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栗俱乐部》
2. 战栗之夜
“嚓”
两只纤长的手指擦亮火柴,依次点燃了面前七根长长的白蜡烛。
这七只长蜡烛已经提前插在了七个刻着精美仿古雕花的黄铜烛台上。点燃蜡烛的年轻女郎双手各捧着一只烛台,很快就将烛台分给了每个人。
这女郎本来身材高挑,容貌美艳,此时幽暗的烛火,又给她有些过于锋利的外表增添了一层柔光。虽然未施粉黛,却比平时精心打扮后,还要美丽几分。几个人虽然多少曾在心里抱怨大小姐偏爱作妖,此时却难免有种“能看到这一幕,来折腾一晚也值了”的想法。
这女郎姓高,名叫玉笙。她爷爷高明友,算得上是个小有名气的富豪,生前创建的企业,如今早已上市,且发展的很好。可惜她家人丁单薄,父亲也不是经营的料子,因此她爷爷去世前,将股份处置了,换来的钱财倒有一大半,直接越过了她的父亲和姑姑给了她。因此她事业虽然没什么出众之处,钱倒是从来不缺。
高玉笙小小年纪,手里就有了这辈子花不完的钱。想来沾一沾她的光,分一杯羹的人可不少。可惜她在钱上倒是有着别样的执着,从来不肯将手里的钱拿去投资什么前途光明的好项目,只是四处置产。几年下来,增值部分倒也不少。此时,七人所处的地方,正是她几年前刚上大学时,在这个偏远地段购置的奢华别墅。四百多平方的房子,听说当时连翻新装修在一起只花了三、四百万,如今就是翻上十倍,怕也难买到了。
既然这辈子不愁没钱,高大小姐也就不急着找工作,而是有条不紊的拿到了文学学士,文学硕士两个学位,如今正在重晖大学读着文学博士。同时,她还是个三流的恐怖小说作者,虽然写了不少,但其作品总是干巴巴的,发在网上,除了熟人,几乎没有读者。
因此,高大小姐隔一段时间就会细心挑选一些同校的学生,将他们约到自己家里,来一个战栗之夜。她人生得美,又有钱,身边总是不缺人来往的。今夜,也是如此。几个人前几天刚被邀请之时,甚至有些受宠若惊之感。只是到了晚上,手里拿着白蜡烛,又是在这种传闻中的凶宅里,再怎么钢铁意志的人,也难免有点心里发毛。
高玉笙倒是不管六个客人是什么想法。她领着几个人来到了一方矮矮的茶几前,将烛台放在了面前的茶几上,然后盘着腿坐下。几个人也跟着一一落座。
大约是因为在家,玉笙并没怎么打扮,一头如黑色绸子似的秀发拿一根簪子松松挽成发髻,鬓角垂落了几缕秀发,又为她平添几分柔美动人之态。她长得有些“中西结合”,高鼻梁,面部轮廓立体,但眼睛是一双传统美人专有的丹凤眼。今天她雪白的俏脸几乎没做什么修饰,只是浅浅涂了一点唇膏,以免嘴唇显得太过苍白。但她生得美貌,众人看惯了她平日精致严妆的姿态,倒觉得她此时别具美态,有种“山色空蒙雨亦奇,淡妆浓抹总相宜”的感觉。
玉笙右手边落座的是她的一个好朋友,黄萱。听说是玉笙的一个远方表妹,后来在附近医院做了牙医。因为关系好,所以一直住在玉笙家里。
关于她们的关系,倒有不少流言蜚语。只是时间久了,大家也看出来,这两个人确实是清白的很。
黄萱打扮的全然不似个医生,她把头发染成了火焰似的橙黄,个子小小的,身材瘦瘦的,但是浑身都被牛仔和铆钉包裹着,还画了死亡重金属乐队式的烟熏妆。漂不漂亮已经是其次了,看上去就极为不好惹。
接下来是一个姓高的金融专业研究生,几个人或多或少认识他。此人长得高大英俊,父亲又是官员,熟人给他取了个外号,叫“高衙内”。这外号叫的太开,别人看见他都要回忆一番才能想起来,他本名叫高升明。
高衙内在重晖大学是出了名的风流人物,常常痴情一人,做出不少惊天动地的事来。但一旦人追到了手,长则半年,短则三月,他必然又能寻获下一个真爱。这段时间他正在追求玉笙,倒是传出来不少绯闻。
挨着高衙内坐的是他的室友,听说是个情圣般的人物,专爱给朋友当僚机,此人倒不是玉笙邀请来的,只是高衙内听说玉笙这次缺人,不止自己自告奋勇来了,还捎带一个人来充数。
再下一个是重晖大学的一个本科生,自我介绍是叫郑媛媛。玉笙偶尔给自己博导当助教,做一些协助工作,她就是玉笙博导今年带的本科学生之一。她来自一个中原的小城市,虽然来了升洋市这样的大都市,但也没学会这边的打扮,梳着清汤挂面似的马尾,眉眼淡淡还怯生生的,倒像是个高中生。
郑媛媛右边坐着的是一对表兄妹,女孩名叫方烟语,是玉笙的同门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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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妹,她烫着头栗色大波浪卷发,虽然早知道一晚上都是黑漆漆的,但她是下楼取个外卖都必须化妆的人,所以还是用心打扮了一番,穿着一条极显身材的鱼尾裙,越发显得身段玲珑。她的表哥名叫程慎思,也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而且身材很魁梧,看上去倒像是北方人的体格。听说是他在北方上的大学,毕业后来这边工作的,具体做什么的倒是不清楚。
玉笙为了战栗之夜,专门购置了一张复古的红木八角桌,听说也是有着百年历史的古董。也是因此,她每次办这个战栗之夜,总是要八个人一起才行。此时六人一点人数,不由得都有点奇怪。还是黄萱开口问道:“是有人迟到了吗?”
“本来叫了文敏,她临时放了我的鸽子,实在可恶,我以后再不叫她了。”玉笙眨了眨眼右眼,说道:“不过我补的人可没有迟到,她一直就在我家呢——文敏和我说的太迟了,还好我家有一个现成的人,我最近找了个边上东纶大学勤工俭学的学生帮我收拾房子,正好她今日无事,让她也来玩一下。”
几分钟后,果然有一个拿着同样烛台的少女匆匆来到桌边。这少女年纪看来很轻,说是大学生,但看起来更像高中生,脸上带点雀斑,很纯朴的样子。挪椅子的时候还意外蹭起来一点地毯,险些绊了一跤。
“这是陈韵,好了,人到齐了,我要开始宣读规则了。”高玉笙拿出一张纸,抖开:“第一,本次战栗之夜一旦开始,绝对不允许有人中途退场。第二,每个人按逆时针顺序讲一件自己听过的真实的恐怖故事,绝对不允许讲网上那些陈词滥调。第三,这个故事必须具有超现实元素,决不允许是主角得了精神分裂症自己吓自己。第四,每个人讲完之后,要吹熄自己面前的蜡烛。第五,全部结束之后,大家要评选出哪一个故事最好,哪一个故事最差。最好的故事讲述者会有奖励,最差的故事讲述者会受到惩罚。”
这些规则都是老生常谈了。今天来的多半之前来过,或者听说过,因此都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只有陈韵怯怯地问道:“那最好的会有什么奖励,最差的会有什么惩罚啊?”
“很简单啊,就是故事最差的人要帮故事最好的人做一件事。”黄萱乐呵呵地说道:“开始吧开始吧,和往常一样,我先来说,一会记得投我哈。”
3. 黄萱的故事——讨封
“我的老家在东北,在东北的民间,广泛流传着两种信仰,一种是萨满教,另一种则是保家仙。
萨满教的故事,我之前已经讲过了。今天就来讲一个保家仙的故事吧。
对保家仙有一点了解的都知道,保家仙主要是五个种类:黄胡白柳灰。黄是黄鼬,俗称黄皮子,黄鼠狼。胡是狐狸,白是刺猬,柳是蛇,灰是耗子。今天讲的,就是一个黄大仙的故事。
我有一个朋友,家里世代都是供奉保家仙的。她们家供奉的,就是黄大仙。
她的祖父是一个猎人,说来也巧,当时隔三差五,她祖父就能打到一只狐狸。狐狸皮值钱,她们家靠这个挣了不少的钱,因此越发相信黄大仙能够保家平安。所以,我这个朋友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家里就教育她,要尊重黄大仙。”
说到这里,黄萱顿了一顿。
“你说的这个朋友不会就是你自己吧?”玉笙还以为她是忘了词,于是调侃了一句:“如果只有这样的话,你是垫底定咯。”
“这个朋友,倒还真的不是我自己。”黄萱笑着说道:“上面说到,我这个朋友家里供了黄大仙。说起这黄大仙,也是颇有灵性的动物,大家多半也听过。有时候黄大仙会直起身子,对着人作揖。还有些时候,黄大仙会拜月修炼。除此之外,最出名的,就是讨封。
所谓讨封,在座不少人肯定也听说过吧。
黄大仙修行到一定程度,开了灵智,能说人话,但是还不能化人的时候,就会找一个有缘的人,问对方,自己像不像人,如果对方回答像人,黄大仙修为大进,从此就能化人,会对这位有缘人报恩,了却因果。如果对方回答像怪物,或者直接骂了黄大仙,则这位黄大仙修为丧尽,会举家报复这个人。
我这个朋友,就是一个黄大仙的有缘人。”
“讨封我听说过,但是没听说过还要有缘人。”郑媛媛举起手来,补充了一下:“传说九十年代的时候,我们家那边有个农夫,有一天出去锄地,路上遇到一只小黄皮子,戴着一顶草边的帽子,直起身子,问他‘你看我像不像人’。他当时很害怕,但还是说像。那黄皮子一溜烟跑了,等这个农民回家,发现自己一直体弱多病的孩子突然痊愈了,都说这就是黄皮子成了正果,报恩来了。”
“这件事,我敢断言不实。”黄萱说道:“因为黄大仙讨封,还真的不是随便哪个对象才行。有缘人至少要符合几个条件,第一是灵性高,因为没能力变人的小黄大仙实际上是说不了话的,那句‘你看我像不像人’实际上是幻术,而且迷惑不了资性顽拙之辈,只能迷惑那些灵性高,容易见妖见鬼的人。第二是本性好,因为有缘人助黄大仙成正果之后,黄大仙是要报恩的,如果找了天性邪恶之辈,这段因果就很难了结了。而且天性邪恶的人很容易口出恶言,导致黄大仙修为尽失。第三是八字轻,命途多舛。黄大仙讨封,绝对不能找八字贵重的,一来冒犯贵人,二来贵人本就显贵,再怎么报恩也是锦上添花,因果难以了断。如果找个八字轻的,黄大仙成了正果,就能帮有缘人趋吉避凶,遇难呈祥,了却这段因果。第四不能是僧道,怕遇上真有道行的,不辨善恶,把大仙当妖孽收服打杀。第五是有缘人必须与大仙是一个性别,如果是异性,因果太深,可能会结成一段孽缘,反而误了恩人终身。第六是有缘人的年龄不能超过七岁,因为七岁以内的孩子,胎光未散,灵力充足,说的话能上达天听。但七岁以上,除非是什么神仙人物转世,或是经过修炼,否则就胎光尽失。第七不能是其他仙家庇佑的,因为有时候仙家之间也会斗起来,犯了其他仙家的地盘,很容易出事。比如我听过一个狐狸讨封的故事,那狐狸向一个供奉黄大仙的人家的孩子讨封,那孩子也被家里教过,所以答了一句我看你像黄大仙。如今那狐狸是狐不狐,黄不黄,好生可怜。
我这个朋友当时快七岁了,早些年她爸妈去外地上了学,之后就一起留在外地工作了。那时候交通没像现在一样,四通八达,回一趟家可难了。我这个朋友长到这么大,还都没有见过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她妈妈说,这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了,要再不回家,以后就更没机会回去了。所以她妈妈特意把她送回老家,让她见一见这些素未谋面的亲人。
不过她爸妈要工作,所以把她送过去之后就走了。
我这个朋友以前一直在城市里生活,她爸妈就她一个孩子,她又聪明漂亮,所以看得和眼珠子一样。那会治安不太好,她爸妈天天把她锁在家里,不让出去,所以她一直没有和同龄人玩过。
来到老家之后,她就在各个姑姑舅舅家里借住。东北人嘛,豪爽好客,我朋友很快喜欢上了老家,还拥有了很多朋友。
不过她最经常玩的还是一个小姑娘。因为那小姑娘没有别的朋友,总是可可怜怜在一边玩。而且这小姑娘好像不会说话。两个人经常就在村里一起刨土坑活泥玩,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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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虽然不会说话,但是人很灵活,上树下河,摸鸟打鱼,无所不能。这些东西都是我这个朋友以前在城里见都没有见过的。
两个月后,我这个朋友就要上小学了,她妈妈又来老家接她。她很不舍得自己刚交的朋友,来和自己的朋友告别。
没想到这个小姑娘原来不是个哑巴,她说‘你看我像不像人?’
我这个朋友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她只是很奇怪的回答,说‘你就是人啊。’
那小姑娘很惊喜,就问我朋友,问她有什么愿望。
我朋友就说,没什么别的心愿,就是好希望和她做一辈子的朋友,永远不分开。”
说到这,黄萱又停下来了。
她用一种迷离的眼神扫过了桌上每一个人的面庞。
郑媛媛似乎真的对这些事情很感兴趣,于是追问道:“然后呢?然后呢?为什么她看讨封的小黄皮子本来就是人啊?”
黄萱微笑着答道:“我这个朋友有一种奇怪的能力,别人看东西,看的是形。她看东西,看的是实。这小黄大仙有了一些道行,开了灵智,实际上就和个人类孩子差不多。所以在她眼中看起来,就像个不会说话的孩子。我这个朋友这句话说的实在,让小黄大仙跨越了修行的下一个坎,修为大进,直接化成了人身。这样大的恩德,小黄大仙自然想报恩了,于是她就问我这个朋友有什么愿望,全没想到,我这个朋友没说别的,只说要做一辈子的朋友。”
“那接下来呢?”郑媛媛追问道。
“之后我就和我这个朋友一直做朋友啊,托她的福,你们说?我现在像不像人?我现在像不像人?我现在像不像人?我现在像不像人?”黄萱狂笑起来,对着桌上所有人发问,还挥出了一直藏在桌下的右手。那东西已经不再是人类的手,而变成了一只黄色的兽爪,在空中滑过:“只不过我根基不牢,有时候还是没法完全变好呢。”
别人还好,陈韵已经惊叫一声,跳离了桌子。其他人也或多或少避开了一些。
只有玉笙不为所动地吐槽道:“这种低级的跳脸吓人很没意思啦,你这是作弊啊。”
黄萱得意洋洋举起了右手展示,众人这才看清,她是带了一个毛绒兽爪手套,只是刚才一闪而过,大家都没有看清。
“至少我这个氛围营造的还是不错的吧,我还特意网购了这个,16.8包邮,大家如果喜欢的话记得选我,谢谢。”
4. 高升明的故事——兔子玩偶
黄萱得意地吹熄了手中的蜡烛,偏头对“高衙内”说道:“该你咯。”
少了烛光照射,她的脸看起来暗沉沉的,只有一双眼亮的发光,有点像野兽。
高升明不知怎么,忽然抖了一下,背上的汗毛立起一层。但他一贯自傲,不肯让别人知道自己竟有些怕了,更想在如今正喜欢的女人面前挣些面子,于是他在玉笙鼓励的眼光中开始讲述。
说来也巧,这个故事实际上是他的某一任前女友讲给他听得。具体是哪一个,叫什么,长什么样子,是什么样的性情,他记不清了。其实,在高升明看来,自己是个情圣,因为他眼中永远只有一个女人——下一个。有了下一个,之前的自然就可以忘掉了。
他侧过头,专注地盯着高玉笙,开口道:“我以前有一个朋友……”
“唉呀,你学我。”黄萱打断了他,顿了一顿,才接着说道:“真讨厌。”
“我这个是真的朋友。”
“我那个也是真的朋友,倒是你这个,是真的前女友吧。”黄萱摆了摆手。
高玉笙笑着解围道:“唉呀,你挤兑他做什么,让他好好说吧。”
高升明略带感激地看了一眼高玉笙,才接着说道:“以前有个女孩,就叫她小红吧。小红只有妈妈,没有爸爸,她家里很穷,母亲是一个流水线上的女工。在小红小的时候,劳动保护制度还不像现在一样完善,所以小红的母亲,一直在两班倒的流水线上没日没夜的做工。那时候治安也不太好,她们两个没有自己的房子,是租住在一个偏远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小红当时四五岁,因为家里穷,所以没有去上幼儿园。为了安全,每次上班的时候,小红的妈妈就把大门反锁起来。等到回家再把门打开。
小红从小就很懂事,她知道家里困难,所以几乎从不开灯。
小红很怕黑,所以太阳落山之后,她就会抱着自己唯一的玩具——一只兔子玩偶。
那只玩偶不是买来的,是她母亲拿做衣服剩下的零碎布头给她做的,是一块白底红点的‘的确良’布料做成的,眼睛的位置缝了两枚木制纽扣,鼻子是线条缝成的圆点,嘴巴仿照兔子多三瓣嘴,是三根粗线,两只耳朵是一块粉色的碎布,裁成两个狭长的兔耳形状的布片缝上去的,没有填充物,所以只能垂落下来。
那个房间很破旧,天花板上的墙漆已经斑驳脱落了,因为房间不透风,所以还有一些霉斑,关灯之后,窗户外面的光透进来,照的天花板上的霉斑好像一个鬼脸,盯着小红看。
每当小红感到害怕的时候,她就只能紧紧抱着手里的兔子玩偶。久而久之,只要她抱着兔子玩偶,她就会感到安心。
因为贫穷,所以小红总是穿的很破,她也因此感到自卑,所以她在学校里从来不和别的孩子一起玩。这只丑兔子,就是小红童年中唯一的一个朋友。
这只兔子,也是我今天故事的主角。”
高升明看向玉笙,可惜他的视线被捂着嘴拼命偷笑,生怕别人看不见的黄萱挡了个严严实实。
他不由得问道:“你笑什么?”
