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到神·蒙昧时代》
1. 第一章风神陵
叮铃铃....
正处凌晨二三点人最困乏时期的李局迷迷糊糊的拿起手机,一看号码,立刻醒了。
“我不是说了,往深了挖,避开风神陵那些墓室吗?怎么又挖到墓室了?”
“局长,我们已经往深了挖,都深到地下五百米了。”
这么深了还能撞到墓室,李局还能说啥,只能道:“老规矩,停工,通知考古部门和风神教的人,让它们看看是谁的墓室,若是什么历史名人,就重新规划路线,若不是,让风神教和考古部门移墓。”
“局长,可能移不了,因为我们挖到的这座墓有点大。”
“多大?”
“目前确定的区域就至少四个足球场。”
局长讶然。“这得埋了多少陶俑?”
他记得风神陵里的墓室面积利用率极高,不论生前是何等呼风唤雨的人物,乃至圣贤,死后在风神陵里能占的面积都不能超过四平方。
“没有陶俑,我们没看到任何陶俑,只看到了很多简牍和羊皮纸。”
局长困惑。“风神教不是不搞死后区别待遇的吗?你们挖到了哪个古代贵族的墓吧?”
底下人也不确定。“我们已经通知了考古部门,先让它们看看。”
一听发现超大型大墓,考古部门来得飞快,俩人电话还没聊完,考古部门的队伍已经杀过来了。
正在打电话的俩人:“....”你们这是根本就没睡?一直在等我们打电话吗?
考古部门的人礼貌微笑,但事实也相差无几。
从上个世纪开始,考古界便一直想开发风神陵,奈何建造这座陵墓的宗教还活蹦乱跳的,不仅活蹦乱跳,还是世界级宗教,挖人宗教圣地这种事....以风神教那些家伙心理无国无民族的风采,很难说会干出什么事。
但不刻意去开发风神陵与官方修建工程,已经绕开了风神陵所在,还是撞上墓室——虽然是自家宗教圣地,但风神陵的历史比风神教本身更长,再加上历朝历代的战火,风神教也只了解一部分墓室位置,对风神陵全貌并不清楚,公共工程规划的路线再怎么注意也无法完全避开这座已经大得被誉为世界第一奇迹的陵墓——考古部门进行抢救性发掘是两回事。
进入墓室,没看到风神陵的招牌特色——陶俑,考古部门颇为失落。
又是不知道哪个蹭风神陵这块风水宝地的古代贵族。
算了,虽然不是风神陵,但这么大的墓,就算不是王侯也不是一般人,也能发掘不少东西。
然,探索一圈都没探索完整座墓室的空间,反而发现墓室在不断向下,它居然不止一层。
“帝王陵的空间也没这么离谱吧?而且陪葬品怎么都是竹简和纸,都没什么奇珍异宝,这可不像古代权贵的作风。”
“这好像还是风神陵。”
“什么?”
一名考古人员从一堆简牍中捡一柄镶嵌绿松石的青铜剑,剑脊上刻着两个古代文字。
同事看着剑柄上的羽毛纹样。“这纹样是不器王朝的风格,这是不器王朝的古墓?但不器王朝时有纸吗?”
当然没有。
纸出现在瀛洲是不器王朝灭亡至少千年后的事。
“历史上有什么从不器王朝活到造纸术出现,并且葬在我们这的长生种吗?”
拿着剑的考古人员提醒道:“风神。”
一个小时后军队开了过来,将陵墓所在包围,前后脚杀到的还有风神教的人。
日你大爷的。
平日挖几个教徒的坟也就算了,这次连风神的坟都给挖了,欺人太甚!
局长带着风神教的代表看过风神墓室的深度,证明自己真心避开你们的墓葬,架不住你们太逆天,我都挖这么深了,还能撞上你们,这份孽缘你以为我很想要吗?
风神教代表也不遑多让。
不管你想不想要这份孽缘,你挖了我祖坟都是事实。
双方唾沫四溅的吵了半个小时,随着考古部门一句事已至此还是先抢救性发掘吧变成三方混战。
撕了十个小时,撕得口干舌燥,声音嘶哑,三方混战中场休息,缓过气后心平气和(没力气不心平气和)的商议出一份方案。
风神墓可以发掘。
风神教代表吵架时让人去看了下,墓室大得离谱,同时积水严重,必须抢救,而抢救需要的人手太多,虽然风神教做为世界级宗教自己也能全球征集出足够人手,但本地政府不是摆设,不会允许上万有组织的外国人涌入本国,理由简单粗暴:这是老子祖坟。
但风神教也不可能让官方完全做主风神墓的发掘,理由同一个:这是老娘祖坟,
最终达成协议:合作发掘。
至于发掘出来的东西,官方可以接受抢救后放在博物馆里,风神教可以参与博物馆的管理与监督,但不能接受任何一件出国。
风神教亦然,可以接受文物不出国,但不能接受它由不相干的人保管,理由也很简单:你全家的命和文物只能保一个,你保哪个?你要能舍前者保后者,那我认输。
达成协议,两方人马迅速开始对陵墓的抢救性发掘,以及破译——壁画、那么多纸册、简牍、石器、青铜器、羊皮纸、不是带字就是带画,让考古人员忍住不破译是不可能的。
纸简泡水严重需要修复,青铜器满是锈迹,想看清字也得先修复,壁画更别提,墓室打开那一刻就上演了从色泽鲜艳栩栩如生到灰飞烟灭的悲剧——幸亏有地铁工作人员拿手机拍了几张照,不然考古人员死得心都有。
相对完好可以立刻进行破译的便是石器,或者说,刻字的石板。
石板上的字迹即便过去六千年仍旧清晰可见,就是一个字都不认识。
那上面的字都不能称之为字,更像画。
一名外表至少一百岁的女士道:“这应该是图画文字,一种介于图画与象形文字之间的过渡文字,非常少见,全世界发现的图画文字加起来都没超过十处。”
其余人看了眼满室的石板,这可一点都不少见。
不过字最多的....众人看了眼这一层墓室最中间的巨大石棺,也是这座墓室唯一一座棺。
石棺上的字才叫真多,密密麻麻,没有任何空白。
不过也只能看,在发现这一层时便有考古人员扑向那座石棺,然后被不知道怎么带了一把木仓进来的风神教代表砰的崩了,算算时间,现在应该在黄泉九幽落好户了。
虽然风神教前任代表已经被抓走,风神教对自己的代表被抓走没表示任何异议,只是派了个新代表,但谁也不能保证,有人靠近那座石棺时她会不会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把木仓。
“这上面写得什么?”
“不知道。”女士道。“我也是第一次在我国见到这种文字。”
图画文字很难破译,但文字从未断绝过传承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去翻历史文献,扣出不同时代的文字,然后进行对比,追溯每个字能找到的最遥远的象形文字模样,然后与图画文字进行比较,准确率能达到九成。
前提是已发现的远古象形文字足够多,这在瀛洲显然不现实。
瀛洲是短生种大洲,不可能像其它大洲一样,发现一份远古文献,不认识,那就去抓一只从远古活下来的长生种进行无障碍朗读。
瀛洲大洲唯一的远古土著长生种就在那座石棺里躺着呢。
因此考古队花了足足一年才破译出一块石板上的文字。
这块石板上的字是最少的,完成那一刻,专家将每个字翻译出来的意思连起来看了一遍,然后沉默了。
“怎么了?翻译错误了吗?”
弟子与同伴们纷纷问。
专家一脸一言难尽:“没有错误,就是内容有点离谱。”
“上面说什么了?”
“上面介绍了风神与太阳女神相遇并分享食物。”专家表情愈发一言难尽。
“很正常的陌生人相遇模式,你怎么这个表情?”
“她俩分享的食物是人。”专家一脸牙疼。“她俩吃了一个人,或者说一部分生吃一部分烤熟的吃了个人,风神还点评说肉质筋道有嚼劲,就是没放血,生吃的时候有种说不出的怪味,很像金锈蚀的味道,但烤熟后就没这种味道了,吃起来更有滋味。”
至少两个人冲了出去。
“呕.....”
白发女士道:“反应那么大做什么?那是远古蛮荒时代,风神终究是人,不是神,你们难道觉得她做为一个凡人,能超脱时代,在所有人都吃人的情况下不吃人?”
专家看了眼白发女士。“你还挺豁达的,但她不是你们的神吗?”不会觉得信仰破灭吗?
白发女士答:“我们视她为风神教的神与我们清楚她的本质上是一个凡人并不冲突,剩下的内容呢,这上面至少五百字,不会就这么一点内容,继续念。”
专家继续念了起来。
“我看到了部落里的石,她已经很老了,老得谁都记不住,更分不清谁是谁——这应该是老年痴呆症,不过远古时代居然有人能活到老年痴呆,也是猛人——我看着她,突然发现自己想不起母亲长什么样了,现在只是想不起她长什么模样,以后会不会也不记得她了?我告诉拂晓此事,拂晓跟我说,要不试着将记忆写下来,就像她怕记不住部落每年收获了多少粮食,猎到多少猎物,出生多少人,死去多少人时,便会将这些都刻画在石头上。我觉得是个好办法,便凿了一块石。最初,我生在遥远的东边,大河的下游,太阳落下的土地上,我的母亲生了双生子——风神真的有双生姐妹,我还以为那是神话瞎编的。”
白发女士道:“神话也不是空穴来风。”
专家委婉道:“风神在神话里给自己添了两位数的养爹,三位数的亲爹。”
有这豪迈的案例在,谁敢信神话里说生了双生子就真的生了一对双生子?
另一名专家赞同道:“是啊,神话里还有一些一次生了百子千子的呢,比如太阳女神,神话传说里,她可是有一千个孩子。”
一个人生了一千个崽,那科学吗?
一点都不科学,但神话。
“七假三真,七分假也不是纯粹的假,而是扭曲细节,错乱时间,继续。”
“二十春秋后,屏翳长大了,我却还是婴孩模样,不论是采集还是狩猎,我都做不到,只能靠别人带回食物。大家都不喜欢我,我能理解,幼崽都会有长大反哺族人的一天,因此族人都愿意照顾幼崽,与幼崽分享食物。但我不一样,族人看不到我反哺的一日,我也看不到。”
“...母亲死了,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死亡,不知为何,这一次我感觉非常难受,屏翳说以后会照顾我,我说,你也会死去的那一日,你死之后呢?屏翳沉默很久后说,那在我死亡的时候,你和我一起死亡吧。”专家顿了顿,虽然姐妹俩讨论的是死亡话题,屏翳也大概是想在死的时候杀了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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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一点不给人恐怖的感觉,只有浓郁的悲伤无奈。
返祖给了风神长生种的寿命,也给了她比亲人更多的悲伤。
“屏翳快死了,但她说她改主意了,不想杀我,让我离开部落,她说我和母亲死的时候已经不一样了,我长得更高了,没以前那么孱弱。虽然我还是不能狩猎,在地面采集遇到危险也打不过,但我可以飞到树上,像鸟儿一样吃树上的果子,吃果子是可以活下去的。”
“....只吃果子不能活下去,我越来越虚弱了,我看到了一个猎物。”
“....杀死猎物原来这么简单,不需要有很大的力气,只要能扔出石头就行,只要飞到高空,飞得足够高,轻轻扔出石头,就能砸碎猎物的脑袋,真神奇。”
“....人的脑髓真甘美,突然想起母亲和屏翳说过脑髓得烧熟了吃,下次吧,这次太饿了。”
信息量太大,一室死寂。
啊这,你所说的猎物是人?
而且你以前还吃过?
虽然知道原始人吃人,但你是风神啊,你不用短短一块石板就告诉我们,你吃了至少三次人吧?
能不能考虑一下后人的感受?
白发女士道:“看起来远古人已经意识到库鲁病的存在,也知道如何最大限度避免。”
众人:“....”不太想思考远古人是怎么发现这些知识的。
白发女士问:“继续啊,之后发生了什么?”
专家甲继续道:“反正不知道去哪里,风神便沿着大河溯回而上,想看一看大河上游是怎样的风景,在三个春秋后....”
专家乙忍不住插嘴:“远古时代从大河下游的沇水流域走到中游的淇水流域需要这么久吗?就算远古交通恶劣,她也会飞。”
白发女士道:“她又不是目标明确奔着淇水流域去的,她是穷游,且没有具体目的,飞一会便玩一段时间,三个春秋已经很快了。”
专家继续道:“....风神见悬崖上一株果树,硕果累累,便飞了上去摘果子吃,在她吃果子时,悬崖上掉下来两个人。”
“有点熟。”专家丙想了想,取出笔记本打开,一路翻翻翻,最终翻到一张照片上。
那是一副岩画,岩画上是一株在悬崖上的书,一名头上无角的女童坐在树枝上吃果子,头上掉下来一男一女两名头生四角的夫诸。
专家甲道:“除了没翅膀,和石板上一模一样,这是哪来的?”
专家丙答:“墓里的画,前天修复的,还没来得及分享给你们。”
“所以这记载的是风神与太阳女神的初见?”专家甲惊叹。“虽然知道神话和历史原型差得大,但这也差太多了。”
神话里是太阳女神驾着金车飞过日旸半岛时见到沇水女神诞下的双生神,觉得其中的风神很合自己眼缘,看了就喜欢,遂向沇水请求,将风神送给自己。
充满了神话的浪漫瑰丽,也很温情脉脉,现实却是这俩分食了另一个人的肉,在分享肉食时觉得对方投缘,从而结缘。
不能说毫无干系,但也是八竿子打不着。
白发女士道:“风神神话是风神的遗憾,其中必然带有她个人的感情,有差异也正常。”
“有道理。”专家乙继续道。“但拂晓长得怎么这么中性?有种男生女相的味道。”
白发女士看了眼岩画,淬了风神心血画出来的岩画非常写实,至少对拂晓的脸画得非常写实,写实得堪比现代画家的作品。
岩画里女子的外形用现代夫诸族主流审美来看,非常不女人。
小麦色皮肤,身高至少一米八,手臂有肱二头肌,肚子上有八块腹肌,大腿上肌肉线条流畅,脸虽然美丽异常,但线条偏中性,且眉宇间充满英气与野性,后世传统主流审美中的女性之美在她身上是一点都找不到。
说她一拳能打死一个壮年男性绝不会有人怀疑。
“她是六千多年前的远古人,现代男性崇尚的肤白与纤细美在那个时代可活不下来,至于脸偏中性。”白发女士叹了口气。“要么她刚好长这种风格,要么,现代女性的容貌并非自然产物。”
她个人偏向于后者。
一方面是风神留下的画像与拂晓是同一款偏中性的容貌,甚至一些最远古的诸神神像,与风神有关,由风神亲自雕琢的神像容貌也是类似风格,只是在岁月流逝里被一代代涂改,最终变成了或雍容或肤白貌美纤细的形像,容貌变得更阳刚的也有,但一起变阳刚的还有性别。
另一方面则是有人做过一个实验,将许多野生狐狸关起来,将那些反抗性、凶狠性最强的狐狸全部杀死,留下那些反抗力不强的狐狸进行交/配,代代如此,需要多久才能得到一种温驯如狗的狐狸。
答案是五十年。
被驯化的狐狸与第一代狐狸不仅性情不同,外表也有差异,比祖先更美(驯化者眼中的美)。
白发女士不想继续这个话题,问:“后来呢?”
后来?
专家甲看着手里翻译出来的文字。
不讨论某些过于重口的东西,不论是风神还是太阳女神都很个性,有一种远古蒙昧时代的人文主义光辉,理想主义者的作死,但不论是光辉还是作死,俩人都有一种迥异于时代的特质——即便她俩都吃人,且觉得吃人天经地义,不吃人是浪费,浪费可耻。
宛若出生不久的婴孩,对整个世界充满纯粹的好奇,纯粹的热爱,纯粹的残忍。
2. 第二章初见
扶桑树高千丈,树枝便比人腿还粗,能与万物对话的太阳女神与扶桑树沟通,伐扶桑树枝,集金乌之羽,又采邙山之金,耗费九十九个日夜,打造出太阳金车。
太阳金车一造出,太阳女神爱不释手,以金鹿拉车,乘着太阳金车翱游天空。
……至日旸半岛,沇水流经的广袤平原,太阳女神见到了一对游玩的双生子,一者头生四角,是为云神,一者头上无角,却生有色如青金石的双翼,是为风神,正是沇水女神孕育的双生子。
太阳女神低头时,双生子也看到了飞过天空的太阳金车,风神好奇的追上太阳金车。
太阳女神笑道:“从来没有人能追上太阳。”
风神骄傲道:“这世上没有风追不上的存在。”
太阳女神对风神甚为喜欢。“吾觉得汝很合吾的眼缘,吾爱汝。”
风神也道:“天上地上最美丽的太阳女神啊,吾也爱汝。”
太阳女神问:“天上地上最快的小风神啊,可愿意做吾的仲女?”
“做太阳女神的仲女,吾能每天见到天上地上最美的太阳女神吗?”
“汝不仅能每天见到吾,未来,汝亦将继承吾,成为新的众神之首。”
“吾愿意。”
征得风神的同意,太阳女神便向沇水女神请求,请沇水女神允许风神成为自己的仲女。
——节选自《风神》太阳女神篇
悬崖上的果树承受不住两个大人加一个稚童。
抓住树枝的男女几乎瞬间意识到这一点,抬脚踹彼此,试图将彼此踹下去。
献吃完手里的果子后也加入其中,拿起腰间石斧攻击落下来的男子。
为什么是攻击男的不是女的?
很简单,女的长得比男的好看,气质也让人觉得顺眼。
两方夹击,男子很快从树上坠落,摔在悬崖下的河滩边,脑袋砸在一块石头上,白色的脑浆混着红色的血液流淌而出,看着甚为可口。
女童不由咽了一口口水。
拂晓一边警惕着拿着武器的女童一边爬上树干,却发现对方并未攻击自己。
“汝好,吾是来自淇阳部的拂晓,汝是哪个部落的人?怎么掉下来的?可还记得回去的路?”
拂晓一边说一边打量着女童的模样,很奇怪的女童。
女童的头上没有夫诸标志性的四角,应当不是夫诸,但她也没有六条手臂,也不是天吴。
拂晓第一次见到既不是天吴又不是夫诸的存在。
女童继续摘果子吃,一边吃一边回答:“吾听不懂汝说什么。”
拂晓也听不懂女童说什么。
“看来汝来自很遥远的地方。”拂晓用手势比划道。
淇水流域偶尔会有来自东南西北的部落经过,有些人的语言是拂晓能听懂的,也有的听不懂,拂晓有留意到,来的地方越是遥远,她听不懂对方语言的概率越高。
女童的语言是她听不懂的,但听过大量其它语言的拂晓也能判断出,对方的语言与自己的语言有亲缘关系。
对方来自远方,遥远得已与她无法听懂彼此的语言,但又不够远,仍能从语言中察觉到些许亲缘。
看着拂晓的手势,已经很久没与智慧生物交流的献愣了下,艰难的判断对方的意思,旋即指了指太阳,又指了指太阳落下的地方,再做了个睡觉的手势。
“吾来自太阳落下的海之滨。”
拂晓无法理解海之滨这个词,但她能看懂献表达的一半意思。
对方来自很遥远的日落的东方。
悬崖高耸,一时间也想不到办法下去,拂晓干脆一边摘果子食用恢复体力一边与女童聊天,学着说献的语言,这是她的消遣,遇到听不懂的语言,便学一学,可能没用,但可以打发时间,但目前为止,她已经能说一百多种不同的语言。
听到拂晓说自己说过的话,献愣了愣,她已经很久没听到乡音了。
须臾,回神的献反应过来拂晓为何如此,对拂晓更加感兴趣,不仅教拂晓学自己的语言,也开始学习拂晓的语言。
远古时代不同部族的词汇量很少,学习难度很低,至少对拂晓而言很低,与献叽里呱啦学习一整天后,她已经能用献的语言与献进行日常对话。
只学会十几个词汇的献:“……”人比人气死人。
暮色四合时,有野狗闻着血腥味来到悬崖下,欲啃食死者的尸体,拂晓从悬崖上抠下石头,用投石索打野狗。
没打中野狗的脑袋,但打中了野狗的身体,成功将野狗赶走。
“吾们得下去。”拂晓一边说用献的语言一边比划手势。“树上的果实很快就会吃完,不下去,吾们会饿死,而且吾需要带他的头颅回去,汝跟跟吾一起回去吧。”
献疑惑的看着拂晓。
这么高的地方,汝怎么下去?难道汝也有翅膀?
拂晓没有翅膀,她是爬下去的。
悬崖虽然陡峭近乎直线,但崖壁并非光滑如镜,拂晓将投石索拆开,绑在树干上,又取出两块兽皮包在手上,再一边抓着绳子一边快速踩在崖壁褶皱的地方,踩了两步后松开绳子,如风般在崖壁上奔跑。
尽管与地面平行,但她太敏捷,且跑得飞快,愣是没掉下去。
离地面只剩下一小段距离时,拂晓用力一蹬崖壁,卸掉大部分势能,扑飞出去,落向地面。
拂晓在空中翻了两个跟头,落在地面后又滚了五圈,将剩下的势能也卸掉,平安着陆。
献目瞪口呆,手上的果子都忘了咬。
起身取下手上包着的兽皮,拂晓抬头看向树上,对目瞪口呆的献道:“抓着绳子下来一段距离,再往下跳,吾会跳起来接住汝。”
拂晓一边说一边后腿数步,做出跑步的姿势。
这么高的悬崖,直接接人,献不一定有事,她一定会被砸出内伤,要两个人都平安无事,必须通过助跑跳上悬崖,在崖壁上向上奔跑一段距离再接人。
话音未落,拂晓露出了适才献同款目瞪口呆表情。
树上的女童背后出现了一对青色的翅膀,翅膀很长,翼展比女童的身高还长。
羽翼扇动中,献落在了地面。
落地后,翅膀如同光一般消失。
拂晓惊奇的摸了摸献的肩背,什么都没摸到——严格来说不是什么都没摸到,摸到了肩胛骨上的轻微凸起。
献的肩胛骨比寻常人要长一些,且一处有轻微凸起。
“怎么不见了?”
“吾的翅膀是可以收起来的,维持它很费力,不用的时候吾都是收起来。”
“这样啊,很便利呀。”拂晓羡慕道。“真厉害,虽然吾也很想像鸟一样飞,飞到日上看看日的模样,能否将它摘下来,它比篝火照明烹饪食物一定更方便,可惜吾不会,汝能飞到日上吗?”
献摇头。“日太远了,吾飞不了那么高,飞行很费力,同样的距离,飞比走更容易饿。”
“飞不了那么高也没事,说到饿,汝饿了吗?虽然果子很好吃,但很难饱。”
献点头,目光看向地上的尸体。
“汝等等,吾处理一下。”
拂晓用斧头将尸体的头颅割下来,用一个皮袋盛接血液,带血不再流出后,将尸体肢解,掏出野外无法处理的内脏扔掉,其余用溪水清洗。
拂晓处理尸体时,献等得心急,抓起被割下来的胳膊啃了一口,咬下一块肉。
拂晓见了,不悦的敲了下献的脑袋。“吐出来,不能吃生的,吃生的可能会病,病了会死。”
献忙不迭将嘴里的肉咽了下去,没怎么咀嚼的肉生咽下去,登时噎住,噎得献眼泪狂飙。
拂晓赶紧拍献的后背,献自己奋力捶胸,用力下咽,可算将肉咽下。
拂晓:“....”
已经吃下去的没办法,但剩下的拂晓都紧盯着,不让献再啃。
献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肉,拂晓心生不忍,但还是狠着心,并想了个办法转移献的注意力。
“汝去捡柴,就在那里捡,不要离开吾的视线,不捡柴就不能吃肉。”
不劳者不得食,献很明白这一普世道理,顺从的去捡柴。
将肉洗好时,献也带着一捆树枝回来。
拂晓捡了十九根粗树枝,六根树枝做了两个支架,一根串了脂肪最多的肚腹肉在树枝上,剩下十二根则串了大腿肉。
串好肉,拂晓又选了一些细树枝呈井字垒在一起,再填塞一些树叶,最后取出两块燧石敲打。
一番敲打后,火星落在枯叶间,引燃枯叶。
献讶然的看着燃烧起来的枯枝枯叶。
击石取火与钻木取火,母亲与屏翳都教过她,但非常费事,每次升火都要折腾半天,她哪那么多体力,这才倒退回每天吃生食的生活状态。
可拂晓这生火也太容易了。
献好奇的看着拂晓手里的燧石。
见献好奇自己的燧石,拂晓将两块燧石递给献。“这是吾从很多很多石头里挑出来的,取火最容易的两块石头,汝试试,非常好用。”
献用燧石击打起来。
拂晓将皮袋放在篝火边,并开始往篝火里添加粗树枝,柴添得差不多后再一手转动支架上的肉,拿起一把肉串在火上烤。
烤肉太香,献很快放下燧石,拿起剩下的肉烤起来。
肉很快烤熟,献迫不及待的往嘴里塞,烫得直吐舌头。
拂晓将另一只皮袋递给献。“不能这么急,太烫了。”
献接过皮袋喝了一口水。“好吃。”
“这串凉了,给汝。”拂晓将自己手里放凉了的烤肉递给献。
献接过烤肉,同时将自己手里热气腾腾的烤肉递给拂晓,这才吃起来。
从大腿上割下的肉没有肥肉,都是瘦肉,非常有嚼劲,献嚼了好几下才嚼烂咽下,赞不绝口。
“好吃。”
“好吃就多吃些,这么多肉,吾们带不走,多吃一些才能不浪费。”
献嗯嗯点头。
待献吃完手里的肉,拂晓又将支架上的肥肉分了一半给献。
献没接。
“汝怎么不拿?”
献道:“不是吾猎的,美肉,吾不能吃。”
她只是看着小,实际上已活了五十多个春秋,活了这么多年,该学的规矩都学过。
脂肪丰厚的肥肉是最好的肉,这种美肉,只有狩猎采集带回最多食物的人,以及孕妇才有资格吃,稚童没资格吃这么好的肉。
拂晓道:“汝也出了力,他是汝推下来的,这一半是汝该得的。”
献仍旧迟疑,但肥肉太香了,情不自禁伸手接过烤肉。
一口咬下,柔软多汁,油脂满溢,唇齿间尽是油脂的甘美。
献不舍的将肥肉含在嘴里,舍不得咀嚼,更舍不得咽下,直到含得没有味了才不舍的咀嚼,咽进肚子里。
经常吃肥肉的拂晓没献的不舍,三两口将肥肉吃完,再干掉一串烤肉,用空出来的树枝串肉、烤肉。
新的烤肉烤熟时献都还没吃完肥肉,拂晓也不催促,将热乎乎的烤肉放在一边晾凉,趁着这段时间又串了二十几串肉,串好后拿起已经不热的肉啃起来,吃完再烤。
直到将肚腹肉并一条大腿上的肉吃完,两人才饱。
献捧着撑得不行的肚子直打嗝,只是吃了九分饱的拂晓仍旧行动自如,捡了一捆柴,将剩下的肉都烤了,烤熟放凉后用采摘的树叶将烤肉包起来,再将叶包用细藤蔓串成一串方便携带。
肉都处理好,拂晓又扒出草木灰将那颗头颅简单硝制防腐,最后往篝火里添了一把柴,将捡柴时折来的两根柳枝递给献一支。
献疑惑的接过。
拂晓解释道:“将这个放进嘴里用牙咀嚼,可以去掉牙间的肉渣,让牙用更久。”
说完拂晓示范的将柳枝放进嘴里咀嚼。
牙的使用寿命关系到一个人能活多久,没有牙,或牙掉光了,人就会因为无法进食而饿死——虽然可以用陶器将食物煮烂再食用,但那需要消耗的柴与时间都太多,没人负担起如此成本——因此献学着拂晓的模样将柳枝放进嘴里。
“嚼的时候要小心,不要伤到肉。”拂晓一边嚼柳枝一边道。“其实放在水里泡过的柳枝嚼起来更好,但如今在野外,只能先用没泡过的。”
献嚼着柳枝,味道怪怪的,但能感觉到牙缝间的肉渣被剔了出来,牙齿很轻松。
献默默在心里将这个窍门记下,以后吃完东西都要用柳枝清理牙齿。
清洁完牙齿,拂晓问献:“天黑了,野兽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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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走夜路不安全,就在这休息一晚吧。”
献无所谓夜路还是白路,她视力很好,晚上看得比白天还清楚,又会飞,但她知道拂晓和自己不一样,便赞同点头。“汝守夜还是吾守夜?”
拂晓道:“汝守夜吧,这样汝白天犯困走不动,吾能背汝。”
献没意见,只是在拂晓躺下时,好奇的问:“汝真的要带吾回部落?”
“对啊,汝不愿意吗?”
“汝的部落会接纳吾吗?”献看了看自己的模样,很标准的稚童模样。
“吾爱汝,汝可以做吾的女,这样大家就会接纳汝了。”
献看着拂晓。
拂晓不解:“汝不愿意做吾的女?”
“拂晓过了几个春天?”
“五掌又三指个春天,怎么了?”
“吾过了....”献掰着指头数了数。“十掌又四个春季。”
拂晓哈哈笑起来。
献生气道:“吾说真的。”
拂晓努力控制自己不要笑,但实在控制不住,献的模样实在太像部落里将自己的年龄往大了说的稚童。“....哈哈哈....十掌又四个春季,汝先看看汝自己的身高再说这话吧。”
“汝见过别的人会飞?”
“没见过。”
“那汝怎么就知道,同样的身高,吾一定和别人用了一样多的春季?”
拂晓闻言露出认真思考之色,这个....还真可能,头生四角的夫诸与生有六臂的天吴,同样的时间,长的身高就不同,但是——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汝的身高是童,而吾的身高是大人,所以吾可以做汝的母,怎样,汝愿意做吾的女吗?”
献沉默须臾,问拂晓:“吾过了十掌又四个春季,还是童,汝不明白这代表什么吗?”
“代表什么?”
“当汝死去时,吾仍是童,汝看不到吾长大,等不到吾反哺汝的那一日。”
拂晓恍然。“这样啊?是个问题,但对吾不是问题。”
献讶然。
拂晓笑着解释:“吾爱汝,即便汝永远不会有反哺吾的那一日,吾也愿意分享食物给汝。”
献疑惑。“食物很珍贵的。”
“可吾很强大,吾能狩猎和采集到吾自己吃不完的食物,多的食物,不吃会坏掉,浪费不好,既如此,给吾爱的汝吃,会令吾感到欢喜。”拂晓若有所思。“这其实也算是一种反哺吧,虽然反哺给吾的是一种不能吃也不能喝的东西。”
献仍疑惑。“汝为何爱吾?”
母亲与屏翳爱她,她能理解,但拂晓,咱俩今天才认识吧?
这个问题,拂晓思考片刻,回答:“吾的眼见到汝,有一种很愉悦的感觉。”
献换位思考了下。“便如吾见汝。”
“哦,汝见吾也有愉悦的感觉?”
献点头。“汝美。”
在这个词汇量还匮乏的时代,凡是一切好的东西皆以美形容,虽不知献说的美是哪方面,但用这个字夸赞任何人都足以令人欢喜。
拂晓欢喜的将献抱进怀里亲了一口脸颊。
猝不及防被亲了一口的献懵住,下意识推开拂晓,抬手擦脸上的口水,疑惑的看着拂晓。
以为献不懂,拂晓道:“吾在表达对汝的喜爱。”
“吾知道,但除了母沇和屏翳,没人这样对吾。”
而从屏翳死去后,就再也没人抱她亲她了。
拂晓道:“以后有吾。”
献愣住,良久不语。
拂晓不解:“汝不喜?”
献摇头,终于做出决定:“吾愿意跟汝走。”
拂晓露出欢喜的笑容。“太好了,吾的族人一定会很欢迎汝。”
*
天色将明时,拂晓睁开眼,看向身边,献已坐着进入半睡半醒状态。
拂晓起身,听到拂晓起身的动静,半睡半醒的献立刻躺下,完全陷入沉睡。
拂晓走到水边洗脸,将自己用来保护手腕的布解下来,用昨日捡柴时摘的皂角搓洗,再重新沾水打湿,给已经睡着的献擦脸。
初秋的冷水贴脸,献立刻醒了,愤怒的瞪着拂晓。
拂晓淡然的拿起用树叶抱着的烤肉:“吃了东西再睡。”
献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爬了起来。
早餐除了烤肉还有血块。
皮囊里的血块昨日在篝火边烤了一晚,早已熟透,拂晓用树枝伸进皮囊里将血块弄碎,再倒在树叶上。
“不要只吃肉,也吃些血,有盐,长力气。”
血里有盐,献自然明白这个尝试,因此过去几个春秋,她都是割开猎物的血管生饮,将血弄熟了再吃,她已很久没尝过,尝了一块,与以前吃过的完全不同。
“味道不一样。”
拂晓笑道:“是不是更有滋味?吾在皮囊里放了一些可以增加滋味的草和果汁。”
献两眼亮晶晶的看着拂晓。“拂晓真厉害。”
拂晓理所当然道:“吾可是最厉害的拂晓,以后吾会教汝用什么草和果汁增加滋味,吃生的虽然方便,但味道不好。”
献点头如捣蒜,大口吃着血块,一口气吃掉一半才继续吃烤肉。
吃饱喝足,拂晓熄灭了篝火,将叶包挂在献的身上,再将献背在自己背上,提着人头踏上归途。
一路上,渴了便寻找干净水源或采摘多汁的浆果解渴,饿了便采摘野果配着烤肉充饥。
走了三天都没见到拂晓的部落,也没见到一个活人。
对献而言,别说几天,几十天见不到活人都有过。
这个时代的智慧生物少且分布得很散——也没法不散,虽然很多地方已经开始种地,但农业产量低,每岁丰收还是欠收完全随机,食物的主要来源仍是采集狩猎,这注定人口密度低,密度高了,养不活——走在野外,大部分时间见不到人很正常,大部分时间能见到人才有鬼。
但献会如此是因为她被自己的部落放逐,在野外流浪,但拂晓不是。
一个有部落的人即便采集狩猎也是以部落为中心的一片区域,不会走得太远,即便要换地方,也一定是这一片地区的野兽吃得差不多了,整个部落迁徙去另一块地方。
拂晓离开部落太远了,远得不正常。
3. 第三章淇阳
太阳女神驾着金车穿过天穹,见大地上一片寂静,感到寂寞,便抟土为人,抟了一千个人类,那是人类最初的祖先....人类的祖先在大地上繁衍生息,大地上人类越来越多,需要走得更远才能获取食物。
然人类赤足行走于大地上,走得多了,脚掌变形,足弓消失,再不能跑远,追不上猎物....太阳女神造履,赠予大地上的人类保护双足。
人类以石斧石刀绳索砍伐林木,良久才能砍下一株树,向太阳女神请求,女神啊,能不能让吾等更轻松的获取木材?
太阳女神在刀刃上变出一派齿,自此人类以齿刀伐木,所耗时间不足原本的一半。
人类捕捉野兽,但野兽敏锐,稍有风吹草地便跑远,人类只能看着野兽远去,饥肠辘辘,向太阳女神请求....太阳女神造弓,赐予大地上的人类,并告诫人类,捕猎当有度,只可秋冬捕猎,其余时间要令野兽繁衍生息,只可为生存所需而捕猎....自此人类能以弓远程猎杀野兽充饥,但只在秋冬狩猎,春夏只猎杀一部分公兽保护母兽。
人类修建水渠,却不知需要如何准备....太阳女神让人类模仿太阳金车造车,用车运输更多东西,又传授人类数学,以数学计算如何修建水渠,准备多少食物。
人类见太阳女神与万灵交流,也想与万灵交流,向太阳女神请求学习万灵的语言....太阳女神应允了人类的请求,但大地上的人类始终学不会万灵的预言,只偶尔有一两个能无师自通一部分万灵语言,同鸟类交流。
老的人类死去,新的人类发现自己不记得过去的人与事,哀伤不已....太阳女神将字赠予了人类,众神弗然。
人类问太阳女神,您赠予吾等那么多,吾等当如何回报您?
太阳女神说,汝等能给予吾的,吾都不缺。
人类说,您不缺,不代表吾等可以不回报,请您向吾等索要您没有的东西,吾等必定为您达成。
太阳女神思考良久,说,众神亦会有消亡之日,吾不愿消亡。
人类说,吾等的生命比诸神更短暂,但吾等会薪火相传,万世不绝。
人类遂向太阳女神承诺,不论大地上的人类更迭多少世代,都将永远祭祀太阳女神,若有一日忘却约定,太阳女神当降下灾祸,令大地干裂如龟纹,草木枯死。
——节选自《风神》太阳女神篇。
夜色下,篝火边。
“拂晓怎么会离开部落这么远?”
“这个人,在集时,与长麋同时向一女求欢,女拒绝了他,选择了长麋,他杀了长麋,这是错的,吾等不原谅,要他杀人偿命,他的部落也接受,但他跑了,吾负责取他的头回去。”拂晓一边缝着一块兽皮一边道:“他太能跑了,吾追了十七个日出才追上。”
献哦了声。“这样啊,难怪汝会杀他,确实该死。”
自己杀人是为了吃,但这几日走来,她能看出,拂晓的狩猎技能非常强大,根本不需要杀人吃肉。
不过死者死得也不冤。
不同的部落会不时在约定俗成的地点举行集会,献没参加过任何一次——部落每次去参加集会只带大人,不带稚童——但没吃猪肉也见过猪跑。
母沇与屏翳每次回来都会跟她分享集时的事,她对这种集里的规矩也有所了解。
不论不同部落间有什么过节,在集时都不能杀人,但可以打架,因为集也是求欢的场合,雄性会通过打架来证明自己的身体很健康,从而获取雌性青睐——献觉得智慧生物这一点比鸟类差多了,鸟类可以通过绚丽的羽毛来证明自己的健康,智慧生物还得打一架,麻烦又费时。
但不论打架结果如何,最终的选择权都在雌性手里——献不确定有没有雄性试图用强,但能去参加集的人都是各自部落武力最强大的存在,雄性与雌性打起来,很难说谁会被揍得满地找牙。
这个死者的情况显然是女选择了长麋,他打不过女,便将长麋杀了。
“好了。”拂晓咬断线。“来,献将脚伸出来,试试合不合脚。”
献看着拂晓手里的兽皮。
这是拂晓大前日特别猎的狼皮,这两日拂晓只要有空都在处理这张狼皮,但一直不明白拂晓在做什么,问拂晓也只说惊喜。
经过数日的处理,原本的兽皮形状已变得与拂晓脚上的兽皮一模一样。
“这是包脚的?”
“对,吾管它叫履,是吾自己造的,光着脚走路很容易受伤,老了后脚还会变得很冷,包上兽皮就不一样了。”拂晓脱掉履给献看自己的脚。
拂晓的脚底有一层厚厚的茧子,有茧子不是问题,献自己的脚底板都有一层茧子,拂晓的脚特别之处在于它的变形程度很浅。
大部分大人的脚都会变形,年岁越大,变形越厉害,足弓弧度完全消失,脚底呈一条直线。
当一个人的脚底变形成直线时,也意味着很难再跑得快,无法再跑得快意味着很难再追上猎物,与牙没了一样——死期将近。
献摸了摸拂晓的脚底板,足弓弧度很明显。
献拿过履。
履的上方有一个口子,献将脚伸了进去,再学着拂晓平时穿履的模样将袋口的绳子系上。
“很合脚。”献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走了两步,穿着履走路与没穿履走路的感受完全不同,非常舒适,没有踩到石子时的痛,也没踩到泥土时的湿润。
“合脚就好,虽然这皮处理得很糙,用不了多久,但能穿就行,等回部落再给汝做一双更好的。”拂晓道。“现在有履了,从明天起,汝就要自己走路了,汝不飞的时候,除非汝走不动,不然吾不会再背汝。”
“好。”献一口应下。
她本来也不想一天到晚被背着,是拂晓不肯,她才在不飞的时候让拂晓背着。
激动的走个不停的献继续道:“拂晓汝真厉害,不仅会更好的清洁牙,还会造履。”
“那是自然,吾可是最聪明的拂晓。”
献眼眸亮晶晶的看着拂晓。“那拂晓汝还会造什么?”
“吾还会造弓,也不能说造弓,是改良了弓,吾改良的弓能射得更远,齿刀也是,吾改良的齿斧在伐木时比以前的齿刀更好用....”
小家伙亮晶晶的眼神太令人飘飘欲仙,拂晓情不自禁吹嘘起自己的事迹。
整个部落里,她烧得陶最好,她认识的动植物、矿物最多,她会一百多种语言,她的歌声最好听....总之,淇阳的拂晓是最棒的,整个淇水流域所有部落都知道。
献讶异的看着拂晓。“汝还会鸟的语言?”
拂晓点头。“对啊,吾能与鸟沟通,鸟儿们会告诉吾,那里有更多的果子,而吾会将自己捕到的动物分一部分给它们。”
“可汝怎么会与鸟儿沟通?吾有翅膀吾都没法与鸟儿沟通。”
拂晓想了想,道:“吾也不是一开始就会与鸟儿沟通的,吾养过一只鸟,养的时候吾想着能不能教它说话,但它不会说人的话,吾最后像创造歌曲一样教它用不同的音调表达意思,最后,吾与它就能交流了。”
献好奇的问:“那只鸟在哪里?”
“它在四个春天前去南方过冬,再没回来,大概是被别的猛禽吃了。但它的子孙都和它学了语言,因此吾仍可与鸟说话。”
献好奇的问:“好厉害,吾可以学吗?”
“可以呀,但吾不知道汝能不能学会,吾教过很多人,但不知为何,大家怎么学都无法学会。”
“先试试,说不定吾能学会。”
之后的十五天里,献很努力的与拂晓学习鸟语,但学习语言大概真的需要天赋,而她没这个天赋,因此到走到拂晓的部落所在时,献仍旧听不懂拂晓发出的叽叽咕咕声,不仅听不懂,连叽叽咕咕声的音调差异也听不出来——很久以后献才知道,自己是个音盲。
到最后时,献还没死心,拂晓却痛苦得绝望了。
汝学不会没关系,但汝的音调就不能对一次吗?
错也就算了,为什么同一个地方,每次的调都不同?
拂晓生平第一次如此痛恨自己对音调的敏感,不论别人唱歌奏曲,只要有一个地方不协调,她都会不受控制的留意到。
献也感觉出了拂晓的痛苦,只能遗憾表示:算了,吾不学了。
拂晓长舒了一口气。
淇阳部位于淇水之南的一片台地上,与献出身的部落一样,部落聚居地周围,土地湿润松软的地方种植着粮食作物,土地不那么湿润松软的地方则种着果树。
往山坡上爬的时候,拂晓一边爬一边摘果子充饥,吃完后,会选一块土地松软的地方将果核埋下去。
走走停停,走得很慢,但仍旧累。
爬山就没有不累的。
还没爬到聚落里,在半道上便遇到了一群摘果子的稚童。
见拂晓回来,稚童们惊喜不已,一部分迎了上来,一部分跑回去报信。
“女拂晓回来了,女拂晓回来了....”
献看了看稚童,再往回看了看,也没爬太高。
看起来,淇阳的环境比她出身的部落好很多,她出身的部落不仅在山上,还非常高。
将部落安的这么高自然不是人们吃饱了找罪受,而是为了躲避水患。
大河的下游并无固定河道,而是在下游的广阔平原上毫无规律的漫流,不愿哪天睡觉时发现部落被淹了的人人们只能将屋舍修建在高处。
献的部落不仅在大河下游还靠海,在漫流的大河与海浸的双重夹击下,部落选址海拔稍微低点,说不定哪天就喂了鱼。
不过,大河漫流与海浸双重夹击虽然糟心,却也不是全无好处,因为靠海,可以捕鱼充饥,也可以从晒得滚烫的礁石上刮盐——也可以用柴火煮海水获取盐,但砍柴需要耗费的时间太多,除非礁石上刮下的盐不够吃,不然不会专门挤出人手去砍柴。
从海滨一路过来,献见到的大部分部落,生活与自己部落差异不大,皆捕鱼、打猎、采集、种植为生,除了没有礁石,获取盐困难。
不知淇阳又是如何。
看得出来拂晓在部落里很有威望,听到她平安回来,部落里留守的老人、幼童、伤员都跑了出来,热情拥抱献,为献的平安归来而开心。
与同族挨个拥抱后,拂晓提起风干缩水的人头。“这是凶手的头颅。”
众人再度欢呼。
同族被杀死,在这个时代是很严重的仇。
一个部落少则数十人,多则三百人,人手这么少,不论哪个部落,死了谁都会心疼。
狩猎采集时发生意外或病死了,部落也只能认了,但被其它部落杀了,就很难接受。
若是在食物匮乏时争夺食物而死,且两个部落平时换亲很频繁,也能在食物匮乏的季节过去后捏着鼻子坐下来谈谈,看能不能和平调解掉仇恨,但非生存因素的杀人,必须以血还血。
放下头颅,拂晓又抱起献向众人示意。“这是献,吾在追杀时遇到的野人,她帮助了吾,吾要她做吾的女。”
献对所有人露出一个微笑。
虽然女童笑得很可爱,但众人没欢呼,表情甚至有点怪异。
部落必须定期从其它部落获取血液,不然时间久了,生育的畸形幼崽会越来越多,因此每一个延续时间足够长的部落都有吸收外来者的传统。
但是,正常的吸收外来者都是吸收已长成的大人,谁吸收外来者是吸收幼崽?
汝以为将幼崽养到能自己狩猎采集是很容易的事吗?
幼崽夭折率又那么高,稍不留神,付出的成本就打了水漂。
最后还是一名年纪最大的老妪道:“接纳外来者入部落这么大的事需要所有人同意,等晚上大家回来一起议吧。”
拂晓道:“也好。”
太阳还是正当午,离日落还有很长时间,拂晓先带着献去休息与吃东西。
淇阳部不大,不算未成年的幼崽,拢共一百九十三人。
用木栅栏围起来的区域里立着三十二座半地穴房屋、四座畜栏与一座陶窑,房屋住人,畜栏里养着豚、羊、鹿等牲畜,陶窑暂时闲置。
房屋畜栏的空地也没闲着,挖掘了大量窖穴用以储存采集的禁果粮食与农田里收割的粮食。
拂晓一边走一边向献介绍每座房屋里住着的都是谁。
献讶异的发现拂晓能说出每个人的名字,包括幼崽。
能叫出每个大人的名字没什么,一个部落拢共那么点大人,一个人只要在部落里出生、长大,那么成年时必定能喊出每个大人的名字,但连幼崽的称呼也能喊出来就有点离谱了。
幼崽是没有名字的,一方面是幼崽夭折率,大人懒得每个幼崽都起名,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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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是按照大部分部落的传统,幼崽成年后可以用捕的第一头猎物做名字,这样别人一听汝的名字就知道汝厉不厉害。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什么品种都有。
拂晓的名字就很明显没遵守传统。
在发现拂晓的族人起名风格符合主流后献好奇的问出自己的疑惑。
“吾长大第一次捕猎时猎到了一头麋,但麋这个名字太常见了,十个人至少四个叫麋,吾不喜欢。便给自己起名为拂晓,因为吾是拂晓时分出生的,而且没人叫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是独一无二的,吾喜欢。说来汝的名字是怎么回事?汝的幼崽,按理汝的名字应该是一二三四这种吧?”
“母沇死前对所有人说,她将吾献给了天、海、地,天、海、地会庇护吾,从那以后,吾便叫献了。”
闲聊中俩人走到部落最中间的只有一株老橡树的空地上,空地上有若干陶器,有的陶器下方皆有腿,下方有火在烧,有的没腿,直接用盖子盖着,置于燃烧篝火中。
拂晓拿起碗和骨片做成的勺子舀了肉汤,舀满一碗递给献,然后再舀了一碗。
肉汤里加了调味的草、根茎、浆果,吃起来滋味鲜美,腥味也少很多。
献呼噜呼噜几口喝光一半肉汤,再拿树枝做的箸夹碗里的肉块吃。
“是麋肉。”
拂晓点头。“吾等这里水草凤梅,多麋,吃得大部分肉都是麋肉。”
献道:“河流向东的大平原上,麋群比这里更多。”
大河下游的大平原上遍布沼泽、森林,可谓遍地是麋,馋得献不行,遗憾的是她年幼力弱,猎不到麋。
拂晓不解。“汝如何知道往东有更多麋?”
“大河一直向东流,流入了大海,吾出生的地方就在它入海的地方。”
拂晓想像不了海洋,但这不妨碍她理解那是很遥远的地方,遥远得她不仅没见过,也没听过。“那么遥远,汝怎么走到这里的?忘了,汝会飞,去远方对汝很容易。”
“也很累,飞一会就没力了。”
“多吃肉,多吃肉有力。”拂晓拿起勺子给献舀了一大勺肉。
献大口大口的吃着肉,一点都没浪费。
接纳一个幼童加入部落有多扯淡,她是明白的,虽然拂晓很喜欢自己,但自己多半留不下来,趁着还没走,多吃点肉。
这一顿肉吃完了,下一顿肉还不知道在哪。
拂晓又问:“若每天给汝吃肉吃到饱,汝能飞多远?”
献想了想,不确定的回答:“不知道。”
“没计算过?”
“不是,是吾最近渡过的三个春秋很少吃肉。”
“那三个春秋前呢?也没吃肉吃到饱?”
“吾一直长不大,吃得还比别的崽多,屏翳活着的最后几个春秋,大家就不许吾随便吃肉,屏翳虽然给吾分肉,但大部分时候吾都是肉和果子混着吃,果子多,肉少。不飞还好,飞起来,一会就没力了,所以吾很少飞。而在那之前,吾的翅膀还很小,很多时候都飞不起来,能飞的时候也飞得很困难。”
她的翅膀长到现在这么大也是最近几年的事,而这也是屏翳改变主意不准备带她一起死的原因。
“那就试试吃肉吃到饱,汝能飞多远。”
献疑惑。
拂晓道:“汝若能飞得再远一点,吾就能说服所有人同意接纳汝。”
献更疑惑。
日落后,部落里外出狩猎采集的人或带着猎物或空手归来,因着肉保存不了几天就会腐烂,部落将所有的肉都烹饪庆贺献平安归来。
喝着肉汤的人们很快得知拂晓想让一个外来的幼崽做她之女的事。
众人:“....”
诚然,成年后的女若不生育会受到隐形的歧视,与拂晓一样大的女,早就生了一到三个崽,而献一个都没有。
若拂晓是没有生育能力,或是生育了但都夭折了,那也就罢了,前者是人倒霉,后者也是人倒霉,但人倒霉也还有劳动能力。
反正部落里,每一个女都是所有崽的母,有责任抚养每一个崽;每一个崽都是所有母的崽,有责任在每一个母老了后照顾母——前提是母能活到暮年。
拂晓却是不一样的风景。
这家伙不是生了却夭折,或是生不出,她是将每一个向她求换的男人都打跑了,拒绝跟任何一个男人生崽。
这种挑衅传统的做法,即便献很强大,没沦为部落鄙视链底层,也不免受到影响。
部落里人们的地位划分——所有人吃的食物一样,但受到的尊敬不同——简单粗暴,老母最高,老人其次,母与获取食物非常多的人再次,女与成男又其次,幼崽最末。
拂晓做为狩猎采集时获取食物最多的人,地位位于第三与第四之间。
知道汝想改变,但汝也不必用这种方式改变吧,生个崽是会要汝命吗?
大部分一边喝着肉汤一边看着站在空地中间发言的拂晓,一脸吾就看着汝看汝还能搞什么幺蛾子的表情。
“献。”拂晓对献招了招手。
献立刻起身,背后出现一对青色羽翼,整个人飞了起来。
“噗....”
有人喷出嘴里的肉汤肉块。
“咳....”
有人被肉块噎得鼻涕眼泪直流。
“怪物....”
有人吓得尖叫。
拂晓不悦:“怪物汝个屁,吾等与天吴,吾等头生四角,天吴生有六臂,天吴是怪物吗?吾等是怪物吗?献只是长得和吾等不一样,吾等无翼,她有翼,哪怪物了?”
被吓得惊慌失措的闻言立时被说服。“是这样。”
捡吐地上肉块继续吃的捡肉块,捶胸口的捶胸口,一番兵荒马乱后,人群总算恢复正常。
“献会飞,眼睛看得很远,”拂晓道。“她可以在空中看地,看得更远,也能看到更多猎物所在,让吾等可以提前围堵猎物。”
狩猎最难的从来都不是打赢猎物,手持工具的两脚兽在任何野兽面前都是无敌的,最难的从来都是找到猎物,追上猎物。
但还是有人提出异议:“鸟儿越大飞得越远,她这么小,能飞多远?”
一针见血的问题,所幸拂晓早有腹稿。“鸟儿也会长大,或许时间会长一些,但我可以多猎一些猎物。”
4. 第四章死因
大地上的人们种植谷物为食,但谷物的收获变化莫测,心情好,欠收,心情不好,欠收。
人们向太阳女神献上祭品,向太阳女神祈求丰收。
太阳女神说,吾照耀万物,令万物生长,但作物结多少果实,不全由吾掌控,汝等去找吾的情人农神吧。
人们向农神献祭。
农神说,吾令谷粒物更饱满多穗,但收成的多寡不完全取决于吾,汝等可以问风神,风行过万里山川,或许她能帮助汝等。
人们向风神祭祀。
风神说,太阳的光是好的,农神的种子也是好的,但汝等并未在种子最喜欢的时间播种,收成才如此无常。
人们问,何时是种子最喜欢的时间?
风神将授予历法与节气予人们。
——节选自《风神》历法与节气篇。
“吾要说的已经说完,现在大家举手表决是否接纳献。”
众人陆陆续续举手。
拂晓点起举起的手,原始部落的规矩很简单,重要的事必须由部落里所有成年人一起商议——正反方可以每个人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反正一个部落的成年人不会超过两百名,哪怕轮流发言也不需要多少时间——并投票,一人一票,提出的决策只要得到一半以上的票数就通过。
“三十掌又一指只手,看好大部分人是赞同的,通过。”
拂晓激动的抱起献亲了一口。“献,现在汝是吾的女了,来,喊声母。”
献唤道:“拂晓。”
“母。”
“拂晓。”
一人道:“女拂晓,看起来她并不想做汝的女。”
拂晓道:“三麋汝懂什么,她只是一时张不开口,毕竟她比吾多活五掌又一指个春天,喊吾母,多少有些难为情。”
众人赞同点头,点完头感觉不对。
多活五掌又一指春天?
那不是幼崽吗?
怎么会比汝多活五掌又一指春天?
大抵是众人的表情太明显,拂晓补充道:“忘了告诉汝等,献她已活过十掌又四指个春天,汝等那什么表情?天吴不也比吾们更多时间才长大?”
众人:“....”
是这样,但天吴也没这么离谱啊。
可大家都已经投票表决了,反悔多少不好,且这只幼崽的羽翼听起来确实有用,众人最终没反悔。
众人一边喝着肉汤一边敲定了献住哪,和部落里已断奶,但还没到可以生崽年纪的幼崽住在聚落最中心的大屋里,那里住着部落里还没到可以跟着大人一起去远处采集狩猎的幼崽。
这么多幼崽放在一起,谁来照顾?
严格意义上没人照顾,只两个觉少的老人并一两个成年人盯着,大崽自己照顾自己,并照顾小崽。
倒不是部落不想挤出更多人手照顾幼崽,但实在挤不出。
部落里每一分人力都很珍贵,必须用在刀刃上,与觅食相比,照顾幼崽并非刀刃。
献对此并无异议,她在以前的部落里也是负责照顾幼崽,是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带崽小能手——吃得比所有人都多,又一直没法长大,参与采集与渔猎,她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回馈部落——这活很熟。
吃饱喝足,众人也感到困乏,除了两名夜里轮值者,纷纷回屋睡觉。
拂晓将献送到大屋,自己也没离开,从角落里取出一卷草席铺在地上晒过揉过的干草上,再拿来一捆干草,坐在草席上就着双月的光辉编织。
献将一名婴儿哄睡后好奇的凑到拂晓身边。“拂晓在做什么?”
“在编席,汝没见过席?”
“席?”献咀嚼了下这个陌生的字音。
因着她还不能熟练运用淇阳的语言,拂晓与她说话大多用东方的语言,只在找不到对应的字时才会用淇阳的语言。
“没见过,吾来的地方没有席,这是汝造的吗?”
拂晓摇头。“是北方来的那些生有六臂的天吴带来的,吾们在集时见到,学习了如何织席。”
“天吴是什么?”
“一种生有六条手臂,可以同时使用六种武器的人。”拂晓的口吻颇为艳羡,六条手臂在采集狩猎时是真的方便。
献离开出生的地方后见过六条手臂的人,但并不知道它们的名字是天吴,如今一听就反应了过来。“吾在路上见过它们,但它们人数比夫诸要少很多。”
拂晓点头。“它们是从南方迁徙过来的,来到大河的时间比夫诸短,人也就少。”
献坐下来,学着拂晓织席。“这汝是怎么知道的?汝不是才活了五掌又三指个春天吗?天吴应该在汝出生前就来到这里了吧?”
“吾是没见过天吴来时的模样,但淇水这里,大概是天下的中心,这里的部落东南西北各个方向来的都有,也经常有新的部落到来,吾每次集时都会找吾没听过的语言说话,说话时了解到的。”拂晓伸手纠正拂晓的手。“汝这样织会织得很松,睡不了几次,要多加几根草,织得细密才能睡得久。”
织席也需要耗费不少人工,在这个人力珍贵的时代,所有器物在制造时都要奔着长久使用去,最好能用几十几百个春天,节省人力。
献从善如流的改正。
在双月走到一定高度时,拂晓将手里织了一部分的草席放下。
“该睡了,别织了。”
献气馁的放下手里松散得惨不忍睹的巴掌大的席。
“来,吾教汝怎么睡觉。”
献讶异。“睡觉还要教?”
“睡觉是与生俱来,但怎么睡得好,却需要技巧,用最短的时间熟睡,可以节省时间,而睡得足够沉,便可以少睡。”
“为何?”
“因为睡得越沉,力恢复越快,而睡得浅,便需要更多时间才能恢复。”
献瞪圆了眼睛,睡觉还有这么多讲究?
“吾该怎么做?”
拂晓道:“先从呼吸开始,跟着吾做,呼、吸、呼、吸.....”
献学到双月高悬都没学会。
拂晓安慰道:“别丧气,学起来是很麻烦,要做到像吾一样行走坐卧都这样呼吸就更难,但汝可以慢慢学,一季不成便十季,只要汝肯坚持,一定能学会。”
献点头。
“今天就到这了,汝先睡吧,明天还要干活呢。”
“拂晓,汝的呼吸是从哪学会的?”
“吾自己想的。”
“啊?”
“吾观察部落里每一个人的呼吸,天长日久,就想到了这样呼吸。”
“汝怎么有这么多时间?”
“吾那会还是崽,不能跟着大人一起采集狩猎,只能在部落临近的地方活动,时间便多。”
“那汝怎么会想这些?”
拂晓沉默片刻,起身从角落里翻出一捆木板。“因为这些。”
献看了看,夜色太深,看不清木板上有什么。
拂晓也发现了光线问题。“明日给汝看。”
因着好奇,献翌日起得很快,却发现拂晓起得更快,已经在帮忙收拾柴草做饭。
献只能先撸起袖子帮忙。
做饭用的燃料大多是干草、枯枝,很少有大块的木料。
倒不是不想用大块的木料,而是用石斧石刀伐木只能对付那些细小的树木,但森林里大部分树木普遍数人合抱粗,个别甚至十数人合抱,对付这种巨木需要耗费的时间....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在秋季时收割枯草。
而从森林里找出树干细的树也需要时间,权衡利弊的结果便是获取燃料靠捡拾枯枝、割干草与偶尔遇到的枯死的大树。
燃料的品质差,煮熟肉汤自然需要耗费更多燃料与时间,轮流做饭的人起得非常早,献到来时,饭食已做了一半,只能帮忙往篝火里添加燃料。
拂晓用石斧在一块枯木上切出一道口子,再塞入木楔,用石斧捶打木楔,在木楔的压力下,枯木沿着纹理裂开,搞定最后一块枯木,拂晓吐出一口气,放下石斧,去搬自己昨日翻出的木板。
“献。”
献看向抱着木板而来的拂晓,露出笑容。“木板上有什么?”
“汝看。”
拂晓将一块木板递给献,献接过一看,木板上密密麻麻全是图画....准确说不是图画,因为图画没这么抽象,上面的东西更像是画的人嫌图画画起来太麻烦,砍掉了大部分笔画。
总之,她一个都看不懂。
“这是什么?”
“是每个人的死因。”
拂晓给献一一指道。“这是死于喝了不干净的水,这是死于吃了不能吃的果子,这是被鼍吃了,这是被虎吃了,这是被恐龙踩成了肉酱,这是喝了生血后死的,这是吃了不能吃的草死的,这是出了很多汗后没擦汗死的、这是生崽时死的、这是被树枝刮伤后伤口坏了人也死了、这是吃肉时被骨头卡住喉咙死的....”
献茫然的看着木板上记载的人的一百零八种死法。
良久,献问:“有谁是老死的吗?”
“有啊。”
“几个?”
“一个。”
献思考片刻,问:“这上面记了多少个死人?”
拂晓掰着指头算了算,自己的手指脚趾加献的仍不够。“一掌又一指个吾们的手掌脚掌指数的掌又四指。”
拂晓说得太绕,献脑子里转了半天才算出来这是多少。
六百零四。
活了五十多年,献当然知道大部分人都是死于非命,见过的老死之人屈指可数,但两者具体的比例差异她是没概念的。
如今拂晓这么拿数据说话,献倒吸一口冷气。
她想像不了六百零四是多少人,但她原本的部落大人稚童加起来也没超过四百人。
这么多人,只一个是老死的,这老死的概率也太低了。
献不解:“汝为何记这个?”
“吾能记得的最早的事便是死。”拂晓道。“一个崽倒下后,再没起来,不吃东西也不喝水,再后来就被埋入墓地。吾那时就想,吾是否也会如此?吾是否能活到长成大人?吾要如何才能活到长成大人,活很多很多个春天,在未来的某一日,是睡梦中平静的死去?”
献仍没明白。
“吾就想,若吾知道每个人是怎么死的,吾能否通过避开造成他们死的原因,从而不死?”
献惊讶道:“好像可以,拂晓真聪明。”
拂晓抚着木板长叹道:“然后吾就开始记这些,记下吾认识的每一个人的死,和他们的死因,不知不觉就记了这么多。”
“那汝有没有找到活很多很多个春天的办法?”
“没有。”拂晓摇头。“吾发现,人的生命,非常残酷。”
献疑惑的看着拂晓。
“与吾同岁出生的崽,到第六个春季时,五存二,而活着的到第三掌个春季时,亦死去半数,活着的到第四掌又一个春季时,又五存三,还活着的到如今,又五存四。”
献掰着指头算了好一会才算明白这是死了多少个,还活着几个。
若与拂晓一起出生的崽有一百个,到第六个春季时,还活着四十个,到第十五个春季时,还活着二十个,到二十一个春季时,还活着十二个,到现在,还活着九个半。
献:“....怎么死的?”
死了这么多,部落能延续下来真不容易。
“汝问得是大人还是崽?”
“都问。”
拂晓想了想,举例道:“崽每二十掌(一百)的人,四掌(二十)在会爬前,不知道为何病死的;三掌又三指(十八)是在会爬后见到什么都往嘴里塞,不知道吃了什么死的;两掌又二指(十二)是在会走路后磕磕碰碰受了伤,伤口坏掉死的;两掌又一指(十一)是被蛇虫咬了后死的,其中最多的就是蚊;一掌又两指(七)是冬季时吹了风死的;一掌(五)是被野兽叼走的;四指是打闹出汗后死的;剩下的是一些不太常见的死因,比如吃肉时被骨头噎死、走路摔死、跑丢了、烧火时被烫到这些。”
“大人呢?”
“每二十掌的人,六掌又三指(三十三)的人死于受伤后伤口坏掉,伤口有大有小,有的是被大豚獠牙刺伤,有的是弄柴时被木刺刺伤;三掌又二指(十七)的人是被蛇虫咬了后死的;一掌又二指(七)是野外喝了不干净的水或没煮熟的生血;一掌又一指(六)是被野兽杀死;四指是吃了没完全处理好,还有毒的食物;四指是溺水亡;三指是在部落冲突时战死;两指是失踪,大概是在野外走丢了,找不到回来的路;一个是伐木时被砸到.....一半的一半个人是死于生育,再就是一些不太常见的死因,和崽差不多,走路摔死、吃肉时被骨头噎死、走在山坡下被山上掉下来的石头砸死。”
献为拂晓这细致到一半的一半死因统计瞠目结舌。
瞠目结舌之余,看着那一大捆木板,献有一种说不出的奇异感觉。
就是,突然觉得,死亡没那么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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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木板上的记录那么离谱与可怕。
献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的这种心情,只能道:“这两块木板朽坏了。”
拂晓看了眼。“那两块木板是最早的,虽然吾很用心的保存,但木也会朽,等快入冬时吾弄些石头,刻石板上。”
饭食很快煮好,还是野果野菜炖肉。
煮好的肉汤被分成四部分,三部分是晚餐、明天早餐、明天晚餐,最后一部分是今日早餐。
虽然凉得没热的好吃,但没办法。
每次生火都要耗费不少燃料,一次煮两天的食物可以省下这部分燃料,若非气候炎热,肉汤最多放两天,超过就会变质,部落很愿意一次煮一个月食物。
饱食一顿后,拂晓以献需要熟悉环境为由带着献离开聚落,来到森林边缘。
“来,汝飞一飞,看最远能看到哪些东西。不要勉强,看得不远也没关系,吾能应付众人。”
献试着飞起来后往高处飞,飞得越高,越耗费体力,她以前飞行时都是卡着树冠高度,能避开野兽就行,这一次全力扇动翅膀,最终将树冠甩在身下。
高处本就望得远,献的视力也很好,在体力将耗尽时,献抓紧时间四顾,旋即下落。
拂晓一把接住落下的献。“真厉害,飞得比树冠还高。”
“只高出树冠一个汝的高度。”
“那也很高了,那么高,吾爬都爬不上去。”
献看了眼自己方才踩在脚下的树,至少五个拂晓合抱的树干,以及二三十个拂晓加起来的高度,谁会没事爬这么高的树?
哄人也哄得有技术点。
献道:“吾看到东边有一株枯死的大树,南边是聚落,西边是一条大水,北边是一条大大水。”
拂晓在脑子里将献说的地标与记忆对比了下。
大水应该是聚落周围的一条溪,大大水则是淇水,而东边枯死的树,应该是部落过段时间准备去伐的木。
献紧张的问拂晓。“远不远?”
不是很远,用来帮助狩猎有用,但不大,不过这不是问题。
现在都能飞这么高,长大了只会飞得更高。
至于那可能需要很多很多个春季,天上又不会下肉汤,想得到什么,自然要付出些什么,部落肯定能理解这一客观现实。
拂晓摸了摸献的脑袋。“远,很有用。”
献松了口气。“那就好,吾们去打猎吧。”
“先不忙着打猎,秋天果子熟了,挂在树上的时间很短,不及时采摘,就被鸟吃光了。”
“哦哦,吾差点忘了。”
采摘的果子被分成两类,一种是能晒干长期保存的,一种是不能长期保存的,前者摘下来后会被切开再晒干,晒干后储存至窖穴,后者则是以最快速度吃掉。
整个聚落所有人一天六顿的吃了十天果子都没吃完,没吃完的都腐坏了,但没扔掉,而是堆在一个窖穴里。
拂晓对疑惑的献解释道:“猴存放果子的地方,时间久了,果子也会变质,还会产生酒,猴很喜欢喝。吾喝过一些,滋味很不错,天冷的时候喝起来非常暖和。所以吾们也将吃不完的果子堆在一起,酿出酒,冬日饮用。”
献也喝过猴儿酒,虽然因此被猴追,但滋味很好,她不后悔,只是没想过还能自己酿酒。
果子都处理好是收稻。
农田里稻穗低垂,稻粒开始掉落,再不收就都掉地上了。
大人拿着石刀石镰割稻,献与幼崽们跟在后面捡拾地上掉落的稻粒,顺便驱赶鸟群。
献捡的时候捡起一粒稻,搓开表皮送进嘴里嚼了嚼,和以前吃过的粮食作物都不同。
也确实不同,她出生的部落,种的都是葫、青豆、黍等作物,稻这种作物根本没见过。
稻很噎人,粮食作物都很噎人,但谁让它保存期更长,能让冬季时有食物。
见献好奇的吃稻粒,拂晓笑问:“滋味如何?”
“味不美,黍更美。”
拂晓道:“滋味是不美,但它粒大,一粒当好几粒黍,也更顶饱。”
献叹息。“有这么多美处,怎么就不再美一处呢?”
拂晓莞尔。“若能美两处就更好了。”
献疑惑:“两处?”
“粒成熟后不会脱离穗,可以一直留在穗上就美极了。”拂晓痛心的看着地上的稻粒。
植物生来不是为了给人吃,果实成熟了就会掉落泥土中。
稻田里的稻粒将近半数掉在地上便宜了蛇虫鼠蚁与鸟类。
更令人吐血的是,这还不是全部损失,从果实结出起,鸟群就每天拜访稻田,因此结果后能长到成熟的稻粒也只是一部分。
献闻言,看了眼遮天蔽日怎么赶都赶不完的鸟群,她也开始肉疼了。
收稻收得很快,也必须快,每慢一分便会有若干稻粒被鸟群吃掉。
稻田收割结束后,聚落愤怒的抓捕鸟群,吃了一顿全鸟餐。
解恨的全鸟餐后,还要继续面对鸟群。
黍熟了。
与必须在合适时间播种的稻不同,早了或晚了都会影响收成,黍的播种不挑时间,早了晚了都可以,收成比稻更稳定——当然,黍也有缺点,产量是真低,同样面积,稻的产量是黍的两倍有余。
产量如此低的黍没被稻淘汰,自然不是人们多眷恋黍这种世代种植的作物,而是稻这种新作物有个致命缺点。
丰收的时候,它的产量是真高。
欠收的时候,它的产量是真低,最差能颗粒无收。
而播种后是丰收还是欠收,抱歉,这是一件非常随机的事,以至于每次种稻前,聚落都要宰肥麋祭祀,祈求土地,保佑今岁丰收。
至于土地配不配合,看它心情。
而土地的心情,用拂晓的话来说便是:
今岁心情好,让稻欠收吧。
今岁心情不好,让稻欠收吧。
“既然这样,为何还要种稻?黍不是更好吗?”
拂晓叹道:“黍很好,但收获太少,不像稻,虽然收获多寡随心所欲,但一次丰收可以顶几次黍收成。因此吾们结合了下,两个都种,稻欠收吃黍,稻丰收,那就有更多食物以防不测。”
又是一阵抢收,最后一季黍子收获。
解决了冬日口粮,而冬季将至,聚落里不分少长,只要能走,全拿着家伙进入山林寻找容易砍伐的小树、枯树、枯草,捡拾枯枝,为严冬储备燃料。
5. 第五章死亡
生者居人间,亡者居幽冥,黄泉位于地底深处,那里是死者的国度。
死亡与死者皆归岱冥神女幽掌控。
冥神与掌万物生长的太阳女神是姐妹,亦是一体两面。
黄泉之地荒芜空旷没有阳光,什么都没有,只有泥土与水,女幽因而经常带着亡者偷跑至人间,惊吓生者,扰乱人间。
——节选自《风神》冥神篇。
嘿呦嘿呦....
砰!
两人合抱粗的树倒下。
“快躲开。”
提醒得很快,大家也都知道树木倒下时要躲开,但还是有人躲得不够快,被树枝擦到肩膀。
说是树枝,比人大腿还粗,皮和肉当场给擦掉一块。
拂晓跑过去一看,这伤势,伤口坏掉的概率太高了。
女仲麋担心的问:“拂晓,吾怎样?”
“伤口太大了,汝先敷点草药再去橡林休息。”
秋季草木开始凋零,动物疯狂进食,再加上伐木本身就容易发生的意外,这个时间段是最容易出事的时间,因而一开始就采摘了大量草药,并让幼崽们嚼烂,装在一个大陶罐里。
拂晓用水洗了洗手和勺子,再用勺子从陶罐里挖出一勺草药糊敷在伤者肩膀上,再有布条包一圈,防止草药糊脱落。
给人处理好伤口,拂晓回去继续伐木,女仲麋则前往橡林休息。
橡林,顾名思义,是一片橡树林,地上铺满落下的橡子。
虽然橡子吃多了会死人,但可以通过控制吃的量来规避,并且人吃不完的部分也不会浪费。聚落里养着豚,人吃不完的橡子可以磨碎了喂豚。
因此聚落里的老人、稚童与孕妇都被安排来捡橡子。
女仲麋到的时候,正好赶上橡林猎杀野猪。
人可以吃橡子,植食与杂食的野兽也可以,因此橡林不时会有野兽到来,寻常野兽还好,老人、稚童与孕妇能解决,但野猪不行。
所幸聚落分了两名投矛技术出色的大人护卫橡林,野猪轻松被解决。
“女仲麋汝怎么来了?汝受伤了?”
“吾没法伐木,来捡橡子。”女仲麋看了看两人扛回的大野猪,再看看与橡子堆摆在一起的另一头豚。“两头豚?”
女蛇欢喜道:“这片橡林橡最多,秋冬时野兽最爱来,尤其是豕,倒是便宜了吾们。”
女仲麋赞同点头。“这两头豚可以让所有人吃一天了。”
“是啊,要是能每天都有这样的大豕就好了,还省了狩猎寻找猎物的时间。”
简单聊了两句,女仲麋去捡橡子,但因着只有一条手臂能用,捡得很慢,但那些刚会走路的幼崽捡得比她更慢,倒没人笑话她。
女蛇与同伴也没闲着,将一部分个头大的橡子埋入橡林边缘,这些橡子会在明年发芽,长成新的橡树,扩大橡林的面积,产出更多橡子。
遇到不适合的地形,还会用工具修整一二,以便来日捡橡子时更方便。
献抱着蜂窝回来时,橡林一片热火朝天的景像。
见献出现,女蛇不悦:“献汝跑哪去了?”
“掏蜂窝。”献示意手里的用兽皮袋抱着的东西,眉飞色舞道:“吾看到蜂,就猜这附近有蜂窝,一找,果然有。”
女蛇皱眉。“汝知不知道被蜂咬了会死人?”
献答:“吾会飞,蜂追不上吾。”
女蛇:“....”忘了这家伙和自己不是一套生理构造。
“罢,汝把蜂蜜掏出来,先给女仲麋一碗,她受伤了,伤口很重,吃点蜂蜜看能不能熬过去。”
虽然不知道如何阻止伤口坏掉,但人们也不是完全没有应对之策,给伤者吃好的喝好的,可以增加伤者的存活率。
“好。”
“蜂蜜不要取完,取一半,之后还将蜂窝挂回去。”
“啊?”献下意识露出抗拒之色。
“汝把蜂蜜掏空,蜂窝也扔了,蜂怎么过冬?给它们留点,让它们能过冬,下个秋季、下下个秋季,以后的每个秋季汝还能再掏一次。”
献立刻被说服。“也是。”
献将蜂蜜掏出,倒了一碗给女仲麋。
蜂蜜很滋补,但女仲麋的伤口太大,还是发炎了。
在这个时代,伤口发炎等于死亡。
女仲麋在抽搐中痛苦挣扎数日后再无气息。
聚落按照传统,在聚落屋舍旁边的一片空地上挖了一个坑,将女仲麋给埋了。
据说最早的时候死者都是埋在屋舍之间的空地上,但随着聚落在这里生活时间的增长,那些空地都埋满了死者,埋不下了,便将聚落的栅栏往外移,再清理一片专门用来埋葬死者的地。
这么折腾也是无奈,聚落栅栏外每天都有豺狼虎豹徘徊,个别灵活的豺狼虎豹还会翻过栅栏跑到屋舍外头,茅草与泥土做的半地穴屋舍都扛不住野兽,若将死者埋在聚落之外,等着吧,第二天就得被野兽挖出来啃了。
看着女仲麋被尘土覆盖,献有些恍惚。
“怎么样?”
献回神,看着一脸担心的拂晓。“吾很久没这样参加葬了。”
离开原生部落后,她见到的尸体都是填了肚子,这种正儿八经且平均十天参加一次葬的生活,离她太遥远了。
拂晓道:“死亡虽然令人悲伤,但生者还是要珍惜生的每一天。”
献赞同,想了想,问:“拂晓,汝说,人死后会怎样?”
这个问题....拂晓熟练的回答:“回归大地的怀抱。”
献疑惑的看着拂晓。
拂晓道:“万物有灵,人也有灵,万物死后,灵会归于大地,获得永恒的宁静。”
献思考片刻,问:“这是汝编的?”
她从未听过这种说法,加上对拂晓的了解,很难不做出如此猜想。
“活得久就是不好骗。”拂晓叹了口气。“对,吾编的,用来哄崽的,虽然崽们还不能理解死亡的悲伤,但他们会好奇什么是死亡,与其等他们长大后陷入长久的迷惘,不如一开始就给他们一个答案。”
“可汝这个答案是汝自己编的。”
拂晓理直气壮道:“吾又没乱编,人死后会慢慢腐朽,最终变成泥一样的东西,这怎么不是回归大地?吾这是有理有据的编。难道汝能说,人死后不是变成泥一样的东西,融入大地吗?”
献:“....”
尽管死亡是一件非常悲伤的事,但人们没有太多时间浪费在悲伤上,撒下最后一把土,将女仲麋完全埋葬,确定土层厚度不会随便被野兽挖出来后,众人便回去吃饭了。
明天还要继续干活,今天得多吃点食物。
伐下的树木需经过风吹日晒才能做为燃料,因此伐倒的树木肢解带回聚落后被堆在一起,留待明年做燃料,今年优先烧去年的燃料。
在第一场雪落下前,聚落总算攒够足够的木材。
终于有时间多伤心一会。
伐木的意外无可避免,有被树木、木刺伤到后伤口发炎的,也有遭遇猛兽被伤到甚至死亡的。
这段时间聚落里死了七个人,三大四幼,大的是因为伐木与野兽,幼是因为乱吃东西、生病等原因。
伤心之后还得继续生活。
冬季草木凋零,无法再采集,只能靠狩猎,食物来源少了一半,很容易饿死人。
因此冬季人们仍不能闲着,必须投入更多人力给狩猎,但在出去狩猎前还需要安排一件事。
这年头野兽比人多,天气温暖的时候,夜里聚落外尚且有野兽徘徊,何况食物匮乏的冬季。
有很多人也养着很多牲畜的人类聚落在掠食动物眼里就是一座固定的肉山。
因此再怎么增加狩猎投入,也必须留人留守,但不能留太多人,留得人多,狩猎的人手就少,狩猎的人少了,食物就少了。
因此留守的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少。
二是足够强。
拂晓没等众人讨论完便主动道:“行了,不用浪费时间讨论了,吾留守。”
众人见此果然不再讨论。
拂晓继续道:“汝等冬季出去狩猎,将献带上。”
众人不解:“带个崽狩猎?那不是拖后腿吗?”
“她会飞,飞得高,在这个草木枯萎的季节,她更容易看到野兽的踪迹,可以省不少时间。”
哦,差点忘了献那崽子的飞行能力有这好处。
也不怪众人健忘,而是这些日子献就没参加过任何狩猎,聚落里又忙得要死,所有人都快忘了拂晓最开始将人带回来时说的话。
狩猎队出发前,拂晓给献穿上熊皮做的温暖鞋子,裹上狐狸皮做的裘衣,戴上麋鹿皮做的帽子,最后带上包手的兽皮袋。
小小的幼崽被裹成了一只球。
献道:“裹得这么严实,吾飞不起来。”
“汝的翅膀不是可以穿过衣吗?”
“是可以,但不能太重太厚,太重了,飞起来很累,太厚了,翅膀出不了,兽皮又重又厚,不能穿。”
拂晓皱眉。“汝之前没说这个。”
“汝也没问。”
拂晓:“....吾跟大家说说,汝冬季不出去狩猎。”
献赶紧拉住拂晓。“不,吾要去狩猎。”
“汝知不知道冬季有多冷?”
“吾活过的春天比汝活过的更多。”
“吾知道,汝说过。”
“聚落为何给幼崽肉吃?”
“一半是血缘,一半是为了反哺。”
献道:“血缘是顺带,反哺才是最重要的原因。每个幼崽都有责任照顾聚落里所有的老人,长大的幼崽多一个,老人会过得好一分,所以大人愿意将肉分给幼崽,喜欢看幼崽多吃肉,因为幼崽吃肉多才能长得壮,长得壮才更容易活下去,但聚落里有谁能活到吾长大?”
想起献提过的,她的母亲和妹妹被她熬死的事,拂晓一时无言。
献继续道:“吾不知吾要多久才能长大,但吾知道,没人能等到那一日,反哺的传统无法长久的庇护吾,吾必须参与劳动。即便不能像大人一样,也不能差太多。”
拂晓叹了口气,叮嘱道:“飞的时候飞快点,早看完早落地穿衣,吾用皮袋给汝装些羊肉羹,汝抱在怀里取暖,落地后吃一些,可以暖身子。”
飞行能力在冬季更方便。
草木凋零,大地白茫茫一片,鸟兽走过的痕迹比其它季节更清楚。
献跟着一支狩猎队一起出去狩猎,第一天便找到一窝野猪的痕迹。
大人们根据拂晓说的位置,悄悄围住野猪,将一窝六只野猪一锅端。
六只野猪一大五小,小的说是小,但也有半大,够聚落吃一天。
献欢喜不已,自己能参与劳动,真的太好了。
正欢喜着,献发现自己飞起来了。
怎么回事?
