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从了我吧》
7. 逃命
“朱公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背后传来牡丹胖阿姨洪亮的嗓音,我机械地转过身,故作不经意似的说道:“第一次来这里,我想好好看看,下次来就轻车熟路了。”
牡丹脸上闪过不悦的神色,在这里瞎逛瞎看是妓院的禁忌,但碍于我是给她夜明珠的贵客,她也不好发作,只道:“朱公子莫要乱跑,让姑娘们等太久可不好,毕竟春宵一刻,千金不换呐。冬花,送朱公子回房。”
“是。”
一个虎头虎脑肥滚滚的小姑娘应声,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我。
看这架势是躲不过了,我只好跟着冬花上了楼。
屋内,香雾缭绕。
我感慨万千,这古人居然一点也不含蓄地直入主题。
黄衣的春桃对我抛了个媚眼:“朱公子,你来嘛~”
紫衣的冬梅声音酥甜:“奴家等你好久了诶。”
……
饶是我并非男子,也架不住这无边风月的诱惑而老脸一红。
“咔哒。”
门被落了锁,冬花在屋外冷声道:“朱公子好好享受。”
“……别啊,小花。”
现在真是骑虎难下了,我只好想办法拖延时间:“春桃姑娘,秋菊姑娘,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只能用玩游戏的借口来拖延时间,走一步看一步了。
春桃笑意吟吟,长袖一甩,飘带勾住了我的腰,用力一拉,我已经跌坐在了她的怀里。
浓烈的花香扑面而来,将我熏的头晕目眩。
软玉在怀,如云如雪。
“奴家不与你玩什么游戏。奴家只想服侍公子你呀!”
“别――”
你们会失望的!
我绝望地别过脸,秋菊抬起俏丽的小脸,脸上的笑意已经消去了大半。
“妹妹,看来我们今天是被一个小姑娘给耍了呢。”
“是啊,这年头小姑娘竟然来逛青楼,真是闻所未闻。”
“……对不起,我只是对这里好奇。”
“那怎么办呢?”春桃眼波流转,三两下就用飘带将我捆了起来,“我们风烟楼可从来不接待女人。”
“偶尔接待一次也没什么关系……吧,是吧?”
啊喂,你们也没吃什么亏吧。
就在这时,门被打开了。
牡丹迈着豪迈的步伐走了进来,看到我被捆成一团,得意洋洋地笑道:“小姑娘,春宵一刻的滋味如何?”
我挣扎着站起身来:“你早就知道我不是男子?”
“那是自然,我经营风烟楼这么多年,如果连男子和女子都分不清,那我牡丹根本不配在这儿立足。”牡丹伸手在我的喉咙上刮过,
“光这处就漏洞百出,我不过是想知道你有什么目的,才引你进来,你却给了我很大的惊喜啊。”
牡丹从袖间拿出那颗九块九包邮手串上的珠子,仔细端详。
“带着这种名贵的夜明珠,绝非寻常人家的女子。南诏国内禁止佩戴夜明珠,你若是南诏的子民,不会不知道这一禁令。说吧,你到底是谁?是西凉人还是北冥的人?”
“都不是,我是……”劳什子的西凉北冥,我听都没听说过,“我是神州大地人士。”
“胡言乱语。”牡丹眯起了眼睛,盯着我的衣服看了一会儿,突然笑了起来,“这是西凉特有的锦蚕丝做的面料,西凉与南诏定下条约百年不通商,这里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面料的。你果然是那里的奸细,来人,把她拖下去,乱棍打死――不,把她关进暗室,让她和那些尸体一起腐烂吧。”
*
只是出来找人,现在却稀里糊涂被关进了死人堆。
不,也不算稀里糊涂。
连青楼老.鸨都如此爱国,南诏子民对西凉国的痛恨,可见一斑。
然冤冤相报何时了,是喜是忧?
我看着满室的尸体,看到最后,肚子竟然有些饿了――混账,我到底在想什么?!
目前最重要的是想办法逃出去。
房间我仔细检查了一下,没有暗道,只有一扇采光的窗户,大小大概只能让一只幼猫通过。
出口和入口都是那扇铁门,门外必然有人把守,况且凭我的力气,也不可能将它破坏。
…
……
…………
怎么办?
按照牡丹的意思,她是想把我活活饿死,所以我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
我静下心来,决定翻捡一下死人堆,看看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这些都是非正常死亡的人,有的被割破了颈动脉,有的被挑断了手筋脚筋,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的脸都被利器戳烂了。
遗憾的是,在他们在被扔进来之前,身上的物品就已经被收走了,就连我身上的“夜明珠”也一个不剩的被拿走了。翻了几具之后我就失望地收手了。
青楼的这帮土匪!
“都是西凉的人呐……”
“啊……啊……”
“……”
“啊……啊……”
墙角处传来了微弱的声音,我凝神听着,然后顺着那道声音爬了过去。
“大兄弟,还活着么?”
“……啊……啊……啊”
最靠墙角的一具“尸体”,正在啊啊的发声。
已经不能把那张被戳成肉泥的面孔称之为脸了,他的眼睛和嘴巴处也被掏空,只剩下了三个血窟窿。
他听到我的声音,一直“啊”个不停。
但是我和他没法交流。
“你要是有什么想说的话,就写在我的手上吧,我不是南诏的人。”
我摊开手,用另一只手握住他的手指,示意他可以写在我的手心。
他的动作极为吃力,但仍是尽力,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了下去。
他写完长长一句话,用力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倚在墙角,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
万万没想到,这边的文字居然不是汉字,他写了那么一长串,我居然一个字都不认识。
完蛋了,要是有所托付,我就罪大了。
……
过了很久,暗室的门终于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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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开来。
外面天刚亮,那人在微熹的晨光中,慢慢抬起脸来。
我本以为会是碧池,来的却是那位……白衣少女?
“那个,你找哪位?”
我指了指周围的尸体,她摇摇头。我指了指自己,她依然摇了摇头。
“你快点离开这里。”她从怀里掏出一串珠子,正是我被牡丹搜去的九块九包邮手链,她把手链塞回我手里,“快点带七皇子离开南诏,回去西凉。”
“七皇子?”
……他谁?
“你快点带他逃走。切记一定要回去西凉,不要在南诏停留了。”
看来这白衣少女也把我当成西凉的人了,现在我也不好反驳了。
管她让我带谁,逃出去之后再扔掉。
外面火光冲天,奔走哀嚎声一片,谁也无暇顾忌后院的情况。
这把火应该是白衣放的,不得不说她的放火技术真好,我之前放火烧莫家庄时,可是被风吹灭了好几回。
出了后门约莫两公里的距离,我见到了白衣少女所托付的七皇子。
我的天,居然安顿在了我和罗寒碧池下榻的客栈里。
她可真会挑地方。
西凉的七皇子和南诏的太子……会不会在这里火并一场?
“七皇子被人暗算,我现在被监视,没办法带他回西凉,姑娘,拜托你了,若有机会,玄霜一定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玄霜说完重重地朝我和七皇子各磕了一个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对于这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感到惆怅,看到昏迷不醒的七皇子,心里十分矛盾。
我是万万不能带着他的。这两天也算见识到了西凉和南诏之间的仇恨,连南诏一个小青楼的老.鸨都对西凉人痛下杀手,更别提南诏的太子了。
罗寒杀人我也不是没见过,虽然他现在对我还不错,但我有自知之明,他只是因为路途中需要一个粗使丫头,若是让他以为我和西凉真有牵扯,决计会把我一剑封喉。
我看着床榻上的烫手山芋,本想一走了之,但白衣毕竟救了我,我也不能太忘恩负义,我决定还是把他弄醒了打发走。
简单粗暴一点,直接筷子捅鼻孔,一捅一个准。
没几下,他就睁开了眼睛。
“咳,你醒了。”
他看着我,久久没有言语。
“那谁,白衣服那姑娘……对对,叫玄霜,她让你回去西凉。”
“回去?”
“恩,对,是那里,自己认识路吧。”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别想太多,人总要回归故土的,去吧~”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托着腮帮子坐在床榻上发呆。
看他这呆萌的样子,我总算是知道他为什么会被人暗算了。
我为他的前路默哀了一下,然后回了自己的房间。
忙活了一夜,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凄惨无比的我爬上了床,准备睡个回笼觉,却发现那位呆萌的七皇子也跟了进来。
“……姑娘。”七皇子犹豫了一下,缓缓道,“你能借点银两给我吗?”
8. 争宠
他眸光闪动,语气温和,态度很不要脸:“不用多,一千两银子就足够了。”
我活到这个岁数,还从来没有人跟我借过钱。
一千两银子!
一千两银子!!
一千两银子确实不算多,以前写文时,我写男主为女主一掷千金时,基本上都是一万两黄金起步的。
最高时甚至出过一千万两黄金,再往上,我不会形容了,就只能用“价值连城”来糊过去。
现在看看南诏的行情,一桌子好菜加好酒满打满算才只要一两银子。
他这一开口就要了我几年的饭钱,更何况我现在也是个身无分文的穷鬼(五个铜板被碧池贪了)。
我昂起下巴冷漠地看着他:“不借,一个铜板都不借。”
他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毫不犹豫地拒绝他,只默默地站了一刻便走了出去。
我想到了白衣临走前的嘱托:要好好带七皇子回西凉。但我再想想自己的境遇――我还是不要同情别人了。
他至少还有国有家,有地方可去,还是个皇子。
而我呢?
除了每天浑浑噩噩地活着,心忧小命,什么目标也没有。
…
……
我埋头进被子里呼呼大睡,一觉睡到午时三刻才醒来。
醒来看到桌子花瓶里插着的一株桃花时,我才想起罗寒的桃胶汤还没给他送去!
我现在和罗寒还没有定下正式的劳动合同,充其量只是一个临时工,如果我不能表现良好,等到了平阳太子府,他可能就不要我了。
要在古代生存下去,要想在这里买房买马,我首先得有一份好工作。
抱这个人傻钱多的太子的大腿,无疑是最快的出路。
所以我一定得把他伺候好了!
争取今年年末时成为太子府的大管家!
等我洗漱完毕匆匆赶到小院时,罗寒已经坐在那里了。
小院的石桌上搁了两个瓷盘,一个瓷盘里是菜肉圆子,胖乎乎的摆成两排,特别喜人。
另一个瓷盘摆的是米糕,切成四四方方的形状,颜色洁白,如云如雪。
罗寒左手扶着小碟子,右手拿着筷子,虽然脸上的表情很微妙,但四周正散发着一种“不要打扰我,我正在高.潮”的幸福光晕。
我快不能呼吸……
“桃花泪熬好了。”
温和如玉的声音从旁传来,我瞧见他正捧着一个小瓷碗走来。
他朝我轻轻一笑,左边脸颊处露出一个小梨涡。
罗寒抬起脸,目光炯炯地看着他:“加糖。”
“加了些蜂蜜,口感会更滋润一些,不容易腻。”他边说边把小碗递给了罗寒,“糖用来做肉才更好吃。”
罗寒端起碗,用勺子舀了一口,吹了吹。
晶莹剔透的桃胶,已经涨发到了原来的数倍,毕竟厨子把它泡了一个晚上,汤色是淡淡的橙黄,在阳光下晶晶透亮。
罗寒饮下一碗桃胶汤,心情似是畅快了很多,放下瓷碗后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好吃。”
对此,我不以为然。
菜肉圆子能有多好吃,一张口就吃也不嫌油腻。
米糕能有多美味,对于吃惯了豆乳盒子芒果千层椰奶小方的现代人我来说,随便拿出一个都能把它秒杀的体无完肤。
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做菜的那位是七皇子,西凉的七皇子!
西凉的七皇子做菜给南诏的太子吃,两个人还相处的其乐融融的,这听起来多惊悚。要是他们知晓对方的身份……
打住,不能再想了!
还是快想办法把他赶走吧。
“姑娘,你到现在应该也没吃东西吧?”七皇子端过另一盘装菜肉圆子的小瓷盘,在我面前晃荡了一下,“要吃喜团吗?尝尝,很好吃的。”
说罢又递给我一双筷子。
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也不好不给他面子。
我夹起一个菜肉圆子,它的形状很饱满,咬下去,
口感……
竟一点也不油腻!反而清爽润泽!
以往我吃的菜肉圆子就是蔬菜和猪肉制成的。若是全挑纯瘦猪肉,那做出来的菜肉圆子会又干又柴,难以下咽,而若是多挑肥肉,又会因为油脂过多而觉得腻口,适中的度总是很难把握。
而他的菜肉圆子,非但不干不腻,且香香脆脆,带着一股莲藕的清香。
我仔细一看,圆子里果然有切成小碎粒拌在肉馅里的藕丁。
我又咬了一口米糕。
这盘米糕不仅外表光滑如玉,洁白如雪,内里也是绵润温和,甘甜可口,入口先是弹牙,而后慢慢在舌尖化开,等到一小块吃完,嘴巴里都充满了米糕的清甜。
好吃!
在我将筷子伸向第二个菜肉圆子时,七皇子把碟子端到了一旁。
我:“?”
他摊开一只手:“一个喜团一两银子,一块稻饼二两银子。想吃,姑娘拿钱来。”
我“啪”的一声拍在他的手上。
罗寒在一旁点评道:“这价很值,他的手艺精妙绝伦,能化腐朽为神奇,白七,你真是人才。”
我眼见着罗寒似乎很中意七皇子,赶紧转移他的注意力。
“太子殿下,您晨沐过吧,我来帮您梳理一下您的……”我不知道太子的头发在古代有什么说法,迟疑了一下说道,“太子丝?”
罗寒点头,然后闭上了眼睛靠在了桌边。
我屁颠屁颠地回屋找了把梳子帮罗寒梳起了头发。
罗寒虽然看似傻白狠,文化程度不高,但毕竟是一国太子,某些方面还是很讲究的。
比如焚香和晨沐。
他身上总是环绕着一种独特的香气,我闻不出是哪种香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什么皇帝太子专用的龙诞香。
而晨沐,一般是在焚香之前,简言之,就是早上起来泡澡。
罗寒的晨沐不能叫晨沐,该叫午沐,因为他几乎不在午时之前起床。所以到现在他的头发还是湿答答的。
我拿梳子梳到一半时竟然卡住了,往上也不是,往下也不是,头发卡满梳齿,我只好用力拔出。
梳子是拔.出来了,但罗寒的头发也被我扯下好几根。
罗寒睁开眼睛,扭过头盯着我看。
我举着梳子,大气不敢喘一下。
这位爷若是不高兴了,感觉他会伸手把我的脖子拧断。
“让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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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心机boy七皇子适时地开口,不着痕迹地把我挤到了一边。
他倒是很会表现,还拿了一条巾帕覆在罗寒的湿发上,稍稍用力,压干水份,然后对我说道:“梳发要从尾端三寸处往下梳,将打结处解开,然后再上移三寸,依此类推。”
“……”
我实在是不想和他待在一处,憋着口闷气就去找碧池了。
罗寒必然已经偏心于他,我只能把碧池拉到我的阵营了。
“碧池,碧池,碧总!”
我跑到碧池房间时,他正坐在铜镜前,美滋滋地照着镜子。
“叫小爷什么事?”碧池得意地晃了晃脑袋,“看小爷的发型帅吧~”
原本被折刀削的坑坑洼洼的断发被仔细修整了,左侧的头发分出一缕来梳了个俏皮的小辫子,非但不显女气,反而衬得整张脸英气利落。
……不错嘛。
“是白七帮我修的,他就在你身后。”
一转头,果然看到一脸呆萌表情实则腹黑心机的七皇子。
他将一件叠好的衣服给我。
是我昨天换下来的已经破烂不堪的衣服,我虽然洗干净了,但我并不会针线活。
我愣愣的接过。
衣服上破损处针脚细密,每一处都很仔细的缝补好了。
“朱姑娘,你的衣服,我已经帮你都补好了。”
“呃……谢谢啊。”
……他连我都巴结?
午饭过后,我们再一次踏上了征途。
离平阳又更近了一步。
白七得到罗寒的中意,已经正式加入了我们这支队伍。
我默默投了反对意见,但罗寒和碧池压根不理睬。
我连白七是西凉七皇子这事都说不出来,即使我说了,他一装可怜卖卖萌做点好吃的把罗寒哄哄,罗寒肯定觉得是我在嫉妒他、污蔑他。
不管了,以后等他知道真相,再怎么修罗场也是他们自己的事。
不过不得不说,有白七在,我的任务轻松了许多。
从买马车、当车夫再到准备每天的吃食、饮水,事无巨细,他统统承担,让我都挑不出一丝毛病。
我唯一的任务就只剩下了替罗寒和碧池洗衣服。
好不快活。
*
七日后,我们到达南诏的国都平阳。
罗寒回到平阳的第一件事,不是进宫面圣报平安,也不是找太子妃亲热一番,而是带着白七去了太子府的厨房。
我听碧池说过,那是太子府修整最华丽的地方,也是最不正常的地方。
我看着到处栽满果树种着菜的太子府,沉默了很久。
罢了,虽然太子不太正常,但我日后的宏图伟业,就要从这里开始了。
就在我迈出跨进太子府的第一步时,碧池拦住了我。
“碧总,您这是?”
“这里已经不需要你了。”碧池甩了甩小辫子,冷声道,“你总是把我和罗寒的亵裤搞反,就这一件事都做不好,你觉得我还会留你吗?”
“……再观察观察嘛。”
“拿去,这是你这一路的辛苦钱。”
他摊开手心,里面是五枚黑乎乎的铜板。
9. 求职
“碧总啊,碧总诶,碧总你不能这么对我啊!我们一路患难,那些你都忘了吗?”
