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纳斯耶的新书》 第1章 倍速不等于思诺思呢 谭尽的眼睛, 是清凌凌的一汪水。 林诗兰在里面看见她自己的倒影。 特别胆小、害怕特别多事情的,她自己。 已经重来雨季这么多次,她面对她妈她还是这么唯唯诺诺。他曾安慰自己“你妈是你最重要的人,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但林诗兰不得不承认,在一个地方的失败会像病毒一样传播, 她妈之外的事,她也缺乏独自面对, 独自处理的勇气。 林诗兰躲开了他的手。 在谭尽振聋发聩的鼓气后, 她终于说出了自己萎靡不振的原因。 “我跟踪了苏鸽。我走到她家外面的巷子,那儿很黑, 我很害怕;我在她家门口偷看, 被她家老人吓跑了。连伞丢了, 我都不敢回去拿。在这个雨季, 我真的能做出改变吗?好像, 少了你的帮助, 我根本做不好自己想做的事情。” 即便是听完她的描述,谭尽也没能理解,她有什么做得不够好的地方。 “你说你做不好的事,指的是跟踪?那你已经完成它了, 而且完成得很好。你都打探清楚了苏鸽家住哪。” “你想要跟踪又很有胆量又不被人发现, 那即便是有我陪着你, 我们该害怕也会害怕,被发现的风险不会比你单独行动更小。” 谭尽话锋一转“林诗兰,你知道你的问题出在哪吗?” 视线直直探进她的双眼, 他一字一句道。 “你对自己要求太苛刻了。” “必须事事都做到最完美, 否则不会满意, 那你就是在以你妈的标准继续要求你自己。仿佛是没有得到第一名,你就会开始自我折磨,不愿意给予自己丝毫肯定。你也知道,你妈妈的做法是错的,不是吗?” “事实上,你很有用。就算害怕,也会尽力尝试,这就是你的厉害之处。” 他的眼睛在告诉她,他的话里没有安慰她的成分,全是出自他的真心。 这像一剂镇定,抚平了她从苏鸽家逃出后的慌乱。 深呼吸几个来回,林诗兰整理好心情。 她将放学后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了谭尽。 结合着书店的事和苏鸽的真实住处,林诗兰心中升起一个疑惑住在那样糟糕的环境,苏鸽为什么有闲钱去买那么多的书?买完了也不拿走? 谭尽也不知道问题的答案。 “有一个我有印象的,关于她的家庭。不知道和我们想了解的事有没有关联……” 林诗兰洗耳恭听。 “不久后的三模,苏鸽考试作弊。老师抓到她,要找她的家长来学校。但是一直没联系上他们,班主任还问了班上的同学有没有认识苏鸽家里人的,没人回答。趁老师不在,苏鸽跑了,后来就没来上过学。她再出现就是高考过后……” 她见他稍稍卡壳,猜到了“她出现,是跟你表白的那次?” 谭尽点头。 “之前没跟你讲这个事,不是刻意瞒你。我是觉得苏鸽作弊,跟我没有关系,所以没说。” 信息太少,他们无法对苏鸽的家庭情况有清晰的推测。 林诗兰则是被“表白”二字,吸引走了思绪。 第二次回到雨季时,她撞见的告白现场,是在高考成绩出来之后。 谭尽上次向她描述的与她亲眼所见的苏鸽对他的表白,完全是不同的版本。 根据他的讲述苏鸽单方面对他执着,告白中充满了她对他的误解。 自己看见的苏鸽在羞涩中带着勇敢,谭尽可以说是……答应了她的表白。 她夹带私心,多问了他一句“高考成绩出来后,苏鸽是怎么约你到学校礼堂的?” “学校礼堂?不是啊。” 好像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谭尽满脸的不解。 “我回家的路上,她把我叫住了。就是,我们回家的那条必经之路,沿着没灯的长巷 子走,走深了有口水井的那个地方……还有,准确地说,是高考之后,她跟我表白的。那时候,高考成绩还没出来。” ——哪跟哪啊? 他们讲的好似是两个东西,除了“表白”这个主题外,一点儿都对不上。 暂且搁下这团理不清的乱麻,林诗兰想等到之后她更多地了解苏鸽,或许就能知道答案。 时候不早,林诗兰得回家了。 这时,谭尽想起一件事“你家的灯一直没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28章 自由人(2\/2) “不会吧?我妈早就下班了,应该在家啊。”被他一说,她有些担心了。 早些时候,林诗兰给她妈发了短信,说自己会晚回家。 她妈一直没回复她。 谭尽陪着林诗兰一起上楼。 她家的洗碗池摆着早餐剩的碗筷,家里只有睡觉的小土狗静静,感觉吕晓蓉早上去上班后根本没回来过。 ——会不会是上次的老毛病发作?会不会下班路上遇到坏人了? 林诗兰脑子里闪过一些可怕的画面。鞋都没来得及脱,她赶忙拿手机拨她妈的电话。 电话响了几声,被那边挂掉;接连打了几次,一次比一次挂得快。 “嘟嘟嘟嘟嘟。” 听到这个挂电话的声音,谭尽有了种猜测“也不像遇到歹徒,要碰上坏人,你打进来这么多遍,肯定会把电话关机。她是不是故意挂你电话啊?” “不知道,”林诗兰怕她妈出事,一遍一遍坚持地打“再打几通。还不接,我打到他们小学问问。” 她话音刚落,电话被接起来了。 吕晓蓉接起电话,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我已经不是你妈了!你现在这么牛,爱干啥干啥去,没人管你。” 然后,不等林诗兰讲话,她直接挂了。 谭尽猜得没错。 电话不通,是吕晓蓉故意挂的。 林诗兰也不再打过去了。她跟谭尽说“我听到那边打麻将的声音了,我妈没危险,她在我堂叔家。” 他纳闷“上次那件事后,你妈不趁机和堂叔断了联系,还去找他啊?混蛋堂叔不会刁难她吗?” “不懂,我管不着。” 她放下手机,去洗手池洗手,再给静静拿狗粮吃。 谭尽品着刚才吕晓蓉掷地有声的狠话,觉得有点搞笑“有时候,我觉得你妈不是你的妈,你是她的妈。哈哈哈,她怎么这么爱找你发脾气?时时刻刻需要你哄着她呢?” 看着他一脸的笑嘻嘻,林诗兰心累。 “如果她是你妈,你还笑得出来吗?” 代入一下,他的笑容瞬间垮掉。 林诗兰换了件衣服,出来和谭尽一起吃他买的麦当劳。 他吃着吃着,问“要不要看电视?” 她同意,去拿电视遥控。 自家的电视,林诗兰都多久没看过了。 随便按了个台,里面在放重播了无数遍的86版西游记。 吃着冷掉的汉堡薯条,他们电视看得津津有味。 吕晓蓉不在家,连空气都变得自由了。 “我今天不做卷子了,我要看电视。”乖乖女发布惊天叛逆宣言。 “看完电视,拍着饱饱的肚子,我要直接躺上床睡觉。”她和谭尽交换过眼神,自信地学着他翘起二郎腿。 “好啊,”他逗她“说了不做,谁偷偷做作业就是小狗。” “嗯!”她痛快应下。 半响后,林诗兰随口一问“你今天作业做了吗?” 谭尽没防她“在学校就做……”话说一半,他反应过来中了陷阱。 林诗兰食指点着他的鼻子,轻轻快快地喊他。 “小狗。” 现在都明着来了是吗? 气哼哼,谭尽鼓着好欺负的包子脸,恨不得挠墙泄愤。最近弹窗厉害,可点击下载,避免弹窗 本章完 第29章 番外(1\/2) 放下狠话今晚不做作业, 林诗兰说到做到。 谭尽走后,吃饱喝足的她,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 便往床铺躺倒了。 吕晓蓉还没回家。 外面的世界, 雷雨交加。 林诗兰裹紧被子,望着天花板,没有睡意。 脑子里装着许多杂乱的念头,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一阵, 突然想起书包里有一本今天刚买的书。 趿着拖鞋下床,打开书包, 她拿到了书。 抱着催眠的想法,林诗兰在被窝里翻开了这本苏鸽看过的书。 …… 《闪耀的平行宇宙》 \/作者佚名 (一) 童年时, 镇子那棵最老的古树下, 香火不断, 许多前来祭祀的人聚集在那里。 夏季最热的一天,妈妈也带着上小学的我来到了古树。她说, 我们的祖祖辈辈都在信奉那棵树。 我亲眼看到有人抓着一只挣扎的鸡,在树下割开它的喉咙。 鸡的血洒在树根,鸡不再尖叫不再扭动。 人们双手合十, 一边磕头跪拜, 一边嘴里念念有词。 他们在祈雨。 我问妈妈“求树真的能带来雨吗?” “能, ”妈妈无比笃定“只要你足够虔诚。” 我仍旧不解“虔诚?我看不见它, 也摸不着它。为什么虔诚了, 就能下雨呢?” 妈妈随手捡起一根地上的小树枝。 “你看, 就像是, 我掰着这根树枝。你看不见我所用的力气, 它具体是什么形状的。但通过树枝的弯曲, 你能知道,我的力气是存在的,并且可以改变这根树枝。” “许多看不见的东西,比如我说的力,比如人的意志……像是,信念、信仰、诅咒、誓言,它们没有实体,却都是带有能量的。而能量,影响着我们所在的世界。所以啊,足够虔诚就能改变原来天气的运行规律。” 她手中的树枝应声而断。 妈妈的话,如此深奥难懂。 小学的我完全没明白她在讲什么。我想着,等以后读了更多的书、上了更多的课,我可能就理解她表达的意思了。 因此,时间过去很多年,我一直清晰地记得她的这段话。 也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妈妈和爸爸离婚了。 妈妈走的前一天,跟我说了对不起。她把全部的积蓄留给我,让我收好了,别让爸爸发现这笔钱。 我知道她这么说的原因。 如果被爸爸发现钱,他会把它们全都换成酒瓶子。 妈妈没有和我说再见。我猜她是怕说了以后,她会很舍不得我,我会不让她走。 妈妈走之后,我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 我很少见到爸爸。有几次他喝得醉醺醺,来管爷爷借钱,我在门口听到他的声音。后来爷爷拿不出钱借他,他就再也没来了。 妈妈肯定有她的辛苦,我想象她生活得不太容易,所以不能接我走。 就像我的爷爷奶奶。我知道他们是爱我的,他们之所以分不出心思来照顾我,是因为他们已经活得非常累了。 奶奶在我记事的时候就瘫痪了,爷爷一个人撑着这个家。 不论寒冬酷暑,爷爷都在小镇里踩三轮车,他还要负责照顾奶奶。 我上高一时,他急病去世,竟比奶奶走得还早。 奶奶受了打击,整天痴痴呆呆;我跟她说话,她也不搭理我。 有天夜里,我听见奶奶在哭。去到她房间,她紧闭着眼,用家乡话呜呜地絮叨着“活受罪……苦兮兮……不如死……活受罪……” 上高二后,我更频繁地思考。 ——为什么青春期这么漫长? ——人活这么久要做什么事? 家里弥漫着药味,地板怎么擦也擦不干净。我好像一直在收拾、洗衣服、洗碗、刷尿盆,给奶奶擦洗身体……家变脏的速度,比我清理的速度更快。 等爷爷留下的钱用完了,我开始用妈妈给的钱。 实在忙不过来,我也尝试过花钱请人来打扫。来的人看着屋子里有老人、那么臭、那么多垃圾,对我们露出鄙夷的眼神,非要加钱,加很多钱,才愿意打扫。 被那样的目光刺痛,我再也不愿意让人进来我的家。 悄悄地放弃清扫,我悄悄地变成一只小老鼠。 有天,班上的同学闻出了我身上的臭味,他们捏起鼻子,疯狂地咒骂我。心里对大家很抱歉,可我依然提不起做卫生的精神。 家中的钱全花在照顾奶奶上,我每天会给奶奶喂饭擦身体。而我自己,吃什么用什么穿什么都不重要,我唯一想要的就是书。我愿意把钱花在书上。呆在书的世界,我感觉到自己整洁干净。 其实,我想的话,可以天天看书。即使我不去上学,也没人会发现,没人会管我。 尽管这么想着,我还是坚持每天去学校。 因为,在班上能看见……他。 他和其他的同学都不一样。 他没有一次看轻我。 在很早以前,我就注意到他啦。他从来没有叫过我的外号;进班级时,他恰好走在我前面,会帮我扶一下门;而且,他脸颊上有一颗小痣,真的很可爱哦。 我对他的暗恋,开始于一次小组作业。 老师问谁要跟我一队,无人回应时,他挺身而出。 我们一起做作业,他坐得离我好近。一周时间,我和他说话,他的呼吸近在咫尺。 小组展示,没有人觉得我说得好,他又一次出来给我解围,帮我鼓掌。 我们的展示得了班级第五。 他把他珍贵的奖品巧克力送给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29章 番外(2\/2) 吃着甜丝丝的巧克力,我的心跳好快,忍不住地想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呢? 几天后,班上买练习册。大家都赶着上讲台拿,这种事,我永远是赶在最后的。 有本垫在剩两本练习册。原来,他也还没拿呢……我等他先拿,他慢悠悠地过来,拿了那本破的,走了。 我将完好无损的新练习册捂在胸口,又感动,又激动。 他用破的练习册没关系吗?我惦记着这个事,觉得太不好意思了。 放学时,我想问问他,要不要跟我把练习册换回来。 在班上不好意思开口,我一路跟着他,他去操场打篮球,我便坐在角落看。 他的篮球恰巧落在我脚边,他也瞄到了我,我们四目相对。我紧张得动不了,他对我笑了笑,继续打他的篮球了。 我不停在解读那个笑容的用意,脸红得快烧起来。 明确地感到他对我不同,我变得大胆,开始主动试探。 我向他借橡皮。他直接借给我了,而且都没管我要回来。偷偷地,我用圆珠笔在他给我的橡皮上画了爱心。 第三次模拟考,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老师为了激励大家,将会在考试后,重新安排座位。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选择自己想跟谁同桌。所以,只要考得够好,我就能坐他旁边,和他关系更进一步。 高考后,他应该不会呆在这个小小的镇子了,这是我仅有的最重要的机会。 为了抓住这个机会,我选择了作弊。 不幸的是,我在考场被老师抓个现行。 作弊,失败了。 整个世界的大雨,落到我的身上。 教师办 公室里,老师不断地盘问我家长的联系方式。我如实地告诉她,那两个我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 她拨过去,一个电话不通,一个电话空号。 老师被我气坏了“你家没来大人,作弊的事就不算处理,你也不准回来上学。有谁在你们家能管事的?我不信了,没有一个大人能管管你?你作弊的事,必须让他们知道!” 是啊。我也这么想着哪怕有一个人来找我,管管我…… 哪怕有一个人,都好。 学校的大家用嘲笑的视线,驱逐了我。 我再也没有脸面坐在教室,于是溜出了学校。 溜回,我堆满垃圾的家,溜到,不跟我说话的亲人身边。我严严实实地关上门,才感到安全。 就这样呆了一个月。 某天,奶奶瘦干干的手掌变得冰凉,我固执地把它放在我的头顶。 奶奶的手无力地垂下,我一遍一遍地喊她。 她的眼眶凹陷着,身体散发腐烂的气味。 我知道她已经不在了。 可是我没有办法,失去奶奶。 把奶奶留在家里,我锁上门,头一回去找了爸爸。 爸爸家住在一条没灯的巷子尾。我等到他时,他喝得醉醺醺,我喊他“爸爸”,他也没把我认出来。 我跟在他身后,他两眼发昏,嘴里哼着歌。 “爸,能不能回家一趟啊?”我不依不饶。 爸爸脚步虚浮,回头让我滚。 我继续说“爸。奶奶死了,该怎么办呢?” 他终于回头看我一眼。 似乎知道我是谁了,他重重推了我一把,骂道“草,硬要扫老子兴?小贱蹄子,报丧是吧?想管老子要钱啊?我告诉你,没钱,滚……” 爸爸很过分。 这些年,我从来没有埋怨过他,我以为自己不会生他的气呢。 但,我是会的。 像他对待我那样,我也重重地推了爸爸一把,将他整个人推到了枯井里。 而后,我在井边呆坐着,宛如坐了一个世纪。 ——为什么青春期这么漫长? ——人活这么久要做什么事? 我又开始,费劲地思考着这两个问题。 我想,我和班上的那个他,是有缘分的。 当我迫切需要一个活下来的理由时,那个理由出现了。 他手里拿着篮球,穿着休闲的夏装。 不知何时,高考已经结束了。 我太想被他留住,用了激烈的告白方式。 哪怕对我有一点好感呢?肯定有的吧?我想要从他那里得到回应,想要知道一切不是我的臆想自作多情,我多想抓住这根救命稻草呀…… 他却清晰地拒绝了我。 “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让你产生误解了,不好意思。” 因为,我完全想不出那两个问题的答案,所以,我不打算熬过这个雨季。 生如芥子,我像灰尘一样活着,无足轻重。 这就是我的故事。 我决定,把我的故事留在古树的树洞里。 妈妈走后,仿佛那些喜欢拜树和杀鸡的人也全走了。 神坛荒废、老树枯萎,那里成了我的秘密基地。 如果如母亲所言,人的意志具有能量,那么,就算不在此地,我也由衷地相信在宇宙的有一处,有一时刻,会有人发现我,发现我存在过的痕迹。 本章完 第30章 番外(1\/2) 《闪耀的平行宇宙》 \/作者佚名 (二) 第一章节的内容是我在餐厅发现的。这篇文章被印在杂志的纸上, 而那页纸,被用来包我点的快餐。 我一边啃鸡腿,一边读完那篇文章。 越读, 我越惊骇, 这写的就是我人生的故事。 用纸巾擦掉纸上沾的米粒,我用剪刀把它裁剪后,保存到一本新的本子里。 之所以将它命名为“第一章”是因为, 我想把我自己的故事, 接着这个和我如此相像的故事后面,继续地写下去。 ——宇宙的某一处, 会有一个完全一样的我吗? 看完第一章的故事,我情不自禁有了这个想法。 如果让我列出, 我的家庭背景, 那会和第一章的内容完全相同爸妈离婚、爸爸酗酒, 我被寄放在爷爷奶奶家;奶奶瘫痪,爷爷在高一去世。甚至连我住在小镇, 爷爷以前踩三轮车维生,都是一样的。 硬要说有什么不一样。我不知道是第一章的作者没有写,还是我们的世界有细微的不同我亲生爸爸早就过世了, 后来妈妈离开我, 把我留给我亲生的爷爷奶奶照看。而那个没管过我, 爱喝酒的是我的继父。 我妈走后, 继父再也没管过我, 我和他没有任何往来。即使再走投无路, 我也很难想象自己去他帮忙。又因为他的不帮忙, 把他推到井里。 这点不同, 我认为是可以忽略的, 我还是相信她是另一个我。因为不论是妈妈对我说的话,我小时候看到的画面,她都精准地写下了。 对了,我的学校里,同样有个我偷偷注视的“他”。 他脸上有小痣,他平时没有像别的学生那样欺负我,也与第一章描述的一样。按照上面说的,不久后的小组展示,他会主动和我一组吗? 这个,等待验证…… 天呐!!!是真的!!! 他和我一组了!!!不敢相信!!! 心情太奇怪了。 按照第一章的预言,我喜欢他,最终也是一场无疾而终的单相思。 我惴惴不安,却没办法控制自己靠近他,仿佛是一边看着练习册后面的参考答案,一边做题。 回绝“第一个我”告白时,那个“他”给出的理由,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我的这个“他”,是不是也喜欢的人了? 要是,真的调查出那女孩的是谁,我或许就能死心了。 细心观察一段时间后。 关于他喜欢的人是谁?我得到了准确且唯一的答案。 课间休息,他出去伸懒腰,每次都瞄向她班级的方向。 小组作业时,他登陆账号,我看到屏幕上他的密码是一串名字的拼音。 他丢掉的草稿纸,潦草的公式中,藏着一些上课时的乱涂乱画、她的名字,还有一个卡通版的她的脸。 那女孩和他哥哥走得很近。我看到她笑着与他哥哥说话,而他被冷落在一旁,表情落寞。 原来他胆子也很小啊。 他不敢多看她,不敢跟她说话。 第2章 u等会也不想KIA你那 他们讨厌我,但这对我无法造成任何伤害,我也讨厌他们。 老师问到小尽要不要和我组队,他态度随意地答应了。分完组,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及时垂下眼,用袖子抹了抹眼角。 一起做作业,小尽问我分组时,我是不是哭了。我点点头,轻声说“同学们不喜欢我、不愿意和我玩,他们觉得我身上有奇怪的味道。” 再抬眼看他,我眼中含泪“我闻不出自己身上有什么味道,你可不可以帮我?” 小尽表情为难,我主动把手腕伸到他的鼻子下。 “拜托你了。” 他闻过之后,诚实地说“我没闻到怪味啊,嗯……好像有一点小橘子的味道。” “哦!”我从书包里拿出带的砂糖橘“是的,我带了小橘子当零食,你要不要吃?” 小尽摇头“不用了,太麻烦了。” “不麻烦啊,给你……”我三两下剥好了,橘子皮托着橘子肉,我把它递到他跟前“谢谢你愿意和我一起。” 橘子已经剥好了,他只能接过去,一口吃掉了。 这次同组之后,小尽就被我缠上了。 “没有人愿意留下来,今天我得一个人值日。你能不能和我一起?” “上次老师讲的题,我没有写全,你能不能把笔记借我看一下?” 我用各种理由找他,有时候他帮,他不太方便时就会不帮。 慢慢地,向他借东西的次数多了,他借我也借成了习惯。 有次,我借了他当晚写作业要用的课堂笔记,他得等我写完,把笔记拿走才能回家。 我握着笔,奋力地抄写。 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传来醒目的提示。 我让他帮我把提示关掉,成功地让他看到手机软件设置弹出的生日祝福语。 “今天是你生日啊?”他惊讶。 在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后,他祝福我“生日快乐,你晚上能吃蛋糕啦。” “谢谢。家里的亲人都走了,我只剩自己一个人啦。晚上,我没有蛋糕吃。” 其实今天根本不是我生日,这是我找的跟他拉近距离的由头。 不过,说完那一句,我心里空落落的,竟真的感觉到好寂寞。后面邀他陪我过生日的话,也变得说不出口了。 却是他接过了我的话“学校附近有个刚开的蛋糕店,想不想去尝一尝?” 我和小尽去到那家蛋糕店。 橱窗中摆放着漂亮的生日蛋糕,诱人的草莓点缀在上面。我瞥了它一眼,又去看别的小蛋糕了。 我挑了一个巴掌大小的提拉米苏。小尽说“这太小了吧?不像生日蛋糕,只能算个甜点。” 趁机,我对他说“那我买那个大的草莓蛋糕,你要陪我吃哦。” 他答应下来。 买完蛋糕,店员问我们,蛋糕上要写什么祝福语。我支支吾吾,小尽看不过去,拿过店员的纸笔,写上对我的生日祝福。 这是,我喜欢小尽的第三个时空。 我点燃自己的生日蜡烛,烛光的后面,是他的笑眼。 善良温暖,柔软的心肠,这个男孩就像一束暖和的冬日里的阳光。我还是那只小老鼠,眯着眼看着他,伸出脏兮兮的小爪子,想碰碰他。 我没有许愿。 狼吞虎咽地把那个好吃的蛋糕装进肚子;写了我名字的巧克力条,我留到最后吃掉。 巧克力甜得我发懵,我沉溺于骗来的幸福之中。 在我极尽全力的干扰下,小尽和小蓝生活上的交集变少。 小蓝没有任何异状,每天机械地上下学,不像第二时空描述的那样到处劝人离开小镇。 而我,填满了小尽课余生活的空隙…… “放学后,我可以去看你打球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31章 番外(2\/2) 小尽挠挠头“操场谁都能去啊,去呗。” “可是,我只是想看你,也不是想看球……哎呀,说漏嘴了。” 我知道我的心机小伎俩很低级,演的戏也很烂。 但是哦。 好像有一点点奏效。 第三次模拟考,我埋头苦读,仍旧没有考好。 小尽的分数比我高,意外的是,他选了我当同桌。 我每天给小尽送小橘子。 他不一定每天吃,但我一定每天给。 会不会我的时空已经跟之前的两个时空走向不一样了? 高考成绩出来啦。唉,我考得有点差。如果还有别的时空的我,你看到我的信息,我建议你熟背班主任最后发的那三套题。 高考后,我和小尽就不会在一个学校了。我约他在出成绩后的那个周末,来学校礼堂一趟,我有话对他说。 不论他怎样回答,我都想在我们各奔东西前,跟他表白一次。 说实话,我的生活很充实,已经很久没有关注小蓝那边的动向了。 出成绩的那天,我意外地在镇里的大超市碰到了她。 她肩上扛着大包小包,购物车里塞满了东西。 这个行为……她在囤物资吗? 难道,小蓝依然看到了未来会发生灾难?她不像上次一样四处劝人,却还是具备这个能力? 我突然有了一个毛骨悚然的推测。 有没有可能这里的小蓝与上一个时空的小蓝,是同一个人? 再往细了想,如果第一个时空也发生了灾难…… 那么,三个时空的小蓝,会不会都是同一个人? 好可怕。她是什么东西? 我无法想象自己被卷进了什么。 所幸,我和小尽约定的日子在7月17日前。到时情况不测的话,我还有机会带着他一起逃离镇子。 高考出成绩的周日夜晚。 雨下得特别大,整座学校像被浸在水里。 我以为小尽不会来了,在窗边等他。 我发现,有个熟悉的身影在校园里乱窜。 ——小蓝怎么也来了学校? 这么大的雨,学校几乎全被淹了。 ——她在乱跑什么?好像往这边来了? 我正思考着,身后有人拍拍我。 是小尽。 我被他吓了一跳。 他头发湿了,语气中有担忧“你傻啊。雨都要把镇子淹了,你还敢出门?我打你电话你没接,心想你不会来这儿等着了吧。我想你不会那么笨,随便过来看看,你居然真的来了。” “跟你约好了嘛。我怕没有机会见你了,所以冒着大雨出门。” 从书包里拿出自己做的毛绒挂坠,我举起卡通小橘子的笑脸,对小尽说“这个羊毛毡小橘子,我扎了很久哦,想送给你。祝你能被心仪的大学录取。” “以后再送也来得及呀。”小尽接过了毛绒小橘子。 心情羞怯,我开不了口表白,扯了别个话题,问他打算上哪儿的大学。 他回答“住我家对面的那个女生,成绩挺好的,我看她有意愿的那个大学好像不错。我可能也会……” ——又是小蓝。 我不想听他提别的女生! 手指绕着衣角,我闷闷地打断他“你别喜欢她了,喜欢我吧。” “啊?”小尽愣了愣。 我多想要拥有好好长大的决心啊。因此,提起所有的勇气,我大声告诉他,也告诉我自己。 ——我长大以后,会比他喜欢的那个女生更聪明漂亮!!! 以为自己说得很大声,但可能,我的音量也并不大。 小尽迟迟没有回答。 在他的沉默中,我心知表白失败。 叹了口气,已无法再面对他。 风雨 声呼啸。 我转身离开,泪流满面。 他没有追过来,我们可能永远也不会相见了吧。 第二天,我收拾好行李,也给小尽发了最后的短信,让他逃离小镇。 来不及了。 所有人都来不及了。 山洪爆发,出镇的道路全部冲毁,我们被困住了。 镇子附近发生巨型滑坡,下游的水被截断,一旦河水发生倒灌,整个镇子将不复存在。 镇子全乱了。 人们四处抢夺物资,大家都想活下来。 该怎么办?我不知道。 不想放弃活着的希望,虽然很卑鄙,但我明白谁那儿有物资…… 只能写到这里了。 我想,我并不处于唯二或最后一个,看得到“异世界信息”的时空。 如果我活下来的话,我会继续写下我的故事。 如果,我无法活下来…… 那期盼我的文字能留下。 宇宙中有过这个时空,这个我。 在17岁,我曾拥有过,一个属于我的生日蛋糕。 再见,小尽。 本章完 第32章 她悟了(1\/2) 林诗兰“咔”地把书掰成了两半。 什么《闪耀的多重宇宙》, 它根本不是小说。林诗兰最清楚,里面的东西全是真的。 书还剩一点没看完,已经看不下去了, 明明裹着被子,她却冷得整个后背和胳膊都爬满了鸡皮疙瘩。 ——感人至极啊,苏鸽穿越三个时空的痴心不改。 当初,林诗兰逃出家门,躲在学校礼堂。 撞见的表白现场, 至今历历在目 窗外下大雨, 看出去好像树呀房子呀漂浮在一片汪洋中。 窗前的女生手指绕着校服的衣角,闷闷道。 “你别喜欢她了, 喜欢我吧。” “啊?”男生愣了愣。 她底气十足“我长大以后, 会比林诗兰更聪明漂亮的。” “……”他没回话,没听见似的。 少女叹气, 说“我回家了。” 待身影卷入呼啸的风雨声中, 男生陡然清醒。 “那好哦。”他对着她的背影说。 第三时空的苏鸽是最勇敢的,她的表白最终获得了谭尽的回应。 可惜的是, 他的最后一句,苏鸽没有听见。 她也该为这对有情人感动吧。 前提是,她不叫林诗兰的话。 书里讲的东西, 再结合上自己的亲身经历, 脑中的思路变得清晰。 ——竟然是平行时空! 原来,她每一年重回雨季,并不是穿越到过去。 每一年,她所去到的“雨季”, 都是一个新的平行时空。 按照这个思路…… 很多从前说不通的事情, 忽然都变得有迹可循。 为什么, 林诗兰第一次回去救下的人,回到现实时他们却没有活着?因为,他们被救下的事,发生在别的时空,不在她的时空。 为什么,林诗兰做实验,在过去留下的伤口,在现实中不会出现?因为,那是平行世界的她受伤了,不影响她另一个世界的身体。 为什么,妈妈做的鸡汤,有时候只是难喝,有时候却能把她毒进医院?因为,平行时空之间,事物存在差异,发展存在不同。 过去和未来,有因果关系过去被改变,未来会随之改变。 而平行时空是独立的,互不干扰的,它们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林诗兰没想通的东西,被苏鸽的书,点通了。 在雨季,她交叠到别人的平行时空。 雨季一结束,她和这个时空说拜拜;他们各回各家,再无关联。 想通这个,那还在这儿玩什么呀? 敢情,她是来帮各种平行世界的 自己免费高考,免费被她妈摧残,免费受劫难的…… 这公平吗?为啥全冲她来? 林诗兰替自己感到冤枉。 平行时空交错在她身上,雨季都往她一个人身上砸。 就算她倒霉,成了什么“宇宙紊乱能量”的替罪羊。那要薅羊毛,也不能连续四年,只死命薅她的吧! 搁平时,气呼呼的林诗兰已经去找她的“难兄难弟”谭尽,商量他们怎么跑路了。 看完苏鸽的书,她心情变得微妙。 比起见谭尽,林诗兰更想见一见现在的苏鸽。 前两个时空苏鸽的遭遇,看得她眼角含泪。 第三个苏鸽,看得林诗兰怒从心头起那个苏鸽刻薄利己,不惜用卑鄙手段达成她的目的;她会盲目代入自己的经历,去批判别人的行为,其实完全不了解内情。 看完她的章节,林诗兰气得把书都撕了。 穿越雨季的第二年。 病中的她被一伙人抢走了携带的包裹,还把她从藏身的地方赶走,最终没能活下来。 在那个时空,苏鸽参与了那次抢夺,甚至是带头去抢了她。 即便死的,是平行世界的她,但死亡的痛苦,是她本人全程体验的。 林诗兰跟这个苏鸽有“杀我”之仇。 话说回来。 现在,和她呆在一个时空的苏鸽,是什么样的人? 林诗兰想起她丢狗和跟踪谭尽的事。 感觉不是个善茬啊…… 今晚注定是个未眠夜。 床仍是原本的床,房间仍是原本的房间。 凝视着天花板,她想得越深,越有种怪异的感觉。 周围熟悉的一切,变得有点陌生。 林诗兰曾在某本书里,读到过一个这样的概念宇宙中有无数个平行的时空,那些时空和我们的时空,共享同一个空间。只是,我们彼此看不见对方。 按照这个概念。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32章 她悟了(2\/2) 每个雨季到来的时刻,她能看见,与她平行的世界。 并且,能走进平行的世界,参观一段时间。 比起见鬼、神经病的幻觉,林诗兰更愿意接受这个答案。 茅塞顿开,她突然感到兴奋。 ——我不是疯子。 ——我只是,被卷入一场,值得科学家好好研究的未解之谜中了。 仿佛是主人激动的情绪,感染了小土狗。 静静冷不丁地从地板抬起脑袋。 它抖了抖身体,伸了个懒腰,自顾自地跑到外面溜了一圈。 一晚上烙饼似地翻来覆去,林诗兰正犹豫着要不要把书剩的内容看完…… 小狗往屋外的方向叫了两声。 她一惊,赶忙塞好书。 家里进人了。 晚归的吕晓蓉见到林诗兰灯没关,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过来念叨她。 “电话里跟你说,我已经不是你妈了。没听懂啊?开着灯等我干嘛?” 林诗兰明白她妈是想撒气。 她今晚去堂叔家呆着,故意不接电话,接了又放狠话。 闹腾一晚上,不就是为了撒这一口气吗。 如果回答“我在等你,我不可以没有你这个妈妈”。指定被她妈羞辱,趾高气昂地不给她台阶下。 如果回答“没等你,我已经睡了”,她妈会不高兴,指定要来一句你没有妈妈过得很好啊?做女儿的完全不会关心老妈,你妈夜不归宿,死外面你都不管了对吧?还能心安理得地呼呼大睡,真是没良心。 熟知她妈的套路,林诗兰答得模棱两可“额,我马上要睡了。” 见她不接茬,吕晓蓉的眼睛滴溜溜地转。 她眼尖地瞄到枕头下有个东西。 林诗兰匆忙间没藏好, 露出了书的一小角。 吕晓蓉走过去,准备把它抽出来“你在干什么坏事?” “没什么。”林诗兰半边身体倒向床,挡住她的视线。 “藏啥?你趁我不在家看闲书了是不是?”吕晓蓉伸手过来夺枕头。 她奋力压着枕头,不让她妈扯走。 这本书与这本书里的内容,是绝对不能让她妈看到的。 两个人都用了最大的劲。 忍无可忍,林诗兰冲她喊。 “妈!我看什么你能不能别管!我有我的隐私!” 这会儿吕晓蓉记不得自己电话里撂的狠话了。 她冷笑“隐私?林诗兰,我是你妈!” 一根根掰开林诗兰的手指头,吕晓蓉执意要弄清她在搞什么鬼。 “你是我生的,跟我讲什么隐私?你没什么是我不能看的。” 林诗兰忽然恍惚了。 她突然想这里是平行时空,那眼前的我妈,还算是我妈吗? 这个念头,让她一下子心硬。 林诗兰松了劲。 在吕晓蓉成功掀开枕头,快要拿到书的时候…… 她将她妈的肩膀往后一推。 双眼直视着她,林诗兰表情严肃,语气冷淡又生分。 “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有我的隐私,和你是不是我妈没关系。” “请你把我当做一个人对待,给我尊重。” 吕晓蓉胸脯上下起伏,林诗兰这两句话,给她堵得哑口无言。 已是落了下风,她妈仍不服气。 脸颊涨红,她又气又恼“行啊,林诗兰,你独立了是吧?