自己的翅膀不是收起来了吗?
“献!献!献!”
十几双手将献抛得高高的,欢呼着献的名字。
女蛇向献解释道:“献,吾们第一次在冬季第一日便猎到这么多猎物。”
冬季食物匮乏,动物不是藏进还有食物的深山便是迁徙,往往需要追寻很多天才能猎到这么多收获。
一天就能猎到六只野猪,这个冬季无疑会比过去每一个冬季要好过。
下午的时候并未找到大的猎物,只猎到三只雉兔,但有比没有好。
日落时,众人扛着收获与献一起回聚落。
拂晓与留守的人早已煮好热腾腾的肉汤,归来的人坐下便有得吃。
大屋里的火塘在冬季烧一整日,因此吃饭时间不再像平时一样规律。
为了不浪费燃料,冬季时只在大屋里生火,所有人在大屋里围着火取暖,火上昼夜煮着食物,谁饿了便自己拿勺子打食物吃。
留守的人早已吃完,因此狩猎队进食时,留守的人用石刀处理起带回来的猎物。
皮可以做裘衣、鞋,筋可以做弓弦,血可以补充盐分。
留守的人熟练的将猎物剥皮抽筋,最后剩下的肉因着冬季严寒,怎么放也不会放坏,便不急着吃,堆在雪中,慢慢吃。
“这窝豕是吾发现的,吾看到了大豕的脚印。”献捧着肉汤激动的对肢解完猎物开始用楛木制作箭杆的拂晓叽叽喳喳。
拂晓摸了摸献的脑袋。“献真厉害。”
“别摸脑袋,吾比汝大。”
“汝身高比吾矮,在所有人眼里,吾是大人,汝是崽。”
献气馁的看了眼自己的身高。
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拂晓道:“多吃肉,吃得多才能长得高高的。”
献:“吾以前吃肉也很多。”
母沇与屏翳想不明白她为什么长得那么慢,曾经很努力的投喂她肉汤,她也很努力的吃,但不论她怎么努力的吃,她就是长得比蜗牛爬还慢。
“汝只是需要更多时间生长,吃得多才能长得高在汝身上仍有用,毕竟汝也不想终于长大,却因为以前吃得少,长得矮小吧?”
献大口大口吃肉,将肉吃完后又拿着兽骨掰开,吸吮骨头内的骨髓,骨髓吸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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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也没扔,放在一起。
聚落外有三只与聚落很熟的狼,这些骨头以及无法处理的下水都会扔给它们吃。
“拂晓,汝做这么多箭矢做什么?”
拂晓笑答:“狩猎。”
“汝不是留守不需要狩猎吗?”
“会有猎物自己送来。”
献四顾,什么都没看到。
“现在还早,晚上才有。”
献很好奇拂晓说的猎物送来是怎么回事,但白天跑了一天,运动量巨大,累得不行,吃饱喝足,不一会便睡着了。
拂晓将人放到大屋里羊睡觉的草堆上,一被放下,献立刻抱住温暖的羊。
拂晓见此,露出微笑,旋即回去继续制作箭矢。
当双月行至高天时,拂晓停止制作箭矢,裹得严严实实的爬到大屋屋顶上,闭眼调息。
良久,聚落外传来了汪嗷汪嗷声。
那是聚落外那几只与聚落很熟的狼在向聚落示警。
狼嚎之后是虎啸。
拂晓睁开眼,挽弓搭箭。
身体里一股无形的力量涌入手臂,增强本就强大的臂力。
嗖嗖嗖!
三支箭矢分别射在虎身上,隔着近百步距离,箭矢入体并不深,不致命,虎掉头就跑。
拂晓拿起长矛,用投矛器投出。
长矛扎在虎身上,将虎扎穿。
在狼嚎声中,拂晓爬下屋顶去捡猎物。
打开栅栏门,行至虎身边,抓起虎的爪子扯了扯,很沉,比两个自己还多。
汪嗷汪嗷....
不对,狼怎么还在叫?
身后隐隐传来空气呼啸声。
脑子反应过来前拂晓的身体先一步做出反应:握紧长矛向后一扎。
凄厉的虎啸声将聚落里所有人惊醒,离大屋门口近的更是抄起长矛往外跑。
“怎么了?怎么了?怎么还有虎?”
拂晓将长矛上挑着的虎甩进聚落里。“来了两头虎。”
跑得快的众人:“....”
来了两头虎,汝居然都搞定了,是不是太强了?
不过管它呢,虎肉虽然不好吃,但这年头没人挑食,能吃就行。
很快有人出来拂晓搬虎,见有人扛老虎,拂晓自己去拿了一盆水放在门口,然后跟着一起回到聚落里。
夜色已晚,虎被埋在雪里,并未处理,拂晓继续守夜,其余人则回去继续睡觉。
在众人都离开后,三匹狼走到水前,大口大口舔舐着盆里的水。
拂晓坐在屋顶上看着喝水的狼,托腮道:“这三只狼很有用,若能养得更熟一些就好了。”
虽然现在也很熟,但不够熟,狼还是有可能伤人。
“要不等以后它们生了崽,抱回来养着,看会怎样。”
*
献瞪圆眼睛看着雪中的两头虎。
“这是汝昨晚的猎物?”
“对啊,吾厉害不?”
“厉害。”献竖起大拇指。“但虎怎么会来聚落这里?还是两头?”
拂晓答:“野兽的嗅觉都很敏锐,聚落有这么多人,还有这些肉,闻到这么多肉的气味,自然闻味而来。汝来的地方,晚上聚落外没有野兽徘徊吗?”
“有,但很少,吾来的地方靠海,鱼汛时有很多鱼,吃不完的鱼可以用盐保存,食物多,人也多,聚落周围野兽便很少。”
拂晓闻言羡慕道:“听起来是很好的地方,比吾们这里好多了。”
献摇头。“各有好坏,捕鱼经常遇到风浪死人。”
“狩猎采集也经常死人。”
“海水会涨起来,淹没聚落,淹没一切,像这里,在海边,会被海水淹没。”
拂晓想像了下,发现想像不能。
淇水虽然也涨水,却不会涨到如今的高度,不然聚落也不会选址在这里。
拂晓感慨道:“虽然不是很理解汝表达的意思,但听起来海边生活也不容易,真是在哪生活都不容易。”
献对此很赞同。
生存,不论在哪都不容易。
闲聊完,献继续跟着大人出去狩猎,拂晓则回屋补觉。
补觉补到下午时被吵醒。
“快快....”
“药....”
“谁受伤了?”
拂晓揉了揉眼睛,从草席上爬起来,发现被背回来的居然是献。
“献?她怎么了?”
“献的眼睛被雪伤了。”
拂晓怒:“不是跟汝等说了,不要让她在高处看太久吗?”
“吾们....”
献解释道:“是吾自己多看了会,吾看到了鹿群的痕迹,若能找到鹿群,可以吃很久,没想到....”
“汝的眼睛再好用,也得久才能有用,怎能如此勉强自己?”
拂晓气得不轻,但还是挖草药糊给献敷眼睛,但雪盲症并没有治疗的办法,敷草药也只是让她好受一些。
眼睛伤了,献没法再跟着狩猎,只能留在聚落里休息。
聚落里留守的人只是不用狩猎,并非不用干活。
留在聚落里的人需要将橡子磨碎、浸泡,一部分喂豚,一部分与肉一起煮汤给人吃,编织草席,打磨箭簇,准备草药等。
献因着看不见,怕她受伤,拂晓分给她干的活是准备草药。
更准确的说,是将其它季节晒干的草药用牙齿嚼碎嚼成糊。
献苦着脸道:“拂晓,好苦。”
“很苦?”
献点头。“很苦。”
“苦就对了,苦才让汝长记性。”
献瘪嘴哭了起来。
哭了没两声听到了更大的哭声。
献的哭声顿了顿,脸朝向拂晓。
虽然看不到,但她对拂晓的声音很熟悉。
一名稚童无奈道:“献,汝对拂晓哭没用,她哭得比谁都大声,一个大人还这么哭,不要脸。”
拂晓一边哭一边理直气壮道:“吾就不要脸,汝能将吾怎样?要与吾比谁哭得更大声?”
献收住眼泪。
拂晓将一块东西塞进献嘴里。
甜甜的,献下意识咬了口。“蜂蜜?”
“对,吾之前没吃完的,用冰雪冻了起来,打算夜里补充力,给汝了。”
“那汝晚上怎么办?”
“吾可以吃别的。”拂晓道。“汝吃慢点,吃完了漱口,继续嚼草药,吃慢点让甜味在汝嘴里留得更久些。”
献:“....”
做人可以不这么欠揍的。
6. 第六章彩陶
太阳女神有九十九任丈夫,但不论丈夫如何更迭,唯有情人从未更改,即无战神之勇力,亦无帝之威仪、海神之富庶、河伯之美貌的农神。
——节选自太阳女神《农神》
雪盲的第三天,聚落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一名名唤母橡的女子怀崽了。
大家发现后非常生气,大屋内满是激烈的争吵声。
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能感知到众人情绪的献很疑惑。“大家为何如此愤怒?冬季怀崽不是很正常吗?”
春季食物少,夏季产后大人容易生病婴儿容易夭折,因献遇到的每一个部落都会控制怀崽间。
秋季后半截到春季开始这段时间怀崽,分娩便在秋季与冬季,秋季分娩,食物充裕,冬季分娩,食物虽然不如冬季,但大人婴儿不容易生病。
“吾们下下个秋天就要迁徙,她这个时候怀上,迁徙时小崽都还不会走路,没法跟着吾们走,而一定要带着,需要花费大量人力,但迁徙时人力很珍贵。”拂晓叹道。“这个小崽一定会夭折,但生下来到夭折这段时间,吾们要给它食物吗?给,是浪费,不给,心会难受。所以吾们会在迁徙往前数的第三个秋天开始,不允许有人怀崽,她违反了传统。”
也给所有人带来了麻烦。
“那怎么办?”
拂晓说:“他们必须受到惩罚。”
“那个小崽呢?”
“看它的命。”
原始社会对犯错族人的惩罚简单粗暴又各有特色,尽量不杀人,人力太珍贵,一名族人能长大,耗费的资源也不少,死了太可惜,因此能不死人,都会尽量不死人。但惩罚也必须有,不同部落的惩罚方式不同,淇阳部这里是背石头上山,背上山再下来,下来后再重新背上去....周而复始,具体背多久取决于错误的严重程度,错误越重,背石头的时间越久。
献很好奇:“这种惩罚不是更浪费吗?背石头那段时间,受罚者需要吃肉,却不能参与采集狩猎,为部落带来食物。”
拂晓道:“汝所说的正是这种惩罚最大的意义呀。”
献茫然。
拂晓摸了摸献的脑袋。“劳动是人活着的最大意义,而背石头并非劳动,它没有任何意义,除了还能吃肉,这样的活着与死人何异?”
妇(对怀孕状态女子的称呼)橡必须受到惩罚,但肚子里还揣着崽,背石头容易小产,崽流了还是小事,大人也可能有生命危险,因此惩罚放到分娩结束后。
但妇的惩罚可以推迟,对男的惩罚则不用。
唯一的困扰是,这个时代一名女性怀孕了,无法确定是谁让母橡怀孕的,但这个困扰没能难倒众人。
部落就这么点人,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谁发生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无法完全瞒过别人。
这段时间里与母橡睡过的六名男子都被找了出来,在漫天飞雪中背上满满一藤筐的石头去爬山。
献雪盲的第四天,部落留守的老幼带着缝补好的渔网,在拂晓的带领下前往聚落旁边的溪里。
溪面并不宽,约十二个拂晓(身高一米□□),冰面也不厚,老人与幼童拿着木棒就能凿开,但也不薄,人踩在上面不会破裂。
冰面甫一凿开,立刻有鱼从水里跃出,落向冰面,撞在冰面上凑热闹的献身上,将献撞得踉跄倒地。
离得近的同身高稚童笑道:“献真弱,居然被鱼撞倒了,羞羞脸。”
献辩解道:“吾是没有准备,吾有准备就不会被撞到。”
对于献的辩解,小伙伴们一边回以更大声的笑声将献气得面红耳赤一边上前砸鱼头,将鱼砸晕,再分出两名稚童将这条献一半身高的肥鱼抬回岸上。
一个又一个冰孔凿开,不时有鱼跳出,大人们只管下网,稚童们在冰面上忙碌的将鱼砸晕,抬回岸上。
到大人们将网全部下好时,稚童们已经抬了十几条鱼,见冰面上没别的鱼跳出,便开始自己凿冰孔,守孔待鱼。但稚童们力弱,凿的冰孔小,守到的鱼也很小,还没献的一半胳膊长。
拂晓看了眼,稚童们玩的地方离得都不远,有什么意外,大人也来得及救,便继续盯着渔网。
蓄养了春夏秋三季的鱼非常多,对渔网这种东西防范意识也不强,渔网很快便变沉。
“可以了,小崽子们,都别玩了,来拉网。”
“哦,来了来了。”
近百名稚童加十数名残疾、伤者、妇、老人与年轻力壮且健康的拂晓,很快将渔网拉上来。
渔网中满满的鱼,稚童们欢快的拿着木棒将努力挣扎的鱼砸晕,再用草绳穿过鱼鳃,将鱼串起来,堆在岸上。
渔网空了后,大人们再将空渔网换了地方重新撒下,再回来检查别的渔网,看哪个渔网差不多了就拉上来。
忙碌至傍晚时,已捕上来三网鱼,够整个部落吃四天。
“好多鱼。”献由衷道。“吾原来的部落,出海捕鱼,一日都捕不到这么多鱼。”
“汝等是每日都出海捕鱼吗?”
献摇头。“倒也不是,但十天也有四五天捕鱼。”
“经常捕,鱼就少了,吾们这里只在冬季捕鱼,溪里的鱼自然多。”
献不解:“为什么其它季节不捕鱼?捕鱼明明比采集收获更多,比狩猎安全。”
拂晓道:“可是水里有鼍,鼍吃人,平时打水洗衣都经常有人被鼍拖走分食,若是捕鱼,死人会更多。冬季就不一样了,鼍会冬眠,捕鱼是安全的。”
献了然。“原来如此。”
海里虽然也有各种海兽海怪,但能不能遇到全看运气,运气好并不会遇到,但淡水里的鼍,那是真多,运气只能决定能否活下来,至于靠近水边是否会遇到鼍,运气也爱莫能助。
献换了个话题。“吾摸着汝等的渔网,感觉很小,为什么不织得更大些?既然只在冬季捕鱼,网织得更大,也能捕更多鱼。”
“这已经是最大了,再大,渔网就很容易坏掉。”拂晓说完倏然看向献。“汝以前见过更大的渔网?”
“吾原来的部落,去海里捕鱼的渔网比汝等用的更大。”
“那汝会织吗?”
献挺了挺胸。“会。”
若是问她别的,她大概率不会,但织渔网不一样,只要有手并且投入的时间足够多就能学会,这也是年幼力弱的她为数不多的技能。
“那等汝眼睛恢复,汝教吾们怎么织更大的渔网。”
献欣然道:“好。”
暮色四合时,狩猎的大人们纷纷到来,每人背上背几串鱼,手里提几串鱼,将一日的鱼获带回部落,部分煮食,大部分同样用雪埋起来。
此后三日皆如此,直到更远处的淇水冰面也冻得足够厚,狩猎队停止了狩猎,带着渔网前往淇水捕鱼。
献与拂晓皆没去。
从部落到淇水的距离有点远,不带稚童,而拂晓需要留守。
闲着也是闲着,拂晓翻出部落里原本要用来织新渔网与纺织的纤维,让视力终于恢复的献教大家怎么织大渔网。
大渔网的织法与淇阳的织法并不相同。
东边纺线时,会在纺好后再将多股线编成一股麻花,编成一股后,再多股并做一股,更甚至还在织网时加兽皮条。
织起来成本更多,也更耗时,捕鱼队带着大量鱼获回来时,留守的老幼们连半张渔网都没织出来。
食物已经够吃,天气也寒冷得无法再出门,归来的大人们也加入织网中,直到冬季走到尾声才勉强织出一张大渔网。
冬季的尾声,雪还未融化,但翻开新雪已能寻到野菜发出的嫩芽。
一半的大人留在部落里纺线织布,准备天气暖和后的衣服,一半的大人带着六岁以上的稚童们出门采摘野菜。
翻开新雪,摘下以此卷耳放进嘴里,献道:“嫩,好吃。”
拂晓道:“新雪下刚冒出的卷耳是一岁最好吃的,但不能吃太多,还要留着肚子回去吃肉。”
献面露苦涩。“吾不是吃肉,吾想吃菜。”
“不行,雪快化了,肉不及时吃掉就会坏掉。”
“卷耳也会坏掉。”
“卷耳晒干了可以保存更长时间。”
献抱着拂晓的胳膊撒娇道:“可一天六顿肉,吾真的吃不动了。”
拂晓也苦着脸道:“吾也吃不动了,吾这段时间屙屎都要半天,但必须吃,不能浪费食物。而且春天的前半段虽然万物复苏,但食物是很少的,必须在这段时间多吃,多长肉,才能渡过之后的那段时间。”
献叹了口气。“难道不能将肉保存得更久吗?”
“比如?”
“用盐抹在肉上,再挂起来让风吹干做成肉干,可以保存很久。”
“汝原来的部落,吃的盐都是从何而来?”
“从海边礁石上刮的,若礁石上刮到的盐不够吃,还会煮海水,海水煮干后剩下的都是盐,怎么了?”
“虽然吾没见过海,也不知海是什么样的,但这一片没有海,吾们吃盐很困难,若非如此也会珍惜的将所有动物放血,从血液里补充盐。”
“可吾有看到汝等煮肉时放盐。”
“那是从盐池换来的盐,盐泽在很远的地方,来回要二十多天,这么远的路,每次换的盐都很少,只能煮肉时放,没法做汝说的肉干。”
献叹了口气。“盐啊盐,有汝的时候不觉得怎样,没汝的时候才知道汝真的很重要。”
拂晓笑着摸了摸献的脑袋。“这次去换盐,吾尽量多换一些。”
“汝要去换盐?”
拂晓点头。“去换盐的人必须有会操舟,识得路,要强大的人,部落里能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可不多,吾都留守一个冬季了,想出去走走。”
献抓着拂晓的胳膊道:“吾也要去。”
“汝怎么也要去?”
“没去过,想去看看。”
“但行远路很辛苦的。”
“吾可是一个人从东海之滨走到,啊不,是飞到这里的。”
拂晓闻言道。“好吧,到时汝跟吾们一起去。”
一天五顿肉的“好日子”在春风一层层拂去积雪时结束,献过上了一天两餐吃素的“苦日子。”
野菜与粮食混着煮成糊糊,勉勉强强也能充饥,但春天是野兽繁衍的季节,若是狩猎,秋冬时猎物会减少,因此春天狩猎只能猎一些性情比较凶暴,可能伤害母兽的公兽,食物里油水太少,人饿得很快,尤其是春种之前这段时间是制陶的时间。
吃着少油水的野菜黍稻粥,献跟着大人们制陶。
趁着春耕未至,部落需要将损毁的陶器补充上,并制造更多陶罐。
粮食与盐若想保存得更久,需要放在干燥的地方,隔绝水分,再没比陶罐更合适的容器——虽然也可以将窖穴做得更防水更干燥,但那样需要耗费的人力太多,还是陶罐更节省人力。
损坏的陶器形状合适的留着用来掘土,形状不合适的砸成粉,与陶泥混在一起,再将陶泥捏成陶坯。
制作大得陶器,稚童们也无法胜任,但制作小的陶器,比如陶碗之类,却能胜任——实在捏得不好,问题也不大,陶泥阴干前,只要不满意就能重新捏。
献是唯一可以制作中型陶器陶盆的稚童,虽然制作得很慢,她制作一件的时间,别人可以制作五六件陶盆,但大家对稚童要求不高,数量多少不重要,捏得合格就行。
献艰难的将陶泥捏成盆,再学着大人的模样,用矿石研碎调和而成的颜料在陶盆上描绘人面、鱼纹、鹿纹。
“拂晓,吾做得怎样?”
拂晓凑过来看了看,陶盆的形状并不规整,但能用,而画的画,拂晓只能认出鱼纹,因为鱼尾标志太明显,但拂晓还是道:“献真厉害,第一次就能做出能用的陶器。”
献羞涩道:“吾以前学过制陶,不是第一次。”
拂晓面不改色道:“就算不是第一次,献的手这么小,这么力弱,能捏出这样好的陶盆,也是很厉害的。”
虽然活了五十多个春天,但年龄到了不代表身体也长到了夫诸五十多岁的模样。
外表只有夫诸六岁稚童模样的献,不仅身高矮,手和胳膊也很短,更弱小无力。
再学过技巧也架不住身体条件跟不上,能在这么短时间做出一件合格的陶器,甚是不易。
献被夸得捏陶器捏得更带劲了。
在捏陶器的时间里,一个人捏出了八件可用的陶盆。
众人捏的陶坯在阴干后被放入陶窑里,按照大小摆放,陶器与陶器间的空隙填满干草。
摆放好陶器,又填入大量木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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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木柴,陶窑内的温度迅速升高。
大人们很忙,陶窑点火后需忙农田,为播种做准备,只留下老人与稚童们看守陶窑,填入木柴,确保陶窑内的火昼夜燃烧。
走之前,拂晓对献叮嘱道:“献,老人体弱,别的都是小崽,不懂事,汝是大崽,就多做一些。”
献挺起胸。“嗯,吾会看好火的。”
在献的努力添柴下,陶窑里的熊熊烈火两个昼夜未熄。
不再添柴,任火熄灭,再等降温得差不多,众人取出陶窑里的陶器,数了数,成形的陶器居然有七成。
拂晓拿着一只陶罐,烧得比大部分时候的陶器都好。“难道火焰越烈,陶器越好?这样的话,下次可不可以试着烧更大的火?”
女蛇文鳐岛道:“汝别想了,这次烧得柴比过去多一半,火烧得更大,那得多少柴?吾们哪有那么多人去伐木?”
拂晓叹了口气。“人太少了,不论想做什么,都没法做得更好,若能让人口更多一些就好了。”
女蛇道:“现在的人口已经是最多了,再多,这片土地就养不活了。”
拂晓默然。
将成型的陶器取出,现在能用的便放到大屋里以便随时取用,暂时用不上的放到窖穴里,失败的陶器则进行二次加工,将碎块加工成三角形用于掘土,加工不了的便砸成粉放到陶罐里,下次制作陶器时废物利用。
制陶落幕,众人继续去忙活农田,
大人在火烧过的农田里掘开土壤,稚童拿着石头跟在后面将坚硬的土块敲碎,将土地完全休整后,大人们背来装着种子的柳条罐,从罐里抓出黍与稻的种子抛洒而出,种子落在土壤中。
稚童们跟在后面,抓起泥土抛撒,多次抛撒后,种子皆被浅浅的泥土覆盖。
忙活春种,便是组织换盐队伍。
拂晓毫无疑问的入选,一方面是她够强,让她跟着,换盐队才能最大概率平安回来,另一方面则是她语言能力极强大,和任何部落的人都能无障碍沟通,更容易换到好盐。
整个队伍一共九人,八个大人,一个是添头的稚童献。
拂晓用献会飞,而且对盐更熟悉,不会是累赘为由说服所有人接受献加入换盐队。
从淇阳往盐池纯粹走路,需要花更多时间,为了节省时间,淇阳部都是乘坐独木舟走前半段路。
独木舟便藏在溪的一道湾处,拂晓带人将独木舟拖出,检查一番,整体完好,只一些细节需要修补,遂花一天时间对独木舟做了一些修补。
修补好独木舟,众人乘上独木舟,顺流而下,入淇水,再从淇水入大河,沿大河顺流而下一段时间会遇到一条支流,盐池便在那条支流的中游。
大河在下游的大平原非常随心所欲的漫流,水域辽阔,但水深浅,在中上游却不是,水很深,鱼群多且大。
献趴在独木舟边看着清澈的河水,不时能看到大鱼游过,甚至有的鱼比站直的拂晓还长。
为了防止独木舟被大鱼掀翻,八个大人轮流手持长矛扎鱼。
只要有大鱼靠近,先以长矛击打水面驱赶大鱼,驱赶亦无用后,待大鱼靠近,以长矛扎鱼。
扎到的鱼,能弄上来就弄上来,用石刀切脍充饥。
为了防止一下离开八个劳动力对部落剩下的人吃饭造成影响,也为了多换盐,众人带的粮食虽多,做为换盐队口粮的部分却很少,路上大部分口粮得在路上解决。
献啃了一片鱼脍。“这鱼,好有嚼劲,好鲜,快赶上海鱼了。”
拂晓嚼着鱼肉道:“那是自然,这可是河鱼。”
“河鱼有什么特别的吗?”
“河是最大最深的水,它的水面宽度是淇水的十倍不止,水越深越大,鱼也更多更大且越鲜美。”
献若有所思。“就像海,它更大更深更辽阔,鱼也更大更鲜美。”
拂晓想像不能。“汝说得吾都想去看一看海。”
“汝可以去啊,又不远,只三个春天。”
“先不说一个人在野外能活多久。”拂晓摇头。“只说汝长着翅膀都走了三个春天,别觉得三个春天很短,汝觉得短是因为汝如今活的时间就已经比大部分人的一生都长,可吾没翅膀,吾需要走更久,而吾不可能离开部落那么久。”
献颇为遗憾。“吾很想让汝看看吾出生的地方。”
拂晓安慰道:“有缘吧,若有一日遇到合适的缘,吾也愿意去看看。”
独木舟顺流而下,没两日便遇到了其它部落换盐的队伍。
有的认识,有的不认识,但问题不大。
这年头地广人稀,从一个部落的聚居地到另一个部落的聚居地,除非有水路相连,否则步行的下限是走十天八天,上不封顶。
物理与时间上的距离消弭了人性的恶意,增长了人性的善意,只要不是饥肠辘辘又找不到别的食物,大部分人见到陌生人,第一反应都是抱以善意,而不是将人下锅煮了。
当然,善意的前提是陌生人只是路过,不是打算在这片区域扎根。
一片区域的野兽是有数的,陌生人若是扎根,那就是抢食的,土著客观上再没恶意,也只能含泪将陌生人下锅。
因此遇到的其它部落的人,不管认不认识,通过交换食物或礼物的往来证明自己没恶意后,再考虑到走在野外,碰到大型野兽的概率指数增长,人越多越安全,换盐队便并在一起同行。
献好奇的问拂晓。“若陌生人一定要扎根,又不想打起来呢?有没有别的办法?”
“有。”拂晓嚼着其它部落送的果子答。“那就是这块区域虽然有人,但人没那么多,还存在一些没有人的土地,陌生人可以去那些地方生活。再或者,陌生人的数量并不多,当地的部落也会愿意接纳他们。”
“这么友好?”
“部落本来就会定期同其它部落交换族人,接纳陌生人还可以省了换给其它部落的人,为什么不友好呢?”
“有道理。”献被说服了。“那要是陌生人很多呢?”
“看陌生人愿不愿意分开,一个部落接纳不了这么多人,但多个部落可以。若陌生人不愿意,那就没办法了,但一般来说,陌生人不会拒绝这种安排。”拂晓将果核咬碎咽下。“总之,对每一个部落而言,人都是最珍贵的,能不死人是最好的。”
7. 第七章植
战神为太阳女神献上弓箭。
帝为太阳女神献上青金石项链。
海神为太阳女神献上一枚共享海洋的珊瑚印玺。
河伯为女神献上华服。
唯有农神,为太阳女神献上土地里长出的稻谷。
太阳女神选了稻谷,认为这世间最珍贵的礼物,问农神想要什么回礼,不论是昆山之玉、雪山之冰蚕丝、黄金权杖、翠羽....吾都会为你寻来。
农神皆摇头。
太阳女神疑惑。
农神说,你于吾,如太阳之于植物,吾爱你,如植物爱太阳。
——节选自《风神》农神篇。
盐池部是大河流域最大的部落,没有之一。
淇阳部大人稚童加起来才三百多,盐池部光是大人都快三百了。
倒不是这地方多么的水草丰美,走兽众多,能养活这么多人口,而是这地方产盐,盐池部可以用盐和其它部落换粮食和肉干——大部分是换粮食,制作肉干费盐,大部分部落舍不得。
拂晓一边与同伴将独木舟藏起来布置陷阱防止野兽破坏一边道:“但吃粮食多吃肉少也有个坏处。”
献好奇的问:“什么坏处?”
“吃肉少,长得矮,力不够大,遇到大型猛兽可能打不过,但盐池部人多,可以用的更多人狩猎大型猛兽,倒也不是大问题。”
“这样啊,那他们有多矮?”
拂晓在自己脑袋上比划了下。“他们最高的人也比吾矮半个头。”
献哦了声。“那是不太好,个子越高,身体越强壮,狩猎时才越方便,但话说回来,盐池部还狩猎吗?要是不狩猎了,也没什么事。”
“也狩猎,虽然用盐可以换来粮食,但只靠盐换粮食充饥,是不够吃的,盐池部还是要狩猎,只是人因为盐换来的粮食增加,野兽的数量却没增加,每个人能吃到的肉就少。”
献觉得,对方这样有点危险。
人口是增加了,但个体的力量也削弱了,遇到超大型猛兽甚至是有敌意的部落,如何自保?
处理好独木舟,众人带着献前往约定俗成的盐池部换盐的集。
集上的人很多,粗略估计超过六百,一半是盐池部自己的人,一半是其它部落来换盐与换亲的人。
来都来了,只是换盐未免可惜,很多部落都会趁着这个不同部落聚会的时间将一次办两件事。
“好多人。”献瞠目结舌,她这辈子都没在一个地方同一时间看到过这么多人,举目四股,到处都是人,摩肩擦踵,拥挤得让人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这么多人,是整个大河的部落都来了吗?”
拂晓看了看行人们的容貌衣着,再听了听行人们的语言。“不至于,也就十掌左右个部落。”
“这还不多?淇水的部落加起来才多少个部落?”
拂晓回答:“三掌又三个。”
献愣了下。“这么多?”
“淇水之地水草丰美,野兽多,能养活的人更多,部落也就比别的地方多。”
献看了看,没一个认识的,淇水流域其它部落的人她也从未见过。
部落与部落之间的距离太遥远,不是换物与交换族人的集,不同部落的人很少会碰面。
“淇水之地的部落都来了吗?”
“还没,吾们走得比较快,大部分应该还在路上。走吧,吾们先去换盐,迟了,好盐就被换光了。而且盐池部的盐采自盐泽,但产量有数,并不能供给所有部落,去得更迟,可能连坏盐都换不到。”
“盐不是能换粮食吗?怎么这么少?”
“盐能换粮食,但其它部落能用来换盐的粮食就那些,产再多盐也换不到更多粮食,而能换到的粮食是不够吃的,盐池部还是要投入人力采集狩猎,若分给产盐的人太多,会影响到采集狩猎的收获。”
献明白了,还是人太少的问题。
众人扛着鼓鼓囊囊的草编粮袋与成捆的兽皮至盐池部换盐的草棚处,遮阳防雨的草棚两边出口处摆着一袋又一袋的盐。
拂晓问:“这次的盐怎么换?”
守着盐的女子示意了下旁边的两个罐子。“还是老样子,好盐五十罐粮食一罐盐,坏盐三十罐粮食一罐盐,若是兽皮,麋皮或一张完整麋皮一样大的兽皮,五十张皮一罐坏盐,若是熊皮这种,三十张一罐坏盐。”
献侧目,装粮食的罐子与装盐的罐子并非同样大小,前者的个头是后者的两倍。“三十罐粮食一罐盐?还是这种坏盐,汝等干脆....唔....”去抢劫算了。
献后半截的话语被拂晓捂住嘴。
拂晓小声道:“这里不是你出生的地方,盐更难得,换物时,换得也不同。”
献沉默。
拂晓松开献的嘴,对盐池女子道:“好盐来三罐,坏盐来十罐。”
盐池女子示意另两名族人清点淇阳部带来的粮食与兽皮,计算够不够换那么多盐。
粮食很好计算,倒进罐子里就行,但不同兽皮的价值却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盐池部清点时,拂晓在旁喋喋不休的就这张兽皮更完整,应该多算一点,那张兽皮不易得,应该多算点....最终成功让盐池部给她多算了十张兽皮。
换了盐,再将盐罐放在一株大树下,众人迎来自由时间。
或者说,除了留守的人,其余人都可以自由活动,去求欢去换亲去换物都可以。
献问:“为何是吾留守?”
拂晓反问:“因为你是稚童,你是能参加求欢还是换亲换物?”
献气馁的看了眼自己的身高。
这该死的身高,就算她跟别人说,自己已经活了五十多年,也不会有人相信。
“别气了,吾看一看就回来,等吾回来了,你就可以去玩了。”
“那你要早点回来。”
“嗯嗯。”
献目送众人离去,坐在盐罐旁,打开用来盖罐子的荷叶,看着罐子里的盐,叹了口气。
这盐的品质,她是真不想说什么。
最差的海盐都比这盐好,这么差的盐,吃进嘴里真的不会有问题吗?
叹息中,献重新盖上荷叶,看了看天气,见一时半会不会下雨,便爬到树上摘果子。
至于地上的盐罐没人在旁边会会不会被抢,献倒是不担心。
能参加一个集的部落,谁跟谁不是血亲?
敢这么做,必定会在一整个换物换亲圈子里臭名远扬,此后再无部落愿意换亲,而不能换亲,部落婴儿的存活率会越来越低,消亡是迟早的事。
这也是拂晓等人放心让献看着盐罐的原因,若非担心下雨,完全可以一个人都不留。
献摘果子吃时,拂晓也在集中闲逛。
说是集,其实也很分散,来自不同部落的人在地上铺了草席,摆上自己带来的东西,希望与其它部落进行换物,每个摊子距离少则十余步,多则百余步。
带来的货物也五花八门,有粮食有兽皮有草药有矿石,还有禽畜——这个一看就是离得近的部落——更有甚者猎了一头熊在那换物。
拂晓一路走走停停,倏然被一抹青色吸引。
草席的一角摆着若干矿石,其实一块色泽青蓝,甚是美丽,以及眼熟。
献的翅膀颜色是渐变的青,其中最深的那部分青与这块石头很相近。
拂晓问:“这是什么?”
“客人好眼光,这是青金石,是来自极西之地的漂亮石头,只要一罐粮食就可以换走。”
“一罐粮食?”
“对,只要一罐,很少的。”
拂晓作势起身。
“还可以再少点,半罐。”
“你当吾傻?用粮食换一块不当吃不当穿的石头,一张羊皮足矣。”
“五张羊皮。”
“一张。”
“四张。”
“一张。”
“三张。”
“一张。”
“最少两张。”
“一张。”
“那罢了。”
罢了就罢了,拂晓起身准备离开。
摊主咬牙道:“一张羊皮就一张羊皮。”
“噗!”
听到小声,摊主瞪向对面的另一位摊主。“植,你笑什么?吾再怎样也用石头换到了一张羊皮,你呢?弱成这样,换亲都没部落愿意要你。”
拂晓看了眼另一位摊主。
说真的,她从未见过这么孱弱的人。
另一位摊主是一位看起来刚成年的少年,身高比拂晓矮半个头,纵向看起来很正常,但横向看起来就一点都不正常。
太瘦太孱弱了,大腿还没集上大部分行人的胳膊粗。
如此孱弱的身体,在一众小麦色人群中,少年只是白皙的皮肤都显得愈发孱弱。
这少年全身上下唯一不令人见之皱眉的大概是五官生得特别好,特别漂亮,单论颜值,在集里堪称鹤立鸡群,遗憾的是这年头美貌不能当衣穿,更不能当饭吃。
“那是吾的事,你是羡慕吾有个强大的母,这么弱还能长大。”
你母不仅强大,对你也是真爱。
拂晓腹诽着看向少年的摊子,摊子没铺草席,只铺了一些树叶做席,摆得商品少得可怜,不是野果就是谷粒特别饱满穗的稻穗。
谷粒特别饱满的稻穗?
拂晓的目光迅速落回稻穗上,确定自己没看花眼,稻穗确实特别饱满,且不是一株两株,是好几株,而稻粒不够饱满的,稻穗也比别的多一支。
手上甩下一张羊皮,拿走青金石,拂晓快步跑到少年面前。
“你这稻穗是哪来的?”
拂晓跑太急,刹住脚时,两人距离已极近。
尽管拂晓上一次洗澡是四天前的事,但美人哪怕不洗澡也还是美人,惊人的美貌近距离冲击,少年有一瞬目眩神迷,下意识后退半步。
拉开距离,从美貌中回神,植的脑子反应过来对方说了什么,惊喜道:“这是吾自己种的,你要换吗?吾跟你说,这些稻做种,种出来的稻会一样饱满,至少一半会很饱满。”
只有一半饱满,那也很厉害了,拂晓道:“那收上来的饱满稻再做种子,会有多少是饱满的?”
卖青金石的摊主替植答道:“一粒都不会有。”
植小小声道:“还是有可能出现饱满稻的,而且继续种下去,饱满稻也会增加。”
摊主继续道:“是啊,这一次饱满稻很多,下次一个都没有,下下次大概是没有的,下下下次....”
摊主每说一句,植的脑袋便低垂一分。
拂晓看着摊主脸上的揶揄,问:“你俩一个部落的?这么熟?”
连别人种稻成果如何都知道。
摊主摇头。“不是一个部落,但吾们是邻居,他在吾们那一带很有名。”
为什么出名,摊主没说,但拂晓不难猜到。
拂晓问植:“你怎么种出这样饱满的稻的?”
植愣了下,回答:“吾从野外找了野稻,和部落里的稻种在一起,收上来的稻挑选饱满的做种子种下,再长出来的稻便有可能出现这样的饱满稻。”
拂晓举一反三道:“听起来有点像不同部落定期换亲,幼崽更容易成活,而长久不换亲的部落,幼崽更容易夭折。”
植忙不迭点头。“对,就是这样。”
“那你是怎么想到将野稻和部落稻种一起的?”
“吾有次在部落迁徙时发现了特别饱满的稻,观察周围后发现那里的稻部落迁徙前掉落的稻,也有野稻。”
拂晓侧目:“你还能区分野稻和部落稻?”
原谅她眼瞎,野稻和部落稻长得真看不出区别。
哦,也不是完全没区别,部落稻的稻子会在穗上挂的久一些,而野稻的稻子是一成熟就掉地上,但这种区别方式有等于没有。
植点头。“能,虽然长得很像,但部落稻和野稻在一些细节上是不同的,比如部落稻的芒要钝一些。”
你一定被稻芒扎过很多次,拂晓心说,嘴上却是道:“你很细心。”
植露出羞涩的笑。“你要换稻吗?只要五张兔皮就可以换。”
拂晓道:“吾不想换稻,吾想换你。”
植错愕的看着拂晓。
“你愿意跟吾去吾的部落吗?如果吾要跟你的部落换你,需要用什么换?”拂晓眉宇间有些发愁。
部落之间交换族人都是以人换人,但她只想将植带回去,并不想离开淇阳。
一起来换盐的人倒是做好了被换走的准备,大家都是顶尖的采集者或狩猎者,甚至两者都顶尖,不论在哪个部落都能过得更好,甚至去了别的部落能过得更好。尤其是男性族人,去了另一个部落,往往会成为该部落大部分甚至全部成年女人的求欢对像。
尽管不明白原因,但部落存在的时间久了,人们也发现,部落中人与外来者生得崽更健康也更容易成活。但外来女人再怎么能生也就生那么几个(淇阳部女人的最高生育记录是生了十六个),外来男人就不同了,他一个人能与整个部落的女人生崽。
但部落们很快发现,交换族人时,若换女人,需要换很多才能达到换一两个男人的效果,而前者快赶上搬家了,出于节俭与省事考虑,部落换亲,普遍换的男性。
一起来换盐的人,尤其是男性,很乐意换去其它部落,但不会愿意自己的交换对像是植这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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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
吾这么强,你就算交换也该换一个和吾一样强的。
植看着拂晓,道:“吾叫植。”
拂晓自吾介绍道:“吾叫拂晓,日将出时的拂晓。”
“拂晓真的想让吾同你一起走?”
拂晓点头。“当然。”
“那不需要换人。”植道。“吾去跟母象说一声就行。”
象,按着传统,顾名思义,这人成年时猎到了一头象。
拂晓瞬间理解植这么孱弱却为何能反常识的活下来。
植将自己的稻穗收拾了下,带着拂晓去找母象。
母象正在与盐池部的人说话,见植寻来,一脸无奈的叹气。“你又被人欺负了?把他的名字报给吾,若是稚童就等回部落了,吾让你妹妹帮你打回去,吾一个大人欺负稚童不好。”
妹妹出生前没见你觉得教训那些稚童有什么不好,植解释道:“吾没被人欺负,吾遇到了拂晓,她想带吾走,吾来找你说一声。”
母象侧目,下意识打量了一番儿子,确定自己没看花眼,弱鸡儿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孱弱,只是心情很好,很少看到他心情这么好。
既然儿子还是这副模样,那想带她走的人是怎么想的?
虽然她这次带着儿子出来确实有想碰运气,看有没有部落愿意接纳他的打算,但真的如愿以偿,却无法理解。
母象不由打量起拂晓,很美丽,除了弱鸡儿子,她还没见谁能生得如此美丽,但与弱鸡儿子不同,这位美人不仅美,还很强大,眼神清明,也不是个傻的。
母象打量拂晓时,拂晓也在打量母象。
植是头生四角的夫诸,母象却不是,是生有六臂的天吴,但这也不奇怪,夫诸与天吴杂处,夫诸生出天吴,天吴生出夫诸都是很常见的事。
真正引人注目的是母象每条手臂都有着流畅且发达的肌肉,无怪乎是成年时能猎象的女人。
但少年时再强大,如今也已是老妪,再过几年就会归于尘土,而那时,植将失去庇护。
不是每个人都跟献的妹妹屏翳一样愿意庇护如今孱弱且会一直孱弱的血亲。
植压抑着激动的情绪道:“拂晓很喜欢吾种的稻。”
拂晓点头。“植种的稻很好,他种稻的想法吾也觉得很好。”
母象道:“这样啊,吾还以为你是被他的美貌吸引了。”
拂晓莞尔。“美貌不能吃不能穿,再吸引吾,吾也不可能因此想带他回去。”
“可你要知道,植从小种稻,始终没能持续种出饱满稻。”
“那是时间太短了。”拂晓理直气壮道。“只要时间够长,吾相信,一定能找到种出饱满稻的关键。”
就算她这一代人做不到,问题也不大。
那不是还有献吗?
虽然不知道那家伙到底能活多久,但五十多个春秋还是小豆丁,目测再活五百个春天很有希望。
五百个春秋砸进去,就不信研究不出想要的成果。
就算献运气不好夭折了,那就教导部落里的幼崽。
或许会继续走这条路的幼崽很少,但只要教得幼崽够多,就一定会有选择继续研究的,一代又一代,同样能砸进去千百个春秋。
母象看着认真的拂晓,沉思良久,道:“吾相信你,我便将植交给汝,望你善待他。”
拂晓开心道:“请您放心,吾一定会给植最好的种稻条件。”
与母象谈妥了植的归宿,拂晓问起这里什么情况,怎么这么多人。
至少五十多人聚在这里,但这里也没谁在摆摊。
*
见到跟着拂晓回来的植时,献眼睛一亮,好美的美人。
但很快就看到了旁边的另一个熟悉的美人,献的脸色立刻晴转阴。
“诶哟,这是被美色迷得走失,才找到回来的路?”
拂晓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吾并非有意,实是有事耽搁了。”
“什么大事竟能让汝耽误到最后一个回来?”
拂晓将植拉到身边。“看,吾带回了什么。”
献答:“很美的美人。”
公仲麋道:“汝带回个这么孱弱的人做什么?别告诉我们,汝又惜弱了。”
上次是稚童,这次是残废,下次是什么?
虽然每个部落都不介意多一张嘴,但不介意多一张嘴不等于什么嘴都可以。
拂晓:“这次不是惜弱....”
献怒:“什么惜弱?吾哪弱了?汝飞得有吾高,看得有吾远?”
公仲麋赶紧告饶。“吾没说献,献最厉害,吾说的是那人。”
“植不是弱者。”拂晓纠正道。“他是与吾等方向不同的强者,不信汝等可以看这个。”
拂晓从植身上取下背着的柳条筐,给众人看柳条筐里的稻穗。
或颗颗饱满或多穗的稻穗能让拂晓侧目,自然也能让众人侧目。
拂晓道:“这是植种的,虽然如今还不够稳定,不能每代都如此,但只要一直种下去,终有一日能让稻穗代代颗颗饱满。”
公仲麋闻言突然觉得植也没那么残疾可憎了:“若如此,他倒也有可取之处。”
“是的。”拂晓将柳条筐还给植,为植介绍了众人。“这是吾女献,献,别噘嘴了,看吾给汝带了什么?”
拂晓取出青金石。“与汝羽毛颜色一样的石头,是不是很漂亮?”
献眉开眼笑的收下青金石。“漂亮。”
见献原谅了自己,拂晓继续为植介绍。
“这是公仲麋,这是女....”
一口气记住十个人的容貌与名字显然不现实,至少对植不现实,他能记住每一株稻穗的差异,但短时间记住十个人的容貌与对应的名字不行,植只能对每个人都露出笑容。
介绍完了,拂晓继续道:“还有一件事不知汝等可有听说,盐池部周围来了一头蜥脚恐龙。”
公仲麋道:“听说了,盐池部在找人猎杀它,若能猎杀成功,愿意给予每个人一罐好盐。”
拂晓点头。“吾会去参加,汝等如何想?”
一罐好盐的诱惑力太大,没人能拒绝,众人皆表示自己要去,但不可能真的所有人都去。猎杀蜥脚恐龙太危险,去了说不定就回不来了,因此必须有人活着将换到的盐带回淇阳。
拂晓道:“既然都想去,那便抽草根。”
献举手道:“吾不抽,吾必须去。”
拂晓问:“这不合传统。”虽然吾本来就没打算让汝抽草根参与这事。
献解释道:“吾会飞,一定能活着回来,且吾能在高空向巨兽的头投掷武器。”
拂晓立刻被说服。“既如此,献不必抽草根。”
8. 第八章狩猎
太阳女神,勇武的女神,杀死三百二十六头作恶的凶兽。
——节选自《风神》太阳女神篇。
智慧生物平时种植农作物的农田用土墙围起来,防止野兽踩踏庄稼,即便如此,也没能完全防住,仍需每天有人去田里检查与打猎。
但与蜥脚恐龙一比,寻常野兽的杀伤力都无碍了。
寻常野兽也就是糟蹋几株庄稼,若是野猪,虽然糟蹋庄稼,但也会让剩下的庄稼长得更好,而蜥脚恐龙,它属于巨型猛兽,一脚踩下,农田变脚印,若是聚落,聚落也会被夷为平地。
虽然它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蜥脚恐龙是植食动物,主要以乔木树叶为食,一天能吃掉一大片树林的树叶,屙的每一坨屎都大得极其惊人,需要很久才能消失,屎消失后,土壤会很肥沃,但整体而言,这种一脚能将人踩成薄饼的蜥脚恐龙出现在人类聚落周围都是弊大于利。
不幸的是,激女河流域,即大河中下游,气候温暖湿润,水草丰美,沼泽遍布,正是蜥脚恐龙最喜欢的栖息环境。
因此蜥脚恐龙只是迁徙或路过还没什么,树挪死人挪活,大不了聚落在蜥脚恐龙迁徙时搬个家,反正这年头的部落都是定期迁徙,早搬晚搬都是搬,但蜥脚恐龙短时间内不打算走了,那部落就得想办法了。
唯一的解决方案便是狩猎。
但蜥脚恐龙太大了,个把人根本狩猎不了,每次对蜥脚恐龙的狩猎都是多个部落的猎手联合——具体能拉多少部落的猎手帮忙,取决于该倒霉蛋部落的社交范围,一般来说,存在换亲的部落不会拒绝帮忙,毕竟这次是别人,下次可能就是自己——不一定能成功,但即便成功,也需付出少则一二十多则四五十人命。
盐池部已为此准备很久,长矛、石矛、石箭簇、箭矢、弓、投石索、绳子....各种武器都准备好了,就差人。
拂晓从琳琅满目的武器中取了一根长矛、五根木刺、一袋装了黑曜石箭簇的箭矢、两张弓、投石索与一袋石子。
只拿了两根长矛的献错愕的看着拂晓那满身披挂的模样:“需要拿这么多吗?”
“需要,木刺用不了几次就会不尖,就算一直用,对付巨型野兽,只能远程攻击,这也意味着这些武器在战斗时只能用一次,要回首也得战斗结束后。”拂晓道。“倒是汝,拿着两根长矛能飞多高多久?不如换成投石索,多带些石头,每投掷出一块石头,都会减轻负重。”
有道理,献立刻将长矛换成投石索与石头。
盐池部自己出了一百个大人,再加上来换物换亲的部落猎手们,拢共七百余人。
都是来帮忙的,自然不能让帮忙的人自备干粮,六百余人吃的食物皆由盐池部负责,用盐换来的粮食都没捂几日,都煮熟了给猎手们吃。
粮粥里没啥肉,只丁点碎肉,但也没人有意见,管七百多人吃饭,能让每个人吃饱已经很不错了,顿顿有肉也得考虑一下本地野兽的数量。
饱食并休息三日,待众多猎手调整好长途跋涉后的疲惫状态,狩猎队出发,在盐池部的带领下去寻找巨兽。
狩猎队先选了一处合适的悬崖,再分成四队。
一队拿着绳索拴巨兽的腿,将巨兽拽倒。
一队向巨兽投矛投木刺石头。
一队用石斧砍巨兽的腿。
最后一队也是只有一人的一队:投石索飞行队。
献拿着投石索飞上天打击巨兽的眼睛,争取将巨兽弄瞎。
巨兽兽如其名,体型大如山岳,从头到脚相当于二十个拂晓的长度,如此庞然大物,凭借体型便足以称霸自然界,但献见了并未惊恐。
大河下游三角洲更加湿润多沼泽,蜥脚恐龙也更多,活到现在,她见过的蜥脚恐龙多到数不清。
尽管是第一次参加狩猎巨兽,但献一发便掷中了巨兽的眼睛,但巨兽的眼睛太大了,伤了它,却没弄瞎它。
有着长长脖颈的巨兽伸头向献咬来,献闪身飞开,再次投掷石头。
嗖嗖!
三块尖锐的石头打在眼睛上,总算弄瞎巨兽一只眼,也让巨兽暴怒,疯狂追着献。
献努力一边闪避一边投掷石头,但巨兽动作幅度太大,愣是打不中,反倒是她先体力衰竭。
“献,退。”
拂晓挥舞着约定好的一块红布,让献退出战斗,献不甘的咬了咬牙,还是服从的退下。
献退下,大人们组成的狩猎队跟上,缠住巨兽,尝试绊倒巨兽,以武器攻击巨兽,激怒巨兽,将巨兽往悬崖引。
长矛与木刺的投掷中,不知是谁投掷的意志
巨兽一脚踩正在拉一股绳子的一群人身上,噗的将十二人踩成十二张人饼,也让剩下的陷入恐慌。
拂晓大喊:“都别慌,掷!它的两只眼睛已经瞎了,撑不了多久。”
拂晓一边说一边投掷出一根木刺。
尽管巨兽皮糙肉厚,尽管木刺是木制的,但拂晓臂力惊人,愣是让木刺深深扎入巨兽中。
见此,众人纷纷投掷出手中远程武器。
今天要干不掉这头巨兽,这巨兽一通踩都能踩死自己。
在一轮又一轮的投掷中,巨兽被引到了悬崖边,愤怒的冲向位于悬崖边的人群。
人群纷纷撤离悬崖,但还是有跑不及的被巨兽踩到,而巨兽也因为跑太快,发现踩空时已来不及,坠落悬崖。
待巨兽坠落悬崖,人群纷纷回来,发现悬崖高度不够,巨兽还活着,躺在悬崖下,正挣扎着重新站起来。
见此,猎手们纷纷放绳子,抓着绳子落到巨兽的脖颈周围,拿石斧砍、木矛刺。
在数百猎手的忙碌下,巨兽的脖子很快与身体分离,身体抽搐了两下便再无声息。
“死了,成功了。”
“成功了。”
离得近的猎手激动的松开绳子,抱在一起,然后一起掉了下去,所幸底下有巨兽垫着,顺着巨兽的身体滑下,这才没摔出什么问题。
过了良久,猎手们恢复冷静,重新拿起武器切割巨兽。
浪费可耻,这么一大坨肉放在野外腐朽太可耻了。
但巨兽太大了,要切割成人能带走的小块,只数百人根本不够,因此很快有人回去叫人,盐池部剩下的老少与其余来换物的猎手很快赶来。
近千人忙活一整天,终于将巨兽切割成一块块。
扛着肉满载而归时,人们也数清了牺牲人数,共计十五人。
在众人所知的猎杀巨兽中,这伤亡属于非常小的。
因此尽管悲伤,但悲伤还在人们的承受范围。
带回的肉块,一部分由盐池部的带走抹盐延长保存时间,剩下的让所有人敞开肚子吃,争取在肉类腐烂前吃光。
献再次体验到一天五顿肉吃到撑的生活,但这次没之前那次那么难受。
盐池部用盐与其它部落换物,但并不阻止其它部落的人开采盐池里的盐,也没办法阻止,盐池是一方大泽,盐池部也只是在它的一隅活动,与其得罪来换物的部落,还不如任外来者开采盐池。
来换物换亲的部落众人用陶罐从盐池里舀盐水,再于在森林里捡拾枯枝、砍伐树木煮盐水,将盐水煮干得盐。
盐池部也没闲着,拿着树枝跟在各个部落伐木的人后面插树枝,避免树木砍伐太多又自然恢复太慢影响到本地生态。
献也跟着干活,每天干重体力活的效果很好,起码她吃肉完全不觉得腻,只恨肚子太小,吃不下更多。
淇阳部众人忙活三天,得盐两罐。
拂晓宣布,到此为止,再不回去,部落就得出问题了。
来时九个人,归时九个人,只有五个人是原来的。
一名族人在狩猎巨兽时被踩成了人饼,尸体被拂晓捡起来装在一个罐子里,剩下三个人则是与其它部落的人换亲,去了其它部落,与之相对的,其它部落也有三个人将前往淇阳部生活。
虽然是才加入的,但彼此之间也不完全陌生。
大河中游这一片的部落世代换亲,就算不是在一起长大,也很容易从我部落的谁谁来自你的部落,亦或我部落的谁谁和你部落的谁谁由相同的祖先开始打开话题。
干活与休息时,众人都是有说有笑的。
离开时,巨兽的肉还没吃完,拂晓做了一堆烤肉做路上前三天的口粮。而盐池部将用盐简单腌过的巨兽肉送给参与了狩猎的部落,淇阳部也得到一份,盐腌过的肉能保存更久,若是路上没能及时找到食物,这些腌肉也能做为口粮,归途可以说稳了。
步行一日,找到独木舟,众人乘舟顺流而下,如激女河,顺流而下,入淇水,逆流而上。
因着归途大部分路程是顺流,比来时少花了三分之一的时间,不幸的是入淇水时,公仲麋坐在船头洗脚,水里突然钻出一头鼍咬住他的腿....虽然大家及时将公仲麋抢回,并杀死鼍,遗憾的是公仲麋仍因伤口发炎离开人世。
所幸离淇阳已经不远,众人便没火化公仲麋的尸体,而是将他抬了回去,完整的入土为安。
十个壮劳动力兼顶尖猎手的离开对部落的影响不小。
这个时代,除了植这种特殊案例,正常的大人都能自己养活自己,但部落里又不止大人,还有大量稚童与少量老人,这部分人是没法自己养活自己的,全靠大人养。
稚童与老人的数量没减少,大人减少了十个,收获不够便只能消耗存粮,而渡过冬季后,并取走换盐的部分,部落里的存粮真不剩多少。
一将公仲麋下葬,回来的大人们便迅速加入采集狩猎中。
除了植。
看着他的细胳膊细腿,又拗不过拂晓非要留下他,部落只能让植留在聚落,带着老人与稚童打理农田与果林,在聚落周围的田野与果林里采集。
聚落周围的果林都还没成熟,需要做的事不多,不过是采集野菜、驱赶跑到农田里的野兽、巡视修补田封。
为了防止庄稼被野兽糟蹋,部落的农田四周修建了土墙阻挡野兽,但这只能阻挡小型野兽,碰上大的野兽,比如野猪、野鹿等,土墙会被拱倒或撞倒,而土墙被弄出缺口后,小型野兽也可以进去了。
部落每天都要巡视农田,不然最多三天就会发现农田已变成野兽乐园。
献将一块揉好的泥补在土墙上,将土墙的缺口补好后,再一通捶打,使土墙加固。
至于还在土墙里吃庄稼的动物,若是小型动物,稚童们也能解决,但里头的是大型动物,还是放着吧,等大人回来处理。
补好一处,又去补另一处。
献哀叹不已:“这些野兽真能糟蹋土墙。”
植安慰道:“再辛苦一会,等到夏秋之际,到处都是食物,田里的野兽就少了。”
献撇嘴:“除非冬季,否则它们不会消失。”
一名稚童忽然大喊起来:“豺、豺....”
“什么?”
献下意识扭头,发现是一头吃饱的豺正往土墙缺口跑来。
豺显然是有脑子的,看出稚童们在做什么,不断提速,提速也就罢了,从它的姿势不难看出,它还想带一份猎物离开。
“跑!”
献下意识展翅,翅膀才展出便反应过来不行。
自己现在不是一个人。
若只自己一个人,展翅飞就是,这里有十几个幼崽。
献赶紧回到地面,从身上扒拉投石索。
献扒拉投石索时,植已经取下腰间插着的木棍,跳进土墙里。
“植!”
见有大人挡道,豺犹豫了下,但很快意识到这个大人与自己以前见过的大人类不同。
胳膊腿太细了。
豺不再犹豫,冲向植。
植在豺冲来时一个闪身,再用力挥棍。
砰!
木棍的一头绑着一块石头,奋力之下,豺的脑袋当场开了瓢,脑浆溅了一地。
献露出错愕之色,很快回神,飞进土墙里。“汝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植摇头。“吾没事,汝等没事吧?”
“吾等都在田封外,能有什么事?反倒是汝,怎么这么冲动?不怕受伤吗?”
植哆嗦着放下手臂。“吾虽弱,对付一只豺还是足矣。”
献问:“那汝胳膊哆嗦什么?”
“汝非得戳破吾吗?吾弱小,但吾是大人,汝等是幼崽,吾怎能让汝等面对危险?”
献很想说,你连部落里大些的幼崽都打不过。
但犹豫了下,献还是将这可能有些伤人的话咽了回去。
日落时大人们回来,清理了农田里的野兽,得知植白天保护幼崽的事,难得对植缓和了脸色,开始与植说话。
这家伙弱是弱了点,却非一无是处之人。
既然拂晓愿意养,那就留着吧。
因着太弱,无法参与狩猎,植在农田上下了很多功夫。
田封土墙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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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便修补土墙,有野兽便驱赶野兽,没野兽便在田里拔草,或者在聚落周围寻找野生稻移栽到一块专门给他做实验的农田里——实验田很小,长约两个拂晓,宽约一个拂晓,却种了至少食物种野稻,有的是植自己找到的,有的是拂晓在外遇到带回。
这一日植再来实验田除草,见稻田里有几尾半大的鱼。
虽然小了点,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植找了根细树枝,将鱼扎上来,拔了野草后用前几日拔的这会已经枯死的野草生火,将鱼烤了,自己吃了一尾,剩下的带着,去别的田里找幼崽们——因为杂交稻的产量比正常稻还随机,即便植说不人工授粉稻就不会杂交,部落还是为防万一,避免农田稻被污染,将实验田安排得离部落农田很远。
找到幼崽们时,幼崽们正蹲在田边叽叽咕咕着什么。
“献,这些鱼真的能养大吗?”
“应该能,鱼不都生活在水里吗?稻田有水,还这么大,没理由它就不能活了。就算不能也没关系,鱼这么小,还不够塞牙缝,死了也不可惜,反倒是养大了,能吃更多鱼肉。”
幼崽们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还是献聪明。”
“但养的鹿、羊和豚要吃草和野菜,养鱼该喂什么?”
献也不知道。“不用喂,鱼平时就在水里生活,也没人投喂,照样长大了,说明水里就有它们的食物,或是它们像植物一样只要有光和水就能长。”
“那鱼不会将稻吃了吧?”
这次献答得很笃定:“不会,鱼这么小,就算跳起来也够不到稻穗。”
植探头看了眼幼崽们放在稻田里的鱼,个头很小,只有拇指宽,非常眼熟的个头。
植默默将烤鱼拿起来,大口啃食。
献看完鱼,回头见植,露出笑容。“植回来了?汝在吃什么?看起来有点眼熟。”
小二十一道:“那好像是鱼,和吾等放养的鱼差不多大。”
献仔细看了看,笑容淡了。“汝的鱼是在哪里抓的?”
植吃得更快了。
献的脸完全绷了起来:“汝吃了吾放养的鱼。”
咽下最后一口鱼,植道:“吾以为是野鱼。”
“哪个部落的稻田会有这么大的野鱼?”
稻田虽然有水,但并非一开始就有水,而是等稻苗长到一定高度后,往稻田里灌水,淹死野草并给稻苗继续生长提供水分。既然是人工或人工通过水利灌的水,里面自然不会有什么鱼,有也被吃了。
“以前也没人往稻田里养鱼,吾自然而然以为是野鱼,别气别气,吾给汝住一些放到田里。”
献想了想,勉强原谅了植。
抓鱼不难,但要抓小鱼且是抓活的就很难了。
植花了半天时间才从河里捞到十几条小鱼放到实验田里。
夏末时,第一茬黍成熟。
部落男女老少齐上阵,将黍收割。
黍收获后,夏去秋来,稻也成熟,稻田一片金黄。
部落继续收割稻。
“咦,今岁的稻粒似乎比以前饱满些。”
拂晓看着手里捆成一捆的稻束。
植看了眼,很干瘪,但这是与他培育的那些饱满稻比,若与寻常农田里的稻比,确实要饱满一些。“这些稻用的稻种是哪来的?”
拂晓答:“去岁的稻粒里筛出来的。”
一年时间不足以让稻种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植回忆了下这次种的稻与别的稻田有什么区别。
想来想去只能想到一个变量。
“难道是因为鱼?”
“鱼?什么鱼?之前排水时捞的那些鱼?”
割稻之前,稻田里的水会被排走,拂晓记得当时献带着一群幼崽从水里摸了很多鱼。
虽然稻田里摸到小鱼很寻常,但拂晓记得献摸出来的鱼个头格外大,近两指宽,数量也非常多。
植解释道:“鱼生活在水里,献抓到一些小鱼,小得不够塞牙缝,放了可惜,便放在稻田里养着。”
拂晓看了眼稻粒,忽然对田埂上用一长一短连在一起的两根木棍击打稻束给稻穗脱粒的献招手。“献。”
献抬头看向拂晓,放下脱粒的木棍,跑了过来,接过拂晓手里的稻束。“拂晓,怎么了?”
“下个春天种稻,灌水后,汝带着幼崽们再去抓些鱼放在稻田里。”
“拂晓想吃鱼?小鱼一点都不好吃,肉少刺还多,汝想吃鱼吾去中水给汝抓大鱼。”
“吾不是要吃鱼。”拂晓折下一支稻穗给献看。“这次的稻粒比之前饱满,汝放的鱼是稻田里唯一的变量,吾想知道,养鱼是否能让田里的稻粒增重。”
虽然稻子每年的收获量都不同,但若能让稻粒更饱满,那就算稻粒少,收获量也增加了。
献真没留意以前的稻粒个头,就算留意了,她的记忆也没那么好。
“这样啊,那吾下次再养些鱼。”
收稻后有几日间隔,处理好稻穗脱粒,部落趁这段时间采集更多野菜野果,尤其是耐储存的橡子。
采集之后是收第二茬黍,收黍之后是伐木。
伐够木材,冬季到来,为了渡过冬季,部落增加了狩猎投入,能飞的献也跟着出去狩猎,准确说是找猎物。
汲取了上一个冬季的教训,这一次献很注意用眼,看两眼,不管有没有看到东西,都会闭着眼睛落下。
若没找到野兽,便休息一会再飞起来看。
但这一年的雪特别大,天地间一片银装素裹,即便献注意,也还是在半个月后雪盲了。
拂晓无奈:“吾不是让你注意保护眼睛吗?”
献更无奈。“吾只看了一眼,谁知道一眼也会伤到眼睛。”
拂晓叹了口气,翻着献的眼皮。“汝现在看东西怎样?”
“很模糊。”
拂晓看着献的眼睛,献的眼睛与旁人不同,眼球上像鸟类一般有一层薄膜。“那还好,没瞎,但都是会飞的生物,眼睛上也都有膜,怎么鸟类都不会雪盲,汝却会?”
“吾虽然会飞,但不是鸟类吧?”
“只有鸟类会飞。”拂晓道。“罢,以后汝不要参加狩猎。”
“吾不要。”
“两次雪盲没瞎是你运气好,但次数多了,真的会瞎。”
“吾是鸟类,鸟类都不会雪盲。”
“那汝如今为何看不到?”
献语塞。
9. 第九章河神
有神无夷,形容昳丽,美艳绝伦,人面鱼尾,蓝眸,六臂,乘红鱼,服牛,造规,禀赋聪慧,擅数、铸剑、箭术无双,定瀛洲最早的历法无夷历,然其性恶,言过饰非,且为虐于激女河。
太阳女神战败无夷,罚其维护激女河水脉,令激女河稳定,滋润两岸万物以赎其罪,万载方可赦。
献曰:此非令河水泛滥、频繁娶妻且狂妄自大或浪子回头之男河伯冯夷,其为女神。
——节选自《风神》激女河神篇
“献,别难过了,喝碗肉汤才能早日恢复。”小二十一将一碗肉汤捧给献。“拂晓也是为汝好,雪盲次数多了会瞎的,汝想参加狩猎,可以等长大以后。”
献不悦:“吾长大以后?那得多久?”
小二十一比了比献的身高,和自己差不多。“再过十个春天。”
“那是汝,不是吾。”
小二十一茫然的看着献,不明白献什么意思。“吾等一样高,吾能参加狩猎时,汝也可以。”
“吾等不一样。”献不开心的推了推小二十一。
碗落在地上,肉汤撒了一地,正在纺线的老人见了,不由对献露出怪责的神情。
“献,汝心情不好吾等能理解,但也不能浪费食物。”
献抿了抿唇,弯腰摸索着捡拾地上的肉块。
小二十一将一块肉捡回碗里。“献,汝眼睛还没好,吾来捡。”
献摇头。“是吾弄的,本就该吾捡。”
肉块可以捡起,肉汤却没法,小二十一只能找来一块抹布,将草席擦了一遍,再与献一起将草席换了个位置,最后用沙子将肉汤渗入的那部分夯土地面覆盖,避免有人踩到肉汤摔倒。
处理好地面,献拿起肉碗吃起肉。
日落时,狩猎的队伍们归来,植一进门便喊道:“献,听说汝眼睛受伤了,恢复得如何?”
献答道:“好很多了。”
植凑近观察了下,虽然献的眼睛被布蒙住,无法看到,但观察神情,献只是心情抑郁,并无其它,说明身体并不痛苦。
在植观察献时,拂晓摸了摸献的脑袋。“别难过了,汝只是不参加狩猎,但汝还可以做别的,比如制陶、织渔网、织布、带幼崽,汝活了那么久,懂得东西比大人并不少,很适合教幼崽,人不是只能狩猎的。”
献拍掉拂晓的手,哼了一声,背对拂晓。
植笑道:“拂晓,汝这样安慰是没用的。”
拂晓道:“这不是安慰,是更适合她的劳作,她不适合参与狩猎。”
植叹道。“拂晓,汝很强大。”
“我知道。”
植感慨道:“所以汝不懂弱者的想法。”
拂晓露出疑惑之色。
植对献道:“献可知琥珀?”
“那种里面有虫子、树叶之类东西的石头?”
植道:“琥珀有很多种颜色,而雪盲是因为日照雪地,雪反射日光,光更烈,灼伤人眼。”
献若有所思。
拂晓恍然。“献可以隔着琥珀看雪地。”
植点头,点完发现献看不到,便道:“只是淇阳不产琥珀。”
拂晓道:“这好办,下次去盐池部换盐时吾找找有没有琥珀。”
换湖泊要等春种之后,如今还是冬季,献只能努力吃肉,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让眼睛早日恢复。
眼睛恢复后,拂晓坚持献必须等换到琥珀后再参与狩猎,献只能留在大屋里带着其它幼崽一起做手工,纺线、织席、研磨颜料石头与陶土、学习打磨箭簇、制造矛、投矛器、打磨石器、识图(辨认陶器上的图画是什么意思)....
忙碌的渡过冬季,等到春暖花开,烧制陶器。
陶器出炉后,拂晓从陶窑里翻出一个巴掌大的人像递给因为自己不许她参加狩猎而一直不给自己好脸色的献。“看,像不像汝?”
献瞧了瞧,陶像的做工很精细,但非常有神,笑吟吟的女童背后有一对长长的青色羽翼。“很像,这是汝做的?”
拂晓的制陶手艺不能说差,捏的锅碗瓢盆烧制成功率很高,但那是实用,实用之外的部分....她没有这么精细的手艺,彩陶盆里的鱼都画得中规中矩的,没有这般活灵活现。
“吾做的。”拂晓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植也有帮我,他的手艺非常好,汝可喜欢?”
“喜欢。”
“那送给汝,汝不要再生气了。”
献犹豫片刻,还是接过了陶像。“这次吾可以原谅汝,但汝以后不能替吾做决定。”
可你是稚童,涉及到安全的事,本就该大人做决定。
心中虽如此想,但拂晓的情商还是有的,嘴上道:“吾也是担心汝,下次再有这样的情况,吾一定会跟汝商量,说服汝。”
献想了想,觉得可以接受,遂点头。“可以。”
春暖花开,用带尖头的木头翻了地,种下粮食作物,修补了独木舟,部落再次组织人手去盐池部换盐。
献也想去,但被拒绝。
“上次是汝没去过,所以才带汝,但下个秋天部落要迁徙,去换盐不能耽搁太久,要速去速回,汝也是半个劳力,留在部落里比跟着吾等去换盐更有用。”
献茫然,迁徙这样的大事自己能帮什么忙?
“汝可以看着其它幼崽,迁徙时幼崽最容易出事,每次迁徙都会有很多幼崽发生意外夭折。汝能从大河下游走到这里,说明汝在迁徙这方面很厉害,可以教教他们,尽量让他们活着完成迁徙。”
献挺了挺胸。“交给吾,汝放心。”
安抚了想一起出门的献,拂晓再次乘舟前去换盐。
因着今年要迁徙,迁徙后需要忙的东西特别多,需要补充更多盐分,明年也不一定有时间去换盐,因此淇阳部这次需要换的盐更多,足足派了十五人,三条独木舟满载粮食与兽皮、布帛、果酒离去。
这一次换盐队人多,准备也更足,一路走得比上一次顺利,很快抵达涑水流域。
找地方将独木舟藏好,因着物资太多,没法全部带走,因而留下一半人手看管,拂晓带着三个人前往盐池部换盐的集。
盐池部人多,可以拨出人手来帮忙搬运换盐的物资。
因着泊岸花了太多时间,行至日落也没抵达集,拂晓一行便就地寻找起过夜的地方。
盐池部这里无数部落往来换盐,能过夜的地方是公开的常识,拂晓找到过夜的山洞时,山洞里已经有不少人,见拂晓到来,纷纷给拂晓腾了个可以坐的位置。
拂晓与相识的人一一打招呼,与不相识的人认识,很快发现山洞里有个不仅自己不认识,其他部落也都不认识的动物与怪人。
动物生得比羊要大好几圈,且头上有两只角,背上有两个藤筐。
而人....拂晓没见过这样的人。
女子穿着一身布衣,穿布衣没什么,天气炎热时,穿兽皮会很热,人们都会穿布衣,但纺织布衣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还不耐磨,很容易磨损,因此人们穿的布衣是布帛与兽皮结合的衣服,而等天气更热时,干脆不穿,因而纯粹的布衣虽更舒适,却没人会这么穿,这女子却是除了背上用兽皮抱着的一根东西,全是布。
但比服饰更令人侧目的是女子的形容。
女子生得一头大河流域天吴与夫诸族常见的黑发,容貌美得整个山洞都仿佛在发光,拂晓第一次看到有人生得比自己还美——植不算。
美人两耳的位置是鱼一样的鳍,火光下隐约能看到眼眸中的蓝色,瞧着就很像大河里偶尔能见到的鲛人,但鲛人不会生有六条手臂。
拂晓基于自己的常识判断这是一名鲛人与天吴的混血——天吴与夫诸的混血有时会有夫诸的四角与天吴的六臂——虽然她无法理解下半身是鱼尾的鲛人如何与天吴繁衍后代。
六臂的混血美人拿着红色的石头在山洞墙壁上忘我的画着什么,拂晓好奇的凑近瞅了瞅,顿生知己之感。
觉得图画画起来太费事,对图画进行削减的不止自己啊,但削减后的图画符号写起来是方便了,却无法像图画那样一眼就认出画的是什么。
所幸美人石下的图画符号还没进化到与图画完全分家,仍残留着浓郁的图画痕迹,拂晓盯着墙壁看了好一会,终于看出美人在干嘛。
她在计算。
拂晓问:“汝在计算双月?”
画得如痴如狂的混血美人闻言,手上的石头顿住,露出困惑之色,讶异的看向拂晓。“汝看得懂吾在算什么?”
“吾只能看出汝在计算双月的踪迹,其中算得最多的是常仪大月的痕迹。”拂晓很好奇。“汝为何要计算双月的踪迹?”
美人饶有兴趣的看着拂晓,问:“两掌又一加两掌又二是多少?”
“二十三,或者说,四掌又三。”
美人好奇的问:“十是什么?”
“吾造的一个符号,它代表两掌,一掌一掌,寻常时还好,遇到大的数时就不方便了。”
“吾也觉得一掌一掌这样很麻烦,但我只是造了五、六、七、八、九的符号。”美人一心两用,一边在墙壁上写写算算一边道。“但吾能感觉到,吾的五六七八/九与汝的十一起用会更方便,一加二加三加四加五加六一直加到两掌,也就是汝的十,是多少?”
“五十五。”
美人讶然。“汝怎么算得这么快?”
“一加十为十一,二加九为十一,一共有五个十一,五个十一是五十五。”
美人露出赞赏之色,很强的数算能力。
拂晓的数算能力让美人将她看进了眼里,也愿意向她解释自己在干嘛。
“天上的双月阴晴圆缺,周而复始,非常规律,你应该听不懂规律是什么。”美人从脚边拿起一个工具,工具由两根细木头组成,细木的一头捆在一起,另一头一根绑着一根骨针,另一根绑着一块石头。
美人将骨针扎在墙壁上,固定住骨针所属的细木,再转动另一根细木,一个非常圆的圆出现在墙壁上。
拂晓瞪圆了眼睛,情不自禁的伸手从美人手里拿过规,学着美人的模样画了一个圆。
“画得真圆。”美人赞道。“汝看,规不论怎么画,都能画出一个圆,天上的双月亦是如此,不论地上气候如何变化,它的阴晴圆缺都未曾改变。汝不觉得,种地时,按着大地上的气候变化来判断何时种地何时收割,收成非常无常吗?”
拂晓情不自禁点头,岂止无常,是太无常了。
“那汝觉得,这是何原因导致?”
拂晓一脸沧桑。“作物有自己喜欢的气候,并且播种、生长、抽穗时喜欢的气候都不同。”
美人道:“但大地上的气候也一直在变化。”
拂晓点头,点完反应过来。“大地上的气候变化太乱,就算是同样的季节,气温也是有差异的,比起大地上的气候,双月的规....”
“规律。”
“双月的规律更稳定,阴晴圆缺,周而复始,没有同样的时段,月相却不同的问题,”
美人激动点头。“若吾能算出月的运行规律,再与大地上的气候进行对比,通过月的规律判断气候,如此,就算不能保证气候变化一定准,但也比如今的纯粹靠肉眼好。倒也不是肉眼判断就不准,也准,但肉眼能感知到气候变化时,再去种地,已经错过了种子萌芽的最佳时间。”
拂晓若有所思。“吾也是如此觉得,吾每日都会在栅栏上画下一条线,与当日的气候象征,但每次判断气候是否达到再去播种,作物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若是以月相来判断气候,在最合适的时候播种....吾以前怎么没想到还能如此?”
美人道:“吾也是这两日望月时想到的,是否可行吾也不知,但先算了再说,不论能不能行,算了才知道。”
拂晓撸起袖子。“吾帮汝一起算,吾很会算数的。”
“行啊。”
美人热情的与拂晓分享自己已经计算了的部分,越分享越惊喜,这位陌生人对数算真的很有天赋。
拂晓比美人更惊喜。
尽管美人的容貌比拂晓年轻,但她的数算造诣远超过拂晓,拂晓感觉自己像一块在烈日下晒了十天,再被放入水中的海绵,如痴如狂的汲取着美人的数算知识。
山洞里的人们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个刚认识的人跟打了鸡血似的,激情的在墙壁上写算,不时就某个数该怎么算而辩论。
直到所有人都困了,两人都没困,计算了整整一夜。
翌日众人醒来时,错愕的发现山洞墙壁上已画满各种符号,那俩家伙也不在——山洞画满后那俩跑外头在地面和石头上继续画符号,众人起来时俩人还没结束。
一晚上没睡的两个人比睡了一晚上的众人更精神奕奕与亢奋,也不饿,众人烹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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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俩人完全没留意到野菜肉汤的香气。
女蛇吃了饭,终于忍不住走过去在拂晓脑袋上来了一巴掌。
拂晓嗷的惨叫,见是女蛇,露出懵然的表情。“做甚打吾?”
比起挨打的拂晓,虽然挨打的不是自己,但在被拂晓的惨叫吵到时,美人露出一抹不悦的神色。“汝等打断吾的思绪了。”
拂晓赶紧道歉:“对不起,吾和女蛇非是有意。”
美人摆了摆手表示不计较。
拂晓这才看向女蛇。
女蛇道:“吾等饭已经吃饱,一会就要出发,汝再不吃饭,就得饿着肚子上路。”
拂晓抬头看了眼天上的日。“天亮了呀。”
女蛇:“....”汝才发现天亮了呀?
拂晓对美人邀请道:“这么久没吃东西,汝也该饿了,一起吃饭?”
美人摸了摸肚子,之前太入神,如今回过神,肚子立刻鸣叫起来。
“好。”
美人捧着野菜肉汤狼吞虎咽,如同三日没吃过,让拂晓忍不住问:“汝多久没吃东西了?”
美人回忆了下。“昨日早上还是前日晚上,记不清了。”
拂晓佩服,这么久没吃东西,画符号时还那么精神奕奕,猛人啊。
吃饱喝足,拂晓将陶碗垒在一起,一只手搬起来,再提起一只陶罐,对美人招呼道:“一起。”
美人奇道:“做什么?”
献理所当然道:“洗碗打水,这些碗还有陶罐,是盐池部为过路的人准备的,路人用了碗和陶罐里的水,走之前要将碗洗干净,补充陶罐里的干净水源,之前烹饪时吾等不在,如今该吾等洗碗打水。”
美人下意识露出抗拒之色,但看着拂晓一脸理所当然的模样,终是捏着鼻子跟着去洗碗打水。
美人洗碗杀伤力很足,平均洗三个碗打碎一个碗。
拂晓疑惑不已:“汝不会洗碗?”
美人答:“吾以前很少洗碗。”
拂晓更疑惑了,什么部落会不教幼崽洗碗?
她认识的所有部落,对幼崽都是干活从娃娃抓起,从能走路起就要学着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而洗碗这种没有危险的活,非常适合幼崽。即便长大后因为采集狩猎等关系很少再洗碗,但小时候洗了那么多年,手艺生疏,也不会洗三个碗打碎一个碗。
“汝这样可不行,洗碗这种基本的生活能力都不会,生活会很不方便的,我教汝怎么洗。”
美人拒绝:“吾不学。”
拂晓不解:“为何?”
美人理所当然道:“做这些琐事,浪费时间,有那时间,我可以做更多有意义的事。”
拂晓不解:“这是生存所需的能力,掌握生存所需的能力怎么会是浪费时间?”
美人摇头。“枯燥乏味,吾不喜欢,难道汝喜欢?”
“我喜欢。”
美人疑惑的看着拂晓。“汝不觉得枯燥乏味吗?”
“不乏味,但确实枯燥,可这是生存的能力,吾想生存,活很久很久,这些能力吾不仅要会,还要很会,这样才能活得久。”拂晓看着美人,隐约感觉出什么,但又说不出来。“难道汝不需要学生存的能力?”
“吾也需要学,但不需要学洗碗打水这种琐碎事。”想了想,美人补充了句。“打水需要学,独自在野外,需要自己寻找水源,但吾有鲛人血脉,吾有鱼鳃,可以在有水的环境里用鱼鳃补充水分。”
拂晓哦了声,但仍有疑惑。“这样啊,但吃完饭不洗碗,下次吃饭用什么?”
总不能鲛人血脉方便到这也能解决吧?
“这些自有.....”美人顿了顿。“旁人去做?”
“旁人做?汝不做吗?”
“吾说了,这些琐事浪费时间,枯燥乏味,只会消磨精力,没有意义。”
“可汝不做这些事,汝的部落如何能忍受你?”