“我想起喜欢的小说。”黄萱放下手,大方地回答道。
高升明察觉到有点不对,因此打算不再深入对话,但是边上的郑媛媛却是一个合格的捧哏,她问道:“什么小说?”
“《金玉奴棒打薄情郎》”黄萱配合地回答道。
“这有什么可笑的?”郑媛媛好奇地问。
“我笑莫稽给许小姐下聘,还用金玉奴的嫁妆,”黄萱意有所指道:“怎么,不好笑吗?”
这时候最迟钝的人也听出不对了。这《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是一篇古代小说,讲的是秀才莫稽娶了乞丐头的女儿金玉奴之后杀妻害命,另娶上司之女的故事。好在金玉奴被推下水后被莫稽的上司所救,收为义女,至于她说的这个情节,倒是没有的。其实大家对‘小红’的身份,也都是有些猜测的,这时候都听出来了她借古讽今,都在拼命忍笑。高升明如坐针毡,只好接着讲起了兔子玩偶的故事。
“变故发生在一个夏日的夜晚,那一天,小红的妈妈值夜班。小红像往常一样,早早躺在了床上。那一天的月亮格外明亮,所以她没有拉上窗帘,远处的树木张牙舞爪的枝丫投影在墙壁上,看起来也像是一个可怖的怪物。野猫不停哀嚎,凄厉的叫声吵得她完全无法入睡。
小红很害怕,但是她很懂事,只是抱紧了兔子玩偶,想让自己尽快睡着,这样就不会害怕了。
但是人越是紧张的时候,就越是睡不着觉。这一天,她一直紧闭着眼睛,想要快点睡着,可惜,一直到天边亮起来的时候,她还是没有睡着。
但是这一次,天边亮起来,不是因为天亮,而是她们这栋楼,失火了。”
“呀!”郑媛媛惊叫了一声,说:“这可怎么好呢。”
“别怕。”高玉笙笑着说:“小红是个好孩子,肯定会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
高升明怕黄萱再接着挤兑他几句,赶紧继续讲起了故事:“火光照得天边红彤彤的,天边的云彩显得又黑又红,扭曲的树枝看上去更癫狂了。小红想推门跑出去,可是门,被反锁了。她吓得哇哇大哭,可惜楼里的住户急于逃命,根本没人发现她的哭叫。那个年代,也没有像现在一样发达的通讯,她妈妈在做工,要第二天早上下工才会回家。一时间,小红陷入了绝境。
火场里,最可怕的其实还不是高温,而是烟气。浓烟很快充满了整个房间,小红趴在了卧室的窗户上,脸贴着封死的防盗窗,想尽可能多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但是窗外也是浓烟滚滚,火太大了,烧的小红渐渐睁不开眼睛,喘不过气,失去了意识。
就在这个时候,她忽然感觉轻松了很多,好像压在身上的石头被搬开了。
她想睁开眼,但是眼睛完全被熏肿了,几乎看不到任何东西,她只能看到,自己,飞出窗外了。一个软乎乎的东西,托着她,飞了起来。她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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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意识,但是失去意识之前,她紧紧攥住了托举自己的东西的一角。
第二天早上,当她妈妈下工疯了一样找她的时候,才发现她就在一棵大树下安睡,手里紧紧攥着一根粉红色的布条。
是那只兔子玩偶的耳朵。”
“你违规啦。”黄萱拍着手说道。她好像已经把讨厌高升明写在了脸上,全然不受成年人之间虚伪的面子情影响。
“我哪里……”高升明想要解释。
“确实违规了。”玉笙打断了他:“规则说了,要讲恐怖故事啊,这个故事哪里有恐怖的元素呢?黄萱虽然跳脸吓人,但是至少还有一个小惊吓吧,你这个故事只有治愈元素吧。如果是我的话,拥有这么好的朋友,我只会开心啊。从头到尾,这只小兔子只是在救人罢了。接下来不许这样哟。如果大家接下来没有违规的话,这次就是你倒数第一了。”
高玉笙开了口,他自然不再辩驳,只是状似潇洒地说道:“唉,那好吧,今天赢了的人可要高抬贵手啊。”
黄萱捂着嘴吃吃一笑,说:“怕不能了。”
“不过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方烟语说道:“表哥,原来没有生命的东西也能修炼成妖吗?”
“这东西不是妖,是怪。”黄萱插嘴道:“都说妖魔鬼怪,实际上都是不同的物种。
基本上,动物修炼有成,有了法术,就叫做妖。植物则叫做精。有些动物可能连说话都没学会,但是天赋很高,已经会了一些戏法,脱离了原本动植物的范围。一些修炼有成的,还能拥有不弱于人的智慧,甚至幻形为人。但是真的脱胎换骨化作人身,往往需要很高的道行,一般修炼千年的大妖才能做到。
像我刚说的讨封,就发生在一只有了灵智,将要幻形为人的黄大仙身上。
人、妖精、动物、植物的尸体机缘巧合,死后异化,叫做尸魔,最常见的就是僵尸了。尸魔无魂,低级的尸魔比植物还不如,只能凭借肉身残留的本能行事,且一旦肉身被毁,往往就会彻底消失。所以绝大部分未成气候,就已经被消灭了。但尸魔一旦成了气候,就非常恐怖,往往力大无穷,身躯坚韧,难以对付。
相传五十年前,有一具人尸,机缘巧合之下被镇压在积阴之地千年,才被放出。才一出世,就有了相当于万年大妖的修为,和不弱于人的智慧,引发了无数纷争。
人和修炼有成的妖精死后,灵魂有可能化为鬼。鬼魂阴寿如果不是有什么奇遇,往往都很短暂,普通鬼魂阴寿不会超过五十天。哪怕是厉鬼,也不过三年五载就要消散。但如果鬼物能长期存在,修炼有成,则有可能会成为鬼仙。
至于怪,以上三种包容不了的超现实事物全部叫怪,这只兔子玩偶,就是一个怪。怪有时候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但是因为本身没有生命的缘故,他们行动一次,就是逆天而行,往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兔偶因小红而成形,也救了小红一命,差不多,就算是两清了吧。”
5. 齐祺的故事——尾七
众人看黄萱把这些没影的事说的煞有介事,不由得感到有些好笑,只有程慎思默默换了个姿势,开始用心观察她。
高升明悻悻地吹熄了眼前的蜡烛,扭头对右手边的朋友说道:“老齐,该你了。”
这个朋友名叫齐祺,也是重晖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一贯和高升明臭味相投,形影不离。
“接下来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三年多前的一个夏天的下午,我的家乡,槐阴市。
那一年的七月,槐阴市发生了一起大案。不过因为政策原因,大家可能都没有听说过。
七月嘛,孩子们都放暑假了。每天白天,都有很多孩子,在小区的游乐区域玩闹。阳光小区也是如此。
虽然有些吵闹,但这也是常事,无可厚非。寻常人听了烦,背后骂骂也就过去了。但很不幸,阳光小区游乐区域周边的一个二楼,住着一个姓周的女人。她已经五十多岁,原本是工人,现在已经退休了,每天在家无所事事。她青年丧夫,没有再嫁,现在跟着儿子一起住。儿媳妇很泼辣,所以她也过得很压抑,久而久之,她的心理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只要听见别人欢笑,心里就恨得不行。到了这一天,下午三四点钟,天气不太热了,几个孩子就在阳光小区的滑梯组上玩滑梯。一共是四个孩子。他们玩的很开心。可这个姓周的女人却受不了这种开心。她走出了家门,来到游乐场,告诉四个孩子,其实她有更好玩的东西。她在顶楼天台养了几只小兔子。
这几个孩子都是六七岁的孩子,根本不知道社会的险恶,有三个孩子很快答应和她一起去看有趣的东西。可这四个孩子里有一对双胞胎女孩,姐姐活泼开朗,妹妹沉静早熟。这个妹妹察觉到了不对,但是姐姐怎么都要和这个陌生女人一起去看好玩的小兔子。妹妹拦不住姐姐,只好跑回家,想要和家里的大人告状。
可是其他三个孩子,跟着这个姓周的女人一起去了天台。
到了天台上之后,孩子们才发现根本没有什么兔子,姓周的女人依次拿起三个孩子,从楼上扔了下去。
那栋楼,地上有十八层。
当双胞胎中的妹妹带着妈妈急匆匆跑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她姐姐在她面前坠下,摔成一具尸体。而旁边,就是另外两个同伴的尸体。
事发之后,不提妈妈、妹妹还有其他被害人的家属有多么自责,小区的其他居民有多么愤怒。警方很快控制了姓周的女人,但是令人失望的是,经过鉴定查出,她有非常严重的精神疾病,犯案时是在病发期间,所以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只会被判处强制医疗。
而她的名下财产,早在事发前就已经全部转给了儿子。所以三个失去孩子的家庭,得不到任何的公道,也不会得到任何补偿。
这个姓周的女人的儿子儿媳也非常不讲道理,对着受害人的家属,非但不道歉,反而冷嘲热讽,说是几个孩子倒霉,不然怎么别人没事呢?他们的孩子,甚至去打了双胞胎中幸存的妹妹。
相信听到这里,大家和我一样,对这件事感到义愤填膺。但这还不是受害人悲剧的结局。
在三个孩子头七的那一天,双胞胎的妈妈忍受不了痛苦,从孩子坠落的那栋楼上一跃而下,自杀身亡了。
短短几天时间,这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变得支离破碎。
连续的丧事,让整个小区变得人声寂寥,甚至没有孩子敢在院子里玩乐。从此每天从早到晚,只能听到哭声。
最后,政府出面,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一些救助,补偿了一些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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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大家本以为事情已经平息。可是,就在三个孩子尾七的这一天晚上,一个手持利刃的人,从窗外爬上了二楼,她的身体很小,所以足以从防盗窗中钻过去。那一晚,凶手的儿子、儿媳、孙子,全部在梦中,被人一刀毙命。不止如此,第二天早上,在凶手所住的独立病房地上,散落着凶手的七块尸体和一把菜刀。天花板上,竟然有着几枚沾血的小小的鞋印。四周的墙上,有很多小小的血手印,一看就是孩子印上去的。病床上,一个浑身是血的小女孩,躺在床上睡得正香。她正是那对双胞胎中的妹妹。
案发之后,根据刑侦手段,很快查出,操作杀人的真的是这个小女孩。但是还有一些事情没有查明,比如一个才七岁的小女孩,是怎么有本事攀爬到二楼,杀了一家三口。再在自己从没走过的路上行走七八公里,来到完全陌生的精神病院,在看守严密的病房里杀死一个人。
警方怀疑,是孩子的父亲指使了女儿,但实在是没有任何证据。孩子的父亲在讯问中的回答无懈可击,而亲自动手的小女孩,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每次询问她,她都坦然地回答,自己不知道内情,她甚至还问在场的女警,阿姨,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啊,写不完暑假作业会被老师批评的。
渐渐的,很多人开始怀疑,这一切的发生不是人为,而是三个惨死的孩童冤魂附身在妹妹身上,为自己复仇。
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警方没有刑拘孩子的父亲。因为年龄不足,妹妹也被释放了。最后,为了躲避四周的流言蜚语,父亲给女儿改了名,一起搬到了其他城市,过上了新的生活。
对于这个案件,很多人都有各种各样的猜测,但我始终认为,或许有时候人做不到的事,总要寄望于鬼神,能够替自己做到吧。”
6. 郑媛媛的故事——尸变
听完齐祺的故事,玉笙点了点头,说道:“如此,也算是恶有恶报了。假如人死化鬼,死后有灵,也是该给自己出一口恶气。希望孩子们的冤魂能得以安息。”
黄萱也赞同地说道:“还好赶在转世之前报仇了,不然死得这么憋屈,真是投胎之后都还能记得。”
听到这里,玉笙不由得好奇地偏头看向黄萱,问她:“你今天编了这么许多,再编编,人转世之后,还有没有前生的记忆呗。”
“刚刚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人转世之后,是绝对没有记忆留存的。”黄萱认真地看着玉笙的双眼说道:“这就涉及到转世的问题了,这可是不传之秘啊。要我说,得加钱。”
“真讨厌,你缺钱吗?你不说我可不求你。”
“不缺也不嫌多啊。”黄萱笑呵呵地说道:“老板,打赏一点吧。”
两个人打闹了几下,齐祺才吹熄了蜡烛。
接下来轮到郑媛媛讲故事,这姑娘性格活泼可爱,话多,好像还有点子花痴,此时正盯着方烟语的表哥看,被玉笙催促了一下,才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相传,十几年前,我老家瑰华市,曾经发生过一件奇怪的事。
去过瑰华市的人都知道,瑰华市有一座瑰华大学,占地面积非常大,经常有人戏称,瑰华市是建在学校里的城市。这个故事,就发生在瑰华大学的医学院。
十几年前,社会观念没有现在开放,很少有人愿意捐献自己的身体,用于科学研究。所以瑰华医学院的学生们,往往要很久才能遇到一位大体老师,用来学习解剖。
有些学生,甚至从大一到大四,都只能使用前几届学生用过的大体老师,来学习课程。
可是这一天,他们的学校送来了一具崭新的尸体。
这具尸体就来自于一个瑰华大学的女学生。她受过高等教育,所以签署过遗体捐赠的材料。但恐怕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就去世。
她是隔壁市的学生,很不幸,一次放假回家的时候,她忘了提前买票,所以只好坐一辆违法运营的黑出租回家,可那个出租车司机迷恋赌博,欠了很多钱,还不上,早就不想活了。他心理扭曲,觉得自己没有娶妻,就要死了,十分不甘,所以决心要拉一个最漂亮的乘客一起去死,就当是做了鬼之后和对方做夫妻。见了这个女生,他一下子就心动了,所以他故意将汽车开到了荒无人烟的地段,再将这个女孩子,先奸后杀。之后,这个司机也自杀了。
法医做过尸检之后,这个女孩子按照原本签署的协议,被捐赠给了自己的学校。
更不幸的是,这个医学院里,有一个男学生,很变态。
早些年,他曾经追求过这个漂亮的女生,但是对方并没有答应。感情的事,本来就要双方自愿,才能和美。但这个男人心态非常扭曲。他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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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孩子不肯和他在一起就是瞧不起他,由此因爱生恨。见到这个女孩子之后,他的扭曲心态彻底爆发了。
当时,这个男生还是学校的学生干部,所以刚好有这个教室的门钥匙。所以,在当天夜里,他没有回宿舍,而是悄悄躲在了教学楼,躲过了巡视的保安,然后偷偷回到教室,尽情侮辱了女生的尸体。
侮辱之后,他还觉得不够过瘾。所以他又挑开了女尸之前被剖开,又被缝合好的肚子,把女尸体内尚存的脏器全部都抚摸了一遍,还说‘你装清高,不答应老子有什么用,现在你从内到外,都是老子的了。’之后,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他正在抚摸那具女尸的内腔时,那具女尸的双手忽然动了,紧紧钳住了他的双手,不让他离开。
第二天早上,大家打开教室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死一活,纠缠在一起的,两具赤裸的身体。这个男生被吓得大小便失禁,屎尿流了一身,昏死过去。可能是报应吧,这个男生从这一天开始就彻底疯了,被开除了,虽然因为精神疾病的缘故,他只是被判处了强制医疗,但是家里觉得他很丢人,也不愿意认他。这具女尸,则在征求了女生家属的同意之后,进行了火化,安葬。”
“尸魔就是这样,刚尸变的时候行动能力不强,实力低微,也没有什么智力。随随便便一烧,就彻底没了。现在推行火葬,能成气候的尸魔是越来越少了。”黄萱点评道。
7. 方烟语的故事——落花洞女
室内原本亮着八根蜡烛,现在已经熄灭了一半,越发幽暗起来。阴阳明暗此时刚巧被分割成两半。方烟语轻声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既然大家都在说妖魔鬼怪的故事,我就讲一个关于道士的故事吧。
动物修炼有成,就可以化身为妖,那么,人呢?