你这么牛,那下周别找我要饭钱。” ——又来这招。 林诗兰窒息了。不管用什么态度,她妈横竖不会听进她的话。 这真的是另外的时空吗? 为什么没有一个时空,她们母女能好好沟通? 她真的很想问她妈妈,为什么你在每个时空都是这样子的妈啊? 吕晓蓉重重摔上门。 她走了,躲起来的小土狗才慢慢地从床铺下爬出来。 林诗兰叹了口气。 匆忙去到床铺,她将枕头下被扯成两半的《闪耀的多重宇宙》塞进书包。 这本书暂时安全了。 它太重要了,不能被她妈抢走,里面还有很多她没搞懂的谜团。 明天去找苏鸽,看看能不能再问出什么吧,林诗兰拿定了主意。 本章完 第33章 明牌打(1\/2) 以为自己会彻夜未眠, 但精力支撑不住,临近早上的时候林诗兰打了个盹。 看完苏鸽的书,除了最大的疑问“为什么她能在不同时空之间传递信息”外, 她还有一个重要问题。 ——堂叔有没有跟一个带孩子的女人结婚, 后来又离婚? 根据第一个时空苏鸽的描写,林诗兰强烈怀疑,苏鸽的继父就是她堂叔。 他们镇子小, 没记得之前有谁掉井里。而且,她原本的时空, 堂叔坠井的时间和苏鸽书里描述的,又对应得上。 因此,林诗兰想着早上,她妈稍微恢复能交流的状态了, 问问她关于堂叔的事。可惜第二天, 她起床, 她妈已经上班去了。 桌上留了给她做的早餐和饭钱。估计她妈是感觉到, 用这种东西做把柄也拿不住她。怕林诗兰真的不吃不喝,她妈又不想主动说好话, 所以这么做了。 她肯定不会故意跟妈妈怄气,给吃的她吃,给钱她也收。 林诗兰满脑子装着平行时空的事, 三下五除二吃完早饭,她准备喂一下静静去上学。奇怪的是, 小狗不在窝里。 家就那么大的地方,她找了一圈, 没看到小狗, 平时它玩的玩具也不见了。 瘸腿的小土狗最喜欢在家睡觉, 不太可能自己跑出去。 林诗兰细思后,给她妈打了电话。 电话一通,她便听到电话那边的小狗叫。 林诗兰着急,问她把狗带走干嘛。吕晓蓉回得云淡风轻“我同事想看狗,我带来上班了。” 她听得莫名其妙“为什么突然要看狗?昨晚刚跟你说的,尊重我。妈,就算你要把静静带走,你也问问我再带。你走多远了?回来吧。别带去上班了。学校人来人往,小狗在那儿多不方便,同事要想看你让她周末……” 电话那边的她妈用“啰嗦”二字,强行打断她。 而后,不由分说地挂了电话。 林诗兰心里放心不下。不过她知道狗在哪儿了,等今天下午放学她可以把狗接回来。 她看了眼时间,如果想在校门口拦住苏鸽问一问,现在必须得出门了。 从学校开门起,林诗兰就站在门外等了。 苏鸽没等到,倒是等来一个开朗的大傻瓜。 他骑着自行车出现在学校门口,车把上挂了个塑料袋。 脸上挂着欠扁的笑容,他故意绕到她面前,叮叮叮地按着车铃。 “不是吧。林诗兰,你偷窥我的生活?怎么会知道我又买了早餐?每次都打劫我,我看不是意外,是早有预谋。” 读了苏鸽的书,林诗兰失去了和他打闹的心情。 谭尽最近好像吃多,吃胖了,脸有点肉肉的,衬得脸颊的那颗小红痣更加招人眼球。就好像一碗白米粥上面,落了颗可爱的小红豆。 “你过来。”她冲他招手。 乖乖从车上下来,他拎着塑料袋,一脸委屈“你不等我一起上学,又要抢我馒头。两个馒头你不能都吃了啊,好歹给我剩一点。” 无奈地递出暖呼呼的两个红糖馒头,他见林诗兰也伸出手。 她没拿袋子,手直接上了他的脸。 谭尽“啊——”了一声,眼睛瞪得圆圆,嘴巴张得圆圆。林诗兰食指抵住他的脸,在用力扣他的小痣。 “扣掉,扣掉。”她的手弄得他好痒。 他花容失色,到处乱躲“为什么扣我的痣?” “很坏的小痣,扣走!”她恶声恶气地朝他扑来,像一个癫狂的恶魔。 小痣很无辜,尽尽脸痛痛。 谭尽什么都不知道。 谭尽被林诗兰欺负得很可怜。 上课铃响。 林诗兰心不在焉地上完了早读和第一节课。 苏鸽今天没来学校。 课间,她细嚼慢咽地吃完红糖馒头,再也坐不住了。和老师请好假,林诗兰背上书包,出了学校。 她打算沿着昨天的路线走,把苏鸽找出来。 林诗兰望了眼天空,今天是个难得的晴天。 小镇入了夏,太阳的光线洒在街道,四处亮堂堂。 很幸运,她的第一站,就找到了苏鸽。 逃课的她躲在书店里看书。 手捧着书,她穿着校服,安静坐在昨天那个角落。 店外有阳光,林诗兰进到里面,一下子感到阴凉。 苏鸽脚边的黄色书包上,放着把黑伞……她一眼认出了,那是自己的伞。 微胖的少女仰起头。 她的瞳色浅,眼中有种懒洋洋的涣散感,情绪难辨。 “你果然来了。”她说。 想对苏鸽说的话,全忘光了。 林诗兰冻得一激灵。 她像生咽了一块冰,喉咙干涩,四肢僵硬。 后知后觉地,她发现,自己这样贸贸然然地来找她,真的非常冲动。 第一个时空的苏鸽,疑似杀过人。 第二个时空的苏鸽,没做坏事,但心思深沉。 第三个时空的苏鸽,是彻头彻尾的“大恶人”。 现在的苏鸽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33章 明牌打 (2\/2) 伞在她的,说明林诗兰昨天跟踪去她家的事,她知情。 林诗兰忍不住在心里骂自己蠢。上次在这里见到她,苏鸽已经在读《闪耀的平行宇宙》了,她肯定也知道那些平行世界的她自己,那么…… “你刻意引我过来?”她捏住拳头,好让身体不要再哆嗦。 鸽坦荡地承认。 “你是不是知道昨天我跟踪你?你故意把我引到书店,让我看到书?” 不仅是问她,林诗兰自己也在脑海中思考。 “或许,更早,”她简直头皮发麻“你跟踪谭尽,就是为了让我对你起疑,让我调查你?” 苏鸽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你比我想象的来得要快呢。” 林诗兰没料到她能这么去设计自己,脑子嗡嗡地晕眩,她甚至怀疑起苏鸽让她读到的东西有没有猫腻。 “那本书里的东西是真的吗?” “这个问题,我也想问你。我获取的信息就是你所看到的那样,我已经毫无保留地与你分享了。至于她们写的东西是不是真的,你来告诉我答案吧。” 少女的双眸闪烁着浓浓的好奇。颓丧的外表下,竟然藏着这样一双发着亮光的双眼,明亮得让人不寒而栗。 “你想做什么……” 林诗兰沉下心,也不跟她演,直接摆出了不配合的态度“我没有答案。你这么聪明,可以自己去找答案。” 苏鸽深深地看着她。 她突然问“你读过整本书了吗?” “没读完哦,”林诗兰皮笑肉不笑“写得实在是太烂了。” “是吗?”她眯起眼睛“我倒觉得写得很好,很感谢有这本书呢。” 气氛微妙的紧张。 “林诗兰。”苏鸽嚼着这三个字,露出一个古怪的微笑“小组作业时,我对你产生了很深刻的印象呢,也是那时候我感觉到你和谭尽之间不太寻常。 珍惜地轻抚手中的书,她陷入恍惚。 “好像自从这个雨季开始以后,谭尽就一直非常刻意地在避开我。我暗自伤心,以为自己哪里做得不好了,或者他像别的同学一样,讨厌我了……小组作业后,我在书店读到这本书,真是欣喜若狂啊。平行宇宙,多么美好的存在。那样,我就能有无限次的机会,去接近他了。” “你休想。”林诗兰出声打断她的美梦。 换上扑克脸,她重新捡起能够噎死人的冷气,一字一句告诉她。 “今天,我就是过来通知你的,不管用心机还是用手段,你已经抢不走谭尽了。” “你知道他喜欢我,对吧?现在的我也喜欢他。一旦我喜欢他,你已经失去了跟我竞争的机会。” 苏鸽神色如常,完全不觉得,她说的是什么新鲜事。 也竖起自己浑身的刺,将它对着林诗兰“你以为,你凭什么能过来跟我耀武扬威?你有底气,是因为我已经把我的牌明牌给你看了。说我用心机用手段,那我问你,没有心机的你,手上的是什么牌?你能告诉我吗?” 苏鸽和林诗兰有仇。 在苏鸽的视角,每一个时空不论她性格如何,都没法让谭尽不要喜欢林诗兰,喜欢自己。所以她憋屈。 而在林诗兰视角,苏鸽曾经夺她物资把她害死;且她最清楚,第三时空的谭尽答应了苏鸽的告白。 《闪耀的多重宇宙》第四章节,林诗兰没看。 是她不敢看。 读完第三章,她没自信再读下去了。 第三时空的谭尽接受苏鸽的表白。她尚能为他开脱,那不是他,但那也足够让她沮丧并失落了。 每一个章节,苏鸽都变得更强,距离谭尽更近。如果接在第三个时空后面,第四个时空的苏鸽变得更厉害。她成功追求到谭尽,和他在一起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林诗兰根本无法面对。 因为,谭尽之前告诉她他是去年开始穿越的。 他和她具有一样的能力。 所以,第四个时空的他,就会是自己现在身边的他,一点儿都没得跑了。 读完那本书剩余的部分,不过再用几分钟。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林诗兰在这个雨季,有了喜欢的人……她想和他有个好结局。 要是他曾经不喜欢她,转向去喜欢别人。 要是他曾经那么做了,她该怎么办呢? 若不是林诗兰瞥到,苏鸽握着书的手用力过度,指尖泛白。她还真以为,苏鸽对自己的话无动于衷。 互相恶心了一把对方,她们之间已没什么好说的了。 林诗兰转头要走。 苏鸽叫住她“你的伞没拿。” 脚步顿住,她回过头。 坐在地上的苏鸽举高了手,主动递给她黑伞。 一番剑拔弩张的互动后,这个时空的她们又站在了对立面。 现下,苏鸽的这个动作,不知在传达什么样的讯号。 林诗兰有些犹豫。 “拿着吧。”苏鸽话中有话“伞总会用到的。之后会下很久的雨,不是吗?” 脑中猝然浮现谭尽的脸。 想起他脸上那颗丁点大的小痣,林诗兰皱紧眉头。 “不必了,我还有备用的。” 酷酷地背过手,她跨步走出书店。 心机不够,硬气来凑,总归扳回了一城。 本章完 第34章 第四章(1\/2) 返回学校的林诗兰, 直接找了谭尽。 他们班正在自习。 谭尽正低头在草稿纸上乱涂乱画。一声“报告”,将他从走神中抓回来。熟悉的声音,让他一下子看向教室门口。 那里站着林诗兰。 她表情严肃, 老师走到外面,和她对话。 林诗兰的音量不大不小,正好他能够听到“老师,谭尽家人需要他回去一趟,我来帮他请个假,假条他回头补给您。” 老师点点头,喊谭尽收拾好书包出来。 他刚到走廊, 立马问她“我家出什么事了?” “没事, 是我找你。”她压低声音。班级里有同学在好奇地看着他们,她面无表情地将他扯走“我来带你逃课。读书没用了,反正这里什么也带不走。” 上课时间过来找他、逃课, 跟老师撒谎……这些是林诗兰以前绝对不会做的事。 “我先前逃课, 带你去花鸟市场, 被你骂。你怎么突然醒悟了?” 谭尽情不自禁看了眼天空“我看看, 太阳是不是从北边升起了?” 走到校外, 没人的地方。 林诗兰从书包里翻出半本书, 丢给他“看这个。” 而她自己拿出一本全新的同款书,拆掉塑封。 “这什么?”谭尽手中的书翻两页还往下掉一页“你改行捡破烂了?” “这是苏鸽送来的答案。” 林诗兰简单跟他概括“现在呆的地方, 不是我们的过去。我们每年的穿越, 其实都会到达另一个新的平行世界。” 谭尽不再是嬉皮笑脸的模样,也变得正经起来。 “苏鸽怎么知道的?她跟我们一样能穿越?” “她不能, 但她似乎能洞悉到不一样的存在。每个平行时空的苏鸽都会记录她的故事, 内容和我每年的穿越都对应得上。那些记录不知道为什么, 可以被保存, 穿越不同的时空。” “我说的记录,就是你手上那本破烂……” 一边听着她的话,他一边翻开手中的书。 林诗兰也开始打开新买的书“第四个时空,也就是我们去年的穿越。我没有参与太多,主要是你参与的。我还剩第四章没看,一会儿,你补充告诉我,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吧。 ” 谭尽一目十行,已经看起来了“你等等啊我看完了跟你讲。” 见他是从后往前看书的,她觉得有点奇怪“第四个时空,你参与了对吧?” “不一定。”他说。 林诗兰皱眉“什么叫不一定啊?” 他抬起头“这本书怎么没有第四章?” 她心中疑虑更深“新的有。” “你早说啊。”他想来拿她手里的新书。 林诗兰没让他拿到,把书往身后一藏“我先看完再给你看。” 在阴凉处找了个台阶,她坐在台阶上看书。他无奈,坐在了她 她看书看得认真,他却看几行就要来找她说句话。 “没想到苏鸽的身世那么惨。” “这个第一时空,是我们的时空。你看她上面写的东西,和我跟你说的信息一样。” “苏鸽杀人了,这件事,我隐隐知道。后来镇上坠井的事传得人尽皆知,而我知道出事的时间点,苏鸽在那儿。所以我跟你说,她被我拒绝表白后,状态很差……这么看来,她爸就是你堂叔吧?当时是他坠井了。” 林诗兰已经看完了第四章,合上书,愁眉不展“我也这么猜的。你接着看第二章吧,我堂叔好像是她的继父。” 谭尽看出,她看的东西内容沉重,所以看完后她心事重重。 第四章必有蹊跷。 心里有点慌,不知道她看了什么。他按她说的,继续看第二章,看的同时也在保持与她的对话,尽全力地活跃气氛。 “这个时空的谭尽,不是我!” “诶!出大问题,这里怎么写着,我喜欢你啊?” “哈哈哈,我怎么在那儿是个菜逼啊?看你在公共场合散布水灾的消息,也帮不上忙,光在旁边看着;看你跟我哥走近,又不敢说话?这不会是个哑巴吧?” “我发现,你还挺招菜逼喜欢的啊,哈哈哈……不会下一个时空的我还喜欢你吧?” 他的笑声很干,从头到脚都写着不自然。头顶有根毛翘着,是被他自己挠头挠成那样的;他的脸红得像番茄,还在故作轻松。 “对啊,不过移情别恋了。” 她懒懒地扫了他一眼,把新的书递给他“第三章,看吧。” “这不用看都知道不是我,不可能是。” 他还没开始读,已经开始卖力澄清了,姿态像极了一只表忠心的小狗。 阅读着第三章,谭尽的头摇成了拨浪鼓“这不是我!这不是我!” 看完那个章节,他愤怒地合上书,大声说“老子绝对不可能被别人的女生攻略!” “是吗?”酸溜溜的林诗兰阴恻恻地笑“你还老拒绝人家,说不定,你跟她挺有可能的。” “可能个屁!” 谭尽嗷嗷地叫,吵得她耳朵都疼了“那完全不是我,当时我在别的地方!不能他挂个我的名,就说他是我吧!” 他辩解得卖力,也没见她表情有变化。 谭尽挺直腰板,语出惊人“你要说我跟她有可能,那我还说,指不定下个世界,苏鸽就喜欢你了!” “嗯,下个世界,”他自己提到,林诗兰顺着往下说“第四章节,你确定跟苏鸽没有故事?你来跟我讲讲,去年穿越你做了什么?看到什么?” “我不管苏鸽接下来写什么,她书里第四个世界的谭尽,不是我。” 林诗兰看完第四章,苦大仇深的模样,吓到他了。 她这阵势 第3章 江苏八v孙顿时百度吧 他的字丑,最后那行字又写得特别大,在她端正秀气的字体旁,像丑丑的蜈蚣在爬。 “我想帮你。”他知道自己又惹她生气了。 将那页草稿纸扯下来,林诗兰当着他的面,把它撕了。 “别啊……”谭尽小声劝,急忙去捡她丢下的碎片。 “没有意义。”林诗兰说。 “我这四年,没有意义。” 她黑白分明的眼眸像两颗玻璃球,如此清澈,又如此空洞。 “这里是平行世界,救的人去不到我的现实;且救的人多了,会毁掉整个时空。救人没意义,平行时空对于我,也没意义。在这里,不论我做什么,不会影响我的未来。” “所以,为什么要整理平行时空的故事?我完全不需要了解它们了。” 正午的日头,晒得人发昏。 她坐在台阶上,他得微微仰着头看她。 谭尽攥着草稿纸的碎片,手心发汗。 这么热的天气,林诗兰的声音却冷得可怕,落进耳朵里,叫他一阵阵地发虚。 她说“对我而言,重要的是,现在我该怎么回到我的现实;我该怎么摆脱,每年被迫穿越到平行时空的雨季。” 顿了顿。 林诗兰朝他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而我是有办法的。等现实的雨停。我回去之后,去到没雨的地方,就能永远地离开这里。” 字字句句,她说的只有“我”,没有“我们”。 谭尽觉得这个冷冰冰的她好熟悉。 宛如那日,他们在医院相遇。 林诗兰面容疏离,惜字如金。 他眼睁睁看着,她走进四面都是水泥的墙里,重新封起自己的心。 她又是自己一个人了。 谭尽咽下胸中涌动的情绪。 他的视线错开她,盯住地面上一块光斑。 “嗯,到时候,我带你出去。” “林诗兰,我们一起出去。” 他暗暗地纠结着她用的字眼,不动声色地修改回来,好像这样,他们就能够一起了。 “我要走啦。” 林诗兰站起来。 她背好书包,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你去哪里啊?” 谭尽还没搞清状况,忙着将碎纸片一股脑地塞进书包。 她没等他,几步下了阶梯,迈进阳光里“我去我妈的学校一趟。早上静静被她抱走了,我要接它回家。” 似乎猜到,他想要跟过来,林诗兰特意留了一句。 “不用别人帮忙,我自己能搞定。” 她自顾自地走了。 走过一段路。 她回头,发现有个小人在远远地跟着她。 尾随她被抓包,他的神情像个做错事的小孩。林诗兰在看他,他也不敢跟了,低下头,他往别的方向走掉。 林诗兰手插口袋,走得飞快,过了一个街角。 后面没有脚步追过来。 她把手从口袋拿出来,又回了头。 他确实没有再跟了。 林诗兰在原地停住脚步。 她这样对待他,故意激他,只期待他能跟自己说一说,为什么骗她。 他不愿意说啊。 踢着路边的小石头,林诗兰忍住眼底的泪意。 小石头飞到墙角,一下子碎掉。 再抬头时,表情重新变得冷硬。 她挺直脊背,独自往前走去。 本章完 第36章 不听话(1\/2) 吕晓蓉是小学里教副科的老师。 她没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林诗兰去到小学的年级办公室, 没见到她,也没看到自家的小狗。 问了问坐在她妈办公位置的老师,他说吕晓蓉下午有两节信息技术课, 先去电脑室做卫生了。 于是林诗兰又走向小学的电脑室。 她妈果然坐在里面,正在整理学生上课要用的鞋套。 吕晓蓉没想到这个点见到女儿。 她非常惊讶“林诗兰,你不该在学校上课吗?” “我来接静静回家。” 林诗兰四下张望,电脑室里丝毫没有小狗的痕迹。 她妈被气笑了“你真是长本事了。为了狗,你连课都不上了是吧?你还记得自己是高三学生吗?” “我记得啊。” 她妈又在转移重点,林诗兰没被她绕进去“是你不说一声, 把我的狗带走, 还挂我电话的。不然,我现在会好好坐在教室里上课。” 吕晓蓉搁下手里的鞋套,叉着腰教训她“我发现你最近越来越会狡辩了。现在让你上课,还要跟你讲条件了是吧?你考大学是你自己的事,考不上是你自己的未来毁了。这个道理小学生都懂, 你上学还要一个人专门哄着你吗?” “嗯。像你说的, 考大学和上学是我自己的事。我的未来搞砸了自己负责呗。” 她板着脸,单刀直入“我的小狗还给我。” “想要狗,没门。昨晚被我抓到你看闲书, 严重耽误学习。高三生,你心思还不放在学习上。养狗是你许诺会考出好成绩,我特许的。现在你这个态度,特许撤回, 我们家不能再养狗了。”吕晓蓉挥挥手, 要赶她出去。 林诗兰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 现在, 这里是平行时空。 她随时会走的, 那她再也不要退让了。 就算什么都带不走, 她也要把小狗安顿好。 “你每次都有自己的一套歪理。你偷走我养的狗,我来找你,怎么又成我态度不好了?” “养狗是你特许的?我怎么记得,是我坚持要养,而你承诺过我又反悔了。妈,你上一句刚说,学习是我自己的事,后一句,又拿着学习威胁我了。学习也是种工具,用于对我提出各种限制。总归你都有的说。” 吕晓蓉怒不可遏“这是你对你妈说话的态度?林诗兰,是谁生你养你的?你骑到我鼻子上了对吧?你还当我是你妈吗?” 空旷的电脑室里,她们的声音不小,外头的人听了也知道她们在吵架,路过都要探头看一眼。 林诗兰难受。 这些天,她跟她妈的矛盾就没停过,可她一直忍着。 她妈这一吼,她憋着的委屈,全爆发出来了。 “我有可能不记得,你是我妈吗?你哪天不拿这个压我?你是我妈,所以我一个当女儿的,根本不用说话了呗,只能什么都听你的,我也不配获得任何尊重了?这就是你眼中的,妈妈和女儿?” 不就是吵架吗,她也不怕跟她妈吵。因为她打从心底不觉得她妈有理。 她妈从来不会考虑,说出重话,她会伤心。为什么她要这么顾及她妈的心情?林诗兰也换上一副阴阳怪气的嘴脸。 “你为什么要挑我的狗下手,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就是因为,我在乎这只小狗。我昨天不吃早饭,你用食物当把柄,没能压过我。晚上,你不回来,还是想要我给你打电话低头。全部不管用了,你才在今早偷偷把狗带走。” “因此,我只能解读为,你把狗当做一种打压我的手段。你想要我没办法了,低三下四地求你,跟你保证,以后会好好听话。然后,你就会大发慈悲地说‘养狗得看你的表现’,这样,我又被你控制住了。” 吕晓蓉被气得双手颤抖。 鞋套的筐,被她重重摔到林诗兰面前。 筐翻了,蓝色的鞋套滚落一地。 “你就这样想我?” “林诗兰,我耗尽心血养大你,就你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我生怕你走错路,希望你有个好前途。我辛辛苦苦,到头来被你这么误解?你嫌我命太长了,盼着我早点死是吧?” 林诗兰的情绪没有崩溃。 她从 来没有这么硬气地,跟她妈说过这么多自己的心里话。 她妈不遗余力地反驳她,按理说,她早该承受不住了。但她发觉,说得越多,她脑中越清晰,她妈在不断地在道德和亲情上,找寻着自己的弱点去攻击。 长年累月,她们的相处一直是这种模式。 随着一次次的攻击,她的弱点之处,终于长出了茧。心也逐渐麻木了。 离上课的时间很近了,已经有学生在电脑室门口聚集。 林诗兰比她妈冷静,知道吕晓蓉最顾及脸面,她又何尝想让她妈被学生们看了笑话。 她蹲下来,捡起掉在地上的鞋套,一个一个地捡。 “我从没有否认过你的辛苦。我也只有你这一个妈妈,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我当然不愿意把你想坏了,但你的行为,让我仅有一种解读方式。关于我的事,你不会分辨是与非;所以,你永远是对,而我永远是错。你刚才回复我的话,也表明了,你确实是无法就事论事地,和我进行对话。” 鞋套全部捡回来了,她将筐子递给她妈。 林诗兰沉着声音,将话题绕回来,也给了她妈台阶。 “我逃课过来,是告诉你。养狗对我学习的影响微乎其微,而你阻止我养狗,把我的狗偷偷抱走,会让我逃课。是你不正确的做法,耽误到了我的学习。” “妈,静静放哪了?” 电脑室外人声鼎沸。 吕晓蓉抱着手,不接筐子,一脸的余火未消“我家不允许养狗。你的课,爱上不上。我懒得管你。” 铃响了。 上电脑课的学生一窝蜂地涌进来。 吕晓蓉过去维持秩序。 林诗兰将筐子放到桌边,被她妈推了一把,推出了电脑室。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36章 不听话(2\/2) 不可能这样放弃。她直直地杵在外面,等待她妈上完课。 一个高中生,站在小学的走廊,相当的惹人注目。 林诗兰不嫌丢脸。 她妈宁愿让她站这儿,都不肯告诉她狗放哪了。 那她就站这儿,反正她无所谓。 电脑教室里非常吵。 一屋子点鼠标、敲键盘的声音,小学生们交头接耳。 吕晓蓉在上面讲课, 她敲了几次讲台,让大家安静。 学生们继续各做各的,没人把她当回事。 乱七八糟的一堂课。 男男女女打打闹闹,大家随意地走来走去,像个菜市场。 他们玩他们的,吕晓蓉在坚持讲她的。 林诗兰不是头一次看她妈上课,她的小学也在这里上的。 她读小学时,她妈妈在教低年级上科学课。 那时的吕晓蓉是很受欢迎的老师。科学课,可以出去看植物、昆虫,做一些有意思的小实验。 她教的课,是很多小同学们最喜欢上的课。 后来教材改版,吕晓蓉改去教别的学科,林诗兰也从小学毕业了。 这是,她第一次见,她妈把课上成这么糟糕的样子。 吕晓蓉扯着嗓子喊话,那声音,持续地被学生发出的捣乱声淹没。 全班开着电脑,有人刷网页、有人玩小游戏、有人听歌、有人看视频,就是没人打开书本。 学生彻底不听老师的课。说明这样的混乱,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 林诗兰默默地看着。 在学校,吕晓蓉是一个疲惫而无力的老师。 在大人的世界,吕晓蓉是一个好说话好蹭饭的老嫂子。 唯独在她那儿,吕晓蓉露出耀武耀威的模样。 林诗兰是她压上所有,要保全的一张底牌。吕晓蓉希望,翻开这张牌,能让所有人对她刮目相看,能让她的人生变回她幻想中的样子。 吕晓蓉 要林诗兰听话。 她倾尽一切,即使是毁了她,都要她听话。 生活与职场,什么都不如意,什么都由不得她。而林诗兰,是她唯一能掌控的东西了…… 古怪的天气。 晴天下起太阳雨。 等这一片的白云被吹走,乌云挡住天,就又见不着太阳了。 还有几分钟铃响,按捺不住下课的心情,已经有学生们跑到走廊,吕晓蓉也没拦住。 林诗兰硬生生熬到电脑课下课,才进去找她妈说话。 电脑室里都是用过的蓝鞋套,这儿丢一只,那儿丢一只的。少有几双按照规定扔进垃圾桶。 吕晓蓉要负责关电脑,重新收拾卫生,没功夫和林诗兰闲扯。 她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妈。 “你跟我说狗放哪了,不然我不会走。” 她妈哼笑“你这小孩真的有病了。为了个破狗,你这样跟我闹?” 林诗兰只跟她说一句话“狗放哪了?” 吕晓蓉烦躁至极,电脑椅子被她推得哐哐响“一只破狗,你有必要那么纠结吗?本来就是流浪狗,我扔回大街上了,行不行?” 她是真没料到她妈会这么丧心病狂“你扔哪了?” 暴怒的吕晓蓉回过身,指着她的鼻子骂“林诗兰,我告诉你,再问我一句什么狗不狗的,你今晚就继续饿肚子吧,以后家里也没饭给你吃,你不用回家了。” “行,我本来也不打算回去。” 林诗兰缠着她,死不妥协“狗丢哪了?” “上班路上,随便找个僻静地丢了,”吕晓蓉挑衅她“怎么的,你瞪什么眼珠子?难不成要为了个狗,把你妈打一顿?” “你觉得我不敢打吗?” 关了灯的电脑室,她的脸在暗处,带着一股吓人的冷意。 吕晓蓉无话可说。 林诗兰分辨不出她妈说的是不是气话。在她那儿问不出别的答案了,她只能当真话听。 她会沿着吕晓蓉的上班路找找静静。 转身,林诗兰快步离开电脑室 第4章 机场接女儿和关爱无比 谭子恒迟疑着,手没往外伸,反而攥紧了它。 不知为什么,他不太想给。 见状,谭尽更不可能放过这个话题。 “我记得,老爸今年生日送了你一个新钱包,还是个名牌,你不喜欢吗?怎么不用新的呢?” 他笑笑,钱包收进了口袋。 “我就爱用这个,都用顺手了。” 谭尽还想说话,他哥催促他“要紧事没做呢。你的手臂要缝针,我们走吧。” 处理伤口期间,谭尽全程心不在焉。 脑子在想别的事,手臂传来的痛感,都没能让他的眉头皱一下,仿佛流的不是他的血。 等他这边弄完,林诗兰的吊瓶也快挂完了。 他们回家前,谭子恒顺道去一趟诊所隔壁的小超市。 “你想吃点什么吗?我买些东西回家。小兰的妈妈生她气,不让她回家。今晚她住我们那儿。” “好。” 谭尽真是一点儿没把自己当病号,不需要休息就站了起来。 “我跟你一起。” 他们买了点吃的喝的。 这回,谭子恒在收银台付钱时,谭尽的目光有意关注着他的钱包。 黑色的钱包里,有一个透明的卡槽,通常用来放相片的。 谭子恒动作很快,但谭尽仍旧看清了……那儿夹着一张小纸质的卡片。 是用淳朴的黑色水笔画的,手绘的卡。 林诗兰字写得好看,但画画,画得巨丑无比。 她极少画画,怕被人笑话。 谭子恒钱包里的手绘卡,正是出自她之手。 她画了一个拿着篮球的谭子恒,旁边站着一个笑脸的,举着祝福标语的她自己。 为了区分男孩和女孩,她画的谭子恒,头上像扎了一头的针;而那个女孩,头发很长,长到了腰。 即便是两个卡通人四肢比例严重失调,表情喜感,但了解林诗兰的他知道,这幅画,她已用了十足的心思。 人物略微失真,可是,画的内容至少能勉强分辨。 谭尽至今记得……谭子恒收到林诗兰的礼物时,他打开钱包,看到卡片,哈哈大笑的模样。 他哥简直是捧腹大笑,笑得半天停不下来,笑得林诗兰都不好意思了。 她要过来夺走卡片,好让他不再笑话自己。 谭子恒这才止住笑,他举高钱包,趁机揉了揉她的脑袋。 “小朋友。已经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林诗兰被他逗得,脸红红,表情愤愤“钱包送你,卡片还我。” 谭子恒笑容温柔“为什么要还?我很喜欢。” 呵呵。 谭尽不喜欢。 当时的他,谭子恒也一直没有,把那张丑陋的手绘小卡片拿走。 上面“大学新生活快乐”的祝福语,早已不再适用了。 谭尽熟悉谭子恒。 他哥是一个爱整洁的,非常追求条理的人。 为什么,他会容许这样一张过时的滑稽的卡片,躺在自己每天都会看到的钱包里? 谭尽这么想了,也这么问出口了。 “哥。那张卡片,该换了吧?” 他哥分明听见了,却没有立刻回复他。谭子恒低着头,把找的零钱规规整整放好。 合上钱包后,他冲谭尽笑了笑。 “我不想换。” 拎起买的东西,谭子恒将它们先放回了车上。 谭尽跟着他过去。 他哥解锁了车,直接对他说。 “你坐车里等,我去接小兰。” 谭尽自然不同意“不行,不知道她醒了没有。我得过去,她没醒的话……” “我抱她。”谭子恒说。 自己的话被堵住,谭尽蹙紧眉头。 他哥更清晰更完整地,再跟他表达了一遍自己的意思。 “她没醒的话,我抱她过来。你的手刚缝线,注意休息吧,我比你有力气。怎么样,都应该是,我抱她。” 谭子恒将车钥匙给谭尽,往诊所走去。 谭尽原地站着。 咬咬牙,实在是不甘心。 他锁了车,追在他哥后面跑向诊所。 本章完 第42章 睡哪里(1\/2) 谭子恒回到诊所。 林诗兰醒了。 她正揉着脑袋, 愣愣地坐在病床上。 “额头痛是不是?”他柔声询问,林诗兰望向他。 她完全搞不清状况“我怎么了?” “你在车里晕倒了,”谭子恒看出她的脸色依然很差“现在是哪里不舒服?” “头疼, 想吐。” 林诗兰回忆起自己被吓晕前看见的画面…… 谭尽跟在谭子恒后面。 他慢他几步, 也走了进来。 谭尽的出现, 让她整个人往后一缩。 那动作太明显了。 这一天,谭尽都在期盼见到林诗兰, 他有特别多的话要跟她说。 但此刻,她见到他。 她的面上有惊, 无喜。 毫不夸张地说,她吓得像见到鬼了。 谭尽特意洗脸了。先前他那张满是泥土灰尘的脸,已洗得干干净净。所以,他并不理解, 为什么她有那一下躲开他的动作。她不想见到他吗? 被夹在凝固气氛中间,谭子恒开口,打破僵局“那应该问题不大,这两项是正常的。医生之前说了, 你醒来后,肯定还是感觉不适,需要再调养调养。” 理智渐渐回笼, 林诗兰记起件要紧事“苏鸽呢?你找到她了吗?” “找到啦, 我进去后跟巡逻的老头解释了,他后来没再难为我们。你昏倒的时候,我送苏鸽到她家门口了。” 谭尽听着林诗兰和谭子恒的对话, 一头雾水, 竟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为什么要找苏鸽?他们说的苏鸽, 是他知道的那个“坏人”苏鸽吗? “还有, ”谭子恒急忙跟她说了最新的好消息“小尽帮你找到小狗了。” “真的?!”林诗兰的关注终于分了点给他。 她扫了谭尽一眼,他却没有看她。 她只好,转向离她最近的谭子恒,问关于谭尽的事“小狗不是被我妈送到同事家了吗?他怎么找到的?” 谭子恒让出位置,留出空间给谭尽说他那边发生了什么。 两个人都在看他。 谭尽吐出一口气“哎,狗啊?我运气好找到的。就是……我在路上走着走着,看到一个大妈牵着土狗。感觉像静静,我凑近一看,还真是它。趁她买菜没注意,我把狗抱回家了。” 他说得特别轻巧,撒谎都不带眨眼的。 她定定地,注视着他手臂上的纱布“手是,怎么了?” “那个啊,”谭尽语调轻浮,眼里写着无所谓,嘴里跑着瞎编的谎言“我走路甩胳膊,用大劲儿,蹭墙了。” 他在躲避交流,用随意的口吻,将自己真实的话语藏起来。 她不期待他来。所以他被她伤到了,一点点。 不想在他们面前显得凄惨,是另外的一点点。 找狗的事情之前,因为得知他对她撒过谎,林诗兰撕碎了草稿纸,独自走远。如果不是她生疏的态度,谭尽都差点忘记了,这件压在他心头的大事。 口袋里,他粘好的小破纸,尚未来得及给她。 不过是,找回了小狗。 做成这么一件小事,并不代表什么。 是他得意忘形了。 “谢谢你。”林诗兰看着他的眼睛,诚心地跟他道谢。 谭尽双眸空空,轻轻笑了一声,回她“不客气。” 石化厂的惊魂过后…… 林诗兰想 起一些事,更准确地说,想起一些画面。 她这一天,一直握着手机,等待谭尽打电话过来。当他真的在眼前了,她却不知道要说什么。 心里的话全缠在一起,像一团理不清的毛线。 真烦人。 这雨啊,不分昼夜,下个不停。 各怀心思的三人,从诊所出来。 谭子恒载着弟弟和林诗兰,驶向家的方向。 谭尽坐副驾驶,林诗兰坐后面。 一路上,大家各望一扇玻璃,没人说话。 所幸,诊所离家很近,他们才不至于尴尬太久。 车开到家,谭家父母已经睡下。 谭尽打开房门。 静静兴奋地冲向林诗兰。 它疯狂摇尾巴,摇得狗尾巴都快断掉了。 林诗兰蹲下来,张开双臂,拥抱她找了一天的小家伙。 “想我了是不是?你今天被拐走了是不是?” “小笨狗,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好久啊?” 如果小狗会说话,它会在她怀抱里喋喋不休说起吕晓蓉很坏坏,拐它出门;说起新到的那户人家,他们合伙欺负它;说起男主人,他如何英勇地把它救出来。 