我手握五枚铜板,扒着太子府的门几次想要冲进去。
守门的侍卫一次又一次地把我从门上拔下来,然后顺着台阶丢下去。
几次过后,他们中有人不耐烦了,直接拔出了佩刀――
“大胆刁民,你再在太子府门口撒野,就对你不客气了。”
可恨我不会武功也不会轻功,也只能在太子府门口跺跺脚,喊两嗓子,踱步踱步就离开了。
但日子总还是要过的,眼下最要紧的是先找一个工作,包吃包住是必须的,最好还能攒下一些钱。
在南诏边城要饭的时候我就想过究竟什么样的工作适合我。
琴棋书画,我是都不会的。
诗词歌赋,我只能靠背的。
女红刺绣,这个是不学的。
武功轻功,那也是没有的。
……
我会什么?
我会写代码,会测试程序,会弹吉他和拉小提琴,王者农药也打的还行,我还会写玛丽苏文。但眼下靠着这些东西完全不可能找到工作。
由于古代不像现代那样可以网投简历,也没有招聘会和人才市场,没有裙带关系的普通人找工作的门道十分局限。
有耐心的读书人,出路便是科举。
体格健壮,不爱读书却爱家爱国的热血青年,可去征兵。
若祖传一门手艺,打铁亦或烙饼,便可传承祖业并将其发扬光大,这也是出路。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只能靠熟人介绍或是自己上门打听。
我没有熟人介绍,只能自己上门打听。
在我跑了无数家酒肆饭馆成衣店之后,我终于感受到了筋疲力尽后的绝望之感。
他们统统不要我!
我伸手摸了摸口袋里的九块九包邮手链。若这个国家没有关于夜明珠的奇怪禁令,那我用它骗吃骗喝也成。
若我返回西凉国,或许可以将之一用。
此计甚妙,但――
“咕咕。”
我收回手,抚摸着肚皮。
已经很饿了,从到达平阳之后就再没有任何食物下肚。
这些天嘴巴被白七的厨艺给养叼了,路边摊的馒头看着也知道碱下多了,颜色发黄,必然口感苦涩。而西街的荠菜豆腐汤更差,简直都不能看。
这是荠菜大量供应的季节,野菜就一个字,鲜。
豆腐油锅走热,加盐加水,滚锅里放入荠菜,熟了之后迅速盛碗,淋三滴芝麻油,便是一碗清爽开胃喷香扑鼻的荠菜豆腐汤。
可惜西街卖荠菜豆腐汤是个愣头愣脑的黄牙婆子,任那豆腐和荠菜一同下锅狂煮,且不说荠菜里的水溶维生素早被高温放跑,味道也是要大打折扣的。
某些方面来说,白七是天生的美食家。那日在荒山上他随手给我们做了两个菜,一个是荠菜豆皮汤,另一个是烧杂鱼,吃的我和碧池撕破脸打了起来。
罗寒是一人吃一份,自然无须担心,我们这边却是三人合吃一份,但凡涉及团结合作同吃同住这种需要群体性认同感的事,我和碧池从来没有妥协过。
这里的豆皮是豆干完全风干后的产物,煮烂煮透很需要火候,山上石锅导热性差,等到好不容易煮好时,白七又将它捞了出来,清水冲洗后扔进几片肥瘦相间的腊肉同煮,这点我认同,腊肉既有盐份也有油脂,绝大部分能满足汤品对于调料的需求。
最后加之雨后初晴还挂着水珠的嫩荠菜,略微烫煮后便浇了火,就着青山蓝天下满山艳红的野杜鹃美景,整锅汤被夺食的一滴不剩。
但仍旧没饱,没法子,除旱鸭子碧池外,三人下河摸鱼。罗寒虽贵为太子,在追寻食材这件事上却是事必躬亲。在我看来,他更适合和白七组成一个美食探险队,每天致力于开发新菜谱,而不是去继承一个国家。
故事还没讲完,山间泉水清冽,滋养的鱼也颇有灵性。
白七抓到的那条黄斑鲶鱼竟会用尾巴抽他耳光,我拎了一条大头链鱼,最厉害的是罗寒,他竟一手拎了两条泥鳅,另一手还是拎了两条泥鳅――他是怎么抓住的呢?
鱼类不统一,宰杀完了烧杂鱼最好吃,口感层次丰富,鲜美无比。
鱼吃完了,底汤却没扔,第二天结成了一锅软糯弹牙的杂鱼冻,就着熬到开花的米粥,被我们全部抢光了。
至此,我们三人均被白七俘虏。
但我没想过,我竟然被组织无情地给抛弃了!
……打住,往事不能再提,人生要紧的是向前看。
我看了东西南北四条街之后,每个摊铺的吃食都能挑出毛病,我决定去同福楼碰碰运气。
同福楼是平阳城规模最大的酒楼,听说更有当今皇帝亲笔题字的牌匾――“xxxx”。
我对这里的文字一窍不通,所以暂时用“xxxx”来表示。
老实说,对于身上只有五个铜板的我,敢于走进这家店也用了很大的勇气。好在店里跑堂的小哥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两手叉腰,气势汹汹地骂道:“去去去,你个没钱的穷酸家伙,还敢来我们同福楼吃饭!”他笑着指路:“女客官,这边请。”
由于我是一个人,便将我引至二楼角落的单人小桌。
这家酒楼的布局颇有现代感,不像古装剧里所看到的那样到处是四四方方的桌子。有单人小桌,双人桌,四人桌以及更大的桌子。
没有包厢,桌间的过道挂了珠帘,错落交织,取菜上菜极为不便,却也增添了几分神秘感。
窗外是平阳的东街,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我点了一壶清茶,一碟白切羊膏,一道毛豆烧鸡,一道笋干烧肉,想了想,全荤太油,便又点了一份萝卜鸡蛋汤,那是我们吃多了野味,白七煮来给我们解油腻的汤。
小二哥苦恼地望着我:“客官,我们这里没有萝卜鸡蛋汤。”
想来也是,萝卜和鸡蛋乃寻常可见之物,既非野味,谈不上珍贵,端上桌也只是绿叶衬红花般与荤菜同烹,难以单独成为主角。
没有便没有吧,我挥挥手示意店小二算了。
店小二刚要走,旁边的四人桌隔着珠帘笑我:“穷丫头片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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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来同福楼吃饭,这里是你能吃得起的吗?”
“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免得到时候付不出饭钱来被扔出去!”
“哈哈哈……杨弟,萝卜鸡蛋汤,你听说过没有,这年头阿猫阿狗的都能进同福楼了――”
我听的火冒三丈,一拍桌子喝道:“你们懂什么?休要井底看人!萝卜鸡蛋汤的萝卜乃是珠穆朗玛峰雪峰顶上的冰玉萝卜,一百年才长一颗;鸡蛋乃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共和鸡所下的吉利蛋,这种鸡已经濒临灭绝,整个江湖不超过两只,可能还是母子。”
“一派胡言!休要在这里戏耍我们!”
其中一人甚至胡乱撺掇:“小二哥,我看你还是先跟她结了帐再上菜,免得到时候她拿不出钱你还要挨你们掌柜的训!”
店小二是棵墙头草,听了那话后犹豫了一刻,居然真的伸手要我先结账!
我身上就五个铜板,肯定会被“请出去”,我之所以说来这里碰运气,是想着吃顿霸王餐,然后没钱付被扣在这里做工洗盘子。
兴许表现的好,还能在这里谋个差事。
现在可好,计划全被打乱了。
“你不信我的为人?”我严肃地望着店小二。啊喂!你以后可是我的同事啊。
他艰难道:“……信。”手却却没收回,末了又补了句,“但我担心这个月的赏钱……”
“那你还是不相信我!”
“客官,这钱您早付晚付都得付,也没有区别啊,您现在付了,我保证您点的那些菜一个不差的端上来,您要相信我们同福楼的信誉!”
钱,我是断然拿不出了。
不由得悲愤从心而来,正准备站起身来离开,忽听得旁边有女子的声音传来:“你怪我这同福楼没有萝卜鸡蛋汤?”
反正我这饭是吃不成了,牛就随便吹吧,大不了被胖揍一顿扔出去,于是点头道:“是,你们这儿尽是些荤腥野味,吃多了,怕是会口干舌燥。”
“哦?”
那女子细细思索,不再言语。
旁边那人急了:“别听她在这里胡言乱语,太子妃娘娘!”
……呃,太子妃娘娘?罗寒他老婆?
珠帘被挑开,一袭华丽的红金两色裙首先映入了我的眼睛,再往上,肤若凝脂,眸若星辰,姿容艳丽无双,眉宇间透着一股淡淡的傲气。
这应该就是罗寒的太子妃。
“草民无意冒犯太子妃,请太子妃恕罪。”
太子妃没跟我废话,淡淡道:“你给本宫做出那萝卜鸡蛋汤,倘若合格,本宫便不为难你。”
“敢问太子妃何为合格?”
“他们三人同时满意即为合格。”
她指的是刚才与我争吵的那三人。
我摇摇头,很不乐意:“他们三人对我有成见,未见得公平。”
“我们三人对你有成见是真,但在太子妃娘娘面前,我们对你的评判不会带有私人成见,必定公平公正。”
太子妃瞥我一眼,又看向店小二:“带她去后厨,她要什么就给她什么。”
店小二颔首:“小人遵命。”
10. 比试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古往今来,在寻常百姓的厨房里,总不会缺少萝卜和鸡蛋两物。
萝卜,家中富余时炖肉炖猪血,贫寒时红烧清蒸皆可,亦或是切成薄片儿用醋和糖渍了就着粥吃,那爽脆劲儿,喝个两大碗是不成问题。
鸡蛋,可与杂蔬同炒,或是点醋做成赛螃蟹,味道都是极其鲜美的。
但在同福楼,食材会依着稀缺的程度,受到不同的待遇。
珍贵如猩唇熊掌狮奶豹胎,被封存在高高的储物台上,有专人看守。
而廉价如大白萝卜黄芽菜圆茄子,却是直接堆放在角落,无人问津。
这里的萝卜品质实属下等,原本绿油油的萝卜缨子已经开始发黄。我在里面挑挑拣拣,选了两根表皮还算平整,分量较重的,这样挑到空心萝卜的概率会比较小。
我打了一桶清水,将萝卜上的烂泥和污垢刷洗干净,刮了皮,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开始切萝卜。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做菜呢。
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次喝萝卜鸡蛋汤时的场景。
那日我们在山中猎了一只野猪,分了很多肉给当地的村民吃。
因着烤到冒油的山猪肉吃的太多,我和罗寒还有碧池都口干舌燥消化不良。
白七见状向村民要了几只草鸡蛋,又在菜地里拔了几根萝卜,做了萝卜鸡蛋汤给我们喝。
朴素的萝卜鸡蛋汤并没有加入任何珍稀食材,调料也只用了盐这一种,但喝起来却异常鲜美。
萝卜在山间饮着晨风雨露长大,甘甜爽口,带着脆生生的辣,还有一丝淡淡的清苦。喝完那碗萝卜鸡蛋汤,我出了一脑门汗,心情渐渐平静,口腔里的焦躁也被慢慢抚平。
望着沉睡在深山里安静朴实的村落和欢闹的鸡群,我竟有种“阅尽千帆终执手,此心安处是吾乡”的感觉。
现在轮到我来做这一碗汤了,我的刀工却是惨不忍睹。
第一刀,我把萝卜缨子剁了。
第二刀,我把萝卜尖尖剁了。
第三刀,我把萝卜横着剁成了两半。
第四刀,切不下去了,萝卜在滚动。
我想了一下,试着将萝卜竖着切成两半,然后再横着切。萝卜不再滚动是好切了很多,但我刀工不行,切的厚薄不均,十分难看。
不管了,大不了被胖揍一顿然后再被扔出同福楼。
下一步是烧水煮萝卜,热油煎鸡蛋。
古人的炊具品种有限,暂时还没有能人发明平底锅,只能用普通的锅一只蛋一只蛋的煎了。
我挑了几个鸡蛋,生了火,锅热了之后
倒油煎蛋,鸡蛋在油锅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有一滴油甚至飞溅到了我的手上,我握住铲子,大意不得,迅速翻蛋。
好不容易三只蛋都煎好了,虽然形状丑陋,但好在没有焦。
我把煎蛋用铲子捣成小块,让蛋黄部分露出来,然后一并扔进萝卜汤里去煮。原本清水状的萝卜汤渐渐煮成了漂亮的奶白色,最后,撒盐,起锅。
我尝了一口,萝卜已经熬到透明,香酥软糯,再喝一口汤,鲜香不腻,回味悠长。
至此,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他们公平评判也好,不公平评判也罢,我已经尽了我平生最大的努力。
*
同福楼上。
冷若冰霜的太子妃一手端着茶杯,另一手握着茶杯盖,在茶杯上刮来刮去,就是不喝。
另外三人也是坐着的,但显然坐的很拘谨,腰板挺得笔直。
想必是这太子妃平时就性情古怪,招惹不得。
三碗萝卜鸡蛋汤被搁在他们面前,冒着热气。
良久,太子妃淡淡道:“喝吧。”
三人如蒙大赦,端起碗齐声应道:“是。”
只听得咕嘟咕嘟的声音,眨眼间,三碗汤就被他们吞了下去。
――必然不是因为汤好喝。
太子妃抚着茶杯看着我:“方才的功夫里,本宫想了很多,关于这同福楼的往事。”
然后,便没了下文。
我应声也不是,不应声似乎也不是,于是干脆低着头看鞋尖。
另外三人也是,让他们坐着,应该比让他们跪着要更加煎熬。
有关太子妃和同福楼的往事,我们是不太想知道的。
“你们三个觉得这萝卜鸡蛋汤味道怎么样?”
太子妃终于把话题绕回到了正道上。
这三人在喝汤前食用了大量的油腻荤腥,又喝了很多烧酒,必定已经唇焦舌燥。萝卜汤生津止渴,利水消食,这一碗下去,味道虽然不是惊为天人的好喝,但至少也让他们身心舒坦了不少。
于是他们齐声说道:“回太子妃娘娘的话,此等俗物,自是比不上天字一号同福楼的任何一物。”
我偷偷瞄了眼后窗,距离我也不是很远,如果这时候突然跑过去跳下去――逃过一顿胖揍的几率有多大?
太子妃听他们这么说,脸色稍微温和了一些:“本宫要听的是公平公正的实话,你们是不是都在欺骗本宫?”
那三人连连否认:“下官句句属实,不敢有任何地方欺瞒太子妃娘娘。”
太子妃点点头,又看向我:“你还有何话可说?”
我自然是无话可说,扭头就向后窗逃去,然后一跃而下。
跳下的那个瞬间,我有点后悔,但是这是两层楼,应该也不会摔死。
…
……
………
我从地上爬起来,眼冒金星,脑袋发昏,但我也顾不上了。
后面就有太子妃派来的追兵,甭管他们武功高强与否,反正都比我强。
我一边跑一边把路边摊的东西抢过来扔到后面沿途制造障碍,渐渐的,追我的那些追兵里也多了不少沿街的小贩……
终于,我跑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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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但我也不能停下,一旦被抓,我可能会被群殴致死。
突然,我看到一辆停在路边的马车,马车的后门微微敞开着,不管三七二十一,我一脚蹬了上去,然后关上了门。
“呼――”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一回头,看到两个十五六岁的清俊少年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他们一个手里拿着木棒,一个脱了裤子正撅高了屁股。
如此场景,若在平时我定要看个仔细,现下却没有半点心思。
“嘘!”
我示意他们别出声,背过身钻到了座位底下,然后一拉椅子上的红布,把自己遮了起来。
我藏好后没多久,有追兵追上了马车,才刚开口说了句“你们”就被“啪”一声甩了个大耳光,然后被狠狠地踹下了马车。
“滚!”
是少年暴跳如雷的声音。
“宁王殿下,小人无意冒犯,只是得罪太子妃娘娘的人可能藏匿到了您的马车上,毕竟是太子妃娘娘的口谕,您看是不是――”
“清风,掌他的嘴!狠狠掌!打烂了有赏!赏你鸡大腿和花姑娘!”
已经很暴躁的宁王殿下愈发暴躁,嘴里骂骂咧咧道,“敢搬出张素云那女人来压本王,本王非打死你们这些狗腿子不可!”
我掀开红布一角,偷偷观察外面的情况。
名为清风的少年许是真为了鸡大腿和花姑娘,非常卖力地抽着那追兵的耳光。
而那位宁王殿下,正咬牙切齿地瞪着马车外面的所有人。
“清风,我们走!”
暴躁的宁王一脚踢飞扒着马车后门的追兵,然后不准痕迹地偷偷揉了一把自己的小屁股。
清风跳到了马车前边驾马,车厢里只剩下了我和宁王两人。
他用脚尖勾起红布,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你是谁?为什么张素云要抓你?”
刚才他和张素云的侍卫发生冲突,可以看出这位宁王对张素云成见颇深。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也许,这次我可以抱到一只好大腿。
“回宁王殿下的话,张――不,太子妃娘娘是因为我在同福楼说错了话,所以要治我的罪。”
“你说什么了?”
“我说那里的食物过于油腻,容易上火。”
“这不是很对的话吗?”宁王拽着我的衣领把我从座位底下拽了上来,示意我站好,“几天前太医院的刘太医还讲张素云痔疮犯了,她不是因着自家饭吃多了吗?”
