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成了拼爹界杠把子》 第一章节 前世记忆 一场秋雨一场凉。 晏七寻倚在茅草土房的堂屋门框边,看着外面的沥沥秋雨,心里万分惆怅。 昨夜一场火灾,被浓烟呛晕的她,醒来后莫名觉醒了前世的记忆。 看着自家这仿若上辈子五六十年代的茅草屋,七寻就觉得,上辈子她还是死的草率了啊。 展转反侧了一夜,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懊恼。 就......心情挺复杂的。 想了一夜,也只能感叹一句,这年头孟婆汤也偷工减料啊。要不然她愉快的投胎,在这个古代山村里生活了八九年,咋就又想起上辈子的事了呢? 已经不能愉快的做个无忧无虑的古代小农女了吗? 不过,凡事不能光往坏处想,也许人家孟婆汤并没什么问题,纯粹是她上辈子身为华夏国最天才也最年轻的三十八岁两院院士,为祖国的科技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身具大功德,然却投胎身了清贫农家女,生活的朝代又委实对女性不那么友善,所以老天出于补偿,给予额外奖励,因此才让她开个外挂,觉醒上辈子的记忆? 这样想,是不是感觉好多了? 对于自己上辈子的英年早逝,晏七寻其实没什么遗憾。她是为了救人而死,也算是光荣牺牲了。父母俱已去世,小叔另有家庭,自己尚是单身狗,负责的实验项目刚好成功,生活的国家早十多年前已是世界最强大的国家。 死而无憾。 她惆怅的是,如今投身的家,昨天刚被一场火烧成灰烬。家里除了两箱子书,啥也没抢救出来。 当然,好在人没事。 如今她们一家暂住的是外公在世时住的房子,与她家被烧毁的小院只隔了十来米远。 外公去世后,这屋子一直空着,原就是个土墙草顶的房子,好几年没人住,已经破败不堪。好在总归有三间屋,而且屋顶她爹娘每年都修缮一次,至少不漏雨,还是能住人的。 但,过日子不是光有个房子就行的。 晏七寻缩了缩肩。 身上只一件昨天睡觉时穿的中衣,很是单薄,且衣服上还沾了烟灰。然而并没有换洗的衣服了。 如今已是农历的九月初,眼看着就入冬了,天气越来越凉,而家里现在没有粮食,没有衣服被褥,从被烧毁的房子里也只翻出了家中全部的积畜,不足五两的碎银和二百多个铜钱。 她上辈子的随身空间也进不了,现在也不知道是空间消失了,还是暂时进不去,所以得做最坏的打算。 偏大哥随爹进京赶考,最快也得到明年四月才能回来,娘是个大家闺秀,棋琴书画来得,养家糊口想来指望不上。二哥和三姐同大哥是三胞胎,只有十二岁,她自己和五妹是双胞胎,也才八岁,都没到能养家的年纪,想安然度过这个冬天,有的为难呢。 至少她现在就冷的有点受不了。 看着外面的雨,晏七寻抹了把脸,再次叹气,但她实在不想躺到屋里靠那点稻草和一床破被子取暖。 这该死的古代,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取暖基本靠抖,娱乐基本靠......啊呸,想什么呢! 可怜的天才冷的缩着肩,抛开内心快涮满屏的吐糟,开始盘算起如何运用自己的脑子来赚钱养家,正想着,就听到竹篱笆院门被推开的吱呀声。 来的是位年近五十的妇人,在这个时代,已算是老人,能自称一声老婆子了。 却是她家惟一的邻居,左家的阿婆。 左家只老两口加一个儿子,因是猎户,为着上山方便,并不住在村里,而是住在山脚下的村头。离着村人聚居地大概有二百来米远。 晏七寻的爹晏雍梧生在京城,打小就没了父母,是被祖父母养大的,十五岁时在京城翰林院任职的祖父母去世,他扶棂回乡,从京城回祖籍定居,成亲后便与左家成了邻居。 七寻看左家阿婆冒着雨来,忙问道:“阿婆,您怎么这会儿过来了?” 左家阿婆披着茅草编织的蓑衣,拎着个竹编的篮子,篮子里用油布裹着,里头也不知道放着什么。 见问,关好篱笆门踩着泥泞快步到了门前,一边剔鞋上的泥进屋,一边道:“想着你们昨晚上遭了灾,估计家里啥也没有,我们家帮不上什么别的,倒是还能匀出些米面来,怕你们朝食没吃的,这不,给你们送些过来。家里怎么只你一人?你娘她们呢?” 七寻还没答话呢,左家阿婆放下篮子,拉着七寻的手便惊道:“哎哟,我的小乖乖,就穿这一点,怎就这么站着?如今这天气凉了,再生病了怎生是好?快去床上躺着去。还是得想点办法,找件厚实点的衣服才行啊。” 左家阿婆是知道她家在这场火灾中,除了几两碎银子几个铜板,还有两箱子书,其它的是啥也没抢出来的。 昨夜她们睡觉时那一床子破棉被,还是左家阿婆送来的,就这破被子还是左家小叔叔的被子,他说他是成年人了,熬一夜没什么,暂借她家用了。 七寻娘见七寻昨儿就有点发烧,这才借用了一回。今儿还得给人家还回去呢。 也是因为她昨天晕了一回还有点发烧,今儿一早,她娘带着哥哥姐姐妹妹出门想办法,才把她留在了家里。 七寻见左家阿婆一脸担忧,忙道:“我娘带着哥哥去镇上买被褥布匹,我姐和妹妹去曾叔祖家借粮食去了。” 左家爷爷身体不好,一直吃着药,因此虽是猎户,日子其实过的艰难,他家又只三亩旱地,自家口粮还需要买了才够吃,七寻家哪里好意思跟他家借粮? 所以三姐和妹妹才去了曾叔祖家借粮。这位曾叔祖父倒不是外人,是她曾祖父的嫡亲弟弟,两家是未出五服的血亲。 因着和村里离的较远,昨夜的火灾,倒没惊动族人,左右那会儿烧也烧了,半夜三更的,何必再让村里人跟着受惊? 不过这会儿,估计族人也知道了。 毕竟她家在村头,出入村里都要路过这边。这会儿族里没人过来,想也是因为她姐和她妹去了村里的原因。 左家阿婆撵她上床,给她裹了那单薄的破被子,才道:“今年秋里虽欠收,但你曾叔祖家毕竟有三十亩水田呢,再加上从你家租去的那十亩水田,日子过的还算将就,倒是能周济你们些。何况你曾叔祖还活着,又一向疼你们几个曾孙,不会看着你们受罪的。我这也只给你们送了几斤杂面粉,二斤米,够你们吃几天。” 家长不在家,七寻不敢随便收人家东西,自是推辞。 第二章节 姐妹回家 左家阿婆摆手:“你且不必和阿婆客气,往常你爹娘也没少帮衬我家。你若是不收下,伤了咱两家的情份,阿婆可不依。对了,你先吃个饼子,我一早贴的,且软和着,快趁热吃了。可怜孩子,想必饿了吧?” 七寻一想也是,且也真的饿了,便不再客气,接过巴掌大的一块饼子啃了起来。 死面的饼子,对忆起了上辈子各种美食的七寻来说,味道委实不大好,但这在乡间,已算是顶好的精粮了,且胜在麦香味浓郁,麦子特有的香甜让正饿着的七寻口舌生津,哪里敢嫌弃? 她心里感激左家阿婆,一边吃,一边笑道:“阿婆做的饼子就是香。” 左家阿婆摸了摸她的头,怜惜道:“慢慢吃,阿婆给你盛碗粥。暖暖胃。” 篮子里还放着个陶罐,里头装着杂面粥,另还有两个干净的碗。 她家的锅碗倒是没被烧毁,但全都沾了烟灰,还没来得及清洗。 左家阿婆等她喝了粥,也没收拾碗,想着她家还得用两天,便让她在床上躺着,可别下地了,这会儿若她再生病,不是玩的。 七寻乖巧的答应下来,左家阿婆帮她裹好被子,才披上蓑衣出了房间:“我且先回了,若有事,就喊一声,我在家中能听见。” 等左家阿婆出了院子,七寻躺在床上裹着破被子也不愿意动,实在是一动就是稻草咔嚓咔嚓的声音,外面的秋雨声这会儿也绝对没有什么雨打残荷听雨声的美好意境,反倒是配合着秋凉,让她有倍觉凄凉的感觉。 没躺一会儿,竟慢慢睡了过去,还是有人进院的声音吵醒了她。 七寻揉了揉眼忙推了木格窗往外看,却见雨已经停了,她这辈子的姐姐和妹妹跟在一老一少两个男子的身后进了院。 前头那位五十来岁精神矍铄的乡汉,是她曾叔祖父的长子晏鸿云,她称一声叔爷爷,叔爷爷身边挑着担子的少年,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瘦高个子,长相清秀俊美,是叔爷爷的长孙,她的大堂兄晏灵舟。 两人身后那位身材修长,有一双极其明亮的杏眼的秀丽小少女,正是她姐姐晏灵素。而那个蹙着眉好似一脸忧愁的漂亮女童,是她的双胞胎妹妹晏灵玉。 七寻上辈子是独生子女,她爸妈是军人,她妈在她三岁那年出任务牺牲,她爸没有再婚,而且工作忙也顾不上她,她是被她那不靠谱的总裁小叔养大的。 不过小叔晚婚,一直到她十五六岁的时候才奉子成婚,小堂弟比她小了十六岁,年龄差太大,在她心里那都隔辈了,虽然哪怕活到三十八,她觉得自己归来任是少年,但忙成狗基本活在实验室的她,也没有太多和小堂弟相处的经验。 这辈子几年的记忆,哪是上辈子几十年可比的? 这会儿一看到自己的姐姐妹妹,感觉还挺神奇的,睡前的那些烦恼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她欢乐的从床上跳下来,跑到堂屋门先给叔祖父行礼:“七寻见过大爷爷。” 又冲堂兄和姐姐妹妹乐:“灵舟哥,姐,小五。” 叔祖父晏鸿云在门口甩了甩鞋上沾的泥,率先进了屋,见七寻只穿着单薄的中衣,不禁皱眉,摸了摸她的头问道:“怎只穿着中衣?听你姐说你昨儿晕了一回,现在身体可好些了?” 起火的时候她正睡着呢,又被烟火呛晕,是被二哥抱着出来的,因此当时就只穿了中衣,倒是其他人都抢了衣服出来,要不然家里人今天只怕都出不了门。 “我没事,原先有点发热,现在感觉好多了。” “快去床上躺着,要是冻着了,白叫你娘担心。” 晏鸿云打量着屋里的情况,皱着眉头叮嘱,“这屋子几年没人住,实在破败了些,不若待你娘回来,住我家去。给你们收拾一间屋子出来,你们娘几个住,让你二哥和你舟哥住一间。” 他们一家子五口人呢,住别人家哪里方便? 七寻还没答话,就着门槛剔了鞋底泥刚好进屋的三姐晏灵素忙道:“等娘和二哥回来收拾一下便成。” 晏鸿云也没勉强,想着等侄媳妇回来再商量。 那边晏灵舟已经放下挑着的担子,把七寻拎起来放到里间的床上,给她裹了被子笑骂:“没外衣穿还不老实在床上待着,回头病了难受又哭鼻子,哥哥可没银钱买糖哄你。” 拎这个动作吧,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 想到前世小的时候,她爸她小叔也特别喜欢拎着她,七寻不禁翻了个白眼,但确实冷,便老实的团在床上坐着。 屋里实在也没地儿坐,晏灵舟便道:“阿爷,刚只挑了些粮食和两床被子过来,我看他们这里什么都没,要不,我再回去一趟,给小寻找两件衣服送来?她这样可不成。再则,我看柴火碗筷还有油盐也得弄些来。” 晏鸿云摆了摆手:“你背着小寻,咱先家去。这屋里冰窟似的,寻丫头又病着,不能待。” 大爷爷家住的也不宽敞,曾叔祖父跟着他过,他自己三个儿子都还没分家,三个儿子生的孙辈就有八个,不大的二进小院住了近二十口人呢。 她们家要是搬过去,实在不方便。 晏灵素忙道:“大爷爷,真不用。回头我就把屋里生盆子火,让小寻暖和些,再则灵舟哥不是送了被子来吗?我娘下午就能回来了,我和小五趁这功夫,把屋里收拾一下。柴火也不用送,西头屋里堆了小半间屋的柴火呢。我家原先的倒座房没烧毁,里头也存了些些柴火。油盐这些也不用送,我娘和二哥去镇上就是买这些的。这三间屋收拾好就能住人。天晴了把炕道清理一下,入冬了烧坑就冻不着。” 见小丫头执意不肯搬家,晏鸿云叹了口气。想着长房的大侄子去了京城,得翻年考完才能回,这一算,至少半年的时间,家里一场火什么都烧没了,日子哪里好过?少不得他们得帮衬些。 好在晏家村大多人家是同族,总归不会叫这几个孩子饿着冻着就是了。 第三章节 有些不对劲 正说着话呢,曾叔祖的二儿子,七寻的二堂爷爷也挑着个柳筐过来了,几个孩子又忙着见礼。 二堂爷爷晏鸿山是大堂爷爷晏鸿云的亲弟弟,两人虽分了家,但因老父亲还在,两老兄弟情份极好,这也是听说长房大侄子家着了火,不放心过来看看的,且也带了粮食银子过来。 “大哥,我听说凤池家里遭了火,过来看看,你也在呢?”凤池是七寻她爹晏雍梧的字。 晏鸿云道:“一早三丫头和五丫头过去说了,我才知道。你也送了粮食过来?我这正说让孩子们搬我那里去住,偏孩子不愿意。等侄媳回来,再问问她,若不愿,待天晴了,让他们小兄弟几个把这屋子给好好收拾一下,总归不能叫几个孩子受苦。” 晏鸿山点头:“成,我家里倒还有点积蓄,老婆子让我捎了十两银子过来,过冬的被褥衣物总要备上的。粮食倒好说,回头族里各家都会送些过来,总归饿不着他们。” 晏鸿山只一个儿子,儿子生了两个孙子,他和老伴身子不错,干活是一把好手,日子其实过的比他大哥晏鸿云宽裕些。 晏鸿云也没争这个,他家八个孙子,六个年纪到了的,都在正经读书。好在之前是跟着七寻她爹念书,不用交束脩,省了好大一笔银钱,但笔墨纸砚也是笔不小的花销。再加上家里只三四十亩地,却有十七张嘴要吃饭,虽说长子在镇上做账房,二子三子农闲时也会去镇上打短工,但日子是真的过的紧巴。 晏鸿山就不一样了,儿子是个秀才,在县里一家私塾里教书,两个孙子年纪还小,大孙子才读书两年,还没到用钱的时候,因此有些积蓄。 他们两老兄弟在三间屋里转了转,商议着怎么帮衬侄孙们把日子过起来,灵舟就逗着妹妹们说话。 他总感觉有些怪怪的,三个妹妹好像都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小寻还好些,毕竟生病了,蔫巴些也算正常,但三妹和小五妹的眉眼里都带着郁色,还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转而一想她们家好好一个家被火给烧没了,倒也能理解。 其实七寻也感觉三姐和妹妹同印象中的不大一样。 虽说家里遇灾,肯定开心不起来,有些忧愁是必然的,但她们脸上带着的恍惚似乎并不是因为家里遭了火灾的原因。 总之感觉哪里似乎不对劲。 不过,觉醒了前世记忆的自己,才是最大的不对劲啊。 两位叔祖父帮着把屋里原本堆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归置了一翻,见天色快晌午,便带着灵舟回家了。 如今这年头,大多数人家只吃两餐饭,再则家里的锅碗瓢盆的都不利索,还得清洗,且他们家如今这情况,也不合适留客吃饭。 三姐晏灵素把送来的粮和物留下,只推拒了二爷爷的十两银子,要知道,十两银子,几乎是寻常百姓人家一年的嚼用。娘不在,她们姐妹可不敢收。 等把人送走,回了屋,摸了摸七寻的额头,见没发烧,又给她把了把脉,见没什么大碍,这才放心的去西屋里抱柴火,七寻还朝着出门的三姐玩笑:“姐,你什么时候能把脉啦?” 晏灵素脚步顿了一下,倒没理会,抱了柴火,把左家阿婆一早送来的粥和饼子给热了,这便是姐妹三个的晌午饭了。 七寻啃着饼子,想着自己上辈子的空间,若是空间还在的话,真是什么都不用愁了。 因有这辈子八年多的记忆,她知道如今生活的时空,如今的朝庭称大夏帝国,有点类似她上辈子的历史上盛唐的。不过这个时空的历史和她上辈子的历史完全不一样。 如今的大夏帝国建国已有三百多年,帝国强盛,但底层百姓的日子也不好过。不说别的,两位堂爷爷家的情况在村里算是极好的,可他们刚才身上穿的也是带着补丁的衣服。 她们晏家村所在的清泽府地理位置不在中原腹地,但也是繁华大府,晏家村是清泽府辖下的临江县安平镇,因临近通往京城的水路,交通便利,虽三百环山,却不闭塞,一村大几百口人,大多是同族,相互帮衬着,穷是穷,但若风调雨顺,日子也将就过得去。 帝国强盛,吏治还算清明,七寻觉得,努努力,自家未来可期。 当然,在这种封建王朝生活,社会地位很重要。她爹如果能考中进士,弄个官身,凭她那天才的脑子,过上富贵的生活那是妥妥的。 她担心的其实倒不是生活。 她愁的是,如果空间没了,这里可没有土豆红薯辣椒西红柿和各种调味料,再富贵,生活质量也大受影响啊。 她上辈子出身富贵,又是个心无旁鹜一心专研科研的性子,别的并不讲究,但在吃上头,却是受不得委屈的。 一想到受限于时代的地理物种限制,那些美食都无法再享受到,七寻便有些生无可念。 她这边想的出神,三姐和小五也有一搭没一搭的喝粥啃饼子,似乎也在想事儿。 七寻回过神来,就看到小五秀气的眉头微蹙,似乎有些难以下咽的样子,不由失笑。 小丫头一向有些娇气,如今就粥啃饼子,连个小菜都没,比家里以前的伙食,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吃了饭,姐妹三个开收拾东西。 一些沉重的杂物,之前两位叔祖都帮着归置好了,她们三只需要打了水洒扫,把门窗桌椅弄干净就成。 再则,原先被烧的屋子里,有些瓶瓶罐罐的没烧坏的,也得找出来清洗干净,以后还能用。 这边的三间屋,西屋原是娘未嫁前的闺房,后来做了杂物间,地方倒是够大。屋里东西归整好后,刚好给二哥暂住,只是冬天可能会冷,到时候只能点上火盆取暖了。 东屋原是外公的居室,青砖砌的火炕,因有火炕要烧,所以在东屋外头盖了间厨房连着,里头开了门联通。 七寻没有外衣,怕她受凉,灵素便叫她在床上坐着玩,她自己和灵玉两个去外头翻找火灾后幸存下来的家什,倒是收了些没损坏的锅碗,还有几个瓷器瓶子。 两人把收拾出来的物件清洗干净,锅碗瓢盆送去了厨房里,其它的搬进屋里。 又把厨房收拾干净,家里也打扫了一翻,这便过了两个时辰了。 族里那边,族长也派了人过来看了一眼,说是明儿让各家凑些粮食送来。 {新书不易,可以求个推荐收藏么?} 第四章节 妹妹的梦 灵素婉拒了族里的好意。 今秋欠收,自己这房的两位叔祖父家的日子算是好的,再加上是未出五服的血亲,收他们两家的东西灵素觉得问题不大,可族里大多数人家日子委实艰难,哪里好白收人家嘴里省下来的口粮? 她们家还没到那份上。 等送走了两拨人,灵素又从自家菜地里拨棵菘菜回来:“要不,晚上煮菜粥,煮的稠点,左家阿婆送来的饼子还余着两块,回头热了,留给二哥和娘?” 左家阿婆送了六块饼,被她们仨吃了四块,还余两块。 可那饼子只巴掌大,二哥和娘趟着泥泞路去镇上一个来回,又要买东西,怕是饿的狠了。 灵玉还没吱声,七寻便道:“煮菜饭吧,一块饼子我怕二哥吃不饱。” 灵素想了想:“也成。我们小寻都知道关心人了。” 这话说的。 七寻冏了一下,不过话说回来,她之前好似确实有点没心没肺。 她怕三姐觉察到她的变化,心虚的转移话题:“姐,小五,你俩今天看着怎都不高兴?是担心家里吗?其实不用担心,左右现在又不是没地方住,回头我想法子给咱家赚银子回来,肯定不叫你们饿着。” 灵素和灵玉被她逗笑。 灵素道:“这么大点的小人儿,竟还想着赚银子了?放心吧,家里有我跟二哥还有娘呢,你和小五只管照顾好自己就成。” 话是这么说,灵素想的却是,她昨夜里竟莫名记起了自己的前世,若她还是昨天的那个十二岁的少女,怕是真的要担心自家的日子了。 有了前世记忆,开始时还很惊慌,但这大半天下来,已经适应了。 虽说前世死时,也只十六岁,但她却是江湖上有名的绝世神医。自身又有功夫,大不了这辈子再把功夫练回来就是了。至于医术,除了针灸之术,其它的却是练都不必。她这样的人,又怎会怕养不活一家人呢? 她再不是前世那个孤儿了。 当初她生无可念自己寻死,其实并没有什么遗憾,可今生,她是有父母有兄弟姐妹的晏家灵素,她自有自己的一份责任在。 也许,是老天爷怜悯她上辈子孤苦无依,这才给了她如今的家人吧。 今世,她会好好的,活出自己曾经期望的样子。 七寻这种人,只要是她没兴趣的,大抵不会在她脑中留下痕迹,但却有着动物般的直觉,因此她几乎是立即便感觉到了灵素心底的伤感。 “姐,你在难过?” 灵素被她问的立时红了眼,揉了揉她的头,脸上却笑的灿烂:“没,姐很开心有你们。” 这话怪怪的,七寻有点茫然的看了她一眼。 说实话,她一直不太搞得懂别人的情绪,她小叔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家晏小怂就是个铁憨憨。 她其实对小叔的评价一万个不认同。首先她不怂,其次她觉得自己内心情感丰富着呢。 就......有时候觉得别人的情绪太过复杂,她不愿意花费宝贵的时间去分析而已。大多数时候她觉得别人的情绪与自己无关。 但对自己亲近的人,她还是愿意花些时间去关心的。 灵素却是被她那迷惘的小眼神一下子萌到了,拍了拍她的头,所有因前世记忆带来的悲怆情绪似乎一下子被治愈,转头对灵玉道:“小五,你也忙半天了,和小寻玩吧,我去井边把菜择洗干净就回来。” 灵玉闻言轻轻点了点头,等灵素拎着蓝子里的菜去井边,她才爬到床上,也不和七寻说话,只倚着墙发呆。 七寻见她不说话,索性试着沟通空间。 这大半天来,她一直在感知自己的空间,已经能感觉到空间的存在了,但好似总有一层阻隔让她无法进入。 只要还在就好。她直觉空间以后还是能进的,只是需要时间而已。 她的空间有大约三百亩地,里面有三套相连的建筑,一套是她平时实验和工作用的,一套是图书馆,一套是储存物品的。 这三套建筑是她上辈子花了近二十多年时间,购买的组装建筑,一点点自己安装而成,面积极大,约有一千三百平,差不多二亩地的大小。 余下的地,大半种了自己收集的果蔬等农作物和药材花卉,另外还养了一些鸡鸭鹅和鸽子。 上辈子她工作之外的时间,基本都消耗在了那个空间里。说起来,因为那些地,她也算半个农学专家了。 也不知道空间里的时间是怎么计算的,从她上辈子死亡到投胎重生这几年,如果空间的时间线也是按照这个来的话,那空间里的地得荒成什么样了? 希望能快些打开空间吧。 只要空间能进,生活完全不成问题。 要知道,她从小到大的财物,基本上都放在空间里呢。别的不说,光金银玉器首饰就不少。 她小叔是个女儿控,每年都要为她置办几套首饰。那会儿流行汉服,光是各朝各代的传统服饰加配饰,从小到大,她每年就有好几套,虽然她几乎就没穿过,至于皮草类的更是不缺。 生活用品类的就更别提了,几乎应有尽有。 正想着呢,就听灵玉在边上悠悠叹了口气。 这丫头不对劲,七寻看了她一眼。 双胞胎对彼此的情绪尤其敏感,若是别人,七寻肯定懒得关心,但同胞妹妹妹毕竟不一样。 感觉到她似乎很难过,七寻自己的情绪也低沉下来:“小五?” 灵玉勉强笑了一下:“四姐姐,我没事,就是......昨夜做了个梦,梦见我成了另外一个姑娘,那个姑娘过的不太好,我想起来有些难过罢了。” 啥情况? 什么叫梦见成了另外一个姑娘? 不会是和她一样,觉醒了前世的记忆吧? 七寻挠了挠头,如果是和她一样觉醒了前世记忆的话,看小五的样子,前世大概过的不怎么幸福? 要不然,身为她的同胞姐姐,自己的心里不会莫名堵的难受。 七寻一时有些心疼。 她上辈子少时没有兄弟姐妹,小堂弟来的太迟,她又是真正的天才,基本没有与同龄人一起上过学,不说兄弟姐妹,同龄的朋友都没有。 当然,她其实也没有交朋友的时间和需求就是了。 但她从来没觉得自己前世三十八年的生命有过什么缺失。 第五章节 我真是太难了 上辈子,七寻她爸是军中高官,养大她的小叔常年霸占全球财富榜,她自己更是个绝世天才,权势地位都不缺。 就物质生活而言,古代的皇家公主都没她过的富足。 至于精神生活...... 你觉得一个生命里除了睡觉以外的大部分时间都遨游在知识海洋中的天才科学家,会缺少精神生活? 她对母亲的去世其实没什么印象,毕竟母亲去世时她太小了。前生惟一感受过的痛苦,大概就是她爸爸牺牲。那一段时间确实难熬,思念一个再也见不到的人的绝望,无处安放。 但人的痛苦,其实大抵是无法感同身受的。 她又不是个会安慰人的人。 想了想,只能学着灵素之前的样子,揉了揉灵玉的头,干巴巴的道:“做梦而已,就算是真的,也都过去了啊。人应该活在当下。那个,咱家现在穷是穷些,但以后肯定能过的很好啊。” 灵玉感受到她手心的温度,突然红了眼。 “嗯,我明白的。” 七寻看她这样子,有些怀疑小姑娘大概是和她一样,觉醒前世的记忆了。否则梦而已,代入感不会这么强。 不过她对于别人的过往,并不好奇,谁还没点过去呢? 她好奇的是,突然觉醒前世记忆这件事本身。 如果只是她一个人也还罢了,但两个人几乎同时觉醒前世记忆,就更加离奇了。 难道是因为小五和她是双胞胎的原因? 她这种遇着事情就想弄明白根源的性子,一时有点收不住,也顾不上她亲妹正难过着,精神抖擞的坐直身体,两眼发光的看着灵玉道:“来,你和我说说,你是什么时候做那个梦的?梦里是什么情况?做梦后有什么感觉?能想起来是什么原因做这个梦的吗?睡觉之前碰了什么东西,还是睡前在想什么事情才造成了那样的梦境?” 好吧,其实她自己的记忆觉醒也有点莫名其妙,她寻思了大半天也找不到原因。但如果小五真的觉醒了记忆的话,也许她这里能找到原因呢? 追根溯源,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有迹可寻的。 虽然觉醒前世记忆这件事情本身就很不科学,但她一直以为,科学的尽头是神学。而神学本身,也是可以用科学来解释和验证的。 见她这样,灵玉有些无语,心里因前世的遭遇带来的一腔孤愤被她两眼放光的样子生生给搅和没了。 不过突然记起上辈子这种离奇的事情,哪怕是自己的双胎亲姐,灵玉也不敢大大咧咧的说出来。 见七寻两眼放光的样子,灵玉瞥了她一眼,幽幽道:“昨夜家里遇着那么大的火,吓也吓死了,哪里还能想什么?不过就是个梦而已。” 想了想又觉得这话不大好解释自己为何突然难过的红了眼,又道:“我就是为家里愁的慌,这一把大火,家里什么都不剩了,以后可怎么过?” 原来是因为这个难过吗? 七寻看了看精致漂亮的跟瓷娃娃似的妹妹,从前家里虽不说多富贵,可至少吃喝穿用皆是不愁的,再打量了一下自己家这三间破茅草房,暗自摇头。 也难怪小五愁的眼都红了。 自家这屋子吧,委实配不上这么漂亮的妹妹,委屈了我的妹啊。 不行,必须得发家致富。 不就是挣钱么? 就她这智商,还赚不来钱了? 至于社会地位,不说自家老爹很可能高中,就是大哥二哥也极争气,以后指定能混个官身。 就算没有他们,她一个两院院士,还没能力发家致富奔小康了? 七寻咬牙切齿的握了握拳,感觉全身都是动力。 拼了!今儿就拟计划,如何走向人生颠峰,如何让她全家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这会子她完全忘了探寻所谓的梦的事情。 灵玉见她先是盯着自己,然后又打量屋里,接着咬牙切齿,心里直发毛:“四姐姐......你这是怎了?” “哈?”七寻回过神来,语气温柔的不得了,“没事,你别难过了,也别怕,有你姐我在呢,一定不叫你饿着冻着,不就是银子的事么?就我,赚银子那是手到擒来,能用钱解决的,那都不叫事儿,我回头就想法子赚银子去。” 灵玉:...... 都是姐妹,还是一起在娘肚子待了十个月的姐妹,谁还不知道谁?就你这没心没肺的样子,还赚钱,妹妹我真不信! 灵玉白了她一眼:“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赚银子?四姐姐你这么能,早先爹为进京赶考的银子愁时,你怎么不先给爹赚些银子?” “啊?”七寻也觉得自己鸡血过头了,一不小心秃噜了嘴,忘了她现在的人设不允许她太优秀。 我真是太难了。 七寻衰叹,如此优秀的我,却不得不藏拙。人生艰难,莫过于此。 她总不能对她亲妹说,其实你姐我,是个智商二百一的蒂花之秀,赚钱那都不叫事吧? 搁谁自己一母同胞娘胎里就在一起的姐妹,突然说她想起了上辈子的事,上辈子还是个高智商的天才,谁能受得了?不得当成脑子有病呀? 七寻努力挽尊,一本正经脸:“那时候我还没发现我如此优秀。” 灵玉:...... 就......感觉特别复杂。 对于亲姐这突如其来的迷之自信,她怎么想都觉得不太正常。 原先她还因为突然想起上辈子的事而有些恍惚,被亲胞姐这一刺激,灵玉突然觉得上辈子的事都不叫事了,有这么个让人操心的姐,妖寿哦,谁还有空为上辈子的事情伤春悲秋? 再说,上辈子都过去了。 看着虽然不靠谱但神气的活灵活现的亲姐,灵玉那颗因前世惨死的记忆而沉甸甸的心,莫名被治愈。 活好这辈子,才是最重要的。 对着亲姐那一本正经胡扯的脸,灵玉翻了个白眼:“成吧,回头望你对娘也这么说。” 七寻:......说真话怎么就没人信了呢? 真不是她傲娇啊。 以前小叔总说晏小怂是个小傲娇,她一万个不认同。她那是傲娇吗?她只是能正视自己的实力,足够诚实而已。 七寻再次悲衰的叹气。 做人难,做个诚实的人,更难,做个想让人相信的实诚人,难上加难。 为了以后,七寻挣扎着问:“你真的不信我能赚钱?” 灵玉瞥了她一眼,摇了摇头:“没看出来。” 七寻:...... 姐妹两人相顾无言。 第六章节 幸灾乐祸 素灵做好饭进屋,看小两只坐在那里大眼瞪小眼,小五的眼还有些红,惊道:“这是怎么了?拌嘴了?” “哪有?小五愁家里的生计,我说我能赚银子,她不信,眼都气红了。” 灵素又好气又好笑,点了点她的额:“你就淘吧,惹小五做甚?她原就娇气些,比不得你皮实,你偏爱逗她。真惹哭她,看娘回来不揍你。” 灵玉:...... 谁被你气的眼都红了?我这不是...... 算了,这虽然是自己的亲姐,但她也算是活了两辈子的人,这亲姐在她眼里,就是个小宝宝,跟她计较什么? 灵玉摸了把脸,强笑道:“我没事。” 一家子兄弟姐妹,没事拌个嘴,一时恼一时好的,不值当当回事儿。 灵素温婉一笑。 她上辈子是孤儿,说是为了治救他人而死,其实不过是那个孤零零的世界,她生无可恋,所以能从容赴死罢了。 而十二年今生,父亲慈和严肃,母亲温柔端庄,长兄敦厚宽和,二兄虽桀骜不驯却极疼她们,四妹妹调皮可爱却也贴心,小妹妹娇弱灵秀的让人不由怜爱,如此父母和兄弟姐妹,终究是让她留念的。 不放心的再次给小寻把了一下脉,确认她身体无碍,这才笑道:“娘和二哥一会儿也该回来了。这泥泞路委实难走,你俩在家待着,我去迎一迎他们,也好帮着提点东西。” 七寻忙拉着她:“姐,你都忙了一整天了,快上炕歇会儿吧。我寻思着娘肯定会搭人家的牛车回来。咱家离着大路不远,等听到他们回来的动静再迎不迟。” 灵素一笑:“也好。” 坐到炕上,想起小两只拌嘴的事,灵玉道:“早前就与你们说过,家里的事,你们都不用愁,赚银子的事也不是你们该想的,有我和二哥还有娘呢。我打小跟着外公学医,识得不少药材,等得闲了,去山上挖些药材炮制好去卖,总能得些银子的。” 外祖父公玉瑾是原太医院的太医,后因事受到牵联辞官,回乡途中遇匪受了重伤,暂居在宴家村,想着等养好伤再回老家,结果惟一的女儿公玉明溪洗衣时不慎落水被晏爹晏凤池所救,晏凤池的祖父生前在京城翰林院任职,与公玉瑾同朝为官,也算相识,公玉瑾干脆把女儿嫁给了晏凤池。 两人成亲后,公玉瑾想着老家没有亲人在世,又不放心惟一的女儿,索性在晏家村落了户,在女婿家边上盖了房子,与女婿一家为邻。 晏灵素打小就在医术上表现出了惊人的天赋,一直跟着外公学医,直倒老人家去世。 不过因为年纪小,又是姑娘家,从来没有给人诊过脉罢了。 因此她说去弄草药赚钱,倒也不是大话。 七寻讪讪,她要是坚持说她能赚钱,三姐肯定和小五一样不信。她都懒得再说。 不过就这么坐着也是无聊,只好尬聊:“要不,我给你们讲个笑话?” 也不待两个小姑娘同意,她便继续道:“话说,有一只蜈蚣被毒蛇咬了一口,送到动物医所急救,郎中诊断后说:为防毒液扩散,必须要截肢,你可要挺住!蜈蚣说,俺腿多,截吧!俺能挺住!郎中安慰它,好兄弟,想开点,你以后就是蚯蚓了。” 灵玉很给面子的掩嘴笑,灵素眼里也满是笑意。 姐妹三人笑闹了一会儿,灵素听到外头的脚步声,从窗口看过去,就见娘和二哥公玉昊背着东西回来了。 灵素忙跳下床趿了鞋子去迎人。 七寻和灵玉俩人趴在窗口往外看。 晏娘开了竹篱笆门先进了院,后头二哥公玉昊跟着才进院,结果脚下一滑,撞到竹门后又一屁股墩给跌坐到泥泞中。 七寻和灵玉都惊的瞪目张嘴。 偏他还护着包裹,高高举着,样子别提多可笑了。 七寻:“......希望门没事。” 灵玉:“......噗。” 灵玉想想这般笑二哥似乎不厚道,为了显得自己厚道,还朝七寻翻了个白眼,嗔道:“这会子不该担心二哥么?你倒担心起门来。回头我就告诉二哥。” 因外公无子,晏娘头胎就生了三个娃,且三个娃中,长子次子都是男宝。外公便与晏爹商议,次子过继给公玉家,因此二哥跟了外公姓公玉,记在了早夭的舅舅名下。 公玉是极少见的复姓。后来晏娘又生了七寻和灵玉这对双胞胎,七寻也被过继给了早夭的舅舅,所以她叫七寻,而不是随宴家这一辈的灵字辈。 因此这辈子她其实不叫宴七寻了,如今的大名是公玉七寻。 严格说来,七寻和二哥公玉昊如今与长兄和姐姐妹妹其实是表兄妹。不过在自家,兄妹五个,都是按着自家的序齿称呼的。 两个小人儿趴着窗户幸灾乐祸,灵素就很厚道了,忙跑去接了公玉昊手上的东西,还腾出一只手搀扶他。 晏娘公玉氏明溪看着毛毛躁躁的儿子,还有两个趴在窗台边傻乐的女儿,摇了摇头。 小子皮实,摔是摔不坏的,可现在没衣服换洗就愁人了。 一个个的,都不省心。 等娘进屋,七寻和灵玉也下了炕,围着公玉明溪说话:“娘,你和二哥都买了什么?怎这么许多?” “因银子不多,只买了两床被褥,先将就着用吧,还买了几斤蚕丝棉,几块子布料,给你们做换洗的衣裳。再就是些粗粮和油盐,往后只怕你们得跟着娘过几日苦日子。不过这也是暂时的,回头娘想法子赚些银子回来。” 这年头没有棉花,普通百姓没什么钱的,冬天衣服里塞的是稻草、木棉花、蒲絮取暖,家境好些的,用的是蚕丝棉,富贵人家除了蚕丝棉,还有皮子。 晏家原是有几件旧皮子的毛子大氅,不过都被火给吞了。 公玉氏是真的愁这冬天怎么过。 因舍不得孩子们冻出病来,这才狠心买了蚕丝棉回来给孩子们做冬衣。 灵素一边帮着放东西,一边道:“早先左家阿婆送了几斤米面,一罐子粥,还有几块饼子过来。大爷爷送了五十斤杂粮和两床被子,二爷爷也送了三十斤糙米和十两银子过来,东西我们留下了,银子我给拒了。族里也来了人,说是回头各家凑些粮送来,我想着如今各家日子都拮据,便没应,只说两位叔爷爷家已送了些来,我们家自己再买点,够吃到明年夏收的。” 其实买了被褥和衣物,余下的那点银子,也买不了多少粮食。 第七章节 实不相瞒,为娘也记起了前世 虽说帝国强盛,政府给力,物价管控的不错,粮价是真不贵,一斗米也才四十多文,算下来一斤也就不到五文钱。但关健是她们家现在一穷二白啊。而且还有五张嘴要吃饭。 可再穷也得靠自己。 别人能周济一时,还能事事指着人家不成? 对灵素的做法,公玉明溪很是赞同。 “素儿做的对。这便已经欠了你叔祖和左家阿婆她们的大人情了。” 灵素让娘在炕上歇着,她归置好东西,又让二哥脱了外衣,去床上坐着:“我先去把衣服洗了,晚上烤一下,明儿就能穿。晚饭已经做好了,煮的菜饭。原说煮菜粥的,小寻怕你们饿,索性煮了干的。二哥,你饿不?左家阿婆晨间送来的饼子还余着两块,我煮饭的时候放在锅里温着呢,正软和着。” 中午在镇上买了四个饼饼,二文钱一个,娘只吃了一个,他一人吃了三,倒也不饿,公玉昊摆了摆手:“我不饿,等回头一起吃饭,你先给娘拿一块垫巴垫巴,衣服放着,我回头自己洗。” 灵素去拿了饼子,给娘俩倒了两碗水:“先暖暖身体,衣服我顺手就洗了。” 等灵素去洗二哥的衣服,公玉明溪便问七寻:“白天可有发热?身体好些了没?” “好多了。娘我没事,您不用担心。我先前还帮姐和小五一起收拾屋子了呢。” 公玉明溪这才放心。 真要病倒了,还得花钱治病,身体受罪不说,关健是没钱,治不起。灵素虽打小跟她外公学医,但公玉明溪觉得,三女儿还没到给人诊脉开方的程度。 公玉昊打量了一下两人,见七寻精神挺好,便逗她:“我刚摔倒,你和小五不心疼且罢,竟还嘲笑哥哥,该怎么罚你俩?我原还说给你们好果子尝尝,现下别想了。” 灵玉撇了撇嘴:“这都快入冬了,就咱们镇上,还能有果子卖?” 就是有的卖,咱家现在也没钱买啊。 七寻附和:“就是,我可是读过书的人,你可别骗我。” 公玉明溪好笑道:“就你们读的那几本书,也能称是读过书的人?不知羞。” 公玉明溪棋琴书画不说样样精通,但至少都学的还不错。她幼时在京中,家境还算好,家里是请了女先生专门教导过的。 更别提,她如今又不一样了。 于学识才华,她现在自有一份自傲,因此这话,她自觉说得。 七寻却不懂亲娘的心思,只心道,可不是读书人么?虽然我专精的是理科,但诗词歌赋不能创作,欣赏还是行的。 有个举人才子的父亲,大哥的学业也极得父亲称赞,偏二哥公玉昊并不太爱读书,倒是于武习上极有天份。 公玉氏是杏林世家,不过传到外祖父公玉瑾这一代,只他一个独苗了,他虽生了个儿子,偏没成亲便夭折了,膝下只余女儿公玉明溪,因此公玉昊一出生,跟了外公的姓,外公对公玉昊那是偏疼到了骨子里,亦是寄予厚望的。 公玉昊不爱读书,外公便教他医术,可惜他对医术也没太大兴趣,倒是用来养身的拳脚功夫学的极好。 因此娘亲一提读书的事儿,公玉昊忙转移话题,也不知他怎么变的,突然手上就多了两个足有成人手掌大的大蟠桃拿在手中晃:“谁说这个季节就没有果子的?瞧瞧这是什么?想吃不?” 他这一晃悠,把公玉明溪和七寻、灵玉都吓了一大跳。 三人目瞪口呆了半晌,公玉明溪才道:“昊儿,这桃子哪里来的?” 公玉昊嘿嘿一笑,撸了一把自己的头发,才道:“娘,说起来您可能不信,就是昨天夜里吧,我不知怎的,想起上辈子的事了。一定是孟婆那贼婆娘偷工减料,孟婆汤作了假,这效果也太差了。我这不就想起上辈子的事情了吗?今儿去镇上我还想与您说来着,结果路上人多,我就没提。这个桃子啊,是我上辈子的珍藏,还有好多呢,别的果子也有。你们想吃什么?我找找看有没有。” 宴家娘三个:....... 就,挺惊吓的。 七寻:......上辈子的记忆,还带批发的么?还能这么玩? 灵玉:......原来不只我,二哥也想起上辈子的事了? 公玉明溪:......儿咂,实不相瞒,其实为娘也想起上辈子的事了。 这...... 事出反常即为妖,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按说是好事。 她忆起上辈子的事虽然惊了一下,但有这近一天的缓冲,她现在已经能接受了。再加上为家计发愁,真没空想太多。 她上辈子出身名门,少年成名,美貌才华名动天下,虽说后半生无儿无女,过的颠沛流离,但她生性洒脱,虽有伤感之意,可如今儿女双全,全当是老天给她的补偿了。 过好当下,才是她如今要想的,毕竟几个孩子要照顾呢。 但自己有了上辈子的记忆还好,儿子也一样,这就离奇了。 公玉明溪不得不多想。 可事已至此,且这种玄奥的事,担心也没用。 好吧,想起上辈子的事情且不谈,昊儿这桃子,他说是上辈子自己藏着的,可这平空变出来,他是藏哪了? 而且,前世的东西还能带到今生,神话传说里也不带这么干的啊。 所以她儿子,上辈子到底是干啥的? 七寻震惊过后,倒是大喜,既然二哥能把东西带到这辈子,她的空间岂不是也有指望了? 她就说嘛,努力了一天,还是有些感觉到空间的存在的。 哈,只要她的空间能用,养家还叫事?当初有了空间,受一些空间流小说的影响,她突发奇想的,想着自己会不会也来个穿越啥的,所以空间里的东西备的特别齐。 不说金银玉器,只说金条,作为硬通货,她又不缺钱,自然屯了不少。除了那几百万块钱的金条,光就是碎银块,某宝上三四块钱一克的时候,她买了足三十万块钱扔进了空间里。 她前世的一斤相当于现在度量的一斤六两,按照这里的斤两算起来的话,光银子就足足近两千六百两呢。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她好奇的是,二哥和她一样恢复前世记这件事本身。 总之这一天过的真是刺激啊。 七寻感叹。 第八章节 猴哥,我的猴哥 说起来,二哥这心也真够大的。 二哥你这个铁憨憨,有上辈子记忆这种事情,就这么大大咧咧的说出来,真的好么? 心可真大,需要两个烧烤架。七寻暗自吐糟。 又想着可能二哥和他一样有空间,因此他对二哥手中的桃子怎么来的不奇怪。 七寻兴致勃勃:“二哥,你上辈子是什么人?叫啥?做什么的?” 公玉昊摸了把自己的头:“那个,我上辈子不是人。” 公玉明溪:...... 灵玉:...... 我儿子(我哥)竟然不是人。 港真,有被吓到呢。 只有七寻两眼放光:“所以二哥你是什么物种?妖修?” 妖修是个什么鬼? 公玉昊一脸鄙视:“什么妖修?我可是花果山美猴王齐天大圣是也。我乃天地所养,混沌所生。那些什么仙人,说我是个妖猴,纯粹是忌惮我。当然,他们更嫉妒我。” 公玉明溪一脸懵逼。 灵玉一脸惊奇。 美猴王她知道,西游记里的那只猴嘛。 可不就是个妖? 但猴子成了自己二哥,这感觉......挺神奇呢。 七寻:......猴哥成了自己二哥!亲的!! 七寻两眼继续冒光,火热的都能化为实质了。 她惊叫一声跳起来就去握住了公玉昊的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猴哥!我的猴哥!” 这是咋了? 不说公玉昊被她惊着了,就是公玉明溪也一脸莫名,哟,瞧这激动的,这两小人儿,莫不是上辈子就是兄妹?两只小猴子? 公玉明溪被这个想法给逗乐了。 见大家都看她,七寻很是不忿:“你们懂什么?这可是猴哥啊。猴哥是谁?他是我们与世界的抗争,是我们心中的最后坚持,是我们的永不妥协,他是我永远的少年!” 这说的都是什么呢,听不懂! 母子三人一脸无语。 七寻一脸你们不懂。 不过她倒是懂了二哥为啥会大大咧咧的说出上辈子的事。能自封齐天大圣的猴哥,他原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啊。 装X点的说法就是,尔等凡人,还不值得我藏着掖着。 作为当事人的公玉昊:......我家小寻竟然这么崇拜哥?可比天庭的那帮子狗比神仙识货多了。 不愧是我妹! 我妹妹这么喜欢我,真是有点不好意思呢。 算了,以后宠她,宠她,往死里宠她。 公玉昊暗挫挫的打算着。 和七寻不同,公玉明溪并不知道她儿子有多了不得,还真以为就是一只猴子成了精。 “所以,儿啊,看小寻激动成这样,你是只不得了的猴子?天地所养,混沌所生,听起来挺了不得啊。不对,”说到这里,公玉明溪一扭头,“小寻怎么知道你上辈子是谁?” 这个,又草率了啊。 七寻摸头,然后心虚一笑:“娘,我要是说,我昨儿夜里,也和二哥一样,想起了上辈子的事,而且上辈子听说过二哥的事,您信不?” 公玉明溪一脸漠然:“.......信呢。” 咦,娘的反应挺平静啊。 毕竟儿子是只猴子都平静的接受了呢。 七寻对亲娘的淡定深感佩服。 灵玉一见,好机会啊,正是跟风的好时候,于是先按下二哥是只猴的震憾,忙轻咳一声,瞄了公玉明溪一眼:“那啥,娘,我要是说,我昨儿夜里,也想起前世的事情了,您信不信?” 公玉明溪:“......呵呵,老娘要是说,老娘也想起上辈子的事情了,就问你们信不信!” 兄妹三:...... 震惊!一场大火,他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后来他发现,他全家都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七寻心中企鹅UC部震惊体飘屏。 兄妹三尴尬的面面相觑。 七寻小声道:“娘,我没开玩笑,说的是真的。” 公玉明溪继续冷漠脸:“老娘也没开玩笑。老娘说的也是真的。” 就......突然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气突尴。 “行了,你娘我是真的想起上辈子的事了。看你们的样子,也不似说谎,既然咱们娘四个都想起上辈子事了,说不准素儿丫头也想起来了。没道理就拉下她一个。昊儿,你去把素儿叫来,咱们一起都说道说道。” 七寻嘿笑:“是呢,一家子就要齐齐整整的。” 公玉昊去井边叫灵素。 七寻好奇:“娘,您上辈子是个什么情况?” 公玉明溪神色复杂,轻笑一声:“等素儿过来,一起说吧。” 也是,省得说两回。 七寻好奇的看着二哥丢在炕桌上的两个大蟠桃:“娘,小五,二哥这桃子,不会真是仙桃吧?” 大蟠桃长的像朵花儿似的。 这水灵灵的,看着贼好吃,想吃! 灵玉之也盯着两大桃子呢,一样的想吃,语气十分遗憾:“忘了叫二哥把桃子拿井边洗洗。” 公玉明溪心情复杂,虽然脸上淡定的一笔,其实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等好半晌,灵素才拎着洗好的衣服跟着公玉昊进了屋。公玉昊手里拎着个篮子,里头好些洗好的水果,有大蟠桃,水蜜桃,枣子,梨,枇杷,香蕉,桔子,苹果,葡萄。品种还挺丰富。 就说等了半晌才把人叫回来,原来是洗水果去了。 灵素虽然进了屋,表情还有些恍然。 大概是被她二哥平空变出来的这些水果给惊着了。 公玉明溪指了指炕上空着的地方:“素儿,你也坐。咱一家子好好说说话。” 灵素点了点头,一脸恍惚道:“这些果子......等一下,我先拿几个盘子装上。顺便把二哥的衣服晾上。” 篮子还滴着水,她怕把炕给弄湿了。 灵玉下炕去帮忙。 七寻便把叔爷爷送来的被子放炕上铺好,又把自家买的被子拿出来摆到炕上,人可以倚着被子:“这样也舒服些。” 又问二哥:“猴哥,那些果子都是仙果?” 公玉昊翻了个白眼:“想什么美事呢?我花果山上自己种的,虽用的是仙桃的核种出来的,但到底没有仙气滋养,倒是有点灵气,勉强算得上灵果。长生不老不可能,常吃倒是能延年益寿。” 这就很好了。 不过其实她空间种的水果,长吃对身体也有好处。 公玉明溪瞪七寻:“叫什么猴哥,没规矩。叫二哥。” 等灵素和灵玉过来,把果盘摆到炕桌子,一家子人围着炕桌坐好,公玉明溪才道:“行了,素儿你可知道,除了你,我们娘几个都想起上辈子的事了?你有没有想起上辈子的事?” “啥?” 灵素正被二哥平空变出一堆水果的事震惊着呢,没想到她娘又给她放了个大雷。 第九章节 我娘竟是李怼怼? 看她震惊成这样,公玉明溪的语气还有点小遗憾:“你没想起上辈子的事?” 灵素下意识答道:“想起来了......不是,娘你们都想起来了?” 公玉明溪一脸唏嘘:“是呢,都想起来了,这事可真够神奇的。你们说这到底是为啥?” 为啥子,咱也不知道啊,咱也不懂,咱也没地儿问。 见几个孩子都不说话,公玉明溪摇头:“算了,这事也问不明白。上辈子毕竟是上辈子,你们要是不乐意说,那就不说,愿意说的就说。先说我。我呢,上辈子......也算是出身名门吧,我父宰相门生,馆阁学士,我师祖是大学士,词坛名家,上至帝王,下至百姓,无人不爱他的诗词,被时人誉为千古第一词人。我爹是翰林学士,我曾外祖父是状元。因此我也算是家学渊源。我......虽为女子,却于诗词上极有天份,年少成名,活的恣意飞扬。便是鄙薄女子不当有才者,亦不得不承认我是世间少有人能及词坛大家。于词者,我甚至自认不输我那举世闻名的师祖。” 说到这里,公玉明溪的笑容有些落没:“年少成名,好酒好诗好赌好金石,前半生过的肆意飞扬,只可惜后来国破山河碎,从此半世飘零,孤身一人,晚景......在外人眼中,大抵是凄凉的吧?” 七寻同学表示她娘的人生经历,咋听起来和她上辈子历史上的千古第一女词人李清照辣么像呢? “李易安?”七寻看着她娘,犹豫着问道。 公玉明溪讶然:“小寻知道我?” “娘,我知道。太知道了。您说我那未曾谋面的外祖父师从千古第一词人的馆阁大学士,且外祖父本身也是馆阁学士,您又说了您的生平,和易安居士的生平也太相似了?所以我才这么一猜,没想到娘竟然真的是。娘啊,您说您师祖苏大学士是千古第一词人,可能您不知道,您自己就是千古第一女词人啊。” 七寻激动道。 真的,今儿激动的事情太多了。 不过现在她接受能力特别良好。毕竟她哥更牛叉,齐天大圣啊。所以她娘是千古第一词人很值得奇怪吗? 不,她不惊讶! 七寻同学表示自己很坚强。 她就是......感觉自己在做梦而已。 灵玉小眼亮晶晶:“四姐姐说的对,易安先生,当得起千古第一女词人!” 灵素也跟着点头。 公玉昊跟他们不是一挂的,他是混神话界的。再说了,他从五指山下被放出来入世那会儿子,还是唐朝呢,他娘还没出生。 看着除了儿咂之外的三个贴心小棉袄那崇拜的小眼神,公玉明溪内心莫名有点暗爽,千古第一女词人这个称号吧,咳,感觉有点小骄傲呢。 这算不算是她的历史评价? 文人嘛,谁能不在意自己的身后名呢? “咳,千古第一女词人,不敢当。”公玉明溪内心美滋滋,但还是勉强谦虚了一下。 七寻狠狠点头:“敢当敢当,当仁不让!娘,您不知道,后世有多少人喜欢您啊。我还知道您好赌好酒,您传世的几十首诗词,有一大半与酒有关,您还写过一篇《打马图》后事人对您的评价可高了。说到赌这个事儿吧,我们后世流行的玩法更多,回头我弄出牌具来,闲时我陪您玩,都特别有意思。您喜欢喝酒,我和二哥一样,也藏了不少东西,不过现在一时还取不出来,等能取出来时,都送给您。不是我吹,后世的名酒,我全有珍藏。说起来,你们宋朝那会子的酒,那都不叫酒,顶多算是个饮料吧?我珍藏的白酒各种香型俱全,国外的名酒也有。算了,不说酒的事了,反正娘啊,不知道有多少后世人崇拜您呢。” 其实灵玉那会子,易安先生因是女子传世,名声可没有七寻说的那么好。但于诗词上的造诣,却也是有历史定论的。而灵玉自己,也是极推崇李易安的。 因此她也跟着点头。 公玉明溪被两闺女夸的都有些不好意思,提到赌和酒,也有些赫然,她从来不忌讳自己爱赌爱酒,要不然也不会写词就提酒,还写了篇专论赌术的《打马图》,她一生逢赌必赢,就没输过,也是生平得意事了。 但这点子爱好还传到后事,还被自己闺女提起,就有点那啥啊,哈。 她性子原就洒脱疏狂,一摆手:“那娘就等我儿的牌具和酒了。既然我的事,你们差不多该知道的都知道了,那我也就不多说了。昊儿,你最大,你先说说你的事。” 公玉昊挠了挠头:“我上辈子天生地养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啥?”公玉明溪惊呆了。 真的,儿子你说你是个猴子为娘缓到现在将将能接受,他又说自己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请恕为娘现在还万万不能接受。 合着你原先说的天地所生,混沌所养,竟然是石头缝中蹦出来的意思? 公玉昊不以为意:“那石头,都说是女蜗补天之石,其实原是混沌石,因此若说出身,我算是生于混沌,算是混沌石生灵,比之龙凤鲲鹏,其实还强些。只是他们天地初开便出世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出来的迟了些。” 说到这里,公玉昊撇了撇嘴:“世间除了开天的盘古父神,再无比我更尊贵的存在。可惜我吃亏就吃亏在出生迟了这一点上。没了天地初开的灵气和气运不说,还少了千万年时间的积累,只能受制于人。不过,到了我出世那会子,鲲鹏和凤凰早没了踪影,消失在天地间,龙族没落到窝在四海那几个疙瘩地方委屈求全,被天庭全不放在眼中。龙凤鲲鹏且如此,他们哪里会放过我这个天生神灵?自是要算计于我的。我受不了那鸟气,先是去天庭大闹了一场。不过终究受制于人。想必小寻你既然知道我,当知道我被他们算计着去西天取经的事。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为了应封神之劫,算计通天教主,勾搭了西方那几个秃驴,想弄死通天,条件就是答应佛教来东方传教,这便有了这佛法东渡之事。我也成了他们佛法东渡的棋子。” 第十章节 你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想法 提起前世,大圣依旧有些忿然:“我眼看着不行了,丢出了自己的心猿,也就是那所谓的六耳弥猴去糊弄他们,他们也知道我用六耳弥猴糊弄他们,我与六耳弥猴一战,其实死的不是我的心猿六耳弥猴,是我自己借机假死了。” 大圣语气唏嘘:“斩断心猿,于我其实是好事。后来去西天取经的,便是我心猿所化的六耳弥猴,我自己死遁了。但他们也知道我的性子,可没龙族那些废物能忍,他们也怕逼急了我,与他们鱼死网破。何况对我这个莫名出现的天地神灵,心里也是忌惮的,要不然一开始也不会想着拉拢我。所以对我死遁之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我那会子不是去阴间划了我自己和我那些猴儿们的生死薄了嘛,我原是带着猴儿们破碎虚空,想寻个自在地快活过自己的日子的,哪知遇上空间裂缝风暴,我为护着我那些猴儿们,把他们打入了一处空间,自己却为风暴所袭,大概是死了?反正这会子我重新投胎了嘛。” 看过封神和西游的七寻能听懂,毕竟对封神和西游记的解读,后世不知道有多少版本,但公玉明溪和灵素、灵玉却是听的迷迷澄澄。更何况公玉明溪那会儿,《西游记》还没成书呢。 可公玉明溪看儿子这生气的样子,却也知道他受大委屈了。 但儿咂,神仙的事情,为娘也没法子帮你出气啊。 公玉明溪心疼的拍了拍儿子的肩。 虽然有了上辈子的记忆,这几个也都是她的血脉,但这个儿子却是跟着她姓的,是公玉氏的承嗣子,难免偏疼些。 看把孩子委屈的,当娘的能不心疼么? 倒是大圣自己虽然有点生气,却也无所谓了。 毕竟说起来,他除了因那金箍圈为一时受制于人,可后来用六耳弥猴摆脱了金箍圈后,天高任猴飞,非但斩断因果,还摆了那些企图操控他命运的神佛们一道,哪怕现在投身成凡人,从零开始,他也美滋滋。 他就受不得那份委屈! 只要自在,凡人又如何? 他一个天生地养的猴儿,说到底,就是花果山的那些猴儿们,其实也不算是他的同类,而这辈子虽是凡人,竟然有了家人,感觉还挺神奇呢,甚好甚好。 七寻表示膜拜:“二哥,我且送你一曲,你且听我唱来。” “月溅星河,长路漫漫, 风烟残尽,独影阑珊; 谁叫我身手不凡, 谁让我爱恨两难, 到后来,肝肠寸断。 幻世当空,恩怨休怀, 舍悟离迷,六尘不改; 且怒且悲且狂哉, 是人是鬼是妖怪, 不过是,心有魔债。 叫一声佛祖,回头无岸, 跪一人为师,生死无关; 善恶浮世真假界, 尘缘散聚不分明, 难断! 我要这铁棒有何用, 我有这变化又如何; 还是不安,还是氐惆, 金箍当头,欲说还休。 我要这铁棒醉舞魔, 我有这变化乱迷浊; 踏碎灵霄,放肆桀骜, 世恶道险,终究难逃。 这一棒,叫你灰飞烟灭。” 一曲唱罢,七寻用小眼神示意大家发表感想。 说起来,她觉得这首歌,真的很配她家猴哥呢。 可惜很明显大家并没有GET到她的眼神。 公玉明溪笑道:“虽然唱的怪里怪气,却也听的人荡气回肠,词腔极好。” 灵素点头:“总觉着这词曲悲凉无奈又绝然。” 公玉昊被这歌唱的一脸唏嘘:“说起来我那师父和两个师弟,还有那小白龙,比起我来,却是惨的多。我那师父原是金蝉子,好好一尊佛,不得不转世投胎,八戒那家伙,原也是天庭堂堂天蓬元帅,结果被生生按了个觑觎嫦娥的罪名,被罚下凡不说,还投胎成了只丑猪,侮辱谁呢?诸天神佛,净踏马不干人事。我那三师弟沙僧吧,虽说只是个天庭的卷帘大将,但好歹也是个仙人吧?就打破了个破杯子,便以此为借口,被贬下凡,成了只河妖,受万箭穿心之苦,人干事?小白马就更惨了,好好一尊龙太子,放在上古之时,何等尊贵,踏么的成了坐骑!都是身不由已啊。” 最后总结:“秃驴可恨!” 他的事算是说完了,详细的也懒得讲,反正除了亲娘,好像妹妹们都知道些。 这时候需要从小读《西游戏》,看《西游戏》,玩《西游记》看过无数西游记解读的七寻出马了。她跟着把西游记的神话故事给她娘科谱了一遍。 至于为什么她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七寻当然不会说,她二哥前世就是个神话传说的故事中的人物。毕竟二哥活生生的就坐在她面前啃大蟠桃呢。谁能说,西游记就真的只是故事? 她只能说,二哥的事迹后世有记载,她是从书中看到的。 猴哥自己拿着一个大蟠桃来啃,还不忘招呼大家一起啃:“娘,妹妹,你们只管吃,我收的多着呢,还有很多别的果子,以后咱慢慢吃。” 几人各自挑了自己喜欢的水果一边啃着,一边听七寻讲跌荡起伏的神话故事,听的时而为他高兴,时而为他难过,是而为他愤怒,时而为他拍案叫好。 七寻讲完她哥的事迹,好奇的问她哥:“哥,你有空间?是什么戒子空间吗?储物法宝?” 公玉昊撇了撇嘴,一脸看不上储物法宝的样子:“佛家的须弥戒子还成,普通储物法宝那玩意儿算啥?我自己自带的空间,生来就有的。天生神灵都有自身空间。” “在您耳朵里?”七寻继续当好奇宝宝。 公玉昊翻了个白眼:“当然不是。我把吃的从耳朵里掏出来,你还能吃得下去?小四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想法?” 灵玉:“噗。” 七寻:......好吧,是挺恶心的。 七寻表示:“可你的金箍棒用的时候不就是从耳朵里掏出来的么?” 公玉昊:“你怎么知道?我那就是为了显得俊气些,假装从耳朵里掏出来的。” 猴哥你可真行,无师自通凹造型。 七寻表示鄙视。 公玉昊道:“我的事没什么可说的了,三妹,你来说。不想说也不要紧,反正你是我妹妹,亲的,就对了。” 身为一个曾经的神仙,他其实对妹妹们上辈子的事情也没太多大兴趣,反正如今是他妹妹,滴亲的,一个娘胎里待了十个月的,这点错不了就得了。 哪怕上辈子受过什么委屈,左右时光退不回去,多想无益。 这辈子不是还有他在么? 灵素默了一下,才道:“二哥是神仙,我却是个凡人。倒也没什么值得说道的。我父母俱亡,是个孤儿。” 第十一章节 神医程灵素 听她说是上辈子是孤儿,一家几口子都满脸心疼。 灵素轻笑:“别担心,我虽不记得自己父母,却被我师父收养,他老人家待我极好。我上辈子姓程,也叫灵素,这名字是我师父取自皇帝内经的灵枢、素问之意。倒合了外祖父给我取的名字。我师父是江湖上有名的神医,人称毒手药王。这名号虽然吓人,其实师父是个极仁善之人。他杀过许多人,但那些人无一不是无恶不作的该死之人。我自小跟着他老人家学医,得了他一身真传,可惜我十来岁的时候,他老人家去世,只留了我一人,倒是有师叔师兄师姐,只他们心术不正,觊觎师父留给我的医典,因此与我也不亲近。师父去后,我便算是孤零零一人了。后来我受人邀请出山救人,倒也传出了神医之名......可惜我师门之人想夺师父留给我的医典,他们以为那医典中有师父赖以成名的毒经,但其实毒经早被师父毁了,我说了他们不信,便用毒害我,我自己倒未中毒,只有人待我受过,中了那毒。那是世间至毒,无药可解,然却可以用换血之法,以命换命,把毒引到另一人身上,我不愿别人因我而死,且我无亲无朋,也无甚留恋,我又如何眼睁睁的看着别人为我送命,自己苟活?便用这换血之法,救了那人,我自己也因此而死。” 这回,除了七寻,其它的人自是不知道程灵素是谁的。 因此听了这些话,俱是心疼她小小年纪,救人而死。 七寻就更心疼了。 程灵素啊。 但凡是喜欢武侠的,无论男女,都爱极了她。 她虽不是女主,也无女主的标配美貌,然一身光华,却掩盖了所有武侠女主。 她聪慧通透,多智近妖,果敢利落,却死在了最美的年华,为一个并不爱他的人。 美好的叫人心痛又叹息。 这世上能坦然面对死亡的人并不多。 程灵素啊,她叫人又爱又尊重。 见家人皆为她心痛,程灵素淡笑,那些曾经过往,她在死的时候就都已经放下了。 至于那她为之而死的人,是她的爱而不得的义兄,灵素自是不提。 说了,不过是让家人为她难过心痛罢了。 世人都道她灵慧通透,多智近妖,却欣赏她的灵慧通透,恐惧她的多智近妖。 其它人也便罢了,只义兄也如此看她,却是让她失望之至,心如死灰。 这世上能坦然面对死亡的人并不多。那一刻,在他死和自己死之间,她却选择的从容坦然。 死后她的阴灵不知为何,跟了他一段时间。他以为她是为他而死,然后并不是。 她只是,觉得一个人活着,没什么意思而已。 “你们不必如此。虽说我上辈子只活了十六七年,却也算见过人间诸多风景,并无遗憾。更何况如今还有爹娘和哥哥妹妹,若我上辈子没有选择死,说不得便不会与爹娘还有哥哥妹妹们相遇了。如此一想,是不是便不会为我心痛了?” 倒也是。 大家见她豁达如此,也都笑了:“正是如此。可见咱们一家人的缘份。” 灵素又道:“说起来,记起上辈子的事,还有好处。以后我也算是继承外公的衣钵了。我虽不敢自称神医,但医术却是不差的,尤擅针法,以后咱家若是有人生病,再不必担心。” 公玉明溪出身杏林世家,闻言自是欣慰,深觉对得起公玉氏列祖列宗了。要知道公玉昊身为公玉家的传人,偏对医术没什么兴趣,父亲在世时,因疼过公玉昊,嘴上不说,心里还是遗憾的。 如今可算是能把公玉氏的医术传下去了。 更何况,素儿这孩子,以后必定青出于蓝胜于蓝。他们公玉家算是捡了个大便宜了。 公玉明溪笑道:“你二哥娘是不指望了,等将来他有了孩子,若有那有天赋的,就交给你这当姑姑的教导。” 公玉昊挠头,他一个猴子还要成亲吗?他没想过要生小猴子啊。 可他要是不成亲,公玉氏不是就在他这一代断了? “娘我没想过要生小猴子啊,要不,将来大哥有了猴子,不,孩子,送一个给我?我再交给三妹妹?” 公玉明溪又好气又好笑:“这说的什么话?那是我孙儿,什么小猴子?自己的猴子,不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生,叫你哥听了,非揍你不可。” 姐妹几个都绷不住笑了。 气氛总算缓了过来。 接下来该到七寻了。 七寻笑道:“我的确是与咱家有缘份呢,我前世刚好姓宴,名字就叫七寻,所以还是外公懂我啊,整好给我起了上辈子的名字。我上辈子父母都是军官,我也是名军人。噢,我们那里,军人保家卫国,是最受世人尊敬的人,想当兵,难着呢。哪家要是有人当兵,说起来极荣誉。我母亲在我三岁的时候因公殉职,我父亲在部队里没办法照顾我,我是我小叔父带大的。我小叔是商人,生意做的极大,因此我们家十分富有,说是富可敌国也不为过。小叔特别疼我,所以我生活的很不错......” “我十二岁就被当时国际上最著名的大学数学系录取,我还兼修了物理和机械类的专业,十八岁回国进入军部,二十二岁开始负责国家军工重点项目实验室,精通六国语言,是数学家,物理学家,生物学家,精通机械制造,也算是半个农学家,三十八岁已经是国家工程院和科学院的双院士。院士,是国家所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一般为终身荣誉。你们说我厉害不厉害?” 七寻把自己的事情大概说了一下。她倒不是为了炫耀,就是想把气氛搞的轻松些。 主要是,娘也罢,二哥也罢,三姐也罢,说起来他们上辈子过的,其实都不算好。 其实她说的这些名词大家都听不懂,不过至少能感觉,这丫头上辈子真的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但听她这么一本正经的得瑟,又觉得有些可爱幼稚,似乎并不像什么厉害的人物呢。脸上不自觉的带出笑来。 “听着是挺了不得的。后来呢?” 说到后来,七寻苦了脸,生无可念。 第十二章节 三姐其实是狼人 “后来,那啥,我刚把两院院士拿下,正是人生最高光的时刻,就挂了啊。砍了大号重练小号,投胎成了咱们家的小寻了呀。” “噗。”灵玉一点没为她的不幸感到悲伤,忍不住乐了。 七寻无语:“果然别人的不幸,才能对比的自己也不是那么不幸么?唉,其实我并没有什么遗憾的。我父母是军人,我自己也是名军人,我们一家三口,都算是为国捐躯吧。余下的亲人,就是养大我的小叔,但他有自己的家庭,又是个大富豪,生活无忧,我也没什么可牵挂的。所以有我这么厉害的天才在,咱家现在虽然艰难点,但我肯定会让你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的。我们现在一家人,父母慈爱,兄友弟恭,这就比什么都好。上辈子都是过去了,咱应该往后看对不对?” 见她那得瑟的小样子,大家都乐。 公玉明溪中年遭遇战乱,国破家亡,余生颠沛流离,否则也写不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样雄阔的句字,为国捐躯者,她格外敬重。 但做父母的,总归最关心的,其实是儿女过的是不是幸福。二儿子上辈子神仙就罢了,三女儿十来岁便殒命,不提也罢,倒是七寻怎么说也活到了近不惑之年,除了父母小叔,也没听她提别人,公玉明溪不免问她:“就没成亲?” 七寻:...... 七寻抹了把脸:“娘啊,您闺女我,别说成亲了,恋爱都没有过。太忙了,么得时间哩。” 关健是,就算有时间,就她的工作环境,也没有合适的人啊。有同学的时候她年纪小,有同事的时候同事基本都是已婚。 别说恋爱了,暗恋都没有呢。 眼看着她三十多岁了还是个单身狗,她小叔深觉指望她成家是没戏了,竟然丧心病狂给她介绍小鲜肉,简直有病。 她是军职啊,堂堂中将去养小鲜肉?闹呢。 这骚操作差点把小婶给气死,连十来岁的小堂弟都对他爸翻了好几天白眼。 七寻给她爸告状,哪怕老父亲深忧闺女婚事,也把她小叔骂了个狗血喷头。 对于七寻上辈子活到三十多还没嫁人的事,公玉昊倒没觉得有什么,他们神仙不在乎这个,天庭一千仙里九百九十九仙是单身汪。 私自谈恋爱风险太高。 二郎神她娘还是天庭高层呢,谈个小恋爱,不一样被拘留收押定罪一条龙。 公玉明溪和灵素灵玉却有些诧异。 读懂她们表情的七寻笑道:“我们那个时代,算起来,是宋朝千年之后了,早就没了皇室,国家由执、政、党管理,领导人选举产生,事事讲究个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女子和男子一样进学工作,进学是义务教育,不管男女,必须接受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所以国人基本没有不识字的。学了九年后,再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工作还是继续高等学业。所以如我一般,选择事业不成婚的女性挺多的。无论是哪个行业,站至巅峰的女性都不少。因为科技水平的进步,百姓生活的都挺好的。至少我们国家在我去世前十多年,已经消除了绝对贫困,没有人因为缺衣少食冻死饿死。老实说,我们那里但凡有点家底的平头百姓,日子过的都比现在的勋贵世家舒适。” 别的不说,只有没有空调这一点,生活质量就差别大了。 想到自己这一天被冻成狗,七寻真是万分愁怅。没了说下去的欲望。也懒得继续搞气氛了。 “等以后再给你们介绍吧。” 不过想想自家现在这苦逼日子,七寻振作表示:“咱家以后拼文的有娘,拼武的有二哥,生病也有三姐,啥都不怕了。” 她没说的是,其实动脑子玩心眼的事也可以交给三姐的。 计谋方面,三姐程灵素才是个狼人,一个顶全家,论谋算,武侠小说男主女主中,无人能出其右。这是一个看一步算百步,能把所有人都玩弄于股掌,自己的死都能算计,死后都能把仇人弄死,心思缜密到连男主都恐惧的潜藏大佬啊。 公玉明溪笑问:“那你干嘛?” 七寻一脸你这还用问的表情:“娘,我说那么多,你都没明白?就我这满身的本事,有人类几千年的知识积累,我算是站在了历史巨人的肩膀上啊。养家糊口就靠我了啊。” 好吧,公玉明溪其实也是个小傲娇。虽然不确定闺女是不是在吹牛,但自夸这种事情,她和她闺女一样,干的挺溜的。 “行,以后老娘我就喝喝酒打打牌,闲时再看看书写写画画,全靠我家姑娘养活了。” “您瞧好吧,指定让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的比那宫里的娘娘还富足。”七寻表示完全没压力,“我的事就这些了,小五,还是你来说吧。” 灵玉这一天,心情真是跌荡起伏。 亲娘是才女,二哥是神仙,三姐是神医,四姐是天才。 她......她其实有了这辈子,上辈子的事再想起来,倒也不觉得有多难过了。 再被四姐这么一逗乐,灵玉也没了之前的伤感,用最平静的语气说了自己的事。只说了自己上辈子叫林黛玉,出身公候世家,却年幼失怙,被接到外家扶养,后来因胎里带来的病,十来岁便病故了。 至于那些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的搓磨,自是半字未曾提起。 七寻震惊于自己一母同胞的双胞胎妹妹竟然是林黛玉,她自己自不必说了,上辈子算是过的最恣肆,三姐灵素虽说是个孤儿,可也有师父疼爱,便过的清贫些,英年早逝,但也未曾吃过什么苦,活的也算肆意。哪怕她死的让万千人婉惜,但并不是为她活的苦,而是为她的至情至性。 倒是林妹妹,绕树三匝,无技可依。是真正的叫人心疼的厉害。 说起来,她也看过不少文学作品,但惟有两个女性角色让她念念不忘,恰好,正是这辈子的她姐和她妹。 一个是出于同为高智商者的欣赏,对她的死惋惜遗憾。 一个是出于对美好灵毓却被零落成泥的悲剧的心痛和遗憾。 七寻抿了抿嘴,暗暗发誓,以后必叫她妹妹过的比谁都恣意,活的比谁都飞扬。 哪怕灵玉并未说自己受过什么罪,但寄人离下,就够叫人心酸的,何况但看她提起前世的情态,便知她过的不好。 第十三章节 你们神仙真会玩 公玉明溪抚了抚小女儿的头。 她虽然上辈子无儿无女,可这辈子毕竟是给五个孩子当了十多年娘的人,为人父母的心,听到自己的孩子过的不幸,去的那么早,死时身边甚至没个亲人在。那真是心痛到了骨子里。 “我的儿,如今却是不怕了,你有我们呢。” 公玉明溪一把搂过灵玉,抱在怀里。 这话,却是叫灵玉一下子红了眼。 她从前一直渴望父母亲情,不想今世是真的得到了。 大概是老天也怜她上辈子太苦吧。 这种被娘亲抱在怀中疼惜的感觉真好。 总之现在大家上辈子的事情也都知道了。 七寻不想自家妹妹多想,一拍手转移话题:“也不知道爹和大哥会不会想起上辈子的事。一家人就该齐齐整整的嘛。哎,如果他们也想起上辈子的事,不知道他们上辈子会是谁。可惜爹和大哥要明年才能回来。” 这个话头一起,娘几个都起了兴致,可惜如今人不在家,也没法子问。又不知道他们现在走到哪了,连个信都没法寄。 当然,拥有两世记忆这种事,也不敢在信里写就是了。 七寻就问她猴哥:“哥,你除了收藏果子,就没收其它的东西?有金银没?” 大圣表示,我一个神仙收金银干嘛? 七寻翻了个白眼:“你西天取经那会儿,天天山野里寻野果,收点金银很有必要的好伐?” 公玉昊回了个白眼:“你也说是西天取经了。要是能用金银,大家还怎么一起做戏?我自己有空间收纳物什,我还能飞呢,岂不是显得沙僧和小白龙多余又无用?” 你说的很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好吧,你们神仙真会玩。我们种花国全国的铁路,都比不上你们仙界的套路。 七寻好奇:“大圣哥,你现在还能七十二变,还能翻筋斗云吗?” 得,这下不只七寻,就连灵素和灵玉也都盯着自家二哥一脸期待。 公玉昊挠了挠头:“现在不行。我先前试过了,这里灵气实在稀薄。再说法力修为,又不是平空得来的,且得修行起来,慢慢积累。” “还是能修练的吗?你现在的身体可有修练的资质?” 不是说,修仙必须得有灵根吗? 公玉昊笑道:“我倒是能修练。虽然换了个身体,但我神魂毕竟与凡人不同。只是这灵气所限,短时期内怕是修练不出什么大名堂。修练确有资质一说,但我修的是体和魂,是自身,我的情况自与常人不同。世人皆道长生,但其实长生之事,也不必强求。便如你我如今,虽则凡人,却有前世记忆,焉知下辈子,会否记起这辈的事?若果真如此,经历万世,自成修练,又与长生有何不同?自在逍遥才是最为难得。即便神仙,终极所求亦不过自在逍遥啊。” 这话,竟不似猴哥能说的。 可细想却又觉得,这才是猴哥。 公玉明溪抚掌而笑:“我儿说的是极。” 七寻对修炼的事情极是好奇。 没办法,大概是前世养活的习惯,对于自己未知的领域,她总是充满了探索欲。 而且她对修炼好奇也是有原因的。 据说人类的基因极为完美。但是正常人类大脑的开法只有百分之五,如爱因斯坦那样的牛人,其大脑开发也只有百分之十。而人类基因百分之八十是被锁住的。 有人推测,现有的环境无法支撑人类基因的开发。 所说,人类有可能是更高等的生命投放地球的实验体,因为基因有人为设置的痕迹。 也有人推测,人类原本所处的环境是能够支持人体基因全部开发的。只是后来环境改变,人类的身体不得不进行自我改造以适应环境。 还有人玩笑,大概人类想开发自己的基因和脑域,需要通过神话中的修炼手段才能得以实现。 如果可以的话,七寻还真的挺想尝试一下修炼这件事儿。看看自己的体内基因,是否真的得到了开发。 公玉昊见她兴致勃勃,倒是答应可以教她。但如今灵气极为淡薄,估计教了也修炼不出大成果。 灵素笑道:“若是二哥的修行方法无用,我倒是可以教你们武术。” 她死后阴灵跟了义兄一段时间,直到他把她葬回了药王谷,那段时间,她学会了义兄赖以成名的刀法和轻功。 七寻惊喜:“轻功会吗?” 她当然是有兴趣学习的。 修炼毕竟玄乎的很,但武术却是可以学的啊。 真学会了,不只强身健体,还能增加生存能力。至少生命更有保障啊。 而轻功,更是武道首选。 血厚防高跑的快。 其中跑得快尤其重要。要是能修炼,把她二哥的筋斗云给学会了,飞机高铁又算什么? 想想就美滋滋! 不过反正有一辈子的时间呢,倒也不急。 天色渐晚,公玉明溪让公玉昊把从左家借的被子先给人家送去。得了人家的人情,如今也没什么可还的,其它的果子不应季,不能送,倒是枣子和柿子可以送点。 她从桌上抓了一把大红枣,和几个柿子用盘子装了:“其它的果子不能送,倒是枣子柿子便于保存,也是常见之物。送点给左家三口尝尝,就说镇上见着有人卖的,送完东西早点回来,该用晚膳了。” 公玉昊利落的跳下炕,一手把被子一抱,一手揣了盘子便出了门。 灵素灵玉去厨房里盛饭。 七寻没外衣,只能在被子里团着。 公玉明溪笑道:“明儿给你做外裳。” 七寻窝在被子里几乎一整天,无聊的很。 虽说在这里也生活了八年多了,但如今有了前世的记忆,再看这世间,认知又有不同。对很多事情都有了探寻的欲、望。 她笑道:“明儿一天能做好吗?整天待在炕上不能动弹,急死人。” 公玉明溪白眼:“偏你坐不住。一天就能好,又不需绣花,缝一下就得了。等咱家有钱了,再给你们做漂亮衣裙,如今且将就吧。” 七寻倒不在意这个。能穿就成。 就她家目前这情况,想再多都是白想。 晚饭是菜饭,原就加了盐煮的,又放了猪油,虽粗简,却也香的很。 好在她们家还有一片菜地。倒是不愁没菜吃。 只是如今这菜就那几样,白菘,萝卜,青菜,还有点青蒜和菠菜。 七寻叹道:“若是我的空间能打开便好了。咱家冬天便有新鲜蔬菜吃了。菜地里那些菜,也就大白菘和萝卜能放地窑里存着。一冬就指着这两样了。” {求个收藏和推荐票吧,总感觉自己写了个寂寞,哈哈} 第二十章节 羡慕 “都在后院书房里看书呢。两个小的跟着你二爷爷家的小孙子放牛去了。” 农家孩子,只要能出门,就能帮着家里干活。放牛的同时还能打点猪草。 七寻出了门,让大伯娘回去:“外头泥泞着呢,别脏了您的鞋,且回吧。” 大伯娘郭氏笑道:“不是出门走亲戚,在家里谁还穿好鞋?怕什么脏?” 又见七寻脚上的鞋都开了口,忙道:“你这鞋子哪里还能穿?想着你家也没现成的鞋底儿。刚好家里有纳好的鞋底,我去给你拿两双来,让你娘给你做新鞋子。” 有小堂弟和她年纪差不多的,为他们准备的鞋底,她倒是能用。 七寻也不想总穿着开口鞋出门,便应了下来:“回头我让小五给灵舟哥哥绣个笔袋,等明春童生试的时候用。” 明春灵舟打算下场,她爹说考上童生秀才的把握很大。 大伯娘一听这话果然开心:“那回头得叫你哥好好谢谢你去。” 等大伯娘拿了鞋底,七寻才往回走。 结果才到村头,遇上大爷爷家的孙子小九小十,还有二爷爷家的小孙子小八这三个娃回村。 小八小九一个牵着牛,一个背着筐,小十坐在牛身上。瞧着就悠闲的很。 见着七寻,小九冲着七寻叫:“小寻姐,你打哪来的?” “从你家来的,这两天怎么没去我家里玩?” 牛背上的小十道:“我爷爷让我放牛呢。等我有空了就去寻你玩。” 哟,小家伙还挺忙。 七寻看着人家坐在牛背上,别提多牛气,心里羡慕的很,她马术不错,但没骑过牛,小牧童是个什么滋味,她不知道,可惜家里没有牛。 见她一脸羡慕,牧童小十很是得意:“小寻姐,你是不是也想骑牛玩?那你明儿和我一起去放牛啊。” 一边说,还一边掏自己的布兜,掏出几个干瘪野果,招呼七寻:“小寻姐,这是我们在山脚找到的果子,给你吃。” 小家伙还挺大方。 七寻笑道:“姐不吃,回头你们来家里,我给你们吃新鲜的枣子柿子。特别甜。” 小家伙们也不问这季节怎么还有新鲜果子,只管欢呼:“那你给我们留着,明天我们放牛路过你家的时候,你再给我们。” 成呢。 和三个小家伙告别,七寻回到家,去井边把黄豆绿豆洗干净,七斤黄豆泡了做豆腐,三斤黄豆和一斤绿豆用凉白开泡了发豆芽。 泡好豆子,她去井边提水,把家中的小石磨清冼干净,回头好磨豆子。 洗完又去左家,请左家阿爷帮她搓四根麻绳,回头吊纱布虑豆桨要用到。 左家阿爷笑道:“不用现搓,家里就有。” 又唤阿婆找了绳子,让七寻只管拿去。 七寻把绳子送回家,便去村里木匠家,让人给她做压豆腐用的木筐板模。 其实若是有工具,她自己就能做。左右这东西几块板子一钉就成,快的很。 木匠家也姓宴,叫宴雍会,虽出了五服,也是同族,且血缘关系并不远,他比七寻长了一辈份,四十多岁的年纪,七寻要叫声会堂伯。 他和大儿子外出给人干活去了,小儿子宴灵枫在家。 听七寻要做压豆腐的木筐板,看了七寻现场用木工用的炭笔画了图,宴灵枫道:“这个我就能做,一个时辰就能做好,回头你来拿。” 七寻还想问问一套木工工具需要多少钱呢,便道:“灵枫哥,我给你打下手。我没带银钱,明儿给你送来,这些筐板做好要多少钱?” 她们家一场大火烧没的事,如今全村都知道。 宴灵枫笑道:“不费什么事儿,打板子用废料就成,还收什么银钱?只管拿去用就是了。再说我还没出师呢,干木工活不好收钱的。” 宴灵枫是真没当回事,废木板真不值钱,也就是花点工夫的事儿。左右他现在闲着呢。 再说族里原说各家凑两斤粮给七寻家的,她家没要。他就全当这几个木筐板是顶那该出的几斤粮了。 族人自当守望相助,雍梧叔中举后,族里看不见的好处多着呢。若是雍梧叔明春能高中进士,他们宴氏别说镇上,就是县城府城,以后都能挺直腰板。 几个板筐他要是都收钱小寻妹妹的钱,那成什么人了? 七寻想了想,也没坚持,等做好豆腐,回头给灵枫哥送两块尝尝味道就是了。 宴灵枫挑好木料便开始动手。 七寻帮他拉墨线,一边问他:“灵枫哥,全套的木工工具得要花多少银钱啊?哪里能买着?” “好些的,得需要七八两银子吧?镇上卖的不太好,要好的,还得去县城买。你问这个干嘛?小丫头还想学木工活?” 宴灵枫逗她。 “我就问问。” 她总不能说,其实自己木工活做的很不错吧?她空间里其实收着全套的电动工具呢。 有一段时间,她爱上手工活,自己做了很多模型。手艺不是她自夸,不比传统的老艺人差。 等攒了银子,就去县城买一套回来。先把纺车给做出来。 木板筐很快做好,一共做了两大一小三个模板外加一个吊豆浆用的十字吊架,宴灵枫见她小人儿自己也没法拿回家去,收拾好工具,自己拎了:“走,哥哥给你送回去。” 等回了家,公玉明溪才知道这丫头不声不响去找人做活去了,知道她身上一个铜子也没有,忙问宴灵枫:“枫小子,需得几个钱?婶子这就给你拿。” 其实家里现在统共就二十来个铜板了,还不知道够不够付人家木料和工钱。 宴灵枫摆手:“用废料做的,也就费了会儿工夫,我这还没出师呢,不能收钱的。要收您钱,叫我爹知道得骂我。算是我送给小寻妹妹的。婶子,我先回了,我娘出门去了,我得回去看门呢。” 公玉明溪哪能叫他空着手出门,忙拿了二十个鸡蛋用小篮子装上:“你昊弟昨儿去山里寻了一篮子,咱家也吃不了这些,你拿回去煮了吃。” 宴灵枫哪里肯收,推了半晌,见实在推不得,这才收了。 送走宴灵枫,七寻去把模筐板洗了,放去了风口晾,这才回屋里问公玉明溪:“娘,能先给我做双鞋吗?” 她被的鞋子开了口,丑不说,关健是走路真不方便。 公玉明溪笑道:“有你大伯娘送的鞋底,明儿早上半天就能给你做好。这天眼见着越来越冷了,直接给你做棉鞋吧。一双薄棉,一双厚实点。可成?” 很成了。 七寻便跟灵玉道:“大伯娘送我鞋底,我还说给灵舟哥做个笔袋子呢。不过一想布做的笔袋子更方便携带,小五你绣活好,得闲了能帮我绣一个不?” 绣个笔袋子而已,灵玉表示没问题。 家里碎布料倒是有,却没彩色丝线。但说出去的话就得做到。 公玉明溪道:“等有空去镇上买点丝线回来就让小五帮你绣。” 好吧,买丝线也需要银子。 银子啊。这真是个伤心话题。 第二十一章节 做豆腐 不过,二哥空间里没银子,七寻空间里的银子拿不出来,天上也不会掉银子,所以赚银子的事还得提起来。 所幸现在吃的粮食是有了,穿的虽然不讲究,但也勉强过冬。 人应该学会满足。 哪怕她家遭了一场大火,其实日子相比族中大多数一贫如洗的人家,也要好的多。 不说别的,只她家现在幸存的这三间房,虽是土房,但也算宽敞,比不得族中仅有的几家的青砖大瓦房,却比普通人家的屋子要好的多。 她外祖父建房那会儿是低调了,只弄了个土房,但也是讲究居住质量的,房间阔大不说,那些土坯都是糯米桨灌出来的,论结实程度,没比青砖差多少。且屋里这火炕,除了曾叔祖家,别家就没有。 再说吃的,二哥如今能打猎,家里至少时不时的能见着荤腥。粮食也买了些,还能保证一日三餐吃干的。族中一半人家一日两餐还是稀的呢。 还有穿的,族中百分之九十人家,用不起蚕丝棉,稻草蒲絮的将就着,过冬简直就是遭罪,这些年还好些,往前那些年,哪年不冻死几个老人? 帝国强盛,不代表百姓就富足。不饿死人,就是好日子了。 七寻一边叹气,一边去菜地里掰了几片白菘菜叶子去井边洗了喂兔子。 兔子留了一公一母两只,特地挑的白兔子。兔子繁衍的快,要不是急用钱,昨儿二哥捕的那些,她都舍不得卖,留着剪毛多好。 不过,那些毛色不好看的,卖了也不心疼就是了。 以后就是养兔子,她也只打算挑纯色的白兔黑兔灰兔,毛色杂的,她可不打算留。 喂了兔子,见黄豆泡发了几个时辰,全都泡开了,便拎了豆子桶,搬来小石磨,叫了采药回来正处理草药的三姐灵素帮她磨豆子。 等到豆子磨好,已是太阳西斜的黄昏时分,二哥和路叔刚好从县城回来。 正好等着二哥买回来的纱布做滤豆浆的吊兜呢。 见二哥进了院子,七寻便迎了上去:“二哥,我要的纱布买了没?” 吊豆浆,压豆腐和千张,都需要用到呢。 公玉昊笑道:“买了。除了米面,我还给你们又买了些细麻布和绸缎,另买三十斤蚕丝棉,做四床六斤的棉被给你们和娘入冬后用,余下的六斤给你们做棉衣,以后不愁换洗了。被面及里布也买了。” 猴哥心还挺细,七寻惊了:“哪来的银子?卖的野鸡野兔可远不够买这么些东西吧?” “嘿,不是卖野鸡野兔的银子,是我在县城救了人。街面上遇着受惊的马,我从马蹄下救了个差点叫马踩踏的小娃儿,小娃儿的家人和骑马的公子为着谢我,包圆了我和路叔的野物,还另送了些银子。左右也不认识,我受了银子,便了了这份救命恩情。两相便宜。” 他倒不是贪人家的银子,但对受了恩情且不缺银子的一方来说,用银子了结欠下的恩情,是再便宜不过的事。 七寻看他背篓里塞的满满当当的不说,还拎着个大包裹,显见买的东西不少,便笑道:“这是收了人家多少银子,买了这么多东西?” “我和路叔的野物卖了四两银子,各分了二两,另骑马的公子和小娃儿家人,各酬谢了我二十两银子,加上卖野物的银子,共四十二两。我还给你们买了笔墨纸砚,共花了三十六两,还余六两银子。回头交给娘留着家用。” 得,你可真能花钱。 七寻表示:“四十来两银子,咱再攒点,都够起三间青砖大瓦房了。” 公玉昊把背篓放在堂屋的地上,又进屋把包裹放到炕上,才挥手道:“我都问了路叔了,一只大虎,光虎皮就能卖上几十上百两银子,虎骨也值不少银子呢,路叔说深山里就有老虎,回头我进山打两只老虎,什么都有了。爹和大哥不在家,我总不能叫娘和你们饿着冻着。再说了,你不是说还能卖你抄的医书么?” 又对公玉明溪道:“娘,你看看我买的东西合不合用。” 好吧,自家这几位其实都是没过过真正的穷日子的。 别看如今缺钱,但对钱还真不是多看重,因此都欢欢喜喜的开包裹。 包裹里有做里衣和中衣的细麻布和绸布,有做冬衣的缎子,虽不是顶好的,但也不差了。说真的,若不是他们爹有个举人身份,这绸缎他家都不能穿。 丝棉足够做四床厚实的棉被外加一人一身棉衣的。 笔墨纸砚都不是便宜东西,因此买的只是平常用的。 又因七寻抱怨如厕问题,里面还有一大包草纸。 如今倒不是没有草纸,至少她们家之前如厕倒一直用草纸。但还真不是寻常人家用得起的。自家如今穷啊,这也是七寻要自己造纸的原因。 至于粮食,因之前买了些,公玉昊也不愁自己赚不来银子,因此只精米和精麦面只各买了二十斤。 他把六两银子并几十个铜子交给公玉明溪收好:“我和路叔说好了,后天进山,等打着猎物卖了,再多买些粮食回来。” 七寻跟公玉明溪商议:“娘,能给买套木工工具不?我还想多养些兔子呢,有了工具,我好打几个兔笼子。再则,我还想把纺车做出来呢。做好纺车,我还可以再做些家具。我和哥哥姐姐还有小五每天都得读书练字,娘也要写写画画,家里如今只有外公从前用的书桌,不够用呢。桌椅板凳箱笼衣柜什么的,都得重新做。找会堂伯做,还得花银子,不合算。” 公玉明溪被她念的头疼:“行行行,给你买。回头你二哥进城,就叫他给你捎回来。” 公玉明溪和灵玉在屋里收拾买来的东西。公玉昊把米面拎去米缸面缸里放好。 七寻则剪了几块纱布,洗好后系上吊架开始滤豆浆。 公玉昊和灵素在边上帮忙。 滤好豆浆,灵素烧火,七寻在灶台上搅拌。等煮好豆浆,点好卤水,豆浆凝固后,七寻先盛了几碗做豆腐脑,余下的才装入模框,盖上木板,又叫公玉昊搬了石板来压。 余下的一点,她开始细心的做千张。 千张比较费事,需要纱布一层豆脑一层叠放,然后压。压完水后,再一层一层的揭开。 不过千张切丝后凉拌,做汤,烧肉,炒菜都很美味。 这会儿也没什么调味料,七寻是咸党,因此豆腐脑只用热油淋了葱蒜,加点盐拌了。 公玉明溪吃着极好,又让公玉昊给左家阿爷阿婆,还有老太爷那边的两家都各送了一瓮去。 等豆腐做出来,姐妹几个准备晚饭,七寻自己不大会做饭,但会吃,便指挥着灵素做了个油煎豆腐,并一个平桥豆腐羹。晚饭也就得了。 第二十二章节 学神被歧视了 平桥豆腐材料讲究,正宗的是没办法做的。 但家里虽然没有火腿虾皮黄花,好在有鸡汤还有干菇,再有鸡肉丝,打上蛋花,点上芜荽调味,再加上灵素手艺不错,做出来的成品,味道极为鲜美。 七寻便道:“明儿早上再做些,再给太爷爷送一瓮去。还有余下的豆渣,明早煎几个豆渣饼,其余的都送给大伯娘,她们家不是养了几头猪么?再没有比豆渣更好的猪伺料了。” 公玉明溪道:“咱家也吃不了这么些豆腐和千张,回头也给那几家送些去。灵玉你顺便去给你太爷爷瞧瞧身体。” 吃了晚饭,七寻去涮锅洗碗,又烧了一锅水留着洗漱。 灵素则是把白天采回来的药才收拾了。又结合着路叔买回来的药,把左家阿爷的用药给配制好,让二哥给左家送了去。 等洗漱好,一家人点着灯围坐在炕上闲话。 公玉明溪开始按排家里的活计。 如今这季节地里没有活。且他家的地是租给两位叔祖父家种的,统共二十亩地,一家十亩,所以就算地里有活,他们家也不需要干地里的活。 但没有地里的活,家里的活也不少。 “这两天,灵素你也别上山采药了,和小五你俩帮着娘把被子衣裳鞋子做出来。昊儿你明儿给小寻挖造纸用的发酵池。后儿你不是要进山吗?争取明天就把池子挖好。等从山里回来,得把咱家原先的宅基地收拾好。烧的断根残垣的,留在那里不像样。木料什么的是不成了,但那些青砖青瓦,好些还能用。留着以后砌院墙或者搭棚子也能省好些银子呢。把能用的都挑出来,灰都清理了,留着呕肥吧,收拾好开春了也好建屋。” 之前下雨,雨水没干不好收拾,等晒一两天太阳,便能动手了。 公玉昊道:“听娘的,左右我两三天准能收拾好。” 七寻迷茫:“娘,那我干啥?” “针线活你不会,做饭你只会动嘴,医书暂且抄一本换点银子也应应急也就成了,不用再抄录。你自己做啥都成,实在没事,就给你二哥打下手。” 七寻觉得万能的自己被歧视了:“那我去河边割些蒲草回来吧,再和大爷爷家要点稻草,造纸要用呢。” 还得去买把斩料的铡刀,另外捣料的辗子和糟也得准备,抄纸池晾纸墙要建,抄纸网架也得做好。还得单盖个造纸用的棚屋。收拾出来的青砖倒刚好可以建棚。 另外她还想烤些点心,因此得砌个烤炉。 不过这些倒也不急在一时。 灵素想了想道:“眼见着天越来越冷,咱家的柴火得再准备些。还得割些枯茅草回来引火做饭。” 她家没种地,原先一个小草跺子的稻草还是叔祖家送来的。因离着厨房较近,也被烧了。这两天用的引火草还是人家左家阿婆送来的。 好在乡间地头,别的没有,野茅草野芦苇顶顶不缺。 公玉昊表示:“这些体力活儿,交给我就成了。等我从山里回来,收拾了宅基地,就去割草打柴。把一冬用的柴火全准备出来。” 柴火打回来还得晾干才好用。 家里要烧炕,不多备些柴火肯定不成。 七寻觉得她家猴哥忒接地气。 公玉明溪很欣慰:“我儿可顶大用了。只也别累着了,身体要紧。” 之前这小子也挺能干,但总归才是十二岁的少年郞,哪里舍得叫他干太多活? 如今这不是儿子有着神仙的底子么? “我昨儿夜里便引气入体了,身体好着呢,娘不用担心我。对了,说到修炼的事,虽说法不可轻传,但娘和妹妹们是我的血脉至亲,原就有着极重的因果,倒是传得。我先教你们吐纳之术,先调理身体,过段时间你们身体强些,再教你们如何引气修炼。” 一说起修炼,娘几个都来了兴趣。 “我们能修炼吗?” 大概受后世修仙影视小说的影响,七寻以为人得有灵根才能修炼。 公玉昊挠了挠头表示:“我刚才看了,你们都有修练的资质。妹妹们还好,只是娘现在修炼到底是迟了些,但也不打紧。我出生混沌,先天神魔体,如今虽是肉体凡胎,但我的神魂一直在改造我的身体,大概是因我在娘肚子里待了十个月的原因,倒是对娘的修炼资质有所增益。要说最好的,如今看着倒是小五的资质最好,先天木灵体,修炼起来速度极快,天生与木灵亲和。三妹妹也不错。倒是小寻的资质我竟不大看得清,竟是和我一般与各种灵气都亲和,嗯.......和我有些类似,但又不似我这般的先天神魔体,很是有些奇怪。” 管它什么资质呢,只要能修炼七寻就偷着乐了。 她十分想实验一下,修炼是否能开发脑域和开发人体被锁基因。按照二哥说的神魂改造身体的过程,七寻在想,这是不是就是开发人体被锁基因的过程? 听了公玉昊的话,娘几个都极兴奋。这就能修仙了? 灵素道:“明早娘和妹妹们早些起,我先教你们练武,于提升体质有些好处。且也能防身。虽说哥哥教我们修炼,但会些拳脚功夫,总归也是有好处的。” 公玉昊点头肯定:“凡间的武功练到极致,突破先天,便算是脱凡了。说起来,凡间武艺走的也算是肉、身的路子。我和二郎神走的便是肉、身成圣的路子。肉身修到极致,便能破碎虚空。若不然,当初我哪里能带着我那些猴儿们另僻生路?也便成不了娘的儿子了。只可惜这里到底是凡间,灵气实在是太少了,怕也修炼不出什么名堂来。倒是能找些灵物铺助修炼。只灵气少,灵物怕也难得。” 他自己因为魂体特殊,倒是不担心修炼的事。 只是家人却到底叫人发愁。 让他舍弃这一家人,他又舍不得。 猴哥表示有点方。 公玉明溪听了,神明怔愣了一瞬,似是想起什么,但到底没多言。 七寻却是看的极开,长生谁都想,但大可不必强求。 就象她之前说的,她觉得仙界如果真如传说中那般等级森严,那她定然是不喜欢的,她感兴趣的,只是修炼这件事本身。 再则人的机遇谁又能说得清呢? 就好比她们一家,觉醒前世记忆的事,这样的机遇,是谁都能拥有的? 若以后也能带着记忆投胎,和长生相比,也不差什么了。这比寻常长生,岂不是更有滋味? 红尘历练,就是最好的修行。 再则,既然他们一家此生有缘,焉知下一世就无缘做家人? 若习吐纳,得先知人体穴位。 灵素学医的,自然不需要再学。 七寻是个过目不忘的,只教一遍也就记住了。 公玉明溪和灵玉也是聪慧之极之人,用了半晚上,识了穴位,公玉昊便先教了吐纳之术。 灵素道:“不如我跟二哥进山,采些药材回来,做成汤药,调理调理体质,习武和吐纳都能事半功倍。”(求收藏月票和推荐哦) 第二十三章节 猴哥你很会啊 公玉昊摆手:“我进山须得几日方回,只娘和小寻小五在家,我不放心。三妹妹你且在家护着娘和妹妹们。以前外公教过我辩识药材,遇上药材我采回来就是了。” 七寻便又可惜自己的空间进不了。 她空间里种着好些药材呢。 如人参三七灵芝黄芪虫草这些她都种了些。虽说年份不咋地,但胜在带些灵气,比之寻常药材要好的多。 便是拿出来卖,也能卖些银子。 一家子修练了一会儿吐纳之术,便歇下了。 第二天天色麻亮起了床,竟是神清气爽。 虽还未真正入门,但这效果,竟比寻常睡眠要好的多。 用青盐柳枝涮了牙,洗了手脸,灵素先教娘和妹妹们拳脚。 眼睛看着记下,和手脚身体能做出来合格的动作是两回事,学了一早上大半个时辰,娘三个也只学会了几招。 倒是公玉昊不用学,帮忙做早饭去了。 他昨晚上看了七寻教灵素做的平桥豆腐羹,做出的平桥豆腐羹味道竟然不比灵素做的差。 他一个神仙倒也没有时下君子远疱厨的想法,对自己做出美味的食物很是得意:“小寻会吃,以后教哥哥怎么做,三妹妹忙的时候,做饭的事情就交给我了。” 七寻给他点赞:“二哥你很会啊。在我前世那会子,男人有一手好厨艺,找媳妇那是绝对的加分项。我要是教会你,以后的二嫂可算是享福了。” 找母猴子,啊呸,找媳妇的事情,猴哥从来没想过呢。 公玉昊白了她一眼:“二嫂是不可能有滴,这辈子都不会有滴。” 七寻翻了个白眼,心道我还没问你紫霞仙子的事呢,你甚至还有过你的小甜甜! 要是以前儿砸不想成亲,公玉明溪肯定要对他进行深刻再教育。 但如今儿子这不是是个神仙么?没准儿成亲还毁修行? 公玉明溪觉得,儿大不由娘,随他去吧。 对还不存在的二嫂,七寻当然也没什么好执着的,她关心的是自己:“不找就不找呗,反正我也是不成亲的。” 是研究实验不香了?还是修炼不好玩了?还是大好山河不好看了? 更何况这年头对女人委实不太友好啊。 嫁人感觉完便就像是慢性自杀。 还是不了不了。 其实恋爱是美好的,但问题是她并没有承担一段婚姻的能力。 然太祖他老人家说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她不想耍流氓,所以恋爱神马的,还是算了吧。 再说就现在这环境,也没有恋爱的土壤啊。 儿子是神仙,不成亲也还罢了,活了两辈子,公玉明溪也没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想法,话说她上辈子也没子女。 只可惜她这辈子的爹大概是白过继这个孙儿了。 但闺女不想嫁人,当娘的就有点纠结。 倒不是别的,环境不允许啊。 首先到了年龄不成亲,官府是要强制配婚的。 当然,家里可以每年交点钱,免了强制婚配的事。但世情对不成亲的人特别不友好,这年代,成亲还真不是个人的事。 一家子里若有未嫁的老姑娘,舆论竟然还玩连坐,影响的是一族姑娘们的闺誉。 七寻到底在这里生活了八年多,见她娘一脸纠结,倒是知道她娘纠结什么,两只小拳拳一对,然后挥手道:“娘不必担心。我总归会活成哪怕不成亲,别人也不会闲话的境地。有本事的人,本事到一定的境地,世人便不会拿寻常人的标准来衡量他,反而会把他当成标准。” 她这番话,倒叫灵素和灵玉两眼放光。 两小姑娘前世都受过感情创伤,刻骨铭心,蓦然间让她们嫁人,心里委实无法接受的。 她们便想,是不是自己也可以如七寻说的一般,活到不嫁人,也不会叫人置喙的境界。 公玉明溪见这两丫头的样子,不由头疼。 这就是她之前听了三闺女说了她的前世后,为她发愁的原因。 儿子闺女都不想成亲,这可咋办?在线等,特别急。 可儿子闺女那都不是寻常儿子闺女,叫她说什么? 话说回来,要不是她现在已经嫁人,有了孩子他爹,她其实......咳......也是不想成亲的。 上辈子经历过两次婚姻,其实留给她的除了青春年少时那份倚墙嗅青梅的美好回忆,也多是失望。 真是向往小寻前世的世界啊。那是何等的河清海晏,盛世繁华! 女子自由自在,独立自主。以夫为天什么的,可拉倒吧。 她李清照,在大宋那样的时代都能活成传奇,若是生活在小寻前世的时空,该活得何等的恣意洒脱? 看谁还敢对她什么“才藻非女子事也”。 若有,她一定呸她一脸。 可去泥马的吧! 最让她痛心的是,当年对她说这句话的,正是女子。 不过儿子闺女都不想成亲的事,公玉明溪也只叹一下就丢开了。 儿孙自有儿孙福,自家这几个娃都是极有主见,轻易不会受别人影响的性子,她愁也是白愁。 且留待以后叫他们爹头疼去吧。 朝阳已升,用了早膳,公玉昊装了一瓮平桥豆腐羹,给老太爷送去。另豆腐和千张也装好两份,好分好两位叔祖家。至于豆渣,也装在木桶里拎着。 灵素因要给老太爷诊脉,跟着一起去了。 七寻便装了四块豆腐并一斤千张,给左家了送去。 送完想着灵枫堂哥,又拎了二斤豆腐,几张千张,往他家跑了一趟。 余下的近十斤豆腐,留了六七斤养在水缸里,如今天气凉,放上几天也不会酸。另外的两三斤,七寻打算等灵素回来,做成茶干,平日里当零嘴儿。 至于千张,切成丝儿,晒干后可以存放很久。做菜的时候用开水泡一下入锅就成。 灵素和猴哥先抱着瓮提着蓝往曾叔祖家去。 大伯娘郭氏见兄妹两又送东西来,夸道:“昨儿你太爷吃了你们送来的那什么豆脑,极是顺口,欢喜的紧。不想你们今儿又送来,他老人家且有口福了。” 若是别的东西,郭氏定然要推辞。但给老太爷送口吃的,这是孩子们孝顺,却是不好推的。 老太爷这几天身上一直不大舒坦,儿孙们孝顺,他老人家心里总归是欢喜的。这心情一好,身体也能舒爽些。 郭氏便是受了人家的东西,心里虽有些过意不去,这会子也只得受了。 灵素笑道:“太爷爷吃着好,回头我们再给做,又不是什么金贵东西,黄豆还是伯娘您给的。只费些功夫罢了。也是小寻闲着没事,看我外公留下的古书,从里头看到的做这豆腐的方子,她嘴馋,想着黄豆便宜的紧,就试着做了一下,不想竟成了。今儿倒不是送的豆腐脑,却是做成了羹汤,味道不错,太爷爷定会喜欢。这一瓮子不少,太爷爷一顿吃不完,你们也能尝尝味儿。另还送了些豆腐和千张过来,回头我把菜谱给您。若是吃着好,我便告诉伯娘这豆腐的制作工艺,往后你们自家也能做。” 这话吓了郭氏一跳。 第二十四章节 心动 昨儿豆腐脑送了一瓮,老太爷也就用了一碗,余下的家里人都尝了尝味儿,那滋味爽滑鲜香,她是知道的。 虽说这玩意儿是黄豆做出来的,但做出来的豆腐脑白嫩如玉,一看便不是低贱的食物,放到大酒楼里也使得。便是摆上富贵人家的餐桌,也不寒碜。 这做豆腐的手艺,哪能轻易传给外人? 若是拿这个当生意,都能发家。 最关健的是,如今外头可没有这叫豆腐的东西。 但凡是别人没有的东西,这就是好生意啊。 是能传家的手艺。 郭氏忙道:“可别瞎说,这哪能往外传?便是我们是血亲,但到底分了家,这可是传家的手艺,能惠及子孙后代的本事,岂可对外说道?往后哪怕是别人问了,也不能说!伯娘的话,你们须得记着。” 七寻昨儿就对灵素说过,豆腐的生意她打算给大爷爷这一房。不过也不叫人白承情,毕竟人情债最难还。 她只教个做豆腐的流程,没打算实际参与。毕竟做豆腐说白了,又不是什么复杂工艺,赚的就是个辛苦钱。就问她家这几人,谁能受这份苦? 若是叔祖父这一房愿意做豆腐生意,等以后赚了钱,给自家一层份子钱就得了。对于自家来说,多少也是个进项。 何况豆腐生意未必不能做大。 其实主要是,就七寻那脑子和见识,往后赚钱真不难。因此她是真没在意这做豆腐的手艺。再说了,族人们都过的好了,将来她家的好才能不显出来。 对她来说难的是,能保住赚回来的钱。否则再多的银子,都是招灾的根源。 灵素便便笑道:“知道伯娘是为我们好,不过这豆腐的做法,是小寻搞出来的。她说了,做这豆腐,若只自家吃的一点,费些事儿罢了,但若做的多,当成生意,却极为辛苦。黄豆原是贱物,就是做出花儿来,也卖不上高价,原就赚的是份辛苦钱。我们家您也知道的,爹和哥哥们要读书,我还得学医,妹妹们年纪还小,也没这力气干重活,且寻常也得读书和学些女红,哪里有空?可放着豆腐这么好的东西不做,也是可惜了。小寻说了,大伯在镇上做账房还好,三叔和四叔却没个长久的生计,与其给外人干活,且不如自家做些生意。这东西做出来不愁卖,倒能长久,家里便有了稳定的进项。往后哥哥弟弟们还得读书呢,光靠那几十亩地,还有叔父们打短工,哪里供得起?若是真能把生意做起来,往镇上也好,县城也罢,开个豆腐铺子,三叔四叔在家负责做豆腐并送货,大伯负责守着铺子,便都有事忙了。岂不比给外人干活强?再则,做豆腐剩下的豆渣,是再好不过的牲口伺料,大伯娘和三婶四婶还能多养两头猪。如今我爹已是举人,咱们家开个铺子,做点小生意,也不怕叫人欺负了。” 话是这般说,郭氏也不能因着她一个孩子的话就应下这事,哪怕听的十分心动,还是道:“你且先去看你太爷爷去,这豆腐的事,回头我和你娘说去。” 灵素和二哥帮着把豆腐和千张送进厨房里,又拿碗盛了一碗平桥豆腐,端去了老太爷的屋里。 老太爷这两天腿疼,不便下地,便倚在炕上,小十这小家伙正陪着老太爷说话逗趣呢。 灵素先把碗放到炕桌上,这才和二哥一起给老太爷行礼。 小十跳下炕又给堂哥堂姐行了礼,便瞄了两眼那一大碗平桥豆腐羹。眼馋的很。 但再想吃,那是老太爷的吃食,他也知道不能要。 灵素笑着揉了揉小家伙的头:“姐姐带了一瓮来,送去了厨房里,太爷爷吃不了那么些,你去厨房里,叫大伯娘给你盛一碗尝尝。” 小家伙欢呼着跑了。 灵素便先给老太爷诊脉,又揭了被子,把老太爷的裤脚的挽起,仔细看了两条腿,这才放下裤脚,帮着老太爷把被子盖好。 因她脏了手,便吩咐公玉昊:“行了,二哥,你把炕桌端过来,服侍太爷爷先把这豆腐羹喝了。注意别把汤洒了。” 等老太爷拿了调羹喝汤,灵素才道:“太爷爷这是老寒腿了,只能慢慢养着。回头我给开个方子,让灵舟哥跑趟镇上的药房抓几副,先吃个几天。等我进山采点药材回来,以后便不必去药店买了。午后我来给您先针灸一次,针灸后便不会再疼,不过您也别下床。往后隔三天针灸一次,配上口服汤药的泡脚的汤药,五天后您再下床。只需半月后,您这一冬都不会再犯老寒腿。等到了春天,再给您做一个月的针灸和汤药泡脚,至少三五年不会再犯。” 老太爷怕花钱,忙摆手:“不必吃什么药,也不是很疼,哪里是什么病?就是人老了,懒得动弹罢了。再说我乖孙到底是姑娘家,哪好叫你给太爷针灸?” 灵素嗔道:“您也说我是您乖孙了?我给自己太爷爷看病,谁能说什么?不是什么大病,也就是骨头受寒,有些病症而已,但总归这么疼着不是事儿,又花不了几个钱,只叫灵舟哥抓五天的药就成,约莫百十文钱,别的地儿省些儿,也就省出来了。回头我自己采了药,给您配药,往后一个子儿都不必花。您要是不听话,我可要生气了。” 老太爷一听只要百十文钱,这才松了口气。 人老了,最怕给子孙添麻烦。 曾孙们眼看着都大了,往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都说老而不死是为贼,他不能帮衬子孙,哪里忍心再给他们添负担? 乖曾孙女做出生气的样子,老太爷不想叫孩子牵挂,乐呵呵道:“好好好,听我乖孙的,太爷且得好好活着,等着看我乖孙找到好婆家,太爷才能放心闭眼呢。” 灵素心道,那您一定会长命百岁的,因为有得等了。 老太爷一边喝着羹汤,一边又问公玉昊:“听小寻说你前儿去山里了?深山可不能进啊。多少猎户等闲都不敢进深山。你左家爷爷年青时一把好猎手,远近闻名,却也免不了遇上几次大险,差点把命丢了几次。你年纪还小,可不敢往深山里冒险,进山那都是博命啊。咱还没穷到那份上。虽说如今日子难些,等你爹回来也就好了。我都跟你大爷爷二爷爷说了,让他们送些粮食去,总归你们娘几个的口粮还是有的。” 公玉昊不敢叫老太爷操心,便道:“您放心,我跟着路叔呢,只在山外围转转就成。”(真诚求收藏月票和推荐呀) 第二十五章节 遇上三小只 想了想,公主昊又补充道:“大爷爷和二爷爷前儿已经给咱家送了粮了。我爹出门前还留了几两银子,再加上昨儿卖野鸡野兔得了二两银子,我娘让我购置了过冬的衣物和粮食。如今过冬不成问题。您可别操心我们。有大爷爷二爷爷看着呢,左右饿不着我们几个。” 他怕老人家担心,因此没提马蹄下救人得了银子的事。 老太爷这才满意。 等他老人家吃完一碗豆腐羹,灵素让二哥把碗送去厨房,顺便把豆腐和千张给二爷爷家送去,她则留在屋里帮老太爷做了一下按摩。 做完按摩,直等老太爷在她的按摩下睡了,灵素才出屋。 那边公玉昊去给二爷爷家送豆腐刚过来,还想进屋与老太爷告辞,叫灵素拦了:“太爷爷腿疼,只怕这几天都没睡好,我刚才给按摩了一下,活血通淤,缓解疼痛,让他舒服些,刚睡着。二哥不必进去吵醒他老人家。我们去和伯娘婶娘说一声就好。” 大爷爷和大堂祖母出门走亲戚不在家,两个堂叔也出门干活去了,家里除了老太爷,便是伯娘婶娘和几个堂兄弟们在家。 只这会儿,小子们都在书房子里读书呢。公玉昊去瞄了一眼,赶紧溜了。 兄妹两要回,大伯娘郭氏过送他们出门。 灵素道:“做豆腐的事,等大爷爷走亲戚回来您跟他说一声。” 郭氏无奈:“你小人儿操这么些心。行了,这事我会同你叔祖父说的。” 但郭氏觉得,她公公轻易不会同意。 这不等于白占已分了家的隔房侄子家能传家的手艺,给自己家攒家业么? 不说老太爷知道会骂人,就是旁人听了,也得要骂他们家不地道。 但郭氏对这生意极为心动。 她寻思着,看素丫头的样子,是诚心想叫自己家做这生意的。若是推了,未免可惜,倒可以试着跟婆婆先说一声,让她老人家劝劝公公,把生意接到手。至于老太爷那里,自有公公去说。 生意自己家干,不叫小叔子雍梧一家烦半分神,给他家算三成份子,如此倒也不算占小叔子家便宜。 便是老太爷知道了,也不会怨怪他们。 说起来,老太爷真没白疼雍梧兄弟这个隔房的孙子。 老太爷当初疼这隔房孙儿,委实是因为那是老太爷嫡亲兄长一房惟一的独苗,自小叔子从京里回乡,老太爷那是放在心尖尖上的,对这个长房嫡孙,那是比自己的亲孙子都看重。老太爷那是生怕断了他亲兄长的血脉。 小叔子从京城带回来的那点家当,对富贵人家当然不算什么,可对乡间刨土觅食的平头百姓,那也是响当当的家业了。老太爷却叫小叔子存着,半分不许动用。 小叔子继承的那二十亩地的收益,也是年年给他存着不曾动用。他读书的花费,日常的开销,都是老太爷补贴的,可以说,老太爷一辈子的那点体已,都花在了这位隔房小叔子身上。 郭氏想着,好在没白疼,小叔子对老太爷并自己的公婆,还有二叔父老两口,极为孝顺。对自己丈夫几兄弟,那也是当嫡嫡亲的兄弟。自家几个孩子跟着他读书,他视若已出,当真是用心教导的。 因着小叔子两口子孝顺,这几个孩子也极亲近自家。 郭氏是长嫂,她原就是个宽厚的性子,自家妯娌三个,连带着二叔父家的弟媳,生的都是儿子,两房四兄弟,生了十个小子,因此她对大长房小叔子家的三个姑娘,那是真稀罕。平日里对灵素姐妹三个,十分疼爱。 这会子她一边把两土罐的腌菜给灵素,一边亲亲热热叮嘱:“这两罐里一罐子是腌青菜,一罐子是萝卜干,我寻思着你家里现在怕是没咸菜,便匀了些。好在你叔祖母秋日里腌了两大罐,咱家不缺这个。吃完了你再来取。” 灵素也没客气,一手一个罐子抱着就跟郭氏道别。 到家后,灵素帮着娘和灵玉做被子和衣裳。七寻自去割蒲草了。 公玉昊便寻了铁锹,在屋后七寻画好线的地方开始挖塘。 七寻割了半天蒲草,遇上族人,人家还纳闷:“这玩意儿烧起来还不如茅草和芦苇,你割它做甚?倒不如割些芦苇。” 乡间丫头六七岁都能帮家着里干很多活计了,因此对她出来割草这件事,人家倒不稀奇。 七寻也不好说自己要造纸呢,只含糊道:“芦苇我割不动。茅草家里有呢。” 人家也就顺嘴儿问一声,没想较真。 等她割了两大捆蒲草,正试试自己能不能挑时,见着小八、小九和小十这仨个小家伙赶着两头牛来放牧。 估计是仨小家伙上完早课,出来帮忙干活了。 仨人倒没骑在牛上,只牵着牛走,六亲不认的步子迈的神气活现。 七寻觉得,这画面应该配上“雄纠纠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BGM才应景。 实在不行,配个“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人间转一转”也合适的很。 只可惜如今是秋末冬初,若不然,仲夏时分,头顶荷叶帽,身着红肚兜,穿条绿短裤,骑在老黄牛上,横着笛子吹个曲儿,四周是满山满野葱葱郁郁的绿,那才是真神仙牧童呢。 远远的,看到七寻,仨小家伙冲着她直摇手,感觉真是萌萌哒:“小寻姐小寻姐,我们去你家寻你玩,二伯娘说你出来割草啦。” 七寻爹是跟着两位叔祖家的堂叔们排行的。他爹比大堂伯小四岁,和大爷爷的二儿子同岁,只比他大了十来天,因此族行中行二。小堂弟们便叫他二伯。 因此大爷爷家的二儿子三儿子,七寻称三叔四叔。 二爷爷的儿子年纪最小,行五,七寻兄妹称他一声五叔。 其实严格说起来,七寻和二哥被过继给了外祖父家承嗣,这些堂兄弟,论理是要叫表兄弟的。 只如今他二哥未成家,跟着父母过日子,并未单开门户,便按着自家的排行称呼了。 七寻笑道:“我让三姐姐给你们留着果子了,可吃着了?” 小十拍了拍肚子前缝着的兜:“给了给了,三姐姐给我们抓了好些大红枣哩,可甜了。柿子没给,三姐姐说柿子容易压烂了,叫我们回去的时候再去拿。” 小八见她割了两大捆蒲草,感觉她肯定挑不动。 其实别看两大捆,实则倒也没多重。但再轻,就七寻如今这才八岁的小身板,离家一里多路呢,肯定吃不消。 小八只比七寻小一岁,是二爷爷家的小孙子,很懂事,见状担忧:“小寻姐,你挑得动不?要不,放牛身上,我们给你送回去?” 七寻摆手:“不用,我来前跟哥哥说了,让他午饭前过来接我。” 仨小只便把牛放在路边啃草,陪着七寻玩儿。 第二十六章节 初见红鹰卫 三小只一脸认真问她想玩什么,充分表示出了他们身为弟弟,对自家小姐姐的尊重。 七寻欣慰的同时,其实很想表示,姐挺大一人了,真的不需要你们陪着玩。 但三小只看在甜美的枣子的份上,觉得必须要让小姐姐玩的尽兴。 七寻无奈,抽了根蒲草给她们编小动物。 三小只很高兴。 乡下孩子没什么玩具,大人们也极少会有给娃儿们制作玩具的心情,田间地头的事情且忙不过来呢。 七寻手巧,小动物们编的活灵活现,对三小只来说,本来他们完全是看在大甜枣的份上才给他们小寻姐面子,曲尊纡贵的陪她玩的,谁知道竟有意外惊喜。 三个小家伙欢呼着拿着手里的草编小动物相互攀比。 这有什么可比的?不都差不多么? 七寻觉得自己因为不够幼稚,显得和自家弟弟们格格不入。 因此她的眼神忍不住往两只悠然的啃草的老黄牛们身上溜。 想骑,怎么破? 并且此时应该有长笛。 上辈子大概是因为她的学习能力太超人了,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给她一个正常的童年,以使她能显得正常一些,她叔拼了命陪养她的兴趣爱好。 结果学其它的诸如书法绘画怠拳道骑术击射都进步神速的天才神童,在音乐上表现的特别轴,什么钢琴小提琴古筝古琴这些高雅的她统统不爱,一直到最后遇上蒙族的马头琴,才表现出了符合她人设的学习天份。 再后来,老家一位同族的太爷爷去世,老人家辈份太高,因此哪怕到她这一代时,血缘关系已经出了五服,她叔还是带着她回乡参加葬礼。 时值仲夏,参加完葬礼后,她叔带着她在老家住了两晚,乡下人晚上喜欢在院子里纳凉,那晚月色正浓,满天繁星,她和叔叔坐在月色下听乡下的新戚们聊着乡间趣事,隐隐的,突然听到远处传来清越的竹笛声。 高手在民间。 那是她听过的最好的笛音。 清远悠扬,配着满庭月色,银河星光,成了她记忆中最美的夏夜。 后来回了京市,她便让她叔给她找了专精笛乐的民乐大师来教她,认认真真学了一年。直到那位老先生觉得她能出师。 或许是因为爱笛,所以对于骑牛的执笛牧童,莫名有了执念。 这大概就是她一个几乎没有童年的人对田园生活的全部想象了。 可惜几个小家伙玩的正嗨,完全没注意动他们的小寻姐姐对两头老黄牛的渴望。 倒是两头老黄牛被她炽热的视线烧的有点慌,哞哞叫着踱着步子,离她远了些。 七寻看着老只老黄牛一边踱步一边远离她的样子,啧啧了两声,为了保持自己小仙女的人设,决定暂时作罢。 当然,这只是她的自我安慰,事实是,虽然上辈子她的骑术不错,但那也只限于马,老黄牛什么的......真的有点方呢。 也许下次她猴哥在的话,有他保护,她可以尝试尝试。 今儿还是算了吧,要是摔下来,还不够三小只笑话的呢。 她丢不起那人。 看样子,和三姐学武,和猴哥学修炼的事情,必须抓紧。 秋日晴空如洗,阳光正好,七寻盘腿靠坐着捆好的蒲草上,看着眼前的幼童嬉闹,黄牛悠然啃草,竟有了岁月静好的感觉。 只是这岁月静好不过享受了片刻,远处便传来马蹄声。 七寻一惊,忙起身远眺。 在她这一世有限的几年记忆中,还从来没有在宴家村这片地界上听闻过如此密集的马蹄声。 她忙叫过三个幼弟,把她们护到身后。 好在他们几人所处的位置并不在通往村落的大路上,与大路还隔着一片大约二十多米的田地。 三个小家伙看着十多骑呼啸而来,也被吓的不敢吱声。 待那十多骑近了,七寻才发现,这些人身上的穿作也不一般,头顶黑色无翅幞帽,身着黑色长袍,背后是绣着红色展翅雄鹰。 七寻看着呼啸而去的十多骑,安抚的摸了摸明显被吓着了三个幼弟,心里却在想着,这些人究竟是什么人? 只是搜寻了有一下记忆,也搞不明白。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这些人肯定不是一般人,应该是大夏军方的人。 她自己前世就是军人。那种特属于军人的味道,她一下子就能闻得出来。 只是,这十多名骑士肯定不是普通的军士。那满身的血勇彪悍,真不是普通的军队能有的。更重要的是,服装太炫啊,那是普通军人能穿得起的么? 安抚好几个小家伙,七寻才叮嘱:“我瞧着这两头牛也吃的差不多了,一会儿二哥来接我的时候,你们也先回吧,谁知道刚才那些人还回不回来,别冲撞了。” 三个小家伙赶紧点头,小八还问:“小寻姐,刚才那些人可威风了,你知道是哪里的贵人吗?” 七寻摇头:“姐也不知道啊。” 小九道:“那我回去问太爷爷,太爷爷肯定知道。太爷爷什么都知道,太爷爷年轻的时候还去过盛京呢。” 七寻亲太爷爷年轻的考中进士,在翰林院当了一辈子的小京官,因此曾叔祖父去过京城探望过兄长。 小九这一提,七寻皱了皱眉头。 她爹她娘都是在京城长大的,奇怪的是,她爹和她娘,从来没和她们提过京城的事。 等回家,先问问她娘。 如果以前是觉得他们小,因此不提的话,现在她娘也知道她们兄妹几个是什么人了,不至于再把他们当小孩子看。 正想着呢,就见二哥快步跑了过来。 看到七寻安然无恙的和三个小家伙在扯闲篇,大圣松了口气。 “小寻,哥来接你回去。” 把两捆蒲草用棍子挑好,又拎了小九和小十放到牛背上,交待三小只:“小八,你也带着小九和小十赶紧回家。” 三小只也不敢继续放牛了,听话的随着堂兄堂姐往村里去。 到了七寻家门前,七寻跑进院里拿了几个柿子给了三小只,等三小只高高兴兴的往村里去,七寻才和二哥回了院里。 七寻这才问猴哥:“哥,刚才那些人你见着了?” 若不是见着那群人,她猴哥应该不会急冲冲的跑去接她。 第二十七章节 万万没想到 大圣把蒲草挨墙放好,才皱眉道:“娘说是藩王红鹰卫,只是不知怎么会出现在我们这穷乡僻壤之地。” 清泽府是大府,虽离京城数千里之遥,但亦是整个大夏能排进前二十的繁华之府,临江县也绝不算是穷乡僻壤,不过清泽府并无藩王,所以藩王亲卫的红鹰卫确实不应该出现在他们这里。 安平镇虽然临近南北水路,但晏家村毕竟离着水路码头还有二三里的路程呢,这些人偏离交通主道出现在这里确实奇怪。 七寻觉得这真不是个好兆头。 也难怪她娘担心,让二哥赶紧来接她回家了。 不过七寻虽然好奇,要说怕,倒是半点不怕。 至于猴哥,他连天兵天将都能捶的稀里哗啦惨不忍睹,还会怕个藩王亲兵卫?不存在的。 屋里公玉明溪见闺女平安回来,提着的心终是放下。 七寻好奇的问红鹰卫的事情,实在是她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连听都没听说过红鹰卫的存在。而她虽然前世从事的是科研工作,但本质上她是军人,自然会对引发她骨子里崇武热血的那份对红鹰卫的兴趣。 公玉明溪神色凝重:“以前不和你们多提外面的事情,是因为你们年纪小,如今倒是能说一说。咱们大夏藩王皆有两千武士亲卫,藩王中,亲王是青狼卫,郡王是红鹰卫,无论青狼卫还是红鹰卫,都和普通的军队不一样,是真正的武士组成的精兵强将,实力仅次于帝皇亲卫夏龙卫,可咱们清泽府并无藩王,按说这些红鹰卫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我想,今儿咱们见着的红鹰卫,应该三百里外的升州府的棣王亲卫。藩王亲卫轻易不得出藩地,他们会跨府出现,就一定是有重大的事情,且大抵不会是什么好事......总之这几天你们都老实待在家中,别往外跑了,以后遇见红鹰卫,一定要离的远些。” 皇权为尊的道理,猴哥还是懂的,但懂不代表他怕。 “敢伤我妹妹们,管他什么青狼卫红红鹰卫统统捶成死畜卫。” 七寻:......她家猴哥果然不仅接地气,还接地府啊。 “娘,什么叫真正的武士?和普通军人有什么区别?” 七寻继续当好奇宝宝。 虽然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八年,但之前就是一个乡间认识几个字的小农女,对这个世界的认知相当有限。 其实那天听儿子提修炼的事时,公玉明溪就想说的,但想了想,到底不言语。 公玉明溪嗔了儿子一眼,给她家天才小闺女解惑:“嘿,这两天满脑子都是前世今生的事,竟忘了给你们仔细说说如今的世道,现在就把我知道的和你们说一说,也省得以后遇上麻烦,失了应对。” “我虽在盛京朝歌城长大,但对武士所知也不多,只听说这是些有别于凡人的修行者。就和之前昊儿说的一样,修行也是需要资质的。但我之前也不过是太医院的太医之女,仔细的便不大清楚了。据说,武士有品级境界之分,从低到高为一品武士,二品武士,三品武士,这是低级武士,往上便是中级修为,分为武师,宗师,大宗师,再高级的修者,但是武尊,武圣,听说古时还有超越武圣的存在,但具体品级我便不知道了。如红鹰卫,只能是一二品的武士,领队只能是三品武士,不得超过三品。青狼卫最高也只能是三品武士,领队不过超过武师。最高级别的便是帝皇青龙卫,最低三品武士。红鹰卫和青狼卫皆是私卫,但也隶属军队。青龙卫却不一样,虽是帝皇亲卫,但却不是私卫,是临驾于所有军队之上天子亲兵。其中有多少中高级的修士,便不大清楚了。” 七寻万万没想到,她本来以为自己投身的是个普通古代封建社会,她是来种田搞基建的,不想竟然是个高武世界,难不成还得玩打脸升级流? 还好还好,有猴哥这个超级外挂呢,倒不用担心小命如何。 她猴哥可是连阎王殿都敢闯,生死簿都敢霍霍的狼人啊。 真遇上危险,她只需要生死看淡,不服就让她猴哥干就行。 她好奇的是:“娘,既然这些修者军队,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 公玉明溪轻笑摇头:“虽说有修者资质的千中无一,可大夏强盛,数十亿人口,因此有修炼资质的人,也不并少。可穷文富武,武士既占了一个武字,便有资质,想修炼,也不是普通人家能承受的。修炼也是需要资源的。因此,帝国在修者的数量上,便会进行控制,否则便是强盛如大夏,也承受不了全民修炼。何况真的全民修炼,也不利于帝国统治。所以修者的选拨,多是在豪门贵胄之族中选。另还有两处学院中的学子亦有被选中者。不过,我听说过我们大夏还有两个门派亦可修炼。” “所以,平民是没有修炼的机会的?” 这就相当于知识垄断啊。 难怪自己没听说过。 公玉明溪摇头:“虽少,倒也不能说没有,学院便有平民学子,门派也会从民间选才。” 但那也是杯水车薪了。能不能被选上,还得看运气和资质。 且在七寻看来,这样的民间选拨,也不过是弥补豪门子弟人选的不足罢了。大夏立国数百年,宗室和世族豪门林立,世族和豪门之下亦有官宦群体,有的是人。 至于真正的天才会不会被埋没,对既得利益者而言,这是不需要考虑的问题。 而为了有利于统治,关于武士修者的事情,利益结团当然会淡化处理。这也是民间虽然知道修者,但知道的人极少,也极少谈论的原因了。 这也是晏爹晏娘虽然出身京城官宦人家,但也没和他们这些孩子提起武士群体存在的原因。 七寻先前以自己对这个世界短短八年的认识,以为这就是个类似大唐的强大帝国,但没想到,这个国家竟然有数十亿人口。 要知道,她前世的国家也不过才十数亿人口。而整个星球的人口也才七十多亿。 而现在的大夏,以她知道的田亩产出,要养活数十亿人,可见地域是何等的广阔。 武士的事先不关心,反正她猴哥说了,他们现在也是可以修炼的,虽然和武士体系可能不太一样,但七寻不觉得,她猴哥仙界的修炼之法会不如如今这个凡界。 她关心的是,大夏到底有多大,这个星球有多大。 “娘,我们大夏国地域有多大?” 第二十八章节 大夏有多大 “大夏分九大州,九大州下设九郡,九郡下设九府,九府下九府下设九县,九县下设九镇,整个大夏,如咱们清泽府的府城,便有729府,而如我们临江县这样的县,有6561县。当然,我们清泽府虽然不在中原腹地,离着盛京朝歌城有数千里之遥,但也极为繁华,绝不是偏远之地,因着临近水道,又是水陆交通的要塞,论起繁华,在整个大夏数百府城中,能排得上前二十,算是大府。至于说整个大夏有多大,那得有亿万方里吧。” 七寻差点一句卧糟脱出口。 如今的所谓里,是三百步一里,换成她那个时代的市里,大约一里相当百分之八十三左右一市里。 亿万方里,也得八千多万平方里,四千多万平方公理啊,差不多后世五个华夏国那么大。 难怪能养活那么多人。 所以,这个星球到底有多大? 七寻觉得自己的三观得重组一下。 “娘,如我们大夏帝国一般强大的国家,有多少?” 公玉明溪失笑:“这片大陆,我们大夏自然是最强大的帝国,周边倒是有些国家,但都不足为虑。不过北边的草原各部民族十分强悍,时有扰边之举,因此边疆也不太平。至于其它大陆,我却不太清楚。” “还有其它大陆?” 不过,仔细一想,她生活过的蓝星还有五大洲呢。这里有其它大陆也不奇怪。 “自是有的,我从古籍上看过,据说海外还有另外几片大陆,不比我们大夏所在的大陆差。上古时期,几片大陆还有往来,但近一千多年,却没有听说过其它大陆的消息了。” 这可真是个奇幻的世界啊。 看样子,这个星球远比她曾经生活过的蓝星更加广袤。 真的很想去外面看一看啊。 七寻身为科学家的灵魂舜间被熊熊燃烧。 如果有一天她能像她猴哥那样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可不就能满世界溜跶,想去哪去哪了? 虽然梦想有点遥远,可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七寻觉得自己又有动力了。 她可是探索过太空的天才科学家啊。 还不能看看这个星球了? 科技的发展可能需要太长时间的积累。 但修炼的事情却近在咫尺啊。 必须要努力了。 七寻两眼星星的盯着她猴哥,把大圣吓了一跳。 “干嘛?”不是在听娘说话么? “大圣哥,有没有什么办法加快修炼速度?” 大圣哥直接给她的脑袋来了一巴掌:“洗洗睡吧,梦里什么都有。” 七寻:...... 她的猴哥终究是跟着她学坏了啊。 行吧,过犹不及,谁还能一口吃成个胖子不成? 再一看自家这小破屋,梦想暂时终究还没照进现实呢,先把自家的日子过好再说。 但该好奇的问题还是得先弄清楚。 “娘,你先前提过什么学院,还有门派,是什么学府和门派?” “门派神秘,我也只知道有这么个存在罢了,倒是学院我却知道的。娘曾经也想考过,只是那一年,刚好生了一场病,错过了考试的时间,后来你外祖父辞官,带着我回乡,便也失了考取学院的机会。京城有两个学院,分别是帝国公学国子院,还有皇家办的皇家学院。皇家学院只有大夏国的人能报考,但国子院却无论是否为大夏子民,哪怕是外国的学子,也可以报考。两院都不限男女。不过年龄却是有限制的,均不得超过十八岁。你爹便曾是国子院的学子。只是后来你曾祖父母去世,他不得不回乡,这才弃了学业。” “所以我们也能报考?” “这是自然,你爹这次带你大哥进京,未尝没有想让你大哥长长见识,将来报考两院的心思。只可惜你二哥不爱读书,你们年纪又小。再说,在京城生活可不容易,我们家没那财力,无法带着你们在京城生活,倒是耽误了你们。你若真想考,往后便认真读书,咱们再想法子赚些银钱,至少得把往京城的路费给赚出来,待你们考上,学院里包食宿,你们年纪也大了些,我和你爹哪怕不在京城生活,也能放心。” 就现在自家几个孩子的聪明劲,认真读几年书,不怕考不上。 至于二儿子,算了,他是神仙,不提他了。 公玉明溪这会儿心也热起来。 盼儿成龙,盼女成凤,这是天下所有做父母的执念。 她也有! 要是以前,她是不敢想的。但现在,完全可以想一想。 她就不信,就自家现在的这几个孩子,还比不上那些两院学子! 虽说觉得神仙儿子大可不必提,但公玉明溪还是火热的看了一眼儿子。 大圣继被妹妹的目光吓了一跳后,又被他娘的目光吓了一跳。 “娘,我......我要不也努力读书试试?” 毕竟是老母亲的期盼啊,让她失望是不是有点不孝? 想当年他在灵台三寸山,也是品学兼优的学霸一枚呢。 “哎呀我的儿,”公玉明溪大喜,“只要你愿意读,娘就支持你。娘今儿晚上便教你们读书。娘两世为人,别的不敢说,只读书一项,不落于人。教导你们,娘还是有自信的。” 七寻心道,您可不就自信么?您连您师祖天下第一词人苏大学士都觉得不如您,天下文人之首的欧阳公您也嘲笑过他不会写词哩。 论狂还是娘您狂。 不过,七寻觉得读书学习这事要得,在这个古代世界,她的文科确实是短板。 但首要的事情,还是赚钱啊。 没钱连京城都去不了不是? 七寻总结:“所以,还得先赚钱。” 赚钱这个事,公玉明溪就挠头了:“要不,我去镇上或者县城的书铺寻点抄书的活计?” 她的字可不差。 大圣摆手:“何必累着娘,我去打老虎去。” 路叔说了,老虑忒值钱。他们这片深山里就有老虎。 爹和大哥去京城才带了一百多两银子,一只老虎的事儿。 他要是打死个十几只虎,足够他一家去京城了。 总之从现在起,大圣决心和老虎干上了。 至于七寻,原先虽然也想着赚钱改善生活,但没那么急切,也不想太出挑,毕竟她以为以后要一直在晏家村生活下去的。 谁想到,还可以去京城读大学呢?这路可就走宽了啊。 她之前一直以为,现在女孩子是不能上学亦或顶多进那什么女学呢。毕竟他们这里,没有女孩子进学不是? 盛京气象,果然不一样。 第二十九章节 谁还不是个学霸呢 七寻一时对古代生活热情高涨。然后带动的全家都热情高涨。 惟有大圣哥哥有点苦逼。 让一只猴子读之乎者也太痛苦了。 七寻表示不解:“大圣哥,你在灵台方寸山应该是读过道家经典的,后来去西天取经,读的是佛经佛典,无论道家经典还是佛家经典,对于正常人来说,都极诲涩难解,你道经佛经都不在话下,学现在的经史子集,怎么会难?” 大圣哥表示:“用你的话说,谁还不是个学霸呢?我这不是坐不住么?” 七寻心道,我还想把《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引进咱家小课堂呢,你这就受不了啦? 文史哲理解世界,数理化运用世界,咱得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啊。 想到就做,先从小学数学开始教起,并且天天把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挂在嘴边。又举例说明,如修真界炼器需要物理化学知识,炼丹需要化学生物学知识,符阵需要数学天文学等知识,别说凡人需要科技改变生产力,就是修仙也需要科学修仙啊。 一家几口被她念叨的头疼,不得不端正学习态度。 好在自家个个智商远高普通人,因此七寻的教学成果喜人,让她十分有成就感,毕竟学神和学神之间总是能惺惺相惜并且殊途同归的嘛。 身为老娘的公玉明溪表示,果然三人行必有我师,她这当娘的教经史子集,诗词哥赋,林妹妹可以帮忙给哥哥姐姐们补学。神医姐姐教基础医理和药植,七寻可以补充一些后代西医学医理和生活卫生常识。猴哥教修炼,神医姐姐可以补充以凡间武学。七寻便教数理化。中间还夹杂着各自世界的一些逸闻趣事,各人都学的兴致昂然。 总之,在没有耽误正事的情况下,晏家早晚小学堂开的如火如荼。 这天七寻正蹲在发酵池边观察池中的稻草发酵情况,就听身后有人叫她:“小寻,我听二婶说你想造纸?” 七寻回头一看,是灵舟堂兄,也没起身,只笑道:“看到外公收藏的古籍中有提到造纸的,我试着玩呢,现在肯定制不出好纸张,但草纸应该没问题。哥,你怎这会儿来我家?” 灵舟逗她:“哥哥来你家,还得赶时赶晌的啊?” 这不是正下午三四点,按说应该是她在家帮家里干活的时辰么? 七寻也不管他逗自己,翻了个白眼道:“你迟来会儿能赶上晚膳啊,上回二哥和路叔去山里,不是猎了头鹿么?二哥留了只鹿腿肉,我们家这几天晚上每天都烧鹿肉,你赶晚膳的点儿过来,还能饱口腹。三姐的厨艺可好了。” 自家老娘和小五同她一样都是美食家,生生要把三姐逼成厨艺大师。虽则才几天,三姐厨艺进步斐然。 灵舟揉了揉她的头,一边看着酵池,一边道:“我哪里就馋那点鹿肉,前几天你们不是给太爷送了一只鹿腿么?这几天我家也吃着呐。我是来给你们送吃的,你不是把那做豆腐的手艺教给了我们家么?今天家里头一次做豆腐,我娘打发我给你家送些来尝尝,看做的如何。” “咦,”七寻听到豆腐,倒起了兴致,忙起身拉了大堂兄,“做成啦?走,我去看看。” 这豆腐的生意,是经了太爷爷的首肯的,原本是要给七寻家二成红利的,不过公玉明溪觉得四闺女说的对,这本来就是赠的辛苦钱,虽说工艺是她家提供的,但她家啥也不用干,一成尽够了,全当是教敬老太爷的。 七寻又问老太爷的身体:“我这几日忙着,也没去给太爷爷请安,他老人家可好?” “好着呢,已经能下地了,多亏了三妹妹。” 这些天灵素给太爷爷配了药,又做了两次针炙,老太爷的身体明显见好,不但腿不疼了,睡眠也明显见好。 七寻点头:“那就好,得闲我就给太爷爷请安去。” 二哥之前去了一趟深山,结果狼和虎都没打着,倒是打了一头野猪,一只鹿,另还有些野鸡野兔的,其中鹿茸和鹿胎、鹿鞭、鹿筋最是值钱,三姐干脆自己炮制了才拿去卖,因此得了五十多两银子,极大的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 不过二哥还很遗憾没有猎着虎和狼,狼皮虎皮的梦想终窟没有成真。他还惦记着给太爷的狼皮褥子呢。 灵舟见她小人儿一本正经的样子,好笑道:“你倒是忙什么?” “忙着读书识字练武啊。”七寻假模假样的摇头叹气,“娘觉得我们没文化,压着读书呢。” 说到这个,七寻想着大堂哥明春要考童生试呢,便道:“我娘的才识不比我爹差,你要是读书上头有什么不明白的,尽可来问她。” 七寻觉得她娘才华横溢,委实没有必要藏着掖着,她娘上辈子都能名动大宋,千古流芳,凭啥这辈子就得屈于后宅,泯然众人? 再说如今的大夏,可比大宋强多了。虽然女子低位低于男子,但民风彪悍堪比她上辈子历史上的大唐,人家京城两院,女子还能同男子一样进学呢。 再说,她老娘大概名师遇上了高徒,相得彰益,现在很有些好为人师,教他们兄妹几个,教的可用心了。而且绝对没有后世不做家庭作业母兹子孝,一做家庭作业鸡飞狗跳的现象。 娘在教学上头,还是很有些名师风范的。反正她讲起文章,信手拈来,他们兄妹四个都听得津津有味。 当然,她娘只承认小五是她的得意门生,另外三个在她娘眼中都是棒槌就是了。 虽然关于棒槌这一点,无论是七寻,还是大圣哥和神医姐,都是绝不肯承认的。 灵舟倒是知道自家这位二堂婶婶也算是棋琴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了,至于水平如何,他是真不知道,更不知道这位二堂婶的学识竟然不比他最敬佩的二堂叔差。 但小寻还真不至于在这上头骗他。 而且二堂叔去了京城,二爷爷家的五堂叔平时在县里教书,也不在家,他最近一段时间,读书上遇到的问题,还真没地方问去。(因为编辑的建议,新书期,可能从今天开始,要改为每天一更了,过了这个时期,以后会恢复每天加更的。希望亲们能继续支持。爱大家。) 第三十章节 三观稀碎大堂兄 五叔还给家里捎信,让他去县城他那里住一段时间,顺便教导他读书,别误了明春的童生试呢。 要不是太爷爷这一段时间身体不大好,他爹不在家,三叔四叔又忙着去镇上赚钱,他不放心家里,这会儿还真去了县城了。 若是二婶的学问真的不比二叔差,那他尽可留在村里读书,平时还能照看家里,督促弟弟们读书,倒比去县城跟着五叔读书好。 且现在家里做起豆腐来,虽说三叔四叔不用再去镇上打短工了,但他是家中长孙,留在家里也能帮得上忙的。 七寻去看了豆腐,挖了一块尝了尝,觉得豆腥味不算重,也不涩嘴,还算不错,能往出卖了,不过她让大堂兄回去后再调整一下盐卤的比例试试,兴许能做的再好些。 灵舟自是应下。 这是家里往后养家糊口的营生,马虎不得,自是当精益求精的。 家中兄弟都读书,需要的银钱可不在少数,有了这营生,至少爹娘和叔婶们都能松口气了。 说完豆腐的事,灵舟便问公玉明溪:“婶娘,小寻说让我读书上不明白的地方,可来问您,这些日子我也积了些问题,正迷惑着,可否跟您请教?” 公玉明溪自然不会拒绝,灵舟是这一支的长孙,算是小一辈里除了她家大儿子灵蔚外,读书最好的一个。这孩子极有灵性,为人也沉稳,对弟弟妹妹们亦十分照顾,很有长兄风范,公玉明溪还是很喜爱这个堂侄的。 且丈夫对这个侄子亦十分看重,若不是银子不凑手,他当时是很想把这个侄子也带进京城去长长见识,开阔一下眼界的。 见侄子并不因她是女子就轻视,很谦逊的跟她请教,公玉明溪心下愉快,温声道:“自是可以,我平时每日清晨教导你弟弟妹妹读书,如此你二叔不在,他们也不至拉下功课,你若是不嫌弃,每日清晨过来跟着你弟妹一起读书吧。有什么不懂的,也尽可问我。” 灵舟大喜,二婶并不自谦,可见是真有真才实学之人,他这位二婶的性子,可不是爱说大话的人,他忙向公玉明溪施礼:“如此侄儿便叨扰婶娘了。” 公玉明溪笑道:“自家人,我同你二叔一般,自是希望你们都能成才,哪有什么叨扰不叨扰的。” 不过,想了想公玉明溪还是道:“我们家的书,多毁在了火灾中,我先前又没太关注科考的事,你明春要考童生试,教导你,便不好如教你弟弟妹妹一般。你家中若有往界科考的试题,明儿来的时候,顺道带来我先瞧瞧,如此方好弄明白给你讲些什么更利于你参试。” 之前丈夫便说过这位侄子明春考中的把握很大,如果再有针对性的教导,考个童生应该不是问题,一路把秀才拿下也有八成可能。 灵舟听了这话,连忙应了。 等到灵舟第二天来,二婶娘给他开小灶单独讲了一个时辰的课,灵舟简直佩服的要死。 他是真没想到,二婶娘讲课,典故信手拈来,用词文采斐然,甚至他感觉比之二叔的课,听起来更轻松易懂,有时候真的让他有豁然开朗之感。 其实,大宋是华夏历史上最文华璀璨的时代,而李清照又是生那个最璀璨时代中最璀璨的时代,她的父家母家夫家乃至师门,都是那个时代科考最顶级的存在,她自己更是凭借女子之身,挤身那个璀璨时代的文坛顶流,成为最灿烂的一颗明珠,被后世誉为千古第一女词人,以她的才华,于科举,说是手到擒来并不为过,教导一个小童生,当真不在话下。 小少年听了一堂课,两眼都亮晶晶,看他二婶,简直象是在看超级偶像。 公玉明溪被这孩子逗笑,多沉稳的孩子,难得露出孩子气的一面。又见他诗词上头还欠火候,便把前些日子默出来的自己曾经写的诗词给他:“这些诗词无事时倒可读一读,你小五妹妹于诗词上很有些灵性天赋,将来必有建树,你若有闲,倒可以和她聊一聊。” 灵舟讶然:“小五妹妹能得婶娘如此夸赞,定然极好,我从前竟不知,二叔竟未提过。” 等他翻了翻手上的诗词册子,惊道:“这......我从前竟从未读过的,天啊,这般惊才绝艳之作,婶娘,这是哪位大贤的诗词之作?” 公玉明溪:...... 惊才绝艳四个字,用的相当不错。至于大贤,倒不敢当。 虽然上辈子听了一辈子的赞美,可现在听起来,怎么还是那么叫人高兴呢? 咳了一声,公玉明溪罢手自谦:“哪是什么大贤,皆是我平素之作,家里的书烧毁后,我凭着记忆默了一本,你闲暇时读读也就罢了,倒不是什么大家诗词。” 晏灵舟:...... 他虽然做不出这么好的诗词,但读了十多年书,好坏他还是知道的。 徜若这些都不能算是好诗词,那他以前读的都是些什么? 小寻说二婶的学识不在二叔之下,真是帮着二婶谦虚了呢。 便是二叔,虽说也极有诗才,但就现下看来,是真不如二婶娘。 这么多年,他竟然都不知道二婶的才华。 二婶娘真是低调的人啊。 晏灵舟星星眼的看着公玉明溪,爱不释手的抚着手中的书册,他觉得,若二婶是男子,这会儿只凭这些诗词,怕早就名动天下了。 “婶娘,您的诗册,可以送我么?” 公玉明溪摆了摆手:“给你的就是你的了。不过诗词终究只是言志冶情之小道,倒不必在上头多花心思,读的多了,水平终能提高,然,虽是小道,想要有成就,却须些天份。你于诗词上头便有些天赋,可若说咱家这些孩子,你和灵蔚虽有天份,却是不如小五,所以我才说,你往后可和小五多聊聊。但若论务实经世之能,却是当数小寻。你读书是要科考的,诗词文章固然要学,但科考是为做官,做官便得务实,我寻思着,你每日方得抽出空来,和你小寻妹妹学上一个时辰。刚好也到了你小寻妹妹的课时,你今儿先听一听罢。” 灵舟:...... 突然觉得,我妹妹好像都不是我认识的我妹妹了。 但二婶娘既这般说,肯定是有的放矢,绝不是空口忽悠。 等听完小寻妹妹给他们几个讲的课,灵舟目瞪口呆的险些缓不过劲来。 默默消化了一会儿,灵舟依旧不敢相信,就这?这就是我家小寻妹妹?那我以前认识的那个淘天淘地爱起来想捧手心里,恨起来特想捶她一顿的小寻到底是谁? 等到小寻妹妹的课结束,轮到三妹妹灵素的时候,灵舟已经彻底无语了。 三观稀碎。 第三十一章节 你没有压力吗 真的,万万没想到,我家妹妹皆大佬。 灵素被长兄一脸梦幻的懵逼表情逗笑,安慰他道:“以前爹在家的时候对我们读书上的要求极是严格,因此我们不敢多说,可娘对我们要宽松的多,又说各人的天赋不一样,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让我们相互学习,倒好扬长避短,弥补自身不足。我曾跟着外祖父学医,于医学上倒比兄长们强些,娘觉得学点医理知识很是实用,因此才让我教你们些基础的药材和医理,以后出门在外,不定哪天就用上了。灵舟哥若是没有兴趣,也可不学的。哥你明春应试,如今倒大可不必在这上头浪费时间,便是想学,以后再学不迟。” 那句“三人行必有我师”,却是刻在了灵舟心中,他觉得二婶这人真的神奇,这话当真令人警醒。 老实说,他以前是很有些少年人的自傲的。就连二叔也一直夸他读书天赋之强,整个临江县也是少有,若非怕他自满,早两年其实他就能参加童子试了。当然,也是压一压,应试时成绩可更好些的原因。 家中兄弟,也只二叔的亲儿子灵蔚可以与他一比。 但他自觉是长兄,阿蔚又比他小了三四岁,看待阿蔚就是需要自己照顾的弟弟,哪里会与他比?所以哪怕灵蔚读书上头并不比自己差,他也只有高兴的。 可今天再瞧,不说家里的兄弟们,只三个妹妹,便有他不如之处。 灵舟此刻又是高兴,又是自惭。 他是长兄,当然希望下面的弟弟妹妹们成才,如此以后相互帮衬,晏家才能走的更远更强。 但他毕竟是长兄啊,发现自己连妹妹都不如,心情是相当复杂了。 他回味着“三人行必有我师”这句话,又看了看正神游天外的公玉昊,心情就更复杂了。 这倒霉孩子虽然姓了公玉,但血缘上毕竟是自己的亲堂弟,二婶三个妹妹都夸了,惟独没提他。 从前他觉得昊弟不爱读书性子淘些也没什么,反正有他们这些兄弟帮衬着呢。 可现下一看,便有些替他着急了。 妹妹们都这么能干,他怎就一点不争气! 灵舟决定鞭策一下弟弟进步,便拍了拍公玉昊的肩:“昊弟,二叔虽然不在家,你也不许光顾着玩了。等二叔回来,看你一点进步没有,怕不是要扒了你的皮。妹妹们都能努力读书,你可得给妹妹们做出好榜样来。你就不想也给妹妹们上课?” 猴哥:? 我给她们上课了呀,教她们修炼呢,她们可喜欢了。连娘都跟着学呢。 谁还不是个学霸了? 猴哥翻了个白眼:“我教他们练武了。我娘说强身健体比读书还重要!没有好身体,什么都白搭。” 灵舟:...... 行吧。论这个,真是谁也比上不上你。 大夏文武并重,这小子说不定走军武,也是个路子。 可学武没人良师教他啊。这小子学的那点强身拳脚,真走武路子,也是不成的。 但就他们家这个情况,哪里找好的武师傅去? 灵舟很为小堂弟忧愁。 姐妹三个见大堂兄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她们家大圣哥哥,都扭头偷笑。 大圣哥瞪了三个妹妹一眼,一把揽过灵舟:“你就别为我担心了,我好着呢,走走走,三妹妹的药材都放在后院里晾晒呢,我们先去学识别药材。” 灵素是现场教学,先识别药材,然后告诉他们这些药材的药理,简单的药材处理,遇上什么伤痛可以用上,如何用。这样以后在外有了病痛,实在找不到医者时,也能简单自救。 教的很是灵活,学起来也简单易懂。 灵舟跟着听了半个时辰,也觉得三妹妹教的这些极为实用,因此听的很是用心。 他也不觉得他一个读书人学这些没用,晏家是耕读人家,和那些真正的诗书传家的清贵之门不一样,他六七岁就能帮着家里干活了,启蒙后,也是边工边读,家里的农活是一样要做的,绝对不存在因为读书就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美事。 不只是他,就连在京城长大的雍梧二叔,回乡后,哪怕太爷爷再疼他,农闲时还罢,农忙时也是要下地干活的。 务农他都觉得正常,学些药理术数,他觉得也很必要。 再说三妹妹教他们药材药理,也是为了以后出门在外,多一个保命的手段。 他的理念很实在,世间知识,凡是能学的,那就都是有用的。 公玉明溪见这孩子学的还挺认真,不由点头。 谦逊,务实,勤奋,宽厚,沉得住气,又不失少年人的锐气,这孩子得晏雍梧看重,不是没有道理的。 并非只是因为他是自家这一支长孙的原因。 等灵素讲完医课,今日的晨课也就散了。 灵舟脸上带着些恍然的小声问公玉昊:“昊弟,妹妹们......这么厉害,你没有压力吗?” 我需要什么压力?我也很强的好吧? 猴哥莫名其妙的看了一眼灵舟,想了想,还是道:“要不你明天早半个时辰过来跟我学武?小寻说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好的身体,一切都是虚妄。” 灵舟觉得自己身体好着呢。 再说学武那是一般人家能学得起的么? 小堂弟学武,那是因为他不爱文却好武,有武学天赋,公玉外祖又是医者,用于强身健体的药材不需要花钱去买,而且之前他们家条件不错,所以他才能学武,自己家的条件可支撑不起自己学武。 唉,其实他也想学呀。少年郎谁还没个侠士梦? 自觉委婉的拒绝了小堂弟盛邀,被刺激了一早上的少年带着梦幻表情回了家。 回家还得检查一下弟弟们的功课,然后帮着家里干活呢。 知道婶娘家现在日子艰难,他也没留下来吃饭。 灵舟一走,七寻便去了猴哥住的房间,如今这里除了猴哥晚上来睡觉,也成了七寻的工作室。 猴哥卖了上次的猎物,便给她买回了木工的一套工具。木材也不用买,他有储物空间,悄悄去深山里,给七寻挑了好些上好木材回来。 只要仔细找,深山中无人踏足的区域,倒塌的经年巨木随处可见,运回来只要简直处理便可使用,比砍伐新木再去处理,要方便的多。 七寻倒也没急着做纺车织车,她现在做的是家里正需要的桌椅橱柜和炕桌。 猴哥意外的对木工起了兴趣,而七寻到底年纪小,力有不逮,猴哥可算是给她帮了大忙了。 第三十二章节 您怎么还人身攻击呢 现在七寻只需要画出图纸,墨线,切割木材和拼装都由猴哥来完成。老省事了。 而出来的成品,也让公玉明溪和三姐五妹赞叹不已。 主要是,七寻设计的款式,集合了后世家具的审美与实用大成,又带了古典元素,别具一格。 家里不建房,暂时便不缺银子,上回进深山数天,路叔这些天也需要修养修养身体,猴哥便也不急着进山,正沉迷于制造家具中不可自拨。 兄妹两联手,半个月时间,便制出了一个四开门和两个六开门的大衣橱,猴哥自己是四开门的,娘和三姐妹合用两个六开门的,好在房间足够大,也放得下。 另还做出了一张三米长的一米五宽的大书桌,并配了六张椅子,放在堂屋里。他们平素读书学习的时候用。 除此之外还打制了两张炕桌。 至于其它的家具,留着以后慢慢补充也就是了。 做好后猴哥还意犹未尽呢。 不过打制好的家具,还得上漆上画。 作画的事,就交给了老娘来。 好在画笔和颜料家里已经买了。 七寻画了草图,她给猴哥画的是仙侠题材的仙灵山水,而自己和姐妹的,则是粉嫩的樱花。 她的画工可不比她娘,因此草图出来,还得指着她娘公玉明溪照着这个构思再加工。 画好后,再上清漆,漆干后,晾上几日,便能用了。 一直等漆上好,七寻才寻思起纺车来。 因为还有些部件是铁制的,倒也不急,刚好也让她猴哥歇几天。 不过猴哥觉得完全没有歇着的必要。 正好路叔那边先前虽然得了些银子,但过冬的储备还没全张罗好,也是需要银子的时候,便约猴哥进山。猴哥自然答应下来。 灵素想着她跟着进深山,寻些上好的药材,自家用不说,还能换些银子回来,不比她哥打猎的收获差,要知道药材比猎物可贵多了,而寻药材这种事,她是专业的。 便想跟着二哥一起去。 经过这些天,灵素早把止辈子的武艺拾了回来,尤其轻功,练的极好,虽然内力不行,但她现在尝试修炼了,身体素质本身就比上辈子要强的多。要知道她上辈子虽是神医,但自幼体弱,于武学上头其实一般。 猴哥觉得有他在,三妹妹跟着进山不成问题。而且红鹰卫的事情,这些天都没再有动静,倒也不用担心。两个小妹妹学了这些天的武艺和修炼,打个成年人也还行,三妹妹和他一起进山,也不用不放心家里,便应了下来。 等三人进山去了,灵玉的笔袋也绣好了。 原先只答应送一个笔袋给灵舟哥的,但只送大堂兄一个人也不好,堂兄弟们都读书呢,没得厚此薄彼,家里现在又不缺碎布料,便干脆一人给做了一个,她干活不快,这才十多天才绣好。 公玉明溪绣活不如小闺女,看了成品直夸好。 出身豪门,她的眼界可不低。 被娘夸奖,灵玉还是挺高兴的:“回头我给娘和姐姐们一人绣两个荷包。娘喜欢什么绣样便告诉我。” 她的针法是苏绣,七寻感兴趣的问:“小五可会双面绣。” 灵玉白了她一眼:“你要求还挺高。会倒是会,只是双面绣太费神,我平时不大绣那个,手艺一般,你若想要,只得慢慢等了。” 她上辈子十天半月绣一个荷包就算不错了。 这辈子也是身体好了,每天做一会儿绣活也不觉得累,所以才动手的。 左右家里有哥哥姐姐,她不需要做什么,闲着也是闲着。 不过被四姐姐这一提醒,她倒觉得手痒,荷包用不上双面绣,但绣几个帕子倒使得。 入冬后闲在家里,也可绣个桌屏送给娘。 至于大件如屏风,等以后得闲的也能绣。 有娘和哥哥姐姐们宠着,她现在也没什么烦心事,姐姐们又不擅长针线活,她其它的事帮不上忙,除了读书,一早跟着练练武,也就针线活能干了。 公玉明溪倒不讲究这些,自家现在就是个农家,吃上头还罢了,穿戴委实不必太精细,便摆了摆手:“做着玩也还罢了,仔细伤了眼。不用听你四姐姐的,她就是只猴子,再精细的东西她也用不出好来。” 七寻:......疼妹妹就疼妹妹,您怎么还人身攻击了呢? 灵玉捂嘴偷笑。 七寻傲娇的哼了一声,自去发酵池看她的纸原料发酵的怎样了。 看完发酵池,做好记录,又去喂她的兔子。 如今兔子已经养了三十来只,她可上心了,就等着纺车做好后,剪了兔毛纺毛线织毛衣呢。 有了毛衣,这一冬的日子就好过了。 但三十来只兔子远远不够,因此猴哥上山,除了打大猎物,兔子是重中之重。 她原本还计划着养几只鸡的,但猴哥每常上山,都有野鸡的收获,鸡蛋也寻了好些,足够家里吃的,养鸡的计划便搁浅下来。 倒是兔子的口粮,现在成了个问题。 家里现有的那点菜,也就只够自家过冬的。 可惜她的空间现在依旧打不开。 猴哥和姐姐上山,七寻的纺车计划暂停,自家又没什么家务活让她做,她便想着给老娘做麻将,她娘的爱好嘛。 酒暂时是酿不成了,粮食没得浪费,但牌还是可以做的。 可惜暂时找不到适合做纸牌的材料,可好木头不缺,刚好做麻将。 但家里就三个人,凑不成四个麻将搭子,因此做出一副麻将来,也没得人玩,她索性多做了两副。回头送一副给太爷爷去,大冬天的,老人家又没别的娱乐,正好打麻将。 等猴哥和姐姐回来,她麻将都做出四副来了。 这回他们得了猎物并未先去县城和镇上,而是直接回了家。 猴哥终于圆梦,捶死两只老虎,踏着黑回来,把公玉明溪吓了好大一跳。 除了两只老虑,还有两只红狐,两只鹿,十多只野鸡,十多只兔子和六只狗獾。 不只如此,灵素还寻到了一支三百多年的人参,两支一百多年的人参,五六支五十年往上的人参。灵芝也寻了一支碗口大小的,几支小的。其它的药材也采了满篓。 七寻一看,自家的两进大院子妥了。 第三十三章节 内心吐着糟,脸上美滋滋 原先七寻还觉得,虽然自家个个都是大佬,但赚钱这事还得靠她。 便现在一看,得了吧。 后世流行拼爹这一词,可拼爹其实拼的是家世。 虽然还不知道她爹她大哥是个啥情况,但就目前这个情况看,有她老娘二哥三姐和妹妹,她绝对是拼爹界的扛把子。 拼爹吗?我爹隐藏技能还未发,我娘已是文坛泰斗,我哥是神仙,我姐是神医,我妹是仙姝,就问我怕谁? 银子,呵呵,时间问题而已。 有大佬家人让我躺赢,都没奋斗的动力了呢。 内心吐着糟,脸上美滋滋。 灵素开心道:“二哥说是虎皮留着,一张孝敬太爷爷,一张该分给路叔的,留给左家阿爷。两张红狐皮留给娘,狗獾子皮留给我们姐妹三做坎肩,我只把虎骨做成药酒卖便好,虎肉可也先卖了,鹿和先前一样,肉咱自家留着吃,鹿耸这些炮制了再拿去卖,狗獾子油难得我做出来自家用。三百多年和一百多年的人参还有大灵芝我们自己留下,以后不定哪天就用到,只把几支几十年的人参和小灵芝炮制好卖掉就好。只这些打算卖了的,再加上家里的积蓄,就尽够咱家起个院子了。娘您看可好?” 公玉明溪:...... 成吧,儿女虽小,当大用了。 果然四闺女说的对,她以后只管受了儿女的孝敬,享受起来就成了。 所以,她就不发表意见了:“你们自己拿主意。只是如今这个天气,眼看着就就深冬了,建屋怕是不成。” 七寻建议:“要不先打地基,青砖和瓦也先订上,木材让二哥也挑好的准备好,开春就能直接建屋。” 公玉明溪点头:“成。” 建房子木材也是大头,自家二小子可去山里寻,能省一大笔银钱。 家具自家也能做,这又省了一大笔。 因此上,只需要花青砖和瓦还有人工钱,自家的存银加上这些药材和猎物卖的银子,建个两进大院子,还真够用。 猴哥一挥手:“娘不用担心银子,这次的猎物,虎皮我说了给左家阿爷一张,因此路叔自己要了两只鹿和一些野鸡野兔,现在拿回来的都们咱们自己家的,路叔那边不必再分,过几天我再进一趟深山,换个远些的山头,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再猎两只虎,到时给娘留一只虎皮,其它的卖掉。定能再卖上百十两银子。” 灵素也笑:“深山里人迹罕至,积年下来,上好的药材不缺,不是外围能比的。我们不过转了两个山头,便寻了一支三百多年,两支一百多年的人参,有些才几年十来年的人参,我都没动,光这些几十年的人参,我炮制好再卖,也能值个几十银两子了,何况还有灵芝,价值不比人参差。回头我和二哥再进趟深山,多寻些药材回来,一部分卖,一部分我咱们自己留着,我再制些药丸备着。不说别的,只二哥陪我进山采药的收益,便足够自家过上富裕日子了。年前我和二哥再进两次山,什么都不愁了。” 公玉明溪还是有些担心:“深山里毕竟危险,这几天我的心都悬着,咱家现在吃喝尽够了,建屋的银子也有了,大可不必再冒险。” 猴哥道:“有三妹妹配的药包呢,蛇蚁靠不了身,就算万一被毒物咬了也不怕,三妹妹就能医。大的猎物我就能对付,并无危险。娘不是说让妹妹们考国子学么?所以多存些银子才好,省得进京了没得花费,又让娘您操心。” 他没说的是,身为天生神魔,哪怕现在只是凡体,但山中大虫也不敢近他的身。为着这个,找大猎物都费姥姥心了。有些灵性的,没见着他就远远躲了,要不是自己身手快,压根儿就追不上这些大虫。简直没处说理去。 公玉明溪翻了个白眼:“什么叫你妹妹们要考国子学,你也得考。” 好吧,山中大王下山就成了苦逼高考生。猴哥挠头:“知道了。我肯定能考上。” 公玉明溪哼笑一声,也不和儿子饶舌,只吩咐道:“且先歇着,娘给你和素儿做吃的去。” 在山里窝了这么几天,孩子该累坏了。 七寻也没说去给她娘帮忙,灵玉是见着老虎,哪怕是死的,也躲的远远的,赶紧随老娘去了厨房里,七寻则是蹲在老虎边上打量。 到底是山中王者,哪怕现在成了死虎,也自有一股让人胆颤的威摄。寻常人还真不敢靠近。 七寻是见过公园里的老虎的,虽然公园里的老虎没有野生丛林虎的霸气,但这不是现在眼前的是死虎么? 她又是可惜又是开心的摸了摸虎皮,叹道:“果然不愧是山中王者啊。” 又去摸红狐皮,想着娘本就生的美貌,围上红狐子的围脖,不定多美呢。这玩意儿若卖了,价值不菲,但这样颜色纯正的红狐皮,实在难得,当然是舍不得卖了的,还是留给她家美娘自用才不浪费。只可惜这红狐不够大,要不然都能给娘拼一件大氅出来。 狗獾子皮色彩华丽,自家姐妹三人一人做一个坎肩,也是美的很啦。 至于说到虎骨酒,七寻来了兴致:“姐,泡虎骨用的酒,现在市面上的我看都不成,咱先买点回来,我再蒸溜一下,做成高度酒后再泡虎骨,效果可比直接泡制要好的多。” 灵素也点头道:“如今的酒确实不成。既然小寻你能酿出烈酒来,自是用烈酒好。二哥,你明儿先去镇上买点酒回来。” 猴哥应下。 七寻却是赶紧去房间里画蒸溜器的图纸:“我今晚就画好图,明儿去县城找人做出来好蒸酒。等虎骨处理好,这器具也差不多做出来了。我和二哥一起去县城成不?” “成,反正还得去卖虎肉和狗獾肉还有野鸡野兔呢。这次兔子还留不?有几只兔子毛成色不错,纯灰线白的都有一两只。” 七寻应道:“留,咱家养不下,让大伯娘家养几只,左家阿婆养几只。回头纺出兔毛线来,我分他们两家一些。” 不留就太可惜了。 灵素道:“这些天我大概忙着料理药材和硝制虎皮狐皮獾子皮,也顾不上。等过些日子得闲了,二哥再猎了兔子咱不卖,做成腊味,皮子硝制了,自家做几件兔子皮的大氅和褥子,虽比不貂狐皮,但比棉衣棉被强的多。” 第三十四章节 躺赢的人生 再有两个来月就过年了,年前自是要做些腊味好过年。天气渐冷,提前做些腊味也没什么。 灵素还道:“我在山里遇上好些野栗子树,只可惜这次都是大猎物,有路叔在,二哥的储物空间不好用,等过几天,我和二哥悄莫的进山,把那些野栗子都弄回来,回头做炒栗子和粟子糕给你们当零嘴儿。还见着不少野果子树,只可惜都过了季节了,明年夏秋,定进山寻野果子去。” 说的七寻对深山向往不已。 然实力受限,如今的她跟着进山,就是去给哥哥姐姐拖后腿的存在,还是算了吧。 七寻暗暗经自己定下个小目标,明年开春时,定要轻功小成,这样就能进山去浪啦。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老话果然是没错的。虽然这吃,前提条件是有吃的本事。 临江县有山有水,但延绵近三百里的深山轻易无人敢进,即便敢进的,也不过是外围进去一点,真正的深山,是真的人迹罕至,深山里的财富,简直就是老天特意留给她家猴哥的。 身为猴哥亲妹,七寻想想都美滋滋。 银子不用愁了! 躺赢的人生,终于可以为兴趣理想奋斗。 食材基本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公玉明溪和灵玉很快做好晚膳,一家人点着灯围坐在炕上吃饭,灵素道:“虽说现在天凉,但有些猎物已经在山里放了两天了,早点处理,也省得肉变质,吃完晚膳,我和二哥连夜把猎物先处理一下,该卖的,明儿二哥和路叔好直接拿去县城里卖掉。” 虎肉这些,镇上是消化不掉的。 皮子剥下来,也好赶紧的硝制。 公玉明溪心疼:“山里几日,想你们也没休息好,也不急在这一时,晚上你们好好睡一觉,明儿再忙吧。” 灵素笑道:“有二哥在,倒真没累着,晚间寻的山洞,点了火堆,睡的还不错。我们真的不累,娘放心吧。” 对于猴哥来说,丛林才是他真正的家。 公玉明溪见一双儿女气色不错,也不多劝。 如今家里野味不缺,吃的还算不错,但七寻惦记着腊味的事,便道:“明儿我和二哥去县城,把一冬需要的油盐酱醋还有粮食都买回来吧。再买些猪小肠和五花肉,咱家灌香肠。” 原先打了野猪,也做了些香肠,但现在调料不全,野猪肉又真的腥膻,口味确实没有家养的猪好,虽然现在家养的猪因为未阉割,味道其实也是一言难尽。 自家现在买肉的钱还是有的,没人反对。 七寻又道:“再买些鱼,回来做腊鱼。” 她挺喜欢腊味的,偶尔吃一回,滋味是真的香。 若是有辣椒花椒,酸菜鱼水煮鱼剁椒鱼头都可以做起来。可惜啊。 七寻遗憾。 她又想到平时零嘴儿的问题:“再多买些精麦面回来,糖也多买些,二哥这几天给砌个烤炉,回头我做点心用。” 这孩子在吃的上头忒讲究,一家子因为她,生活质量直线上升,别的不说,只吃上头,寻常富贵人家都和她们家比不了。 也不知道她脑子里哪那么多菜谱的。 七寻笑道:“我们生活的时代,光自己国家大菜系就有八大菜系,至于各地美食小吃,数不胜数,又有全球各国美食可供选择,想吃啥手机上点餐就能送到家,不想在家吃去外头饭店吃也成,勤快点的自己可以做,反正网上都有教程。我有个习惯,吃到爱吃的,便会查一下食谱,我又过目不忘,可不就都记下了么?只可惜现在调料少,若不然咱家每天试两样,保管吃几年都不带重样的。人生在世,吃饭最大啦。” 什么人生在世,吃饭最大,都是歪理,公玉明溪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成,让你哥给你砌那什么烤炉。你就见天的折腾吧。” 好在折腾出来的,都是不错的东西。 她说的那什么纺车织车虽然还没见着,但打出来的家具,着实是不差的。非但实用,上头的画,配上款式,极为美观,哪怕公玉明溪和灵玉这种出身权贵豪门的人见了,也得赞一声好。 不过,虽然赚钱的事情都叫二哥和三姐给解决了,七寻觉得自己也可以添砖加瓦一下,建议道:“会堂伯家是做木匠活的,娘你说我给出图纸提供款式,娘也可以帮着着上画,咱和会堂伯合作可以吗?或者直接卖图纸也行的。另外,豆腐的生意交给了大爷爷家,二爷爷那边也不好不管,等烤炉砌好,做出点心来,你们若是吃着觉得行,我把方子给二爷爷家,五婶正好陪五叔在县城呢,倒能开个点心铺子,不比做豆腐的生意差。娘觉得如何?” 自家拿了豆腐的一成份子,虽说不多,但是个细水长流的进项,若她真能做出点心来,给了小二房,没了厚此薄彼的顾虑,也免了自家人因为利益的事生出嫌隙来。 且自家又多个进项,这是双赢的事。 公玉明溪笑道:“你先把那什么点心做出来再说。若是真的好,你便与你五叔五婶商议去。至于家具的事,倒是不急,你会堂伯虽说是同族,毕竟与我们隔了一层。” 公玉明溪的意思是,等人家瞧见自家的家具,若有兴趣,自然会问,比自家上赶着好。毕竟他们只提供款式图样而已。 七寻自然是听她娘的,人情世故上头,她是真的不行。 其实家具的合作是小,往后做出来的纺车和织车的合作是大。 她做出来的纺车,远胜现在的纺车,这是提高现下生产力的工具,哪怕不赚钱,也是肯定要推广出去的。 她又不可能自己家大批量去制纺织车卖,毕竟以后她们是要去京城的。和会堂伯家合作,就很有必要了。反正本来就是同族。 而且这样的生意,只会堂叔家一家参与也不行,必须有族里出面,举一族之力,再加上她爹现在举人的名头,才能有可能保证外头的人不会轻易打这纺车的主意。 不过,纺车的生意她家当然不可能只占个一成,毕竟以后还有织车和其它的生产工具,再有她爹举人甚至进士的名头作保,她家肯定至少要占三成的份子才合理。 但东西尚没做出来,她也没和她娘多说。 吃了晚膳,一家开始忙着处理猎物,真忙到大半夜,才收拾完。第二天还得早起去县城,匆匆洗漱一下,便各自睡了。 第三十五章节 震撼 第二天一早,一家人先起修炼了一会儿,接着练了会儿武,灵素开始早饭,猴哥自去打包要卖的野味和这些日子灵素屯积下来的炮制好的药材。 等吃了早饭,天才将将亮,路叔已经去族长家借了驴车过来,他家分的两头鹿,也是宰杀了只卖鹿肉,鹿茸这些能入药的,都先给灵素帮着炮制,以后好卖出价钱来。除了两头鹿,他分得的那些野鸡野兔,也都是要卖的。 最近跟着猴哥一起进山,路叔的收获不少,他家如今也不缺少肉食,且还存了些银子,左家阿婆正念叨着明的开春后把屋子翻新,好给路叔说亲呢。 灵素怕他们饿着,给烙了葱油饼,煮了十个鸡蛋,又用竹筒灌了热水,让他们带着路上吃喝。 公玉明溪吩咐儿子:“昊儿,之前两次去县城,你也没去看望你五叔五婶,今儿若是有空,去探望一下。随便给你五叔带几只野鸡野兔去,狗獾肉和鹿腿也带上一只。” 猴哥应下,把装着药材和虎肉鹿腿肉的三个大篓子并装着野鸡野兔的笼子搬上车,又把两块蒲草垫子放好招呼路叔和七寻上车坐了,他自去驾车。 原先路叔还不放心他个毛孩子驾车,不想牛也罢,驴也罢,到他手上不晓得多乖觉,驾车的水平比他还高,也就随他去了。 路叔一边为七寻挡风,一边还笑着调侃:“这些畜牲大概晓得昊儿是个能打死大虫的,乖觉的很。” 身为猴哥的超超脑残粉,七寻心道,我大圣哥哥那是能把牛魔王那样的猛男都捶得不得不去吃软饭求老婆帮忙的存在啊。 一头驴子而已! 不过车总借人家的也烦,虽说每次借都是送了野味给了好处的,但到底是欠人情的事,还不方便,倒不如自家也买头驴子或者马回来。 但如今的马,但凡好些的,都得上百两银子,好比后车的豪车,自家暂时消费不起,驴子还是能想一想的。 至于车,自家就能打造出来,比外头卖的要强的多。 她便提议:“二哥,若是银钱够的话,今儿我们在县城买头驴子,回头自家打制车子,以后你和路叔再去镇上县城,再不必借族长爷爷家的车,可好?” 猴哥无所谓:“只要你觉得娘不反对,买就买吧。” 老娘现在正处在儿女当用,万事不愁的状态中,但凡他们想办的事,老娘就没反对过,七寻小手一挥:“娘肯定不反对,那就买。” 路叔在一边乐:“那小寻以后可得每天喂驴子了。养那么多兔子还不够你忙的?” 其实野兔并不好驯化,若不然如左家这样的猎户,不可能不养,毕竟兔子繁殖是真的快,也是一笔稳定进项。 不过自家有猴哥镇宅,那些野兔乖的很,留下的三十多只兔子,现在养的还不错。路叔原先以为小孩养着玩的,一开始又只养了两只,他就没劝,不想越养越多,养的还挺好,让他好生诧异了一回。 七寻笑道:“不麻烦,咱们山里,多的是野草,还怕养不活?我还说咱家先前养下来的,分些给你家阿婆和我大伯娘帮忙养着呢,这次的兔子,我们家也留了几只。估计养到明春,至少得有一两百只。” 左广路不知道她养兔子是为了剪人家的毛,还以为是为了吃肉和卖的。 兔子吃草,乡下最不缺的就是草,真能养好,还真是个不错的营生,便笑道:“那我娘定会欢喜。她从前也试着养过野兔,只没几天就死了。” 因着不是赶大集的日子,往镇上的一路上,倒不见什么人。他们路过镇子时,也未入镇,直接往县城去。 过了镇口,往县城的路,是沿河的堤岸。 以前七寻被爹娘带着去过县城,那时候她小,倒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再看这河堤和运河,便觉得殊为震憾。 大夏果然不愧是强盛的超级大帝国。 她前世的国家也是有运河的,但河宽,连眼前运河的五分之一都不到。河堤也是足有十米宽的宽阔大道,两边都种着护堤林木,深秋里的树叶色彩丰富,艳阳蓝天,如油画般美好。路上往来车辆和河道中的大型小型船只往来不绝,尽显盛世之繁华。 七寻对各种车辆倒没多看,她盯着的是运河中的大小船只。 她是见过并且研究过代表古代世界尖端技术的大明宝船的,然而现在看到的运河中的大型船只,竟比大明宝船还要雄伟的多。 她是真的没有想到,大夏的造船业,竟是如此发达。 不过转而又一想,也就理解了。 大夏疆土广袤,水陆交通若不发达,当权者如何统治如此大的一个国家? 运河宽广,这处的河堤刚好也是临江县的主官道之一,只看这处河堤,就能知道大夏内陆交通大概是个什么状况。 大夏的军事也极强盛,只可惜,就七寻现在知道的,农业实在不够发达,与民生相关的制造业也很一般。比之她前世世界资本萌芽的宋明时期,要差的多。 论科技水平,除了现在眼见的造船业,估计连盛唐都不如。 这般强大的帝国,民生却搞的一般,七寻不免有些遗憾。 平安镇距县城也只二三十里路,过了镇口,上了国道,驴车走的不慢,不到一个时辰,便到了城门前。 排队入城的空隙,七寻打量着临江县城的城墙,护城河足有十多米宽,城墙亦有二十米厚,高度达三十米,犹如一尊庞然大物,悍卧在这片土地上。 巍峨屹立的城墙,如此雄伟壮阔! 这还只是一个县城。那么府城、郡城、大州城、盛京城,又何是何等的雄伟? 这便是帝国之城吗? 哪怕是史诗电影,也拍不出那等巍然气势吧? 恢复前世记忆头一次走出家门的七寻,是真的被这个强大帝国深深的震憾了。 骨子里属于军人的那份热血,不自觉澎湃激越! 可惜她不是她娘那样的诗词泰斗,否则此处当该赋诗一首,高歌一曲。 这便是她未来要度过一生的世界! 第三十六章节 进城 “小寻,到我们了。” 正恍惚的七寻被猴哥叫醒,跟在路叔和猴哥身后,交了入城费费,过了二十米的城门道,才算入了城。 七寻还感叹,每人一文的入城费,那是真的不贵。 驴车二文,货物的城门税,按估算价值收取,大约不到五十两,以四十两计,收了四十文。 她这边正说人头费便宜,路叔摇头道:“虽每人一文不算贵,但咱们县是又陆交通要道,南北东西往来的客商必经之地,每天出入的人、货不知凡几,这城门税,也是咱们县税收的生要来源,可别小看了。” 七寻一想也是,她们这是来的算早的,因此出城的人多,反入城的人这会儿不算多。 城内又是另一番景象。 城墙内沿墙是十米的宽阔青石板道,这应该是战时的输送物资和战车的应急道,因此并无人在上头行走。石道内是大约五米宽的内城河,河对岸才是城内建筑。 过了城门道和十米石道,踏上石桥,再过了石桥,便是通往内城的主街道。内城东西南北四条主大道在城中心交汇,整个大城呈田字型。最中心的位置,便是县衙和县各行政部门的办公区。 东西南北四条大道都是商业街,街面高三层的店铺鳞次栉比,街面宽达十米,因此虽然人流如织,却并不显得拥挤。车辆行驶亦井然有序。 因怕伤着人,三人都没有坐在驴车上,路叔入城后便牵了驴车,猴哥得了家里美娘的嘱咐,生怕他妹这个不安份的叫人拐走,入城后便一直拉着七寻的手。 七寻看着则序井然的街道,街道上的各色店铺,店铺门头飘着的各色门幌,听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那是兴致昂然。 这可比以前电视电影上看的,要生动的多。 因着还是清晨,一城的烟火生活气息,繁华的不得了。 他们是从正北门入的城,五叔家生活在县城的南东区,因此得过了中心区县衙,再往南走一段,转入南东区,才能到。 因此三人商议了一下,决定先把东西卖了,再去五叔家。 路叔常来县城卖猎物,自有老主顾,三人先把两头虎肉,两只鹿肉,四只狗獾肉,并二十来只鸡和和十多只兔子一起处理给了一家大酒楼。 鹿肉虽好,但也不算多稀罕,虎肉虽说未必有鹿肉美味,但贵在稀罕,一年也未必能得一回,何况这一回就得了两头虎,杀肉后足有四百多斤,大酒楼的掌柜乐的满脸花儿。 按说虎身上最不值钱的就是虎肉了,路叔原以为两头虎的肉,顶多也就卖个五十两了不得了,结果那大掌柜的大手一挥,给了六十两,两头鹿肉也给了十五两,这鹿肉的价格,算是给的贵的。 狗獾六只,送五叔家一只,一只孝敬老太爷,自家留一只,只卖三只肉,虽少,但胜在肉质美味,一只算了一两银子。 至于二十来只鸡,十来只兔子,人家这么大的酒楼,还真不缺鸡和兔,若不是看在虎和鹿的面子上,压根儿不会收,不过给的价格也极公道。算了一两半银子。 路叔收了属于他的十六两半,猴哥也把卖虎肉和獾子肉的六十三两银子往褡裢里一揣,跟掌柜的告辞。 大掌柜心里惋惜的不得了,怎么就没有虎皮虎骨呢?鹿茸鹿胎鹿鞭也没有,这鹿肉一看就是雄鹿的肉,制麝的腺体也未拿来卖,人家大概是自己有地方炮制吧。 他心里还想着,这左猎户如今倒是本事了,往常他倒是拿整鹿过来卖过,但老虎是真没有过。 指着人家以后有了稀罕的东西继续过来卖给他,因此大掌柜的才不惜给了好价格,且人临行前还在殷殷叮嘱:“左猎户,以后有了好东西,可得记着某,价格不是问题,只要是稀罕东西,定给你全城最好的价。” 路叔笑着应下,自说了一番感谢的话,这才往出走。 猎物卖的顺利,没花多少时间,三人打算再把药材卖了。 路叔因他爹常年吃药,对药材铺子和医馆都算熟悉,也知道哪家口碑不错,寻了一家名声极好的医馆,让药童帮着看会儿驴车,带着猴哥和七寻进了门。 路叔觉得这两个还都是孩子呢,因此找了医馆药房的掌柜,把那一篓子分门别类处理好的药材叫人看了:“您给看看,这些药材能卖多少银钱。这些都是炮制的极好的,若是价格合适,往后都往您这送。” 那掌柜的倒是认真,每样药材都他细看了,心里不免赞了一声。 药材不比别的商品,好坏影响的是药效,再慎重都不为过。 人家这药材处理的,那是真的好。 他们医馆最好的郎中处理的最好的药材,也不过如此了。 好药材难寻,这好,不是指药材的贵贱,而是指药性的保存。为着药效,医馆所用药材,但凡是当地是产地的,多是自家炮制,余者才是从药商那里选购。常合作的药商之外,他们其实不大从外头收药材,就是为了保证药方的效果。 他原本还真没把这青年的药材当回事,可这一看,这些药材炮制的绝对算得上顶级品质,委实难得。而且这些药材也不是寻常普通的品种,都是些还算难得的。 当是进深山里采摘回来的。 掌柜心里满意,也不压价:“这些药材品质极好,品种也算难得,我给你们个公道价,这一篓子我全收下,统共给你们十五两银子,若是以后再有品质这般的药材,我们这里也收。这价格你们去其它药铺打听打听,再没有比我们出价高的。我也同你们说实话,你们这药材应该是深山里采来的野生药材,炮制得当,比我从药商那里进的同种药材药效好,若不然,我也不能出这个高价。” 路叔便看猴哥,猴哥火眼金星的存在,当然知道人家掌柜的没说瞎话,便点了头。 拿了十五两银子,猴哥继续往褡裢里装,七寻便问掌柜的:“我们家原属杏林,祖父曾是太医,倒有祖上传下来的医书,算是珍本,你们买不?” 掌柜的差点叫她这话吓死。 第三十七章节 败家子 这是哪家的败家子,祖传的医书,那是能卖的吗?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她的话。 又见她只七八岁,便也不当真,只拿眼看左广路。 路叔也被这话吓着了,忙看猴哥。 猴哥白了七寻一眼,心道,咱家现在又不缺银子,你问这话干嘛? 其实七寻就是自己抄了一场,卖不卖的在其次,不问一声总觉得自己白忙活了。 而且她是真的觉得医术药方这种东西,是救死扶伤的技艺,流传越广越好,至少在本国内能学会运用的人越多越好。 若是有机会,她觉得三姐这个神医,不开门授徒,简直就是人才最大的浪费。 猴哥瞪完她,便对掌柜的道:“家中确有医书,若你们收的话,卖给你们也可以。” 掌柜的心道,若不是败家,那这书便一般,算不得珍贵的医典,若不然谁会把祖传的医术拿出来卖?擎等着祖宗显灵收拾呢。 猴哥读懂掌柜脸上表情的深层次含义,不免又翻了个白眼,解释道:“不是普通的医书,都说是祖传的了,数代积累的医学珍本。” 