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楔子·大王饶命 凉秋九月,北地草衰,一辆马车正沿着绵亘在川陕边界的大巴山脉,向定军山行进,马车上共有三人。 赶车的是个俊秀的小哥儿,长着可爱的娃娃脸,笑起来的时候很像刚刚蒸熟的馒头,目光却十足的冷漠。 他身着蓝黑色武士劲装,额头一抹斜下来的流海,被他染成了蓝色,张狂霸道之中,又有几分可爱顽皮。 马车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人正在进行川蜀地区最重要的日常活动 ——打火锅! 女子约莫十五六岁,头上梳着两个好似牛角包的发髻,肉肉的脸蛋儿带着点婴儿肥,显然是贴身丫鬟。 男子刚过二十三岁生日,穿着宽松舒适的儒袍长衫,面如冠玉,举止却不怎么端庄,颇有些狂生风范。 三杯酒下肚,男子兴致大起,举杯哼唱戏曲:“头通鼓,战饭造,二通鼓,紧战袍,三通鼓,刀出鞘,四通鼓,把兵交,上前个個俱有赏,退后难免吃一刀,吾虽年迈,箭矢犹锋……” 俊秀小哥儿好似没听到,冷漠的赶着马车,细细看去,却发现他耳中塞着棉花,听不到鬼哭狼嚎之声。 丫鬟听惯了,对此视若无物,麻利的把肉片、毛肚、豆芽、干豆腐等食材放入火锅,又调了一碗蘸料。 就在狂生高声唱响“万军取首”的时候,前方地面忽然塌陷下去。 陷阱! 土匪的陷阱! 当今天下,豪杰并起,遍地皆是山贼草寇,如果哪座山没有盗匪,才是一件奇事,三人对此早有准备。 赶车小哥儿冷哼一声,拔地而起,准备试试本地土匪的成色。 按照他的想法,跃起之后,可以落在陷坑边上,随即顺手拔剑,就算有三五十土匪,也能尽数击杀,不想这陷坑是大型陷阱,绵延二十余丈。 不仅如此,陷坑包含连环机关,跌落的瞬间,铁丝网笼罩而下。 不等三人从坑中爬起来,外面已经跑来上百喽啰,拈弓搭箭,箭矢指着被网成粽子的三人,一个身着劲装,容貌绝伦的女子,得意的骑马走来。 “你们三个,是死是降?” 狂生拍拍身上的土,昂身而立,目不斜视,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正气凛然的吐出四个字:“大王饶命!” 众人:((′-_-)-_-)-_-) “有趣!给本大王带回去!”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吃了好几个月的沙子,姐姐最终还是开了窍,让我做土匪应该做的正经生意,替天行道有什么意思,姑奶奶要玩儿个痛快!” “这小白脸儿真俊俏,衣服料子也都是上等货,肯定能赚到一大笔!” “小子,不用担心,本大王肯定不会伤你分毫,等你家人送来赎金,你们几个就可以走了,若是送不来……” 女土匪似乎被“姐姐”压抑久了,骑着高头大马耀武扬威,但三句话不离姐姐的吩咐,显然非常尊重姐姐。 “二大王,这小子生的俊俏,看起来是个识字的书生,如果没有赎金,二大王就把他留下,做个压寨相公。” “呸!小六子!作死啊!” 第1章 被抢上山的萧大官人 “姓名!” “萧思衡。” “哪个思衡?” “思考的思,权衡的衡。” “年龄!” “二十三。” “家里做什么的?” “我爷爷开了一家牧场。” “你爹呢?” “说得好听,叫做隐士,换个不怎么好听的说法,就是在家里啃老。” “你家在哪里?” “通辽。” “通辽?通辽在什么地方?” “距离此地大约一万五千里!” “你从事什么行当?” “目前应该算是书生。” “应该算是?” 女土匪冷哼一声,把双脚放在了桌子上,双手交叉,倾国倾城的脸上,带着冷肃的笑容,眼中满是冰寒。 “萧思衡,我劝你老实点,这关乎到我们的收益,还有你的性命。” “鄙人从不说谎!” 萧思衡笑道:“我做过的行当,实在是太多了,练过武,学过医,杀过牛羊宰过鸡,剃过头,修过脚,也曾给人搓过澡,种过地,说过书,汪洋大海跑运输,算过命,炼过丹,三山五岳找神仙,三百六十行,基本都做过! 儒道墨法,琴棋书画,阴阳五行,奇门遁甲,易经八卦,医卜星象,农田水利,机关器械,斗鸡走狗…… 这些东西,我全都略懂!” “你会算命?” “测字、相面、批八字、看手相,我全都会,而且我还会说书唱戏,可以把伱的批命,悠扬的唱出来!” “是么?那你来给我看看!” “敢问大王名讳?” “首先,我不是大王,我是定军山寨的二大王,其次,我叫雪千寻,这个名字好听吧,我姐姐取的,我姐姐是本寨大寨主,她的名字更好听……” 山寨劫掠是有规矩的。 倒不是什么“替天行道”,而是劫财便干脆利落的劫,劫不到财,那就绑票勒索财物,先审问少爷,然后让丫鬟仆役带着勒索信回去筹集赎金。 如果绑到穷鬼,那就上山入伙。 因此,萧思衡正在被审问,目前已经问出定军山寨内外情况,包括二寨主的闺名、年龄、喜好、三围。 半個时辰后,萧思衡在房间里闭目养神,雪千寻去找寻大寨主。 萧思衡打个呵欠,长叹一口气。 这个破世道! 理论上来说,现今不算乱世,但如果说是太平盛世,哪怕是当朝宰相和当今皇帝,也会觉得羞愧不已。 因为目前是——南宋初年! 南宋朝廷偏安一隅,北方辽国被金国覆灭,随后金国发生内乱,爱新觉罗氏联合蒙元击垮金国,在白山黑水间创立满清,与蒙元在北地并而称雄。 蒙元可汗是大名鼎鼎的铁木真。 满清皇帝是大名鼎鼎的康熙。 南宋皇帝是……不认识! 根据萧思衡的记忆,如今的皇帝应该是皇帝中的地下室完颜构,只不过满清覆灭金国后,把赵佶放了回来,随后赵佶赵构相互争斗,三个月后,两人同归于尽,新的皇帝名叫“文隆”。 文隆皇帝是赵匡胤一脉,在武略方面颇有成就,靠着赵鼎、岳飞、韩世忠等文臣武将,竟然挡住蒙元、满清的轮番进攻,获得休养生息的时间。 只可惜,赵佶当年的骚操作,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各地民不聊生,上山为匪者比比皆是,更有无数黑道帮派大肆扩充势力,丐帮发展到鼎盛。 岭南之地,甚至有“权力帮”,帮主李沉舟自称李唐后裔,打出君临天下的招牌,雄心勃勃,从者云集。 如果是在三十年前,这些帮派、山寨是可以招安的,现在…… 谁敢相信赵官家的招安? 俗话说,乱世出英豪,在这个争战不休的乱世,为了保住性命,武道发展越来越兴盛,武林高手层出不穷。 诸多武林势力中,有一家名为天机阁的情报势力,每隔半月,发布一次江湖月报,宣扬各种江湖大事,并给各路英雄好汉、名门女侠进行排序。 什么美人榜、英雄榜、龙虎榜,还对各大宗派进行分类,有的高高在上泰山北斗,有的呕心沥血争抢名次。 萧思衡算是比较幸运的,家里的牧场里面有片小湖,湖水清心明目,可以洗涤身体和精神上的污秽,被评为江湖十大福地,是最好的筑基之所。 武学之道,根基为最。 萧思衡自幼在爷爷的鞭策下,泡药浴淬筋骨,耳聪目明,基础扎实。 “嗯?” 萧思衡耳朵动了动,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心念一动,坐直身子。 大门打开。 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婀娜娉婷的走了进来,眉目如画,一笑倾城,长发如瀑,披散在肩头,身上穿着一套水墨丹青的衣裳,眸子清澈,宛如繁星。 既有江南女子的温婉娇俏,也有久居上位的霸道,更有无法形容的,好似月夜精灵的妩媚,但她不是精灵,而是高高在上、杀伐果断的精灵女王。 