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 第1章 净身出户 “秦云,滚出这个家,你这次必须跟我女儿离婚,你配不上她,别耽误了她的前程。”丈母娘徐芬趾高气昂。 小姨子沈菲菲坐在一旁,翘着二郎腿,那高傲的姿态更是过分:“秦云,就你这样的,一辈子都配不上我姐。” 她看秦云的时候,那种神情,仿佛在看一坨垃圾。 反倒是当事人,秦云结婚三年的妻子沈月馨,始终一言不发。 她很冷漠,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这三年来,可以说是几乎每天都在对秦云冷暴力。 秦云终于不再忍耐,彻底爆发了:“三年来,老子起早贪黑,当牛做马,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你们不会不清楚!” “老子白天上班,晚上跑外卖,回来还要给你们做饭,每个月四万多块全部上交,现在我刚失业不到三天,你们就要卸磨杀驴了是吧?” “呵呵,哈哈哈哈……” 他笑了,笑得很疯狂,又带着几分凄凉。 说他配不上沈月馨? 别闹了。 那丈母娘徐芬没有工作,整天打麻将,连家务都不做! 那小姨子沈菲菲,仗着年轻漂亮,毕业后在家当主播,但根本不努力,月薪不过五六千,却花钱如流水。 沈月馨的薪水是高,但也只有三万左右,她们三个加起来的收入,都抵不上一个秦云。 “那咋了?”沈菲菲高傲的扬起下巴,一脸的理所当然:“秦云,你以为你收入很高吗?以我姐的条件,离了你,随随便便都能找到月薪十万以上的优质男人。” “一群白眼狼。”秦云终于不再忍让,声音中透着冰冷,眼神中带着狼性。 “你说什么?”徐芬破防了,冲上来就要打秦云。 “够了,都别吵了。”沈月馨终于开口:“秦云,你净身出户吧。” 看着沈月馨冷漠的样子。 在这一刻,秦云彻底死心。 他扭头就走,不再有一丝留恋。 三年来,直到今日,他才终于看清,自己深爱着的,是个怎样的人。 刚走出家门,手机就收到了一条短信,沈月馨发来的,只有一句话:“三天后民政局见。” “呵……”秦云关掉手机,大步离去。 又一次,被家人抛弃了。 他本非临海人士,而是来自首都龙城。 但他没有老家的记忆,听爷爷说,他小时候得过一场大病,当整个家族都打算抛弃他的时候,是爷爷坚决带他来到了临海求医。 病愈后,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跟爷爷相依为命,在这里过着简单清贫的生活。 爷爷在城郊,开了一家老式典当铺。 有时候秦云会问及父母的事情,爷爷总说……就当他们已经死了。 其实后来秦云明白,不是爷爷想当对方死了,而是对方,早已当这一老一少死了。 大约八年前,他还在上高中的时候,相依为命的爷爷因病去世,他变卖了铺子里所有不太值钱的物件,才勉强为爷爷办了个还算风光的葬礼。 典当铺空了,他后来也就很少回来了,只是每年回来祭拜一次。 记得沈月馨曾多次提过,让秦云把这个老铺子门面卖掉,换成现金。 秦云一直都没同意,这是他的底线。 推开老式木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扑面而来的是大量灰尘。 整个店铺都空荡荡的,只有一条香案,一个灵位牌,和一口当初难以鉴别,所以没卖出价格的黑陶大水缸。 墙壁上结满了蛛网。 “爷爷,我回来了。” 秦云跪拜了爷爷的灵位后,开始动手打扫房间。 水龙头还能用,他接上长长的水管,先冲洗了地板。 当他冲洗黑陶大水缸的时候,突然发生了怪事。 只见那半缸水,突然呈旋涡状,不断的向底部吸入,他低头弯腰,查看水缸边沿,发现没有破损,底部也没有水溢出来。 停止注水,里面的水被瞬间吸干。 探头进去,底部也根本没有任何接口。 “怪了!” 秦云皱着眉头,不信邪的,继续开始注水。 …… 战火纷飞的年代。 残破的城墙,满目疮痍。 萧瑟的风拍打着将士们虚弱萎靡的身躯。 这是一座孤城,名为风雪城,它很小,也很没有存在感,以至于往后的史实,可能都不会记载它。 这里的守城将士,仅有八百人,城内的百姓仅有三千人。 大炎国亡了。 皇帝被杀,数十万军民战死。 唯一幸存的公主带着最后的八百勇士,护着三千黎民,来到了这最后的风雪古城。 她要誓死扞卫这最后的国祚。 她叫烈云曦,封号昭阳公主。 在这个时代,她与其他的女孩子不同,她幼年爱习武,善骑射,长大后披上戎装,屡立战功,是为真正的沙场女将。 