……呃,虽然我也不喜欢张素云,但他讲的也太直白了吧。
“殿下洞察秋毫,见微知著,朱珠佩服。”
随便吹捧一番,总归是有好处的。
“既然你也讨厌张素云,不如到本王的阵营来,协助本王对付她――”宁王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缓缓道,“还有罗寒和他的师弟碧池。”
……噫。
11. 工作
“噫——”
我直起腰杆子,用手捶了几下,然后看了看身旁的两个花篮。
现在是半夜,三月的夜风吹在脸上很凉,王府派发的工作服很是单薄,我却满身是汗,一点都不冷。
因为我已经辛勤劳作两个多小时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第十天了。
自那日被宁王带回宁王府,我本以为我会受到重用,然后飞黄腾达,从此叱咤风云走上人生巅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哪知他的大马仔、宁王府的总管沈月卿竟只给我安排了一个采摘花瓣的工作。
我也不是没有提出过抗议:“我不想只摘花瓣,这工作无法实现我的生命价值。”
我不知道我的生命价值是什么,但毕竟只要不是色盲,随便谁都能做这事。
沈月卿问我:“你可会抚琴吹箫?把你安排到曲廊?”
曲廊里的都是王府来贵客时负责表演歌舞的琴女,平日里不用做活,当小姐养的。
我摇摇头:“不会。”
沈月卿又问我:“那你识字懂文吗?让你去文沧阁整理王爷阅过的书卷和文献?”
我迟疑了一下,依旧摇了摇头。
南诏国的文字我是不认识的,无论现世读了多少书,在这里仍然算个文盲。
“女红做的如何?”
“不会。”
我连缝个袜子的破洞都歪歪扭扭,更别提古代各种复杂的刺绣了。
“伙房帮厨想去吗?”
“不想。”
会做道萝卜鸡蛋汤也是因为偷师了白七,实际上只会吃不会做,刀工也是一塌糊涂。
……
“你什么都不会做,还如此挑三拣四,”沈月卿用骨节敲了敲算盘,缓缓道,“留你图个看着开心吗?”
他的语气冷冷冰冰,话里没有任何调笑的意味。
我再挑下去,他肯定直接让我滚蛋了。
我低头道歉:“这么算来,采摘花瓣的事很好,很适合我,多谢沈总管。”
沈月卿看了我一眼,警告道:“宁王殿下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眼高手低之人。”
说完他飘飘然走了,留我一人在原地发呆:那宁王讨厌的第二种人是什么呢?
再来说一说我们的宁王殿下,他虽然看起来挺不靠谱又爱喳喳呼呼,但可比南诏国的正牌太子罗寒操劳多了。
十岁封王,十三岁征战沙场立下战功,十五岁时开始参与朝政,还经常不顾群臣反对,大包大揽下许多原本要委派给罗寒和其他皇子的任务。
当然了,在上早朝这件事上,这位殿下也是绝不含糊。
――这就是我这几天辛劳的根源呐。
南诏国的早朝时间折成北京时间是凌晨五点钟,宁王府到皇宫的车程要半小时,宁王晨沐要半小时,穿戴焚香要半小时,喝茶也要半小时,掐头掐尾,他三点钟就要起来了。
而我更惨,我夜里十二点就要起来了。
因为宁王沐浴有个恶俗的习惯――泡花瓣澡。
宁王府中精心养着很多洛梅,这种梅花一年四季都能开花,一朵花上有六片花瓣,三片洁白如雪,三片火红似血,团在一起,煞是好看。
宁王晨沐用的就是洛梅的花瓣。
但他恶俗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花瓣必须严格分开,浴池里只允许撒入白色花瓣,而通往浴池的小路上则要铺上一层红色花瓣。
花瓣不能撒错,铺路要铺的均匀,花瓣的形状也必须保持完整。
……沈月卿讲的很清楚,我记是记下了,但我白日里实在太疲惫,一沾到枕头,就睡的昏天黑地完全忘记起来了。
直到半夜被同住的小姑娘楠丁拼命摇醒:“朱珠,你不要命了?你难道忘了沈总管吩咐过你的事了吗?”
我从几乎是被她扛着去了宁王的露泽浴池。
露泽浴池是露天建造的浴池,名为露泽,意为恩泽雨露,亲近自然。此处位于宁王本人居住的后院里,四周竹林环绕,清幽雅致,无人打扰。
“宁王殿下吉祥。”
我和楠丁扑通一声同时跪下,在我们面前是两个空了的花篮。
宁王没有叫我们起来,神色漠然地从我们身旁走过。
他没穿鞋,赤着光洁的双足走上那条红色花瓣铺成的小路。
有夜风吹过,将他长及腰部的头发轻轻吹起。
浴池里早就引入了热水,满池的白色花瓣浮动,飘出阵阵淡雅的香气。
这场景简直苏爆了,但难能可贵的是,据楠丁说宁王殿下十岁起就这么洗了。
下人们在背地里议论他,也有被沈月卿捉了去打断腿的,但没人能理解他这一举动。
多年以后,当宁王踏过宫墙里那条长长的血路,登基为帝时,他脸上漠然的表情和我记忆里走在花瓣路上的那个少年慢慢重合。
他时常仰望星空,并对命运保持沉默。
一直到宁王晨沐完,我和楠丁都是跪着的。有漂亮的侍女拿来焚过香的衣物替他换上,恭敬地替他梳理长发。
我跪的双腿发麻,刚伸手锤了两下腿,宁王幽幽开口道:“连跪着都不得安分吗?”
我吓一跳,收回了手。
面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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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严厉的宁王,和马车中欢脱暴躁露出白嫩屁股的少年,哪有一点相似之处?
“月卿。”宁王扬了扬下巴,“新人要好好管教。”
“是,殿下。”
宁王穿戴好衣物就回他的前院喝茶了,留下我和楠丁,还有沈月卿三人。
我回过头才发现,沈月卿竟也是跪着的。
他问我:“我昨晚吩咐你什么了?”
“……抱歉,我太困了,睡过头了。”
“不要答非所问,昨晚我吩咐你什么了?”
“子时起来采摘洛梅……”
“我吩咐你子时起来,你没有起来,如果不是楠丁,你可能会睡到日上三竿,是不是?”沈月卿捡起一片红色的花瓣,示意我伸出手来。
“……是。”我伸出手,他将花瓣放在了我的手心。
“你的事没做,今天是我替你做了。”沈月卿继续道,“我不是帮你做,而是替你做。
你不做,我会受罚,因为我没把你管教好,这是宁王府的规矩。你以后切莫再连累我了。”
“……抱歉。”
除了道歉,我也无话可说。
“宁王府的奴仆众多,每个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你就这一份工作,也没做,先前你凭什么还看不起它呢?”
“……”我竟也无言以对。
“明天你再起不来,耽误了宁王晨沐,就不用留在这里了。”
“……是。”
我惊出一身冷汗,萌生了迅速辞职然后走人的念头。冷静下来之后还是决定先留下来。第一是因为黑户口在南诏找工作不容易,第二是因为这毕竟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对待它的态度太过马虎了,等同于上班第一天就翘班。
宁王给我栖身之所,使我免于流离奔波,我本就该认真为他工作。
疲惫、困倦、贪睡,任何事情都不能成为迟到的理由。
第二天我没敢睡,拧着眼皮死撑到了午夜子时。
采摘洛梅的工作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轻松。
数量就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分离花瓣也是个技术活,稍不注意就会将花瓣撕碎了,而且速度还得快,否则完成不了宁王的需求量。
三个小时后,我终于成功摘满两篮子花瓣。
我已经不觉得冷了,辛勤劳动过后我出了一身汗,浑身冒着热气,这份采摘洛梅的工作似乎也变得厚重起来。
宁王如时而至,焚香晨沐,一声不吭,沈月卿在一旁陪侍,也没再给我任何脸色。
至此,我在古代的第一份工作算是正式落实了。
12. 请教
我和楠丁住在宁王府最西面的朝林苑。
朝林苑是供粗使丫头居住的地方,设有二十个房间,每间屋子住两人。
屋内设施基本齐全,两张小床,两个衣柜,一个带铜镜的梳妆台,一个恭桶。
楠丁小我两岁,已经入府两年。她告诉我,她家原本经营一间棺材铺,她爹一直想要个儿子,奈何她娘一连生了七个女儿,把肚子生坏了也没生出儿子。
她爹郁郁寡欢,在外有了女人,对方有了身孕吵上门来,她娘终于同意她爹纳二房,成亲当晚,她娘一剪刀扎死了她爹,又一剪刀扎死了二房,最后一剪刀扎死了自己。
楠丁是家中长女,悲痛欲绝之际也要冷静地处理父母的后事。二房的家人闹上门来,楠丁将棺材铺抵给了他们作赔偿,然后进了宁王府做工,以此来养活六个妹妹。
她的工作是给王府内所有培育的植物浇水,工作时间是凌晨三点到早上八点。这个工作同样艰苦,每一桶水都是她从井里拎上来的。
两年的王府生活把她磨练的膀大腰圆,皮肤粗糙黑亮,浑身有力。
王府内给下人的吃食都是限量供应的,早餐白粥馒头配鸡蛋,午餐干饭配一荤一素两个菜,晚饭烙饼泡面汤。食物不多,楠丁饭量又大,因而经常因为吃不饱发牢骚。
我的工作时间较为特殊,没有早晨,所以我主动把属于我的那份白粥馒头和鸡蛋让给了楠丁。
楠丁很是感激,非要把她新买的小花裤衩送给我当作回礼,我婉言谢绝了之后问她:“楠丁,你识字吗?”
我不敢肯定,毕竟这个朝代也是重男轻女,女子得到教育的机会很少,读书识文的都是富家官家小姐。但我还是抱了一丝期待,楠丁家开过棺材店,客人订棺材的时候总要先记下名字吧。
楠丁摇摇头:“我连我的名字都不会写,我爹在世时告诉我姑娘家不用读书。你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我沉默了一刻,说:“我想学认字,想读书。”我不想当古代的文盲。
楠丁愣了愣随即又笑了起来:“朱珠,你还不如学点女红,以后嫁人了也能替你夫君和儿子多做件衣裳。咱们这种粗使丫头,学认什么字啊?你以为你是官家小姐啊?”
我没吭声。
所受的教育不同,意见不同,想法也不同。再谈下去,也是不欢而散。
我小的时候出了名的讨厌读书,为了能生病赖学还经常钻进冰箱里,到了后来能看故事书了,再大点能读小说了,才觉得文字真是个好东西。
在现代,知识传播媒介多种多样:广播,电视,电脑,手机,报纸……但古代仅仅只有书籍这一种。
不懂文字,就永远不能读书。
我不想一辈子替别人采摘洗澡水用的花瓣,所以我必须要先学认字。
楠丁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而朝林苑的其他丫头与我并不相熟,我也不好意思再去讨教。
思来想去,也只有一个人能教我,他肯定识字。
*
想见沈月卿一面并不容易。
他是宁王府的总管,每天都要处理很多事情:新员工培训、老员工思想教育、做工作总结汇报给大boss宁王殿下、账本过目以及――裁员。
我翻墙潜进去找他的时候,他正在站在一棵歪脖子树下严厉地教育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少年。
“牛三,同样的错误,你已经犯了第二次了,现在就给我滚蛋。”
名为牛三的小少年眼泪汪汪,两条大鼻涕都拖到了唇边,然后又猛地一吸――缩回去了。
但是两秒之后,大鼻涕又迅速挂了下来。
“沈爷,你饶了我吧。”牛三抽泣道,“我爹娘已经病逝,我兄长被马车撞断了腿瘫痪在床,我二姐被歹人奸.污后得了疯病,现在整天锁在家里,家中只有我那年幼的小弟一人照料,他才八岁啊!”
他嚎啕大哭,那两条大鼻涕也终于掉进了嘴里。
听他这么一说,他家的境遇确实挺惨的。比楠丁还惨。
沈月卿不为所动:“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跟你做的事又有什么关系?”
牛三大概是没想到沈月卿这么不近人情,哭的愈发伤心,整个小院里都回荡着他的哭声。
“你去账房结一下这个月的月钱,然后滚蛋。”
沈月卿说完转身就走,牛三扑通一声跪下,死死地抱住了他的腿,鼻涕眼泪也全抹在了他的衣服上。
“沈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不给。”
“我大哥和二姐全都指望着我做活挣钱吃口冷饭呢,幼弟也已经到了读书的年纪,家中还请不起先生,至今大字不识一个!他想读书考南诏的状元啊!”
“哦。”
“你不能这么对我啊,沈爷!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再也不会犯浑了!我保证,我发誓,如果我再犯第三次,就让老天爷打雷劈死我!看在我那残疾兄长和二姐的面子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不给。”
沈月卿侧过脸,冷冷地看着牛三:“月钱你也不用领了,当赔我的衣服了。阿影,把牛三捉了扔出王府去。”
“是。”
墙角闪出一个壮实的身影,一把将牛三从沈月卿腿上扒下来,拎起来往外走去。
牛三拼命挣扎,还不忘吼道:“沈月卿,我一家老小若是饿死,我们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们也会来找你的!”
沈月卿面无表情:“行啊,来呀。”
就在阿影拎着牛三走到小院门口时,沈月卿突然又道:“等一下。”
牛三以为沈月卿回心转意了,以为事情有了转机,不禁喜上眉梢,哪知他却说:“阿影,你刚才是不是偷偷打盹了?”
阿影脊背一僵,呼吸一滞,脚步几乎不稳。
“沈爷,我――”
“你敢跟我狡辩的话,我立马让你滚蛋。”沈月卿明明长的眉清目秀斯斯文文,气场却强到吓人,“说,是不是偷偷打盹了?”
“……是,春困。”
“念你是初犯,罚两个月的月钱,下次再在值班时间偷偷打盹,立马给我滚蛋走人。”
“……是。”
阿影几乎是眼含热泪拎着牛三走了出去。
我的心情有点不可描述,在王府工作真不容易,稍不留神又是罚钱又是让滚蛋的。
就在我长吁短叹的时候,沈月卿从地上捡起了一根木棍,施施然向我走来。
……WTF?
他扬了扬下巴:“伸手。”
“……”
我不想伸手,但又怕他说我违抗他的命令因而让我滚蛋,这是我好不容易得到的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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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眼下,我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没有足够与之抗衡的能力,也没有找到下家工作单位之前,不要与你的领导作对。
而且那根棍子也不是很粗……打就打吧。
我伸出了双手准备挨打,沈月卿却没有打我。
他握着我的手,认真地看着我的手指和手心,从左手翻看到右手。
“一螺穷,二螺富。”他念。
“三螺四螺卖豆腐,五螺六螺受人雇,七螺收田租,八螺享官禄,九螺到老坐着吃,十螺傻子也享福――”沈月卿的声音清朗又利落,念完后又说,“你竟然一个螺都没有!”
搞什么啊!他竟然是在看我手指上的螺纹!
害我白担心一场,还以为他是要打我手心。
我紧张的心情平静下来。
“啪――”
“嗷――”
我的眼泪一下子飙了出来,这猝不及防的一棍子,打的我浑身都颤抖了。
他确实没打我的手心,他打了我的手背和手指的骨节。
这一棍子打的非常狠,且正中要害。
“不通报不走正门,翻墙,谁教你的?”沈月卿将木棍扔在地上,看着我捂着手背蹲在地上抽泣,厉声喝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罚你这一棍子,还有三个月的月钱。”
“……是。”
牛三和阿影的例子告诉我,沈月卿这人从不更改自己做出的判断和决定,如若我再争辩也是白费口舌,只会给自己添堵。况且我也确实不对,翻墙只图一时爽和快,没有考虑其他。
他作为大领导,我这样翻墙来找他,无异于公司的新员工不经任何允许,连门都不敲,直接闯进了领导的办公室,而领导还正在裁员――
规矩这种东西,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在现代还是在古代,都是要遵守的。
罢了,罚吧。
真真是血泪史。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沈月卿翻脸简直比翻书还快――不,他不用翻脸,他是一直就是冷冰冰的一张脸。虽然罗寒也是面无表情,但那属于长相冷,其实性格还可以。
但沈月卿却是表里如一的冷,他没有任何私情,说一不二,不包庇,不纵容,无论对方是谁,只要犯错,必是严惩。
“我想,”我止住抽泣,仰起脸看着他,“我想跟你学认字,我想读书。”
一听我说这话,沈月卿的眉头微微蹙起。
“我知道我现在的能力只能摘花瓣,但是我不想以后也做这个,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要做什么,但是现在我想学认字。我不想以后早早地嫁人生子,一辈子在家中相夫教子做女红,我想要读书!唯有知识,方能改变命运。”
我说完这话心里贼酸溜,在现世时偷懒不肯学习,到了古代却绞尽脑汁替自己争取学习的机会。
“采摘洛梅是磨练心性的第一步,耐心、细心,沉着冷静,从容不迫,都是从这第一步慢慢磨出来的。我没打算让你一直采摘洛梅。”
沈月卿伸手将我从地上拽起来站好,缓缓道,“王府的奴仆各司其职,倒也本分,但因为太本分,他们也仅仅各司其职而已。
你是第一个跟我说想跟我学认字读书的,很好。”
顿了顿,他又说道:“可我为什么要教你?我不教。”
13. 口脂
沈月卿坚定地拒绝了我:“不教,我就不教。”
孩子气的语言,却不是孩子气的语气。
我突然就体会到了牛三的心情,沈月卿这家伙怎么就这么不按套路出牌!
难道不是应该被我这份好学的精神给感动,然后义不容辞地收我为徒,把毕生所学都传授给我吗?!
……
求学被拒,但我还是很不甘心。
墙也爬了,板子也结结实实地挨了,实在不想白走一糟。
可眼下还有什么策略呢?
继续感动策略――学武侠小说里的主角,为了求药或拜师学武,在目标面前长跪不起?