定军山寨大寨主。 名字,刚刚没有没套出来! 看得出来,雪千寻很尊重她,萧思衡用尽千般手段,也没能套到闺名。 大寨主面带微笑,轻盈的走到萧思衡身边,媚眼如丝,吐气如兰,纤纤玉手在萧思衡手边轻轻一抓,一把精致的连发手弩,落入到大寨主手中。 “诸葛连弩,公子好技艺。” 大寨主的话音依旧温柔,左手在萧思衡背后一拂,一对四棱铁锏,被她拿在手中,顺着窗户扔了出去。 外面的雪千寻心中一惊,她明明搜过萧思衡的身,萧思衡能藏弩箭,并不算很新奇,这对铁锏怎么藏的? 萧思衡心中同样一惊。 这是萧思衡的金手指,名为武库,类似储物空间,但只能储存兵刃,且只能储存三件,成套兵刃算一件。 比如弩箭是一套,因此可以储存一把手弩,以及数百根箭矢,萧思衡试验过很多次,极限数量是三百根。 比如锏是双兵刃,多是双持,因此一对四棱铁锏算是一件。 这种能力,当然不能公开展示。 听到外面的脚步声,萧思衡便按照往常习惯,把手弩藏在衣袖,把双锏藏在背后,没想到这位大寨主,不仅知道兵刃位置,还知道自己的罩门。 萧思衡身上有两处“弱点”,一处是后腰软肉,一处是耳垂。 气血充盈的情况下自是无碍,常态的情况下被人抓痒,就好似中了十香软筋散,四肢提不起半分力气。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萧思衡当然有反抗之力,但面对这个神秘莫测的大寨主,不免多了几分谨慎之意,悄然收起聚起的气血。 “我认栽,寨主有何指示?” “妾身找公子商量一件事情。” “败军之将,不敢不从。” “娶我!” 萧思衡:Σ(⊙▽⊙“a 这特么是什么情况? 萧思衡用爷爷的名义发誓,自己真的不认识眼前这位大寨主。 “娶……你?” “对!” “是我娶你,不是你娶我?” “当然!” “我能不能问问,为什么?” “因为我愿意。” “敢问寨主闺名?” “妾身名叫……练霓裳!” 在萧思衡震惊的目光中,练霓裳转身离开房间,不足三秒钟,雪千寻提着双锏走了进来,死死盯着满脸都是震惊的萧思衡,想从脸上看出花来。 今天她奉姐姐的命令,下山把这小子劫上山,本以为姐姐开了窍,要做点儿正经的土匪生意,比如绑票。 由于姐姐非要做“义匪”,专门打劫天高三尺贪官污吏,或者是刮骨熬油的富家大户,使得山寨树大招风,引来官府针对,穷的快揭不开锅了。 万没想到,姐姐竟然要嫁人! 凭什么? 凭什么? 凭什么? 这小子凭什么娶姐姐? 不仅雪千寻想不明白,就连萧思衡也想不明白,这太特么诡异了。 屋外。 练霓裳双手捧心,看着窗户上映出的萧思衡的影子,眼中闪过深深的,好似酝酿数十年的怀恋,用微不可查的声音说道:“官人,你终于来了!” 第2章 百年一诺,不负心盟 清晨,红日初升。 萧思衡迎着阳光,开始晨练。 一般来说,家传武功,大部分是父亲传授,但萧思衡的老爹,对武功着实没什么喜好,最喜欢诗词歌赋。 不巧的是,萧思衡出生时,正是诸国混战的乱世,谁也不知道,一觉醒来会是什么模样,为了让萧思衡有足够的自保能力,爷爷亲自教导武艺。 九转神龙淬体大法! 这是萧思衡的爷爷,五十岁的时候创出的绝学,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根据修行方式和出招气势取的名字。 九转,表示此法分为九重,与天蚕功颇为类似,每前进一步,精气神便会经受一次淬炼,最终混元无漏。 神龙,表示出招时附带龙吟,护体罡气如龙鳞般层层叠叠。 淬体,表示虽然精气神兼修,但以炼体为主,力拔山兮气盖世。 大法,表示心法很厉害。 萧思衡晨练时的健身操,是配套的辅助心法,能在朝阳初升时,采集一缕氤氲紫气,融汇在丹田,以此淬炼自身真元气血,提升心法修行速度。 萧思衡身后站着两人。 一个是贴身护卫骆天虹,本是江湖有名的独行杀手,刺杀萧思衡时,被萧思衡击败,自此投靠萧思衡。 双方约定,如果萧思衡的武功被骆天虹超过,骆天虹便会离开。 一个是贴身侍女双儿,本是满清高官庄允诚家中婢女,庄允诚得罪满清第一勇士鳌拜,被罗织罪名杀死。 庄家男丁尽数斩首,女眷则是流放宁古塔,半途中,被去北地给风雪老祖祝寿的邙山掌门九难师太救走。 九难师太武功虽高,但不方便带着这么多人去北方极地,便绕了个圈,带人去往通辽,把这些人留在牧场。 自此之后,双儿成了萧思衡的贴身侍女,同时也是书童、厨娘。 萧思衡的衣食住行,都由双儿负责安排,萧思衡早已离不开她。 两人原本在山寨大牢中,等着萧思衡爆发武力,内外夹击,一举灭掉这处山寨,没想到等了数個时辰,竟然得到萧思衡将要迎娶大寨主的消息。 无论是专心练武的骆天虹,还是最了解萧思衡的双儿,只觉得听到了神话故事,直到萧思衡亲自确认。 双儿惊道:“少爷,您真的要迎娶这位大寨主,她是什么人?” “我是你们家少夫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的少夫人,这是我爹和你们家老爷子写的婚书,官人此来,不就是去相亲么,妾身直接来了!” 练霓裳缓步走了过来。 前半句话是对双儿说的,后半句话是对萧思衡说的。 萧思衡:爷爷,你什么时候有的这种爱好?不对,有这种爱好的,应该是奶奶才对,爷爷哪有这个脑子! “哪个……练姑娘,咱们是不是该多些了解,比如兴趣爱好。” “确实如此,咱们去悬崖边。” “为什么要去悬崖边?” “万一谈不拢,方便毁尸灭迹!” 萧思衡:(; ̄д ̄) …… 走向悬崖边的路上,萧思衡脑中想到数十种言情小说的套路,比如练霓裳被家族催婚,又比如外敌逼迫,或者是公主逃婚,又或者是见色起意。 最后一种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萧思衡虽然很英俊,比起江湖有名的美男子,厉若海、江枫,也只是稍逊半筹,但练霓裳何等人物,怎么可能见色起意?她何时多出来个父亲? 萧思衡觉得脑子有些不够用! 很久以前,萧思衡便知道,本世界既不是正史,也不是修仙,而是磅礴浩瀚的综合武侠,各个时代的高手,在这个时代汇聚,谱写精彩的赞歌。 由于这些高手相互影响,自然不可能存在“原本剧情”,但无论是哪一种剧情模式,练霓裳都没有爹啊! 她不是被狼养大的孤儿么? 相比于萧思衡的胡思乱想,练霓裳显得非常放松,甚至从枯黄软草中采下一朵红花,让萧思衡帮她戴上。 练霓裳悠闲的坐在悬崖边,任凭山风撩动她的发丝,吹起她的裙子,她欢快的晃着双腿,甚至脱下鞋子。 健美修长的双腿上,穿着神针薛家最新发售的丝袜,黑丝玉足在萧思衡眼前晃来晃去,萧思衡的眼睛,随着玉足晃来晃去,思绪早已到了九霄。 “公子,我美么?” “美,风华绝代,倾国倾城。” “既然如此,你愿意娶我么?” “如果我答应,算不算见色起意?如果姑娘有什么难处,可以提出来,我不希望和配偶之间有任何隔阂。” “你刚才在看什么?” “看世上最美丽的风景!” 萧思衡面不改色心不跳,一派正人君子的模样,好似是在读春秋。 练霓裳柔声道:“见色起意?话本中的一见钟情,岂不就是见色起意?一眼就能看到的,可不就是容貌?” “姑娘好见识。” “其实,我很了解你。” “哦?在下洗耳恭听。” “伱对我妹妹说的那些职业,每一样都是真的,但全都有所隐瞒。 