我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
我的老家巫陵,因为地处西南方的缘故,所以有许多传说,都被外人熟知。最出名的就是三邪:赶尸、巫蛊、落花洞女。前两者大家肯定都知道和今天的故事关系不深,我也就不在此赘述了。落花洞女,外地的人知道的可能会比较少。简单的说,就是有一些女孩子,到了适婚的年龄,却没有结婚,就会神思不属,神游天外,长睡不醒,最终死去。当地人说,她们是被山神水灵看中,嫁给了神明。这个过程,也被称为‘落洞’。在她们快要去世的时候,村寨里的人就会把他们抬到山洞中,算作是与神明完婚。
有一个从东边来的道士,在巫陵遇到了一个美若天仙的少女。他苦苦追求了许久,但是当时村寨的人很排外,所以少女始终没有接受这个道士。
这个女孩长得漂亮,一家女,百家求,同一个村寨的青年,也有很多喜欢她的。但这个女孩子一直没有接受过其他人。到了某一天,她忽然开始神思不属,嗜睡,过了两三个月,每天睡的时间要比醒的时间还长。附近的人都说,这是‘落洞’了。
她的父母肯定是非常不愿意,虽然都说女儿嫁给神仙是好事,但是他们不信这个,觉得死了就是死了。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就开始四处寻找办法,想要改变女儿的命运。
找了很久,才有远处的村寨的一个老人告诉他们,想让女儿不做落花洞女,就要赶紧让女儿成亲,等有了人家,就是妇人,哪怕是神仙,也不好夺别人的妻子。但是这个女孩的丈夫抢了神明预定的妻子,必然会遭受神明的报复。
可是这个女孩子成了落花洞女的消息,早就传遍了四村八寨。本地的人,没有敢娶这个女孩子的。万般无奈之下,女孩子的父母找到了这个道士。
这个道士很欣喜地娶了这个喜欢已久的少女,之后,道士就带着新婚的妻子离开了巫陵,回到了道士的家乡。山长水远,少女的家人渐渐和他们断了联络。
这个道士,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好人。他信仰的也并不是正统的道教,而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邪教——罗教。在建国之前,很多类似的邪教组织和帮会,无恶不作,横行乡里,欠下了累累血债。建国之后,特别对此立法予以规制,最终用了十几年时间,才将这些邪恶势力一一肃清。
就像是有些人有了枪,会除暴安良,保家卫国。有些人却会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很不幸,这个道士是后者。这个女孩子当年会嗜睡,也根本不是真的做了落花洞女,是被他用迷药,迷了少女的魂,让她整日里睡不醒。甚至那个给女孩父母说了解救办法的老人也是他花钱找来的。
道士玩弄了这个女孩几个月,就感到了腻烦。他当然也不是真心想娶这个女孩子,他在老家早已经有了妻妾,连孩子都生了几个。但他又不甘心放女孩子回家。而且巫陵这个地方,也有一些名声在外。他担心女孩父母为了报复,找到一些有真本事的人,来对付他。
因此,这个道士又故技重施,带着少女回到了巫陵。他继续给少女下药,让她每天都比前一天更嗜睡。药物的作用,加上长期不运动,不能好好吃饭,女孩的身体很快虚弱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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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假装悲痛,说是山神还是不肯放过他的妻子。这样一来,周围的人不仅不怪他,反而很是同情他。”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烟语你要和老高一样违规了啊。我们这个故事要有超自然元素,不能是人类在装神弄鬼。”高玉笙提醒道:“不能有两个倒数第一吧。”
“别急,唉呀师姐,这我还能不知道吗?”方烟语白了玉笙一眼:“精彩的在后头呢。大概是天不藏奸吧,就在这个道士奸计即将得逞的时候有一天,这个奄奄一息的女孩子,忽然神奇地恢复了。她容光焕发,带着家人和村民,从道士的行囊里找到了相关的药物,和道士当面对质。那道士解答不上来,但他实际上真的会一点三脚猫的邪术,所以在村民的围追堵截之下,落荒而逃了。村民去问那女孩,为什么忽然就开了窍,那女孩说,在她弥留之际的时候,她真的遇到了巫陵的一位山神。山神说,道士假冒他的名义,为非作歹,让他非常生气。所以,他要助少女一臂之力,让这个少女揭露道士的真面目。之后,少女的家人想让她再嫁给寨子里的人,但是少女却坚持不肯,还搬离了村寨,去了山上住。很多寨子里的人都说,山神帮这个少女,是真的看上了她,要和她做夫妻。少女搬到山上,正是要和山神双宿双栖。这个道士,因为参与了一些其他的不法活动,建国后,也被追讨了累累血债,最终被枪决。少女年纪渐渐增长,最终活了七十八岁,安详去世。”
“虽然吓人的部分是人为的,但是姑且就算你没有违规了,因为不能有人和老高抢这个倒数第一啊。”黄萱笑着说道。
方烟语撅着嘴哼了一声,鼓起腮,用力吹熄了面前的蜡烛。然后扭头对程慎思说道:“表哥,你可要好好讲一个,让师姐大吃一惊。”
8. 程慎思的故事——燕诗
“这个故事,是一位老前辈给我讲的。
我这个前辈年轻的时候,是一个知青。当时他在一个西北的草场工作。西北的天空很广阔,也很荒凉。天苍苍,野茫茫,他每天就在草场里放牧,生活也算平静。
那个时候,草场有一个衣衫褴褛,但是用破布蒙面,还不会说话的女人流浪过来了。当时对户籍的管理没有现在这么严格,西北就更没什么人管了。有人说,这个女人是一个妓女。也有些人说,她可能是个天花患者或者麻风病人。成日里阴森森的,还捂着脸不敢见人,肯定心里有鬼。总之,躲着她走就对了。
我这个前辈却对她很好奇。总想看看她裹得死紧的面容,到底长什么样,是毁了容?还是长了斑和红疮?
他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盯牢了这个女人。也是因为这,他才发现了这个女人身上更多的古怪之处。
首先,她不睡屋子,也不睡帐篷。每天夜里,她就寻一处水草丰美,天地广阔之处睡下,就睡在山野间。
其次,这个女人不爱吃熟肉,只爱吃生肉。她每天早上打鸟,中午猎兽,晚上摸鱼,然后躲起来吃掉。虽然没有见证她吃东西的过程,但是这个女人既没有灶又没有火,她只可能是在吃生的。
最后,她不干活,从来不干任何工作,每天除了打猎吃肉之外,就是在山草原湖泊之间游荡,有时候看天都能看一天。可是,所有人就像她没有什么异常一样,完全不去管她。
我这个前辈太好奇了,当好奇心达到顶峰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跟着打到猎物的女人,进了同一个山洞。
在幽暗的山洞里,一切都看不清楚,只有这女人的一双眼睛亮的惊人。和这个女人对话的时候,前辈才发现,原来她连别人的话都听不太懂。只能做到基础的交流,一旦涉及到复杂的内容,她就不理解了。
也是在她进食时,前辈第一次看到了她的脸。
她不是麻风病人,也没有得天花,因为她的脸真的很美,美到前辈愿意忽视她的一切诡异之处。这个女人实际上根本不吃肉,她只喝血。
前辈的生活变得更丰富了,一有空闲的时间,他就去找这个女人,教她把凌乱的长发梳成辫子,教她换上整洁的衣服,教她认字,教她说话,教她人和人正常相处的方式。这个女人非常聪明,短短几个月时间,她就变得和正常人几乎没有区别了。当然,在饮食上,还是不正常的。
但出于私心,我的前辈一直让这个女人继续挡住自己的脸,不让其他人看到她的面容。
等到这个女人学会说话之后,前辈也能够和她进行一些沟通了。
前辈问她叫什么,她说自己原本没有名字,现在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做佟燕诗。
前辈又问她,为什么不在房间里睡。她说她特别害怕待在狭窄密闭的地方,只有睡在四野开阔的地方,才能够感到安心。
前辈还问她,为什么不吃熟的东西,她说熟的东西太难吃,她吃不下去。她吃熟食的感觉,就像普通人在吃皮鞋底。我这个前辈听完笑了,说长征的时候,前辈们缺吃少穿,真的在吃皮鞋。这个女人那天第一次吃了熟食,她表现的像是烤熟的肉真的很难吃,前辈心软了,又让她不要吃。
当前辈握住她的手的时候,才发现,握住她的手,就像是握住了一块冰,冷的刺骨。
意外还是来了。一次,他们在约会的时候,很多人忽然闯了进来。
因为这个女人行踪诡秘,所以一个讨厌前辈的人起了歪心,举报这个女人是间谍,行踪才会这么诡异。那时候,这种举报是极度敏感的,虽然没有任何真凭实据,但别人还是需要核实事情的真伪。
前辈让这个女人配合调查,但是这个女人忽然被激怒了,她说任何人可以关押她,她也再不要被别人关起来。她击倒了现场所有人,但没有人因此送命,可见她还是手下留情了的。最终,她回头看了前辈一眼,跑掉了。
之后,一直到返乡,前辈都没有再见到她。
没过几个月,政策变了,知青纷纷返乡。前辈以高龄考了大学,又过了几年,他结婚了,生了孩子,但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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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心中,一直没有忘记过那个女人。
可是一直到二十几年之后,他才又一次见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好像前辈第一次见到佟燕诗时一样,年轻美丽,看起来最多只有不到二十岁。但她的打扮可大变样了,俨然是个摩登女郎。前辈一开始以为,这可能是她的女儿,只是和她长得很像。但当这个女人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前辈惊呆了。
她说,她叫佟燕诗。
和前辈不同,这个女人用了很久才认出了前辈,因为前辈早已尘满面,鬓如霜,不复当年意气风发的模样。
前辈给我讲过这件事后,唏嘘不已。没过几天,他就因为心脏病突发,去世了。
在他的葬礼上,我见到了他说的那个女人,那天,她穿了一身黑色的连衣裙,戴着珍珠耳钉,神色哀伤。但她确实很美,所有的来宾,都在注视着她。
可我一直想着前辈讲过的故事,所以一直在认真盯着她。无论她做什么,都死死盯着。
在遗体告别的时候,我终于感到不寒而栗,因为她的脸紧贴在玻璃棺材上,却没有呼气形成的哈气。这个女人根本不呼吸,我忽然明白过来,燕诗,不就是艳尸吗?她,就是一具会行走的尸体。
葬礼之后,她坐上一辆黑色的汽车,快速离开了。不知道此刻,她是不是正在哪个地方,吸引着其他无知的路人。我更不知道,在钢铁丛林般的城市中,现在的她的猎物,又是什么。”
黄萱破天荒的没做任何评价,反而以袖捂嘴,像是在偷笑。高玉笙则听得非常入神,不知道在想什么。
过了片刻,高玉笙才说:“这个真的有点吓到我了,你怎么知道我认识佟燕诗的,她听了这个故事,非得把我们打死不可。不过我很确定她是人哦,我们还一起去做spa呢。”
大家不由得有点惊异,不由得对现实中这位美丽动人的人类佟燕诗有了一些好奇。
程慎思看大家没有异议,也吹熄了面前的蜡烛。
室内的光越发幽暗了,只剩下最后两只蜡烛,还闪烁着幽光。
9. 陈韵的故事——活葬
“人死为鬼,人死的冤枉,死前受的折磨够多,会变成厉鬼。有些厉鬼,做人的时候所受的折磨太多,所以拥有了超越其他厉鬼的力量。
今天,我就要讲一个,实力超群的厉鬼,是怎么变成厉鬼的故事。
这件事发生在五代十国时期,距今已经过去一千多年。在那个时代,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事死如事生’。虽然官方一直禁止用活人陪葬、配阴婚等行径,但是当时是乱世,人自保尚且无暇,谁有心管别人的事呢?
那个时候,中原的一个大户人家里,有一个独生子。夫妇俩对这个儿子是千宠万爱,把他养成了一副‘天老二,他老大’的性子,每日里是斗鸡走马,寻花问柳,不干一件正事,只冶游生事。
到了弱冠之年,家里也要给他议亲。只是此时,他纨绔之名早已高扬,但凡是爱惜女儿的家庭,哪有人愿意把爱女嫁给这种败家子?
也有一些贫贱人家,为了荣华富贵,愿意舍弃一个女儿,可夫妇俩又看不上这样的人家。
一来二去,这公子的婚事也就被耽误下来。
好景不长,这公子四处冶游,终于染上了一种怪病,来势汹汹,让他浑身上下长满了毒疮,成日里身体高热,意识不清。老夫妇给儿子请了不知道多少大夫,都对他的病情无能为力。
到最后,没了办法,老夫妇就打算给儿子娶一房妻子冲喜,也不求女方家多么富贵显赫,只要女方本人才貌双全即可。
大家都知道这是个火坑,但是这年代,也不缺愿意为了荣华富贵卖女儿的家庭。有一户很穷的人家,姓高,她家为了生儿子,连着生了六个女儿,到第七个,才生了儿子。到了儿子六七岁的时候,长得十分聪明,夫妻俩想把儿子送去读书。偏巧这一家的大女儿,生得美貌动人,还十分的能干。这家人就动了心思,想给大女儿找个贵婿,好让一家人鸡犬升天。
这户姓高的人家送女儿去见了大户人家的老爷、夫人。高姑娘容貌美丽,性情温顺,老爷夫人很喜欢她,加上公子病情危重,很快就点头让她进门。
公子奄奄一息,老爷夫人也等不及,三书六礼竟然在十天之内匆匆赶完了,公子得知父母给自己娶了这样一位美丽的妻子,大喜,竟然起身拜了堂。老爷夫人以为是他的病情有了好转,非常开心。可惜天不遂人愿,这只是回光返照罢了。成亲当晚,盖头还没揭掉,公子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失去独生子的老爷夫人极度不满,所以告诉高姑娘的父母,要么退回全部聘礼,让女儿一辈子守寡。要么让女儿给公子陪葬。
这户人家势大,高姑娘的父母又舍不得丰厚的聘礼,最终,他们选择了后者,抛弃了自己的女儿。
老爷夫人被仇恨裹挟,铁了心认定,是高姑娘命硬,害死了儿子,所以连她的喜服都没有脱,就把她活着,塞进了合葬的棺材里。
不知道是不是命不该绝,埋葬这对新婚夫妻的墓穴下面,有一股地下暗流。下葬当晚下了暴雨,暗流激涨,泡的棺材有了一条缝隙,透气,而且没到下雨就会有一些水流进来。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高姑娘就这样,在棺材里,存活了更长的时间。”
周围响起了高高低低的抽气声。
高玉笙听得极为入神,死死盯着陈韵。黄萱则闭目养神,若有所思。
“那后来呢?她得救了吗?”郑媛媛问了出来,接着又觉得自己有点傻,开头已经说了,这高姑娘多半是受尽折磨,成为了一个极为恐怖的厉鬼。
想想也是,活着被塞进棺材,一下子就被闷死了还好说,偏偏没有闷死,而是在一个极小的空间里,和死人共处,看着死人一点一点腐烂,没空气,没水,没食物,带着对生的渴望,看着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消耗流逝。这也太可怕了。
“你如果想问她有没有从棺材里出来,答案是有。下葬百日,一个盗墓贼听说这大户把不少家私换了宝物,给儿子陪葬,所以就想盗掘坟墓,赚上一笔。他刨开了坟墓,里面是一具被啃食的露出白骨的尸体,和一个披头散发,浑身散发恶臭,目光呆滞而且骨瘦如柴的女人。
他以为自己遇到了鬼,吓得大叫,暴露了行踪。看坟的人很快过来,将他们全部抓获。
这个时候,高姑娘经历了这么久的折磨,已经状若疯癫,甚至不会说话了。
众人看了棺材里的情形,都猜到,是她吃了人的尸体,才活了下来,吃的还是自己的丈夫,都觉得她已经不再是人了。老爷夫人对她恨之入骨,请来了一位游方道士,要将高姑娘彻底治死。
若这高人真是高人,还好。可惜这老爷夫人请到的,只是一个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他为了挣赏钱,硬说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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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的高姑娘是女鬼,留在世间必定害人。那高姑娘的木命,金克木,必须制作一个铜棺材,将高姑娘放入其中,再把棺材口用铜水封死。除此之外,这棺材不能再入土,否则木入土中,就会生根。老爷和夫人最终听信了江湖骗子,将高姑娘封入了铜棺之中,又用铁索将铜棺悬吊起来。
又过了一段时间,守棺的人每天都能听见那种沉闷闷的,什么东西在敲击棺材的声音。这样的日子持续过了一年,那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响,所有人都对此感到害怕。老爷和夫人几经周折,这次请来了一位真正的得道高人。
那高人一看高姑娘的八字,就说不好。因为之前那个江湖骗子说错了,第一次被挖出来的高姑娘,实际上是人,不是鬼。但她已经经受了很多折磨,如果此时死去,必定化为极为恐怖的厉鬼。偏偏,他们还将高姑娘重新封入铜棺。这高姑娘根本不是木命,而是水命。金生水,她在棺中,修行起来是事半功倍。如今那扣棺材的声音,不是她还活着,而是她已经尸变。
高姑娘活着的时候受的折磨太多,又曾经吃过人肉,身死之后,魂化厉鬼,身化尸魔,凶性可怖。所以虽然之前错了,但此时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开棺,否则别说是公子一家,就连周围的凡人,都将遭受大难。
可是以高姑娘的怨气和金生水的布局来说,她修炼有成,破棺而出,为祸人间,是早晚的事。
那高人无奈之下,想出了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他将那铜棺材取出,寻了一处极为隐秘的积阴穴,将凶棺镇于其下,周围布下符咒,以阴气汇聚,支撑符咒效力。这样只要阴气一日不绝,高姑娘就一日不得见天日。
但棺中的高姑娘也可以借极阴之地修炼,天长日久,只怕破棺之日,会更为凶险,甚至成为一尊前所未见的凶神。
但在那个时候,将眼前这一关过了才是最重要的。
或许天长日久,有一天,棺中的高姑娘,会散去怨气,也说不定。”
“那高姑娘,她就一直被封在棺材里吗?”高玉笙瞪大了眼睛,感叹道:“好可怜啊。”
“也没有,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有人将高姑娘放了出来。”陈韵回答道:“只是被放出来的早已不是高姑娘,而是高姑娘肉身化成的尸魔,和冤魂化成的厉鬼。”
说完,陈韵吹熄了面前的蜡烛。
10. 高玉笙的故事——假山
“现在只有我这里的一枝蜡烛亮着了。”高玉笙说道:“都快烧完了。那我就尽快把故事讲完吧。在东瀛,有个传说,点燃一百枝蜡烛,每讲一个故事,就吹熄一根蜡烛的话,讲完一百个故事,就能召唤出一只青行灯。但是今天我们只有八个人在这里,而且每个人只讲了一个故事,所以全部吹灭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大家可以放心。
那我就要开始讲我的故事咯。
现在几乎所有的网络平台都已经实名了。但是十几二十年前的时候,完全不是这样。
小的时候,我有段时间在老家住,那是一个中原的小城市,城市里只有一个公园,公园里有一个小小的游乐场,有假山,滑梯,旋转木马和一些简单的玩乐装置。我在那个小小的乐园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
后来,到了上中学的时候,有一年暑假,我爷爷带着我回乡祭祖,我回到童年的乐园,想要再看一下曾带给我快乐的小小乐园,但那乐园已经被封锁了。我问了旁边摆摊的摊贩才得知了一个恐怖的故事。
就在当时的几个月前的一天,一个外地的十几岁的女孩子,来到我的老家,见她的网恋对象。
此前,他们只用网络聊天软件聊过天,来到这里之后,女孩子发现网恋对象是一个同龄的男孩,而且这个男孩有不少‘兄弟’,几个人一起去网吧和游戏厅尽情玩了一天,晚上的时候喝了很多酒,然后这个女孩子和她的网恋对象起了争执。最终,网恋对象拿起酒瓶向女孩子的头上疯狂砸去。其他几个人也纷纷去帮他。第二天早上一行人清醒的时候,女孩已经没了呼吸。
这伙人,真不知该说是胆大还是胆小,他们担心事发之后要面对家长的怒火所以有了毁尸灭迹的念头。他们找了一个大铁锤,把女孩的头颅完全打碎,碎到看不出本来面目。
之后,他们用保鲜膜把女孩的尸体缠了起来,趁着夜晚,藏到了公园的假山内部。
一连几个月,这件事竟然没有被人发现。但其中一个年龄最小,还不满十四周岁的男孩每天都在做噩梦,梦到那个女孩子死死盯着他,但头颅已经破碎,只剩下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顶在原本头颅的位置。
最终,他的父母察觉到了不对,在逼问出真相之后,带着儿子自首了。
最终,几个凶手纷纷落网,被判了刑。虽然因为几个人都是未成年人,没有人被判死刑,但也算相对天理昭彰的结局了。
只是那个女孩子的身份,至今不明。不知道她的父母,是不是还在等着她回家。”
听完,黄萱第一个开始拆台:“这不上次文敏讲的故事吗?你这丫头仗着她不在就大鸣大放抄袭啊。”
“哼,说什么呢,这是我朋友给我讲的故事,符合咱们游戏规范啊。”玉笙得意洋洋地说道:“谁让她放我鸽子的。反正我也没想得第一啊。大家来评吧,谁第一?”