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烈云曦身穿金甲,披着血红战袍,手持长枪,迎风望着远方。 外面是五千蛮族兵围城,他们不进攻,就是围。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因为他们怕,怕烈云曦的英勇,怕八百壮士的临死反扑。 而他们只要围着,城内的大炎国最后余烈,早晚会全部饿死,渴死。 河流已经阻断…… 城内早已断水多日,连小溪里的水,都被喝干了。 粮食也已经吃没了。 三百匹战马,现在被吃的仅剩五十匹。 树皮被啃光。 就连棉衣和棉被里的棉花,都被掏出来吃。 “今天……也没下雨!”烈云曦仰首望着万里晴空,绝美的脸颊显得很消瘦,一头干枯的黑色长发,在迎风飘荡。 “公主,喝口水吧。”副将徐百年用一个破碗,送来了小半碗水。 “我不渴。”烈云曦一摆手,转身下了城墙:“给将士们喝吧,你们好好守城,我去看看百姓们。” “公主……”徐百年凝望着那道金色的背影,眼眶微微泛红。 不渴? 哪个人三天不喝水会不渴? 将士们都知道,公主怜爱军民,是想把水留给别人。 城内,烈云曦走在残破的街道上,这里遍布木板房和茅草屋,最好的房屋也只是夯土墙。 “公主……” “昭阳公主……” “拜见公主……” 在即将饿死渴死的时刻,百姓们都依然尊敬着烈云曦。 他们爱戴这位仁厚爱民、智勇双全、英姿飒爽的公主。 而烈云曦,也怜爱着百姓们,不为别的,只因这些百姓,是她的子民。 君如舟,民如水。 烈云曦其实已经很虚弱了,但她此刻昂首挺胸,面带微笑,英姿飒爽,健步如飞。 她是全城最后的信仰和灯塔,如果连她都萎靡不振的话,那么,这座城,会瞬间坍塌。 在城内逛了一圈,给了百姓们一点精气神之后,她回到府内。 刚走进大门,就立刻扶着墙壁,弯下腰,气喘吁吁。 所有掩盖起来的疲惫和虚弱,一股脑全部涌了上来。 饥饿、劳累、焦虑、悲伤,她险些要昏厥过去,再也不愿醒来。 “公主,公主……”侍女小桃跑过来,扶住了烈云曦:“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 烈云曦不解:“这种情况下,还能有什么好消息?” “神仙显灵了,我们祭拜的无名神仙庙堂中,突然有大量的水从天而降,公主,我们有救了。” 烈云曦如获新生,飞步奔向府后庙堂。 只见,庙堂中,水柱从天而降,哗啦啦的流个不停,数十名府中侍卫已经在激动万分的用木盆木桶接水了。 “天神大人,真的显灵了!”烈云曦的一双美眸在颤抖。 水! 又干净又清凉的水! 她尝了一口,这水,如人间仙露。 “公主,水还在下,我们根本接不完啊。”侍卫大喊着。 “快,召集全城百姓,前来取水。”烈云曦挥臂下令,同时转身跪地:“神恩浩荡,云曦……万谢!”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章 玉镯 不消片刻。 整个公主府排出了长龙。 众所周知,人饿死需要很久,但渴死只需要几天。 水是生命之源,只要有水,大家的生命,就暂时有了保障。 眼看着一个个百姓取到了水。 大家开始议论纷纷。 “原来真的有神仙啊。” “是啊是啊,神仙恩泽苍生了,这都多亏了昭阳公主的虔诚祈祷啊。” “昭阳公主文武双全,爱惜黎民,为保国祚,百战不降,如此勇烈女子,感动神仙也是应该的。” “别乱说话,安静取水。” “我就随口唠唠。” “那也不行,大神圣威,岂容我等贸然议论?还是少言为好。” …… 秦云累了,不再跟怪异的水缸较劲。 他足足注入了一个小时的水,按照这种大粗水管子的水流速计算一下的话,足足有十几吨水被吸走了。 “真是怪了。” 秦云擦着汗,猛然扭头看向爷爷秦重阳的灵位牌。 “难道是……” “爷爷显灵了?” 他去打扫店铺的其他地方,细心擦拭每一个角落。 怪异的水缸并不会让他感到害怕,因为这里是爷爷的灵堂。 他相信,哪怕真的有鬼神存在,那么,爷爷的鬼神,也绝不会伤害他。 又忙碌了半个小时,正当他打算休息一下,从水缸旁经过时,无意间看到,缸底出现了一些异物。 一封信! 以及一枚翠青色的玉镯。 秦云抱着敬畏之心,连忙翻看信件。 信是草纸信,字是毛笔字。 那字迹,苍劲工整,笔锋如刀,大气磅礴之中,又带着几分清秀。 “亵渎圣威,伏乞见谅!” “神明在上,救我苍生!” “吾为大炎国昭阳公主,蛮族入侵,国破朝亡,今我携三千黎民,八百将士,困守孤城,粮尽水绝。” “幸得大神赐予圣水,救我三千八百余人的性命,感激涕零。” “城中饥荒,现已无法用牛羊之礼供奉圣神,我以这枚皇族传世的青金帝王碧玉作为替代,万望神明笑纳,再降恩泽。” 