套路一般是连跪个三天三夜,心肠再坚硬的人也会被感动,因而破例云云种种。
打住!还是算了吧。
三天三夜,别说沈月卿几乎不可能被这种计策感动,我今天夜里十二点还要工作,再罢工一次――除非我想被阿影捉了扔出宁王府去。
我一时也没想出好办法,但又心有不甘,干脆就原地站着,盯着歪脖子树看。
沈月卿压根不管我,坐在歪脖子树下的石桌上开始办公了。
石桌上堆了很多账簿,也有笔墨纸砚。他翻开一本,提笔核算。
账房的那些伙计工作肯定是极其认真负责的,到了沈月卿查账的时候必然是万分紧张各种求菩萨烧高香的――只要出了问题,立马让你滚蛋。
他最多只给你一次犯错的机会。
永远都不会原谅第二次的错误。
哪怕你为王府工作了一辈子,也滚吧。
虽然很不近人情,但工作和人情,本就应该远远的分开。
“不错。”
沈月卿合上一本账本,虽然仍是面无表情,但眼神是柔和了一点。
看样子这本账簿没出一点差错。
他心情挺好,端起石桌上的茶杯喝茶。
白衣墨发,身量修长,清俊无双……啧啧,怎么就没听楠丁提起府中有小姑娘暗恋他呢?
估计是行事作风太过严厉苛刻,不近人情,让大家都有压力吧。
而且总是冷着一张脸,说话的语气也是冰冰冷冷的――噫,他在做什么?!
朗朗日光下,我们的沈总,我们王府的大总管沈月卿,手持一面金色小铜镜,刮了不知从哪里拿出的一小盒红色脂膏,轻轻地涂在了自己的双唇上。
他还对着铜镜,轻轻地抿了抿唇。
他……内心住着一个少女?
夭寿啦!
啊啊!这反差雷的场面要坑瞎我狗眼了。
我扶着歪脖子树努力平复情绪,却见他侧过脸,正对着我,一本正经地问道:“这个颜色好看吗?”
靠,涂的还是姨妈色!
我捂住胸口,艰难地吐出一个字:“美!”
“嗯。”他点点头,从旁边取了帕子,沾湿水后擦去唇上的口红,又换了另外一个色号的盒子。
一、二、三、四……十四、十五!
天呐,他足足有十五种颜色的口红啊!!
“这个颜色怎么样?”
“美!”
“这个颜色呢?”
“美!”
……
我蹲在歪脖子树旁,满脸震惊地看着他。
沈月卿把所有的口红色号都试了一遍,然后将十五个盒子一一盖紧,放在了旁边。
似乎是心满意足。
“沈总管,你真的太奇葩了。”
“谬赞了。”
“不,你真的是个大奇葩。”古人这里奇葩还是赞美的意思,他肯定以为我在夸他,“对了,你今天要不要画眉啊?”
应该是要画的,虽然他今天素颜,但毕竟这货光口红就有十五种色号啊!
沈月卿一听我这么问,居然还不高兴了,眉头一下子就拧了起来。
我还以为他会得意地告诉我他有很多支眉笔呢。
“荒唐,我堂堂一个男子,为什么要画眉?”
……你堂堂一个男子,你还涂口红呢!你还十五个色号哩!
“以后别问这种无理又无聊的问题。”沈月卿揉了揉眉心,继续翻看下一本账簿,“小心我扣你月钱。”
“啊喂,沈总你这算公报私仇吧。我没犯错吧。”我终于忍不住吐槽了,“于情于理,你都不能扣我的月钱了。”
“还于情于理,反了你了!我是你的上级,你胡扯八道冒犯我,就是该罚。”
沈月卿把笔搁下,又要去捡棍子,我手还疼着,赶紧解释道:“可是你试了那么多颜色的――”
我指着那一堆口红盒子。
沈月卿摇摇头:“那些都不是我的,是绿林轩送来的样品货。每年烟花三月节,东玄国的使者都会不远万里来到南诏表示交好。”
“嗯嗯。”
我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讲,目光却瞟向了他石桌上的一小碟茶饼,是他配茶吃的点心。
沈月卿不动声色地抽出一张纸,将茶饼严严实实地盖好,然后继续讲下去:“东玄国每回派来的都是女使者,南诏送给她们的见面礼,通常都是这些独有的口脂。
往年都是太子府操持此事,今年宁王殿下应承下了,然后交给了我。”
简而言之,就是以前都是罗寒那伙人准备口红,然而好强的宁王这次抢过来了,但他自己只抢事不做事,直接分包给他的大马仔沈月卿了。
事事都认真到极致的沈月卿这回有点头疼了:“可我不知这女子的口脂竟有这么多种,我更加看不出这些颜色有什么区别!”
……啧,真直男无误了。
“其实十五种已经算很少了。”现代姑娘的梳妆台上,口红品牌和色号多到能吓死你,“况且,这些颜色都不同啊,浆果红,正红,砖红……对了,沈总管,去年太子府给的也是这些吗?”
沈月卿略一思索,道:“应该是一样的,毕竟都是绿林轩供应的,用料上不会有差。今年颜色多加了三种,但也没做出大的新意。”
新意呐……
装在盒子里的口红,每次取用都要洗干净手,然后用手指取涂……
“咳咳,沈总,我有一个有新意的点子。”
我说到此处停了下来,又瞄了瞄沈月卿装茶饼的小碟子。
沈月卿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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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开白纸,将小碟子推了过来:“说吧。”
我拿起一块茶饼嚼了起来,这茶饼过油太多,还硌牙,比起白七的手艺差了一个地球村,我吃了半块就嫌弃地搁了下来。
“口脂本身已经很难再做出新意了,”
电视剧里古代的女子出嫁前擦口红通常都是拿张红纸舔舔――眼下有十五种色号可供选择已经算很不错了。
色号上是很难再做文章了。
至于品牌,哼哼,都被那劳什子的绿林轩垄断了,官僚!这肯定是靠关系的!
嗷,在这里是压根看不到口红市场百花齐放了!
“但我们可以在口脂的外包装上做出新意。”
沈月卿恍然大悟:“我懂了,我会命人把盒子做的更小巧一些。”
“……”
“再给盒子换一种材质,绘上可爱的小猫咪图案――喂,你那又是什么眼神!”
“只是换汤不换药有什么用?”我藐视沈月卿智商的时刻终于到了,不禁有些沾沾自喜,“你看这口脂,盛放在木盒里,取用时还要先洗净手,再用手指刮涂,万一遇上没水洗手的情况呢?万一抠多了呢?再塞回去?”
“所以我们要改变的不是盒子,而是盒子的功能!”
我边说边打了个响指,“我们要做到不用手指就能涂口脂!笔,拿来,我来画个示意图给你看!”
沈月卿递过一张纸,又用毛笔蘸了墨递了过来。
我站在他身旁,握笔开画。
沈月卿:“?”
我:“怎么了吗?”
“笔不是这么拿的。”沈月卿指了指我的握笔姿势。
我是用握钢笔的姿势握着毛笔的,仿佛一个智障。
学校是开设过毛笔字课程,但我学的特磕巴,每次都是用握钢笔的姿势握住毛笔,然后环顾四周,趁没人注意时在作业本上疯狂描红――
“要这样握才对。”
沈月卿伸出手,握住我的手,替我调整好握笔姿势。
“好了。”
他突然抿唇一笑,虽然幅度极小,但确实是笑了。
“神了,沈总你居然会笑!”嗷嗷嗷,今天三观又被狂刷了一波!
我这话一说,沈月卿的小情绪又上来了:“我当然会笑!我怎么就不会笑了?!”
“……咳,不好意思,这么多天没见你笑过,以为你是个不苟言笑的人。”
沈月卿白我一眼:“我是正常人,也有喜怒哀乐,遇到开心的事当然会笑。
但是你每次碰到我的时候,我不是在骂人就是在揍人。莫非你想让我笑着骂你们抽你们?”
“呃,算了,忙正事吧。”
不要太计较那些细节了,不然睡觉会做噩梦的,“我想设计一种方便携带的小盒子,就是这样,底部可以旋拧的,喏,将口脂装在里面,需要用的时候拧出来,不用的时候再拧回去,你看……”
……
我低下脸,看到沈月卿正看着我发着呆。
午后、阳光,微风拂动,还有时时抖落下两片树叶的歪脖子树。
天空映在他的眼底,是一片深沉的颜色。
14. 谈判
“沈总,我帮你设计口脂的盒子,”
我伸出两指,夹起那张勉强称得上是设计图的鬼画符,“作为奖励,你教我读书认字,好不好?”
在没有足够的筹码之前,不能轻易和沈月卿谈条件。可眼下,我也不知我现在手中拿着的,到底算不算筹码,够不够分量?
沈月卿凝视我片刻,从我手中抽回图纸:“如果这件事情进展顺利,我会考虑教你。”
此人就像一块冷冰冰的石头,在做出决断之时总是给自己留下回旋的余地――他不说我会教你,而是说我会考虑教你。
至于考虑的结果,有可能是我决定教你,也有可能是我决定不教你。不管结果如何,都不会让他背上失信食言的坏名。
但同样于我来说,这事也算有了商量的余地,最起码不是之前那十分坚定的拒绝了。
“朱珠先谢过沈总。”
沈月卿又捻了一张纸,提笔在上面写下几行字。
南诏的文字我还看不懂,但他写字很好看,文字整体瘦长明丽,笔锋处却稳稳如刀篆一般深刻。
不经意间看一眼,恍惚有种“翩若惊鸿、矫若游龙”的惊世之美。
“这个拿去给绿林轩的当家钟先生,我让他与你商议口脂盒改版的事宜。”沈月卿将纸帖折叠好,然后又提高音量喊道,“阿影。”
那个粗壮结实的身影立刻出现在沈月卿面前,抱拳道:“沈爷有何吩咐?”
沈月卿将帖子交给他,说道:“你带朱珠去百里坡找钟先生。你们俩嘴笨,不要在钟先生面前乱说话,给宁王府丢了脸。”
“是,沈爷(总)。”
“切记、切记在子时之前回来。”
沈月卿一连叮嘱了两次切记,刚被罚过月钱的我和阿影都不敢怠慢。
*
这是我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出宁王府。
绿林轩是南诏存在百年之久的老字号国货,在南诏国内大街小巷都可见它旗下的胭脂水粉铺。南诏女子生的柔美动人,家中的脂粉香膏自然是少不了,瞧准了商机又有靠山的绿林轩生意越做越大,若不是因战争动乱,差点都做到西凉去了。
沈月卿让阿影带我去找绿林轩的当家钟先生,而钟先生却不在任何一家门店里。
他住在距离南诏国都平阳东城门百里坡外的一处风水宝地。
我不是风水大师,自然不知道那里算不算风水宝地,我想多知道一些关于钟先生的事情,阿影却一点也不透露给我――我知道阿影不待见我。
我翻墙进沈月卿的小院,阿影正在偷偷打盹,所以没注意到我。
他跟随沈月卿六年有余,这还是他第一次犯错被罚月钱。
马车上,阿影一句话都不说,只沉默地看着窗外。赶马的是个性子开朗的小哥,一路唱着悠扬的山歌。
我想到晚上还要熬夜工作,干脆就在马车上打了个盹。
我的觉实在好睡,十几年从没失过眠,合上眼就睡得跟死猪一样不知时间,直睡到日落西沉。
“!!!”
我是被屁股上传来的疼痛弄醒的。
睁开眼睛,阿影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他竟是直接把我踢下马车的!
“几次了,叫不醒你,怕误了沈爷的事,故而得罪了,请朱姑娘不要怪罪阿影。”
……鬼知道他是不是公报私仇。
叫醒我的方法有千百种,为什么偏偏选择把我踢下马车这种最惨烈的?
怪罪他?我还能怎么怪罪他?他都把话说死了,他是怕我贪睡而影响了事情的进展,他也是不得已这么做。
要是我去沈月卿那里告状,他如此反驳,沈月卿也绝不会为我出头。
“朱珠贪睡,阿影先生费心了。”
我从地上爬起来,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阿影颔首:“朱珠姑娘,前面就是钟先生的宅子了。”
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我看到一栋烟青色的古宅。
三面环山,还有一面是水,不知究竟算不算风水宝地。
宅子应是有了岁数,隔的那么远都能看到墙面斑斑驳驳。
墙角杂草丰茂,却被修剪地整整齐齐,这倒是稀奇,极少有人不种兰草而种植杂草――钟先生怕也是个性情古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阿影递交了沈月卿写的帖子,门口的小厮进去通报了片刻,回来后引我们去了偏厅。
“请二位客人稍等,钟先生现在正在陪其他客人调香,今日府中来了位白公子,钟先生过会就来。”
小厮恭敬地说完,又让两个丫头端了茶水和糕饼上来。
钟先生家的茶不是普通的茶水,而是淡粉色的香茶,颜色澄澈透亮,香气怡人,虽然十分漂亮,却让人不知如何下口。
我索性去吃那盘子里的糕饼,糕饼做成小巧玲珑的圆饼状,上面不但细细地绘了牡丹的图案,连同那牡丹叶子也填了色。
我不得不佩服起艺术家的闲情逸致了。
同样是吃进肚子里的东西,有的人只图果腹能吃就行,有的人却讲究色香味俱全,更有甚者,比如钟先生,他这里的点心已经精致到了艺术品的境界。
糕饼团里包着豆沙馅,拌了金丝桂花蜜,绵软香甜又不腻口。这点心虽然精致,但一盘子只放了两个。
我吃了一个,还有一个留给阿影。
阿影在喝香茶,瞥了盘子一眼没说话,也不吃点心。
“影先生!”
正在我发呆之际,有个穿青衣黑靴的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他眉目还算清秀,眼角有淡淡的纹路,一看就是笑多了的。
“钟先生。”
阿影上前行礼,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行礼。
钟先生让我们免礼,又问我:“想必你就是沈爷说的朱珠姑娘,我听沈爷说你提出了改良点绛唇的提议。”
点绛唇是那款口脂的名字。
“……小女子不才,以为用手刮涂的方式有些不妥,比方说无水洗手……”
我说的磕磕巴巴,心里也有些局促不安,某种意义上,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和正常的古代人打交道,在说话上还没人教我礼节,有些敬词也不知晓说的妥不妥当。
……不能给宁王府和沈月卿丢脸。
听完我说完长长一段话,钟先生微微一笑,挥了挥手。
立马有丫头端上来一个托盘,托盘里放了一个小木盒。
我认出那是沈月卿也有的口脂盒。
钟先生拿起口脂盒,将它打开,递到我的面前:“朱珠姑娘不妨试一试。”
我犹豫了一下,伸出手刮了一小块。
我并没有把它涂在嘴唇上,而是涂在了手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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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脂的质感像花瓣一样柔软,在手背上涂开来是鲜艳娇美的正红色。
“朱珠姑娘以为这种柔软的口脂,真的能做成你所讲的那种形态吗?”
我心中一惊,若是按照这种材质,勉强做成型了也是极易断裂的,更经不起涂抹时的施力了。
钟先生顿了顿,又道,“口脂的主要配方是牛脂,这无论如何也不能做出材质较硬的口脂。
若是能如姑娘所愿做出心中所想,势必要改变原有配方,离烟花三月节剩下不到半月,沈爷敢冒这个险吗?”
“若是在东玄女使面前出了差错,别说沈爷,就是整个宁王府也担待不起!”
我哑然无语,灰溜溜地和阿影回了宁王府。
阿影一句话没有,直接跪在了沈月卿的小院里。
我原先有些内急想去方便一下,但看阿影这样,也只得忍着内急跪在了他后面。
沈月卿不在院中,石桌上的帐簿也都不见了。他估计都看完了,这个点他应该正在屋里用晚饭。
日落沉沉,阿影跪的笔直。
其实他也没犯错,沈月卿让我们子时回来,我们傍晚就回来了,按照道理还提前了。
但我的事情却是办的一塌糊涂。
所以当沈月卿出现的时候,我们俩精神都高度紧张,大气不敢喘一下。
生怕他来一句:“事情既然办砸了,你们两个也给我滚蛋吧。”
阿影为沈月卿和宁王府做牛做马了六年,已经有了感情,自然不愿离开。而我是忙活了这么多天,还没有领过一笔月钱,自然也是不甘心的。
沈月卿端着一小盘鲜艳欲滴的樱桃,边吃边打量着我们。
我偷瞄了他一眼,他没有什么表情,只将果盘递到了我面前:“殿下赏赐的车樱,吃几个吧。”
又对阿影说:“你也来吃几个。”
我伸手拿了一颗,阿影却泫然欲泣:“沈爷――”
沈月卿叫我们起来。
我将前因后果告知了沈月卿,他并没有什么的情绪波动。
“材质太软么?”
沈月卿拽掉一颗樱桃上的杆,将那颗樱桃放到了阿影的手中,阿影一看是半颗坏樱桃,内心估计是:黑心肝的家伙,敢把坏的给我吃!但他面上不敢不敬,还是将半颗坏樱桃吞了下去。
沈月卿没有因为事情没办成而责骂甚至开除我们,我颇为意外,当然我也不会自讨没趣追问他的。
但我内心还是有些郁闷的。
本来是个美差,怎么的就忘记口脂的材质了,要是做出一堆一涂就断裂的口红来丢了南诏的脸,估计我要切腹给南诏女使谢罪了。
……
认字的计划也落了空。
夜里我在为宁王殿下采摘落梅花瓣时,突然在浴池边看到了一个人。
他穿着白衣白鞋,不知在想什么,见我来铺花瓣,呆萌的脸上露出温和的笑意:“我等你很久了。”
“你找我能有什么事?”