做为一个在普世价值观边缘大鹏展翅的奇葩,拂晓太清楚部落对个体的容忍度。
做为女性,需要生育,多多生养,补充部落的人口,可若就是不想生,那也不是不能商量,唯有劳动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部落只能容忍不会走路的稚童以及残疾或衰老得无法起来的老人不劳动,其余人不行,即便是稚童、残疾与老人,劳动产出可以无法抵你的消耗,但你不能不劳动,而做为四肢健全的大人,不劳动就更是十恶不赦。
美人答:“部落里有专门负责做这些琐事的人?”
拂晓努力理解美人的话语。“汝的意思是,汝等将需要做的事做了区别,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事?”
美人想了想,点头。“可以这么理解。”
拂晓道:“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事,听起来很方便,但是,不从事采集狩猎的那部分人吃什么?就算有一部分人采集狩猎,食物也不可能够吃。”
若一部分人采集狩猎就能让整个部落的人吃饱,淇阳部也不会每个大人都要参与采集狩猎,对燃料、陶器、布帛等物资的拮据而无奈。
不是不知道需要投入更多人手才能获得更多燃料、陶器与布帛,但劳动力必须先紧着采集狩猎,确保每个人能吃饱饭,然后才有余力保证燃料,最后是器具。
美人道:“够吃。”
拂晓无法理解。“怎么可能?吾从未听闻哪个部落只一部分人采集狩猎就能让所有人吃饱。”
“汝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
拂晓被说服了,若非遇到献,自己连海都没听说过,美人说的部落,也可以套入海洋,自己以前没听说过,也没见过,但能认为它不存在吗?
“也是,天地如此广袤,而吾只在一隅活动,天地间吾没听说过没见过的事物有很多。”拂晓好奇的问。“汝的部落如何做到的?吾也想学。”
美人想了想,道:“吾的部落情况特殊,汝等学不了,而且....”
“而且什么?”
“吾部落的做法也不可持续,若寻不到办法,再过几十个春秋就会毁灭。”美人叹道。“吾这次远行便是为了寻找有没有办法可以解决不可持续的问题。”
拂晓闻言问:“汝可寻到?”
“没寻到,但吾自己想到了。”美人答。
“是什么?”
“汝吾昨日算了一日的东西。”美人道。“若能增加粮食收成,吾的部落就能长久延续。”
10. 第十章田鱼与牛
田中杂草与稻争养分,稻少穗,太阳女神令田鱼食田中杂草与虫,令稻谷丰收....人们以田鱼祭太阳女神。
——节选自《风神》田鱼篇。
“吾的部落在很遥远的南方,往南一直走,完全离开激女河流域后,有另一片百川交汇之所,名淮海,吾的部落最处在淮海以南,后来不断迁徙,迁徙到激女河以南,淮海以北的平原上。”
“吾如何来到这里的?游过来的,吾有鲛人血脉,在水里时,吾的双腿会变成尾鳍,让吾可以像鱼一样在水里活动。吾从淮海游到大海,再沿着海往北,见到另一条注入海的大河,逆流至此。”
拂晓无法想象那是怎样豪迈的旅程,但好羡慕。
“吾真羡慕汝等长翅膀能飞的,羡慕长尾巴能游的,世界浩大,汝等却能轻松来去。”
长尾巴能游的,美人能理解,但——
“长翅膀能飞的?”
“是吾之女,她生而有翼,可以像鸟一样飞行。”
“听起来像羽人。”
拂晓疑惑:“羽人?那是什么族群?”
美人道:“吾未见过,是从其它鲛人那里听说过的,据说吾等脚下这片大地的西北,有另一片大地,那片大地上生活着一种有羽翼,能飞翔的族群。”
拂晓道:“虽然不知那是多遥远的地方,但献应与他们没关系,献的生母是夫诸,只是巧合。”
美人也觉得没关系。
两片大地之间的距离太遥远了,即便是对能游渡海洋的鲛人而言都是极漫长的距离,何况陆地生物。
拂晓一边同美人闲聊一边将碗洗干净,再打了水,让美人捧着陶罐,自己抱着碗,一同回到山洞,将碗与陶罐放回原位。
众人已经收拾好东西,见两人回来,立刻起身出发。
拂晓有点犯困,但时间珍贵,还是打着哈欠准备出发,美人却是将山洞里自己带来的牲口牵了出来,坐到了牲口背上,让牲口驮着自己走,并问拂晓:“汝可要一起乘牛?”
打着哈欠的拂晓瞬间不困了,同行的其他人也纷纷侧目。
驮着两大筐东西,再加一个大人,居然没压垮,这牲口有点意思。
大河流域的人们也有驯化牲口,但主要是为了提供肉、乳与皮,驮东西这个功能....也不能说没有,部落养的麋便承担负重的功能,但麋的负重能力与眼前的牲口比起来差了岂止十万八千里。
“拂晓,她....”一名与拂晓相识的其它部落女人顿了顿。“叫甚?”
“她....”拂晓卡了下,旋即问美人。“还没问,美人叫甚?”
美人答:“无夷。”
拂晓继续问:“无夷,汝乘的这牲畜是什么?怎么载这么重的东西都没事?”
“这是牛。”无夷答。“是南方的部落驯的一种牲畜,可以驮运重物,就是走得慢了些。”
拂晓情不自禁的问:“吾想与汝的部落换牛,需要什么?”
无夷摇头。“部落自用尚且不够,无法用来换物。”
拂晓露出遗憾之色。“太遗憾了。”
遗憾须臾,拂晓又恢复精神。“既然是驯的,那应该有野生的吧?”
猜到了拂晓打什么主意的无夷劝道:“有野生的,但野牛很危险,且在遥远的南方,吾劝汝不要冒险。”
拂晓无视无夷的劝告,继续问:“多遥远?”
无夷:“....陆路我没走过,具体多远也不知,但从海路,我是上个春季离开的部落。”
拂晓无言。
这也太远了。
拂晓没坐上牛背,但将行囊挂到了牛背上,减轻一行人的负担。
行至盐池部的集,骑牛的无夷吸引了每个路人的目光。
这什么兽?看起来真不错。
盐池部做为地主是最先行动的。
“女,这牛如何换?可用盐否?若不能用盐,需要什么?”
无夷道:“吾只有这一头牛,不换。”
盐池部人不死心的问:“汝的部落在哪里?”
无夷将自己对拂晓的回答重复了一遍。
盐池部人遗憾离去,但盐池部是第一个询问的,却不是最后一个。
答到第二遍时,无夷露出了不耐烦之色,还是拂晓见了,耐心的替她回绝每个询问的人,这才让无夷按捺住脾气。
因着秋季要迁徙,淇阳部众人没耽搁太久,与盐池部商议好要换的盐,盐池部便带着盐与人手跟着淇阳部众人去停放独木舟的地方,将粮食、布帛、兽皮搬下来,搬回盐池部,而带来的盐则放上独木舟,由淇阳部带走。
完成换物,拂晓问无夷:“无夷,汝接下来有要去的地方吗?若是没有,去吾的部落生活一段时间如何?”
无夷想了想,点头应允。
对无夷的到来,献表示了十二分的欢迎,原因无它:小姐姐真漂亮。
欢迎完了无夷,献立刻冲拂晓伸出手:“琥珀。”
拂晓笑着从兽皮袋里取出两枚指甲盖大小的金黄琥珀。
献拿着琥珀,再放到眼睛上比了比,无法完全挡住眼睛。
不待献开口,拂晓便道:“这已经是我找到的最大的琥珀,没有更大的。”
献:“....先凑合用,以后找到更大的再换,这两块琥珀用什么换的?”
“两张兔皮。”
那还好,不贵,之后遇到更大的,应该也换得起,献放下心。
无夷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她喜欢将大量的时间花在计算星辰上,只偶尔去狩猎,其余杂食一律不干,要不是不干活就没饭吃,众人很怀疑她会不会连狩猎都不参与。
众人对此颇有意见,除了拂晓。
拂晓对无夷很包容,无夷不参与狩猎以外的劳作,吃饭却没少吃,她便帮无夷多干一些,干完活跑去找无夷一起计算。
田里的稻长到一定高度,需要灌水时,两人已经将聚落能刻符号的地方都刻上了符号。
大概是计算的太久,脑子需要休息,在给稻灌水时,无夷难得的非狩猎而出门。
淇阳将开凿的田渠挖矿,让田渠中的水流入一半杂草一半稻的稻田。
灌入的水很多,将杂草完全淹没,这是无夷熟悉的耕作法之一。
杂草太多会跟稻抢营养,必须想办法弄掉杂草,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拔掉,但那费手费人费时,原始部落做不到如此奢侈。因此退而求其次,用大水淹死杂草,而在水里泡烂的杂草还能肥田。但稻苗还不高时灌水,稻苗也会淹死,因此灌水必须等稻苗长得比杂草高了才行。
无夷正注视着水流,忽然看到了一尾拇指大小的鱼,扭头一看,献正带着一群幼崽捧着陶罐在田边倾倒,许多小鱼从陶罐里倒出。
无夷好奇的问:“献,汝在做什么?”
“放鱼,上一季稻,吾在田里养了一些小鱼,后来鱼长大了,稻的收获也比以前多,拂晓让吾这次继续养鱼,看是不是因为鱼,稻的收获才增加。”
无夷闻言充满好奇的蹲下,一起观察鱼苗。
无夷到:“鱼是吃草的,汝下次可以再提前一些放,说不定能让鱼吃掉杂草。”
献很惊奇。“鱼也吃草?吾还以为只喝水。”
无夷莞尔。“鱼也是动物,也需要进食,只是鱼的食物本身就在水里,只是太小,你看不到,才会觉得它喝水就能长。”
“那汝怎么知道?”
“因为吾是半条鱼。”
“半条鱼?这是什么意思?”
无夷起身看了看周围,最终看向不远处一处水坑,那是淇阳部挖的蓄水池。“随吾来。”
献将陶罐里的鱼倒尽,跟了上去。
无夷在水坑边脱掉身上的衣服,将衣服交给献,缓步走入蓄水池。
献看着无夷的身体,微微蹙眉。
无夷的肌肤很白,白里透红,腰腹以下隐约能看到一层薄薄的红色细鳞,但为什么无夷的身上会有许多人造武器留下的伤疤?
智慧生物不会随便想杀,哪怕是不认识的陌生人,这年头人口太珍贵,每个部落都会竭力避免智慧生物的自相残杀。
因此一个人身上有很多伤疤不稀奇,但有很多人造武器留下的伤疤就不正常了。
献五十多年来耳濡目染的常识无法解释这种情况。
无夷踏入了水中,双腿合拢,很快化做了....如火焰般耀眼夺目的红色尾鳍。
献瞠目结舌。
无夷甩了甩尾鳍。“是不是很漂亮?”
献点头。
整个部落的人都在田间劳作,在无夷脱衣服时,众人便注意到了。
不穿衣服没什么,夏季炎热时,部落里不论男女老少都不穿衣服,但无夷的肌肤太白了,这年头除了出生不久的婴儿,真没人能这么白,不免好奇的看两眼。待尾鳍出现时,所有人惊呆了,个别甚至下意识看了眼献。
虽然献没尾鳍,但她有翅膀,都和陆地生物不一样,然比起当初见到献的翅膀时,众人的惊讶又要少一些。
激女河里是有鲛人生活的,陆地生物偶尔也能见到鲛人,只是没见过无夷这种能上岸的鱼,不像长翅膀的献,那是真的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路过的拂晓赞道:“无夷的尾鳍真美,颜色比献的羽毛还亮。”
植看了眼尾鳍,道:“没献的翅膀漂亮。”
献的翅膀虽然没有红色鳞片夺目,但渐变的青色羽翼非常有美感。
献赞同道:“吾的羽翼最美,但吾明白汝为何知道鱼吃草。”
水坑里的无夷:“....”两个不懂欣赏美的家伙。
拂晓闻言问:“什么鱼吃草?”
献一指无夷。“她说鱼是吃草的,可以提前放鱼,吃掉田里的杂草。”
拂晓若有所思。“鱼吃杂草?难道这就是稻的收获增加的原因?”
献道:“但这次放鱼已经很早了,水一灌入便放了鱼,若要更早,稻苗也会淹死的。”
植想了想,道:“可不可以灌水灌得少一些?不会淹死稻苗的水位?”
拂晓道:“但那样,杂草也不会被淹死。”
“鱼可以吃掉杂草。”植顿了顿。“好像不太行,鱼能吃多少杂草?若鱼吃掉的杂草还不如水淹死的多,稻的收获只会减少。”
拂晓想了想,道:“献,汝这一季带着小崽们观察鱼吃草的数量,吃得多不多,若鱼吃得少....”
献问:“就罢了?”
拂晓摇头。“下次换吃草吃得多的鱼。”
在三人讨论时,无夷从水里爬了出来,尾鳍化为腿,从献的手里拿过衣服穿上。“也可以驯化鱼。”
拂晓看向无夷。“驯化鱼?”
无夷道:“海里的鲛人有驯化鱼,被驯化的鱼长肉比野鱼更快,那显然不是天生的,汝等也可以尝试驯化吃草更多的鱼。”
拂晓点头。“没错。”
植道:“那吾下次帮献一起抓鱼,多抓几种,观察不同鱼的食量,以及吃草吃得多的鱼、好养活的鱼能否杂交。”
拂晓觉得择日不如撞日,处理好稻田的水耨便撸起袖子去抓鱼。
草鱼、鲤鱼、鲫鱼、刀鱼、青鱼、鲟鱼、鲶鱼、鲈鱼....能抓到的鱼全都抓了一份,共计三十多种,且每一种鱼的个头从手指大小到巴掌大,应有尽有。
抓到鱼,放鱼时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为了方便耕作,部落里的农田都是大田,一块田,长宽少则数百步,多则数千步,因此部落的农田虽然面积广,但实际划分只有几块。
将这么多鱼放进一块田里,即便拂晓的生物学知识贫瘠如荒漠也知道不靠谱。
这些鱼可是有吃肉的,放在一起,有多少鱼能活下来?
她是想知道哪种鱼对稻最有益,不是想知道哪种鱼最凶猛。
最后拂晓说服部落里的人多干半天活,将其中一块大田用泥土和石头隔成小块,每一小块里放一种鱼,再让部落里的老人与幼崽每天观察实验田里的变化。
不到三天,个头比献的巴掌大的鱼,不分种类全部淘汰。
这些鱼中,有的鱼不吃草只吃虫子,有的鱼草和虫子都吃,但鱼太大了,只吃虫子的只是游动就影响到了稻苗,而吃草的更是连稻苗都吃。
剩下的鱼皆拇指大小,就算是吃草的,也因为个头太小,吃不到稻苗嫩叶,但与之相对的,也吃不到那些长得比较高的杂草。所幸这部分杂草不多,老人与幼崽可以徒手拔掉。
稻成熟时,拂晓比较了实验田的差别,只六种鱼入围:草鱼、鲤鱼、鲢鱼、鳙鱼、鲮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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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鲫鱼。
为了驯化鱼,在稻收割后,拂晓说服部落的人挖了一个鱼塘,将入围的鱼放入其中,进行养殖,如此,下次种稻时就可以直接从鱼塘里捞鱼,而不是冒着危险的下河捞鱼,捞鱼时还要与鼍搏杀。
黍也收割后,部落开始准备迁徙。
部落里的陶器都存入窖穴里,陶罐里保存一定的粮食与果酒,剩下的粮食与果酒全部打包。
畜栏里的牲畜,能驮东西的,如鹿,驮着物资走,不能驮东西的,比如羊,宰杀吃肉。
布帛兽皮也一件不落的打包,冬季就指着这些保暖。
拂晓还抽空去了趟狼穴,有两头母狼怀孕了,拂晓帮忙接生。
拂晓也不是第一次帮母狼接生,因而进入狼穴后,没狼攻击她,围绕在母狼周围,看她给母狼接生。
两头母狼一共生了七只狼崽,其中有两只非常瘦弱,母狼一恢复元气能动就准备咬死狼崽。
拂晓赶紧摁住母狼,开什么玩笑,她这两年勤勤恳恳给母狼接生就是为了这种瘦弱狼崽,哪能让母狼咬死。
母狼疑惑的看着拂晓抱起两只狼崽。
“这两只狼崽吾抱走了呀。”
大家太熟,即便不理解,也没狼阻止拂晓。
拂晓顺利的抱着两只狼崽回到部落,献见了,疑惑不已:“你怎么抱回两只狼崽?”
“养呀,吾想试试能否让狼崽和吾等一起生活,不是现在这种狼群在我们周围生活,而是像鹿、羊一样与吾等共居一室的生活。”
献好奇的问:“那有什么用呢?”
拂晓答:“吾还没想到,但如今的狼群已经能在野兽到来时提醒吾等,让吾等早做准备,吾觉得,若能养得更熟,好处一定会更多。”
“那要是没好处呢?”
“那也无妨,狼吃的是我们不吃的下水,就当是与狼培养感情,反正它们本来就是在部落周围生活,我们不能吃的下水本就是给它们吃的。”拂晓摸了摸献的脑袋。“未必有好处,但也没坏处,或者即便有坏处,但坏处也在承受范围内的事,只要想做,便无需想那么多。”
所有东西都打包好,部落踏上迁徙的道路。
部落需要迁徙的地方并不远,若是个体,走五六个白天就能到,但部落不是个体迁徙,而是三百余人一起迁徙,其中还有半数是幼崽,幼崽中又有大量刚会走路的幼崽,且路上需要打猎补充食物,便需要两到三倍的时间。
换了地方,生活条件必然下降,大人可以凑合,幼崽却不行,很容易夭折。为避免抵达迁徙地时手忙脚乱,部落里选出六十名大人带着口粮先行一步,将迁徙地收拾一番。
拂晓不在其中。
走了六十名大人,队伍里剩下的人多为老人与幼崽,这年头野兽又比人多,很容易被叼走。尤其是夜间,一个不留神便有老人与幼崽被野兽叼走。
因而部落里武力最强大的猎手们都被留下,负责保护老人与幼崽抵达新的居住点。
嗖!
麋应声而倒,无夷看了眼手里的弓,拂晓改良的弓真不错。
拂晓鼓掌。“无夷真厉害,这么快便百发百中。”
无夷道:“是汝改良的弓好用,这头麋可够大家晚上吃?”
拂晓看了眼麋,麋的个头很大,肩高都快到自己肩膀了,但拂晓仍旧摇头。“大家一直在走路,需要吃更多食物,还要一头一样大的麋。”
迁徙不是只需要走路,还要背着大量物资,对体力消耗极严重,平时一碗肉就能饱,如今需要两碗。
无夷看向献。
冬季易雪盲,秋季却不会,献的翅膀功能很大,只是以往的秋季部落忙着秋收,狩猎时间不多,飞行能力便没多少用处,如今迁徙路上,献的飞行能力便起了大用,为猎手们节省了大量寻找猎物的时间。
献飞上高天看了看,很快看到想看的猎物。
拂晓问:“如何?”
“那边有麋群在吃草,不过....”献滑落在地上。“我看到一头皮毛颜色像金的鹿。”
拂晓讶然。“金麋?还有这样的麋?”
无夷也觉稀奇。“去看看。”
拂晓拒绝。“以后有缘再看,如今最重要的是打猎。”
无夷坚定道:“吾从未见过金麋,我要去看。”
拂晓只能道:“那汝去吧,我去打猎,小心点。”
“吾会早些回来。”无夷看向献。“金鹿在哪个方向?”
献指了指方向。“那边过去有一片水洼,它在那喝水。”
将麋藏好,三人分别,拂晓带着献去寻麋群。
麋群足有六只,四大两小,为免打草惊蛇,猎到一只,其余跑了,拂晓没用弓箭,而是拿起长矛与投矛器。
嗖嗖嗖!
三只长矛落向三头大麋身上,一头大麋没反应过来便倒下,第二头大麋反应过来,但速度不够快,才动了下长矛便落下,唯有第三头麋惊得跳起,躲过了长矛,与剩下四头麋惊慌失措的跑远。
拂晓上前,将长矛收回。
长矛的尖虽然刺穿了麋,但也完全歪顿,木尖需要重新加工。
木器就是这点不好,虽然矛尖可以加工得比石器更尖锐,但只能用一次。
“献,去找人来搬麋。”
“好。”
三头麋的肉量很足,部落将麋皮剥下,兽筋取出单独放一边,回头加工成弓弦,人吃了会生病的下水掏出喂狼,剩下的不论肉还是内脏全都切成小块用树枝串起来烤。
众人忙活了一晚上,将周围的柴草捡拾殆尽才将三头麋全数烤熟,分成四份,一份食用,三份放在柳条编的篮子里,下一餐时食用。
无夷在上午时队伍已出发,且走出一段距离时才追上来,一归队便饥肠辘辘的抓过一只篮子,从里面取出烤肉大啖。
献问:“可见到金麋?”
无夷愤愤的咬着烤肉。“见到了,但它跑得比别的麋更快,追不上。”
献讶然。
拂晓道:“异于旁麋,却能活下来,多半比大部分同类厉害,追不上也正常,汝有牛,牛比麋更好。”
无夷道:“牛太慢。”
“吾可以抓来,与汝换牛。”
无夷拒绝。“不,牛虽慢,但旅途中更方便。”
11. 第十一章敬老爱幼
太阳女神头生四角,人首蛇身。
太阳女神告诉大地上的人们,所有人都曾是幼崽,所有人都可能有老去之日,遇到灾难时不放弃老幼,来日自己方不会被放弃。
——节选自《风神》太阳女神篇。
迁徙的地点是淇阳部曾经定居过的地方,还能看到荒废坍圮的聚落,以及聚落周围的果林、地里金黄的黍——黍的生命力很顽强,收割时落在泥土里的黍粒会在一段时间发芽、抽穗、结实,即便没人管,数年后也能看到一大片黍。
这样的定居点,淇阳部有五个,最近几十年便是在这五个定居点来回迁徙。
抵达时,众人将东西放下便拿起工具去收黍,虽然因为无人而长得稀稀落落的,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黍收完,老人与幼崽继续去果林里摘果,大人们则翻修荒废的聚落屋舍,从窖穴里翻出离开这里时留在窖穴里的陶器——陶器里储存的粮食早在猎手狩猎路过时吃光了——带来的粮食储存进窖穴里。
将屋舍翻修加固,冬季到来,所幸离开这里时砍伐了足够的木材,这些木材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正好做燃料,倒没冻死人。
冬季到来,老人与幼崽们留在聚落里继续加固屋舍,推倒无法翻新的屋舍,大人则去狩猎。
植将两块琥珀打磨成片状,并磨顿琥珀片的边缘,再打孔,用一根绳子将琥珀片串在一起,将绳子绑在献的头上,让献随时可以看雪且无惧雪盲。
没了雪盲症的担忧,献每天欢快的跟着狩猎队出门,随心所欲的用眼,寻找猎物。而这一片至少二十年没人定居,周围的猎物本就丰富,故狩猎队每次都满载而归。
食物丰富加天冷加晚上没事干加迁徙后不再禁止生崽,部落的成年男女一下进入春天。
因为天寒节省燃料,部落所有人冬季都在大屋里生活与用餐,每天晚餐后都会有男人或女人向异性求欢,得到应允,便就地欢好起来。
严格来说,也不是就地。
为了避免其他人行走时踩到正在欢好的男女,大屋内的空间被分成左中右三块,左边没有欢好的人睡觉的地方,中间是烹饪的地方,右边是男女欢好的地方。
这种分法的结果便是,大人们都睡在左边,幼崽们睡在右边——除了拂晓与植。
献捧着肉糜一边喝一边好奇的看着对面欢好的男女们,更准确说,是观察着无夷。
无夷正在与一名男性欢好,从呻/吟声来看,她很愉快。
献感慨道:“吾还以为无夷心里只有算数呢,没想到她也会接受求欢。”
抱着狼崽愉快撸毛的拂晓道:“算得头疼,欢好放松下。”
“这种事,很快乐吗?”
问得好,吾也想知道,拂晓心说。“吾不清楚,但听声音,应当是快乐的。汝别瞎尝试,要成为大人后才能这么做,汝如今是稚童,不能参与。”
献点头。“巫明白。”
一直听着两人聊天的植犹豫了下,牙一咬,心一狠,问拂晓:“拂晓可愿与吾欢好?”
噗!
年长的幼崽与左边做得累了,休息进食的大人全喷了,不可思异的看着植,如同看到了什么稀有生物。
拂晓疑惑的看着植,须臾,反应过来什么,露出恍然之色。
一名休息的大人笑道:“植的眼光不错,但还是换个人吧,拂晓不与任何男人欢好的。”
拂晓附和点头,对植道。“我不与男人欢好。”
植不解:“为何?”
拂晓答:“我不想生崽。”
植仍旧疑惑:“这又是为何?”
“生崽可能会难产,难产会导致死亡,我想活很久很久。”
植更困惑了。“但吾等生活中,会导致死亡的事众多,难产连前十都排不进去,你无法避免的。”
拂晓赞同。“但吾想尝试一番,别的会导致的事,吾无法控制,而难产是吾能控制的。”
植懂了。
拂晓笑道:“汝向别人求欢吧,吾不合适。”
植摇头。“我并不想生崽,只是想与你欢好才向你求欢,即便你无法应允,我也没理由向别人求欢。”
对面的多人运动是为了尽量繁衍生崽,拼数量拼概率的产物,但他对生崽并无渴望,没必要参与其中。
拂晓讶异的看着植,稀奇,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和自己一样不想生崽的。
植犹豫了下,又问:“吾可以亲汝吗?就像小崽对喜欢的人和事物那样,亲两口。”
拂晓不解。“为何?”
小崽亲别人一脸口水是没啥的,因为每个小崽都是用嘴去认识世界,不认识的,啃一口,认识但喜欢的,多啃两口——这也是小崽夭折的重要因素,没办法,大人也不可能全天候盯着小崽,一不留神小崽就不知道啃了啥。
可植不是小崽。
植清澈的眼眸真挚的看着拂晓。“因为吾想让拂晓明白,吾很喜欢汝,既然不能用大人的方式表达吾的喜欢,便只能学小崽。”
拂晓愣了下,鬼使神差的点头。
植闻言立刻露出欢喜的笑容,小心翼翼的凑近拂晓,在拂晓脸上亲了一下,脸上的笑容仿佛品尝到了最甘美的蜂蜜。
献见了,立刻道:“吾也要亲拂晓。”
“好呀。”拂晓笑吟吟的将脸凑近献。
献捧着拂晓的脸吧唧了一口,留下一个油印。
拂晓:“....”
植对献道:“刚吃完东西不能亲人,肉汤很难擦掉的。”
献看向植,发现这家伙的嘴巴很干净,甚至牙齿都很干净,明显清洁过。“我下次注意。”
*
冬季过去,春暖花开,淇阳部将陶窑翻修,开始烧制陶器——几十年没回来,当初留在这里的很多陶器都裂开了。
无夷也跟着一起捏陶胚,献看了眼,发现无夷捏的陶器与淇阳部的陶器画风不太一样。
淇阳部的陶器喜欢画鹿纹、鱼纹、绳纹、狩猎纹、刻符等,其余花纹也画,但画得少,无夷却喜欢画刻符与蛇纹。
拂晓好奇的问:“无夷很喜欢蛇?”
陶罐上画得全是蛇纹。
无夷点头。“鼠会吃掉仓中存粮,蛇吃鼠,可以减少仓中粮食的损失,且汝不觉得蛇很神奇吗?”
“蛇吃鼠?那吾等回头也祭蛇,希望蛇多吃鼠。”但拂晓仍有疑惑:“蛇如何神奇?”
她对蛇的了解仅限于蛇肉的滋味。
“蛇每岁都会蜕皮重生,可以活很久很久,可以手指粗细一直长到比老树还粗,是不是很羡慕?汝所求的,蛇生来就有。”
拂晓太羡慕了。“吾真想有蛇一样的能力,但吾不是蛇,若吾祭蛇,能否得到蛇的能力?”
无夷想了想,答:“根据吾的观察,应该不能,吾等生得如何,取决于吾等的种族,而非祭。”
拂晓遗憾一叹。“罢,不能像蛇一样,但还是得祭蛇,求它多吃鼠。”
地里的作物收成本来就少,鸟吃一半,收获之后,鼠还要吃一半,人自己都吃不到多少。
一口气烧制了两炉陶器,众人又开始忙碌春种。
经过多年的抛荒,农田早已退耕还草还林,冬季时部落在农田里放了一把火,将农田里的草木焚尽,飞禽走兽尽数驱赶猎杀,但树根草根还在,因此需要用尖木头或石头将农田的土地翻开,挖出草根树根,并将坚硬的土块敲碎。
这比平时的春种更辛苦,因此肉类与粮食消耗极快,然因为做的准备充裕,倒也没出什么问题。
然,天有不测风云,土地还没清理完,便有猎手发现了超大型恐龙的踪迹,且是两头。
刚翻好的农田让超大型巨兽踩两脚,整个部落就白干了,若是正好踩在聚落建筑上,那更糟糕,因而众人很快做出决定:让部落里跑得快的猎手去周围的部落求助,一起猎杀巨兽。
求助很顺利,收到消息的各个部落纷纷派出少则数名多则一二十名猎手,自带干粮前来相助。
来自各个部落的猎手有四百多人,而淇阳自己只有八十余名猎手——并非淇阳吝啬自己的人手,而是经过冬季时的狂欢,开春后部落里大部分女人大了肚子,平时的狩猎采集活动还行,但狩猎巨兽这样的活动,孕妇、伤员与老人都跟不上,便不用参与。
人大老远来帮忙,虽然自备干粮,但也不能让人到自己地盘了还吃自带的干粮,怎么也得管饭。
孕妇、伤员、老人、幼崽们一起负责整个部落以及来帮忙的猎手们的伙食,每日消耗大量燃料,炊烟昼夜不息。
所幸,两头巨兽虽然难对付,但并非完全不能对付。
众人很快将陷阱清理好——即便平时没有巨兽到来,大部分部落也会在部落周围准备好对付巨兽的陷阱以防万一——然后按老一套方法将巨兽引至陷阱处,整个过程只花了五日。
只是这次是两头巨兽,伤亡比盐池那次更大,死者九十五人,其中淇阳部猎手三十二人。
死者太多,因而帮忙猎手的尸体同淇阳部的猎手一同安葬在淇阳部的墓地里,光是挖坑便挖了五六日。但没消耗粮食,巨兽身上肉多,众人将巨兽肢解,一部分肉用盐腌制,大部分肉或做成烤肉或煮肉汤,所有人一天六顿肉的吃都没吃完。
待各个部落的猎手离开时,淇阳部给猎手们打包了大量的烤肉与咸肉路上吃,仍旧剩下大量肉。
淇阳部不分男女老幼敞开了吃也没吃完,只能看着吃不完的肉腐烂,再埋到农田——埋过肉的农田,来年作物会长得更好。
埋肉时,小二十一道:“献,吾觉得难受。”
献道:“吾比汝更难受。”这可都是肉。
献抬头张望,发现不止自己与小二十一难受,每个人都的表情都很心碎,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没那么碎了。
复垦本就耽搁了大量时间,狩猎巨兽又耽误了时间,将巨兽肉都埋了后,众人修改了原本的耕作计划。
原本是准备种稻,但耽搁了这么多时间,种稻只会颗粒无收,今年便只种黍。
虽然黍的产量少,但它不像稻那么难伺候,且可以通过多种几块地的方式增加黍的总产量。
然,尽管部落以远胜往年的勤恳与速度耕作,到冬季时,食物仍旧不够。
冬季第一个阶段时,大屋里的氛围只是有些焦虑,不再像往年冬季一样一日两餐吃到饱,而是一日一餐,且要出门狩猎的猎手能吃饱,其余人只能吃半饱,但到第二个阶段,便是出门的猎手也需控制食量,大屋里的气氛变得越来越怪异,到末尾时达到顶峰。
草席、兽皮垫与干草中的献捂住眼睛捂住耳朵,但声音还是止不住的往耳朵里钻。
不知道谁先提出了提议:“吃老人吧。”
拂晓下意识挣扎道。“粮食还没吃完,吾等还能跑得更远些,没到那个时候。”
“等粮食吃完了,就来不及了,别忘了,开春后,野菜发芽也需要时间。”
拂晓不死心:“再给吾四日,吾会努力带回更多食物。”
四天完全是卡着存粮的极限,风险甚大,大屋里一百余名大人按着传统轮流发言——无夷除外,做为没有加入部落的外来者,在部落的事物上她没有投票权。
年长的老人们普遍反对,风险太大了。
年轻的大人们则对半开,有反对的也有同意的。
争论极激烈,也很罕见。
献只恨自己是幼崽,没有投票权。
无夷对献道:“看起来拂晓很有威望。”
这种拿整个部落冒险的高风险提议,居然还能有半数支持者。
献疑惑的看着无夷,我们快吃人了,为什么你还能这么风轻云淡?
见了献的眼神,无夷疑惑:“怎么了?”
献:“....”说不出的违和感更重了。
拂晓还是拉来了足够的票数。
在争论中,拂晓走到年长的几名老人面前。“汝等不怕死吗?难道不想继续活着吗?”
老人差点翻白眼,能活着谁会想死?
现在的问题是,他们这些老骨头不下锅,整个部落可能会因为食物而饿死更多人。
“为何不给自己最后一丝生的希望?”拂晓道。“吾等还没到山穷水尽时,为何不能最后再挣扎一把?说不定就有希望呢?即便最后没等来希望,老人吃完后,下一个要吃的便是前不久出生的婴,他们才刚出生,刚看到这个世界。汝等被吃的时间迟一日,他们也能多看一日这个世界。”
老人们陷入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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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臾之后,三名老人中有两名将自己的票投给了拂晓,但要求折中,四天太久,最多三天。
拂晓一口应下,以一票的微小优势取得胜利。
食物太匮乏了,拂晓也顾不得雪盲问题,带着支持献与支持自己的猎手们一起出门,让献只要体力一恢复就飞上天寻找野兽踪迹。
献不眠不休的重复着飞天,寻找,落地,再寻找...
并非没有找到猎物,但都是雉兔之类的小动物,塞牙缝都不够。
搜寻中,狩猎队也越走越远,食物也越来越少,眼看就要不够回程,有人提议要不放弃算了。
拂晓道:“还有一日半,继续走,往深山里走,深山里一定还有野兽。”
也有很多猛兽,但拂晓现在不挑,只要能吃就行。
队伍一路行至深山,遇到的野兽也多了起来,猛兽尤其多,而这些猛兽也处于饥肠辘辘状态,完全不挑食,狩猎队不过一日便损失了三名猎手。
“吾等已经猎到了食物,回去吧,拂晓,再这样下去,会死更多人。”
拂晓坚定拒绝。“这些食物还不够,汝等想回可以带着已猎到的猎物回去,吾不会回去。”
“拂晓汝怎么这么倔?老人只有三个,如今已损失三名猎手,再继续走,汝害死的人会比想救的人更多。”
拂晓道:“吾不是为了老人,吾是为了自己,吾也会老去那一日,吾不希望在老去时被舍去,被吃掉。汝等亦会老去,难道愿意到那一日时被吃掉?”
“汝不是数过吗?吾等很难活到老去那一日。”
“很难,并非完全没希望,若汝等得到了那一丝希望呢?难道要彼时来后悔少时为何没有坚持?”
“那死在了深山中呢?”
“那便死在深山中,吾等本就很难活到自然死去那一日,既然怎么都是死,何不死得与众人不一样些?”
众人沉默须臾,一番争论后,狩猎队三分之一的人决定跟着拂晓继续向深山前进,剩下三分之二则拒绝,选择带着猎物回部落。
目送三分之二的猎手收拾猎物、死者尸体(带回去可以补充部落的食物),留下大量箭矢与矛,拂晓看向献、无夷与植三人。“献、无夷、植怎么不走?”
无夷道:“吾很好奇汝努力的结果。”
献道:“吾觉得汝说得很对,决定留下来帮助汝,且没有吾,汝要如何在这深山中寻找猎物?”
拂晓笑,对献道。“汝还是幼崽,幼崽最重要的是保全自身,搏命是大人的事,非幼崽该为之事。”
“吾比汝长。”
拂晓伸手比划下身高,杀伤力为零,侮辱性极强。
献气得哇哇叫着挠打拂晓。
拂晓赶紧将献制住:“别闹了,会消耗体力。”
献赶紧安静下来。“哦。”
“吾是说认真的,汝是幼崽,让汝搏命,是吾等身为大人的耻辱,汝一起回去吧。”
“吾不会搏命,遇到生命危险,吾会跑的,别忘了,我会飞,野兽追不上我的。”献道:“且吃完老人便是吃幼崽,吾知这种情况,吃幼崽是从刚出生的婴吃起,但刚出生的婴吃完了,会吃大一些的幼崽,冬季还很长,汝怎知我回去一定安全?”
拂晓一声长叹。“这是吾的耻辱。”
献拍了拍拂晓的肩膀。“吾愿意为汝。”
“汝愿意并不意味吾可以不耻辱。”
献皱眉。
拂晓摸了摸献的脑袋。“吾不会赶汝的,即便吾会觉得耻辱。”
献一时无言。
拂晓看向一直安静的植。“汝又是为何?”
植道:“吾是大人,如何能输给小崽?且若要死,吾更愿意与汝同死,放心,吾有将种稻之法传授给幼崽们,没了吾,稻也可以继续种植。”
拂晓呸了一声。“说什么坏话呢,要说好话,不然灵了怎么办?”
植闻言立刻改口:“吾是汝带回来的,汝去何处,吾也去何处。”
不论是生路还是死亡。
少年的目光太真挚灼热,从未见过这种目光的拂晓不自在的别开眼。
深山中气候相对山外温暖,野兽猛兽数量多且密度高,尽管有着密林遮挡让献找起来很不方便,但仔细观察还是能从风中带来的气息、树叶婆娑声中发现端倪。
只是,尽管拂晓努力盯着植食野兽下手,但这个季节,植食野兽与食肉野兽挨得太近,再加上猎杀植食动物时不可避□□血....每次狩猎到猎物,都会很快与食肉猛兽撞上。
狩猎队不断有人死去,终于猎够足够的猎物时,当初留下来的十个人只剩下六名。
六个人不足以将狩猎的所有猎物带回去,所幸如今是冬季,漫山遍野银装素裹。
将绳子通过打结做成网,一个人在前面往雪地里泼水,令雪化冰,其余人拖着网兜往回走。
虽然慢,但总归有用。
更令人欢喜的,走到大山外围时,遇到了部落其它的猎手。
尽管不想到深山里挥霍生命,但众人将食物送回去后又回来了,在外围寻找猎物并等待可能归来也可能永远不会归来的狩猎队。
见狩猎队有人活着归来,众人欢喜的迎上,接过猎物,并将疲惫的生还者们背到背上,将猎物与生还者一起背回部落。
一直都在飞,献又冷又累,沾着背就睡着了,再醒来时感觉全身暖和得快考干了,睁开眼一看,发现自己睡在火塘边,火塘里燃着熊熊火焰,一边烹煮着食物一边温暖着整个大屋。
献往旁边的兽皮垫上爬了爬,远离火堆,皮肤总算没有了快烤焦的味道。
解决了快烤焦的问题,献寻找起旁人,很快看到拂晓。
一个又一个未成年但已懂事的大崽扑到拂晓身上,吧唧一口再来一口,不时有大人也凑过去亲一口,围观的大人与年纪太小还不懂事的小崽们一副蠢蠢欲动的模样,随时可能扑上去。
享受如此热情的待遇,拂晓却没多少喜色。
献扫了一圈,很快找到原因,三名老人少了两名。
献正打量着,旁人也注意到她醒了。
“献醒了。”
“献!”
“献!”
没反应过来的献立时被一群幼崽淹没。
12. 第十二章制冰
“吾有个想法。”
两边脸被亲麻了的拂晓木着脸说。
正在做活的众人纷纷看向拂晓。
“肉只能保存很短时间,但在雪里时,它们可以保存一整个冬日。”拂晓板着脸道。“吾在想,吾等能否制造一个小范围的在其它季也存在的冬日。”
无夷揉着自己的脸,这种被亲到脸部肌肉麻了的感觉真奇怪。“制造小范围的冬日?这如何能制造?吾等又不能令其它季下雪....”
无夷倏然看向大屋用于通风的窗口,窗外大雪纷飞。
“汝是说,储雪?”
拂晓想给无夷一个笑容,但面部肌肉是麻的,实在调动不起来,只能用力点头表示自己的欣喜。
知己啊。
无夷指出拂晓想法中最大的困难:“人手不足。”
拂晓叹了口气。
是的,人手不足,这是淇阳部如今最大的问题。
虽然渡过了最难的时间,但这不代表淇阳部可以轻松了,为了不饿死人,所有人手都投入了狩猎中,无暇它顾,但——
拂晓道:“吾也不知自己的想法是否可行,尝试是否可行,不需要很多冰雪,幼崽就可以做。”
大一些的幼崽很忙,因着所有非伤员的大人都要忙着狩猎,烹饪、生火保暖、扫雪防止屋舍倒塌的活全都是大崽在做,只有年纪更小也没什么气力的小崽还有时间。
献带着小崽们将一座空了的窖穴打扫干净,再拿着陶盆盛雪,在窖穴里填满冰雪,拂晓再将巴掌大的一块豚肉放入窖穴里,将窖穴出口封上,等天气热了再来看,若肉没腐坏,就说明此法可行。
漫长难过的冬季结束,春季到来,无夷向献辞别。
献问无夷。“汝欲往何处去?”
无夷答:“吾欲向西,这一路走来,吾发现,南方的人比北方稠,而北方,越往西,人越稠。继续往西,当可遇到更多的人,或许能给我更多的启发。”
献愣了下。“祝汝得偿所愿。”
顿了顿,献又问:“南方的人比北方稠,北方,西比东稠是何故?南方为何比北方更宜居?西方又为何比东方更宜居?”
无夷思考了会,回答:“南方瘴疠丛生,毒虫猛兽遍地,不如北方宜居,但南方可种稻,粮食多,人便多。而北方,西比东宜居,当是海洋之故,从这里往东,遍布大沼泽,非沼泽的土地也是难以耕作的咸土地,唯有往西,远离海洋,才能耕作。”
献恍然。“原来如此。”
虽然献在闲聊时提过东边大平原上的情况,沼泽与森林遍地,且越往东,土地越咸,但拂晓完全没想过献的见闻会与东西方的人口密度有关系。
而西方,这个倒是在她的理解范围,淇阳部的祖先并非一开始就生活在淇水流域,而是在久远前从西方迁徙而来。
这个时代,每个部落都在不停的迁徙,但大多是在几个地点循环迁徙,而不是长途迁徙。
若发生长途迁徙,一般为该部落的人口饱和,当地养不了那么多人,于是分出一部分人向远方迁徙。
能有多余的人口向东迁徙,可见西边生存环境很好。
决定了,以后淇阳部人口多了,需要分流,分支就往西往南迁徙。
送走了无夷,生活有条不紊的继续。
烧陶、狩猎采集、耕作....以及往盐池部换盐。
与往年不同,今年的换盐,淇阳部格外重视,但不是为了盐。
尽管原始部落人口增长缓慢——虽然每个部落都很努力生崽,奈何大人幼崽死亡率都居高不下,出生率虽比死亡率高,但不多——人力不足是普遍现像,因此哪怕换亲防止婴儿畸形,也必须一个人换一个人,但部落基数足够大,总会有一些过得好,人口增长到太多,当地养不活的。
多出的人口,有的会分出一支新部落,向远方迁徙,有的会看看周围部落有没有人口不足愿意接纳这部分人口。
淇阳损失人口太多,靠生崽鬼知道要多久,部落能否等到那一日,还是吸纳其它部落的人口稳妥。
虽然这些人的部落,人口多,不需要以人换人,但淇阳部也不能什么都不出,因而除了惯例的兽皮,淇阳部将畜栏里还存活的与新抓的豚、麋、羊牵了出来,一同交给换盐队,到时回赠给那些部落。
带着大量活牲畜赶路,沿途需要耗费更多时间,等换盐队带着六名新成员回来时,夏季都已过半。
众人有些叹息,带回来的人太少了,但蚊子腿再少也是肉,因此众人还是打起精神热情欢迎六名新成员。
尽管很累,但众人还是种了一片稻田,并在稻田中放养了鱼。
稻谷收获时,拂晓打开冬季封住的窖穴,看到了一块长虫的肉。
献看了眼肉上密密麻麻的虫:“这应该不能吃吧?”
拂晓道:“一般来说,一块生肉,两三天才会长虫,十日才会有如此多的虫。”
这块肉可是冬季的,现在都秋季了。
“冰雪能保存肉。”献皱眉看着窖穴里已融化的雪水。“但不够长。”
“冰雪太少,雪太多,而雪没有冰冷。”拂晓若有所思。“中水的水面会在冬季结冰....”
献提醒道:“人手不足。”
虽然没凿过,但用膝盖思考也知道冬季去河面凿冰需要的人手少不了。
拂晓扶额,又是人手。
“吾想想办法。”
必须有冰,不然淇阳部在人口恢复前都会很难过,更甚至人手不足导致获取的食物少,获取的食物少导致人口减少,人口减少导致人手更不足....很多部落就是陷入这种恶性循环中消亡的。
因为人手不足而不能凿冰,而人手不足是因为要将更多人手投入获取食物中。
那么,能否减少同样的食物所需要的人手?
拂晓陷入苦思,头发一把一把的掉,始终没什么头绪。
植看得甚为心疼,却也没什么办法,只能更加用心的挑选与处理稻种,争取明年种出更多粮食,有更多粮食,部落的人手就能宽裕一些。
冬季。
拂晓爬上屋顶准备守夜,拨去积雪,垫了一块兽皮,垫兽皮时,眼角余光倏然看到远方落日。
染红天际的无边暮色中,圆圆的红日缓缓向地平线下落。
拂晓一时出神的望着红日。
察觉到拂晓在屋顶上一直没动静,献抬头。“拂晓,怎么了?”
拂晓笑道:“吾想到了。”
献不解:“什么?”
拂晓从屋顶上跳下。“吾要去一趟森林。”
献赶紧将人抓住。“夜将至,汝去森林,谁守夜?”
拂晓:“....”
忘了,因为人手不足,为了节省人手,这个冬季部落里只安排了她一个人守夜。
拂晓无奈的爬回屋顶,手持武器等待豺狼虎豹夜晚的造访。
翌日天明,拂晓将夜里杀死的豹子扔给族人收拾,顾不得休息,拿上石斧,招呼献。
“献,带上众小崽帮吾伐木。”
“吾还没进食。”
“回来再吃。”
献无奈的招呼其它小崽。
因着带的帮手都是小崽,拂晓并未走太远,在聚落旁边的森林边缘务色树木。
“就它。”
献看了眼拂晓选择的树木,嘴角不由抽搐,这树选得真好,树干直径快赶上自己手臂长度了。
谁伐木伐这么粗的树?
献道:“拂晓,烧火不用这么粗的树,太费时。”
“吾伐木并非为烧火,是为旁的。”
“为何?”
“先帮吾伐木,等吾造出来汝便知。”
献无奈,只能帮忙伐木,但树干太粗了,一个大人加一群幼崽,花了五日才将树伐倒。
树伐倒后,拂晓将树拖回聚落,晚上守夜但没野兽时与白天不补觉时就对树进行加工。
植晚上回来,见拂晓在给树加工,也撸起袖子帮忙。
正在去除树干上枝桠与树瘤的拂晓奇道:“汝不累?”
冬季狩猎不是易事,对体力消耗非常惊人,回来时,每个人都只想睡觉,若非会饿,肉汤都不想吃。
植笑道:“吾见汝便欢喜,不觉累。”
拂晓闻言递给植一把石斧。
两人一直忙活到双月高悬才将树干枝桠与树瘤清理干净,拂晓累得坐在树干上直喘,一边喘一边看向植,发现植也在喘,白皙的皮肤红彤彤的,衬得唇都没平时那么红了。
鬼使神差的,拂晓凑近植,在植的唇上亲了下,没有异味,植和她一样,每天进食后都会用柳枝清洁牙齿,口腔很干净,她喜欢。
植惊讶的看着拂晓,本来就红的脸更红了。
拂晓闻言笑了起来。
植问:“汝笑什么?”
“吾觉得汝很美。”
植问:“多美?”
拂晓想了想,答:“无人能及。”
植对这个回答很开心,也凑近拂晓亲了一口。
拂晓也欢喜的回亲植。
献从大屋里出来找人时,四瓣唇如同粘在一起般。
献愣了下,亲亲很常见,但亲嘴的头回见。
原因?
献好奇的问:“亲嘴没有味道吗?”
拂晓与献分开,回道:“没有味道,植每次进食后都会清洁牙齿。”
献继续问:“亲嘴与亲脸有什么不同吗?”
“感觉很不一样。”拂晓回味的道。“但我也说不清哪里不同。”
植道:“心跳得很快,仿佛麋在心里乱撞。”
拂晓想了想,觉得很形像,点头赞同。“对。”
“是吗?那吾也试试。”献蹬蹬蹬跑到拂晓身前,在拂晓的唇上亲了一口。
植气愤的瞪着献,怎么我对拂晓做什么你都学?
献无视植的目光:“感觉没什么不同。”
又摸了摸心脏,规律又稳定。“心跳也没变化。”
拂晓疑惑。“这是为何?”
献想了想,道:“是否因为亲的人不同?汝亲的是异性,吾亲的不是。”
献说完便跑到植身前在植唇上亲了一口。
植:“....”
献继续道:“还是一样,没有感觉不同,心跳也没变化。”
植:“....”
拂晓想了想,推测道:“或许是因为汝身上幼崽,吾与植是大人?”
献:“....”虽然这可能是正确答案,但真的不用一而再再而三提醒我,我是一个和老人同龄的幼崽。
被扎心的献转移话题道:“汝与植不休息吗?”
拂晓道:“吾白日不用狩猎,可以睡一整日,夜里怎么累都无妨,倒是植白日还要狩猎,别陪吾了。”
献道:“汝还要做什么?”
“吾还要将树木分段。”拂晓对植道:“如明夜可以继续帮吾。”
植犹豫了下,点头。
献道:“那今夜吾留下来帮汝。”
拂晓摆了摆手。
献还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腾空了,扭头一看,植正拎着自己。
“幼崽不睡觉,长不高,汝别闹了。”
献气得哇呀呀叫。
*
耗费二十余日,将树干分成段,每段长约半个献。
将段打磨平整,在树段的两端凿孔,再将两根粗细适中长一个献的长棍插到树段孔中,再于长棍两端打孔,孔插上一根根比长棍细一些长约半个拂晓的长棍,让九根长棍保持平行,再用绳子将一根根长约一个拂晓的长棍竖着固定九根长棍上,做出一个平面。
树段两头的小平面做好,再将一根根长约一个拂晓加一个献的长棍横放在树段两端的长棍面上,用绳子固定,做出一个从树段一头持续到另一头的平面。
最后,再在平面上竖放更长的长棍,用绳子固定,将多个树段上的平面连起来。
到此,完工。
完工时在聚落里的人纷纷来看,围着转了一圈又一圈,实在认不出这玩意是干嘛的。
“拂晓,汝造的这是什么?”
拂晓笑着在长棍平民上放上一头猎回来的豚,再推了推自己的造物,树段滚动,带动整个结构,也带动了平面上放着的豚。
众人眼睛立时亮了。
拂晓继续往树段车上加重,一头羊、两头麋....
众人的眼睛越来越亮。
采集狩猎费力气,将收获带回来需要耗费的力气也不遑多让,有时为了将收获带回来,即便还有猎物与野果野菜可以收获,也只能放弃。若能节省带回收获的力气,采集狩猎时便可以增加收获量。
翌日狩猎队再出发时,带走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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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车,回来时对树段车赞不绝口。
拂晓等了五日,确定树段车真的好用,也没什么问题,便提出凿冰的事。
因着树段车节省了人力,部落里的大人并未否决拂晓的提议,经过一番讨论,同意挤出两名大人陪拂晓一起去凿冰。
凿冰不是易事。
三个人凿了十日凿取的冰放进窖穴里,还没当初一群幼崽几日挖的雪占空间。
见了如此惨烈的对比,女蛇对拂晓道:“拂晓,不行,凿冰太费力太时,凿一整个冬季,冰都不够。”
拂晓无精打采道:“....罢,汝等去狩猎吧。”
体验了凿冰的难度,拂晓放弃了凿冰,终日无精打采,任旁人怎么安慰都没用。
献思考良久,问拂晓:“储冰必须是大冰吗?”
拂晓不解,但还是回答:“倒也不是,大冰小冰皆可,但水面结冰,凿冰无小块。”
献从身后取出一只碗,碗里赫然是一碗结冰的水。
拂晓愣了下,旋即一拍脑袋。“我怎么被束缚了?冰又不是只有水里的冰。”
有了新方案,拂晓立刻将部落里盆碗装上水,再置于室外,一夜之后再看,皆结冰。
将盆碗里的冰倒出来放入窖穴,再盛水再置于室外。
这次没结冰。
冬日步入尾声,气温开始回升,即便是夜里的温度也不足以凝水为冰,但拂晓仍旧很开心,已经证明了可行,这次的冬季来不及了,还有下个冬季。
为了下个冬季时制造更多的冰,春季制陶时,拂晓特别捏了多个大陶盆。
冬季走入隆冬时,拂晓将特别准备的大陶盆搬出来,只一夜,陶盆里的水皆结冰。
因为守夜整夜不用睡觉的拂晓愉快的每夜制冰,然,欢喜并不长久。
植拿着出现裂纹的陶盆看了看,按理来说,陶器只要不磕着碰着,可以无限期使用,但这上面的裂纹也不像磕碰产物。
“陶器被冻坏了。”植道。
拂晓叹息着点头。“制冰真难。”
植继续道:“烧陶器需要耗费燃料与人力,若制冰需要损耗的陶器太多,众人不会答应的。”
拂晓:“....有冰才能保存食物。”
植想了想,道:“石头与陶,谁更耐冻?”
拂晓回忆了下,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部落里也有许多石器,石碗什么的自然也有,但不多,大部分石器都是生产工具,而非盛水容器。而从陶器的变化来看,容器越大,越容易坏,而要制冰,用大容器更方便,用石碗做实验并不能获取需要的数据。
“吾做一个试试。”
务色合适的石料,再将之打凿成盛水容器,虽然不费燃料,但费时。
冬季结束时拂晓才打凿出一口可以将献放进去洗澡的大石盆。
没辙,拂晓只能等下个冬季。
夏季时,无夷自西边归来,途经淇阳来见拂晓。
“沿着激女河一直向西游,气候越来越温暖湿润,却不潮湿,甚宜居,野兽繁盛,粮食更亦丰收,人口众多。吾在那里遇到一个叫女青的女人,与她讨论月相规律....”
“再继续逆流而上,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冷,到最后,吾到了一片非常高的大平原上,那里人口甚少,最终不见人烟。”
水流中,红色尾鳍的女子向岸边石头上坐着的女子诉说着自己一路西行的见闻。
拂晓认真的听着,眼眸晶亮。
原来世界这么大,原来在西边,还有那么多人口与部落,风土人情皆不同。
无夷同拂晓聊了两天,两日后无夷同拂晓辞别,她离开自己的部落太久,该回去了。
拂晓依依不舍的同无夷道别。
回到部落,拂晓惆怅的对献道:“吾真想如汝一样有羽翼,亦或如无夷一般有尾鳍。”
献道:“我的羽翼飞不了几步便会掉下来。”
“那是因为汝是幼崽,待汝长大,定会如鹰一般翱翔天空。”
可我已经度过六十二个春季,你确定想和我一样这么大年纪还是幼崽模样?
献心中腹诽,但也明白拂晓的惆怅。“汝虽无羽翼、尾鳍,也可乘舟远行,或许去不了无夷那么远,但也可以走很远。”
说得很好,但吾不可能长时间离开部落,也不知无夷的部落什么情况,竟允许她一个大人离开这么久,拂晓努力调整好表情,做出接受献安慰的态度。“吾以后会的。”
年轻的大人是不能离开部落的,毕竟部落花那么多食物将幼崽养大,可不是为了成全一个人做为个体的自我,大人想离开部落,只有两条路:一是换亲,二是驱逐。
前者没什么,符合普世价值观,后者,一个被部落驱逐的大人会被所有部落厌弃,没有任何部落会接纳。
而一个没有部落,只能依靠个体的力量生存的人,结局是毫无悬念的,无需太久,就会落入某一只或多只野兽腹中。
但大人受到最重的束缚,老人在这方面受到的束缚却轻一些。
秋季时,临近的部落遭遇巨兽,派人来求援,淇阳部派了二十名猎手前往,只回来十五名。
冬季再临时,拂晓用大石盆制冰,折腾了一个冬季,石盆都没出现裂纹。
拂晓欢喜不已的抱住一直陪着自己制冰的植亲了一口。“石盆没出现裂纹,吾成功了。”
植也欢喜道:“汝如愿了,食物可以保存更久。”
确定石器制冰可行,拂晓便想多做一些石器,然天不从人愿。
部落迁徙到如今这个定居点已有六七载,土地肥力已耗尽,野兽密度也肉眼可见的下降,部落该再次迁徙了。
拂晓只能先忙着部落迁徙的事,雪上加霜的是,夏季时,淇阳再次遭遇巨兽。
尽管人类已有成熟的对付巨兽的法子,但这法子无法避免牺牲。
淇阳一口气损失了十六名大人,所幸窖穴里的冰将巨兽的肉保存,这才没让淇阳在连翻打击下喘不过气,走向崩溃。
秋季时,部落再次迁徙,这次迁徙的定居点环境不如前两个,只能生活三个春秋,而刚定居的头两年又要忙着复垦,三年下来部落只累积四口大石盆。
万幸,再次迁徙的定居点属于优质定居点,可以定居七八个春秋,让部落在复垦后得以挤出足够的时间与人手制造石盆,开凿储存食物的窖穴。
13. 第十三章服牛
麋鹿之王,有着璀璨的金色皮毛,其名日,每日拉着太阳金车,载着太阳女神驶过天际,驱散黑夜。
——节选自《风神》太阳女神篇。
农田里,无夷在树皮上疯狂的刻画着,耳畔鞭子的响声与哀嚎声不绝于耳。
无夷忍无可忍的对挥鞭的男人道:“汝能不能小声点?吵到吾了。”
挥鞭男人恼怒道:“汝不要太过分,吾等是来督促臣妾做活的,汝在做什么?”
无夷看了眼农田里遍体鳞伤的臣(男奴)妾(女奴)以及数具累死的尸体。“你再这么打,这些臣妾就要死光了。”
男人无奈道:“吾也不想,但这些懒鬼,不用鞭子使劲抽,就会变着法偷懒。”
臣妾这种生物可以让他们省很多事,很多过于琐碎劳累的事,都可以让臣妾做,而付出的只是一点让臣妾在春夏秋时不至于饿死的食物,但千好万好,只一点不好。
每个臣妾都是天生懒鬼。
不拿鞭子督促,臣妾就不会勤快干活,懒得要死。
无夷看了眼累死的臣妾尸体,眼神中透着一言难尽,这还叫懒鬼?
无夷想了想,觉得这确实是懒鬼。
完成的劳动量还是不够,不能让她过上更优渥的生活,若能让她过上优渥的生活,那她只能说:若那样的生活需要让臣妾比现在痛苦十万倍,吾也是愿意的,但是——
无夷道:“他们已经不可能更勤快了,再打就打死了,他们若在在冬季之前死了,不划算。”
男人道:“吾明白,但不打,打得轻点,这些懒鬼就会偷懒。”
他也很无奈啊。
无奈的男人看向悠闲的无夷。“汝别闲着,吾打了这么久,该汝了。”
无夷示意自己手里的树皮。“吾在算月相规律,算出来了,可以增加粮食产量。”
男人嗤道:“汝算了这么久,可算出什么东西?”
无夷答:“刚刚算完。”
男人愣住。
无夷整理起成堆的树皮。
“吾将一个春秋的轮回划分为二十四与二十五个月,每月十五日,以月相变化定位气候,可以在稻最喜欢的时间种植,让它长得更好,以增加粮食收成。”
毕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无夷的研究在族里不是秘密,男人很快听明白了,但有个疑惑:“一个春秋二十四与二十五个月?这如何划分的?”
无夷答:“吾将数分为单数与双数,一是单数,二是双数,三是单数,四是双数,单数春秋有二十四个月,双数春秋有二十五个月。”
男人回以一脸有听没懂的表情。
“听不懂没关系,汝只要知道,它能增加粮食收获量。”
男人想了想,点头,然后问:“那你算的这个,叫什么?”
无夷想了想,回答:“历。”
历,意为一个一个的,与这种需要一个一个数的东西很相衬。
虽然算出了历,很想马上回去与族人分享,但无夷毕竟有任务在身,只能监督奴隶干活到日落才起身回聚落。
走的时候,无夷与族人一同将累死奴隶的尸体放到牛背上,这可都是肉,浪费可耻。
累死的奴隶可以乘牛,双脚被绳子捆着只能小步走的活奴隶却不行,只能慢慢跟在牛后往回走。
容纳着六七百人与六七百臣妾生活的聚落是无夷族群部落中最大的一支,远远便能看到聚落群,但与往日不同,无夷隐约听到嘈杂的声音。
无夷皱眉。
族人问:“怎么了?”
无夷答:“吾似乎听到喊杀声,风中还有血腥味,比平日的血腥味浓郁。”
虽然做饭也会流血,但血腥味不会这么浓。
族人皱眉,却没怀疑,无夷是她的母亲与一名鲛人孕育,有一半鲛人血统的无夷视力虽然不如常人,但听觉与嗅觉格外敏锐:“那些该死的懒鬼,不肯老实干活也就罢了,还隔三差五的暴/乱,该死。”
无夷从皮鞘里拔出一柄铁剑。“汝等看着这些臣妾,防止他们也加入其中,吾回去看看。”
族人并未反对,点头应是,无夷虽然年轻,但实际活了五十多个春秋,战斗技能非常熟练,是众人武力最强的,她一个人去支援聚落足矣。
无夷用鞭子拍打牛,让牛跑得更快。
离得更近后,无夷看到了燃烧的火焰,造反的臣妾不仅残暴的在聚落到处杀人,还放了火。
无夷冲入聚落,见到一个臣妾杀一个,救下慌乱逃窜的老人与幼崽。
或赤手或持木器的臣妾完全不是手持铁器的主人对手,臣妾很难伤到持铁器的大人,铁器却可以轻松切开臣妾的身体,聚落中的混乱很快在杀戮中落幕。
混乱结束后是清算,聚落里至少一半的臣妾参与了此次暴/乱,大部分在镇压中被部落的大人杀死,只少数被俘与投降。
为了惩罚残暴的臣妾,也为了威慑剩下的臣妾,被俘与投降的二十一名臣妾在翌日旭日升起时,被带到聚落中心的空地上,在近千人的围观下放入石臼中,由聚落中力气大的族人拿着长柄石杵一点一点捣碎成泥。
“臣妾损失三百二十一名。”部落长老一脸肉疼。“一半的臣妾,多耽误活,这些臣妾真是的,活着不好吗?”
无夷悲伤补充:“幼崽损失三百一十一名,大人损失十一名。”
造反的臣妾大概没想过能逃出去,造反时都没怎么往外跑,也清楚自己打不过部落里或手持铁器或终日饱食的大人,因此目标明确:杀死聚落里的幼崽。
都不止杀,大部分幼崽的尸体上有残缺,从伤口和骨头上的印子来看,是人的牙印。
从被抓为臣妾起就没再吃过肉,只以野菜野果野草与少量粮食果腹的臣妾在临死前饱食了一顿久违的甘美肉食。
无夷不得不承认,这次造反的臣妾们,打到了部落痛处。
虽然这年头幼崽夭折率很高,死个把幼崽对部落不痛不痒,但一天死三百多名幼崽,非常痛。
部落的铁器是有数的,而铁器的数量决定能控制臣妾的数量,臣妾的数量决定能养活的人口数量。
为了避免人口增长到臣妾供养不起,部落最早的时候明确规定,只有部落女人生得崽才是族人,其余皆臣妾,无夷便是在彼时出生,但随着时间流逝,部落人口仍旧增长到臣妾开始供养不起,部落的规矩又做了进一步补充:只有同族男性与女性生的崽才是族人,其余皆臣妾。
在这样的规矩下,部落人口增长缓慢,平时臣妾造反都是冲着大人去的,倒也不影响什么,只要幼崽的基数还在,损失的人口会很快恢复,但这一次,臣妾不讲武德,将目标放在幼崽上....部落至少一代人的时间里缓不过来。
臣妾可以再抓,但幼崽的损失统计成功让所有人一起陷入悲痛中。
无夷继续道:“这次的事,有一就会有二,不得不防。总不能花一代人的时间恢复,恢复后,又发生这次的事。”
众人不自觉点头。
“无夷有什么想法?”
无夷道:“允许臣妾成为主人。”
众人愣住,旋即一片反对。
“这怎么行?臣妾成为主人,那些繁琐沉重的活,谁来做?”
“臣妾乃牲畜,让牲畜与吾等坐一起,岂非羞辱吾等?”
“不可,臣妾的数量有限,主人多了,养不起。”
无夷道:“并非所有臣妾都可以成为主人,臣妾想成为主人,必须为主人立下很大的功,比如为主人抓来百十臣妾。”
反对声滞了一息,最终一名长老问:“那很难,吾等可以抓来无尽的臣妾是有铁,臣妾没有。”
无夷点头。“所以能成为主人的臣妾必定是臣妾中的佼佼者,十百中或有一,如此厉害的人,成为吾等一员,利大于弊。汝等若实在难受,亦可对其漠视,反正那人原是臣妾,一日为臣妾,便永远有臣妾的烙印,只要给那人该有的衣食待遇,汝等对其态度漠视轻慢,也不会妨碍什么。”
毕竟付出那么多得到了主人的衣食待遇,就为了别人对自己漠视轻慢的态度而放弃,脑子有病得治。
这样的人,就算不满,也不会认为是体系的错,只会认为是自己的错,更加维护部落的体系,也更加努力,对部落百利而无一害。
很快有人提出异议:“大部分臣妾抓不到百十臣妾,还是会造反。”
无夷想了想,补充道:“抓不到足够的臣妾,但非常努力干活,或在其它臣妾暴/乱时帮助主人者,虽不能成为主人,但可以如主人一般用鞭子鞭打其它臣妾。如此,虽不能杜绝臣妾暴/乱,但可尽量减少损失。”
臣妾努努力,也可以(名义上)拥有臣妾,并且能将奖励制度落实到位,足以让大部分臣妾选择努力,而不是造反。
最重要的是,幼崽死太多,靠自己生养又太慢,部落在这段时间必须通过其它方式补充人口。
无夷没说出口的,其他人也想到了,这条提议最终投票通过。
敲定了如何渡过人口不足的方案,第二个问题被搬了出来。
迁徙。
想要臣妾可以拿着铁器去其它部落抓取,但臣妾毕竟不是石头缝里钻出来的,其它部落生养人口也需要时间。而这个时代部落对抗风险的能力本就差,再被抓走大部分大人做臣妾....部落的未来毫无悬念。
这也使得同样是迁徙,其它部落迁徙是循环迁徙,只有人口饱和了才会分流远迁,无夷的部落不论人口是否饱和,都是从不回头的迁徙。也没法回头,之前土地上的其它部落都灭亡了,抓不到臣妾。
损失三百多臣妾,必须抓新的臣妾,但本地已经没有别的部落了,最多一些数人一二十人的小群体,这些小群体都是各个部落逃脱的幸存者,人少,且专往大森林里跑,抓的难度太高。
迁徙的方向没什么争议。
继续向北。
南方?
他们就是从南方来的,南方如今什么情况,没人比他们更清楚。
更南方,那倒是有人,不仅有人,还很多人,但也有一个超大型的稻作部落,他们早期时与那个部落打过,谁都没赢。如今倒是打得过了,但距离太远,沿途又少见人烟,还不如向北迁徙划算。
向北迁徙,也不能盲目迁徙,必须向有人且人多的地方迁徙,可北方太广袤了。
部落首领向无夷看去:“无夷,汝自北方归来,可知北方哪个方向部落多?”
无夷沉默须臾,开口道:“北方有一大河,大河下游只有沿海山脉一带人多,其余皆大沼泽与咸土,人口要到大河中游才稠密起来,但最稠密的区域是大河上游,那里气候更温暖湿润,却湿润得恰当好处。”
部落大大小小的分支加起来,人口近两千,这么多人向北方迁徙,快不起来,再加上走一段距离生活几年,走走停停,到的时候,拂晓当不在人世。
*
“阿嚏!”
“拂晓身体不适?”献紧张的看向拂晓。
可别生病,这年头生病,不论是什么病,死亡率都居高不下。
拂晓揉了揉鼻子。“鼻孔突然有点痒,并非生病。”
献仔细打量了下,气色非常好,确实不像生病。
女蛇问:“拂晓,吾等还要走等多久?”
拂晓答:“一直向北,几时看到牛,几时停。”
“若一直看不到牛呢?”
“不可能,无夷便来自南方,也就是吾等眼中的北方,一直向北,必能看到牛。”拂晓道。“部落人手太少,车只能在冬季用,其它季节会陷,若能获牛,可省许多力,部落才有延续下去的机会。”
淇阳可还没真正缓过气。
女蛇闻言没再说什么,一行人继续跟着拂晓南行。
渴了寻找干净水源,没有干净水源便想办法煮水,煮水的条件都没有,那没办法,喝果酒,果酒喝完了,那就只能考虑生水。
若是能遇到部落,则是难得的美事,不仅有干净水源,还有熟食,若是认识的部落,那就更好了。
拂晓研究出果酒的酿造后便将之传播了出去,大家是熟人,送我点果酒做路上的饮水呗。
比起水,食物反倒是最容易解决的,七个猎手加一个会飞的幼崽,很容易找到猎物。
行至第七日时,拂晓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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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时遇到一头陷入沼泽的麋,但与平日见到的麋不同,这头麋的皮毛是金色的。
“真的有金色皮毛的麋。”
拂晓大为惊奇,犹豫片刻,用绳子套中金麋,将其从沼泽中拉了出来。
拉的时候发现都是麋,但这只麋体重比寻常麋更惊人。
拂晓稍加思考便觉正常。
这头麋在麋群中怕不是与献在人群中一样,大写的异类,能活到长大,就必定远胜同类的强大,否则如何能活到成年?
将麋拉上来后,拂晓发现麋身上有熊的爪印,显然,这只麋是被熊追到沼泽里的。
拂晓给麋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旋即道:“伤口有泥,很容易坏掉,汝同吾走吧,吾给汝拿药。”
金色麋很聪慧,在拂晓拉着它拉时,顺从的跟着。
在原地守着食水与药的献讶异的看到拂晓带回来一头金色麋,真眼熟。
“是它,汝怎么找到它的?”
“偶遇的,觉得喜欢,便想救日,草药予吾。”
“日?”
献一边疑惑一边从几个盛满干草药的柳条筐里取出一个递给拂晓,拂晓从陶罐中取出晒干的草药嚼碎涂抹在金色麋的伤口上。
“吾给它起的名字,你不觉得它的皮毛很像正午时的日吗?”
献赞同点头,确实很像,都金灿灿的。
伤口需要抹药不止一次,因而日并未离开,之后一直与队伍同行。
虽然作为伤麋不能驮重物,但日的存在还是方便了队伍。
虽是稚童,也有体重,但不知为何,献的体重比同大小的幼崽要轻很多——虽然献自己解释过,这是因为她的骨头是像竹子一样中空的,但没人信,这年头谁还没啃过几根人骨?人骨的结构与竹子截然不同。
尽管不明缘由,但体重轻在此时是一个优势,可以让日驮着,又不担心它无法承受,大大增加了赶路速度。
速度加快后,队伍也越来越南。
越往南,天吴部落越多,夫诸越来越少见。
献道:“说起来,吾从日落的海边行至此,一路所见,多见天吴,夫诸很少,夫诸如此少,又如何会在大河中上游的肥沃土地生活?”
部落之间尽量控制争斗,不杀人,但不代表完全没冲突。
一个部落生活的那片土地肥沃程度也往往代表着这个部落的实力。
拂晓道:“有个传说,但不一定是真的。”
“什么传说?”
“传说夫诸的祖先来自一个有很多水的地方,但离开那里的祖先是天吴,一路向西迁徙,在西边生活时,一位大母诞下了头生四角的夫诸,夫诸沿着先祖的道路往回走,于是有了吾等。”
献想了想,道:“西边有夫诸,迁徙的天吴与之换亲,生出了夫诸?就像植与母象,母象是天吴,而植是夫诸。”
从容貌来看,植与母象绝对是亲生的,但两个人物种也是明明白白的。
“吾以前也是如此认为的,但如今,吾觉得,有第二种可能。”拂晓看着献。
献愣了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天吴在没有夫诸的环境中生下了夫诸,便如吾母生下吾。”
虽然她不知道母沇和哪个男人生的自己,但她可以确定对方没有羽翼。
羽翼标志太显眼了,若沿海那边有第二个长翼的人,不可能没人听说过。
拂晓点头,笑道:“若是这种,那这片土地上的过去一定很有意思。”
走到四十余日后,再也看不到夫诸,日的伤口也完全好了,却未离开,仍旧跟着队伍。
走到百日后,队伍再没见到认识的部落。
第百一十六日时,仍旧没找到无夷的部落,却见到了与无夷所乘之牛一样的牛,但是野生的。
牛的力气有多大,拂晓已经通过无夷所乘之牛了解过,因而面对野生牛,并未贸然上去抓,而是花了三天时间做抓捕的准备工作:不致命的陷阱、绳索。
做抓捕准备时也观察了三天野牛的生活,了解野牛吃什么喝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做足准备,拂晓乘着日,抓着绳套冲向野牛群。
绳索套在野牛脖子上,野牛奋力挣扎,拂晓紧握绳索,即便绳索将手掌磨破也不松手。
发现无法挣脱的野牛倏然冲向拂晓与日。
日载着拂晓掉头就跑。
虽然野牛的速度不如麋,但耐力胜过麋,且麋载着拂晓,野牛却什么都没载,两者距离不断拉近,绳索不再束缚野牛的脖颈,但愤怒的野牛并未放过拂晓,而是继续冲向拂晓,头上的角蓄势待发。
见此,拂晓拍了拍日,让日停下。
日虽疑惑,还是停了下来,拂晓抓着绳索从麋的背上跳下,向野牛奔去。
野牛愣了下,不解这只两脚兽的举止,但很快更加兴奋的冲向拂晓。
在即将撞在一起时,拂晓纵身一跳,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双手在野牛头上拍了下借力,跳到了野牛背后。
野牛懵了下,紧急刹车,在地面踩出深深的足痕,旋即转向,再次撞向拂晓。
拂晓抬手抓住野牛的牛角,与野牛角力起来。
女蛇大吃一惊:“她在做什么?”
献回忆了下。“好像是在角抵,野牛群里的野牛有时也会打架,打架方式就是角对角的抵着比气力,但那是野牛,她不怕死吗?”
说到最后献也愤怒了。
太疯了。
女蛇闻言放下心。“原来如此,那没事。”
“那也是野牛,力大无比。”
女蛇摆了摆手。“汝是幼崽,对大人的气力了解太少,尤其是大人中的厉害大人。且放心,拂晓不会有事的。”若连头野牛的力气都搞不定,那拂晓也太对不起一日三顿每顿两碗肉。
献放不下心,双眸紧紧的盯着献。
献与野牛的角力持续了一顿饭的时间,以野牛力竭告终。
献这才松了口气。
拂晓牵着绳索将野牛带回,将绳索交给女蛇。“看好它。”
女蛇问:“汝感觉怎样?”
拂晓答:“手臂用力过度,很麻,没知觉。”
14. 第十四章反常识
拂晓的胳膊被献按摩了一晚上才恢复知觉,但第二日还是抬不起来,但这服牛方法已被证明有用,拂晓不能上,其余人可以继续。
一天服一头牛,服到第四头牛时发生了意外。
公叔麋耐力没比过野牛,被野牛挑翻,众人合力杀死野牛,将他抢回来时,肠子已经从肚子里流出来了。
拂晓尝试将肠子塞回公叔麋肚子里,并用包扎与草药糊糊封住伤口,但公叔麋的状态在翌日还是恶化了,死亡气息在他身上蔓延。
拂晓叹了口气。“男人别服牛了,之后的斗服牛都由女人上。”
吃同样数量的肉,女人吃的肉会更多的转化为脂肪,增加耐力,男人则是更多的转化为口感有嚼劲的瘦肉。因而女人身上有嚼劲的瘦肉总量不如男人,但有嚼劲瘦肉的都被肥肉包着,不像男人,身上基本没肥肉。
只有瘦肉,身体爆发力会很强,很有优势,但一旦需要考验持久力,不论是生存还是博弈,身上只有有嚼劲瘦肉而无肥肉的男人真不如肥肉包有嚼劲瘦肉的女人,后劲太差了。
公六麋皱眉:“那吾等做什么?”总不能让他们干看着什么都不做吧?
“给女人按摩,狩猎准备食物,还有,回去的路不会安全,女人服牛后手臂麻,需数日方可恢复,倒是还要靠汝等。”拂晓庆幸出来的七个猎手有四个是女人,不然在男人无法参与服牛的情况下,服牛的收获会更少。
公六麋闻言不由舒展眉头。
服的牛拂晓都做了挑选,公牛两头即可,母牛多多益善。
不论什么族群,只有一头公的,其余皆母的,族群数量仍旧可以增长,但只有一头母的,其余皆公的,族群都会走向消亡。
若非为了以防万一,归途中公牛发生意外,拂晓连公牛都只想服一头。
服牛的第十日,献发现一个鬼鬼祟祟的人。
拂晓道:“采集狩猎路过吧?”
献摇头。“不是,我感觉那人就是在看我们。”
拂晓疑惑,他们有什么好看的?
女蛇道:“会不会是这里有部落,见我们服这么多牛不喜?”
拂晓看了下服的十头牛,再计算了下十头牛的肉量,这很多吗?
不至于这么小气吧?
献道:“说起来,这附近好像没见到部落。”
献一提,拂晓也感觉不对,这一带虽然沼泽众多,但也水草丰美,野兽众多,不论怎样也不该没有部落。
“或许是聚居地离得远,最近才发现。”拂晓道。“将盐取出来,我将盐做为礼物赠给本地人,希望他们不为我们服牛而不喜。”
拂晓用还没完全恢复的胳膊打开盐陶罐,将不远处桐树上摘的叶子折成只露一个口的叶袋,往叶袋中挖了两把盐,犹豫了下,又抓了一把,再将叶袋封口,避免盐漏出来。
“我去找人交流,你们继续服牛。”
拂晓的语言是公认的强,不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部落,她都能与人无妨碍唠起来,即便是她没听过的语言,也能在磕磕绊绊唠几句后进入无妨碍交流状态,因而没人反对,放心的让拂晓去沟通。
至于对方会不会有恶意,发生冲突。
众人回忆下自己这段时间做的事,不觉得有这种可能。
部落间若发生冲突必是要打的,而打起来必定有人受伤,受伤就很容易发生死亡,而死亡....目前为止,淇阳部还没见过哪个部落可以奢侈的不拿人命当人命,随随便便死人。
为了几头牛舍弃人命,脑子有病得治。
因着服牛不需要献与狼,而献的高空视野与狼的嗅觉都很适合找人,拂晓牵着一头狼,带上献去寻人。
“那边,有人活动的痕迹。”
拂晓顺着献的指引寻了去,发现一个草棚,草棚里有陶罐,但看起来很久没有人使用了,但周围并无农田,也无果林....不对,有人工栽种的植物。
拂晓环视周遭,草棚周围一大片都是同一种乔木,但她记得见到来到南方这种不认识的树木时,她摘过果子与树叶,还抓了头野猪投喂,野猪不肯吃果子,只树叶勉强吃了两口。
野猪能吃的人也能吃,野猪不吃的,人多半也不能吃,因而拂晓扔了果子啃了两口树叶,味道....算了,那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食用效果远不如野菜。
本地部落为什么要栽种这种树木?
有这种植的时间,采集野菜野果不是更填肚子?
“拂晓,汝看这是什么?”
献拿着草棚里翻出来的一件木碗钻出。
拂晓看去,露出讶异之色。
淇阳也制作木器,但淇阳制作的木器大多是矛、箭杆等工具,制作容器要么用石头要么用陶器,再不用竹子,很少用木碗,很容易长霉,又不如竹子易得,献拿的却是木碗。
“这个木碗看起来很不一样。”拂晓接过木碗摸了摸,木碗表面非常光滑,最重要的是,没有木器在潮湿环境里久了长出的霉块。
献道:“没有霉块,它不会发霉,看起来,本地部落解决了木器发霉的问题。不是吾说,这里热得能热死人,不论是竹还是木都很容易发霉,虽然食器容器可以用石器与陶器,但矛、箭杆这些不行。”
拂晓点头。“木碗的表面好像和彩陶一样涂抹了一层东西。”
拂晓倏然抬头看向树上一颗颗绿色的小果子,直觉告诉她,木碗表面涂抹的东西与这些果子有关。
留意到拂晓的目光,献也反应过来。“这些果子,不知如何加工。”
“吾应该多拿些盐。”拂晓懊恼道。“这样本地部落就得送吾等别的礼物。”她也可以趁机要这种果子的加工方式做回礼。
“要吾回去拿吗?”