掌柜的诧异:“这......是家里再无人学医吗?你家大人可知晓你们打算卖医书?” “我家三妹妹医术超绝,比我曾经在太医院任职的祖父还强些,但三妹妹说过,医者,救死扶伤也。医学典籍,多是数代先贤一生心血所结,医者仁心,当以救死扶伤为已任,前人遗泽,自当传世,实不必弊帚自珍,纠结一家一姓之名利。若拿出医书,能使天下多几位高明医者,便不负先人之遗泽,亦算为天下百姓做点实事了。” 掌柜的顾不上纠结这小少年的妹妹是不是真医术高超,光这一翻听得他目瞪口呆的话,要真是他妹妹说出来的,人家医术如何且不论,光这心胸气度便叫人敬佩。 就听这眉目如画的少年灿烂一笑,得意道:“再说了,我三妹妹也说了,别说医书,便是师父亲教,人的天赋不同,学出来的本事也不一样。不是光有医书,就能学得高超医术的。天下学医的多了去了,能称得上一声神医的凤毛麟角。不是谁都有我三妹妹那样惊人的天赋的。” 见这少年对他口中的三妹妹赞不绝口的样子,掌柜的也起了兴趣,倒是按下医书的事情不提,只问道:“令妹的医术果真了得?咱们仁德堂的几位郎中,算是本县医术最好的医者了,若方便,望令妹得闲来咱们医馆坐坐。亦好与咱们医馆的朗中交流一番。” 话虽这么说,但看这少年也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他妹妹只怕更小,医术不比其它,是需要积年的经验累积的,光学书本上的知识没用,所以他其实并不大相信这少年的话。 见少年点了点头,他才又道:“至于你说的医书,我们不见着,倒不好论价值,倘若确实是珍本,收当然是收的。听你说令祖曾为太医,我们医馆的坐堂医者,便有太医院出身的,说不定还能认识。” 猴哥有些不耐烦了,便道:“家祖公玉氏,已经病故。他老人家十多年前便辞了太医院之职回乡,怕是不认识的。” 不想人家掌柜的却露出一脸惊讶。 他虽不是郎中,只是个掌柜,但身在医馆,对杏林之事自是了解至深。太医院出身,又姓公玉这么个特别的复姓的,可就那一位。 公玉氏一族,在杏林也是极有名气的。 只可惜到了公玉院正这一代,人丁单薄,那位老太医辞了太医院院正之职后,多少年未曾听过他的消息了。 不想今儿,竟是见到了公玉氏的后人。 那人家说的医书之事,便作不得假。 虽说听到公玉太医已逝有些婉惜,但能得到公玉氏的医典,那真是天大的惊喜。 若这少年说的是真的,他妹妹医术得了公玉太医的真传,杏林这是又添一俊彦啊。 掌柜的忙遗憾道:“不想公玉太医他老人家竟作了古。令妹既得他老人家的真传,想必医术定是不错的。若是公玉氏的传世医书,我们定然要收,价格必不叫你们吃亏。” 七寻其实就是那么随口一问,结果扯出了这么多,人家掌柜的还真上了心,她学着她猴哥挠了挠头,只好道:“不是原本,原本是祖父留下来传家的,不好卖。我们卖的是手抄本。你们若真要,到时候看了内容再给定价吧。” 掌柜的觉得捡了大漏了,开心的飞起。 是原本还是手抄本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医书的内容:“成,下回你们来定要把医书带来。说好了,你们既说了卖给我们家,先别再去别家问了,等见了书出了价,你们觉得价格不合适,再问别家如何?” “成吧。” 扯完医书的事,她跟掌柜的打听铁匠铺子,哪家的手艺好,人家是县城的地头蛇,对县城的铺面当然了解的比他们多。 掌柜的便给介绍了两家,又告诉了他们位置:“这两家都在南西区那一片,一家在靠近南西门的赵家桥附近的正德街,你去打听一下赵家铁铺就知道了,百多年的老铁匠铺了,祖上就是做铁匠手艺的,手艺好不说,做生意也厚道,靠谱的很。另一家临近衙门,虽是南西区,但靠近南大街,你去打听一下朱家巷朱家铁铺,都知道的。你要做什么,这两家都成。” 人家掌柜的挺热心,说的也祥细,七寻道了谢,这才和掌柜的告辞。 三人出了医馆,见天色已经不早,七寻判断了一下,大概是九点多快十点的样子,去找铁匠铺是来不及了,便打算先去五叔家,下午再去铁匠铺订制纺车和织车需要的零部件。 若不然,只怕中午赶不及去五叔家。至于要买的酒和猪小肠猪肉,只能等下午回去的时候再买。 作客总不好下午上门,那太失礼。 他们这边往南东区去,那掌柜的待他们走了,交待了伙计好好招呼客人,便忙往看诊堂去。 见着一位因没病人,正闲着看医书的老者,便上前道:“老先生,您知道我才刚见着谁了?” 老者撩了眼皮看了他一眼,一边继续看书,一边道:“谁?” 完全没有猜的兴致。 第四十章节 这孩子长变异了? 猴哥的表情太好懂,晏鸿宇被噎的不轻,又好气又好笑还很震惊。 这孩子怕不是长变异了吧? 老晏家除了他,也没见别人有啥学武的天赋啊? 哦,不对,还有我自己。 晏鸿宇进城后,跟着原先干活的那家的护卫学了些功夫,他天生力气大,武学上头也有些天份,但十三岁才正经学武,到底是错过了最好的年纪,因此虽然在三教九流的普通人中,算是身手好的,但不说跟真正的武士比起来,就是那些江湖游侠中的真正高手,也不是他能比的。 他这水平,也顶多是三流游侠的水平。 当然,他混码头,虽然身手是一层保障,但真正凭借的,却是他的脑子。 晏鸿宇无语了一会儿,才重新组织了一下语言:“你小子才十二岁,再厉害,往后轻易也别进深山,咱村后头那片山,延绵三百多里,深山里头谁知道有什么?比猛虎厉害的东西不是没有。再说虫蚁比之猛虎也不差。得了,回头我去家里取点银子,你先拿回去用,我那还有五十多两银子,足够你们用到你爹回来的。至于建新房的银子,回头我再想想办法。也别跟我说借不借的,反正你爹一个大举人,明春不定就中了进士成了官身,还怕还不了我银子?对了,你爹有信回来没?” 晏鸿宇心里还有些后悔,早知道他就不置办宅子了。若不然他现在也不会只能拿出五十多两银子。 猴哥回道:“还没收到我爹的信,不过他这也走了一个来月了,估计最近就该有信寄回来。至于银子的事,小五爷您就甭管了,我最近卖了几次猎物,加起来得有百多两。三妹妹还采了不少药材,只今儿的药材就卖了十多两银子,仁德堂药房的掌柜说三妹炮制的药材品质顶好,人家让我们以后只管送去,给最好的价。那些药材算不得珍贵,三妹妹还寻到了百年份的人参和碗口大的灵芝呢,等炮制好,定能卖上好价格。所以如今家里并不缺银子使。” 既是生活不愁,晏鸿宇也就没再提银子的事,这会儿想想反后怕起来:“你娘和小五没事吧?” “没事,并未烧伤,只呛了几口烟,受了点惊吓而已。” 就是惊的把上辈子的事都记起来了。 但这话我能告诉你么? 路过卖点心的铺子,晏鸿宇特别有做人家叔祖的范儿,跑进去给七寻买了整八样点心:“只算镇上到县城,就得三十里路呢,你们早上肯定吃的早,这会儿饿了吧?先吃点点心垫垫肚子,回头咱去大酒楼,五爷给你点你最爱吃的菜。” 其实一点不饿,带来的葱油饼和水煮蛋还放的好好的呢。 但七寻好奇现在的点心的味道,还是拿了一片形似后世的糯米糕的三色点心尝了尝,清甜可口,软糯鲜绵,滋味很是不错。 她跟着小五爷进点心铺子时还认真考查了一下,听小五爷说,这是临江城最好的点心铺子了,八样点心,每样一斤,足花了他近二两银子。 七寻就觉得,以她在西式甜点上的造诣,要是在县城开个点心铺,生意肯定不差。 传统中式点心固然美味,但西点在口感和味道上,还是很符合大众口味的。 西式点心后世能占据华夏甜点界半壁江山,可不只是国人早年崇洋迷外的原因。 不时几人穿过城中心县衙大道,进了南东区,转过大道,入了县学街,过了县学,再走个半柱香的时间,便到了五叔家所在的静音巷。 这一片除了县学,还有很多私塾,五叔便在一家中等大小的蒙学里当先生。 因着县学和私塾的原因,住在这里的也多是读书人,所以清静的很,治安也比南西区和北西区要好的多。 当然,南东区清贵,北东区富贵,北东区的治安,那是比北东区住的多五叔家的南东区还要好。 静音巷离着县学也极近,所以宅子的价值不低,二爷爷当年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再加上五叔近些年当先生的收入,也才在前年勉强买了一处小院子。 院子三间正房,东西各三间厢房,房间多,院子就小的可怜。 五叔家宅子刚买的时候,他们作为至亲来办温锅宴,七寻兄妹跟着爹娘来过。 记忆里,五叔家的正房厢房围着的小院空地,估计也就三十来平,不过倒是有口难得的井,因着这口井,这院子生生比这条巷子里同等大小的院子贵了四十两银子。 不时四人便到了五叔家门口。 因着院子小,只得把驴栓在了门外的一棵小树上。 猴哥上前敲门。 里头传来五婶秦氏的寻问声:“谁呀?” 秦氏在里头还纳闷,她一个妇人,也没人会找她,就是有邻居找她,也多是妇人们一清早相约着去菜市,这会子早过了时辰了,这都快中午啦。这城里不比乡下,窜门子的人少。 这个点儿丈夫和大儿子都在私塾里,相熟的人找他们不会找到家里来,这是谁在叫门? 七寻在外头应声:“五婶,是我呀。” 这小甜音儿,秦氏一听就知道是侄女儿小寻。 她上前开门,一看果是家里来人,忙把人往院里让:“怎么今儿过来了?可是家里有什么事?” 七寻笑道:“家里挺好的,二哥和路叔来县城卖猎物,娘让我们给您和五叔送些野味尝尝,路上遇上小五爷,便一同来了。” 这边猴哥和路叔搬车上的野味,秦氏给晏鸿宇行礼:“见过小五爷,这也好多天未见了,您这一向可好?” 小五爷爽朗一笑:“我能有什么不好的?这不忙着我那摊子事儿,没空过来么?再说了,楼五侄那是读书人,我这见天的跟三教九流的打交道,常来与他名声有碍。” 秦氏忙道:“您说的这叫什么话?您是家里长辈,我们做晚辈合该孝敬着,谁敢说一声不是?” 等把人请到堂屋,正要给沏茶,看到猴哥和路叔手上的东西,一问才知道还有鹿腿獾子肉和虎肉,吓了一跳:“这么些东西,三五两银子打不住,你娘这手也太敞亮了。往后可不能这么送。” (10:18分二更,晚上20:18分三更) 第四十一章节 五叔五婶 猴哥挠了挠头:“咱家留了两只整鹿呢,前些天也猎了几只鹿,因此家里不缺这个。打了两只虎,四百多斤肉,这才拿了十斤来。我娘说好长没见着您和五叔了,让我们来看看您和五叔。鹿肉虎肉这些玩意儿,菜市肉铺里不常有,给您和五叔吃个新鲜罢了。” 秦氏刚才只顾着把人往屋里请,还没见着院子里放着的四只野鸡四只野兔,嗔道:“要是送只野鸡野兔的我也就不说了,这些却不便宜。行了,今儿我就收下了,往后可别再这么送。” 猴哥只好道:“野鸡野兔也带了几只来,就在院子里放着呢。您是要养着留以后杀,还是我现在就给您杀好了?左右现在天气凉,腌成腊味吃也不错。” 秦氏:...... 秦氏能说什么? 秦氏是县城人,她爹也是秀才,和丈夫晏雍楼在一家私塾里教书,因见晏雍楼一表要才,这才把闺女许给他。 秦氏没和晏雍楼成亲时,从来没去过乡下。她也是读书识字的闺秀,很有些浪漫情怀,成亲时头一次在乡下住了一段时间,她还挺喜欢三面环山,青峰碧水,宁静怡然的晏家村的。 因此她知道,哪怕临山,其实也不是家家都有野味吃。没有猎户的本事,可打不着野味。就算去布陷井,但山外围的野物极少,得运气好,才好能遇上一两只野鸡野兔罢了。 若不然,山民也不至于日子难过。 她新婚时在晏家村住了一个月,也就吃过两三回野味。 这些年,他们也只年节时回村,公婆才会去左家买一两只野物给他们尝个味儿。 好家伙,侄儿侄女这一次,就给她送了这么些。 “谢你娘惦记我和你五叔了。” 秦氏心里默默计划着,回头多买点城里的点心给侄儿侄女捎回去尝尝。另外前几天她刚得了匹好绸料,是她娘家大嫂子送的,颜色鲜亮,正适合小姑娘,回头就给几个侄女做新衣裳。 妯娌里,秦氏和公玉明溪因都是识文断字的人,所以最说得来话,她生的是两个儿子,二伯子家的三个小女娃儿,个个漂亮的不像话,她是打心眼里喜欢。 沏了茶,家里没好点心招待侄子侄女,她还有些不好意思,便张罗着忙午饭,叫晏鸿宇拦了:“侄媳不忙,我说了要带昊儿和小寻还有广路去酒楼里午膳的,难得他们来一回。回头楼五侄和灵泽那小家伙回来,你们也一道去。” 灵泽是秦氏和晏雍楼的长子,如今就跟着他爹在私塾里念书。 秦氏想着早市已经散了,家里确实没什么好菜,总不好拿人家送来的野味招待人家,便应了下来,只心里想着,回头也别叫小五叔花费了,去酒楼的钱她出就是。 她家的日子不难过,丈夫在私塾里教书,一个月也有五两银子的进项,她绣活好,平时做些绣活,她也不绣小东西,只绣大件,一年能卖上两三件,收入不比丈夫差,这些年私房积累下来,还是有些积蓄的,不差一顿两顿的酒饭钱。 她一个妇人,也没什么好和男人们说的,问了问老家的情况,晏鸿宇便拉上猴哥和路叔去杀鸡兔。秦氏则拉着七寻说话,这才知道她家里遭了火灾。好在昊儿这孩子打猎的本事厉害,靠这个赚了不少钱,连明春建屋的银子都赚出来了,她这才放心。 秦氏还想留七寻在城里住些天,七寻笑道:“我娘每天教我们念书呢,今儿来县城,已经耽误了一天的课了。等年后,我再来五婶您家里玩。” 作为有些才气的女子,秦氏可不认为女子没必要读书,她觉得女子不读书,有如鱼目,她因书读的好,与丈夫偶尔还能来个诗赛,论起文章来,也极有共同语言,夫妻感情好的很。她要是不懂诗词文章,和丈夫没个话可说,那日子该过的何等没滋没味? 她这是没女儿,要是有女儿,必要陪养成才女的。 秦氏笑道:“你娘于诗词文章上,比我还强不少,你可要跟着你娘好好学,学好了,不定以后能找个状元小女婿呐。” 七寻:...... 等猴哥他们把鸡兔收拾好,晏雍楼和儿子灵泽也回了家,见到老家来人,晏雍楼心情大好,还埋怨秦氏没准备午膳。 秦氏嗔了他一眼:“家里没好酒好菜,咱去酒楼吃去,怎么,你舍不得在你侄儿侄女身上花银子?再说,今儿可有小五爷这个长辈在呢,合该你出银子孝敬。” 晏雍楼哈哈大笑。 晏雍楼虽是读书人,斯文是有的,但他出身山村农家,虽说因家里祖辈出过进士,也勉强算是耕读之家吧,但他可不是那种手不提四两的读书人,性格爽朗直率,又与妻子琴瑟和弦,便打趣妻子:“是为夫不是,误会娘子啦,我这不是担心娘子你突然小气起来,心疼银子么?” 秦氏瞪他:“我什么时候小气过?你在长辈和晚辈面前编排我,我可不依,今儿咱就去县城最好的酒楼,点最好的菜,看是你心疼,还是我心疼。” 晏鸿宇大手一挥:“侄子侄媳,你两都不用心疼,有我这个长辈在,能要你们花费?今儿你五叔我请客,谁也不要和我争。你们要是过意不去,侄媳你帮我做两双过冬的棉鞋吧,这外头买的也太不经用,我别的还好,就这鞋子抛费的很,哪月不穿坏几双?” 秦氏忙应了下来。 灵泽见到堂哥堂妹也很高兴,拉着猴哥和七寻说话,问过家里长辈是否安好后,又和两人抱怨:“我以前跟着二伯念书的时候多自在啊,我爹现在非拘着我在县城读书,学堂里的先生教的又没二伯好,学里的那些学子们也讨人厌的很,我跟爹说要回乡下,他还骂我。原先爹说让大哥也来县里学一段时间,我还高兴呐,结果左等右等,大哥也不来。你们这次,能在我家住几天再回去不?” 兄弟里,灵泽行六,他最敬的是大哥灵舟,但最喜欢的,却是这位不在兄弟排行,被过继给公玉氏的昊堂哥,他今年九岁,比猴哥小了三岁,却打小就最爱跟在他昊堂哥的屁股后头混。(第二更) 第四十二章节 县城各司 提到读书的事,猴哥就头疼,赶紧打住灵泽的话头:“得了吧,你以为在家里就自在?我娘还不是见天压着我们读书?学的可比你在私塾里要多的多。你以为灵舟哥不来县里就不用读书了?我娘每天给他开小课,每天至少一个时辰,他可比你在县城累多了。其余的兄弟们,灵舟哥看管的特别紧,所以你就别想着回乡下了。” 灵泽:...... 行吧,大家都是难兄难弟。 他一脸羡慕的看七寻,还是妹妹好,妹妹们就不用三更起五更眠的辛苦读书。 七寻翻了个白眼:“我们也要读书的,比你学的多,诗词文章要学,还得跟二哥学拳脚功夫,跟三姐学识药材医术,还得做家务,学的不好得被老娘捶,兄弟你就知足吧。” “不是,小寻你已经够淘气的了,再跟昊哥学功夫,以后那还得了?谁敢娶你啊?” 七寻:......你这重点抓的算十分清奇了。 七寻觉得这个小堂哥合该尝尝她拳头的滋味,有这么说自己妹妹的吗?果然没经过社会毒打的人就不晓得怎么组织语言! 她举起小拳头就给他来了两拳。 灵泽做了个鬼脸赶紧往猴哥身后躲,被猴哥一把拎了出来,招呼七寻:“小寻你赶紧揍,揍完我们出门吃好的。” 大人们也不管他们小兄妹之间打闹,还觉得好长时间没见,兄妹间没生份了挺好的。 一行人关了家门,往酒楼里去,晏雍楼又问猴哥灵舟读书的情况,灵舟侄子是他们这一支的长孙,读书天份又是小辈里最好的,也就二哥家的长子灵蔚能和他比,晏雍楼对灵舟的学业十分看重,对灵舟明春应试是抱着极大的期望的,如果顺利,他们这一支便能再添一位秀才。 长辈问话,猴哥老实回道:“灵舟哥很刻苦,我娘每天都给他讲课。我娘说灵舟哥定能一路过县试府试院试,考个生员成秀才没问题。” 晏雍楼虽然对侄子的应试有信心,但侄子说二嫂这么看好,还是有些惊讶:“你爹当初也只说有七八分把握,你娘倒这般看好?” 猴哥心说,我娘千古第一女词人呐,这名头是一般人能得的?我娘上辈子那出身,家里和师门,状元大学士学士就有几个,她都这么说了,那能作假? “我娘才学不比我爹差,你们不知道罢了。我娘都这么说了,那灵舟哥肯定一个秀才跑不了的。” 晏雍楼:...... 他怎不知道二嫂这般厉害? 以前倒也没少听妻子赞誉二嫂,但要说二嫂才学堪比他最佩服的二哥,他不信。 但不信也不好在人家儿子面前说,便只哈哈一笑,转了话题。 反正大侄子在家没荒废学业就行。 等听侄儿说起大房现在做起豆腐生意,且生意还不错时,他很为大房开心。 要知道,大房三位堂兄,生了八个儿子,不说侄子们读书,就是将来成家,都是笔不小的开销,何况还读书呢。读书的花销,可比成家要大的多。 八个儿子啊,他两个儿子都不轻松。 而且灵舟大侄子若是真能考中秀才,是要来县城的县学读书的,那又是一笔少不掉的大开销。 他每常想起,也为大房愁着。 现下有了稳定进项的生意,这便好的很。 不过那什么豆腐,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哪天回乡也尝尝。 左广路对情况也了解,便笑道:“若是顺利,楼五哥你倒不用回乡再尝,说不得这豆腐生意能做到县城来。再者,等下回我们来县城,给你们带些尝尝就是了。” 说笑间,一行人已转至南大道,晏鸿宇决定带他们去吃县城最好的酒楼至味楼。这至味楼据说总楼在清泽府城,清泽府九县,每县一家分店,生意火的很。 至味楼虽在南大街,但出楼往北行二十来米,就是衙前大道,能进至味楼的,也都是县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晏鸿宇这种混在底层的人物,寻常可不会进。 今儿也是见着公玉昊和七寻高兴,想带他们开开眼界,这才选了至味楼。 虽说之前已经在南大道走过一遭,七寻看着这古代街道,还是惊叹。这放在她前世,也是六车道的宽度啊。难得的是,全由青石板铺就,这在全靠人力的古代,该是何等的大工程。 “这街道上可真干净。治安也挺好呢。” 听她感叹,她五叔笑着给她解惑:“街道司光负责清理街面的人手就不少,街面上的铺子,每个月都要交维护费的。至于治安,巡城司一日三班,每班分八组,每组二十人成四队巡逻,轻易没人敢在县城犯事儿。除了巡城司,县衙巡捕房的捕快们日常也要上街巡视。不过捕快日只管南北东西四大道巡视,除了辑捕犯事儿的人,其它时间并不入四区。” 县城以县衙为中心,分为四区,分别为南东区、北东区、南西区和北西区。 七寻寻思着,这街道司相当于她前世的环卫局,巡城司相当于派出所和城管局,早年城管其实也是隶属公安部的。而捕快,大抵相当于武警和刑侦。 前世的消防,在这里叫潜火队,属于防隅司,四区每巷隔一里地,便有防火铺屋一所。当然,防隅司和消防队一样,管的也不只是火灾急救,基本上只要是突发事件,他们也都管。 大夏在各种律法和行政管理上,还是很完善的。 人果然得出来走走,只来一趟县城,她对这个强盛帝国的了解,就几乎比之前八年的要多。至少现在她也算是能窥得帝国面貌之一隅了。 当然,这也跟她以前只是个幼童,现在是个成年人思维有关系。 一行人很快进了至味楼。 因时间还算早,楼里虽然生意挺火,但还不至于满员。 晏鸿宇很顺利的要了一间二楼临街的包厢。 落了座,便有热情的店小二拿了菜谱过来让他们点菜,又有店伙计端了托盘来上热茶和冷盘点心。 晏鸿宇便把菜单给晏雍楼:“我寻常极少来这等地界儿,楼五侄应是常来的,今儿由你来点菜,还有侄媳,你有什么想吃的,只管点。” 秦氏摆了摆手,她倒来过至味楼几回,招牌菜都尝过,今儿是招待侄子侄女的,得以他们为主。 晏雍楼也不客气,点了几个招牌菜,便把菜单给了明显好奇的七寻:“小寻也点几个。” (三更。感谢亲们的捉虫,我已经都改过来啦。另外感谢虞七秒,一点都不闲,汐,800774,搞怪祭司等数位亲们的打赏,感谢大家的月票和推荐票。真诚求月票推荐票和收藏。正在冲刺晋级,亲们的收藏和月票推荐票对我来说真的特别重要。再次感谢所有看文的亲爱的) 第四十三章节 揍人 七寻接了菜单来看。 这至味楼还挺先进,菜单上的菜,都画着菜样子,且画工不错,看起来就让人挺有食欲。 大夏有如她前世历史上的盛唐,不过只看这酒楼的菜谱,显然于美食一道,却比大唐要强的多。 她前世时空的历史,美食高速发展于明清两代。 至于短命王朝元朝,菜刀都得几家共用一把,美食什么的,还是不提了。 唐宋时期,尤其唐朝,铁管制极严,铁锅还没普及,当然,食材种类少也是原因,因此唐时食物多以蒸煮和烧烤为主,炒菜是没有的。到了宋代,才出现炒菜,但炒菜可不是普通人家吃得起的。宋代著名的樊楼便以炒菜名满大宋。 七寻没来至味楼吃过饭,也不知道哪个好吃,五叔点了招牌菜,她便捡几个看起来不错的点了。等伙计拿了菜单出去,大人们闲聊,七寻和猴哥还有灵泽便趴在窗边看楼下街道上往来行人。 灵泽现在虽说在县城住着,但他爹平时可不会带他来大街上闲逛,因此和七寻一样好奇,至于猴哥,人家不说见识过天庭的番桃宴,喝过仙家酒,就说西天取经一路,那是什么稀奇没见过? 盛唐天子,还是他师傅的义兄呢,他纯粹是无聊,才和弟弟妹妹趴在窗口凑热闹。 不过他这一瞧不要紧,正看到有人纵马,眼见着就要踩踏上路上行人了。 他这边还纳闷,五叔不是说县城治安挺好的么?怎么他上回来遇上有人当街纵马,今儿又遇上了? 用小寻的话说,难不成他是事故体? 上回遇上,那是意外,人家不是故意纵马。今儿这个,却一看就是故意行恶。 他也来不及多想,纵身一跃,从窗口跳下,落地后又一飞跃,直接抬手按住了那飞奔的马头,黑马长嘶一声,曲膝跪伏在地。 马上的公子哥儿也被摔落在地,好在并未伤着。 那公子哥见一布衣小子生生按伏了自己的马,害他从马上落下,顿时气急,起身后抬手挥鞭,想教训这该死的小子一顿。 猴哥哪会让他的鞭子落到自己身上?一抬手,便接了马鞭,那公子哥更气了,抽了几下,硬是没抽动鞭子。 “混蛋,哪里来的贱民,竟敢组拦本公子,害本公子落马,今儿看不打杀了你!” 七寻在上头看的咋舌。 这家伙狂不是问题,但狂到她猴哥头上,问题大了! 灵泽目瞪口呆,真的,他从前竟不知道他昊哥这般本事啊,竟然一手按伏了奔驰的烈马,还救了好几个人。 而正聊着的四个大人见猴哥跳了窗,自吓了一跳,忙起身到窗边往外瞧。 待看到人,晏雍楼和小五爷的脸色皆变。 那正持鞭和昊儿对峙的,却是县城有名的纨绔,县城北东区名门望族崔氏的公子。 崔氏可不只是临江县的望族,在整个大夏都是名门,近千年的世族。 临江县这一支,不过是世族崔氏的旁支罢了,虽是旁支,却也绝不是普通百姓能得罪的。 尤其是,临江县崔氏如今有人在朝为官,且官至正二品六部尚书。若不然,只一个旁支崔氏,还不至于在临江县无人敢得罪。 晏鸿宇整日在街面上混,当然是知道这位崔氏最纨绔的公子的,这家伙叫崔瑰,是崔氏嫡次子,却不当人子,强抢民女,殴打百姓,强占人财物的事,可没少干,真是白瞎了他名字里的“瑰”字。 而晏鸿楼,自也是识得崔瑰的,实在是崔瑰这货坏的在临江县堪比鬼神。 两人见此,便转身想下楼,他们哪里敢叫昊儿吃亏? 七寻见二人和路叔都要下楼,五婶秦氏的脸都白了,忙拦了:“小五爷,五叔,你们不用管,只看着就行。这世上有人横到二哥面前,他胆子真是比阎王还大。” 阎王在她二哥祸祸生死薄时都没辙。 当然,她信她猴哥还不至于把人捶死,但教训一顿,让他有苦说不出,却是免不了的。 见五叔和小王爷、路叔坚持要下楼,七寻只得道:“你们下去更麻烦。先看着,若不成再去也不迟。” 她不让人走,晏雍楼几人没办法,只得围在窗边看事态发展。 街道上有人见出了事匆匆忙忙避走,那几个被救的倒还算有担当,虽怕崔瑰,但还是跟猴哥道了谢,又说若见官,他们定要给猴哥作证。 也有路人不怕事的,在边上围观。 难得有人胆敢捋崔家这恶霸的胡须,简直大快人心,这热闹不看可惜了。 不承想,更大快人心的事,很快就发生了。 猴哥拉着马鞭与崔瑰对峙了一会儿,这家伙开口大骂,脏话连篇,猴哥真的生气了。 这世上,除了爹娘,谁有资格骂他? 一松手,那纨绔没承想他会松手,一屁股坐到地上,疼的只龇牙,气的满脸通红,爬起来恶狠狠向猴哥扑了过去:“贱民子,连你爷爷都敢拦。打死你个混帐狗东西。” 他那几个手下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向着猴哥围杀过来。 猴哥眼神渐冷,脸上却挂着笑,倒没太理会那几个奴仆下人,只一心招呼那纨绔公子,一边闪过那些奴仆下人的攻击,一边把那纨绔公子打的哭爹叫娘,偏偏被打的身上不见半分伤痕。 直到他救饶,猴哥才停了手,笑道:“还骂不?” “不了,不了,放过我吧,求求你了。” 猴哥继续笑着:“那以后会找我麻烦不?” “不敢不敢。绝对不敢。” 猴哥这才冷哼一声:“不敢就好,但凡你找我一点麻烦,你最好永远留在家中别出门,只要你敢出门冒个头,我就打的你祖宗都不敢认你。什么玩意儿,还敢横到我晏大圣的头上。” 说完,又俯身贴着崔瑰的耳边,阴侧侧的低声道:“你找我麻烦也不怕,等你哪天出了城,我在野外弄死你谁知道呢。就算你家人以后找上我,大不了我弄死你全家就是了,再说,那会儿你死都死了......人啊,还是惜命点,毕竟人就一条命啊。且行且珍惜吧。” 崔瑰心里恨的咬牙切齿,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虽在临江县横行无忌,但也会怕,知道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 他心里再恨,这会儿也被猴哥这阴侧侧的调调给吓的差点尿了。(10:18加一更) 第四十四章节 都是狠人 若不是看这杀神穿的只是寻常的葛布衣衫,就是个平头百姓,让他以为就是一贱民,打死也不要紧,他,他也不会现在被打的全身都疼! 鼻涕横流的给猴哥赔了罪,保证绝不再惹他,猴哥这才拍了拍他的肩,好声好气道:“你看你这摔了一跤,虽说没伤着,但也叫家里人担心不是?快回去吧。往后可别在街上横行了,这也就是遇上我今儿心情好,若是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你懂的。” 崔瑰心中大骂,老子不懂! 这踏马还心情好,心情好还被打的这么惨,那要是心情不好,我是不是真的会被打死? 总之今儿这亏他是吃定了,等回去后先查一下这杀神是什么来头,他就不信,他堂堂崔家子,还报不了仇。 等猴哥放行,他也顾不上他那还趴在地上的马了,屁滚尿流的麻利儿滚了。 猴哥这才哼笑一声,一个飞身,从窗户进了包厢。 二楼包厢里,除了七寻,其余几人面面相觑。 崔瑰在县城那就是个人神共愤的狗恶霸,今儿被打后竟然还乖乖的跑了?看他跑的姿势,完全就是落荒而逃,明明也没见侄孙(侄儿)打伤他哪里呀? 重点是,他就这么跑了!竟然就这么跑了?! 两人深知崔瑰的性子,虽人跑了,他们震惊之余,脸色也有点凝重,崔家不是好得罪的。 若不是县太爷也是个有背景的,为官清正,为人也强势,只怕崔家这小恶霸,在县城都敢杀人放火。 如今得罪了这狗东西,以后且有得麻烦。 猴哥上楼便问小五爷,刚那小子是谁? 小五爷把崔瑰的背景为人还有他干的那些事一说,猴哥不但没怕,语气还十分遗憾:“刚才打的轻了。” 小五爷:...... 成吧,反正打也打了,小五爷想的是,他虽是混在三教九流的人,但还真不是就怕了姓崔的。人有人道,鼠有鼠道,甭管是谁真得罪了他这种人,只要豁得出去,照样能括下他一层皮,平时绕着崔瑰这样的纨绔走,不过是不想惹麻烦罢了。 这么一想,小五爷就坦然下来。 见晏雍楼还在担忧,晏鸿宇道:“楼五侄也不用担心,近来我会派人盯着崔家这狗东西。我巡城司那边也有些关系,回头我便去打个招呼,把人盯紧了,若有事,我便能及时得到消息。我虽没大本事,护着你一家还是成的。” 晏雍楼知道这位小五叔别看年纪不大,但在县城很有些门道。 他倒不担心自家,怎么说,他也是有秀才功名的。 崔家能随意打杀平头百姓,但还不至于敢明着对他一个秀才如何,否则县太爷也不会答应,满城的读书人更不会答应。崔家再如何,还是要点脸的,也没真到了横行无忌的份上。 崔家子虽横行乡里,但也不敢真去触碰县太爷的底线。 明的崔家不出手,暗的那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总归他不能不管侄子。二哥不在家,他这当叔叔的自要有当叔叔的担当。 猴哥见叔祖和堂叔担忧,倒是解释道:“我下手有分寸的,顶多也就疼上个把月吧,左右他自己是没空再我麻烦的,他就是告诉家里,但他家里只要寻郎中一瞧,指定得说他是装的。因为他就是疼死,郎中也瞧不出他伤哪了。” 小五爷:...... 晏雍楼:...... 这特么的,疼上个把月,谁能受得了? 真的,侄孙(侄儿)什么时候有这神奇本事的。 知道他学过拳脚,可那不就是养生拳脚么? 晏雍楼还好些,毕竟他不懂武,但小五爷晏鸿宇不一样啊,他哪怕现在顶多就是个三流高手,眼界还是有的。 那小子一手把一匹正奔驰的烈马生生按倒在地,半天起不来,一群人围着他打,却连他衣角都没碰到,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小五爷盯着侄孙瞧了半响,方道:“昊儿你什么时候有这本事了?” 猴哥咳了一声,挠了挠头:“就,一直都有啊。这不是以前我爹一直压着我读书,不叫我瞎胡闹么?我都能打死两头老虎了,按伏一匹马算什么?” 其实因为他神魔神魂的原因,那马原就怕他怕的要死,要不然他又没伤着那马,那马怎会趴在地上半天不敢起身?他按伏马时,根本没太用劲儿。 而之所以没伤马,那是因为赔不起啊。 “打死两只老虎?!”小五爷还没说什么呢,晏雍楼却叫这话惊的出声。 猴哥无辜道:“我和路叔今儿就是来卖虎肉的啊。” 晏雍楼:!!! 才一个多月没见,他突然就不认识他侄儿了。 见这小子云淡风轻的样子,晏雍楼被噎了半响,才感叹道:“我还没吃过虎肉呢。” 猴哥哈哈一笑:“今儿我就是来送虎肉的,不过只给您留了十斤。您若爱吃,下次再猎了虎,我给五叔多留些。三妹妹要泡虎骨酒,等泡好,也送两坛给五叔尝尝。” 虎骨酒可是好东西。 晏雍楼笑道:“那五叔我就等着了。不过你还是要注意些,万别伤着自己。” 提到酒,猴哥才想起来,要给三妹妹买酒呢,便问小五爷哪家酒坊的酒好。 小五爷给介绍了几家,又说他有相熟的酒坊,饭后便带他去买。 很快,伙计过来上菜,见着猴哥一脸崇拜的盯着瞧了又瞧,还低声道:“我们掌柜的说了,今儿的消费,给小英雄打个八折。这壶酒,是我们掌柜的单送的。只盼小英雄和诸位客人吃好喝好。” 可见猴哥捶了崔恶霸一顿,是多么深得人心,这不,群众叫好外,人家大酒楼都给打折了。 那伙计又道:“几位客官放心,今儿的事,大家都叫好呢。你们一行人的消息,咱楼里绝不会往外透露。” 这是怕崔家打听到和猴哥一起的人是谁,以后会来找麻烦。 小五爷忙笑道:“那便谢过掌柜的和小哥了。” 伙计摆手:“不敢当谢,原是应该的。今儿小英雄也算是为咱临江百姓出了口恶气。诸位也放心,我们至味楼也不是好惹的,掌柜的既发了话,那谁过来打听都没用。” 等伙计出了包厢,晏雍楼笑叹:“可见崔家在临江,是真的神憎鬼厌了。至味楼是生意人,都是这番态度,若崔家还不知收敛,怕是以后落不了好。” 小五爷脸上露出狠色,哼了一声:“真要犯到咱们身上,明面上不能如何,暗地里也总有手段撕下他一块肉。”(第二更) 第四十五章节 大忽悠 七寻瞄了一眼小五爷的脸色,面上不显,看似在专心吃菜,心里却感叹,原以为这位小五爷是个爽朗正直少年郎,不想也是个狠角色啊。 当然,不狠也不足以以十八岁之龄在水路码头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过的滋润。 还有五叔,瞧着多斯文一秀才,啧,谁想内里却也是个胆大不怕事的主儿。 族人们少些拖后腿的存在,才利于家族壮大发展,这两位不但不会拖后腿,还是神助攻,这就是意外惊喜了。 说完崔家的事,几人赶紧吃菜。要七寻说,这些菜吃着虽然还不错,但要说多美味,那倒不至于。倒是有两道鱼,做的十分鲜嫩美味,还算值得品尝。 她这才想起来,要买些鱼回去做腊鱼的事。 “小五爷,哪里有卖鱼的?我们想买些回去做腊鱼呢。” 晏鸿宇大小是个码头包工头,对鱼市,那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一般鱼市都在早上,寻常晚间是买不到好鱼的。不过我原就在码头上管事,相熟的鱼民不少,如今天凉,也有鱼船赶着晚间回航,你们想买多少?我打发人去找,直接在鱼船上买,便宜不说,也能挑到最好的。” 做腊鱼当然还是大鱼好,十几二十斤的大鱼,腌制后再风干,吃的时候剁上那么一大块用蒜蓉剁椒淋在上头蒸了,那香的,直叫人流口水。 当然,现在剁椒是不指望了,但香葱蒜蓉还是可以期待的。 至于新鲜的鱼,清蒸红烧炖汤都不错。僻如现在吃的两道蒸鱼,就让她挺满意。 七寻笑道:“十几二十斤的大鱼来上几条,小些的买个二十来条,回去送几条给太爷爷尝尝鲜。我吃着这两道蒸鱼味道就挺好。我们自己家也留几条,再做些鱼丸,鱼片粥,酸菜鱼片,都挺不错。” 秦氏打趣她:“哟,你这还挺会吃。鱼片粥还罢了,鱼丸和酸菜鱼又是什么?难不成是你娘做的盛京菜?” 这时代还没酸菜,鱼也多是蒸煮和烤,要不就是生鱼片,做法没那么复杂,秦氏自然不知道什么是鱼丸。 “鱼丸就是把鱼肉剁泥,团成丸子,开水焯熟便成。酸菜是用大白菘腌制,吃起来酸脆,十分可口,我家积了两坛子,下回来,给您分一小坛尝尝,做汤烧鱼烧肉,做云吞饺子陷儿,都不错。” 猴哥在边上哼笑:“这丫头于吃的上头,那真是个行家,再没有比她更会吃的。” 对此路叔深以为然,要知道,晏家每常做什么好吃食,作为友邻,都会送他家一份,这些日子,他也算是享了口福了。 “哈哈,”晏雍楼大笑,“那小寻丫头还好生在咱们家,若生在那真正家徒四壁的贫苦人家,填饱肚子都千难万难,不得天天哭鼻子?丫头你可真是你爹的亲闺女。你爹也是个挑嘴的,刚从京城回来那一年,吃啥都不习惯,生生瘦了十来斤,可把你太爷爷给愁坏了,见天儿琢磨着找好吃的给你爹补身子。害得我们兄弟几个天天看着他吃,眼馋的不得了,恨不得揍他一顿。好在你大伯厚道,压着我们小的几个,不给你爹使坏。最好气的是,你爹不厚道,见我们几个眼馋,原还能分我们些,可看我们常跟他瞪眼,他后头不仅不分我们吃,还故意在我们面前边吃边赞。你们说气人不气人?” 好吧,长辈们也有青春年少中二时。 七寻完全没想到,她印象里那个方正而威严的老爹,还曾经是个蔫坏儿的闷骚少年。 七寻当然不敢藏否老爹,但不妨碍她眉眼含笑。 秦氏嗔了晏雍楼一眼:“在孩子们面前瞎说什么?要是二伯哥知道你在孩子们面前编排他,你可小心些吧。” 好吧,二哥看着正经的不得了,却是个小心眼爱记仇的。 晏雍楼摸了摸鼻子,很不要面子的叮嘱猴哥和七寻:“不许和你爹告状啊。” 七寻觉得自己是正派老实人,点头应道:“不告状,我顶多就问问爹,自己吃,别人只能看着自己吃,感受是不是特别美。” 晏雍楼差点没叫她噎死。 心道这孩子瞧着乖巧,但不愧是二哥的种啊,这蔫坏的劲儿,一模一样的。 七寻才不承认自己蔫坏呢,见她五叔一言难尽的表情,还很纳闷的问:“这也不能问吗?” 所有人:...... 你这比直接告状还高明呐。 猴哥深知自家小妹的尿性,她那脑子,真想坑人,十个聪明人加起来,也玩不过她。那心眼儿九曲十八弯的,而且尽往刁钻的地方钻,谁能抗得住? 好在这孩子日常心思你完全不知道在哪里,反正她日常一个人发呆,一般对别人都没啥兴趣就是了。 当然了,但凡她有兴趣且折腾起来的事,往往也会给人带来大惊喜。 猴哥总结他们一家几口现在对这孩子的态度就是,凡是她要干的事,那就让她干,只要别管她,那就会有好结果,你但凡一干涉,事情就不知道会往什么方向发展。 每次一听她感叹“天才的世界你们不懂”,那欠揍的表情,生生能把人气出好歹来。 话说回来,谁还不是个天才了? 同样是小孩儿,灵泽画风就正常的多,大酒楼的美食虽然难得吃一次,人家也没忘记他昊哥。 鉴于他昊哥当街痛扁恶少的任侠壮举,他现在继七寻之后,成功成了昊哥小迷弟一枚。 他都顾不上和七寻抢吃的,吃了个半饱,就悄莫的放下筷子拉着他昊哥的袖子低声偷问:“昊哥,我想跟我爹说回村里,要是我回去,能跟着你习武不?我要是习武,多久能把崔恶霸打趴下?” 猴哥倒不觉得习武不好,大夏文武并重,不过军中更重传承,军权本就掌握在权贵手中,寻常人走武路子,若非真的天纵奇才,极难出头罢了。 当然,他自己是不在那个难出头的范围内的。 谁要是敢按着他不叫他出头,统统捶得他爹娘祖宗都不认识。 见小堂弟想习武,猴哥倒没敷衍,很认真的探查了一下小堂弟的资质,可惜小家伙并无习武的天份,强身健体还行,却是练不出什么真功夫的。 猴哥摇头,然他身为兄长,还挺照顾小堂弟自尊心的:“好好读书吧,你读书这么有天份,习武多浪费?以后考个状元,你又生的这么俊,那将来走出去,谁不羡慕你?说不得还能成为大夏史上最俊状元郎,让朝歌城的贵女们为你打架才叫本事,自己打架能有什么出息?” 说的饭前把人捶的屁滚尿利的,好像不是他似的。(第三更) 第四十六章节 憋出内伤 秦氏见儿子不老实吃饭,拉着哥哥说悄悄话,并不知道儿子折服于侄子打人的英姿,成了侄子的小迷弟,正想逃避读书,去学打架呢。 她只听到侄子让儿子努力读书,以后让盛京朝歌城的贵女们为他打架,不由噗嗤乐了。 即便当娘的滤镜再重,她也得承认,儿子虽比寻常少年俊秀些,却绝对没有迷倒万千盛京贵女的魅力。 可儿子显然被侄子忽悠住了,小少年眼都亮了,惊喜的问他哥:“昊哥,你真觉得我读书行,能考上状元?” 能不能考状元的,少年你自己没点数? 然而七寻数日来一直输灌鼓励教育法,用她的话来说,不是所有人都如她这般天才,打击不倒的。寻常人还是要多鼓励以树立信心,如此无论学业事业,皆能事半功倍。 搞得他们老娘和小五妹妹那么爱怼人的人,硬是在家憋屈的找不到用武之地。 猴哥自己心脏强大,便从不觉得言语能有多伤人。他师父那么能BB,他都忍下来了呀,煅炼的他心脏越发强大。 但看着小堂弟明亮纯真满是希冀的小眼神儿,实话就有些说不出口,咳了一声,猴哥挠头道:“只要你读书勤奋些,那就没问题。” 少年,重点是勤奋! 自封齐天大圣美猴王的猴哥迷之自信,还特别臭美,想了想,他还是良心建议:“平时也要注重仪表,让你娘给你多买几件漂亮衣衫。毕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不是所有人都像你哥哥我这般穿着葛衣麻布,也超级俊气的。” 秦氏:...... 秦氏差点没笑死。 怕打击儿子的自信心,更怕侄子不好意思,她扭过头去硬生生忍了笑,差点憋出内伤。 对此七寻就比较淡定了。 毕竟她猴哥,是个无师自通凹造型,能想出从耳朵里掏武器这种奇招的人呐。 一行人吃完饭,晏鸿宇拦了晏雍楼不叫他结帐,自下楼去付银子,猴哥没同他们一道,直接从二楼的窗台跳下,自回五叔家去。这是为免他与小五爷和五叔一家同行,叫人看到,以后寻他们麻烦。 用脚趾头想,崔瑰那狗东西,肯定是会派人在这里蹲守他,看他要去哪儿的。 他打算先把蹲他的人齐齐整整揍一顿,再去五叔家。 反正他一个人,走的要比五叔他们一行人快的多。说不定他手脚快些,还能先到五叔家呢。 小寻一瞧他二哥跳窗户,就知道他二哥想干嘛,因此也没急着下楼,只等小五爷付了饭钱,在包厢里再喝杯茶消消食再回。 这一顿饭,结了五两六钱银子,贵的咋舌。 想当初她家灾后第二天,也就剩下五两多银子的家当,她哥和她老娘去了趟镇上,买好一大堆东西回来,五两银子的购买力,可见一般。 结果一顿饭就造没了。 重要的是,这顿饭真算不得特别美味,能让她觉得不错的,也就那两道蒸鱼。 至于鱼做的好,临江县水道四通八达,河鲜本就一绝,要是鱼都做不好,这至味楼的至味两字,也太名不符实了。 掌柜的给打了八折,还送了壶酒,还表示崔家人过来打听他们的消息,酒楼绝不会透露,店伙计小哥服务特别热情,话说的还好听,这人情得还。 她倒想起之前说过的卖菜谱的事。 后来家里不缺银子,倒把这事给忘了。 等猴哥出去有段时间,他们的茶也喝完,下楼时,七寻挺热情对掌柜的道:“还不知掌柜的您贵姓,今儿的事,承您的情了。” 和一般酒楼掌柜圆润的身材不同,至味楼这位掌柜的,身材高瘦,斯文儒雅,倒似读书人,见人家小姑娘过来致谢,和气笑道:“免贵姓吴,小娘子不必言谢。能来我们至味楼,便是至味楼的贵客,这些原就是我们应该做的。” 掌柜的见小姑娘虽然穿着平头百姓的葛布衫,可谈吐气派,却非乡村小丫头,且这一行人看着不显,但也绝不简单,若不然不会跑来至味楼吃饭,何况那位俊美至极的少年郎打完崔家公子,坦然的跟没事人似的,这能是一般人? 所以哪怕说话的是个小姑娘,他也绝不会小瞧。 生意人,要是没点眼力见儿,七情上脸,那生意也做不下去。 七寻点了点头:“我承你的人情,下回过来送你们几道食谱。你家的菜,除了两道蒸鱼确实鲜美,能称一声至味,别的菜,看着倒还好,可有色而无味,口感着实一般的很。” 吴掌柜:...... 知道的你是来道谢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来砸我们至味楼招牌的呢。 我们至味楼,那在整个清泽府,都是最好的酒楼。任谁来光顾后,不得赞一句至味楼名不虚传? 合着你一个才七八岁的小娘子,倒点评起我们酒楼的菜不咋地,那您平时吃的,得多好啊? 好吧,小姑娘虽然穿的不咋地,但唇红齿白,眸光清湛逼人,倒不像一般人家能养出来。 见他明显不信,七寻也不多话。等掌柜的客气了一句,便随着长辈们出了酒楼。心里却哼哼着,要不是我自己手残,掌握不了灵魂中餐厨艺,非得当场给你做两个菜试试。 回家继续忽悠三姐和猴哥提高厨艺去。 猴哥近来也一直对厨艺感兴趣的很,木工活之外,完全可以培养猴哥的第二爱好嘛。 而且她觉得猴哥在厨艺上的天份,比三姐还要强不少。 等培训好,就带他来至味楼显显身手。 然后送你两道菜,就看剩下的菜谱你心动不心动!心动了,我就有银子进项啦。 要不然吹出去让老娘躺着享福的牛,却是哥姐兑现的,她堂堂天才学神,不要面子的? 一路上七寻也没闲着,警醒着有人跟踪,不过一个跟踪的人影也没发现,便知道肯定是她猴哥解决了。 除她之外,一行人都觉得今儿午膳吃的好,因此心情都还不错,等到了晏雍楼家,猴哥果然已经倚在院门前的小树上,正逗着驴呢。 五叔和灵泽午后还得去学堂,七寻兄妹还有东西要买,进院后,便搬出驴车套上驴子告辞。(10:18分第二更) 第四十七章节 购物 秦氏拿了匹鲜亮的玫瑰红底银梅提花的上好软缎作回礼:“这料子正适合你们小姑娘穿,整一匹的软缎,刚好够你们三姐妹从头到脚做两身衣衫。我原说过年时回乡再捎给你们,既你们今儿过来,那就自己带回去。” 这一整匹的软缎,可比一条鹿腿价值高的多。 七寻哪里好意思收? 秦氏笑道:“还和五婶客气起来了?我娘家嫂子的娘家是开绸缎铺子的,我这也是白得的东西,又不曾花银子。长者赐不可辞,你只管收下。之前昊儿不是说给你五叔送虎骨酒的么?那一坛子虎骨酒还不值这一匹料子钱?” 秦氏原还想买些点心叫七寻捎回去的,不过小五爷给她买了,她便作罢,只又拿了一套蚕丝棉作里的富贵花绸缎棉衣给七寻:“这是给老太爷做的,你帮我捎回去,眼见着天气越来越冷,过些天,老太爷就能穿上。” 交待完事儿,又嘱咐七寻兄妹得闲来玩。 七寻一一应下,这才跳上驴车,和叔婶堂弟告知,往铁匠铺去。 朱家巷的朱家铁匠铺离的最近,便先去了朱家铺子,七寻需要的构件,看着是小东西,但对工艺的要求可不低。朱铁匠看了构件图便皱眉头:“东西虽小,但忒费工,想做出符合小娘子要求的,且得精打细琢,这工钱可不少。” 七寻笑道:“只要你能做出来,工钱必少不了你的。但若是成品不合格,我是不会付帐的。” 朱铁匠两眼一瞪,你可以侮辱我人长的丑,但你不能侮辱我的手艺活。 “哼,我还没见过我老朱打造不出的东西。你这些小玩意儿虽难,除了正德街老赵那狗东西,满临江县,也只我老朱能打造。我老朱会把东西给打造坏了?行了,赶紧付五百文定金,余下三两银子,七日后你来取件时再付,不合格不收你银子!你这小娘子,可真不会说话!” 七寻才不管他的抱怨呢。 付了五百文后,被人家朱铁匠挥手就赶出了铁匠铺,她也不介意,只在门口往里喊:“我那图纸你可不许外泄呀。” 小五爷听她这话,一把揪着她衣领往出拎,这孩子存心气人的么? 人家老手艺师傅了,还能没点职业操守?不经原主同意,谁敢把人家做的东西外泄或者仿做?传出去,这往后还做不做生意了? 生意人,虽趋利,但也是最守承信的群体。 小五爷都怕人家朱铁匠跑出来捶这死丫头一顿。 东西能做,七寻心情挺美,但被小五爷在大街上拎着脖子,感觉就不那么美好了,哼哼了一声表示抗议,这才被小五爷放到地上。 她怕构件图纸被人看出来用途,再泄了纺车和织车的造法,因此两种车型铁件部分的构件图是被她打散了放一起的。在朱铁匠这里,做的也只是其中的一半。另一半,还得去赵家桥那边的正德街找赵家铁匠铺给做。 不过有了朱铁匠的话,她现在倒不用担心赵家铁匠铺做不了这些构件。 很快到了赵家铁铺,那赵家铁铺的赵老师傅倒是认识西码头的名人晏鸿宇:“今儿什么风,怎么把晏五郎你给吹来了?” 晏鸿宇笑着打完招呼,才道:“我侄孙女儿要做几样小玩意儿,东西不大,但对手艺要求却高,满临江县,除了赵老师傅您这,谁也做不了,这不,我就领着小丫头来找您帮忙了么?” 说着又示意七寻把图纸给人家看。 赵老师傅接过图纸一瞧,惊讶道:“别的不说,光这手画功,就见功底。哦,这东西确实对手艺要求不低,行,我倒是真能做。手工钱嘛,有你晏五郎的面子,我便给个实在价,连着原材料,三千四百文钱。大概六七天就能做好。到时你们来取。” 倒比朱铁匠那里便宜了一百文。看来还确实是给了小五爷面子的。 晏鸿宇也爽愉:“那成,先付你五百文定钱,七日后来取货再付余款。您可得精细些,定要把东西打制的合这要求,但凡误差一丝儿,那都用不上,回炉可就浪费了您几天的功夫。” 赵老师傅摆了摆手:“我做了一辈子的铁匠,但凡应下的,就没坏过事儿,且安心。不合你要求。回头我重新给你打造,且不收你工钱。” 两下里交接完银子,晏鸿宇便带着人往西码头去。鱼和酒都得在码头买。 码头不缺酒坊,方便运输不说,码头往来客商多,也是最好的销售场所。 倒是猪肉,晏鸿宇让他们别在县城买了,晚上买不着新鲜肉,且这也没到开晚市的时辰。 好在酒买的顺利,除了价格高让人有些肉疼。 十斤一坛的酒,买了四坛,一共花了十二两银子,算起来得三百文一斤。关健是这酒在七寻看来,和酒酿真没啥区别。 等到晏鸿宇派人找到已经回程,且捕了大鱼的鱼家,便领着人去了。 让七寻惊喜的是,不只有十来条二十斤左右的大鱼,还有三斤左右的花鲢,河虾也足有五六斤。草鱼和鲤鱼也有不少。看样子这家鱼家今儿收获不错。 七寻挑了十条大鱼,花鲢和河虾全要了。草鱼和鲤鱼各要了六条,其中大鱼六文一斤,草鱼和鲤鱼皆五文一斤,花鲢七文,河虾十五文。算下来,一共一两三钱半银子,欠哥利索的利了银子,晏鸿宇着人找了两木桶来,把买好的鱼虾好:“这般运回去,还能养些日子再吃。” 驴车本来就不大,装了这么些东西,挤的人差点没地儿坐。晏鸿宇不大放心:“要不,我找辆驴车来,送你们回去?” 猴哥摆手:“您忙您的,有小寻坐的地方,回头我赶车,路叔坐车猿上就成。” 路叔对他赶车的手艺放心的很,笑道:“小五叔就放心吧,有我在,还能照顾不了两孩子?天色不早,我们这就回了。不赶快点,估计得天擦黑才能到家。” 晏鸿宇这才作罢,又在码头卖小吃的人家给他们买了点路上吃的,这才把人送走。 七寻拿着小五给买的吃的,才想起来早上三姐给做的葱油饼和煮鸡蛋,她们路上没吃,落在了五婶家。关健是忘了和五婶说,要是放坏了,多浪费。(第二更) 第四十八章节 盲生,你发现了华点 对三姐一早给烙葱油饼和煮的鸡蛋,七寻婉惜的念叨了好一会儿。 猴哥不耐烦:“咱家现在又不缺那点吃的。” “这是缺不缺的事么?粮食不能浪费。万一五婶要是没发现,不是可惜了?” 对此路叔持和七寻相同的观点。 那可是细白麦面烙出来的饼啊,关健是放了那么些油。若是放坏了,可不是可惜了? 路叔想着,这也就是最近和小昊一起上山,打了大猎物,卖了不少银钱,爹的病也有素丫头帮着看诊,药材也是素丫头帮着配的,没再在爹的病上头花钱,自家日子这才好过几来。至少家里过冬的棉被棉服每人做了两套,细粮也能隔一两天吃一回了。 若是放在之前那几年,也就他爹能隔三差五的吃点细粮,他和娘吃的都是粗食。 猴哥见妹妹和路叔都对他的话表示鄙视,只好道:“这个天气放个两三天也坏了,就是一时发现不了,也总能看到的。就是过上两三天饼放硬了,也能做炒饼吃嘛。” 炒饼是七寻上辈子祖籍江北那边的典型农家吃食。那边农家习惯了早晚喝粥,但粥不顶饱,便用摊出来的薄麦面饼儿,切成细细的条状,放蒜蓉和葱花儿炒了,炒的时候喷上盐水,炒成的炒饼咸香可口,既能当菜,又能当主食。 她上辈子惟一回祖籍的一次,是参加族中一位老太爷的葬礼,葬礼后在老家住了几天,那会儿正是夏日,因此吃过几回,一直念念不忘。 说起来,她祖籍是八大菜系之首的发源地,美食遍地,可惜味道清淡,偏重的是食材本身的原汁原味,因此对食材要求极高,也多数只依靠高汤来增味,所以虽然有为有名,但除了本地人,并不受普通大众的追棒。 她后来也在其它地方的酒楼里吃过许多次,但确实没有在老家吃过的美味。因此一直念念不忘。 前几天她让三姐灵素烙葱油饼,便试着让三姐炒了一次,不知道怎的,就吃出了家乡的味道,差点落泪。 大概是因为那是她爸最爱吃的食物吧。 人在思念家乡和亲人的时候,往往便通过童年时常吃的食物,来寻找家的味道。 虽然现在的家人都很好,但那一刻,她想她爸了,很想很想。 猴哥提到炒饼,莫名的乡愁,让七寻的情绪低落。 猴哥还以为她还惦记着那几张饼和几个鸡蛋呢,不免翻了个白眼,转移话题道:“不是说县城的巡城司很厉害吗?我今天当街打人,且离着县衙还不远,怎就没见着巡城司和巡捕房的人?” 这一提,七寻也纳闷起来。 倒是路叔对此有些了解:“听说县太爷和崔家不大对付,县太爷在临江任职也有四五年了,颁发了不少利国利民的政令,但却动了那些世家大族的利益,因此县里的大户人家,多不喜县太爷。其中尤以崔家为首两三大姓最明显,几乎是处处和县太爷作对。所以啊,崔家嫡子被人当街狠揍,只要崔家不去县衙里报案,巡城司和巡捕房的人,当然就当不知道了。就算当时见着了,肯定也躲的远远的,只作不见。这种事情,我在县城便见过一次。当时是另一家李氏大族的嫡子被游侠打伤,我就亲见巡捕房的人故意躲开。后来那家仆人去报案,巡捕房的人虽没推脱,但足有一柱香的时间才赶过来,等他们赶到,那游侠早就跑了。平头百姓最恨的就是这些鱼肉乡里的世家大族,那李家子的名声,也没比崔瑰好多少,因此当街的百姓不但没帮着拦人,还故作拥堵,把那家的仆人都围了,让那游侠儿顺利脱了身。这种打架斗殴的事,只要没死人,就是伤的再重,巡捕房也懒得管。” 七寻:......啧,没想到县衙办案人员这执法的力度,弹性很大嘛。 和七寻的无语不同,猴哥眼前一亮:“那以后我要是再遇上崔狗那等在百姓中名声不好的家伙,只要不把人打死,不让人当场逮住,岂不是可以随便揍?关健是,揍了还能和今儿一样,得人一声小英雄?” 盲生,你发现了华点。 七寻觉得她家猴哥果然还是她那不单接地气还接地府的猴哥。西天取经的一路,那些佛经念的,显然并没有磨灭掉他本性里桀骜不驯和杀性。 路叔听了这话,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哭笑不得道:“你可别淘气,故意去寻人麻烦。这种欺压百姓的事,哪能次次都叫你遇上?县太爷是个好父母官,咱们临江县,放在整个清泽府,民风都算是好的。再说,世家大族也有好人,如崔瑰那般名声臭大街的,毕竟是少数。你上次从马蹄下救了个孩子,便不是那马上公子故意伤人,且事后那公子还因你救了那孩子,免了他伤人,足给了你二十两银子作酬金。可见人家虽出身富贵,品性却不差,家教是极好的。那被救的孩子,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公子,那家人亦懂感恩,给了二十两银子致谢。遇上被欺压的百姓,救人是不错的。但咱不能故意去打人啊。” 说完见猴哥的表情淡然,怕他听不过去劝,只好继续道:“再说,你爹明春极可能高中进士,那往后你便也是官宦子弟了,行事自当注意,不能给你爹找麻烦。咱们这种平头百姓出身的人,哪怕金榜题名作了官,也是和那些世家大族出来的官员不能比的。原就比别人走的难,行事再小心谨慎都不为过。” 没想到路叔竟然还有这般见识。 猴哥没啥感觉,他又不是真闲着没事想找人打架,只是觉得眼前发生的不平之事,该出手管一管而已。 七寻却觉得讶然。 大概是看懂了她脸上的表情,路叔哈哈一笑:“我从前也是村学里读过几年书的啊。” 所谓村学,其实便是族学。 晏家村虽然叫晏家村,以晏姓族人为主,但也有不少外姓,比如左家。 晏家村另一大姓是刘姓,祖上是和晏家一起逃难到此地,在此落地生根然后繁衍下来的。(第三更) 第四十九章节 林妹妹自惭愧 两姓人家战乱里相互扶持着才走到此地,几百年相处下来,虽是两姓,但数百年来守望相助,亲如一姓,两姓祠堂,都是放在一起祭拜的。 族学虽由两姓合办,不过晏家村少数的几家外姓人家的孩子,也可免费进学,这也算是晏刘两姓,对同村异姓人家的照顾了。 这也是哪怕是异姓人家,也与晏刘两姓十分团结的原因。 不过,刘家的人数不到晏家的一半,所以虽然刘家族老在村里很有话语权,但晏家村的事,还是多以晏氏为主的原因。 三人一行边走边聊,驴车上虽然东西多,但其实也就是占地方比较大,重量还不如去县城时车个的货物重,因此反倒走的比早上快些。 不过到镇上时,天色已经晚了。 过了镇上,路便有些难走,其间数段,得穿过山林。 好在有猴哥和路叔这个老猎手,倒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三人驾着驴车到家时,天气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农家晚上点灯的人家少,因此整个村庄黑压压的一大片,又是月末,天上连个月亮都没有。 好在自家的灯却亮着,昏晕的灯光,透过窗纱,看的人心里都暖起来。 大概是听到了驴车的动静,他们这边方停下车,家里的门便开了。 公玉明溪领着两个女儿从屋里出来,急步走到篱笆院前,开了柴门,担忧道:“今儿怎这么迟才会?路上吃东西了吗?饿不饿?冷不冷?” 你看,这世间父母,看到孩子,最先关心的,永远都是饿不饿,冷不冷。 哪怕自家老娘是千古第一女词人,也不能例外。 猴哥的笑都暖起来:“娘,在县城时遇上了小五爷,他给小寻买了七八样点心,回来时又给我们买了好些吃的,一点儿没饿着,今儿没风,我们都穿着新的薄袄子呢,哪里会冷?” 七寻看着猴哥脸上温暖的笑,心想,猴哥他大概是很喜欢这烟火人间,很喜欢娘和妹妹们的。 嗯,她也很喜欢。 她似乎又想爸爸了。哪怕时隔数年,哪怕不只隔了阴阳,还隔了世界。 也不知道今世的爹,是个怎样的人。 公玉明溪见三人瞧着都还好,这提着的心才放下,便伸手想帮着搬东西,灵素也要过来帮忙,叫猴哥拦了:“您和妹妹们在边上看着就成。我和路叔搬就好。别弄脏了您和妹妹的衣裳。” 四坛子酒,几桶鱼虾,这重量对猴哥和路叔来说,还真不算什么,不一会儿便都搬进了屋里。 见他们买了这么些鱼虾,可把公玉明溪高兴坏了,最近一直吃野味,鱼虾还真没吃过。 猴哥把驴赶进院里拴好,今儿迟了,明儿一早再还给族长爷爷家。栓好驴,又把板车也搬进院里放好。 今儿原还说自家也买头驴回来的,结果时间没赶上,且牛马市早上才能买着好牲畜,小五爷让他们下次一早去买。 公玉明溪便让灵素端了热水来,让两人先洗漱,又留路叔在她家吃了饭再回,已过了饭点,也省得左家阿婆再给他单做一顿。等猴哥洗好手脸,公玉明溪打发他:“你去跟你阿婆说一声,你们回来了,让她老人家别担心。就说你路叔在咱家吃完就回去。” 饭菜很快上桌,七寻道:“娘,你们这么迟还没吃?” 灵玉哼哼:“娘从太阳落山,就准备晚膳了,总以为你们一会儿就回一会儿就回,这不就等到了现在?” 七寻哈哈笑:“这不是中午小五爷请我们和五叔一家去酒楼里吃饭,后头又跑了两家铁匠铺子,又随小五爷去码头买酒买鱼,所以耽搁了么?柴米油盐这些都没敢得及买呢。下回带你一起去县城玩。县城很大很气派,瞧着挺有意思。” 灵玉白了她一眼:“又不是没去过。” 五叔家的温锅宴,她们一家人都去了。 不过,记忆中和亲眼看,感觉还是不一样的,虽然当时,也算是亲眼看。这就好比成年后再见几十年未见的童年景像,总归是不一样的感触吧。 反正七寻再见临江城,那雄伟的建筑,让她十分震撼。 说了会儿县城的见闻,不管是七寻还是猴哥和路叔,都没提崔瑰那档子事。 等吃完晚饭,路叔告辞回家,公玉明溪见他没买什么东西,便让猴哥捡几条鱼让他带回去。 路叔忙摆手:“二嫂,千万别给我,我娘做鱼的手艺可不成,没得浪费了这些鱼,回头您家做好,送我们一条,让我爹和我娘尝尝您和素丫头的手艺就成了。” 公玉明溪笑道:“那成。回头做好了,让昊儿给你们端一盘子去。” 送走路叔,猴哥去给驴畏了水和草,这才进屋里,对公玉明溪道:“娘,五婶给送了匹缎子,说是给妹妹们做新年衣裳。还有一套棉衣棉鞋是给老太爷的,我明儿给他老人家送去。” 公玉明溪打开一看,不由点头:“确实是难得的料子,这颜色鲜亮,适合她们小姑娘穿。” 猴哥又提了布袋子过来,倒出里面的银子,给老娘交帐:“虎肉卖了六十两银子,狗獾肉三两,三妹妹的药材卖了十五两,一共七十八两银子。买酒和鱼,还有去铁匠铺子的订钱,一共花了十四两三钱半银子,这里还有六十三两多,您收好。” 听说自己的药才卖了十五两,灵素挺开心,这个价格,比她预计的还高些。 七寻见她高兴,便在边上道:“那家仁德堂的掌柜说三姐的药材炮制的好,是顶极的品质,往后只要有,他那边就收,都比照着今儿的价格来。” 灵玉见哥哥姐姐们都赚了钱,便是四姐姐,还给大爷爷家弄了个豆腐生意呢,以后自家也有细水长流的进项,对比下来,她好似特别废? 灵素是何等通透敏锐之人?一见灵玉神色黯然,便知道小妹妹的心思了,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我们家小妹妹最是灵慧,于读书上头,哥哥和姐姐们可都比不上你,娘就最喜欢小五是不是?我们小五的长处,不在赚钱上头,在更厉害的地方呢。” 公玉明溪在边上笑骂:“可别冤枉我这当娘的,你们虽然于诗词文章上头棒槌了些,但你们几个,老娘是一样欢喜的。” 被她这一打趣,灵玉的心思便转了过来,抿了嘴笑:“姐姐说的对,我要是绣绣品,肯定也能赚些,但咱家现在又不急着使银子,我有那工夫,还不如给娘和姐姐们绣衣裙呢。”(第一更) 第五十章节 这是何等直男式劝慰 七寻在边上听着,才意识小五好像吃心了,便接了她的话头:“谁说不是呢?我看城里小娘子们穿的衣服都绣花样儿,五婶娘家就做绸缎和成衣生意,听说有些绣娘手艺高超,一副绣品能卖上百两银子,那些最厉害的绣娘的绝品,能卖好几百两。小五你那苏绣的技法,这里可没有,你诗文好,娘都夸你有灵性,你的绣品,若是大件,当算是文人绣,那价值又不是别的绣品能比的,你若是绣大件,一年只一件,也得数百两银子吧?” 见小五抿了嘴笑,她再接再励:“关健是,你做绣品赚钱的话,那是斯文事,哪像二哥和三姐还有我,一个打猎,一个挖药材,一人当匠人。” 灵玉白了她一眼:“哪有这么比的?都是赚银子,谁还比谁高贵了不成?” 七寻便哈哈笑:“这话也对,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的都是好猫,这可是伟人之言。” 猴哥听到这会儿,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挠头道:“咱家小五你最小,咱娘最大,所以我们养着你两,不是应该的么?你和娘只管每天开开心心的就成。就你那细胳膊细腿的,咱也不指望你呀。” 这话说的何等的直男啊。 灵素和公玉明溪差点捂脸,偏七寻深以为然,点头附和。 灵玉:......哼! 不过她心里其实很高兴,因为她突然意识到,这里不是荣国公府,在这里,娘是亲娘,兄长是亲兄长,姐姐是亲姐姐,她现在既不需要强撑着自尊竖起满自的刺,亦不必和谁去比较,更不必担心比谁差了,叫人比下去,被人踩到泥渊里。 正如二哥说的,她只管每天开开心心的就成,她是亲闺女亲妹妹,被亲娘和兄姐照顾,那不是应该的么? 灵素见她眼里都染上笑意,便拉了她去厨房:“今儿该是泡药浴的日子,二哥他们回来原就晚了,再耽搁下去得半夜,我去烧水,小五你帮我放药材。” 每三日全家都得泡一回药浴,已经泡过几回了,效果好的不得了。 除了猴哥,娘几个都觉得体质有了明显的改善,尤其是灵玉的感受最深,她上辈子从生下来就病厌厌的一直到死,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一副健康身体的好处,因此哪怕每次药浴都痛的要死要活,她还是坚持了下来。 死过一次的人,才知道能健康的活着有多好。 姐妹两去厨房里烧水,猴哥总不好看着妹妹们忙,自帮着去井边提水。 七寻也不闲着,帮着公玉明溪归置从县里买回来的东西。 公玉明溪这才清清静静的问她五叔五婶的情况。得知两口子都好,也才罢了。 这一天计划的事情都挺顺利的办成,只猪肉猪肠没赶得及买,尤其是小毛驴没买成,七寻有点小遗憾。 毕竟去一趟镇上或是县里都得借人家的驴车,又或是得搭村里往镇上的牛车,总归不方便。 她和公玉明溪说了想买小毛驴的事,公玉明溪挺认可:“你二哥和你路叔常往县城去,是得买头驴子,弄辆车出来。” 结果猪肉的事,猴哥和三姐灵素去山里摘毛栗子时,遇上野猪群,没有路叔在,猴哥直接绝绝子,一个野猪群,大小十七八只猪,统统被他干掉收进了空间里,回家也只拿出了一头出来。 野猪肉腥膻又柴,不过现在家猪其实味道也没多好,且做成腊味的话,柴这一缺点倒不太重要,腊味蒸出来的最香,蒸的肉口感本就一绝,也就显不出柴这个缺点来了。 至于腥膻,腊味的香味能中和不少,若是调料得当,自比新鲜肉要美味的多。 七寻也就将就下来。 一整只野猪,连肝肺都被她做成了腊味,野猪没什么油,那点猪板油,则被她炸成了葱油。至少这一冬的油是不缺了。 猴哥和灵素两人在山里来回忙了半个月,不只采摘了不少毛栗、松子、蘑菇,还把一冬的柴火都解决了。 深山里枯死的树木四处可见,猴哥干脆带上爷头,遇上珍稀的倒地大树,树枝一律砍成适合烧火的大小捆好,收进他的随身空间里,每天回来的时候明面上挑上两大捆,把自家原先没被烧毁的倒座房塞满后,在现住的房屋后,搭了个草棚子,留了一半以后安置毛驴,连一半也被他塞满了柴火。 而树的主干,全被他收着,留着家里明春建房和打制家具用。 又因七寻的要求,木柴里倒有大半的松木。松木不仅易燃,关键松木火烧饭和烤糕点、熏腊味,她觉得更香。 这些日子,路叔也没再进山打猎,一样在为着过冬储存柴火。 不只是他们两家,全村的人都在为过冬做准备。 大爷爷家因为现在做豆腐,对柴火的需求比往年要多的多,灵舟兄弟几个,每天课余,全都在往山上跑,每天一个背个一捆柴回来,忙上大半个月,存的柴也尽够了。 二爷爷家因为五叔不在,公玉明溪便让儿子帮着二爷爷家把柴火给准备了。 灵素最近早课后,也都跟着猴哥进山,猴哥找木料,顺手捕点猎物,她则是寻找药材。家里已经炮制好不少药材,只等着哪天再去县城卖掉,年前家里靠着药材,应该还能再添一大笔进项。 好在太爷爷和左家阿爷的身子被她调理的不错,如今药膳养着,倒不必再做针灸。因此她才能每天进山。 七寻这边倒也有事忙,先是帮着三姐把酒提纯,等虎骨酒泡下后,她开始赶制纺车织车,大木料她猴哥帮着她开好料,她这边只负责每个构件的打造,好在猴哥后头去了一趟县城,已经把在铁匠铺里订制的铁质构件拿了回来。 而公玉明溪每天上午给灵舟开小灶,盯着他的学业,午后则和灵玉做些针线活,或帮灵素照看晾晒的药材和毛栗子松子蘑菇,间或看看书。 总之一家人都挺忙。 以至于,七寻给她娘打磨的麻将,一直没得到用武之地。 猴哥收拾好柴火后,七寻让他用收拾出来的青砖搭了个十平左右的简易棚子,在里头砌了烤炉。 (第二更) 第五十一章节 晏爹来信 等烤炉砌好,她又让猴哥给她在放柴火的棚子外,搭了个足有七八十平的大棚子。 好在原本的家宅遭灾后,收拾出的青砖不少,尽够搭棚的。 大棚三面青砖墙,朝南的一面敞开,木料不缺,猴哥又用木柴和村里人家换了不少的稻草作棚顶,有路叔帮忙,棚子很快搭好。这大棚屋,七寻是留着造纸用的。 有了烤炉,七寻做木工之闲,开始烤制点心。 之前去县城,买了不少精麦面粉回来,鸡蛋也不缺,糖也买了不少,村里刚好有一位族叔家的牛产小牛仔,七寻用野鸡野兔,和人家换牛奶,每天去取一斤回来,足够做点心用的。 做了鸡蛋牛奶和面粉,基本上西点就能做出来。 又有栗子可以做栗子糕和烤栗子。 七寻先烤了栗子,接着便做最容易上手的蛋糕和面包。 猴哥自然就成了七寻的专用打蛋器。 说实话,手动打蛋清这活儿,真不是人干的。 好在猴哥就不是一般人,身为前神仙,他打出来的蛋清,比电动打蛋器半点不差。 第一炉面包因火候掌握的不大好,成品有点塌,口感也不够喧软,好在只是尝试,做的不多,倒也不算浪费了,虽然她觉得尝试失败,但家里其它人都是第一次吃这么松软的点心,反馈竟然都还不错,让七寻很有些无语。 好在第二炉面包她有了经验,成品还算合格。 有了成功的经验,接下来就比较容易了。 烤了面包,七寻又接着烤了两炉蛋糕,两炉饼干,两炉粟子糕。 要说对美食的享受和鉴别,除了七寻,大概要数公侯之家出身的灵玉,荣国公府生活之奢侈,不是寻常百姓能想像的。而那个时代,刚好是华夏美食发展的巅峰时期。 七寻做糕点,她也起了兴致,凑过来帮忙不说,还说了好些点心方子,七寻感兴趣的一一记下,打算以后慢慢尝试。 要知道,后世很多美食爱好者都曾尝试过还原红楼中的美食,只可惜大多不过陡有其形罢了。 难得有这么个机会,七寻当然不会放过。 但点心还好,其它菜谱七寻就抓瞎了。 于是拉上灵素过来帮忙。 猴哥盖好大棚,闲着没事,过来凑热闹。 七寻再次惊讶于猴哥在厨艺上的天份。 她感觉到她家大圣哥哥这个天份有点玄幻,真的,大闹天宫的美猴王,跟天比齐的大圣哥,竟然在通往厨神的道路止一步一步迈的尤其坚实,这谁能想到呢? 关健是,猴哥他对厨艺是真爱啊。 只要是七寻和灵玉提供的菜谱,他试上一两回,就能把味道给还原出来。 甚至灵素做的药膳,由他出手的话,药效都比灵素这个神医要好上一分。 特别是刀工,人家那都不带练的,在精准这块,拿捏的死死的。 公玉明溪瞧的直乐:“咱家要是去开酒楼,没准儿搁在盛京朝歌城,那也能开成天下第一楼。” 猴哥表示,上辈子西天取经路上,啃野果子啃的够够的,他哪想到,人间有如许美味呢? 被取经成佛耽搁的一代厨神冉冉升起,全家人都表示欣慰不已。 以后有口福了啊。 惟有七寻表示遗憾,空间到现在还没动静呢,调料的缺失,让诸多美食目前只能处于空想的阶段。 家中每天都有新点心出炉,灵舟每天上完早课回去时,都会给老太爷和两房的爷爷祖母带上一份儿。家里的孩子们,当然也会分到一两块。 小八小九小十三个小的,每天放牛路过七寻家,灵素都会给他们带上两块吃,以至于灵素很快越过七寻,成了弟弟们最喜欢的姐姐。 当然,沉迷于木匠活的七寻目前还不知道她在弟弟们心中地位不保。 等她打造的织车纺车都成型后,家里收到了晏爹和大哥的第一封信。 其实家里母子几个,忙忙闹闹的,差点已经把那父子两给忘了。 要不是老太爷隔三岔五的过来问问他孙子有没有信回来,没准母子五人早就把晏爹晏哥给忘到了九宵云外。 按说早就该有信回来,结果一直没音信,也难怪老太爷挂念。 收了差役递的信,灵素给了差役二十文钱作辛苦费,又给上了茶水点心让人暖暖身子,大冷的天,从镇上过来得有十里路,虽不是单给他家送信,也不能叫人白跑一趟。 那差役喝了茶,打包了一包点心带上,便起身告辞。 至于回信的事,却是不急,等看了信再回不迟,老太爷那边也得问问有没有什么要捎带的话。 再则,若是这信是路上寄来的,回信也没地址寄,还得等他们到了京城安顿下来才成。 好在大夏邮路发达,朝庭有专门的隶属路政司的邮寄所,民间百姓想邮递信件物资,只需要花点银钱就行。 当然并不便宜也就是了。 但邮寄所邮寄的信件和包裹,比起代邮东西的镖行,毕竟有官家背书,要安全并且快捷些。 不过,一些特殊的物品,很多人还是会选择镖行。 打开信,看到信中的字迹,公玉明溪挑眉,这笔力笔锋,比晏雍梧之前的笔迹要遒劲有力的多。公玉明溪前世便精于字画鉴定,只一打眼,那字迹中透出来的霸气凛冽,似乎扑而而来。 字体还是晏雍梧常用的字体,但其中的笔力,却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两月时间,晏雍梧的字不可能一下子进步到脱胎换骨的地步,结合在家的母子几个的际遇,公玉明溪几乎可以肯定,她这辈子的丈夫,要么是换了一个人,要么就是,和她们母子五个一样,也忆起了上辈子的事。 但看这一笔字,这位今世夫君,她孩子们的爹,上辈子绝对不是一般人。 那霸道的字,一般人可写不出来。 信中倒没说别的,只说他们父子二人在路上的见闻,目前到了什么地方,又问了问家中长辈们是否安好,几个孩子是否听话。 公玉明溪一目三行看了信,便把信件递给几个孩子。 看完信公玉明溪便打发猴哥去给老太爷报平安。 而此时远在天泽城的晏家父子两个,才刚在天泽城的客栈里安顿下来。 过了天泽城,再往北二百里地,就是盛京朝歌城了。(第三更) 第五十二章节 朕的大秦啊 距离那天父子两莫名一梦见前世,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那天醒来后父子两人面面相觑,但也很快从彼此的神情眼神中,找到了熟悉的感觉。 不只是神情眼神的熟悉,便是样貌,和前世相差也不大。 晏雍楼前世身为开天僻地的第一任皇帝,自觉功过三皇五帝,自称始皇帝,一统六国,却死在了求仙问道的路上。只可惜,他并不知道自己死后事,如今突然觉醒了身为皇帝的记忆,却发现这辈子正在科举的路上,心情之复杂,简单难以言喻。 倒是灵蔚看着老爹,心情且喜且悲且愤,一句话不由问出了口:“陛下,您为何赐死儿臣?” 始皇:...... 寡人死的那么突然,哪有空赐死你? 再说你踏马是寡人择定的继承人,寡人死后,大秦天下,是要交给你的,寡人闲的吗?赐死你干嘛? 就是陪葬也轮不上你啊。 毕竟寡人还那么多手办呢。 当然,此时的始皇陛下,还不知道他的部分手办,已经退色了。 不过,看着儿子且悲且愤,且有再见亲爹的喜,始皇一时无言,沉默了一会儿,见儿子悲愤之情益重,只好道:“什么赐死?你仔细与寡人......与我说一说。还有,你我二人,现在又是怎么回事?” 灵蔚:??? 他把上辈子在上郡接到圣旨,圣旨中列举他和大将军蒙恬的罪过,并命他二人自杀的事,一一和始皇陛下说了。 哪怕这辈子的爹虽然威严,对他的要求也高,然却不失为关心儿子的好爹,但这会儿面对记忆中的陛下,灵蔚还是不敢继续放肆,虽然激愤之下,问出了那一句上辈子死前心底最真实的呐喊,这会儿再提起前尘往事,灵蔚还是敬畏之极。 始皇陛下却被儿子这番陈述气到冷笑:“所以,你收到了圣旨,便真的自杀了?哪怕蒙恬劝你,道是那圣旨或许是诡计,让你重新请示,你亦不听?!你就这般肯定,寡人冷酷到连父子之情都不顾,要亲自赐死自己视为继承人,培养了三十年的长子?你就没有想过,倘若那是矫诏呢?” “陛下面前,谁敢发矫诏?”灵蔚失声道。 始皇陛下目光如炬,直逼的灵蔚再次低头:“倘若我已死了呢?我若死了,自有人敢!” “陛下!”灵蔚心神俱裂。 对他而言,陛下不只是他的父亲! 那是他,以及整个大秦的神啊。 谁会想到,神会死? 始皇凌厉的眼神,露出失望:“寡人确实崩了,宾天之前,只来得及给你发了遗诏,让你回咸阳主持寡人的丧事,并继位登基!结果你现在问寡人,为什么要赐死你!赢扶苏!你竟从未明白,寡人为何将你发配上郡!你但凡明白一点,都不会自己寻死!你若不自己寻死,手握大秦最精税的军队,谁敢让你死?” “你死前,是否想过,那若是矫诏,便意味着寡人不测,若寡人已遇不测,你亦死了,大秦将如何?!你现在告诉寡人,寡人的大秦,如何了?那是我们秦人世代努力才打下的江山,是多少大秦儿郎用生命热血铸就的大秦!你之一死,大秦会如何?你告诉寡人,除了你,谁还能继承大秦?谁还能守护大秦的基业!” 灵蔚:...... 灵蔚此刻又惧又惊,他完全不敢去想他父皇质问下的那些后果。 然而如果时光重回,他大概还会是同样的选择。 陛下不只是他的父亲,还是他心目中的神衹,他命令他死,他完全生不出反抗的想法。 不,不能说是没有反抗的想法,而是,他知道陛下一向是对他失望的,而且当时,他是在陛下大怒之下,被发配去上郡的啊。 在接到圣旨的那一刻,他的失望悲愤,已经淹没了理智,所以,他才会问蒙恬一句:“如果父亲命令儿子自杀,还要请示什么呢?” 他只是,失望于父亲对自己的失望,亦失望于身为儿子的自己让父亲失望。 对于一个儿子而言,哪怕外人如何评价他刚毅勇武,宽仁且有远见,但无法让父亲这位大秦帝国的主人对儿子满意,那他无论是作为儿子的人生,还是身为帝国继承者的人生,都是彻头彻尾的失败。 然而这些,他却无法与父亲说。哪怕前世已成往事,今生还是说不出口。 始皇陛下见儿子深深的低下头,泪流满面,若是前世,他还是始皇,那么流泪的赢扶苏,只会引得他大怒。 而此时,他想到儿子年纪轻轻便被奸人害了性命,虽失望至极,却也心痛至极。 朕的大秦啊。 定是赵高那该车马分尸的贱奴从中作梗! 然而现在再如何愤怒,也无济于事。 这里不是他的大秦。 始皇深吸了一口气:“罢了,你我父子如今......” 寡人不再是大秦帝国的主人,而你,我的儿子,也不再是大秦第一公子了。 灵蔚听得父亲这未尽之言,心下大痛,他的父皇,不再是帝国主人,如今不过是一举人,哪怕考中进士为官,亦是屈居人下,这如何使得? 那是始皇帝啊。 是所有大秦人的神!谁见过神衹低人一等? 始皇看懂了儿子的表情,冷哼一声:“寡人从赵国走回大秦,从大秦一公子之子,成为大秦的主人,何等的逆境未曾遇过?这些不是你该想的。” “陛下......”灵蔚再次泪流满面。 始皇对儿子的话,倒不是虚言。 生于赵国,被父亲抛弃,沦为人质,母亲出身低微,母子二人在赵国活的忍辱负重,看不到明天。好不容易回到赵国,却因母亲的失宠,过的战战兢兢。十三岁继位,更是步履维艰,然而他依旧可以平定平信候嫪毐的叛乱,除掉权臣吕不韦,独揽大权,重用李斯和王剪,仅用十一年时间,一统六国,南征百越,北击匈妈,筑长城,修灵渠,成就大秦之基业。 他是从绝地走出来的强者,是天地之始皇。 又岂会因自己如今的身份,便觉得活不下去? 他甚至都怀疑,他和儿子现在的际遇,是否和他追寻的长生有关。 这么一想,始皇陛下心中生出些莫名的感觉来。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再活一世,总比一死百事了,要强的多吧? 祖龙的心脏,就是这么强大。(第一更) 第五十三章节 活着,不好吗? 始皇深知,任何情况下,身份地位权力,都不应该是被放弃的东西,而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抓住已有的东西并且为走得更高而努力。 因为一旦放弃,便是失去所有的开始。 想起上辈子的事,训斥了儿子一顿,但见儿子神情悲痛,始皇虽然生气,但到底是父亲,丢开帝皇的身份,倒多了份慈父之心,虽然慈父之心这玩意儿,他上辈子不能说没有,但有的不多,可这辈子毕竟也有三十年的记忆在啊。 看儿子的目光,渐渐柔和。 罢了,这孩子终究是因为他死了一次。 虽然那不是他下的圣旨,但儿子一见圣旨,哪怕是让他去死,他都未曾反抗,子不类父,这大概是所有强大的父亲们的悲哀吧。 尽管让他失望,但奇异的是,他亦感受到了一份儿子对他这位做父亲的极为深重的感情。 那是除了敬畏之外的濡沫之情。 他终究给儿子解释了一下发配他至上郡的原因,这是儿子至死都没想明白的心结。 始皇难得开温声开口:“蒙恬掌握着大秦最精锐的军队,蒙毅近伺帷幄,是朝庭重臣,我打发你去了郡,是为了让你亲近蒙恬,得蒙氏兄弟襄助。是时六国余孽作乱,你在上郡,手握大秦最精锐的部队,便是咸阳乱了,你亦有平乱的资本。除了寡人,大秦再无能左右你的势力。你但凡明白一点寡人的思量,便不会因一纸矫诏自杀。你反对寡人焚书坑儒,难道寡人真的残暴不仁吗?寡人何尝没给过他们机会?否则又岂会给你聘儒家为师,寡人杀他们,那是因为他们的言论,已经开始动摇帝国的根基!寡人岂是那等心胸狭隘之人!寡人治国之初,百家争鸣,但偌大帝国,想要稳定,必须有严明之法度。寡人不是不想让帝国休生养息,也不是不知道你所提之建议,有可行之处,只是时机不对。帝国是时之景况,不允许寡人那么做。寡人需要的是时间,大秦也需要时间。可惜,时不待寡人啊。” 说到这里,始皇的语气中,是深深的遗憾。 灵蔚心下震动。 原来,这才是父亲对他大怒的原因,这才是父亲发配他去上郡的原因。而他竟然从没想过父亲对于帝国未来的忧虑,他没想明白父亲让他去上郡的原因,竟然是为了万一,是为了他以后能更好的继承帝国。 前世至死未解的执念,这一刻烟消云散,灵蔚羞愧之极,更觉得无颜面对父亲。 始皇默了片刻,才道:“以后不必再唤我父皇,便用之前的称呼吧。你如今的名字,蔚,本有茂盛之意,亦合了你上辈子的名。虽说男子及冠方可取字,但父亲赐字,提前些也无妨,往后你便字扶苏。” “是,父......亲。”扶苏应下,想了想,征询道,“我们......还继续往京城去吗?” 这便是问他是否继续科考的意思。 始皇笑了一声:“自是要去的。” 始皇梳理了一下今生记忆,发现他如今和扶苏身处的大夏帝国,疆土之广阔,远胜他的大秦,政律之完善,也远非他的大秦可比,但这也不奇怪,毕竟他的大秦,如果他没死,发展下去,绝不会比现在的大夏帝国差。 甚至他死后扶苏若顺利继位,以扶苏之才,也绝不会比现在的大夏差。 只是可惜了,不知道他们死后,大秦如何了。 然而现在想这些都没用。 如何在今生好好活着,活得配得上他曾经一代开天僻地之始皇帝的身份,才是需要考虑的。 重活一世,傻子也不会抹脖子去死。 活着,不好吗? 扶苏却是替父亲难过,父亲他是始皇帝啊,比之大夏的开国皇帝尊贵了不知多少。 至少大夏之前的帝国,已经一统,大夏这片广阔的疆土,亦不过是继承前朝得来的罢了,虽然亦有扩张,但论功绩,大夏开国帝尊,却是远不如他的父亲的。 始皇拍了拍儿子的头,能再次见到年少时的儿子,愤怒过后,心情莫名竟有些好。 他倒没有什么曾经错过儿子长成的遗憾,他始皇帝压根儿就没有那根儿女情长的弦,但能让死于悲愤的儿子,知道他并没有赐死他,大概也不失为对儿子的一种安慰和补尝吧。 好吧,虽然他听到儿子竟然是自杀而亡的那一刻,真的是恨不得再把他捶死一次。 朕的大秦啊。 “行了,你不必想太多。无论怎样的境遇,身为堂堂大秦男儿,都该勇往直前。你如今年幼,将来会有更多的机会。但须记住一点,必不可再如前世一般。将来哪怕是天让你去死,你也须得有逆了那天的勇气。顶天而立地,铁骨铮铮的活着!那才是我大秦的儿郎,是寡人的子嗣!” “儿谨记父亲教诲。” 两人收拾好行李,离开客栈继续向北。这一路上,始皇观察着大夏各地的民情、政务、基础建设,思考着大夏各方面的情况,倒是越发觉得,这重活一世,虽然投身成了一个普通的官宦子弟,读书人,但也还算不错。 毕竟,这是个可以修炼的世界,这对于曾经执著于追求长生的人来说,还是十分友好的。 真的,发现记忆中这个帝国有修行之人的存在,始皇陛下是惊喜的。 蓬莱仙岛太过遥远,他上辈子没见着,但大夏的修炼体系,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 更何况,哪怕今生不能得长生,但他能重活一世的他,焉知不会带着记忆再活一世?焉知重活一世这件事本身,是否便算得是长生?焉知便是这一世不能修炼,下一世他便不能修炼? 大夏的官员,又不必向皇帝行跪礼,只要执座下官礼便行,而考个官身,是现在能提升地位的便捷的途径。 所以,科举还是要考的。 始皇想到科举,便觉得科举制,还真是好东西。 父子赶了一个月的路,快到盛京了,才想起还没给家人报平安。 实在是记起前世,父子两受到的冲击比较大,哪怕面上已经平静下来,也不再提前世的事,但思考的问题显然不少,以至于,完全忘了家里还有一家子人正盼着他们的消息呢。(第二更) 第五十四章节 这真是个现实的好问题 还是扶苏想起这辈子的亲娘弟妹,才提起写信回家报平安的话题。 始皇:...... 真的,儿子不提,他完全忘了,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呢。 好吧,上辈子他其实没老婆? 妃和夫人美人,都不算正经老婆吧?他又没立皇后。就是扶苏,即便母族显贵,那也只是庶子。 当然,哪怕有老婆,始皇也不是个出门会跟老婆交行行踪报平安的性格。 不过今生到底不一样了,毕竟当了十多年的好丈夫好父亲,人设还是需要维持的。 老婆儿女,那也都是他的亲老婆亲儿女不是? 至于完全把老婆儿女忘脑后这种事情,他当然不会在儿子面前表露出来。 冷静的看了一眼提醒他给家里写信的长子,始皇威严的点了点头,让儿子磨墨铺纸,给家中写了封简短的平安信。 如今父子两到了拱卫皇城的天泽城,再过两天,就能进入京城朝歌彻底安顿下来,扶苏问始皇:“爹,我们还有多少银子?” 这真是个现实的好问题。 想想曾经拥有整个帝国,如今兜里不过百余两银子。 始皇:...... 始皇可没有节约的概念,好在一路多是走的水路,大夏交通十分发达,路费并不贵,尤其是水路更便宜些,到了天泽城,两人转走陆路,雇辆马车往京城,费用大概也就三五两银子。 这一路上,他们在交通上的花费,总共也才二十多两,倒是吃用花了三十来两。带来的一百五十两银子,还余不足百两银。 再留足明春科考后回乡的五六十两费用,进京后可动用的银子少的可怜。 然京城不比外头,花销肯定不少。 好在晏家在京城还是一处极小的四合小院的,当初他离京时,交托给了牙行看管,虽然院子小地段也不好,可每年倒也能得四十两的租金,扣掉一成四两手续费,还有三十六两。 牙行里每隔两年给他送一回,近两年的租钱刚好还未曾收取,这次倒是能收个七十多两银子,不怕手上的银子不够用。 而岳父当年离京太急,也有一所二进的院子未曾卖掉,屋子还有老仆看守,因主人走的急,老仆不敢做主,并未出租。后头公玉明溪只想保留家中原状,且身在乡村,需要用银子的时候不多,只令老仆看守,所以那院子一直空着。 若是自家屋子的租客不愿搬,无法及时收回来自住的话,夫人名下的二进院子,倒可以住进去。 所幸他们进京前,夫人已经给京中老仆去信,道是他父子进京后会去探看。 这也是他们父子二人,带着一百多两银子,就敢奔赴数千里,赶往京城的原因。 虽然兜里的银子想在京城生活挺拮据,然而始皇陛下他现在愁的不是银子的事,他虽雄才大略天地少人能及,但文章还罢了,诗词这种形式让恢复前世五十年记忆的他,突然之间有点儿陌生。而科考,除了时政实务,诗词占的比重也不小。 还是得把带来的书多看看,自己以前写的诗词多回忆回忆找找感觉。 为了保证金榜题名,祖龙他拿出了上辈子每天看几百斤竹简的劲头。历史的兴衰,朝代的更替,民情的移异,山河的变迁,开始还是为了科考读书,结果一颗帝皇心发作,看的废勤忘食,深得三味。 好在儿子是个孝顺儿子,跟着读书之外,还把老爹照顾的妥妥当当。 更重要的是,儿子终于想起来提醒他爹,您该给您老婆孩子写封信了。 写完信找了邮寄所寄出,回到客栈里,祖龙突然想起个被忽略的重要问题:我与扶苏父子想起前世之世,家里的老婆孩子,会不会也想起前世?如果想起前世,几个子女若是上辈子的帝子帝女还罢,关健是!老婆她是谁? 虽然后宫里的女人们,他一向也不大在意,但原配嫡妻,即便是对他这个帝皇而言,也是不一样的,否则,上辈子他也不会不立后。 始皇陛下努力想了想他后宫里的美人们,竟然一张清晰的面孔也想不起来,这特么就尴尬了。 实在想不出咸阳宫里的美人们,谁和现任老婆公玉氏长的相像啊。 父子两上辈子没有父慈子孝,这辈子竟还挺心有灵犀,始皇陛下装着江山天下的脑子,难得思考关于原配的问题,儿子也想到爹是上辈子的爹,那娘呢?弟弟妹妹们呢? 关健是,对于他来说,还有个到底是哪个混帐兄弟害死他的问题。 老实说,他上辈子那些兄弟姐妹,其实和他也不熟啊。 “爹,您说,娘和弟弟妹妹们,会不会如同您和我一样......” 始皇很淡定。 虽然后宫里的女人们,不少被他灭国灭族,这要是现在的原配发妻,是那些女人中的一个...... 是就是吧,是又怎样? 再说,老婆孩子们都如他和扶苏的际遇,可能性不大。 他懒得为这种问题烦恼。 “好生读你的书,不必思量这种未知之事。” 难不成还能写信回去问,夫人儿子闺女,你们想起上辈子的事了吗?这就不是能问的事! 扶苏也就是突然脑子里闪了一下,才想起这种可能性。 被老爹训斥一句后,扶苏摇头失笑,一家子都想起上辈子的事,前世家人今生再聚,世间哪有这样的美事? 至于他和爹,那大概是爹的功绩,他的执念,皆为上天感召,因此才有如此幸事吧。 远在晏家村的母子几人,晚膳后围在炕上一边打麻将,一边也在议论那父子两的事。 好吧,七寻为她诗酒趁年华的老娘准备的麻将,终于派上了用场。 公玉明溪道:“你们爹,大抵和我们一样,想起上辈子的事了。信中的笔迹,虽然还是他惯用的字体,然笔力风格却不可同日而语。只看那一笔字,你们爹上辈子绝非泛泛之辈。八筒。” “哈哈,正要八筒呢,对了。三条,”坐在公玉明溪下家的七寻对了八筒,打了一张三条,接过话道,“那是,且不说娘您,就说我们兄妹四个,我们的爹,那是一般人能做的?”(第三更) 第五十五章节 毕竟,活着不好吗? 公玉明溪摇头:“闺女你想的太简单。只凭那雄劲如峰的字,你爹只怕是个不好相与的人啊。再说信,这么久才写信回来且不论,那信里写的都是啥?例行公事一般,干巴巴的问候了几句,文采咱且不提,但半分感情也无就过份了啊。怎么滴,你们也是他亲儿子亲闺女不是?这要是往后回来,待你们不好,那可如何是好?” 公玉明溪没说的是,这辈子她也是实实在在的过下来的啊。和晏雍梧好歹这辈子做了十几年夫妻,琴瑟和弦,这丈夫突然变了,谁也不知道变好变坏对不对? 若变好,那是一家子的幸事,若是变的不好了,她还有大半辈子要活呢,岂不麻烦? 七寻不以为意:“好不好的,有我大圣哥哥在呢。” 公玉明溪瞪她:“那你大圣哥哥,也是他儿子。” 大圣正在考虑,他这麻将打的一把没胡过,不是娘胡就是小寻胡,他和三妹都输了好多零花钱了,他是不是应该作个弊? 听娘和小寻提到他,大圣表示:“娘您不用忧心这个,万一咱爹不行,您和他过不下去了,大不了就和离嘛。您有我们呢,都说了让你以后只管享乐就成。” 女人狠起来,就没男人什么事了。 上辈子他大哥牛魔王那么强的一个牛人,还不是整天被家暴?害得他这个兄弟去借个扇子都没借成,忒没面子。 当然了,他今生的娘,虽然又美又飒,家暴他爹倒不至于,但咱也不必怕对不对? 公玉明溪一听这话,顿时心安的很,只要儿子闺女还在,老公要不要的,其实不是什么值得费心的大事。 可怜坐在马车上正在朝歌城外排队进城的始皇陛下,还不知道,他老婆儿子加闺女,已经计划着万一他这人不行,就要和他散伙啦。 公玉明溪惟一担忧的是大儿子,老公可以换,儿子不行啊。 就目前这个情况来看,大儿子八成也和他们一样一样的。 七寻一听说和离这个事,跟着来了一句:“娘您不用担心爹的事,我大圣哥哥说的对,不行咱就和离,娘您美貌智慧并重,咱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钱,您这样的白富美,大可放心成为单身贵族,要是日子无聊了,养几个小鲜肉呗,刚毅的,俊美的,勇武的,温柔的,斯文的,儒雅的,邪魅的,病娇的,类型多样,任您选择。多大点事?咱只走肾,不走心。” 此时对她爹全然无知的晏小耸还不知道,她爹是祖龙始皇陛下,否则她是万万不敢对她老娘提这么个良心建议的。 毕竟,活着不好么? 全然无知家人们还在好奇:“小鲜肉?” 这鲜肉还能分这么多类型?家里野味卖的不少啊,原谅他们委实没看出来。 “年轻小伙儿呗。” 公玉明溪:......! 另外兄妹三,陪着老娘一起目瞪口呆。 七寻正考虑打哪张牌呢,头也没抬的幽幽道:“我以前过了三十还没个初恋,我小叔直接把他旗下一家娱乐公司里所有年轻帅气的艺人们都领到我面前,让我随便挑。” “后来呢?” “后来,他被我小婶婶捶了一顿呗,还好我老爹万忙之中实在抽不出空来捶他,要不然他小命危矣。不过话说回来,年轻帅气的小鲜肉们,看着还是挺养眼的哈。可惜了。” 灵玉抿了抿嘴,好奇道:“可惜什么?” “可惜我太忙了,实在没空啊。要不然谈个恋爱其实也不错啊,哈哈,我胡了。” 猴哥:! 到底要不要作个弊? 看了看自己面前粒可怜的铜子儿,猴哥觉得很有作弊的必要,但他是个会去作弊的人么? 身为赚的钱全部上交给老娘的好儿子,猴哥为保住自己那点可怜的零花钱,干脆的起了身,把位置让给林妹妹:“小五,给你玩。” 林妹妹对她家大圣哥哥的祸水东引丝毫不以为意,兴致勃勃的坐了上去,这麻将的玩法很有意思,但坐在边上陪玩,只能看不能动手,这就没意思了。 “大圣哥哥,看我帮你把你输掉的都赢回来。” 林妹妹信心十足。 老娘哼哼,当她逢赌必赢是假的? 灵素憋笑,她的铜子也输的差不多了,但是要说凭本事赢小寻,想也不大可能,除非小寻故意让她们胡牌。 她可是注意到了,娘胡的牌,八成都是小寻故意放的牌。 当然,小寻在对待小五时,罕见的有耐心,宠她的很,定会让她赢。 灵素寻思着,小寻不可能去赢老娘的钱,而她的铜子儿只剩那么可怜的几个,那小寻在她自己坐庄时,故意放水给小五胡牌,输她自己钱的可能性就很大。 果然,一圈打下来,小寻故意让小五胡了两把,一把是她坐庄时,一把是灵素坐庄时。 灵素就看着自己面前仅剩的两个铜子,都不够再输一把的。 难不成还得借钱? 公玉明溪把牌一推:“今儿就玩到这吧,素儿的钱快输没了,借钱赌可不是好习惯。再说夜也深了,明儿还得早起,你们的早课不能落下。谁要是敢不认真给我念书,看我不捶你们。” 再玩下去,就小寻给小五放水的劲儿,老娘怕自己赢来的钱也保不住! 灵玉:? 我这才刚赢了几牌,娘您就掀桌子了?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我这还没过瘾呢。 赌瘾这个事吧,万万要不得。 七寻语重心长:“凡事不能成瘾。这麻将咱自家得闲玩玩就行了。” 林妹妹表示鄙视:“你平常捣鼓你那些图纸和木工时,天塌下来你都不会瞧一眼,饭不吃觉不睡的,那就不算是瘾?” 七寻哼哼:“我那叫专注。我沉迷事业不可自拨!” “行了行了,别逗嘴,都洗洗睡吧。”老娘一捶定音。 其实这会儿也就晚上十点左右,对上辈子经常一做实验就日夜巅倒的七寻来说,真不算晚。 一家子各自洗漱后歇下,第二天三更起床,开始修炼。 一个时辰后,天色将亮,大圣哥领着全家练武,他把灵素拿出来的胡家刀和轻功都做了改进,又专门调整了相配的吐纳功法,比原先的刀法轻功自然要高明的多。 七寻的轻功这几天突飞猛进,她觉得,再过些天,说不定就能跟着她猴哥和三姐进山里浪了。 第五十六章节 学习它不香么? 对进山这件事,七寻十分期待。 延绵数百里的深山,有如一座自然宝库,她之所以现在不用绞尽脑汁儿想赚钱的法子,尽可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不就是得益于这座宝库吗? 对有本事从中取宝的二哥三姐而言,那就是他们一家取之不尽用之不歇的财源。 所以她也想去见识一翻啊。 然而目前手头的事情不少,而且轻功这几天虽然突飞猛进,但也不过算是才入门而已。所以进山浪的事,只能暂时搁浅。 她的纺车虽然已经做好,但还没有调试,这几天得先纺纱线试试,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纺车改完,还得再改织机,等这些弄完,差不多也到了可以造纸的时候。 另外天气越发冷起来,他们一家因为每日清晨练武,一练一身汗,所以天天得换洗,家里的衣服,现在多是三姐姐在洗,虽说井水冬暖夏凉,但也还是冻手的,她打算做个手动版洗衣机。 还有,天天洗澡洗头,烧热水就是个大麻烦,她还计划弄个太阳能热水器出来。手动版的洗衣机还好,但是热水器的导热材料,这是个大难题。 对于改善自己家的生活质量,七寻的计划一套一套的。 这都得一步一步实现。 当然,她最想改变的,是居住环境,土坏茅草房倒没什么,其实冬暖夏凉的,挺好。可问题是,冬天不关窗冷,关了窗,屋里能见度太低,十分影响她的工作,更影响娘和小五这两文化人看书写画。而三姐冬天制药,更需要一间能有太阳直射的暖房。 希望能快点实现玻璃自由吧。 她打算找机会去深山中找片地方建个窑,先试烧,慢慢改进工艺,等以后能往出拿的时候,不仅玻璃工艺能达到更高的水平,还能积一批成品出来。哪怕以后这生意得和人合伙,以分摊自家的风险,但有了一批成品在,也能保住自家先赚一大笔回来。 晏家村是个好地方,虽是以晏刘两姓为首,却诸姓团结,邻里和睦,一村百十来户守望相助,日子倒相比同镇其它村好过一些,但在七寻的眼里,这和她生活的时代,举国早二三十年已经全民脱贫,家家户户皆小康的生活质量相比,就差的太远了。 人活在世间,基本需求左不过吃穿住三样,保证这三方面,才有需求和能力去追寻更高层次的东西。 七寻想的是,她目前还没有能力去改变更多,但为族人村人创造一些改善生活的机会,还是能做到的。 提高生产力,创造致富渠道,改善基建,村人的生活质量自然能得到提高。 做到这些,再去想提高族人村人的知识水平,等大家都有了一定的知识,眼界宽了,能力强了,能走的路,也就更多了。 她是一名科学家,然而她更是一名社会主义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军人,骨子里的家国情怀,哪怕换了时空,依旧存在于她的血液骨髓之中,没有消失,更无法摒弃。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类,她总希望,能为自己的族人,为身处的土地,为这片土地上的人,做些什么。 这一天七寻难得早饭后没有先进她占用的她猴哥的卧室,堂屋娘给大堂兄补课的地方,她也占用不了,她只能去炕上搬了炕桌,铺好纸,磨墨后拿起笔来写她这一冬的工作计划。 写了一早上,又删删减减的,才把拟定的计划书重新抄写了一份,给收了起来。 她倒也没急着去调试纺车,毕竟她家这几位,除了她没一个会使用纺车的。她自己虽然是会点,但调试这件事情,还得找一位纺纱熟手过来试用,才能知道纺车的实用情况,如此才能更好的改造。 她本来是想请大爷爷家四叔的妻子,她四婶过来帮忙的,据说四婶娘是个纺纱好手,但人家这最近都忙着做豆腐呢。她自己年纪在这,也不好过去帮忙换工,娘和小五不必指望,都不是能做重活的人。三姐姐一直忙着在山里转悠,就是在家,那也得炮制采回来的药材,她惟一能指望的,就是她猴哥。 让猴哥去大爷爷家干点活,才好麻烦四婶过来给她帮忙。可猴哥这一向,不都在山里忙活么? 写完计划书,午膳的时候,七寻问她猴哥:“大圣哥哥,往后几天,你还进山么?” “不了,木材给你屯了好多,明春建屋子需要的,也都存好了,过冬的材火也屯了大批,用上三五年都尽够的,山货这个季节能找的,也都找好收着呢,三妹妹最近都打算在家炮制药材,路叔那边最近也不打算再进山,所以我闲着呢。你需要打制什么?交给我就是。” 肯帮忙的都是好哥哥。 沉迷于做工匠不可自拨的猴哥其实在问她要打制什么的时候,已经两眼放光了。 他觉得亲手打造东西挺有意思。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啊。 七寻假假一笑,语气却特别诚恳:“那你能去大爷爷家帮忙做豆腐吗?” 猴哥挠头:“他家忙不过来?没听大堂兄提啊?” 毕竟灵舟哥每天都来他家上课呢。 “我想请四婶这两天过来帮我调试纺车,但她家豆腐生意现在越来越好,每天需要的豆腐越来越多,这不是忙么?我哪好意思请她帮忙,要是二哥你能去帮忙,我也好意思同四婶开口不是?” 大圣觉得自己干嘛都行,他还怕自己不用帮忙做木工,就得被老娘压着做家族作业呢。 老娘现在立志让他们考上双一流,猴哥表示鸭梨山大。 现在可以去大爷爷家帮忙,猴哥感觉挺好的滴,但在麻溜的答应之前,猴哥还想谈谈条件:“小寻你出的术数卷子越来越难,我去帮忙这几天,你别给我出卷子了。” 七寻冷哼:“这事得娘同意。我这还没给你出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精选题集呢。灵台方寸山,当年也是仙界TPO1吧?你还怕做家庭作业?二哥,拿出你当初万山千山,横渡东海,直奔西牛贺州力求深造的求学劲头吧,学习它不香么?” 好吧,挺香的。猴哥翻了个白眼。 第五十七章节 果然不能同小寻谈条件,越谈只会越坑 当年花果山已经不够他造的,猴哥觉得自己还得学些本事,可惜东胜赢州是妖的天下,而学习这种事情,还是人族更加擅长。 所以他告别自己的猴儿们和自己那几个义兄弟,万水千山的奔赴西牛贺州,入了灵台方寸山,用小寻的话说,灵台方寸山这地儿,也算是当时四部州最顶级的学府,当然,不是顶级的,猴哥自觉也配不上他天生神魔的身份。 身为天生神魔,他的学习能力那还用说? 所以没多久,他就毕业啦。 咳,好听点说是学有所成,难听点就是被扫地出门了。 其实猴哥觉得他还有很多本事没学到手呢。这就让人无奈了。 然而,据说那是它的命运,天道的安排。 猴哥对此嗤之以鼻。 天生他地养他,难道就是为了让他这样独一无二的存在,去给别人做工具猴的? 都在想美事,却没人问过他,他答不答应! 唉,不过小寻教他数学,越教越深,家庭作业都和三妹五妹不一样。猴哥觉得他被他亲爱的小寻妹妹针对了。 都是亲兄弟姐妹,哪还能区别对待呢? 虽然这深度对他来说其实并不难,可在没什么紧逼感的情况下,猴哥也想舒舒服服的学习的嘛。关健是,这种学习,并不能显性的提升自己的实力,严重的影响了他学习的积极性。 他觉得小寻应该给他减负! 小寻语重心长的劝她猴哥:“劳心者役人,劳力者役于人。哥你虽然很能打,但有本事驱驶能打者帮你打,不是更香?再说,哪怕是仙人,咱也得科学修仙不是?科学修仙,事半功倍!数学是高智商者的游戏。哥你学的这么好,证明你聪明啊。三姐就够聪明了,然而在学习这块,她也是不如你滴。哥你的智商,我感觉都快赶得上我了。回头我再把物理给你加深些。” 猴哥:...... 果然不愧是我家小寻,夸奖别人的同时,还不忘顺便把自己夸一回。 等等,物理也要加深进度? 果然不能同小寻谈条件,越谈只会越坑。 猴哥果断出门:“我去大爷爷家帮忙去了。” 公玉明溪跟在后面喊:“昊儿,去干活就换一身麻布短衫啊。” 好吧,真是亲娘,他赚了那么多银子,老娘竟然舍不得一身衣裳。 今天原以为不出门,就在家给小寻干点手工活的,所以臭美的猴哥他特地穿了身绸缎的新衣。 然而牛魔王宁愿挨打也不肯听老婆的话,他却不敢不听老娘的话,因为后果比挨打更严重,老娘她会给他念金箍咒。 猴哥一脸无奈的回屋里换了进山常穿的粗麻短衫,直奔大爷爷家而去。 午后其实并没有什么重活要干。 做豆腐最辛苦的就是磨豆子和吊豆浆,但这是半夜要干的活,吊好豆浆后直接煮沸然后压豆腐,做好后,天色将将亮,刚好能出去卖了。 但后半夜,也是猴哥带着一家人修炼的时间,修炼完还得练武、上早课,所以早晨前过来帮忙不大现实。 至于拣豆子的事,他哪有那耐心?猴哥想了一想,他还是干点不费脑子的粗活吧。 他一人把泡豆子的缸里的水全都挑满后,又去劈柴,手起斧落,那柴劈的跟尺子量出来似的,齐齐整整码在那,看着就舒服。 原本要干劈柴活的大堂兄灵舟和二堂兄灵启只能在一边给他打下手,码柴的速度都赶不上他劈柴的速度。 灵舟问他:“昊弟,你今儿怎有空过来帮忙干活的?” 猴哥忿忿:“小寻让过来的,她说想请四婶帮忙调试她做出来的纺车和织机。我娘和妹妹们都不大会纺线织布。” 灵舟见他一脸不开心,好笑道:“那你和四婶说一声就是了,哪需得你来换工?这些重活,原也不是四婶能干的。” 四婶在家基本上都是在纺纱织布,家里的税多靠她织的那些布,因此做豆腐的事情,原就没要她插手。 近来因为娘和三婶忙着做豆腐,四婶才接了每天洗衣的活。 猴哥一听四婶每天还要洗一大家子的衣服,心想一大家子近二十口人,哪怕现在天气冷,不是人人每天换衣服,但干重活的一身汗,却是每天要换洗的,这也不少了。便道:“小寻心疼娘和三妹妹洗衣服太辛苦,怕她们的手生冻疮,说是要做个洗衣服的机子呢,等哪天做好了,给你们家送一台来,这样婶娘们就轻松了。” 灵舟每天往他家去的,自然知道小寻妹妹这一向都在捣鼓木工活,但却不知道那是在做纺车和织机,毕竟成品和现在的纺车织机样子很不一样。 他当时还纳闷那是干什么用的,结果小寻这丫头神秘兮兮的说要保密,暂时不告诉他。 现在的灵舟已经十分淡定了。以小寻的聪明,做什么他现在都不会再惊讶。 可她纱不会纺布不会织,她家又没有纺车织机,她竟然还能做出来? 灵舟还是有点怀疑:“真的是纺车和织机?我看那样子,和现在的纺车织机不大一样,能用吗?” 猴哥挑眉:“怀疑什么都别怀疑小寻的脑子。” 那可是个智商二百一的天才学神。 想他美猴王,修炼到极致才能破碎虚空,他小寻妹妹以凡人之身,却是参与并主持设计制造太空飞船的顶级科学家啊。 唉,果然科学修仙事半功倍? 他当时要是有只太空飞船,带着孩儿们跑路还能费那劲? 猴哥心有戚戚。 灵舟听了这话,利索闭嘴。 真的,想他晏灵舟当初也是个骄傲少年郎,结果最近被二叔家的弟弟妹妹们打击的不要不要的。 其中最服的,就是小寻妹妹,她那脑子就和常人不一样。 对他来说最难的术数问题,小寻张口就能报出答案。然后还教了他一些速算的方法和公式,他试算后,只能慕拜。 现在再让他算以前那些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答案的术算题,他动一下脑子就有了答案。 再想想以后应试时遇上这些问题,别人头秃时,他秒写答案,不由就生出了智商上的优越感。 第五十八章节 人家只是不爱秀而已 为自己智商上的优越感暗爽了一把的灵舟赶附和他昊弟:“那确实,小寻妹妹说做什么,肯定能做成。要是真做出能洗衣服的机子,我娘和三婶四婶不知道多高兴呢。这一天得省多少事!” 被妹妹开发了若干爱好,并且发展的还不错,自觉自己除了修炼还在其它方面很天才的猴哥一提他小寻妹妹就骄傲:“肯定能。” 性子老实,不大爱说话的憨厚少年灵启表达疑问:“竟然还有能洗衣服的机子?” 表达完疑问又展开梦想:“唉,要是能有帮忙做饭的机子,帮忙种地的机子,帮忙挑水烧水的机子,那该多好。” 猴哥:......少年你很有想法呀。 可不就是都有吗? 小寻可是说了,她上辈子生活的时代,做饭洗衣种地收割打扫卫生,都是机器代替人工,人家出行都是汽车,还有飞机能上天。 虽然在仙界,这些事情,神仙们动动手指就能办,但小寻上辈子的时代,人家那都是凡人啊。 猴哥拍了拍二堂兄的肩以示鼓励:“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哪天就实现了呢?” 灵启:...... “我就随口说说,你还当真了,世间哪有这等美事?真要有这些东西,那日子过的岂不是比神仙还自在?” 真神仙猴哥:......其实神仙也不是那么自在的啦。 旋即灵启脸上又露出笑来:“小寻要是真能做出洗衣服的机子,那我帮着小寻拿出去卖,保管能大赚一笔。” 猴哥纳闷,二堂兄这人其实不大爱说话的,今儿话明显比往日里多啊。 相比于优秀的大堂兄,二堂兄这小伙儿,他不说话的时候,你都很难注意到他的存在。一众堂兄弟中,他长的也最不起眼,看起来憨厚老实的很。 虽然以前同样都是不爱读书的难兄难弟,但猴哥他没觉醒记忆之前,也是淘到飞起,即便不爱读书,那也是个聪明小子,和各方面都平平无奇的灵启,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因此人家两兄弟,并没有因为不爱读书就有什么共同语言。两人不大凑一起玩,哪怕是极亲近的堂兄弟,也不算太熟悉。 灵舟见他面露讶然,好笑的解释:“自从家里有了豆腐生意,这小子就见天的想去镇上开铺子,咱家除了我爹是个账房先生,家里要么是种地的农人,要么是读书人,就没出过生意人,不知这小子传了谁,对做生意特别有兴趣。” 二堂兄灵启和大堂兄灵舟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但两兄弟性格南辕北辙,一个太优秀,一个如同隐形人,干什么都默默的,而且他看起来实在太憨厚,可生意人,不都八面珑玲的吗?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猴哥表示想干就干好了。 “那等小寻做出来,就把生意交给二哥你好了。” 虽然并不相信小寻妹妹能做出洗衣服的机子,灵启听了这话还是眼前一亮:“昊弟你真的信我?那要是小寻真做出来了,就交给我?” 猴哥表示完全没问题:“不过以小寻的性子,做出一台就不会再为这机子忙活了,你要真想做这生意,你得去找会堂伯,会堂伯没空,你还可以找他家的灵枫族兄帮忙,我听小寻说,其实灵枫族兄的木工手艺能出师了,只是会堂伯要求较高,所以才一直压着他,没让他接活。” 灵启忙应下:“成,我等小寻妹妹的成品。见着成品,我就去找灵枫哥。” 灵舟在边上翻了个白眼,八字还没一撇呢,瞧这两小子说的这起劲的劲儿! 但是看着平时默不作声的亲弟弟难得露出的雀跃,显得整个人都明亮活泼起来,灵舟不忍心打击他,转移话题道:“这些柴火足够烧上半个月的,不必再劈了。昊弟你不是说要和四婶商量调试纺车织机的事吗?我领你去找四婶。” 灵启留下归置斧头等工具,猴哥随着灵舟去寻正在织布的四婶司氏,司氏一听,笑道:“你这孩子,又不是什么为难事,只管说一声就是了,怎还特地来帮忙干活?成,今儿天色不早,我便不去了,要是不急,明儿一早忙完,午后我就过去。” 猴哥道了谢,自去和老太爷告辞,快出门时大祖母追出来交给他一篮子:“里头是昨儿卖剩下的豆腐做的酱豆干,给你们添个味儿,还有些红豆,都是人家换豆腐收来的,你妹妹们不是做点心吗?这些红豆做馅儿正好。” 猴哥也不推辞,笑着收了下来:“那回头做好点心,给您送来尝尝。” 大祖母笑着道好。 猴哥回家,正赶上做晚饭的点,娘和灵素收了手上的活,正要往厨房里去。 猴哥把篮子递给美娘:“大祖母送的酱豆干,还有几斤红豆,留给咱们做点心馅的。” 七寻见猴哥回来,跑过来问请四婶娘的事,听了这话便道:“家里不是还有上次大伯娘给的萝卜干吗?和豆干切丁炒一下,下饭。” 又问猴哥:“跟四婶娘说了吗?她可愿意来帮忙?” “应了,明儿午后过来。” 猴哥原还想进厨房当主厨的,但见了小寻,便拉着妹妹去说话:“小寻你都想不到,二堂兄那性子,竟然喜欢做生意,还说等你把洗衣机做出来,让他去卖呢。这玩意儿能卖不?” 七寻以前还真没太注意过二堂兄,实在是堂兄弟里,二堂兄平平无奇太不起眼,且他还不爱说话,委实难以让人注意到。 不过,七寻却觉得二堂兄是个内秀之人,别看他干什么都默默的,但他干什么都稳当,事情交给他,他默默的就把事情办的妥妥当当。 人家只是不爱秀而已。 不感兴趣的事情,他都能干好,感兴趣的事情,那铁定能干的更好。 七寻前世跟着她小叔,就见过一位业界大佬,那是位看起来甭提多老实巴交的人,但人家把他干的那一行,干成了世界顶级水平,那些世界一流的高尖企业因为产品必须要用到他企业生产的材料,不得不看他的眼色,遵守他制定的行业规则。 而且这人特别爱国,是整个华夏国度赫赫有名的爱国企业家,七寻因此对他印像深刻。 第五十九章节 忘了他是有娘管着的人了 七寻觉得有理想的人都应该尊重,一切兴趣只要没有妨碍社会有害他人,身为家人就应该支持。 何况商业行为也是维持社会有序发展的重要一环。尽管这个时代对商人不太友好,但即便是这个时代,能在商业上有所建树的人,其本身也不可小觑。 资本的扩张只要能控制在良性的范围类,那就是好资本。 “能卖,既然灵启哥喜欢做生意,那交给他做就是了。” 反正她只对改善和提高科技水平本身感兴趣,至于她做出来的东西如何创造社会价值,其实她并不擅长。 如果有人能帮她做到这一点,她当然乐见其成。 坐收渔利的事,谁不喜欢啊?何况她创造了价值本身,并非真的坐收渔利。 最重要的是,二堂兄是自己人,在古代这种家族族规甚至临驾国家律法之上的社会环境里,血缘关系是天然同盟,只要对方品性不坏,那就值得依重信任,因为大家利益一致。 而自己家连着老爹大哥在内,估计也没个对做生意有兴趣并且能激情投入的人。 别看二哥和三姐现在赚了不少钱,但他们赚钱的方式和七寻一样,本质上和商业这两个字关系不大。 说白了,她们只是创造和收获产品,然后完成最简单的交易这一环节而已。诚然交易就是商业最关健的一环,但能创造出巨大利益的关健,其实偏偏并不在于交易,而在于交易这个环节完成之前,所做的其它工作。 在后世,营销是门大学问。 而企业的管理,策略的制定,更是商业行为成功的先决条件。 既然自己不愿意干,或许也干不好,那就交给愿意干,能干好的人,这才是明智选择。 对此七寻想的很开。 让适合的人,干适合的事,这才是资源的有效利用。 她一个搞科技的,让她去做生意,那是为难自己,何必呢? 娘和小五只管端着才女的范儿,为人类的文化事业做贡献,往文化星河里添几颗璀璨的明珠,那才是人类的大幸事,是她们的人生价值所在。 三姐救死扶伤才是她身为神医的价值和使命。 至于二哥,让他一个不爽了就一棒子砸过去的人,去商圈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逗呢?七寻很担心让她猴哥做生意,若遇上商业诈骗,铁定要出人命。 “等我把纺车和织机调试改造后,就做洗衣机。若是卖的好,那咱家又有进项了。” 说到这里,七寻问猴哥:“咱家现在有多少银子?” 猴哥算了一下:“大概四百多两吧?你抄的那本医书咱还没卖,三妹妹的药材屯了不少,不少百年以下的人参也还没卖。” 百年以上的,都自家留着了。 “药材里,目前最值钱的就数灵芝和人参,三妹说年前咱一起去趟县城,把屯积下来自家不打算留的都卖了,应该能入手三四百两。” 七寻听了,寻思着若不算去京城后的花销,这几百两足够她家过上不错的日子了,反正只要生活不讲奢华,那她家就不缺银子使。 所幸家里也就娘和小五在吃穿用上讲究些,二哥略臭美些,她制东西有时候需要点银子买材料,三姐就是个光赚钱不花钱的好人,所以现在真不愁银子的事了。 七寻表示:“二哥,那我能去订制些工具买些材料不?” 猴哥摇头:“这你得问娘。” 别看家里的银子一半是我赚回来的,可这银子的事,它不归我管呐。 七寻心虚的笑了笑:“那我问问娘。” 话说她当初信誓旦旦的表示家里赚钱的事情就交给她了,然,目前为止,除了那豆腐是她做出来的,将来能分点钱外,她一文没赚着不说,还是全家花钱最多的存在。 还好娘是好娘,兄姐妹是好兄姐妹,若不然提起来多打脸不是? 晚上七寻一提要买些材料,并订制些工具的事,深信自家闺女是个天才科学大佬的美娘豪无异议,答应的甭提多爽快了:“行,需要什么,你自去县城买去。要多少银子回头从我这拿。” 林妹妹咬了一下筷子,跟风提要求:“那,娘,我能跟二哥和姐姐去趟县城吗?我想买匹顶好的素绢,再买套绣花针和最好的丝线回来。” 她打算绣张大件屏风,等自家新屋建好后,当成送给爹娘的礼物。 再给家里人绣些荷包和帕子。若有空了,给娘和姐姐还有二哥做身绣花的衣服。 对于儿女的合理要求,甭管是以前现是现在,公玉明溪都没有拒绝过。 “那过几天,你们都有空的,咱们去趟县城。本来还想年前置办年货再去的。大不了咱们年前再去一趟就是了。” 反正家里买了驴,虽然小寻的车厢还没做出来,但可以借一下板车。能坐人就成。 就自家现在这农家身份,实在没必要讲究排场。 惟一不好的就是,往县城的官道就是运河边上,风大天冷,坐无厢的板车的话,孩子们一路上要受点罪而已。 但现在自家几个孩子,包括她自己都在修炼和练武,身体还是不错的,倒不怕受一日的冷风。 公玉明溪也想出门转转呢。 十多年前从京城到晏家村,就是她这一辈子惟一的一次出远门了。 灵素还好,上辈子身为江湖儿女,她自出了药王谷,就一直在外面飘着。猴哥是天庭都去闹过的人,七寻也不必提,倒是灵玉上辈子就只从扬州至京城来回过两次,且那时候年纪小,又心伤亲人逝世,哪里还有心情看风景? 听得可以出门,哪有不高兴的? “娘,那我们哪天去?” “小寻不是请了你们四婶明儿过来帮人调试纺车织机吗?弄好了咱们就去。当天回来时间太赶,咱们在县城寻个好客栈,住上一晚再回,让你们好好玩一天。” 吃完晚膳,灵玉跟着灵素去收拾锅碗,七寻拉了她猴哥说悄悄话:“会不会遇上崔瑰那家伙?” 猴哥轻嗤“怕什么,就是遇上了,你和素儿都能自保,娘和小五有我护着呢。” 我是怕你不能打吗?我是怕娘知道你在外面干架,回来捶你啊。虽然我这担心,我自己也知道假假的。 七寻语气幽幽:“你说娘要是知道你在外面惹祸,会不会骂人?” 猴哥:......忘了他如今不是天生地养的猴,他是有娘管着的人了! 第六十章节 心有猛虎 这可真是甜蜜的烦恼。 猴哥挠头。 七寻看的暗乐,对于她猴哥这种连天地都无法束缚的人而言,大概惟一能让他甘愿收敛锋芒的,惟有一个情字。 但七寻更知道,正因为这份源于血脉的亲情,无论是娘,还是她们姐妹,都绝不会用猴哥对她们的天然爱护去束缚他的天性。 她们只会在他前行的道路上,努力为他扫清一切阻挡他脚步的障碍。 “哥你就放心吧,你可是欲与天比齐的大圣哥哥,娘何曾骂过你?那崔家即便为大夏名门,然观崔家家风,以娘的出身眼界,以岂会把崔氏放在眼中?你行善救人,又没有做错,娘便是知道了,也只会夸你一声我儿做的好。再则,娘和我们姐妹,又岂是那为怕人报复,便违背自己行事准则之人?我们不怕那崔家,论武力,有你,论腹黑计谋,有三姐,论讲道理,有娘和小五呢。崔家是名门,要的是名声脸面,哪怕临江崔家不在意,崔氏京城的主家也不会不在意。名声脸面,才是崔氏这种百年世家的势,娘赋诗一首,唱词一阙,作文一篇,便足以让崔家遗臭万年。” 说到这里,七寻素来淡然的脸上露出一丝狠色:“若他们用权势压我们......利益动人,我若狠心,只献出精钢锻造之法,便足以驱使人,把崔家连根拨出,更别提,我还能造出当世最精良最具杀伤力的武器,那是国之利器。” “精钢锻造之法?” “比现在最好的铁更坚硬锋利,能打造出现在工艺水平远远无法相比的最顶级的武器,除了打造武器,还有其它更广泛的用途。我甚至能造出初级的火枪大炮,什么千人敌万人敌,一炮轰击过去,全都成炮灰。” 猴哥就觉得,别看一家子里小寻表面上沉迷木工不可自拨,别的一概不关心,看起来最是人畜无害,可她狠起来,才是真正的大杀器啊。 猴哥表示:“亲妹,厉害还是你厉害。你常说的那什么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你这菜刀未免太厉害,这就是你说的降维打击?” 七寻羞涩一笑:“哪有大圣哥哥你厉害。我这只是凡人手段嘛。”猴哥你可是能把天都捅破的真正勇士啊。 猴哥:......你还羞涩?我信你个鬼哦。 见猴哥一脸的一言难尽,七寻为自己补充辩护,以证明自己其实是朵小白莲:“我可是生在红、旗下,成长在新社会的三好少年,怎么会伤及无辜?我刚才那就是口嗨。身为军人,保家为国才是我的使命和责任!” 猴哥嗤了一声。 他火眼金星,还能看不出这丫头那极具欺骗的外表所掩藏的内在? 这小丫头本质上才是个真正心有猛虎的狠人。 她前世所受的教导,军人的身份,认定的责任和信念,生生把她内心的猛虎按伏的死死的。 也难怪她虽然轻功练的勤,可却对他改良过的刀法情有独钟。 刀为兵中王者,最为横霸。 眼前这笑的纯真又可爱的小丫头,其实骨子里却是个横行霸道的主。 她的桀骜不驯同自己如出一辙。 猴哥这一刻,才发现为什么他喜爱三妹妹,疼爱五妹妹,却惟独觉得小寻这个四妹妹最对他胃口。 骨子里他们兄妹两,才是一路人啊。 猴哥狠狠的揉了揉她的头,哼笑道:“开开心心当你的工匠吧,万事有你猴哥我呢。” 七寻翻了个白眼:“什么工匠,我那是科学研究!我是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这么高大上的事情,叫你这么一说,怎么就那么接地气呢?你是我亲哥你也得尊重我的事业!” 猴哥回了个白眼:“行行行,我特别尊重我家天才科学家行了吧?话说科学家到底是干啥的?” 七寻:...... “你两嘀嘀咕咕的在说什么呢?”美娘突然袭击,不过她对答案其实并不关心,“等素儿和小五打扫完厨房,咱们打麻将。” 晚上读书写字都伤眼,这也都忙了一天了,合该休息休息,找点全家都能参与的事情娱乐一下,亲子时间不能少。 猴哥当即苦了脸。 他口袋比脸还干净,一个铜子都没有了啊。 现在家里就他和三妹两个赚钱最多的人最穷。小寻次之。娘和小五最富有。 最苦逼的是,他连明年的零花钱都预支了半年了。 全输给娘和小五了啊。 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美猴王,绝对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因为成了兜里一个子儿都没有的穷逼而苦恼。 所以到底要不要作弊呢? 猴哥挠头:“娘,我的连明年的零花钱都输给您啦。没钱陪您打麻将啦。” 七寻在边上啧啧有声,这内卷有点严重啊。 这会儿她完全忘了,她猴哥赤贫完全是因为她一玩麻将就给美娘和林妹妹放水造成的,罪魁祸水就是她。 猴哥差点被她那一脸的同情给气死。 公玉明溪乐道:“这不是还有下半年可以支取么?” 猴哥:...... 晚上的麻局到底还是如期开展,不过七寻在她猴哥和三姐的强烈反对下未能上场。 身为一个有节操有坚持的美猴王,猴哥当然也没作弊,他凭本事终于赢回了点铜子。猴哥对自己的牌技重拾信心:“明晚继续。” 七寻在边上拆台:“十赌九输哦。” 公玉明溪表示:“就博彩而言,我从无败迹。” 赌博就赌博,还说什么博彩。七寻觉得她老娘果然是文化人,深谙滤镜之道。 第二天四婶果然过来帮忙,跟着一起来的还有二堂兄灵启。 下午事情不多,昨儿猴哥又帮忙把柴给劈了,水缸里也挑满了水,他这才得闲来窜门。 其实主要目的,是想看看小堂妹做的纺车和织机,判断一下,小丫头是不是真能做出洗衣机出来。 七寻还纳闷,二堂兄一听猴哥提起洗衣机,就能看到洗衣机的商机,为什么却对更有用途的纺车和织机视苦无睹? 灵启笑道:“洗衣机不过是能让妇人们平时轻省些,纺车和织机却不一样,这样的东西,不是轻易能往出卖的。” 七寻不免认真的看了一眼二堂兄。 这位堂兄,才是真正内秀的人才啊。 第六十一章节 我愿有一天 他一听说这纺车和织机相比现下纺织机器的先进程度,便判断出七寻制造的纺织机的深层价值,知道这玩意儿,不是他一个少年郎现下能握在手里的东西,因此连打它主意的想法都没有。 自知,且能自控,又有实干的精神,为人大智若愚,七寻觉得,不管做什么,二堂兄都应该是个最终能成功的人。 七寻踮起脚,努力伸着胳臂拍了拍灵启的肩,一脸郑重:“灵启哥,你以后肯定能成为特别成功的商人。” 自己竟然被小丫头认真鼓励了? 灵启哭笑不得。 “商人又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身份。” 七寻对这话十分不认同:“仕农工商,国之石柱,并无贵贱之分。同是良民,便是朝庭,也没有明文律法分出贵贱。灵启哥你既以经商为志,大可不必自轻。说到底,谁也不比谁高贵,不过是社会分工的不同罢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一个人无论在哪一行里做到巅峰,都是足以让人仰望的存在。我愿有一天,大夏人提起临江晏灵启,只有仰慕敬佩。那时候我就可以骄傲的说,啊,临江晏灵启,他是我兄长啊。” 灵启听的热血沸腾。 晏家几代人以耕读传家,长辈们都期望他们能在读书上有所建树,而他偏偏喜欢行商。一直以来,灵启都因此而羞愧,觉得有负长辈们的殷殷期盼,所以一直不敢说出口。 最近家中做起豆腐生意,他才敢稍稍表达了一点自己希望以后能经商的意愿。 当然,他没敢和长辈们直接说,只悄悄和大哥灵舟透露了一点,又在长辈们面前表示希望能去镇上开个小铺子。好在长辈们只说现在还没到能开铺子的时候,并没有直接反对。这让他看到了希望。 今天听了小寻的话,却让他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他相信他能做好,哪怕他不敢保证自己能成为最顶级的商人,成为让人仰望的存在,不,他从来没有那样的野望,但他一定会踏踏实实的,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即便以后不能让小寻因他这位堂兄而骄傲,他也希望至少可以不负自己的努力。 小寻妹妹的鼓励和支持,甚至愿意把生意交给他来负责,这让他很是感动。 虽然洗衣机还没影子呢,但他已经暗下决心,一定要给小寻赚钱,如果能成功,以后小寻妹妹的嫁妆他给包了。 七寻完全不知道她二堂兄已经想着她嫁妆的事了,她这边鼓励了一下堂兄后,赶紧拉着四婶去她从猴哥的卧室里隔出来的工作间调试纺车。 如果能调试出来,就可以纺兔毛啦。 这倒霉天越来越冷,棉衣里穿上毛衣,至少出门少受点罪不是? 对于这种取暖基本靠抖的日子,七寻真是过的够够的。 她家还算好的,至少有蚕丝棉的袄子可以穿着出门,晚上烧了炕还有丝棉被子可盖,而村里大半数人家,就只能靠蒲絮木棉稻草这种保暖性极差的东西过冬。 若不是晏家村居于山脚,不缺柴火,且不少人家多年下来也累积了些皮子,冬天只怕是要冻死人的。 据她所知,很多地方每年都有冻死的老人孩子。 七寻是真的盼望自己的空间能早点打开,别的不为,一些农植物的种子,尤其是棉花种子,能拿出来就好。 到时候她一定大力推广棉花种植。 这不仅能在冬日里保住多少贫民百姓的性命,棉花还是军用物资,用处多着呢。 四婶司氏精于纺织,听七寻介绍了一下纺车的用法,便拿过早就准备好的细纱开始动手。 开始还不熟练纺车的使用方法,慢慢的便顺手起来,速度也越来越快,有她感觉不顺手的地方,也及时同七寻说了,七寻一一记下,思考着如何改进。 司氏很快纺完一卷成品,停手道:“这纺车确实极好,纺纱的速度,约是我惯用的纺车的四五倍。若我平时用这样的纺车,这一年下来,光纺纱的赚头就不少。你这织机若也有纺车的效率,那我一个妇人,一年就能给家里多赚上一二十两银子。还不光是速度更快,纺出来的线,明显更好,中途一点纱没断。小寻啊,你这纺车造的委实太要紧了。” 七寻笑道:“四婶再试试织机,回头我按四婶的建议进行调试,完工后四婶再试试,若觉得没问题了,这两机子让堂兄他们搬回去,就先给四婶用了。” 司氏忙摆手:“这可不成,且不说织机,光一辆普通纺车的价格就不低,我那一辆,还是我当初用成亲时陪嫁银子买的,足足花了十多两银子。你这纺车,至少也值三四十两。再是一家人,我做婶娘的也不能白占你便宜。再则,小寻啊,织机还没试过我不好说,但这纺车......轻易不能叫人知道的。要我说,得等你爹回来,再做计较。” 七寻笑道:“原也没打算轻易放出去。但给婶娘还是能给的。您暂时不叫人看到这纺车就行。左右我家没人用,这纺车您抬回去,您原先的纺车用不上,卖了就是了。我也不白给您,纺车虽然主要是木头打造的,木料没花钱,但有些部件用了铁件,花了几两银子,您用卖旧车的钱,付给我铁部件的成本就成。” 司氏当然是想要这纺车的,二嫂公玉氏用不上,几个小侄女也没学纺纱,她不要,这纺车也是白放着。想了想,司氏道:“这么着,四婶就占你个便宜,这纺车你三十两银子兑给我,成不?” 铁部件七寻花了几两银子,木料都是挑的最好的料,也值个几两,除她的人工成本,其实成本不足十两银子,三十两肯定是赚了。但若按市场算,三十两银子真的是算便宜了的。 七寻笑着应下,不过也提了个条件:“我原先制这纺车,是想纺兔毛线的,但我家没人能纺出好线来,因此这事还得麻烦四婶帮忙。” 司氏松了口气,又很歉然,觉得占了小侄女的便宜。(非常感谢行走的茶树,师师,一点都不闲,淊海娜笾,虞七秒,倪妮,沂桦等众位亲的打赏,另外很感谢捉虫的亲们,我都已经一一改过,之前一直发的存稿,所以未能及时感谢大家的支持,今天存稿用完,昨晚上回市区发文来了,趁此机会感谢一下亲们的支持。每次看到大家的打赏和留言投票,我都有一种我写了一本不错的书的错觉,哈哈,但是一看后台数据,它总是告诉我,亲,清醒点。) 第六十二章节 相互秀娃真的爽 司氏原心里想着,那旧纺车也能卖个近十两银子,自己再添二十两,倒也拿得出来,她不白占这便宜,等赚了银子,得给小寻做身好衣裳。 现在小侄女提了条件,她哪有不应的?忙道:“这有什么不成的?只是兔毛我也没纺过,得先试一试。” 凡事都得有个过程,七寻点头:“慢慢试就是了,若能纺出来,我教四婶织毛衣,穿着轻便又保暖。说不定还能拿出去赚点银子。且织毛衣这事也简单,伯娘和婶娘们得闲都能做。” 农家人平时能来钱的地方实在太少了,司氏听了这话,欢喜道:“等纺车调试好,小寻告诉我这免毛怎么纺,我一定尽快纺出好毛线来。只是,这兔毛哪里来?” “之前不是分了大伯娘那边十来只兔子么?左家阿婆也分了十多只,我家里快五十只了,养了这么些日子,毛色越发油亮,这两天就剪一次毛,让我三姐姐帮着用药材处理干净,烘干后,就给四婶送去。” 司氏笑着道好:“那咱们再试试你做的织机。” 织机的问题也不大。 试完机,七寻干脆把织机也以三十两银子卖给了司氏,她家没人用,放着也是落灰。 “这织机的银子,等您以后赚钱了再给我娘不迟。左右咱家现在也不急着用银子。这机子您不要,我暂时又不能往出卖,平白放着落灰。” 司氏想想,她把老的织机纺车卖了,织机略贵些,两样能卖个二十两出头,自己先添十两,把纺车的钱先付了,织机的钱只能先欠着了。 好在家里做豆腐有了进项,现在又有么好的纺车织机,出来的成品,至少是她以前产出的四倍,扣掉要交的税,留下自家用的,其余的拿出去卖掉,凑一凑,不到一年就能把这欠款还清。 这么一想,司氏觉得日子更有奔头。 至少自家孩子平时读书的笔墨纸砚的花销她就能给赚出来。 七寻忙着对纺车和织机进行改造,猴哥在边上帮忙,灵启舍不得走,也在一边看着。 小寻妹妹能造出这么好的纺车织机,那说不得洗衣机她真能造出来,灵启想想就兴奋。 公玉明溪知道自家四闺女是个一做起事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性子,拉了司氏去炕上闲话。 司氏自是把七寻做的纺车和织机狠夸了一通,说着又有些不好意思:“......我都不好意思说,竟占了自家侄女便宜。等几个丫头往后出嫁,我给她们厚厚的添一份妆。” 公玉明溪明面上哈哈笑,内心里十分苦逼。 自家几个娃,就没一个以后想成亲的啊,四弟妹这添妆,九成是添不出去了。 传宗接代这件事,大概齐,是只能指望大儿子了。 “自家人,说这些做什么,那两辆机子再好,咱家也用不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手拙,不会纺纱织布。三丫头学医,四丫头整天瞎捣鼓她那些木工活,五丫头除了写写画画的,也就能做点绣活,你这花了好几十两买了那两机子,她就不算白忙活,心里不定多美呢。” 说的司氏也乐了:“二嫂这话说的,不是我当婶娘的自夸,咱们家这三个丫头要是还不好,那整个临江县都没有好姑娘!也就二嫂你这样的品格,才能生出这么好的姑娘。可惜我生的是两臭小子,我要是有二嫂的本事,生出这么好的姑娘,我做梦都能笑醒。咱家三个姑娘多能干啊,素儿的医术,老太爷夸的不得了。几针下去,老太爷的身子便大好了。玉儿那是一看就是个灵秀的,也不是我偏心,可我瞧着玉儿就欢喜的不得了。小寻别看淘气些,但她淘气的是地方呀,小小年纪,就能造出这么好的纺车织机,二嫂你想想,往后她再大些,那还了得?” 公玉明溪摆手:“她们小人儿的,万别这么夸。素儿和玉儿还罢,小寻要是听了,往后只会更淘。” 司氏笑道:“在家淘些怕什么?在外头她顶顶知礼,咱家这三个姑娘走出去,谁不赞一声好?话说回来,咱家小子也不差。二嫂我跟你说,咱们家的灵舟,这半年好几家请了人过来探口风,想把闺女许给他呢。不过大哥大嫂都没应。老太爷说了,灵舟的亲事不急。” 公玉明溪教导了灵舟这么些日子,还是挺看重这位堂侄的,听了这话,点头道:“老太爷思量的对,灵舟这孩子的前程差不了,明年一个秀才跑不了的,过了年,他也才十七虚岁,成亲的事急什么?再努努力,后年秋闱说不定能杏榜题名。十多岁的少年举人,什么样的亲事说不得?” 司氏听得一拍手:“就是这话呢。二嫂,咱家灵舟,真有可能中举?” “有希望,但这中不中的,也有运气成份。他的诗词文章都不错,只是到底年纪小,缺了些阅历眼界。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可惜之前家里不凑手,若不然让灵舟跟着他二叔进京开开眼界,他自有进步,如此便能补上这一短板。不过也不急在一时,将来总有机会叫他出去走走的。” 左右孩子年纪还小,十来岁的少年郎,哪里就急着考官?少年成名固然是好,但太早入仕未必是件好事。 若是条件允许,公玉明溪觉得,灵舟跟着自家几个孩子一起进京考皇家学院和国子院,兴许对他将来的发展更有帮助。 只是这话,现下还不好和司氏说。 司氏反正是听明白了,自家大侄子以后成为举人的可能性很大,她开心不已。虽然不是自己亲儿子,但却是嫡嫡亲的侄子,如今又没分家,若大侄子有了功名,那往后走出去,身份都不一样。 司氏笑道:“回去我就和大嫂好好说道说道,让她也开心开心。哎呀,说起来,你们灵枫也不比灵舟差,都是顶好的孩子,我生的那两个臭小子,往后若有他们两个兄弟灵舟和灵枫一半出息,我都该烧高香。” 公玉明溪觉得这种家长里短,相互秀娃的事儿,还挺有意思的,体验很是新奇,内心莫名满足。 第六十三章节 强大的后勤组 人家夸了你的娃,礼尚往来,自己当然是要夸回去的:“你家两小子也很不错,再过几年自然就出息了。咱们家的这些孩子就没有差的。” 两人闲聊一阵,司氏起身告辞,公玉明溪送她出门,灵素跟着送了份点心来让司氏带上:“这是我才刚做的点心,您拿回去给老太爷和弟弟们尝尝。” 孝敬老太爷的东西,司氏也没推辞:“几个小子可是跟着老太爷享了不少口福,我们素儿这厨艺是越来越好了。将来真不知道哪家的优秀儿郎,能有福娶到我们素儿。” 灵素抿嘴一笑。 公玉明溪笑道:“要不说世人都不爱生闺女呢,千娇万宠的养大,却不得不送到别人家,简直是剜我们当娘的心。我且得多留她些年。寻不着好儿郎,咱就不嫁。” 司氏叹道:“可不就是这么个话!” 送走司氏,天色不早,公玉明溪问灵素:“晚膳想吃什么?我这就去准备,小五呢?” 灵玉这会儿正在后院帮忙收拾药材,上辈子久病,可公府后院,却没有让她久病成医的机会。久病之人,最是知道一副好身体的重要,这辈子有个神医姐姐,她自然要跟着好好学。 灵素的医学课,就数她学的最认真。哪怕她没姐姐在医学上的天赋,但多学些,说不得以后一些小病小痛的,自己就能解决。 灵素见小妹妹对医学感兴趣,人又灵慧,教的很用心。 而灵玉也确实学的不错,这才不过月余,她把见过的药材的药性,能配哪些药,全都记了下来不说,汤头歌背全了,千金方也背了不少。 灵素觉得,哪怕以后小妹妹的医术比不上她,但也不会相差太多。至少比一般的太医,要强上些。 晚上一家人吃了饭,公玉明溪才提起纺车和织机的事,问七寻的打算。 七寻道:“有二哥帮忙,明后两天就能改好。这纺车和织机固然是好,但想往出推广,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还是等爹金榜题名再说吧,没有官身保驾护航,以咱们族里这么薄的底子,即便这生意能做,麻烦也不会少。” 公玉明溪点头:“事缓则圆。左右也不急在这几个月。只盼着你爹高中,能省多少事。” 灵玉笑道:“若无意外,爹应该能考中。四姐姐倒不如想想,等爹回来,这纺车织机的生意该如何按排。” 七寻不想揽事在身,但大方向上之前是思量过的:“交给族里吧,我们要三成的份子,余事不必管。机子是我提供的技术和图纸,又有爹的身份镇着,按说收五成都不算多。若是族里同意,往后我会提供更多的机器。等我把手头的洗衣机先弄出来,完事后二哥你陪我进山,我想找个地方年后试着制玻璃。若地方找的顺利,回来就能做农具,兴许明年春耕前就能做一些农具出来。玻璃即便弄好,暂时也不能往出露,但农具却可以交给族里经营。” 打谷机,脱粒机,铧式梨,人力水泵,这些都做出来,能节省多少人力。 其实七寻想想就为大夏的农民觉得辛苦。 没有高效的农具,粮食亩产量太低,一亩地一年的产出,仅免强够一个人一年的消耗,收种全靠人工。就这,遇上风调雨顺还好,但凡粮食收割时遇上风雨,一年的辛苦就全白费了。这还不算虫害干旱,若遇上了,那真是颗粒无收。 自家虽然不种地,二十亩的良田租给了大爷爷和二爷爷两家,但农忙的时候,也是要去帮忙的。七寻深知种地的辛苦,即便山村风景再好,这片山脉内藏财富再多,想到农事,心也不由发沉。 她的计划书上要干的事情很多,但做好洗衣机,在山里寻个合适的地方制玻璃之外,改良农具,就是她现下计划里最重要的事。 至于热水器,因为材料受限,只能往后有空再说。 农为国之本,即便家里没一个会种地的,但这个道理一家人还是知道的。 对于七寻要改良农具,公玉明溪全力支持:“需要什么,你只管说,我们别的也帮不上忙,但照顾好你的饮食起居还是能的。当然,你这学业也不能拉下。” 灵素和灵玉都点头,灵玉笑道:“四姐姐若真能改良农具,我给四姐姐绣一身最美的裙裳。” 灵素也道:“想吃什么都和我说。” 猴哥表示:“你只管出图纸,在边上看着我干活就行,木工的部分交给我。” 七寻这会儿真的庆幸自己一家人都有了上辈子的记忆,没人把她做的事当小孩子胡闹,反而大力支持,为她做好了一切后勤工作。 最重要的是,家人们因为上辈子,眼界胸襟都有,让她能够放开手脚,没有一丝一毫的顾虑。 这要是换个人家,为了自保,她这个年纪,怕是也只能缩着脖子混几年日子呢。 现在她惟一的小烦恼,大概也就是担心远在京城的老爹和大哥有了前世记忆后和她们不是一路人。若果真如此,那就有些麻烦。虽然有猴哥在,简直就是她们娘几个的底气,但能顺顺当当的过日子,谁愿意找麻烦呢? 但愿老爹大哥即便和她们一样有了上辈子的记忆,也没变歪吧。 不指着他们更好,至少也得保持没恢复记忆之前的状态不是? 即便有很多事情要忙,后半夜的修炼和练武,一早的晨课,一家人都没拉下。晨课后,兄妹四个各忙各的,娘用午膳前的时间,给大堂兄讲解经史文章。 七寻调试改良好纺车织机,便给四婶司氏送了过去,她这边和猴哥忙着做洗衣机,二堂兄灵启知道她开始动手做洗衣机后,得闲也会跑过来打下手。 三姐灵素和林妹妹收拾药材之余,还处理干净了一批免毛,烘干后,交给了四婶,四婶试了两天,便按七寻的要求,纺出了第一批兔毛线。 摸着洁白柔软的毛线,七寻是真开心,毛衣毛裤围巾手套这就有了啊。 “四婶,这就纺的极好,余下的兔毛还能纺出多少毛线来?” “纺好的只有三四两线,余下的还能纺出八斤左右。” 太少了,家里一人一身都不够,关健有了好东西,总得要先孝敬给老太爷。 第六十四章节 思路很清晰呐 好在经过一秋贴膘,入冬的时间也不算长,山里的兔子还算肥,毛色应该都不错。 左右冬天时,毛衣穿在里面,颜色什么的也不用太讲究,保暖就行,七寻送走四婶后,找猴哥商量:“大圣哥哥,洗衣机做好后,你能先带着我进山吗?咱们猎一批兔子回来。” 他们几家一共养了七八十只兔子,虽然兔子繁衍的快,到明年春时至少得有二三百只,但这不是现在急着用兔毛么? 还是从山里捕猎更便捷些。 相比在家闲着,猴哥当然更喜欢进山。 在深山中纵横穿越的感觉,让他有一种回归自我的自由畅酣。对他来说,反而捕猎是在其次。 反正照顾一个小寻,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行,洗衣机什么时候拼装试用?” 部件已经全部打造好,七寻道:“明天就装,若是能用,我们后天直接进山吧。这次就我和你去。” 这次进山,捕兔子是一方面,另外一件更重要的事是,她打算进入山脉深处,找个适合烧制玻璃的地方,虽然现在不动工,也要做好准备。 此外,还得寻找一些制造玻璃的原材料,也不知道这片山脉中能不能找到合适的石英、硅石、长石和石灰石,如果能找到,那就太省事了。 七寻查看过这里的地质情况,还是很有可能寻到部分原材料的。 若是不行,只能请猴哥跟她去外面买,然后利用猴哥的空间悄悄运进山中。 第二天早课后七寻就拉了猴哥忙着组装洗衣机,装好后,先抬去井边试了试,效果还不错,不用再返工。 美娘连给灵舟的小课堂也不上了,围过来看稀奇,看到洗干净的衣服,美娘笑道:“这一冬的日子总算能过的舒服些了。” 井水再冬暖夏凉,但其实还是冻手的。 她心疼闺女,想把洗衣服的活接过来,但灵素太懂事,根本不让她这当娘的沾手。一早上赶在她教导灵舟的工夫,灵素就把衣服全洗了。 这简易版洗衣机七寻用的是脚踏式,洗起衣服来很轻松。 见大家都挺喜欢,七寻还有些不满意:“现下这台还只能洗,不能脱水,等有空我再琢磨琢磨,做个脱水版的,这样哪怕阴雨天,也不怕衣服洗后总不干。” 灵启是知道今天要装机的,忙完早上的活就跑了过来,看到成品,就数他最高兴。 这就是他实现梦想的起点啊。 “小寻,既然能用,我现在能去会堂伯家找他们帮忙打制吗?” 七寻笑道:“当然能去。不过这还不算完全好,还得再上一层防腐的涂层,现下也来不及做防腐木,就用桐油吧。做了防腐层,这机子的使用寿命也能长些。” 灵启兴奋的跑去晏雍会家。 晏雍会一听他说了这洗衣机的功能,便知道这东西肯定能赚钱,立马带上小儿子灵枫跟来了七寻家。 等看到东西,他不得不承认小寻这族侄女心思灵巧,他这个老木工师傅,做了这么多年的木工活,从没想过做这种东西。 不过这倒不是他最惊讶的,他最惊讶的是,这洗衣机是谁出手打制的?瞧这手木工活,竟不比他这个积年老师傅的手艺差。 猴哥这会儿可骄傲了:“图纸是小寻设计的,东西是我做出来的。” 会堂伯笑着夸赞:“有手艺好啊,甭管什么时候,都饿不死手艺人,若不是你爹是有学问的读书人,也盼着你们以后读书进学有个好前程,小二郎你只做木匠,都能挣出一份家业来。你灵枫堂兄同你一比,同你差的远了,学了这么些年,虽说手艺也还将就,但跟他老子我是不能比的。” 灵枫在边上道:“昊弟是读书人,脑子自然比儿子我要强的多。可儿子也不算差吧爹?我这个年纪,木工活比我好的也不多。大师伯带的几个徒弟,年纪与我相仿的,这手艺可都不如我。大师伯都说我能出师了,也就爹你要求高,压着不让我接活,只能给你打下手。” 会堂伯瞪了他一眼,哼道:“你就不能跟好的比比?跟不如你的比能有什么出息?你昊弟比你还小了四五岁呢。” 被“读书人”的猴哥挠了挠头:“小寻前些天还跟我夸过灵枫哥呢,说他手艺不错,要是会堂伯您忙,就让灵启哥找灵枫哥跟着他一起干呢。” 晏雍会也是见猎心喜,很想亲手做一台洗衣机试试,便哈哈一笑:“前天刚好把人家订的一批家具做完,这几天正闲着呢,这洗衣机的生意能做,不但能做,咱还能把摊子铺的大些。先抢个先机,将来总有人能仿着做,那时候就未必能赚多少钱了。当然,这玩意儿到哪天都会有人要,手工钱还是能赚的,也能做个长期生意。” 灵启便道:“那就先不往外卖,咱们多屯积些成品,数量足够了再往出卖。等别人回过神来仿造的时候,咱们第一笔银钱已经赚回来了。而且咱们有了这笔钱,可以降些利润,做的多的话,成本也低,别人小打小闹的,价格自然就比我们的高,哪怕降价了,只要量走的足,赚头不会差。” 七寻就觉得,她果然没看错她二堂兄,天生的生意人啊。 瞧这销售思路多清晰呐。 就是晏雍会听了这话也点头:“你小子闷不吭声的。脑子转的倒快。这想法不错,我看能成。” 灵启摸着脑袋羞涩的笑了笑:“会堂伯您愿意做就好。不过这图纸是小寻的,您看这样好不好?这生意算小寻三层份子钱,您和您家的两位堂兄负责打制,我这边去县城租个铺子,负责卖出去,扣掉成本和小寻的三成,余下的七成,您四成,我三成,行吗?” 会堂伯一家出手艺出材料,灵启出租铺子的先期投资,销售也由他来做,会堂伯不用为销路费心,这分配还算合理。 毕竟,这生意也是灵启带来的,说白了人家不找他家,自己雇木匠也未必不行,只不过风险高些罢了。 至于小寻的三成,会堂伯认为那也是应当份的。 毕竟这洗衣机是人家拿出来的。 “就照你小子说的办。” 第六十五章节 她也是要脸的人啊 他们这边谈妥后,晏雍会带上儿子赶紧回家,和正常的家具不同,洗衣机这玩意儿它常沾水,使用频率很高,哪怕是做防腐处理,对木材的要求也很高,自家可没有什么合适的木材,还得先去联系合适的木材。 既然打算先屯积成品,木材需求就不能少,做好后一时也不能往出卖,人工先不说,这买木材的银子就不能少。 先期投入有点大呀,晏雍会有些发愁,自家还真未必能拿出那么多银子出来。 但他极看好这洗衣机的生意。所以哪怕为难,他也得想想办法,总不能因为缺银子就放弃这眼看着能赚钱的门路。 回家的一路上,晏雍会都在寻思从哪里再置办些银子回来。 灵枫见他爹不说话,还以为他爹在犹豫这生意做不做的问题,一问才知道是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买原材料,灵枫就道:“爹,启弟说要屯大批的货,这缺木料的银子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就凭你和大哥还有我,就只咱父子仨,肯定忙不过来呀,咱们仨就是把睡觉的工夫都腾出来,这一天也做不了两台,要我说,不如拉大师伯一起干,大不了咱家那四成利,和大师伯分就是了,他能出多少银子和人手,咱们那四成就按比例分他多少利润。要是别人我就不说这话了,大师伯的人品,您还信不过么?再说了,左右时间长了总有懂行的木匠会仿造,就是大师伯真辜负了您的信任,其实咱也吃不了亏。” 晏雍会一想也是啊,他大师兄人还不错,早年间跟着师父学艺时,大师兄可没少照顾他,这些年接着大活,他那边忙不过来时,也都是拉自己一起干的。 晏雍会看着儿子一脸欣慰:“你小子手艺不如你大哥,但有一点你大哥不如你,那就是你比你大哥会动脑子,能想事儿,也能拿主意。行了,今晚我就去镇上寻你大师伯说道说道去。” 灵舟忙道:“爹,别急啊,我们是知道大师伯的人品,也信任他,让他帮忙这事确实可行,但这生意咱家虽占了四成,可其实这是小寻妹妹的生意。小寻妹妹不管事,找了启弟来管事,我们有什么打算,那就得跟启弟知会一声,得他同意才行。这合伙做生意,最要紧的就是得彼此尊重,凡事得大家都同意了,才能放手去做。要不然这生意可做不长。” 晏雍会瞪了儿子一眼:“你爹我还能想不到这些?放心吧,灵启那小子脑子好的很,知道光靠咱家父子三个,想先多屯货不成,咱肯定是要找人手的。当然,你说的也有道理,所以啊,我们虽然找你大师伯一起干,但洗衣机最主要的部件,不能经别人的手,咱们父子三个,只做这些部件就行。如此这洗衣机的构造,以后哪怕就是有人真防仿制出来了,也不是从咱们手上泄密的。不是我不信你大师伯,就如你说的,这里头有小寻和灵启呢,咱就得把事情办的漂亮,叫人放心。人家觉得咱们靠谱了,往后人家有什么好事儿,才能想着咱们不是?哪怕是做生意,咱也不能只做那一捶子的买卖。” “爹,还是你厉害,我就想不到这些。” 晏雍会哼了一声:“要是你什么都能想周全了,我早放你出师了。” 他们父子如何议事的,七寻不知道,这会儿她正问灵启话呢:“灵启哥,你想去县城租铺子,怕是得要不少银子吧?家里能拿出来么?” 关健是,就算拿得出来,大人们又哪里真敢一下子交给你这么大笔的钱? 灵启摸了摸脑袋,其实也有些发愁银子的事,家里也就最近做了豆腐生意,手头上才宽松些,但洗衣机这生意吧,他琢磨了好几天,各方面会出现的问题,他都一一做了备案。 “我是这么想的,反正得先屯一批货,铺子要开起来,还得等一段时间,有时间慢慢找。小五爷在县城人头熟,我想先请小五爷帮忙留意有没有人家要租铺子的。地段不需要好,铺面也不需要多大,能放几台洗衣机就行。有这么段时间在,我也能努力把租铺面的银子先想办法凑出来。实在不行,我找五叔五婶借点,让他家入股也行,我那三成,我分一份给五叔就是了。” 可见这洗衣机的生意,二堂兄是真的方方面面都想到了。 七寻笑道:“不必那么麻烦,需要什么铺面,灵启哥你心中有数就行,银子的事情我帮你解决,回头你赚钱了还给我就是了。” 早点投入生产,早点销售,早点产出利润,她好早点分钱呀。 立誓要让家里人过上富足的日子,结果最近一直在啃哥啃姐,她也是要脸的人啊。 不过,开个铺子只卖洗衣机,产品是不是有点太单一了? 洗衣机的客户主要面向的是广大妇女,无论古今,有钱有闲的女人和儿童的钱其实都是最好赚的。 七寻摸着下巴寻思着,她是不是应该再开发一些儿童玩具? 另外还得提醒三姐,应该研究点胭脂水粉出来,这可比卖药材有赚头的多。 此外如果研制出针对一些常见病的成品药丸,倒是能帮助患病的贫民百姓,当然,想助人,价格就得控制的极低,但再低,也是有利润的,自家也能得利。而且这是积攒功德的好事。 不过,她这边有二堂兄帮忙开铺子,又有会堂伯一家帮忙制造,但三姐姐的胭脂水粉也罢,药丸也罢,她不但得自己动手研制,还得找靠谱的胭脂水粉铺和药铺。 暂时也只能提醒一下三姐姐了。 七寻想起上次去的仁德堂,印像还不错。药丸的话,可以拿去仁德堂鉴别药性,然后由仁德堂代销,只要打开销路,以后也就不愁了。 七寻上辈子生活的时空,很多有国家补贴的惠民成药,其实用的多是古方。 而这些古方,三姐姐八成都是知道的。 得和三姐姐提一声。 也许是出于直觉,她总觉得,对于她们一家人来说,行善而积德,是比较重要的事。 七寻先把这事记下了。 灵启已经得了洗衣机销售的差事,哪里还好再因为银钱的事麻烦七寻,正想着拒绝,七寻便道:“时间和人情,其实都是成本,我们是一家人,灵启哥你与其去求别人,不如先借我家的银子。” 第六十六章节 天才的幼稚 灵启倒不是不好意思借二叔家的银子,只是:“小寻妹妹,你家这才经了灾,明春还得建新宅子,二叔去京城几乎带走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即便近来昊弟打猎赚了些银子,可你们还得过日子呢,我也不能就这么借走啊。” 七寻笑道:“那你可小瞧我二哥了。他光猎物就卖了二三百两银子,三姐姐去山里采摘药材,都是些相对珍贵的药材,又是炮制好卖的,价值也不低,这又是一笔进项。因此即便留了明春建宅子的花用,我娘手头也还余了些银子的,买铺子肯定不够,但租铺子的钱还是有的。左右钱白放着又不能生钱,还不如借给你去钱生钱呢。” 灵启觉得很不好意思,他觉得自己已经占了小寻妹妹好大便宜了。 七寻踮起脚,努力伸着胳臂拍了拍灵启的肩:“难不成灵启哥你借了银子会不还?还是没信心赚银子回来?” 灵启被说的脸都红了,忙摆手:“那怎么会?” 他当然不会不还借的银子,他也对自己做生意赚钱有信心。 七寻笑咪咪的:“那就好,我还以为灵启哥你不想还银子啦。” 灵启这才发现小寻妹妹竟然在逗他,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 小寻鼓励他:“那你去和我娘开口借银子呀,你放心,我娘一准儿借你。要不要我帮忙去跟我娘说?” 灵启哪里好意思连借钱的事都由小寻妹妹帮他去说,便道:“我自己去和二婶商借。” 公玉明溪一见这孩子跑到自己面前,期期哎哎的红着脸,说出要借银子的话,不由好笑道:“你若是拿着银子去胡闹,婶娘当然不给,但这是办正经事,和自家婶娘有什么不好开口的?我这边留出明春建宅子的钱,大概还有二百两银子能动用,你什么时候来取都成。若是急着用,婶娘现在就给你拿?” 灵启忙摆手:“不用不用,我明儿一早先去县城找小五爷打听打听县城铺子的租金,等寻着铺面,再从二婶这里取不迟。” 等送走灵启,七寻赶紧去找在屋后打理药材的三姐灵素。 她把自己刚才想的胭脂水粉和成药丸的事情一说,灵素倒笑了:“胭脂水粉的事情我倒没想过,但做是能做的。倒是成品药丸子,我最近已做了一批自家用的。你倒是提醒了我......行,我得闲先再做些,哪怕卖不出去,我们自家留着备用,也是成的,这一村子的人,谁还没个身子不舒服的时候?左右往后也用得上。” 七寻提醒:“药丸子主要是给普通百姓用的,在保证药效的情况下,咱尽量用寻常药材,成本得低,售价不能高,只要不亏钱,哪怕不赚银子都成,我们可以弄些珍稀药材做成的药丸子,价格高些,卖给富贵人家,只要能治病,有钱人家也不在意那点银子,咱要赚就赚权贵豪门的钱。另外胭脂水粉才是最赚钱的。三姐姐你一定要放在心上啊。” 灵素是正经医者,她上辈子就没想过赚银子的事,这辈子倒是想了,但想的也是医者的正经手段,如治病和泡制药材,她是真没打过胭脂水粉的主意。 再说,上辈子她一心在医术上,钻研的都是脉案和药方,虽然她研读过的医药典籍中不泛胭脂水粉的配方,可她自己从来没有动手伺弄过。 灵素揉了揉小寻头的头,好笑道:“行了行了,姐姐知道了,打明儿起我就先去钻研一下胭脂水粉。咱家现在不缺银子使,就是要存往后去京城的花用,也不急在一时,你小人儿操那么多心做什么?” 好吧,大概是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亲姐姐,灵素总是不自觉的把小四小五两个当成孩子宠着,哪怕她上辈子才活了十多年,说起来还没小四年纪大呢。 七寻不由翻了个白眼。 好吧,这辈子成了个八九岁小娃娃,不知道是不是身体原因,她感觉她有时候还真变得幼稚的很,连情感都丰富了不少。 话说她上辈子不是这样的啊? 疑惑挠头。 要是她上辈子的小叔知道她这么感慨,一定会嗤她一句,说的你好像上辈子就不幼稚似的。哪怕你是个学神,也改变不了晏小怂你幼稚的本质! 就因为自家侄女的原因,晏小叔觉得,但凡天才,本质上都是纯真率直天真而幼稚的,虽然每个天才他幼稚的都不一样。 只不过天才的光环,把滤镜开的太足,普通大众们无从发现他们的幼稚点而已。 说完胭脂水粉和药丸的事,七寻麻溜的回屋里画起玩具图稿。 先把图稿弄出来,等忙完正事再做不迟。 左右她就是做出样品,会堂伯他们现在忙着洗衣机的事情,也没空再做。 第二天一早,七寻和她猴哥原本计划着逃课进山的,结果一早上人家送砖瓦过来,猴哥作为在家的唯一男丁,只能在家接待送货的人。 这是上次请二爷爷帮忙去订的建材,留着明年开春建新宅用的。 原本是要找人过来先打地基的,结果二爷爷说不用提前弄好地基,开春后多找些人手,连着建房一起动工,只要把材料准备好,要不了一月,宅子就能完工,也省得家里还得为建房的事情忙上两回。 晏家村是大村,不缺帮忙的壮劳力。 这种事情,就得听老人家的话了。 原本只订了三间正房和东西两边共六间厢房的砖瓦,后来家里银子足了,老娘拍板,干脆加了个二进的院子,并把正房改成五间,并计划在院后给七寻单盖了一间工作室,便又去订了一回砖瓦,因此直到现在,砖瓦才一起送来。 至于木料,自家现在存的不少,木工活有七寻画图,猴哥动手,请不请木工帮忙都在两可之间。 为着建个能使上百年的宅子,公玉明溪让猴哥从县城买了不少糯米存着,建宅时用糯米灌桨,只要青砖质量够好,别说百年,数百年都成。 当年始皇帝建的万里长城,数千年后还能屹立不倒,成了世界奇迹,种花族基建狂魔的实证。 而之所以年前就屯积糯米,那是因为开春时青黄不接的,粮食肯定会涨价。 第六十七章节 他齐天大圣不要面子的? 两进院子,正房皆是五间大房,再加上两侧厢房,每进东西各三间,加起来十一间,两进院共二十二间屋,此外还有院墙,院后七寻的工作室,所需砖瓦可不少,连着猴哥和过来帮忙的路叔并晏家几个小兄弟,还有砖瓦窑的人,足搬到太阳落山时分才整理完。 晏雍梧不在家,家里还遭了火灾,村里人都以为原本条件在村里算是顶好的七寻家,这次算是赤贫了,结果这才没多久,人家不仅买了驴,还连建宅子的砖瓦都买了回来,关健是买的还不少,这是要建多大的宅子啊? 要知道,如今满村里,也就五六家是青砖大瓦房。而晏家村,又是整个平安镇数得上的富裕村。 村里不少闲人过来看热闹,晏家村团结,虽是过来看闲热闹,但凡青壮,也都搭了把手。 家里如今就三间茅草屋,委实连个坐人的地方都没有,留人吃饭不方便,灵素就让七寻和林妹妹帮忙,烤了不少红豆沙馅的牛舌酥饼和猪肉馅的黄桥酥饼,两样酥饼每个帮忙的人各发了两块,用以酬客。 这可比提供一顿饭食更叫人高兴。 这世道糖少见,肉也难得,点心更难得一年吃上一回。 这些人哪里舍得吃?几乎每个人都小心的提在手里,带回家孝敬老人,给孩子解馋。 晏家姐妹三个看着这些大半和她们有血缘关系的族人,大冬天的衣衫褴褛,不过是四块点心,小心翼翼的提在手里不说,脸上还挂着灿烂的笑,心里满不是滋味。 灵素摸了摸七寻的头:“小寻你是对的。再多的我们兴许管不了,但小寻你有本事,我们努力让我们族人村人的日子好过些,还是可以尽点心的。等你改造农具的时候,姐一定每天让你吃的好睡的好。” 林妹妹在一边若有所思:“光改良农具还不行,若是能改良种子就好了,可惜我们都没种过地。” 七寻一拍手:“我算是半个农学家啊,我上辈子那个时代,有个特别伟大的老人,他几乎以一已之力,养活了我们国家大半人口,那是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啊。他就是通过改良粮种的办法做到的。那位伟大的老人,国人皆以当代神农称之。” 灵素上辈子游历了大半个国家,见识不是囿于后院的林妹妹可比的,听了七寻话,脸上也露出尊敬:“那确实堪比神农之功,是个值得所有世人敬仰的老圣人。只是,这粮种如何改良?小寻你自称半个农学家,应该知道吧?” 七寻点头:“不过这半非一日之功,需要不断的试验,也许数年无所成。” 林妹妹道:“那也不怕,只要方向是对的,走点弯路怕什么?终究会成功的不是吗?四姐姐,你要是改良粮种,我帮你。” 反正她除了读书,绣点绣品,间或跟三姐姐学医,帮着炮制药材,也没什么事情可做。 七寻眼前一亮,看着林妹妹不住点头:“好呀小五,这可是你说的。” 林妹妹原身是仙姝,正经的植物本植,这辈子二哥还说她天生木灵体,世间谁还能比她更适合种地?! 林妹妹被她眼中的火热吓了一跳,深深怀疑自己是不是主动跳她四姐姐的坑了。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不成?七寻也不允许她林妹妹反悔呀。 七寻一把拉住林妹妹的手:“来来来,姐姐我先给你科普一下农业种植的基本知识。这田地若想丰收,不外乎几点,一,地肥。二,种良,三,风调雨顺。这第三点呢,全看老天爷赏不赏饭吃,咱们目前的科技水平还无法改变,但地肥和种良两点,却是我们能掌握的......” 灵素看着小妹妹一脸无奈的被拉走,无奈的笑了笑,往厨房去准备晚膳。 其它的族人没办法留饭,但自家几个堂兄弟和路叔,还是要留一顿晚膳的。 她这边正寻思着晚上吃什么呢,结果猴哥跑了过来:“三妹妹,娘说晚上留堂兄他们和路叔在咱家用膳,你想好做什么菜了?要我说,不如晚上烧烤?前些天你不是酿了些果子酒吗?刚好拿出来招待他们。” 家里不缺肉,还有鹿腿,猴哥空间里收着的肉都新鲜着呢,烧烤的话,腊肉远比不上新鲜肉。 烤出来的肉,抹上蜂蜜或者果酱,用大白菘的嫩叶子一裹,别提多美味了。 关健是,省得自家老娘和素儿一通忙活,烧烤的时候兄弟们自己动手,也更有乐趣嘛。 猴哥觉得自己这主意很美。 灵素想了想,笑着点头:“听二哥的。刚好上次小寻酿的烈酒还余两坛子没用上,这次开一坛,取上一壶给你们助兴。” 那两坛子酒,是七寻特意给老娘留的。但是酒太烈,一坛能分三壶酒,拿出一壶来也没什么。 猴哥一听有酒喝,高兴的蹦了两下,又一想,他们喝酒的话,不会遭老娘骂吧?猴哥小心的凑到灵素边上低声问:“娘会不会不允?” 灵素好笑道:“都是娘的子侄,路叔又不是外人,让娘陪你们一起喝不就是了?” 她们娘本来就是个性子疏阔的,小兄弟几个也都是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在外头胡闹,在自家喝点酒怕什么? 猴哥听了挺高兴:“哎,三妹妹还是你比较了解娘啊。” 要不是怕兄弟几个还年轻,自控能力可能比较差,他都想把麻将拿出来和兄弟们分享啦。说不定还能把他输掉的零花钱给赢回来。 不过麻将老娘是万万不会同意他现在往出拿的,尤其是和兄弟们玩。这万一因为赌博移了性情,算谁的过错? 陪老太爷耍还差不多。 但陪老太爷,他也只有输的份不是? 他要是真赢老太爷的钱,估计回来会被捶的。 他皮糙肉厚的,倒是不怕捶,但他齐天大圣不要面子的? 这世上有一种不能反抗的揍,那是老娘的揍。 猴哥深觉惋惜。深沉的叹了口气,自去厨房里,偷偷从空间里取了些新鲜肉类给了灵素:“要哥帮忙不?” 灵素推他出厨房:“你去招呼堂兄们,食材我一会儿就能准备出来。对了,二哥你去把烧烤架和木炭准备好。” 第六十八章节 小妹是不是对他太有信心了? 几个堂兄一听晚上吃烧烤,还有酒喝,都难得露出少年气,大笑着欢呼起来。 哪怕屋外呼啸着的寒风,都没能浇灭他们的热情。 实在是农家少年的娱乐太少了。 除了捞鱼摸虾,偶尔去山外围浪一浪,找点吃的,生活里能带来愉悦的事情不多。 这种大家聚在一起吃喝的事情,除了红白喜事,基本没有。 这次不只大堂兄和二堂兄两人在,三堂兄四堂兄也在。两人一个是三叔家的儿子,比猴哥大一岁,一个是四叔家的儿子,只比猴哥小月份,两个十来岁的少年郎,却已经有了些大人的沉稳。 公玉明溪看着他们在屋外闹,忙哄哄的去搬七寻特地从铁匠铺子订制的烧烤架和木炭,也不管他们衣上沾了炭灰不好清洗,只道:“天干物燥,你们点火的时候注意些。” 家里才遭了一场火没多久,再来一场,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猴哥朝他美娘喊道:“我们就在院子里烤,有我在在呢,娘您就放心吧。” 公玉明溪忙道:“要不去棚子里?” 院后搭了两个棚子,一个放着木柴养着头驴,一个废青砖搭的造纸用的棚子,暂时还空着,那棚子三面有墙挡着风,总比在院子里空旷旷的吹冷风强。 公玉明溪还怕这几个小子疯玩起来不自轻重,一身汗再叫风一吹,可不得坐下病来? 家里虽有神医,但生病的话人受罪不是? 猴哥一想也对,堂兄北们和他不一样,那身子骨不能和他比,果断招呼着堂兄们把烧烤架和木炭筐给搬去了后院的棚子里。 路叔毕竟是大人了,没跟着几个小子闹,他最近正在相看亲事,已经有些眉目了,人比从前更显得成熟些,见这里也用不上他搭手,索性回家换了身干净衣服才过来。 灵素那边处理食材也快的很,等到烧烤架摆放好,木炭点起来,她这边已经切好了一些五花肉和鹿腿肉,并着调料端了过来:“二哥,你和堂兄们先烤点肉,我再去片些肉片儿,洗点素菜过来。” 七寻拉着灵玉科普了半天农学,一听后院里哥哥们已经动工,忙拉上灵玉过来,见只有肉和些简简单单的调料,便跑去屋里拿了罐蜂蜜和两样苹果酱、樱桃酱,又让猴哥去搬了果酒和白酒。她自己又去厨房里帮忙灵素处理食材。 灵素正在处理鸡翅和鸡腿,这都是平时家中烧鸡和炖鸡汤时存下来留着烤了吃的:“总共就这几样东西,小寻你别沾手了,只管吃去。我这边很快就能弄好。” 隆冬季节,食材匮乏,吃烧烤的话,素菜能用上的也就只有大白菘。 七寻无比想念又脆又嫩的生菜。 “姐,那你忙,我去取点毛栗子和松子一会儿用烤炉烤出来。” 他们兄妹一起玩,肯定是边吃边聊,那会儿肉吃腻了,刚好剥毛栗和松子打发时间。 灵素笑道:“去吧,我一会再烧锅酒酿甜汤。” 七寻一拍手:“这个好,热热的一碗喝下去,别提多美了。” 几人一起动手,重在参与的乐趣,甭管烤的成品怎样,有没有烧烤的灵魂孜然和辣椒,也甭管食材只是简单的几样,但大家都吃的不亦乐乎。 公玉明溪严控白酒,只让大堂兄灵舟和路叔尝了尝,其它兄妹几个,都只能喝果酒。 就这,也把小兄弟几个乐的不行。 实在是,如今市面上的酒,其实也没比灵素酿的果酒度数高到哪去。 几位少年郎能喝上果酒,就觉得在二伯娘(二婶)家,被当成大人看待了。这比喝酒本身更叫他们开心。 少年人总是迫不及待的长大,等真的成年了,大半辈子却都在怀念年少的时光。 也许多年后,他们忆及今夜,会觉得这是他们清贫的年少生活中,难得带着星光亮色的夜晚吧。 几人提起新年去游玩的事情。 一年里,惟有的几次有机会出去游戏,一是初春时踏青节,一是仲秋时登高节,一是新年和花灯节。 灵启喝了点果酒,大概是头次接触到酒精,哪怕果酒度数极低,他的脸也红红的:“不如趁新年置办年货的机会,我们一起去县城逛逛?” 灵舟笑道:“年前去县城置办年货的人不会少,人山人海的,没什么好玩的,若是爹娘同意,倒不如年后花灯节去县城看灯,界时把小的几个也叫上,到了县城,咱们先去找小五爷,有他看顾总归安全些。” 一听玩乐,猴哥来了精神,热闹,他喜欢呀,相当年花果山那么多猴儿,每天过的不知道多自在欢乐:“花灯节也去,年前置办年货也去,我家不是买了驴么?年前我和小寻把车厢打制出来,让小的几个坐车厢里,不怕冷着冻着,我和路叔负责赶车,堂兄们坐家里的牛车。” 自家里做起豆腐生意后,为能及时送货,家里请会堂伯做了两辆板车出来。 只是不知道年前送货忙,牛车能不能腾出来。 实在不行,大不了看看族长爷爷家,或者刘家族长爷爷家的驴车什么时候得空,借来使一天就是了。 灵玉在边上抱怨:“早些天不就说要去县城的么?我都等到现在啦。” 结果二哥和四姐姐要进山,这又得耽搁几天。 猴哥一听小妹妹想去县城,立马拍板:“那咱明天就去。” 七寻对自己的双胞胎妹妹,那简直有求必应,进山迟几天早几天,又不耽误事儿:“行,那就明天去。不过娘也要跟着的,灵舟哥你明天起就得耽误一两天的课业啦。” 大堂兄科举,如今是家中最重要的事情。 灵舟笑道:“你们只管去,耽误一两天怕什么?我要真因为这一两天的时间就考不中,那不是你们的问题,是我自己学问没到家。刚好用这两天时间,我把之前学的再梳理一下,好好巩固巩固。” 灵玉看过大堂兄的文章,两人也常一起探讨学问,对大堂兄的水平还是很有信心的:“灵舟哥你一定能考中。你若是不中,那这临江县的考生们,学问得多厉害啊。你再努努力力,我觉得一个案首也不是不能想的。” 灵舟失笑,小妹妹是不是对他太有信心了? 第六十九章节 修者上门 他虽然不至于觉得自己考不中,案首之名,也不是没肖想过,但那纯粹是所有考生都会想一想的梦想,不代表他真觉得自己行。 哪怕二婶,也只说他有望名次好些,可没跟他提案首的期望。 “那我好好努力,争取给小妹妹考个案首回来。” 自家兄妹们一起闲话,没必要太谦虚,灵舟玩笑道。 灵启原本是计划今日去县城请小五爷帮忙寻铺子的,结果来二婶家帮忙搬砖给耽误了,听猴哥说明儿要去县城,便道:“我明儿和昊弟你一起去,若只你和二婶去县城还罢了,带上小寻她们,你一个人哪里照顾得过来?有我跟着,也能看顾些。” 毕竟昊弟虽是男丁,年岁在那呢,哪怕他有些脚拳功夫,可身为兄长,灵启还是不大放心。 猴哥心道,就我家这三个妹妹,小妹妹还罢了,三妹妹只怕能打八个你,小寻虽然没三妹妹厉害,但打个成年男子还是没问题的,界时不定谁照顾谁呢。 再说,有我大圣在,谁不长眼欺负我娘我妹,我一准儿把他踹进大运河里见龙王去。 他对大夏武者的武力体系虽然不太清楚,但见过红鹰卫,以红鹰卫的标准,那些人应该是一品武士,虽然觉醒记忆才两个来月,但修炼到现在,猴哥觉得,那些一品武士的红鹰卫,大概不够他一拳打的。 他爱进山的原因,除了更自在,也有深山中灵气相比外面,要充盈一些的原因。 他不在意大夏江湖上那些寻常练武的所谓高手,因为和他不在一个武力层次,至于红鹰卫青狼卫和夏龙卫,外面很难见到,就是遇上了,那正好,猴哥正想见识一翻这些亲卫军的武力值呢。 他对大夏的修炼体系,还是有点兴趣的。 这大概是在老娘双一流的期盼下,他惟一对考上双一流学府的一点动力了。以大夏对修炼的严控,只有考上皇家学院和国子学院,才有机会接触到。 正想着大夏的修炼体系,就听外头又有叫道:“请问家中有人吗?” 自家外面不远就是村中大道,经常有人路过,猴哥哪怕听到动静也未在意,但这一呼叫,猴哥脸色一沉,对三妹妹灵素道:“你照顾好娘和妹妹。也看着些堂兄们。我去前面看看。” 灵素脸色也是一变,朝她二哥点头:“放心。” 她虽然比娘和小寻小五修炼的进度快了些,但也只是因为在深山里的时间多,吐纳术入门快些,还未能做到真正的引灵入体,自然和二哥不能比,但她凡俗武艺却练的极好,同样听到了外面有人路过的动静,且二哥的神情有异,她便知道,外面的人只怕不是一般人。 有二哥在,她倒不担心什么,真遇上危险,她拼了命,也会护着娘和妹妹们。即便打不过,她还有毒可使。 要知道,她师父号称毒手药王,相比医术,她更擅长的,其实是制毒使毒。 至于堂兄们,二哥没回来,她不会让他们出这个棚屋的。 灵舟和她们更熟悉些,自觉有异,刚好他就在灵素边上,低声担忧道:“怎么了?” 灵素笑道:“没事,哥你看着些,别让他们出这棚屋。” 灵舟心下一紧,忙点头:“我知道了。” 公玉明溪正和路叔说着明春建宅子想请托多少人手的事,倒没注意三闺女和大侄子的异样,七寻和灵玉却感觉到了三姐姐冷静之下对前院动静的关注。 七寻对她猴哥信心十足,并不在意前院的情况,灵玉同样如此,两人看了一眼三姐姐,便继续和堂兄们玩飞花令。 猴哥到了前院,看到柴门外站着身姿如松,气息内敛的二人。 这是武士。 比那日见到的一行红鹰卫还要强的武士。 而他们举手投足间给人带来的那种特有的感觉,和他家小寻有些神似。 小寻说过,她出身军人家庭,站卧坐都是打小练出来的规矩,后来成了融入骨子里的习惯,是改不了的。 很显然,这两位更强一些的武士,应该是亲卫军出身,只是不知道是红鹰卫的人还是青狼卫的人,而据美娘的介绍,夏龙卫不会有普通武士,即便有,也不应该会出现在临江县这种地方。 红鹰卫最强的也只有二品武士,而这两位,明显比上次见到的红鹰卫强的不止一点,至少也是三品武士。猴哥觉得,这些人应该是青狼卫的人。 只是,晏家村这种地方,不只出现了红鹰卫,这才几日,竟然连青狼卫也出现了,有点意思。 猴哥挑眉道:“二位有何贵干?” 那二人见来的是个貌若好女的小少年,气度也绝非寻常乡间少年,年轻一些的武士上前行了辑礼:“冒然打扰,小郎君见谅,我二人因赶路,未曾入镇补给,想同小郎君府上采买些吃食,不知可否?” 见年轻武士虽然神情冷峻,可话说的还算客气,猴哥的面色好了些。 以这两人的修为,不可能探查不到后院里的情况,大概这也是二人上前来采购食物的原因。 家里不缺少吃的,卖些又何妨,猴哥自然不怕事,但也不想自寻不必要的麻烦,便点了头:“可以,不过熟食只有些点心和烤肉,生食的话,米面腊肉皆有,还有些山中的栗子,一些果干,你们要吗?” 年轻武士见小少年语气虽冷,言语简洁,但介绍的还算详细,眼中不免带了笑意。 他们这样的身手,自己猎获野物简单,但却想吃顿正经饭,途径这里,闻着人家后院里飘出来的香味,刚好肚子饿了,这才上前寻问。 “要熟食,可以分我们些点心和烤肉吗?” “可。” 年轻武士笑着丢了一锭五两的银子过去,猴哥伸手接了,有银子赚,猴哥心情变好,自从零花钱差点归零后,猴哥就意识到了银钱的重要性,虽然他除了打麻将负责输钱之外,好像也没用银子的地方。 但用小寻的话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兜里有钱心不慌不是? 第七十章节 武士果然有钱 “二位稍等。” 猴哥转身进了后院,把烤架上烤好的肉食,打包了两份,又去取了十块点心,把烤熟的栗子也包了一份,想了想,觉得这些远不值五两银子,干脆又倒了一壶烈酒,提着给前院的二人送了去。 “这些肉食不值什么钱,但这壶酒,千金也值得,今日刚好开封了一坛,你们运气好赶上了,送你们一壶。” 这二人皆是修行者,世俗的银子他们不缺。说实话,大夏的美酒他们不说都尝过,至少出名的都尝过,离着远远的,已经闻到这壶中酒的醇香,便知道这确实是难得的好酒。 年轻武士脸上不自觉的露出喜色。 行走寂寞,有美酒可饮,自然大善。 左右他们这样的修为,是喝不醉的,耽误不了正事。 那位一直未曾言语的中年武士却突然道:“不知府上可有治外伤的药?如有,我们想买些。” 猴哥其实一早就闻到了血腥味,正是这中年武士身上的,仔细瞧过,发现他受伤,不算特别严重,但也不轻。 猴哥挑眉,心道这人倒是敏锐,大概是闻到药材的气味,所以判断他们家有医者:“有,是市面上最好的药,有止血和促进伤口愈合的效果。” 所以,价格不便宜哦。 他是看出来这两人不是缺银子的人。 而三妹配出来的金疮药,效果绝对是市面上的一些治疗外伤的药所不能比的。 因为是留着自家用的,所以是用相对珍贵的药材配出来的高配版。 他说是极好的药,可没骗这两人。 中年武士闻言亦没多问,只从怀中掏出了一张银票,面值一百两:“够吗?” 真是有钱人啊,这一比较,年轻武士就小气些呢,猴哥鄙视的看了一眼年轻武士。 年轻武士:...... 这特么的,普通食物的价,能和药比吗? 接受到猴哥鄙视的年轻武士无语的翻了个白眼。 那中年武士瞧的失笑,难得在这山村里遇上个有意思的少年,因差事办的不顺而沉重的心情都莫名好起来:“除外伤药外,如果有一些远行途中用得上的药,我们也买。若有解毒效用的药,那便更好,无论多少银子我们都要。” 猴哥一听,对这大方的中年武士好感大增。 “有,你就说需要什么药?除了解毒药外,其它药需要什么效果,你说具体点,只要是我家中不缺药材的,给你们现配都成。” 哎呀,还是三妹妹的药值钱,瞧瞧,刚才只一金疮药人家就给了一百两。