我瞥了他一眼,又继续往小径上铺洒花瓣。
“看你这么辛苦,想帮你。”
月光下,他的眼神犹为真诚明亮。
纵使我很不喜欢白七,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很不错――最起码他有本事和心机让所有人都喜欢他。
“这是――”
我看到他朝我摊开了手心。
15. 要钱
“这是蜂蜡。”
接上我的话,白七说道,“昨日下午我在绿林轩的钟先生那里调香料时,偶然听到了你们的对话。牛脂的塑性不好,我思索蜂蜡或许能克服它的缺憾,所以特意带来给你。”
他掌心托着一块小小的、莹白色的方形蜡块。
这是蜂蜡中经过提纯后的顶级白蜡,比黄蜡要更加难求。
“白先生,你现在出现在这里,是想让我陷于不忠不义之中吗?”
我没拿他的蜡块,也不敢拿,“如果你真的想帮我,等你能光明正大地走进宁王府来再说吧。
我们为人奴者,不管心里如何想,主人的规矩是要优先恪守的。先规矩再办事,宁王府里没有人可以逾越。”
白七的态度是很诚恳,我这话说的也确实冷漠了些,但我并没有说错。
这个时辰悄无声息出现在宁王府,并未得到任何通报和应允,白七的武功肯定不是泛泛。
更何况这里是全王府最需小心谨慎的地方――那位宁王殿下会在此沐浴焚香。
但不管他的武功如何,只要被任何一个人看到,我就会被怀疑是出卖宁王府的叛徒。
沈月卿的第一条规矩就是:任何人,有通报才可进入宁王府。
这一点楠丁跟我强调了不下十遍。
她还告诉我:“朱珠,沈爷脾气不差,但他毕竟是主子,你别碰触他的底线就好。”
沈月卿的底线,就是宁王,和所有可能危害到宁王的因素。
“抱歉。”白七收起蜡块,语气平淡,“……是我唐突了,我以为可以帮到你。”
几乎就是在他飞走的那个瞬间,长发飘飘的宁王殿下踏着满地的红色洛梅从小院外走入。
沈月卿从容地跟在后面。
我放下花篮,恭敬地跪在地上。
他们从我的面前走过,目不斜视。
一切如常。
伺候宁王沐浴结束后,我回到朝林苑休息,楠丁已经起来换班了。
简单的打水梳洗整理了一番,又喝了一碗热茶,我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都睡不着。
情绪很多。
有因白七半夜闯入宁王府的后怕,也有因没被沈月卿发现此事的侥幸,还有对白七为什么会来帮我的疑惑,我可不认为他这么做不带目的。
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的迷茫。
身下是冰冷又坚硬的床板,咯的骨头和肉都疼,每天睡下和清醒的时候,它都在提醒我,我已经身在古代了。
远离文明发达的现代,在这个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能娶很多妾的古代。
庇我佑我的家人和朋友,没有一个在这里。
在这里,我只有我自己了。
我伸出十指。
每根指头上都有被洛梅花茎的小刺刮伤的痕迹,在黑夜中虽然看不到那些伤口,但轻微的刺痛,稍稍一动便无比清晰。
“我到底该怎么做呢?”
原本以为只要我提出改良口脂盒的方案,立下大功,沈月卿因此信任我,教我认字读书,我便能平步青云在古代混得风生水起,走向人生巅峰。
但这崛起的第一步就遇到了阻碍。
改变口脂盒子的形状,却也改变了它的性能,让它从单纯的容器变成了便于上妆的半自动工具。这个创意总体上说很惊艳,但牵一发而动全身,对膏体的硬度也有了考量。
牛脂的塑性不强,勉强做到极致也是膏泥状,很难变成既坚固又有韧性的形态。
白七推荐的蜂蜡或许真可一试――
我猛地从硬板床上坐起来,推开窗户,外面夜色如水,月光温和,满院的洛梅花随风起舞,仿佛在冲我招手。
一切都很平静,我却再没法平静下来。
*
早晨天刚亮,我就去了沈月卿的院子外候着。
沈月卿还没起,阿影尽职地守在小院门口,抱着佩剑虎视眈眈。
我站在台阶下,也不同他搭话。
直到沈月卿卧室的门被轻轻推开,那个一脸疲惫走路步伐极其呆滞的年轻男子闭着眼睛走出来时,我才敢跟阿影说话:“阿影护卫,麻烦通报一下沈总管,朝林苑的朱珠求见。”
阿影瞥了我一眼,才缓慢回过身,进院通报。
片刻后,他出来对我说:“沈爷允了,你可以进来。”
我点头谢过:“多谢阿影护卫。”
沈月卿依旧坐在歪脖子树下,抱着几本账簿,闭着眼睛,虽然身体坐的笔直,但面色苍白,表情很是疲惫。
石桌上只放了一杯清茶,杯中茶叶在微熹的晨光中缓缓舒展开来。
我恭敬地行礼:“朱珠见过沈总。”
“这么早来,你有什么事?”
沈月卿微微睁开眼睛,话语里带着慵懒的鼻音,看样子还没有完全睡醒。
“回沈总的话,朱珠一夜没睡,冥思苦想有关口脂的事情。牛脂的塑性不强,勉强做到极致也是膏泥状,很难变成既坚固又有韧性的形态。既然如此,我们不妨换用其他材料一试,比如塑性良好的蜂蜡。”
沈月卿揉着眉心,又闭上了眼睛。
见他没有说话,我上前一步:“但是蜂蜡的价格颇为高昂,朱珠恳请沈总拨给些银两用于研究……”
“说了半天,你是来跟我要钱的?”
沈月卿这回是彻底清醒了,两眼里睡意全消。
“……是。”
果然,一跟领导开口谈钱,领导的脸色和语气都不好了。
我赶紧说道:“没有研究,哪来创新!沈总,您不是也很赞同之前的想法吗?”
他一定心动过,否则也不会让阿影带我去绿林轩找钟先生商议了。
“牛脂在南诏用于制作口脂已有百年之久,不可能凭你一句话就改的,”沈月卿顿了顿,又说,“若我现在拨钱给你,你有几分的把握能成功?”
十成十的把握我肯定不敢说,万一失败了他不抽死我,只好稍微谦虚一点:“九成把握。”
“哟,把握还是挺大的嘛。”沈月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摊开账本,“不过没有十成的把握,我是不会拨一个铜板的。”
说罢他便开始提笔做账,不再管我。
我心中挣扎片刻,努力思考着说服他的理由。
沈月卿是个非常务实且保守的人,没有百分百的回报,他拒绝任何投资。
尤其是像我这样,在他这里没有博得一点好印象的人。
“沈总,我可不可以预支半年的月钱?”我咬咬牙,狠心道,“创新之路总需要投资钱财,我是不会放弃的。”
话虽如此,还是心痛。
一分钱都还没领过,就要先预支半年的工资拿去做研究,且这研究还不一定能成功……
“预支半年的月钱?”沈月卿抬头,表情古怪地看了我一眼,“你第一天就罢工没做事,是我帮你采摘了洛梅,已经扣去了你四个月的月钱,昨日你不经通报就自己翻墙,是为不守规矩,也扣了两个月的月钱,你自己算算,这半年的月钱,你还有吗?”
四个月加两个月等于六个月,就是半年,这恶毒的沈月卿,竟然扣了我半年的月钱。
我只差没把牙齿咬碎了:“那沈总,我预支下半年的月钱,这回可以了吧?”
量他也不可能一下子扣到我下半年的月钱上去。
沈月卿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不行。”
我只差没跳起来了:“为什么?”
凭什么?
沈月卿淡淡道:“每隔半年,我会对王府内所有粗使细使仆人家丁进行一次整体考核,合格者方可留在王府内继续做事,不合格的,我会立刻让他走人,外面有的是可以顶替你们的人。你先熬到那个时候再谈预支下半年月钱的事吧。”
言下之意,半年后可能都不要我了。
什么烂人啊。
原本还想着此事若是不成,我最多混吃等死在采摘洛梅上,没想到现在还出现了职业危机。
我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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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含恨,但面上还是恭敬地朝他行礼告退:“朱珠会努力通过王府考核,定不辜负王爷和沈总的期望。”
沈月卿点点头:“你加油。”
*
我仍不死心。
我当然不会死心。
任凭楠丁怎么劝我,我都不可能死心。
“朱珠啊,你有那个闲功夫,还不如每天多采摘些洛梅来敷脸呢。”楠丁只以为我改良口脂是讨沈月卿的欢心,并不知我同他提出的读书认字的要求,“你敷的白白嫩嫩的,打扮的美美的,沈爷自然会垂青于你,何苦非要为他分忧解难……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我目光炯炯地看着楠丁,一把抄起她的双手捏在手中,明明已经组织好了语言,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我想和她借钱,但楠丁的境遇比我还差。
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她不是。她不止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好几个妹妹。
她比我惨,但她比我有念想。我们是半斤八两。
蜂蜡是吧,不就是蜜蜂窝做的嘛,实在不行,我自己去捅蜜蜂窝!
这个大胆的想法在我脑子里产生之后,如同星火燎原一般,瞬间点燃了我的所有激情。
我开始着手寻找蜜蜂窝。
宁王府里虽然也有蜜蜂窝,但我可不敢捅,万一蜜蜂飞出来蛰伤人,我可再没有半分钱工资可以用来赔别人医药费,也再也承受不了半点沈月卿的惩罚了。
目光只好放远一点。
据楠丁所说,都城西郊有一片树林。树林深处,必有蜜蜂窝。
我向护院请示外出,得到同意后,带了两块长布,又背了一根竹竿,就向西郊的树林出发了。
这两块布,一块是用来蒙脸的,一块是用来接住蜜蜂窝的。而竹竿自然就是我用来捅蜜蜂窝的工具。
事实是我总是想法太理想,而忽略实际可能发生的事情。
比如说到西郊的这段路就很长,我怕时间仓促赶不上,只能连奔带跑,不一会儿就大汗淋漓口干舌燥了,可惜身上没带水壶,我又没有钱在街边的茶水铺子里买上一碗茶水喝,只能忍着。
竹竿选的又太长,拖着跑又怕撞到行人,只能举在手里——我可赔不起任何人了。
等到了西郊时,大概已经过了一个多时辰了。我在小河边掬了几捧水,解了口渴,又洗了洗脸,就开始寻找目标了。
西郊树林边有一片油菜花地,此时正开着黄澄澄的油菜花,远远望去,如同一片金色的海洋。
微风吹来,拂面都是香甜的气息,沁人心脾。
顺着水源,我在空心古树下看到了我的目标——一只足有一尺多长的蜂巢。
无数蜜蜂围着它飞进飞出,我在下面贪婪地看着。
这一杆子捅下来,别说口脂的样品有材料了,估计东玄女使的礼品材料也有了。
我赶紧全副武装起来,掏出布将自己的脸围起来,然后将衣袖和裤脚扎好,举起竹竿,在空中挥舞了两下。
我的心中闪过一点可忽略不计的犹豫,那应该是我残存的良心:我捅了它们的窝还要带走,那它们晚上住在哪里?
呃,算了,它们蜂多力量大,一定能够很快造好新家的。
于是我握紧竹竿,对着那蜂窝捅了下去。
一瞬间,无数蜜蜂惊起。
我看着蜂窝还牢牢地黏在树上,手上又下了几分力。
“啊――”
……
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我还在念小学的时候,年轻的老师第一天给我系上红领巾,问我:“小朱珠,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是红色的?”
我背出大姐头提前让我记住的答案:“是烈士们的鲜血染红的。他们保护了我们的家国和尊严,献出了他们的生命。”
老师摸摸我的头:“好孩子,你要记得,犯我家国者、虽远必诛。”
……
我捂住被蛰痛的右眼皮,从另一只眼睛中,我看到无数血色红蜂,向我汹涌而来。
16. 摘巢
被蜂群围攻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捅蜜蜂窝的防护措施要比我想象中的要严谨的多。
宁王府单薄的工作服根本挡不住它们的攻击,我的眼皮、脖颈和手臂脚踝上都先后遭了殃。
我哪里还顾得上再去捅那蜜蜂窝,立马扔掉了竹竿,抱头大喊着逃跑。
耳边一直绕着“嗡嗡”的声音,犹如魔音,蜜蜂穷追不舍,正在边飞边蜇我。
“到这边。”
混乱中,一个熟悉又冷淡的声音传来,我用那只仅剩的完好的眼睛望过去,看到了碧池那张俊俏的脸。
我跟在他后面飞跑,跑了一小段路之后,我看到了先前掬水的那条河流。
想也没想,我赶紧跳下了河。
身体被河水完全浸没的那个瞬间,耳边“嗡嗡”的声音才戛然而止。
世界归于一片安静。
我在水中,憋了很久以后,才慢慢探出头来。
蜂群已经飞走了,碧池站在岸上,双手环胸,俯视着我。
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从河里爬上岸,才发觉刚才在水中稍稍有所缓解的伤口又像火烧似的发作起来,又疼又痒。我数了数,竟被叮了足足有十二处,其中一处还是在屁股上。
“若不是我在此处练剑,你今天就要被血蜂给蜇死在这里了。”
碧池指了指他的脚边,零零散散落着几只被踩死的暗红色蜜蜂。
“你到底在搞什么?好端端的招惹它们干什么?本来是一个难得的清净地方,被你搞的乌烟瘴气,平白扰了我练剑!”
碧池边骂边俯身在旁边的草丛中摸索着什么。
我身上疼痛难忍,右眼皮肿的已经完全挡住了视线,偏生这疼痛中还带着强烈的瘙痒,可抓挠时又会非常疼痛。
“过来。”
碧池突然摸到了什么,叫我过去。
我也很配合地走了过去。
他手里拿着半截青藤。他将青藤掐断,挤出绿色的汁水,涂在了我的右眼皮上,动作不算粗暴,但也谈不上温柔。
冰冷的汁水瞬间缓解了部分疼痒。
看着碧池专注地帮我清理伤口,我对他之前赶我出太子府的恨意削减了一大半。
不得不说,碧池可能是我这么多天看到的帅哥里看的最顺眼的人了。
莫少爷和楚溪美虽生的极美,但都已经被罗寒干掉了,美人薄命说的就是他们,不用再回想了。
罗寒也长的很好看,但他的面相太冷了,且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顾吃喝,连美丽的太子妃都懒得亲近。
白七我就不做评论了,虽然他看起来单纯无暇,像只白兔,但我不会信一国皇子,会真是只小白兔。
宁王就更不用说了,搞的跟个玛丽苏似的,天天还踩着红花瓣铺成的路,他特么当他走红地毯呢?
至于沈月卿,美虽美,纤尘不染像朵傲世白莲,但其实肚子里一股铜臭味,每天不是抱着账簿就是拿着算盘,吝啬到连一个铜板都不肯拨给我……
矮子里面拔将军,最看的顺眼的还是碧池了。
我的视线不禁灼热起来,虽然只剩一只眼睛了,还是给碧池暗送了不少秋波。
哪知这小蹄子居然拒绝了我的秋波,直接把青藤往我手上一扔:“你还是自己涂吧,你的眼神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太变态。”
“……”
刚在我心中建立起来的高大形象瞬间幻灭。
我愤愤地撕着青藤。
“好端端的,你招惹血蜂干什么?”
我本来还顾及他是太子那边的人,而我是宁王这边的人,太子和宁王貌似不和,还不太想告诉他。但是转念又想,太子那边的大红人白七都已经知道这事了,再告诉碧池又能怎样?
于是我把事情的始末以及这段时间的遭遇统统讲了一遍。
碧池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以为他会狠狠嘲笑我一番,谁知他却只是平静地说道:“看来你在宁王府过得也不怎么好。”
我忍不住吐槽道:“还不是托碧总你的福。要不是碧总你不让我进太子府,我会阴差阳错进了宁王府,半年都领不到一个铜板?”
“阴差阳错?”
碧池笑笑,“那可不是阴差阳错。张素云你也见过了,若是你真的进了太子府,你认为你能活多久?”
“你连我见过太子妃这件事也知道?”
进王府之后的事我说了,但是进王府前的事我可是只字未提。
碧池很明显不太想提起张素云,岔开话题:“呃,那个血蜂的蜂巢你还要吗?”
“……想要,但是你会帮我捅吗?”
我自己是决计不敢再去捅了。
碧池很干脆地拒绝了:“不会。”
“那你会借钱给我去买蜂巢吗?”
“我从来不借钱给任何人,更别说是你。”
“那我现在再去跟白七要那块白蜡,他还会不会给我?”
我有点后悔之前把话说的太绝了,虽说当时是情势所迫,但现在再去索要似乎是太丢人了。
“他肯定会给你,但是你也要点脸啊。”碧池撇嘴,“血蜡比白蜡昂贵多了,况且摘蜂巢也不是难事。”
我凑近他:“你有办法?”
“把那些血蜂一个不剩的全部烧死,再摘取蜂巢,那就是易如反掌的事了。”
我听完没吭声,从地上捡起一只血蜂的尸体,在手里轻轻掂了掂。
多小的一个玩意啊。
它怎么就敢跟人斗呢?
家没了,再筑就是了,可命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我的脑海中又响起了老师那句:犯我家国者、虽远必诛。
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明明已经久远已经模糊的记忆,却在某天又被发现,掀了开来,变得极为深刻。
想占血蜂的巢也就算了,现在还要放火烧它们――
我想了很久,下定决心:“好,我们放火吧。”
碧池抬了抬下巴:“喂,别哭丧着个脸,你觉得和你所谓的前途相比,几只小蜜蜂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没吭声。
默默地开始捡树枝、枯叶,为火攻蜂巢做着准备。
只要以烧出的烟熏跑血蜂,那摘下蜂巢也是很简单的事了。
……
但事实是我烧出的那点黑烟,根本就够不着熏到血蜂的巢穴。
一阵乱风吹来,黑烟全吹到了我的脸上,我被呛得眼泪直流,原本完好的另一只眼睛也遭了殃。
“笨蛋,烧个蜜蜂而已,你怎么做的这么愚蠢呢?你的脑袋只是摆设吗?”