拂晓摇头。“先找到人,吾等还会在此留很久,只要见到人,以后有很多时间互赠礼物。”
寻了两日后,拂晓没找到鬼鬼祟祟的那个人,但找到了部落,已化为废墟,一片芳草萋萋的部落。
南方的建筑又不同于北方的半地穴建筑,都是干栏式建筑,以竹木在离地一段距离的地方修建屋舍,这样的建筑,一旦起火,很容易烧掉一整座。也因此,南方建筑间隔普遍很远,即便发生火灾也只会烧一座,但拂晓目之所及,每一座建筑都有火烧的痕迹。
“这是蓄意纵火。”拂晓道。
正常的走水绝不会全烧了。
献疑惑不已。“为何?若是迁徙,以后还可能回来,若是部落冲突,新来的部落赢了,有现成的屋可以省很多人力,谁会纵火烧掉所有屋?”
拂晓也不知道,低头检查废墟中蔓延的草木,南方气候炎热潮湿,草木葳蕤。今天清出来的一片空地,要不了几日就会郁郁葱葱,但拂晓在废墟中看到了长得不错的灌木。
“五六十日,纵火约莫发生在五六十日前。”
拂晓拔起一株灌木,带起几根枯骨,低头一看,地上居然有枯骨,灌木与野草的根系缠绕在枯骨身上。
捡起一看,有牙印,还有的骨头被掰断,骨髓被吸吮一口,这倒是正常现像。
浪费可耻,两个部落不论因为什么原因发生冲突,胜利后都会将战败者的尸体收拾起来加餐。
拂晓道:“像是发生过部落冲突,但部落冲突不会纵火,分开找找有没有别的发现。”
“好。”
献与拂晓分两头在废墟中翻找,南方储存食物不用窖穴,而是在地面的仓库,但仓库很干净,再加上屋子废墟里没有找到任何完好的陶器石器,显然,胜利者带走了部落里能带走的一切物资。
更甚至,献与拂晓除了孩童的头骨,没看到任何大人的头骨,显然,对方节俭得连人头都带走了。
拂晓不理解为什么要带走大人的人头,献却猜到了为什么。
气候太炎热潮湿,与竹木相比,骨器可以保存与使用很久,与陶器相比,骨器更耐摔,而人的头骨可以做成骨碗。
她原生部落就是这么干的,她小时候大部分时间吃饭捧的碗就是人头做的骨碗。
但废墟中最奇怪,即便是献也无法理解的现像还是枯骨的种类。
老人、幼崽与大人的骨骼不同,经验丰富的献与拂晓皆能一眼分辨出骨头的年龄。
废墟中的枯骨以老人与幼崽为主,大人很少。
这不合理。
部落之间发生冲突,一般会杀死成年人,留下幼崽。这倒不是对敌人的幼崽有什么恻隐之心,而是幼崽年纪小,不记事,就算记事也没关系,反抗力量弱小。且发生冲突的部落,往往不会离得太远,这年头不支持长距离冲突,而也这意味着,两个部落在过去大概率有过换亲,彼此都有血缘,做得太绝很不礼貌,同时这些幼崽可以补充进部落里,降低部落婴儿畸形率。
看着废墟中反常识的种种现像,两人皆满头问号。
这里是发生了什么?
“汪嗷....”
嗖!
拂晓避开刺来的矛,反手抓住矛,再倒踢一脚踹倒身后袭击的人,在夺过矛后,转身将人摁在地上,这才发现偷袭者是一名半大幼崽,没有穿衣服,浑身涂抹着泥。
拂晓可以清楚看到女孩的身体瘦若枯骨,一看就是很久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
“汝是谁?”
不知多久没说过话的半大幼崽憎恨的看着拂晓,嘴里吐出不成句的嘶哑。
听到动静飞来的献见了,道:“太久没跟人说话,语言能力变弱了。”
这是她离开原生部落流浪时发现的,智慧生物的语言能力是会退化的,若长久不与人交流,语言能力就会越来越差。
“是你发现的那个人?”
献打量了下,点头。“是她。”
拂晓道:“她能在这里袭击我,显然对这里很熟,应当是本地人,先带回去,等她恢复语言能力再问发生了什么。”
半大女崽很倔强,从被抓住起一直想跑,为了防止她逃跑,本来一天就能回到营地的路,拂晓与献走了一天半。
见拂晓与献回来,女蛇立刻给两人端了肉汤,并看向半大幼崽。“她是谁?”
拂晓将肉汤递给半大幼崽。“本地部落的遗孤。”
半大幼崽瞪着拂晓,但腹鼓如雷鸣,最终屈服于饥饿,接过肉汤。
女蛇疑惑的问:“遗孤?”
拂晓一边给自己重新舀肉汤一边回答:“本地部落已化为废墟。”
拂晓说了说自己看到的现像,让女蛇帮自己分析一下,这什么情况。
女蛇也闻所未闻:“从未听过这种事,部落冲突也不是如此,这种事不会蔓延到淇水吧?”
正准备喝肉糜的拂晓:“....”汝提醒吾了,这种现像是孤例还是广泛存在,若是广泛存在,可会向淇水蔓延。
拂晓道:“饱食后吾与献继续往前走,寻其它部落打听。”
十天后拂晓与献见到了另一个部落,这个部落没化成废墟。
拂晓与献坐在部落用竹子搭起来的离地平台上,一边吃着部落的肉汤一边道:“所以是有一支陌生的部落,他们击败了很多部落,杀死老人与幼崽,带走了大人?他们为何这么做?又去哪了?”
年长的女人一边吃着肉汤一边回答:“往南去了,他们为何如此做,吾等也不清楚。”
“那汝等就没想弄清楚?”
女人道:“吾等也派了人去跟踪,想弄清楚他们究竟想做什么,但去的人已经走了三十余日,至今还没回来。”
献无语。“这究竟是从多远的地方来的?而且只为带走大人?”
图啥?
三十余日可不是短距离。
她们从淇阳出发,一路又是乘坐独木舟又是步行至此也不过百余日,三十余日相当她们三分之一的路程了。
拂晓思考须臾,又问:“那支部落的人很多吗?竟能击败这么多部落。”
女人摇头。“并不多,但他们手中有一种名为兵的武器,非常厉害,可以轻松斩断矛与骨,切开肉。”
女人吐出的兵发音明显是外来词汇,拂晓与献听了不由对视一眼。
这描述好有既视感。
如果没记错,无夷身上便有一柄名为兵,可以轻松斩断木矛、人骨,切开肉的武器。
拂晓曾询问过无夷,兵是用什么打造的,但无夷表示那是部落的秘密,不能外传,拂晓也只能作罢。
若功能相似,还可以解释为用同一种石头打造而成,但发音都一样,还会是巧合吗?
女人察觉到了俩人的眼神交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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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等识得兵?”
拂晓回答:“吾遇一人,她手中有一柄名为兵的武器,但她并未伤害吾等,许是用了同一种石头打造武器。”
女人闻言问:“名为兵?”
兵的发音,女人咬得很重。
拂晓无奈点头。
女人道:“看着这一带化为废墟的部落,你真的敢说,她是没有恶意,而非当时没恶意?”
拂晓无言。
她不是很想相信无夷是那样残忍的人,但她了解无夷的性格,无夷对于不感兴趣的人是冷漠的,最重要的是,那样的兵一定很少见,否则那么好用的兵,没理由没人去寻找可以造兵的石头,没人找,唯一的解释是,找了,但找不到,可以造兵的石头太少了。
献问:“可无夷为何要这样做?她能得到什么?”
就算为恶也得有个理由吧?
总不能是吃饱了撑的想杀人就杀人。
女人与拂晓都想不到。
最后还是女人结束话题。“吾觉得他们以后还会回来,或许到时可以想办法弄清楚为何。”
拂晓闻言也道:“吾以后也会回来此地。”
她一定要弄清楚怎么回事,无夷虽然残忍,但不是会没事伤害别人的人。
两人再回到营地时,半大幼崽已在女蛇的教导下恢复语言能力,告诉了众人她的部落发生了什么。
某一日,突然有十来个手持奇怪武器,乘着牛的大人出现在部落里,击败了部落里的大人,杀死老人与幼崽,用绳子将大人捆住手带走,搜刮了部落里每一粒粮食、每一块肉。
半大幼崽之所以会袭击拂晓便是因为发现众人在服牛,而那些大人乘着牛,也会服牛。
不一定与无夷有关系的最后一丝希望被粉碎,拂晓与献皆叹息。
两人想到的,其余人也想到了,议论起来。
“那些人是不是无夷的同族?”
“可无夷是鲛人呀。”
“无夷不是纯血鲛人,她母亲是天吴,她出生的部落在陆地。”
拂晓道:“吾等以后多关注这边,看他们还会不会回来,会不会向淇水而去。”
众人皆赞同。
这里离淇水太遥远了,他们不可能去远方追寻无夷部落的脚步,谁知道他们究竟有多远。
拂晓看向半大幼崽。“汝可愿意同吾等一起去淇水?”
半大幼崽想了想,问:“汝等以后还会回到这里吗?”
“会。”拂晓点头。
这里有牛,她不确定这次抓的野牛能不能活着回到部落,又有多少能被驯化,便是能被驯化,淇水与激女河又不止淇阳部一个部落,淇阳部完全可以多养牛,用牛换别的物资,比如盐。
半大幼崽道:“吾愿意。”
服牛的第二十四日,众人共服牛十六头,两公十四母,拂晓宣布服牛到此为止,接下来搞点别的。
众人在半大幼崽的指导下,花十天时间收集了一筐桐树与漆树的种子,前者的果实榨油可以延长木屋的使用寿命,后者割的树汁刷在木器上可以让木器更漂亮且不长霉增加使用寿命。
收集好种子,众人收拾行囊往回走。
健牛很适合炎热潮湿的沼泽环境,众人既可以将食水放在牛背上,也可以乘在牛背上往回走。
虽然牛的脾气比较暴躁,需要时刻小心牛尥蹶子,将人与货甩下去,但归程还是比来时快了许多。但行程快并不能改变沿途的沼泽,女蛇与公獐在被沼泽里的蚊子咬了后离世,牛也被沼泽里的鼍咬死一头。
拂晓与幸存者将两人的遗体火化,用布包着放在牛背上,同时更加严苛的要求每个人要么用布将全身每一寸皮肤裹严实,要么用泥将全身皮肤覆盖得更严实。
虽然激女河流域的蚊子咬人后也会死人,沼泽水域里也有鼍,但激女河流域的蚊群与鼍密度都远不如气候更加炎热的南方,被蚊子咬都不是被咬一口,而是被咬无数口,时间久点,当场被吸干血也未尝不可能;鼍亦然,一处水洼里密密麻麻全是枯树干一样的鼍背。
每个人选择脱光衣服,从头到尾抹更多的泥。
这见鬼的气候,用布裹严实,蚊子是不咬了,但人得热死。
走了二十日后,幸存的六人带着幸存的十二头牛遇到一个有熟人的部落,将耕牛托给这个部落的人看管,五人一股脑扎进水里。
南方热归热,但也并非完全没利。
河流的水温被被烈日晒热,跳进去洗澡别提多舒服。
拂晓给献搓背,愣是搓下来几斤泥,二三十日没洗澡,还每天涂抹泥巴,皮肤中满是污垢。
搓掉泥,献感觉自己整个人的体重都轻了,也拿着布条给拂晓搓背。
正搓着,忽觉一片阴影落下,献抬头一看,一条红色的巨兽正自天空飞过。
献羡慕道:“它飞得真高。”
拂晓道:“献比它轻,长大后一定会飞得更高。”
献点头。“嗯。”
六人自河流中洗刷归来时,发现部落的大人幼崽们围着牛群在看,见众人回来,其中一名天吴女人上前问拂晓:“吾等想用粮食、肉、果酒换牛,可否?”
拂晓点头。“可以,但只能换一头母牛。”
女子皱眉。“不能再换一头公牛吗?”
拂晓摇头。“吾等一共带回这些牛,公牛少,不能换,汝等若想要,可以让猎手向南去寻找,那边的沼泽地带有许多这样的牛。”
女子思考片刻,决定先换一头母牛养一两年看看结果再决定要不要去南方抓野牛。
一头母牛换来了一筐咸肉、一袋粮食、一筐野菜、十皮袋果酒、干草三十捆。
食物还好,众人都是好猎手,在野外不缺食物,但盐、酒与干草真的很重要。
盛酒的皮袋是用整条蟒蛇完整剥下来的皮制成,盛满果酒后放在地上,比躺着的拂晓还长,十袋果酒省着点喝,众人能喝到回家。
盛咸肉的筐也有半个献高,装满可以做盐的咸肉,众人省着点也能吃到回家。
但最珍贵的还是干草。
牛吃草,且挑草,草不好,牛会生病,这一路上已经病死四头牛。
虽然干草或好草都不值什么,但旅途中众人真弄不到足量的草。
15. 第十五章耒
众神之首太阳女神决定禅位,欲以风神为新任众神之首。
千神问风神:汝何以为众神之首。
风神答:吾造耒利农、驯田鱼肥田、除凶兽护民、作乐安民、教民养鸡、造舟利往来、观风识灾、败无夷有功、凿水利利农,吾当为众神之首。
千神曰汝不可为王,有三,汝为幼,非大人;汝待众神严苛;汝好兴土木,不节俭。
太阳女神弗从,以风神为众神之首。
千神弗从,后,风神远走。
千神另择众神之首,后,众神流散。
——节选自《风神》
冬季最深的时节,雪花大如鸿雁的毛,不仅将道路封住,聚落屋舍的茅草顶不一会便压上厚厚的积雪,聚落里的大崽们与部分大人按抽签的顺序轮流爬上屋顶清扫积雪,其余大人则将积雪推进窖穴里用以明岁储存食物。
处理完一波积雪后,众人都会找个地方坐下休息,为处理下一波积雪储备体力。
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什么奇葩都有。
叮叮叮....
女叔麋问拿着小锤子对着一块黄金敲敲打打的植:“植,汝不累吗?”
“不累。”植看了看自己手上的东西:“吾吵到汝等了?吾出去打。”
植说完便开始收拾东西,真的准备出去。
女叔麋摆了摆手。“别闹,外头那么冷,呆一会还行,久了会冻伤的,伤了就麻烦了。”
“那我离远点,到门口去,这样汝等听到的声音也小点。”
植拿着东西到门口继续加工。
女叔麋打了个哈欠。“植,别人送礼物都是送吃的喝的,怎么你净送不当吃不当喝的石头?”
植道:“吾这么弱,就算吾想像别人一样送珍贵的食物,吾也做不到。金石虽然不当吃不当喝,但吾可以将它们做得更好看,拂晓也喜欢。”
女叔麋看了眼植手里的金块,用四张兔皮换来的,刚换来时并不好看。
金与青金石一样,都是用来绘画的颜料,好不好看不重要,有颜色才重要。除非是献那种眼睛需要琥珀石防雪盲,或是想在制陶时用点不一样的颜色,否则这些石头送人都没人收。
植却另辟蹊径,虽然石头本身不好看,但可以通过加工让它变得好看。
她还记得植手里金矿刚换来时的模样,婴儿拳头大小,坑坑洼洼的一块石头,与植手里如今璀璨的金色完全不同。
女叔麋道:“汝加工的手艺真不错,给吾也做一个?”
植摇头拒绝。“太费时了,汝自己做。”
这块金矿他从夏季加工到现在都还没加工完成,再做一个,那得多久?
“吾要有你的手艺,早做了,如何会找汝?”
植坚定摇头。“做这些太费时,吾只想给拂晓做,最多加上献。”
女叔麋撇了撇嘴。“小气,不做就不做,吾自己做就自己做。”
植对着阳光,细密且小心的用石锤捶打着金块。
加工金块必须小心,金块太软了,稍不留意就会变形,变形了就得重来,他已经重做了好几次,多来几次他会崩溃的。
直到下午,叮叮叮的声音才从大屋里消失。
“植终于做好了?什么样?给吾等看看。”
处理好积雪回来好一会都没听到熟悉的叮叮叮的声音,众人好奇的看去,发现同样干活回来的植没在加工金块,而是在收拾卫生,立刻猜到他是做好了,纷纷凑过去。
“这是吾要送给拂晓的,不能给汝等。”
“吾等不要,只是看看。”
“对呀,拂晓还没回来,汝怎么知道自己做得好不好?给吾等看看,才知道手艺如何呀。”
植犹豫片刻,从兽皮衣服里取出一对环形的事物。
众人纷纷拿起传阅。
每只金环都由两只环组成,形状做得偏椭圆,上下两个环之间是金线编织的图案,图案为两条亲吻的蛇,蛇皆人面蛇身,人面,蛇眼的位置还镶嵌了四颗细小的绿松石。
虽然人面因为工艺的关系不够写实,但众人太熟,一眼便认出,人面是植与拂晓的脸。
精美的图案与亮闪闪颜色组合在一起,格外漂亮,动人心魂。
“真美真亮,植,给吾也做一个。”
“吾也要。”
“还有吾....”
植全部拒绝。“吾从夏做到冬才做好,都做一个,吾便没时间了,汝等自己做,反正金石易得。”
“金石虽易得,吾等却没汝的手艺。”
搞点金块很容易,就算周围草丛里捡不到,也可以去盐池部的集上找,但有金块不等于能做出来同样精美的金环。
植冷酷道:“金石可以融化,做得不好,汝等可以将金石放入火中变成一团,再重新做。”
众人:“....”
一名年长的女子道:“以后汝想送拂晓什么东西,吾可以帮汝找料,汝帮吾做一对一样的金环如何?虽然汝可以找拂晓要料,但拂晓很忙,汝忍心让她为汝更忙?”
黄金、青金石这些东西,并非食物,部落也只有制陶时才会搞点当颜料,因而不同于管饱的食物,部落个体想用这些东西做什么,得自己搞材料。
植想了想,道:“好。”
女子喜笑颜开。“吾不要亲吻的蛇图,吾要交尾的蛇图。”
植点头。“好。”
其余人见此,也纷纷开窍,表示愿意与植交换。
女子的交换还正常,但后来者的交换就越来越离谱。
“吾帮汝干活。”
“吾帮汝狩猎。”
部落里老妪越听越不像话,忍无可忍阻止:“不劳者不得食,劳作不能用来交换,谁敢交换,待拂晓回来,吾等投票让他去背石头。”
越说越离谱的人们不得不闭嘴,却发现自己能用来交换的东西真的不多。
植虽然弱鸡,但劳作能力还是有的,且稻田里开始养鱼后,部落对他也改观,最重要的是,做为部落一员,只要部落食物还充裕,植就能吃饱。
吃饱是每个部落成员的权力。
若部落成员不能吃饱了,那一定是食物不充裕,所有人都吃不饱了,这个时候倒是有交易食物的需求,但谁会在这个时候交易食物?
简言之,部落成员对食物有需求的时候没人会交换食物,而可以交换食物时,又没需求了。
食物不能用来交换,劳作也不能交易,那还能用什么交换?
帮植找材料?已经有好几个人这么许诺了。
大部分人只能垂头丧气的去研究植做的小锤子,研究这个东西怎么用,熟悉工具,之后加工金块时才能尽量做得好看。
金环加工好的第五日,植在屋顶扫雪时看到了远方天空有一黑点。
鸟儿在天空飞行,且距离远的时候,看着便是黑点,但鸟类很少单独行动,少量单独行动的猛禽也不会飞起来后又迅速落下。
看出黑点移动轨迹不符合鸟类特征的植欣喜道:“是献!拂晓回来了!”
处理积雪的众人不由望去,已见不到黑点,但为了避免涨水,聚落位于一处台地,视野很好,不一会便看到了白茫茫天地间的几个点。
服牛的队伍回来了,带着一公四母五头牛归来。
众人蜂拥着将牛赶进温暖的大屋里,给牛为早就准备好的干草、青豆。
长途跋涉让原本强壮的野牛瘦骨嶙峋,但牛还活着,活着就能养回来,只要牛活下来,部落以后的日子就会变得好过。
植围着拂晓,给拂晓递上热腾腾的肉汤,心疼不已。“汝瘦了。”
吃同样的食物,女人转化为脂肪的效率更高,而储存的脂肪可以在条件艰难时补充身体消耗,因而拂晓不像回来的男猎手一样瘦的皮包骨头,仿佛行走的活骷髅,但也很瘦,皮与骨只有非常薄的一层肉。
他按拂晓走之前的尺寸做的金环,如今的拂晓根本戴不了了。
拂晓笑道:“能将牛带回来,瘦就瘦了,可以再养回来。吾离开这么久,植可有想吾?”
植看着拂晓的眼睛,认真回答:“吾非常想汝,想得每过一天便如同过了三个春秋。”
拂晓乐不可支,亲了植一口。“吾也非常想植,做梦都在想植。”
感觉又撑又饿献看着拂晓手里的肉汤,不悦道:“吾也瘦了,吾怎么没肉汤?”
植赶紧给献端上肉汤。
端两个是端,端一群也是端,植给剩下四个人也舀了肉汤,给半大幼崽端肉后看了眼脸,这哪来的天吴幼崽?不认识。
拂晓介绍道:“小七是南方一个部落的生还者,无处可去,吾等便将她带了回来,小七,这是植。”
小七打招呼道:“植。”
打完招呼小七便稀里呼噜的埋头吃肉汤,其余人亦然。
从路途中第一场雪落下,众人就没再吃过一顿热食,都是饮生血,吃生肉,再吃到热腾腾的肉汤,眼泪都快下来了。
连续吃了三碗肉汤,拂晓才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在大屋右边找了个地方躺下。
献吃饱后打了个饱嗝,去大屋角落里,角落有一排陶瓮,献打开盖着的草席,每一口陶瓮里都游着若干鱼苗。
鱼苗都有些焉焉的,但都活着。
活着就好。
这可是她与幼崽们养了好几年的鱼,精挑细选吃草最虫最多的鱼的后代,若是死了,过去十个春秋就白忙活了。
确定鱼苗安然无恙,献走到拂晓身边躺下。
一口气睡了一整日,再醒来时发现部落众人正在讨论给牛盖一座牛屋。
在拂晓熟睡时,一头牛闹了脾气,虽然被族人控制住,但大屋里幼崽太多,野牛毕竟不是从小养大的禽畜,不像鹿、豚、羊一般温驯,放在大屋里容易出事,还是单独盖个屋子比较安全。
拂晓伸着懒腰坐到人群中,打了一碗肉汤,一边吃一边听众人商议。
“拂晓汝怎么看?”
拂晓道:“单独安置也好。”
毕竟是野牛,不是已经驯化好的禽畜,安全第一。
为了防止冬季屋舍倒塌,部落里储备着不少修补屋舍的材料,挤一挤也能挤出盖个牛棚的材料。
敲定了野牛的安置方案,众人当天便开始行动,在处理积雪的间隙盖牛棚。
牛棚毕竟不是给人住的,能挡雪就行,用几根木料搭起一个框架,再以干草跺填充顶部与四周,留出通风的部分,一间牛棚很快盖好,将野牛赶进去。
拂晓摸了摸牛棚草垛的厚度,足以扛住淇阳冬日的雪,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水土不服问题,便让幼崽们每天看一看野牛,只要发现野牛有什么不舒服,就立刻告诉大人。
野牛安置好,积雪积累也需要时间,水也未结冰,众人纷纷回到大屋里喝肉汤。
喝着肉汤,拂晓想起一件事,问植:“吾离开这么久,汝都没给吾准备礼物?”
植犹豫的回答。“吾准备了。”但现在不合适了。
拂晓伸手:“给吾。”
植迟疑的取出金环。“对不起,吾没想到汝会瘦这么多,做得大了。”
“大了也没关系,吾身上的肉会长回来,真美,植的手艺越来越好了,怎么戴?”
“戴在上臂。”
拂晓将金环戴到上臂,没戴上,曾经丰满的上臂此时只比骨头好点,大了至少两圈的金环很顺溜的滑落。
拂晓道:“给吾拿肉汤。”
她要将失去的肉都吃回来。
尽管一天三顿,每顿三碗肉汤的干肉,冬季结束时拂晓还是没恢复原本的状态。
想要身上的肉消失只需要出一趟远门,想将肉养回来却需要很久。
春季食物缺少,多菜少肉,且要忙着农活,拂晓只得暂且搁置增肥计划。
翻地很辛苦,不论是用手除草还是用削尖的木头翻开土壤。
木尖虽然通过火烤定型过,但工作强度太大,不一会就钝了。
拂晓看着木尖,皱眉,莫名火大,再看其他人,木尖多多少少都钝了,都很疲惫,除了....献人呢?
献过了好一会才回来,手里拿着一块长长的尖石头与一根绳子。
拂晓翻石头的道:“石头虽然更好用,但必须一直蹲着,腰和腿都会很辛苦,得轮换着用。而且田边有石头,你怎么还去找?”
献将尖长的石头用绳子绑在木棍上,再站着在田里划拉了下,轻松翻开土。
拂晓眼睛一亮。“我也要。”
拂晓立刻回部落背来一筐绳子,截了一截,在木头上绑了一块石头,用以翻土,旋即发现一个小问题。
自己身高相当于两个献,同样的工具,献翻土时可以站着翻,自己却得弯腰,腰更累了。
拂晓果断换了一根更长的木棍。
好消息,这次可以站着翻土了。
坏消息,站久了腿酸。
拂晓权衡了下,觉得腿酸总好过腿酸加腰疼。
众人不时抬头观察拂晓与献,过了一顿饭时间,确定两人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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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纷纷去拿绳子捆石头。
绳子将石头固定在木棍上,翻土更轻松了,但很快产生新的问题:翻的土多了,绳子就松了,绳子送了,石头就会掉,需要重新固定。
固定三次后,献忍无可忍的走人。
大人们看了眼,没拦着。
毕竟是小崽,干不动了想休息就休息呗,让小崽们来田里本就没指望这些小崽能干多少活,而是聚落里的大人都来农田里干活了,将崽单独留在聚落里不安全,这才拉来。
献并未走远,而是在田边坐下,从石头堆里翻出一块合适的石头琢磨起尖长石头不尖的一头。
然献琢磨到日落西山都没琢磨出孔,晚上回到聚落,吃完饭,献拿着石头找到拂晓。
“拂晓,汝力大,帮吾在这上面凿出一个孔。”
拂晓喝着肉汤看着献在尖长石头指的位置,若有所思。“对呀,石头捆着总是松,可以凿个孔固定,如此便没那么松了。”
拂晓三两口吃完野菜粮食炖肉汤,接过石头。
在石头上凿孔并非易事,凿重点,石头就坏了,凿轻点,塞不进木棍。
拂晓白天翻土,晚上与植一起凿石孔,献白天凿孔,晚上睡觉,三个人轮流也花了两天才凿出一个孔。
孔很小,塞不进木棍,献便寻了一根更小的木棍怼进去,再将小木棍与长木棍呈十字捆在一起。
搞定工具,献扛着新工具去翻土,虽然绳子还是会松,但石头没再掉落。
“真好用,吾决定了,吾造的这东西就叫耒。”
见此,其他人也纷纷开始物色合适的石头凿孔,换新工具翻土。
有了新工具,翻土效率倍增,同样的一块田,只需以往三分之二的时间。
将所有农田翻完时,部落众人讶异发现还有富余的时间。
拂晓算了算富余的时间,就算想开垦新田也不够,干脆让部落众人趁着这段时间多做些耒。
制作耒时,众人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石头上凿孔太辛苦了,众人在短短数日里尝试了各种材料。
有制作木耒的,但变形太快,效率还不如原来的木尖。
也有用龟壳、蚌壳、碎陶片的,但使用最多的材料还是兽骨,坚固且易得,凿孔也没石头那么困难。
众人制造耒时,拂晓拿起族人从水里寻来的蚌壳加工蚌刀。
蚌刀虽然不如石刀坚固,但更锋利,很适合割谷穗。
献凑过来,捡起一只蚌壳,蚌壳只有拂晓的巴掌大。“真蚌壳太小了,若是能大点,便能做更大的蚌刀。”
拂晓摇头。“大蚌不易得。”
“海里有很多大蚌,有的蚌,比吾站直了还高。”
“那么大?都不止可以做蚌刀,做矛都可以。”
献点头。
“可惜太远,不然可以去换物。”拂晓说罢,若有所思。“说起来,从淇阳到汝原生的部落,与从淇阳到吾等服牛之地,谁更远?”
这个问题献没法回答,她只知道自己走走停停了三个春秋来到这里,但其中有多少天是花在找食上,多少天是在赶路,赶路时又有多久是在走,多久是在飞,要将这些化作具体的距离,太为难她了。
拂晓看着献的表情也反应过来。“来日吧,若是可以,吾可以沿着大河而下,寻找汝的原生部落。”
献道:“不寻亦可。”
拂晓道:“不是为汝,是为了蚌,若海边多蚌,便可做更多蚌刀,收割更方便。”
献哦了声,点头表示了解。
春去秋来。
石妪疑惑的看着面前的幼崽。
“汝是谁的崽?”
捧着肉汤的献无奈,昨天还认得,今天就不认识了。“吾是献,拂晓的崽。”
“拂晓是谁?”
献道:“拂晓是汝第二十一女。”
石妪的表情显示她很茫然。
献叹了口气,将肉汤放到石妪手里。“想不起来便罢了,先进食。”
天大地大生存最大,而生存又数吃饭最大,石妪拿起碗吃起肉汤。
献看着石妪,部落里最年长的人。
石妪活了多少年已无人知晓,和她同辈的都死了,唯一能确定的是,部落里除了外来者,都是她的后代。便是从其它部落换来的成员,也有概率是她的后代。
石妪具体生了多少崽,没人知道,反正拂晓曾经做数据时能考究到的有二十三个,其中十个活到成年,活到成年者又有几个儿子换亲去别的部落。孩子的孩子,也有换亲的,因此认真算起来,周围几十部落,多多少少流着石妪的血。
以前没人像石妪一样活这么久,因此没人知道,原来人活得足够久,会变得不记事,时不时认不出朝夕相处的族人。
傍晚时,拂晓伐木归来,发现石妪还是认不出自己,一声叹息。
这个时代的亲缘关系,母女间要说多么感情深厚是扯淡,她是部落所有大人养大的,也有责任赡养部落里所有老人,她感情最深厚的母都是性格合得来的,要说完全没感情也是扯淡,即便不多,石妪也参与了她的抚养,且生了她。
拂晓道:“不认得就不认得,还能吃肉就行。”
只要还能吃肉,人就还能继续活。
叹完,拂晓看向恹恹的献。
“献怎如此无精打采?”
献道:“看石妪这样,吾想起,吾已活了很久。”
虽然外表是小幼崽,但她的实际年龄和石妪可能不分伯仲。
“汝活了很久,吾等都知道。”
算一算,献来到淇阳已十四个春秋,部落里的人只要不瞎都能从献十四年来变化约等于无的容貌上看出这家伙不正常。
“吾想,吾会不会与石妪一样,然后,吾发现,吾想不起母沇与屏翳的模样。”献一脸悚然的道。
那是她过去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人,虽然她们已长埋泥土之下,但她始终相信,自己会永远记得她们,但现在,她却发现自己想不起两人的容貌了。
这太可怕了。
今日忘了容貌,来日会不会忘记更多,甚至想不起生命里曾有过她俩。
拂晓想了想,提议道:“记忆会模糊,刻在石头上的画不会,汝可以趁着还记得,将还记得的一切刻在石头上。吾以前观察部落时,怕记不住部落每年收获多少粮食,猎到多少猎物,出生多少人,死去多少人,亦会将这些都刻画在木头上,画在陶器上,若是很久,则重刻于石头上。”
献眼睛一亮,点头。
16. 第十六章蜜蜂
蜜蜂女神酷爱舞蹈,偶见一人类少女跳舞,沉醉不已。
舞止,蜜蜂女神赠少女蜂蜜,少女邀蜜蜂女神栖人类农田,采人类作物之花蜜为食,与其为邻。
蜜蜂女神允,此后栖于人类农田,为开花作物授粉,人类以舞蹈祭祀她。
——节选自《风神》蜜蜂女神篇。
不知是这一次的气候好还是田鱼之故,不论是稻还是黍粟都收获颇丰。
看着满窖穴的稻谷,以及冰窖穴里储存的肉。
献向拂晓提议。“养鸡/吧?”
拂晓道:“有养鸡呀。”虽然只有几只,没办法,鸡的味道不好吃,要长肉还得吃粮食草籽,不像豚,给啥吃啥,完全不挑食。
“不是现在这种养鸡吃肉的养,是养鸡吃鸡卵的养。”献解释道。“鸡可以产卵,鸡卵煮熟后吃了不比肉差。”
拂晓摇头。“鸡产卵太少,不划算。”
“那是汝等不会养,屏翳曾经养鸡,发现可以通过调配鸡的食物让鸡产更多卵,吾知道如何调配。”
拂晓疑惑:“汝以前可没提过这个。”
“提了也没用呀,汝等的粮食太少了。”
“汝的原生部落不是多咸土地吗?难道有很多粮食?”
“是多咸土地,但靠海吃海,人多以鱼获为食,种的粮食虽少,却也有少许盈余,可以多养几只鸡。但淇阳这里没法靠海吃海,吾便没提这事,但这次粮食收获这么多,可以考虑养鸡吃卵。”
拂晓了然,当即拍板,将部落里的十一只鸡交给拂晓,让她带着部落里的幼崽们养鸡。
拂晓养鸡的方式在众人看来比较抽象,稻粟脱壳后的麸糠、草籽、野菜这些还在众人的理解范围,但抓小青蛙、螺、树干里的蛀虫、昆虫、鱼杂、狼吃不完的动物下水碾碎了与麸糠草籽混在一起喂鸡就很奢侈了。
青蛙、树干蛀虫、螺、昆虫这些东西,人也可以吃,得亏粮食收获多,不然拂晓非得被教育一番不能浪费。
但让献这么折腾一番后,众人惊讶的发现,鸡产卵的数量真的增长了。
见此,众人狩猎时也开始关注各种虫子,遇到了便尽量带回来给献喂鸡,甚至拂晓干脆将吃不完但也没有足够的冰储存的肉堆在一起发霉,任其长蛆,再让献拿肉蛆喂鸡,看鸡吃不吃。
发现鸡也吃肉蛆后,部落里狩猎回来吃不完,冰窖穴也放不下的肉有了着落。
最令人欣喜的是,即将入冬时,带回来的牛在牛棚里交欢。
驯化动物最麻烦的地方从来都不是动物脾气暴躁,而是动物不肯在牛棚里交欢,无法繁衍下一代。
便如麋,部落里养的麋都是野外抓的小麋,这些麋长大是不肯在圈养环境里繁衍的,因而一长大就会杀掉吃肉,规模始终上不去。不像豚羊,因为愿意在圈养环境里繁衍,便只杀一部分吃肉,还会留一部分继续繁衍,限制它们数量的一直是食物。
牛肯繁衍,便意味着淇阳可以养更多的牛。
而牛的负重能力在最近几个季节里已得到验证,狩猎时,带着牛,可以将收获放在牛背上继续狩猎,而非为了防止体力不足而在猎到猎物后尽快回来。
秋收时,将谷物放在筐里,筐再挂在牛身上,部落便不必再花费大量人力将谷物驮回聚落,有更多时间休息或做别的事。
众人欢喜不已,高兴的打开一瓮果酒,每人喝了一碗果酒庆贺。
冬日到来,大雪纷飞,天气严寒。
部落里的孕妇们纷纷生产,供孕妇与新生婴儿过冬的屋里,尽是婴儿啼哭声。
一个婴儿的哭声是魔音穿脑,七十多个婴儿的哭声,那是升级版的群魔乱舞。
献蹲在火边痛苦的捂着耳朵。“好吵。”
拂晓打开盖子看了下陶鼎里的牛乳与羊乳,还没煮沸,给婴儿喝的乳汁必须煮熟,不容易婴儿易夭折。“庆幸吧,吾与男人可比汝惨。”
孕妇产后虚弱,且需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状态参与生产,需好好休息,因而刚出生的婴儿皆由部落里不需要生育的男人在照顾。
献再觉得魔音穿脑也可以拉开距离削弱魔音的杀伤力,男人却不行,大雪封路前,需要轮流全天候照顾婴儿,大雪封路后不用狩猎,连靠狩猎获得休息的机会都没了。
本来这没拂晓的事,但她拒绝生育,部落对此,很公正的给了她男人的待遇:既然汝不肯生,那就照顾新生儿。
献回忆拂晓与男人们一整天都没得休息的悲惨,陡然感觉心理平衡了。“说来,汝为何要给妇与婴分别安排屋舍?”
她以前的部落都不会给妇婴单独安排屋子,冬季燃料珍贵,所有人挤在一个屋里才能最大限度节省燃料。
“以前观察部落众人生与死时发现的,刚出生的婴不能见风,见风就很容易夭折,而大屋人来人往,门开门关,一直有风,离门越远,婴活得越多。妇亦然,呆的地方越远离门,越远离人,越不容易生病。当然,后者在如今看不出来。”拂晓托着下巴若有所思。“说来,冬季时只要不着凉,人就不会生病,即便受伤,伤口也不会腐坏,妇也不会发热。虽不知是什么导致吾等伤口腐坏,妇发热而亡,但寒冷似乎可以遏制它。”
想了想,拂晓补充。“灼热也可以,不干净的生水喝了会死人,煮沸后却不会死人。”
献很好奇,拂晓究竟观察研究过多少事物,又有多无聊?
献好奇的问:“既然如此,汝以前怎么没这么做?”
拂晓叹了口气。“人力不够,燃料不够,挤在一座大室里可以不冻死人,吾只能让妇婴睡在远离门的里面,再给大室凿几个孔通风。但如今有牛,省下许多人力,可以采集更多燃料,供给三座大室取暖所需。”
牛羊乳煮沸,拂晓将之倒入两个木桶里。
一桶给婴儿喝,虽然婴儿也可以吃母乳,但母乳不够吃,何况要增加婴儿存活概率,更需要多投喂,干脆母乳与牛羊乳混合喂。
一桶给妇喝,要尽快恢复到可以参与生产就得多吃,牛羊乳是很好的补品。
煮沸的牛羊乳倒空,让一名男人带走,拂晓往陶鼎里注入新的生乳,添柴。
须臾,另一只陶鼎里的水也沸了,拂晓打开盖子看了看,里头的二十几鸡卵也熟了,便用勺子捞上来,放入一只藤筐,对献道。“将鸡卵给妇们送去。”
“哦。”
献抱起藤筐往妇所在大室走。
一名产妇痛苦的看着面前的肉汤。“真的吃不下了。”
男人道:“必须吃,吃不下也得吃,多吃才能早早恢复,恢复了,汝等就可以带崽。”
“就算吾恢复了,汝等也还是要带崽。”
“但人多,吾等可以换着带,可以休息。”
见献走进来,男人赶紧到门口接过鸡卵。“鸡卵来了,汝等快将肉吃完,鸡卵凉了更吃不下。”
献看了眼产妇们的表情,感觉她们比起吃鸡卵,更想死。
但,慢慢吃,后面还有呢。
这段时间母鸡产的鸡卵,拂晓可是一个都没让人吃,全都攒了下来,就等着这段时间投喂产妇,让她们以最快速度恢复身体状态,恢复原本的劳动生产能力。
*
无夷与一名年轻男人掀开草帘,呼出一口热气,热气与空气接触,滋生薄雾。
北方别的还好,就是冬季太冷了,有种冷气往骨头缝里钻的感觉。
鲛人血脉让她能在水中生活,却也让她不如纯血陆地生物耐寒。
身体缓过来,无夷这才看向室内。
数十名没穿衣服的臣妾神色麻木的在少得可怜的干草中挤做一团,干草也是燃料,燃料是珍贵的,要优先供给主人们取暖,无法多供给臣妾,衣服亦然。
为了取暖,不在冬季冻死,臣妾们只能在严寒的冬日挤在一起取暖。
草丛隐约有婴儿啼哭声,非常微弱,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到。
男人奇道:“还真有人生了崽,但这些臣妾不都是宁死也不愿生崽吗?”
“只能被鞭打的臣妾没有生育欲望,而被鞭打但也可以鞭打其它臣妾的臣妾有生育欲/望,尤其是臣。”无夷一边说一边走到婴儿哭声边,婴儿身边的母亲早已冰冷。
生产本就耗费元气,臣妾终岁高强度劳作,吃不饱,再生产,即便是冬季这个最安全的生育季节也大概率要死人。
“尸体带走。”无夷看向婴儿。
男人道:“一起煮了,婴肉嫩,吾还挺想的。”
无夷想了想,道:“问问是谁让那个女人怀孕的,问他要不要照顾这个婴,若是不愿,便煮了。”
虽然臣妾的幼崽也是臣妾,但幼崽要养到可以干活的年纪需要很多年,远不如直接抓现成的青壮臣妾更有经济效益
虽抓现成的青壮臣妾更经济,但部落也不反对臣妾生育,你想生随便你生,而我不会为此出一粒粮食,你若能将之养活,那他长大后正好给我干活,若你养不活,那我也没损失。
只是不知为何,被抓捕的臣妾们,除非被抓的时候就怀上了,否则被抓后都会很快排斥生育。
直到最近两年,高级臣妾的出现才让臣妾这个群体中重新出现生育现像,但部落态度始终如一:谁生的谁养,不肯养我就煮着吃了。
要搞清楚孩子父亲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低级臣妾们普遍没有生育需求,只有高级臣妾才有,而部落里的高级臣妾拢共那么几个。
同伴很快从旁边的草屋里回来。“无夷,他不肯养,给我,我一会加餐。”
无夷将婴儿递给同伴。
男人问:“祭品可挑好?”
“挑好了,一共十个。”无夷伸手指出屋里身体最瘦弱的十个人。“去下一座室。”
男人点头,两人转身离开。
转身刹那,四名身体相对强壮的臣妾或手持石块或扑向两人。
剑光如电,割开人体,斩断头颅,鲜血喷涌。
一名被割破脖颈的臣妾痛苦又疑惑的瞪着无夷。“汝.....”
“下次调整好眼神,不够麻木。”无夷解释道。“根据我的经验,眼神不麻木,心中还残存情绪的臣妾,必是要危险的。”
男人看着地上的尸体,一脸肉疼,这四个臣妾可是这一屋子臣妾里最强壮的,还能干很久的活。“老老实实做臣妾不好吗?为何要反抗找死?”
无夷想了想,回答:“大概是因为他们干活时真的会偷懒。”
男人不解。
“只有会偷懒的臣妾才能在长期劳作后身上还保留一点肉。”
男人闻言露出愤怒之色。“该死的懒鬼,亏吾还觉得他们不错,可以多活一段时间,祭祀就该祭祀他们。”
无夷摇头。“他们还有劳动能力,不能用来祭祀。”
但有劳动能力也意味着劳作时偷懒了,会偷懒不服从,意味着可能反抗,主人无法兼得既有劳动能力又勤劳不会反抗的臣妾。
男人闻言嘟囔了两句,从外头喊来人将四具尸体搬去做饭的屋舍。
一行人从臣妾的草屋里一共挑选了九十名臣妾,都是草屋里最瘦弱,已经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所剩无几的臣妾。
被选中的臣妾们被带到一间屋子里,一人得到一碗肉汤。
“汝等被选中,将献祭给双月,这是神圣的,特许汝等食用肉汤。”
太久没吃过肉的臣妾们下意识对着肉汤流口水,但不敢吃。
主人没说能吃,臣妾是不能进食的,否则会被打。
“汝等可以进食了。”
臣妾们纷纷扑向肉汤,屋内很快陷入混乱。
肉汤一共九十碗,够一人一碗,但有的臣妾在吃完自己那碗后看向还没吃完的臣妾,遂上手抢。
主人们拉开臣妾时,臣妾已经在争斗中死了三个。
负责看管祭品的主人气得不轻:“该死的不死,不该死的随便死。”
另一名主人道:“只死了三个,不影响祭祀。”
部落祭祀的对像很多,有土地也有山川河流,祭祀普遍放在食物匮乏的冬季,具体哪一天,白天还是夜晚,则取决于祭祀对像。
这次要祭祀的对像是月——从前几年无夷根据月相变化算出无夷历,部落便将双月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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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范围——因而月上柳梢头时,部落将选中的臣妾用绳子捆着牵上祭台。
主人们穿着整齐围绕着祭台,大臣妾带着小臣妾们忙碌着准备与布置祭祀所需。
主持祭祀的祭司将利刃刺入挣扎的臣妾心口,技艺娴熟的取出一颗又一颗仍在跳动的心脏。
血未流干,还在微微抽搐的尸体被堆到一边,心脏堆在祭台中间,一并投入篝火中祭祀双月,心脏很快被烧熟。
祭司挥着短剑起舞愉悦双月,祈求双月庇佑来年的风调雨顺。
祭舞结束,篝火熄灭后,烧熟的心脏被取出,放在一个个盘子里,由臣妾们捧着送到祭台下,主人们轮流拿起盘子里的心脏啃一口。
待主人们享用完祭品,祭祀结束。
祭台上的尸体被搬去厨房,由负责做饭的族人进行加工。
头颅砍下,剔掉肉和软骨组织,做成骨碗,骨骼亦然,一根根拆出以便来日加工成骨笛、骨刀之类,特别小无法加工的骨头则可食用。
拆出的骨头与肉一并炖煮,肉煮熟食用,骨头熬出油脂与骨髓才能进行加工。
肉汤煮好后,一部分送给主人们享用,一部分送去臣妾屋,抓臣妾也需要耗费不少时间,剩下的臣妾还保留着一定劳动能力,不能死光。
随后的日子里,因着食物不足,为了不让臣妾们死光,主人们又陆续举行了几场祭祀。
冬去春来,部落的祭祀活动完全告终。
安排臣妾们去翻土,一半主人留守,一半主人去其它部落补充臣妾。
尽管努力爱惜工具,但臣妾消耗速度还是太空。
一百名臣妾,不到一年就会死掉至少七成,剩下三成也会在之后三年里死光。
必须趁着春耕还没完全开始,补充足够的臣妾。
周围的部落皆使用石器、骨器,完全不是手持兵的新邻居对手,臣妾补充得很顺利,不过一个月,各个队伍便牵着长长一串臣妾们归来。
新补充的臣妾们一来便被投入春耕与开垦荒地之中,不过两个月(三十天)便死者过半,所幸春耕已完成,大片荒地也已完成开垦。
部落趁着这段时间休养生息,过段时间再去为秋收所需人力补充臣妾。
*
嗡嗡....
树林里,小二十一将布做的只在眼睛部位有两条缝的罩子戴在献头上,再用布将献的手与脚全部裹上。
裹好,再检查,确定没有一寸皮肤裸露在外,小二十一才道:“小心。”
“等着,今晚吃蜜。”
献笑着飞向远处的蜂窝。
献摸到蜂窝还需要时间,小二十一四顾,山花烂漫,格外灿烂,森林一片区域花得格外灿烂,附近必有蜜蜂活动,这是献与幼崽们多年来掏蜂窝的经验,花开得越灿烂,蜂蜜越多。
小二十一若有所思。
“虽然知道花开得格外灿烂的地方必有蜂,但是花开得灿烂吸引了蜂还是蜂让花开得灿烂?”
疑惑没有解答。
小二十一看向献,闲着也是闲着,要不这次,掏了蜜,蜂窝别放回原位,放去花开得不灿烂的地方试试?
已飞到蜂窝旁边的献用一个布袋兜住蜂窝,一兜住蜂窝,青色羽翼便疯狂扇动,然蜂群还是追了上来,尾针却突破不了献身上厚实的布料,只能不死心的追着献。
献飞到一条河流边,将蜂窝扔在河边,羽翼收起,整个人坠入水中,旋即一根空心芦苇悄悄探出水面。
蜂群在水面上徘徊良久,始终不见献出来,只能无奈离去。
待蜂群完全离去,献才咬着芦苇从水里爬出来。
早就埋伏在河周围的幼崽们也欢呼着跑出来,在河边用没晒干的树枝点起一堆篝火,再将蜂窝放在烟雾上方,过了一阵再打开,蜂窝里的蜂已死光。
幼崽们将幼蜂与蜂蛹倒出来,放在石头上烤熟食用。
蜂蜜掏出放入一个陶罐里。
蜂巢虽然也可以吃,但以后还要再掏蜂蜜,得给蜂群留窝,因此掏完蜜得挂回森林里。
幼崽一边吃着烤熟的幼蜂与蜂蛹一边对献赞道:“好吃,献真厉害。”
献骄傲道:“那是,吾可是天上地下最厉害的崽。”
十几只崽将幼蜂与蜂蛹吃光,献拿起空了的蜂窝。“汝等先回去,吾将蜂窝挂回去。”
小二十一闻言道:“且等。”
献不解的看向小二十一。“怎么了?”
小二十一道:“吾见蜂群所在,花开灿烂,不知是蜂让花开灿烂还是花开灿烂吸引了蜂,若是后者,它能否让稻花也开得灿烂?蜂在花蕊中采蜜,也会沾上粉,去另一片稻花中采蜜,会不会将粉带过去?”
献反应过来。“蜂可以代替鸡毛授粉。”
小二十一点头。“若可以,吾等便不用再跟着植用鸡毛刷稻花。”
植实验田里的水稻与其它稻田不同,必须拿着鸡毛一株一株人工授粉,唯有如此,稻才能长得好,但用鸡毛刷稻花真的很累,大人拒绝这种需要弯一整天腰的活,因此交给了幼崽们。
更痛苦的是,拂晓见人工授粉后稻长得不错,让幼崽们拿着非实验田的稻田也人工授粉。
当然,幼崽的劳动能力与农田的面积在那摆着,再怎么努力刷也刷不完所有稻田,因而拂晓的要求是能刷多少刷多少。
动嘴皮子很轻松,动手的幼崽们却是刷稻花刷到看到稻花就想吐。
献道;“试试。”
若能成功就能摆脱刷稻花的工作,血赚,不成功也不过是继续刷稻花,没亏。
幼崽们行动力很强大,当即带着蜂窝去植的实验田。
农田周围都有果树,幼崽们寻了一株高大的果树,由会飞的献带着蜂窝飞上去,将蜂窝挂在果树上。
幼崽们祈祷着:“一定要有蜂来。”
四日后,幼崽们如愿以偿。
有蜂入住蜂窝。
但除了有蜂入住,幼崽们还得到了额外的添头:集体屁股开花。
蜂窝挂在农田边的果树上,什么都不知道的大人路过时被蜂蛰了一身包。
17. 第十七章未雨绸缪
“吾等真的不是故意的,呜呜呜....”
“呜呜呜....用刷子刷稻花太辛苦了,吾等只是让蜂来做....呜呜呜....”
“就算不可以,也不过是继续刷,呜呜....”
献:“若可以,就可以让蜂给所有稻都刷粉,呜呜....”
屁股开花的幼崽们抽抽噎噎的解释着蜂窝是怎么回事。
拂晓用包着冰的布包给哼哼唧唧的植敷脸与身体,夏日炎炎,根本没谁会穿衣服,蜂蛰起来也很方便,即便跑得快,植身上也多处被蛰,疼得植眼泪吧嗒吧嗒掉。
拂晓一边哄着掉眼泪的植一边听完幼崽们得到解释,道:“汝等想试试别的刷粉方式,心意与想法都是好的,但不该不和大人说一声,蜂蛰是可能致死的,这次得亏经过的是大人,反应快,若是别的幼崽经过,反应不够快,可知道会发生什么?”
献低垂着脑袋道:“是吾等的错,吾等应该提醒大人,不应该害大人受伤。”
拂晓道:“知道错了就好,既然知道错了,那就罚轻点,背两天的石头。”
众幼崽:“.....不是已经打了屁股吗?”
“那么点惩罚不痛不痒,不足以让汝等记住。”见幼崽们眼泪哗哗的,拂晓问:“汝等不愿?”
众幼崽齐刷刷摇头。
没人愿意受罚,但傻子也知道,就算不愿也不能在这个时候说出来。
因着是幼崽,拂晓人性未泯,没给人上大筐,用的都是柳条编织的小罐,往柳条罐里填入石子,再放到幼崽背上,一崽一罐,背到山上,再背下来,再上去再下来,从日出背到日落。
只有吃饭时间能休息,但这点休息时间并不多,因而聚落会让人将饭送到幼崽手里,让幼崽尽快吃完,不浪费任何时间。
一罐石头并不沉,但一趟又一趟,体力逐渐消耗,人的感觉里,时间被不断拉长,刹那如同永恒,短短一段路漫长的仿佛没有尽头,唯一急促的只有肺的剧烈喘息。更痛苦的是,背石头是枯燥乏味且单调无意义的,这种枯燥乏味单调会进一步拉长人对时间的感受。
一天下来,献与一众幼崽人都麻了,难受得晚饭都吃不下。
献艰难且痛苦的抱着拂晓的胳膊撒娇:“拂晓,明日不要再背石头了,换旁的好不好?”
拂晓笑吟吟的看着撒娇的崽崽,崽崽撒娇真可爱:“那汝说换什么?”
“要不汝打吾一顿?打重点。”
拂晓冷酷拒绝。“打重了可能会发炎,很容易死人,打轻了不痛不痒,背石头最安全。”
以为惩罚什么方式都可以吗?
既要最大限度避免受伤乃至死人,又要让犯错的人明白错误,能找到背石头这个方法已经是前人绞尽脑汁的结果,后人除非不在乎死人,否则不可能做改动。
献在第二日抹着眼泪继续背石头。
结束惩罚,吃晚饭时,献看到拂晓向自己走来,哼了一声,转背不理拂晓。
拂晓将一大碗肥肉放到献眼前晃悠。“好香的肥肉,献不想吃吗?”
献的伙食不缺肉,但没有肥肉,看到肥肉,眼睛下意识跟着跑,嘴巴吞咽口水。
拂晓将肥肉放在献的手里。“来,给献的。”
献疑惑。
“汝等虽然害大人被蜂蛰,但蜂确实可以帮助授粉,节省人力,所以奖汝等一崽一碗肥肉,要不要?汝若不要,吾就吃了。”
“要。”
献赶紧捧着肉碗干饭。
从猎物中专门挑选出来的肥肉又肥又油,咬一口,牙齿轻松切开柔软的肥肉,唇齿间满是油脂,献大口大口吃着,吃得满嘴流油。
拂晓问:“味道如何?”
献答:“美。”
“美就吃慢点,当心噎着,还能细细品尝。”
献吃得慢了点,将肥肉含在嘴里细细品尝。
夏去秋来,秋去春来,春去秋来,又是一岁秋,淇阳部按传统举行成年猎仪。
按照传统,幼崽活过三个春秋后要开始学习辨识各种动植物与采集,明了哪能吃哪些不能吃,哪些需要做一些处理再吃,哪些在身体何处不舒服时可以吃,哪些实在不能吃,但可以用来当建筑材料或制造工具的材料。
六个春秋后开始学习使用狩猎与生产工具。
十四个春秋后在大人的带领下参与狩猎。
二十一个春秋后参加当年的成年猎仪,第一次离开大人单独狩猎,以带回来的猎物之一为名字,拥有名字后,便是大人了,从此可以单独狩猎,可以繁衍后代,可以在部落的事情上投票。
当然,以上规则不适用献。
尽管活的时间只比石妪短,但献与年岁超过六个春秋但未满十四个春秋的幼崽享有相同待遇。
献只能做为观众看别人参加成年猎仪。
献对拂晓哀求道:“拂晓,吾也想参加独立狩猎。”
拂晓抬手比了比献的身高。
献捂住心口,太扎心了。
拂晓道:“做大人很累,汝来淇阳这些春秋虽然长得很慢,但能看出,汝每个春秋都有变化,天长日久,汝终会长大。既如此,在此之前,为何不快乐的做幼崽呢?汝以后要做大人的时间必定更长,说不定来日做了大人,汝会很想念如今做幼崽的轻松。”
献无法理解拂晓的话。“吾已活过六十九个春秋,吾想早日长大。”
“那就多进食,吃得多,长得高长得快。”虽然再快也不可能比乌龟快。
献:“....”
她很努力进食了,但她就是长得慢,比乌龟还慢,她能有什么办法?
“为何是否是大人,还要看身高?只看活过的春秋不行吗?”
“那太灵活,可能会发生不好的事。”
“能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拂晓想了想,回答:“若不看身高,可能会有幼崽被当做大人,被要求像大人一样,那会让幼崽死得更多更快。”
“看身高就不会有幼崽被当做大人吗?活过多少春秋这种事,若非汝刻意记载,完全是当事人一张口的事。”
“也会,但身高与大人一样的幼崽,很少,身强体壮,要活下来也容易。”拂晓叹道。“若没有第三种选择,而唯二的两个选择都会带来牺牲,那就做牺牲最少的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
献找茬的问:“那被牺牲的人不愿牺牲呢?”
拂晓想了想,回答:“那被牺牲的人有两个选择,一是想办法走出第三条,不用牺牲的路。”
“二呢?”
“拉更多的人下水,不要去考虑对方是好是坏,是长是少,将之尽数变成被牺牲者,死得越多,便可倒逼越多人帮自己寻找第三条路。”拂晓道。“虽然第二种不太符合传统,但没人能要求不愿牺牲却要被牺牲的人遵守传统。”
献愣了下,旋即问:“若是拂晓会选哪条路?”
拂晓道:“吾不会面对这种选择。”
“为何?”
“吾愿意为吾想要的结果牺牲。”
“若结果不是汝想要的呢?”
拂晓不假思索回答:“谁让吾牺牲,吾杀谁。”
献道:“汝这不就是第二种吗?”
拂晓摇头。“吾杀的是想让吾去死的人,并非随便谁都杀。”
“但有人牺牲,必定会有人受益,区别是多与少,看似不相干的人真的不相干吗?”
这个问题....拂晓陷入沉思,好半晌才回答:“吾未曾见过这样的事,无法回答汝。”
在这个时代,不论哪个部落都会尽最大努力让每个人活下去,若是有牺牲,必定是因为人力有穷尽,而对此,被牺牲者们也往往能接受,清楚自己的牺牲不是别人希望自己牺牲,而是所有人败给了自然。
拂晓摸了摸献的脑袋。“汝会活很久,会见很多的人和事,若好奇,来日见到,可以观察了解这个问题。”
献哦了声,又问:“那若是被牺牲的是弱者,不像汝一样有谁牺牲汝便杀汝的能为,又会如何?”
拂晓沉默片刻,问:“汝是想说食物不够时,吃老人与婴的事?”
献想了想,点头。“虽然老人自己赞成吃自己,但他们内心并不想被吃饭想活,而婴,他们不能表决部落里的事。”
拂晓道:“该吃的还是会被吃,但吾不喜欢,所以吾才努力延长食物保存时间,增加食物总量。”
“那若就是遇到呢?”
“尽力而为,争取不牺牲谁,若尽力而为也做不到,吾会吃下肉汤。”
“但这是汝的心,不是老人与幼崽的心。”
拂晓叹道:“只有生者的痛苦才有声音才能被人看到,死者的痛苦乃至死亡是无声的,生者看不到也听不到,几个人会在意看不到听不到的痛苦?”
献道:“真残酷。”
拂晓赞同点头。
成年猎仪的时间是三天——时间再久一点,第一次单独狩猎的年轻人很容易跑远,真发生什么意外,大人想救都来不及。
大人们一边趁着秋收还没到开凿灌溉用的田渠一边等年轻人回来。
因为限制了范围,年轻人跑得都不远,至少九成的人相继带着猎物平安归来,没归来的一成....回头找找,说不定能在野外或野兽肚子里找到点残骸。
带着一群幼崽给大人们送食水的献留意到当初从南方带回来的半大幼崽直到第三日也没回来。
“她猎什么去了?”献很疑惑。
激女河流域啥都不多,就麋多,大部分人选择的猎物也是麋,肉多还不会被人笑,而猎一头麋,真不需要这么久。
拂晓皱眉。“她莫不是盯上了什么猛兽?”
成年猎仪最让人头疼的就是这种情况。
年轻气盛的年轻人为了彰显自己的强大,享受别人崇拜的眼神,在成年猎仪时去寻找猛兽,欲以猛兽做为自己的名字。但猛兽是那么好对付的吗?猎仪时有去无回的年轻人十个至少八个是这么死的。
女蜂道:“名与旁人不一样,有那么重要吗?命都不要了。”
实在不想和别人有一样的名,完全可以学拂晓。
献道:“部落里最没资格说这话的便是汝吧?别人长大才有名,而汝因养蜂之事,未长而有名。”
曾经的小二十一,如今的女蜂道:“汝不也是?”
献努力为自己正名:“吾活过的春秋比拂晓还多。”
女蜂用眼神示意了下献的身高。
献:“....”就非得跟她的身高过不去吗?
来自南方的崽在第四日时归来,带着一条比拂晓大腿还粗的大蟒蛇。
“吾要叫蛇。”
献看了眼大蟒蛇:“这个名也没什么特别的,怎么这么不要命?”
女蛇道:“对吾而言,这个名很不同。”
拂晓检查了一遍女蛇的身体,有小伤口,没大伤口,但看着这些熊崽还是感觉很不开心。
女蛇道:“部落并未说吾等不能跑远。”
拂晓:“....”那确实没有,腿长在别人身上,想跑多远由腿控制,而非部落控制。且也没法制定这样的规矩,采集狩猎本就是危险的,年轻人迟早要面对这些,只要不怕死,想一开始就面对猛兽,部落不支持,但也尊重。
拂晓道:“既然回来了,那就去解猎物,晚上庆贺。”
新的大人带回来的猎物被肢解架到篝火上烤熟,一罐罐果酒从窖穴里搬出,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载歌载舞庆贺部落增添了新的大人。
当然,只有大人才能饮酒,幼崽只能大口吃肉。
献将麋腿上的肉啃食干净,再用石头砸开骨头,半咀嚼半吸吮腿骨中的骨髓,双眼艳羡的看着大人们手里的酒碗。
拂晓抬手捂住献的眼睛。“别看了,再看也不可能给汝喝。”
“为何?”
“以前果酒也给幼崽喝,死了好多崽。”
献:“....”
献叹息着将拂晓的手扒下,眼角余光扫到一抹金色,扭头一看,发现拂晓的上臂箍着金环,篝火的光亮中,戴在神色皮肤手臂上的金环极为耀眼。
“这不是植做的金环吗?”
拂晓炫耀的示意自己丰腴的胳膊。“是,原本戴不上的,但吾身上的肉都吃回来了,就能戴了,好看不?”
“好看。”献点头,看向植。“吾也要。”
植面露难色的看着献的小胳膊。
献:“....”我恨。
植忙道:“臂不合适,吾可以做别的,比如,戴汝额头上。”
献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也可,若能将吾的脑袋遮住,那就更好了。”
那我得干到什么时候?
植笑容僵硬的回答:“可。”
拂晓捂嘴偷笑。
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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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头看拂晓。“拂晓,献要的很费时,汝也一起做吧?否则要很多个春秋才能做好,让献等得太久,说不定吾做出时,她就不喜欢了。”
献期待的看向拂晓。
拂晓:“....可。”
将地里的作物都收获后,拂晓拉着聚落里空闲时间最多的幼崽们清点计算收成,发现这次收成没有上个秋天的一半,但比起更早之前的秋季要收得多。
看完收成计算,献松了口气。“太好了,从冬季到如今,婴的夭折比过去少了很多,若食物不够,会很麻烦。”
将孕妇、幼崽与大人们分开,对妇幼的存活率起到了很大提升,用拂晓的数据来进行对比,可以明确的看到:夭折率从之前的九成降到了八成。
但更多存活的幼崽也意味着需要更多食物投喂。
拂晓点头,旋即又摇头。
献不解:“何意?”
拂晓道:“幼崽吃得少,食物如今是够吃的,幼崽长大后呢?”
大人才是消耗食物的主力。
献愣住。“那怎么办?”
拂晓想了想,看向台地下方的农田,有的农田临近水源,有的农田远离水源。“献,汝可曾发现,离水源越近,土越湿润的地,往往草木葳蕤。”
献点头。“草木生长也需要喝水,便如人喝水少,身体易出问题。”
“那若给农田作物足够的水源,作物可会长得更好?”
献回忆了下靠田渠的田与不被田渠覆盖的田,点头。“会,汝要修更多田渠灌溉农田?但那需要耗费很多食物,部落会答应吗?”
修建田渠可不是轻省的活,对体力消耗极大,简单粗暴点形容,平时采集狩猎,一名大人每日食量两到三碗肉汤,而修建田渠期间,每日食量保底六碗肉汤。
拂晓道:“修建田渠时,食物可以多谷少肉。”
“就算多谷少肉,也是需要吃很多食物,部落不会轻易答应。”
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拂晓在部落里很有威望,已到近乎一言堂的地步,部落里的人有什么事都喜欢找她商量,但终究不是真正的一言堂,寻常小事她可以一个人拍板,但重要的事不行,重要的事仍要按传统来:部落所有大人投票决定。
拂晓道:“吾能说服众人。”
献闻言充满好奇,那可不是小数目的食物,掏空整个部落的存粮都不一定够,拂晓要如何说服部落众人。
拂晓说服众人的方式朴实无华却高端。
她在部落的大人会议时给所有人算数学,从日暮算到月上柳梢头,掰开了揉碎了的让每个人理解到,幼崽夭折率下降,未来部落人口会增加多少,而增加的这些人口需要吃多少食物,而本地的野兽与农作物是不够的。
一名大人道:“人多了,可以分流。”
一块土地承载的人口是有限的,当一个部落的人口增长到当地承载不起时,部落便会分出一部分人形成一个新部落,迁徙到别的土地上生活。
拂晓道:“分流出新部落,迁徙别地,但别地已有人,便需要打一场,而打一场会死很多人。”
分流最令人头疼的地方便在于此,两个部落打一场死人会很多,就算能打赢,打赢后一点人口,哦豁,人口大概率减少到原来的土地又能承载的数量了。
而要同时占据两片土地,便需要分散人口,而人口规模小了,抗风险能力....让人只想问,打这一场划算吗?
当然,考虑到这传统已经存在很久,应该是划算的,只要能熬过打一场后的虚弱期就划算,但拂晓可以确定,这个过程中有吃到肉的,也必定会有在打一场后没能熬过去,到嘴的肉飞了的。
也就是这个时代还没有赌博这种东西,不然拂晓都想问这跟豪赌有什么区别?
赌赢了血赚,但赌输了就是部落消亡。
淇阳部就非得搞这种玩心跳的豪赌吗?
女蛇好奇的问:“拂晓有什么想法?”
拂晓说了说水源对农田作物产量的影响。“吾等可以修建更多田渠,增加农田粮食收获。虽然谷没有肉管饱,但谷与肉混着吃,比只吃肉需要吃的食物量少。”
一听修建田渠,众人纷纷露出或犹豫或不赞同的神色。
田渠很好,可以更好的灌溉农田,但修建它时是真累。
若只是累也就罢了,但干完活后,食量是真大。
拂晓也明白众人为何犹豫与不赞同,遂解释道:“并非要立刻开始修,吾等可以先计算修建新渠所需食物,待积累到足够的食物后再开始修建。谷的保存时间本就长,肉也可以通过冰雪保存更久,这给了吾等积累更多食物的希望。”
众人想了想,觉得这个想法可以,攒够食物再修,很稳妥,不冒险。
表达了自己想表达的,再一一回答了每个人对细节的疑问,众人开始投票。
九成半的人投票赞同,积累足够的粮食修田渠的决策通过。
献没有投票权,但在投票差不多后,倏然想到一个问题:“拂晓,人口每代增加几个,一代人的时间显不出什么,几代人后却会积累出很多。若彼时积累的人口,即便是修田渠增加作物收获也不够呢?在我来的地方,屏翳养鸡产卵,增加鸡卵数量后,部落的人口也在四十个春秋里增加一半。”人口数量这东西,一旦开始增加,增加速度是真快。
众人目光怪异的看着献。
不是,谁会留意到一个部落四十年里的人口变化?
大部分人根本活不到四十年。
哦,这只披着幼崽皮的不明生物已经活了快七十年,那没事了。
拂晓不假思索道:“可以去别的地方生活,说服当地的部落一起修渠,增加作物收获量,如此,又能养活更多人。”
“那若是所有土地都满了呢?”
拂晓答:“那就减少生育,让新生人口与死亡人口保持一致,如此,人口不增不减,永远不会不够。”
说罢,拂晓若有所思。“不过,真到那个时候再做,必定已形成多生的传统,想改变未必容易,或许吾等可以在一开始就开始准备。比如,从如今开始,部落里的女人只有秋季可以怀崽。”
拂晓的新想法毫无悬念的被全票否决。
就算四十年后人口会多到土地承载不起,此时此刻部落缺人也是真的。
未雨绸缪也不是这样,起码过个十几二十年,人力不那么缺了再来减少生育。
18. 第十八章斗与合
又是一年成年猎仪,女蜂亦是参与的一员。
不知是否已有名,且是与旁人都不同的名,女蜂并未冒险去猎猛兽,而是老老实实的猎了一头麋回来,让献松了口气。
不作死是美德。
因着女蜂没作死,献肉汤都多干了一碗,成年猎仪后是农忙,现在多吃点,多长点膘,农忙时身体承受能力也强一些。
“来,将这碗黍单独煮了,吃下后告诉吾,汝肚腹的感觉。”
长方形的石头上放着一块木板,木板以石头为中心,两边长短一致,一边摆着一碗黍,一边摆着十几块婴儿拳头大小的石头。
献蹙眉:“这么大一碗,吃完了,吾就吃不下肉了。”
真的很大一碗,碗的尺寸放进一颗人头都绰绰有余。
拂晓道:“今日都不要吃肉。”
献不悦:“汝要虐待幼崽?”
拂晓拍了献的脑袋一下。“想什么呢?吾只是想让汝配合我做个实验。”
“什么实验?”
“吾想知道在农忙的干活量下,一个大人一日需要吃多少谷物,多少肉既能满足身体需求,又能减少食物的消耗。”
“汝不如做梦。”
“吾是就事论事,肉与谷混着吃,只吃肉,同样是吃饱,前者比后者吃得少,吾想了解其中最好的比例。”
“那为何找吾?”
“因为大人都要忙农活,让他们配合实验,可能影响到身体,汝就不同。汝吃得与大人一样多,且可以通过飞行达到同样的消耗。”
献:“....汝真诚实,诚实到让人想揍汝。”
“吾素来诚实,且无人打得过吾。”
献无语凝噎,但还是配合做了实验,一整日只吃黍不吃别的。
粮食吃下去后肚子饱得很快,甚至有点撑,但不到半日便完全消化,没了力气,拂晓便继续投喂黍,连续投喂五天黍,计算每天的消耗量,再取平均数计算一日需要消耗多少黍,确定献在高强度运动的情况下每日消耗多少黍。
五天黍吃下来,献看到肉就两眼冒绿光。
“拂晓,吾想吃肉。”
拂晓看着献眼冒绿光的模样,心生不忍,给献端了一碗肉汤。“只能今日吃肉,明日还要继续。”
“还要继续?这都五日了。”
“这五日实验的是黍,明日起实验粟。”
过了今天就不能吃肉了,献悲愤之下一口气干了四碗肉汤,撑到肚子疼,难受得直哼哼。
拂晓不得不给小家伙揉了一晚上肚子。
“汝不该一口气吃那么多肉。”
献捧着肚子道:“吾也没想到吾吃得下那么多,不知是否吾的错觉,吾感觉只吃谷,不吃肉,身体特别难受。”
拂晓若有所思。“听起来谷吃太多有别的隐患。”
献点头。“说来,若一个人只吃谷,不吃肉,会怎样?”
拂晓想了想,回答:“吾不知,吾见过的每个人没有只吃谷的,但吾想,一定会出大问题。”
“怎么说?”
“汝忘了盐池部的身高?他们吃谷多过吃肉,大人的身高比其它吃肉多过吃谷的部落大人矮。”拂晓道。“他们只是吃谷多过吃肉尚且如此,若只吃谷,不吃肉,不可能发生好事。”
献赞同。“但这也只是猜测,可惜不能找个人试试。”
拂晓拍了下献的脑袋。“做这种会损坏他人身体的实验是不好的事。”
投喂五天粟后,拂晓计算出献每日对粟的消耗,虽然吃粟供给人体的力气仍不及吃肉,但同样的体力消耗,献吃的粟比吃的黍要少。
献看着拂晓计算出来的数据问:“这结果的意思是粟比黍更饱腹吗?那吾等以后多种粟?”
拂晓摇头。“粟比黍脆弱,黍随便种都能长,粟却需要灌溉,否则收获还不如黍。”
献明白了。“没有足够的灌溉条件,多种粟,欠收都是好的,就怕动不动绝收;要有足够的灌溉条件,那就得挤出大量人力与食物去修建水利;要修水利就得有足够的人力与食物,而要有足够的人力与食物就得让田里谷物或禽畜收成增加;要让田中谷物与禽畜增加就得....”
拂晓打住献;“明白即可,无需如此循环,要吃肉吗?明日还需继续。”
“还有?”
拂晓点头。“实验还没做完呢。”
“还有什么?”
“稻、麸糠、栗、林檎果、青豆、野菜、鸡子、鱼、兽肉。”
献:“....吾想死。”
“很快就过去了。”
稻有脱壳的与不脱壳的两种稻饭,献各吃了五日。
脱壳的稻饭献吃得口感不错,供给的能量是黍粟的数倍,但稻作对水利灌溉的要求比粟更高,部落连种更多粟都做不到,何况稻。
不脱壳的脱饭吃得献生不如死,牙都掉了两颗。
吃饭时突然吐出两颗牙,献吓了一跳。“吾要死了?”
部落里的老人只要老得牙齿掉光,往往离死就不远了——虽然陶罐和烹饪能将肉煮烂,但煮得再软烂也不可能软烂成泥,若吃饭的人一颗牙都没有,会吃得很难受,进食少了,时间一长,人得死了。
拂晓捡起牙看了看。“别瞎说,这是乳牙,汝要换牙....”
说到一半拂晓倏然想起献的实际年龄,这家伙还有乳牙吗?
遂问:“汝以前可换过牙?”
献回忆了下,摇头。“没。”
换牙这么重要的事,若是换过,她绝不会没印象。
“那这就是汝的乳牙,乳牙掉了,会长出更坚固的恒牙。”
拂晓一边说一边将另一颗牙齿捡起。
“汝拿吾的牙做甚?”
“用了七十个春秋的乳牙,闻所未闻,想看看它有多坚固。”
乳牙坚固异常,拂晓费了半天劲才将乳牙砸开查看内部,发现这牙的内部结构细密的离谱,隐约似鸟类的骨骼结构。
鸟类的骨骼中空,却不脆弱,中空的骨骼密度极高,比不中空的骨骼还坚固。
乳牙虽不中空,但也异常致密与坚固,天吴与夫诸的牙齿,不论乳牙还是恒牙都达不到如此密度。
哦,这家伙既不是天吴也不是夫诸,那没事了。
两颗牙只是开头,献的乳牙在之后两日以每天一颗的速度脱落,更痛苦的是,牺牲这么多牙齿,不脱壳稻饭供给的能量还不如黍粟。拂晓见此毫不犹豫淘汰这种稻饭,给谷物脱壳并不容易,而黍粟稻中,脱壳最费事的便是稻。
谷物脱下的壳磨碎便是麸糠,麸糠倒没稻饭那么考验牙口,但它是真不顶饿,供给的能量连黍都不如。
板栗煮熟后食用对牙口非常友好,也能充饥,但供给的能量,不提也罢。
献凭自己的身体感受对板栗下定论:“这玩意只适合没食物时维持生命,或当零嘴吃。”
当饭吃就算了。
拂晓听从的将板栗的数据刻在竹板上——砍木头太麻烦,凿石头又太累,拂晓最近将数据刻在竹板上,打算只将最终的计算结果刻到石板上——然后道:“下一个,林檎果。”
林檎果没能吃五天,只啃了三天,这倒不是拂晓良心发现不折腾崽了,而是她发现献啃了三天林檎果看到任何活物都眼冒绿光,包括人类。
青豆吃足了五天,献没有看到活人就眼冒绿光,但看到肉就眼冒绿光。
野菜也吃足了五天,吃得献闻到肉味就眼冒绿光,但整只崽虚弱无比,一天至少半天躺着不动,以节省体力消耗。
鸡子吃了五天,鸡子供给的能量显然大于谷物,献吃得完全恢复精气神,但连吃五天鸡子,且是做主食吃....反正吃完后献半年没吃一枚鸡卵。
鱼肉供给的能量亦大于谷物,且不知是否出生海滨的关系,献拿鱼肉当饭吃了五天,一点后遗症都没吃出来。
兽肉供给的能量是所有食物中最多的,同样没吃出后遗症。
拂晓对着各类食物的数据看了半天后,做出了选择。
以黍搭配兽肉做为修建水利时的口粮。
黍的能量供给虽不如稻粟,但它种得最多,收成也最稳定,不像稻粟,尤其是稻,收成突出一个玩心跳。
兽肉亦然,它的收获比鱼肉、鸡子稳定且多。
但以怎样的配比来食用还得继续研究。
献对此以满地打滚做表达自己的抗议。“吾不干,汝找别人。”
拂晓解释道:“大人没时间,幼崽吃得太少。”
献在地上滚来滚去。“吾不干,汝欺负吾,汝就是欺负吾....”
拂晓对植伸了伸手。
植将一只大号金环递给拂晓。
拂晓拿着大号金环道:“这金环上的鸟真美,栩栩如生,上面嵌的宝石真亮。”
“吾不吾就不....”
满地打滚的献用眼角余光瞄了眼金环。
四只飞翔的人面鸟与簇簇鲜花(人面是献的脸)共同组成的金环上镶嵌着若干青金石、翡翠与绿松石,美得有种令人窒息的感觉。
见献打滚的幅度减小,拂晓问:“这可是吾与植花了快两个春秋做成的,汝不想要吗?”
“这是汝等答应给吾的。”
“那给汝。”拂晓蹲下身体,将金环戴到献的头上,赞道:“献真美。”
献摸了摸头上沉甸甸的金环,看不到自己是什么模样,遂看向植。
植赞美道:“戴上金环的献真是天下最美的崽。”
献又看向别人,每个人都给予高度的赞美。
确定自己真的很美,献不由露出笑容。
拂晓眼泪吧嗒吧嗒的看着自己的手:“吾为汝做金环,手被金丝伤到数次....罢了,汝不想做实验就不做了,吾自己做吧,如此美丽的献,若因做实验而瘦下来,吾会心痛的。”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献道:“吾愿意继续做实验。”
拂晓的眼泪立刻消失不见,热情的亲献的脸颊。“献真好。”
献:“....”吾怀疑自己被耍了。
但都已经答应了,出尔反尔会很没面子,献只能继续配合实验。
拂晓的谷肉混合实验没之前那么折腾人,通过黍与肉的能量供给比例——同样分量的肉与黍吃了后,肚子多久才饿的时间计算差异便是能量供给比例——将维持一天活动需要的黍数量减少一部分,再增加对应的麋肉数量,以十天为周期,观察记录献每天的感觉。
献啃着麋肉问:“为何都是麋肉?羊肉、豚肉、兔肉、虎肉、熊肉也很好吃。”
拂晓回答:“麋肉最易获得。”
激女河流域气候温暖湿润,麋鹿成群,虽然别的小植食动物,比如兔子。
虽然兔子一胎能生十几只兔崽,繁衍速度惊人,数量更多,但猎两头麋可以让部落吃一天,而够部落吃一天的兔子数量....人类和兔子还是互相放过吧。
实验持续了两个春秋,随着黍减少到近乎无,拂晓终于计算出黍与肉的最佳比例。
按这个比例吃饭,不会损坏人的身体,满足高强度劳作的能量需求,又能节省食物。
大室里,拂晓向众人介绍着自己的研究成果,拂晓自己做的用来盛黍的叫斗的容器里盛着满满一斗黍,以及一碗肉。
黍斗的大小,可以让幼崽洗脸,肉碗反倒是正常尺寸,里头放着大人拳头大的一块生肉。
“这样的一份谷加这样的一份麋肉,可供一名大人在重体力劳作时一天的消耗,为了方便点,这样一份黍,便叫斗,一份肉.....”
植道:“这么小一块肉,一日两餐,一餐一口就能吃完,不如叫合。”
献想了想,点头。“可。”
众人对拂晓闲的蛋疼的研究没啥兴趣,只是问:“如今的谷与肉可够修渠所需?”
拂晓答:“修全部自是不够,但吾等可以先修一部分。”
*
秋,金色稻浪起伏。
无夷坐在田边看着手中树皮上记录的数据,眉头紧皱。
路过的同族问:“无夷,汝又怎么了?”
无夷叹道:“作物收获还是不够。”
同族无语的看着无夷。“按汝的历,再加上水利,谷物收获增加三成,这还不够,多少才够?”
无夷道:“根据吾的实验,同样的劳作量,若只吃谷,且吃饱,唯独不吃肉,不论是身体力量还是寿命都与谷肉各半混着吃的人不同,身体力量会两只手加起来不如谷肉混着吃的人一只手,而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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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三成。若是只吃谷,不吃肉,且吃不饱,寿命会短八成。”
同族想起什么,问:“吃饱但不吃肉,汝很喜欢,每天都让吃饱却不允许吃肉的那四个臣妾是为了做实验?”
无夷点头。
同族佩服道:“汝是真的很闲。”
无夷道:“吾不闲,汝难道没意识到问题?”
“什么问题?”
“臣妾只吃野菜与谷,不吃肉,且吃不饱,很快就会死去。”
“臣妾本来就短命,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无夷无语道:“臣妾死了就得抓新的臣妾,但周围部落的被抓光后呢?要去哪里抓臣妾?”
同族不假思索回答:“自然是迁徙,去更远处,还有人的地方继续抓。”
“那不断的迁徙中,所有土地上的人都被抓光了,除了吾等,天下再无其它人呢?”