念至此处,秦云猛地环顾四周:“谁?别装神弄鬼的吓唬老子啊,鬼鬼祟祟的藏在我家,赶紧给老子滚出来。” 无人回应,四周是一片沉静。 “奇了怪了,难道这……”他又看了一遍信,然后拿着手镯仔细观摩。 他对玉石没什么研究,但好歹从小耳濡目染,哪怕没见过好玉,但他见过一般的啊,而手中这个,明显比一般的玉,要晶莹剔透的多,也漂亮得多。 他再次看向了黑陶缸,之前的水无缘无故被吸走,现在又凭空出现了信件和玉镯。 “大炎国……昭阳公主……” 秦云详细咀嚼着这些信中的重要字眼。 不会吧? 难道这个怪异黑陶缸,竟然连接着另一个时空吗? “不不不,这太匪夷所思了。” 秦云盯着黑陶缸,心下一动,当即出门买来纸笔,写下一行大字,丢了进去。 …… “神仙来信了。”烈云曦拿着从天而降的纸张,激动万分:“好纸,坚韧而光滑,不愧是神仙用的纸!好字,潇洒不羁,好似龙飞凤舞!” 她又闻了下:“好墨,非但不臭,还有花香之味!神仙,不愧是神仙。” 副将徐百年和侍女小桃子也都在这里。 此时此刻,在他们眼里,这就是神之纸、神之字、神之墨、神之启示啊。 虽然这份神信很简单,只有四个字:水够了吗? …… 没过多久,秦云就看到黑陶缸中,有了回信。 “神降甘霖,福泽苍生,神明万岁,万古昌隆。” “水已充足,万民乞首,若有干粮,功德无量。” 是真的。 这个黑陶缸,真的连接着另一个时空。 而且秦云还可以通过写书信的方式,跟对面的昭阳公主进行沟通。 “昭阳公主!”秦云再一次念叨了这个名字。 “对了。”他再次认真的读了一遍昭阳公主的信。 这昭阳公主,讲起话来就是有范儿。 秦云看了半天,才说了一句:“哦,就是水喝饱了,想要饭呗。” 拿出手机,看着仅有的1823.51元余额,他一咬牙,果断出门去附近的小超市采购了。 十公斤的大米,二十公斤的面粉,三十颗鸡蛋,两斤猪肉,两包食用盐和一瓶生抽。 回来的路上,他看着仅剩的21.8元,一狠心,又在水果店买了半个切开的西瓜,花掉了15.6元,浑身上下,剩不到十块钱了。 站在黑陶缸旁,他一样一样的,把东西依次投放了进去,口中还念叨着:“你给我的玉镯,我还不知道是真的假的呢,这些食物花光了我所有的钱,别嫌少。” “对了,如果玉镯是真的,那我把它卖成钱的话……” …… “这是……什么?”烈云曦捧着半个西瓜,比捧着玉玺时都要小心翼翼,毕竟这可是神物啊:“冰冰凉凉的,而且闻起来好香。”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小桃凑上来说道:“真的好香呀,公主,这应该是吃的吧。” 徐百年开口道:“公主刚刚祈求了神明赠予我们食物,所以我猜测,这八成是吃的。” 烈云曦微微点头:“行,那我先尝一口。” “公主且慢!”徐百年和诸多将士同时出声。 他们担心这未见过的东西,万一吃死了人。 一个个开始前来试毒。 徐百年用手指扣了一小块西瓜红瓤,放在了口中,紧跟着,他放眼放光:“这……这难道就是神仙的生活吗?不愧是神仙啊。” 太好吃了。 冰冰凉凉,果肉入口即化,水分极多,甘甜可口。 这是在场所有人,从未吃过见过的美食。 甚至说,这是皇帝都没资格享用的极品美味。 神仙吃的,就是好啊。 食物陆陆续续的送过来。 众人一次次的惊呼。 “这些大米,颗粒饱满,晶莹剔透,不愧是神米。” “这是面粉吗?如此细腻的面粉,不愧是神面。” “这些鸡蛋好干净,上面都不沾鸡屎耶,好像还刻了字,写的是什么?难道是神文字?” “这是……这是盐吗?天呐,竟然还有盐,而且还是如此精细的盐。” 烈云曦面带微笑,心情也是鲜有的好了起来,而且连她都觉得那些食物很神奇。 尤其是那个盐,比当初皇宫御厨用的盐,都还要精细。 “公主,公主,您快尝尝这个。”小桃提着酱油走过来,倒了一滴在烈云曦手上。 烈云曦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这……小小的一滴黑水,竟如此的鲜香美味,神仙之物,果然令人望尘莫及。” 其实就是13.8元一瓶的生抽而已。 食物送完了。 质量虽好,但是数量却很少。 对风雪城而言,这些物资是远远不够的。 烈云曦只能吩咐大家去煮稀粥,然后让全城军民来喝,勉强维持生命。 她想写信,再次祈求神明降福,但是又怕神明认为她贪得无厌,就此消失。 因此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可一想到黎民之苦,处境之难,最终还是冒险写下了书信,以委婉的说法,祈求神明再次降下恩惠。 