要是多卖几样,是不是还能赚个几百两? 武士果然有钱。 猴哥暗挫挫的打算再赚一大笔。 家里得借二堂兄银两,再留出建宅子的银子,又没多少余钱啦。 虽说三妹妹年前还能再卖一批药材,可这凡人过日子,处处都需要钱不是?谁还能嫌弃钱多?再说还得存以后去京城的开销呢。 娘对他们兄妹几个考学的事情重视之极,那以后去京城的路费生活费都得赚出来。不是说妹妹们得娇养吗?还得多赚些银子! 他觉得自己肯定能考上,要是考不上,那就是两学府没眼光。至于妹妹们,他都能考上了,他家三个妹妹岂不是一考就中? 难得今天遇上不惜银子的冤大头,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猴哥觉得自己刚才那壶酒真是没白送。 这两位都是大方的好人呐。 年轻武士惊讶的看向猴哥。 这小郎君长的是真好,但是不是太能吹牛了? 就是大夏太医院专伺陛下的御医,那也不敢说人家需要什么药,他都能给配吧? 中年武士却不置可否,只问:“你家中能配什么药?” 猴哥回答的可利索了:“治痢疾的,外伤的,伤寒的,风热的,解毒的,断骨愈合的,失眠的,胸闷气短的,助消化的,消炎的,拉肚的,便秘的,防虫蚁的,基本都有。” 两武士:...... 你家怕不是开药房的?这药比太医院的药房都全呢。 这下连中年武士都觉得这少年长的虽是美姿容,但为人实在不够实诚啊。 猴哥才不管人家信不信呢,头一偏,皱眉问道:“你们到底需要什么药?我家没成药的,给你们现配,放心,花不了多长时间。两位若是不急,不如进屋坐坐?” 两人虽强,但他还不至于对付不了,他也不怕这两人存了坏心思,真要心存不良,刚好名正言顺的打个劫? 一切为了银子! 两位武士看出小少年脸上的不耐烦,也有些无语。 心道,你这骗人的话张口就来,我们都没揭穿你呢,你竟然还不耐烦了? 也罢,就进去瞧瞧,真要是拿假药糊弄他们,再教这小子好好做人。 中年武士一笑应下。 猴哥开了柴门,把人迎进院里,学着他老娘和小妹妹说话的风格,文绉绉的道:“寒舍简陋,还请两位不要嫌弃,不如两位随我去院后坐坐?正好吃点热呼的?” 两人进都进了,去院后就去院后吧。 刚才在外面听到院后的高声笑语,他们也想看看能养出这样相貌出色,又大话连篇的少年郎的,是什么样的人家。 后院里的一众人见猴哥领了两个陌生男子过来,脸上都露出诧异,灵素却是松了口气。 二哥能把人领过来,证明这两人至少在二哥眼里,不是危险人物。 她哪里会想到,并非这两人不危险,纯粹是她二哥这会儿掉钱眼里了,以为遇上了冤大头,想宰次客。 猴哥热情的招呼两人:“两位快请坐,你们需要什么药,和我三妹妹说,我家的药都是她配的。我三妹妹可是神医。不是我说,能遇上我们家,你们走大运了。” 众人:...... 晏家四位堂兄:......三妹妹学医我们知道,但什么时候成神医了? 两武士:......就这位看起来十二三岁的少女,长的甚是清雅秀丽不假,一双美目尤其清澈逼人,但小郎君你说你十二三岁的妹妹是神医就过份了呀。这要是神医,让太医院里熬老了的太医们情何以堪? 公主明溪瞥了眼儿子,心道,昊儿没事跟陌生人吹素儿干嘛? 灵素淡然的看了二人一眼。 看出其中一人身上有伤,且还不轻,便明白了她二哥的打算。 心下不免好笑,自从二哥身上零花钱见底,忽然就对赚钱的事情热衷起来,这怕不是想让自己为那中年男子医治,赚一笔医药费呢。 第七十一章节 高手在民间 但是别说,曾经行走江湖的医者,外伤还真是她擅长的。 前些日子还听小寻说过后世的外科手术,兵器外伤的伤口可以缝合,缝合后的伤口愈合很快,只要注意伤口别感染就行。 而家中刚好有烈酒可以消炎,再辅以消炎的药材内服,治起来不难。 其实即便不缝合伤口,她也可以用金针封穴之法,促进伤口愈合,只不过用金针麻烦罢了,且需要数次行针,但很显然,这两人只是路过,不可能留在这里养伤的。如此,缝合伤口更合适些。 至于这人身上的那点内伤,还有身中之毒,对她而言,反而简单。 灵素不知道她二哥单纯只是想卖点药,还以为让她治病,便朝中年武士点头笑道:“可否让我诊脉?” 中医讲究望闻问切,彼此相互印证,才能更好的了解病人的病症,以免误诊。 中年武士听得一怔,小娘子认真的样子,可不像是玩闹。 难不成,这年纪才十二三岁的小娘子,还真是个医者? 他闻得这家药材的气味,分辩出不少是珍稀的药材,还以为这家的大人是医者。 但如今看来,竟是这位小姑娘。 毕竟,这棚子里唯二的两个大人,一位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女子,一位二十左右的年轻男子,都坐在那里并未说话。 他倒不信这小姑娘医术有多高明,不过小姑娘认真的样子,却让他不好拒绝。 寻思了片刻,又是一怔,他们来的是两人,而小姑娘却只说给他诊脉,这是看出来他受了伤? 其实,以他的修为,寻常医者是看不出他身上的病症的。 这小姑娘年纪不大,倒是好眼力。 中年武士想明白后,坦然一笑:“那就劳烦小娘子了。” 灵舟到底在众兄弟中年纪最长,人情世故最为周全,心道以昊弟的性子,绝不会无缘无故带人来给三妹妹看诊,既是有缘故,那就好好招待,忙搬了凳子请两人坐下。 灵素等二人落坐,净手后给中年武士搭脉,只片刻便收了手,轻声道:“内腑的伤和所中之毒,并不麻烦。我可以为你行针一次,清除内腑淤血,再服三日汤药自能痊愈。所中之毒却是有点奇异,但也不麻烦,我给配些解毒药丸,服上一旬便能清除余毒。反倒是这看起来最不严重的外伤,其实有点麻烦。如果你不急着走,用金针封穴,过上六七日便能愈合,但您若是急着赶路的话,需得以烈酒消炎,缝合伤口,再服清热解毒的药丸即可。只要别再撕裂缝合的伤口,过上数日便好。” 内腑之伤中年武士倒不在意,以他的修为,过上月余自能自愈,所中之毒却麻烦的很,这种毒哪怕他回亲王府,找太医解决,也未必能清除,可这小姑娘却说只需服上一旬药丸即能解毒。而他最不在意的,靠修为即能自愈的外伤,小姑娘却说最麻烦。 小姑娘只通过片刻搭脉,就把他身体的症状说的一清二楚,他当然不会以为小姑娘只是胡说,事实上他很清楚,这位年纪小小的小姑娘,只怕还真是个高明的医者。 “为何小娘子认为外伤最麻烦?” 灵素淡然道:“对您来说,内腑之伤可自愈,外伤也是如此,而这所中之毒,即便是您这样的强的身体,驱除起来也是最麻烦的,但对我来说,反而最简单,只要配的药对症即可。至于内腑之伤,清除淤血后,辅以汤药调养也就是了。我说外伤麻烦,是因为您的伤口不小,若不佐以缝合之术,极易二次受伤,反复撕裂,如此想痊愈只怕要不短的时间,除非您能静养,可很明显,您怕是还得赶路,这便不成了。” 中年武士点头一笑:“如此,便麻烦小娘子为某医治了。某必有重谢。” 重点来了,猴哥精神一振,他本来就是想卖点药材的,哪知道三妹妹竟然出手给人医治,这岂不是能赚的更多? 哎,就是也忒麻烦了些,辛苦三妹妹了。 行针需要明亮的地方,也不适合人围观,灵素笑道:“两位不如先用点晚膳,治病的事不急。” 中年武士笑着点头:“如此,便麻烦诸位了。” 晏家除了灵舟之外的三位堂兄弟看的目瞪口呆,三妹妹(三姐姐)竟然有这般本事? 路叔吃完后原本打算回去的,可现下有这两个看起来就不简单的陌生人,晏家几个小兄弟年纪还小,他哪里放心走?便留了下来。 公玉明溪淡定的很。 实在是她家这几个娃,那都不是一般的娃啊。 三闺女那可是神医,给人看个病怎么了? 行针需要明亮的地方,两位武士吃饱后,灵素让猴哥陪她一道,把人请去了堂屋,其余人不好打搅灵素给人治病,便留在棚屋里闲话。 中年武士进了堂屋后,打量了一番,心下暗道,没想到这家看起来篷门筚户,内里却不简单。 这中堂摆着的足三米的长案书桌上,放着笔墨纸砚和书籍,还有一幅画了一半的画,长案两边放着几把造型典雅的坐椅。墙上挂着两幅书画,他虽是武士,但出身大家,鉴赏力还是有的,看落款,并非是他知道的名家,但字也罢,画也罢,却有大家水准。 中年武士好奇道:“不知这字画是何人所作?” 猴哥得意回道:“是我娘闲暇时所作,还不错吧?” 中年武士怔然,刚才棚子里见着的那位年轻妇人? 那年轻妇人既是这少年之母,想必至少也年近三十了,然看起来却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样貌气度也极好。 人家毕竟是年轻女子,他一个陌生男子,当然不好盯着看,但见礼时一瞥之下,还是能看出那妇人内敛的风华,绝不似寻常乡间妇人的。 只是他也万万没想这位乡间女子不仅气度风华,一手字画,也是少有人能及。 如此一比,京城那些所谓的才女,竟如笑话。 中年武士心下不免生出敬佩之情。 “岂是不错?令堂的书法丹青,当世少有人及。某惭愧,竟不曾听闻令堂之名。都说高手在民间,这话某今日是信了。” 第七十二章节 渊源 说到这里,中年武士歉然一笑:“还未曾问过,小郎君贵姓?某姓辛,名不降。”又一指身后的年轻武士,“这位是我侄子,辛若暇。” 猴哥倒没在意他的姓氏,灵素却看了两人一眼。 辛是国姓。 且辛氏本来就少见。大夏姓辛的人家,要么是皇室,要么便是皇室赐姓,非富即贵。 此二人姓辛,又是武士,身份定然不一般。 不过灵素也未在意。对她而言,这两位只是她的病人和病人家属罢了。 猴哥在边上回道:“我姓公玉,名昊。” 辛不降笑着再次见礼:“公玉小郎君,公玉姑娘。” 灵素笑道:“我姓晏。”却没解释兄妹两为啥不是一个姓。 辛不降和辛若暇皆是一怔,虽然眼前少年的样貌俊美之极,比之小娘子还要出色的多,但两人的五官还是能看出来十分相似的,两人又皆称那位年轻妇人娘,这该是亲兄妹才是。 猴哥见两人疑惑,想着这两位是金主,好心给了个解释:“我随母姓。” 竟是随母姓? 这还不如不解释呢,男丁随母姓,女儿却是父姓,好奇怪,更好奇了好吗? 难不成这家男主人是赘婿?若如此,倒也正常。 不过想到那位气度出色的妇人,竟然是招婿上门的,心里不免有些可惜。 但这是人家的事,到底和自己无关,辛不降叔侄两脸上皆未露异色。 可怜京城的始皇陛下还在研究大夏帝国的历史、官制、兵制、政令律令、行省政区,地理民俗,并不知道,他被招赘了。 灵素让辛不降脱了衣裳,让辛不降尴尬了一下,但一想到眼前这位少女可不仅是少女,她还是个医者,便如言脱了上身的衣裳,露出可怖的刀伤。 灵素眉头皱了皱,心想这位到底是修行者,普通人有这样的刀伤,只怕早就因失血过多而死。 按理说,他是修行者,哪怕刀伤严重,自愈能力也非常人可比,但他偏又中了毒,无法行功,只能以修为压制毒素,好在修行者的身体素质足够强,这伤口本来也在慢慢愈合,所以看起来,比刚受伤那会儿要好的多。 原本她是想先给他治内腑之伤的,一看这伤品,还是先缝合伤口吧,免得这伤口再裂开,处理起来更麻烦,且人也得受两次罪。 “二哥,你去找小五,把我处理过的羊肠线取来,再取一壶烈酒,一卷纱布。”说着,又打开药厨,取了药材配好,“这两份药,让小寻分开先熬上,一会儿我要用。熬药时让小五在边上看着,她知道需要的火候和熬制的时间。” 等猴哥去找小寻和林妹妹,灵素先点了几盏灯,以使光线明亮些,接着取了自己的药箱,打开针包,先取出金针消毒后为辛不降封穴:“用烈酒为伤口消炎,缝合伤口,都极痛,我先为您行针封穴,如此便无痛感,等伤口缝后后,再为您行针治疗内腑之伤。您二位大概得在我家暂留一夜,明晨之前,我会把接下来的治疗所需药物配好,制成药丸,方便以后服用。” 辛不降既然决定让她医治,对她医治的手段,自然无异议,当即十分客气道:“有劳晏姑娘,也叨扰府上了。” “不必客气。二位只如数捧上药资诊费即可。” 辛不降失笑,这小姑娘倒和她兄长一般,挺爱银子的。 他哪里看不出来,那美少年,是为了赚他的银子,才大力推荐药物,热情的把他二迎进院门的。 他到是好奇,这家女主人才华斐然,小姑娘医术也应该不错,那美少年看着也非常人,何以只住了这么个茅草小院? 蓦然间,他想起那美少年的姓氏,公玉是个少见之姓:“早年间太医院院正便姓公玉,不知府上和公玉御医可有渊源?” 灵素虽然知道外公曾在太医院任职,但却不知道外公竟是太医院的院正,是专为夏帝服务的御医,更不知道外公为何会辞官回乡。 见问,想了想,自家的来历清清楚楚,没什么好隐瞒的,现在瞒下,这人回头一查也能查清,便回道:“我外祖应当便是您所说的公玉太医。只是他老人家几年前已经仙逝了。我的医术师从外祖,算是他老人家的衣钵传人。” 辛若暇年轻,并不知道御医公玉瑾之名,但眼前这山村小姑娘竟然是曾经的太医院院正的衣钵传人,还是让他有些诧异。 而辛不降却神色怔愣,怅然若失,轻叹道:“不想公玉院正竟然......世间杏林,又失一大能者。” 他没说的是,当年公玉院正辞官,还是受他牵连。他实是欠了公玉院正一个大人情。 世间的缘份,也算是奇妙,谁能想到,他竟在这山村之中,遇上公玉院正的后人,且还再次受了人家的医治之恩? 如此说来,刚才那位年轻妇人,当是公玉院正之女了。 公玉院正早年丧子,唯有一女,从前不知道还罢了,他也没想过寻找公玉院正,人家好不容易从京城脱身,何必再受他牵连?可如今知道了,往后若有机会,当回报一二。 老实说他之前虽然觉得小姑娘应当有些医术,但并未真的抱太大的希望,试一试罢了,如今倒是真的信了小姑娘能医好他,并为他清除余毒。 至于他和公玉院正的渊源,辛不降并未提起。 知道的多了,并非好事。 灵素本来就不是个多话的,能同这位说这么多话,纯粹是出于医嘱,对辛不降的感叹,并未接话,只认真取针过火,然后下针。 等猴哥取了装着羊肠线和纱布剪刀等物的药箱并烈酒过来时,灵素已经取下针。 羊肠线和纱布都是经过处理的,灵素引线穿针后,用烈酒先处理了一下伤口,接着开始缝合。 辛不降还好,没露出异色,封穴后也感觉不到疼痛,辛若暇却是一脸震惊。 这所谓的缝合之术,竟然就真的是用针线缝缝补补? 小姑娘要不是公玉御医的衣钵传人,是个正经医者,辛若暇差点一句异端邪术脱口而出。 第七十三章节 我当娘的还不兴夸夸自己孩子? 瞄了一眼叔父,见他神然淡然,辛若暇很努力才没出手阻止小姑娘在他叔身上一针一针穿皮而过。 灵素虽然不会绣花,但是缝补裁衣的针线活还是不错的,缝合好伤口,剪下针线,看了看整齐漂亮的针脚,满意的点了点头。 缝好后,她再次净手,取出金针为辛不降治疗内伤。 毒术之外,她最擅长的便是针灸之术。只可惜她才重拾武功两个月,内力毕竟有限,不过盏茶工夫,已是鼻端额头,皆见汗珠。 “二哥,把巾布递给我。” 猴哥赶紧把干净的巾子递给她:“要不要紧?” 灵素摇头,接了巾布,一手擦汗,一手继续稳稳的下针,等到所有的针皆下完,已是大汗淋漓,人也虚脱的被猴哥扶着,在椅子上坐了,缓过片刻,喝了杯猴哥倒来的温水,才道:“半刻钟后取针,中间若有黑血吐出,不必惊慌,是淤血被驱除的表症。我先去洗漱一下,换身衣衫,我来前,任何人不得动这些金针。” 猴哥心疼妹妹,连忙保证:“三妹妹只管去休息一下,这里有我看着呢。天皇老子来,我也不会让人动他。” 毕竟等着把人治好收银子呢,哪能让三妹妹白辛苦? 有了二哥的保证,灵素这才放心的去了厨房,让小寻帮着烧热水,她想擦洗一下身上的汗,换身干净的衣服,这大冬天的,出了一身的汗,衣服贴在身上实在不舒服,若不换吧,冷风一吹,人难受不说,对身体也不好。 公玉明溪不放心,但也不好去堂屋里,这会儿正在厨房里帮着看药炉。见灵素白着脸进来,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灵素安慰道:“娘,我没事,只是有些累着了,出了一身汗,想烧点热水擦洗一下,换身衣服。另外,刚才行针,我便没让烧炭,这会儿行完针了,那位病患即便是武士,不怕寒冷,但大冬天的光着膀子,毕竟于身体不利,小寻你点两盆炭,请堂兄们帮忙送进去。” 七寻赶紧起身去院后叫人。 灵舟和灵启两人过来帮忙烧了两盆木炭送了过去。 厨房和东屋是打通的,公玉明溪心疼三闺女,忙让她去屋里歇着:“现成的热水,娘这就打一盆给你送屋里去,这里不用你帮忙,赶紧回屋,换好衣裳后先躺着歇一歇。” 灵素见有热水,笑着道好,她这边才回屋坐上炕,公玉明溪已端了一盆热水来。 擦干身体,换了衣裳,公玉明溪又端了杯温水和一盘子点心过来:“小五给你泡的蜂蜜水,先喝些,要不要吃两块点心?” 内力消耗很大,灵素还真饿了,喝了口蜂蜜水后,拿了点心咬了一口,笑道:“小五越发贴心了。” 公玉明溪见她脸色好了很多,这才放心,也跟着笑道:“虽说你们个个都是好的,可论贴心,哪个都不及我素儿。” 林妹妹不放心她三姐姐,正要进看一眼,听了这话,故作生气,嗔道:“娘,你说这话,也不怕我们听了难过!你昨儿还说我最贴心呐。合着您这怕不是背地里都夸过我们最贴心吧?” 公玉明溪笑骂:“我就背地里都说了,怎么啦?我当娘的还不兴夸夸自己的孩子?这不是让你们都开心开心么?” 林妹妹也绷不住笑了:“原来娘不是让我们开心,是寻我们开心呢。您以后再说这样的话,我们可都不信了。” 公玉明溪笑道:“爱信不信,老娘我还不乐意说了。” 灵素在一边听的发笑,就觉得吧,自己家两位才女,越发接地气了。 林妹妹哼了一声,转头回了厨房。 公玉明溪这才低声问灵素:“那人竟然是武士?” 灵素点头:“娘不用担心,二哥既把人领来让我医治,心中必然是有数的。我看他二人也不似恶人......左右我只管医人,他们只管付了诊金药费,余者并无半点干系。” 公玉明溪想了想自家的儿子闺女,这一个个的,都不是寻常人,索性也放宽了心:“行吧,你们觉得能治咱就治。病人到了眼前,只要能治,做医者的,便没有不治的道理。医者仁心,这话不是白说说的。” 三闺女铁了心当医者,她有那一手非凡医术,不让她行医,公玉明溪自己心里就过不去。 只是如此一来,这病人男女老少都有,医者总不能挑人治吧?只怕这丫头,往后是真不打算嫁人了。 所幸自己也未觉得女子嫁人就一定会过的幸福,她自己嫁过两回,可幸福两字,回想前尘,也不过是那些青春年少的日子。 她们自己愿意怎么活,那就怎么活吧。 等灵素吃了点心,漱了口,公玉明溪把杯盘收去了厨房,灵素歇了一会儿,觉得恢复了力气,也到了取针的时辰,自去了堂屋。 取了针,灵素给辛不降的伤口裹好纱布:“我一会儿配好药,每日煮了药汤清洗一次,约五六日时间,伤口便可愈合,所用之线是羊肠线,可自行降解,不必另行拆线。洗伤品的汤药,亦有促进愈合之效。内腑之伤已无大问题,但毕竟伤过,需要调养,我会另开药方,你们要自己熬煮,还是我配成药丸?药丸的效果,会比汤药略差些,但胜在服用方便。至于体内毒素,我会配成药丸,往后一日服用一次,一旬之后,能保证余毒尽除。” “都配成药丸吧。”辛不降作了决定。 出门在外,常宿山野,熬药是为难自己。 哪怕药丸的药效差点,迟上几日才能痊愈,也总比熬药好些。再说,就自己叔侄两人,哪个是会熬药的? 灵素不意外他的选择,点了点头,直言道:“诊费免了,便付一下药钱吧,外伤用药寻常,倒不贵,但养内腑之伤的药和解毒药,用的都是极为贵重的药材。” 所以价格贵点很正常。 尤其是解毒药,也就她有猴哥跟着进山,才能得到那些药材。别人即便有药方,想得到药材,也是千难万难。 第七十四章节 猴哥头秃 解毒药别看只能解毒,别的用处不大,但拿到市面上,却是千金难换。 事实上,药还罢了,真正千金难换的,是她的行针之术。 灵素觉得自己没算诊金,只收药钱,收费算得十分良心了。 辛不降也不提之前付给美少年的那一百两银票,他不是没有眼光的人,知道小姑娘刚才为他施针的代价不小,但小姑娘没提这些,只收了药费,那一百两,便当是给小姑娘的诊金了。 “多谢晏姑娘,只是,我们还想要些金疮药,防虫蚁之药,针对大部分毒素的解毒药,治痢疾和风热风寒的药,不知晏姑娘是否能为我们配一些成药?” 他说的这几样,家里刚好都有配好的,只是量都不大,是灵素配了留着自家不时之需的存药。 但药这个东西,是有保质期限的。 “你们需要多少?” 家中刚好屯了一批药材,原打算年前卖去医馆的,现在配药用掉部分,比之卖去医馆,当然赚头更多。 辛不降笑道:“每样五十份吧,金疮药多些无防,晏姑娘能配多少,我都收下。” 灵素想了一下,给报服价:“金疮花能配百份,二百两银,防虫药便宜,五十份十两银子,解毒药所用药材罕见,价格贵些,五十份五百两银,痢疾和风热风寒之药,各五十份共收你一百五十两。二位放心,我配的药,定是效用最好的,绝不会比太医院的配药差。” 说实话,别的药灵素都是正常收费,这些药就值这么多银子。但其实解毒药她是收便宜了的,她的解毒药,放在江湖上,一份卖上百十两也不稀奇,现在只收十两银子一份罢了。 这还是看在刚才辛不降在听了她外公去世后,感概的那一句话。 这些药一共八百六十两银,再加上辛不降治伤的药所需的一百二十两,一共是九百八十两银。 辛不降吩咐辛若暇:“若暇,给晏姑娘十张百两的银票。” 灵素面上不显,心里却高兴,若只卖药材的话,她所屯的药,除了人参灵芝,全部加起来,大概也就能卖个二三百两银子,但有了她的药方,配成成药,所用药材,不过只占屯积药材的少部分罢了。 这价值瞬间就翻了十倍不止。 果然小寻建议她制成药丸卖是对的。 对于人家多给的二十两银子,灵素收的也坦然,毕竟真要算起来,药费不说,光让她这神医出手,也值上千金了。 有了这一千两银子,家中的经济就更宽裕了。即便现在进京,银子也不紧巴。反正家中在京城还有宅子,住是不必花钱的。 且她们兄妹几个,又不是去了京城,就赚不着银子的。 灵素想着,有了这笔钱,那余下的年前卖药材的钱,就都给娘和哥哥妹妹添置衣衫首饰和必要的用品吧。 再有,每年新年前,村里有余力的各家,都会给族里捐些银钱物什,作为两族中公用,这些都是补贴族中老弱病残孤寡的钱,往年自家捐的银钱,便是除了晏刘两族的族长家外最多的,今年自然不能少。 老太爷那边,也可多孝敬些。 还能给娘和妹妹多买些书回来。 笔墨纸砚也能添置些更好的。 灵素心情极好的收下银票,叫了猴哥过来,猴哥一听她收了一千两银票,才想起自己已经收了人家一百两银子了,辛不降笑着拒绝了他归还的银票:“全当给令妹的诊金了。” 猴哥一想,三妹虽免了诊金,可人家坚持要付,那就收下吧。 再说了,就他三妹这医术,称一声大国手都不为过,收一百两诊金怎么了? 这位姓辛的,便宜赚大了好吗? 猴哥对他妹的医术,迷之自信。 开心了一会儿,猴哥突然觉得不对劲。 他在山中来来回回捕了那么多猎物,猛虎都猎了两只,却只卖了几百两银子,而三妹妹同样是去山中,她采回来的药,搓搓药丸子,轻轻松松就卖了千两,这还只是采摘药材的一小部分啊。 这要是都搓成药丸卖掉,岂不得几千两? 难道这就是小寻所说的,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 倒卖原材料果然是没有前途的吗? 他卖虎肉才几十两银子,但虎骨被三妹妹一泡成药酒,那价值升的哗哗的。三妹妹还不打算卖,好东西当然要自家留着了。 虎骨酒这种东西,再多都不嫌弃多。 猴哥挠头,所以,他学习态度得认真些?除了能打,也得有些谋生的本事吧? 回头问问小寻,他适合学什么技能。 猴哥突然意识到,有个一技之长,还是很有必要的。 猴哥把辛家叔侄两先安顿进他屋里,又端了熬好的药让辛不降喝了,便自去找了他的亲亲小妹:“小寻,你说我学什么好?” 七寻黑人问号脸:“啊?” 因为晚上三姐姐要制药,七寻正帮着清理药炉。 猴哥低声道:“三妹的药卖了一千两银子,还有那姓辛的之前给我的一百两,算是诊金,一共一千一百两,我想过了,我辛辛苦苦打猎,两个月来才得了几百两,同样是进山,三妹妹只是处理了那些药材,搓几个药丸子,一晚上轻松入手上千两,这就是你说的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我觉得学个一技之长很有必要!” 太白金星的炼丹术是仙界N0.1,所以他在仙界地位超然。 七寻:......哎哟我去,我的大圣哥哥,你这真是企业级理解了,也算对的吧?对的吧? 问题是,你辛辛苦苦了吗? 就问我们村那些种地的农民伯伯们答不答应! 七寻哭笑不得的为她猴哥点了个赞。 果然金钱才是永动力啊。 她猴哥都在金钱的驱动下要努力发奋图强了。 咱老娘知道了,一定高兴!她最厌学的那个儿子,双一流有望了啊。 咳了一声,七寻认真脸:“木工就挺有前途的。会堂伯不是说了吗?荒年饿不死手艺人。当然,即便是手艺人,想要有鲁班那样的祖师爷级水平,也是需要学习各类知识的。数学,物理学,力学,机械学,这些学科的基础知识都是要学的。” 猴哥头秃,做个木匠还这么麻烦? 第七十五章节 忽悠成功 猴哥用怀疑的眼光看他亲亲小妹:“小寻你不是忽悠哥吧?” 这可真是冤枉! 七寻用控诉的眼神瞧她猴哥:我们还是不是亲亲好兄妹了?骗谁也不能骗大圣哥哥你啊。 种花家你的粉太多,我或许比不了,但在在大夏,我可是你的帝国第一粉! 被亲亲妹妹瞧的有点心虚的猴哥咳了一声,辩白道:“那会堂伯也没见因为木工活赚多少钱嘛。” 所以木匠会不会太没钱途了些? 哼了一声表达不满,七寻才给猴哥解释:“会堂伯手艺虽然不错,但他做的只是普通的家具,技术含量不高,是个木匠,只要手艺好的,就都能做。二哥你再想一想我做的纺车织机,为什么四婶娘二话不说掏了六十两来买?灵启哥一听洗衣机的用途,就想做洗衣机的生意,为此不惜和娘开口借钱?会堂伯看了洗衣机后,便愿意暂放他的家具活,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来做洗衣机?在技术的基础上,创新会增加所生产的产品的附加价值。所以技术创新很重要。所以,同样是做木工活,会堂伯只能赚木工的钱,我们却可以赚创新的钱,很显然,创新的价值大于木工本身的价值。” 猴哥点头,有点道理。 七寻再接再厉:“我们再说创新,即便你头脑风暴再狂暴,有再好的创意想法,但没有技术支撑,那就是镜中花水中月,纯属想着玩的,因为不具备实现的可能。但你撑握了技术,在有技术的基础上,你就能有实现创意的可能。你精通一行,对这一行各种延伸出的想法,本身就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实现的可能性的,所以便有了基础。比如纺车,我得先了解纺车的功用和运作原理,然后我得懂机械知识,懂力学,懂物理,懂数学,这些理论知识掌握后,还得懂木材软硬度的不同耐磨性和常温高温低温下的变形度,所选材料的使用寿命等等,如此才能更好的对纺车进行改造,合理提高它的工作效率。四婶花了四十两,是买那几根木头和铁件吗?不是,是买它的工作效率所带来的生产成果和利润啊。” 猴哥:......有点头秃! “所以,基础知识都要学,然后再决定往哪个方向专精,学习更精深的知识,对吧?” 七寻认同点头:“所以我上辈子的国家坚持九年义务教育,我挂之前几年,已经定点试验十二年义务教育了。高中之前,学的都是基础学科,哪怕大学,大一时,也是学的所选专业的基础学科。这没有稳固的地基,也盖不好万丈高楼啊。” “大圣哥哥,拿出你灵台方寸山当学霸的精神来!” 七寻一直致力于把她大圣哥哥往修仙界学神的方向引,她可不是白用功,她大圣哥哥确实是猴界天才,这才学数学多久?都学到高中知识点了,现在物理化学都跟着学起来,学的还挺轻松,这还是他不情不愿,学习态度极不端正的情况下的成绩。 把猴哥培养成科学家,往后有人一起同行,吾道不孤,难道不是人生最大的乐事吗? 猴哥对着妹妹殷殷期盼的小眼神,感觉他若是拒绝学习,如同有罪,再说他家小寻忽悠的挺成功,猴哥进行最后确定:“所以我如果做木匠,也能赚银子?” 七寻翻了个白眼:“你问问鲁班祖师爷,他能不能赚钱!” 猴哥暗挫挫的想,我要是专精木工,鲁班算什么,总有一天超越他! 我齐天大圣,一生行事,不输于人! 要是七寻知道他猴哥挠着下巴正在自恋,一定会吐糟一句,大圣哥哥你都与天比齐了,论牛谁能跟你比? 这一番劝解加励志(忽悠),大圣他从此往学神的道路上一路狂奔,简直拉都拉不住。 对此七寻继开心之后就有些烦恼,因为化身学神后的大圣哥哥,他成了活着的十万个为什么,以至于她不得不努力填补自己的知识库,努力往未知的领域进发,配合着她猴哥前进的脚步,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前世之后,另一个时空的传奇。 可怜七寻现在还不知道她成功挖坑埋了自己,正为成功忽悠,啊不,成功说服猴哥努力学习而开心不已。 因为家里有陌生人,院后的几个堂兄弟都不放心回家,这会儿正围着炭火,一边吃喝,一边闲聊呢。 等猴哥去了后院,灵舟问了下情况,知道那两人得留一宿,明天才走,更不放心回去了。 家里除了昊弟,皆是女眷,昊弟再能耐,也才十二三岁,还未成年呢。 灵舟想了一下,道:“三弟四弟先回去,我和二弟留在这里,晚上在堂屋里将就歇着吧。” 反正睡觉是不指望睡觉了,他们年轻,熬一夜也没什么。 西屋昊弟的卧房住着两位求医的,婶娘和妹妹们就住在东屋,他们也只有待在堂屋才能放心。 猴哥虽然觉得没必要,但堂兄的好意也不便拒绝,便应了下来。 左右三妹妹要配药,他和两个小妹妹最近跟着学了一段时间药植知识,能帮忙打个下手,大堂兄也是学了的,多个人帮忙还能早点把药配好。 他们不睡,娘肯定也是不会自己去睡的,再说娘医术不行,对药材却是熟悉的,毕竟打小耳闻目染,又跟外公学过,比他们兄妹都要强些。 灵舟让灵启先送三弟灵运和四弟灵辙回去,灵素去为配药做准备,娘和小五给她打下手,小寻在清洗药炉,猴哥近来也习惯了在厨房里忙活,便把烧烤时用脏的盘子都收了,炭火和食材留了下来:“夜间饿了当夜宵吃。” 收拾完,灵舟和路叔留着看火,猴哥却去西屋里探看,见辛不降歪躺在床上,手里拿着本书就着灯光看的认真,辛若暇却无聊的拨着火盆里的炭火,猴哥凑过去问辛若暇:“你是几品武士?” 辛若暇诧异看着猴哥:“你怎知我是武士?” 一般人哪怕觉察出他们不是寻常人,也顶多以为他们会些高深的武艺。这和武士可是两个概念。 猴哥轻嗤:“我三妹妹是神医,更亲手给令叔诊过脉,会看不出来你们是修行者?” 既然他知道了,辛若暇也无意隐瞒,修行者民间少有人知道,但权贵圈中,也不是秘密。 “三品。” (非常感谢清毓,师师,行走的茶树,书友2021090317184494等亲的打赏,另外特别感谢订阅和投月票以及推荐票的亲们。十点二十还会有一更。) 第七十六章节 这小子狂的很有道理 “才三品啊。” 猴哥有些惋惜,他想找修者切磋一番,但三品感觉弱了些。 他的情况和一般修行者不一样,记忆没觉醒前,他的神魂就在自动改造身体,不仅是他娘,就是大哥和三妹妹,也曾因和他同胎而改善了体质,而且大哥和三妹妹是先天改善,比她娘受益更大。 将来成功踏入修仙途径,必会远超常人,资质不是那种一般的所谓天才能比的。 而他自己,神魂苏醒后,修为几乎一日千里,哪怕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恢复修为,和大夏的修行者修练的体系也不一样,但三品武士,在他眼里还真是弱者。 有点不够打的。 但他不是为了胜负,纯粹是为了了解一下大夏现行的修炼体系。 辛若暇被他这一句“才三品啊”给噎的不轻。 看不起谁呢?! 他现在二十岁,已至三品,绝对当得起一句修行天才。可是到了这山村小子嘴里,竟然得了一个“才”字,好像他二十岁修炼到三品,多对不起人似的。 这小子一句“才三品啊”放到修行界,估计得刺激的所有修行者都想捶他一顿。 还挺狂的啊。 辛若暇没好气的斜了猴哥一眼,心道,若不是这小子的妹妹刚给他四叔治过伤,又是个普通凡人,他一定要这小子好看,真是白瞎了这一副好相貌啊。 特别爱财不说,嘴还欠。 猴哥根本没在意他斜的那一眼,兴致勃勃的打起商量:“咱们切磋切磋?” 辛若暇:??? 你疯了还是我疯了?你知不知道你一个未修行的肉体凡胎,我一拳就能打爆? 这小子明知道我是三品武士,竟然还敢提出和我切磋,这是怕死的不够利索?还是觉得他家有功于自己叔侄,自己会对他手下留情? 这小子真的是特别欠抽啊。 辛若暇放在京城,放在修行界,那都是一代天骄般的存在,结果竟然在这山村之中,被一小子给气的不轻。 可这小子再欠抽,他一个修行者,堂堂三品武士,也没有对凡人出手的道理,他的骄傲不允许他这么做! 猴哥被辛若暇无语的盯着,盯的莫名其妙,怎么了?不就是提出切磋一下吗?都是认识的人了,我家才赚了你们的银子,我又不会打死你,至于这么无语的盯着我么? 我知道我长的超级俊气,但你一个大男人这么盯着我,是不是过份了? 猴哥拳头永远比脑子快,一拳轰了过去。 辛若暇反应也足够快,身体一侧,躲过了这一拳,但猴哥的拳风却擦过他的周身,带动得他衣裾毛发飞扬。 辛若暇脸色大变。 这小子! 他和他叔竟然都看走眼了。 要知道,他四叔已入大宗师境了啊。 这小子明明身上半丝属于修行者的真灵波动都没有,可那看起来轻飘飘的一拳,却威势逼人,如果不是他的六感和反应速度远胜普通修行者,只怕根本躲不过去。 倘若真的轰在他身上,辛若暇知道,哪怕是他三品武士的身体强度,也肯定会受伤。 辛若暇惊异的看着眼前俊美无俦却神色坦然的看着他笑嘻嘻的山村小子,默然无语。 哪怕这小子相貌极为出色,这一刻,才是辛若暇第一次正视他。 他二十岁三品,已经是别人口中顶级的天才,而这小子才十二三岁啊,竟然逼得他用了八成之力,才能躲开他随意间一拳的威力。 这是怎么修炼的? 难道自己十多年来,就修了个寂寞? 怪不得这小子刚才听说自己三品,点评了一句“才三品啊”。 果然,这小子狂的很有道理。 辛若暇惊异,辛不降也是面露异色,双目如电,瞬间看向猴哥。 他宗师境巅峰,再进一步便是大宗师境,修行者当面,他还不至于感觉不到,可这小子的身上一丝真灵气息也无,连他都没任何觉察!而这小子,出手间,却很强! 他是怎么做到的? 要么是他有功法或者宝物遮掩修为气息,要么,是他的修为高于自己的宗师境。 可这小子才十二三岁的年纪,就是打娘胎里开始修炼,也才十二三年的时间,怎么可能高出宗师境? 所以,排除这一点,要么是功法原因,要么是身拥敛息的宝物了。 辛不降原就对晏家这些人无恶意,晏家的小姑娘为他救治,哪怕他给了银子,但说起来,也是欠了晏家一份人情的,再有之前公玉院正的渊源,辛不降此时对这小子可能拥有的功法或者至宝倒没有觊觎之心,相反,却有一种咋见良才美玉的见猎心喜。 辛不降惊讶了一瞬,脸色便平静下来,对辛若暇道:“若暇,你陪小昊走几招。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走出来看看,便不知道这天下之大,能人异士者多矣。你打小走的太顺遂,骨子里便有着一份骄矜,即便你平日表现的再谦逊,可行事接物,仍去不掉那点高高在上的俯视傲气,这很不好。人不可无傲骨,却无需有傲气,你今日若能败小昊,四叔以后便不再约束你行事。若不能,你需得踏踏实实的修行,游历几年,再回家吧。” 猴哥心里吐糟,这人怎么叫自己“小昊”?听起来好像和自己多熟悉似的,咱不就是一千一百两银的纯金钱关系么? 但他不在意这些人情世故的细节,他高兴的是,姓辛的小子,必须和自己过招了。 可惜只有三品,这小子身上的修为气息,还有刚才一招交锋后,猴哥已经能感知,他真的不是自己的对手。 当然,那也只是一招,他虽然只用了现下修为的三成功力,但那小子躲避的也还算轻松,显然是未尽全力的。 如此打一场,逼这小子拿出所有的实力,他也能弄清楚武士修炼体系品级的实力如何。 要是能弄一份武士修行的功法心法就好了,猴哥修炼的本来就是仙界最顶级的功法,他倒不是想学武士的修炼之法,但了解一下还是必要的。能博众家之长,对自己的修行道路,自然有好处。 再则,一个世界的修行之法,不可能没有可取之处。人家的顶级功法心法,未必就比他曾经待过的仙界差。至少他们的功法心法,得此界天道认可,肯定更适合这个世界的修行环境。 (求订阅月票) 第七十七章节 反正死不了 若不了解这世界现行的修炼体系、功法心法,他在这世界修行之路遇上阻拦的话,便很难弄清问题出在哪里,又如何去解决。 所以猴哥对大夏的武士体系的修行之法,还是很有兴趣的。若不然,他也不会想着去考两学府,为的,不就是有机会接触大夏现行的修行之法么? 但今天就有机会摆在自己面前了啊。 猴哥当然不会放过。 现在这小子的长辈发话了,他躲不过的,只能陪自己过招。 既然四叔发话,辛若暇当然不能拒绝,他的脸色有些疑重,刚才那一拳,显然内含臻劲,只有亲身接触过,才知道威势有多逼人,但如果已经是这小子最强的一拳的话,辛若暇觉得自己能赢,毕竟他刚才也只用了七八分功力罢了。虽然只用了七八分功力,躲的不算太轻松,却也没觉得太大的压力。 可他知道,这小子肯定也没尽全力,所以想赢他,也不是容易的事。 想他辛若暇,同级比试,还从来没有输过!他不信今天自己会裁在一个山村小子的手上,哪怕这小子有些奇异,他也有自信能赢。 对辛若暇眼中升起的战意,辛不降略感欣慰。 这个侄子从不畏敌,这一点值得肯定,但侄子眼中除了战意外,还有对自身强大的自信和对对手的轻视,便让辛不降摇头了。 年轻人啊,还是见识少了,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这小子也不想想,连你叔我都看走眼的人物,哪怕年纪再小,屈居山村,又岂会是个简单的人物? 对于结果,辛不降不看就已经知道了,他之所以吩咐辛若暇与之过招,其实也是想看看公玉家的这小子到底有多强,同时,杀一杀侄子的傲气,让他以后更踏实清醒些罢了,如此,修行之路,才能走的更远。 两人过招,当然不好在房间里,这也挪腾不开呀,辛若暇道:“要不我们找个僻静的地儿?” 想痛痛快快的打一场,动静肯定不小,这小院虽然离村里有点儿远,但也是有邻居的,且这院里还有人呢。 猴哥觉得没必要,左右他也不可能真的放开手脚去打,真要放开手脚,一个三品武士,哪怕他现在和上辈子比,实力万不存一,这小子也撑不住他全力之下的一拳。 “就在院子里吧。” 辛若暇皱眉,看了看这小子家三间可怜的茅草房,心道,一会儿房子受波及塌了,你小子可别哭。 算了,以这小子爱财的性子,大不了真打坏了人家的房子,他赔点银子就是。 只是,这么一来,他和他叔今晚住哪? 出门在外,哪怕他出身显贵,身为武士,露宿野外他也习惯了,但这不是,他能将就,四叔却还得好好休养休养么? 不过转而一想,四叔拖着伤势,这几天也过来了,难不成今天就突然娇贵了?顶多再受点罪嘛,他一个宗师巅峰境,又死不了。 这小子都不在意自己家的屋子,我一个过路借宿的在意什么? 辛不降要是知道他的亲侄子是这么想的,估计得捶爆他的头。 猴哥见辛若暇皱眉看自己的房子,就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心中暗哼,我家还指着这房过到明年开春呢,我会让你毁了我们一家五口赖以过冬的家宅? 想什么呢? 你要是真敢故意损毁我家的房子,让我娘我妹妹们没地儿住,虽然我不会让你达到目的,可但凡你敢露出这意思,我就敢打得你亲叔都认不出你。 要不是你亲叔受伤,不宜动武,我都懒得找你过招。 当然,猴哥现在觉得,那个姓辛的大辛,不知道是什么修为境界,但强是确实强,和他过招,以自己现在的实力,应该能赢,但也不会轻松,不用收着打,倒能打的痛快些。 有点小遗憾。 算了,就用小辛将就一下吧。他没有欺负伤员的习惯! 辛若暇不知道他皱个眉瞥了眼茅草屋的工夫,他的名字就成了小辛,还连累他叔成了大辛,但他突然就感觉到了一阵冷意。 好奇怪,虽然是冬天了,山间再夜凉,可也没到让他一个修行者觉得冷的地步吧? 辛若暇摇头按下心头的胡思乱想,见猴哥坚持就在院里打,他当然不会再废话,反正茅草屋又不是他家的。 辛若暇虽然心头腹诽,武士间该有的礼节却会谨守。 他给猴哥行了一个修界古礼:“请!” 这一刻,辛若暇的气势徒然一变。 猴哥从来不是在意繁文缛节的人,不过人家用古礼以示尊重,他也不会失礼。 回了一礼后,两人几乎同时动起来。 辛若暇既然出手,便会全力以赴。 四叔常说狮子博兔,亦尽全力,从前战斗时,哪怕境界低于他的对手,他都不会留力。 今日只是比试,而非博命,但除了杀招之外,他不会留手。 两人皆未用武器。 猴哥是觉得没必要,反正哪怕上辈子他那顶顶大名的武器,其实也不过就是根棍子,这辈子他还没想过要用什么武器,想了也是白想,就自家现在这个条件,也弄不到好武器。 而辛若暇是觉得只是比试罢了,又非杀敌,对方徒手,他也不需要武器给自己增威,何况拳法也正是他擅长的近身功法。 辛若暇全力以赴,猴哥只想试试他的功法路数还有三品修为的攻击力如何,便只接招不出招,两人往来数招,虽然猴哥刻意压着动静,但也惊动了正在厨房的里忙活的七寻和其它人。 灵启送两个弟弟回家还没过来,院后灵舟和路叔在看着炭火,围炉闲话,听到动静忙跑了过来,而正给药材分类配比的公玉明溪和灵素灵玉,也都出了屋。 辛不降也下了床,正站在院子里看着两人比试。 公玉明溪没想到一会儿没见,儿子竟然和人打起来了,忙看向辛不降,这是怎么了? 故人之女,辛不降客气的笑了笑:“两小子比试,女郎君不必担忧。” 因为怀疑公玉明溪是在家招赘,那便是一家之主了,辛不降为示尊重,这才称她一声女郎君。 公玉明溪松了口气,不是真打架就好。 比武什么的,那就比吧。 她家儿子是神仙,吃不了亏! 美娘对儿子迷之自信。 第七十八章节 不吹牛会死吗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两人打的有来有往,看起来气势十足,腾挪飞跃十分漂亮。 公玉明溪和七寻、林妹妹母女三看的兴致昂然。 而灵素却大抵能看出,虽然表面上二哥和辛若暇打的平分秋色,似乎难分胜负,实际上二哥游任有余,而辛若暇明显被压制的厉害,已经拿出他几乎全部的实力了。 大概又过了几招,猴哥封住辛若暇的招式,跳到一边,摆手道:“不打了。” 辛若暇这一场比试打的无比憋屈,他所有的招数,几乎都被压制,让他完全找不到突破点,想爆发一下都没机会,而对方的样子,却轻松至极。 这是他修行生涯里第一次吃瘪,实力的差距,让他有点无能为力的窒息感。 开始时他还以为这小子的那一拳肯定是拿出了他大部分实力的,结果根本不是,人家只是试探性的出了一拳,只怕连他真实功力的三分之一都没有。 可笑自己竟然以为只要他尽全力,就能胜他。 而这小子,才多大!他到底是怎么修炼的? 自己有顶级的天赋,最好的资源,最好的师父,修行以来从无败迹,没想到却败在了一个山村小子的手上。 而这小子,他竟然比自己小了七八岁! 他终于明白,四叔为什么让他和这小子比试! 四叔说的不错,果然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山野之间,自有贤能。 曾经的自己,那些骄傲,目高于顶,此刻显得十分可笑。 辛若暇自有他的骄傲,虽然输了,也不至于迁怒于人,他有些羞愧的对猴哥一抱拳:“我输了。” 猴哥笑着客气:“承让。” 想着这小子骨子里其实是个骄矜的,此刻诚恳认输,猴哥不免对他生出些好感,便安慰道:“你已经很强了。除了我,同阶的武士,能赢你的不多。你没必要同我比。同我比那是我在欺负人。” 辛若暇:...... 我承认你很强,但你不吹牛会死吗? 这是安慰人吗?这么安慰人像话吗?! 猴哥:......对不起,我说的是实话。 七寻在边上忍笑,他猴哥的自恋她已经习惯了,关键在于,他猴哥没觉得他在吹,他是真诚的这么认为的。 这就让人蛋疼了。 除了七寻,其它人都有些无语。 辛不降看侄子的样子,有些无奈,有些失神,却唯独没有垂头丧气,不免点头,觉得侄子还算有可取之处。 不纠结于一时的成败,能在失败中知得失,这次的比试,即便他输了,但得到的感悟,远比一次失败重要的多。 辛不降欣慰的拍了拍侄子的肩:“还不错。” 辛若暇:......所以,四叔早知道他会输! 算了,输就输吧。 他人生的第一次失败!他会记住的。虽然够深刻,但还真不至于打击到他。他没有那么脆弱! 虽然但是!心里还是有点酸,有点不爽! 总结:酸爽! 打败一个三品武士,用小寻的话说那就大佬回到新手村,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但猴哥这会儿挺开心,他对武士修炼休系的实力标准,力量的运用,都有了相对清晰的认知,可惜未能同大辛动手,这架打的忒没意思。 等以后考进国子学或者皇家学院,一定要想办法弄到具体的功法心法,即便他用不上,也能借鉴借鉴,且老娘和妹妹们未必用不上。 猴哥挠着下巴,暗挫挫的计划着。 要不是法不可轻传,他又和辛家叔侄不熟,他都想问问这两人功法心法的事情。 因为心情好,看小辛都顺眼了不少,猴哥好心的再添了一句:“你身体太弱了些,武士修行,都不在意自身强化的吗?” 辛若暇:!!! 我堂堂三品武士,你竟然说我身体弱?这就过份了啊! 气了一下,辛若暇才开始思考,这小子未必是瞎说。 但,修行者没人去特意强化自身。 真灵入体,纳入经脉穴窍丹田,本身就是对身体的一种强化,这也是修行者的身体远胜凡人的原因,随着修为的提升,身体也在不断的蜕化,据说大宗师之上,入武尊境,便是真正的脱凡境界,超脱凡体肉胎的限制,能够动用天地之力,寿命至少五百年以上。 而宗师之下,一至三品,虽然力量的运用非凡人可比,但并未打破凡人寿数的限制,只是比普通凡人更长寿些,可这长寿,不过是因为身体素质好,还在凡人寿数的范畴内。毕竟普通凡人因为身体原因,很难活到寿数的极限。 因此三品武士,哪怕身体无暗伤,保养的再好,一般也不可能超过一百二三十岁。 宗师一般能活到二百岁左右,大宗略久些,但也不会超过三百岁。 因为真灵之气对身体的自然改造,所以没人修行者去特意的强化身体。 而这小子竟然嫌弃他身体太弱! 辛若暇有些无语:“你特意强化过身体?” 会不会这小子的修为气息掩藏的这么好,他们完全没发现他是修行者,便和他对身体的强化有关? 可怎样特意强化身体?功法还是天材地宝? 不过,修行之法,是别人的秘密,人家是通过功法还是天材地宝,这事不能问。 猴哥当然没有特意强化过身体,上辈子他是混沌石生,身体天生强悍,这辈子虽然是凡人之躯,神魂也在潜移默化的改造着身体强度。这一点,和别的修行者是不一样的。 他前世走的就是肉身成圣的路子,修的是自身的身体。 他也罢,二郎神杨戬也罢,修的是同样的功法,若无仙器神器加持,单纯论战力,他和二郎神在仙界绝对是最顶级的存在,圣人之下,无人能敌。 所以,即便是在仙界,修肉身,也是顶级的修行之法。 大多数妖族,因为先天的身体优势,也多数是修肉身。不过妖族的办法,人族不大适合,而且妖族先天限制也多。 三妹妹一直在用汤药调理家人的身体,其实也是对身体的强化,如今家人还未真正踏上修行之途,用凡药倒也刚好。 猴哥想的是,等娘和妹妹们正式引灵入体后,便教她们自己修炼的功法九转玄功和心法大品天仙决,法术他也有最好的七十二变和筋斗云。 小寻一直眼馋筋斗云呐。(求订阅和月票推荐票) 第七十九章节 以为是隐贤,实因是穷逼 至于自己自创的猴拳和棍法,不一定适合她们,谁爱习就习,小寻爱刀法,他之前帮着改的胡家刀还不错,在凡间,也算是顶级的刀法了。 以后小寻自己还可以根据她自身的情况再完善。 但他修炼的功法也罢,心法也罢,术法也罢,都是不能外传的。 自家人因血缘天生有因果,外人却不一样。 对辛若暇的询问,猴哥也只能点头:“我修炼的功法就是修肉身,我不太懂大夏的修炼之法,因此倒不好说。但无论是哪一种修炼体系,肉身都是基础。肉身不强,如大厦地基不稳,也许一时看不出好坏,但修炼到一定的高度,肉身的强弱,会直接影响你在修行之路上能否走的更高更远。” 辛若暇脱口一问,并没有想到猴哥会回答:“所以,还是功法的问题?没有功法,又如何修肉身?” 猴哥摇头:“并非如此,天材地宝和丹药亦有强化肉身的功效。” 即便在仙界,走肉身成圣之路的,也只有他和二郎神等有限的几人罢了。 大多人还是靠天材地宝和丹药来强化肉身。 哪怕是他,天生地养,肉身本来就强,天材地宝丹药对他也是有用的。 当初他吃了太上老君大量的九转金丹,又被炼丹炉炼身,结果阴差阳错的直接修成火中种金莲,意处修成火眼金睛不说,还从此刀枪不入。 这刀枪当然不是凡间刀枪,而是仙界兵器,他的肉身几乎是打不坏的。 但这种运气,万年难遇,不具备普遍性,没有推广的价值。 辛不降在一边听的眉峰微蹙。 大夏的修行者,更注重战力,对辅助系的修炼之法并不看重,或者说,也不是不看重,而是缺少传承。 听说其它大陆是有如丹修符修器修等辅助系修行者的。 而大夏的修行者,想要提升自己很难,只能慢慢打熬,没什么捷径可走。 当然,相对大夏修行者全靠一点一点打磨苦修,同阶的战斗力,也比其它大陆的修者要强悍。 虽然修行速度慢,但修为更扎实,这大概也算是变相的强化身体了吧? 辛不降思索片刻,缓声道:“其它大陆的修行者,会使用丹药辅助修行,但同阶相比,大夏的修行者比他们更强悍,虽然在修行速度上是短板,不过相比实力,速度反而并不为我们大夏修行者看重。公玉小郎君,你为何会觉得使用丹药修炼,能强化身体?丹药,不是提升修为的吗?” 猴哥挑眉:“丹药确实是为辅助修行,但提升法力修为只是其中一类而已,当然,相对于提升法力修为,提升肉身强度的丹药更加珍稀难得。天材地宝也是一样。而丹药和天材地宝,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的,更非用的越多越好,还得看自身的情况。凡事都讲究个度而已。不过,丹药也罢,符阵器也罢,都是外物,你们更注重自身的打磨,这一点还是对的。” 解释了几句,猴哥对辛不降话里透露出来的信息更有兴趣:“除了大夏所在的这片大陆,还有其它大陆?咱们这片大陆,和其它大陆有来往吗?” 如果可以的话,以后倒是要去看看。 辛不降此时对这一家人更好奇了,公玉氏的这位小郎君,年纪不大,懂的却不少,关键是,他说的这些,和大厦修行界固有的一些理念并不同。但他说的很有道理。 不知道这家的几个小娘子和他们的母亲公玉氏是不是也有修为在身,至少他是看不出来的。 这位小郎君还有那位医者少女,却极为非凡。那位母亲一手字画堪为大家,亦不同凡响,另两位年纪小的女童,想必也有过人之处。 而且这一家的男主人到现在也没见到,不知道是已经不在了,还是其它情况。 总之,真是奇异的一家人啊。 只不过是临时决定买些食物的举动,没想到竟然发现了这么有意思的一家人。 辛不降消化了一下猴哥对修行的阐述,知道人家能说这么多,已经是看在相识一场,而他们态度还算友好的份上,打住思绪后,辛不年笑道:“还有另外四片大陆,我们大夏所在的大陆居东方,古称东方神州大陆。因为与另外四片大陆基本断了交通,今人很少再称神州了。数千年前,五片大陆的人往来繁盛,后来天地经历一次巨变,五片大陆交通被阻,只有武圣或可来去,但也极为危险,慢慢的,五片大陆才自成一界,很少听到彼此的信息。” 很少听到,那就是其实还是有消息的,只不过这些消息,仅被少数人掌握罢了。 猴哥虽然想以后四处看看,但人家也说了,武圣一极才有机会前往,他现在的修为肯定不行,先把这片神州大陆游历完,再想其它的不迟。 以后带着美娘和妹妹们四处游玩,日子该何等逍遥? 猴哥听了这些信息,心情不错。 辛不降继续道:“小郎君修为非凡,令妹医术亦一绝,虽不知小郎君的两位小妹妹如何,但看着亦钟灵毓秀,非寻常人家的小娘子可比,以令兄妹之才,为何不进京去考皇家学院或者国子学府?” 猴哥特别诚实:“这不是以前穷吗?存够银子就去啦。” 辛家叔侄:!!! 想过很多理由,原以为人家是隐居山野,没想到竟然是因为太穷逼。 然而问题是,这样的一家人,到底是怎么把日子过的如此穷逼的? 迷之一家人啊。 辛家叔侄深觉糟多无口。 难怪这对兄妹,一直把银子挂在嘴上。 合着,人家未必是真爱财,纯是穷闹的啊。 而他们叔侄,显然成了人家薅羊毛的那只羊。 算了,这点世俗的银钱,不值当在意。 再说他们又没亏,买的那些药虽然还不知道效果怎样,但想必这兄妹两,也不是会扯谎的人,没必要。再说自己刚才服药后,能感觉出来,人家的药效,是真的好。 辛不降不好拿钱羞辱人家,但辛若暇年轻,全当交朋友了,见四叔看了他一眼,秒懂。 第八十章节 拉关系嘛,猴哥我懂! 辛若暇笑着对猴哥道:“不打不相识,公玉昊,你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我和我四叔皆是京城人氏,你和妹妹们以后去京城,若有需要帮忙的,只管找我。” 猴哥笑着道谢。 仙界小妖们都讲个跟脚呢,害得了他西行取经的路上,就没一架打的爽快。 人族的世界,更讲究人脉。 他懂! 这两人的姓氏特殊,又居京城,掏钱的姿势还那么帅气,不用解释他也知道此二人既富且贵。 而自家小妹想弄点玻璃改善良居住环境都得藏着掖着,利益太大动人心,他倒是不怕,可他不是一个人,一家人想要活的舒舒服服,就没必要自找麻烦,同辛家叔侄这样的人交好,好处不言而喻,至于因此会有的风险,猴哥不在乎。 想得到,哪有不付出的? 事上没有白占便宜的美事。 辛若暇原以为这狂小子很该有些傲气的,既隐居在此,大抵是不愿意同他们这种人多往来的,不想人家道谢道的还挺快,语气也相当真诚,似乎是在告诉他,以后有麻烦就找你了。 辛若暇被他弄的一时无语。 公玉明溪在边上看的好笑。 近来她算是看清儿子的性格了,你若说他不懂人情世故吧,他懂的比谁都深,应对起事情,往往一针见血。你若说他懂吧,他说话行事天马行空,叫人完全摸不着他的脉。 指望他给你期望中的反应,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但你要说他的反应哪里不对,偏又指不出来。 辛若暇默了片刻,才笑道:“我是京城兖王府嫡次子,名闲,字若暇,这位是我四叔辛威,字不降,你们去兖王府寻我,只管报上姓氏,道是临江县故人即可。倘若我不在,去豫王府寻我四叔亦可。我四叔便是当今豫王。” 他和四叔都看重公玉昊的修为,倒不至于对他有什么企图,但这样一位在修行上见识非凡的少年,与之交好并非坏事,哪怕以后在修行上多些交流,也是好的。 他回京后自会跟门房交待一声,但凡有临江公玉氏和晏氏的人来找,都得当贵客接待。 晏家母子几个没想到辛若暇如此坦诚。 他们之前倒是想过这二人身份贵重,但没想到,这两人竟然一个是豫亲王,一个是兖王府嫡子。 这是真正的皇室贵胄了。 公玉明溪和灵素灵玉面露异色,神情也郑重许多,猴哥和七寻反倒是一派坦然,这两个都是对皇权没什么敬畏之心的。 不过公玉明溪行礼,兄妹四个,还有边上围观的灵舟和路叔,也都跟着行了礼:“见过豫王,见过小王爷。” 辛不降笑着摆手:“免礼,我叔侄路过此地,得府上女公子的救治,给府上添麻烦了。女郎君万不可如此客气。” 辛若暇也笑道:“可别叫我什么小王爷,我名闲,那是真的闲,偏我父王还给我赐了个若暇的字,说我不干正事呢。我也就得了个国公的爵位,也就是个虚爵。昊兄弟若是不嫌弃,叫我一声大哥就是了,你我皆修行中人,没必要在意这些世俗礼节。” 猴哥心道这小子虽骨子就有着矫矜,但若是得了他的认可,让他觉得能平等相交,他还挺有些武者的洒脱恣意的。为人还算不错。 猴哥从善如流:“见过辛大哥。” 辛若暇得了这一声大哥,还挺开心。 他在皇家的兄弟挺多,亲兄弟堂兄弟的,没有一百也有个几十,这还只是算近支嫡子,但除了一母同胞的亲哥外,那些兄弟别说亲厚了,能真正和平相处的都没几个。 大家都是竞争关系,没杀个你死我活,那都是上面有人镇着呢。 他因为修行资质突出,六岁过后便开始修行,成了真正的武士,但大厦规矩,修行者不能继承皇位,他上面又有个嫡亲兄长,早封了亲王世子,就利益上说,他和那些兄弟们没有利益冲突,又因为他是天才修行者,和那大多兄弟们走的路不一样,反而成了各方拉拢的对像。 至于同样有修行资质的一些兄弟,安理说他们应该也有修行资源竞争的矛盾的,但无奈他的资质太好,成了皇室重点的培养对象,不是别人想同他竞争就能竞争的。 四叔也因为是修行者,天然没了继位的资格,他们叔侄两同属天才,彼此倒很有些共同话题,虽然他父王和四叔并非一母同胞,但四叔不会争夺皇位,他父王对他同四叔交好,还是很乐见其成的。 要知道豫王的封地为大九州的豫州,他虽没继位的资格,但手中可不缺实权。又因为是修行者,十年前便跨入宗师境,以他的资质悟性,大宗师境可期,而且有很大希望进入武尊境。皇祖父也就没让他去封藩之地,反干脆把他留在了京城。 他们两都在夏龙卫里挂了闲职,这次出门,也是接了夏龙卫的一个任务。若不然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只可惜事情办的不大顺利。 当然,如果是小事,也不可能劳烦他们叔侄,所以不大顺利倒也在预期之中。 看四王叔不急不燥的样子,辛若暇就知道他王叔肯定早留了后手,因此他自然也淡定的很。 否则,他哪有心情跑到一山村农家来买吃食。 没想到有意外之喜,竟结识了公玉昊这等有意思的少年。 真正的天才和天才之间,总会有惺惺相惜之意。 唉,要不是有差事在身,他都想在这里待段日子,没准和公玉昊多交流交流,自己的修为还能再进一步。 公玉昊说修者修自身,得强化肉身,他是看出来了,王叔对此很是认同。 公玉昊虽说出了功法和丹药、天材地宝的办法,但功法没有,丹药也没有,天材地宝倒是可以集皇家之力去寻,但具体如何提升肉身强度,还一头雾水呢。 说不定和公玉昊多交流交流,还能想出办法来。 打了一场,结果皆大欢喜,两少年人还彼此兄弟相称了,略说了几句,辛不降回屋里躺着,猴哥见他看的是自带的书,想着自家倒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他,病人嘛,酒也没法喝,便送了份小寻用牛乳做的酸奶,几样家里吃的点心,又送了几本从火灾里抢救出来的孤本送了过去。 不想辛不降翻书的时候,却看到了两份夹在书中的图纸。 第八十一章节 问题大了!(求订阅月票) 辛若暇因猴哥要帮忙灵素制药,没空搭理他,他正要起身去堂屋看看自己是不是也能帮上忙呢,不想王叔却叫住了他:“若暇,你去请一下小昊,我有话要问。” 辛若暇见他王叔神色郑重,也没多问,自去了堂屋里找正忙着的猴哥:“昊弟,我四叔请你过去,大概是事想问你。” 公主明溪冲猴哥摆手:“去吧,这里有我们呢。” 猴哥这才丢了手上的药材,跟着辛若暇进了西屋。 辛不降也没说废话,指着手中的两张图纸对猴哥道:“小昊,这两张图纸,是从何处所得?” 纸是新纸,定是小寻平时闲着随手画的,大概是一时用不上,就顺手找本书夹着了。 小寻经常是想起什么来,就画一张图稿搁着,家里谁也没在意。 左右家中又没闲人过来。 猴哥见他问的慎重,想了想,也没瞒着,没必要。 “应该是我四妹妹画的吧?怎么了?有问题?” 问题大了! 其中一张应该是犁,虽然和时下大夏的农耕用犁不同,但还是能看出基本用途的。 但另一张却是强弩。 犁,辛不降看的不大明白,但弩,他身为武士宗师,却是能看得出这张图纸所画的弩,如果真的制出来,威力会有多大! 内行看门道,光想像一下,辛不降就激动起来。 大夏强军之中,最好的弩,也没有这图上的弩威力大。 最重要的是,这弩应该不是单发弩。 这种东西,要是流传出去,为别国或者大夏国内的一些暗中势力所掌握,那真是要命的事情! 辛不降心中各种思绪翻涌,结果却得了这么一句,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你说什么?你四妹妹画的?” 猴哥点头:“这画用的新纸,明显是才画不久的,我家也就四妹妹整天没事爱画这些东西。” 猴哥一边说,一边接了辛不降手中的画稿看了看:“咦,这个是犁,那没错了,就是小寻画的,她说族人们种地太辛苦,得改进一下农具,这个就是她要打制的耕犁。这一张......这是弩吧?小寻没事画这玩意儿干嘛?” 猴哥挠头,这丫头的最爱,不是横刀吗? 什么时候她又想用弩了? 辛不降一口老血差点喷出。 这样威力巨大的连发强弩,是一八九岁的小姑娘画的也就罢了,这小子竟然还说,这玩意儿? 这玩意儿? 知不知这东西拿去军中,哪怕是夏龙卫,也会发疯的! 这样的连发强弩,只要所用材料过硬,哪怕是对三品武士,都有杀伤力。 甚至对宗师,只要这东西够多,万箭齐发之下,宗师也抗不住啊。 辛不降狠狠的瞪了一下猴哥,猴哥被他瞪的莫名其妙。 干嘛瞪我? 辛不降缓了缓差点爆裂的心态,才继续开口:“这真的是令妹之作?她是从哪里见过这强弩的?” 猴哥哼了一声,看不起谁呢?小寻既然画这个,那肯定就是现在的大夏没有的东西嘛。 她还能从哪里见过?她上辈子呗。 “小寻画的肯定是她自己想的东西,她画自己见过的东西干嘛?” 猴哥回答的理直气壮。 辛不降差点再次一口老血吐出。 瞧瞧这说的是什么话! 什么叫画见过的东西干嘛? 她自己想的?她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要是没见过,怎么可能画出这样的强弩?凭空想像,那也得先有个想像的基础吧? 见辛不降一脸活见鬼的表情,猴哥翻了个白眼:“我家小寻聪明着呢,不就是个驽吗?值当你这么惊讶?哦,说起来,我和辛若暇现在是兄弟了,你是亲王,身为辛若暇的王叔,那也算是我的王叔了吧?我们有个生意,特别赚钱,你想不想参与?” 辛不降:...... 辛不降磨了磨呀,真的,仅凭几句话,就能让他堂堂亲王,堂堂巅峰境宗师磨牙的,三十年来,也就这小子了。 他不理这小子提的做生意的这个茬,只道:“这图纸当真是令妹自己想,自己画的?没在别的地方见过?这画稿,可有其它人见过?” 猴哥还想着妹妹的玻璃呢,要是一朝亲王能参与,那就不怕这生意有人来抢夺了。 小寻天天念叨着要建个玻璃房,要把窗户都换成玻璃,这样冬天看书写字画画就舒服多了。 还能搞个大棚种植冬季蔬菜。 亏哪也不能亏了嘴嘛。 因此对辛不降的问话,他难得的有耐心的回道:“真是小寻自己想出来的玩意儿,也是她自己画的,这玩意大夏不可能有的吧?要是有,小寻才懒得画呢。这画稿估计也就是她这几天的随手之作,我们家极少有人过来,肯定没人见过。你想要?想要你就说嘛,送你就是了!但我说的那个生意,你好好考虑一下啊。” 辛不降:...... 算了,不和这小子计较,生意,生意能比得这强弩重要?! 这小子也就不是自己的儿子,要是自己儿子,非得打劈了他。 十来岁的人了,能有个正行不? 当然,目前他还没有儿子,唯一的闺女,也才三岁,路还走的不大稳当呐。 猴哥觉得自己很有正行,谈的这不也是正事么? 据小寻所说,玻璃的用处多着呢。 只要工艺足够要求,从民用到军用,哪都离不了它。 辛若暇在边上听的直乐,但不敢笑。 他给猴哥丢了个眼神,你悠着点啊。我王叔的脾气其实不像看起来那么好的。 儒雅只是他的表相,别说我们小辈,就是分封九大州的那些个亲王,也有不少人怕他。 我们这些兄弟中,有一个算一个,也就只有我敢在他面前叨逼几句。那还是得赶在他心情好的时候。 猴哥没接收到辛若暇的好意,正想再推销一下自己家的玻璃生意,辛不降已开口:“能否把令妹叫来,我有话想同她商议。” 辛若暇诧异的挑眉,王叔竟然用了商议这个词。 强弩于军队的重要,他当然清楚。 王叔用商议这个词,看来是相信公玉昊这小子的说词了。 他家这都是什么兄妹啊?! 第八十二章节 先给我的老父亲涮波存在感 辛若暇心道,这小子修为比他还强不说,给他王叔疗伤的小姑娘医术更是一绝,让他王叔这个宗师巅峰境都头痛不已只能用真灵压制的奇毒,人家只通过望闻问切就能配出解药。 这下子又来了一个能设计出连发强弩的妹妹,那另外那个漂亮的像是仙童的小妹妹呢?又有什么特殊之处? 猴哥见人家就是不提生意的事,也是无奈了。 行吧,你要谈这弩那就谈,本来还想送你的,反正我们家留着又没用,这下你想要,必叫你出回血。 玻璃的生意也得做! 对于“反正我们家留着又没用”这一点,可惜远在京城的始皇陛下不知道,要是知道了,估计一定会吐血之下,端着父亲的威严,拿着大棒死捶这个败家子! 并不知道自己败家的猴哥,愉快的去找他小寻妹妹了。 七寻一听是弩的事,拍了一下脑门,大意了! 这玩意儿是能轻易叫人见到的吗? 军中用弩,还是当世没有的威力巨大的连发强弩,把这东西画出来,是想干嘛?造反啦? 还好自己家就一山村小农民,身世来历清清白白! 她随手夹在书中,没大在意,也是想着除了自家人,又没人翻这些书,哪里会想到她猴哥难得殷勤一回,结果就是这么寸! 她不会被杀人灭口吧? 七寻哆嗦了一下小,摇着头去了西屋:“见过豫王殿下。” 辛不降收了脸上的沉色,露出和蔼的笑容,指了指辛若暇原本坐着的椅子:“女公子坐下说话。” 七寻坦然坐了,才道:“王爷是想问问这张图稿上的连发弩吗?这是我画的,并未叫别人见过,若不是王爷巧合之下翻出来,便是我家人都未曾看过。” 辛不降笑道:“你兄长刚才称我王叔,你也这么叫吧。” 七寻没想到猴哥竟然是这样的猴哥! 还知道拉人脉走关系了。 意外一下下后,她选择和她猴哥一样从善如流,笑的甜甜的叫了一声王叔,也不等这位新出炉的王叔再问,一派童真的直接把话都先说明白了:“这个很重要吗?我二哥和邻居左家阿叔常进山打猎,我觉得左家阿叔用的弓箭威力太小,对付不了猛兽,而咱们这片山脉深处猛兽极多的,他们进山太危险了,所以就想造一个威力大些的弓箭。但威力大的弓箭,对臂力要求很高,二哥年纪还小,左家阿叔就是寻常猎户,没学过武,所以用不了的,我想来想去,就想出了一个可以连发,威力强大,但不需要太多力气的连弩。” 说到这里,她还学她猴哥的标致性动作,苦恼的挠了挠头:“不过我画出来后,就扔了,因为想做出这样威力的弩,对材料的要求太高啦,我去县城的铁匠铺子看过,做不出来的。所以这图稿就是个废稿,没啥用。王叔你要是喜欢,那就送给你吧。” 兄妹两个是一样的话,你喜欢那就送你吧。 他们知不知道,这东西的真正价值?! 但和一个小姑娘,说太多好像也不合适,他已经努力不把这家的孩子当孩子看了。算了,回头与这家的女主人谈谈这连弩的事吧。 不过辛不降还是道:“这弩于军中有大用,哪怕是现在大夏军中的强弩,在威力上,也无法与你所画的这连弩相提并论。它的价值极大。” 七寻一脸惊喜:“真的?那可太好了。” 然后脸色一变,一脸正色的道:“我爹爹常告诫我们,保家卫国,人人有责!他如果知道我设计的弩能成为保卫国家的利器,一定会欣慰的!” 爹,虽然不知道你现在是个啥情况,是单纯恢复上辈子的记忆又或者是被人穿越,还是不是我们以前熟悉的那个爹,但好机会就在眼前,这豫王那可是亲王,有实权但不会直接卷入储位之争,和他交好太有安全感了,先给你涮波好感度再说。 始皇陛下:爹可太谢谢你了! 辛不降没想到小姑娘先还一派童真幼言稚语的,结果话峰一转,就说出了一翻让人振耳发聩的话来。 保家卫国,人人有责! 身为皇室中的一员,还是个亲王,他无法不对说出这样的话的人产生好感。 这几孩子的父亲能说出这样的话,教出这样的儿女,定也不是凡夫俗子。 只可惜竟未得一见。 他原还奇怪怎没见这家男主人呢,这下子小姑娘先提起他爹了,辛不降顺口就问了一句:“令尊有如此见地,当真是国之良材,却不知令尊如今何在?” 七寻一脸洋洋得意:“我爹可厉害啦,他是举人,现在带着我大哥,进京赶考去啦,我爹肯定能考个状元呢。” 牛就这么吹出去了,至于她爹能不能考中,万一考不中会不会丢人,七寻很淡定,反正考不中的话,丢人也是没考上的老爹先丢人。 他们母子几个,只是顺带的嘛。 始皇陛下:爹可太谢谢你了! 一无所知的始皇陛下在考察大夏国情民情之余,正想办法了解大夏的修炼之法呢。 还不知道,他自己的儿子,不仅是个真神仙,还是个仙界顶流。 辛不降看着小姑娘一副爹吹的样子,哑然失笑。 再聪慧之极,这也还是个孩子啊。 “令尊定会金榜题名的。不知令尊姓名是?” 等回到京城就派人打听一下。 七寻这么涮存在感,就是为了推销她的老父亲,听了这话,马上回道:“我爹姓晏,名雍梧,字凤池。我大哥叫晏灵蔚。我和我二哥随母姓,我叫公玉七寻。” 长子随父姓,原来人家的爹不是入赘的,只是把次子和一女过继岳家以延血脉罢了。 公玉氏如今断了血脉,过继有血缘关系的外孙承嗣,倒也不算稀奇。 民间很多人家如此。 他欠公玉院正一份人情,且公玉院正又受他牵连辞官,如今回报在人家的女婿身上,倒也使得。 辛不暇暗中做了决定,便不再多说,只继续道:“这连弩极为重要,我需得收走。但也不白要你的东西,这图稿我会付出代价,全当是跟你买的吧,这事我会同你母亲谈一谈,你有什么想要的,也可以同我提。不过,这图稿以后万别再绘,我拿回去后,不管能不能打造,都不会让人知道这图稿是出自你手,这也是对你和你家人的保护,你明白吗?” 第八十三章节 我就静静的看着人装傻 小姑娘年纪太小,条件当然只能同人家能做主的长辈谈。但利害关系,还是要说一说的。 七寻点头:“好呀,我以后肯定不画啦。我没什么想要的,当然,我们家太穷啦,王叔你要是能付点银子就更好啦。” 辛不降:......这一家子的财迷啊! 辛不降哭笑不得,挥了挥手:“行了,你去忙吧,若令堂得闲,可否请来与我一叙?” 七寻欢快的起身:“有空的,我这就去请我娘。” 猴哥在边上提醒:“小寻,玻璃生意!” 有大腿赶紧抱嘛,都给了连弩了,这么大的好处都送你们皇家了,这玻璃生意你好意思不让我们家赚点钱? 机会难得! 七寻眼前一亮。 对呀。 正愁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玻璃给弄出来呢,这不,机会就来了? 我猴哥果然是我猴哥,就是聪明! 七寻立马收住往出迈的脚步,转身问辛不降:“王叔,我能做出一种比水晶和琉璃更透明的东西,我叫它玻璃,透明若无物。可代替窗纸封窗,可做幕墙,可盖暖房。安装在窗户上,阳光可直照进屋,屋里会特别明亮,能见度非常高,这样冬天就能坐在窗户前读书写字,不怕伤眼睛啦。它还能保温。因有保温的作用,所以用它盖暖房的话,冬天可种菜,这样冬天就不用愁没有新鲜蔬菜吃啦。而且它还能做做瓶碗杯盏,用处和瓷器等同,还能做镜子,清晰度如见真人。还能做望远镜,可观极远处,如当面视物。我本来想做出来自己家封窗户用的,但是我娘说,这个不能做,太值钱了,会给家里招祸的。王叔,我能做出来自己家用吗?我给出做这东西的技术,既然我娘说值钱,你可以拿出去卖,大家都有了的话,我家用这个,就不怕招祸啦。就是......你卖玻璃的时候,能分我家一点银子吗?” 说到这,她脸上还应景的露出点小羞涩。 童言稚音很是可爱,但内容含量极大。 辛不降堂堂亲王,一代宗师,一辈子的无语次数都没今天多。 小丫头还挺会装! 他无视了七寻脸上的小羞涩,想像了一下这丫头说的玻璃,便知道价值惊天。 身为武士宗师,且还是军中之人,别的不说,光那东西能制造出远视之物,若是用在军中,可想而知,能起多大的作用! 除此之外,民用功能也很大,别的不说,光能做镜子,能代替窗纸窗纱,能在冬天种植反季节之物,作为商品,其价值就足够惊人。 只要一面市,只怕全大夏国的富豪权贵们,都得抢疯。 这哪是什么生意,这是老天爷在给他送钱呢。 但这样的东西,他是不会拿在自己一个人手里的。 他虽是亲王,也不合适。 得由皇室内庭把这事揽下来。 但该给的好处,不能少了小丫头。 他是看出来了,能因觉得农人辛苦就想着造犁,能因兄长进山觉得危险就想出连弩,能因想屋里明亮些,冬天吃得上蔬菜,就造出那比琉璃水晶更透明且实用之物的小丫头,她的脑子可抵千军! 这样的人,是不能轻易辜负的。 不过是一点利益罢了。 至于说用武力把人强控在手中,辛不降没想过,那不是他的风格。 利益关系才最稳固! 何况,只看一看这小丫头的兄长,真把人逼急了,这是个极其危险的少年人物,只能交好,不能相逼。 这点看人的目力,他还是有的。 辛不降笑了笑:“这生意可做,你给出技术,我给你一成份子,小丫头可觉得少?” 七寻摇头,她只管提供工艺技术,其它的事她懒得管,这事是她猴哥提出来的,当然得问她猴哥呀,她的事多着呢。 “我不知道呀。”她特别诚实,“问我二哥呀,二哥,你觉得少吗?一成能赚多少钱?” 猴哥暗暗翻了个白眼,这丫头还挺会装傻,咱全家就你脑子最好使! 猴哥也摇头,表情十分无辜:“不知道,得问娘。” 生意是他拉的没错,可具体的事情多烦琐?他才不自找麻烦呢,有那空多学习学习岂不更好?他还指着当修界学神呢。 凡事不是还有娘和三妹妹么? 他是看出来了,家里真能拿主意的,其实是三妹妹,办事忒靠谱。 他就负责保护家里人就成啦。 老娘和小五负责享受生活。 至于小寻,她爱干嘛干嘛。 一家子里,还是三妹妹最靠谱啊。 这一刻,猴哥觉得他万能型三妹妹简直就是全家人过好日子的指望,晏家最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被砖的灵素还不知道她二哥想要累死她,正勤勤恳恳在配药。 兄妹两谈成生意很开心,一提具体事宜麻溜的撤,跑到堂屋里就找老娘:“娘,豫王叔请您过去说话。” 公玉明溪一脸问号。 大夏民风再开放,豫王的身份也尊贵,可找她一已婚女子有什么说的? 再一看一双儿女两眼看地看墙就不看她,公玉明溪就知道,她儿子闺女这是给她找事了。 呵,老娘还不知道你们! 公玉明溪哼笑一声。 肯定和刚才小寻被请去谈的事情有关。而事关小寻捣鼓出来的那些东西,那都不是小事。 公玉明溪哼笑完,便正了脸色。 她上辈子的出身,决定了她对政事的敏感,知道接下来要谈的话,事关重大。二儿子四闺女心中都没有对皇权的敬畏,又自持能力心智,行事之间未免太过无忌。 但她却不能把儿女置于危险之下。 看到老娘的脸色一变,猴哥心虚,建议道:“要不,让三妹妹和娘一起去?” 七寻一听,心道猴哥果然是猴哥,特别猴贼嘛,知道咱家要论动心眼、拼谋略,三姐那是王中王。 七寻立马狗腿附和:“对呀,三姐姐,你陪娘。” 孤男寡女的,还是在房间里谈话,是得有人跟着。 灵素一看二哥和小寻,就知道有事,心思一转,就知道了娘为什么一脸慎重,丢下手里的药,对公玉明溪道:“我陪着娘吧。” 二哥太桀傲,心无惧畏,小寻没心没肺,她那脑子想的事情千奇百怪,反正自家人习惯了,随她干嘛,小五心思敏锐却纤弱,都是指望不上的。 灵素心累,凡事还是她来操心吧。 第八十四章节 太为难猴了(求订阅) 公玉明溪拍了拍三闺女的肩,有这样的兄妹,辛苦我闺女了。 等两人进了西屋,灵玉才对着兄妹两一呶嘴:“又给娘和三姐姐找事了吧?来帮忙捡药!要不,还不定得忙到什么时候呢?我们还罢了,总不能让娘也跟着熬一夜。灵舟哥都在这帮忙呢。” 灵启过来后,被派去院后的棚子里看着炭火去了,灵舟在堂屋里帮忙。 灵舟笑道:“一会儿婶娘谈完事,就让她去歇着吧,有我们兄妹几个,一夜总能把药做出来。” 猴哥伸手揉了揉灵玉的头:“嘿,小五你哪这么多话,哥又不是瞎闹,这不是想着给咱家赚些钱,等以后进京,让你随便花用么?” 上辈子的荣国公府,因着银子生了多少事端,她又不是真的不识人间烟火,自是知道银子的重要。 那会儿因自己除了月钱,没个进项,更无父母补贴,无钱打赏那一园子的奴仆,受了多少白眼和暗地里的编排? 她是真没银子么?大观园是怎么来的?她堂堂公侯府的嫡小姐,多少代的财富落于她一身,父亲去世前在江南之地,担着最肥的差事,她名下会没银子? 然而她生死都在捏别人的手里,何况银子? 一句“让你随便花用”说的她心里酸涩至极,但嘴上却不饶人,跺了跺脚,嗔道:“哎呀二哥,别弄乱我的头发,回头我就告诉娘你欺负我!哎,你摸了我头发,怎么还拿药?快快去洗手。” 七寻看了看自己的手,才刚就在捡药,又没碰别的东西,她就不用再洗了吧? 宠妹狂魔七寻也鄙视的看了猴哥一眼:“不讲卫生!” 猴哥:??? 行吧,我一只猴子还要讲什么卫生!真是太为难猴了。 可怜的猴哥被妹妹们赶去洗手。 灵舟在边上忍笑忍的很辛苦。 这一天天的,光看妹妹们斗嘴,昊弟一个男孩儿,在外面挺能的,偏拿妹妹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受憋屈,就挺可乐。 七寻见灵舟忍笑,白了他一眼:“灵舟哥你太不厚道啦。” 灵舟笑道:“行,是哥哥错了,回头夜宵,我给你烤东西吃。” 七寻很好哄的乐了。 烧烤好吃,就是自己烤太费事儿了,她脑子里常想七想八的,一不小心就糊。 有人代劳,自己吃现成的,就挺美。 西屋里的谈话也不知道怎么进行的,灵素中途还出来沏了壶水果茶进去。 当然,这个季节不好拿出猴哥珍藏的新鲜水果,用的是前段时间她晒出来的果干。但这些果子里带着灵气,滋味远比普通的水果茶要好的多。 辛不降喝了口茶,眉头一挑,这果茶中竟然带着真灵之气。 不过一想晏家村所在的这片东泽山脉延绵数百里,往东过了山脉,便是东海域,人迹罕至,山中或有灵地,产些灵果是有可能的。 公玉昊这小子至少是三品武士巅峰修为,只要小心些,还是进得了深山的。 如此家中存些灵果干,便不稀奇了。 对于七寻把连弩图稿送给豫亲王的事,公玉明溪并无异议,这玩意儿自家不能握在手中,太敏感!既然被发现,赶紧送出去才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豫亲王没因此有别的危险想法,而是为自家闺女遮掩,隐下这图稿的出处,她得心存感激! 更何况,人家还另送了好处,等晏家兄妹进京考学,除了会奉上千两黄金之外,还会送一处离两学极近的三进宅子。 京城那寸土寸金的地方,三进大宅少不得上万两银子。更重要的是,寻常人就是捧着银子,那也买不到。 这种地段的宅院,那都是有数的。 至于玻璃生意,辛不降也直说了,其中巨利,他若私人握在手中,虽然不怕,可也避免不了会带来些麻烦,他不耐烦管这些,不如干脆交给内庭,由皇家出面生产和经营,分七寻一层利。 “以后府上女公子若再有这等奇技,觉得贵府不便经营的,亦可遁此例,具体如何分润,可以再谈。” 公玉明溪自然满口答应,自家只需要提供技术,往后一点麻烦都没有,但玻璃是巨利,哪怕只一成,那也是笔巨资。 “殿下考虑的很周到,便按此办吧。只是最终能烧制成什么品质,是急不来的,还得一点一点试验,殿下这边,得找些烧窑的熟手才好,没有烧窑经验的,从头教起,太耽误时间。” 这一点辛不降也考虑到了,他笑着应下。 玻璃固然有巨利,但他更重视的,还是连弩。 沉吟了一下,辛不降开口道:“我刚才听女公子提过,这连弩对材料要求极高,一时没办法解决,但她既然知道需要什么样的材料,想必是有办法的。大夏军械处营造司的煅造之法,是神州最顶级的煅造工艺,这连弩是她设计,她最了解,还望女公子能具体的说一说,所需材料,煅造需要达到什么水平。如果她能提供工艺技术,那便更好。” 公玉明溪听了这话,一时也有些无语。 她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但豫亲王这么说,完全不在意,小寻她才是个八岁的女童,是不是也太看得起她四闺女了? 但连弩拿都拿出来了,这事也没必要拒绝。 公玉明溪只得道:“这孩子常想东想西,我们自家人都不大懂她是打哪想起的,殿下所言之事,还得问她。” 七寻还没捡几片药呢,就又被叫了进去,怎么又有我的事了? 待一听说连弩所需材料的事,七寻不免暗自腹诽了自己,这是给自己找事呀,干嘛手欠把图稿夹在书里? 这就又得把精钢煅造之法送出去了。 会不会太出格了些? 她不了解现下大夏军械的煅造达到了什么程度,只说她自己的要求:“必须得用精钢。” 接着又说了精钢大概的煅造手段和需要的条件:“......算了,我这就去写下来,尽量赶在明晨你们离开前写好,你拿着我写的东西,给精通煅造的老师傅一看,他们大抵就知道怎么煅造精炼,只要所需条件达到,多试一试应该能成。” 呃,辛不降心道,他们其实也不是非急着要走的,但人家没开口留客,自己也不好提啊。 第八十五章节 总算知道要求助老娘我了 说完七寻就麻溜的撤了。 堂屋里还在捡药,她只得回东屋搬了炕桌盘在炕上写工艺流程和各项指标要求。 好在这些东西,尤其是数据都在脑子里,写起来倒也快的很。 她干脆又把烧制玻璃所需建窑的条件、原材料等东西给写了一份,一起交给了辛不降。 “关于玻璃的利润分成,王叔不给我一张契约吗?咱们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啊。” 辛不降听的好笑,小小人儿,偏一本正经脸说着正事儿,简直又萌又可爱。 将来他闺女肯定也不会差! 当然,自家闺女虽然也聪慧,但要是说能比上人家小姑娘这脑子,他是亲爹也不敢这么想。 不过要说可爱,肯定不会比眼前的小姑娘差吧? 辛不降忍笑,也一本正经,表情郑重的回道:“可,然这事是要交给内庭负责的,刚好你父亲便在京城,到时候由内庭与你父亲签定契书就是。” 七寻惊的差点一口老血,啥就跟我老爹签约了?我都不知道我那老父亲是个啥情况呢。 这万一要是老爹他变异了,不再是从前我们喜欢的那个老爹,把我们的银子给卷了,我找谁去? 损失大了呀。 唉,年纪小就是不好,连个签合同的资格都没有。 但她也不好说这合同不能叫老爹签,只能求助的看向老娘。 公玉明溪心里哼了一声,鬼丫头也遇上解决不了的事了吧?总算知道要求助老娘我了。 但她倒不担心晏凤池的人品。 能写出那样雄阔苍遒的一笔字的人,胸襟远非一般人,即便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可人还是那个人,不至于白占自家闺女的便宜。 他再有旁的什么记忆,那首先,他也还是晏凤池! 闺女还是他亲闺女! 自己倒是能签约,但总不能因为这个,现在就跑京城去。 而且一家子,有男主人在的情况下,女主人也不好出面,这又不是她的嫁妆。 她倒是闺女的亲娘,但人家晏凤池,那也是闺女的亲爹不是? 公玉明溪没搭理她四闺女的求助,对辛不降道:“便照殿下所言吧。” 七寻:...... 行吧,老娘是有智慧之人,她觉得行,那就行吧。 反正有猴哥在,自家吃不了亏。 老爹要是还是从前那个老爹,不过是多了一辈子的记忆,那她们就是一家人。要是被穿越,人品又差,嘿,她现在可是姓公玉啊,再是亲爹,咱也不是一家人了,且叫猴哥三姐收拾他。 再说这是她的东西,她还能拿出更好的东西,利益所驱,不怕大夏内庭的主事者,不弃了那合同,继续把银子送到她面前。 想明白了,七寻一下子就淡定起来。 两下里议好事情,病人需要休息,公玉明溪和一直没说话的灵素告辞离开。 辛若暇安顿他叔躺下,也去了堂屋里凑热闹。 等把药配好,还得去厨房里熬制成药丸。几个小子不需要帮忙了,先去后棚里烧烤点夜宵,灵素熬药的空闲,怕他们大半夜的吃的油腻不好克化,还另煮了助消化的汤给送了过去。 七寻和林妹妹给三姐打下手,一个看着火候,一个把灵素制好的药丸分类装好。 公玉明溪不放心去睡,但现下三姐妹就忙得过来,不需要她搭手,便在边上捧了本书闲看。 这一忙,一直忙到天色麻亮,才把所有药丸给做出来。 姐妹三个里,林妹妹身体是最弱的,但除了有些困,脸色倒也还好。 林妹妹对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相当满意。 这段时间的药浴效果不错,虽然还没能做到引灵入体开始正式修行,因为二哥说修行的事情不急,她先天木灵体,一旦修行,速度会比普通修行者要快的多,先把身体底子打好才是最重要的。但是,她现在的体质虽不如三姐姐四姐姐,却比普通人要强的多啦。 二哥说了,她先天木灵之体,先天拥有生气,修行后,引动体内的先天生气,资质只会越来越好。 这对一个上辈子不能吹风,不能吃生冷,不能生气,不能情绪起伏,不能多动,走个路都要喘的人来说,那真是太幸福了有木有? 熬了一夜,结果除了困没啥别的感觉,林妹妹心情好极,不但不肯听她四姐的建议先去睡,还积极的帮忙她三姐姐做早膳。 想着家里有伤员,灵素去叫了猴哥:“二哥去大爷爷家要点豆腐脑回来,早膳咱们就用鸡汤做一份豆腐羹吧,再烤点鸡蛋糕和面包,我再蒸份桂花糯米糕,对了,还有前几天烤的饼干和肉脯,回头辛大哥他们走时,给他们包上一点路上吃。” 今早的早课是没办法进行了,再说有外人在呢。 猴哥自去大爷爷家,灵素心疼林妹妹,不叫她帮忙,让她去外头玩去。老娘却心疼三闺女,帮着灵素做早饭。 而七寻见没她事了,早拿着她的大木刀,去院子里练刀去了。 灵舟就在边上看着,等送完辛家叔侄,他才能回去。 七寻是个但凡钻研的事情,就一定会下苦功夫的人,因此这两个月,风雨无阻,每天都要炼上半个时辰的刀法。 有猴哥指导,她现在的刀法,已经像模像样了。 辛若暇一夜没睡,辛不降也起床了,洗漱后,两人听到七寻在院子里练刀法的声音,出了门站在屋前看着。 看着看着,两人脸色郑重起来。 这刀法委实精妙,小姑娘虽然年纪还小,且身无真灵之气,但一套刀法,耍的大开大合,充斥着一种无以言喻的狂横霸气,和先前一直笑嘻嘻一派天真烂漫的气质,天差地别。 虽然小姑娘招式之间,还显稚嫩,但刀为兵中霸者,小姑娘却深得刀法的精髓,她若成为武士,只需足够的历练,将来只怕又是一个横扫一方的存在。 多少用刀的武者,都无法领悟的刀意,她一个未正式修行的小丫头,竟然刀风之间,已见雏形。 辛不降心下感叹,这是个心有猛虎的小姑娘啊。 她所使的刀法,也不知何人所创,放在整个大夏修行界,这刀法,也堪称顶级了。 辛不降对这家人很好奇,有心想让人查一下,但想想还是算了。 如果他派人来查探,必然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他无意现在就让晏家人置于京城权贵的目光之下,尤其是在连弩横空出世的情况下。 那便是害了人家了。他对晏家人印像还不错。 第八十六章节 这凡事它就怕比较 当然,除了印象不错外,最重要的是,公玉昊也罢,那两个小姑娘也罢,都让他看到了价值。 得让他们成长起来,而不是过早夭折,如此小的年纪,就有如此天资才能,实为难得的天纵之才,对于帝国而言,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只愿这几个孩子长大后,能真的成为护卫帝国的中坚力量。 这兄妹几个都殊为不凡,想必随父去了京城的那位长子,也定不会差。 晏家大概是祖宗多少代积累的福缘,才能得天之幸,被赐予这样的几个孩子吧。 说实话,此时辛不降很羡慕尚未谋面的晏凤池。 得是什么样的爹,才能教养出这样的几个孩子。 他哪里知道,这事儿吧,其实和晏爹真没太大的关系,人家这也算是生而知之。就是晏爹始皇陛下,他自己都是这么个情况。 用了早膳,辛家叔侄该告辞了,辛不降还不显,辛若暇很有些念念不舍,昨夜一夜与晏家兄妹相谈甚欢。他从小就因为太天才而与兄弟们格格不入,难得遇上几个同是天才,且无利益冲突能放心相交的朋友,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出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 虽然人家年纪比他小了些,但这不是晏家兄妹几个,心智不同寻常少年么? 辛不降看了一眼晏家堂屋挂着的字画,厚着脸提出要求:“先生字、画皆是大家之风,不降心甚喜之,不知可否赐幅墨宝。” 若公玉氏只是寻常妇人,他当然不会堂突,冒然去求人家女子的笔墨。 但公玉氏字画堪称大家,别说女子,就是当世文坛大贤,也未必比人家这笔字画强多少,他也是个文化人啊,见猎心喜之下,厚着脸皮开了口。 说白了,没人会世俗眼光去看待这样的书法和丹青大家,人家的才华到了这样的份上,早就跳出了世俗标准的范畴。 这样的水平拿出去,世人必要称一声公玉先生的。 先前还称自己为女郎君,当然一声女郎君,相比夫人之类的称呼,要尊重的多,那是对女子身份地位的一种承认。 但公玉明溪却没想到,这位豫亲王,竟然称自己先生。 先生两字,真不是什么人都担当得起的。 人家大大方方的求墨宝,公玉明溪自然不会拒绝。 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毕竟还指着一家人入京后,这位能痛痛快快的送来宅子和千两黄金呢。 公玉明溪笑着应下。 那边灵玉机灵的去端出笔墨纸砚,她心道还好之前二哥和三姐姐赚了银子,给娘和她买了上等的笔墨纸砚,要不然,娘的书画再好,没有好的笔墨纸砚,那也体现不出娘一代大家的水平,白瞎了娘的字画。 伺候美娘笔墨这事,向来是灵玉的专利。 磨好墨,想着辛不降虽贵为亲王,然而对他来说,可能更值得他在意的,反而是修者的身份。 公玉明溪提笔,一篇笔墨挥洒而成。 此时的公玉明溪,自信从容,气度璨然,若灿灿星华,让人不能逼视。 这哪里还是之前那个言笑晏晏的年轻妇人? 一派大家气度,让人不由折服。 “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仿佛梦魂归帝所。闻天语,殷勤问我归何处。 我报路长嗟日暮,学诗谩有惊人句。九万里风鹏正举。风休住,蓬舟吹取仙山去。” 因大夏并无蓬莱、方丈、瀛洲三山传说,公玉明溪把三山改作了仙山。 辛不降轻吟。 公玉明溪笑道:“这是昔日梦后闲作,让殿下见笑了。” 豫王爷正色道:“先生此言差矣,此词景象奇幻,意境缥缈,却又辽阔壮美,一读之下,气度豪放恢宏,意境阔大雄奇,此等佳作,世所罕见!更别论先生之书法,清逸疏狂,堪称一代大家。今日能得先生墨宝,实为不降此行之幸事!” “委实不敢当殿下盛赞。”公玉明溪谦逊了一句,提了落款“易安”两字。 等墨迹干透,灵玉小心卷起,用专门存放字画的香障木细木筒装好,赠于辛不降。 辛不降珍惜的收入行李,看着灵玉倒笑问:“我观先生之子和三女四女皆有非凡之才,小女瞧着亦灵秀之极,却不知小娘子有何擅长之处?” 公玉明溪笑道:“我这几个孩子,都极聪慧,各有各的优缺点,小女却最似我,她爱诗文,于诗词文章,很有些才情,将来或可青出于蓝。不过到底年岁还小,将来如何,总归得慢慢教导。” 辛不降就知道了,人家小女儿别看娇娇弱弱的,但才华只怕是真的有可道之处。 公玉氏能夸出一句将来怕是会青出于蓝,那这孩子,又是一个奇才啊。 衰,怎么天才都跑到她家了? 自己家怎就轮不上一个? 辛不降嫌弃的看了一眼辛若暇,这小子从前看着还不错,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今儿再看,也就这么回事吧。 这凡事它就怕比较。 失望,心酸,难受! 但本王还不至于想哭! 辛若暇被他王叔那嫌弃的一瞥弄的莫名其妙,怎么了这是?至从您受伤,我鞍前马后,伺候的多尽心呐?就是您亲儿子,也不会比我更体贴周到! 当然了,王叔还没亲儿子,统共一个女儿,也才三岁,且伺候不上您呐。 我都没说累呢,您还不满意了。 以后不伺候您出差了。 辛若暇表示对他王叔不体谅人的态度很失望。 叔侄两亲情的小船,说翻就翻啦。 辛不降懒得理会侄子的腹诽,心里十分遗憾,怎就没儿子呢?要是有年纪合适的儿子,这晏家的几个小姑娘,无论娶哪个,那都是得了宝啊。 辛不降再次嫌弃的看了一眼侄子,年纪太大,不大合适! 这小子怎么就没晚生几年?早早投胎干嘛? 不过年纪虽大些,和小的两个是没可能了,但比灵素丫头也就大了七八岁吧?也不算相差太大?努努力是不是有点可能?是不是还能抢救一下? 可这小子这一夜都在干嘛? 拉着公玉昊那小子瞎聊什么?还能聊出花来?两个大小伙子,一聊聊一夜,还聊的热火朝天的,都闲的蛋疼了? 叔侄两带上晏家友情赞助的干粮点心,告辞而去。 出了门,辛不降冷哼一声,甩袖走在前面,懒得再理这侄子。 第八十七章节 总算没蠢到家 一个觉得侄子太不争气,一个觉得王叔太无理取闹,两人谁也不理谁。 直到出了平安镇的范围,辛若暇拼不过他王叔,深觉姜还是老的辣,只得先开口:“王叔,咱们走官道,还是抄小道暗中回京?” 辛不降冷笑:“走官道,过了临江县,就入了济州府岐山县,直接去岐山县衙,就说我中了异毒且身受重伤,让岐山县知会济州府衙,派人送我回朝歌,你我叔侄性命,就交给济州府一众官员了。” 辛若暇楞了片刻才反应过来。 他原还心说,咱们不是接受的秘密任务么? 虽然差事没办成吧,叫人发现了我们的踪迹,以至于王叔受伤,差事也失败了,但公布行踪,差事岂不是不办了? 待反应过来,才觉得,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嘛。 这一公开行踪,就把目光都吸引到了自己叔侄身上。而且他们二人的性命,整个济州担着,但凡他叔侄再出半点差错,整个济州府乃至的所属的大九州的亲王,都得跟着吃挂落。亲王倒霉被罚是一定的,济州府上下官员的脑袋只怕都未必保得住。 济州府属大九州青州,青州王......啧,王叔这招够损。 青州王原先多想要四王叔的命,现在就得有多想保四王叔的命。如果王叔在他的地界上出事,青州王只怕王位都未必保得住。 谁让四叔就是皇祖父的心头肉,皇家的宝贝呢。未来的武尊甚至武圣啊。 他将来可是帝国未来数百年的稳健基石。 皇祖父是不会让四叔出事的。 不只青州王,回朝歌的一路,途径的所有藩王属地,都得要为他叔侄保驾护航。 够排面!他喜欢! 辛若暇祖母为夏帝元后,他父亲兖亲王居嫡,不过并未居长,被立为下一任夏帝的可能性很大。 但夏帝到现在都未立太子,所以九大州亲王除了四王叔,皆有继位的可能。四王叔在皇室地位特殊,皇子亲王们,无一不想拉拢他,毕竟有了这位未来可能成武尊甚至武圣的皇子的支持,继位的概率更高,也更保险。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最小的。 毕竟都是皇室血脉,谁上位对四叔来说,其实区别不大,都是兄弟嘛。 可关键在于,自己的嫡亲祖母,大夏元后,和四王叔的母妃,是嫡亲的姑表姐妹,都说姑表亲嫡嫡亲,所有皇子亲王,都觉得四叔更偏向他父亲兖王。 但这原本也是可以争取的,毕竟皇家更重利益。 可谁让自己五六岁的时候,测出了不比四王叔差的修行资质呢? 这就给他父王加了好重的筹码,只要他父王不是太过无能,或者脑子一抽做出什么荒唐事,继位的可能百分之八十是有的。 而四王叔又很看重他,常把他带在身边教导,这一来,那些王叔们面上还是拉拢四叔的,但暗地里,是恨不得搞死他和四叔两个。 这次四叔带上他办差,且还受了伤,受伤后表现的还很平静,并不以差事失败而忧烦,现在又要大张旗鼓的回京。 辛若暇现在想起来,很怀疑这次带他出来,四王叔他很可能是在钓鱼! 而他和四王叔,都是鱼饵。 鱼饵就鱼饵吧,反正有四王叔陪着他呢。 想明白了,辛若暇笑道:“行,辛苦了这么多天,有沿路各府、郡护送,我们叔侄可算能舒舒服服的回朝歌城了。” 辛不降冷哼:“总算还没蠢到家。” 辛若暇不服:“四叔,你往常可经常夸我的,今儿这是怎么了?我聪明着呢。俊朗神秀,说的不就是我么?” 还能不能做皇室典范好叔侄了? 辛不降笑骂:“你是十二岁就三品巅峰了?还是十二岁就有一手超绝的医术?再或者八九岁就能制作神弩?再不成,你好歹能写几篇好诗词来?你什么都没做到,到底是怎样的自信,才能支撑着你,说出自己俊朗神秀的话来的?” “不是,这话不是你经常夸我的吗?” 合着四王叔心情不爽,这是拿他和晏家兄妹几个比了啊。 可大家不都是天才吗?只是天才的地方不大一样么? 辛若暇觉得他叔这是酸了。 啧,您倒是自己生个优秀的儿子啊。 爹生娘养的,这天份的事情,怪不上他吧?他觉得就个人努力方面,他还是做的挺好的。 辛不降懒得跟侄子再扯这些,只问他:“你觉得晏家三女灵素如何?” 挺好的呀,小姑娘话不多,但医术是真的好,一双眼灵气逼人,虽然年纪还小,但气质沉静,唉,可惜自己家那些妹妹,一个个的,除了傻玩傻乐的,还爱相互攀比,闹腾的实在让人头痛,一点也不可爱! 公玉小寻就挺可爱的呀。 另外最小的那个妹妹,长的跟画儿上出来的小仙女似的,看着就赏心悦目嘛。 公玉昊这个哥哥当的,可真幸福。 都是哥哥,自家那些妹妹,跟人家不能比啊。 感叹了一下,突然就回过神来,辛若暇瞪大了眼:“我的王叔啊,您单提起灵素妹妹,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辛不降斜了他一眼:“你说呢?” 辛若暇赶紧摇头:“我啥也不想说。王叔啊,灵素妹妹离着及笄那还有几年呢,她好是极好的,可在我眼里就是个小妹妹,你这一说,我怎么感觉全身都不舒服?再说了,公玉昊是我兄弟,灵素妹妹那可是他一母同胞的嫡亲妹妹,一个娘胎里待了十个月的同胎妹妹啊。我当然也是当妹妹看的。您可别胡乱给我婚配啊。我要是真生出那种心思,我还怎么和公玉昊做兄弟?我不是那样的人!” 这小子二十岁的人了,男女之情那根弦还糊涂着呢。 都说少年慕少艾,谁年少的时候还没个把喜欢过的少女? 想当年自己也曾有过喜欢的少女啊。 这小子从来都对京城的那些个少女不屑一顾,啧,不会是修炼修傻了吧? 辛不降用奇异的眼神看了侄子一眼。 辛若暇被看的炸毛:“又怎么了?” 辛不降冷哼,没搭理他。 不过心里还是挺可惜的,晏家的几个小姑娘,多好啊。可惜皇家除了辛苦暇这小子,别的还真配不上人家。 第八十八章节 失望 辛不降觉得晏家人,显然也不是那等攀附富贵之人。 当然,若是那等攀龙附凤的人家,他也看不上就是了。 罢了,总有这小子后悔的一天。 叔侄两直奔济州府。 而晏家这边,灵素和猴哥把银子都交给了老娘。 一千一百两银票两人交的利落,但猴哥卖吃食的五两银子,给的时候很是犹疑,要不要跟娘要过来零用? 兜里没钱的感觉很不美好。 公玉明溪摇头失笑。 傻儿子想什么呢?我这当娘的是那么小气的人? 看儿子盯在银锭上那念念不舍的小眼神,公玉明溪大方一挥手:“这五两银子给你们兄妹零花,不是说要去县城么?回头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 猴哥一听这话,可开心了,傻笑着一跳就蹦去找他小寻妹妹:“小寻,娘给了五两银子给我们零用呢。” 咦? 七寻也来了情神,立马从炕上爬了起来。 五两银子能买不少东西呢。 “二哥想买什么?我们明儿去县城买呀。” 原本计划是今天去县城的,结果吧,遇上了豫王叔侄,耽搁了一夜没睡,这会灵舟灵启回去补眠了,自己家除了猴哥还精神,其它人也计划着补眠呢。 猴哥听了这个问题,挠头想了想,发现他也没什么要买的嘛,那他要银子干嘛? 娘难不成是觉得,反正到了他手里,还可以赢回去? 他下次也不故意放水了,虽然要银子好像也没用,但放在兜里很有安全感不是? 小寻说过,男人还是要存点私钱的。 猴哥想不出自己需要买什么,只得把这个问题丢回去:“小寻想买什么?或者问问三妹妹和小五?” 七寻,七寻她想了想,好像自己也没什么要买的。 得了额外零花钱的喜悦瞬间去了大半。 哎,虽然没有富可敌国,但总感觉提前进入了富可敌国的精神层次,银子现在对她和猴哥来说,不就是个数字么?天天在家吃在家喝的,又不缺穿戴,委实没用银子的地方呐。 七寻苦恼的一挠头:“给娘和三姐姐还有林妹妹买首饰?” 可衣裙首饰,但凡好些的,这点银子也不够啊。 才感觉银子就是个数字,这就又感觉银子不够使了。唉,生活真是复杂啊。 猴哥哪里会去想什么首饰裙裳的价格,一听这话马上点头:“不是说新年要穿新衣裳吗?那就买。” 七寻叹气:“可五两银子不够啊。” 猴哥:??? 五两银子明明能买挺多东西的呢。 手里的银子,它突然就不香了。 七寻丧头伤气倒在炕上,猴哥在炕沿上坐了,两人小声嘀咕,七寻道:“要不,过两天我们进山,二哥你偷偷打些野味,咱们去县城卖了,给娘和三姐还有小五买套首饰如何?要是有多余的银子,再买点好料子回来,二哥你多做两套衣袍。” 她猴哥盛世美颜,不好好打扮浪费了啊。 “说起来,二哥你上辈子的那套锁子黄金甲超帅超燃的,可惜非军中人不得着甲,要不然咱们想办法照那款式打造一身多好。” 不过打造的话,是不是忒费金子了些?猴哥那套战甲,是东海龙王为了讨好他送的。 和龙王拼财力,七寻表示真心拼不起! 这个想法暂且还是算了吧。 当然,猴哥的凤翅紫金冠也足够时尚骚气,特别配她猴哥齐天大圣的身份哩。 至于那什么藕丝步去履,七寻倒是没太在意。 不行,她得给猴哥设计两套常服。必须让她的大圣哥哥每天都盛世美颜。 “二哥,我们偷偷赚多一些银子,我给你专门设计两套常服,从里到外,从头到脚,保管你穿上后,成为大夏帝国第一帅。你觉得怎样?” 猴哥立马来了精神:“当真?” “那当然了,大圣哥哥你可是美猴王,这辈子也必须是颜值界顶流。要不然都对不起咱娘把你生的这么帅。” 要不猴哥觉得小寻是他的小知音呢,忒会夸人了。 美滋滋! 就是,这里头吧,它有个问题,猴哥问七寻:“咱娘要是知道我们偷偷赚钱,挨罚是你认还是我认?” 七寻一脸控诉的看着她的大圣哥,这还用问?背锅当然是你来啊! 好吧,为了帅,不就是挨回骂,受老娘几拳,遭几个白眼么? 他承受得起! 不过猴哥觉得自己不该独美:“给娘和三妹妹小五还有你自己也设计两套,我多赚点钱,保管足够你买料子首饰的!” 七寻点头:“要不,给爹和大哥也准备两套?” 要不是昨儿想起来在豫王叔面前给她的老父亲涮点存在感,她都差点忘了,她还有爹和长兄呐。 老爹也是,虽然灵魂有可能不一样了,甚至可能被人夺舍,但身体不还是咱们的老爹,合着一封信后,就没了第二封,这是彻底把咱母子几个给忘了? 要不是之前八九年,他是自己的好爹,都不想再搭理他。 猴哥挠头:“那就准备吧。反正年后考的中不中的,不都得回来吗?现在的问题是,你画出款式,谁来做?小寻你又不会针线啊。” 办法总比困难多,有钱一切都不是事! “五婶的娘家不是有绣铺吗?我们去请人家的绣娘帮着做就是了。” 两人嘀咕完,七寻补觉。 公玉明溪和灵素灵玉收拾完家里,也过来补觉。 大白天家里得留门,猴哥一夜没睡到没什么影响,就在西屋里做木工活。 那张铧式犁的图稿豫王没拿走,猴哥听小寻说这种犁用于耕地,很是节省人力,春耕之前就得做出来,能给族人们省很多事。 猴哥最近被娘几个输灌了一脑袋农事的重要性,就觉得这犁很重要,既然春耕要用到,小寻也计划着进山后回来就做,现在玻璃不用自己烧制了,大概不需要再进山去找地方,这农具现在就可以着手打造了。 多做些出来,以后也能多分些给族里人。 他近来一直帮忙干木工活,这些图纸早就能看懂,因此拿了工具,就忙活起来。 等七寻娘几个醒来,已经是大中午的,木工活之余,猴哥把午膳都做好啦。 吃了午饭,七寻才发现,她可爱的大圣哥哥,已经快把一个铧式犁的框架做了出来。 至于铁耙的部份,还得去铁匠铺里定制。 对于豫王竟然没有重视铧式犁这件事,七寻还是有些失望的。 第八十九章节 从零开始就不值得努力吗? 若是有朝廷背书,农具的推广无疑会更快。 而且这种新农具的大面积推广,各级行政衙司,肯定也会给出一定的优惠利民条款,如此百姓得利,对朝廷而言,提高生产效率,就能开垦更多的荒地,哪怕每个独立的家族只多种一分地,偌大一个帝国,每年带来的粮食增产,也是极为可观的。 大夏立国数百年,在对权贵圈地扩张上,还是控制的十分严格的。权贵们的地,多是朝廷赐予,一旦发现有权贵豪富非法圈地,重则丢命,轻刚丢官罢爵罚产。大夏律法之严,几可与七寻上辈子历史上的大秦相媲。 在这种对土地政策的严控之下,除非遇上极为严重的天灾,且当地衙门又救治不力,否则很会少会有大面积的流民流窜,各州百姓相对安居,这才是帝国强盛的根基。 可惜,能安居,却未必能乐业。 生产力的低下,造成了农耕的艰难。 农民的日子,那是真的苦。 哪怕是因为临山,遇上灾年还能从山中讨吃食,甚少有人因饥饿而死的晏家村,家有余粮余粮的人家也不多。 想想前世,种花家的农民,非但不用交农税,国家为保证耕地,种地的农民还有各种农业补贴款,而且除了一些面积极小,不适合机械进地的自留地,百姓家种些自家吃用的蔬菜外,种粮的田地,几乎全部是机械耕种。 七寻想想前世去过一次的祖籍老家,农村那一幢一幢整洁漂亮白墙灰瓦的徽式小别墅,就想,倘若有一天,大夏的百姓,也能过上那样的日子,那这人间,该是多值得留恋的人间啊。 梦想太过遥远,几乎遥不可及,但从零开始,就不值得去努力了吗? 七寻总想做些什么。 所以她想到农具,便会有种紧迫感。 她不是不清楚,单凭自己对一些生产工具的改进,也许能改变的并不多,真正能改善百姓生活的,是从上而下的利民政策,但这些不是她能左右的。 她只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所以才会对豫王无视铧式犁而感到失望。 她是发现了,大夏对农业生产的重视,无疑弱于对军事的重视。 当权者自然知道农为国之本,否则不会有严禁圈地政策。可朝廷只在政令律法上想办法,从上流进行控制,却拿不出具体提高生产力,提高粮食产量的下游办法。 其实她完全误会辛不降了。 辛不降又不是那种温室长大,没见过外面世界,只知道享受皇家富贵的皇子,他当然能看出那新式犁的作用,但他身在军中,是不能朝民政伸手的。 一种新式犁的推广,说小也说,说大,那便是天大的事。 凡是涉农的事情,对于他们这种身份的人来说,其实都不是小事。 他之所以没提,也是知道知道七寻既然要做出这种东西,肯定是要在晏家村试用的,但凡效果好,自然会从晏家村往周边扩散,当地县令只要脑子里水不多,这种能涮政绩的事,就不会放过。 而据他所知,临江县令,可不是草包。 那是京城齐国公府李家的嫡幼子李行简,打小便有些名声,是个才情兼俱的实干家。二十岁出头便考中进士,在翰林院待了三年,又在六部轮了一圈,这才被放出来历练,一旦做出些政绩,往后至少一个正三品文官是少不了的。 他在临江任上已经三年多,临江一县被治理的还算不错,再任三年,如果政绩不差,就该升一升了。 齐国公府世子是他嫡亲的兄长,上有齐国公府支持,他若再有拿得出手的政绩,再升,只怕就是五品的郡府行政长官。跳个一两级升迁,对他这种权贵出身的世家子弟来说,并不稀奇。 有这种几乎捡便宜的涮政绩机会,辛不降不信,那李行简会放过。 所以,他才没提那新式犁的事情。 “你不是说农事重要,好的犁能帮上大忙吗?所以我看到图稿后,闲着没事就做了。现成的木料,照你的图纸尺寸做起来,还挺简单。明天再打磨一下,就能安装,不过你这上头标注的铁耙,只能去县城定制了。” 说到这里,猴哥还挺遗憾:“早知道当初哄哄太上老君那老头,跟他学点炼器炼丹的本事,如今就不用做什么都往铁匠铺跑了,我就能给做了啊。” 不过想想他大把大把偷吃的那些九转金丹,猴哥怀疑,太上老君那老头,他大抵是哄不好的。 七寻安慰她猴哥:“不怕,二哥真想学,虽然炼器我是不会的,但一些煅造的工艺我还算知道些,以后有条件了,咱们自己试试。” 打造铧式犁的事情有猴哥,七寻便在西屋取了纸笔,开始画打谷机。 边上猴哥一边干活,一边提醒她:“不是说要做车厢的吗?你要是有空就先把图纸画出来,最近我赶着做好,做好还得上漆,年前不是要赶着用吗?” “行,今儿我就给画出来。” 提到驴车,自家出行的工具,那得造个面上看起来低调,内里却得是豪华配置的才行。 车要想乘的舒适,减震是必须的。 这倒让她想起,得有弹簧才行。 弹簧别看就那么简简单单弯弯曲曲的一根,其实对材料和工艺的要求,现下这种煅造手艺,还真未必能达到。 但愿常去的那两家铁匠铺的老师傅给力些。 冬日的午后,阳光挺好,晏家母子几个各忙各的,七寻和猴哥待在西屋,灵素在堂屋里配药,从辛家叔侄身上赚了一千一百两后,灵素觉得小寻提醒她制药丸的事情,很值得去试一试。 但有些药方所需药材珍贵,如果想卖给普通百姓的话,成本就太高了,得换成药性相近的常见药材才行。 她只能先试配,效果好的话,才能最终定下药方。 而公玉明溪则盘坐在炕上,笔墨置于炕桌,在整理一些前世的典籍和诗词文章。 那些璀璨的文化,若不传世,就太遗憾了。 哪怕那些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文道大贤,并不曾在这个时空存在过。 第九十章节 希望这次不要太寸 公玉明溪以为,徜若她能让大夏人看一看那些典籍诗文,于大夏人,难道不是一件幸事么? 她自然不至于无耻到把这些文道财富以已之名宣扬,她想好了,她编撰之书,以无名氏为名,然后造个假,做旧成失传古籍吧。 造假这档子事呢,对于大半辈子都在和金石打交道,续编了《金石录》的她来说,实在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 七寻画稿画到一半,觉得有些冷,想回房从橱里取件披风披上,结果就见美娘在奋笔疾书,一问,才知道老娘在编写啥。 七寻来了兴致:“宋后文化,亦有璀璨之处,如元曲,一曲《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叫人不胜唏嘘,心中发酸,而秋末初冬天地萧瑟也跃然眼前。清代也有个出身贵族的诗人,叫纳兰容若,家族曾显赫一时,后来败落,他的一首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让多少后世人惆怅动容。宋词固然是历史长河中最璀璨的明珠,能与之相比的,也只有唐诗,但元曲亦有其独道之处。” 公玉明溪回味了一下那曲《秋思》,又细品了纳兰容若的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不免痴了一回。 回过神来,只余一声叹息。 七寻道:“诗词之美,便在于能引共情,不过我更爱雄阔豪放之词,我们种花家的一位开国伟人,亦曾有一阙《沁园春》,我以为,纵观历史所留诗词,这阙《沁园春雪》,论气象之雄伟,当属一流。” 公主明溪按下心中低惆,笑道:“你背来我听听。”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茫茫;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池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公玉明溪听完心道,这是何等的内心强大之人,才能写出这样的词! 意境壮美,气势恢宏,整阙词大气而磅礴,那种豪迈之胸襟,岂是常人所能有? 对于历代开国帝王,后世即便同为帝王,也甚少公开藏丕,这位小寻所说的伟人,却毫不避讳,直言抒意,又是何等的豪情万丈,和对身处的时代,以及对自己时代人物的自信,才能站在历史的角度,傲视那些历史上的一代开国帝君,并说出“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这样的话来。 当然,以小寻对她曾经的时空的描述来看,这位伟人,确有资格。 他确实带领着那个时代的风流人物,创造了一个美好而让人向往的新世界。 始皇陛下一统六国,造就了后世的大一统,而这位传人,却带领着他时代的那些天纵英才们,创造一个更强大,更美好的世界。 那个时代的杰出英才们,其丰功伟绩,未必后无来者,却至少前无古人。 七寻是真的喜欢这位的诗词,尤其那句“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那种骨子里的自信狂放,诗中的铁骨峥嵘,让人一读之下,便觉得畅酣淋漓。 虽然在娘这样的诗词大家面前论诗词,有点班门弄斧之嫌,但自己的娘,又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再说,也不过就是谈谈自己喜欢的人和诗词而已。 每一个人喜欢的风格都不一样。 有人喜欢婉约,有人更喜豪放。 有人两者皆爱。 公玉明溪对这位伟人的诗作却有了浓厚的兴趣,她知道四女儿过目不忘,既然喜欢这位的诗词,肯定是读过的,让她得闲默写下来。 七寻自然应下。 那位的文集,她全部都有收藏,可惜,现在空间是打不开的,七寻有感觉,等她能正式引灵入体,踏上修行之路,或者空间就能进出了。 这段时间,听七寻讲史,公玉明溪也知道了宋后还有元明清等朝代,又听她介绍元曲,让小寻如果记得,也写下来。 七寻笑道:“娘与其让我默下来,倒不如让小五去整理。于诗文上,我拍马也不及她。” 她是个理科生啊。 公玉明溪一想也是。 虽然小五生活的时空,和她后世历史是有些出入的,但大体脉络相似,即便是大宋,在她去世后,也有不少著名的诗人,她就听小五提过一位叫辛弃疾的,此人军事政务诗词甚至个人武艺,都极为出色。 把事情推给林妹妹,七寻赶紧溜了,偶一发诗情尚好,但与亲娘论诗词,简直头秃好吗? 她还是老实当她的工匠吧。 她自己计划要编写的基础教学课程还没编完呢。 灵舟哥说,如果真的编出来,以后在族学中引入,是件很有必要的事情,哪怕族学不用,他们这一支,以后凡是要进学的,都必须学习。 但七寻还是很希望能在族学中引入那些基础课程的。 因有族学,晏家村识字的人不少,但目前有功名的,晏刘两姓,也就只有晏爹晏凤池和五叔这位秀才。 也正因为如此,家中对大堂兄的县试才特别重视。 如果再出一位秀才,将来再考上举人的话,晏家从耕读人家,也能勉强说成是诗书门第了,毕竟一门三位有功名在身,除了那些累世的书香门第,还是很少见的。 因为老娘闲来要编以无名氏佚名为作者的书,灵玉被她叫来辅助整理,所幸灵素现在也只是试配药,并不需要人搭手。一家人各自活,皆有事情。 第二天兄妹几个约好去县城,因为人多,灵启因为自家的牛车要送货,特意去族长家借了牛车。 堂兄妹五人一起往县城去。 公玉明溪因为编书的事情才开头,不愿跟他们一起往京城跑,就留在了家中。 哪怕是这辈子,灵玉也就才去过一两次县城,平时还是难得出门的,一路上好奇的打量着沿途的风景。 可惜入冬了,落叶寒风,满目肃杀,真是没什么好看的。 七寻觉得她猴哥是事故体,希望这次不会再遇上个纵马伤人的,要不也太寸了。 第九十一章节 藏私房钱 好在进城后并未遇上什么事,灵启给五叔带了些豆制品,还有二爷爷家让捎来的山里的干货,七寻兄妹这边,则是带了些腊肉野味和香肠,一些自制的点心,还有坛虎骨酒,一坛酸菜,这是上次答应要送给五叔的。 灵启要去找小五爷帮忙寻铺子,所以野味点心豆制品这些,兄妹几个也给他备了一份,他虽不开饭,平素多在外面吃,但拿去送人也是好的。 他在街面上混,人情往来这些少不了。 自家送的这些东西,都是实在的好东西,送人很是拿得出手。 此外七寻还记着至味楼的人情呢,这次她打算送几份菜谱过去,猴哥这几道菜练的不错,一道开胃的酸菜鱼片汤,一道大煮干丝,一道平桥豆腐羹,一道清汤狮子头。 前一道是开胃汤,适合大部人口感,第二道和第三道,味道清淡鲜美,还能刚好推销一下自家的豆腐生意。最后一道淮扬名菜,其实对刀工和食材的处理,要求挺高。 七寻送这四份菜的菜谱,也是经过考虑的,要是酸菜鱼片汤能推出去,那就能卖酸菜。 大白菘是少有的几样过冬储菜,因此但凡有空地的,农家人都会种一些,就指着它过冬呢。要是酒楼里用这道酸菜鱼片汤,大可组织村里的妇人们积些酸菜拿去卖,这是长期的营生,发不了财,但能赚几个铜子补贴一下家用。 而大煮干丝和平桥豆腐也是为了把自家豆制品的名声打出去,顺便还能开发个稳定的销售渠道。 至于狮子头,那是要用猪肉的。 家里做豆腐,为了处理豆渣,大伯娘和婶娘们,可是捉了二十多头小猪崽回来养。七寻一看就这规模发展下去,都能开个养猪厂了,赶紧让猴哥去建议把除了种猪外的公猪都给阉割了,这样养的猪,容易长肉,能更早出栏不说,肉质也要香嫩的多,没有时下猪肉那股子腥膻味,这东西因为味道实在不好,富贵人家嫌弃,是不上桌面的。 随着豆腐生意越做越好,猪肯定也是要越养越多的,大爷爷那边,都在想着,自家再养太多猪,实在是忙不过来,是不是动员村里人也养些猪,哪怕一家养上一两头呢? 自家的豆渣可以赊账,等猪卖了再还豆渣的钱,如此一来,族人们能添个收入不说,也不怕养不起猪,自家那些豆渣,也有了去处,不至于丢掉浪费。 其实这豆渣,也是很好的食物。人是能吃的。 只是太多了,自家总不能见天的吃这个吧?偶尔做个豆渣饼还好,天天吃,这谁受得了? 又不是荒年里,实在没别的吃的东西,不吃就得饿死。 到时候一村里几百头猪养下来,哪怕一天杀上一头,专供给酒楼食肆,也是能消化掉的,不至于养了一年半载的,结果血本无归。 只要自家村里出的猪肉品质过硬,就不怕那些追求菜品味道的洒楼食肆不要。 实在不行,还能做成腊肉腊肠,往外地卖嘛。 大爷爷为此还去找过族长,族长一想这事儿是好事儿呀,但晏氏素来与刘氏同进退,这养猪的事情不能只顾晏氏,还得去问问刘氏那边干不干。 刘家人一听喂猪的豆渣能先赊着,自家再每天打些猪草,伴上稻壳麦麸,除了劳累一下人,还有捉小猪崽的成本,其它的还真不需要花费什么。 刘家的族长满口答应下来。 当然,这也是猴哥在提起阉猪的时候,保证过这样养出来的猪肉肉质香嫩,并且说有办法把猪肉卖出去,大爷爷才有底气来找刘家族长商议的。 而猴哥,当然是有底气才说出的那保证把猪肉卖掉的话。 红烧肉它不香吗?还有糖醋排骨,酱大骨,酸菜肚丝,狮子头,钦工肉圆,卤猪头肉,椒盐猪蹄,黄豆炖猪脚,灌香肠,九转大肠,小炒肉,粉蒸肉,一只猪身上的东西,他有上百道菜谱呢。 这些菜谱,那都是小寻和小五两个整理出来的,其中数道,他都尝试着做过啦。 味道确实不错,他尤其喜欢卤猪头肉和红烧肉,老香了。 哎,谁能香到,他一只猴,有一天会无肉不欢呢?猴哥表示,他自己都没想到。 说实话,至味楼的大多数菜,还真没有小寻和小五提供的菜谱做出来的菜美味。 猴哥不信自己拿出这些菜谱,做出来后让酒楼掌拒的尝过,他会不动心。 几人决定先去五叔家把送五叔的东西递过去,然后再去找小五爷。 猴哥兜里有五两银子,底气很足,觉得带上堂兄和妹妹们去至味楼吃一顿完全没问题。 反正这五两银子买不来他们计划中的东西,留着又没别的用途,猴哥和小寻又暗挫挫的想着偷偷赚些银子,所以这五两银子,猴哥决定今儿给花掉。 想到过几天就能偷偷赚些银子,到时候自己连小寻也瞒着藏一点私房,猴哥心里完全不慌! 到了五叔家,五婶秦见一下子来了五兄妹,忙把人往院里迎。 兄妹几个把东西从牛车搬下来,灵启道:“这些是家里做的豆制品,如今天寒,也放得住,留着慢慢吃就是了。另一些是二爷爷和二祖母让捎来的山货。再有,二婶让昊弟他们也给捎了些她家存的腊味,三妹妹自己做的点心,还有一坛子虎骨酒,一坛子酸菜,您看放哪,我给归置好。” 上次小寻和昊儿过来,就送了不少东西,这次又送了这么多,老家日子现在好成这样了? 秦氏忙道:“怎送了这么多东西?我们在城里,并不缺什么,上回就说过万别这么送!赶了一路了,东西不急着放,先喝点茶水歇一歇。午膳想吃什么?五婶给你们做。” 灵启笑道:“坐着牛车,并不累的。我们一会儿还要去趟码头找小五爷,把东西归置好就得走,中午就不在家里用午膳了。” 秦氏给几人倒了茶,又要拿点心,夫君和儿子夜间读书,家里常备着两样点心,刚好招待侄子侄女了。 灵素拦了:“我们喝杯茶就行,五婶不必拿点心,我娘还让我们给五婶捎了些自家做的点心呢,不比点心铺子里的差。” 一边说,一边把点心拿了出来:“五婶尝尝味道如何?” 自家侄女,秦氏也没多客气,拿了灵素取出来的几样点心尝了尝,眼眸一亮,赞不绝口。 灵素就笑道:“这些点心其实做起来不难,我娘还说,要是五婶在县城没别的事,想做点生意的话,不妨开个点心铺子。若五婶觉得可行,我们把点心方给五婶就是了。” 第九十二章节 秦氏取经 秦氏的大嫂娘家就是做生意的,大嫂也有嫁妆铺子,生意还不错。 按说秦家是书香门第,一般不会娶商户女,但备不住秦氏的大嫂看上了秦家大哥,非他不嫁。 秦大嫂在娘家受宠,为了结成这门亲事,人家也是花了心思的,不只找了许多人说和,还承诺给两个南大街的门面作嫁妆,秦家当时并没答应,只后来秦家大嫂自己大着胆子找了秦家大哥,大概是女追男隔层纱吧,反正最后成功拿下秦家大哥。 秦大嫂从小耳闻目染生意经,做生意精明的很,成亲后没几年,原本只两间铺子的生意,就扩张成了四间店,秦氏和秦大嫂姑嫂关系不错,生意经听多了,很有兴趣,就跃跃欲试的想试手,只可惜找不到合适的生意。 这会儿听灵素这么一提,当即心动。 因为家里两个读书人,夜里读书常至深夜,她便习惯买些点心给那父子两个当夜宵,县城的点心她大多都尝过,灵素做的这些点心,味道比那些点心铺子买的,只强不差。 这生意还真能做。 关键是,这些点心,口味样式都特别,和别家点心铺的点心不一样。如此也不怕同人家竞争。 但如果只有这几样点心的话,零散卖点还行,想开个铺子就不够看了。 秦氏把自己的顾虑一说,灵玉就在边上道:“五婶婶不用担心这个,这些日子,三姐姐试做过好多点心,足有二三十种,这次拿来给五婶尝尝的,也就是其中几种罢了,还有味道更好的。真要开铺子,不怕开不起来,我们往后还能再想点别的口味的。要是五婶婶打算开铺子,以后试做成功的点心,方子都给五婶就是了。” 秦氏心下一定:“味道都不比这个差?” 灵素就笑:“各人喜欢的口味不同,倒不好说差不差的,但肯定不会比市面上其它点心铺子的味道差。关键是这些口味和样式都极新奇,外面没得卖的,只要吃了一回喜欢上了,那就只能从您这里买。我家玉儿嘴最刁,她觉得点心好,那就错不了。” 荣国公府极为奢糜,一道茄鲞能配十多只鸡,九蒸九晒才能做成,不管怎么说,老太太在时,至少吃食上头,是没人敢苛待林妹妹的,她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只是,到底身子太弱,再好的东西,她也不过就能尝个味罢了,养的她的胃对食物要求越发苛刻。 灵素说她尝过觉得好,那就不会差,这倒是说对了。 秦氏是个干脆的人,听了这话,当即就道:“那行,我就开个点心铺子,我也不白要你们的方子,真拿银子买方子吧,说实话,这些方子我还真买不起,不如算合伙儿,给你家五成利,如何?” 她家只提供方子,别的又不管,灵素就道:“至多三成,生意上的事情都得五婶婶一个人操持,我们顾不上的,您这边还得租铺子什么的,都是五婶婶您一个人忙活。多过三成利就是我们白占便宜了。” 说实话,只拿方子的话,就相当于技术入股,三成是真不少了。 秦氏想了想,单纯只是一方拿方子入股,另一方负责生意的事,别家也是分给出方子的一方三成利,这种合作方式也常见。 如此也不算自己占二伯哥家的便宜,便笑道:“那行,就这么说了,我先在县城托人找找合适的铺子,回头你们再教我这点心怎么做。” 光有方子没人教,也是不行的,她厨艺是不错,但之前也没做过这种精致的点心啊。 “行,但这些点心多是烤制,要另外搭建烤炉,倒也急不来。这不是刚好快新年了吗?新年时,五叔五婶肯定要回老家那边,到时候我们再教您也行,要是铺子找的快,我寻个空过来教您也行,便看您这边方便。铺子要是找的顺利,年前还能赚上一笔呢。” 秦氏想的也是这个,寻思了一下,秦氏笑道:“赶着年根儿,位置好的铺子只怕不大好找,倒也不急。真不顺利,那就新年回去再学不迟。” 又说了会儿话,灵启和猴哥把东西归置好,一行人起身告辞,秦氏见他们真有事要办,也未多留,她叮嘱几人回去时再来这边一趟,有些东西要捎回去。 等侄儿侄女一走,秦氏想到点心的生意,心里也是火热,再是才女,也得要吃饭啊,银子这东西,谁还嫌多?她把侄儿侄女送来的点心,分了一份包好,提着就往娘家去寻她大嫂。 这做生意的事,咨询咨询大嫂的意见是没错的。 再说大嫂于街面上熟悉,想要找处不错的铺子,还得指望大嫂帮忙呢。 秦氏大嫂听说小姑子过来寻她,还纳闷,前天不是才见过么? 怕有事,她忙起身去迎,等见了面,见秦氏脸色不错,秦大嫂松了口气,打趣道:“前儿才见,今儿就又想我了?怎么还提了东西来?” 一边说,一边携了秦氏的手,就往后院里去。 秦氏笑道:“今儿来是有事想求嫂嫂帮忙的,等会儿进了屋,您先尝尝我给您带来的点心,我再说是什么事。” 秦大嫂好笑的很,打趣道:“咱们姑嫂,有事直说就是了,怎么还费心的想先拿东西堵我的嘴?都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你放心,我不是那样的人,拿了吃了,我手不短嘴不软,看你到时候怎么办!” 秦氏就爱她大嫂这一点,为人大气利落又风趣。 她听了嗔笑:“等你尝了再说吧。” 两人相携着进了后院,在花厅里落了坐,秦让把点心盒交给大嫂的丫鬟,让她找盘子摆上,等丫鬟摆好盘端来,秦氏指着点心道:“尝尝味道如何。” 秦大嫂一瞧,就笑了:“好亮眼的点心,不说味道如何,光看这精致的花样儿,就叫人恨不得立时尝上一口,闻着也香甜的很,想必味道是不错的,要不小姑你也不会巴巴的送来叫我尝。” 一边说,一边捻了一块尝了:“不错,软甜香糯,你这是从哪买的?市面上可从未见过这样的点心。这家铺子的生意,往后必火。” 秦氏听了这话,开心不已。 大嫂在生意上的眼光,那是没得说,她都这么说了,这点心生意果然做得。 第九十三章节 请医 “不是外头买的,我婆家二伯哥家的孩子送来的,说是自家做的。嫂嫂,我这不是一直寻思着做个什么生意,一直寻不着合适的么?你说这点心的生意,能做不?” 秦大嫂听了讶异:“你那二伯哥,不是读书人么?之前中了举人,那样的人物,满临江县但凡有点头脸的谁人不识?你大哥就极推崇他。他们家这是想做生意?不是说你那二伯哥去京城春试了?我听你大哥说,很可能高中。之前也没见你提过他家里人还有这样的手艺啊?” 秦氏就道:“读书人就不做生意了?您那妹婿也是个读书人哩,我不是一样想着赚点银子?这读书人,才更需要银子啊,没点家资,那都读不起,我一想到您妹婿和您外甥以后要考举人进士的,我就为银子愁。笔墨纸砚书,哪样不贵?” 秦大嫂瞪了她一眼:“你若是缺银子,不拘是跟我说,还是跟你哥说,我们还能短了你的?” 秦氏心下一暖,笑道:“哥哥嫂嫂疼我,我是知道的,可救急不救穷嘛,总不能万事指着嫂嫂和哥哥。再说,您和哥哥也有一家子人要养呢,我是出嫁女,难不成还能整天回娘家要吃要活的?我成什么人了?就是我能这么干,您妹婿也不能答应啊。他一个大男人要是天天想着沾岳家便宜,那成什么了?” 秦大嫂点了点她的额:“妹婿岂是那样的人?你再是出嫁了,那也是咱爹的亲闺女,我夫君的亲妹妹,我嫡亲的小姑子。话说回来,这点心是真的好,这生意自然能做。只是,人家的方子,能给你不?你来找我,是想问铺面的事吧?” “嫂嫂果然英明,正是想问您哪有合适卖点心的铺子呢。”秦氏觉得她大嫂是真聪明,一猜就猜中。 至于方子的事,秦氏觉得没必要藏着掖着:“方子他们愿意给我,不只这几样点心,还有十来样呢,说是味道不比送来的这些差。我说我也不白要方子,要是铺子开起来,给他们家三成利,他们家往后有新方子,也会给我。” 秦大嫂点头,晏家家风不错,堂兄弟几个也团结,当初公爹就是看中妹婿的人品,才把妹子许给他的。 这些年,两亲家往来还算愉快。 妹婿那二堂兄若是真考中进士,人家那门第可就又高了一个层次,不说这是自己嫡亲小姑合该帮忙,只看妹婿那兄弟的前程,这时候交好就没错的。 秦大嫂点头:“分出三成利挺好,谁也不吃亏。至于铺面,你想在哪找?” “嫂嫂觉得呢?” 秦大嫂思量了一下:“要我说,很不必往东西南北四大街上寻铺子,租金太贵不说,也很难有空铺子出租出售,就是碰巧有,也那轮不上咱们。咱们住的南东区,那是读书人出入的贵地,读书人里,说实话真穷精的也不多,但凡读书的,谁家还没点家底?要是没有,那也读不起不是?这些点心雅致清淡,正合读书人的喜好。关键是,味道还好的不得了,且不如就在县学附近寻个铺子,你就做那些读书的先生和学子的生意。客人斯文守礼,这生意做起来都轻松些。妹婿自己也是读书人,开这样的雅致的点心铺子,得了读书人的追捧,不但不会让人觉得沾了铜臭味,且还得夸一句风雅呢。总之,虽是做生意,那也做的体面。” 秦氏还真没想过做读书人的生意,她原先想的,也就是和那些街面上的点心铺子一样,听了大嫂一席话,茅塞顿开:“果然凡事听听嫂嫂的意见是不会错的。您要不说,我都没想到,这做生意,也有些门道呢。” 秦大嫂嗔笑:“拍我马屁也不管用,这些点心既是孝敬我的,我就留下了。开铺子的事,急不来的,我最近托人帮你问问县学附近可有合适的铺子。” 秦大嫂就如何开好一家铺子的事,同秦氏耳提面授了一番,秦氏听的连连点头,专业人士的建议,就是不一样!她听了都觉得,自己好像生意技能都得到了升级。 真要把铺子开起来,还少不得多问她嫂子取取经。 聊了足三盏茶的工夫,秦氏还意犹未尽,可看了看外边的天色,不得不起身告辞:“我出门前,也没托人去和您妹婿说一声,他们父子两要是回家见不着人,必要急的。嫂嫂我先回去,今儿几个侄子侄女给我们送了好些山货还有家里做的豆制品,我过来的急,来不及收拾,午后您打发人去我家里,去取些家来尝尝,我午后还得待在家里等侄子侄女,就不过来了。都是外面买不着的好东西,您可不能同我客气。” 秦大嫂见她是真急着要走,也不留她,左右妹婿不是那种限制媳妇回娘家的人,她什么时候回来都成:“那行,午后我打发婆子去,尝尝那买不着的好东西是啥味道。” 两人一边往外走,秦氏一边道:“还有坛子虎骨酒,二伯哥家的二小子,上回不是打了两只虎吗?骨头留下泡了酒,她家三姑娘学医的,知道这酒怎么泡,只是如今还不能开封,等过段时间能开封了,我着人送一半过来,让爹和大哥也养养身。” 秦大嫂听了倒上心:“我娘家二哥家的闺女,身子不大好,最近一直病着,这姑娘家的瞧病,太难......有些病不大好瞧郎中,你那婆家小侄女医术如何?要是还成的话,能不能帮着看看?” 秦氏听说家里老太爷的腿,就是三侄女行针治好的,家里公婆来信跟夫君说过,三侄女的医术极好。 “听说还不错,只是我那侄女也才十二三岁的人,便是医术再好,外人也不能信。她外公曾是太医,三侄女师从她亲外公,我公婆来信是夸了又夸,家里老太爷前一段时间腿痛的不能下床了,您妹婿天天担扰的吃不下饭,后来公婆来信,说是三侄女行针给治好了。但三侄女年纪是真的小,她这医术我们自家人信,外人未必能信,她也未必愿意给外人医治。” 秦大嫂沉吟了一下,苦笑道:“我那可怜的侄女,年后就得成亲,这要是还治不好,只怕亲事会受影响,这是姑娘家一生的大事......要不你帮着问问,愿不愿意的......就是人家小姑娘答应了,这能不能治好的,都是天命,可总归得看看,看完了,心里至少能舒服些。” 第九十四章节 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秦氏听出来大嫂的意思,应不应,能不能治好,都不会怨她不帮忙,或者怨三侄女没给治好。 大嫂一直对她不错,她也不愿意拂了大嫂的面子,只是她可不会帮灵素做主,就道:“我帮着问问吧,嫂嫂您知道的,我家二伯哥是读书人,这女儿给人看诊,医女的名声传出去,以世人的眼光来看,总归不大好,所以我是不敢深劝三侄女应下的。” 秦大嫂也知道小姑子的为难,笑道:“成不成的,问一声也就罢了。” 实在是,她娘家侄女的病吧,是关乎往后的子嗣,不好大张旗鼓的寻郎中。 之前不是没捎摸着找过医者,却没看好。 家里人现在是真的急的不行。 她这也算是病急乱投医了。 说实话,一个才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要说医术有多好,外人还真是不敢信。 可秦大嫂知道小姑子的婆家二嫂,出身杏林世家,祖上就一直行医,在杏林中极有名声的。那位二嫂的父亲,就曾是太医,人家极为低调,从未向外人提过。她要不是小姑子的嫡亲大嫂,也不会知道。 小姑子说她那婆家的三侄女师从那位太医外祖,医术不错,她是信的。因为小姑子不是那种会吹胡瞎说的人,说出来的话,那都是收着三分的,她说那位侄女医术不错,放大三分听,那就是相当不错了。 秦大嫂只盼着,人家能应下,如此她那可怜的侄女,人生还有点希望。 否则,即便病好起来,不利子嗣,谁家敢娶?就是顺利成了亲嫁了人,这不能生育,那日子过的且苦着呢。 打小看着长大的侄女,和自己亲闺女也没差别的,只有盼着她好的,要不然,她何必厚着脸皮求这一回,让小姑子为难? 秦大嫂这边正觉得为难了小姑子呢,秦氏却没想太多,从娘家回去后,赶着把午膳才一做好,家里那父子两就从学里回来了,见桌了摆着几样点心,还打趣:“今儿是遇上什么喜事了?这一看就是上好的点心,不是咱们这附近的点心铺子里常卖的。” 秦氏打了水让两人洗漱,笑道:“灵启和二哥家的四个孩子今儿来县城,顺道给咱们送了不少东西,有大伯父家做的豆腐豆干豆芽什么的,有爹和娘捎来的山货,二嫂让几个孩子也送了不少东西来,腊肉香肠还有虎骨酒,这些点心,都是三侄女做的,我尝了极好,比咱们县城点心铺子里最好的点心味道都要好,你们两也尝尝。” 灵泽一听哥哥姐姐妹妹来了,开心的很:“娘,他们人呢?” 一边说话,一边拿了快点心就尝。 这一口下去,眼都亮了:“好吃,真好吃,爹你也快尝尝,是三姐姐做的?那三姐姐这手艺真是绝了。” “行,好吃你就多吃点,都给你留着,等娘学会了,天天做给你吃。” 晏雍楼净手后,见儿子狠夸,便也捏了一块咬了一口,不由点头:“确实美味,我再尝尝另外几样。” 又问秦氏:“孩子来了,你没留饭?他们人呢?” 灵泽也边吃边点头附和:“是啊,二哥和昊哥还有三姐姐,小寻妹妹,玉儿妹妹,他们人呢?娘您也真是,为什么不留饭嘛,我都好久没见过哥哥姐姐了。” 挺想的,跟着爹念书真累,在家跟着二伯念书那会儿,多自在啊。 有哥哥弟弟们陪着,学习完,二伯也不拘着他们,每天都能玩好一会儿呢。 到了县城有爹盯着,真是想歇一歇都不敢。 好想回家。 虽然这里有爹娘,也是家,但晏家村才是他打小长大的地方,是根。 秦氏瞪了父子两一眼:“说的我好像是那种会亏待你们侄子侄子哥哥姐姐的人似的,我能不留饭吗?他们呀,说是有事要办,去码头寻小五叔去了。洗漱好了,就赶紧吃饭吧,点心别再吃了,省得一会儿吃不下饭。” 等吃完饭,秦氏把想开点心铺子的事情和晏雍楼说了,晏雍楼倒是支持:“你一直想开个铺子,既然有这样的机会,那就开吧,和我成亲这么些年,也没让你过上好日子,是我对不住你了。” 秦氏嗔他:“说什么呢?我过的挺好的,夫君体贴,儿子听话,公婆慈和,妯娌亲近,这世间女子,有多少比我过的更好的?我就是对做生意有兴趣,想试一试罢了。” 也是想多赚点钱,这样夫君能轻松些,两个儿子,大的现在跟着他们夫妻两,小的还在公婆身边养着,以后肯定也是要接到身边的,儿子读书将来是大花销,现在就得多存点银子,省得以后到了用钱的时候,还得去拆借。 再则,自己夫妻两赚的多了,公婆也省心些,老两口年纪越来越大,总不能让他们以后老了,还得种地干活,辛苦一辈子吧? 说完做生意的事,秦氏就把娘家大嫂想请灵素帮忙瞧病的事情说了:“......我没直接应,就说帮着问问。二哥以后虽说可能是官了,家里闺女给人瞧病不大好,但我私心里想着,素儿虽是姑娘家,但一手医术要是就这么埋没了,到底可惜!凭什么女子行事,就叫人垢病?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治病救人还有错了?再说素儿,她要是不喜欢医术,没有天份,那这医术也不会好。既然喜欢,又有天份,还学的好,空有一身本事,却不能施展,那孩子不定多难受呢。兴许她自己乐意给人瞧病呢?她要是愿意,我可得跟你说好了,不能因为侄女给人瞧病,就有什么不好的想法。” 晏雍楼失笑:“你想哪去了?我是那样的人吗?你还不知道我?我就没那么些酸腐的想法。侄女要是喜欢行医,那就让她行医,咱们农家人,在意那些虚名干嘛?就如你所言,治病救人,积善行德的事,还有错了?天下没有那样的道理!就是二哥二嫂,若不愿意让素儿行医,当初就不会叫她学,既学了,那就不会拘着她不让她给人看病。你见着素儿,问问就是了。真要有人因为这个背后抵毁,我们这些当长辈的,她那些兄弟,难道都是吃白食的?自会护着她。” 秦氏听得这话,这才笑了。 第九十五章节 传承 说完灵素的事,秦氏才道:“我托了娘家大嫂帮我问铺子的事,再是亲嫂子,也不好白使唤人。家里送来的这些东西,我们也吃不完,我让大嫂午后打发人过来拿些回去,也叫我爹和哥哥嫂嫂尝尝。” “送吧,左右往日我们也没少受大哥大嫂的好东西,那边得了什么好的,总惦记着给我们送一份。这些事儿你做主就好,实在不必和我说。” 秦氏一笑,她日子过的,舒心就舒心在这里,但凡她说什么做什么,夫君就没有反对过。 这边两口子交心,那边七寻一行人,先去铁匠铺子里订了犁耙,又去寻了小五爷,请托寻铺子的事,小五爷哪有不应的?打发了人去问问最近哪里有铺子出租的,听说几个小侄女想逛逛县城,他不放心几个孩子,便亲自领着人往街面上去:“西码头这儿虽热闹,但人太杂,你们要是想逛街,还得去四大道主街,南大街商铺最多,卖什么的都有,不少铺子里卖你们小姑娘家喜欢的胭脂水粉首饰布料的,要不就去南大街?” 逛什么铺子猴哥无所谓,但他打算请大家去至味楼吃一顿,并给至味楼推销菜谱呢,便问三个妹妹:“就去南大街?” 至味楼就在南大街道上。 逛完南大街,去至味楼吃饭,吃完还能再逛逛其它东西北三条主大街。至味楼就在四大道交汇地县衙边上,去哪都方便。 灵素三人也没意见,一行人便往南大街去。 七寻和猴哥有心想偷赚点钱,给家里人置办两身过年的行头,等见到首饰和绸缎庄,便会进去转转。 看了好几家,心里对赚了钱后买什么料子,得花多少银子,便有了数。 只是这会儿身边都是人,两人不好商议,想着回去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再说话。 等到遇上一家书店,灵玉想进去瞧瞧,看看有没有什么感兴趣的书可买的。家里的书,她都快翻烂了。 二哥和四姐姐倒是给她买过几本,但她自己选岂不更好?说不定就遇上喜欢的书了呢? 猴哥心里却在想,我就五两银子啊,这点银子,才够买几本书的?万一要是小妹妹要买书,这就没饭钱了啊,好愁。 灵素一见他的神情,就知道他担心什么,低声道:“二哥别担心,来前娘给了我银子的,两张十两的银票,共二十两呢,且还有一点碎银和两百文钱,尽够花费的。” 猴哥这才松了口气。 好不容易小妹妹来趟县城,要是想买什么,他拿不出银子来,岂不是显得他这当哥的太没用,很对不住妹妹? 猴哥给灵素坚大拇指点了个赞:“咱家还是三妹妹最靠谱。” 灵素一笑:“是娘想的周到。” 七寻没去注意二哥和三姐姐的嘀咕。 她的心思在满铺子的书上,这书铺挺大,书还真不少,遇上辛王爷叔侄的事,给她提了个醒,得对大夏的国情有更多的了解才行,尤其是大夏律法。 也不知道这书铺中,有没有律法书籍卖。 地理山河志,还有一些会写到各地风俗的游记,都在她想看的范围内。 她找了伙计寻问,店伙计给她要找的书的位置指了方向,让她自己去寻。 七寻自去了。 灵玉却是注意到二哥三姐在低声说话,一听内容,便抿了嘴笑。 每个月娘会给她们每人五百文的零用,在乡下,这钱是算挺多的,多少壮年劳力,也赚不来这么多钱。 以前三叔和四叔在外头打短工,一天也就二三十文钱的赚头。这短工还不是天天都能找着的。 她在荣国公府时,倒是有月例,但那点银子,有时候打赏下人都不够使。 如今虽说只有五百文,但平时用不着钱,都存着呢,且这段时间,四姐姐打麻将故意叫她赢,她可赢了不少,这回都带上了,她还想着,赢二哥的钱,这次就给二哥买礼物,她存下来的两个月共一千文钱,给娘和三姐姐四姐姐买礼物。 等新年时,一起送给他们。 原本她还想和二哥说,她身上有银钱的,但三姐姐一说娘给了银子,便没多话。 见四姐姐自去寻书了,她也忙去找自己想看的书。 灵素更关注的,倒是些医学书籍,但哪怕是这么大的书铺里,现医学相关的书籍也很少。有的,也只是一些流行甚广的药方什么的,看了意义不大。 她不免想起小寻说过的那些关于医学传播的话。 说实话,灵素上辈子的师父,是以魔头般雷霆手段,行圣佛之事的人物,这样的人教出来的关门弟子,岂会是个好脾气的人? 只是内里的峥嵘,被她深深的掩在了骨子里,外人看到的,就是个沉默稳重,不善言词,长的灵秀的小姑娘而已。 师父教她医术,教她做人,唯独没教过她,你身为神医传人,应该用医术去普济众生。所以小寻说如果有机会,她应该把医术传下去时,她其实也没想太多,只是既然小寻觉得应该,那她去做做也无妨。 她只想着,这辈子有这么好的家人,有能相伴一辈子的兄弟姐妹,那就好好的活一辈子。遇上能医的病人她就出手,但也绝不会强求她这一身的医术能不能用上,能不能传承下去。 师父活着时,都未曾要求她把药王谷的医术传下去。 但一个这么大的书铺里,数千本书在售卖,却找不到几本像样的医书,还是叫她有点遗憾。 至少她曾要生活的世界,还是有《黄帝内经》《千金方》这些传世医典的,多少后世医者因此得益。 她也是那得益的人中的一个。 甚至她的名字便出于医典。 娘在编撰文集,灵玉在给娘帮忙,小寻在编写基础学科教程,那她是不是也应该做些什么? 至少,把师父一生的心血《药王神篇》给默出来吧? 全当给师父积阴德了。 想必师父若是活着,也会支持的。 毕竟,谁又不想把自己的一辈子努力才修得的一身本事,给传承下去呢?要不然,师父也不会收她为弟子。 只是她的师兄师姐们,太叫师父失望,以至于师父身前,便毁了《药王神篇》里毒经的部分,神篇虽然留给了她,但师父并未交待她传下去。 可她知道,如果不想传下去,师父何必留下神篇? 那就,把师父一生的心血,继续传下去吧。 哪怕世界已经不是那个世界。 第九十六章节 凭武力莽,莽不出银子啊 灵素其实和家里任何人的情况都不大一样,要是有谁和她共同点多些,那大概就是二哥了。 二哥是天生地养的石猴,她是个孤儿,二哥拜师之前混迹于丛林山野,只与天地自然亲近,没有人类的是非观念,他看天地人间,只凭他的喜好。即便是后来拜师灵台山,但菩提老祖教他,也只教修行之法,至少明面上,不涉为人处事之道。而她,师父是江湖人,教她的,是江湖之道,和普通人的价值观念,其实是不一样的。 而娘和灵玉,受的是传统的儒家教育,小寻她的家庭出身,决定了她身上天然就会背负着一份家国情怀和责任。 尤其是娘和小寻,心中自有一份大义。 灵素心想,娘的疏阔,小寻的天马行空,其实都是在无关大义的时候她们的自我,但凡事涉责任,她们这样的人,其实最是能在身上套上枷琐。 不是别人的强迫,而是她们的心甘情愿。 相比起来,她和二哥,心灵自由,从未觉得,世间能有珈琐可以禁固他们的自我。即使二哥头上曾经戴过金箍咒,那也不能。 师父把她教的善良仁爱,但也教会她,善良仁爱也不能逼迫她做任何她不愿意的事。 她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她愿意而已。也只能是她愿意。 就如今生,她愿意把家人变成珈琐套在身上。 这珈琐,不会让她沉重,只会让她觉得有生之年,每一步,都能走的更踏实。 她终于能明白,我心安处即为家,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既然小寻觉得,这人间应该更好些,并且一直为此做着努力,她觉得更美好的人生能让她更幸福快乐些,那便让这人间,变得更好些吧。 就如小寻说的,设立的目标,期望的结果,人生最想达到的成就,在你的努力下,一点一点实现,最终达成时,那种快乐和幸福的感觉,是无以言喻的满足。 也许有一天,她也会有这样的成就感的。 她会和她的兄弟姐妹,一起努力的。 直到这一刻,灵素才真正的,寻找到了她这辈子真正想做的事。 不,或许说是两辈子。 那点没找到合适的书的失望,荡然无存。 既然找不到,没有,那她就让它有。 灵素没有感兴趣翻其它书,书铺里人还不少,两个妹妹年纪小,灵素怕她们叫人冲撞了,便放下手里的书,见二哥也四处张望,找不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便对猴哥道:“二哥,你看着点小寻,我去看着小五,省得她们叫人磕着碰着。” 猴哥心道,小寻轻功练的不错,普通人哪里能碰到她,但又一想,出门前娘可是交待他,要看护好妹妹们的,这世间不是还有个词叫万一么?左右这书铺也没他想看的东西,便应了下来。 别看小五爷人家是混市井的人,但人家其实也是半个读书人,对书铺这种地方,天然有好感,看到满满档档放在柜架上的书,忍不住伸手翻看。 灵启也找着他有兴趣的书翻着。 小寻终于找到了一套大夏律法书《大夏开皇律》全套二十四本,看了一下价格,竟然要六十两银子,平均一册二两五。 七寻:...... 兜比脸干净的人伤不起。 猴哥一瞧他家小寻那满脸的肉痛遗憾,再一看她一脸特别想买的表情,把《大夏开皇律》抽出来看了看价格,然后猴哥他,默了。 摸了摸兜里那可怜的五两银子,猴哥深觉得穷逼没人权。 他家可爱的小寻,那是读书人啊。 这么天才的妹妹,学神级的妹妹,有一天竟然因为买不起书而苦恼,这像话么? 真是的,这世界怎能对穷人充满恶意? 七寻要是知道他猴哥的感慨,肯定说一句,万界万天,都对穷人充满恶意啊,要不她怎么会那么热爱她上辈子的国家呢? 因为,至少国家一直在努力为让最穷的老百姓,也过上美好的生而活在努力啊。上下齐志,万众一心。 猴哥第N次下定决心,要多赚些钱。 更要努力向技术人才的方向奋发。 凭武力莽,莽不出银子啊。 能打这事,它体现不了自己这个天才真正的价值! 自从七寻吹过她学神的风光后,猴哥觉得自己其实也是学神,完全不比小寻差。 “下次哥带你来买。不就六十两银子么?我回头就给你赚六十六两!”猴哥气势十足信心满满的安慰妹妹。 加个六两猴哥就上天了?七寻疑惑扬脸,问他猴哥:“不该说六百两更有气势么?吹牛这事,拼的就是气势和死也不可能实现的程度啊。” 猴哥瞪她:“俺大圣是那等子会胡吹瞎说的人?俺是实诚人。说到做到!” 七寻就为山里那些老虎哀叹,它们大概又要倒霉了。 她猴哥一定是对老虑有情节。 话说,当初她猴哥在花果山出世,第一个灭掉的大妖,好似就是老虎精来着? 她猴哥的经典造型,除了琐子黄金战甲,就是最初的那身小虎皮裙呦。 下次给她亲爱的大圣哥哥,再做一身虎皮纹的冬袍? 唉,归根结底,还是得祸祸可爱的虎虎们啊。 还好这个世界,老虎它不是国家保护动物,要不然她猴哥得把牢底坐穿! 其实,七寻摸了摸下巴,除了大圣哥哥打猎以外,还有什么能悄悄赚点银子的办法? 学神开动了脑筋,可惜她不是商业人才,硬是没想出来。 算了,以后再想,不定就有灵光闪现呐。 反正买不起,也就不纠结了,七寻去找山河风物志之类的书,还真叫她找到两本不错的,一本是大夏地理方面的,一本是大夏各地风俗的,两本都是游记之类的书。 七寻翻开看了看,觉得写作这两本游记的人,文采不错,风趣幽默,故事也生动的叫人如临其境,价格倒不贵,两本加起来才二两银子。 不就二两银子吗? 买了! 她是知道猴哥除了那五两银子没别的钱,就不伤她大圣哥哥的自尊了。 第九十七章节 我卖钥匙的,就问你配么? 这么快放过猴哥兜里的银子,其实是七寻知道娘肯定另给了三姐进城的花费,便跑去问灵素:“三姐姐,我看好了两本书,想买回去,一共二两银子,咱有银子付款么?” 灵素点头:“有的,就选两本,不再看看了?” “就这两本,看完下回来县城再买不迟。” 灵玉也买了四本,她选的因是时下最有名气的几位文人的文章诗词集,价格也贵些,四本一共十三两银子,加上七寻的两本,十五两银。 灵素付了银子,小五爷和灵启见她们挑好了书,付了银子,便也放下各自手上的书本,一行人出了门。 不想这才一出门,就遇上一队锦衣玉带的公子哥,正要进书铺。 看到七寻一行人,几位锦衣公子也看了过来。 其中一人一打手中的折扇,盯着灵玉瞧了又瞧,突然对着身边的几人笑道:“这个小丫头长的好,我想买下她,以后倒茶送水的事,就她了,你们说出多少银子合适?” 七寻:......卧了个大糟,她就说猴哥是事故体嘛,这大概是属于主角们特有的自带型被动技能? 之前还庆幸今天风平浪静,连个跑马踏人的都没遇上呢,结果,就给我来了这?! 七寻悲哀的看着那位想买下她亲妹的傻B。 真的,找死不是这么找的,没见她猴哥已经用看死人的眼光在盯着他么? 谁知这一行都是作死的,另几位被问的哄然大笑:“一个小地方的丫头罢了,就是长的精致些,哪里配给辛公子您倒茶端水?当个洗脚婢罢了。这样的洗脚婢,哪里要花银子买?直接把人带走,她家里人难不成还敢跟咱们要人?给公子您当个暖床的洗脚婢,那是她全家人的福气!不定得多感恩戴德,说不定还会来公子面前给您磕头啊。” 那锦衣公子笑道:“咦,你们这么说,还挺有有道理,那就带回去吧。没想到临江县这地方,还有如此绝色。” 其中一人听了那锦衣公子的话,竟还真作死的上前来拉灵玉。 灵玉这段时间的武艺不是白练的,尤其是轻功,其实练的比七寻还要好。 她步子轻灵的往边上一躲,就滑出了足四五步远。 那伸手的还没反应过来,灵素已经一脚揣了上去,足把人踹出了十米远。 七寻一个滑步飞了过去,上前在那家伙的脸上就狠踩了几脚,直到脚下的家伙满面是血才停了脚。 猴哥就觉得自己竟然动作慢了,叫妹妹们抢了先,这很不应该! 他把气撒在了那位最先开口的家伙身上,没人看得到猴哥是怎么动的,真如一片光影闪过,再瞧,那位锦衣辛公子已经被猴哥一巴掌甩在了地上:“想抢我妹妹,你祖坟上是冒黑烟了吧?是你那冒黑烟的祖宗给你的胆子?人长的丑,想的还踏马挺美?你是天皇老子今儿你大圣哥也得叫你知道,我晏大圣的妹妹,岂是你这种丑逼敢想的?” 所有人都叫这兄妹四个给惊呆了。 小五爷想的是,这小子行啊,有血性,知道护着妹妹,小寻和素丫头也不错,就是,这几个小家伙太能惹事了啊,当人爷爷的,自当有爷爷的担当,问题是自己这柔弱的肩膀可能抗不住! 然而不能抗也得抗,就那几个混蛋刚才说的话,打残了都是应该的。 让我小孙女去给你当洗脚婢?还踏马想直接抢,我卖钥匙的,就问你踏么配么? 小五爷脸上也露出狠意。 灵启惊的是,卧了个大糟的,我知道昊弟厉害,但没人告诉我,妹妹们也这么厉害啊? 就刚才那几招,是正常人能办到的? 不说和昊弟比,就是和妹妹们比......突然就认清了自己废物的本质。 可妹妹再厉害,那也是妹妹,他做哥哥的不能不挡在面前。 灵启直接跑到灵玉面前,把她挡在了身后。 灵玉轻笑:“灵启哥不用担心,他们抢不走我,二哥会叫他们做人的。” 就是不打死打残,也不会叫他们好过。 再阴一点,三姐姐一把毒药下去,能让他想死都死不了。 只要得罪的不是大夏帝本人,灵玉觉得,这大夏还不至于没自家的立足之处。 豫亲王叔侄,可刚拿了四姐姐的好处呢。 又不是光有四姐姐写的煅造技术提要,就真的能完全解决问题的。精钢和强弩的好处就在那里,谁敢让四姐姐出事? 何况,她不信豫亲王看不出来,她四姐姐的脑子可抵千军,能拿出来的有价值的东西,何止精钢和强弩?不说这两样,只说那玻璃,能给大夏带来多少银利? 四姐姐于大夏帝国的价值,远胜大夏这万千子民,包括那些权贵! 她不想因自己而给家人惹出麻烦,但哥哥姐姐护她若此,她也不会拖后腿。 灵玉并未开口劝阻!人都打成那样了,没必要了。 而那一行锦衣公子是真的惊呆了。 临江什么时候出了这么凶残的人了?这真是说打就打,都不带提示一下的啊。 他们怎么敢! 关键是,这被打的人,那可是金陵郡郡王府的公子,那是真正的皇室子弟,这可真是要命了! 闹不好他们这群人也得跟着倒霉。 一群人反应过来就想上前救人,顺便教训一下这几个不知哪跑出来的大胆狂徒。 “快放开,那是金陵康郡王府的公子,你们这些大胆的贱民!该死!” 猴哥学他小寻妹妹,踩人踩面,难怪小寻爱这样踩,果然很爽,他正踩的爽,还没踩够,就见那群人朝他冲了过来,猴哥看着这群公子哥,哈哈一笑,把那郡王府的家伙提起来往他们身上扔了过去:“还给你们。” 这群公子一看小郡王,哪里还能看?脸成猪头了啊。 个个吓的差点要疯。 “抓......抓.....住他们,我要......把......他们碎尸万段!” 被人扶住的那位辛小郡王,喘着气咬牙切齿。 猴哥哪里会叫这些人抓住? 而这行人中一个看着他发呆的这才尖叫起来:“混蛋,竟然是你!” 猴哥一看,得嘞,这不是上次那个崔瑰吗? 合着找抽的人还爱扎队?这都什么爱好嘛。 猴哥惊讶的冲崔瑰道:“咦,你们这些喜欢挨揍的还挺爱往一块儿凑的,爱好真特别。要不,我再给你也补几脚?不是说当兄弟的,应该有福同享?脸部特别按摩哦!对了,上次你派过去盯我梢的人,回去后伤都好了吧?唉,对不住,让你浪费医药钱了,对了,你身上不疼了吧?肯定不疼了,要是疼,也不会出来浪嘛。” 崔瑰:!!! 奇耻大辱! 第九十八章节 我那四十米的大长刀呢 生平第一次被人临街打了,偏还打得人有苦说不出,明明全身都痛,那痛像是直往骨头里钻。 也是生平第一次,他懂得了什么叫彻骨之痛。 可是再叫痛都没用,全身找不点一点伤,那些没用的医者过来瞧了,只摇头叹息,觉得他装也装不好,像歹给自己弄点明眼看得见的伤,他们医者也好帮他作点假吧,都叫唤成什么样了?演的还挺用力,怪叫人不落忍的。 但外伤内伤都查验不出,医者们不好睁眼说瞎话,只告诉他家长辈,道是贵府公子的病,他们医术有限,实在瞧不出哪里伤着了,让他家另请高明。 以他们家在临江县的地位,好医者都请遍了,得来的都是翻来复去的那几句话。 崔家家主差点气死,觉得丢人丢大了,甚至迁怒了夫人。 崔家夫人也气,儿子被人打了她固然生气,更生气的是儿子不争气,为了怕丢人,还装伤,关键你倒是装的像一点啊?临江县最好的医者都请来看过了,仁德堂那位轻易不出诊只坐堂的退休太医都请来看过啦,结果人家只搭了把脉,甩袖就走人了。 偏这种地位的医者,你还不能真得罪,不说自家以后有病人,还想请人家给看病,就说人家曾经在太医院待过,你哪知道他在京城那天上掉块青砖说不定能砸死三个天皇贵胄的地界,有什么人脉关系?谁家还没个病人?谁家还没请过太医?谁家还能不欠这些高明医者的一点人情? 万一就有强硬的背景,是他们京城崔家都得罪不起的呢? 开始时一家人见他喊痛喊的凄惨,还真当了真,要不也不会折腾那么多回医者来家,后来所有医者都是意思差不多一样的话,家里人都知道,他是装的了,便懒得再搭理,连他亲娘都忍不住又煽了他后胸壳几巴掌,只骂他丢人现眼的。 亲爹更恨不得抽他几棍子直接抽死他。 亲哥一开始还热心帮忙找医者,后来看都不来看他一眼。 崔瑰那些日子,过的是真的生不如死,尼玛整一个月呀! 这才好,结果才一出门,就又遇上这煞星,这回更离谱,这煞星上回打了他这名门贵公子就够猖狂了,这次他竟然胆大包天的,连康王府的人都打。 当然,大家客气叫姓辛的一声小郡王,其实他也就是个康王府的嫡次子,还是继室生的,和康郡王府的世子并非一母同胞,据说关系还不怎么好,这位大概是在郡城金陵实在过的不大如意吧,不知怎的,竟来了临江县显摆。 崔瑰他是崔家嫡子,身体又不疼了,不用整天鬼叫正想出来转转呢,因此他爹和他哥一说让他来陪这姓辛的,他就欢乐的来了。 其实他也知道爹和兄长的意思,不就因为他也不是崔家的嫡长子,以后不可能是成为临江崔家的家主,但他又是嫡子,身份总比庶子贵重,让他这么个在崔家不大重要,但又是嫡子的儿子来陪姓辛的,既表面上体现对姓辛的这位郡王府继室子的重视,给足了面子,又向康郡王世子表示了,他们临江崔家,无意与这姓辛的真正交好。顾个面子情罢了。 崔瑰再怎样,毕竟出身崔氏,该学的都学了,还是有些脑子的,爹和兄长的安排,他懂! 他乖乖的来了,原以为跟着这位皇亲贵胄,至少能好吃好喝的耍上一回,全当散心了吧,结果倒血霉了,又遇上这混蛋! 这混蛋连姓辛的都揍的这么惨,他上次阴测测的威胁自己要弄死自己的话,是不是真的? 自己要是再B叨,是不是会被揍的更惨? 那样的罪,他再也承受不来! 崔瑰果断宿了。也不管猴哥是如何讥讽他的。 但这种情况下,丢下姓辛的跑,那是不能跑的,他只得扭头就冲到姓辛的身边,跟死了爹似的嚎道:“小郡王,你没事吧。” 问完还放狠话:“小郡王放心,我们定拿下这一家子的贱民,反了天了,连小郡王都敢做。” 他不但放狠话,还故意咬牙切齿的,表示对那混蛋打了小郡王的愤怒和打杀了这兄妹几个的决心。 当然,要是他声音大点,叫猴哥听到,猴哥还得赞他一声勇士。 可惜他咬牙切齿的不就为了表达愤恨,显得低沉的声音,有多同仇敌忾么? 其实......声音低点,那小混蛋听不到吧?吧?? 他真怕那恶魔再给他来上一顿老拳,让他在床榻上再躺上个把月,那他真活不下去了啊。 疼了整整一个月,是人能受得了的? 好恨,但是一点给自己报仇血恨的机会都没有。 看着姓辛的惨状,崔瑰都有些感激这煞星上次到底给他留了脸的......应该是留了脸面吧? 至少没把他揍的这么看着就凄惨可怜对不对? 姓辛的差点叫崔瑰这狗东西给晃的晕过去,但他是真没力气说话了,脸好疼,张嘴说话更疼。 他心里把姓崔的这二楞子记了了。 踏马没看自己正伤着吗?被踩了那么多脚,还是踩在了脸上,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被踩到发麻的脸,该成了什么样子。 我都成这样了,还这么晃我,你是不是想死? 你们崔家是不是被我那郡王府的世子长兄收买了,存心找机会干掉我是不是? 要是崔瑰知道姓辛的是这么想的,一定大觉冤枉。 他这不是为了显得看到小郡王受伤,特别激动和愤怒么?你们郡王府的内斗,关我们崔家屁事?招待你玩乐,那是为了给郡王府面子。你家是宗室,可我家是权贵,也不差的,你们一个郡王府的内斗,配让我们崔家站队么?就是皇子内斗,崔家站队,还得看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那群公子不是什么人都跟崔瑰似的精明的,想着这时候正是表现的时候,都往猴哥那冲,也有扑向七寻和灵素的,这两人基本上都是轻功避让,然后狠狠补一脚,把人踹地上滑个几米,不缓缓起不了身的。 七寻还有点小遗憾,我那四十米的大长刀呢? 练了这么久的大刀,今儿好不容易有机会能使上,竟然没带刀! 解决了几个以为她们姐妹是小姑娘就能拿下的蠢货后,灵素和七寻也不管猴哥,自觉的站到正护着灵玉的灵启面前。 第九十九章节 全都是一脸死了上司的肃杀表情 哪怕是小五爷,这会儿也是傻眼的。 真的,孙子孙女们战斗力太强,显得他这当叔祖的老没用了。 根本没派上用场嘛。 所以他跟过来是干嘛的?为了混侄孙一顿至味楼的饭吗? 他不是害怕几个孩子上街危险,所以才跟来的?现在这算什么? 小五爷觉得他叔祖的威信受到了深深的打击。 哎,话说回来,这几个孩子以前虽然也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显得尤其聪明几分,但好歹也在正常人的范畴之内嘛,如今这是咋了? 瞧我家小乖宝小寻那出腿的速度和力度! 难不成是以前凤池这个当爹的把孩子管束的太厉害,凤池这一走,孩子们觉得天晴了,雨停了,爹不在家,他们可以很行了? 好愁人,打人固然是很爽没错,接下来怎么善后是个大问题! 小五爷觉得他年纪轻轻,再遇上几回这样的事,心脏真受不了,说不定就是个少白头的结果。不,只是少白头可能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这年头,当人叔祖也是个高然职业啊。 他这边正叹着呢,猴哥已经干翻了所有人。 他是连辛若暇那种三品武士都没放在眼里的,这些纨绔公子哪里够他玩的?他也没动用修为,全凭身体够强动作够快解决的这些人。 大夏对于修者,也是有律法规矩的,凡是修者,无论何种修为,皆不得主动对凡人出手。凡人主动挑衅,修者可作惩罚,但无故不得伤人性命。 这些事情吧,猴哥还是和辛若暇闲聊的时候才知道的。 毕竟没和大夏修行界的人接触过,要不是遇上辛若暇,这些针对修行者的规矩,猴哥是不可能知道的。 所以猴哥动手,也不怕这些人事后找麻烦,他是修行者嘛,至少宗师境以上的实力,他到时候就报个宗师境的修为,以他修行者的身份,打一个郡王府没有爵位在身的公子哥怎么了? 这些人主动冒犯他,打死也活该。 郡王府红鹰卫里,最高的领队实力,也不能过武士三品嘛。 至于猴哥怎么知道人家没有爵位在身的,呵呵,要是世子,人家不会叫小郡王,这么叫,那就证明这人没有王位继承资格。 至于这位是宗室皇亲,猴哥表示他不认,有本事你去朝歌城把记灵你宗室身份的玉碟拿出来给我看啊,我看不到皇家玉碟我就不会承认,谁来证明都没用。 对于会不会给家族招祸,猴哥一点不担心,只要他亮出修行者的身分,足够威慑那些人。 即便是郡王府,也不会轻易得罪一个年轻但实力强横的修者。 真要是威慑没用,那来犯的统统打死,就不算他们死得冤死。 猴哥骨子里的野性,让他即便在弱小时都不会对人屈服,何况如今相比这些人,他强大的有些可怕呢? 他没有欺凌弱小的兴趣,但不代表弱小欺凌他时,他会忍耐。 无论仙界凡界,都没有这样的道理。 即便是最有家国情怀,把护卫普通百姓当成毕生责任的小寻,在面对别人的欺凌时,那也是上去就踩的啊。 七寻:...... 我不是我没有大圣哥哥你误会了。 对着一地哀嚎的家伙,猴哥笑的云淡风轻,完全没把打了一群临江县最顶级的权贵子弟当成一回事。 晏家三姐妹表情淡然,仿佛打人的不是她们,瞥了一眼地上的一群人,就打算走。 她们忘了,县城是有巡城司的,不只有巡城司,还有巡捕房这种存在,而四大街,正是捕快们经常出入的地方。 当然,但凡权贵纨绔子弟当街闹事,甭管是巡城司还是巡捕房,永远都是翩翩来迟,就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人家也不会快一步,只要不出人命,总之就是等你们打结束了,他们才会出现,问一句怎么回事? 然后该抓抓,该捕捕,直到这些纨绔们家里来捞人,然后县衙里再赚上一笔罚金,各司执法人员赚上一笔打点钱,衙牢里赚一笔生活费,闹事的被领回去,县衙所有人兜里都有了银子。 皆大欢喜。 县令严禁盘剥百姓,巡城司和巡捕房的人只能朝这些不差钱的纨绔子弟下手。 都是被逼的,生活不易啊。 不过还是感激县令大人,不怕这些后台背景硬的家伙,让他们有了发挥的余地。 而不盘剥百姓就能赚着银子,这银子赚的大家心里舒坦! 谁也不是天生的恶人。 猴哥一行正打算走人呢,结果巡城司和巡捕房的捕快们,两队一南一北的赶了过来,脸上都一副死了上司的肃杀表情。 “我等收到消息,有人当街闹事,可是尔等?大夏律法明文规定,当街闹事,扰乱治安者,当按律批捕!把所有人都带走!待入衙后问明事由,再行定夺!反抗者罪加一等!” 其中有两个巡捕房的捕快上次正赶上猴哥打崔瑰的热闹,躲在暗处看的还挺爽的,结果这回一瞧,咦,怎么又是上次那俊美之极的小子?他这胆子是真够肥的啊,这次打的人,身份又升了。 再一看那一地的纨绔的惨状,捕快们摇头叹息,表示......打的好! 那两个捕快和自己一行来的捕快们嘀咕了几句,然后捕快们又过去和巡城司的人嘀咕了几句,于是猴哥的丰功伟绩,大家都知道了。 话说,崔家那一月请医者闹的满城风雨的,他们这些街面上的执法队,消息最是灵通,当然都知道崔瑰是叫一个俊美异常却不知名的小子打的,合着,就是今儿这小子啊。 胆子是真肥! 这打了一次,又来一次,偏生崔瑰还都在。不,这次是临江几大世家的子弟,都有人在! 再一瞧崔瑰,咦,其它人都面目全非,只这小子看起来完好无损,一点儿伤没受。 难不成这少年小英雄,打人还讲究个只打一次?是不是太有原则了些? 其实没必要的,真的。 要不是身份所限,真想劝劝这少年小英雄,多打他们几回,让这些混蛋们长长记性,说不定以后他们还能干些人事嘛。 内心各种戏面上冷酷无情的的巡城司和巡捕房十分默契的,把人给拎起来往衙门押送,去衙门的流程,这些纨绔们都熟悉了,谁还不是个几进宫了? 除了姓辛的还嚷嚷,其它人竟很配合。 第一百章节 有持无恐 自从临江县的李县令上任后,这几年间,只要是不安份的纨绔们,这县衙吧,基本上都来过那么一两遭,厉害的,那是一年来上几回,只要不是杀人放火类的重罪,没几天就能回家,损失点银子的事而已。 他们这样的人还能缺银子? 反正各家都习惯了,管不住儿子就留不住银子。 而纨绔们知道县衙认银子后,比如当街调戏个民女,打架时损坏了小贩们的货物,或者不小心打砸了临街铺面的财物这等轻罪,运气好当天就能回家,他们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他们是纨绔,又不是真恶人,杀人放火伤人性命这等事情,只要不是坏的流油的,他们也不会干。 李县令出身齐国公府,那是开国封爵的老牌世家,世袭罔替的爵位,人家只要不谋反叛国,那这爵位可与大夏齐寿,人家固然不会卖他们这些世家纨绔子弟的面子,但也不会真心与他们计较。 李行简这狗县令当的吧,他只认钱。 说白了,这些纨绔们其实心里还挺得意,瞧瞧临江县的公共设施造的多好?往来南北客商,谁不夸一句? 这些银子,大部分是他们出的嘛。 虽然出银子的方式不值得讲究,但这也改变不了他们也曾为临江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做过贡献的事实! 这回不过是打架,而且他们还是受害一方,进了县衙又能怎地?运气好,县衙说不定还能为他们作主,这次不用出银子才能回家不说,还能把那小子关牢里吃几顿牢饭呢。 因此熟悉流程的这几位,连嚷嚷几句都懒得嚷嚷,毕竟身上疼着呢,老老实实的被巡城司衙役和捕快们押着去县衙。反正县衙挺近,走不了几步就到。 他们心里还觉得姓辛的傻,嚷嚷什么啊,省点力气不好么? 好像你嚷嚷几句,就能让这些该死的巡城司和巡捕房的土匪们高看你一眼似的。 我们卖你这个郡王府嫡子,皇室宗亲的面子,人家县衙未必认啊。 李县令那滚刀肉更未必认。 人家齐国公府那是世袭罔替的爵位,表面上没有郡王府地位高,可人家齐国公府扎根在京城,论简在帝心,还真未必是你一个藩地的郡王府能比的。人家那爵位,可比郡王府保隐,你郡王府的王爵,可不是世袭罔替。 咱是纨绔,但咱有点格局有点脑子成不? 再说了,你是金陵郡的郡王府,咱们清泽府可不属于金陵郡,咱们清泽府所属郡城没郡王,离的最近的郡王府是升州棣郡王府,和我们至少距离还近些,跟你们金陵郡又没啥关系。你们康郡王府的手,可伸不到咱清泽府来。 都这时候了,被打的这么惨,面子丢尽了,不该悄莫声的让这事过去么? 偏你嚷嚷的声音比谁都大,好像不嚷嚷的让人知道你这康郡王府的嫡子叫人打了,不把康郡王府的脸都丢迟,还对不起你这一顿打似的。 早知道你是这个这么没脑子的货色,都懒得搭理你。 完全没有投资价值嘛。 纨绔们面上老老实实,内心疯狂吐糟。 吐糟完大家才发现,卧了个大糟的,咱们这些人里,最不是东西的崔瑰,竟然完好无损? 合着我们被打的时候,你在划水? 果然这小子从来就不是个好东西! 以后不跟他玩了。 你坏归坏,但连表面上的有难同当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以后还要不要做兄弟?谁还愿意搭理你? 李家那个嫡幼子论坏不比崔瑰差,同是临江顶流豪门,他又不需要拍这家伙的马屁,这会儿心里最生气,崔瑰这狗东西真是不当人子,你以为你能逃得了一顿打?哼,出去后我不找人套麻袋打你一顿,不让你伤的比我还重,我跟你姓崔! 这里头也有人眼尖,发现他们这些人都被拘押了,可打人的那小子,还有那两小娘子,安然无恙,巡城司衙和捕快们,竟然完全没有押送他们的意思。 这就过份了! 有个胆子大的还大声责问:“我们是被打的,都被打成这样了,你们凭什么只收押我们,放着这几人不管?你们这是遁私枉法!我们不服。” “哟,您都会用成语了?瞧您这话说的,我们来时,也没看到人家打你们呀,就看到一群人围着,你们都躺在地上叫唤呢,你们打架是实锤没跑的,但这跟谁打的,我们不得了解一下情况?说不定是你们内哄互殴呢?”巡捕房领队笑嘻嘻。 不过说到这,他突然正了脸色,郑声道:“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我们巡捕房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围观民众大声叫好。 领队心里很乐呵,宣传一下他们是站在正义的一方,是严谨执法,是不畏强权,是属于维护老百姓的利益的,这利于以后开展工作嘛。 县令大人教的就是好,他们名声这几年可好了。 老百姓们爱戴起来,往日里走大街上都有小商贩们往他们怀里硬塞瓜果吃食,有时候甚至就是几根葱一把芜荽,东西是不值钱,但这叫人心里美呀。 等叫完好,巡捕房领队才假假的上前询问被指认打人的猴哥:“这几人指认你打人,你可认?如果人是你打的,请跟我们去一趟县衙,说清楚打人事由,再判定你是否有罪。” 猴哥可不想妹妹也跟着自己被押送,可这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能说白话人不是他打的嘛,便点头应道:“是。” 人家都说了回县衙说清楚为什么打人,所以这会儿不必解释。 而且人家又没一上来就给他定罪,还说让他去说清楚打人的事由,这不就是已经认定,他不是无缘无故打人,话都是偏着他说的么? 猴哥觉得这些捕快真是好人啊。 猴哥不让妹妹们开口,一挥手阻止要说话的灵素:“你看好妹妹们,去县衙外头等我出来。” 说着,又阴测测的看了那群纨绔一眼,冷笑一声后,跟着捕快们走了。 七寻几个虽然不担心猴哥,但也不能自己去吃饭,把她们亲爱的大圣哥哥丢县衙去呀,因此也缀在后面,一起往县衙去。 灵启很担忧,问小五爷:“不会真把昊弟抓走吧?” 小五爷显然知道的多些,摇头道:“昊儿......他大概是修者,凡人主动挑衅,他打了也是白打。顶多就是有点小麻烦而已。没事!” 要不然,昊儿这小子不会这么有持无恐。 第一百零一章节 哭笑不得的县尊大人 猴哥不是有持无恐,即便他没这身修为,他也不能叫人欺负他妹妹。 就那姓辛的说的话,他就该死。 而那个怂恿姓辛的家伙,更该死! 没直接一棍子灭了,已经是他这辈子身为凡人,对人间律法最大的尊重。 灵启得了小五爷的解释,心下一喜,附在小五爷的耳边道:“昊弟应该就是小五爷您说的修行者吧。” 前天三妹妹给疗伤的豫亲王,还有年轻的那位兖王府嫡公子,已经有了国公爵位,得称一声小公爷的辛若暇,他和昊弟闲聊的时候,他就在边上听着呢。 那位小公爷和豫亲王听说都是修行者,小公爷还和昊弟说了不少修行者的事。 当时他还听的一头雾水,后来还是回家的时候,路上大哥交待他,在二叔家遇上豫亲王的事情别对外说,又说昊弟和那小公爷练的功夫和寻常学武的人不一样,更强大,对资质的要求也更高,可能万中无一的天才才能去修炼。 总之昊弟他有点特殊,比那位小公爷还厉害,两人比试,是昊弟赢了。 灵启当时还挺婉惜他错过了两人的那场比试,并不知道大哥所说的昊弟有点特殊,是指小五爷说的修行者的意思。 虽然他还是不知道这修行者指的是什么,但现在听小五爷这么一说,灵启就知道,肯定是和正常人不一样的,小五爷肯定知道些什么,要不然不会说这样的话。 而昊弟为什么会是修行者,这种事,灵启替意识里就觉得不能探究,不能问。既然世间本来就有修行者,那昊弟成为修行者,也不过就是得了话本上所说的奇遇罢了,不算奇怪。 他开心的是,如果真如小五爷所言,修行者被凡人挑衅,打了也白打,那昊弟是不是就没事了? “不过怎么说被昊弟打的最惨的那个,也是郡王府的人,县令大人会不会迫于郡王府的威压,对昊弟不利?” 小五爷对这位县尊还是比较了解的,毕竟他这些年一直在县城,他这样的人,肯定要对县城各方的势力都有大致了解,才能混得开。要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裁跟头。 “放心,咱们这位大人,可未必会给康郡王府面子。话说回来,你怎么确定昊儿就是修行者?他跟你提过修行的事?” 他原先就是那么一揣测,不想灵启明显不知道修行者为啥,就这么肯定的给他来了一句昊儿应该是修行者。 