同族愣了下,旋即道:“那离吾等太遥远,到时再说。”
“以臣妾如今的消耗,那一日离吾等并不远。”无夷道。“到那一日,没有其它部落可以抓为臣妾,吾等必定会将自己的大部分后人变成臣妾。部落最开始只要是女性族人生的崽都是主人,但随着人口增长,臣妾供养不起后,便只有女性族人与男性族人生的崽才是主人,其余崽皆为臣妾。部落已经这么做过一次,焉知未来不能更进一步,即便是女性族人与男性族人生的崽,也只有一小部分是主人,其余皆臣妾。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如此一刀又一刀的砍下去,会不会只有一个人是主人?其余所有族人都变成臣妾?而当所有臣妾都死去,主人还能活多久?”
无夷总结道:“得想增加臣妾的使用时间,如此才能可持续,不令吾等后人尽为臣妾。”
同族道:“吾还是觉得汝想得太多,吾等自己活好便已不易,为何要考虑那么遥远的后人事?”
“做最坏的打算,总好过那一日到来时,后人憎恨吾等。”
同族不以为然。“彼时吾已化为尘土,该享受的也享受了,后人要恨,随便。”
无夷:“....”
*
秋去春来,又是一年制陶时。
“不是这样的,汝揉得太轻了,要揉重点,轮转得太快了,要慢点。”
献向活过四个春秋的幼崽们示范着陶胚的做法。
先将一块陶泥捏成圆底,再放到缓慢转动的陶轮上,将剩下的陶泥揉成条,围着底绕一圈又一圈,每一圈都要比下面一圈往外倾斜一些,如是十几二十圈,一个粗糙的陶盆胚便制成了,再用手摸陶胚,将陶胚抹整齐,陶胚便完全制成。
献一个步骤一个步骤的向幼崽们示范,自己做一个步骤,让幼崽们跟着做一个步骤,自己检查一遍,确定没大问题再下一个步骤。
一顿饭的时间后。
“啊啊啊!!!”
拂晓哭笑不得的看着暴躁抓狂的拿起藤条的献与在献冒出三丈的火焰下瑟瑟发抖的幼崽们,赶紧拦住想打人的献。“献,幼崽初学,做得不好是难免的,反正陶胚做得不好能重新揉,别生气,气坏了身体更难受。”
献暴躁道:“吾都一个步骤一个步骤的示范,为什么他们做出来的掏胚还是这么差?这些陶胚根本烧不出陶器,只会浪费燃料。”
拂晓道:“还是幼崽,汝可以想想自己第一次做陶器时,做的掏胚是怎样的?吾第一次做陶胚也是做了数十次才做出好陶胚。”
献无言。
拂晓继续道:“想想自己的过去,多给幼崽们一点耐心。”
献拒绝:“吾如今并非学做陶胚的幼崽,而是教幼崽的大人,吾只想揍他们。”
一名幼崽小声指出献话里的漏洞。“献,汝的身高并非大人。”
献:“....汝皮太痒,吾可以成全汝。”
拂晓见此赶紧将献提溜到一边。“汝休息会,接下来吾来教幼崽们。”
拂晓的脾气无疑比献好很多,虽然幼崽们捏得陶胚一个比一个惨不忍睹,拂晓却始终温声细语,不厌其烦的告诉幼崽哪里没做好,让对方重新来一遍,一遍又一遍,胳膊麻了也没关系,拂晓会按摩,按几下就能让肌肉恢复,但按摩很痛....到最后,幼崽们看她的眼神比看到发火的献还怂,还不敢跑。
有一个幼崽在胳膊发麻时想跑,但幼崽短胳膊短腿,拂晓随便迈两步便将崽提溜了回来,提溜回来后还将崽抛起,接住,玩了会举高高,让幼崽破涕为笑。
“还想玩吗?”
“想。”
“那就继续做陶胚,做的掏胚比上一次好,吾就和汝玩抛高高。”
幼崽:“....”
拂晓将幼崽放下,对众崽道:“吾知道汝等觉得很辛苦,但这些都是生存所需的能力,掌握这些能力,汝等与部落才能活得久。”
众崽显然听不懂拂晓的话,但对抛高高很有兴趣。
献对拂晓道:“汝脾气真好。”
拂晓苦笑:“吾是大人,教会幼崽在这个世界生存需要的能力是吾身为大人的责任。即便这个责任履行起来非常伤肝伤脾,但也得做,而不想火大伤身,便只能保持情绪平和,火大不仅伤身,更不能让幼崽立刻掌握生存能力,只会浪费时间。”
献叹道;“道理都明白,但保持情绪平和好难。”
“汝可以在每次暴躁想发火时,告诉自己,火大伤身,气坏身体对自己对别人都没好处,吾不气不气,重复多了,便会平静下来。”
“汝经验真丰富。”
“汝如今做的事,吾本就是过来人。”
献想了想,走到拂晓身边。“可吾是幼崽,不是汝,汝得哄哄吾。”
拂晓笑着亲了献两口。“情绪有没有好些?”
“不够,吾还要抛高高。”
拂晓放下手里的泥条。“好,抛高高。”
一名幼崽道:“献不是会飞吗?怎么还要大人抛高高?”
献感觉自己的火气又上来了,今日教导制作陶胚半日,她如今实在听不得幼崽的声音,听到就想打人。
拂晓笑道:“自己飞高与被大人抛高感觉是不一样的,都体验过才有意思。”
这样吗?
幼崽有些狐疑,但拂晓不会骗人,便哦了声。“这样啊。”
19. 第十九章使者
太阳女神甚爱风神,纵其少,亦以其为使者。
风为万物带去太阳女神之言,为太阳女神带去万物之言。
——节选自《风神》太阳女神篇。
一群初学的幼崽捏了三天,最终及格的陶器加起来不足二十个,而这二十个陶器送进陶窑里,出窑时没碎也没裂痕的只五个。
惨烈得可以。
更打击人的是献从每个初学崽崽捏的陶胚或碎陶器中挑了一个当做纪念品送给每个初学崽崽,叮嘱好好保存,人生第一次捏陶器呢。
因着人力多,收集的燃料多,这一次烧陶烧了足足两窑。
春种之后,拂晓带着多烧的陶器、一头公一头母牛并若干兽皮、布匹、粮食前往盐池部换盐。
修渠对粮肉消耗惊人,对盐的消耗亦不遑多让。
做重体力劳动,吃肉少,身体一时半会出不了问题,但吃盐少,身体出问题的速度将如飞鸟飞过天空的速度,甚至死人。
必须换足够的盐。
虽然无夷参加盐池部的集已是十四个春秋前的事,盐池部很多人已不在人世,但仍有活人记得无夷当初乘的牛,因而拂晓踏入盐池还没一顿饭的时间盐池部便推了一名叫母长麋的女人出来跟她讨论换牛的事。
“两百罐盐?汝怎么不做梦?”
“吾没做梦,吾是很认真在与汝等谈。”拂晓示意两头牛。“这可是一公一母,可以生育牛犊,有了牛,汝等可以用牛载着盐去更远的地方换粮换肉。”
淇阳最近几年人口增长快,盐池部的人口却是一直增长得比其它部落快,这也是盐池部能够成为各部落聚会中心的原因——除了盐,还可以在这里换到人口补充自己部落的人手不足——盐池部比目前的淇阳更需要更多的粮食与肉。
“虽然可以生育牛犊,但吾等从未养过牛与牛犊,若养死了,一百罐盐岂非付之东流?除非汝一并换给吾等三个会养牛的大人。”
张口就是三个大人,拂晓自然不能答应。
一番讨价还价,两人成功敲定交换内容:两百罐盐换两头牛与一名会养牛的男性大人。
因着两百罐盐太多,盐池部准备的盐虽然够,但也不能让其它部落都换不到盐,那会破坏盐池部与其它部落的感情,因此盐池部提议分期交付。
拂晓同意,但要求多给十罐盐。
盐池部商议后同意,但要求拂晓以后换物时仍有牛,要优先考虑盐池部。
拂晓答应,满载而归。
有了足够的盐,储存的食物也足够,淇阳部放开手脚修建水利。
献也变得更忙,大人们不论男女都要去修水利,虽然储备的粮食和肉够吃,但只吃粮食与肉,人也受不了,还需要吃野菜荤素搭配。
采集野菜的任务落到了未成年的幼崽们身上。
大崽们还好,经过多年学习,淇阳部活动范围里的植物,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哪些植物整株都能吃,哪些植物只能吃一部分,能吃的部分又是哪部分,都了如指掌,人均博物学家——不博物学家还管不住嘴的都夭折了。
可刚开始学习辨识植物的小崽们不是博物学家,因而采集的同时献还要带着大崽们教小崽们辨识植物,而教育幼崽学习是一件众所周知的考验人类耐性的事。
一时间,聚落周围每天鬼哭狼嚎。
吃着幼崽们辛苦采集的野菜并谷物炖肉炖的食物,听着幼崽们的哭声,大人们感觉食物格外香,都多吃了两碗。
真是令人怀念的声音,一定要打重点,不然吾当初挨的打就太吃亏了。像拂晓那样不打不骂的教育幼崽,虽然很好,但大人吃过的苦,受过的罪,幼崽们若不能也吃一遍,吃过苦受过罪的大人如何能心理平衡?
万幸,到秋季时,拂晓预期的水渠竣工,部落也要为过冬储备食物,大人们得以腾出手来采集狩猎,幼崽们的任务轻了,鬼哭狼嚎声这才减少。
漫长的冬季结束。
拂晓向部落提出春种之后再次去抓野牛,让驯养的牛自己繁衍牛犊增加牛的数量,太慢了,不如趁着窖穴里的食物充裕再次服牛,有上次的经验,这次可以带更多猎手走。
为何需要更多牛?
拂晓指着幼崽们道:“幼崽数量增长的太快,吾等需要更多牛,幼崽们长成大人前开垦灌溉足够的农田。”
幼崽们的死亡率下降了一成,看似很少,但得考虑到一件事:部落里每个秋季与冬季都有新生儿诞生。
一个秋冬诞生的婴儿很少,但多个秋冬呢?
部落里原本从未超过两百的活幼崽,如今已突破两百大关,按目前这个速度,再过几个春秋就得突破三百大关。
看着部落里数量远超过去记忆里的活幼崽,没人能反驳拂晓的提议。
献欣喜的提议自己要一同去抓野牛,惨遭拒绝。
拂晓认真向献解释原因:“这次真的不可以,吾要带二十余猎手一起离开,部落里的大人一下减少这么多,即便窖穴里有很多食物,也要防着万一,比如有巨兽来到这里,亦或是周围部落遇到巨兽向吾等求援。”
献思考了下,这还真不是不可能,根据她与拂晓的记录,淇水流域这一片,平均一个春秋猎两到三次巨兽,比激女河下游少,但再少,每次猎巨兽也要损失少则十数多则数十大人。
本来就带走了二十二个大人,再猎巨兽损失些,淇阳就不用活了,但面对别的部落求援,淇阳也不可能视若无睹,这次自己视若无睹,下次轮到自己时就是别人对自己视若无睹。
见献陷入思考,拂晓继续道:“若有万一,能够飞行,能看得更远,更容易发现麋群的汝便是部落最后的自救保障。”
献闻言只能放弃同行,道:“吾会找到更多麋群的踪迹,保障部落的食物。”
拂晓露出笑容,抱起献举高,亲了献两口。“吾相信献。”
献捂着脸笑。
安抚了献,拂晓开始为再次服牛做准备,以便春种结束后可以立刻出发,早出发早回来。
因着有上次的经验在,这一次拂晓准备得更充分,春种一过便带着五名男性大人与十六名女性大人出发。
部落里一下少了二十二名大人,采集狩猎的收获断崖式下降,又因为幼崽多,食物收获减少,食物的消耗仍旧数量巨大。
献每天计算着窖穴里越来越少的食物,感觉越来越心慌,向大人们提议带自己一起去狩猎。
“但汝飞不远,亦飞不久,拂晓说汝是小崽,不让汝在冬季以外的季参与狩猎。”
“那是平时,如今部落里一下少了二十二个大人,待他们回来,也要吃很多食物恢复肉量,照如今这个情况,彼时食物必定不够,吾等必须早做准备。”
看大人们还在犹豫,献给大人们计算起一遍目前的食物消耗,以及窖穴里的食物还能坚持多久。
数学也是部落幼崽必须接受的教育,能活到成年的大人都掌握着基本的数算能力,献只算到一半,众大人便心梗的表示:不用算了,吾等带汝一起狩猎。
夏秋季节的景色与冬季天地间一片白茫茫不同,草木葳蕤,野兽的踪迹更难寻,但也因为气候温暖湿润,活动的野兽更多,总得来说,找到兽群的难度与冬季相差无几。
大部分时候献找到的都是野羊、野猪、象群等,偶尔会发现麋群与豨兽,更偶尔能看到那如同山岳般的恐龙巨兽,虽然次数少,但每发现一次麋群或豨兽,都可以让部落吃数日。
只一个夏季,众人便在冰雪窖穴里塞满鲜肉,多亏了这些肉,之后有部落遭遇巨兽向周围邻近部落求援,淇阳派人去帮忙,损失五名大人,这才没出现食物短缺。
但一口气损失五名大人,对淇阳的影响也不小,献更加勤奋的寻找猎物踪迹,大抵是察觉到部落里的氛围变化,幼崽们吃东西时也乖觉了点,啃完肉后会用石头砸碎骨头,将骨头里的骨髓吸吮干净。
冬季再次到来时,拂晓仍未归来,直到春种前几日,十六名瘦骨嶙峋的大人才带着一百零五头牛归来。
“北方的情况越来越不好了。”拂晓掰开吃干净肉的鹿骨,吸吮着骨髓。“上次去的时候遇到的不少部落都变成了废墟,那个持兵的部落,活动越来越频繁。吾了解了一番,按如今的趋势,少则十个春秋,多则二十个春秋,便会来到激女河,吾等需要未雨绸缪。”
没去过北方,但能从归来者口中描述听出北方部落惨烈状况的大人们很发愁。
未雨绸缪是应该的,但面对那样强大的部落,他们做什么准备才有用?
总不能迁徙吧?
但部落迁徙都是近距离迁徙,明显不可能甩掉对方,而远距离迁徙,部落在迁徙路上消亡的概率近乎百分百。
拂晓道:“吾向生还者打听过,他们兵大多是近身的兵,远程的矛与箭簇很少,仍以木矛石箭簇骨箭簇为主。吾怀疑,他们能用来造兵的材料是有数的,若做成矛与箭簇,很容易收不回来。既然兵是近身的,吾等可以储备足够多的矛与箭,来日遇到他们时,保持足够的距离攻击他们,便像猎杀巨兽那般。”
众人想了想,在不能远迁的前提下,拂晓这思路可行,遂全票通过。
百牛对部落的帮助非常大,每次盐池部的集,都能用一两头牛换来足够的盐,而剩下的牛也足够部落自己使用。
大人去狩猎时,带着牛,可以猎更多猎物,直到牛驮不动时再回来。
大人带着幼崽去采集时,带着牛,可以采集更多野菜野果,直到牛驮不动时再回来。
耕作农田时,可以用牛驮着农具,节省力气。
修建水利时,可以用牛驮土方,节省人力。
部落的人手没有增加,生产效率却大大提高。
五个春秋如白驹过隙般溜走。
淇水之阴。
“掷!”
陷在沼泽里的巨兽在漫天投矛下轰然倒下,数百大人合力,在嘿咻嘿咻的号子声中将巨兽从沼泽里拉出,肢解切割放到火堆上烧烤。
拂晓啃着烤肉,凑到本地部落的一名年长女子身边。
“母豨,汝等损失如何?”
“二十六个大人。”母豨强打着精神回答,一口气损失这么多大人,部落可谓伤筋动骨。
“吾的部落人手有些多,汝要不要换?”
母豨立刻精神起来。“有多少?”
“十五个。”
母豨一脸虽然吾见识少,但汝也不能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驴吾。
哪个部落能阔绰到换亲时一口气推出十五个大人?
人口最多的盐池部都做不到。
拂晓面不改色道:“这十五个人并非大人,但汝放心,也不是非常小的小崽,都是活了十五到二十个春秋的大崽,汝等养几个春秋便是大人了。”
母豨愈发无语,这家伙的脑子是不是在之前的战斗中被巨兽踩过?
“且不说从无换亲时换幼崽的事,只说如今的情况,自己生的幼崽都不一定有食物,还养汝的?”
拂晓解释道:“吾也知道汝等的困难,所以吾等可以提供汝等粮食与肉,让汝等过冬。”
母豨:“....汝等为何如此?”
虽然远古人民风淳朴,互相帮助,但也没这么帮助的。
“吾在多个春秋前服牛,有了牛,省出不少人力,有了更多燃料,吾便给妇婴单独准备了大室,婴的死亡数量比以往少了一成。人口越来越多,幼崽们也越来越大,淇阳那块地,养不起这么多人了。虽然可以通过修建水利增加作物产出,但修建水利对人手的需求太大,不够。”拂晓解释道。“吾想与汝等商议一下,吾等分一部分大崽给汝等,大崽长大后是汝等的族人,吾等也愿意给予粮食与肉给汝等过冬,但以后,汝等要出人帮助吾等修建水利。”
母豨思考片刻,道:“吾等可以考虑,但有个要求。”
“尽管说,只要吾等能做到,一定为汝等做到。”
“吾等也要修建水利,汝等也要出人帮助,若能出些粮食与肉,更好。”
拂晓道:“若吾等要出粮食与肉,汝等也要出。”
母豨又问了一些细节问题,拂晓明显是有备而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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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问题都有问必答且巨细靡遗:
“汝可还有问题?”
“没了,虽然吾个人很赞成,但这么重要的事,还需部落里的大人们商议。”
部落的重要事情必须由全体大人集体投票表决,这是每个部落都有的规矩,拂晓表示明白。
母豨翌日便召开了会议,并邀请拂晓与来帮忙的其它部落猎手一同参观——虽然聚落面积就这么大,就算不邀请,外来者也能看到。
决策很顺利,部落现在这情况,哪怕只为淇阳部援助的过冬粮食都没拒绝的资格。
看热闹的观众们听了母豨与拂晓对众人的解释,不少人也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纷纷在会议结束后找拂晓了解更多情况。
巨兽这玩意,每个部落都会不定期遭遇,就算不遭遇巨兽,平时采集狩猎也很容易死人,而死人一旦死多了就会影响到部落的食物获取,然后闹饥/荒,若能增加保障,没人能拒绝。
到各回各家时,虽然因为事情太大,个人无法拍板,但众人还是流露出回去后一定会努力说服部落的态度。
到冬季前,方圆三十日路程内的部落,十个至少九个派人来找淇阳部表达了自己部落的意思:愿意接收一部分淇阳的大崽,但要求淇阳像对母豨部落一样对自己的部落,出人出粮修水利增加粮食产出。
拂晓对此回应得也很干脆:不能吾单方面出人出粮,汝等也要出。
其它部落商议后觉得没问题,只一个疑问:开始修水利时,先给哪个部落修?
没想过会有这么多部落有意向,原本打算抽草棍决定先给谁修的拂晓:“....吾若说抽草棍决定,会怎样?”
植想了想,回答:“众部落要么一哄而散要么打起来。”
拂晓:“看来吾得重新想决定顺序的方式,且这个方式,得让少则大部分部落多则所有部落心服口服。”
抽草棍凭运气说话只适合几个部落,但现在至少十几个部落,而且以后可能会增加,抽草棍太容易出事了。
比起虚无缥缈的运气,人类还是更喜欢凭实力说话,若人少也就罢了,只几个人,运气再差再怎么轮结果都不会太坏,也不是不能忍,但人一多....结果可能真的很坏。
植问:“可有头绪?”
“首先,母豨她那里得提前,倒不是因为她第一个回应吾,而是她部落一下损失那么多人,若不能尽早想办法增加食物收获,很可能还没等到修水利到他们,部落就已消亡。”拂晓道。“这种多部落的合作至少要保障,加入一起修水利的部落不会消亡了都等不到好处,若是那样,大家便不会信任这种合作,合作很快就会一哄而散。”
有道理,植赞同点头。“类母豨部落那种情况危急的优先,那情况不危急的呢?”
拂晓答:“出人出粮多的优先。”
拂晓再完善了下细节。
多久定一次顺序,定完顺序后有别的部落想加入合作,除非遇到像母豨部落那种危机情况,否则不论出人出粮几何,都得等前一轮的水利修完,不能插队。
各项细节拟定,拂晓将献从兽皮窝里挖出来,在献的脖子上挂上足够她吃十天的肉干。
献一脸懵。“让吾去带话?”
拂晓点头。“是呀,如今是冬日,大地白茫茫一片,聚落建筑群非常好认,汝只要按着吾告诉汝的方向飞就能找到他们。”
献觉得哪不对。“吾是幼崽。”
你让我一个人出这么远的远门?
“冬季野兽都钻进了深山,汝又会飞,不会遇到危险。”
“吾的意思是,为何是吾?”
“因为汝是幼崽,汝会飞,大人需要狩猎,部落里没长大的幼崽太多,每个大人的人力都很珍贵,且汝会飞,往来所需时间比大人跑过去更短。”
虽然献的飞行续航时间短得感人,飞一段距离就得休息,但再飞飞停停也比大人纯靠肉脚快。
献哦了声,点头道:“那吾去。”
有一个会飞的信使非常方便,拂晓在冬季结束时后知后觉意识到这一点。
按过往的传信方式,淇阳想与各个部落联系,至少要派十个人跑去不同的部落送话,再带回各个部落的意见,至少也得六十日,而这次是商议合作,因此还要继续回应....一次次你来我往,待商量出个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结果,快则一个春秋,多则两三个春秋。
有献就不同了,第一次时,她一个人在五十日内就能跑遍十几个部落,而这还是因为她每跑一两个部落就得回来补充一次干粮的关系。
最重要的是,大人容易迷路,献却不会。
一个部落,人口少则数十,多则数百,聚落营建的建筑少不了,而人造的建筑群在白茫茫的大地上非常显眼——自然景观可没人天天扫雪,防止坍圮——是很显眼的地标,只是正常人无法通过这种地标辨识方向,但献可以。
第二次传话时,沿途的各个部落为了快点出结果,纷纷给献提供干粮,献不需要回淇阳补充干粮,并且制造颜色鲜艳的布,在上面画显眼的图案,再将布悬挂在部落最高的地方,供献更轻松的辨识方向,于是只二十日便跑遍十几个部落。
在献勤快的飞行下,冬季结束时,原本需要一到三个春秋才能出结果的合作已商议出结果。
各个部落在不见面的情况下接受第一个修水利的地点是母豨部落,并约定了具体时间,每个部落能出多少人和粮食、肉,到时再决定情况不危急的部落按什么顺序修水利。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出人出粮肉的数量会决定自己排第几,每个部落在献传话时都会问问别的部落出多少人与粮肉,尤其是关系不太好的,然后较劲的出更多人与粮肉。
给了献一通亲亲抱抱与赞美话语做为奖励后,拂晓看着献刻在竹板上的各部决定出人出粮肉数量,并计算总和。
数算这东西,平时越用越灵光,拂晓很快计算出总和,震惊万分。
这些粮肉够淇阳部三四百口人吃五个春秋。
拂晓发自肺腑的感慨:“人多力量好大。”
20. 第二十章联盟雏形
够淇阳部吃五个春秋的粮肉,对水利修建队伍而言根本不够看,撑死几十天,但与盐相比又好看多了。
为了减少对不同部落的影响——失去多个壮劳动力,部落这段时间的食物收获必定减少,久了会出大事——水利修建必须速战速决,不能拖太久,而要赶时间,每个人每天必须负担更重的劳作量,为了避免死人,必须给每个人食用更多的粮肉与盐。
“一名大人,每日饮浓盐汤五碗,每日需浓盐汤十百零五十碗,而一斗盐可煮八百碗盐汤....除去盐汤,煮肉汤与煮谷物时,也需加盐,七十斗谷放盐一斗,十百合肉放盐半斗,野菜五百筐一斗盐,每日需食谷二百一十二斗,肉七百合,野菜两百六十筐....每日需耗盐九斗,盐不够了。”
听着献奶声奶气的声音,拂晓揉了揉眉心。
想过修建水渠会出很多问题,唯独没想到盐会出问题,还是这么大的问题。
没办法,除了盐池部,根本没哪个部落能同时拥有两百名以上的大人,即便是拥有这么多大人的盐池部也不可能同时调动所有大人长期做某件重体力劳作。
因此对于两百多个大人聚在一起做重体力劳作,每日需要消耗多少盐,根本没人有概念。
但还必须消耗这么多盐,夏季这么热,不干活尚且会出汗,何况做重体力的活,那流的都不是汗,是潺潺溪流,不给人吃足够的盐,人要么死在工地上,要么回到部落后大病一场,再根据命硬程度决定大病后是死是活。
不论是哪种,各个部落一看修建水利死人这么惨烈,水利合作都不可能继续下去。
献道:“若无盐补充,水利就得停下来。”
总不能成片成片的死人,若是那样,淇阳部以后都不用在淇水流域混了。
拂晓思考片刻,道:“还有办法,盐池部,献,汝去告诉盐池部,吾可以想办法给他们凑粮肉,只要他们放下一切活动,将所有人手投入产盐中,若他们能帮吾等渡过当下的困难,来日吾等赠他们五头牛。”
献错愕:“五头牛?那可不是小数目?不和部落商议吗?”
“汝去盐池部的路上回一趟淇阳,若部落答应,便直接去盐池,若部落不答应,也去盐池。”
“不答应也去盐池?可没有牛。”
拂晓答:“牛又不是立刻给他们,大不了水利修建结束后,吾再去服牛。”
还能这样?
献讶然,但想了想,没说不能这么做,以前部落之间换物都是准备好物资,前往约定俗成的地点交换,这才没有这种过段时间再兑现的土壤,自然也不会有不允许这么做的规矩。
万幸,淇阳部还是通过了承诺盐池五头牛的决策,不需要拂晓自己回头想办法。
五头牛的吸引很大,且拂晓保证会给盐池部这段时间的口粮,盐池部也很痛快的答应了此事,总算没让工地上断了盐。
在两百多号人的努力下,母豨部落的水渠耗时四十七天竣工。
水渠修建完成时,拂晓整个人瘦了两圈,比当初北上服牛回来时还瘦。
短短四十七天,她感觉自己过得比过去几十年还累,工地上每天意外层出,虽然不像断盐那么严重,但积累起来也不是小问题,拂晓每天过得堪称疲于奔命,每日吃饭的胃口都没有。然不论每日多没胃口,拂晓都强迫自己进食,每日食用的食物比平时还多,可即便如此,身上的肉也只减不增。
来自各个部落大人们各回各家前,拂晓向众人表示:这次差点断盐,下一条水利推迟修,下次集体活动,吾等还是先去盐池搞盐比较好。
可以重复这一次的操作,让盐池部产盐,其它部落给它粮食?
以为供养一个部落脱产是很容易的事吗?
这一次水利加供养盐池部脱产产盐,各个部落的存粮存肉都榨干了。
也因为各个部落的存粮存肉都榨干了,对于拂晓的意见,没人表示反对:大家也需要时间重新积累粮肉,就算拂晓说下次继续修水利,各个部落也拿不出粮肉。
有了这一次的教训,拂晓调整了部落的集体活动时间。
集体活动还是每个春秋搞一次,但改成这个春秋修建水利,下个春秋就去盐池炼盐。
修建水利的时间放在夏季,这个季节土地松软,开凿起来容易,食物也多,产盐的时间放在冬季,这个季节天干物燥,森林里捡起来就能烧的燃料更多,燃料也可以一边产盐一边取暖,一燃料两用。
还有这次遇到的各种问题,根本原因还是开工前做的准备不足,下次也需提前准备。
拂晓拿着石刀将下次需要做的准备一一刻在竹板与树皮上。
献看着竹板与树皮上密密麻麻的刻符与图画,发现拂晓造刻符的能力正在与日俱增,每天都能看到新的刻符,至于新刻符表达的意思,只有拂晓自己知道。图画还能凑合着认,脱离图画的刻符太难认了,必须拂晓自己解释。
献忽道:“若是能猎巨兽就好了。”
拂晓疑惑的看向献。
献解释道:“若是能猎巨兽,一头巨兽可以从开始修水渠到水渠修建完成。”
拂晓道:“肉类腐坏很快。”
“可以在冬季时多储冰雪,将肉类保存起来。”献叹了口气。“但最难的还是狩猎巨兽,巨兽一脚能踩死一大片人。”
拂晓若有所思。
狩猎巨兽很难,但也不是完全做不到,但——
还是先解决盐吧,不解决盐,肉再充裕也没意义。
下下个冬季很快到来,各个部落各自出人出粮肉,组了一百多号人的队伍在寒风呼啸中前往盐池。
收集森林里的燃料,在盐池部的帮助下挖掘无毒的盐卤,架陶釜陶鼎煮干水分。
盐池的盐有的可以吃,有的吃了会提高幼崽夭折率,有的会死人,如何辨识哪些盐卤能挖哪些不能是盐池部最擅长的事,对于盐池部的热心,献很疑惑。“盐池部怎么如此热心的教吾等如何辨识哪些盐可否食用?”
虽然大家都是经常打交道的部落,但感情也没好到这份上吧?
拂晓道:“各个部落经常换亲,盐池部人多,一直有换到其它部落的族人,如何辨识哪些盐卤可食用,哪些不可食用,每个部落都会。盐池部真正的优势是它们对盐池的熟悉,知道哪里可食用的盐卤多,与其让吾等自己摸索,将盐池走遍,还不如他们直接告诉吾等一处可食用盐卤多的地方,如此既能继续保持优势,又能与吾等增加感情。最重要的是,吾等需要的盐太多,而他们产不了那么多盐。”
献瞬懂,盐池部要是能产那么多盐,阻碍各个部落自己制盐,各个部落就算不开心,也能捏着鼻子忍了,但它提供不了那么多盐,还阻止各个部落自力更生,无异于欠抽。与其挨一顿没有任何好处的揍,还不如大方点,增进与各个部落的感情。
一百号人忙碌半个冬季,得盐两百斗,清点得拂晓叹息不已,太少了。再找盐池部询问他们一个春秋产盐数量,眉头舒展,加上盐池部产的盐,凑合够了。但盐池部的盐要用粮食换,换了盐,还有多少粮食供工地食用?
拂晓默默将狩猎巨兽提上日程。
找到野外活动的巨兽,然后想办法刺激它,将它吸引到水利工地周围,再猎杀,肉一部分存进冰雪窖穴里,一部分抹重盐增加保存时间,一部分立刻吃。
所有部落对拂晓的创意抱以十二分佩服,姐你真勇。
虽然部落也猎巨兽,但那是因为巨兽离部落太近了,随时可能一脚将部落的农田与聚居地踩成平地,可不会专门盯上巨兽那一身肉。
拂晓振振有词:虽然巨兽如今不在聚落农田与聚居地活动,但只是今天不在,不代表明天也不在,今天提前解决了,明天就不用面对它的威胁了。
众人:....听起来很有道理,但你的根本目的还是图巨兽那一身肉吧?
拂晓也不否认自己的目的:反正都是打猎,猎谁不是猎?而且猎巨兽还能减轻部落的负担,让更多普通野兽活着,部落可以在冬季时捕猎食用。修水利时吃的肉都来自各个部落所在的土地,意味着冬季时猎物是会减少的。
这个理由说服了各个部落。
可如何找到巨兽?
巨兽体型虽大,但瀛洲更大,巨兽对整个瀛洲不过沧海一粟。
拂晓推出了献:这家伙会飞,飞得高看得远,更容易找到巨兽。
于是巨兽狩猎决策顺利通过。
“拂晓,瀛洲是什么?”献咀嚼着拂晓与各个部落交流时的一个特殊词汇,发音很奇怪,不太像她认识的任意部落的语言。
“瀛洲就是吾等脚下的这片土地,不是淇水,淇水只是它的一部分,淇水的尽头是激女河,瀛洲的尽头是天涯。”
“这个词听起来不像本地的。”
拂晓赞同。“它确实不是本地,它的发音给吾的感觉,也很奇怪,比吾等的语言复杂,像是来自与吾等截然不同的环境。”
一个人更多,需要更多词汇与发音进行交流的环境。
但这只是拂晓个人的感觉,她没有任何证据。
“那它是从何而来?”
拂晓摇头。“传说它来自夫诸,不是夫诸族的夫诸,是一种神兽,外形如生有四角的鹿,据说在久远以前,有一个女人在狩猎时受伤迷路,误入一片森林,见到了神兽夫诸还有....”
拂晓顿了顿,倏然看向献。
献不解:“看吾做甚?还有甚?”
拂晓答:“还有一名头上既没有夫诸四角,也没有天吴六臂,穿着如火焰一般的布,皮肤异常白皙干净,非凡肉眼可见的美丽女神。她们救了迷路的女人,传授她许多知识,瀛洲这个词便是她们教的,她们说这个世界有十块陆地,吾等脚下的是其中一块,名为瀛洲。”
献想了想,道:“吾听过夫诸的传说,只说海上有人遇难,为她所救,以及,夫诸,见则大水。”
拂晓道:“若她真的存在,或许见则大水非她所能控制,否则没必要救人。”
献赞同,但她对传说中那个与夫诸交流的美丽女神更感兴趣。“那个美丽女神叫什么?她从何而来?为何没有四角亦无六臂?”
拂晓摇头。“传说并未提到这些,只提到她名花香。”
“花香?”
献咀嚼着发音,这是自己认识的发音,但认识才奇怪吧。
拂晓道:“我猜她名的发音不是这个,花香是她名的意思。”
献赞同点头。
拂晓笑道:“毕竟,若传说是真,她们可能来自别的陆地,留下的词,发音不该与吾等相似。”
“那她们来的地方离吾等有多远吗?”
“必定很遥远,否则不会无人听闻。”
献道:“若有缘,真想见见。”
拂晓道:“汝的寿命应当很漫长,来日,汝在淇水这里生活的烦了,可以离开,去追寻她们的足迹。”
献讶异的看着拂晓,你在鼓励我以后离开?
拂晓道:“汝会飞,待汝长大,应当能在野外独自生存,若汝想离开,阻止汝,汝的心也不在这。若汝不想离开,也可以像吾服牛一般,带着人去远方寻找对部落有用的事物,具体哪一种,端看汝自己。”
献哦了声。“明白。”
派献找到巨兽,再回来带着十数人花费时间将巨兽引到预定的水利修建地点。
巨兽到来时,修建水利的大人们也正好集结完毕,并准备好陷阱,操家伙将巨兽逼入陷阱,成功猎杀,这次修建水利的口粮解决了。
肉被分成三部分,储窖穴、抹盐、立刻烹饪....水利修建队与本地部落的人一天六顿烤肉与炖肉,吃了没几日人的肠胃便开始受不了。
事实证明人不能不吃肉,但也不能只吃肉。
反正有巨兽的肉,本地部落一时半会不缺食物,便让本地部落别狩猎,专注采集野菜野果供给水利队。
一筐又一筐的野菜野果与巨兽肉炖在一起,再食用时肠胃果然不难受了。
然没二十日,巨兽肉便吃完了。
拂晓侧目,这还是第一次猎到巨兽,巨兽肉还没腐坏便被吃完,但细思也正常,以前既没冰雪窖穴与足够的盐增加肉类保存时间,而鲜肉没几日就坏了,再怎么努力吃也很难在肉类腐坏前吃完。遑论修建水利对体力消耗惊人,工地上每个大人每天都要吃七八碗肉汤,再加上本部落两百多口人,巨兽体型再大也禁不住这么吃。
再去猎一头巨兽也来不及,拂晓遂重新调整伙食,每人每日吃一斗到两斗谷,数合肉。
随着一次又一次产盐与修建水利,拂晓与各部落对修建各部落合作做一件事越来越熟练,而水利灌溉的进步也让各部落的粮食收获增加,甚至肉食也增加了。
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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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着一直不下雨,修建水利时还修建了蓄水池,水池闲着也是闲着,拂晓教各部落在水池里养鱼,虽然水池的鱼产量不高,但好歹是一份稳定的肉。
如是六载,拂晓惊喜的发现一个意外的好消息:部落这几年人口增长的速度比刚搞出妇婴分室那几年变慢了。
仔细一梳理,拂晓很快找出原因。
修建水利太辛苦,且非常考验耐受力,简言之,人身上脂肪越多,或脂肪转化率越高,工程结束后回到部落时越有人样,而不是不成人样,因此拂晓与各个部落在选人去修水利时,都是优先女人。
身上脂肪再多,脂肪转化率再高,也架不住修建水利实在辛苦,因此回到部落后,这些女人都得花半到一个春秋养回身上损失的肉量,这段时间自然不会受孕,生育周期从原本平均两三年生一个变成三四年生一个。
一部分适龄女人生育周期变长,人口增长速度可不就下降了。
但惊喜并不长久,因为拂晓很快发现自己困扰的问题并未解决:虽然女人生育周期增加了,但妇婴分室的关系,婴儿存活率足足增长一成,人口增长速度只是有所下降,不是下降很多。
淇阳部落如今的人口,幼崽超过三百,大人超过两百,而这还是拂晓每个春秋都会往其它部落送少则数个多则二十个大人与大崽后的人口,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因为随着各个部落相继有了牛,且食物增加,也陆续开始搞妇婴分室,人口同样在增长。
拂晓按目前的人口增长速度稍微计算了下五十年后的人口总数便头皮发麻,别说淇水流域,便是整个激女河中游所有支系流域加起来都不可能养活那么多人口。且就算养得起,目前的食物增长速度也跟不上这么恐怖的人口增长速度,怕不是还没到五十年就得出别的问题。
而这还是目前部落们的人口,水利的好处谁都能看出,而不同部落之间多少都有血缘,即便是离淇阳远的,也会从血亲部落那里知道合作修水利的事,然后通过血亲部落转达自己也想加入的意愿。
六载下来,参与合作的部落已经从最开始的十几个增长到二十几个——拂晓第一次知道淇水流域有这么多部落。
人口这玩意,增长慢的时候是真慢,一旦开始增长,速度是真恐怖。
拂晓能怎么办?
只能更加努力的往遇到巨兽或什么灾难而人口减少的部落调剂人口,或是往新加入,因为原本的生产方式落后,加入后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可以养活更多人口的新部落塞人。
但这远远不够。
拂晓很认真通过献这个信使向淇阳以及合作部落们提出建议:我们控制下生育吧,比如推迟生育年龄,按原本的传统,男女活的时间达到二十一个春秋(身高也到位)便可生育后代,不如改成二十四个春秋,至少将女人的生育时间推迟,延长生育周期,男人无所谓,一名男人能在一个春秋里和两三百个女人交欢,年龄限制对男人毫无意义。反倒是女人,怀孕需要三百三十天到三百五十天,推迟生育年龄是真能立竿见影控制人口增长速度。
啥?
在这个人类寿命短暂的时代推迟生育年龄,会不会发生母亲根本活不到幼崽成年的情况?
不是会发生,是一定会发生,但那根本不是问题,不推迟生育年龄也没几个女人能看到自己的崽成年。
所有大人是所有幼崽的父母,所有幼崽是所有大人的崽,所有人类都有的这个传统可不是凭空冒出来的。
不就是因为生母看到幼崽成年的概率约等于无,防止一个幼崽都活不下来吗?
体验到人多就是力量的各部落不是很想理会拂晓这个提议,但拂晓仗着献能飞,传信方便开启骚扰模式,每个部落平均十天收到一条信息。
吾是提议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不是不生了,只是想让人口增长的速度不要超过食物增长速度,避免引发人为的饥/荒。人口还是会继续增长的,只是会维持在可控范围。
汝觉得现在的人口增长并不快?
吾这就给汝算算最近十个春秋里,各个部落的人口增长速度变化,汝不信可以拿着吾的数据重新算一遍,还不信也可以去每个部落问数据的真实性。
被持之以恒的饱和式信息轰炸两整个春秋后,各部落:....拂晓汝赢了。
大获全胜的拂晓并不开心,虽然推迟女人生育时间的决策通过,但花了两年,这两年里各个部落增长的人口加起来....反正拂晓每次看一眼献带回来的各部落人口数据就眼前一黑一次。
往现有的新加入部落塞人已经不够了。
“吾等需要主动出击。”
拂晓如此对献说。
饱和式信息轰炸·翅膀都抽筋了献·最大受害者面无表情的啃着麋骨,冷淡的回以一声哦。
察觉到献的冷淡,拂晓赶紧顺毛撸:“诸部落已经答应推迟女人生育时间,只要将现有的那些多出的人口安置,献便不用这么忙了,到时献每日想睡多久就可以睡多久,不想飞就不飞。”
不想飞就不飞六个字让献神色缓和。“最后一次,如何主动出击?”
“汝往东南西北而去,去寻找那些与吾等距离太远,不知吾等的部落,告诉他们吾等的合作修水利,以及水利对农业的增产。”
献只能无奈出发。
淇水流域往东是献来的方向,广袤的大平原上,沼泽森林遍布,同时受到海浸影响,多咸土,人口少得可怜,献飞了四十日,飞得开始怀疑人生,怀疑往东这个方向除了她原生部落那一片,没别的大型部落。但让她飞回原生部落....就算她不介意当初被驱逐的事,距离也太远,拂晓要的是可以联系周期短的新部落,不是联系周期长得离谱的新部落。
往南,飞出大平原的区域后,地理海拔不断升高,献感觉呼吸有点困难时开始发现两三百人的大型部落。
高原上的部落不种稻,只种黍粟,准确说是最近两个春秋不种,更之前小规模种一些,但最近两个春秋气候比以往冷,稻皆绝收,遂弃稻。
献对此回忆了下,在淇水流域时没感觉多么变冷,但从拂晓的记录来看,冬季的时间确实比过去增加两三日。
千年后献才知道,大地上的气候是冷暖交替的,拂晓记录的冬季开始变成的那几年正是新一轮小冰期序曲,但此时的她只感觉冬季比以往长数日,要冷一些,但对激女河流域的人类生活尚无影响。
21. 第二十一章故人重逢
尽管高原上的部落与淇水的距离没往东那么离谱,但两地的空气不一样,献不确定对方离开世代生活的地方后会不会如自己来到这里一般感觉呼吸困难,便只告诉了对方淇阳那一片的事以及淇水的方向,再记下本地的地点与距离就往回飞。
往西,海拔也升高了,但没南方那么高,淇阳西侧的高原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这里的黄色土壤非常松软,种植作物很容易,因而有不少大型部落,献向遇到的每个部落都宣传了淇水的事,邀请本地部落派人去加入淇水的合作修水利。
往南,越飞越怀疑自己是不是飞错方向了,自己是不是往东飞了?怎么越飞,人烟越少?
但看看太阳升起与落下的方向,这个方向绝非东方。
既然不是东方沼泽森林遍布且多咸土的大平原,为什么经常飞一天都看不到一根人毛?
第十五日傍晚,献开始考虑要不要打道回府时,终于看到人,且是一群人,二三十个人在围猎一大群麋。
献赶紧飞过去打招呼,却在飞近后发现人群中有自己认识的。
人的记忆很难记得近三十个春秋前见过的人的容貌,但无夷她特别啊。
献见过的所有人里没有人比无夷更美,那般惊心动魄的美貌,不论谁见了都会终身难忘,即便老年痴呆忘了,也很容易辨识——陆地上的人类脑袋两侧是耳朵,不是耳鳍——更别提过去近三十个春秋,无夷的容貌没有任何变化,仍旧年轻美貌。
“无夷!”
献在围猎结束后惊喜的飞过去向无夷打招呼。
献对无夷记忆深刻,无夷亦然,活了快一百年,见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长翅膀的智慧生物。
无夷的惊喜抱住从天而降的幼崽。“献!”
*
篝火熊熊,烤熟的麋被取下,以铁剑切开,无夷将肥肉最多的一条麋腿分给献。
献抱着麋腿大啖,眼泪差点掉下来,她好多天没吃热食了。
虽然肉干也是肉,但肉干和刚烤熟的烤肉吃起来区别可太大了。
无夷笑道:“慢点吃,没人同汝抢。”
“汝不知道,吾好些日子没吃热食了。”
“拂晓对汝那么好,怎么会让汝吃不上热食?”
“别提了,吾吃不上热食就是因为她。”献愤愤的同无夷控诉着拂晓种种虐待崽崽的残忍行径。
听到献被无夷当传话工具用,无夷眼睛不由往献的肩膀瞟了眼,与常人无异,但她知道,当献想飞时,那里会伸出一双非常美丽的青色羽翼。
她以前怎么就没想到献的翅膀还能这么用?
想起来了,那会献的翅膀太小,飞不了几步就得下来休息,让她传话....还是找个大人跑过去吧,更快。
近三十个春秋过去,献长高了很多,翅膀也变得更宽更长,这才能支持拂晓异想天开的用法。
无夷耐心温和的听着献的控诉,偶尔配合的一起骂拂晓两句,然献听后却忍不住为拂晓说好话:“她不让吾传话时对吾都很好。”
无夷莞尔。“但平时再好,也不能改变她让吾传话,每日飞来飞去很累。”
“那倒是。”献还是道:“但吾吃得和大人一样多,却不能像大人一样干活,如今虽然很累,但吾又感觉很轻松。”
无夷摸了摸小家伙的脑袋。“汝被汝的原生部落伤得太深了。”
献不解无夷之意。
无夷道:“汝的配得感太低了,做为幼崽多吃几口饭怎么了?凭什么要抱有歉疚心理?那正常吗?那一点都不正常,不能让幼崽敞开了吃,是大人的错误,不是幼崽的问题,幼崽不论吃多少都是应该的,不欠大人的。”
献思考了好一会才听明白无夷的意思,想了想,道:“但吾吃得多还一直长不大,大人养我,根本看不到吾反哺的那一日。”
无夷道:“汝为何一定要反哺供养汝的大人?”
献理所当然道:“吾吃的穿的都是大人劳作生产。”
无夷笑道:“所以吾说,汝的配得感太低了。”
“听不懂。”
“大人劳作供养幼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大人自己有繁衍欲/望,生下了幼崽,既然如此,赡养幼崽本就是大人应尽的责任。”
献反驳道:“虽然是应尽的责任,但根本原因不还是为了幼崽长大后的反哺吗?若不是为了幼崽长大后的反哺,人为何要生崽?”
以为生崽是很舒服的事吗?
存在死亡率也就算了,在这个自然死亡率只有千分之一,而生育死亡率不足两百分之一的时代,因为生育死亡完全不算事,不用生育的男人,其死亡率也没比女人少,甚至因为脂肪转化率太低的关系,男人死亡率比女人更高。
可就算不考虑生育的死亡风险,只说挺着大肚子这事就一点都不舒服,走路时的辛苦堪比受罚背石头上下山。
无夷想了想,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虽然大部分人是为了繁衍与未来的反哺,但也有个别人是为了爱。”
“爱?那是什么?”
“爱,就是非常喜欢幼崽,对幼崽并无索取,给予便很快乐?”
献道:“汝说的不就是拂晓?她非常喜欢幼崽,整个淇阳的大人,就她对幼崽最好最有耐心,好与幼崽相处,好教导幼崽知识,从不发脾气,虽然也有她一只手就能镇压幼崽的关系。但即便是食物匮乏时,也会分食物给幼崽们,而她做这一切只是因为这让她感觉愉悦,但这份愉悦并不妨碍她拒绝生崽。”
若繁衍与爱幼崽有关系,那在拂晓的身上,繁衍与爱幼崽可太撕裂了。
无夷:“....不一样,至少她与吾见过的爱幼崽不一样。”
“如何不一样?”
“吾见过的爱幼崽,是只爱自己生的幼崽,而拂晓,她爱每一个幼崽。”
一个是爱特定范围内的幼崽,另一个是爱没有特定范围的幼崽,博爱无边。
拂晓这种心态的起因,无夷推测半是这家伙真的喜欢幼崽,半是原始部落所有幼崽是所有大人的崽的社会风气。
献道:“虽然不太明白汝说的只爱自己生的幼崽是怎样的,但吾感觉自己更喜欢拂晓这种。”
无夷不解:“为何?”
“拂晓的爱只是爱,没有任何附带的要求,不会让人感觉呼吸困难,而是让幼崽和她感到一样的愉悦。”
“即便她博爱无边,汝并非她唯一爱的幼崽?”
献不解:“那有什么问题?”
“那意味着汝需要与别的幼崽分享她的爱。”
“那不是应该的吗?吾求的是她带给吾和她感受到的愉悦一样的愉悦,而非她只分给吾一个人食物。”
“汝没体会过一个人只与汝一个人分享食物的感觉吧?”
“吾体会过。”献道。“屏翳待吾便如此,吾很爱她,但她与拂晓给吾的心情是不同的。”
被屏翳投喂时,她是感激却不安的,年幼的她能从屏翳身上感觉到屏翳的焦虑压力,而被拂晓投喂,她是轻松的,因为她从拂晓身上感觉到拂晓的愉悦。
这不代表屏翳爱她不如拂晓,而是两个人的心态差异。
拂晓挑战长寿,努力冲着长寿努力,内心对生死是率性的,活好当下每一天,哪怕明天死了也能坦然接受,这个奇葩不仅如此看待自己,也如此看待别人。上一个冬日,已经遗忘一切,谁都不认识的石妪睡着后再也没醒来,拂晓就一点都不伤心。
屏翳却是正常人,她有对生死对未来的恐惧。
两人的心态差异也导致了她的感受差异。
献对比道:“一个人只与吾一个人分享食物,并不会让吾感到愉悦。”
无夷看着献的脸,能看出献是认真的,不由露出疑惑之色,是这样吗?
献继续问:“汝说另一种大人劳作供养幼崽是什么情况?”
无夷邀请道:“汝可愿随吾前往吾的部落,在那里,汝可以看到另一种生活,一种更美好的生活。”
每天在天上飞来飞去,献也想休息几天,便点头答应。
无夷的部落比淇阳人更多,建筑更多,也更大。
淇阳最大的建筑便是过冬的大室,除此之外的屋舍都不大,那只是天暖时睡觉的地方,大家平时主要活动都是在大室,无夷部落却不同,远远能看到很多和大室一样高大宽阔的建筑。
建筑群周围是大片的农田,农田里有许多人在劳作,但与献熟悉的劳作场景不同。
劳作的主力没有穿衣服,不穿衣服不是问题,劳作时容易出汗,汗浸在衣服上会很难受,兽皮会让人捂出疹子,布衣禁不起洗,因此劳作时都是光着身体。
让献茫然的是那些劳作之人,不论男女皆瘦骨嶙峋,没有任何脂肪,如同一种与人类相似的怪物,这很不可思异,因为女人的脂肪转化率更高,即便生存处境再困难,一群女人中也不可能全都没有脂肪。
与之瘦骨嶙峋的男女们相对的是拿着鞭子鞭打劳作之人,虽然不多,但不论男女,皮与骨之间都有一层薄薄的脂肪,每个人丰满若天神。
肥瘦的对比不可谓不刺目。
献茫然的看向无夷,指着挨打的那些人问:“那些人做错了什么?为何要打他们?还是用鞭子?皮都被打破了,伤口发热怎么办?”
为何各个部落对犯错的人惩罚都是背石头,错误实在太大,背石头也不够,那就宰了?
不就是因为其它的惩罚方式很容易制造出伤口,而伤口发热会死人。
无夷思考须臾,回答:“他们没做错什么。”
“那为何打他们?”
“他们是臣妾?”
“臣妾?”献咀嚼着陌生的发音,这不是淇水流域的语言,是无夷部落的语言,对此充满茫然。
无夷拔出剑在地上写下两个图案刻符。
“这是臣,这是妾。”
献看着地上的图案刻符。
臣是头发被抓着,手被捆着,下面有鸡鸡,跪伏在地的男人。
妾是头发被抓着,手被捆着,身前有胸,跪伏在地的女人。
无需语言,献瞬间理解了这两个图案代表的含义。“为何不吃掉?”
两个部落发生冲突,战败部落的结局不都是下锅吗?
而且,献看了眼农田里数以百计的臣妾,这么多人,得是多少部落的战败者?
两个部落发生冲突不稀奇,但一个部落与无数部落发生冲突,这正常吗?
无夷道:“等他们死了,会吃的。”
献噎了下,又问:“这么多臣妾,来自很多部落吧?汝的部落如何会与如此多的部落发生不死不休的冲突?”
无夷道:“他们有人,吾等缺臣妾,于是发生冲突。”
献的脑子宕机好一会才重新运转起来。“为何?”
无夷用眼神示意每个同族身上的脂肪。
献愣了下。“那也不能这样呀,部落之间为了争夺生存资源而发生冲突,战胜者将战败者煮食都是应该的,但也不能为了与生存无关的事便让别人活不下去。”
无夷道:“让臣妾做最繁琐最累的事,吾等才能轻松,且可以做更多更有意义的事。”
“有意义的事?”
无夷理所当然道:“比如算历,若非有臣妾做了大部分活,吾如何有时间思考与计算历?有了历,便能让农田收获更多作物。”
献想说什么,却不知道如何辩驳,好一会才道:“吾嘴笨,不知如何辩驳汝,但吾感觉这是不对的。”
无夷道:“吾与汝很相似。”
献不解:“什么?”
“吾有鲛人血脉,用了四十个春秋才长大,按常理,吾会如何?”
献根据自己的经历回答:“会在被发现一直长不大时被驱逐。”
“但吾没有。”无夷道。“汝可知为何?”
献思考片刻,看向农田里劳作的臣妾们。
无夷笑道:“猜对了,因为有臣妾,吾靠臣妾的供养活到长大,若汝是吾部落的一员,便不会因为一直长不大而被驱逐。”
献沉默。
一行人步入建筑群,许多人热情的迎接满载而归的狩猎队。
无夷向众人介绍道:“这是献,吾在外结识的一个很厉害的奇人,吾等当做丰盛的饭食招待她。”
无夷都夸赞厉害的人?
众人不由好奇的看向献,目光转为茫然。
这就是个幼崽吧?
不过,头上没四角,亦无六臂,这是什么生物?
尽管茫然,但众人并未怀疑无夷的话,很快回应无夷,今晚的晚餐一定做得很丰盛。
无夷带着献在周围逛起来。
无夷部落周围开发得远比淇阳好,良田美池,屋舍鳞次栉比且漂亮——前提是忽略瘦骨嶙峋不似人的臣妾以及臣妾居住的低矮草屋。
献好奇的问:“臣妾不会反抗吗?”
就这一路看过来,以及每个臣妾身上的疤痕,感觉这都不是一天三顿毒打,而是一天九顿毒打,是个正常人都会反抗。
无夷示意自己腰间的铁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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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打不过主人。”
献看了眼铁剑,她对这剑的印像很深刻。“这兵是用什么石做的?”
无夷笑着摇头:“不能告诉汝。”
献嘁了声。“不说就不说。”
“可若汝成为主人,并且做出足够的贡献,不仅能知道它是用什么石打磨而成,还可以得到一件兵。”
献没接这个话题,继续与无夷溜达,从农田经过时,能清楚的感觉到无夷部落的作物长得比淇阳的作物好。
“汝的历算出来了?”
无夷笑着颔首,为献介绍起自己算出的历。
通过月相算出历,再通过历来确定每种作物最喜欢的播种与收获时间,作物产量果然增加。
“但历还是有问题,用的时间一久便会出现误差,因而短则三五春秋多则十个春秋就得修历。而近几个春秋不知为何,气候倏然变冷,且变化莫测,历的误差更大,时间间隔也更短。”无夷叹息。“吾大部分时间都没法做别的事,光修历了。”
献问:“吾可以了解汝算的历吗?”
历与兵不同,兵是主人之所以为主人的依靠,历却不是,因而无夷道:“可以。”
献努力忽视农田里的臣妾,听无夷细细讲解她所制定的历。
这一讲便到夜幕低垂,族人来喊两人吃饭。
饭食非常丰盛。
烤兔、烤羊、烤豚、豚麋肉、炖羊肉、烤鱼、炖鱼、鱼丸.....
臣妾们将琳琅满目的肉食、一罐又一罐的果酒搬到平整的石案上,供主人们享用。
部落里最有威望的几个人依次取了一份食物,其余人这才按着少长上前取食,做为外来者,献是最后一个进食的。
与淇阳完全不同的规矩,让献不太适应。
淇阳吃饭时,只要不是食物不够吃,都是自由取食,饿了就可以去拿,不要求顺序,也没法要求顺序。
若是要求依次取食与规律进食,就得在同一时间准备出够四五百人食用的食物,那会很手忙脚乱,因而淇阳都是按部落里的人口数量准备食物,且将烹饪时间分布在一整日,众人饿了就去拿,错开进食时间,从而减轻负责做饭的幼崽们的压力。
等了半日,轮到献时,已经不剩多少食物,献看了看,取了一只烤兔,再用陶盆打了一份炖羊肉,再学着无夷部落的人到石案周围的茵席上坐下进食。
无夷捧着自己的食物走到献身边。
无夷是排第二个取食的人,取的食物又多又丰富,走近后看了眼献盆里的食物,兔肉是没什么滋味的肉,羊肉则是羊杂,遂用勺子从自己盆里捞了一半虾丸给献。
“来,尝尝虾丸,吾告诉汝,虾丸的滋味又鲜又有嚼劲,汝尝一口一定会爱上它。”
献记得这种食物是石案上数量最少的,被前五个取食的人全数拿走,一个都没留,后面的人看着虾丸的模样也显示这种食物很好吃。
献好奇的舀起一枚虾丸送进嘴里,虾丸果然鲜美无比,且十分弹牙。
曾经在原生部落吃了五十年鱼虾的献品尝着,除去鲜美还感觉到一丝熟悉。“这是虾肉做的?”
“汝真厉害,一吃就吃出来了,虾丸正是用虾肉做的。”
献好奇的看着虾丸。“怎么做的?完全看不出虾的痕迹。”
“将虾去头、皮、虾线,只留肉,再将肉捶打成虾泥,加盐....”
献听得目瞪口呆。“那需要耗费很多人力吧?”
当初拂晓做食物实验,只是给稻谷完全脱壳就将拂晓累得胳膊差点断掉,实验还没做完就淘汰了修水利时吃稻饭的选择,易加工的谷物尚且如此,何况肉类。
无夷点头。“今日石案上的全部虾丸,需要二十个臣妾劳作三日才能做成。”
献有点吃不下去了,这成本也太高了,但真的好吃,看着还没吃的又舍不得。
无夷道:“吃吧,又不是汝自己做的,且不吃就浪费了。”
献心痛的舀起虾丸继续食用,虾丸仍旧弹牙鲜美,却感觉没之前那么美味了。
吃完虾丸,献又啃兔肉,啃光兔肉后掰断兔骨准备吸吮骨髓,却被无夷制止。
献疑惑的看着无夷。
无夷解释道:“主人不能吃骨头,骨头是给臣妾吃的。”
献看了看,发现众人都没啃骨头,将肉啃干净后便将骨头扔到一边。
丰盛的晚宴吃完,骨头被扫成一堆,同时臣妾们被聚集起来,三十几名臣妾拿着鞭子挨个抽打臣妾,打得还挺有技巧,皮肤被打得青紫却没产生伤口,也没打到易死人的要害。
献不解:“这又是做甚?”
无夷解释道:“驯化。”
献回以茫然的眼神。
无夷解释道:“刚抓来的臣妾,每日都要打一鞭,一季之后,三日打一鞭,一个春秋后,十日一鞭,两个春秋后,不必再挨鞭,且开始负责鞭打其它臣妾。初时,臣妾会非常愤怒,但一季之后,臣妾对主人的恨意会减少,一个春秋后,臣妾会开始感激主人的仁慈,两个春秋后,臣妾会对主人非常忠诚,即便要用生命捍卫主人也心甘情愿。”
献沉默片刻,看向几个没挨打的臣妾。“那几个臣妾不用挨打?”
“他们劳作非常努力,做为奖赏,今日不必挨打。”
献思考片刻,问:“多少臣妾能活到两个春秋后?”
无夷估算了下,答:“五百个中会有一个吧。”
献无言。
例行的鞭子结束后,臣妾们可以进食了,大部分臣妾吃的野果野菜,不见半点荤腥,而少部分臣妾——
献看着咬开骨头,吸干每一滴骨髓后将骨髓也嚼碎咽下的臣妾,问无夷:“他们为何可以啃骨头?”
无夷道:“大部分是因为劳作努力。”
“小部分呢?”
无夷皱眉看了眼几个有地位的男性族人。“跟他们睡了,且让他们睡得舒服。”
献哇了一声:“这么轻松就能啃骨头,那些努力劳作的臣妾见了还会努力劳作?”
睡一觉就能吃到珍贵的骨头,为何还要努力劳作?
看着跟人睡一觉就能吃到骨头的同伴,还能选择努力劳作的臣妾一定非常贱,一点都不爱自己的生命。
反正冲着臣妾的劳作强度,献相信,选择不努力劳作,一心讨好主人的臣妾一定比努力劳作的臣妾活得久。
无夷脸色冰冷。“暂时不会。”
献道:“久了会。”
无夷道:“待吾成为首领,吾会改变这种坏风气。”
22. 第二十二章天倾西北
往古之时,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注尘埃注归焉。
节选自——《风神》恒吾篇
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
于是,太阳女神炼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淇州,积芦灰以止□□。
苍天补,四极正;□□涸,淇州平;狡虫死,颛民生。
节选自——《风神》太阳女神篇。
植瞧着地上的石板,石板数量有点多。
拂晓每次迁徙前都会记载在树皮竹板上的记录换到石板上,存放在窖穴里,下次回来时再取出,但因着迁徙周期短之故,每次攒的石板并不多。直到发展出田鱼与水利,两者不仅让农田产量增加,亦增加农田肥力,地里的肥力增长,部落迁徙的周期也随之增长,时间久了,拂晓在每个聚居点攒的石板也越来越多。但也没这么多,这得是好几个聚居点的石板加起来的数量吧?而且为什么都是星图?
植问:“汝将其它聚居地的石板也取来了?”
拂晓点头。“吾狩猎时路过,便顺手带了回来。”
植问:“怎么都是星图?因为星星的位置变化?”
“星星的位置与吾少时变化很大。”拂晓皱眉看了眼夜空,繁星漫天。“且移动得越来越快。”
星星是会移动的,虽然移动速度很慢,但她因为记录气候的关系,也有画随气候而变化的星图,通过对比不同时期的星图有发现这一点,但最近五十个春秋,星星移动的速度越来越快,且在向一个方向集中,如积水流向某一处。
植不解:“这有什么问题吗?”
“吾不知,但根据吾的观察,早些时候,星图随季变换而变换,吾不确定,它的变化是否与气候有关。”
植闻言脸色也沉凝起来,若星图的变化与气候相关,那可不是小问题。
气候变化可不是一般折腾人,田里的作物会欠收,若只是欠收还没什么,大家都习惯了,但就怕它绝收,除此之外,飞禽走兽也会受到气候影响而迁徙,等于采集狩猎两个部分能获取的食物都会受到打击。
拂晓安慰道:“也需是吾想多了,说不定只是变化,与气候并无关系。”
植看着满地的石板,很难相信这番安慰的话。
拂晓转移话题道:“献走了已有三十一日,算算时间,这两天该回来了,怎么还没回来?”
植道:“许是遇到了很多部落,耽误了时间?之前也是如此,飞的方向,部落多,她回来得便会迟些。”
拂晓狐疑:“但北方会有很多部落吗?”
“吾母所在的部落便来自北方,据说北方有很多人。”
“那是以前,随着那支持兵的部落出现,北方的情况越来越坏,近十个春秋,为躲避那支部落而迁徙的人也越来越多。若非田鱼与水利增加了粮食收获,这么多人迁徙过来,淇水流域早打起来了。”拂晓皱眉。“献莫不是遇到了那支部落?”
植没什么信心的道:“应该不会吧?就算遇到,她也会飞,可以逃走。”
拂晓担心道:“献会飞,但飞行时间不长久,无夷乘牛,若是持之以恒的追,未必追不上。”
献的飞行能力拂晓可太清楚了,沿途每隔一段距离就有补给点,献可以飞得很快,但没有沿途补给点,只吃自带的肉干,真快不起来。若是肉干吃完了,就更危险了,飞行对体力的消耗比修水利对大人的体力消耗更激烈。
肉干吃完意味着献的续航能力近乎无。
植想说,就算乘牛能追上献,那也不是容易的事,对方不至于那么无聊吧?
然话到嘴边,植又咽了回去,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什么奇葩都有,他怎能笃定对方中没有这么无聊的人?
若真有,那就是用献的生命冒险。
植道:“再等三日,若她还未回来,吾等便去寻她。”
拂晓赞同。
等了三日,献仍未归来,两人的心彻底悬到嗓子眼,同部落打了招呼,带着一头牛,在牛背上放上大量食水去寻人。
两人走到第十二日,见到的活部落肉眼可见的变少,废墟增加,推测那支神秘部落祸害的范围已至激女河沿岸,两人心越来越揪紧,却看到了天上飞过的献。
拂晓赶紧举起一面绣着鱼纹与人面蛇的红布。
红布很显眼,最重要的是,献当信史这几个春秋已经习惯地面上看到色彩鲜艳的旗就是有合作部落的人在召唤自己
——冬季建筑群很好辨认,但春暖花开后,草木葳蕤,建筑群混在群山森林中根本看不到,因而各个部落在与献的往来中学会了挂旗给献当路标,且旗一年比一年花里胡哨。
尽管疑惑这里时候有的合作部落,但献还是落了下来,见到拂晓与植,大为讶异。
“汝等怎么在这?”
“汝说呢?”拂晓咬牙切齿的看着胖了一圈的献:“吾给汝准备的肉干够吃多久,现在过去多久了?汝这段时间看起来过得不错。”
身上肉量起码增了一合半。
献呃了声,也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忙道:“吾遇到了无夷。”
拂晓愣了下。“无夷?”
沉默须臾,拂晓问:“她在那支持兵部落?”
献点头。
拂晓将献放到牛背上,一边牵着牛往回走一边道:“与吾说说汝都见到了什么。”
献巨细靡遗的将自己在无夷部落的见闻告诉拂晓,包括那些被抓走的人遭遇了什么,以及主人们的生活。
叽叽喳喳的从日出说到日落,从日落说到双月高悬。
“听起来,无夷部落的主人们生活得非常轻松,汝竟未留下?”拂晓道。“虽然不当人,但无夷有一点没说错,主人的生活环境很适合汝。”
正常部落绝不会容忍一个活了快九十个春秋都没成年的幼崽,但主人的生活环境可以,反正吃的食物是臣妾生产,慷他人之慨毫无压力。
献点头。“确实很轻松,让吾流连忘返,一口气住了七日。”
拂晓好奇的问:“那汝后来为何选择离开?”
“吾发现,吾无法当臣妾的哀嚎痛苦不存在,食物很美味,很丰盛,却也越来越难以下咽。”献不确定的回答。“吾想长大,但成为主人而长大,吾觉得吾会很难受。”
拂晓摸了摸献的脑袋:“汝不适合做主人,若成为主人,汝可能死得更早。”
献疑惑的看着拂晓。
拂晓道:“食物会影响人的生死,心情难道不会?若心情坏到一定程度,又走不出来,人会怎样呢?虽然吾没见过心情极度坏且一直走不出来的人,但从心情坏了一段时间的人身上的情况也能猜想,肯定不会发生好事。”
献道:“所以吾没选择错?”
拂晓点头。“当然,对了,无夷如何会放汝离开?”
如今的献,虽然飞行能力有太多前置要求,但对无夷部落也不是完全没用处。
“吾是不告而别。”
“没人追?”
“应该没有,吾没见到。”献说完便见拂晓脸色凝重,不由问:“怎么了?”
拂晓道:“无夷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对淇阳下手,她觉得汝跑不掉。”
献啊了声,想了想,问拂晓:“无夷很在意吾等,若邀请汝与植成为主人,汝等可会同意?”
拂晓与植异口同声答:“不会。”
献奇道:“为何?”
拂晓看向植,植解释道:“吾是弱者,无夷部落那样的做法,只有强者才能如鱼得水,弱者即便一时为主人,也不可能长久,如今见到的部落模样,于吾最好。”
人贵有自知之明,做主人再美好,也得先临水自照,看看自己有几合。
淇阳部这种部落环境对他的弱鸡再不喜欢,也会给他一口最低保障的肉汤,尽量让他活下去,而无夷部落里,主人生活得再美好,臣妾能一起吃肉喝酒吗?臣妾又能活多久?
植说完与献一起看向拂晓。
拂晓道:“吾是因为两个原因,一,吾听汝对臣妾的描述尚觉难受,若眼见、朝夕见,必定更难受;二,无夷部落的这种做法无法长久。”
第一个两人能理解,拂晓就是这么情感丰富的人,但第二个何从说起?
见两人疑惑,拂晓解释道:“臣妾并非地里种出来的,而是人生出来的,且臣妾只要大人。而生十个幼崽,只有一到两个能活到长大,且需要二十一个春秋,但让一个臣妾死去,少则百日,长则三四个春秋。”
天天看拂晓头疼人口的植最先反应过来。“出生人口追不上死亡人口的数量,时间一久,人会越来越少,甚至其它部落都被毁灭。”
拂晓点头。“且其它部落灭亡后,主人还要继续做主人,该如何补充臣妾?”
植想不到,但献反应过来了。“用同族,用其它主人。”
拂晓道:“到最后,世上只会剩下一个主人,也是最后的活人,当最后的主人死去后,世上将不存在人类。”
除非能找到什么办法快速补充人口,让出生人口追上死亡人口,否则臣妾制度是一套自我灭族的做法。
植与献瞠目结舌。
拂晓继续道:“但我更好奇,他们造兵的石究竟是什么,从何而来。”
没人愿意死去,臣妾不可能不反抗,无夷部落没被臣妾反杀,显然是靠兵。
献道:“无夷不肯告诉吾。”
拂晓道:“那是主人之所以为主人的依靠,如何肯随便告诉旁人,但汝见到的主人中,只有最有威望的那些人才终日持兵,其它人只有在监督臣妾或抓臣妾时才用兵,可见兵的数量不多,对吾而言,这便够了。”
若兵的数量足够多,她就得考虑自尽或打不过就加入,但兵不多,那就好办了。
植问:“汝有把握击败无夷部落?兵很危险。”
拂晓自信答:“吾人多。”
无夷部落与淇阳直线距离并不近,但部落与部落的距离除了考虑地理,还得考虑水文。
激女河流域支流众多且广袤,距离遥远的部落可以通过激女河的大小支流与独木舟、羊皮筏一日百里往来激女河流域不同地方。
因此即便直线距离很远,但无夷部落与淇阳发生冲突的未来也不会遥远。
回到部落里,拂晓便开始为数个春秋后到来的战争做准备。
说服各个部落疯狂囤积箭簇、箭杆、矛并不难,虽然没见过无夷部落,但从数十个春秋以来陆续逃到淇水流域的幸存者口中,淇水部落对无夷部落来到这里后会做什么很清楚。
唯一不确定的是,被抓走的大人们都怎样了,原本的猜测是:被煮着吃了。
然献带回来的见闻却显示,都是战败,败给无夷部落居然比正常的战败更可怕,正常的战败,败了也就是被煮食,哪有无夷部落花样多。
诸部落拒绝成为臣妾。
虽然制作箭簇、箭杆、矛需要耗费大量人力、时间与食物,会耽误水利的修建(人力与食物不支持同时干两件事),但变成臣妾的可怕未来就在眼前招手,水利可以迟点修,不然水利修好了,未来部落却没了,那现在修这水利有什么意义?
而合作修水利令粮食增产的诱惑,以及无夷部落的威胁也让淇水流域之外的部落纷纷加入合作,一并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
第二年的秋季时,合作部落增加到四十一个,同时,在激女河畔的一个部落开始受到无夷部落的袭击。
各个部落迅速派人去救援,但受到消息再赶过去,已是十日后,黄花菜都凉了,受到袭击的部落只余满地废墟与啃食过的骨头。
拂晓带人挖了个坑,将因为啃得太干净而分不清哪些骨头属于同一个人的众多骨头一同入土为安,对众人道:“这样不行,无夷部落可以随意挑选一个地方下手,吾等受到消息再赶来,来不及。”
众人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但看了眼献。
献道:“看吾做什么?”
一人羡慕道:“有羽翼真好。”
大家要是会飞,就能来得及了。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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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
拂晓道:“还有个办法。”
众人看向拂晓。“什么办法?”
拂晓道:“这样救援是来不及的,吾等可以主动出击,无夷部落可以袭击合作部落,吾等也可以带人袭击无夷部落,杀光无夷部落,便不会再有部落受到袭击。”
公象道:“可无夷部落有兵,吾等人少了,如何打得过?而人多了,一路跋涉过去,需要携带很多肉干粮食,再加上对付兵的弓箭与矛....”
怎么想怎么不靠谱。
拂晓道:“那会很难,但可以战胜,吾等输不起。”
众人旋即反应过来。
对哦,现在不是难不难的问题,是还能不能生存的问题。
在生存面前,没有什么难题是不能克服的,如果不能,那是对生存的不尊重。
兵贵神速,拖得时间越久,受害者越多,因而拂晓当即与来自四十个部落的五百多名大人商议起如何克服后勤问题,若能商议出一套可行的方案,可以直接带回部落里进行投票决策,节省许多时间。
虽然没有任何远征的经验,但五百个人五百颗脑袋头脑风暴的效果甚佳。
你一言我一语,或提出可能遇到哪些问题,或回答某个问题可以怎么解决。
五百人从日出头脑风暴到日落,饥肠辘辘时,终于拟出一套方案。
第一,为了确保不掉队,或像这次一样,每个部落来的时间都不同,导致找到无夷部落时一个部落面对整个无夷部落——根据献的观察,不算臣妾与幼崽,无夷部落约十二百个大人,其中只七十人终日持兵,其余人平时只持木石武器,只在发生臣妾大规模反抗时打开兵库领取兵,但也不是毫无战斗力——因此各个部落选择的远征人必须事先在一个地方集合,再一同出发。
第二,无夷部落有十二百千个大人,为了此战必胜,合作部落的远征大人必须超过两千,均摊下来,相当每个部落要出五十个大人,不论对哪个部落来说,一下抽调这么多大人都不是小事。因此出征前必须准备足够的食物,确保各个部落在抽调走这么多大人后,不会饿死人。
第三,计算两千名大人从出发到无夷部落打赢后再回来需要的口粮,提前做准备,为了确保赶到无夷部落时还有力气战斗,因此每日的口粮必须按修水利时的标准来。
第四,因为无夷部落的特殊,两千名大人需要准备超额的弓箭与矛,这么多东西靠两千大人自己扛过去,且不说能不能扛得动,就算扛得动,赶到时也不可能有力气战斗,因此需要用很多牛与舟楫来运输,单一部落拿不出那么多牛与舟楫,需要同各个部落协调。
第五.....
第六....
集思广益出一条远征需解决事项,拂晓便拿着树枝刻在地面,最终刻了七十六条,将地面刻得密密麻麻的。
七十六条只有四十一条问题头脑风暴出答案,还剩三十五条没有解决方案。
拂晓要求来自不同部落的众人将七十六条事项以及四十一条事项的解决方案全部背下来,带回各自部落,让部落讨论四十一条解决方案是否接受,并发动部落所有人不分男女老幼一起头脑风暴讨论三十五条事项的解决方案。
她就不信四十个部落,近万颗脑袋攻克不了三十五个难题。
事实证明,近万颗脑袋一起头脑风暴,效果显著,各回各家后没三十日便出了结果——这还是因为献跑一趟所有部落需要十五日时间。
拂晓将各方头脑风暴的方案汇总,每个问题都有十几到二三十条解决方案,且不带重复的,拂晓从中挑选出最有性价的,再让献跑一趟询问各个部落的意见。
众多解决方案里挑出的最优解,没人有意见,于是四十个部落全力发动。
准备更多的矛与弓箭,以及获取更多食物。
各个部落开启近乎竭泽而渔的疯狂狩猎采集模式,到冬季时为了延长食物保存时间,甚至跑到大河的河面凿冰,顺便捕鱼。
数千人下网捕鱼,一网又一网,冰面上鲜鱼堆积成山,让人很怀疑河里的鱼会不会被捕捞一空。
冰与鱼一部分带回部落,存进窖穴,一部分与各个部落里的肉干与粮食一同送到远征会经过的几个部落,以便远征大人们沿途补给。
冬季结束后,因着有足够的冰,以及花在凿冰上的时间太多,食物不够,也为来日的远征演练,拂晓带着两千名大人寻找巨兽,狩猎巨兽。
一头又一头巨兽在两千名大人的合作下轰然倒下,被存进各个部落的窖穴。
献没参与采集狩猎,但也没闲着,四处奔跑,游说更多部落加入合作部落。
当然,加入合作部落后便需要为这场远征出力,距离远可以出粮食,距离近就出人,实在不行,出只在换盐时才使用平时都是放着发霉的独木舟也行。
活了九十个春秋,献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如此能说会道且比拂晓更有语言天赋,即便是素未谋面的部落,也能在十天之内学会对方的语言,做到基本交流,然后说服对方加入合作,说服成功的概率还不低,十个部落至少能说服三个。
白驹过隙,在拂晓演练狩猎巨兽与献的游说中,时间走到秋季,走到约定的出征时间。
各个部落选好的远征大人停下日常活动,带着部落准备的口粮与武器,或乘牛或乘舟楫来到淇水下游的一个部落汇合。
拂晓等了三天人才到齐,因着没有远征的经验,拂晓也不确定这集结时间有没有问题,但人到齐了就好。
从部落窖穴里取出之前储存的两千个大人未来两日的肉干与煮熟再晒干的粮食干,与牛一起乘上舟楫。
百余条独木舟沿着激女河顺溜而下,一路上可谓鸡飞狗跳幺蛾子不断,今天有人洗脚时被大鱼咬了,明天有舟楫翻了....预计一天的路程,能在两天内走完都是顺利,即便拂晓为防万一在口粮上留出了余量,照目前这速度,余量翻倍都不够。但这并非最大的意外,最大的意外是,队伍因为走得太慢,食物消耗太快,而停下来捕鱼补充食物时,与出来抓臣妾的一支无夷部落队伍不期而遇。
23. 第二十三章战争
无夷部落的捕臣妾队伍只有二十七名大人。
虽然对方皆持兵,但合作部落人更多。
拂晓对献道:“投矛!”
献立刻扛着一面旗飞上天空挥舞。
众人一看旗帜挥舞的规律,立时抓起矛与投矛器,朝着旗帜引导的方向投掷。
虽然距离远的大人没看到,虽然看到的大人投矛的时间并不一致,虽然有人投错了方向,虽然发生了踩踏,但仍有七百多根矛投掷而出,如同雨点,二十七名无夷部落大人被打成刺猬。
拂晓看着刺猬般的二十七个死者,脸色不是很好看。
离得近的公象不由问:“拂晓,汝怎么了?”
拂晓道:“只有一半人投矛,且投出的时间还不同,若是吾与献,完全可以通过矛落下的时间不同避开矛。”
公象看了看眼密密麻麻的矛林,很想说不是每个人都有汝的身手,献的飞行能力。
拂晓道:“但人多,总会有活下来的,而吾等要对无夷部落杀尽,不能放走一个人。”
公象闻言立时反应过来。
就算逃走的人少,但无夷部落是有兵的,手持兵,人少加机动性强,又一心复仇,也必定对合作部落造成很大麻烦。
拂晓揉着眉心道:“还是得想别的办法。”
献扛着旗帜落下。“拂晓,吾感觉旗不太行,虽然天空没有遮挡物,但眼神不好就可能看错旗语,何况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反应过来看旗。巨兽大如山岳,就算看不清旗语,看到旗,知道可以投矛也可以,可这次要对付的是人,看不清旗语,也看不到人,很容易投错方向。”
矛虽然是木制的,但矛尖用两次就会变形,需要重新塑形,投错方向也是有成本的。
拂晓道:“吾知,吾想想。”
献取出自己平日吹着玩的骨笛。“可不可以用笛声告诉众人朝哪个方向投矛?眼睛不抬头就看不到,但声音会自己钻入耳中。”
拂晓若有所思。“倒也可以,但笛声有距离,距离远了也会听不清。”同样避免不了投矛投错方向的问题。
献想了想,道:“那就,吾在天上舞旗,而地上,来自每个部落的大人选出眼神最好的大人持一支骨笛,这名大人时时刻刻看着吾,只要看到吾舞旗便吹奏骨笛,一个部落的大人,距离肯定很近,总不至于听不清。”
拂晓思考须臾,点头。“可以,吾需要想想什么音代表什么方向,投掷几次,需得好记。”
人太多了,音节不够好记,还是会出幺蛾子,而且队伍已经在路上,没有太多时间可以用在训练上,音节越简单越容易完成基础训练。
献道:“这好办,便用吾平时吹笛找幼崽们的音节。”
幼崽就没有不皮的,如果一个幼崽不皮,那一定是这个幼崽身体有问题。
部落里的大人们除非如拂晓一般特别喜欢幼崽,否则平时不会带幼崽,没精力,也不想带,带崽又累又磨人,大人们拒绝折磨自己,只在年岁到了时教导幼崽生存技能。日常生活都是大崽照顾小崽,做为部落里最年长的幼崽,献毫无疑问是这种传统的最大受害者。别人成年了就不用带崽了,而她一直带崽,并且因为越来越熟练,到如今,大人们已经毫无心理障碍的将部落所有幼崽甩给她。
带幼崽,尤其是会跑了的幼崽,每天最头疼的便是在快做饭或吃饭时将撒手没的幼崽们找回来,即便她会飞,这也不是容易的事。
时间久了,献便无师自通了笛声寻人,用笛声告诉藏起来或不知道跑哪去了的幼崽:回来做饭/回来吃饭,迟了,吾不给汝等留饭/不做汝等的饭,还要打汝等屁屁。
为了让年幼的幼崽听懂,献用的每个音节都选的最简单好记的。
效果甚佳。
幼崽都能记住的音节,没理由大人记不住。
拂晓回忆了下献用来调/教幼崽们的音。“汝将音对应的含义改改,再选出诸部落里眼神最好的人,教会他们。”
献立刻找了个地方开始调整音谱。
拂晓一边拔矛一边开出一条路,走到尸体前,捡起尸体掉落的兵,对着旁边的一丛灌木砍了一剑,灌木被砍断,轻松做到石刀需要很多下才能做到的事。
“很方便的工具,可惜被用做武器。”拂晓叹息。“可惜了。”
公象一边回收矛一边走了过来,见了兵的锋锐,惊叹道:“真利,但只有十几件,该如何分?”