风雪城三千八百余军民呐…… 这次她等了很久,却没能见到任何动静。 神明大人,该不会生气了,再也不显圣了吧? …… 事实上,秦云是拿着玉镯出门去了。 临海市有一家大型拍卖会场,每次拍卖的交易金额都至少过亿。 他们会为卖家提供免费的鉴宝服务,其中的首席李天鸿,更是国家一级鉴宝大师。 值得一提的是,沈月馨就在这家拍卖会场上班,是这里的前台接待主管。 当秦云用仅剩的几块钱乘地铁转公交,来到这里时,刚好碰上了下班走出来的沈月馨。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章 疯狂购物 她穿着OL制服,踩着高跟鞋,打扮的光鲜亮丽,正打算开车回家,却在看到秦云时,立刻绷起了脸。 “秦云,你来这里干嘛?堵我吗?” 然而。 事实却是,秦云一脸漠然的从她身边走过,没有多看一眼:“懒得搭理你。” “你……”沈月馨正打算怼回去,却见秦云早已大步进入了拍卖场大门。 她气的直跺脚,并且莫名的感到有些失落。 人就是犯贱,秦云爱她时,她毫不在意,现在不爱了,视她如粪土了,她又突然开始介意了。 人秦云是真没工夫搭理她。 她现在上下班,开的都是奔驰,这贷款都是秦云帮忙还完的。 可人秦云呢,净身出户了,身上仅剩的6块2毛钱,坐完地铁和公交,只剩下1块2毛了。 接下来吃饭都是个问题,更何况还得想办法去养昭阳公主和三千八百余军民呢。 不知为何,秦云仅仅是看着昭阳公主的字迹,就莫名的想要帮她,竭尽所能的去帮。 拍卖场后面的写字楼内,秦云找到了鉴宝处。 现在是下午六点半,这里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已经下班了,显得有些冷清。 推开一扇门,秦云只看了一眼,就立刻说道:“是我走错了吗?” 因为里面只有一名女子,还是个年轻漂亮的美女。 这年头,你不头发花白戴个眼镜,说你会鉴宝,谁信呐? 秦云本能的就要退出去。 “等等,先生,你是来鉴宝的吗?”女孩投来柔和的微笑,让人如沐春风。 “我来找李天鸿大师。” “那你没走错,他是我爷爷,今天他身体不太舒服,提前回去了,这里的工作由我接管。” “你?”秦云将信将疑:“也会鉴宝?” 女孩依然微笑着,举止优雅得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雪晴,正在读考古学硕士。” “人不可貌相啊,那就你来吧。”秦云走过去,将一个木盒,放在了鉴宝台上:“这里面是皇家古玉,就怕你不识货。” 李雪晴无奈的低头一笑。 她很有素养,所以没有出言嘲讽。 其实她经常见到假货,而且一般像秦云这种普通打扮,却一上来就噱头极高的,基本上都是板上钉钉的假货。 小心翼翼的打开木盒,取出玉镯,李雪晴开始仔细观摩。 “小心点……”秦云还在旁边小声提醒。 李雪晴却已经,彻底看入迷了。 她从小生活在爷爷身边,耳濡目染,不但有鉴宝的天赋,更是有着极大的兴趣爱好。 否则家境优越的她,不可能在上学期间不跟闺蜜出去逛街,却天天来这里坐班。 她对古玩古学,是有着几分狂热的。 “这……这个是……” 李雪晴瞪大了双眼。 一向优雅文静的她,鲜有的失态了。 “这是青金帝王碧玉啊,真正的青金帝王碧玉手镯,天呐,我有生之年,竟然有机会见到此物!!!” 从她的表现中,秦云已知此物价值不菲。 内心是激动的,但秦云表现的很镇定。 “先生,您贵姓?”李雪晴小心翼翼的放下玉镯,看了过来。 “免贵姓秦。” “秦先生,敢问此物从何而来?” “不方便说。” 李雪晴尴尬一笑:“不好意思,是我冒昧了,您的这枚玉镯,是真正的皇家古玉,甚至古代有很多皇族,都未必有资格佩戴此玉,它天然生成的条件极为苛刻,目前存世的,仅有三枚。” 深吸一口气,她继续说道:“您的这枚青金帝王碧玉,是第四枚,您要在我们这里拍卖吗?” “不然呢?我来就是为了这事。” 李雪晴激动万分:“太好了,三天后就有一场大型拍卖会,您的皇玉一出,必让我们整个会场蓬荜生辉。” 后面两人又进行了深入交流,签订了一系列手续。 宝物放在这里保管,秦云信得过。 毕竟是大师李天鸿的孙女,信誉方面绝对没什么问题。 李雪晴热情的将秦云送到了门口:“秦先生慢走,到时候如果您有时间的话,可以来现场观看。” 秦云挥手告别,刚走出去两步,又突然折返回来:“能先借点钱给我吗?你放心,我的玉镯在这里,等卖了钱,我第一时间还你。” “当然可以,您要多少?”李雪晴拿出手机:“我们加个好友,我直接转账给您。” 她绝对想象不到,拥有青金帝王碧玉的人,现在已经穷的连一碗面条都吃不起了。 