黄萱不是真心说她,大家也都不想得罪她,只好默认了她这种敷衍人的行为,开始票选第一。
投票的次序和讲故事的顺序一致,黄萱投给了陈韵。接下来轮到高升明,他已经是注定的输家,所以把票投给了好哥们齐祺。齐祺思忖片刻,也投给了自己。到郑媛媛的时候,黄萱插了一句:“小郑妹妹,我要帮陈韵拉票哦。”
郑媛媛很好说话,于是也说:“那我就投陈韵吧。”
黄萱正准备再拉方烟语的票,就被玉笙制止了:“违规,违规啊。再拉票我要让你先离席了。”
方烟语思索片刻,说:“那我投表哥吧。”
程慎思点点头说:“我也投自己。还有,这个故事不是编的。”
众人只当他一本正经在搞笑,纷纷笑了起来,让程慎思皱紧了眉头。
现在三个人有两票,算是平票,陈韵很快投给了自己。高玉笙想了一下,说:“虽然黄萱违规拉票,但我也感觉,是陈韵的故事最恐怖,就投你吧。”
这样一来,按照规则,高升明就要答应陈韵一件事,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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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挤出一副笑脸,对着还是陌生人的陈韵说道:“美女,高抬贵手啊。”
陈韵却挤出了一抹僵硬的微笑,没有说话。
高玉笙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没吹蜡烛,所以吹熄了蜡烛,打算去开灯。起身时她却被椅子绊了一下,险些跌倒,还被黄萱嘲笑:“笨蛋笨蛋,我来吧。”
此时已经很晚了,大部分参与者都是学生,宿舍关了,也没法回去打扰别人休息。所以玉笙提前让人准备好了客房,还给每个人发了一件睡衣和一套洗具,让陈韵带着大家回房间。
玉笙、黄萱和陈韵在这栋别墅里本就有住处,其他几个人则按照熟悉程度分成了几层。高升明、齐祺和陈韵在一层,郑媛媛和黄萱在二层,方烟语、程慎思和玉笙则在三层。几个人按照指引回了房间,感觉时间不早,打算洗洗睡了。
高升明才回房间片刻,就听到了敲门的声音,打开一看,才看到是齐祺,正一脸严肃地站在门口。
“老高啊,我看你是可以适当放弃了。”他叹了口气,说道:“人大小姐看那个程慎思的眼神都比看你有意思。”
“我就喜欢她这样。”高升明一笑。
“你喜欢的可多了去了。什么‘小红’‘小绿’你当初也爱的不得了。”齐祺吐槽道:“结果呢?听句劝,就瞧她这小姐妹那样子,你真搞一出始乱终弃,人能去套麻袋打你。”
“我对她是真心的。”高升明一脸认真地说道:“你不懂,三个月前我第一次遇到她,是在一棵树下,阳光透过树叶照进来,投影在她的脸上。我看呆了。她看我犯蠢,露出一个微笑,那笑容,我每天做梦都能梦到。”
“你对每一个都是真心的,但是你的真心保质期最多一年,接着就变质了。”齐祺吐槽道。
“胡说,我们可好了十年了,我对你的真心永不变质。”高升明嬉皮笑脸地说道。
“滚滚滚,真晦气。”齐祺甩了甩手:“良言难劝该死的鬼,你就找死吧。”
11. 入夜
齐祺走了一小会,又有人敲响了高升明的房门。
是陈韵。
以高升明的天性,不管有没有好感,见了个平头正脸的年轻姑娘就免不了要调笑几句。今天也不例外。他露出一抹微笑,说:“小美女,这么晚找我什么事啊?”
“我来拿你输给我的东西,不过在这之前还有一件事。”陈韵礼貌地点了点头:“可以先把我的耳朵还给我吗?”
她撩开盖住右耳的披肩发,此时原本该有着右耳的地方,却只有几截脱开的线头,像是原本被缝上的东西又被什么拽掉了。
与此同时,黄萱正在玉笙的卧室,帮她吹头发。
“都快一点了,别吹了,差不多干了就行了,吹到全干太慢。”玉笙打着哈欠想躲开,却被黄萱一把按回了梳妆台前。
“不行,头发不吹干很容易生病的。”黄萱斥责道:“你就是太不注意了,嫌累就别玩这个啊,搞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家里,不嫌脏?还得把他们用过的四件套扔掉。”
“哇不至于吧,小方小郑怎么你了?”
“我说谁你不知道吗?谁换那房间的床单都得戴着手套,不然会被传染什么脏病。”黄萱皱着鼻子说道:“刚刚和他坐在一起把我恶心死了,感觉唾沫星子都能喷在我脸上。”
“这次不是你说让他来的吗?”为了加快进度,玉笙也开始睡眼惺忪地擦拭发尾的水滴:“周三的时候我和你说想不到还能叫谁,你让叫他的。”
“我笑你呢,谁想到你真叫。”黄萱随口回复:“好了,差不多了,你赶紧睡吧。”
“其实……”玉笙似乎想说什么。但她看向卧室的门,黄萱已经离开了。
她只好把头发拢了拢,回到了床上,叹了口气,决定睡了。
走廊上,刚走出门的黄萱和不知道为什么游荡在外的程慎思刚好撞上。
“差爷,大半夜在别人家乱逛什么呢?”黄萱拨弄了一下橙黄色的披肩发,不怀好意地问道:“鬼鬼祟祟,不会是等着偷东西吧。”
“你不也在乱逛?”程慎思反问道。
“我是主人家的远亲,怎么也算半个主人吧,只有你才是客人,还是不速之客。”黄萱说道。
“我竟不知道现在医学昌明到了这种地步,人和黄鼠狼还能当远亲,真是……”程慎思缓缓说道:“贻笑大方啊。”
“差爷,这就是你少见多怪了。收养的远亲,那也是远亲啊。难不成收养关系就不算亲属?”黄萱倒不生气:“难道你们缉灵司入职不考法律常识吗?法盲还真是可悲啊。”
忽然,程慎思脸色一变,没再纠缠,而是想越过黄萱,从楼梯赶紧下到一楼去。黄萱却不着急,还挡住了他的去路。悄然吐出一口气,问道:“唉呀,差爷,你急什么,你的房间不就在这一层吗?今天这边好多女孩子在住,你不会是要行什么不轨之事吧?唉呀,这可让我们好害怕。”
“让开!”他一把推开黄萱,冲了下去。
可惜,当他冲下楼,再撞开高升明的房门的时候,看到的已经是一个悬吊在天花板上不断挣扎的人了。
黄萱就一步一停地跟在他身后,欣赏着他把高升明放下急救——当然是徒劳的,别被影视剧骗了。一个人在上吊的一瞬间,喉咙就像一根吸管一样被压碎了,哪怕被放下来也会很快因为窒息而死,除非是立刻可以得到急救,否则断无活理。
程慎思急急对她喊道:“你不是医生吗?快救人啊!”
“我,是牙医。”黄萱全无一丝要帮忙的意思:“不具备对这样的重伤患者急救的能力,而且对我来说他死了不是更好吗?”
“根据你所说的话,我合理怀疑你也参与其中,甚至是主谋。”程慎思说道:“如果他真的去世,我们会对你进行传唤调查。”
“和我有什么关系,可别乱冤枉好人啊差爷。”黄萱假作惊慌,但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她的内心毫无波澜:“而且们?哪来的们?我以前看过你们的执法规范,好像执行公务至少需要两个人吧,你只有一个人,那你是在执行公务吗?”
眼看着高升明彻底因为窒息失去意识,显然很快就会去世,程慎思愤怒地锤了一下地板,但显然完全于事无补。
“唉呀可以了,不就死个人渣吗?搞得和什么绝世遗憾一样。”黄萱却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地板上的人体垂死挣扎,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忍与同情:“还是连缉灵司也怕高太尉啊?”
“你还是先和我回去配合调查一下吧,我认为从你的表现看起来,你确实有嫌疑。”程慎思冷漠地说道。
“差爷,这就不讲理了。”黄萱丝毫不慌“那我今天就让你知道,什么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你叫人来收尸,我和你回去就是了。”
晚上一点,身边死人,自己被带走询问,哪怕不是作为嫌疑人而是作为证人,也是够让人懊恼的。
高玉笙来的时候甚至没来得及化妆,她平时美艳的有些锋利,此时脸白白的,倒有些我见犹怜的感觉。
“从大家散场之后,我一直和黄萱在一起,我们一起在我的浴室泡澡。”
“她的房间不是也有浴室吗?为什么你们两个要一起泡。”女警有了一点小小的疑问。
“省水嘛,而且我们从小时候就经常在一起泡澡,所以我这边装修的时候特地做了一个大的方浴池,和你们想的可能不太一样,这个浴池容纳七八个人同时沐浴也是没问题的,并不是挤在一起。”高玉笙解释道:“我们真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听说他是自杀啊。”
“死者也是你的熟人了,听说一直在追求你,你不替他感到难过吗?”另一个询问的男警察问道。
“啊,坦白说,我对他确实是没有什么好感,虽然听到他的死讯有些遗憾,但是你问我悲伤不悲伤,我确实没有悲伤的感觉。”高玉笙说道:“虽然有点奇怪,但是既然是在接受询问,我还是如实回答吧。”
另一边,黄萱也在接受询问。
“所以,死者到底是怎么死的,你是否知情。”
“我眼看着他死,说不知道,你们应该也不信吧。不过我真的没有参与。”黄萱态度坦然:“这种人渣,只能说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吧。”
“听你说的,你似乎知道凶手是谁。”程慎思问道:“根据地阴司曾经签订过的《阴司宣言》,所有妖、魔、鬼都需要尊重和保障现行法律法规。所有妖、魔、鬼的行为受到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制和保护。如果违反刑法,将有缉灵法庭进行审判,并由地阴司按照判决结果执行。你在人间有一段时间了,应该了解,故意杀人罪是重罪。你也是有道行在身的,断送在这里,不值得吧。”
“吓唬谁呢?”虽然杠了一句,但黄萱还是讲解起来:“你记得小红吗?”
“小红……前女友?”
“你知道高升明对‘小红’做了什么吗?说起来她,也怪可怜的。她不叫小红,叫陈宁。她家里被烧了之后,就更穷了。她妈妈没几年就病倒了,没钱治,病死了。她没个亲人,被送到了孤儿院,当时她年纪已经很大了,也没有人愿意领养记事的小孩。好在她很能吃苦,最后居然奇迹般地考上了一个好大学。
不知道是倒霉还是幸运,她长得很漂亮,来学校报到的时候,高升明就看上了,当时就像现在追玉笙一样,苦追了很久,山盟海誓的,说什么以前都是没有遇到真爱,今天才是浪子回头。小姑娘以前就会学习,真信了,被他骗上了手,觉得遇到了一生一世的真爱。她连自己一直保存的那只兔子玩偶的耳朵碎片,都拿出来给高升明做了个护身符,希望兔子能像保护自己一样保护高升明。
也没过几个月,他就瞄上别人了。陈宁跑去纠缠,然后怀孕了。
你知道高升明做了什么吗?他告诉陈宁,说自己的父母是传统的人,肯定接受不了儿媳妇未婚先孕,让她先打了孩子,就带她见家长。
这姑娘是真傻啊,她真的去堕胎了。”
“那么凶手,是婴灵?还是打胎过程中陈宁也遭遇了不测,去世之后化作了厉鬼?”
“急什么,高升明这个畜牲造的孽我还没讲完呢。”黄萱翻了个白眼,接着讲:“你知不知道,像兔子玩偶这样的怪,最想要的是什么?嗯,你不知道。因为人是万物之灵,轻而易举就拥有了妖魔鬼怪最想要的东西。像怪,其实介于生命与非生命之间,最想要的当然是变成真正的生命啊。
这兔子和陈宁之间是有因果的,大到可以让陈宁带给它真正的生命,不过像这种异物想投胎转世为人,本来就要经受很多劫难,付出重大的代价不说,还不一定能够成功。所以,你可以想象以下,就像是我说的那个不狐不鼬的可怜狐妖一样,兔子玩偶现在是什么东西。”
“这兔子,倒不恨陈宁。”
“你未免把兔子和陈宁之间的情谊看的太浅了。如果这样轻易就会反目成仇,为什么要冒着彻底消亡的风险救她。”黄萱偏过头去:“这时候还没完呢。第一次的时候陈宁不知道,她堕胎之后,高升明就像甩掉一块用过的破抹布一样,彻底甩了她。但是兔子现在的情况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它成了婴灵和玩偶怪物的嵌合体,要么就再次投胎转世,拼一把。要么就永远是一个不鬼不怪的东西。但是第一次转世失败,已经让它大伤元气——本身也不是道行很高的大怪嘛。所以为了能够顺利转世,它不得已去求了陈宁。只有一种方式能让它用残存的力量转世成功,那就是,高升明和陈宁需要再有一个孩子。”
“像这种要求,陈宁怎么可能会答应?”
“你小看了陈宁的义气,为了救命恩怪,她答应了。”黄萱淡淡地说道:“我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办法,但是她很快又怀孕了。这次她是无论如何不可能主动堕胎的。你知道高升明做了什么吗?”
“他用了什么办法,让陈宁再次流产?”
“很直白的办法,他把陈宁打流产了。之后陈宁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很快自杀了。”黄萱回答道:“你说这个仇,值不值得小兔子来拼个命?就算是人类,遇到这种事也会杀人的吧。首先我尊重法律,其次我没有给兔子提供帮助,我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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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知道兔子的计划,我只是没有阻止。这应该无可厚非吧。”
“你的不作为,害死了一个人。”
黄萱听完笑了:“所以我说,差爷你要学学法,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是有成立条件的,要么是先行行为引起义务,要么是特殊职业或者身份引起义务。他是我的谁?我又做了什么?见死不救可不犯法,鉴于见死不救的对象是这种人渣,我认为我连道德负担都没有。非让我评价的话,就是他早该死了。谁的孩子谁心疼,这种人追你的表妹,你是什么感受?其实你也未必是对他的死亡多么愤慨,只是觉得在我一个妖精面前丢了人,有些下不来台吧。那不好意思,接下来你就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我可比你想的难送。”
话音才落,审讯室中就闯入了一个正在擦汗的中年男子,气喘吁吁地说道:“三姑娘,一场误会,误会一场啊。程老师是特派来的,不知道内情,误会了。”
“老纪,你亲自来了啊。”黄萱见了熟人,越发放松了:“那我能走了吧。之后的事和我们的工作人员谈吧。”
“可以可以,那您?”
“虽然很想和你们再论理,但是我有职责在身,还是走吧。”黄萱摆了摆手,然后问:“这事和我的干女儿就更没什么关系了吧,我要带她一起走。”
“干女儿?”
“她母亲是我的有缘人,在她出生之前,我就已经认她做干女儿了。只是后来我又换了身份。”黄萱追忆起来。
不等程慎思多言,秃头老纪就连连点头称是:“没问题,没问题,这能有什么问题?”
等送走了两个人,程慎思才问:“这小黄仙姑,也就几十年修为,值得怕成这样?”