豫亲王和小公爷辛若暇到过家里,还被三妹妹给救了的事,既然大哥交待过不能说,那即便是小五爷,灵启也不会说。 他一脸无辜道:“您想呀,昊弟这么厉害,能打老虎,能轻松把这么多人打的这么惨,而且他才十二岁,过了年才十三岁啊,要不是二叔在家时管他管的厉害,或许我们早就见到他的不凡之处了。话说您见过这么厉害的少年郎?昊弟明显不是凡人嘛,那肯定就是小五爷您说的修行者了呀。” 你说的很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小五爷觉得这小子明显知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 算了,要是他知道,他也不能乱说。若是一不小心害了昊儿,那就得不尝失了。 他们老晏家出了这么个厉害的小子,说不定就是晏家一飞冲天的机会,全族甚至全村都能跟着受益,给他保驾护航还来不及呢,怎能因为自己的好奇心就把他置于危险之中? 小五爷果断闭嘴,一个字都不再多问。 到了县衙,他们这些跟过来的人都只能在县衙外守着,巡捕房的领队捕头早去报告县令大人了。 这次那少年小英雄几乎是把整个临江县顶级权贵家的纨绔们一网打尽,最重要的是,里面还有一位地位真的很高的康王府的嫡子,他们这些当差的,虽然刚才一点儿没客气的把人给逮了,但事情还是得报给县尊大人处置的。 大人是个好县令,有他的批护,他们这些当差的,差事才能办的顺心,日子才能过的像堂堂正正的人。 他们可不想给县令大人找麻烦。 李行简得了报告,一时也是哭笑不得,临江的这些纨绔们啊,也够废物的!被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少年打的那么惨,还能乖乖的被逮到县衙来,真够给纨绔们丢脸的。 这让他想起京城的那些纨绔们,人家虽然纨绔,本事还是有一些的。 不说别人,就说他自己的一个庶弟,还有一个堂弟,那也是京城有名的纨绔了,但这两祸害吧,他庶弟一身外家硬功夫,那是下过苦功的,即便放在江湖上,那也是顶尖的高手,甚至能和一品武士巅峰的人打个平手,堂弟一手锦绣文章,硬生生把纨绔的台阶给抬了一个档次,两人文武相协,在京城混的风生水起。 再看看临江的纨绔们,李行简摇头。 叫他感兴趣的,是那个打人的少年,据说前些日子,就打过一次崔家的那个崔瑰,崔瑰因此装病一个来月,闹的满城风雨。 李行简这会儿想起来,倒是觉得,那崔瑰未必真是装的。 至于康王府的那位,李行简冷哼一声。 跑到临江来胡闹,简直就是给他添麻烦,他不整治这小子就算给康王府面子了,给他行方便?做梦去吧。 至于这位康王府的继室子为何会出现在临江县,其实李行简心里有点猜测。但这些他不管!也管不着! 既然那继室子主动犯在了本县手上,想平白放人?不可能的。 康王府想来捞人,不出点血怎么行? 李行简对巡捕领队捕头笑道:“走,本县也瞧瞧那少年小英雄是何等样的人物。胆子够肥,要不是莽夫,要不,那就是人家有依仗,根本不在意打的是什么人。” 捕头回道:“那小少年样貌俊美之极,属下生平仅见,性格倒能看出来桀傲不驯,但绝非没脑子的人,今儿与他同行的,还有他的三个妹妹,瞧着也不似寻常人家能养出来的闺阁小娘子,个个钟灵毓秀,那个......身手不凡。” 反正其中两个,踹人的时候,腿脚可利索了。瞧着多俊秀清雅的小姑娘呀!捕头摇头叹息。 第一百零二章节 小五爷出奇招 至于那个看起来最娇弱容颜最盛的小女童,被兄弟挡在身后,也是一点儿没带怕的,伸着小脑袋,看的可带劲了,好似恨不得也跑过去踩上几脚似的。 唉,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父母,才能养出这么一帮孩子,出色是真出色,但这惹麻烦的本事,那也是一流的啊。 你说,人家的父母,有这样的儿女,是开心多,还是烦恼多? 捕头寻思了一下,突然就伸手给了自己一耳光,想什么呢?自己老婆都没讨着呢,还想什么为人父母的快乐烦恼,纯属想太多! 李行简走在前面,这一听到身后的耳光声,回头问了捕头一句:“怎么着,大冬天了难不成还有蚊子?” 捕头谄媚的笑了笑,老实回话:“属下在想,这几孩子的父母,该是为儿女出色开心,还是为儿女惹事烦恼,后来一想,属下娘子都没讨着呢,想什么为人父母的烦恼嘛,这不是想太多了吗?就给自己来了一耳光,让自己清醒些。” 李行简被这家伙逗的哈哈大笑,然后指着他点了点手指:“本县听明白了,你这是怪本县给你们的俸禄太少,让你们成不起家?放心,这次咱们定能得一大笔孝敬银子。” 把索贿说的这么清新脱俗,关键是每次还能成功的,也就这位了。 跟着县尊大人有肉吃,这是临江县衙所官员差役的共识。 捕头一听,立马笑了:“等属下成亲,定请大人去喝杯喜酒。” 李行简哼笑:“让本县包个大大的红封,才是你的目的吧?放心,你要是真成亲,喜酒喝不喝的在其次,但本县少不了给你上份让你满意的贺礼。” 两人一路说笑着去了前衙。 而在县衙大门外等着的小五爷也在琢磨,虽说昊儿有可能是修行者,打人应该没事,但他也不能真的全指着昊儿修行者的身份什么都不做。 凡事就怕个万一啊,万一那小子并没什么善后的办法,不知天高地厚,打人全凭脑子一时呢? 虽然看素儿和小寻那淡定的样子,应该是担心昊儿处理不了这事......小五爷想了想,往围观的人群里招了招手。 那是个常在码头混的渔家子,曾在小五爷手里接过短工活,为人很是机灵。 “小五爷,您有什么吩咐?” 码头上常有晏家村晏刘两姓的少年管晏鸿宇叫“小五爷”,这纯是因为晏鸿宇辈份高,这么叫的,按辈份那都是他的侄孙辈,但“爷”也是对有些身份地位的男子的尊称,人家见晏刘两姓的人这么称他,后来他这小五爷的称呼,慢慢也就在码头叫开了。 小五爷附在那年轻小子的耳边嘀咕了几句,那小子笑道:“小五爷,您就放心吧,这事我一准儿给您办的好好的!刘三那是我兄弟,你们晏刘一家,那这事我全当成自己的事办了。再说了,往日里我们家在码头,没少得您的照顾。” 他嘴里的刘三,是晏家村刘氏族长家行三的孙辈,十五岁后跟着小五爷混码头,已经快三年了,虽然两人年纪相仿,但晏刘两族同气连枝,又多联姻,按辈份,刘三郎也是小五爷的侄孙辈,刘三郎的娘,也确实是晏家的姑娘,他叫小五爷叔祖或者舅公,其实都成。 听这小子这么一说,晏鸿宇就想起这小子叫什么了,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安二郎,这事办好了,五爷请你喝酒。” 安二郎得了这话,悄身退出人群,直奔码头去找刘三郎:“三郎哥,快,小五爷有事交待你。” 等安二郎把小五爷交待的事情一说,刘三郎咬牙切齿:“这帮混蛋,竟然欺负我们晏家村的人!那可是我梧二叔家的弟弟妹妹!” 村里出位举人,多难啊!更别提梧二叔还很有可能考中进士,村里多了位进士,能福泽全村数十年! 要是梧二叔从京城回乡,知道他不在家时,他的儿子闺女竟然叫人欺负了,他们晏家村的老少爷们,哪里还有脸! 刘三郎寻思了一下小五爷的话,冷笑一声,既然这些豪门子弟仗家家族的面子胡作非为,那就把你们的脸面撕下来往地上扔,让老百姓们再上去踩几脚! 小五爷就是有脑子! 但是光临江县百姓看笑话怎么成?得让咱们大夏的老百姓,都看看这些豪门的热闹才行。 刘三郎对安二郎道:“你是渔家子,码头这一片市井人头比我还熟,小五爷交待的话,你帮我去办,我负责码头往来客商的消息扩散,娘的,这次我们得让这些混账子们知道,咱们老百姓,也不是好欺负的!” 安二郎心道,三哥你能说出这样的话,那是你没亲眼看到,那几个祸害被你嘴里好欺负的弟弟妹妹们打的有多惨! 这一想,安二郎奇异的竟然有点同情那几个平时在街面上胡作非为让人恨的不行的家伙。 晏家村这些在码头上混的老少爷们,哪个不悍勇?短短几年时间,就在小五爷的带领下,生生在码头打下一片江山啊,整个西码头都快成小五爷的天下了,这些家伙,欺负人也不看对象,活该被整治! 安二郎觉得,那几个混蛋家最近在码头的商货往来,只怕甭想安时装卸了,小五爷透个话音子出去,码头那些苦力头儿,哪个会不听?谁会去接那几家的生意? 真以为咱们这些卖苦力气的,就任人欺负了? 我们这些卖苦力的,要是不团结,哪里有日子过?甭看平时大家竞争起活计来,打打骂骂是常事,可但凡有人外人想欺负咱们,咱们也不是吃素的! 当然,拒绝装卸这事,平时不能这么干! 但这不是,这次那些人得罪了小五爷心里最看重的人么?小五爷要是能咽下这口气,那才是奇了。 没看连刘三郎都气成那样了么? 安二郎麻利去办事儿,他还挺有脑子,不但找闲着的苦力往县衙那一处去散布消息,还找了大娘大婶们出去。这数代扎根市井底层的老百姓,谁还没个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朋好友? 第一百零三章节 大新闻 很快,消息就在县衙前,县城各街道,码头往来行商间传播开来。 “嘿,你知道吗?康王府的那个继室生的嫡子,跑到临江来啦,还叫人给打了。听说打的挺惨?” “不会吧,康王府的人跑到临江来干嘛?不过他怎么就叫人打了?怎么说也是皇室贵胄,那能叫人打了?我不信。这不开玩笑么?” “千真万确,至于怎么被打的,呵呵,估计是有些特殊爱好,不敢在金陵这么干,所以只能跑到临江这小地方来玩耍吧,只是没想到,临江人有血性,所以被打啦。” “咦,这倒稀奇,快具体说说。” “那康王府的小郡王,听说在县城和几个世家子弟出门玩乐,遇上位俊美若仙人的小郎君,结果就想把那位小郎君抢回去暖床,人家小郎君硬气的很,可没管他们是不是小郡王贵公子的,直接动手,把这些贵公子们全给打惨了。啧,都闹到县衙去啦。还是我们临江人有血性。小郡王怎么了?贵公子怎么了?抢强民男,这是犯了咱大夏律法的事,打了也白打!走,咱们也去县衙看看热闹,这要是给那有血性的小英雄判罪,咱们临江老百姓都不能应答。” “就是,平时欺负咱们老百姓没够了!光天花日,强抢民男,还有没有天理了?喜欢男风就去小倌子嘛,哎呦,真是丢人!” “哎,你知道吗?听说康王府的小郡王是个喜好男风的,家里不不允许,就跑到临江来耍,结果叫人打啦,那些世家子里,跟他有同样爱好的,这次也一起被打啦。” “听到消息没?大新闻,康王府的小郡王,喜欢男风,这也没什么,可堂堂小郡王啊,他竟然还是下面那个!听说同他有一样爱好的临江世家子有好些,就是不知道那几位世家子,谁是上面谁是下面的。” “听到消息没?康王府的小郡王喜欢男风,还是下面那人,这次来临江耍,被一群临江爱男风的世家子弟追捧着出去玩,当街行不雅之事,叫看不过眼的人给打了,打的好惨。真是败坏咱们临江的风气,伤风败俗的!听说县尊大人很生气,为正风气,要狠罚呢。” 打人事件以一种谁也没想到的清奇角度,在县城各处风一般的传播开来。码头往来客商那里也带着各种版本的关于康王府小郡王爱男风还是个受的离奇故事飞往大夏各地。 而至于最开始被谁打的,已经没人关注了。 县尊李行简大人这会儿正在对猴哥问话。 “胆子不小,什么人都敢打,你可知道你这次麻烦大了?先说说你是哪人?家中父母何人?为何打人?” “回县尊大人,小子姓公玉,名昊,乃安平镇晏家村人氏,父亲为临江举人晏雍梧,小子乃家中次子,此次进县城原为舍妹改良耕犁,进城寻铁匠铺订制犁耙,去书铺买书时遇上几位行凶者,因见小子相貌出色,想抢小子去暖床,小子气愤之下,这才出手。” “你竟然是晏凤池家的二小子?” 能称呼自家老爹字的,看样子关系还不错。 也是,自家老爹是临江县出的举人嘛,和县令有交集不奇怪。 对老爹的朋友,猴哥态度还挺恭敬:“回县尊大人,小子随母姓,晏凤池正是家父。” 李行简眼中有了笑意:“令尊倒常与我提起他家的两个小子,对你兄长夸赞居多,对你么,只说你淘气异常,今日本县可算是知道,这淘气是淘气到什么程度了。” 说到这里,李行简脸色一肃:“你可知道,当街打人,其它人还罢了,但其中一人身份尊贵,乃大夏宗室,你这是以下犯上!该当何罪?” 脸上表情吓人,李行简心里却挺乐呵,这小子的样貌,确实是俊美至极,哪怕是在京城,世家子弟中那几个最出色的,气度样貌也不比这小子强上哪里去。 没想到啊,晏凤池的儿子,竟然如此俊秀,胆子也是真肥,跟他还能讲瞎话,他进门之前,还能不弄清楚事情经过? 当然,这小子维护妹妹,把事情揽在自己身上,也正常。 他原以为自己摆出一张严肃脸,这小子总会怕吧,不想这小子从容的很,笑道:“小子无罪,若论以下犯上,该是被打的那几个。不说打他们,就是杀了他们,小子亦无罪。只是打而非打杀,那几人及他们的父母家人,该对小子感恩戴德,并奉上赔礼才是!” 李行简看他这有持无恐的样子,眉峰微跳。 晏凤池何等沉稳之人,怎么生了这么个儿子? 他一时也有些头疼,心道小子你说话这么狂,你爹知道么?别也是个坑爹的货吧? “哦?你这底气,从何而来?” 说不出个理由出来,一会儿再收拾你小子! 但打人这事吧,老子看在晏凤池得份上,还得帮你这小子善后。 猴哥是看出来了,这县令大人是个好人啊,话说的严肃,但对他满是善意,大概是沾了老爹的光? 即便他不是修行者,今儿这人估计也会保他无虞。 不过猴哥觉得没必要,亮出修行者的身份,能省多少后续的麻烦。 当然,那几人的家中,如果暗地里眷养了修行者,估计还是会来找他的,但至少明面上不敢不是?说不定还真能赚一笔赔礼。 暗中来找他,他也不怕,郡王也不过只能养红鹰卫罢了,红鹰卫明面上最高的统领,也不能超过武士三品,普通世家能养多高阶的修行者? 他一点不介意这些人家给他送人头。 这么一想,猴哥还挺美,说不定靠着送来的人头,他还能得几份武士系的修行功法呐。正愁没地儿一窥武士修行休系呢。 我虽然用不上,但家里人未必用不上,再不行不是还有族人么? 美滋滋! “小子是修行者,宗师境,大夏律法规定,修行者不得无故打杀凡人,但前提是,凡人不得无故挑衅修行者。”猴哥冷笑。 第一百零四章节 始皇陛下被惦记 “呵!那几人不但挑衅我这个宗师,还想让我堂堂宗师境修者,给他暖床,祖坟上冒黑烟了么?县尊大人,您说,他们是不是该死?我没直接杀了他们,已经是对大夏律法,对县尊大人最大的尊重了。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是不是该给我奉上赔礼?赔礼不送,我心不爽,回头统统干掉!” 姓辛的那小子又不是当今天子,身上有龙气护持,还能让我顾忌些。 他一个宗室子,有什么值得我忌惮的? 话说回来,真龙我都打过,想当年大圣我拨了龙族的定海神针,龙王敢说话了?那老龙王还送了本大圣一行很拉风的行头呢,连小寻都说我的战甲帅气! 李行简:......你说的那个祖坟冒黑烟的,他家那个祖,好象是开国太祖啊。 又想到这小子的最后一句“统统干掉”,就觉得这小子言笑晏晏,杀气昂然,是个狠人。 但,他哪来这么重的杀性? 晏凤池看起来明明是个端方君子,怎么会生出这么个儿子? 被定义为端方君子的始皇陛下:??? “啊嚏。”正在看书的始皇陛下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心里还纳闷,难道是远在家乡的妻儿惦记他和扶苏了? 京城虽冷,他穿的不少,岳家老仆对他父子的生活起居照顾的无微不至。 姑爷携子上门,虽说不是过继到自家的小少爷,而是姑奶奶生的大少爷,但老仆觉得,十多年来,宅院里总算有了人气了,心里无限欢喜,恨不得把天下最好的都奉到姑爷和大少爷面前,这些天来,老仆老夫妻并儿子,那真是想尽了办法,让姑爷和大少爷过的舒心。 要是照顾的好,姑爷生活顺心,说不定就能高中啦,若是有机会留在京城作官,兴许姑奶奶一家都能回京城定居。 为此老仆一狠心卖了两盆自己养了多年的名贵兰花,给始皇陛下和扶苏改善生活。 原本还为进京后的花销担忧的始皇陛下,一分钱没花用不说,还得了老仆送来的银子:“姑爷和姑奶奶在乡间生活,离着朝歌太远,往来不便,老奴这些年养着老爷留的那些名贵花草,分株了不少,原想卖了给姑奶奶送去的,但又怕路上有个什么散失,姑奶奶来信道乡间没什么花销,家中不缺银子,老仆也就没给送银子去。如今姑爷和大少爷来了,老奴这此年积下的银子,可算能上交了,都在老奴手上,老奴还担心哪天叫人给偷了去啦。” 始皇陛下只得收下那卖花草得的五百多两银子。 这边始皇陛下一打喷嚏,同在屋里围着炉火看书的扶苏忙关心老爹:“爹,您不会是受了风寒吧?” 始皇陛下摇头:“大概是你娘和你弟弟妹妹惦记我们父子了?” 扶苏心道,那为啥就您打喷嚏,我没有? 哎,没想到父皇有一天,也能说出这种家长里短的话来。 扶苏感觉有点神奇。 始皇陛下在缓过最初恢复记忆的冲击后,其实很有些惦记恩爱了十多年的妻子和疼爱的子女的,悄悄的第二次给家中去了信,连扶苏都不知道。 难道是家中收到他的信了? 他不知道,是他二儿子本事大了,打人都闹到县衙去啦,这次惦记他的不是他的妻儿,而是老友。 老友李行简此时看着这位肆无忌惮的老友幼子,有点头疼。 他确实没想到这小子是个修行者。 身为顶级权贵,他当然知道修行者的特殊。他家嫡系中,也有修行者,他的父兄皆是武士,可惜未入宗师境,而这小子,才多大?竟然就是宗师境了? 他当然不至于觉得这小子在吹牛,人家能说出来,那就不会是假的。 但十二岁的少年宗师,未免太过惊世骇俗。 李行简的表情真正的严肃起来:“不,你是二品武士,记住了?” 猴哥:??? 好吧,这位疑是老爹友人的县尊大人,好像是为他好,十二岁的宗师传出去确实麻烦,处理个打人事件而已,二品武士的名头尽够用了。 而且,他二品武士嘛,那几家大可放心的派武士来找他麻烦。 完美! 就是没有宗师境来找他打架,这架就不能打的过瘾,有点小遗憾的说。 当然,那几家也未必养得起宗师境的修行者。 康郡王储倒是可能有,但康郡王府为这么个事,还不至于动用宗师境武者千里迢迢的过来找他麻烦。 猴哥立马应下:“是,小子是二品武士。哎呀,县尊大人您可真是好人,回头得了赔礼,我一定分一半给您。” 李行简单哭笑不得,这分赃的做法还挺清奇,熊孩子想什么呢? 我还需要你来分赃?我有的是手段给临江老百姓们讨实惠。给我的政绩添砖加瓦! 熊小子看不起谁呢? 李行简瞪了猴哥一眼:“叫我一声世叔吧,我和你父亲是至交。你是我的子侄,便是你非修行者,我也不能让你吃亏。心安肚子里。不过你是修者也好,能省不少麻烦,也能叫我少操心。” 猴哥从善如流:“小子见过世叔。那,我现在能走了吗?我妹妹们还在县衙外面呢。” 李行简笑着点了点他:“不是要赔礼么?等着吧。至于你妹妹,我一会儿打发人去跟她们说一声,省得小姑娘们担心。” 听说那几个小姑娘身手也好的很,又是在县衙外,不至于叫人欺负了。 猴哥挺高兴,老爹这位好友,还是个周全人呐。 “那就多谢世叔了。” 李行简这才让他落座:“坐下说话,我听说你,你妹妹改良了农用耕犁?说来听听。” 李行简是一县父母官,哪怕临江商贸发达,税收可观,但他最重视的,除了文教,就是农事了。 一提有关妹妹的事情,猴哥可有兴致了:“世叔,我跟您说,我妹妹对农事特别关心,她除了改良耕犁,还设计出了脱谷机。先说这个耕犁,是畜力犁,可对土地进行深耕,非常省力,农忙时能节少不少劳力,我们打算多做些,春耕时给村里人配上呢。” 李行简见他说的还挺详尽,便问:“能画出来让我看看吗?” 第一百零五章节 多么痛的领悟 猴哥见过七寻的图稿,以他的记忆力,当然不成问题。 “取笔墨来,我这就画给世叔看。我四妹妹说了,这犁若能大面积推广最好,可惜,我们也只能在晏家村推行,要是世叔觉得行,那可就太好了。也算了了我四妹妹的一桩心思。还有脱谷机世叔要不要看看?是机械脱谷,农忙抢收时,能不少节省人力和时间。抢收时分,时间多要紧啦。” “你一个修者,还关心农事?”李行简讶然。 猴哥差点给他翻个白眼:“瞧您这话说的,我家在乡间嘛,族人们都是种地的农人,农忙时我也是要下地干活的。修者怎么啦?修者也得吃饭!我要是看着长辈们辛苦,自己不下地干活,您说我爹会不会揍我?再说了,干农活怎么了?凭本事吃饭,不丢人!我四妹妹说了,万事万行,做到顶级就是神,要是谁有本事能把亩产提升到千斤,那农民又怎么了?那是神农,可封神!天下间谁敢瞧不起?” 李行简被他说的哈哈大笑:“你说的不错,修者也得吃饭!要是谁能把亩产提升至千斤,大夏不封他,百姓自为他封神。百姓封神,比朝廷封的神,神位更高!只可惜啊,世间万年,竟无此一神!” 说到最后,语气中尽是叹息。 猴哥眼神异样,我就是为了推销一下娘和小寻看重的农具,把她们的话复述了一下,你这当官的还真这么想啊? 他上辈子一只石猴,这辈子家中失火前也不缺吃喝,其实从来没深想过农事。 再说这辈子能帮忙干农活也没几年,大家种地都是那么种的,纯靠天吃饭,提高亩产这话,在小寻之前没人提过,他也从未想过。就是之前小寻和娘念叨过几句,他也就是入耳过耳,感觉和他关系不大,没什么特别感觉。 李行简这郑重其事的一叹,倒叫猴哥上了心,真这么重要? 神仙也重功德啊。 西天取经那算什么功德? 让天下万民胞腹,这才是功德! 多少顶级神仙想功德成圣都找不到路呢。 要是帮助小寻干成这提高亩产的功德之事,他大圣之名,是不是更符些?也不枉他的“大圣”两字。 咦,可以考虑! 猴哥高兴道:“我四妹妹说,可以改良粮种。” 李行简:......改良农具还罢了,改良粮种那是轻易能做到的?熊孩子还没完了?司农司数百年都没做,你妹妹才多大?你十二岁的天才宗师,也不能瞎吹吧?良种!这是多大的事你小子知不知道? 李行简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吩咐人取了笔墨纸砚来。 猴哥一边遁着记忆画铧式犁的图稿,一边还说那良种的事:“我四妹妹说,改良粮食,不是一时能做到的,怕是要数年甚至数十年之功。我一看您就不信,您还别不信,我四妹妹说能做到,那就一定能做到,我四妹妹那是天才中的天才。” 李行简笑骂:“比你小子还天才?哦,你不说我倒忘了问,没听说你属哪个宗门,也未曾入京城两学,你这修行......” “无意间得到的功法,自己瞎修炼的呗。” 李行简冷笑一声:“呵!” 你继续编! 猴哥笑道:“世叔,你得允许这世间有真正的天才嘛,不才世侄我,就是这种随便修一修,就能修炼成宗师的真正天才。” 李行简心道,这小子的话,倒也未必是假。 但别人修行的事,不好多打探,他绕过这个话题,笑骂:“行,你是修行天才,资质好这是天生的,但农事和修炼是两回事,大夏至少数位武尊,甚至传说中的武圣也未必没有,但你让这些人去种地,那也得抓瞎,你说你四妹妹比你还天才,我信,但这改良粮种......若提升点产量,我也信,但亩产千斤,那是五至十倍的成果,我是真不信!” 猴哥表示:“要不我说我四妹妹是天才中的天才呢?修炼资质我四妹妹不如我,甚至还不如我小妹妹,就是我三妹妹,可能也比她强点,但论其它方面,我四妹妹无人能及!” 反正目前以猴哥的火眼金睛,都没看出来小寻的修炼资质到底怎么回事。 修炼速度比不上进度最快的三妹妹不说,连过了修炼最好年纪的娘都不如。 引灵入体的进度,就数她最慢。 李行简对猴哥妹吹行为也是服了,同时也确实对他嘴里的四妹妹有了兴趣:“哦,那你同我说说,你四妹妹都天才在什么地方?” 猴哥表示得意:“那可多了,我四妹妹于数理,格物,机械方面,当世无人能及。不信你大可以把她叫来试试。数理格物,于民生应用上的重要性,世人可能不大懂,但世叔您应该知道吧?举个简单的例子,你想解决水患,难不成凭空想一想就行?你得考虑水流每年带来的泥沙量,河床淤高,是否需要疏通,在什么河段进行疏通,或者是否需要改道,改道的话,需要如何引流,什么样的地质适合开凿新河道。这些我四妹妹就能计算出来。科考中那些能让人脑子绕死的术数题,我四妹妹瞄一眼就能说出答案。我这么说吧,世人射箭的多凭感觉和眼力,但我四妹妹连风对力道的影响都能计算出来。船行于河流,风力的大小对速度的影响,她同样能计算。反正可用的地方多着呢。正常人谁能想到这些?至多觉得,顺风利于行,逆风而行有些难罢了。哪怕你在地上行走,我四妹妹都能根据你脚印的大小和深度,计算出你是男是女,身高几何,休重几何。这还不够天才?” 那这不是天才,这是神仙啊。 李行简心道。 要是猴哥知道他是这么想的,一定会辩白一句,大圣我就是神仙,抱歉我也做不到。 这就是小寻妹妹所说的知识的力量啊。 知识的伟力,有时候确实胜于神仙之术。 猴哥和他小寻妹妹生活在一起久了,感觉世界观都在重组,不,已经重组的差不多了。 神仙,好像真没那么厉害,很多事情,看似只有神仙能做到的,甚至神仙也做不到的,凡人凭借脑力就能做到。 不说别的,凡人世界,小寻上辈子能制造宇宙飞船,航行于虚空。 而在仙界,神仙能在虚空中乱飞么? 他能投胎成小寻的哥哥,就是血淋淋的教训呐。 多么痛的领悟! 第一百零六章节 问罪 那确实是相当天才了。 若说文采,应急的话,那还能做个假,但术数格物,那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懂与不懂,一试便知,半点假做不得。 这小子虽然年纪尚幼,但好歹是个修行者,不至于说谎。 李行简这下子是真的想见一见他嘴里的四妹妹了。 真如这小子所言,有时候,你得允许天才的存在。 话说活了这么多年,李行简觉得自己勉强也算个天才吧?至少也能当得一句青年才俊。 大夏京城朝歌,最不缺的就是天才。 比他惊才绝艳,让他深感敬服的,亦有那么几位。 所以人家小姑娘是个天才又怎么了? 这小子小小年纪,不也宗师境了么? 虽然这宗师境,他一个非修行者的凡人,真不真的也没法证实。但没人会拿境界的事情吹嘘,一旦传出的境界不实,有敌人来厮杀,那丢的可能不是面子,而是命! 说话间,猴哥已经画好图稿,拿在手上吹了吹,等墨迹干了,递到李行简手上:“世叔您瞧瞧如何?这是铧式犁中的牵引式犁,另外还有悬挂式和半悬挂式,可人力牵引,也可使用牲畜。这里是主犁体,它的作用是切割、破碎和翻转土垡和杂草,这里分别是犁铧、犁壁、犁侧板、犁托和犁柱。除了破碎土块并耕出槽沟,还有打破犁底层、恢复土壤耕层结构、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消灭一些杂草、减少病虫害、平整地表以及提高种植标准的作用。” 这般看来,这铧式犁确实能大大提高耕种效率,至少比大夏如今使用的农耕犁要先进的多。 李行简微一沉思,便道:“这犁什么时候能打造好?到时候我去看看耕地效率如何。若是当真实用,必要向全县推广,本县也会给你四妹妹记一大功。这犁不若便以晏氏铧式犁命名如何?” 这个可以有! 无论仙凡,大家的追求,不就是名与利么? 这名声随着铧式犁宣传一波,对妹妹来说,是绝对的好事。 世俗界对女子不大友好!豫亲王尊称娘先生,是因为娘的文采惊才绝艳,而一声先生,其实就某种意义而言,是打破枷琐的钥匙。 对小寻这样天马行空,把灵魂自由看的甚至比命还重的人而已,猴哥知道,累积名声,或许是她将来行走于世,打破世俗界限的一道护身之符。 只是,光一个铧式犁还远远不够。 那就继续支持小寻做她想做的事情吧。 猴哥笑着应下:“多谢世叔,奖赏大可不必,但一定要传出,这是晏家村公玉七寻因感农人辛苦所制。” 这么说来,其实这犁叫晏氏铧式犁就有些不大合适了? 该叫公玉氏铧式犁? 算了,还是叫晏氏铧式犁吧。 公玉氏以医术传世,弄个制犁的名声做什么? 三妹妹以后不是得以公玉氏传人行走与世么?反正外祖父他老人家不吃亏就是了。 就是他自己,将来传出名声,其实也是以公玉氏子嗣扬名啊。 希望大哥给力些,要不然损失了他这么个牛叉儿子,老爹说不定得亏死。 猴哥暗挫挫的自恋了一下。 传谁的名声,李行简不在意,只要东西实用,给人家点名声怎么了?何况小姑娘的名声确实很重要。将来婚嫁,这可是比丰厚的嫁妆更强的凭仗。 有了广为流传的好名声,亲事都能提升几人台阶。 不过,晏家虽然现在名声不显,可晏凤池必能高中进士,到时候小姑娘有个当官的爹,有个宗师兄长,还怕说不到好亲事? 他们国公府的门第其实就很够档次,哪怕在朝歌城,那也是婚姻市场的热门选择,实在不行,找个家族中优秀的子弟,跟晏凤池结成亲家? 他要是有年龄合适的儿子,他反正是挺乐意跟晏凤池结成儿女亲家的,左右他又不是国公府世子,不需要继承国公府,他的子女在婚姻选择上,要自由的多。 何况晏凤池那闺女,真要是如那小子所言,那是何等的优秀?娶回家做儿媳多好?子孙后代的智力都有了保障。这叫优生优育! 可惜他儿子才四五岁,不合适啊。 李行简有点小遗憾,感觉损失了一个亿! 猴哥被这位世叔盯着自己那婉惜的眼神看的猴毛倒起,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觉得这犁以晏氏命名可惜了?想霸占这好名声? 那可不行!属于我家小寻的功劳,谁也不能夺走! 猴哥言辞坚定:“就叫晏氏铧式犁。必须给我家小寻扬名!” 李行简:......小子想什么呢,我还能昧下你家小寻的功劳还是怎么滴? 李行简还想问问猴哥说的脱谷机的事呢,就听外头衙役禀报:“大人,几位世家来人,求见大人。” 李行简冲猴哥笑道:“你的赔礼来了,同我一起去见见吧。” 银子! 猴哥比县尊大人还积极的往出走。 不出李行简所料,一个康王府继室嫡子,还不至于惊动这些世家的家主,来的基本上都是各家的继承人,未来家主。 如此,倒也算是给了康王府的面子。 毕竟一个郡王府的脸面,也不是那么好打的。有简在帝心的齐国公府作背景的李行简可以不卖康郡王府嫡子的面子,但他们这些各大世家的小地方旁枝,却不能这么拿大。 真把人得罪狠了,京城主家可不会为他们背锅。 但指着劳动这些世家旁枝家主,一个康郡王府的继室子,面子还没那么大。再是旁枝,人家也是世家,何况临江又不是康郡王府的藩地。 有未来家主出来卖面子,也足够了。 彼此见过礼,李行简客客气气让人落座,这才笑问:“几位贵公子一起拜访本县,是为何事?” 这一众人里,以崔家嫡长子崔环为首,见问,收了脸上客套的笔,脸色一沉,回道:“听闻我等的兄弟被歹徒殴打重伤,又被县衙以寻衅滋事为由逮捕,其中且有康郡王府的贵人,我等得下人禀报后,只得前来县衙问一问,我等兄弟明明是受害者,为何巡城司和巡捕房的人不问青红皂白,不问罪歹徒,反把我等兄弟逮捕了?” 李行简面色不变,依旧挂着矜贵的笑,脸上微微露出惊讶的样子,心里却道,这是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竟晓得向我问责啦? 有长进! 第一百零七章节 压力山大 只可惜长进有限! 银子呢,我还是要让你们掏一掏的,不让你们掏银子,我的政绩从哪来? 这年头,做官也很不容易呢。 大家何不互相体谅? 李行简笑道:“想不到李大公子消息如此灵通,我也是刚得了捕头禀报,正找当事人寻问事情经过。只是,李大公子府上的奴仆,可能没跟你说实话。” 说到这里,一指猴哥:“诸位,这位小郎君,便是你等口中的歹徒,事情起因在你们进门这前,我正在问询,我听到的,与尔等听到的,或许有所不同?否则,诸位贵公子也不会过来向本县问罪!” 崔环一听,忙起身拱手道:“小子不敢!” 余者诸人一听,也忙起身连道“不敢”。 事情可以这么做,但话不能这么说明白了。 没事这货都能扒你一层皮,敢说向他问罪,擎等着这货以后没事就给你穿小鞋吧,日子还过不过了? 李行简哼笑一声,一摆手道:“敢不敢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这件事情,如何处置!你们各家那被捕入衙的公子们,命还能不能留着,已非本县能裁决,你们得问一问当事人,是否愿意饶他们一命。” 诸人刚才在李行简介绍猴哥时,除了被猴哥惊艳的容貌吸引,多看了一眼,其实并没把这小儿放在心上。 临江县,但凡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岂会不识? 这小子穿着粗布有衫,要不是容貌太过出色,谁会在意他? 还不知道是哪个穷疙瘩里冒出来的不知死活的家伙呢,仗着有点武艺傍身就敢胡作非为,连权贵子弟都敢打! 关键是,特么的还一打打了一群! 结果,这位县尊大人在说什么? 听得他们都糊涂了! 什么叫他们兄弟的命能不能留,还得看这小子愿不愿和解? 见他们都露出迷惑不解,一脸县尊大人你是不是糊涂了的表情,李行简好心解释:“这位小郎君,年纪虽小却是二品武士!被诸位府上的小公子们临街遇上,因容貌出色,诸位府上的小公子们,便欲强抢,还想让人家小郎君给他们暖床!诸位皆为世家子弟,当知道武士是什么人,这位小少年只打他们一顿,没当场格杀,已是宅心仁厚。刚才小郎君也说了,他虽是武士,但亦是大夏子民,当守大夏律法,大夏律规定,王子犯法,与民同罪,那些歹徒虽是权贵子弟,亦要求本县必须对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男的歹徒严惩,如若本县不依律惩罚,他就只好行武士的规矩了。诸位觉得,本县该如何?” 刚才这些世家继承人还把猴哥说成歹徒,县尊大人一转脸,又把那些被打的纨绔们定义为歹徒! 猴哥在边上听的忍笑。但脸上一脸阴沉愤怒的表情,配以冷笑,以证实县尊大人所言非虚。 县衙大牢嘛,那几个该死的家伙必须要蹲些日子,赔礼的银子也不能少。 否则,呵呵!!! 而在场的这些世家公子们,有一个算一个,都被李行简的话给惊着了。 武士!还是二品武士! 他们中的有些人,是见过武士的,甚至家族中亦有武士存在,但是,年纪这么小的二品武士?!逗呢! 红鹰卫最高的统领,也才是三品武士啊。 一个不知道打哪冒出来的小子,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竟然就是二品武士了? 打娘胎里就开始修炼的吧? 但李行简不是信口开河的人,这话他们不信也得信! 这要是真的,麻烦还真是大了。 这容颜出色的小子,一脸的桀骜不驯,宅心仁厚他们硬是一点也没看出来,之所以没杀人,大概一是不想得罪他们这些世家,二也是想借此敲诈一笔。 刚才李行简的话,把索要赔礼的意思,那是讲的是明明白白啊。 那几个小子的命以后还在不在,得看各家出的血够不够足!能不能让这小子满意! 一时场面只余静默。 李行简老神在在,这事说到底,和他关系不大。 只是在他的地盘上,还犯了事儿,律法上,他有处置的权限罢了。而且刚才也说了,这小子要求县衙严惩歹徒嘛。 反正犯在他手上,赔礼跟他没关系,但罚银是必须有的。 快年底了,年关年关,年难过啊,县衙各级官员差役的福利还是要发一发的。 年后春耕,原本就要准备一部分财政拨款用于农事水利,现在又有了晏氏铧式犁需要推广,这些可都是需要银子的。 能炸一点油水,就炸一点油水吧。 都是依法办事嘛,他又不是索贿! 诸府继承人看着猴哥发呆,猴哥冷笑一声,一一盯了所有人一眼。 这些世家未来继承人被猴哥一声冷笑惊醒,又被他那一眼盯的压力山大,心道,这小子只怕还真是个二品武士,要不然不至于在他们面前还这么猖狂。 这事可真难办了。 原本他们还想借由这事,诸府团结一次,向姓李的发难,让他以后在其它事情上做点让步的,毕竟这里头还有康郡王府的人,李行简即便不怕康郡王府,但也不至于明着得罪,哪里想到,踏马的,打人的,竟然是个武士! 而自家那几个混蛋,竟然想抢这小子的妹妹!是他们,他们也会将那几个混蛋打死打残! 事情经过他们很清楚,对于县令说的,想抢的是这小子而非他妹妹的话,他们也没辩解,人家不提妹妹,是为妹妹闺誉着想,这小子要不是武士,他们提出来还能脱点罪,但这小子是武士,他们若提这茬,这是真把人往死里得罪了。 崔环一时也有点头秃,这赔礼的血,看样子不出是不行了。 现在的问题是,出多少,这小子能满意! 看这小子的穿着,不象是富贵出身,但看神态气势,又绝非寻常人家能养出来的气度。但甭管怎样,一个武士的胃口,绝对不会小。 凡人所用金银,说不定人家还看不上眼呢,但天材地宝,他们这样的世家旁枝,要说多珍贵的东西,他们也拿不出来不是?就是拿得出来,谁舍得? 第一百零八章节 本县很为难 几人面面相觑,半响,崔环只得求李行简单:“是我等府上管教不严,才有今日之祸,不知如何才能叫这位郎君满意,还望县尊大人为我等居中调和,若能做到,必不推辞。” 不愧是临江第一世家的继承人,还有点眼色,必要的时候也知道服软。 李行简暗中点头,和气生财嘛,他客客气气道:“这位小郎君是位仁厚之人,并不想与尔等为难,他是修士,所需之物......并非本县看不起诸位府上,实是修士能看得上眼的,即便是我齐国公府,想拿出来也非易事,尔等既请本县调和,本县亦当尽力......” 说到这里,李行简转头看向猴哥:“小郎君,还望给本县一个面子,非他们不愿令小郎君满意,实为小郎君能入眼的财物,他们是拿不出来的,不若赔点金银如何?听闻小郎君还有几位妹妹,赠些财物,小郎君给令妹买些小娘子家喜欢的首饰玩物,岂不是好?” 猴哥冷笑一声,装X道:“财物不财物的,我还未看在眼中,便给县尊大人一个面子,今日我原是带妹妹们来县城闲逛,让她们散散心的,不想遇上这样的事,竟叫妹妹们受了惊吓,这会儿我被请入县衙,她们在外面还不定多担忧呢,买些首饰玩物哄哄倒也成,就这样吧。那几人的命,就留着吧。” 崔环等人一听,心下都松了口气,不想猴哥却继续道:“但赔礼是赔礼,该受的惩罚也不能少!今日也就是遇上我,带着妹妹们不愿叫她们见血,若是他们遇上的是别的修者,多少命都不够搭!狠罚一次,也叫他们长长记性!就这样吧,天色不早,我答应了带妹妹们去至味楼,不好叫她们在外面久等。” 说完,扫了众人一眼,才拱手对李行简道:“多谢县尊大人秉公执法,小子告辞。” 都说了我在至味楼,回头赔礼可得给我送去,有了银子,也好给我家小寻买《大夏开皇律》嘛,再给娘和小五多买些上好的笔墨纸砚! 最重要的是,新年给娘和妹妹们的礼物,也不用偷偷赚银子啦。 猴哥相当满意,打架竟然也是发财的途径!这可比他打老虎容易的多了。老虎那得自己满山林去找,打人那是人家自己送上门来的。 李行简也很满意,心道,这小子还挺上道,让他严惩那些混蛋,这是给他多罚些款的机会嘛,如此名正言顺的理由! 崔环一行人同样满意,得罪了如此年少的二品武士,结果只一些金银财物就能把此事揭过。 皆大欢喜! 猴哥交待完就走,李行简还惦记着铧式犁和脱谷机呢,但有罚银还需要解决,暂时也不急着理会猴哥,那小子不是说了他要带着几个妹妹去至味楼吃饭吗?回头让捕头去送各家赔礼时,再把人约到县衙聊一聊。 待猴哥一走,那几位也要打发人回去取赔礼银子,李行简一摆手:“赔礼的事情且放一放,不急在这一时半会的。先说说诸位府上的小公子们该如何处置,按说,小公子们虽打算抢人,但到底未遂,有罪,并不算严重,交点罚银,在牢里待上一待也就行了,但诸位刚才也听到了,那位小郎君要求本县严惩诸位府上的小公子们,这刑该如何判,本县很为难......” 诸人一听这话,差点没翻白眼,这位是死要钱啊! 打交道好几年了,谁还不知道谁? 咱就不能简单点吗? 要多少银子你倒是开口啊,觉得合理的,想捞人,我们出就是了,不合理的话,再讨价还价,这个流程我们熟! 人肯定是不能真扔牢里不管的,毕竟各府还要脸呢。 至于交了罚银不把人带回去的事,会不会让那位少年武士不满,这不是他们需要考虑的,收银子的是李行简,那位少年武士,自然也得由他去搞定。 他们虽然对李行简不满,甚至痛恨,很想把他搞走,要不是得罪不起齐国公府,且这李行简单自己也是个手段厉害的,他们早就收拾他了。但李行简这人,也是个收钱就会办事的家伙,这点口碑还是有的。否则,他们每次交银子,也不会那么痛快。 “大人,那些小子确实有罪,但罪不至死,那位小郎君虽说要严惩,但他也说了,只是希望他们得些教训,人我们领回去后,自会严加管教,绝不再犯,万望大人能看在他们年幼的份上,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我等愿意交上罚银,以赎其罪。另外,年关将近,县衙每年年终皆要给慈幼局送上钱粮,以使那些孤寡失怙者能过个好年,今年我等各府皆会跟着县衙送上粗粮千斤,白银百两,往后每年皆依此例,还请大人也给我们一个为临江百姓做点善事的机会。” 一家千斤粮,百两银,对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说,自然不多,但这十多家合起来,万余斤粮,千余两银,足够解决慈幼局的部分开销了。 李行简笑着点头:“诸位有心了。只是罚银太少,算不上严惩,叫那少年武士知道,只怕要误会本县敷衍他,武士......不是我等能轻易得罪的。这样吧,在座诸位,每人两千两罚银,那位少年武士那边,本县自会去解释。” 玛德,善款加罚银,这就是两万多两银子! 李扒皮! 但两千两银子,确实在他们的心里承受范围内,崔环等人懒得讨价还价,痛快的应下。 至于赔礼银子,总不能比罚银少,各家也打算拿出两千,再另送些小姑娘喜欢的首饰头面,也就差不多了,那小郎君不是说了嘛,要给妹妹们压惊,小姑娘,不就喜欢些首饰头面的? “多谢大人为我等周旋。” 谈好价,没人愿意再和李扒皮多说,皆起身告辞,只道回府后,自会把罚银和赔礼送上,劳烦县衙派人帮忙送给那小郎君。 李行简自不会多留,打发了人,李行简叫了捕头过来,让他一会儿等各府送来银子后,把公玉昊那小子的一份,给他送去至味楼,顺便再请他用完午膳后,来县衙一趟。 第一百零九章节 稳住 而崔环等人出了县衙,也开始肉疼,四千多两银子呀,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能不肉痛么?但四千多两银子就搞定一个修行者,又觉得这个代价未免小了些,简直惊喜。 真是痛并快乐着啊! 那几个混蛋,回去再收拾。这次一定要下狠手! 纨绔不是问题,家大业大的,谁家还不出那么一两个纨绔?谁家又不需要那么一两个纨绔? 问题是,得有眼色!没点眼力见,当什么纨绔?! 至于康郡王府那位,崔环等人不是不想提,而是几次起了话头,都叫李行简给挡了。他们便知道,李扒皮这次,大概是连康郡王府的银子,也要赚一赚的,自然不会给他们面子,那他们也就不白费那劲了,回去后给康郡王送封信,表示一下,不是他们不管,而是李扒皮他不卖他们面子。 至于康郡王府会不会因此与李行简对上,又或者牵扯到京城的齐国公府,这不是崔环等人需要考虑的问题,他们倒是希望这两边对上,说不得他们这些人家还能渔翁得利。 李扒皮这厮要是能趁早滚蛋,那他们绝对放满城烟火以示庆祝,一想到那家伙还有一年多第二任三年任期才能到期,就觉得心里很不爽啊。 可惜,这家伙为了政绩不择手段,刷政绩刷的正爽呢,除非京城出调令,他是不可能走的。而让京城那边为了让他们几家的日子好过些就与齐国公府唱对台戏,下力气调走李扒皮,这种事情也就想想罢了,不可能的,嫡支不会为一个临江县令和他们的利益,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这几人回家后,向各自家主汇报了一下去县衙了解的情况,几家家主听说那几个混小子这次犯混犯到了修士的头上,也有些心惊。再一听说赔礼加罚银,也才四千多两,到底松了口气,老实说,那几个小子要是真的被杀,他们还真没处说理去。 就这样吧,赶紧把银子送去,把这事了了。 家主一表态,下人们赶紧去送银子,崔环是几家的出头人,为此除了两千两赔礼银子,还另送了三套首饰头面,并六匹料子,价值也约有千两。他想的是,交好一个修士,对崔家来说,也是助力,尤其是那少年,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竟然已是二品武士,何等天才!如果真能交好,岂不是坏事变好事?不过是多付出千两银子,这个投资很划算。哪怕无法交好,能彻底抹去二弟得罪他的事情,这多付出的千两代价,也绝对值得。 猴哥一出县衙大门,就见自家三个宝贝妹妹和小五爷、二堂兄都在外在守着呢,不见一点焦急,样子很悠闲,似乎还在聊着什么。 猴哥:...... 都不担心我的么? 有点小失落呢。 七寻眼利,一见她猴哥出来,脸上瞬间露出欣喜的灿烂笑容,直接奔向猴哥,一把拉住他的手,开心道:“哥,你出来啦?没什么事吧?” 猴哥的小失落立马变成了小确幸,哈哈一笑:“我能有什么事?放心吧。” 说完,底下头,附在七寻耳边说小秘密:“不但没事,还发财了,那几人的家中各出两千两银向我赔罪,哎,我算了一下,一共十一人,一家至少千两银子吧?走,我们去至味楼好好吃一顿,收了银子,哥马上去把《大夏开皇律》给你搬回家。还想要什么?直管说。” 这就是穷逼秒变土豪的应急反应吗? 管他呢,开心就对了! 七寻对她亲爱的大圣哥哥的决定表示强烈的支持,但逼格需要维持:“稳住,咱得有格调点,不就上万两银子嘛,哥你的那些灵果若是拿出卖,何止这点银子?咱本来就是土豪,咱那叫低调的奢华,和隔壁那些妖艳贱货们他不一样!” 猴哥:???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反正我开心我的。 猴哥一脸灿烂的走向小五爷和妹妹们,小手一挥:“走,去至味楼!” 发财啦! 灵玉差点翻白眼,明明就五两银子,这气派,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兜里揣着五百两呢。 小五爷和灵启见他实在不像是有事的样子,心下自松了口气,这才问他入衙后的情况。 猴哥把事情都说了。 小五爷和灵启听的咋舌,不会出事这一点,他们有所预料,但这小子竟然还索要赔礼,关键是,那几家竟然二话没说的就出了! 小五爷眼前一亮,以那几家的家世,得罪了修行者,各家赔礼不可能少于千两,少了那是看不起谁呢?这一算起来,那就至少上万两银啊。 侄孙白得这么多银子他当然为侄孙高兴,但更重要的这些银子所代表的意义。 这证明,侄孙这个修行者的身份,即便是那些盘居县城多少年的世家,亦不愿意轻易得罪。 临江突然冒出来这么年轻的一个天才修士,这此人家不会不打探这位少年修士的身份。 这意味着,以后他这个晏家村人,与昊儿关系极亲近的族叔祖,往后在县城行事,都要便宜很多。以前一些很难力的事情,往后也会容易的多。 灵启开个铺子,甚至不必拜码头,往后也绝不会有人去找麻烦。 没看连县尊大人都称他世侄了吗?以前县尊大人与雍梧关系不错,因着这层关系,他在巡城司那边关系走的挺顺畅,与巡捕房也算熟悉,但即便如此,他也是走不到那位县尊大人眼前的。 现在就不同了,一句世侄可不是乱称的。 这证明,哪怕是出身大厦顶级权贵齐国公府的县尊大人,也看到了昊儿身上的价值。 晏家,有了一个可庇护家族百年甚至更久的修行者,这是真的要起了。 哪怕雍梧以后当官,有个修行者儿子,他的官途,都要顺畅些。毕竟,没谁愿轻易得罪有修行者庇护的家族。 他明亮的眼神不由看向灵素姐妹三,心里期盼着,如果几个侄孙女也有修行资质就好了,独木难支,如此昊儿也有了帮手。 修行者的事,他们这些凡人到底帮不上忙啊。 看这几丫头之前打人的利落身手,小五爷觉得,她们是修行者的可能性极大。 只可惜在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心里再痒痒,也不能问。 第一百一十章节 这是打脸还是打脸以及是打脸? 不过想着想着,小五爷就摇头叹气,觉得自己真是想多了,一家子里能出一个有修行资质,并且碰巧还真的走上修行之路的,已经万中无一,他竟然做梦想着素儿几个也是修行者! 果然人都是贪心的。 小五爷觉得自己现在的心态很不好! 低调,得低调!越是这个时候,越得低调! 晏家无法助力昊儿,但绝不能给他拖后腿!他得赶紧回去找族长说一说昊儿的事。 平民百姓极少有人知道修行者的事,昊儿是修者,这事大抵也不会传出去,哪怕有了今天这一出,昊儿这个少年修者的身份,也只会在权贵间流传,但那几家的人被打了,未必不会记恨昊儿,只是一时拿昊儿这个修行者没办法,只能服软赔礼,那些家族根枝繁茂,不定也有修行者,说不得哪天就来找昊儿的麻烦了。 又或许忌惮昊儿,不至于因为他打了人就直接对上他,但拿他们这些族人开刀的可能性不是没有。 他以后行事,得越发谨慎,不能给别人朝他发难的机口。至少明面上的理字,得占住了。如此昊儿也不至于受制于人。他这般年少,已经是二品武士,如此天才,将来前程可期,给他点时间,总有一点,能走到哪怕同是修行者,也必须仰视的高度! 小五爷还不知道,他家昊儿的修为,就是个BUG存在,哪里是现在的修士品级来定衡量的?他目前还只是通过神魂改进体质,在恢复前世的修为罢了。短短两个月,至少已经能战宗师境的高手。给他点时间,哪怕是传说中的武圣,说到底也还未脱凡成就仙躯,对他来说,也只是一棍子砸过去的事。 更何况,哪怕是在仙界,他又何曾惧过谁? 所有对他的压迫,都只能换来这个骨子里就叛逆,肆无忌惮且永远不会真正屈服的家伙,更激烈的反抗罢了。 对小五爷的担忧一无所知的兄妹几个,开开心心的讨论起至味楼的美食。 灵启差点儿对他们翻白眼,五两银子一顿的美食,全临江最顶级的酒楼,他们竟然还不满意,嫌弃人家的菜不够美味! 到了至味楼,一进门,高朋满座的至味楼一下子安静下来。 猴哥打人的事情,早就传遍了县城,但凡消息灵通些的人都听说了,虽然版本不同,但他把整个临江数得上号的纨绔们一网打尽这个事,却是真的不能再真,其中的一些食客更是亲眼所见,因此他一进门,不知谁叫了一句“哎呀,这不就是那个打遍纨绔的小英雄吗?”整个原本沸腾的酒楼大厅,一下子就安静了。 心里却都在想着,得罪了整个临江县几乎大部分有头有脸的人家,进了县衙竟然就这么出来了? 不但出来了,还跑到至味楼来吃饭了? 这少年别看穿着一身平头百姓才穿的衣衫,只怕来头不小啊。 也是,只看他那一身从骨子里透出来恣意飞扬,又岂会是寻常出身? 啧,原来临江也有那几家得罪不起,吃了亏也只能憋着的存在。 正应酬客人的吴掌柜笑着迎上前来:“小英雄,咱们这是第二次见了。” 对这猴哥,吴掌柜印象深刻,不是因为上次猴哥打了崔瑰的事,这对他这样见惯了大场面的人来说,不算什么,他印象深刻的是,这少年兄妹,竟然说他们至味楼的菜,除了鱼,其它的做的一般。 要不是他涵养好,当时都想赶人! 猴哥笑的比吴掌柜还热情:“吴掌柜好,今儿带长辈和兄妹过来尝尝至味楼的美食。给我们来个包厢!” 吴掌柜亲自把人往包厢引,猴哥走在吴掌柜身侧,笑道:“上次乘您回护的情,我妹妹说了,要送您几道菜谱,今儿我给您露几手,需要的食材我都带来了。不是我吹,我这厨艺,不比你家大厨差。” 吴掌柜:!!! 万万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小英雄! 这是砸场子的另类方式? 跑到酒楼来跟人掌柜的说,你家大厨手艺不行,还不如我个食客呢,我来给你送菜谱来了,这是打脸还是打脸以及是打脸? 吴掌柜脸都僵了,一时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斯文圆滑如吴掌柜,被猴哥的骚操作都弄得无语,小五爷在旁边听的更是无语。 我的侄孙啊,砸场子不是这么砸的! 然而猴哥推销菜谱是认真的。 等进了包厢,一行人落了座,猴哥就提了灵启拎过来的食材,拉了吴掌柜要往后厨里去。 吴掌柜不怕权贵,但他也怕这种连权贵都捶的横愣子二伍仔啊。 小五爷伸出尔康手都来不及拦下,猴哥已经拉着吴掌柜风一般的刮出了包厢的门。 小五爷:......! 他只能扭头看向最靠谱的灵素:“昊儿的厨艺?” 这也太胡闹了! 至味楼的背后是棣郡王府,这才得罪了一个康郡王府啊,昊儿这是要把临近的两个郡王府都得罪的节奏? 灵素就觉得,小五爷好在年轻,要不然心脏令人担忧。 她安抚的朝小五爷笑了笑:“您别担心,二哥的厨艺是真的不错,我家小五最爱二哥做的菜。” 我家五妹妹,上辈子那是钟鸣鼎食养出来的胃,她都觉得二哥的厨艺是真的好,那就是真的好。 灵启也在边上点头,这些日子常往二叔家去,被留饭的时候不少,他第一次见昊弟下厨时,还被惊了一把呐。 时下男子少有下厨的,更何况是昊弟这么个淘翻天的小子。 结果呢,有生之年系列加活久见系列。 他是不知道至味楼的美食如何美味,但他昊弟的厨艺,那是真叫他佩服至极。他还觉得,要是哪天昊弟开个酒楼,绝对能走上致富路。 吴掌柜的感觉和这位英雄说什么后厨不能进纯属废话,他也就不挣扎了,他就静静的看着猴哥一进后厨就打开自己带来的食材开始忙活。 结果这一看,他还真信了猴哥的厨艺可能真的不错。 菜还没做,不知道真相如何,但这手刀功,那是真不比他家的大厨差! 第一百一十一章节 太欺负猴了! 一时间刀光如影,速度手法叫人眼花缭乱,一边处理食材,他还一边给吴掌世的解说,什么做狮子头的五花肉,不能直接切丁,得先拍捶打散肉筋,让肉丁自然成团,高汤也必须够味,什么酸菜鱼片的鱼处不能留刺骨,厚薄得适中,什么大煮干丝的功夫只在高汤。 按说现做高汤是来不及的,但猴哥也有办法,他用真灵之气处理食材,不但加速了高汤炖煮的速度,味道也绝非是寻常灶火炖煮出来的味道可比的。 统共不到半个时辰,他已经把清汤狮子头,红烧狮子头,大煮干丝,平桥豆腐羹,酸菜鱼给做了出来。 看着眼前色香俱全的几样菜,吴掌柜此时也只余惊讶了。 还没尝,味道不知道如何,但只看卖相和香气,他便知道应该不会差。 猴哥一指几样菜,对吴掌柜和后厨里围着观看的厨师们道:“都尝尝味道如何。” 几位大厨那是见猎心喜,这少年的刀功是见真功夫,至少他们还真比不上。这处理高汤的手段。那他们也来不了,要不是知道这少年是连权贵子弟都捶的不留手的狠人,大抵看不上厨师这职业,他们都怕这小子是来抢饭碗的。 吴掌柜二话没说便举箸。 大煮干丝配菜香嫩鲜美,汤色艳丽,干丝洁白如玉,味道鲜香可口。 清汤狮子头入口鲜香松软,肥而不腻。红烧狮子头浓香扑鼻,引人食欲。那醇香味浓的肉块和汁液的结合,绝对是顶级的美味啊。 平桥豆腐肉质细嫩,清香爽滑,口味鲜咸,真正的味美汤浓! 而酸菜鱼,吴掌柜亦是大赞,酸香开胃,鲜美至极,绝对是一道下饭菜。 猴哥心道,他家小寻说了,这酸菜鱼,曾是人家一菜系江湖菜的开路先锋菜呢,要是没点优点,也不会风靡。只可惜没有小寻所说的那什么辣椒,到底失色不少。 但放在当下,也绝对足够叫人惊艳了。 反正他们家的人,都挺喜欢的。 吴掌柜和掌勺大厨并其它厨房们下筷如飞,不时就见了盘底。 猴哥笑问:“如何?” 掌勺大厨坚起大拇指果断点赞:“美味至极。” 吴掌柜亦不住点头:“确实惊艳,万没想到,小英雄武艺了得,厨艺亦了得。” 猴哥哈哈一笑,从林妹妹给他绣的荷包里掏出菜谱递到吴掌柜手上:“这几道菜谱都送你了,食材如何处理,刚才你家大厨都见过了。有些精细的要求,菜谱里都列了,让大厨试上几次即能成功。” 世家菜谱,轻易不会外传。 平白一下子得了几道菜谱,吴掌柜觉得上次那所谓的回护之情,于他不过举手之劳,委实不值这个价,而人家说要回报,就真的回报了,他不觉得自己能坦然接下。 沉吟了一下,吴掌道:“不好白得小英雄的东西,但这几道菜确实为顶级菜肴,我等酒楼,最重的便是菜肴,这是酒楼能立足的根本,在下委实不舍得放弃,不如小英雄提个条件,但凡至味楼能做到的,绝不推辞。” 猴哥摇头:“这几道菜我既说送,就没有谈条件的道理。我这里又不止这几道菜,比这几道更美味的亦有,你要不要?要的话,也别说什么条件,真金白银的买就是了。就以这几道菜为标准,你觉得一道菜谱值多少银子?” 至味楼不敢说日进斗金,但一年的利润,绝对是个惊人的数字,有了这几道菜,至味楼的名声口碑绝对能更上一层楼,吴掌柜寻思了一下,在他的权力范围内,给了个最高价格:“一道五百两银,小英雄觉得如何?其实我倒可以做主,给小英雄分润一层利。且在我看来,小英雄坐收红利,比单卖菜谱更划算些。” 一口价买断,当然不比细水长流的干股。 猴哥却不打算和至味楼扯上更复杂的关系。 至味楼能在临江以第一楼的姿态站稳脚跟,谁知道背后牵扯到哪家权贵?还不如干脆点拿了银子便宜。 五百两银子看起来多,但至味楼可不是只开了临江县一家,整个清泽府,至味楼遍布各城,这些菜能给至味楼带来多少利润?这个价格,至味楼肯定是不亏的。何况,说是十道菜,其实是十五道菜。 猴哥摇头:“五百两银子吧,我卖你十道菜。菜谱很详细,你让大厨师傅照着试几次就能成。” 一共五千两银子,吴掌柜叫人立时去账房那里取了银票来,这几乎已经是至味楼帐面上所有的银钱了,还好上个月的账还没交,要不然一时还真拿不出这么多银票来。 猴哥拿着百两一张的厚厚一叠银票,内心不胜唏嘘。 他在山里辛辛苦苦打了两个月的猎啊,才抵小寻和小五动动嘴说出来的菜谱的十分之一价值。 太欺负猴了! 所以干苦力真的不值钱! 知识就是力量就是银子! 我大圣得好好学习! 转而一想,也不对啊,我打架不是也赚了银子?至少上万两呢,也不是那么不值钱吧? 再转而又一想,也不对,我打架也很辛苦的,但小寻和小五就是坐在那里闲闲的动了动脑子和嘴,所以还是知识更值钱? 算了,懒得再想,猴哥觉得有银子在手就很爽,想太多死脑细胞!没必要! 反正学习是要学习的,不学的话老娘的双一流无望,真的会揍猴的啊。 猴哥开开心心把银票一揣就告辞,吴掌柜热情送他进包厢,又问食材的事情,那酸菜和豆腐干丝,他也没见过啊。 猴哥笑道:“豆腐干丝,还有酸菜,都是我们晏家村的特产,外面可没得卖,你们酒楼,完全可以去我们晏家村采购嘛。不过酸菜一时倒没这么多,想大量要,需得等些日子,半月左右吧,豆腐干丝随时去订。猪肉的话,我们晏家村养的猪极多,如今大多没长成,半年后,一天一头猪不是问题,和外面的猪肉,味道可不一样!你放心,都是些便宜的东西。” 吴掌柜心道,合着在这里等着我呢,难怪推荐起菜谱来这么热情。 吴掌柜问了找谁购买后,把人送到包厢方回。 猴哥入了包厢,把银票往灵素面前一递:“哈,卖了十道菜,五千两!” 第一百一十二章节 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废 “不但卖了菜谱,还把酸菜和豆腐干丝,猪肉,都给推荐了。吴掌柜也答应去采买啦。” 灵素三姐妹也只露出些欢喜来。 小五爷和灵启却惊讶了,灵启只是没想到那些美味的菜肴竟然能卖这么多银子,又听说自家的猪和豆制品有了稳定的销路,心里自是欢喜不尽。 小五爷却十分纳闷:“什么菜谱,竟然就值五千两?” 猴哥得意的很:“我家小寻和玉儿想出来的菜谱,我和素儿试做成功后,才最终定下来的。” 毕竟有些菜谱所需食材,大夏没有,只能找代替食材来尝试,所以这五千两,也有他和三妹妹的功劳呀。 小五爷:!!! 小五爷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废,他摸爬滚打混了几年,还没昊儿的几张菜谱赚的多!不,是少的多!统共才赚了一套小宅院! 小五爷抚额感叹,真是货比货得扔,突然就觉得自己这个叔祖有些没面子。 以前还觉得自己左右也算个人物呐。 罢了,他家侄孙是个修行小天才,和他比那是纯属吃饱了撑的。 小五爷顺利说服自己躺平。 至于这菜谱其实是出自小寻和玉儿之手这件事,他刻意不去想,想了更没面子! 当人叔祖,压力好大的! 至味楼上菜很快,店伙计摆好盘后,笑道:“今儿诸位客官的花消,我们掌柜的说了,分文不取,这顿掌柜的请了。诸位若还需要什么,只管吩咐。” 这满满当当一桌子菜,多是至味楼的招牌菜,真要算下来,猴哥那五两银子肯定不够。 人家五千两都花了,这一桌菜倒也不必和他客气,猴哥一摆手:“承情了。这些菜尽够了,不必再添。且忙你的去。” 打发了伙计,等小五爷举箸,兄妹几个才开吃。 因着上次猴哥和七寻夸了他家的鱼做的好,这次有鱼的菜占了一半,味道也确实都还不错。 几人美美吃了一顿,才放下筷子,正喝茶消食呢,巡捕房那位捕头求见。 小五爷让伙计领了人来:“左捕头,劳烦您跑这一趟了。” 左捕头放下手中提着的东西,笑着拱手:“晏五爷客气了。县尊大人的差遣,职责所在,哪有什么劳烦的?能给武士大人跑腿,也是在下的荣幸嘛。” 他以前可是直接称小五爷晏五郎的,如今却是称他一声“晏五爷”,小五爷当然知道,他这是沾了侄孙的光。 才决定要低调呢,小五爷哪会真不给人家一县捕头把脸兜住?哪怕不是总捕头,可一个捕头,在这县城,也是有些权力的。 小五爷赶紧请左捕头落座:“不知左捕头可用了午膳?不若再吃些?至味楼的菜很值得一尝。” 左捕头推辞:“已用了,县尊大人还等在下回去复命呢,不敢耽搁。这些都是那几家的赔礼银子,一家两千银,共计二万二千两银,此外,李家和崔家人识趣知礼,除了银钱,另奉上首饰头面四套,共计八套,各色绸料缎面四匹,共计八匹。还请晏五爷清点一下,在下交接好,也好给县尊大人复命。另外,县尊大人还请武士大人并令妹们去县衙后院家中做客,道是夫人想见见诸位女公子,另有些事情需要商议。还请武士大人赏脸。” 猴哥都称李行简一声世叔了,两家便算得通家之好,那带妹妹上门拜访也算应有之义,何况还有铧式犁和脱谷机的事情需要商定,猴哥痛快应下。 又给左捕头介绍了一下灵启,灵启要在县城做生意的,和捕头混个脸熟,以后行事方便些。 武士的堂兄弟,哪怕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子,左捕头也不敢轻瞧,客气了几句,这才告辞。 灵素收了两万二千二两银票,对小五爷道:“还请小五爷您和灵启哥把这些头面首饰和料子先送去五叔家中,我们与哥哥去一趟县尊大人的府上拜会,完事后再回五叔家。” 小五爷点头应下:“你们且去,东西我会看好。县尊大人这事办的漂亮,原以为一家千把两银子,没想到比预期多了一倍,你们上门后且得道声谢。” 灵素笑着应下。 小五爷想了想,问猴哥:“昊儿,头次登门,是不是应该买点手礼?” 午后登门已是失礼,哪里还能空着手? 猴哥看向灵素。 灵素点头,只是送点什么倒是要好好想想。 灵玉却道:“早知道多带点豆制品,李县令出身国公府,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倒是咱家的豆腐,用黄豆所制,贴合民生,送一县之令这个倒比送别的,更出彩些。” 李县令别的不说,对民生之事确实看重,玉儿这个主意好,小五爷拍手道:“玉儿说的对,那就把各色豆制品送些去,叫一县之尊尝尝,也是给咱家的豆制品传个好名声的事。你们不是给我送了好些吗?左右回头我也得送人,不如分些去,你们且在这等着,我这就去取。” 猴哥心道,小五这个主意确实好,还省了银子呢:“我随您去取,下次来县城,给您多捎些来。灵启哥,你看着些妹妹们,我们一会便回来。” 灵启面上应的痛快,心里却想着,妹妹们哪里需要我看顾?和她们比起来,我特别娇弱,她们看顾我还差不多! 小五爷住在南西区,离着至味楼且有点距离呢,哪怕猴哥脚程快,那也得等着小五爷,因此两人足两盏茶的功夫才回。 拿来的东西,除了几样豆制品,还有腊肠腊肉,凑足了八样礼,小五爷还细心的打包好,看着也像样些。 如此小五爷和灵启带着赔礼的首饰头面绸料并买的东西往五叔家去,猴哥领着妹妹们去李行简家。 李行简此刻正等在家中,李夫人听了李行简之前的介绍,对晏家兄妹几个十分客气。 通家之好嘛,李行简把自己五岁大的儿子李初都叫了出来见礼。 四五岁正是最可爱的时候,连七寻这个心思经常不在线的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露出姨母笑来。 人类幼崽总是让人忍不住心生怜爱欢喜啊。 第一百一十三章节 临江钉子户 然而人类幼崽也最颜控,只喜欢美丽鲜亮的人和物,有模有样的见过礼后,便凑到了灵玉身边:“姐姐,我喜欢你。你长的可真漂亮啊,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姐姐。” 李夫人逗他:“以前不是说娘最漂亮吗?” 小家伙歪着头想了想,为难道:“娘也漂亮,但姐姐更漂亮,都漂亮。” 七寻故意露出难过的样子:“难道我不漂亮?” 小家伙这次很诚实:“没有漂亮姐姐漂亮。” 逗的一屋子人都笑。 气氛很不错。 李行简却是打量了七寻几眼,心道,小丫头倒是英气,行动间完全没有时下女子的姿态,穿上男装,说是个小子没人会怀疑。 晏凤池这家伙还真是好命啊。 儿子且不说,只这三个闺女一见之下就觉不凡。 大闺女沉静温婉,一双眼眸如银河星辰,让人的下意识的就忽略了她的长相。二闺女英姿飒爽,骨子里就透着恣意洒脱。小闺女娇娇弱弱,却灵气逼人。 这种命好,全看老天安排,羡慕是羡慕不来的。 李夫人也在心中暗赞。 她亦出身京城世家,国公府之女,再怎样出色的闺秀都见过,万万没想到,能在乡间见到这等布衣不掩风华的小姑娘,人家往那里一站,就是风采气度,还各有出彩之处。 只这么看着,就叫人喜欢。 李夫人拉了灵玉的手,这小闺女长的是真好。 “从前只知你父亲与我家夫君私交甚笃,却不知他竟藏了这么几个神仙一般的闺女,要是早知道,我定要接来我家里养些日子,说不得啊,以后我也有命能得个这么好的闺女呢。你母亲在家可好?若有机会,定要见见,真不知什么样的神仙人物,能养出这般出彩的儿女。” 灵素纳言,七寻不擅交际,应酬的事情,就只能交给林妹妹了。 林妹妹别看世人都道她言语锐利尖刻,实于人情世故上头,她是最通透的。她又长的这般好,叫人忍不住欢喜,在与人交际上,先天占有优势,与李夫人交谈甚欢,倒让灵素和七寻松了口气。 应酬人真不容易呢。 李夫人与灵玉闲话家常,李行简却问猴哥脱谷机的事。 猴哥把话题交给七寻:“这得问我四妹妹,还是由她来说吧。” 七寻正想推广改良农具呢,自然主动解答,李行简把她和猴哥带去了书房说话,七寻先画稿,猴哥给他研墨,画好后,七寻才把脱谷机如何操作,能节省多少人力一一做了介绍。 李行简听得不住点头。 不是他贪心,但改良农具这事于国于民,都太重要,他忍不住问道:“你可有想过其它农具的改良?” 七寻笑道:“有,只是目前犁和脱谷机最实用,此外我还设计了磨面的机械,其实节约人力,也不只是改良工具的事,还可通过利用能源,如风力水力来代替人工,若是利用好,都可节约人力成本。” 李行简大感兴趣:“你详细说说。” “最简单的,莫过于制作风车,利用自然风力和水流之力,可进行农田灌溉,甚至作为驱动机械的动力源。比如磨面,就可利用水流。我冬时除了每日早课,余时都闲着,倒能把想到的都制成详细的图稿,到时交给世叔一份,您看着能推广的,便着人制作推广就是了。” 李行简大喜,玩笑道:“你父亲此次十有八九能高中,回乡祭祖后便可授官,你就不把这些留给你父亲?” 七寻笑道:“那倒不必,我的本事,难道不是父亲教出来的?我的功劳,自然也是我爹的功劳啊。再则,政绩,又并非只有农事的改善,文教,农事,水利,医疗,商业,税收,孤寡病幼的安置,基础设施的建设,哪样不是?样样都可大做文章。更何况,农事又非单有农具即可的,我看过大厦水路交通的般舶,其工艺之发达,让人惊叹,难道大夏造不出更好的农具吗?不过是当权者嘴上说着农事如何重要,实则内心并不在意农民的死活罢了。” 李行简:...... 这孩子的言词还真尖锐。真正好见识! 这才是个作八九岁的女童啊。 然而她说的,也确实是事实。 为官者代君牧民,被尊父母官,然而又有多少人以父母之心,待治下百姓的? 他当初正是因为看不惯京城官场,这才自请下放,到了临江,成了这临江的钉子户县令,任了两界,原本期满后该调任了,如今得了这些农具,并听说有改良粮种之法,他正想和京城家中沟通一下,在临江再待几年呢。他难道看重的只是政绩?他看重的,是能做点实事,有了政绩,高升后,加上几年经验,能改变些大夏官场。 至少,能让上位的官员们,都能实实在在的,为百姓做点实事,能让大夏的百姓,日子过的更好些。 不求别的,若天下百姓俱能饱腹,便是真正的天下盛世了。 能让百姓饱腹的大夏,才是能传承万载的真正帝国! 李行简默了默,才点头道:“多少大夏官员,竟不如一乡间女童。实令我辈汗颜。然,做一点是一点吧。做,总比不做要强。寻儿,我且问你,那改良粮种之事,可有可行之法?” 七寻点头:“我从古籍上看过,但成不成的,还得试一试,既然古人成功过,那就一定能做到。但改良粮种,非一日之功,失败一次,便是一季之时,运气好,兴许三五年便成,运气不好,只怕更久。但提升亩产,也并非光种良即可,还得地肥,还有合理的种植方法,也能提升粮产。倒是制作农肥,更容易些。世叔不如选些深谙农事的老农,先行推广种植经验,并制农肥,来提升亩产,我这里也有些积农肥的办法,可以写给世叔。” “好,好,好。”李行简连道三声好。 这几年他虽也重农田水利,但政绩其实更多的出在商税上,虽然治下百姓日子还不错,县城一派欣欣向荣,但乡间百姓多贫苦,说是不错,也只相比他任前的日子罢了。 难道我李行简单还能去和别人比烂? 第一百一十四章节 圣人之道 “如果能叫百姓不必挨饿受冻,我这官当的,才是真正配一声父母官啊。” 李行简叹道。 “世叔仁心,”七寻笑道,“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病有所医,居有定所,冷有袍,饿饱腹,衣食住行,圣人之道矣。多少有志先辈,不正为此努力么?往后也定有同道者为此奋斗,只要有人不曾停下脚步,终有会实现的一天。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堂堂为人,便是对得起天地良心。” 李行简击节而叹:“说的好!” 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病有所医,居有定所,冷有袍,饿饱腹,衣食住行,圣人之道!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振耳发聩! 他竟在一女童身上,找到志同道合之感! 这要是他李行简的闺女多好! 两人说的热闹,猴哥却听出些道意来。 果然凡尘炼心修心,这话是对的。 他如今以一凡躯,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都是前世所缺。这一刻,猴哥觉得自己神魂都通透圆满了许多,只觉得身心俱畅。 也许,这一世,于他,才是最大的机缘。 两人都没注意到猴哥的异样,更没想到,不过这片刻工夫,猴哥的修为又有精进,安时下武士体系的力量化分,他已入大宗师境。 但是说话的两人,还是觉得,空气好像都有些清朗怡人起来。还以为是心情好,交谈愉快的原因呢。 猴哥也没声张,难得安静的坐在一边听着。 叔侄二人相谈甚欢,一直聊到天色近黄昏了,七寻才惊醒过来:“天色不早,该告辞了。” 此时的李行简哪里还把她当个后辈子侄,竟有了忘年交之感,笑道:“再过半个时辰,太阳都要落山了,不若今日就留在我家住上一晚?往后得闲,就过来住一段时间,你婶娘最盼得个闺女,可惜咱家只得你弟弟一个儿子。她一个人在后宅,也是寂寞,我看她很喜欢玉儿,多带她来玩。” 七寻笑着应是,回道:“往后定然多来看望世叔和婶娘,只我们今日来时,未说在县城留宿,恐家中母亲担忧,须得回去才行。” 如此一说,李行简也不多留,送她和猴哥去花厅里寻那姐妹两。 李夫人已让人备了晚膳,见天色不早,还以为能留客呢,不想却是要走,忍不住有些失落。 她是真喜欢晏家的姐妹几个。后宅寂寞,有几个如花似玉香喷喷的小闺女搁在眼前,心情不知道多好。 可惜,这不是自家闺女啊。 儿子李初更是瘪着嘴要哭不哭的,拉着灵玉的手不放:“玉姐姐,你真的要走,不能住在我们家吗?” 灵玉哄他:“下次来找阿初玩啊,我们要是不回去,我娘会担心的。阿初要是在外头不回家,婶娘也会担忧的对不对?” 李初年纪虽小,教养却是一等一的好,听了这话,只得叹气,小大人一般道:“那好吧,为人子女者,不可令父母担忧。等往后我去看玉姐姐和姐姐哥哥,玉姐姐也代我向伯娘问好。” 两下里这才作别。 李夫人送上准备好的回礼,兄妹几个拎着回礼,急急往五叔家去。得赶在城门关闭前出城才行啊。 猴哥路过书店,还不忘去给七寻买了《大夏开皇律》 果然到了五叔家,灵启已经等的急了,要不是知道昊弟是个修行者,他都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哪里会想到,拜访能拖这么长时间? 五婶秦氏笑道:“赶不及出城,那就留下住一晚就是了。又不是在别人家。刚好我还有事要问灵素呢。” 灵素赶紧道:“不知五婶有何事要吩咐?” 秦氏低声道:“是我娘家大嫂的侄女,生了病,只怕不好,却又不便延医,也是我多嘴,无意提了一嘴你精于医术的事,我大嫂便托我问一问,你是否方便去给看诊,若是不行也没什么,只看你的意思。” 灵素没想到竟还遇上请她出诊的事,想了一下,便应了下来:“去看看倒是可以,只是不敢保证能治好。” 秦氏心下一喜:“这便好这便好,至于能不能治好,神医也不敢保证啊。医能治病,却不能治命。若老天不叫人活,谁也没办法。你只看什么时候能得空去一趟吧,我回头就给大嫂答复。” 猴哥在边上道:“倒不必再跑一趟,再说病拖不得,三妹妹想去看看,那明儿一早就去,今晚就留在五婶家,我一个人回去就成。” 要不然不只娘担心他们兄妹,他们也不放娘一个人在家啊。 灵素一想这也成。二哥脚程快,只要赶在城门关前出城就行,倒不用那么急了。 猴哥让灵启留下,明儿还能带着妹妹们在县城再逛一天。反正他也要打听铺子嘛。 灵素把银票塞给猴哥:“二哥带回去交给娘吧,这么些银票放在我这,万一丢了呢?” 猴哥接了收起,低声对灵素道:“我想着给娘和你们买点新年礼物,原还想偷偷赚点银子呢,要不,我留下一千两,你先别跟娘说?” 灵素忍笑点头,二哥被小寻这丫头忽悠的,对私房钱都有执念了啊。 猴哥松了口气。 他再也不是兜比脸干净的穷逼了啊。 猴哥拍了拍自己的兜,雨停了,天晴了,有了银子,大圣我感觉又行了! 银子用不用的另说,至少得有嘛。 得了一千两私房钱的猴哥朝他会心一笑的小寻妹妹眨了眨眼,潇洒的离开。 侄儿侄女在家住,家里都热闹起来,秦氏满心喜欢的去准备晚膳,灵素自去帮忙。 灵玉打开崔李两家送的首饰头面细瞧,心道倒也算用心,都是些不错的玉石打制,样式做工也精美,能戴得出去。 不过,自家人也不喜欢戴首饰,她们姐妹年纪小,用不上,娘平素也只几支银簪盘发罢了。反正放着吧。 至于布料,倒是鲜艳,料子也确实俱是好料子,灵玉对七寻道:“回家我就去画款式,年前咱们各做两身新衣,这大红的缎子,倒是适合二哥,回头给他做两身锦袍如何?” 第一百一十五章节 心虚 七寻正想打扮她大圣哥哥的盛世美颜呢,闻言点头:“二哥的衣衫图样我来画,你亲自给他做怎样?一定要精细些。” 灵玉大概是兄妹几个里,对老爹和大哥最有念想的人,父兄是她上辈子最大的遗憾,这辈子有了,便心心念念,听了这话笑道:“行,等做好二哥的,给爹和大哥也做两套,明年他们回来就能穿上,只是,这里没有适合爹的料子呢。” 七寻一挥手:“怕什么,咱们现在有钱了嘛,明儿上街买去就是了。挑最好的买,需要皮子的话,遇不上好的,让二哥进山猎去。反正二哥明天上早会过来,他有一千两的私房钱呢,让他付银子!” 猴哥出了城门,键步如飞,谁知突然就打了个喷嚏,打的他莫名其妙,心想就我这体质,放在冰水里冻上两天,我也病不了啊?打什么喷嚏?! 可怜猴哥还不知道,他刚到手还没捂热的一千两银子,已经被他亲爱的小寻妹妹惦记上啦。 修为精进,还有了银子,猴哥心情愉快的不得了,连天边的斜阳晚霞,他看起来都比天庭仙境美的多。 到家时太阳也才隐入地平线,天色还亮着呢。 公玉明溪见就儿子一个人回来,惊讶道:“灵启和你妹妹们呢?” 猴哥把五婶请三妹去给人瞧病的事情说了,又把厚厚一叠银票交给老娘:“娘,这是我们今儿去县城赚的银子,一共两万五千九百两。其中二万两银子是别人冲撞了我的赔礼,四千两是卖菜谱得的钱。但卖菜谱的四千两银票,因为给小寻和小五买书,三妹妹抽了一百两银票去。” 明明菜谱卖了五千两,却只说四千两,昧下一千两的猴哥,两世第一次说谎,还是对自己亲娘说的,猴哥心虚的摸着鼻子。 等哪天老娘知道他竟然为藏私房钱说谎,会不会揍他?揍就揍吧,反正他皮臊肉厚的。只要娘不生气伤心就成。 公玉明溪哪里知道这孩子在心虚,她只注意到那二万二千银的赔礼,虽然菜谱卖了四千两让她有些惊讶,但二万二千两的赔礼此时是重点。 “什么冲撞了?你没受伤吧?怎么赔了这么多?” 二万多两银子啊,又不是二十两。什么样的冲撞会赔这么多银子? 强弩那等神器献上,豫亲王也不过给了千两黄金,折合万两银,并一处价值万两的宅院罢了。 猴哥忙宽慰老娘:“您别担心,不是什么大事,这世上能伤我者有几个?这银子不是一家赔的,是十一家一起赔的,一家二千两买命,真不算多。再说也不是我要的啊,是县尊大人帮我要的。” 再把他打人的事情一说,公玉明溪也不是该高兴还是生气。 算了,她现在觉得,为自己这几个儿女担忧,纯属多余,但还是忍不住叮嘱:“以后遇事,万不可冲动。别的都是小事,只别伤了自己,你若是伤了,我和你妹妹们该何等心疼担忧?万事都得记着,你如今是个有父母兄妹的,不可胡闹啊。” 猴哥老实点头,这种叫人放在心上惦记着,会为你冷暖担忧,为你受伤心疼的感觉,陌生又暖心,一时心里竟生出些酸涩来。 他抱了老娘一把,笑道:“娘放心吧,我都记着呢。我是谁啊,我可是齐天大圣!只有我伤别人,没别人伤我的份!” 公玉明溪哭笑不得。 昊儿和小寻,是个心之所至,无所拘束的,只要不违背他们心中的道,那是天都敢捅破。灵素确实叫人放心,但她心思慎密,总觉得哥哥妹妹哪怕闯了祸她也能兜住,便不愿意约束兄妹,只纵着那两个。 至于玉儿,看着乖乖巧巧的,其实却是兄妹几个里行事最尖锐锋利宁折不弯的,否则,上辈子她不会把自己生生逼死。她这么个性子,公玉明溪最担心的,就是她。 灵玉的事,七寻是偷偷告诉她的,虽没说的太具体,但她却知道了她可怜的玉儿,上辈子曾被人那般错待,七寻是觉得,别人或可不知灵玉受过多少苦痛,但她这个当娘的,应该知道些。 这也是她最疼爱灵玉的原因,不是偏心,只是太心疼。 那么上娇娇软软的姑娘,偏灵秀通透的什么都知道,得多狠心的人,才能舍得叫她受苦? 想想心里就剜心般的疼。 这就是为人父母的痛和快乐啊。 怪不得人常说,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 她儿女这般厉害,个个人中龙凤,可她依旧免不了担心。只盼着他们长寿无尽,喜乐无忧。 猴哥哄好老娘,勤快的去做晚饭:“娘,以后咱家的饭菜都由我来做,至味楼的掌勺大厨都夸我的手艺好,要不然哪会花几千两银子买我们的菜谱。” 具体几千两不再提,提了心虚,怕忍不住把那一千两也上交! 她儿子一尊仙神,神界皆称一声大圣的存在,竟然要天天给她做好吃的,公玉明溪也不知自己是哪世修来的福气,揉了揉儿子的头,笑道:“行,我就坐享我儿的福了。咱家得了这么多银子,要不,给你一百两留着花用?” 猴哥一听差点跳起来,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我又没花银子的地方,等需要的时候再跟娘要。” 公玉明溪:??? 儿子不是心心念念的想存银子么?昨儿五两银子看把他高兴成什么样子了?怎么给一百两反倒不要? 猴哥见老娘面露怀疑,吓了一跳,咳了一声变出昨儿那五两银子:“看,还没用掉呢。今儿吃饭至味楼没收银子。买书和别的东西,是三妹妹从卖菜谱的银票中取用的一百两花消的。” 公玉明溪摇头失笑:“行吧,需要用的时候就跟娘说。” 她又不是那种抠嗖的娘,但自家这几个吧,真不是对银子有太强的概念的孩子,之前家里没太多银子,往后需要用银子的地方多,得存钱,她给的零用少些。如今二万多两银子在手,几个孩子又不是会乱花用的性子,给他们手上留些银子怕什么? 母子两吃了饭,猴哥表示要去收拾碗筷,老娘让他赶紧去老宅那边说一声,灵启留在县城五叔家,晚上不回来了,免得一家人担忧。 第二天公玉明溪到底不放心,让猴哥去县城接妹妹们,就是在县城再玩一天,有儿子跟着,也不怕出事。 第一百一十六章节 这爹大概是没丢 以猴哥的速度,倒也不急着往县城赶,他打算先去趟村里,给小五爷再捎些豆制品去,顺便给至味楼也捎点,让大爷爷家的三叔和他一起去至味楼认下人,以后三叔这边直接负责和至味楼的买卖。 至味楼开遍整个清泽府,别县的至味楼也是要用那几个菜谱,但其它县距离临江可不近,都从晏家进货不现实,所以,豆制品的制作方法可以直接卖给至味楼,前提条件是,至味楼只能自用,不得制成豆制品往出卖。且临江至味楼须得从晏家进货。 这也只是猴哥自己的想法,事情还得和大爷爷家商议。 他把自己的想法一说,公玉明溪道:“那你且去趟你大爷爷家,刚好也有两天没给你太爷爷请安了,顺便去看看。” 他回来时,捎了两样李县令家给的回礼点心,想着都是易克化的点心,去给太爷爷请安带上,刚好让他老人家也尝尝。 拎了两包点心,才一出门,便遇上了过来上课的灵舟,兄弟两打了个招呼,灵舟还问他怎这么早就出门。这天色才放亮呢,这两天因为不需要上七寻和三妹妹的课,他过来的时辰比往日要迟些。 待听了猴哥说起至味楼的生意,可以考虑直接把豆腐方子卖给至味楼的事,灵舟点头:“确实可以,祖父应该会同意。需不需要我和你一起回去?” 猴哥摇头,如今家里最重要的,就是大堂兄科考的事,谁敢拿杂事耽误他学习的时间? 灵舟现在越发觉得昊弟虽然跳脱的很,但办起正事来却还算靠谱,而且他这个主意也好,左右自家现在的豆制品的生意都没出平安镇呢,等走出平安镇,卖遍整个临江县,还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把各色豆制品的方子卖出去,很合适。方子本来就是二叔家的,如此二叔家也能有一笔进项。 灵舟很清楚,祖父不会要卖方子的银子。既然昊弟有这想法,应该不会反对。 灵舟也就没坚持,学习的时间确实不好耽搁,上完课回家,还有一堆事情呢。 猴哥到了大爷爷家,先去看了老太爷爷,说了会儿话,这才去寻大爷爷晏鸿云。 晏鸿云也觉得现在卖豆制品的方子挺合适:“这事你带上你三叔去谈吧。” 说完,把晏鸿云把老三晏雍柏叫了过来,让他跟着猴哥去趟县城。晏雍柏一听,还能把豆制品卖到县城最好的酒楼至味楼,别提多高兴了,刚好这会儿各色豆制品也刚做好,忙去套牛车,又叫了老四晏雍棋把豆腐等物准备好,一会儿搬上车。 猴哥帮忙干活的工夫,刚好遇上大伯娘郭氏,便又说了积酸菜的事情,说是至味楼会收货,郭氏哪里会积酸菜,但二弟妹打发孩子们送过一坛让他们尝过味,确实是开胃的好东西,便笑道:“那成,等我忙完了,就去寻你娘学一下怎么积酸菜。” “至味楼要的量只怕不少,咱们一家大概做不了那么多,您找相熟的人家一起做也成。” 郭氏笑着应下,揉了揉猴哥的头。只觉得昊儿这孩子,之前还跳脱的很,近来越发会办事了。到底是爹和兄长不在跟前,这孩子晓得他是家里现在惟一的男丁,又遭了场火,差点断顿,知道得护着娘和妹妹们,自己就懂事起来。 “昊儿越来越懂事了,这才多久,竟比你哥哥们还能干些。只你到底还小,咱们还有这一大家子人呢,凡事别自己撑着,有什么为难事,就过来找你叔和堂兄说一声。在外面也得注意自己安全,如今家里日子很过得去,轻易别往山里跑了。” 天气越发冷起来,山里更不安全了。 郭氏心疼孩子,小小年纪,就开始养家。那山里是轻易能去的?虽说听说他一身武艺练的挺好,打猎比左家的路兄弟还强些,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的,这万一遇上危险呢? 猴哥近来习惯了娘和妹妹们的关心,这猛不丁的被伯娘关心了,感觉还挺陌生和别扭,他不好意思的挠头笑了笑:“知道了大伯娘,我会注意的。” 刚好三叔四叔把东西都搬上了车,三叔晏雍柏在门外叫他,猴哥被关心的还有些不自在,忙冲着郭氏挥手:“大伯娘,那我先和三叔去县城啦,您有什么要捎带的?我给您带回来?” 郭氏笑着摇头:“没什么要买的,昨儿你灵启哥去时就问过我了。” 猴哥这才往出跑,到了门外,便跳到了车辕上,三叔笑着打趣:“跑得这么快,家里有狼撵你了?” 猴哥哪里好意思说他被关心的不好意思了?只得哈哈一笑:“这不是怕去县城迟了么?” 路过家门口,猴哥见有马栓在家门外,不知道是什么人进了自己家,不放心的跳下牛车,对晏雍柏道:“三叔,我家里可能来人了,我去看看是谁。” 到了家一看,见来人穿着邮寄所的差服,才知道是来送信的,他娘正和差役说话呢。 公玉明溪见猴哥回来,忙笑道:“你爹和你哥来信了。” 猴哥接了信拆开看,公玉明溪这边拿了铜钱打发了差役,问看信的猴哥:“昊儿,信里写了什么?你爹和你哥这会儿应该早到京城了吧?他们在京城还好吧?” 猴可几眼就扫完了信,把信递给了公玉明溪:“信是爹写的,说是已经到了京城,住在外祖留下的宅院里,那边老仆很尽心,他和大哥都挺好。爹这回信写的挺多,里头还夹着一封专给您的,我没拆,您自己看看。” 不但是写的字多,关键是,这封信比上回的信感情也丰沛真挚的多,信里把娘和他们兄妹几个都关心到了。字里行间,连他一只猴子都能读出爹对妻儿的思念。 这才有点当爹的样子嘛。 猴哥觉得,这爹大概是没丢,虽然蕊里子里可能和他们一样有了变化,但终究还是那个爹。 就如他们,虽然多了上一辈子的记忆,但他们依旧是爹娘的儿女,彼此血脉相连,这份天然存在的感情,非但没有变淡,反而因为曾经经历世事,而更加深厚珍惜。 第一百一十七章节 龙搁浅滩 因为这封信,猴哥心情极好,家还是家,哪怕爹回来,家的味道不会变。 他得赶紧去县城,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妹妹们。 虽然大家嘴上说的都挺不在意,但猴哥以己度人,知道不管是娘也罢,还是妹妹们也罢,其实都担心爹因为这离奇的际遇,换了个人。而自家无论哪个,其实都不是委屈求全的性子,如此,好好一个家,只怕要散。 现在完全没有这个担心啦。 只是,大哥竟然没写信回来,让猴哥有些不满。 那是他一母同胞,一起在娘胎里待了十个月的兄弟,哪怕性子不一样,但感情却是极深厚的,尤其是,这位长兄还是个特别照顾弟弟妹妹的周全人。敦厚端方,极有长兄风范,从前他们几个弟弟妹妹,对大哥是真的又敬又爱。 可这回,爹那样威严的人都写信回来了,大哥竟然一个字都没有! 猴哥哼了一声,要是敢不把娘和他们放在心上,便是兄长,待他回来,本大圣也要揍他! 我一只猴都知道疼娘疼妹妹们,你这当兄长的,竟然不知道担忧思念在家的娘亲和弟弟妹妹! 扶苏要是知道他这么想,能冤枉死。 他不想念臭弟弟和可爱的妹妹们,还有生养自己的亲娘吗?这不是爹没提,他也不好提吗? 爹他不再只是从前的爹了,他是始皇陛下啊。 儿女情长的事情,他怕自己提了,老爹要发怒。 可他要是自己偷偷写信回家吧,结果只有他的信,没有爹的只言片语,他怕娘担心失望。 何况,这不是把爹撂半空里,擎等着娘对爹生气? 这么傻的事,叫他怎么能做? 此时的扶苏其实正琢磨着写信回家的事情呢。 毕竟是这辈子头一次离家这么长时间,他怎么可能不担心家里?实在是弟弟以前太不靠谱,妹妹们又小,娘一个弱女子,家里又没多少余财,不定日子过成什么样了呢。 这边老仆交了五百两银子上来,吃住都不必花销,手头原先的百十两银子进京后便没动用过,想着家里留的那几两银子,弟弟妹妹们只怕要受苦,扶苏见爹的心情好似还不错,利用这早膳的空闲时间,跟他爹商议:“爹,我们是不是得写封信回去,告知娘和弟弟们们一声,我们现在住在外祖家?如此娘和弟弟妹妹们也好写信过来,我们才能知道家里的情况。另外,当初进京时,家里留银不多,咱们现在手里不缺银子,是不是该寄点回去?年前肯定到能,如此娘和弟弟妹妹们也能过个好年。” 始皇陛下抬头看了一眼扶苏,扶苏被他看的忐忑,父皇不会觉得他儿女情长对他失望吧? 实在是,上辈子真没为这种家长里短的事情和父皇商议过。 但咱这不是,这辈子情况它不一样吗? 始皇本来偷偷写信,还觉得有点心虚,结果发现儿子比他还心虚,顿时有了底气,咳了一声后,才道:“半月前为父已写过一封信回去,说了你我父子如今的近况,想必他们这几天就能收到。你不用担心。” 扶苏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 父皇,您这样就过份了啊! 合着娘收到了你的信,结果我这当儿子连个片言只语都没有,这像话吗? 还有弟弟和妹妹们,会不会觉得我这个当大哥的太没心,以前对他们的照顾爱护,都是假的? 上辈子跟兄弟姐妹那都不是一个娘生的,也没办法住在一起培养感情什么的,老实说上辈子那么多兄弟姐妹,跟陌生人也没什么区别,要说感情,那真没多少。 但这辈子不一样啊,这辈子他有娘疼着,弟弟妹妹那都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他真的很想他们,做了十几年的好兄长,他还打算继续做下去呢。 结果呢? 都说了这辈子咱做好父子的,结果您悄摸的,就把儿子给扔空里了。 可惜扶苏的表情是控制住了,但大概这些天父慈子孝的假像让天真的他松懈了,眼神竟没控制的太好。 这小眼神始皇陛下秒懂,冷哼了一声,你把朕的大秦都撂空里了,还不许朕把你撂空里? 好父子什么的,呵呵,看你表现吧! 扶苏:...... 直觉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可能不大好过! 谁知冷哼过后,始皇陛下语音一转,淡淡道:“你说的银子的事,倒提醒的对,这样吧,午膳后你拿着二百两银子,去邮寄所给家寄回去。” 他堂堂始皇帝,怎么能叫妻儿过穷日子? 得想个法子赚点银子才行。 毕竟以后还得生活呢! 他要是高中,得想办法先留在京城,京城才有机会接触修行的功法,总能找到修行之法的。但如果他在京城,岂能把妻儿扔在乡下?总得接过来一起生活,如此,总不能靠着老仆上交的那点银子过日子吧? 京城物价如此高,想在这里过的好,手头没点银子是不成的。 但怎么赚钱,是个大问题。 光靠他以后的那点俸禄,只怕远远不够。 始皇陛下皱起眉头。 这事得好好想一想。 扶苏见他皱眉,正想问问,始皇摆手:“用膳。膳后便去邮寄所吧。” 扶苏不敢多言,父子两默默吃饭。 吃完扶苏接了老爹递过来的银票,赶紧回了自己的房间,写了一封厚厚的给家里的信,哼,这回写信儿子也不带您!扶苏拿着封好的信觉得自己板回一局,这才心满意足的换了衣服出门。 始皇想到银子的事,也没心情看书了,打算去大街上转转,看看哪里有能赚钱的机会。 他哪里知道,再过不久,他就能瞬入千两黄金加一处地段好的大宅院了。 更不知道,除了四闺女给他赚回来的千两黄金加一处大宅院,他二儿子这个赚钱小能手,昨儿一出手,就赚了二万多两银子回家。此时正美美的揣着一千两银子,打算去县城潇洒消费呢。 始皇从来不曾轻视商贸,否则他当年不会任用巴寡妇清,甚至不惜称她为姐,在她死后为她建怀清台。 帝国没有银子不行,小家没有银子,同样不行。 然而当年他需要银子,自有帝国百官百姓可用。如今,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唉,龙搁浅滩啊。 第一百一十八章节 惊疑不定 以前他能让妻女在乡间过清贫的日子,觉得衣食无忧即可,但以后来了京城,还让妻女过清贫的日子? 寡人丢不起那人啊! 漫步在京城繁华的街道上,始皇陛下一时竟想不出自己能靠什么赚钱养家,心情万般愁怅,不胜唏嘘。 始皇陛下唏嘘的工夫,公玉明溪正在读信,先看了他给儿女的信,觉得夫君终于知道关心儿女了,深感欣慰。 接下来,才拆了单给她的信,大概是这位夫君经过这么些日子,终于回过味儿来,想起了两人十多年的恩爱之情,此信倒是情真意切,还很含蓄的表达了对她的思念,又叮嘱她在家教好儿女,万别松懈。说他和儿子在京城过的很好,岳家老仆对父子照顾的亦十分精心。又说给儿子取了字“扶苏”。 看到“扶苏”两字,公玉明溪脸上的笑化作惊疑不定。 这两个字,在她上辈子的历史上,谁人不知? 那是始皇帝的长子,大秦第一公子啊。 所以,这两个字,不会真的代表了特殊的意义吧? 是夫君是始皇帝,还是儿子是扶苏? 若儿子是扶苏还好,但若夫君是始皇? 公玉明溪光这么一想,都差点从椅子上一头裁下来。 太吓人了! 再看看信上的那笔字,不详的预感越发强烈。 公玉明溪捂着胸口给自己顺气儿,不行,我得缓缓! 假如,我是说假如呀,夫君真的是始皇,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就问她上辈子天下的所有女人,夫君突然变始皇,搁谁不得吓出一头来? 不能想了,越想越吓人。 公玉明溪都想把手上的信给丢出去,但还是紧紧的捏着,鼓起勇气,又看了一回,还好这信里透出的对她的思念挺真挚,证明夫君哪怕有了另一个人的记忆,亦或是跟她们母子几个一样想起了上辈子的事,但对她这位发妻的感情依旧还在。 万幸万幸! 为防夫君真是始皇,公玉明溪收了信,赶紧去找自己的诗文集,那首“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必须要剔除。 项羽毁了大秦,她还搁这赞他是人杰,这是怕自己的死相不够难看? 虽然大抵上始皇帝是不知道项羽是哪个的。 但万一呢? 素儿上辈子去后,魂魄不就在阳世游离了一段时间?万一夫君是始皇帝,万一他同素儿的情况一样,在阳世逗留,亲眼看到大秦的覆灭,知道项羽就是大秦帝国轰然倒塌的最大推手呢? 不行,回头得交待儿子闺女,万不能在他们爹面前提起始皇死后大秦的所有事情。 那么强大的帝国,二世而亡,夫君要真是始皇帝,知道了得何等的失望痛苦? 这辈子日子还怎么过? 但凡想不开的,都能把自己给憋屈死! 当然,如果夫君不是始皇,而是儿子是扶苏,那就好了。 实在是始皇这样的夫君,一般女人她消费不起! 公玉明溪觉得在这一点上,她和其它女人一样,也是消费不起的。 不是她不自信,是这自信吧,你也得看是哪个方面。 想让始皇帝成为好夫君好父亲,对不起,她千古第一女词人,也不敢想! 自知之明,还是要有的。 公玉明溪向老晏家的列祖列宗祈祷,千万保佑我儿是扶苏吧。这要是夫君是始皇帝,不只我这当媳妇的承受不起,我怕老晏家的列祖列宗,也不大承受得起啊。 可惜儿子闺女不在家,要不然还能出出主意,她这心里,有儿子闺女在面前,底气都足些。 想到儿子闺女,尤其是才出门的儿子,公玉明溪终于有了点底气,哈,我儿是神仙啊,始皇陛下求仙问道,结果这辈子儿子就是神仙,就想看看他是个什么表情? 突然就不怕了! 再一想,那人到底是自己恩爱了十多年的夫君,公玉明溪决定厚道点,不想了。 只是接下来,给灵舟讲学,都讲的不那么专心。 灵舟一看,得了,估计二叔的来信,扰了二婶的心绪,干脆让二婶去给二叔写回信,他自己写文章去了。 公玉明溪却不想现在就写回信。 反正也得等儿女回家,让他们每人写一封信,到时候一起寄过去。 想到夫君进京时带的那点银子,公玉明溪想着是不是得捎些银子过去,也让他父子二人日子过的宽裕些。 再一想,豫亲王若是回了京城,找孩子爹签定契书,自会奉上一千两黄金,那是一万两银子,足他父子二人开销的了,这才打消了寄银子过去的念头。 不过,小寻设计出了强弩的事,还有儿子成了修行者的事,还是要和孩他爹说一声的,之前怎么就把这事给忘了? 宁可多花点银子,也得发封加急信过去。 豫王未必能及时入京,入京后,强弩的事定下来也得有几天,一切处理好,才会去找孩子爹,如此,这信倒是能在豫亲王寻上门前到达。 要不然,儿子闺女办了这么大的事,有那么大的本领,结果他这当爹的却什么也不知道,说不过去! 公玉明溪想着措词,也不等儿子闺女回来了,开始写信。 但闺女为什么能设计出强弩,儿子为什么会成了修行者,想要解释清楚,对着孩子们的爹,有些事情是绕不过去,不得不说的。 可那些话,谁敢在信里说?那就只能隐晦的表达一下。相信有了差不多经历的孩子他爹,能看懂! 公玉明溪删删减减,一封信直到灵舟来交今日写好的文章让她批改,信还没写好,想着这信至少也得等孩子们回来,第二天直接去县城寄,这样也快些,这才作罢。 等灵舟回去,公玉明溪草草吃了午膳,把灵舟交来的文章批改好,这才继续写信。 晚间几个孩子回来后,公玉明溪哪里有心情查看她们带回来的那些东西,赶紧把信拿出来让几个女儿看。 猴哥在县城的时候已经说了老爹来信的事情,几人心里正为老爹还是从那个爹而高兴呢,不想老娘平地一声惊雷,除了猴哥,几人都有些懵。 就......我爹可能是祖龙? 那是始皇帝啊。 第一百一十九章节 亲哥,保我! 姐妹三面面相觑,这个可能性揣测,让她们恍若惊梦。 真的,比大圣是自己亲哥还震撼! 想到那位千古第一大帝,七寻咽了咽吐沫,看向她猴哥。 她上次竟然作死鼓励她娘离婚追求小鲜肉? 请问大家能都失忆一下下吗? 哥,亲哥,保我! 要死了啊。 猴哥看着大家的反应,无视了他家小寻的尔康手,不解挠头:“不是,爹可能是始皇帝,这不挺好?” 试问天下间,三千大世界三千中世界三千小世界,论凡人,除了始皇帝,谁配当咱们的爹? 要是单我大圣,除了盘古,谁也不配当我爹。 当然,始皇帝他虽不能和盘古比,但论功绩,确实功过尧舜。他自封始皇帝也罢,后世尊他祖龙,称他始皇帝也罢,这“始皇帝”三字,他确实当得。 但假如真的是他,哪怕他是始皇帝,成了我大圣的爹,也是他占便宜了呀,还不够他臭屁的? 见大家一点也没被安慰道,猴哥只得继续安慰,实在是小寻那巴巴的小眼神,太可怜! “不是说始皇帝是驾崩于追求长生之路?凡尘三岛飘渺,但我这个神仙是实实在在的啊。到时候我教他长生之法,九转玄功便是仙界最强长生之法,咱爹占大便宜了好吗?再说了,你们近来多努力修炼,早点踏入仙道,到时候实力比咱爹强,还怕他什么?” 哥你没懂啊,咱们怕的难道是他的实力? 那是一种发自心底里的敬畏好不好? 算了,敬畏什么的,这种感情,她们的大圣哥哥,只怕是不会有的。 再说了,始皇陛下以凡人之身都能威震八方,一统天下,从此奠定华夏数千年的根基,如此牛叉的一代大帝,他要是修仙成功,呵呵!!! 算了,还是祈祷咱哥是扶苏来的更实在点。 姐妹三人同情的看向老娘。 我们是女儿,好歹还能自在些,娘您得和他同床共枕啊,就问难不难? 公玉明溪:...... 十多年来头一回,觉得女儿也不是那么可爱,那么贴心,那么小棉袄的! 那六只眼的小眼神,老扎心了。 公玉明溪挺了挺腰,决定支棱起来。 始皇陛下怎么了?那我也是他这辈子的发妻! 我还有神仙儿子撑腰! 老娘一挥手:“看什么看?赶紧给你们爹写信去,顺便给你大哥写封信,都给我打听打听情况。昊儿,你去做饭。” 哼! 太阳都落山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三姐妹对视一眼,纷纷表示,娘你要是没后面那句,让我们跟大哥打探情况,我们就信您是真勇士。 猴哥眼中无大事,麻利的跑厨房去当大厨。 七寻作死问老娘:“娘您的信写好了?我们的信要怎么写?” 写信的事还是要慎重的! 虽然始皇陛下这人大概是么得感情的,但万一有例外呢?还是要试一试的嘛,今天收到的信,不就挺真挚动人的?哪怕是装的,至少陛下他愿意装啊。 更何况,万一自己母子几个,猜错了呢? 扶苏两字,并无特殊意义,只是为了合大儿子名字里的那个“蔚”字呢? 公玉明溪瞪了三闺女一眼:“怎么的?你娘我的信,你还想看看不成?” 七寻觉得此时的老娘不好惹,忙缩了缩肩乖巧表示:“不看不看,就是儿文采不好,想请娘帮儿想想怎么写。” 公玉明溪哼了一声,摆手叹道:“忆往惜,展未来,多煽情吧。” 煽情什么的,她一个理科生,煽不起来啊。 煽的太尬一看就假,估计不但落不了好,还得挨陛下揍。 七寻表示,老娘既然不想帮忙,还是找小五吧。 论文采,林妹妹还是当仁不让的。一首《葬花词》赚了多少眼泪呐! 结果回头一看,得嘞,林妹妹提着笔,也在发呆呢。 七寻只好看三姐。 关键时刻,还是三姐姐靠谱! 就见她三姐姐面色沉静,稳稳落笔,这才多会儿?纸上已经三行字。 见七寻求助的看她,灵素温婉笑道:“无论爹曾经是怎样的人,他这一世,都是我们的爹,虽则威严,却也疼了我们十来年,尤其疼你和小五,我们只把他还当成从前的爹,也就是了。难道我们有了上辈子的记忆,这辈子就不是我们了吗?” 七寻和林妹妹豁然开朗,就是公玉明溪也听得一怔。 “素儿说的对,你们该怎么写就怎么写吧。你设计强弩交给豫王的事,还有你二哥为何成为修行者,我已经在信中隐晦的提了,你们不必多说。该懂的,你爹自然会懂。” 等三人写好信,猴哥的晚饭也做好了,母子几个这才有心情说起县城的事。 灵素去给五婶娘家大嫂的侄女瞧了病,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症候,就是少时落入冰水受了大寒,前些天又再次落了水,近来天气本就寒冷,症状加重后,瞧病的郎中说了以后影响子嗣,可能无法生育的话,结果这姑娘不小心听到,成了心病,伤寒不但没好,反越发严重了。再加上这话到底传了出去,被那姑娘的夫家知晓,派了人来看望,这姑娘怕夫家退亲,更怕哪怕嫁了也一生我子,竟存了死志。 而无法生育这事,又不能大张旗鼓的遍寻名医,这才为难。 灵素去后以金针逼出寒症,又开了药,让这姑娘除了内服之外,再辅以汤药浴体,调养个一两年,便能痊愈。那家人听了,全都喜不自禁,就是那姑娘,眼中都有了光彩。 人无死志,又非绝症,针灸过后,当即便能吃得下东西。 这次出诊,也算顺利。 “每隔十日我去行一次针,重开一下药方,六次行针后,便只需药浴和服药便可。” 那家人为了感谢,光诊金就给了五十两,另还送了四封点心,几样贵重的药材作谢礼。 晚膳后,灵素去收拾厨房,猴哥去给爹和兄长写信。七寻和灵玉拉着老娘去看她们带回来的东西。 李崔两家送的赔礼,除了银子,还有首饰缎料,都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但缎料都是适合女眷的,二哥能做一身大红衣衫,大哥只怕不愿意穿。灵玉还想给爹和大哥做两身新衣,便又另买了两匹料子和几张皮子。 灵玉还挺遗憾:“可惜衣衫做好且得几天,不能赶着这次寄信一起寄过去了。” 第一百二十章节 太非主流 公玉明溪安慰小闺女:“我们母女三一起动手,赶着做好,再寄一次就是了。说不得他们年前还能赶上穿你亲手做的新衣。” 灵玉这才高兴起来。 公玉明溪就觉得,眼前这几个孩子吧,上面三个活的都像是神仙,唯有小闺女,还有点人气儿。 灵玉也知道三姐姐四姐姐对穿戴素来不在意,反是二哥特别臭美,每回穿上新衣都高兴的很,但他的审美不在考虑范围类,太非主流! 娘喜素雅,倒和她的审美观十分契合,便拉着老娘去商议给爹和长兄的衣服款式。 公玉明溪想着儿子可能是扶苏,要不就是夫君可能是始皇,反正这父子两其中一个来自大秦帝国的可能性很大,大秦以玄色为尊,公玉明溪建议以玄色为底,上绣银色祥图,可惜今天并没有买黑色的绸缎料子回来。 灵玉有点懊恼。 公玉明溪安慰她:“明儿你二哥直接去县城寄信,让他顺便给你买两区玄色料子和银丝线回来。你今天只管先把款式图样定下来。” 灵玉笑道:“成,我给娘也画一套跟爹配套的。” 公玉明溪:......咱能不提这茬吗?跟你那个爹配套,感觉十分忐忑呢。 “那个,咱们的不急,先给你爹和你大哥做两身,我和你三姐缝,你负责刺绣,早点寄过去,他们早点能穿上。” 第二天猴哥去寄信,把灵玉要的绣线和料子买了回来,因为要赶着制衣,灵素连制药的事情都暂时放下了。 七寻不会针线,早课后便编写基础教程,午饭后和猴哥动手打制农具。 猴哥则是把三顿饭都包圆了。 如此赶了十天,才把京城那父子两的四套从里到外的新衣给做好。 上面的绣图十分简洁,但尽显贵气。其中两套外袍,里面夹着皮子,用来过冬最好不过。 七寻不会针线,但审美是在线的,对这几套衣服赞不绝口。 猴哥则是十分眼热,但他不喜玄色,倒对大红情有独钟,对灵玉道:“不是说给我做两身衣衫的吗?什么时候做?我要红底金绣的绣样。” 灵玉抿了嘴笑,一般男子穿红色,只会衬的乡气,但二哥不一样,他五官俊美至极,气质恣意洒脱,世间惟有烈焰般的大红最为配他。 她把和七寻一起合作设计的图稿给猴哥看:“二哥,喜欢吗?喜欢咱们就照这两套给你做,怎样?” 大红底料的长棉袍,只在袍边、袖口和领口处用金线绣着简洁的祥云图,外面是一件同样大红底色的斗篷,内衫白色兔毛,边上镶着白色狐皮,黑色金纹的棉长靴,外加一顶款式极精致的金冠。 猴哥想象了一下这套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的效果,喜不自禁:“什么时候能做出来?我不急,赶在新年里能穿就成,先给娘做一套。” 其实心里急的很。 但总不能越过娘去。 灵玉笑道:“二哥喜欢就好。娘说你那盼么着新衣,先给你做。我们的倒是不急,左右年前肯定能做好。只是那金冠,需得去县城首饰铺子里定制。你去给爹和大哥寄衣服时,顺便定了吧。” “不是说妹妹们都要好生打扮吗?给你们也定套首饰。”本圣现在也是有钱人了。 说完,还低声会在灵玉耳边道:“哥身上的一千两银子,还没花用,你想要什么只管说。” 灵玉笑着摇头:“上回李夫人送了几样首饰,还有李崔两家的赔礼几套,尽够用了。二哥只定你自己的就成。” 猴哥这才作罢。 第二天一早就急匆匆的去了县城。 七寻这边,纸原料发酵好,已经可以动手造纸了。 制纸所需的工具都已经准备好,只等猴哥回来就能动手。 但只他们兄妹肯定不成,别的不说,抄纸这活儿,她就干不了。 七寻跑去路叔家找路叔。 路叔已经看好了对象,女方是邻村人,因为祖父母相继去世,守了两年孝,把亲事给耽误了,十八岁再议亲,年纪比她大的男子,基本上都有了亲事,年纪比她小的,又不大合适,媒人这才给说了路叔。 那姑娘一见路叔就瞧上了眼,路叔也觉得人家姑娘浓眉大眼性子爽利,很对胃口,两下里都满意,找了个吉日定了亲,只等着年后春时成亲呢。 七寻前几天才吃了路叔的喜糖。 因为年后要成亲,路叔也没往山里去,最近都在收拾他家那几间屋子,猴哥在家时,得闲了也会过来帮忙。 “路叔,忙着呐?” 七寻去时,路叔正在搬石料。 他打算把自家小院的土墙换成石料的,如此也结实些。等存够银子,再把主屋换成青砖大瓦房,也让爹娘和新媳,住上好房子。 路叔听得七寻叫他,放下手中的石料,笑问:“小寻,你怎么来了?家里有事需要我搭把手?” “嗯呢,我不是打算造些纸张吗?我人小,抄纸的活没法干,路叔你明儿有空不?要是有空,能过来帮忙吗?” 主屋换了顶,墙也重新糊了,院墙慢慢收拾着就成。 路叔点头:“能,只是,小寻呀,这造纸,我一个外人......” 这种涉及技艺的事情,外人最好不要参与,万一技术传出去,不是玩笑的。 晏家那么多人呢,叫哪个不能过来帮忙? 他们两家因是近邻,关系极为亲近,但毕竟他不姓晏啊。 路叔怕七寻年纪小,不懂这里头的道理,出言提醒。 七寻摆手:“没事,我正想和路叔说这个事呢,您一直在山里打猎,辛苦的很,倒不如做些别的营生。我试着制的这个纸,只是草纸,写字是不成的,平常生活里用用还罢了,但要说造好后拿出去卖,却是个好营生,乡间还罢,但镇上,县城,哪家不买点草纸呢?等路叔学会怎么制草纸后,不如就制草纸卖。但这技术是我们家拿出来,你给三成利,算咱们两家合作,如何?” “只是草纸?” 要只是草纸的话,他倒是能接下这生意。 但如果涉及到书写用纸,哪怕七寻这么说,路叔也不会答应。 这可不只是七寻一家的事。毕竟晏家是有宗族的。 第一百二十一章节 记着 就算是晏氏宗族不干涉,他左家在晏家村,独一户,他也是干不了的。 凡是涉及读书识字的东西,都是金贵东西,利润不用想也知道必然可观,这样的生意,没点依仗,是做不下去的。 “只是草纸。” 七寻记着那一晚路叔宁可自己冻着,也把破被子送来给她家用的人情,记着第二天左家阿婆自己吃稀的,却给她家送了细面饼子和粥的人情。 路叔未曾正经学过武,虽然身为猎户,打猎的本领不差,但入山毕竟危险,他要是出什么事,左家阿爷和阿婆还能活下得去? 再说他年后就成亲了,抛下新婚娇妻,隔三岔五的就在山里泡上几天,叫怎么回事嘛?当然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好日子! 七寻还挺喜欢这个性格爽朗为人热忱的年青人的。两家又是亲近邻居,她们家自然要帮他一把。 “不过往后也要试着做质量好点的纸张,但技艺这种东西,得慢慢摸索。路叔要是能把造纸的技术掌握在手上,将来我们晏家开造纸坊,路叔也能凭着熟练的技术,在纸坊里当师傅,带些徒弟出来,凭着技术拿点红利,也是可以的。如此,日子岂不安稳的多?阿爷和阿婆年纪大了,将来路婶婶要是再有了孩子,您不总进山,还得顾着家里啦。” 路叔被她一句路婶婶说的有点脸红,不好意思的哈哈一笑:“那就听小寻的。明儿一早我就过去。” 七寻摆手:“倒不用太早,得等我们上完早课。” 想了想,七寻笑道:“等把纸制出来,我和二哥帮你打成亲用的家具。现成的木料,花点工夫的事儿,不过油漆您得自己买。” 这可把路叔给高兴坏了。 昊儿打的那几个大衣柜,他眼馋的很呢。但他一个大人,哪里好意思让孩子帮他打家具?忙道:“回头我给昊儿打下手,得凡用着出力的地方,你们只管让我来。” 七寻这才回家。 灵启哥的铺子已经找好,现下正装修着呢,会堂伯父子三个,又叫他的师兄和师兄的徒弟,近十人,现在每天都在忙着做洗衣机,想屯点货,节前就开张。 七寻又帮着画了摇椅、儿童学步车、轮椅和几样积木玩具、机械动力玩具车的图稿,给了灵启,让他送去给会堂伯,做出一批来,开张时放在铺子里买。 会堂伯那师兄见着这些图纸后,下定决心以后就跟着师弟干了。他有手艺是不假,甚至手艺比师弟还好些,但做家具的木匠多了去了,哪里有做这些新奇的东西赚钱快?师弟还给了他干股呢。只要时不时的添些新玩意儿,这生意就能一直做下去。 哪怕以后没这些新玩意儿了,他还能继续做家具呢,怎么算都不亏。 洗衣机的生意交给了灵启,七寻就没再管过。 改良农具也做好了一批,尤其是铧式犁,这几天正等着李县尊得闲过来试效果呢。 其实七寻和猴哥提前试过了,犁地的效率,远胜现在耕犁,关键是,很省力,哪怕没有牲畜的人家,用人力的效率也高了三倍。 草纸造的比较顺利,毕竟也不是什么技术含量高的东西,猴哥和路叔抄纸熟悉后,出来的草纸质量,就十分稳定了。因为原料处理的好,出来的成品,质量比现在市面上卖的草纸要细腻柔软的多。 只是试制,这点量也犯不着拿出去卖,留够自家用的,其余的各家送了些。 七寻把成功失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记录和分析,并交给了路叔:“可以接着开工了,年后就能再做出一批来往出卖。另外,蒲纸的原料也差不多处理好了,年前我们把蒲纸做出来,如果成功的话,咱们家以后书写用纸,却不必再花那许多银子去买了。等成功了,就去找族长爷爷,谈一谈建造纸坊的事情。您用这两次机会,把技术的事情掌握好,纸坊建成后,就得靠您把关了。” 玻璃这种东西她们家不敢自己造,但纸还是可以的。 她亲爱的大圣哥哥修行者的身份很好用。 自从草纸成功制成后,路叔就浑身都是干劲。 那么好的纸,可比现在市面上的纸好多了,成本他现在清楚的很,原材料就是一些稻草,值什么钱?简直就是一本万利。 他再造一两批,年后可以卖出去,哪怕以后晏家村建造纸坊,这草纸也归入造纸坊的生意里去,他一个大师傅,是可以拿干股的,那赚的钱,也绝对远比自己造点草纸小打小闹要赚的多。 多亏了小寻一家凡事都想着他,这份情,他左广路记在心里了。 左家在晏家村独一户,他人品出色,又有打猎的本事,原先父母是想给他在村里说个晏家或者刘家的姑娘的,如此也能更好的融入晏家村,只可惜他爹身体不好,家里穷,这一拖,就没了适龄的姑娘,只得从外村说亲事。好在如今这媳妇各方面都不错,是个能过日子的好姑娘。 虽没能通过联姻与晏氏刘氏更近一步,但他若参与到纸坊的生意里,这可比联姻要紧密的多。将来有了儿子闺女再同晏刘两氏结亲,如此将来才能更稳,左家在晏家村,也算是彻底站稳脚跟了。 有了草纸的经验,蒲纸的制造相对顺利的多,出来的成品纸,色泽洁白纸质光滑,吸水性也不错,虽比不上顶级的纸张,但也能评得上好。 这次,这些蒲纸除了留下家中自用的,也只给五叔和李县令各送了两刀。 原本还打算给堂兄弟们送些的,结果被灵舟拦了:“这么好的纸,给他们练字就太可惜了。” 自家平时用来练字的,都是些价格便宜的纸张,这样的一刀蒲草纸,能买那种下品纸四五刀。 总共也就制了二十多刀纸,灵舟这一算价,七寻也就没坚持。只道:“那灵舟哥你们要是需要用,只管过来取。路叔已经又处理了一批原料,年后还能再制一次,这次做的比较多。若是质量能再提升些,咱家就能建纸坊了。” “要不,建纸坊的事,等二叔回来再说?” 七寻摇头:“娘说了,等工艺更好些,就让大爷爷去和族长爷爷谈吧。早点建成,早点赚银子。” 李县令年前也比较忙,得了晏家送来的纸张,他刚好有空,便见了送纸去的灵启,得知新农具已经造好,只等他去试用呢,李县令便直接往晏家村来了。 灵启只得放下铺子里的事情作陪,找小五爷按排人去看铺子,小五爷也忙着,就把这事交给了爱和灵启凑一堆的刘三郎。 第一百二十二章节 魔性 刘三郎得了这差事,差点美死,他这一向最爱往灵启的铺子里跑,这也是个热爱行商的,和灵启特别有共同语言。 他还想着,等铺子开张了,他抽空就过来跟灵启取取经,锻炼一下接人接物的本事,等存够了银子,将来也开个铺子做生意。 哪怕不能开铺子,做个走街窜巷的货郎他都愿意。 看着正在装修的铺子,刘三郎不知道多羡慕了。 不过灵启之前安慰过他,说是过些日子,说不定就有要他忙的事情,他再细问,灵启偏又不说了。 其实灵启说的是纺车和织机的生意。 原本纺车织机的生意,是需要等晏爹高中后再做的,但灵启觉得,昊弟修行者的身份,恐怕比一个进士身份有威慑力的多,说不定等小寻忙完,就想起纺车和织机的事情了。 晏刘两族一体,这种大事情,刘氏肯定是要参与进来的,刘三郎是族长的亲孙子,他又渴望经商,刘家的族长爷爷,肯定会让刘三郎参与纺车和织机的生意。 李行简只带了左捕头,在灵启的引路下,到了晏家村。 等下了马车,看着篱笆院和三间草屋,还有些愣神,屋子是挺大,但再大它也是草屋啊。 晏雍梧以前竟然住着草屋?看起来不像啊。 不说晏雍梧,只说公玉昊一个修行者,宗师境的武者啊,竟然住着草屋? 要不是灵启好歹也是晏雍梧的侄子,他都怀疑来错了地方。 灵启多机灵的人,一看县尊大人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尴尬的笑着解释:“原先二叔家是几间青砖大瓦房,是咱们晏家村最好的房子,只是两个月前遭了场火,这才暂时住在这边。” 即便是青砖房,李行简也觉得简陋了,但一想到这里毕竟是山村,青砖房比一般百姓住的好点,但不打眼,倒也理解。 说起来两人在京城时便是同窗,晏雍梧的祖父只是个清贵翰林,家里本来也不富裕就是了。 灵启打开篱笆门,请李行简和左捕头进院,又冲屋里叫:“昊弟,县尊大人来访,快出来见礼。” 此时正是猴哥做午饭的时间,听得灵启的声音,猴哥系着围裙,拿着勺子出了厨房的门,见到李行简,他这身装备也不适合行礼,只冲着李行简笑的灿烂:“世叔,您怎么今儿就来了?” 李行简看着他的造型,差点回不过神。 少年宗师啊! 可这TM是个系着围裙,拿着勺子的少年宗师! 李行简捂着胸,给自己顺了顺气。 然后摆手道:“今儿得闲,就过来了。你这是?” 猴哥笑着把人往屋里请,回道:“做午膳哩,早知道您今儿来,我就多准备几个菜了,不过您有口福,我昨儿刚好进山猎了只鹿。” “你......还会做饭?” 提起厨艺,猴哥可有得吹了:“什么叫会做饭?顶级大厨的水平,至味楼的掌勺大厨都赞不绝口。既然世叔和左捕头来了,我再多加几个菜,只是开饭的时间可能迟些。我家小寻酿了极品美酒,今儿陪世叔喝几杯,您先进屋里坐。灵启哥,你去叫灵舟哥过来陪世叔说话。” 灵启的秀才试,是要从县尊大人手里过的,先混个脸熟没坏处。 屋里公玉明溪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也忙领着灵素和灵玉出来见礼。 一见之下,李行简就在心里赞了一声。 两个闺女他之前见过的,晏雍梧的夫人是头一回见,举手投足间一派大家风华。 “见过嫂夫人,常听凤池兄提起嫂夫人,今日还是头次见面,冒然登门,失礼了。” 公玉明溪笑道:“快别客气,大人是家夫好友,何时不可登门?快快请坐。” 灵素和灵玉行了礼,自去沏茶。 李行简这才问道:“小寻丫头呢?” 公玉明溪歉然道:“那丫头但凡一门心思专研什么,便两耳不闻窗外事,只怕我们说话的声音,她不入耳的,就在西屋里忙着呢。太失礼了,昊儿,你去叫她过来见过你李世叔。” 猴哥手里还提着勺子呢,一拍脑袋,就往厨房里跑:“娘,回头再叫,我锅里炖着菜呢,快烧干了。” 李行简见他的样子,不免失笑:“这小子!” 公玉明溪抚额:“太跳脱了些。让您见笑了。” 李行简却觉得挺好。 刚见时还挺震惊,这会儿又觉得,就是这般,才有少年人的鲜活气。 修行者也是人,给家人做回饭怎么了? 李行简夸起人来,也是专业的,把七寻兄妹四个挨个一顿狠夸:“......嫂夫人和凤池兄把几个孩子教的委实是好,我家夫人见了三个侄女,喜欢的恨不得留在家中养着。近来整天念叨着,要生个闺女呢。就是我家小儿,四五岁大的小人儿,也整天要找他玉姐姐玩。要不是年前事多,我家夫人都打发人来接她们姐妹三个去县城住些日子了。” 公玉明溪笑道:“那是尊夫人仁爱,我却是常被她们闹的头疼。夫人喜爱她们,也是她们的福气。按说该请您和夫人来家中做客的,只篷门筚户,实在不便待客,等明春新宅建好,再请尊夫人和小公子来玩些日子。” 说了会儿话,李行简原想提一提犁和脱谷机的,他来晏家就是为了这事儿,正急着想看看呢。 不想一抬头,看到了墙上的字画,落款为易安居士。 字画皆为大家水平,令人惊艳,只易安居士,李行简却未听说过,心里疑惑,也就问了:“竟是我孤陋寡闻了,都说大师在民间,这易安居士字画皆堪为大家,我竟未曾听说过。” 公玉明溪尴尬的笑了一声:“这个,原是我闲时之作,当不得大家。” “这......易安居士,竟是嫂夫人?”李行简实在惊讶。 晏凤池虽说从前也曾在他面前夸过自己的夫人,但他可从没提过,他的夫人有如此才华。 有这样的娘,也难怪那几个孩子个个人中龙凤。 他就说嘛,优生优育很值得推广。 咳,想多了。 李行简收回天马行空的想法,品评了一番字画,喝了两口灵素端来的茶,正要提看看铧式犁和脱谷机,就听西屋里传来两声魔性的笑声:“哈哈,哈哈哈!” 第一百二十三章节 只要我不尴尬 李行简手里的茶杯都差点被惊的扔出去。 公玉明溪再次抚额。 闺女,你二哥那小围裙加大铁勺已然没救了,你能给老娘留点面子吗? 平时就不说了,关键时刻为什么就你两总掉链子?学习你三姐五妹,一个靠谱,一个乖巧! 但有客在眼前,不便骂娃,公玉明溪看了一眼灵素,灵素忍笑,才要去西屋里叫七寻,就见七寻冲了出来,大叫着:“二哥二哥,娘,哈哈.....” 还没哈完,看到县尊大人正一言难尽的看着她,七寻立马驻足,寻思着我是转身回西屋,重新闪亮登场,还是当之前魔笑的不是自己,刚才的一切都是不存在的,给知县大人行礼问好? 话说这位世叔啥时候来的?她怎没听到动静? 瞄了一眼老娘,就见老娘一脸你敢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的跑回西屋,老娘就敢打断你的腿的表情,七寻果断选择勇敢面对现实。 反正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老娘也真是的,还不兴别人清档重建了! 七寻老实给李行简行礼:“七寻见过世叔。” 李行简收起脸上的表情,罢了罢手:“免礼,你这是遇上什么开心事了?” 瞧瞧,现在的模样儿多乖巧?都不敢信刚才那魔性的笑声,是这么乖巧可爱的小姑娘家发出来的。 七寻心道,我能告诉你,我空间里的东西,能取出来了吗? 家里现在不缺银钱使,她高兴的是,里面的种着的各种植物和种子可以取出来啦!辣椒玉米土豆红薯棉花还有各种水果! 最重要的是,手机电脑和各种书籍也可以拿出来了。 虽然人还是进不去。 进不进去不重要,能收取物品才重要。 要不是太开心了,她能那么失态? 最近一直没尝试进空间,刚才她在编写教材的时候,握毛笔的手腕酸了,就想了一下,要是能取出签字笔就好了,不想以前常用的笔就出现在自己手中。 她激动之下,又想了一下取出辣椒和土豆红薯玉米,结果才一想这几样就出现在手中,她这正想拿出来给二哥瞧瞧呢。 天知道她想这一口辣的想了多久了。 酸辣土豆丝和烤红薯、玉米花可以走起! 今儿就做。 哪里想到,她急于和家人分享这喜悦,正遇上县尊大人来访呢? 看到她手里的东西,那母女三都知道她为什么高兴疯了。哪怕公玉明溪也没见过这几样东西,却知道这是她那空间里的东西能取出来了! 但李行简单不知道啊,看着她手里的几样东西,疑惑道:“你手里的是什么?” 七寻忙道:“之前二哥和三姐姐进东泽森林深处,寻回来的植物,我三姐姐说是可以食用之物。” “哦?”李行简敏锐的觉察到了其中的重要信息,这是能食用的新粮种! “如何食用?能否种植?” 七寻拿着几样食材一一介绍:“应该可以种植吧?这种是辣的,可作调料,未成熟时,可作疏菜。这种是土豆,根茎植物,可作主食,亦可作蔬菜,一株可结这样的一个土豆好三到十个左右,产量应该很高,我算了一下,亩产不会低于三千斤,人工种植的话,肥力适当,产量应该还能高些。” 上辈子土豆如果品种好,种植管理得当,亩产七八千斤很正常。 这是她空间里改良过的种子,亩产倒是没那么高了,但营养比普通的土豆要高的多。她种的虽少,但算起来,亩产量五千斤是有的。 如果在这里种的话,即便达不到空间产的土豆的营养,但产量应该不会下降。 土豆成份主要是淀粉,热量高,营养丰富,胞腹感很强。另外,还是粮食植物中,维生素含量最多的。 她还要继续介绍红薯和玉米呢,结果县尊大人和她娘都激动的站了起来,尤其是县尊大人,大步跨到她面前,夺过她手中的土豆,声音都变了:“当真?一亩三千斤?” 公玉明溪也激动的声音都有些发抖:“小寻?你说的可是真的?” 七寻脸色也郑重起来,肯定的点头:“娘,我计算过,只要种植的方式得当,亩产绝不会低于三千斤。” 公玉明溪就知道,这孩子说是计算过,那就她上辈子那个世界,人家的亩产量只高不低。 她看向李行简,掩着内心的波澜,沉声道:“我家小寻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但,总得试种过,才能确定亩产量,涉及新粮种,不是玩笑的,哪怕再确定,只要未曾亲眼见过,都不能轻易下结论。” 说完,她就看向七寻,这土豆,她也不知道是什么季节种的啊。 七寻马上道:“对,试种一下才好确定这新粮种值不值得在民间推广。明年春季我们种一点试试,夏季就能收,这些是我二哥和三姐姐一个多月前采摘药材的时候发现,挖回来的,发现时植株都已经枯萎了,可见顶多夏末就能采收。” 其实土豆的种植收获时间她清楚的很,但现在不能说啊。 李行简道:“真的能作主粮?” 菜不菜的不重要,能作主粮饱腹,才是最重要的。 三千斤的亩产量啊。 时下的麦子和稻谷、高梁的产量才有多少?亩产最高的稻谷,亩产三百多斤,就算是难得的高产了。麦子有时候亩产甚至低至七八十斤! 若这土豆真的亩产三千多斤,且能作主食,那大夏将再无饿死的百姓! “能,而且饱腹感很强。我和二哥偷偷试吃过啦。做主食的话,煮着吃烤着吃都行。但是,做菜更好吃。” 酸辣土豆丝,土豆红烧肉,炸薯条,土豆粉丝,凉粉,土豆泥,土豆炖大鹅,土豆饼,仔细想她能想出几十种吃法出来。 吃货可不是白当的。 李行简一摆手:“做菜不重要,好吃不好吃的也在其次!”产量才是关键。 后来县尊大人尝了土豆做菜后,真香了。但此时他还不知道他即将真香。 七寻心道,好吃才是关键啊,产量再高,但难吃,谁乐意种? 她看着手中的玉米和红薯,觉得委屈了这两,还没介绍呢,人家产量也挺高的,尤其是红薯,比之土豆产量只高不低。只不过这两样,没土豆的食用方法那么多罢了。 但爆玉米花它不香吗?拨丝红薯它不甜吗? 第一百二十四章节 老娘就是稳健 都是食物,谁比谁高贵了? 七寻决定为玉米红薯主持公道。 “世叔,要说产亩,这两种新发现的可食之物,产量也不差。” 李行简:...... 虽然这世界没有孔圣人,也无子不语怪力乱神的说法,毕竟有修士呢,自家爹和兄长就是修行者,但县尊大人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他觉得修士修的也不过是力量,修行者论资质,本质上和学武者讲究资质又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大家对力量运用的方式不同罢了。 可这一刻,李行简怀疑今天他被幸运大神附体了。 发现一种可食用的高产粮种有多难? 而今天,他遇上了! 并且公玉小寻竟然还对他说,不只一种,还有! 要不是之前和这小闺女有过深聊,这孩子无论是智力还是思想都让人无法把她仅当成小童看待,他都怀疑,这小丫头正在忽悠他呢。 既然小丫头不至于拿这么大的事忽悠他,那,他是真的被幸运大神附体了? 亦或者今天对他来说,是个黄道吉日? 李行简默了半响,一时无语。这好运道,怎以感觉辣么不真实哩? 七寻纳闷,县尊大人这是怎么了?不应该更高兴吗?咋连话也不说了? 看着也不像是高兴傻了的样子呀? 两人大眼瞪小眼瞪了一会儿,李行简才咳了一声,道:“这又是何物?怎么个高产法?” 七寻先介绍玉米:“这个植株约有六尺左右,每株可结这样的棒子一至三个,以植株的高度和叶长计算的话,种植行间距大约在一尺左右比较合适?这样算起来,亩产应该近千斤左右吧?或许更高点?” 她不能说她的空间里就种着,也不能说普通农田种植的玉米产量有多少,毕竟上辈子粮食产量的决定因素,除了种子,还有肥力,科学种植管理,农药等其它因素,以现在的农业水平,是不可能达到的,因此她只能把产量报的低些,且也只能说是通过计算得出来的结论。 “这东西成熟后的种子色泽如黄玉,不如就叫玉米?还有这个,我叫它红薯,表皮是为红色,里面的肉质为浅黄,烤熟后,香气浓郁,口感清甜软糯,只论口感的话,比土豆要好,产量应该比土豆还高些。还可以晒干做成干粮。” 蒸熟后再晒的红薯条别提多甜且有嚼劲,是相当不错的零食。生红薯切条或片晒干,煮粥的时候放一点,也特别香。 最重要的是,红薯粉是各种粉中,口感最好的。 有了这玩意儿,金陵鸭血粉丝汤可以走起啦。 李行简在意的不是口感,在追求数量的阶段,质量可以退而求次。 他只关心:“这几样新物,你们从山林中弄了多少回来?够明年试种的吗?” 七娃想了一下,自己挂掉前,刚好收了一批玉米和红薯土豆,量不多,但每种也有千斤左右,土豆和红薯这两样都是发芽后分块种植的,足够试种的。玉米就更别提了,一粒种下去就是一株,发芽率高的话,一两斤的种就能种上一亩地。 辣椒更好解决。 当然,对于这种调味料和蔬菜,有玉米土豆红薯专美在前,李行简没心情关心它。 七寻真为辣椒感到委屈。 没有辣椒,美食少了多少色彩! “除了这种红色的调味料外,其它的都有七八百斤。” 留个二三百斤,自家尝个鲜。 再说,试种又不可能大面积种植。每样种上个几亩,就足够了。了解一下当地的土质,气候,对亩产的影响,还得考虑天灾等因素,老实说,不试种过几茬,完善种植方法,谁也不敢大面积推广的。 新粮的种植也罢,粮种的改良也罢,都是最花费时间的事情。这是长期工程。如果她因为对这几样植种的了解就贸然推广,那才是不负责。 有些事情,是急不得的。 “存放在哪?带我去瞧瞧。”李行简激动道。 七八百斤做种,不算少。李行简恨不得现在就把这些东西都搬回县城藏着。 如果真能试种成功,亩产千斤的新粮品种在他手上诞生,虽然不是他发现并试种成功的,但却是他主持试种成功并且推广的,从此大夏无饿死之百姓,这是何等的泼天功劳和功德? 别说是他,哪怕大夏帝在此,也淡定不了! 七寻:...... 东西都在我空间里呢,我上哪让你看去? 先把人稳住,我跑个旮旯里取出来,再领您去看吧。 不是来看新农具的么?有了新粮品种,农具就被您抛弃啦?县尊大人你这就过份了啊。 内心很有戏的七寻吐糟了一下下后,看向老娘和三姐灵素,两人秒懂,忙道:“东西就在杂物间里,没法儿进人,大人且坐着。” 公玉明溪说完,又转头看向七寻和灵素:“灵素你去厨房里帮忙,小寻你去找你二哥,把东西搬到院子里让大人过目。” 老娘就是稳健,相当HLOD得住场面。 七寻和灵素一听,抢着县尊大人说话之前,麻溜的出了屋,李行简一看,得,等着吧。 两人出了堂屋门,七寻低声对灵素道:“我去后面的棚子里。让二哥去找我。” 七寻去了后棚里,找了三个筐,把玉米、土豆、红薯各弄了一筐出来,这一筐,也得有一百多二百斤了。余下的她怕县尊大人还要看,也弄了出来堆在地上。 等猴哥到后,先搬了玉米去前院,左捕头看了,过来帮忙,猴哥放下玉米,这才叫他一起去院后的大棚里搬土豆红薯。 至于辣椒,七寻只放了几斤干辣椒出来。 等把东西搬完,李行简出门来看,那目光,比看黄金都炽热。 七寻建议道:“中午先做点给世叔尝尝?吃过才知道值不值得试种嘛。您放心,我三姐姐医术得我外祖父真传,哪怕中毒也不怕的。” 你都吃过了,这不活蹦乱跳的吗?什么中毒不中毒的? 不过,李行简也觉得应该吃上一次,才能知道这新发现的粮食到底怎样。 虽然肉疼的想眦牙,县尊大人他还是点了头。 “只吃这一顿,余下的可不能瞎糟蹋了,都留着做种。” 七寻乖巧点头,反正我偷偷留了自家吃的,您开心就好。 第一百二十五章节 陛下震惊了 猴哥虽然是神仙,但这几样玩意儿,他也没吃过啊,吃都没吃过,他这大厨哪知道怎么做? 七寻机灵的跟着猴哥往厨房里去,好在灵舟这会儿也来了,有人帮着待客,他们兄妹倒也不必陪县尊大人说话。 进了厨房,七寻定了几个菜谱,土豆烧肉,酸辣土豆丝,烤土豆,前两样是菜,后一样可作主食。另有拨丝红薯,烤红薯,炸红薯条,烤玉米,爆玉米花,南瓜玉米饼,南瓜这种储冬瓜类,这会儿正甜着呢,他们家的南瓜,还是村里人送的。 七寻把几样菜一说,猴哥就动手试做。 猴哥本来就是天地生灵,聪慧自不必说,但他的天赋,除了智商和修仙资质、战斗天赋外,其它天赋点好像点的有点歪。 尤其是厨艺,似乎一下子就打通了仁督二脉,你只动动嘴皮子告诉他怎么做,他一上手,就能做个七七八八。 所以七寻一点也不担心猴哥头一次做出来的菜在县尊大人面前失礼。她猴哥的杰作,哪怕不算顶级美味,但至少绝不会难以下咽。好吃,肯定是好吃的。 当然,这几样都是尝鲜试吃菜,主菜还得有,毕竟待客嘛。 猴哥做了红烧鹿肉,烤鹿肉,这两样做法简单,又因为终于有了辣椒,猴哥在七寻的指点下,做了道酸菜鱼,加了辣味的酸菜鱼,整个口感都提了一个档次。 七寻还在念叨,等以后做泡椒,咱们吃剁椒鱼头。 此外猴哥还做了老鸭酸笋煲,蒸香肠,红烧肉和糖醋排骨、凉拌绿豆芽,凉拌干丝,香干肉丝,醋溜白菜等,凑了个八荤八素。 八荤简单,家里现在最不缺的就是各种肉类,但这季节,八素真有点难为人。还好有了土豆红薯,好歹能凑几样出来。 虽然有些大菜需要的时间长,不过猴哥是谁?他动用了真灵之气,不但大大缩短了食材的处理时间,做出来的味道,其实也比灶火好的多。 等所有的菜上桌,李行简一瞧,啧,别看人家住着三间土房子,但人家这菜,色香味俱全的,不比他家国公府上的大宴差。 公玉昊那小子,说他手艺至味楼的大厨都得赞一声,看样子还真没吹牛。 再一看,有几样菜还挺眼熟:“至味楼好似也有这几道菜,我记得我不久前还在他家尝过。” 猴哥笑的得意:“菜谱就是我提供的啊。那吴掌柜还挺讲究,十样菜谱,给了我五千两银子呢。本来说是折算成红利的,不过我懒得掺和人家的生意,便只取了五千两。” 李行简点头,至味楼背后是棣王府,少打交道是对的。 十样菜谱,五千两银子不算少了。 世家的菜谱很少外传,精美的食物,那也是家族底蕴的一种体现,若是国公府,五万两银子他也不可能把菜谱传给外人,毕竟这不只是银子的问题,还是国公府的体面问题。 但晏家不需要这种虚假的体面,银子显然更实在。 李行简笑道:“果然有本事的人,到哪里都能活的好。” 谁说厨艺就不是本事了?看看,人家就能凭着十道菜谱,换回来五千两银,普通百姓,几代人也赚不了这么多! 再看人家这土墙草顶的三间大屋,李行简悟了,凡事真不能看表面,谁能想到,外面看着就是三间土房的人家,这一进屋,就别有洞天呢?别的不说,光人家墙上两几张字画,换个县城的三进大院,根本就不是问题。 等猴哥拍开一坛子酒,那浓醇的酒香,立马就吸引了李行简的全部目光。 连那几样要试吃的菜都顾不上了。 想当年他少年轻狂时,最爱的便是酒啊。 这些年修身养性,已经很少喝了。 但他敢发誓,这酒,比他从前所有喝过的所有美酒都香! 尚未入口,只闻一闻这味道,身心皆醉! 公玉明溪一看,这是同道中人啊。 小酒微醺,人生至美。 生命中若是缺了美酒的点缀,未免少了许多乐趣。 对此七寻虽然极不认同,但她尊重老娘的兴趣爱好。 猴哥也是很爱酒的,在这一点上,他和老娘很有共同语言,可惜酒再醇烈,这两个都是不醉的,老娘是自我控制,猴哥是因为修为在身。 这酒灵舟灵启也尝过,但都只是浅尝辄止,虽然闻着香极,但口感辛辣到他们这种未曾喝过几回酒的少年压根受不了,所以内心里并不喜欢,不过这次灵舟是作为主人应酬贵客的,不喝不行,总不能指着二婶吧?。 灵舟给李行简才一斟酒,李行简就逼不及待的举杯浅尝了一口。 入口辛辣,至喉又觉得微甜,口感绵长悠香,让他这个老酒客都忍不住啧了一声,然后大赞:“好酒!” 难怪昊儿这小子说今儿拿极品好酒招待他。 这酒确实当得极品二字。 公玉明溪笑道:“既然大人喜欢,回头就给您捎一坛回去慢慢品尝。本该多送些,只可惜家中惟余两坛了。” 李行简笑道:“那我可不与嫂夫人客气了。等明年凤池兄回来,可得与他说道说道,家中有如此琼浆玉液,从前竟不舍得与我共饮。与嫂夫人比起来,凤池兄未免小气了些。哈哈,今儿不虚此行,不虚此行啊。” 公玉明溪心道,你凤池兄,并不知道家中有美酒,你可比他先享了这口福呐。 而被惦记着的凤池兄,此时拿着信正仔细看着。 信挺多,二儿和三个丫头各一封,家中夫人也有一封,还挺厚的。 儿子闺女的信且不急,他看的,是夫人的信。 才读了几段字,始皇陛下便一脸震惊,看的一边正打算拆弟弟妹妹们的灵蔚吓了一跳,难道家里出事了? 他父皇何等威重,上辈子天大的事,他父皇也是泰山崩不改色的人啊。 始皇顾不得震惊,急急往下看,看完怔然。 夫人信里想要透露的意思,他看明白了,此时也顾不得他的老婆孩子都跟他和扶苏的境遇一样,他震惊的是,他二儿子,竟然是个修行者! 他在京城这些日子,闲时一直寻求修仙之法,可惜也才有一点眉目罢了,并未得到具体的修炼功法。 结果呢?他儿子上辈子,竟然是个神仙!哪怕夫人说的再隐晦,他二儿子上辈子是神仙的事情,他也看明白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节 陛下很满意 始皇看完信,生平第一次,无法自控到畅然大笑!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果然上天是眷顾着嬴政的! 只可惜,修仙之法得了,而他的大秦,却再也不属于他了。 一时之间,始皇陛下的心中,竟不知是喜是衰。 灵蔚看着他爹亦喜亦悲,被吓的不轻,这是家里出事了? “父......爹,娘在信中说了什么?家里没事吧?” 前世有国无家,活了两辈子,好不容易有个家,灵蔚心里是很珍惜的。每每想起家中的弟弟妹妹,总不觉面露笑容。 始皇按下心中的那些悲喜交加怅然若失,重拾笑容,高兴道:“扶苏!天不负我父子!你自己看看!你二弟的信呢?拿来我瞧瞧。” 灵蔚心下一松,不是坏事就好,赶紧找了二弟的信递给他父皇,自己则接了娘的信。 一看之下,灵蔚的心情也是复杂之极。 做梦也没想到,娘和弟弟妹妹们,竟是与他和父皇一般的际遇。上次他真的只是随口那么一说啊,未曾料想,一语成真! 他怀疑自己有言灵的潜质! 神奇的还不是娘和弟弟妹妹们同样觉醒了前世记忆,神奇的是,二弟他上辈子是神仙! 淦!要不是教养所限,灵蔚震惊的都差点爆粗口! 他不由看向他的老父皇,爹啊,您这回算是得尝所愿了吧? 所以这进士还考不考? 灵蔚很怀疑,他父皇会干脆打道回府。 都能成神仙了,还当什么官? 连天下第一帝都做过了,父皇他会在意一个大夏官职? 然而灵蔚到底是小瞧了人间始皇帝。 在他问出,是不是直接回家时,始皇淡然瞥了他一眼:“难道你我父子回去吃闲饭吗?” 官还是要当的,一家之主的地位还是要保证的,哪怕要跟儿子学修仙,但父亲的威严不能失! 修仙是为了长生,长生是为了未竞之宏业,只要他活的久,何愁将来不能再打下一个比大夏更加强大的大秦帝国?! 即便不再建立凡人国度,难道仙界就没有他始皇帝政的一席之地? 灵蔚看着信中娘说的,四妹妹给家里赚了千两黄金外加京城好地段的三进宅院,再想想父皇说的吃闲饭的话一时无语。 始皇陛下拍了拍儿子的肩:“大夏帝国如此强盛,自有可取之处,你我父子若回乡间,又如何能看清这天下,看清大夏的治国之能?身处其中,才能得窥真味。你二弟能教的,终究只是功法,即便成仙,难道仙界众仙,便无纷争?仙界除了长生,除了吃穿用度远胜凡间,余者,难怪会和凡间有什么区别?众仙亦分三六九等!” 得了,你爹终究是你爹。 灵蔚觉得上辈子就别提了,这辈子,他估计依旧只有仰望父背的份儿。 所以还是别想太多了。 “儿领训。”灵蔚辑了一礼。 始皇摆了摆手,开始看二儿子的信。 二儿子倒没提他是神仙的事,只说他如今的修为已至宗师境,母亲及妹妹们亦很勤奋,说不得等父兄回来前,便能踏上长生路。希望父兄也能努力,早些回家。 说的还挺多,总结下来,大致意思就是他要带你装逼带你飞。 平复了心中激荡的始皇摇头失笑。 二儿子从前就调皮捣蛋的让人头疼,有了前世记忆,这字里行间透出来的性格,也没什么变化,想必上辈子他哪怕是神仙,也是位个性张扬的神仙。 和长子扶苏一母同胞,个性却截然相反。 其实始皇不想回家吗?长生之道就在那里,只要回家,唾手可得!他如何不想?恨不得立刻便能飞回去。 然而强大的自制力,让他生生按下了急迫的心情,两辈子都等了,不过多等几个月而已,儿子又跑不了,何必急在一时? 入京一趟,总不能空手而归。 看清他人得失,方知自己之得失。 大夏,有很多可取之处。他得亲眼看一看! 始皇看完二儿子的信,递给扶苏后,又接着看三个闺女的信。 三个闺女的信写的各有特色。 三闺女性格静娴,信写的也沉稳,只说他不在家的这一段时间,她的医术大成,终得外祖真传,她娘还夸她青出于蓝,这次寄信太急,下次会随信寄些常用的药物过来,以备不测。 行吧,知道了,三闺女上辈子是医者,而且医术一定极为出色。 四闺女信中倒没提豫亲王的事,只说她改良了新农具,纺车织机,还有其它一些民间常用工具,并做出了洗衣的机器,二堂兄现在开始做洗衣机的生意了。另外还开发了黄豆的食用之法,太爷爷家里如今就在做豆制品的生意。让他这老父亲和兄长在京城不必自苦,只管放心大胆的花银子,将来她能给他赚更多的银子回来。 行吧,知道了,语言俏皮活泼,性子也没什么变化,但这孩子是个有墨家鲁班之能的大才。 不过,有闺女赚银子给自己花这一点,始皇美美的想,感觉相当不错,值得鼓励! 再看小闺女的信,信中感情真挚,对父兄的思念之情读之令人潸然泪下。当然,始皇陛下是不可能泪下滴,这辈子都不可能滴,但这不防碍他体会小闺女与他之间的舐犊情深。 行吧,知道了,小闺女上辈子是个才女。这信写的词采斐然,没点灵性天赋,还真写不出来! 至于老婆,那文采,小闺女都比不上。 当然了,老婆的感情更为内敛,没小闺女的信读起来那么情真意切,令人动容。但细细休味之后,亦让人回味。 有如此妻儿,始皇很满意! 再想想上辈子,也不知道是哪个混帐儿子竟干出了违父杀兄的事情,要是能回去,一定大棒子打死! 他和扶苏死了,朝廷必乱!蒙恬死了,大军必乱!所以大秦还有未来吗? 那个混账儿子,简直不当人子! 所以儿女多了也不是好事,想想如今的这几个,虽然数量不多,但质量绝对过硬。 始皇恨铁不成钢的看了灵蔚一眼,可惜灵蔚正在看信,并未注意。 看信的灵蔚脸上不自觉的露出温暖的笑容。 弟弟妹妹们都没变,一个个的还是那么可爱。 二弟关心他的拳脚功夫有没有坚持练,三妹关心他的身体是否有照顾好,四妹妹关心他的银子够不够花,五妹妹关心他学业是否精进。字里行间,皆是暖意。 真想回家啊。 第一百二十七章节 原来神仙也怕家长 京城虽好,但终究不是家。 不过父皇说的也对,他应该多看看多想想。 大夏盛京朝歌的繁华,确实远非当初的咸阳可比。连父皇都觉得有可借鉴之处,愿意沉下心来多看多思多行,他又什么可自傲的? 只愿这一世,他能成为一个让父皇满意的儿子。 五妹妹信中说给他们做了过冬的棉衣,下次寄来,虽明知道不得等些日子,但灵蔚已经开始期待。 毕竟是妹妹亲手做的啊。 始皇陛下却是想着豫亲王,这是个可交之人。 因是修行者,不涉及储位之争,但在大夏朝廷又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他往来的收获远大于风险。 晏家与他搞好关系,确实是一步妙棋。 当然,这也是机缘巧合之事。 可惜信中并未提及具体用什么与豫亲王做了交易,始皇原本猜想豫亲王和二儿子都是修行者,应该是关于修行方面的事情。但看了四闺女的信,才知道银子宅子是四闺女赚的,能让豫亲王付出万两银并价值万两的宅子作为代价,那么四闺女给的东西,价值应该不低,至少肯定是远高于二万两银子的价值的。 不过,始皇也不急,等豫亲王来找他时,自然什么都知道了。这点城府和耐心,他还是有的。 灵蔚想着上次他的父皇陛下竟然偷偷写信回家,很不厚道,虽然后来寄银票回去时,他也偷偷的写了信,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再次表达一下对娘和弟妹妹们的想念之情,毕竟上次他太含蓄了。 见了弟弟妹妹的信,他觉得关于感情的表达,大可直白坦率一些。 这会儿见他父皇的心情肉眼可见的不错,便提议:“爹,现在不缺银子了,我们是不是买点京城的特产给家中寄去?兴许年前娘她们能收到。” 身为一个有儿女孝顺,不必再为银子发愁的老父亲,始皇陛下感觉自己很可以大方点,便点了头:“明儿你我父子一起去街上瞧瞧有什么可买的。只是你的功课不能拉下。明年你去考国子学,若能进学,咱们便把你娘和弟弟妹妹们接来京城。” 至于自己能不能金榜题名,始皇觉得问题不大。 毕竟自己之前三十年,自记事起便一直兢兢业业的苦读,底子还是有的。而关于政见与经验,他自认即便在当世,也属一流。打下过万里江山,管理过一个偌大帝国的帝皇,要是连科考的那点文章都做不出实料来,那一定是他失忆了。 灵蔚对于考学之事,倒也积极,毕竟他也想见识一下,大夏帝国的最高学府是什么样子的。 大秦当年,可没有这样的学府可供世人进学。 再说,这是父皇对他的期望。 虽然恢复了记忆的他,感觉自己多大年纪了还去考学,还挺难为情的。不过活到老学到老嘛。 二弟一个神仙,不也老老实实每天上早课吗?二弟在信中提及被老娘和四妹妹压着学习的事情,表达了深深的怨念,他当时差点乐的笑出声。 原来神仙也怕家长啊。 灵蔚这边想的挺多,一抬眼,始皇陛下已经拿着书在看了。灵蔚就觉得他父皇虽然因为这辈子三十年的经历,而多了些人情味,但骨子里的工作狂属性,其实半点也没变。 倒是他自己,似乎更喜欢身为晏灵蔚的人生。 公子扶苏的人生,背负的东西实在太多,很多时候都压得他喘不过气来。重活一世,他最大的遗憾,大概就是上辈子因为对父皇的不信任和自己的懦弱,而辜负了父皇对他的期望,很可能把大秦推进了深渊。 父皇和他都不再提前世之事,不过是因为于事无补罢了。 然而这份遗憾,却始终在埋在他内心深处。 想到这些,灵蔚觉得,这辈子,同样身为长子的他,绝不能再让父亲失望。 屋子里一时安静下来,灵蔚也开始认真看书。 能考进国子学府的,说是万里挑一都不为过。即便有两世记忆,灵蔚也不以为自己就有绝对的把握。二弟信中说,娘希望他和妹妹们都考上,二弟对妹妹们信心十足,介时若是弟弟妹妹们都能入学,而他却落榜,那他真该再死一次了。 若是写信的猴哥知道他的信让大哥这么想,一定会劝他看开点。 我一个神仙都不愿和学神比,尤其是小寻这样的变、态!何苦来着?活的轻松自在些不美吗? 可惜猴哥并不知道他大哥因为他的信正决定发奋图强,他这会儿正陪着县尊大人午膳呢。 美酒虽好,不可贪怀,县尊大人他是个十分自律的人! 膳后还得试一下新农具呢。 如果真的好用,年前就得找木匠开工,必得在开春前做一批出来,春耕时便可用上。 一顿午膳,县尊大人吃的心满意足,偷偷的抚着肚子暗自庆幸,还好出门前换了宽松的便装,也还好如今是冬季,这要是夏天,肚子可遮不住了,叫人知道他一介县尊,竟然跑人家吃的肚圆,太有失威严啦! 他更开心的是,几样新粮他都试吃了,口味着实不错,尤其是那道拨丝红薯,香甜脆糯俱全,简直是热爱甜食的人的福音。 当然那道酸菜鱼也十分下饭,让人吃的停不下来,口感虽然辛辣,第一口尚难承受,可越吃越上瘾。 必须要试种植,只要成功,他一定全力推广。 而晏家兄妹发现新粮的功劳,他也绝不会忘了,一旦成功,他便上折子为晏家兄妹请功。 几孩子是凤池兄的亲儿亲闺女,他们有了发现并试种新粮物种的功劳,凤池兄的官途,都将坦荡许多! 灵素见大家吃的都不少,便给上了消食茶,喝完茶,猴哥和灵舟陪着李行简去试犁,李行简对灵舟的印象极好,这少年眉清目秀,眼神清正,才学亦很不错,得知他如今间是跟着公玉明溪读书,李行简不免吃惊。 书画双绝,并不代表文道水平很高。 但显然,这位晏家少年,对他的二婶兼先生十分尊敬推崇,可见晏凤池的夫人,才学亦是极为不错的。 第一百二十八章节 奖励 晏凤池这家伙,藏的还挺深。 相交多年,虽说他来临江前,两人好些年没见面了,到了临江,其实见面的时候也不多,但彼此还是有书信往来的,结果这家伙家中贤妻佳儿,他竟很少提及。 切,提一提怎么了?我又不会嫉妒你。 李行简腹诽了几句,和灵舟一问一答,聊的还挺热闹。 等到了一片被烧了野草的荒地,灵舟笑道:“小寻说想种地,家里长辈不敢拿良田叫她玩闹,我们兄弟便烧了这片依山的荒草,想开点荒地让她随便种种。” 李行简心道,你们家长辈还算靠谱,但你们兄弟却不大靠谱,未免也太宠着那丫头,她一个女童说想种地,你们就给她开荒。若以常理度之,八九岁的丫头,能种出什么来? 好吧,那丫头不能以常理度之。 大概他的表情太直白,灵舟笑道:“小寻虽则有时候淘气了些,但不会真的胡闹,她懂事的很。” 家里兄弟太多,统共就三个妹妹,当然要宠着些。 但素儿沉静稳重,让他们这些当哥哥的硬是找不到当人兄长的感觉,玉儿娇气,只能宠着护着,生怕伤着她。小寻就不一样了,能闹腾,像个小子,和他们自然更亲近些。 虽然有时候气的很想捶她,但这几个月,她不是明显懂事了么?而且在外人面前,自家妹妹当然是要维护的。 李行简也不和灵舟掰扯这个,他指着被猴哥拖到荒地边的铧式犁道:“怎么试?” 才说着,就见一个小儿骑在老黄牛上正冲他们挥手。 “大哥,你说要牛耕地,我爹让我把牛送来啦。” “小九,怎么是你送来的?” “哥哥们都忙着,小十太小我不乐意带他,就一个人过来啦。” 灵舟上前把他从牛身上抱下来,待他站好,让他给李行简见礼。 小九灵烨拍了拍身上的灰,这才拱手作辑,脆声道:“小子晏灵烨,见过县尊大人。” 李行简就觉得这晏家村虽是个山村,却人杰地灵,瞧瞧人家这才五六岁大的小儿,见了陌生人非但不怕,还落落大方,礼数周全。 等李行简说了免礼,又问他几岁,是否读书,小九虽然奶声奶气,但也口齿清楚的一一作答,回完话,他歪着头好奇的打量着李行简,道:“我爹说县尊大人就是我们的父母官,是临江最厉害的人,可我瞧着,您虽然看起来威严,但也不可怕啊。我二伯就和您一样一样的,我就不怕他。” 李行简被逗的大笑:“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的人,怎么会可怕?我虽是父母官,但却不能说是最厉害的人。我瞧你昊堂哥打架厉害,这才是最厉害的人啊,你大哥读书也很厉害。可见最厉害这个说法不对,只能说,人擅长的地方不一样,在他擅长的地方,那就是最厉害的人,每个人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都可以成为最厉害的人。小家伙,听明白了?” 小九点头:“我懂啦,我们家我二伯最厉害,因为他以后能当官。我小寻姐姐也厉害,因为她会给我们做玩具,做的可好了。我昊哥,他不算厉害吧?他又不打我们。您也厉害,和我二伯一样厉害。我爹说了,当官的都厉害,不厉害就考不中进士,当不了官!我以后也要当官的。” 李行简再次大笑:“有志气。那你读书读的怎样?” “我二伯说我读的可好了,夸我聪明着呢。”小九很不谦虚。 “那你可要努力了,想考进士当官,光聪明还不行,还得勤奋,且能持之以恒。” 小九点头:“我很勤奋的,每天天一亮就起床学习啦。” 李行简撸了一把这小子的头,笑道:“很好,继续坚持。” 猴哥觉得这小子话忒多,一把拎起来往路边一放,道:“我们正忙着正事呢,你且玩去。家里有好吃的,你去寻你三姐姐拿。” 小九一听有好吃的,眼都亮了,冲着李行简一行礼,便飞快的往他素儿姐姐家跑。 灵舟把耕犁套上老黄牛,让猴哥赶牛,他负责压犁。 猴哥连仙界天马都管过,驱使一头老黄牛,那还不是手到擒来?不时,便耕了一分左右大小的地。 李行简蹲下身,查看耕地的深度,土块的大小,不由点头。 这种深耕的层度,若换上人工,或者现世的常用犁,很难达到。 速度也足够快。 确实可以大大的提度耕种的时间,在节省人力方面,尤为突出。 如果能大面积推广这样的铧式犁,春秋两种,种地的农民得少花多少力气。 最重要的是,李行简看着这片荒地,想到了最重要的一点,人力节省下来,当然也不可能闲着,即便不用他提倡,只要放宽开荒的政策,给上五年免税,临江百姓们,必然会自主开荒,要不了几年,临江将多出十分可观的大片良田。 猴哥和灵舟也停了下来,走到李行简面前问道:“您觉得这犁耕地的效果怎样?” 李行简点头:“确实不错,至少能节约三倍人力。如果没有牲畜,只使人力,效果怎样?” 灵舟道:“我们之前试过,无法达到这样的深耕程度,但比市面上的犁还是要好上许多,且至少也能节约一倍以上的人力。” “那就好,赶在春耕前由县里出面,打造上一批,春耕时便推广。哪怕老百姓买不起,也可从县衙租借,托昊儿的福,县衙最近刚好有一点财政收入,哈哈,用来制犁,足够了。” 灵舟道:“脱谷机也可以以租借的方法先行推广,只可惜这个季节没办法让大人亲眼看看脱谷机的效果。但小寻讲解了脱谷机的运行原理,小子以为,实用效果绝不会差。可以提前做出一批来。” 灵舟对他小寻妹妹,信心十足。 洗衣机和铧式犁都证实了实用效率,没道理脱谷机会失败。 而且他看过小寻和昊弟做出来的脱谷机,应该确实可用。 在李行简的心里,晏家小寻算得他李行简的忘年交,对这个早慧的天才,他同样信任有加,便道:“可以,打制的工匠和材料由县衙负责,只是图纸,还得你们提供啊。除了以晏氏命名外,我会对晏家另行奖励。你们想要什么奖励?” 灵舟和猴哥对视了一眼。 第一百二十九章节 他的花果山啊 猴哥记得小寻说过,以后有钱了,就把附近的几座山,还有山下这一大片的荒地买下来,给猴哥种满山的果树,给自家建个庄园,再建个学校,把晏家村的族学也搬过来,办成真正的学校,附近村落里的孩子也可以来上学。灵素可在学校中择人传授医术,把医术传下去。而小寻编写的教程也有了用处,娘甚至可以进学校里当先生。 但是想买下这么一大片的地方,不是光有银子就行的,难得有这么个机会,猴哥道:“小寻改良农具,原本只是为了改善族人的耕种条件,并未想过什么奖励,不过既然世叔这么说了,我便有个不情之情,奖励我们不要,但是否可以把这一大片的荒地,并附近相连的几个山头,卖给我家?我们也不叫世叔为难,只按市价出售即可。” 李行简单也知道这小子刚得了临江那几家纨绔们的赔礼银子,现在是个不缺钱的,沉吟了一下,便点头应了下来:“这一大片,加几座山,银子可不少,你上回得的那些赔礼银子,买完地只怕剩不下多少了。” 猴哥喜道:“银子没了再赚就是。需要多少银子?我回家就让我娘备上,世叔看什么时候去县衙办地契?” 他的花果山啊,终于能建设啦。 到时候种上满山的花树果树,再建一个山庄别院,娘和小五一定喜欢。 还可以给三妹妹弄个药园。 李行简没想到他这么急,摇头笑道:“只要你银子准备好,什么时候都行。” 看过耕犁的效果后,一行人回晏家,李行简略座了片刻,拿了耕犁和脱谷机的图纸后,便和左捕头告辞。 灵素给准备了几样点心和腊味、山货并一坛子酒,另还有猴哥和七寻闲时做的玩具,让他捎回去给李夫人和李初。 另给左捕头也准备了一份。 等李行简走后,猴哥把买山和荒地的事情说了。 公玉明溪自然不会反对,有什么家业,比土地更值得传下去的? 就是灵素三姐妹也高兴的很。 七寻种花家基建狂魔的基因此刻发作的厉害:“娘,二哥,我们一定要把这些山和荒地弄成最漂亮的庄园。再建几处别院,到时候我们想住哪住哪。花木果蔬全部种上,要弄成四季如画的景致。给二哥多种点桃,三四月时,要让人一进晏家村,看到的,便是十里桃花的美景。说不得,到时候我们晏家村也能成为游览胜地,咱们村的人,光凭招待游客,就能把日子过好呢。二哥我们明儿就进山转转,把这一片规划好,也好去县衙买山买地,然后我们依地形和娘商量着怎么建设。” 要建园林,自是公玉明溪和灵玉的审美更有参考价值。但怎么建,显然七寻更懂。 猴哥想到满山的蟠桃就高兴。 七寻笑道:“除了蟠桃,我空间里也有不少果树呢,水蜜桃也很美味啦,等下让二哥尝尝我空间里种的各种水果,有许多是大夏没有的品种。” 自从上辈子有了空间后,七寻就成了储物狂。别的不说,空间里可种植,各种植物,她收罗的可不少,尤其是水果。 灵舟和灵启早回家去了,此时都是自家人,七寻说着话,便从空间里取了不少果蔬出来。 里面很多品种,哪怕生活的时代相对较晚的灵玉都没见过。 七寻最喜欢的是山竹和樱桃、草莓,还有各种坚果。 几乎百种水果和坚果放在堂屋的大书桌上,三米长的书桌差点被堆满。 还好家里平时极少有村人上门,要不然被人看到,还真不好解释。 一家人挑没见过的挨个尝了尝,各人喜欢的水果也不一样。 猴哥果然对水蜜桃情有独钟,三姐姐喜欢葡萄,而娘则对又大又甜的西瓜赞不绝口。 大概是双胞胎的原因,灵玉在水果上的口味,竟然与七寻相当一致。 等品尝的肚子差点塞不下,公玉明溪才道:“都收起来吧,以后留着慢慢吃。” 七寻觉得,应该是自己未觉醒记忆的那段时间,空间里的时空也是静止的,她的是可种植空间,并没有保鲜的功能,而这些水果都是刚采摘的样子,可见她今天能取东西之前,空间还是她上辈子死时的样子。 七寻便让猴哥把东西收起来:“我的空间和小世界差不多,并非静止的,东西放在里面,如果不能及时用掉的话,和外面的世界一样,会坏,还是二哥收着吧,等晚上没人的时候,我把里面的吃食全部取出来,二哥你收着,以后慢慢用。” 猴哥倒无所谓,反正他的体内空间大着呢,再多的东西他都收得下。 不过,七寻的空间让他有点兴趣。要知道,仙界也有仙人掌握了小世界,这些小世界和大世界表面上没什么区别,人妖植都可在其中生活,只是道则不全罢了。 但那种小世界,却无法随身携带,更别说随魂魄转世了。 小寻的空间,兴许是一种更高等阶的随身空间吧。 七寻其实也不太懂这空间是怎么回事,见猴哥明显有兴趣,娘和姐姐妹妹也好奇,她便道:“等以后能进人的,我带你们进去瞧瞧。” 公玉明溪再次强调:“你身有空间之事,哪怕你爹和你大哥回来,也轻易别提起。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若有你二哥的本事,我们还能少担心些,但就是你二哥,娘也怕他的体内空间叫人知道,惹来杀身之祸,何况你呢?往后除了确定附近无人,取东西时不会叫人察觉,否则绝不能用,记下了吗?” 公玉明溪不是不信任夫君和长子,只是如果夫君真是始皇,帝王心思难测啊。 七寻不缺谨慎,上辈子她的空间存在了几十年,在四处都是监控的时代,她都没露过馅儿,甚至连她最爱的老爸都不曾知道,这辈子,纯是因为二哥是猴哥,给了她无限的底气,而二哥自己也有空间,她才暴露的。 “娘,我又不是真的只有八岁,我会小心的。” 猴哥也道:“娘,我现在都恢复到这里的大宗师境了,只要天道规则允许,恢复到金仙境也只是时间问题。有我在呢,绝不会让小寻出事的。不过娘说的也对,还是要小心些。万一有我顾不上的时候呢?暗箭难防。” 中午因为李行简,一家人吃了顿大餐,晚上猴哥建议吃水果宴。 第一百三十章节 幼稚的报复 这次七寻的厨艺终于派上了用场,猴哥和三姐灵素给她打下手。如此忙了一个多时辰,一桌子的水果晏终于完成。 烤香蕉,苹果派,芒果布丁,牛油果烤蛋,苹果爆汁鸡,柠檬百香果鸡爪,柠檬蜂蜜煎鸡脯,菠萝咕噜肉,橙汁排骨,雪梨肉丸、香蕉酸奶,草莓鸡丁,杨枝甘露,西瓜西米露,荔枝玫瑰饮,冰糖草莓粥,酸辣苹果丝,枸杞香蕉小米糕,香肠菜苔菠萝炒饭。 要不是自家就这几张嘴,七寻觉得自己可以再做上百种。 公玉明溪让猴哥挑出几样看不出原材料的,给左家和老太爷,二叔祖父家送了几份,只说是山得偶尔得着的果子做出来的。 猴哥脚程快,有美食勾着,他不到半柱香时间,就回了家。 一家人这才开动。 因为做的实在太多,哪怕有猴哥这个大胃王,吃完还是剩了些,猴哥把剩的收进空间里,打算留着当零嘴儿。 因为香蕉和苹果、菠萝实在多,七寻晚膳后,干脆做了不少香蕉鸡蛋糕和苹果派、香蕉派、菠萝派,回头小八、小九和小十这几个最爱往她家跑的来了,给他们当零嘴儿。 为了不让人看出原材料来,派七寻用的不是苹果丁和菠萝丁,而是苹果泥菠萝粒。 好在猴哥和灵素经常进山,寻了不少稀奇的东西,左家和祖宅那边的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第二天七寻和猴哥在附近的山头转了一天,才画出了大致的区域图,买山和荒地,就按照图纸上划出的这一大片买就行。 猴哥急着把他梦里的花果山变现,第三天一早,就拿上家里所有的银票,往县城跑。 等他到时,正好遇上左捕头出县衙巡街,见到猴哥灿烂的冲他笑,也是无语,知道这小子是为买山来的,他也不耽搁,亲自去给县尊大人禀报,李行简这会儿正和金陵康王府派来的王府长史说话呢。 那康王府的公子被关在县衙里这么长时间,到现在还没被放出去? 猴哥也是惊讶。康王府这办事的速度不行啊。 要么是不舍得给李扒皮银子,要么就是康王府的世子从中作梗。 对于他李世叔这个李扒皮的称号,猴哥也是无意中听到的,他想起这位县尊大人薅羊毛的那个狠劲,深觉这外号还挺贴切。 只可惜,康王府和那几家权贵豪门不同,绝不会因为他是修行者,就放下身段给他送赔礼银子,他们宁可给有县尊名头的李行简多送银子,也绝不会搭理他,猴哥薅不到羊毛,还有点小遗憾。 这种眼睁睁看着别人薅,自己薅不到的遗憾,谁遇上谁知道。 猴哥看着李行简把康王府长史送出门,啧啧摇头。 李行简送完人一回头,就见这小子站在廊下啧啧摇头,点着他笑骂:“又作什么怪?这是来给我送钱的?” 猴哥暗暗翻了个白眼,县尊大人您好歹也出身顶极权贵圈,咋比我一个猴子还爱财呢。 “给您送钱的不是才走么?您怎么把主意打到侄儿我身上啦?世叔,您可真是比我还爱财。不过您还真猜对了。” 又问李行简:“这康王府办事不行啊,人到现在还没领走?堂堂康王府,嫡子因罪被羁押,他们竟然一点都不急?不过就是花银子的事,这也太抠抠搜搜了。我家小寻说啦,凡事能用银子解决的事儿那都不是事儿,这康王府真不大气!” 李行简:...... 李行简斜了他一眼,哼笑道:“是不是这次在康王府身上,没你薅羊毛的机会,心里很不舒服?很不爽?很遗憾?” 猴哥心道,我不爽不舒服还挺遗憾,但我不能告诉你呀。 这位世叔还挺喜欢以己度人! 虽然度的挺对吧,但我是不可能承认滴。 猴哥忙道:“没有没有,我就不是那种爱财的人!” 李行简:“......呵呵。” 他也懒得和这小子掰扯这些有的没的,身为一县最高行政官,他忙着呢,只招手让猴哥随他进屋,待人落座,便直奔主题:“想好要买的山头荒地了?说来我听听。” 猴哥利索的从怀中掏出他和小寻画出图展开,拿到李行简面前,指着那图稿上圈出来的一片:“就买这九处山头,还有临近晏家村的这一片荒地。” 荒地其实不多,依着他要买的最外围的两座山,大约四五百亩的样子。 那几座山并不临近河堤国道,晏家村还得往里去一些,再加上就在东泽森林外围,开发的价值不大,绝少会有人闲的蛋疼买这片山林和荒地,也就晏家本就住在那附近,才会掏银子买它。 李行简看了看,知道了大概的位置,便给了报价:“荒地原本不值钱,若是开荒,五年后自然就成了你家的,但你现在就要地契,我便只能按最差的耕地的价格给你,二两银子一亩吧,这片大概不足五百亩,你给你世叔我凑个整数,算一千两,也算是你家给咱们临江百姓做贡献了。至于这九处山头,二千两一座,共一万八千两,加上荒地的一千两,一万九千两。你要是现在就交银子,我让人马上把红地契给你办好,一会儿就能拿到,如何?” 猴哥心里直哼哼,还是世叔呢,一点人情关系不讲,也不知道给点优惠。 今儿捎来的水果点心真是白带了,早知道空着手来的。 不过他把家里的银票都带上了,反正付得起,便假假笑道:“那就马上办。” 说完从怀中掏出银票晃了晃,又指着搁在桌上的几盒点心:“那些是我娘让捎来给婶婶和初弟的,只适合女子和幼童食用。” 言下之意,没您的份,您就别吃了。 李行简哭笑不得,点了点他,哼笑一声,起身就往财政衙司去。 先交银子,让这小子多肉疼一会儿是一会儿。 其实他真没多收钱,荒地算的价格是不低,但那九座山头,那是真没多收。 虽说这些山头平时不会有人买,但并不代表它不值钱。只不过对普通人而言,有价无市罢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节 你便宜占大了 但这小子不一样啊,他是宗师,又不在意东泽森林的危险,在东泽森林的外围有座山,意义其实是不一样的。 以这小子年纪和天赋,大宗师应该不难,将来武尊武圣皆有可能,一个武尊武圣在东泽森林有几座大夏官方认可的山头,这意味着,他将来对整个东泽森林都拥有实际的归属权。 甚至哪怕他只是晋入大宗师境,这片东泽森林,以后都不会有修行者轻易踏入。 凡人来可以,但修行者未经他允许进入驻留,那这小子完全可以视作对他的挑衅,打死都是不冤的。 只收这小子一万八千两银子,他竟然还用不让他吃点心来报复自己,要不是打不过他,真想捶这小子一顿。 便宜占大了好吗? 当然,李行简也得承认,之所以给这小子行方便,和他父亲晏凤池的交情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齐国公府有修行者,所以需要结交如公玉昊这般的天才修行者。 以李行简目前对晏家的了解,这小子将来必将在大夏修行界大放异彩。 但这小子因家世关系,并无根基,与齐国公府交好,对他也并非坏事。 李行简只把猴哥带到财政衙司交了银子,办地契的事情,自有衙吏经手。 等猴哥拿到地契,李行简让他去家中吃饭,猴哥拒绝了,他还得去趟药铺,给三妹妹买些药材回家。 有些药材当地不产,而制药丸需要用到,只能从药材铺中购买。 买完药材,刚出了药材铺的门,就遇上仁德堂的掌柜的也来采购药材,迎面见着猴哥,掌柜忙叫住他:“小郎君请留步。” 猴哥驻足一瞧,笑道:“原来是仁德堂的掌柜,您叫我可有什么事?” 掌柜的笑道:“这一向怎么没见你们来仁德堂卖药材?” 他都有些怀疑这小子是绕过仁德堂,把药材卖给药铺了。但药铺出的价,肯定是不如他们仁德堂的。毕竟药材铺人家也是要赚钱的。 再仔细一瞧,猴哥手上还提着印着药材铺店号的包装,便知这小子是来买药材的。 猴哥笑回:“近来家中事多,倒没顾得上药材的事,年前肯定要往您店铺里跑一趟。” 掌柜的关心的,其实不是药材的事,而是他们的坐堂老太医,这些日子念叨这小子呢。 “不知小郎君是否有空,往我们仁德堂跑一趟?我们仁德堂的老太医,与小郎君外祖父是旧识,这些年一直打听你外祖父的消息,只可惜一直没打听着。这不,上次你们走后,我与老太医提了一嘴,他老人家一听你是公玉太医的后人,高兴坏了,这些日子,一直盼着你们再去呢。” 外祖父旧友? 外祖父去世时,他也才七岁,对他老人家的事情,知道的不多。 但他外祖父也就是个老太医,想必仁德堂的那位老太医也不可能是因为图他们家什么才来攀交情,大概真是外祖父旧识吧。 如此,人家殷勤相邀,他若不去,到底失礼。 左右原本也只是想去看看灵启的铺子的,倒没什么重要的事,便点头道:“也好。” 掌柜的也顾不上去采购药材,这药材铺子与他们的长期供货的关系,药材都给他留着呢,这次也不过是来查看一下药材的品质,如果达到要求,便让直接送去仁德堂,因此也不急在这一时。 但想遇上这小子,却不是容易的事。 掌柜的笑道:“那就麻烦小郎君跑一趟了。” 好在仁德堂离的不远,半里路的距离,一会儿也便到了。 掌柜的把人请进去,正好老太医也闲着,掌柜的高兴道:“老先生,您看我把谁给您请来了?” 老太医放下手中的脉案,抬头看了掌柜的和猴哥一眼,看完倒是被猴哥的美姿容给惊了一下,他在宫中没少见美人,当然,美少年同样也见过不少,但单论容貌,能和这小子比的,几乎没有。 能长的这么出色,又被掌柜的带到他面前的,想必是公玉家的后人。 若真是,也难怪上次掌柜的夸公玉氏这位过继来的小子,长相之俊美,生平仅见了。 老太医打量完猴哥后,才激动道:“可是公玉老先生的后人?” 掌柜的连忙点头:“正是,我今儿去药材铺查看药材,不想就在药材铺外遇上了公玉小郎君,想着老先生您这些天可没少念叨小郎君,便把人请了过来。” 猴哥施礼:“见过老先生。” “快免礼,”老太医冲着猴哥虚扶了一下,“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正有话要问你,随我来。” 老太医就住在仁德堂店铺后的院子里,把猴哥领到自己住的地方,吩咐药童上了茶点后,老太医才道:“我与你外祖原是京城太医院的同僚,公玉先生与我,除了同僚之情,亦有半师之谊,当年他助我良多,只还未曾回报,先生便因事辞官离京,十多年未曾有音讯,我去他祖籍打听过,却无半点消息,不想竟在这临江遇上了。” 老头情真意切,既有见到他这个公玉氏后人的喜悦,又有再也见不到良师益友的衰伤悲痛。 猴哥见他感情不似作假,便安慰道:“祖父早年受过重伤,毁了生机,他老人家虽医术了得,但也只能维持着,却是无法彻底治好的,五年前便已过世了。” 老太医叹了口气:“此生不复见,也只能等我百年后,方能地府相见了。也罢,大抵是我与先生的缘份不够深。你母亲还好吧?” “挺好的,多谢老先生惦记。” 老太医摇了摇头,方道:“我姓陈,名见水,你称我一声陈爷爷也就是了,万不必如此生份。” 猴哥笑着叫了一声“陈爷爷”。 老先生听着很高兴,问猴哥:“我听说你家中有小娘子学医,得了你外祖父的真传,可是真的?” 三妹妹的医术,比外祖父只高不低,猴哥一点也不谦虚的点头:“是我三妹妹,我娘说她青出于蓝,医术还是很不错的。” “那就好那就好,公玉氏数代人丁单满,你舅舅早夭,我原以为,你外祖父一去,公玉氏的医术传承,怕是要断了,不想非但未断,还能更上一层楼。能得一天赋极佳的传人,天之幸啊。很好很好。” 第一百三十二章节 (求月票)外祖父的死有隐情? 等陈见水把他与外祖父公玉瑾的渊源一说,猴哥才知道这老太医为什么急着找他们的下落,这是想去外祖父的坟茔前祭拜呢。 也是这会儿,猴哥才知道,原来外祖父竟然是因为牵扯到大夏皇室内斗,才补迫辞官的。 这么看来,外祖父回乡途中重伤,恐怕也不只是遇匪那么简单。 也难怪外祖父活着的时候,很少提及京城之事,甚至娘也极少提起。 哼,要是叫他知道是谁害了外祖父,他一定要他好看! 外祖父去世时,他已经七岁,老人家从前有多宠爱他,他记得清楚着呢。再说了,礼法上,外祖父是他的嫡亲祖父,他可是姓公玉的,没有亲祖父叫人害了,却不报仇的道理。 这事以后去京城得查一下。 辛不降不就一直待在京城么?以他的年纪,他又是亲王,应该知晓些内情。 或者娘也知道些,回家问问。 要不是今天遇上仁德堂的掌柜,见了陈爷爷,外祖父的仇,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 猴哥对陈见水不免感激。 说到祭拜的事,猴哥道:“陈爷爷若决定哪天去,只管告诉我一声,我来接您。” 找了这么些年,才能见见老伙计,陈见水哪里肯等? “今日便去。” 猴哥今天来县城,主要是为办理地契,去灵启铺子里看看只是顺道,见老爷子这般急切,他笑道:“那我请您去至味楼吃一顿,午膳后咱们便回。” 他一个人来,没驾驴车,双腿跑过来的。带上老爷子,便得雇辆马车才行。便问掌柜的最近的车马行在哪。 掌柜的笑道:“不必雇马车了,咱们医馆的马车闲着,负责照顾陈老起居的药童会驾车,让他送你们回去。” 眼看到午膳的点了,猴哥把老爷子请去至味楼用膳,至味楼的吴掌柜见了猴哥,热情的亲自迎接,自从得了那些菜谱,自家酒楼的生意越发好了,平日流水都高了二三层。 主家都夸他这事办的不错。那五千两银子,花的那叫一个值! 他还指着哪天,公玉小郎君再来卖他菜谱呢。 所以这关系,必要维护好的。 再加上小郎君边上的陈老太医,那可是临江县最好的医者,谁见了不得巴结着? “您二位莅临,实在难得。”斯文儒雅的吴掌柜,笑的脸上如开了花,“快快请进。” 吴掌柜把人迎进至味楼最好的雅间里,亲自给上了茶,心里还纳闷,这两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人,怎么会凑到一起的。 猴哥前儿饭桌上说漏了嘴,私藏一千两银子的事情被老娘知道了,好在当时有县尊大人在场,老娘只当没听见,再后来因为小寻空间能取物的事一打岔,第二天他和小寻又在山林中转了一天, 也不知道老娘是不是忘了这事,反正也没再提,只是时不时的冲他慈祥的笑一下,笑的猴猴心里毛毛的,好怕怕。 所以猴哥寻思着,要不再卖回菜谱?多拿点银子回家,兴许老娘就不计较他的私房钱了呢? 因此猴哥对吴掌柜,那也客气的很。 两人你来我往的问候了几句,猴哥点菜,因有老爷子在,猴哥点的都是清淡的。 其中有几道,还是他给至味楼的菜谱。 让人意外的是,陈老爷子对平桥豆腐羹和大煮干丝情有独钟,猴哥笑道:“您要是爱吃这个,回头在我家多住几天,我天天给您做,这豆腐和干丝,是我们晏家村的特产,至味楼用的这些食材,便是我们晏家送的货。” 老爷子听得这话,倒起了兴趣:“黄豆这等贱物,极难克化,若不是没办法,哪个吃它?作牲畜饲料倒是好东西。不曾想换个做法,便可登大雅之堂,味道极佳。可见世间无没用的东西,但看人如何用罢了。医道亦如此,有些至毒之物,用对了,便是救人的良药。” 猴哥心道,可不就是么?我家三妹妹用毒出神入化,但毒在她手上,亦是救人利器,给老太爷治腰腿,给左家阿爷治病,三妹妹皆用了蛇毒,结果效果好的很。 猴哥笑道:“我三妹妹也曾如此说过。” 陈老爷子这次去晏家,除了祭拜公玉瑾之外,其实也是想见一见公玉瑾的衣钵传人,他无儿无女,这一身医术,也得找个传人啊,可惜一直没遇上合适的人选,他自认于医道上,也有可取之处,哪怕晏家的小姑娘得了公玉瑾的传承,但也可以跟他学上两年嘛。 