我没空理会碧池的讽刺了,两只眼睛一只被血蜂蜇的又痒又疼,一只呛了烟又肿又痛。
坏了!我连哭都哭不起来了。
良久,我听到他的声音:“这次就算了,下次我不会再帮你了。”
伴随着他话语的落音,是石头碰击的声音,接着是,融融的暖意。
那暖意愈来愈热,分明是有火在烧。
我用手撑开肿胀不堪的右眼,勉强从缝里看到一片腾起的火光。
碧池竟是将整棵空心古树都给点燃了。
他站在树下,右手别在身后,左手放在唇角处,面上带着柔和的笑意。
“你看,这样是不是快多了?”
空心古树燃烧的速度极快,几乎在片刻之间就全部烧着,浓烟滚滚,火势直逼血蜂的巢穴。
火光四溢中,我听到蜂群发出的凄厉的嗡鸣,竟像是某种兽类的哀嚎。
然后,一只又一只的血蜂从火光中掉落到树下。
有一只没死透的血蜂扑楞着翅膀想要飞起来,被碧池一脚踏上、碾压。
他慢条斯理地抬起那只黑色镶金边的漂亮军靴,狠狠地踢在了燃烧着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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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古树上。
一棵在树林里存在了百年之久的古树轰然倒塌。
碧池不惧火光,走上前去,直接伸手摘下了血红色的蜂巢,将其抱在怀里。
蜂巢里的血蜂还没有完全被烧死,碧池轻轻晃了晃怀里的蜂巢,原本通红的蜂巢竟然黯淡了下来,仿佛覆上了一层淡淡的银色光芒。
“拿去吧。”
他把蜂巢朝我抛过来,我赶紧伸手接住。
――好冷!
蜂巢竟像冰块一样寒冷,那层银色的光芒分明是一层冰。
碧池竟然直接把蜂巢给冰冻了――他究竟练的是什么武功?
我再次抬起头时,他已经走远了。
遍地,都是血蜂狼藉的尸体。还有正在燃烧、黑烟直冒的古树。
毁灭,原本就比建设要容易的多。也痛快的多。
*
我抱着蜂巢,再一次求见沈月卿。
我没擦药,也没有洗脸,就这么蓬头垢面地带着伤站在了沈月卿的小院外。
门口却没有一个人。
阿影不在,其他护卫也不在。
我不敢贸然闯入,只能忍着痛痒站在门口。
我甚至有点想回去先洗个脸,但是总觉得这副惨兮兮的样子才能打动他。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平淡的声音:“你又来了?”
我转过头,尽量把眼睛睁大了一点:“沈总好。”
他神色疲惫,披着一件白色的外衫,映着苍白面色,生出几分病态美。他看到我的脸也没有多问,视线落在我怀里抱着的蜂巢上。
“你也真是倔强,但你可知这血蜂筑一次巢穴需要多久?”
“……朱珠才疏学浅,不知道。”
“至少十年。”
“……”蜜蜂的寿命有那么长吗?
“血蜂的寿命很长,但十年也算是耗尽了它们的青春年华,它们以后很难再筑巢了。”
“……它们已经不需要再筑巢了。”
我小声地讲完这句话,感觉自己又弄了个烫手山芋。
真没想到沈月卿这个冷冰冰的家伙还是个怜惜动物的人。
他也大概明白了我话里的意思,没再多问,示意身后的阿影推开了院门。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跟进去,沈月卿已经开口了:“你也进来吧。”
我小心翼翼地跟上去。
沈月卿让阿影打了一盆水,放到了石桌上。
我站在一旁,抱着蜂巢吭着头,仅剩的一点视线瞥见沈月卿拧开一个碧绿的小药瓶,往里面倒了一点药水。
整盆水被染成了淡淡的青绿色。
“你把脸洗干净吧。”
“谢沈爷。”
冰冰凉凉的药水洗在脸上,整张脸舒缓了很多。
我抬起脸,沈月卿递过一方白色的锦帕。
那锦帕的一角,还绣着一尾红色的小鱼。
我思及依着他的性子,用了他的锦帕还得帮他洗干净,万一洗不干净可能还要扣月钱,这也实在太划不来,赶紧用衣袖擦了把脸。
沈月卿收回帕子,平静地问我:“谁教你可以用衣袖擦水?”
我心里“咯噔”一声,脱口而出:“沈总,不会这个也要扣月钱吧?”
什么烂人啊!什么规矩啊!
沈月卿摇了摇头:“不扣。”
我这才放下心来。
他又说道:“不是强求,但我希望你学会自己身为女儿家该有的礼节,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噢。”
温饱尚未解决,这些能当饭吃?
“这次先到这里,别的事明天再说。你把这瓶药带回去,早晚用凉水调和,或敷或洗,看你个人喜好。”沈月卿见我没拿,微微挑眉,“怎么不拿呢?不疼了吗?”
“疼,”我捂住了眼睛,小声说,“但是我没有钱来付这瓶药。”
17. 创新
“我不同意。”
回答我的,是毫不犹豫的拒绝。
我捧着蜂巢,半天没缩回手。
面前的青衫男子再一次重申了一遍:“我绝不会同意修改口脂的配方。”
此人正是百里坡外、绿林轩的大当家钟先生。
一旁倚在坐榻上的沈月卿微微敛眸,端起手里的茶杯,饮下一口茶水。
房间的气氛一时陷入了僵局,有些尴尬。
今天沈月卿破天荒地应允了我的请求,并且还亲自带我去找了钟先生,这于我来说,本应是崛起的曙光,但是钟先生一听说要换配方,立刻就拒绝了。
我磕磕巴巴地讲了一堆关于创新的例子,他没听完就开口打断了:“朱姑娘,外人不会明白绿林轩这些年走过的路。总之,钟家的配方决不会改变。”
闻言,我睁着一只眼睛看向沈月卿,等待着他的反应。
“……既然如此,沈某就先告辞了。”沈月卿终于舍得放下茶杯了,他眸色如清水般平静,语气也始终是温温淡淡,“今日叨扰钟先生了。”
钟先生对沈月卿的态度要比对我尊敬的多:“沈爷,不是我钟老头顽固不灵、不知变通,只是这改变的代价太高,我承担不起,绿林轩更承担不起。”
沈月卿点头:“沈某明白。”
回去的路上,我沉默地抱着蜂巢,蹲在车厢的角落里。
理论上沈月卿是主,我是仆,主仆是不能乘在同一车厢的,否则便是乱了规矩,但宁王府素来主张节约开支,能省则省,我和沈月卿便坐了同一辆马车,阿影则直接成了驾车的车夫。
“要不要喝杯茶?”
沈月卿倒了两杯茶,朝我的方向推了一杯。
“……”
方才我在钟先生那里没喝一口茶,又讲了半天的话,的确是有些口渴了,但沈月卿的茶……喝下去会不会跟我收钱呢?
“你跟我出来办事,任劳任怨,喝点茶水也是应该。”沈月卿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补充道,“放心,不会从你的月钱里扣。”
得,其实也没什么好扣的了。
上半年的月钱都扣光了,下半年我还指不定滚蛋到哪里去了。
我端起茶杯,咕噜噜地一饮而尽,喝完了还发出了一声“哈”的声音。
沈月卿提醒道:“寝不言、食不语,喝茶也尽量不要发出声响,明白了吗?”
“……噢。”
喝个水也这么辛苦,明明咕噜噜地喝着才比较有解渴的感觉。
但是沈月卿这样的人,还真让人难以想象他端起茶杯咕噜噜喝茶的样子。
他永远是一副白衣翩翩的浊世佳公子形象,平静如水,宠辱不惊,丝毫看不到他惊慌失措的模样,哪怕他面对的是宁王,也依然不卑不亢。
“钟先生拒绝了你的请求,你打算怎么办呢?”
他把话题又绕回到口脂一事上。
这回我心里是一点想法也没了。
在去的路上我还很乐观的想,沈月卿亲自出马,钟先生一定会卖他一个面子,这事基本是成了,我的发达之日也是有希望了。
但没想到钟先生吝啬到连一试的机会都不肯给。
还能怎么办呢?
该想的,该做的,我都已经努力过了。
可惜天不时,地不利,人也不和。
我折腾的也挺累的了。
沈月卿见我没回话,又问道:“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去做这款口脂?”
“……没。”
我撑死了只能提点意见,对配方却真是一窍不通。
“固步自封又心胸狭隘之人终究会被淘汰,时代永远属于聪明执着有胆识的人。”沈月卿忽然低低笑出声,“……有意思,你试试吧。”
他这一笑极为风轻云淡,又带着已经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调皮可爱,只消一眼,便让我看呆了,回过神来才回味起他的最后一句话,急忙问道:“试什么?”
他面上的笑意更深:“这次要送给东玄女使的口脂由你来制作,品牌,你定。”
“那绿林轩呢?钟先生呢?”
“我会写信让阿影再去交给他们,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会伤了和气吧,还要赔偿他们违约金吧……”
一般来说,单方面解约都是要赔钱的。
“和气是不存在的,这是王府第一次接这任务,赔钱的事先不谈,若是他们追着不放,我会据理力争,尽量不赔一个铜板,把损失降到最小。”
……真是狡猾的商人本性啊。
“可是做口脂试验也需要买材料,需要花钱……”
“我会给你拨一笔钱。”
有诈!一定有诈!
这么奸诈狡猾的铁公鸡沈月卿居然同意给我拨钱,肯定有诈!
指不定是在想着怎么把我拆骨入腹,慢慢阴死。
但是他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再说拒绝的话,毕竟先前表现的那么积极,现在再推脱也不合乎情理了。
我只能先硬着头皮接下这个烫手山芋,再去集市上的胭脂摊子上打探口脂的配方了。
*
回到宁王府后,我浑身都累的快散架了。这两天我没有好好休息,今天口脂这事算是有了一点着落,我也放下心来,衣服也没换就滚上床睡了一觉。
但没睡多久我就被楠丁给摇醒了。
“丁啊,姐姐我都很久没好好休息了,你别说话啊。让我睡……”
饶是我这样的好脾气,被扰了清梦也是想发脾气的。
“别睡啦,阿影护卫刚才过来叫你了,说是沈爷找你。”
一听说沈月卿的名字,我的睡意立刻削减了大半。
坏了!
他找我,不会是现在就叫我去做口脂吧?
这家伙怎么这么的急于求成!
可我还没去打听配方啊!
我急忙把衣服整理好,又洗了把脸。右眼勉强能睁开一点了,但也仅仅是勉强。左眼已经平愈了,但眼白也是布满了血丝。
等到了沈月卿的小院时,简单地通报了一下得到应允进去了。
沈月卿并不在小院里,而是在偏厅里。
我是第一次有机会堂堂正正地走入他的偏厅。
沈月卿的偏厅出人意料的布置简洁,除了必不可少的桌椅之外,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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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也没有。
桌上没有摆花瓶,墙上也没有挂字画。
乍一看像个极简主义者,但其实是个抠门到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很久以后在谈到此事时,沈月卿果然冷眼反问我:“买花瓶不要银两吗?买字画不要银两吗?银两是从天上掉吗?”
当然这是后话了,现在让我更加出乎意料的是,沈月卿旁边坐着的白衣少年,竟然就是白七。
白七坐在梨花木椅上,脊背挺得笔直,表情状似呆萌,实则是认真。
旁边的小桌上摆着几个盒子。他一看到我便站了起来:“朱珠,你来了。”
我朝他点点头,然后又恭敬地对沈月卿行礼:“沈总,您叫我。”
沈月卿示意我不必多礼:“你的表哥来找你了。”
我在内心翻了个白眼,面上尽量端庄,假装对白七客气道:“上次一别,表哥,好久不见。”
“朱珠,我来看看你,顺便给你带了些补品,你拆开看看喜不喜欢?”
说着,他将桌子上的几个盒子都递给了我。
我拆开第一个,里面是一坨黑乎乎的物体。
有点像翔。
偷偷嗅了嗅,还真有股翔味。
……好想扔白七头上去。
“表哥,这是?”
“这是豹胎。”白七眨了眨眼睛,补充道,“就是母豹子的胎盘。”
“……”
我可不想吃那种奇怪的玩意。
我又拆开下一个盒子,是两坨黄澄澄的东西。
靠,更像翔了。
翔味似乎也更重了。
见我面色不善,白七解释道:“这是狮乳。”
我脱口而出:“狮子的奶.子咯?”
妈蛋,都是些什么玩意!
当我意识到自己爆了粗口时,再看旁边两人的反应:白七的耳朵尖尖有点红,沈月卿终于是蹙起了好看的眉头。
……拜托,不要对粗使丫头要求也这么高好嘛。
你当你培养大家闺秀呢。
我无视他俩的目光,拆开下一个盒子:“这回又是什么?”
这次的翔味是没了,但该物件的形状非常的……一言难尽。
是长长的,黑黑的。
超级长,超级黑。
上面还附着一些黑黑的毛。
联想上面的豹胎狮奶,我开始无尽地YY起这个黑粗长到底是哪种动物的……恩,极乐加传宗之物?
“表哥,我谢谢你啊,也谢谢舅舅和舅母,谢谢你们全家。”
白七没听出我话里真正的意思,语气依旧温润如风:“朱珠,听沈先生提起,你的工作似乎常常需要早起。”
“……”
那叫熬夜,不叫早起。
熬夜到三点钟,工作结束了再睡到中午起。
“这些补品可以助你提神养气,抵消疲劳。”
“……表哥有心了。”
这些恶心的东西,我是一点也不想要,等会儿都送给楠丁让她带回去给她妹妹吃吧,还能忽她一个人情。
“朱珠,今天我带了拜帖进来这里,是不是合乎了你的规矩?”
18. 提炼
白七是太子的门客,他的拜帖要比一般人有分量的多,宁王府的礼数必须要周到,但宁王和太子素来不和,颇有嫌隙,若是沈月卿态度太过积极,反而会显得过分谄媚趋于太子。
所以他在偏厅接待了白七。
白七除了给我送些滋补食品,还带来了一则令人匪夷所思消息:太子指派他帮忙这次口脂的研发工作。
沈月卿说过,往年送给东玄女使的口脂都是太子府准备的,今年好事的宁王终于争到了这个差事。
太子府也许是心中不服此事,所以派人过来监工,但想想罗寒那与世无争的行为作风,实在难以想象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研发口脂的第一步是准备原材料,而原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蜂蜡。我的手里已经有了一块天然带色的绝佳血蜂巢,要做的事就是提炼了。
现代提炼蜂蜡的技术比较先进,实验室严格苛刻的条件下,各种仪器辅助,但在技术条件远不发达的古代,只有用锅子煮这一条出路。
研发的地点就选在了沈月卿的院子里。
阿影搬来很大一口石锅,在院子中央支起,生了火。之所以选择石锅而不是铁锅,是因为铁锅中的铁屑可能会影响蜂蜡的纯度,而石锅虽然没有杂质和异味,但导热性又很差,提纯的过程会比较辛苦。
我取来一盆水,将蜂巢放进去,用小刷子清洗。
不一会儿,水中浮起很多泡沫和蜂尸,一盆清水也变成了浑浊的暗红色。
“真像是一盆血水。”
沈月卿在一旁看着,幽幽地说了一句。
我动作一滞,想起了那棵空心古树,还有那无数只自由自在的血色红蜂。顿了顿,我又继续刷洗起来。
白七在我面前蹲下,手里握着把小刀,帮我将蜂巢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换了四遍水,水的颜色才变成了稍微澄澈些的亮红色。
阿影那边的石锅也煮开了,我将切成小块的蜂巢一块一块地放进去,然后用勺子不停地搅拌。
提取蜂蜡的水温不能过开,因此在熬煮的时候,要不停地加入冷水来中和过高的温度。
……
忙活了一个下午,血蜡的简单提纯终于算完成了。
我将冷却下来重新塑形的血蜡装进木盒子,封好。
“开心~献给沈总——”
我捧着木盒子,屁颠屁颠地将盒子呈给了沈月卿。
沈月卿心情也不错,居然大发善心地说道:“辛苦你了,该赏。”
……天了噜,沈月卿居然要奖赏我东西!
我的脑海中闪过了无数种不切实际的假想,比如黄金,比如丝绸,但想想他这只铁公鸡能赏我什么呢?
腾起的热切希望又慢慢平静下来了。
“沈总,我想学习认字。”
这个还是比较实际一点的。
沈月卿摇摇头:“读书认字是积累的过程,不必急于一时,等东玄的使者满意离开,我再教你。”
“……”
那你能赏我什么?
“阿影,把我的百宝箱拿过来。”
“是。”
……哟,他还有百宝箱?
我倒是很意外。
不过作为宁王府的总管,又是个一毛不拔的主,这些年下来他应该也累积了一笔很可观的财富。
我该意外的是他居然肯把百宝箱拿出来给我们看。
阿影长的粗壮,力气够大,单手就搬来一个灰色的大箱子。
箱子的表面已经破损不堪,掉了很多漆。我看了有些失望,但又隐隐期待它败絮其外,金玉其中。
阿影面色凝重,缓缓打开箱子。
气氛陡然变得严肃。
浑然一种庄重的仪式感。
箱子打开的那个瞬间,一股浓烈的霉味扑面而来。
我定睛一看,里面有几块破布,一把旧算盘,还有一些五颜六色的垃圾。
这些垃圾上都长着一层细密的霉斑。
沈月卿变了脸色,看向阿影:“我的百宝箱为何会变成这副样子?”
阿影指了指天空:“老天爷降了这么多天的大雨,屋子里湿气很重。”
沈月卿又问:“那除霉香呢?一根都没点吗?”