秦云从李雪晴手里借到了30万,并火速打车回到了郊区老房子。 三千八百余人,都还饿着肚子呢。 秦云是懂得感恩的人,昭阳公主送他的玉镯价值千金,这份情,他得还。 刚好黑陶缸里又有了来信,依然是昭阳公主的祈求信。 并且这次,她供奉了一把黄金剑。 秦云看完信,将黄金剑拿在手里观摩:“纯金的,好重,这个肯定也能卖不少钱。”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昭阳公主太客气了。 她敬秦云为神明,却不知,秦云其实也很尊重她,感激她。 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采购就完事了! 人昭阳公主大方,秦云也不能差事儿啊。 拿出手机,他开始了疯狂购物。 现在的网购软件,可以选择一小时内送达。 首先是3元一斤的袋装大米,每袋100斤,他买了3000斤,花费9000元。 5元一斤的袋装面粉,每袋100斤,也是3000斤,花费元。 食用盐100包,花费600元。 袋装方便面3000包,每包两元半,花费7500元。 他们长期挨饿,还得补充点营养和维生素。 3块钱一斤的胡萝卜,买了100斤,花费300元。 盒装牛奶,5块钱一盒,买了1000盒,花费5000元。 散称牛肉,45一斤,买了200斤,花费9000元。 这些全部算下来,共计元。 说真的,这个总价,吓了秦云一跳。 因为他思考过,这些都是最实惠的食物了,可用来养三千八百人,依然只够吃两三天的,哪怕省着吃,也只够一周。 一周花掉小五万,秦云手里的30万,貌似也不够多久。 不管了,先送过去再说。 一个小时后,大卡车停在了老房子门口。 足足十多个快递员,一起上阵,陆陆续续的把货物搬下来,被秦云指挥着,摆放在了院子里。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章 最难是人心 风雪城,公主府。 “公主,出事了。”徐百年急匆匆赶来:“又发生了吃人事件,而且这次极其严重,是一个哑巴,吃掉了他的父母和妻女。” 人本野兽,却又不是野兽。 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类拥有理性和良知,可以控制自己的欲望。 可一旦人饿极了,饿红了眼。 那么,人就不再是人。 城南角。 上百个百姓,围着一个篱笆院。 门口是十余名将士,堵着不让里面的人出来。 那院中只有一个人,是个中年男子,披头散发,浑身是血。 他拿着一把柴刀,对着所有人,虎视眈眈。 他的眼睛是红的,很红很红,恐怖异常。 在他背后的屋子里,散发出浓浓的腥臭味,苍蝇在里面嗡嗡的飞着。 “公主来了。” “公主来了。” 百姓和将士纷纷让路。 烈云曦带着徐百年和小桃,一起走进了院子。 浓烈的腥臭味扑面而来,小桃忍不住捂住了口鼻。 唯有烈云曦面不改色。 她身披金甲,大步向前,绝美的面容,如古井不波。 她伸出了手:“把刀给我。” “嗷嗷嗷……嗷嗷嗷……”哑巴如同疯狂的野兽般,红着眼,冲这边嘶吼。 “我能理解你的饥饿、绝望,与痛苦……”烈云曦正尝试着劝说。 哑巴却不给她机会,直接提着柴刀扑过来,一刀朝着烈云曦的脑袋,当头劈下。 “放肆。”徐百年大喊一声,飞速拔剑,一剑斜斩,将哑巴的脑袋和半个肩膀,直接劈了下来。 鲜血喷涌。 大量的血水,飞溅到烈云曦的脸上、身上,甚至是眼球中。 但她只是笔直的伫立着,双目大睁,不闪不避。 这是黎民的罪恶,但也是黎民的痛苦、黎民的悲伤。 她作为公主,必须直面这一切。 “公主,您没事吧?”小桃担忧的问道。 烈云曦看了一眼哑巴的尸体,随后,迈开大步,进入了那满是苍蝇和虫子的茅草屋。 外围的百姓中,一个尖嘴猴腮的年轻人,悄悄离去,他跑到隐蔽处,见到了一个络腮胡大汉。 “龙哥。”年轻人嘿嘿一笑:“可以放心了,哑巴兄弟什么都没招出来,就被徐副将一剑斩杀了。” 络腮胡大汉名为乔黑龙,此刻也笑了:“多亏了他是个哑巴,而且还有点傻,有点疯啊。” 烈云曦不顾腥臭与恶心,在屋内进行了细致查看,她发现了一些端倪。 屋里的四具尸体,分别是哑巴的爹、娘、妻子和一个八岁大的女儿。 距离城内断粮,已经有半个月了,但这半个月里,杀掉的那些马匹,是会挨家挨户分发的。 昨日更是分发了水和清米粥。 很多人都是可以勉强活下来的,还没有到彻底饿死的地步。 烈云曦能判断出,屋子里的人,只死了三天左右。 但是四个人的肉,却仅有那个女孩身上还有一部分,其他的全部被吃光了。 