可惜,小土狗不会讲人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42章 睡哪里(2\/2) 静静圆溜溜的黑眼睛凝视着她,用小爪子扒拉着她。它察觉到,女主人的脸上有淡淡的忧愁,却没法问她为什么不开心。 小狗一下一下舔着她的手,希望这样能帮助她好受一点。 谭尽在门边,隔了一小段距离,看着她和小狗团聚的画面。 他哥去厨房煮夜宵了,这是他找她说话的最好时机。 谭尽走向林诗兰,只需小小的几步。 漫长的时间,谭尽都是这样踟蹰地,隔着一段距离,偷偷地看着她。 该怎么跟她解释,自己撒的谎呢? 他陷入思考,渐渐地走了神…… 林诗兰。 谭尽眼中,旁人夸林诗兰的那些话,没哪句是他同意的。 人们说她聪明、学习好,他见过她刻苦背书背个通宵,也见过她大早起来在本子上乱涂乱画。人们说她做事认真,他见过她冒冒失失的样子,低头捡东西也不看路,左脚踩到右脚把自己绊倒。人们说她好脾气,他见过她对自己恶语相向,用上所有难听的话对自己冷嘲热讽。 人们说她长得漂亮,谭尽也不觉得有多漂亮。她在他面前顶着大黑眼圈、头发扎得像个鸡窝,穿着大妈才穿的宽松蝴蝶睡衣;她哭起来,五官皱成一团又冒鼻涕泡泡。 她在他眼里,一直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林诗兰。软弱,古板,脆弱,神经质,死鸭子嘴硬,明明很在意还要说话冷冰冰的。 林诗兰哪里都不好。 她最不好的地方,要数,她喜欢他哥。 她仰慕他哥,没事就上他家,找他哥,叽叽喳喳地跟他哥说话。 而林诗兰没有一次,回头看过他。 那谎言,是他为他们的故事编织的开头。 所以。 即便是,她误会他,恨他,他还是不能解开它。 …… 谭尽呆呆在那儿待了一会儿。 她在沉默里,陪着他熬。 他最终没有跟她说话,林诗兰听到谭尽的脚步声远去。 她回过头。 他已不在那里。 收回心思,林诗兰听见,厨房的水壶咕嘟咕嘟地沸腾了。 她放下静静,从地板站起来。这一天,她给他们添了很多麻烦,只等着吃东西的话,心里过意不去。 林诗兰打算去厨房帮着谭子恒做夜宵。 一身臭汗的谭尽去洗了个澡。 按照医生交代的,缝线的地方没沾水。洗干净后,他才发现自己 身上还有别的伤口。 穿人字拖的脚上、脚腕,以及手掌,竟都有不同程度的破口。 从浴室出来,他找了几张创可贴,将伤处一一贴上。 卡通图案的创可贴,让他想起,他曾经帮她贴在额角的那只卡通狗狗。 闷在自己的房间里,谭尽痛苦地啃着手指。 外面传来林诗兰说话的声音,他本计划着不吃夜宵了…… 却还是想找她。 不管自己是否会惹她讨厌,谭尽决定走向餐厅,介入他们中间。 出乎谭尽的意料。 他一出现,林诗兰便端来了为他煮的面条,上面还铺着个蛋。不是他哥煎的那种,溏心的形状完美的荷包蛋,蛋黄被完全地煎散了。 这说明,那颗蛋只可能是她煎的。 她特意 第4章 进度表二哥v五内经济 清新的好闻的男孩子爽肤水的味道。 睡进谭尽柔软的床,好像躺进他的怀抱。 许许多多谭尽扑面而来,环住她的腰肢,抚过她的膝盖,揽着她的肩膀。 林诗兰想掀开被子,获取一些外面的新鲜空气。 费劲地挣扎着,她却,不自控地往被子更深更深的地方钻去,直到,整个人都被棉被密不透风地包裹,她才停下。 要疯了。 承认吗?选择睡他的房间,有私心的成分。 不承认。她用拳头轻敲自己的脑门,试图唤醒理智。 这里是平行世界。 他是一个骗子。这是他第一年经历穿越,他之前骗她了。 ——不妙! 被吓晕的画面中,她看见了,模样诡异的他。 ——很不妙! 他心知,她对他的怀疑,也没有来解释这一切。 ——特别不妙! 最最不妙的是,探测到所有的不妙的信号,林诗兰仍旧想呆在谭尽的世界。 他留下的气味,让她感到欢欣雀跃,与奇妙的安心。 即便是,已经有了心碎的预感,还是,逃不掉啊,这一刻,她只想没出息地,陷在他暖和的小床陷阱里。 林诗兰想先睡完这一觉。 一觉醒来,她会用清醒的脑子,断掉不该有的念想,快刀斩乱麻地将他们的关系整理好。 在那之前,她需要睡饱。 林诗兰卸下力气,四肢放松地舒展开。 她是一只飞翔了太久的小鸟,收起翅膀,软弱依偎着谭尽这棵破破的小树。哪怕小树的枝干摇摇欲坠,可这儿是她仅有的停靠之处。 虽然,小鸟害怕小树有朝一日折断。 但那不妨碍,小鸟能机敏地观察。 小鸟能感受到呀,小树在尽力撑住她! 就算,谭尽只字未提,他救下静静是经历了怎样的不易,怎样的惊险……他手臂的纱布,他手上脚上的小伤口,她全看见了。 就像是。 那只叫静静的小狗。 它傻傻坐着,任由她揉着自己毛茸茸的脑袋。 狗狗不会说一个字啊。 可是,它爱她,谁都知道。 本章完 第44章 蓝睡衣(1\/2) 屋里静悄悄的。 谭子恒睡醒, 看了眼时间,他父母已经上班了。 他起身,伸了个懒腰。谭尽还在打着小呼噜, 谭子恒没叫醒他,打算自个儿下楼,找点东西吃。 林诗兰出来喝水。 下了一夜的雨,这会儿还在下。 外面灰蒙蒙的, 天像没亮过似的。 空气中饱和的水汽,浸得人肩膀沉沉。林诗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考虑要不要睡个回笼觉。 正好,谭子恒走下来。 他看到林诗兰,首先注意到的,不是她丑丑的张大的嘴,是她身上的睡衣。 “这睡衣, 是谭尽给你准备的?” 谭子恒的表情玩味十足。 林诗兰只是出来喝个水, 没有正式起床。恰巧跟他撞上, 还是这种蓬头垢面的样子,她有些许的尴尬。 “额, 是啊,”腼腆地用手臂挡了挡衣服,她察觉到他话里有话“这件睡衣,有什么特别的吗?” 谭子恒扑哧一笑“它的背后,有着一段故事呢。” 进厨房, 他给自己和林诗兰都倒了一杯果汁。 他们坐在客厅。他跟她徐徐道来,这段关于睡衣的事。 谭爸爸在谭尽四年级的时候, 工作调动, 来了雁县, 谭尽才开始和他们一起住。在那之前,他爸在大城市的石化厂上班,家里两个男娃娃,父母二人都得上班,顾不过来。 年龄稍大谭子恒被他们带在身边,谭尽则被放在老家。 谭尽快要升小学的暑假,爸爸 妈妈第一次把他接到大城市,爷爷奶奶也跟着过来玩。 他爸负责开车,带着全家人到景点逛一逛。 一路上,谭尽都不怎么说话。 他们从景点出来,他爸去拿车,谭子恒发现谭尽掉队了。 公厕旁边有一个纪念品销售店,谭尽上完厕所,被那里的一件睡衣吸引了目光。 谭子恒找到弟弟。谭尽指着店里挂着的睡衣,跟他说了那个暑假的第一句话“衣服上面写了我的名字,还印了我最喜欢的篮球。” 谭子恒粗略地扫了一眼还真是。 谭尽想要那件睡衣,但碰巧老板不在柜台。他们在那里等了好一阵,老板也没出现。 他爸的车先来了,大家催谭尽上车。 景点门口不好停车,全家人都劝他算了吧,下次看到类似的再买。小谭尽没有任性不走,也没有耍脾气,配合地上了车。 第二天。 全家人还在睡觉的时候,谭尽一个人背着小书包出门了,还给他们留了张夹带拼音的小纸条我去ai东西,不要dan心。 醒来的大人们,发现他人没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他们满世界找他,完全没有头绪一个小孩子,头一次到大城市,人生地不熟的,他能去哪呢? 等到下午,谭尽自己出现在家门口。 他的脸蛋被太阳晒得红彤彤,带回来两件睡衣。 原来,他去了昨天他们家参观的那个景点。 景点离家不近,开车都得开好长时间。 小谭尽明知道路途遥远,竟也不怵,他就这么一路问人,一路走,硬生生走路走过去,又走路回来。 买回来的睡衣,当时穿有点大,谭尽慢慢长高,穿着渐渐正好了。他继续长高长胖,后来睡衣太小,穿不下了。 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谭尽那一件睡衣几乎穿了一整个小学。谭子恒每次在家看到他,不论春夏秋冬,谭尽始终穿着那件睡衣。 也是看多了,谭子恒才发现睡衣上面的字,不是谭尽(tanjin),人家写的是天津(tianjin)…… 林诗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 这个有点乌龙的小故事,把她逗笑了。 谭子恒也笑着,对她说“小尽,是那种执念很深的人呢,从小就是。” “别看,他闷不吭声的,心里认定的事与物,他不会轻易改变。很难得见他喜欢上一样东西,可他一旦喜欢上了,绝对不会放过,不得到,他誓不罢休。” 他说的这一点,林诗兰也隐隐地感受到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44章 蓝睡衣(2\/2) 沉浸在之前的故事里,她忍不住多问了几句。 “这件衣服,是他从小学一直穿的吗?怎么我看着还挺新的?” 谭子恒笑容淡淡,解释道“他当时买了两件,一件红边一件蓝边。你穿的这件,是他最宝贝的蓝边睡衣。他最喜欢蓝色了,所以这件反而没太见他穿。” 林诗兰心头一热。 她放在腿上的手,轻轻摸了摸睡裤的布料。 是纯棉的布,摸上去好舒服。 柔柔的软软的,仿佛她的心情。 突然想到,这是个好机会,她可以多问一问谭子恒关于谭尽的事。 “子恒哥,你这次回家,有没有觉得谭尽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谭子恒靠着沙发,眼神望向她,轻笑道。 “不一样啊?他跟你的接触变多,算吗?” 他声音低低的,听不出喜怒“没想到,你们俩能走得这么近。” “嗯。我是说性格上,”林诗兰目光炯炯“他哪里有变化吗?” “性格上……要我说实话吗?” 她点点头,他说“如果是以前的谭尽,他只敢 在角落看着你,不会过来跟你说话。” 谭子恒的话让林诗兰松了一口气。 ——之前的几个时空,按照苏鸽的描写,谭尽也是很怂的,不敢接近自己。 ——所以,现在的谭尽是穿越来的,不是这个时空的人,这点可以确定。 她有了底气,继续问更多的事“谭尽以前不是挺胖的吗?他后来怎么变瘦了?” “他那一阵子啊,疯狂运动……”说到这儿,谭子恒停了,似乎不想太回答了“其实,你可以自己问他,他会很乐意跟你说的。” 林诗兰好奇的情绪上来了。 抓紧提问的机会,她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他是一直都喜欢蓝色吗?因为特别巧,我最喜欢的颜色,也是蓝色。” 谭子恒模模糊糊地答“好像是吧,他选东西都喜欢选蓝的。” “那谭尽最喜欢哪种蓝色呢?”林诗兰指着自己睡衣的花边“是这种,灰调的蓝色?还是谭尽房间铺的被子,那种比较浅的天蓝色?” 她张口闭口都是谭尽。 谭子恒看着她,但笑不语。 “小兰。” 他眨眨眼,开玩笑似的说了一句 “你一直问关于我弟的事,不怕我不开心?” 林诗兰脑子还没转过弯,尚未解读到他话里的意味。 谭子恒又接着说。 “我上大学前,你跟我说的话,你还记得吗?” “上大学前……” 对于眼前的谭子恒,那不过是两年前的事。 对于林诗兰,却已过了差不多六年的时间。 她吃力地搜索着脑中的档案。 林诗兰小口咬着嘴唇,这是她努力想事情时的小动作。盯着她的侧脸,谭子恒脸上的笑容逐渐淡去。 谭子恒上大学前,林诗兰来找过他,是有这么件事。 “哦!我记得!”她好不容易想起来了。 “那时,我送你一个钱包。听到你考上好大学,我很羡慕。然后,我对你说‘我也想跟你上同一所大学。你等着我,过两年,我也会考过去的’。子恒哥,你说的是这件事,对吧?” “嗯。” 双眸含笑,谭子恒接过她的话。 他说“你让我等你,所以我还在等你。” “……” 林诗兰呆若木鸡。 本章完 第45章 谭冷漠(1\/2) 谭尽睡醒了, 发现他哥不在房间。 客厅有声音。他趿着拖鞋,揉着惺忪的睡眼,往外面走。 推开房门时, 谭尽听见他哥的说话声。 “我上大学前, 你跟我说的话,你还记得吗?” 顿时, 觉醒了大半,他加快脚步, 走向楼下。 几步路的时间,谭尽的脑子越来越清醒。他走到客厅时,他们的对话已经进行到谭子恒坦白心意的那句——“你让我等你, 所以我还在等你”。 林诗兰背对着他,看不见她的表情。 谭子恒先瞥见了楼梯旁的谭尽。 他并不惊慌, 大大方方对他弟露出一个微笑。 那坦然的姿态,完全没有获得看客的尊重, 倒是引起了挑衅的反效果。 哐哐哐的脚步声传来,谭尽迈着魔鬼的步伐, 出现在他们旁边。 林诗兰缓慢地转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谭子恒抛出的话, 她还未给出回应, 有一只脱缰的野狗突然闯入这场尴尬, 为她的无措,再度添砖加瓦。 身后, 杵着一个造型别致的鸡窝头男子。 他神情冷淡, 眼角挂着醒目的眼屎。 “我饿了, 陪我出去买早餐。”他没头没尾地对着她说。 手腕被谭尽一把握住, 他把林诗兰从沙发上牵起来。 他拉着她, 直直地往大门走去。 “谭、谭尽, ”仓促之下,林诗兰话都说不利索了“我们还穿着睡衣怎么出去?而且,没拿钱啊。” “你等着。” 几秒钟,他进入自己房间,拿了钱包,回来,又继续抓住她的手腕,带她出去。 “我也要吃早点,我开车载你们,跟你们……”谭子恒正和他们说话呢。 “砰——”地一声。 谭尽当着他的面,重重把门摔上,断了他的后半句话。 关门的声音太大了,震得仿佛整座楼都抖了一抖。 林诗兰僵在原地。 楼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 这样的夏天,一到室外,黏黏的热气争着往皮肤上贴,甩都甩不掉。 喉咙热得冒烟,心像烧干的锅炉。 后背瞬时起了一层薄汗,她盯住他沉郁的双眸,心情在急速地变差。 有什么东西,飞快地失控了。 “等等!你哥还在说话呢,有那么急着出去吗?” “买早餐,也不能穿着睡衣呀。我们鞋也没换。” 林诗兰像对着一根木头说话。 谭尽拽着她往下走,一言不发。 他的力气太大,理智全无。 她想挣脱,他不放手。 “谭尽。” 林诗兰大声喊他。 她知道。 正如,那天他悄悄换掉贴在她额头的创可贴。 她知道他介意。 他哥向她表明了心意,他听见了。 可是,林诗兰在这么多个失败的雨季里,学到的珍贵的经验是意气用事的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曾几何时,她也是幼稚地选择了逃离,想闭眼把日子浑浑噩噩地混过去,在那么多次的重蹈覆辙后才明白,需要她面对的东西,永远躲不过去。 谭子恒的话,将林诗兰拉回了懵懂的少女时期,很长一段时间,她的心中,的的确确对他怀有孺慕之情。 她以为那些对他们都已经是过去了。 谭子恒察觉了她的感情并在等待她,这令林诗兰大受震撼。至于,如何回应他,需要林诗兰自己去处理。谭尽掺和进来,带她跑掉能解决什么问题? 于是,她试图终止这场鲁莽的窜逃…… “你没必要冲谭子恒发火。我和他的对话还没说完,那是我和他之间的事,该我去解决。” 谭尽没有回应。 他拽着她,自顾自地往前冲,转眼间已经到达了小区门口。 这儿人来人往,邻居们全是认识他们的。 每走过一个人,都要对他们行注目礼。 套着男生睡衣的少女,同样一身睡衣的少年,他们穿着家里拖鞋,太过随意的打扮,仿佛是被家人赶出来的。他的手紧紧扣着她的,面容严肃。 人们看着热闹,从表情便知,他们正在脑补一些不入流的剧情。 “谭尽!” 林诗兰停住脚步,不肯再走。 “冷静下来!” “别人都在看我们笑话!不走了好吗!” 他总算是,有了点不一样的反应。 谭尽站着不动,他没回头,声音闷闷的。 “林诗兰,为什么要去在意这个世界的人呢?反正,雨季结束你就会回去,他们跟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跟你毫无瓜葛。” 他又将她的手攥紧了几分。 “你,就像我一样不好吗?从我来这儿起,把他们全部都当成npc。他们是我体验世界的工具,对我来说,只有你是真实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45章 谭冷漠(2\/2) 周围活生生的人们,走来走去。他没有因为他人的侧目,产生丝毫的动摇,他没有迁就那些八卦的耳朵,降低音量。林诗兰意识到,他是真的不在乎。 林诗兰不得不承认,他的话令她感 到词穷。 沉思片刻,她找回自己的思路。 “但,我还是觉得,我们的体验是真实的。毕竟现在,我们在这儿活着,我们有在这儿的角色,这里的人们有他们的生活。就像,对于此处的你哥,他的亲人、他认识的人,直接不顾及他的感受,丢下他走了,他会觉得莫名其妙,心里不会好受。” 谭尽轻笑一声。 “为什么要在意谭子恒的感受?我劝你早点想开,你跟他没可能。他在我们的那个世界已经死了,现在的世界,想必你懂……这里人的死活,与我们无关。” 林诗兰冒了一额头的汗“我跟他没可能,我知道……”剩余的话,她还没想清楚怎么说。 小区外,行人神情各异。 有一些孩子,成群结队地玩游戏。 有老人在树下纳凉,悠闲地扇扇子。 他们无法干预不久后到来的水灾,否则,会导致更大的灾难。这一点,林诗兰在读完苏鸽的书后,便已知情。 谭尽直言不讳地把它讲出来了。 想到,自己目光所及之处的人们,都会死,林诗兰突然觉得很难接受。 身边的谭尽,有一点陌生,有一点,让她害怕。 趁她发呆,他又重新迈开步子。大手像手铐异样死死地扣在她的腕上,他一路牵着她,走进早餐店。 进到店里,异样的眼神愈发密集。 谭尽旁若无人地坐下,问林诗兰要吃什么。 她摇摇头,实在没有胃口。 他仍旧点了两人份的早点。 筷子、勺子,碗,他替她一一准备好,摆到她跟前。 早点上齐了。林诗兰表情低落,不自在地耷拉着肩,对香喷喷的包子和粥,兴趣缺缺。 谭尽有胃口。 他不被任何的外物妨碍,一口粥,一口馒头。 见林诗兰真的一点儿不吃。 拿起一个小包子,谭尽故意用它碰了一下她撅起的嘴。 “这包子被你吃过了,是你的。” 她带着脾气斜了他一眼。 他捂嘴,调皮偷笑。 谭尽真是没心没肺。 仿佛跟她好好的,一句斗嘴都没有过,他仍有心情逗她玩呢。 林诗兰从前以为,他天真澄净,是心思再好懂不过的少年人,如今,他还是如此,却又有一些不同了。 无念无想,贯彻始终,除了林诗兰,对于所有人漠不关心,他的这种“稳定”,已经稳定到有些可怕了…… 他撑着下巴,专注地打量着她。 早餐店人声嘈杂,他却感觉无比清净。 这个世界是谭尽的游乐场,林诗兰是他在这里唯一的玩伴。 他望着她,发自内心地喜悦着。 这会儿闲下心,他发觉林诗兰正穿着他的那件睡衣。 谭尽好喜欢。 只要看她穿着它,他就会弯起眼睛笑…… 最终。林诗兰无奈地吃掉了碰瓷她的那只小甜包,以及之后碰瓷她的油条、玉米粥,葱油饼。 吃完之后,桌上还有些买多了的包子和几根油条。 想了想,林诗兰向店家要了塑料袋打包。 “剩的食物浪费不好,打包回去吧。况且,你哥还没吃,家里也没早餐了。” 这么说着,她稍稍地观察了一下谭尽的神色。 他倒是没反对,只是在店的一角默默地看着她。 林诗兰觉得自己也挺搞笑的,怎么解释那么多,还看起了谭尽的眼色。 回去的路,她刻意和谭尽拉远距离。 主要是,不想再被他牵着走了。 拎着塑料袋,林诗兰目不斜视,大步向前,脑子里考虑着很多事,不知道从何处理。 总归先回去,把这身睡衣换下来吧。 可能是走得急了,她忽然感到小腹坠痛。 林诗兰不得不慢 下来,她按着腹部,想缓过这股疼劲。 却疼得更严重。 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撕扯她的肚子。 膝盖被迫弯曲,眼前天旋地转。 她看向自己的手,手中的早餐,没了。 她抬头看前方,前面的树和行人,消失了。 她回过头,谭尽还在。 她吃力地向他走了一小步,路不见了。 咬牙,叫出他的名字,声音散了。 眼里的画面飘起来,随着夏日的暑气一起,袅袅地蒸腾。 他跑向她,跑得越来越远。 她盯着他,渐渐地变成眼里的一个小小的蓝色的点。 最后,世界里所有的一切都氤氲成白色。 是医院的白色。 本章完 第46章 无此人(1\/2) 她被铺天盖地的白色淹没。 谭尽的嘴在动, 声音被扯得无限长。 “口袋……” 林诗兰勉强读到了这两个字。她听到耳边的风声,身体在极速坠落,强大的力量将她往另外的方向拉扯。 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她的手迅速伸向自己的口袋。 谭尽珍爱的蓝边睡衣, 她还穿着。它上衣的口袋里装着一张草稿纸,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林诗兰抽出它。 是之前被她撕毁的,那张整合平行时空信息的纸。 纸被他细心地粘好了, 背面写了一行字。 眼睛宛如失明,刺目的白色占据她的视野。 鼻子, 闻到属于医院的消毒水气味。 纵使拼命瞪大双眼, 林诗兰也无法再读到更多的东西。 下坠停止。 她像是被定在钉床上的一块死肉。浑身使不上劲,无法动弹,四肢传来针刺一样的疼痛。 而肚子,是从刚才就疼着, 疼得她冷汗淋漓。 林诗兰不是第一次经历类似的场景。调整气息, 经过几个深呼吸后,她的耳朵逐渐听到周围的说话声与脚步声。 她吃力地抬手,想再看看手中的纸。 那手才抬起来, 马上“啪”地垂向她的脸。 手中空无一物。 窗外阳光刺目。 她的时空,雨停了。 林诗兰回到了属于她的现实。 昏迷前,天气预报里说一周结束的雨, 足足下了月余。 城市已入夏季。 她的意识, 离开了一个多月。 林诗兰租房时, 跟房东交代过自己到雨季会“犯病”。上个月, 房东来收租的时候, 按门铃她没开。按照先前的约定, 房东拿备用的钥匙开门了。屋里乱得像垃圾堆, 林诗兰坐在里头, 披头散发,无意识地进食着。老太太赶忙叫来家人,帮着把林诗兰送医院洗胃。 她在医院呆了两周。 直到雨停,才缓慢地恢复了清醒。 林诗兰病体未愈,一边调 第6章 间谍不报销骄傲 通话的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林诗兰的耳朵稍微恢复一点听觉,但她已经跟不上谭子恒说的话了。 “不好意思, 你刚才说什么?” 谭子恒一如既往的有耐心。 他将说过的话,又重头讲了一遍。 他告诉林诗兰:四年前, 他以交换生的身份出国读书, 才提早离开了雁县。灾难发生时,他在国外,得知噩耗悲痛万分, 回来给家人办理后事。不久后,又一次出国, 多年,他不愿回到这片伤心地。 他的话里掺杂着许多,对她的解释,对她的抱歉。 其实,她的苦难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何须自责?林诗兰这么想着, 又不知道怎么说。 “小兰。这些年, 我常常想着要见你一次, 常常做梦梦见你,却始终无法面对你。” 他长长叹出一口气,隔着电话, 也能感到他的痛心与疲惫。 “无法面对?” 林诗兰不懂, 那是为什么。 “我想念我的家人, 想念小尽。” 谭子恒的音量一点点变小, 他陷入了痛苦的回忆。 “我把他们的遗物都留下来了。搜救队找到小尽的衣服, 它被绑在石化厂设备平台的楼梯上, 上面都是血。我无法控制自己, 一遍一遍去猜测他生前最后时刻的痛苦。” “小兰,其实,我来医院看望过处于昏迷的你。你用手攥着自己的手腕,护住了小尽送你的手链。他买那条手链好久啦,藏在家里不敢送你,最终还是送出去了。要是,他知道你保护着他的手串,他一定很得意,可是,小尽已经不在了。” “你需要有人在你身边,我知道,但我没有勇气做那个人。我是小尽的哥哥,他以前,最看不惯我和你待在一起……” 林诗兰难以置信。 艰难地找回说话的功能,她声音颤抖,重复着他的话。 “谭尽送我的,手链,吗? “石化厂的,设备平台?” 林诗兰获救的地点,正是石化厂的一处设备平台之上。 她在那里呆了十天。 谭子恒说得委婉,但她竟然明明白白地领会到了他的意思。 他没勇气做陪她走下去的那个人,没勇气见她,因为…… 他弟喜欢她。 且,他弟因她而死。 后来陪伴她四年的手链,是谭尽送的。 这么久了,林诗兰对此一无所知。 莫大的悲怆令她无法保持双腿的正常站立。 林诗兰软倒地板上,试了好多次站起来,没有力气。 她坐在地板上,喉咙中发出呜呜的轻响。 摸摸手腕,问自己:手链呢? 抠抠口袋,问自己:手链呢? 她四处找。 找着找着,慢慢想起来。 今年雨季开始的时候,手链坏掉啦。 整串手链散落在马路,她只捡回来一颗小珠子。 那一颗小珠子,林诗兰也没有保管好。 它被她丢在包的角落里。 从出租屋搬走时,包太脏了,她没有带走。 “小兰?小兰?”被摔在地上的手机里,传来谭子恒声嘶力竭的喊声:“你怎么了?发什么事?昏倒了吗?” 林诗兰拿起手机。 她的声音听上去平平的轻轻的,她说。 “我没事。以后别给曹阿姨和她的法会打钱了,子恒哥,他们不是好人。” 顿了顿,她语气变得郑重,宛如诀别。 “这些年,谢谢你。” 电话从她手里挂断。 匆匆忙忙地,林诗兰回了一趟之前的出租屋。 房东不接电话,屋里没人应门。 她在门口干巴巴地守着。 一会儿一会儿地,过去敲敲门。 不知这样敲了多久,林诗兰有点累。 门内没有丝毫回应,脑袋放空,看着那扇深棕色的门,她想起她家的大门。 四年前。 收到手链的日期,林诗兰清晰记得,是七月一日。 那天是她的生日。 下雨天,她呆在家,外面有人敲门敲个不停。 敲门声倒也不大,就是隔一会儿便来敲一下,搞得她没法休息。 林诗兰从床上爬起来,没好气地开门。 外面站着谭尽。 他穿得像个卖保险的,黑裤子白衬衫,衬衫扣子一路扣到最上面。 手保持着扣门的姿势,他与突然出来的她打了个照面。 靠着门的林诗兰一脸戒备,不知这人找她干嘛。 谭尽从身后,变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巧礼物盒。 垂着眸,他用双手将它递给她。 “这个,生日礼物,给你了。” 嘴笨得不行,他憋半天就憋出这句。 林诗兰没有接。 她不记得自己几号生日。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她生日礼物。 所以,她奇怪地打量着他。 “看什么看!是我哥送你的……”谭尽躲开她的目光,换上平时那种拽拽的欠揍的表情。 他不耐烦地将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恶声恶气道:“快拿走,我好交差。” 林诗兰听他说到“我哥”二字,眼睛一亮。刚想再多问几句关于谭子恒的事,谭尽一溜烟地跑了。 她在家门口,拆开这份他送来的生日礼物。 可爱的水晶珠串。 带一点灰调的蓝色,恰恰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珠子玲珑,剔透,散发着柔柔润润的光泽。 林诗兰很喜欢。 她立刻戴到手上,左看看右看看,脸上挂着微笑。 察觉到一道不寻常的视线,她转头,往楼梯口看了眼。 一个探头探脑,满脸笑意的谭尽,被她抓个正着。 他一直没走。 在旁边偷偷看着她。 真是尽责的送货人,林诗兰心情不错,冲他喊:“帮我谢谢子恒哥。” 一缩脑袋,谭尽又跑了。 不知他听见没有。 …… 敲门的手脱力地垂下,林诗兰想起那年落跑的他。 她挠挠脖子,觉得好笑。 谭尽是一个很坏的人。 他骗她,手链是他哥送的,这样她就会一直戴着它。 看着她收到手串开心的样子,楼梯口的那个谭尽,会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乐吗? 这么多个时空。 手串,林诗兰只收到过一次。 这份礼物,来自原本时空的那个谭尽。 那也是,一个最傻的谭尽。 明明知道,她仰慕的人是谭子恒,还要来给她送生日礼物。哪怕不是用他的名字送的,她喜欢他挑的手串,他就高兴啦。 这个谭尽最喜欢她。 抓了抓自己空空的手腕,林诗兰眨了眨眼。 泪水模糊视线,她抓着手腕,拼命压抑喉咙里的哭声。 她动了死的念头。 因为一个四年前死去的人。 本章完 第49章 寻觅雨(1\/2) 手机响了。 是房东老太太回电话给她。 林诗兰急忙接起来“房东奶奶, 你能给我开门一下吗?我之前落了一个包,里面有一个手串的珠子。那种水晶的灰蓝色的珠子,它对我很重要。你有没有看到那个包?” “小林啊, 你慢点说。” 老太太说话不急不缓, 客客气气“我现在和家人在外地呢, 没法给你开门。收到你刚才的短信,我问了我儿子, 他不知道什么包呀。你想要找的包是啥样的?” 情绪平复了一些, 林诗兰抹掉眼角的泪水,形容道“纯黑色的手提包,比较大。我 平时用来装书, 材质是那种硬的。” “我没见过啊。”顿了顿, 老太太又说“其实,屋里也不可能有的。把你送医院后, 我们就叫来了清洁公司, 东西都清出去扔掉了。留下来的, 我们全给你啦。屋子我们没打算再出租,你要是想进去看,等我从外地回来吧。” “哦,好。” 燃起的希望,破灭了。她的心沉下来。 “我知道了,谢谢您。” 可能是看她可怜,老太太没忍住, 多说了几句“要不是你生病, 房子是想租你的。但你发病起来状况太严重了, 下一次我没及时来, 你在我屋子里出事, 那我担不起责任呀。现在医疗那么发达,小林,你啊,多找几个医生专家给你治一治。能不能找到个医术高明的,把这病治好了。你还那么年轻,这样下去多可惜啊……” 精神病哪是说好就能好的。 老太太自知失言,没再继续往下讲了。 明白她那么说不是出于恶意,林诗兰再度跟她道了谢。 通话结束。 她坐在空无一人的楼道内,抱着胳膊,感到刺骨的寒冷。 手串仅剩的珠子,下落不明。 谭尽,在这个雨季出现,又消失的幽灵。 他是平行时空交叠后催生的奇迹,还是她加重的病情中畸形的幻觉? 林诗兰也分不清了。 从出租屋出来,她独自走在马路上。 城市华灯初上,车流不息,人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块。 十字路口的人头涌动,对面的信号灯绿了。 她跟着人潮,过了街。 有人去挤地铁,有人走向百货,有人逛步行街。 这里有这么多的人,大家往不同的方向走,都知道自己要去哪。 簇拥着的扎堆的人,像银行里,被倒入分拣机的硬币。 一角的、五毛的、一元的,他们散落在各处,却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类别,他们将沿着规定的轨道,到达自己的目的地。 而林诗兰,是一枚被卡住的硬币。 这个雨季之前,她按照妈妈为她安排的人生轨道,把头埋在书本里。 她的成绩好,并不是她有多聪明,她付出的努力比学校里的同学都多。林诗兰不敢丢掉成绩好这个优点,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 她独自来到大城市,对新世界一无所知,心中怯怯。 不知道怎么休息,不知道休息了要做什么,不知道休息了还能不能赶得上别人。林诗兰生怕自己落后,因为落后意味着被抛弃,被抛弃意味着她就找不到自己的价值了。 当她孤身一人的时候,她常常想念妈妈。 妈妈最关心她最爱她。要是说,妈妈对她的爱不是爱的话,林诗兰也不知道真正的爱是什么样。妈妈生下她、把她养大,妈妈对她的付出比任何人都多。 妈妈对她有那么多的要求,可是,妈妈最需要她。 妈妈不在以后,林诗兰不知道再有哪里需要她了。 捆绑住她的绳索断开,她自由了,却仍旧无处可去。外面的世界很可怕,林诗兰没有信心能处理好。 这个雨季是她的头一次,她遇到一个人……他冒出来,要跟她结盟,带她配眼镜、陪着她救狗、带她去玩,带她吃她以前没吃过的东西。 他说为自己活一次。 他说林诗兰,你真的很酷哦! 他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因为有他,林诗兰反抗了妈妈,做了之前自己一直想做的事。 因为有他…… 但是,他不在了。 信号灯变了几轮。 周围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却没有一束光点亮林诗兰的眼睛。 无风无雨的夏夜。 她的迷惘淹没在热闹嘈杂的街道里。 无声无息,无人关心。 附近有新店开张,店铺员工四处派发传单,路过她,也往她手里塞了一张。 林诗兰低头看,是一家新开的奶茶店。 盯着传单足足五分钟。她鬼使神差地迈开脚步,走向那家奶茶店。 一进店,员工立刻热情地跟她打招呼“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喝点什么呢?” “珍珠……” 一说话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哑了。 她磕磕巴巴地说“我要珍珠奶茶,有吗?” “有的女士,”店员娴熟地在机器上为她点了单“请问你要大杯还是中杯?还要不要其他小料?甜度和冰块有什么要求呢?” 在他们的小镇,谭尽陪林诗兰买过奶茶,直接要珍珠奶茶,就行了。 她听不懂店员说的意思,手指局促地抠着另一只手的指甲盖,又起了些退意。 “要个大杯的,珍珠奶茶,没什么别的要求。可以点吗?” 店员抬头扫了她一眼“可以。那给您做一个大杯的,正常糖正常冰的珍珠奶茶,行吗?” 林诗兰点头。 拿到珍珠奶茶后,她走出店。 在马路边,她扎上吸管,喝了一口。 珍珠是甜的,软软糯糯。 奶茶有一股 第7章 极速版毒不死我奴婢 永不畏惧。” 手机电量耗尽,在她手里关机,正好林诗兰说完最后一句。 她丢掉黑掉的屏幕,朝谭尽张开双臂。 