拂晓道:“不分。”
公象疑惑的看着拂晓。“啊?”
拂晓问:“汝以己之短攻彼之长?兵是无夷部落造的,不会有人比他们更擅长用兵。矛与箭才是吾等之长。”
有道理,公象赞同点头,想了想,又问:“那这兵如何处理?”
拂晓道:“收起来,解决无夷部落后集中处理。”
众人将矛都回收,准备重新加工固定矛尖时,献终于将音谱修改好,拂晓从每个部落派来的大人中挑出眼神最好的人,让这些人学会音谱,再教给同伴,以后再有战斗,执笛人看旗语,其余人听笛声指挥。
音谱就几个音节,很容易学,不一会便教会几十名执笛人,在执笛人去教同伴,拂晓与献开始准备晚餐。
用石刀处理无夷部落之人的尸体,分开骨头与肉,再与野果野菜粮食一起塞进陶罐里烹饪,这便是今日的晚餐。
拂晓将陶罐盖子盖上,忽问献:“汝的音还能更复杂些吗?”
献不解:“更复杂?”
“投矛时发生踩踏,死了两个人,若能让每个听到音的人都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行走,走几步,何时停,或许可以避免这种踩踏。”
献想了想,道:“可以倒是可以,但那太复杂了,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学习,众人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
能挤出时间来这一趟远征都是无夷部落干得太离谱,部落们为了生存,往死里积压时间与资源才能做到,即便如此,也必须速战速决,拖的时间久了,合作部落自己就得崩溃。
“狩猎巨兽与修水利....”话未说完,拂晓便拍了下自己的脑袋。“狩猎巨兽与修水利不需如此复杂,前者旗语便够,后者大声吼话也够用,这次不够用,只是因为要杀另一群人。”
解决无夷部落后,合作部落再做什么,都不需要如此高的组织度,就算折腾出来也不划算。
拂晓一边往陶罐里倒食材一边道:“罢,就这样。”
刚改变了指挥方式就立刻扑向无夷部落是不现实的,还需要提前磨合下,因而拂晓决定先解决这些在外活动的捕臣妾队,同时削弱无夷部落,增加最后决战时的胜算。
捕臣妾队每队只有二三十人,每次都拿两千人对付他们太劳师动众,因而拂晓将两千人分成两部分。
选出一百名腿脚最利索的人带着干粮与每人一块颜色鲜艳的布去搜寻无夷部落的捕猎队,找到人后便将布挂到树,献看到后会回来报信。
剩下的人百人一队,一边搜寻一边向无夷部落移动,若遇到捕猎队便投矛除之,没遇到便等献来报信,这期间要一直举着旗,方便献找人。
*
“都要秋收了,还有十五支捕猎队没回来?”无夷皱眉,好一会才道。“一定是拂晓,她正在向此地而来。”
首领不可思异。“吾等还没去找她,她居然先来寻吾等?”
无夷也觉得不可思异,但想想也能猜到原因:“看来她与其它部落的合作很深,以至于其它部落被吾等抓为臣妾,她需要做出应对。她知兵之利,不可能自己来,必定是与其它部落的人一同,怕是不好对付。”
一名男人道:“怕什么,吾等有兵,他们来打吾等,必定皆是大人,还省了吾等去找。”
蠢货。
无夷无语的看着男人。
首领道:“不可轻看他们,十五支捕猎队没回来,不可能是意外,捕猎队都有兵,他们能杀掉捕猎队,必定有应对兵的办法,吾等必须做好防范。”
无夷没什么意见,只在会议结束后向首领表示:“为防不测,不如让一部分族人与幼崽先行离开。”
首领眯眼看着无夷。“汝不认为吾等会胜?”
无夷摇头。“吾了解拂晓,她既然敢主动出击,必定做了很足的准备,这将是一场惨战,需以防不测。”
首领摇头。“若是送走一部分人,该送谁?被留下的人又会怎样想?可还会有战斗的勇气?”
无夷无言离开开会的大室,努力思考着,拂晓究竟做了什么准备?
或者说,她找到了什么办法应对兵之利?
若能想到这一点,或许能渡过难关。
思绪正纷杂着,忽听一阵哭嚎声。
“又怎么了?”
走在路上的无夷暴躁的看向哭嚎声传来的方向,发现是粮仓,几个大人正抓着三个臣妾与一名小幼崽,四名臣妾哭得格外狼狈难看,声音更是尖利得令人听了便心生厌烦。
无夷一看半大幼崽就知道这是部落里的高级臣妾,抓臣妾是不要幼崽的,部落的幼崽臣妾都是高级臣妾生的。
四个人出现在这的原因不难猜,高级臣妾虽然可以鞭打低级臣妾,但也不是每天都能吃饱,尤其是农忙时,平时都不一定能吃饱的食物,这会更不可能够吃,而部落里的臣妾没有一个不惦记着从仓里偷食物。
一名大人解释道:“是无夷,这些又懒又馋的臣妾,成天就惦记着从仓中偷食物,方才一不留神就被他们偷了食物,正要处置他们。”
臣妾窃取主人的食物是死罪,会被砍头,再做为食材烹饪。
无夷看了眼满脸眼泪鼻涕的小崽,虽然很瘦,虽然声音尖利刺耳,但小崽生得很漂亮,哭起来更是令人心疼。
无夷道:“她,吾要了。”
几名大人愣了下,但无夷是部落的二号人物,没必要为了个小妾得罪她。
“算汝命好,无夷要汝,汝可以不死了,要记得感恩。”
小崽忙不迭趴在泥土中向无夷表达深切的感激:“谢谢主人,谢谢主人....”
“起来。”无夷伸手招对方跟自己一起离开。
小崽赶紧爬起来跟着无夷离开,走了几步后倏然回头看了眼,两名妾与一名臣的头颅被砍下,落在泥土中滚了两圈。
小崽迅速回头,亦步亦趋的跟着无夷,生怕无夷将她扔下。
无夷走到半道上,倏然停住,转而向另一个方向走去,在一座屋舍前停下。
母鼍疑惑的看着无夷。“姨姥怎么来了?”
无夷道:“汝将吾等这一支的大人幼崽聚过来,吾有事。”
母鼍不解,但无夷与她母亲的母亲是同母姐妹,不会害自己,便将自己这一支的大人幼崽喊了过来。
无夷在人到齐后宣布,从今日起,幼崽们都在这片区域的屋舍休息,大人们也要分若干队持兵轮流看守幼崽,且不允许任何臣妾靠近这里。
众人不解:“为何?”
无夷回答:“有被抓臣妾的部落联合起来来攻打吾等,虽然吾等有兵,战胜很容易,却需防着臣妾,防止再次发生之前幼崽被杀的事。”
年长的人立刻理解,是得防着臣妾。
*
实践出真知,也出进步。
大人们对旗语与笛声的掌握在小规模狩猎中越来越熟练,被消灭的无夷部落捕猎队也越来越多。抵达无夷部落周围时,虽然两千人只剩下一千七百人,但每个人都能听到笛声就立刻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因为野外活动,不着寸缕,只身上涂抹着厚厚一层泥的拂晓与一千七百名大人望着远处的广袤农田、农田里劳作的臣妾、挥鞭子的人以及在这个时代高大的不可思异的建筑群,因疲惫而麻木的神色终于活起来。
到了。
拂晓道:“进食,休息。”
拂晓点了一些人的名,让对方把风,其余人取出还没吃完的肉干与熟谷米做的粮食干啃起来,饱食之后,大部分人倒地就睡,小部分人替代把风的人轮值,让对方进食。
待所有人都进食后,拂晓带着第一批把风的人向农田摸去。
农田里的臣妾很多,拂晓与众人认了半天才从臣妾中找到认识的脸孔。
公象不可思异的问:“汝确定那是仲羊?”
原谅他实在认不出来,农田里忙活的那个男人真的一点都看不出仲羊的影子,说他是一种类人的生物都没毛病。
拂晓道:“是他,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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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
公象:“....”吾觉得那不是变化很大,是判若两个物种。
拂晓捡起两枚石头,一块红色赭石,一块普通石头,用赭石在另一块石头上画了一个日出的图案,再用树叶将这枚石头包起来,旋即掷出。
被树叶包着的石头落在与往昔判若两个物种的仲羊脚边,树叶散开,露出里头的石头以及石头上的图案。
神色麻木没有任何波动的男人看着石头上的图案,因为饥饿与沉重劳作而僵死的脑袋咔咔了许久才重新活起来,死寂的眼眸中露出一抹生气。
啪!
一道鞭子落在男人背上,打出一道血淋淋的伤疤。
“懒虫,偷什么懒?赶紧干活。”
男人忙不迭点头,脚掌踩在石头上,石头被踩入泥土中。
男人在劳作时小小的移动位置,不着痕迹的与来自合作部落的臣妾们在一块劳动。
男人道:“一会大家从不同方向逃走,若不能逃走,便想办法吸引主人们,为其他人争取时间。”
众人疑惑的看着男人。
男人解释道:“拂晓来了,吾不知她如何打算,但她需要吾等帮助,吾等必须有一个人活着见到她。”
众人想了想,并未说什么,只是之后劳作时不着痕迹往不同方向移动。
主人并未察觉这些人的异常,但能看到这些人的偷懒,遂挥起鞭子。
“跑!”
一名妾猛的扑向挥鞭的主人,主人下意识拔剑刺去,铁剑刺穿人体,但妾却未退缩,反而顶着身体里的铁剑前进,死死抱住主人,任主人如何挣扎都挣不脱,最后还是两名离得近的主人帮忙才将他救出来。
一脱困主人便愤怒的刺了妾好几剑。
同伴阻止道:“行了,她早就死了,刺也没用,赶紧追臣妾。”
主人们对臣妾的逃跑早有防范,便于通行的地方都有人看守,或围了木栅阻碍臣妾逃跑,为主人追上来争取时间。然这一次臣妾十几个人便朝着十几个方向逃跑,与往日完全不同,即便主人们反应快,也还是有两名臣妾逃远。
三名主人没辙,只能继续追,尝试追回来。
逃走的臣妾必须追回来处以极刑,不然其它臣子也会变得不安分。
两名主人追着一名妾进入树林,眼看就要追上,忽觉头上一痛,世界陷入黑暗。
拂晓甩了甩手里的投石索。“虽然树林会阻挡石头,但近距离使用投石索真有用。”
两名主人扑倒在地,脑壳破裂,红的白的溅了一地。
差点被追上的女人见主人倒地,倏然转身,扑到主人身边,捧起主人的脑袋痛饮红色液体与灰白色浆体。
拂晓与另一名伏击的大人从树上跳下,凑到女人身边辨识好一会,没认出对方是谁,只能确定眼熟以及对方判若两个物种的程度比仲羊更大。
饮尽两颗头颅中的红白之物,女人舒服的长叹。“饱腹的感觉真美好,”
拂晓取出兽皮袋装着的粮食。“可还要?”
女人接过兽皮袋,一边吃一边问:“拂晓,汝带来多少人?”
拂晓答:“二十百人,但只到了十七百人,在不远处休息,吾想知道无夷部落内部的情况,有多少大人,多少幼崽,如何活动,兵仓位置是否变动。”
女人知道的也不多,但对兵库位置回答得很利落。
见两人疑惑,女人解释道:“吾等原本准备寻个机会靠近兵仓,取几件兵杀他个落花流水。”
拂晓道:“如今也可以杀他个落花流水。”
女人闻言点头。
另一名逃走的男人很快跟着两名大人寻来,同样知道的信息不多,但与女人提供的信息结合,多少让拂晓了解到一些情况:比如无夷部落有人猜到自己将至,推测是无夷。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了解一个人有时不需要很长的相处时间。
确定这一点,拂晓也不想耽误时间让无夷部落做更多准备,众人一休息好,便开始布置任务。
布置好任务,夜色正好已深,众人纷纷以部落为单位向无夷聚落推进。
一千七百人向无夷聚落靠近,摸到一定距离后,冲着主人们居住的建筑群投掷五轮矛——感谢臣妾与主人不住在一起,众人不需要担心误伤。
三轮矛如同雨点落下,土与茅草搭建的建筑群如何挡得住?瞬间被扎出无数窟窿,建筑群内也发出无数惨叫声、哭声。
三轮矛投完,四百人分成五队堵住无夷部落建筑群可以容纳多人逃走的地方,又有十几个人前往臣妾住的草屋,让臣妾们不要出来,这种见人先投一轮矛的打法虽然克制主人,但也很容易误杀臣妾,因此必须让臣妾呆在草屋里别出来。
其余人以二十人为一队开进部落里,一座一座建筑的排查过去,每一座主人居住的建筑,进去之前先投掷一轮矛,见到穿衣服的人或身上脂肪多的人从屋里跑出来也投矛。
响彻云霄的哀嚎声中,血液汨汨流淌汇聚成溪,脚踩在地上会溅起红色液体。
拂晓一脚一个血印的时间比所有人早,她带着二十个人负责最重要的任务,控制兵仓。
毕竟是仇家遍地还能活得好好的部落,反应不可谓不快,三轮矛落下便很快有人组织起一部分大人向兵仓而来。
刚解决守护兵仓的大人拂晓不得不马不停蹄的抵挡这些人,但杀了一波又来一波。
长矛、箭矢很快用尽,拂晓不得不取出兵仓中的兵分给同伴,以兵对抗手中无兵的无夷部落中人。
无夷部落中人非常清楚兵对无兵的杀伤力,见拂晓等人拿上兵,再被杀死几个,迅速溃散,向四方而逃。
兵仓血流遍地时,一直在城中飞来飞去通过笛声传递消息的献注意到部落东边的怪异,那里有一群人正在向□□围,且他们手中有兵。
“不好,必须拦住他们。”
献奋力吹动笛声。
虽然不知道笛声代表什么,但用膝盖也能分析出不是好事的无夷从背上取下特制的大弓,挽弓搭箭瞄准天上的幼崽。
嗖!
月色下,青色羽毛纷纷中,飞的高度超出箭矢射程的身影倏然坠落,砸在一座建筑的茅草屋顶,坠入屋中。
24. 第二十四章祭河
飞鸟坠落的身影在月色下太清晰,所有人都看到了,包括拂晓。
拂晓下意识想跑去找献,但脚才抬起,看到兵仓外的无夷部落大人,理智跟了上来。
自己不能离开。
兵仓这里必须控制住,否则会死更多人。
杀戮持续到破晓,无夷部落宛若地狱,屋内屋外,遍地死尸,鲜血形成的涓涓细流汇聚成溪,
将兵仓交接给公象,拂晓踏着一汪又一汪血潭冲向早日飞鸟坠落的方向。
已经有队伍先一步控制住屋舍,见拂晓跑来,忙道:“献还活着,她飞得太高,箭矢虽射中她,却不深,只是屋里有人,他们发生了打斗,献才没重新飞起。”
拂晓闻言放下半颗心,走进屋里。
屋子很大,堪比淇阳的大室,但从生活痕迹来看,只住了三五个人,战斗发生后,大人便拿着武器出去了,只有一名大崽与一名小崽在。
大崽被献用石刀杀死,小崽,从尸体脖子上的痕迹来看,是被献活活咬死的。
献坐在两具尸体旁边任大人给自己处理着伤口,见拂晓进来,笑道:“拂晓吾无事,吾还杀了两个人,无夷部落的小崽子真凶,但再凶也不是吾的对手。”
拂晓接过给献处理伤口的活,顺便检查了下伤口,伤口不致命,但也不能放下心,到明天,伤口都没发炎才是真正安全。“无事就好。”
献问:“昨夜从东边逃走的那些人拦住了吗?他们有兵,可不能让他们跑了,否则他们报复,会很麻烦。”
拂晓回答:“没拦住,休息饱食后吾等会继续追击。”
*
斩杀与俘虏建筑群及周围最后一个属于无夷部落的人后拂晓解除臣妾们不能离开草屋的禁令,准备做饭。
因着大人们战斗了一夜,实在没什么力气,做饭的任务被交给臣妾们。
臣妾们一离开草屋,确定主人们都被杀死了,立刻从地上找石头找任何尖锐的可以当武器的东西,甚至从认识的大人手里抢武器,实在弄不到武器的,便用拳头与牙齿当武器,将高级臣妾们打倒在地并生吃。
将高级臣妾们尽数打死,臣妾们又扑向被绳子捆着的十几个衣着格外华丽的主人,拂晓见状赶紧拦住。
臣妾们疑惑不已,有与拂晓认识的臣妾上前问:“拂晓为何阻止吾等杀他们?”
拂晓解释道:“吾有事要问他们,等吾问完了再交给汝等,汝等可否为吾等做一餐饭,吾等杀了一晚,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
臣妾们想了想,决定相信拂晓,纷纷去做饭。
拂晓走向最后还活着的主人们。“吾看到了那块巨石,汝等造兵的石便来自它吧,但吾很疑惑,这种石头是从何而来?吾从未见过听过。”
一名主人道:“告诉汝,对吾等有什么好处?”
“谁告诉吾答案,便可速死。”拂晓微笑的回答:“若不说,吾只能将汝交给臣妾们,他们会生食汝等。记住,先说的人才可以速死,后说的人就得被生食。”
主人们没人吭声。
拂晓随机点了一个主人,对不远处做饭的臣妾们道:“这个主人交给汝等。”
臣妾们欣喜的冲上来将主人带走,然后一人一口生食,被生吃掉一半血肉时,主人都没死透,直到只剩下心脏与脑袋与一小部分血肉时,主人才痛苦的咽下最后一口气。
拂晓笑着看向剩下的主人。“下一个谁呢?”
一名主人立刻道:“那块石头是吾等的祖先在南方群山中一处天坑发现的。”
另一名主人抓紧补充道:“它在那座天坑已很久,无夷曾根据祖先留下的传说推测,它是天生坠落的星星,星星坠落在大地上都会形成深坑,天坑也是坑。这颗星星非常大,它形成的坑更大也是合理的。”
在一众主人你争我抢生怕落于人后的诉说中,拂晓捋请了石头的来历。
“原来如此,所以汝等才无法放开了造兵。”拂晓若有所思。“它最初被汝等发现时,有多大?”
主人解释道:“据说有五六大人那么高,取下的石头可以做成兵,但兵会磨损。”
拂晓回忆了下自己方才来的路上去看的那块石头,确实很高,但绝对没两人高,不想很想了解这些家伙用兵究竟有多频繁。
拂晓用石刀砍下最先开口回答的三个主人的头颅,旋即对刚解脱的臣妾们道:“剩下的主人交给汝等。”
得到想要的答案,也完成对主人的安排,拂晓走到篝火前等着饭熟。
献也在等饭熟,但与拂晓的专心不同,献的目光一直在一些“食材”上徘徊。
臣妾们正在将被幸存的幼崽们扒光衣服,洗刷处理后或投入陶器中煮汤,或架起来烧烤,幼崽们脸上充满眼泪,哭母喊兄姐的声音中充满恐惧。
献问拂晓:“一定要杀那些幼崽吗?”
拂晓道:“按传统是不应该杀的,但无夷部落杀了其它部落的幼崽,其它部落的人如何愿意放过无夷部落的幼崽?谁阻止他们将自己遭遇的事还给无夷部落,谁就是他们的敌人,不死不休。”
献道:“做人别做绝,汝对别人做绝,别人也会对汝做绝。”
“是的,献真聪明。”拂晓伸手捂住献的眼睛。“但那些幼崽死亡的样子太难看了,献觉得不忍,就不要看。”
献扒开拂晓的手。“吾要看,汝可以捂住吾的眼,但吾还有耳,只有吾看着,接受这些幼崽的死是应该的,才能不受影响。”
肉块与粮食煮的肉汤很快熟了,两千多号人拿着碗分批打肉汤,呼噜呼噜大吃,吃完一碗重新排队打饭。
持续一晚上的战斗太耗费体力了,每个人都吃下了平时一倍的食物,仍旧想吃,但太累了,肚子稍微饱点便开始犯困,倒卧在地。
睡醒后发现灶上还在煮食物,又拿起碗继续吃,吃饱后睡觉,睡醒后再吃,直到精神完全恢复,发现灶上还在煮,且还有人在进食。
有人发出疑问:“吾等带的食物有这么多吗?”
自己背来的粮食肉干自己清楚,他们这么吃了一天,再加上臣妾们也在大人们睡觉时分批进食,虽然每次吃得不多,但吃得餐数多。
一千五百名大人加四五千臣妾敞开了吃,足够吃光他们携带的所有口粮。
带人清点了仓库的拂晓面无表情道:“没有,但无夷部落仓中的肉与粮食非常多,即便吾等日日这般敞开吃,也能吃七个春秋。”
她真的很佩服无夷部落,在这个生产力如此落后的时代,居然能攒起让六千多大人敞开了吃七个春秋的食物,简直泥土,她没法想象如此多的仓储背后是多少人命。
众人亦瞠目结舌,他们所有部落的库存加起来有这么多吗?
拂晓道:“行了,都赶紧睡,明日天明后带着口粮继续追,若不能赶尽杀绝,来日会很麻烦。”
献道:“可吾伤口还没好。”
拂晓道:“汝不用去,汝留下来,带着伤者与其他人将农田里的作物都收割,再将仓中所有食物、兵以及那块大石头一起打包,留下一部分人与口粮等吾等回来,其余人都回去,食物做为路上的口粮。”
献道:“无吾,汝等如何追踪?”
“无夷带的人太多了,还有许多幼崽,那么多人行走,必定留下很多痕迹,很容易招。”
献闻言道:“那就好,吾会将大家都带回去的。”
拂晓点头:“吾相信献。”
献不由挺了挺胸。
带着大量人口迁徙并非易事,沿途遇到敌人都不算什么,最麻烦的野兽、蚊虫、饮水等,拂晓的两千人来到无夷部落途中便是因为这些因素非战斗减员损失三百人。
有了拂晓带着两千人长途行军的经验,献花了更多时间为迁徙途中的各种问题做准备,并打包了无夷部落里每一粒能吃的东西、所有的兵、陨星,足足过了十日才启程。
在献对无夷部落进行搜刮时,拂晓已带着人追杀逃亡者而去。
尽管晚出发一日,但在第四日时,拂晓还是追上了无夷的足迹。
“这样下去不行。”无夷对血亲们道。“他们很快就会追上吾等,吾等必须分开行走。”
一人疑惑的问:“如何分开?”
无夷道:“一共两百二十一个大人,其余皆幼崽,分出一百二十人随吾走,带着大部分兵,剩下的大人带着少部分兵与所有石器、木器,还有幼崽走。若拂晓选择追吾等,剩下的大部分人便能活,若拂晓选择追有幼崽的那一支,吾等来日必为汝等复仇。”
众人想了想,没意见,只一个问题:大人怎么分配给两支队伍?
无夷:“抽草棍,抽到长棍者随吾走,抽到短棍者带幼崽走,吾不抽。”
*
无夷留下的痕迹很明显,或者说,她故意留下痕迹告诉追踪者,她分队了,且两队走的方向完全不同,追踪者只能追一支,另一支注定追不上。
众人犹豫,一时间不知道追哪支,还是拂晓当机立断拍板:“追无夷,幼崽跑了就跑了,就算要报仇,手里也没多兵,还能否继续维持无夷部落主人与臣妾的形态都是问题。反倒是无夷这支队伍带着大量的兵,他们跑了才是真危险。”
众人立时被说服,跟着拂晓去追无夷。
无夷带的全是大人,跑得很快,拂晓追了足足十三日才在激女河畔追上她。
滔滔大河之畔,拂晓手持长弓与同样手持长弓的无夷一边对射一边杀向对方。
随着距离拉近,箭矢也用尽,两人扔掉长弓,一人拔剑,一人持矛打在一起。
无夷道:“汝本可以成为主人。”
拂晓道:“吾不想成为主人。”
“成为主人,汝可以不再为琐事烦恼,有无尽的时间做想做的事。”
拂晓不以为然。“有无尽的时间,不就是失去了时间的意义?岂会珍惜时间?”
“汝难道喜欢将大量精力耗费在劳作上,只能百忙之中抽空做想做的事?”
“生存无所谓喜欢与否。”
“那也不该将大量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事上,汝明明可以创造更多东西。”
“为生存而劳作从来都不是无意义。”拂晓叹息不已。“吾以为汝与吾是最懂彼此的人,如今看来,汝吾确实懂彼此,却无法接受彼此。”
无夷奋力一剑砍向拂晓。“既如此,那就只活一个吧。”
拂晓一矛挡住无夷,长矛被斩断。
木器终究不是铁器。
拂晓倒退两步,躲开无夷的剑,正欲捡起一柄武器,却见无夷身体里冒出一支长矛。
无夷看向一个方向,那里站着一名十三四岁的幼崽,幼崽很漂亮,也很眼熟,正是她前段时间救下的臣妾幼崽。
在逃出部落时,对方一直拿着武器追随自己,在分队时,对方坚持跟着自己,说要报自己的恩,自己便带上了她。
“为....”疑惑才吐出一个字,无夷倏然露出了然自嘲的笑。“汝凭什么不杀吾?”
无夷倏然倒地。
趁机夺走无夷手中兵的拂晓看了眼,虽然奄奄一息,但还没死透,生命力真顽强。
拂晓掏出绳子将人捆上。
幼崽小跑过来,见无夷还有气便想石刀给无夷再来一下。
拂晓拦住幼崽:“一会处理。”
虽然无夷部落的幸存者都有兵,但联军人更多,无夷的人相继败亡,或被杀或被俘。
俘虏们被捆起来扔做一堆。
众人一边处理伤口一边讨论如何处置俘虏们,意见非常一致:杀光。
只是对怎么杀产生了分歧。
拂晓看着旁边滚滚奔流的大河:“不如祭河。”
万物有灵,众人看了看大河,觉得自己能在大河之畔打赢,大河必定庇护了自己,既如此,给大河献上祭品也是应该的。
虽然大家都没用过人这种祭品,平时祭祀都是用牲畜,不用人,但没关系,无夷部落有人祭的传统,可以抄一下。
幸存的十四名俘虏,包括无夷被推到河边一处高地。
“汝有耳鳍与尾鳍,头颅回到水中,当可安息。”拂晓对无夷道。
无夷问:“汝希望吾感谢汝?”
拂晓道:“只是看在过去的情谊上,想让汝保留一点东西。”
无夷道:“既如此,吾便道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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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汝。”
拂晓举起铁剑,一剑斩断无夷的头颅。
容貌绝美的头颅坠入滚滚长河,尸体倒地,下半身化作尾鳍。
另外十三名俘虏也相继被斩下头颅,但不是每个斩首者都有拂晓的技巧,大家对铁剑用得不熟练,有一半的俘虏不幸被砍了好几剑才被斩下头颅。
十四具尸体,与其余尸体一同被架到火上烤熟、分食。
“咦,那个叫无夷的主人,她的肉怎么吃起来这么像鱼肉?但鱼肉要腥一些,没这么鲜。”
拂晓咬了一口鱼脍,别说,确实比淡水鱼鲜,还不腥,吃起来很像献曾提过的海鱼。
拂晓道:“听说鲛人来自海,献不是说海鱼比甜水鱼鲜美,且无腥味吗?说不定就是因此。”
众人也没吃过海鱼,但拂晓这么说,也不觉得对方会撒谎,纷纷恍然,原来如此。
肉类一部分吃掉,一部分烤熟后用树叶包起来做路上的口粮,一行人开始沿着激女河往回走,回到无夷部落与留守的人汇合,补充补给后继续往回走,回到淇水与激女河交汇处时已是漫天飞雪。
部落离得近的带着口粮回部落,部落离得远的则留下来,等河面完全冻结了再从河边走。
走之前,离开的人要求分配战利品,尤其是兵,拂晓拒绝。
“兵乃不祥之物,无夷部落正在因为兵的不祥而走到今日,如此不祥之物,不可留。”
一人忍不住道:“可它很方便,无论伐木或狩猎。”
拂晓道:“无夷部落灭亡了,因为它。”
“吾看汝就是想独取。”
拂晓摇头。“吾不会带走兵,这些兵乃不祥之物,不该为人所有,吾等当举行祭祀,将其祭祀大河。”
众人:....你认真的?
拂晓用行动证明自己是认真的,将所有的兵堆到一起,用绳子捆成一大捆,再举行祭祀,将兵与那块巨大的陨石一同沉入滚滚大河中。
献看得肉疼无比。“兵不用来攻击人,只是用来做工具,非常好。”
拂晓道:“吾知,但它在人的手里,只会被用来攻击人。若它足够多,能让每个人都有,那还能互相克制,但它太少了,注定只有少数人才能持有,多数人用的还是石器与木器。石器与木器不如兵,这决定持有兵的人必定走上无夷部落的老路,无夷部落经过的地方都成什么样了?那些土地的部落不知多少春秋才能缓过来,再来一个,这片大地还能剩几个活人?”
献无言。
虽然都很肉疼,但谁都没得到,也能让众人接受,因而祭祀后,回家的回家,不回家的闲着也是闲着,纷纷拿着渔网凿冰捕鱼。
拂晓白日钓鱼,晚上用动物油脂照明阅读献在无夷部落里找到的大量无夷的手稿。
为了方便,无夷的手稿大多刻写在树皮与羊皮鹿皮上,只一小部分刻在石板上,献一个都没落下,全都打包带了回来。
看了手稿,拂晓发现无夷也在研究星星的位置变化,认为星星与历有关,星星如此大的变化,历也会受到影响。
拂晓检查了下无夷修的历,发现还真是,这家伙近几十个春秋修历修得超勤快。
拂晓对献叹道:“或许吾不该杀她,她很聪明,杀之太可惜了。”
献道:“可她不会放弃做主人。”
拂晓道:“罢,还是杀了吧。”
虽然那么聪明的脑袋砍了非常可惜,但不杀后果更严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拂晓咬牙道:“她都留下这么多记载,吾就不信吾不能修好她的历,增加农田作物收成。”
与无夷部落的战争收获颇丰,无夷部落存粮过于离谱,即便几十个部落每个部落拿走了足够弥补这场战争损失的部分,也还剩下很多。
有人提议剩下这些要不分了。
拂晓想了想,理智拒绝。
真要分了,那按什么方式分?
按出的人头还是出的粮食还是出的舟楫,还是猎手们杀敌的数量?
不论是哪种都会有很多人不满意,而综合算....算了吧,两千人出征,只回来一千两百人,每个部落都伤筋动骨,都需要投入人力与时间去采集狩猎,没那么多耽误。
最后拂晓提议,这些粮食就做为救回来的受害者们的口粮,而受害者们吃着这些粮食,要在重建部落之余,在淇水、洢水、激女河之间的一块高地上修建一座无夷部落那样的大粮仓。
以后再修水利,各个部落先将粮食运输到粮仓里,再从这里中转与集中运输到工地,可以节省不少人力物力。
众人想了想,水利那还是要继续修的,而各个部落自己送过去,时间不一,沿途也确实费事,有这座粮仓做为中转站确实可以,遂同意。
但受害者们一边重建部落一边修粮仓着实快不起来,尤其无夷部落的粮仓修建起来不是一般耗费劳力,需将地面挖出很深的坑,再用石头将土夯实,夯得和石头一样坚硬,最后铺上沙子与石灰,还要分隔成不同仓室防止一处受潮,全部受潮,因此还要同样修建夯土墙。
休养了两个春秋,各个部落都有余力继续修建水利了,粮仓才修建三分之一。
见此,诸部干脆拿粮仓当临时中转站,粮食在这里存放几日便集中运输至工地。
*
“啊啊啊.....”
“怎么了怎么了?”听到拂晓充满痛苦的叫声,植第一个冲过去。“发生什么了?”
拂晓抓了抓脑袋。“修历修得太痛苦,叫两声排解,无事。”
植想安慰,却发现实在不知该如何安慰。
拂晓痛苦道:“若是以前,修历其实也不难,但近些春秋,气候变化莫测,无夷最早的时候每隔五到十个春秋才需要修一次历,如今却少则一个春秋,多则两个春秋就得修一遍。偏偏还不能不修,若修历后,对作物气候的掌握是六,那不修历便是四。”
虽然只差了个二,但一口粮食的短缺说不定就是一条人命。
植道:“可以慢慢....好像慢不起来,汝可以多挑一些数算厉害的幼崽帮你算。”
大人就算了,忙着生产,实在没多余精力干别的。
25. 第二十五章立四极
拂晓叹道:“吾已经挑了二十多个幼崽,但修历太间隔太短了,还是不够,且间隔如此短,更是让修历倍加麻烦,若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无夷历修历的间距增加就好了。”
植:“....”能用就不错了,要求太多....无异于给自己增加难度,但他也明白拂晓是真的想偷懒想省点事,而且现在这样频繁的修历也确实烦,修历的频率都快赶上修水利的频率了。谁愿意这么高强度进行数算计算?拂晓能坚持到现在,一半是她对数算是真爱,一半是温暖时农业产量约一粒种子收两粒,偶尔三粒四粒,气候变冷后农业收获直接腰斩,只能通过水利与历补救,生存所迫,不得不坚持。
“汝继续去做汝的事,吾这里可以的。”
拂晓拿起树枝继续在铺了一层沙的地上计算。
植道:“兽棚这么冷,汝还是到火边计算吧。”
外头可是在下雪。
拂晓摇头。“外头入夜后,更亮,而且大室里人太多,幼崽踩两脚,沙上的数就乱了。”
植没辙,只能在天色将暮时拿了一条虎皮毯给拂晓披上。
拂晓在兽棚里继续奋笔疾数,金乌完全坠下也没发觉,反正双月很明亮,不妨碍视物。
直到光线越来越黯淡,同时低头低得脖颈僵硬,拂晓才抬头,扭一扭脖颈,顺便看了看光线怎么了,却见双月被乌云遮盖,漫天繁星映入眼眸,如同一只又一只动物在嬉戏。
拂晓低头揉了揉眼睛,再抬头,发现不是真的有动物在嬉戏,而是靠的比较近的星星形成了类似动物的轮廓。
拂晓若有所思。“说起来,星星和月一样一直在变化,它能用来修历吗?”
想到就做,拂晓立刻开始根据自己多年来记载的星相规律修历,然后发现一个新问题....以前的星相规律,现在不太适用。
星星现在一股脑且迅速往西北跑,以前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未曾见过自然也不知规律。
拂晓无奈的一边修历一边观星,一脸观了两个春秋,惊喜的发现,星星停止了西北行,并且开始恢复过去一年四季周而复始的规律。虽然这个时候的星图与过去已不同,但不乱跑,开始周而复始了就行。
又三个春秋,虽然星图规律还没摸熟,但拂晓迎来一个好消息:粮仓修建完成。
粮仓修建完成,食物可以长期存放于此,便不能再向之前一样,在部落送粮食来的时节才有人在这里统计与调度粮食运输,其它时候除了修建粮仓的人就没别的人。
拂晓在粮仓周围修建了一些屋舍,又从各个部落里选择学习能力强的幼崽,让大崽登记秋收后送来的粮食,以及夏季与冬季修建水利、煮盐的粮食领取登记,没有粮食送来或取走,便带着更小的幼崽抓鼠。
粮仓里粮食多,鼠都被引来过来,每天逮鼠少则三五十只,多则百余只,不专门派人全天盯着,粮食迟早吃完,但让大人来干这活,太浪费劳动力,权衡利弊,平时吃得多干得少,就算留在部落也帮不了多少忙,在粮仓里可以吃粮仓里的粮食给部落省一笔食物的幼崽最合适。
当然,为了让幼崽们老实抓鼠且多抓鼠,粮仓这里也有奖惩机制,被鼠吃得粮食多了,幼崽就得背石头,并被送回部落。
“拂晓不是不让吃鼠吗?吾等烤鼠真的好吗?”
“汝不想吃肉吗?”
“想。”
“想就行。”
“不好,献来了,快跑....”
然两条腿跑得再快如何快得过羽翼?
献一手一只幼崽扔到一处,再抓再扔,最后将十一只幼崽扔做一团。
献拿起篝火上用树枝串着的鼠,一串十几只,旁边还有没烤的六串,温和道:“挺勤快的,抓了这么多鼠。”
幼崽们齐刷刷点头。
“吾等抓鼠可勤快了。”
饶了吾等这次吧。
献陡然满脸凶相。“谁让汝等烤鼠的?不是说了吗?鼠肉吃了易病,上次死了多少幼崽,汝等忘了吗?”
“没忘....”
“但那是肉....”
“吾等又不是汝,能飞,可以到处抓猎物吃肉。”
“吾等也想吃肉。”
献叹气。
粮仓这里什么都好,一日两餐,顿顿管饱,就是一点不好,多谷米多野菜,少肉。
全是幼崽,就算捕猎又能捕到什么大猎物?
饮食可不只能多谷米野菜,让习惯顿顿有肉且多肉的远古人,尤其是幼崽适应这种饮食,太为难人了。
“就算如此也不能吃鼠,吃死人,汝等连谷米野菜都吃不了。”献道。“不过汝等想吃肉也没错,吾回头跟拂晓说说,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幼崽们眼睛蹭的亮了。“真的?”
献认真道:“真的,吾从不说谎。”
将鼠烧了,再埋进土里,又检查了一遍幼崽们的学习与工作情况,确定都没什么问题,献将一群幼崽交给来粮仓修补的大人,自己去找拂晓。
拂晓不在淇阳部落,而是在一处水利工地,离得很远。
七八个春秋过去,合作部落数量越来越多,水利也越修越远。
献一边给各个部落送信一边找拂晓,在十日后见到拂晓。
工地上上有三百名大人在干活,这么多人同时进食会很麻烦,而且因为修水利非常耗费体力,修水利的大人一日要吃四餐,因而工地上采取的是分批错开时间进食制。
献落下时,拂晓正在进食,一边啃粟饭一边看竹板,表情很奇怪。
献凑近看了看竹板,发现记载的是各个部落人口增长。
“合作部落的人口增长出了什么问题?”
拂晓咽下嘴里的粟饭。“没问题,相反,人口增长非常正常。”
献不解:“怎么个正常?”
“新生人口比死亡人口多,但多的部分与粮食增长、幼崽成活比例增加前相差无几,远没达到吾曾经担心过的那般迅速。”
“这不是好事吗?”
拂晓茫然道:“但吾不明白,这是如何做到的,明明粮食增加,可以养活更多人口,幼崽成活比例也增加,部落迁徙周期变长,有了更多时间生育,论理,人口当翻倍增长。虽然修水利时吾有意选择更多女人,减少女人能花在生育上的时间,但每次修水利,少则两百人,多则四百人,对整个合作部落群而言,只是一碗粟里的一粒粟,不可能产生如此大的影响。”
献想了想,道:“大概是因为女人们减少了自己的生育次数。”
拂晓茫然的看着献。
献道:“怀孕很辛苦,还会让身体元气大伤,要很久才能恢复,甚至大概率无法完全恢复。只是原本女人们至少生十个才能保证新生人口多于死亡人口,让部落得以延续,这才不得不生十个。可如今,幼崽成活比例增加,原本十个幼崽活一个,如今能活两个。意味着女人们只要生五个就能维持新生人口多于死亡人口,既如此,为何还要再生十个?生五个就够了。若是哪天幼崽成活比例增加到每个幼崽只要生下来都能活到长大,汝信不信女人们能只生一个最多生两个?生完后就跟汝一样,拒绝与任何男人睡觉,不肯再怀。”
拂晓一拍脑袋。“我忘了这茬。”
这真不怪,她习惯了每个女人至少生十个保障部落新生人口多于死亡人口,却忘了,这个出生人口也是会变化的。
生育辛苦还伤身,能少生一个为什么不少生?
多生?
吃饱撑的就为多受一道罪并损害身体?
拂晓道:“若是如此,吾就可以放心了。”
她一直很担心人口大爆炸超出环境承载能力,如今看来,各个部落都不是傻的。
拂晓将人口增长的竹板收好,换了一块竹板,一点时间都不浪费。
献再看,发现这次是星相的。“汝怎么还在看无夷留下的东西?”
“重修的无夷历只能用一段时间,需得经常修,留下的东西多看看没坏处,毕竟这方面她比我更有经验,也更聪慧。”
献想了想,觉得有道理。“说来奇怪,无夷留下的记载里,温暖的方向是南方,寒冷的方向是北方,为何淇阳这里却是温暖的方向是北方,寒冷的方向南方?众人学习无夷留下的知识,都要额外转一遍方位。”
拂晓赞同。“大家如今都用无夷留下知识里的方位做方位,温暖为南方,寒冷为北方。”反正只是方位,怎么方便怎么来,知识最重要。
献道:“吾知,但还是觉得很奇怪,为何生于一片天地下,方位却如此不同。”
拂晓想了想,不确定的回答:“吾等的方位,当是外来词。”
献疑惑的看着拂晓。
拂晓提醒道:“夫诸,祂能飞,焉知祂飞过多少地方,或许,祂曾生活的地方,便是以温暖为北方,寒冷为南方,而与祂接触过的前人学习了祂的方位。而方位,想怎么定都可以,只要自己觉得方便,无夷部落的祖先或未与夫诸接触过,便自己定,想以温暖为北便以温暖为北,想以温暖为南便以温暖为南。”
献被说服了。“或许就是如此。”
拂晓点头,旋即看陶罐里的粟饭熟了,便问献:“要吃饭吗?”
献立刻坐了下来打饭,同时与拂晓说起幼崽们吃鼠的事。“粮仓那边粮食虽然够吃,但幼崽们只吃粮食,便会忍不住吃抓到的鼠,但鼠肉比别的肉更易生病,吾觉得这样不好。”
拂晓赞同。“是不好。”
她好不容易增加的幼崽成活率可别就这么降回去了。
“有什么办法解决吗?”献道。“吾知人手不够,没有足够的大人专门为粮仓那边捕猎提供肉食,但也不能让他们继续吃鼠。”
拂晓思考片刻。“大人不够,但吃肉,如今的牛多了,吾可以让送粮食去粮仓的部落轮流带上一头牛或两只羊,给幼崽们吃?虽然没法天天吃,但有一段时间是能吃肉的,应当不会再抓鼠吃。”
献想了想,道:“也可以,幼崽若实在馋肉,想天天吃肉,就让他们自己挖个窖穴,冬季储冰,宰杀的肉就放在里面,每天吃几口,慢慢吃一个春秋。”
拂晓一拍大腿。“好办法,虽然挖窖穴很累,但幼崽闲着也是闲着,力气小便慢慢挖,挖几个春秋都可以。”
说完,拂晓又补充道:“不过实在挖不动,也可以大人给他们挖一个。”
献道:“大人哪有时间?”
拂晓道:“虽然无夷历可以继续用了,但不知为何,气候变化越来越怪异,无夷历也不是很好用。所以吾想,能否对食物不足做预防?”
“如何预防?”
拂晓答:“比如,每个部落每个春秋,只要食物收获正常,便将一部分食物放到粮仓里,以后哪一个春秋,食物收获不足,便从粮仓里取一部分食物补足不够吃的部分,如此,便不会有部落因为食物收获不足而饿死人。”
“听起来不错?诸部落如何说?”
“吾还没说,要做这样的粮仓,就得防止有的部落多拿,等别人也需要时,食物便不够,因此需要完善一二,更有说服力,到时吾再去说服他们,才能一次便说服诸部落,节省时间。”
献若有所思,说服别人还有这样的技巧吗?“汝很节省时间。”
拂晓理所当然道:“当然,能活到长大的大人,大多活不到四十个春秋,吾如今已活过七十三个春秋,谁知道死亡与明日谁先来?自然做什么事都要节省时间。”
献看着拂晓的脸,突然发现,自己遇到拂晓已经很久了,久到曾经年轻美丽充满活力的拂晓,如今脸上已爬上皱纹,当然,即便爬上皱纹,拂晓也是美丽且充满活力的。
献莫名感觉揪心。
感觉到献的情绪不太对,拂晓关心的问:“怎么了?”
献小声问:“汝也会与母沇、屏翳一样长眠地下,化作枯骨吗?”
拂晓道:“每个人都会有那一日,吾会有那一日,汝也会有那一日,只不过汝的那一日会来得很晚,但它终会到来,若汝思念吾,来日可与吾同埋一处。但汝当知,即便吾离开汝的生命,汝的生命也未停止,汝还会遇到很多的人,不可因为那一日的到来便忽略沿途风景。”
献轻轻点头。
小冰期的气候变化太抽疯,拂晓说服诸部并未花费太多时间精力,只半个春秋便搞定了。只是粮仓原本是为修建水利而准备,储量空间也是按着修水利的需求而建,如今还要储存预防灾害的粮,便不够用,因而拂晓重新调整与规划水利的修建速度,抽了一部分人去扩建粮仓。
修建粮仓需要有人主持,拂晓自己在主持水利,一个人没法劈成两个人,便让献守在粮仓处,一边看管幼崽一边主持修建粮仓,便是遇到什么问题,献飞来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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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比别人方便。
又六个春秋。
淇阳部。
女蜜对献安慰道:“不必为吾难过,吾已活了五十余春秋,在所有人中,已经是很长了。”
献难过的看着女蜜手臂在采集时被树枝划伤的伤口,伤口不大,但现在是夏季,天气炎热,伤口易发炎。
女蜜的伤口发炎了。
虽然当下还活着,但所有人都知道,伤口发炎了,再强大的人也必死。
献眼泪吧嗒掉:“吾舍不得汝。”
女蜜无奈:“汝这样,吾也会害怕的。”
献闻言赶紧抬手抹掉眼泪。“吾没哭。”
伤口发炎而死并非舒服的死法,随着伤口恶化,人会越来越痛苦,献用了一些有致幻效果的植物才让女蜜舒缓下来,死去。
死去的女蜜被葬在聚落公共墓葬中,献亲自撒土将她掩埋。
女蜜是她来到淇阳后照顾长大的第一批幼崽,那一批幼崽在数十个春秋里相继死去,女蜜已是最后一个。
拂晓对献道:“若汝实在难过,便记住她。”
献疑惑的看着拂晓。
拂晓解释道:“汝一直记得她,她在世上便还留有痕迹,并未在泥土中完全腐朽成泥,不留痕迹。”
献闻言嗯的点头。“吾会一直记得她。”
女蜜死后的第二年春天。
“哈哈哈,吾成了。”
屋舍中熟水的大人幼崽们纷纷揉着眼睛出来看怎么回事。
“拂晓,汝又发什么疯?”
拂晓热情的拥抱每个从每个屋舍里走出来的大人与幼崽,吧唧亲一口,若是可爱的幼崽,更是要亲两口。
“吾成了,吾成了....”
被亲得迷迷糊糊的幼崽疑惑的问:“什么成了?”
“将星图加入无夷历中修历,吾成功了,以后修历的间隔可以增加,再也不用每个春秋都要修历了。”
幼崽立刻醒了:“好事。”
被按着天天算数也很痛苦的好吧?自己明明是个崽崽,却要从早到晚的计算,连玩的时间都没有,太痛苦了。
拂晓再次亲了幼崽一口,并滔滔不绝的介绍自己改良的无夷历。
“吾将天上四个方向最显眼的四团星图化为动物,这四个动物春夏秋冬,周而复始的移动,这四个星图的周而复始结合无夷历的月相盈缺,无夷历能往后推算的时间倍增。”拂晓说完又抱起一只幼崽猛亲。
一名大人问:“真的吗?准确吗?”
拂晓思考片刻:“准确,但具体能不能用,还得用了才知道。”
众人想了想,觉得这不是事,反正无夷历平均每年一修,每次修了都是立刻使用。
实验后再用?
看看修历的间隔吧,哪有那个实践时间,用了再说,再差也不会比没有不用历更差。
若是不好用,那就再修呗,反正一直都在修。
用了后便发现,结合了星图的无夷历仍旧需要勤快修,但过了足足三个春秋才需要修,与之前每个春秋都要修截然不同。
合作部落立刻得出结论:利用星图改良后的无夷历好用,可以继续投资。
拂晓却不满意,才三个春秋就又需要修了,比之前好,但不多,又花了一个春秋对无夷历更细致的修了一遍。
重修版星图无夷历再次投入使用时,淇水与激女河之间的大粮仓亦扩建完成。
淇水之畔。
来自三百个部落的六百多名大人汇聚于此,又分成五队,拂晓从粮仓中取出足够的粮食分给五队大人。
拂晓道:“汝等一定要好好生活,繁衍生息,吾会让献经常去汝等所在,汝等有何困难,一定要告诉吾等。不论如何,吾等都是汝等的后背。”
大人们纷纷应是。
将粮食完全搬上舟楫,六百多名大人也相继上舟楫,前往早就勘测好的定居地。
拂晓与几个老人站在河边,久久不愿离去。
献道:“迁徙的目的地是早就勘测好的,并无大的危险,准备的食物也足够,不会有事的。”
拂晓道:“但看着幼崽长大,离开,还是会担心。”
献无言。
拂晓继续道:“不过这么多大人迁徙,建立新的部落,可见合作部落中每个部落的女人都是生育数量只要保证出生人口只比死亡人口多一点就可以,但因为合作部落总人口的庞大,每个部落每代只增三五个人口,聚起来也是很多,以后怕是会经常如此。”
献道:“虽然田鱼、无夷历、水利令粮食增长,这种增长毕竟是无穷,三百多个部落的人口会随着时间逐渐逼近土地承载范围,无法再往别的部落塞人,便只能另寻新地。所幸,南方如今地广人稀,不需要与其它部落发生冲突。”
被无夷部落祸祸时间最长的激女河以南,人口不是一般凋敝,现在都还没缓过来。事实上,合作部落群现在才开始对外迁徙,也有当初与无夷部落那场战争的后遗症,一口气死了近千大人,要恢复到原来并非易事。
一个地方,人口凋敝,生态却不会空缺,人空出的生态会被野兽填满。
野兽多是好事,意味着充裕的食物,但不能多过头,多过头就是真要命。
因此,即便有新邻居,那些从无夷部落蹂、躏幸存的群落也会很高兴——只要新邻居不是无夷部落那款——一片地区人多,野兽也会少一些。
拂晓道:“那更久以后呢?当南方地广人稀之地都是人时呢?”
献道:“部落冲突?”
拂晓想了想,道:“那会死很多人,打完后,就算得了新的生存土地,也没那么多人了,还是想其它办法吧。”
“继续推迟女人生育的时间?发展更多合作部落。”
“可以推迟到二十六个春秋,但有用,却不够,部落迁徙周期变长了,生育时间更多。发展更多合作部落也是办法,但人越多,即便生育数量减少,数百个部落增长的人口也不是小数量,也不知新的合作部落能坚持多久。”拂晓道。“还是要想别的办法,就像当初有牛、田鱼、水利以后,食物增加,同样的区域便可以生活更多人。”
拂晓一边说一边看向植。
植道:“看吾做甚?稻的培育虽然让稻的收获增加,但很慢。”
拂晓道:“慢也是一个方法,多个办法,积少成多。”
26. 第二十六章初芽
献飞到部落中间空地上飞扬的旗旁,缓步落下。
因为天太热而在树荫下休息的大人幼崽们纷纷向献打招呼。
“献,汝来了。”
“拂晓可有什么事要告诉吾等?”
献一一回应。“没有什么大事,惯例了解诸部的现有人口,问问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可需要帮助。”
一个部落,人口少则百十,多则三四百,个别达到五六百,就算一直在波动,也很容易统计。
部落里有威望的人很快将本部落的人口报给献,然后同献反应起自己部落需要的帮助。
“你们也想在部落里修建一座仓?”
献不由看了眼幼崽们的数量,除去冬季,部落里的大人很少能到齐,都在外采集狩猎,但通过幼崽这种生产大于消耗的存在不难了解到大人的数量。
一个健康运转的部落,大人与幼崽的比例需维持在三比四到一比二之间,比例更小,幼崽太多,大人生产的食物不够吃,会有很多幼崽饿死——虽然这年头幼崽夭折率居高不下,但因为不可控因素夭折和幼崽因为食物不够吃而夭折是两回事——幼崽太少,族群抗风险能力会低到无法维持部落的延续。
了解一个部落幼崽的数量也差不多能了解该部落的大人数量。
一名大人点头。“最近几个春秋,吾等收获的粮食在满足食用与给粮仓的库存后还剩不少,窖穴太小不够存放,也很容易腐坏,便想修一座仓,谷米在仓中可以存放更多时间。吾等也知修仓需要很多时间,因而吾等只想修一座很小的仓,能存放吾等剩下的食物即可。”
献很想说那些食物不如全都放到大仓里保存,还能省点事,但本能让她感觉咽下了这话,表示自己会将此事告诉拂晓,让拂晓定夺。
就算是最小的仓,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也不是单一部落能负担的,需多个部落出人出力出粮,自然不能一言而决。
献将部落的需求用炭写在麻布上,旋即在部落里呆了一日,检查幼崽们的数算学习进度,顺便帮忙采集。
需要收集的信息收集得差不多,献才前往下一个部落。
合作部落群如今已增至六百多个,献这一圈跑了一整个春季与一个夏季才回来。
“至少一百个部落想修建一座小仓。”
拂晓阅览着献带回来的布。“那汝怎么看?”
“吾觉得不可以。”献道。“想修建一座小仓的都是已修建好水利,且人多农田多的部落,那些尚未修起水利,或人与田不多的部落并无此需求。”
拂晓颔首。“若是修小仓,还没修建起水利但已经等了很久的部落便需要等待更久,加入合作部落群出人出粮,可以得到帮助修建水利增加粮食收获,这是合作部落群对诸部的承诺。按顺序来等,即便需要等很久,诸部也能忍耐,但它们的水利还没修好,合作部落群便开始给已好修水利的部落修建小仓,那些部落必定会觉得自己被区别对待。”
合作部落如今的总人口约二十万,虽然很多,但分布在非常广袤的土地上,能快速且频繁联系全靠献的飞行能力,但献的飞行能力只能传话,不能带人带物资。
因此修建水利的人手与粮食往来需要成本,若要修建小仓,必定要压缩修建水利的人手与粮食份额。
一直出人出粮帮别的部落修建,并眼巴巴等待来日自己部落修水利的诸部哪个能接受?
献补充道:“他们想不到吗?为何还要提出如此要求?”
拂晓神色复杂:“大概是因为觉得自己人多,声音大,可以压过别人的声音。同时想修小仓,但不想付出更多。”
献茫然:“不想付出更多?”
拂晓道:“若是窖穴不够用,也觉得窖穴储存粮食的时间太短,只是想让粮食保存得更久,有两个办法,一是将粮食放到大仓里,反正大仓大,腾点地方给他们放粮食也不难,但他们怕粮食放到大仓会被用去修水利;二是将多余的粮食给予修水利,水利早日修完,再想修小仓,诸部也能答应,同时因为自己当初出的粮多,怎么也能第一批修小仓,但他们一个都不想。”
献真没想到有这么多弯弯绕。“好复杂。”
拂晓叹道:“吾也不知为何,明明食物多了,人心越变得越来越复杂。”
献赞同点头:“太复杂了。”她根本没想到这么多,完全跟不上人心变化。
想了想,献决定不为难自己,跟不上就跟不上呗,拂晓跟得上就行。
献问:“那如何回复?”
拂晓道:“告诉他们,在诸部的水利都修好前,不会修其它东西,若只是想让粮食保存得更久,便将粮食放到淇水大仓保存。”
献道:“但如此,淇水仓便需要更多人手,幼崽们怕是不够。”
粮食储量增加这么多,献无法想象会吸引多少鼠与野兽,防潮与建筑修补工作量又会增加多少。
拂晓道:“若他们能接受,愿意将粮食储存到大仓,便增加二十名大人到大仓生活,带幼崽们除鼠、防潮、修补缺口,防野兽。”
说到最后一个,拂晓的表情也有点无奈。
野兽的嗅觉着实敏锐,大仓修得那么厚实,还能闻到粮食的味道寻过来。
尤其是冬季,食物匮乏,大仓周围野兽也格外多。
只有修了大仓才能理解为何祖先选择用窖穴保存粮食,埋得足够深,才能防止被野兽闻到,就算有野兽闯进来,也会因为窖穴的深度而爬不出来,部落还能加餐,但大仓不行。
大仓需要保存的粮食数量太多,没法像窖穴一样往深了挖,只能横向挖掘,如此一来,野兽找麻烦的难度自然下降。
粮食多想修小仓的部落只有四分之三愿意用大仓保存多余的粮食,但有个要求:这些粮食属于自己的部落,不能给别的部落用。
拂晓对此回应得很干脆:尽量不用,但如果发生什么特别大的灾害,很多部落食物匮乏,大仓里属于合作部落群的粮食不够,那她一定会挪用其它粮食。如果没有遇到那样的灾害,合作部落群的粮食够用,她就不会挪用其它粮食。
献能看出来那些部落对这个回答不是很满意,但自己修建小仓,他们也没那么多人力物力,而修建窖穴,窖穴的粮食保质期又比不上拂晓花了近二十个春秋打造的大仓。
这些部落还是捏着鼻子接受了。
拂晓看着接受部落的名单,表情明显不是很开心。
献问:“拂晓,有什么问题吗?”
拂晓道:“太少了。”
献道:“每四个部落便有三个接受,这还少?”
拂晓点头:“每四个部落便有一个部落,宁愿食物吃不完,放在窖穴里保存时间又不够长,也不愿放到大仓里,只因为合作部落群可能在需要时使用那些粮食。”
献不明白。“可能会造成粮食的浪费,窖穴保存时间短,吃不完,粮食就腐坏不能吃了,是不好。”
拂晓摇头,又点头。
献:“什么意思?”
“浪费粮食是不好,但它们不一定会浪费粮食,吾猜它们会用多出的那部分粮食修更多窖穴,甚至一点一点自己修小仓,虽然会很慢,但靠时间也能慢慢积累出一座小仓,吾心情不好是因为别的。”
“因为什么?”
拂晓回答:“只是一种感觉,吾也说不清楚,就是有一种很不好,可能会发生什么坏事的感觉。”
献复盘了下,除了浪费粮食,实在想不出还能发生什么不好的事。“许是汝这段时间太累,才会如此,要不要休息一段时间?”
拂晓已经不年轻了,活过的春秋将近一百个,身体素质大不如前,生活作息却没变,白天干活与主持水利修建,晚上计算历法、思考诸部所遇困难的解决方案、计算诸部人口变化、计算哪里还能容纳增长的人口、与毗邻但非合作部落的部落如何交好....
献看着都替她感觉疲惫。
拂晓摇头。“吾会休息的,但如今不行,不过汝若想让吾轻松些,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
拂晓答:“汝多干点,吾便可少干点。”
献犹豫片刻,瞅了瞅拂晓白了一半的头发,脸上堪比干枣的皱纹,以及头上因为衰老而开始变得干枯的四只角。
夫诸脑袋上的角一定程度上会反应身体的状态,越年轻健康,血气越充裕,角的色泽偏深,且会很漂亮,与之相对的是,年迈气血衰竭,角就会变干枯变小,颜色也发灰发白——据说那只神话里的夫诸神兽便生有四只色如红珊瑚一般的角,但不知真假,因为献从未见过哪个夫诸的角色泽若红珊瑚。
献道:“好。”
拂晓闻言立刻不客气的开始给献增加工作量。“以后汝不用传话时便去北边诸部那主持修建水利。”
都有二十万人口了,拂晓自然也没和以前一样,一个春秋只在一个地方修建水利,而是多地同时修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每个春秋都有一地开工——虽然这样很耗费人力物力,但也不能让等待中的部落觉得,自己还要等很久,久得自己有生之年大概率看不到那一日,只能四个方向都开工。
献:“....”
*
尽管一边主持修建水利,一边传话,每天累得要死,献还是留意到,那些粮食有很多富余但没选择存放大仓里的部落开始自己修建工程,大部分修建的是窖穴,而少部分,挺有眼光的,修的是小仓,每个春秋修一点,如此,二十个春秋便能修起一座小仓。
献对此甚为无语。
不是,你都有这么长远的规划能力了,就不能看看大仓的好处吗?
一个又一个春秋的时间流逝,合作部落群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的老人所剩无几,生来就在合作部落群环境中生活的新生代越来越多。
拂晓修建工事调动人力也越来越轻松,水利越修越快,最终每个部落都有了水利,粮食越来越多,拂晓为此再次扩建了一次大仓,以便给诸部存放粮食。
大仓里的粮食越来越多,需要的守仓人手也越来越多,最终来自各个部落的人数堪比一个大型部落。
令献感觉不安的是,来自不同部落的人在抓鼠、防潮、防野兽、修补大仓时,对自己部落的粮食最用心,对其它部落的粮食甚至合作部落群的粮食则出现了应付趋势。
粮食的保存工作是能应付的吗?
你今天应付粮仓,明天粮仓就还你一仓腐坏变质的粮食。
拂晓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虽然这种应付态度还很轻,但她能感觉到,这只是开始,这种态度会随着时间流逝加重。
拂晓尝试应对,然不论如何跟守仓的人说道理,对方都明理暗里表示一种态度:自己部落的存粮自己以后要吃,合作部落群的粮食,自己以后也要吃,但其它部落的粮食,吾吃不到,既如此,守仓的活,干到及格水平就差不多了,没必要干特别精细。
拂晓:守仓的活,自己部落的存粮干得最精细,合作部落群的粮食次之,其它部落的存粮再次之,还真是区别对待的有理有据....个屁,照现在这个趋势发展下去,以后给其它部落修工事是不是也能随便应付,反正工事有问题,造成损失,受到损失的也不是自己部落?人人都如此,合作部落群还能维持下去吗?
幼崽们好点,因为拂晓是合作部落群中最有威望的人,所有人都听着拂晓的事迹长大,拂晓说什么,都能听,不会反驳或阳奉阴违——就算想反驳也没那脑子——但幼崽最容易受到大人影响,一看大人干活都不追求精细,三观尚未成熟的幼崽如何能不有样学样?
拂晓愤怒的将守仓的人全部换了,之后只要发现谁干活不够精细,应付,便换人。
通过强硬的频繁换人,总算遏制住粮仓工作的应付。
但拂晓有种感觉,这不可能长久,终有一日会固态萌发。
拂晓充满困惑:“他们心中已将粮食进行区别,这种区别是以前没有的,以前不论什么粮食,不论自己是否会吃,他们都会一视同仁的爱惜,而非加以区别,为何会如此?”
即便她能根据人心的变化及时做出应对,但越是应对,越是能感觉到自己的无力。
合作部落群正在向一个也想像不了的方向移动,宛若一头即将发狂失去控制的牛,而她拉不住。
植道:“大概是因为食物增加了,以前浪费一粒食物,都会心疼,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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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一粒食物,并不会影响什么,便不心疼,不心疼,便不会再如过去那般爱惜食物。”
拂晓问:“并不会影响什么?是现在不会影响什么还是当下不会影响什么?”
植想了想,答:“吾不知。”
拂晓道:“只是当下不会影响什么,一个人浪费一粒食物,无足轻重,每个人都浪费一粒食物,仍旧无足轻重吗?”
植沉默好一会,道:“但人心的变化,汝只能顺人心,而无法逆人心。”
无论拂晓心情多抑郁,她做出的选择都是尽量顺着人心,而不是跟人心对着干,没人比她更能意识到人心的危险。
拂晓苦笑。“有时,吾真恨自己的敏锐。”
翌日时,献回来给拂晓送诸部落的田与粮食统计,脸上是肉眼可见的愤怒。
拂晓不由问:“怎么了?这么大火气?”
献将布放在铺着干净茵席的地面。“那些家伙给吾塞了青金石。”
拂晓不解:“汝不是很喜欢青金石的色泽,觉得与自己的羽翼很像吗?”
送点青金石怎么了?
不当吃不当喝的东西,都是随便送,甚至随便拿。
献摇头。“这次和以前不同,他们送吾的青金石非常多,个头也很大,希望吾帮他们向汝说好话,让被汝从大仓退回去的人回来大仓。”
拂晓脸色立时沉凝。
献不悦道:“他们被退回去是因为干活的态度不好,对粮食区别对待,他们竟然想用青金石换吾向汝说话,他们在想什么?而且青金石不当吃不当喝,那么多那么大的青金石,要收集起来,需要耗费多少人力?简直荒唐。”
拂晓也不是很理解这种操作,若规则可以如此轻易的破坏,合作部落群迟早散伙,没了合作部落群边际效应下的低成本,部落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但这不妨碍她看出那些人的目的,以及这一招的杀伤力。
献虽然活得久,但身体终究会对她的思维产生影响,而有一些东西,不到相应的状态,人是无法理解的,便如死亡。
年岁越大的人越能感觉到死亡逼近,但同样的年纪,献没有那种死亡逼近的感觉。
“汝是如何回应的?”
“吾痛斥了他们。”
拂晓道:“做得好。”她觉得有必要对其他人也了解一下,虽然其他人没有献的飞行能力,但修建工事也需要个统筹的,她一个人顾不过来,不免选择一些人帮忙。
献这次遭遇的事,那些人没必要不遇到。
“还有,这次至少一半的部落希望修建小仓。”献道。
“每个部落都有了水利,粮食增加,会想修建小仓也是自然,汝如何看?”
献问:“他们对粮食区别对待,小仓建起来?这种区别对待真的不会进一步扩大?”
“会。”拂晓看着布上诸部的反馈。“但当多数人都想修时,吾也不能拒绝,且粮食增加,又吃不完,确实需要仓储存。”
“那可以扩建大仓,若嫌大仓距离远,亦可多建几处大仓,为何一定要每个部落修建小仓?”
虽然这个时代还没诞生公与私这个词,但拂晓隐约能推测出诸部的想法:因为他们将那些粮食视作私有物,私有物是容不得他人沾染的。
然,模糊的感觉与现有的语言无法清晰的表达出一种初芽中的事物。
献道:“真的要修吗?吾总感觉,修了会有不好的后果。”
拂晓道:“修,但不能只修仓。”
献疑惑的看向拂晓。
拂晓道:“人口增加,诸部多垦了不少田,原本的水利是不是不够用了?”
献点头。“有近一半的部落说,田多了,新田无法用上之前的水利。”
拂晓道:“那就再给每个部落修建一条水利以灌溉新田,否则新田收获少,岂非可惜?”
献眼睛一亮。“既然要修水利,如今诸部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大,淇水这里的大仓对一些部落太远,也可以淇水大仓为中心,在诸部往来必经的地方,最好是有河流可以水运的地方多建几座大仓。”
拂晓颔首。
献想了想,道:“但小仓的修建速度再慢,时间长了也终会修好,那时怎么办?”
拂晓淡定道:“随机应变。”
现在这情况,鬼知道会往什么方向发展,除了随机应变也没别的办法。
至于随机应变也还是失控了怎么办?
那就凉拌。
反正她尽力了。
而且水利与大仓都能保存更多粮食,只要食物不出问题,未来再失控再糟糕,想来都不会死很多人。
只要不会死很多人,不论糟成什么样,未来就不是彻底失控。
拂晓之后的诸部议事上,拂晓果然没有反对多数人赞同的修建小仓提议,却顺其自然的提出诸部田地增加,水利不够用,应该修第二条水利的事,而要修第二条水利,就得多修几座大仓,省的反复长途的浪费,也得到多数人批准。
然后,就没什么好说的,水利比小仓哪个更重要?
自然是水利更重要,那珍贵的人力与粮肉先紧着水利不是应该的吗?
小仓只是修得慢,又不是不修。
搞定小仓的问题,拂晓开始找自己平时经常派事情的大人了解他们与诸部相处时的事。
虽然大人都表示自己是拿了东西,但都是正常的拿,数量也不多,然比起活了一百多个春秋的拂晓,这些大人不论年岁如何,都太嫩了。
拂晓很容易便用言语从有撒谎迹象的大人口中套出具体的数量。
在这个时代,还没有什么东西属于个人,其它人拿了就是偷的概念,食水什么的,饿了渴了随便拿,只是要求不能浪费,拿了多少就得吃完。
非食水的东西,比如漂亮石头、羽毛什么的,也一样,可以随便拿了用,但不用的时候得放回去,不能乱扔。
大人们拿的东西,都是非食水类的东西,且数量不少,品质也更好,明显需要耗费不少人力去收集,与以前部落里那些顺手收集,费的人力还没两张兽皮多的漂亮石头、羽毛是相同的东西,本质却已截然不同。
27. 第二十七章禅让
拿了其它部落的东西并非过错,在这个没有私有财产概念的时代,拿了其它部落的东西就是过错,那也太荒诞了——仅限于非食水的东西,若是食水,便需要赠还别的东西做为礼物,但修建水利本来就是在哪修建便在哪吃。就算这些家伙拿了食水也是正常行为,非食水的东西就更是什么时候都随便,主要是以前也不会有人专门收集这么多不当吃不当喝的东西只为送人。
但不论普世概念如何认知,拂晓都想换人。
换人需要理由,不能因为吾觉得汝不好就换人,她还没这个权力。
因此,拂晓找的是其它借口。
收集这么多不当吃不当喝的东西,需要耗费多少人力?
你是在增加这个部落的生存强度,这是恶,所以罚汝背石头,以后也不会再用你。
诸部很疑惑,但在了解那些东西的数量与品质后,纷纷赞同拂晓的决策:淦,收集这些需要耗费多少人力?别人给了,吾是不是也得给?不给汝就会对吾尽心?水利这东西修得不上心,出问题可是会要命的,但给的话,那么多人力吾能生产多少衣食?这些年气候越来越冷,知道衣食有多重要吗?能生产衣食的每一分人力有多重要吗?必须严厉打击。
超过九成半的部落投赞成票,拂晓顺利将一半的人收拾掉,并立下规矩:以后这些负责主持修建一地水利的人再拿任何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就得受罚,若收的东西超过一定数量,耗费了许多人力,就砍头。
虽然拂晓知道,这种事,以后大概率还会再发生,只是会更加隐蔽,但没关系,下次继续收拾。
时光荏苒,又十六个春秋。
合作部落群的部落数量已达到一千,人口超过三十万,有这么多人口,修建水利的速度也更快。
第一条水利覆盖每个部落耗费五十个春秋,第二条水利以及三座大仓的修建却只耗费十六个春秋。
第二条水利与三座大仓的修建,拂晓并未投入太多精力,以自己年老体衰为由在十六个春秋里陆续将手头上的事物交到献手里,到第二条水利全部修建好时,拂晓已完全不管事。
又一次合作部落群的集体议事,各个部落反应自己部落的处境,普遍不太好。
也没法好,最近几个春秋不知道气候是抽了什么疯,冬季不仅变得更冷,时长还增加了四分之一,春夏更绝,经常不下雨。
动物因为气候变冷而迁徙,狩猎的收获少了。
作物因为气候的抽疯而欠收欠收再欠收,采集的收获也少了。
这几年没饿死人全靠出生率下降、田鱼水利增产与大仓里的粮食。
感谢那些粮食多但还没修建起小仓的部落的贡献——拂晓故意将粮食多的部落小仓修建顺序放在最后,现在都还没修,为了保存粮食,这些部落只能将吃不完的粮食放到大仓里,这几年天灾频发,拂晓全都挪用了。
对于气候的变化,拂晓也没什么办法,只能让诸部多垦田,增加谷物的收获,就算单位面积产量低,广种博收也是一份食物;多种黍,虽然产量低,但黍比粟稻更皮实,只需要很少的水就能生长;多养牛羊,虽然气候变冷,动物迁徙,但草却变得更受牛羊喜爱,而牛羊肉和乳都可以充饥,牛还可以做为运输的畜力。
实在倒霉,真没多少食物,也不够吃的,就让献去看看,确定是不是真不够吃——拂晓不想以最坏的想法揣测人心,但这些春秋被上的课太多,不管想不想,都必须如此——是真不够吃,就拿着凭证去大仓取一笔粮食。
将各种杂七杂八的问题都给出或可行或勉强可行的方案,议事也走到尾声,拂晓倏然聊起自己已活了一百二十余春秋,年老体衰。
众人:“....”年老体衰就算了,你也不是第一天这么说,而年老体衰也不妨碍你几个月前杀掉一头剑齿虎,但一百二十余春秋?知道你老,但真没想到你这么老,都活成精了。
你见过活一百二十余春秋的妖精吗?
我没见过。
看来你也没见过。
众人一串眼神交流,俱是对拂晓年纪的震撼。
震撼过后又忍不住分析拂晓是不是在吹嘘,但众人又看了眼拂晓身边坐着的献。
这么多春秋过去,献还是有变化的,已是宛若夫诸十五岁大崽的模样,但献长得慢是合作部落群人尽皆知的事,别人都从婴儿长到老死了,献都没成年。
最早传下来的传说里,献是多高来着?
好像只有六岁左右的小崽模样,而献是拂晓在野外捡到的。
嘶,不对比不知道,一对比吓一跳,不论是老成妖精的拂晓,还是和老妖精一个岁数却还是幼崽模样的献都超离谱。
见底下的议论越来越跑偏,拂晓只能自己将跑遍的话题拉回来。
“吾老迈,这些春秋也很少再做什么,忝居合作部落群首领之位实是不当,故吾决定退下,让少者做首领,更好的带领合作部落群。”
众人沉默一瞬,倏然看向献,一时间不少人神色复杂。
拂晓没说想让哪个少者继位,但众人都不傻,这些年献几乎干了拂晓全部的活。
沉默过后,一人忍不住道:“吾观拂晓汝虽老却仍壮,还可以继续任首领,如何能说忝居?”
拂晓道:“吾很老,精力远不如过去,已不足以胜任首领。”
众人哪能答应。
虽然你确实老得跟妖精似的,但你这身体素质强者呢,还是继续干活吧。
大家也很信任你,即便你这些春秋干活少了,大家看到你就很安心,换一个人,大家就没有这份安全感了。
尽管众人情真意切的挽留,但拂晓还是坚持:“吾意已决。”
见众人还想挽留,拂晓继续道:“献造耒利农、驯田鱼肥田、除凶兽护民、作乐安民、教民养鸡、造舟利往来、观风识灾、败无夷有功、凿水利利农,堪为新首领,吾推举献为新的首领,还请诸位回去后告知部落众人,做出决定,下一个春秋议事时,确定是否通过让献成为新首领的决策。”
众人沉默良久,确定拂晓是真的不想再干,只能接受拂晓铁了心要退位的现实。
而让献为新首领,也行,献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虽然不像拂晓那样让人看到就很有安全感,但也能接受。
只一人忍不住对新首领人选提出异议:“可献并非大人,是幼崽。”
拂晓道:“她只是看起来是幼崽,活过的春秋比吾更多。”
众人看着献的身高,表情都很复杂。
见众人看自己,献自信的笑道:“若有人不愿选吾,也可以推举旁人,得支持多者为新首领。”
她相信就算有人推举别人,也不会有人能赢她。
首领的责任是尽可能带着所有人一起活下去,这个所有人包括有权投票的大人们,面对自己未来的生死,谁会随便投票?
即便有多个选择,正常人也必定会选择自己有着足够了解的人,对不够了解的人,谁知道对方未来是带着自己往生路走还是死路走?
生命只有一次,投票需谨慎。
然并非所有人都意识到这一点,因而很快有人推举其它名字,并列举自己推举之人的功绩。
拂晓对此没有任何不悦,微笑着将名字与功绩与献的一起记下来,再找幼崽们刻了很多份在竹板上,让众人带回各自的部落,商议要选谁为新首领。
待众人离开,献才问拂晓:“汝真的决定了?”
“吾真的决定了。”拂晓笑道。“吾等这一日已很久,吾很早的时候便想着,若吾能活到老,老去时吾要离开淇水远行,去看更多也不一样的风景,只是因为合作部落群的事一直耽搁,如今快如愿了。”
拂晓对天地之大的向往献也知道,闻言不再劝什么,只是道:“不论汝走多远,吾都会在淇水,让汝来日远行累了,回来有肉汤吃。”
拂晓笑着抱了抱献。“吾不会忘了来处。”
一个春秋后,在淇水大仓举行的例行诸部议事中,六名候选人,四女两男。
候选中两女一男明确表示自己的微薄功绩跟献差太多,自己不如献,拒绝与献相争,然后投票给献,整得支持三人的人都麻了,只差高呼吾等正欲死战,首领你怎么就降了?
剩下两人虽然阵前投降的操作,但两人加起来也只得到两成半的票数,败。
献以七成半的票数当选,成为合作部落群新任首领。
献很开心,拂晓的脸色却不是很开心。
议事结束后,献问拂晓:“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拂晓道:“支持者太少了。”
献道:“另外五个人亦有许多功绩,有支持者也是应该的。”
拂晓摇头。“不是因为这个,吾觉得,支持另外五个人的人中,一部分人是因为他们的功绩真心支持他们,还有一部分人纯粹是不想选汝。”
献无语:“不就是不拿非食物的东西帮他们说话吗?至于讨厌吾到选新任首领时都凭情绪做主?也不怕凭情绪做主,选出个将诸部往死路上带的?”
虽然能提名的人没有真正的草包,都是有一串功绩,在诸部中很有威望的人,不论是谁都不大可能将诸部往死路带,但凭情绪投票还是不该。
虽然现在的候选人都是很优秀的人,但谁也不能保证未来不会发生意外,比如不少优秀的人发生意外,导致差一些的人里挤进候选人中,投票的人凭情绪投票,还不得发生惨烈的悲剧?
拂晓神情复杂,在她记忆里合作部落群正儿八经选首领这是第一次——她不是正儿八经选上来的,而是通过做事成了首领,没有经过投票这道程序——但部落选首领她见过很多次,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凭情绪投票,关乎个人的生死与族群未来的延续,每个人都是很认真的推举自己认为的能带大家一起活下去的候选人,并投票。
这种凭情绪投票现像的出现让拂晓有种深深的不安。
“吾有一种很不安的感觉,但吾说不清自己为何不安。”拂晓抓了抓脑袋。“吾不知,推举汝做首领,是否做错了。”
献抓住拂晓的手。“别抓了,老人的头发本就稀疏,汝再抓就和植一样秃了。虽然他那样也不错,再也不用修头发,但没头发的他比有头发时丑了很多。”
虽然植就算老了秃了也还是美的,但同样是老,秃了后的颜值真不如没秃前,而老了后的颜值也真不如年轻时。
拂晓:“....”知道你好色,但适可而止一点,她很怀疑若非献是幼崽,给她献美男太离谱,当初那些人给她送的就不是青金石,而是美男。
献继续道:“不论未来如何,只要吾一日是首领,吾都会应对,带着诸部所有人一起活下去。”
拂晓想了想,道:“若有一日,吾发现自己无能为力,便退位吧,莫逞强。”
做首领也不是舒服的事,需要做更多的事,工作强度极大,实在不想干了,不干也没什么。
若真有那么一日,献继续坐在首领的位置上,对她对诸部都不是好事。
献道:“若吾无能为力,吾会退位给能解决的人。”
拂晓点头。
说是要远行,但拂晓并未立刻出发,而是与跑去与植一起种地,培育稻种。
经过近百年的培育,植培育的稻种比之刚开始时更加饱满,也更稳定,早期那种一代二代三代代代随机的情况少了很多。
少了很多,不是完全消失。
没办法,用蜜蜂授粉的好处是节省人力,坏处是蜜蜂它不会只在农田采蜜授粉,还会跑野外给所有开花植物授粉,其中包括野稻,从而完成了野稻与驯化稻的杂交,而会杂交出什么,完全随机,可能非常出色,也可能非常差。以至于部落每次种稻都要在周围三天路程里检查一遍,拔掉所有野稻,避免野稻干扰驯化稻。
老来秃的植看着田里游弋的田鱼,忍不住问拂晓:“真的还要继续培育稻吗?”
拂晓不解:“什么?”
植解释道:“如今气候越来越冷,合作部落群,北边和西边都种不活稻,改种黍粟,只有东边和南边还能种稻,但稻的种植量越来越少,迟早有一日,会和北边西边一样只种黍粟。”
拂晓道:“这个没什么,北方变冷,稻活不了,但南方本来就能热死人,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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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冷后,它们反倒与北方原来的气候差不多了,正适合种稻。吾等如今生活在这里,但焉知未来不会分流迁徙南方?合作部落的人口增长很慢,但只是增长慢,不是不增长,每个春秋都会分流出一两个新部落。以前都是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迁徙,如今气候越来越冷,必定会将大部分人往南方迁徙,到时又能种稻了。”
植遗憾道:“可惜吾看不到那一日。”
拂晓已经一百二十余春秋,只比拂晓小七个春秋他又何尝不老?
脸上遍布皱纹,头发掉光,手脚也远不如年轻时。
“无妨,谁都会化为尘土,但后人会一直延续,替吾等看到南方稻花遍野,或许还能看到严寒结束,北方再次稻花遍野。”
植点头,想了想,忽问:“汝觉得吾如今丑吗?”
拂晓疑惑的看向植。
植解释道:“前两日吾最后一根头发没了,献说,感觉头发掉光后,比吾只有几根头发在头上时好看了两分。”
拂晓无语。“汝别在乎她的话,她就是那样。吾与她初见时,吾追杀一人,一起坠落悬崖,挂在树枝上,她帮吾一起将那人打了下去。后来,吾问她为何选择帮吾,她说吾比那人美,她喜欢美人。”
植道:“吾知她好色,但汝呢?”
拂晓笑答:“谁不喜欢美人?”