“沈爷您说除霉香只在王爷那里留足,其余的院子里每人纷发一些,您这里一穷二白也没什么东西就不用了……”阿影末了又补了一句,“是沈爷您自己说的,我当时还提醒了您的,您说不用。”
阿影最大的特点是很实诚,这话讲的有理有据,啪啪打了沈月卿的脸,尤其还是在别人面前。
这里慎重提醒一下,不是每个领导都能欣然接受被当众打脸,最好不要在人前提醒领导,而且尽量要用委婉一点的语言。
沈月卿抚额道:“可惜了我这箱子宝贝了,阿影,你明天把它们翻出来清洗晾晒一遍。”
“是。”
我看到沈月卿情绪有些低落,认识到自己溜须拍马的机会来了。这时候要尽量让自己显得体贴一点。
我柔声安慰沈月卿:“沈总,我觉得它们很好,沈爷珍藏之物,无论哪一件赠予我,我都会将之当成传家之宝。”
沈月卿抬起脸,疑惑地看了我一眼:“谁说我要把它们送给你了?”
“呃?”
难道那只是拿出来给我欣赏一下?这就算奖赏了?
“我并不是把它们送给你,”沈月卿取出手帕,包住一块黑乎乎的炭块,“当然我也不会吝啬到只是让你看他们一眼。”
……呼。
“我给你的奖赏是,你可以任选其中一个,我给你讲述它背后的故事。”
我很明显地感受到来自阿影的无形鄙视。
“这里面的每件物品,在它们的背后,都有一个令人难忘的故事……”
好想打他。
但沈月卿毕竟是领导,我想在宁王府混得风生水起,还是要给他面子。
于是恭敬地指着一块破布说:“朱珠想听这块高贵无暇的典雅布的故事。”
这么违心的话,连白七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
阿影则是一副“你脑壳坏了”的鄙视。
沈月卿点了点头,捻起那块布,在手中掂量了几下,娓娓道来:“在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
“在那个很久很久以前……”
“嗯嗯。”我点头,示意他继续。
不必一直重复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前奏有点长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沈月卿憋了半天,没憋出下文,再次抚额,“抱歉,时间过去太久,这个故事我不太记得了,你重新挑选一个吧。”
我:“……”
阿影终于忍不住了,开口提醒道:“很久很久以前,您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您家里很穷,只能喝稀饭,有一天您在村东头,捡到了这块布,里面包着很多金银财宝,您把它捡回了家,以为把它卖了能够过上好日子了,您的祖母不允许,说,因为那是别人的东西,谦谦君子,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生――爷,这个故事您已经讲了不下二十遍了!”
我痛苦地捂脸,这个笨蛋也太不给领导面子了――领导已经忘记了的事,你的记性不要显得比他还好啊。
这个低情商的家伙。
沈月卿轻咳了两声以掩饰尴尬。
白七适时地岔开了话题:“沈总管,朱珠,制作口脂还需用到花汁润泽。
传统配方的口脂中会用牛脂做膏泥,红色花汁染色,口脂的色度由花汁的含量多少来决定。但血蜡本身有色,花汁若是再有颜色,叠加起来反而会影响成品的色度,所以最好是用透明的花汁。”
透明的花汁……
我和沈月卿、阿影三人不约而同地指向了院子外面的洛梅花。
白七若有所思道:“洛梅的白色花瓣倒是很适合,只是这花的造型过于奇特,花有两色,味有两香。花瓣的分离也颇为麻烦,稍有一片红色的混入,就会影响取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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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纯度和味道的纯正。而且花瓣随摘随用,新鲜的东西也不能放太久……”
这个时候不得不让我出场了――宁王殿下专用的采花小能手。
这么多天的花不是白摘的,路也不是白铺的。论耐心和速度,我绝对是值得信任的。
我简直就是采花届的一霸!
但是在领导面前还是不能太骄傲自负,否则会引起领导的反感,于是我稍微谦逊一点:“这件事,交由朱珠,定不会让沈爷和表哥失望。”
沈月卿点头:“这些天你表现的确实还不错,心细,能吃苦,也没有再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
我再接再厉:“感谢沈总的知遇之恩,朱珠虽然微不足道,愿为王爷和沈总尽献绵薄之力。”
“阿影。”
沈月卿突然叫了傻大个的名字。
傻大个问道:“爷有事?”
“说话是门艺术,多学着点。”沈月卿认真地教育他,“良好的沟通不仅能让我对你印象变好,也能让你的夫人心花怒放,每月多给你一些零花钱。你和朱珠多学学吧。”
“……是。”
阿影面色古怪地看了我一眼,他似乎对溜须拍马十分不屑。
但事实上是,不管你在哪里,学习、工作亦或是生活,与同学,与老师,与同事,与上司,甚至是与家人,嘴甜一点是好事。
没有人不喜欢被温柔的语言相待。
*
翌日,我先是摘够洛梅,伺候完宁王殿下沐浴,然后又一刻不停地接着采摘做口脂的白色花瓣。因为凌晨带露水的花瓣最为新鲜,其他时间的都无法与之相比。
洛梅的花茎上有刺,细细密密。我怕手指裂口上溢出的鲜血弄脏白色的花瓣,特意用布条缠了好几道。
又连续工作两个时辰后,太阳已经高高生起了。
我背着一大框白色洛梅花瓣,站在沈月卿的小院外等候。
阿影见了我,直接让开一条路:“沈爷吩咐过,你来了可以直接去后院。”
沈月卿的房门还关着,应该还在补觉。宁王名下有多处钱庄商铺,财政情况复杂,他每天都要算到很晚。
如果没有出现赤字,他第二天会晚些起床。
如果出现了赤字,那他根本就不睡了,非得扒光账簿,把算盘打透,也要把出现赤字的原因给揪出来。
沈月卿的后院我倒是第一次来。
以前都是在他的前院,前院里只有一棵歪脖子树,一张石桌,还有两张石凳。
不知这后院,是何种风光?
很大程度上,我觉得应该和前院差不多。
但到了后院,我才发现是自己想错了。
这里竟然是一块菜地,两旁种着小青菜、白萝卜、红辣椒,还拉了一个黄瓜架子,只可惜还没到夏天,所以架子上是空的。
最尽头是一棵枇杷树。
也没有到长枇杷的季节,但是枇杷树长的很健康,枝繁叶茂,充满生机。
枇杷树下躺着一个人,他的脸上盖着一本书。
旁边是一堆又一堆的木屑和木块,还有做木活的工具。
我看到在最高处放着一只长方体的木块。我捡起来一看,木块表面被打磨的很光滑,拧开来,竟然是可以转动的口红管。
对于现代来说很常见的口红管,对于古代人来说,工艺也不算简单,尤其是我仅仅告知了最简单的图纸。
果然,除了这一只是成功的,地上还散着一堆拧动效果不是很好的口红管。
树下的人在此时微微动了动,书本慢慢从他的脸上滑落,一同滑落的,还有从书本间滑落的几颗红色山楂。
他闭着眼,阳光从枇杷树叶间的缝隙里投射进来,落在他微微发青的眼圈上、白色的衣服上,溢出柔和的光彩。
我抬起头,从枇杷树间的缝隙里,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
站在枇杷树下,很容易想到那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19. 论功
“沈总,这个是你做的吗?”
我举着那根木质的口红管问他。
沈月卿缓缓起身,倚靠在树下,从地上捡起一颗滚落的山楂,懒洋洋地看着我:“不是我还能有谁呢?”
他轻轻咬了一口山楂,又慢慢闭上了眼睛。
我捡起他掉落在地下的书,随手翻了几页。
这是他的手稿本,里面是他画的设计图――有关口红管的各种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
很简单的一个小物体,他改良画过很多次。
树下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沈月卿又睡着了,嘴里还衔着那半颗山楂。
我将本子叠好放在他的身侧,也从地上捡起了一颗山楂。
红红的、娇艳欲滴的山楂果,滋味却并不太好。
我咬了一口就吐掉了。酸酸涩涩,却很能提神醒脑。
不知道这是沈月卿一生中的第多少个不眠之夜。
管着偌大的王府,事无巨细都要过问,绝不放过任何会出错的节点。
所有人的一举一动,他都要掌握用意。
我又想起了沈月卿坐在歪脖子树下涂抹口脂的那一幕,当时只是觉得又雷人又好笑,现在想来却觉得有些心酸。
口红管的初代算是完工了,萃取洛梅花汁和用蜂蜡调和脂膏的任务就交给了白七和沈月卿。
三天后,白七从沈月卿的内室中走出,神色憔悴,眼神呆滞,唯独双唇饱满滋润,泛着淡淡的红色光泽。
相较于沈月卿凉薄的嘴唇,白七嫩嘟嘟的嘴唇更适合用来试验口脂的成色和润泽度。
“好看吗?”
沈月卿问我。
我点头附和:“好看。”
“那这支就赏给你了。”
沈月卿丢给我一支口红。我拧开一看,膏体的头部已经有擦拭过的痕迹了。
这应该是白七拿的试用装,上面也不知道有没有沾到他的口水。
我想了想,还是把口红收了起来,毕竟是领导送给我的第一份实体礼物。
我收集到的血蜂蜡和白洛梅一共制成了四十五支口红。
每支口红管的管身都被沈月卿绘上了精巧的梅花。
唯独我的那支口红,上面什么也没有,只是一块磨的很平整光滑的小木头。
*
“朱珠,你今天还要出府吗?”
我正在叠被子,叠好后发现被子上面生了大片的霉斑,干脆又将其摊平。
“……恩。”
我看着楠丁在数着这个月发放的月钱,既羡慕又难过。
羡慕是她有月钱可领。
我的月钱已经被扣到半年后了,所以现在一直都是在做白工,我在账房眼巴巴地看了半天,最终被账房的莫掌柜赶了出去。
难过的是沈月卿过河拆桥。
后来听白七说,东玄的女使者们对改良的口红甚是欢喜,南诏皇帝也龙颜大悦,赏赐了宁王府很多东西。沈月卿也得了不少奖赏,听说他的破院子里也开始种上其他种类的花草树木了。
可以理解,一有钱,人就忍不住开始买买买。
但我竟什么也没有分到。
忙了一场,操碎了心,竟什么也没有分到。
甚至除了阿影,白七和沈月卿三人,都没有人知道口红管的设计其实出自于我这个现代人。
我像以前一样,做着平凡无奇又十分辛苦的采花工作,吃着寡淡无味的菜粥,每天睡到日上三竿。
唯一不同的是,我再也没去过沈月卿的小院子。
白七倒是待我不错,经常来王府送我一些我根本不会吃的补品。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以为他会害羞地对我表达一下少男的爱慕之心,他却一本正经道:“因为你同我一样,是西凉的子民,我不可能不管你。”
语气里,眼神里,认认真真都是责任心。
我听后沉默了半晌,对他说道:“我不是你们西凉的子民,你以后不用再来了。”
我从来不是西凉的子民。
我从异世而来,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我曾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融入它,但它不喜欢我。
它一点也不喜欢我。
穿越过来,被人追杀,被人浸猪笼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放弃。
被逼迫乞讨,被乞丐欺负,我也没有想过放弃。
找不到工作,大字又不识一个,饥寒交迫中,我挣扎着,自娱自乐着,没有想过放弃。
通宵采花瓣,被蜂群围攻,我依然没有想过放弃。
……
但我所做的一切,合乎领导的心思,却抵不过功高盖主四个字。
我经常去摘下血蜂巢的那片林子里,默默地站着。
那棵空心古树现在连渣都不剩了,而血蜂的尸体也一个也看不到了。
平步青云、泼天富贵,终究是活在梦里的东西。
我有时也会问自己,后悔吗?
我究竟会不会后悔呢?
“我出去了。”
我同楠丁说完,把发霉的被子拆开,将被套泡进木桶里,倒了水,洒了些草木灰在上面,晃晃悠悠出了府,连去护院那里告假都懒得去了。
我仍是去那片树林,在那里偶尔也会遇到来练剑的碧池。
他剑术很高,挥起来像是跳舞,虽然我看不懂,但他时常会削下一些枝头长的很高的野果给我吃――或许并非是给我吃,只是他削下了之后自己没捡,我就在一旁,边捡边吃。
宁王府里的饮食不足以满足人体对维生素的需求,也吃不太饱,在外面吃些野果实也挺好。
我吃水果和别人不太一样,我不喜欢大口大口啃得满脸汁水,我喜欢咬上一口,含在嘴里用两颗门牙慢慢地抿,大姐头曾说过我这是标准的老太太吃相。
以往总对我冷嘲热讽的碧池这些天却从未和我讲过一句话,他总是站在我面前,眼神灼灼地看着我吃。
我一开始也会客气的挑两个大果示意他吃,他摇头不接,但又不说话,我只好埋头继续吃,但被人的眼睛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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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总归是很异怪。
有一次我抬起头来,竟看到他两眼通红满脸泪水……我突然有些味同嚼蜡,不知所措。
是不是我的老太太吃相让他想起了什么他已经去世的奶奶外婆等亲人,所以触景生情,让他这么悲伤?
我张嘴想问,他已经跑远了。
但过不了多久,他又会出现在我的附近,偷偷的、目光灼灼地盯着我。
久而久之,我习惯了。
……
这天我没有看到碧池,但我看到了他的师哥兼领导罗寒。
清澈的小河旁,罗寒全身光着,只有腰部围了一块短布。
他的身材很好,蜜色的皮肤,腹肌和人鱼线都有,体型比例几近完美。
我无暇顾及美景,低下头赶紧行礼:“民女见过太子殿下。”
罗寒有些诧异:“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回太子殿下,民女正在此处思考人生。”
“哦。”
罗寒没再说什么,一个猛子扎下水,在水里开始狗刨。
我刚准备走开,忽然从岸边飘来一个影子。
真的是飘,悄无声息,如同蜻蜓点水。
他的长相与罗寒有五分相像,但较之罗寒要稍显稚嫩些。
他在双唇间竖起一根手指,示意我不要出声。
往日见他总是在他凌晨沐浴时的淡淡月色中,所以没有看清楚他的长相。
今日所见,倒不似平日里的不近人情。他的眼角有一颗小小的红痣,柔和了眉宇间淡淡的冷漠。
罗寒身份再高贵再不能惹,我也不能拆了我家老板的台,所以在他放火烧了罗寒放在岸边的衣服时,我也只能装作没看见。
……这荒郊野外的,罗寒没件衣服过会儿怎么回去呢?
“罗厉,你这个混账!”
正抓鱼抓的在兴头上的罗寒拎着两条肥嘟嘟的大头鲢子从河底潜上来,就看到宁王一脚踢飞了他那堆已经烧成灰的衣服。
空中扬起一阵灰烬,零零散散飘在河里,像乌云被撕碎了散落一般。
对于宁王的名字,我觉得很意外的……萌。
“萝莉”宁王烧掉了罗寒的衣服,开心地蹦哒走了,只留在罗寒站在河里,阴沉着一张本来就不和善的脸。
在罗寒将视线移到我身上时,我打了个寒颤。
我有点怕他会扑过来扒了我的衣服穿。
罗寒问我:“你手巧吗?”
“回殿下的话,民女手拙。”
“呃,拙就拙吧,我不能这样回太子府,你快点用树叶帮我拼一件衣服。”
“……是。”
他说的倒是很轻巧,可我哪里会用树叶拼一件衣服?
只能胡乱摘了些比较宽大的叶子,捻了植物的根茎,将它们串联在一起,为罗寒做了一条短裙。
至于上身衣服,我很自然地将两片树叶用根茎连在一起,给他绑在了胸前。
穿好之后,我才惊觉那真像是一个……胸罩。
20. 受罚
罗寒显然对这身衣服很不满意,但他自己又不肯动手,只好将就地穿着。
我头皮发麻,百般不情愿地跟他一块回了城。
不知道这位太子殿下到了城里会不会被人指指点点,从此名声扫地无法抬头做人。
很明显的,是我想多了。
罗厉那么狡猾,罗寒也丝毫不逊色于他。
他在到平阳城前,居然伪装成了罗厉的模样。
罗寒是使用易容术的高手,当初就是易容成楚溪的模样,轻而易举将莫家少爷杀死。加上罗厉与罗寒本就长的有五分相似,易容起来更是毫不费力。
只是我不太明白他易容的原理,似乎并没有借助化妆工具或是戴上人.皮面具,但看上去就和真的一样。我又不能去摸他的脸。
到了城里,守城的侍卫果然把奇装异服的罗寒拦了下来。在看到他的脸时,小侍卫先是一惊,然后迅速下跪:“属下无意冒犯宁王殿下,请殿下恕罪。”
罗寒估计是在故意抹黑罗厉,竟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又踮起脚尖,对着侍卫的耳朵吹了一口热气:“本王这样穿,美么?”
小侍卫被雷的外焦里嫩,声音都颤抖了:“殿……下,很……美――”
“那是~南诏国内,本王,本罗厉最美!”
罗寒抖动身躯,树叶胸罩上掉下来两片树叶。
他毫不在意,大步向前走去,逢人便像疯了似的询问他美不美。
我跟在他身后不远处,看着这一切既觉得羞耻,又忍不住慨叹。
兄弟俩明明一个高贵冷艳,一个高傲冷漠,却会为了抹黑对方而崩了彼此的人设。
最后罗寒在太子府的后墙处停下,点昏了几个侍卫,扒了其中一个的衣服披上,拎着我的衣领一起翻进了府里。
这还是我第一次进入太子府内部。
虽然很好奇这开辟地像菜园加果园加养殖场的太子府,但眼下却并不是我应该好奇的时候,我不知道罗寒要对我做些什么。
罗寒拎着我进了一间屋子,这应该是他自己的房间,因为我一眼就看到了他的佩剑。
虽然装修并不十分华贵,但堆满了糕饼和水果,多半是他的没错了。
罗寒找出一身衣服,背着我换上,待换好衣服后,他才转过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身份的悬殊,面对上.位者,我总是用一副仰视的态度。
但你若是真想让一个现代人去仰视古代人,我告诉你,那是不可能的。
罗寒忽然伸出手拧住了我的下巴,微微上挑,目光深深地凝视着我。
他慢慢俯身,脸颊在距我两公分的地方停住。
“……你瘦了。”
他轻声说道。
呃。
我的确是瘦了。
原本有些圆润的下巴都变尖了。
但是你想,每天熬夜做苦力,还吃不饱,是个人都会瘦吧。
别人说我瘦了,那是关心。轮到罗寒说这句话,我只觉得惊悚。
他不会是真看上我了?