他跌跌撞撞地滚过来,在海洋球里栽了好几个跟头。她的细胳膊哪能支撑他的重量,他扑过来,她又被埋进了海洋球堆里。 林诗兰这一埋,还有收获。 手指一捞,她发现了被埋在球里的背包。 她欣喜地拉开背包,对谭尽说“我给你买了奶茶哦,快尝尝,比小镇上喝到的更好喝。” 掏出来奶茶一看,有点可惜了。 跨越两个城市的距离,它的状态已经不太好,茶和奶都分层了。 谭尽毫不介意,晃了晃奶茶,插好吸管。不顾林诗兰的反对,他直接喝了一大口。 边喝,他边夸林诗兰伸手过去,摸摸他的小圆脸“怎么难过啦?” 谭尽垂眼,长睫被泪浸湿。 “之前的我,嫉妒谭子恒。” 她弯了嘴角“我知道。” 他捏紧拳头“我很坏很丑恶……” 哪有这么说自己的?她忍俊不禁。 “我骗你,说我忘记了誓言,其实我全部记得。” 看到纸条时,林诗兰就猜到啦。 “我知道。”林诗兰笑容不改。 谭尽抬眼,眸中爱意汹涌。 他含羞带怯,却又无比地,字正腔圆。 “我从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 她笑得甜蜜“我知道。” “以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很长的时间。” 谭尽眼中亮起光。 只一瞬,眸光熄灭,恢复黯淡。 “我已经死掉了。” 林诗兰心中一空。 她保持微笑,依然告诉他。 “我知道。” 外面的雨下大了。 噼里啪啦的雨珠落在商场屋顶,于耳边留下阵阵空旷的响。 他们都不再说话。 至少,还在下雨。 她心中滋味苦涩,面上不露半点痕迹。 还是之前那个动作,林诗兰朝谭尽张开双臂,索求一个拥抱。 他轻轻地抱住她。 将大大的自己努力地缩小,缩到他的下巴可以靠到她肩膀的高度,他的左手抚摸着她的胳膊,右手捏了捏她放在腿上的手。 听着雨,她宛如一滩水,渐渐化开。 身体在变轻,林诗兰小小声问。 “如果我现在睡着,醒来后,你还会在我身边吗?” 说。 死前,他对她发过誓。 他会一直陪着她。 过去的四年,与更远的未来,他会陪着她。 一直一直,待在她的身边。 本章完 第53章 暗恋史(1\/2) 林诗兰的世界, 她与谭尽的故事,开始于这个雨季。 谭尽的世界,他与林诗兰故事的开始, 得说回很久很久之前。 初二, 14岁的谭尽跟随他父母, 搬到石化厂新建好的宿舍, 谭尽和林诗兰成了邻居。 同年,从小带大谭尽的奶奶, 过世了。 奶奶,是对谭尽最好的人。 谭尽小的时候, 她还没有老去, 奶奶总在饭后带着谭尽, 到处遛弯,给他买他喜欢的小零食。奶奶做饭好吃,再加上她喜欢花心思给谭尽做他喜欢的菜, 小尽被她喂得白白胖胖,比他大两岁的哥哥,体重都没他重。 谭尽跟爷爷奶奶的感情也最深。小学四年级, 他爸工作调动去到雁县,有了稳定的住所,便把谭尽从爷爷奶奶身边接走, 和他们团聚。谭尽整宿整宿的不睡觉, 问他为什么不愿意睡,他说他想回家。 爸爸、妈妈、哥哥, 他们在的地方, 对于谭尽, 不是真正的家。 他们三个人讲着 与他不同的相当标准的普通话, 他们拥有一起发笑的话题,他们谈论着谭尽不懂的事,他们家的客厅挂着他们三个人的合照……他们客客气气地对待谭尽,有求必应,却不知道谭尽喜欢吃什么,喜欢做什么。 被带到一个他完全陌生的地方,他们还不让他回家,谭尽心中憋着气,在等待和爷爷奶奶重逢的念头中继续长大。他与父母哥哥中间,始终隔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 爸爸妈妈对谭子恒的学业很看重,但他们对谭尽的学业毫无要求。以前没把谭尽带在身边,他们心中怀着亏欠。谭尽要玩游戏、要出去吃饭、要零花钱,他们向来是连声应好的。他俩也从来不敢对谭尽说教,谭尽性子倔,总给他们一种他一怒之下就会离开家的感觉。 奶奶去世了,谭尽失去了他的家。 葬礼上,爸爸妈妈哥哥,全都哭成了泪人儿。 肥胖的小尽站在棺边,一声没哭,一滴泪没流。 棺里的尸体被化过妆,长得跟他熟悉的奶奶一点儿都不像。 嘴碎的亲戚们骂他没良心,亏得奶奶以前那么疼他。仪式还没办完,谭尽肚子饿,自己跑出去买东西吃了。 是在奶奶走后的那个新年,谭尽突然意识到她死掉的事。 那一年的春节,他没见到穿着新衣服满面笑容的奶奶,没吃到奶奶给他包的猪肉芹菜饺子,没和奶奶一起放烟花,没跟奶奶说“祝您健康长寿”的吉利话。谭尽跟着家人下了馆子,大家的脸上洋溢着新年的喜气。他望着丰盛的饭菜,感到格外冷清。 几天后,家人们睡着的深夜。谭尽带着烟花,还有他给奶奶写的信,偷偷跑出家。 他再也没办法打通奶奶的电话了。 要是她一个人过春节,还会放烟花吗? 在家后面的小树林,谭尽点燃了他给奶奶的信。 火光中,他双手合十,迟到的泪水淌满了他的脸。 再睁眼。 纸上的火,并未随着信的燃尽而消失。 火星,一路蔓延到脚边的烟花。 谭尽想去捡起烟花,已经太慢。外包装被点燃后,里头的烟花一起炸开了。他伸手过去,手指被火燎了一下,钻心刺骨地疼。 夜色中,爆开闷闷的一声响。 瞬间,地上的树叶也一起着火了。 小树林中火光更盛,局势一发不可收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53章 暗恋史(2\/2) 窜起的火苗,让谭尽慌了神。 他张大嘴,喊了几句“救火救火”,可是,深更半夜哪来的人呢。 陷入无助的绝望,他哑了声,呆呆地站着。脑中能想到的,只有找水过来灭火。他茫然四顾,黑漆漆的树林里不见水源。 硬着头皮,他赶紧跑回家拿水。 一路狂奔,谭尽吓得脚软,连滚带爬回到家。接水的功夫,他害怕火势加剧,把对面的房子全烧了,急得满头大汗。 当他拎着一大桶水,急匆匆地赶到小树林时……这里已经有人了。 英雄少女走路带风,冲向霹雳作响的灾难源头。 盛燃的火中,她举起湿漉漉的大衣,往火上猛力一扑。 发丝纷飞,少女挺直脊背,双眸燃着橙色星火。 她高高跃起,再流畅地一踩,轻而易举地将火扑灭,如此利落。 空气里弥漫着东西烧过的焦臭,她被烟呛得大声咳嗽。 便是这样。 林诗兰及时救下谭尽,于一场夜火之中。 新年刚买的衣服烧坏了,少女恨恨地叉着腰,在原地大骂。 “哪个龟孙子大半夜玩火?!缺德到家了!!” 阴暗的角落,谭尽摇摇晃晃地提着水桶,缩紧脖子。 捡起烟花包装盒尚未烧尽的残骸,少女有了罪证。 “被我抓到你,我非得把你浑身毛都拔了!放在火上烧!!” 谭尽怂了。 他悄悄看着那个勇敢的女孩,没有勇气出来承认,这火是他放的。 几周后。 林诗兰去谭子恒家,管他借书。 在他家的客厅,她看见柜子上放着几盒烟花,外包装很眼熟,但不像他们县里有卖的烟花品种。 于是,她随口问了谭子恒一句“那烟花是谁的呀?” “我弟的。”谭子恒说。 出了他家的门,林诗兰想起来,在哪里见过这种烟花了。 当时救火后捡到的纸片她没有保留。虽然觉得像,但她没有证据,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 过了一阵子,林诗兰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但隐隐约约地,她对谭子恒弟弟的印象变得不太好。 凑巧的是,因为同一件事,至此,谭尽开始默默地关注林诗兰。 本章完 第54章 减肥史(1\/2) 初二将升初三的暑假。 肥胖的谭尽宅在家里, 不分昼夜地玩游戏。 林诗兰比上学时更忙,不是上辅导班,就是去图书馆自学。谭子恒和他的朋友们在图书馆附近打篮球。到了傍晚该吃饭的点, 他俩常常结伴一起回家。 观察到这个规律的谭尽, 开始时不时地去球场附近闲逛。 他也不跟大伙儿打球, 只坐在旁边看。 要回家的时候,谭尽像个小尾巴,跟在谭子恒和林诗兰后面。 林诗兰和谭尽从来不会找对方说话。 即使是球场旁只有他们俩坐着,她会选择低头看书,而他总是和她隔着一段距离, 捧着手机打游戏。 除了有一次…… 意外地,篮球飞到场外,眼见就要往她的头上砸去。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谭尽, 接住了篮球。 他随手一个高抛,球越过篮球架背板的最高处, 竟然投进了篮筐。 林诗兰瞪圆眼睛, 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对于不苟言笑的她,这可是一个相当罕见的表情。她弯起嘴角, 漂亮的脸上化出一个柔软的笑,冲他道了声谢。 八月的烈日, 将他的双颊烧红。 恍恍惚惚地, 谭尽体会到了投篮的成就感。 他放下手机,每天在场外等待着漏网的球, 想要再制造进球的场面。大家休息时, 他会捡起篮球, 自个儿练上几下。 渐渐地, 打球的人们也主动喊他过来玩。 每次, 谭尽从新奇的角度投进球,都会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场外林诗兰常坐的位置;有时她在,更多的时候她不在。 后来,暑假结束。 打篮球成了一种爱好,谭尽没事就泡在球场。 林诗兰却再也没来看过了。 初三,谭尽受到体育老师的邀请,加入了校篮球队。 第8章 女司机我嘎嘎不会吧顿 。有时, 她来借本笔记马上就走,有时会在他家呆上半天。他家二楼是谭子恒的地盘,厨房客厅厕所在一楼,谭尽想找个由头上去都难。 所以, 即便是林诗兰一周来几次,她依旧对他的存在毫无察觉。 冥思苦想后, 谭尽决定改变他家客厅的格局。 沙发、电视, 电视柜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楼的楼梯附近。 家里一贯没人说他。谭尽如此大动干戈,他们也没来问他为什么要把家具搬来搬去。从此以后,沙发被谭尽霸占, 林诗兰要上楼找谭子恒, 总能看见他。 而且, 活动区域变成客厅后, 离门最近的谭尽自然地变成了开门的负责人。 门铃一响, 他便懒洋洋地溜达过去, 问一句“谁呀?” 林诗兰老实地报上姓名。 谭尽给她开门后,林诗兰通常会问“我来找子恒哥学习, 他在家吗?” 如果谭尽回答在, 林诗兰会点点头,往二楼走;他要回答不在,她就不会进门,直接回家。 他们的对话也仅停留在这两句了。 六月, 谭子恒高考结束后, 林诗兰更常来找他了。 她每次背着一堆书来他家, 仿佛要学个昏天黑地,但他哥屋里的学习氛围却明显比之前松弛了许多。楼上的阵阵笑声传进谭尽的耳朵里,不知谭子恒说了什么逗她发笑,他们听上去好快乐。 放假了,林诗兰不再穿校服。 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风格休闲,各种短t恤配上一条宽松的裤子,她素净的脸上不抹脂粉,显得干净秀丽又青春无敌。 她不像上学时,扎着一丝不苟的马尾。林诗兰通常长发披肩,或者绑两个简单的麻花辫。 谭尽觉得她的麻花辫造型很可爱。 每次她梳那个发型,他都很想多跟她说两句话。 “我来找子恒哥,他在吗?” 门外,露出少女的半张脸,麻花辫尾巴的翘起来,精灵俏皮。 回答一个“在”字之后,林诗兰就要走了。谭尽望着她的小辫子,想要搭话,又不知道说点啥。 她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支支吾吾的他。 谭尽也想效仿他哥,说点俏皮话惹她发笑。脑子一抽,他语出惊人。 “他在。呵呵,你来找我哥假学习啦?” “啊?”林诗兰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假学习?” 一双微愠的杏眼盯着他看,谭尽四肢冰冻,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先是出言讥讽,现下笑里藏针。沉默的对视中,林诗兰对谭子恒的弟弟不好的印象,渐渐复苏了。 她可不肯吃闷亏,嘴皮子一动,便把那话给他噎了回去。 “我假学习也是学啊,比不学习的好。” “……” 谭尽没想到,林诗兰有关注到他不学习的事,四舍五入,她已经充分注意到他了。 他脸皮厚,被说“不学习”也不生气,甚至他还很高兴,自己终于在林诗兰那里有了存在感。 这天之后,谭尽开始有勇气和林诗兰搭话。 这天之后,林诗兰心中,她与谭尽正式结下了梁子。 林诗兰穿新裙子,在小区门口碰到谭家兄弟,她跟谭子恒打招呼。 谭子恒没注意她的裙子,路过的谭尽倒来了一句“你穿新衣服啦?” 她感觉他说这话没安好心,警惕地摆出防御姿态“关你什么事?” 摸摸脑袋,他说“没啥,就是树下卖西瓜的大妈跟你撞衫了,提醒一下。” 林诗兰愤怒叉腰。谭尽快乐傻笑。 过几日,谭尽买了新球鞋,摆在电视柜上欣赏。 路过的林诗兰抓住报仇机会,扫了眼他的鞋,轻飘飘丢下一句“这鞋假的吧。” 不给谭尽辩驳的机会,她已溜出大门。 互怼的次数多 了,连谭子恒都察觉出了他俩的不和。他有意错开他们,让他们少见面。 暑假步入尾声,谭子恒被他理想的大学录取。 谭子恒临行前,林诗兰拿出自己攒了大半年的钱,送他一个钱包。 她把自己的心意画在小纸片上。 那张纸片被夹进钱包里,一并送他了。 高二。抱着要和谭子恒考到一个大学的决心,林诗兰继续刻苦地学习,把自己投入题海。 谭子恒去大城市后,林诗兰也不必再到谭家了。 谭尽以为先前他们斗嘴,是关系变亲近的信号。林诗兰的冷落让他回归了现实,她并没有要靠近他。 有时林诗兰在学校或者小区门口,偶遇谭尽,哪怕离得很近,她不会搭话。失去“谭子恒”这个唯一的交集,他们又回归了生分。 高二暑假,放假的谭子恒回雁县住几周。 得到消息的林诗兰迫不及待来谭家找他。 按门铃,又是谭尽开的。 他一脸兴味盎然,沿用之前跟她说话的风格,吸引她的注意。 “哟,这什么风把你刮来了?” 林诗兰压根不搭他的茬“你哥在上面吗?” 谭尽刚说个嗯,她立马头也不回地上楼了。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只不过,林诗兰不知道每次她一按门铃,谭尽不论在做什么,都会立刻停下手中的事,用最快速度跑步到门口。 有次,他正在吃橘子,门铃响了。 谭尽着急忙慌咽下橘子瓣,橘子在喉咙一卡,把他卡得岔了气。他一边拍着胸脯,一边冲向门口。 用一贯的悠闲姿态替她打开门,他喉中不适,打了个嗝。 林诗兰问“你哥在吗?” 谭尽点点头,挥手让她往上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55章 结怨录(2\/2) 她走了两步,感觉他的行为和平时不一样,说不清是因为什么,林诗兰返了回来。 “你怎么了?” 谭尽正想回她“没事”,一张嘴,又打了个嗝。 橘子吞得太快,害他打嗝不止。 发现了谭尽的不舒服,她招招手,让他到沙发坐下。 林诗兰有一套管用的止嗝方法。她看他嗝得难受,没功夫跟他慢慢解释,直接上手。她站立在他身旁,左手中指塞住他的左边耳洞,右手中指塞住右边的,两手的大拇指再抵住他的鼻子,将鼻孔堵住。 她的手冰冰的,却很软。 谭尽乖乖地坐着,一动也不动。奇异的姿势,她的双手在他的脸上展开,封住他的听觉与嗅觉。 他紧张极了,两只手抓紧沙发的布料,垂眼看着地板,不敢看林诗兰。 空气稀薄,谭尽打着嗝,声音被捏得细细的。 他小声问“你要憋死我吗?” “是啊,”她说“把你的嘴闭上。” 领会到,她的指令是字面上的意思,谭尽照做,憋气闭嘴。 不一会儿,林诗兰松开手。 谭尽大口喘着气,抚着自己的胸脯调整呼吸。 气顺之后,他惊奇地发现,嗝止住了。 林诗兰眼中有得意的神采。 她抱着手臂,等待着谭尽的道谢。 他脸上,薄红未消,大概是缘于先前的缺氧。 眨眨眼,他脸颊小红痣艳艳,嘴唇艰难地动了动,说出的,居然不是“谢谢”…… 他说“真希望,你不找谭子恒了。” 一整天,林诗兰在脑中反复回想着谭尽的这句话。 每个字拆开,她知道意思。合在一起,她又猜不太准。 回家后,躺在床上仔细琢磨,她最终悟了。 谭尽,不想她再接近他哥。 ——所以,他想表达的是他讨厌她! 他家不欢迎她! 这个结论,林诗兰越想越确信,越确信她就越气。 ——凭什么啊?! 谭尽有那么讨厌她吗?为什么? 因为她每次按门铃,他要开门,所以他很烦? 因为她找他哥写作业,说话太大声,打扰到他看电视? 因为她身为外人,占用了谭子恒陪他踢球的时间? 好像都有道理。 但再怎么说,她刚帮完他,他就对自己恶语相向,发泄怨愤了吗?! 好吧!他看不惯她,她也懒得理他。 合不来的人,以后不来往就是了。 林诗兰在心里,把谭尽这个人物,盖上了“不友善”的印章。 高三。 林诗兰全力备考,心无旁骛。 这一年的雨季,雨水充足得令人害怕。 高考,林诗兰正常发挥,考上了她妈一直希望她上的专业与学校。那是全国名列前茅的一流大学,她为她妈赚足了面子。 收到录取通知后,林诗兰睡了很长很香的一觉,梦里雨声不绝。 七月一日,林诗兰的生日。 林诗兰不过生日。 这个日子她不记,她妈妈也不记,但谭子恒记得。 之前生日,谭子恒亲自送过她帆布包。高中毕业这一年的生日,他送了她一串水晶珠串,有心地托他弟转交给她。 一拆开礼物盒,见到珠串的第一眼,林诗兰就喜欢它。 手串的颜色,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怎么能送得那么正好呢? 林诗兰迫不及待把它戴到手腕上。 “帮我谢谢子恒哥。”她冲送货的谭尽喊。 谭尽落荒而逃。 这份礼物,他捂了一个高中。 最终,借由他哥的名义,交到他喜欢的人手里。 他见到她开心的笑容,不知道她是喜欢礼物,还是喜欢送礼物的人。 不能细想…… 他早知,林诗兰与谭子恒心意相通。 说他哥送的,她至少愿意戴一戴它。 林诗兰。 谭尽总是悄悄地望着她。 门铃叮叮咚咚响,组成她的名字。 小树林的火光中,藏着她的名字。 篮球场的观看席,写满她的名字。 他总是在心里,偷偷念着她的名字,再偷偷埋起来。 “林诗兰,生日快乐。” 18岁生日的那场雨。 她笑的时候,他也在笑。 本章完 第56章 誓中结(1\/2) 送出的手链, 不是谭尽暗恋故事的结尾。 他被自己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那所大学和林诗兰要去的大学离得特别近。就算她去向大城市,谭尽仍旧追随着她的脚步。 送出的手串, 是他们故事的开始。 ——原本是那样的。 同年的7月中旬, 南屿市遭遇特大水灾,雁县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 雁县地处低洼,背靠大山, 三面环水。 洪灾期间,山洪爆发, 雁县通往外界的道路桥梁被尽数冲毁。全县断电断粮, 救援工作难以进行。 避难的雁县居民,几乎全部躲进了地势较高的石化厂。 谭尽的父母在逃难的路途中, 与谭尽失散。他们担惊受怕地呆了两天,以为儿子已经凶多吉少。 第三天, 新一波避难的人来了,谭尽也在其中。 他不仅没死,还救了一个女孩回来。 林诗兰在水灾中失去了母亲。谭尽找到她的时候,她被困在一辆小轿车的车顶, 神情呆滞。洪水淹到她的脚腕,她却不肯离开那辆车。 “我妈让我等着她回来。”林诗兰对他说。 谭尽四顾, 轿车周围已是一片汪洋。他狠下心,将她拖上自己的浮板。风雨飘摇, 她伏在他的肩 头,哭声撕心裂肺。 石化厂里呆了不少的人, 这里却没有存储的食物和水。 雁县宛如一座孤岛, 大家焦急地等待着, 没有人知道救援何时能够到来。雨声不绝于耳, 对死亡的恐惧在人群中蔓延。 被谭尽带到石化厂后,林诗兰一直呆在角落,一言不发。 期间,有一个穿校服的女生路过她。没人注意她们的时候,女生往林诗兰的手里塞了半包饼干。 那人是谭尽的同班同学,苏鸽。 三模作弊,被全校通报后,苏鸽再没有在镇子上露过面。奶奶死了,爸爸被她亲手推进井里,苏鸽本来也不打算活过这个雨季。 呼啸的狂风暴雨里,人人自危,唯独苏鸽气定神闲,面容镇定。 她借着给饼干的时机,看清了林诗兰的样子。 ——她正看着地面发呆,脸蛋白白的小小的,长睫下的阴影让苏鸽联想到蝴蝶破碎的翅膀。 原来这就是谭尽喜欢的人,他拒绝她告白的原因。 苏鸽停留了太久,林诗兰抬起头。 匆忙将饼干往她手中一塞,不等林诗兰说话,苏鸽便走开了。 次日,水位暴涨。 雁县附近发生巨型滑坡,河道下游,涨起的水迅速倒灌,淹入镇子。 房屋塌陷、道路分崩离析、树木连根拔起,被冲走的人们漂浮在大水中无异于一颗小石子……泥水卷起它所看见的一切,无情地带走。 滚滚洪流涌进石化厂,无措的人们被迫往厂里的更高处逃。 谭尽走在林诗兰旁边。他淌着水,加快步伐,留心观察着升高的水面。 突然,他听到队伍前方的爸爸急促地喊了声他的名字。 抬眼的那一刻,耳朵也接受到信号。 谭尽用尽全身力气,把林诗兰往身后重重一推。 洪水冲毁了石化厂的设备。仪器内部突发短路,储存在管道中的大量易燃原液被瞬间点燃。 霎时间,整个厂子沦为焚化炉。 林诗兰看见,石化厂高高的天花板。她仰面向下倒去,一串爆裂橙色的火团在她的眼前炸开,下一刻,厚厚的灰色烟云模糊了视野。 哭声,尖叫。 眼泪,血流。 上面是烫的火, 苏鸽从楼梯摔下来。 由高处往低处坠落,她想起春节,家家户户燃放烟火。 天空中的烟花,拖着长长的尾巴掉下来,落进沉沉浮浮。 死是黑色的。 黑色的水流压住她的身体,裹着她去往更深的黑暗。 肺里的空气用尽,她生命即将消散的前夕,一股微弱的力量逆着洪流扯住了她,而后,生生地将她拽了回来。 苏鸽睁开眼睛,看见林诗兰的脸。 林诗兰的两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因为极度用力,表情扭曲。她很想告诉林诗兰不用花费那个力气啦。 一张嘴,苏鸽吐出了一大口的血水。 林诗兰不断地与她说话。穿透了风雨声,她温暖的话,落进耳朵里,如此清晰。 “再坚持一下,我拉你上来。” 最终,林诗兰成功把她拉上了铁质爬梯。 设备平台窄小,原本是给工人短暂休息的地方,现在却容纳了三个人林诗兰、苏鸽,谭尽。 石化厂的爆炸,得谭尽相助,林诗兰只伤到了皮肉。而苏鸽和谭尽,都被大面积烧伤。 谭尽最初是有意识的。他和林诗兰一同被汹涌的泥水冲走,皮肤剥落的剧痛使他能保持清醒,找准时机,谭尽抓住了大油罐外层的铁爬梯。 林诗兰扛起脱力的谭尽,带着他爬上了设备平台。 他的伤口血流不止,整个前胸血肉模糊。 “不要死。” 冰冷的雨水打向她的脸,林诗兰解下自己的外衣,手忙脚乱地缠在他身上。她的手被血染红了, 血是温热的,他的伤口暴露在外,触目惊心。 “求求你,不要死。” 他合着眼,一动不动,没有回应她的话。 石化厂冒出浓烟,脚下浑浊的水流湍急,水飘着腐烂的家禽、塑料、车、树枝、锅碗,还有很多很多死人。 雨水打向他们的身体,锋利得像针。 林诗兰抬起手臂,擦掉脸上的水,试图从水里打捞起一件有用的东西,能缓和谭尽的伤势。 她发现浮在水面的校服,是那个曾经给过她半包饼干的女孩,她在朝着他们的方向飘来。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林诗兰救起苏鸽,将她连拖带拽地扯上设备平台。 苏鸽的眼睛睁着,她平躺着,面朝天空。 女孩的瞳色淡,她的眼睛空空的,望进去,像望着一颗玻璃珠子。 林诗兰看见她的嘴在动,耳朵凑过去,听见她微不可闻地叫着“妈妈”。 血顺着嘴角流下,苏鸽的鼻翼微微翕动。她眼睛张得大大的,林诗兰帮她捋着粘在脸上的发丝。 “这里,曾有一棵树,很大的树。” “妈妈说,信念……有能量……” 她的眼里有深深的怀念。 眸中焕发的光彩,稍纵即逝。 苏鸽的喉咙,发出难受的咕嘟声。 “只要足够虔诚……就能,祈祷,一场雨。” 嘴唇发抖,痛苦终于不见了。 她露出一个轻轻的笑容。 一滴雨水,滴入她的眼睛。 苏鸽没有眨眼。 她死了。 …… 谭尽睡了一会儿。 被哭声吵醒,他艰难地抬起沉重的眼皮。 天黑了,石化厂的火不再烧了。 四周漆黑,他们被水流声与雨声包围着。 一个温暖的身体抱着他。 见他动了,林诗兰哭声更大。 他们的处境不乐观。 涨起的水位不断逼近他们所在的设备平台,要想不泡在水里,必须再往上爬。而头顶的梯子遭到灾害损坏,已经断裂,他们去不到上一层。 她急切喊着他的名字,确认他的醒来不是自己的幻觉。 谭尽动了动,指腹揩去林诗兰眼角的泪。 “我还没有死,没想到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56章 誓中结(2\/2) 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思说冷笑话。 林诗兰没笑。她把自己嗓子哭哑了,说话像得了重感冒。 “都死了,全部人都死了,只剩下我们。” “你不要离开我,我害怕。” “放心,我不舍得死……” 他声音小,却仍有平日里那股轻佻随意的劲。 “刚考上大学呢,我考个一本容易吗?很快,我又能跟你一起上学了。所以,我必不可能死,我可不想你变成我嫂子。” 林诗兰停止了抽泣,脑袋懵懵的。 “我、我成你嫂子怎么了,你要不要这么讨厌我?” 谭尽扑哧笑了,笑了好久才停下来。 “我喜欢你啊,白痴。” 他的双眼,盛满亮晶晶的星星。 她惊讶地盯着他。 她根本不知道…… 林诗兰的眼泪又流下来了。 “你才是白痴。喜欢我,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你喜欢我哥。” 他的体温越来越低。 林诗兰担心他晕过去,就醒不过来了。 “其实,也没有那么喜欢,我只是喜欢他的课堂笔记。” “哈哈哈……” 谭尽一边大笑一边失血。 “你别笑啦。” 伤口恶化严重。袭来的疼痛,使谭尽再度闭上眼睛。 没有时间了。 再睁眼,他精神似乎好转了许多。 手抓紧身后的栏杆,谭尽撑住自己站起来,直起腰。 解开身上的衣物,系住他们头顶的楼梯,他个子高,换她的话根本够不到。这个步骤,谭尽完成得又好又快。 “该走了,林诗兰。” “你先踩着我的肩膀到上一层,然后拉我。” 黑夜里,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蹲下来了,等着她。 林诗兰按谭尽说的做,她踩着他的肩,被他送到了断裂的梯子旁。他系上的衣物被她作为借力的踏板,而后,脱离他的肩膀,林诗兰凭借自己的力量往上爬。 风在耳边嘶吼,她被吹得摇摇欲坠。 林诗兰不敢停下,用最快的速度到达了上一层的设备平台。 她抓住护栏,探出半边身体,朝谭尽所在的位置伸出手臂,只等他跳起来,抓住她的手。 “谭尽,谭尽,快来。” 看不见怎么还没动作? 谢天谢地,他回话了。 谭尽慢悠悠地说“你先呆着,我歇一歇。” 他的声音听上去太虚弱了,林诗兰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 “你不抓住我的手,我要跳下来找你了。” “别啊。你得在上面,留着力气,拉我上去。” 谭尽的回应,没能使她平静。 林诗兰的心悬着,理智处于崩溃的边缘。 “这里好黑好冷,我不想一个人待在这里。不要留我一个人,我活不下去的。” 急流拍打着油罐。天地间风雨嘈杂,又静得可怕。 “不会留你一个人,我陪着你。” 他的嗓音温柔,像虚假的梦幻泡泡。 林诗兰不傻。 不肯接过这颗虚假的糖,她泪眼朦胧。 “不能骗我,你发誓。” “我发誓。” 谭尽举起三指,直指天空。 乌云压顶,狂风卷起大团灰云,云后电光熠熠,酝酿起新的风暴。 他的话发自肺腑,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林诗兰,无论发生什么,我发誓,我会永远陪着你。 “你也发誓……” 庞大的洪流带走他的尾音。 时间在此刻停驻。这方天地只剩他们,只有他们能听见彼此的声音。 谭尽要说的话,她听见了。 心脏疼痛,如同被剥下一层皮,她不可自抑地颤抖着。 谭尽要的誓言,林诗兰同样许诺给他了。 混沌的漆黑的世界,被落下的惊雷劈开。银白闪电,如同天与地的脉络,一条沿着一条,铺成为细密的网。 亮光之下,世界宛如白昼。 林诗兰看见了铺天盖地的线。 林诗兰看见了水面下,苏鸽苍白的脸。 水已经淹过了谭尽的腰,而他被烧伤的胸膛,伤口已经溃烂。 无数条银色的线,连接着天空与水面。 谭尽的尸体,被长长的银线纠缠着,刺眼的白一圈连一圈,错综繁杂、密密麻麻,透不进风。 林诗兰低头,那些银线另一端的尽头,是她的手腕。 …… 宇宙中,存在无数个时空。 它们独立存在,互不干预,是无数条不相交的线。 誓言携带的力量,使原本平行的线发生扭曲,缠绕着林诗兰打了个结,把她困在雨季。 谭尽死了,他的誓言却持续地影响着她的世界。 而林诗兰的誓言,将谭尽最后的意识,留存于她的手串之中。 灰蓝色的手链,像一串饱含心事的眼泪。 谭尽住在里面,感知不到时间。 他不再思考,没有记忆,无喜也无悲。 他看见林诗兰所看见的,感受她所感受的。 就这样,谭尽陪伴了她三年。 直到,第四年的雨 季…… 林诗兰赶在下雨前,去精神病院开药。 过马路时,她的手串被行人的背包勾住。 手链断了,珠子滚落一地,被来往的车黏成齑粉。 保存在手链里谭尽的意识得到自由。他拥有了身体,重现出现在她的世界。 精神病院的等候区,精心策划好重逢,谭尽叫出她的名字。 “林诗兰。” 她回过头,又一次看见他。 压下腹中万千复杂的情绪。 望向她,谭尽笑容璀璨。 本章完 第57章 恋爱了(1\/2) 夜乐园的海洋球,是盛在巨大浴缸里的粉色泡泡。 林诗兰伏在谭尽的胸口,安静地睡着了。 他平坦的胸膛是踏实的大地,她耳朵听见胸腔里的心脏跳动,像听到一颗埋进地里的种子酝酿着发芽。 随着种子破土,她的梦被一点点托起。 长大的叶片带着林诗兰,轻轻地爬高。 她到达乐园的上空,向下俯瞰。无数的粉泡泡发着诡异的七彩光,光芒将漆黑的乐园照亮。 或大或小的泡泡中播放着回忆的画面,有的泡泡属于谭尽,有的属于林诗兰。 捧起泡泡,她窥见了他不为人知的暗恋史。 ——燃起的火光,由他们14岁的夜林,一路烧到高三那年的雨季,最终被崩腾而下的洪流浇熄。 林诗兰看见了谭尽生命的终点,他们羁绊的。 泡泡中的故事播放到最后,她看清了一切,唯独没能听清自己曾对谭尽许下那句的誓言…… 所以,林诗兰迫切要从梦中醒来见谭尽一面。 似梦似醒间,她企图抓住谭尽,开口问他“我的誓言是什么”。他胳膊不听话地溜走,如同一根拉长的面条,在林诗兰的手中变得越来越细。 她的意识,扎破包裹身体的重重水汽,砰地一声摔向地板。 睁眼,林诗兰发现自己手里的东西,不是谭尽的胳膊。 她握着一支铅笔。 低下头,林诗兰看到几张写满数字的草稿纸,旁边摆着试卷。 揉了揉太阳穴,经验丰富的林诗兰瞬间领会了当下的状况。 ——现实世界的雨下大了,她又回到平行时空的高三。 这会儿,平行世界正在进行三模的考试。 考场外,大雨倾盆。教室开着风扇,吹得人头脑发虚。 考试的氛围紧张,时不时能听到后排纸张的翻动声,班里的同学们埋着头,分秒必争地做着题。 林诗兰费劲地整理着脑子里紊乱的思绪,谭尽与她诀别的影像犹在眼前,她根本没有应对考试的心情。 ——他一起回来雨季了吗? 松手,丢下手中的铅笔,林诗兰打算直接站起来,冲出教室…… “离交卷还有十五分钟。”监考老师抢在她起立前,提醒了一句。 身体微微离凳的林诗兰,眼角余光瞥向桌上的考卷。卷子中,她的字迹工工整整,草稿纸上,演算的方程密密麻麻。 第一次,林诗兰有了一种,她入侵了别人人生的实感。 这个身体,比她自己的身体更健康年轻。原来的身体的主人,她非常严肃地对待这次考试,看列出的一条条公式就知道她肯定苦读了许久,打算发挥全力取得高分。铅笔在纸的最下方画出一道深深的斜线,是因为她没来得及算完倒数第二道大题,就被林诗兰接管了身体。 整张试卷答得仔仔细细,剩下最后两题空着交上去吗?那样的话,这次的考试必定拿不到理想的成绩了。 想到这里,林诗兰忽然有点不是滋味。 她重新坐回凳子,拿起笔,用最快的速度浏览起最后两题。 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林诗兰刚刚好答完。把考卷交给老师,她松了口气,走出教室。 考完 试的同学全往校门口走,林诗兰逆着人潮去向谭尽的班级。 一门心思找谭尽,她却在快到他班级的时候,先撞见了另一个在回忆故事里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人——苏鸽。 两个监考老师领着她,往教务处的方向走。 林诗兰经过他们,和苏鸽有短暂的目光交汇。 少女的手指局促地抠着书包的背带,长刘海后面的眼睛斜了林诗兰一眼。林诗兰似乎望见苏鸽眼中有湿意,来不及确认,她马上低下头,头发又将眼睛挡住。 林诗兰的脚步稍稍放慢。不远处有人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将她从愣神中扯回来。 走廊的人少了,林诗兰往前看,恰好看见站在班级门口的谭尽。 他笑着冲她挥手。 圆圆的脸蛋,傻傻的小尽。他的单眼皮平时无精打采,如今兴奋地睁大眼睛,浑身洋溢着开心。如果谭尽是狗,这会儿已经摇起尾巴,围着她跑步转圈了。 谭尽没穿校服。被她弄歪的衣帽抽绳也尚未复原,他身上还是夜乐园的那身衣服。雨季前两次穿越,他都刻意隐藏,没让林诗兰发现穿越前穿越后,他用着同一个身体。 不再细想下去,她扬起笑脸,走近他。 ——“你等了我很久吧?” ——“我在夜乐园里做梦啦,那些泡泡是你给我展示的吗?” ——“我想起很多事情,洪水中是你救了我。” 心中百感交集,林诗兰脑子里闪过好几句开场白。 话到嘴边,她望着他的笑脸,抿抿唇,把对他们来说最沉重的东西先压了下去。 “我刚才看到,苏鸽被老师带走了。” “是啊,”他说“她作弊被发现,估计得被记过。” 说话间,雨下大了。 天空劈下一道惊雷,雨水淋进走廊。 纵使林诗 第9章 九点半五百奶 可能谭尽是真饿了,他吃得有滋有味,吃一口就得夸一句。 “青菜还放了蒜末来增香,真讲究。” “白米饭煮的恰到好处,水不多不少,这样的米饭配点酱油都好吃。” “这鱼可以,很入味啊,阿姨你怎么腌制的?” 谭尽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积极问吕晓蓉问题,想要跟她互动,饭桌上他的声音最活跃。吕晓蓉装没听见,在心里大翻白眼怎么会有谭尽这么没脸没皮的人。 林诗兰在谭尽家吃过饭,谭妈妈的厨艺比她妈的好太多了。她家招待不周,谭尽却这么给面子,反而让林诗兰觉得不好意思。 “要不要我再给煎两个荷包蛋?”她担心谭尽没吃饱。 他从饭碗中抬起脑袋,想了想,告诉她“要!我想要四个。” 自进家门之后,林诗兰第一次笑出声来。 吃完饭,谭尽帮着收拾。 林诗兰看着他勤快地收碗碟,擦桌子。擦着擦着,他停下来,打了个大哈欠,眼角冒出一朵泪花。 ——从火车站的再次相见到现在,谭尽休息过吗? 他用的是同一个身体,过长时间的劳累,谭尽的眼里都熬出红血丝了。她没注意到的话,他还在死撑。 林诗兰走过去,取走他手中的擦桌布,劝他回家睡个好觉。 谭尽瞟了眼洗碗的吕晓蓉,压低声音,对她耳语“不行,我得再呆一呆,消磨掉你妈的怒气。我感觉我一走,你妈又要骂你。” 确实。林诗兰最搞不定的就是她妈。 她被她妈骂哭的样子,谭尽记忆犹新。 林诗兰摸摸小尽的脑袋。 “放心吧,我不怕她。” 他头发软,摸摸他,她心里也变得软乎乎的。 送走谭尽后,林诗兰给静静喂了点饭。 小土狗几周没见,好像长高了一些。它腿脚已经彻底恢复好了,现在能靠三条腿灵活走动。 林诗兰不知道,这个时空的“林诗兰”是如何说服她妈养狗的。 上一次离开这里,她妈让她别回家了,把狗偷偷送她同事。她和吕晓蓉的关系恶化到极点。 如今,她们母女的关系明显缓和许多。与妈妈同坐一桌,平静地吃完一餐饭,这样的日常,令林诗兰感到既熟悉又陌生。 她的鼻子微微一动,嗅到小镇山间的暖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58章 没必要(2\/2) 夏日夜晚,夹着雨丝的凉风吹进家门口的长廊。 种在那里的绿植被风吹得沙沙响,叶片被雨水洗过,发着油亮。 抱着小狗的林诗兰,呆呆地望着门前的水泥地被雨滴浸湿后留下的印子,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 “芮芮啊。” 她的乳名,她妈已经很久不那么喊她。 林诗兰怔了怔,回过头。 吕晓蓉脱下洗碗的手套,冲她笑了笑“进来吧,帮我泡点茶。” 林诗兰应了一声,合上纱门,走向饭厅。 她往烧水壶里装满水,听到她妈在她身后问“今天发挥得怎么样?” “什么……”话说出口,林诗兰才想起来,她今天参加了三模,她妈问的是那个“哦。你说考试啊,发挥得还可以。” 吕晓蓉心知,女儿说的还可以,就是考得很理想。 满意地点点头,她说“我帮你报了高考冲刺的补习班,明天晚上开始上课。” 水壶里的水咕嘟咕嘟冒泡。 烧水的声音吵,为了盖过它,林诗兰拔高了音调“啊?什么冲刺班?花那个钱没必要吧。” “有必要。高考是人生头等大事,即使我没钱,砸锅卖铁也要凑出钱,让你上最好的补习班。”吕晓蓉的慷慨大方,让她的眼睛蒙了一层自豪的光彩,她精神奕奕地看向 林诗兰。 林诗兰蹙紧眉头。原本舒展的心情,忽然收紧了一下,而后急速恶化。 “不去,不想去,钱能退的话赶紧退。” “补习班对于我没必要。它跟你上回煮的鸡汤一样,没必要。” 眼皮子没抬,她没兴趣看她妈,只盯着水壶。左手抠着右手的指甲盖,她等待着水烧开。 吕晓蓉的说教延后了,却并没有消失。她冷笑一声,用一种看穿了林诗兰的口吻说道“呵,我就知道,你的心思又不在学习上了。” “你们都高三了,谈情说爱,非得赶着这个节骨眼吗?你之前是怎么答应我,跟我保证的?你苦苦哀求我,求我让你养狗,求我原谅你顶撞我,你向我保证会好好学习,乖乖听我的话。这才过去几天,你又开始叛逆了是吗?” 林诗兰没话好说,因为那不是她答应的。 她同样没兴趣反驳吕晓蓉,她早知道跟她妈讲话是讲不通的。 吕晓蓉自顾自地说话,情绪激昂地敲桌。 烧水壶的壶嘴冒出袅袅白烟,隔着烟气她看不见她妈的脸。她们杵在各自的世界,说着对方无法理解的语言。 林诗兰感到心累,且孤独。 “我都不想说你……你偏偏要和那种男的拉拉扯扯。他没心思学习,天天脑子里只想着泡妞。今天给他吃剩菜,他还拼命夸好吃,从这一点就能看出他虚伪,还油嘴滑舌。他当然能把你个傻姑娘哄得团团转,我好心提醒,你再跟他鬼混下去,到时候别来找我哭。” 拎起壶,往茶杯里倒满水。林诗兰不急不恼,声音平平。 “他说今天的饭好吃,你觉得虚伪;如果他说不好吃,你会觉得他没礼貌。要我说,你只是不喜欢他而已。你不喜欢他,所以无论他做得多好,你都看不上。” “但我要跟你说的是,我喜欢他。” 壶放到桌面,发出“铿”地一声响,林诗兰的目光沉静冰冷,她说“因此,无论你多讨厌他,都不要在我面前再说他坏话了。” 曾经的吕晓蓉非常抵触看到林诗兰的眼泪。 她这个女儿,怎么教,都达不到她期望的坚强。 她吼她两句,她便哭哭啼啼,抽泣不止。 吕晓蓉对林诗兰的脆弱感到厌烦。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终于,女儿不在她面前哭了。意识到这一点时,吕晓蓉也发现,林诗兰变得不在乎她了。 吕晓蓉口干舌燥,喝了一口刚沏的茶。 茶太烫了,她被烫得眼泪大颗大颗滚落下来。 “我们母女相依为命,不该是一条心的吗?你倒好,胳膊肘往外拐,嫌我说他坏话?” “我问你,他以后能有出息吗?他能给你未来吗?” “之前一阵子你挺听我的话,我还以为你不会再胡来了。怎么没好几天,又变坏了?” 吕晓蓉哭得伤心,林诗兰便没打断她的话。 等妈妈说完,她从她妈那边拿走茶杯,帮忙吹凉,然后再递还给她。 吕晓蓉以为,女儿不会回答她的话了。 却在静默良久后,林诗兰站起身,搬了把椅子坐到她身边。 吕晓蓉抬眸,凝视着那双和自己无比相像的圆圆杏眼。女儿的声音脆生生的,她把手搭在她的手背上,语气平静无波。 “我的未来一直在我自己手上,不需要谁给。” “妈妈,我没有变坏了,我是长大了。” 本章完 第59章 空白信(1\/2) 在林诗兰说完那两句话后, 吕晓蓉摩挲着茶杯,良久无言。 最终,她起身走向书桌, 留下了那杯没喝完的茶。时候不早, 母女二人今晚的对话时间结束了。 简单洗漱一番, 林诗兰回到房间。 多雨的季节, 卧室有股霉味,棉被吸饱了潮气,又湿又重。 她拎起自 己棉被的一角,正要躺进去, 忽然发现被子 ——是那本书,《闪耀的多重宇宙》。 看样子, 这个时空的“林诗兰”也看到了这本书。她藏东西的位置和自己倒是如出一辙。 不知道未来发生的事,没有经历重复雨季的“林诗兰”, 是如何看待这本书的?或许, 只是把它当作睡前读物,看个新奇吧。 林诗兰把书翻开, 脑中联想到在走廊碰见的神情局促的苏鸽。 今天的苏鸽因为作弊被老师带走。《闪耀的多重宇宙》第一章,也就是自己和谭尽所处的原始时空,那里的苏鸽也作弊了。 书里是这样写的 【高考后, 他应该不会呆在这个小小的镇子了, 这是我仅有的最重要的机会。 为了抓住这个机会, 我选择了作弊。 不幸的是,我在考场被老师抓个现行。 作弊,失败了。 整个世界的大雨, 落到我的身上。】 那个苏鸽, 为了靠近自己喜欢的人, 在考场作弊。她失败了。 重新读完这一段,林诗兰的困惑更深先不论现在的苏鸽还会不会为了靠近谭尽铤而走险;这本书现在的苏鸽看过,她没理由不知道“就算三模作弊,她也会失败”。那她为什么还要作弊? 原始时空的苏鸽,结局不妙。 她死去的时候,林诗兰在她的身边。 想起那双玻璃珠子一般空洞的眼睛,林诗兰忍不住翻出手机。上次苏鸽帮忙自己找狗,她留了她的电话。 顺利在通讯录里找到苏鸽的名字,林诗兰发了个短信问她你还好吗?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发出的短信都没被回复。 谭尽骑自行车载林诗兰上学。 这是她第一次坐他的自行车。谭尽干劲十足,把脚踏蹬得虎虎生风,速度快得几乎要超过路上的电动车。 坐在后座的她默默地撑伞,尽力举高胳膊,保护他不被雨淋到。 小车经过一条积水严重的小路,车轮卷起大量的水。 “快抬脚!”他高声提醒。 林诗兰照做。没法保持平衡,她一手打伞,一手迅速地抱住了谭尽的腰,身体倚向她。 车把剧烈地晃了一下。 他狼狈地找回平衡,又骑行了一段路。 本来林诗兰没觉得有什么,耳边传来他几声闷闷的傻笑……她的手瞬间尴尬了,不知道该放那儿,还是收回来。 最终,她的手化成愤怒的小拳头,重重锤了一下他的背。 他的笑容总算是止住了。 愉快的上学路非常短暂,转眼校门已出现在眼前。 恋恋不舍他们的独处时光,谭尽想着进到班级,又要跟林诗兰分开,蹬脚踏的力气一点一点地减弱。 “最后的机会,要不要逃学?”他骑得太慢,车都要倒了。 林诗兰跳下车,拍拍谭尽的肩膀“不能逃学,你得好好读书。” 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他,她说“这里的林诗兰和谭尽,把身体借给我们。我们不能把他们的前途毁了。这个时空的谭尽以后能不能上个好大学,靠你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59章 空白信(2\/2) 谭尽也下来推车,眼睛盯着她猛瞧。 林诗兰觉得好笑“你在看什么?” 他停下脚步,摸摸下巴,故作深沉道“看你的头顶啊,那儿正散发着善良的圣光。” “……” “这是夸人的词吗?怎么阴阳怪气的。” 林诗兰抖了都身上起的鸡皮疙瘩。 “那夸你要怎么夸啊?”谭尽追上她。 “你夸我,当然是你来想词啦。”甩着马尾辫,她一蹦一跳上楼了。 其实,林诗兰心想她哪算得上善良? 她的灵魂,暂时来到这个时空,借走了此处“林诗兰”的身体。 等雨停了,她会回到属于自己的时空。 可他们时空的谭尽,已经死去,没有了存放灵魂的躯体。 雨季结束后,他们都不知道,他会去到哪里。 如果谭尽的意识留存于此处,那么现在这个时空,就是谭尽的现实。 林诗兰只不过是自私地为眼前的她爱的人考虑。如果他无法和她一起回去,她希望他有好的未来。 没有将自己沉重心思表露出半分,林诗兰和谭尽说说笑笑,一起走向班级。 上完一天的课。 林诗兰的班级破天荒地比谭尽早放学,她站在走廊等他,无聊地看看手机。正好有一条短信进来,是苏鸽发的,林诗兰流畅地点开。 怪事。 她点开短信,一头雾水地退出来,重新打开收件箱,再点开短信…… 是她手机出问题,还是苏鸽恶作剧? 那是一封空白的短信,苏鸽什么也没写。 林诗兰抓抓脑袋,思考起其中的用意。 “啊——!”谭尽从她后面突然冒出来。 他怪模怪样,双手五指打开放在脸的旁边,做了个丑丑的鬼脸,企图吓她一跳。 林诗兰回过头,将他上下打量一遍。 “哎呀,好可怕,我好惊慌。”她神色淡定,语气轻飘飘的,没有太多诚意地配合了他的演出。 谭尽笑眯眯地凑过来。 “你看得那么入神,手机里有什么好玩的吗?” 林诗兰把苏鸽发来的空白短信展示给他看“好奇怪,为什么她要回我个没有任何信息的短息?要是没话说,通常来说,不回就行了……” 短信是很古怪,但谭尽关注到另一个更让他感到惊奇的东西“你跟苏鸽发短信了?你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好了?” 林诗兰没回答他的话。看向走出班级的人群,她冷不丁地问“今天一整天,苏鸽有来上课吗?” “没有,老师次次点名她都不在。” 听完他的话,林诗兰拨通了苏鸽的电话。 她耐心地拨了三回,全部都提示“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不接啊,没办法了……”林诗兰叹了口气,抬头“走吧,你陪着我,我们去她家看看。” 陪她去苏鸽家,当然没问题。不过谭尽仍旧好奇“所以你和苏鸽,怎么变得那么熟了?!” 林诗兰已经迈开脚步,她的背影酷酷的,走路却走得很快。 “我和她不熟。” 本章完 第60章 惊魂夜(1\/2) 又来到苏鸽家的巷子前。 曾经仓惶逃离这里的画面, 犹在眼前,林诗兰没想到有一天她会主动回来。 甚至连时间和天气都与那时的十分相似。 天彻底暗了,空气中飘着细雨。 她望着黑漆漆的巷子。谭尽打着伞, 站在她的旁边。 “是这儿吗?”他问。 隐秘的暗巷伫立于马路边上, 宛如一道被划开的不起眼的伤疤。它光秃秃地陷进去, 散发着一种难闻的气味。 林诗兰点点头。 她主动向前走了一步“我来带路。” 巷内积水严重, 刚走一步林诗兰就踩进了水坑,所幸谭尽及时扶住,她才没有摔倒。 林诗兰的手冷得像冰,谭尽默不作声地牵住她。他的手比她大一圈, 轻松就把她的拳头全部包住。 从身后源源不断传来的热量,为她驱逐了此处的阴寒。林诗兰感觉好多了, 深吸一口气,她又继续往前走。 原来, 这一段恐怖的路, 有人陪伴,也不算漫长。他们很快看到光, 走到了巷子的出口。 林诗兰指着那栋破败的民房“到了,苏鸽家。” 他们屏住呼吸走近它,屋子没有开灯, 看上去仿佛一个死去的散发着恶臭的巨大垃圾山。附近的废品比起她上次来, 堆积得更加夸张。可能是泡了雨水, 有东西馊了,空气中有种发酵的酸味。 上一次被苏鸽奶奶吐了一口痰的经历,让她不太敢轻易靠近屋子。站在门前, 林诗兰又一次拿出手机给苏鸽打电话。 电话通了, 同一时间屋内传来手机来电的铃声。 ——看来苏鸽在家! 但她还是没有接起电话…… 谭尽喊了几声“苏鸽”, 敲了敲她家的门。 那扇深绿色的门压根没被关上,他不过敲了一下,门直接打开了一道缝隙。 林诗兰和谭尽不约而同地捏住了鼻子。 屋子里飘出的气味,臭得太不正常了,谭尽的胃里翻江倒海,忍不住扶着墙壁,吐了出来。 他们对视一眼,有了相同的判断房子里出事了。 “你在外面等,我进去看看。” 她的眼里闪烁着熠熠生辉的令人安心的勇敢。 谭尽还没来得及反应,林诗兰先一步进去了。 待他后脚跟进去,便听到她声音急促的呼叫“谭尽、谭尽,出事了!快打急救电话!” …… 苏鸽的奶奶去世了。 而苏鸽在奶奶床旁边的地板上抽搐。 她发着高烧,烧得人都神志不清了。 救护车将苏鸽拉到医院。救治她的医生说,苏鸽是细菌感染所引发的高烧不退,还好送医及时,不然损伤了大脑和脏器,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林诗兰陪在苏鸽旁边。 她挂着吊瓶,发出呜呜咽咽的呓语,听上去像是喊着“妈妈”,也像叫着“奶奶”。林诗兰用纸巾替她擦掉眼角的泪水,那眼泪像擦不尽似的,刚抹掉,她的眼角又湿润了。 林诗兰长叹一口气。 苏鸽的奶奶会死,这个是之前好几个时空都发生过的事。 但对于这个时空的苏鸽,她是第一次经历奶奶的离世。 苏鸽虚弱的样子,令林诗兰回想起,原始时空誓言形成的雷雨夜,水面下,苏鸽苍白的脸。 平行的无数个世界,像无数条线。它们因誓言的力量形成了交错,在林诗兰身上打了个结。 苏鸽是结以外的人,却也是离结最近的人。或许只是因为,苏鸽见证了时空的异常,所以她拥有在时空中传递部分信息的能力。 林诗兰这样想着。 不得不承认,其实她的心里已经不讨厌苏鸽了。 从什么时候起,她对苏鸽的印象改变了呢?可能是那次,苏鸽帮助自己找小狗;可能是更早的时候,苏鸽主动朝林诗兰亮出底牌。虽然林诗兰怀疑苏鸽是别有用心,但她的行为是好的——她让她看到了《闪耀的多重宇宙》,让她明白了所经历的雨季是不同的平行时空。 也可能是,读着不同的苏鸽在书里写下的感受,那时的林诗兰就已经和她产生了共鸣。 她在苏鸽身上,看到很多与她相似的迷茫。 总归,林诗兰为今天自己来找苏鸽的决定感到开心。 天色已晚。 医生说苏鸽的情况已逐渐稳定, 苏鸽奶奶的遗体被医院送到了太平间。后面的手续,得等她的亲属苏鸽清醒后才能去办。 度过这惊魂的一夜,林诗兰和谭尽忙前忙后累得筋疲力尽,也该回去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60章 惊魂夜(2\/2) 他们回去前看了下苏鸽,她仍旧处于昏迷。 第二天。 午休的时候,林诗兰塞了几口面包,独自去了医院看看情况。 苏鸽闭着眼,似乎还没有醒来。 林诗兰小心翼翼地拉上窗户,不让雨打进来。突然,她的身后传 来一声微不可闻的一声“谢谢”。 回过头,林诗兰看见苏鸽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 她醒了。 嘴唇因缺水干裂,肿成核桃的眼睛却仍在流泪,苏鸽的心里一定很不好过。看到这一幕,林诗兰取下书包,翻了翻,拿出一个小盒子。 “我记得,你比较喜欢甜食。我在校门口没找到巧克力,买了一盒糖果。等你生病好了,我就把这个给你。” 林诗兰不擅长送人礼物。明明是好意,但她仿佛是来谈生意讲条件的,表情冷酷,用词僵硬。 苏鸽没有接过糖果。 她盯着天花板,眼泪没来得及擦掉,便落向了枕巾。 ——怎么办? 林诗兰搜肠刮肚,问自己打破尴尬气氛最有效的办法是什么? 低头看看手中的糖,林诗兰灵机一动。 她想到了对自己最有用的办法! ——谭尽式无厘头冷笑话。 “它跟你的名字一样呢!”她晃晃手中的糖果盒“sugar,苏鸽。” “哈哈,你怎么爱吃自己的同类啊?” 林诗兰有进步,笑话的语气不像之前那么僵硬,倒是挺俏皮。 可是这个笑话太冷了。 苏鸽不知是没领会到笑点,还是不想笑,她依旧是之前的表情,没有向林诗兰投来眼神。 悻悻地将糖果盒放在床头柜,林诗兰站起来“那,你好好休息。我先回去上课了……” 走前,林诗兰被苏鸽叫住了。 “谢谢你救我。” 抬起手,苏鸽挡住自己抽泣的脸。 “可是,我醒来躺在这里,感觉好孤独好害怕。” “奶奶走了,还会有谁在意我?像我这样的无足轻重的人,真的有活下去的意义吗?” 她的声音沙哑,眼神中充斥着彷徨与无望。好似一个快掉下悬崖的摇摇欲坠的人,在渴望路过的人拉她一把。 “有意义,当然有。” 林诗兰挺直身板,她的回答掷地有声。 “你不是无足轻重的,对于你自己,永远不是。你是自己最重要的人,你是你的整个世界。” 苏鸽的哭泣止住了。 她望着林诗兰,不再掩饰自己的脆弱,嘴唇剧烈抽动。 “老师不相信我考试没作弊。没有找到家长去见老师,我就回不了学校了。不管怎么说,没有人相信我,但我真的没有作弊。” “我相信你。” 坐到苏鸽床边的林诗兰,直截了当地说出了四个字。 至此,苏鸽彻底对林诗兰敞开心扉。 她跟她说了考试那天发生的事当时三模,坐她前后的两个同学作弊,想隔着她的位置传纸条交流。苏鸽平时总被班上的人欺负,他们让她帮忙递纸条,笃定她没有胆子反抗。 后面的同学把纸团扔到苏鸽的桌上,让她传递,但苏鸽不愿意配合他,装没看见。同学无奈之下,踢她的凳子。那响声大了点,竟把监考老师吸引了过来。 监考老师发现苏鸽桌上的纸条,判断是她作弊,把她抓了。苏鸽说出真相,但前后的两个同学不认账,一口咬定苏鸽冤枉他们。其他周围同学也都不喜欢苏鸽,有的人帮那两个同学说苏鸽作弊了,有的同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不知道。 苏鸽一直是班里不受待见的差生,出了这种事,老师也没有相信她,导致她最后被盖棺定论为“大考作弊”。这个污点以后将一直跟随她,甚至会影响到她的高考。 前天,被冤枉作弊后,老师要求苏鸽叫家长来学校。 她无计可施,冒着雨回家找奶奶。 到家,苏鸽发现奶奶病逝,她没能和奶奶见上最后一面。 抱着奶奶的遗体,苏鸽六神无主地睡了一觉,越睡她越觉得自己像是身处于熔炉之中…… 再后来的事,林诗兰知道。 听完苏鸽的叙述,她沉默许久。 下午回到学校。 林诗兰没回教室,她直接去了教师办公室。 她没跟苏鸽承诺什么,但她自己去找了苏鸽的班主任。 本章完 第61章 刺头兰(1\/2) 多年来, 林诗兰没有过和老师对着干的经验。 第一次她去找老师理论,就是帮别人出头。 和苏鸽班主任的对话,让林诗兰缺了下午的课。 林诗兰先是跟她的班主任说明了苏鸽家中的情况苏鸽的妈妈改嫁了好几次。她的上一任继父跟苏鸽相处时间最久, 但他和她妈离婚后,就不再管她了。苏鸽妈妈在小学时抛下她, 亲生父亲早已下落不明;唯一陪伴她的,是常年卧病在床的奶奶。奶奶前天去世了, 苏鸽因此大受打击。 她家的情况很复杂。苏鸽没法让家长来学校,不是她心虚推脱, 是因为她有难处。 听完她的话,班主任对苏鸽家的状况仍有不少疑问。林诗兰告诉她, 等苏鸽出院,她可以进行一次家访,亲自验证。 之后, 林诗兰和班主任一起,找到了当时考试的监考老师,从她那里获得了从苏鸽桌上发现的作弊小纸团。然后,从高三二班的作业里,林诗兰找出了苏鸽和她前后桌两个同学的作业本。 当着老师们的面, 她把三个作业本的字迹, 与小纸团上的进行比对。老师们看过, 不得不承认, 小纸团上的字更像另外两个同学的笔迹。 林诗兰的可信度大大上升。考试中,指认苏鸽作弊的同学, 被班主任再次叫出来谈话。在多个老师的盘问下, 三个指认苏鸽作弊的同学, 无一例外, 都改口了;有两个同学说自己“记不太清楚了”,有一个同学说“看苏鸽平时那样,我不用看也知道,肯定作弊的是她”。 最终一个下午过去,班主任妥协,选择相信林诗兰的描述——苏鸽没有作弊。 退出办公室前,林诗兰跟班主任说的最后一句话,恰好被在外面等待她的谭尽听见。 “老师,这次的事,不仅仅是苏鸽被栽赃被冤枉了。它足够反映出,班上同学集体排挤苏鸽、不喜欢苏鸽的状况,已经持续很久了。老师你作为二班的班主任,一定明白我说的意思。” 林诗兰走出办公室,谭尽碰了碰她的胳膊,一脸的佩服“哇!小兰你有点帅哦!” 她不苟言笑“你比我小,你不能叫我小兰。” “哼,”谭尽酸溜溜的“就只许我哥叫?” “对啊。”她故意逗他。 谭尽一愣。 “小兰小兰小兰小兰小兰……” 他一口气说了无数个“小兰”,直说得自己一口气接不上来,才面红耳赤地停下。 “我就要叫!我就要叫!” 她瞥了他一眼,表情像在看一个咬着拖鞋满屋跑的傻狗子 第10章 花都不是叫你您 那么少量人的逃出呢?像她第一次回到雨季的那个时空,她和妈妈还有一些村里的人顺利逃出来了。那个时空崩塌了吗?林诗兰不知道。 随着降雨量增加,他们离灾难越来越近。 目前,林诗兰唯一的想法是在“不引起世界过大变化”的规则内,让她亲近的人活下来。 至少,她不会再一次让谭尽为了救自己,重伤死去。 突然响起的震动声打断了林诗兰的走神。 她的手机来了电话。 和苏鸽说了一声,林诗兰到走廊接听。 是她妈妈找她。 “林诗兰,你又跑哪去了?” 接起电话,林诗兰立马熟练地降低耳机的音量。 “你一个快高考的人了,不想上冲刺班,至少得回家吧。桌上堆着那么多卷子,你什么时候开始做啊?” 她跟她妈唱反调的技术日渐进步“我一个快高考的人,你对我说话能不能小声一点?你吼我,会影响我备考的心情。你吼我,我难受了,更不想回家做题了。” “你让我在补习机构丢人,我没说你,你还敢蹬鼻子上脸?” 吕晓蓉语气没软,声音却结结实实地小了一些。 “快给我回家。有时间在外头瞎晃,不如在家多做几套题。” ——不回家做题的要挟很奏效。 她妈眼中,高考成绩是大于一切的存在。 看在高考的面子上,她妈的脾气都能稍稍往后边放一放。 林诗兰有一种预感在高考前的这一段时间,为了让她老老实实考试,她妈不会再整什么幺蛾子了。 本章完 第63章 小糖果(1\/2) 苏鸽出院后, 处理了奶奶的后事。 当她回归校园,已不再像从前那样孤单。 每天中午,她都和林诗兰一起吃饭, 而林诗兰的旁边总有一个黏黏的跟屁虫谭尽。他俩常常斗嘴, 为苏鸽的午休增添了许多笑料。 日子一晃而过,他们迎来高考。 林诗兰和谭尽负责任地完成了考试,感谢平行时空的他们将这个雨季借给了自己。 苏鸽则是为她自己,交上了答卷。 曾经的苏鸽, 别的时空的苏鸽, 都认为自己的存在没有意义。她没有信心长大,不知道活这么久要干什么。她一遍又一遍书写自己的故事, 想留下一些东西。她希望, 有自己以外的人知道, 她存在过。 这个时空的苏鸽, 却没有在《闪耀的多重宇宙》的后面,多添一个章节。 因为这个时空的她, 交到了朋友。 她的朋友对她说“你不是无足轻重的, 对于你自己, 永远不是。你是自己最重要的人, 你是你的整个世界。” 苏鸽选择相信她的话。 高考结束的那天。 苏鸽去好朋友家看了小狗。 那只她原本以为没有存活可能的小土狗,如今活蹦乱跳地围着她的腿打转, 冲她热情地摇尾巴。 “静静想让你摸摸它。”林诗兰一下子看出自家小狗的意思。 心中残存着当时没有救它的愧疚,苏鸽动作犹豫。她的手伸出来, 但迟迟不敢碰到小狗的脑袋。 静静一个跳跃,主动挨上了她的手。 小狗不介意, 小狗不记仇。 黑溜溜的眼睛像小葡萄, 它眼睛亮亮, 高高兴兴地吐舌头。 没心没肺的小土狗,注意力并没有在苏鸽身上停留太久。小区里它的狗朋友出现,静静立刻跑过去找它们打闹了。 望着小狗跑走的背影,苏鸽忍不住感叹“它好活泼呀。” 她上次见到它,小狗被车撞了,奄奄一息地倒在血泊中。现下,小狗个子蹿高,皮毛被养得油光发亮,完全看不出当初的样子了。缺了一条狗腿也不影响静静的矫健,跟别的小狗玩, 它甚至比它们跑得更快,动作更灵活。 林诗兰吃力地拽着狗绳“是啊,它越大越调皮,小狗狗快变成小猴子了。” 她们说着话,吃完饭的谭尽也过来小区楼下了。 高考考完,身边的氛围轻松愉快。 只有他们三个,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感觉到解放了。 不久后淹没镇子的水灾,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剑。他们三个知道未发生的事件,可是没有人知道如何破局。 ——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们有能力救镇子里其他的人吗?显然没有。 提前散布消息,让镇子里的人离开,会造成时空崩塌。 不做出改变,按照原来的发展,水灾发生时,他们将困在镇子。面对洪水这种可怕的天灾,别说救人了,他们能否自救都是个问题。 林诗兰焦虑地啃着指甲,陷入深思。 谭尽的意识,陪伴了林诗兰三年,他见她所见,感她所感。他知道,她总是把压力扛到自己的肩上。 这一回,有他在,是时候把她的担子卸下了。 “我们逃出去吧。”谭尽率先给出了方向。 “我同意。”苏鸽附和道“时空崩塌的话,大家都会死。可要是不逃跑,我没把握能在灾难中幸存。自私地说,如果一定要牺牲我们,这个世界才能继续运转,那这样的世界还不如毁灭了。” 定下了逃离镇子的计划,离开的日期也得商量好。 既然要走,动身的日子宜早不宜晚。 “之前的每一次,灾难都发生在7月17日至26日。最近降雨量大幅度增加,镇子附近的路段有遇到泥石流的风险。我哥两个星期后离开雁县,是6月25日,那天出行是安全的。” 提早20多天逃难,谭尽定下的日期已经非常谨慎。 剩下的工作便是谭尽说服他爸妈,林诗兰说服她妈妈,找个由头带着他们一起离开雁县。 讨论了一个晚上,时候不早了。 静静的狗朋友回家了。 它晃着小尾巴,回到主人身边。 苏鸽大着胆子抱起静静,姿势像抱着婴儿。 小土狗很亲近她。它举着小爪子,咧着嘴,舒服地眯起眼睛。 这一抱,苏鸽还有点不舍得撒手了。 看出她对小狗的喜欢,林诗兰问她“你要不要把静静带回去养几天?” “让我带回家?”苏鸽嗖地抬起头,眼里写着期待“可以吗?” 知道她是靠得住的,林诗兰给予了她充分的信任“可以啊。” 沉甸甸的小生命被自己托在掌心,小狗暖乎乎的。苏鸽很想跟它多呆一呆,嘴上又有些嘀咕“真的吗?我能行吗?我怕养不好。” “你能行!把静静的狗粮带着,按时给它吃就好。它上厕所有狗厕所,睡觉有狗窝,带齐了东西就不需要操心,静静是很乖的小狗。” 小土狗舔了舔林诗兰的手,好像在赞同她的话。 林诗兰又给苏鸽打了剂强心针“有什么不懂的,你打电话问我,我也可以去你家找你。你要养不了,我再带回来。” “好!”苏鸽不再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那我带回去养几天。” 提着大包小包,带着静静,苏鸽回了家。 这段时间,心理状态的好转,让她清理掉了家里和门口的垃圾。 不过,对于垃圾屋的彻底清洁,一直没有提上日程。 打开家门,苏鸽看见屋里的惨状,低下头,亲了亲小土狗的脑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63章 小糖果(2\/2) “啊,这里太脏了。” “你可不能呆在这样的屋子里,会生病的。” 林诗兰给狗狗洗过澡,它的小脑袋香喷喷。 要是把它带进臭烘烘的家,小狗这 趟做客肯定不会开心。想到这里,苏鸽有了强烈的收拾家的念头。 将静静放在相对干净的卧室,苏鸽撸起袖子,给她的垃圾屋做起了卫生。 拿出超大塑料袋,全家上下她走了一遍,把所有该丢的东西,毫不犹豫地丢了。 奶奶的药、脏兮兮的纸团、塞在角落的秽物、不干净的地毯,零碎的瓶瓶罐罐……客厅要扔的东西,装了五个大塑料袋。 厨房更是废品的重灾区。几乎所有冰箱里的食物,柜子里的调料罐都是过期的。她整一整,又拎出了三个大塑料袋的废弃物。 来来回回丢了好几趟垃圾,苏鸽终于完成了打扫的第一步。 接着,她一边将脏衣服、桌布、床单、窗帘,丢进洗衣机,挨个洗一遍;一边逐步清洁冰箱、水槽、桌面,厕所。再然后,她开始擦桌子、擦玻璃、擦马桶、扫地,拖地…… 家务简直像做不完,洗出的污水一桶接着一桶。 中途累了她就看看小狗,等苏鸽忙完这些,天都亮了。 揉揉手腕,她不知疲惫地继续下一步整理。 家里东西,很久没有被规律摆放,通常哪里有位置就搁哪。 苏鸽买了非常多的书,只有书的保存是比较有序的。其他的所有物件,几乎全是东一件西一件地散落着,杂乱无章。 她收啊收,从早上一路收拾到下午。期间给静静喂过水,吃过饭,她自己没什么胃口,就什么也没吃。 从奶奶的床底,苏鸽意外翻出几本相册是她从未看过的,里面有她婴儿时期的照片。 相册被放在房间的床头柜,苏鸽准备等到整理完了家,认真欣赏。 清理垃圾屋的最后一步,苏鸽给自己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 这个澡,她洗了足足一个小时。 她搓下身上的泥垢,细细地给头发打上香波。想不起来有多久,苏鸽没有这么细致地触碰过自己的身体。 ——大腿的赘肉、有拜拜肉的粗胳膊、圆鼓鼓的肚子,以及太过丰满显得下垂的,她的胸。 这些,全是苏鸽讨厌的她身体的部位。 可恨的肥肉吞噬了她的校园生活,让她饱受同学们的欺辱。 搓洗着自己,苏鸽看向镜子。 洗澡的一个小时,她就那样看着,看着。 ——为什么她有那么多的肉呢? 捏起自己肚子上的游泳圈,她一松手,肉便弹了回去。 苏鸽觉得有点好笑。 她的肉,是很柔软的肉,并且很有弹性。 她的肉这些年包裹住她,撑起她的骨架,就像保护她的一团团棉花,聚集在她的身体。 它不会吃掉她,更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讨厌。 她的肉,只不过是她的一部分罢了。 热水和泡沫,带走了污渍。那只长期躲在阴暗处的小老鼠,抖落了一身的灰尘,走出来,晒到了皎洁月光。 历时一天一夜,苏鸽完成了她家的深度清洁。 垃圾屋焕然一新。 睡饱的静静跑出来参观,激动地四处嗅嗅。 空气中有清洁剂残留的淡淡柠檬香。 心满意足苏鸽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她把小狗抱到腿上,打算吃着晚餐,看一看相册。然后,睡个好觉。 有一本相册,是她妈妈年轻时的照片,她当时的年纪看上去比她大不了几岁。 妈妈在爬山,旁边一个青年挽着她。 苏鸽觉得青年眼熟,又看了几张照片,想起来了。 他的眉眼,和自己的非常相似。 他的鼻子和嘴巴,有一点像奶奶。 嚼着面包,苏鸽打开了另一本相簿。 那里面是她的小时候。原来她还穿过红色的小肚兜,真可爱。 拿起那张特别的红肚兜相片,苏鸽仔细打量。小土狗爱凑热闹,过来用鼻子拱了拱相片,相片歪了歪 ,苏鸽隐约看到后面写着什么…… 翻过来一看,那儿果然有字。 一行陌生的字体,工工整整地写着【小糖果周岁宴】。 “小糖果?” 她盯着相片,愣了十秒。 又笑哭又想笑,苏鸽迟钝地反应过来“竟然真的是,sugar。” 她从没想过,自己的名字有这样的含义。 先前,林诗兰点出来,苏鸽也只当玩笑话听了。 小土狗静静不懂,这张照片怎么惹得苏鸽哭了。 它生气且警觉地吼了照片几声。 苏鸽笑中带泪,也不管狗听不听得懂,她指着照片跟它解释。 “这个可爱的小婴儿是我。” “我是小糖果。” 本章完 第64章 她与她(1\/2) 静静在苏鸽家呆了一周。 