你做过厨子,实际上是效仿专诸刺王僚的典故,刺杀奸臣万俟卨; 你出海做生意,实际上是以整船货物为诱饵,引诱盘踞西海的倭寇; 你给人算命,实际上是揭穿白莲教愚弄百姓的把戏,拯救数千百姓; 你炼丹画符,寻找神仙,实际上是某地发生瘟疫,你千里迢迢去药王谷求来药方,施药救人,活人无数; 你给人剃头搓澡,实际上是把关中某个擅长刮骨熬油放黑账的大户,狠狠拔下一层皮,把他送去阎王殿。 就连你给人修脚那次,也是父亲长了个鸡眼,我说的没错吧?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忠孝仁义,年轻英俊,学识渊博,举止文雅,淡泊名利,无论怎么看,你都是良配,我怎能不动心?” 虽然练霓裳的话满是夸奖,听起来也很合理,但这绝对不是真话。 萧思衡认真的说道:“我觉得,这是你的套话,不是你的真话。” “真话就是……”练霓裳起身,居高临下,看着萧思衡的眼睛,“我愿意嫁给你,没有任何恩怨,也没有人逼迫我,就是真心实意想要嫁给你。 你,愿意娶我么?” “姑娘,我……” “你没说出冠冕堂皇的理由,没有用龙虎般的蛮力反抗,没有施展登萍度水的轻功,说明你的心乱了,在你乱了的想法中,其中一条就是愿意。” “我只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从你的眼中看到了怀恋。” “这本就是很久远的故事。” “有多久?” 萧思衡挑了挑眉毛。 练霓裳轻轻靠在萧思衡肩头,蹭蹭身子,找个舒服的位置:“天荒地老,红颜白发,百年一诺,不负心盟。” 第3章 祖传的绝学 练霓裳是极为果决的性子。 说要成亲,那就是要成亲,萧思衡脑子晕乎乎的,还没想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已经披上了大红花。 按理来说,成亲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需要长辈作为见证。 萧思衡的长辈远在万里之外,练霓裳的老爹,用她的话说,死了,但死的不怎么彻底,过段时间会活过来,所以用不着守孝,更不用给他上香。 就算没有长辈,也该请武林同道作为见证,否则显得太冷清。 定军山寨位于大巴山脉,这是一座绵延数千里的巨型山脉,横亘在甘陕川鄂四省边境,包括米仓山、大巴山、大神农架、武当山、荆山等名山。 只不过要么距离太远,要么是名门正派,土匪山寨大多声名狼藉,与练霓裳互有仇怨,自是用不着邀请。 萧思衡虽然有些疑惑,但练霓裳眼中情义绝无虚假,这是九转神龙淬体大法附带的灵识神通,名为洞虚。 既能察言观色、洞察气机,也能眼观日月、辨识阴阳、洞彻玄虚。 练霓裳给自己的感觉,就像宝玉初见黛玉,这个妹妹我是见过的。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萧思衡定了定神,准备拜堂。 主持婚礼的是一位老前辈,龙门县铁家庄庄主铁飞龙,同时也是练霓裳的义父,更是婚礼唯一的长辈。 雪千寻咬牙切齿的看着萧思衡。 她风华绝代、温婉大气、智勇双全的好姐姐,今天就要嫁人了。 嫁的还是口齿伶俐的小白脸儿!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练霓裳去洞房等候,萧思衡留下应对山寨大小管事,定军山寨并非梁山那种大寨,总人数大约有五百人。 大寨主练霓裳。 二寨主雪千寻。 下面有四位管事: “托天梁”徐天宏,出谋划策,占卜推算,机智百变,算无遗策; “顶天梁”文泰来,每逢战斗,身先士卒,越战越勇,攻无不克; “顺天梁”赵半山,主管粮草,沉稳大气,收入支出,从无缺漏; “应天梁”陆高轩,开设客栈,盯梢放哨,收拢药材,炼丹制药; 雪千寻和萧思衡赌气,没给萧思衡介绍这些人,但上山这两天,萧思衡已经把山寨里里外外探查清楚。 萧思衡在江湖中无甚名号,实则已经出道数年,更别说家中牧场收留三山四海的避难者,迎来送往是萧思衡的拿手好戏,英俊的容貌,儒雅的姿态,潇洒的风度,丰富的学识,该喝酒时酒到杯干,该吟诗时出口成章…… 莫说赵半山、陆高轩等人,就连满肚子气的雪千寻,都不得不承认,姐姐抢来的夫婿,似乎真的很优秀。 不知不觉间,夜已经深了。 酒宴结束,徐天宏安排防务,文泰来等人各自散去,萧思衡醉眼朦胧的去往洞房,刚刚推开门,身上的酒气瞬间消失无踪,眼神立刻恢复清明。 看着身着大红嫁衣的练霓裳,萧思衡拿起秤杆,柔声道:“没想到,我的姻缘竟是这么来的,虽然不知这是哪位神仙牵的红线,但我感觉很幸运。” 说完,用秤杆挑起盖头,伸手拉起练霓裳,倒了两杯合卺酒。 “娘子,请!” “官人,请!” “夫人,我教你一门武功。” “什么武功?” “五罗轻烟掌!” 萧思衡左手揽住练霓裳,右手轻轻挥出,罗裳、罗衫、罗襦、罗裙、罗袜飞散到了半空,红烛只余青烟。 红锦绿绣怀内香,玉骨冰肌染花黄,罗袜解却羞残月,薄脂研尽落海棠。 萧思衡的生物钟非常精准,昨晚辛苦大半夜,仍在朝阳初升时醒来。 练霓裳躺在萧思衡怀中,面上带着一夜风流的红晕,再无丝毫执掌山寨的霸道姿态,反而显得很脆弱,好似受惊的兔子,终于找寻到安心之所。 “官人,你醒了。” “刚醒!” “官人要去晨练么?” “早操?娘子要不要一起?” “嗯?” “嗯!” 练霓裳:(︶.?︶?) 萧思衡:(?′?`?) …… 新婚生活总是很愉快,愉快的似乎能让人忘掉身边的危险。 似乎忘记,那就是没有忘记。 周边山寨的情报,源源不断的送到练霓裳手中,萧思衡则是利用机关器械方面的知识,对山寨进行改建。 萧思衡很擅长建造防御体系,因为这算是萧家的“家学”之一。 乱世之中,四战之地,牧场能够庇护那么多人,不仅因为老爷子高深莫测的武功,还有坚固的防御工事。 当年金国还未覆灭时,金国元帅金兀术带领三万兵马围攻牧场,进攻足足三月时间,却未能前进半步。 按照牧场的标准,定军山寨可以说是破落至极,但考虑到成本,只能进行简单的改进,另外,由于练霓裳一贯的处世方针,仓库已经快要见底。 萧思衡打听过,山寨的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打劫声名狼藉的大户; 二、打劫贪污受贿的赃官; 三、往来行商送的过路费; 原本有点隐性收入,便是与周围的山寨火并,赢了直接掠夺山寨。 怎奈最近两年,练霓裳把周边山寨基本上都给打光了,余下的山寨选择报团取暖,形成三四个山寨联盟。 萧思衡看着陆高轩送来的情报,正在制定计划,忽然听到脚步声。 雪千寻风风火火的赶来,毫不客气的坐在椅子上,翘起双腿,把脚放在桌子上,扔给萧思衡一卷账本。 “姐夫,我有一桩难处。” “什么事,说吧!” 萧思衡心说祸事来了。 雪千寻一直都觉得,是萧思衡抢了自家姐姐,比较敌视萧思衡,一直都是直呼姓名,从来没有叫过姐夫。 如今主动改口…… 事出反常,必有妖孽! 雪千寻道:“姐夫,山寨的仓库空的能跑耗子,再过五六天,莫说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连稀粥都喝不起,总不能让寨里弟兄都去喝西北风吧?” “你有什么想法?” “我才疏学浅,束手无策!” 雪千寻面带挑衅之意。 萧思衡拿出一份情报:“这個叫狼山的山寨不仅有钱,而且名声极差,咱们去夺了山寨,抢夺粮草。” 雪千寻挑衅道:“你去么?” 