植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脑袋。
拂晓笑着拿下植的手放在自己脸上,抚摸自己脸上的皱纹。“但植是不一样的,植即便老了秃了,也是老人中第二美的。便如吾,虽然吾也满脸皱纹,但吾也是老人中第一美的,还是说,植也和献一样,觉得吾老了,没那么美了?”
植摇头,不假思索道:“拂晓是最美的。”
说完还在拂晓满是周围的脸上亲了一口。
拂晓笑着也亲了植一口:“那就是了,真正的美人,就算老了秃了也是美的。植不要受献影响,她太小了,还不能理解人在不同阶段的美,待她也白发苍苍,她看汝与吾才能懂老人的美。”
献不小了。
植很想如此说,但想起献的身高,这话又不是很有底气说出口。
不看年龄,只看身高,献是真的小。
拂晓说完摸了摸植的胡子。“汝的胡子又长了,该修了。”
“回去后汝帮吾修。”
“好。”
不论是胡子还是头发,一旦长了就很容易长虱子,因而必须经常修理,修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拿磨得很锋锐的石器割断,但需要割很久才能割断,并且割的时候需要一直抓着头发,避免前功尽弃,而且不能修很短;一种是用火,准确说是用火烧过的树枝或石器,趁着炭和石器还热着,往头发上一碰,头发就给烫断了,好处是可以烫断,坏处是容易受伤。
回到部落后,拂晓将一柄石刀放在火上烧热,再抓着植的胡子将之烫断,烫断掉大头后,再不断用石刀烧热的部分碰剩下的胡子断口,将胡子烫焦,再搓掉焦的部分,偶尔抓出一只虱子捏死,很费时费事,但安全。
反复烫了十来回,植的头发从原本的垂到脖子变成很短的短须,虽然植的颜值很高,但这样的短须不免降低颜值。
拂晓感慨道:“可惜无夷部落的造兵材料太少,不然只是做为工具,很适合修毛发,能修得很干净。”
她看过无夷用兵修头发,自己也用过,非常轻松省事。
植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点扎手。“石刀磨得利些,也不差多少,而且兵一个不小心就会受伤,伤口若是发炎就不好了。”
也是,拂晓点头。
植继续道:“汝的头发也长了,吾给汝修修。”
拂晓摸了摸自己厚度远不如年轻时的头发,不是很想修,但不修会很热且虱子丛生,遂点头。
植先将拂晓每一根头发翻了一遍,找出头发中的每一只虱子。
拂晓爱洁,冬季时太冷,只能一整个冬季不洗澡,但其它季节,拂晓年轻时每天都会下水游一游顺便抓条鱼,夏季天热时,更是早晚游一趟且抓鱼,隔三差五会拉着他和献一起下水,更甚至有时冬季都会下水。
那时,除了冬季,拂晓身上基本没虱子,直到上了年纪,只在夏季水温高时才下水,身上虱子才多起来。
但横向对比,拂晓身上的虱子仍旧很少,植很快便将虱子抓干净,拿起石刀割断头发,抓的时候非常轻,老人的头发比年轻人脆弱,稍微用力点就会扯下来,他是要修发,不是要拔发。
割断头发后,再将石头烧热,一点一点将头发烫得更短,只到齐耳位置,再烫就可能伤到皮肤才停下。
修好了头发,再用一块布沾水擦干皮肤,搞定。
看着头发修短,清爽许多的拂晓,植由衷道:“拂晓真美。”
拂晓笑着亲了植一口:“吾当然是最美的。”
比起前首领退休后的轻松,新首领一上任就面对大量工作。
黍粟种植耗水量不如稻,却也不是对水没需求,这些年农田面积增加,两条水利不够用,需要修第三条水利。而要修第三条水利,需要统筹大量人力物力,能让人做数算做到头秃,更别提修建顺序。
水利不是小仓,在气候越来越冷的如今,诸部已经无所谓小仓的修建顺序,但水利的修建顺序是必定有所谓的,若不能协调好,很容易发生不太友好的事。
大仓需要扩建,以便储存更多粮食以备不时之需。
小仓,虽然献与拂晓对小仓的直觉很一致,修了可能会有很不好的后果,但事到如今,发现这东西真得修。
诸部的粮食从各地运到大仓,沿途会有损耗,从大仓运到各地也一样会有损耗,这中间还有时间成本,运得慢点,受灾部落已经断炊了。
比起将所有余粮运到大仓,小仓更划算。
当然,这不代表大仓就不重要,大仓粮食多,统筹方便,可以更好的赈济饥/荒的部落。
因此,最佳解决方案是大部分粮食放在大仓,小部分留在受灾部落,避免大仓的粮食还没到,受灾部落已断炊。
最后,气候越来越冷,只节流是不够的,还要开源,增加食物。
28. 第二十八章夕阳红
节流好解决,这些年诸部已经将节流的思路发掘到极致,什么方案都有,比较麻烦的是开源。
献最终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迁徙与狩猎。
将最北边那些食物越来越少的部落向南向东迁徙,南方气候比北方温暖,东边则是因为随着气候变冷,那绵延不绝的沼泽萎缩了,露出了不少可以栖息的土地,土壤还挺肥沃的。以及动物群随着气候变冷而迁徙,但迁徙只是换地方,不是死光了,既如此,合作部落可以追去动物群迁徙的地方狩猎。
考虑到距离不短,猎普通动物,还不够狩猎队路上吃,献的解决方案是:猎恐龙、猎豨、猎象这类体型大肉多的动物。
诸部对献的开源方案基本同意,只一个意见:大型动物与巨兽肉是多,但肉类是真不耐保存,别还在路上,肉就腐坏了。
献对此也有准备:用盐增加肉的保存时间。
盐池部早已加入合作部落群,也是合作部落群中唯一一个脱产的部落。
拂晓曾与盐池部约定:只要盐池部每个春秋产盐量达到多少——拂晓卡着人力极限给盐池部定的数量,并且每隔三五个春秋还会增加——大仓就会给他们多少粮食,让他们温饱。
因此这些春秋,盐池部每天不干别的,就是放开了产盐。
然盐池部人手还是太少,产的盐不足以供给整个合作部落群,因此拂晓每个冬季又会组织三五百人去盐泽煮盐,这才勉强供应整个合作部落的盐。
如今献要用盐增加肉类保存时间,对盐的需求便会更大,原本的产盐量就不够了,因此献决定将冬季产盐队的人数增至一千,增加的人力与所需食粮由诸部均摊,并且与盐池部离得近的部落,每个冬季都要去盐泽帮忙产盐——也可以让产盐队全年脱产产盐,但献计算了下那需要的粮肉,果断放弃,季节性产盐挺好的。
*
嗖嗖嗖....
三轮近万长矛如雨,差不多变成刺猬的巨兽轰然倒塌。
巨兽一倒下,众人立刻将投矛器集中到一部分人手里,拿起石刀与蚌刀爬到巨兽身上肢解巨兽。
血里有盐,要用陶罐接住,不能浪费,弄熟后充饥。
肉一部分一会弄熟充饥,大部分要迅速清洗抹重盐后放进陶罐里保存,陶罐再放到藤筐里,藤筐挂在牛背两边,用牛运输回北方。
众人忙活时,献也没闲着,飞了起来,寻找兽群,很快在一处沼泽边发现一群豨兽与麋群的踪迹,赶紧回来喊人。
“留下一百人忙活,其余人随吾来。”
体力耗费得最厉害的一百人被留下,剩下的跟着献继续跑。
豨兽群不多,只有五头,两大三小,但麋群数量很多,足有数百只,显然是多个麋群在此饮水。
众人纷纷拿着投矛器、矛与箭矢将动物群围起来,再驱赶至一处,先射箭,箭簇是石制的,重复使用的次数比矛多。用箭解决一半以上的动物,再投出矛,将那些突围的动物猎杀。
围猎结束时,数百只动物无一幸免,染红沼泽,也吸引来大量鼍。
早有准备的众人再次朝水里投矛,很快,无数鼍的血液也染红沼泽。
确定沼泽完全安全后,众人将鼍的尸体拖上来与走兽们的尸体一同装筐带。
大平原上遍地沼泽森林,难辨方向,但狩猎队的临时营地很好认,它在一株二三十人合抱粗的古树下,那株古树在这一片最高的古树,不论在哪都能看到。
众人带着猎物回临时营地,献继续寻找猎物。
东边的大平原非常不宜居,不仅仅是因为大平原上沼泽森林遍布,更因为激女河。
激女河下游与中上游,中上游是有固定河道的,而下游....固定河道?那是什么东西?
激女河悠然的漫流在大平原上,整个大平原都是它的河道,它想往哪走就往哪走,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虽然因为漫流的缘故,水并不深,但激女河宽啊,献飞一整天都没飞出河面范围。
这么多水的环境,再加上海侵导致土地变咸,能宜居才怪。
只是,献看着大地上郁郁葱葱的森林,虽然不太宜居,但必须得说,土壤挺肥沃的,肥沃得不太正常,仿佛每个春秋清理鱼塘时挖出来的淤泥。
献有种怀疑,整个大平原在久远前是海洋,如今的大平原是激女河的淤泥淤积而成,所以才会如此多沼泽森林。
不过多沼泽森林对半耕半猎的部落不宜居,却多野兽,尤其是植食巨兽,最喜欢湿润多森林的环境,很适合游猎。
献很快找到一头在沼泽森林里采食森林顶端嫩叶的巨兽,立刻回去找人猎巨兽。
普通动物猎多了会影响到游猎部落的生存,但猎巨兽不会,这玩意太大了,走一步都是一场小地震。每次狩猎巨兽都要死很多人,若非不得已,很少有部落愿意狩猎巨兽,即便是合作部落群也是在人手多达数万后才敢大胆盯上巨兽的肉。
一口气猎了四十头巨兽,再看星图,秋季将至,献带着众人往回走,这么多兽肉搭配野菜、谷米可以吃到秋收,且秋收不及时赶回去,人手不足,粮食会烂在地里。
秋收之后还可以去南方狩猎,彼时过不了多久就是冬季,冬季天寒,不用盐,肉也不会腐坏,还可以用树段车运输,比纯粹的牛运更方便。
献心中计算着冬季时要猎多少巨兽才够吃,算着算着忍不住叹了口气。
巨兽要长大也需要很多个春秋,照这么个猎法,时间一久,巨兽就得绝迹。但愿气候早日恢复温暖,不然等狩猎能收获的食物也少了,合作部落群要如何活下去?
*
砰砰砰!
献问拂晓:“声音如何?”
拂晓摸了摸献手里的东西,陶罐的开口被刻意做得很大,口上蒙着一层恐龙皮,再拍了拍,砰砰声很响,比笛声响。
稍加摸索,拂晓便猜到了这玩意是做什么。“笛与旗不好用吗?”
“若只是修建工事、休息、寻常狩猎,是够的,但如今猎的巨兽,数十百人合作狩猎,笛声与旗便不够了,很容易发生踩踏。虽然死人很寻常,但死于同类的踩踏就太无语了。但不是所有人都想得起或想得起也来得及看旗,而负责看旗的持笛人的笛声只能做到让十来个人服从,而这个....”献拍了拍兽皮蒙口的陶罐。“吾管它叫鼓,它的声音更响,可以让更多人听到。”
拂晓道:“但要将鼓加入狩猎中,需得耗费不少时间教会诸部听鼓声。”
献点头。“很麻烦,但总好过踩踏死人。”
拂晓颔首。“那确实。”
拂晓又拍了拍鼓声,这声音很与众不同,比拍击陶罐、吹奏骨笛、弹拨弓弦的声音更浑厚响亮。“日落后,篝火旁,鼓声伴舞,必定很美。”
白昼都有活要干,但每日日落后,部落的族人都会唱歌跳舞吹笛拍陶罐奏乐缓解一天的疲惫,与鼓声一比,陶罐骨笛弓弦的声音都显得很不带劲。
“鼓声这么带劲,伴舞时舞蹈必定是激烈的,白天忙了一天后,晚上有几人会有精力跳如此激烈的舞蹈?别拿你自己举例,不是每个人都与你一般每日日落后都有力气跳舞,别人都是跳一晚,歇两晚。”
跳舞需要耗费的体力不比劳作少,只是舞蹈不像劳作般一干就是一整日,体力消耗才不明显,即便如此,跳一晚也要歇两晚,当舞蹈变成激烈舞蹈,怕是跳完就能断气。
当然,体力特别好的人另当别论,比如拂晓,每夜篝火旁跳舞的人都有她,偶尔还会跳非常激烈的舞蹈。
拂晓道。“少,但每个部落多少会有几个,大酣畅淋漓的激烈舞蹈,自己不跳,看别人跳也是一种松弛的享受。”
献道:“那就多做一些,反正不缺兽皮,让诸部夜里可以鼓声伴舞。”
讨论完了鼓的事,献又道:“吾似乎发现了无夷部落的踪迹。”
拂晓怔了下。“还活着呀?”
“吾不确定,只是在几个部落里看到了陶器上的蛇纹,无夷部落喜欢在陶器上绘蛇纹,可他们部落的传说中并无关于无夷部落的记忆。”
“那也不能确定一定是无夷部落留下的,南方的部落北迁并不少见,它们都很喜欢蛇。”
“但很像。”献道。“南方诸部皆好蛇纹,但不同部落的蛇纹有细微差异,而吾见到的那几个,与无夷部落的蛇纹很像,似是一脉相承演化而来。”
拂晓想了想,问:“他们如今是如何生活?”
可别再来一场人类生态性灭绝了。
“吾未见到兵,也没有臣妾,他们人数很少,每个部落约二三十人与五六十人,在大平原上游猎为生。”
“游猎?不种地?”
献点头。“不种,大平原适合种地的地方不多,且都是气候变冷后才出现的,还没发展起来。”
拂晓若有所思。“看来无夷虽不愿放弃做主人的希望,对当初幸存的那一支族人却很务实。”
献不解。
拂晓道:“无夷部落的臣妾来自于兵的强大,没了兵,也没了陨石造新兵,幸存者便只能如寻常部落一般生活,如同一滴水落入大河,再也无法区别出来,无法区别出来,便不会再被吾等找到。”
杀死无夷后,合作部落群也没想过放了剩下那支,只是始终没找到才放弃。
献嘴角抽了抽。“聪明的人,就算作恶多端,结局都能比愚钝的好人好点。”
拂晓摇头。“越是聪明,越容易在错误的方向回不了头,无夷自己就是活例子。愚钝的人可以放弃做为主人的一切活下去,聪明人却不会,只能随着主人的一切一同沦为口中食。若吾没猜测,当初另一支分开逃走的人,必定是无夷精挑细选的人选,只有放得下的人才会被她放进另一支,放不下的人必定被她带着。”
只是无夷大概也不会想到,不过五六十个春秋,后人便完全遗忘了过去,除了陶器上的蛇纹,什么记忆都没保存下来。
献问:“要做什么吗?”
拂晓摇头。“已过去五六十个春秋,如今还活着的必定是无夷部落毁灭后出生的人,既然他们如寻常部落一般生活,什么都不记得,没必要。”
她当初对无夷部落进行毁灭性打击,一半原因是诸部对无夷部落的仇恨,另一半原因则是无夷部落对人类族群造成的生态性毁灭太可怕,不赶尽杀绝无法令人安心。但对大平原上泯然众人的游猎部落继续赶尽杀绝,没必要,也浪费时间人力物力。
献对要不要赶尽杀绝并非坚定心态,提起也只是当初的生态性灭绝太恐怖,有点不放心,但拂晓这么一番劝,她也觉得犯不着,便点头同意拂晓的意见。
拂晓换了个话题:“吾准备远行。”
献惊讶:“这么快?”
拂晓道:“吾已一百二十余春秋,还能有多少春秋?远行这种事越早越好,留到如今只是担心汝,如今见汝做得很好,吾便可放心远行了。”
献想开口挽留,但看着拂晓脸上对远行的期待,又咽了回去,改为祝拂晓远行平安。
拂晓接受了献的祝福,并决定远行的第一个方向是南行,秋收之后献也要带着诸部的人去南方狩猎巨兽,正好同行。
只是诸部不会跑得太南,跑得太远,回程时需要耗费更多食物,甚至食物不够路上吃,更甚至不能在冬季结束前回到激女河,那肉就可能在路上腐坏,因此最多跑到淮海之北。
拂晓却不同,在狩猎队的狩猎结束,要趁着冬季没结束,气候还严寒时将兽肉运输回去时,拂晓同狩猎道别。
“若吾能活着回来,必定会带回更南方的情况,若来日气候更严寒,北方不宜居,南迁时也有个方向。”
拂晓同献拥抱道别。
献抱着拂晓哭得稀里哗啦的。
拂晓劝道:“别哭了,就算吾回不来,那也是吾自己的选择,要为吾欢喜。”
拂晓不劝还好,一劝,献哭得更稀里哗啦了。
在献哭累了,哭得身体水分跟不上,总算不再哭时,拂晓乘着独木舟,牵着一头牛,带着一大堆干粮向南而去。
虽是冬季,但越往南越温暖潮湿。
在行至第十日时,拂晓见到了无夷曾提过的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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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的名字非常对得起它的名字,水是真多,感觉与献提过的大海不差多少。
拂晓乘着独木舟沿着淮海顺流而下,在路上翻了两次舟楫,七次被鼍围攻后,有惊无险的行至淮海入海口。
拂晓看着天上的星象,掰着指头算了半天,确定一件事:现在还是冬季。
但淮水入海口的冬季是不是太与众不同了?
一片雪花都没看到,热得她都将衣服脱光了。
拂晓只能如此惊叹。“天下真大,真多样。”
惊叹的拂晓愉快的将所见所闻刻在树皮上,再用浸过桐油的油布包起来。
记载完了新的见闻,拂晓摸了摸开始造反的肚子,撒下渔网捕鱼,然后受到两个惊喜。
第一个惊喜,雨网下水没一会便捞到了鱼。
第二个惊喜,鱼很大,目测比她身高还长,力气也更大,大得将她拖进了水里。
拂晓最终松开了鱼网,任大鱼带着鱼网远去,自己游回岸上,肚子也更饿了。
翻了翻剩下的食物,肉干和干粮还剩不少,但目前没看到别的部落,便没有补充的地方,拂晓思考片刻,还是拿着矛去扎鱼。
扎鱼时拂晓谨慎多了,挑选小鱼,虽然因为环境关系,所谓小鱼也有手臂长,但总好过那些能将她人拖下水的大鱼。
用尖锐的石头刮去鱼鳞,再将鱼肉切成薄片送进嘴里。
只咀嚼一口,拂晓便愣住。
这味道,怎么吃起来这么像当初无夷的肉?
也就是献提过的海鱼,没有任何土腥味。
说起来,拂晓看向自己方才游回来的方向,刚才游回来时也喝了几口水,说起来,刚才这水是咸的吧?
“吾漂到海边了?这就海?”拂晓站起来眺望着远方,无边无际的水蔓延至极远处。
拂晓又看向独木舟。“不知这独木舟能否出海。”
想起献曾经提过的海上大浪,拂晓还是打消了这个疯狂的想法,就算要出海,也不能靠这种舟楫。
吃鱼脍吃了个饱,拂晓将剩下的鱼脍扔回海里喂鱼,没办法,鱼肉鲜美,保质期却比兽肉更短,她吃不了,还不如喂鱼。
睡了一觉养足精神,拂晓操舟贴着海岸行驶,遇到海湾之类的地形,便进去看看有没有部落,有便换点干粮与酒、干净水,更甚至一起生活几日。
南方诸部对拂晓一个老妖精的远行非常震撼,但在这个智慧生物地广人稀的时代,在确定这个陌生人没恶意后,部落对拂晓也没恶意。
拂晓发现,可能是因为南方气候炎热潮湿,多蛇虫的关系,南方诸部真的很喜欢蛇,见到的每个部落中都能看到蛇纹饰。
再就是,南方更适合种稻,因此部落与人口都比北方多,至少河流下游肥沃的三角洲平原上是如此。
只是三角洲平原土壤肥沃,却也会受到海浸与水患的困扰,必须修建大型水利才能避免哪天睡梦里整个部落喂鱼了。
拂晓见到的最大的部落有六七百人,修建水利修得非常勤快,除了觅食以外的时间,都在修水利,但以前还好,随着小冰期到来,南北都在被气候毒打。
北方越来越冷干,南方则相反,水患越来越勤快。
诸部再怎么勤快修建水利,也赶不上水患的频率与强度加强。
拂晓在大部落居住时体验了一回水患,以及一次大潮,看着铺天盖地的洪与潮,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若不能修建更大型的水利,这个部落迟早走向消亡。
大潮后,拂晓找到部落首领,说了自己的观察,询问首领有没有什么想法。
首领听得饭都吃不下去了,脸上的表情比蛇胆还苦。
拂晓看了眼首领碗里的稻饭。
与合作部落群稻黍粟都吃不同,南方部落以稻饭为食,但稻脱壳非常耗费人力,吃得稻饭都是简单加工掉了最外层麸壳的粗稻饭,除了这位首领,她吃得稻饭是精加工的,稻的谷壳脱得只剩下非常少的一点,食用与消化更易。
虽然在见过的部落中,这么吃的首领不足半成,大部分首领还是与族人吃一样的食物,但拂晓看着这种场景,仍旧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首领很干脆的问:“拂晓有何教吾?”
拂晓好歹也在本地生活这么久,大家都熟,知道她不会无缘无故来找自己说这事。
拂晓的目光从稻饭上收回,对首领道:“首领也可想过与其它部落一起合作修建更大的水利?部落人虽多,但能挤出的人力不足以修建更大的水利,可数十乃至数百的部落一起出人,必定可以修建更大的水利。”
首领想了想,道:“可其它部落凭什么帮助吾等修建更大的水利?”
拂晓答:“只要他们也能受惠于修建而起的水利,必定是愿意的。”
大家住在距离相近环境也一样的地方,水患与大潮可不对诸部区别对待。
比起如何说服诸部,最大的难题反倒是交通。
她能将近千个部落连接起来,靠的是献的飞行能力,往来与传话都很方便,南方诸部没有献,交流上便会困难,而要一起出人出粮修建大型水利,不能解决交流问题,工事效率能慢成蜗牛。
拂晓一时半会也想不到办法,但首领很快就解决了。
南方多水,乘坐舟楫出行不仅比陆路快,还安全,只是以前没那么多舟楫需求,才造得有限,但如今有需求,那就大量造舟楫。
舟楫往来诸部虽不如献的飞行快,但也比只靠两条腿快。
拂晓没等着看完后续,在首领带着族人开始造更多舟楫时,她便驾着独木舟继续南行。
一路南行到气候热得能热死人,蚊虫更是一团又一团,拂晓理智的往回走,再回到那个有六七百人的大部落时,舟楫已造好,正在与其它部落联络,离得近的部落已经给出回复:可以合作。
拂晓本来想尽快回北方,但突然染了疟疾,未能成行。
疟疾是不治之症,所幸,她年纪大,命却硬,硬生生熬了过去,但能明显感觉到痊愈后身体素质下滑,又养了两个月才继续北归。
29. 第二十九章黄金洞
太阳女神西巡,见大地某一处闪烁金光,落下查看,见一座金窟,窟中有万千金器,皆精美不凡,为更古老的众神遗留。
众神陨于灭世之灾。
愿世间记得吾等来过,愿众生记得吾等为汝等祖先。
——节选自《风神》先古文明篇。
献看着面前的饭食。
一碗稻饭,稻饭没什么,虽然因为气候变冷的关系,合作部落群种稻种得少了,但也不是完全不种了,靠南的部落仍有一部分农田种稻。
让献感觉自己在吃饭时到来,来得不凑巧的是这是一碗脱壳的稻饭,脱壳脱得不错,都能赶上当年拂晓做实验时给她吃的稻饭。
那几天的稻饭很好吃,也易于消化,吃完后肚子过很久才饿,她现在都还记得,也记得拂晓为准备那些稻饭耗费了多少时间与力气。
面对献有些怪异的表情,部落首领很从容的将饭碗往前一递。“大首领来了,飞行费力,也吃点?”
虽然稻饭需要耗费人力,但吃饭又不是送青金石,献能将自己怎么样?
“汝吃得不错。”献扫了一眼,就这家伙吃得是脱壳稻饭,其他人吃的都是黍饭。
部落首领赞同点头:“稻饭脱壳后确实更美。”
献道:“费了不少人力脱壳吧?”
看陶罐里的稻饭数量,再加上只有这家伙一个人吃稻饭,就知道她不是只吃一顿稻饭。
部落首领继续点头:“稻脱壳要脱得多确实更费力。”
献露出好奇的表情:“这么多稻饭,脱壳需要多久?”
部落首领回忆了下:“花了一日。”
献的表情更吃惊。“一个人一日给这么多稻脱壳,怎么可能?”
“不是一个人,是族人在休息时脱壳的。”
献脸上虚浮做作的表情终于撑不下去了,难掩愤怒:“召开部落会议。”
部落首领疑惑的看着献。
献道:“汝做为首领浪掷这么多人力,不觉得可耻吗?”
部落首领愣了下,旋即道:“这并非吾的授意,是族人赠吾的,吾拒绝了,但推脱不掉,为了不浪费,只能收下。”
吾信汝个邪。
献未能换掉部落首领。
她没撒谎,稻饭确实非她的授意,而是她做为部落首领为部落做了很多事,族人很爱戴她,见她喜欢吃脱壳的稻饭,但自己一个人给稻脱壳很辛苦,每日加工的数量只够吃几口,因此族人帮忙给稻脱壳,这才让她每日吃上脱壳稻饭。
虽然大首领可以撤换部落首领,但也不能在部落大部分人反对的情况下撤换掉一个干得很好的部落首领。
献的脸色几乎是青的。
差点被撤换的部落首领茫然的看着献,吾哪得罪汝了?你非得换掉吾?换不掉就气成这样?
*
远行三年后的秋季,拂晓归来。
吃饭时,植与献心疼的给拂晓碗里添了一块又一块肉。
短短三年,拂晓瘦得都快成人干了。
快瘦成人干的拂晓完全没觉得自己瘦了,精神奕奕的向两人说起自己的见闻。
不一样的风土,不一样的风景....
“....吾看到了献说过的像山一样大的鱼,真的很大。”拂晓双手大大张开形容着自己在近海时见到的大鱼,形容完了后拂晓遗憾道:“不过它搁浅了,吾试图将它推回海里,但它太大了,还是死了。吾只能找来周围的部落吃了它,但它剩下的骨架拼起来,仍旧巨大无比。”
没出过海,只是听原生部落的血亲们提过大鱼并且从血亲的死亡频率与烈度明白海洋危险的献:“.....”
汝是真不怕死呀。
对海洋了解不如献,但也从大鱼的个头察觉到不对的植:“汝没遇到危险吧?”
拂晓笑答:“没有,吾都是贴着海岸走,并未遇到那种能轻松掀翻舟楫的大风浪。”
献戳破道:“没有遇到大风浪,也就是遇到了没那么大的风浪,而且汝没遇到过大风浪,怎么知道大风浪可以轻松掀翻舟楫?”
拂晓面不改色的回答:“汝的描绘比吾曾经告诉汝等的更细。”
植神色复杂的看着拂晓。“汝....”
拂晓投降:“吾只在一次跑远了一点,只那一次,后来便再没离开过海岸。”
植磨了磨因为衰老而少了三颗的牙齿,良久,才道:“以后不能再这么做了。”
拂晓指天发誓自己再不会如此冒险。
植勉强相信了拂晓。
有了这个教训,拂晓再说自己的见闻时明显注意了许多,没再透露出什么令人不高兴的情节。
饭吃得差不多后,拂晓问献:“汝是否遇到了什么难题?”
献说起了自己遇到的那个部落首领的情况。
“....虽然她吃的稻饭是族人心甘情愿耗费人力,但吾总觉得哪怪怪的。”献皱眉。“可吾说不清哪怪怪的。”
拂晓思考片刻,回答:“不论他人是否心甘情愿,耗费他人人力只为自己的享受,都是错误的,因为每一份人力属于部落。所以汝才觉得不对。”
献道:“他们耗费的是休息时间。”
拂晓皱眉。
献问:“汝想到什么了?”
拂晓道:“可能是吾想多了,休息时间为部落首领的一碗饭心耗费人力,如今是心甘情愿,未来呢?若是不愿意了,首领能接受吗?若她不能接受?她会不会做什么?”
拂晓并不想如此猜度别人,但大首领当了那么多春秋,她已经无法控制自己对旁人的猜度思维。
献:“....”她还真没想到这个。
好一会,献道:“吾会盯着她。”
拂晓点头。
植将自己碗里的肉汤吃完,问拂晓:“汝这次回来休息多久?”
献侧目:“汝还要远行?”
不是,汝都不看看自己的年纪吗?
拂晓理所当然道:“天地如此浩大,吾怎能不趁着自己还活着,多看几眼?但这次南行太累了,吾打算歇几个春秋。”
说的时候,拂晓的目光看了眼植。
虽然比自己年轻,但植的状态比远行之前更差了,再次远行,回来时大概率见不到植,还不如停几个春秋。
植赞同道:“汝瘦了很多,正好趁着这段时间将肉量养回来。”
当事人,以及另一个与当事人有重要牵绊的人都如此,献还能说啥,只能尊重。
植说要给拂晓养身体,就真的给她养身体,每天监督拂晓吃下大量食物,多睡,再带着拂晓一起去实验田忙活,避免老胳膊老腿僵硬。
如是四个春秋,拂晓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时,植却在休息时,心情很好的拍一支鼓曲,鼓曲拍完,笑着仰面倒下,再没醒来。
拂晓伐了一株古树,掏空树干,将植的尸体放入树干中,并将自己曾经送给植的一些礼物放入树干,再重新合上树干,埋入地底。
填土时献观察了会拂晓,发现拂晓并不伤心。
“拂晓不伤心吗?”
拂晓理所当然道:“他活了一百二十余春秋,已是长寿,死亦安然,并无痛苦,为何要伤心?吾等该为他欢喜。”
献:“.....”
拂晓继续道:“当然,汝若是难过也可以,毕竟汝与吾不同,吾说不定哪天便与他一同长眠地下,化作大地的一部分,汝却还有很久。”
献更加无言。
不再需要担心回来时看不到植,拂晓第二年春种后再次远行,这次是向西。
沿着激女河一路西行,拂晓见到了无夷曾提过的与人讨论月相的西方部落,这里的部落也在用历耕作,但用的历莫说她改良过的无夷历,便是她刚得到时的无夷历都不如。
看了当地人用的历,拂晓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低估了无夷的天才。
当然,即便时间倒流,她还是会杀了无夷,天才是天才,但破坏力太大,如此不可控的天才,不杀就是对所有人的伤害。
如同在南方时一样,拂晓将无夷历传授给了当地部落,偶尔在路过的部落小住,观察当地风土人情。
如此一路西行,翻过雪山,进入一片水草丰美的草原、绿洲与沙漠交织的广袤盆地,在盆地边缘见到了与东边的夫诸与天吴生得不太一样的人。
盆地边缘的人也是夫诸与天吴,但容貌却与东边的同类有些微差异,皮肤要白皙一些,虽然在阳光热烈的环境里,长大后都会变成深色皮肤,但从幼崽身上能看出那种天生的不同。以及眼睛颜色,也偏浅,不像东边诸族偏深。
穿过广袤盆地,再次翻过绵延起伏仿佛没有尽头的山岭,拂晓来到一片有许多青金石的山区,看到当地居民用青金石与其它部落换物,拂晓若有所思。
说起来,她这一路走来就没见过哪个地方产青金石,那么,东边用来做颜料的青金石,该不会是从这里运输过去的?
回忆了下自己一路走来的辛苦,拂晓震撼不已。
小小的青金石,竟能跨越万里到达遥远东方?
这是何等伟力?
这是人的伟力。
震撼之余,拂晓在山中寻觅色泽与个头漂亮青金石,准备归途时给献带上。
然,寻到第三块青金石时,拂晓忽感地面晃动,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是大地下的巨兽在翻身,赶紧往安全的地方跑,但跑了没几步便摔倒,坠入一道裂缝中。
地裂似是久远前形成,内部被风与水侵蚀,非常光滑,只偶尔有凸起与凹陷,拂晓宛若猿猴般向凸起与凹陷的山壁借力,最终平安落到底。
地裂深处是一座巨大的山洞。
落地后拂晓抬头,就着一线光亮发现山洞墙壁有厚厚的一层东西,看着眼熟,很像无夷部落的兵锈蚀后的模样,但无夷部落的兵经常保养,就算锈蚀也只是一点点,而山洞向是一大片兵被锈蚀。
拂晓皱眉,用石刀刮墙壁,刮下无数锈蚀痕迹后才看到一点银灰,摸了摸。
虽然颜色不一样,但这东西和兵的材料很像。
拂晓摸索着找到自己落下的包裹,从里面取出豆、芯与油脂弄燃。
灯火的光亮将方圆数步照得通明,也让拂晓在走出一段距离后露出错愕之色。
这洞窟究竟有多大?
这些金灿灿的颜色是什么?
拂晓盯着看了好一会才辨识出,那一大片金灿灿的颜色是各种各样的金器,但什么部落打造的金器会如此精美?
这些金器不知存放了多久,颜色早已黯淡,架不住量大,再黯淡的颜色在堆积如山的量级都会非常耀眼,但最耀眼的并非金器的颜色,而是金器的工艺。
与这些金器一比,她与植打磨的那些金器粗糙如同老人的皮肤之于婴儿肌肤。
拂晓捡起一枚圆形金器,金器两面都凸出一座非常奇怪的建筑。
说奇怪,是因为这个建筑半圆形,并且围绕一颗球而建,球上大部分是蓝色的,只中间一块长条区域是其它颜色。
拂晓再捡起一枚圆形金器,这次不是建筑,一面是类似刻符但比刻符更复杂的符号,一面是一颗球,球上大部分是蓝色,只中间一条由多种颜色编织而成的长条区域。
拂晓将两枚金器有球的那一面对比了下,确定是同一个球,只是精细度不同。
拂晓若有所思:“这个球是留下这些金器的部落的图腾吗?但能打磨出如此多金器的部落,它得有多少人?后来又去哪了?为何留下如此多的金器?”
拂晓好奇的拿着火把往洞窟身处走去,看到了更多也更精美的金器。
洞窟很大,拂晓走了至少三百步也没见到头,在第四百步时,拂晓看到一件不一样的金器。
别的金器都是随意堆在地上,这件金器却在一座木制的台子上,并盖着一个透明罩子。
拂晓凑近碰了下,不知何种木料制作的木台与透明罩子立时化作尘埃,金器当啷坠地。
“咳咳咳....”
拂晓咳嗽着退后,待尘埃完全落在地上才重新上前查看金器。
金器是一块半人高的金板,一指半厚。
拂晓抹开尘埃,发现金器一面是那个熟悉的球,球的周围环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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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种近千个形态各异能明显看出并非一个物种的男女以及不确定男女的或人形或非人形生物。
每个人都很小,但非常精细,纤毫毕现,宛若真人。
拂晓讶异的在众多人形中看到了投生四角的夫诸,生有六臂的天吴,以及一对背后生有羽翼的有翼人男女。
“这个部落的成员看起来很丰富,但有翼,献不是这片土地上唯一有翼的人?或者说,这片土地上曾经存在过有翼的人,这一路行来,吾从未见过有翼之人,这些有翼之人就算没有灭绝,也应当很少,他们与献是否有什么关系?”
拂晓翻过金器看另一面。
金器的另一面是密集到爆炸的符号。
拂晓能判断那是刻符,但她一个都不认识。
思考良久,拂晓决定想办法将这件或许与献有关系的大金器带出去。
这并不难。
拂晓在地震彻底结束后爬了上去,再找能找到的部落弄到很多绳子,带回洞窟中,用绳子将金器捆起来,再拖拽上去,虽然脱拽时磕碰了不少地方,让金器的不少地方变形,但整体仍旧完整。
*
“不行,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受不了了,那可是史前文明的遗物,她居然这么粗暴的对待。”
周老忍不住捂住自己的心脏。
光月道:“很珍贵吗?”
周老哀怨的看了眼光月。“对你们不仅不珍贵,还能拿出去卖。”
光月道:“没有证据可不要污人清白。”
周老无语的看着光月。“历史上风神经常拿出一些做工比现代工艺品还精细的金器卖,你敢说与拂晓发现的这座洞窟没有关系?”
光月道:“说不定是巧合,考古从王侯贵族们墓葬里挖出的怪异金器又不多,这座洞窟,看这上面的描述,怕不是国家银行金库的储备金还多。”
周老道:“有个商人买下了价值一千万的四张绝版邮票,然后他在拍下邮票后当场撕掉三张,剩下那张价值多少钱?”
听明白对方想说什么的光月微笑回答:“一千万。”
“那连传国玉玺都能卖给异族的风神,会不会做出撕掉三张邮票的事?”
光月无言,心中却觉得对方可以自信点,将会不会去掉,风神不是会不会做,她是真的做过。
周老愤怒道:“她不是神,她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文明罪人。”
光月不悦:“这话说得过分了,风神只是以人为本,活人重于死人,何况死人留下的遗物,卖点奇珍异宝换粮食活人,又不是为了牟利?这哪谈得上犯罪?法律都还有紧急避险法呢。”
周老愤怒不已:“无耻,紧急避险法也没见卖国宝的!”
光月振振有词:“那你倒是穿越时空去给她送点粮食,或者让她用奇珍异宝换粮食时期的人给她送点粮食,只要有粮食能活人,她也没兴趣卖文物。而且让人守着奇珍异宝却不拿去换粮食,老老实实饿死,只为保全文物,你自己听着都不觉得反人类吗?哪个正常人做得到?”
“我能!”
“说明你不是正常人,但风神是正常人,做为青史留名的生存主义者,天大地大,生存最大,所以她将你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文物卖了,大概率还毁了一部分,以便涨价。”
“噗!”
光月抹了把脸上被喷的液体,正准备喷到周老吐血,却发现手上有血一样的红色,不,这就是血。
光月看向周老,发现对方嘴角有血迹,身体正在往地上倒。
离得近的一个中年男子一把抱住周老,发现周老已厥了过去,俨然出气多进气少。
“快打急救电话!”
光月看了眼,犹豫片刻,道:“急救赶来也需要时间,我学过一些急救知识,让我试试吧。”
众人有点怀疑光月会不会落井下石,但想着这种场合,光月应该不至于,而且周老的情况确实严重,不能拖,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光月的急救措施还是过关的,让周老挺到了救护车赶到。
命是保住了,但没人确定周老出院与光月再次碰头会不会“旧疾复发”。
但周老不可能不与光月继续碰头,风神虽然缺德,大概率毁了不少金器,但拂晓带回来的金器并未毁掉,而是与拂晓的遗骨一同埋在地下,而风神陵最初是挨着太阳女神陵修建的。
*
拂晓将金器留在一个部落,托对方帮自己保存,若对方迁徙了,那也没关系,将金器放进窖穴里,自己回来时会来拿。
安排好金器,拂晓继续西行,最终来到一片间杂着沙漠的广袤高原。
高原上水草丰美,但土壤很贫瘠,能种地的地方,部落普遍是游猎部落。
高原上没有东边成群的麋,但有一种比牛更高的四蹄动物,游猎部落称之为马,多以其为猎物,拂晓尝了马肉,味道很不好吃,但在高原上有得吃就不错了,没得挑。
沿着高原继续往西是一片海洋,见此,拂晓也知道这是到尽头了,遂返程,跋涉四个春秋后回到淇阳。
花了五个春秋养好身体,拂晓决定再次启程,这次向北。
即便是尊重她人的献也忍不住开口挽留:你都不考虑自己的年纪吗?就你现在的年纪,再远行,这次大概率有去无回。
拂晓振振有词:“正因为这将是吾最后一次远行,吾才更不能放弃。”
献气得差点厥过去,但始终无法说服拂晓,只能吐血的看着拂晓再次远行。
临走前拂晓叮嘱献:“若吾始终未归,便是死在远方了,吾会想办法在埋骨之地留下痕迹。若来日吾离开合作部落群远行,亦或合作部落群发展过去,汝看到痕迹,便知那是吾骨所在,记得将吾骨挖出,与植之骨同葬一地。”
献:“....”她之前还奇怪拂晓为什么要将植放进树干里埋葬,合着在这等着呢,方便来日挖骨。
献一直等待拂晓归来,但正如她用来说服拂晓,拂晓却不听不听的话语一般,拂晓的年纪太大了。
献这一次没等到拂晓归来。
等到第十个春秋时,献明白,拂晓再不会回来了。
30. 第三十章出走
经过三四十个春秋的抽疯,气候竟开始回暖,献不由开始思考要不要改变政策。
气候变冷时,为了尽量不让作物绝收,不得不粮食收成越少,越大量的修建水利,并在蓄水的水塘中养鱼,种茨菇,多少是一份口粮。但修建工事时,人一天得吃四五顿,每顿饭量快赶上过去一天的饭量。
因此献无奈的发现小冰期的一个恶性循环。
小冰期时作物会减产,为了保证作物收成减产得别那么惨烈,减产得少一些,必须修建大量水利,而修建大量水利,人的食物消耗量便数倍于暖期,而要供给如此多的食物,就必须保证作物收成,而要保证作物收成.....
得亏这年头大家是狩猎采集捕鱼多面小能手,即便作物减产,也还能从其它方面搞吃的,再加上献的飞行能力易于寻找巨兽,这才没断炊。
这要是只靠作物吃饭,合作部落群就算还没咽气,也可以准备挖坑埋自己了。
如今气候开始回暖,对水利的需求便不再如寒冷时一般大,合作部落群可以少修些水利,缓一缓紧绷了几十个春秋的神经与肌肉。而水利修得少了,消耗的粮肉便少了,可以存进仓里,来日气候再变冷时也有的吃。
献心中有了想法,也有人提议,气候暖和起来了,不如水利少修一些,但献想了想,还是驳了回去。
“过去四五十春秋,气候也有过回暖时,但往往只一两个春秋又会突然变冷,且比之前更冷,吾等并不确定此次回暖是长久,还是再次变冷前的回光返照。”献具体的介绍了下过去发生过的回光返照案例与时间,最终道:“且再看看,确定它是暂时的还是长久的。”
众人闻言,也觉得这些回光返照案例不能不谨慎,也赞同再等几个春秋,确定不是又一次回光返照。
虽然工事仍旧不停,但气候变暖还是让合作部落群的日子轻松了许多,食物更多了。
食物多了,生存压力小了,人总会整点幺蛾子。
被现实打过不止一次的献也在这段时间更密切的关注诸部的变化,然后发现,人类这种果然没有辜负自己与拂晓两代大首领的经验。
拂晓在任的时候,诸部整幺蛾子,不过是守大仓时对粮食区别对待,但随着拂晓一次又一次撤换守仓人,以及气候越来越冷,这个幺蛾子神奇的自己消亡了,如今却有死灰复燃的迹象。
献在任前期,虽然不浪费食物,但出现了人力浪费的现像,一些受到爱戴的首领吃得食物精细了些,而其他首领见了,也向自己的部落族人暗示,隔壁部落的族人那么对待部落首领,你们也看看....
最终结果,有的首领的暗示得到应允,有的首领的暗示被族人嘲笑,而得到应允的首领,也开始吃得不同。但就像拂晓曾经担忧的一样,吃得不一样的首领不是能一直这么吃的,他们终会老去,老得无法再胜任首领的工作量,需要禅让给精力更充沛的年轻人。做为退下来的前首领,这些人中一部分会与族人吃一样的食物,也有的仍旧吃得比族人好一点,但不论哪一种,他们吃的食物都比不上在任时吃的。
献经过那些部落时,能清楚的从那些首领眼里看到伙食下降的不甘与愤怒,但他们退下来时已经衰老,即便心有不甘与愤怒,也只能不甘与愤怒,顶天冷嘲热讽几句人走汤凉。
献每次看到他们的眼神都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安感。
让献无语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前一代首领们吃得好的关系,那些部落在新首领继任后,只要新首领干得过得去,也允许了新首领吃得好点的需求。但献看了看,虽然这些新首领干得还行,但与前代首领比起来还是差了不少。
对前代首领,献还能看在他们确实干得不错,确实得人心上捏着鼻子忍忍,但对新一代首领们就没那么客气了。
想和前首领一样吃好的,也不临水自照,看看自己干得比之前代首领如何,你跟人差了多少距离,心里有没有点数?居然想吃一样的食物。
还有部落的族人,你们是不是日子过得太好,脑子出问题了?
居然对首领的要求越来越低了。
经过一番大范围打击,献成功让新首领们老实下来,与族人吃一样的食物。
然,以上还不是最气人的。
最气人的是繁衍。
献在几个部落里看到了五名大着肚子的妇,女人大着肚子不稀奇,但献根据肚子大小倒推时间,却发现时间对不上。
秋季食物充裕,幼崽更容易活下来。
冬季食物少,但天气冷,妇很少会产后发热,更容易活下来。
因此,为了避免资源与人口的无意义浪费,每个部落只允许男女在秋冬季节欢好,受孕,其余季节,要是有女人怀孕,这个女人与这段时间欢好过的男人一起去背石头。
引起献注意的五个妇,她们肚子里的崽是在春夏时节怀上的。
献再观察了下,发现这五个妇虽然犯了规矩,却没受到惩罚。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还没生,折腾孕妇,崽流掉了是小事,大人死了就亏大了,因此女人背石头会放到生完后,但献发现这几个妇的饭食里有肥肉。
诚然,妇是部落里少数有资格吃肥肉的人,但这绝不包括在不合季节的时间怀孕的妇。
她们的饭食里不该有肥肉。
合作部落群的部落并不大,每个部落少则两三百人,多则四五百人,人与人之间根本没有秘密可言,献很容易找了只幼崽问出怎么回事。
四个妇怀孕那段时间睡过的人是部落首领,部落首领许诺会给她们照顾,她们便同意了。
献将林檎果掰成两半,分了一半给幼崽。“照顾?能给什么照顾?可以不背石头?”
幼崽摇头。“石头还是要背的,毕竟违反了传统,但她可以吃到肥肉,平时时,首领也愿意分她一些食物。”
“分食物?部落里的食物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便吃吗?只要能吃完,不浪费就行。”
幼崽补充道:“不是分寻常食物,是分首领才能吃的食物。”
“想吃更脱壳更好的食物,可以努力成为好首领。”
幼崽道:“她当不上首领的。”
“为什么?”
“太弱,不论是身体还是聪明,都是部落之末。”
“做不了首领,也可以自己动手,虽然分量少,但费点休息时间也能吃上。”
“可她是部落之末,做完部落每天需要做的活,很累,没有多少精神与时间再做别的。”
献懂了,这四个部落首领不是随便务色的对像。
部落之末的人,不论是肥肉还是首领吃的食物注定与她无缘,但只是陪首领睡几次就能得到,有谁能拒绝呢?
当然,她们无法拒绝诱惑不妨碍献找她们麻烦。
了解了四个非首领的原因,还有一个自己就是首领的,不论是肥肉还是首领吃的食物,她都不缺,她又是为啥?
“首领精力旺盛,很喜欢与男人欢好,每岁秋冬都会与部落大部分男人欢好。”
“但春夏时节,男女不许欢好,那些男人如何会同意?”
“可以吃到首领吃的食物。”
献用尽全部的自制力才控制住自己问候每一个人的冲动。
粗粮细粮都是粮,都能吃饱,实在嫌弃粗粮费牙口,也可以多吃肉少吃粗粮,就非得跟细粮过不去吗?
不吃上一口细粮,你是会饿死还是怎么的?
献并未当场发作,而是等到合作部落群的大会上才发作。
首领妇可以提前退休了,生完记得去背石头,背三个春秋。
她那段时间睡过的几个男人,立刻去背石头,背一个春秋。
非首领的四个妇,生完了没?生完了就去背石头,没生就等生完了去背石头,背一个春秋。
那四个男首领,立刻去背石头,背三个春秋。
还有男首领们睡过,但没怀孕的其她女人,立刻背石头,背一个春秋。
这责罚不可谓不狠。
按照部落传统,不合时节怀孕,也就背百日石头,献给改成了一个春秋。
首领带头违反传统,重惩也没问题,但罚三个春秋就有点离谱。
在传统里,背石头最高处罚是两个春秋。
罪行超过两个春秋怎么办?
死刑立刻执行,避免浪费食物。
面对众人的疑惑,献道:“吾是很想宰了他们的,但按传统,不合时节欢好,罪不至死。”
但不宰又咽不下这口气,就提高了惩罚的上限。
一人忍不住道:“可这受罚人数是不是太多了?加起来足有四十六个大人....”一下少这么多干活的大人,而这些大人还都要继续吃饭,部落压力很大,不如只收拾首恶。
献道:“人是有点多,这么多人只背石头,不劳作,为了不让他们饿死,部落还要给他们食物,不是小数,既如此,每日只给两碗肉汤。”
犯错受罚的人吃那么饱干什么?
众人:“....”说话那人绝不是这个意思,但....算了,虽然过程有差异,但减少食物消耗减轻部落压力的目的确实达到了。
处理完在繁衍上乱搞的大人,献说起水利的事。
“吾认真想过了,水利还是要继续修,气候温暖时,食物充裕,而修建水利时食物消耗更大,故而最适合修水利的时节是气候温暖时,等气候变冷,食物减少时再来修建水利,便会与之前一样,所有人都疲惫不堪却不得不坚持。趁着温暖时食物充裕,修建大量水利,如此,气候再变冷时,才能有更多余裕。”
她想好了,这些人有时间整幺蛾子,分明是吃得太饱,同时精力旺盛又太闲,既如此,多找点事做,消耗掉众人多余的精力。
众人不是很想答应,修了几十年水利,所有人都很疲惫。但气候变暖才一个春秋,谁也不确定下个春秋是冷是暖,没有十足的把握驳献,大部分人一时难以坚定反对,于是献的决策得以通过。
然,水利继续修了五个春秋,气候仍旧是温暖的,怎么看都不是回光返照。
合作部落群出现了第二个声音:气候这么温暖,食物这么足,有必要继续这么疯狂修水利吗?不能趁着气候温暖食物充裕好好休息吗?
这个声音很快出现在诸部的大会上。
“只是六个春秋,如何知道它以后不会再次变冷?”
“多久以后?”
“数个春秋、数十春秋、数百春秋,皆有可能。”献道。“但它来得越迟,吾等做的准备越多,下次气候变冷时才能不慌不忙。”
“数个春秋也就罢了,数十春秋、数百春秋....吾等谁能活到那么久以后?”
献道:“汝等活不到,但后人能活到,汝等难道忘了气候严寒时诸部的艰难?难道要让后人再吃一遍吾等在气候严寒时吃过的苦?更甚至在严寒时不得不吃掉老人与幼崽?”
一人忍不住嘀咕:“吾又活不到那么久以后,为何要在意那么久以后且根本不认识的后人?为他们让自己在本该轻松的时间仍旧疲惫不堪?”
献看了眼,发现两成的人脸上透着认同,剩下的虽然没认同那人的逻辑,但也能看出,并不赞同继续这么下去。
献坚决的将合作部落群议会上的反对声压了下去,继续修水利,并修建更多大仓,在大仓里储存粮食,而减少诸部小仓里的粮食存量。
小仓里存太多粮食没意义,只会被首领拿去浪费。
细粮虽然吃起来对牙口更友好,但有个问题,将粮食加工成细粮是有损耗的,十斗粮加工成细粮只剩下七斗,太浪费了。
对于献的做法,一名名叫母狈的首领忍不住劝献。
“大首领,没有人不渴望更好的生活,汝这样,稍有不慎便会引起众人怨怼。”
献道:“一斗粮加工成细粮只余七成,首领耗费如此多的人力物力只为口腹之欲,时间久了,族人难道不会生怨?首领若做得好,族人还能接受,但首领做得一般甚至不好呢?族人还能接受吗?而做得差的首领看着前任吃细粮,能接受自己不能吃吗?诚然,可以努力向前任看齐,但实在能力不如人,看不齐呢?难道就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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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粮了?遑论那四个男首领,他们不仅自己吃,还给别人吃。吃细粮的人多了,粮还会够吃吗?”
母狈认同献的考虑,这要让所有人都吃细粮,那下个春秋,诸部就得集体饿死,但——
“大首领的思虑没问题,但口腹之欲,人之天性,无可避免,如此堵下去,能堵到几时?”
献回答:“堵到食物收获更多,可以让每个人吃上细粮时,彼时吾便不会再管他们爱吃粗粮还是细粮。”
母狈思考片刻,不得不承认,献的想法没问题,但又感觉哪有点说不出的问题。
想不通,母狈暂且搁置这个问题,看着献至今还是幼崽的身高问:“大首领曾经说若数百春秋后严寒再来,是随口一说,还是真的想过这种可能?提前做准备?”
献理所当然道:“自然是真的想过这种可能,气候如此无常,必须以最坏的打算做准备。”
“大首领为何会想到为数百春秋后才可能发生的事做准备?”
献不解母狈的追问,但还是回答:“自然是做最坏的打算,食物吃完就没了,但水利可以在数十数百春秋后继续发挥用处,既如此,与其只是将食物白白吃掉,亦或放在仓库里发霉,不如化作水利。”
母狈看着献的眼神,神色复杂:“可是,吾等做最坏的打算,能想到数十春秋后已是罕见,为何大首领会如此轻易的想到数百春秋后的最坏打算?”
目光长远的人她也不是没见过,前任大首领拂晓想事情就想得很长远,但也没到献这份上。
这家伙是真的在认真规划数百春秋后可能的最坏打算。
大部分人,脑子能规划一个春秋后的事就不错了。
献想了想,道:“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吾便是如此。”
母狈沉默良久,忽问:“大首领,今已多少春秋?”
献回忆了下。“一百九十春秋,怎么了?”
母狈看着献年幼的容貌,她想,自己大概明白为什么了。
一百九十春秋,活成老妖精的拂晓也不过百五十春秋,但成精如拂晓,在百五十春秋时也是白发苍苍且稀疏,牙齿掉了四五颗,满脸皱纹如鸡皮。
活得比拂晓更久的献,却仍旧幼崽模样。
吾等与她并非同类。
母狈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从未有人留意到的事实,她相信,自己不会是最后一个,其他人很快就会发现这个事实。
大首领,还能在这个位置上坐多久?
母狈合眼。
不论大首领还能在任多久,希望那一日自己已不在人世。
吾知汝与吾并非同类,亦知汝会有怎样的结果,但吾更知,汝更有益未来。
吾不愿看到当下与未来的抉择中,未来之败。
七个春秋后,母狈含笑离世。
又三个春秋,合作部落群的大会上,有人提出重选大首领的提议,得到多数人赞同。
献坐在茵席上看着众人为重选大首领的决策投出赞同票,惊讶的发现自己并不生气,也不惊讶,大概是第一次在诸部看到带着疲惫与怨怼的眼神时就预感到了吧。
献沉默且安静的看着众人选出新的大首领。
新的大首领是一名名为母岳的年轻女人,人如其名,不论是外形还是气质都充满大人与巍峨山岳的成熟稳重,与幼崽的献截然不同。
女人走到献的身前。
大会场地是一片非常大的空地,铺着许多茵席,众人呈圆形落座,献坐在圆形中间的茵席上。
拂晓时,为了让众人能一眼看到大首领,也能让大首领可以看到大室内每一个人,拂晓选择了这种坐法,延续至今,诸部皆已默认:只有大首领才能坐在最中间的茵席上。
献安静无声的从茵席上起身,准备去人群中坐女人原本坐的茵席。
女人忽然拉住献。
献疑惑的看着女人。
女人道:“吾少,献长,许多事不如献熟,还需献多多指点,献便坐在吾身边吧。”
献犹豫片刻,答应了。
虽然坐在女人身边,但献此后很少再说话。
合作部落群例行的大会上,献大部分时候都是沉默的观察着每一个人,只在新首领向她请教时才开口说几句话,平时往来不同部落间传话亦是寡言少语,安静的观察诸部的每一丝变化。
新首领减少了大部分的水利修建,让疲惫已久的诸部得以休息,但吃得饱,空闲时间也多,人就会整幺蛾子。
献曾经镇压下去或始终摁不死的幺蛾子又跳出来了,不仅跳出来了,还更多了。
别的还好,新首领会干涉,但对首领们改善伙食这一点,她基本不干涉,也没法干涉,她自己吃的都是细粮。
随着时间流逝,不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修建水利,而曾经修建的水利配合温暖的气候令作物收获增加,兽群北归,大仓与诸部小仓中的食物储量日渐增多。
退位的第四个春秋时,献发现一名部落首领让一名手艺很好的族人给自己做漂亮的金饰,但做金饰需要很长时间,族人若是投入太多时间,便没法再干活,因而部落首领擅自挪用小仓里的粮食给族人,让族人不用干活也能吃饱。
献当即将人抓起来去见新大首领。
新大首领严厉的惩罚了部落首领,但献很快发现,这种现像并未完全消失,而是变得更隐蔽,挪用的粮食数量非常少,少得不仔细查看每座小仓,并了解每座小仓的食物储量,根本发现不了,
但再小,部落首领挪用部落小仓食物也是事实,且这种现像正在扩散,这么做的首领在缓慢而无声的增加。
即便新大首领提高了对这么做的部落首领的惩罚力度也不够。
献更加沉默,沉默的如同自闭,终日不发一言。
第六个春秋的秋收,献帮着淇阳收割了最后一茬黍,等粮食都入仓后,在一个月色很美的夜晚,在蝉鸣声在在蛙声....在月色下千虫万兽的合奏曲中背着一袋干粮,带着一根骨笛、一张弓、一袋箭、一柄石刀、一件投矛器、几件金器消失在夜色中。
31. 后世一·拍剧
“....差不多就是这样。”
明仪叹道:“原来如此,我说呢,虽然国赖长君,越是古老的时代,对首领的要求越高,幼主继位绝不会允许。但风神她根本不是正常幼主,不看年龄,她的能力是符合对首领的要求的。为何在神话里,风神做为太阳女神选择的继承人,也立有诸多功劳,却被赶下台。因为她还活在原始公社,但众神却已因为她这个挂带来的超前生产力,一只脚踩进了私有制。她不是败给新王,只是败给了私有制。”
神话是虚构的,却非空穴来风,神话的背后溯源有其历史。
风神神话尤为如此,那就是风神写的回忆录。
神话里风神明明是合法的二代众神之首,却被众神排挤远走,后人能从中看出风神经历过什么,却无法理解为何。
或猜测因为风神彼时未成年,或猜测是因为风神是女性,女性不能成为众神之首,众说纷纭,却没人猜到,真相如此简单,如此残酷。
光月道:“没事,反正她走了等于挂被封,众神离散,韶岗文化衰弱。”
明仪:“....”
光月换了个话题。“对了,上面已经给你找了最好的律师团,虽然你杀了人,尽量给你争取轻判,不要超过十年,防止刑期还没瞒你就死了。”
明仪道:“我可是众目睽睽之下拔木仓杀人,这还能轻判?”还是判得这么轻?
光月道:“虽然你杀了人,但你是自首的,自首本来就可以依法轻判,而且不要小瞧讼棍的舌头,上头可是将这个国家最臭名昭著的讼棍们凑齐了,要不是官府不答应,连法官都能换成教徒。不过法官不是我们的人也没关系,我们可以一次次上诉,总会遇到合我们心意的法官。”
明仪道:“随便吧。”
“我知道你这把年纪也没几年还活了,但最后几年能不呆在监狱还是不要呆监狱好,监狱的环境没有家里舒服。”
“也还好,准时吃饭,饮食清淡,荤素搭配,每天放风,作息规律,不熬夜不抽烟。”明仪笑道。“我在监狱这段时间过得可健康了。”
光月看着明仪的脸,一时无言,这家伙的气色居然真的比入狱前健康。
明仪问:“还有什么新鲜事吗?”
光月想了想,回答:“教里打算根据考古发掘拍剧。”
明仪愣了下。“拍什么剧?历史剧?”
“灵气复苏题材,历史上的优秀人物在岁月演变中复活为神,又在灵气枯竭后陷入沉睡,直到灵气复苏后再次苏醒,于现代产生交集。据说剧本打算一半拍众神在现代的生活,一半倒叙众神的回忆,介绍众神生前的爱恨情仇,尽量还原历史上那些女神的历史原型。”
“题材听起来很有意思,导演谁?”
光月报了个名字,是业界一个口碑不错的商业片导演。
明仪回忆了下,做为考古人员,她对娱乐圈真不熟,在脑子里翻了半天才翻出一点信息。“那是个男的吧?你们确定要让一个男导演来拍风神?”
她还记得自己曾经被家中晚辈拉着刷剧时的经历,其中两部剧是神话和历史题材,将风神给拍得....反正明仪看完后翻阅了一晚上的史书,确定风神是颜狗晚期,且有至少一百任亡夫,不是究极恋爱脑。
光月解释道:“总编剧是女的,还是教徒,开拍以后,剧情编剧说了算,导演只负责拍。”
明仪道:“那还行。”
*
总编剧是女的,既然有总,自然有不是总的,反正孙导在看了编剧名单后便有想跑的冲动。
流量明星们自带编剧进片场,编剧加起来最多八个,你们这编剧名单加起来有二十个了吧?
八个编剧尚且将一部剧拍得稀碎,何况二十个编剧。
总编剧司瑾是一个年轻的夫诸族,带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看着就很无害,但孙导一点不相信对方无害。
真无害,风神教就不会让她当总编剧,控制剧组最大的话语权。
“二十个编剧是有点多,但孙导要知道,风神活了七千年。”
孙导愣了下。“你们打算七千年全拍了?那得花多少钱?”
“钱不是问题,教里说了,只要能拍好,拍出来就可以,剧组花钱没有限制,想花多少就花多少。”
你们壕,孙导不再发表任何异议。
剧组工作人员没什么好说的,找孙导就是因为这家伙有一个成熟的剧组。
剧组要开拍还差最后一个问题:演员。
孙导放出了消息,很快有无数演员与明星前来面试。
孙导与司瑾一起面试。
只三天孙导心中便有了一份合适的名单,重要角色肯定要老戏骨和实力派演员来演,不重要的角色给流量明星换赞助。
但这次不同以往,最大话语权不在他手里,因此还得看司瑾的意见,而司瑾....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对来面试的人一个满意的都没有。
孙导只能委婉向司瑾询问,编剧大人,你对演员有什么特殊要求吗?可以说来听听,我们想办法解决。
司瑾道:“年轻的不好看,好看的已经错过花期,后者如果能集体年轻一二十岁就好了。”
孙导:“.....全球审美降级,总编如果想几十年前那样荧屏上的那些美人,很难。”
司瑾无法理解。“为什么?以前的演员都那么美,现在这些,也不能说他们难看,但放在娱乐圈,真的平庸。而我们这次要拍的是风神,风神是颜控晚期,她生命里结识的很多人都是史书盖章的美人,更有甚者风神亲口认证是神颜,她不仅亲口认证,还留下了不少美人图。我们要是随便找及格水平的颜值演那些神颜,你确定那是审美降级不是谋杀观众?风神留下的不少美人图可是博物馆的国宝,看过的人一点都不少。”
让这些庸脂俗粉来拍,确定不是想被全网嘲讽?
孙导无奈道:“以前的演员,工资低,工作强度大,还可能在片场遇到危险,还很容易被老板盯上,会做这行的都是穷人,穷人基数那么大,很容易筛出高颜值美人。现在的明星,来钱太容易了,油水这么多的工作,谁会舍得给外人而不是子女?但老板们的儿女拢共才多少人?基数太小,出美人的概率自然低。”
司瑾懂了。“资/本家生儿女不要求美貌,但务色情人一定要求美貌。”
孙导:“....可以这么说。”
司瑾在名册上圈起六个名字:“这六个名字暂时留下来,等其它演员找得差不多后,若他们还没退圈,就通知他们。”
孙导看着六个名字,一本名单你只留了这么六个,你确定我们能凑齐演员。“其它演员总编打算继续面试吗?”
司瑾摇头。“不,我们不面试了,我们先办个选美节目。”
孙导没反应过来:“选美?”
司瑾点头。“我要全球选美,选男女美人各五千,不论什么种族,什么年龄,什么出身都可以参加,只要通过初选,之后的每一轮比试,路费以及比试期间的吃喝都由风神教负责。而最终的名次,后五千名,每人奖励黄金一公斤;两千名到四千九百九十九名,奖励黄金五公斤;一千名到一千九百九十九名,奖励黄金三十公斤;五百名到九百九十九名,奖励黄金一百公斤;两百名到四百九十九名,奖励黄金五百公斤;一百名到一百九十九名,奖励黄金一千公斤;五十名到九十九名,奖励两千公斤;前五十名,奖励黄金五千公斤。每个杀进前一万名的人,想领取奖金,必须参演《风神》。”
孙导:“???”
我打出问号不是我觉得我有问题,而是我觉得你有问题。
想了想,司瑾补充道:“全网实名制投票,一人一票,如果想投第二票第三票,也可以,但必须花钱买,一票黄金二十克,只收黄金。”
孙导:“....”听起来没那么败家了,但还是很离谱,这要是搞砸了,赔的可不是小数目。
司瑾解释道:“就算搞砸了,只要最后选出的演员足够美,不论赔了多少钱,上面都能接受。”
孙导:“这样选出来的演员美是美,但都是素人,根本不会演戏?”
司瑾想了想,问:“会比流量明星们更差吗?”
孙导道。“流量明星再怎样也知道拍戏所需的基本常识,素人不一定。”
司瑾继续道:“而且演员都是素人,不会演也没关系,可以找人教。相信为了拿到奖金,素人们一定会很努力的学习演技,再怎样也不会比流量们更差吧?”
孙导只能表示,花的不是我的钱,你想败家就败吧。
为了最大限度从最大的人口基数中筛选美人,司瑾出手很大方,前脚申请了节目,后脚便向全球所有国家所有电视台买广告,买的还是黄金时段的广告。
孙导出于好奇看了看账本,发现只花了三百多亿,这么点够买这么多广告?
旁敲侧击了下,发现司瑾根本没老实去买广告,对于大电视台,丫是通过风神教的各种人脉拿到的成本价,对于小电视台,本来就冷得要死,有人肯上门买广告,都不用司瑾找人脉,当场就给司瑾打了粉碎性骨折,就差白送,只一个条件:节目一定要在自己这里播,就算不能首播,也要转播。
孙导:“....”行吧,有人脉有钱就是能为所欲为。
在饱和式广告轰炸下,除了完全不通网并且与世隔绝不与外界往来的地方,整个星球所有地区都知道风神教在搞一场全球选美,且奖金无比丰厚——对全球至少八成的人口而言,哪怕是最低一档的奖金都是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
难民区。
海巴夏领了一份救济食物,照例准备去给风神庙打扫卫生做为感谢,却被庙祝喊住。
“海巴夏。”
海巴夏疑惑的转身。“庙祝?”
庙祝看着海巴夏即便弄得很脏也难掩角色的脸,问:“你想赚钱吗?我这里有一个机会。”
海巴夏不假思索回答:“想。”
庙祝让海巴夏跟自己进神庙,到办公室里给海巴夏看了一份报纸。
因为海巴夏不识字,庙祝给海巴夏念了报纸上的内容,对奖金数量咬了重音,不出所料的看到海巴夏满眼都是黄金。
念完报纸,庙祝解释道:“教里最近想拍一部剧,但对演员的容貌要求很高,各国娱乐圈的美人数量远远不够,所以准备全球海选美人做演员。”
海巴夏的理智回笼。“可我不会演戏。”
庙祝答:“不会表演也没关系,颜值达标就行,演技可以到时候突击培训。只是参加初选需要自己承担路费与合适的衣服,你有吗?”
海巴夏要是有就不会留在难民区了。
庙祝继续道:“我可以帮你。”
“我该怎么报答庙祝?”
“若你得奖,你的奖金要捐一半给这座风神庙。”
海巴夏一口应下。
庙祝掏出一份合同。“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海巴夏一个字都不认识,但一来相信庙祝,二来她身上除了脸和器官真没啥能图的,而图这两个,不需要走法律程序,因而海巴夏签字签得很痛快。
签完合同,庙祝立刻带着海巴夏去报名,报名点就在神庙里。
虽然海巴夏没有出声证明,但司瑾并不要求报名的人提供身份证,只要确定有这么个人就行。
*
初选报名人数在半个月内破二十亿,到报名截止时,已突破六十亿。
完全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报名的司瑾火急火燎的征调了大量风神教教徒与神庙才解决场地与人手问题,初选这才得以鸡飞狗跳的拉开帷幕。
庙祝为海巴夏准备的衣服并不华美,只是一身干净的普通衣服。
海巴夏颇为紧张,尤其是看到一些衣着华美的参赛选手后更紧张了。
庙祝安慰道:“别担心,这场选美最重要的就是脸,以你的脸,肯定能通过初选。”
海巴夏还是很紧张,直到在后台排队等候时从后台看了下初选场面,立时放心了。
初选报名人数太多,因此初选突出一个效率。
选手站到台上,台下一千名观众投票,出结果,整个过程不超过十秒钟。
一千名观众是司瑾特意要求的,上到白发苍苍下到刚会走的小孩,十洲七洋所有种族所有民族,男人女人非男非女,只要是这颗星球上有的智慧生物种类,都要有,每个观众面前都有两个按钮,通过与不通过,选手站到感应区域后,观众超过五秒钟没投票便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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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电脑会在瞬间计算出通过率。
只要通过率超过百分八十,就能进入第二轮。
高通过率以及不超过十秒钟的投票过程,选手打扮得再漂亮也没多少意义,观众只来得及看一眼脸就得投票。
虽然对打扮没信心,但海巴夏对自己洗干净了的脸很有信心。
果然,海巴夏一上台,观众们立刻投票,通过率百分之九十五。
初选与第二轮比赛的间隔并不远,因而通过初选的选手们立刻与一名陪伴的亲友被塞进一架大型客运飞机,飞机一坐满,立刻起飞前往第二轮比赛所在城市。
飞机上提供飞机餐,海巴夏一口气吃了三份飞机餐才打了个饱嗝。
庙祝给海巴夏递了一张餐巾纸。“擦擦嘴,睡一觉,养足精神,以最好的状态去参加第二轮比赛。”
海巴夏嗯了一声,听话的调整座椅开始睡觉。
飞机落地下,选手们并未立刻开始第二轮比赛,而是被送进当地城市的酒店、旅馆。
酒店比旅馆舒适,但每个房间睡六个人,旅馆有单人间,但不如酒店舒适,若是酒店旅馆都住满了,风神教还会找当地神庙借宿,还不够,就找百姓借宿,硬是安顿住了五六十万人。
海巴夏来得早,住的是酒店,每天早睡早起,准时下楼去吃饭。
选手们的伙食是酒店提供的自助餐,无限量供应,但数量并未影响食物的滋味。
海巴夏从未享受过如此多食物,还是美食,一天三顿加宵夜,原本没什么肉的脸都在数日里养出了肉。
又因为来得早,第三日便轮到了海巴夏,顺利通过,没了第二轮的压力,海巴夏吃得更舒心了。
然后在第五天被通知,之前的比赛成绩不作数,全部重新比。
海巴夏不解:“为什么?”
庙祝解释道:“上面认为素颜才能体现出美貌,因此要求选手不能化妆,必须素颜上场,之前你们都化妆了,所以成绩都不作数,但考虑到你们毕竟通过了初选,所以重新比。”
*
六十多亿人口,尽管初选的筛选标准离谱,也还是剩下六百万人参加第二轮比赛,这么多人一座城市根本塞不下,因此第二轮比赛位于十二座城市。
按照司瑾的许诺,这六百万人在比赛期间的开销全部由风神教承担,一时间花钱如流水,更准确点说,丫每日烧几座金山。
孙导:“.....”有生之年从未见过听过这么烧钱的节目。
万幸,到第二轮就可以进行全网实名制投票了。
司瑾将六百万名选手在第一轮比赛时的照片放到网上,开启投票机制。
孙导忍不住提醒司瑾一票二十克黄金,怎么可能有人做这个冤大头?更别提选手还这么多,哪个正常人有耐心看完?
然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正常人是没耐心看完六百多万张照片,虽然每个人都是美人,但大部分并未美到离谱,并且照片实在太多了。
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口基数上去了什么奇葩都有,还真有人将六百万张照片看完了,还按颜值做了排名放到网上。
大部分人不会看后面的照片,但一定会看排名靠前的照片,看了照片后便忍不住掏钱。
网络在为美人的照片崩溃时,孙导跟着司瑾出席了比赛,在孙导被美人们惊艳时,司瑾却是勃然大怒:“谁让选手化妆的?”
裁判:“选美哪有不化妆的?”
“化妆了,谁知道他们真正的模样是美是丑?”司瑾一锤定音。“选手不许往脸上化妆,谁在脸上化妆就出局。”
裁判能怎么办?
你是老大你说了算,只是——
“那已经上场过的选手?”
“重新比。”
那可是几百万人,你知道这么多每日吃喝拉撒要花多少钱吗?
裁判很想咆哮,但面对司瑾的坚决,还是咽了回去,回去让还没上场的选手们洗脸,已上场的回来重新上场。
尽管司瑾搞得很离谱,但没了化妆术,选手们的真实颜值确实更容易分辨了,因而比赛进行的很快,很快选出六万名选手。
值得一提的是,第二轮选拔司瑾没花一分风神教自己的钱,甚至还赚了几十亿——这家伙为了省钱,给选手们安排的衣食住行都是风神教自己开或投资的酒店、饭店饭馆、出租车.....不是不要钱就是成本价,认真算起来,真没花多少钱。
第三轮选拔的参与选手是六万名,这一次司瑾准备的不是照片,而是每个人准备了十秒钟的小视频。
虽然看完六万份小视频真的很累,但每个选手的脸硬控着每个点开节目的观众看完了六万份小视频,没钱投多票,只能投一票的人投票时投得格外纠结,这个哥哥好美,这个姐姐好美,都想投,但没钱投第二票。
比起只能投一票的穷人,有钱人就豪爽多了,好看的哥哥姐姐全都投一票,特别好看的多投几票。
托这些有钱人的福,司瑾的广告费都收回来了。
第四轮比赛要等《风神》第一季拍完,因此第三轮比赛一结束,司瑾便从选手中挑中符合《风神》第一季颜值与形象、年龄都符合要求的二十名素人演员,挨个找人询问,虽然还没到决赛,没有奖金,但诸位有没有兴趣赚点外快?
海巴夏问:“多少钱?”
司瑾答:“按时长给钱,主配角一集三千,龙套一集三百。”
海巴夏一口应下。
其余被选中的选手亦如此,看得孙导沉默无言。
真便宜,不管演技怎样,冲着选手们的脸,司瑾就赚翻了。
见选手们都答应,司瑾立刻拿来合同与选手们签约,然后发现不少选手不识字。
司瑾:“....”好吧,基数大的优势是什么神颜都能筛出来,但文化水平就算了,但问题不大,脸好就行。
孙导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却与司瑾持不同意见。“字都不认识,怎么看剧本?”
司瑾道:“离开拍还早着呢,不识字,就给他们找老师,让他们在这段时间读书识字。”
“时间来得及呢?”
司瑾不以为然:“我又不是要培养才子才女,能看懂剧本就行,这需要多少时间?”
32. 后世二·不当人
合同签完,一式两份,司瑾将自己那份收起来,然后将二十名选手打包塞进飞机,送至一处位于高原上的军训基地。
孙导看着军训基地给选手们安排的作息表:“早上三点起床,跑操两个小时,回来后洗澡换衣服半小时,然后去上文化课一个半小时,七点吃早饭,半个小时,七点半开始学弓箭,学到九点,九点开始学用投矛器投矛,学到十点,吃饭半个小时,十点半学习投石索,学一个小时,十一点半吃饭,半小时,十二点出去打猎,但不能使用任何现代工具,这附近可以打猎?”
“可以啊,但不能打野生的,只能打从牧民那买来再放养的禽畜。”
孙导哦了声。“四点回来,学习草药与矿物辨认,学到五点,五点吃饭,半小时,六点学习手工,用石刀骨刀制作工艺品,用纺锤纺线,七点到八点是娱乐时间,但只能用骨笛、陶埙、陶缶玩音乐,或者唱歌,不能玩任何现代娱乐....八点熄灯睡觉。每个星期要抽两天时间去农田里干活,你不觉得这很魔鬼吗?特种兵的日程都没这么离谱。”
司瑾道:“他们要扮演的是远古人,就现在那弱鸡外形,让他们演远古人,谁看了不得怀疑,这些家伙怎么在远古那种环境里活下来的?而且我已经很仁慈了,以后拍到马被驯化的时间,还有骑光背马和驾驶战车。”
“那也没必要真的去打猎还有用石器制作工艺品,学习辨认草药与矿物,现代社会谁还用得上这些手艺?”
“用不上也没关系,我让他们学这些是为了让他们理解远古人的生活,气质向远古人靠拢。”
孙导只能说,得亏这些演员都是素人,还是穷人,要是流量明星或二代,司瑾干得这些事足够送她上热搜体验粉丝们的口诛笔伐。
看完作息表,孙导再看伙食。
一天四餐。
第一餐吃羊肉炖黍粟稻米野菜。
第二餐吃猪肉炖谷物加野菜。
第三餐吃牛肉炖谷物加野菜。
第四餐还是羊肉炖谷物加野菜。
丰盛是丰盛,但做法就太粗暴了,而且孙导很怀疑,食材加工方面,司瑾大概率不会做人。
事实也确实如此,孙导去食堂吃饭时,发现黍粟还好,起码脱了壳,但稻米,只简单脱了最外一层,麸糠层还在,吃起来,反正孙导明确表示我是老人家,我要吃外卖,吃这种食物是虐待老人家。
司瑾拗不过,只能让食堂给孙导开个小灶,里面不放稻米。
比起娇气的孙导,二十名素人,不分男女老少都没对食物发表任何意见,乖巧听话,让吃什么吃什么,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让司瑾省了不少事。
值得一提的是,二十名素人训练一个星期后,司瑾这个操蛋玩意突然想起剩下的选手也是未来的演员,而风神生命的前几千年都是在蛮荒时代,那个时代的人,不论男女,都与现代人不同。
孙导木然的看着司瑾:“所以你想让剩下的选手也来训练?我就不说那么多人进行脱产特训要花多少钱,只说这基地塞得下那么多人吗?”
司瑾想了想。“我可以多找几座基地。”
说完司瑾便拿着电话出去联系人务色地点。
孙导:“....”有钱是真任性。
在吃了一个月对老人而言十分不友好的伙食后,孙导忍无可忍向司瑾表示,既然拍戏还早着,我先回去做自己的事,你这边搞定了再打我电话。
司瑾想了想,放人走了。
孙导便去忙自己的事,然过了五个半月也没收到司瑾的电话,不由主动去找司瑾,却发现司瑾已经不在训练基地,丫跑热带雨林去了。
“你怎么跑热带雨林去了?”
司瑾坐在飞机上悠闲的看着雨林里钻木取火的演员们。“远古时代淇水流域的气候和热带雨林很接近,要贴近人物,自然要做到最完美。”
“所以你把选手们弄热带雨林去了?”
“对啊。”
“你有给现代工具吗?”
“远古人荒野求生靠现代工具?”
“你不怕搞出人命吗?我记得选手里还有刚上小学年龄的孩子。”
知道的是三千一集电视剧的片酬,不知道的还以为三千是买命钱。
“不怕,我找了最好的医疗团队,带着最好的医疗设施跟着,相当于一座移动医院随时待命为他们提供服务,这要能死人,那也太脆皮了。”
孙导:“....”
半年热带雨林荒野求生结束,司瑾打电话通知孙导,到演技培训阶段了。
时间拖得太久,快忘了自己是被请来拍剧的孙导:“....”
培训并不困难,倒不是说选手们多么有天赋,虽然其中一半得到学习能力确实很强,但更多的还是被折腾了一年,选手们理解第一季的角色相对容易。
三个月培训期结束,演员与对应扮演的角色敲定,孙导问司瑾:“你确定要让海巴夏演拂晓?”
“有什么问题吗?她的容貌与壁画有七分相似,可以增加还原度,可惜身高太矮了,不然还能更还原。而且她年轻,后续还可以继续演风神见到的那些与拂晓长得一样的后人。”
“但她不是淇人,是外国人,是不是不太合适?”
司瑾回以白眼。“你看她的脸,你敢说她与淇人一点血缘关系?”
“千百年前的血缘关系也算血缘关系?”孙导问。“若这也算血缘,那风神行走于大地时在瀛洲各地乃至长洲、祖洲都见过与自己如同镜像的容貌,岂非全天下都是淇人?”
“那倒不是,民族这东西是近代产物,不是一个民族不代表没有血缘,起码线体里遗传够稳定,以及足够的时间尺度与基数上,什么小概率都是必然,我记得风神见到的容貌与自己如同镜像的人至少一打。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的是角色够还原,民族家国情怀啥的,关我什么事?你叨叨之前也得想想,这剧要是拍得不能让上面满意,你的尾款可就没了。”
孙导从心的向钱低头。
培训完成,剧本早就准备好,剧组的设施以及场地也都准备好,只差演员,如今演员也到位,剧组《风神》第一季拍得飞快,不到两个月就拍完了。
孙导拿着剧去找电视台播放,司瑾则将演员与选手塞回选美节目参加第四轮选美。
全球观众:....我们只是一年半没见,美人们怎么就都跟去整容了似的?还是往丑往糙了整。但就算这样,美人也不愧是美人,看着跟半年荒野求生似的,颜值肉眼可见的下降,竟然还这么美。
*
司瑾疑惑不已:“广电没通过?为什么?”
“如果只是拍神话剧或历史剧也就算了,我们拍的题材却是现代灵气复苏,这种题材本来就很难过审。何况众神都是淇人的祖先,我们将众神之间的关系拍得....”