中年男子擦着汗解释:“您听见我刚才叫她什么了吗?三姑娘啊。她虽然年轻,但却是黄仙一门如今的第三号人物。你看她那一身,寻常妖物修炼个千年才有机会修成人身,她十几岁的时候就彻底成人了,那可不是幻形啊。十几岁啊!这对寿命长久的妖物来说就相当于是个婴儿。不夸张的说,黄仙一门有了她,在胡门面前都能抬得起头了。这还不算,要说黄门,现在人才凋敝,能成气候的太少,也没什么可怵。但她还有个称呼叫‘小孟婆’,相传在地府,孟婆是看奈何桥的。她如今在地阴司,也负责看守奈何桥,是地阎罗的一个最亲近的心腹,万一她回去进两句谗言,我们可都没好。”
“所以‘奈何桥’就在沪上。”程慎思若有所思地说道。
“这可不敢提。”
原本,在妖魔鬼怪中,妖物最为兴盛,靠着血缘和长寿,妖物可以有比较好的传承。鬼和怪则相对处于弱势。因为鬼没有形体,怪则不是生命。而且鬼虽然一开始就拥有最高的灵智,但是阴寿过短,正常鬼物四十九天一到就要魂飞魄散,重新组魂投胎。
这个投胎和普通人想的不太一样,一个人原本的三魂七魄是不能完整着投胎的,而是会分成单片的魂魄,再与其他人的散碎魂魄组成新的魂魄投胎,说是转世,实际上一个人能转成十个人,和前世可以说没什么关系。
这一局面在几十年前被改变了。
一开始,只是这个世界上突然多了一只千年鬼王。她自称高姑娘,生前是五代十国时期的人,被镇压多年,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有人废了封邪法印,才将她放了出来。
她虽有千年的道行和怨气,但是这千年没有和其他厉鬼交流过,更不会什么术法,所以在同级别的鬼王之中,还属于比较弱的。刚被放出来的时候她甚至不识字,还疯疯癫癫的。
但是她确实聪明,在一个被她控制的人类的帮助下,迅速掌握了现代的信息和知识。大约是二十几年前,她忽然掌握了一个神奇的宝物,现在都叫这个宝物‘奈何桥’。
鬼成鬼后,会丧失触觉、味觉、嗅觉,只有视觉和听觉。这样一来,人间的种种快乐,鬼都是无法体会到的。可‘奈何桥’却可以联通阴阳。只要高姑娘使用‘奈何桥’,就可以让其他鬼物暂时拥有人的感官。靠着这一宝物,高姑娘硬是用最弱的实力让其他鬼王对她俯首称臣,又用这些鬼王原本的班底,做成网格。一旦人死成鬼,就马上进行收编,起到了传说中地府的作用。所以她将这个组织取名为,地上阴司。
高姑娘是个识趣的鬼,所以她并没有与人作对,反而宣誓尊重和遵守法律法规。除此之外,她还同意与官方进行一些合作,用鬼魂帮忙做一些人类无法做到的事。这样一来,她的路途就更畅通了。
高姑娘一统鬼界之后,靠物种血缘聚合、不同物种之间甚至有着血海深仇的妖精已经不是对手。妖、魔两族最终也在形式上认可,并加入了地上阴司,甚至有一些妖精还担任了一些职位,‘小孟婆’就是其中一位。
妖魔鬼怪往往以实力定尊卑,但高姑娘的出现可以说完全颠覆了这一点。让她地位稳定的不是她的实力太强,正是她的实力太弱,又能给所有加入的人足够的利益,反而结成了相对稳定的联盟。而且她横空出世,虽然没什么帮手,但也没什么敌人,因此反而达到了一个平衡状态。
12. 结束
黄萱开着车,时不时偏头观察副驾驶坐着的玉笙,看她情绪不高,于是随口问道:“怎么了?闷闷不乐的,这不是没事吗?”
“唉,毕竟也是认识的人。”玉笙感叹了一下:“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毕竟也是认识的人呀。”
“你睡会吧,这天边都亮了,折腾了一夜,看你眼睛红的。”黄萱微微一笑,也不再和她说死人的坏话。
“感觉这个战栗之夜放家里确实是容易出事。”玉笙也不矫情,把头歪在一边,闭上了眼睛:“下一次还是找个别的地方开吧。”
“对了,陈韵给我发消息,说辞职了,感觉影响学业。”
“怎么和你说啊,那好吧,我一会给她发个红包。”
“不用了,她已经走了,死了人她还挺害怕的。”
“嗯,那好吧,但是钱还是让小卢帮我转一下。”
“知道了,睡吧。”黄萱叹了口气,没告诉她按照缉灵法庭的一贯作风,别管多深的怨气,多大的仇,凡是异类害死了人命,都是铁定要处以极刑的。
不过她觉得,能用同归于尽的方式带着仇人一起走,小兔子也算死得其所吧。这世间最痛苦的莫过于恨之入骨的仇人就在自己面前,可是拼了命也做不到鱼死网破,最终甚至不得不被对方继续利用。
从几十年前开始,这么惨的妖魔鬼怪就有很多。反正不管多么恨她,那只女鬼都能找到对方的最佳用途。
黄萱没有再开车回之前玩游戏的别墅,那边刚死过人,也不利于玉笙放松精神,她驱车前往了玉笙的另一套房子。
路程不远,到了之后,玉笙就摇摇晃晃回房间补觉了。黄萱叹了口气,打算开车去自己的牙科医院上班。
玩游戏之后死了人,哪怕是热爱作死如玉笙,也是可以消停一段时间的。
一周过去,她都没有再回死过人的房子居住,只让钟点工定时打扫房间。
这一周黄萱不知道为什么忙得像是陀螺,总不见人影。玉笙只好找找别的朋友。这天下午,她想起程慎思讲的故事,所以叫来了自己的朋友佟燕诗。
佟燕诗确实是一个神秘的女人。玉笙知道自己很漂亮,但让她自己公正的评价,她比燕诗还是差了一点。
佟燕诗很美,肌肤如雪,眉目如画,哪怕不施粉黛,也足够无瑕。
玉笙是读大学的时候认识她的。
从本科时起,玉笙就热爱前往任何发生过灵异事件的凶宅去探索,当时她正是和一帮发烧友一起去一间古宅探索时,遇到了佟燕诗。
佟燕诗外表冷如冰山,实际上却外冷内热,很爱关心人。
玉笙持续作死十几年,从没遇到过灵异事件,但是狂蜂浪蝶倒是撞见不少。当时她有一个老旅伴,因为经常和她一起出去玩,误解了她的感情,对她表白遭到拒绝之后又怀恨在心,打算在和她探索凶宅时暗中谋害她。还是那时候萍水相逢的佟燕诗发现了追求者的阴谋,制止了行凶行为。
那之后,玉笙自然对佟燕诗大加感谢,但佟燕诗不缺钱,拒绝了玉笙赠送的礼物。这一来,玉笙自然要经常去探望她。久而久之,两个人也就成为了朋友,每次外出探险的时候,燕诗如果无事,也会一起前往。
佟燕诗是个有钱的单身女人,在一家研究所当研究员,但她空闲时间倒是不少。所以玉笙一叫,她就如约来做客。
今天,她穿了一件水墨山水图案的连衣裙,头发用三根发簪盘成一个发髻,两鬓有几缕头发散下来,颇具古典气质。
玉笙想起前几天听得故事,见面的时候刻意拉了对方的手——温温热热,甚至可以感觉到脉搏的跳动。还好故事不是真的。
“听说黄萱前几天被当成犯罪嫌疑人带走了。”燕诗一来就问:“怎么回事?”
“有人在我家上吊了,当时有些误会,当天晚上排除人为可能之后就已经把我们都放走了。”玉笙哀叹一声:“所有人现在一见我就问。唉,他怎么偏偏在我家里想不开,平时真看不出来。”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外表看着没事,里面已经坏了。越是看起来像个正常人,越是疯的厉害。我的一个熟悉的人就是这样。”佟燕诗点评道:“你没事就好了,他我反正也是听说过没见过。不过你这烂桃花是有点多,这个还好是自杀,当年还有人要杀你来着。”
“可别提当年那破事了,想想就觉得丢人。”玉笙摇了摇头:“我们最近好久没有一起出去了。估计以后我都不太可能会继续开战栗之夜,本来就没人来,这次死了人,更没人愿意半夜去我那破房子了。好无聊,你最近有什么地方能去吗?”
“能去的早去过一遍了。”燕诗回答道:“基本上都是噱头,去了简直是浪费时间。我看你最近不太平,还是在家老老实实待着吧。实在不行回家陪爸妈。”
“我早和你说过了,我记事的时候爸妈就离婚另找了,现在都有新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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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哪个想见我。从小我就是爷爷带大的,后来小学的时候爷爷去世了,就是保姆带我。我爸妈仅限于一个月见我一次,还不是同一天见,哪有什么情分。”玉笙摇着头说道。都羡慕她出身绮罗丛,谁知道她从不曾得享天伦乐。这对爸妈对她来说还不及黄萱来得亲近,至少她们俩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佟燕诗想说什么,但还是没有说。
这就是玉笙喜欢她的地方了。
玉笙知道自己在别人看起来有些薄情,所以别人劝她,她就假装听。但是燕诗是个例外,她从不劝任何事。
“那就找找别的乐趣吧。”佟燕诗说道:“你夜路走得多了不会撞鬼,但是没准就会摔跤。不行玩点阳间东西也行啊。”
“我感觉探索鬼屋比起玩极限运动已经安全很多了。你知道吗?我喜欢这种害怕的感觉,但去鬼屋的好处在于,我知道这些东西不可能是真的。但是极限运动一不小心就死了。”
“你既然不信世界上有鬼,为什么总在玩这些。”佟燕诗点评:“我看你就是闲的。还有,放弃你那恐怖小说吧,你一个无神论者写鬼,写出来的东西谁怕?”
“不许玷污我的文学梦想!”玉笙摔了个靠枕过去。
“就你写的那除了占用网络空间也没什么别的作用了,还文学呢。”佟燕诗毫不客气地吐槽道:“快找个班上吧。”
“我是博士,已经有工资了,虽然很少,但是怎么不算上班呢?再说,别的不说,我爷爷留给我的钱只要我不沾黄赌毒也不创业,花十辈子也花不完,我有什么必要努力。”玉笙翻了翻白眼。
只要她不乱投资,那想花完这么一笔钱,还真的是有难度的。
“那等你毕业呢?是要谋个教职还是怎么办?”燕诗又问。
“到时候再说呗,现在想的到时候可能就变了。我是魏晋时候人转世,今朝有酒今朝醉,一滴何曾到九泉。”玉笙自嘲道。
“你不是魏晋时候人转世,你是五代十国时期人转世,上辈子当乱世人苦头吃够了,这辈子一点都不想努力。”燕诗随口说道。
“说起这个,有件事其实让我挺惊讶的。”玉笙想了想,开口说道:“你知道吗?上一次,就是高升明自杀的那天晚上,有个女孩子给我讲了一个五代时期女孩子被人活埋的故事,从那天起,我总在做梦,梦见自己被塞进了棺材,边上躺着尸体,四周一阵恶臭,我喘不过气,又渴又饿,还害怕……”
13. 旅途
一辆黑色越野车行驶在盘山公路上。
“玉笙姐,要不这事还是和萱姐说一下吧。”司机不安地对后座的女人说道。
高玉笙唯爱裙子,一年四季,但凡能穿裙子的场合,总是要穿裙子。今天却与平时不同,只穿了一件简洁的白t恤配牛仔裤,头发也扎成了高马尾。
“不许说。她都失踪两三周了也没和我报备啊。”高玉笙无聊地玩着墨镜说道:“小卢,是她给你开工资还是我给你开工资?怎么我的话你不听?天天帮她盯着我?”
“我全听你的,姐。”司机苦笑了一下:“这边的路真是陡,一路上也没见个加油站之类的。姐,你好端端来这里干嘛啊,山里连信号都不好。”
“我和人约好了。”
“人?和谁啊?”卢锦锦放缓了速度,认真地问道。
“网友。”
“哪儿认识的网友?靠谱吗?你不记得文敏姐给你讲的故事了吗?”小卢投来了怀疑的目光。
“现在和那时候不一样了吧,那时候又不实名,现在所有账号都绑定身份证了,一秒就能查到。”玉笙漫不经心地回答:“一直在家里也可能会突然地震,然后就死了。人活着,总是会遇到危险的,所以不如及时行乐。再走几十公里,就到目的地了——天女湖边的一个老庙,听说总会发生怪事,我们晚上要在湖边露营,夜探庙宇。”
“Ok,你是老板,你说的算。”卢锦锦摊了一下右手:“但是至少要让我带上露营装备啊。”
“我准备了,只准备了自己的。谁说要让你陪我的?”
“这绝对不行!”卢锦锦踩了刹车:“你怎么能一个人和一群陌生人待在一起?”
“我今年二十五周岁了,不是五岁,也不是十五岁。”玉笙伸手拨弄着后座座椅上的挂饰:“所以我可以和世界上任何人待在一起。”
“万一遇到危险呢?”
“那至少还有你知道我在哪里,可以找人救我。对吧。”玉笙回答道:“继续开啊,山路上不上不下多危险。”
虽然不解,但卢锦锦还是继续开着车,向目的地飞驰而去。
天女湖是一个西南山区的幽深湖泊,平均深度超过一百米,形状像一枚弯月。水深则蓝,从天空往下望去,犹如一块极为清透的蓝色宝石。高玉笙要去的庙宇就坐落于弯月的中心。
庙宇的所在地是湖周围的一块小坡上,比其他地方高出几十米的一块平坦空地。面积不大。这个坡算得上陡峭,但有虔诚的香客塑了台阶,所以也不算难登。
当地人盛传,天女湖里死人多,阴气重,所以虽然天女湖景色秀美,但游客并不算多。
今天天气预报,说晚上有暴雨,更没什么人在了。
庙宇里供着的是一些熟悉的神明,比如四大天王之类。庙中没有僧道,只有一个肥头大耳的庙祝在看管,此外,还有一个老的看不出年纪的人在看管庙宇。
庙祝是个很会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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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一直以来,他都借着关于天女庙的传说,招揽客人。当然,晚上要留在此间过夜,是要额外加钱买床位的。
说来好笑,天女庙香火稀疏,来探秘的旅行者倒是不少,把天女庙中的房间都住满了。天女庙每个房间能住四个人,除了本就在此的庙祝和老人外,又额外来了十人。这样一来,小卢没了住处,只好开车离去。
一行人带上玉笙,一共是六男四女。年纪都不算很大。年纪最大的是人称王哥的召集者,也就三十多岁。他一看就是所谓的成功人士,梳着个油乎乎的背头,穿着花衬衣,不算胖,但有一个硕大的啤酒肚,说几句话就开始出汗,只好不停拿手绢擦汗,但脸上看起来还是油乎乎的。
接着是一对情侣,男的似乎是‘王哥’的朋友,但比他要小几岁,是个学艺术的富二代,名叫柏森。女的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网名叫‘夜月小狐狸’。玉笙从来不看短视频,但似乎有别人认识她。再接着是一对兄弟,哥哥方周已经工作了,弟弟方圆还在读研,但都是灵异事件爱好者,这次是弟弟放暑假,哥哥特意请了年假来玩。然后是四个大学生,两男两女,分别叫莫遂、覃益鹏、葛桑青,喻愿愿。他们似乎两两之间有点暧昧,但并没有确定关系。
接着就是与玉笙相约的网友了,她网名叫‘王六郎’,但是真人是个年轻女孩,名叫黄文慧。她年纪也是二十多岁,没有谈恋爱,喜欢这些东西,但是一个人不敢来,所以特意叫了网友玉笙一起来。
14. 暴雨
都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但这天的雨下得格外大。
小卢下午四点开车返回城市,打算告状。五点就开始下暴雨,到了六七点,非但没停,反而越发大了。众人在古寺吃了晚饭,见雨一直不见小,便纷纷回了房间。
古寺晚上九点就要断电,虽然不惯早睡,但毕竟在路上折腾了一天,玉笙还是很快在陌生的卧室睡着了。
这一睡就是好久,等到第二天早上,被摇醒的时候,一看表,才知道已经九点多了。雨还没停,天色阴阴的不见亮。
玉笙正打算换件衣服,就听见一声尖叫。她忙顺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跑去,跑出了门,才发现那两个女学生正站在寺门口,看着外面的景色,发出惊恐的声音。
不由得她们不惊恐。一夜暴雨,天女湖的水涨了上来,水势覆盖了原本的堤岸还爬到了台阶的三分之二左右的地方。现在古寺所在的高地俨然成了湖中的孤岛。
玉笙对两个女孩说了句:“别慌,我们赶紧报警,请求救援。自己先别乱跑,雨一直不停,再涨水就危险了。”接着,就掏出手机打算求援。只是她的脸色不由得也难看了起来——或许是雨太大的缘故,信号断了。
她问两个女孩子:“你们手机有信号吗?”
两个女孩子摇摇头,显然是年纪太小,遇到这种离奇事件,有些六神无主了。
玉笙粗粗一算,昨日驱车来这里她还随便算了一下距离,按照车辆里程表显示,寺里离山路是十七点八公里——肉眼已经看不到这片大湖的边缘了。对于运动员来说这或许是能游过去的距离,但是对普通人来说确实是无法想象的距离。这天女湖可不是游泳池,水深的地方有几百米,浅的地方也有几十米,中间无法休息,也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现在又一直下着暴雨,下水游回岸边基本不可能。
卢锦锦回了市区,发现事情不对,很快就会想办法前来救援,问题是这么大的雨,找船来救会不会有困难?