萧思衡笑道:“这座山寨,就当是我送给娘子的聘礼,我去即可。” “你可不要逞强,否则我姐姐刚刚成亲便成了寡妇,名声太难听。” “区区狼山,算得了什么!” 萧思衡缓缓握拳,好似数千人马的狼山大寨,已经成为囊中之物。 此时此刻,雪千寻终于确认,眼前这个小白脸,绝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酸腐儒生,而是择人而噬的虎狼。 第4章 姐姐,你这是重色轻妹 据说狼山有很多狼。 据说天下大大小小、公公母母、各式各样的狼,都是从狼山来的,等到它们将死之时,也要回狼山去死。 当然,这只是“据说”而已。 世上有很多接近神话的传说,有的美丽,有的神秘,有的可怕。 有的真实中藏着荒诞,有的荒诞中透着苦涩,有的如真似假,还有的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 狼山的传说当然是荒诞的,因为早在二十五年前,朱五太爷占据狼山,狼山上的狼,便已经近乎绝迹。 现如今,狼山与狼有关的,除了狼山这个名字,只有野草和土匪。 野草名为青狼草,是一种三尺多高的野草,藤蔓和叶片上,长满密密麻麻的锋锐尖刺,好似恶狼的獠牙。 土匪名为“狼人”,大大小小、公公母母、各式各样的狼人,有阴险诡谲的君子狼,有凶残狠辣的恶狼,有夜间出行的夜狼,有喝血吃肉的吃人狼,还有贪图享乐、醉生梦死的嬉狼。 里里外外的狼群,加起来足有两千多狼崽子,虽说多是乌合之众,但在土匪山寨中,也算得上是“中寨”。 萧思衡的对手就是这些狼。 事实上,早在五天前,萧思衡便盯上了狼山,只是初来乍到,威望并没有那么足,而且需要调查情报。 如今,便是动手的时候! 山寨和山寨的攻伐,不需要摆开人马阵前斗将两军交锋,也不用找冠冕堂皇的借口,直接出手即可,多数采用斩首战术,或者卧底潜入中心开花。 萧思衡喜欢简单点儿。 越简单越好。 翌日清晨,萧思衡日常晨练,吃完早饭,带着骆天虹去了狼山。 看着萧思衡的背影,雪千寻忍不住问道:“姐姐,你不担心么?” 练霓裳正在给萧思衡缝披风,头都没抬,不屑的说道:“区区狼山,如何奈何得了官人?他最近这几天,实在是放松的太过,应该去松松筋骨。” 事实上,萧思衡的披风,也是一件攻伐凌厉的武器,由天山特产的冰蚕丝制作而成,是萧思衡加冠那年,二爷爷送的礼物,一红一黑共有两件。 练霓裳并非重新制作披风,而是在披风的领口缝上貂绒,毕竟此时已经是深秋时节,再过两月便是寒冬。 看着贤妻良母模样的练霓裳,雪千寻忍不住咬了咬牙,心说萧思衡这小子有什么魔力,竟能迷惑住姐姐? 雪千寻龇着可爱的小虎牙,等着练霓裳给个解释。 已知:狼山能挡住定军山寨,萧思衡被山寨轻松抓捕。 请问:萧思衡凭什么攻破狼山?练霓裳为何对萧思衡如此有信心?就连萧思衡的丫鬟,也没有任何急迫! 练霓裳柔声道:“双儿,官人杀完人后,肯定会肚子饿,厨房里有山鸡和蘑菇,你去煮一锅山鸡蘑菇汤。” 双儿乖巧的点点头。 作为萧思衡的贴身小乖乖,双儿最大的好处,就是非常非常贴心。 虽然不知萧思衡为何迎娶定军山寨的山大王,但萧思衡没意见,练霓裳也没意见,双儿自然不会有意见。 夫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至于萧思衡会不会有危险,根据双儿的经验,经过通辽牧场那群能人异士的培训,世上能难住萧思衡的,只有老爷子无坚不摧的连环大巴掌! 雪千寻道:“姐姐,我问你话呢,你倒是回答我啊,你回答我啊,有了姐夫忘了妹妹,你这是重色轻妹!” 看着雪千寻可爱的模样,练霓裳忍不住摸摸她的脑袋:“好了,小孩子要懂得听话,别与伱姐夫怄气!” 雪千寻好似乖顺的小猫,眯着眼睛依偎在练霓裳怀中:“姐姐,我看不出他有什么好的,他很厉害么?” “很厉害!” “有多厉害?” “如果他上山那天晚上,我和他没有谈妥条件,定军山寨已经没了。” “他比姐姐更强?我不信!” “我的意思是,如果谈不拢,我们俩就会打起来,打碎整座山寨。 还记得他的兵刃么?四棱铁锏,以锏作为武器,膂力可想而知。” 萧思衡的铁锏是一对神兵。 右手锏名为“亢龙”,乃是唐朝名臣狄仁杰的兵刃,天外陨铁制作。 左手锏名为“履霜”,同样是用天外陨铁制作,取自“履霜冰至”。 这对四棱铁锏是加冠那年,三爷爷送的礼物,不动则已,动则必杀。 “他就算有搬山填海之力,还不是被姐姐卸了兵刃?有什么厉害?” “你不懂,这是不一样的!” “我懂了,姐姐用了魅术,这小白脸贪恋美色,显然是靠不住的!” “小妮子,口无遮拦,该打!” …… 萧思衡背着书箱,走在狼山盘虬崎岖的山路上,好似游学的书生。 骆天虹耷拉着眼皮,叼着牙签,宝剑并非悬在腰间,而是扛扁担般横着扛在肩上,一步三摇,一摇三晃,每个表情每個动作,都写满嚣张跋扈。 狼山上的狼崽子,当然受不得骆天虹的挑衅,二三十人围拢而来。 有的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有的看起来像是乞丐,还有的皮肤通红,好似煮熟的大虾,甚至有人在萧瑟秋风中脱光了衣服,迎着寒风乱吼乱叫。 他们是“嬉狼”。 嬉戏的狼! 准确的说,他们是狼二代,生下来便注定成为狼人,对于他们而言,狼山不是庇护所,而是最恐怖的牢笼。 既不能离开,也看不到前路。 他们迷茫。 在迷茫中嗜血,在嗜血中堕魔。 所以,他们疯癫,他们癫狂,他们用极致的刺激麻痹神经。 他们不是魏晋时期的狂生,他们既不会弹琴,也不会作诗,只能不断糟蹋自己的身体,“五石散”早已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他们追求的刺激,是后山绽放的曼珠沙华、恶魔之花。 看着眼前癫狂散乱,双眼朦胧,乱喊乱叫的男男女女,骆天虹不屑的吐出口中牙签,身子轻轻一闪,八面汉剑凛然出鞘,划过这些嬉狼的咽喉。 寒光闪烁,鲜血飞溅,残肢乱飞,对这些人,骆天虹没有丝毫手软。 他们不是人,也不是狼,而是失去灵魂的躯壳,是披着人皮的鬼魅。 盏茶时间后,两人继续上山。 骆天虹没问这是什么人,因为他不是刨根究底的人,他只想让自己的剑锋变得更锋利,让招数变得更狠绝。 萧思衡没解释这是什么人,因为没有解释的必要,这些人活着的时候是一堆躯壳,死亡的时候仍旧是躯壳。 他们的灵魂,早就已经被后山的恶魔之花,引导堕入阿鼻地狱。 第5章 力摧敌阵,如视天光破云 无论在什么人的身上,表情最多的地方,通常都是他的脸。 无论在什么人的脸上,表情最多的地方,通常都是他的眼睛。 萧思衡就看到了这样一群人。 有的悲伤,有的怜悯,有的冷漠,有的愤怒,有的嗜血,有的狂躁。 他们是狼山的狼崽子。 三百六十位狼崽子。 三百六十把锋利的刀枪剑戟,指着萧思衡和骆天虹的身体。 一个抽旱烟的老头儿,轻轻捋了捋花白的头发,瞪着浑浊的眼睛,看着眼前的年轻人,面色阴晴不定。 老人名叫卜战,是狼山顶天梁。 土匪行当中有“四梁八柱”,顶天梁的任务就是战斗,每逢战斗,必须身先士卒,用悍勇激发热血,顶天梁冲上去殊死搏杀,喽啰们才会冲锋。 卜战是创立狼山的元老之一,同时也是狼山最勇猛无畏的恶狼。 萧思衡一如既往的风度翩翩。 骆天虹一如既往的嚣张跋扈。 “看来,咱们是没得谈了。” 卜战吐了口烟圈。 人老成精,最擅长察言观色,萧思衡也没想过隐藏自己的目的。 