博众家之长,方能成大家,小姑娘年纪又小,正是学习的时候,如果她真的天份出众精力有余,多学些,总是没错的。 说不定将来就能于医道大放光彩,界时别人一打听,晏家小姑娘曾师从于陈见水,他脸上也有光不是? 良师难寻,佳徒亦难得啊。 不说别的,光那小姑娘炮制药材的手法,就值得他期待。 爷孙两用完膳,出了至味楼的门,就见药童已经在外候着了。 仁德堂的掌柜倒也细心,觉得陈老爷子不好空着手上门,便打点好了伴手礼,让药童捎了过来。 而家中也不缺待客的东西,没必要在县城采买,两人上了马车,药童便驾了车出城。 路上爷孙两说话,不急着赶路,马车在官道上悠然而行,陈老爷子笑道:“临江别的不说,山好水好,每次瞧见这运河两岸的风光,心情都觉得舒畅,水天一色,船帆如鸿,总叫人想着这才该是盛世应有的光景啊。” 猴哥便道:“大夏强盛,如今正是盛世之年,难不成独临江如此?” 陈老爷子笑了笑,叹道:“临江得了个好县令,李县尊治下,临江的繁华,举国少有,清泽府的整体情况,其实都还不错。但其它地方可未必如此。大夏太大了,国策政令,实施起来良莠不齐,甚至有些地方匪患严重到常人无法通行。有些偏远之地,地薄物少,哪怕没遇上灾年,也多有冻死饿死之人......往后你多出去走走,也便知道了。” 猴哥皱眉,那要是以后临江换了个县令,岂不是连日子安不安稳都不能保证了? 第一更 第一百三十三章节 (求月票)忧国忧民猴 不过他不是普通人,倒也不怕。 但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他是不怕,但临江百姓怕啊。 他觉得自己中小寻和娘的毒有点深,一只猴还忧国忧民起来? 猴哥摇了摇头,人的烦恼就是比猴多。 问题就出在这里嘛,他现在是有家的人,不是一只天地任我行的猴了。 唉,猴哥叹气,生活不易。 老爷子见这神采飞扬的孩子竟然皱眉叹气,失笑道:“你才多大年纪?这些不是你该想的。我在这临江倒还有点人脉,别的不说,护住你一家人,还是能的。” 猴哥摆手:“我家倒不用您担心,我先前把全临江几乎所有豪门纨绔揍了个遍,不还是好好的?他们还赔了我不少银子呐。” “那你叹什么气?不是,前些日子闹的沸沸扬扬的揍人事件,那被大家夸上了天的小英雄,莫不就是你?” “是啊是啊,”猴哥一提他的丰功伟绩就得意的很,但面上还努力表现着谦虚,“也谈不上什么小英雄吧,不过就是揍了几个人而已。别人夸没什么意思,我家小寻其实不大高兴。我叹气也是为咱临江的老百姓发愁而已。要是换个不好的县令,日子岂不难过?” “小寻?” “我四妹妹啊,我们家最聪明的人。” 老爷子笑问:“比你还聪明?我瞧着你就极聪慧了。她为什么不高兴?因为你打人了?” 猴哥摇头:“倒不是为打人,她当时揍人也揍的挺乐呵呢。她是为.....老爷子知道为什么我揍了那么多家世显赫的人却安然无恙,并且他们还得给我数额惊人的赔礼银子吗?” 老爷子倒是知道打人的小英雄虽进了趟衙门却全身而退,但他不关心这些事情,也没打听过内情,因此还真不知道。 就听猴哥继续道:“因为我是个修行者啊,因为我是修行者,所以我进了衙门,律法却不能判我,因为我是修行者,所以只要不打死人就没事,因为我是修行者,如果是凡人主动挑衅,那么即便我打死人,同样无罪。最操蛋的是,大家皆觉得如此没有问题。我家小寻不大高兴的是这个!她是觉得,罪就是罪,不能因为身份的不同,就区别对待。而不被约束的力量,才是人世间最恐怖的存在。” 虽然小寻其实并没表现出她的不高兴,但猴哥却能明白。 陈老爷子听得一怔,旋即摇头叹道:“她不该这么想。” 这么想太危险了。 猴哥哼了一声:“她是我妹妹,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想想还不成了?管天管地,还能管人怎么想?我能护着她一辈子想怎样就怎样!只要我妹妹不以恶意伤害他人,谁要是拿特权压迫伤害她......小寻说,用魔法打败魔法,那我就用特权统统捶死他们。” 这小子如此狂妄,实在不像是公玉瑾的后人。 但陈老爷子一想到他竟然是万中挑一的修行者,而他又如此年少,谁还没个年少轻狂的时候?便笑道:“你要知道即便是修行者,也有人上之人,若你遇上修为地位皆比你更高的修行者,又当如何?” 猴哥心道,以大夏的武士体系来定修为的话,他现在已经是大宗师境了,而他的修为,是一直在自我恢复的,哪怕他不修炼,也会以极快的速度增长,再给他些时间,当世不出的武圣当面,又能拿他如何? 他压根儿就不怕这些。 若无天道规则限制,用小寻的话说就是,他想怎么浪就怎么浪。就算是天道,他又何惧,大不了,捅了这天去! 死又何惧,又不是没死过。 修行是为长生,但若长生意味着屈服,这长生不要也罢。 猴哥笑道:“不如何,一棍子砸过去就是了!” 陈老爷子:...... 猴哥见老爷子无语的看着他,哈哈一笑:“您可别想这些了,咱爷两说点开心的,我跟您说,我三妹妹最近在忙着制药丸,本来还想弄好后,去仁德堂给看看,若是药效没问题,放在仁德堂寄卖呢,是笔进项不说,也能造福百姓。因是面对普通百姓的,所以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药丸的成本都控制的极低。当然,也不能不赚钱,因此三妹妹还制了一批面对富豪权贵的高价药。这次刚好您来我家,顺利帮着看看,若没问题,同仁德堂的合作,您可得从中给我们牵线啊。” 陈老爷子这次除了祭拜公玉瑾外,另一个目标,就是晏家那位学医的小姑娘,听了这知自然高兴:“你三妹竟然都能独立制药了?很好很好,若是药好,仁德堂那边由我去说,必不叫你们吃亏。但若药不好,那可不成。药是入口治病的东西,事关人命,半点马虎不得。” 猴哥提起妹妹就得意,摆手道:“那您可放心吧。我三妹妹的药,好着呢。” 三妹妹上辈子十多岁便在江湖上有神医之名,那可不是她自己吹出来的。 她更厉害的,还不在药医上,而是行针与制毒。 当然,制毒这事不能提,要不然怕吓着老爷子。 陈老爷子还真想看看小姑娘制药的水平如何。 他一辈子浸淫医道,难得遇上一个可能于医道极有天赋的好苗子,当然是恨不得马上见到,他还打着收徒的心思呢。 说到底,还是因为灵素的年纪太小,而医道不同于别的,天赋是一方便,没有实践,不经手各种医案,无经验的积累,天赋再高,也不可能有什么大成就。因此陈老爷子不是轻视小姑娘,只是以经验论,没想过小姑娘的医术,甚至早就超过他了。 这其实也不是灵素真的就比当世医者厉害,更不是大夏就没有医道天才。 而是因为,她所传承的医术,本来就是数千年的医道积累,而大夏的医学,显然并没经历过那么长时间的积累。至少她所学的医道瑰典《黄帝内经》《伤寒论》《千金方》等,大夏便无可相媲美的典籍。 两人因从县城出发的早,虽然一路上慢慢悠悠的赶车,午后两点多,也到了晏家村的范围。 (第二更) 第一百三十四章节(求月票)老爷子的无语 陈老爷子看着山村风光,赞道:“倒是宜居的好地方。” 晏家,公玉明溪和灵玉正在给猴哥做衣服,灵素在院后处理药材,七寻在设计车箱,得赶着把马车做出来,年前好用。而答应帮路叔做的成亲用的家具,只要赶在明春他成亲前完工就行,反倒不那么急。 七寻画了半天的图稿,正出门到院子里活动活动手脚呢,听到马车行使的声音,寻着音去瞧,就见马车已经到了自家的家门前,那药童她不认识,正想寻问,就见她大圣哥哥撩了帘子,跳下车,转身又去扶一个从车里探出头来的老者。 “二哥,你回来了,这两位是?” 七寻忙跑了出来。 二哥去趟县城,咋还带人回来了?关键是不认识啊。 猴哥回头冲七寻道:“这位是仁德堂的坐堂医者,陈老太医,也是我们外祖父生前的好友,小寻,快过来见过陈爷爷。” 七寻赶紧见礼,既然二哥这么说,那肯定真是外祖父的旧友。 “见过陈爷爷。” 陈老爷子见小姑娘英姿飒爽的,欢喜道:“你就是小寻?很好很好,快快免礼。” 七寻这才起身。 猴哥问她:“娘和三妹妹还有小五呢?” 七寻回道:“娘和小五在屋里,三姐姐在院后处理药材呢。我这就去叫。” 猴哥把人往院里请,七寻则跑进家里找老娘:“娘,二哥带了位老先生家来,说是外祖父的旧友,已经进院了。” 公玉明溪疑惑,父亲当年离京后,就与京城断了联系,也只偶尔给留在京城的老仆写封信去,怎么会有旧友寻来? 但既然二儿子把人领家来了,总得见见。 公玉明溪和灵玉下了炕,平整了一下衣裳,便出了屋。 待看到陈老爷子,公玉明溪马上露出笑容,带着点激动道:“陈叔,万没想到,竟然是您。您这些年,可还好?” 陈老爷子见着公玉瑾惟一的女儿,也激动万分:“好好好,都好。一转眼,十多年过去了,不想你竟连儿女都有啦,回想起来,当年你还是小姑娘呐。那好看的跟花朵儿似的样子,似还在眼前。” 公玉明溪笑道:“瞧您说的,难不成侄女如今就不好看啦?快快进屋,您这是打哪遇上我家二小子的?一路上也累着了吧?玉儿,小寻,叫你三姐姐过来给你们陈爷爷见礼,再上些茶水点心来。” 灵玉去沏茶,七寻去找她三姐。 堂屋里,公玉明溪扶着陈老爷子落座后,两人才继续说话。 彼此把这些年的经历都说了,陈老爷子虽然遗憾无法再见老友,但老友惟一的闺女过的还不错,儿女都出息又孝顺,女婿已是举人,如今已经进京赶考,说不得就能高中,他又很为老友高兴。 老友虽无子,但过继了外孙和外孙女,也算后继有人了。 等灵素见完礼,陈老爷子也是个闲不住的,笑道:“一路上你二哥直跟我夸你医术好,你卖给仁德堂的那些药材,炮制的手法十分独到,药性保持的极好,品质极为难得,我当时就想见一见你,只可惜你一直未曾再去。不想今天称遇上你二哥了。你刚在后院里处理药材?走,我去看看。” 灵素笑了笑,把人往院后引。 太医院代表着大夏最顶级的医疗水平,能与太医院出来的老太医交流,对她医道的提升,亦有帮助。 这些日子她闲来也一直在看外祖父留下的医书、脉案,药方。觉得受益非浅。 而大夏有许多药材,都是她前世的世界没有的。这些日子,她也一直在尝试用大夏的药材来代替前世熟悉的药方中的一些药材,但进展不算快,毕竟,对大夏的有些药材的药性,她并不熟悉,需要一点一点的改良药方。 现在有一位老太医可当面请教,简直事半功倍。 上辈子她更擅长的是行针和制毒,相比行针和制毒,她在医、药方面,却要差一些。 也许这辈子是个提升自己医道和制药一道的机会。她当然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因此灵素在陈老爷子面前极为谦逊。 而陈老爷子对这个沉静纳言双眸如星的小姑娘也喜欢的很。爷孙两个倒是一见如故。 老爷子到了院后,看到冬日阳光下,那一匾一匾正晒着的药材,顿时便顾不上说话,直奔匾筐而去。 等把晒着的各种药材都看了一遍,陈老爷子点头道:“这处理的手法,和时下常用的手法不同,很有独道之处,难不成是你外祖父生前新发明的法子?这般处理药材,药性保持的极好,甚至比市面上最顶级的同类药材,都要好上一两分。你这些药材也打算卖掉?要是卖,我让仁德堂再给你提提价,你这些药材,十分难得,值得高价。” 灵素抿着嘴笑了笑,倒也不提这种处理药材的手法是不是外祖父所教,只道:“有一部分打算卖掉,另留些我想制成成品药丸。” 还有村里人有些小毛病小症候,有时候也会过来讨点药,常用的药材,家里也要备些待用。 陈老爷子听她提制药的事,点头道:“我听你二哥说你要制些老百姓能用的常备药,如今可有制好的?可方便予我瞧瞧?” “有的,原也打算拿去仁德堂请医者鉴定一下药性的,如今有您在,倒省得我们往县城跑一趟。若是您觉得好,我打算就留在仁德堂寄售。” 两人便往屋里去。西屋里只猴哥一人住,小寻把她的工作间搬去后院的棚屋里后,屋子空出一大片地方,灵素便把药柜搬到了猴哥屋里。 整一面北墙的药柜,每个抽屉外都挂着写了药品名称的小木牌。有什么药一目了然。 另有一个靠东墙的博物架上,齐齐排列着近百个瓷瓶,这应该便是收纳药丸的。 瓷瓶上,也贴着药丸的名称及药效。 陈老爷子看了一下,确实是针对一些常见病症的。 有治风湿痹症的,有治跌打损伤的,有治偏头痛,有单止血之用的,有治伤风发热的。 这些倒也正常,让老爷子无语的是,竟然还有治肾亏体虚的。 第三更,求月票,我已经爬上新书月票榜第十名啦,请宝贝们助我别再掉下去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节 (求月票)天赐佳徒 不过一想到医者眼中惟病人,弄个肾亏体虚的药又算什么?老爷子瞬间淡定下来。 粗粗一看,倒也有近十种药,每种都在十瓶左右的量,当然,这些都是大瓶子,若按寻常卖的量分装,这么一瓶至少得瓶十瓶。 见老爷子盯着肾亏体虚的药瞧了半响,灵素也有点不好意思,这不是当初打算弄点常用药赚钱的时候,小寻提的建议,说什么富贵人家不缺银子,一个男子妻妾满堂的,肾亏体虚很正常,治这个药肯定赚钱,再说,肾亏体虚又不是只针对男子的病症,还把六味地黄丸给她科普了一下。 老实说,灵素觉得很有道理。 这么有名的药,明以后便成滋阴补肾的祖方,大概成份她还是知道的,但各种药的配比,她便不知道了,灵素也是试了好久,才弄出这么一份药效不下真正的六味地黄丸的成品来的。 虽然有些药材和真正的六味地黄丸不同,因为有些药材大夏没有,用了大夏同等药性的药材替换了,但正好也是六味主药配成,亦以地黄为主,因此她并没有换药名,还是叫六味地黄丸。 灵素干脆把药取了一瓶,打开后拿出几料药丸递给陈老爷子:“陈爷爷,这药主要是针对头须发早白、精力不济、生殖机能减退、早衰虚弱、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消渴、手足心热、口燥咽干、牙齿动摇、足跟作痛、小便淋沥、小儿囟门不合等肾阴亏虚之症,您看看药效如何?” 要是真有她说的这些效果,那这还真是味好药,至少能用到的时候可就多了。 老爷子拈了一粒入口,细细品了半响,分辨了一下药材和药性,两眼放光,点头道:“很不错,你这君药、臣药、佐药的配比,鬼斧神工啊。昊儿说你于医道上天赋惊人,我这会儿方信。” 灵素笑道:“二哥爱护我们,在他嘴里,我们姐妹便没有不好的。可又哪里真有他赞的那般好了?” 等灵素把如何考虑君药、臣药、佐药的药性,并为什么这般搭配的思路一说,陈老爷子不住点头,觉得小姑娘别看年纪不大,但心思之慎密,委实难得,实在不像这么大的小姑娘能有的。 这世间,果然有些人的天赋,是无论如何努力,都达不到的啊。 想他如小姑娘这般在年纪的时候,还正在学辨识药材呢,而人家小姑娘,都能制造新药了。 陈老爷子的心越发火热,这般灵性的小姑娘,天下间哪里找去?幸运的是,偏叫他给遇上了! 天赐佳徒! 怎么也不能把她给放走了! 怎样才能让老友的衣钵传人同时成为我的衣钵传人?在线等!急! 老爷子心念急转,考虑着怎么说服小姑娘跟他学习他的医术。 灵素不知道老爷子的心思,对六味地黄丸被这位老太医肯定,也不意外,经过数百年难的药,必有独到之处的。这种药方的出世,那也是多少前人经验的积累,并非凭空来的。 她想的是,其它的药如果老爷子都肯定了药效的话,寄售仁德堂,利润怎么分配才合适,毕竟这里头,大多是平民用药,药价不能贵的。不知道仁德堂是否会愿意。哪怕这是原本想卖给富贵人家的六味地黄丸,她其实也不打算卖高价,而只定平价的。 真想赚钱,再做些针对富贵病的如荣养丸之类的药就是了。 再说,不是还有胭脂水粉可以做么? 退一步讲,即便平价,但胜在量不会少,薄利多销,整体利润其实也十分可观。 等把所有的药都鉴定完,陈老爷子别提心里多高兴了。 老友是真的后继有人啊! 这孩子医术且不说,但光制药一道,绝对是罕见的天才! 但高兴里又杂着愁。 这么好的小娃娃,怎么拐回去当徒弟呢? 灵素请老爷子去堂屋里喝茶,公玉明溪这才过来作陪。 老爷子笑的甭提多慈祥了:“侄女啊,叔我有个事情,想跟你商量。” 公玉明溪讶然,老爷子能有什么事情找她商议? “您请说,但有吩咐,只要侄女能做到的,必不推辞。” 老爷子笑道:“是这样的,我观灵素丫头,于制药一道,天赋惊人,想必医道天赋亦不差。虽说她得你父亲的真传,但你父亲毕竟去的早了些,如今这孩子没个人教导,我怕浪费了她的天份,我呢,也一直想找个天份不差的徒儿,只可惜没遇上,若你们不介意的话,不如就让灵素丫头,跟着我学几年医术,如何?” 这下子,一屋子人都惊讶了。 老爷子倒是惜才,但问题是,灵素有必要跟着学么?她本身就已经站在医道巅峰了吧? 公玉明溪不好为女儿做决定,便只看灵素。 灵素本也想跟老爷子多请教的,三人行必有我师,没有人真的能成全才,即便在一道上走至最高,别人也同样有值得你学习的地方。 再说,老爷子能在太医院任职,他的医术定然不会差,如此也确实有她可学之处。 灵素点头笑道:“能得陈爷爷肯定,灵素之幸。我从前有外祖父教导时还好,如今一个人摸索,确实有很多难解问题无人可问,陈爷爷您愿意教我,灵素感激不尽。” 老爷子心里狠松了口气。 梦寐以求的佳徒,他终于有了! 这丫头得他和公玉先生两人真传,将来必能亮瞎大夏医道那些老家伙的眼! 要不是还得顾着形像,老爷子差点放声大笑。 忍了又忍,还是遮不住满脸的喜意! “等祭拜完你外祖父,我便回县城,必找个黄道吉日,让你行拜师礼,咱办拜师宴!得让所有认识我陈见水的人,都知道了我得了个世间难寻的良才美玉为徒,哈哈!” 候在边上的药童都无语了,多少人想拜您为师,您都看不上,其中也不泛有天份的,您都爱搭不理,结果不过就是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愿意拜您为师,可把您给得意的? 唉,这下子该有不少人要失望了。 不过这个消息老爷子不对外说之前,他可得把嘴给收紧了,要不然不定要闹出什么事来。 药童觉得自己真是为他家先生操碎了心。 第一百三十六章节(求月票)抽风的小寻 不过再一想,人家小姑娘的二哥可不得了,那么些纨绔都敢收拾,有人因老爷子收徒就想针对人家小姑娘,也得看有没有那个胆! 反正他得跟先生新收的爱徒关系搞好。 他能成为先生的药童,托了好大的人情的,这几年也跟着学了不少医药知识,他没什么医道天份,但近水楼台,跟着好先生耳闻目染,且先生得闲也乐意教他,至少辨识药材,炮制药材,他已经能独自完成了。 晏姑娘成了先生的亲传弟子,而他是伺候先生的,如此晏姑娘也是他的半个主人了,他以后得称姑娘的。 姑娘别的且不说,但炮制药材上,就多有他学习的地方,和姑娘搞好关系,说不定人家一高兴,也教他几手呢? 有了炮制药材的本事,哪怕以后不能跟在先生身边伺候了,只要他有用,姑娘或许也会用他,再不济,他也能凭一手炮制药材的本事养家糊口。 小药童其实也才十三岁,比灵素略大而已,但人家可没经历两世,已经很会规划未来啦。 谁还没点梦想呢? 小药童觉得自己就是个很有梦想的人。 老爷子说要正式收徒,计划的仪式还挺隆重,公玉明溪还是挺意外的。 毕竟灵素是姑娘家。而办收徒仪式,这代表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这是对外宣称,灵素是他的亲传弟子啊。 这样的关系,在礼法上,堪比父子。 公玉明溪郑重道谢。闺女能得人看重,她怎么可能不高兴? 这位陈叔父的医术,父亲生前多有称赞,尤擅小儿科与妇科,对风湿麻痹的治疗亦有独到之处,对灵素而言,能博众家之长,何尝不是一个提升自己的机会? 孩子本来年纪就不大,上辈子小小年纪就能传出神医之名,可见天赋何等惊人,这辈子再有机会跟着顶级的师父学习,谁知道她将来能走到哪一步? 虽说能多出这一辈子已是饶天之幸,但世间事谁能说得清,万一还有带着记忆的下一辈子呢?若以后一家人不能重聚,这孩子一个人,在别的世界,多一份本事,就多一份活命且活得很好的机会。 所以,哪怕这几个孩子各有本事,她还是压着他们能学一点是一点。就是她自己,身为娘亲,跟几个孩子学本事,又何曾懈怠过? 陈老爷子得了佳徒心情好到飞起,连老友逝世的衰伤都淡了许多,说起明日去祭拜老友的事,已经不那么伤心了。 他相信,老友在天之灵,知道自己的外孙女如此出色,将来必能在杏林大放异彩,将公玉氏的医术传承下去,亦会欣慰的。 公玉明溪让灵素陪老爷子说话,她和灵玉去收拾猴哥的西屋,老爷子且得住上一两天呢。又让猴哥和七寻去准备晚膳。 有灵素在老爷子边上伺候,人家师徒培养感情,小药童很有眼色的跟着猴哥去厨房里帮忙。 七寻本来打算负责给她大圣哥哥当烧火丫鬟的,结果小药童很热情的抢了她的活,七寻只好负责择菜洗菜。 小药童想到老爷子的情况,善意提醒猴哥和七寻:“......县城还是有许多从医的想跟先生学习的,只是先生一直不愿意正式收徒,其中有两家的子弟,在府城和县城的医界,很有些势力。如今先生收了姑娘为亲传弟子,只怕会有人找姑娘麻烦呢。” 对这小药童的善意,猴哥表示了感谢,却道:“真有本事就让老爷子收徒就是了,欺负别人算什么本事?真敢欺负到我妹妹头上,大圣我直接剁了他们喂狗。” 七寻满脸谴责的看着猴哥:“狗狗辣么可爱,不要喂狗狗奇奇怪怪的东西。” 猴哥:...... 小药童:.....噗 猴哥心道,如果跟小寻计较,有时候她能把人气死。 他这正发狠呢,结果小寻一句话,啥气氛都没啦。 关键是,她时不时的在你一本正经说话做事时,来上这么一两句金句,逗得你硬是忍不住喷笑,想生气都生不起来。 比如上次,三妹妹谈江湖事,他说了句“武功再高”结果后面的“在有灵气的前提下,也不如修行,因为力量的层次是质的不同。”还没说出口,这丫头就在后面幽幽跟了一句“也怕菜刀”,弄得他当时就想揍她。 结果她说完乖觉的很,立马闪到了娘的身后,他大圣已经举起的手,就只能去挠自己的后脑壳了。 猴哥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家这个时不时抽个风的丫头,冲着努力忍笑的小药童摆手:“想笑就笑吧。” 小药童从善如流的笑了,觉得晏家这个行四的小姑娘忒有意思。 他本就是少年郎,性子活泼,也就是跟在老先生身边,才显得沉稳些,此时见猴哥并不拿他当下人看,倒放开了些,好奇的问猴哥:“小郎君上次真把县城那几家的公子打了一顿吗?那些人家就没再找您麻烦?” 猴哥笑道:“打是真打了,不过他们有错在先,有县尊大人禀公执法,他们自然不好再找我麻烦。” 药童听了这话,倒是点头:“县尊大人确实是好县令。我爹说,李县令来临江前,临江的百姓的日子,可没现在这么好。” 他虽是药童,却也学医的,医者为强身健体,多会些养生的拳脚功夫,小药童自然每天也要练上一会儿。少年人谁不慕强?他对学武很有些梦想呢,便问猴哥是不是功夫很厉害?能不能指点指点他。 猴哥道:“要论武艺,我家三妹妹,也就是你家先生新收的徒儿,那才是练的最好的,你想学习,找我三妹妹指点你更好。” 除了改良了胡家刀法,还有跟着灵素练的太极拳,猴哥觉得有些意思,那太极拳竟蕴含道意,所以他每天也正经练上一遍外,猴哥对凡间武学,还真没注意过。 小药童本来就决心要和灵素搞好关系的,一听这话,两眼亮晶晶的问:“真的?” 说完又发起愁来,听说正经武艺,人家是不会轻易教外人的。 他叹了口气:“只怕姑娘不会乐意教的。” 猴哥摇头:“你若有兴趣,只管去请教三妹妹就是了。” 药童听了这话,又高兴起来。 七寻在边上突然想起来,还不知道人家小药童的姓名呢。 待一问,小药童笑道:“我姓李,叫寄奴。” 第一更 第一百三十七章节 (求月票)人生就是这样起起落落啊 此时的七寻和猴哥都没想到,这个叫寄奴的小药童,有一天会成为大夏赫赫有名的大药商,也是三妹妹医道上最得力的助手和合作伙伴。 此时的未来大佬,还只是个机灵又爱笑的小少年,对未来大佬一无所知的七寻和猴哥,都对他很有好感。 七寻不免感叹:“爱笑的人,一生都会伴着好运啊。” 她和她大圣哥哥,其实都不是会轻易对别人产生观感的人,不论好坏,因为不关注,不在意。 但这小子轻而易举的就得到了两人的好感,不得不说,这也算是一种特殊天赋了。 寄奴听了这话,当时就激动了:“姑娘也这么说?我爹也说爱笑的人过的都不会差呢。他说我又没别的本事,多笑笑总不会错的。” 也就激动了一下,寄奴就垂头丧气起来。 “不过,先生总说我怎么就爱傻乐呢。医馆里的那些学徒,也总说我傻。” 猴哥竟然会安慰人了,拍了拍他的肩道:“那是他们嫉妒你。” 猴哥的标准很直白很简单,我一切都是优秀的,如果你认为我不优秀,那你就是嫉妒。 七寻和他猴哥一样自恋,对此十分认同:“对,嫉妒使人丑陋。” 先生收了灵素为徒后,在寄奴的认知里,那就是他家姑娘了,算是他的半个主人,他这会儿就觉得,姑娘的兄长和妹妹都挺有意思,想来姑娘也是不难相处的人,心底里对未来又充满了信心。 他一边认真烧火,一边说起民仁德堂的那些有趣的病例,还有一些人和事儿。猴哥和七寻都听的认真,毕竟陈爷爷在仁德堂坐诊,灵素要跟他学医术,肯定要三五不时的去仁德堂待段时间的,如此了解一下仁德堂的情况,就比较重要了。 而这小子也有心,把能说的,都隐晦的做了交待,让两人心里都有了数。 总体而言,仁德堂的情况还不错,是个很重医德里面的医者品格也过关的地方。 七寻对她家三姐姐的智商情商充满了信心,真的,论玩心眼讲谋算,她三姐姐在腹黑界足可称霸。 虽然但是,还是担心她三姐姐在别人的地盘上受委屈呢。 因第二天就要去外祖父坟前祭拜,三日焚香沐浴是来不及了,但晚上却是不能食腥荤的,猴哥之前做过几道寺庙里有名的素宴菜,七寻和灵玉都说味道极正,因此晚膳猴哥就做了全素宴。 但寄奴是个正长身体的小子,猴哥挺喜欢他,便单给他做了道红烧肉。 这小子别看瘦,食量却惊人,一大碗的红烧肉,他竟然全给吃了,心里还想着,这肉烧的也太好吃了,往后姑娘来往县城,他一定要抢着接送。这样就能在姑娘家多吃几顿饭啦。 小郎君这烧菜的手艺,也太厉害了。 他都很想学,可惜不敢提。 谁家的手艺会轻易教给别人? 可惜猴哥不知道寄奴的想法,要不然肯定乐意收了这个徒弟,也还好他不知道,没有蝴蝶掉未来的一代药商大佬。 陈老爷子对晏家的伙食也是服了,虽是全素宴,但每道菜都叫人忍不住大块朵颐,明明是素菜,却能吃出肉味来。难怪这小子说他的手艺不比至味楼的掌勺大厨差,竟还真不是吹的。 老爷子吃的很满意,同时遗憾的不时看看猴哥,猴哥被看的发毛,这老头没事总盯着本圣瞧做甚? 老爷子心道,真是可惜了,明明这小子是公玉氏的嗣子啊,为啥精于医术的不是他?要不然,他收了这小子为徒,以后不是天天都能享受美食了? 其实医者多少都懂点膳食调养之道,他年轻的时候,也在药膳上钻研过几天,可惜手艺太差,也就罢了。 他觉得,这小子要是愿意学医,哪怕医学不行,但一手药膳的功夫,绝对能在杏林占一席之地啊。 可惜了,这小子是个修行者,大概也就他的家人,能享受他这顶级大厨的手艺啦。 用完晚膳,药童伺候老爷子在西屋里歇下,药童因要伺候老爷子起夜,在床前临时搭的榻上睡了,猴哥则去后棚里修炼去了。 第二天一早,陈老爷子起床后,才发现晏家人早就起来了,此时正在后院里练武。除了七寻一把大刀挥舞的虎虎生风外,晏家其它母子几个,都在练拳。 陈老爷子看着几人练的拳,看了一会儿,倒看出些门道来。 论养身,这套拳法当属养生拳中的极致了。难得的是,看着舒缓的动作,动静相合,却能瞬间暴发出极大的力量。这又和寻常养生拳不同。 陈老爷子也没多看,便让药童给他打水洗漱。毕竟看一眼没什么,要真是不错眼的盯着,便大为不妥了。 等陈老爷子洗漱好,也开始活动身体,晏家人却已经都收了功。 灵素去做早膳,公玉明溪去准备祭拜的香纸烛等祭品。 用完早膳,一家人往外祖父的墓地去。 祭拜完,陈老爷子挥手让他们先回去,他陪他的老友说说话。 公玉明溪只得带着几个闺女先回,留了猴哥在不远处守着。 墓地临山,万一有什么危险呢? 陈老爷子在晏家待了两天方回。只说等找人批好黄道吉日,便打发药童来说一声,去行拜师礼。至于什么时候跟在他身边,年前倒也不急,只等年后,再让灵素跟着他在县城学习一段时间。 如此按排倒也周到。晏家人自然没有异议。 寄奴听说还有机会来晏家,高高兴兴的驾着车,和老爷子回县城。 猴哥这才把地契和剩余的银票从空间里取出来交给老娘。公玉明溪想着家里有了这么多的荒地和九座山头,就那么放着,不是个事儿,可要是开发,也不是个小工程,便让猴哥叫了姐妹几个一起来商议,看这些地和山头要怎么办。 七寻道:“我已经大致查看过几座山头的情况,有两座山很适合种植果树,另外一座山,我觉得开僻成药园应该不错。荒地的话,三分之一种各种花果,三分之一做药园,三分之一留着,以后再论用途。余下的山上,挑合适的地方,建些亭子,找几处能盖房子的地方,建几座小院,便当是山间别院了。” 说起来简单,却是个大工程,需要的银子可不少。 家里这几千两银子,怕是不够。 感觉自家一夜暴富了。 感觉自家又一夜回到了解/放/前。 唉,人生就是这样起起落落啊。 第二更 第一百三十八章节 (求月票)大事儿 但今时不同往日,再也不是穷的连买点粮食都抠搜的时候啦,如今一家人对银子的事,十分淡定。 何况七寻空间虽然人进不去,东西却是可以收取的,她空间里可存着几千两银子和黄金呢。 那成色,绝对是现在最顶极的官银和黄金都比不了的,真到缺钱的时候,拿出来用就是了。 当然,能不动能,还是不动用的好。 果然,一家人都不提银子的事。 灵素想着,大不了她把收着的年份最长的人参和灵芝卖一点。 猴哥想着,不行再卖回菜谱,猎几次猛兽。 灵玉想着,要不我绣一幅大幅双面文人绣?当世没有双面绣的绣技,一旦面世,价值绝不会低,只是需要的时间可能长些。 老娘公玉明溪想着,既然豫亲王和李知县都对她的字画赞不绝口,不行卖几幅字画去?总能筹些银子吧? 丢开银子的事不提,公玉明溪道:“咱家置山置地这么大的事,还是得去同老太爷说一声。开发山、地的事,你爹大概齐是管不上的,咱们也没那么多精力,还得你们两位叔祖帮忙张罗人手和建材。” 说到这,公主明溪想了一下,又道:“另外,耕犁和脱谷机交给了县衙,这事其实也不单是我一家之事,宗族摆在那呢,需得知会一下族里。除了咱们家做的留给族里用的那些,族里若是方便,也做一批出来,或卖或租,都是笔进项。这事,咱们就别掺和了。” 毕竟大头的好处他家已经拿了。 把所有的利益都抓在自家手中,族里难免会有人有想法,何况这也不是生存之道。 这会儿不是小寻生活的时代,族宗的作用不可小觑。 猴哥点头:“我明儿就去同老太爷说一声,族里那边,也得大爷爷跟着一起去说。” 他爹不在家,外人眼中,猴哥还是个不知事的少年,这种大事,必得有长辈出面的。 公玉明溪笑道:“如此正好。” 一家人想着那么大片的山和地,心里一片火热。 猴哥是想着他的花果山,自家的山虽然不可能有花果山那么大,但好歹有地方种花果了嘛,聊胜于无。 母女四个却是骨子里对土地的执著。 种花家的传统,就没人对田园没有向往对土地没有执念的。 那可是属于自家的大片山林田地啊。 不过说到园林设计,这事还得交给老娘和灵玉。 这母女两都受的是传统文人教育和审美熏陶,审美就不用说了,于园林景致上,见识也不是常人可比的。 毕竟两人都曾生活在最顶级的豪门。 别的不说,大观园便是园林设计大成的作品。 至于七寻和灵素、猴哥,这回都得往后靠。 三人很有自知之明的,把具体的设计,交给了老娘和小五。 这些大事儿定下,已经到了午膳时分,这几天灵素被老爷子拘在身边探讨医术,饭菜都是猴哥负责的,灵素笑道:“这两天辛苦二哥了,今儿的午膳还是交给我吧。” 猴哥倒是无所谓,三妹妹要做就让她做吧,他干脆去后院的棚屋里动手做车厢。 做完车厢,还得给路叔做一套家具呢。家具做好,犁和脱谷机也得继续做。春耕时即便不能一家一台,但至少得保证三五家的共用一台吧?再说族里肯定也会做一批。 自家做的,到时都交给族里,怎么分配,自家便不必管了。 午膳后,四婶司氏送了织好的毛衣毛裤来,这可把七寻高兴坏了。 司氏笑道:“老太爷的一身是最早织好的,这些你们一人一身,这东西可是真正贴身又暖和,老太爷喜欢的很。你们赶紧试试合不合身。” 因为是手工针织,大些小些其实倒也无所谓,因为有弹性。只要不是太大或太小就行。 司氏手巧,针脚匀称的很,本来也是为了贴身穿在里面的,因此用的是平针法,没什么花色,所以穿上身轻软又服贴。 “四婶的手艺实在太好了。”七寻由衷的夸了一句。 这若是放在她们那个时代,四婶也是个手工小达人啊。 司氏却笑夸七寻:“那也是你的针法图画的好,一瞧就懂。我略试几次,就顺手的很。” 人家帮忙一场,娘几个都不大好意思,公玉明溪便道:“近来昊儿后捉的一批兔子养的也不错,毛应该可以剪了,等剪出来,让素儿处理干净,全给你送去,约能纺出几斤线来,你给自己也织一身。” 其实那些兔毛应该能够织几身的,但司氏肯定不会不顾长辈自己先穿上,界时只怕还要给她公婆各织一身,公婆有了,便不好拉下二叔二婶,最后才能轮到她自己。但只怕司氏又得先顾着孩子。 大家庭就是这样,好东西肯定是要先孝敬长辈们的。顾了长辈,又舍不得孩子。可孩子太多,单给谁做都不好。 司氏笑道:“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若够四身的,就给爹娘和二叔二婶先织一身,有余下的,我全织成手套,孩子们一人一副,冬日里读书写字冻手的很,正好用上。” 公玉明溪叹道:“如今也只得如此了,好在明年兔子肯定更多,到时候别说咱们一大家子能一人穿上一两身,还能有多余的,是送人也好,拿出去卖也好,总归是稀罕东西。” 司氏笑的开怀:“就是这个话,我和大嫂三嫂都说了,明年多养些兔子,不行让咱们村的人也养些,到时候咱们收兔毛,这生意很能做得。比我织布都要强上许多。我都想好了,若是能成,除了绢税的份额,织完后,我便专纺这兔毛线,然后织成毛衣毛裤,不成就围巾手套,这一拿去县城卖,但凡家里条件允许的,谁不想买?” 保暖就不说了,关键是这毛绒绒的,看着漂亮啊。 说了会儿话,家里正忙着呢,司氏起身告辞,灵素拿了两样点心包好,让她捎回去。 都是一家人,吃食这些,常送来送去的,司氏也没客气。 因着毛衣,七寻倒想起空间里的衣服,老实说,从小到大,她的各色衣服鞋帽,足能填满几个衣帽间,这些也算是她的成长记忆了,因此全都在空间里收着呢。 七寻打算晚上就取一部分出来,也让娘和姐妹瞧一瞧她以前形象。 第三更 第一百三十九章节 (求月票)这是怎样的人间? 说到形象,还有什么比影像更直接的? 七寻一拍脑瓜子,怎么把电脑平板手机这些东西给忘了?里头视频和照片都有的嘛。 她其实下载了不少视频,各个方面的都有,储物狂能想到方方面面,你瞧,现在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看完后,二哥和娘、三姐、妹妹,就能直观的知道,她以前生活的世界是怎样的啦。 而二哥也可以直接看看美食视频,想必他会有兴趣的。 三姐可以看看后世的医疗系统。 娘和妹妹,则有各种电子书和纸质书可供选择。 七寻这会儿觉得,除了空间里的植物种子,最重要的,就是这两种书籍,这下家里人都可以接受最系统的后世知识学习了。 她把这事儿一提,全家人都激动起来。 公玉明溪谨慎,道:“待晚上再看。” 晚间天却阴冷起来,吃完晚膳,外头竟然飘起了雪。 看着越来越大的雪,公玉明溪道:“明儿这雪也不知能不能停,昊儿,你爹和大哥不在家,你便是咱家的主事人。明儿你一早便去族里看看,若有能搭手的地方,就尽量搭手,需要银子的,咱家就多出些。” 往年落雪,族里必要派人巡村的,以防积雪压毁房屋和伤人,若真遇上了,族里自会出钱出人解决。尤其孤寡老人,失怙的孩子,必要探看的。 而条件允许的人家,除了族中公款外,也会多出一份儿。 自家买了山林和荒地的事,又不会瞒着族人,如此族里需要出银子的事,自家不能不多拿。 当然,这些都是各家自愿的。 但族人守望相助的话,不是空话,哪怕是平时有些小心思的,抠搜的人家,遇上这种大事,也绝不会一毛不拨。 有些底线,大家都在自觉维护着。否则,活成了独户,日子只会更难过。 好在晏家村民风极好,族规也严,即便哪家日子过的远胜大家,眼红的肯定有,但真使坏却是没人敢的,至多也就是无伤大雅的小动作,恶心恶心你罢了。 但七寻家倒不担心这个,晏雍梧算是三代内惟一的一个举人,且可能考中进士的人,合族都盼着他出息呢。 再说他们这一支,还有晏雍楼这个秀才,灵舟这个很大可能考中秀才前途光明的小辈,他们几家人丁也兴旺,子孙又多出息,族里轻易没人得罪他们家。 当然,这也跟平时族里大事小事,他们这一支也多有出力有关。 猴哥点头应下。 公玉明溪又让灵素明儿多备些药,本来天就冷,这又遽然降温的话,不少老人孩子都抗不住的。 灵素也郑重应下。 公玉明溪想了想,又交行猴哥:“若瞧见孤寡人家缺柴火的,你给送些去。” 她们这正说着呢,路叔过来找猴哥:“这雪只怕一时半会儿的停不了,你夜里警醒些。我得去村里看看,只怕要按排人巡夜。” 猴哥忙道:“路叔,我陪你一道去吧。” 他又不怕冷,且身手在那放着呢,真遇上事,也能帮上大事。 路叔却不同意,这一屋子的女子,统共就昊儿一个男丁,他一走,家里遇上什么事怎好? 猴哥心道,就我家这几个,可有凡人?只要不遇上修行者,他还真不怕。 再说他如今这修为,真有修行者临近,他第一时间就能知道。 公玉明溪也道:“他叔,让他跟你去吧,家里不用担心。阿叔和婶娘那边,我们也会相着你,你不用忧心家里。” 自家屋子新近才修缮过,路叔还真不担心,要不然,他也不会放着自家父母往村里跑。 “行,那就有劳嫂子了。” 等猴哥和路叔走后,公玉明溪让灵素给左家阿爷阿婆送了一筐子木炭去:“烧这个暖和些,你左家阿爷身子才好些,经不得冻。先把雪停后化雪的几天糊弄过去再说。只一定要叮嘱两老,千万给门窗留在点缝隙透气。” 灵素去后棚存放杂物的地方搬了一筐子炭送去了左家,等她进屋时,虽穿了蓑衣,但头发鞋子到底沾了雪水,入屋遇温一化,头发便湿了。 公玉明溪忙让她脱了外衣和鞋子上炕,又找巾布帮她擦干头发。 灵素笑道:“娘不用担心我着凉。” 她有内力护体,这点冷,对她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母女几个便围坐在炕上说话。 七寻从空间里拿了她的个人定制款电脑、手机和腕式投影个人终端出来,打开后让母女三个看。 这些东西只样子,便超出了母女三的想像范围,再一打开,里面的信息,更是让母女三人恍若在看仙界。 那如梦如幻的城市夜景,那些直入云霄的高楼大厦,汽车,高铁,飞机,美伦美奂的高架铁路和跨江跨海跨山大桥,那明亮整洁,产品丰富到无法想像的商场超市店铺,那些大学中学小学,那些医院,那强悍的军队和英姿勃发的军人,那些机械化的农耕场景,那些家用电器,那些精致的美食,那些穿作干净漂亮的各色男女老幼,那些自信张扬又明媚的走在大街上欢笑的姑娘,那些充满着生活气息的街头巷尾...... 这是怎样的人间? 原来人世间真的可以这般美好! 什么是繁华盛世? 如此才是! 灵素盯着医院相关的视频看了好几个,才叹息道:“原来医术还能如此。我等行医,必须得望闻问切才能确定的病症,这里用仪器便可直接确诊,但望闻问切,需得经验的积累,且很容易出现误诊,但而这种仪器,想必错误极少吧?真想学一学这样的医术手段啊。” 七寻摇头道:“在我们那里,这种行医之法,称为西医,由西方的一些国家传入。诊断和疗效,确实极快。但中医亦有独到之处,有太多西医无法媲美并取代的地方。有些病症,西医是没有办法的,只能通过中医治疗。尤其针灸,便在世界医学界大放异彩。中西医相结合,其实是后世我们国家医学界一直尝试在走的路,成效斐然。可惜,中医的缺陷在于,对从业者要求太高,好的中医,确实很难得。” 虽然学不成西医,但西医的一些方法,也给了灵素启发。 灵素也知道纠结能不能学到西医之术,在当下这个现实环境下,没有任何意义,便问七寻:“有小寻你上辈子的家和生活的视频吗?” 哎玛,那可太有了,谁让她上辈子有个骚包总裁不差钱的亲叔呢。 第一百四十一章节 引灵入体 原以为家里修炼进展最慢的小寻,竟然是第一个引灵入体,正式踏上仙途的人,老实说猴哥有些意外。 但想到连他暂时都无法看透七寻的资质,只知道不差,七寻第一个引灵入体,也就不那么意外了。 不过,等他那双能看清一切事物本质的眼睛恢复,大概就能搞清楚小寻是个什么情况。 “昊儿,大半夜的,突然傻笑什么?” 路叔见猴哥突然面露笑容,忍不住相问。 代表长辈们出来干活的灵舟也好奇的看着他昊弟。 猴哥挠头笑道:“我想着,等忙完,也就才后半夜,离着天亮还有些时间,回头路叔和舟哥你们一起来我家,咱们烤点热的吃,我再偷偷弄点烈酒,咱们喝两口暖暖身子。哥你就别回自己家了,省得家里半夜还得给你开门弄吃的。完了你就在我家歇下,睡醒后刚好把这两天拉下的课给补上。” 路叔笑道:“你小子行呀,一会儿吃什么都想到了。成。” 灵舟也笑着道好。 而此时冲到院子里围观她们家新鲜出炉的修士的公玉明溪和灵玉,差点被七寻身上的味道给熏倒。 两人嫌弃的冲七寻直摆手:“赶紧先洗漱去。” 引灵入体的过程,其实也是个排除身体杂质初步洗筋伐髓的过程,而七寻又是在领悟刀意的过程中自然引灵入体,身体杂质的驱除,比一般的引灵入体更彻底些。 她自己因为一直沉浸在对刀意的领悟中没有发现,回过神来后又和灵素说话,也没注意到自己的情况,被娘和灵玉这一提醒,七寻才发现自己现在,比从茅坑里爬上来,真没好上多少。 身体的杂质,都是由全身的毛孔排出,她不知道她这会儿脸都是黑的。偏偏因为洗筋伐髓带来的通体舒畅,让她完全感觉不到皮肤上厚厚的污渍,要不是味道实在醉人,她还觉得自己依旧是那个漂亮干净的小仙女呐。 唉,丢人丢大了。 修仙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辣么美好的嘛。 七寻觉得得三姐人最厚道,刚才都没有嫌弃她臭! 娘和小五对她连塑料情都比不上啦,顶多就是个干树叶情,人家塑料虽然假,至少坚韧! 干树叶除了脆,没别的了! 七寻歪着脖子哼哼两声,一甩袖跑去了厨房里。 我不用你们帮忙,我自己烧水自己洗! 可惜除了一双眼亮若星辰整张脸乌漆嘛黑的七寻,并不知道她傲骄小黑人的模样有多可笑。 等她跑了,娘三个才忍不住笑起来。 连灵素笑了会儿才忍住,对娘和灵玉道:“娘,小五,外面冷,你们赶紧进屋去,别冻着了。这也陪着她熬了半夜了,且先歇着。小寻那里,有我看着呢。” 灵素虽未正式引灵入体,但也就差临门一脚了,再加上她的武学功底也不是公玉明溪和灵玉能比的,便是一两天不睡,她也受得住。 这会儿,公玉明溪和灵玉母女两个也是真的又困又累,公玉明溪道:“那等她洗漱完,你们也早些歇着。” 灵素笑着应下,进屋拿了干净的衣赏,放去了洗漱间,这才进了厨房。 七寻再次感概,还是她三姐姐好啊。 不过她也知道自己现在这情况,有够恶心的,忙冲灵素摆手:“三姐姐你歇着去,我自己烧水就成。” 灵素笑道:“也不光是不放心你烧火,我是想着,你这情况,没去污的药液配着洗,怕是洗不干净。你先别忙着引火,我去配点药来,还是熬药汤洗吧。” 七寻从空间取出一瓶沐浴露出来,在灵素面前摇了摇:“没事,有这个呢,专门洗澡用的。” 灵素拿过来闻了一下便摇了头:“这个不成,你现在的身体情况,毛孔皆开,此时配上药液淬体,有事半功倍之效,别浪费这个机会。” 在这方面,三姐是专业的。 七寻只好点头。 七寻先把水放入锅中,等灵素来了才引火,她这边烧水,灵素则在灶台前,不时往里面投入药材,足熬煮了近一个时辰,方才把药液熬好,她这边正准备把药液舀进桶里,拎去洗漱间泡澡呢,就听到外面她大圣哥哥和灵舟还有路叔说话的声音。 猴哥让灵舟和路叔先去后棚里。 怕进家门吵醒娘她们睡觉,猴哥决定在棚屋里烧烤。 又见厨房里灯亮着,进去一瞧,差点跳出去。 这味道啊,真是一言难尽。哪怕药液的味道浓成那样,都遮不住。 其实在外头猴哥就闻道了,没成想近了,味道会这么冲。 七寻:...... 猴哥嫌弃的太直白,差点让七寻和他断交。 先前白念叨她大圣哥哥的好了,以后再也不思念他任何一秒! 面对他家亲爱的小寻妹妹那控诉的小眼神,猴哥心虚的摸了摸鼻子,表示,我这不是一时没承受得住吗? 七寻......七寻更气了! 兄妹情顿时稀碎稀碎的。 猴哥觉得兄妹情还是要维护的,妹妹还是要哄的,承诺七寻:“等你收拾好,咱心法功法法术都学,大品天仙诀,九转玄功走起!你不是一直眼馋筋斗云吗?哥也教你。” 至于你才刚引灵入体的修为,根本没法学筋斗云这样的法术之事,哥哥我会说吗?那必须不能呀。 但一些哪怕在仙级也难得的轻身步法和遁术,还是能先教的。 七寻马上眉开眼笑:“二哥,你最好了。爱你哟。” 灵素被这两不靠谱的弄得哭笑不得。 “二哥,怎么现在才回?我刚听到动静,路叔和灵舟哥一起来了?这天都快亮了,忙了一宿饿了吧?我给你们做点吃的。” 猴哥摆手:“不用,我们打算烧烤,我先弄些炭火去棚屋里,食材我自己准备就行。” 七寻也饿的前心贴后背了,之前她忙着烧火,三姐忙着配药,她这脏脏的样子,也吃不下东西,只能忍着,这会儿一听二哥他们他们要烧烤,忙道:“给我也准备些,我泡了药浴就去吃,饿死啦。” 灵素不嫌脏的点了点她的额:“什么死不死的,快去洗漱,一会儿药液凉了,药性便打了折扣。别光惦记着吃了,二哥会给你准备好的。” 第一百四十二章节 一家人齐齐整整的,没问题了 七寻这才放心的去泡澡。 等她洗好,这又过去了近半个时辰,灵素已经歇下,猴哥他们也早吃上了。 吃饱喝足,路叔回家,灵舟也去猴哥屋里睡了,猴哥这才在棚屋里,把心法《大品天仙诀》先教给七寻,心法是基础,是修行能走到哪一步的决定因素,功法和法术,决定的是实力水平,而心法是道路。 对于才引灵入体的七寻来说,她现在惟一要学的,便是心法。 猴哥逐字逐句的给她讲解,又引导七寻以心法沟通灵气运转灵力,七寻智商悟性本就顶级,理解起来并不难,很快便运转成功。 猴哥忍不住暗赞,小寻这学习心法的速度,竟不比当初的他差。 他本就自视甚高,也确实有资格自傲,但对他家小寻妹妹这资质天赋,也是服气了。 前世今生,天下间若只论资质天赋,谁能比他强? 小寻虽说不至于比他强,但也绝不会差多少。 他现在都怀疑,自己家的情况,会不会和这丫头有关系? 她的那个空间,实在太奇怪了。 即便在仙界,也没见过那种空间啊。难不成是大圣我见识少? 有猴哥护法,七灵安心修炼,等一个小周天运行完,天色才麻亮。不过,寄宿的大堂兄也罢,娘和姐姐妹妹也罢,都睡的极迟,也还未起。 运行完心法的七寻睁眼,虽一夜未睡,却只觉得身心通透,精神饱满,比美美的睡上一觉还要舒服的多。 猴哥道:“修炼的事不能急,修为的提升,是个渐进的过程,等你冲开十二主脉,便算是正式踏入炼气境了,炼气境后,我再教你九转玄功,九转玄功,本质是炼体之法,走肉身成圣之道,比走法道,以提升体内灵力修为主的修行之路,要艰难的多,好处是对灵气的依赖不高。你若不愿学,我这里也有修灵一道的功法教你。” 七寻摇头,炼体好呀,她时刻记着修炼一道,她以血厚防高跑得快为三项基本原则,她大圣哥哥要教的心法功法和法术,刚好解决这三个方面。她怎么可能因为难度就放弃? 大品天仙诀是顶级仙诀,解决血厚问题,九转玄功是至巅练体功法,解决防高问题,而有了筋斗云,那是跑的快吗?那是光速啊! 猴哥很欣慰,不愧是我美猴王的妹妹,就是有这种不畏艰难的勇气! “那好,最近咱们把琐事都处理掉,然后二哥带你去东泽森林深处,寻个灵气最充盈之所,你修炼一段时间,应该很快就能完成大周天运行,正式踏入炼气境。” 虽说大品天仙诀和九转玄功都更重资质,而不依赖灵气,但不意味着,灵气不重要。灵气充盈的地方,更利于修炼这是肯定的。 七寻点头:“听二哥的。” 猴哥揉了揉他的头,有一个天资不下于自己的人同行,而这人还是自己血脉相连的妹妹,感觉挺好。 “走,我们去做早膳,等娘她们醒来,刚好能吃上。” 所谓的琐事,其实就是木工活了。两人仅四天便把车厢做好,套上驴子试用后,全家人都赞不绝口。因为七寻做了减震设计,而且车厢外表看起来并不大,但里面干货满满,功能相当完善,有如一座处走的微型房舍。 论舒服,那真是别的豪华马车不能比的。 低调奢华的豪车做好,上了漆后,过些日子就能用。 七寻拿了她和猴哥设的家具图稿给路叔过目,让他选样式,路叔哪里懂这些,只让两人做主。 成亲用的嘛,实用美观之外,还得喜庆。 七寻做主定了款式后,两人都想着以最快的速度把家具做好,等作画上漆后晾着,便能进了东泽森林了。 至于耕犁,等七寻修为提升,境界稳固后再做不迟。 再说,自猴哥找了大爷爷出面,去族里禀了犁和脱谷机的事情后,族里也着手让人打制了。 为着木工活太多,会堂伯又收了几个徒弟,甚至有两个有木工基础的,便是为了能早日出师干活。 且由会堂伯出面,又招了几个外面的木工过来干活,可就这,还是忙不过来。 灵启的铺子已经开门营业,据说生意好的不得了,之前打制的成品,根本不够消耗的,只怕不用过完年,好不容易积攒的库存就得告罄。 而县衙里也在招收木工匠人打制耕犁和脱谷机,以至于现在整个临江县的木匠都紧张起来,听说已经有外县的木匠来临江讨生活了。 原本七寻还想跟县尊大人提一提纺车和织机的事的,一看这情况,算了,缓缓吧。 因为之前有好些天大雪阻路,七寻和猴哥都着手给路叔打家具了,才收到京城寄来的信和银票。 不过这次没有爹的信,信是大哥灵蔚写的。 随信的还有银票,虽则只有二百两,但家里几人都被那父子两感动了一把。 这银票和信,一定是收到他们去信交待和豫亲王合作的事情之前寄出来的,要不然不会巴巴给他寄这二百两银票。 可见那父子两,虽说可能和他们一样有了前世记忆,又或者是别的情况,但不论哪一种,都还是把她们放在心上的。 因为这封信,母子五人皆松了口气。 一家人齐齐整整的,没问题了! 灵玉笑道:“也不知道爹和大哥收到我们的寄去的衣服没有,要是不合身可怎好?” 灵素安慰她:“没事,大哥和二哥身量相妨,二哥能穿,大哥就穿得。爹的身量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化,冬日的衣裳,肥点瘦点都不打紧。等他们回来,咱们再照着人,给做两身更合身的就是了。” “嗯,听三姐的。” 一家人正说着话呢,就听到外同马车的声音,往窗外一瞧,就见寄奴从车上跳了下来,正在拍柴门。 猴哥迎了出去,寄奴取出车上的东西,交给猴哥,他去解套拴马,忙活好,才跟着猴哥进门。 等给公玉明溪见了礼,才道:“我家先生回去后就忙着办拜师宴的事情了,找了大师定了日子,挑了两个,不想遇上大雪,这才推后,路一畅通,便打发了我来与夫人和姑娘商议。现下定的是十二月初六这一天,若是觉得没问题,日子咱们就定下了。等行完拜师礼,刚好忙过年,也不耽误什么。” 第一百四十三章节 除了笋,还是笋 公玉明溪和灵素都没异议。 寄奴笑道:“那我便回去给先生回话了。这些东西都是先生让我捎来给府上姑娘和小郎君尝尝的点心,另还有些先生收着的好皮子,先生用不上,捎来给姑娘们做新衣。” 虽然路上完全恢复通行,官道也很好走,老爷子才让这孩子出门,可大冷的天,他一个孩子一个人赶着车顶着寒风行了几十里路,哪能到家连顿饭都不吃就走? 灵素给冲了热水果茶和点心让他先暖暖胃,垫垫肚子,又把炭火盆搬到他边上,可别把人冻出病人。 公玉明溪也笑道:“让你们先生费心了,你先在咱们家用了午膳再走,这冻了一路,不缓缓,回头病了,也叫人忧心。” 灵素也开口留人,寄奴只得笑着应下。 他还挺怀念姑娘家的饭菜呢。 仁德堂为先生提供的饭食其实也是很好的,他跟着先生吃,并没亏过嘴,但就是觉得晏家的饭食更美味。 而且上次他们回去时,晏家让捎带的点心,先生偶尔吃上几块,其余的都进了他的肚子,他觉得就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点心! 可惜,没几天就吃完了。这次来时,他还挺高兴,没准还能得些点心回去,果然,这才坐一说了几句话,姑娘就给他端了点心来。 公玉明溪略问了几句,便回了东屋里,有她在,人家孩子怕不自在。 果然,等公玉明溪走了,寄奴才净手吃茶点。 灵素问了问老爷子的近况,知道他一切还好,自是放心。 寄奴小声道:“姑娘,先生收徒弟的事,自传开来,便有些不大好的声音,我们先生都未搭理,但那些人未必死心。说句难听的,我们先生他孤家寡人的,一身的本事,谁得了,将来都可传家,因此打先生主意,想让先生收徒的可不少。先生无所求,他又是积年的名医,有太医院的背景在那里,人家拿他没办法,少不得要打姑娘的主意。我们先生也是,他老人家坦坦荡荡,也不去想想那人坏起来会有多坏,竟是一点都不担心姑娘!我都提了好几次,他老人家也只笑笑,还嫌弃我罗嗦,让我少操心这些。可我能不担心姑娘么?我人轻言微,也帮不了姑娘,却总能提醒一句的。” 灵素心道,老爷子可不是不担心么,毕竟有他二哥镇宅呢。 但还是安慰寄奴:“没事,要是光明正大的找我,我没什么好怕的。至于鬼鬼崇祟的手段,那就更不必怕了。你们先生不是不关心,也不是没想到,只是信任我能自己处理而已。若没这点本事,我也没资格拜师父为师。其实呀,师父夸我药材炮制的好,制药的天份好。医术也可圈可点,但即便是他老人家,其实也不知道相比处理药材和制药行医,我真正擅长的,是毒术啊!” 明明姑娘是可亲的,但这会儿听她轻声细语的说的话,再看她脸上淡然若尘的笑,寄奴莫名有点发寒。 灵素见这机灵小子被吓到的样子,摇头失笑,她不过是在陈述一个事实罢了,曾经她因毒术和近妖之智而让人防备恐惧,她介意过。 死过一次,终究发现别人的亲近恐惧,于她其实不具备任何意义。 因为她就是她,一手毒术出神入化是她,工于谋算多智近妖是她,医者人心至纯至性还是她。 她没什么不好的,若别人觉得她不好,那大抵是对方眼光有问题,心胸有问题,气度还是有问题! 灵素觉得,大概是和二哥在娘胎里待了十个月,又和小寻做了八年姐妹,她慢慢就变成了他们。 在自恋这一点上,她进步神速。 “别怕,毒性越强的毒物,用对地方,越是珍贵的良药,世间无不是之物,端看人如何用罢了。只要不来害我和我的家人,我的毒只会是良药。” 寄奴诚恳表示:“姑娘是好人。” 天地良心,姑娘我可没想过害你啊,我还指着以后你多教我几手,让我能养家糊口呢。 姑娘让他别怕,寄奴一想,是啊,他怕什么? 姑娘都说了,她的毒只会是良药,虽然有个前提条件吧,但他又不会去害姑娘! 这么一想,寄奴胆子又大起来:“那要是有人想害姑娘您和您家人呢?” 之前老爷子在晏家时,灵素是看出来了,寄奴说是药童,老爷却视他如孙,没指着他传承衣钵,但教的也极为用心。这小子的性子也挺有意思的,她能看出来,二哥和小寻都挺喜欢这小子。 而灵素知道,能让二哥和小寻同时喜欢,可不容易。 这两人都是靠直觉活着的人,在人际关系上,几乎从不愿动他们那聪明的脑袋。 但这意味着,能得他们两个喜欢,此人必有可取之处。至少品性是不用担心的。 灵素因着师父这一层关系,也不吝于医药上指点指点他。 便笑道:“害我和我的家人啊......世间毒有万千种,学医者多少皆有涉足,只看精不精于此道罢了。如蛇毒,至毒者可瞬间令人死亡,但有些蛇之至毒,用于治疗风痹之症却有奇效。再如忘魂草,食之可令人疯癫至死,可却是止痛麻醉的良药。你问我如果有人害我和我的家人......我刚才说过,世间毒有万千种,不至死不至残,瞧着与常人无异,甚至根本查不出任何症状,却又让人活的生不如死的,我知道的就不下几十种呢。杀人是要尝命的,所以杀人不好。让人生不如死,就挺不错的。医者仁心,医之道,只该用于救人,这是医者的基本操守和底线,我自然也会尊守。但若有一天,我觉得可以放弃医者的身份,那我就只是我,是我爹娘的女儿,兄长的妹妹,妹妹们的姐姐,这样的身份,反击别人的恶意,合乎天理人道。那你说,我会用什么毒对付他们?当然是让他们有苦说不出,说也没人信,天天过的水深火热呀。” 寄奴:.......姑娘,我又有点怕怕的了。 七寻刚好进屋,就听她一姐姐说了这么一大段话,看把人家寄奴这么可爱的阳光少年吓成什么样了。 再一想那倒霉催的崔瑰...... 七寻忍不住感叹:“三姐姐,你和二哥都是食铁兽用膳啊。” 灵素:??? 寄奴同款表情:??? 嘛玩意儿? 七寻好心解答:“除了笋,还是笋。” 第一百四十四章节 (求月票)求生欲很强了 寄奴:......噗。 姑娘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没忍住,快看我真诚的眼神。 灵素没看他,只是抬头看了看外面的天空,淡淡道:“雪停了,天晴了。” 然后瞥了七寻一眼。 寄奴给他家姑娘捧臭脚,虽然不懂他家姑娘为啥突然聊天气再说雪停天晴都好几天了呢:“是啊是啊,要不然先生都不让我过来呢。” 待七寻一句“我觉得我又行了”冲出口,才发现三姐在瞥她,一下子回过神来,很想给自己一耳光,这嘴咋就突然又欠了呢?唉,这个“又”字就比较有灵性。但我为什么要想到“又”? 为什么我的脑子经常不在线? 她麻溜的奔去找她亲爱的大圣哥求庇护。 寄奴念叨着“雪停了,天晴了,我觉得我又行了,咦,怎么这么顺口呢?” 念叨完,才回过神来,难怪小寻姑娘要跑啊,是我我也得跑呀。 灵素对这小子也是无语,指了指点心:“吃你的茶点去。” “好嘞。”寄奴表现的比麻溜跑掉的七寻还要乖巧。 可以说,求生欲很强了。 灵素被这小子再次逗笑,吩咐他:“吃完点心,要是想看书,这里有医书药典你可以看。要是想玩,去后院找二哥和小寻玩去。想跟着我制药也行。” 寄奴一下子就激动了:“姑娘,我,我可以跟着姑娘制药?” 灵素制的那些成品药丸,在陈见水看来,每一种都有独到之处,远胜现在市面上的同类药丸,仁德堂自然会愿意合作的。 他倒建议不必寄卖,两方完全可以签定购销契书,虽说利润可能比单纯寄卖要少一点,但胜在仁德堂会在药丸的销售上更加用心,而灵素也可以省却很多麻烦。 是彼此两利的事情。 灵素巴不得省心些,她其实对卖药完全没有兴趣。家里又腾不出合适合的人手来专管药丸的销售。倒不如和仁德堂以购销方式合作方更。 虽说契书还没定,但师父既然打了包票,说以这些药丸的效果,所有的医馆都会抢着要,仁德不会拒绝对医馆有利的事情,让她能做多少是多少。而家中买了山和地,所剩的银子根本不够建设那些山和地的,正需要银子呢,所以灵素近来一直都在忙着制药的事。 “可以,若能搭把手最好。”毕竟她一个人还真忙不过来,虽然有灵玉和娘能帮帮她,但她两也仅限识别药材,其它的是不行的。 寄奴也顾不上吃点了,一口喝掉茶碗中的热果茶,用袖子草草擦了把嘴,就往出走:“我跟姑娘制药去。” 虽然小郎群和小寻姑娘很好玩,他家姑娘却有点可怕,但可怕不要紧,跟着她可以学本事呀。 非自家弟子,谁会让人外人看自己制药?姑娘这是把他李寄奴当成自己人呢! 寄奴开心不已。 其实不是灵素没有保密意识,任何制药者,都不会把药方轻易示人的。不过是因为今天刚好分捡药材,几种药丸的药材她都是统一处理的,只在制成药丸的时候再按量配比,所以,寄奴哪怕是天才,也不可能分辨出,哪种药丸用了有什么药材。 再说所用药材,其实也没什么好保密的,老道的医者,只要尝一尝,就大抵能分析出来药丸的成份。难的,是药材的配比,熬制时各种药材投放的时间。 这个不专门教,是很难试出来的。 要知道,别说份量,投放药材的顺序,熬制的时间,火候的大小,都对成品药丸的品质和药效有决定性的作用,有时候只是时间长短不一,火候大小不一,顺序不同,就有可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甚至药性截然相反。 虽说寄奴跟着忙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来,但在帮忙的途中,灵素会根据他所学的药材知识,对他进行指点。所以半天下来,寄奴还是很有收获的。 他知道灵素没有敷衍他,而是和先生一样,对他悉心教导,他十分感激。 午膳后,寄奴又帮了一会儿忙,这才告辞。 这小子手脚利落,亦懂制药,所以帮起忙来还挺专业,要不是寄奴是师父的药童,还得照顾师父的生活起居,灵素都想让他留下来给自己长期打下手了。 不好让人半天白帮忙,灵素找出自家的点心,干果,山货给他包了一大包,另还让他给老爷子捎了点野味,叮嘱他路上小心些,这才送他出门。 自计划着给灵素办拜师仪式起,公玉明溪和灵玉便张罗着给她做拜师礼上要穿的礼服,要不是灵玉坚持要在上面刺绣,早就完工了。 灵素上辈子的师父是江湖人,所以她骨子里有江湖气,她尊师,却轻仪,但娘和小五显然不是这样想的,她两对拜师仪式的重视,让灵素都有些无奈。 在她看来,敬杯拜师茶,再不济磕个头,彼此在心中认了对方,才是最重要的。 她索性也就不管了,随娘和小五高兴就行。 过了两天,仁德堂的掌柜竟然亲自上门,领路的还是寄奴。 灵素见了掌柜,便知道,这是来谈药丸的事的。 仁德堂的掌柜不可能不懂药,他拿出药丸也分辨了一下,对疗效他可能一时无法判断,那需要患者实际用药后才能知道,但药丸所用药材的品质,是能分辨出来的。 对这些药丸的效果,陈老太医给他做了保证,基于对陈太医的信任,掌柜的也不担心药能不能治病,只要材料没问题,这单生意,他就能定下来。 掌柜的笑道:“我姓伊,姑娘叫我伊掌柜即可,这些药,陈太医说极好,我见所用药材也没问题,这单生意,姑娘能给我们仁德堂,可见是对仁德堂的信任,也多亏陈太医从中引见。有陈太医他老人家的关系在,咱们不必讲虚的,姑娘给定个价吧,只要合适,你的药,我们仁德堂都要。” 陈老太医可是跟他保证了,他家徒弟制的药丸,他要是不赶着现在没人争抢的时候拿下,再想要,那就难了,以后兴许会后悔一辈子。 伊掌柜当即就决定了下来,只可惜,过后就是一场雪,这才耽搁到现在才上门。 这些药,除了一两个品种,其它的都是平价药。 灵素报了价格,这下伊掌柜的吃惊了:“姑娘,这么个定价,我们仁德堂再占一份利,你这可就没什么赚头了啊。” 第一百四十五章节 (求月票)生而为人 药材用的都是炮制的最好的药材,结果价格比市上同类疗效的药丸要便宜了将近一半。 灵素笑道:“原也是想为那些些吃不起药,治不起病的平民百姓做些什么,这才想起来制些常用药丸,因此我本也没打算指望这些药赚钱,但要是打开了名气,哪怕利润再小,可量在那里,倒也不怕真不赚钱,何况不是还有两种极昂贵的药丸吗?靠那个赚钱就好。” 听她提起那两种药,伊掌柜不禁嘴角一抽,很是无语。 但那种药吧,要说赚钱,那肯定是赚钱的。 能让陈太医松嘴收徒,还收的那么高兴那么大张旗鼓,小姑娘不简单啊。 反正药效好不好的,现在他是看不出来,但小姑娘镇定如松的气派,他是看出来了。 事前陈老爷子就和伊掌柜的谈过药丸的价格定位这件事,而灵素对药价又如此坚持,伊掌柜便不再多说。 反正他们医馆的利润是有保证的,至于小姑娘赚不赚钱,那就是她的事情了。 不想灵素还提了要求,在进货价格没有变动的情况下,未经她同意,仁德堂不得对她所制的任何一种药丸的售价进行变动。 仁德堂想了想,只要灵素给他们的进价不加价,那么零售价能不能随时变动,都不会影响医馆的利润,便同意下来。 灵素见伊掌柜很好说话,便笑了起来:“多谢伊掌柜的支持。” 伊掌柜摆手:“是姑娘医者仁心,虽说我们开医馆,是要盈利的,没盈利这医馆也就开不下去了。可从医者,谁不想为老百姓做些什么呢?姑娘有此心,我们医馆自是要支持的。” 灵素笑道:“伊掌柜对我提出的条件皆痛快答应,我自也不会叫仁德堂吃亏,因此我决定,伊掌柜不必付全款,先给我一半款项,尾款等药丸售出,第二次进货时再付,一年内皆依此例。伊掌柜以为如何?” 当然好呀,如此这般,相当于一年之内,小姑娘一直有一批货款押在他这里,这意味着,仁德堂在与她合作的药丸生意上,是永远都不会亏钱的。这完全是解决了后顾之忧嘛。 对医馆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弊。 而对灵素而言,不过是压了一批货款而已。两次交易后,这些积累的货款,她就能赚回来了。所以压根儿不用在意这一点货款的事儿。仁德堂除非要关门倒闭,否则以仁德堂的行事风格,是绝不可能贪了她那份货款的。 细节商定,两人便拟了契书,灵素相信这些药以后只会越卖越好。 然而就是卖的好也没用。灵素叹了口气。 如今药都是她一人所制,能做出来的药丸,量就那么点,委实不大。 送走伊掌柜和寄奴,灵素找了兄妹们来商议,看看怎么解决人手的问题。 找外人还得防着,毕竟家里情况有点特殊,按理说就她们家现在的经济条件,买几个下人不是问题,可无论是猴哥,还是七寻、灵素,压根儿就没有想找人伺候的想法,都是自己动手非衣足食的行事风格。 而灵玉和公玉明溪则是因为家中的秘密太多,有外人在不方便,因此也没提起雇佣或者买下人的事。 要守住药方,找外人肯定有风险,其实就就他家这个情况,哪怕买签了死契的下人回来都不合适。 再则,且不说自家人的秘密不能叫人发现,只说住的地方,就这三间草屋,那买了人回来,暂时也没地方给人住的啊? 公玉明溪便道:“等明春咱们建新宅时,多建些房舍,把咱们自家人生活的地方和仆人分开,如此既不怕来了人没地方住,对咱们一家人影响也不会太大,界时再买人也不迟。” 七寻听到“买人”这两个字,感觉有点不适,对她而言,把人当成商品买卖,有点冲击三观。这真的触碰到她的底线了。 即便随遇而安,到哪个山头唱哪个歌,但有些底线也是不能丢弃的。 你不能嘴上说着我热爱自由平等并以曾经生活在那个时代为荣,一转眼成了特权阶级,就把人口买卖当成天经地义,还说世情如此我们不应该挑战社会规则,仆人有点自我意识和想法你都觉得他不够本份不够忠心就应该生死系于主人你,为你疯为你狂为你咣咣撞大墙后,你还一脸恬不知耻的表示相比本地土著我对他们已经够好了,这都踏马的都是什么混帐逻辑! 上辈子她家那么富有,也不过就是雇用保姆和生活助理,不住家的,人家到点就下班,对个人生活的渗透其实不大,彼此都有留有足够的空间。 七寻知道,娘也罢,三姐和五妹也罢,和她生活的时代不同,接受的教育不同,形成的价值观念不同,对事物的认知自然也不同。 尤其是娘和小五,出身顶级豪门,过的本来就是奴仆成群的生活。对她们而言,买卖人口和买卖首饰衣衫一样再正常不过。 她们天生就是那样活着的,这不是她们的错。 至于二哥,曾经的人家,物种都不同嘛,不可强求。在他眼里,可能人和路边的草,树洞里的蚂蚁没有任何区别。 但自己也没有错。 这一刻,七寻突然有点寂寞。 虽然两世为人,寂寞这个小妖精拜访她的时间不多。 然而生而为人,有些东西总该坚持的,即便不能改变别人,至少我也可以不改变我自己。 生而为人,怎么能成为任人买卖的商品?今日你买卖别人,焉知他日别人不会买卖你? 也许对于权势富贵都不缺的人而言,仆从奴隶,等同牲畜,不过都是财产罢了。 然而七寻觉得,对人而言,人只是人,也只能是人! 雇用它不香吗? “娘,”七寻一脸郑重的看着公玉明溪和兄姐妹,“我家可以不买卖人口吗?人,不应该论为牲畜,任人买卖!” 母子几个听了这话,一时愕然。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小寻,此刻的她,眼神中的坚持让人动容。 他们这才想起来,他们看过的那些视频。 对小寻来说,买卖人口,大概是最严重的犯罪。 而她上辈子的职业,维护的,为之奋斗的,可能正是那些,他们现在讨论着的,要买卖的那些人啊。而那些人,是她的信仰。 第一百四十六章节 有点心疼 公玉明溪突然就有点心疼。 一个人,假如连自己的最亲的血脉相连的家人,都无法在思想上认同她......她离开曾经熟悉的时空,莫名闯入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这世上没有人是她的同类,她如此格格不入,那该是何等的孤独? 她努力,她淘气,她天马行空的嬉闹着过每一天,但是她一点一滴,一直在坚持着做她想做的事。 然而却是他们这些家人,突然抽掉到她想做的事情的基石。 她打算买人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两辈子她都是这么生活的。京城的老宅里,还有老仆一家人呢。 然而作为小寻的母亲,她不该不想多一些。 这孩子,终究同他们,是不一样的啊。 公玉明溪摸了摸七寻的头,一瞬间就做了解决:“好,咱们不买人。以后也绝不买。需要人手,还有很多可以解决的办法。” 灵玉和灵素也回过神来,灵玉道:“咱们雇人就是了,村里闲着的人多着呢。三姐姐还可以从村里的几姓人家,各挑些孩童,打小教着,都知根知底的,他们家在这里,祖祖辈辈的根都在这里,不怕以后背叛。” 宗族的力量,在这个时代,有时候那是真的比国家律法还有用。 只是这样做的缺点,那就是需要时间。 人手的问题,一时半会儿的,还真没办法解决。 灵素笑道:“十六岁以下的吧,年龄大点,上手更快些,一些简单的事情,如分捡药材,他们识得药材后马上就能做。可学医不识字也不成,界时还得劳烦娘,再教他们识字。” 这事公玉明溪很乐意干。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七寻:...... 她以为还得费点力气说服她娘呢,没想到她一口答应不说,姐姐妹妹也没提出异议,还把人手问题给解决了。 虽然买人更简单,但显然教授村里的孩子们医术,好处更多。 被选上的孩子以后有了养家糊口的本事,村里人还得感激。将来三姐开个药园子,照顾药园的人都有了。 三姐若想在外传授医术,她的年纪和性别,就是个大问题,但在晏家村就不一样了,这些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晏爹打小在京城长大,祖父是京官,哪怕他姓晏,村人眼中,他也是官家子弟,是有学问的人。 他又考中秀才举人,在村里地位特殊,村里人本就信服他们家,而三姐治好了老太爷的风湿病,左家阿爷也就她给看好了,这一段时间,村里人有了小灾小病的来找她,就没有看不好的。 大雪过后最冷的那几天,灵素还熬了驱寒汤给集中在一起的孤寡老弱幼送了去,结果那么冷的天,恁是一个生病的都没有。 如今她要说在村里招收学徒,村里人只怕恨不得孩子被选上,哪个会在意她是个女娃,年纪还小? 对平头百姓而言,落了实惠,才是最重要的。 七寻说不感动是假的,大概也惟有血脉相边的亲人,才会对她时不时的龟毛,无限包容了。 她不是不知道,人口买卖不是个人的问题,是制度问题。 在大夏,这是合法的生意。但既然她觉得这事儿不对,不该如此,那她就想做些什么,哪怕只是她一个人的坚持呢? 所幸,她的家人并没因此觉得她多事,而是无条件的支持。 公玉明溪是个想到就做的性子,当即就让猴哥去族长那里说一声,灵素要挑学徒的事。 猴哥得令去了,不想这一去,直到快晚膳时方回。 一家人还以为有什么变故呢,谁知猴哥心情还不错,道:“我去族长爷爷家一说,老族长可高兴了,当即就把几姓的主事人都找了来,大家伙都挺高兴。刘家族长还说了,明儿就把适龄的都集中起来,让三妹妹只管去挑。还问要不要女娃娃呢。我一听,那当然得要呀,三妹妹是女孩儿嘛,身边有几个女孩儿,更方便些。” 这事儿办的可真是好。 先前公玉明溪就忘了交待他,女孩儿也要选几个。 事实上,她觉得,选女孩子比选男娃更重要。 实在是,这个时代的女医,真的太少太少了。 如此的后果就是,世间多少女子生病,只能硬生生的抗着,能不能好,全靠命! 哪怕只是多一个合格的女医呢?都能拯救多少女子的性命。 这下子,不只老娘,就是灵素和灵玉、七寻,都把猴哥给银夸了一把。 哎哟妈呀,这可真不容易,第一次不是因为他是齐天大圣,不是因为他能打被夸呢,最重要提,还是全家一起夸!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是全家一起夸一起夸一起夸! 猴哥高兴坏了,心里得意的很。 “俺老......俺公玉昊办事,那还有错的?” 一句俺老孙差点冲出口。 公玉明溪一下子就被儿子傲娇的小模样给萌到了,狠狠的撸了一把他的头,心道,以后还得多夸夸儿子,他再神仙,也是个孩子啊。 有点明白,为什么小寻说她二哥,是多少人心中永远的少年了。 灵玉也抿了嘴笑,这次没怼她二哥,难得热情的表示,累着二哥了,我去给你做晚膳去。 吓着猴哥的不是他五妹妹开天劈地的热情,是那句要给他做晚膳的话。 别人还罢了,真的,小五做的菜,那能吃吗? 七寻幸这乐祸的笑,关键时刻,还是灵素厚道,她一把按住欢欢喜喜要起身的灵玉,道:“二哥是为了我的事跑腿的,当然得我给他做饭了。我给二哥做水蜜桃酸奶布丁,二哥可好?” 水蜜桃酸奶是猴哥目前的最爱。 猴哥松了口气的同时,连忙点头:“好,就吃这个。” 猴哥这回悟了,能让家里的老娘和宝贝妹妹们同时高兴的,惟有女子事。只要对天下女子好的事,她们一准儿高兴。 这种事情,以后得多办几件。 灵素抿了嘴笑:“咱们今儿晚上吃火锅吧,大冷天的吃这个最好,再榨几杯果汁,给娘上一小坛子酒,吃完咱们也不干别的,陪娘打麻将。” 公玉明溪对此安排很满意。 这都多少天没打麻将了。别说,还挺怀念。 不过说起打麻将,就想起昊儿的零花钱,想起零花钱,就想起他的小金库。 公玉明溪瞥了猴哥一眼,猴哥顿时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忙往外跑:“三妹,我给你烧火去。” 第一百四十七章节 干翻晏家美猴王,走向人生巅峰 七寻跟在后面喊:“二哥,都说了晚上吃火锅,还烧什么火?鸡底汤都有现成的啊,你应该说去取炭火!” 猴哥:......小寻一点都不可爱了。 公玉明溪看着满血复活的七寻,也是失笑。 刚才这孩子的样子,给她内心带来的震憾,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她不是真的没心没肺,好似全无忧愁,只是,能入她心的人或事不多,能确碰她底线的事情,之前没遇上罢了。 但有些事情,还是得说清楚,一家人,不能因为别的,心存了隔阂,何况他们这一家人啊,和常人不同,大概除了小寻,都有那么些说不得的过去。 公玉明溪担了七寻的手,柔声道:“既是你看不得这买卖人口的事,有一件事,需得和你说清楚。” “咱家在京城有一房老仆,那是你外祖父以前长随,叫公玉长青,他家是公玉氏的世仆,往上数四五代人,都在为公玉氏做事,就是姓,都是公玉氏赐姓,和别人是不一样的。连我,都得叫他一声长青叔,你们往后见了,也得称他一声长青爷爷。” “娘,您怎和突然提这个?” 公玉明溪揉了揉她的头,笑道:“且听我说完。” 七寻点头。 “他和老伴有一个儿子,叫公玉琼,小字玉京,这名字,还是我起的呢,你玉京叔比我还小六岁,算起来,如今也有二十三岁了,我打小把他当弟弟一般。他学过医,是你外祖父手把手教的。将来若去京城,还能帮上素儿的忙。你和昊儿承嗣公玉,京城公玉氏的家业,将来都是你们两的,因此这房人,按说也该你和昊儿做主,但娘还是要说,他们和我们家,情份不是主仆那么简单,那是家人。他们又代我和你祖父守着京城公玉氏的宅子这么些年,是不能轻易打发的。即便是要放身契,也得好好与他们说,不能叫他们伤了心。” 七寻歉然的看着公玉明溪:“娘,是我的不是,我不该因为自己的一些价值观念,就去强求你们也如我一般。再说,我只是反对买卖人口,但不是说,我就不能容忍家中的老仆存在,这是两回事儿。” 公玉明溪摆手:“不,你做的对。” 灵玉就在边上笑道:“这有什么可烦愁的?就是放了长青爷爷一家的身契,咱家又不是不能用他们,雇佣就是了。长辈们身边的人,原也该敬着些,放了身契后,便当亲戚处着吧。只要他们一家愿意,还在咱们家做事也成呀。那些世家大族,用人又不是都是用下人,族里帮着理事的,且多着呢。说句难听的,外祖家如今又没人,凡事都是二哥和四姐姐说了算,若那位玉京叔人不错,能力也不错,他又学过医,三姐姐手上少不了事情要他帮忙的。就是四姐姐,她这么些日子,手上都漏出来多少生意了?还愁他们一家人没个出路?他们家是公玉氏赐姓,将来记成旁枝也未为不可。娘既没把他们当下人,而是视若家人,那我们自是也要敬着的。” 七寻听了心里的歉疚才少些。 她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人家多少代给你家服务,结果你说不用就不用了,反手把人扔过了墙,这和抛弃有什么区别?这种世代的老仆,说实话,真要放出去,要是没本事的,都不一定活得下来。 放出去可以,但你首先得把人家以后的生活给安排好。 她是反对买卖人口,又不是反对用人。 灵玉的建议就挺好的。 果然林妹妹就是林妹妹啊,人情世故上,她其实比谁都通透。 等灵素和猴哥把火锅的食材都准备好,一家人坐在炕上,围着炕桌涮锅子,外面寒风吼吼,屋里却暖洋洋的,再喝上两杯小酒,一家人都觉得,再没有比这更美的小日子了。 晚上打麻将时,猴哥因为害怕老娘要他交待那一千两偷藏的私房,十分有眼色的主动输了十几两,这几乎是他明面上的零花钱的全部了。 果然,一晚上都在赢钱的老娘心情美美的,把前些日子专门针对他的那刻意慈祥的笑都收了。猴哥提了这么些日子的心总算放下。 一千两银子的事,在老娘那里,就算是过去啦。 至于以后不藏小金库,这是不可能的,一辈子都不可能的。 但必须要藏的再隐秘点。并且连妹妹们,也绝不能叫知道,省得谁再说漏了嘴,害他又得胆颤心惊一场。 好吧,虽然上回,说漏嘴的,是他自己! 总之老娘高兴了,银子的事情了结了,猴哥感觉又行了。 七寻还想美美睡一觉呢,结果被她亲爱的大圣哥哥给拎着出了门,临行前,只交待了一句要进山,且得几天才回。 这半夜三更的,外面的寒风能冻死个人,哪怕自己现在有灵气护体,这点冷还不至于受不住,但,有一种冷叫我感觉我冷。 七寻差点被她大圣哥哥给气死。 “二哥二哥,放开我,我要死了。” 被拎着衣领,脖子要勒断啦。 猴哥嗤笑:“那我放下,你自己飞?” 飞呀? 还挺有吸引力的,想尝试。 可惜她目前的修为,还支持不了这样的野心。 但好想知道飞行的感觉。 七寻和她大圣哥哥打商量:“要不二哥你背着我?” 拎这个动作,伤害性不大,侮辱性太强,七寻哼哼,表示她也是有尊严的人。 猴哥想了想,拎着七寻的手一甩,就把她给扔后背上了。 这半空中的,七寻吓的差点尖叫。 太吓人了有没有? 修为底就没有人权吗? 总有一天,她要拳打临江纨绔,脚踩京城权贵,干翻晏家美猴王,从此走向人生巅峰! 猴哥:...... 洗洗睡吧,梦里什么都有。 趴在猴哥背上,抱着他的脖子还挺有安全感。 两人在在低空中飞行,头顶是璀璨星河,脚下是幽暗丛林,偶尔有山林中飞鸟虫兽发出小夜曲,这样的夜,有一种无以言喻的静美。 七寻原本还想问问她大圣哥哥,这大半夜的要带她去哪,结果被这静夜的美景还有星河下飞行的新奇体验吸引,竟是忘了问。 她抬头看着满天繁星,不禁道:“若是哪天,能在星河中徜徉,该有多好。” 不是乘坐飞船,只凭自己。 一个人在星河中流浪,大概是人类所能想到的,最极致的浪漫吧。 第一百四十八章节 地下秘所 浪漫不浪漫的,猴哥不知道,一定要说的话,大概从混沌石中出世后,在花果山的日子,与他而言,也可算是浪漫的吧? 自由而快乐,无忧又无虑。 再后来畅游过深海,纵横过仙界,美景太多,而经历实在不够美好。 猴哥很少去想那些。 女孩儿想的就是多。 但女孩子儿是自己的妹妹......那多想些也无防。 “徜徉星河现在是指望不上了,这辈子都未必指望得上了。但听辛若暇说,过了东泽森林,往东便是无边海。海底世界亦美仑美奂,且更为神奇,以后带你们去看看。” 海底世界啊。 她上辈子乘过潜艇,自然见识过海底世界的静暗幽美。 但是,真正身临其境的感觉,应该更加神奇美好。 七寻连忙猛点头,结果一不小心,磕到了她大圣哥哥的后脑壳上。 猴哥头铁,自无感觉,七寻被碰的差点掉眼泪。 你看,想浪漫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约莫飞了半个时辰,两人已越过无数山头,抵达了东泽森林的深处。 猴哥背着七寻,在一处极大的山谷中落下。 明明已经是深冬了,这片山谷却温暖如春。 七寻惊讶道:“这里也太漂亮了吧?东泽竟然有这样的地方?” 山俗中不知名的野花遍地,和其它地方的深冬之景不同,这里的树木葱葱郁郁,身处其中,似乎一下子便由风雨飘零的深冬,穿越到了繁花似锦的春夏。 树林和天空中飞鸟自由的飞翔,地上亦不时见小动物撒野般翻滚嬉闹。 才是月初,天上的月亮只如牙线儿那么细,即便星光再璀璨,也不该看的这般清楚。 这里的夜,比外面要亮不少。 “二哥,你什么时候发现这里的?这里,感觉和外面不大一样。” 似乎呼吸一下,都觉得身心舒畅。 猴哥笑道:“不是说要带你到东泽林修炼的吗?前些天夜里没事,我出来找灵气充盈之所,无意中发现的这里。” 其实之前他和三妹妹几乎跑遍了了半个东泽森林,甚至这地方也曾来过,因为这里的灵气还不错,所以他有留意过,还想着等娘和妹妹们引灵入体后,带她们来这里修炼。没想到,前几天来时,就发现了这里的不同,探查之下,竟然找到了这么一大片隐密的山谷。 这里,寻常人是无法发现的,应该是被一处天然阵法掩藏了真迹。 他若不是上次听李县令和小寻谈话,有所感悟,无意中突破了大宗师境,虽然能感觉到这里不同,但也不会轻易发现这山俗的真相。 “要不是之前突破了大宗师境,即便是我,也无法看清这山谷的真容。应该是被一处天然阵法掩住,这里与外界,是隔绝的,所以这里其实和外界,同是夜晚,也是不一样的。” “二哥懂阵法?不是,二哥你什么时候突破大宗师境了?” 至于阵法,想学!遇上自己未曾涉及的新知识领域,她就有一种想了解的欲/望。 猴哥翻了个白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小寻你这么问,显得你哥我除了能打一无是处好吗?至于大宗师境之事,猴哥觉得,大宗师而已,这有什么好提的? 他冷哼了一声,指了指自己的眼:“能看清一切虚妄的火眼金睛。所以我为什么要懂阵法?” 七寻:......行吧,人家这是天生的,天道宠儿,羡慕不来! 有些人的起点,就已经是你永远无法企及的终点。 每当她的亲哥兼偶像凡尔赛了,七寻总有一种自己竟然和她亲哥格格不入的小烦恼。 不过,咱输人不输阵,谁还不是个小宝贝了?谁还不会小傲娇了?我上辈子也是凡尔赛了一辈子的人! 你是我偶像不假,但在凡尔赛这个问题上,我也不能服输。 七寻假假一笑,明赞暗踩:“二哥的火睛金睛果然名不虚传呢。不过虚妄之眼固然可以看破真相,但也太被动了。凡事能主动,才能占先机。要是学会阵法,即便没有金眼金睛,也可以破阵,最重要的是,还能创造阵法。化被动为主动!” 呵呵,小寻这就是嫉妒我。猴哥表示他不是个爱计较的人。 “那要不,我们先出去,等你学会阵法,咱们不用火眼金睛,咱凭实力进来?” 七寻:...... 还是计较了啊。 她大圣哥哥有时候真不可爱! 两人斗了几句嘴,这才开始办正事。 猴哥把她带入一处山洞中。 让七寻意外的是,从入口一路往下,溶洞里的温度,竟然比外面还要高一些。 而溶洞的岩壁上,长着一种可以发光的如雪莲一般的玉色花朵,有时候是成片的一大片,有时候只零星几朵,有的大如面盆,有的小如杯盏。 这些玉色岩壁花朵,壁灯一般,柔和的光亮,有如月华,让溶洞的能见度足够视物。 溶洞狭长,两人在洞中说话,回响声还挺大,要不是有猴哥在身边,七寻还有点小惴惴。 “二哥,这洞中有什么?” “灵液池。” 七寻:......!!! 其实猴哥一开始发现这里的时候,也很纳闷,尤其是那足十平见方的灵液池,里面有这么好的东西,之前竟然没有人发现? 他可不信,东泽森林这么大片,延绵数百公里的地方,里面的灵气固然不算太充盈,但也比森林外要好的多,为什么竟然没有人探索。 后来他才想明白。 即便同是大宗师境,他的神魂神识,也远强过那些大宗师,哪怕他因为现在凡人之躯的原因神魂自我封印,但也不是大宗师,甚至武尊能比的。至于武圣,猴哥觉得,或许仅凭他现在的神魂解封程度,就未必比武圣弱。 武尊武圣境的人未必就没有探查过东泽森林,只是没有发现罢了。 而东泽森林的这点稀薄灵气,对他们来说,委实没有占据的意义。 相比东泽森林,大夏北部,极东,南部,西部,都有原始丛林,那些无人生活的区域,应该才是灵气最好的地方。 第一百四十九章节 息壤 东泽森林与之相比,还真算不得好地方,这才是东泽森林这偌大一片地方,并无修行者在此的原因了。 现在这地方被他发现了,简直就是天赐之所。 哪怕不在这里修炼,光这片灵液池的灵液,就足够他们家人初步修炼之用。 而且猴哥怀疑,这么个地方,宝物应该绝不止灵液这么简单。 只是上次他因为怕家人担心,要在天亮之前赶回去,所以并未太多探查,而他还真不怕这地儿被人发现,连灵液都没收便直接回了家。 这次刚好带小寻来修炼,顺便探查一下。 过几天就是三妹妹的拜师晏,界时刚好赶回去参加,说不定发现凡人体质可以用的,或者能延年益寿的宝物,还能给三妹妹当成拜师礼。那可就太体面了。 毕竟陈老头子人还不错。 当然,要是有这样的宝物,自家老太爷也能用上。 他深悔自己上辈子,为什么就不知道存点好东西呢? 仙界之物,随便哪个,放到现下都是人间至宝啊。放出去,大概都能把大夏隐世不出的武圣给炸出一批来。 而他,除了蟠桃,还有一些花果山自产的灵果,啥收藏也没有。关键是,西王母蟠桃晏所用的那种仙庭蟠桃树结的蟠桃,还都被他给祸祸了,正经现在一个也没有。 当然,他吃完后,随手扔下的桃核还是有几个的。 相比起人家小寻的空间里啥都有,猴哥顿时就觉得自己是个穷比。 想到要找宝物收着,猴哥终于想起他吃完后,随手扔的蟠桃核,就问七寻:“小寻你的空间不是能种植吗?我这里有蟠桃核,要不种一下试试?” 小寻空间里的水果,大多交给他收着呢,无聊的时候,他经常摸一个出来吃着玩儿。 要说这些果子里所含的灵气,不比他花果山的产的灵果强。但让猴哥意外的是,其中有几种果子,他吃完后,竟觉得身体的本源被强化,那是一种虽淡,却也存在的天地先天无属性本源之气。难得的是,十分温和。 这就让猴哥惊喜了。 天长日久,若时时服用,对身体的改造,简单不下服用先天至宝的效果。当然,这是个渐进的过程,可能会十分漫长,所以量得够大。 若是别人,想时时服用,还是问题。 可小寻不一样啊。她的空间可以种植。那所需要的源源不断的供给,就不是问题了。 当然,因为修为的问题,只怕小寻自己其实都不知道那几样果子的特别。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猴哥觉得小寻的空间,说不定还真能种出蟠桃来。 要知道蟠桃之所以为天庭第一果,就是因为,蟠桃中蕴含着先天太乙木灵之气。 小寻被猴哥问的一愣,说寻宝呢,咋突然问种地的事儿? “之前二哥你给我们吃的蟠桃,桃核我都留着呢,前些天空间能用后,我便把桃核都收了,并且种下了。” 虽然人不能进,但可以用意念操作,收取东西。 只是,每用一次,对精神力的消耗不小,时间略久一点,就会头疼而已。 但好处是,经常便用精神力,以前还只是感觉自己头脑越发清明,有了修为后,便感觉到,这是她精神力有了增长。 猴哥摇头:“不是那种,是真正的仙庭蟠桃核。我觉得你的空间有点不一样,或许真能种出真正的蟠桃来。” 七寻倒没问她的空间有什么不一样,对她来说,空间里的水果,其实还不如她大圣哥花果山的果子灵气多呢,虽然相差也不大。 她关心的是:“二哥,你还有仙界蟠桃?那咋不拿出来给我们尝尝嘛?难不成是因为我们的肉体凡体承受不了?” 猴哥觉得,和他家小寻在一起,他的眼珠子都灵活了许多,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后。 这孩子就爱想太多。 他要是有,不早拿出来了? 当然,他看得上眼的,从仙庭里偷的蟠桃,那都是年份最久的果子,还真不是凡人能食用的。 猴哥道:“想什么呢想什么呢?那玩意儿就是多,上辈子也早进了我的肚子了。我说的是桃核,我以前吃了随手扔进空间里的,后来我花果山的桃子,就是这些桃核种出来的。” 见七寻瞬间没了兴趣,猴哥哼笑道:“没见识!仙庭的蟠桃,能和花果山种出来的一样吗?别看花果山的蟠桃也是这仙庭的蟠桃核种出来的,但区别大了。” “虽说我花果山自己种的蟠桃所含灵气极足,味道也不错,但和天庭的蟠桃比,没了最重要的先天太乙青木之气,那也就只是好些的灵果而已。先天乙木气,才是蟠桃能助长生的根本。” 七寻听了这话,就更纳闷了:“不是,二哥你的花果山都种不出蕴含先天太乙青木之气的蟠桃,我那个空间,肯定也种不出来呀。” 花果山虽处凡间,但那是普通地界儿么?那是有着息壤混沌石,养出了猴哥的地方啊。 话说回来,要不是年少时看过两本修仙,她都不明白先天乙木之气是啥玩意儿。 猴哥只好给她解释:“你给我的果子,其中有几种,吃完后能改善身体本源,即便是在仙界,这样的至宝,也是极为罕见的。虽然你那果子,不知是年份的原因,还是种子原为凡品的原因,效果极淡,几乎感觉不出来,但确实有。如果能长期服用,对体质的改善,无可估量。尤其你我都是要走肉身成圣之路的,这果子配合九转玄功,效果更好。所以我觉得你的空间不一般,应该是蕴含天地本源之气,而能种出改善人体本源宝物的,我知道的,就只有一种宝物,息壤。我怀疑你空间的土地,含有息壤。” 七寻:!!! 即便我有空间,即便我转世重生了,即便我二哥是齐天大圣美猴王,即便我本来也是个天马行空有各种奇思妙想的人,但突然坐拥这种出于混沌,传说中女祸娘娘财产,在仙界亦是无迹无踪的先天至宝的感觉,怎么就辣么玄幻呢? 猴子他没有派逗逼来玩我,猴子他亲自来逗我了? 第一百五十章节 七寻暗暗立了个FLAG 都什么跟什么嘛。 还息壤! 猴哥一眼便瞧明白了七寻小眼神里满满的你在逗我玩的控诉,当即生气的给她后脑壳来了一巴掌。 谈正事呢,又在瞎想什么? 俺美猴王是那种不靠谱的人? 好吧,她家猴哥关键时刻还是特别靠谱的。 七寻.......被一巴掌拍醒的七寻就有那么亿点点惊喜。 息壤啊! “二哥,快,把蟠桃核给我,我现在就种!” 可以让人长生的仙桃啊! “要是真种出来,那咱们全家是不是都能长生不老了?” 谁还没个长生梦? 但我和别不同的是,现在,我的梦想,它有实现的可能了! 猴哥:...... 他家小寻没别的毛病,就是总爱想太多。 他能感受这片大陆天地规则,长生是不可能长生的,即便是现在最顶级修为的武圣,可能也只有千年的寿数,这还是在天地压制,他们不能轻易动用修为的基础上。 除非有一天天地大变,天道规则更改,这片天地能承受修为更强大的修士,甚至仙。 再说了,就算可以长生,也得修为达到支撑寿数的要求。 而足以使人长生的蟠桃,是有年份要求的。 那得是九千年一熟的蟠桃。 且不说能结九千年一熟的蟠桃树得长多久,长成了,它还得有个花期不是?花落果生,不得还有这成熟期九千年?! 呵呵。 就咱家人现在这修行的环境,那能等到那会吗? 非资质不行,而是天地不允。 多么简单的逻辑,七寻被她猴哥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给看清醒了。 她都怀疑是不是自己这辈子智商下降了。 (公玉明溪及始皇陛下双双表示:我们不背这锅!) 果然贪心有降智效果啊,七寻摇头一叹,非常阿Q的想,就算立地成仙不行,人家那也是仙界出身的仙果,再是沦落凡尘,但人家的格调在那呢。 再不济,不是还有美味这个优点么? 总之,种还是要种的。 大圣哥哥都说了自己空间可能有点特殊啦,也许真能种出有先天乙木之气的蟠桃呢?先天太乙青木之气啊,一听就特别高大尚! 即便不能立地成仙,从此长生,但改善体质,提升修道资质,延年益寿,还是可以做到的。她种的凡间水果都可以,没道理真正的仙界蟠桃却不行。 “二哥,桃核给我,我现在就种。” 猴哥点头,从空间里拿出几个青玉一般的桃核,给了七寻,还叮嘱道:“先种下,一会儿用灵液池的水浇灌。” “会不会有点太奢侈了?” 这孩子竟然还懂节约了? 猴哥白了她一眼:“傻不傻?在这方天地,灵液固然难得,但这蟠桃要是真种出来,哪怕是一年结果,也比这灵液要强。灵液只是增加修行的灵气,含有先天太乙青木之气的灵果,却能提升资质。与九转玄功相得彰益。更何况,我们要走的是肉/身之道,对灵气的依赖本来就不高,所以有什么好舍不得的?” 修行的事情,当然得听猴哥的。 七寻赶紧在空间里挑了个最好的位置,把几颗桃核,挑了两个种了下去。 她也不敢全种了,这万一要是种不活呢? 要知道,猴哥给她的,肯定是最好的蟠桃果的核,要不然他也不会收了两辈子,这是用一个少一个啊。 其实,哪怕是在仙界,这最高年份的蟠桃果核,也算是至宝了。 七寻暗暗立了个FLAG,将来我吃一颗扔一颗,吃了果肉后剩下的桃核,我给打扮打扮,给我爹当健身球! 两人没走多久,便到了灵液池所在之处。 那约十平见方的灵液池上,灵气凝雾,飘飘渺渺,四周是岩壁上的玉色花朵发出的微光,让人有一种身临仙境的感觉。 七寻只觉得全身的每一个毛孔似乎都打开了,那种从内而外的舒爽感觉,让人沉迷。 这就是灵气充盈的感觉吗? 只是,这灵液池也很神奇,明明并无东西阻隔,但只有接近池周一米左右的范围内,才能感受到这浓郁的灵气。 哪怕从来没对什么有过太强贪念的七寻,此时都有些逼不及待:“二哥,我们快把这些灵液装起来。” “急什么?我们往里先查探一番,回头你在这里先修炼,等修炼完了,再收不迟。对了小七,你有收这些灵液的东西吗?” 有倒是有的,但问题是,普通的桶和瓶子,能封住灵气不溢散吗? 猴哥一想:“要不在你空间的地上,挖一个水池,直接把这些灵液装进去?这些灵液说不定对你的空间也有些好处,放进去未必会溢散。不过,用处或许不大,毕竟你的空间地方不小,这些灵液进去,就如水滴入海。聊胜于无吧。” 七寻:...... 果然,人的眼界不一样,心胸不一样,对宝物的认知,对物品的价值估算,就不一样。 这些灵液对她而言,那就是天降横财,而我大圣哥他果然是连蟠桃都是吃一口扔一个存在,这些灵液,他竟然让她直接收空间里用以提升空间灵气浓度! 这一比,刚才让她给桃核浇点水怎么了?不是基操么? 算了,不想这个,猴哥看到她视频里的跑车,知道她空间里也有收着,只是暂时因为精神力不足,无法取出时,还兴奋的让她以后取出来,送他一辆开着玩呢。 对猴哥来说,开起来风驰电掣的跑车和看起来就硬朗霸气的越野,比之法宝,他可能更喜欢车而非法宝。 仙舟什么的,还能比他一个筋斗云快?然而跑车多么炫酷?非常符合大圣他那拉风的审美。 七寻现在真身进不了空间,只能通过意念控制物品收纳,别看这灵液池只有十平大小,但里面的灵液其实不少。 这可是个大工程,她现在的精神力,未必能支撑。何况还得先挖池子呢。 七寻想了一下,等她在这修炼完,还是拿些桶出来,把灵液收上来后,让她大圣哥哥先收他空间里,至于池子,她慢慢挖吧。 挖好再让她大圣哥哥把灵液交给她,每天倒一点,没个两天,也就倒完了。 两人放下灵液的事情,先继续往溶洞深处去。 结果走了不到百岁,七寻便叫了起来:“二哥,你看这岩壁上的是什么?” 第一百五十一章节 两只妖尊 一块一块的,间杂着镶嵌在岩壁上,有如美玉,只是颜色不一,其中青碧石的最多。 “灵石?” 猴哥惊讶道,他刚才还真没太注意两侧的岩壁,而是在探查这些溶洞的分布。 他真没想到,这里竟然会出现灵石。 这个地方,有古怪啊。 按理说,这片天地的灵气浓度,绝对催生不出灵石这等东西。 灵石即便在他那会儿,也是仙凡两界的通用货币,虽然比之仙元石要差的多,但无论是在凡间还是天庭,灵石都是可用于修炼的东西。 灵石的好处是,神仙和凡人修士皆能用,而仙元石唯有有仙身可用。所以,作为货币的功能,灵石反而比仙元石的流通更广。 若论灵气,灵石固然没有灵液的灵气更醇厚温和,但胜在它量大啊。 灵液只有那么一池,灵石的话,就他目前查看的这些岩壁上,就有不少。 这片山中腹地,说不定还是处大灵石矿。若非那天然大阵把这处空间与世隔绝成一处小秘境山谷,这地儿早就被当世最强者占了,也轮不到他来捡这个漏。 想想倒也是,若无品质高的灵矿,是不可能催生出灵液池的。 之前也是他没有多想。 猴哥摸了摸那些灵石,感受了一下灵石中的灵气,比较杂,成色不算好,但能形成灵液池,虽然那灵液池不算大,可这里肯定有更高品质的灵石。 七寻还想挖,被猴哥拉着走了:“去四周看一看,应该会有品质更纯净的灵石,这些只是最差的,费那个劲挖它干嘛?” 七寻当即就扔下这里的灵石跟猴哥往更深处去。 “等找到最好的,弄些回去,给娘和三姐姐、小五,做上几套首饰。世间最美的美玉,感觉也比不上这灵石漂亮。” 猴哥:...... 这是要把钱顶在头上? 搞不懂你们女孩儿都是什么奇怪的想法。 猴哥懒得理会七寻那不靠谱的心思,他寻思的是,按理说,即便有灵液池成形的灵矿,正常而言,灵液池也应该形成在在灵矿脉中心,灵气汇聚之处。 而刚才的那个灵液池,明显是在外围。 这很不合理。 若无意外,这所灵矿的中心交汇之地,应该还有更大的灵液池才对,如果运气足够好,说不定还能找到千年灵乳。 至于刚才发现的那处灵液池,应该是些小灵脉的交汇处。 如此看来,这处灵矿,绝对大的惊人。 想到这里,连猴哥这种对宝物其实没什么执念的人,都有些小激动。 毕竟他不需要,家里人还需要呢。 他赶紧的运用火眼金睛神通,开始探查起这里的地脉。顺着灵气的浓淡,开始追寻灵脉中心,在眼睛累到产生痛感时,终于发现了大致的方位。 闭了闭眼睛,伸手揉了揉,直到感觉眼睛舒服了些,猴哥才拉上七寻,往发现之地跑去。 这次用的时间比较长,即便以猴哥的速度,也用了大约半个时辰才临近目的地。但还没到地方,猴哥就停了下来,运起金睛神通,看了一眼后,瞬间释放出了他最强的精神力。 但相比强大的猴哥,才刚踏入修行路的七寻,简直弱爆了,哪怕猴哥在释放精神力的第一时间便护住了七寻,但七寻还是感觉到了无比恐怖的压力,差点给跪了:“哥......救命啊。” 你能对你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妹妹的实力有点数吗? 猴哥:...... 七寻感觉自己差点被压成肉饼,这种体验真是难受而漫长,但其实也只是极短的一瞬间,在七寻出声后,猴哥就收了精神威压。 “二哥,怎么了?” 感觉到呼吸顺畅后,七寻赶紧问道。 她二哥不会无缘无故的动用精神威压的。 猴哥无所谓的道:“发现了点东西。” “什么?” “实力还算不错的小妖。” 继有修行者之后,又有妖了? 我明明只想来种田搞基建的,但世界太狗,生生逼的我要走东方玄幻修仙流! 其实一开始我是拒绝的,后来......真香。 洗筋伐髓后,感觉整个人都变美了呢。 “什么修为?” “大宗师境以上,应该达到了武尊境。两只。” 七寻:......! 大师兄,你清醒点,你现在才大宗师境啊。 然后你告诉你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亲亲小四妹,有武尊境的妖,还小妖!还两只! 麻麻,世界好危险,我想回家! 被亲亲小四妹以谴责的眼神看着,猴哥一点也没反省,翻了个白眼后,以神魂之力在七寻身周画了个火圈:“在这待着,虽然你能自己走出去,但武圣来了也未必能攻进来。不过为了你的小命着想,除了我,谁来你也别出去。” 七寻给了个“大圣哥哥你放心,我又不是你师傅那叨叨鬼,事关生命,我对自己特别有逼数”的你懂的眼神。 猴哥:...... 算了,自己亲妹,忍了。 猴哥很快消失,七寻有些无聊的站在圈子里,她倒是不担心她猴哥,别看她猴哥现在才刚突破大宗师境,但她猴哥那是一般的大宗师境吗? 既然她猴哥能轻松的以小妖称呼那两只武尊境的妖,可见两只妖对她猴哥完全没威胁!没看她猴哥刚才跑走时,兴奋的样子吗? 猴哥那当然兴奋了,两只武尊境的妖不假,他可没说谎。 可问题在于,那是两只相互伤害,然后共赴了黄泉的武尊境小妖。 虽然两只妖哪怕还活着,他也可以照样捶死,但捡漏它不香吗? 倒是还有只小妖,是只小白虎,刚出生不久的样子,估计小寻会喜欢,捡回去给她养着。 她一直念叨着,想养条中华细犬呢。猴哥原还纳闷,中华细犬是啥狗子?结果小寻说,就是二郎神养的孝天犬啊。 猴哥当时就觉得他家小寻果然是小寻,就是有理想!反正万一哪天......都实现不了! 孝天犬是不可能有了,下辈子都不可能有了! 但白虎和狗也差不多吧?人家还是银白色,一看就比孝天犬高端大气上档次!(七寻:不,差别老大了。) 就它了。 原本正趴在死去的母亲尸体上呜咽的小白虎先是被威压震慑,接着又感觉到了陌生人的气息,顿时伏在地上,全身白毛炸起,抬起虎头,冲着猴哥低吼。 第一百五十二章节 有点肉疼 猴哥啧了一声。 不愧是天地神兽啊。 就这么个小东西,在他释放过威压后,竟然敢于冲他嘶吼。 虽然小寻玩笑的时候说过,白色的虎不一定是神兽,也有可能是白化病,但他确认过眼神了,这只确实是神兽血脉无疑。 对于大厦竟然会有白虎这种神兽出现,猴哥也有些惊讶。 可惜了,神兽又如何?天庭时期,四神兽照样成为别人的坐骑。 如今发现个小白虎,倒也不算什么。 他猴子不照样也成了别人的棋子? 只是他这棋子有宁有玉碎的狠劲,最后锨了棋桌! 上辈子的经历,早就让他知道,出身什么的都是虚的,行走世间,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猴哥一把拎起小白虎,冲他道:“你是神兽,生而开灵智,我知道你听得懂我的话。你愿意同我出去吗?” 见小白虎抗拒的厉害,猴哥皱了下眉。 “这里固然灵气比外界好,但这里应该只是一处与外面世界被天然阵法隔绝的小秘境,实则天地道则不全,灵气再多,你留在这里修为也很难提升。” 小白虎吼了一声。 猴哥笑道:“外面危险?你是神兽,神兽岂能怕危险?再说了,有我在,你以后跟着我混,谁敢动你?” 猴哥一直认定自己天生地养,天上人间,独一无二。但所有人都叫他妖猴,把他归划为妖,虽然原因和他是不是妖无关。但时间长了,弄得他对妖都产生了认同感。 何况,他曾经确实也是一直在众妖中混的,几个结议兄弟,皆是大妖。 再后来和小白龙,也是有点师门之情的。 因此猴哥看到这只小神兽,难得生起点怜惜之情。 他也不等小白虎回答,反正不跟他回家他也会直接拎回去。反抗基本无效,问一声纯属是为了表示,他是个尊重妖格的人。 如果不听话......你都不听我话了,我还尊重你屁的妖格,当然是打服了事。 而且边上死去的那只老白虎的皮子明显不错嘛。 关健是,体型巨大,足够他们全家一人做一件斗篷的。 做好后,给正在大厦时尚之都朝歌城的老爹和大哥各寄一件去,界时,披着白虎皮大斗篷的老爹和大哥,绝对能成为整个朝歌城最靓的仔。 收这小白虎当他小老弟,小东西便宜占大了好吗? 毕竟是开了灵智的小神兽啊,当了他小老弟,那只老虎的尸体,他就得放弃,不但放弃,还得帮着埋坑,要不然这小东西能记恨他一辈子。 他省失大了! 到手的好处不能拿,猴哥有点肉疼。 好在边上还有只与白虎同归与尽的银狼。体型比之白虎,还大些。光线之下,那银白色的皮毛流光溢彩,越发呈现出一种低调的奢华,尽显尊贵。 刚好三妹妹一直想弄些狼肉,提炼一下,做些治疗风痹之症的药丸。他进东泽森林,凡兽见了他基本上是绕着走,还真没遇上狼群。以至于三妹妹想的狼肉狼骨到现在还没影子。 还有之前说给老太爷做张狼皮褥子也没实现。好在老太爷那里有虎皮用着呢,比之狼皮只好不差。 现在有了这头大狼妖,三妹妹制药需要的狼肉是有了。而且品质更好,他只要祛除狼肉中的凶唳之气就行。 另外,除了自家一人一件斗篷外,还能给老太爷也做一件。年节间老太爷披着银狼皮斗篷出门,那就是整个晏家村最时尚的老爷爷。 猴哥是个行动力特别强的,也不管被他拎在手里的小白虎,直接收了银狼尸体后,便在地上轰了一个坑出来,把老白虎放了放进埋好,这才问一直在他手中挣扎的小白虎:“跟我走不?不跟我走的话,我再把老白虎刨出来带走,你留下?” 小白虎:!!! 要是七寻听到这话,一定会吐糟她大圣哥哥,真是食铁兽点外卖,笋到家了。 威胁人家儿子,要剥人家老娘的皮,人干事? 小白虎安慰自己,它之所以妥协,并非是怕了这个人类,完全是为了它娘能入土为安! 虽然神兽好像也没有入土为安一说? 但总它跟着走,总比让这人拿走它娘的遗蜕要强! 见小白虎决定跟他出去,猴哥哼笑了一声,小东西还挺识时务。 等猴哥再见到七寻时,顿时无语,这丫头哪有半点担心的样子? 七寻在圈子里站的无聊,也不知道她猴哥啥时候回来,干脆费了老大力气从空间里取了个懒人沙发出来,这会儿正窝在懒人沙发一边啃苹果,一边看书呢。 也不知道看的什么书,专注的样子,连猴哥回来都没发现。 “小寻,你都一点不担心哥哥我?” 猴哥表示有点受伤。 七寻这才发现她猴哥竟然回来了。 这么快? 七寻赶紧从骑子上起身,马屁十分即时的奉上:“嘿,这有什么可担心的,我二哥是谁?我二哥是齐天大圣美猴王!两个武尊小妖算什么?我二哥一口气就能吹化他们。我要是为这个担心,我那不叫关心,那是看不起我二哥!那必须不能!” 行吧,猴哥免强接受了这个马屁,还没等介绍小白虎呢,七寻就惊喜的扑了过来:“小老虎?这世上真的有白色儿的虎?二哥,它不是得白化病了吧?” 小白虎:??? 白化病是个什么鬼? 你才得病了,你全家都得病了!我是白虎,神兽白虎! 小白虎低吼一声,冲着七寻直眦牙。 听懂小白虎神兽语,是小白虎嘴中全家之一的猴哥直接给了小白虎的虎头一巴掌:“好好说话,那是我妹妹,你以后就跟着她了。” 对于这个建议,小白虎是拒绝的。那个雌性人类,那么弱,有什么资格让他小白虎跟随? 然而拒绝无用,它打不过这个人类少年! 小白虎悲愤的想着,你这个该死的人类幼崽给我等着! 等本神兽将来变强了,一定狠狠揍一顿这个可恶的人类。然后让他给自己做奴仆,方便一天揍一顿!天天揍!不求饶就一直揍! 小白虎想像着那个美好的画面,顿时感觉整个兽生都升华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节 这两真配 猴哥要是知道小白虎的YY,一定会感概一句,把它给小寻果然给对了。 这还没成小寻的小伙伴呢,就沾上了他家小寻没事爱想多的毛病。 七寻在一边听的一头雾水:“不是,二哥,这小白虎还会说话?你能听懂?” 猴哥对妹妹的态度那叫一个好,笑道:“专门给你找的,你不是一直想养孝天犬吗?这个可比孝天犬强多了,正经的神兽白虎血脉。我寻思着你养它也是一样的。他一神兽,天生开了灵智,当然能说兽语了。” 七寻:!!! 神兽白虎呀。 七寻两眼放光,要不是小白虎还在对她眦牙,她都差点扑上来RUA一把。 真的太萌了有没有? 她想养狗,不是因为她是宠物爱好者,是因为她爸曾养了只退休的军犬,那只军犬,曾经看护过她。而身为军人,对军犬是有特殊感情的。以至于对普通的狗,也有了移情。 对军人而言,军犬是战友,而非宠物。 直到这一刻,七寻才发现,她其实是个隐性毛绒绒控? 能让他家小寻两眼放光的事物不多,猴哥顿时有点小酸,哼哼,当初你听说你二哥我上辈子是猴子的时候,也是这么激动的! 不就是有点毛毛吗?谁还没有了?我的毛毛还是金色的呢,多漂亮啦。 虽然吧,这辈子是没有了。但我曾经拥有过! “竟然是神兽白虎!”接受了现实的七寻无比激动。 神话传说中的存在啊。 肉心其实已经躺平小白虎见这人类小幼崽还挺识货......啊呸,识虎,当即心情愉快的收了一直眦着的牙,屈尊纡贵的瞥了七寻一眼,然后傲娇的扭开了头。 猴哥酸道:“一只小白虎而已,有了小白虎,说不定还能找到朱雀玄武和青龙,以后都给你弄一只来!咱把四方神兽凑齐!” 七寻:......哥,我知道你厉害,但咱们是不是可以不用这么吹这么有理想?虽说没有理想和咸鱼没什么区别,可有时候当当咸鱼也挺好的。 见小白虎有点小傲娇,但七寻理解人家的傲娇,人家都是神兽了,傲娇一点怎么了? 小白虎现在虽然还在傲娇吧,那小虎头还在强行凹傲娇造型呢,但明显不再抗拒她,七寻伸手把小白虎抱在了怀中。 小白虎入怀,七寻满足了撸了几把,才想起来:“二哥,不是说有两只武尊境小妖吗?被你杀了?怎么带了只小白虎回来?” 也没听到打斗的动静啊? 难道二哥已经强到,越阶杀妖,并且还是秒杀?要不然她不会一点动静没听到,且二哥还回来的这么快。 果然不愧是她大圣哥哥,就是这么牛。 纯属捡漏的猴哥被她吹的有点心虚的咳了一声,他其实也挺遗憾自己这次又损失了一次战斗的机会呢,可这不是赶巧了么? 等他把经过一说,七寻诡异的看了她猴哥一眼。 所以说,我大圣哥果然是天道的宠儿啊。 羡慕不来! 我不嫉妒,嫉妒使人丑陋,觉得自己是个美美的小仙女的七寻表示自己的心脏是坚强的,人格是健全的,对别人的幸运之处,也是完全抱着欣慰之眼去看待的。 然后她紧紧的抱了抱自己怀中的小白虎,天道之子怎么了?他还是我哥呢,得了小白虎,还不是给我当小伙伴了?躺赢的我,才是真正的天道宠儿好么? 一瞬间就被安慰到了。 小白虎:这个人类小幼崽果然很喜欢我。一定是被我的颜值给征服了。我们神兽就是被人类喜爱啊。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抱这么紧! 不过一想到逝去的麻麻,小白虎的情绪就低落下来。 七寻感觉到了小白虎的悲伤,也有点怜惜。 这不是只普通的小兽,它是开了神智的神兽。人类有的喜怒衰乐,它一样也有。 甚至有时候,兽类的感情,比人类更纯粹。 虽然她是人,而小白虎是神兽,但有些感情,其实并无区别。 她能理解那种失去至亲的痛苦,因为经历过。 七寻安慰的揉了揉小白虎的头,从空间里取了一把水果糖,剥了一颗递到小白虎嘴里。 难过的时候吃点甜的。 小白虎顿时被安慰到了。 这个人类竟然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好吧,那是七寻上辈子用空间里产的柑橘做的柑橘糖,酸酸甜甜还带点灵气,味道确实不差。 要不是遇上小白虎,她都没想起拿出来。 她家大圣哥哥也是个对甜食情有独钟的,七寻赶紧给她大圣哥哥也递了一把,猴哥这才满意的点头。 要不是七寻反应及时,猴哥都觉得这见异思迁的小妹他不能要了。 猴哥心情一好,还把银狼的尸身拿出来让七寻看了一眼。 “啸月银狼,肉骨皮都是不错的东西,皮子给老太爷和咱家一人做一件斗篷足够了。可惜不是红色的。” 猴哥还有点遗憾,这要是红色的斗篷,多配娘和妹妹们给他做的新衣啊。 七寻摸了摸那巨大的狼尸,皮子手感确实好到爆,手过处,银白的皮毛,在光线下有如水流般起伏,即便是对穿衣打扮不怎么上心的七寻都高兴起来:“做出来肯定好看。娘肯定喜欢!到时候我们一家人穿亲子装!” 小白虎盯着银狼尸体看了几眼,便不再理会。 它没什么兔死狐悲的感觉,毕竟也是自己的仇狼呢。他一边舔着柑橘糖,一边还问猴哥:“我可以吃点狼肉吗?” “可以。”猴哥倒是无所谓,反正弄回去,除了给三妹炼药之用外,自己家人也是要吃的,这么大一只狼,小白虎现在也算是他家的虎了,吃点怎么了? 再说,这狼还是人家小白虎的娘亲干掉的呢。确切来说,他这是拿了人家小白虎的遗产! 不过进了他的口袋,当然就是他的东西了。猴哥有点强盗的想。 “别生吃了,难吃!没品味!回去我弄成美食,你再尝尝。本圣跟你说,能到我们家,你占大便宜了你知道不?能让本圣天天做美食给你吃,以后够你吹一万年的。” 猴哥特别大方的表示了一番他对小白虎的恩赐。 小白虎翻了个白眼,本神兽能去你家,你家才占了大便宜呢! 第一百五十四章节 新发现 至于美食,那是什么东西?小白虎表示疑惑。 反正这个人类答应把啸月银狼的肉给它吃就行。 猴哥也是不放心七寻,才在葬了白虎,收了狼尸后的第一时间,赶紧折返回来找小寻。 重新收起狼尸后,猴哥带上七寻和小白虎,去刚才发现小白虎的地方。 猴哥也直到这会儿,才有闲情问小白虎,这片溶洞的情况。 但小白虎出生没多久,一直被老白虎护着,别看它之前凶萌凶萌的,其实生活都不能自理呢,它对这片溶洞所知也不多。 它之所以能和猴哥正常交流,思维和人类儿童仿佛,完全是因为血脉传承的原因,人家在娘肚子里,其实就在接受血脉传承的教育了。 当然,因为他神魂还很弱,能接收的知识也很有限。 如果不是猴哥本身情况特殊,也不可能听得懂他的兽吼。 而七寻就无法和它直接用语言交流了。 小白虎吼了几声,它啥也不知道,反正它就出生在溶洞中,才出生没多久,这个不知道打哪里冒出来的啸月银狼便来攻击它娘亲。 啸月银狼亦有神兽血统,在妖兽中血脉算得尊贵,但比之神兽白虎,却不在一个档次。 虽然那只啸月银狼的修为高于白虎,但如果是白虎全盛时,啸月银狼也绝不会是白虎的对手,神兽对于妖兽有天生的血脉压制。 可惜就可惜在,啸月银狼是五阶巅峰,相于当人类的武尊巅峰境,而老白虎因为怀了小白虎的原因,修为下倒退到了五阶初期,中间隔了两个小境界的差距,且刚生产,正是白虎最虚弱的时候,否则,哪怕他只是五阶初期,啸月银狼也未必敢与白虎拼杀。 白虎本来就是产后最虚弱的时候,又得护着小白虎,啸月银狼很清楚小白虎正是白虎的弱点,便一直对小白虎下手,如此白虎有所顾忌,而啸月银狼却是全力出手,最后白虎护子心切,这才被啸月银狼重伤,但白虎也拼尽了最后的手段,杀了银狼。 猴哥听了小白虎所说的经过,也是无语,除了白虎和啸月银狼两败俱亡的一场撕杀,它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啸月银狼想占据这处溶洞,而白虎这种高傲的神兽,岂会对一只啸月银狼退让? 白虎还告诉过小白虎,这处溶洞对它很重要,如果小白虎不能在这里修炼,将来晋级会十分缓慢。外面的世界,听说灵气匮乏,根本无法满足神兽的成长需求。 这也是白虎不能让啸月银狼得呈的原因。 但白虎也告诉过小白虎,它不能一直待在这秘境地下的溶洞中,必须去外面的世界,这只是小秘境,可以短期提升修为,但天道规则不全,只能满足对灵气的需求,却无法体悟大道,这才是小白虎愿意跟着猴哥出去的原因。 毕竟它现在才是一只小幼虎,虽出生便有宗师境的实力,但它娘告诉他,人类世界亦有很多厉害的修士,他们神兽一旦出世显于人前,若无足够的实力自保,会十分危险。 而它们神兽白虎一族,如今它们母子,便是仅剩的两只白虎了。所以小白虎没了白虎娘的保护,其实是很难在人类世界中生存下去的。 小白虎想到它娘为了护着它而殒落,而今天地之间,大概只有它这一只白虎了,哪怕再小,也伤心不已,朝着埋葬白虎的坟茔前,呜咽了一声。 七寻也唯有摸摸它的虎头,以示安慰。 猴哥却是寻思着,这啸月银狼不惜身死,想要争夺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他得找找。 另外,白虎也罢,啸月银狼也罢,很可能原本并未生活在这处溶洞中的,最大的可能是两兽皆是误入此处山谷,最近才找到了这处溶洞。 否则,白虎不可能容忍啸月银狼生活在它的地盘上,啸月银狼大概率早就就成了它的盘中餐了,而不是和它同归于尽。 这么一寻思,猴哥有了危机感,只怕这处天然大阵法,会有一个特定的时间是与外界相连的。 如此,除了他能发现这里,并且以后想来就来外,其实外人也是有可能机缘巧合之下,误入此处的。 至于会不会有人凭实力发现这里,猴哥倒不担心。 一是有实力的人基本上不大可能往这里跑,二是,连他的火眼金睛,以前都没发现这里,而是突破到大宗师境后,火眼金睛再次恢复,才能看清同溶洞外的山谷秘境,这才能进入这里。 没有高明的阵法基础,别说溶洞了,就是山谷,也不可有发现。 但既然有万一的可能,猴哥就不想自己的东西被人占了便宜,所以,得赶紧把这溶洞和外面山谷中的好东西都找到,能收的就收了吧。反正被他发现了,那就是他的。 至于不能收的,那是天之不予,自然是要留给后来的有缘人的。对此猴哥倒是看的很开。 见猴哥要找宝物,小白虎倒是想起什么,冲猴哥吼了一声,猴哥便把它从七寻怀中拎了出来,扔在了肩上:“你知道一处地方?行,你给指路,要是真发现好东西,回头再给你好吃的。” 小白虎是想起它娘在发现啸月银狼往这里来后,第一时间带着他到了一个池子处,把里面的东西收了大半,放入了它的体内空间。 若不是那啸月银狼来的太快,那池子里乳白色的像是虎奶一样的东西,它娘就都给它收起来啦。 这会儿应该还剩不少。 但是大头,这会儿就在小白虎身上呢。 小白虎狡黠的想,那个大池子反正虎不说,这两个人类也会发现的,至于它娘给它收着的那些,它才不会告诉这两个人类呢。 那可是它娘给它的东西。是好东西! 几人也没走多远,绕过一处溶洞,便到了处别有洞天之所。 这处空地相比溶洞的过道,显得很是空旷,足有近千平,七寻打量了一下,然后被小白虎带到一个靠近岩壁的池子边上。 这处池子,近乎占了这近千平空间的三分之一,明显比他们之前发现的灵液池要大几十倍。 第一百五十五章节 一栋楼 没出意料,这池子里面果然也是灵液,猴哥觉得,这才对嘛。 他就说,这么个地方,形成的灵液应该不止外面的那点。 猴哥想着,一会儿就让小寻在这里修炼,虽然就她那点修为,在外面的灵液池边修炼也没区别,可至少在这里心理感觉很舒服。 不过,他眼一扫,便发现灵液池靠近岩壁的上方,约近两米的地方,岩壁上有个天然形成的约八仙桌面大小的石盆,猴哥近前一瞧,当即大喜。 他就说嘛,运气好说不定能发现钟灵乳。 看这年份,哪是千年灵乳,明显是超过万年的。 灵乳本就罕见,因为成型极难,不只需要大型灵矿,还得灵矿能形成灵液,灵液的万年孕育,才有可能会积蕴出灵乳。 尤其是,这种地下的溶洞中形成的钟灵乳,除了里面蕴含的澎湃的灵气,还有静心养魂,提高神识的作用,对神识之伤,尤其有好处。 因此这东西但凡一出现,都会被人疯抢,因为可遇不可求,其实就是个有价无市的东西。 这石盆足有一立方大小,里面的钟灵乳这哪里还用论滴计?就算论斤,这半石盆的量也得有二百斤。 大概这处地大灵矿的所有灵石价值加起来,都比不上这一石盆的万年灵乳。 等他把价值一说,七寻就觉得,我还是见识少了啊。 刚才那一小池的灵液我就觉得是天降横财了,什么是天降横财,这才是! 她旋即便很苦恼的皱起眉头。 刚才那一小池我都愁着怎么收,灵乳还好,虽然价值巨大,但收起来不麻烦,这么一大池的灵液,我得收到猴年马月去? 猴哥被她苦恼的问题闹的哭笑不得:“先修炼,等你入了炼气初境,神识自然提升,到时候收起来也比你现在快些,总比你在这光发愁强,再不行,大不了先找容器,收我空间里,慢慢给你就是了。这也值当愁?再说,也未必要全收了,让娘她们都来这里修炼就是。” 也是,坐困愁城,不如起而立行。 七寻其实也是个行动派。 “我现在就修炼,至于这里还有什么宝物,等我修炼完再找。反正又跑不了。” 猴哥一寻思也行,他不放心小寻一个人在这里修炼,只能陪着,宝物是跑不了的,有他在,就是有人来,也休想从他手里抢走。 小白虎心虚的瞄了两个人类一眼,其实这里最好的宝物,已经是它的啦。 除了半盆的钟灵乳,还有一截人类手臂大小的白玉色的东西,他娘说,那是灵髓,一百盆的钟灵乳,也比不上那一截灵髓的价值。 娘让他一定要收好,将来飞升时再用。 还好这两个人类不知道,要是知道了,一定会让他交出来的。 交是不可能交出来的,所以他打死也不说。 等七寻坐在灵液池边上开始修炼,猴哥怕小白虎捣乱,把它拎在手里,待了一会儿,又觉得无聊,便在四周转了转,神识却一直注意着七寻。 这里除了灵液池和钟灵乳,也没什么别的东西了,猴哥看石壁上的玉色花朵,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花,但能生长在灵石岩上,必定也是好东西,他干脆攀上岩壁,挑最大,看起来年份最久的,全给采了扔在空间里。 这玩意儿应该有会有药用价值,回去后给三妹妹,她一定喜欢。 再不济,还能晚上放在家里当灯用呐。 就是不知道采摘下来的花朵,还会不会发光。 想到就试,猴哥随手又从岩壁上采了一朵拿在手里,等了半天,花朵的微光也没什么变化,虽然还不能确定是不是会一直发光,但至少保持一段时间没问题。 而他的空间是静止的,放在里面,以后拿出来肯定能用。 猴哥心情不错,娘和小五晚上都爱看会儿书,这个花朵的光线柔和不伤睛,正适合她们。 七寻这一修炼,就用了三天的时间,才把全身的十二主脉全部打开,形成一个大周天循环,而修为,也由引灵期,正式突破到炼气初境一层。 猴哥一直弄不懂他家小寻的资质,等七寻一入炼气境,一直注意她动静的猴哥都惊的张大了嘴。 妖寿啊,他家小寻这资质,到底是好是坏? 怎么所有的灵气,她都能吸收? 猴哥自己是混沌神魔体,其实也是所有灵气都能纳入体内炼化为己用的,所以小寻和他一样,也是混沌神魔体? 但有些非灵气属性的未知物,小寻竟然也能吸收?这又是为什么? 还好他们体质特殊,若单纯是这种多灵根,光凭外界的灵气,得修炼到猴年马月去? 猴哥正纳闷着呢,就听七寻一声惊叫:“二哥二哥二哥!” 猴哥被吓了一跳,还以为她修炼出了什么问题呢,结果刚要回话,眼前的七寻便失去了踪影。 猴哥挠头,她的空间能进人了? 除了这个,也没别的解释了。 想到这点,猴哥倒淡定下来,还好小白虎这会儿正睡着,要不然被它发现了,终归不大安全。 他家小寻的这个空间,肯定很特殊,能不让别人知道还是不让别人知道的好。 小白虎和他们又没契约,要是起了歹心,他是不怕,但小寻可打不过小白虎。就算小白虎没这心,也保不齐它无意中泄露出去。 猴哥等七寻的工夫,给小白虎套了个结界,放到了岩壁边上。保证它哪怕醒过来,也看不到好听不到外面的动静就行。 七寻也没让猴哥等多久,不到十分钟,就从里面闪了出来。 她之前是激动之下没考虑太多,这会儿也醒过神来了,开口之前,先找了一下小白虎,发现小白虎正在地上呼呼大睡,这才要说话。 猴哥也道:“放心,它不会听到你说话。我用结界困住了它。” 七寻放了心,但为保险起见,还是拉了他猴哥离开这片空间,到了另一条溶洞处,才对猴哥道:“二哥,我的空间能进人了。我发现里面有一栋木楼,以前是没有的。” 第一百五十六章节 世界太危险,神仙们太狗 七寻挠头:“我上辈子发现这个空间时,年纪还小,似乎像是我的伴生空间一样。二哥你的空间就是伴生空间吧?知道你有伴生空间后,我觉得我的也是。反正当初里面什么也没有。可现在里面竟然出现了一栋楼,我刚才进去看了一下,有不少玉简和不知什么材质的书籍,还有些兵器。难道我这空间,以前有人用过?二哥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这猴哥哪知道? “还发现别的没有?” 对小寻的事情,猴哥当然上心了。 他自己上辈子就一直活在别人的阴谋算计中,对这些莫名之事,他其实还挺敏感的。 老实说,他觉得自己这辈子也未必不在别人的算计中。 但猴哥他不在乎,没实力,说什么都没用,有实力,那就是别人说什么都没用。管你什么阴谋诡计,我只一棍子扫平! 但小寻不一样啊。 他活了两辈子才有真正意义上的亲人,小寻又是他这么喜欢的妹妹,他是绝不会让小寻处于危险中的。 七寻点头,当然有发现了:“除了那栋木楼,空间也大了许多,原来也就二三百亩地大小,现在很大,我还没具体看看有多大,怕你着急就出来了。二哥,要不你进我空间里看看?” “能进去?” “我试试。” 七寻直觉应该可以带人进去。 她倒没想太多,猴哥也没想太多。 其实这种进别人空间的行为是很危险的。 空间受主人控制,进去后,如果空间主人不放你出来,即便你修为远高于他,但只要你打不破空间壁垒,你就永远无法出来。 这道理七寻不懂,但猴哥却是知道的,但对他家小寻,猴哥完全没生出过防备的心思。 说起来,这两人都智商超群,却也是感情最纯粹的两个人,因为对彼此的信任,很难去想别的。 七寻拉了猴哥的手,一闪身,便进了空间。 落地后,七寻高兴坏了:“二哥,真的能进来呢。那以后我是不是能把娘和三妹还有小五也带进来玩了?” 猴哥也挺高兴,竟然还真有能随便出入的随身空间。 这比他的伴生空间要高级的多。 但两者也说不准谁好谁坏。 因为他的空间,无人能夺走,一旦他身死道消,空间也会自我崩毁。 而小寻的,却未必。 若叫外人知道,小寻就危险了。 这样可随时出入,有如小世界的随身空间,谁不动心?价值太大,足以使人疯狂。 想到这里,猴哥难得郑重的对七寻道:“我已经知道了,没有办法让我失忆,但娘和三妹还有小五,你不准带她们进来。也不必让她们知道你的空间能进除了你外的人。甚至,你能真身进空间的事,最好也别说。” “怎么了?” 猴哥道:“不是不信任娘和妹妹们,但是,你这空间,哪怕是神仙都会觑觎。而神仙,有许多手段能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获得你的记忆。哪怕修士也同样可以做到这一点。娘和妹妹们知道了反而危险。以后,非万不得已,哪怕你自己,也别轻易进来。你以为身边无人时,未必真的无人。” 说的七寻不由忧虑,这世界太危险了!神仙们也太狗!修士们也是不当人子。 上辈子四处都是摄像,她也没担心过呐。 还能不能有点隐私了? 行吧,以后能不进就不进。 七寻是个特别能听劝的,马上对她亲亲二哥表示,以后除了生死大事,绝不进空间。 “但娘她们知道我的空间以前是能进人的,怎么办?” 猴哥不想把抹除记忆的手段用在自家亲人身上,想了想,道:“没事,我会在她们身上设上禁制,修为低于我的人,无法探查她们的神魂。你身上,我也会设制。如此,探看神魂,甚至搜动这类手段,对你们都是无效的。等我修为精进,再重新设制就行。” 说完,猴哥捏了个法诀,七寻并无任何感觉,猴哥已经一挥手:“好了。” 七寻:......二哥怕不是设了个寂寞? 猴哥这才有心思打量七寻的这处空间。 地方其实并不大,地势呈圆形,大约直径十里左右,四周被雾气萦绕,即便以他神识的强度,都无法穿透那些雾霭。 黑色的地面上,并无东西,只其中一小片地方,大概就是小寻空间以前的大小,种着些水果花草,五谷杂粮,还养了些鸡鸭和鸽子,有一方水糖,还有三处透明的建筑,墙体大部分可看到内部,用的应该就是小寻说的那什么玻璃。 有一处里面几乎是四墙整墙的书籍,室内还有数排的书架,上面也是书籍。 另外两处,都摆着一些他看不懂的东西。 而空间正中的地方,却是一栋两层的小木楼,这应该就是小寻说的,才出现的那栋小楼了。 两人穿过果林,往那处小木楼去。 待近了,看着木楼所用的材料,猴哥也是咋舌,竟然全是万年降龙木!这是捣了龙窟吧? 好大的手笔。 和这木屋一比,东海老龙王那满是亮晶晶宝物的龙宫,简直就是穷鬼待的地方! 小木楼的前庭,有一方仙液池,池中养着一株青莲,莲下是一条几乎透明的小鱼在游动。木楼后,则是一株小树。 猴哥:!!! 万龙降龙木也算大手笔? 这才是大手笔。 呵,外面那个秘境山谷,比起这里,算什么?乞丐和世界首富的区别也没这么大! 猴哥盯着七寻看,看的七寻直发毛:“二哥,怎么了?” “没事,我就是看看,你是不是盘古大父的亲闺女。” 七寻:...... 什么鬼? 猴哥指了指木楼:“知道什么建的吗?” 七寻摇头。 “万年降龙木,你这空间里,除了你自己捣鼓的那些东西外,最便宜的东西。” 猴哥又指那方水池:“知道那是什么吗?” “水?” “仙液。” 猴哥再指池中的青莲:“知道那是什么吗?” “莲花?又名菡萏?还名芙蓉?” 猴哥白了她一眼:“混沌青莲。” 猴哥最后一指小楼后那株小树:“知道那是什么吗?” “小树?” “建木!” 七寻:...... 猴子真的亲自来逗我了!真的! 都什么鬼? 第一百五十七章节 嫉妒的破坏力不分男女老幼和种族 就在不久前我还是个被冻的瑟瑟发抖,愁着这个冬天怎么过,肚子怎么填饱的穷逼,然后有一天,突然有人告诉我,我可能是个六界首富? 我就是做梦,也不至于做这么没有逼数的梦嘛。 七寻一脸懵逼的看着她猴哥。 猴哥其实比她还无语呢。 都是天道儿女,咋区别就这么大呢? 盘古大父他一定是个女儿控! 但你专宠这一个,让其它女儿怎么想! 猴哥愤愤不平,猴生加人生,两生第一次,休验了一下嫉妒这种情感到底是怎毛肥四。 突然觉得小寻也不是那么可爱,那么顺眼了呢。 猴哥翻了个白眼,冷哼了一声,就往小木楼里走。 七寻赶紧跟上,拉着她大圣哥哥的小手直晃:“二哥,嫉妒使人丑陋啊。” “我是猴。” “嫉妒也使猴丑陋。嫉妒的破坏力不分男女老幼和种族!” 两人斗着嘴进了小木楼。 猴哥震惊过后,其实内心很凝重。 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儿。 小寻有混沌青莲建木这种能让三圣都发疯的东西,要么是一场惊天的阴谋,要么,她真是盘古大父的亲闺女。 但不管哪一种,对她都不是好事儿。 欲戴其冠,必承其重。 快快乐乐无忧无惧的小寻,才是他家的小寻啊。 但这种担心,猴哥不打算对小寻说。 有他在呢,甭管以后遇上什么,甭管是谁,都别想伤害他妹妹,除非他大圣再也举不动棍子! 猴哥心里发狠,面上却不显。 两人进了小木楼,一楼五间,中间为会客室,余者四间,一间炼器室,一间炼丹室,一间制符室,一间阵室。 再上二楼,则是三大间,中间为炼功室,只一墨色蒲团置于榻上,四周墙面上,挂着寥寥几样兵器,余者并无其它东西,左右各两间,一间起居室,一间则是书房。 书房里,正如七寻之前说过的,一张书桌,两排书架,一架上放着书籍,一架上是玉寥寥几个玉简。 起居室中,只一张仙髓床,一张万年梧桐木制成的衣柜。对,不是凡间所谓的梧桐木,而是凤栖梧桐的梧桐木,档次不比万年降龙木低。 七寻可不知道这些东西的材质,好奇的打开衣柜,当即被闪瞎了眼。 和其余房间里几乎没有多余的东西不一样的是,衣柜别有空间,应该是空间阵法,里面的衣服分男女款,从小到大,涵盖了几乎所有年龄段,且全是精品,还配套着配饰鞋袜,美丽的根本无法想像。 “连衣服首饰都是顶级仙器,甚至先天先宝啊。” 猴哥感叹,他家小寻,绝逼是盘古大父的亲闺女没跑了。要说不是,他猴子把脑袋拧下来让秃驴们当球踢。 七寻也是惊讶:“世间竟有如此美的衣裳,可这么华贵,那能穿出去吗?” 对于审美只以军装为天花板的七寻来说,这些衣服再好,那也不实用。 “不过,娘和三姐还有小五应该会喜欢。回头我就挑些女款的出来送给她们。对了二哥,你也选几套。” 猴哥摆手:“可别,你知道这些是什么你就送?” “?”七寻问号脸,再漂亮,那也是衣服呀,衣服不就是用来穿的?还能是什么? 我不爱穿我还不能送人了?再说,我也是爱美的!就是这些衣服,看起来太奢华了些,有违我低调的原则! 猴哥只好给她科普:“这些,最差的都是顶级仙器,不比我当初的琐子黄金甲差,大多是先天先宝,我还罢了,你让娘和妹妹们怎么穿?穿出去擎等着被人打劫?” 七寻:“......所以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 猴哥被她这话说的十分无语。 见猴哥一脸无语的看着她,七寻振振有词:“东西存在的价值,就在于使用,不能用的东西,不是中看不中用是什么?” 行,你是总有理! 猴哥白了她一眼,摸了摸下巴,想了会儿才道:“倒也未必不能用,你先拿一件出来瞧瞧。” 七寻听话的取了一件出来,结果才出衣柜,那衣服便失了光华,虽然还是很美,但却看起来也只衣料好些。 猴哥点头:“果然。” 七寻一头雾水:“果然什么?这衣服怎么突然就没那种......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就是好像拿出衣柜,就没了宝物的样子。” “宝物自晦。顶级的宝物,哪怕没有器灵,亦是有灵性的。” “所以可以拿出去穿?” 猴哥点头:“你要是送给娘和妹妹们,就让他们认主吧。认主后,能更好的收敛宝物气息,只是她们没入炼气境,还是不行,等踏上修行路,你再送给她们。” 能穿就行,迟点早点倒无所谓。 她更关心的是:“既然是这么厉害的仙级宝物,那是不是穿上后,任何人都无法伤害她她们了?” “衣服肯定坏不了,人却不一定。再好的宝物,也得看使用的人,宝物能发挥出什么样的实力,还是要看使用的人的修为实力的。但挡住一两个大境界的攻击,应该不是问题,再强可能就不行了。” 唉,要求不能太高,这已经算很好了。 七寻还是挺高兴的。 两人再去书房,猴哥想挑些功法玉简看看,结果根本拿不了。那些玉简似乎像是在书架上生了根。 猴哥倒也不在意,一个一个试过去,最终被他拿起了一个玉简,他才一动用神识查看,那玉简中便飞出一道流光,冲向他的眉心,进入他的识海。 猴哥被吓了一跳,好在玉简流光进入他识海后,便化为一个“原”字,盘居在那里,一动不动。 猴哥试着用神识去触碰,旋即,便有一段功法传入他脑中。 《原经》! 这是一部心法,便叫原经,而整部心法,只有一个原字,他现在能从原字中体悟到的,只是原经的炼气至金丹期功法。 只有等他突破金丹境后,方才会有后续心法的出现。 以他现在的实力,只能从“原”字中悟出金丹期心法,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的大宗师境,相当于金丹期,但两者毕竟不是同个修炼体系,应该还是会有些区别的。 猴哥他细体悟了一下心法,与他炼了两辈子的《大品天仙诀》比较了一下,才发现,仙界最顶级的大品天仙诀,比之原经,要失色不少。 原经所含心法,浩瀚如渊,直指大道本源,难怪叫原经。 第一百五十八章节 先天星辰诀 明悟原经心法的玄妙后,猴哥瞬间就决定,以后他就转修原经了。 身为开天劈地第一猴,他当然要炼最好的心法,最好的功法,最好的法术。 等猴哥睁开眼,一直紧张的盯着他的七寻狠松了口气。 “二哥,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猴哥疑惑。 七寻瞪了他一眼:“那玉简流光过入你眉心后,你就一直闭着眼站在这里,足足五个小时了你知不知道?我不清楚什么情况,也不敢叫醒你,你要是再不醒我,我就,我就......” 她其实啥也干不了,只能在一边等着干着急。连围着她二哥团团转都不敢,生怕弄出点动静,防碍了二哥。 修仙里不是都会有夺舍这么个情节吗? 万一那玉简里是大能的魂魄,此刻正在夺舍二哥呢?说不定两人正在二哥识海里作战呢,她要是这时候去打搅二哥,害了二哥怎么办? 那她就没有二哥了啊。 当然,她不是没考虑到那玉简单是功法什么的,二哥或许正在学习玉简中的内容,可那道直奔二哥眉心的流光,太突兀了,让她不得不往坏的地方想。 猴哥听她叨叨,好笑又无奈,揉了揉她的头,安慰道:“让我们小寻担忧了,是哥的不是。不过小寻放心,天上地下,想夺舍你二哥我的神魔佛妖鬼人,都没出生呢。我要是真那么容易被夺舍,当初仙佛两界,何必费那个事算计于我?我这种应天地而生的存在,是不可能被夺舍的。即便此世生而为人,可我的神魂却还是那个神魂,这点完全不用担心。” “那二哥你刚才是在接收玉简中的功法?” 猴哥欢喜道:“这你可说对了,我刚才在体悟玉简中的心法,这是一部比之大品天仙诀更玄奥的道法,直指大道本源,玄奥无比,我已经决定,这辈子心法就修它了。你也瞧瞧,你现在神识还无法外放,把玉简贴近眉心,集中精神力去接触一下试试。” 七寻一听是比大品天仙诀还牛的功法,赶紧把玉简接了过来,贴上眉心,按着猴哥说的,集中精神力去触碰玉简。 结果,才一接触,那玉简直接化为流光,飞进了七寻的识海。 猴哥:!!! 果然小寻才是盘古大父的亲闺女啊。 这玉简所传承的心法,乃是用大道之力直接演化而成,他得到的,不过是大道所演化的一点规则之力,虽然同样可以通过这些大道规则悟出功法,这点并不受影响,但和小寻得到的是“原”字所蕴含的整个大道规则,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因为他只能悟出适合自己的心法。 而小寻,除了悟出适合她自己的心法之外,还能通过那个“原”字直接明悟万千大道,这比心法,更珍贵难得。 但这是小寻的机缘,他美猴王可不嫉妒。 说起来,这本来就是小寻的东西,他这次也是跟着小寻沾光了呐。 虽然知道没事,但猴哥还是有些担心他家小寻,这满屋子的玉简和书籍,他也没心思看了,只在一边给七寻护法。 这一等,却足等了一天一夜,七寻才睁开双眼。 “二哥,我也学会了一套心法,我......”等她想把自己从观想“原”字中学会的心法告诉猴哥时,却发现自己张不了嘴。 猴哥摆手:“法不可轻传,这种大道之力演化的传承,不是想说就能说出来的,别说你现在这点修为了,就是我,也一样说不出来的。” “那我要是想传给家里其它人,岂不是没办法了?” 猴哥正色道:“你的想法固然是好的,但各人有各人的机缘,你我说不出来,那就是这原经,和家中其它人无缘。他们将来未必不会寻到更好的心法。再说,还有大品天仙诀呢,那也是仙界最顶级的心法。” 二哥说的有道理,可七寻还是觉得有些遗憾。 猴哥笑道:“咱们再看看别的玉简和书籍吧,兴许能找到适合娘和三妹五妹的,再说,如今我们只是得到了心法,我猜这里也不缺功法和法术。” 七寻一听这话,也立马来了精神。 可惜玉简两人大部分还是动不了,直到七寻惊喜的叫道:“咦,二哥,这个玉简我能拿到手。” 猴哥过来一瞧,其中一个玉简,还真被她拿到了手中,他知道七寻能拿的,他未必能拿,忙道:“你先看看。” 七寻点头,把玉简再次贴近眉心,这次玉简倒没钻进她的识海,而是一道流光飞进识海深处,演化为一篇功法,七寻赶紧查看,虽然字她都不认识,但功法所述的意思,她却能明悟。 这应该也是她猴哥所说的,大道演化传承了。 这部功法名为《先天星辰诀》,她现在也只能查看炼气境的功法,把炼气境的功法看完,后面的字还在,但七寻试了一下,无法看懂后,便退出了识海。 “二哥,是一部功法,你也瞧瞧。” 猴哥接过玉简试了一下,发现可以查看,便用神识探进玉简,同样的流光进入他的识海,和七寻不同的是,他查看到的功法,从炼气境一直到金丹境都有。 后面的字,他同样看不明白内容。 猴哥入下玉简,笑道:“这功法倒是不比九转玄功差,九转玄功炼体,而先天星辰诀则内外兼修,最珍贵的是,它不单以灵气修炼,还可以星辰之力和天地初阳所生的先天紫气修炼,灵气并非所有的大小世界都有,但星辰之力和旭日紫气,哪怕是绝灵之地,亦不会缺,它不受天道规则的限制,正适合如今的我们。” 当然这种不限制,仅仅是对你自身修为的不限制,但你若使用修为,外放超出规则的法力,一旦天道发现,还是会灭了你的。 但,这已经足够了。 兄妹两都极高兴,对他们现在的情况来说,先天星辰诀,比之前得到的原经,还要实用些。原经再好,没有先天星辰诀,就没有修炼下去的条件啊。毕竟这个世界,灵气匮乏,天道规则对修为的压制太强,修炼到一定境界,就断了前路了。 现在,他们却没了这样的担心。 第一百五十九章节 焦急 猴哥道:“以先天星辰诀,纳紫气星辰之力入体,再修九转玄功,两法同修,相得彰益,事半功倍。小寻,这次我们可得了大好处了。” 七寻开心道:“那我们挑能拿的玉简和书籍,拿出去,让娘她们也学一下。就说这些玉简和书籍,是二哥你的。” 如此也行,空间的事不能再叫其它人知道,说这些东西是小寻的不合适,毕竟她上辈子是个凡人,不可能有这些玉简和书籍,为免暴露小寻空间的特殊,还不如说是他的省事。 毕竟他上辈子是神仙嘛,有点儿功法传承,不是正常的事? 两人一看在这屋里都待了近两天时间了,猴哥道:“先出去,这里以后再查看不迟,不过你要是进空间,必须先告诉我,我给你护法,最好是在这处秘境里进入。如此哪怕外面的天道都无法窥视。” 七寻见猴哥对她空间的事如此郑重,忙应了下来。 反正真身不能进,收取东西又不影响。 两人把能取的玉简都取出来另放,好在书籍都可以动用。忙完后,两人便出了空间。 七寻还道:“那些衣服,我还想送给娘和姐姐、小五呢,那现在岂不是也不能动用了?” “这个简单,你给她们每人找两套,回头就说是我们从秘境里发现的。等她们炼气境后再给她们。” 七寻让猴哥自己也挑了两套,又给老爹和大哥也挑了两套。 至于她自己,因为觉得仙女装太漂亮,且很不方便干活,她干脆挑了两套款式简洁的男装。 七寻还想弄点仙液出来,被他猴哥阻止了:“不到大乘后期,体内自生仙力,仙液是用不了的,谁用谁死。外面不是有灵液吗?” 也就是说光能看不能吃! 七寻摇头,大乘境那是多遥远的事?说不定她这辈子也就只能过过眼瘾了。 “那二哥我得空弄些容器多取点出来给你收着,说不定你以后能用上呢。” 直接用仙脉滋养出来的仙液啊,即便在仙界,也绝对是难得之物。 灵液在凡界,不也难得吗? 猴哥其实不在意这些外物,但小寻妹妹的好意,他也没拒绝。 “外面的灵矿能滋生出那么大一灵液池,还有钟灵乳,应该有极品的灵石灵玉,回头挖点出来,弄成溶器装仙液吧。” 两人说着话,出了空间,出现在之前消失的地方。 转过溶洞道,去了那处灵液池所在之所。 已经接近两天的时间了,小白虎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关在一处禁制中,看不到外面的情况,也听不到任何声音,正急的在里面团团转呢。 猴哥看它连虎毛都炸起来了,有点好笑,但还是没忘叮嘱七寻:“神兽不会与人契约,除了武力,我们对它其实没有任何约束力,所以你空间的事情,别在它面前提起。” 七寻点了点头,连娘她们都不敢说,何况和他们其实没有任何关系的小白虎? 这点厉害关系,七寻还是明白的。 猴哥解开禁制,小白虎才看到两人,气的冲着猴哥就是一顿吼。 猴哥翻了个白眼,这小东西还挺有脾气,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处境吗?要不是看它是神兽,早炖了吃肉了。 猴哥的把拎起小白虎撸了一把,别说,难怪小寻喜欢,这毛绒绒的手感,还挺好。 猴哥顿时思考起一个问题,我上辈子那老漂亮了的金毛毛手感有没有这么好? 七寻修炼了三天三夜,在她的空间里又耽搁了两天,七寻想起个重要的问题:“三姐姐的拜师晏是不是就是今天?” 猴哥一想,可不就是? 七寻忙找了个大保温瓶出来:“二哥,你先装点灵液咱们回去,我们几天不回,娘她们一定担心。等下次来,我再挖点灵石给她们做首饰。” 这丫头还是没放弃把钱顶头上的想法啊。 “你那些衣服,不是有配套的首饰吗?不比这个强?” 在外面,猴哥没提仙器,只说衣服。 七寻一听,也是哦。 两人拎着小白虎,出了溶洞,到了外面的山谷,猴哥还道:“这里应该有不少可入药的灵植,回头我们找找看有没有关于丹术的书,如果有,让三妹妹学习炼丹也不错,这处小秘境里以后都能开辟成灵药园。” 七寻也觉得这个提议不错。 两人一虎迅速的出了山谷小秘境,猴哥拎着一妹一虎,直奔家中。 此时正是清晨,被初阳照耀着的晏家村,炊烟袅袅,这人间烟火,让人无端生出些暖意来。 晏家,公玉明溪一脸的担忧,不时往门口张望:“素儿,你二哥和小寻怎么还没回家?一会儿咱们就得往县城赶了,再迟,可就耽搁你的拜师仪式了。” 灵素心里也着急,但还是一脸沉静的劝慰她娘:“娘,有二哥在,他们不会有危险的,大概是被什么事情给耽搁了。我们再等会儿,要是他们还没回来,我们就先去县城。” 公玉明溪只得道:“那也在,灵舟还在外面等着,你先把东西拎上车,再等一柱香的时间,若是还没回,我们就先走。” 话音还未落,猴哥已拎着小寻和小白虎落在了院中。 家里的母女三个,见两人无恙,心落回了肚子里。公玉明溪没好气道:“怎么耽搁了这么些天?” 猴哥笑道:“让娘和妹妹们担忧了,是我和小寻的不是,这不是遇上点事嘛,一时没注意时间,等想起来都这了几天了,怕错过三妹妹的拜师宴,紧赶慢赶的,立马跑了回来。” “遇上什么事了?不要紧吧?” 猴哥一笑:“好事。” 说完双举了举手里的小白虎:“小白虎,这是我娘,快给我娘行个礼。” 脖子还被这个人类混蛋控制着呢,虎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小白虎乖萌乖萌的举起两前爪,冲公玉明溪拜了拜。 可把公玉明溪给稀罕的,都差点忘了惊讶,这竟然是只虎。 “白虎?可真是稀罕,白虎还是咱们神话中的西方神兽呢。” 七寻在边上搭了一句:“可不就是神兽白虎么?” 那母女三个都没在意她的话,灵玉见小白虎萌萌的,也没了对虎这种猛兽的敬畏,还伸手摸了摸:“好可爱。” 第一百六十章节 撑腰 小白虎还想傲娇扭头呢,但脖子被人卡着,不方便凹造型,只得吼了一声:“放我下来。” 猴哥把小白虎往地上一扔,问公玉明溪:“三妹妹的拜师礼不就是今天吗?什么时候去县城?” 公玉明溪瞪了他一眼:“还不是在等你们两个?既来了,赶紧去换身衣裳,收拾一下,这就走。” 两人赶紧窜进各自的屋里,还好回来时,猴哥给两人身上都扔了清尘术,只要换身衣裳就行。 不时两人出来,灵玉和小白虎正在那大眼瞪小眼呢。 看到猴哥,小白虎收了自己的傲气,为免被猴哥再卡脖子,特别有眼色的跑到七寻身边,七寻也不好把这么个神兽扔在家中啊,何况小白虎难得对她亲近,七寻愉快的蹲下,把小白虎抱在怀中。 一行人琐了门,往院外去,灵舟套好车,把灵素拎来的拜师礼归置好,正等着呢。 看到猴哥和小灵,灵舟还训这两个:“昊弟你也太没谱了,这一去就是几天,二婶和妹妹们能不担心吗?” 猴哥只好认错,把娘和妹妹们扶上车,这才和灵舟坐到前面驾车。 自家新做的车厢,别说,里面还真是舒服。 七寻从空间里取出些水果和各色水果糖出来,一边喂小白虎,一边道:“这次我和二哥在东泽林里发现了一处特别好的地方,等过两天,就带你们一起去看看。二哥说,那里能开辟药园。这小白虎,就是我们在那里发现的。原本还说要找点好东西,让三姐当拜师礼呢,结果也没赶得及。” 灵素笑道:“礼物娘早准备好了,哪里需要你们准备?要是能开辟药园,倒真是好地方,回头去瞧瞧。你们这几天都干嘛了?” 她空间的事情不好说,但小秘境的事情,倒是无所谓,反正除了她猴哥,也没人能进去,大堂兄又不是外人,便道:“就是在那处发现的地方待了几天,里面奇花异草有不少,可惜我们都不大认识,等回头三姐自己亲自去瞧瞧。对了,上次我们走时,不是说要收村里的孩童跟着三姐姐学医的吗?都挑好了没?” 灵玉在边上道:“挑好了,这几天一直跟着三姐姐学辨识药材呢,有些还没开蒙的,娘也正教他们识字,连我都没闲着,三姐姐忙的时候,辨识药材便是我在教。我看他们人也算机灵,学的都还不错。就是这些人家,大多都不富裕,笔墨纸砚的哪里买得起,都是用的咱家的,这次去县城,且得再买些回来。” 这都是小事,公玉明溪道:“我带了银票,回头看家里差什么,忙完后就去买。” 七寻心道,我现在可是六界首富!我坐拥建木和混沌青莲加仙脉,我还在意那点银子? “买买买!” 灵玉翻了个白眼,七寻哈哈笑着去扯她的腮帮子,灵玉能被她气死:“你的手才摸了半天小白虎!” 小白虎很不服气的冲灵玉低吼了一声:“本虎干净着呢。” 七寻心有灵犀的表示:“我们小白虎干净着呢,世上没有比它更干净的小老虎。” 小白虎满意的冲七寻抬了抬爪。 七寻这才想起来,小白虎还没个名字,便问公玉明溪:“娘,您能给小白虎起个名字吗?” 公玉明溪笑道:“这虎也是神奇,竟真的一身白,白乃天地至洁至纯之色,咱们小白虎就叫纯纯吧。” 七寻点头,虽然不够霸气,但好听:“行,咱们小名叫纯纯,大名就叫公玉纯,怎么样?” 哟,还给起大名了?公玉明溪好笑,也不阻止,只道:“行,那我们纯纯的大名,就叫公玉纯了。” “怎么不叫晏灵纯?”灵玉喜欢小白虎的很,觉得跟她姓也可以的嘛。 七寻笑的得意:“因为是二哥和我发现的呀,当然得跟着我们姓了,公玉纯,是不是?” 小白虎竟然像模像样的点了点头,把一家子人都稀罕的不得了。 公玉明溪道:“这小白虎,还真有灵性。你可得好好养着。” 七寻心道,人家是神兽呢,可不是有灵性么?修为比我还高呐。人不如兽,往后还不知道谁养谁。 等从县城回来,四周无人的时候,再告诉她们,这是真正的神兽白虎,传说中的存在。 有猴哥驾车,驴子跑的贼快,比往日到县城所用的时间,早了近三分之一。 一行人驾着马车,直奔仁德堂。 灵素的拜师仪式,陈老爷子就定在了仁德堂办。 到了仁德堂,时间也还算早,一行人下了车,驴子和车自有仁德堂的人负责安顿。猴哥和灵舟两人拎了礼物,被人引进了仁德堂后面的大院里。 里头不只有陈老爷子在,公玉明溪领着孩子们先给陈老爷了行了礼,才被陈老爷子介绍认识里头坐着一位二十来岁的华服年青公子:“这位是仁德堂的东家,姓陆,你们叫他一声陆叔也就是了。” 仁德堂背靠京城的忠德侯府,这位既说是东家,那应该是忠德侯府的人。 公玉明溪笑着见礼:“见过陆公子。” 灵舟出领着弟弟妹妹见礼:“见过陆叔叔。” 陆沉舟伸手虚扶了一把,笑道:“晏夫人,几位小公子女公子,不必多礼。我也是刚好人在临江,听说陈老太医要收徒,也想见见,到底是何等出色的小姑娘,能让陈老太医如此惜才,这才来凑个热闹。不想一见之下,医术上有没有天赋,且看不出来,但几位小公子和女公子,皆是人中龙凤,小小年纪便有有这等风采,却是能一眼便看出来的。也难怪陈老太医要收归门下。” 陈见水哈哈一笑:“我徒儿便是三个小姑娘中,年纪略大些的姐姐,如何?” “沉静端庄,钟灵毓秀,难得!”陆沉舟很给面子的夸道。 他倒没虚言,这晏家小姑娘,容貌不算顶出色的,论资容,两个小些的姑娘都比她更甚些,但这小姑娘气质沉静端雅,双目灵慧逼人,才是真正难得。 他是真没说假话。 他其实知道陈老太医收徒的事,有些人心中难免会有想法,今日他来此坐镇,一方面是给陈老太医面子,二也是来镇场子的。 忠德侯府在朝歌城或许算不上顶级权贵,但也绝对是不容人小瞧的存在。小小临江县,还真没人敢在他在场的情况下,闹出事来。 第一百六十一章节 如此大功德,谁人能比 要论除皇室之外的大夏顶级权贵,如齐国公府那等的开国公府算是顶级中的顶级,而忠德侯府也不差,这也是传了几百年的开国侯,即便如今,那也算得上一流权贵,只是相比齐国公府这等人家略差些而已。 就是陆沉舟自身,虽则才二十出头的年纪,但已经是大夏六部的从三品侍郎,此人乃是兵部右侍郎,在兵部这种大夏最重要的职权部门,也能算得上三把手,权柄仅次于兵部尚书和左侍郎,甚至因为他还有个忠德侯世子的身份,在兵部可与左侍郎抗庭分礼。 他这次之所以能出现在临江,其实也是因公差途径临江,正好在临江有事要办,然后听说陈见水收亲传弟子,陈见水与他有恩,曾救过他的性命,而收的弟子,又有些特殊,是公玉瑾的外孙女。 而此前在途中遇上豫亲王,豫亲王叮嘱过他,公玉瑾的后人在临江,如果遇上,请他多照顾些的话,所以他才会亲自参加这场拜师礼。 豫亲王是军方人,和兵部本来交集就多,两人交情还不错,陆沉舟也知道些关于公玉瑾的事,毕竟当初公玉瑾是太医院的院正,是真正为大夏帝的健康负责的人,可不是一般的太医,所以豫亲王请他照顾公玉瑾的后人,陆沉舟以为豫亲王大概是想回报欠公玉瑾的人情,也没多想。 有些内幕,外人不知,忠德侯府这等人家,还是知道些的。 这会儿见到晏家这一行人,心里倒是不由点头,真没想到,乡野人家,竟也能养出一众如此出色的儿女。 而这小姑娘,又得了公玉太医的真传,那陆老爷子收她做亲传弟子,也算是意料之中了。 一行人说了会儿话,便有受陈老爷子邀请过来见证拜师礼的宾客过来,陈老爷子领着灵素去见礼,而晏家其它人,则被请去偏厅里说话。 等客人到齐,收徒仪式的时间也到了。 收徒仪式其实倒也简单,先是陈老爷子致词,感谢大家过来见证,然后把灵素夸了一通,说了些勉励的话,再然后灵素跪拜奉茶,陈老爷子受茶后,礼成。 接下来便是宴席,人不多,来的却都是清泽府杏林有名的医者,宴席结束后,陈见水把灵素制成的药丸,给每人都带了一份,很是得意道:“这是老夫的徒儿亲手所制,诸位回去也请品鉴一二,看看这药丸效用如何。往后这些药丸我们仁德堂皆有出售,只可惜量不大,诸位医馆如有需要的,只管过来商谈。” 这操作,也算是神来之笔了,好好个拜师宴,硬是让老爷子搞成了产品发布会。 大家拿着装了药丸的盒子,心里直翻白眼,心道,这老东西倒是会见缝插针的给他徒弟扬名。 但医者和别的职业可不同,没真本事,再吹都没用。 老东西这么不遗余力的吹捧徒弟,看样子,那小姑娘还真是有些本事的。 席间他们倒不是没人试探过那小姑娘,可人家小姑娘态度不卑不亢,问题对答如流,有些见解,让他们都有耳目一新之感,这么点年纪,委实难得。 等到他们回去后,好奇之下把那些药丸拿出来鉴定了一下,别说,这些药丸要真是那小姑娘自己定的配方,那就绝对算得上杏林百年难遇的一个天才人物。 至少他们的徒弟,甭管年纪多大了,都是绝对弄不出这样的好药来的。 心里难免酸了一把,自己比不上那老东西还罢了,怎么连收个徒弟也叫人比下去了? 当然这是后话,此时仁德堂里,陈老爷子考校了一下灵素,对灵素的学习成果相当满意,他让寄奴送去让灵素看的一些医书,灵素基本上都吃透了,甚至有些脉案,灵素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她自行开的方子,也有独到之处,有些医案的她拟的方子,甚至比原药方更为高明。 对此,老爷子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这样的徒弟,一点就透,提的问题,有些连他都得慎重思考后才能作答,教起来别提多省心了, 他主攻的方向就是妇科和儿科,在这两方面,大夏还真没哪个医者能和他比,因此他教的,也主要是这两方面。 刚好灵素又是小姑娘,学这个正合适。 灵素学的自然也很用心,这也是对她医道的一个补充,毕竟最好的医者,其实擅长的方向都有些不同,灵素上辈子虽有神医之名,但于医学一道,她所学所会,其实也不过是医道的沧海一粟罢了。 等知道灵素在晏家村选了几个孩子跟着学医,其中还有女娃儿时,老爷子也是支持的,大夏女医者极少,而其中的弊端,老爷子比谁都清楚,他甚至还道:“学医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想教导出合格的医者,亦非易事,但这事你既然做了,就得做到底。等他们有了基础,往后你若忙的顾不上,也别松懈,给我捎个口信,我若有空便过去帮你教导他们些日子。” 灵玉听了高兴道:“师父仁心,我先代他们谢谢您。等我们家的事情都安定下来,我还想着开个专门教授医术的学堂,介时还想请师父去教授医术呢。” “开个专门教授医术的学堂?” 灵素点头:“医术传承艰难,多是以师徒父子相授为主,可谁能保证就一定收到得有天份的学生,或者家中子侄定能出现有天份的人才?一旦没有合适的人可传承,便有断了传承的可能,如此岂不是杏林最大的损失?敝帚自珍,全无益处。倒不如公开传授,也能多些医者。若能因此把公玉氏的医术得以发扬光大,想必外祖父他老人家九泉之下,亦会欣慰。” 陈见水听得开怀大笑。 当初若不是公玉瑾公心大于私心,也不会指点他。他难道就不是受益者? 若无公玉瑾的倾馕相授,他的医术,未必达到今日的高度。 正如小丫头所说,何必局于一家一姓之利,而忘了医术原就是用来治病救人的。 “好,你若真开设医学堂,为师必去为你撑个场子,别人不愿教不敢教,我愿我敢。我的医术原就是要传给你的,你不在意,为师我又在意个什么?等你学堂建好,为师再给你找几个先生去。” 这若真开成了,那就是大夏第一家公开传授医术的学堂,其意义,陈见水用脚趾头,都能想得明白。 公玉氏数百年传承的医术,他陈见水的医术,杏林之人哪个不想学?还愁招不到学生?只怕不只民间能招不少学子,便是杏林世家,亦会有人迫不及待的跑来学习。 一旦学堂成了气候,灵素之举,便是开了杏林之先河,绝对会在医道上,落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如此大功德,谁人能比? 第一百六十二章节 是树硬,还是我头铁? 陈老爷子教导灵素的工夫,公玉明溪也正领着孩子们与陆沉舟告辞。 陆沉舟给足了晏家人的面子,仁德堂的伊掌柜觉得哪怕因为陈太医的原因,东家客气的也有些过了,虽然不明就理,但不影响他对晏家人更客气,亲自把人送到了仁德堂外。 回去后还纳闷:“东家,这晏家......” 陆沉舟摆了摆手:“以后晏家若有事,你知道了就多照顾着些。晏家那小姑娘但凡在仁德堂,你当自家姑娘敬着就是。” 伊掌柜一头雾水,可东家这么说了,他哪有不应的。 灵素在仁德堂,回程时还得来接她,驴车带上街也不方便,便托付在了仁德堂,晏家一行人去买东西,反正有猴哥和大堂兄两个当苦力拎东西的,不怕买了东西逛街不方便。 七寻的空间能用后,哪怕轻易不会动用里面的金银,但底气在那里,这回大家买起东西来都没再考虑银子的事。 可一到街面上,却发现除了笔墨纸砚,家里什么也不缺。吃的穿的用的,色色齐备,并不需要买什么。 一行人只得去逛书店,各人皆挑了几本书,又买了不少笔墨纸砚,花了近二百两银子,这么多总不好拎着,便让书铺的人直接送去了仁德堂。 公玉明溪想了想,今年不比往年,她家买了地和山头,村里人都知道她家现在有钱的很,这过年交给族中的份例,就得比往年多些。 再有半月就是小年了,该有什么章程,现在就得准备起来。 村里的人情往来,自家几个孩子指望不上,她便与灵舟商议,年前该给村里送些什么。 灵舟笑道:“之前祖父在家里还念叨过这话,今年的年礼,得比往年厚些才行,可送别的也没必要,祖父的意思是,二婶您这边,给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家,每人送五斤细粮,十斤粗粮,二斤肉,一包点心,凑齐四样礼就行。再就是失怙的孩子,约十来个,一人一身棉衣吧。” 别看晏家村诸姓加起来也有一千多口人,但五十岁往上的老人,其实真不多,满打满算,也就四十来人,按五十人算,一人四样礼,不到一百五十文,加起来也就是七十多两银子的事。 而给那十来个孩子一人一身衣服鞋袜,肯定不能买好的,顶天了二三百文钱。 统共八十多两银子,要是照以前的家境来说,自然不少,但如今是真不多,真要给少了,脸面上不好看。 乡里乡亲的,不能叫人说出什么好不听的话来,自家也实在没必要计较这个。 哪怕后世,那些土豪大款,也都讲究个回馈乡里呢。 花点钱就能换个好名声,这事合算。 再说,真有个事,能为你拼命的,其实就是这些平时里能因鸡皮蒜毛的小事跟你咋呼对骂的人。 公玉明溪点头:“行,就这么办。粮食和孩子的衣服,今儿干脆买一起买回去。肉好办,回头咱们家干脆买两只猪杀了,点心自家做就行,比外头买的还好。” 猴哥就道:“猪肉不用买了。” 他之前干掉了一个野猪群,空间里还放着十来头野猪呢。 肉质是没家养的猪嫩,尽是瘦肉也不得大家喜欢,但我把二斤换成五斤总成吧? 猴哥一说,公玉明溪便知道怎么回事,笑道:“也行。” 灵舟便道:“粮食哪天我和昊弟去镇上买就行,从县城买了运回去也麻烦。只管把孩子们的衣服买好就行。” 一行便去成衣铺,大大小小的,买了二十套,有大小不合适的,还能调换。 多出来的也不怕,自家这些小子,除了灵蔚不在家,还有九个呢,还怕没人穿? 公玉明溪干脆给自家这些小子,也一人买了两身略好些的。如此又是近二十套。 灵舟笑道:“这些日子我娘和婶娘们见天忙,小的几个衣服鞋子破了坏了,也没人帮着修补,这几天正抱怨着呢。这回二婶您给他们买了新衣,他们见了,还不知道得有多高兴。” 乡下孩子,一年难得见身新衣裳,这回可是一得就两身,可不得高兴吗? 公玉明溪就道:“那以后你们兄弟的新衣裳,婶娘就包了。每年换服一人两身换洗的,多了没有。给你们兄弟都做一样的,回头你们十个小子穿的一模一样,走出去人家一看,就知道你们是兄弟。” 灵玉就道:“那往后没人愿意和二哥一起走。” 猴哥一脸懵:“我人缘挺好的呀,兄弟们谁不喜欢我?” 自我感觉还挺良好。 灵舟被灵玉逗笑,拍了拍猴哥的肩,笑道:“五妹妹是夸你呢。” 猴哥不解:“怎么就夸我了?不是嫌弃我吗?” 灵舟翻了个白眼:“咱家兄弟其实长的都不差,可奈何你长的太好,这要是穿一样的,谁在你边上都得被衬成丑鬼,谁乐意?我都不乐意!” 猴哥听了立马开心起来:“哎,还是我家小五有眼光。娘,那我不和他们穿一样的了,不利于兄弟团结!” 几人正说笑呢,就听“嘭”的一声,然后又是“嘭”的一声,一看之下,都忍不住乐了,就见一直没说话的七寻,也不知道怎么走的,撞到了街边的一棵树上,撞了她也没自觉,还在继续举步继续撞。 灵舟离她最近,赶紧一把拉住了她,忍笑道:“哟,小寻,这是怎么了?为了什么事情想不开?来,跟哥哥说说。” 七寻被人拉住,这才醒过神来,怎么额头有点疼?一脸茫然的抬头看她大堂兄:“啊?” 公玉明溪和灵玉又好气又好笑,也不知道这孩子又在想什么走神了。 再看她额角都撞红了,又有些心疼。 公玉明溪叹气:“以后谁敢让你一个人出门?” 猴哥一把拎起七寻,心疼道:“怎么自己往树上撞?” 一边说,一边用灵力给七寻驱痛。 七寻这才知道自己走神了。 她刚才正寻思着功法的事情呢。 她进了炼气一层,精神力暴涨,身体的强度也得以改善,可惜现在没有合适的实验器材,要不然,她都想研究一下,自己的身体是怎么回事。修行真的可以开发人体基因琐吗? 这会见大家心疼又好笑的看着她,也知道自己出糗了,但我秉持着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的理念,七寻十分淡定的表示,我就是想试试是这树硬,还是我的头铁。 第一百六十三章节 有人自杀啦 说的公玉明溪恨不得捶她一顿。 成功把一家人说的无语的七寻得意洋洋的迈着六亲不认的步子走了。 哼哼,想笑话我?我会给你们这样的机会?不可能滴! 灵舟目瞪口呆,这也行? 学到了学到了。 反正每天和这几个倒霉弟弟妹妹们在一起,每天都觉得自己在进步。 灵舟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我的的小心脏近来越发强大了,当然,副作用是脸皮也越发厚了。 七寻正美美的在前面走着呢,就见一小厮打扮的人往她撞了过来。 七寻很生气,树撞我就算了,人也撞我,怎么肥四? 脑子在线的时候,她一向反应及快,侧身一让,那小厮在惯性的作用下,没刹住脚,一头就扎到了两米外的墙上,众人再次听到“嘭”的一声。 大概是人撞过来的时候太过用力,撞到墙上后,直接晕了过去。 七寻原本后悔自己没把人拉住,正担心着,想去查看一下,不想身后立马响起一个充满恶意的声音:“啊,撞人了,撞死人了。” 七寻:...... 这是遇上了碰瓷的? 不是说临江治安很好吗?咋回回来县城,回回有事故? 县尊大人也不管管! 七寻腹诽着往正大声喊叫的一行人看去。 几个十来岁的少男少女,带着小厮丫鬟,正瞪着她,好似她是十恶不赦的罪人。 七寻噗嗤笑了,回头就问猴哥:“二哥,县城人的眼神都这么不好?要不,你给治治?” 猴哥摇头:“谁知道呢,不过治病这事,得找三妹吧?” 七寻也摇头:“三姐开的药方太温柔,我觉得二哥的药方最好,治标又治本。” 行,懂了。 猴哥往墙面一指,给那晕倒的家伙刚才撞的地方直接开了个洞,落下来的砖块,全部砸到了那可怜家伙的身上,猴哥还贴心的把他的头给护住了,保证他的头上顶多砸出几个包,不至于砸死。 那洞哗啦啦一出现,七寻就大叫:“快来人啊,有人青天白日的当街自杀啦,这是有多大的冤屈啊!天啊,看穿着像是哪家的下人,这家人不会是虐待奴仆吧?太可怕啦。快来人啊,去衙门里报案啊。出了人命啦。” 那一行少男少女瞠目结舌。 灵舟觉得自己又学到了。 这次捕快们来的很快。 七寻一看就乐了。 老熟人了,正是上回去过她家的左捕头。 七寻冲着人左捕头直摇头:“左捕头,又见面了。” 左捕头也是无语,怎么回回遇上这兄妹两都有事儿呢? 又见公玉明溪也在些,左捕头笑着一拱手:“晏夫人带着孩子们来逛街?” 公玉明溪笑道:“见过左捕头,带孩子们过来买些东西,不想竟遇上有人自杀,孩子们被惊着了,吓的大叫,倒是失礼了。” 左捕头心道,就你家这几个,还能被吓着?吓人还差不多。 但这话也顶多自己想想,面上却笑道:“公务在身,不便招待,还望夫人原谅则个。” 公玉明溪笑道:“左捕头自便就是。” 左捕头一挥手,让随队来的两名捕快把人从砖堆里扒拉了出来,送去附近的医馆,又让另两名捕快把现场的人都控制了,开始询问当时的情况。 那几个少男少女当即指责是七寻撞的人。 左捕头想也知道这里头有原故。晏家的人他不敢说多熟悉,但人家无缘无故的,还真不是至于收拾一个不认识的奴仆。 一看这几个,有两个家里都在县城开有医馆,他又听说仁德堂的老太医今日收徒,收的正是晏家的小姑娘,心里便有了数。 这是不忿自己家人拜师没拜成,想拿晏家人出气呢。 也不想想,人家可是任你们拿捏的软柿子? 没见那几家权贵损失了多少银子么?就你们几个家里只是开医馆的,也敢来撩拨?也不想想,那被陈老太医收了小姑娘或许没什么,可人家有一个捶权贵子弟如捶死猪,并且还能大赚一笔的能耐哥哥。 左捕头冷了脸:“再问一遍,尔等所言可属实?凡所言不实在,一经查证,罪当诬蔑,一律按罪量刑。” 那几个少男少女当即不敢再吱声。 临江县谁不知道,只要进了县衙大牢里的,没银子就甭想出来。 他们这些人家,银子固然是有些,但哪敢和那几个权贵人家比?浪是浪不起的,只能装怂。 七寻如今的耳力哪里听不到刚才他们在一边嘀咕的话,知道这是冲着三姐来的,可惜三姐还在仁德堂,因此才拿她们撒气。 这会儿一看他们的从心样,噗嗤笑了:“咦,你们从心还挺快的。瞧你们刚才个个义愤填膺的样子,我还当你们真是路见不平的小英雄呐。” 惹的人家个个朝她瞪眼。 灵舟拍了拍她的小脑袋:“行了,悠着点。” 七寻哼哼:“碰瓷碰到我身上了。” 想了想,七寻一脸郑重的去找正在对路人问话的左捕头:“左捕头,我怀疑是有人知道了我对临江县百姓的贡献,知道我被县尊大人重视,不想临江县好,所以想暗杀我。” 左捕头:...... 七寻一脸你怎么能不相信的焦急:“真的,刚才那个撞到墙上的人,我现在想起来,他本来是撞我的,结果没想到预测失误,没撞到我,给撞墙上去了,你看看这是用了多大的力气啊,墙都被撞毁了,这要是撞上我,我还有命在吗?唉,你说这是哪家找来的杀手?头铁是铁了点,可脑了怎这么不好呢?也是我命大,要不然这会四分五裂的,说不定不是墙,而是我。太可怕了。吓的我小心肝扑通扑通的。左捕头你一定要如实禀告县尊大人,千万为我做主啊。” 左捕头正无语呢,边上一个路人听了这话却大叫:“唉,对对对,我刚才是看着那个晕倒的家伙,往人家小娘子身上撞呢。结果不知怎的,没撞上,直奔着墙去了。话说回来,小娘子啊,他为什么要撞你,瞧这力度,不会真是想杀你吧。” 竟然遇上了个捧哏?简直意外之喜。 但这话得接呀,七寻一脸郑重又后怕的样子,还带着些不好意思:“那个,现在县衙不正为明年春耕准备新农具么?那些农具,都是我设计出来,送给县衙的啊。” 第一百六十五章节 我信你个鬼哦 刘三郎道:“启弟,你陪婶娘和弟弟妹妹们说话,生意的事情有我在呢。” 灵启亲热的揽过刘三郎:“得亏有三哥你在,要不我还真是......三哥你先帮我支应着。晚上我请你吃红绕肉。” 灵启把人引进后院,灵玉忍不住问:“灵启哥,生意平时也这么好?” 一提生意灵启满脸的笑:“这会儿生意不算好,一般都是上午客人比较多。可惜现洗衣机产量不足,我这边每天只能限量卖两台。好在那些小玩意儿卖的更好,一天卖下来,赚的比洗衣机要多的多。” 见灵玉盯着他瞧,灵启失笑,会意道:“你和小寻设计的玩具都卖的挺好。现在除了洗衣机供不应求外,摇椅,轮椅,儿童学步车和玩具车都卖的极好。不过还是要数你弄的那个香熏球卖的最好。我还想着,让会堂伯年后再招些木工呢,要不然货源真是个问题。” 七寻瞧着店铺,若有所思。 这店铺四周是居民区,客流量是不愁的。 “灵启哥不如开个杂货铺,各种生活用品都卖,我觉得将来生意应该不差。这里是居民区,平时人家买个东西得跑多少家,要是你这里各种东西都有,人家来一趟就能买齐,非常方便。只为着这个方便,平时来逛的人都不会少。价格再便宜些,薄利多销嘛,人家肯定都爱往你这里来。” 灵启听得眼前一亮,旋即摇头:“进货很麻烦。东西零碎,进的货少,进价就谈不下来。进价高,卖不起来的。” 这倒是个问题,七寻不太懂做生意的事,她就是想到前世的那些超市,所以提了一嘴。 但灵启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便道:“小五爷和刘家三哥对码头那片熟,三教九流的都认识,回头我问问能不能找到不错的进货渠道。” 提到刘三郎,公玉明溪问他:“刘家三小子一直在你这里帮忙?” “店铺装修那会儿,刘三哥就在这边帮我了,后来开业更忙,我干脆把他留了下来,给他开了二两银子一个月的工钱。开业这些天,生意一直不错,我还想着年底再给他包个大红包呢。刘三哥不愧是跟着小五爷在码头讨生活的人,招呼起顾客来,比我还灵醒。若是没他,我这生意都未必有现在这么好。” 公玉明溪笑道:“那是不能亏待人家。” “那哪能呢?我还想着,等将来再开铺子,拉上刘三哥入伙呢,再不济,我请他当掌柜,刘三哥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他自己也爱干这个。” 灵舟也道:“世间为了利益反目成仇的人多着呢,你和刘三哥万不可如此。” 晏刘两氏数百年相互扶持,虽是两姓,却亲如一家,三郎又是刘家族长之孙,若是因着一点钱财闹的不愉快,得不尝失。 灵启保证道:“那不能,我和刘三哥都不是那样的人。” 要不是刘三哥品性有保证,他也不能把人给弄店里来啊。 灵启和刘三郎如今就住在店铺后面的这个小院里,三间正房,带个小厨房,倒是能开火做饭。小院东角处,还有一口水井,生活也方便。 几人转了转,见打理的还不错,也都放了心。 灵启毕竟才十三四岁,家里大人哪里就真不担心? 被累了的灵玉交到七寻怀里的小白虎公玉纯这一路上倒也乖,只睁着虎目好奇的四处看,因是初生虎,人家不仔细瞧,还当是只胖白猫呢,虽然没一点杂毛的纯色白猫也挺稀罕。 灵启就好奇的看了两眼,问七寻:“小寻从哪里找来的这么漂亮的小白猫?” 小白虎一听这话就炸了毛,冲着灵启吼了一声:“你才是猫!本虎是神兽,你这个没见识的人类小子!” 听的灵启当即就愣住了,猫的叫声不是“喵喵喵”么?咋还吼上了? 七寻见小白虎炸毛,忍着笑抚了抚它的毛,安慰道:“别生气,虎本来就属猫科嘛,二堂兄说你是猫倒也不算说错。来,给二堂兄见个礼。” “灵启哥,给你隆重介绍一下,这是我家纯纯,大名公玉纯。你说纯纯是猫,它可不高兴了,我们公玉纯可不是什么猫,它是白虎,神兽白虎。” 灵启:“......真的是虎?” “那还有假?确实是神兽白虎。我们公玉纯可有本事了。一般的老虎哪能跟他比?那就好比萤火与皓月的区别。” 这下小白虎高兴了。 七寻就发现,这小家伙和二哥一样,都是自恋又臭美那一挂的。 灵启无语,小老虎就小老虎嘛,虽然白色的虎确实稀奇,但扯什么神兽,还说的一本正经,我信你个鬼。 但这小白虎是真的漂亮,一瞧就让人喜欢的不得了。 灵启还想伸手抱抱,结果小白虎一爪子拍了过去,它倒是知道凡人身体脆弱,因此并未用力,只用灵力推开了灵启,就这,也让没有防备的灵启差点摔倒。 七寻忙道:“灵启哥你没事吧?” 灵启也懵着呢,明明没感觉到小白虎拍他的力气,可偏偏他好悬摔倒。 见灵启没事,七寻点着小白虎的额头教训它:“这是二堂兄,你也得叫二堂兄的,怎么能推他呢?小朋友怎么能这么没礼貌?回头让娘教你读书识字做人,不,做虎。咱得做个五讲四美品学兼优的好神兽,知道不?” 除了猴哥,一家人都被她一本正经教训小白虎的样子逗的笑出了声。 七寻:......我认真的啊。 小白虎懒得理会这个叨叨叨的人类幼崽,它刚才见店铺里有好多好玩的东西,正想去瞧瞧呢,便从七寻怀中跳下来,一溜烟跑前面店铺里去了。 七寻在后面喊它:“公玉纯,小小年纪就厌学可不好啊,虎可以笨,但咱态度得端正。” 