林诗兰去接小狗回家时, 苏鸽告诉她,她不跟他们一起走了。 车票买在明天,她比他们提早了一个星期离开雁县。 这一周, 苏鸽找了她的前继父好几回, 死缠烂打地多番询问,终于打探到了她妈妈的下落。 她前继父,也就是林诗兰的堂叔,他在喝酒的时候听老熟人讲起, 几个星期前他在隔壁县的商业街碰到苏鸽妈妈。她妈推着车, 在街边卖炸串。 堂叔是个不靠谱的人,他的话不可信。就算他没骗苏鸽, 这条信息也很模糊。但是, 从他那儿听完这事的苏鸽, 立刻买了去隔壁县的车票。 林诗兰能够理解苏鸽的决定。 不 第11章 基督教不安逸你 从齿间挤出这几个字,林诗兰擦掉眼泪,直接挂断电话。 从夜乐园出来, 回到雨季,他们每天过着快乐的生活。他们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吃美食, 养小狗。他们一直在笑,默契地对分别的话题避而不谈, 仿佛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直持续下去。 她忆起雷雨交集的夜晚,他在她的面前死去。从此以后每当打雷, 林诗兰都宛如惊恐发作, 谭尽也权当没有看见。 他的存在, 蚕食了她的正常生活。 本该结局的故事,本该消逝的雨季, 被誓言强行留住。真是一段孽缘啊,他们的爱情偏偏萌芽于灰烬之中。 其实早就该放开彼此的手, 才能解脱…… 震动的来电提醒,来一个, 她掐断一个。 说她在逃避也好, 说她是懦弱也罢, 林诗兰不愿意给谭尽一个解开誓言的机会。 连着三天, 他时不时来找她,她都故意躲着。 大雨延绵, 苏鸽走后, 天气的开关好像坏掉了。 【雨下个不停啊。照这样下雨, 雁县的水灾说不定会提前。】 苏鸽发来的短信, 林诗兰不知道怎么回。她把手机按亮, 又按灭。这几天,她白天睡觉,晚上失眠。 ——下雨才好呢。 林诗兰最怕的是不下雨。 吃晚饭的时候,吕晓蓉带回来一个消息。 谭叔叔作为石化厂的领导,自费组织了一次员工旅行。吕晓蓉的丈夫是前石化厂员工,林诗兰又是谭尽的好朋友,所以她们母女也在受邀之列。 一听吕晓蓉所说的旅游日期6月25日,林诗兰便知道,这次的邀请出自谁的策划。 谭尽真能想办法,把路全给她铺好了。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了他爸,还能把她家一起捎上。 知道这个消息的林诗兰根本开心不起来,吕晓蓉倒是对免费的旅行很感兴趣“你高考结束了,我也放假。正巧有这么个机会,我们母女趁机出省玩一圈,多好啊。” “嗯,”林诗兰勉强一笑,没有扰乱谭尽的规划“那我们去吧。” 吕晓蓉满意地给她夹了一个大鸡腿。 有气无力地嚼着米饭,林诗兰双眼无神。 她妈的手机响了。 林诗兰帮她把手机拿过来,看上面的来电显示是她堂叔。 吕晓蓉刚才还笑容满面,接过手机忽地脸色一变。她拿着手机离开饭桌,快步走到里屋,才接起电话。 隐约听见她妈叹了声气,又语速很快地说了些什么。 林诗兰没听清。 讲电话回来,吕晓蓉的胃口明显变差。匆匆扒完碗里的几口饭,她便拎起背包打算出去。 “你去哪里?”林诗兰感觉有古怪。 吕晓蓉敷衍地答“买点东西。” 她追问“买什么?” “你别管了,吃你的饭。我很快就回来。”吕晓蓉依旧含糊其辞。 堂叔的电话,外加她妈神神秘秘的样子……林诗兰联想到苏鸽走之前讲过,她撞见她妈给堂叔塞钱的事。 如果是之前报冲刺班,她妈向堂叔借了钱,那上次找他也该还上了。 怎么没几天,她妈又得去找他,还是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 林诗兰感到事情不太对劲。 她妈前脚出门,她后脚跟上。 骑着小电驴,吕晓蓉驶向堂叔家的方向。 林诗兰抄小路过去,比她晚到了一会儿。 果然是堂叔约了她妈。 林诗兰到的时候,他俩正站在水井旁边说话。那条巷子没灯,她走近了他们都没察觉。 “嫂子,你这是给了我一堆零钱啊?”堂叔喝了酒,说话有点大舌头“你这么没诚意,是觉得我好应付?” 吕晓蓉好声好气地哄着“唉,是少了,你多多谅解。芮芮刚高考完,这阵子花了 不少钱。你先把这钱拿着买酒,我发工资了再给你带点下酒菜过来。” 堂叔朝路边吐了口痰,把钱塞进兜里。 “说到这个,啥时候嫂子你请我去你家吃一顿呀?为了照顾小芮芮学习,我可有阵子没去了,胃里的馋虫都想念你家的饭菜了。” “是是,”吕晓蓉赔着笑脸“过一阵请你,我肯定好好招待你。” “别过一阵子了,明天吧。”堂叔打了个酒嗝“明天我正好有空,带点朋友去你家搓搓麻将。” “明天不行啊,芮芮在家。” “什么意思?她在家,我还得避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66章 你疯了(2\/2) 酒劲上头,堂叔声音一下子高了“我告诉你,她在正好。当着我朋友的面,让她为上次的事给我赔礼道歉。” 林诗兰从暗处走出来。 “堂叔,你要我给你道歉啊?” 她嗤笑,一字一句道“做梦。” 原来,被林诗兰扇了一巴掌那事,堂叔一直记恨着。林诗兰不在家的时候,他带了几个朋友返过来,上门大闹了一番,说要抓林诗兰去公安局。吕晓蓉为了息事宁人,给堂叔和他朋友塞了钱。 谁知她这一给,就成了个无底洞,之后几个月,堂叔没钱花了就伸手管吕晓蓉要。 怕影响女儿高考,吕晓蓉乖乖认栽,做了这个冤大头。要不是今天跟过来,林诗兰至今被蒙在鼓里。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堂叔撸起袖子,大声囔囔着要报警,把林诗兰关进去。 “报警啊,”林诗兰看他就像看小丑“你勒索我妈这么久,你看警察关你还是关我。” 堂叔气得直骂娘“钱是她主动给我的,算什么勒索?谁他妈的能作证?你打我,那天可是全部人都看见了。” 林诗兰一眼看穿他是纸老虎,这种唬人的话,她也能说。 “嫌‘勒索’不够你关,还有别的。你以前蹲在我的放学路上,等我出来跟着我后面,对我动手动脚,这是猥亵罪。你叫一堆朋友上我家赌钱打牌,你们喝醉酒就赖我家,各种犯浑,已经屡次严重扰民。我不信这么多日子,周围邻居没人看见,我们去警察局啊。你的德性谁不知道,我不愁找不到证人。” 话架到这里了。堂叔推搡着她“行啊,上警局,走呗!” “不至于的不至于的,”吕晓蓉忙着劝架,将林诗兰拉到身后训斥“去什么警察局啊,别胡闹了。万一你留下案底怎么办?你以后有大好的未来……” “如果不敢反抗这种下水道里的蛆虫,就会被他一辈子踩在脚下,那还谈什么大好的未来?” 妈妈畏畏缩缩的样子,令林诗兰更加怒不可遏。 “我问你,你怕他什么?这种欺软怕硬的人,他可怕吗?” “我们以前欠他的钱,早都还了。你需要修东西搬东西,以后我来。你有什么用得上他的?你怕得罪他吗?你真觉得我打他那一巴掌,能给我留案底啊?你平日对我那么凶,却对这种人客客气气。他配吗?” “还不都是为了你!”忍无可忍,吕晓蓉吼了出来。 “你得罪他干嘛?”她痛心疾首地质问林诗兰“小镇就这么大,你要为这点破事赔上名声吗?他找你报复,你能次次都赢吗?” 白惨惨的月光照着巷子。 林诗兰站在屋檐外,雨水打湿她的脸。 她的下巴尖尖,肌如白雪,眉似柳叶。这样一张温顺的少女的脸,唯独一双眸子亮得惊人,透出微微失控的疯癫。 “为了我。那我告诉你,没必要。因为我不怕他。” 堂叔的酒醒了大半。她当着他的面说了这话,当日的屈辱立即涌上心头,他推开吕晓蓉,打算收拾这个小兔崽子“好啊!反了你?今天我做长辈 的,就替你妈教育教育你!” 林诗兰不等他话说完,直接下了狠劲抓起他的头发。 “打你一巴掌算个屁,你敢敲诈我妈,今天我要把你的脸扇烂。” 头皮像被她扯下来了,堂叔疼得龇牙咧嘴,还没站稳,她一个耳光已经朝他的脸招呼过来。 “妈的!你敢打我?”他难以置信,自己又被她打了。狗急跳墙,他不管不顾地抬脚,往她的腹部大腿狠狠踹了几下。 明明踹中了,林诗兰却纹丝不动。 她一脚将他绊倒,把他的脸摁在水井上。 常年喝酒吸烟,久坐打麻将,堂叔的身体弱得很,真打起来,胳膊和腿都使不上多大的劲。他挣扎了几下,林诗兰的指甲陷进他的肉里,她的手像铁钳,力道大得可怕。 她之前说要把他的脸扇烂,如今似乎改变了主意,她正把他的头往井里按。 “等等,等等!”堂叔现在想起跟她好商好量了“芮芮,看在我们亲戚的份上,我只管你们要了合理的钱啊。你想象,你把我打伤了,得有医药费。你让我朋友们受惊了,我请他们喝茶赔罪,得有喝茶费……” “我给你出丧葬费。”林诗兰浑身充满了戾气。 眼看她就要酿成大错,吕晓蓉扑过来,拼命拽开她的手。 “林诗兰!你疯了啊!” 她妈用尽全力,一点一点地掰开她的手指头“别打你堂叔了,你要打就打我!” 这一幕和曾经何其相似。 之前,她打完堂叔冲出家门,她妈为了拦她说过类似的话。 这个伎俩,吕晓蓉真是屡试不爽呀。 手指麻掉,没有知觉了,林诗兰放开堂叔。 “行,那我先打你。” 语气冷淡生分,她揪住她妈衣领,随手捡起井边的石头。 石头猛地举起…… 吕晓蓉死死地闭住眼,脸皱成一团。 不同于上一回,这一回她信了——她信林诗兰会打她。 而那块石头,终究没有砸向她的头。 它被砸到离她半个胳膊距离的地面,发出钝钝的一声,四分五裂了。 本章完 第67章 大雨衣(1\/2) 幽深的巷弄, 雨水浸入湿润的泥地。 堂叔扶着后腰,趴在井边哀哀叫痛。 石头落地后,吕晓蓉憋住的气终于放松,用嘴大口喘息。 睨视着地上的人, 林诗兰桀然一笑。 “妈你看到了吗?堂叔没什么可怕的, 我不怕他。” 是啊。吕晓蓉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她连亲妈都不怕了。 林诗兰俯身,从堂叔的口袋里轻轻松松抽出那沓她妈给的钱。半个子都没给他留, 她全部拿了个干净。 他一口黄牙咬得嘎吱作响, 被她斜了一眼,又安静了。 “亲戚一场。你需要丧葬费, 随时再管我要。”她的语气凉飕飕的,黑黢黢的大眼睛里没有感情, 像井底爬出的鬼。 堂叔敢怒不敢言。 “走吧,妈妈,”林诗兰扶起双腿瘫软的吕晓蓉“晚饭没吃饱, 我们去吃点夜宵。” 林诗兰骑电动车, 吕晓蓉坐在后座。 下雨了,她们穿了双人雨衣。所谓双人雨衣,就是一件大雨衣, 上面有两个露出脑袋的地方。 前面的雨衣大, 是给大人的, 后面的雨衣给小孩。 如今在她们这儿却是颠倒了。 吕晓蓉没坐过林诗兰骑的车。她开得快, 快得有些吓人。电动车在黑夜中飞速穿行, 吕晓蓉握紧后座的扶手,一阵心慌。 从她的角度, 只能看见雨衣, 看不见林诗兰的表情。先前女儿疯疯癫癫的样子, 让吕晓蓉萌生出一种“她故意开快要把我们俩一起撞死”的感觉。她想说点什么劝劝,又怕说得不中听刺激到她。脑子各种情绪交 杂,又得心惊肉跳地保持着稳定,吕晓蓉吸了吸鼻子,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无助。 林诗兰专注地寻找能吃夜宵的地方。 他们小镇子可不比上大城市,过了九点还营业的店铺屈指可数。要是动作慢了,只能回家吃剩饭,她可不乐意 第12章 极度悲伤v话就OK 前面的轿车也停住了。 谭叔叔和谭尽从车上下来。 车里的人们也被一路见到的恶劣天气吓到了,返程的意愿强烈,一停车便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 “怎么办,还能开吗?” “咋开?前面滑坡了,开过去不是找死吗?” “出去玩这一趟太危险了,还是回家吧。” “是啊,玩什么玩,” “算了我们不去了,把我们送回去。” 谭叔叔让司机下车,跟他单独讲话。 谭尽观察了山体和路面情况,前面的道路暂时没有出现变形。 即使如此,谭叔叔那边的交涉依然不太顺利。他帮司机点了一根烟,老师傅摇摇手,不肯接“老板,不能开啊,出事了我负不起责。” 不知何时,林诗兰也走下来了。 她站在路边,看向河道。 河水暴涨,出镇子唯一的桥,如今看不见桥墩子了。 算准谭子恒离开的日期,在这一天走,又如何呢。人算不如天算,这个时空发生的事已然偏离了他们熟悉的轨道。 ——所幸还不算晚,今天大约就是能离开的最后期限。 跨过那座桥能活下来。跨过它。 几年来,林诗兰不遗余力地为自己寻找一条逃离雁县的路。很奇怪的是,这些天她脑子里想的全是在这里的日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68章 不走了(2\/2) 学业繁重的高三,香精味很重的奶茶,不值钱品种的小土狗,装在保温壶里的蛋花汤…… 古怪的情敌,心机十足,却不敬业地半路跟她透露底牌,和她做朋友。强势顽固的母亲,把面子看得比她更重,揪着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她置气。 邻居哥哥的笨蛋弟弟,暗恋她多年不声不吭。英雄救美后他悄悄嗝屁,她连他是谁都记不得。 这里的一切,说上有多好,说不上有多特别…… 可是,如果能留下来。 如果能,让她哪怕再拥有一天,这样普普通通的日子,就算逃不出去,也很值得。 看着桥,林诗兰问谭尽“还走吗?” 她说得并不明确,但他有足够的听懂的默契。 谭尽注视着她的侧脸,也想开了“不走了吧。” 达成共识。于是,他们一起走向大巴车。 谭尽帮着将她妈的行李拿到小轿车上,林诗兰一边抱起静静,一边跟吕晓蓉解释。 “妈,你和静静坐到谭叔叔的车上。” 吕晓蓉搞不清状况“车里的人都想回家呢,我们还去旅游吗?” “去呀。”林诗兰带着她换到另一辆车。 和谭叔叔打过招呼,他也过来了。 谭家那边由谭尽去交流,林诗兰负责她妈。 掰着指头一算,吕晓蓉还是感觉不妥“人家是五座的车。加上我们母女和小狗,他们的车坐不下。” “够坐。我下一趟去,你先去。” 林诗兰一说这话,她妈立马想说“那我跟你回去”。不过,她及时搂住她妈的肩膀,将她的话压了下来“你听我说。” “你看,我们拿着这么多行李呢,搬上搬下再拖回家,太不方便了。你先带着静静和行李到目的地。等雨停了,下一班石化厂员工出发的时候,我轻轻松松拎个包,跟着那波人坐大巴找你。” 深得骗子谭尽的真传,现今的林诗兰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吕晓蓉仔细一琢磨,似乎有几分道理。 听到她们说话的内容,谭尽又对她妈补充道“阿姨,我跟林诗兰一起留下来,我照顾她。到时候我们搭伴坐下一班的大巴车,不会晚你们多久。” 吕晓蓉眉头紧皱“可是,你们俩小孩,大人能怎么放心……” “不止我们,好多员工都要 去的,别担心。” 林诗兰拉起她的手,引着她坐到车里。 “妈,我比你有主意。你要听我的,是不是?” 她妈不置可否。林诗兰把静静往她怀里一放,吕晓蓉已无别选择,乘车完毕。 通人性的小土狗,始终耷拉着眼睛,目光不愿离开林诗兰。 关车门前,她发现了它闷闷不乐的小表情。手轻轻在小狗的头上摸了两下,她亲了一口它的额头。 驾驶位换了谭子恒。谭爸爸谭妈妈还在依依不舍地和谭尽说话,林诗兰站在车外,和谭子恒对上视线。 他的面容温润谦和,她看着他,也并不觉得疏离生分。 林诗兰对他微微一笑。 他摇下车窗,也回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谭子恒喊他爸妈上车,准备出发。 大巴车也等着林诗兰和谭尽,准备返程。 直到他们坐上大巴,谭尽还不安地多向她确认了一句“真的不走了吗?追车让他们带上你,还来得及。” 林诗兰打了个哈欠“你废话真多。” 她不客气地把他的胳膊抽过来,做自己的枕头。 浑身透着疲惫,她眼下的青黑严重。 在他以为她要开始补觉的时候,林诗兰小声地说。 “没有你的世界,逃出去也没有用。” 谭尽垂眸,见她已经把眼睛闭上了。她声音轻轻,像在说梦话。 “你要陪着我,一直陪到,你消失的最后一刻。然后,我就和你一起消失。我们一起变成宇宙里的灰尘,一起飘走……飘走……” 尾音越来越轻,林诗兰的呼吸均匀,发出轻微的鼾声。 她睡着了。 林诗兰说的不是梦话,他知道。 这是她憋了一周,没有对他说出口的心里话。 这是,谭尽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 本章完 第69章 倒计时(1\/2) 隔天, 谭家的小轿车已经顺利到达别的城市。 而雁县及周边地区的雨势愈发猛烈。今日,本地台报道排水系统无法负荷,街道出现大面积积水, 雁县通往临县的主要桥梁发生断裂。新闻中的滚动字幕不间断地提醒着“居民尽量呆在家中,避免出行”。 林诗兰和谭尽的手机, 一早上都在响。先是吕晓蓉打来电话, 着急女儿的处境;后是谭家父母跟谭尽讲电话,讲了半个小时。 等把家人们的情绪安抚到位,他们没来得及喝水, 苏鸽的电话又来了。 “昨天我们没走成,现在出不去了。”林诗兰对于苏鸽没什么好隐瞒的,事到如今,她心中敞亮,也不觉得慌张“我们也不打算出去了。” 苏鸽不知原委, 听到这个消息, 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电话那边的两人明明死到临头, 还如此悠哉自在,她都不理解了。 “你们能预知未来,怎么会又被困住?那你们来这一趟折腾了几个月, 只是为了让家人朋友逃出去吗?你们自己呢?真不知道说你们什么,你俩的穿越,简直是穿越了个寂寞。” 谭尽和林诗兰相视一笑。 这对傻瓜小情侣没崩溃, 苏鸽崩溃了“我说正经的, 你们笑什么?” 止住笑容,林诗兰附和她“穿越了个寂寞, 你说的一点儿没错。” 苏鸽替他们着急, 但他们自己知道…… 他们的穿越, 能让他们再度遇见彼此,这便是意义。 在这儿的日子,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偷来的。 所以,能呆在一起,就是幸福。 他们不悲伤,他们心里很知足。 林诗兰适时地转移话题,问了苏鸽她的事。 苏鸽找妈妈的事进展迅速。她昨天打探到消息,找到了那条她妈卖炸串的商业街。苏鸽打算继续缩小范围,继续找,感觉不久的 未来她就能见到妈妈。 和苏鸽通话之后,谭尽和林诗兰都由衷地为她的现状感到开心。 该来的电话都来过了,手机暂时不响了,他们的小家恢复了平静。 林诗兰一边收拾着她搬过来的食物和衣服,一边看着电视里的新闻。 新闻中的画面触目惊心——广告牌倒塌,树木被风刮倒,行人受伤车辆被毁。附近地区,有多处的路段发生塌方。 灾情已蔓延到了她熟悉的商店和街道。 那些画面,全是林诗兰看过的。在往次的雨季,它们会出现在七月下旬,这一回却提前到了六月末。 林诗兰担心起在这儿的人们“有少量的人逃出去,算是违背了原本的时空轨迹。灾难提前了,这会不会是时空要崩塌的预兆?” 谭尽安慰她“灾难提前,只能说明这个时空和我们的时空存在不同。他们没有逃出去之前,我们也能感觉到这里发生的很多事,和原本的不一样。这儿的未来,有可能会往更好或更坏的方向发展。但总归,‘不同’不一定是坏的。” 6月27日。 雁县低洼处的房屋整体被淹。 中午到下午,小区一直在广播,通知居民们尽快撤离,前往附近的避难所。 林诗兰堵住耳朵,裹紧棉被,翻了个身。她瞥见躺在她旁边的谭尽睁着眼,他看着天花板,若有所思的模样。 “在想什么?”她问。 他一本正经地答“在想,给你做什么晚饭。” 她抱着枕头微笑“想到了吗?” “冰箱有鸡蛋,先来个辣椒炒鸡蛋。猪肉该吃了,给你做个梅菜扣肉。腌点鸡腿肉,炒一炒,加点小葱花,肯定香。汤的话,就做我的拿手蛋花汤。” 一口气说了这么一长串,谭尽把她都说饿了。 林诗兰不争气地咽了咽口水,麻溜地爬起床,把大厨拽进厨房给她做饭。 鸡腿肉最畅销,刚端上桌,他们马上清盘。 辣椒炒鸡蛋,好吃得她把辣椒都吃了。 梅菜扣肉有点咸,不过配饭刚刚好。 蛋花汤保持谭尽以往的水平,林诗兰喝了很多。 饭后,他们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心满意足。 “你的生日快到了,”大厨规划道“等你生日,我得做一顿比这个更丰盛的。” 林诗兰摇摇头“不过生日,没意思。” 吃饱饭,她犯了饭晕,在沙发躺了一会。 到晚饭的时间,谭尽叫她,林诗兰没醒。 他把她抱起来,抱进卧室,细心地盖好被子。 6月28日。 打雷,林诗兰从床上惊醒。 家里拉着帘子,黑漆漆的。 外面的风雨声凄厉凶猛,宛如魔鬼的嘶吼,几辆停在楼底的电动车发出惊惶尖锐的鸣叫。林诗兰的手往旁边一探,被子空荡荡,谭尽不在。 林诗兰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大声喊着“谭尽”。 她抹了一把脸,摸到自己脸上冰凉凉的全是泪水。 找他找了几个房间,喊他也没得到回音……窗外电闪雷鸣,林诗兰跌坐在墙角,用窗帘挡住自己,抖得像筛子。 谭尽拖地回来,看见蜷缩在角落的她。 他们家窗户被风吹裂,四处漏水。他起来做卫生,修补窗户,再在大门及其他空隙处填上准备好的沙袋布袋,阻止洪水涌进屋内。 雷雨声嘈杂,他没听见她在喊他。 见到谭尽后,受了惊吓的林诗兰没有立刻恢复清醒。她声嘶力竭地质问他为什么乱跑,冲他发了脾气。 谭尽浑身是汗,蹲在她身边,温声细语地说好话。 林诗兰呜咽不止。 他伸手抱她,她拍掉他的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69章 倒计时(2\/2) “你要抛下我,你又打算食言。不愿意陪伴我的话,那你滚吧,现在就滚。”不安让林诗兰的情绪失控,她竖起浑身的刺,看他像看杀父仇人。 这是上一次,他要她归还誓言,留下的病根。 谭尽自作自受。 他挨了几个巴掌,依然不管不顾地挤过去,将她抱住。 她越哭,他抱得越用力。 林诗兰很凶“滚,你不要再烦我了。” 谭尽也很凶“我凭什么听你的,我就要烦你。” 狂风肆虐,洪水滔滔。四周这么吵,又这么安静。 空调停了,风扇停了。 电灯打不开,电视打不开。 这一天,全县的电断了。 家里还有存粮,但胃口不佳,林诗兰和谭尽一天都没吃饭。 他们像被缝在一起了。 她坐在他怀里发呆,他的双臂绕着她的肩膀,将她牢牢圈住。 他们什么也不干、什么也不说,只是紧紧地抱在一起。 当她仰起头,他便会在她的脸颊、额角,或唇上,落下一个轻得像羽毛的小小的啵啵。 6月29日。 起床后,他们发现停水了。 断电断水。夏季的闷热与洪水带来的潮湿,叠加在室内,混合成一股难闻的怪味。那味道有点像在学校垃圾角的拖把,脏兮兮又馊臭臭的。 皮肤黏黏的。他们总是出汗,那汗出得又不爽利。 谭尽寸步不离林诗兰,干什么事都要贴着她。 吃饭的时候,他放着自己的椅子不坐,非要挤到她后面,跟她坐同一把椅子。她去上厕所,他就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等待她。 林诗兰快被狗尽尽的贴贴热死了。 她愤愤地抠他的小痣,捏他的胖脸。 他皮厚,没觉得痛,觉得十分好玩。 睡前,他们用囤的水洗了个凉水澡。也不知道是谁先动手的,洗澡,逐渐演变成打水战。 谭尽完败林诗兰。 浴室传来她张狂的笑声。 他顶着湿漉漉的头,举起双手认输。谁知刚一睁眼,她又泼了一瓢水到他脸上。林诗兰欺人太甚,谭尽扑过去,挠她的痒。 她笑得眼睛冒泪花,浑身没力软倒在墙,为了让他停下什么好话都说。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尽尽,小尽,我错了嘛!” 谭尽宽宏大量饶过她。得到自由没有一秒,林诗兰悄悄去够水瓢,被谭尽抓了个正着。 他一把扛起调皮的她,直接扛回了卧室。 洗过澡,他们身上有相同的皂香。晚上没有灯,置身于黑暗,他们依然能确认到对方的存在。 “水到哪里了?” “不知道。” “林诗兰,明天见。” “谭尽,明天见。” 林诗兰和谭尽牵着手睡着。 6月30日。 上游堤坝出现破裂,洪水泛滥。 受灾的群众挤满了避难所。 尚未被洪水淹没的地区,大范围地出现砸玻璃抢物资的乱象。 他们家小区门口的杂货店,水、零食、烟酒,全被抢掠一空。 人们都疯了,不仅拿店里的东西,还拿别人手上的东西。大家都拼命地想要活下去,能为了一个鸡蛋互相推搡,大打出手。 林诗兰没打算囤物资,在家呼呼大睡。 她觉得他俩不打算活了,抢物资有什么用呢?况且,整个雁县都可能会在下一秒被倒灌的河水冲垮。到时候,纵使多一口吃的,也没可能活下来…… 趁她睡得正香,谭尽偷偷出门,冲去家门口的小卖铺。 店门大开,店内的气氛剑拔弩张,谭尽果断加入,跟大家挤了个头破血流。他一股劲往里钻,比抢红眼的人更加疯狂。占据最好的位置后,他却没拿任何食物,继续向前,直奔小卖铺深处的第四排 货架。 ——太好了!还有! 他找到自己要的东西,双眼放光。 各色的水彩笔蜡笔,全部原封不动地呆在货架原来的位置上。谭尽如获至宝,把它们全部收到袋子里。 “疯子。”之前被谭尽踩了两脚的大叔,见他拿了这些破玩意儿,忍不住骂他。 谭尽才不管他。 他攥着袋子,把钱塞给坐在门口大哭的店主,而后一脸警惕地出了商店,生怕半路有人抢他的彩笔。 明天,是林诗兰的生日。 如果,还能熬到明天的话,这会是谭尽给她过的最后一个生日。 他们家的楼被风吹得嘎吱作响,像是快要解体。盯着漫过楼梯间的雨水,谭尽恍惚了一瞬。 随即握紧手中的塑料袋,他加快脚步跑上楼,赶在林诗兰醒来前回到她的身边。 本章完 第70章 重生日(1\/2) 雁县水位持续上升。 这块区域只剩他们家住着人。 门口的沙袋无法阻止涌进屋子的水流, 林诗兰和谭尽依旧没有撤离的计划。他们守着这栋岌岌可危的楼房,被迫从楼下转移到楼上。 睡前,她牵着他的手,看向被淹没的一楼。 两人都没有说话, 但心知肚明——这是他们的最后一个晚上了。 夜晚是最难熬的。 没有亮光, 房间里又闷又潮。 呼啸的狂风摧毁玻璃, 雨水灌进房屋。雷电声在他们的头顶劈开,谭尽捂住林诗兰的耳朵,将她抱在怀里。 用不太动听的歌声, 他为她哼唱了一首记不清歌词的摇篮曲。 居民楼的屋顶被风一层层剥离, 世界飞速地分崩离析。在谭尽的歌声中,林诗兰闭上眼睛。摇篮曲是一叶方舟,载着她驶向香甜的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 林诗兰被谭尽叫醒的时候, 天还是黑的。 他让她趴在自己的背上。 被背起来后, 林诗兰才发现谭尽的脚踩在水里。 水已经淹到家的二层, 快要没过他的膝盖。林诗兰叫谭尽放自己下来, 他不肯, 一路背着她,背到了另一个有阳台的大房间。 脚没沾过地,林诗兰被他稳稳地转移到一把大凳子上。 她心里奇怪这儿什么时候有凳子了? 还没问出口, 谭尽先往她的手里塞了一根蜡烛。 打火机“嚓嚓”两声, 冒出火花。 温暖的小火苗蹿起来, 照亮少年的眼睛。 他眼里闪着细碎的星星一样的光,悄悄点燃了她手中的蜡烛。 橙黄色的光亮, 由林诗兰的手心向外散开。那光瞬间填满漆黑的屋子, 也照亮了画满四面墙壁的五彩斑斓。 刚过午夜十二点, 现在是七月一日。 谭尽笑容璀璨“林诗兰, 生日快乐。” 四年前,他借哥哥的名义,送她一串蓝色的手链。不敢正眼看她,他闪烁其词,送完就跑。 四年后的同一天,他终于有足够的勇敢站在她面前。 这一回,谭尽送给她一屋子的太阳。 憨笑的太阳、害羞的太阳、跳舞的太阳、长胡子的太阳、遛狗的太阳,戴着拳击手套揍飞闪电的太阳……其中有扁扁的小太阳,也有圆滚滚的大太阳;它们颜色不同,表情不同,他的画占据了房间的每个角落。 林诗兰又想哭,又想笑。 这一刻,任凭窗外洪流汹涌,她幸福地置身于华丽的生日宴会。 这里有全套的餐桌、椅子,餐具。桌面上,摆着饮料、花束、零食拼盘,与一块写着她名字的巧克力派蛋糕。 小宴会布置得太好看了。林诗兰悄悄擦掉眼角的泪花“我应该打扮得漂亮一点过来。” 谭尽忙着点起更多的蜡烛,不同意她说的话“现在的你就是最漂 亮的。” ——是啊。 今天的林诗兰最漂亮。 几日来,应对水灾的疲乏一扫而空。 她快乐泪水,比珍珠更珍贵。今晚的服装也是最合适的——她身上穿着最舒服的“天津”睡衣,和对面的他是情侣款。 温馨的烛光中,他们十指相扣。 还没等她尝一口谭尽准备的美食…… 突然,房间的正上方传来一声巨响。 屋顶,被风整片掀翻了。 钢板断裂后重重地砸向他们的阳台。 神色不变,他将小蛋糕推到她的手边。 “该许愿啦。” 林诗兰想了想,笑道“我没有愿望。” 大楼剧烈地晃了一晃。 雨浇进屋子,烛火熄了大半。 林诗兰没有愿望。她不觉得遗憾,再没其他想要的东西了。 阵仗庞大的雨,落在身上也不过是不痛不痒的水珠,她对于即将来临的死亡并不惧怕。 可是,爱着她的人不想她死。 谭尽又做了一回叛徒。 “没时间了,”下垂的小狗狗的眼睛,轻到不能再轻的语气,他对她说“是时候把誓言解开啦。” 林诗兰眼里烧着一把火“上次提这个我有多生气,你不记得了吗?” “这些年我的意识在手串里,看着你经历雨季看着你痛苦。我比谁都清楚,你有多努力地要把生活过好。林诗兰,去更好的更远的未来看看吧。” 谭尽认认真真告诉她“解开誓言后,你就终于可以回家,告别所有的雨季。” 他很轻巧地说“我的意识会跟你一起回去,说不定会寄存在某个物品,某个地方,陪着你。” “誓死不渝,是你说过的。” 林诗兰仰着脑袋,满脸倔强“我哪儿也不去。” 捧起她的脸,擦干她的泪,他说。 “你也对我发过誓,记得吗?” 林诗兰望进谭尽的双眸。 他眼里装着星星,一眨眼,漫天的星星都碎掉。 思绪被拽进另一番天地,她瞳孔缩小,意识渐渐沉了下去。 风云变色,天空晴雨不定。 洪流退去,又涨起。 时钟被拨回故事的起点。 爆炸过后,石化厂黑烟滚滚。 无边无际的浑浊的水流,近在脚下。 空气里有皮肉烧灼的气味,身上的衣服湿冷。 窄小的设备平台。 她在上一层,谭尽在下一层。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70章 重生日(2\/2) 奋力朝他所在的方向伸出手臂,林诗兰声音嘶哑,几乎是在乞求。 “不要留我一个人,我活不下去的。” 水底的谭尽身受重伤。面色苍白如纸,他的眼眸却如水洗过一般,澄澈明亮。 “不会留你一个人,我陪着你。” “林诗兰,无论发生什么,我发誓,我会永远陪着你。” 递给她一颗虚假的糖,他为她留下生的希望。 “你也发誓,无论发生什么,忘记我,好好活下去。” 混沌漆黑的世界,被银白闪电劈开。 无数条银白色的丝线,连接着天与地,过去与未来,此处与他方……互相许下的誓言,烙进灵魂;坚定守护誓言的信念,将他们的命运缠成错综复杂的茧。 永生永世,纠缠不休; 无论生死,真心不渝。 林诗兰的嘴在动,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说。 ——“我发誓,无论发生什么,忘记你,好好活下去。” 一边说,一边哭。 刚刚记起的,又被迅速地忘记。 重回誓言缔结的场景,他要她守约,自己却要毁约。 不肯放谭尽走,林诗兰固 执地扯住自己手腕上的银线,长长的银线,另一头连通水底,牵着他的生命。 耳边响起轻轻的响。 像泡泡碎掉,也像一声叹息。 那是,一句誓言的消失,一个灵魂的覆灭。 银线另一端,纠缠她四个雨季的重量,不见了。 林诗兰的表情由悲怆,转为呆滞。 脑子空了。 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从设备平台往下看,水越淹越高,水里飘着不知道是衣服还是人的尸体。 整整十天,林诗兰独自等待救援。 她安静地抱着膝盖,盯着死气沉沉的水发呆。 她看到水里,有写满a的成绩单、被车撞死的小狗、破损的眼镜、一碗发馊的鸡汤,散发酒气满口黄牙的大嘴。它们变得好大好大,像巡逻的怪物,在她脚下的水面走来走去。 林诗兰的眼睛麻木空洞。 无意识地,她摸了摸自己的手腕,那里空无一物。 本来,那儿该有一串手链的。瞬时间,她坐立难安,开始四处寻找。林诗兰找遍了身上,将设备平台的栏杆拆烂…… 忽然,她的动作停住。 低下头。林诗兰发现,她的左手,原来戴手链的那只手,手背上有个模模糊糊的太阳。 一个带着笑脸的小太阳。 这个雨季之前,林诗兰的人生,像洪流中的一片树叶。 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她沉沉浮浮地挣扎着,被水流推向任意的方向。 可在这个雨季,林诗兰见识过爱是什么样的。 她爱过人,也被爱过。 她已有勇气,抓住自己人生。 林诗兰跳下设备平台。 水中的怪物龇牙咧嘴地涌向她。林诗兰的目光四处搜寻,眼尖地瞄到一串熟悉的灰蓝色手链。 它躺在设 第13章 不到还是不俺爸 他读的是理工科,她口中的概念,他略有耳闻。 问题是,这些理论尚未被“科学”证实以前,它们都是“不科学”的。谭子恒没法附和她,也没法反驳她。 她认为平行世界存在,她认为五维空间存在。可他没有见过,无法相信。 他们就像“相信上帝”和“不相信上帝”的两波人,无法互相说服,也无法为自己这方的说辞找到证据。 想到这里,谭子恒发现,他竟然又被林诗兰绕了进去。 她是精神病人,他却又忍不住跟她较真了。 “小兰,”他叹了口气“抱歉,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林诗兰倒是坦然“子恒哥,没必要听懂啊。” “这本来就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最伟大的科学家也没有将它研究透,平行时空是否存在都没人能给出证明。