至于骆天虹,这货脸上带着明晃晃的杀意,杀气近乎凝成实质。 简单点儿。 大家全都简单点儿! “我觉得也是!” 话音未落,萧思衡迈步冲锋。 一步落下,人已到了卜战身前,亢龙锏力劈华山,轰向卜战脑门儿。 卜战身经百战,经验丰富,心知拳怕少壮,不敢与萧思衡硬拼,慌忙向着右侧闪避,同时点出手中烟袋。 “呼!” 狂风呼啸,寒芒乍起,履霜带着降龙伏虎的神力,轰向卜战腰肋。 只进不退。 只攻不守。 锏是重武器,首重气势,没有力摧敌阵的勇气,如何能天光破云? 烟袋杆轰然炸裂,卜战借助微不足道的阻碍,身子猛地回旋,掏出背后厚重的鬼头刀,反手斩向萧思衡。 恰在此时,双锏同时轰至。 “铛!” 排山倒海的巨力汹涌澎湃,卜战似乎能听到双臂骨骼的哀嚎,鬼头刀刚刚劈出二尺,便被双锏轰了回去,刀背轰在卜战胸口,把他轰退三四丈。 卜战借力后退,不等站稳身子,立刻向侧边翻滚,刚刚翻滚一尺,亢龙锏凌空劈落,履霜锏紧随其后。 势如惊涛,劲如海浪。 萧思衡眼中闪过幽绿色的光芒,好似嗜血狼王,降临在狼山之巅。 “铛!” 鬼头刀轰然炸裂,断裂的碎片轰在卜战身上,带走他的气力,也就在这一瞬之间,一杆长枪刺向萧思衡。 君子狼! 他们是狼山最危险的人! 他们是狼山最阴险歹毒的刺客! 为了达成目的,这些人可以毫不犹豫的牺牲任何人,甚至包括狼王。 君子狼首领,“狼君子”温良玉,不仅设计毒死了朱五太爷,而且还是嬉狼的首领,利用后山的恶魔之花,迷幻所有狼二代,除了几个老顽固,狼山所有的狼群,都被温良玉收服。 卜战是最“冥顽不灵”的顽固! 对于温良玉而言,用卜战换取击杀萧思衡的机会,是双赢的买卖。 当然,再怎么赚的买卖,温良玉都不可能亲自出手,君子狼,狼君子,喜欢借力打力、借刀杀人的买卖。 “噗嗤!” 剑锋洞穿刺客的后心。 骆天虹不屑的拔出八面汉剑,心说你当老子是不存在的么? 骆天虹吹了吹刘海,缓步向前,他每向前走一步,喽啰便后退一步。 土匪向来都只能打顺风仗。 无论他们如何强调自己是狼,是嗜血的猛兽,面对生死危机,他们终归会感觉到恐惧,越杀戮,越恐惧。 萧思衡看向地上的卜战:“现在可以好好谈谈了,你有两个选择,要么直接带我去见朱五太爷,要么我一路杀到你们的老巢,请做出你的选择。” 卜战苦笑道:“败军之将,按理说不该拒绝你的要求,但是,做了这么多年的顶天梁,死亡到来之前,应该有最后的体面,请你自己上山去吧!” 说罢,卜战冲断自己的心脉。 他不会背叛朱五太爷。 死也不会! “既然如此,那就……杀吧!” 萧思衡抬头看向山路。 既没有愤怒,也没有失落,更没有怜悯,只有冷漠到极致的淡然。 …… 狼山外部山路颇为崎岖,但如果走过半山腰,便会发现,内部的山路四通八达,又宽又厚,直通到后山。 能征善战的恶狼已经倒下,昼伏夜出的夜狼瑟瑟发抖,喝血吃肉的吃人狼被轰碎脏腑,背后捅刀的君子狼躲在山缝之中,挡在两人身前的唯有 ——嬉狼! 他们不怕受伤,不怕死亡,甚至没想过制作陷阱,或者发动机关。 他们在朝拜太阳神。 这是狼山最新兴起的神祇。 戴着黄金面具的太阳使者,正在举行隆重浩大的典礼,一個双眼朦胧的女孩子倒在花丛中,周围是双目凹陷,形容枯槁,好似僵尸的行尸走肉。 他们疯癫,他们狂笑,他们迫不及待的要去享受最大的刺激。 一切危险,视而不见。 胆大包天如骆天虹,也有些毛骨悚然的感觉,萧思衡眼中闪过冷意。 没有人比萧思衡明白,这些人为何会如此,也没有人比萧思衡明白,那些怒放的花卉,是何等的恐怖。 正常土匪交锋,主要在于吞并。 收服管事,收编精锐,以此来让自己变得更强,绝大多数大型山寨,都是这么做的,最典型的便是梁山。 萧思衡没有这种想法。 从看到嬉狼的情报开始,狼山便注定会覆灭,萧思衡绝不会留手。 骆天虹小声问道:“少爷,他们是什么情况?难道是见鬼了么?” “伱怕鬼?” “我只是觉得有些怪异,哪怕是白莲教分舵,也没有这么古怪。” “所以,不能让他们离开!” 主持典礼的太阳使者,便是狼君子温良玉,他用毒杀死朱五太爷,他用地狱花卉和邪魔外道迷惑嬉狼,他把整座狼山纳入囊中,然后迎接死亡。 温良玉非常坦然。 即便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他依然是风度翩翩,挑不出任何的毛病。 “你可以说三句遗言!” 萧思衡冷冷的看向温良玉。 “我的遗物在前方的神庙。” “一句。” “天青如水,飞龙在天。” “两句。” 温良玉从怀中拿出一枚玉匣,里面是黑乎乎的药膏:“我用这东西掌控狼山数年,看着他们醉生梦死,如今死到临头了,总该自己试试滋味!” “三句!” 温良玉笑了笑,把玉匣中的药膏尽数吞入腹中,嘴角溢出黑血。 他是擅长玩弄阴谋诡计的人。 既不会把别人的性命放在心上,也不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心上。 没有讨饶,没有辩解,没有逃命。 他可以高高在上的享受朝拜,也能温文尔雅的迎接死亡。 做了这么多年的嬉狼首领,温良玉早就已经成为嬉狼,他同样在追求极致的刺激,内心变得更加极端。 萧思衡起身,吩咐道:“天虹,去买几车生石灰,一定要生石灰。” “你想做什么?” “把这里彻底毁掉!” 第6章 萧思衡,我要杀了你! 雪千寻带人到达狼山的时候,萧思衡已经搞定全部狼崽子。 凄厉的血线流淌至山脚,为赵半山等人引路,一部分搬运尸体,一部分找寻仓库,一部分运送火油石灰。 徐天宏、赵半山、陆高轩等人,武功虽然不高,办事能力却很不错。 尤其是徐天宏,不仅办事稳妥,而且进退有度,绝不喧宾夺主,主动为萧思衡树立威严,谨遵公子命令。 萧思衡先把后山花卉全部铲除,然后搜出所有的“福寿膏”,最后把这些扔到水池中,用生石灰处理掉,最后让人点燃火油,把山寨彻底烧毁。 至于温良玉建造的神庙,嬉狼每日朝拜的祭坛,还有妖娆迷乱、不堪入目的祭祀,都在烈火中化为灰烬。 这家成立二十五年,培养出各式各样狼崽子的山寨,自此灰飞烟灭。 徐天宏小声说道:“公子,这是粗略整理的账簿,狼山仓库中,约有存银八万七千,黄金三万二千,丝绸百匹,粮食两千五百石,秘籍三十七卷,还有十几把神臂弩,可惜保存不当,某些零件已经朽坏,需要找工匠修理。” 这些收获看起来不多,实际上已经颇为不错,山寨哪有那么快活?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只不过是招揽入伙的口号,真以为上了山寨,每天都能喝酒吃肉?哪有这种好事啊! 酒肉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酒需要用粮食酿造。 肉需要百姓养殖猪羊鸡鸭。 周边就这么大点儿地方,能开垦多少良田?能养殖多少鸡鸭? 打劫,劫哪里? 普通百姓穷的吃土,富家大户背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商队多会雇佣镖局或者下山历练的大派弟子,能打劫的没什么油水,有油水的不敢劫掠。 另外,就算抢到了钱,除了必要的库存,余下的都会用最快的速度换成粮食布匹、止血药材、钢铁兵刃。 江湖鼎盛的几家黑道帮派,很大一部分生意,是在黑市中贩卖物资。 比如金钱帮主营粮食,金风细雨楼主营绢帛,权力帮主营药材,怒蛟帮贩卖私盐,六分半堂卖各种武器。 