就算有神话剧与历史剧将众神的真正关系拍出来,大结局也一定会拐向包饺子,司瑾却是一点都不含糊,去你大爷的包饺子。
仇就是仇,永不原谅,逮着机会就开车撞死你。
司瑾更疑惑了。“可那就是历史啊,历史上她们就是你杀我我杀你的关系,在互相屠屠中,血脉交融形成了如今的淇人。”
孙导道:“历史是这样没错,但容易引起不好的舆论。”
司瑾懂了。“宣传上不政治正确,但我这再怎样也尊重了历史,可没像别人一样各种魔改历史,篡改历史人物形象。”
孙导:“你说的那些都是言情剧,社会对它们的要求很低。”
“好吧,你们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是怎么解决的?”
“换个架空背景,给主角们改名,不要用神话和历史里的名字。”
司瑾拒绝:“我想了想,它在淇国过不了审,那换个国家呢?全球几百个国家,总不至于每个国家都过不了审吧?”
孙导啊了声。“那还能赚到钱吗?”
司瑾反问。“我花的钱不是已经赚回来了吗?”
孙导:“.....”
司瑾效率很高,当天就出国去找能过审的国家了。
正如她所言,全球几百个国家,不可能都过不了审,因此不到一个星期司瑾便搞定了过审问题。
虽然能过审的国家大概率与《风神》第一季背景文化甚至种族都不同,但美是自由的。
别说剧情还可以,演员演技也达到及格线,就算剧情是一坨屎,演员演技不如三岁小孩,冲着演员那能硬控观众看完全剧不做任何快进并反复刷的脸,它也会大火,何况剧情和演技都在及格线以上。
孙导木然的发现,《风神》第一季居然在一个月后通过走私流回淇国了。
孙导:“....”不是很想知道走私有没有风神教的参与。
本来就没花什么钱的电视剧,走私后拷贝一份就能卖五十块钱,血赚。
就是赚得时间不久,因为一个月便有网友将剧集录下来发到网上,网络当天就瘫痪了。
虽然演员名字至少九个不认识,但演员都太美了,第一遍刷下来观众都没注意剧情,光顾着舔颜了。
舔狗盛宴的第一遍结束,刷第二遍,又被美色控制,第三遍……刷完三遍后能不被美色硬控,注意到剧情的都是意志强大,意志薄弱的,刷十几遍才能注意剧情。
艰难的注意到剧情后观众惊讶的发现,这剧情还挺有趣的。
开场就是千年前因为灵气衰竭而沉睡的太阳女神因为灵气复苏从沉睡中苏醒,醒来发现整个世界已天翻地覆,容貌异常的女神行走在陌生的时代,发现自己与这个时代语言不通(千年岁月,语言已演化得亲妈都不认识)、半文盲(她识字,只是不认识现代文字,但也能通过古今文字相似的地方猜测现代文字是什么意思)。
照理来说,语言不通且半文盲,更穿着奇装异服的太阳女神会陷入困境,但这剧完全没按常理来。
太阳女神在城市里找了很久,找到了几只麻雀,跟麻雀聊了起来,从麻雀那补足了现代常识后,太阳女神开始通过大街小巷的告示寻找工作与住处——感谢文字一脉相承,还没演化得亲妈都不认识。
然后,她那一身跟COS没什么区别的打扮,以及异常美丽的神颜,毫无疑问吸引了路人,路人上前表示能不能拍张照。
语言不通的太阳女神看了看肩膀上的麻雀,麻雀叽叽几声,旋即对路人搓了搓手指。
路人秒懂,往太阳女神手里放了一张票子。
太阳女神配合的与路人合照。
然后,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一个下午的时间,太阳女神赚到了一整袋票子。
华灯初上,太阳女神坐在路灯下,数钱时,有混混盯上了她的脸和票子。
见此,观众们不由陷入担心中,一个又一个社会新闻与听说过的新闻在脑子里跳出。
夜里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真的很危险。
但不包括太阳女神。
在一番语言不通的交流中,太阳女神明白混混想要自己的钱,便给了,但混混拿了钱不够,还要她的人。
太阳女神说:“交欢应该你情我愿。”
当然,剧里太阳女神说的不是现代语言,观众听不懂,但字幕可以让他们了解。
混混听不懂,就算听得懂也不会在意,遂发生肢体冲突。
一番冲突后,太阳女神从三个混混身上搜刮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再让三个混混带自己回家,完美解决了住处问题——住房免费且附带三个免费男保姆。
太阳女神一边通过电视学习现代语言与文字,一边寻找故人。
故人也在找她。
比起太阳女神的开局,农神非常锦鲤的落在一所农学院的实验田,被田里的作物吸引,硬是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与农学院的老师聊得火花带闪电,然后被农学院的老师带回家,解决了身份与住处问题。
观众看得无语。
不是,老师你就这么没戒心吗?
就这么随随便便把一个连身份证都没有的人带回家?就不怕遇到歹人吗?
也有观众忍不住小声嘀咕:“可农神植那么漂亮,就算是歹人又有什么关系?”
听到的观众看着农神植的神颜,无法反驳。
在掌握足够日常交流的语言后,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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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女神让三个混混给自己解决了身份证,再找了一份幼儿园的工作,成为幼儿园里最受幼崽欢迎的工作人员,也让三个混混找了工作,老老实实去上班。当然,不老实也没关系,揍一顿就行,一顿不够就两顿、三顿.....
农神则是借钱包了百亩地开始种地。
两人一边工作一边找人,在第一集结束时,农神帮一个农学院的学生去幼儿园接娃,与太阳女神重逢。
与这两位的守序相比,第二集出场的河神无夷就主打一个无法无天。
这家伙出场发现语言不通、文字不同,而自己身无分文,立刻务色了一个开着豪车的纨绔,然后靠脸让对方带自己去豫水河边看河,然后,俩人看河时,纨绔脚底滑了下掉进了滚滚长河,而无夷为了拉他,也一起掉了下去。
豫水是出了名的一斗水半斗沙,人掉下去....反正纨绔死透了,而无夷,百里之外,她拿着纨绔的钱夹,身上一滴水都没有的从滚滚河水中冒出,踏水而行,回到岸上。
解决经济问题的无夷找了一家饭馆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一顿饭吃了两个小时,电视也看了两个小时,再跑到人最多的步行街,观察行人交流,与生活。
到下午时,这家伙的语言问题也解决了,并且能摸索着使用现代工具,除了用的时候反应慢点,看着就仿佛一个刚进城的乡下妹子——除了那张脸过于冲击视觉,这家伙的颜值比农神与太阳的女神还高。
下午,无夷找了一家废品站,找对方要了所有的旧报纸、一整套义务教育教材以及中等、高等教育的教材,花了一下午一目十行的看完初等教育教材。
晚上找到一家图书馆,用美貌让对方同意自己在图书馆过夜。然后,这家伙一目十行的阅读图书馆的教材与藏书,从她拿的书来看,她在有针对性的看天文、农业、军事等方面书。
这家伙在图书馆熬了五天,五天后离开图书馆直奔天文台,然后在一番观众无夷与一位教授都听不懂的交流(每个字都听得懂,但连起来就不知道什么意思)中,无夷成为一名天文台工作人员。
虽然听不懂最后的硬核对话,但有一点观众们看出来了。
这位女河神是真对得起风神里描述的形像。
真的天才,也是真的没下限。
第三集第四集第五集的剧情很日常,太阳女神与农神一边工作一边撒狗粮,河神无夷则是工作与刻苦攻读各种物理化书籍,甚至用工资买材料回来上手实践,不论是工作还是兴趣爱好,这位主都突出一个硬核。但不枯燥,导演编剧显然深谙怎么留住观众的小窍——虽然不会也没关系,三个角色与配角们的脸已经硬控了观众——不断穿插一些三个神来自远古时代的思维模式与现代事物与思维的碰撞。
比如三神对于出轨这种事毫无现代人的愤怒,只觉得,一个人与多个人发生关系是很正常的,尤其是无夷,这家伙闲暇时偶尔会找男人消遣,鱼塘里的鱼起码七八条,神奇的是,每条鱼都知道其他鱼的存在,无夷从不隐瞒这点,有种渣得明明白白的感觉——虽然她根本不认为自己在渣。
比如对于一些文娱作品里的女主言行,三个人都表示十二分不理解,只觉得,就算复古,封/建时代也没这么裹小脑,而且,复古,古代那么广阔,怎么就复对主角最不友好的古?
比如给幼儿园崽崽们讲故事,别人讲的是公主王子的童话,太阳女神讲的是各种动物童话,或者说万物有灵阶段的动物神话,以及自然神神话、还有天文知识,甚至带着崽崽们半夜爬楼顶辨认星星,但光污染太严重,什么都看不到。不过这没难倒太阳女神,转头就说服家长让自己带着崽崽们去野营,跑深山老林看星星。
观众几乎全程木着脸看着这家伙口舌如何说服家长,然后带着崽崽们钻进深山老林,不是,你是真不怕发生个意外,家长告死你?这种木然表情在剧情发展到当地野猪正好泛滥,而一行人倒霉的遇到野猪,太阳女神拿着竹帐无伤打死野猪后破碎,再看这家伙一路上传授给幼崽们的野外生存知识,行吧,人敢揽这瓷器活是真有这金刚钻。
比如摸索使用没见过的现代电器与高科技时,三个人的懵逼与出糗。
以及,在与人交谈时偶尔提到彼此。
“你最恨的人是谁?”
无夷:“我的知己,那家伙杀了我....全族老少,还把人下锅吃了。”
“你生命里有没有对谁又爱又恨?”
太阳女神:“又爱又恨,没有,但心情复杂的话,有,是我的知己好友,我们曾经倾盖如故,但后来....你死我活了。”
回答时还倒叙了两人在远古的初见,倾盖如故,看着就是非常要好非常志同道合的朋友,一点都不像仇深似海。
为了让观众理解这俩人与人聚会说的恨并非玩笑话,第四集末尾,太阳女神与农神一起买菜回来经过一条街,经过人行道,巧合的是,刚拿到驾照正在实习期的无夷也经过这条街,本来看到红灯都踩上刹车了,却是抬眸间看到太阳女神。
隔着千年的时光,沧海桑田,世界天翻地覆,但无夷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人行道上的人。
踩着刹车的脚立刻换到油门,油门踩到底。
太阳女神与农神身手敏捷的躲过,还顺手或推或拉开了离得近的行人。
推开离得近的行人,太阳女神跳上车顶,硬生生拽开锁着的车门,正准备跳进去控制车子便看到驾驶座上坐着的人。
“无夷?”
无夷一拳打向太阳女神。
然后,俩人一个一只手开车一只手打架,另一个一只手抓着车门一只手打架。
对凡人无异于搏命的搏斗中,太阳女神跳进车里,然后一边抢车踩刹车踩油门一边打架。
然后,警察能忍这俩才怪,警车很快截住了在大街上胡来的车——神奇的是都打成这样了,居然没撞到人。
第六集开头,两人就进了局子,被询问有什么仇什么怨,在大街上搞这么一出。
无夷如实表示,她吃了我的肉,吃了我的血亲。
警察开始考虑要不要给精神病院打电话问问有没有病人逃出。
33. 后世三·时间管理
无夷赶紧改口,说自己与太阳女神以前是好姐妹,但后来因为一些事闹掰了,搞得不死不休。
太阳女神给出了差不多的说辞,但没说所谓过节是自己屠了无夷全族,吃了无夷及其血亲的肉。
虽然俩人闹得严重,但没造成人员伤亡,因此两人只是被处以拘役,以及无夷是事先挑事的,驾照被吊销。
不知道是警察的恶趣味还是拘留室不够,两人被拘留一室。
警察一走,两人立马打了起来,招招都是往死里下手,但打了半天都杀不死对方,也打累了,遂坐下来,以言语互相攻击。
在俩人的言语攻击中,剧情再次倒叙。
曾经倾盖如故的好友在不同的理念下决裂,生死....或者说,一个锅里一个锅外见。
观众们:.....认真算起来,无夷的奴隶制是很先进的,就是太先进了,母系氏族都还没走到尾声,搞奴隶制合适吗?但拂晓也没好多少,利用风神的飞行能力搞部落联盟,不也同样超前吗?哦,她的部落联盟在多年后也死于太先进?那没事了。但这样的话,这俩在远古时代的恩怨,分明是挂逼大战。
倒叙结束后,两位女神还得面对现实,虽然有神力,但大概率没法杀死对方,同时俩人要是在城市里打起来,那遭殃的池鱼就太多了。
权衡利弊后,两人休战,耐心等待拘役结束。
然后,无夷被塞了满嘴狗粮,怕太阳女神在牢里吃得不好,农神一日三餐的给人带饭,搞得除了住的地方是拘留室,太阳女神的生活和平时不差多少。
出狱后剧情再次推动,风神也复活了。
与前三位的骚操作不同,风神复活的反应就正常多了。
因着死的时间并不长,风神的语言没问题,只文字稍有些问题,但两三百年的时间,文字变化也不大,让风神写字,她写不出来,但阅读没问题。
而最难的经济,观众瞠目结舌的看着风神找到一座古宅,从古宅院中的树下挖出一个盒子,盒子里满是金灿灿的金币。
这家伙拿着金币找了一家古董商行解决了经济问题。
观众:“....”淦,忘了这家伙实打实的做为凡人活了七千年,比前面那三个死于远古时代,复活后就成了神,再不用为衣食住行发愁的更接现代地气。
然后就是风神与太阳女神重逢,再次进入倒叙模式,介绍风神与凡人拂晓的相识相知,直到做为凡人的拂晓死去。
一家三口温馨的生活了一段时间,又遇到了别的神,风神想起沇水女神与云神,再次进入倒叙模式。
她在夙沙部的出生、被驱逐,在淇水流域下台后,因为无法忍受部落联盟的变化而远走,回到原生部落....
倒叙结束后,风神决定去日旸半岛看看生母与姐妹有没有复活。
回到日旸半岛上也果然见到了生母与姐妹,并在见到云神后再次开启倒叙模式,回忆两人一起将夙沙部发展壮大,成为远古时代的商贸中心....
第一季便在倒叙结束,风神与沇水女神、云神相处一段时间后回去找太阳女神的路上结束。
观众们:“....”很绝,第一次看到一部四十集的电视剧,至少三十集是在回忆,现代剧情加起来都没超过九集。
但拍得再离谱,也是真还原历史,以及演员脸真好看,啥时候出第二季?
思及此,观众们赶紧去看选美。
演员虽然都是新人,但名字大家也不是纯然的陌生,那不是选美比赛里的选手吗?
既然他们出现在这部剧里,是不是说其它选手也会?
*
第四轮选美只三个月便结束,六万名选手淘汰至三万名。
比赛一结束,司瑾便一口气签下一万五千名选手,片酬比着第一批来。
孙导片酬没意见,但对人数有意见。“你签这么多人做什么?一部剧哪怕加上群演也不需要一万多人。”
“我们要拍的是连续剧,而风神活了七千年,这意味着我们要从远古时代拍到现在,我还担心这一万多人不够用呢。”
“那也没必要一下签这么多,一年拍一季,也得拍几十年,到时你签的演员花期都过了。”
“谁说我要一年拍一季?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效率?”
“你想干嘛?”
“要拍自然要效率,谁耐烦等那么久,何况七千年,一年一季,都得拍一百年,这要熬死观众吗?”
“所以?”
“一年拍四季。”
“我是人,不是机器,拍不了那么多,除非你无所谓质量。”
“质量不能降。”
“那你杀了我吧。”
“我没打算逼死你,我另外又找了四个导演,你们一个人一年拍一季,这样,一年就能出五季,二十年内就能拍完,不用熬死读者。”
“你有没有考虑过演员?尤其是那些需要一人饰多角的演员?你是让他们996还是007吗?”
“屎难吃钱难挣这个道理应该不需要我教导他们。”
孙导:“....”你那点片酬真不值这么多。
合同签完,司瑾立刻找导演与编剧们开会,讨论那些有名有姓的角色哪个演员适合,饰演名单敲定后,司瑾立刻将新鲜出炉的演员与第一批演员打包送去培训。
不同于之前培训内容的统一,这一次培训的内容有几十个项目,一万多人被分成若干组,每组学的内容都不同。
海巴夏被分配到的组学的是医,学的是古医术,要求背下与自己身高等高的古代医书与巫术民俗典籍,以及辨识几百种古代常用草药、草药的炮制与煎煮、跳大神。
培训组负责人对海巴夏道:“第二季你的戏份不多,之前已经拍了,第三季戏份也不多,可以集中几天拍完,但第四季有你很多戏份,所以你得抓紧时间。在第二季播完之前将这些东西全都背下来。”
海巴夏思考片刻,问:“第三季拍戏吗?”
“第三季拍戏,但时间紧,所以拍戏之余还要学乐。”
海巴夏:“啊?”
负责人道:“你需要扮演的角色很多,每个角色的人设和职业都不同,所以你后面还要学唱歌跳舞、跳大神,舞剑、驾驶战车、骑马、书法、传统画、击剑、天文.....大概十四项技能,但以后可能会酌情增加,我建议你尽量在第二季这个空窗期多学一些,这样后面的时间可以宽裕些。”
海巴夏:“....”
在海巴夏没日没夜的苦学中,三个月转瞬而逝,第五轮选美比赛开始,海巴夏只能带着一箱子医书和民俗书籍前去参加比赛,虽然片酬很丰厚,但奖金也要争取,尽量两笔钱都赚。
第五轮选美比赛两个月便结束,在数十亿观众痛苦与纠结中,第五轮淘汰掉一万名选手,只剩下两万名。
海巴夏也成功将那等身高的医书与巫术书籍倒背如流,开始学习鼓瑟与跳舞,但学了没两个月便被拉去拍戏。
虽然第二季还没播,但第三、四、五、六、七季可以开拍了。
海巴夏大部分时间都在第四季的剧组,但另外四个剧组也有她的戏份,因而在五个剧组里疲于奔命,为了节省在路上的时间,导演尽量将她与其它演员(同款疲于奔命的演员)的戏份集中起来拍,一天拍六七场到二三十场。
一天之内情绪需要迅速切换,还必须切换得好,也不知司瑾从哪找的导演,一个比一个吹毛求疵,有一点瑕疵都得重来。
在濒临猝死的疲于奔命中,海巴夏用于学习的时间越来越少,只能牺牲睡眠时间——司瑾让她学的技能都是更后面的剧情要用的,因此即便时间不够,也不允许停下,必须在开拍前掌握——直到一条过的场数越来越多,时间才重新宽裕起来,不再有自己下一秒就会猝死的感觉。
连轴转六个月,五季戏份终于拍完,不待海巴夏休息便被通知:第六轮选美比赛开始了。
第六轮选美比赛,除了上场时间,海巴夏全都花在疯狂学习上,一边学习一边疯狂轧戏,一天二十四小时只睡三个小时太痛苦了。
遗憾的是,因为选手少了,节目也越做越有经验,第六轮只一个月便结束了,两万选手淘汰剩下一万名。但奖金还拿不到,要前一万名的名次出来后才能发奖金。
更痛苦的是,比赛一结束,司瑾安排的助理便通知海巴夏: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季的剧组开拍了,你需要继续一边轧戏一边学习。
海巴夏:“....”好想死,不,我不想死,我好不容易从难民区出来可不是为了死,如果要死,在难民区就该死了,我要活下去,不论要吃多少苦。
海巴夏痛苦。
司瑾这个始作俑者大魔王也同样在头秃。
好消息,美貌真的能让人砸钱。
几轮选美打投下来,不仅节目的开销与还没发的奖金都收回来了。
坏消息,赚到的钱还不够剧组塞牙缝。
奉旨拍戏,不需要考虑成本,或者说,成本不是最重要的,拍不出满意的剧后果更严重,因此司瑾一直以来都是不拿钱当钱。
特效?
用最好的。
演化的外形不够还原,肌肉量和气质不贴角色?
那就找最好的老师特训。
服饰?
用最符合时代要求的,远古人就得穿兽皮穿皮布混合的衣服,封/建时代的贵族,那更得穿丝绸,甚至其中一个角色在史书记载有一身耗费亿钱做的百鸟裙,司瑾也找人原样还原。反正,只要是史书明确记载的角色穿着,司瑾一个不落的还原。
道具?
同样还原,远古人真的用石器骨器,私有制时代的贵族前期各种古朴青铜器,中期各种错金青铜器与玉器,后期瓷器、玉器、漆器....全都要完美还原——古代服饰没现代服饰好看?那是因为穿的人不够好看,只要穿的人够好看,古代服饰再丑也能穿得很好看。
场地?
也要还原,且不能看到任何现代设施,为此,司瑾可以让人全球务色合适的场地。
还有就是....
最终结果便是....日烧金山都不足以形容她的大手大脚,得用烧石油矿才贴切。
即便风神教明确表示过钱不是问题,看着司瑾这烧钱效率也忍不住向司瑾打电话:虽然钱不是问题,但也不能这么离谱吧?
司瑾抓了抓脑袋。“希望后面的收视率足够好看,给选美比赛拉拉人气,让选美比赛的打投收益更多,不然就得砍经费...经费砍了,哪还能拍出现在的质感?”
而且风神的足迹是真离谱,之后拍戏有很多季需要跑国外,若经费跟不上,这方面就得出问题。
第二批剧拍完,第七轮选美比赛马不停蹄的开始。
风神第二、三季爆表的收视率为选美节目拉来更多观众,而观众们为美色所惑,有钱的大手笔投票,没钱的也吃糠咽菜多投两票,希望让自己喜欢的美人排名靠前——然司瑾毫不受美色影响的冷酷的淘汰掉五千名选手。
尽管如此,第七轮的收益是之前几轮之和,虽然还是不够司瑾花,但至少没有资金链断开的危险了。
五千名选手出局,也意味着名次定下,司瑾用观众打投的钱购买黄金给五千名选手发了奖金,剩下的钱全数投入剧组。
第三批剧拍完,司瑾立刻开启第八轮选美比赛捞钱,成功捞到拍第四批剧的充裕经费,也顺便将五千名选手淘汰至一千名。
此后,尝到的司瑾每次拍完一批剧便开启选美比赛捞钱。
第九轮淘汰至五百名。
第十轮淘汰至一百名选手。
第十一轮淘汰至五十名。
第十二轮总决赛淘汰至十名选手。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一轮又一轮下来,美人数量越来越少,但观众们不知为何,越到后期,打钱越疯狂,节目每一轮的收益都是之前所有轮之和。
司瑾惊叹不已。“原来美色这么赚钱,以前怎么都没发现?”
孙导:“....以前也没人跟你一样全球海选,皇帝选秀都没你离谱。”
星探在人多的地方务色的美人与全球海选出来的美人能同等杀伤力吗?
他很怀疑杀进总决赛的十名选手,就算他们抽疯了要杀任意一名观众,被杀的观众怕不是都会说:美人要杀我,难道没有我的错吗?
虽然这话很炸裂,但孙导相信,每个人看了选手的脸都会表示认可,绝不会嘲笑受害者脑子有问题,受害者要不这么说,观众才要怀疑他脑子有问题。
司瑾恍然。“有道理。”
孙导继续道:“还有个事,一些演员想退出剧组,还有一些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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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算退出剧组,但也没以前勤恳了。”
司瑾不解:“为什么?”
孙导一脸一言难尽的看着司瑾。“你多久没给他们涨过片酬了?”
司瑾回忆了下。“一直没涨过,怎么了?”
钱连剧组基础开销都紧凑,她哪有钱给演员涨片酬?
孙导表情更加一言难尽。“你给人的最高片酬是一集三千,最低也只三百,对了,你的一集还有时间要求,必须是一集的总时长。因此算工时,实际是好几集凑一个工时。”
司瑾理所当然道:“一工时保底三百,最高三千,包吃包住,上哪找这么好赚的钱?”
孙导:“对以前的他们而言,找不到,但现在的他们,随便拍个广告都有几万,若是陪吃陪喝,还有更多。”
司瑾惊为天人。“一边轧戏一边学习,还有时间接广告也就算了,广告的时间并不长,挤一挤睡眠时间也能挤出来,但陪吃陪喝,甚至可能陪睡,这时间管理能力不开宗立派可惜了。”
孙导满头黑线。“娱乐圈这都是很正常的事,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体验到了其它来钱更快更多的路子,不想再留在剧组拿你一个工时三千的小钱。”
司瑾哦了声,淡定道:“想走就走呗,我签了一万五千多名演员,不差人手。”
孙导道:“人心浮动,就怕走了一个,之后就会走一群,要不你还是涨点片酬吧?”
“涨成什么样?”
孙导试探的问:“按现在的娱乐圈正常价位涨?”
司瑾回以一声呸。“我当初为什么搞全球海选,为什么放着自带粉丝的流量不要,选了他们,不就是因为他们便宜?我要是走回娱乐圈老路,按市价涨工资,这剧就不用再拍了,想走就走。”
“但人手....”
司瑾拿出一枚U盘拍在书桌上。“凡是进入海选第六轮的选手,我都留了联系方式。他们嫌钱少,不肯干,有的是人肯干。”
孙导:“....总编有所准备就好。”
虽然备选的美貌不如现在这批,虽然备选人员大概率是素人,就算不是素人也肯定达不到司瑾想要的标准,需要重新进行培训,但培训的钱跟明星市价片酬比起来真不多,总得来说,很省钱
跟省钱比起来,一些瑕疵也不是不能接受。
暂时解决拍剧的麻烦,趁着下一轮选美还没开始的空挡,司瑾给自己放了两天,跑到桃源城的一座研究机构。
“研究得如何?”
司瑾问研究机构的女科学家。
“还没,好听点是人工智能,难听点就是人工智障,离你的要求还早着,何况你还要求成本低。”
“没事,再接再励,只要能在我有生之年出成果就行。”
“我尽量。”科学家问:“对了,你最近发财了?”
“没。”
“那你前段时间突然转来两千亿资金是怎么回事?”
“我不是在搞选美节目吗?观众们跟疯了一样打投,赚翻了。”
“那钱也不是给你的吧?”
“确实不是给我的,但做假账谁还不会了?”
科学家:“....你这么干,风神教内部知道吗?”
司瑾不确定的回答:“应该知道吧,我违规违法捞钱又不是一天两天,很早就做好了哪天被发现,锒铛入狱的准备,但不知道是一个人还几个人将我没扫干净的尾给扫了,我才能活蹦乱跳至今。”
科学家佩服。“虽然我不懂社会学,但我也知道你是唯恐天下不乱,居然有人支持你?”
“诶,我这怎么能叫唯恐天下不乱?我这叫牺牲几十亿人幸福全人类,世间再没比这更伟大的事了。”
“你自己摸着良心再说一遍,牺牲几十亿人,这是伟大,魔鬼吧你。”
司瑾摸着良心道:“牺牲几十亿人就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事。”
科学家噎了下。“罢了,只要你给我研究经费,你要干嘛我都会帮你。”
“所以我才会找你合作呀。”司瑾一拍大腿,一脸知己难逢。“科学家要什么道德底线?金主给钱到位不就成了,道德值几个经费?”
科学家赞同点头,但还是有些好奇。“说起来,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可以不回答,我只是好奇。”
“对你我没什么不能说的。”司瑾道。“你应该知道,我是学医的。”
科学家点头,认识这么多年,司瑾的履历她也略有所知,出身寒门的新秀与美女,但因为没背景,以及在毕业被卡时废了希望她陪睡的导师命根子,被变相发配到地方医院,但干了没两年就辞职,一边加入风神教一边改行,什么赚钱就干什么,无所谓是否违法。
刑法上写着的暴利行当,除了黄和毒这两个风神教硬性规定教徒不能掺和的,就没她不掺和的。
可以说,这位人才年纪轻轻已经刷了半部刑法的成就。
“我第一份工作是妇产科的,你知道我从业期间工作内容主要是什么吗?”
“什么?”
“看胎儿性别,若是女胎,至少一半概率,我还得负责打胎,再就是给很多未婚先孕的小女孩打胎,给已婚已育但婚姻中意外怀上的已婚女人打胎。两年干下来,我产生了深深的疑惑,我这个医生究竟是救死扶伤的,还是专门负责杀人的?”
“胎儿不是人。”
“我知道胎儿不是人,但它是生命,这么随便的打胎,让我感觉生命一钱不值。尤其是已婚家庭打胎,专逮女胎打,让我感觉女婴也一钱不值,哦,这两年可能好点,中下层经济压力越来越大,养儿子需要至少一套房子,养女儿不需要,一些家庭开始从儿子多多益善变成追求儿女双全。但不管是儿子多多益善还是儿女双全,母体承受的都没变,频繁的怀孕与打胎,对母体的伤害也很大,让我感觉,女人的生命也一钱不值。我很好奇,这是如何产生的?然后我翻阅各种书籍,史书、社会学、人类学....最后我在神话里找到了答案。”
科学家懵然。“神话里找到了答案?”
司瑾点头。“风神的神话里,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型时,风神选择了中立,她谁都不帮,而是跑去建立风神教。虽然在后人复盘中,因为男女生理差异,所谓中立,其本质是对强者的默许。但风神她会不明白吗?她为何坚定的选择中立?”
34. 后世四·野心家
“风神谈不上中立吧?父系社会初期,她干的很多事都是唯恐天下不乱。”
“那是风神教建立以后,她非常缺钱,为了搞钱才唯恐天下不乱,越乱她才好捞钱,如果你仔细了解过,就会发现,在那个阶段,男性权贵处于优势地位,不缺支持者,不肯给她分肉,而处于劣势的女性权贵支持者少,愿意给她分肉。而风神谁给分肉,谁分她的肉多,她就帮谁,这才会显得她好像是一个远古时代的女权主义者,但仔细一看,她不是女权,她是纯粹的一切向钱看,只要钱到位,她不在乎给钱的人是男是女,是人是鬼,是神还是魔,作恶多端的小人钱给到位,她可以毫不犹豫杀了道德高尚的君子。”
科学家:“....那你从中感悟到了什么?”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但后来,我了解历史上的那几个女帝。”司瑾道。“第一位女帝,育有一子一女,两个孩子都是废物草包,女帝选择立皇子为储君,有人问她非得选个废物草包继位吗?她说,她只有这两个孩子。那人又问,那你怎么不多生几个?基数大,总能挑出个好的。她说,自己是女人,要孩子需要自己生,生两个已经是极限,生十个八个,她就不用处理朝政了,且生育伤身。那人又问,那你怎么不从宗室里选?宗室人口基数大,也能选出好的,就像我当初从宗室里翻出你。她说,你没有子嗣,所以选择我,若你有子嗣,你可会选择我?那人又问,你有两个亲子,虽然都是废物草包,但废物草包也有高下之别,皇女虽然也是废物草包,但跟皇子比,她也没那么废了。既然注定要矮子里挑,为何不挑矮子里最高的那个?女帝回答,我是女帝,我比谁都清楚世人对女帝的严苛,我必须比所有男人优秀,否则坐不稳皇位。但与女帝不同,世人对男帝很宽容,即便他是个废物草包,也并非完全不能容忍。立皇子,皇位才不容易生乱。”
科学家:“....有点讽刺,她也不怕皇子继位后改姓。”
“那倒没有,皇子是废物草包,却不是一点脑子都没有,他能继位是因为他是皇子,若改姓,他的皇位继承法理就没了,亲爹跟权力一比,什么都不是。爷爷杀了他亲爹,都没妨碍他鼓掌爷爷杀得好,杀得妙。但他是皇帝,母族是宗室,他不可能对有皇位继承权的宗室不加防备,因此他将没有皇位继承权的父族当外戚使用。这也是每个皇帝都会做的事,但他的问题是,其它皇帝的外戚是妻族和母族,他的外戚之一却是父族。这给了诸侯王清君侧的借口,女帝的子孙被清干净。而经过这么一番折腾,王朝也元气大伤,没几十年就亡了。”
科学家:“....”
“第二位女帝,她大概是身体好,同时吸取了前朝的教训,生了五个崽,四男一女,皇女天资聪慧,即便是最小的,她也力排众议立聪慧的皇女为储君,但这位储君,夭折了。”
“被害死的?”
“应该不是,古代孩童夭折很寻常,皇帝死孩子也是很正常的事,而且她四个皇子也夭折了两个,总得来说,五个死了三个,在数百个皇帝中都算孩子成活率高的,能进前三十,要知道有的皇帝不算女儿,儿子就生了三十几个,却全部夭折。”
科学家道:“那是基因有问题吧。”
“都有吧。”司瑾总结道:“反正,这位女帝的继承人是皇子。还有第三位女帝,她面对的雷比前两个更大,前两个是公主继位,她是皇后继位。如果前两个女帝的儿子还要考虑自己的继承权法理,咬死自己是女帝的儿子,不是亲爹的儿子,随母姓不随父姓,那皇后继位这个,她还没死,儿子就迫不及待改回父姓。”
科学家:“所以女帝,是一个连续女帝继位的都没有呀,不对,不是有个不器王朝吗?虽然是远古时的王,不是皇帝,但也是女王,王朝延续七百年。”
“建立不器王朝的女王活了快一千年,你为什么觉得她需要考虑继承人这种无聊问题?”
科学家:“....”
司瑾道:“反正看了这些案例,我明白了一件事,等级体系是为男人打造的乐土,它运行的底层逻辑并未考虑女人。虽然基数上去了,什么都能概率出来,包括从一开始就没考虑女帝的等级体系,但如同你三十九码的脚可以硬塞进三十五码的脚,实在硬塞不进去也可以砍掉脚趾或脚踝,但终究不是真正合脚。因此能概率出女帝,却无法连续。风神,她是不是一开始就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她相信,父系终会取代母系。唔,从她的这个反应来看,私有制与等级体系应该先于父系诞生。史书记载的战争,应该是女□□隶主与男□□隶主的战争,父系氏族的胜利只是私有制与等级体系的最后一块砖。”
科学家:“所以你想搞死几十亿人?”
“那只是必要的牺牲。”司瑾道。“换取一个真正男女平等的世界,在那个世界,女人可以拒绝与异性发生关系,可以拒绝怀孕,可以拒绝打胎,可以靠自身能力竞争想竞争的职位,不受任何质疑,后继者是男人是女人都可以。人口出生率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可以享受到足够的资源,从容松弛的生活,而不是跟屁股有火在烧一样焦虑的求生。”
科学家想了想,问:“但在那之前,他们会迎来最深的苦难。”
“黎明之前本就是最黑暗的,只要熬到黎明,就能拥抱新世界。”
“熬不过去呢?”
“那就熬不过去,与我无关。”
“这部分人会反对你。”
“按着如今的世界规则,弱肉强食,而连熬过黑暗的生存能力都没有,必定是弱者,弱者的抗议声和蚊子嗡鸣,谁更响亮?根据我的经验,蚊虫的嗡鸣更响亮。”
“那黎明没有到来呢?”
“那说明人类灭绝了,没什么好说的,豪赌这种事,可能赢也可能输,我接受。如果你想说别人不接受呢?那就不接受,那是别人的自由,同理,我接受也是我的自由。”
科学家明白了。“祝你如愿。”
不然人类灭绝这结局太地狱了。
*
离开桃源城,乘坐飞机回到瀛洲,刚落地司瑾便收到电话。
淇国决定发掘拂晓部落的遗址。
司瑾回忆了下,托风神日记的福,韶岗文化中前期大量遗址地点可以确定——虽然七千年沧海桑田,但地形变化也有痕迹,循着风神的描述比对历史地形变化,再利用不同遗址之间距离校对,找遗址轻松了很多。
但有个问题,淇阳部落联盟能搞起来,可不仅仅是拂晓开挂的缘故,还有一半原因是地利。
淇水流域,尤其是下游盆地,从有信史记载起,就是一直跟四通八达、南北通衢挂钩。当然,四通八达、南北通衢是盛世时的描述,若是乱世,那就是四战之地。
但不管是南北通衢还是四战之地,都能说明一个问题,它的地理优势很强,从古至今都是人口稠密之地。
人类生活是需要住宅和商铺的,而进入现代,人口大爆炸,连昔日深山老林都盖上房子了,何况远古时就很宜居的土地。
淇阳部落遗址所在,考古人员早就确定,却迟迟没有开挖,就是因为那一片地区如今不仅盖了房子,还是商业区。
将商业区铲了,想什么呢,拆迁费不得天文数字?
毕竟商业区的户主可不是寻常百姓,可以随便一点钱加混混打发。
“中邪了?”司瑾道。“拆商业区可不是小钱。”
“商业区这两年不景气,没那么值钱了,背后的既得利益者也想趁着这个机会再捞一笔。再就是,挖出风神石板上提到的那座粮仓了。”光月恍惚道。“它真的很大,大得不可思议。”
“多大?”
“能储存让十万人吃二十年的粮食。”
司瑾哇了一声。“淇阳联盟多少人口来着?”
“若石板上的记载无误,鼎盛时约七十万人口,超过一千个部落,在小冰期时。”
“一千?太阳女神千子原来是这么来的。”司瑾嘀咕了声。“但就算这样,这也不是小钱,官府怎么会愿意做这个冤大头。”
“跟其它国家较劲,今天你挖出遗址证明你比我古老,明天我就得挖出更古老的遗址。”
司瑾懂了。“不争馒头争口气,不过,遗址挖出来,上了新闻,应该会引起不小的轰动吧,或许我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将风神第一季重播,再捞一笔钱。”
“可以呀,你还可以重播更多蹭热度。”
“怎么说?”
“我看现在的趋势,很可能会顺着风神的记载一个个挖过去,包括国外的。”
“对哦,风神的足迹遍布十洲七洋。”
她前不久才把剧组加一批演员打包送国外,不是没事找事,而是因为风神太能跑了。
再过一段时间,还有海洋,甚至海底的戏份。
现代社会那些不要命的骨灰级驴友都没风神能跑。
光月道:“对了,夙沙遗址已经挖出来了,你要来看看吗?反正你这段时间休息,正好散心,全球选美和疯狂拍戏,你一直连轴转。”
司瑾想了想,在哪都是休息,去遗址看看也好,她也很好奇风神出生的地方是怎样的,便道:“好。”
*
日旸半岛。
“....夙沙遗址整体超过两百二十万平方米。”
司瑾道:“才两平方公里?”还没她安排给演员住的宿舍区大。
光月无语:“你得看看时间背景,那是七千年前,七千年前那个时代,整个日旸半岛的人口加起来都不一定有你手里那几个剧组的人员加起来多。得横向对比,横向对比,夙沙遗址是当时最大的聚落。”
“跟韶坡文化的遗址比呢?”
“夙沙遗址大,没什么好奇怪的,风神出走之后,韶坡文化走向衰弱,聚落越来越小,而之前修建的聚落又因为部落联盟的衰弱而荒废,没有继续扩张。而夙沙遗址,大概是风神意识到开挂是会有后遗症的,就没用自己的飞行遗址给夙沙开挂,同时夙沙靠海,可以捕鱼,还可以发展商贸。我们在遗址中发现了大量中东洲的矿石、货贝,还有东南瀛的象牙,一种来自北瀛的海龟龟壳,甚至两河和埃居的器物....”
司瑾侧目:“远古人怎么跑这么远的?”
“推测一半是因为风神,她是众所周知的骨灰级驴友,喜欢看不同的文明不同的风光,还有一半则是远古时代,独木舟在顺风的情况也可以远行千里。”
“独木舟可以远行千里不代表还能回来吧,都是就地栖息了。”
“风神长寿。”
“忘了这茬,但也还是开挂,只不过这次开的挂后遗症没那么大。”司瑾四顾,完全感受不到海洋,也确实不可能感受到海洋,海岸线在隔壁市。“但这里离海洋真远。”
“沧海桑田,豫河的泥沙淤积,曾经的海岸线海湾都变成陆地了,但七千年前,这里是沿海,并且是瀛洲东部最大的商贸中心。”
光月带着司瑾走到一处帐篷里,帐篷里是成堆的蚌器。
从蚌器的尺寸来看,制作它们的蚌都是大蚌。
“这些都是来自海洋的海蚌,神话传说里,云神与鲛人交好,原型应该就在这。日旸半岛在进入近代前,多盐碱地,农业产量低,夙沙氏时期也不例外。农业不发达,但人不会被尿憋死,夙沙氏便用粮肉与鲛人交换海蚌,再将海蚌打磨成蚌刀蚌镰,与盐远销各地,换取粮食。”光月目不转睛的看着成堆的蚌器。“真是不可思议,在生产力那样落后的时代,创造出如此辉煌灿烂的文化。”
司瑾赞同点头,横向对比,夙沙遗址真的辉煌灿烂。
看完蚌器,两人又出去继续转。
遗址中有大量灰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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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还在清理,司瑾在旁边看了看,灰坑里都是骨头,大部分是骨头,小部分鹿骨以及人骨。
司瑾没对人骨露出什么异样的表情,活这么多年,又是学医的,活人的死人的骨头这玩意见多了,何况为了拍剧,她对远古时代的食人文化也有了足够了解。
风神第一季的倒叙部分,每集都有吃人场景——某种意义上,过不了审不是广电针对她,实在是这家伙拍的不少情节过于少儿不宜。
司瑾那就更没异样表情,远古遗址里挖出人骨很正常,挖不出来才稀奇。
正在挖骨头的考古人员也很淡定,甚至有心情聊天。
“风神真的宽容善良,夙沙氏驱逐了风神,风神差点死于荒野,她后来居然能回到这里,帮助夙沙氏发展。”
“你是想说怨种吧?”
司瑾看了挖坑的工作人员,忽道:“不是宽容善良。”
工作人员疑惑的看着司瑾。“什么?”
司瑾道:“若是你们,生了一个孩子,同时期别人生的孩子都上幼儿园了,你生的孩子还是小婴儿,但她也不是完全没变化,她在长,但她长得非常慢,慢得让你用膝盖都能计算出,你永远看不到她成年,你们会选择继续养吗?能养几年?”
工作人员:“.....”
司瑾:“正常父母都会弃养,因为生娃就是为了防老,这个娃不仅不能防老,还要自己养一辈子,永远回报不了自己,谁养谁脑子有坑。夙沙氏是正常人,但做为正常人的他们养了风神五十年才驱逐她。并且风神被驱逐的时候,会制陶、会辨识植物、会织渔网....夙沙氏不喜欢这个一直长不大的怪物小孩,却也如对其它小孩一样教授她生存所需的技能。”
工作人员:“这么看来,夙沙氏人还怪好的。”
司瑾摇头。“人真好就不会驱逐还是幼崽的风神。”
“可他们忍了她五十年。”
司瑾道:“那是体制问题,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最大的区别是,做为成年人,你只对自己生的小孩有抚养责任,也只有你生的小孩对你有赡养责任。当然,有这个责任不代表一定履行,父母虐待小孩,让小孩早死早超生,儿女虐待老人,让老人早死早超生从古至今都没少过,而政府对此是不会管的,或者说,会管,但不会管太多,在古代,儿女将老父母饿死了,只要不闹大,政府都会体谅儿女上养老下养小的难处,父母将子女打死了,因为子女是父母的财产,连体谅都可以免了,因为父母只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力。即便步入现代,也一样,父母都不想要小孩,踢皮球踢不掉便虐待小孩,并且向官方坦诚自己虐待小孩,并提交验伤报告,而官方对此的反应,对父母抱以谴责,但也只是谴责,让小孩离开父母,不可能,小孩在父母身边,父母再怎么虐待她,也得给一口饭吃,离开了父母,谁来给她饭吃?父母肯定不会给,但也不能让官方来当这个冤大头。最好的解决办法只能让小孩继续留在父母身边,期盼小孩能懂事点,早点死,不要再为难父母为难社会。对儿女不想赡养老人也差不多,法官会强制判儿女必须给赡养费,但儿女在判决后就是不给,辞职,转移财产,当没有收入的无业游民,或是不辞职,但钱只要到账,立刻转给别人。亦或是不给父母钱,而是每个月买一千块的纸尿布,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给,官方能当这个冤大头吗?当然不能,便只能长叹无可奈何。”
工作人员:“那母系社会呢?”
“只要年轻人不是自顾不暇了,少不了你一碗饭,而年轻人都自顾不暇了,你做为老人大概率被下锅吃肉。但平常时候,打个比方,养一个小孩,一年的经济开销是两万,部落里有一百个大人,那你必须每年承担每个小孩一百的抚养费,而小孩长大后,也需要每年给你打一百养老金,这笔养老金属于强制给予,除非小孩账上一分收入都没有,否则不论它想不想给,只要账上有钱转入,都会立刻转给你一百。”
工作人员:“听起来还不错,两百钱虽少,但能给到位,也划算。对了,是每个大人都给,还是自己生的才给?”
“每个大人都给,不管是不是你生的。”
“那就更不错了。”
“因为不是你一个人出钱,所以你也失去了像养宠物一样养小孩的权力,不能在心情不好时随便拿小孩出气,或是在小孩不顺自己心时告诉小孩,你脑子有病,你不正常,或是不打不骂,但冷暴力,让小孩产生我的存在是错误的自我认知,再搭配愧疚式教育便可完全控制小孩。而小孩的所有权不属于你一个人,他能够活到长大,活成一个有生存能力的人关系到所有人的利益,因此为了自己的利益,在你做出不该做的事时,众人会让你体验物理上的脑子有病得治。”
工作人员:“....这不是生了也白生吗?”
司瑾点头,继续道:“还有,部落里不会只一个小孩,假如有两百幼崽,而你月薪三千,年薪三万六,意味着你必须每年要掏两万做为抚养费,而远古社会时生产力极底下,幼崽存活率是十分之一,这意味着你养的两百小孩里,只有二十个能活到给你养老金,但有幼崽死去也有幼崽出生,新的也要给抚养费,总的来说,一百个大人你都参与抚养过。”
“那不就是每年两万?比法官强制判决子女给的最低赡养费还多。”
“同时,做为年轻人,你也得养老,但好消息是,远古时代一个人活到老年的概率不足百分之一。所以你需要养老的对像,大概率只有几个,因此每年也就几百块钱。而你要领到养老金,就必须活到老年。对了,若部落里有残疾人,你也得掏钱养,但你若残疾了,也能拿到补助,拿这个补助的概率比养老金高多了。”
工作人员:“....制度很美好,但客观现实太骨感,但骨感的只是客观,随着生产力发展,也不是不能好转,又为何会被父系社会取代?”
35. 后世五·拂晓墓
司瑾道:“父系社会里,你不需要养几百个小孩,只需要养亲生的小孩,少则三五个,多则三五十个。坑蒙拐骗也好,抢劫也好,只要你能弄到足够的资源,便可以一年十万百万的资源抚养幼崽,让幼崽的存活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你自己也会有一个非常舒适的晚年,比母系社会舒适十倍百倍的晚年。”
“听起来不错。”但母系社会保证你老了一定能拿到养老金,前提是必须活到老年的反差令人印象深刻,因而工作人员问:“一个人有多大的希望能得到这个晚年?”
“打工人从给人打工到自己当老板的希望。”
“那不就是没希望?”
“有希望啊,全国首富曾经也是打工人,还有很多老板,都曾是打工人。”
工作人员回以呵呵。“你怎么不看看没当上老板的打工人基数?”
司瑾理直气壮道:“我为什么要看打工人的基数?谁会去看失败者?不都是看成功案例,坚信别人能成功当上老板,自己也能吗?”
工作人员:“....”
司瑾总结道:“所以你问父系社会怎么替代母系社会的,便是因此,父系社会,亲生小孩存在着更高存活率的希望,自己也有得到更舒适晚年的希望,这个希望还不是虚无缥缈,真的有人能抓住。那你该反思自己是不是不够努力,不然都是打工人,别人都当上老板了,你还是打工人?自己废物就不会抱怨社会,毕竟社会不是你妈,没有包容废物的义务。”
工作人员:“....”
光月拉了拉司瑾,适可而止。
司瑾识趣的将话题拉了回来。“当然,风神与夙沙氏的温暖后续,主要原因还是时间,她认识的所有人,喜欢她的,不喜欢她的,她喜欢的,她不喜欢的,都已在岁月中化作尘土。”
工作人员乙若有所思。“人死恩仇泯?”
司瑾摇头。“是死亡会化作滤镜,美化死者的美好记忆,淡去不美好的记忆,时间越久,滤镜越深。而风神,她是一位多情之人,史料记载中,她不时会遇到与故人容貌相似的后人,对那些后人,她总是包容与关怀的。对这些血缘远到天边的后人尚且如此,何况百年后她重回故乡,见到的那些相似容貌的后人同她血缘还很近。且就算不考虑其他族人,也得考虑母沇,母沇生了七个孩子,活了四个,风神没有后人,另外三个呢?远古时代一个部落就那么点人口,最多一两代,母沇的血就会融在每个人身上。她能对旁人的后人无动于衷,能对母沇的后人无动于衷吗?”
工作人员乙惊讶道:“母沇的孩子成活率这么高?”
司瑾推测道:“从风神的记载来看,她的母系基因非常强大,不仅每代都有双生姐妹,体质也都跟开挂似的,大概是因为这样,母沇孩子的成活率比别人高。这也是那个时代的常态,能留下后代的女人,基因都很....开挂。”开挂得她看风神的记载经常怀疑里面描绘的女人和自己是否一个物种,每次都要去重温一下拂晓统计的远古人类死因以及自然死亡概率才能说服自己,不是自己脆皮,是基因没挂的女人在那个时代就活不到成年并留下后代,自己不能被幸存者概率迷惑。
风神一生遇到过不少容貌与她如同镜像的女性,并且那些女性的母系谱系一路查下去,都有双胞胎基因,再参考风神与云神的情况,很难让人相信她们相似的容貌只是巧合。
你走在路上,见到一个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除了巧合,还有一种更合理更科学的解释:血缘。
不一定是爸妈有一方出轨的血缘,而是很久以前,你们有着共同的祖先,你长得与你祖先一样,而对方....是像祖先,还是你祖先正好和她是双胞胎,得看看对方寿命。
这或许也是风神对于那些与她容貌相似的女人充满善意与包容的原因。
你是我那在数千年前化作黄土一柸的至亲存在过的证明。
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替身文学,只不过不是小说里常见的爱情向,而是亲情向。
*
官方的效率出奇的惊人,前脚搞定拆迁,后脚便动工,不惜人力物力深挖数百米,挖出不同朝代陵墓三十一座并两座城池后,终于在风神历7525年挖出淇阳遗址。
关注新闻的人都佩服不已,这地方是什么风水宝地吗?居然能挖出这么多东西。
官方也是真犟,挖出这么多陵墓乃至城池,都没放弃继续下挖。
比起上面层层叠叠的陵墓与城池,淇阳遗址可谓寒酸至极,基本没有在外人看来值钱的东西,全是石器蚌器陶器之类,偶尔见几件金器,做工也惨不忍睹。
考古人员却没气馁,反而为陶器与石板上模糊的刻符欣喜若狂。
唯一的问题是,整个遗址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找到最重要的目标——拂晓墓。
考古队的目光不得不盯向这一片唯一没拆迁的建筑——一座古庙。
古庙具体多少年,鬼知道,反正有信史记载的时候,它就在那了。
神话里倒是有它的原始记载,风神为了纪念仲母太阳女神,在淇水之阳修建了一座太阳女神的神庙,并于庭院中手植桃树一株。
也不知那桃树是风神从哪搞来的,长得跟神话里的神树似的,年龄大得堪比万年王八。
古庙虽然是太阳女神的神庙,但因为风神对这座神庙的特殊态度,这座神庙是风神教的圣地之一,实际掌控在风神教手里。
风神教不差钱,之前拆迁时拒了,彼时官方也不觉得古庙底下是拂晓墓,风神埋葬拂晓与植的地方是一片平原,桃庙在山上,就放过了。
但如今看来,风神在这里盖一座神庙怕不就是为了守墓。
风神教也不清楚这座神庙的具体历史,虽然风神教历史悠久,但大地上王朝更变如走马,每次王朝更迭都是一轮全民大逃杀,即便是风神教也步履维艰,在战乱中遗失过大量的卷宗档案,早已搞不清这座桃庙因何而起,但不妨碍她们在看到官方一直挖不到拂晓后反应过来。
桃寺之下该不会就是拂晓墓吧?
地形对不上?
这都七千年了,沧海桑田不知几轮,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很稀奇吗?
不是,风神你这么奇葩吗?在养母的坟头上种桃树?不知道桃木克鬼吗?
呃,话说,桃木克鬼是哪个朝代诞生的来着?
还有,神话里好像也有说,太阳女神与冥神一体两面,而冥界入口有大桃树。
剥开神话色彩,只看场景描述,还挺像桃庙。
于是当官方盯上桃庙时,风神教也将桃庙的安保提到了满级,和国家银行一个级别。
强拆显然不现实,也不可能有混混愿意接手,风神教真的会杀人。
既然无法强制拆迁,那就只能另辟蹊径。
以考古征用或法律的名义?
没用,桃庙本身就是文化古迹,焉有为了挖更久远的遗迹而拆了后来的文化古迹之理,要打官司,风神教才不怕。
最终只能谈赔偿。
风神教代表:“这不是钱的问题....”
“加一倍。”
“这是信仰,你们不懂.”
“再加一倍。”
“....真不行。”
“再加一倍。”
“....别再涨了,你们再涨价我也没有决定权。”
“再加一倍。”
“我真没有决定权,但我可以回去和大家开会商议。”
桃庙与那株没有七千年也有六千年的的大桃树连同数十米厚的土层被平移到数公里外。
没了桃庙,官方继续往下挖。
大抵是因为桃庙一直在这,这次官方往下挖很顺利,没挖到不同朝代的陵墓也没挖到古代城池,底下就是土石,官方只需甩开膀子往下挖,很快便挖到地层里唯一的人造物。
一具巨大的石棺。
开拂晓的棺没有开风神石棺那么危险,至少不会遭遇木仓击,但需要防止石棺打开,空气重新流动后,里面的一切风化。
因此官方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做准备,争取最大限度保存石棺中的一切,这才开棺,然后发现打不开,时间过去太久,石棺盖子与棺身早已浑然一体。
官方换了更强的工具才打开,打开后,官方惊讶发现,里头的东西都保存得很好,仿佛刚刚放进去。
众人不由看向石棺中镶嵌的一枚蓝色宝石。
古老的神话里,风神得到过一枚宝石,一枚可以让时间停止流动的宝石。
“定时珠的传说居然是真的。”
光月将宝石取出。“这玩意怎么运行的?简直不科学。”
周老将宝石从光月手里挖出。“交给科学家研究下,你就别想着带走了,先看看他们身下的金板是不是拂晓带回来的那件百族图。”
光月遗憾的看着宝石被带走,与一众考古学家小心的给石棺中的两具枯骨搬家。
石棺最底下垫着的金器果然是百族图,无数岁月过去,金器仍旧清晰。
“没错,就是史前文明遗物,看这上面的地图,这就是十多万年前的大/陆形状,那时的陆地还是连在一起的,从南极一路延伸到北极。”
“祖陆时期的种族真多,好多种族都没见过,大荒如今的智慧生物不足二十种,这上面至少三百种。”
“说明在岁月长河里灭绝了。”光月叹息的看着金器上的百族图。“翻过来看一下背后的文字。”
金器背面的文字,众人一个认识的字都找不到。
能找到就怪了。
拂晓的刻符与现代文字再怎么不像,在行内人眼里也能看出血缘,金器背面的文字与现代文字完全不沾边,凭直觉与经验蒙显然没用。
但众人也没气馁,就算不认识上面的字,这件金器本身就足够有象征意义了。
将金器处理好,众人也没落下石棺里的尸骨,顺手给两具尸骨做了个染色体检测。
两具尸骨身上的X都能在现代人身体里找到一模一样的染色体,但男骨的Y,现代人身上的Y没有一种和他对的上。
光月看着检测结果直挑眉。“哇哦,我记得神话里,风神曾经问过一个贤人这样一个问题,有一人,他身上的血,一半来自你的亲人,一半来自杀死你亲人的仇人,当如何待他?贤人回答,九世之仇犹可报矣。我还以为那只是神话在岁月中走形的产物,没想到真有历史原型呀。”
光月唏嘘不已。“风神真善良,没搞出什么反人类的炸裂操作,不故意伤害,但也不善待。”
一名考古教授道:“农神植又没有子嗣,现代人身上找不到他的Y不是很正常吗?”
光月回以白眼。“他没子嗣,但他有兄弟呀,他妈可是生了十几个孩子,有男有女,还是说你和你侄子的Y不是同一根,所以你觉得他和他兄弟的男性后代不是一个Y?”
“光月!”
光月不以为然。“我说的是实话,若不是你和你侄子不是一个Y,那承认自己是个文盲很可耻吗?”
其它人见状赶紧将考古教授拉下去,避免发生意外。
虽然教授更年轻,但论身体素质,光月更强,且下手阴毒,真打起来,谁更吃亏还不一定。
该拿的都拿完,风神教要求两具尸骨和定时珠一同放回石棺,而石棺摆在博物馆里——风神教更想埋回去,但本地博物馆不答应,只能改成放博物馆。
整个过程并不是很顺利。
科研机构拒绝归还定时珠。
所谓定时珠并非真正能定住时间,而是能在一瞬之间制造出一种气体,延长事物的保质期。
科研机构现在还没研究透这珠子是什么天顶星人科技,只能确定现代科技做不到,如何肯撒手?
风神教自然不干,尸骨长埋地下,足够干燥或湿润也就算了,可以保存很久,但现在已经挖了出来,不把珠子放回去,谁知道骨头几年成渣?
最终还是官方打圆场,定时珠可以不还,但官方需要提供别的前沿科技手段增加尸骨保存时间,若有一日定时珠研究透了,就放回石棺里。
司瑾虽然不是考古工作人员,但因为与光月是忘年交,跟瓜田里的猹似的,吃瓜吃到撑,将最新的瓜吃完,司瑾问其它编剧:“我们能不能在剧里加个情节?”
编剧不解:“你想加什么情节?”
司瑾一指电脑里的瓜。“多好的新闻,你说,在剧里也拍出来,然后让拂晓与植买票去博物馆参观自己的尸骨怎样?”
编剧:“.....”
司瑾想了想,又道:“还有诸神,也不知道祂们中都埋在哪,坟地环境如何,够不够干燥,或够不够湿润,我听说尸体在足够干燥或足够湿的环境里能保存很久。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干千年,湿万年,不干不湿就半年。那么多神,总有几个的墓葬条件符合足够干燥或足够湿的要求吧?若没完全腐烂,还有骨头留到现在,以后挖出来放博物馆,也可以让祂们买票去看看。这种死了几千年后,再看自己尸体的机缘可不多。”
编剧:“....”老大,你做个人吧。
老大坚持不做人,就是要将这段情节加进去。
“可老大,你怎么知道哪些神的尸骨留存至今?就现在的考古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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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挖完风神记载里的所有遗址和墓葬,怎么也得三五百年打底,何况还有大量遗址在国外。”
“最新消息,其它国家也想参与风神日记的翻译,想从里面了解自己国家的古代遗址和墓葬地点,用不了三五百年。”
“那也需要几十年,我们早就拍完了,看不到结果。”
“那就抽签决定哪些神参观自己的尸骨。”
编剧:???
司瑾笑:“我开玩笑的,其实可以根据翻译出来的日记内容以及各地地形环境变化进行推演,埋的时候坟头环境是怎样的,后来几千年里又发生了怎样的地形变化,只要了解这些,也差不多能知道诸神中哪些人更可能留存尸骸。”
编剧:“....”
就算这样也还是感觉这种情节很阴间。
司瑾继续道:“一个人参观尸骸感觉还是差了点味道,几个人逛博物馆是一个人去的?可以当事神带着关系好的朋友一起去,若是参观时正好与关系不好的诸神碰上,就更有意思了。”
编剧:“....”你再这样,我们拍的还是正剧吗?
*
两河流域。
穿着白色无袖长裙的海巴夏翻阅着手里的剧本,这是她未来要扮演的角色之一。
一个落败的王女。
当私有制诞生,当权力开始世袭,之后会发生什么?
这个王女的经历无疑是典型。
与后世的王女不同,这位生于母系氏族与父系氏族之交的王女有王位的继承权,她也比她的兄弟优秀,但她最终没能继承王位。
因为她的兄弟是个男人,对方充分发挥了自身性别优势,击败王女,加冕新王。
海巴夏问负责回答演员疑问的编剧:“为什么文韬武略她都胜过王子,却还是输了?”
编剧道:“因为支持王子的人多。”
“那些女首领?”海巴夏更不理解了。“那些女首领为何支持王子,就因为王子与她们或她们的姐妹生了孩子?许诺来日会让她们的孩子继位?可他对每个女人都是这样许诺的,这种男人的话,真的可信?”
编剧反问:“你都能看出他的话不可信,又怎么会觉得那些女首领会相信他?”
“若是不相信,又怎会扶持他坐上王位?”
“扶持他坐上是因为他成为王,他的孩子才有王位继承权。”编剧道。“这些女首领及其姐妹与他生孩子是在他继位之前,你不是在看《风神》吗?加把劲看,看到后面你就会发现,这些女首领一个相信他的人都没有,扶持他只是想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拥有王位继承权。目的一达到,这位新王每天最担心的事便是明天自己还能否睁开眼。”
“那他死了吗?”
“被杀了,虽然女首领们分出胜负前不会杀他,给了他辗转腾挪的空间,但能力不足是硬伤,最后还是被杀了,不过最后继位的是他儿子,儿子杀死生母,也算为父报仇。”
“儿子后来呢?”
“也被杀了,虽然你妈是奴隶,但你居然连亲妈都能杀,追随这种老大,实在没有安全感。不过问题不大,王子当初生了几十个孩子,所以上位的还是他的后人,他还是最大赢家。”
海巴夏觉得王子可能不会喜欢这种赢。“……为何是扶持王子而非王女?”
“利益不够。”编剧答。“做王的母亲和王的臣子,利益不同。”
“做王不是更有利益?”
“有没有一种可能,她们的部落酋邦是被王子和王女的酋邦击败的邦国,她们是战败者,是妾,她们的一部分族人如猪羊般被祭祀,她们没成为人牲是胜者善良,的允许一部分败者做为奴隶生存下去,如何能继承王位?”编剧叹了口气。“你不要代入现代思维,将她们与王子王女都看作人,而要将王子与王女看作人,她们看作牲畜。两个小主人为争家产打起来了,王女强大,得到的来自人的支持多,王子为破局,引入新力量,被邦国击败的奴隶族群,虽然奴隶是牲畜,但那是地位上,不是说奴隶真的和牲畜一样没有思考能力。做为牲畜的她们对此该作何反应?自然是哪个主人给得多就支持谁。王子可以与数十数百名女人生孩子,在权力财富血缘继承以及远古还没发展出嫡长继承制时,财产继承是所有孩子每人一份,这种规则下,她们生的不是孩子,是人/肉合同,王女能与这么多人签合同吗?”
“但后来变成了嫡长继承制,不再是按人头分。”
“那是分出胜负以后的事,但分出胜负前的女奴实打实吃到了肉。而且嫡长继承制出来后,因为妻是可以换的,只要你雌竟胜利,成为妻,并不被新人打下去,不仅能吃到肉,还能吃到最大的一块,虽然成功概率万中无一,但再低,也是看得见的希望。”
“看得见不等于摸得着。”
“摸得着还是精神鸦/片吗?”
海巴夏无言以对,须臾,又问:“风神为何在王女穷途末路时救她?若是因为她与拂晓相似的容貌,但风神也冷眼旁观了她的落败。”
编剧也是风神教的教徒,对这个问题倒是很容易回答:“因为那时她已经建立了风神教,要将风神教发展起来,让风神教延续下去,需要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尤其需要接受过教育的新鲜血液,但那个时代,能接受教育的都是贵族,贵族没有动机帮她。王女也不例外,但在权力争斗落败时,她只是一个还没咽气的死人,死者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死者会在求生欲的驱使下接受风神教递来的救生圈,无法继承王位,但又有权力欲的她会很努力的发展风神教,自发996,甚至007,比风神本人还勤恳。认真算起来,风神教早期吸收的很多教徒都是类似出身,出身奴隶主贵族,在母系氏族与父系之交的社会变迁中落败,失去一切后为不被杀而投入风神教。”
从她们后面将风神教发展得非常好的情况来看,真没废物,都是精英。
也是靠白捡且量大管饱的精英,风神教早期得以迅速站稳脚跟。
海巴夏思考片刻。“她们的落败与风神?”
“你这个问题那些女人也问过。”
“风神如何回答的?”
“吾只是中立,而吾中立是因为吾不喜主人,不想掺和,虽然这种中立在实质上会成为对男主人的支持,但那是因为你弱,与我无关。吾做了准备在汝等最落魄时搭救确非巧合,因为吾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汝等能在一个对汝等生理构造不利,对男主人的生理构造很有利的规则中取胜。”
“失败者会信?不论过程如何,风神教都是最终的受益者。”
“不信可以离开,你的兄弟在神庙门口等你。”
36. 第一章归人
“汝等或汝等的先人可曾见过一个非常非常老的老人,她的头发白如雪而稀疏,她皮肤如同鸡皮,但她与所有老人都不同,她自南方而来,欲往北,见大地极北。”
献背着行囊,走出合作部落群的范围,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寻找部落中最老的老人打听。
很多部落见过那个奇怪的老妖精,但皆只见她北去,未见其南归,献只能循着踪迹继续向北,一路寻到很多年前让她感觉呼吸不畅的高原上。
不知是否因为她比当初长得更高更大了,这一次并未感觉呼吸不畅,献遂继续寻找。
高原上的气候偏干冷,能种植的地方不多,大部分部落都是游猎部落,献循着游猎部落中口耳相传的传承中拂晓的痕迹一路寻到高原东部最适宜种植的区域。
献落在农田时,有人惊奇的问:“难道汝便是太阳预言的有翼人?”
献疑惑。“汝说什么?”
原谅她听不懂对方的语言,虽然飞上高原后她一直在学习本地语言,但高原各地的语言非常多,有的还明显不是一个语系,导致她经常遇到一个陌生部落就语言不通,没法瞎蒙一顿。
本地部落对献很有耐心,用手势邀请献留下来,并教献学习简单的日常用语。
虽然不觉得这里能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但献还是选择留下来,要继续北上,掌握的语言越多越好,如此才能见到一个部落便能最大限度与之交流,而不是花费大量时间重新学习语言。
学习语言没几日,献便发现拂晓来过这里。
这个游耕部落种植着粟黍稻三种作物,养着许多羊,与献很久以前来到北方时见到的游耕部落差不多,不同的是,如今的游耕部落种植时以历指导农作,而他们用的历是无夷历。
献对此并不惊讶,这一路走来她已经发行,拂晓遇到的每个部落,若对方已发展出农耕,却无历,拂晓便会传授无夷历。
确定拂晓来过这里,献便只差解决语言问题,解决了语言问题便可知道拂晓离开这里后又往哪走了。
然,初步掌握本地语言后,献得到一个惊喜的答案。
“太阳死去了,她死之前托吾等烧了一个方形陶器,将她放在其中,说未来会有一个羽翼色泽如同青金石一般美丽的有翼人来接她的尸骨。”
部落的人将献带到一面山壁前。
献打量了下,这一片的山体普遍由一种紫色砂砾岩组成,因而山壁整体呈赭红色,很漂亮。
陡峭的山壁上有一个山洞。
不待部落的人告诉自己怎么爬上去,献便展翅飞了上去。
山洞并不大,只能容四五个人并行进入,内部空间倒是大一些,从洞壁上还能看到一描绘本地动物的斑驳岩画,显然,这里曾经是本地部落学会盖房子前穴居的地方。
已经学会盖房子的部落离开了这里,只剩下空荡荡的山洞,以及后来放进来的方形大陶器。
献走到陶器旁,看到陶器旁边放着数块石板,拿起阅览。
石板上,一条大河向东流淌,其中一条支流上,有一个很老的女人同一个有翼的幼崽道别,女人的身形不断出现在更北的地方,最终抵达一片白雪皑皑的海边,见到很多奇怪的动物后南归,最终高原上一个部落里病逝。
死前,女人烧了一个特殊的大陶器,让部落在她死后将她放在陶器里,等待有着青色羽翼的幼崽。
献道:“吾来接汝了。”
献打开大陶器,停滞数十春秋的空气重新流动,献被呛得连连后退,空气重新恢复清新才重新上前。
陶器中是一副平躺的人骨。
献打量了一遍人骨上受伤留下的痕迹,才将人骨一根根捡起,放入一个便于携带的小形陶罐里。
“这么大的陶器吾带不走,暂且委屈汝一下,来日将汝与植同葬,吾再将汝拼好。”
收敛了拂晓的骨头,献又在部落里生活了一个春秋,跟着当地人养牛放羊种植,发现虽然当地土地贫瘠,但本地部落已经摸索出一套土地利用方式。
种一季粮食作物后,便在田地里撒草籽,第二个春秋在田里养牛放羊,之后再耕作时,土地肥力便没那么差了。
献感觉这有点像野豚在地里活动后,这块地的粮食收成会更好些差不多,但具体原因却说不清。
没等献搞清楚原理,这个部落便要迁徙了,土地太贫瘠,本地部落的迁徙周期也更短。
迁徙前,部落问献要不要一起走,献婉拒了。
目送本地部落收拾行囊迁徙后,献对抱着的陶罐道:“吾暂时不想回合作部落群,汝一生东南西北,除了东方都去过,吾带汝去东方看海吧。”
去东方看海的路并不好走。
从激女河走,大平原上森林沼泽遍布,不能说一步见一蛇,五步见一窝蛇还是可以的,没办法,炎热潮湿的气候对蛇类生存太友好了,再加上洪与海浸,让穿越大平原的难度宛若登天。但从高原上向东,难度便小很多,高原偏北,气候没有激女河流域那么炎热潮湿,相对干一些的环境,对远行非常友好。
献带着陶罐一路向东,翻过山脉便是绵延起伏的山岭,古木参天的山岭中只有非常少的渔猎部落生存,几十天见不到一根人毛是常态。
献走在郁郁葱葱的森林里,不时看到驯鹿、狍子、熊等生物跑过,总会有种莫名的感觉:这片山岭仿佛千百万年未曾有过人烟。
见过原始森林,但真没见过这么原始的,激女河下游大平原上沼泽森林都没这么原始,几乎看不到人迹。
得亏献会飞,会看星相,不然这种树木动辄二三十个拂晓高,上不封顶,气候也一下雪就是百四五十天的森林里,迷路太寻常了。
然即便如此,献也没能在冬季到来前走出这片莽荒广袤的森林,被迫在森林里过冬。
所幸森林广袤也有广袤的好处,到处是千年万年的古树,很容易找到可供人居住的树洞。
献在一株至少四十个拂晓合抱粗的古树下找到一个树洞,准确说是熊洞,但用投矛器与矛干掉熊之后,熊洞便是她的了,熊皮当床垫,在树洞里弄了个窝,再抓了两只毛茸茸的狐狸当暖炉抱着猫冬。
食物是最容易解决的,猎一只驯鹿,吃不完的用冰雪保存慢慢吃,能吃很多天,三五只驯鹿就够她和狐狸过冬。
树洞里睡得骨头僵硬,想动动,便离开树洞,到森林里研究各种植物。
这片广袤森林气候与激女河流域不同,植物也有不少差异,闲着也是闲着,正好研究下,旋即发现这地方与南方不同的植物真多。
有根须长得像人一样的植物,有树皮灰褐色或灰色,纵裂成不规则长方鳞状块片,裂片脱落后露出红褐内皮的松树....还有各种各样能看出是松树,但也能看出不同的松树分支。
其中根须像人一样的植物,献找两头野猪啃了一口,一头野猪第二天暴毙,另一头减轻分量,不仅没暴毙,反而精神亢奋,差点用獠牙将献送走。
偶尔遇到森林里的渔猎部落,便交流一二。
渔猎部落的农耕技术非常落后,但捕鱼技术很好,献教他们种地,他们教献如何更方便的捕鱼,以及用鱼皮制作鱼皮衣服,献很快将自己身上沉重的兽皮衣服换成轻薄的鱼皮。
冬季雪化时,献将狐狸放生,同渔猎部落道别,继续向东走。
翻过山岭后是一片古木参天的平原,再往东又是古木参天的山岭,翻过山岭后,已经走得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的献再次看到阔别百年的大海。
嗅着熟悉的海风腥味,献露出怀念之色。
“海洋一点没变呀。”献叹道。
叹完了,献回到森林里伐木制作木筏。
其实竹筏更方便,但这里的气候太冷,她没看到竹,只能伐木制作木筏。
至于木筏能否出海,能,只要贴着海岸线,别跑太远就不会有危险,就算真的运气不好遇到大浪,对献来说也不难事,大不了飞回岸上。
花了百余日伐够合适的木材,捆扎成木筏,献擦着冬季的寒流将准备的食物放在木筏上,再将木筏推下水,贴着海岸线乘着木筏南下,身后是紧追不舍的寒流。
献坐在木筏上吃着已经凉了的烤肉。“靠海的地方不是应该更暖和些吗?怎么感觉海边这里的冬季和西边差不多?还是温暖的回光返照终于结束了?若是第二种,那这气候委实恶劣。”
若是一直寒冷或一直温暖也就罢了,习惯了以后,人类也能找出一套在温暖或严寒中稳定生存的生活方式。
一直寒冷但偶尔回光返照温暖,亦或一直温暖但偶尔寒冷,也可以,因为前者,人们会在温暖时更好的利用温暖,但也不会放松警惕,后者也还行,长期的温暖必定攒下更多食物,可以度过寒冷。
怕就是怕无序但又为期不短的寒冷与温暖。
它是寒冷的,也是一直寒冷的,但也回光返照,而回光返照的温暖有时只有一个春秋,有时却能达数十甚至数百春秋。
回光返照只有一两个春秋,人可以保持警惕,但回光返照十数、数十春秋呢?
谁能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保持对严寒的警惕?
而一旦放下了对严寒的警惕会发生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献很快见到了。
虽然南行,但没有具体目标,献一路上遇到部落都会停下来观察对方的生活方式,研究一二当地植物,走走停停,因而发现这些部落不是在向温暖的南方迁徙,便是在准备迁徙。
气候太冷了,不论是采集还是狩猎能获取的食物都大大减少,必须去更温暖的南方才能养活如今的人口。
献为此陷入沉思,对陶罐道。“汝说合作部落群会迁徙吗?应该不会吧,吾当初修了那么多水利,气候重新变冷也能继续用。而且看到气候变冷,母熊肯定会继续带人修建水利,水利保证收获数量。少种稻,多种黍粟,再加上狩猎巨兽,食物怎么也是够吃的。”
想了想,献补充道:“只要人口增长在这些春秋里没有失控,但合作部落群的部落首领们大多为女人,男人很少,应该不会发生之前那种,一个男部落首领让多个女人在不合适时节怀孕的事。只要还在按传统,只在秋冬生崽,再加上女人们生育只肯保证出生人口比死亡人口多一点点,最好持平,不愿意多生,人口增长速度应该不会失控。”
部落首领多女人少男人倒不是合作部落群针对男人,而是吃同样的食物,脂肪转化率高的女人,存活概率比男人高。
这年头,再没比存活概率高更好的优势,它足以让女人这个性别逐步占据最多的部落首领位置。
而女首领就算想不开,非得在不合适的时节生育,又能生几个?
何况生完还会面对来自合作部落群的惩罚。
最重要的是经过献当初限量供给犯错大人背石头期间肉汤的事,诸部也推开了新世界大门,背石头的犯错之人吃那么饱干嘛?
背石头本就是枯燥且无意义的活动,折磨精神,现在供给的食物少了,精神与身体双重折磨。
女首领的生育热情得何等狂热才能这么豁出去?
“应该不会出大事吧。”献低语着,心口却有些闷闷的。
“就算出事,也应该不会让合作部落群生活不下去。”献道。
那可不是一点两点人,是超过一千个部落,六十万人口,这么多人口就算迁徙,南方也没地方容纳这么多人口。
“吾要回去看看吗?”
想到合作部落群无法抑制的挪用小仓物资问题,献扶额。
真是,她离开就是想增加合作部落群的运行成本,让那些部落首领的空闲时间少点,但气候这么快就变冷,运行成本增加无异于增加生存压力。
献犹豫良久,最终道:“再看吧,合作部落群有十百余的部落,六十余万人口,如此庞然大物若是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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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涟漪必定影响四方,不论吾在哪都会感觉到。”
贴着海岸线走了半个春秋,献发现向南的海岸线到头了。
海岸线开始折向西,看着向西的海岸,献不由怀疑人生。
自己这就跑到大地的南方尽头了?
不应该呀,这里的气候比淇水还冷,明显还在淇水北方,肯定没到头。
那这到头的陆地是怎么回事?
献思考半日后,决定先向西贴着海岸走走。
越往西,风越小,越需要划桨,走了五日也没发现什么,反倒是胳膊快麻了,献果断回到海岸转弯的地方,上岸。
修补木筏,并耗费四十日收集足够吃三十日的食物、水与猴儿酒,然后试探着继续向南。
向南走虽然不顺风,但顺海流,献在第三日见到一座岛屿。
近海的海上见到陆地是很寻常的事,献没当回事,正常的上岛歇脚,但在上岛后心生一种熟悉的既视感,对陶罐道:“这座岛的形状,不知为何,吾感觉很熟悉,似曾相识....不,不是似曾相识,是似乎听过。”
虽然生在沿海,也从小以鱼获为食,但献这是第一次出海。
原生部落虽然不喜欢她死活长不大,但也没丧心病狂到带着幼崽出海捕鱼,因而献从未出过海。
没出过海不代表就是海洋小白,每天听出海捕鱼归来族人的吹嘘自己在哪捕到了多少鱼,献对原生部落捕鱼的海域也有大概了解。
这座岛的形状很像她的族人曾经提到过的,最北方的海岛,捕鱼时看到这座岛就该知道要返航了,再往北会有海怪、大风与寒流,很容易有去无回。
献一时恍惚。“吾回来了?”
这可真是出乎意料,她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还会回到这里,回到那个驱逐她的部落栖息的地方。
要继续走吗?
献沉思良久,对陶罐:“汝觉得吾回去看看如何?至少看一下母沇与屏翳的坟茔,只是已过去百五十春秋,部落迁徙不定,也不知它是否还在原地。”
休息好,献继续出发。
在熟悉的海域航行,危险更低,速度也更快,献很快找到一个又一个熟悉的岛屿,还见到了不少捕鱼的独木舟,但见不到任何熟悉的脸庞。令献恍惚不已,已经过去百五十春秋了,不止部落可能迁徙,自己认识的所有人也都与拂晓一般化作了骨头渣,甚至一柸土。
献试图向遇到的部落打听原生部落的消息,但这个时代的部落并无具体的称呼,多是住在哪就被称之为什么,但一片宜居的土地,往往不会只一两个部落,因此同一个名称往往多个部落使用,便如淇阳部,被称之微淇阳部是因为住在淇水之阳,但住在淇水之阳的部落至少七八个,也都被称为淇阳部。
且这名字还不固定,若部落迁徙搬家,名也会改变。
如此情况下,想要打听某一个至少百五十年没联系的部落,比登天还难。
更令献心中一沉的是,她从渔民的口音中发现一件事:这些人有一部分是北方人,但在这些人的认知里,他们在这一片生活已很久。
在温暖的二十个春秋前是近百个寒冷春秋,那么漫长的岁月里,会没有北方部落南下吗?又有多少北方部落南下?
自己的原生部落,还在吗?
献沉默的加快了划桨速度,几乎将木桨划出残影,上岸后扔下木筏,展开羽翼,寻找着似曾相识的痕迹。
百五十年,这一片土地变化太大了,献没看到任何熟悉的部落,反倒是看到了另一种熟悉的痕迹。
无夷历。
“吾等的无夷历哪来的?祖上传下来的。”
献看着这个部落用来辅助耕作的无夷历,听着对方的回答,陷入困惑,难不成无夷来过这里?还好心传授了这里的人无夷历。
得了吧,无夷要有这份人道精神,如何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献一边寻找故人痕迹,一边打听无夷历,七拼八凑出大概历史。
数十载前,一支流浪部落来到岱山这一片,为了生存,这支部落接受了岱山诸部的要求,打散后三三两两的并入各个部落。
无夷历便是这支部落带来的。
搞清了无夷历的来源,却仍未寻得故人。
献试图通过河流寻部落,却发现河道位置变了,只能通过所有事物中唯一没有变化的山脉形状与角度寻找,脚步最终停在一株橡树下。
橡树不大,从树干直径来判断,岁数在百五十到两百之间。
献缓慢飞起,一寸寸在树干上摸索,寻找着树上的树洞,将手伸进去摸索,或什么都没摸到,或摸索到松树与鸟类囤的坚果,直到树干快到顶的地方,献在树洞里一块扁圆的石头,石头两面都有因岁月而模糊的图案,依稀能辨识一面是云纹,一面是鸟纹,皆充满稚气。
看着石头上被时间风化的图案,再看着橡树周围葳蕤的草木,不见半点人类生活过的痕迹,献潸然泪下。
“原来百五十春秋如此漫长。”
漫长到曾经生活在这里的部落在某一日迁徙后再没回来,漫长到时间风化了一切。
献很快擦干眼泪,用石刀做了木耒。
时间可以风化地面上的一切,地下的却不会轻易风化。
至少,她要确定,自己的原生部落是正常迁徙离开的,还是因为别的原因不见了。
献拿着木耒,闭上眼睛以橡树为中心,向周围移动,最终来到一片区域,拿着木耒往下挖。
挖了十天,挖出无数尸骨,检查尸骨数量以及确定死因后,献确定一件事:自己部落一半概率是正常迁徙。
部落间冲突,杀死敌人会为了不浪费而将敌人的尸体吃掉,骨头掰断吸吮骨髓,吃完后根据心情决定要不要挖个坑将啃不动的骨头扔进去埋了。
挖出来的尸骨都是一具尸骨一个坑位。
但仍不能保证一定是正常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