这么多肉,哑巴一个人在三天内,根本吃不完。 而哑巴这三天,也从未出过门。 多余的肉去哪了? 哑巴有同党,甚至说,就是那些人怂恿和欺骗着有点傻的哑巴,杀害了自己的家人。 烈云曦在现场什么都没说,她只是安抚了一下百姓们,就离开了。 回到府里时,她才下达命令,让徐百年去暗访附近的百姓,务必查清此事,揪出那几个没人性的禽兽。 在这绝望而艰难的时刻,烈云曦的每一个决定,都有可能引发极其严重的后果。 她一方面要安抚百姓,给百姓们希望,一方面又要防着那些恶徒,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暴动。 甚至她还怀疑,这城内,已经有蛮族的奸细渗透了进来。 “公主,公主您快过来看呀,大神又显圣了。”小桃快步跑来。 艰难而痛苦的时刻,那位神明,仿佛已经成为了这座城,以及烈云曦心中,唯一的光。 烈云曦激动的跑了过去。 然后,她震惊了,震撼了,激动到无以复加。 足足三十大包神米,一袋袋的落下。 足足三十大包神面,也一袋袋的落下。 还有那从未见过的方便面,足足3000包。 小桃拆开来尝了一口,双眼放光:“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面饼。” “这似乎,是面条。”烈云曦已经在看说明了,她依然是稳重而聪慧的。 虽然那些简体字,她有些认得,有些不认得,但**袋上的使用说明是图文形式的,仅仅看图都知道,这应该是用热水煮着吃的,并且还要放调味包进去。 “此物如此精美,可能是连神明都比较重视的好东西。”烈云曦说道:“我生于皇室,见过很多奇物,但是此物,闻所未闻。” 小桃激动的说道:“神明竟然愿意给我们这么多,他太大方了,我们该如何供奉祭品,才能还他的情啊?” “神明高洁,恩泽苍生,他为我们显圣,岂是为了小小祭品?”烈云曦敬爱神明,此刻显得无比严肃:“我等只需日日焚香参拜,虔诚敬信,建庙祭祀……对了,建立庙宇,我们要为恩神重建庙堂……” 接下来的牛肉、胡萝卜、牛奶,也都让大家欣喜若狂。 烈云曦吩咐伙头兵,烧水煮上1000包方便面,再把牛肉和胡萝卜切成小块儿放进去,如此一来,倒是跟方便面**袋上的图案有些相似了。 她认为,那图案很可能就是神仙的吃法,而神仙吃法的图解,就是神谕。 全城狂欢,一起来吃。 平均每人分到了四分之一泡面,一小块牛肉和胡萝卜,以及一大碗汤。 吃完了都说好,是毕生没吃过的美食。 烈云曦也觉得,这比皇宫御膳房的美食还要好。 御膳房的食物要准备很久,还未必有方便面的味道香,而方便面的做法,真的很方便,几分钟就能完事儿。 神仙之物,不愧是神仙之物啊。 …… 当秦云把所有东西都扔进鱼缸之后,整个人都要累瘫了。 他直接平躺在地板上,正打算休息会儿。 手机突然响了。 沈月馨! 秦云皱起眉头,按下了接听键。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章 提前离婚 “秦云。”沈月馨一开口就很不客气的问道:“你今天去我们拍卖场干嘛?” “卖个东西。”秦云言简意赅,他累得要死,懒得跟对方多说一句废话。 “卖东西?什么东西?你是不是回郊区你爷爷的老房子那边住了?是发现了什么好东西吗?” 这个女人,还挺敏锐。 同时也很冒昧。 “沈月馨,我还有必要什么事情都向你汇报吗?” 沈月馨急了:“你什么态度?切,估计也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还搞得神神秘秘,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有块玉玺呢。” 秦云起身走到椅子旁坐下,喝了口水:“懒得跟你多说,你要是为这事打电话,赶紧挂了吧。” “等等。”沈月馨心里,越想越气。 这还是当初那个为了亲个嘴儿,就一直黏着她的秦云吗? 这还是当初那个,无论下班时多么累,都依然会坚持大半个小时,换着花样满足她需求的秦云吗? 不行,越想越气,得扳回一城。 沈月馨冷声说道:“秦云,我打电话有正事跟你讲,原本约好的三日后去民政局,但我那天约了朋友,我们直接后天就去吧,早离早轻松。” 她觉得这种一脚踢开对方的绝情方式,会让自己显得很酷。 她肯定还觉得,秦云会因为提前一天办离婚手续而感到失落、痛苦。 “好啊,求之不得。”秦云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秦云倒是没想那么多,也不会在乎此刻的沈月馨是否在抓狂。 