朝廷对此,向来闭一只眼,然后再闭一只眼,眼不见,心不烦。 文隆皇帝推崇黄老之学,主张无为而治,文事交给赵鼎,武略交给岳飞韩世忠,江湖事务交给六扇门。 在放权方面,堪称丧心病狂。 看似荒唐,实际文能休养生息,武能北拒满清,江湖精彩纷呈,甚至收复部分失地,反而有中兴的迹象。 萧思衡原本不懂这些,只不过这些年来萧家牧场避难的越来越多,这些豪杰各有所长,每天听他们胡扯,耳濡目染之下,三百六十行都是略懂。 优点是无论面对任何情况,都能找到应对之策,除非敌人泰山压顶,用绝对的力量,把萧思衡彻底镇压。 缺点是无论面对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发散思维,时常胡思乱想,偶尔顿悟到了灵机,更是好似痴迷疯魔。 就在萧思衡胡思乱想之时,雪千寻拍了拍萧思衡的肩膀:“萧思衡,你做的很不错嘛!有资格做我姐……” 话未说完,萧思衡心有所感,左手猛地抓住雪千寻,腰腹用力,只听一声凄惨哀嚎,雪千寻被甩飞出去。 众人大惊,唯独萧思衡虽惊不乱。 身形一闪,好似离弦利箭,精准至极的卡住雪千寻的落点,双臂向着半空撑了起来,接住落下的雪千寻。 一抓、一甩、一抛、一掠、一接。 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发力,每一个反应,都可以说是“完美至极”。 雪千寻甚至没反应过来,有些迷糊的眨了眨眼,随即好似暴怒的小猫,对着萧思衡张牙舞爪:“啊!萧思衡,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 徐天宏看向赵半山:老赵,你刚才有没有看到什么东西?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我最近有些眼花耳聋。 赵半山看向陆高轩:老陆,我年纪大了老眼昏花,看不清也听不清,你年轻力壮的,有没有看到什么? 陆高轩看向骆天虹:小伙子,我们三个老骨头不中用了,你最年轻,耳聪目明,肯定比我们看得清楚。 骆天虹吐出口中的牙签:我刚才正好在剔牙,什么都没看到! 众人:┐(?~?)┌ …… 下午,萧思衡回到定军山寨。 练霓裳抱着刚刚缝好的披风,在山寨门口静静等待,看到萧思衡,温柔的起身,把披风披在萧思衡肩头。 “官人,辛苦了!” “啧~小事一桩,比我想象中还要容易一些,朱五太爷已经死了。” “怎么死的?” 朱五太爷创家立业二十五年,方圆百里的山寨,就算不听他的,也会尊称一声老前辈,表现出两分尊重。 萧思衡解释道:“毒死的,大约是在三四年前,温良玉毒死朱五太爷,谎称朱五太爷闭关、生病,只能隔着纱帘发布命令,温良玉擅长口技,能够模仿朱五太爷的声音,外人听不出来。 温良玉一边排除异己,清除不听话的狼山元老,一边装神弄鬼,利用迷幻药物和邪神祭祀引诱小狼崽子。 狼山看似繁荣昌盛,实则只有几只被打断脊梁的老狼,以及一群被掏空身子的狼崽,还有一只奸猾狐狸。 攻破狼山,轻而易举。” 练霓裳温柔的靠在肩头,满是爱意的看着萧思衡,静静的听故事,偶尔做出崇拜之色,似乎萧思衡不是攻破一处土匪山寨,而是攻破满清盛京。 “官人真厉害,我是妇道人家,再怎么凶悍,也唬不住那些恶狼,官人随意的挥挥手,便把他们镇压了。” 所有人都喜欢听夸奖,尤其喜欢听风华绝代的佳人夸奖。 如果是星宿派那种吹吹打打,乱吵乱闹的吹捧,萧思衡只会觉得吵闹,但练霓裳温言软语,眼含崇拜,从张狂霸道的大寨主,变为温柔的小娇妻,再怎么不爱名利,也有几分飘飘然。 “举手之劳,娘子谬赞了。” “官人想要什么奖励?” “娘子亲手做的披风,就是最好的奖励,我怎么会奢求其他?” “是么?妾身在薛家订的罗袜,上午刚好到货哦,这次是白色的。” 萧思衡:咕嘟~咕嘟! “娘子!” “怎么了?” “我火气有点儿重!” 第7章 怎么才七成啊! “偷得浮生半日闲啊!” 萧思衡打了个呵欠,四仰八叉的躺在暖榻上,双儿坐在床边,轻轻地为萧思衡按摩,缓解萧思衡的疲惫。 “还是我家双儿最贴心。” “少爷还是少说两句吧,如果被夫人听到,肯定会觉得伤心的。” “说的也是,但不管怎么说,双儿就是贴心,来,给我踩踩背!” 萧思衡翻过身子。 双儿面色微微一红,但还是乖巧的脱下鞋袜,为萧思衡踩背按摩。 萧思衡主修炼体,身强体健,比较吃力气,因此,最喜欢踩背,双儿甚至练了千斤坠,就算萧思衡心血来潮,想试试二九八,双儿也能做得到! 呃~萧思衡发誓,自己的口味还没有那么重,九十八就非常不错,二九八不仅飞不起来,还容易被踩死! 距离攻破狼山已经过了三天。 狼山库存的金银珠宝、粮食布匹、食盐茶叶、酒水瓷器、武功秘籍,全都已经入库,那些朽坏的神臂弩,也被萧思衡修好,甚至找到弓弩来源。 南宋朝廷对江湖非常宽松,到处都是佩刀悬剑的武林人士,唯独对弓弩非常重视,贩卖弩箭,形同造反。 狼山这些弩箭,是温良玉从黑市购买到的,根据温良玉的账簿,还有他记录平生得意事件的日记,牵线搭桥的是青龙会,贩卖弩箭的是天命教。 按照日记中的记载,天命教在朝中很有关系,招揽数位实权人物。 至于温良玉,他不属于任何一方。 既不是青龙会的舵主,也不是天命教的使者,更不是明教的护法,与江湖各大宗派、隐世家族全无关系。 他临终遗言是青龙会的口号,只是想引导萧思衡去对付青龙会。 无论谁死了,他都觉得很欢快。 这是温良玉追求的“刺激”,他喜欢游走在各大势力之间,喜欢在悬崖上走钢丝的感觉,萧思衡甚至在他的日记中看到遗书,以及温良玉这些年,辛苦探查的有关各大隐秘势力的情报。 这些情报是给胜利者的礼物,也是给胜利者的诅咒、祸根。 青龙会、天命教、白莲教、明教等势力,绝不会允许情报透露出去。 获得这些情报的人,也很难按捺得住探查的心思,想去做更多探索。 温良玉甚至设想数条道路,包括但不限于带着情报投靠朝廷、投靠其中某一方势力,这只疯狂的嬉狼,妄图用自己的生命,导演一场江湖巨变。 萧思衡对此表示很淡定。 爱咋咋地吧! 对于萧思衡而言,温良玉留下的烂摊子,还没有雪千寻难对付。 自从那天萧思衡浑然忘我,顺手把雪千寻甩飞出去,雪千寻看到萧思衡便张牙舞爪,就连练霓裳也没办法。 明知雪千寻是借题发挥,练霓裳也只能劝慰,用好话哄着雪千寻。 为了缓解雪千寻的怒气,练霓裳从缴获的财宝中,挑选七八件比较值钱的翡翠玉石,带雪千寻去县城销赃。 销赃是最赚钱的黑道生意之一。 无论偷、抢、骗、贪、诈,赚到的财宝都需要销赃,只有通过那些手眼通天的大富豪,才能把珍珠宝贝换为可以花销的金银,再变成粮食药材。 黑市销赃是有规矩的。 店面儿需要特殊伪装,进入需要介绍人或者对切口,比如练霓裳准备去的销赃地点,表面是一家粮油店。 开店的是个老西儿。 定军山位于汉水之南,从地域而言属于汉中,本地的黑市生意,十有八九属于晋商,就算是别家势力开的,也要通过晋商开的钱庄来周转资金。 雪千寻挎着练霓裳的手臂,兴致勃勃的去销赃,满脸都是得意之色。 她自幼和练霓裳一同长大,连名字都是练霓裳取的,对她异常依恋。 在雪千寻看来,自家姐姐似乎是天命之子,总是能逢凶化吉,就算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也能柳暗花明。 她知道该去哪里搞钱,知道该去哪里销赃,知道黑市切口,知道如何修整山寨,知道招揽什么样的人才。 