……天了噜。
我该怎么拒绝他?
要是拒绝不了,我该怎么对付他的悍妻张素云?
“你瘦了之后,更像我的奶妈了。”
……一口老血卡在了嗓子里,好想打他。
正在这时,有人推门而入。
我和罗寒一同往门外看去。
门外站着的是……张素云和白七。
张素云手里端着一个小碗,华贵的衣服烧的有些褴褛,像是经历了某种可怕的火灾。
看到我和罗寒以一个极其暧昧的姿势靠在一起,脸上原本淡淡的笑容瞬间变得冷漠,眼神也冷的可怕。
她一句话不说,干脆摔了碗就走人。
白白嫩嫩的汤水洒了一地。
白七平静地解释道:“太子妃为殿下做了平桥豆腐羹。”
罗寒面无表情:“你不用教她,她不适合做菜。我答应你不给她难堪,但她做的那些菜,我实在连咽都咽不下去。”
“殿下,太子妃也是好意。”
“我不接受她的好意。”罗寒顿了顿,又道,“如果她再愚蠢地问你抓住一个男人的胃是不是就能抓住那个男人的心,你就告诉她,她手太短了什么都抓不到的。
别再给她任何幻想了,我和她以及别的女人,都是不可能的。”
罗寒又指了指我:“她,你送回罗厉那边吧。”
白七点头,上前扶起了我。我仍沉浸在罗寒的话里没回过神。
他和任何女人都不可能……莫非喜欢男人?
太子府曲曲折折,绕路也不少,在路过一大片大白菜土地时,我听到了压抑着的抽泣声,还有“哐哐”的声音。
见我停下脚步,白七问我:“你要不要去看看碧池?”
“碧池?他怎么了吗?”
碧池之前一连串反常的举动,确实很耐人寻味。
白七又叹了气,伸手推开了碧池小院的门。
院中没有任何树木和石凳,比沈月卿原先的院子还要简洁。有两个侍女正倚在门口打哈欠,看到白七来了赶紧打起精神行礼。
白七朝她们点点头,又推开了内屋的门。
红鸾纱帐中,碧池抱着膝盖,双眼红肿,满脸泪水,一下一下地踢着床板。
“……”
这是受了什么情伤吗?
我用眼神询问白七。
白七点了点头:“如你所见,他牙疼的厉害。”
我:“……”
“宫中的御医,手指都快被他咬烂了。熬了药喝了很多碗,才稍微好了点。”
白七拍了拍碧池的后背,碧池伏在他肩头,眼泪汪汪地看着我。
……一个小恶魔般的混世魔王,竟被牙疼折磨成了这副德性。
难怪老人们常言: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
在古代,刷牙都是用茶水漱口,没有现代那么考究。真要说起来牙刷的制作工艺也不是特别难,只要有木头和毛就行了。
碧池没有速效止疼药,只能喝着见效很慢的中草药,边疼边等药效发挥,慢慢好起来。
回到宁王府,已经是傍晚时分。
我去厨房喝了点菜粥,准备回去休息片刻后洗洗被子然后睡一会儿。
沈月卿却在朝林苑等我。
毕竟是大总管亲临,平日里他几乎从未来过,大小丫头跪了一地,大气不敢出一声。
我见状也默默地跪了下去。
他看到我,脸色阴沉的更加可怕,抬手就想拿茶杯丢我,幸好阿影及时出声制止:“爷,那茶杯一两银子!”
沈月卿稳住情绪,放下茶杯,冷冷地看着我:“你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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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恭敬地面无表情:“回沈总管的话,朱珠在府中无事可做,外出转转,思考一下人生。”
“外出?那你和护院告假了吗?”
“……没有。”
“你不识字,但护院有没有告诉过你王府的规矩?”
“……告诉了。”
“那你为什么不听!”沈月卿转向跪着的丁护院,“丁护院,你院里的人不懂规矩,你该不该罚?”
丁护院年过花甲,是朝林苑的护院,名义上是护院,实际上是为王府服务了一辈子,在王府养老。
她总是慈眉善目,待我们都很好,大家平日里都叫她一声丁奶奶。
“老奴管教无方,知错。”
丁护院重重地磕了个头,抬起脸时,眉心处缓缓流下几滴鲜血。
“来人,带丁护院去浣纱房,以后她就在那里做事,不再是朝林苑的护院了。”说罢他又问丁老太太,“对于这个惩罚,你可能接受?”
“老奴接受。”
“不行!为什么她要接受!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去浣纱房好了!”我情绪激动起来,扑到沈月卿的脚边,“沈总管,我是自己偷溜出去的,没有跟丁护院说,她也没看到,你扣我一年的月钱吧,两年也行,你别带她走――”
“带走。”
沈月卿一挥手,两个家丁立刻带着丁护院走了。
望着她蹒跚不稳的背影,我心里难受极了,想要扑过去却被沈月卿拦住了。
“丁护院罚完了,现在该轮到你了。阿影,去拿板凳和板子来。”
阿影冲我抱拳,抱歉道:“朱珠小妹,得罪了。你的月钱都被扣光了,没法再扣,只能体罚。”
我笑得凄凉:“没关系,你用力打吧,打死了我早点投胎。”
沈月卿淡淡地纠正道:“行刑的人是我。”
我点了点头:“也好,那样我投胎能快点。”
阿影很快搬来的板凳,将我押了上去。
在众人面前被打板子,确实是件很丢人的事,但是现在的我,还有什么自尊可言呢?
“啪――”
第一板子下去,屁股上的肉几乎开花。
沈月卿虽然瘦弱,力气却并不小,何况这一下应该是卯足了全力。
我咬着手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眼泪却慢慢决了堤。
“这一下,提醒你以后无论何时何地,不要忘了规矩。”
“啪――”
又是一下,我手指一滑,从嘴里滑出,哭出了声。
“这一下,提醒你以后无论何种原因,不要给别人带来麻烦。丁护院的事,你长个记性。”
……
沈月卿一共打了我十板子,我疼得冷汗直冒,最后是被楠丁拖回屋子的。
屁股被打到开花,也没有支消炎药涂抹,只能死扛着。半夜的时候,我终于发起了高烧。
楠丁拦住去背花篮子的我:“你都烧成这样了,还能去采花?”
“有什么办法呢?”我摇摇头,“再罢工,我还是会被打。”
“我替你去吧。”
“不用了,被沈月卿知道,那样会连累你的。”我背起花篮,举步艰难地向门外走去。
外面的雨淅淅沥沥,但也丝毫影响不了宁王殿下沐浴。
谁叫我们,只是上.位者脚下的石梯,连工具都算不上?
21. 认字
我的屁股疼得厉害,连带着大腿根部也疼得厉害。
采摘洛梅虽然用不到屁股,但蹲下又起身的动作,却是不断地在拉扯伤口。
我的头也疼得厉害,冰冷的雨水淋在身上,湿答答很粘腻。
下雨了不能点灯,雨天夜里的月光也很黯淡,幸好洛梅是红白两色,对比鲜明,我还能分辨清楚,若是红紫两色,我都没地方哭去。
摘好花瓣后铺好撒好,我站起身来几乎有些重心不稳,差点就掉进了宁王的浴池里――如果真掉下去弄脏了洗澡水,沈月卿绝对会当场宰了我。
我疲惫地跪在红色洛梅铺成的小路边,全身已经被淋的湿透。
宁王按时出现,长发飘飘,神采飞扬,身后跟着撑伞的沈月卿。
我垂下头,一方面是表示恭敬,一方面是想偷懒睡觉。
我太累了。
真希望倒头就睡,醒来时我还在A大的校园里,手里端着奶茶,向宿舍楼走去。
不需要奔波劳碌,也免去皮肉之苦,还有依有靠。
从未停下脚步的宁王第一次停在了我的面前,问道:“大雨倾盆,你为什么不撑伞?”
我摇摇头:“没有人给我伞。”
这倒是事实。但事实上有伞我也不会打,这得多降低工作效率,撑着伞摘花瓣,我还铺的完撒的完吗?
宁王朝沈月卿抬了抬下巴:“月卿,这是你失职了,跟她一块跪着吧。”
“是。”
沈月卿将伞递给旁边的侍女,示意她替宁王撑伞,然后跪在了我的旁边。
宁王在雨天的沐浴特别漫长,但于我来说,跪着还是挺舒服的。
等他沐浴结束离开后,沈月卿对我说:“你去府医那里领两支药膏,账就记在我的名下。”
……记在他的名下说不定还的更多,妥妥的高利.贷。
我摇了摇头:“多谢沈总管的好意,朱珠皮糙肉厚,就不需要涂抹药膏了……而且我也没钱可以还您。”
沈月卿淡淡道:“不是好意,这是命令。”
得,又是命令。
领导的命令,小员工不能不听。
我现在不想在这里混都难,欠了一屁股的债了还在拉债,利滚利之后更不堪设想,估计要打一辈子的白工。
我拖着几乎算是苟延残喘的身躯,往府医的住处摸去。
走了几步,我回头看了看沈月卿。
他站在倾盆大雨中,虽然全身湿透,但站姿挺拔,眼神明澈。
他可真好啊。
在这种环境里,还能站出这种风采和姿容。
我冲他笑了一下,然后直直地倒了下去。
后脑勺着地的瞬间,无数雨水落进了我的眼睛里。
然后,我什么也看不到了。
*
我生病了。
脑袋昏沉,额头滚烫,全身冰凉,屁股也疼得厉害,傍晚喝下去的菜粥吐出来不少。
楠丁寸步不离地守在我的床前,想给我盖被子被我制止了:“我的被子发霉了,别盖我身上,脏死了。”
“我的被子也发霉了……”楠丁犹豫了一下,说道,“要不我去隔壁借条被子吧。”
“没有人会借的。”
我把丁护院害走了,朝林苑的各位对我都是恨之入骨,想都别想借被子了,不来给我投毒就算不错了,“算了吧,沈总管不想我有好日子过,我怕是混不了多久了。好想快点过到半年后,我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楠丁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尴尬,顺着她的视线,我费力地张望过去,门口站着的人正是沈月卿。
他身上还是湿答答的,应该还没换衣服。他看也没我一眼,递给楠丁一支药膏:“每天两次,替她擦上。”
楠丁问道:“她要是反抗呢?”
沈月卿说:“那就用绳子绑起来擦。”
楠丁点头:“好主意。”
“等会阿影会送来退烧的汤药,让她喝下去,若是她不从,你们二人合力撬开她的嘴直接灌。”
“嗯嗯,好哒。”
……有了沈月卿的吩咐,楠丁干活格外的卖力。
扒了我的亵裤就拼命挤药膏,笨手笨脚地还挤到了我的菊花上,冰的我虎躯一震,大骂道:“让我自己涂啊,大笨蛋。”
“嘿,沈总管的吩咐,你我不能不从哟。”
十分愉悦的语气。
等到阿影送来退烧的汤药时,楠丁表现的更加卖力,托着我的下巴就瞎灌,灌了不少进到我的鼻孔里,幸好阿影及时制止了她,不然我肯定会被呛死。
整个一猪队友!
喝完热乎乎的汤药又涂了药膏,我感觉好多了。
不一会儿,有陌生的姑娘送来两床新被子,一床给了我,一床给了楠丁,并恭敬地说道:“我是绣楼的绣娘祈真,沈爷让我来给两位姑娘送两床新被,不知二位姑娘可还喜欢我挑选的样式?”
我的被子上绣着一群大白兔和一根胡萝卜,楠丁的被子上绣着几只小花猪和一根白萝卜……都很不符合我们的审美。
但有新被子睡总比睡发霉的被子好,楠丁立马说很喜欢。
我也点了点头。
祈真微微一笑:“两位姑娘喜欢就好,祈真告辞了。”
“祈姐姐慢走。”
送走祈真姑娘,楠丁用大白兔被子将我裹好,眉开眼笑道:“捂出一身汗就好了,你好好休息,我去浇花了。”
“嗯。”
新被子让我觉得十分暖和,沉沉睡去,一觉醒来,窗外已经放晴,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可稍一动弹,屁股上就传来剧烈的疼痛,我又趴回被窝里。
白七在得知我受罚后来了一趟宁王府,给我塞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药膏补品,那些我是没眼看的,但难能可贵的是,他给了我一锭金子。
金子!
是一锭闪闪发光的金子!
白七还跟我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我眼里只容得下那锭金子了。
迫不及待地送走他之后,我学着电视剧里的守财奴那样用牙齿咬了一下,咬不动,才相信是真的金子。
我立刻带着金子爬去了沈月卿那里。
还了他的月钱,我立马卷铺盖走人――不,铺盖都不用卷,我直接就可以走。
天高任鸟飞,不行就要饭。
到了沈月卿的小院外,我求了通报,得到应允后,立刻走了进去。
步伐迈的稍微大一些会牵扯到伤口,但我已经不管不顾了。
一进到沈月卿的小院,我却愣住了。
原本光秃秃的院子里栽满了各种花花绿绿的植物,歪脖子树下吊了一只秋千,原来的石桌旁又多了一张石桌和一张石凳。
沈月卿坐在原来那张石桌上算账,看我来了,指了指旁边的那张桌子:“坐。”
“多谢沈总管。”
我坐下之后才发现石凳上垫了一张软垫,屁股没想象中咯的疼。
石桌上有一本书,还有笔墨纸砚。
“这是?”我看着那本书问道。
“东玄国的使者对你设计的口脂很满意,我履行原先的承诺,教你读书认字。”
……对于他这番话,我是很鄙视的。
先前我为了跟他学认字,百般讨好他,鞍前马后的跑,但他傲的像只孔雀,下巴和屁股都昂的死高。
现在我终于放弃了,他反而开始起劲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锭金子,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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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桌上。
“沈总管,这是我用来赔偿王府的钱,我想提前离开。”我本来还想大手一挥,把金子都给他,装一回逼,但想到我离开宁王府也还是需要花钱找工作,改口说道,“扣掉我半年的月钱和药膏汤药新被钱,应该还有的剩,麻烦您找零给我。”
一番话说下来,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那就是劳资不想在这里干了!
沈月卿搁下笔,将账本推到一边,反问道:“你是在怪我打了你?”
我没吭声,算是默认。
他又问道:“我打你,是不是你不守规矩?我打错了吗?”
沈月卿一共罚过我三次。
第一次是我只顾睡觉,直接罢工了,扣了四个月的月钱;
第二次是我不走正门,没有通报,翻墙进了他的院子,又扣了两个月的月钱;
第三次就是我没告假没通报,直接出了王府,因为月钱已经扣光了,所以挨了十大板。
我确实是不守规矩,这点无法反驳。
“可是丁护院她……你罚的太重了,她只是没有看到我而已。”
难道要人家一上了岁数的老太太,每天蹲在门口不吃不喝不上厕所地数人头吗?
“她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过问,我只告诉你,我那样罚她还是看在她服务王府多年的份上,刻意罚轻了。”沈月卿轻描淡写一句话带过,“另外,在王府做事,一旦来了,至少做半年,无论你交多少钱,这半年,你都必须做下来。半年后,你想去哪里,我定不阻拦你。”
……这算是什么霸王条款。
我气的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沈月卿又指了指我面前的书:“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给你编写了一本常用字籍翻查录,你现在跟我说你不想学了,我并不承认。”
“我第一天就提醒过你,做我的学生,从来都不轻松。”
我翻开那本书,第一页写了两个字。
字的上方,还画了两个类似测量仪器的东西。
“左边是规,右边是矩。古人曾经说过,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我想你也听说过。”沈月卿直接进入教学模式,“今后不论在哪里,你都要遵守那里的规矩,免得自己吃苦。规矩二字,望你铭记于心。”
“感谢沈总教诲,朱珠定当铭记于心。。”
“你在纸上将这两个字抄写十遍,对速度我没要求,但你要认真写。”
“是。”
沈月卿替我调好墨汁,站在我的身侧看我写字。
我握笔的姿势不太熟练,捏着笔抖了很久,颤颤巍巍在纸上照着画下两个鬼画符。
沈月卿看我写完一遍,出声提醒道:“握笔姿势不正确,写的笔画也不对。看我写一遍。”
他提笔示范,在我写的字旁边写下工整的两个字。
对比很明显,但我无暇慨叹,默默记住了笔画顺序。
“握笔的时候,中指要贴在这里,身体坐直,眼睛不要东张西望。”
他掰直了我的脊背,让我坐直。
我本来是撅着屁股坐的,被这么一掰正,屁股完全贴合软垫,疼得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坐姿正确了,握笔姿势正确了,笔画也正确了,我重写的“规矩”两字的确比之前写的好看多了。
“有进步,继续写。”
“……嗯。”
我埋头写字,等写完十遍的时候我回头看沈月卿。
他正拿着那锭金子放在嘴边咬着。
我用狐疑的目光盯着他。
沈月卿轻咳一声,正色道:“你的心意我就却之不恭了,当成你的学费吧。”
我:“……”
你咋不上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