他面临的处境,可比沈月馨难多了。 结婚这几年,他一直在付出,到最后得到了什么呢? 一段只付出,却得不到正面反馈的感情,还是越早逃离越好,及时止损才是王道。 更何况,秦云现在还有更要紧的事情做,哪里有功夫搭理别人啊。 三千八百军民,需要他的物资去供养。 一个王朝的最后公主,在顽强的坚守着最后的国祚,而这位公主,需要秦云。 这得是多么大的使命感啊。 秦云仅仅是想一想,就立刻热血沸腾,浑身起鸡皮疙瘩。 取出之前的书信反复观看。 秦云的嘴角微微上扬:“神明,他们把我,当成救世的神了……” “唉。” 他苦笑。 “我这样的庸碌之辈……” “被扫地出门的丧家之犬……” “竟成了大炎国昭阳公主最后的天命和希望。” 陡然而生的强烈使命感,让他猛然起身,打起精神,干劲满满。 男儿至死是少年。 很多人玩个有剧情的大型历史战争游戏,都会激动的睡不着觉。 更何况秦云面对的,是昭阳公主和一群活生生的人,他扛起了另一个世界的国祚、黎民与江山。 院子里传来脚步声,打断了秦云的思绪。 这个铺子已荒废多年,秦云也很久没回来住过了,而且现在还是晚上,谁会来这里呢? 他快步走出房间,刚看到院中之人时,吓了一跳。 那是一个又高又壮,皮肤黝黑,还光着膀子的家伙。 “你是……”秦云警惕的发问。 身高一米九的壮小伙,却表现出了跟他外表完全不符合的内向和紧张:“不好意思,我看大门开着,就……就进来……” “胖虎?你是胖虎吗?” 赵虎明显一愣,停止解释,他盯着秦云看了又看,一双眼睛中,逐渐浮现出喜悦的光泽:“云哥?” 秦云点头,也不免感到激动喜悦起来:“你小子吓我一跳,几年不见,你怎么长这么壮实了?” 这赵虎,是秦云在老宅这边的发小。 由于天生愚钝,初中毕业就不读书了,后来秦云去市中心读重点高中,两人也就渐渐不再联络,彼此走向了不同的世界和人生。 秦云上去就给了他一拳。 他的胸膛很结实,秦云感觉,像是打在了石块上。 他只是傻嘿嘿的挠头笑。 秦云突然抱住了他:“兄弟。” “哥。”赵虎还是嘿嘿的笑着。 不知为何,竟感到鼻子一酸。 纵观世界之大,秦云举目无亲,他原本都忘了还有赵虎这个人。 此时此刻,听着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傻笑,大量的儿时记忆涌入脑海。 他方才想起,少年时,他有一个像亲弟弟般的朋友。 “哥,走,我们去喝点啤酒,吃点烧烤,我请客。”赵虎还是这般实在。 郊区的小街道。 晚上九点多。 晚风为炎夏送来几分清凉。 秦云跟赵虎一起坐在路边摊的小马扎上,撸着串,喝着酒,旁边的烧烤摊老板也光着膀子,忙的大汗淋漓。 “哥,我们好多年没见了,你咋突然回来了?” 赵虎扯着粗嗓门说:“听我爸说,你考上了名牌大学,后来娶了漂亮媳妇儿,还在市中心住着大别墅呢,我们街坊们,都可羡慕你了,我也天天拿你的事跟我那帮工友吹牛逼呢。” 秦云喝了口闷酒:“嗐,别提了,已经离了,我特么净身出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赵虎愣了半天。 他脑子转圈慢,十几秒后,才回过神来:“哥,喝一个。” 两人举杯,一口干了500毫升的生啤。 “爽。”秦云喊了一声。 “嘿嘿。”赵虎倒酒:“哥,别想那些事了,你看我,到现在都还没找到过女朋友呢,你这么聪明,以后肯定能发展起来,找到更好的老婆。” 这兄弟,是真实诚,他讲话从来没有心眼子,肚子里有啥,就说啥。 秦云看着对方黝黑的皮肤、干枯粗燥的大手,以及那浑身如同中年人般沧桑的岁月痕迹,还有如少年时淳朴灿烂的傻笑。 情不自禁的,他内心感到有些愧疚,他生命中还有这么个兄弟,可惜被他遗忘了好多年。 “虎子,哥不走了,以后留在这。” “太好了,咱哥俩又能天天一起玩了。” 秦云笑了一下:“对了虎子,你刚才说工友,指的是?” 赵虎喝了口酒:“我在工地上干活,干好几年了,一天三百多呢,就是累点。” “你家……我赵叔开的烧饼铺呢?你小时候不一直都说长大了要接着卖烧饼吗?” 赵虎苦笑了一声:“生意不好,我爸妈两个人随便做点,就够卖一天的了,我这年轻力壮的,去工地不是能多赚点吗?咱们这片儿,就剩我还没娶到媳妇儿了,我爸妈他们,天天为这事儿发愁。” 秦云突然起身:“走。” “哥,去哪呀?”赵虎有点懵:“烧烤还没吃完呢。” 秦云扭头看着巷子深处:“我想吃,你家的烧饼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章 包摊 “老板,打包。”