白雨如珠串,连绵不断砸在湖面上,但玉笙却没有心思赏景,而是快速跑回寺里,打算叫醒其他人,一起商量对策。
说来也挺奇怪,这么大的雨,大家倒是睡得香。女生这个屋子还好,两个男游客住的房间都还关着门。玉笙开始是敲门,后来发现里面根本没反应,就改成拿着矿泉水瓶子砸门,两个女学生也反应过来帮忙又喊又砸,才听到里面一声尖利的嚎叫声。
接着就是狂奔出来的柏森、莫遂、覃益鹏。三个人跑出门老远才颤抖着说:“死人了,庙祝死了,别看,别看,吓人的很。”
两个女孩吓得跑到一边去,玉笙胆子却挺大,探头向门里一看,这才知道为什么几个人魂不附体——庙祝的头被整个砍了下来,供在桌子上,边上还放着一只香炉,此时唯余没有燃尽的三截烧了大半的短香。
玉笙犹豫了一下,还是先关上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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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说:“我们先把另一个房间的人也叫醒吧,这不对劲,就在一个房间,不可能砍了头都不惊醒你们。凶手不明,我们还是先聚在一起,不要像恐怖片里的人一样落单,不然就危险了。尤其是我们要快点找到守庙人,现在外面被水淹了,庙祝也死了,手机没信号,要问问他寺里有没有什么设备能让我们联系上外界,或者是离开这片湖。”
两个女生回到女士的房间去叫剩下的人,很快就回来了。玉笙拎着矿泉水瓶继续砸另一个门,砸了半天也没有反应,还是两个男大学生示意她让开,然后一起踹开了门锁。
这门是木制的,锁也是插销,因此靠人力还能破坏,哪怕是锁上,想从外面打开似乎也不是太难。
玉笙不由得有些后怕起来。
这个房间的情况比上一个好的多,很干净,只是王哥和那对兄弟都还睡着,看庙的老人则不见踪影了。这种动静还不醒,就多半是药物的作用了。几人上前对着躺着的三人冷,又是拿冷毛巾擦脸,又是死命摇晃,才算是把三个人一一叫醒。
一行人接着一起来到了寺庙大门口,向外一望,雨非但没停,反而更大了些。水势似乎又涨了。大雨太密,向外望去,可见度极低。小小古寺,俨然成了汪洋中的一只孤岛,漂泊无依。
王哥喃喃自语道:“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雨。”
是啊,这也是所有人心中的疑问,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雨。
15. 溶洞
寺里刚死了人,还是那样诡异的死相,几个人现在都不敢落单。他们一起搜索了寺里各个房间,都不见那守庙老人的下落,只找到一只小小的皮划艇,没充气,挂在墙上。几个人开心的取下一看,才发现这皮划艇已经被利器划破,撕开几条大口子。那断面很整齐,显然是人为的。
他们搜遍了寺院里各个房间,都没发现之前那位看庙老人的下落,不由得都猜测,可能是老人和庙祝起了龃龉,产生了内部矛盾。只是不知道划破皮划艇的意图是什么。
非但如此,前往大殿的时候,他们才发现,那泥胎塑成的神仙金身都被人砸碎了,此时神像摔在地上,不是断头,就是断手断脚。
除此之外,全寺都断了电,开始几个人还抱有期望,觉得只是跳闸,但去检查了全寺电闸,才发现总闸那里的电线全被人割断了。
若老人或是其他什么凶手只是与庙祝有仇,人已经死了,全然不需要再做许多其他事。如今毁船割电线,显然是冲着活人来的。
庙祝的人头现摆在供桌上,天气炎热湿潮,已经开始散发一种难以描述的臭味。几个人将那个死人的房间关死,陷入了沉默中。
“其实也不用太过担心,我的助理小卢送我来的这里,这里涨水,她不久就会知道我们在这里被困,很快就会有人来救我们。”玉笙虽也害怕,还是安慰其他的人:“我们不能自乱阵脚。昨夜大家全都睡得死沉,多半是饭有问题,加了药物。那时候我们完全无力反抗,凶手真要杀我们,完全可以在昨夜下手。没必要等今天大家都醒了再下手。”
“说的也有理,只是凶手也未必是那庙祝。此时大雨涨水,若那老人的尸首被人扔入水中,也不好寻觅。若凶手还在大家之中,那我们还是要面临不少危险。”
“无论真相如何,我们等到救援来应该没什么问题。到时候自有公安查案。”柏森说道:“又不是在演什么大侦探福尔摩斯,你们在这里查什么案。依我之见,我们就不要在这里找凶手了,真激起来凶手的凶性,他有心,我们无心,难免吃亏。”
“不管凶手是谁,他划破救生船,那他自己离开这座寺庙了吗?我恐怕他也没有。”
“不论有没有,我们这么多人,也不怕那一个凶手吧。”
“你又怎么知道,凶手只有一人呢?”
眼看着又要吵起来,玉笙只好转移话题:“当务之急还是再看一下寺里有没有什么我们用得上的东西吧。”
“我们十个人一起是不是有点太不灵活了,虽然不能落单,但是分成两组找的也比较快。”黄文慧提议道。
这一提议很快得到了同意,玉笙黄文慧和四个学生组成了一组,另外几个人组成了一组,分头寻找。
玉笙这一行人没走多久,就有了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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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到正殿的时候,玉笙忽然看到各个供桌上的香灯都被砸了,只有一个还好好的。她好奇心起,碰了一下,才发现这东西和供桌是焊死的,去不下来。再扭了一下,旁边地板忽然升起,露出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小小洞口,下面很黑,但隐约可见是一段阶梯。
几个人谁也不敢下去,于是赶紧去叫了另一组,一起来研究这个暗道。
“如果那个老人真是真凶,我们这么多人,料想他也不是对手,不如下去找找,也早点安心。”最后几个人还是决定顺着这段台阶去看看。
大家排成一队,依次顺着台阶下行,为首走到下面,才发现下面竟然是一处天然的溶洞。那洞甚是狭窄,仅容一人侧身通过。大家一一列队走过,前面的人才发出一声惊呼。玉笙胆子大,就排在第二个,透过前面人的肩膀,看到里面似乎颇多血迹。角落里有个石台,上面似乎绑着一个人,看身量似乎是个孩子,不知是死是活。
为首的人拿手电筒一照,众人都看到那老者果然正躺在石室中,已然没了生息。他手上持刀,颈部有个大口子,像是孩子张开的小嘴一样,伤口极深,把血全流光了。
玉笙跑到石台上去看,才发现上面果然躺着一个浑身是伤的小孩,她伸手一探,发现孩子全身滚烫,似乎发了烧,昏迷过去了。她叫了几声,那孩子眼睛没睁,忽地抬起右手,握住了玉笙的手,才睁开眼。
16. 孩子
这孩子看起来也就四五岁大小,皮肤苍白,嘴唇苍白,只有一双眼睛黑漆漆的,此时正死死盯着玉笙。
片刻后,可能是因为高烧的作用,孩子又闭上了眼睛,从床上扑到了玉笙怀里。
这孩子很轻,也就一米二左右的身高,二三十斤上下。虽然沉,但玉笙还抱得动。她忙叫其他人来看:“这有个孩子,正发烧。”
“奇怪,刚没看到这里还有个孩子?”为首的莫遂嘟囔了一句。但其他人还是从四面八方聚过来看孩子。
“昨天也没见,不过这孩子长得挺好看的。”‘夜月小狐狸’说着就想上手掐一把孩子的脸,不料这孩子倒是挺敏锐,直接扭过头把脸埋到了玉笙怀里。
“烫的很,估计他不太舒服,我们这边也不好贸然给孩子吃药,但一直烧怕有问题,也容易脱水。这孩子搞不好是这老人抓过来不知道要干嘛的,也不知道多久没吃饭了,怪可怜的。既然这个人也死了,我们还上去吧,这边黑漆漆的吓人。”玉笙急急的说。
几个男子想从她手里接过孩子帮忙抱着,但这孩子死死缠着玉笙,玉笙也只好一直把孩子抱在手里了。
有了这种意外收获,所有人又一起回了庙里,没有再去溶洞深处探索。
孩子不肯离玉笙的手,但几个女客都是母性大起,两个大学女生找了块冷毛巾给孩子敷额头,文慧在旁边笑着说:“这孩子和你挺有缘,这么喜欢你,都不让别人碰的。”
“发这么高的烧,怪可怜的,这肯定是谁家的心肝宝贝啊。”玉笙坐在一边回答道。
这孩子甚至连衣服都没穿,只有一块布裹着身体。几个大人又找了自己的衣服给他披着,好歹遮挡一下。
到了下午,雨停了,但信号还是没恢复,大家心里也都安了一些,只要水位不继续上涨,这里倒有不少食物,足够大家待到救援赶来了。
折腾了一天没吃饭,大家也都饿了,于是又分成两组,一组留在房间照顾孩子,一组去做饭。
吃了饭,天很快黑下来,那摆着尸体的房间是没人敢睡了,于是六个男客都去了同一间房挤着睡,孩子离不了玉笙,年纪又小,就睡在女客这一桌了。
到了晚上,孩子烧也退了,精神好了一些,但还是充满警惕,死死贴着玉笙,无论别人和他说什么,都不回答。几个大人也都觉得无趣,遂决定早些睡了。
这孩子虽然和玉笙亲近,但也不肯回答她的问题,玉笙甚至要怀疑他根本不会说话了。
不料到了凌晨,睡在玉笙身边的儿童忽然推醒了玉笙,在她疑惑的眼神中比了一个‘吁’的手势,接着示意玉笙和他一起离开卧室。
玉笙颇为疑惑,以为他是想去厕所,所以还是带着他出了门,怕吵着别人,低声问他是有什么事。
那孩子垂下眼睛,问:“姐姐,你们刚才说你们一行人是十个人,六男四女。但是你查一查,屋子里有几个女人?”
玉笙笑道:“当然是四个啊,两个大学生,夜月小狐狸,还有……”说到这里,她忽然停住。
是啊,一行十人,六男四女,算上她竟然是十一个人,只是之前谁都没有发现,简直像是被什么东西迷了心窍。
“多了一个人?”她自言自语道:“而且是多了一个女人,多了谁?我们中间有了本来不应该在这里的人?”
“我和你说一件事,但是你不要害怕。”孩子低声说道:“这件事在我们这里很有名,我妈妈以前给我讲过,几年前的时候,有一群旅客,一共十个人,来庙里,想探秘。结果那时候也是忽然下了大雨,一夜之间,整个寺庙都被淹没了。那时候负责看寺的庙祝不在,失了职,所以被判了刑,之后换了新人当庙祝。那一行人,也是六男四女。从那之后,这里就经常被传说闹鬼,反而又吸引了一些人来。但是因为当时这些游客死在梦里,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每到天要下大雨的时候,他们就会重复死前的行动。但到了最后,他们想起了自己死亡的事,就会对误入的游客下手,来找替死鬼。现在的一些游客,已经不是最早的一批游客了。姐姐,我听说人不动的时候,鬼是看不见人的,所以一开始到了那个房间的时候,我没有动弹,只有你看到我在一旁。我知道你不是鬼,但是他们可能早就已经死了,只是自己不知道。所以我害怕,刚才才不说话的。姐姐,你才是多出来的那一个人,我们快跑吧。”
玉笙以前听过一个非常老梗的鬼故事,讲的是一队人去雪山探险,一个女孩半路摔伤,所以在山脚下没有上山。过了一晚,探险队的人回来了,告诉女孩子她男朋友从山峰上摔下去,摔死了。可到了半夜,女孩的男朋友却来敲门,告诉女孩子,探险队的人全都摔死了,只有他还活着。到底相信谁,女孩自己也不知道。
此刻,玉笙就成了那个女孩,她心里一下子毛了起来,想了一下,才说:“可是这么深的水,跑,能跑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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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呢?”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有一篇小说,叫《王六郎》,讲的是水鬼王六郎到了投胎之日,需要找一个女子当替死鬼才能转世投胎,但见女子带了婴儿,因此不忍心下手,反而被天帝表彰,升做城隍的故事。玉笙先还不觉得,此时想起网友的网名,不由得冒了一层细汗。
此时外面又在下暴雨,似乎不比昨日的小。
玉笙听着雨声,却没有什么闲情逸致,反而像是听自己的催命钟。
她问孩子:“你还记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你的爸爸妈妈叫什么,住在什么地方?你多大年纪了?”
“我叫巴虺,别的记不起来了。”孩子回答道。
“巴晖?哪个晖?光辉的辉?灰烬的灰?落日余晖的晖?”
孩子低着头,过了片刻才回答道:“光辉的辉。”
“那只有等到救援之后让警察帮你找家长了。”玉笙遗憾地说道。
其实她心里是倾向于相信这个男孩子,一是因为他年纪小,说谎的可能比较小。二是因为这十个人里确实是多出来一个。三是她刚才近距离接触过这孩子,他会发烧,有呼吸,应该是活人无疑。
月上中天,沪宁市的无忧口腔医院中,院长黄萱的独立诊室却还亮着灯。
室中除了院长黄萱之外,还站着一个不速之客。
“你做医生倒是很认真,我看你今天接诊了不少病人。”客人没有一丝来到陌生场所的不安,反而比主人还要坦然。
“我要修炼一项神通,需要收集别人的恐惧,全天下有什么地方比口腔医院更让人恐惧呢?”黄萱警惕地回答道:“少姬,你贵人事忙,在我这小地方也坐了两天了,不嫌烦吗?”
“我们尸魔,又不需要饮食睡眠,更不会累。”客人坦然地说道:“坦白说,我是不想在这里,但既然有职责在身,我也不得不在这里,主要是防着你做傻事。”
“傻事……我可不觉得这是傻事。倒是你,你是不是疯了,那是谁你不清楚吗?这你也帮她?”黄萱咬牙切齿地说道。
“只是让她去和小蛇玩一玩。”客人说道:“那小蛇要还活着,自然不好说。但一条死了这么久的小蛇,是抗拒不了的。那种感觉,你应该明白,是不是。”
“我还活着,明白不了你们这些死物的想法。”黄萱烦躁不已,但她深知自己哪怕拼命,也不是客人的对手,只得压抑火气,重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17. 巴蛇
相传蜀中有巨蛇,古蜀国不与外界相连,直到秦国壮士前去送亲,看到一条巨蛇,想要看清巨蛇有多长,结果是地崩山摧壮士死,而后天梯石栈相勾连,蜀道就此通畅。此蛇就名为巴蛇。
当然,如今这条小蛇并不是当年的那一条。这条小蛇是个混血儿,母亲是虺,相传虺五百年化为蛟,蛟千年化为龙,龙五百年为角龙,千年为应龙。很不幸这条小蛇没到满五百岁化蛟的那天,就过世了。
如今的世间,早就没有能够呼风唤雨的大妖怪了。相传数千年前,那些大妖忽然绝迹于世上。如今尚存的胡黄白柳灰,修得个人身就难得要死要活的。
相传,这条小蛇是即将化蛟之时亡故的,因此怨念极重。妖物死后化鬼极为不易,更不要说是这样难得的妖物。
天女湖畔的小山不是别的,就是这小蛇当年死后身躯堆积所化。
如此神奇的鬼物,如果还活着,高姑娘是万万不敢打什么主意的。但如今死了,高姑娘心动一下,也是在所难免。但这小蛇生前神异,死后也不将其他鬼物放在眼里。高姑娘几度派人诏安,不是根本没见到面,就是被这小蛇直接吃了。摆明了是不服她这个自封的阎君。
原本高姑娘对此也是一笑置之,但这小蛇占山为王久了,越发不服王化,甚至庇护了一些潜逃进天女湖一带的作祟厉鬼。这可是极大地动摇了高姑娘和官方的合作,也让高姑娘无法继续容忍下去。
黄萱说高姑娘对自己也是如此狠毒,高姑娘并不以为意。因为她所做的事情,确实有些骇人听闻。
自来真正的鬼王都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魂魄完整。因为鬼有三魂七魄,每失去一片魂魄,实力就会降至原本的二分之一。撕魂裂魄之痛更不必说,道行不够的厉鬼失了一片魂魄,可能就会直接魂飞魄散,从此不存人世。但高姑娘,是一个只有二魂五魄的鬼王。
此间转世和其他人想的有些不同,人死后四十九天,魂魄会自动解离,意识不存。这些分散的魂魄碎片会逐渐粘合,待三魂七魄齐全后,就会再转世为人或为妖。
而做鬼则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弱点的小鬼五感不存,哪怕是强如鬼王,也必然会失去味觉,触觉和嗅觉。一旦死后为鬼,就再也感知不到任何快乐。因此哪怕是厉鬼凶神,也时常有忍受不了痛苦,转世投胎去的。但完整的妖魔鬼怪转世,必遭天灾,所转之人,往往未生即死。
高姑娘自被放出后,钻研已久,竟然想出了一个折中的主意——撕裂自己的魂魄,让一部分魂魄去投胎转世。谁也没有这样做过,所以谁也不知道这样做会怎么样。二十几年前,她分出了自己的一魂二魄,又用精挑细选的魂魄碎片拼齐了三魂七魄,去偷天换日,投胎转世,成了高家的后人,高玉笙。
这场冒险的收获是巨大的。凭借原本魂魄的链接,高姑娘可以重新体会作为人的感觉,不只是她,其他的鬼物也可以通过她作为中转器获得再世为人的感受。
这就是所谓的奈何桥。
奈何桥给她带来了太多东西,包括高姑娘死后化作尸魔的尸体,那具解棺之后就跑得无影无踪的身躯,也回到了她的身边。虽然这具身体已经有了自己的意志,但是偶尔被她使用一下也不是不可以。鬼是无形之物,很多事情都是有了躯体做起来更方便。只不过许多厉鬼有能力作祟的时候,身躯早就烂干净了。像她一样身体和魂魄都有了道行的极少。
从这一天开始,高姑娘就知道,自己能做的事,能实现的目的,有更多更多。
没有任何一个老鬼能够抗拒这种诱惑,她很快就收编了四方鬼王。虽然这些人中有不少对她只是虚与委蛇,想要借机夺去她的宝物,奈何桥。但显然这只是水中捞月罢了。二十几年经营下来,不止是亡魂拜服,连日渐式微的尸魔一族与妖精一族也有不少被她收入麾下。
而高家,也在她的帮助下成了一方巨富。高玉笙作为她的部分魂魄转世,享尽了人世繁华。
所以此时面对小黄仙姑的怒气,高姑娘没有一丝一毫的心虚,只是用自己曾经的身体说道:“我是利用了她,但是这有什么不好呢?我好了她才能好,你应该是知道的呀。这厉鬼转世,三灾六劫的,不都是我在挡着吗?我哪舍得让她受一星半点的苦呢?我是用了你们黄家,但我也不是没有给你们好处的吧。细算来,你还赚了不少。”
“阎君……”黄萱叹了口气,说道:“她对你这么有用,我知道你必然会庇佑她的。只是……”
“不必说了,你也知道我不爱听。”高姑娘笑着说道。
那美丽的女人重新坐了下来,神情微妙的一变,显然是高姑娘离开了这具肉身。
“不要再让阎君不高兴了。”她语气冷淡地说道:“你明明知道,我们都别无选择。”
。
巴辉抬起头,对玉笙说道:“姐姐,这里其实有一条小路可以出去的。”
“小路?”玉笙有些奇怪,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那条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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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关我的溶洞里,有时候他顺着那条路出去,回来的时候就拿了一些外面才有的东西,所以那条路一定是通向外面的。”巴辉说道。
玉笙犹豫起来。
不管是回到客房,和一群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待在一起;还是半夜三更去一个从没有被开发过的溶洞走来走去,探未知的路,听起来都很吓人。
“没时间犹豫了姐姐,如果他们醒过来,想走就不是这么容易的事了。”巴辉的眼睛在夜色中也闪闪发亮,他的瞳孔好像不易察觉地稍微扭曲了一下,玉笙发了一下呆,想不起来自己之前在想什么,忙抱起面前的孩子,说道:“好,我们快走,你给我指路。”
两个人拿上手电筒,又来到正殿,那密道还四敞大开,玉笙犹豫了片刻,还是抱着怀里的孩子走了进去。
白天一行人一起走还不算吓人,此时只有玉笙自己带着孩子,她心里就毛了起来,旁边滴水的声音都能让她恐惧不已,停下观察四周。这样走走停停好半天,才到了之前的石洞中。
白天一行人来得匆忙,此时玉笙才看到,那石室四周刻着一些简陋的画,只是此时手电筒的光太过暗淡,看不清上面的内容。她还想凑近细看,巴辉已经在她怀中催促了:“姐姐,再不走就要没电了。到时候黑灯瞎火在这种暗道里可就危险了。”
“我是后梁光州人,算时间是公元907年前后出生,倒当不起你这声姐姐。”玉笙已经换了语调。她的神情也微妙地变动了一下,一种从未出现在她面容上的神情渐渐浮现在她的脸上,那是一种拥有幸福生活的人不会有的刻薄表情。
“是你?”巴辉的眼睛彻底变成了一种蛇和蜥蜴才会有的竖瞳:“是你!”