练霓裳似乎是无所不能的! 至少,在雪千寻的认知中,练霓裳无所不能,没有什么能难住她! 就在雪千寻期待着,和姐姐在山寨逍遥快活的时候,姐姐嫁人了。 风华绝代、温柔大气、曼妙多姿、武功高强、智慧卓绝的姐姐,嫁给一个刚刚见面的小白脸,虽然这小白脸确实有些本事,却如何配得上姐姐? “千寻,想什么呢?” “想小白……嗯!我在想,咱们带来的财宝,能换多少金银?” 练霓裳笑道:“黑市规矩,珠宝玉器的价格,大概是三七开。” 雪千寻闻言大为不满:“怎么才给七成啊!咱们辛辛苦苦抢来的,那些脑满肠肥的奸商,凭什么拿三成?” “七成是给他们的!” “才三成?这是在打发叫花子!我岂不是成了跪着要饭的?” “销赃,三成已经不少了,不知多少土匪山寨,根本找不到门路!” 练霓裳对此倒是颇为淡定。 玉石的价格本就比较“虚”,更何况这是销赃,自然是折上加折。 雪千寻握紧拳头:“姐姐,咱们能不能把他抢了,直接拿全部!” 练霓裳柔声道:“你把他抢了,下次找谁销赃?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乱打乱杀是不行的!” “哼!姐姐也很憋屈吧!刀口舔血赚来的珠宝,被人直接拿走七成,咱们算什么土匪?他们才是真土匪!” “现在可以抱怨两句,进了城就不要说了,免得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你姐夫还等着我回去做饭呢!” 练霓裳小声叮嘱两句。 雪千寻嘟着嘴说道:“凭什么是姐姐给他做饭?他怎么不做饭?” 练霓裳打趣道:“做饭?你姐夫确实会做饭,尤其擅长做鱼。” “什么鱼?” “藏着鱼肠剑的鱼!” 雪千寻:(⊙_⊙) 练霓裳时常进城销赃,对这套流程非常熟悉,到了粮油店,熟练地说出江湖切口,被伙计带去后院客房。 过不多时,一個肥肥胖胖,好似大馒头的胖掌柜,满脸笑容的走来。 “久闻练寨主大名,今日练寨主大驾光临,小店真是蓬荜生辉啊!” “你是谁?李掌柜呢?” “在下张金鼎,是附近二十七家粮油店的总掌柜,本是来查账的,没想到竟然能见到练寨主,真是荣幸!” “我亦是久仰张掌柜大名!” 练霓裳盯着张金鼎:“保定府的财神爷张掌柜,何时到了汉中?” 第8章 钱能通神,练寨主,好手段! 听到练霓裳的话,张金鼎冷笑着说起了春典:“来的是鹰爪孙,还是里马老合?供的是谁?拜的是谁?” 江湖人走江湖路,尤其是做外门行当的江湖人,都有固定套话。 这些套话统称为春典,也可以称为春点、唇点,张金鼎说春典,如果练霓裳对不上,生意就不用做了。 “我左青龙,右白虎,站立在中心戊己土,供奉绿林王匡先祖。” “怎么供?如何拜?” 张金鼎上前半步。 练霓裳道:“我五指朝上,代表江湖五大门帮!” “哪五大门帮?” “风马雁雀飞!” “还有一炷香呢?” “大指朝天一炷香,拜的是江湖八大门帮!” “哪八大门帮?” “金皮彩挂,横拦荣葛!” “八门八户各有祖师,你是哪个门的?” “横门弟子!” “横门人背后有一个包,那包里装的是什么?” “上装天,下装地,装的是江湖老少爷们儿十三家买卖!” “万朵桃花一树开!” “横门本是一家亲!” “西北玄天一只鸡!” “绿林不把绿林欺!” “绿林若把绿林欺!” “伤了绿林好和气!” 雪千寻听得晕晕乎乎,心说这都是什么玩意儿,但听到这些话,张金鼎却放下心来,准备按规矩做生意。 这话说起来倒也不难解释。 王匡是绿林起义的领袖,绿林好汉大多会供奉王匡,再过几百年,供奉的就会换成梁山好汉和达摩老祖! 这里就有人好奇,达摩老祖和土匪有何关系?土匪为何供奉和尚? 当然是因为天地会、少林五祖! 五大帮、八大门,都是江湖常见的买卖,有个成语叫五花八门,加起来刚好是十三,即“十三家生意”。 风是有组织的骗子;马是单独行骗的骗子;雁是靠女色行骗,也就是传说中的仙人跳;横指的是土匪;兰指的是做局的老千;荣指的是小偷;葛指的是独行大盗或者杀手;金是算命的;皮是卖大力丸的;彩是变戏法的…… 每种行当都有对应的切口,以此来确认身份,表明双方和气生财。 这倒不是张金鼎故意摆架子,而是练霓裳随口说出他的出身来历,让他心生忌惮,想试探练霓裳的来路。 若是来做生意的,张金鼎自然是和气生财,如果是来惹事的,张金鼎暂时虚与委蛇,然后再找机会报复。 如今对了春典,张金鼎心中的疑虑少了很多,苦笑道:“练寨主,北地被满清鞑子占据,生意不好做,大盛魁那帮钱串子,差点把我给挤兑死!” “大盛魁”是满清最大的商会,生意遍布五湖四海,背景极为深厚,与大盛魁相比,张金鼎只是小虾米。 雪千寻不耐烦的说道:“胖子,你有完没完?比娘儿们还磨叽!” 张金鼎笑道:“姑娘快人快语,在下就不客气了,练寨主,请问您手中有什么宝贝,让在下开开眼界。” 练霓裳拿出几件珠宝。 这些珠宝是从狼山抢来的,总价值约莫三十万两,按照黑市规矩,可以抵价十万两,也可以换成物资。 张金鼎开的是粮油店,在这里兑换的自然是粮食,而江湖帮派中,主营粮食业务的,刚好就是金钱帮。 ——最不缺钱的帮派! 金钱帮主上官金虹认为,世上最好用的武器就是金钱,钱能通神,能买来珍贵情报、收买无数人才,上可以买通王公大臣,下可以渗透各個门派。 如果没有朝廷大员作为靠山,金钱帮如何能安心做粮食生意? 张金鼎作为金钱帮在汉中分舵的总管事,眼力自然是一绝,很快便估出珠宝的价值,笑道:“练寨主,这些宝贝一口价,十五万两,您看如何?” 珠宝玉器都是三七开,哪有五五开的便宜事?更别说张金鼎看似和气,实际上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 张金鼎给出一分便宜,他肯定能赚回十分,出道至今,从未亏钱。 练霓裳道:“张掌柜,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有事儿您直接说。” 张金鼎挥手示意,一旁伺候的伙计立刻离开,雪千寻道:“姐姐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们姐妹同进同退!” 张金鼎并未坚持,这件事既可以说是秘密,同时也算不得是秘密,纯粹是他的私事,私下里搞点副业。 上官金虹并不禁止下属搞副业,毕竟人家跟了你,就是为了钱,不给人捞钱的机会,如何留得住人才?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下属不贪钱不好色不爱名,上官金虹敢用么? 张金鼎道:“听说练寨主最近攻破了狼山大寨,却没有占据狼山,在下有几个晚辈,想在狼山安家,恳请练寨主高抬贵手,给他们个安身之所。” 练霓裳略作考虑,笑道:“我是个妇道人家,没什么野心,对于地盘并不怎么看重,但狼山大寨,是我夫君亲自打下来的,弟兄们都流了血,若是就这么给出去,不好和家里交代啊!” 张金鼎立刻说道:“事成之后,狼山的生意,孝敬练寨主两成!” 练霓裳冷笑道:“张掌柜这是欺我年幼不成?小女子见识不多,但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江湖中见得太多。 现在他们可能会交钱,等到他们彻底站住了脚,还会乖乖交钱么? 如果他们赚了三千两,告诉我只赚了五百,难道我能派人去查账? 