猴哥在边上暗下决心,回头就给这小东西加课程,他美猴王都得学习呢,小白虎怎能当失学儿童? 九年,不,十二年义务教育必须走起。 争取两年内《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全部涮完。 可怜小白虎还不知道它接下来的将要被数理化和诗词文章支配的命运,正愉快的在店铺的玩具上跳跃呢。 第一百六十六章节 不作不死 七寻和猴哥都知道它出生就是四阶,也就是人类宗师境,修真体系筑基期的修为,也不怕它在外面遇上危险,便也没去找它。 一家人就在后院的正堂里闲话。 不想,才没多会儿,就听到前院传来一声惊叫。 七寻当即便想到肯定和小白虎有关,赶紧跑去店铺里查看。 才一到前院,就见一小姑娘正被人从地上扶起来,哭的梨花带雨,另一个小姑娘安慰着,而两个丫鬟模样的正追着小白虎想抓住它。 被扶起的小姑娘哭了几声后,一脸狰狞的咬牙道:“给我抓住它,我要打死它,活剥了它的皮做抹额!” 一听这话,晏家一行人脸都冷了下来。 尤其是七寻和猴哥。 做抹额,那你的脸可够大的! 小白虎是神兽,并非一般的幼虎,猴哥叮嘱过它,让它不得随意伤人,它自然不会主动伤人,真要伤人,这姑娘都不够它一爪子拍的。 至于事因,七寻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定是这几个姑娘见小白虎漂亮,想抓住它,神兽高傲,岂会让陌生人触碰? 要不是猴哥武力镇压,就是七寻和灵玉,它都不会搭理。 还要剥了它的皮给自己做抹额?小白虎要不是怕猴哥揍它,你们还有命在? 真是不作不死。 看着店里这会儿乱糟糟的,已经有商品受损,七寻怕再弄坏货物,让灵启哥损失了钱财不说,对铺子的影响也不好,便冲小白虎道:“过来。” 小白虎得了话,闪电一般冲进了七寻怀里。 七寻抱住小白虎,对那正哭着的姑娘道:“你们弄坏了人家店铺的东西,如果现在照价赔偿,我就不计较你们嚷嚷打杀我家老虎的事情了,如果......” 她这边话还没完呢,那说要剥小白虎皮的姑娘已经冲了过来,伸手就想抢七寻怀里的小白虎:“我要弄死它!还想我赔你家的东西,做梦!” 七寻还没出手,小白虎却生气了,这人竟然想弄死它,还剥它的皮,它低吼一声,一爪子挥了出去,满屋的人眼睁睁的看着那小姑娘从门口倒飞出去,“嘭”的一声,砸在了对面人家店铺的墙上。 所有人:!!! 灵启咽了咽口水,又抹了抹自己的屁、股。 真的,很庆幸,这小白虎还是挺给他留面子的。 要不然砸墙的,可能就有他一个。 公玉明溪扶额。她现在信了,这幼虎可能真不是寻常的小老虎,它可能真是个神兽。 是啊,她都有神仙儿子了,一家人都能修行了,她神仙儿子带只神兽白虎回来,有什么奇怪的? 没有! 问题是,人家不知道这是神兽了,人家还当是白猫呢。 就算知道这是只虎,那也没有虎伤人却白伤了的道理,尽管可能是她们自己先招惹小白虎的。 七寻原先还为那姑娘恶毒的想杀了小白虎而生气,但见她就那么被小白虎一爪子拍飞,莫名有点同情。 可我为什么要同情?果然你弱你有理么? 她正寻思着呢,小白虎已经委屈的冲她吼了一声:“那个人类要杀虎,还觑觎我漂亮的毛毛!” 七寻听不懂,但至少看出了小白虎的委屈,顿时把对那姑娘的同情给掐灭了。 我家公玉纯招谁惹谁了? 美丽就是原罪吗? 惟一能听懂小白虎兽语的猴哥给了它的虎头一巴掌:“放心,她杀不了你,还觊觎你漂亮的毛毛?就你那身白毛毛,谁稀罕!” 小白虎一吼,屋里的那几个姑娘才反应过来。两个丫鬟尖叫了一声,往对面那贴在墙上,正缓缓掉下来的自家小姐冲了过去。 公玉明溪叹气,这可怎么收场? 但小白虎是自家的,都姓了公玉啦,事情还得解决。 灵玉却是盯着小白虎两眼亮晶晶。 七寻咳了一声,也有点头疼,看那姑娘的样子,是不肯放过小白虎的。但她不可能真把小白虎交出去不管,真要不管,结果一定会十分惨烈。 小白虎见一家人都盯着它看,有点心虚,它可是答应了那个人类坏人,不会随便伤人的。 现在这算伤人了吗?它明明没用力呢。 猴哥却懒得想那么多,待公玉明溪想开口,猴哥一摆手:“把小白虎交给她就是了。让她杀。” 小白虎:!!! 灵玉气的瞪眼,一把从七寻怀中抢过小白虎:“不行!” 小白虎受伤的心灵略感安慰。 七寻却看他猴哥:真行? 猴哥哼笑:“那也得她杀得了。” 公玉明溪听了都瞪猴哥:“事情哪能这么办?小白虎是咱家的,它伤人,难不成人家真就只找它了?这么着,我去给那姑娘赔个不是,看看伤的要不要紧,且先送去仁德堂,再看她想要什么补偿,咱们赔了就是。” 这下不只七寻兄妹几个不乐意,就连灵舟也不乐意了。 他二婶是什么人?让她给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姑娘道歉? 灵舟拦了:“您是长辈,怎能让您道歉?兄妹里我最长,还是我来处理吧。” 猴哥干脆把灵舟也拦了:“不必,小白虎是我带回家的,我来处理。” 说完,他问在铺子里的两个姑娘:“你们和那姑娘一起来的吧?她是哪家的姑娘?” 两个小姑娘也都十来岁的人,哪怕比猴哥大了两三岁,但见猴哥同她们说话,脸顿时羞的通红。 从来没见过这么俊美的小公子啊。 猴哥还纳闷,这两姑娘怎么了?脸咋突然红成这样?总不会突然生病了吧?难道这也要自家负责? “回......回小郎君的话,那个......那个姑娘她是李家的嫡女,她......” 猴哥忽然想起,好像有个李家的人被他揍过,还赔了他两千两银子呐。 难不成就是那个李家? “哪个李家?” “和,和我们崔家齐名的李家。也是......和我崔家一样,也是临江最有名望的家族。” 猴哥诧异的看着这羞哒哒的姑娘:“你是崔家人?崔瑰和你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兄长。我是崔家嫡幼女。” 姑娘虽然羞涩,提到自家,却还是有些骄傲的。 猴哥“呵”了一声,脸上神情很是奇怪。小姑娘见了,忍不住道:“怎......怎么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节 孽缘啊 猴哥叹道:“看样子,李家是嫌弃给我送了两千两银子和礼物太少了啊。” 七寻也在边上一言难尽的叹道:“孽缘啊。” 屋里的两个姑娘和丫鬟们一脸莫名,而晏家人则是和七寻一样的一言难尽。 还真是孽缘呢。 猴哥原还觉得小白虎打了人家姑娘难以处理,这下好了,一听说是李家的,顿时没了包袱。 呵呵,再敢喊着打杀小白虎,他就让李家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猴哥指着两姑娘身边的丫鬟道:“去给李家报信,就说他们家那个又丑又毒又蠢的闺女,惹着我公玉昊了,让他家当家人过来处置,要不然,别怪我不给他们李家脸面!” 两姑娘和丫鬟们都惊呆了。 你这么说人家漂亮的小娘子好吗? 还有,这人咋一听李家,不但不怕,还抖起来了?明明刚才还一副想赔偿的姿态啊。 不对,他说他叫什么?! 公玉昊! 不就是打了她们几个的哥哥,自家还得赔上银子礼物,再花钱从县衙里捞人的那个公玉昊? 那个原本还沉迷在猴哥美貌中不可自拔的崔家姑娘顿时被吓的清醒过来,倒退了两步:“你......你真的是公玉昊?” 猴哥嘀咕:“咋好好的姑娘,还是个结巴?” 那姑娘好悬没被他这话给气炸了。 但一想到她二哥躺在床上一个月才能下床的惨状,顿时收了自己炸起来的毛,到底是世家贵女,脑子一清醒,立马聪明起来,此时哪里还敢找茬,对丫鬟们一挥手:“我们走。” 两姑娘和几个丫鬟瞬间出了屋,还没忘去对面让丫鬟抬了那倒在地上的李家姑娘,拉了两个正哭天抢地的李家丫鬟,一行人迅速的消失在街面。 店铺里,几个顾客和灵舟、刘三郎皆面面相觑,倒是上次目睹过弟弟妹妹们揍人的灵启一派淡然。 刘三郎在上次的事情里也是出了力的,想想便明白过来,忍不住乐了。 他一边乐还一边瞧猴哥,哎呦,晏家的昊弟可真行! 人家小姑娘光看他的脸,都羞成什么样了?结果他一说战绩,得,直接把人吓跑了,那速度! 公玉明溪也是被这变故弄的哭笑不得。 真的,自从儿子闺女们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后,她这日子过的甭提有多多姿多彩了。 偏他们惹什么祸都能自己解决,她这娘当的,只管在边上吃瓜就行,也太省心了些。 灵舟这回可算是亲眼见到他家昊弟的杀伤力了。 报个名头,就直接把人吓跑,也是没谁了。 他们这正感慨着呢,人家刘三郎不愧是个生意精,立马进入了角色,对店里的几个顾客道:“小店刚才的意外事儿,倒搅了贵客们购物的兴致,是敝店的不是。几位若有看好的东西,咱们给打八折,算是给几位赔礼了。” 说完还冲灵启挥手:“启弟,你带婶娘和弟弟妹妹们去后院里说话,这里有我呢。” 灵启赶紧把人往后院引,刚才他茶还没沏呢,总得让二婶和弟弟妹妹喝口茶再走吧? 一行人又往后院里去。 那几个顾客等人走了,才问刘三郎:“店家,刚才那几个姑娘,咋一听那俊气小郎君的名字,就吓跑了?” 刘三郎爽朗一笑:“那小郎君可不是一般人,正是上回打遍了咱临江纨绔的小英雄啊。” 刘三郎不吝给他昊弟扬名:“那是我们村的少年郎,虽和我不是一个姓,但我们两姓同村,亲如一家,我且得称他一声昊弟呢。哈哈,别看我就一乡下小子,昊弟见我,也得叫一声三哥。刚才那几位,年长的夫人,是他娘,两个姑娘,是他妹妹,我们店的东家,是他嫡亲的堂兄弟。咱们这个铺子,就是他们家的。你们往后只管放心来买东西。我们店铺里的东西,别的不敢说,品质绝对有保证,咱可不能因为一点银钱,就坏了咱们小英雄的名声,你们说对不对?” 几位顾客纷纷表示:“那是那是。” 其中一位顾客还道:“还别说,自从上次小英雄打了那些纨绔子弟,近来咱县城的治安都好了许多。街面上富家子弟欺负老百姓的事儿越发难见了。” 又有一位顾客还不忘夸一下县尊大人:“那也是咱们县尊大人公正严明,给小英雄撑腰,小英雄才能发威。这要是在别的地方,那官官相护的,小英雄打了人,说不定不但没人夸,还得被官府给抓去判罪!” 众人一听是这个理,跟着把县尊大人就是一顿猛夸。 再想想别的地方的老百姓,顿时生出了满满的身为临江人的优越感。 心情一好,原本没打算买的东西,也买了一堆。 刘三郎乐的笑开了花。 没想到一场事故,店里生意不但没受影响,还多卖了不少东西,关键是,还用昊弟那正盛的小英雄威名,给店铺打了广告呢。 看以后谁还敢来店里闹事! 公玉明溪也正问灵启店铺的事情呢:“平时没人过来找麻烦吧?” 灵启笑道:“还真没有,平时有小五爷照应着,巡城司的人也常来转转,街面上的无赖子小混混,见了我这铺子都是绕道走的,哪里敢来打秋风?不过为免麻烦,我平素待那些人倒也客气,时不时送些点心什么的,有时候搬货还会找他们帮忙,让他们赚些零用,如今他们不但不会找麻烦,有事还会主动帮忙支应着。” 正说着话呢,就见小五爷进了门。 灵启诧异:“小五爷,您怎么来了?” 小五爷晏鸿宇见人都没事,笑道:“听街面上的混混去我那报信,说你店铺里出了事,我这不放心,过来瞧瞧。” 公玉明溪赶紧领着孩子们给他行礼。 小五爷摆手:“一家人,哪那么多礼。侄媳,家里可都还好?” 公玉明溪笑道:“家里都挺好的,您这一向也还好吧?” 寒喧了几句,小五爷问清原委,见真没事了,这才放心。待七寻抱了小白虎给他正经见礼,小五爷也是乐了。 第一百六十八章节 对坑神的怨念 小丫头一本正经,小白虎也是真有灵性的举了两个爪子作拱手礼,他忍了笑,一脸严肃的摘了身上挂着的一块玉佩给小白虎作见面礼。 得,他晏鸿宇现在连虎孙都有了。 要是小白虎知道他这么想能气炸。 我堂堂神兽白虎,会给你一个凡人当孙子? 公玉明溪见那玉佩不大,成色也一般,不算贵重,再加上想着这可能是真神兽,让小五爷和它结个善缘并非坏事,便也没拦着。 此时午后,正是码头最忙的时候,小五爷也是不放心才急急赶过来的,见他们没事,闲话了几句便要告辞。 眼看着就是新年了,近来码头正是一年里最忙的时候,所有的商铺都在为年货做准备,码头上货物往来,每天都是平时的数倍。他管着码头的大小事务,是真忙的脚不沾地。 等小五爷走了,公玉明溪也领着几个孩子去仁德堂接灵素。 小白虎临行时,爪子飞快的捞了个玲珑熏香球儿不撒手,灵启看的好笑,干脆又拿了个木雕的小金虎给它,小白虎嫌弃的扔了回去,灵启无语,都是虎,人家还是金色的,你还给嫌弃上了? 到了仁德堂,灵素正和陈老爷子在讨论脉案,灵素针对脉案开出的方子,每有新意,细细一品,竟都比医馆里的医者开出的方子高明,就是陈老爷子亲自开方,也未必就比她强,陈老爷子是真的感觉自己捡到宝了。 待寄奴过来禀报,说是晏家来接人了,陈老爷子还有些意犹未尽。 可惜徒弟不需要手把手教,少了很多为人师者的乐趣。又快新年了,只能等年后,再接她过来亲自教导一段时间。 若不然,每天和乖徒讨论脉案药方和药材,也是人生快事啊。 陈老爷子亲自送灵素出门,公玉明溪见了礼,见老爷子依依不舍的,笑道:“陈叔您新年若是没有其它安排,不如年前我让昊儿过来接您去我们家,新年便在我家过如何?我瞧您舍不得素儿,到了家里,岂不是能时时教导于她?” 陈老爷子独身一人,往年也就寄奴陪他,听了这话倒心动。 他也不是矫情的人,想了想,便点了头:“行,只医馆里离不得人,怕得年前两天才能过去。” “那就新年前两天让昊儿过来接您,左右县城离的又不远。” 寄奴一想到自己也能跟去,且有口福了,欢欢喜喜的把驴车拉过来,帮着猴哥和灵舟把采买的东西都搬上了车。 因买了不少笔墨纸砚,还有二十套孩子们的衣裳鞋袜,晏家兄弟每人两套衣裳,占了不少地方,母女几个坐在车里竟有些拥挤。 要不是有灵舟在,七寻都想让猴哥把东西收他空间里去。 公玉明溪想着老爷子过来过年,倒也不必再另送年礼,但得让灵素孝敬他两套新衣,便问灵素:“家里可有适合给你师父做新衣的料子?” 灵素近来忙着制药,家里的东西灵玉比她熟悉些,听了这话,灵玉道:“有的,回头三姐姐挑出料子来,三姐姐只出手裁剪一下就行,余下的我帮着做。” 灵素揉了揉她的头:“谢谢小五。” 猴哥赶车赶到飞起,驴子自家养了一个多月,因猴哥没事常喂它灵果,小毛驴如今一身黑色毛发油光发亮,体力也非一般驴子能比。车子做了减震设计,猴哥又用灵力护持着,虽然跑的快,但却稳的很,母女几个坐在里头,一点没感觉到颠簸。 等到太阳落山时分,一行人才到了家。 灵舟被留下来用了晚膳,方才回去。 小白虎虽然是神兽,但跑了这么一天,看什么都好奇,也是累的,它又出生没多久,正是需要充足的睡眠来成长的阶段,吃了东西就趴在灵玉怀里睡了。 猴哥把它放到自己屋里的床上,下了个禁制,这才去陪娘和寻妹们说话。 猴哥才要开口,七寻谨慎的让他先开个禁制,猴哥翻了个白眼,心道,有我在,方圆数里内有人我都能觉察,那么小心干嘛?除了小白虎,附近也没人有这耳力能听到自家说话吧?再说,小白虎已经让他用禁制给关起来了。 不过妹妹谨慎是好事,他二话没说就捏了个法诀。 七寻这才放心的把她和猴哥进山后的际遇说了。 等听说两人遇到了小秘境,那秘境里还有处大灵矿,母女三个皆是好奇,猴哥把什么是秘境又给三人科谱了一下。 回过头就问七寻:“为啥那天你一听我说秘境就懂什么叫秘境?” 看看,娘和三妹妹五妹妹就不懂! 七寻呵呵:“等你看过修仙,就啥都明白了。” 小秘境算什么?那些大神作者们的脑洞,能亮瞎你的眼。当然,二哥好像是火眼金睛,大概是亮不瞎的。 想当年,她也是个兢兢业业追文的苦逼读者啊。 说到,七寻就想起她追的一个写修仙的坑货的文,追了十多年,巨坑,直到她挂了,那坑还没填上呐。 也不知道那个坑神的有生之年,会不会把坑填上。 但填不填的,和她也没啥关系了。 毕竟为了维护自己天才的形象,她那追文的小爱好,都是暗地进行,没人知道。 指望那坑货填完坑,然后小堂弟把结局烧给她,是不大可能了。 话说回来,就算那坑货填了坑,小堂弟也把结局烧给她了,就她现在这情况,那能收到吗? 好想穿回去把那坑货捶一顿,然后关了禁闭,不写完不让出来的那种! 说完小秘境,七寻给猴哥递了个眼神,猴哥秒懂,马上从空间里取出几套衣裳和首饰:“小秘境里发现的,可能是以前的大能留在那里的吧,都是新的,没有穿过。我挑了些,咱家一人两套。这些都是顶级的灵器,需得认主,等你们以后进入炼气境后,认主了就能发挥护体的作用。” 猴哥没说这是先天先宝极的仙器,在凡间,顶极的灵器已经是极品了,便是那些武圣也未必有一套这样的衣裳。 第一百六十九章节 很气愤 母女三人原就被那连鞋袜首饰都配套上的衣裙差点美瞎了眼,再一听说是灵器,除了美,还有保护自己的作用,哪有不喜欢的? 母女三人的衣服,都是以她们三人的喜好挑的适合她们风格的衣裳,因此不用三人再选,都各自拿了属于自己的两套。 猴哥还道:“这是灵器,认主后,应该可以自行变化款式的大小。倒不一定是原本的样式,但原本的样式,护体的功能是最强的。反正能穿一辈子。这种顶级灵器,哪怕武圣也毁坏不了。” 拿到衣服首饰,猴哥才想起来那些玉壁花,忙取出来几朵:“咱家以后晚上不用点灯,用这些花朵照明就行,我摘了好多回来,尽够用的。油灯和蜡烛都有烟气,用这个空气都清爽些,还有香味呢。” 灵玉稀罕的拿了一朵在手中查看,玉壁花的香味虽淡,却十分怡人。 七寻吹灭了油灯,几朵花把屋里照的透亮,且光线十分柔和。 猴哥还道:“我就是突然想起来娘和五妹妹晚上爱看书,怕你们伤了眼,才采回来的。小五果然喜欢。” 灵玉抿了嘴笑:“谢谢二哥想着我和娘。” 虽然二哥此举很暖心,灵玉还是不客气的把猴哥赶出了屋:“二哥快出去,我们要试一试衣服呢。” 猴哥:......女娃儿就是爱美! 但为了爱美不要二哥,就让猴很气愤! 猴哥愤愤表示,我也有两套,我也给换上。你再美还能美得过我?再美我也不夸你,我夸小寻去! 娘四个不知道猴哥正腹诽,在屋里欢快的试衣服,七寻也把她的两套挑了一套黑底银纹的劲装穿上,她原就只绾了个包包头,发型都不用换了,这一换衣,配上她的英气,雌雄莫辩,竟真像是哪家的小公子。 灵素的是两套相对素雅。灵玉的两套,一套鲜嫩娇艳,一套空灵纯美,都很适合她。而美娘的两套,一套端庄,一套明艳。可分不同的场合穿戴。 为了让各人看清自己的试装效果,七寻还从空间里取出了等身高的大镜子。 她一向不大在意打扮,之前竟没想到取镜子出来。 这镜子一出,灵玉还好,上辈子这样的大镜子,宝玉那屋里是有的,她屋里的虽没这个大,但也有茶盘大小,只是清晰度没七寻取出来的这个好。 而灵素和公玉明溪是真没见过这么大的镜子,大小还在其次,关键是,把人照的毫毛尽显,实在是太清清晰了。 公玉明溪感叹:“世间竟真有这般透亮清晰的镜子,这便是用玻璃做的?以后咱们大夏也能做出这样的镜子来?” 七寻摇头:“镜子对玻璃的质量要求更高,大夏目前的技术很难达到这样的清晰度,不过做是肯定能做出来,效果差些而已。以后外面肯定有的卖,就是价格可能十分昂贵,但有卖的,咱家这镜子也就能用了。这样的镜子我好象还收着几个,回头咱们家屋子建好,三姐姐和小五屋里,一人给你们放一个。” 母女几个每人都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对衣裙的上身效果十分满意。 公玉明溪看着三个女儿,只觉得人生圆满,她这辈子竟然能生也这么可人的小棉袄,漂亮的个个像天上的小仙女似的。 试完一身,又试了一身,还是同样的漂亮。 等衣服试完,灵玉才叫猴哥进屋,打开门一瞧,人家猴哥也换上了一身大红劲服,别提多帅气了。 这会儿七寻穿的,也是一身大红劲装,兄妹两个往一块儿一站,都是英气勃勃,神采飞扬。灵玉笑道:“四姐姐看起来和二哥才像双胞胎。” 公玉明溪点头:“我这是又多了儿子?小寻穿男装,竟比穿女装还好看。以后倒可以常这么穿。” 男装女装的,七寻其实不在意,她主要是因为男装行动间更方便些才挑了男装。 再说了,她上辈子要么是军装,要么是白大褂,要么运动装,款式上基本没太大的男女款的区别。以至于她在穿衣上,还真没什么太强的性别意识。 灵玉和灵素也觉得七寻的男装真好看,灵玉还可惜:“要是有多的男装,我也想要一套呢。” 多是挺多的吧,拿出来也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这会儿在她空间里呢,一时还真不好往出拿。 猴哥就道:“有多的男装,今儿晚了,忙了一天,娘你们早些休息,我和小寻去修炼,等明天再找几件男装让你们挑。” 灵玉一听开心道:“那给三姐姐也挑两套,新年里去县城玩,我们一起穿上。” 猴哥挥手,表示没问题。 说完猴哥拉上七寻去修炼,屋里娘几个洗漱了一番,也自歇下。 到了后面的棚屋里,猴哥设了个禁制,七寻忙从空间里取出几套男装来让猴哥收着,两人才开始各自修炼。 七寻先是进入识海,观想那个“原”字,她发现对原字的观想,能强大她的神魂,并且有助于对心法的体悟,直到神魂累极,从才观想中退出,开动运转先天星辰诀法,牵引灵力和星辰之力洗刷肉身经脉,等到一个大周天运转完毕,正是太阳跳转出地平线之后,先天紫气入体,七寻立马感受到了身体与往日的不同,似乎整个身体的资质,都得以改善。 七寻不觉得往后每天修炼皆会如此,大概是第一次修炼先天星辰诀的原因,所以这种感觉才如此明显。 等她睁开眼,发现猴哥也同时睁开了眼,看七寻的皮肤上又一次附着一层黑灰,不同的是,这次味道没那么难闻,猴哥赶紧一个清尘术扔了过去:“先天星辰诀果然不一般,原经能强大神魂,先天星辰诀能改善资质,原经和先天星辰诀,原本就应该是配套的功法,哪怕是个废材,如果配套修炼,最后的成就应该都不会差。小寻你第一次炼,效果就这么好,竟然再次洗筋伐髓了。” 七寻此时神清气爽,整个身体轻的似乎都不是她自己的,感觉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第一百七十一章节 酸涩 等进了屋,一团热乎气迎面而来,为着让屋里更光亮些,还放了两朵玉壁花。壁炉和能发光的花,老爷子都看的稀奇。 公玉明溪笑道:“那壁炉是小寻想出来的,铁制的,烧不坏,用烟道排烟,屋里也能聚起热气。那花是他们在东泽林里发现的,灵素说是灵药,但因能发光,便当灯用了。冬日里门窗多关着,屋里太暗,点油灯又有油烟,不如这用这花照明来得清爽,且还有香气。” 老爷子一听说这花是可入药,立时来了兴趣,取在手上看了又看,想揪一片花瓣下来吧,又有些舍不得。公玉明溪哪里不知道他老人家的心思,笑道:“您若想尝一品试药,只管揪就是,这花昊儿收了不少。但因是灵药,未修行者不能多吃,您稍些扯上一丝品一品,可不能多。” 老爷之才揪了一片,撕了极细的一条放进嘴里,还不待仔细品,便觉得一嘴清甜,连精神都似好了些。 果然是能入药的奇花异草,价值不可估量。 见老爷子品过花瓣后很是惊喜,公玉明溪笑道:“素儿试着用这花制了两样药丸,一是养神的,说是对治头痛失眠极有效,一是强身的,对体弱症,特别是新生儿胎里带来的弱症效果极佳。她制了几百粒药丸,也才用了一瓣花,说是不能多用。凡人身体,受不住灵药的药性。” 老爷子点头,确实如此。他因常年试药,对药性的耐受性远高常人,虽只品了级细的一丝,感觉也不同凡响,身体但凡差些,都受不了这药性。 再珍稀的好药,一旦量不合适,过了便如毒药。 老爷子迫不及待的想看看灵素制出来的药丸的效果。 要知道,对症开方,其实不难,制成普世能用的药丸,才是真的不容易。 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有不同,这药丸不但要有效果,还得保证用药后不起负作用,这个量的把握,才是最难的关键处。 灵素这会儿正在药棚里研究药方呢,听灵玉去叫她,赶紧过来见过她师父。结果礼都未来及得行,老爷子便让带他去看看她新制的药丸。 老爷子年纪大了,竟有些孩子气,尤其是涉及医药的时候。 灵素莞尔,带他去西屋里开药橱。 而这边猴哥和寄奴,也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搬完了。 寄奴忙着归置东西,好在床铺上是晏家给准备的新被褥,寄奴只需要把老爷子日常习惯了的生活用品摆出来就成。 西屋里让给老爷子和寄奴住,猴哥还贴心的给寄奴打制了张新床榻,就摆在老爷子床的边上,用了屏风搁开,又临近壁炉,倒也暖和。 寄奴看连给他的床品都是新的,榻上枕头边还放着两套新棉衣,知道这是给他的,心里顿时暖暖的。 他其实也说不出来那种感觉,就是觉得晏家人待他和别人待他不一样。夫人把他当孩子看,小郎君和小寻姑娘似朋友一般与他相处,姑娘虽然不大说话,也有点吓人,但其实也还好,教他制药的时候并不藏私。五姑娘灵玉和他虽没什么接触,却也很是客气。 他很喜欢往晏家来。 这次能陪着先生在晏家过新年,他别提多高兴了。 结果一来就有两套新衣新鞋袜,说真的,爹娘从前都未曾待他这么好过。 当然,那会儿家里也穷就是了。 先生待他也是极好的,但先生是男子,心思又多在病人和医馆的事上,教导他虽用心,生活上却不怎么关注。 寄奴看着叠放的整整齐齐的棉衣,眼里顿时有点酸涩。却也知道在人家掉眼泪不好,忙掩了眼中的泪意,笑着问猴哥:“小郎君,我和先生占了你的屋子,你晚上睡哪?” “我夜间得修行,不需要睡觉,我和你们不一样,又不怕冷,真要睡觉,后院里小寻干活的那间棚屋其实收拾的挺好的,平时也一直点着炭火,在那里睡一夜就是了。” 猴哥不在意住哪,见寄奴已经归置好东西,老爷子正在和灵素探讨药的事情,便问寄奴:“我去准备午膳了,你要不要一起去?” 寄奴见老爷子也不需要他在一边伺候,便欢欢喜喜的随猴哥去厨房里:“我给小郎君烧火。” 猴哥问寄奴:“你中午想吃什么?” 寄奴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特地问他想吃什么,他这种穷人家出身的孩子,其实真不挑食,便道:“小郎君手艺好,做什么我吃着都极美味,我都行的。不过先生这几天胃口不大好,吃些清淡的才好。” 老爷子胃口不好? 猴哥想了想,用灵米做了饭,还有小寻空间里种的蔬菜,做了个凉拌菠菜,糖醋排骨,酸菜鱼片清汤,家里有现成的高汤,做了个文思豆腐,想着老爷子上回对大煮干丝赞不绝口,便也做了,另外还清蒸了条鲈鱼,炒了玉米虾仁,醋溜白菜。 玉米是七寻空间里种着的新鲜玉米,猴哥想想,加上老爷子和寄奴,这冷热加起来八个菜,份量又都不算大,估计不够吃的,干脆又做了个大白菜五花肉炖粉丝和蒸香肠。 那粉丝玉米寄奴都没见过,猴哥笑道:“是在东泽森林里发现的,这粉丝是用一种叫红薯的东西的粉做出来的,回头你尝尝,味道还不错。用鸭汤煮出来,撒上卤好的鸭肝鸭肫鸭肠这些,味道更好,你要想吃,晚上就给你做。” 小寻空间里的鸭子被猴哥杀了不少存着呢。 用完午膳,灵素要陪老爷子,猴哥带上寄奴开始准备新年要吃的各种大菜。 第二天便是大年三十了,年三十得祭祖,猴哥虽然被过继了,但公玉氏无人,他还在晏家生活,他们这支三房的十个兄弟里,他也是跟着排行的,因此晏氏祭祖,他也得参加,尤其是老爹和长兄都不在家的情况下,猴哥还得代表父兄出面呢。 而娘作为他们这一支的长房媳妇,也算是小宗的宗妇了,必要参加族里的祭祀的。因此猴哥打算趁着今天他没事,把大菜全部做出来。 毕竟第二天他和娘都得去祠堂,得忙上大半天才能回家。 第一百七十四章节 灵舟差点被这二货气死 灵舟还以为她不舒服呢,伸手试了试她的额头,体温正常,这才放了心。 带弟弟妹妹们出来玩,这要是生病了,没能好好带回去,怎么和二婶交待? 虽说三妹妹这个医者就在边上,但也不能大意了。 “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哪里都挺舒服的,别看我穿的多,但我现在不怕冷!只要不是受伤,基本上我也不生病。 “我就是在低调啊。” 灵舟:...... 灵舟差点被这二货气死。 昊弟和五妹妹长成那样,满临江都找不出比他两更好的小郎君小娘子,人家两个穿的还特别漂亮,也没低调,你低调个什么劲儿? 再说了,就昊弟那杀伤力,现在整个临江县,谁还敢惹他? 被大堂兄无语的盯着,七寻一脸你不懂的给了个解释:“我不是怕人找麻烦,我是怕命运找麻烦。” 我这不是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么? 灵舟都被气笑了。 这丫头今天怎么神神叨叨的? 懒得再搭理她的灵舟一把拉过猴哥:“小寻交给你了,看好她。” 七寻当即吓了一跳,别呀,也有可能我单独来县城没事,但我和大圣哥哥一起,才有事呢? 七寻忙冲猴哥摆手:“二哥你离我远点。” 猴哥:...... 他家小寻这态度不对呀?不是说最喜欢哥哥我么? 猴哥先是一脸惘然,接着愤愤不平,怎么滴?就因为我今天最英俊帅气,怕在我边上成了绿叶,都不愿意跟哥走在一起了? 我们嫡嫡亲的兄妹情,就这么脆弱? 果然嫉妒使人丑陋。 猴哥幽幽道:“长相是父母给的,这个是没办事的事。哥能理解你的心情,但不认同你的态度。小寻啊,咱不自卑。没事的,哥以后多赚些钱,给你好好打扮打扮,其实我家小寻长的也不差的。” 七寻:??? 我长的当然不差了,二哥你这语气叫咋回事?说我不差好像说的多勉强似的。 我虽然对打扮没兴趣,主要是太浪费时间,但谁对自己的相貌还没点自信了?你是长的不差,但我心灵更美!我腹有诗书气自华! 七寻气的一把拉下头上的帽子,露出嫩白的小脸儿,指着自己的脸,道:“二哥,你好好看清楚,看看我这张脸?到底漂亮不漂亮!偶跟你港哦,五官我兴许不如你,但我胜在气质好!” 气质是个什么鬼东西? 猴哥摇头,语气诚恳又惋惜:“没看出来。” 七寻:!!! 行了,兄妹情今天结束了。 七寻一扭头,就想找三姐姐求安慰。 猴哥一把薅住她的领子把人拎在手里:“行了行了,不就说你长的不如我吗?还不兴人说点实话了?你让我离你远点,像是当妹妹的说的话吗?我还生气呢。” “咦,我说过这样的话吗?”被拎的七寻都忘了挣扎,“但我也是为了咱两好呀,我觉得咱两在一起,气场上好像有化学反应,总遇上事儿,俗称事故体质。” 猴哥嗤笑:“就那点事也就叫事?再说咱吃亏了吗?” “吃亏是没吃亏,但这不是麻烦吗?二哥你放开我,我想静静?” “静静是谁?” 七寻觉得静静应该是那个写《扛把子》的人,正在考虑是不是呢,小十灵逸扑了过来,一把跳到猴哥的身上:“五哥五哥,你拎我试试,好玩,我也要玩。” 猴哥在晏家兄弟中行五。小十老崇拜他了,因此不乐意叫他昊哥,喜欢叫五哥,这样叫着,像是亲哥哥。 七寻在一边翻了个白眼,这样被拎着,简直窒息好吗? 算了,已经九岁的我,还能和才五岁的儿童摆事实讲道理?咱不为难自己。 猴哥总算良心发现放下她,七寻脚一落地,迅速窜到了灵素边上,还是三姐姐有安全感啊。 灵素摸了摸她的头,轻笑一声。 自家老四是个作精,老五是个怼精,老二是个事儿精。她已经习惯了。 希望可能有了上辈子记的大哥,不要变异的太厉害吧。 日子太热闹了,心累,偶尔她也想静静。 而有了安全感的七寻,并没忘记,再次兜上她大氅的帽子,只露出两只眼睛。 新年逛街,也就图个热闹,并没什么需要买的东西。左不过是吃吃喝喝,再给几小的买点儿玩具。 玩了一天,七寻担心的事情并没出现,见太阳落山,一行人便往回赶。 到家时,天色已黑,公玉明溪干脆让孩子们在她家吃了晚饭。 如此一直玩到十五后,这新年才算过了。 七寻感觉自己得了假期综合症,家里都准备开垦荒地了,但她却什么都不想干。 猴哥去了族长家一趟,请他出面,帮忙请了不少族人来帮忙。 为了开荒,自家还去买了两头牛回来,此外雇了村里另外的几头牛。 晏家开的工钱高,虽不供饭,但却每天提供两次肉汤供干活的人中途吃干粮时食用,平时去镇上和县城打零工的闲散劳力,便都留在了村里帮他们家开荒,甚至有些外村的也被晏家村的亲朋友拉过来赚这一份工钱。 有晏家自做的新犁,自家买的加雇用的牛,共有十来头,人手也不缺少,那几百亩地,却也用了近二十天才翻垦完。 等到忙完,明明除了猴哥,一家人也没下地,但却都累的不行。 开是开出来了,但荒地地薄,种什么收成都不会太好,七寻开始考虑农肥的问题。 村里现在不少人家捉了猪回来养,但积的那点肥,人家自家的地都不够用,七寻家除了新买回来的两头牛和一只驴子外,也就养了几十只兔子,这点肥哪里够解决数百亩地的? 之前地上的荒草焚烧后的草木灰,深耕后存于土中,其实也是肥,但那点肥力远远不够。 七寻决定还是使用绿肥。 其实村里不是没使用绿肥,也有一种类似紫花苜蓿的绿肥草,但却都只给育苗地种上,其它的地,哪里舍得荒上一季? 但晏家不靠种地吃饭,七寻种地,主要还是为了开辟试验田,对土壤的要求,和正常种地肯定不会一样。 田地肥力的不同,种植方式的不同,对植株的影响自然不同。种子的改良,是需要一点点去进行数据记录和分析的。 第一百七十五章节 这清奇的脑洞啊 种地,这是现在七寻最想做的事。 以前她在空间种地,那都是全机械化的种植,而且谷物类的,其实种的不多,也就几亩地的大小,主要还是为了自家人食用。同时,也是她的一点兴趣,毕竟种花家人,谁还没个田园梦呢? 她的空间,大概便是她的精神上的隐世家园了。 尽管有机械,但其实还是很累的,只是那种累,能带来精神上的愉悦罢了,因此并不觉得累。 可这近二十天的开荒,不过是对土地进行翻土深耕罢了,那么多的劳力呢,却个个累的几乎不成人形。这还是她家每天提供大量的肉骨汤补充能量的情况下。 而事实上,有几家老百姓种地时,能吃得起肉的? 可见农人种地,有多辛苦。 这和后世的机械化种植,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农耕方式。 辛苦还在其次,亩产真的太低了。 如果说以前她想改良种子,开发新农具,只是想做点什么,其实愿望并不是那么迫切的话,这次开荒过后,她是真的把试验田的事情,当成了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事情。 人活一世,总该做点什么。 而世间事,还有什么,是比让天下人吃饱饭更大的事? 修炼长生什么的,可能是兴趣,也可能是动力,但那真的不是活着的目的和意义。 地被开出来后,一家人都狠松了口气,都是没种过地的人,看到开个荒便辛苦成这样,其实内心里都是有点感触的。 对七寻时不时的闷着几天不搭理人,其实家里人是习惯的,但这次她沉默的时间有点长。 就连猴哥这个心最大的都忍不住关心:“小寻,你这两天怎么了?” 每夜修炼时都感觉她有点心不在焉。 这很不好。 七寻一脸茫然:“什么怎么了?” “心不在焉!几天都没看你笑了,连公玉纯亲近你,你都不带搭理的,这是在想什么?有什么为难的事情,倒是说出来呀,还有我堂堂美猴王解决不了的事?” 说真的,他家小寻不折腾,全家人都不习惯。 “种地,会么?” 猴哥:...... 成功噎了一回猴哥,见他盯着自己的后脑勺,随时会给自己一巴掌,七寻马上表示:“二哥,我正在想这几百亩地的肥,怎么解决呢。土壤肥力不足,种什么产量都是个问题。虽说土豆红薯对地肥的要求不高,但不是说就不需要肥,想要产量好,土地的肥力就是个绕不过去的问题。” 打架猴哥没问题,种地的事情他是真不懂。 被小寻这么一说,他只能挠头:“种地可真够麻烦的。” 开荒了近二十天,全家跟着忙,结果这才只是个开头。 “可惜我的花果山没啦,要不然让我的猴孩儿们一人去撒泡尿,啥都解决了。” 七寻:...... 这清奇的脑洞啊,二哥,秀还是你最秀! 但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力反驳。 但这话也叫七寻眼前一亮,森林里的腐土,其实肥力最足,弄出来种地那是再好不过的。 不过旋即七寻就摇了头。 有她和猴哥在,两人以修行者的手段,弄出可以覆盖几百亩地的腐土,其实不难。 但这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这操作没有推广的价值,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土地肥力问题。 所以还得想得适合推广的积肥才行。 还是划出部分田来,种一季绿肥草,然后深耕,至少这些地还能赶上种一茬晚玉米或者晚黄豆,而且种黄豆本身也能养地。 七寻记得自己空间里是留有紫花苜蓿、苕子、鼠茅草的种子的,她打算种个几十亩,她们这边地理位置偏南一些,四季分明,气候也算宜人,这会儿种这三样绿肥也能种。 当地的一种叫鱼鳞叶的绿肥草也种些,看看哪个肥力更好,生长周期更短,到时候便推广哪个。 以绿肥养地只是一方面,最主要的还是要积农家肥。野草,草木灰,牲畜粪便,甚至骨头,都是农家肥的原料。 她是发现了,大夏的农业相比发达的工业,要落后的多,大夏农民种地,虽然也用肥,但就真的只是最用原始的方法使用牲畜粪便,甚至连简直的堆肥都没有。她不知道是整个大夏都是如此,还是只是她们这里如此,但她问了一下村里的老人们,至少临江是没人用堆肥法解决土地肥力问题的。 土地产量如何,几乎真的是靠天吃饭。 大夏对土地的制度其实极其严格,除了杜绝土地兼并制度的严酷外,对于百姓名下的土地,也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种植,不允许荒废,一经发现有荒废土地的行为,查实后,必定严惩,严重的可能会收回永业田。 而大夏国土太过辽阔,人均农耕地太多,在这种落后的生产力下,人力有限,把地都种完就很累了,还真没心思去精耕细作。 所以,想要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生产力几乎是惟一的选择,只有生产力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整体环境才能提高,那时候,有了闲力的百姓,自然就会去思考如何把地种好的问题,而不是原先的如何把地种完的问题。 利用绿肥,并且堆积农家肥,这是七寻暂时能选择的最好的办法。 想清楚后,七寻振奋起来:“走,二哥,我们去请人帮忙挖化粪池去。” 猴哥觉得头痛,怎么想一出是一出的? 咱家就这几个人......再说这两天新宅子就动工了,那宅子的排水排污系统,还是你设计的呢,本来就包括了下水道,你另外再挖化粪池干吗? 早知道就不搭理你了。 但是自己的妹妹能怎么办呢? 话说回来,他家小寻还从来没做过没用的事情,不管她怎么折腾,反正最后都是能办实事的。 这么一想,猴哥点头,也懒得问她去挖池子干嘛:“行,我这就去找人。” 七寻欢快的笑起来:“二哥你真好。我挖坑是想堆肥的,咱家开的荒地太薄,种啥都不成,先种点绿肥,要是长的还行,应该能赶上夏种,说不定今年我们就能收一茬玉米土豆和红薯。但光有绿肥也不行,还得堆肥。” 第一百七十六章节 怼人未竟却被怼 为了表示自己也不是个只会添乱的人,还是有点用处的,七寻道:“今天的饭我来做。” 灵素去县城帮着五婶筹备点心铺子的事情,这两天都不在家。 对七寻做饭很不放心的猴哥赶紧反对:“可别,饭还是我来做吧,你先去选定挖坑的地儿,我去找人。等人来了直接干活,不耽误我做饭。” 七寻撇了撇嘴,我做饭就那么难吃? 不做就不做,我还不乐意做呢。 但有求于人,不敢傲娇,等猴哥出门去找人了,她才哼哼了一声,从屋里出来,结果就看到小白虎正团在院里放着的摇椅上晒太阳呢。 七寻一看就很不爽,小东西还挺会享受,整天除了吃就是睡,到现在字都没认几个。 七寻一把拎起小白虎,教训道:“公玉纯啊公玉纯,你就是个闲虎,整嘛事不干就知道睡觉,我跟你讲,咱家不养闲人,不,闲虎,从今天开始,你也得干活了。你得把你的伙食费给赚出来。” 说到这里,七寻“咦”了一声:“之前家里忙着开荒地的时候,怎么把你给忘了?你可是只宗师虎呀,拉犁不比老黄牛强?怎么就没想起来,让你去犁地呢?” 小白虎:!!! 它现在也是刷过不少视频的文化虎了,不是没有见识的虎,并且成了动物保护组织的忠实粉丝,深以为自己也应是频临灭绝的珍稀保护对像,绝对可以列为国家特级保护神兽。 然而公玉小寻这个可恶的人类,竟然还想让它干活。 “虎还是幼童虎呢!你虐待儿童!” 可惜七寻听不懂它的虎语,不接受反驳。 但小东西吼吼吼的,七寻也知道它在抗议,哼哼道:“你这门外语吧,家里除了二哥也没人懂,不是我说你呀公玉纯,没人听懂你的话你就不着急?你说你要是多学些字,能读会写的,岂不是很方便交流?想说什么,拿笔写在纸上,然后把纸一扬,我们不就知道你的意思了?没文化真可怕!坚绝不能让你成为九漏鱼啊。咱家一门子文化人,实在丢不起那人。从今儿开始你不但要自己赚生活费,还必须认真读书,等你识字多点,并且能写后,我让小五给你做个漂亮小荷包,里面放上小纸片儿和炭笔,给你挂在脖子上,你要是遇上需要说话的时候,掏出纸和笔官一通涮涮的写下来,那多神气?” 想一想小白虎写字的样子,七寻不由噗嗤笑出了声。 过来找小白虎的灵玉听到这两的对话,翻了个白眼。 她这边还没开怼,七寻深知她是怼精,先下嘴为强:“小五,不是姐说你,小白虎是公玉纯,不是公玉蠢,人家神兽聪明着呢,结果你教到现在都没教出个成果来,你这教学水平不行啊。” 当年你教香菱学诗,不是教的挺好的么? 说完也不待灵玉开怼,一溜烟跑了。 灵玉:......怼人未竟却被怼! 算你狠! 灵玉气哼哼的抱过小白虎,进屋去上课。 小白虎一脸痛苦: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人类的课业,真的太难了啊! 虎生艰难。人间不拆。 跑出去打算去地里挑个合适堆肥的地方的七寻,一出院就遇上了来找她的路叔。 “小寻,这批草纸已经做出来了,我称了一下,一共六百多斤,质量比头回做的还要好些,这些纸怎么处理?” 这么多? “卖了吧,路叔你这边要是没门路,不如托给灵启哥,让他代卖,咱们也省事些。” 路叔一想也不错,草纸做出来了,但后面还有蒲纸要处理,他这边正打算处理了这批草纸就开工了。让灵启代卖,也省了自己还得去为销路发愁。 “咱们定什么价合适?” 既然路叔说质量比上回的好,那肯定就远超市面上的那些草纸了。 灵启哥的铺子在居民区,卖草纸倒也行,本来他的目标顾客便多是家庭主妇和少年儿童这类人。 至于价格,她做这个,原先确实是为了解决自己家人卫生用纸问题,但后来也有惠及大众的心思。 市面上虽有草纸,但说实话,真不是一般人家能用得起的。不说别处,只说条件还不错的晏家村,如厕能舍得用草纸的有几家?大事基本上靠土疙瘩,石片儿,树叶子解决。 那体验不提也罢。 但价格定太低,便触及别人的利益了。 七寻皱眉。 如果人家是因为成本高,价格买贵些,那也无可厚非,但事实是,值钱的并非纸本身,而是造纸技艺的相对垄断, 如果草纸她把价格定的和别人差不多,那以后的书写用的蒲纸和其它纸呢?价格也和别人差不多?那她造纸的意义在哪里?不就在自家用纸用的情况下,惠及寒门读书人吗? 若为这个,得罪人也不怕。 在得罪生产商和赢得天下读书人的好感这两个选择上,她自然选择后者。 如今精米也不过才五六文钱一斤,可一斤草纸,却卖到了一百文左右一斤,当然,草质轻便,一斤纸的纸张其实不少,但普通百姓一年也存不几个钱,谁舍得花百十文就为了买草纸解决人生大事问题? 想明白了,七寻便道:“咱们零售价格,就定在四十文一斤吧,如果让灵启哥卖,也得给他一点利润空间,给了三十文的批发价,我觉得这个价格,灵启哥应该能接受,一斤十文钱的利,不算低了。” 路叔算了一下,要是按照这个价格,这批草纸能进帐二十两左右银子。 给了七寻三成,他还能落下十四五两左右。这还只是草纸,做的也不算多,往后还有书写纸呢,而且草纸他下了两次料,过些天还能再做一批出来。 要是这么算,哪怕不交给族里,一年的利润至少也得有二三百两银子。 而成本原材料,几乎没什么钱,真正付出的,其实就是他的人工成本。 可见造纸的利润有多大。 但路叔还是有点担忧:“这个价格,虽然惠及百姓,但只怕以后麻烦不会少。” 做什么事没麻烦? 第一百七十九章节 被鄙视了 这些绿肥其实也不是白种,尤其是紫云英,本身的食用价值就比较高,而且非常有营养,更是极好的牧畜饲料。 村里现在养的猪可不少。除了能肥田,当饲料还能节省不少粮食呢。倒也不算浪费土地了。 打定了主意,她和灵玉先把饭给煮上,至于菜,只能等二哥回来做了。 大概是开造纸作坊这事儿太大,需要商议的事情多,因此猴哥一直到晌午才回,好在家里有点心垫肚子,都不算饿,猴哥做菜的速度也快,总算没拖到下午才吃午饭。 其实如果不是怕浪费了鱼和虾,七寻觉得自己也是能做的。 午饭后,猴哥继续去了族里,造纸坊的事情还得讨论呢,其实他家只拿固定的份子钱,去了他也没打算说什么话,但造纸的技术毕竟是他家提供的,另外还得保证路叔的份子不被占了,猴哥只能坐在那看着别人商议。 七寻则是去了老宅里,讨了点鱼鳞叶种子。见不够,又央大伯娘帮她从别人家要了些过来。 大爷爷不在家,但大伯却在,听说七寻要种绿肥养地,他也没反对,左右开荒的地,三年内是不用交税的,侄女家里也不等着田地的产出下锅,这地养上一季也不错。 等到了夏时,要是能赶上种一茬晚黄豆,这等于又养了一季地。等到明年,那几百亩地的产量,不敢和上等的良田比,但也不至于太差。 不过大伯还是叮嘱道:“既然决定种绿肥,那就宜早不宜迟,我们这边其实多是种冬绿肥的,春播绿肥比较少,如今已经是二月里了,再不种,只怕都敢不上仲夏种晚豆。种子要是够了,我带上你堂兄们明天就去帮忙。” 老宅里豆腐现在是越做越多,其它豆制品销量也不错,每天忙的不行,哪有空帮她家种地去? 七寻赶紧摆手:“不用,二哥请了不少人明天帮着挖堆肥需要的坑,回头顺便让他们帮着播种就行,我也没打算种太多,几片地而已,两天应该就能忙完。刚好现在除了给地里锄锄草,也没别的事,村里人多闲着,如此也能让人家赚点短工钱,也是个进项。家里忙,要是耽误了做豆腐,交不出人家要的货,不是失了信誉嘛。您忙您的。那点地的事耽搁不了。” 大伯晏雍椿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哎,我们小寻不但懂事了,也越来越能干了。像个小大人的样子啦。” 七寻脸红。 其实她就是老黄瓜刷绿漆啦。 很不必这么夸她的。 这一天天的,总算有人夸她了,七寻美滋滋的拎着种子回家。 论鼓励教育的重要性! 第二天村里来人帮着在七寻圈定的地方挖了几个坑,然后又帮着播绿肥种。 而家里的宅子,也在这个吉日开始动工了。 七寻家依旧不供饭食,但提供的肉汤,在工人休息的中途给补足营养。 这会儿其实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家家的饭食都不咋样,每天能喝上两碗带着肉块骨头的肉汤,那真是比给别人家做工提供伙食还让他们满意。 晏家为了赶工期,请的人不少,多是同村诸姓人家的青壮,即便有几个外村的人,也是和晏家村人有亲戚关系的。主家人厚道,他们知道人家之所以请这么多人,是为了赶工,因此干活都不惜力。 三进的大院子,只一个月,便全部盖好,上梁那天,为了热闹,公玉明溪做主,拿出了不少糖果和铜钱,上梁时洒撒,小八和小九两个小的,叫了不少同村的娃过来,抢糖果和铜钱都抢疯了。 被气氛感染的七寻也跟着抢了一把糖果,把自家人都弄的很无语。 你自己空间里那么多糖果,至于跟孩子们抢吗? 七寻才不在意家里人的瞪眼呢,谁还不是个宝宝了? 虽然过了新年又长了一岁,但我才九岁啦。这糖果是三姐和二哥亲手做的,用的是空间的灵果还有弄回来的灵液,虽然用量特别少,但也不是她上辈子收的那些买回来的糖果能比的啦。 当然,这些糖果也是为了给村里的孩子们强身健体,所以才大量撒出去的。 她这边剥着糖果吃的美滋滋,小九却对她进行了鄙视:“四姐姐,你都这么大人了,怎么就抢了这几个?” 说完还一掀他的布兜:“你看看,我抢了这么多呢!我还抢了十几个铜子,你一个都没抢到!” 七寻:...... “我的比你的好吃!” 小九灵烨“切”了一声,一脸我可是读过书的你别骗我的表情:“都是一样的糖果,之前五姐姐给了我好多的,我又不是没吃过,颜色一样的就是一样的味道嘛。你有的颜色我可都有的。” 正堂主梁上完,瓦在两天内便都铺好,如此宅子就算正式建成了。 再收拾一下,家具进屋,这年头又没甲醇伤害,散些天去去湿气,便能进宅了。 三进的大院,整个晏家村独一份,宅子后还随便盖了药材棚,别提多气派了。 老太爷看着大宅子,比自己住进来还要高兴,对公玉明溪道:“孙媳啊,建宅子是多大的事啊?如今建好了,这是大喜事!这宅子建的好,能传几代人!我看得办个宴,乔迁之喜,不能马虎了。你定一下哪天进宅,让你叔他们帮着你把喜宴操持起来。” 公玉明溪想了想,笑道:“成,爷爷,您看咱办一天流水席怎样?大家都能来吃,沾个喜气吧。倒不是不想正经大办......” 说到这里,公玉明溪低声对老太爷道:“咱家灵舟去了县城考试,八成能中,一个秀才妥妥的,回头还得办。咱也不张扬,就办一天流水席,等他中举,咱家再大办一场。还有孩子他爹,若是高中,县衙来报喜,咱不也得办一场?他人回来,又得宴请一回,咱家这一年喜事不会少。进宅之喜,办一天流水席正好,不好太张扬的。您看如何?” 老太爷听的直点头,被公玉明溪说的这一年喜事不会少,给说的大喜。 第一百八十章节 被小娘子们吓跑的猴哥 孙媳是个读书识字的,才学能教自家孙儿科举,老太爷一向是最满意这个孙媳的,这会儿又被公玉明溪说的心情大好,不吝赞美之词。 “要不说读书明智呢,孙媳你这见识,别人就比不了。凤池必能高中的。你说的对,就照你说的办。灵舟要能考上,你得居首功,我可是听那孩子说了,这几个月你一直指点他,他进步大着呢,原本六成把握,现在至少九成。回头让你大嫂谢你。” “爷爷,瞧您这话说,灵舟不也是我侄子么,一家人不用说两家话。” 家里的家具,七寻和猴哥早就提前打制好。等定下搬迁进宅的日子,把家居安置进去,其它的也收拾好,也到了进宅的吉日。 晏家办了一天流水席,别的不说,猴哥去山里一趟,弄了不少肉回来,光是几样大菜,就叫村里人满意的不得了,何况这顿从早吃到晚的流水席,还是猴哥主厨的,那味道,香飘满村。 热闹了一天,第二天便有县里的差衙过来报喜,灵舟不但高中,还是榜上第一名。 晏家新出炉的案首灵舟,对这个名次其实也有些意外,他知道自己考的不差,但荣登榜首,他想过,但没想到会成真。 不过他也没骄傲,如今生了生员,能被人叫一声秀才了,但这也不过才是科举的起点而已,秋里他还得参加乡试呢,乡试过后还有会试,会试完了还有殿试,如今才到哪一步? 但高兴还是高兴的,至少证明他这些年没白学。 他本来底子就好,最近跟着二婶读书,进步更大。能得案首,有些意外,但似乎也没那么意外。 不管怎样,他是晏家小一辈里第一个有了功名的,这是大喜事。 老太爷想着公玉明溪的话,说不准曾孙秋天就能中个举人,如此这考中秀才,还不如办的低调点,等中了举人再大办。 再说了,五六月里侄孙凤池说不定就回来了,老太爷相信他侄孙必能高中的,那可比灵舟的秀才要重要的多,到时再风光大办不迟。 因此灵舟的登科之喜,晏家也只办了一场流水席。 晏家姻亲不少,哪家还没几个闺女?有年龄合适的,自然都盯上了灵舟。 且不说晏家的条件本来就比普通农家好一些,如今更是发达了,就是灵舟本人,那也是标准的俊秀小郎君,现在还成了秀才,前程光明,谁不心动? 反是晏家村本村的异姓人家心里清明的很,压根没把灵舟考虑在女婿范围内。都知道这孩子书读的尤其好,人家将来说不定就是个官身,自家闺女不相配,没得亲事不成,还伤了情份。 但不少姻亲来贺,都带了闺女来,看的七寻瞠目结舌。 大堂兄是个美少年不假,但这行情也太好了吧? 不是说古代小娘子们含蓄矜持吗?咋瞧着比后世科技时代的姑娘们更热情奔放? 那些姑娘们明明个个盯着大堂兄两人眼放光,却还要作出娇羞状,也有大胆的直接过来与灵舟答话,就差直接问一句,姑娘我长发及腰,小郎君你娶我可好? 灵舟被吓的都想躲去二婶家不出门。 可惜,来客还需要他这个今天的主角应酬呢。 七寻和灵玉瞧的直乐。 没想到大堂兄也有今天啊。 不过等到自家二哥出现,两人乐不起来了,因为她们发现,盯着二哥的小娘子们更多。 明明刚才还对大堂兄势在必得呢,结果到底抵不住美色的诱惑,直接放弃了前程光明的夫婿人选,转而遵循人类本能,朝着美色进发。 猴哥:!!! 七寻摇头叹息,我家大圣哥哥才十三岁啊,还是个未成年啊。 猴哥一脸莫名,逮着七寻就低声问道:“这些小娘子们都咋了?莫名其妙的跑过来跟我说话,噢,也有些跑过来只欲言又止的看我,要说不说的,而且个个脸都红的很,总不至于都生病了吧?” 说到这里还疑惑挠头:“生病了也不能找我吧,我又不认识她们,我也不是医者。” 七寻和灵玉都一脸神奇的看着他。 直男我们见过,但直成二哥你这样的...... 灵玉促狭,笑道:“她们是过来挑小女婿的呢,二哥俊美无双,大概是想把二哥捉回去......” 猴哥听了这话,一脸惊吓,差点跳起来:“找小女婿就找小女婿,关我什么事?我一只猴......” 不对,我现在是人了啊。 说到这,猴哥一副被雷劈了的样子:“老牛被铁扇公主揍的那么惨,媳妇真的太可怕了,打死我也不要......不行,这地儿不能待了,我先回家。” 说完,人就不见了。 七寻和灵玉先是被二哥逃跑的速度惊呆,接着噗嗤笑出了声。 真的,这世上竟然有二哥怕的人和事,万万没想到啊。 两人正乐着,灵启过来问两人:“小寻,玉儿,刚看到昊弟过来的,人呢?” 七寻忍笑道:“二哥有点害怕,先回家了。” 灵启纳闷:“就他还有怕的?” 七寻道:“被小娘子们吓住了。” 灵启也乐了,刚才那些小姑娘们围着大哥的样子,他也是瞧见的。 会找上昊弟也不奇怪,就昊弟那张脸,别说这些乡野小娘子,就是官家千金,只怕也抵抗不住。 灵启摸了摸自己的脸,所以说,长的普通些也并非坏事?至少安全! 因着这么个事,七寻倒是想起这年头的人,结婚对象,有血缘关系的姻亲比例不小,但近亲结婚是有风险的,七寻觉得自己应该提醒一下大伯娘,不过这话她一个小丫头不好直说,晚上回家,七寻就与自家美娘提了。 对于亲近结婚,不利子嗣的事,公玉明溪相当震惊,还有这说法? “我们那个时空,法律明文规定,三代之内不可通婚,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多半都有缺陷。压根儿生不下来的,生下来体弱多病的,弱智的,残障的,甚至是疯的。这不只是同姓不婚的问题。不信您以后查查,那些近亲结婚的,是不是多数都子嗣不丰。” 公玉明溪很清楚七寻所生时代的科技如何发达,既然她这么说,那近亲结婚,肯定不成。 这是大事。 关乎子嗣后代。 第一百八十一章节 小白虎成了种地虎 别人她或许没办事,但灵舟不只是嫡亲侄儿,她一手教导这么长时间,还算得她的弟子,这个真不能不管,害了孩子。 公玉明溪第二天就去找大伯娘郭氏说了。 当然她没说这是小寻说的,只说是灵素的意思。 灵素的医术,大伯娘是知道的,她把认识的近亲成亲的一扒拉,别说,还真有几个儿女有问题的。虽然不是个个都有问题吧,但这种概率谁敢去赌? 她本来就没想现在就定下灵舟的亲事,毕竟老太爷发了话的,也没考虑过从姻亲里找,灵舟这孩子出息,她当然也希望找个识文断字能配得上儿子的儿媳,但还是叫吓了一跳。 郭氏是个听劝的,忙道:“他二婶你放心,难得你惦记灵舟,这话要是旁人,哪里敢提?回头咱家的孩子嫁娶,都绝不在姻亲里找!就算找,也不能找有血缘关系的。” 公玉明溪笑道:“自家孩子,我又教了他这么长时间,总归盼着孩子好。再说,我也知道大嫂不是那等会多想的人。” 公玉明溪这话倒也不是客套。 郭氏是个宽厚人,性格也爽利,当初公玉明溪刚嫁进来时,郭氏没少帮衬她。她可能和五弟妹秦氏私交最好,毕竟两人说得来话,但妯娌里,公玉明溪最敬重的,却是这位长嫂。 妯娌两个说了会儿家长里短,公玉明溪便回去了。 对于自家二儿子被小娘子们吓的跑回家的事,公玉明溪也是想一回就笑一回。 不过,笑完就发愁,二儿子是真砸手里了,这孩子他根本就没成亲娶媳妇的那根弦啊。 更愁的是,不只二儿子如此,三个闺女个个如此。 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自家那几个小祖宗都不是凡人,成不成亲的,不是多大的事。 好比说二儿子,他要是恢复了神仙身,长生不老,娶个普通小姑娘,几十年后小姑娘成了老太太,儿子却顶着一张美少年的脸,那日子还能过吗?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二儿子他还当自己是只猴呢,让他娶个小娘子回家,那是为难他。 人家不定审美都在小猴子那一挂还没变过来呢。 她偷偷刷西游记,那些小妖精们哪个不是国色天香的?可二儿子他看到的是啥?是怎么对人家的? 要是七寻知道美娘这么想,一定会告诉她,这不是她二儿子一个人的问题,多少骚年们,看西游记都光顾着看她二儿子了,国色天香的小妖精们,集体被屏蔽。多年后回首,骚年们方无限悔恨,当年光顾着看猴子了,错过了多少美貌小妖精? 热闹了两天,灵舟就继续老实的每天早晨跟着公玉明溪读书,过几个月就是乡试,想要考个举人回来,就不能放松。 灵舟的淡然和勤奋,让公玉明溪暗自点头。 这孩子资质上乘,难得的是品性亦佳,将来必有出息。她教导的更加用心。 进入四月,地里的绿肥已经长成绿油油的一大片,各种果树也都种了下去,有些大夏没有的品种,猴哥也只说是他想法子找来的。 有一段时间猴哥带着妹妹们去山谷秘境里待了些天,灵液弄回了大半,山谷中的灵药,和灵素也采摘了不少,更是把溶洞灵矿中最顶极的极品和上品灵石,全给开采了回来。 中品下品的,反开采的最少。 没办法,极品灵石总共只有千块左右,上品灵石约有十万,但中品和下品的量太大,想开采完,短期内是不可能的事。 猴哥也没贪心的想把那大灵矿给搬空。若是真把所有灵矿开采完,只怕山谷小秘境也就毁了。 七寻把山谷秘境中发现的灵药,在自己空间种了一大片。 她现在的空间那么多地,这些灵药田也不过只占了一小部分罢了。 之前一直忙着,她对修炼之事并不执着,因此过了几个月了,也才堪堪到达炼气二层,肉身的淬炼,也只过了炼皮境,才开始炼骨。 对她的修炼速度,猴哥很不满意。 那小木楼里的书籍,制符炼丹炼器阵法都有。七寻对陈法很有兴趣,一直在研究,她现在虽然修为低微,灵力不强,但对阵法的领悟却是一日千里。 要不是受自身的灵力所限,只怕都能成直接布出二品阵了。 灵素也对炼丹一事很有兴趣,一直在看那些书,前些日子她已经成功引灵入体,并进入了炼气境,灵玉比她还早点,且灵玉修炼的速度,是除了猴哥之外最快的人,这便是她天生木灵体的资质所带来的优势了。 成功踏入炼气一层后,她只用了一个多月,便踏入了炼气二层,如今和七寻同阶,自从有了炼气境修者,种地的事情,便成了灵玉的兴趣,她发现,她种的东西,明显比旁人要好。 先天木灵体的资质,让她对植物天生就亲近,有了修为后,她甚至能模糊的感受到植物的情绪。 这让她种植时,能更准确的把握植物的需要。 再结合她每天记灵的植物的生长情况进行分析,灵玉对种植的心得体会,竟然比上辈子种三十多年空间土地的七寻,都多些。 她只要细细去感受植株,便能明白它们大抵需要什么,这简直是种地的天赋技能了。 灵玉觉得,四姐姐改良粮种的事,她肯定能帮上忙。 因此近来她连帮忙灵素制药和教导学徒的事情都不管了,一门心思在七寻拿出来的农业种植的相关书籍。对于嫁接这些手段,也十分感兴趣。 她正打算自己动手试一试呢。 小白虎在家里,最亲近灵玉,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灵玉先天木灵体,它待在灵玉身边感觉更舒服的原因。 但跟着灵玉,便整天得往地里跑,好好一只萌萌小神兽,现在都快成种地虎啦。几乎每天回家时,它都沾着一身泥。而且小白虎人家是只讲究虎,用清尘术它还不乐意,每天一定要人帮它洗个香喷喷的澡才能不闹。 一只虎这么爱洗澡,也是没谁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节 制符 小白虎的日子现在过的滋润的很,每天灵食吃着,灵液喝着,灵髓偷偷消化着,还有铲屎官每天伺候着,要不是每天总有那么一两个时辰得痛苦的读书识字学习数理化加文史哲,它感觉自己的日子美到飞起。 当然,它虽然是厌学儿童,但神兽的智商又岂会差?有美娘和灵玉两位名师教导,人家现在殾能作两句打油诗了,七寻很怀疑这家伙以后至少在诗文上,水平可能超越自己。 甚至,美娘现在已经拿小白虎作的打油诗为对照组,对她和猴哥进行批评教育了。 小白虎为此洋洋得意。 那日月圆,一下人月下开茶话会,美娘感怀呤诗“明月几时有......” 七寻顺口接了一句“抬头自己瞅”,差点被她美娘拿着鞋底围院追了两圈。 七寻为此十分委屈,真的,她知道那是她美娘师祖的名作,后世光传唱就有好几个版本呢,她这不就是嘴秃噜了一下吗?唐诗三百首是她的基本功能啊。 为了证明自己并非不学无术,她还给美娘和兄姐妹外加小白虎唱了一曲龚老师版的《明月几时有》,结果,又被老娘围院追杀了两圈。 七寻不服气的嘀咕,难道不该是山东大汉豪放版?她就觉得龚老师版唱的荡气回肠啊。 总之,此次之后,美娘可算是消除了把她培养成一代才女的宏愿。 七寻对此暗暗满意。 安安静静的做个理工狗不好吗? 诗词有大美,我懂得欣赏就足够啦。 七寻坚决不承认,她连小白虎那样的打油诗都作不出来。 值得欣慰的是,家里总算出了个和她志同道合的人,猴哥他也是一提诗文就头疼,但数理化人家都学到大三阶段啦。 最近猴哥也在开发自己的第二职业,正在研究炼器呢。 当然,因为没有灵材灵矿供他炼器,如今也正能处于学习理论知识的阶段。 倒是原本就对药理极为熟悉的灵素,在进入炼气境后,虽然没有炼丹炉,却利用炼丹术的知识,成功配出了一些对修士也有极好药效的灵药液和药丸。 一旦以后有了丹炉,灵素可能很快成为正式的炼丹师。 而灵玉,也有往灵植师的发展趋势。 七寻却是沉迷在阵法和制符中不可自拨。 大夏原本就有上好的朱砂出售,而制符所需的符纸,她也利用山谷秘境中的一种低极灵竹制作了一批,还自制了几支符笔,练习了几天之后,便成功绘制出了第一张灵符。 虽然只是个没什么攻击生的引水符,但于野外生存,引水符的作用却极大。 这种生活类的畏助灵符,制作不算复杂,相比一些攻击类和防御类的灵符,要简单的多。 成功绘制了引水符、祛尘符、火球符后,七寻现在已经在尝试制作更复杂些的攻击类灵符,不过目前也就只能绘制水箭符,杀伤力不大,且成功低也不高。 七寻也不在意,多多练习,熟能生巧,成功率这种东西,画多了,自然能提高。 老爹和大哥还没回家,家里只有美娘公玉明溪还没正式踏入炼气境,但也已经引灵入体,踏入炼气境,迟早的事。 为了让美娘尽快成功成为修行者,再加上现在家里没什么事情需要忙的,猴哥干脆带着美娘去了山谷秘境中修炼。 对外,则说这两人去清泽府办事去了。 原本公玉明溪还不大放心三个闺女在家,不过山谷秘境就在东泽林中,猴哥以正常飞行的速度,也就十来分钟就能到家,七寻三姐妹又皆成了修士,在晏家村遇上凶险的事情基本不大可能,猴哥又保证家里如果出现打斗的情况,他一定会有觉察,全力之下,几分钟就能赶回来,公玉明溪这才安心去了山谷秘境中修炼,以期尽快踏入炼气境。 其实她对修炼的事情倒也不是不上心,之所以比儿女迟了一步,是因为她的年纪,毕竟错过了最好的修炼的年纪,且生过儿女后,哪怕当初怀猴哥时,身体资质被改造过,但到底还是有些影响的。 七寻最近忙的是育苗的事情,不过这件事情现在是由灵玉主导,她反成了在边上打下手的,灵玉的农业畜牧书籍也不是白看的,尤其是在了解了后世的杂交水稻后。 她现在的目标,是改良稻种,希望能培育出后世那种杂交稻,一旦成功,再配上农家肥,产量应该会有一个质的提升。 因为有前世成功的经验在,理论知识是现成的,她们只要沿着这条路走,培育出成功的杂交水稻的时间,应该会大大缩短。 如七寻所愿,她家的小仙女现在变成了个小农女,天天在地里泡着,被太阳晒了才不到两个月,灵玉的又白又嫩的皮肤,差点都成小麦色了。 灵素只能配上一些白美的乳霜让她每天使用。 可惜灵玉对相貌,如今并不是那么在意。 她本来就是兄妹几个里,除猴哥外长的最好的,哪怕皮肤的色下降了好几个度,但依旧是个难得一见的小美女,反正再黑也丑不了,对此灵玉底气十足,就更加不在意了。 就算真的变丑了,她也无所谓。又不指着嫁人,受七寻影响,她觉得女应该为自己容,她自己觉得美,那就没问题了。 晏家母子几个都很忙,京城里的始皇陛下,却是刚过了殿试,会试时他高中会元,在京城也引起一阵轰动,实在是,在一众大夏各大州的才子中,晏雍梧的名字,是真没什么名气。 对这位几乎算是横空出世的会元,众人态度自然不一。 别看晏家在乡间条件还不错,晏雍梧也是在京城长大,但他祖父,也不过才是个翰林院的一个穷翰林而已,勉强算是出身官宦之家,但对于那些出身名门的才子们而言,这就是个小地方来的土包子。 不过始皇陛下哪里会在意这些人的看法? 倒也有人跳到他面前想出言讥讽几句,但始皇陛下一个眼神丢过去,却也叫人莫名惊惧,竟真没人敢在他煌煌威严下开口。 辛不降这个豫王,为着强弩的来源不好泄露,明面上和始皇陛并无接触,但私底下见过几次,辛不降头一次见他,亦有一名莫名的被震慑的压迫感,让他很是惊异。 第一百八十三章节 我必斩杀你 要知道,他辛不降,已经是大宗师境的修者。 不过,想到他那几个儿女,辛不降又觉得本该如此。 大概也只有这样气势煌然的人物,才能出生那样出色的儿女吧。 而他的大儿子,只一眼,也能看出非凡之处来。 两人几次相交,辛不降对始皇陛下越发敬佩,这人别看年纪比他还小几次,但当真是人中龙凤,言语见识,每有独到之处,对时事政治,见解更非常人可及。 此人是个有大才之人。 这是豫王辛不降对晏雍梧的评价。 他不能和晏雍梧多来往,但辛若暇却没这种顾虑。 他把公玉昊当兄弟,自然对公玉昊的嫡亲大哥也有亲近之意。又听他王叔对晏雍梧大加赞赏,甚至对公玉昊的兄长也不吝赞美之词,辛若暇便起了结交之心。 他们年前才赶回京城,新年里他回兖王府后,被他父王交待了不少事情,等他忙完,已是二月末。辛若暇找了个机会,装作和扶苏偶遇,碰巧还给扶苏解决了一点麻烦后,两人迅速成为好友。 对于扶苏没并非修士之事,辛若暇也不在意。即便他的兖王府的一众兄弟里,也就只有他一个人有修行资质而已。 民间有修行资质的人,本来就少之又少。 如果说他原本只是因为扶苏有个天才的弟弟而折节相交的话,后来两人能成为好友,则完全是出于他对扶苏的欣赏。 在辛若暇看来,扶苏无论是气度,样貌,品性,才学,皆为一流,京城那些所谓的名门贵公子们,给他提鞋都不配。 更难得的是,这样出色的扶苏,才只有十三岁,比之他那个十二岁就已经是宗师境的天才弟弟,除了修行资质和容貌外,扶苏其实更加出色。 当然,两人的性格各有千秋,公玉昊恣意张扬,扶苏公子如玉。 辛若暇素来自傲,却也不得不承认,他和扶苏走在一起,扶苏的风采,足以与他平分秋色,丝毫不下与他。 他这种身份,再加上从小显露的天份,偌大一个京城,还真没一二好友,遇上扶苏后,他竟生出知己之感。 这天两人相约在茶肆里见面,扶苏到的早些,辛若暇还没到,扶苏叫了一壶茶,一边喝茶,一边等着。 这茶肆的雅间,只以屏风相隔,扶苏正望着繁华热闹的街面,就听见有人进了雅间,扶苏皱眉,这几人未免太过失礼,怎能不经允许便过来打扰。 再说,这几人他并不认识。 不待扶苏开口,其中一个锦衣小公子指着扶苏问道:“听说你住在公玉瑾那老东西留下的宅子里?” 外祖父被人言语相侮,扶苏脾气再好,也生出怒意来。但骂人的话,他还真说不出口。因此冷冷的盯着那小公子道:“侮人先人,贱婢所为,凡人者,皆不屑如此。” 意思就是畜特牲才这么干。 那锦衣小公子指着扶苏:“晏灵蔚,你竟敢骂我?放肆!” 扶苏冷着脸摇头:“我从不骂人。” 言下之意,你不算人。 大夏尚武,扶苏出门亦会佩剑,后世人评价扶苏皆称仁厚,但扶苏身为始皇的长子,大秦第一公子,本就文武双全,能让始皇陛下当成接班人培养,后来更是掌管大秦最精锐的铁骑,怎可能真的只有仁厚? 扶苏说完,便抽出佩剑,指着那锦衣公子,神情凛冽道:“你身份尊贵,但这不是你出品不逊,言语侮及我先人的理由,你若不道歉,无论你是何身份,今日我必斩杀你!” 扶苏的决然,让那三位小公子皆面色一凝,那锦衣小公子旋即大怒,他竟然被一个乡下土包子给吓住了。 “就你?一个乡下来的小子,也敢说杀我?你可知道我是谁?” 扶苏却不愿多废话,剑指那锦衣公子,杀意汹涌:“道歉!” 见那锦衣小公子张口欲骂,扶苏举剑便刺,那三人皆被扶苏的杀意吓的脸色苍白,腿都软了,根本想不起来躲闪。 事实上,扶苏这一刺极狠,这三人又未曾习武,便是想躲,也是躲不开的。 才上楼的辛若暇并非常人,而是三品武士,第一时间觉察到了扶苏的杀意,在他心中,扶苏是个真正能称得上温润如玉的人,是谁竟然能把扶苏惹到想杀人? 他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第一眼瞧见的,便是扶苏挟着杀意刺出的剑。 再一看那三人,那一身骚包锦衣的狗东西,不正是青王家的辛海吗?辛若暇赶紧用灵力拦了扶苏的剑。 扶苏转脸,看到辛若暇,冷声道:“你要拦我?” “扶苏,你等一下,如果他们真的该杀,不用你动手,我来杀。” 扶苏若是杀人,那麻烦可就大了。 无它,其中那个锦衣小公子,其实算是他的堂弟,青亲王之子。 杀害皇室,这是大罪! 辛若暇说完,也不等扶苏答话,便转过过脸问锦衣小公子,厉声问道:“说,你们到底怎么得罪他的?不说实话,今日我便是杀你,谁能给我定罪?” 他要是真把人给杀了,定罪不至于,但麻烦也不会小。 哪怕他是皇室难得的天才,但无故打杀手足,也绝对会受征戒。 那锦衣小公子辛海被扶苏吓了一把,又被辛若暇这般厉声斥问,知道他若回答不好,辛若暇可能真的会杀了他,忙道:“我没做什么,就是,就是问他是不是住在公玉家的宅子里。” 辛若暇冷笑:“若真如此,扶苏岂会生气到不顾及你的身份要斩杀你?不说实话,很好......” “我,我就是,言语冒犯了公玉太医。” 辛若暇听了,便知道必定不是什么好话,难怪扶苏气的想杀人。 任谁的先人被侮,大概都是死仇。 扶苏这样的人,怎可能无动于衷? 如此,他倒不好为扶苏做决定。 辛若暇一时有点头疼,若扶苏真的坚持要杀人,那大概只能由他来动手了。 扶苏杀人,大概逃不了一死。 青王,毕竟是亲王,那小子可是青王的嫡子! 而扶苏,大概也不只是因为他外祖父公玉瑾的原因被这小子找上,大抵有与他交好的原因。 这狗东西兴许是因为不能拿他辛若暇如何,见扶苏与他交好,所以想找扶苏这个乡下来的无根无基的软柿子捏一捏,哪晓得,捏到的不是柿子,而是一根金钢刺。 第一百八十四章节 道歉 他但凡来迟一步,这狗东西说不定真把命给丢了。 他死不足惜,但若牵连扶苏丢了命,辛若暇觉得,自己是要把公玉昊给得罪死了。 晏家一家子都不是凡人,尤其是公玉昊这种人,得罪他的后果,辛若暇是真的不敢想。 辛若暇只得看向扶苏,让扶苏来决定怎么处置那狗东西。 对于辛若暇并未为那锦衣小子求情,扶苏还是很满意的,他也看出来了,那小子和辛若暇大概有点关系,看他的佩玉,便知道大抵也是皇室中人。 他不是不知道杀了这小子的后果,但大秦男儿,岂能受人侮辱? “道歉!” 见扶苏只提了这个要求,辛若暇松了口气,目光凌厉的看向那辛海:“扶苏兄给我面子,让你道歉,你若好好道歉,今日之事,我便不再追究。若你胆敢再废话,今日我必毙了你!我倒是看看,青王叔,他会不会为了你来找我麻烦!” 辛海吸了口气,他也就是仗着自己的皇室身份,以为扶苏这种小角色不敢拿他如何,且公玉瑾当初也算是被他家赶出京城的,本来就有点仇,所以才敢过来找麻烦,哪里会料到,麻烦没找到,差点连命都没了。 他能感觉出来,刚才这姓晏的,是真的决心杀了他的。 一个姓晏的还罢了,辛若暇说要亲手杀他的话,也绝不是开玩笑。 更要命的是,姓晏的小子杀他,可能还得为他抵命,但辛若暇杀他,大概杀也就杀了。哪怕他父王闹到皇祖父那里,大概也顶多就是关几天禁闭的事。 他的命何等尊贵,岂能丢在这里? 不就是道个歉么? 他道! 这笔账回头再和姓晏的算,他就不信,辛若暇能保他一时,还能保他一世,总有一天他会弄死这土包子。 “抱歉,刚才是我言语有失,冒犯了。” 扶苏看了他一眼,并未答理。 辛若暇冷笑道:“滚吧。” 等辛海转身走到门口,辛若暇在他身后道:“看在你我毕竟有血缘关系的份上,提醒你一句,别想着以后找扶苏麻烦了,扶苏好说话,有些人却根本不会听你说。今日我能救你一次,他日,别说我,即便你父王,可能都救不了你。有些人,不是你能得罪的。你要知道,皇室子孙的身份,在某些人眼中,可能什么都不是!” 辛海听了这话,眸光一缩。 辛若暇不会无缘无故说这样的话。 而什么人,是皇室子都未必放在眼中的? 辛海回头看了扶苏一眼,心里疑惑,却也知道,此时不是寻问的时候,且辛若暇可不会给他答案。 跟着他过来的两个小公子,一直到了街面上,才敢说话:“小王爷,我们现在去哪?” 辛海虽是青王嫡子,但到现在也没个爵位,人家叫他一声小王爷,其实纯属拍马屁,他又非嫡长子,可没有继承王爵的资格。 辛海也懒得再搭理这两个跟班的,心里还有些恼怒,今日丢脸的事,被这两人看到了,他恨不得杀人灭口,可这两人虽是他跟班,却也是权贵子弟,他怎么可能想杀就杀?只得恨恨道:“去个屁,回府。” 辛若暇等辛海那狗东西走了,才抱歉的对扶苏苦笑:“扶苏,这次是我牵连了你,那狗东西大概是看你与我交好,想羞辱你一番打我的脸。不过,这事可能也和你住着公玉太医的宅子有关。你外祖父当年辞官离京,和青王府有些关系。这事我原本不想提的,但出了辛海的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一声。当年你外祖父为太医院院正,是真正的御医,原则上只为圣上的身体负责,但御医有时也会受命为他人医治病情,这里涉及到一些后宫之事,我不好多说,总之你外祖父得罪了青王,为保命,只能离京。这事,你心中有数就行。另外,我豫王叔,其实也欠你外祖父一份人情,而我豫王叔不只是亲王那么简单,他要保的人,别人是不敢轻易伸手的,所以你倒不用太过担心。” 扶苏没想到这事还牵扯到已逝的外祖父。但辛若暇不愿说出内情,他也不好多问,知道这么个事,做到心中有数也就是了。 “今日之事,多谢。” 辛若暇笑道:“原就是受我牵连,何必言谢?该是我说声抱歉才对。算了,不提那等子影响心情的事情。对了,我约你出来,也是有喜事要和你说,殿试已经过了,我听到点消息,你父亲被点为状元。名日便是张榜的日子了,提前说一声,让你也高兴高兴。” 扶苏确实有些高兴。 但他的父皇,考个状元,难道不是应当应份的? 辛若暇哪里知道他嘴里的状元,人家其实曾经是开天劈地的始皇帝,考个状元真不算什么能让人惊喜的事情。 对扶苏的淡定,辛若暇内心还给点了个赞,真是有世家公子的气度啊。 “张榜后,你们什么时候回乡?我还有些礼物,想托你捎给公玉昊呢。” 其实礼物只是一小部份,他给晏家捎的,主要是玻璃。那是当初就答应过的,玻璃制好后,会先送一批给晏家用。 玻篱生意,晏家是有分红的。只是,这些玻璃,对外也只能说是他出于与扶苏的交情送的。 “离家已久,等父亲科考的事情一结束,我们便该启程回乡了。” 因为有不少玻璃要捎带,辛若暇也想买个人情给扶苏,便道:“我家有商船,这样,回头我看看最好的商船有没有经过临江的,如果没有,我专给你调一艘,直接把你们送到临江就是。可惜我最近没空,要不然都想顺便去临江找公玉昊玩些日子。” 玩是假,切磋一下武道是真。 可惜他不能随意离京。 扶苏哪好意思让人家派专门的船相送,连忙拒绝。 辛若暇笑道:“你我之间,客气什么?那些礼物,是我原先就答应送给公玉昊的,只不过耽误到现在才做成罢了。专船送你们回去,也不为别的,实在是那些东西不好运输,若无专船相送,只怕你们回到家,也毁的差不多了。” 扶苏忙道:“若是贵重,那我真不能收。” “是玻璃,其实也不算是我送的礼物,那是原本就答应给你家的,扶苏你真不必拒绝。” 提到玻璃,扶苏明白了,这还真不能算是礼物。 第一百八十五章节 月黑风高适合揍人 那玻璃的生意,自家还占着一成的份额呢。 他之前并不知道玻璃是什么东西,还是弟弟妹妹们来信,说是家里因为造遇火灾,重建了宅子,其它一切都好,惟一可惜的,就是窗户没有透明的如水晶一般的玻璃,只能用窗纱糊上,若是冬天用窗纸,屋里昏暗不说,还不到外面的风景。他便知道,这玻璃,应该是透明如水之物。 辛若暇把刚生产的玻璃送给自己家,小寻念叨的玻璃,回家后应该就能装上了。 这几个月与家中常通信,弟弟妹妹给他寄了不少东西,衣服鞋袜,常用药丸,甚至连食谱都给他送了一份来。 他知道弟弟妹妹妹和他一样有着奇遇,但对他这个兄长的关心,却并不曾少,还是很急切的想回家,看一看现在的弟弟妹妹和娘的。 现在终于可以回家了,扶苏心情极好,这几天一直在街面上转悠,给娘和弟弟妹妹们买礼物。 左右现在家中并不缺银钱,没必要在这上头省俭。 当然,上辈子他是大秦公子,这辈子前十几年也未曾为生计忧愁过,扶苏其实也没什么节俭的概念。 和辛若暇聊了一会儿,两人相携逛街,辛若暇听说他要给家人买礼物,还给了不少建议。 扶苏听了后略惭愧,他之前只想着买书籍、珠宝之类,还真没想起来给妹妹和娘买京城时兴的首饰绸料胭脂水粉类的女子喜欢的东西。 扶苏显然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辛若暇作为直男,其实也是不懂的,但备不住他和扶苏眼光皆高。 两人看了半天,要么完全不懂,要么看不上,最后辛若暇建议:“这些东西大概也只有女子才懂了。干脆先别买,左右你们启程还得等你父亲的事情忙完,不急在这一两天。回头我让内务府给送些首饰和胭脂水粉过来,再请我家妹妹们帮着去铺子里挑些绸料之类的小姑娘喜欢的东西,这两天就给你送去。” 扶苏忙道谢:“麻烦若暇兄了,花了多少银钱,界时若暇兄务必收下。” 辛若暇摆手:“你我兄弟,皆不是那等缺银子使的人,何必在意?你若真陈我这份情,咳,那啥,不若下次来京城,送我点你家酿的酒。” 辛若暇可是听他王叔说了,晏家美酒堪称当世一绝,他王叔来晏家时,曾与扶苏的父亲喝过两杯,一直念念不忘。 自家的酒清澈如玉泉,却香醇炽烈,确实非同凡响。另还有几种果酒,扶苏也极喜欢。 不过他也知道,这种酒家中只怕也不多,便笑道:“不知家中是否还有存酒,若有,定送若暇兄些。” 辛若暇又道:“那啥,不知能否讨要一幅令堂的字画?” 见扶苏皱眉,辛若暇忙道:“并非冒犯令堂,扶苏,你母亲字画堪称大家,我王叔见了,亦尊称她一声先生,岂能以寻常女子视之?当世书法丹青大家,无人能胜之。你是不知道,我王叔曾讨要过两份你母亲的字和画,京城有名的几位书画大家品鉴后,无人不赞。若非临江离京太远,只怕这些人早上门结识去了。那啥,我父王和我王叔一样,也有点收藏字画的喜好,他见过令堂的书法和画作后,念念不忘,嘿,骂了我好几次,说是我与王叔同行,明明见过这位大家,我王叔讨要了,为什么我却没能带一幅回来?逼着我也弄一份呢,我这不是没办法了,只能求你么?” 扶苏却不好代母亲答应,只好道:“这事我得禀过母亲,现在不能答应若暇兄。” “知道,知道,你只管回去问。” 辛若暇又不是没见这扶苏的母亲,那位夫人是个性子疏阔之人,还真未必把时下的那些繁文褥节放在眼中。 当时她见王叔是真心欣赏她的字画,二话没说,就点了头。 当然,王叔那是真心喜欢,而自家父王嘛,那就是个热爱装点门面的。不过这个话就不用和扶苏说了。 两人逛了会儿街,扶苏想着父亲这会儿也应该回家了,便和辛若暇告别,提着买来的东西回了家。 辛若暇看着扶苏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轻笑一声。 他一直以为扶苏是个性格温厚的如玉公子,没想到老实人发起怒来更吓人。他对辛海露出杀意的样子,凌厉凛然的差点让他辛若暇这个三品武士都失态。 这人,虽然和他那个肆意桀傲的弟弟不同,但骨子里,却同样是个骄傲到宁为玉碎的人。 没这点骄傲,也配不上做他辛若暇的至友。 但想到辛海,辛若暇的脸冷了下来。 他辛若暇的脸,是想打就打的? 青王世子都不敢在他辛若暇面前龀牙,辛海算什么东西? 辛若暇当夜就潜入了青王府,把辛海一顿暴揍,直接打成了猪头,然后神清气爽的回了家。 和辛海这种上不台面的玩心眼,他懒得费那个心思,直接揍一顿多爽? 辛海刚得罪他就被揍,自然能猜出揍人的是谁,但当场没逮住他,谁敢到他面前来质问?打了也白打。 回家后的辛若暇,提笔画了一幅画,第二天一早就让人给扶苏送了去。 扶苏看到画,哭笑不得。 画中揍人的,被画的英姿飒爽,帅气逼人。而被揍的,穿着他昨天见过的那位青王府的辛海的衣服,脸被揍的实在惨不忍赌。 这是在告诉他,他已经把辛海揍了一顿,为他出气了。 这位兖王府小公爷,也是个妙人呢。 难怪他特别欣赏自家二弟。 按说,这样的性格,和自己南辕北辙,结果自己竟然和他相交还挺愉快。 过了两天,始皇的事情忙完,拿着吏部的假条决定回乡。 新科进士都有三至六个月的假期,以回乡祭祖。待返京后,才会分配去处。 而辛若暇也把答应帮忙买的一些东西送了来,足足十箱,里面全是衣料首饰和胭脂水粉等女子用的物什。 而扶苏自己也采买了不少送给长辈们和族兄弟的礼物。再加上父子两的行李,京城老仆给准备杂物,足足近二十箱要带回去的东西。 来时两人的行李是真不多,始皇陛下看到这么多东西要带回去,都有些意外。 第一百八十六章节 父皇竟然是这样的父皇 不过始皇也未在意,上辈子他出行,随行仪仗,车队,随军,那是以万人计的。如今也就他和扶苏父子二人,并几十箱东西罢了。 不过始皇还是问了一声:“怎么这么多行李?” 就咱父子两个,不好带啊 扶苏道:“父亲这一向忙着,儿未禀报,这些都是给娘和弟弟妹妹们的礼物。再就是一些回去分送给族人的京城特产。此外父亲和我买的书籍,我也都打包带上了。” 回家还要给老婆孩子子买礼物? 他完全没想起来还有这一茬。 始皇满意的看了一眼扶苏。 败家子还算有点能为,这事儿办的不错! 要不是扶苏记着,父子两空手回家,只怕老婆孩子的心情不会太美妙。 始皇陛下摆出威严的样子,冷哼了一声:“把这些心思多用在正事上,两学府你尽可入。” 扶苏暗暗翻了个白眼,心道父皇真是个口不对心的人呐。刚才他那满意的小眼神,难道以为我瞧见? 上辈子咋没发现,父皇你竟然是这样的父皇呢? 至于皇家学院和国子学府,扶苏早打听过入学考的标准了。辛若暇知道他想考两学府后,还给他找了往年的试卷和非书面考试的考题来。他觉得自己想考上,应该没什么难度。心里有谱的很。 而两学府院的考试,都放在九月,回乡后再返京城,完全来得及。 两父子要回乡,老仆夫妇两皆不放心,让儿子公玉琼跟着伺候。 始皇想了想,也没拒绝。 只他和儿子两人,一路上确实不大方便。有个跑腿办事的人要好很多。 其实人家老仆一家三口,也不单是为了伺候他两,还惦记着自家小姐,且还想看看小小姐和小公子。 启程这日,辛若暇周到的亲自来送,两车的行李,也是辛若暇带来的人送到船上的,给这父子二人省了不少事。 这次回去是专船接送,比上次两父子来时,不知道要舒服多少。人家船上自有一套负责两父子日常生活的班子,就连玉京叔都成了个只能传传话的闲人。 船是大船,一路走运河,挂着兖王府的旗子,无人阻拦,船行极快,来时一个来月的路程,二十天不到,便入了临江范围,父子二人在平安镇码头直接下了船。 晏家这边,并不知道父子二人回来的这么快,这也才五月初,原以为两父子至少要五月中旬才能回家,因此也没人去码头接。 好在兖王府的人十分周到,在码头刚一停靠,便有早就按排好的人接船,三辆马车候着,两车拉行李,一车两父子乘坐,直接从码头回晏家村。 从京城朝歌一路往南,到了清泽府的范围内,便渐显繁华,公玉琼来这一趟,也是想看看小姐日子过的如何的,见清泽府繁华,想来小姐的日子应该不会太差,心下放松,脸上的笑都多了些。 待到了晏家村,看着和记忆中完全不同的三进大院,始皇陛下心情愉快的和扶苏进了家门。 大白天的,大门开着,因是一早上,灵舟还在晏家前院的书房里破题写文章,灵素带着学徒在后院的药棚里上课,灵玉和七寻还有猴哥都去了地里,只有公玉明溪闲着,躺在廊下的摇椅上看书呢。 听到外头有车马声,她原还以为只是有人路过,待听到在自家门前停下来,这才抬头看过去,结果这一看,立马从摇椅上起了身。 看到老公和儿子,公玉明溪下意识的惊喜:“夫君,儿子,你们回来了?怎不提前说一声让人去接?” 再一看,两人身后还跟着公玉琼呢,这都多少年没见了,当年离京时,这小子还只是个小少年,一转眼,已经是二十多岁的青年。 公玉明溪喜道:“玉京,你怎么来了?” 始皇陛下打量着熟悉又陌生的老婆,威严的神情略有放松,脸上露出点笑意,点头道:“一路皆走的水路,跟的是大商船,行程比去时快了近一半。下船后得有人按排了接送,没来得及往家里报信......夫人,这一向家里还都好吧。” 被始皇这一打量,公玉明溪也回过神来,这才意识到,老公儿子吧.....还得看看情况。 打量了一下父子两,心里判断着这两个是啥情况。但还没等她细想,扶苏已经给她行了礼,然后上前道:“娘,我们可算回来了,爹的殿试结果一出,我们便往回赶,您在家里可好?弟弟妹妹们呢?” 公玉明溪松了口气。 虽然儿子比从前更显稳重成熟气度非凡,但,儿子还是那个儿子,应该只是和他们母子五个一样,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至少不是小寻提过的,吓死人的夺舍或者被穿越什么的。 说实话,小寻只是略提了那么一次,但刷过不少的她,现在脑洞奇大。 儿子还是自己儿子,心里的石头总算是放下了。 再看始皇,公玉明溪顿时压力山大。 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一个女人但凡上心些,对自己的另一伴,就不可能不熟悉不了解。何况他两从前十分恩爱。 面前的这个人,脸还是那张脸,但整个人的气势,完全不一样。 这是一个威势太盛,光靠气势,便能压迫的人喘不过气来的男人。 想到之前对他的揣测,公玉明溪心里其实有点忐忑,但愿这男人,也只是有了前世记忆吧。但最好觉醒的,千万别是那个千古第一帝的始皇帝的记忆。 太吓人,有点承受不来。 一想到每天要同床共枕的那个人是始皇,公玉明溪就觉得下半辈子的觉是没法睡了。 带着点询问看向扶苏,老公咱管不了,儿子还是可以指望指望的,所以,儿子,给为娘的一点小暗示? 自家人都有了点奇遇,始皇陛下心知肚明,这会儿见妻子略带忐忑的看向儿子,心下有点好笑,又有点不爽。 怎么滴?我做丈夫的,还没你那个败家子的儿子靠谱? 但始皇读过自家夫人几次书信,知道她才气过人,性格疏阔,非寻常女子,这点子不安,应该一会儿也就没了,因此也不在意。 公玉明溪得了儿子安抚的眼神,心下一松,这才把人往屋里迎。 第一百八十七章节 我那小仙女似的闺女呢 而听到动静的灵舟,出了书房,看到二叔和四弟回来,十分惊喜,赶紧过来见礼:“见过二叔,您回来怎不送个信,我和昊弟好去接你们。” 等人进了屋,灵舟去后院里叫了灵素,又去招呼车夫,帮忙把行李搬进来。 灵素则是先去打了洗漱的水,让父子两洗漱过后,又给沏了茶,上了点心。这才在一边和扶苏说话。 其实这一突然相见,扶苏还好些,始皇陛下还是有点小尴尬的。别说他这种是有了上辈子记忆的人,就是同一个人如果回到过去,成为曾经的自己,再看曾经相熟的人和事,其实所看到的,也会和曾经不同。 夫妻两相顾无言了一下,还是始皇陛下镇定的打破了这小尴尬,笑问:“昊儿和几个女儿呢?” “去地里干活了。咱家买的几百亩地,现下都是灵玉和小寻在折腾。昊儿跟着打下手去了。近来育苗,忙了些。” 始皇:...... 神仙儿子种地? 有墨家祖师之能的四闺女种地?, 还有,小女儿那娇娇弱弱的样子,写一手锦绣文章,让她去种地....... 始皇神情有点说不上来的奇怪。 公玉明溪见他这表呢,忍不住笑了:“小五......挺会种地的......回头你便知道了。” 始皇便知道,这里头大概有些原故。 但自家事自家知,现下还有灵舟和公玉琼在呢,倒不好多说。 始皇陛下看着比记忆里更漂亮的妻子,放下这个话题,转而问起家里的长辈们。 公玉明溪也把近来家里的事都说了。 有些琐事,之前信里并未提过。 得知三闺女这个年纪,竟然已经收徒,始皇不免多看了一眼女儿。 见她正和扶苏亲热的说着话,始皇点了点头,儿女们并未因多了一世记忆而生疏,是件好事。 他和扶苏原就是父子,这辈子还是父子,而扶苏又是长子,感情自然不同,他还是希望扶苏能得到儿女们的尊重认可与亲近的。 灵舟帮着公玉琼和车夫们安置好行李,打发了车夫,对公玉琼道:“玉京叔这一路上也累了,您先歇一会儿,昊弟和妹妹们在地里,离的有点远,还不知道叔父和四弟回家,我去叫他们回来。” 公玉琼问了水房,便让灵舟去忙了,他自己打了水洗漱了一下,又把他个人的行李收拾好,这才坐在屋里歇了会儿。 猴哥和七寻、灵玉一听说老爹和大哥回来,也赶紧往回赶。 三人心里都挺好奇的,也不知道老爹和大哥变成什么样了。 虽然之前书信往来,感觉还好,但总要见过真人才能放心呐。 毕竟事关自己家以后的日子怎么过的问题,三人皆挂心的很。 兄妹三飞快的往家跑,过来报信却被他们扔了的灵舟:...... 算了,弟弟妹妹什么样子,自己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不失望,正常! 他干脆直接回了家,二叔回来的事,得去和老太爷说一声。让老太爷先高兴高兴。 之前他已经听玉京叔说了,二叔高中状元,因为殿试后便直接启程回乡,一点没耽搁,又是兖王府的小公爷特地派船送回来的,所以路上只花了十来天时间,赶在衙门来人报喜之前,便到了家。 毕竟京城往各地放榜,也是需要时间的。 得知二叔中了状元,灵舟其实都高兴疯了。得把这个好消息,回去找人分享一下。 憋到现在,他容易吗? 灵舟回家报信不说,猴哥三兄妹进了院子便直奔堂屋,兄妹三个不仅忘了灵舟,把正在树下睡大觉的小白虎也给忘了。 始皇见兄妹三个是跑着回来的,心下十分欣慰,儿子闺女还是很惦记他这个老子的。 但一见到晒成小黑球的小闺女,始皇:....... 我那小仙女似的小闺女呢? 这小黑球是谁? 三人排排齐的行了礼,猴哥先开口:“爹,您回来了。” 其实一进屋他就开了火眼金睛,结果最先入眼的不是他爹,而是他爹周身那煌煌龙气。 我爹是始皇,实捶了! 寻常帝皇,是绝对没有这几乎化虚为实,近似真龙的龙气的。 始皇一看儿子,不由点头,不愧是神仙,儿子举手投足间,神采飞扬,恣意洒脱。 再看四闺女,小丫头英姿勃勃,神似儿郎。 至于小闺女...... 始皇再次叹气,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家的小仙女哪去了? 当然啦,黑是黑了点,但咱黑也黑的漂亮! 始皇绝不承认,他最疼的小闺女变丑了。 等七寻和灵玉也行了礼,公玉明溪示意二儿子先开口。 儿砸,现在就看你的了,先探探你爹的底,咱也好知道接下来怎么办。 猴哥不负众望,先在四周捏了个结界,然后直奔主题:“爹,你是有了上辈子的记忆,还是别的情况?” 他这么一问,扶苏和三姐妹都盯着始皇。 儿子这么直接,始皇挑眉,说还是不说? 帝皇都爱留一手,这个猴哥懂。 猴哥也不待他回答,便道:“爹真龙盘身,必为帝皇,且寻常帝皇,可凝不成这几近化实的龙气,您必为开天辟地之始皇,千古万世第一帝!” 自家老爹,马屁先拍一个,权当孝顺了。没再加其它溢美之词,是怕老爹你骄傲。 龙气是真,老爹不是一般帝皇也是真,但始皇帝和千古第一帝的说法,还不是因为你给我大哥起了个字叫“扶苏”? 始皇:......神仙儿子这眼力,够可以的! 这都叫看出来了? 但儿子的话让他十分愉悦,寡人岂是其它帝皇能比的? 始皇面上淡然,内心的小人一脸傲娇。 想想老婆儿女都有上辈子的记忆,他也不是特例,儿子又点明他上辈子是个帝皇,老婆闺女又都满眼崇拜的看着他,始皇陛下内心很是满足。 果然寡人的人格魅力,哪怕再来一辈子,也无人能挡! 神仙儿子那句“开天辟地之始皇,千古万世第一帝”深得朕心! 既然儿子看出来了,那也没什么好瞒的。 “我前世一统六国,建立大秦帝国,确实为开天辟地第一帝皇。扶苏上辈子便是我的长子,你们也有了上辈子的记忆?” 猴哥不想让老娘为难,便点头道:“爹您是开天辟地始皇帝,儿子我乃天生地养,混沌所出,天生神魔体的世间惟一灵猴。小寻上辈子是个天才,三妹妹是个神医,小五是仙植转世,娘,她是千古第一女词人!” 总之娘和您这个千古第一帝,挺配。都有个千古第一的名号嘛。 始皇:!!! 扶苏:!!! 第一百八十八章节 陛下表示HLOD住,小场面 始皇:不愧是我始皇的老婆儿女,个个不凡! 扶苏:所以全家就我是个平平无奇普通人?和弟弟妹妹们一比,有点惭愧怎么办? 沉默只有一瞬间,始皇陛下表示朕HLOD住,小场面而已。 始皇严肃脸说着满意话:“很好,不愧是我的儿女。” 猴哥想翻白眼,这话说的,好像做您儿女,我们得多荣幸似的。 当然啦,您确实很牛叉也就是了。 确认老公确实是始皇的公玉明溪其实压力山大,但三个漏风的小棉袄,你们那同情的小眼神是不是有点过份了? 呵呵,老娘就是心里虚,但还能让你们看出来? 公玉明溪淡定的挺直了腰。 因为之前母子五个已经商议好,如果这位一家之主确实是始皇,那么以后绝口不提大秦的事,要是让这位知道他驾崩后,大秦就亡了,那还得了? 为了以后日子还能过,必须装着不知道。 母子五个同情的看了一眼扶苏。 虽然挖墙角的太多,但扶苏你是直接断送大秦的头号推手啊。知道真相的你爹,怕不得捶死你。 竟然这辈子还做父子,这是要还债?可怜的大秦第一公子啊。 瞧你和咱爹这孽缘。 算了,为了儿子(大哥)的生命安全,打死不能说。 扶苏被看的莫名其妙有点冷。 这是咋了? 还是灵素最厚道,笑着岔过话题:“爹,大哥,你们这一路上累了吧?先歇会,早膳用了没?我这就去给做点吃的。爹您和大哥要不先换身衣衫?用了早膳后,再去给老太爷请安?” 始皇点头。 虽然升级了帝皇芯,上辈子也不知道孝道是啥,但这辈子疼了他十多年的老人家,还是要孝顺的。 猴哥拉了大哥去一边说话,灵素三姐妹去厨房里给老爹大哥做吃的,公玉明溪有点方,老公要换洗,她是不是得跟进屋里帮忙递衣伺候装贤惠? 始皇见老婆在那发呆,咳了一声,道:“我们的卧室是哪间?” 公玉明溪:我们的! 同床共枕是逃不掉了。 怎么办,在线等,急! 内心慌的一批,面上笑的端庄,公玉明溪把始皇领进两人的卧室,打开她那八门大衣柜中属于始皇的四门:“这些都是闺女儿子给你准备的衣衫,夫君喜欢哪样?我给您取出来。” 始皇只是多了上辈子的记忆,又不是真的换了个人,对老婆用敬语和他说话,还有些不习惯,毕竟是十多年的夫妻,彼此还是了解的,想想这十多年夫妻琴瑟和弦,他这辈子也不是帝皇了,便温声道:“虽说你我皆有了另一世的记忆,但我还是我,并无不同,你我十多年相濡以沫,阿溪实不必如此疏离。” 公玉明溪被他那“阿溪”两字差点吓了一跳。 是不是有点小肉麻? 这声音竟然还能让人听出温柔来。 原来你竟然是这样的始皇帝! 更紧张了有没有? 不,不能慌,儿子都说了,你是千古第一帝,我是千古第一女词人,都是千古第一那挂的,挺配的,谁怕谁? 对,我还有神仙儿子给撑腰呢。 夫妻嘛,怕什么? 催眠很有效,顿时底气十足的公玉明溪笑道:“数月不见,一时有点激动,夫君勿怪。” 两人说着话,换了衣衫后,公玉明溪帮着始皇重新梳了头:“要不,先在榻上躺一会儿养养神?” 始皇点头:“也好,儿子闺女的事,你应该知道的多些,与我说说?” 公玉明溪却觉得,其它的都是次要的,家里现在除了他和蔚儿外,都成了修士这件事比较重要,得先说一声。 另外,始皇他能不能修炼,也得让儿子先看一下。这个最重要!这个最重要!这个最重要!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要是全家都能修炼,就始皇他不能,那日子是真不能过了。 太残忍。 “二儿子是个神仙,据说上辈子十分厉害。小寻上辈子就听说过二儿子的传说,那是个活在神话里的。小寻是个聪明到远异于常人的天才神童,她上辈子的世界,和我们不一样,是一个极为发达繁华的神奇国度,她称那为科技时代。远比我们现在的大夏发达,以后再慢慢和您说。她在那个国家是军人,位至将军,但从事的却是科研和教育工作,总之十分出色。三闺女和小闺女,往后咱们得多疼些,两人上辈子都算是孤儿,一个被师父扶养长大,一个寄人篱下,在外祖家生活,受尽了别人的白眼,小小年纪便去了。夫君想也能想到她的处境。她这性子比别上是娇气些,多疼些也是应该的。” 始皇点头:“咱们原也疼她多些。话说回来,玉儿咋变成小黑球了?原先多好看的闺女。” 公玉明溪暗暗翻了个白眼,知道你最疼她,但你这话的语气带着谴责就过份了啊,我们还能虐待你的宝贝闺女还是咋滴? “我正要说这事呢。你儿子不是神仙吗?自从有了前世记忆后,他便教了我们母女几个修行功法,如今就连我,都成了修士了。你小女儿是先天木灵体,她是仙株转世嘛,天生与植物亲近,小寻这孩子呢,是个心系百姓的,觉得粮食产量太低,她上辈子生活的世界,水稻亩产达三千多斤,小麦亦有一千多斤,她懂的多,便想改良粮种,让百姓们能多增些亩产量,填胞肚子,而玉儿因与植物亲近,天生适合种地,这不就拉上她了吗?这两个月,一直泡在地里,可不就黑了?” 要不是她引灵入体,升炼气境,两次洗筋伐髓,你现在看到的就不是有点黑的小黑球,而是黑成炭的小黑球啦。 一听老婆提到全家除了他和扶苏,现在都成了修士,原本躺着的始皇立刻起身:“原来如此。且不说玉儿的事,你们真的都成了修士?这修行,可有什么说法?” 自然是有说法的:“得有修行的资质,并非人人可以修炼。但儿子他情况特殊,怀他时,我也跟着受益,因此有了修行的资质,且还不算差。扶苏和他一母同胞,在我肚子里待了十个月,八成也是有修行资质的。” 但是陛下您有没有,这个真不能保证。 第一百八十九章节 被坑的扶苏 始皇陛下其实内心十分着急,很想叫儿子过来帮他看看,是不是能修炼。 但始皇帝的威严矜持的人设要维护,必须不能显得急切。 反正几个月都等了嘛,寡人不急在这一时。 他之前只是大略提了一下自己前世的身份,可没说他挂在了求仙问道的路上。 太丢人! 十分有损他一代明君的形像。 始皇陛下相信,那个败家子,也是绝对不敢跟他娘和弟弟妹妹们提的。 不过公玉明溪还能不知道自家这位第一大帝是什么人? 长生之事,在他心里,大概和他的大秦帝国一样重要。 这个时候就是她公玉明玉溪表现体贴的时候了。 搞好夫妻关系,还是十分必要的。 公玉明溪笑道:“我这就把昊儿叫来,让他给你看看。”并且十分贴心的宽慰,“夫君且放心,咱家个个能修行,没道理拉下您一个。一家人,合该齐齐整整的。” 说完也不等始皇说话,便去叫了猴哥过来,等猴哥到了屋里,一听是为这事儿叫他,真是一言难尽。 “爹的龙气都快凝成真龙了,这要是不能修行,谁还能修行?不但能修行,而且一旦入道,修行的速度只怕不比小五的先天木灵体差。而且我们修炼的功法《九转玄功》也特别适合爹。以龙气淬体,神仙们也不能想啊。” 太奢侈。 大哥的情况和爹也差不多,不过大哥身上的龙气,要淡的多。但用以修炼,也足够了。 始皇听了大喜。 哈,他嬴政果然是天选之子。上辈子没实现的愿望,这辈子也要实现! 不过,也有个问题让他疑惑。 “为何大夏皇室修行者,不能为帝?有其中是何道理?” 猴哥摇头:“自然不能,都说皇帝为真龙天子,一国之国运龙气集于一身,帝皇修炼,消耗的是龙气,国运都被修没了,国家岂能存在?” 始皇当即就变了脸色。 猴哥:! 大意了。 以始于陛下的脑子,岂能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他集真龙之气于一身,死了都能带过来,那大秦还能在吗? 说好了大秦二世而亡这件事,绝对不在他老爹面前提起的啊。 猴哥有点想溜。 完了,闯祸了。 他倒是无所谓,但大哥就比较危险了。 他真的不是故意给大哥挖坑的。 猴哥觉得自己应该去提醒一下他可怜的大哥,是不是自己先把自己埋了,至少还能免一顿毒打! 哎玛,大圣我真的不是存心坑哥的。 话说我被小寻传染了?一般给人挖坑的事,不都是小寻干的? “爹,您以真龙之气修炼,长生可期。儿子这就给你找合适的功法去。” 猴哥说完就溜。 帝皇之怒,伏尸万里,承受不来。本来他是可以承受的,但备不住,这个过气帝皇,是他亲爹。 大哥,兄弟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虽然吧,你把大秦给弄丢了,但你让咱爹把龙气带过来了啊。 是不是可以功这相抵? 说不定咱爹还要谢谢你? 心虚的猴哥十分阿Q的安慰了一下自己。 之前他正领着扶苏去看他的房间,这会儿为躲老爹,猴哥跑回了兄弟两的院子,再见到大哥,猴哥满是同情的看着他。 扶苏被看的莫名其妙。 猴哥道:“哥,要不,你先去看看老太爷?” 说不定有老人家在,咱爹还能忍一忍?忍着忍着,说不定气就消了呢? 扶苏瞪了他一眼:“爹还没去,我怎好提前去?一会儿等爹吃点东西,我们一起去。” 猴哥叹了口气。 老实孩子啊。 不过如果大哥真的一个人去看老太爷,老爹一定知道是他掇弄的,兴许连他都跟着吃挂落。 算了,你我虽然是兄弟,但挨揍这种事情,当然是死道友不死贫道了。 哥,辛苦你了。 猴哥挥手:“大哥那你先歇一歇,我去看看妹妹们吃食做好了没。” 他得去提醒一下,让妹妹们这两天最好乖一点,别出妖蛾子,省得被迁怒。 想着提醒妹妹们,猴哥一拍脑子,得,把老娘给丢下了。 我是不是有点不厚道? 说好给老娘撑腰的呢?结果让老娘独自面对如此艰难的人生险境? 回头躲过了老爹的揍,会不会躲不过老娘的揍? 一无所知的扶苏,此时正打量着属于他的明亮的屋子呢。 而猴哥跑到厨房里,就提醒妹妹们这两天乖一点,七寻还纳闷,猴哥只好道:“咱那千古一帝的老爹,大概是知道他的大秦没了。” 卧糟! “怎么知道的?” “那个,娘把我叫过去,让看看爹有没有修行的资质,我说他可以用龙气修炼,万中无一的资质嘛。结果爹问我那为何大夏皇宗规定修士不可继承帝位,我说,天子得天之幸,禀承国运,修着修着,国运龙气就修没啦,故天子不能修行。咱爹当即脸色就变了。” 姐妹三个目瞪口呆,不可置信道:“二哥,你把大哥坑惨了你知道不?” 上辈子大哥是自杀,这辈子,他大概齐是真的要被赐死了。 难道咱家团聚的第一天,就要发生家庭惨案吗? 被三姐妹谴责的目光盯的心虚的猴哥挠了挠头,努力给自己挽尊:“那个,我溜出来之前提醒过老爹,有真龙气修炼,长生可期。” 灵玉继续不可置信:“你坑了大哥然后自己溜了?” 还有没有点兄弟情谊了? 猴哥表示很冤枉:“我去提醒过大哥先去老太爷那里请个安,可他非要跟爹一起去。” 猴有什么办法呢?猴也很无奈啊。 七寻和灵玉就知道他不靠谱,忙看三姐灵素:“三姐姐,怎么办?” 灵素抚额,她也没办法:“准备好收尸吧。希望能给大哥留个全尸。” 完了啊。 连全家惟一靠谱的三姐姐都这么说了。 不过灵素还是决定垂死挣扎一下,对猴哥道:“二哥,你赶紧去找爹,先把功法传给他。” 好歹转移一下老爹的注意力。 哥,我们只有帮你到这里了。至于有没有用的,看命吧。 七寻表示怀疑:“能有用吗?” 灵玉叹道:“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猴哥只得硬着头皮再往回跑。 等她再回爹娘屋里时,就见老娘正尴尬的站在边上,而老爹倚在靠枕着,一脸的怒意。 第一百九十章节 老子还治不了你了? 伸出尔康手都没能挽留儿子,被迫留下来独自面对帝王之怒的公玉明溪见到儿子,先是生气,再是欣慰。 儿子终究还是担心她的,这不,又跑回来了吗? 但他刚才下意识的自己溜,完全忘了他还有个可怜的老娘在,这个回头必须得揍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猴哥想露个笑容出来,但又怕这时候笑八成会被迁怒,只得一脸严肃的道:“爹,我挑着适合你修炼的心法和功法了。要不,我先传心法,您现在就试一下引灵入体?我觉得如果你现在就尝试的话,没准几天就能成功引灵,以最快的速度踏入炼气境,成为真正的修士。” 始皇瞥了眼儿子。 呵,神仙怎么了,神仙也是他儿子! 就这小子,他还能不懂他现在在想什么? 刚才溜的倒是挺快的。 还找什么借口去寻功法,功法这么快就能寻到? 八成这小子早就知道以龙气修行用什么功法好。 这会子献上功法,是想转移他的注意力? 始皇冷哼一声。 气则气矣,但,大秦没了他扶苏又自杀,帝国的命运可想而知! 不是早就能想到的结果么? 但还是好气! 那个败家子! 回头必须得收拾一顿! 始皇看向一脸心虚的儿子和老婆,总感觉他忽略了什么。 寻思了片刻,始皇冷笑,他们一家人能聚于此世,前世未必不是同一个时空。而老婆提过,四闺女上辈子就知道二儿子这个神仙,那会不会同样知道,他这个始皇帝? “说说吧,我前世驾崩,扶苏自杀后,大秦怎样了?别说你们不知道。我知道你们必是知道的。” 公玉明溪叹气。始皇就是始皇,就他们几个,论心眼,谁能斗得过他? 自己母子两个一露陷,他就啥都瞧出来了。 公玉明溪示意猴哥:儿砸,你上。 猴哥:...... 我那疼爱儿女的娘亲呢? 猴哥内心是拒绝的,但被老娘瞪着,只能心一横,道:“您仙逝后,赵高伙同丞相李斯,拥立胡亥登基继位,并发矫诏逼令大哥自尽。但胡亥并无治世之能,朝政为赵高李斯把守,后来爆发农民起义,楚臣项燕的孙子项羽,还有个叫刘邦的,在江淮起义,胡亥当了三年二世皇,大秦就没了。那个,儿子不太关注凡间事,其实知道的不多,小寻那里有史料,要不,回头找出来给您看看?不过,大秦虽然二世而亡,但即便经历再多朝代更迭,您也是公认的千古第一帝,后世皆称您为始皇帝,尊为祖龙。” “您一统六国的不世功绩,千秋万代,无不认同。没有您,就没有后世的华夏大一统。要不说您是千古第一帝呢。” 始皇呵呵:“你是说寡人不过是为人做嫁衣裳?” 猴哥:......爹你这个理解角度刁钻了啊。 猴哥干巴巴的摇头道:“铁打的人民,流水的皇帝,没有哪家皇室能一直千秋万代的嘛,代替大秦的大汉,二百年被人干掉,复国后又二百年,再次被人干掉,后来的魏晋也被人干掉,再后来的隋朝再次大一统,同样两代就被干掉,再后来的大唐,二三百年后,再次被干掉,接着是宋朝,二三百年后,又被草原民族元朝干掉,元朝不到百年,又被明朝干掉,明朝二三百年,被清朝干掉,清朝二三百年,连皇帝都没了,人民当家作主啦。那个,所以爹,您就不要太生气了,大秦没了,这不迟早的事么?” 公玉明溪想捶死儿子,有这么安慰人的么? 猴哥被老爹看的也有些说不下去,但想想可怜的大哥,还是决定拼一把:“那个,这事其实真不赖大哥,您看您和大哥这辈子还能父子相认,多么深的缘份呐。” 见始皇瞪他,猴哥赶紧道:“您要是还想当皇帝,那咱就再当一回?但其实当凡人国度的皇帝也没什么意思吧?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咱还不如修炼得长生,羽化登仙,笑傲仙界,看尽三千大界三千小界的风景,来的爽快......” “您别瞪我呀,儿子说的真心话。儿子上辈子就是神仙,经验之谈!要不我现在就传您心法?” 始皇冷哼一声,儿子的话其实也有道理,想想秦之前的夏商周,还具是铁打的百姓,流水的皇帝。 再想想他上辈子每天处理政务,光竹简就一天看上几百斤,玛德,还真是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但这混蛋玩意这么形容皇帝,皇帝祖宗表示很生气。 算了,先学修炼之法。 这混蛋玩意儿是他儿子,回头有的是时间收拾。 老子还治不了你了。 等寡人修行有道后,再把你和那个败家子一起收拾了,一天照三顿打! 始皇敛了情绪,淡淡道:“好,前世过往,不必再提,你先传为父修炼之道。” 看着老爹迅速调整了情绪,此刻竟然平静如水,并不知道自己也要倒霉的猴哥,感觉他大哥可能得更倒霉了。 难道我这一劝,还起了反效果?不能吧?不能吧? 总之兄弟我真的尽力了。 若事于愿违,也是天意如此。 猴哥自我安慰完后,赶紧给老爹传法。 传授完心法,又一一讲解,刚讲完,灵素姐妹三端了吃的过来。放到外间的桌子上,过来请老爹先用膳。兴许吃点好的,心情就明媚了呢? 三姐妹不敢把大哥叫过来触霉头,另给他和玉京叔送了一份去。 看到小黑球小闺女,始皇陛下心情更不好了。 冷着脸吃完,灵素端上漱口水,伺候完赶紧收拾碗筷溜了。 始皇这才对猴哥道:“去叫你大哥来,你也跟着,一起去给老太爷请安。” 被叫来的扶苏,被老爹盯着看了一会儿,看的他寒毛都立了起来,弟弟妹妹们低着头装鹌鹑,没个人提醒他是咋回事,太没义气了! 扶苏心下还纳闷,这是又咋了?我这才回来,没做错什么吧? 算了,父皇看他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他习惯了。 被盯几眼又瘦不了,话说家里的现在的伙食是真的好,刚才他连汤都喝的一滴不剩,妹妹们的厨艺也太赞了。 扶苏担心要是天天这么吃,自己会不会发胖? 胖是不能胖的,有损他扶苏公子的形象。 算了,回头多练几套剑。 父子三人往老太爷家去。 路上扶苏忍不住低声问猴哥:“爹本来心情不是挺好的?你惹爹生气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节 先把长生的事业搞起来 猴哥觉得自己很冤枉,惹爹生气的明明是你好不好? 虽然......但是......和我有那么一丢丢的小关系,但大哥你才是根本原因啊。 咱不能因果倒置是不是? 猴哥表示自己是个很有逻辑的人。 到了老太爷家,给老太爷请了安,老太爷早从灵舟那知道他侄孙高中状元的事情,哪有不高兴的? 老太爷问县衙来报喜后,庆祝的宴度怎么办。 始皇哪里会介意一个状元的名号,对他来说,所谓状元,不过是他踏入大夏政治中心的阶梯而已。 但晏家数百年,也就出了他这么一个状元,不办场宴席庆祝一下也说不过去。 始皇现在一门心思在修炼上,哪有空去操心这个?便对老太爷道:“接下来我可能要出门访友,宴席之事,便交给您来操心吧。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家里如今不缺银子,宴席可办的体面些,等县衙报喜后,定个日子,那两天我抽出空来,留在家中就是。” 老太爷点头:“你忙你的,往后你踏入官场,家中帮不了你什么,但我会同族长说一声,约束好族人,必不给你拖腿。” 陪着说了会儿话,始皇父子三才回家。 家里的午膳也准备好了,到了这会儿,一家人才细细说起家中的事情。 午后始皇倒也没急着修炼,而是去转了转自家那新买的几百亩地。 此时正是紫云英和苕子开花的季节,远远望去,一片紫色花海,在碧水青山的映衬下,婉若仙境。而鱼鳞草和鼠茅草,则如大片绿色地毯,风过处,碧涛微波,美不胜收。 猴哥在边上道:“再过些天,就得翻耕种上红薯和土豆、黄豆等粮食了。今年应该能有些收成。我们在东泽林深处寻了些新物种,应该都是高产新粮,如今县衙里已经开始试种,只看秋收时的收成如何。若是真的高产,往后李县尊那里应该会进行推广。这个发现新粮种的功劳,李县尊还不错,是记在咱家头上的。” 所以爹你往后入官场,作为您的后援团,我们在家可没闲着,给你打下了好基础呢。 大哥的事,要不你忘了吧? 始皇懒得理会儿子的意思,但帝皇的敏锐,让他马上对猴哥嘴里的高产粮起了关注。 “有多高产?” 猴哥把土豆红薯玉米棉花等一一做了介绍。 始皇叹气。 如果上辈子,有这几个儿女,农业,军事,经济,教育,医疗,制造业,样样发达,再加上他的帝王之能,大秦何至于最后落得二世而亡? 老天这么按排,莫不是在嘲疯他,而非补偿他? 始皇心里恨恨的想。 算了,大秦之结局,以后少想,一想心就在滴血,但功过得失,却得想清楚。 他这会儿想起神仙二儿子说的朝代更迭的事情,不是说有史书的么? “回头把你说的史书,拿出来让我瞧瞧。” 不止要反思自己之功过得失,也得看看别人的功过得失。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老婆之前安慰他,希望他振作的这句话,说的极有道理。 老婆的意思,大概是知兴替后,若是愿意,可以再干一票嘛,看清得失,便可避免失败,但老婆未免也太小瞧他始皇了,他岂是会为前世际遇,便自我颓丧之人? 再说了,大夏如今正盛,完全没有造反的基础,帝皇又不是没干过,很不必急于这一时,现在造反,那是发疯。 这辈子,先把长生的事业搞起来,活上个千八百年的,还怕创不下一份万世基业? 神仙儿子劝他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若是神仙,一个凡人国度的君王算什么?笑傲三界,岂不更有滋味? 男人不可无权,权柄的滋味一旦享过,便无法轻易舍弃。但权柄这个东西,又不是只有当凡人国度的帝皇才能享有。 他始皇的眼界,还不至于那么狭隘。 转了转自家的田地和山林,始皇莫名有一种巡视领土的错觉,这领土小是小了点,感觉还算满意,老婆孩子对家园的规划十分不错。 等回到家,也有心情细细打量新家了。 院子里花草繁茂,屋里窗明几净,家具是两辈子都没见过的,但用起来十分方便。尤其是更衣室,洗浴室,竟然可以直接引水冲水,便利之极。 猴哥在边上道:“爹和大哥带回来的玻璃我瞧了,尽够咱们家装窗户用的,好在当初窗户设计时,小寻便考虑到了后要面装玻璃,窗栏上是有玻璃糟的。直接安装即可。有了玻璃,哪怕冬天关上门穿,也不影响室内的光线。可惜这些玻璃还是少了些,要不然,咱家建个暖棚多好。回头我从辛若暇多要点,把咱家在京城的房子也装上。” 小寻视频里,他可是见过人家的种植大棚的。全玻璃温室,无土种植。要是哪天大夏也能做到这一步,还怕农民饿肚子? 那里不是仙界,胜似仙界,猴哥觉得很有意思,要是以后有机会去那里生活一段时间,应该不会无聊。 他还挺想试试开跑车飞机的感觉的。 游戏也很有意思。 电影电视也很有意思。 各种也很有意思。 生活用家电也很有意思。 高科技战争特别有意思。 他都想自己亲自意思一下。 想到小寻那个世界,猴哥看了一眼老爹。 这一天的,老爹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看他和大哥的眼神一直不善,除了修炼,是不是还得给老爹找点事情做做? 像老爹这种内核为帝皇芯的存在,他关心的事情,左不过那几样。 小寻别的不多,就是书多。 整天被小寻洗脑的猴哥,现在也是只文化猴了,他觉得最好先让老爹了解一下科技时代的政治军事文化,老爹必是会感兴趣的,然后再把相关的书籍丢给他研究,如此,每天看竹简都能看几百斤的老爹,绝对会上头。 这一上头,还有时间找他们兄弟两麻烦? 猴哥默默的给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不过看什么书,这事儿最好是咨询一下小寻。 晚上一家人吃过正式的团圆饭,猴哥引导老爹和大哥引灵,待他们自己修炼后,便去找他家小寻。 七寻一听,对她家大圣哥哥的机智深表佩服。 第一百九十二章节 始皇准备躺赢了 至于看什么书,这个简单。 世界地图先来一份,后世所有涉及种花历史和世界历史的书都给他,再然后各种哲学经济学军事理论也奉上。 如此,兴许能升级更新改造一下老爹的帝皇芯? 如果让他知道种花家数千年后的繁荣昌盛,兴许老爹会懂得,不世之功绩,也可以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实现是不是? 就不信,看过世界地图,了解太阳系,知道后世的科技甚至能探索星空后,陛下他不会觉得,大秦之外,天地广阔,世界辣么大,他需得去看看。 老爹啊,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星辰大海,别总想着您的大秦啦。 您想没什么,大哥得倒霉。 书是挑好了,但有一个问题,七寻问猴哥:“咱爹识字么?” 繁简体容易切换,多几条胳膊和腿的事,但大秦.......官方文字是小篆...... 所以咱爹是文盲?七寻一脸惊奇。 盲生呀,我发现了华点耶。 兄妹两面面相觑。 七寻挠着下巴想了想,这事还得指望娘,美娘精通金石,别说小篆,金文也不在话下,完全可以做个翻译官。 为了她两个儿子的生命安全,只能辛苦她了。 七寻先把书取出来,让猴哥收了,回头给娘,让娘翻译一下。 不过为了让老爹以后看书方便,最好学习一下后世文字。 这个工作,也只能麻烦美娘了。 一教一学,权当是为了促进爹娘感情吧。 七寻觉得,为了父母感情融洽,婚姻稳定,身为贴心小棉袄,她真是操碎了心。 (公玉明溪:老娘谢谢你了。) 兄妹两嘀咕完,心无负担的去修炼。 始皇晚上修炼,白天带上两儿子出门去拜访朋友,如此忙了几天后,便以出门访友为名,和猴哥扶苏,去了山谷秘境专心修炼。 父子两都身俱龙气,再加上全力以赴,专心修行,山谷秘境的灵气又非外界可比,父子两只用了十多天,便成功引灵入体,可以正式修行了。 猴哥觉得,以这速度,两人踏入炼气境,只怕也用不了几天。等踏入炼气境后,便算是正式的修士了。 而此时,县衙里的差役来家中报喜,之前晏家并未声张,因此始皇中了状元的事情,也就族长等几位老人家并老宅里的人知道,这回全村都知道了,村人们家家来道喜,老太爷和族长商议后,定了开祠堂的日子,开了祠堂,办了三天的流水席,晏家才重新安静下来。 等始皇成功晋级炼气境,成了个炼气一层的修士后,便晚间修行,白天开始看老婆给他翻译的书籍,顺便学习后世的文字。 这一看,倒沉浸了进去,觉得受益非浅。 始皇觉得,如果再让他去治理大秦,可能结果会大大不同。 学习使人进步。 即便身为千古第一帝,也需要通过学习来增加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提升自己的能力。 活到老,学到老啊,始皇感概。 五月末,绿肥地翻耕,种上所育的土豆苗和红薯苗,点上玉米,播了黄豆和棉花,全部忙完,已经是六月了。 不只这些新粮种,各种后世的蔬菜,也种了一大批。 始皇和扶苏对自家的伙食标准,满意的简直不能再满意。 始皇对神仙儿子的厨艺,也是相当满意的。 但这些只是小事,看到族里纸坊生产出来的纸,始皇看了送新生产的纸张给他过目的四闺女一眼,二儿子是神仙不假,但若说于国有用,四闺女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国之大才啊。 假如上辈子他有这么个女儿...... 算了,还是别想了。 心痛! 被她政爹婉惜的眼神瞧的莫名的七寻,心道老爹这又是在想啥呢? 她算是发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天下帝皇心思都多的原因,总之她政爹好像特别爱脑补,吓人的是,你不知道他瞧着你的时候,在脑补什么。 她要不是当闺女的,这爹要不是她亲爹,亲爹要不是这辈子不是皇帝,讲真,她一定离的远远的,伴君如伴虎,伤不起。 还是美娘坚强啊。 七寻感概。 夫妻两的感情,瞧着越发恩爱了呢。 当然了,父母感情好,当儿女的自然是高兴的,毕竟家庭氛围很重要。 始皇确实对这辈子的妻子很满意。 美貌智慧才华兼具的女子,但凡男子,只要不是小心眼的,就没有不欣赏爱慕的。 他始皇当然不是小心眼的男人。 有时候和妻子聊历史,论时事,妻子的真知灼见,让始皇亦有耳目一新之感。 不过想到妻子前世的出身,便也觉得正常。 六月初时,经历了农忙的始皇,虽然没真下地种田,但也真真切切的用这辈子普通百姓的眼光,重新审视了一下百姓的真实生活,感觉当然和当帝皇时看待农事的想法不同。 始皇觉得也很有意思,人的身份不同,所站的位置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感受,得出的结论,自然也就不同。 对于四闺女推广的新农具,始皇觉得意义非凡。这次夏收,确实比往年省了不少力,以至于他走在村中,每遇到村人,皆会收到发自内心的致谢之语。 始皇第无数次,觉得他四闺女简直就是财富秘码,人生金手指。 财富,名望,人心,通过她能轻而易举的获得。 是个宝藏闺女啊。 除了和他这老父亲相遇时间不对,其它没毛病! 最难得的是,她知道自己能带来什么,但她偏偏一点不在意。赤诚之心,让人动容。 可惜就是有点作,有时候想捶,但又舍不得。 一颗老父心,十分矛盾和纠结。 更矛盾纠结的,是小闺女,从前多漂亮的孩子,现在修炼都挽救不了她往小黑球的路上越奔越远。但孩子醉心农事,于国于民,这都是正经大事,总不能拦着,要是真能出成绩,弄出高产粮来,这是何等的功绩? 始皇觉得,不久的将来,他又可以躺赢了。 还是三闺女省心,据说她研制出来的药丸卖的十分好,做出来的胭脂水粉牙粉,几乎卖到断销,反正银子赚的大把大把的。 第一百九十三章节 始皇:有点同情上辈子的自己 第一百九十三章节始皇:有点同情上辈子的自己 政事有大儿子,军事武力有二儿子,赚钱医疗有三闺女,生产力推进有四闺女,农业发展有小闺女,民智教化有老婆,始皇突然发现,假如他再做皇帝,每天三百斤的竹简完全可以不用看了,轻轻松松躺赢一辈子千古明君。 有点同情上辈子的自己了怎么办? 站在上辈子的自己的角度看,有点意难平。 自己嫉妒了自己一把,始皇决定还是专心修炼吧,得赶在七月前进入炼气境,因为七月中旬,他得启程返京了。一是假期八月末结束,二是扶苏九月初得考两学府院。 始皇并不觉得,儿子成了修士,便不需要学习了。 扶苏身为大秦公子,师从大儒,所受的教育,当然是当时最好的,但其实也有局限性,若在大夏以普通学子的身份考入学府,以不同的身份,接受新的教育,于他,也是能开阔眼界的重要经历。 因为要专心修行,对外便说要带一家人出门访友,可怜的玉京叔被留下看家。 始皇带上老婆孩子去了山谷秘境,打算在秘境里住直接住上一段时间再出来。 一家人出门,除了带着驴车算是掩人耳目,其它行李什么的基本上什么都没带,别看始皇什么也没问,但以他一个帝皇敏税的观察力,岂能看不出,二儿子和四闺女两人身上的秘密比老婆和另外两个闺女多? 那些书可不是平空能冒出来的,能把上辈子的东西带到这辈子,要说这两个小混蛋没有可随身储存物品的宝物,他都不能信。 二儿子上辈子是神仙,有点神仙手段倒不算出奇,四闺女又是怎么回事? 听说她上辈子生活的时空,那什么科技十分发达,总不能,连这种能带到下辈子的储物空间都发明出了来了吧? 听说二儿子现在正在学习炼器,那是不是以后自己也有机会拥有这种神奇之物? 往山谷秘境去的路上,始皇瞥了神仙儿子一眼,猴哥被看的有点冷,见老爹盯着自己瞧,赶紧露出个特别灿烂的笑来:“爹,儿子是不是特别帅气?” 唉,想他美猴王连真龙都捶过,但面对这个有真龙之气的老爹,却总是莫名气短,身为人子,当真不易啊。 人为万物之灵,天地宠儿,修道都更容易些。但身而为人,也有很多不如意呢,比如不能捶老爹! 偏偏这个老爹也太难讨好了,想他大圣这些日子对这老爹修炼的事情何等尽心?无奈老爹看他和大哥的眼神还是很不友善! 难不成,是因为上辈子的事情,老爹对子女有了阴影?为了以后不重蹈履辙,老爹想直接对他们兄弟进行物理毁灭? 不能吧? 所以,他这算是受了大哥牵累? 老爹是不能捶的,他就是再无法无天,也知道这个老爹不好惹,为了家庭和睦,还得哄着供着,只要老爹不想捶死他,其它的无所谓,猴哥觉得自己为了这个家,真是牺牲太大了。 但老爹惹不起,大哥还捶不起么? 回头就找借口先捶他一顿,补尝一下自己这些天因老爹的冷眼受的气! 我揍不了你,我还不能揍你儿子了? 猴哥不善的看向扶苏。 扶苏:! 扶苏一脸悲哀,又咋了?日子太难了! 还不知道大秦没了的扶苏,觉得老爹自从回家后,就看自己不顺眼,并且短时间里完全没有好转的迹象。 回家前,咱父子关系不是越来越融洽了吗? 回来后,娘和弟弟妹妹们一开始也是很关心他的,对他可好了,每天变着花样给自己做好吃的,晨间早课,他有学的不明白的地方,妹妹们可热心的给解答,二弟对他请教修炼的事情,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但这才过了多久?咋一切就变了呢? 先是二弟以当知农事为由拉着他下地干活,真的,一个农忙过来,他累的差点断气,他的身体素质,能和神仙二弟比么?然后又以缎练生存能力为由,教他做饭! 再接着三妹以必须要懂点基础的药理知识为由,教他辨识药才和医学知识,学别的他倒没觉得难,但那些医药知识,真的学的他头秃。 后来小寻又说什么修行之人得内外兼修,光有修为不行还得能打,非拉着他对练,想他扶苏也是炼了几十年剑法的人,结果被练刀没练多久的妹妹狂虐,太惨了。虐的他真的心疼他寄已。 还好最小的五妹妹没拉他学绣花!要不然他真的想死。 兄友弟恭什么的,全都成了昨日黄花啊。 但,至少之前弟弟妹妹们还是很喜欢他的,可刚才二弟看自己的眼神到底怎么回事? 扶苏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 进了东泽林,猴哥让一家人都进了驴车里,他则带着驴子直接飞去了山俗秘境。 进了秘境,猴哥才把人从驴车里放出来。 这秘境之前被他扫荡过一遍,一些危险的小妖兽已经被清理掉,他放了驴子任它自去找吃的,然后才问老爹老娘:“咱们把住地安在哪?溶洞口有一片平地,四周风景不错,要不就安在那里?” 始皇皱眉,露天而宿? 公玉明溪倒是知道二儿子之前炼器,炼了几间木屋练手,倒没别的功能,也不能收入大小,但胜在结实。 儿子大概是想把那几栋小木屋放出来居住。 她对这小秘境并不熟悉,之前来修炼,多是当夜往返,还真没探索过这处秘境,便点头道:“你觉得那里合适就那里吧。” 刚好出屋就能进秘境,方便的很。 一行人往溶洞处走,好在猴哥是在离溶洞不远的地方落地的,没走一会儿,便到了目的地。 猴哥挑好地方,放了六栋美仑美奂的小木楼出来。 “爹,娘,第一栋木楼您和爹住,余下我们兄妹五个一人一栋。” 其实他当初炼制了八栋,家里一人一栋外,还有一栋是父母合居的。 瞧着爹娘现在感情挺好的,猴哥便放出了父母合居的那一栋,而他们兄妹几个则是一人一栋。 第一百九十四章节 陛下的心情很不美好 除了父母那栋更大些,七栋木楼外面的形制看起来一样,里面的格局也相同,但布置的却完全不同,基本上是按照各人的喜好来布置的。 七寻兄妹的小木楼都是自己提的要求炼制,里面的东西也都是自己挑的,只是存放在猴哥那里而已,惟有始皇陛下和扶苏的两栋,是猴哥和妹妹们讨论着布置的。因为那会儿,这父子两还没回家呢。 兄妹五个的五栋小楼拱卫着父母的那栋楼,猴哥想了想,还在父母的小楼前又放了个大凉亭,凉亭里的地板上,一边放着一套餐桌,另一边放着张超大的地毯,地毯上摆着茶几和一圈懒人沙发,这是留着平时喝茶聊天用的。 始皇看了看,觉得那沙发挺有意思,但为了表示自己是个有见识的人,只点了点头,便带着老婆先进了属于他们夫妻的小楼里。 楼里一层是个大间,一面墙挂着透明大电视,这是七寻友情赞助,电视对面是一套组合沙发和地毯茶几,可供一家人消遣时用。 二楼分两间,一间卧室卫生间套间,一间书房。 内部装修是冷硬风,后来老爹回家,确认老爹竟然是政爹后,七寻让她猴哥把家具软装都换成了灰暗色系的低调奢华风,估计始皇陛下应该会喜欢。 始皇进门看了看,那壁挂式的透明大电视他不知道是啥东西,全套的沙发看起来应该很舒适,还算比较满意。 上了二楼,书房虽然不大,但整墙的书柜,大书桌,黑色皮质的老板椅,都显得很气派。再次满意点头。 进了屋室查看,两米的大床,烟灰银绣的真丝床品,大衣柜,瞧着也很不错。 卫生间比家里的卫生间要奢华些。但夫妻两基本上也能知道怎么用。 始皇没想太多,公玉明溪却在纳闷,家里的卫生间是有排水系统的,这小木楼的卫生间怎么排污?总不成是样子货,能看不能用吧? 两人巡视过卧室后,才一下楼,几个孩子查看过各自的小楼,到父母这里来集合了。 公玉明溪一问排污系统,猴哥便道:“有的,安置木楼的时候,已经放入地下了,卫生间只管用就是。” 猴哥的空间不能存活物,植物也是有生命的,因此楼里并没有绿色的盆栽,显得单调了些。灵玉知道自家美娘对生活品质还是很有追求的,便建议:“我看这秘境里奇花异草不少,回头我们弄些来,养在木屋里。” 要是三五天的,没必要讲究,但自家可能得在这里住上一月左右,那还是布置的更宜居些吧。 兄妹几个都没反对。 猴哥笑道:“刚从家里来,还没到午饭的时候,不如我先带着你们一起把秘境转一转,顺便捕点小妖兽,回来打牙祭。” 有些小妖兽的肉还是很鲜嫩美味的,尤其是有一片紫竹林,里面有一种紫金毛色的竹鼠,肉质鲜嫩到让人流口水,他之前捕过几只回家吃过,灵玉抱着的小白虎,这会儿都瞪大了眼低低吼了一声:“虎要吃竹鼠。” 最近它一直很低调,虽是神兽,可总觉得那个刚回来的雄性人类,身上有一种让它不大舒服的压迫感,因此能躲就躲着。 灵玉揉了揉它的虎头,知道这个吃货估计是想吃竹鼠,便道:“去紫竹林捕竹鼠吧?上次那个竹鼠很好吃,纯纯很喜欢的。” 小白虎忙不迭的点头。 别看始皇整天对小白虎板着个脸,大秦也没有什么四方神兽的说法,但人家还是有祥瑞的说法的,在始皇的理解里,神兽落入自家,这就是祥瑞嘛,因此内心里,还是挺认可小白虎的存在的。 灵玉提议,小白虎欢喜,其它人当然不会反对,反正想到紫金鼠的美味,没人不想尝一尝。 灵素从猴哥要了药蒌,带上了药锄,打算沿途挖点花草回来栽上。 既然决定要探索秘境,七寻觉得穿着这一身的古装十分不便,干脆去换了衣服鞋袜。 等她出来时,牛裤背带裤,迷彩短袖T,运动鞋,头发也扎成了马尾辫,看起来别提多精神了。 公玉明溪和猴哥灵素姐妹,看她的视频和照片,早就习惯了她这样的打扮,不但不觉得不妥,还觉得她这么一穿,更英气了。 七寻上辈子最不缺的,就是衣服,从小到大,不知道多少衣服根本从来没上过身,因此给灵素和灵玉送了不少。姐妹两一看,干脆也去换了。如此在山林中行走也方便些。 再说,也惟有在秘境中,只有自家人,才有机会这么穿,两人都想尝试一回。 这样的衣服,公玉明溪也是有的,公玉明溪干脆也去找四闺女换了一套。 猴哥决定赶个最时髦,虽然七寻没有男装送他,但他有仙衣可自由变换款式,因此换上仙衣,别出心裁的变幻了一套武警服,长发绾成了和道髻差不多的丸子头,别看,这身警服让他看起来越发帅到没朋友。 扶苏看的目瞪口呆,弟弟妹妹这都穿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始皇陛下......陛下脸色越发冷峻了,皱着眉头,老婆的衣服还好,但几个闺女都露着胳膊算咋回事? 奇装异服!岂有此理! 但看着几个姑娘灿烂的笑容,到底没有呵斥出口。 算了,难得连素儿这般穏重的闺女都这么开心,且随她们。 虽然自己觉得十分无礼,不过既然老婆孩子都这么穿,兴许人家上辈子,这么穿才是正常的。要是自己呵斥,会不会显得自己很没见识? 始皇看看自己,再看看大儿子,突然觉得他们父子显得格格不入,心情十分不美好。 猴哥还在那显摆:“大哥,你看我这一身,是不是超级俊气?妹妹们的衣服其实就是普通衣服啦,但我这身可不一样,这是仙衣,我想变成什么样就变成什么样?你想不想要?” 扶苏一听,两眼放光的盯着猴哥。 猴哥得意一笑:“想要吧?嘿嘿,但你想要也没用,没有炼气修为,仙器无法认主,不认主,就没办法控制仙衣,所以你穿不了啊。” 扶苏:......这种弟弟的存在,除了打击自己外,要来有什么用? 始皇:“呵!哼!” 第一百九十五章节 你顶着张猴脸比二郎神帅? 猴哥:......完了,光顾着打击大哥,却忘了还有个爹! “那个,爹,这仙衣我们可给你和大哥也准备了两套的,从里到外,从头到脚全配,就放在你们卧室的衣橱里呢。等你们踏入炼气期后便能认主。因是仙器,不只是有变幻款式的功能,还能护体,穿上后,即便大你们一两个境界的人都别想伤你们。” 这还差不多。 始皇虽然还是一张威严脸,但内心显然有点小愉快。 嗯,神仙儿子心里终究是有自己这个爹和兄弟的嘛。 “你娘和你妹妹们有没有?” 猴哥表示:“肯定有的。” 始皇便没多说。 扶苏倒是很想进楼去看看属于他的仙衣,不过见大家都摆出要出发的姿态,便也没多事,反正回来就能看到。 一家人往秘境的山林中进发。 猴哥倒也不怕小妖兽过来破坏自己家的房子,这里有他特意留下的气息,还有小白虎的神兽气息,一般的妖兽,根本不会靠近这里。 这秘境的季节同外面的主世界一致,此时也是盛夏时分,但比外面温度低,非但不觉得炎热,那时不时飘过的微风,还十分宜人。 虽然家里人都来过这处秘境,但除了猴哥和灵素在秘境中捕过妖兽,寻找过灵药外,其它人每次过来都是为了修炼,匆匆来匆匆去,还真没转过这秘境。 这次打算长住,倒是有心欣赏这这秘境的风景了。 秘境中灵气充盈,虽不比猴哥上辈子生活过的天界仙境,但灵气缭绕,风景自比凡间要美的多,也舒适的多。 密林草地,奇花异果,猴哥和小白虎收敛了气息后,不时有小动物从身边跑过。 始皇感叹:“人间仙境,莫过于此。” 想他前世举国之力遍寻三仙岛而不得,这辈子,不但能修仙,这种仙境之所竟成了他家的后花园,也是让人唏嘘不已。 猴哥不懂老爹的感慨,生生拆台:“这算什么仙境,一个小秘境而已,比之大圣我上辈子的花果山可差的多了。” 始皇:...... 个糟心儿子,不显摆能憋死你? 你爹我虽不算空手起家,但和空手起家也差不多,夹缝里求生,十多年便一统六国,创不世之伟业,成一代之始皇,我骄傲了吗? 真理不辩不明,儿子不捶不行啊。 可惜,这儿子吧,现在的自己,实力不够,真心捶不起。 始皇瞪了扶苏一眼,这败家子真没用,连弟弟都管不了,要是出息些,管教弟弟,不该是他的事?何须我这老父亲出手? 扶苏:?我又怎么了?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老实人就该受欺负? 不反抗不能活了啊。 扶苏瞪了猴哥一眼,不显摆能咋地?看把你能的:“你倒是把花果山搬来咱家啊。” 猴哥:...... 咦,大哥也不厚道了啊。 “呵!” 总有一天打回去,让你们看看我的花果山! 说到花果山,七寻突然想起一直想问但一直忘了问的问题。 “二哥,二郎神真的是三界第一帅吗?” 这是个什么鬼问题?猴哥很生气! “你看看你哥我的脸!” 七寻摆手,表示她每天都看,审美疲劳了。 再说二哥你有点数没?你上辈子是现在这张脸吗? 你是美猴王不假,也是我打小的偶像,但我再是你的铁杆粉,咱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你顶着张猴脸,比二郎神帅吧? 猴哥哼了一声,才不情不愿用了个疑问句式:“除了美猴王我,大概也就他最帅吧?” 根据某点打脸流的套路,猴哥觉得自己才是逆袭的主角,二郎神那种的,出身高贵,长相英俊,才华横溢,基本上属于自己辉煌人生的工具人,等着被自己打脸的存在嘛。 可惜,和二郎神干过几架,好象也没占到便宜? 自己这个主角,是不是有点失职? 好吧,二郎神很强,他很欣赏。还有那个哪吒,他也很欣赏。 这两个其实本质上和他一样,都是反骨仔。 只是他狂,杨戬隐忍,而哪吒从开始的宁为玉碎变成了后面的傲,和他刺头的不相上下,表现方式不同罢了。 天庭之中,若说还有谁能让他齐天圣看得上眼的,也惟有这二人而已。 二郎神三界第一帅被猴哥不情不愿的确认后,七寻心满意足又略显遗憾的表示:“唉,可惜了。” 猴哥莫名其妙:“可惜啥?” “多好的恋爱对象啊。” 猴哥惊悚了:“不是说科研更香吗?” 这隔着世界壁垒呢。 话说回来,就我家小寻这种钢铁直女,竟然也想恋爱了? 二郎神那张脸,果然贻害三界啊。 七寻表示:“小恋爱偶尔还是可以调剂生活的。” 早就对儿子闺女们的亲事不抱指望的公玉明溪差点翻白眼。 灵素和灵玉也惊呀的看了看七寻,心道那二郎神得多帅,竟然让我们家小寻这样坚定的单身狗都有了恋爱的想法? 猴哥这会儿亲哥的代入感特别强,表示了强烈的反对:“二郎神当兄弟还行,当妹夫绝对不行!他想娶你,做梦!” 家族成份太复杂!妹妹嫁过去不会幸福的! (二郎神:谢谢,并没有这个想法。) 七寻其实也就口嗨一下,没想到猴哥竟然反对:“不是,二哥你这样可不对呀,恋爱自由!” 猴哥:“咱得讲究门当户对。” 七寻幽怨的看着她二哥:“二哥你变了,没想到你竟然会有门当户对的想法!” 门当户对个鬼哦,我说的是门当户对的事吗?我是一想到我家小寻要找对象,就相当不爽啊。猴哥表示:“反正二郎神不行,那家伙整天冷着人脸,活像三界谁谁谁都欠了他八百万极口灵石。” 这话一出口,全家除了他,包括扶苏,都瞟了始皇陛下一眼。 始皇陛下:? 呵,我冷着脸怎么了?再说我那是冷着脸吗?我那是不怒自威! 还有,小小年纪,谈什么嫁人!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听听你们在说什么?不像话!都给我住嘴!” 七寻突然觉得,自家能保持到现在的和睦,真心不容易呢。 第一百九十六章节 发现灵植 她爹就是天下最大的权威,至少上辈子是,天然就代表尊卑规矩则序权威,而她猴哥,反抗的就是尊卑权威。 这父子两以后能和平相处不? 老爹的思想境界,还得继续升级啊。 七寻觉得这个任务任重道远,且得努力! 刚好来了秘境了,好多东西也能无所顾忌的拿出来了。 电影电视视频走起。 给爹娘的小楼里安装的电视,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老爹虽然看了不少后世的书,现在想躬行也是躬行不了的,但看看视频还是可以的嘛。 文字的观感,自是无法与影像比拟。 七寻和猴哥不一样,她对挑战权威没兴趣,但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轻松自由些,她觉得,一家人的三观,还是需要相互兼容一下的。 哪怕不能同步,也无法认可,但至少要做到相互包容。 其实她知道,在亲情的基础上,二哥也罢,老爹也罢,已经在相互容忍并试图理解对方了。 希望能后能继续保持吧。 别看这父子两现在还算和睦,但其实交锋不少,好在还有她们母女几个做润滑剂,大哥这个可怜鬼做出气筒,这两人的塑料父子情还在维持着,七寻都不能想像,要是哪天老爹的修为超过她猴哥,她猴哥铁定了要被老爹按地上磨擦。 七寻同情的看了一眼她的大圣哥哥,哥,千万保持你修为的绝对优势!这是你们塑料父子情能得以延续的惟一保障了。 否则哪天你被捶了,恕妹妹不能相帮,妹妹我就独善其身吧,咱爹太凶残,帮不起! 公玉明溪见老公训斥儿女,这个时候当然不能拆老公的台,便假意冷着脸道:“你爹训的对。在外面可不能这么口无遮拦。” 又转头冲始皇浅笑:“不过,自家人,孩子们开开玩笑也没什么,在外面他们最是知礼。” 好吧,老娘一直很疼自己的,猴哥决定给老娘面子,和七寻一起垂首听训:“是,儿子(女儿)记住了。” 始皇这才哼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一家人跟在他身后,相视一笑,七寻还做了个鬼脸。 扶苏摸了摸七寻的头,低声道:“爹就是嘴上说说,他其实没真生气。” 真生气,就不是这样啦。 七寻表示,我懂,傲娇帝嘛。 猴哥撞了撞扶苏的胳膊:“咱爹真生气是啥样子?” 扶苏笑着摇头:“你还是别知道的好。” 看看他上辈子,一纸矫诏便让他直接自杀,可见凶残程度。 扶苏觉得,也就他爹现在实力不如二弟,要不然他爹估计早收拾二弟了。 真的,现在这种面对父皇,虽有敬畏,却不会再战战兢兢,能感受到父亲的期望和爱,而再无惧的日子,真的挺好的。 扶苏正想着心思,就听到前面的灵玉叫道:“三姐姐,快过来看看这是什么灵草?” 被她这一叫,不只灵素,其它人也围过去看。 却见一株约有一尺左右高,形似兰花,通体如碧玉,灵气缭绕,开着三朵透明如玉的花朵的植株。 这株花草一看便很不凡。掩在草丛中,如果不注意,很难发现。 灵玉道:“是纯纯发现的。” 小白虎听灵玉给它表功,得意的晃了晃虎头,低吼了一声。 猴哥负责翻译:“蠢蠢说这是灵药,很有用。但它也不知道是什么灵药。是他发现的,用来交伙食费。” 一家人都被伙食费的说法逗乐。 小白虎确实不知道是什么灵药,它才出生几天便成了孤儿虎,太过年幼也没接收到什么传承记忆,能认出这是灵药,完全是凭身为神兽对灵物的直觉。 不过它不认识,灵素认识。 这几个月灵素在学习炼丹术,而炼丹术的基础,便是对灵药的了解,七寻空间里有一本《万界书》,便是介绍万界万物的,其中的灵植篇里,对万界的药材皆有详细的介绍,那可不只是图文介绍,而是以法力凝聚的动态视频式的科谱,学习起来,非常直观。 灵素虽然学习的时间不长,但认识的灵植中,确好有这种灵植的介绍。 这灵植名为清灵花,是两种丹药的主材料。 配上玉壁花及一些辅助灵植,可炼净魂丹,净魂丹服用后,可清心明魄,祛除心魔,提升神识,十分珍贵。无论是清灵花和玉壁花,其实都极为少见。 而清灵花配上降龙树叶或者嗜血藤径,加上辅药,炼出来的丹药,皆有淬体之效,不过嗜血藤径炼的丹就叫淬体丹,仅能涤荡血肉,淬体效果虽说不错,却不算珍贵,而加上降龙树叶,不只淬炼血肉,强健筋脉,还能强化五脏,这才是最难得的。效果可说是配嗜血藤径炼出来的淬体丹的百倍。 只可惜,嗜血藤相对好找,而降龙树叶万界难寻,只有龙族生活的地方才有降龙木。 灵素认出清灵花后,心里也有些激动。 要知道,玉壁花别处难寻,那是因为只有能出极品灵石的大型溶洞式矿脉,凝聚出钟灵乳后,才有可能生长玉壁花,之前不知道玉壁花清心清魄的效果时,因为溶洞中太多,二哥暴殄天物,竟然拿来照明,她也没觉得什么不对,后来知道了玉壁花的药用价值后,不免心疼。 她虽然也用玉壁花做了些药丸,但和配合清灵花炼制出来的真正的丹药净魂丹相比,可就差远了。 修行者心魔难除,神识难修,而净魂丹却能一下子解决两道修行之难,可想而知是何等的珍贵。 灵素舍不得就这么采摘回去,自家有灵液,不怕外界灵气稀薄无法养活,她觉得可以尝试一下带回去种植。到时候浇灵液,应该可以养活。 待灵素把清灵花的药用价值一说,一家人都重视起来,灵素问猴哥:“二哥,可有能种花草的花盆?我想连土挖回去试试看能不能种活。” 猴哥从空间里取了个洗漱用的木盆出来:“用这个先将就一下,灵木做的盆,应该比普通的陶盆好些吧?” 第一百九十七章节 紫金鼠 说起种植,灵玉最积极:“这花我帮三姐姐照看,肯定能种活。” 天生木灵体的优势,只要她亲手用灵气蕴养的植物,基本上就没有种不好的。 灵素笑道:“行,那就麻烦我们小五了。” 怕别人挖伤着清灵花的根,灵玉亲自动手,小心翼翼的把花移栽到木盆中,放进灵素的药蒌里,由猴哥背着,继续前行。 沿路又采了些灵药,还有些不算灵药,但在凡间极为珍贵的药材。 灵素一边采药,一边介绍所采药材的名称和药性,大概可与哪些药材配药。 这样的教学,因有实物对照,记起来更容易些。 期间遇上几头野牛,之前猴哥清理秘境时,因野牛群并非妖兽,也就没管,这会儿见着了,想着这些日子都要在秘境中度过,新鲜的食材需要补充,干脆猎了头小野牛收进空间里。 大夏禁杀耕牛,平时想吃牛肉很不容易,猴哥猎了头野牛,一家人都开心,这种灵气充盈的地方养出来的牛,哪怕不是妖兽,肉质肯定也远非外面的牛能比的。 七寻忙道:“晚上咱们做酱牛肉,烤牛排,尖椒牛柳,水煮牛肉,牛杂汤,蕃茄牛腩,牛肉饺子,来个全牛宴,怎样?” 猴哥一听来了兴趣:“我会做我会做,我特意跟着视频学过,只是之前懒得专门去捕野牛,一直没亲手做过,今儿试试。不过我出手你们放心,味道绝对不会差。” 还好出门前想着要在秘境里住上一段时间,别的猴哥不上心,但调味料和水果蔬菜,他却带的足足的。 其实秘境中也有不少灵果,只可惜现在大部分灵果都还没到成熟的季节,能吃的不多。等到了秋天,这些灵果应该能收不少,到时候他要在这秘境里找个全适的地方,用灵液酿猴儿酒。 走走停停,一会儿采药,一会儿打猎,原本并不算远的紫竹林,约莫一个时辰后才到。 眼见着快到用午饭的时间了,猴哥不再浪费时间,和小白虎一人一虎,不过半柱香的时间,便捕了七八只紫金鼠。 说是鼠,但每只都有两只兔子大小,足有近十斤重,那顺滑如缎的紫金色长毛,散发着华丽的光泽。 七寻觉得,这种小妖兽的皮毛,其实比外面的什么紫貂皮要保暖也好看的多。 “娘,三姐,小五,你们说,这紫金鼠的皮毛,可不可以做衣服或是褥垫蒲团?” 灵玉是个爱看书的,《万界书》她也翻过不少次,和灵素专心学习灵植知识不同,灵玉这个未来灵植师除了学习灵植知识外,对修行界的其它奇珍异宝也很有兴趣。 上次吃过紫金鼠肉后,她特地在万界书妖兽篇中查找了一下,里面还真有紫金鼠的介绍。 紫金鼠算是紫竹林的特有妖兽,没什么攻击力,一般也很难有超过三阶的紫金鼠出现,但紫金鼠肉却是修行界难得的美味。 除了鼠肉的食用价植极高外,紫金鼠的皮毛,因色泽华丽,毛质柔软如云,也深得修行界的女修们喜爱,除了装扮效果,也能做成法衣,只是除了保暖性能很好外,没有什么其它功用罢了。 听七寻问这个,灵玉忙道:“可以可以,不但能做普通衣裳,还能做法衣呢,等哪天二哥炼器手艺不错了,让他用紫金鼠皮给我们每人炼一件法衣。” 猴哥:......所以我继成为厨子和匠人之外,还得当裁缝了? 算了,学就学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但对灵玉的提议,七寻表示忧心,大圣哥哥的审美...... 灵玉翻了个白眼:“我们自己设计款式,二哥只管照着做就行啦。要不,这几天二哥你没事,试着给我们先做一件?” 猴哥对此没啥意见:“成,不过要试手的话,只这几只鼠的皮可不够用,好在这片紫竹木足有纵深足有三四十里地,里头的紫金鼠不少,回头我们多捕些就是了。” 七寻表示:“那好,既是法器,回头符阵我来画,清尘的效果得有,另外还需要保暖,再带点儿防御功能......那就加个清尘、恒温、遁甲阵。但是我没画过这种复合的阵法,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回头我试试吧。” 又问猴哥:“光这一个紫竹林就有近四十里方圆,这秘境大概有多大?” 猴哥之前独自时探索过一次,大概面积他心里还是有数的:“差不多大半个清泽府大小。” “这么大?” 猴哥摇头:“这哪算大?要不怎么叫小秘境呢?有些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法则的小世界秘境,甚至比整个大夏帝国都大的多。别地儿且不说,光我那花果山的地界,也比这小秘境要大不少。” 《骗了康熙》 不过能在凡间发现这么处小秘境,已经算十发难得了。 猴哥还有些遗憾:“可惜带不走,我们能发现,别人说不定也能发现,这么大的地方,不利用可惜了。且这秘境里本身的灵植灵果和小妖兽也不少,要是能用阵法封闭入口,我们倒可以在这里给三妹开个灵药园什么的。小寻你好好学习阵法,我寻思着,想要封闭入口,不叫人发现阵法痕迹的话,至少也得六品阵法才行。等你哪天能摆出六品阵法,且在这之前没人发现这小秘境的话,咱们就把这入口给封了。” 七寻现在顶多也就摆出二品阵法,倒不是她学的慢,而是灵力和神识不允许。 说起来,她学习阵法也没多少天呢,能成为二品阵法师,已经天赋高的吓人了。 要知道,很多人想走阵法一道,结果学上几年才入门的,不是没有。 阵法本来就是丹符器阵修真四艺中,最难的一道。 不过猴哥也不急:“你慢慢学就是,反正这小秘境形成的时间不短了,一直没人发现,不至于近来就叫人发现。哪怕圣级,想看找到这小秘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因时辰不早,一家人准备就在竹林中用餐。 猴哥先把一套厨具拿了出来,又取了桌椅摆上,让爹娘先休息,他则拎着小白虎,拉上扶苏,找了条小溪,先去收拾紫金鼠和其它食材。 第一百九十八章节 担忧 猴哥有储物空间的事,如今在始皇和大哥扶苏面前已经不是秘密。 一家人一起生活,有些细节,其实想瞒也难。 猴哥不是个肯为难自己的人,他自信自己有能力护好自己的东西,何况爹是亲爹,大哥更是一起在娘胎里待了十个月的亲哥。 七寻观察了几日后,发现爹虽则霸道些,却也当得起他雄才大略千古第一帝的名声,不至于谋夺儿子的东西。 而大哥本性仁厚,也绝非贪婪之人。 等那兄弟两走了,七寻用水符引水后,又用火符生火先煮水。 始皇坐在沙发上,一边等女儿们煮水沏茶,一边问公玉明溪:“昊儿有可储物的宝物?” 这不明摆着的事嘛。 公玉明溪笑道:“你也知道,昊儿他上辈子是仙神,来历有些特殊,倒不是普通的神仙储物法宝,那是他与生俱来的伴生空间,确实可收纳物品。不只他有,咱家小白虎是四方神兽白虎,神兽也有伴生空间,所以小白虎也是有的。” 总之二儿子的伴生空间存东西是能存,但看不见摸不着,更似一种特殊能力而已。您就甭想着自己也有啦。 说的始皇还挺羡慕儿子的。 可惜不是普通的储物法宝,要不然还能拿出来看看。 自己要是有这么个东西,那得多方便! 公玉明溪笑道:“昊儿如今正学炼器呢,那些木楼都是他的练手之作,等以后能炼制储物袋什么的,让他给我们一人炼一个。不过,听他说,储物法宝不只对炼器术要求高外,灵材也难寻,只怕有得等呢。” 大夏帝国即便有修士存在,可毕竟是凡人国度,想要寻找到高品的灵材,不能说没有,但肯定十分罕见,极难获得。 始皇倒是对儿子闺女念叨的什么炼丹炼器有兴趣:“得闲了,我也学习一下。” 公玉明溪就发现,始皇还是个特别爱学习的,且有极强的求知欲,并且对于自己未知之事,也不吝求教,和想像中的秦始皇,还真有点不一样。 “想学就学,只是,我也罢,孩子们也罢,如今也都是跟着玉简和书籍学习,摸着石头过河罢了。夫君要学,多看看书籍玉简吧。如今昊儿学炼器,灵素学丹术,小寻制符和阵法都学的不错,玉儿学的是种植灵药,走的是灵植师的路子,我其实也想学点什么呢。夫君对什么有兴趣?” “再看看吧。” 始皇也不知道自己能学啥啊,回头都了解一下,看看自己擅长什么,或者对什么有兴趣。 公玉明溪道:“不急,夫君先顾着修为,早点踏入炼气境。修为才是最要紧的。你我和孩子们不一样,他们年纪还小,修为晋升太快,心境若是跟不上,并非好事,学些修者之艺,也能磨练心境。昊儿说不错,你我还是早些提升修为,等以后筑基,寿元得以延长后,再学些技能不迟。” 网 始皇听得点头,觉得很有道理。 再则,爹有事,儿女服其劳,儿子闺女学会了,那不就等于他学会了? 需要什么,让儿子闺女动手嘛。 儿子闺女,不就是这个用处? 始皇笑道:“小寻画的那些符,于野外生存,倒有大用处。” 公玉明溪笑着点道:“几个孩子里,要说悟性,昊儿之外,就数她最强,可这孩子的心思完全不在修炼上,整天净爱瞎捣鼓,画个符吧,她照着学会后,便忍不住想改一改,结果画符硬是差点把自己炸伤几次,昊儿学炼器也没她画个符的动静大。不过她学的是真快,现在都可画二品符和摆二品阵了。” 对儿女们的前世,始皇现下也是了解的,知道四闺女就是个小妖孽,但妖孽好呀,始皇可看不上平庸之人。 自己的亲闺女智力超群,他只有骄傲,看看,这才是寡人的女儿! “不必拘着她,她喜欢干什么,让她做好了,天塌不了,就是塌了,也有我给他们顶着!” 听始皇这么一说,公玉明溪喜道:“夫君不觉得孩子离经叛道便好。若说这几个孩子里,扶苏我是不担心的,昊儿虽桀骜不驯,但他自身强大,能护着他自己。素儿才智谋略最像夫君,什么时候都吃不了亏,我担心的是两个小的。” “玉儿看着乖巧,其实是个性子刚烈的,偏她心性敏感,最易受伤,因此平时我们多宠着些也就罢了。但小寻......她上辈子生活的环境,和我们不一样,有些我们能忍受,甚至觉得是常态的,她却无法接受。这世间能入她心的人和事不多,看起来和光同尘,可这样的人,亦是最有坚守的,有些事情,一旦触及她的底线,她反抗起来,能致命。偏她一身的本事,心性至纯至真,不为外物萦绕,瞧着天真烂漫,实则最为决绝。我时常担心,哪天她真把天给捅破了,而我这个当娘的,却护不住她。” 始皇却听笑了,拍了拍老婆的肩,安慰道:“她有我个当爹的,有两个兄长,若连她都护不住,岂不显得我们父子三人太过废物!你只管放心就是,实没必要为此忧心。” 话虽这么说,但始皇想的却是,自家都是修士了,武力值固然没问题,但权势却还是得有。 光有武力,那是打手!他始皇还不至于落到一个打手的境地! 他有这样出色的几个儿女,还怕弄不来足可护住他们的权势? 要真是那样,他上辈子岂不是白活了? 趟若真有那一天,他连闺女都护不住了,那就干脆翻了这天! 还不知道老爹正因她而激起雄心万丈的七寻,这会儿让灵玉看着火,自己则跑去竹林里寻磨菇去了。 灵素和灵玉见她拎了个小篮子跑了,也不管她,这里有小白虎和二哥的气息,妖兽根本不会靠近。 紫竹林里有一种白色菌杆、紫色菌裙的细长菌菇,紫金鼠在这个季节主要以此为食,灵玉说看《万界书》的时候,紫金鼠的介绍中有提过这种叫紫玉菇的灵菌,味道鲜美至极。 七寻之前跟着猴哥去捕紫金鼠时,瞧见几丛,便想采些回来尝一尝。 第一百九十九章节 实施始皇改造计划 烤紫金鼠配上紫玉菇汤,想必味道不错。 这片秘境自形成,可能就从未有人类踏足过,而紫玉菇除了紫金鼠,并无其它动物以之为食,所以用心去找的话,竟然还挺多。 七寻不一会儿,便采满了一篮拎了回来。 她这边刚回,猴哥和扶苏也拎了处理好的紫金鼠,野牛肉等食材回来了。 而爹娘坐在那里品着香茗,尝着点心,聊天看风景,真是好不惬意。 灵素和灵玉一个则忙着把要用的餐具摆放齐整,一个忙着煮米饭。 七寻放下篮子,看着并肩而来的大哥二哥,一个穿着现代警服帅气逼人,一个长发飘飘俊雅如玉,五官有七八相似,气质却迥然不同,真是养眼到没天理啊。 再看看爹娘,也是一个古装一个现代装,莫名有一种时空错乱的喜感。 七寻不由乐了。 好吧,说实话,古装固然漂亮,但牛仔T恤运动鞋,那是是真舒服。 不知道老爹这样的冷峻型男穿上西装会不会帅炸天,但七寻觉得军装应该更适合她政爹。 等哪天找到合适的布料,一定给老爹和大哥做几套现代服装。 不过,等他们认主仙衣后,应该可以照着视频里的现代服饰进行变幻了。 七寻想想就觉得有意思的很。 想到服装,她突然想起来,目前家中还没有全家福呢。 七寻赶紧拿出专业的摄像设备,架好固定架,开始拍摄。 全家幸福时光,值得留念。 扶苏和始皇见她一个人在那里捣鼓,好奇的跑来看,一见之下,大觉神奇。 这么几个奇奇怪怪的小东西,竟然就能把人的活动给记录下来? 之前因为心有顾忌,这父子两回来后,娘几个再未拿电脑手机等设备看视频和影视。始皇和扶苏还是头一次见到摄像设备。 七寻给介绍了一下怎么用后,干脆又取出了无人机进行航拍。 回头把拍摄的成果,剪成视频,留待以后全家一起欣赏,也是件很有意义的事。 见始皇和扶苏对这些玩意儿有兴趣,七寻想到之前深思过的老爹改造计划,干脆把电脑取出来,给两人播放视频。 “爹,大哥,你们看一下这些视频,这就是我上辈子曾经生活的那个国家。” 身为军人,她收藏的最多的,当然是军事方面的纪录片,国/庆/阅/兵的,武器的,军/队日常生活的,甚至包括征兵的宣传片。 此外还有她魂牵梦萦的祖国的大好河山,未来派的各个城市夜景。 她最先给老爹看的,自然是阅/兵。那几个视频,她曾经百刷不厌,每次都能看的热血沸腾。 而其中所展示的一些重器,她亦曾参与研发。 始皇和扶苏显然都被视频打动。 看着那些让人热血沸腾的画面,他们似乎看到了大秦的铁骑。 这是大秦数千年后的华夏,繁荣而强大。 那是比他们梦想中的大秦,不,比他们梦想中的大秦更好。好到他们无法想像。 始皇渴望长生,但他追求的从来不是仙界天庭。 他真正愿意努力去实现的,正是这样强大繁华,富足祥和的盛世人间。 这才该是他梦想中的大秦,应该有的样子。 他看着数千年后的人间,那些新奇的事物,壮观的基建,便捷的生活,繁华的都市,宁静美丽富饶的乡村,那十数亿富足而幸福的百姓,沉默良久,甚至晚间的修炼,都无法静心。 始皇不只自己看,拉着扶苏看,还一直让七寻陪他们父子两一起看,以便于他时不时的问询。 因为看不懂的太多,没有七寻在一边解说,很多事物他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前些天,他从书本上也大致了解了一下后世的世界格局,以大秦为基的华夏成为了怎样的国家,但现在亲眼看到,想了解的反而更多。 只是可惜啊,他终究不能亲眼去看看。 恢复前世记忆的这些日子,他观察着大夏帝国,看到了很多胜于大秦的地方,但与小寻曾经生活过的那个时代,那个盛世强国相比,大秦帝国不能比,大夏帝国同样不值一提。 七寻感觉到了老爹内心的波澜,感觉自己对老爹的思想改造,应该算是成功了吧? 但该安慰还是要安慰的,老爹是个骄傲的人,不能让他自卑! “爹,这样的盛世,其实也有您的一份功劳。没有您的打下的大秦,就没有车同轨书同文的文化一统,也就没有后世华夏大/一/统的基础,您一缔造的大秦帝国,哪怕存世时间不长,但却是后来历朝历代立国和统治的根基。哪怕强汉,亦沿秦制,整个华夏数千年历史中,最伟大的一代帝王。没有您,就没有统一的华夏,没有统一的华夏,就不会有世界上惟一保存了几千年光华璀璨的华夏文明。” 说到这里,七寻决定跪舔的再彻底点,反正自己亲爹嘛,不亏。 “天不生秦始皇帝,华夏万古如长夜!” 看着闺女这么努力的吹捧自己,冷酷的始皇难得露出些温情,揉了揉七寻的头。 《诸世大罗》 天不生秦始皇帝,华夏万古如长夜。 简直拍到了寡人心窝里! 这句,当浮一大白! 始皇朗声大笑:“你爹我,自当得起后世的称赞!不,即便后世人不认寡人的不世功绩,寡人亦是千古第一帝!” 未必! 趁着老爹高兴,七寻决定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 殷勤的给老爹倒了杯茶:“爹,如果生活在那样的盛世,是不是做个自由而幸福的普通人,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情,活的更有意义?当皇帝有什么意思嘛,就说您,上辈子几十年如一日,每天几百斤竹简,闺女我很怀疑您有肩周炎!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星辰大海!世界辣么多,应该去看看啊。坐在龙椅上,哪有坐在飞船中,遨游太空,来得有意思?” 所以,努力修仙吧,以后我们一家人漫步星河去。 第二百章节 爱上自拍的始皇 如果是生活在太平盛世,和西方的那些政客们似的,整天天天勾心斗角耍嘴炮,纯属浪费生命。 这样的生活,再长生,也没有任何意义嘛。 还不如像我这种理工狗,做点科研来的有用呢。 始皇对于乘坐飞船,穿行太空,还是很期待的。 宇宙飞船,他这辈子大概是指望不上了,但如果修行有成,能跟二儿子似的飞行,那也相当不错。 至少目前,这个理想还是可以通过努力来实现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日子看后世的相关影像,始皇的心境有所突破的原因,他很快突破炼气境,成为炼气一层的修士,正式踏上了修行路。 始皇修行顺利,七寻便有点苦逼了,最近灵玉成功退居一射之地,把政爹最爱女儿的位置让给了她,现在老爹修炼之余,最爱的事情,便是带着七寻转悠小秘境,顺道聊个天。 聊天的内容也极广泛,始皇表现出了极强的求知欲和广泛的兴趣。以至于连七寻都觉得自己那点知识大暴炸时代积累下的存货都快被掏空。 她只是个理工狗啊,爹您的很多问题,闺女我是真不大清楚。 老爹一问,七寻解释不明白的地方,就得回去查资料,然后再来和老爹探讨。 猴哥对这些话题完全不感兴趣,但扶苏却时常加入探讨的行列。 七寻对这位大哥前世的历史印象,就是仁厚,但她现在发现,她错了,大哥的仁厚,其实只是相比于老爹的凶残,属于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系列的。 事实上这位也是个杀伐果决的性子。 他的软弱,大概仅限于面对老爹的时候。 没办法,始皇太巍峨,他是一座横在几乎所有秦人面前的大山,仅是威压,就几乎让人无法反抗。 始皇和扶苏父子两每次探讨完都觉得受益非浅,而七寻就只有苦逼了。 上学的时候,学历史时政,都没这么费劲过! 不,她压根儿就没正经上过几天学! 麻麻救我! 可惜她那千古第一女词人的老娘,漫游秘境正欢,天天带上她心爱的神仙儿子神医闺女仙株小棉袄,几乎不见踪影,根本忘了七寻这个正水深火热的可怜孩子。 不敢反抗帝皇兼老爹压迫的七寻,只能老老实实给老爹和大哥当解说员和资料库。 好在,半个月后,父子两这种狂热的求知情绪才有所缓解,七寻总算舒了口气。 但,人家父子不再沉迷于对后世的了解后,又对各种科技设备又来了兴趣。 七寻总算找到了她真正能发挥的地方,开始给父子两科普各种科技设备的功能,并教他们如何使用。 《仙木奇缘》 七寻甚至开始YY一代帝皇妙变科研小达人的小剧场。 哈哈,如果有机会,穿越后世华夏最昌盛的时代,老爹会选择怎样的生活? 不做科研小达人,其实也可以当个特型演员嘛,专职他演他自己! 其实她也不是凭空瞎想,就像现在,政爹他竟然爱上了自拍,搁以前谁能想到呢? 您这是有多自恋啊? 难不成是被您那神仙二儿子给传染了? 关健是,他喜欢拍也就罢了,为何会是我来充当自拍杆?七寻生无可恋。 好歹让你可怜的闺女也入个镜啊! 父子两玩自拍玩的不亦乐乎,七寻为了不充当自拍杆,突然想起来,男人没有不爱车的,她可是收着好几辆豪车呢。 她家猴哥之前就一直念叨着有机会把车弄出来试驾,结果现在有了条件,猴哥光顾着探索秘境,却把这事儿给忘了。 七寻赶紧取了一辆越野车,一辆跑车出来,教老爹和大哥两人开车。 好吧,这下可算是彻底把两人的关注点给转移了。 七寻不只取了越野和跑车,还弄了辆摩托车出来。秘境中没有正规的道路,试驾也只有在平整之处。摩托车相对而言,开起来不只方便的多,且那种刺激感,也比越野车和跑车要强烈的多。 始皇和扶苏觉得七寻教学水平不行,竟然还让七寻给找了车赛的视频来学习。 要不是两人现在都是炼气期的修士,轻易挂不了,七寻根本不敢让两人这么试。 过了两天,猴哥带着老娘和两个妹妹回来,竟然发现老爹和大哥比自己玩的嗨,正开着摩托父子两比赛拉风呢。 而小寻坐在越野车顶上,在给那父子两当裁判。 猴哥:!!! 感觉短短几天时间,自己错过了一个亿! 他一直眼馋的宝车啊! 猴哥一个飞跃,落到了七寻边上,取过他家小寻手里的瓜子袋,拈了一个扔进嘴里:“小寻,快教我开车!” 七寻冷哼了一声,现在想起你亲爱的小寻妹妹了? 迟了! 前几天带着娘和三姐姐五妹妹跑路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被你们扔在那条凶残的老龙面前的小寻,她有多无助又可怜? 见他家小寻还傲娇起来,猴哥咬牙,拎起她的脖子,跳下车,把她扔在副驾位置上后,自己则跳进了驾驶座:“快教教哥,这车怎么开?回头我把这次找到的好东西都给你,想吃什么跟哥说,给你做一个月饭不带重样的,如何?” 七寻见好就收,勉强表示:“那行吧。” 那边始皇一见老婆儿子归来,也不骑摩托车了,哄的一声开到老婆闺女面前停下,示意老婆:“上来,带你去兜风。” 七寻看的啧啧有声:“咱爹够赶时髦的啊,都知道撩老婆了。” 公玉明溪欣然受邀,笑着跳上车,抱着老公的腰,两人出去浪漫了。 扶苏则是停下摩托车,对灵素和灵玉道:“走,爹带着娘骑摩托车,我带你们坐跑车玩去。” 说着,把两妹妹带到跑车边上,不过这跑车是两座的,灵素让灵玉先试坐。灵玉却推了,把机地让给了她三姐姐。扶苏相当绅士的护着三妹妹上了车,绝尘而去。 灵玉则跑到七寻那里,问七寻:“四姐姐,我也想学驾驶,你也教教我,我和二哥一起学。” 七寻看了一下她九岁的五短小身材,小孩子家家的学大人做什么? 太危险! 她摇着头从空间里取了一辆自己小时候用过的儿童自行车:“你学这个吧。” 灵玉:!!! 好气哦! ------题外话------ 非常感谢亲们的打赏、月票、订阅。 下个月3号零售,暴更四十章节,八万字。 所以我最近都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疯狂码字呢。 也因为急着赶稿,基本上没怎么关注后台系统,没有特地发言感谢打赏的亲们。 非常抱歉。 看在我如此努力的份上,月底了,大佬们给投个月票吧。 爱大家,爱生活! 第二百零一章节 您拉着我讨论问题时,可不是这个态度 成功把妹妹惹炸毛的七寻哈哈大笑。 其实林妹妹虽然敏感多思,但还真不是那种真正的乖巧女孩儿。 她是属于淘气的精致的。 惹完再哄,一家人都已经习惯七寻这操作了。 两人是双胞胎,也是活冤家。 七寻给妹妹讲道理:“汽车和摩托车爹和大哥学开,那是因为爹是大人嘛,大哥虽然才十三岁,但是他腿长,开得了,你和我都不行呢。别看这自行车看起来没越野车和摩托车炫酷,但是它实用呀,你学会了,以后就可以在外面骑。汽车和摩托车可不行。” 灵玉一听,这才哼哼了一声,表示暂时原谅她,指着自行车道:“这自行车能拿外面骑去?肯定不能嘛。你又骗我。” 七寻呵呵一笑:“这辆肯定不能,但是!我可以自己手工做一辆自行车啊。” 咦?灵玉来了兴趣:“真的能?” 七寻指着自行车道:“我不是把精钢煅造的技术给了豫王爷吗?以后肯定能生产出来,不行用铁代替也行。车轮的钢精部分可以生产,只是气胎需要橡胶,目前还没办法。但是我可以推广橡胶树种植嘛。不行的话就只用钢精车轮,无法减震而已。惟一需要点精准工艺的,便是链条,这个麻烦一点,但不是不能解决。你想想看,是不是就能做出来了?我决定了,等以后我做出来的第一辆自行车,就送给你,让你成为大夏第一位自行车拥有者,姐我对你好吧?” 她的空间里便种着橡胶树,甚至还有金鸡纳树,谁知道她当年中二的时候,因为这个空间,做了多少穿越的准备,没成想,如今还真用上了。 为此,她连橡胶生产技术和金鸡纳提取都亲自做了实验。 现在想想,老天果然眷顾有准备的人啊。 灵玉抿了嘴笑:“这还差不多,不过你可得上心些,早点做出来。哎,这个自行车怎么骑?” 七寻推了自行车示范:“这个简单,我教你。主要就是控制身体的平衡。这种儿童车相对简单些,摔了也不怕,我还有几辆山地车呢,有成年版的,也有儿童的。你先学,学会了我都让你试试。” 七寻讲了一下骑车的注意事项,便让猴哥去帮着扶车。 这种儿童车,虽然不是三轮的那种,但其实学起来很快,而且没什么危险。 灵玉本来就灵慧,再加上现在也是有修为的人了,猴哥只帮着扶了两圈,便丢开了手,她能独自骑行了。 灵玉学会骑车,开心的很。可惜他们一家人不是相聚在四姐前世那个时空,要不然,乘座悬浮车,飞机,肯定也特别有意思。 《镇妖博物馆》 等她练学了半天,七寻才取出一辆她小时候开的玩具汽车。 灵玉:!!! “随便玩,我有二三十辆呢,全部限量版。不比大人开的车差。” 惟一可惜的是,她有太阳能发电设备,但现在充电是真不方便。 灵玉差点被她气死。 这会儿,老爹老娘早不知道去哪浪漫去了。 大哥开着跑车带着灵素炫了一圈后,被猴哥拉去教他开车,灵素则跑过来看灵玉开玩具车。 七寻见她想试一试,干脆给她也取了一辆出来,让她开着玩儿。 一直到晚饭时分,老爹才带着老娘回来。 老爹一如既往深沉脸,老娘笑的春风满面。 啧,兄妹几个,仿佛闻到了恋爱的酸腐味。 难不成是老房子着火了? 老娘本来就是个浪漫的人,但是老爹...... 各种影视YY政爹恋爱,然恕七寻无能,她实在想像不出,政爹谈起小恋爱的样子。 代入一下霸总的恋爱方式,噫,七寻打了个哆嗦。 算了,还是别想了,一想感觉怎么有点瘆人呢。 不过爹娘恋爱,这个事儿还是得支持的。 但如政爹这种直男,七寻很怀疑老娘和他的恋爱,会不会谈的太抽象。 身为闺女,还是得帮一把啊。 一切为了家族和睦! 七寻一个人默默的回了自己的小楼,从空间里剪了一束玫瑰花,然后精心的包装好,再悄悄的找了老爹,拉了拉他的袖子表示自己有话要说。 政爹冷峻脸:“何事?” 呵呵,这几天您拉着我讨论问题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态度! 早知道不帮你追求你老婆了。 七寻差点翻白眼。 眼见着闺女要翻脸,始皇哈哈一笑:“女孩儿哪来的这么大脾气,找爹何事?” 七寻臭着脸从空间里取出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一束玫瑰花:“呐,我老家那里,红玫瑰象征着坚贞不渝的爱情,您还从来没有送过娘花呢,女子就没有不爱花的,你把这个送给娘,她肯定高兴。” 说到这里,七寻突然想起来:“对了,爹,今天是不是你和娘成亲的日子?成亲纪念日呢,送花更有意义。” 始皇:......就是因为今天是老子和你娘成亲的日子,你老子我,才带着老婆在外面单独相处了大半天的嘛。 不过话说回来:“你一个小毛丫头,知道什么爱情?” 这下七寻真翻白眼了,反正相处久了,感觉老爹也就是脸冷了些,并不是那么吓人的。 “是,我不懂,那这花您别送了,我收起来,我留着自己看!” 始皇好笑的捏了捏她的小包子脸:“岂能辜负我闺女的一片心意?” 说完,拿了花就要去找老婆。 走了几步又扭头对七寻道:“近些日子,寻儿你是不是吃的有点多?爹感觉你脸上的肉多了些,原本还挺英气的......嗯,捏起来手感不错,像新出笼的小包子。” 七寻:! 虽然我才九岁,但是,我也是爱美的! 不过,让七寻意外的是,政爹悄悄的捧着花去了他和美娘住的小楼里,并没去找他那正帮着儿女做饭的老婆。 过了一会儿,七寻见她政爹又出了楼,挠着下巴想了一下,今天既然是爹娘的结婚纪念日,得把氛围搞起来! 不能就一束玫瑰就这么过去嘛。 且这个结婚纪念日,其实于爹娘的意义非同寻常。 毕竟,这是两人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后,头一个结婚纪念日呢。 烛光晚餐必须有! 第二百零二章节 可惜了牛夫人和紫霞仙子 七寻悄莫的,又凑到始皇身边,低声道:“爹,结婚纪念日不能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嘛,要不然娘嘴上不说,心里未免遗憾。光带娘出去玩半天可不成。” 始皇不解,还要怎样? 不是有玫瑰花了吗? 七寻一看他表情,就知道直男爹在想啥。 她虽然没谈过恋爱,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像她美娘这样的资深文艺女青年,要搁她上辈子那会儿,结婚纪念日,三八妇女节,情人节,七夕,再加520,你没束玫瑰花,没席烛光晚餐,不送个首饰包包,不来点浪漫,老/同/志啊,擎等着被收拾吧。 轻点冷你个十天半个月,重点分手闹离婚。 爹,您要学的,且多着呢。 