“当然是我,难道这世上的奈何桥有很多吗?”‘玉笙’悠闲地说道:“你想把我的转世身养在自己的骨头里,也要问问我同不同意吧。做鬼可不能这么自私。”
“转世?”巴辉眯着眼睛说道:“可你还是……你疯了?你分裂了魂魄!你让一魄转成了……”
“不够。一魄可不够搭桥,而且只有一魄的话,和本魂联系不够。最少也要一魂二魄,才能保证本体和转世身亲密无间。”‘玉笙’解答着:“分了一魂两魄出来,维持自身的稳定可就是个难题了,至少你做不到,全天下的鬼都做不到。所以这座‘桥’可是很难搭的。”
“我确实不如你。”当鬼怪的时间久了,大家都会变得诚实起来,因为伪装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来谈谈条件吧。”
18. 第 18 章
“我听过你的故事。”沉默了一会,巴虺如是说:“很悲惨,她也姓高,是你的高吗?”
“可不是我的高,是我弟弟的高。”‘玉笙’说道:“作为当事人,我感受到的,其实不是悲惨,而是恐惧。或许你们都不相信,但我其实很怕鬼。哪怕现在,我也已经成为了鬼。说实话,我生下来,就和身边的人很不一样。我长得美,也很聪明,很多人都说,我以后要有大前程,我自己也对此深信不疑。十岁的时候,我家乡来了一个厉害的相士,他说我以后要有大前程。我问他是怎么样的大前程,他却不肯说。他说的其他事情,在我们家乡都应验了,所以我始终觉得我是应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嫁人的时候,我也没觉得会有多坏,或许我丈夫,他真的因为冲喜好了呢?或许他以后就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了呢?反正故事里都是这么讲的。可惜,这些事情都没有发生。不过我啊,还是很不认命的。被塞进棺材我还是不肯乖乖去死,不人不鬼活了那么好长时间,倒吓着人了。其实现在想想,那些都还好,真正让我绝望地还是死了之后,我自己是变成厉鬼,这倒没什么,我进第二个棺材的时候就说了,我死之后必然化成厉鬼,别管是过了一百年、两百年,我都要破棺而出,把他们一家杀得鸡犬不留。”
巴虺嘴上说着同情,实际上并无太多同情的神色,只是静静看着附身玉笙的高姑娘表演。
高姑娘自然也瞧了出来,却没什么尴尬的神色,而是继续说道:“早知道就不该放这狠话的。进了金棺之后不久,我就死了,我一开始不知道我自己死了因为我的身体还在动,我是过了一会,才发现,我不是疯了,是我的身体真的自己在动。你很幸运,你的身体一直安静地待在这里,没有作祟。所以你体会不到,眼睁睁看着你自己的身体,不受你的控制,去发狂,去吼叫,是多么让人绝望。你更体会不到,你自己的身体,一点点有了灵智,一点点成长,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有多么地让人绝望。你想象不到,当你终于有机会破棺而出,你的身体却背弃了你,跑到天涯海角,你连找都找不到,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整整过了一千年,人类从五代十国,发展到了现代,高家的人迁回了故乡,血脉亲人的尸体葬在了我的棺材之上,我才有机会通过水流,让横死的血亲不断作祟,从而用幻术迷惑血亲,掘开了我的棺材。虽然脱困了,但我,我不甘心就这样转世!去赌自己会不会死于天定劫难,哪怕我赌赢了,也解不了胎中之谜,我将无我。我也受不了继续当一个鬼了。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快乐的滋味,我已经全部忘掉了。我的身上只剩下痛苦,而且是无穷无尽的痛苦。高明友在我的帮助之下,很快发了家。我用他的钱财,去搜刮了我需要的东西。最终,我决定冒险一试,很幸运的是,我成功了。如果没有这具转世之身,我或许会选择杀了所有拥有我仇人血脉的人,然后痛快消散,但既然拥有了‘奈何桥’,又何妨由我来做阎罗王。岂不闻天与不取,反受其咎?”
“你尽可以做你的阎罗王。但我为巴虺时,尚且不受人间帝王的管束,如今我也不可能为你的臣民。不过我可以与你立下盟约,与你互不干涉。有些小鬼,藏在这山间,以前我不耐烦驱赶,你若想要,我抓来送你便是。”巴虺说道。
“此言差矣,岂不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玉笙’说道:“不过你尽可放心,我只要一个名头,就如四方鬼王,我也不可能驱使他们为我做事。你本就不与其他妖魔鬼怪交流,许我一个名头,与你又有什么妨害?难道你还在乎他人的看法吗?”
“如果只是如此,许你倒也无妨。”巴虺说道:“只是你们人类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秦军又至矣。’人既然有此一说,也难免我有此一虑。”
高姑娘勾起一绺鬓发,痴痴笑了,说道:“别急,我要的多,能给你的也比你想象中多呢。我还没有讲完我的故事。其实我自己的很多事情,是在我死了之后才知道。你还记得我说过的那个相士吗?或许你听过,我死亡故事中那两个神棍,一个将我封进了金棺,一个将我镇在了地底。怎么这么巧每次都有这么个人呢?我是被放出来之后才发现,这三个人,从来就是一个人啊。”
。
雨停了。
水退的很快,就像涨水的时候一样快。暴露出来的土地还满是泥泞,很不好走。
玉笙半躺在车的后座上,盖了件羊绒披肩,嘴里含了支温度计,半死不活。才三分钟,那温度计已经涨到了快三十九度。
“让你别来,你非要来。”副驾驶坐着的黄萱一脸焦虑地回过头数落着:“就是不听话!你从小到大都不听话。”
“你这么说话好像我妈啊。”玉笙吐出来温度计,翻了个身,仰面向上:“头好晕,我想睡了。”
“睡吧。”黄萱没有反驳,爱怜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发。
玉笙很快睡着了。
“□□排异现象,常见于被鬼魂附身后的人体。高烧,嗜睡,失忆,还可能导致一些精神问题,现在的症状算是很轻。我让她睡一会,省得醒着难受。”正在开车的人说道:“小孟婆,看来你在地阴司的面子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大。”
黄萱面无表情,未置可否。
“鬼魂要附身活人,必要满足几个条件:被附身之人和鬼魂需要存在某种联系,或是近源血亲,或是前世之冤亲债主,或是此人体质极阴,万鬼能附。以前拥有极阴体质的人往往在孩童时就会夭折,地阴司成立之后还是做了好事,这样的事少了,不少能够长大。我查了她的出生记录,她就是这么一个命格极阴的孩子。我猜,你供职于地阴司,和她的命格也有关系。但鬼就是鬼,但凡是鬼,没有不恨活人的,你一个活物,再怎么去依附,也不可能真的成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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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吧。”
“又与你何干?”黄萱答道:“人类与地阴司合作是大势所趋,你因为一些私人恩怨,屡屡从中作梗,难道还是因为心怀天下吗?我们自家的孩子,自家会管,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
“我确有一些私怨,正因如此,我觉得不能指望一个怨气缠身的厉鬼心怀天下。”驾驶座的人不以为意:“那样是不是太难为她了。”
“我无法断言高姑娘是不是心怀天下,但对于妖魔鬼怪来说,有秩序之后总比有秩序之前好。对人类来说不也是如此吗?巴虺固守尸骨,根本不是人类能够对抗的。过去多少犯了事的妖鬼躲进他的领地,就此逃之夭夭。如今高姑娘用心思收服他,我倒没看出来对人类的社会有什么坏处。”
“秩序当然应该存在,但秩序不能被一个心怀叵测的厉鬼掌控。”司机说道:“她是鬼魂的皇帝,你是妖精,如果你们真的一条心的话,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吗?”
“我和她再不是一条心,总归是同路人。”黄萱说道:“你这个陌路人又有什么好离间的呢?”
山路蜿蜒,一路颠簸,但车上的人都没有再说话,穿过妖祸的警戒线,一路沉默地来到了最近的县城。
到了晚上,玉笙终于从乱七八糟的噩梦里挣扎着醒来。
黄萱订了县城最好的宾馆里最好的房间,但条件所限,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玉笙倒不像别人想象中一样娇气,并没有挑剔条件。她翻出手机,看着满格的信号,叹了口气,给燕诗发了一条语音消息:“我给你讲我真的好惨,刚到这边就下了暴雨,被堵在县城里还淋雨发了烧,前两天连手机信号都没有,还停电了。现在听说天女庙直接被淹了,我就不知道我千里迢迢跑过来是图什么。”
燕诗秒回:“啊,好惨,我就说让你别去,一个小湖有什么好看的。”
“以后我就学乖了。”玉笙又回了一条消息,正要退出,忽然看到通讯录显示有人申请加好友。
她在导师手下读博,虽然相当咸鱼,但总也有想入师门的考研考博人加她问消息。玉笙天生是圆融的性格,对这类事并不抗拒。
她虽然头还晕沉,但还是欣然点开了那个风景图头像字母Id的人,选了同意。
对方的名字很快变成了对方正在输入…,接着没过多久,玉笙看到了一句话。
“如果你现在的生活建立在谎言之上,你会怎么想?”
玉笙仔细一看对方的申请消息,只说了一句你好,并没说明身份,心道这可别是什么传播邪教的人吧。
但对方毕竟还没说到戏肉,她只是给对方发送了一个问号。
过了一会,对方又发过来了一条消息。
那是一张照片。
是玉笙自己,抱着一个从没见过的小男孩,站在庙门口的照片。
那庙宇的匾额上赫然写着天女庙三个字。
19. 猫
这是一只很神气的缅因猫。
体型巨大,宽脸尖耳,眼神坚毅,还有斑点状的花纹。它很矫健,所以可以轻易顺着邻居院子中那棵临着院墙的树爬上墙,再跳到玉笙院子里。
上次高衙内被杀之后,陈韵也被吓得不轻,第二天就离职了。玉笙最厌烦做家务,很快又聘了新人,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女人,名叫田秋业,离异,孩子上小学。
这猫跳过来时,把田秋业吓得不轻,叫了玉笙来看。
不过猫体型虽大,性格却很温顺,任摸任抱。玉笙大着胆子上手挠了猫的下巴,猫咪很快打起了呼噜。
她又上手去抱,才一伸手,花猫主动将爪子搭在她的手上,又把头颅凑过去贴在她身上蹭。
玉笙爱得不行,又摩挲了几把,才抱着猫来到隔壁,按响了院门口的门铃。
过了片刻,邻居就从房间中走到院落中,打开了院门。
自玉笙买了这套别墅后,相邻两户就一直没有人入住。高衙内那事之前,西边这家就开始不停有人搬东西。到上周,玉笙就听田莲说隔壁住了人,她还选了礼物让田莲送上门。只是两个人大约作息不太一样,她还从没见过这位新邻居。
前两天,东边也开始收拾房子,看来马上也要有人入住。
到今天才知道,这邻居是个年轻男子,二十余岁,生得肌肤如雪,眸子如星。五官倒还在次,他的气质脱俗至极,让人恍惚间如见谪仙人。
玉笙知道自己生得美,对于旁人的美丑,就没有多么在意。今日还是第一次被人气质所摄,竟然一时失语。
过了片刻,才找回语言功能来,给人家打招呼:“你好,我叫高玉笙,是东边这户的业主,你的猫好像是顺着树,上了墙,落在我家。我院子里没有种树,怕猫回不去,特意给你送过来。”
“实在是不好意思,猞猁就是爱玩爱闹。我原本在市区的高层住,它闲不住,总拆家,我才想着搬一处有院子的房子,好让它有地方玩耍,结果又跳到你那里,给你添了麻烦,真是太对不起了。今天下午我就让人来,把树移走,不让它再去给你添麻烦。”“谪仙人”的话倒是很平易近人,他连连道歉,从玉笙手里接了猫过去,又说道:“我叫陈希夷,之前刚生了一场大病,做了手术,这段时间还在修养,所以一直在家没怎么出门。多谢你的礼物,我早想去拜访,结果还没去就出了这事。”
“啊,没关系,它叫猞猁是吗?很可爱。”玉笙说道:“我一直很想养猫,但是又害怕自己承担不起养育一条生命的责任。看见别人家的猫一起玩一会是很开心的事情,完全不麻烦。”她又想了一想,说道:“我也可以在院子里栽一棵树,这样猞猁就可以来回自如了。平日里我的院子里什么都没有,空落落的,让它玩一玩也热闹。”
“那就多谢了。”陈希夷笑了一笑,越发熠熠生辉。
他在生活中一定是个备受优待的人。
玉笙脑海里滑过了这个想法。
“不管怎么样,以后还是要多麻烦你了。”陈希夷说道:“大家都说我的厨艺还不错,不知道你肯不肯赏脸,让我为你做一顿饭,就当作是赔礼。”
“赔礼不敢当,饭我倒是很乐意吃。”玉笙说道。
她也是个惯常受优待的人。
“你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或者忌口吗?”陈希夷又问道。
“我爱吃海鲜河鲜,禽类除了鸡鸭外都不吃,畜类只吃猪牛羊,特别奇怪的肉类我不吃。蔬菜类什么都吃。菌类我也都爱吃。”玉笙想了想说道:“我爷爷是北方人,我在他家长大,所以也吃不太惯甜口的菜。不过甜点我倒是很爱。”
“行,我大概知道了。晚上六点,你来我家,不见不散。”
玉笙回到家,马上约了常用的美容师和造型师来家服务。
先是做了个护肤,再是把头发盘起来,换了一条简单的黑色小礼服,化了个精致的妆。搞得相熟的造型师都开始调侃她:“呦呦呦,哪里的仙女思凡下界。”
“你不知道,我今天晚上才是要去赴神仙的约。”玉笙说道。
一套折腾完,时间也快到六点。
玉笙是极有时间观念的,从不迟到。上门做客空着手总不好,她从家里的藏酒中选了一支,打了个包拿去隔壁。
这次的门铃一按,院门就自己开了。
“神仙”也换了身剪裁精良的黑色衬衣,没系领带。他在灯下愈发显得气质超逸,不像一个在人间苦苦煎熬的红尘中人。
玉笙笑着把红酒递过去,说道:“我也不知道该带什么来,还请不要嫌弃。”
“本来就是给你赔罪,你还带礼物来,也太客气了。”陈希夷笑着说道:“请进。菜已做好,就等客人了。”
两栋房子都是差不多的构造,但陈希夷的房子里装修的很……简洁?没有什么多余的饰品,白墙黑家具,电器很少,有冰箱,电灯,一系列厨具。除此之外连电视之类的器物都没有。家中常见的装饰架一类也没有。装饰唯有桌子上摆着一只玉制的花瓶和一只铜香炉。玉石很清透,半透光,能看到花瓶里的水色和花枝。玉笙对植物不熟悉,辨认不出具体是什么品种的花朵。铜香炉像是古物,有五足,塑成五灵神模样。上面是镂空莲花纹,此时里面正燃着香,香气脱俗。
猞猁就在客厅中央的皮褥子上趴着,好不安逸。
玉笙洗了手入座,只见面前白瓷小碗中安放这一朵白色牡丹花,像是奶制品制成的。面前放着四菜一汤,味道不知,但观形色,是下了大功夫的。
陈希夷挨个给她介绍菜肴:“这是凤凰胎、金齑玉脍、雪婴儿、罗汉斋,还有汤浴绣丸。甜品是玉露团。饭是蟠桃饭。”
“多谢,一看就很花心思。”玉笙说道:“实在是太麻烦你了。我原以为就是简单吃一顿,这简直是艺术品,我下不了筷子。”
“既然做了,不就是为了让人吃的吗?”陈希夷笑着说道:“你多吃些,就不算是辜负了。”
“自当从命。”玉笙也不是真要拒绝,马上动起了筷子。
她挨个吃过,眼神马上亮了起来,问道:“很美味。”
“你喜欢就好。”
“你是厨师吗?”玉笙问道。
“不是,只是个人爱好。”陈希夷答道:“我在别的行当。”
“哇,业余的都这么厉害,那你的本行一定更强了。”玉笙夸赞道,忽然又好奇起来,问道:“你怎么不吃?”