这种生意,向来都是一口价,想细水长流的,骨头都被嚼碎了!” 被人拆穿算计,张金鼎面上没有任何愤怒,仍旧是和气的笑容:“在下只是想做生意,绝无坑害之心,不知练寨主有何章程?一口价成交么?” 练霓裳道:“二十五万两,再去帮我找一件宝物,那件宝物的图纸我已经带来了,上面有详细介绍。” 说着,练霓裳拿出一幅画卷。 画卷上并不是珠宝玉器,而是一对黑乎乎的罗汉,似乎是精铁铸造。 张金鼎并不问罗汉来历,也不问藏着什么隐秘,而是问道:“姑娘对此有何线索?在下该去何处找寻?” 练霓裳道:“满清金顶门,你可以雇佣神偷去盗取,张掌柜手眼通天,区区一个金顶门,难不住你吧?” 张金鼎点点头:“成交!” 口中答应,心中却暗暗心惊。 练霓裳开出的条件,刚好卡住他的心理底线,既不多贪半文钱,也不少要一个子,提出条件之余,还出题考验他的能力,以便日后能继续合作! 厉害! 不愧是定军山寨大寨主! 第9章 倒显得妹妹无理取闹了 金顶门是辽东大派,门中主要功夫来自于密宗,以佛门炼体为主。 据说,满清第一勇士鳌拜,便是金顶门出身,金顶门嫡传的心法,对炼体极有好处,是最好的辅助心法。 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脱发。 金顶门的高手,气力越强劲,功力越深厚,头发便会脱落越多。 “金顶”二字,并非峨眉金顶那种壮丽绚烂的美景,而是头发脱落后光秃秃的头顶,一个个的油光可鉴。 鳌拜对此倒是毫不在意,因为满清男子要留金钱鼠尾,不是影视剧中那种一半秃瓢一半头发,而是几乎整个脑袋都是光头,只留铜钱大小的头发,那一点点头发梳成细长辫子,纤细的能够穿过铜钱孔,因此称为金钱鼠尾。 当年满清南下肆虐时,强令汉地百姓留金钱鼠尾,宣称“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屠戮百姓无数。 直到被岳飞击败,连战连退,才稍稍收敛,满人全都是金钱鼠尾发型,汉人想当官的,必须留金钱鼠尾。 张金鼎前番说生意不好做,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发型辨识度太高。 话虽如此,以张金鼎的势力,去金顶门宝库看看,倒也无甚难度。 商议完合作,练霓裳起身离开。 张金鼎吩咐道:“来人,把定军山寨和金顶门的情报拿给我!” “是!” …… “姐姐,那個张金鼎,有什么厉害之处么?我怎么没看出来?” 雪千寻好奇的看向练霓裳。 练霓裳解释道:“四家最有钱的晋商私下组成一个联盟,名为财神,堪称江湖最有钱的势力,就连金钱帮也需要财神的钱庄周转资金,张金鼎是财神在北地的管事,专做销赃生意。” “他为何会投靠金钱帮?” “因为财神和金钱帮之间,本就有很深的牵连,东南西北四大财神,有一位姓上官,是上官金虹的长辈。” “姐姐这是欺负妹妹年幼了,姐姐如果不想说,直接拒绝就是,何必想那么多理由?倒显得妹妹不懂事!” 财神和金钱帮牵连再怎么深,作为生意人,按照规矩,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直接把一位管事派过去,就算财神肯放人,上官金虹会信么? 就算上官金虹信了,张金鼎凭什么去金顶门的宝库盗取宝物? 雪千寻平日显得有些呆萌,那是因为喜欢被练霓裳保护的感觉,懒得动脑子想问题,实则脑子转的极快。 练霓裳无奈的说道:“张金鼎的叔叔张大鲸,是四位财神之一。” “张大鲸?那个瘸腿大富豪?” “张大鲸双腿残疾,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站起来,试过无数天材地宝,可惜均无效果,便想依靠武功治疗。 据我所知,张大鲸养了上百鸡鸣狗盗之辈,专门为他盗取各种宝物。 金顶门的宝库,对于别人而言或许有些难度,对张金鼎并不算难,狼山这处宝地,足够他找叔叔开口。” 雪千寻眼中闪过几分狡黠:“狼山是姐夫打下来的,姐姐三言两语便交给张金鼎,姐夫不会怪罪么?” 练霓裳凑在雪千寻耳边,略带得意的说道:“我从薛家订的衣服到了,你姐夫最爱这些衣服哦!” 雪千寻:(*`皿′*) 神针薛家,是苏杭之地最精巧的刺绣世家,绣工天下无双,很多王公贵族武林大豪,喜欢去薛家订衣服。 薛家不仅擅长制作华贵正装,还擅长制作美轮美奂的亵衣。 雪千寻偷偷买过两件儿。 想到姐姐穿着这些羞人的衣服,被萧思衡肆无忌惮的玩弄,雪千寻只觉得心窝子,比数九寒天的冰碴子更冷! …… 张金鼎的动作非常快。 练霓裳前脚回到定军山寨,后脚便把粮食绢帛、烈酒药材、砖石木料、油盐酱醋等物资送到山寨,七个年轻人登上狼山,开始属于他们的精彩。 他们的年岁不是很大,最年长的也就是二十岁,最小的十七八岁。 七人自幼一同长大,同进同退,不是亲兄弟,更胜亲兄弟,他们不是独行的孤狼,是七匹挣扎求存的恶狼。 为首一人容貌英俊,即便在发出轻蔑冷笑的时候,也显得分外可爱,唯有抬起眼睛时,才能看到比狼更凶狠,比虎更勇悍,比豹更嚣张的气质。 乍一看,与骆天虹有六七成相似。 他叫天养生。 孤儿。 七人全都是孤儿! 孤儿自然是由老天养大的,所以他们七个全都姓“天养”。 天养生、天养义、天养志、天养恩、天养礼、天养智、天养信。 他们既不是张金鼎的子侄,更不是被张金鼎收养,而是互有合作,他们给张金鼎做黑活,以此换取狼山。 “大哥,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占据狼山,然后找家大镖局狠狠的打一架,打出咱们的名号。” “这里是汉中,最有名的莫过于龙门镖局,大哥,咱们要动手么?” “龙门镖局江河日下,早已不复昔日的威严,打了也没什么好处。” “我听说,有个大官告老还乡,咱们去劫了他,能赚取数十万两。” “不怕引来官兵么?” “如果是狼山大寨,自然会惧怕官兵的围剿,如果只有咱们七个,随便找个山洞躲藏,谁能找到咱们?” 七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便敲定接下来的计划,他们七个,自幼在江湖底层摸爬滚打,有野兽的敏锐,还有恶狼般的凶残,肯定要狠狠地啃肉! 饿肚子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 他们再也不要挨饿! …… 黄昏。 落日照在这面大旗上。 旗杆是黑色的,旗面也是黑色的,旗上绣着五条白犬,一朵红花。 这就是近来江湖中声名最响的开花五犬旗。 五犬旗是镖旗。 辽东的“长青镖局”已经和中原的三家镖局合并,组织庞大的联盟。 五条白犬,象征着五个人: 长青镖局大当家,百里长青; 镇远镖局大当家,邓定侯; 振威镖局大当家,归东景; 威群镖局大当家,姜新; 振威镖局总镖头,西门胜; 据说,他们打算吸收更多镖局,组成镖局行当的总联盟,南至南海,北至北方极地,西至波斯,东至东瀛,只要给出报酬,天南海北都能送货。 中原地区的规模最大、地位最高的中原镖局,对此颇为意动,大当家赵天豪与百里长青商议过数次,只是有些细节没谈拢,因此没有达成合作。 如果这些镖局真的组成联盟,绿林好汉的生意,似乎就不用做了! 所以,百里长青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