我所说的,也不过是自己想当然的推论。不过是想到哪里对你说到哪里,其中的很多我也不确定,解释不清。” 她居然对自己论点的薄弱有自知之明,谭子恒的心情愈发复杂。 把手机放进口袋,林诗兰拍拍他的肩。 她开始收拾行李了,出院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 谭子恒到外面抽了几口烟,整理好心情,回来帮她收拾。 “子恒哥,你有多余的袋子吗?”林诗兰有几件衣服,书包没位置装了。 谭子恒左顾右盼,想起来了“你打开床头的柜子,水果篮后面有一个你的手提包。” “我的手提包?”她套上拖鞋,走向柜子。 “嗯。我找你的前房东聊天,那个老太太给我的。” 回忆着老太太的话,谭子恒跟她学了一遍。 “她说,原本以为你的包被清洁公司丢掉了,没想到她儿媳妇看这个包挺大的,搬家的时候留下来当购物袋了。” 林诗兰半跪在地,背对着他。 他见她拉开柜子的门,把包拿出来。 她的手伸进包里,左左右右摸索了几下。 然后,林诗兰的动作停住。 她缓缓地低下头…… 谭子恒不知道的是。 林诗兰的手心攥着一颗珠子。 珠子圆圆胖胖,光泽温润。 它见过少年在花季藏匿的心意;见过他们的秘密,见过她哭泣;见过初次动心的甜蜜,见过依依不舍的分别。 它见证过他们淋的那场雨。 离开医院后,这颗珠子被崭新的链子串起。林诗兰重新将这一抹灰蓝佩戴在她的手腕。 她不曾怀疑过谭尽的存在。 他是潮热雨季中的未解之谜。 林诗兰从脚下的一方土地,迈开脚步。 宇宙宽广,世界无序;即便是穷尽一生,找不到解答,她已有了足够直面它的平静。 本章完 第72章 林诗兰(1\/2) 次年。 林诗兰大学毕业,研究生考上了心仪的专业。 最后一次复诊是七月。 心理医生已经很久没给林诗兰开药了,今天的例行检查也很顺利。医生说,她的情况很特殊。精神病一般不能用痊愈,只能说情况有改善。而在他看来,林诗兰的改善非常巨大。她从原来的程度恢复成这样,是难以想象的奇迹。 走出精神病院,林诗兰发现下雨了。 手伸出屋檐,指尖接到几滴清凉的雨水,望着水珠,她有些走神。 这一整个雨季,没再看见任何异象。 誓言的魔力消失了。她和同龄人一样,忙着学习忙着打工,偶尔跟舍友一起逛逛街。 ——是的。林诗兰搬回了大学宿舍,并且跟同一寝室的女孩们成了朋友。 承诺过的「好好活下去」,她做到了。 出来看病,林诗兰跟学校请了假,今天也不用打工。 难得的空闲。她看 着淅淅沥沥的雨水,突然有点想回回雁县看看。 坐火车,转大巴,转小巴士,再走二十分钟的路。 林诗兰早晨出发,到雁县旧址的时候,已是傍晚。 没路了,不能再往前走了。 她停在断裂的石桥前,几乎认不出这里是她的家乡。 灾难改变了地貌。 河的这边,垒着许许多多碎成小块的水泥,原是道路的地面,只剩大大小小的坑洼。 河的对岸,镇子荒废,植被茂盛。 野草一丛一丛,肆意疯长。一眼望去,唯有那些断壁残垣、油漆斑驳的破木板,能够证明有个小镇在这儿存在过。 林诗兰坐在岸边,拉开背包的拉链。 她带了两杯奶茶过来。 雨停了。宁静的夕阳洒在河面,金光跳跃。 那一轮光芒耀眼的太阳,就悬挂在远方巍峨的山丘之上,将树梢的叶子照得橙黄透亮。 被光晃得睁不开眼,她默默揩了揩眼角。 手机响。 是她心理医生的来电。 林诗兰接起电话。医生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 「有件事,不跟你说,我的良心过不去。」 「之前你对我说过一个平行时空的故事,你还记得吗?」 她应了一声「嗯」。 他索性将埋藏心底的话一股脑倒了出来。 「后来,我按你说的日期找过。去年确实有一个叫谭尽的患者在你看病的那天来过,查得到他的就诊记录。但我不知道是不是同名同姓的人,可能是一场误会……总归,我觉得这事应该让你知道。」 林诗兰向他道了谢。 医生长吁一口气,挂断电话。 握着手机,她又在河边呆坐许久。 两杯奶茶,林诗兰一个人全喝完了。 她想着平行世界的他们,不知道那里的林诗兰和谭尽是否活着,在做什么,过得好不好。想着想着,她突然看到一只眼熟的小土狗出现在对岸的杂草中。 「静静。」林诗兰大声喊它。 小土狗回过头,咧着嘴,冲她摇尾巴。 可惜,不等林诗兰确认那是不是静静。小狗冷不丁往后瞅了一眼,飞快地跑走了。 …… 傍晚,正是开饭的时候。 山风拂面,能闻见湿润的花香,混合着泥土和树木。 雁县炊烟袅袅,好闻的米饭香从各家各户飘出来。 小土狗跑向它的主人。 主人将它一把抱起来,摸摸它的小脑袋「静静,跑哪去啦?那边有什么吗?」 她走向小狗之前驻足的地方。那儿是一面墙,并没有路。 静静被林诗兰打了一下屁股。「你刚才在对着别人的墙壁尿尿是不是?」她自以为洞悉了真相。 小土狗冤枉,朝主人「汪汪汪」地控诉。 林诗兰没功夫再管静静。今天家里请客吃大餐,她妈让她出来买水果,时间紧迫着呢。 一边买东西,一边翻开手机通讯录,她拨通了苏鸽的电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72章 林诗兰(2\/2) 「喂,」等着她似的,苏鸽马上接了「林诗兰,你回来啦?」 林诗兰哈哈笑「对呀,放暑假回来玩了。 苏鸽感叹「哇,时间过得真快!一年就这么过了吗,我都没什么实感。 「去年的时间才快呢!」林诗兰语气比她更夸张「我都不知道我的高考是怎么考完的。水灾那么严重,差一点整个镇子都被淹了,按理说,经历了生死劫难的我应该记忆犹新,我却没有太多的记忆。 「噗,你脑袋泡水,所以记忆力差了呗,」她调侃她「幸亏救援队的叔叔们及时赶到,再让你多泡一会儿,你就没有聪明的脑子上大学了。 「是啊 ,感谢他们拯救了我,还有我们镇子。 讲了半天,林诗兰才想起正题「哎,扯远啦。我打电话是让你来我家吃饭的,你有空吗?」 苏鸽拒绝得干脆「改天吧,今晚我得陪我妈吃饭。 林诗兰也不拖沓「好,那我改天单独约你。 拎着水果,牵着小狗,林诗兰动作迅速地赶回家。 客人们全部到齐了,她跟谭叔叔、谭阿姨,谭子恒都问了好。坐在边上的谭尽,她也没落下——眨了两下眼,就算打招呼了。 放下东西,洗了手,林诗兰也入座,准备开吃。 有一杯珍珠奶茶插好了吸管,放在她的手边。 整张桌子就两杯奶茶。 另一杯正被她对面的人捧在手里。他翘着二郎腿,嚼珍珠嚼得津津有味。 林诗兰有预感,这段饭吃得不会太顺利。 果然。 大家说说笑笑,吃得快快乐乐;桌子下的动静,比台面上的更热闹。 吃两下,他在桌子 喝两口,他又在桌子 被迫一心二用,林诗兰恨恨地用眼刀扫他。 谭尽挤眉弄眼地冲她笑。 谭子恒见她饭碗空了,贴心地问了句「小兰,要添饭吗?」 差不多吃饱了,林诗兰想留点胃吃樱桃,于是摇了摇头。 而谭子恒这一问,给某个闲着没事干的混蛋找到一个突破口。 「小兰,要吃腌萝卜吗?」 「小兰,要吃牛肉吗?」 「小兰,要牙签吗?」 谭尽来劲了,平均30秒问她一次。 林诗兰怒火中烧,又对他的献殷勤挑不出错处。 「你比我小,不准叫我小兰。」 凭什么谭子恒能叫,他不能叫?谭尽不乐意了。 「小兰小兰小兰小兰小兰。」他故意挑衅,一口气叫了好几个。 「不准叫。」林诗兰火气冒上来了。 瞅着他肉嘟嘟的脸,她恶声恶气地威胁「再叫,我把你的小痣抠掉。」 谭尽用一个巴掌盖住自己的脸上的小红痣。 他嘴巴张得圆圆,被她的凶残吓得花容失色。 见俩小辈玩得开心,看客们忍俊不禁。 「真新鲜,你们交往一年了还能天天斗嘴。」 「他俩就是这样,腻腻乎乎的。哎,受不了。」 林诗兰气哼哼地瞪着对面的幼稚鬼。 跟谭尽千叮咛万嘱咐,和家人吃饭,不要像平时那么黏她。他还是找寻一切机会跟她互动。她不理会,他感觉被忽略了,闹得更起劲。 她嘟囔道「都不知道怎么跟他交往上的,当时鬼迷心窍。 这话说完,谭尽从椅子上站起来,直接离席了。 看他走得仓促,林诗兰心想他是不是生气了,有点心虚——她其实不是那个意思。被家人笑话,小小嘴硬了一下,这个傻瓜是不是误会啦。 「你去哪里啊?」她小声问。 谭尽回过头。 他嘴角挂着阳光灿烂的笑。 林诗兰脸皮薄,这人的脸皮却比城墙还厚。他非常狗腿地对她说「我要去给林诗兰洗樱桃。 桌上,大家面面相觑,都憋着笑。 林诗兰的耳根子红了。 樱桃还没吃到嘴,已经尝到甜。 第14章 顿我应该能吧 荣义生平最讨厌四种人,男同、孩子、废物和娘娘腔,之所以会这么讨厌他们,是因为—— 他沉着脸低下头看着趴在他胸口,哭得像是死了爹妈的青年怒道“你他妈的能不能像男人一点,每次遇到事情就哭哭哭,哭能解决问题吗?” 趴在怀里的青年是他二哥荣旗,比他大三岁,平日里正事不干,就喜欢在脸上涂涂抹抹,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到处寻找他所谓的爱情,最让他接受不了是,他二哥美女不爱,只爱美男。 荣旗抬起画了精致妆容的清秀俊脸“小义,人家失恋了,他不要我了,我怎么办?他不要我,我也不想活了,呜呜呜——” 荣义额头青筋狂跳,想他们荣家在隆城市可是数一数二的修真大世家,在隆城市,谁不是见到他们荣家的人都要敬上三分,他身为荣家三少,更是出了名的全能修炼天才,在隆城市,也是排得上号的人物,但他怎么会有如此窝囊的二哥。 “妈的,全天下就他一个男人吗?就为了一个身份地位和长相都不如你的男人要死要活的,你还是一个男人吗?” 荣旗已经难过到要死,三弟还凶他,立刻坐起来,用他的小拳拳锤打荣义胸口“小义,你这个大坏蛋,人家够难过了,你不哄哄人家也就算了,还凶人家,你好讨厌,嘤嘤嘤,你这个大坏蛋。” 荣义顿时有种想掐死他的冲动。 这时,大门被推开,五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五岁小娃儿一窝蜂地跑进来“二哥,三哥我们回来了。” “啪啪啪——啪啪啪——”跑在最前头的小男娃,拿着玩具枪对着荣义就是一阵扫射,枪里射出来的塑料子弹十分精准地打在荣义的脑门和脸上。 “……”荣义的怒火瞬间升到极点。 第二个小男娃拿起玩具手榴弹对着荣义他们扔了过去“轰——啪——” 这一次被荣义躲开,第三个和第四个小男娃拿着玩具枪继续对荣义扫射,打得荣义青筋都要从皮肤里崩出来。 管家一看荣义就知道这是他要发怒前奏,赶紧出声说“三少,四少、五少、六少、七少都是小孩子,您不要跟他们计较。” 不错,这四个顽皮的熊孩子是荣义的亲弟弟,两年前,荣义的父母把只有三岁的五胞胎扔给大哥荣炙和荣义照顾后,夫妻两人手拉手的环游世界去了,至今还没有回来。 荣义深吸口气,心里拼命警告自己,不能生气,绝对不能生气,也不能打人,对方只是小孩子,会受不住他的拳头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01章 穿越(2\/2) 最小的八妹拖着一个大箱子来到荣义的面前“三哥。” 这是这么多兄弟里,唯一一个女娃儿,荣义看到她脸色缓和许多,为了不吓坏这个妹妹,他尽量的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小芯,有事吗?” “三哥,你陪我玩扮演游戏吧。”八妹荣芯打开箱子,拿出一件女款的黑色宫廷礼服给他“三哥,这是给你穿的裙子,等下你要扮演黑心的恶毒皇后,我来扮演天真善良的小公主……” “……”荣义看着一字肩的宫廷礼物,眼角狂抽,这就是他为什么讨厌男同、孩子、废物和娘娘腔的原因。 突然,荣旗的手机响起,他打开手机一看,立刻放声尖叫“啊——” 荣义和五个弟弟妹妹都被他吓了一跳“你大爷的,鬼叫什么啊?” “好美啊,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美人,小义,你快看看。”荣旗拿着手机递到荣义的面前。 “又是你猪狗朋友给你发的美男图吧?我没兴趣,你不要……”荣义随音瞥眼手机屏幕,顿时声音卡在喉中。 手机里是一个穿着紫色华丽古装,侧躺在贵妃榻上的男子画像,男子面容冷俊,仿佛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冷淡的狭长凤眸却 透着一抹勾人媚态,乌黑长发不扎不束,随意地披散在背后有着说不尽的绝世风华。 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会感到非常的惊艳。 “怎么样?是不是很美?”荣旗见荣义都看傻了,特别得意“是不是想不到男人也可以长得这么好看,喂,小义?小义,该回神了,你不会看上他了吧?小义,小义……” 荣义听到荣旗的声音回过神,就见一个拳头凶猛地打了过来,他神情一凛,快速躲开,然后看到穿着一身古装的三男两女一脸讥弄地看着他。 开新文了!开新文了! 元宝开坑,绝对不坑,相信元宝的人都赶紧跳坑吧,记得收藏,推荐哦【下个月参赛,预定枝枝】 ps因为今天刚完结一本小说,想要休息休息,15号之前不一定能稳定更新,大家要是多留言,说不定就能天天更新,嘻嘻~~~ 本章完 第002章 找死(1\/2) 他们是谁?为什么要打自己?二哥和其他弟弟妹妹呢?这里又是哪里? 荣义看到周围景色从现代风格室内,变成只能从电视看到的古代建筑物,下意识觉得是荣旗的猪朋狗友用幻术来整自己。 “哟,这个娘货居然能躲开我的拳头。”站在荣义前面的男人嘲笑道“是不是把喂奶的劲都使上了?” 另外两个男人哈哈大笑。 “全师兄不要跟他废话,快把大师姐给的请贴拿出来给他,好让他死了这份心。”站在出手打荣义的男人身后姑娘鄙视说道。 封从怀里拿出一张红色请柬敲,然后一边用请贴轻拍打手掌心一边说“这是大师姐让我给你的请贴,两个月后,她就要跟你的大师兄在我们太元派缘起峰成亲,欢迎你到时候过来参赛他们的婚礼,不过,你挺这么大的肚子还是不要来了,我怕你受不了刺激,当场就在大师姐的婚礼上把孩子生下来,哈哈。” 他的师弟和师妹也都跟着嘲笑道“全师兄,我们可以回去后请个接生婆参加喜宴,到时他要生了,就当场脱掉他衣服,让太元派所有人看看男人是怎么样生孩子的,我们也好长个见识。” “这个主意不错。” 荣义压根就没有在听他们在说什么,心里只想着怎么破解这个幻术。 “接好,娘货。”全封拿着请柬对着荣义的脸上扔了过去。 荣义迅速回过神,一个侧身抬指夹住请贴,然,脚板像是支撑不住他的身体,一个趔趄滑倒在地上,同时把请贴用力掷回给全封,就像飞镖一样飞了回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02章 找死(2\/2) 全封没有想到荣义会把请柬射了回来,也没有想到他有这么大力气,在请贴飞过来时,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当下,脸部被请贴锋利的边角划出一道深深地伤口。 “啊——”全封快速摸上自己的脸,再放下一看,手指粘了一堆鲜血,他和他师弟师们都愣了一下,十分意外手无缚鸡之力的荣义居然能用纸制的请柬打伤人“该死的娘货,你竟然敢伤我。” 全封拔出腰间的长剑。 就在这时,一道厉喝声传了过来“全封,又是你们,竟然敢趁我们不在府上,欺负我们家少爷,找死。” 全封和他的师弟妹们见是荣义的护卫荣速,脸色大变,荣速是九级筑基修士,他们五个不过刚筑基,就算连手也不是对方的对手,急忙丢下‘荣义你给我等着’这话慌忙离去。 “少爷,你没事吧?有没有被他们欺负,他们有没有打你?他们是不是又说了难听的话,你不要听他们的,他们是故意气你的才说的,别让他们得逞了。”荣速着急来到荣义面前,蹲下身体把人横抱起来,一跃跳起,几个起落就来到后院的屋里,快速荣义放到床上“少爷,你有没有受伤,不行,我得把稳 婆找过来才能安心,少爷,你等我,我很快就回来了。” “哈!?”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话的荣义,就看到荣速像利箭般飞了出去。 我操,他刚才没有听错吧?那个人居然要给他请稳婆? 据他所知,稳婆不是负责接生孩子的吗???? 谢谢疯嘚佷正经、汪汪天使、玛索苏菲、大五狼、杰歌、絮飘舞、笨伊人、颜若优雅、怀若谷,令留春、黑果果、fsrm的打赏和礼物,么么哒,爱你们 本章完 第003章 还好是平的(1\/2) 荣义看向隆起的大肚子,跟怀了八个月身孕的孕妇差不多“靠,这还真是要生的节奏?妈的,荣旗,等我离开幻境,我非拔了你猪朋狗友的皮。” 他吃力的撑起身体坐到床边打量古色古香的房间,按理说陷入幻境的人要是发现了自己身处在幻境里,一般就会自动解除幻镜,可是幻境为什么没有消失?还是说要完成幻境里设下的任务才能从幻境里出去? 荣义走到桌前咬破手指,用流出来的鲜血在桌面画下三级破幻符的符纹,同时在符纹里注入自己的灵力,然,他却发现他灵力居然低到仿若刚到踏入修真门坎的炼气期,灵力微弱到几乎感觉不出来。 “怎么会这样?” 荣义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双手,他身为金丹期的修士,灵力怎么可能这么弱,难道是有人在他们荣家布下克灵阵? 不,不可能。 他们荣家可不是说进就能进的,首先对方是荣家人认识的人,其次要验证身份,再经过要各种扫描,确定没有带任何危险物品才能放人入内。 在他们的宅子里,还有各种级别的巡逻守卫巡逻各个角落,而且荣家还有高级阵法守护,又有高等级的老祖宗坐镇,其他人根本不可能在荣家人不发现的情况下布下克灵阵。 荣义揉了揉隐隐作疼的脑穴,要是没有人对他使用幻术,也没有对他使用克灵阵,那又怎么解释他现在的情况?难道穿越了不成? 想到穿越两字,他浑身一僵,我靠,该不会真的穿越了吧? 他们荣家曾经有个老祖宗就穿越过,当时他因为读一本古书魂穿到异世,待了上千年,终于被他找到魂穿回去的办法。而他魂穿回去后,时间竟然只是过了几分钟,所以,说起这件事情没有人相信。后来老祖宗从跟着他一起穿回来的空间戒指里,把在异世找到的珍奇异宝拿出来,还教荣家人修炼了新功法,大家才相信他说的话,也因为这样,他们荣家变得越来越强大。 忽然,荣义发现这双手不是自己的“这不是我的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03章 还好是平的(2\/2) 他的手绝对没有这么白细,就像初生婴孩的皮肤又白又嫩。 荣义看到床边梳妆台上的铜镜,快速站起走过去,途中险些摔倒在地,他总感觉他的脚有问题,老是站不稳,但他也管不了这么多,赶紧拿起镜子照了照,一张秀气十足的瓜子脸映入他的眼里,浓密的长眉,纯净漂亮的大眼睛,秀挺的鼻子,薄红的嘴巴,长得比任何一个明星都漂亮,就像ps过的一张脸,美得像出水芙蓉一般水灵灵。 我操,他不会穿越女孩子了吧? 荣义迅速抬起手摸向胸部,但一想到这具身体是女孩子,在胸口前猛地停住,犹豫片刻才慢慢地把手放在胸口抓了抓。 当他碰到一片平坦,不由地大松一口气“还好是平的。” 不对啊,现在很多女孩子都是平胸,摸到一块飞机场也不奇怪,何况这具身体的主人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模样,说不定还没有发育完全。 荣义的心又提了起来,赶紧往他裤裆看去,可惜隆起的腹部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一个咬牙,快速伸手探到跨下,摸到了男人该有的物件。 “呼——”荣义吐口气“还好,还好,还好……” 突然,他肚子里像是被人踢了一脚,传来一阵疼痛。 【喜欢贤妻的宝贝们,记得收藏,推荐啊,最好也留个言表示存在,当是鼓励鼓励给元宝】 · 本章完 第004章 这一定是个啤酒肚(1\/2) “疼疼疼——”荣义扶着发出剧烈疼痛的肚子缓缓坐下“大爷的,不会真的怀孕了吧?特么地在玩我吗?男人怎么可能会怀孕?不,这一定是个啤酒肚。” 可惜这种自我安慰的话连他自己都不信,因为他明显的感觉到肚子里有东西在踢他。 “少爷,我回来了。”一个穿着白色劲装青年男子看到荣义疼得脸色发白地坐在地上,脚步和语气依然缓慢,没有任何着急“肚子又疼了?” 荣缓走到荣义面前蹲下给荣义把脉,一柱香过去,还没有把出一个结果。 疼得冒冷汗的荣义忍不住开口说“你到是说句话啊。” 荣缓收回手,淡淡说道“小少爷,请放心,你肚里的小少爷一切安好。” 荣义怒道“谁他妈的要听这个。” 他想听这个人说他是因为吃错了东西,所以肚子才会这么大的。 荣缓第一次听他说他粗话,不由怔了怔“按照你现在的情况至少还要再等两年才能把小少爷生出来。” 荣义一愣“我去,是你说错了?还是我听错了?还要等两年才能把孩子生下来?” 他怀的是哪吒吗? “少爷,我回来了。”荣速抱着稳婆跑进房里,快速把人放下“稳婆,你快给我家少爷看看,我去叫下人烧热水。” 惊魂未定的 第15章 角度是不是不 他还是赶紧医好脚离开这里比较好。 “别管我以前说的话,你快看看能不能医好我的小脚。” 荣缓面露犹豫“少爷,你向来不是很爱护你的小脚吗?甚至以它为荣,为何突然想要医好你的它?” 荣义暗翻白眼,原主真是奇葩,居然还以裹小脚为荣“以前是以前,我现在只想医好它,你要是不行,就给我找其他医师来。” 荣缓抬起眼皮看向他的脚“可以恢复原样,但是会有点疼。” “能医好就行。” 荣缓单膝跪到床边握住荣义的右脚板,慢慢地运用灵力将脚背骨头给压下去,期间发出咔咔的响声,而弯曲的小脚正在一点一点变直。 荣义疼得直冒冷汗,脸色也苍白许多,但心里却放心了,对方有灵力,就能在短时间内治好他的脚。 由于三寸小脚要变回原来的长度,萎缩的皮肉开始出现裂缝,里面的筋管也有了崩断的现象。 荣缓把荣义的四根脚趾从脚底里挑出来,再从空间戒指里拿出治疗伤势和治疗筋骨的药膏说“少爷,你脚趾的骨头已经坏死,要慢慢调养才行。” 荣义问“要多长时间?” “至少要半个月。” “靠,要这么长时间?到时我的菊花都被操烂了。”就凭这具娇弱的身体,荣义可以肯定自己反抗不了原主老公的‘霸王硬上弓’。 荣缓和荣速都不太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荣义拿过荣缓手里的药膏放到鼻下闻了闻“你的药不行。” 【谢谢女修什么、訾言的礼物和打赏,么么哒】——求收藏,求推荐票票 · 本章完 第007章 给我闭嘴(1\/2) 荣速激动驳道“少爷,虽然阿缓只是一个二级药师里,但在二级药师里是一个炼药高手,他练出来二级药品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不可能会不行,不过,你要是拿顶级药师炼出的药膏相比,自然是比不过他们。” 荣义看他一眼“我说的不行是指冶疗筋骨的药缺少一味药,所以达不到马上治愈的效果,并不是说阿缓的炼药能力不行。” 他虽然从不炼药,也不铸造装备,但该学的知识还是要学,家里的老祖宗是不会让他白白浪费才能。 荣缓开口问道“不知道我的药膏里缺了什么药材?” 他是按照二级药方炼制的,顶级药师教徒弟学习时,也是用他这个药方来教习,他的药膏不可能会缺少药材。 荣义说“缠蚀草。” “缠蚀草?”荣速瞪大眼睛“据我所知,这是一种毒草,灵力低的人要是不小心吞食它,会立刻身亡,我从来没听说它能治疗筋骨。” “……”身为医师的荣缓也没听过。 荣义解释“缠蚀草,毒性强,蔓延速度快,它还带着缠绕的药性像蔓藤一样死死的绑住筋骨,勒紧中毒者的筋骨不放。阿缓可以除去它的毒性,再利用它的蔓延速度和它的缠绕筋骨的药性,融入你炼制治疗筋骨药膏的草药里,就能提高药膏的治疗效果。” 对他来说,荣缓药膏的药方是最原始的方子,而加入缠蚀草的药方是经过他们荣家每代医师改进把效果提到最好的方子。 “你配制治愈筋骨的药材时,就可以省去修复草和接骨草,由缠蚀草代替它们。” “……”荣缓眼底闪过诧异,荣义明明没有接触过草药却说得有条有理,最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觉得荣义说的话挺有道理,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 荣速惊讶道“还能这样搭配炼制?” “阿缓去试试不就知道可不可以了,记得炼好药立刻拿给我使用。” 荣缓给荣义矫正好左脚,上好药,起身走出房间。 “这才是脚。”荣义满意晃着恢复原样的双脚,然后抬头对对荣速说“你把饭菜端到我房里 ,顺便再给我准备几双现在穿的鞋子。” 速迅速离开房间追上荣缓,看到荣缓低着头思考,还以为他受到了打激,赶紧安抚道“阿缓,别难过,你知道少爷他根本不懂草药,哪里懂你炼的药好不好。我看他定是因为他大师兄要成亲,受到很大刺激才会用刚才说的话来打击你,你看他向来最爱护的小脚都要你帮矫正回来,看来他受的激刺不小。” “我却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的。” “啊?”荣速愣在原地。 荣缓不知不觉地来到他的炼丹房,拿出他炼制筋骨药膏的药材,按照荣义说的,去掉修复草和接骨草,再把去掉的毒性的缠蚀草融进其他草药里一起炼制,约莫小半个时辰后,药膏成功出炉,不仅灵气比之前的浓郁,品级也提高了,而且少了一味草药后,炼药速度比之前快了许多,最重要的是缠蚀草比接骨草和修复草便宜,以后能节省灵石买其他的药。 他迫不急待的拿给荣义试用。 荣义闻到药味,满意点点头“炼得不错。” 他把药抹到两只脚上,然后,两只脚的脚骨以肉眼看到的速度快速结合,原本松趴趴的脚趾变得坚硬起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07章 给我闭嘴(2\/2) 荣义动了动脚趾头,笑道“好了,好了。” 荣缓用灵力摸他脚骨,查到恢复正常,眼底闪过一抹惊愕,缠蚀草竟然真的比接骨草和修复草好用,并且没有附带任何毒性,缠绕的药性还起了保护骨节的作用,不让骨节再轻易损坏。 他回过神问道“少爷,我能不能问问你是从哪里知道配制缠蚀草,效果会更好?” “无意中听到的。”荣义快速穿上鞋子“不跟你们聊了,我要出去一趟。” 他要趁着原主丈夫还没有回来之前离开这里。 荣速连忙问道“少爷,你去哪里?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不用。”有人陪着,他能跑得掉才怪。 荣速连忙说“少爷,你还没有抹胭脂水粉。” 以前出门,少爷必定要给自己好好妆扮一番。 荣义眼角抽了抽“不抹了。” 荣速看到荣义走得这么快,又担心的喊了一句“少爷,你慢点,别吓着肚里的小少爷。” 荣义险些平地扭到脚“你大爷的,给我闭嘴。” 好不容易忘掉肚子孩子的事情,这蠢货居然又提醒他。 妈的,这具身体的原主竟然比他二哥还娘,至少他二哥不会生孩子,也不会裹小脚。 荣速笑道“少爷,果然受了大刺激,连放说话都变粗鲁了,够爷们,比之前娘里娘气好多了。” 荣缓“……” 荣速转头问“阿缓,我听说主子要出关了?” “嗯,我之前接到消息,主子今天或是明天就会到这里。” 荣速嘻嘻笑道“主子还没有见过少爷和小少爷,要是他见到他们一定会很高兴的。” “要是以前,未必会高兴。”荣缓勾了勾唇“现在就不好说了。” 【明天小攻要出场了,撒花★。。?*?。(@^0。。?*?。★,大家期待不?】 · 本章完 第008章 能刷脸吗?(1\/2) 荣义离开原主住的大宅院,立刻遭到路人的指指点点。 “就是他,一个大男人不能修炼就算了,也不找份活来干,每天只知道学女人画妆打扮,还学凡界的女子裹小脚扭屁股,真他娘的恶心死了。最让人作呕的是,这个娘货居然跟女子一样会怀孕生子。” 不认识荣义的路人惊讶道“男人还能怀孕?” “你看他挺着一个大肚子,就是怀孕的证明,而且已经怀孕四年,之前……”说这话的 人越说越小声,荣义听不到他后面说了什么话,但是听到怀孕四年就已经让他感到很惊悚。 四年啊,已经怀孕四年,再加上荣缓之前说还要两年才能生出来,那岂不是一共六年时间,比哪吒他妈怀孕的时间还长,就不知道生出来的孩子会不会比哪吒还厉害。 “异类,恶心死了。”路人纷纷避开。 荣义根本不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但却莫名其妙的伤心和委屈,甚至眼眶在发热,有种想哭的感觉,要不是他强忍着,估计会当场哭出来。 他疑惑地揉了揉眼角“怎么回事?” 明明就不在意路人说的话,心里怎么会这么难过? 难道是原主残留在体内的意识因为听了别人的话难受了,从而影响他的心情? “妈的。”荣义憋着一肚子怒火来到一个小药铺的面前,里面没有一个客人,十分冷清。 荣义面带犹豫地走进去“老板,来份堕胎药。” 掌柜笑容满面回道“荣少爷,您又来买堕胎药?” 荣义“……” 敢情原主买过很多次堕胎药,可是肚子里的孩子怎么还在? 掌柜一边抓药,一边好心劝道“荣少爷,您不要怪小的多事,您肚子都这么大了,要是这个时候打胎很有可能会一尸两命,荣少爷,您要三思才行。” 这话说得非常忠恳,荣义不由地摸摸大肚子“那你再给我来个一级护身丹和一级续命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08章 能刷脸吗?(2\/2) 等他打胎时,吃下丹药就没事了。 掌柜无奈叹口气,又拿出两颗丹药给他“荣少爷,一共五十块下品灵石。” 荣义下意识的去摸口袋,光滑的丝绸衣料让他想起自己现在穿的不是现代衣服,便摸摸胸口,又掏掏衣袖,再看看身上有没有带类似于空间戒指的物品,然后,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低级错误,逃跑时,居然蠢到不带钱包。 不过,也不能怪他会忘这么重要东西,以前只要是出远门,都会有专人给他打理好一切事物,就算是在城里玩乐,过后只要刷脸签字就好,因为在城里有谁不认识他荣少三。 可是现在…… 荣义郁闷道“能刷脸吗?” “啊?”掌柜愣愣看着他。 “我没有带灵石,你能不能晚点再到我家里取灵石?” 掌柜笑道“荣少爷,抱歉,本店是小本生意,不赊账。” “你都认识我是谁,应该知道我住在哪里,你还怕我跑了不成?” 掌柜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十分好说话,但就是你不给钱,他就不给你药。 荣义气闷走出店外,他要是现在回家里拿钱,指不定会遇原主的老公,一想到这个,他就觉得菊花特别疼。 不,他坚决不回去。 想他堂堂一个荣家三少,就不相信挣不了买药的钱。 荣义在附近逛了一圈,看到有一个大商铺,想了想,决定进去碰碰运气。 【( ̄y▽ ̄)~*捂嘴偷笑,感觉大家不是很期待小攻出来,那就明天再出场吧,么么】——ps再说说我这个月更新问题,从上一本追到这一本读者都知道我上一本小说在本月8号才完结,还没有休息一段时间,当天又马上开这本的文,有时候感觉挺累人的,因为现在我早上一早起来跑医院,下午回来又要看店,特别累人,累到不想动了,所以出现断更的情况,下个月参赛就不会了,到时还会有加更,顺便提前求一下枝枝。 本章完 第009章 是你——(1\/2) 十福大商铺是海山城里最大的一个铺面,不仅货物齐全,还是一个海山城最大的拍卖会场,而且海山城坐落在中海洲内第一修真门派九虚派山下,又是方圆两千里内最大的一座城市 ,因此出入十福大商铺的修士络绎不绝。 荣义进到店铺后,差点被挤成肉饼,赶紧捧着大肚子往楼上走。 每层楼的货物都不一样,而越往上走,物品就越昂贵,能买起的楼上物品的修士也越来越少。 荣义直接来到大商铺最顶层的四楼,这里主要卖的是比较稀少药材、材料和高级丹药、灵符等等货物。 他会来这里是想找个有钱人一次赚个够,接下来就不用再愁生活费的事情。 四楼内,许多扮相贵气的修士在慢慢地挑选材料,还有一些护卫装扮的修士站在楼梯旁边守着。 荣义捧着大肚子靠在楼梯边上大口大口喘着气“妈的,这肚子至少有二十斤重吧?真是累死老子了。” 站在旁边的护卫看他一眼。 荣义缓过气,边整理衣袍边打量这里的每个人,来买东西的人不是财大气粗的样子,就是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还有的一脸傲气看不起人的神态,都不是好相处的人,想从他们这些人手里赚到大钱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他在修士人群里转了一圈,然后一个高大的黑色身影吸引他的注意力,虽然对方背对着他,看不到人的长相,但是对方的伟岸笔直的身躯、高贵的气质,以及披散过膝乌发和修长好看的手指却非常的吸引人。 按照荣义以往的经验来看这样的人非常注重人才,对打赏也格外的大方,只要等会接下来做的事情能让他满意必会有重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09章 是你——(2\/2) 荣义朝对方走过去,再观察对方手里的物品,是一把紫色的轮刀法器,中间是空的,周边带着一圈尖尖的齿牙,十分锋利。 在柜台里的掌柜笑着向对方介绍道“仙师,您真是好眼光,这把法器可是七级炼器师打造,所用的都是七级材料,绝对不渗半点假,它不仅锋利无比,攻击力强悍,能破各种大大小小的防御阵法,还附带七级炎火,在对上七级以下的法器或是七级以下妖兽等等,可立刻融化掉对方。” “七级?”