“我不吃晚饭,对于吃东西也没有多大的兴趣。不过我很喜欢看别人吃东西。”他笑着回答道:“感觉比自己吃更快乐。”
“你是个乐于奉献的人。”玉笙夸奖道:“而我不行,我是个乐于接受别人奉献的人。我爱吃,却不怎么会做菜。”
“那你可以常来我家做客,让我做给你吃啊。”陈希夷笑眯眯地回答道:“我搬的远了些,平日里也没有什么人来看我,只有猞猁陪着我。久而久之,也有点寂寞。”
“那多不好意思。”玉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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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嫌弃,我时不时会举办一些聚会,你也可以来结识一些新朋友。对了我还没问,你是做什么的?”
“说来惭愧。”陈希夷说道:“祖上积累,足够我衣食无忧。我是个通灵人,平日里出于兴趣,会帮一些亲友去世或者有好奇心的人观落阴。”
“观落阴?”
玉笙当然知道那是什么。一般是法师作法,引导当事人元神出窍来与亡者沟通的仪式。
她内心转过几个念头,嘴上却没说什么。
对方好像看出了她的紧张,笑着说道:“我做这个纯粹是出于兴趣,并不是当成一样营生,也不收费的。只是——平时太无聊了。”
一下子看见这种“神仙”变成那种“神仙”还是有点难以接受。
玉笙打起精神,问道:“那一定能遇到很多有趣的事吧,我之前只是听说过,还从来没有见过……”
“如果你真的这么好奇的话,为什么不亲眼看看呢?”陈希夷说道:“这周六晚上有时间吗?我七点约了一个朋友,他的未婚妻之前出车祸去世了,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六点过来,我们先共进晚餐,然后,你可以现场观看一次观落阴仪式。”
“啊,这样可以吗?我听说这种仪式现场不能有外人。”
“没有你想的那么神秘,只是一个简单的小仪式而已。”他答道:“随时能够结束,也不怕别人来打扰。”
玉笙想了想,还是答应下来。
至少再吃一顿也不亏嘛。
吃了邻居如此用心的一餐饭,玉笙也不好意思食言,连夜就联系了装修师傅,次日工人们就运来了一棵树,栽在围墙边缘。
在导师带的所有研究生博士中,玉笙堪称最咸鱼的一个。但再咸鱼的博士也不能逃组会,否则简直是在做反面典型,上赶着要被杀鸡给猴看。所以周五下午她还是如时来到了组会现场。
应付完了组会,她实在是不愿接着去聚餐了。
原因无他,玉笙的导师一切都好,但唯有一点是玉笙接受不了的——导师观念非常传统,始终认为女性应该承担家务和照顾其他人的责任。当年刚进师门的时候,全部同门一起吃烤肉聚餐,导师安排她烤肉,最后累得她半死不活,自己还没吃饱。从那之后聚餐她是能不去就不去。
总之这次也相当顺利地逃掉了聚餐。
出了校门回了家,玉笙又看到了一个惊喜。
“猞猁,你又来做客了?”她俯下身,挠了挠花猫的下巴。猫咪顿时眯起眼睛,露出了享受的表情。
她快步走进房间,看见田秋业不在,应该是做完今天的工作,回家了。
她在冰箱里翻了翻,发现家里还有点鸡肉,于是开了火,打算煮点鸡肉喂给猞猁。算是它躺平任撸的报酬。
开火,洗肉,煮肉,说来也就几分钟时间,不料她再回院子时,猞猁已经不见猫影了。
她不由得露出些失望的神色,开始向着两边角落看,试图找到猫的踪迹,可才转了半圈,她就被吓得定住。
东邻的高墙上,露出了一张苍白的小脸。
是个小孩子,四五岁模样,短发,面色苍白,眼睛深黑,正死死盯着她。
玉笙抖了一抖,有些怀疑自己连夜穿越到咒怨,正被俊雄锁定。
平心而论,孩子长得非常可爱,但是看他的脸色和眼神,以及所处的位置,几乎不会有人觉得这是个正常小孩。
那小孩子又看了她一眼,随后无声无息消失在了墙后。
20. 旁观
到了周六上午,东边新入住的邻居就来拜访了。
东边新搬来了一家三口,一对中年夫妇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就是昨天墙头上趴着的孩子。
这对夫妇与他们的孩子相比,显得有些普通。
丈夫有些胖,看上去将近五十岁了,头中心秃了一块,他将左边的头发留长再梳到右侧,试图遮掩,但显然是徒劳。他的皮肤很差,显然长时间被不规律的作息和烟酒催磨过。他自称是做生意的,名叫张建国,比较迷信,找风水先生看了之前的宅邸不聚财,才搬了家。
妻子看起来年轻一些,但只要仔细审视,就能发现她和丈夫是同龄人,光滑的皮肤来自于各种各样医美措施,眼神里的疲惫和混浊终究是骗不过人去的。她是个全职太太,名叫崔艳华。
孩子今天看起来比昨天正常不少。他被打扮的很正式,穿了衬衫,还打了领结。他的皮肤在阳光下,似乎没有昨天那么苍白,金灿灿的光打在他的脸上,连皮肤上细细的纹路都清晰可见,好像铺了一层彩鳞。只不过他那种摄人的眼神并没有丝毫改变。他的父母应酬完,催着他给玉笙打招呼的时候,他也是被百般催促,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叫了一声阿姨。听崔艳华介绍,这孩子名叫张子琛。
叫完之后,他还直接背过身去,不再看她了。
玉笙隐隐约约感觉这一家人有些古怪,但还是寒暄了几句,然后悄悄告诉中年女人:“昨天晚上我在房间,看见子琛趴在墙头,不知道是怎么爬上去的。这墙可不矮,摔下来要吃苦头的,孩子不懂事,要给他说说才行呀。”
却不料那个行止端庄,把贤淑两个字写在脸上的中年女人听了这话,骤然变了面孔,大吼道:“子琛!妈妈对你这么好!你怎么能做这么危险的事!你是不是要做坏孩子了!”
那个笑眯眯的年长丈夫更是变了脸色,当场一手提着孩子的肩膀,把孩子提了起来,一手就要打上孩子,还说要给他长长记性。还是玉笙看不下去,赶紧阻拦起来。拉拉扯扯之间,两夫妻到底不好对她动手,才没打着孩子。
但两个人还是急匆匆夹着孩子走了,玉笙看着他们匆匆离去的背影,心中懊悔不已。
在公共场合还好拦着,但她不可能冲到别人家里去阻拦。
她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到了下午,她自己画了个淡妆,挑了条紫色的连衣裙,又去西邻赴约。
陈希夷大约是为了配合晚上的活动,换了件没见过的新衣服——一件杏黄色的外套。如果不是他穿,真不知要有多么灾难。但因他的神仙姿态,这身杏黄外套竟然又给他添了一点人气,让人感觉离他近了一些,似乎触手可及。
应玉笙的要求,这次的晚餐很清淡家常,做了鲜百合虾球,羊肚菌炒火腿,干贝丝瓜炒竹荪,芦笋炒口蘑,汤是黑鱼汤。
寻常小菜,最考验厨子的水平。他是个经得起考验的厨子。
只是,玉笙从第一次来邻居家吃饭就觉得奇怪了。为什么他这么爱做饭,自己却一口也不吃呢?
她没有想很久,因为陈希夷约的朋友提前到了。
这又是一件怪事——做了这么多菜,既然是朋友,怎么不让他早点来。
陈希夷的朋友是个年轻英俊的男子,但略嫌瘦削,双颊颧骨有些突出,腮部的阴影让他看起来有几分像传说中的吸血鬼,美丽,但不健康。
陈希夷给双方做了简单的介绍,玉笙于是知道,此人姓申,名叫申恒川,是陈希夷的同学。说实话,她很难想象出“神仙”是怎么上学的。不过有同学这件事,似乎进一步拉近了“神仙”和尘世的距离。
申恒川精神不振,对于她要围观仪式这件事,并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陈希夷提着桌子上的香炉,带着他们两个人,上了楼。
做仪式的房间装饰更加简朴,只放了三把椅子,连桌子都没有。房间的地上铺了一层薄薄的硬币,四周则结了红线,只有临门的一道墙红线尚未拉起。三个人都进入房间后,陈希夷就回身系好了最后一道红线。玉笙仔细一看,发现线上系了不少小铃铛。但很奇怪,这线拉来拉去,铃铛都没有发出声音。
两张椅子是相对而摆,另一张则放在远一些的位置。陈希夷先拉着玉笙坐在了较远的椅子上,嘱咐她仪式中不要行动,以免干扰仪式正常进行。
接着安排申恒川坐下,他走到申恒川背后,拿出一条写着什么符咒的红绸布,系在了对方眼睛上。
接着,他把香炉放在了两个人旁边,点上了新的香。
新香味沉而浓郁,很独特,但玉笙识别不出来是什么味道。这种香味极有侵略性,刚点上香料,整个房间就充满了这种味道。
陈希夷又掏出一个小小的盒子,打开来,把一些红色的半固体涂抹到申恒川的脸上。最后,他坐到了申恒川对面的椅子上,开始轻声念叨一些词句。玉笙离他们有点远,虽然费心去听,却始终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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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
忽然间,整个房间都响起了细密的铃声。
玉笙悚然一惊,才发现周围的红线网开始剧烈地抖动起来,坐在椅子上的申恒川正轻轻颤抖着,但并没有说什么话。
他的手原本垂在椅子两侧,此刻却抓在了雕花椅的侧面,发出刺耳的滋啦声。
陈希夷丝毫没有讶色,继续念叨着咒语。申恒川的动作则越发大了起来。室内的铃声时缓时疾,让人听得越发心烦意乱起来。
约莫过了十几分钟,申恒川忽然一把拽下了眼罩,说道:“我见到她了。”
陈希夷毫不吃惊,点点头,问道:“发生了什么?”
“刚刚我忘了她已经死了很久这件事,我很急忙地四处找她,周围全是我不认识的人,他们见了我,很诧异,但还是给我指了路。”申恒川的眼神放空,语速很急:“我顺着指引,走到了一个书店门口——她最喜欢看书。她和我讲,小时候她的父母不管她,把她锁在房间里,陪她的只有书,所以‘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后来我们装修房子,特别把一个房间装修成了书房,四面墙都是书架。她去世之后,之前买的书还陆陆续续,寄到我们家里。她一直告诉我,她的梦想就是开一家书店,只进自己喜欢的书,和所有来光顾的知音成为朋友。”
“我推开门进去,她正在整理书籍。我看不清书脊上的书名。她很惊讶,问我怎么来了。我说我很想她,到处找她,还多亏了别人给我指路,才找到她。”
“她说不忙这个,她有一本书要给我看,我看了,但是怎么都翻不开。那本书怎么都看不到内容。我很着急。她劝我说,不用着急,早晚会看到的。现在看不到,也不要紧。”
“我看地上堆的书籍太多,她好像永远也放不完,我就想帮她,可她说我是帮不了她的。确实是如此。那些书的书名,我一个都无法看见。她对此感到非常失望。”
“我陪她整理着书籍,感到非常快乐。就这么整理了好久,总算是整齐了一些。所以我问她,我什么时候才能和她在一起。”
“她笑了,接着她哭了,她说我还要很多很多年才会和她在一起,她让我忘了她,好好过自己的生活。”
“接着我就醒了过来。就在醒来的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她已经去世了。”
申恒川说着说着,哽咽起来:“谢谢你,谢谢你让我有机会再见她一次。或许……我真的应该考虑走出来。”
21. 朋友
周日上午九点,燕诗准时上门探望。
在玉笙的生命中,并没有什么特别亲密的朋友,燕诗算得上是数一数二。
玉笙看着她无瑕的面容,忽然觉得很眼熟。
她和陈希夷很像。
不是说容貌上相似,而是给人的感觉相似。都是一样肤如凝脂,眼如星子,看上去犹如一块完美无缺的羊脂玉雕刻成的,不像真人。
想到这里,玉笙情不自禁地伸手抚摸了一下她的面容。
是温热的。
她悄悄松了一口气。
燕诗好像无知无觉,开始吐槽工作有多么让人讨厌。
“新项目实在是太让人讨厌了,我认为根本就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我们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实际上实用意义并不大。”燕诗皱着眉头说道:“但是老板执意如此。”
玉笙并没有问到底是什么新项目,很多前沿研究都是涉密的,她问来何用。她只是安慰:“没办法,总是专业水平不高的人掌握了主导地位,把方向带歪。”
“我并不能断言她专业水平不高,我只是认为,没有必要,而且存在一定风险。我是个求稳的人。”燕诗说道:“唉,不说工作了。你最近怎么样?”
玉笙犹豫了一下,并没有提及西边的邻居,反而说起了东边这一家:“怪得很,怪得很。两夫妇看起来没有什么稀奇的,就是老大的年纪,孩子才那么小。本来我觉得人家第一天就上门拜访,是很有礼数的人家,结果不提防一句话说错,马上当着我的面就开始摇孩子,我真是后悔有这么一说的。”她想了下,又说道:“那孩子也怪,前天晚上我站在客厅,往墙上一看,快三米的墙头上趴着一个小孩子,才一丁点大,真的就是一丁点大。第二天我跑到隔壁院门口看了一眼,根本没种树,不知道他怎么爬上墙头的。我走出来看,他马上就跑掉了。”
“不像是看错了,毕竟你之前也没见过那小孩。”燕诗作思索状:“那对夫妻年纪比较大,孩子那么小,按理来说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差距。听你的描述,女方大量做医美还是全职太太,不存在职业女性先拼事业的情况。应该早就生孩子了。哪怕是生育有问题,需要用试管等辅助手段,这也都是很成熟的技术,他们有钱有时间,不应该拖到这个年纪才要孩子。所以我推测,他们大概率是之前有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孩子。现在情绪这么不稳定,很有可能是大孩子长到一定年纪,出了什么意外,才又要了一个孩子。”
“你这个推理很丝滑,我觉得很有可能。”玉笙点了点头,说道:“就是这样对小孩子也不太好吧,我作为一个成年的旁观者,都感到很窒息。”
“那有什么办法呢?毕竟是他们的孩子。”燕诗摇了摇头,说道:“除非不是他们亲生,是拐来的。”
玉笙听了这话,开始回忆起昨天的情景,品评片刻才说道:“其实他们确实长得不像。”
燕诗回道:“那么大点小孩子不都长得差不多嘛?而且孩子也不一定非要像父母,有些会像祖父母外祖父母,光说长相说明不了什么,你可别多想了。听你说的,这对夫妇虽然神经质,但也没有虐待孩子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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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吧。”她想了想,摊着手说道:“至少目前没有证据。”
“不,他们特别不像。不只是长相的问题。我一直觉得一家人哪怕容貌不像,只要共同生活,是应该拥有类似的气质的。但是他们一家里面,两夫妻是很般配的一对,孩子却不像他们的孩子。”玉笙点评道:“我找个机会去他家看看吧。”
燕诗露出一抹微笑,没有再叙这个话题。
她转而问道:“所以你就真没去天女庙啊,千里迢迢跑那么远,我听说阿姨给了笔遣散费,把你的助理小卢给开了都说不该让你一个人跑那么远,困在庙里。说实话我听了也后怕不已。里面困了八个人呢,还好他们最后都聚集在天女庙屋顶,虽然牺牲了一些行李,好歹没什么人出事。”
“都出了这么多事了,还有什么必要去哇,听说天女庙被毁到没个半年都修正不出来。本身也不是什么大景点,搞不好连修复款都批不下来。”玉笙吐槽道:“我就想不通,那场雨怎么会这么大。小卢是真冤枉,我怎么劝我妈都非要开了她,我没办法就把她介绍到我一个同门师兄公司工作了。”
“谁知道呢?”燕诗说道:“你赶上了吧,没办法。”
“最近我总是很倒霉。”玉笙说道:“不过……”
“不过什么?”
“我不该抱怨,有钱免除了我大部分的烦恼,从这一点来说我比绝大多数人幸运。”玉笙点评道:“人要惜福啊。”
“你想明白就行了。”燕诗说道:“其实平平安安的不就很好吗?我有时候真的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