七寻觉得虽然自己没时间恋爱,但围观别人恋爱,其实也有滋有味滴。 关键是,这个围观对象,还是她政爹和美娘! 说不定再有下辈子,她还能写几部《围观千古一帝恋爱的日子》《当直男帝遇上女才子》《我为父皇母后的婚恋操碎了心》。 讲真,她虽然是个理工狗,但天天被美娘和林妹妹熏陶着,还要被逼写小作文,现在文字水平还是有一点的。 当然,这点小心思不能被老爹洞察,要不然她估计自己要唱凉凉。 七寻一脸爹您怎么能对娘不上心的恨铁不成钢:“您先带娘出去走走,回来给您和娘一个惊喜,记住,事后您一定要告诉娘,我们为您和娘准备的一切惊喜,都是您吩咐的。放心吧,娘回头一定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始皇觉得有点不靠谱,这闺女工作起来那别具小魅力,但平时就没干过几件靠谱的事儿,看她那双亮晶晶的小眼睛,始皇有理由相信,他家女孩儿想坑爹! 被老父亲如此不信任,七寻表示有亿点点伤心。 始皇被闺女那幽怨的小眼神看的只能妥协。 真的,朕其实不是个会妥协的人,但无奈受这辈子几十年的记忆影响,朕莫名其妙多了颗慈父心。 这人设啊,维护起来真的难! 见始皇应下,七寻拿出手表,往老爹手上一套,指着表面道:“您看,这是时针,这是分针,这是秒针,等时钟和分钟到这里时,您再带着娘回来。” 始皇十分潮流的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一提衣裾,走了。 七寻:...... 哎呦我去,原来陛下您竟然是这样的政爹! 老爹邀走了老娘,七寻紧急开了个临时家庭会议。 “今天是爹和娘的成亲纪念日,爹现在带娘出去了,我预留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来帮着爹准备烛光晚餐。准备好后,我们简单吃点,去溶洞那边修炼也罢,打麻将也罢,总之今晚的时间,要留给爹娘独处。” 扶苏抚额,弟弟妹妹们整天玩的是一套一套的。 话说这烛光晚餐是什么东东? 刷过无数剧的灵玉,还有偶尔看看电影电视的灵素和猴哥,都表示没问题。 扶苏在一边听着,另外四个开始商议这烛光晚餐怎么按排,餐点做些什么,环境要怎么布置才显得浪漫。 这是爹娘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后,第一个结婚纪念日呢。虽然人还是原来的那个人,但多了一世记忆,其实还是有些不同的。 灵玉不建议用蜡烛:“四姐姐,有轻纱吗?可以把凉亭四周围上轻纱,最好是浅色的。” “有。” 空间里的窗纱,浅烟色银边,如淡淡的云烟,围凉亭应该没问题。 “那好,二哥,你去溶洞里采些最小的玉璧花,最好是梅朵大小的,然后窜成窜,挂在凉亭四周,玉璧花的光线柔和,那么多朵串起来,有如星光,不比烛光更美?” 兄妹几个皆点头。 灵玉道:“餐桌上用水晶碗,摆上一朵大玉璧花。嗯,饭菜也不能光顾着口味,得做的精致漂亮。对了,四姐姐,你那里有好看的桌布没?” 这个必须有呀。 “地上就直接铺上地毯吧,四姐姐你不是收有长毛地毯吗?用纯白的,但是蒲团用大红的,配纯白的地毯,那才好看。” 灵素也提了个意见:“再准备些花草,还有,小寻,再放点音乐怎样?嗯玉壁花本来就香气清幽,倒不必再点香。” 兄妹几个商量的很快,最后灵素吩咐:“二哥先去采摘玉璧花,我去准备食材,小寻你把轻纱地毯蒲团等要用上的东西取出来,大哥负责挂纱帘,小寻去准备花草,小五你负责布置。等二哥回来,让二哥帮我准备爹和娘的晚膳。” 几人表示没问题,等七寻取出东西,便各自去忙了。 扶苏挂好帘纱后,帮着灵玉布置凉亭,七寻取出她收藏的所有水晶花瓶,又采摘了好多花草,挑合适的位置放好,整个凉亭差点成了花的海洋。她还不死心,又往纯白的地毯上,洒了很些红玫瑰花瓣作点缀。 等猴哥回来后,灵玉串花帘,七寻拉了猴哥嘀咕:“二哥,走,跟我去一下爹娘屋里。” 两人进了夫妻两的主卧室,进了卫生间,猴哥还叨叨:“咱们就这么进爹娘的卧室不好吧?” 是挺不好的,但我这不也是为了他两今夜能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嘛,可以原谅。 再说了,哪家父母的卧室,对子女是有禁制的? 七寻用引水符,给浴缸里放满了水,又弄成热水,加入玫瑰花露和玫瑰花瓣后,这才对猴哥道:“二哥给加个禁制,别让水凉了,还有啊,你得保证这禁制不禁爹和娘,好歹能让他两进来吧。” 要不然禁制设了,结果人进不来,难不成光看着? 布置了一下浴室,七寻还顺手把卧室也给布置了一翻,看的猴哥直摇头:“你们女子就是麻烦,怎还喜欢这个调调?麻烦麻烦。” 七寻翻了个白眼。 虽然是她家大圣哥哥上辈子生命中不存在人物,但还是可惜了牛夫人和紫霞仙子! “爹和娘要是指着你给他们生个孙儿,那估计得等到三界毁灭都不能实现!” 光长的帅有什么用?帅又不能当饭吃,哥就你这一句“麻烦”,哪个姑娘能要你? 直男实在伤不起! 。 第二百零三章节 兄妹五人齐跑路 猴哥表示,说的你好像不直似的。 咱俩可是亲兄妹。 大哥不说二哥哥,反正我俩差不多。 把爹娘的卧室也倒饬了一翻后,七寻心满意足,兄妹两麻溜撤离。 猴哥还为七寻表示担忧:“小小年纪懂的倒多,但我估计爹和娘不会夸你,明儿八成得收拾你。” 七寻才不怕呐,大不了我离家出走! 这几天被老爹和大哥逼着做科普,她还没好好转转这个秘境呢。 不过二哥说的也有道理,说不定人家两夫妻明儿一早起来不好意思,羞恼之下,真的揍她一顿呢? 不如提前跑路。 “二哥,咱们晚上在溶洞里打一晚上麻将,明儿一早我们兄妹一起出去玩两天再回来怎样?父母也是需要点私人空间的嘛。咱们几个天天在人家面前晃,不定老爹老娘心里在多烦咱们呢。” 猴哥表示怀疑:“完全没看出来爹和娘烦我们呐?” 七寻翻了个白眼:“就这么决定了,把公玉纯也捎上。” 这几天公玉纯不知怎么回事,一直睡着没醒来,猴哥估计它是要晋阶,把它扔在小楼里,人家都当了几天睡美虎了。 猴哥看她真决定扔下老父母,不免担心:“真扔下爹娘不管?” 还不兴叫人过点二人世界了? “不是扔下不管,都说了是多给爹娘点相处的空间嘛。二哥你不懂,听我的一准儿没错。” 行吧,猴哥无可无不可,他觉得人类的感情还挺麻烦。 爱情是什么?真可怕。 想当年天庭之中,二郎神那坑爹一家人,闹成什么样了? 希望自家爹娘别那么作。 不过猴哥自己不懂爱情,他也挺怀疑自家那雄心壮志,眼中只有大秦江山的老爹,他能懂什么爱情? 这顿饭,兄妹几人是真的尽了心,从场地到餐点,无一不精致的如同画卷。 当然,这种浪漫的烛光晚餐,红酒必不可少。 七寻挑了自己最喜欢的红酒杯摆上,又拿出她上辈子,用空间里生长的葡萄酿的红酒,这才觉得圆满。 《剑来》 一切准备好,猴哥给摆好菜的餐桌也设了个保温的禁制,然后兄妹五个简单点了口饭,抱上还在睡着的小白虎,去了溶洞中。 扶苏原以为今晚定是修炼一整夜,结果到了溶洞,猴哥摆出麻将桌,沙发,靠垫,又在一边放了可供休息的罗汉床,摆上炕桌,上了点心瓜子松子,沏上茶水,然后五个人石头剪刀布,决出谁先上场。 扶苏一脸蒙,这是要干嘛? 可怜的扶苏第一次玩剪刀石头布,分分钟被干掉,然后那四个欢快的组对家,坐上了牌桌。 七寻还特关怀自家亲哥:“大哥,你坐我后头,我教你怎么玩,等你学会了,我把位置让给你。先说好呀,这个咱们是有彩头的,呐,估计你们出来也没带零用钱,我和二哥都有,你们三可以从我们先借着,回家后记得还。” 亲兄弟明算帐,其它东西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但零花钱这种东西,必须有借有还。 扶苏笑道:“好。这是博彩?” “是呀是呀,挺有意思,今儿咱先玩麻将,明儿再教你玩牌。” 四人玩了两把,扶苏便弄明白了规则,七寻换了他上,自己在一边帮着看牌。 扶苏亲手玩了几把,便来了兴趣,可惜他哪里玩得过这几个常玩的,借的铜子儿,没玩几圈,输了一半。 扶苏也不在意。 七寻觉得那三个太不厚道,大哥输的太惨,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给扶苏出主意,灵玉嗔她:“老规矩,许看不许说。” “行行行,我不说。” 不说话还可以示意嘛。 扶苏出的牌不对,七寻便给他投喂个瓜子儿,扶苏便换牌。 这么着玩了两圈,扶苏便把输掉的铜子儿,又赢了些回来。 玩到半夜几人都饿了。 猴哥拿出餐具和空间里收着的收拾好的食材:“吃火锅还是烧烤?” 七寻建议火锅。吃火锅才有热火朝天的气氛啊。 大家一致通过。 父母不在,他们几个可着劲儿的闹,猴哥甚至拿出了酒来:“大哥,咱兄弟两喝白的,妹妹们喝果酒。不过这白酒太烈,你要是不习惯,和妹妹们一起喝果酒也成。” 扶苏上辈子还从来没有和兄弟姐妹有如此亲热的玩乐经历。 这辈子之前十几年,他也是个少年持重的长兄,但弟弟妹妹们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和之前自然不同,如今待他,兄长之外,又如朋友,让他无比放松。 扶苏确实受不了白酒的那份烈劲儿,最后不得不和妹妹们一样喝果酒。 等吃完火锅,天也快亮了。 也不知道老爹老娘这个夜晚过的怎样。 兄妹五个把自己收拾了一下,清清爽爽的出了溶洞打算跑路。 猴哥抱着小白虎,问妹妹们:“前两天经过一片湖泊,我仔细瞧了,湖中有不少鱼虾蟹,要不去捕点?那湖的浅水区,还有一大片的莲藕和红菱角芡实,我瞧着莲子和菱角芡实都能吃了,去采些回来?” 最爱吃虾的七寻立马响应:“去去去,多捕点儿虾,以后留着慢慢吃。红菱脆甜,我最喜欢。莲子和芡实也多采摘些,三姐配药常用到的。我觉得小秘境里灵气充足,药性肯定要好的多。” 其它人没有异议。 猴哥带着他们往湖泊那处去。 中途有一大段路都是平整的草地,猴哥干脆让七寻取出越野车,他开车,扶苏坐在副驾位置,妹妹们坐后头,猴哥可算是找个机会了,车开的飞快,惹得灵玉不时尖叫,逗的猴哥哈哈大笑,越发来劲。 大概是几人都有修为在身的原因,倒也无人晕车。 到了地方,兄妹几个下了车,七寻干脆让猴哥自己把车收了。猴哥放出他之前无聊时做的两个蚱蜢舟:“大哥,你带上灵素,我带上小寻和小五,我怕她两淘气起来,你看不住。” 扶苏笑着道好,他两辈子都没这么真正畅快的游玩过呢。 等小舟下了水,扶苏才想起个严重的问题,他不会控船。 扶苏一时有点傻眼。 第二百零四章节 所以我们要成留守儿童啦? 好在灵素上辈子就生长在洞庭湖畔,当个船公而已,难不住她。 “那我来负责摇桨,大哥你负责采摘莲子。别看他们仨人,我们就俩,可二哥和妹妹们都爱闹,没准采的比咱俩要少的多。” 对此灵玉很不服气:“那咱们比赛,看谁采的多,输的回家后,负责打扫家里的卫生。” 其实几人都会清尘术这类小法术,哪怕扶苏踏入炼气期后,也学了。 不过,既然特地说要打扫,那肯定是不能用法术的。 扶苏穿着认主后的仙器衣裳,原本和弟弟妹妹们一样,变幻的是后世的休闲款式,但几人上船后觉得休闲服不应景,统统恢复了仙衣的原样,再加上这连天荷叶,婷婷芙蓉,显得格外有仙气儿。 七寻摘了些荷花和连柄莲叶:“回家后,找个大点的花瓶插上。” “对荷叶咱们应该多剪些儿回去,干荷叶当包装纸用顶好的。还能入药和制荷叶茶。” 荷花的香味极为特别,七寻挺喜欢的。 她对于新事物,总有一种尝试的热情。 最近要不是忙,她还想尝试用紫竹叶做点儿竹叶茶呢。 紫竹林的紫竹是灵植,七寻觉得,紫竹叶茶若能炒制成功,也应该算是灵茶吧?味道应该不错。 以后拿出去送人,那也是特别体面清雅的礼物啊。 也就是自家现在不缺银子,若不然拿出去卖,这种含蕴灵气的茶,外头想要的人多着呢,简直一本万利。 觉得自己是六界首富的七寻,发现她现在似乎更加有钱了。 不过,炒茶这种事情,神医三姐姐和木灵体的林妹妹,显然比她更擅长。 她把想法一说,灵素和灵玉两人直接给她点了个赞。 灵素笑道:“便是不拿去卖,给老太爷和左家阿爷这些老人家送些,每日饮上两杯,也能养身健体。” 灵玉还道:“这秘境这么大,要是完全不管,其实也算是浪费,不如在这里种些粮食果疏,倒也不必种太多,够咱们自家吃的就成。” 想多种,也没那么多人力。 七寻有自己的种植空间,她倒不大在意这个。 除了猴哥,其它人虽知道她有空间,但也不知道她的空间有多大,猴哥不愿意七寻多提她那个特殊空间,听了灵玉的话,马上道:“粮食少种些,但果树可以多栽些,以后用来酿果酒。我看了一下,这秘境原生的果树也不少,等秋天成熟时,咱们摘了酿猴儿酒、做果子干。” 秘境里的气温,比外界要低些,算不算炎热,其实这会儿也是能种果树的。 百盟书 “那就种果树,粮食类的少种些。不过也不急在这一时,不如等爹和大哥回京后,我们再抽空过来种。”灵素笑道。 结果扶苏听了这话,摇头道:“昨儿爹和我说,这次他去京城,便不带我了,让我在家和弟弟妹妹们一起学习一段时间,好歹得追上你们的学习进度吧。爹说让娘和他一起进京。” 对此扶苏完全没有异议,他其实不大乐意进京。 朝歌城虽好,毕竟是大夏国都,但再繁华,也远不如待在家里来的自在。 何况,家里还有弟弟妹妹这几个倒霉鬼呢。 大哥不去京城留在家中,猴哥和七寻姐妹三挺高兴。 不过,让娘跟着,留我们在家,可怜我们五兄妹,转眼就成了留守儿童啦? 七寻瞪大了眼:“我们还是个孩子啊。” 老爹这是眼里只有老娘,完全没把咱们几个放在心上? 扶苏见她作怪,笑着敲了一下她额头:“在大秦,十三岁的儿郎,都能上阵杀敌了。再说二弟修为高,咱们虽才踏入修行一道,却也不是没有自保之力,更何况,我们又不是真的无人照看,一村的族亲在呢。谁还能看着我们兄妹父母不在,便欺负我们不成?” 话说,此前总见二弟喜欢敲小寻的头,现在自己试了一下,感觉还不错。 这几天老爹没事就喜欢捏一捏小寻的脸,他也一直想捏来着,只是端着长兄的范儿,一时不好意思伸手而已,这会儿趁机会,干脆捏一下? 七寻要是知道,能气死。 老爹什么眼光? 她现在正抽条儿呢,因每天修炼和练刀,虽说不是特别瘦,但整个人也算是细长细长的,如此英姿飒爽的她,那是包子脸吗?只是脸带了点儿婴儿肥而已! 第二百零五章节 猴哥的泳装 原本商量着怎么开发小秘境的事情,结果惊闻老爹要带着老娘去甜蜜二人世界,幸福的五兄妹妙变乡村留守儿童,心是拔凉拔凉的啊。 其实兄妹几个,除了林妹妹,都有很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就是林妹妹,别看娇娇弱弱的,其实也是个心性刚强的女孩子儿,她缺少的,不是独立自主的能力,而是生活自理的能力。 好在这几个月,人家家务事也没少做。 要说最让人担心的,反是七寻,她倒不是生活自理能力差的,但这娃儿别看上辈子活到三十多,可她脑子时常不在线,真要一个人过日子,鬼知道她会把日子过成什么德性。 始皇这辈子其实还算有点慈父心,他不是不担忧儿女,问题是,他的几个儿女,那是正常人么? 所以扔在家中,完全放心。根本不带担忧的。 始皇觉得,与其担心他们,还不如担心自己呢。 猴哥倒是不在意美娘政爹去京城,对他来说,往京城数千里地儿,那也叫距离? 七寻支持美娘政爹夫妻小团圆,毕竟分居两地婚姻容易出问题。 这年头纳妾可是合法的! 老爹上辈子是皇帝,后宫里多少美人呢,他可没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概念,你要和他谈婚姻忠诚,他没准觉得你有病。 这要是万一哪天他一开心,纳了个美人回来,自家美娘搁哪说理去? 就美娘那心高气傲的性子,再加上接受了后世的观念,八成得闹离婚,反正她上辈子又不是没离过。当年她可是宁可坐牢,婚也离定了的狠人。 爹娘要是离了婚,他们兄妹五个还得选择是跟娘还是跟爹,多闹心呐。 单亲家族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看看他们上辈子都是啥情况! 老大的生母据说出自楚国皇室,父母本质上是毁家灭国的大仇人。 老二根本没父母。 老三是弃婴。 老四打小没了娘。 老五父母双亡。 这辈子能父母双全,对他们五个来说,何等的不容易!且行且珍惜吧。 灵素和灵玉倒是有点不舍美娘,毕竟这辈子还从没离开过老娘身边呢。但她们也知道,夫妻不在一处,影响夫妻感情,即便不舍,也是支持的。 反正哪怕父母不在,他们兄妹五个还在一处呢,又不是真的年幼无依。 这事儿倒也没影响几人游玩的心情。 猴哥这边他负责划船,七寻和灵玉负责采莲子菱角和芡实。 扶苏和灵素那边,则是灵素划船,扶苏采摘。 扶苏又不是孩子,干活挺认真,反是七寻和灵玉,一会儿采莲蓬,一会儿摘莲花,一会儿揪莲叶,一会儿摘红菱,一会儿又让猴哥把船划去芡实处,往船上拉芡实的大盘叶。 猴哥被她两指挥的团团转。 两人一边采摘,一边还时不时的撩水泼对方一把。 整个湖泊,都是这两小只嬉笑尖叫的声音。 灵素带着浅笑看着两妹妹胡闹,有时候两舟擦肩而过,这两只还不忘泼她和大哥一身水儿。 还好穿的是仙衣,有防水的功能,但是头发却不免被水打湿,乱的不成样子。 要不是有猴哥护着,这两只都不知道要落水多少次。 采摘了半天,结果这两只的收获还不如扶苏一个人多。 把采收的东西全部收好,兄妹两个就着菱角和莲子吃了午饭,下午他们打算捕鱼虾。 七寻问灵素和灵玉:“三姐,小五,你两会游泳吗?” 灵素倒是会,但灵玉上辈子连后院都没走出过几回,哪有机会学这个? 好在小五不是上辈子走一步喘一回的林妹妹了,秘境里虽不如外面那么炎热,但也是夏季,这气温游泳正舒适。 七寻觉得游泳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生存技能,谁还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落水呢?便提出来教灵玉。 灵玉还真没在水中玩耍过,欣然应下。 猴哥一听她们要游泳,立马来了兴致。 他打算亲自下水去捉鱼,先前只说捞虾,可这不是没有鱼网和篓子么?先捕点鱼,晚上他去紫竹林里砍几根竹子回来编鱼篓,编好下篓,明儿就能逮着虾了。 上午半天采莲,可把他憋坏了。 别看七寻和灵玉玩闹了半天,人家猴哥划船护着她两之余,其实也没闲着,抽空不是剥个莲子扔嘴里,就是咬个红菱甜甜嘴,吃的不亦乐乎。但猴哥觉得一点不尽兴。 三姐妹正说游泳的事呢,一转眼,就见猴哥已经把仙衣变幻成了泳裤。 灵素看穿着泳裤装猴哥,先是震惊,然后抖着肩拼命忍笑。 灵玉先捂眼,可惜五根手指分的相当开。 七寻啧啧:“二哥你这也太与时俱进了吧?嗯,身材不错,就是有点瘦了,全是排骨,辣眼睛。” 扶苏目瞪口呆。 二弟这是疯了? 灵素和灵玉那是常刷剧的人,奥运会游泳项目看了很多次,也知道游泳嘛,当然是要穿泳裤的。 但扶苏没看过呀,他和他父皇一起,人家看的都是正经纪录片。 偶尔刷个剧,那也是正经历史剧和战争剧,他哪里晓得,后世人游泳就是这么穿的? 猴哥却是无所谓,那奥运游泳项目,面对的还是全球几十亿观众呢。 猴哥是什么?他本性是猴性啊,当初出山时,特地打了只虎,弄了个虎皮小裙裙,已经是他对人间礼仪最大的尊重了。 这辈子身而为人,倒是接受了十多年凡尘礼仪的教导,但,他本心里,还真没有这些世俗规矩的存在。 再说这会儿,都是自己家的兄弟姐妹,游泳嘛,当然要穿泳衣才对嘛。 被七寻调侃,猴哥笑哈哈:“我这不叫瘦,全身筋骨肉,你懂什么?” 一边说还一边亮了亮臂肌。 七寻表示:“你还是练出六块腹肌再秀吧。” 一边说,一边拿出摄像设备拍摄,这个得留个纪念,回去拿给老娘乐一乐。 两辈子都是纯古人,还没遭受过七寻荼毒的扶苏,三观受到巨大冲击,指着猴哥突然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猴哥翻白眼:“你也换上,要是不好意思,那就变幻个全身的?” 七寻看着扶苏,代入了一下全身都是紧身衣的蜘蛛侠想象了一下,不由乐了:“大哥你变幻一套包裹住全身,最好连头也包上的。” 一边说,一边取出平板电脑,找出蜘蛛侠的造形,让扶苏看:“就照这个变幻。” 扶苏:...... 橘子 第二百零六章节 被神剧荼毒的小白虎 看着和二弟斗嘴的七寻,忍笑的灵素,不大好意思,明明捂了眼却还淘气的偷偷瞄二弟的小妹妹,再看看小寻给他挑的衣服造型,扶苏一脸悲哀。 我常常因为自己太过正常,而显得与我家的小变态们格格不入。 上辈子和兄弟姐妹基本上不算太熟。 彼此有利益竞争,也无法真正交心。 我原以为这辈子总算能父母手足情皆补遗憾了。 结果呢? 就这?就这?这就是我的弟弟妹妹们? 当人兄长,好难啊。 这要是爹娘去了京城,留自己在家当家,这样的弟弟妹妹们,可咋管? 扶苏瞪眼:“都给我老实些。二弟,你好歹弄个把身体包裹住的衣裳吧?还有小寻,你少跟着你二哥起哄。素儿,你也管管小寻和小五。成什么样子?!” 大哥发话了,几人不敢不听,猴哥嬉笑着把泳裤变成了蜘蛛侠造型,但好歹没带头套。 扶苏吸着气,劝自己忍忍。 灵素已经是小少女,身体正发育,倒不好意思穿的太紧身,变幻了连体衣后,还加了个裙子,七寻和灵玉一瞧,这样倒也行,干脆照着变幻了。 不过灵素用的是黑色的,七寻变了个蓝色,还别出心裁的在胸口加了个小鲸鱼图案,灵玉变了浅玉色。 扶苏很有立场的坚持着自己的审美底线,把衣服变幻成了保守的里衣款式。 这其实已经触碰到他底线的天花板了。 为了能和弟弟妹妹们和睦相处,扶苏觉得自己牺牲良多。 可谁让他是长兄呢。 真的好想捶这几个小东西一顿啊,让他们以后都老实些。 可惜,打不过! 关于泳衣的事件到些结束。 扶苏其实和灵玉一样,他也不会游泳,不过如今有了修为在身,倒也不怕自己被淹死,何况有个神仙弟弟在呢。 但技多不压身,既然有这机会,他还是打算认真的学一学。说不定哪天就能用上呢。 “二弟,我还不会游泳,你可否教我?” 大哥这人就是太客气,猴哥表示没问题。 可等到给扶苏讲解怎么游泳的时候,猴哥傻眼了,这才想起来,他虽然东海龙宫闯过,定海神针拨过,然而他不!会!游!泳! 神仙哪需要会游泳?我可以直接在水中正常行走的嘛。我又不需要呼吸空气,在水中时转为内呼吸便可。 猴哥挠头:“要不,问小寻和三妹妹?” 把大哥丢给妹妹们,猴哥一头扎进湖中。 七寻只好耐心的教大哥和林妹妹各种游泳的知识。 好在两人仗着现在有修为在身,胆子也大,在水里扑腾了半天,猴哥都捉了三四十条鱼交给灵素扔柳筐里了,他两才学会狗爬式。 看着七寻用各种姿势,如水中精灵游来游去,灵玉羡慕:“要不,我们在这边多待两天?等我把游泳学熟练了再回去?” 也不知道老爹老娘在那边二人世界过的怎样,但想来是不差的,反正他们跑路前,倒是给爹娘留了纸条,说不准这两人正甜蜜着,早忘了还有五个儿女呢。 扶苏也想练两天,便道:“好,那便过两天再回。” 晚上用鱼汤下面,煮了一锅红菱,又一人烤了两条鱼,把晚膳给对付过去后,扶苏带着三个妹妹修炼,而猴哥则跑去紫竹林里砍竹子回来编鱼篓。 砍回竹子,处理成竹篾后,猴哥动作极快的编了几个鱼篓,然后独自去下篓。 昨儿玩了一夜,虽说有修为在身,一两晚不睡也没感觉,但兄妹几个采了半天莲子,又在湖中游泳玩耍了一下午,也是累的。 且第二天扶苏和灵玉还得继续练习游泳,修炼完,不等猴哥回来,灵素便让大哥和妹妹们先睡,她负责留下来守夜。 幕天席地的感觉还挺特别,只可惜秘境没有完善的法则,这里的夜晚,星光不够璀璨,月华亦没有那种如水的幽静感,总觉得差了些什么。 七寻躺在地铺上,看了会儿星空,想着前世的那片星空,今夜不知是否璀璨,想着想着,慢慢入了梦。 猴哥回来时,便见到灵玉就着玉璧花的微光,正在看医书,而大哥和两个妹妹,还有小白虎,都睡的香呼呼的,不由露出微笑。 灵素听到二哥回来的动静,怕吵醒大哥和妹妹们,也未说话,只朝猴哥招了招手,让他在自己身边坐下。 猴哥在她边上坐了,低声道:“三妹,你也睡吧,我来守夜。” 他如今是大宗师境,这几个月他刻意压着修为,倒未再晋级,但这相当于结丹期的修为,别说一两天,便是一两个月不睡,于他而言,也不算什么。 灵素知道他的情况,也没客气,笑着去睡了。 往后三天,兄妹几个又采摘了不少莲子红菱芡实,捕了不少的鱼虾,这才回了溶洞那边。 而小白虎,在回程的路上才醒来。 这小东西一醒来就冲抱着它的猴哥吼,它饿了,要吃东西,要吃好多好多东西。 猴哥把自己存着的啸月狼的肉干取了些出来投喂,小东西足足吃了五六斤才停下来。 也不知道它如今那布偶猫一般大小的身体,是怎么存得下那么多肉的。 吃饱后,小白虎还冲猴哥要果子汁饮料喝,它觉得猴哥这个人类服务意识太差,哪有光叫人吃干的,却连口水都不给喝的?差评! 猴哥被它吼的有些无语。 小东西竟然还挺讲究。 问题是你一个被领养的失怙虎童,除了前些天发现的清灵花和另外几样灵药外,生活费基本上从没交过,你这算不上顾客就是上帝吧?明明是个零无购,我都没扔了你,你竟然还念叨着要给我差评? 看把你能的! 猴哥在它的念叨吼里,直接把它扔地上:“醒了就自己走。” “你冷血你无情你自私你无理取闹。” 猴哥:...... 猴哥问七寻:“它这是又看什么电视剧了?” 那谁知道呢? 七寻淡定表示:“还珠格格吧?” 据说这部剧是她叔年少时代的流行神剧,重复播放了足足二三十年,年年夏天霸屏。 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种古早神剧的库存的。 总之美娘和姐姐妹妹,刷这剧那是刷的特别起劲。 估计小白虎就是那会儿跟着看的。 橘子 第二百零七章节 灵矿 小白虎怼完猴哥,麻溜的跳进灵玉怀里求保护,看的大家不由乐了。 好好一神兽,跟着灵玉文采没沾上几分,怼人学了个十成十。 以后干脆改名叫白怼怼好了。 几人到了住地,爹娘竟然不在,猴哥也没敢开启他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寻找爹娘,哪怕是亲爹娘,人家那也是有隐私的! 不过爹娘不在,兄妹五个其实松了口气,就怕爹娘在,第一时间会训人。 这会儿不在,他们殷勤些儿,先弄一顿丰盛的美食出来,等爹娘回来,看到一桌子好吃的,哪里还有时间去生气? 在外头浪了三四天,几人除了水产品,另外也找了不少好东西。有些东西不便拿到外头,不如干脆在秘境里处理好,以后要用的时候,直接拿出来就是。 刚来秘境那几天,七寻拉上林玉,采摘了不少紫玉菇,只可惜错过了竹笋新生的季节,要不然,还能晒点笋干。 那些紫玉菇,猴哥收了一部份新鲜的,留着以后吃,七寻又烘干了一半做成了干菇,她让猴哥试着烧了回干菇汤,没想到紫玉菇烘干后的口感,和新鲜的紫玉菇差别很大,另有一种醇浓的香味,并不比新鲜的差。 除了紫玉菇,在林子里,也找到了另外几种鲜味极足的蘑菇,同样是留一半,烘干一半。 这次猴哥每天做两个笼子,晚上下,晨间起,捕了不少虾,兄妹几个也是计划着,留一半在猴哥空间里,另一半剥出虾仁,做成干货。 这些秘境里的出产,虽大多灵气微弱,算不上灵材,但在灵气充裕的环境中生长,口感自然远胜外头的东西。 兄妹几个回来后也没闲着,开始清点这次的收获。 除了猴哥存了一半,留着以后吃新鲜的,另一半全部放出来进行处理。 等爹娘回来,看他们这么能干,总不会再纠结他们离家出走几天的事了吧? 结果一直到晚上,那夫妻两也没回来。 这下子兄妹几个都担心起来,不会是出事了吧? 不过想想倒也不至于,这里毕竟是小秘境,法则不全,便是有些小妖兽,但也没有超过三阶的,哪怕是三阶妖兽,也少的可怜,就那寥寥无几的几只,也被猴哥提前给处理了。 而且这地方,有猴哥和小白虎留下的气息,但凡妖兽,还有那些有点儿灵性的野兽,都不可能往这处地方来。 难不成老爹美娘也离家出走了? 猴哥指挥小白虎:“公玉蠢蠢,你去溶洞里看看,爹娘在不在那里。” 要是不在溶洞,他就得出去找找了。 小白虎正盘在桌子上假寐,见猴哥指挥它办事,知道大家担心晏爹晏娘,它这回倒乖的很,从桌子上跳下,往溶洞飞奔而去。 不愧是神兽,哪怕白虎并非以速度见长,可那速度,也几乎快到肉眼不可见。 不时,小白虎便飞奔回来,朝着猴哥吼了两嗓子。 除了猴哥,没人能听得懂它的兽语。 猴哥给大家翻译:“爹和娘在溶洞里修炼呢。” 七寻感概,白天是生活时间,夜里修炼不就得了?政爹果然是个事业狂,老婆在侧,他竟只知道修炼,这不白瞎我们给创造的二人世界么? 不至于这几天,他两都在修炼吧? 既是在修炼,兄妹几个不好去打搅,暂不管他们,各忙各的。 七寻问猴哥:“这次要不要把灵液全部收了?极品灵石虽所剩无几,但上品灵石和中品灵石还有许多没有开采,要不利用在秘境的时间,便都开采了吧?就是不知道灵液和上中品灵石全部收完后,会不会对秘境的灵气有影响。” 灵液收了没问题,但那么大个灵石矿,想全开采是不可能的,猴哥只能利用他的眼睛找出高品灵石所在,进行针对性的开采,要不然,就他们几个,没个百十年,都开采不完。 当然,如果只开采高品灵石,下品灵石不去管它的话,还是很快就能完成的。 至于会不会对秘境有影响,猴哥倒是不担心:“先收灵液,极品灵石上次我们已经差不多收完了,上品灵石所余也不算多,倒是中品灵石如果仔细找找的话,应该能找到不少,先紧着上品和中品开采,下品灵石倒是不急,以后得闲再来挖不迟。收取的下品灵石量不超过一半的话,应该不会对秘境的环境有太在的影响。只要不毁了矿脉就行。” 爹娘现在都晋入炼气期,娘的修为比爹还高些,要是在家的话,来秘境里修炼即可,用着灵液和灵石的时候不多,但他们如果去京城,灵液和灵石便得让他们带上些,以满足日常修炼。 大夏毕竟是凡人国度,也许有些灵地的灵气量不错,这这绝对不包括京城。想必京城的灵气哪怕比临江好些,也不至于达到能供炼气士维持修行的程度。 如此,灵液灵石便成了必不可少的修炼资源。 要说修炼,自然灵液最好,极品灵石次之,但这两样,便是猴哥不知道大夏的情况,但他也能判断出,灵液罕见,极品灵石也很可能仅仅掌握在少数的高阶大修士手中,上品灵石才是普通中高阶修士的常用修炼资源。 而下层的修士,中品灵石和下品灵石,才是他们用来修炼和交易的主流资源。 爹娘现在的修为太低,而猴哥又不能去京城看护二人,把灵液和极品灵石给他们,老实说,还真怕两人露了财,被见财起意的人给害了。 灵石还好些,灵气不外溢,只要收的好,一般不会叫人发现,但灵液的灵气浓度,只要一拿出来,有修为的人很容易觉察。 要是为着点灵液,叫人害了性命,那可真是冤的很。 当年他在花果山时,七十二路妖王打打杀杀,甭管打着什么名号,本质上为的,不就是修炼资源吗? 聪明的妖王,还知道掌控凡人国度,一茬一茬的割韭菜呢。 猴哥相信,人类修士之间的资源竞争,只会更加残酷。 算了,极品灵石暂时不给,给些上品灵石和中下品灵石就行,前者让他们用来修炼,后两者除了修炼外,还可与修士进行交易。 橘子 第二百零八章节 拉着小手的爹娘回来了 至于灵液,回头他和三妹妹想想办法,用灵液做些吃食和灵果酒吧,如此哪怕别人知道这东西有灵气,只要不亲口尝,就绝对不会知道有灵液的存在。 如此,让爹娘带着可长期存放的灵食和灵果酒,总归比带着灵液安全的多。 反正爹娘现在也只是炼气初期,离着中阶都远着呢,对灵气的需求本来就不高。 直到忙到小秘境的天黑下来,兄妹五个把这几天的收获全部收拾好,爹娘还没回来。 吃了晚膳,灵素和猴哥把收拾干净的鱼和虾进行再加工,该腌制的腌制,该烘干的烘干。 而灵玉和七寻则是把找回来的一些浆果做成果酱和果酒,扶苏的厨艺还属于学徒工阶段,只能给两个妹妹打下手,帮着把做出来的果酱和果酒分装。并且把打算做成果干的水果洗净切片,便于烘烤。 晚上老娘老爹也没回来,兄妹五个也没往溶洞里去,玩了几天也累了,处理收获又忙到半夜,各自回屋洗漱后便睡了。 第二天一早,兄妹五个陆续起床,洗漱后,七寻去练刀,只要没有特殊情况,她的刀法从未放下过。 灵玉和灵素练拳,猴哥现在处于压制修为的阶段,便去准备早餐。 而扶苏练剑,自从被妹妹狠虐后,扶苏现在练剑那是相当刻苦。 他是长兄,上辈子虽是凡人,可大秦尚武,他也是练了大半生辈子剑法的人,结果却打不过才练刀法不到一年的妹妹,要是再不下点苦功,那以后是不是一对练就得被虐? 兄长的威严何在? 虽然扶苏觉得,自己面对这几个一个比一个妖孽的弟弟妹妹,威严这东西,大概齐是并不存在的。 但梦想这个东西,还是得有。 要不然就如妹妹说的那样,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听说妹妹用的刀法,便是二弟根据凡间的刀法改成,扶苏决定,请二弟想办法帮他也弄一套剑法出来。 他之前练的,只是普通的军中重剑而已。谈不上什么剑法,虽然杀伤力也不错。 对于大哥的请托,猴哥倒是没拒绝。 但他用棍,对剑法还真不懂,小寻空间的藏书室里,倒是有剑法,可目前他也罢,小寻也罢,根本取不出那几个功法玉简出来。 大概是需要什么条件吧,反正猴哥和七寻兄妹两研究了好些天,也是一头雾水,只能等以后有机会了。 猴哥便想着,找机会在大夏弄一套不错的剑法来给大哥,根据现有的剑法,以他的战斗本能,还有上辈子干过无数次架的经验,倒未必不能改一套适合大哥的剑法。 扶苏也知道,凡间剑法还罢了,修士的剑法,想要好的,那也只能靠机缘了,急是急不来的。 不过他并没有因为觉得上辈子的剑法不够厉害就停下练剑,反而是比上辈子更刻苦。 看七寻练刀,扶苏也提着剑,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开始练剑。 等猴哥把早饭做好,那几个也都各自练完,坐到凉亭里的餐桌旁,打算吃早饭。 结果才要开动,老爹老娘回来了。 政爹一如继往的冷峻面瘫脸,而老娘看到孩子们,先是惊喜,接着便冷下了脸。 夫妻两个,这会儿神同步,看起来别提多有夫妻相了。 这都不是关键,关键在于,老娘和老爹,那是拉着小手走过来的啊。 可见这几天,夫妻两的感情,那是急骤升温。 这也算是老瓶装新酒了吧? 人到中年,涣发新春,男俊女美,夫妻再恋爱一次,不稀奇! 不是说,新鲜感是爱情的防腐剂吗? 两人的芯都升级了,可不是有了新鲜感? 五兄妹被夫妻两冷眼盯着,七寻咳了一声,丢给了老娘一个眼神。 老爸老妈,别装了啊,我们神兽出笼,跑外面浪去了,留您二位在家过二人世界,二位内心指不定多开心呢。 公玉明溪瞪了闺女一眼,想到这几天她和始皇的相处,还有那天晚上......心里其实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正因为不大好意思,这会儿才越发要摆出冷脸来。 直男癌晚期患者始皇哪知道老婆那点属于女人特有的细腻小心思? 他见四闺女咳了一声后,还给老婆使眼色,另几个都看着他两呆呆的,心道这又是闹的哪一出? 完全不知道,她四闺是想围观中年组恋爱呢。 其实,他两一个三十二,一个三十,顶多也就算个青年组,正是恋爱好时节。 一家人五个坐着,两个站着,傻瞪了半天。 还是猴哥机灵,见老爹完全是纳闷的状态,老娘虽瞪着眼,但没看出半点生气的样子,赶紧起身给爹娘行礼,还特热情的道:“爹,您总算带着娘回来了,这几天我们在外面弄了不少好东西回来,因惦记您和娘,我们昨儿匆匆往回赶,偏您二位不在家,公玉纯在溶洞里找见你们,不过您和娘在修炼,我们便未打搅。” 一边说,一边给去拉空着的两个主座的椅子:“快坐下,我这就给您和娘端吃食去。” 扶苏也领着妹妹们起身行礼,爹娘未入座,他们几个也不好坐下,一个比一个热情的上前,七寻跳过去扶了老爹,灵玉去扶美娘,灵素去帮猴哥准备爹娘的吃食,扶苏则是陪在一旁边问安后,又问是否要先洗漱。 始皇和公玉明溪修炼一夜,哪需要什么洗漱?再说一个清尘术就搞定的事,何需麻烦。 始皇就不是个追求生活仪式感的人。 夫妻两落了座,猴哥也端了给爹娘准备的碗筷和粥,至于点心和小菜,桌子上的量是尽够的,倒不必再另外准备。 一家人这才坐下吃饭。 见爹娘并无意于捶他们,兄妹五个都松了口气。 始皇这才问他们,这几天去了哪里。 一家人在一起,倒也不用讲究个什么食不言寝不语,饭桌上其实才是家庭交流最好的地方。 兄妹几个叽叽喳喳的把这几天去的地方,找了什么好东西一一说了,始皇心道,这小秘境还真是个天然宝地。 只可惜,现下没空去打理。 不过这么好的地方,也不能真就丢着不管,以后有精力了,还是需要规划一下如何利用的。 橘子 第二百零九章节 给老爹的冒死谏言 对于曾因国库空虚而愁白了头的始皇而言,秘境这么大笔财富,岂能白放着不管? 等听到儿女们说想先在这里种些灵药、灵果,再种些灵米时,始皇点头。 心里对于现下秘境中的一些产出,不能用于现世,还是有些可惜的。 不过听猴哥说,想先把溶洞的地下灵矿开采一部分时,始皇道:“倒也不必等我和你娘去京城后再开采,近来修炼之余,我领着你们兄弟两一起开采吧。” “至于里面的灵液,若是可以的话,倒不如用一部分,来改善一下晏家村的灵气环境。山川有灵,于一地百姓,终究是有未尽的好处的。只是,如果因此惹得外人探究,也是麻烦......” 说到这里,始皇皱眉。 “罢了,此事以后再说。” 这辈子他们一家既托生在晏家,且晏氏一族待他极好,这便是一份极重的因果,当还! 猴哥点头:“把灵液注入晏家村所在的河流中,改善一下这里的灵气环境,有灵气滋养,此地的生灵生长环境变好,亦会回馈此地,如此便有了个良性循环。只可惜这点灵气溢散开去,效果有限,而无现成的灵脉聚气,想在此地形成灵脉,没个数千年,怕是不成的。” 始皇摇头:“我们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便可。至于将来能否形成灵脉,只看这方山水的造化了。” 猴哥笑道:“那成,等出去后,我便和小寻着手办这件事,找合适的湖泊河流注入灵液。至于旁人是否会因这片地方的灵气而过来探究根源,这个倒不用担心,反正怎么找,外人也找不到这些灵气的源头。” “你确定这小秘境,外人无法发现?” 猴哥得意道:“武尊武圣来了,没点本事也无法找到,可不是什么人都有你儿子我的本事的。” 始皇自己是个极度骄傲,甚至骄傲到霸道的人,虽然有时候看这倒霉次子十分不顺眼,十分想揍他一顿,但更多的时候,比之扶苏,他其实更欣赏这个桀骜不驯的神仙次子。 天不生我始皇帝,华夏万古如长夜,他嬴政就是这样自信。 而他嬴政的儿子,也合该有舍我其谁的骄傲。 扶苏虽然不错,终究是差了点儿。 子不如父,是他上辈子最遗憾的事。 而今生,老天爷给他的次子,却让他弥补了这份遗憾。 这一刻,始皇看次子的眼神是满意的,神情之中,饱含欣慰。 猴哥:......? 老爹竟然喜欢吹牛款的儿子? 虽然我说的也是实话,但是...... 猴哥有了新发现,内心十分欢欣。 上次因为不小心说漏了嘴,给老爹当了回历史老师,科普了一下大秦如何二世而亡,以至于老爹直到现在,看大哥的眼神都十分不善。 对此,猴哥一直对大哥深有歉意。虽然扶苏并没有看出来。 但现在他知道老爹喜欢什么样的儿子了,这个小秘诀得传授给大哥,让他没事多在老爹面前吹吹牛逼,没准他就能找回本该属于他的位置,重新成为老爹最倚重也最喜欢的儿子。 这个记下,今天抽空就告诉大哥。 当兄弟,我可真是太称职了。 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好兄弟的猴哥,自己感动了自己,一脸兄弟情深的看向扶苏。 扶苏:......有点恶心,而且我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灵素抚额,她就知道,二哥又要坑大哥了,虽然不知道这回,他又打算怎么抗。 灵素不等猴哥说话,赶紧道:“爹,大哥,二哥,你们开采灵矿,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采矿是个辛苦活儿,要不,我也一起帮忙吧?让娘和妹妹去栽种灵药和灵果吧。” 始皇摆手:“让你大哥二哥随我一起便好,即便有修为在身,采矿也是辛苦活,你这般年纪的小姑娘,岂能做如此重事?你跟着你娘,带着妹妹们玩去吧。种灵药灵果的事儿不急,等灵矿开采完,让你两哥哥帮你开药园子。” 阅读网 七寻神奇的看着始皇,老爹竟然觉得女儿要娇养? 说起来,她上辈子虽然因为家势,物质上绝对算得上锦衣玉食,然而她爹也罢,她小叔也罢,可从来没有娇养过她,不敢说能有多糙就有多糙,但也从来没有向她输灌过你是女孩子就应该如何如何的话。 七寻私以为,男女固然因为身体构造的差异,天然就有相互不同的优劣势,但在男女之前,人首先应该是“人”。 女子娇养的概念,已经提前把你定义为弱者,弱者是需要被保护的,但同样也是可以被欺凌的。 而无论是保护还是欺凌,身为弱者的你,面对的那个人,已经天然占据了高高在上的位置来府视你定义你,再通过恩赐般的仁慈和温情的表象来娇养你。 然后,被娇养的,大多成了幸福而废物的金丝雀,并且为此沾沾自喜。 但凡是人,不分男女,情商、智商、能力的不同,造就了各自的优劣势,对于自身的劣势,即便做不到化劣为优,也应该选择扬长补短,拉平劣势,进而超越,这便是七寻的认知。 这是情商、智商、能力之上的另一个,可以决定你人生重要因素--态度问题。 比如自己几兄妹,论武力,当然是二哥最厉害,论智商,肯定是七寻,但要说谋略,他们几个玩心眼,没一个是灵素的对手,若说统筹之能,他们皆比不上大哥扶苏,而论人情练达,他们四个皆不如最小的灵玉看的通透。 七寻就绝不会和三姐去玩心眼,也不会和二哥去干架,安排事儿只管推给大哥,人情往来的弯弯绕绕听灵玉的一准儿没错,她在后面给兄弟姐妹们做好后勤补给工作,这就是人尽其能,物尽其用了。 始皇被四闺女那神奇的小眼神看的莫名其妙:“怎么了?” 七寻决定冒死谏言:“爹,男女平等!您应该说,三闺女呀,你力气小,开矿的事情,交给你爹和你大哥二哥就好。而不应该说,你是女孩子,不能干重活。同样的事情,你定义的前置条件不对,虽然追求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意义完全不同。” 始皇:...... 第二百一十章节 关于再生弟弟妹妹这件事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闺女你这是要挑战老子的权威啊。 这是胆子肥了,敢教老子做人了? 始皇淡淡道:“不是男女平等么?那你随我和你两位兄长去采矿?” 你后世的那套价值观,暂时在你爹我这里行不通。 七寻:...... 男女平等又不是说非要做一样的事! 七寻对自己的认识此刻十分人间清醒,赶紧摇头:“我给你们提供洛阳铲?” “洛阳铲个鬼哦,又不是去盗墓。”猴哥一巴掌拍在七寻的后脑壳上,用洛阳铲去开矿,真亏她说得出口。 七寻嘿嘿一笑,行,知道了,这位是看过《盗墓笔记》的。 当然,她也就那么一说,表明一下自己后勤技术人员的身份,咱就不是一线的劳动人员嘛。 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才能达到利益最大化是不是? 比如我猴哥,他就属于蓝翔优秀毕业生,一个人至少顶百台挖掘机。让他去采矿,才是最佳生产力嘛。 始皇懒得再理她,小丫头整天给他推销后世的影视影像,后世的书籍,真当他不知道是为啥? 如今只能靠父亲这个天然占优势的身份压制这几个倒霉孩子,等哪天寡人修为超过你们,除了哪哪都让他满意的三闺女,哪哪都让他想宠的娇娇贴心小闺女,另外三个,统统收拾一遍。 始皇见小丫头闭嘴了,满意的吃完早膳,嗯,今天早膳味道不错,那道粉色梅花型的水晶虾仁蒸饺尤其鲜香,红菱水果粥甜香软糯,过两天可以让三闺女再做一次。 还有那道桂花山药糯米糕,味道鲜软,小朵到比指肚大不了多少的的荷花酥甜香酥脆,这两样可以多做些,当茶点极好。 始皇对如今的生活,最满意的,莫过于每天的吃食。 想想上辈子,他身为帝皇,整个大秦都是他的,然而吃的那都是些什么玩意? 且不说那会儿的食材没办法同如今的灵材相比,光是烹饪手段,也是天壤之别啊。 始皇不是个贪口腹之欲的人,但能有好日子,谁愿意去过苦日子呢? 听说儿子闺女,光卖菜谱就卖了几千两,始皇暗暗点头,都是寡人的最好的工具人啊。 公玉明溪看着老公和闺女交峰,最后胜负未分,叫儿子搅了局,心下一乐,这一天天的,日子过的分外有色彩。 老公是权威,除了大儿子和三闺女,余下一个比一个猴贼,都想反抗,当然,她是支持孩子们的,但夫妻一体,这支持只能暗中进行,面上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太影响夫妻感情! 目前她对夫妻感情还算满意,并不打算破坏。 用了早膳,猴哥父子三去溶洞探查灵矿,灵素去收拾碗筷,灵玉去看昨天醒了一会儿后,又继续去睡,直到现在还没醒的小白虎,七寻坐到正在凉亭里喝茶的美娘边上,关心老娘的性福,呸,幸福生活:“娘,这几天过的怎样?” 公玉明溪瞥了眼笑的贼兮兮的漏风小棉袄,哼道:“挺好,眼看着你们一个个的都没成亲的想法,我想着这辈子指着你们,是抱不上孙子了,所以打算再生一个。” 七寻震惊脸,从来没想过,再添弟弟妹妹啊。 当然,她反正现在又不是独生小皇帝,添不添弟弟妹妹的...... 大哥是长子,天然最受重视,二哥比她好看,三姐比她贴心,小五比她娇弱,怎么着也轮不上她独占父母宠爱。再说,对父母宠爱,她也没什么太大执念,一串儿的兄弟姐妹,分到她这边的父母爱,差不多就得了。 可大哥二哥三姐三胞胎,她和小五双胞胎,这要是再生个四胞胎...... 要命呢! 要是再来的和他们一样,也顶着上辈子的记忆,这家里得热闹成什么样? 七寻艰难的咳了一声:“娘,生孩子这事儿吧,顺其自然,强扭的瓜不甜,刻意怀胎不好。” 公玉明溪哼笑:“什么强扭的瓜不甜,扯得上吗?再说了,我要的是瓜,又不是甜。” 讲道理啊,质量还是很重要滴! 七寻试着说服美娘:“不是还有大哥么?老爹只要发话,他敢不成亲?这万一要是来个上辈子出身耽美世界的,娘啊,到时候咱爹还不得直接打杀了?您不是白受罪了?” “怎么?你还对耽美人士有岐视?” 哎哟我的老娘,您够时髦的啊,连耽美都知道了。 七寻摆手:“不支持不提倡但也不歧视。” 母女两个逗了会儿嘴,公玉明溪才道:“知道你们担心我与你爹的感情,目前看来,尚还不错,毕竟又不是真的变了个人,不过是多了一辈子的记忆罢了,虽说肯定有所不同,但人的本质不会变。既然以前能和睦,没道理往后却过不好日子。” 这会儿两人说话如同朋友。 七寻托着下巴笑问:“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有当然是有的,但我当娘的范得着和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说? 别看你上辈子活到三十多,但依旧还是个晏三岁。 公玉明溪白了她一眼,老实说,和始皇谈恋爱什么的,还是挺带劲的啊。 七寻哼唱:“我们都需要勇气......” 不得不说,美娘是真勇士。 公玉明溪笑捶闺女小嫩肩。 七寻想起大哥说的,老爹要带美娘单过的事情:“爹说把大哥留家里,带您去京城,这事和您说了没?” “说了,只是尚未定下来,提过那么一两句罢了。你爹也犹豫着呢。我是不大放心只留你们在家的。” 七寻笑道:“有什么不放心的?我和大哥骨子里都是成年人了,还照顾不了自己?” 三姐和林妹妹,上辈子真不能算是成年人,至于猴哥,那是个不好用是否成年来界定的存在。 她这么一说,公玉明溪惆怅。 理智上知道他们都不是真孩子,感情上,却万般不舍,下意识的总把他们当孩子看,怕她不在跟前,几个孩子万一遇上事儿可怎么办? 这大概就是天下所有父母的烦恼吧。 “嗯,在我心里,你大哥倒是大人了,至于你,你还不如你三姐和小五呢。” “娘,人身攻击要不得。” 这不就是直言我幼稚吗? ------题外话------ 求月票求月票 第二百一十一章节 开着农用机的 四朵金花 七寻给美娘重新沏了杯茶,继续劝道:“要不是三姐还得跟陈爷爷学医,小五的试验田也离不开人,其实我们一家人一起去京城才好。三姐姐再跟陈爷爷学上年把,也就差不多了,她的医术本来也不比陈爷爷差,等三姐姐的事了,我们就去京城,不是说还要考学么?” 至于小五的试验田,还得从京城想办法弄一块地。直接去京城弄个农庄做实验基地。 若不然,最近几年,怕都离不了临江。 刚好农业实验本来也要考虑到南北的气候环境,所以即便在京城弄个农庄,临江这片的实验田也不能丢弃,农业方面的试验本来就需要考虑到不同的气候,土壤环境,对植物生成的影响。 要是她和灵玉去了京城,临江这边的实验,得找合适的人来负责才行。 但这负责的人选,还真是个难题。 算了,这事儿慢慢来吧。 对公玉明溪来说,灵素学医的事情倒好解决,大不了,把陈老爷子拐去京城,倒是七寻和灵玉的试验田,是重中之重,不能轻易放弃的。 七寻把自己的想法一说,公玉明溪这才作罢。 她舍不得儿女,但老公那边,也不能真把他一个人扔京城不管。 既然孩子们有了决定,那就这么着吧。 母女两难得温情的说了会儿话,灵素那边忙完,公玉明溪招呼她坐下,问有没有挑到合适种药材的地方,又问要种哪些果树。 树苗的事情,自有七寻解决,而种植药的地方,这个其实问灵玉最好。 七寻便站在外头叫回了木楼的灵玉。 小白虎这会儿还没醒,这回不知道又要睡几天,灵玉给她盖好小夏被后下了楼,灵素便问她药材种什么地方比较好。 其实前两天待着的湖泊那片最合适种灵药,就是离着溶洞这里略远了些。 当然,溶洞这一片灵气比其它地方浓点,就是能种植的地方有点小。 灵素便道:“那就先在溶洞这边开点地出来,湖泊那片确实地方大,但二哥忙着,不能护送我们过去,总不成还得等二哥忙完吧?那会儿咱们也得要出秘境回家了,那边等以后得闲了再来开垦。” 决定下来,母女几个便去圈地方。 这小秘境到处葱葱郁郁,想种灵药,只能开荒,不过这次倒是方便,七寻取出了空间里的大型的农用机,直接翻耕,大半天的时间,便开荒了二十亩左右的地。 灵素赶紧叫停:“这么些尽够了。” 药材的收取,和粮食不一样,根本没办法使用农用机器。 二三十亩地,平时还得除虫除草,再多真没办法料理。 七寻便让灵玉另挑了地方种粮食。 用播种机和收割机,多开垦一些倒无所谓。 其实她自己空间现在的地方也不小,大约有平安镇大小,她抽空和猴哥也种了不少东西,但粮食这种战略性物资,那是再多也不嫌弃多的。 何况她空间里,现在是以灵药和灵果为主,粮食还真没种多少。 七寻用四天的时间,翻耕了一百亩种粮的地,其实原本倒是能多耕些的,大型农用机的战斗力很强,无奈她九岁的小短腿战斗力不强,要不是加上些修士手段,这么大型的机器,她很难掌控。 后来美娘见这机器她驾驶的实在艰难,干脆让七寻教她驾驶,播种的时候,便是美娘英姿飒爽的开着农用机在土地里驰聘了。 七寻感概,要是三姐姐和林妹妹也学会,她们母女四个,这就是古代版的四朵金花啊。嗯,比人家年代版的五朵金花,少了那么一朵。 不过,看七寻驾驶的都艰难,灵玉歇了学习的心思,倒是灵素跟着淡定会了驾驶农用机。 晚上始皇父子三回来吃晚饭的时候,公玉明溪兴奋的告诉始皇,她学会驾驶农用机了,始皇不但没有反对,竟然还十分鼓励这种行为,让大家都有些意外。 对此始皇很生气,寡人是那种见不得女子强的小心眼男人么? 寡人的格局大着呢! 即便如此忙碌,一家人也没耽搁修炼,每天晚上,雷打不动的修行。 可惜,秘境中灵气虽浓,是修行的好地方,心法还好,九转玄功也不受影响,但对于星辰诀来说,却不那么友好,小秘境法则不全,与外面的世界有如隔着层纱,这里的星辰之力极为微弱。 还好他们一家现在除了猴哥,都以提升修为为主,要不然小秘境于修行而言,意义便没那么大了。 始皇父子三忙着采矿,七寻母女这边,播种完后,又开始规划果园,种果树。 果树种了一半,小白虎醒了。 这次睡的比上次的时间还多了两天。 小白虎一醒来,便从灵素要吃的,灵素只得给他现做了好多吃食。 灵玉看着狼吞虎咽的小白虎,问灵素:“三姐姐,纯纯是不是变大了些?” 小白虎得意洋洋的吼了一声:“我晋阶啦,现在已经是五阶修为啦。” 它出生便是四阶,但神兽成长较慢,按理说,不至于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晋阶,但老白虎死前,给它找到了灵髓,而妖兽天生肉体强悍,何况小白虎还是神兽,单论肉体,更是强的不像话,所以,每天都在被动的吸收灵髓的小白虎,压根不需要压制修为的增长,这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晋阶。 如今,如果按照人类修为划分的话,它算是结丹期,也就是大夏的大宗师境界了,和猴哥修为持平。 灵玉能感觉小白虎不但长大了些,修为似乎也比之前强了不少。 因是刚晋阶,还无法完美的收敛自身因晋阶带来的力量增长,所以灵玉才能清晰的感觉到它的变化。 《轮回乐园》 灵玉虽然不懂小白虎的兽语,但也知道,这小东西在为变的更强大而跟她们显摆呢。 小白虎吃饱喝足,才跳到灵玉的怀里,灵玉抱着有点吃力,点着它的虎头笑骂:“又变肥了,你就不能少吃点?” 小白虎觉得因为伙食费交的太少,所以它都没好意思敞开了吃,而且灵素姐姐做饭很辛苦哒啦。它吃太多,灵素姐姐会累的。 它可是只懂事虎! ------题外话------ 求月票 第二百一十二章节 对劳务费寸步不让的小白虎 它可是只懂事虎!就刚才吃的那点东西,够它塞牙缝的不? 就这,晏灵玉竟然还嫌弃它吃的多! 孤儿虎活着真是太难了。 小白虎忧伤的从灵玉怀里跳出来,趴在沙发上45度角望天。 诚如电影电视上演的,人类的闺蜜情真的太脆弱太塑料太假了。 (电影电视:闺蜜风评被害) 晏灵玉还说它是妹妹,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呢。 一辈子啊,结果现在竟然嫌弃它胖! 它这是胖吗?它只是长大了一点嘛。 人间不值啊。 灵玉和灵素都被它仰着头一脸忧伤的样子给逗乐了。 真的,能从一张虎脸上看出忧伤,这虎是真的会! 灵玉笑骂:“行了行了,你个小戏精。” 小白虎吼:“我不是戏精,我现在真情实感!但你是怼精本精,公玉小寻说的!” “听不懂你在吼什么,让你好好学习,就是不爱学,要不,拿个笔你写下来?” 小白虎扭脸。 虎抓握笔真的太难了,毛笔这种东西,简单对它们神兽界的学生充满恶意! 灵玉见它的样子实在可爱,撸了一把它那纯白如雪的长虎毛:“好吧,我道歉,别再扭着脖子了,本来脖子就短,这么扭着不累?这个造型不好看啦,当心变成小丑纯” 小白虎傲娇脸:“我不丑,我这样叫萌萌哒!” 电视里的铲屎官们,最爱猫主子这样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哼! 再说我比那些丑猫们,颜值高了无数倍! (猫:都是猫科,何必相互伤害呢?正经猫谁谈颜值啊。) 灵素好笑的看着小两只一个吼一个逗,无语的摇头,自去收拾公玉纯的专用餐具。 这次小白虎醒后,作息正常起来,有了它,宁静的秘境生活,都热闹了许多。 无错 等果树种完,已经到了七月初,九月初始皇必须抵达京城,去吏部报到,等待官职安排。所以,最迟八月中旬前,必须要启程,这还是在包船进京,路上一点不耽误的情况下的速度。 保险起见,最好是八月初便启程。 灵矿还未开完,但一家人决定,七月十五前,必须要出秘境回家,毕竟还有准备进京的行李,雇佣船只,拜别亲友等等事宜需要忙。 最后,为了赶工期,猴哥把整天闲的去秘境里狩猎寻找灵药,美其名曰交伙食费的小白虎,也拎去帮忙采矿,这小东西现在都是大宗师境的五阶修为了,认真起来,干活的速度,可不比猴哥慢多少。 小白虎还不乐意,在秘境里自由的奔跑多有意思?找到珍贵的东西,多么惊喜?电视里说了,平淡的生活需要惊喜! 可去采矿,闷在地下,那将是多么枯燥无味的生活啊。 无奈它虽然也是大宗师境了,可干架却不是同样大宗师境的猴哥的对手,只能屈服在猴哥的猴威之下。 小白虎暗暗发誓,总有一天,它要把这个可恶的人类按在地上摩擦,让他知道知道,它神兽白虎的威风! 小白虎终于学会了晏家人爱立FLAG的习惯。而且十分同款的,FLAG里,都有个要把某人按在地上摩擦的画面。 可惜它终究是单纯了,并不知道,立旗者最后埋葬的,基本都是立旗者自己。 有了小白虎的加入,灵矿开采的速度几乎快了一小半,深刻的明白了金钱重要性的小白虎,还跟猴哥谈工资。要求它开采出来的灵石,它要取一半的劳务费。 它是有整个秘境最大的宝贝灵髓不假,但灵髓又不能拿出去买东西啦,听说修士是要用灵石买东西的,它得给自己存点私房钱才行。 全家都有私房钱,它也不能例外! 在追求人虎平等上,小白虎那是寸土必争,锱铢必较, 美娘虽然给它发月钱,但是,打麻将打牌玩五子棋都输给公玉小寻啦,连过年的压岁钱都输完啦。 所以可怜的小白虎现在是家中惟一一个没有私房钱的存在。 赌博害人! 小白虎觉得,自己是时候戒赌了。 这次赚的私房,它一定好好藏着,绝不再参与家庭保留节目打麻将!它顶多就在边上看看,看看就好! 对于小白虎要分一半劳务费的要求,猴哥也是无语,这家伙怎么变成钱窜子了?它也没见过李世叔几次吧? 猴哥绝不相信,是他对私房钱的执著,改变了单纯的虎,和人家李县尊根本没关系。 人家这是帮他顶了锅。 猴哥见小白虎眼神坚定,表达着它的绝不妥协,只好同意下来,在给不给劳务费这一点达成一致后,就劳务费究竟给多少的问题,人虎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分岐。 猴哥第一次发现,他竟然还拗不过一只虎,没办法,最后只能同意小白虎的要求,给它一半劳务费。 这小家伙别的学会的不多,算术学的却极好,至少在数开采的各品灵石时,一块都没有数错! 拿到劳务费的当天晚餐时,小白虎拿了一块极品灵石,递给了公玉明溪,公玉明溪讶然,这是干什么? 小神兽为了劳务费,和神仙儿子辩论了半天,最后逼的神仙儿子都不得不妥协的事情,她是知道的。 见美娘不解,猴哥翻译:“它说这是交给娘的家用。” “噗!” 全家都喷了。 小白虎被家人们笑的一脸疑惑。 哥哥姐姐们赚了钱,不是都要交给美娘的吗? 它今天总共分了两块极品灵石,它要藏私房,所以就留了一块。 至于上品灵石和中品灵石,它觉得都不如极品灵石漂亮实用,那些不好的,还是留给自己吧,就不交给美娘了。 想了想,还以为大家是嘲笑它给的少呢。 小白虎吼了一声,瞧不起虎! 它默默的又掏出十块上品灵石,十分不舍的交给了老娘,吼了一声让美娘收下。 猴哥继续翻译:“他说那块是家用,这十块是孝敬娘的。” 这下大家不噗了,纷纷惊讶的看着小白虎,我去,这还是只孝顺虎! 对此始皇陛下表达了深深的不满:“怎么?只给她,就不给我了?还带厚此薄彼的?” 小白虎悲愤,虎赚点私房钱容易吗?总共就几十块上品灵石啊,要是再给十块,它这一天和白干有什么区别? 压榨童工是不对的! ------题外话------ 还是努力求月票 第二百一十三章节 最靠谱的三闺女也学坏了 小白虎悲愤之余,想了一下,觉得老爹生气也许有道理,光给娘不给爹,好像是有点不公平呢。 好像哥哥姐姐们做衣服什么的,都没忘了这个全身龙气的老爹也做一套。 算了,给吧。 我是只懂道理的虎。 小白虎含泪上交十块上品灵石。 始皇淡定的收了,但看这小家伙眼泪汪汪,始皇不吝给点口头表扬:“不错,以后继续保持。” 小白虎:!!! 所以虎以后赚的,也留不下来多少了? 七寻在适时插播背景音乐,人工开唱:“你有我我有全都有呀,风风火火闯九州......” 最后还是美娘厚道,觉得孩子太可怜了,抱过小白虎,对着一家人嗔道:“你们欺负它做什么?” 又安慰小白虎:“我们纯纯还小呢,才一岁嘛,已经这么能干了,都知道孝顺长辈啦,可比哥哥姐姐们强多了。他们如你这般大的时候,还得娘我一把屎一把尿的伺候着,整天光知道吃和睡,这要不是我亲生的,一准儿扔了。我们纯纯不但孝顺,还能干,捕了那么多猎物,找了那么多灵药,而且采矿比爹和大哥都强,他们笑话你,那是嫉妒我们纯纯能干。” 说到这里,还朝始皇确认:“他爹,你说是不是?” 始皇差点被这句“他爹”的叫法给惊的把嘴里的茶都喷了。 这个叫法,还挺新奇。 始皇撇了一眼小白虎,小东西颜值高不说,关键人家是神兽!他这条真龙,当一回白虎爹,似乎谁也没辱没了谁。 他爹就他爹吧。 始皇赞许的点头:“是比那几个不省心的强点。” 小白虎满圆了,得意的在美娘怀里,冲那几个不省心的昂着头,眼神睥睨,满脸鄙视。 小书亭 哼,都没我能干! 我白虎可不是吃闲饭的! 等我长大了,把你们统统按地上摩擦! 鄙视完那几个不省心的,小白虎头一回对始皇表示了亲近,跳到始皇怀里卖了个萌。 始皇被小家伙的卖乖行为,逗的大为开怀,这些日子忙于采矿的疲倦,似乎一下子都没了。 在他看来,养宠物都是玩物伤志,现在的始皇,才有些明白,那些闲人们,为啥喜欢养这些没用的小东西。 何况他家的小神兽,和那些没用的小玩意儿可不同。 正如老婆所言,小东西能干着呢。 用完晚膳,公主明溪劝道:“灵矿就在那里,且丢不了。就算一时开采不完,往后昊儿他们得闲过来开采就是了,何必那么累?瞧你们这些天忙的,今晚就别再过去了,都在家休息一晚上。” 顺便联络一下夫妻感情,自从开矿,夫妻两好几天没有好好交流了。 始皇拍板:“听夫人的!” 几个不省心的自然没意见,都不是喜欢辛苦的人。 生活嘛,在没有生存压力的时候,就该舒适些。 美娘和灵素去收拾碗筷,扶苏一把拉过猴哥:“走,我得好好泡个澡,你给我弄热水去。” 整天用清尘术解决个人卫生问题,总感觉自己还是脏脏的。泡个热水澡,还能解个泛,至少心理上放松舒服些。 兄弟两走了,七寻听了大哥的话,来拍龙爹龙屁:“爹,我也给你弄点热水,好好泡个澡?” 始皇把团在他怀里的小白虎递给了灵玉,起身伸展了一下身体,点头好:“也好。” 还是闺女贴心啊,那两个臭小子,光顾着自己去泡澡,也不知道先孝敬他这个老爹。 七寻屁颠屁颠的跑去主楼里给龙爹放热水,灵玉抱着小白虎,觉得自己也应该表现一下,不能让四姐姐独美。 “爹,泡澡的时候得来点红酒和果盘,我去给你准备!” 说完,抱着小白虎也跑了。 始皇觉得人生很圆满。 可惜,还少了个搓背的人。 老婆呢? 正在猴哥小楼的大厨房间里和灵素收拾厨房的美娘,见灵玉抱着小白虎过来准备果盘和红酒,疑惑道:“才吃完晚饭,弄这些做什么?” 灵玉放下小白虎,让它自己玩去,打开柜子挑了点灵果,一边清洗,一边道:“四姐给爹准备热水泡澡去了,我想着,泡澡的时候来点红酒和水果点心,岂不美哉?对了,三姐姐,还精油花露吗?热水里放些,给爹解泛。” 灵素点头:“有的,不过在小寻那里,你去跟她说一声,让他在热水里加些。果盘和红酒,我给准备好,让娘送去就行。” 说完,还不忘看了灵玉一眼。 灵玉妙懂,欢快的跑去主楼。 灵素把果盘拼切好,又拿了猴哥厨房里放着的红酒,找了两个琉璃红酒杯,摆好好后递给美娘:“娘,您帮着送去吧,我再给准备点夜宵,大哥泡完澡,说不定得吃些。” 公玉明溪没想太多,接过灵素递过来的木盘,往主楼去,完全不知道,她这个最周全,最靠谱的三闺女,跟她那最不靠谱的四闺女学坏了。 看着美娘出了二哥的小楼,灵素浅浅一笑。 只盼着,这一世父母能永远这般恩爱,这个家,能永远这般和睦,而他们兄妹,能永远相互扶持,彼此关怀。 如此,哪怕以后遇上再多的艰难困住,只要有这一世的记忆在,她觉得,她都能稳稳的走下去。 因为她看到过幸福的样子,并且曾经拥过有。 七寻给龙爹摆放好热水,听灵玉的,又兑好精油,知道一会儿美娘得回来,还趁着龙爹没进来,给洒了些玫瑰花瓣,然后拍了拍手,拉着灵玉出了卫生间,和一楼坐在沙发上,正看电视中播放的视频的龙爹打了招呼。 “爹,水放好了,一会儿我们叫娘来给您找换洗的衣裳。我们先回去啦。” 始皇点了点头:“去吧。” 姐妹两相视一笑,欢快的出了屋。 始皇见这两小东西贼兮兮的样子,不由失笑。 这大概,便是百姓口中的天伦之乐吧。 感觉好像忘了什么事?对了,小闺女不是说给他准备红酒和果盘的么? 红酒和果盘呢? 正疑惑着呢,就见美妻揣了摆放着水果和红酒、琉璃酒杯的茶盘进了屋。 ------题外话------ 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 第二百一十四章节 夫妻的美好夜晚 老婆来了! 刚还觉得缺个擦背的呢,这就来了。 始皇突然觉得,他这辈子万事顺遂。 让老婆擦背什么的,当然只是他自己逗乐,夫妻之间的小情/趣而已。 夫妻两一起上了楼,公玉明溪开始倒也没觉得什么不对的,打开卫生间后一看那满浴池的玫瑰花瓣,顿时无语。 几个小丫头,个个人小鬼大! 公玉明溪两辈子加起来都八九十了,哪怕上辈子年纪最大的七寻,当她的孙辈都够,何况她是亲娘,几个孩子,在她眼里,本就是孩子。 这几个不管年纪如何,如今确实也都是孩子,没一个成亲的不说,正经对象都没,可不就是人小鬼大么? 始皇看着卫生间里的样子,不由失笑,拉着老婆的手:“既是来了,那便一起洗吧。” 洗就洗嘛,公玉明溪放下托盘:“我先去给你把换衣的里衣准备好。” 那边夫妻两个如何度过一个美好的放晚且不提,七寻和灵玉出了主楼,去找灵素,姐妹三人一处说话。 灵玉感慨:“要是日子能天天这么过多好。” 爹娘在身边,兄弟姐妹都极好,仿佛她做什么都可以,因为有底气在,知道无论怎样,她都不需要一个人面对,总有人在她前面护着她。 七寻翻白眼:“爹娘不在家才自在吧?要不做什么都被管着,多不自由?” 灵玉瞪了她一眼:“谁管着你了?” 没人管是没人管,这不是心里感觉么? 再说了:“每天被咱爹那么淡淡的瞥一眼,你就没压力?” 灵玉没感觉到压力。 七寻哼了一声:“你当然没压力了,你是咱爹最心爱的小闺女嘛。” 说完转过头看灵素,疑惑道:“那个,三姐,你感觉到压力没?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咱爹看我不顺眼,好像分分钟要收拾我的样子。话说回来,我是多好的姑娘啊,哪点不如小五了?我这么能干,合该我最受宠才是嘛。当然了,你们也不错,只是比我差那么亿点点而已。” 灵素笑着拍了拍她的头:“哪天你不淘气,爹就不会想收拾你了。不过你说的不对,爹其实挺喜欢你的。他也最重视你。只是......爹到底受了上辈子的影响,看起来没从前那般慈爱,但也仅是面上冷峻点罢了,其实待我们并没有变。我倒是觉得,爹能保持现在的样子,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他上辈子......你们知道的。” 想想史书和野史中记载的始皇...... 行吧,三姐这么说也没错。 天知道要是没这辈子三十年记忆的影响,真面对一个历史上原装未升级的始皇时,会是什么样子。 七寻表示,自己得知足。能这样就不错了。 没看老娘现在挺满意的? 至于说到自己淘气,这会儿对自己完全没点逼数的七寻压根儿不承认,我都多大人了,还淘气? 正经严肃脸,抗议灵素:“我堂堂中将,怎么可能淘气?我们军人的气质,就不存在淘气这种可能,我那叫有赤子之心,赤子之心懂不?” 灵玉翻了个白眼:“人最可贵的品质,在于对自我的清醒认识。” 七寻疑惑:“这句我怎么不知道?” 灵素好笑的看着两小的逗嘴,棒着热茶喝了一杯,倒是想起来爹娘要去京城的事情:“......你们说,给爹娘准备些什么才好?” 灵玉想了想,道:“左不过吃的,穿的,用的,银子,灵石,常用药,送人的土仪,往后年节间与同僚走动的节礼,爹娘习惯用的物件儿。” 灵素便道:“那就照你说的这些准备吧,回头我们列个单子,照着单子准备,也省得遗漏了什么。小五你对人情往来如何走礼比我们懂,这个你来准备。” 灵玉点头应下。 灵素继续道:“常用的药丸药材我准备,穿的以前都准备了四季的,回头走时带上就行,银子本就在娘那里,不须我们费心,灵石回头问二哥,至于吃的,如今外头天热,普通的吃食怕是放不住,这个得好好想想,往京城一路上,总不能叫爹娘过的不自在。还有送人的土仪,灵玉你倒得好好想想,有什么能常放着,又能拿得出走的东西。” 这个简单,灵玉道:“咱们自家炒的绿茶,花茶,果酒,红酒,白酒,皮子,再加上各色山货,如坚果菌干这些,再就是爹在京城的同僚,还有娘从小在就城长大,未必没有几个闺蜜,人家家中若有孩子什么的,见面礼不能寒酸了,回头咱用金银制些特色金银裸子,不需要多大,哪怕空心儿的,但样式得新颖些。” “还有得给娘准备几样拿得出手的首饰,见着亲近人家的姑娘,为表亲近重视,寻常的金银裸子便不成了,不够体面。” 一听这个,感觉爹娘出行好像自己帮不上什么忙的七寻来了精神:“这个我有,金银裸子,我上辈子收藏了不少,成色远非如今的金银能比的,款式更不必说。至于说到首饰,我倒是也收有不少,但那些成套的首饰,即便放到现下,也太贵重了些,送晚辈不大合适。” 说到这里,七寻把她上辈子的金银首饰取了出来,足足一百多盒:“小五要是不提,我都想不起来,我还有这么多的行头,三姐,小五,你们挑些自己喜欢的。不过,和时下的款式都不大一样,未必用得上,但有些是我小叔特地给我做的配古装的成套古代款式,兴许能用。” 说完,她想起自己的那些表,也全取了出来:“这些表你们也挑一挑。” 灵玉和灵素把盒子打开,一一欣赏,差点被这些珠光宝气的精美首饰给晃花了眼。 灵玉感叹道:“无一不精品,都说荣国公府过的奢糜,我看还不及四姐姐你上辈子过的奢华,你这些首饰,荣国公府哪个姑娘都不及。你这上辈子过的也太好了些。” 七寻是实用主义者,对这些倒无所谓:“中看不中用,除了好看,也没什么意义吧。当然,要是哪天穷了,拿出去当,倒是能换些银子使。” 当初家里刚遭火时,一穷二白,要是空间能用,没准她就真拿出去当了,当然,其实也用不上,毕竟空间里金银都有。 ------题外话------ 求月票求月票 第二百一十五章节 回家了 灵玉和灵素各挑了一套自己喜欢的首饰,又选了只手表,也就罢了。 余下的让七寻收了起来,倒是金银裸子,两人挑了几盒,让七寻另外收着,这些便是给老娘以后应酬用的。 七寻那些精美的首饰,确实也没合适送人的,太贵重,而且款式太新颖,未必符合时下的审美。 灵玉道:“首饰回头让娘去京城买吧。不过,京城那边时兴的东西和我们这肯定不大一样,有空我们去县城,买些咱们南边的上等丝绸,去了京城送人也不错。” 三姐妹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开始拟行李单子。 七寻觉得用毛笔太麻烦,拿了签字笔和纸出来,先从灵素这边开始,把要准备的药丸药材列出来,灵素说,她负责记录。 接着是茶、酒、皮子、各色坚果、菌菇,水果干,果酱,腌菜,干菜。 然后是爹娘以后在京城日常生活需要用到的东西。 最后是路上需要准备的吃用。 七寻想了想,道:“我再给准备些灵符。攻击性的我现在只会画金箭符,防御的有金盾符,但都只是二品符,能攻防三品以下的武士,至于三品武士,虽有点用,但没太大的效果,聊胜于无吧。生活用符可以多些。出门在外,路上方便些。” 她练手的符存下的不少,足够用了,倒不必另外再准备。 “我最近试着看能不能制三品符,若是能成功,给爹娘带上,也是个安全保障。” 当然,二人遭遇上三品武士的机会,其实不多,毕竟大夏武士多在军中,在外行走的还真不常见。且爹是官身,哪怕是武士,又没什么生死大仇,和爹娘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不大。 三姐妹忙了近两个时辰,才把单子定下来,灵素笑道:“有这些,便也差不多了,我们照着单子装箱,便不会出差错,若再想起什么需要添置的,往里添加就是。” 三人是在灵素的小楼里,既忙完了,灵玉和七寻便打算回去,结果还没下楼,就见猴哥和大哥扶哥往这边来。 进了屋,扶苏道:“爹娘那边的灯已经熄了,只见三妹这边的灯亮着,我原说要睡的,结果二弟偏说要吃点夜宵,我们便过来问问,你们要吃些不?” 《最初进化》 离着吃晚膳,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个时辰,还真有点饿了。 灵素笑道:“行,想吃什么?我和二哥去准备。” 七寻想吃汤面,猴哥便道:“那行,用鱼汤作底汤成不?再加点虾仁吧。我去揉面。对了,要炒臊子不?” 自从七寻的空间开启后,便不缺辣椒了。 七寻点头:“要,做爆椒牛肉臊子吧。你们要是不爱辣的,就另外准备。” 扶苏和灵玉都受不了太辣的,便让灵素给他们准备香干芹菜的素臊子。 兄妹五个往猴哥的小楼里去,才进了门,灵玉才想起来:“纯纯呢?” 之前她给爹娘准备水果时,让它自己去玩,结果半响没见着了。 灵玉赶紧去灵素楼里找,猴哥还道:“放心,估计猫哪个角落里睡着呢,便是跑出去,这秘境里,也没妖兽是它对手。” 灵玉到了灵素楼里找了一圈,结果发现这小东西团在灵素的床上,还盖着灵素的薄被,枕着灵素的枕头,睡的四仰八叉的。 还好小东西爱干净的很,要不,这一床的被褥都得换。 灵玉好笑的抱起它,小白虎睁眼看了一眼,见是灵玉,又闲上眼睡了。 灵玉有点心疼,小家伙不会是开采了一天的灵石,累着了吧? 兄妹几个热热闹闹吃了夜宵,这才各自回屋睡下。 第二天一早,父子三加小白虎去采矿,灵素把拟的行李单让公玉明溪看:“娘,您再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添置的。” 公玉明溪看了几张单子,点头道:“很齐全,倒没什么需要另外准备的。嗯,再加些我和你爹要看的书籍,还有,咱们村生产的纸张,挑些上好的,给我们带上,一是我和你爹日常要用,二是这纸送人,比什么都体面,还省了银子了。” 灵素抚额:“竟把这个忘了。成,回去后,我便去找路叔,看看能匀多少给我们。” 七寻在边上补充:“哎呀,我突然想起来,别的吃食这么热的天无法久放,不好带的话,但米面可以多带些过去。这得备上。” 她空间里产出的粮食,都是有些灵气的,算得上灵米灵面了。 “各色粉丝,大米,糯米,胭脂米,黑米,碧粳米,玉米和麦子磨成粉带吧,还有什么?你们帮我想想。” 公玉明溪愁道:“你们真是恨不得把家给搬去,只这么多东西,这路上可怎么走?” 灵素想了一下,道:“雇只船专送吧,如此一路上舒服些不说,速度也快,还清净,省得乘客船人多眼杂的,不方便不说,还耽误时间。如此,哪怕您和爹晚几天启程也不怕。还有,东西多,只您和爹还有玉京叔也不成,雇人我们又不放心,不如让二哥送你们至京城,安全也有保障。” 让二儿子送他们夫妻的话,方便倒是方便,安全也安全了,但大儿子带着几个姑娘在家,公玉明溪又不放心了。 七寻就道:“我们在家能遇上什么人?哪有什么危险?让二哥送吧。估计他也乐意,二哥恨不得能天天在外浪呢。” 公玉明溪拍了拍她的头:“怎么说话呢?行吧,回头跟你爹说一声,看看他有什么要带的。” 始皇对这些生活琐事,哪有心思关心?只让她们准备就好。 至于让次子送他们夫妻入京的事情,他也没反对。 二儿子在,修行上有些不明白的,正好可以问他。 到了七月中旬结束,极品灵石和上品灵石全部开采完,还有不少中品灵石,但再不回家,启程的日子就得往后推了,毕竟出去还有不少事情要办。一家人收拾好东西,出了秘境,这次倒也不急着赶回去,索性一家人在东泽林里穿行,慢慢往家走。 如今一家人皆有修为在身,且有猴哥和小白虎在,东泽林对他们算不上险地,走的也不慢,早上出发,傍晚时分便到了家。 第二百一十六章节 心疼 一家人出了东泽森林,到了山下的路上,便放出了驴车,这一路上,可怜的驴子已经累翻了,但好在离家不远,猴哥给驴喂了秘境里含灵气的草点和水,驴子喝完,才精神起来。 不好空着手回家,且在秘境里得的吃食,日常也要用到,夫妻两要带一部分去京城,这会儿得拿出过来了明路,自家两孩子有储物空间的事情,能不叫人知道,便不叫人知道吧。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孩子再强,有些麻烦能避则避。 等一家人大包小包的到了家门前,猴哥去敲门。 不时公玉琼来开门,看到回来的一家人,高兴坏了:“可算是回来了。” 始皇便问他这一向家里的情况。 倒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临江李县尊带着小公子来了一趟,见他们不在家,去试验田里转了转,也未再逗留,便回了县城。 试验田里的庄稼长的也还都好,看管田地的村人也还都算尽心。 灵舟也常过来看望公玉琼,怕他一个陌生人,跟村里人不熟悉,遇上什么为难事儿没个人搭手。 公玉琼狠夸了一下灵舟:“大少爷是极周到的人,隔上一两日便过来看看,且怕我一个大男人不会过日子,总送些吃食过来。隔壁的左家也常送些吃用过来。我往常也会去看看田地,村人们极客气。” 大少爷还罢了,那是自家人,但左家的人情他得叫主家知道。 “另外,老太爷的身体也好,有时候我去地里还能遇上老人家去看看咱家田地。家里一切都好,没什么事儿。” 公玉琼一边说话,一边帮忙搭手把从驴车上搬下的东西往家里运送。 进了家门,东西收去了杂物间里,公玉琼又要去打水叫他们洗漱,被猴哥拦了:“玉京叔,我去就行,您陪着爹娘说话吧。” 《我的治愈系游戏》 家里三进的院子,卧室玉京叔不好进去,门窗都关的好好的,其它的正堂书房等地方,玉京叔打扫的干干净净。 姐妹几个先去帮着爹娘的卧室起居室打扫了一下,又去收拾各自的屋子。 至于两个哥哥的房间,他们自己收拾就成。 说是收拾,其实也简单,一个清尘术的事情,不过是把屋里的被子褥子换成干净的罢了。 在玉京叔面前,倒也不用隐瞒他们是修士的事。 洗漱过后,公玉琼让夫妻两先歇着,他要去准备晚膳,灵素就笑道:“我们回来了,哪还要您准备?我和二哥来就好。玉京叔您这些日子在家也辛苦了。” 公玉琼只得作罢:“辛苦什么?也就是打扫一下院落。我也是怕你们几个孩子一路上累着了,也罢,我那点做饭的手艺,也就混个饱,只怕姑爷和姑奶奶是吃不下去的。” 家里的小少爷和三小姐每天做的饭食,比之京城最好的酒楼的珍馐都不差,公玉琼很有自知之明。 只是心里又很是歉然,觉得自己自到了这个家子,几乎什么没什么能做的事儿。 也心疼小少爷和小小姐们,京城那些少爷姑娘们,但凡家里有点家底的,哪个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自家的小少爷小小姐,却几乎什么事儿都会干,样样提得起手,熟练的叫人心疼。 这要不是打小就干习惯了的,哪能这么熟练? 也不知道姑父和姑奶奶怎想的,家里又不是没银子,他瞧着这家底儿算是极厚,虽然看起来只是乡下人家,姑爷的祖上在京城也只是翰林院的小京官,但家里吃的用的,比之京城的富贵人家,也是样样不差,哪里就买不起一两房下人了? 听说族里不少生意,家里也都有份子,并不缺进账。 但他一个下人,哪怕和姑奶奶是从小到大的情份,也不好多说的。 兴许姑爷夫妻两个,有自己的考量吧。 晚膳很快做好,一家人先吃了晚膳,龙爹美娘去看书,兄妹五个去准备给老宅那边的礼品。 毕竟名义上是去外地访友游玩了,回来不好不带点特产的。 特产什么的,他们又没真往外地去,但秘境里的一些东西,却可以拿出来送。 如干菌菇,一些灵气极淡的水果,鱼干和虾仁,莲子芡实,果酱,紫玉鼠腌肉,一般的土仪,其实也就是一些吃食,这是给长辈们的。 给左家,自也备了一份。 另外,还有给兄弟们的,七寻就从自己上辈子的收藏品中,挑了一些,诸如木制的笔筒笔架,玻璃的茶具这些。 第二天一早,始皇带着一家人往老宅里去,给两边分了东西,一大家子人都围过来说了会儿话,便各自散了,只留了始皇陪老太爷。 公玉明溪被拉去和妯娌闲话,七寻兄妹去给堂兄弟们分配礼物。 木制的笔筒笔架虽精美,但也不算出奇,可玻璃的茶具和小玩意儿,却叫几个大点的堂兄弟欢喜坏了。 灵舟虽欢喜,却还是道:“带点小玩意回来也就罢了,如琉璃这般贵重的,你们也真是舍得花银子,以后可别这般抛费了。我们哪里就要用这等好东西?” 扶苏笑道:“也是赶了巧,真没花什么银子。算是人家送的,咱家门窗那些玻璃便是出自这家,你们只管安心用就是了。这玩意儿如今说是贵重,往后多了,便也不值钱了。” 灵舟便没多问。 昊弟是修士,人家送些东西,也不奇怪。 他倒是不知道玻璃的工艺技术,其实就是七寻提供的。 猴哥在边上道:“家里门窗装完玻璃后,余了不少,我原说给老太爷屋里,还有你们读书的屋子,都给装上呢,只是之前一直忙着,未来得及,又想着夏天,装不装玻璃窗不打紧的,只赶着天凉前装上就好,这回回来了,有的是时间,明儿我就把玻璃搬来,给老太爷屋里先装上。” 灵舟忙道:“给老太爷屋里装上就行,我们倒不用。说是往后不值钱,那它现在也贵重的非富豪之家用不起,给我们太浪费了。且留着,说不准哪天你们就能用上。” 猴哥摆手:“若需要,我写信去问辛若暇要就是了。这东西就是他们家生产的。他还能收我银子?” 第二百一十七章节 接地气的始皇帝 灵舟担忧:“他那样的身份,欠了他人情终归不好。” 猴哥笑道:“他巴不得我欠他人情呢,放心好了,只有他欠我的,没有我欠他的。” 灵舟估计是修行上的事情,要不然他们家还真没什么值当人家图谋的。再说昊弟也就小事上不靠谱了些,大事上不是没分寸的。但也不再多说。 只问:“二叔可说了什么时候启程?” 扶苏应道:“定了八月初,还有十天左右时间。这次娘也去,我留在家里。这次进京,爹娘打算包只船,如此路上花的时间少些,也方便些。” 灵舟点头:“二婶跟去也好,倒是蔚弟你,不是说要先考两府院的吗?怎又不去了?” 扶苏笑道:“娘不去京城,爹一个人生活总归不便,我留在家中也能照顾一下家里。以后弟弟妹妹也要考两院府的,我和他们一起考就是了,也不急在一时。” 灵舟也知道,其实二叔完全可以把弟弟妹妹们一起带进京城,只是别的事情可以丢下不管,但试验田的那些新品庄稼,却是丢不开手的。 粮产是大事,李县尊也极关心,不但县衙那边在试种,自家这边的试验田,李县尊也来看了好几趟了。 好在,除了两个小妹妹在做的改良稻种的试验一时出不了结果外,其它的几种新品种的庄稼,生长的都不错,他常陪老太爷去地里转悠,看着应该是能丰收的。 扶苏又道:“秋闱过后,爹说让你进京,刚好年前没什么事,我们打算进京去看望爹娘,在京城过完新年再回来,到时候灵舟哥你和我们一起走。” 今秋原非秋闱年,不过因为今年是大厦帝的六十圣诞,加了恩科,这是年初就定下来的,而恩科的录取,其实比正常秋闱的收录,要更容易些,因为才经历过秋闱一年,参考的考生,不仅少一些,对于新参考的举人来说,才被挑走一批强的,竞争力也相对小些。 灵舟笑道:“那就一起走,路上也能有个照应。” 中午一家人在老宅里用了午饭方回家。 到家后,七寻和灵玉不放心地里的庄稼,打算去看看。 始皇便跟着闺女们一起去了。 虽才个把月的时间,但地里的庄稼也大变模样。 一人多高的玉米,长势极好,每株杆都结了两三棒,那种只结一棒的,少之又少。 七寻扳了一根,撕开皮子看了一下,玉米粒儿又大又饱满,抠了一粒尝了一下,很是清甜,她索性又扳了十来个,撕了皮在手里拎着:“回家煮了吃,新鲜的玉米水煮一下,又糯又甜,超好吃的。” 看的不懂农事的始皇都心疼:“李行简不是说,这些都留着做种的?” 七寻哼了一声:“这么一大片呢,少几个不要紧,总不成我们辛辛苦苦种了小半年,连个味儿都尝不上吧?再说了,我这不是想孝敬爹您么?要不然,咱家种的粮食,您都赶不上尝一回,不遗憾啦?就该爹您第一个尝嘛。” 始皇听的龙心大悦。 揉了揉七寻的头,笑道:“爹是得好好尝尝我闺女种的粮食,走,咱们去看看另外几种庄稼长势如何。” 七寻觉得自家龙爹最近笑容明显多了些,喜大普奔! 连空气都变得香甜了呢。 (空气:对不起,我之香甜,和绿化有关,和你爹无关。) 父女三到了红薯地里,七寻扒开一串红薯藤后,拿出小铲子,挖了一串出来,这一串长了五个红薯,每个都有一斤左右,这红薯至少还能再长半个月,才能收获,七寻又挑了个地方挖了一串,和上窝差不多的产量。 七寻预估了一下,如果都是这样的水平,亩产量应该超过预期,至少得有五千斤左右,即便是放在后世,这个产量也很不错了。 七寻原本还担心这些后世的种子未必适合这里的土壤,却没想到,生长的这般好。 “这红薯,作为主粮虽然不行,但却也有极高的种植价值。一是可作为主粮的补充,二是,它不只是红薯的收成,生长过程中的茎叶,也是极好牲畜饲料,村里现在几乎家家都养活牲畜,尤其是猪多,红薯叶几乎能解决一半的牲畜饲料消耗。” “而且人也可以食用,红薯叶作为蔬菜,也极富营养价值,口感不错。红薯茎去皮后,清炒酸甜脆。若是遇上荒年,这些红薯叶,也是口粮呢。” 始皇拿着红薯看了看,点头道:“粉丝也是红薯做的?” 七寻笑道:“含淀粉量高的,都可以做粉丝,绿豆,红薯,土豆,都可以。不过红薯粉的口感更好。爹,走,我们再去看看土豆。” 始皇拎着两串红薯,走在土间小径上的样子,一脸老农民查看庄稼长势的样子,别提多接地气了。 跟在他身后的七寻和灵玉看着老父亲背着一只手的背影,相视一笑。 到了土豆地里,拨了几颗看了一下,产量也不差。 “爹,土豆比红薯的食用价值更大,关键是它营养更全面。咱们华夏主要是以五谷为食,但土豆在我上辈子那个世界,西方国家多是以它作为主食的。它的产量非常高,而且土豆其实也是蔬菜,今天我们就吃它。” 父女三在田里转了半天,始皇看着锦绣田园,心下叹息。 当年他的大秦,若是天降如此高产的粮食...... 七寻和灵玉看着龙爹脸上的惆怅,对视了一眼,灵玉有点心疼老爹,不欲让他多想,道:“爹,红薯和土豆都能存放,回头给您和娘带些去京城,一部分自己吃,一部分送人,就说这是您儿子闺女发现的新粮,连着菜谱一起送。对了那会儿玉米应该也老了,晒一晒,磨成玉米面儿,存几个月没问题。” 七寻也道:“对,磨的细些,再筛一下,贴饼子煮粥都香的很。” “是呢,往后缺什么了,想吃什么了,只管写信回来,让二哥给您和娘送去。反正二哥跑的快。” 始皇被两闺女这一闹,也就顺着话道:“你们早些把这边的事情都办完了,早些去京城,我和你娘便也不必再记挂你们了。” 第二百一十八章节 宁夏(求月票) 对于去京城这件事情,其实七寻觉得如果去旅行,玩一趟,住一段时间还行,但要是长期生活,就没意思了。 晏家村多好啊,山清水秀,民风淳朴,东泽森林简直就是天然宝库,还有小秘境,光是东泽森林就够她转一年的。 据说东泽森林往东,便是大海,她还想哪天和她大圣哥哥一起穿越东泽森林,探索一下海域呢。 海中的财富,只会比陆地更强。 不说别的,弄点海鲜回来尝尝也是好的。说不定还能找着海中的妖兽,成精的鱼虾蟹,那味道得多美? 另外,没准还能找着传说中的夜明珠,避水珠什么的。 七寻之前还想着要是时间充裕的话,让猴哥去海里弄点海鲜回来,于晒点干货让父母带着去京城的。 不过一想到老爹上辈子的结局,估计他一定对海鲜灵魂过敏,还是算了吧。 真弄回来,没准老爹非但不高兴,还得暴捶她和她大圣哥哥一顿。那就真冤了。完全是自己找揍嘛。 等他老人家走后,自己再拉上亲爱的大圣哥哥去海里浪一浪,星河暂时是没能力浪了,海里还不成么? 七寻对京城兴趣不大,想去上学,也只是想见识一下古代名校,正经享受一下学生生涯,说起来,她上辈子没正经上过几天学,没和同龄小朋友一起玩过,还是有点遗憾的。 这辈子应该弥补一下。 虽然估计两个时空的学校,是不大一样的。 但人的青春,却可以相通。 但七寻兴趣不大,灵玉却是盼着能和父母在一起的。 听她龙爹这么一说,灵玉便道:“我们和哥哥们商量好啦,入冬后,地里没什么事了,我们便去京城看望您和娘,在京城陪您和娘过新年。若是顺利,明年年底,没准我们就能结束这边的事情去京城了。那会儿三姐姐应该不必再去陈爷爷那里学习。我和三姐姐的试验田,也能找到负责管理的人,明春的水稻,我们会让县衙派人过来跟我们学习一段时间。” 说到这里,灵玉跟她爹商量:“爹,京城那片的田庄,很难置办,但豫王府在城郊肯定是有田庄的,能否让他给我们准备个田庄,水稻改良还得继续下去才行。这个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当然,临江这边,也会继续,两地也能做个对比。” 这是正经事儿,始皇没有拒绝的道理。 想来这种涉农之重事,以他对豫亲王的了解,豫亲王亦会尽全力支持。 小黑球在秘境了待了一段时间,肤色双白回来了,这会儿虽说的是正事,肃着小脸,可始皇还是觉得小闺女可爱的很,他那娇娇小闺女又回来啦。 “好,我会与豫亲王商议。既便豫亲王那里不成,爹也会想办法的。田庄而已,必给你们准备好。对于田庄你们有什么具体的要求?不过,北地气候,是否适合种水稻?” 这个七寻倒是不担心,种花家最有名的稻米,便是东三省的大米,那片黑土地何等的肥沃?京城朝歌的气候,可比种华家的东三省要温暖的多。 如果真的能在北方成功种植水稻,整个大夏帝国,一年能多出多水稻产量? 水稻亩产再差,也远非现下的小麦和其它杂粮可比的。 七寻道:“靠近水源,能改成水田最好。至于北方能否种植水稻,爹完全不必担心,哪怕一年单季,产量也远胜其它杂粮。甚至种出来的水稻,口感和营养价值,可能都会比南方的稻更好。不过短期内,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稻种的话,只能慢慢改良种子,以适应那边的气候,需要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始皇听了,摆手道:“若能成功,功在千秋,利在万代,多花点时间算什么?” 灵玉抿了嘴笑:“应该不会太久,我觉得我和四姐姐能改良成功种子。” 七寻也在边上点头,认要了灵玉的说词。 说实话,她拥有的农业知识,可能比灵玉多,但无奈人家是种地的天赋选手,羡慕不来的。 先天木灵体啊。 撑握了后世几千积累的农业知识,加上她的木灵体,还是无法成功的话,那这世间,估计也没人能在短时期内成功了。 父女三拎着从地里挖来的土豆红薯和玉米棒子,踩着夕阳,慢慢往家里去。 路上遇上看管田地的村人,一一打了招呼。 七寻看着远远的,村落里升起的炊烟,笑道:“等以后爹不做官了,咱们全家都回晏家村,在这里开个真正的学校,咱们教书去。爹做校长,爹你觉得怎样?” 始皇看着村落的方向,微微一笑:“不,你爹我看管藏书楼还行。” 七寻:......果然还是爹有理想。 进了院门,公玉明溪迎了上来,嗔道:“怎么这回儿才回?才说要打发扶苏去寻你们呢。” 始皇摆了摆手:“去看了看地里的庄稼,长的都不错,估计都能丰收。这不,”始皇亮了亮手里提着的土豆红薯,“晚上就吃这个。” 其实红薯晒几天,储存一段时间,等淀粉糖化后才甜,不过,今儿主要吃的是个心情。 公玉明溪接过始皇手上的红薯和土豆,顺手递给了跑过来的扶苏:“给你二弟和三妹送去,晚上就吃这个。” 灵玉抱着爹娘的胳膊进屋,七寻跟着扶苏把玉米棒子送去厨房。 她心里还有点可惜,红薯茎老了,要不然凉拌红薯茎叶,配粥吃才好。 想着才挖出来的红薯不够甜,猴哥作了拨丝红薯,凉拌土豆丝,煮玉米棒,排骨玉米汤,蒸腌鱼块,糖醋萝丝,再配上绿豆粥,清淡家常,很适合夏日这份暑热。 晚饭是摆在前院的葡萄架下的,这葡萄种下后,灵玉以木灵力催发,如今满架的葡萄,再过些日子,也该熟了。 一家人欢声笑语,小白虎围着餐桌转悠,被大家时不时的投喂一两口,后,再坐到它的专属餐位上,就连玉京叔都比平时话多了些。 有晚风徐吹过,如此静美的宁夏时光时光。 第二百一十九章节 启程 余后几日,始皇带着扶苏和猴哥,出门探望了几位友人,而之前猴哥和扶苏特意去了趟县城,请小五爷帮忙,雇了只客船,定好了启程的日子,到那一日,在平安镇的码头,接上晏家人往京城去。 小五爷很是尽心,没过两天便找好了合适的船。 因只始皇夫妻,带着公玉琼,还有送他们去京城的猴哥,再就是些行李,因此小五爷找的船不大,但是没下水多久的新船,里面的设置齐全,船家夫妻两带着个十来岁的儿子,为人可信,常往京城至临江往返带客,对沿途的码头和官卡都熟悉,如此路上多少顺利些。 转眼便到了要启程的日子。 其实始皇是想把老婆孩子都带去京城的,但老婆儿子无所谓,三个闺女现在却不行。 她们有她们想做成的事,去了京城,三闺女还好,四闺女和小闺女那一摊子事,便得耽搁了。 但只留下三个女儿在家,那肯定是不能放心的。 哪怕她们现在已经是修士了,那也不成。 所以早前,他才决定让扶苏也留在家中,一是和弟弟妹妹们多些相处的日子,二是,他觉得几个孩子现在的课程,扶苏也得跟着学。 最终也只能老婆跟着他去京城,毕竟他基本上确定是留京,进翰林院的。 进入官场后,有些应酬,还得老婆出面,必须得随他去。扶苏留在家中照顾三个闺女,顺便和弟弟妹妹们一起学习后世知识,至于京城两学的事情,不急在一时。 而二儿子,送他们进京后,再回临江。 等几个闺女的事情都忙完了,再去京城考学不迟,反正他们年纪还小呢。 始皇还打算把灵舟也带进京城去长长见识,顺便考一下两学,不过灵舟秋天要参加乡试,以他十七岁的年纪,若能桂榜题名,成为举人,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关键是,老婆觉得侄子院试为案首,乡试考中的可能性很大,何况这科是恩科,以灵舟的才学,几乎必中。 始皇这才打消让他跟着进京的念头。 不过他早前也和灵舟谈过了,无论他乡试中不中,乡试结束后,都得进京去长长见识,开开眼界。 这个侄子是他一手教导出来的,虽然后来妻子接手了,但侄子不仅是侄子,还是弟子,始皇自然希望他能有更为光明的前程。 京城是大夏政治文化中心,去见识见识,对灵舟来说,哪怕不考两府院,也是个不错的经历。 灵舟也想出门走走,开阔一下眼界,二婶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深以为然。有些事情没有亲身经历过,便如雾里看花,其实是得不出什么真知卓见的。 启程前两天,家里便开始忙起来。 如今家中不缺银子,又是包艘船进京,所以要带的东西,三姐妹那是可着劲儿的给准备。 公玉明溪十分舍不得三个闺女,毕竟从来没有分开过呢,明知道自家这几个祖宗都不是凡人,但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在当娘的心里,都还是个孩子呢。 《我的冰山美女老婆》 见妻子不舍纠结,始皇只道她妇人心肠,有什么好担忧的? 好吧,其实他也担忧,但他是不可能表现出来滴,再有一辈子也不可能表现出来滴。 朕不要面子的? 扶苏不用跟去,内心小窃喜。 要是去了京城,没有弟弟妹妹们每天闹点事出来,感觉日子都不对劲呢。 最主要的是,老爹一直看他不顺眼,在家还有二弟跟着分担,反正老爹看弟弟也不顺便,他感觉好多了。他要是一去京城,就他一个人顶着老爹的压力了啊,日子真的好难。 还有就是,没有二弟三妹,就没有美食,好日子那是一去不复反。 至娘的厨艺,咳咳,不提也罢。 回京后,一天三顿饭怎么办?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以前也没觉得饭有多难吃,上辈子大秦的饭食更是不提也罢,但尝过二弟三妹做出来的美食后,再吃以前的食物...... 果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好吧,他还偷偷问过,除了二弟的伴生空间,有没有办法弄个储物空间什么的。结果二弟说有,袖里乾坤就可纳物,但这法术他不会。 虚弥戒子什么的,他也炼制不出来。 扶苏总算弄明白了,他弟,除了能打,一无是处。 猴哥表示不服,他现在研究生水平,妥妥学神一枚,什么叫除了能打一无是处? 大哥这么说他,纯属是嫉妒。 灵素和七寻、灵玉,忙着给爹娘收拾了多日的行李,临了还是感觉应差点什么,恨不得把家都给捎上。 但天气还热着,别的还罢了,吃的东西能选择的有限。 猴哥虽有空间,但有玉京叔和船家呢,有些东西不好明着往出拿。最后路上能吃的,明面上也只能带了些腌制的小菜肉酱肉干。 至于其它的,则都是按着早前拟的行李单上准备的,足足装了近三十箱。 哪怕是衣服鞋袜,姐妹三把一年四季的份都准备了,尤其是冬天的,朝歌城地处北方,冬季极冷,猴哥甚至为此去东泽林里弄了两张熊皮回来,再加上家里以前留下来的啸月狼皮,给家里每都做了两件大氅。过冬是完全不用担心了。 当然,还有一人的两套先天先宝的仙衣,也在他们踏入炼气境后,给认主了。等猴哥从京城回来后,至少能保证他们的安全。且这仙衣有收敛气息的功能,穿上后,别人看不出来他们是修士。 临行时,猴哥还让老爹务必要把仙器的内衣穿在身上。 老爹和大哥两人身上皆有龙气,老爹的更是几近真龙绕身,这要是被别人发现,那是要出大问题的。穿上仙衣,便人便无法窥视龙气。 还好老爹以前不是修士,除了豫亲王,也没和别的修士接触过,要不还真危险,修士中,未必没有能看出龙气存在的人。 当然,哪怕是修士,能发现老爹身上的龙气的人也不会多,猴哥之所以能一眼看出,那是因为他火眼金睛的原因。 作为家中的一份子,小白虎知道美娘要走,十分舍不得。 因为常受猴哥和七寻的凌霸,厌学童虎每每寻求美娘庇护,彼此结下了深刻的母子情,小白虎这两天总围着美娘转,不时低吼几声,看政爹的眼神十分不善。 第二百二十章节 要想富先修路 始皇对此很是无奈。 要不是知道这是神兽,打是不能打的,主要是打不过,否则非教训一顿,让它知道什么是一家之主的权威。 寡人千古一帝,小东西竟然跟寡人龇牙,这是欠收拾啊。 小本本先给记上,总有一天收拾它。 这些日子建立的龙虎父女情,一瞬间烟消云散。 当然,近来败家子和二儿子,他的小本本上记的也不少,这两只最好能乖点,要不然等着以后算账吧。 还是闺女好,闺女就是贴身小棉袄,虽然偶尔漏点风......嗯,问题不大。 看看,三闺女让带上不少灵药,就怕他们身体不舒服。四闺女让带上各种生活辅助符,就怕他们生活不方便,小闺女让带上各种衣服,就怕他们冷着热着。 儿子......儿子别说东西了,连个贴心话都没说。 始皇一边吃着儿子贡献的灵果,一边忍着内心对闺女的不舍,和老婆吐糟着他的神仙儿子。 公玉明溪一边附和,一边翻白眼。 同床共枕次数多了,始皇那千古一帝的滤镜也碎了。千古第一女词人表示,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始皇,表面威严,实则小气自恋又傲娇。 还我雄才伟略的始皇帝啊。 虽然内心各种涮屏,但面上还得附和,毕竟自己还想过好日子呢,作死这种事情,是万万不能干的。 “是,您说的都对,他除了这点灵果,啥也没准备,养儿子有什么种?哪有闺女贴心?不贴心就算了,不整天气我。” 不,其实我儿子挺贴心的。多孝顺,多能干的儿子啊。 始皇听到灵果两字,看了看手中的灵果,突然就觉得它不香了。 老婆这是话里有话啊。 呵,寡人是在意这几个灵果的人? 真想给扔了。 不过我为啥要扔?寡人就不是个浪费的人! 始皇冷哼一声,继续啃果子。 公玉明溪莞尔一笑。 不愧是父子,您和您那神仙子,自恋傲娇老子天下第一的狂气,那是一样一样滴。 当然,当人老子,终归是比儿子强点的,强就强在,您的狂气,敛在骨子里,儿子嘛,他都不稀得掩饰。 始皇河上小凉风吹着,儿子贡献的果子啃着,三闺女亲炒的灵茶喝着,四闺女提供的书看着,小闺女给做的靠枕倚着,老婆在边上陪着,碍眼的二儿子在隔壁躲着,觉得这辈子不当帝皇,这日子其实过的也十分不错? 始皇这边惬意的很,送走了父母和猴哥的兄妹四个,回到家里,却觉得整个家都空起来,每个人都厌厌的。 灵玉忍不住嘀咕:“也不知道爹和娘现在到哪了。” 这才走了半天,能到哪?顶多才出临江的地界吧? 几兄妹里,以前老爹最宠的,就是小五,当然,现在也差不多,因此她对父母也最依赖。 灵素摸了摸她的头,笑道:“玉京叔是周到人,二哥大事上其实也还靠谱,肯定会照顾好爹娘的。你要是想他们,就多写几封信去。再说等大堂兄秋闱过后,我们不是说了和他一起进京看望爹娘的吗,在京城陪爹娘一两个月,过了新年再回,耽误不了事儿。” 七寻也道:“那就初冬时就进京,刚好那会儿秋收秋播都结束了,家里托给两位爷爷家照应着就是。其实爹那官当不当的,就那么回事,要我说,在家多好?等过了这几年,咱一家人四处旅行,不知道多美呢。” 可惜老爹内核是帝皇芯。 灵素失笑:“爹有爹的考量......总归要亲眼看看,才能心中有数的。再说以后我们还得考京城国子学府呢。等我们以后进学,就能在京城团聚了。” 扶苏也在边上道:“好好修炼,以后我们修为高了,能御剑飞行,往来京城多简单的事。” 是哦,自家大圣哥哥那筋斗云,可不就分分钟的事情吗? 要是修为到了,学了筋斗云,咱完全可以晚上去京城,白天回家里,实行996工作制嘛。 《仙木奇缘》 七寻下决心好好修炼,但这个决心,她一转眼就忘了,转头就和灵玉扎进了自家那些试验田里。 自家的试验田,县尊大人来过几趟,十分重视。 而改良粮种,成功种植红薯等新粮种两件事,也是七寻和灵玉姐妹两个,这几年决心要办成的事情。 为此七寻连她科研小达人的兴趣爱好都大半放下了。 时间进入八月中旬,可惜这里没有中秋节,要不然还真让人惆怅。 天气转凉,再过两天就是秋收开镰的日子,这天四婶司氏来找七寻:“小寻,那纺车织机,你打算什么时候往出卖?” 好吧,一直忙忙忙的,她都差点把纺车和织要的事情忘了。 司氏见她迷糊,不禁失笑:“是有人见了我的纺车织机,也想买,我就过来问问,刚好灵启也想做纺车和织机的生意,他现在生意做的好,这大半年也赚了些银子,有心扩大店铺,也想增加些货品。今儿就是我不来问,灵启过些天也得找你。” 纺车和织机不是小事,七寻想了一下,道:“这事最好由县衙出门,李县尊肯定会感兴趣,咱们可以生产,但由县衙出面推广,这样一来,咱们能省不少事。最重要的是,有县尊大人做后台,不怕别人伸手,伸手,也给剁了。但既让县衙为咱们开路,好处也是要给的......” “这样吧,纺车和织机生意的利润,每年拿出三成,捐给县衙,由县衙出面,铺设各村至镇上,诸镇至县衙的道路。但有一个条件,这笔款专项专用,县衙不能挪用,必须用于道路建设。另外,晏家也不担出资的名声,除了我们捐的款项,县衙最好也能每年专拨一部份款项来修路。” 想要富,先修路嘛。 临江之所以繁华,不就是因为紧邻运河,属南北水陆交通要塞吗? 水路不用说,运河繁荣,往来船只络绎不绝,但陆路相比之下,除了官道,其它地方在七寻看来,是真的惨不忍赌,尤其是各村至镇上的乡间路段,车马难行,不说别处,就说晏家村通往镇上的那路,七寻坐车去过,自家的车还是做了减震设计的呢,十来里路颠的她七晕八素。 普通的车,那还能乘吗? 司氏不懂就问:“传出名声不好吗?我看那些富豪之家,为点好名声,哪年不出点银子铺路修桥的?” 第二百二十一章节 有事大哥办 七寻摆手:“有些好名声不要也罢,咱家要是只修晏家村至镇上这一条道,那扬个名也罢了,但如果想天天出资年年修,把全县的道路都修好,这名声就绝不能要。” 沈万三的反面教材,就在那摆着呢。涉及官方基建,别和朝庭争名声,取死之道。 她想修路是真,但也不是真的冤大头给县衙白送银子。自家纸坊的生意已经得罪了一大批人,虽然不怕,但也没必要给自己找太多麻烦。 给县衙送钱,虽然不要这名声,但实惠却不会少,这是把县衙和自家给绑上了,县衙财政上想要这钱,那在必要的时候就得维护晏家的利益。而县衙那边也会承晏家这份情,晏家默默捐钱,不要钱不要利的,高风亮节,如此义商,县衙巴不得多点呢。 怎会让人轻易把这存钱罐子给打碎了? 甚至县衙为保证这笔源源不断的银子,会主动给你保驾护航。 人情什么的,其实都是假的,利益才是保证彼此合作的最佳基石。 不过,和县衙长期打交道,自己和小五年纪太小都不合适,其实精于谋算人心的三姐姐才是最合适的,但七寻可不想为这种事情耽误灵素的时间,她忙着呢。 再说,灵素是多厉害的专业技术人员?医术研究和药物研究,才是她应该去干的事。 为生意的事情,不值当她浪费时间。 至于灵玉,和自己一样,年纪太小,不适合出面担事儿。何况她现在也忙着呢,种地可比生意重要的多。 所以,这件事情,最合适的人,其实是大哥。 一位曾经的帝国继承人,还怕和县衙打交道? 县尊大人再精明,说实话,也未必比得上大哥扶苏。 何况县尊大人虽然是个死要钱,但也不会泽竭而鱼,那不符合他的行事风格,他会保证彼此合作的顺利的。 甚至,他还会为保证他卸任后,这份合作能顺得的继续进行,在一开始的协议上,就给晏家最有利的条款,以杜绝以后的县尊破坏这份合同。 司氏其实很不明白,既然不要名,不要利的,为什么还要修那么多路。这不是白烧钱吗? 七寻笑着解释:“咱们家以后的生意可能会越来越多,凡事都自己想办法,岂不麻烦?给自己找个靠山,可以杜绝很多麻烦。” 道理司氏是听明白了,但还是觉得有点心疼,不过纺车织机是侄女的,她不好多说。 七寻也不想说太多,笑着转移话题:“家里免子越养越多了,四婶,你看要不要把兔子分给村里人些?各家都养,往后你收兔毛就不怕没地儿收了。” 说到这事儿,司氏很积极,毕竟入冬后,她还指着生产兔毛线赚笔钱呢。 “可以,有几家的妇人今年年初就开始帮我做纺兔毛的事情了,要不先分给这几家?” “你看着办吧,要兔子的人家,来我家买就是。三十文一只,这个价格能接受吗?” 活兔子拿去镇上卖,那得卖到四十文左右,司氏觉得这个价格,又不是买只兔子回去吃肉,而是作为能不停的剪毛纺线赚钱的可再生资源,肯定有的是人想买。 司氏很高兴,不过兔毛多是灰色和白色的,黑色的都少,其实她都在考虑给兔毛染色了。 只是晏家可没人懂染色的事情。 这要是能染出其实颜色,应该能更好卖。 她把这想法一说,七寻摸着下巴想了一下,觉得可以让三姐姐用药液试一试。 不过这个事情倒是不急。 灵素之前一个月有半个月,都得去县城仁德堂坐诊,顺便和陈老爷子学习医术,虽然才半年的时间,陈老爷子已经觉得他教无可教了。在家的另半个月,她还得教学徒、制药,炮制药材,反正也是忙的脚不沾地的。 也就是之前一家人进秘境,耽误了点时间。 所以灵素未必能抽出时间来做什么染色剂。 不过也未必非得自家染色,七寻就道:“咱们自己可以试着染色,但短期内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可以直接找染坊帮忙染色。” 言情 司氏一想也是:“那回头问问灵启能不能找到合适的染坊吧。实在不行,那也不要紧,左右现在的白灰黑三色就能用。我都想好了,冬天之前做出一批毛衣裤手套袜子和毡子,天气冷了就拿出去卖,这么好的东西,不愁卖的。” 这事儿七寻就不管了,她家只提供兔毛。四婶现在可是找了好几位村里手巧干活又利索,且人品还不错的妇人们帮忙的,说不定,以后也能开成一个小产业呢,至少,也能让村里的妇人们闲暇时有点小进项。 倒也不怕有人抢这生意。没人能把天下的生意都搂自己怀里。而且,想生产兔毛线,得先有兔子,可不是谁家都能养这么多兔子的。 送走四婶,刚好扶苏回家,七寻就把纺车织机的事情和扶苏说了。 扶苏倒是没推辞。 他是发现了,自家现在是他一个闲人,妹妹们都忙着呢。 虽然娘跟爹去了京城,但晏家每天早晨的小课堂却没结束,甚至大堂兄每天还是坚持过来上课,不过,美娘走后,大堂兄也成了先生,七寻他们的文化课,现在就是灵舟负责主讲。 扶苏就觉得,大堂兄不愧是考上案首的人,课讲的还挺好的。至少他每天听大堂兄讲课,觉得受益非浅。 相比猴哥和七寻还有灵素,大堂兄觉得给扶苏和灵玉讲课,成就感满满。 至于另外三个,猴哥和七寻大堂兄是不指望他两能学成什么样了。以前给他们两布置的作业,写个文章吧,这两人写的,都不知道让他说什么好,好在这两个虽然要文采没文采,那手毛笔字,也是一塌糊涂,但胜在内容还算言之有物,见解也往往出人意料,有独到之处。 而灵素,这丫头是根本不在诗词文章上花费心思。 灵舟也知道这位堂妹那是真的忙,便也没强求。 但盯着扶苏和灵玉的时候,大堂兄是一点不手软。 所以别看扶苏现在是全家最闲的,但其实他也不算真的闲,他才开始上家里的小课堂,为了让他赶上大家的进度,最近除了修炼,他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学习新知识上。 第二百二十二章节 小财神就得供着 被妹妹交待了任务,扶苏便问了一下纺车织机的事情,七寻拿出图纸先给他讲解了一下工作原理,又说了一下纺线织布的效果,然后让他去四婶家看了一下成品,如此也做到心中有数。 了解了纺车织机的作用后,扶苏去县城找李县尊谈这事儿,也好解说。 李行简见晏家大儿子来找自己,还有点惊讶,毕竟,人家晏凤池的大儿子,行事沉稳,进退有度,可不像公玉昊那个会惹祸闹事的主儿。 晏凤池才刚出发去京城还没多少天呢,这孩子竟然就来找他,兴许还真有什么事儿。 李行简哪怕忙,也还是让人把扶苏领了来。 扶苏先是见礼问好,然后才纺车织机的图纸拿出来给讲解了一下。 李行简就觉得,晏家几个孩子,果然就是财神,总给他送银子来。 想到银子,李行简的笑容都慈祥了很多。 而扶苏也有些无语,这位县尊大人,还真如妹妹小寻说的,就是个钱串子啊。 扶苏把自家的要求也说了,县尊大人表示完全没问题,晏家不拿捐款刷名声,而是提出要修路,并且还要求官府保证不泄露捐款修路桥的是晏家,李行简可不觉得人家是蠢,相反,聪明着呢。 这是让县衙给晏家的生意保架护航呢。而且你保护了纺车织机的生意,其它的生意是不是也得一起保护?三成的纺车织机带来的利润,却让县衙把她们家可能会遇到的麻烦,解决了大部分。说起来,晏家可以说是用最小的代价,解决了大麻烦。 但他会拒绝吗? 当然不会,这世上哪有光占便宜一点不付出的事情? 但凡会这么想的人,基本都是蠢货。 扶苏和李行简商议了半天才告辞,李行简看着扶苏出了县衙大门,才轻笑一声。 晏凤池的这个大儿,也不是个简单的孩子啊。 唉,人家的孩子咋就都这么出色呢? 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这话不是有点道理的。 晏凤池就不说了,人家那状元可是实打实考出来的,就说这几个孩子的娘,公玉明溪,那也不是寻常人能比的。 这么两个样样出色的人,生的儿女,只要没教歪,自然不会差。 李行简想着这纺车和织机也是七寻弄出来的,就觉得这是个宝藏女孩儿,总能给他惊喜。 上次她设计的犁和脱谷机,那是真好用。今年因雨水而来不及收粮的损失,都比往后要少很多。 那两样还罢了,毕竟相对简单些,但纺车织机,却要复杂的多,关键是,他得了七寻给的棉花种子,棉花不只是保暖之物,其最大的用处,还是纺线织布,有了这些纺车织机,若以后大面积推广棉花种植的话,纺车和织机就能源上大用场了。 如此,临江完全可以打造出一整个大夏其它地方没有的棉花和棉布产业链来。 这已经不只是银钱的事情了。 李行简当然会全力支持,说实话,哪怕晏家不捐钱,只看在棉花这种重要的民生物资的份上,有他在一日,他都会给晏家保驾护航。 李行简想着晏家的几个儿女,真想大笑。 棉花棉布未来之于临江的意义且不说,只说修路这件事情,李行简就觉得,晏家的那位小寻丫头,是个了不起的孩子。 有赤诚之心,却又懂人心谋算。 谁要是把那孩子看着个只会天马行空,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的孩子,觉得那不过是些奇技淫巧,那才是真的蠢。 话说回来,他难道不想把整个临江县通往各处的道路修的平平整整吗? 那是因为没有银子啊。 别看他整天捞银子,且临江占着通商码头的便利,商税是真的不少,但需要花银子的多方也是真的多。 他不想盘剥普通百姓,尤其是农民,因此除了朝庭规定的必要税收,他是一点额外的税都没有摊加过。 这也是临江能如此繁华,百姓们日子还能过得去的原因。 没了地方政府额外增收的各种杂税,又想让临江的财政不缺银子,他可不得从别的地方想办法吗? 李扒皮死要钱的名声算什么? 临江县数十万老百姓的民生,可比他那一点名声重要的多。 现在有了纺车织机生意三成利润的收入,县衙再另拨一部分款项,整个临江县的道路全部修好,应该也就是三五年的事情。 虽修路加上以后每年的维护费用,绝对不是个小数目,但李行简觉得,小寻丫头设计出来的纺车和织机功能在那呢,必能大卖,他只要保证晏家牢牢把这生意抓在手上就行。 李行简想着犁和脱谷机,洗衣机,和现在弄出来的纺车织机,就觉得小寻丫头必定还会弄出不少好东西来。 《诸界第一因》 这是小财神啊。 小财神就得供着对不对? 得,以后得把那丫头哄好。 都说自己是钱串子,这会儿李行简觉得,晏家那小丫头,才是真的钱串子,自己扒皮的手段和人家财源广进的手段比起来,未够太低级了些。 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人家的天份,就是那么强呢? 李行简再次可惜自己儿子终究是小了几岁啊。 话说儿媳比儿子大几岁,是不是也不错? 好吧,就算儿媳不成,那晏家两儿子都是人中龙凤啊,要不要从侄女们中挑一个联姻? 回头写信找晏凤池谈谈,看他对未来亲家有什么设想,没准就成了呢? 联姻的事情且先不去想,指望自家儿子能娶亲也远的很,但儿媳娶不成,也完全可以把自己儿子扔晏家去,培养一下兄弟姐妹之情嘛。 晏家那几个孩子,各有擅长之处,自家儿子瞧着也聪明的很,让那几个孩子帮忙教一教,未必比自己教或者找先生教差。甚至可能更好。 而且昊儿还是个十三岁的宗师,儿子扔过去安全方面不用担心,李行简摸着下巴想了想,觉得完全可行。 不过这事儿得说服自家夫人同意才行。 至于儿子,估计乐意的很。 李行简有了这想法,也不耽搁,中午回去吃饭的时候就和李夫人提了。 李夫人是知道晏家那几个孩子的,她倒不反对,就是有些舍不得,儿子年纪还小呢。六岁的孩子,锦衣玉食养到现在,他去乡间能待得习惯吗? “实在不行,儿子可以送去,但得多派几个丫鬟小厮跟着服侍。” 第二百二十三章节 自己不行儿子上 李行简摆手。 他之前去过晏家,后来晏凤池回乡,他更是去过不止一次,对晏家还是有点了解的。 晏家没有下人。惟一的一个京城来的公玉琼,算是公玉家的老仆了,但晏家拿他当下人待了吗?没有! 晏家是用不起吗? 就晏家那几个孩子赚的银子,多少奴仆买不回来? 晏家的孩子,他和小寻那丫头聊的最多,其实对那孩子的想法是有点了解的。 那丫头的有些想法,其实和他的理念很贴近,这也是他为什么和那丫头几乎成了忘年交的原因。 只是,他也知道,有些想法,在如今这个体制之下,太过不合时宜,如果说出来,未免太过惊世骇俗。 所以他嘴上从来不说,因为说了不但没用,可能还会给自己招来祸端。他只能通过一些潜移默化的手段去慢慢实现。 那丫头也是如此。 不同的是,那丫头的思想,比他更彻底。 而他毕竟出身顶级豪门,本身就是权贵,有些习惯早就养成,他活在那个圈子里,没有办法彻底摒弃,否则,只怕他在这世间将会难以立足,更别提去做什么了。 人的可悲之处往往就在于此,你一辈子的努力去推翻的,可能正是你的立足之所。 他做不到彻底的改变,也无破而后立的雄心壮志,说到底,可能只是懦弱吧,他只能做些他能做到的,哪怕作用微乎其微,但至少自己做了。 这或许,也是一种自我安慰吧。 但晏家小丫头不同,她有独善其身的能力,却在做兼济天下之事,虽然她把一切都堆砌在利益的基础上,便李行简却能看懂,那小丫头的坚持。 自家送儿子过去,带些下人,那小丫头不至于把人拒之门外,但却绝对不会愉快。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坚持,虽然这种坚持未必会表现出来,但一旦你和她坚持的东西相违背,那就永远不可能走近她的内心。 那他送儿子过去,将会没有任何意义。 齐国公府对后代的教育,其实和其它权贵人家并不同。 他们兄弟小时候,虽有奴仆服侍,但齐家是军功起家,哪怕几百年传承下来,齐家的根本是没变的,他们兄弟,更习惯了自力更生。齐家没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即便有奴仆,但更多时候,他们的事情都是自己动手。 他都能做到的事情,没道理儿子不能做到。 儿子现在已经六岁了,送去晏家学习一段时间,吃些苦,对他不是坏事。 锦衣玉食的富贵窝,有很大概率把人养废了。 大夏开国公侯加起来近百位,如今还在的人家又有多少?这些还在的家族,真正还在大夏朝庭权力中心的,又还有我少? 没多少了。 大夏开国公便有二十四位,哪家也不比齐国公府李的地位低多少。但如今再看,还有几个开国公府依旧不倒的? 哔嘀阁 那些消失在大夏权力中心的家族,不都是后代养的越来越废,最后连祖宗家业都丢了的实证吗? 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也成为那样的败家子,那就得吃点苦头。 玉不琢,不成器。 不吃苦中苦,哪能人上人? 他也不是一定指望自己儿子有怎样伟大的成就,但至少,他不应该成废物。 他和夫人一样舍不得儿子小小年纪就承担些什么,可有些事情必须做,有些路,必须走啊。 既然自己做不到,也许儿子可以? 年轻人,就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李行简狠心的想。 李行简摆手:“让他一个人去。人家晏家的两个小丫头也只比初儿他大了三岁而已。可夫人你想想,三年后,初儿能干什么?而人家晏家的小丫头,现在在做什么?晏家小丫头能做到的,我儿哪怕做不到,但也不应该差太多。” “初儿聪明的很,咱们真要想好好培养他,那就让他现在就吃些苦,晏家几个小儿女,哪个不是人中龙凤?晏家只要想要,不缺富贵,可人家孩子哪个不是事事亲为?不指望初儿跟他们学成什么样子,但人的一生,不可少良师益友,晏家小儿女,可做良师,可为益友,初儿好,不正是你我希望看到的吗?” 他的夫人很好,是个懂道理,识大体的妇人,可两人就这么一个儿子,夫人不免宠溺了些。 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天下父母共同的愿望。 夫人何尝不知,想要儿女出息,就不能宠着惯着? 小水池里养不出真龙,惟有波涛汹涌的大海才是龙渊,雄鹰不击长空,和家雀有什么区别? 李夫人叹了口气,他二人十八岁成亲,五后才怀上这儿子,来的艰难,生完后,她未能再怀上,这是两人惟一的孩子,李夫人也是出身国公府,大夏现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屹立不倒的国公府之一,这样的家族,对子女的教育不会差。 这些道理,李夫人岂能不懂? 开国公府基本都是军武出身,军武才是这些国公府屹立不倒的根,她的那些兄弟,哪个不是打小就练武,十六岁就放到军中缎练的?他们在军中崭露头角前,家族根本不会给什么支持,一切全凭自己,把命丢了,也是常一,所以家族才能代代出人才。 残酷吗?很残酷! 但惟有如此,家族才不至于养的全是废物。一代代的人才,才是家族长盛的根本。 李夫人艰难的点了头:“只是,让他一个人去,他的练武的事情怎么办?六岁了,能打根基了,这个不能耽误。” 别看李行简走的是文官路子,但不管是齐国公府,还是她的娘家,势力都在军中。 儿子以后若想得到的助力多些,从军是更好的选择。 李行简失笑:“夫人别被晏家那几个小姑娘花骨朵儿一样的外表迷惑了,那几个小姑娘,个个身手不凡,她们且不说,晏家的二儿子你见过几次,我之前也没和提过,你可知道,那孩子去年,已是宗师境武士?那就是最好的武师傅!” 第二百二十四章节 相互扔锅没毛病 李夫人惊讶的瞪着美目:“这,不是听说是二品武士吗?” “木秀于林,那是我为了让那孩子低调些,免得被有些别有用心的人盯上,故意对外放出的消息。” 李夫人有这下放心了。吃苦算什么?如果儿子有幸成了武士,那真是捡了天大的便宜了。 婆家娘家,都有修士,但几百年了,也只出过一位宗师境,自家丈夫非嫡长,娘家那边,她又是个外嫁女,儿子想被自家家族的宗师亲自指点,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他真的天份极高。 如果真能得晏家那孩子的缘份,被他指点,何必去和家族里的子弟争? 通天道就在眼前,就看儿子能不能抓住了。 李夫人狠心咬牙:“那就尽快送去。咱也不叫人家白教导,灵素不是喜欢钻研制药吗?回头我就把家里存着的好药材,全部给送去。我陪嫁的那些上好的笔墨纸砚,也都给送去。儿子若有修炼天赋,那是万幸,万一无缘修行,能学武也好,再不行,人家那几个孩子给他文化启蒙,也绰绰有余,总之我儿子不亏。” 李行简笑道:“夫人能想明白就好。” 有个好老婆的重要性,就体现在这里了。懂道理,识大体,不需要说太多废话就能明辩得失,做出最有利的选择,绝对不会胡搅蛮缠! 李行简感概:“再过一个来月就是岳母寿辰,回头你多挑送些贵重的礼物送去。” 不是正说儿子呢吗?突然提母亲的生辰做甚? 李行简笑道:“岳母给我生了个好夫人啊,必须得感谢。” 李夫人瞪了他一眼,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 虽说决定了儿子送人家去,但不舍还是不舍的。 不过李夫人想到一个问题:“你和晏家说好了?人家父母不在家,咱还给人送个孩子过去,会不会不合适?再说,昊儿那小子,就是送他父母去京城了?” 李行简哈哈大笑:“放心,会让那几个小家伙同意的。至于公玉昊,转眼也就回来了,不会在京城久留的。” 我李扒皮要是这么事情都办不好,还能被人叫李扒皮? 第二天七寻看到轻车简从带着李初的县尊大人出现在自家时,还很纳闷,大哥昨天不是才去过县衙,咋县尊大人今儿就过来了?难道还是为纺车和织机的事? 那也不应该把李初带过来啊? 等县尊大人说要反李初扔在她家时,七寻一脸懵逼。 我是打算先弄个小学不假,但我没打算开幼儿园啊。 她的初级教程已经在晏家村的族学里用上了,族学的先生也是晏家人,在灵舟的忽悠下,还挺重视那套教材的,灵舟甚至亲自去给上课,据说族学里的孩子们还挺喜欢的,反正比那些子史经集有意思的多,学生们挺乐意学。 其实她们给李初当老师也没啥,可人家是打算在自己家常住的节奏啊,就自家兄妹几个一个忙的跟狗似的,哪有时间给人家带娃? 县尊大人到底怎么想的? 七寻挠头,很想直接拒绝,但瞥到县尊大人似笑非笑,一副你拒绝我就休想我以后给你们挡麻烦的样子,七寻只好闭嘴。 自己为了省麻烦,给人家扔锅,人家也可以把李初这个小麻烦扔过来嘛。 相互扔锅嘛,很公平,没毛病。就看谁扔的锅又大又重,谁就占了便宜了。 目前看来,显然是自家扔出去的锅份量大点重点。 一个小李初而已,再淘气也收拾得了。 但七寻还想垂死挣扎一下:“可初弟年纪太小,我家又没丫鬟小厮服侍,乡间还清苦,初弟受不了的吧?要不,等他年纪大些再过来?” 李行简笑的十分慈祥:“不怕,小孩子家家的,远不到享福的时候,他享了六年福了,占大便宜了。从小不吃苦,老来必凄苦,我这当爹的,也是为了你初弟以后作想啊。” 七寻翻了个白眼,您想的还挺远的。 七寻同情的看着李初,你爹把你卖了啊,你还乐呵呵的,傻娃! 李行简继续叮嘱:“对了,我瞧你们姐妹上次打人身手都不错,挺利落,我们国公府军武起家,这小子长大后八成要八武的,我就不给他另找武师傅了,你们瞧着能教的教些就成。以后进了军部,反正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看他造化吧。” 说到这里,还叹了口气:“咱们这种人家,基本上都是这个命,你世叔我,那也是因为文道天才的身份,才有机会做这太平文官的,我儿的命可未必有我好,反正目前看来,他在文道上,大抵是没什么天赋的吧,你们随便教教就行,只要别教成了只会败家的败家子就行。” 七寻继续翻白眼,您就差直说,让我们有什么拿手的看家本领,赶紧教这小子,省得他以后丢了命。 不过练武这种事情,有二哥和三姐教呢,反正也轮不上她,答应下来自己好像也没损失吧?至于二哥和三姐会不会因此觉得麻烦,七寻觉得,死道友不死贫道,反正她没麻烦就行。 指着人家县尊大人以后在自家的事情上费点心,自家不必多为那些麻烦事情费神,那就得负责帮人家教儿子。 拒绝又拒绝不了,这位世叔一看这态度,就是铁了心的。 七寻痛快的点了头,反正这小子要是被二哥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收拾了,或者带坏了,那也不关她的事。 李行简一得七寻点头,根本懒得多留,马上告辞:“纺车织机之事,你们先只管打制,县衙会以市价购上一批。具体的事情,让你大哥来县衙找我谈。” 七寻一边送人,一边询问:“县衙要自己成立织造厂?” “那个棉花若是能种植成功,县衙是有心办个织造厂,那需要的纺车织机量就不会少。另外,还可租给县里的妇女,县衙有对纺出的线和织出的布,有优先收购权。” 七寻不免再次佩服这位县尊大人,真是个敏锐的人啊,一下子就看到了棉花的价值和纺车织机的价值,并且还能把这两样结合在一起,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人家能把临江县管理的经济繁茂,百姓安居,真不是平空得来的政绩。 第二百二十五章节 心黑老狐狸 还真是个老狐狸啊。 明明是占了自己天大的便宜,偏偏还像是卖了自己多大的人情似的。 果然玩政治的,心都是黑的。 自己两辈子加起来虽然比他大点,但备不住自己是个天真的人。 我真是天纯真善良了。 七寻心里十分感概。 以后自己还是少和这些老狐狸打交道吧。 可惜我家那灭了六国的老父亲不在啊,要不然,哼!就看你是你老狐狸厉害,还是我家祖龙厉害。 不过话说回来,县尊大人为啥非要把李初这傻娃送到自己家来?难不成是觉得自己太天才?想让李初受自己熏陶,也变得天才些?咳,这倒不至于,自己其实是个思想有点危险的家伙,这一点不信县尊大人他看不出来。 那就是为了二哥修行者的身份了。 也许李初这小子真的有修行的资质呢? 八成是为了这个。 但就算李初有资质,二哥也不一定真的会教他修行,二哥不是一直说,法不可轻传么? 其实对于法不可轻传什么的,七寻并不是太认同。 如果修行者人人能利用自己的能力去造福百姓,炼丹的去研究医学制药,炼器的去研究机械制造,符师阵师去搞基建,灵植师去研究农业生产,天下百姓日子又岂会这般辛苦? 如今的修士除了辛不降和辛若暇外,她没见过几个,她不知道这些人修行除了追求个人武力的强大和长生之外,还有没有点别的追求,但修行者的能力没有用于民生,这一点她是确定的,因为她既没见到,也没听说过。 大夏有修行宗派,皇家学院和国子学府也是收有修行资质的学生,但踏入修行路的那些人,都干什么去了? 也许,只有等她有一天,也进了那个圈子,才能知道吧。 至于李初有没有这个资质,二哥会不会教导他,七寻并不关心,那得等二哥回来再说。 就算教了......七寻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教育要从抓起嘛,反正人现在落她手上了,那这可怜孩子,就别指望有机会踏上修行路后,为的就只是他个人的身份地位实力还有成为家族助力。 《控卫在此》 好好给她干活,才是正道! 忽悠人......啊呸,思想教育就得从小抓起,这点她感觉自己在行!没看二哥三姐和小五现在利用天赋资质一门心思在搞研究,为了人类的科技发展,百姓的幸福生活在努力吗? 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她这样正能量的人,是有着坚定为民服务的思想和意志的! 七寻瞥了一眼欢快的如出了笼子的小神兽似的在撒欢的李初一眼,傻娃,落我手里,擎等着成为像我一样,成为为人类科技发展而奉献终生的有为少年吧。 追求个人力量和长生什么的,你的荣耀不在于此! 一无所知的李初,一点也不在意他爹把他丢了,半天没见到灵玉还挺失落:“小寻姐姐,我玉姐姐呢?” 七寻怜悯的摸了摸他的头,喜欢你玉姐姐好呀,说不定以后也能成长为一代农业专家呢,咱家总有适合毕生追求的大道路。 七寻笑的特别温柔:“你玉姐姐和公玉纯在地里玩呢。” 李初上次随父来过一次晏家,见过小白虎,知道小白虎叫公玉纯,只可惜那小白虎除了他玉姐姐不爱叫人碰,他很想摸摸小白虎,然而努力了一天也没实现。 一听七寻提到小白虎,李初高兴道:“去地里怎么走?我去找玉姐姐和小白虎。” 李行简一听,也不急着走了,他还挺关心晏家的实验田的:“走,带我去看看。” 七寻倒也无所谓,看就看吧。实验田因为灵玉和她的努力,试种的几样粮食果蔬都还不错。两人也做了祥细的记录,就看最后收割的产量区别了。 不过,只实验一季的数据,虽有参考价值,但并不能作为成熟的经验推广,还得种上两三季才行。 至于种子的改良,那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去验证了。 这种事情急不来的。 七寻带了李行简和李初去地里。 此时那三百亩地,被分成了十片实验地,每片实验地,分别种着玉米,红薯,土豆,棉花,水稻,各品种的辣椒,蕃茄等,而每片实验地,每一个品种,也分了不同的实验田来区分。有些用了绿肥,有些没用,用了的绿肥量,施肥的时间,也都不一样。 甚至有一片地,是灵玉用灵植现的手段种植的,看用灵雨浇灌的农植生长情况和产量,和普通种植的植物生长有多大的区别。 只可惜,修者的手段,哪怕再好,暂时其实也没什么推广价值。 但没准哪天,就能用上了呢? 此时田地里也有不少人采摘西红柿的人在忙着,这些都是雇来的人。 这些西红柿也是最后一茬了。 李行简指着一片长势最好的问七寻:“这一大片地里的长势,为何比其它地里的长势好?这结的满枝的红果子是什么?” 此时几人刚好走到一片圣女果地,七寻顺手摘了几个圣女果,递给了李行简和李初:“这片是用修行者的手段种植出来的,长势自然非普通种植段可比,不只是长势更好,产量更高,成熟后收上来的谷物和果子,味道也更好。不过,这其实没什么太大意义,有几个修行者,会在农事上下工夫?” 李行简听了这话,默了片刻,自嘲一笑:“都说国以民为本,农为天,然真把农事当成天大的事的,又有几人?这世上,把修行手段用在种地上的......大概也就你们兄妹了。” 七寻笑道:“世叔倒也不必这么悲观,说不定哪天,修行者就爱上了种地辅路打造机械这些事儿了呢?” 说到这,七寻还友善的拍了拍李初:“世叔您看,这万一要是初弟能修行,以后有了本事,没准就是个农业专家,机械制造专家,建筑专家,医学专家,到时候,您可别怪我们教歪了你家这个未来修士啊。” 李行简哈哈大笑:“有个修士的名头,给他老子争点面子也就行了,谁还在乎他具体干嘛去?再说了打打杀杀多没意思?我瞧种地就挺有出息的。你们要是教会这小子用修士手段干这些事儿,世叔必有重谢。” 第二百二十六节 这都行? 咦,这位世叔果非寻常人啊,这都行? 七寻心情不错,哈哈一笑:“那就看初弟有没有这资质了。” 李行简心头一喜,这话的意思是,只要他儿子有修行资质,晏家这几个小家伙,就教他儿子踏入修行路? 这可比他来时想的还要容易啊。 “那必须有!” 李行简信心十足。 七寻笑道:“所以世叔也不必觉得,修士就不能种地啥的。您看,初弟可以,我们可以,为啥别人就不行?那些修行者若修行只为追求力量强些,寿数长些,活的也未免太枯燥了些,世间有那么多有意思的事情,等着我们去见识呢。寿数是条件,力量是手段,可最终,不都是为了能活的自在些,见的有意思的风景多点吗?把寿数和目的都当成惟一追求的,那些都是脑子不清楚的的傻子。傻子还修什么道?” 李行简看了一寻一眼:“孩子,你知道要是把你这话传出去,现在九成九的修士,都会捶你么?” 七寻哈哈一笑:“那不怕,他们得先干掉我二哥,才能捶得了我。” “不过,万一哪天我能把我二哥也按在地上磨擦的话,他们干掉我二哥,也未必捶得了我呀,不行,我也得努力努力了。” 李行简:...... 咬了口圣女果,酸酸甜甜,味道清爽可口,李行简表示:“吃起来不错,回头给我摘些,带回去让你们婶婶尝一尝。” “行,反正多着呢,这都是第五六批成熟的了,先前的都送去了县城我堂兄那边,卖的很不错。也就这是灵玉用修行手段种的,才能到现在还长的不错,其它的收完这一茬,也就结事了。这个是当水果吃的,那种大些的叫蕃茄,可当水果,也中用来做菜,炒鸡蛋或者烧鸡蛋汤都不错,凉拌味道也挺好,做成果酱也成。回头您一起捎点回去。” 等到了玉米和红薯土豆地里,七地也介绍了一下各片实验田的情况:“您那边也试种了一些,回头收获后,和我家实验田的产量做个对比,不过想大面积推广,还得要试种上一两年才成。过两天就能收了,到时候您来看看。” “稻种的改良现在实验的情况怎样?” “方向是有的,但一年实现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改良种子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 这一点李行简自然知道,但有方向,其实已经是好消息了。 两人转了半天地,才遇上正在地里查看植株生长情况的灵玉,看到李行简父子,灵玉还有点惊讶,这两人怎么这会儿跑她家来了? 不过她也没问,只对李行简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地里的情况。 这一转,已快接近中午的时间,七寻姐妹两留李行简在家吃了午膳再回。李行简推辞:“快到秋收时分,县衙里事情多着呢,等下回来再尝尝你家的美食。” 七寻只好让把采摘回来的嫩玉米和蕃茄、圣女果、青椒等,让他带了两筐回去。 看着笑眯眯的挥手跟老爹作别的李初,七寻就觉得,县尊大人这个儿子怕是白养了,咱一点没有离开父母的失落呢?瞧这傻娃高兴的。 而觉得离了父母天高水阔的李初,没等他爹的马车走远,早调头就追着小白虎跑了。 晚间扶苏回来,听说李初是被县尊大人送来跟他弟学修行的,也是无语,不过这小子要真有修行资质,妹妹又把人收下来了,等二弟回来,愿意教就教吧。 扶苏知道,他二弟能收藏的功法,最差的也是仙界功法,比之凡间的修行法术,自然要强的多,也不至于误了这小子。 至于这小子以后了用他二弟传授的功法干坏事什么的,扶苏表示,他二弟大概会把这小子直接捶死了事。 李初一听说能有机会跟着昊哥学修行之法,以后成为武士,有呼风唤雨之能,还特别能打后,高兴疯了。 可惜这里是晏家,他昊哥还没回来,连小白虎都逃不过九年义务教育,接下来的日子,李初当然也成了被七寻编写的《基础教程》荼毒的一员,和小白虎成了难兄难弟。 对于连公玉纯一只虎都要学习的事情,李初开始只觉得神奇,后来天天见小白虎被越来越深奥的数理化和诗词折磨的了无生趣的样子,李初老同情了,晏家的哥哥姐姐们太凶残啦,不放过他就算了,连一只小老虎都不肯放过。 其实他一开始也挺痛苦的,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不,是看不到别人的苦难,就体会不出自己的幸福,越学越觉得有意思的李初,感觉自己比小白虎幸运多了,并且产生了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 一直奉行鼓励教育的七寻对此表示,傻娃你也就能和小白虎比智商了。 李行简要成立纺织坊,但现在堂伯那边木工活是真忙不过来,族里也在为制作纺车织机的事情烦恼,手艺过硬的木工,真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 七寻就遗憾二哥不在,要不然用炼器的手段来做制造纺车织机,一来是生产的速度快,二来是质量肯定也比正常木工产品要好,先交一批货给县尊大人,族里找好木工后,再制作也不迟,反正又不愁卖不掉。 只盼她亲爱的大圣哥哥快点回来吧。 而扶苏那边,也早谈妥了和县衙合作的具体协议。 转眼间,便到了八月下旬月末,地里的玉米红薯土豆陆陆续续往回收,晏家这次也雇了不少村里闲置的村人过来帮忙,扶苏还特意跑去县衙,找了李行简过来察看产量。 先是收了玉米,记下了各实验田的产量,最差的基本没管自由生长的,也收获了四百多斤亩产量,管理的最好的,收获了一千一百多斤,而灵玉用灵气种植的,质量最好不说,亩产也有一千三是多斤。 李行简对比了一下各块地的产量,哪怕是最差没人管的地,也收了四百多斤,远高于现下稻麦的亩产量,而玉米可作主食,营养和胞腹度都不比现有的五谷差,在大夏推行的意义非凡,心情不免激动。 要知道,除了以灵气种植的那片地外,其它的地,也有亩产千斤以上的,不指望都能种出千斤以上的亩产量,哪怕平均七八百斤,也足以让天下震惊! 思路客 大夏当然不可能全部种植玉米,稻麦等主粮肯定也是要种的,但哪怕只种现有耕地十分之一的玉米,一季的收获,那也是接近原有年粮食产量的四分之一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节 当水军,我是专业的 不只是李行简振奋,就连他带来负责称重的衙役,整个晏家村的人,都振奋的在地里欢呼不已。 七寻和灵玉两个,在地里忙了半年,现下看着这丰收之景,也满是喜悦和成就感。 灵玉抿着嘴,眼里全是笑意:“四姐姐,真好。” 七寻点头,是真的好。 她家小五,不再是那个以泪还恩,泪流而亡的林妹妹了。 她是晏家小五,自己的双胞妹妹,是眼前这个为着丰收而喜悦,为着种植而沉迷的,哪怕这些天再次黑成了小炭球,也漂亮到耀眼的未来一代农学大家晏灵玉。 “继续努力,小五,我相信种子改良也一定会成功,我们家小五,将来必会成为让世人都敬仰的姑娘。” 灵玉笑着摇头:“我不要世人敬仰,我就是觉得,这样活着,真好。” 七寻揉了揉她的头:“那就继续这样活着,活的更好!没事,反正有哥哥姐姐们呢,你只管开开心心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成。嗯,遇上事的话,需要和别人讲道理找大哥,就大哥那温润如玉的正面形象,没理人家都觉得他有三分理,咳,形象还是很重要滴。被人欺负了找二哥,一棒子捶过去,啥场子都找回来了。想给别人挖坑找三姐,反正除了咱爹,谁都算计不过她,一准儿啥都给你解决了。” 灵玉本来还有点感动,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忍不住白了她一眼:“回头我就把你的话告诉哥哥们和三姐姐!” “告状精!” “我乐意!话说回来,哥哥姐姐们都有用处,你干嘛?” 七寻给了个你是不是傻的表情:“我当然是在一边吃瓜......不是,我当然是在一边给哥哥姐姐摇旗呐喊嘛。给咱家的大佬们当水军,我是专业的。” 灵玉无语,合着你也就是是当马屁精的用了,还是个不需要五毛的自来水。 七寻对此表示,别看大哥惜字如金,但大儒教出来的大秦扶苏公子......反正她嘴炮不过大哥,强不过二哥,狠不过三姐,我能怎么办呢,我也很无奈啊。 我一个技术宅,价值就在于默默的搞好后勤技术作嘛。 人家打仗打的就是后勤补给呢。别看不起眼,作用大了去了。我这叫不居功,低调! 两人斗了会儿嘴,灵玉才抱着七寻的胳膊晃了晃:“四姐姐,谢谢你。” 谢谢你让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谢谢你让我觉得,人也可以活成另一种样子,谢谢你让我看到,世界上还另外一些更有意思的事情,更让人流连忘返的风景。 七寻惊悚了,我家怼精竟然会说谢谢了? 她吓的赶紧拉开灵玉,一脸警惕的问:“你先说说你想要什么?” 灵玉:....... 算了,跟她计较能气死自己。 灵玉翻了个白眼,扭头就走。 七寻啧了一声“小气鬼”后,跑去县尊大人身边:“那片红薯也能开挖了,等收完玉米,就收红薯?” 李行简点头:“你觉得红薯的产量如何?” 七寻早就估量过红薯的产量:“最好的那片,大概不会低于六千斤,但那片地之所以产量高,您知道原因的,没什么推广的意义,余下正常种植但管理的最精心的那片,应该有四五千斤,最差的,也有近两千斤。” “这么高?”之前虽然就听说过红薯产量高,但李行简还是被实际种出来的产量给惊了一下,如果真有七寻说的产量,大夏以后,就绝不会再有饿死之民! 七寻摇头:“产量应该不会低于我说的数据,不过,红薯和玉米毕竟不同,饥荒时可作主食胞腹,但天天拿这个当主食,估计没人受到了。土豆的产量应该和红薯差不多,但土豆营养价值更全面。这两样都是能胞腹,但不同于玉米,是不能完全代替五谷主食的。如果产量稳定的话,可以推广,但最好控制种植面积。而且玉米也罢,红薯土豆也罢,想要推广,就必须加入纳税粮中,否则,很难推广出去。” 哪怕农民知道这玩意儿产量高,种了后家有余粮,不至于再饿死人,但无法用来交税的话,那普通百姓谁敢去种?占用了田地,交不出税粮,日子还能过? 《日月风华》 李行简也知道这是个大问题,不过此事他早就思量过,急是急不来的,不种上两季,稳定产量,纳入税征之事根本不能上报。 等确定能推广种植后,再上书朝庭,那时候才有说话的底气。改变纳税粮的范围,这可不是小事,真出了问题,事关一年的国库税收,那是真要死人的。 而且,即确定产量,在其它州府也能确保可种后,想加入纳税体系,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办到的事情。 “这事我想过。下一季,不只在咱们临江县种,我会想办法,在其它州府也试种一些,看看其它地方的产量吧。这事,没个两三年,是没有结果的。” 对此七寻也不意外,农事真不是玩笑,事关一国百姓一年的口粮,出了问题,谁也负不起责任。谨慎些才是应该的。 红薯和土豆的产量都出乎意料的高,哪怕一时不能对外大肆推广,但李行简也给朝庭上了折子,说了一下发现新粮,试种后,产量极高的事情,但同时他也表示,既便产量高到出乎想像,也必须多种上几季,有了成熟的种植经验,并确定产量确实高且稳定后,再上交朝庭,由朝庭进行推广。 李行简的折子,到达龙案上的第一时间,便让夏帝龙心大悦。 但一个皇帝,哪怕天大的喜事,也不会在未确认的情况下大肆宣扬。 夏帝第二天只是让这份折子出现在了朝堂上,又命司农司着人去临江调查,虽然还没调查清楚,但这份折子,还是在朝堂上引起了热议。 亩产千斤和数千斤的新粮种,一种可以代替蚕丝棉,可纺线织布,可作冬用被褥棉衣的植种,这要不是知道齐国府出身的李行简,是个才智兼备的才俊,都当他是不是想升官想疯了,在编造天大的谎言呢。 第二百二十八章节 陛下:不能想,一想老扎心了 亩产数千斤的粮食,恒古未有好吗? 凭啥他李行简就运气逆天的遇上了? 他是天选之子吗? 他要真是天选之子,首先大夏帝就要干掉他好不好? 当然,要说他拿这么大的事情开玩笑,也不大可能。 李行简不会撒这样的弥天大谎,这是要掉脑袋的事啊,所以他真疯了在说糊话的可能性更高。 夏帝听着朝堂百官的议论,嘴角抽了抽,就齐家那精明又滑头的小子,他会疯?你们都疯了他也疯不了。 所以虽然各种越想越不靠谱,不靠谱到连夏帝都差点怀疑李行简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 可夏帝笃定李行简他是个虽滑头但真靠谱的家伙,且拆了里提到了晏家,夏帝确信,这事儿九成九是真的。 惟一的那点不真实的可能性,就是那家伙由于未知原因真疯了。 堂上热议了一会儿,就连齐国公也是一脑袋的雾水加头疼,被大家都找他询问的事儿弄的头大,只好表示他啥也不知道。 众人嘴里说着不可能,还特鄙视了一下齐国公,这么大的事儿,你儿子都上了正经的折子了,你竟然不知道? 信你个鬼哦,除非你儿子没把你放眼里,有事儿瞒着你。 啧,齐国公府这是要父子不和啊。 齐国公要是知道他们这么想,一定呸他们一脸! 怎么了?我儿子还不兴干点大事了?如此高产的新粮种,没实证前谁敢乱说?我儿子那是不信我吗?我儿子那是稳重周到虑事全面! 你们就是嫉妒我李家出了这么个优秀的儿子,嫉妒我那优秀到没朋友的儿子,他除了优秀他运气还好! 我不和你们这些爱嫉妒的人计较。 齐国公府板着脸,懒得理会这些议论。 这么大的事,大朝会一散,才进翰林院当职没两天的始皇陛下便知道了。 因为折子里提到了发现新粮种,并进行实验种植的是晏家,且晏家的晏雍梧,正是今年的新科状元,如今正在翰林院里当职。 始皇陛下正处理公事呢,结果一帮人过来问他玉米红薯土豆棉花的事儿,不过家里那几百亩地种了什么,大概的收成如何,他之前巡视自家新地的时候,儿子闺女是跟他介绍过的。 所以这事儿,他还真知道。 即便是他这个一统过六国的帝皇,当时也被这高到吓人的亩产量给吓了一跳,待看了闺女拿出来的一些农业资料,并且亲见土豆红薯,才不得不相信。 他当时的感受,那真是老复杂了。 真的,特别复杂。 总感觉自己这个开天辟地的始皇帝,被老天给耍了。 闺女很好特别好,寡人很强特别强,寡人这样强的父亲合该有闺女那样强的闺女,但,你我父女这缘份,它到的时间,有点操蛋啊。 如果上辈子寡人有这么牛叉的闺女...... 被一万个如果系列伤透了心的始皇陛下决定和如果说再见。 不能想,一想老扎心了。 还好寡人心脏强大,搁别人谁受得了这刺激? 始皇陛下一脸淡定的微笑着应付前来询问的同僚们,表示确有此事,但具体能否在大夏推广这种新粮种植,还得经过几年实验,农为国之本,不可草率定论。 确认过此事是真的,那就行了。总不能远在临江的李行简发疯,瞧着就是人中龙凤的晏雍梧,也不顾前程和一家人的性命,跟着李行简疯了吧? 这帮人还没走,夏帝那边便派了人过来请始皇过去说话。 始皇从容应对,肯定了李行简的奏折后,夏帝露出笑容,其实他早就关注晏雍梧了,要不然,哪怕他确为难得一见的英才,夏帝还真不至于点晏雍梧为状元。不只状元,其实前三甲的考量,都是综合了其它各方面的因素的。 夏帝注意到晏雍梧,实是因为强弩、精钢缎造、玻璃这三样技术皆也自于晏雍梧家。 于大夏帝国国、防力量的提升,晏家的功绩足以封侯,可惜,这样的功劳,却不能明之于面,点晏雍梧为状元,也算是一种临时补偿之法了。 以后有机会,肯定要给晏家实在好处的。 大夏爵位不赏无功之臣,但有功之臣,大夏帝国也绝不会吝啬一个爵位。 这回又暴出晏家发新高产农作物的事情,大夏帝对晏家,简直满意的不能再满意,恨不得给个至少侯爵的功勋出去。 强弩和精钢缎造的功劳不好赏,但农为国本,种出亩产高达数千斤的新粮,如此大的功绩,不逊于开疆拓土,只要后面的试种不出问题,大夏帝表示,晏家一个爵位,他这个明君,那是给定了。 这样的不世功绩,他一个爵位都舍不得的话,他在位别人不敢说什么,等他挂了,后世人不得骂他昏君? 大夏帝表示,想让朕当昏君,那是万万不可能滴!一代明君,他做定了! 大夏帝第一眼,就对晏雍梧十分欣赏,没办法,这位状元郎,形象能打九分,气度打九分,政事见解打九分,没打十分,那是因为臣子不能超越他这个帝皇啊。 此时见着被太监请来御书房的始皇,大夏帝龙心大悦,哈哈大笑道:“凤池生了几个好儿女啊。人中龙凤当如是!不过这么大的事,凤池你之前竟从未与朕提起,实在不该!” 始皇心道,提什么提,心都在滴血呢,同是帝皇,老子比你厉害多了,但无奈运气没你好,你占寡人大便宜了你造吗? 要不是看在大夏还算国泰民安,你这上皇帝当的还将就的份上,老子干翻你你信不信? 心中恨的咬牙,面上从容中带着恰到好处的喜悦和谦逊道:“倒非臣故意隐瞒,只是农事非小事,事关国本,未确认成功种植前,臣岂能乱言?即便是临江李县令的奏折,亦言明,想要推广,还需要至少两季的种植,且只能在部分地区推行,想要举国大面积种植,且得有几年成功的经验方可。李县令之谨慎,才是正确的处置之法。” “至于臣的儿女,哪里当得起陛下如此夸赞,不过是运气好而已。臣之子有些修行天赋,出门游历时喜欢于山野间收集些植物种子,那几样农植也是意外间偶获,实为侥天之幸,这是上天感知我大夏有千古明君,要大夏强盛不衰,保大夏万世基业啊。” 万世什么的,做梦吧。 第二百二十九章节 谁傻谁当真 看了儿子闺女提供的史书,纵观历史,他前数千年,他后数千年,哪朝哪代国祚超过五百年的? 木有,统统木有!能保持个三百年的,都是强盛帝国。 至于短命王朝,数不胜数! 反正都是迟早要挂的。 寡人不是安慰自己!寡人看开了! 至于大夏,别看大夏立国已经几百年,但万世基业什么,你开心就好,我说说而已,千万别当真。 谁傻谁当真。 更傻的是寡人那傻儿子傻闺女啊,为了给你老辛家的基业添砖加瓦,他们费姥姥心了。 但他们费心,寡人这当爹的特么的相当扎心, 没想着干掉你,完全是因为寡人心胸终究是宽广的,大夏的大好河山国泰民安,终究是值得看一看的,而修行,它终究是有吸引力的。 始皇陛下自我安慰着,差点被自己高尚的情操给感动坏了。 而大夏帝对这次的召见,也相当满意。 虽然高产新粮的产量还没最终确认,不好赏赐,但以后如何赏赐,大夏帝已经寻思上了。 始皇陛下落衙后回到家,把实验田种植成功,李行简已经上了奏折报喜的事情和老婆说了,公玉明溪觑了觑他的脸色,不见悲喜,一时心里有点拿不定主意,这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呢? 但高不高兴的,我儿子闺女有本事,却是一定的。 有本事就值得高兴嘛,公玉明溪笑道:“儿子闺女有本事,我们当父母的,当为他们骄傲,此乃喜事,当庆!家里带来的好酒还有几坛,要不今儿开一坛,我陪夫君小酌两杯?” 始皇见老婆小心翼翼,似担心他想不开,不由失笑。 他始皇帝,岂会真的在意? 若真的心有不愤,再建基业而已!今世儿女们个个给力,老子要打江山,他们敢不出力?就算大夏不行,天下之大,总有等着寡人去开疆拓土,拯救万民于水火的地儿的。 寡人如今的雄心万丈,不在这上头而已。 皇帝嘛,谁还没当过咋地? 不过老婆的温声细语可以收下,小酒也可以喝上两杯。 人生惬意事,不过如此。 提到儿女,公玉明溪还挺想念远在老家的儿子闺女的。 不知道她二儿子一个人回乡的路上有没有闯祸,没关系,反正闯的祸他自己能搞定。也不知道三闺女是不是还整天忙的团团转,都不知道歇一歇!还有四闺女和小闺女有没有天天斗嘴?大儿子有没有管住除三闺女外,余下的几个讨债的? 这辈子,还是头一回,离开儿女这么长时间呢。 虽然和始皇陛下相处的不错,总算找到了十多年来夫妻恩爱的默契,但这京城,哪有乡下自在?白天老公要上班,她一个人还挺无聊,可惜连个能说话的朋友都没有,独自一个,想出门游玩亦不方便。 好处大概就是,近来修炼的时间多了些,修行速度快了不少,踏入炼气一层后,这才多久?她已经晋阶炼气二层了。这速度竟是没比身负龙气的始皇陛下差。 公玉明溪十分满意。 据说突破筑基境后,寿元能增长到二百年,公玉明溪觉得,以自己这修炼的速度,肯定能在寿尽前突破,活到两百岁。 反正大夏本来就有修行者,又不是无人修行的世界,倒也不怕自己的长寿太过特立独行。 他们夫妻两特有情调的在喝酒,晏家兄妹几个也没闲着,大热天的吃火锅,个个满头满脸汗。 虽说修行后不惧冷热,但吃火锅不流点汗,搞不起气氛来嘛,因此兄妹五个都未动用灵力。 灵玉一边吃涮羊肉,一边喝饮料,一边还念叨她的老父母:“也不知道娘和爹在京城过的怎样了?” 对此七寻觉得这就是白操心,不缺吃不缺喝的,老爹那是始皇帝,还怕他们过不好?亦或是玩不过官场里的新老油子? “估计过的潇洒着呢,没准压根儿就想不起我们来。” 她关心的是她亲爱的大圣哥哥,也不知道二哥什么时候回来,二哥不在家,总感觉饭都不香了。。” 灵玉瞪她。 七寻哼笑:“去了这么久,总共写了一封平安信,说他们惦记我们,那也得我们信呐。” 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扶苏笑着给她的额头来了个一指弹:“别编排父母。兴许是忙吧。爹是内敛之人,不爱多说,再说了,按着时间,他们到京城也没几天。” 这辈子出门在外还知道来个信,记着你们,知足吧! “娘性子疏阔,哪会罗嗦?再说我们又不是孩子,岂能照顾不好自己?有什么可担心的?” 七寻举手:“大哥,我还是个孩子啊。” 扶苏:...... 再来一个一指弹,扶苏笑骂:“是啊,你还是个孩子,吃饭要不要喂?” 又安慰灵玉:“想爹娘了?入冬后没什么事了,后我们便启程去京城,不是说好的事吗?” 灵玉想爹娘是一方面,总觉得家长不在家,好像缺了点什么,但主要也是想看看大夏京城,能走一趟,全当旅行了,对于两辈子,其实都没怎么出过远门的灵玉来说,去趟京城,还是挺有意思的。 至于旅途受罪什么的,二哥四姐都有空间,还怕路上不方便? 左右他们是去探望父母并游山玩水的,又非急事,在路上很不必太赶,悠哉悠哉的赶过去,岂不更美? 灵玉这会儿,已经畅想旅行之美了。 七寻虽然也想去看看大夏盛京,但是其实她更愿宅在家中,出门什么的,太麻烦了,没看去趟县城,还得乘两小时驴车呢。 怀念高铁和飞机! 啥时候才能有资格学习筋斗云? 被七寻念叨烦了的兄妹几个只好道:“努力修炼,等你突破到炼气中境时,二哥自会教你......” 七寻每想到筋斗云便两眼放光,筋斗云是她最心水的法术啊。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何等的牛叉! 可惜大夏整个地界也没那么大。 她要真翻个十万八千里,没准都翻到别的大陆去了。 话说回来,翻跟头这个法术,是不是太猥琐了点?不够帅气啊。 第二百三十章节 丰收过后 猴哥要是知道她炼气中期就想学筋斗云,一定是哭笑不得,那就是之前忽悠她的话。不入化神境,筋斗云是学不得的。 这种涉及到空间法则的法术,如果没有强悍的肉身支撑,只怕一个跟头后,人都能成骷髅。修行不到,肉身淬炼的不够强,他哪敢让她学这个? 猴哥五行遁术比擅长,尤其是土行术,五行遁术比轻身术什么的,可不在一个层次。算是筋斗云这种涉及空间层次的法术外,最强的速度类法术了。 五行之外,还有特殊一点的风行术等,把筋斗云几乎玩出花儿的猴哥,当然更为精通筋斗云衍生的风行术这等法术。 不过,不到炼气中期,没有足够的灵力支撑,这些法术学了也无法使用,所以之前他也未曾教过。 对修行知识几乎空白的七寻,哪里知道这些,这会儿还搁那做美梦呢。 一个农忙下来,哪怕他们兄妹有修为在身,感觉都累的不轻,何况那些普通百姓。 好在如今有机械帮忙耕种,比之往年,总归要轻松一些。 晏家的那几百亩地,基本上都是试验田,除了雇的一部分村人,还有不少县城的衙差来帮忙,就这,兄妹几个都累的恨不得睡上几天来缓缓,不只他们兄妹累,在晏家的李初也累啊。 他才六岁啊,晏家的姐姐们指派他做事可没一点心疼的,不是让他帮忙拾土豆,就是让他帮忙给玉米棒子剥皮, 短短半个月,他从原来的白白嫩嫩,变成了现在全身上下,只有牙是白的黑黑瘦瘦。 那天他爹来晏家,他激动的扑过去,还没开口叫爹呢,他爹差点一脚揣开他,还纳闷道:“哪来的黑孩子?怎么乱跑呢?” 当时他真是人生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欲哭无泪。 感觉整个世界对他充满了深深的恶意。 只到他满眼都是谴责的看了他爹半响,他爹才把他认出来,还惊讶道:“这是我儿子?不能吧?想我这般英俊潇洒,夫人亦是美貌如花,我儿子不过是变黑了点,咋丑成这样?” 这要不是亲爹,李初都想跟他断绝父子情! 他太难了,小小年纪,承受了他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一切。 学习难,自理难,农事更难,人想愉快的活着特别难。 李初化悲痛为食欲,不停的涮菜涮肉,涮好后面前堆了一大盘子,然后狠狠的吃。 在晏家惟一幸福的时刻,大概就是每天吃饭的时候了。 兄妹几个说了会儿话,才发现李初正在跟吃的较劲,面前的菜都快堆成小山了。 灵素被这孩子吓了一跳:“初儿,你这么吃可不行,积食了晚上怎么睡得着?肚子要痛的。” 小白虎吼了一声,一脸的控诉:“他把我最喜欢的紫玉鼠肉都全涮完啦,虎没得吃啦。” 众人不懂它的话,没人理会它的控诉。 小白虎更气了,这些紫玉鼠,都是它捕回来的呢! 自从这个叫李初的人类小幼崽来了家里后,它人间萌物的地位差点不保,什么好的都尽着这个可恶的小幼崽。 还好灵玉姐姐还是最宠它,要不然,小白虎都想离家出走! 它犹豫了几次,最终还是决定留了下来,之前猴哥去京城时,让它好好看家的啦,要保护好这些弱鸡,它想了想,要是真离家出走了,就没这么多好吃的了,又怕猴哥回来揍它,所以才勉为其难的留下的。 结果这些可恶的哥哥姐姐,竟然一点不知道珍惜它! 到现在都听不懂它的话!谷 也许是时候认真学习了。 小白虎惆怅望天。 虎生好难。 李初被哥哥姐姐们看着,咧着一脸灿烂的小白牙笑:“我太瘦了,我多吃点变胖些,要不然我怕我娘也认不出我。” 众人想起这可怜孩子,前些天差点被他爹一脚揣飞的事,同情的看着他,有那么个不靠谱的爹,委屈孩子了。 灵素默默的起身给他倒消食茶:“边喝边吃。” 灵玉怜惜的揉了揉他的小发髻:“以后少和纯纯出去淘气,别晒太阳,让三姐姐给你配护肤乳,没几天就能白回来了。” 李初抬头看了她一眼,心道,你也没比我好哪里去。 扶苏笑着给他拿了点水果:“农忙结束了,我也有时间了,以后你的功课我来负责,早晚读书,中午在家睡一觉,慢慢就养回来了。” 又是读书,李初生无可恋。 这个大哥哥什么都好,就是管读书的事儿,太严厉。 七寻安慰:“嘿,别担心你娘认不出你来,天渐渐冷了,你多穿点就看不出来瘦啦,黑也不怕,我那有点粉,你要是回家,我送你一盒粉,你往脸上一抹,保管妙变白富美。” 李初:全家就数小寻姐姐不靠谱! 他一个大男人,抹什么粉! 再说,穿的多,那和胖能是一回事儿么? 逗完李初,兄妹几个继续热火朝天吃火锅。 入秋后,天气慢慢变凉,如今白天还有些热,但早晚还是凉的。 这次收了少棉花,棉种都交给了县衙,但是棉花自家留了下来,四婶那里要了八成,尝试着纺棉纱,要是成功了,以后便能纺棉布了。县衙里要成立织造坊,四婶完全可以去做个负责生产的管事。 七寻还跟县尊大人推荐过四婶呢。 对于纺车和织机,四婶是目前最熟悉的人。 四婶知道能进县衙的织造坊当管事,别提现在多积急了。 余下的五分之一棉花,七寻打算全部拿来弹棉花,做被子和棉衣。给爹娘寄几床棉被外,再给一人做两套棉衣。 还有京城的玉京叔一家人,也得每人两套棉衣,一床被子。 自家这边,除了兄妹几个人的,老宅的两房也得准备好,今年年礼,就是棉被棉花了。 另外,左家也得送两床被子,七寻还记得家里遭火那天,路叔自己冻着,把破被子给她盖的情。 此外,人家县尊帮了那么大忙,自家试验田种出来的玉米红薯和土豆,人家虽全搬走了,但给的价格可不低。棉被也得给他送两床才好。 这么一算,那点棉花,也就消耗的差不多了。 这是明面儿上的,至于自己兄妹,用她空间里出产的棉花就行。 第二百三十一章节 走神 灵素说起那几百亩地秋收后播种的事情,是不是要种冬麦。 这事儿灵玉拿主意:“一半种上冬麦吧,一半种冬绿肥,等年看看种了冬麦的地,和种绿肥养过的地,产量有多大差别。对了三姐姐,要不要划一部分地出来,给你种药材?” 灵素点头:“要的,刚好我带着学徒去伺弄,也让他们多了解一下药材,便是以后不行医,光伺弄药材这一份本事,也是一辈子的营生,能养活自己了。咱们村便在东泽森林外围,气候是极适合种药材的。” 想了想,又道:“倒不必留太多,除了原先种的那点,再有个十亩地便可。种了药材的产出,刚好也差不多够那些孩子学药消耗的笔墨纸张。我不收学费,但免费教导,也没往里贴太多银子的必要,那地,也叫他们自己伺弄去。” “此外,再给我留三十亩地种玫瑰花吧,配胭脂水粉的,需要用到玫瑰,和药材不同,玫瑰很难大批量买到。” 灵玉点头:“行。” 当初荣国公府的精贵物花露,如今自家就能做,品质还更好,灵玉挺喜欢的,种玫瑰这事儿,她支持的很。 “三姐姐,那这三十亩地的玫瑰,是现在种,还是明春再种?” “现在种,过冬没问题吗?小寻总共就那点儿剪下来的花枝,要是冬天冻死了,哪里寻去?” 灵玉笑道:“放心,有我在呢,这个又不需要做试验对比,我全部给你用灵气催生,保管明年就能全部开花。” 灵素欢喜道:“那可太好了,只是会不会累着你?这一个农忙下来,就数你最累,你还小呢,瞧你最近黑瘦的。还好爹和娘不在家,要不,不知道多心疼呢。” 灵玉对容貌不大在意,抿了嘴笑:“不叫爹和娘知道就是了,再说过些天就能养回来。用灵气催生有什么累的?灵气用完,恢复一下就成,这是有利修行之事,没见我最近修为涨的快么?我现在成家里除了二哥外,修为最高的人啦。” 灵素一想也是。对灵玉来说,种田就是修行。 姐妹两说着话,就见七寻举着筷子,在那里神游天外,大哥正盯着李初吃饭。小白虎已经不知道跑哪去了。 “小寻,你又在想什么?” 还好只是举着筷子,这要是吃东西,怕不得被烫了。 小寻被叫醒,忙道:“我在想做什么工具弹棉花呢。” 那种传统的弹棉花的大弓倒是容易做,但是弹出来的棉花,做褥子垫被,倒是厚实暖和。就是做成被子,有点压人。 自己家现在可以用自己空间里收着的羽绒被大豆纤维被什么的,尤其是羽绒被,轻满保暖,但总不能用一辈子吧。 为了生活质量,其实现在的蚕丝被就不错。 但棉被是大众产品,未来老百姓都能用的,比蚕丝被可便宜的多了,至少大部分老百姓一家能买得起那么一床两床。 这不就是她把棉花拿出来种植推广的目的吗? 还得想办法改进一下技术才行。要不然用上几年,棉絮反复弹后,保暖性和舒适度,都会极差。 七寻想的事情,除了猴哥,其它人也帮不上忙,也就不再管她,只让她好好吃饭,吃完再想不迟。 吃完晚饭火锅,收拾了碗筷,兄妹几个坐在院子里喝茶闲聊。 李初围着小白虎满院子跑。 九月初的月亮,还只是个月牙儿,但星光却灿烂。 只是晚风吹在人身上,却有些凉了。 七寻叹气:“可惜二哥不在,要不然我还想自家烧点玻璃出来,盖个暖棚呢。这会儿晚间在外头,赏月观星,便有些冷了,到了冬日,只怕只能窝在屋子里,多憋闷啦。唉,我以前还说要盖个玻璃暖房,给娘和小五养花种菜的。” 结果玻璃技术给了豫王,人家辛若暇倒是送他她家不少玻璃,但那玻璃,装门窗还好,盖暖棚的话,质量还差些,关键是,那都是小块的玻璃。 也不知道他们那边现在技术研究到什么程度,是不是能生产质量更好些的玻璃了。 可惜京城离的终究远了些,要不然自己还能去看看,帮着改进一下技术,给自己家弄两个大暖房,一个种花,一个种菜。 灵素失笑,你要说她讲究吧,给她吃啥她就吃啥,给她穿啥她就穿啥,去年住的那么紧,三姐妹和娘一个屋,房子又是空了好久没住人的老房子,也没见她抱怨。 可你要说她不讲究吧,她恨不得把家里弄成天上的仙宫。 “你之前还在想着棉花的事,这会儿又突然想着暖棚,你呀,少想东想西,二哥不在家,你可不许自己一个人动手,伤着了怎么办?” 七寻摆手:“伤不着,我现在也是有修为的人了。” 虽然现在全家修为最低,连大哥扶苏都赶上她了。 不过七寻也不着急。修为的事情,也急不来。 她的资质,二哥说了,有点特殊,而且她修炼的原经,那是比大品天仙诀更玄奥高深的心法,她又兼修星辰诀和九转玄功,不慢才见鬼呢。 她现在专注于打磨肉身,修为提升自然就慢。 不过烧玻璃的事情,还是得交给她亲爱的大圣哥哥才行。 猴哥现在学炼器,烧个玻璃,应该不是难事,而且以炼器的手法来烧制的话,绝对比正常烧制的玻璃质量要强的多。 她的目标,就是让她猴哥能烧出质量可在水底建玻璃房的玻璃。 嗯,以后她就努力在东泽森林东边的海域,也弄个海岛做产业,然后在海底建个观景房,夏天去海里避暑去! 那该多美啊。 把自己的理想一说,扶苏和灵素灵玉都忍不住幻想起来。 他们是看过关于海底世界的纪录片的,那么色彩缤纷绚烂神奇的海底世界,各种彩色的鱼虾,璀璨的珊瑚和砗磲,然后自己一家就生活在它们之中,睁开眼就那看到那片如梦如幻的世界,该是何等的美好? 灵玉兴奋道:“真能建海底玻璃屋?” 七寻表示,理论上是可能的,关键就得看二哥的炼器术了。 第二百三十二章节 他死后的事 好吧,现在不只是七寻对她亲爱的大圣哥哥无比思念,其它兄妹三个,也盼着猴哥早点回来。 灵玉对大海简单比七寻还要向往的多。 她难得有点兴奋:“我想要个砗磲做床,四姐姐你说海里会不会有成精的砗磲?如果成精了,一定很大,说不准真的能做砗磲床呢,那得多特别,多漂亮啊。不行,等二哥回来,就让他带我们穿过东泽森林,去海边玩几天。” 不愧是我的双胞胎妹妹啊,连理想都和我一样一样滴。 七寻对此很欣慰。 “二哥是绝绝子嘛,回头让他入海找找去,万一找到个砗磲精世家呢?到时候我们一人一张砗磲床,就放在暖棚里,冬天咱们就躺要砗磲床上,晒着穿过玻璃的阳光,一边聊天,一边喝茶吃点心,超美的。” 灵玉一听,赶紧点头:“对对对,再让二哥帮忙多弄点海鲜回来,回头我们多晒点海货,海虾仁,海贝,海蟹也很美味呀,还有海鱼,今年我们家年夜晚,得加一道佛跳墙。多弄点,我们进京的时候带京城去。让爹和娘也好好尝一尝。” 完了,灵素叹气,这孩子被小寻和二哥,彻底带成个小吃货了。 但是,听到灵玉提海鲜,还要带去京城给爹娘,七寻的脸扭曲了一下。 小五这是想害死大哥啊。 七寻满眼同情的看了大哥扶苏一眼。 扶苏:!!! 这是什么眼神,不是在说海鲜的事情么?和我有什么关系? 灵玉本来就是敏感多思的性子,见七寻如此,妙懂! 然后......然后她也同情的看着大哥。 灵素见两个妹妹这表情,这眼神,好吧,她也不由的以同情的目光,看了一眼扶苏。 大哥实惨! 他上辈子到底怎么想的?让死就死?要是我们,亲爹也不行啊。 扶苏:!!! 可怜的扶苏,虽然知道大秦没了,但是还不知道怎么没的,更不知道,他爹挂后,是怎么回咸阳的。 这些信息,在龙爹的要求下,全部对他屏弊了。 姐妹三见脾气最好的大哥要炸毛,赶紧撤回目光,但再也不提进京要捎海鲜的事。 但,她们对父亲的爱,抵挡不住她们对海鲜的馋。 吃,还是要吃的,不当着龙爹的面吃就行了。 最好在老爹面前,提也别提海鲜的事儿。要不然真的会被揍的。 不想气死老爹,还是偷偷吃吧。 扶苏咳了一声,决定还是问清楚的比较好,总感觉弟弟妹妹有时候看自己的目光满是同情,他这不是挺好的吗?有什么好同情的? “怎么了?你们总是这样奇怪的看我,之前我懒得问,这次你们得说清楚。” 如果不说,他会不会真生气?很破坏兄妹情的。 姐妹三相互看了一眼,最后七寻和灵玉都盯着灵素。 这种事情,当然是交给最妥当最周到的三姐负责。 突然就成了背锅的,灵素能怎么办?她也很无奈啊。 “大哥你......知道你上辈子去世后的事情吗?” 提到这个,扶苏心情有些低落,摇了摇头,看向三妹妹,他知道她们知道,小寻有那么多资料,怎么可能不知道大秦的事情? 他也知道家里人瞒着他,那就意味着,大秦哪怕是不存在了,过程也一定很不美好,否则大家不会瞒着他。 所以他不问,也不刻意从小寻的资料中去寻找答案,是逃避,也是知道找也不会找到的。既然想瞒他,那些史料,小寻肯定是对他屏蔽了。 但现在,既然已经提起,不如问清楚了,也省得这辈子,他还得记在心上,疑惑一辈子,想知道答案,又无从知晓,还不敢刻意去寻找。 扶苏沉默了一瞬:“父皇和我都不在了,大秦的结局可想而知,我知道大秦必亡,只是,那时候我已经死了,如何知道大秦灭亡的过程?还有父皇是怎么崩的,我亦不知,你们和我说一说?之前父皇......之前爹曾与我提起过,只是并没详细说。” 灵素想了一下,组织好语言,才缓缓道:“大哥你和爹不在后,赵高和李斯扶胡亥登基,胡亥无能,朝政为赵高把控,那时候的大秦本就内忧外患,后来不久暴发农民起/义,最后大秦灭亡,也不过两年时间。强汉便是继承的大秦江山。” 两年就没了吗? 扶苏说不清自己此刻是怎样的心情。 秦人多少代的心血呀,那么强大的大秦,原来灭亡,也不过是瞬间的事情。 “我的那些兄弟们呢?”总不成一个顶事的都没有吧? “那个......全被胡亥杀了,包括公主。惟一活下来的,只有一个子婴,秦二世胡亥亡后,子婴继位,但子婴很快便被项羽所杀。” 所以,秦王室的人,死绝了? 扶苏捂着胸口,咽下了涌出口的血。 灵素面色大变:“大哥!” 扶苏摆了摆手:“我没事!” 在边上的七寻忙去扶住扶苏:“大哥,上辈子的事情了。爹都看开了,他一手打下的江山,他比你更在意,他都看开了,大哥你也当看开才是。” 扶苏咬牙切齿:“该死的胡亥!” 然而他更恨自己。 “大哥,大秦的消亡,不仅是因为爹和你不在的原因,你真的不必如此自责。其实爹也没真的怪你,你知道的。但是胡亥确实该死!” “胡亥该死,他也死了。既然老天爷让你和爹重活一世,那何必再计较上辈子的事呢?二哥也罢,三姐也罢,小五也罢,还有娘,哪个上辈子没遇上点事?我们能成一家人,能有这辈子,便该努力过的开心些才是。” 扶苏看着满脸都是担忧的妹妹们,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诚如小寻所说,哪个上辈子没遇上点事? 可她们现在,还不是天天过的开开心心的?相互调侃着,笑闹着,惟有他,还纠结于前世,如此,活这一辈子又有何意义? 要说痛心,父皇岂不比他更痛心? 但父皇他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后,可曾纠结于前世,颓丧痛苦过? 痛肯定是痛的,可父皇他却一直在努力把今生过的比前世更成功。 他不如父皇还罢了,连弟弟妹妹们都不如。 第二百三十三章节 每个人都有曾经 扶苏吁了口气,压下胸口翻涌的血,轻笑道:“放心,我没事,如今知道了,倒少了一份记挂,若不然那疑惑一直在心底......往后我只管放开了,过好今生即是。” 在外头和小白虎疯玩的要李初听到院里的惊叫声,也忙跑了进来。 一看扶苏脸色惨白,而三个姐姐正围着他,李初疑惑,刚才不还好好的吗? “蔚哥哥,你怎么了?是生病了吗?” 可是灵素姐姐就是医者啊,怎么会让蔚哥哥生病的? 扶苏见小家伙跑过来,扯着他的衣服,有点被吓到的样子,忙伸手揉了揉他的头,笑道:“我没事,就是突然有点不舒服。你怎么跑了一头脸的汗?” 说完叫灵玉:“你带小初去洗漱休息。” 这会儿李初真不合适在这里。 灵玉担忧的看了一眼扶苏,想了想,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便拉了李初去安顿。 李初回屋后,还是有些不放心,问灵玉:“蔚哥哥真的没事?” 灵玉笑道:“有三姐姐在呢,他大概是吹了凉风,有点不舒服而已,明天肯定能好。” 李初这才不说什么,但小脸上明显还是有些担心。 灵玉待他睡下,帮他盖了被子,让小白虎陪着他后,便出去看望大哥。 而外头,灵素和七寻把扶苏搀进屋里,灵素道:“大哥,我给你行针,你咽下去的那口血,得吐出来才好。” 扶苏笑道:“还是瞒不过三妹妹。好,你给我针灸吧。不过我真的没事。” 七寻怕屋里的灯光光线不够,忙又取出了两朵玉璧花来照明。 灵素去取了银针为扶苏针灸。七寻去端热水给扶苏漱口。 灵素行针极快,不过五六分钟的时间,扶苏吐了口黑血出来,灵素才起针:“好了,没事了。哥你这两天别累着,身体便无碍。” 七寻和赶过来的灵玉,这才舒了口气。 要是因为她们害得大哥身体留患,以后可怎么跟爹娘交待? 扶苏见妹妹似是被他吓着了,心下歉疚:“我真的没事,三妹妹是高明医者,我有没有事,她岂会不知?