拿法器的男人低沉沙哑的语气里透着一丝丝不太满意,显然七级的法器不合他的心意。 站在身后荣义却目光一亮,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走到男人身边看着他手里的法器说道“这把法器真的很不错,要是再给它附魔提升一番,必会比八级或是跟九级的法器一样好。” 在他的那个世界里,他可是附魔师里数一数二的高手,当年他为了让自己的法器变得更好,在这方面他可是下了很大功夫,对老祖宗留下来的附魔技术进行了反复钻研,终于独创出属于他附魔技巧。 当然,以他现在能力还不能附魔高级法器,但是他可以告诉对方法子,再让对方找附魔师炼制。 “附魔?”男人感兴趣地转过头“什么是附魔?” 不会吧?这个男人连附魔都不知道?还是说这个世界没有附魔术吧?那就糗大了。 荣义先是一愣,当他看到对方的面容时,倏地瞪大眼睛,惊讶道“是你——” 要是等不及看文的亲,可以先看看元宝的旧文,推荐旧文——《废妻重生》《第一尸妻》《第一丑夫》《传奇夫人》《佛门恶妻》《无敌媳妇》《奇葩贵主》,要是喜欢的,别错哦,么么。 本章完 第010章 年少发福(1\/2) 男子容貌俊美冷俊,英挺的剑眉,冷厉的凤眸,高挺的鼻子,削薄的双唇,额头上还配戴着一条由黑宝石所制的宽扁额饰,因而更突显他的高大贵气。 这个男人不就是他二哥手机画像里的古代美男吗? 荣义惊讶到回不过神,画里的男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穿越到这里是不是跟这个人有着某种的联系?那他是不是也能靠这个男人离开这个世界? 话说回来,他从 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既不会像他二哥和原主一样娘气,也不会像其他男子汉般豪迈酷帅,而是像网络中手绘图里的古风男子,浑身散发着风华绝代的气息,连身为男人的荣义都舍不得移开眼睛。 “你认识我?”殷瑾夜淡声问道同时,打量长得比姑娘漂亮水灵的少年,十分确定没有见过这个人。最后目光停在他隆起的腹部上,微微地眯起狭长的凤眸。 低沉华丽的好听嗓音让荣义更是回不过神,用女人话来说,听了后会让耳朵怀孕。 站在柜台里的掌柜看到一个盯着对方的肚子,一个看着对方的脸回过神,不由轻咳的一声。 荣义回过神说“抱歉,我认错人了。” 操,没想到会有一天,他会跟他二哥一样看其他男人看呆了。 殷瑾夜“……” 他看他不像是认错人的样子。 荣义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的腹部,尴尬的捧了捧肚子,讪讪一笑“年少发福,年少发福而已。” 殷瑾夜闻言,冷硬好看地嘴角不由地勾起一抹不可见的弧度,抬起眼皮看他,问“什么是附魔?” 荣义为了取得他对自己的好感,也为了让殷瑾夜让他跟在身边找到回去的路,便跟男人做了简单解释“附魔就是用材料附在法器表层或是在法器表层雕刻符纹来提升它的攻击力或是防御力,让它使出来的威力堪比八级或是九级或是多一个或是几个的法术技能。” 掌柜就像看傻子一样看着荣义,既然要加材料,为什么不在打法器的时候就加进去,打好了还能把材料附在法器表面吗?还有就是一旦打好法器,再在上面用利器雕刻法器相当于是在破坏法器本体,而且法器等级越高,代表着越坚固,想要在上面雕刻会十分困难,除非用比法器更高有法器来雕刻,到时不降低法器的威力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还比八级或是九级法器好? 要是真的能这个年轻人说的这么容易,不知道有多少人去尝试了,也不会到现在都没有人成功过,所以说这个年轻人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不过为了把法器卖出去,他也不好当面说荣义不是,反正法器卖出去后,要是弄坏了就不关他的事了。 殷瑾夜的想法跟掌柜的差不多“你说的方法有人试过,不行。” 他自己也试过,用过很多方法都是以失败收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10章 年少发福(2\/2) 荣义自信一笑“那是因为他们用的方法不对。” 方法不对?殷瑾夜看着他纯亮的双眼,不像在说谎,似乎真有提高法器的办法的模样。 荣义连忙自我介绍来拉拢关系“我叫荣义,荣耀的荣,义气的义,你叫什么名字?” “荣义?”殷瑾夜又往他隆起的腹部扫了一眼,淡声道“殷瑾夜。” “要是不嫌弃,我们交个朋友,我住在,我住在……”荣义郁闷了,别说他现在没有住处,就算他回到原主的住处,他也不知道原主住的地方在什么街巷里,可是,他又不好直接问殷瑾夜住在哪里。 殷瑾夜看他似乎记不起自己住在哪里,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桐古街,殷府。” 荣义一愣,笑道“好,有空我去你府上教你附魔的事。” 殷瑾夜点点头,然后让身边的护卫付钱离开。 荣义看向其他的修士,打算另个找人赚钱,可转念一想,殷瑾夜很有可能是他穿回去的唯一线索,他可不能把人弄丢了,虽说对方给了他地址,但万一是假的,骗他的怎么办? 想到有这可能,他赶紧捧着大肚子走下楼,小心翼翼地跟在殷瑾夜他们的后面,可惜他现在灵力低,又没有铺助物品掩盖住他的行踪,所以很快就被殷瑾夜的护卫星河察觉他在后面跟着“主子,刚才的青年一直跟在我们后面。” 殷瑾夜不说话。 星河跟在他身边多年,见他不说话便知不用理会后面的人。 荣义跟他们来到桐古街,发现这条街有点眼熟,好像他离开原主大宅的时候就是走这条街,等他看到殷瑾夜所说的殷府,就更加觉得熟悉了,觉得跟原主住的大宅子的门口很相似。 然,他离开时因为走得匆忙,又想着不会再回来了,就没有看大宅子的往匾牌写了什么字。 星河敲了敲大门,接着大门被人打开。 荣义看到开门的人,不由的瞪大眼睛“我去,这不是阿缓吗?” 【谢谢汪汪天使、墨无名的礼物,么么哒】——求收藏,求推荐票票。 · 本章完 第011章 我很欣赏你(1\/2) 荣缓看到殷瑾夜的瞬间,面色激动,赶忙弯身恭迎殷瑾夜进门。 荣义看到关闭的大门才愣愣地回过神,走到大门口抬头看向匾牌写的‘殷府’两字,和殷瑾夜的殷同音,难道殷瑾夜是殷府的主人,也就是原主的老公? 他莫名感到高兴,要是殷瑾夜是原主老公,事情就好办多了,如果…如果晚上要跟殷瑾夜同床共枕,也不是不能接受……啊呸,想到哪去了。 荣义搓搓脸,转念一想,不对啊,要是殷瑾夜是原主的老公,为什么刚才在商铺见面时,殷瑾夜会不认识他?还是说殷瑾夜其实是原主老公的兄弟? 荣义一想到有这个可能,心情就差到极点,看着紧闭的大门,心道与其在这里胡思乱想,还不如进去探个究竟。 他走前敲响大门。 这一次来开门的是荣速,他一见到荣义立刻兴奋说道“少爷,主子来了,主子终于来了。” 他说主子来了,而不是回来了。荣义的心沉了沉。 荣速忽然想起某件事情,拍着额头道“瞧我记性,都忘了少爷还不知道主子的事,咳,少爷,我跟你说,其实…其实…其实主子他没死。” 荣义听到‘死’字,回过神拧眉问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说的主子又是谁?” “主子就是我们跟在你身边之前的主人,也就是你的夫君还没死。”荣速怕他生气伤了身体,赶紧解释“少爷,我们也不是有意瞒着你的,当初我们所有人都以为主子在渡劫时没有抗住雷击死掉了,老夫人伤心过度,思子心切之下才会急着拿着主子的阳精四处找人孕育他的孩子,少爷的母亲为了报达老夫人的救命之恩说出少爷是玄阴之体的事……” 玄阴之体的人出生于阴年阴月阴日阴时,不仅天赋异常,而且体内有着玄阴之气的同时还蕴藏有一点点的太阳精气,在双修时能快速提高双方的修为,是千年难得一见的体质,要是这件事情传出去,必会招来许多险恶的修士抓起来当炉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11章 我很欣赏你(2\/2) 不过,拥有玄阴之体的人通常都是女子,而男子拥有玄阴之体是前所未闻,不料事情就发生在了荣义身上。 “我们主子是鬼修,鬼修阴气向来就重,和其他人很难生下孩子,但拥有玄阴之体的人不同,他既有阴气也有阳气,生孕育孩子时既不会被鬼修的阴气所伤,还能用体内阳气孕养孩子,老夫人手里的阳精不多,为了能够让人顺利怀上主子孩子,就决定把主子阳精交给你的母亲让她来说服你生下主子的孩子,哪知……”荣速说到这里顿了顿“哪知少爷的母亲没有询问你的意见就私下做了主张,让你和主子的牌位成了亲,还偷偷调理了你的身体,把主子阳精放到你的体内,我们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你已经怀孕三个月。至于主子没死的事情,我们也是两年前才知道的,当时他被雷击伤得很严重,必需要闭关修炼一段时间来养好身体,为了不刺激你,我们才一直隐瞒这件事情。现在主子出关了 ,老夫人便让他过来找你,少爷,我们主子长得比你大师兄好看多了,实力也比你大师兄强,你见了他,一定会忘记你的大师兄,喜欢我上我们的主子的。” 荣速提到自家主子,一脸以主子为傲。 荣义笑着拍了拍荣速的肩膀“小伙子,你很好,我很欣赏你。” 他只不过问了两句话,这家伙就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那他就不用花心思打听事情始末。 这事要是放在荣缓身上,估计连屁都不放一个。 “你家主子现在在哪?” “在碧落院。”荣速见他不生气,心底松口气,目送着荣义走进后院,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急忙喊道“少爷,小少爷回来了。” 荣义已经走远,没有听到他的叫声。 荣缓也懒得追上去,反正小少爷找少爷也就是要喝奶的事情而已。 【看文后,不要忘了收藏和推荐票票~~么么~~~~】 · 本章完 第012章 羞羞羞(1\/2) 荣义来到碧落院的门口,揉揉发疼的心脏,又揉揉发酸发热的眼角,骂道“大爷的。” 自从听到荣速提到原主母亲不经原主同意私下把阳精放到他身体里的事情后,心里莫名的感到委屈、痛苦,让心脏疼得要命,有种被很多人抛弃的感觉,难受到想哭。这应该跟原主母亲私下做主让原主怀孕害得原主不能再继续喜欢自己的大师兄有关。 “少爷。”从碧落院出来的荣缓恭敬叫了一声。 荣义回过神问“你家主子呢?” 荣缓眼底闪过一抹诧异“少爷知道主子到来的事情了?” “嗯。” 荣缓眸光微微一动“少爷,请跟我来。” 他带着荣义来到院子的最西边,指了指最里面的房子说“主子就在里面。” 荣缓说完转身离开。 荣义走到门口前停下来,心想自己是不是太心急了? 他应该等荣缓他们把他介绍给殷瑾夜后才拉近他们关系的,就这样冒冒然然地跑来找殷瑾夜都不知道要跟对方说些什么话,也不知道怎么介绍自己的身份。 不过,既然来了,再离开也不好。 荣义抬起手准备敲门,突然屋里传出哗啦啦的水声。 他手一顿,心道,怎么会有水声?难道在洗澡,要是在洗澡就不好现在进去了。 荣义下意识往门缝里瞄了一眼。 不看还好,这一看,他竟然移不开眼目了。 屋里男人站在冒着淡淡白气的水中,拿着水瓢往头上浇水淋湿乌黑的长发,透明的水流从他俊美脸庞滑下,淌过结实性感的胸膛落回到水里,水位刚刚好淹过男人的私处,露出白膝的性感臀勾,他身上的每一处无一不在引诱偷窥者犯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12章 羞羞羞(2\/2) 荣义看得浑身燥热,不由的舔了舔发干的双唇,恨不得扑过去把男人按倒在水里吃干抹净。 殷瑾夜发现到有人在看他,往门淡淡地扫了一眼,惊得荣义赶紧收回视线。 荣义在心里狠狠鄙视自己一番,最讨厌男同的他居然想要上里面的男人,妈的,肯定是原主喜欢男人心情传染给他了,不然他怎么会对另一个男人产生这么荒唐的念头。 紧接着,他察觉有道视线一直望着他,不由转过头,就见一个三岁的小娃儿,扬着灿烂天真的笑容看着他。 小娃儿拥有一张和原主十分相似小脸,精致又可爱,漂亮的大眼睛,像樱桃一样的红红小嘴,如果不看他身上穿的男娃服饰,还以为是女娃儿。 荣义皱眉,这小娃儿是谁? “娘爹——”小娃儿兴奋地扑过去抱住荣义的大腿。 荣义一脸惊讶,这个孩子是原主的儿子?原主竟然还有 一个儿子?不过娘爹是什么意思?又娘又爹的,听起来好怪异。 “娘爹,你在干什么?”小奶娃转头往门缝看去。 荣义想要阻止已经来及,只听小奶娃咯咯笑道“娘爹,羞羞羞,娘爹在偷看别人的大鸡巴,羞羞羞——” 屋里的殷瑾夜“……” “……”荣义被人发现无耻的行为,而且对方还是一个小娃儿,让他感到又羞又怒“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是谁教你说这么下流的话?” 小奶娃看到他生气了,咯咯地笑着跑开,嘴里一边还大声嚷着“娘爹在偷看别人的大鸡巴,羞羞羞——” 在打扫院里的下人听了,纷纷捂嘴偷笑。 “你这个小屁孩,讨打是不是?”荣义趁着追孩子,赶紧离开房外,可惜他肚子太大,哪里跑得过小娃儿,不出半柱香,整个大宅的人都知道荣义在偷看殷瑾夜在洗澡的事情。 【求收藏,求推荐票票——】 · 本章完 第013章 我饿了(1\/2) 荣义挺着一个大肚子,十分不方便,追了两个院子就跑不动了,捧着肚子靠在一旁的柱子大喘着气“死小孩,别让我逮到你,不然非打烂你的屁股。” 小娃儿也停下来转过身,揉着小肚子奶声奶气说道“娘爹,我饿了。” 荣义翻个白眼“你饿了,不会去厨房找吃的?” “我要喝奶奶。”小娃儿跑回来。 “自己去厨房找奶喝。” 小娃儿看着他的胸口,又说了一遍“我要喝奶奶。” “我都说……”荣义发现他的视线一直盯着自己胸部,顿时停下话,不自觉的捂住自己左胸。 小娃儿两眼发亮“我要喝奶奶。” 荣义“……” 这个死小孩说的要喝奶奶,不会是要他像女人一样用胸口喂奶吧? 操,他又不是女人,一个大男人哪来的奶? 荣义再次怀疑自己是不是穿到女人身上。 他深吸口气低头看看自己平坦的胸口,再用手抓了抓,没有感觉有水出来打湿衣服,又拉开裤头,吃力弯身去看还在的‘好兄弟’,安心的吐口气,对只到他大腿的小娃儿问道“你刚说什么?你在说一遍。” 小娃儿快速扑跳到他的胸口上“娘爹,我要喝奶奶。” 荣义青筋狂跳“滚——” 下一刻,小娃儿隔着衣服,张嘴咬向他的胸口。 “啊——”荣义感觉自己的胸肉快要被孩子咬下来,疼得他大骂道“死小孩,你找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13章 我饿了(2\/2) 他抬起手要把孩子扯下来,可当他看到孩子抬着头用天真无辜的水汪汪大眼睛看着他时,怎么也下不了手。 这就是他为什么讨厌孩子的原因,对方明明很调皮很欠揍,可是又不能出手打他,想凶他,但面对他可怜兮兮的双眼,又不忍心骂出声。 忽然,荣义眼前黑了一下。 接着,荣速飞了过来,连忙把小娃儿抱开“小少爷,你这一次喝太多血了,少爷会受不住的,肚里的小少爷也会受不了。” 小娃儿无辜的看着荣速“可是我饿了。” “饿了也不能喝太多,不然少爷会没命的。你先忍忍,等会我带你去吃好的。”荣速揉揉他的小脑袋,看向荣义“少爷,你没事吧?” 荣义头晕目眩地靠着柱子缓缓滑下,无力坐到一旁的石椅上。 荣速从储物戒里取出一碗糖水和一瓶伤药“少爷,你喝碗糖水会让身体好些。” 荣义喝下糖水,终于恢复点精神,他拉开衣服一看,右胸口上的红豆两边多了两个牙洞,洞里留出鲜红的血,说明孩子刚才说的喝奶其实是在喝血“我操,这死孩子怎么还吸 血啊?” 不会是吸血鬼吧?牙齿还特妈的特别锋利,好几层布料都被他咬穿了。 “吸血就吸血,为什么偏偏咬我胸口?” 荣速眨了眨眼睛“少爷,不是你让小少爷这么吸的吗?” “……”荣义嘴角狂抽,原主还真的把自己当成女人来看待。 相对比原主,他忽然觉得二哥没这么娘了。 “少爷,主子说还不认识你们,让我带到你们到他住的院子,正式见上一面。” 【求收 第16章 哈哈叔叔上班 “喂……”荣义想要回骂几句,但看到殷韬的破涕一笑,到了嘴边的话又吞回了肚子里。 “笑了?”雷赛哈哈笑着抱起殷韬往大厅走“走,去吃早饭。” 荣义看着他们开开心离开,皱了皱眉,有种被排斥的感觉。 “小少爷年纪小,不懂事,像刚才的事情,应该先哄哄他,再跟他说道理。”荣缓说完这话也去了大厅。 荣义“……” 他二哥和管家也常这么对他说,孩子不懂事,需要慢慢讲道理。 荣义不知不觉地跟他们一起走到大厅。 殷韬看到他,立刻往雷赛身边靠了靠。 雷赛已经听荣缓说了之前的事情,所以看到荣义只是冷哼一声,然后拿起殷韬炼制的法器左看右看。 荣义看着殷韬不愿亲近自己,莫名有些不滋味,以前看到弟弟妹妹和大哥和二哥好时,也有这样的感觉。明明大家都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为什么弟弟们只喜欢大哥和二哥,唯独不喜欢他,就像玩玩具抢的时候,只用子弹打他,不打二哥荣旗。 雷赛放下法器说“韬儿做的法器离一级的级别还差得很远,想要用它来打败一级法器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荣速快嘴说道“要不我们也弄一个一级法器给少爷带去学院打败他们。” 这话立刻引来荣缓和雷赛的瞪眼。 荣缓说“你这是让小少爷学小师兄他们龌龊的做法吗?” 雷赛沉脸道“用别人的法器来打败别人,赢了也不光彩,也会让别人笑韬儿是用别人的法器打赢他们的,以后也没有人相信韬儿是真正的炼器师。” “难道让我们眼睁睁看着小少爷输给别人的法器?” 雷赛“……” 荣缓“……” 他们当然不愿意看到殷韬输给别人。 殷韬难过地皱着小眉看着自己法器不说话。 荣义拧起眉心,看到他不开心的样子心里也不太好受,但又不知道怎么哄孩子,想着这要是换成二哥,他会怎么做呢? 他想起二哥和弟弟相处的情形,不由开口出声道“能让我看看你的法器吗?” 【求收藏,求推荐票票】——谢谢笨伊人的礼物,么么哒 · 本章完 第016章 你懂个屁(1\/2) 大家都惊讶看着荣义。 以前殷韬刚学炼器时,兴致勃勃地拿到他的面前,他都是不屑一顾,连看都不看一眼,让殷韬特别的伤心,所以这是殷韬炼器以来,荣义第一次要看殷韬的法器,也是荣义第一次这么主动亲近自己的儿子。 殷韬眼睛发亮,一脸期待看着荣义,就算荣义以前对他很冷淡,不时对他发大脾气,甚至能感觉荣义不喜欢他,但是荣义始终是他的爹爹,打心底希望跟他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亲近他。 荣义先是拿起法器问道“你给法器取名了吗?” 殷韬摇摇头“没有。” 荣义看法器形状像是一把剑,但是剑身被炼器者造得歪歪扭扭,剑柄也被炼制成像个鸡爪,没有一点眼力,还真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他轻轻抚过不平整的法器表面说“你这把是剑,对吗?” 殷韬点点小脑袋,凑到荣义身边问道“娘爹,我厉害吗?” “厉害。”荣义揉揉他的头发,心道,要是不叫他娘爹更厉害。 殷韬第一次被娘爹夸赞,开心地咯咯大笑。 雷赛不高兴地冷哼一声,师父就是师父,始终比不过有血缘关系的亲爹,他就算夸一万句也比不过荣义夸一句。 荣缓和荣速看他们父子俩这么亲密,不由一笑。 “你的剑就像在水里游水的小蛇,有几个弯曲的地方,既然不够直,那我们就给它取名曲剑,意思是它是弯曲一把剑,好吗?” “曲剑好听,曲剑好听。”殷韬 兴奋地点点头。。 荣义看他越来越亲近自己,不由地勾了勾嘴角,然后开始认真对法器进行一翻研究“这把法器渗有铁钢材料,要是把它换成铝钢材料,韬儿能炼得更好,毕竟铁钢太硬,对于几岁孩子来说,想要彻底的融化它实在太勉强。” 雷赛怒道“你懂个屁,就因为铁钢比较硬才能对抗其他法器,要是换成铝钢,其他人一刀就能斩断。” 荣义看他一眼“要是炼器者无法做到彻底的融化它,再硬也济于事,铝钢虽比较软,但孩子能轻松地融化炼制,再用其它材料弥补它的不足,比如用一级的虎蛇身上的鳞片,它的鳞片比铁钢还要硬,由它附在法器表层,比钢铁效果还好。” “虎蛇鳞片比铁钢还硬,岂不是更难炼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16章 你懂个屁(2\/2) 荣义白他一眼“谁说要炼制它?我说的是附在法器上面。” “他娘的,你到是跟老子说怎么附在上面?炼制出来后附在上面吗?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雷赛看他就是胡说八道,不过荣义说‘要是炼器者无法做到彻底的融化它,再硬也济于事’这话确实说的不错,他让殷韬炼制时,也曾经犹豫过要不要放铁钢铁材料。 “这个以后再说。”荣义摸着剑的表面“现在最重要是要提高曲剑的级别。” 荣速见雷赛一脸想要揍人的模样,赶紧出声说“少爷,现在只有重新打造才能提高它的级别,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等会小少爷就要去学院交任务了。” 他边说边给荣义使眼色,让荣义不懂就不要再乱说,不然他怕雷赛会忍不住打人了。 荣义扫看他们一眼,手按压在靠近剑柄的剑身上,紧接着手掌发出紫红色的光亮,冒出像火又像雷电的电花。 荣速他们愣愣看着荣义的手“少爷,你居然有灵力?” 虽说他们都知道拥有玄阴之体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不能修炼的废物,但是他们曾经偷偷检查过荣义身体,他确实是没有灵根的人,没有灵根的人是不能修炼,可眼前的人手里发出雷电又怎么解释? 荣义没在回答他们的话,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法器上,他毕竟只有炼气一层,要给法器附魔还真有点难度,幸好殷韬做的法器没有品级。 他的手慢慢地顺着剑尖走,他手掌抚过的地方闪烁着金红色的符纹,让丑陋的法器精致许多,就像从古老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法器多了一份神秘感,散发出来的灵气也高了很多。 荣义在剑尖上收回灵力,看着剑上的精美的攻击符纹,满意的吐口气,再用同样的方法在剑身的另一面和剑柄上分别打上防御符纹和坚固符纹,然后把法器放到殷韬的手里“我刚在法器上附魔了,提高它的攻击力、防御力和坚硬度,你看喜不喜欢?” 不等殷韬接过手,雷赛急忙地抢过去检查一遍。 荣速和荣缓也察觉到法器变得和原来不一样,好奇地凑到雷赛身边。 雷赛细细地摸着法器上的符纹,从最初的不屑和气愤快速转变成一脸的难以置信“我操你个贱骚货,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耐不住的荣速心急问道“雷大哥,小少爷的法器还好吗?” 【求收藏,求推荐票票】 · 本章完 第017章 求我啊(1\/2) 雷赛又是激动又是惊叹地说道“虽然法器表面看起来没有提高品级,但是它的攻击力、防御力和它的坚固程度提升一倍不止,比起一级的法器有过之而无不及。” 荣缓和荣速吃惊“法器变强了?” 荣义只是用法术抚过剑身,就出现了他们没有见过的符纹,让没有品级的法器变得跟一级法器厉害,这也太神奇了吧!? 雷赛惊讶的抬起对看向荣义 “你是怎么做到在法器上面雕刻符纹的?” 他以前也试过用各种器具在法器雕刻阵法符纹,可是不是刻不上去,就是把法器戳暴,要不就是法器威力减低,最后为了提高法器的力量,只能用灵符粘在法器上。但灵符有很多的缺点,一是有的灵符怕水火,粘了水就失效,也容易被火烧掉,二来有些灵符一次过的,用过一次就不能再用,在打斗中,谁会打到一半又给法器贴上灵符?三是在法器粘上灵符,很容易从符纹上被人看穿用法器攻击人的想法和目的,总之在法器上贴灵符有各种不好的地方。 荣义对雷赛眯眯一笑“想知道?” 雷赛何止是想知道,他是恨不得马上把这门手艺学过来。 “求我啊。”荣义冷哼一声,从他手里拿回法器,放回到殷韬的手中。 之前雷赛又是骂他娘货,又是说要腌他鸡巴,还说要他去当婊子,他又怎么可能把附魔的事情告诉一个对他不友好的人。 “你…你他娘的找死是不是?”雷赛气得想要砍人。 荣义根本不把雷赛的怒气放在眼里,低头对殷韬说道“你把这把法器带到学院,绝对能赢你的小师兄。” 他刚才看过殷韬两个师兄的法器,是一级法器里最普通不过的法器,他们的家人应该是为了不让孩子丢脸,也为了不让用其他人的法器来充数事情做得太显示才会拿最普通的法器给孩子交任务。 殷韬看到法器的符纹暗了下去,他着急道“娘爹,消失了,它消失了。” 荣义揉着他的额发安抚道“别着急,等你使用法器时,符纹还会出来的。” 殷韬高兴一笑。 荣义问“开心吗?” 殷韬用力点着他的小脑袋“开心。” 荣义又问“以后还想不想要在法器表面刻符纹,让自己的法器变得更厉害?” “想。” 荣义用严肃的表情跟他说道“那你以后不许再说粗话,比如鸡巴,婊子、狗娘养的、贱货、骚货、他娘的等等骂人的词都不能说,你能做到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17章 求我啊(2\/2) 其实他自己也常说爆些粗口话,但不像雷赛满口粗俗的话。 殷韬点点头。 雷赛不高兴怒道“他奶奶的,说粗话怎么了?说粗话碍着你了吗?是男人就该粗话。” 荣缓淡声说道“对,是男人就该到主子面前说粗话。” 雷赛“……” 他们的主子最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说粗口话,尤其是自己的手下,如果雷赛不是受主子重用,早就被主子大切八块喂妖兽去了。 这也是身为八级炼器师的雷赛为什么会大材小用的被派到这里教一个三岁小娃儿学炼器的原因。 对雷赛来说,等于流放一样。 殷韬迫不急待想要展示自己的法器,拉起荣缓的手兴奋叫道“阿缓叔叔,我要去学院,我要去学院。” 从报名在学院学习开始,这是殷韬头一次主动提出去学院的要求。 荣缓舀碗肉粥放到他的面前“吃了早饭再去。” 荣义看看大厅四周,没有见殷瑾夜的踪影,问“你们家主子呢?不来吃早饭?” 昨天晚上也不见殷瑾夜来大厅和他们一起吃晚饭。 荣缓说“主子已经避谷,不需要像凡人按时用饭。” 荣义皱眉。 他和殷瑾夜不同床,也不同住一个院子,两人根本都见不到面,原本还以为可以趁着吃饭时联络感情,对方却避谷不吃饭,这样下来,两人始终是陌生人。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他得想办个办法改变这个局面才行。 【求收藏,求推荐票票】——谢谢tyly、女修什么的打赏和礼物,么么,爱你们 · 本章完 第018章 小樱桃(1\/2) 殷韬快速地喝完粥,兴奋的拉着荣缓离开大厅。 雷赛想看看法器的威力,也跟着荣缓一起护送殷韬去学院。 殷韬所在的海山学院由中海洲第一修真门九虚派的掌门太虚老祖创建,主要招收十岁以下的孩童入内学习修真法术,再挑选出资质好的弟子正式拜入九虚派的门下,所以九虚派的仙师会经常来给学院授课,教导弟子们各种修真方法。 因此每年都会有上万名的小修士挤破脑袋都要到海山学院和修炼和学习各种课业,甚至不惜花重金买通学院的仙师给他们留个名额,这么做也是希望能够被九虚派看中被挑选入派成为九虚派的弟子,就算不能进入门派的学院弟子,在九虚派仙师的教导下也能快速成长。 殷韬兴冲冲地来到学院所在的课室把法器教给他师父的大弟子金通,跟着一起来的荣缓和雷赛守着窗外。 在海山学院里,允许五岁以下的弟子带府里的下人来伴读,但是只能在外面看着。 金通收到殷韬的法器,眼底闪过一抹讥弄,他的师父总夸殷韬有炼器天赋,日后必成大器,再瞧瞧眼前这把法器,别说没有品级了,就连外形都被打造成像坨屎似的看了都恶心。 满心的妒忌让他忘记殷韬只是三岁的小娃儿,能打造出法器已经相当不容易,要是放在其他三岁孩子身上,现在才开始学习修炼。 “不合格。”金通把法器递回到殷韬面前“回去重新打造,直到打造出一品的法器再来学院。” 殷韬仰起小脸看着他说“师父说我的法器不需要品级,只要尽力就好。” 金通听他提到师父脸色更难看,噌的一下,怒火飚起,大声斥道“师父命我负责检查师弟们的任务,我说的话的等于师父说的话,我认为你的法器不合格就是不合格,你要再反驳我的话就立马给我滚出学院,永远都不要踏进学院半步。” 自从殷韬进了学院后,师父每天都夸殷韬炼器天赋好,还手把手的教殷韬怎么炼制法器,这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待遇,而殷韬不是一点就通,就是一教就会,从来没有失败过,深受师父喜爱。 最可恨的是师父说他要是有殷韬一半的资质和聪慧早就名扬中海洲,说得他连一个孩子都不如,他心里是又气又妒忌。 如今师父嘴里满口都是殷韬殷韬,他这个大徒弟不知道被师父忘在哪个角落里。 其实也不能怪殷韬师父云乙真人这么偏爱殷韬。 云乙真人是一个炼器狂,终身痴迷于炼器,在炼器界里是大有名气的炼器宗师,许多极品法器都出自他手中,可惜寿元将至,要是修炼再不突破,最多还能活百余年,他不想他的炼器才能就这样随着他一起消失,可是又一直找不到能够完全传承他衣钵的人。 现今好不容易遇到炼器天赋超高的孩子,对他来说等同捡到一个稀世珍宝般,恨不得把所有炼器知识都传授给殷韬,可惜殷韬年纪还太小,需要待在父母身边,不然早就把人绑到了九虚派正式收为入门当亲传弟子。 雷赛一看就知道金通有意为难他家小徒弟,刚张开嘴巴要破口大骂,就被荣缓抬手制止住。 荣缓出声说“我们家小少爷的法器虽然没有没有品级,但是却不比一品的法器差。” 之前带自家少爷到殷府欺负殷韬的下人嗤笑道“你们这算不算是在自欺欺人?就算说大话也好歹拿个像样的法器让我们心服口服。” 另一个下人说“既然认为你们的法器比我们的一级法器好,那就比比看,看谁先败下来。” “对,比比看,保证打到你们服服贴贴,让你跪地求饶。”其他下人也同意比试一番。 他们之所会针对殷韬他们是因为殷韬得到了仙师所有宠爱,以至于他们家小主子都入不了仙师的眼,让他们这些做下人替小主子 感到不平。 雷赛冷笑“比就比,怕谁。” 荣缓“……” 虽说雷赛之前有检查过法器,但是他和雷赛其实心里很没有底,毕竟之前没有试过法器,也不知道荣义在法器加上符纹后是不是真的比一级法器好。 金通看到大家都想看殷韬他们出丑,勾了勾唇,同意让他们用法器比试。 殷韬和其他的师兄弟们拿回法器,再驱动法器。 可惜在这里都是五岁以下的孩子,刚入炼气一层,体内根本没有多少灵力,能勉强让一级法器飞起来就不错了,更别说用法器攻击别人。 在法器飞起来时,孩子们已经大汗淋淋,额头全是汗水,而法器像个笨重的大家伙,飞得东倒西歪,摇摇欲坠的样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完 第018章 小樱桃(2\/2) 殷韬却不同,他能炼制出他的法器就说明他能驱动他的法器,在曲剑飞起来后,就像一条小蛇在空中游来游去,在其他法器里穿梭自如,其他孩子的法器都打不到他。 雷赛哈哈笑道“韬儿,快用的曲剑攻击他们的法器。” 韬咯咯一笑,接着曲剑出现了金红色的符纹,猛地打向旁边的法器,砰的巨声,被他打到的法器顿时爆开掉在了地上。 金通看到这一幕,瞬间脸色黑下,眼里满满的不相信,他看过殷韬的法器绝对不到一品等级,不到一品等级的法器怎么可能打爆其他法器? 肯定是一品的法器是劣质品才会被没有品级的法器打爆,毕竟其他孩子们的法器是拿别人做的法器来充数,不可能会拿品质好的法器来交任务。 可惜这个想法是在自欺欺人,再差的一级法器也不可能比没有品级的法器差。 其他的下人看到一个个法器被殷韬打下来,全都呆住了。 荣缓的惊讶不比他们少,虽然早就知道法器威力提高了,但看到曲剑把一个个法器打下来,甚少有表情的他也露出一副吃惊的样子。 身边雷赛又是激动又是郁闷生气“奶奶个鸡巴,回去之后,老子可能要去求那个娘货了。” “你们在干什么?”一道厉喝声突然响起。 孩子们听到是师父的声音,吓得灵力全部散掉,法器没有灵力纷纷从空中掉落。他们看到一个穿着白衣的老者走过来,急忙排排站好恭敬叫道“师父。” 金通脸色闪过一丝慌乱,担心云乙真人嫌弃他管事不力不再重视他这个弟子,赶紧走到云乙真人问道“师父,您不说今天没有空来学院吗?” 云乙真人说“事情忙完了,就过来看看。” 其实他是挤出时间来看看殷韬炼制的法器。 殷韬开心带着曲剑跑向老者“老师父,你看看我的法器厉不厉害?它打败师兄们的一级法器哦。” 云乙真人看到他天真漂亮的小脸,严肃面容瞬间变得一脸慈祥的模样,笑着揉了揉他的小脑袋“你法器做好了?我看看。” 他目光转向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