好了,我要歇下了,你们也早点睡,明早还得修炼和上早课呢。等明早大堂兄过来看到你们这样子,岂不担忧?” 灵素点头:“行,那大哥你好好睡一觉。” 姐妹三出了扶苏的屋子,回了三进院里,灵玉才道:“我们是不是不该跟大哥说这些?会不会有点过份了?” 七寻摇头:“说出来也好,你们没发现,大哥一直有些......有些心思重重的样子?爹留下他,未必不是想让他和我们多相处,改改心思的原因。” 灵素点头:“兴许爹确实是这么想的。” 上辈子,娘出身显贵却半世飘零。她行走江湖为情所伤。小五父母早逝寄人篱下。可就应该有二哥和小寻这两个活宝,这日子过的鸡飞狗腿的热热闹闹。 每天烦都烦不过来,忙都忙的要死,谁有有心情去想上辈子的事? 至于爹,他原就是个内心强大的人。 惟有大哥,还未曾走出前世的阴影。 这回说开了,诚如他自己说的,知道了,放开了,这辈子才能好好过。 希望他也能和自己还有娘、小五一样,被小寻和二哥这两天乐天派感染,放下前世,专于今生吧。 “不用担心,大哥的身体没事。你们两也早点去歇着吧。” 身体没事就好,至于心理,这个旁人帮不上忙的,只能他自己去调整。 灵玉和七寻各自回房。 半夜七寻悄悄起床,去看看扶苏,她还是有些担心的。 灵素听到动静,透过窗户见是七寻猫着腰往二进院里去,知道她是担心大哥去瞧瞧,笑了笑,也没拦着。 让小寻这么个整天欢乐不知忧的,去闹闹大哥也好。 七寻摸到二进院,飞身上墙后,就见扶苏披着外裳,坐在廊下,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见七寻从院墙上翻下来,扶苏失笑,朝她招了招手,七寻过去在他边上坐下。 “怎么又淘气?半夜不睡翻墙,小姑娘家哪能这样?” 一边说,一边拉了七寻的手,见不凉,又揉了揉她的头。拉开自己披着的外薄棉外裳把七寻也裹了进去。 七寻依偎着扶苏,笑道:“有点担心大哥,所以过来看看。” “抱歉,让你们担心了。” “是我们不该闹大哥,要是我们不闹,大哥也不会想起问前世的事。灵玉还说我们太过份了呢。” 扶苏弓指敲了敲她的额头,笑道:“不关你们的事。是我自己......爹总嫌弃我不如他,其实,爹理想的儿子,应该是二弟那样的吧。我确实有诸多缺点,遇事优柔,心性不够强大,现在想想,竟是连妹妹们都不如。往后必要改了的。” “不是,大哥你对自己认识不对。你是我心中最好的大哥。稳重,周到,仁厚,才华横溢,气度卓然。” 扶苏轻笑:“好吧,我是个好哥哥。” 七寻翻了个白眼:“大哥你知道二哥三姐不有小五前世的事吗?” 扶苏皱眉:“知道一点,他们......是不是上辈子,也过的不够好?” 七寻点头:“二哥是天生地养,来历特殊,无父无母,他原是得天地钟爱,应运而生的存在,可惜才一出世,便被人算计,注定了一生都是别人的棋子。可二哥从来都不是个服从命运的人,他宁可身死道消,亦不愿与人妥协。放弃了佛果尊位,带着他花果山的猴子们破开虚空,寻找自由之所。若不然,也成不了你弟弟我二哥啦。” “大哥你前世是大秦公子,何等尊贵,而二哥......他明明是天地之灵,堪比天地初生之龙凤,却被人以猢狲妖猴称之,他一生被人算计,充当棋子,然而他依旧桀骜不驯,敢把天捅破。你不知道,二哥曾大闹过天宫,毁了天帝和王母的蟠桃宴,他还大闹过龙宫,拨了东海的定海神针,逼的东海老龙王不得不给他送宝物作礼。” 七寻把她二哥的事迹宣扬了半天,让扶苏又好笑,又敬佩。 他不如二弟之处太多。 第二百三十四章节 劝慰 二弟生而没有同类,可他从未曾自怜,反而桀骜,自信,强大,这才是最值得他学习的地方。 说完亲爱的猴哥,七寻又说灵素和灵玉,和听二弟的事情,心生敬佩不同,这次知道两个妹妹前世过的那般艰难,不免心疼。 两个妹妹上辈子都无依无靠,然而她们身为女子,却心性刚强,重活一辈子,非但未曾自艾自怨自怜,反一直在努力的过好这一世,活的阳光而自信,皆有所长,相对她们,自己到底是软弱了些。 是时候,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弟弟妹妹们一起努力了。 老天让他重活一世,绝不是让他围困于上辈子,活在懊恼悔恨中的。 父皇且能放下,他如何不能? 与其在这坐困愁城,自艾自怜,还不如努力强大自己,既有今生,未必以后不能重回大秦,待到那时,他再父皇打造一个更强大的大秦,这才是他扶苏该做的。 扶苏起身,笑对七寻道:“走,大哥送你回去睡觉。” 看到大哥身上的精神气,不仅回来了,比之前还要明亮很多,七寻释然,这才真的放下心。 正欣慰着呢,扶苏一把拎起她,飞身越过墙院,送她去后院里。 七寻:!!! 算了,拎着拎着,她已经习惯了。 送七寻回屋后,扶苏倒在床上,这一觉睡的,竟是恢复记忆后,最香的一觉。 但第二天扶苏那习惯的生物钟,还是让他早早起了床。 想到这些日子,生活起居皆是妹妹们照顾他,他也想着帮妹妹们分担些。 遗憾的是,他做饭的手艺不提也罢,但烧点热水,让妹妹们洗漱,他还是能做到的。 自家现在全员修士,明明清尘术也都会用,却还是习惯了每天洗漱,其实真未必有清尘术打理个人卫生来的干净。 这,大概便是娘和弟弟妹妹们喜欢的红尘之气吧。 结果去了厨房一看,三妹妹已经在那里熬药了。 见扶苏来厨房,灵素也有些诧异:“大哥,你怎么来厨房了?是饿了吗?” 扶苏笑的温柔:“我是起早了,想烧点水,也省得你们起来后,没洗漱用的热水。你这是在熬什么?” 灵素摇头:“这些事不必大哥动手。” 说完,拉过扶苏的手,把了一下脉,见身体没什么大碍,便笑道:“昨日大哥吐了淤血,虽无大碍,但到底有些伤身,我给大哥熬点灵药,补补损伤,用玉壁花作主药熬制的药,效果还不错,大哥放心,不但不苦,不有些甜,喝上几天就成。” 扶苏歉然:“让三妹妹担忧了。” 灵素见他精神气不错,心下也高兴,许是昨夜里小寻去劝解的效果:“这有什么?我们是兄妹,若我有事,大哥也一样操心。” 扶苏便要帮忙:“早膳吃什么?我来给你打下手。” 灵素也没拒绝,心事多时,多干点儿活,也就什么都不必想了。 兄妹两把早膳做好,放在锅里温着,等扶苏喝完药,漱了口,才一道出了厨房,各自回房去修炼。 待天气色渐亮时,七寻和灵玉方修炼完,从屋里出来,接着七寻去练刀法,扶苏练剑,而灵素和灵玉姐妹两打拳。 等到练完拳脚刀剑,也到了李初起床的时候,扶苏把那小子从床上拎起。李初揉着眼,见是扶苏,还道:“蔚哥哥,你身体大好啦?” 扶苏笑着把他的衣服取来:“快点穿服,要用早膳了。我本来也没什么事,歇一夜自没问题了。” 李初一边穿衣,一边小大人似的道:“那就好,害我担忧了一宿。梦里还梦见蔚哥哥你病了呢。对了,咱们今早吃什么?” “你灵素姐姐用鸡汤煮了馄饨,早点是煎饺和小酥饼。” 李初欢呼:“那可太好了,我最喜欢鸡汤馄饨。” 李初穿好衣裳,用牙涮子沾了牙粉涮牙,一边涮,一边还和扶苏道:“蔚哥哥,昊哥哥什么时候回来?我还指着他教我修行之法呢。每天光学习书上的东西有什么用?” 扶苏好笑道:“修者修道修心修法,可无论修什么,你若连字都不识,经文功法都看不懂,那还如何修行?你没见我们每天都得一早起来学习吗?你昊哥也是要每天学习的,他那么厉害,就是因为他学习好啊。” 李初“:......别以为我读书少就不知道,修行厉害,和学习好有什么关系嘛,我爹倒是特别有文化,可也没见他多厉害嘛。我以后可是要当将军的人,我打架厉害就行了。” 扶苏就觉得,跟这孩子讲道理特别难,他总有歪理反驳你。 他懒得费这个神,还是得让小寻收拾他,再等二弟回来,多揍这小子几顿,他就能老实了。 “别扯这些,早课不能少,每天给你布置的学业,也得完成。赶紧洗漱完去用早膳。一会儿你灵舟哥来了,咱们主得开始上课了。耽误了时间,看你小寻姐不收拾你。” 李初摆手:“行了行了,我知道了。马上就好。” 涮完牙,胡乱的洗了把脸,套上外衫,李初就跑去前院。 等他和扶苏到时,早饭已经摆好,看到馄饨,李初欢呼一声,飞奔到他的位置上便坐下。 别看他调皮,礼仪教养却极好,哪怕再急着想吃,也等哥哥姐姐开动了,他才迫不及待的用汤勺舀了白折胖胖的小馄饨,扔过嘴里:“又鲜又香,真好吃。灵素姐姐,咱明早还吃馄饨可好?” 灵素笑着应下。 扶苏便说这几天的安排:“今儿我去村里找人,把那些地先翻耕一下,过些日子种上绿肥草。小五,你想好种什么绿肥了吗?” 灵玉道:“冬绿肥,还是种紫云英和苕子吧。刚好春时种的那些,收了不少种子,尽够用的。” 用完早膳,灵舟过来给他们讲课,灵舟上完,是七寻主讲的早课。 原本灵素也是要讲药理的,不过近来灵素讲完了药理知识和药材,让他们有个基础了解后,知道他们不必行医,便停了课。 所以她如今专注带学徒,每天上午,她是先给学徒们上半个时辰的理论课,然后才会带着学徒们处理药材和制药去。 第二百三十五章节 有孕 灵舟来时,给带了两块豆腐,几张千张,还有两斤豆芽,递给灵素让她放好后,一边往课堂走一边问扶苏:“老太爷让问问,那些地打算种些什么?要是种的话,得尽快翻耕播种了。” 扶苏应道:“让老太爷费心了,昨儿晚上我和妹妹们商量过,除了留些给三妹妹种药材和花草外,一半种冬麦,一半种绿肥养地,小五得看看养过的地和未养的地,产量上的差距有多大。我今儿上完课后,便去村里寻人来帮忙。” “你们定下就好,回头我同你一起去。” 他两到小课堂时,李初和七寻已经摆好几人用的笔墨纸砚,坐在那说话了。灵玉和小白虎正瞪着眼,不知道在干什么。 等两兄弟进屋,七寻几人起身给灵舟行了礼。待灵素到时,灵舟便工始讲课。 灵舟讲了半个时辰,然后七寻开始讲课,灵素则是院后的药棚那边教导才刚过来的那些学徒。 上完课,李初去完成留给他的作业,灵玉带着小白虎去了地里,按着昨天商议的规划田地。 七寻送了大哥和灵舟哥出门去村里找短工,返身后便去了工作间里先做弹棉花的大弓。 她这边正忙着,就听到外头有人进门在叫三姐:“素儿,在家不?” 三姐在药棚那里,七寻丢下手上的活出门,见是左家阿婆和她的儿媳。 七寻赶紧招呼:“阿婆,路婶,你们怎么来了?快进屋说话,可是有事儿?” 左家阿婆心情极好的样子:“找素儿给你路婶把把脉。素儿在忙着?” “在药棚里呢。路婶是有哪不舒服?您坐着,我这就叫三姐去。” 因怕路婶真的哪里不舒服,七寻也顾不上给两人沏茶,赶紧往后院去。 找到灵素,把事儿一说,灵素便丢下那十来个学徒,来了前院。 待看到阿婆和路婶两都没有担忧的样子,反是有点激动和期盼,心里便有了数,让七寻去给两个沏茶上茶点,自己则笑着上前问好。 左家阿婆笑道:“原不该找你小姑娘家的,但你路叔忙着,实在抽不出空来送你路婶去镇上寻郎中,阿婆只好带你路婶过来,请你帮忙看看,她这是不是有身子了。” 灵素笑道:“我们医者,不讲究这个,哪有不能看的?” 一边说,一边拉了路婶的手,给搭了脉,过了一会儿,灵素心中有了数,又换了她另一只手给探了下脉,脸上露出笑来:“恭喜阿婆和婶婶了,婶婶这是有了身孕,已经快三个月了。” 左家可婆一下子便乐的脸上如开了花:“这可太好了,她这几天总不大舒服,我瞧着便是有了身子,谢天谢地。” 路婶有些脸红,不大好意思的样子,但眉眼里也都是喜意:“麻烦素儿了。” 灵素笑道:“搭把手的事儿,哪有什么麻烦的。您这胎相极好,不用担心,这些日子注意些,别太累着,别做重事即可。” 左家阿婆忙道:“可有什么别的要注意的?要不要开点安胎药?” “婶婶身体挺好,不必吃药。平日里吃些好的即可,但也别大肥大肉的,清淡些,鸡蛋豆腐豆豆浆便顶好,再吃些瘦肉也成。” 至于蔬菜水果什么的,这个不用叮嘱,农家饭菜,多是蔬菜,水果呢,说了也没用,基本上除有自家用的,不大会从外头买,舍不得那份银子。 左家现在有路叔这个纸坊大师傅,收入不低,之前做的纸又卖了不少银子,倒也不缺给儿媳养胎的钱。 灵素想了想,笑道:“刚好我家的葡萄熟了,这会儿给婶婶吃这个正好,那么一架棚呢,我们兄妹才能吃多少?我给摘些,您和婶婶带回去。” 等七寻揣了茶水点心来,听说路婶怀了小宝宝,也挺为她和路叔高兴,说了几句恭喜的话后:“回头婶婶生个长像性子像路叔的弟弟,以后呀,再生个长相性子都像婶婶的妹妹,那就是儿女双全,阿婆您和阿爷可等着享福吧。” 左家阿婆笑的欢快:“托你们的福,如今我和你阿爷这日子过的,便是在享福啊。” 不时,灵素摘了几窜葡萄,又拿了不少的圣女果干,红枣,还有弥猴桃过来,再有几斤各色坚果:“这些您拿家去,吃完了再来拿,都是自家的东西,不是外头买的,您和我们不用客气。” 左家阿婆原不好意思要人家的东西的,只是事关孙子能不能安稳的生下来,这会儿也顾不得客气了,连声道谢后,还是厚着脸接了东西。 姐妹两送这对婆媳出门。 婆媳两回家的路上,路婶子道:“晏家的小姑娘,长相性子,样样叫人欢喜,我以后要是有了闺女,但凡有人家的一小半儿,我做梦都得笑醒。” 左家阿婆笑道:“可不是么?都是好孩子呢,又懂事又能干,人家爹现在去京城当大官了,可孩子半点不见傲气,都是我看着长大的,没半点不好的地方。这回可真是得了人家大人情了。你也好好的安心养胎,给我们家也生个好孙儿。” 路婶笑道:“娘放心,我会注意的。娘,小寻和素儿给了咱这么些东西,要不,我别的不成,针线活倒还过得去,我给那几个孩子一人做一双鞋送去可好?我瞧他们平日里总往出跑,挺费鞋的,小寻脚上的鞋都快破了。” 左家阿婆点头:“成,刚好灵玉种棉花那会儿,给了我些种子,我们家这不也收了二三十斤棉花么?这眼见着天气凉了,就用棉花给她们做棉鞋吧,余下的棉花,留给我孙儿做小被子小褥子。” 棉鞋用不了多少棉花,小孩子的小被子小褥子也顶多三五斤棉了不得了,路婶忙道:“当家的说了,这些棉花给您和爹做床被褥子新被子,留着今冬用呢。” 左家阿婆摆手:“我们用这么好的东西做甚?你们留着用就是了。” 路婶笑道:“明年还种呢,我们成亲时有了两床新被子了,尽够用的。真要再添置,等明年的棉花下来再添就是。” 第二百三十六章节 训斥 婆媳两说着话,都觉得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 到家时,左家阿爷正在院子里编竹制品,他老人家手艺极好,编的都是些精致的花篮和笼盒什么的,颇费工夫。灵启每次回来,总过来拿了他老人家编的货品去卖,卖的很不错,因此老人家虽在家,也是有份收入的。 见婆媳两回来,脸上皆是笑,还拎着不少果子,便有了数,心下自是欢喜。 之前因他病着,儿子受累,二十了还未说亲,如今这一转眼,他身体越一越好不说,日子也是过的越来越好,儿子成亲了,有正经事儿了,眼见着就能抱上孙子了。 左家阿婆让儿媳先去屋里歇着,这才同老头子说了儿媳有孕的,左家阿爷得了确认,欢喜道:“得叫她安生养胎,老婆子,给做些好吃的,得把我孙儿养好。” 左家阿婆嗔了老头子眼:“这还用你说?放心吧,素儿说儿媳的怀相挺好。有素儿在隔壁照看着,我是不担心的。” “哎,麻烦人家孩子了。只我们倒没什么都帮得上人孩子的。” 左家阿婆道:“儿媳说了,给几个孩子做几双鞋,回头得跟儿子说一声,让他在纸坊里好好干,那纸坊凤池家每年要分银子的,干好了,也算给凤池家多赚银子了。刚好刚才听小寻说,她家那些地,这两天要翻耕种冬麦,蔚儿找人去了。他们家请人,不供饭,都往常都供一天肉汤,几个孩子都忙,待开工了,我且去帮忙煮肉汤去。” 他们老夫妻两说着家常,灵玉那边把要种冬麦和绿肥草的地划分出来,想到请人做事还得供一天肉汤,可二哥不在家,家里没有新鲜的肉了,便对小白虎道:“家里没肉了,走,我两进山去打点猎物回来。” 小白虎一听要进山,顿时精神起来,哪怕不是神兽,老虎也是丛林之王,哪有不喜欢山林的?近来要看家,它都很少往山林中跑了。 不过,带着灵玉去能成吗? 她这么弱! “你回家,我自己去。” 虽然灵玉不懂兽语,但小白虎鄙视的样子,也大概明白了它的意思,灵玉有点无语,这小东西现在越来越傲娇了。 她正想教训小东西一顿,就听小白虎转头吼了一声。 灵玉远远一看,是自家大哥和大堂兄两人往这边走来。 灵玉迎了上去:“大哥,灵舟哥,找好帮忙耕地播种的短工了?” 现下村里的冬麦大部分人家都已经播下去,所以闲下来的壮劳力不算少,他家给的工钱不低,还供一份肉汤,村里人都乐意来他家干活,因此找人的事情只一说,便有不少人应的。 两人回家,知道灵玉来地里分划田地,便过来看看,待明天人到了,好直接干活。 小白虎待两兄弟到了,吼了一声算是告别,便往山林里冲去,一眨眼便没了踪影。 灵玉气的跺了跺脚。 扶苏笑问:“这是怎么了?纯纯和你形影不离,怎突然跑了?你两闹脾气了?” 灵玉这才道:“我说和它一起去林子里打点野味,明儿人家来干活,要供一份肉汤的,结果它嫌弃我弱,一见你们,便自己跑了。” 扶苏抚额,还好他们过来了,要不然她真跑东泽林里可怎好? 虽说兄妹里,除了二弟就灵玉的修为提升的最快,但炼气三层的修为,又没学攻击类的法术,修为堪比一品武士不假,但人家武士走的便是攻伐的路子,和你现在的炼气三层修为是两回事呀。 修为只是修为而已。 你拿什么去捕猎? 小白虎又是个爱闹的,万一它性子一上来,遇上个什么有兴趣的,自己跑了,丢你一个人在东泽林里可怎么办? 扶苏就觉得,他对这个看起来乖乖巧巧的妹妹,以前放心的太早了。 爹娘和二弟离家后,他只顾着盯小寻了,是他的错。 灵舟也吓了一跳,小妹妹才九岁啊,小白虎哪怕是神兽,可也才是只幼虎,他又不知道小白虎的修为,这会是真后怕,训斥道:“这不是胡闹吗?要是真是遇上危险了,你让扶苏他们怎么和二叔二婶交待?这一大家了日子还过不过了?以后不许你一个人出门!” 以前她带着只小神兽,且又是在自己村里,都是族人村人,谁见着都顾念着些,遇上危险自有人护着,因此不禁她一个人出门,哪晓她胆子大的敢往山上跑。 灵玉没想到大哥和大堂兄听了这么生气,也知道自己莽撞了,她其实没想入深山,再说还有小白虎在,也不怕危险的。却没想过,家人会担心。 灵玉有点不好意思道:“对不起,是我想差了,我以后肯定不会一个人进山的,灵舟哥,大哥,你们别生气。” 灵舟见她还算听话,这才缓了神情,揉了揉她的头:“哥哥刚才语气也不好,跟你说抱歉,不过,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的,就跟扶苏说,再不济,和哥哥我说也成。只是你年纪到底还小呢,在村里还罢了,出村的话,别一个人出门。” 扶苏在边上道:“我会看好她的。” 灵玉点头:“我记下了。” 两兄弟见她态度不错,算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想着小姑娘脸皮子薄,便也不再多说,问起她田地的具体分划。 灵玉把规划说了一下,灵舟和扶苏心中有数,开耕时,只让人照着她的要求耕种便可。 眼见着中午,兄妹三回了家,灵舟留在这边一起吃了午饭,又和扶苏去整理要用的犁,找出来收拾了一下,两兄弟出门去租借耕牛。 待到忙完,灵舟直接回了家,扶苏一个人回来时,小白虎也已经回家了,还猎了两只野牛回来。 对小白虎那么一小只能带那么头野牛回来,一家人也不奇怪,神兽有伴生空间,这小东西收着的东西,多着呢。 牛肉可比猪肉好吃的多,兄妹几个都欢喜的很。 只是这么大头野牛,杀起来也费劲的很。 扶苏不想让妹妹们动手,干脆自己宰杀,还好如今会点法术,不至于手忙脚乱。 第二百三十七章节 灵符 等把整头牛分割好,天色已经黑透,扶苏看着那么多肉,和灵素商议,自家又吃了不了这么多,便是这几天要给短工供肉汤,也用不了一头牛,余下的肉,是卖还是怎么处理。 牛肉难得,卖了太可惜,灵素想了想道:“除了自家留点外,余下的给李世叔送些,县城的小五爷,五叔,晏刘两氏的族长家,老宅里,左家,各送几斤,明儿来帮忙打短工的人家,各送两斤,如此也就差不多能分完了。” “明儿家里耕地,我得去地里看着,要不让灵舟哥明天劳累一下,帮着送出去?” 灵素点头:“给短工的牛肉,让他们自己捎家去便可,请灵舟哥帮着给两氏族长家送便行,县城那边,我们现在送去老宅里,三叔明早会去县城送货,请他帮忙送一趟。” 兄妹两商议过后,自去用晚膳。 吃了晚饭,两兄妹抬着筐,送了一筐牛肉去了老宅里,除了给两位叔爷爷家的,余下的是县城小五爷和五叔,还有李县尊三家的。 顺趟的事儿,多跑几步路罢了,三叔自是应下。 七寻则是给左家也送了一趟。 路叔刚好踏着月色星光回家,遇上出门的七寻,知道这是给自己家送牛肉,讶然道:“昊儿不在家,哪来的牛肉?” 七寻笑道:“小白虎捕的,这些是给您家的,既是遇上您,我便不送过去了。一整头野牛呢,明儿家里刚好请短工来帮忙,余下的我们自家吃了,没往出卖,所以这点肉您可别推辞。” 两家里常来常往,路叔也就没客气。 接了牛肉,说了几句话,路叔便自家去。 小寻这才返身回屋。 灵玉那边,已经收拾好了厨房。 姐妹两还有李初坐在前院的大门槛上等哥哥姐姐回来。小白虎卧在边上假寐。 灵玉问七寻弹棉花的家伙式做的怎样了,七寻做了弓,只等家里春耕的事情忙完再试着弹床被褥看看效果。 另外,家里留了些红薯下来,她还想做点红薯粉丝。等冬天的时候,做粉丝汤或者炖粉丝,都是美味,作节礼送人也体面的很。 两人说着家里的事儿,好在都有修为在身,秋夜虽寒凉,倒也不觉得冷。 李初穿着薄袄子,时不时和小白虎跑跑闹闹,不但没冻着,还跑出了一头汗。 约莫大半个时辰后,扶苏同灵素回来,见两人坐在大门槛上等他们,扶苏道:“怎不在屋里等?” 其实坐在大门槛上,一边闲话,一边看着远处的村落,星星点点的灯光,感觉宁静又美好。 灵玉笑道:“我们不冷,要不然早进屋了。哥,你忙了一天,累不?我和四姐姐给你放热水,你去泡个澡吧。” 扶苏这忙了一天,要说累,就现在这身体素质,倒不累,但宰杀了一头牛,哪怕用了清尘术,也总感觉身上都是血腥味,听灵玉说泡热水澡,点头笑道:“也好,小寻把引水符和火符给我,我自己准备就成。” 李初一听泡澡,忙跑过来对扶苏道:“蔚哥哥,我也要泡澡,我和你一起泡。” 扶苏笑着应下。 七寻从空间里取了灵符,又取了精油:“这个精油兑热水里,能解泛助眠。” 《天阿降临》 大哥昨天吐了口血,虽三姐说没事,但七寻其实还是有点担心的,今天又忙了一天,好在三姐没拦着他,至少证明大哥身体能承受得住,让他忙些也好。 看大哥精神还算不错,大概是真的在努力放下曾经那些不好的事,她心里还是很为大哥高兴的。 扶苏拎走李初去泡澡,三姐妹则是去了厨房。 灵素打算把那个牛头给炖了,至于牛杂,也得清理出来。 还好可以用法术解决大部分清理工作,要不然,这么一头牛,小姐妹三还真收拾不过来。 还好家里有一个不怎么用的大锅,要不然这牛头都没办法炖。 等牛头入锅,放好了柴火焖上,灵素打发了两个妹妹,她自己在厨房里坐着看书,顺便看着火,这牛头不炖到半夜,是不成的,还得时不时的添加点水,离不了人。 灵玉带着小白虎回屋修炼,七寻则去练习制符。 在父母离京前,她已经勉强能画出三品的攻击类灵符金箭符和冰箭符了,和辅助类的敛息符,只是成功率极低,只有二成而已。 晚上她大多会抽出时间来练学制符,现在金箭符的成功率已经有四成了。还得继续努力,不能达到八成的成功率,都不算是真正撑握的三品制符术。 不过,她的成功率低,也有修为受限的原因。 很多时候体内的灵气不足以支撑画完整张符,画到最后,快成功时却前功尽弃的次数并不少。 尽管如此,七寻也没有冒然提升修为。 九岁的炼气二层,而且修炼不到一年时间,哪怕在修真界,也不算差的。如灵玉这种修炼不到一年,便炼气三层的,那绝对是天才。 七寻画了一会儿符,成功了一张,用尽灵力后,打坐恢复,功法运行一周天后,才睁开眼,透过窗户见灵素屋里的灯亮着,知道她从厨房里回来了,这才脱了外衫,躺在床上睡一会儿。 第二天家里开始忙起来。灵玉和小白虎跟着扶苏去了地里,李初被压着老实去练字和写七寻给他布置的作业。 灵素带学徒在药棚那里忙着,近来仁德堂要的药丸的量加大,灵素这边正要为仁德堂赶一批货,眼见着快到交货的日子,不好再耽搁。 七寻便接了熬肉汤的事儿,结果刚把牛骨牛肉和香料下锅,左家阿婆找了来:“知道你们兄妹都忙着,我这在家闲着也没事,过来给你帮忙。阿婆别的不会,看火还是成的。” 七寻知道是昨天帮忙给路婶诊脉,又送了些吃食的事,左家阿婆心里感念,过来帮忙做点事儿还这份情,因此也没拦着,笑道:“那可太谢谢您了,三姐忙制药的事儿,哥哥和小五去了地里,就我一个人,还真差人搭把手。” 有左家阿婆帮忙看着火,七寻去拿了案板,把夜里灵素炖的牛头肉给片了。留了一份给左家,再用食盒装了一份,打算送去给老太爷下酒。余下的自家吃了。 第二百三十八章节 偶遇 牛肉汤煮好,左家阿婆便要回家,七寻给送了份肉汤和牛头肉,让李初去地里找大哥,着人回来把肉汤抬去地里分。她则忙着做午饭。 虽说她的厨艺比不上二哥和三姐,但做点家常菜也还凑和。 有牛头肉和牛肉汤,七寻也懒得做别的,打算做个手擀面。 正好这会儿菠菜正肥美,擀了个绿色儿的菠菜面,牛肉汤作面汤,牛头肉作浇头,颜色好看,味道浓香,口感劲道。 灵舟忙完随扶苏一道来吃饭,夸赞道:“小寻做饭的手艺竟也这般好了?” 七寻得意:“本来也不差嘛。” 其实她就擀了个面条,牛头肉是三姐炖的,牛肉汤也是三姐配好的料,跟她没啥大关系。 灵舟对牛头肉赞不绝口。 七寻就道:“一整只牛头呢,就给左家阿婆送了些,还余着好多。如今天气凉了,放上一两天不会坏,我特意给老太爷留了一份,灵舟哥你晚上来这里吃饭,吃完捎回去。” 如此一直忙了七八天,才把地都翻耕完,翻完地,又开始撒种,等到忙完,已经是九月中旬了。 灵素这几天去了县城,李初也好些天没回家了,顺道把李初捎回去和爹娘团聚几天。 扶苏在家看着两个妹妹,闲下来的七寻,又开始念叨:“二哥怎么还没回来?” 按理说,猴哥和龙爹美娘八月初启程去的京城,二十左右应该入了京城,在京城待上几天,因爹娘不放心家中,便让他回了,爹娘的信都收到了好些天了,结果以他的速度,到现在竟然还没到家。 不只七寻念叨,其它兄妹几个也担心。 不会是遇上什么事了吧? 虽然知道这世间对他来说,危险的人和事儿不多,可还是止不住心忧。 七寻无比怀念手机和网络,若不然,现在一个电话过去,还能视频一下。至少知道他在干嘛。 等猴哥回来,一定让他好好学习炼器,以后的修真版网络必须要搭建,修真版手机也得搞起来。 想到网络和手机,七寻疑惑,修仙里,不是有那什么传音的纸鹤什么的吗?也算是灵符一类的吧?回头得找找,如果她现在学习的制符术里有传音纸鹤的绘制,那她一定得画出来。 如此以后跟爹娘联系,一个传音符发过去,啥都解决了。 说干就干,七寻赶紧回屋翻符术大全。 而被他产念叨着的猴哥,此时也有些无语。 他在京城待了两天,安顿好父母,给家里弄了几个禁制保证安全后,还想好好逛逛朝歌城,顺便给大哥和妹妹们捎些礼物回去,结果老娘早把东西买好,根本没给他逛街的机会,便被父母打发回临江。 猴哥内心还有点小遗憾。 不过他也不大放心家中,小白虎修为是不差,问题那只虎是个啥也不懂的,猴哥对它还真不放心。回就回吧。 结果才出朝歌城,就遇上了辛若暇。 辛若暇见到猴哥,十分惊喜的迎上前来:“昊弟,你怎来来京城了?来了怎么不去找我?你这是要去哪?” 好吧,这是兄弟,猴哥还想找他再要点玻璃带回去呢,不想在这遇上了。 “暇哥。”猴哥热情上前,拥抱了一下辛若暇。 辛若暇被这一声暇哥叫的差点翻白眼:“你还是叫我辛大哥吧。” 猴哥无所谓道:“不都一样么?” 差别大了,暇哥,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辛若暇再次怨念他父王给取的这见鬼的名字。 两人简直像是失散了多年的亲兄弟,那个热情劲儿,辛若暇是真挺开心,公玉昊兄弟两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他当兄弟看待的。 而猴哥一是在京城这地儿,总共不认识两人,结果一出城就遇上一个认识的,可不是惊喜么?二是他本来就打算找辛若暇想要点玻璃回去的,结果老爹老娘不给机会,现在遇上,玻璃有了,实在是意外之喜。 而且他还挺喜欢辛若暇这性子的。 大哥在京城的时候,人家没少请大哥出去玩,这人情他记下了。 和辛若暇同行的十多个少男少女,见辛若暇对这红衣小少年如此热情,也是诧异的很。 别看辛若暇在晏家的时候,没半点王孙的傲气,那是因为他在晏家傲气不起来,可在外面,他这样的天才,岂是真没点性格的? 一行人见辛若暇完全没有给他们介绍这红衣少年的想法,不免好奇,便有个十来岁的少女在边上开口道:“小公爷,这位是?不给我们介绍一下么?” 辛若暇哈哈一笑,拉着猴哥对众人道:“这是我兄弟。公玉氏,名昊。” 他懒得给猴哥介绍众人,只拉了猴哥道:“走,今儿我们兄弟须得好好喝一杯。我原一直想找你玩去的,可惜琐事缠身,未能成行。不想你竟来了京城。” 猴哥摆手:“我才来两天,正要离京,老爹老娘打发我回家,妹妹们在家中,不大放心。我却不好在京城逗留的。” “扶苏回京城了?” “没,爹把大哥留在老家了,他得在家学习些功课。不过我们年前会进京探望父母,到时候再找你玩吧。” 辛若暇惊讶道:“你爹你娘都在京城,蔚弟在家能学什么?” 他爹是状元,他娘堪称一代书画大家,结果这两人不教,把儿子留在老家让人教?谁能比他两更有学问? “大哥才学不差,但于格物术数却不甚精能,这些小寻最是精通。” 辛若暇一拍脑袋:“我竟忘了小寻妹妹这个天才。你真不随我进城?” 猴哥摇头:“下回再聚。” 辛若暇没想到才见着人,便要分别,哪里愿意? 他倒也不强人所难,想了想,笑道:“那我也不进城了,我刚好要去东海域,倒与你同路,待到了济州,再与你分开便是。” 猴哥本来就是爱玩的人,有人同行,自然乐意,他倒是想起来玻璃的事:“你上次送的玻璃用完了,小寻想建两暖房,如果有的话,再给我送些?” 旁边的一行人听的咋舌,很有些鄙视猴哥,玻璃对他们武士而言,可能不值什么,但于凡人,何等金贵?结果这少年一开口,要建两暖房,而且不说买,而是送,未免太贪了些。 第二百三十九章节 出问题了 即便是京城的顶级权贵,也顶多是用玻璃装了窗而已,可没有哪家奢爹到用玻璃去建暖房的。 所以这些人不单是鄙视,还很惊讶。 心道,这不会是个二百五,连玻璃的价值都不知道,以为上次人家小公爷送过他,便是不值钱的东西? 他们这边又是惊讶又是鄙视的,结果辛若暇也是无语:“那玩意儿,还要我送你?” 他上次送,纯纯粹是因为那是第一批成功的产品,技术是人家晏家出的,而且晏家在这里头还有股份,送一批去让公玉小寻看看货而已。 那玩意儿成本在那里,晏家不能自己生产?还非得从京城千里迢迢的运过去,有这劲,窑都能建好了。 只要不对外大肆贩卖,不对外出售技术,只自家用的话,内务司压根儿就不会管。 不过他这么一说,那些原本鄙视猴哥的都不免看向辛若暇,什么叫“那玩意儿还要我送你?” 这话说的,好像玻璃多低贱似的,天知道京城权贵富豪,想弄点玻璃想疯了。那些装了玻璃门窗的,哪家不羡慕? 猴哥却不管这些人怎么想,他一寻思,辛若暇这话说的对呀,自家就可以烧制的嘛,而且他现在学习炼器,刚好可以用玻璃练练手,以修者的手段,都不必建设窑。 没遇见豫亲王叔侄之前,小寻不就想自己建窑烧制的么? 猴哥也直接:“你说的也对,那我不要了。” 辛若暇没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 既说了要和猴哥结伴同行,辛若暇对身后的一行人道:“你们先回京复命,然后去东海域,我们在东海域外的瀛州城会合。” 有人要劝,被齐若暇拦了:“不必再说,若是豫亲王问起,只说我遇上公玉昊,和他同行,提前去了瀛州即可。” 这行人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叫公玉昊的是什么人,看着也不像是武士,至少他们没感觉到武士的气息,偏偏小公爷对他这般亲近,宁可抛下他们这些同伴,也要提前跟他同行,看猴哥的眼光,不免有些异样。 直到这两人离开,这些人才返身入城。 猴哥这才问辛若暇:“你去东海域干嘛?” “我原本是带着刚才那些武士在北边的莽荒原历练的,结果收到消息,说是东海域有海妖兽作乱,往东桑国的商船,失踪了两家商队了,海商出海,皆人二品武士随行保护,结果却失踪,这事儿报到朝庭,我王叔负责这一块,因此传讯让我带队去查探一下情况。近来有些不对劲儿。东海域出事,其实莽荒原也有些问题,妖兽出现的更多了。” 猴哥关心的是:“东海域的问题严重吗?要不我陪你一起去看看。” 东泽森林就在东海域边上,穿过东泽森林,就是自己家所在地,如果东海域海妖出现太多,肯定对晏家村有影响,他自己倒是不怕,但海妖若是上岸,几百里的森林,可挡不住妖兽肆虐。 临江县挺好的,晏家村也挺好的,猴哥不想搬家。 才买下的地和山头呢。 妹妹们要种地,自己要建个花果山,谁要是敢毁他家园,他一定灭得它灰渣都不剩。 刚好绕弯去趟海边,给小寻和小五弄点海鲜回去,她两一定喜欢! 猴哥一颗宠妹心发作,当即决定和辛若暇去东海域瞧瞧。 最好这些作乱的海妖是海虾海蟹,虾蟹本来就好吃,成精了,那肉得美味成什么样? 还有,娘和小五好像挺喜欢珠宝,珍珠那玩意儿,不就是河海里的蚌产出的吗?回头找几个蚌精,说不定就能找到夜明珠和避水珠,再差也有顶顶好的珍珠可取嘛。 所以,值得走一趟。 辛若暇一听猴哥愿意帮忙,当即大喜。 他可是知道的,公玉昊这小子别看年纪不大,修为可比他高。据王叔说,公玉昊很可能已经是宗师,也不知道这小子是怎么修炼的。 之前公玉昊提醒过他,他的肉身孱弱,需要炼体,他没功法,也没有丹药,大夏根本就没什么炼丹术,所以只能通过宝物炼体。 这次去莽荒原,也是听说那边有地精出现,地精用来炼体,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结果在莽荒原找了大半个月,地精没找到,倒是遇上不少妖兽,往年一整年也未必能遇上那么多,那大半个月,他一直在撕杀中度过,高强度的拼杀,虽然让人累到想死,但好处是,他觉得自己的战斗意识和战斗技巧、功法的运用更强外,肉体强度竟然也有所增加,这却是意外之喜了。 也就是回京的一路上,休息的不错,他才缓过气来,身上的杀气,也才能全部收敛。 辛若暇把自己这些天在莽荒原的经历一说,猴哥才知道,原来那莽荒原是武士历练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其实还有东海域,但东海域更危险,除此之外,还有南边的大荒丛林,西边的天禁沙漠。 不过,相比其它三处,北边的莽荒原相对来说,危险性最小,所以去那里历练的武士也最多。 其它三处,宗师境的人相对去的多一些。 辛若暇叹道:“希望大荒丛林和天禁沙漠别出事,要不然麻烦大了。” 这四处,都与大夏国土接壤,三分之一在大夏境内,若全部出问题,大夏军中之外的修士有限,未必能够解决,那便只能从军中抽调人手了。 猴哥听辛若暇这么说,皱眉道:“你不提,我倒未多想,你这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你不觉得,近来灵气比以前活跃了吗?浓度有所增加,只是极不明显,所以若不仔细分辨,还真感觉到不到。” “灵气增加了?”辛若暇还真没注意过这个问题。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得好好查一查,灵气增加的原因了。灵气不明原由的增多,未必是好事。 这事儿不能马虎,他必须得提醒一下王叔。 辛若暇是个果断的性子,立即从行李中取出一张传音符,给辛不降发了消息。把猴哥发现灵气活跃,浓度有所增加的事情说了。 第二百四十章节 交换 猴哥见他发传音符,想着小寻在学制符术,便问辛若暇:“这是传音符?” 辛若暇点头:“这玩意儿不多,大夏只有几位制符师,如今最高的,也只有四品符师,能绘制的灵符少的可怜。制作的符最顶极的,也只是四品符,对我们这种宗师以下的武士还有点用处,高品修士没人在意这些灵符,对战斗力提升什么太大的作用。” 猴哥却不管战斗力什么的,他只对传音这个功能有兴趣而已:“这算是几品符?你还有吗?送我一张如何?我也有灵符,同你换。” “你要这玩意儿?说是珍贵,但也只能修士之间才能相互传音,因为需要灵力使用。算是四品符吧?对了,你哪来的灵符?” “我家小寻都能制三品符了,大夏最高的才四品符师?也太废物了些吧?你送我一张,我回去让小寻看看,没准小寻就能学会,要是学会了,以后我们和爹娘传递消息,就方便多了。” “没有完整的制符传承,就这,都是大夏多少代符师的努力,才能有四品符的出现,”辛若暇也很无奈,“对了,小寻妹妹?她是修士?” 猴哥翻了个白眼:“看不起谁呢?我都是修士了,我家小寻妹妹肯定也是啊。我全家都是修士!” 辛若暇眨了眨眼,咽着口水,艰难道:“全家都是修士?那你全家.....真幸运!这运气,是要上天啊。” “不是,那我上次怎么没看出来小寻妹妹她们是修士?还有扶苏,他在京城,我两可没少往来,要说小寻妹妹她们我接触不多,也还罢了,可扶苏,那会儿我常与他在一起玩耍,他要是修士,我不可能看不出来的吧?” 猴哥心道,你现在也看不出来,我全家都穿着能敛息的仙衣呢,别说你,武圣都看不透。 不过他不好提仙衣的事情,只道:“用了敛息符,你没问,大哥当然没必要主动提了。” 其实是,那会儿大哥还不是修士呢,但自家全家突然成修士这件事,还是能瞒就瞒吧,要不然不好解释。 幸好小寻之前制出了敛息符,要不然这借口,还真不好找。 他一提敛息符,辛若暇来了兴趣:“你有多余的吗?拿来我瞧瞧?送我一张成不?” 一想到用了敛息符,以后不想叫人看出自己的修为,那别人就看不出,辛若暇觉得很有意思。他得多要几张才行。 辛若暇手上的传音符也不多,只余四张了,给了猴哥两张,自己留了两张以备不时之需。 猴哥还真有几张敛息符,便全取出来,给了辛若暇。 他的修为别人看不出,其实和敛息符无关,但猴哥觉得,还是让别人觉得他是用了敛息符的吧,便道:“我得留几张自己用,这里大概有七八张,给你。” 辛若暇没想到他直接给了自己七八张,够用好几次呢,高兴极了:“还是昊弟你够意思,下回我再多搞几张传音符送你,绝不叫你吃亏。” 猴哥罢手:“不必,我家小寻肯定能学会,到时候我要我多少有多少。” 卖了人情呢,猴哥也有想问的事:“对了,我们大夏国中,基本上很少遇到修者士,这些人一般都在哪修行?我看刚才那几人都是修士,我寻思着,大夏的修士,人数应该也不少吧?”谷 猴哥自己就是修士,只是人家有自己传承而已,因此对他说一说修界的情况也没什么。 辛若暇道:“军中修士,一般都是两学院府培养的,权贵子弟有修行资质的,一般都是报考皇家学府,普通百姓多考国子学府,但也不是绝对的,其实所有人都可报考两学院府,只是后来慢慢就形成了各自的圈子。我便是皇家学院的学子。只是快毕业了,所以很少在学院里而已。刚才与我一道的那些人,便都是皇家学院的学子。” “除此之外,还有修行门派,大夏也有五大门派,还有些小门派,不过,他们另有择人的标准,和朝庭支持的两学院府不一样。总体来说,门派修士更自由,而两学院府出来的修士,多数在军中效力。门派高级修士多些,但总体实力,修士军队其实比门派要强些。” 猴哥疑惑:“修士军?修士为何成军?正常打仗也用不上修士吧?” 辛若暇笑道:“青龙卫便全是修士。最低的都是三品,除了护卫皇室外,他们另有任务,倒是和凡间作战无关。但具体的,我其实也不算太清楚,便不和你多说了。你只要知道,人间其实并不太平,民间对修界所知甚少,大夏帝国看起来昌盛,这其中,青龙卫的贡献最大。大夏帝国的危险,其实从来不在周围的那些小国,而是另有外敌。” 猴哥见辛若暇说的模糊不清,虽然好奇,却也懒得多问。而且辛若暇 自己可能也不算太清楚。 要不然不至于和他说的这么模棱两可。 他大概是知道些修界暗处的事情,但却不知道具体的情况。 两人骑着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到了码头,因猴哥决定随辛若暇去东海域,便也没找往临江的商船,而是和辛若暇直接包了艘船,直奔东海域而去。 这两都是不缺银子的人,找的商船,也是最好的,船上的环境比猴哥进京时包的那艘不大的商船要高档的多。 有辛若暇在,猴哥不好拿出自己空间里的东西,他又没带什么行李,只得跟着辛若暇一起吃喝,猴哥倒是拿出银子打算付一半船资的,结果辛若暇挺生气,觉得猴哥没把他当兄弟。 猴哥无语,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他出点银子怎么了? 不过人家不乐意要,他还是能省则省吧,反正本来他没打算乘船想直接飞回家的。 所以,他不算占了人家便宜吧? 算了,回头到了东海域,若是遇上危险,他保辛若暇无事便可。 他要是找到好东西,不防送他些。 人家把他当兄弟,他也不能掉链子,礼尚往来,猴哥还是知道的。 第二百四十一章节 情何以堪 到了船上,两人无事可干,除了修炼,就是在一起闲话。 辛若暇说到晏家兄妹考两学院府的事情:“我王叔那里其实有两个名额,免考进学,你们要是需要,回头我跟王叔说一声,给你们就是了。” 猴哥觉得自己家兄妹五个并不需要,就是灵舟哥,若考两学院府,其实也是有很大把握的,不过,回头要一个名额吧,万一谁没考上,就用这名额进学校也是一样的。 两人包的是顶级的商船,挂的又是兖王府的旗帜,因此不过五六天,便到了瀛州城。 下了船,入了瀛州城,辛若暇也不愿意在瀛州城等那那些学弟学妹,直接去购买补给。 那些都是一二品的武士,带着他们的目的,主要是为历练,有猴哥在,且不如先和猴哥入海查看一下情况,没必要在这里等人浪费时间。 估计那些人从京城出发,再到这里,少不得十天半月的。 两人也未在瀛州城多留,辛若暇在城中添置了不少生活用品和吃食后,两人直奔东海域而去。 出城百来里,便是一处入海港,辛若暇见码头往来船只不多,皱了皱眉头,叹道:“只怕海中的情况,比上报的要严重,这是大海港,平素这会儿,进出船只排的船队一眼望不到头,今儿十分之一都不到。” 上报朝庭,哪怕加急,也是需要点时间的,不过,加急处理的上奏,以瀛州至京城的距离,一般不会超过一旬便到,可见海妖祸患的严重,应该就是最近几天的事情。 还好他遇上猴哥,一路没耽搁,今日便到了。要不然,说不定过几天更严重。 瀛州又不是没有三品武士,宗师境也有人坐镇,结果还是出现这种情况,可见宗师未能解决问题。 辛若暇不免有些担心。 他才三品武士。 同时也有些疑惑,东海域可不缺来这里找机缘和修炼资源的宗师,难道那些人都没发现问题?发现了为何不早点解决和上报?或者宗师境也折在海里了? 他自认有些手段,遇上危险未必不能逃脱,但猴哥没必要陪着他冒险,辛若暇怀疑海中的危险连宗师都可能折进去后,便有点后悔,让猴哥跟着他一起来了。 “昊弟,你现在什么修为?我怀疑东海域的问题,对宗师境亦有危险。咱两进去,很可能折进去,你没必要陪我去冒险,不如我先去探查一下情况,你在港口等我几天?” 猴哥翻了个白眼:“你三品武士,我大宗师,我让你冒险,自己却在这等着?想什么呢?放心,有我在,保你没事。” 他的修为随时可以晋级,大不了,提升至武尊境,只要这东海域中没有武圣以上的仙人存在,猴哥不觉得自己还护不住个辛若暇。 辛若暇:“你你你......你大宗师境了?” 辛若暇心中一百个卧糟飘过,原以为他宗师境,王叔说时,就很让自己吃惊了,结果这货屁大点年纪,人家大宗师境了! 这让自己这个天才情何以堪! 以后还能顶着天才行走修界吗? 不能了呀!谷 辛若暇无比悲哀。 他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但这天外的天是不是太高了?人外的人是不是太妖了? 这让别的天才可怎么活! 太过份了! 辛若暇悲愤的目光,让猴哥莫名其妙,咕嘀了一句“神经病”后,拍了拍辛若暇的肩,决定安慰一下他那脆弱的小心灵。 猴哥真诚道:“世间如我这般的存在,毕竟亿中无一,有如氪金玩家和普通玩家的区别。你不用想太多。你还是很不错的。” 辛若暇:......你特么还不如不安慰呢,你的真诚有如利剑,刺得人鲜血淋漓。 算了,和这种有如被天道附体的家伙比,纯粹是自己找虐。 辛若暇正色道:“你把我当兄弟,告诉我你的真实修为,但我要说的是,那个敛息符你出门在外一定要用,如果让别人知道你十三岁便已经是大宗师境,你就危险了,有些人一定会觉得你有什么奇遇,拥有能叫人迅速提升修为的至宝,这修行界,杀人夺宝的事情太多了。便是我都遇上几回。你十三岁大宗师的境界,如果真是因为宝物,这样的宝物,即便是武尊武圣,都会动心。你的处境非常危险!” 猴哥诧异的看了一眼辛若暇,这孩子出身显贵,但心性真的难得,明明猜测他身上可能有异宝,非但没想过居为已有,还提醒他注意安全。 猴哥笑道:“我的修为和异宝无关,不过我还真有点宝物,你这人当兄弟不错,既是兄弟,送你些也无防。不过......” 说这到,猴哥皱眉。 “我只有于提升修为有帮忙的宝物,但炼体的,现下还真没办法。” 上次小白虎发现的清灵花,倒是淬体丹的一味主药,但是嗜血藤和隆龙树叶都极难找到,尤其是降龙树,这玩意到哪找去? 以辛若暇的资质,提升修为不难,难的是他的肉身想淬炼,在没有淬体宝物和丹药的情况下,功法就是最好的途径了。就是有那些宝物丹药,其实功法也是根本。 既然是兄弟,猴哥觉得自己应该帮他一把才是。 “算了,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给你弄一套淬体的功法。至于你的修为,尽量压制些吧,修为提升太快,肉身强度跟不上的话,不是好事,短时期内没什么,但你想在修仙大道上走的远,未来肉身对你来说,会是最大的桎梏。” 辛若暇听了大喜:“昊弟,真的能找到淬体的功法?” 九转玄功猴哥肯定不能乱传的,哪怕是辛若暇也不行,但他可以以九转玄功为蓝本,改一套简化版,且也适合辛若暇资质的功法。 目前为止,他知道的修炼过九转玄功,并且修炼成功的人,也就他和二郎神。这功法对资质的要求极高,和灵根无关,而是特殊体质。 普通人想修这套功法,不是不能修,而是必须要有大量的宝物配合,否则很难修炼出成果。 他家情况特殊,娘,大哥,三妹,体质都因他变得合适九转玄功。 第二百四十二章节 大能祖坟本坟 而小寻资质比他还特殊,又有星辰诀配合,修炼起九转玄功的效果,不比他差。 小五和小寻是双胞胎,她的资质,岂会不受小寻影响?再加上她本就是先天木灵体,光论修炼速度,全家除了他,大概也只有龙爹能与小五相比。 小书亭app 而爹,他身负真龙之气,龙气原就是淬体最顶级的宝物,以龙气修九转玄功,事半功倍。 其实辛若暇身为皇孙,身上亦有龙气护体。 只可惜,他那一点龙气,于修行没什么大用。 而且大夏皇室但凡有修行资质的,皆无继承皇位的资格,如此猴哥便不能传授辛若暇以龙气修炼的功法。 否则,那因果不是一人因果,而是他要背负一国之因果,猴哥除非不想活了,才会那么干。 但他现在手握星辰诀和九转玄功两套功法,一套主修肉身,一套内外兼修,以他对功法的理解,想弄套简化版的淬体功法,真的不难,花费点时间和精力而已。 就辛若暇对他这情份,猴哥觉得值得。 “放心,我晏大圣说出的话,一口吐沫一个钉,你等着就是了。” 辛若暇开心的拥抱了一下猴哥:“就说你这兄弟不错,不过话说回来,你怎么自称晏大圣?大圣这两个字,可不能瞎用啊,当心以后找你麻烦的人不少。” 猴哥心道,老子的齐天大圣,后来可是天帝封的,不是我自己瞎吹的,虽然名不符实了那么一点,天帝的敕封我也没看在眼中,但齐天大圣这名号,听起来就牛逼,我喜欢! 我喜欢当然要用,我把它坐实了不就行了? 之前还觉得这辈子别用了呢,我只做我的美猴王就好,现在想想,淦,干嘛不用? 猴哥哈哈一笑:“大圣怎么了?我还是齐天大圣呢,玉帝亲题,天庭敕封,谁敢找我麻烦?” 辛若暇才感觉这兄弟交的值得,不想一转眼这货就没谱起来,还玉帝亲题,天庭敕封,咱不吹能死么? 辛若暇一本正经脸,提出异议:“不,昊弟,当年玉帝亲题的,一定不是齐天,而是日天,你是日天大圣!” 猴哥:!!! 大圣我这辈子的名字,竟然还有这玄机? 听娘说我这名字,是我那去世了的老外祖父起的,外祖父他老人家贼有眼光! 猴哥摸了摸下巴,日天大圣?比齐天大圣牛逼一点,就是不怎么好听。 猴哥遗憾的摇了摇头:“还是齐天大圣吧。差不多就得了。” 辛若暇差点一句卧糟飚出口。 不是,兄弟我开玩笑的,你还当真了? 两人笑闹一翻,辛若暇有猴哥这个大宗师境的跟随,感觉安全了许多:“昊弟,我们怎么入海?要不,先租一艘船吧。” 进入宗师境就能御器飞行,但人的灵力有限,辛若暇觉得还是留着灵气应对海中可能的危险比较好。 猴哥能飞,但是辛若暇只是三品武士巅峰,相当于炼气后期巅峰,还不能飞行,他得提着辛若暇飞,大海茫茫,还得查探海中的情况,猴哥懒得很,觉得先乘船也不错:“先租艘船,到海中再说。” 两人便往码头去,找了牙行,提出要租船。 牙行的接待人员倒不算心善,并不为做成生意就忽悠两人,反劝道:“如今海中不太平,近来遇险失踪的船队越来越多,几乎家家都有损失,说是海妖作乱呢。两位小公子一看就出身显贵,实没必要入海冒险,小公子们年纪都不大,这要是真出了事,家人得多担心?若是想出海玩耍,不如等朝庭平定了海中祸乱再出去?两位小公子放心,且等不了几天,瀛州那边已经把情况上报给了朝庭,咱们大夏朝庭平个海乱还不简单?过几天必定能安全出船!” 辛若暇谢过这位中年大叔的好意,坚持要租船,那中年大叔只得叹气。 这些权贵公子哥儿们啦,个个心高气傲,不知道外面的危险,不是你出身好,就会避着你的。 尤其这是海中,你就是那皇子都没用,海妖可不管你在人间有什么地位。该吃了你,都不会等第二天! 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中年大叔劝了几句没用,只得给办手续,因怕这船一去不回,那就是船行的损失了,因此收的租金极高,押金也抵得上买一只船了。 辛若暇就不是个缺银子的人,要是灵石,他可能还心疼些,银子嘛,只要他能拿得出来,压根儿就不会在乎。 他也知道,如今这情况,人家也是怕这船有去无回,收这么多正常。反正只要能回航,押金又不是不退的。 交了银子,两人随着中年大叔去码头,上船交接后,等中年大叔下船,两人便开发进海。 因只是两人用的船,这船不大,上面生活用品倒也齐全。 辛若暇放下买来的吃食,挑了几样摆好,拿出一壶酒来:“咱兄弟喝两杯。” 猴哥讶然:“你那点行李里,还带着酒?” 辛若暇笑道:“行李做个样子而已,我跟你说,我有储物戒,这玩意儿,便是武尊,都不是人人有的,我这个算是皇室珍藏,皇祖父赐给我的,整个皇室,修士也有十多人,可也惟我和我豫王叔有储物至宝而已。” 猴哥一听这话,当即心喜。 他不知道大夏修行界有没有储物类法宝,所以自己的空间也不好暴露,现下一听说储物法宝虽然极为珍稀,但不是没人有。 只要有就行啊。 那边辛若暇还在叹息他的储物戒空间有点小,只有大概十立方的空间,能存放的东西有限,猴哥已经从空间里取出不少吃的喝的:“我也有储物法宝,空间比你的大些。来来来,你外头买的那些吃食味道真不怎样,还是吃我的。” 辛若暇:!!! 麻麻的,本来还想用储物法宝在这混蛋面前找回点优越感的,结果又被打击了! 这朋友不能继续做下去吗? 不能了啊! 辛若暇无比悲哀。 早知道就不跟他吹自己的储物戒是大夏皇室仅的二个储物法宝之一了。 仅有的都没人家的空间大! “兄弟,你老实和我说,你是不是挖了哪个大能的祖坟?” 猴哥哼了一声,心道,我自己就是大能祖坟本坟啊。 ------题外话------ 求月票求月票 第二百四十三章节 剑法 啊呸!什么大能祖坟本坟,太不吉利了! “运气好,有点奇遇而已。之前不是说送你点好东西吗?”说到这,不必隐瞒自己储物空间的猴哥,利索的掏出了一壶灵液,一小瓶钟灵乳,给了辛若暇。 “这壶是灵液,那一小瓶是钟灵乳,里面有十滴,足够你修炼用的。” 辛若暇大喜。 人家的灵液是论滴的,结果他兄弟一送就直接送了一壶!瞧这壶的大小,哪里怕不得有几百滴! 还有钟灵乳,他以前随王叔参加过一次大修士的拍卖会,一滴钟灵乳便值一百极品灵石!那是以极品灵石来交易的! 他倒是有极品灵石,可惜只有十块,还是王叔给他,让他在特殊情况下,用来恢复修灵力用的。 至于平时修炼,即便是武圣,也不会舍得拿极品灵石来修炼。 光这壶灵液和这一小瓶的钟灵乳,足够他修炼到大宗师境! 说这小子挖了大能的祖坟是玩笑话,但他一定是发现过大能洞府,否则不可能得到储物戒和灵液灵乳。 而且给他就这么多,昊弟手上应该还有不少,毕竟他也说了,他全家都是修士,是修士就需要修炼资源,昊弟还不至于不为家人留着。 既是给他,那证明,人家不缺灵液灵乳。 辛若暇不客气的收了下来,笑的见牙不见眼:“兄弟,灵液灵乳十分难得,便是我这样身份的修士,有整个皇室支持,也还没到用灵液修炼的奢侈程度,不是没有,而是这些东西,一般都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拿出来用。你给的这些,都够我用到大宗师境。你说,你需要什么,但凡我有的,必不推辞。就是我没有的,我也给你想办法。” 猴哥倒没什么需要的,但他缺少兵器。 小寻空间那栋小楼里倒是有几样兵器,适合他的惟有长枪,但这不是取不出来吗? 修为不够,动用不了。 压根儿连禁制都打不开。 只能等修为恢复的足够打开禁制后再想办法取用认主了。 那柄裂神枪,他眼馋着呢。 里面只有一杆长枪,一把诛仙剑,一柄霸刀。 不过,大夏的兵器,猴哥的眼光高着呢,可看不上。 他又不是只擅长棍法,他自创的猴拳,放在仙界也是顶级的战斗功法。没兵器前,大不了他只用拳就是了。 但是大哥不是一直想要一套剑法吗? 猴哥想了想,道:“我大哥练剑,他要走的,是剑修的路子,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剑法,你能不能帮忙搞一套剑法给我?当然,一般的我也看不上,如果能弄套修行界顶级的剑法,需要付出什么代价,你只管说,我必想法子达成。” 皇室倒有剑法珍藏,但还真够不上顶级剑法的级别。 两学院府有顶级剑法,不过那需要学分去兑换,而且兑换了,也只能自己修炼,是无法外传的。 此外只有一些大的修行门派会。 只是修行门派对功法的管控,比两学院府还要严格,非嫡传弟子,不会传授。 辛若暇摇头,把情况和猴哥说了:“......皇室的剑法,虽不算最好的,但也不差,其它的我没办法,但皇室的剑法,我倒是能想办法弄来,若是要,此次回京,我便拿了给你送去。若不成,你只能让扶苏考两学院府,然后赚学分去兑换了。” 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去? 猴哥也只能退而求其次:“那成,就你们皇室的剑法了。回头我看看,能不能改进一下。” 辛若暇差点翻白眼。 改功法?想什么呢?便是武圣那等顶级的大修士,想改功法也不是人人都行的。 改功法不是随便改改的,成型的功法那是经过无数的推演和实践,在不停的积累纠正中慢慢确定的最终功法,这样的功法,基本上很难再有提升的空间。 你要是改,你得先对功法有最深的了解,其次想在本来的基础上提升基本上是无用功,只能另避途径,改成更适合自己的还有点可能。 而能做到这两点的,哪个不是大修士?他们见多识广,有着渊博的修行学识,并且浸淫这一功法极久,炼到了极致,才会对功法再进适合自己的改进。 别的不说,就公玉昊这年纪,他就做不到,想什么呢? 真要改了,结果修炼不但无用,还有很大的概率被修改后的功法反噬,走火入魔。 那不是作死吗? 可怜他扶苏兄弟,不会叫亲弟弟给玩死吧? 有点同情他扶苏兄弟了。 辛若暇正式道:“功法岂能随便乱改?非大修士,谁能改功法?修改的功法极易走火入魔,功法反噬不是开玩笑的,轻则重伤毁了根基,重则伤命,我们皇室的剑法,即便不算顶极,但能被皇室收藏,也绝不会差。让扶苏先修炼,以后又不是没有机会改修。没必要冒这种风险。” 猴哥也不多说,他的见识眼界,还有对战斗的理解,岂是如今凡间这些大修士可比的?他是谁?他的心猿,都是斗战胜佛!封号可不是乱给的。 不过和辛若暇也无法扯这个,猴哥只得道:“行了,我知道了。你只管把剑法拿来就成。对了,换这剑法,你也不可能没点付出,需要什么?咱兄弟之间没必要客气,你只管开口。” 即便辛若暇本是皇室人,但想白拿珍藏的功法,肯定是不可能的。 皇室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修士。 辛若暇笑着摇头:“代价肯定有,不过你兄弟我还付得起。你都送我灵液和仲灵乳了,我再和你提什么代价,岂不显得我这人爱占便宜?我辛若暇不是那样的人!放心,一套剑法,我还不至于拿不出来。” 《仙木奇缘》 辛若暇既这么说,可见是有把握的,猴哥也不欲他欠自己太多人情,重视修行的人,没人愿意平白欠别人太多。就权当是用灵液和灵乳换的吧。 至于功法改不改的,等他见到再说。 实在不行,那就让大哥先练着,总比他现在练的剑法要好。 若是小寻空间里的功法玉简能取出来,那如今的什么顶级剑法,也就不需要了。 小寻空间里既存着剑,那就肯定有相应的剑法,这点猴哥还是肯定的。 ------题外话------ 求月票求月票 第二百四十四章节 这是个妹控啊 猴哥给船加了金盾符,倒也不必管船的安全,且他一入海,便放出了威压,普通小妖,根本不敢靠近。 不过猴哥是来查探海妖作乱的实情的,他放出的威压,也只在三品武士境,如果只是小妖兽作乱,不值为虑,根本不需要他和辛若暇出手,那些商队和瀛州府自己就能解决,如今没解决,可见至少是四阶的妖兽在作妖。 他只需要遇上三四阶以上的妖兽再出手即可。 猴哥以灵力催动船只前行,速度非常快,用了金盾符后,这速度也不怕破坏船体。 两人在海上飞速前行了快一天,到了傍晚时分,才进入深海的范围。 沿途因为猴哥威压的原因,所遇小海妖,早都远远避开,到了深海,猴哥收了威压,笑道:“待我弄几只小虾精小蟹精来解个馋,该用晚膳了。” 辛若暇:...... 这特么我们不是来游玩的啊。 深海危险,就算你是大宗师,也不能在深海里随便浪,会死人的。 这种探查危险的时候,不是该特别谨慎吗?为什么这小子恨不得把这深海翻个天? 再说了,咱们是修士,一顿两顿不吃,死不了人。 结果他还没劝,猴哥已经纵身跳入海中,转眼便出了辛若暇神识笼罩的范围,不见了踪影。 辛若暇无奈,只得停了船,在这等着。 不过辛若暇倒也没太担心,那小子怎么说也是大宗师境,不至于才一入海,就遇上危险。 这里,也只是深海外围罢了。顶多也就是遇上些小海妖。 再说海妖又不是真的随处可见的。 真要那么多海妖,海上商队根本寸步难行,海贸也不至于那么繁荣,每年海贸带来的税收,几乎占了大夏帝国五分之一的年税收入。 即便是纵横海域的商队,其实每趟航行,遇上的海妖也不多,三阶以上的几乎一年也遇不上几次。 其实大夏修界,和海域妖兽之间,也是有不成文的协议在的。 否则,这海域人类要么难以涉足,要么,大夏早举全国修界之力,平定海妖了。 海妖兽允许大夏商队通行,允许人类高阶修士来历练,但人类修真界,也允行小妖兽对人类商队和修士的猎杀,彼此都不得超出范围大规模出兵攻击。 猴哥也没让辛若暇等太久,不到一个时辰,便从海中跃出,飞身上了船。 这近一个时辰,大半用在了在海中寻找小妖兽和赶路上,遇着小海妖,对猴哥来说,打死也就是抬手的事情。 见他喜滋滋的样子,辛若暇便知道,大概是收获不错。 “真遇上海妖了?都捕杀了些什么?我瞧瞧。” 猴哥放出一堆东西,基本上都是海虾海蟹。 “遇上一队虾精蟹精,我全给解决了。对,还有两个蚌精,此外还有个大砗磲,可惜还没成精,不过也快了,那砗磲壳大的很,”一边说,一边把蚌精和砗磲放了出来。 那砗磲壳果然够大,长有近三米,还真是快成精的样子。 猴哥开心道:“这砗磲壳我拿回家给小寻,她肯定喜欢。等一下,我先开一下蚌,看里面有没有夜明珠或者避水珠,再不济有珍珠也不错,这种成精的蚌,养出的珍珠肯定漂亮的很,给我娘她们做首饰!” 辛若暇心道,你可真是个好兄弟好儿子。出来历练,别的不想,尽想着给你娘你妹妹们弄好东西了。 他这边吐着糟,也没停手的给猴哥帮忙,先开了两个被杀的蚌精,结果遗憾的是,夜明珠和避水珠都没有,倒是确实有珍珠,全部挖出后,如鸽蛋大小的,有三个,另外拇指大小的倒不少,数了数,足足十二颗。 打了个清尘诀后,大小珍珠放一排,有金色和粉色、黑色三种,看起来珠光宝气,十分漂亮。 猴哥笑道:“三个金色的大珠子给我三个妹妹做花冠,还缺个我娘的,回头再找找哪有蚌精,不行,我得多弄些珍珠,给我妹妹们做珍珠衣。” 说到这里,猴哥咦了一声,拿着那惟一一颗黑色的珍珠仔细看了又看:“这颗黑色的竟然是祛魔珠,有静心祛魔的功用,倒是好东西,比夜明珠避水珠还要珍贵稀有,哈哈,我就说嘛,我晏大圣的运气,不至于那么差。” 说到这,猴哥把祛魔珠扔给辛若暇:“这个给你,珍珠我就不和你分了啊,我得凑够给我娘和我妹妹的珍珠衣,回头你要是得了珍珠,也给我。” 辛若暇原本听说这黑珍珠是祛魔珠时,还好奇的想要过来看看呢,结果这货直接扔给了他。 辛若暇实在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祛魔珠和珍珠,哪个价值大,还用说吗? 结果这货眼里,只有珍珠,只有他娘和他妹的珍珠衣,好像用祛魔珠换他的珍珠,是占了他辛若暇多大便宜似的。 这种便宜,你快来多占我些,我一万个乐意! 不过,用海妖养出的珍珠做珍珠衣,也确实够奢侈的就是了。 算了,这货从头到脚,从长相到性子,就没一处是正常的。 辛若暇接过祛魔珠感受了一下,确实有静心祛心磨的效果,而且品级还不差,握在手中,便感觉到神识清凉了些,果然是好东西。 他也没收起来,而是直接找了个小荷包,把祛魔珠放进去,挂在了脖子上。 这玩意儿随身佩戴才有效果。收进储物戒中那是浪费。 猴哥以灵力催船,笑道:“走,这附近都被我探查完了,只有一些小海妖,能吃的都被我收拾完了,咱们继续往里去。” 一边说,一边开始收拾那一堆虾蟹,还问辛若暇:“你想怎么吃?虾的话,其实剥了虾仁,冰镇一下,直接配上调料便很美味了,可惜咱们赶时间,要不然,我给弄些虾黄和蟹黄包,煮个虾蟹海鲜弱也不错。还有这蟹,不如蒸了吃吧。咱两吃一半,另一半我得留着回家给我大哥和妹妹们尝一尝。” 这是个妹控啊,凡事必提他妹! 辛若暇就觉得,以后想讨好小子,总算有方向了。 不对,都是兄弟了,我干嘛讨好他? ------题外话------ 求月票求月票 第二百四十五章节 东海有龙宫吗 当然,晏家的妹妹们确实也很可爱就是了。也难怪公玉昊这小子把妹妹们捧在手心宠着。 上次他有感于晏家妹妹的可爱,回家后也打算做一个好哥哥,和妹妹培养一下兄妹情,结果,经历惨痛,不想再提。 为什么别人的妹妹是天使,自家妹妹是魔鬼? 那哭声,他到现在都心有余悸,再也不想经历了。 这货只觉得妹妹们爱哭,却没反省过,他是怎么宠妹妹的。 就问普通的凡人小姑娘,被一扔扔上天后,会不会被吓死?!哪怕接住了,可这吓死人的过程,它不存在么? 被他爹收拾时,他还振振有词,说果然不是一个娘生的,就是缺泛信任基础。 兖亲王行使当爹的权力,差点没打死他。 想到自己和妹妹的往事,辛若暇感叹:“昊弟,我要是有小寻她们那样的妹妹就好了。我家的妹妹,真是不提也罢。” 说到这个,猴哥一边配调料,一边得意道:“我妹妹当然不一样了。世间的妹妹,没人能和我妹妹比。你想要我家小寻、素儿和小五那样的妹妹,不如洗洗睡吧,梦里什么都有。放心,这海域我看着呢,你只管安心做梦就成。” 行吧,这货不仅对他自己自恋,对他的一切他都自恋。 这是病,还治不好。 辛若暇羡慕嫉妒恨的瞪了他一眼,一边给蒸海蟹的锅子加火,一边道:“你查看了这片海域,没什么问题?” “海底深处灵气还算不错,海妖不算多,没什么大问题。再进去看看吧。” “不对,最大的问题是,能吃的海妖太少了。”猴哥有点遗憾的摇头。 辛若暇:...... 感觉没法和这货对话了。 解决海妖祸乱这么正经高大的事情,为什么到这货面前,就是能吃和不能吃的区别? 这会儿辛若暇突然有点担心,这货到底靠不靠谱啊。 不是说修为高,解决问题就一定行的。 这家伙修为比他高了两个大阶不假,但还没牛逼到翻手可定海的程度。 即便是武圣到来,人家深海又不是没有修为个对等的七阶大海妖的。 突然觉得自己的小命,有点堪忧来着。 不会这货不知道,海中的大妖修吧? 辛若暇觉得自己最好还是提一提。 这几天相处,他算是知道了,别看公玉昊这小子修为不低,堪称天才中的天才,但他对大夏修行界所知甚少,有些常识性的东西,他还真不知道。 辛若暇正色道:“昊弟,深海确实危险,一般非宗师境不入深海,海船队虽然大多只配二三品的武士随船,但你要知道,船上是有可伤四阶妖兽的攻击性武器的,这东海域深处,有七阶甚至七阶以上的大妖修。你虽是大宗师,却也不能大意了,如果真遇上六七阶的大妖修,我两很可能玩完。逃都逃不了。” 猴哥却听得眼前一亮:“相比人类的武尊武圣境?甚至更高?” 辛若暇郑重点头,看他两眼放光的样子,有点头疼。 难不成这家伙真想遇上?不要命了? 真遇上,那是逃命的机会都渺茫啊。这货心里还有数没数? 猴哥想了一下,如果他不特意提升修为的话,以他现在的大宗师境界,越阶对付六阶,也就是相当于人类武尊境的妖修,还是没问题的,可以打一架,看看彼此的差距,也缎练恢复一下自己的战斗意识。 如果遇上武圣境的七阶大妖修,不提升他的境界,那肯定打不过,但打不过,逃跑还是没问题的。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 筋斗云现在用不了,但五行遁术还是能用的。 即便是七阶大妖修,也绝对追不上他。 就是有辛若暇这个拖累在,他放不开手干架啊。 算了,这回且穏着,等下次他自己一个人过来,再找合适的对手打上几架。 刚好炼器缺材料呢,妖修的身体骨骼,血液皮毛,都是不错的练器材料。 而且海中矿产也丰富,灵矿材应该不缺,回头多弄些回家,好好提升一下自己的炼器术。 要是运气好,能找到合适的灵材,炼制出储物法宝,那爹娘和哥哥妹妹们,便都能自己收东西了。 储物法宝,居家旅行之必备! “不是,昊弟,你不会想主动去找那些大妖吧?听我的,真遇上了,咱两别的别管,赶紧逃命才是正道。” 辛若暇觉得,自己必须得打消这家伙某些危险的想法。 猴哥摆手:“放心,我不是那没数的人。对了你知道这海中有龙宫没?” 辛若暇心累。 特么的遇上大妖,我两都得逃命了,你还想着龙宫? 传说中,是有东海龙宫的,但谁也没见过不是? 猴哥还在念叨:“要是遇上青龙才好,给我家小寻配个青龙坐骑才威风。”小五已经有白虎了。 玄龟就算了,速度太慢,除了抗揍,也没别的优点了。 弄只回来看家倒是不错。 嗯,要是小寻和小五都有了神兽,得给三妹妹也配上一只。 朱雀就挺不错的,样子还漂亮!适合三妹妹滴很! 别说,白虎都能出现,未必没有朱雀青龙和玄龟的存在。 不过,除了青龙外,他也看不上别的龙就是了,他问龙宫可不是想找龙,看在当年的小白龙份上,他也不杀龙,但我找到龙宫打个劫,总可以吧? 咦,这个真得好好想想,万一找到呢?龙宫的宝贝多着呢。 感觉自己现在应该调头就走的辛若暇白了这做梦的家伙一眼,哼道:“别做梦了,没听说过东海域有那传说中的龙宫存在。如果有真龙,这些海妖早进攻人类世界了。这片大陆人类最高修为也就是武圣境而已,妖修兴许有修为更高些的,但即便有,也受天地限制,根本无法自由在天地间行走。真龙是什么境界?这片天地不容,即便曾经有过真龙,如今也绝对死的透透的。” 猴哥讶然,我家就有只小白虎啊,正宗神兽,无假包换。 也许从前的真龙一出世,便是仙级修为,但天地法则不容,人家也是可以调整出世的修为的嘛。 小白虎出生便只是四阶而已。但它血脉纯粹,绝对真神兽。 ------题外话------ 求月票求月票 第二百四十六章节 资深双标狗 算了,说自家就有神兽,辛若暇估计也不能信。 而且小白虎出现在秘境里,本身也有些奇怪。它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呢。 猴哥估计,辛若暇说的也不错,就算真有神兽存在,外界也是找不着的,八成和小白虎一样,大多生活在秘境中。而且神兽血脉虽在,但修为退化的很严重。想恢复神兽真身,也不件容易的事情。 想集齐四神兽这种想法,也就是自己乐呵一下罢了。 他还没这么不切实际。 不过刚才辛若暇也说了“传说中东海龙宫”这几个字,既然有传说,证明龙海龙宫,八成是存在过的。 那说不定还真有遗址什么的。 回头自己一个人过来时找找,万一找到呢?那就发财啦。 对小白龙的兄弟情,依旧挡不住猴哥对龙宫宝贝们的向往。 (小白龙已哭晕在厕所) 见辛若暇盯着他,猴哥哈哈一笑:“那啥,我随便瞎想想,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我是那不靠谱的人么?” 辛若暇很想说,你是! 但他不打算刺激这小子,万一他人来疯的真跑海里浪出问题,他哭都来不及。 辛若暇麻利的转移话题:“咦,走了这么久,连只妖兽都没遇上,情况有些不对啊。” 猴哥把手上的一只蟹爪捏开,挑出蟹爪肉扔进嘴里,手搭小凉篷,往远处看了看,然后指着一个方向道:“那边妖气浓的很,怕是有不少海妖,去看看。” 辛若暇不敢莽撞,忙问:“如果实在太多,咱们最好敛息悄悄摸过去。对了,有高阶妖修吗?如果有,最好避开,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探查情况,而不是与妖修撕杀。” 你就是想弄点妖兽食材,咱挑个别的日子成不? 猴哥一想也是,今天的目的是探查情况呢。倒不好引得太大动静。 可他除了千里眼,还有顺风耳啊。 只是平时不怎么用,都差点忘了自己的本能神技。 他刚好又懂妖族语言...... 我简直就是修行界的珍稀人才啊。 刚才看到的那一队约四五十只海妖,有不知道什么种类的鱼妖,有海蛇妖。但主要还是虾兵蟹将。 这队也确实是只蟹将领队,四阶的蟹将,领着其它三阶的虾兵鱼兵,还有一只探路的海蛇妖,这都够得上他之前在海底寻找了半天的海妖量了。 而且,这队虾兵蟹将的修为,比他之前寻到的最高三阶的海妖要高些,品阶越高,味道应该越鲜美?! 猴哥决定拿下。 就是不知道那几只鱼妖的味道如何,可以尝试一下。 至于蛇妖,猴哥决定打事了事。 蛇肉就算了,估计小寻她们肯定不爱吃。样子太可怕了。但蛇皮可以炼器,做法衣颜色倒是绚丽的很,蛇胆给三妹妹,炼丹应该能用上。 可惜没遇上蚌精,要不然还能找些珍珠呐。它就不信,自己多弄些蚌精,还找不到避水珠。夜明珠倒是可有可无,毕竟家里的玉壁花比夜明珠强,不但能照明,还有清心静气的效果呢。 唉,蚌精别的都成,就是不爱动,哪怕在水中,速度也不快,所以绝少出来走动这一点,猴哥特别不满意。 这一队海妖还不知道,它们已经被不远处的一个吃货安排的明明白白。 这会儿几个海妖还在闲话:“也不知道咱们大王为什么不同意攻打人类城市,之前咱们猎杀的个类商队,人不多,吃起来不过瘾,我还想多捉些人吃呢。人类修士吃了,还能提升修为。关健是味道真鲜美。就是那些船上的东西,放在咱海中,没几天就不能使了,弄回来没什么大用。” “人类就喜欢弄这些无用的东西。但人类味道确实好,我上次功劳大,分了个修士的大腿,嘿嘿,听说还只是二品武士呢,但一条大腿,让我的修为都有了点长进,要是能多吃些,说不定我就能晋入四阶啦。” 这说话的,是一头鱼妖。 另一只鱼妖鄙视:“二品武士吃起来没意思,我记好好久之前,我们族的族长,还杀过一个人类宗师呢,据说那肉更美味,可惜我那时候还小,吃不上宗师肉,等我以后也弄点宗师肉吃。唉,听说隔壁的海蛇王想联合咱们大王发兵人类城市,可惜我们大王只允许我们攻击人类的船队,不肯发兵,要不然......” 话说到这里,这头鱼妖被蟹将一蟹钳子挥出了几十米远:“混蛋,咱们大王岂是你这小鱼妖能非议的!攻打人类城市,那有那么简单?” 这会儿海蛇妖倒是说话了:“攻打人类城市确实不行,咱们大王可比那海蛇王大聪明多了,只要咱们管控住人类的海上航线,让他们做不成生意,那人类修士,肯定得和咱们来谈条件,到时候多要些人类回来做肉食,岂不更美?哪里需要打打杀杀,没得消弱了我们大王的实力。那蛇大王还想让我们大王上他的当,比人类还会做梦!” 好吧,这只海蛇家族是被隔壁的蛇大王打败,夺了那片海域灵地的归属后,没办法,举族投奔自家大王的,自然喜欢没事贬低一下隔壁的蛇大王,再挑个拨离个奸。 蟹将看了他一眼,想着这海蛇妖族中也有五六品蛇妖,他一个四品小蟹将当然得罪不起,但也没说话,只道:“打起精神巡视,人类最近必定派人来查看情况,如果遇上,就杀了,刚好打打牙祭。” 猴哥听的牙疼。 自己不就是过来查探的人类么?这些小妖竟然想吃自己? 也不知道这些妖们都什么毛病,怎么就喜欢吃人类呢?他上辈子虽和妖混在一起,但他也没沾上这毛病啊。 (妖:你才毛病,你怎么辣么喜欢吃我们呢?) 猴哥心道,还好这些家伙一旦打死,就不再这么奇形怪状,而是恢复本体,要不然,真的辣眼睛,吃不下。 《日月风华》 该死的小妖们,竟然想吃自己,统统弄死,资深双标狗猴哥恨恨的想。 至于它们嘴里的“我们大王”和“隔壁的海蛇大王”,回头得去瞧瞧,要是蛇皮漂亮的话,也弄死剥皮。 而且也得帮辛若暇弄清楚,为什么这些海妖突然要封琐海域。 ------题外话------ 求月票求月票 第二百四十七章节 啥也不问就是干 猴哥不觉得,两个海妖王在和人类“基本和平相处”日久后,突然闲的蛋疼,来封琐海域,甚至计划攻打人类城镇玩。 肯定是有原因的。 先去找那几十个食材探探情况,如果它们不知道的话,那就只好找“我们的大王”和“隔壁的海蛇大王”去问问了。 也不知道那两大王啥才能修为。 如果只是五六阶海妖的话,二话不说先弄死。 对了,“我们的大王”是啥东东?能吃吗? 至于那个隔壁的海蛇大王,希望够大吧,海蛇皮的颜色,相当符合猴哥的审美,绚丽多彩,关键是色泽纯天然,给妹妹们做裙子多漂亮啊。 再好的染坊也染不出那么天然灿烂的色彩! 再厉害的织女,也织不出那么天然流畅的线条! 希望“我们的大王”给力点,至少比“隔壁的海蛇大王”更有存在的价值。要不然就太让猴失望了。 本大圣好不容易拐道跑一趟海域容易吗? 猴哥放下手搭小凉篷,对辛若暇一笑:“走,那边有几十只海妖,修为最高的是四阶蟹将,嗯,五十只左右的三阶鱼兵虾兵,还有只海蛇妖,据说是探路的,它们提到了海妖封琐海域的事情,还说这片海域的妖王被另一个海妖王游说,要攻打人类城镇,不过这片海域的妖王拒绝了,只对海域进行了封琐。它们应该知道妖王下令封琐海域的原因。我们去问问情况。” 辛若暇一听,赶紧点头:“走,去瞧瞧。” 要是他一个人,他才三品武士的修为,人家有四阶的,还有五十左右与他同阶的海妖,那他肯定慎之又慎,以不惊动对方为主,但现在,这里有个大宗师,堪比五阶大妖,对付个四阶蟹将,辛若暇表示,自己根本不带怕的。 辛若暇要是知道这家伙连人家的两个妖王都想变成食材和炼器材料的话,肯定掉头就走,回家找麻麻,太特么危险了。 可惜这会儿他不知道。 猴哥想着辛若暇的储物空间才十立方,连个船尾都放不下后,拎起辛若暇,收了船,便往海妖小队处飞去。 辛若暇都忘了自己正被“拎”这个动作侮辱着,他震惊的是,尼玛,公玉昊这混蛋的储物戒,到底特么有多大啊? 就是他王叔的储物戒,也才五十立方,根本放不下一艘船啊。 是的,嫉妒诚然使人丑陋,但现在我辛小公爷已经顾不上丑不丑的了,嫉妒压制不住了快,好羡慕,好恨,想打劫,但是打不过! 大概飞行了七八分钟,猴哥拎着辛若暇进入水海底,一拳捶死了那四阶的海蟹,对辛若暇道:“余下的都是三阶海妖,你来干死它们,练练手吧。” 一边说,一边把辛若暇扔进了海妖群中。 辛若暇差点气死,他么的,好歹给个提示先。 好在那些海妖见领队蟹将被人类修士一拳打死后,一时惊吓的不敢动,要不然辛若暇掉进海妖群的第一瞬间,可能就被打死。 辛若暇落地后,赶紧做出防御动作,趁着海妖吓呆的工夫,以最快的速度,取出自己的长抢,扎死了一头鱼妖。 猴哥一见,忙叫道:“别打碎了,说不定能吃呢。留全尸啊。” 辛若暇:......去你的,要求还挺多。 猴哥拎着被他捶死的蟹将,找了个海底的平整礁石,坐上后闲闲的看几十只海妖群殴小公爷。 见那蟹将在他精确的力量之下,死是死了,尸体还算完整,满意的收进了空间里。 收了蟹妖尸,猴哥对辛若暇喊道:“放心大胆的杀,我把围周禁固了,你放心一只都跑不了。” 辛若暇此时被围殴的狼狈不堪,几次险里逃生,差点被虾兵给钳段大腿,气的大骂:“公玉昊你个混蛋,快帮忙呀,顶不住了。你特么不是说过来查查海域被封琐的原因的么?一句没问就开干,关键你倒是动手啊!” 猴哥哈哈大笑:“三阶海妖,还需要本大圣动手?你来就行了,我看好你哦。至于问话,这些小妖知道什么?问了也白问嘛。我跟你说,这种一个人单挑一群的机会可遇不可求,我想打群架还找不到对手呢,放心打嘛,有我压力阵,你且死不了呢。赶紧干完,干完我们找妖王去。” 辛若暇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正如这混蛋说的,一人干一群,还有人护道压阵的机会还真不多,就是他王叔,也只宗师境巅峰,入东海域,也是有危险的,而且王叔也不会这么疯,还真没这种机会。 算了,信这混蛋一次,他要是重伤了,回头再找这混蛋算账,打不过他,还不能敲诈勒索他?看他好意思不补偿自己! 这么一想,辛若暇也定下心来,专注于与海妖的撕杀。 这些海妖只是海妖中最低层的小妖,都是凭本能在战斗,哪有什么功法可言?而且此时正处于惊恐之中,战力本就打了折扣。 而辛若暇,却是人类的天才,所学功法,亦是最顶级的,因此别看海妖多,一时还真叫辛若暇杀的丢盔弃甲,没多会儿,便被杀了十多只。 辛若暇是越战越勇。 打到最后,他已经忘了猴哥的存在,而余下的三十来只海妖,此时知道打不打都是死,根本逃不出去,也是越战越狠。辛若暇感觉压力越来越大,但同样也激发了他最深的战斗本能。 猴哥表面上喜哈哈,其实也在时刻关注着辛若暇,小伤他不管,可一旦遇上致命的危险,猴哥不动声色的,暗中给解决了。 辛若暇甚至根本没感觉到猴哥在帮他,因此他也没产生依赖,此时的战斗意识,几乎发挥到了极致。 几乎用了近两个时辰,辛若暇才杀完最后一只鱼妖,全身都是伤口,身边的海水几乎被染红,他倒在地上,任由自己在海水中泡着,可这伤口被海水一泡,贼疼! 再疼,辛若暇都不想动,半响后才缓过气来,取出疗伤的药,扔了一颗进嘴里,艰难的起身打坐,恢复灵力。 等到灵力恢复的差不多了,辛若暇睁开眼,就见那公玉昊那混蛋,正在美滋滋的收拾那些海妖尸体。 ------题外话------ 求月票 第二百四十八章节 那得了,等死吧 这小子真不是人啊,也不知道来关心关心自己。 不想猴哥见他醒了,还跟他抱怨:“你这下手也太没轻重了,几十个同阶海妖而已,瞧瞧你杀的,断胳膊断腿的,有些尸体都碎了,根本没法用,以后注意掌握力道。你这对力量的掌控,还是不行啊。” 言语间,好似自己没把这些海妖的尸体切割的漂漂亮亮,特别对不起他似的。 辛若暇这会儿也懒得跟他扯些有的没的,只道:“海妖是杀了不少,但啥情况也没搞明白,我们现在干嘛去?继续找海妖?我跟你说,再找到,不能这么直接冲上去就杀了!” 猴哥摆手:“探探这一片妖王的老巢去。要是能找到,说不定还能发笔小财。妖王肯定有好东西。再不济,妖王的尸体本身也是宝嘛。至于查探情况,这些小妖即便知道些情况,也是所知有限,还不如直接找妖王问问。” 辛若暇现在算是知道这混蛋胆子有多大了,基本上就没有他不敢干的。 妖王啊。 据他所知,妖兽中能称为妖王的,至少也是七阶大妖,比公玉昊这个大宗师整整高出两个大阶。 这怎么打?跑到人家面前,说,来,我问你点事,这特么纯粹是找死啊。 辛若暇头疼道:“别闹,妖王一般都是七阶大妖,就咱两这修为,都不够人家一巴掌拍的。咱们在这打了半天,说不定已经惊动附近的海妖了,还是先走吧,别的事回头再说。” 猴哥寻思了一下,七阶大妖吗? 好像是打不过。 但遇上了想逃,还是有把握的。 “放心,刚才这片地方被我封琐了,你打的动静再大,外头也发现不了。等我把这些海妖的气息消除,再把这地方恢复一下,让人找不到战斗过的痕迹。等咱两找到大妖的巢穴悄悄潜进去,肯定比找小妖兽能得到的消息多。” 辛若暇都快哭了:“兄弟,命是自己的,丢一次就没了啊。咱能不作死么?” 猴哥翻了个白眼:“我要死了,我娘我妹妹得多伤心?” 至于老爹伤不伤心的,猴哥没指望过,八成是不会伤心的,老爹总用一种想弄死他的眼光看他,猴哥觉得,自己要是死了,老爹没准儿还会庆祝呐。 再就是大哥,大男人家家的,伤心一下怎么了? 他又不是没死过兄弟,死了几十个呐。 伤着伤着,就习惯了。 “所以你就放心吧,我惜命着呢,别看你是皇孙,是小公爷,但我的命可比你值钱多了。我估计,我和你要是都死了,你娘肯定没我娘伤心。” 去你的,母子情还叫你分出你高低贵贱了。 “是呀,”辛若暇幽幽道,“大宗师可不是比三品武士值钱么。不过话说回来,兄弟,你真的有把握?关键是,我才三品,在七阶大妖面前,跑都跑不快。陆地上还好些,这海中是人家的主场,我感觉我要是听你的,完全是送死。” “放心,死不了,”猴哥觉得还是要给兄弟一点信心,“我精通五行遁术,这样,我教你水遁术怎样?这海中刚好用得上,你要是悟性高的话,土行我也教你。就看你能不能在这一时半会儿的都给学会了。当然,你学不会也没什么,有我呢。不是我吹,我在五行遁术上的造诣,当世绝对无人能及。” 辛若暇只会轻身术和御风诀,五行遁术是高级法术,在两学院府,需要大量的学分才能兑换学习,而且据说还是简化版,后人根据古五行遁术的残本推演出的法术。 《仙木奇缘》 且即便是两学院府,听说也只有土遁术和木遁术。倒是门派那边,五行法术的简化版都有。 他原本是打算成为宗师后,再去兑换的。 这会儿听说可以学习两学院府都没有的水遁术,他当然不会拒绝,其实身为天才,他也是个胆大的,只是相比猴哥的无法无天,他更谨慎些罢了。 辛若暇兴奋道:“你真能教我水遁术和土遁术?是上古真正的遁术还是后世根据五行遁术残本推演的的简化版?” 猴哥惊讶:“还有简化版?” “所以你真的有五行遁术的原版法术?学学学!兄弟,你现在就教我,查探海妖不急,等我学会遁术,上天入地,兄弟我陪着你。” 猴哥呸了一声:“搞倒了,是我陪你。” “都一样,”辛若暇嘿嘿一笑,“来来来,快教我,先学水遁术,我感觉以我天才的程度,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学会。嘿嘿,等我学会了,以后在水下行走,再无障碍!等我到了宗师境,也能来东海域好好历练了。” 猴哥觉得这小子是不是傻:“你现在不就是在历练?” “也是啊,”辛若暇一笑,不过旋即摇头,“还是不一样的,你修为比我高了两个大阶,有你在,我心里有底,和我一个人来练历,还是不一样的。算了,不说这个,你先教我。” 猴哥先说法诀,然后把自己对水遁法术的理解,学习过程中可能会有的疑问,都一一讲解了。 别说,他如今大概是在家教妹妹教出经验了,讲的还挺容易理解。 辛若暇听完后,开始自行运转法术,试了几次后,总算成功了。只是运用还不熟练,遁身的效果也一般,远远达不到和水融为一体,完全敛住自己的气息,只让人感觉到水息的效果。 如此这水遁术,对他而言,也就是在水中跑的快些而已,于逃生,没有太大的意义。 猴哥便道:“咱们一边在水中潜行,你一边练习吧,效果比在这里死磕要好的多。不用担心被海妖发现,有我在呢。遇上能干掉的就干掉,打不过的我带着你跑路,放心,即便七阶大妖,也休想追上我。” 辛若暇只能信他,反正拦不住这混蛋。 不过,他觉得这家伙自傲是自傲了些,但本事还是有的,未必真是吹牛。 反正这完整的水遁术传承,哪怕他学的只是皮毛,但效果是看到了。这家伙要是水行遁术已经修炼到极致,七阶大妖,还真未必能追不上他们。 当然,这也要看是什么海中大妖了,要是遇上本来就以速度见长的,那得了,等死吧! ------题外话------ 求月票 第二百四十九章节 来都来了 尽管有危险,但辛若暇本来也是胆大的,害怕有一点,但更多的是兴奋。 富贵险中求,就他这三品武士的修为,要是能在深海中走一圈,全身而退的话,绝对会发财的。 当然,最好别遭遇上妖王,就算遇上了,要是真能从妖王手中逃命,那这一趟也值得了,历练的意义不就在这里吗? 要是一马平川式安全无危,他跑出来干嘛?待在王府安享福贵不香吗? 辛若暇边想边练习水遁术,而猴哥跟在他身边,护着辛若暇的同时,还不时用火眼金睛查看一下路线,因为打算直捣妖王老巢,所以沿路遇上的海妖,猴哥都带着辛若暇主动避过。 一些食材而已,以后有的是机会过来收割。 这次,他的目标主要是妖王老巢。 至于遇上妖王怎么办,猴哥并不担心,如今他的修为恢复的已经勉强能用七十二变了,又有五行遁术在手,打不过逃就是了。 实在不行,大不了提升一下自己的修为境界。 他之所以压着修为,不过是这辈子身而为人,肉身还锤练的不够而已。修为越高,想把肉身打磨到完美的状态就越难,修为低的时候打好基础,以后才能更强大。 辛若暇还纳闷,怎么往深处进发,反倒没遇上海妖兽了? 别是走错路了吧? 深海茫茫,搞错方向也是有可能的。 把自己的疑惑一说,猴哥无语,上辈子大圣我一个跟头翻了十万八千里,也没搞错方向,海底而已,我还能把方向弄错? 想什么呢? 我是那不靠谱的人? 猴哥觉得这兄弟也太不信任自己了。 这么不信自己,还跟着自己来这么危险的地方,够义气! 辛小公爷这人不错啊,能处。 猴哥给辛若暇的人品打了个8分,满意的看着辛若暇:“放心,这次要是弄到好东西,分你一半。” 辛若暇莫名其妙,咱说路线的事情呢,你这么满意的看着我干嘛? 觉得我能想到这种问题很睿智? 过奖了兄弟!是个正常人都会这么想吧? 不知道这混蛋小子脑回路是怎么回事的辛若暇翻了个白眼:“我命都不要陪你来浪,你弄到好东西要是不分我一半,还是个人吗?我说真的,咱没走错路吧?” 猴哥哼笑一声:“有位大佬说过,海底本没有路,走的多了,自然就成了路!咱就两人,甭想什么路不路的了,最终的方向对了就行,你管那么多干嘛?赶紧把你的水遁术练好,回头逃命用得上。” 辛若暇无语。 什么叫逃命用得上? 总感觉自己的小命堪忧。 算了,来都来了。 确实得把水遁术练好才行,要不然真遇上事,逃命的时候这小子要是丢下自己,哭都没机会哭。 两人在水底足潜行了一天,辛若暇的水遁术总算小成。至少遇上同等境界海妖,他用水遁术时,海妖是无法觉察的。 无法觉察到他的存在,自然也就无从追起,安全性大增。 五行遁术的优势就在于,化身五行,融于天地自然,简单是逃命的最佳手段。 不过虽然小成,心中有了点底,可海底世界,一个海妖巡察小队的领头都是四阶海妖,他这三品武士的遁术小成,也还是不保险吧? 猴哥安慰道:“海底水灵气活跃,再加上你悟性还算不错,勉强算个天才吧,还有我教的好,要不然,想把水遁修炼到小成境界,没个一年半载的根本不可能,你这次是机会好。” 辛若暇一想也是,他这次确实是机会好。平时根本没可能这么心无旁鹜的在海底修炼。没有公玉昊这混蛋帮忙,他早被海妖发现了。 不过,这小子那种你还勉强凑和的语气,真的让人手痒啊。 他这边正暗暗咬牙,就听猴哥继续道:“咱们也不着急,先探查探查这海底都有什么好东西。就算这次不收,以后有的是机会来收,所以你继续熟悉水遁术,即是小成,也有高低之分。能修炼到中成境界最好,那四五阶海妖拿你也没办法,不能晋升中成,小成巅峰,谨慎些的话,能应付四阶海妖也是好的。即便是海里,我看四阶以上的海妖也不是大白萝卜,随处可见。若能应付四阶海妖,你在这海底,不敢说来去自如,至少安全没什么大问题。” 这倒不是猴哥乱说,他在这海里探查了半天,见着的海妖,还真没超过五阶的,就是五阶的海妖,他也才见过一个而已。 五阶海妖,现在同他一个境界,猴哥觉得自己随手就能拍死,遇上六阶海妖,才是麻烦,但他也不怕。 让他警惕的是七阶的妖王。 让猴哥疑惑的是:“我们入海到现在,遇上的海妖上百,可见整个东海域的海妖不在少数,东泽森林比邻江海域,为什么没有海妖上岸的祸患?民间非但不知修行界,更不知道,这世间还有妖族,你出身高层,虽说修为还低,但多少应该知道些原因,和我说说?” 说到这个,辛若暇还真知道。 “数千年前,天地大乱,五方大陆分离,我们大夏所在的大陆,属五方大陆的东陆,另外还有四方大陆,只不过现在五方大陆隔绝,再也无法往来,因此民间只以为这片天地,只有我们所在的大陆而已。” “五方大陆隔绝后,天地灵气渐少,很多地方都成了绝灵之地,民间没有修行的条件,有修行资质的人,也慢慢消失,而当初的天地大乱,修行界传承断绝,慢慢的民间再无修行之人,自然也就无人再提,渐把曾经的修行者事迹,当成了传说。有灵气的宝地成了稀有资源,被当初仅存的一些门派把控。皇室能在这其中分一杯羹,也是因当初大夏开国帝的强势和大夏皇室数代的努力。” “大夏开国帝王是修行者?” 辛若暇点头:“不是,不过开国先祖的父亲是修行者,而且据说修为力压力当世,所以先祖是有依仗的。但修士不可登位大夏帝皇,不仅是修行的问题,其实也是大夏帝国对修行门派的妥协。因为那位修士先祖的存在,门派和皇室,才能共存到如今。” 2k 第二百五十章节 星辰沙 “你们家那位先祖还活着?” 辛若暇摇头:“这谁知道?我倒是问过王叔,但他也不知道,反正没人见过。即便活着,不能出来行走,对我这种成为修士的后辈来说,也没什么意义。当然,只要活着,对门派也是个威慑,不至于让门派动摇帝国的统治。意义还是相当大的。所以我感觉,他老人家应该还活着。” 说到这,辛若暇叹了口气:“不提这个,还是继续说妖兽为何不入凡间的事。” 猴哥点头:“你说。” “大陆几乎绝灵,有灵气的地方非常少,而且原本大多被门派控制,以大阵隔绝灵气溢散,民间在灵气几乎断绝的情况下,哪怕有零星传承,也无法修炼。而数千年时间,很难开成天然灵脉,因此民间基本上只有凡人。” “而妖兽们占据四大险地,西方的天禁沙漠,南方的大荒丛林,北方的莽荒原,再就是东海域了。这四处险地,人间修行界不是没打过主意,但,四处皆有数位大妖坐镇,且天然地形险恶,人类很难占据。但也因此,这四处成了人类修士历练的场所,不过,也大多只能在外围活动,很难深入。” “如此,妖兽自有地盘,如果出来,除了到凡间吃几个凡人,得不到任何修炼资源,而吃几个凡人有什么用?非但没用,还会引得大夏皇室和门派的反扑绞杀。还不如在人类修士涉足的练历场所与人类修士搏杀,来的利益大。” “当然,东海域和其它三处险地不同,其它三处,涉及到与别的大陆的接壤,其实人类很难打通,而海域则只是我们这片大陆的险地,且大陆诸国通商,必须要通海航,因此早年人类修士曾对东海域的妖兽发动过无数次战争,最后两方才达成协议。妖兽允许人类利用海域通商,不会对人类通商的船只大规模猎杀,但不禁个别妖兽的捕食行为。如果人类主动挑衅,则是打死不论。而人类也不得对海域妖兽大规模进军攻打,但修士可以个人或者小团队入海历练。” “总之,四大险境,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否则,这次数家商队在海中消失,朝庭也不会派我来查探情况了。” “原来如此,”猴哥解了惑,却对海妖非常生气,“我听那个蟹将带队的妖说了,现在这些海妖除了猎杀海上商队,还想封琐海域,这还罢了,竟然想攻打人类城镇。如此,东泽森林岂不是这些海妖的第一目标地盘?” 辛若暇点头:“海妖真要上岸,东泽森林必被占据。” 猴哥气道:“东泽森林是我的,这些该死的小妖竟然想抢!” 辛若暇:麻的,东泽森林什么时候成你的了?那是大夏帝国的! 猴哥原本只是想帮辛若暇个忙,查看一下海妖对商队出手的原因,自己顺便弄点食材回家。 现在却下定决心,要解决这些海妖了。 要不然家园不保! 他家房子才盖好,买的地才开荒种了一季粮,买的九个山头还没建设呢。 东泽森林就是他的后花园,岂能被这些海妖占了? 真要被占,自己不得搬家? 娘和小寻她们,很喜欢晏家村的啊。 搬家是不可能搬家的,祖地岂能乱让?那可是他的出生地,猴哥表示,自己对晏家村很有感情的。 原本猴哥只打算抢一把就走,现在却决定查探出实情,然后解决这些海妖。 大圣我都没想着翻了海底,你们这些家伙竟然想占我家园?士可忍孰不可忍! 统统捶死! 捶死后那就是数不尽的食材和财富啊。 要是能找到龙宫遗址,自家就有了真正的避署胜地嘛。夏日酷暑时往里一躲,绝对美滋滋。 妹妹们一定喜欢! 还有老爹,上辈子寻仙岛未果,这次我不但给他个仙岛,我把龙宫都给他占了。 猴哥琢磨着怎么弄死附近的两大妖王,也就没再理会辛若暇。 辛若暇见他摸着下巴,一会儿愤恨咬牙,一会儿满意点头的,不知道这混蛋又在寻思什么,只当他又发神经了,也懒得理他,自个儿默默的继续熟悉水遁术。 水遁术越来越熟练,速度变得更快,气息也收敛到几乎于无,猴哥觉得差不多了,拉着辛若暇加快了赶路的速度:“差不多够跑路的标准了,先别练了,我们早点找到地方再说。” 两人闷着头赶路,路过一片海底珊瑚丛林时,猴哥停了下来,抓了一把地上的沙子,“咦”了一声。 辛若暇忙问:“怎么了?” “星辰沙!”猴哥一边回答辛若暇的寻问,一边疑惑,“这玩意儿书中不是说极为稀少吗?这里竟有一大片?不会是假的吧?” 说着话,猴哥蹲下身体,又抓了一把仔细瞧了半天,才欢喜道:“还真是星辰沙。发财了!哈,就说我大圣的运气不错嘛,入一趟海,怎么可能空手而归!” 辛若暇见他喜不自禁,差点要乐的跳起来,看了看满地的蓝沙,除了在幽暗的海水中闪闪发光外,真没看出其它特别的地方。 “不就是会发光的沙子么?” 猴哥白了他一眼:“你懂什么?星辰沙的用处多了去了!” 辛若暇见他高兴的要疯的样子,还对自己一脸鄙视,心道,这沙子莫非真是宝物?便也蹲下抓了一把在手中仔细端祥,结果细细感觉了一下,不禁纳闷:“算得上灵物,但也没什么特别的吧?” “说了你不懂,”猴哥哼哼,“这是长期吸纳星辰之力形成的沙石,练体的好东西,非但如此,它还是炼制储物戒的主材料。炼器时加入适当的星辰沙,也能提高灵器的硬度和灵性。你说是不是好东西?” 那还真是好东西。 辛若暇叹气:“可储物戒如今没人会炼制,炼器术也被门派撑控,大夏军中的炼器术不提也罢。对了,你家小寻上次提供的精钢冶炼技术,倒是对那些缎造师有用,最近提炼出了品质极佳的铁精。是极好的灵器材料。对了,这沙怎么用于炼体?我最近正找炼体宝物呢。” ------题外话------ 很抱歉,今天更新时间一直拖到现在,明天尽量恢复正常,如果上午不更的话,晚上肯定更新。 明天后天有可能更新时间不确定,但大后天,一定会恢复正常的更新时间的。 感谢大佬们的月票和打赏。 这两天发烧,没办法。整个人都感觉要完蛋了。 第二百五十一章节 这是个小智障啊 对于修炼星辰诀的人而言,甚至不需要炼化星辰沙,只在铺着星辰沙的地方修炼,吸取星辰之力,本身就已经是在煅体,但没修炼星辰诀的人却不能这么办。 猴哥笑道:“你炼化星辰沙入体,修炼时会吸入星辰之力,星辰之力在体内会主动淬炼身体,你能收多少收多少,即便修炼用不完,以后还可以用来炼器。” 辛若暇一听,把储物戒除了灵石和伤药之外的所有东西都取出来,给了猴哥:“帮我存着,我来收星辰沙。” 猴哥翻了个白眼:“那还不如我直接收了星辰沙,你以后要用的时候,再跟我要就是了。” 辛若暇哈哈一笑。 “那怎么能一样?万一这次你遇上危险挂了,而我运气好逃了出去,我找谁要去?还是得自己收点才安全啊。” 猴哥:...... 猴哥哼哼:“放心,你不会有遗憾的机会的,假如我挂了,一定拉上你,咱兄弟不能同生,还是可以同死的,黄泉路上,得有个伴嘛。” 想我挂? 那是不可能滴,生死薄都被我勾划啦,投胎一万次,只要我的魂魄不变,我就还是我,记忆都不带丢的!大不了神魂太强,再次自我封印而已。 能和我一起投胎,你便宜占大了你造吗? 话说,咱全家都恢复上辈子的记忆,是不是和我有关?算了,懒得想,是不是的,都没关系。 辛若暇:......麻的! 虽然话是这么说,猴哥还是收起了辛若暇那一堆杂物,两人都利索的收着星辰沙,辛若暇还挺为猴哥作想:“要不,你把那船丢出来,腾出地方多收点?” 海里好东西多,说不定一会儿就能再遇上宝物。 猴哥心道这小子竟然和自己一样有理想? 就听辛若暇嘀咕:“万一要是咱两都能顺利回去......咦,这家伙不是说,这次所得,分我一半的?发财了啊!” 猴哥:......交友不慎! 两人逗着嘴,也没影响收沙的速度,等满地的星辰沙被收了大半时,猴哥听到一阵噫噫呀呀的声音? 思路客 什么玩意? 猴哥停了收沙的动作,四处查看,声音依旧在,却什么也同发现,可那噫噫呀呀的声音似乎越来越生气,待猴哥用金眼金睛再一瞧,不由乐了。 就见珊瑚礁上,站着一个巴掌大的五色透明小人儿,正叉着腰冲他叫喊,十分愤怒的样子。 那小人儿见猴哥看向它,吓的往后一跳,疑惑的看着猴哥:“你能看到我?” 虽然听着还是噫噫呀呀,但猴哥却明白了它的意思。 这是......五行灵? 猴哥自己其实也是天地之灵,对灵物的感应自是敏锐。 那小人儿歪着头盯着他,有点疑惑,这个人看起来好亲切:“你,你从哪里来?你能别把晨辰沙都收抢走吗?你把星辰沙都抢走,这里就不漂亮啦。我喜欢住漂亮的地方。” 猴哥被它可爱的样子萌到,这么小的小人儿如果拐回去,小寻一定喜欢! 猴哥咳了一声,露出个自以为亲切的笑容。 结果他一笑,小人儿又被吓的退了一步:“你,你别这么笑,灵灵好怕的。” 灵灵?和自己家就是有缘! 他和小寻虽然过继,改姓了公玉,但在晏家也是有排行的,可不就是灵字辈吗? 这么有缘的话,当然要拐回去啦。 但是要怎么拐回去呢? 这小东西胆子不大,他看一眼,小东西退一步,他笑一下,小东西又退了一步。 不行,不能吓着它。 他看小东西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也不想再吓它,猴哥正挠头想办法呢,辛若暇见他停手在那里看着一处,露出为难的样子,赶紧问道:“怎么了?” 辛若暇看不到小东西,猴哥挥了挥手:“你且忙你的,别管我。我想点事儿。” 辛若暇哼笑一声,就你?还想事儿?不都直接挥拳头的吗? 猴哥:瞎说什么大实话! 猴哥想了想,给五行小人儿传音:“你跟我回家吧,这里不算漂亮,我们家有更漂亮的地方,我带你去玩怎样?要是你愿意,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我家还有几个妹妹,她们肯定喜欢你。对了,我家还有混沌青莲呢,就养在仙液池里,你要是喜欢住在水里......这海水中有什么好住的,我在仙液池底给你铺上星辰沙,你和青莲作伴,那多美呀,我家还有好吃的,这海底又黑又静,一点不好玩,你要不要和我回家?” “仙液是什么?”小人儿来了个歪头杀,“混沌青莲是什么?” 猴哥:...... 要不是看你可爱我就打你了。 猴哥一时有点头疼,利诱似乎不行啊。 五行任意一灵,都是天地间最难得的宝物,更何况五行俱全的五行之灵?简直和他一样,天地独一份儿! 这要是拐家去,那是真发达了。 要不是亲眼所见,猴哥做梦也不会想到,只是心血来潮,陪辛若暇跑趟东海域,顺便弄点食材回家,结果遇上星辰沙还罢了,竟然连五行灵都碰上了。 可碰上了,怎么弄回家,是个大问题。 这天生之灵,偏偏现在什么都不知道,任你吹的天花乱坠都没用,因为它根本什么都不懂,这还怎么骗? 猴哥想到当初刚出世时的自己,也是一样什么都不懂,还好他身为猴形,遇上了猴群,且猴群中,还有一只智慧的老猴在,教了他很多。 那时候和自己,和此时的五行灵,皆如人类初生的婴儿,懵懂而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骗不了,也不好抓啊。 这小东西身为五行灵,可化世界万物,只要它不想现身,几乎无质无形,相当不好抓,要不是因为自己有双金眼金晴,根本连看都无法看到它。这可怎么办? 头秃的猴哥随手从空间里取出了小寻用她空间里出产的蜜桔做的桔子糖,酸酸甜甜Q弹,猴哥自己是很喜欢的啦,因此他存了不少,这会儿干脆给五行灵递了一把过去:“这是我家小寻做的,小寻就是我妹妹,你肯定没吃过,尝一下味道怎样。” 小人儿疑惑:“吃?” 猴哥:...... 这不是五行灵,这是小智障啊! 第二百五十二章节 看了个寂寞 算了,看大圣我给你表演。 猴哥拈了一块糖扔进嘴里:“就是这样,你尝尝味道。” 七寻空间里的水果都有些灵气,给猴哥的,是用息壤养植的果树结出的果子做出来的糖,因此除了灵气之外,还有先天之气,虽然几近于无。 小东西这回胆子不知怎的突然大了起来,大概是闻到了猴哥手中的糖果的香甜气味,学猴哥的样子,用灵力托起一粒桔子软糖,扔进嘴里。 猴哥庆幸,还好小寻童心发作,把软糖都做了指头大小的动物形状,这小人儿比巴掌也大不了多少,想来也知道嘴有多大,这要是糖果大一点,它吃得下吗? 当然,猴哥也知道,这只是它表现出来的形状而已,也许比一间屋子大的糖,它也能一口吞下。 小人儿尝了后,原本透明的的眼睛,似乎一下子亮了,用意念传话猴哥:“这个我喜欢,你还有吗?” 猴哥同样用意念和它交流:“有,很多,还有苹果味的,葡萄味的,芒果味的,西瓜味的,好多种,味道都不一样,不过我每样都只带了一两颗,其它的,都在家中呢,不如你和我回家,这样你就想吃多少就有多少啦。” 为了骗孩子,猴哥也是拼了。 其实这些口味的糖果,他空间里全部有,但现在拿出来,这小东西得了东西,不愿意跟他走,岂不麻烦? 猴哥从空间里每样拿了一粒,递给了五行灵。 五行灵一粒粒扔进嘴里,笑的眼都弯成了躺着的半个括号,尝完后,意犹味尽:“你要我和你走?家是什么?” 猴哥想到曾经的自己,难得耐心的给小东西科普:“家就是住的地方,和我爹爹娘亲、哥哥还有妹妹们一起住的地方。就像你住在珊瑚礁,珊瑚礁就是你的家。哈,你没有爹娘和哥哥妹妹吧?我有,如果你和我回家的话,我的爹爹娘亲,还有哥哥妹妹们,也可以分给你做爹娘和哥哥妹妹。对了,你是没有性别之分的,虽然我也是天地之灵,但我们毕竟有些不一样,我是男孩儿,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做女孩子儿比较好。” 家里小白虎就是女孩儿,猴哥还想把五行灵给他家小寻作伴呢,小寻是女孩儿,当然不能和男孩形影不离,所以猴哥这会儿极力忽悠五行灵确定它的性别认知。 它要是以后变成男娃,那可咋整? 让男娃整天陪着小寻,猴哥想想就赶紧摇头。 对于妹控的哥哥来说,一切雄性都是假想敌。 因为想让五行灵给妹妹做玩伴,猴哥决定给他家小寻刷一波存在感:“刚才的糖是不是特别好吃?我跟你说,这些糖果都是我家小寻妹妹做的,她会做好多糖,还有点心,对了,我再让你尝尝点心,你尝过就知道,很好吃的,你要是和我回家,以后就能天天吃到了。” 说着话,猴哥从空间里又挑出些精致的点心,给五行灵尝。 辛若暇这边把储物戒装满后,发现猴哥还在那盯着一处发呆,手上还拿着点心,往一个方向一递,然后点心就消失了。 “嗨,混......昊弟,你在做什么?拿点心干嘛?点心怎么不见了?” 和萌萌哒的五行灵比这起,之前和海妖干过架,现在衣衫褴褛的辛若暇简直辣眼睛,猴哥现在懒得理他,从空间里丢出之前两人用的船只,对辛若暇道:“把船装满,你能装多少,回头都算你的。别打搅我,我正和小可爱灵灵商议事情呢。” 辛若暇被“小可爱”三个字激灵的一哆嗦,太恶寒了。 话说,哪来的小可爱? 这小混蛋不就会是修炼走火入魔,发了意症了吧? 辛若暇一脸正色道:“如果走火入魔了,兄弟你千万吱声,我大方点,祛魔珠先给你佩戴几天?回头别忘了还我就行。” 猴哥:...... “去你的,我要是真走火入魔了,第一个干掉的就是你!” 辛若暇哈哈大笑:“你到底在干嘛?” 猴哥心情挺好:“遇上我们家灵灵了,正在和它说话呐。” “你们家灵灵?你哪个妹妹?在哪?”瞎叽吧扯,你家的灵灵能跑海里来?这都能遇上? 那边五行灵却好奇的眨巴着大眼睛:“我也是你们家的吗?” 猴哥一把挥开辛若暇,把他砸去了刚扔出来的船上,然后给五行灵传音:“嘿,你肯定和我算一家的,你是不是见到我感觉特别亲切?我跟你说,大圣我也是天生地养。你是天地之灵,我是天生神魔,不过我投胎成人了,所以你我有点儿区别,不过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都是天生地养,肯定是一家人。我跟你说,一个人没有同类,太寂寞了。大圣我喜欢热闹,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很有意思,你要不要和我去看看?你要是和我一起去,你以后就是我妹妹啦。我家除了妹妹们,还有一只神兽小白虎。它的祖先,也是天生地养的神魔,后来被人间供奉,成了四方神兽,说不定你见了会喜欢的,你要是不和我走的话,这些星辰沙我给你留着,就不再收了,那我走啦?” 说完猴哥一脸期待的看着五行灵。 五行灵咬着透明的五色手指,想了一会儿,才点头:“那我随你去你家里看看。要是我不喜欢你家,你能送我回来吗?” 猴哥点头:“没问题!” 五行灵跳到猴哥的手掌心,指着满地的星辰沙道:“你把沙沙全部收起吧,要是我回来的话,你可以帮我再铺上吗?” 猴哥用另一只手,在它面前比了个OK的手势,也不管它懂不懂,迅速的收起星辰沙,待他收完,辛若暇才从船上跳下来:“这么快就收完了?” 我特么忙了半天,才把船舱清理出来,正打算收沙呢,结果就完了?说好的收上船的都是我的呢?逗我呢? 猴哥把五行灵往肩上一放,把船重新收起,开开心心道:“我现在心情不错,所以先前说了给你一船,那回头铁定给你一船,赶紧走吧,去找妖王老巢去。” 辛若暇还在想着他家的灵灵:“你家灵灵呢?” 猴哥指了指自己的肩:“在这儿。” 又对五行灵道:“灵灵,这是我兄弟,辛若暇,你叫他辛大哥就是了,别看他现在穿的破破烂烂的,丑是丑了点,其实他家贼有钱,他还是个小侯爷呢。哦,对了,你可能不知道啥是小侯爷,没关系,以后你就知道了。” 辛若暇看向他的肩,看了个寂寞。 ------题外话------ 求月票 第二百五十三章节 重新组织一下你的语言 “咱灵灵妹妹是海水?灵气?或者会隐身术?” 辛若暇啥也没见着,还以为小混蛋被这幽静的海底世界逼疯了,闲着无聊逗他玩呢,唉,少年人就是没有耐心,看他,年长几岁,就心静的很嘛。 他还有心情调侃了猴哥几句。 猴哥嗤了一声:“没见识。” 又转头对着自己的肩道:“灵灵,现身让你辛大哥看看。” 辛若暇心道这小子还没完没了了,却不想,猴哥的肩头,肉眼可见的,显现出一个巴掌大的五色小人儿,只是小人儿即便能看见,也婉若透明的水晶,似乎随时会消融在海水之中。 辛若暇瞠目结舌:“这......这这这......昊弟,真有个灵灵啊?不是,你娘啥时候给你生了这么个......妹妹?” 猴哥翻了个白眼,心道,我娘哪有那本事给我生个五行灵妹妹出来?这要真是我娘生的,那我娘岂不是盘古大父那一挂的大能了? 这家伙想什么呢?就不能想点有谱的? “就说你没见识吧?这是诞生在海底的五行灵......不对,也有可能并非诞生于海底,总之是天地所生的五行之灵,你这辈子能见着,绝对是鸿运当头我跟你讲。灵灵,叫一声辛大哥,让这家伙见识见识。” “噫噫呀呀。”小人儿冲着辛若暇笑弯了眼,看起来更萌了。 老夫的小女心啊,被萌物会心一击的辛若暇捂着胸,恨不得把这萌死人的小家伙捧在手心里。 但,噫噫呀呀是啥意思? 辛若暇冲着猴哥问号脸。 猴哥用手指点了点小人儿的头:“用意念交流,他这人没啥文化,听不懂外语。” 辛若暇直接翻了个白眼,我夏帝之孙,兖王之子,大夏国的国公爷,你竟然说我没文化?我就不信这噫噫呀呀你能听得懂! “辛大哥,我是灵灵。” 他这边正吐糟呢,脑海里便响起了小人儿那又软又糯的童音,听了简直让人的心都能融化。 辛若暇顾不上吐糟猴哥,忙冲着小人儿一脸老父亲的笑:“灵灵你好。” 小人儿实在太萌,但辛若暇很是苦恼,打完招呼,便不知道要和小人儿说什么,只得苦恼的问猴哥:“她怎么就成了你妹妹?你这运气......话说回来,为啥不是我先发现的?” 猴哥得意洋洋:“那是因为我有本事呗,至于怎么成了我妹妹,这你就不懂了,这是人品问题!” 辛若暇表示怀疑:“就你?还有人品?” 猴哥:! 这个兄弟不能要了! 猴哥冷哼一声表示抗议:“给你个机会重新组织一下你的语言!” 辛若暇哈哈一笑:“说正经的,这么个可爱的小东西......不是,小妹妹,她怎么就是五行之灵了?我怎么没感觉?” 猴哥笑道:“你要是有感觉,它就不是五行之灵了。” 说了一句,猴哥对灵灵道:“你既是我妹妹,以后就跟我姓了,就叫公玉灵,灵灵,让这家伙感觉一下水之灵,让他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五行,这家伙正在练习水遁术,你帮他明悟一下五行之水。他只要不是太笨,有你的帮助,说不定这两天水遁术还有突破到中成境界。嗯,你先出点力,回头哥办完大事儿,每天给你做好吃的。” 小人儿一听自己有了真正的姓名,莫名欢喜,又听说有好吃的,高高兴兴跳到辛若暇的头上蹲着,释放出水行本源之气,包裹住了辛若暇。 辛若暇还没来得及说话,便似乎坠入了水之海洋。哪怕他明明便在深海之下,可这种无处不在的水行之力,是如此的清晰,似乎连灵魂和整个意识,都化为了水,在和水的世界融合。 慢慢的,不只是灵魂意识,甚至连他的身体,都化成了水,变得无形。 辛若暇由开始的抗拒,逐渐沉沦,等到他终于恢复意识,退出那个水世界时,一睁眼,就见猴哥正躺在珊瑚礁上,悠闲的给灵灵喂水果糖。 辛若暇还没开口,猴哥见他睁眼,翻身而起,还不忘把小人儿拎起来放到了自己肩上,开口道:“还不错,这一明悟,用了整整三天时间,勉强算得上是天才了。” 辛若暇此时哪有心情同他扯什么天才不天才的话题,惘然道:“三天?我感觉不过才一瞬间而已。” 猴哥肯定的点头:“确实是过去了三天,这证明你对水之本源的明悟,已经很深,否则不会用这么久。你现在感觉怎样?” 辛若暇兴奋道:“我感觉,我对水行灵力的掌控更得心应手,也更能明悟水的本质,我现在再使用水遁术......不,是一切有关水的法术,都和之前不可同日而语,你等一下,我先试一下水遁术的效果。” 辛若暇运起功法,明明身体还在,可却让人哪怕用肉眼,也只看得到一片流动的水,整个人的气息,似乎都和这无边无际的海水融为了一体。 猴哥如果不使用修为感应,或者不用火眼金睛,哪怕他高辛若暇两个大宗境,也几乎发现不了辛若暇的存在。 辛若暇却是沉浸在了水遁术之中,水遁术中成境界,水到渠成,不只是水遁术的晋级,就连修为,也因这次对水行本源的明悟,而在疯涨。 等到辛若暇对水遁术沉浸状态清醒过来,大惊道:“完了,昊弟我,要晋级了。晋级的动静,很可能会引起海妖注意,这可如何是好?” 猴哥罢手:“不用担心,有灵灵在,我让她以五行本源封琐这地方,不过这里水灵气太浓,其它灵气则太过稀薄,恐怕于你晋级不利.......算了,还好我有灵石可用,谁让你是我兄弟呢,你赶紧安心晋级,其它事情有我!” 辛若暇已经压制不住修为,此时也顾不上其它,只能听猴哥的,盘膝而坐,开始晋级。 五行灵去封琐这片珊瑚礁,而猴哥则拿出极品灵石,捏破后释放灵气,给辛若暇吸收。 其实猴哥还有灵液可用,但极品灵石用来三品晋级宗师已经奢侈,用灵液那就是奢侈本侈,范不上。 猴哥表示用极品灵石,已经很对得起这小子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节 我是狂,又不是傻 对于辛若暇此时晋级,猴哥倒也没什么意外,之前辛若暇在莽荒原练历时,多日的撕杀,其实修为和魂魄、神识,都已经打磨的快到极致状态,只是他为了打劳基础,一直在压制而已。 而这次在灵灵的帮忙下,悟道水行,对修行的理解更进一步,用又被五行之灵的本源气包裹了三日之久,这不只是帮他悟道水行,水之本源气,对他的魂魄神识身体,皆有蕴养之效,本来就在三品巅峰的辛若暇,此时修为神识魂魄甚至肉身,都达到了近乎完美圆融的状态,想不晋级都不可能。 原本猴哥想搞事,还得顾忌着辛若暇拖后腿,现在这个担忧,总算可以放一放了。 宗师修为,加上中成的水遁术,哪怕五六阶的妖兽,在他不用水遁术时想杀他可以,但想抓以水遁术逃命的他,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猴哥想到小寻说的修仙三要素,血厚防高跑得快。就辛若暇的修为,哪怕宗师境了,也就是妖兽的四阶修为,血厚防高还远远谈不上,但有了中成境界的水遁术,在跑得快这一点上,如今绝对算得上是出类拔萃。 行了,总算不用担心这小子一不小心就挂了。 猴哥表示很满意。 跑路的时候,都不用担心忘了他呢。 辛若暇晋级,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如此,两人在这海底,已经耽误了五六天了,猴哥等辛若暇晋级成功,也不管辛若暇的兴奋,只道:“先稳固一下修为,然后咱就得干活了,干完这一票,我得早点回家呢。要不然,妹妹们在家,见我久不归家,要担心的。” 虽然有了传音符,可没有妹妹们的神识印记,传音符用不了。万一他在外头浪的时间,家里出点事儿,他不得后悔死? 虽然放荡不羁爱自由,热爱着外面的海阔天高,但猴哥更惦记家人们的安危。 他离家已经好久了,也不知道妹妹们怎样了,大哥扶苏有没有照顾好她们,不知道家中的试验田收成如何。他不在家,大哥和妹妹们只怕是辛苦的很。 其实要他说,用法术种地岂不便捷?但小寻却觉得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因此灵玉虽然也会以灵力种植进行修炼,但却在用凡人正常的方式进行试验田的耕种。 不过猴哥也能理解,本来自家种试验田,试验良种,还有小寻制造那么多的新型农用机械,为的,也是大夏普通百姓而已。 希望在东海域能一切顺利,这样说不定他能早些赶回去,农忙时能帮上忙。 辛若暇晋级用了一天一夜,稳固修为,又用了一天,才勉强适应了自己体内因晋阶而变的更加强大的力量。 等把法术都重新熟悉了一下,适应了现在的力量后,辛若暇对猴哥道:“我感觉差不多了,不能再在这里耽误时间。” 东海域的事情一天不查明,一天不解决,海上商队就一天无法通航,在外面还未归航的船队,就很有可能全部出事,这样的损失,即便对帝国而言,也太沉重。 两人都不欲浪费时间,猴哥见辛若暇主动提出继续赶路,点头道:“你路上继续熟习水遁术,把中成境界夯实,我再让灵灵护着你,如此,在这海底,你保命是没问题的。” 说到找妖王老巢,猴哥其实已经有了大致的方向,但这大海算是五行灵的地盘,猴哥觉得为节省时间,还是直接问问灵灵吧。 “灵灵,你知道这一片的妖王,就是修为最高,最厉害的海妖住在哪吗?是什么品种的海妖?” 别看五行灵不会出现在人前,其实如果猴哥没发现它的话,它也不会现身,但它诞生于东海域,对这片海域的一切,它还真算得上了如指掌,只是很多东西没人教它,它懵懵懂懂的并不知道什么,也只是在岁月中如同旁观者一样,静静的看着而已。 不过,厉害不厉害,它还是知道的。 但这个厉害,也得看以什么比较,五行灵觉得它最厉害,它不会打架,但是谁也抓不住它,因此那些海里的生灵,对它而言,都算不上厉害。 小人儿犹豫了一下,给猴哥来了个歪头杀:“可是灵灵觉得,没有厉害的妖。灵灵最厉害。你问的是灵灵吗?可灵灵不是妖王啊。” 《青葫剑仙》 猴哥对这小智障已经没办法了,只得耐心道:“比我厉害的,有多少比我厉害的妖?都住在哪里,你知道吗?” 灵灵看猴哥,看的可不是他的修为,而是感应的他的神魂,听了这话,摇头道:“可是,哥哥你比灵灵还厉害啊。这海中没有比哥哥厉害的妖。不过,哥哥你现在......好像也不是辣么厉害啊。” 小人儿很苦恼,不知道怎么判断哥哥到底是厉害不厉害。 猴哥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一想也明白了,以小东西的敏锐,不会没感应到他特殊的神魂状态,但它又不知道他的身体和神魂因为重新投胎,出现了魂体不一的状态,因此才会说这么矛盾的话。 猴哥指了指辛若暇:“比你辛大哥厉害的妖......不,和海妖比,海妖中最厉害的,别和我还有你自己比。” 灵灵拍着小手,开心道:“这个我知道,我知道,海中最厉害的是一条龙,很厉害,它不怎么出来,离这里好远的,我以前出去玩的时候见过。不过它自己说是龙,但是我听别的海妖说,它是蛟,不是龙啦。样子丑丑的,一点也不好玩,你要找它吗?” 猴哥抚额,他只是想找“我们的大王”和“隔壁的海蛇大王”而已,这两妖王肯定不会是灵灵口中的那只蛟。 不过,那只蛟在灵灵口中是最厉害的,那修为应该比“我们的大王”和“隔壁的海蛇大王”要强。他觉得那两只应该是七阶大妖,自己现在都对付不了,那最厉害的蛟,修为或许超过了七阶,至少也是七阶巅峰,即便在七阶的妖王中,也应该是一枝独秀的存在。 他虽狂,又不是傻,现在去找蛟,不就是等着挨揍吗? 第二百五十五章节 忧伤不起来的猴哥,决定雄起。 猴哥咳了一声:“那个,灵灵,哥哥和你辛大哥不找蛟,就找这附近两个最厉害的,其中一个,好像是海蛇妖,海蛇你知道是什么吧?” “不找最厉害的了吗?”灵灵疑惑,不过旋即又欢欢喜喜道,“海蛇我知道啦,但海蛇都不厉害的呀,你问的是海蛇中最厉害的吗?” 猴哥赶紧点头,要不然还不知道这小家伙要扯到哪去:“对,就是海蛇中最厉害的。” 灵灵得意道:“哥哥你说的是那条海蛇呀,我知道的,它的蛇皮很美丽,我还想剥下来留着玩呢,可是剥皮蛇会流血,血的味道不好闻,我还想等它蜕皮的时候再去悄悄取来呐。嗯,还有一个和它差不多厉害的,我也知道,是个海龟啦,它背上的纹纹是一个一个小格子,我还在它背上跳着玩了半天呢,可惜它太笨了,都没发现灵灵。” 猴哥心喜,那海蛇皮果然很漂亮,要了要了。 得想法子弄死它,就算这次弄不死它,等自己晋级武尊,回来也要弄死它,竟然胆敢上岸,觊觎我的东泽森林,从来都只有我大圣抢别人的,还没被别人抢过! 至于海龟,老龟和蚌精一样,都不是爱动的,而且它也不愿意上岸攻打人类城镇,这个可以缓缓再说。 主要龟精身上炸不出啥好东西,除了个龟壳能炼制防御性灵器外,龟精真没啥用,还不如蚌精呢。蚌精好歹出珠子嘛。 珍珠可以给娘和妹妹们做首饰和珍珠衣,祛魔珠有利修行,夜明珠是炫富的利器,避水珠可以让人不必耗费灵力在水中无障碍行走。 反正别看蚌精本事不咋地,但备不住人家是宝物制造商,价值老大了。 猴哥挠着下巴想了想,决定先放过老龟,去找“隔壁的海蛇大王”的麻烦。 “公玉灵,我们去找那条海蛇妖,你知道它家在哪吗?它家里有宝贝没?” “灵灵知道的,它家离这里可近了,我一下子就能到。”小人儿得意的很,至于说有没有宝贝,“哥哥,什么是宝贝?” 猴哥:...... 论九年义务教育的必要性! 回家后就给小东西好好补课,人家小白虎虽然出生没多久就沦为孤儿虎,好歹有个娘教了几天,人家还有血脉传承,懂的不少,关键是它还鸡贼鸡贼的。 可五行灵那是天生地养,这就是个天地孤儿,一天学没上过的小文盲啊,多单纯的孩子呀。 作为学霸,猴哥深深的感觉到了教育的重要性! 想着文史哲数理化全部走起的猴哥,扭头对肩上的小人儿露出了老父亲的微笑。 小人儿吓的往后一退,从肩上眼看着要跌到地上时,一眨眼,它已经落在了辛若暇的肩上。 辛若暇受宠若惊,所以小人儿也是喜欢他的! 公玉昊这混蛋能忽悠小人儿叫他哥,纯属是因为之前他辛若暇没机会先忽悠......不,没机会先一步展示他的个人魅力! 小人儿一脸严肃:“哥哥你别这么笑,公玉灵怕怕的。” 为显示郑重,小家伙连才起的大名“公玉灵”都用上啦。 猴哥无语,这怕不又是个厌学儿童吧? 难道咱家出了自己兄妹几个学霸后,不利文气了? 猴哥咳了一声,言归正传:“那灵灵你带我和你辛大哥去找那条海蛇王吧。你就待在你辛大哥肩上,顺便帮他遮掩一下气息,省得叫人......不,叫海妖发现,那你辛大哥估计就没了。” 小人儿还是很喜欢猴哥的气息的,很愿意与他待一起,不过想到这个哥哥会露出可怕的笑,犹豫了一下问猴哥:“什么叫没了?” “没了就是死了,被海妖杀了,就像你剥海蛇妖王的皮一样。” 受到了一万点暴击的辛若暇:!!! 小人儿听了皱起它那不仔细看都瞧不出来的眉头,咕嘀道:“辛大哥这么弱吗?” 再次受到一万点暴击的辛若暇:不,哥也是天才啊。并不弱! “那好吧,”小人儿免为其难道,“我会保护好辛大哥,不会叫他被海妖剥皮的。” 说完还不忘同情的看了一眼辛若暇,真可怜,会被剥皮呢,会流很多很多血的。 辛若暇:......是时候雄起了,老子以后一定发奋图强,争取修为超过公玉昊这小混蛋。要不然真的没法混啦,被公玉昊鄙视就算了,竟然连巴掌大的小东西都鄙视他啦,简直没天理! 并不知道把辛若暇刺激狠了的一大一小商量起去海蛇妖王老巢的路径。猴哥一问灵灵具体怎么走,小人儿晃了晃它那水流一般的小脑瓜子:“眼一闭就到啦,不需要走的。” 猴哥:!!! 行吧,就你那小短腿,需要走你也走不了呀。 猴哥一脸蛋疼:“行吧,你直接带上我和你辛大哥,去海蛇妖那得了。” 小人儿忙不跌的点头:“好哒好哒,一眨眼就到。” 还没等猴哥说话,真的一眨眼,他和辛若暇,便站到了海蛇妖王的面前。 那海蛇妖王此时正盘在一张超大的白玉台上,大概是在修行,听到动静,睡开了蛇目,看到猴哥和辛若暇后,蛇目竖起,顿时做出攻击的姿态。 猴哥:!!! 辛若暇:!!!要死了要死了,还真特么的是一眨眼啊,不,我眼都没眨呢。 求助:自己作死亲赴蛇妖嘴边,要怎么逃生?在线等,特别急~ 猴哥这会儿不只蛋疼,感觉心肝脾肺都有点疼。 他就知道!指着小智障带路的他,一定会自讨苦吃! 论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性! 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他本来就是想帮着辛若暇查探查探海妖的情况,然后悄摸的把妖王的家搬空,没想正面刚啊。 难道是大家都觉得自己是“正面刚”派,悄摸的当个海贼王不符合自己的人设,所以老天爷派了小智障来祸祸自己? 此时的猴哥有点怀疑人生。 原以为自己是天道之子,一出门就遇上宝,谁知道这宝它其实是个坑,巨坑! 我太难了! 猴哥四十五度角仰望了一下天空。 然而海底,还在海蛇妖王的老巢里,上面有顶,看不到天空,忧伤不起来的猴哥,决定雄起。 ------题外话------ 求月票 第二百五十六章节 先忽悠忽悠看吧 猴哥露出自以为最美的美男子笑容,亲切无比的对着海蛇妖王一挥手:“嗨~~蛇大王~~” 这声音,听得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的辛若暇差点吐了。 这小子不是一直狂的没边,好像打死七阶大妖不过是他一个手指的事吗? 这会儿真见到七阶大妖,咋不狂了?瞧这声音谄媚的都能滴出水来。 辛若暇暗暗鄙视。 海蛇妖王冰冷的视线盯着挥着手的猴哥,倒是停下了想一口吞下两人的动作。 这两个人类,明明弱的它一蛇尾就能扫死,但它不知为何,莫名觉得惊惧。 似乎它如果真的吞下两人,会有性命之忧。 海蛇妖王相信自己的直觉,这才停止了自己吞噬的动作。 但它并不说话,只冷冷的盯着猴哥,看这人类要说什么。 猴哥见海蛇妖王昂着头居高临下的盯着它,以一种看死人的眼光,心中大为不爽,心道总有一天捶死你! 他倒不是真的怕,反正这海蛇又弄不死他,只是觉得这下麻烦了,和自己的计划不符啊。 难道真的要突破修为? 修为不晋级,强行以精神力震慑,对这七阶的海蛇妖王,作用不大。 以他的战斗经验和天才般的战斗敏锐度而言,越阶挑战不是问题,但越两个大阶挑战,那就是大问题!纯粹是作死。 猴哥看着海蛇王,心下赞叹,难怪公玉灵都觉得它的蛇皮漂亮,红黄蓝相间的蛇皮,如此的华丽绚烂!给妹妹们做裙子的话,那得多美! 如果不提升修为的话,要怎么弄死它剥皮?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先忽悠忽悠看吧。 猴哥正了正脸色,对海蛇妖王一脸严肃道:“大王,我原是陆地东泽森林的猴妖,陆地妖王,但后来被人类大修士所杀,所幸天不绝猴王我,被我逃出了魂魄,后来无奈之下,夺舍了一具人类婴儿的身躯,但我本为妖,自不会对人类有所认同,人类大修士杀我之仇,猴王我必报,只可惜实力受人类这孱弱的躯体所限,至今无法恢复从前的修为,故只能在人类中苟活,前些日子听说海妖开始捕杀人类商船,我觉得机会来了,入海探查,想看看有没有报仇的机会,却听闻大王有志攻入人类城镇,这才来面见大王,或许大王这里,有需要猴子我效力的地方。猴子我愿与大王结盟,杀上人类城镇,不知大王是否真有此意?” 海蛇妖王听了还没什么表示,辛若暇已经震惊的看向猴哥。 这小混蛋可真能编啊,要不是去过他家,知道他有多宠自己的妹妹们,他保不齐都能信! 可你再编,你踏马也是个人啊,身上完全没有妖气好吗? 这海蛇王得有多蠢,才能被你忽悠? 结果,不想人家海蛇王盯着猴哥瞧了一会儿,还真信了:“你......陆地猴王,你竟然夺舍人类躯体,太可笑了,人类如此孱弱,你竟然都不嫌弃?妖王做成你这样,真是丢我们妖族的脸。” 猴哥咬牙切齿:“所以,我与那人类大修士,乃是血海深仇,此仇不报,猴心难安。无奈实力所限,故此才不得不来找大王相助。” 辛若暇这下是真的震惊了,这尼玛就信了就信了就信了?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要是早知道海蛇妖王这么好骗,我早来海里浪了啊,海里的好东西真的太多了,那我岂不是早就发财了? 猴哥瞥了辛若暇一眼,这傻子,想太多了。 人家海蛇王之所以信他,是因为他对海蛇妖王传递了神魂之力,他的神魂,乃是神魔,自然和人类不同。而他用神魂之力幻化的,便是他前世身为美猴王时的样子,这又不是假的,海蛇妖王自然能看出真假,否则哪有那么轻易相信他是猴王夺舍了人类。 猴哥心下感概,他家小寻说的果然对,说谎话的最高境界,便是九分真一分假。 说话,我这真有九分,假有一分吗?真假比例好像有点不大对,算了,第一次经验不足,以后注意些就是了。 蛇王用头点了点辛若暇的方向,道:“既是想找人类修士报仇,为何带着一个人类前来?” 猴哥笑道:“大王有所不知,此人乃是我来东海域途中,抓捕的人类,原想杀了吃肉的,毕竟修士的肉鲜美异常,咱们妖族无人不爱。不过,后来我得知此人乃是大夏帝皇的孙儿,我想到大王若要攻打人类城镇,此人的身份,或许对大王有所帮助,因此才忍痛留下他。我想,他在人类世界的身份极其贵重,哪怕是大王拿他换取一城,人类都可能会直接答应。如此,此人暂时吃不得。” 妖族寿命极长,海蛇妖王七阶的修为,是活了无数年才修得的,对人类世界,自然有所了解。 听说大夏开国皇帝的父亲,便是人类大修士,修为极其可怕,能得到此人的后代,还是现任的大夏皇帝血脉传人,这猴子运气倒是不错,此人确实如这猴子所言,还是有点用处的。 它对吃个把人类,倒也没什么执念,想了想,便道:“我确实想攻入人类城镇,拿下东海域边的东泽森林,你原是东泽森林的妖王,现在又是人类身躯,想必对人类的城镇有所了解,如此,倒确实可助我,只可惜,我海蛇妖一族毕竟实力有限,只我一蛇为七阶修为,只怕人类修士太多,我一蛇不敌,原想联合海龟那老东西,不想海龟胆子太小,竟只愿意捕杀人类商队,不愿助我杀上海岸,我已联系这片海域的其它大妖王,若有一两妖王相助,便可开战。原本你来了,倒也是个助力,只可惜你现在的修为......” 说到这里,海蛇妖王还可惜的摇了摇蛇头。 海蛇妖王和猴哥说的热闹,被“工具人”的辛若暇听的蛋疼的很,不过他还指望着猴哥把这海蛇妖王忽悠好,搞清楚海妖攻击人类的原因呢,总感觉事情并不是海妖心血来潮想吃人那么简单,因此此时也不作声,只听猴哥在那吹! 第二百五十七章节 纯粹就是个意外啊 猴哥听了海蛇妖王的话,对它的可惜之言不以为意,自傲一笑:“我们猴族在妖族中,本以智慧见长,我又在人类世界生活十多年,对人类世界十分了解,虽说我现在修为低,但人类一个智足多谋的军师可抵万军,猴子我虽不敢说能抵万军,但让大王能更轻松的拿下这片海域附近的人类城镇,却还是有点把握的。” 辛若暇以一种难以言喻的蛋疼表情看着猴哥。 他知道公玉昊这小子是个财迷,但他真的不知道这小子这么能忽悠。 当初他只是上门买点吃的,结果这小子吃活养玩聊一条龙服务,忽悠了他们叔侄几千两后,又贡献了上万两银子和一套京城黄金地段的大宅院。 当然,自己家不但没有吃亏,还从中得到了巨大的利益。 那时候这小子并不知道他们叔侄的身份就敢这么干,现在...... 辛若暇一脸悲哀的看着这条连皮都惦记上的海妖大王,心道,自己叔侄好歹是人类,也算友军了,自家是皇室,这小子的爹要当官,所以他自己得利的同时,也还能给自己叔侄送好处,可这条海蛇大妖王它不是同类啊。 不但不是同类,这家伙竟然还想攻入人类世界。 攻入人类世界还罢了,问题是,这小子的家就在东泽森林的另一边,他把东泽森林视为他的私有财产啦。 断人财路有如杀人父母,这海蛇妖,也算是和这小子有了杀父杀母之仇? 行了,知道了,这海蛇妖八成要倒霉,而且是倒大霉了。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辛若暇自觉对公玉昊还算有所了解。 这小子又狂又傲,关键是他财迷的一比,现在有人想占他财产,以这小子的性子,不把这海蛇妖剥皮拆骨估计不算完。 看着猴哥忽悠的起劲,辛若暇感概,要不说妖的脑子都不好使呢。 他们二人莫名出现在海蛇妖王面前,明显有坑啊,结果这海蛇妖王不第一时间搞明白他们突然出现的原因,竟然还有心情同公玉昊这个巨坑掰扯,活该它倒霉啊。 辛若暇现在担心的是,自己这宗师境修为,在七阶大海妖前低了三个大境界,都不够人家一蛇尾扫的,万一这海蛇妖脑子突然灵光了,发现自己被忽悠了,他要怎么及时逃命? 也不知道这会儿正趴在他肩上的小灵灵,能不能保他无恙。 但辛若暇还是忍着没和小灵灵说话,他可不知道这海蛇妖王,能不能觉察到他和小灵灵的意念传音。 《金刚不坏大寨主》 为保险计,沉默是金。 他这边正想着呢,就听海蛇妖王冷冷道:“猴族,确实是妖族的智者,既然你说要帮忙,那就且在我这洞府中待着,待需要你时,自会让你出力。对了,你们是怎么进入我洞府的?” 他一个海妖王的洞府,可不是轻易能进的。 再说,外面还有值守巡视的妖众呢。 而且你来我这里,不应该是让人先通报吗?我一个大妖王,不要面子的? 猴哥听了这话,挠着头,脸上的表情比海蛇妖王更疑惑:“大王,属下也想不明白呢,在寻找大王仙府的路上,猴子和这人类遇上了海底暗流,结果莫名被暗流卷进这里,大王,您这仙府之中,是不是有传说中的传送阵?” 辛若暇听得心中发笑,这家伙,这才多会儿,就以属下自称了。 还什么仙府,就这破地儿?诚然灵气是浓郁了点,可也掩盖不了就一海底大石洞的事实,这海蛇妖的两大眼睛,都能算这洞里唯一明亮的东西了,不,还有它此时正盘在上头的大蓝色玉床。 不对,这不是蓝玉床,这特么万年寒玉啊。 他就说这超级大的玉石台蓝莹莹的怪好看的呢。 据说寒玉是冰属性修士修炼的至宝,哪怕不是冰属性的修士,这玩意儿,对修炼冰属性法术的修士而言,也算得上至宝。 辛若暇瞄了猴哥一眼,他就不信,这财迷会对这么大块宝贝视若无睹。回头要是这小子能弄死海蛇妖王的话,见者有份,他是不是也能分杯羹? 不过,想不劳而获的都不是好人!辛若暇觉得自己是个有坚守有底线有原则的修界好儿郎,他也得出点力才行啊,要不然都不好意思分宝贝。 那边海蛇妖王被猴哥脸上如假包换的疑惑表情也给弄愣了,难道本大王的洞府里,还真有上古传送阵? 这特么的,很不安全啊! 今儿送来的是个无奈之下夺舍了人类的可怜猴子,还有一个弱的他吹口气都能吹死的人类,要是哪天来了个更强的,又或者它正在睡眠之中,岂不是睡梦上就能被人杀了? 那死的也太冤枉了些。 难道本大王要换洞府? 可这片海域,惟有这里的灵气最浓,它岂能放弃这片宝地? 东海域虽大,但有灵脉的地方,甭管大小,基本上都被大妖们给占了。他要是想换地方,那就只能去抢。 如今它需要对付人类,还不到抢地盘的时候。 海蛇妖王一时也有些紧张,赶紧放开神识查看洞府,哪怕连地上的小缝隙都没放过。 可是探查了半天,也没发现有阵法的痕迹。 猴哥也装着十分紧张的样子,问海蛇妖王:“大王,发现阵法没有?” 海蛇妖王摇头,可人平空出现,除了阵法之外,它也想不出其它理由。 海蛇妖王和猴哥一时之间,面面相觑。 当然,它的无语是真,猴哥纯属是装的。 猴哥皱眉想了一会和,才犹豫着开口:“莫不是传说中的一次性传送阵?我曾翻看过人类修士的记载,说是上古时期,有一种单向传送阵法,传送后即毁,也许,我无意中被暗流卷入的,正是这种阵法!要不然我实在想不明白,我是怎么突然出现在大王的仙府之中的。当然,人类还有一种功法叫瞬移,可这种功法,也只是传说中的功法罢了,现今的人类,可修炼不了。而且,对修为要求也极高,听说非化神修士无法修炼。上古的化神修士,我感觉,应该就是我们妖族的七阶修为。” 言下之意,我就是想突然出现在你面前,传说中也有这样的功法,但无奈我修为低,所以,肯定不是我干的,我出现在这里,纯粹就是个意外。 第二百五十八章节 故事是可以虚构的嘛 猴哥说完内心十分得意,自觉掌握了谎言的精髓,九分真一分假嘛。 刚才的话,除了他是通过传送阵来的这一点外,其它全是真的嘛。 上古有传送阵,也有瞬移这门功法,而他的筋斗云,是比瞬移更精深的大挪移功法。而瞬移,也确实需要化神的修为,才能真正修炼到极致,化神之前倒不是不能修炼,而是化神以下修为的肉身强度,很难支撑起瞬移大圆满时达到的速度。 很多功法,尤其是速度类的,对修士肉身强度的要求都极高。 猴哥得意,辛若暇却是对他这大忽悠的功力,佩服的五体投地。 真能扯啊,上古都扯出来了,什么化神,什么传送阵,什么瞬移,他听都没听说过好吗? 不对,传送阵似乎确实有记载。 想到这里,辛若暇心中一动。 或许这小子还真不是鬼扯? 他这么张口就来,总不是平空就能编出来的吧? 再想想这小子既非门派修士,又非两学院府的学生,一身修为并无来处,或许他说的无意中得到的传承,还真是来自上古修士? 还有他那早就失传的全版水遁术...... 辛若暇心中一时有点凝重,如果公玉昊真的有上古失传的功法传承,以后被人知道了,未必不会有人打他的主意。 让他略感安慰的是,当时王叔未必没想到这一点,但还是选择了与晏家合作,如此应该是会保公玉昊的。 虽说王叔现在的修为还没公玉昊高,但皇室的权势,并不仅仅是出于修为。王叔他是皇室推出的修界代言人,有时候他的态度,便是皇室在修界的态度,这一点,哪怕门派也不会轻视。 辛若暇把猴哥当兄弟,而他觉得猴哥虽然又狂又傲,但十分仗义,对他也够兄弟,灵液和钏灵乳说给就给,水遁术说教就教,祛魔珠直接扔给了他,甚至有个超大空间的储物戒至宝这种事,也对他全无隐瞒,辛若暇觉得,这样的兄弟情谊,极其难得,他不该辜负。 以后得提醒一下这小子,别在人前把自己的底都给掀了。 辛若暇一点都不怀疑,当别人知道这小子得了能让人在十几岁就晋入大宗师境修为的上古传承,并且还会早已失传的一些功法法术后,绝对会有人想法子抢夺,而且这样的人,不会在少数。 尤其是一些门派修士。 到时,哪怕是王叔,可能也保不住这家伙。 猴哥并不知道辛若暇因为他的忽悠想到了这么多,而且还在为他担忧。他这边忽悠的正爽呢。 那海蛇妖王找不到传送阵,暂时也只能作罢,它毕竟一直在深海之中,对人类世界所知甚少,难得有个原本是妖族,又在人类世界生活的家伙,自然要打听人类世界的情况。 还好猴哥在辛若暇这里了解了不少人类修界的事情,要不然说不准一不小心就露了陷。 两人说了半响,相谈甚欢,猴哥表示:“这次没想到真能见到大王,因此也未曾准备什么礼物,只有一点人类的美酒,人类无论凡人还是修士,都极爱酒这东西,我们猴族古时亦是酿酒名家,因此我倒是懂一些,这些是我自酿的美酒,献给大王品尝。” 说到这,还叹了口气:“可惜我曾经的洞府为人类修士所占,如今能用来酿酒的果子,大多凡品,虽然味道不错,但终究灵气有限,想上古时我猴族的猴儿酒,冠绝仙界,即便仙人亦十分眼馋,皆以得我猴族的猴儿酒为荣。我猴族亦曾出过大能仙尊,战力无双,大闹仙界天庭后,抢了天帝后花园里,那天庭西王母娘娘亲自种植的仙蟠桃,以之酿酒,那以蟠桃为主料的猴儿酒,被誉仙界第一酒。可惜,上古不再,天庭倾覆,我们猴族的大能仙尊,亦战死在天庭大乱那一战中......” 说到这里,猴哥无限惆怅:“这些都是我族曾经的一些记载罢了,真假不知,不说这个。但我猴族酿酒之术,却绝对是世间一等一的好,等以后我拿回我的洞府,若那些灵果树还在,我再为大王酿世界最好的灵酒。” fo 猴哥在忽悠人的时候,都没忘吹了自己一把。 至于天庭大乱,猴族仙尊,英勇战死什么的,全当自己在说书了,吹呗。 故事是可以虚构的嘛。 海蛇妖王见他一脸的感概,听的一愣一愣的。 话说,猴族上古时,还有辣么牛逼的大妖王,不,仙尊吗?还有什么仙界天庭,听都没听说过好吗? 倒是猴族有传说擅长造酒这事儿,还有点影子。 海蛇王也不管这货是不是在瞎吹了,反正一个修为比它低了两个大阶的家伙,不怕对他有什么威胁,能用就用,没用的话,以后找机会拍死就是。 等猴哥拿出一壶酒来,并且还贴心的赠送了个玻璃杯子,给海蛇妖王斟满酒后,双手奉上。海蛇妖王也不怕酒中有毒,毕竟世间能毒死他这种七阶大妖的毒绝对罕见,它可不信一个小小的夺舍人类的猴子能搞到。 海蛇妖王闻到美酒的香味后,感觉不错,一饮而尽,点了点蛇头:“还不错。” 猴哥听了这评价,一脸开心,十分热情道:“大王喜欢?那猴子我也不是小气之猴,我这还有两大坛,都献给大王了,只愿大王能尽早攻入人类城镇,助我报仇。” 一边说,一边拿出两大坛子酒,摆放在海蛇妖王面前。 海蛇妖王确实挺喜欢这酒的,二话没说收了下来。 猴哥这才道:“不知大王可否在您仙府附近给猴子安排个住所,猴子也好在此静候大王攻打人类城镇的佳音,往后大王但有吩咐,只要猴子能做到的,绝不推辞!” 海蛇妖觉得这猴子虽然话多了些,但安排在自己的地盘上倒不算什么问题。 一蛇尾就能扫死的存在,不值当它防备什么,因此点了头,叫了外面的小海妖过来,给猴哥和辛若暇安排了住处。 猴哥临出海蛇妖王的洞府时,还瞥了一眼海蛇妖王那超级大床。然后拱手退出洞府。 小海妖给安排的地方,确实离海蛇妖王的府洞不远。 第二百五十九章节 巨坑成精之坑精 海妖把猴哥和辛若暇送到洞府后,又叫来小海妖上了些海中的美食,左不过是些鱼虾,猴哥两辈子也不生吃这些玩意儿,倒是辛若暇品尝的津津有味。 人类也吃鱼脍的嘛。 所以出身皇室的它,还挺适应,看的猴哥很有些无语。 不过猴哥见他吃的一脸享受,也拈了一片儿不知道啥鱼的鱼脍,尝了一下,味道竟然还不错,他觉得临走时,得弄点这些东西,带回家给大哥和妹妹们尝尝,要是没有灵气于凡人无害的,也让老太爷尝尝鲜。 而其中一种海产的绿色果子,让猴哥很惊喜。 这果子有葡萄大小,通身如碧玉,果肉隐约可见,晶莹剔透,口感清甜微酸,还有一种很特别的清香,和葡萄的味道略有些相像,但更加爽口美味。 最重要的是,灵气含量极高,猴哥觉得,哪怕在海中,应该也算是不错的灵果了。这个更应该多收集些,毕竟这玩意儿生长在海中,陆地上种植不了。 哪怕小寻有空间,现在也种不了这玩意儿,所以属于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的,以后想吃,也只能来海中寻找。 猴哥叫了小海妖来,问了问这果子的名称,又让它们把这果子再上几盘。 小海妖知道这是妖王的贵客,哪怕这果子在海中极难得,也不敢拒绝,只得把最近采摘的这种叫海灵的果子全给猴哥送了来。 猴哥一看,妖果然是妖啊,就是大方,原先一大盘子,也就四五斤左右的量,他还想着回去后也吃了不两天呢,结果这次人家直接给送了近百斤。 猴哥心情大好,打发了小海妖,便关闭了他的临时洞府。 他感觉到了海蛇妖王的神识窥探,决定做戏做到底,看着辛若暇在那里旁若无人的大吃,冷笑一声:“不是说你出身皇室,乃是大夏皇帝老儿的亲孙子么?怎竟这等没见识,不过是些海中常见吃食罢了,看你没出息的样子!怎么,这是笃定我不会吃了你?所以胆子大了?” 辛若暇:??? 神经病!这还演上瘾了? 我不过就是吃点而已,你比我不要脸,你是连吃带拿啊,关键是,你还骗。 合着好像刚才从人家要果子,然后直接收起来的,不是你一样! 辛若暇很想翻白眼,但也知道如今两人的处境十分危险,便配合着猴哥演戏,表情十分到位,脸上满是矜持,声音却很谄媚:“我既然后答应配合大王您攻打人类的城镇,就绝不会食言,但希望大王也能信守诚诺,到时放我一命。大王放过我,也有好处的,以后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我有帮你们攻打下人类城镇的把柄在你手上,你也不用担心我不配合,你我之间,用我们人类的话说,是合作共赢嘛。大王何必敌视我?” 猴哥:...... 行呀,比我还能演? 猴哥心道,我家小寻是作精,小五是怼精,小白虎是睡精,三妹是人精,据三妹说,我是事儿精,但这点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承认的。 好在还有大哥略正常。 但要猴哥说,大哥他倒不是啥精,但他是个脑补帝呀,用后世的一句有名的话总结他大哥就是,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就因为这份“我觉得”,他对别人倒未必狠,但对自己是相当狠。 对自己狠才是真的狠。 所以大哥一冷脸,小寻和小五这两个家里最宝贝的,都会乖乖听话。 用小寻的话说就是,甭和狠人比狠,否则注定会倒霉。 猴哥寻思着,自己认的这兄弟,难不成还是个隐藏的戏精? 猴哥神色复杂的看了辛若暇一眼,有些自我怀疑,难道我真的是个事儿精?所以认个兄弟,也让兄弟变的不正常了? 不对,我除了认了可能是戏精的兄弟,还我认了个妹! 这个新出炉的妹妹,我原以为它是个萌萌哒小智障,但万万没想到,它是个天然巨坑的坑精! 猴哥心情顿时不好了。 辛若暇幽怨的看着猴哥那肉眼可见的变的不好的脸色,心道我这不是配合你么?怎么滴,嫌弃我演的没你那么浑然天成? 呵,哥还不伺候了呢。 辛若暇懒得理猴哥,专注的品尝着自己面前的美食。 而以猴哥神魂的强大,当然也不怕海蛇妖王发现他和五行灵的意念交流。 猴哥咬牙切齿的盯着辛若暇,其实是盯着他肩上的五行灵:“公玉灵,这就是你说的一眨眼就到?” 咦,刚才不是和那个皮很漂亮的大海蛇妖聊的挺开心的吗?怎么不高兴了?五行灵十分无辜的表示:“是呀是呀,哥哥是觉得比一眨眼还快?所以不高兴吗?” 猴哥再次感觉到了面对他那个叨精师父时的痛苦。那是一种无法正常交流的憋屈。 但他没办法和个小智障坑精生气,因为人家是真的不懂。 猴哥运了运气,才道:“公玉灵,你大圣哥哥我,现在只有大宗师境的修为,相当于妖兽的五阶,而海蛇妖王是七阶,我打不过它,刚才它差点吃了我,很危险的。以后你可别干这么危险的事情了。” 《女总裁的全能兵王》 五行灵瞪大眼睛看着猴哥:“可是......” 猴哥一摆手:“没有可是,你不是五行灵,你是巨坑成精啊。” 五行灵十分坚持要把自己的“可是”说完,可以说相当有原则了:“可是哥哥你比那个皮很漂亮的海蛇强啊,还有呀,有灵灵在呢,我可以用灵气封住它的嘴呀,这样它就吃不了东西啦。” 猴哥心道你可真看得起我,不过也是,五行灵看的,是他的神魂之力,但它不知道他现在神魂受制于身体,神魂再强大也没法发挥。 但小人儿的话,也让猴哥想起,如五行灵这种五行本源的存在,其实是无法以修为来界定它的能力的。 修为对它而言,其实不重要,因为它就是本源,可以调动一切本源之力。 又因它不曾化身实质之体,所以不受肉体的限制,除非是隔绝五行的地方,否则,它几乎是世间最强的存在。 而灵气,亦是分五行的,它可以夺取你对天地五行灵气的控制,当然,也不是没有限制。 第二百六十章节 你死定了 被修士纳入体内炼化过的五行灵气,化为修士自身的灵力后,五行灵是没有办法控制的。 但它可以隔绝你对灵气的吸收,让你周身成为绝灵之地,这对修士来说,也是致命的。 所以它说他可以封住海蛇妖王的嘴,还真不是吹牛。 猴哥想到这,眼前一亮。 只要孩子它不坑,还是好孩子呀,贼有用了。 猴哥露出老父亲的慈祥笑容,不仅把五行灵吓的想跑,就是刚好抬头看他的辛若暇也一阵恶寒。 猴哥给小人儿传音:“好了,原来灵灵是这么想的,那是我误会灵灵了。那个,你可以禁固住海蛇妖王整个蛇身,让他不能动,并且不能发出法术攻击吗?” 小人儿皱着透明小眉头想了想,点头道:“可以哒,就是有点难,灵灵......灵灵能凝聚的五行本源之力还不够强,那个,我如果把那条漂亮的大蛇禁固住的话,哥哥能帮我把它的皮剥下来吗?铺在地上一定很好看哒。” 猴哥:!!! 竟然比我还凶残! “可以,等我弄明白他为什么要攻打人类后,就剥了它的皮,不过有个事哥哥想和你商量一下,剥了蛇皮后,一半给你当地毯,一半我想送给我其它妹妹做裙子,成不?” 小人儿突然很是激动,问猴哥:“我知道裙子,就是女妖们身上裹的那个,在水里飘呀飘的,可好看啦,我也想做裙子,我可以做裙子吗?” 猴哥看了看巴掌大的小人儿,一时有些牙疼,就它这几乎透明的小样儿,穿上衣裙,会不会让人觉得是衣裳成精了,在自行走动? 一时想的有些可乐,猴哥忍不住哈哈大笑:“可以可以。” 小人儿一听自己也可以有裙子,乐的在辛若暇的肩上又蹦又跳。 辛若暇倒是没管小人儿,还以为猴哥在回答他之前那个彼此合作共赢,不要敌视他的话呢。 这反射弧真够长的。 当然,辛若暇并不知道反射弧是啥玩意儿。 不过他也懒得再和这神经病说别的,只问:“你知道海蛇大王为什么要攻打人类吗?” 问完还假假的道:“我就随便问问,好奇而已。” 猴哥摸着下巴,这前和海蛇妖王才一见面,彼此还没什么信任基础,他也不好问太多,免得引起海蛇妖王的警惕,不过,这个问题才是他们来这里的原因,肯定是要弄清楚的。 但想是这么想,却冷冷的对辛若暇道:“这不是你一个人类该关心的事,你只需要在我需要你出力的时候出力便好。” 说完,还冷笑了一声,问辛若暇:“怎么,觉得我不是猴王?还是以为,我如今是人类的身体,便真把我当成你们人类了?” 辛若暇有点想骂人,说的跟真的似的,我信你个鬼哦。 但面上却假笑道:“岂敢!” 说完不再理会猴哥,继续他的美食之旅。 猴哥哼笑一声,开始和五行灵商议,怎么给海蛇妖王剥皮。 两人一灵在海底又待了两天,海蛇妖王却一直未再见他们。 辛若暇有些着急,猴哥倒是淡然,说起来,海蛇妖王这领地,因为有灵脉,还真是个修行的好地方,都快比得上他山谷小秘境里的灵气浓度了。 而辛若暇虽然焦急,但修炼的也很爽,真是痛并快乐着。 直到第四天,海蛇妖王终于在去别的妖王那里联络的属妖回来禀报进展后,招见了猴哥:“本大王联络了三位妖王,不过只有一位愿意与我杀入人类世界,我决定三天后与那位剑鱼妖汇合,开始攻打最近的城镇,你介时与我一道上岸。” 猴哥喜道:“大王此言当真?拿下瀛州城后,东泽森林沿海附近,便无大的人类城镇了,大王若以后常住陆地还罢了,若是大王不愿意离开东海,不如把东泽森林交给属下,属下愿为大王效力,镇守东泽森林。大王以为如何?” 海蛇妖王冷冷的盯着猴哥看了一眼,道:“本大王会亲往东泽森林,东泽森林,才是本大王的目标,攻打人类的城镇,不过是为了转移人类修士的视线罢了。东泽森林有本大王需要的东西,如果顺利,自然也少不了你的好处。” 猴哥一听,就觉得这海蛇王脑子不大好,既然东泽森林才是你真正的目标,攻打人类的城镇,只是为了掩盖你真正的目的,可你就这么大大咧咧的告诉我,合适吗? 简直脑子有坑! 可东泽森林,有什么是这海蛇妖王不惜与人类为战,也要得到的东西? 难道是那山谷小秘境? 猴哥心中一凝,未必没有可能。 可山谷小秘境,现在是大圣我的地方啊,你特么还真敢想! 但如果不是为了山谷小秘境呢? 猴哥觉得,如果不能从这海妖王嘴中套出实话的话,那他回去后,就得好好查探一下东泽森林,有什么秘密之处了。 猴哥摆出智者的姿势,一脸正色的对海蛇妖王道:“大王,我意在报仇,只要大王愿意以后助我报仇,那属下便感激不尽了。属下虽不知东泽森林中有什么是大王能看得上眼的,但属下之前便是东泽森林的猴妖,对东泽森林,倒是有些了解,大王如需属下帮忙,只管开口。” 海蛇妖王这次招见他,其实也是因为之前猴哥说了他是东泽森林猴族的妖王,想找他问问东泽森林的情况。 闻言便开口道:“我听说东泽森林数千年前,曾有神兽白虎出没,后来天地大乱,陆地上灵气几乎断绝,神兽白虎亦没了踪影,猴王你既曾在东泽森林修行,可知神兽白虎之事?” 猴哥一脸纳闷,你特么一条海中的蛇,找人家神兽干嘛? 不对,还真有用,这海蛇妖已经是七阶了,再想往上走,便需要化蛟,而神兽血脉如果提炼出来,有助于这海蛇提纯血脉,化蛟之路,会畅行无阻。 当然,对它而言,其实最好的还是龙族的血脉。 可惜,东海之中,并无龙族。 公玉灵提到过的那条龙,据它所说,也不过只是蛟而已。 这家伙,应该打的就是神兽血脉的主意吧。 而神兽白虎,猴哥看着海蛇妖王,心道,我会告诉你,那小白虎老娘已经仙去,尸体还是我给埋的呢,而小白虎,这会儿正在我家? 想打我家小白虎的主意,你死定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节 背后的势力 小白虎对于自家人而言,可不是仅仅是神兽白虎,更是他们的家人。 任谁知道别人想弄死自己的家人,第一反应都会是先弄死对方。 如果没有五行灵帮忙,这海蛇妖王也没有打小白虎的主意的话,猴哥不想冒然晋阶修为,原本也就是打算抢一票就跑,但是现在,猴哥不惜晋阶,也要先弄死它。 何况,他和五行灵,都打着这海蛇那身漂亮的蛇皮的主意呢。 现在,需要思考的,是先弄死他,还是等着也想攻打人类城镇的那个剑鱼妖王过来,然后一起弄死了事。 而且猴哥觉得,这海蛇妖绝对不仅仅是为了小白虎。 如果单纯为了寻找神兽白虎的踪迹,完全没有必要大张旗鼓的攻打人类城镇,以他七阶妖王的修为,东泽森林又与东海域相邻,他完全可以悄悄上岸,进入东泽森林。 看来,这海蛇是有不得不抢占东泽森林的理由,只是没与他说实话而已。 不过猴哥也知道,这会儿便是再问,这海蛇也不会说实话,反而会引起这条蛇的警觉。 那就等那条剑鱼妖王过来的时候再说,反正还有两三天时间呢。 为了取得这条海蛇的信任,猴哥也没说假话,把东泽森林附近人类城镇的情况,给海蛇妖王做了介绍,他觉得,这条海蛇妖既然决意抢占东泽森林,之前不可能没做了解,说假话反而会让这海蛇怀疑他。 小书亭 海蛇妖王确实也是有意对猴哥进行试探,结果还算不错,至少这只从前的猴王,如今的人类,没有对他说谎。 直到此时,海蛇妖王才决定从猴哥这里,打听些他真正想了解的信息。 “你曾在东泽森林生活,并且曾为东泽森林的猴族之王,可知道,东泽森林之中,是否有什么奇特的地方?” 猴哥表示疑惑:“奇特的地方?不知大王所说的奇特地方,是否有什么特征?东泽森林方圆数百里地,其实不算大,我为猴王时,也算是对东泽森林极为熟悉了,倒是没发现有什么地方比较特殊的。” 海蛇妖王假作不经意的道:“我也只是对东泽森林有些好奇罢了,毕竟是神兽白虎曾经出没的地方,以神兽的高傲,若非东泽森林有特殊之处,绝不会长时间待在那里。至于有什么奇特之处......比如白虎曾经生活的洞府什么的,应该会比别的地方灵气更充足吧,又或者有什么地方,人或妖兽进入会平空消失......总归就是和普通山林不大一样......” 猴哥心中一动,这海蛇想找的,难不成是山谷秘境? 可山谷秘境,也只那个溶洞,因为有大灵矿,漫长的时光中,生出了灵液和钟灵乳,玉壁花这样的宝物,其它的,猴哥并未发现特殊之处。 海蛇总不可能是为了那些灵脉吧?可大海深处蕴藏的灵矿,远比陆地上要多的多,如果只是为了灵矿,和灵矿衍生的灵液这些宝物,这条海蛇真没必花太大的代价去要攻打人类,在海中找找又不是找不到。 事情肯定与山谷秘境有关,但也肯定不只是为了那个灵矿,应该还有其它的原因。 猴哥疑惑着挠了挠头:“会让东西凭空消失,大王莫不是在说空间裂缝?这个倒真没发现过。即便是有,也肯定是这几年的事,毕竟,”说到这,猴哥还沧桑,“毕竟,自从我猴身殒落,夺舍了这具人类身体后,再未曾深入过东泽森林。” 海蛇妖鄙视的看了一眼猴哥,心道,真是没见识,能让东西平空消失的地方,难道仅仅只有空间裂缝? 有些秘境与世界相联之处,人或者物若是进入,自然也会凭空消失。 猴哥看到了这海蛇妖那冰冷的蛇眼里满满的鄙视,心道,看样子,这家伙找要的,果然是秘境。 毕竟,哪怕找到秘境,又不能把秘境入口搬走,如此,占据东泽林,便是必然的选择。 难怪他不惜找妖合作,也要不计代价的攻入人类世界。 等回去后,他不只要好好查探一下东泽森林,就是那小秘境,也得好好搜索几遍,看有没有特殊的地方。 猴哥一边和海蛇妖王虚与委蛇,一边心中暗暗完善着猎杀海蛇妖王和那剑鱼妖王的计划。 正当猴哥说起为海蛇妖王担忧,攻打人类城镇,可能会让他麾下的妖众损失过大,得想法子尽量减少损失,以免影响蛇大王往后对领地的统治时,海蛇妖王的一句话,引起了猴哥的注意。 那海蛇妖王道:“死伤些小妖罢了,这点损失不足为虑,猴王且不用担忧。只要我能引起大夏帝国大乱,自有人会弥补我的损失,大夏帝国在这片神州大陆上还算强大,可与其它四方大陆相比,也就不算什么了。尤其是与中央大陆相比,实力差距,并非一点点。” 猴哥疑惑道:“难道大王攻打大夏城镇是与人合作的条件?我们神州大陆与其它四大陆还有往来?大王是受中央大陆个行界的妖族所托?” 海蛇看了一眼猴哥,心道,这猴子还真聪明,猴妖一族原就在妖族中属智慧种族,如今有了人类的身体,这脑子越发好使了,它不过是不经意间提了一句,这猴子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如今身边,正缺这么一个人类军师一般的存在,这猴子修为比他低的多,且又没了种群,孤身一人,倒正好为他所用。 至于这猴子以后会不会噬主,海蛇妖王倒不太担心,只要他保持着修为的绝对优势,量这猴子也不敢对他不利。 只要感觉到这猴子有一天会威胁到它,一口吞了也就是了。 海蛇妖想到这,倒是给猴哥解释了一句:“听说天地灵气在逐渐恢复,五方大陆在不久的将来,通道亦有打通的可能,五方大陆一旦恢复往来,大夏帝国这样统治一方大陆的存在,必然会被其它四方大陆针对,而对我们妖族而言,大夏帝国亦是威胁,压制了我们妖族数百年,以使我等连上岸都被限制,是时候该毁灭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节 焦急 “攻打人类,我既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又能从其它人手中拿到足够的好处,何乐而不为?猴王放心,界时我拿到好处,只要猴王一心助我,也必少不了你的好处。” 这海蛇妖竟还晓得给猴哥画大饼。 猴哥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这倒也不是作假,他是真的惊讶。 天地灵气有所恢复,他也感觉到了,但他没想到,这条野心极大的蛇妖,攻打人类,除了自己的目的外,竟然还有其它大陆势力的掺和。 而这其它大陆势力,应该就是这条蛇提到的中央大陆了。 他就是那么随口一问,没想到还真是这么回事。 猴哥心念电转,表示担忧:“虽然大王修为高深,倒不怕什么,但也要小心那些人的承诺是否会兑现。属下在想,南边的大荒丛林,北边的莽荒原,西边的天禁沙漠,才是与其它大陆往来的通道,这中央大陆的势力,为何不找其它三处险境的妖王合作,反倒找大王您?毕竟,东海域可不是通道所在。” 海蛇妖王这时候倒有了些大妖王的智慧,哼道:“那些人自然与其它三处险地的妖王亦有合作。东海域虽非通道所在,但却在大夏最繁华的几州相邻,十分紧要,否则,大夏的人类修士,当初也不会集全国修界的力量扫荡大海域,即便如今,对东海域的控制,也是最严的。东海域如此重要,中央大陆的人想以后控制我们神州大陆,岂会不重视?” 猴哥这才点头:“原来如此,还是大王看的明白,只是......” 猴哥俗言又止,一脸担忧。 海蛇妖王此时愿意把猴哥纳为麾下,因此倒有了些耐心:“猴王有话只管说。” 猴哥这才道:“那属下便直言了。东海域妖王众多,甚至还有最强的蛟大王,中央大陆的人为何独独找大王合作?我是担忧以后,他们卸磨杀驴,利用了大王,却不给好处,那大王岂不白忙活一场?甚至,会对大王不利!” 猴哥提到这一点,海蛇妖王倒有点得意:“本大王这一族,原本便来自中央大陆,甚至我之祖先,如今还是中央大陆一家门派的守护,因此那边有人过来后,自然找上了本大王,这样的关系,岂是那条蛟王能比的?” 猴哥心道,原来这货特么的还是个内应。 必须要弄死它! 至于其它三处通道之险地,亦有大夏叛徒的事,这即不是他该管的,打听清楚了,自有大夏皇室和那些门派去操心。 他就负责剥了这海蛇的皮! 至于弄死这条蛇后,会不会得罪中央大陆的那个势力,猴哥一点也不担心,他活了两世,还真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原来大王出身如此高贵,难怪那中央大陆来此,也得找上大王合作。” 高贵个屁,什么门派守护妖,说白了就是个兽宠而已,真是给妖丢脸。 上辈子,如果谁要说把他收为妖宠,他一定把他的脑浆捶出来煮成甜豆浆! 嗯,没错,我就是豆浆界甜党! 不过我还是豆脑界的咸党。 我可真是可盐可甜啊。 猴哥在吐糟海蛇它祖宗的同时,还不忘自我骄傲了一把,虽然吃个豆浆豆脑还会甜咸,其实真没什么可骄傲的地方。 海蛇妖王听了这记马屁,很是受用,高傲的扬着脑袋晃了晃。 猴哥觉得消息打听的也差不多了,一拱手表示恭贺海蛇旗开得胜,然后提出告辞。 海蛇妖对他的试探也有了满意的结果,并且还通过他对人类修行界的了解更深了一层,自也满意,心情不错的打发了他。 而此时的辛若暇其实能猜到,必是那海蛇妖王联络其它海妖王的事情有了结果,并且定了要攻打人类世界的日子,所以才会叫猴哥去说话,因此他一直在焦急的等着猴哥回来。 而这份焦急,在这四处都是海妖的地方,还不能表现出来。 身为一名俘虏,他也不能表现的太悠然,因此这几天,痛并快乐着的他,一直处在一种扭曲的状态中。 此时见猴哥心情不错的进了洞府,辛若暇的心反而提了起来。 如果不是攻打人类的事情定了下来,而且可能海蛇妖王找的帮手还很强,猴哥不至于面上表现出这么种高兴的样子。 猴哥一进门,便得意的对辛若暇道:“怎么,在海底待的不痛快?放心,三天后,便是用得上你的时候,为我们大王立了功,你自能回去当你的王孙。但你要是敢不出力,或者用手段欺骗我们,呵呵,哪怕你有命逃了,本猴王我,也一定不会放过你。” 三天后便要发兵了吗?得把这个消息传出去才行! 如果人类那边没有任何准备,到时一定死伤惨重, 而附近的百姓,只怕一个都活不下来。 那是大夏的子民,数百万条人命啊! 可是两人都在海底,有那海蛇王看着,消息怎么传出去? 辛若暇心里十分焦急,面上却笑道:“大王说的哪里话,之前不是已经说好了,我帮大王拿下东海域附近的人类城镇,大王饶我一命,我即便为了自己的性命,也绝不敢在大王面前耍阴谋手段的。” 猴哥哼了一声,径自躺到了玉石床上,不再理会辛若暇,但暗中却给辛若暇传音道:“你别出声,也别给我传音,听我说便好。” 辛若暇果然头也未抬。 “海蛇妖王找了几位大妖王,但只有一个剑鱼妖王愿意同他合作。三日后上岸攻城,这海蛇妖的祖上,是中/央大陆一家门派的守护妖兽,如今也是受中央大陆指使,让大夏帝国最繁华的经济命脉,东海域沿岸生乱动荡。不只是这海蛇妖王,其它三处通道险地,亦有妖族和中央大陆那边合作。” 辛若暇听了,差点崩不住脸色。 如今四处都出问题,大夏必生动荡,这绝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而且如果他和猴哥死在这里的话,消息传递不出去,大夏没有半点准备,更是被动。 但好在他还知道不能有异色,强行缓和了自己突然跳的过快的心脏。 必须得想个法子才行。 第二百六十三章节 杀 辛若暇正在思索,就听猴哥道:“如今咱们不能走。()消息传递不出去,其它三处险地且顾不上,只管先把眼前东海域的问题解决了。” 辛若暇有点头秃,海蛇加剑鱼两大妖王,他和猴哥一个宗师,一个大宗师,也就是妖族的四阶和五阶,人家是七阶,怎么解决? 猴哥不用看,也知道辛若暇在想什么,继续道:“我和五行灵说好了,由他禁固那条大蛇,然后由我来杀它。你唯一要做的,就是保护好你自己,如果我顾不上你,情况危急时,你只管自己跑,你跑掉,就是帮了我的大忙,到时候我们在瀛州城......不,在租船的那处港口处汇合。” 辛若暇静静的听着,很想问一下猴哥动手的时间,还有那条剑鱼妖怎么解决。 而且他也很担心,修为差距太大,即便有五行灵帮忙,猴哥又是否真的能杀掉海蛇妖王。当然,如果能杀了海蛇妖王,那么就同样能杀剑鱼妖王,问题在于,不能让这两只真的凑在一起,那只会更麻烦。但提前杀了海蛇妖王,也很容易引起剑鱼妖的警惕,运气不好,甚至会被反杀。 因为修为的差距,肯定不能莽,只能计杀。那么,动手的时间就得算计好才行。 辛若暇心中极为担忧,如果猴哥真的遇上危险,无法逃脱的话,就算他能逃出性命,把消息送回去,以后他又如何面对晏家人?毕竟猴哥是来帮他的。结果他自己没事,却断送了猴哥的性命。 但他也知道,两个人不能同时折损在这里。 辛若暇第一次,痛恨起自己的修为,明明自己有足够的天赋,为什么以前不更加努力? 二十岁的宗师,说起来也是天才,人人称赞,可面对七阶妖王,却如此无力。 猴哥哪知道辛若暇的懊恼?他此时想着杀了海蛇妖,就可以扫荡这一片海域,正为即将发财而兴奋。 就听他兴致勃勃的道:“当然,现在不能动手,否则这边出事,剑鱼妖王不会来此,想杀它就麻烦了。但此妖既有了攻打人类的心思,必要除掉。所以我只能等三天后,到约定攻打人类的那一天,在剑鱼妖到来之前,杀了那条蛇,然后再干掉剑鱼妖。” 说到这里,猴哥忙对辛若暇道:“不过有一件事,我得事先和你讲清楚,那条海蛇的皮,我可不分你,灵灵要一半,另一半,我要留着给妹妹们做裙子哩。回头在这条蛇的领地扫荡的其它财物,自有你的一份。” 辛若暇差点翻白眼,心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惦记着人家的蛇皮呢。 干掉两条七阶大妖,不是玩笑的,先把命保住再说吧。 这小子还真是个要钱不要命的财迷。 猴哥说完,便只管盘腿打坐,装出开始修炼的样子,其实心里全是海蛇妖这边有什么好东西,到时候收取哪些的计划,还有那条剑鱼妖王杀了后,要不要去它的领地上也扫荡一翻的事情。 如此很快到了与剑鱼妖约定的日子,辛若暇难免有些紧张。 不过他是人类,海妖大军要打的是人类,他还是个带路党,有些紧张也算正常,并没有引起海蛇妖王的注意。 事实上,虽然他在人类世界是皇孙,但修为太低,海蛇妖王根本懒得多看他一眼。 猴哥把五行灵派出去,查看剑鱼妖的踪迹,说好了,等剑鱼妖快到海蛇妖王的地盘时,五行灵回来,配合猴哥,先杀了海蛇。 但要确保杀完海蛇后,剑鱼妖王就在这附近,假如它发现不对逃跑的话,也方便赶过去杀它。 当然,最好是悄悄杀掉海蛇,让那剑鱼妖王进海蛇的洞府,否则让这家伙发现海蛇妖王被杀,要是过来查探还好,要是直接逃跑的话,再去追杀它,闹的动静就太大了。 海蛇妖这边,海妖大军已经集结,此时猴哥和海蛇妖王,正在等待剑鱼妖王带着他的大军到来。 而辛若暇,也在角落里待着。 猴哥一边陪海蛇妖王说话,一边等着五行灵的消息。 直到猴哥吃了两盘子海灵果,喝了一壶酒后,五行灵才出现,跳到猴哥的肩上传音:“那条剑鱼和大蛇差不多厉害,灵灵劲使儿也可以禁固它。它大概快到了,我们可以先动手剥这条蛇的蛇皮啦。” 猴哥应了声好,把桌子上的空盘子扔到辛若暇面前:“人类,去给我再端盘海灵果来。” 这是事先约定好的暗语,你可以先滚蛋了。 辛若暇忙捡了盘子:“是,大王。” 说完,拿着盘子出了海蛇王这巨大的洞府,绕过守洞府的小妖,绕到无妖处,运起水遁术,便逃离这片海域,虽然心中十分担忧猴哥的安危, 但他也知道,此时不跑,万一猴哥失手,没干掉海蛇妖,反被海蛇妖干掉的话,他再想跑,可就没机会了。 猴哥运起火眼金睛,见辛若暇以最快的速度在遁离海蛇妖王的领地,等他跑出一段距离,出了海妖大军集结的范围后,便传音五行灵动手。 五行灵虽是个巨坑,但为了蛇皮,它还是很拼很靠谱的。 猴哥一发令,五行灵便动起水行本源之力,禁固了海蛇妖王。 而猴哥在动手之前,亦给海蛇妖王的洞府下了禁制,以免动静太大,引起外面的注意。 虽说如果杀了海蛇妖王,其余的妖众他更加不惧,但如果动静太大叫外头的妖众知道后,过来围杀他,那就不美了,而且很可能会成海蛇妖王的肋力,他本来修为就低于海蛇妖王,再让他有了帮手,那还怎么杀? 猴哥虽莽,但只要是涉及战斗,他的智商绝对爆表,可不是个只会莽的人。 为了保险,他还撒了一把药粉出来。 他给海蛇妖王送的酒,可不是随便送的,那酒配上这药粉,虽然达不到散灵的效果,但却也会让灵力运行滞缓,影响战斗力。 海蛇妖王被五行灵一禁固,便发现它好像被隔离到了真空之中,当即就知道不对劲,立即运起灵力,想要挣脱这禁固,然而灵力在体内的运行像是凝结一般,变得十分缓慢。 而那禁固,在它灵力受阻的情况下,压得它几乎动弹不了。 第二百六十四章节 剑鱼妖王 海蛇妖竖起蛇目,盯着猴哥道:“是你!你用了什么法术,竟然能禁锢本大王?还不快放开本大王!” 猴哥懒得和他费话,上前提拳就照着它的七寸之处猛捶。 一边捶一边道:“那东泽森林是大圣我的地方,大圣我花了几千两银子的巨资买来的!你一个小小的蛇妖,竟然敢觊觎本大圣的东西,梁静茹给你的勇气吗?从来只有我抢别人的,你胆敢抢我?!不剥了你这身蛇皮,都对不起我的审美!” 海蛇妖王身体被禁锢,几乎无法动弹,更是动用不了天地灵气,而体内灵力动行滞缓,七寸被捶,更是聚不起灵力,此时根本无法反抗,只能忍着七寸处传来的巨痛,喝道:“无耻之猴,竟然欺骗本大王,你快放了本大王,否则本大王一定要吞了你!” 猴哥听到它他吞了自己,哈哈大笑:“傻蛇,吞了我你死的只怕更快!” 嘴里说着话,下拳却一拳比一拳更快,一拳比一拳的拳意更盛。 越打,猴哥越生气,两个大阶的修为差距,杀这条该死的蛇还真是费劲啊。 想当年,这种小妖,都不够他一口气吹的。 猴哥莫名有一种猴落平阳被蛇为难的沧桑感。 还是得尽快提升修为啊。 星辰诀和九转玄功还得再修炼的勤快些,得尽快把肉身打磨到大宗师境的极致才行。 大宗师还是不够看啊。 如此一直挥了近千拳,才把这海蛇妖王的肉身杀死。 海蛇妖王的肉身死亡,灵体却从肉身之中脱体而出,正想逃跑,便被猴哥以神识禁锢。 他修为肉身是比不上海蛇妖王,但,论起精神力,哪怕现在还在封印之中,却也绝对不比七阶妖王差。 而灵体一但脱离肉身,其实十分脆弱,猴哥禁锢后,直接捏在手中,把那虚幻的小蛇影给捏爆。 五行灵这才收了对海蛇妖王肉身的禁锢,开心道:“现在要剥蛇皮吗?” 猴哥直接把海蛇妖王的身体收进了空间,夸着五行灵:“灵灵很厉害,要不是灵灵帮忙,这海蛇哥哥我此时还真杀不了。蛇皮先不急着剥,等解决了剑鱼妖后,一起剥皮。” 剑鱼妖王的鱼鳞也算好东西,到时候给大哥做一件漂亮拉风的盔甲,就大哥那颜值,配上银白色的鱼鳞盔甲,一定帅气到爆! 猴哥觉得自己为了哥哥妹妹们的穿戴,真是操碎了心。 而挥了千拳,才弄死海蛇妖王的猴哥,此时也是累的很,感觉整个人都有点虚脱,他倒在海蛇妖王的大寒玉床上,驾起二郎腿,往嘴里倒着灵液,感概着七阶大妖的难杀,对五行灵道:“我先恢复一下灵力,回头还要捶死剑鱼妖呢。至于两方的军队,杀了两个妖王,那些妖军且不必管,但海蛇妖这边,见过我和辛若暇的小妖们,却都得杀了。完事后,咱把这海蛇妖王的财产都扫走,便回港口找辛若暇去。” 五行灵道:“那个老海龟不找了吗?” 猴哥摇头:“海蛇和剑鱼两大妖王被杀,那海龟妖王自然不敢再做什么,何况,辛若暇把情况上报后,自有人类大修士来解决这些问题,咱们不用管的。” 五行灵本来就不关心这些事儿,它只是好奇猴哥之前说要找海龟妖王,现在怎么又不找了而已。 它还挺喜欢那只大海龟的啦。 等猴哥炼化灵液,体力灵力迅速恢复后,开始打量起海蛇妖王的洞府,把值钱的都给收进了空间里,那张大寒玉床自然没有放过,听辛若暇说,那条蛇妖的洞府中,这张大床最值钱。 收完东西,猴哥才对五行灵道:“剑鱼妖王只怕快到了,一会儿我出去迎他,待它进入洞府的第一时间,你便禁锢它,它未曾饮酒,滞灵散对它无用,只怕比那海蛇更难杀。它虽被禁锢后无法发出法术,但体内却可运转灵力抵抗......灵灵你能禁锢它多久?” 之前因为滞灵散和灵酒相和,海蛇无法调动体内灵力顺畅运转,因此五行灵禁锢海蛇相对轻松的多。 但剑鱼妖没喝酒,也没机会让他先喝酒,只能直接禁锢,五行灵想了想,道:“大概你杀海蛇两次那么长时间,不过哥哥放心,如果杀不了它,我就带着哥哥跑。反正它又跑不过我。” 剑鱼的速度,不比海蛇差。但也确实跑不过五行灵就是了。 猴哥倒不担心自己的小命,就是没有五行灵,以他的五行遁术圆满境的水平,那剑鱼妖王也拿他没办法。 不过是他觉得,有必要弄死想攻打人类的剑鱼妖,并且抹去自己在这里出现过的痕迹而已。 他固然不怕什么,但他有家人呢。 爹娘和哥哥妹妹们修为还低,万一这些海妖,或者那些中央大陆的暗中势力知道自己的存在,过来报复自家,那他的家人岂不是处在了危险之中? 所以,哪怕受伤,也必须干掉剑鱼妖,然后再除掉这几天在海蛇这里见过它的小海妖。 猴哥说完,就去了洞府外,见到守门的妖众后,吩咐道:“你们退远些,我得大王吩咐,出来迎接剑鱼妖王。” 那些小海妖都知道猴哥现在成了他们大王的属下,且大王还算重视他,此时自然不敢不听,便退到了百米之外。 猴哥站在洞府外的台阶上,静候剑鱼大王。 没等多会,便听妖众过来禀报,说是剑鱼大王到了。 猴哥上前迎接:“见过剑鱼大王,我奉大王之命,来迎接剑鱼大王,大王请!” 剑鱼看着猴哥这个人类,还有些疑惑,海蛇大王什么时候有了人类下属? 看四周那些海妖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似乎这人类代表海蛇来迎接它,十分正常,倒也没怀疑猴哥什么,这里毕竟是海蛇妖王的洞府,一个修为不高的人类修士而已,算不得威胁。 让剑鱼妖王不爽的是,这海蛇妖王也太高傲了些,竟然没亲自出来迎接自己! 之前,可是它求着自己来助战的,要不是看在那些好处的份上,而且它又喜食人类,难得有机会攻打人类城镇,它可不会理会这条海蛇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