赵虎付了一百多块钱,打包了烧烤和啤酒,小跑着追上了秦云。 赵虎的父亲名叫赵大山,开了个名为‘老赵烧饼’的小铺子。 十多年前,每天赚个百八的,还是能勉强度日的,但是现在时代高速发展,这老赵烧饼也渐渐退出了大环境。 其实这家烧饼很好吃,物美价廉,可惜没有推广和人流量,现在每天能赚个几十块钱就不错了。 “小云,是小云吗?哎呀,你得有好几年没回来了吧?”赵大山见了秦云,特别热情。 “赵叔,现在还有多少面?都给我做了吧。”秦云微笑着说道。 赵大山明显一愣:“都做了?那不行,你肯定吃不完,我们现在生意不好,一缸面能供一周烤的了,你婶子刚做好了一缸面。” “都给我做了,我全要。”秦云说道。 赵虎开口了,同时还伸手扯住秦云的衣袖:“哥,一缸面能贴500张饼呢。” “没事,我全要了。”秦云说着,扭头拍了一下兄弟的肩膀:“虎子,你工地那边辞职吧,专门在家搞烧饼,你们每天能生产出多少,我就能买多少。” 赵虎反应比较迟钝:“哥,你这……” 赵大山也开口了:“小云,你没跟叔开玩笑吧?” “赵叔看我像是在开玩笑吗?”秦云说着,直接拿出手机,扫了二维码,付款3000元:“赵叔,这是今天这单和明天的定金,你们以后只管大量生产烧饼就行,你们做出来多少,我就收购多少。” “认真的?”赵大山又重复问了一遍。 秦云笑着说:“我说实话吧,这烧饼给了我,价值就能翻一倍。” 没啥说的。 赵虎撸起袖子,开始帮父亲赵大山干活。 就连赵虎的母亲,秦云喊王婶的那位,也出来忙碌了起来。 短短一个小时内,他们一家三口,烤了580张烧饼出来,用大袋子全部打包好。 足足四大包。 秦云一个人拎不完,赵虎上来拎了两包。 “赵叔,谢了,明天继续全力烤,还是那句话,有多少我就买多少。”秦云说道。 赵大山也笑了,很爽朗:“那你付的钱可不一定够啊,我跟你婶要是全速生产,一天能烤5000张饼。” “没问题,越多越好,这些烧饼在我手里,能发挥出很大的价值。”秦云简单解释了一下,就拎起烧饼离开了。 赵虎跟在一旁。 这一路,赵虎时不时的就会看一眼秦云,他总觉得他的这位哥,变得跟以前很不一样了,而且还显得很神秘,很厉害,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哥。”赵虎将烧饼放在院子里,抬手擦了把汗:“我先回去了,你这些烧饼,打算怎么处理?” 秦云拍了他一下:“虎子,信哥的,这580张烧饼,在你们手里,可能只是580元钱而已,但是在我手里,它们有可能价值上万。” 赵虎不停的点头,同时也嘿嘿笑着:“我懂了,哥,啥都不说了,我信你,其实在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你是最聪明,最会赚钱的,我今天回去就跟我爸妈一起连夜帮你做更多的烧饼出来。” 烧饼六分利。 580张,能赚348元钱。 而如果全力生产的话,赵虎一家三口,每天都能产出5000张饼,纯利润都有3000元。 虽然苦点累点,但也没有赵虎干工地累。 他们一家是懂得知足的,无论秦云用这些烧饼干嘛,赚多少钱,他们都不会去管。 只要秦云能一直大量购买他们家的烧饼,对他们一家人而言,秦云就是这辈子最大的恩人。 赵虎辞别秦云,回到了烧饼铺。 只见,父母正在用几个大水缸和(huo)面。 “妈,我来帮你。”赵虎走过去,干起了活。 王婶清闲了下来,却又闲不住,开始准备油和调料,一边准备,一边闲聊:“我看啊,小云八成是在市中心赚大钱了,他要投资个什么业务,从我们这里收购的烧饼一转手,肯定比我们赚得多。” 赵大山瞪了一眼:“婆娘思维,你懂个啥啊,小云这是在照顾我们,他要是需要烧饼,这附近烧饼铺多的是,为何偏偏选中了咱家?” 赵虎说道:“妈,我觉得我爸说得对,云哥肯定是对我们好的,无论云哥赚多少钱,至少他都先帮了我们呀。” “行行行,你父子俩对,我不说这个了。”王婶说道:“对了,这次怎么没见小云带他媳妇回来呀?” 赵虎叹了口气:“嗐,云哥离婚了,净身出户。” “啥子?”赵大山直接愣了神:“小云名牌大学毕业,工作后也不少挣,他怎么就离婚了?而且还净身出户,那家人怎么这么不要脸?” 王婶突然得意了起来:“瞧瞧,瞧瞧,这就是你们男人不懂的事情了吧?我跟你们说啊,这市中心的漂亮女人,见惯了各种有钱的大老板,唉,小云啊,是遇人不淑,碰到拜金女了呗。” 赵大山义愤填膺:“你的意思是,小云入赘这些年,就是个备胎?” “嘘,小声点。”王婶情商还是高的:“咱也别乱说,总之,我觉得小云这些年,没少受委屈。” “云哥……”赵虎怔怔的扭头,望向了秦云家所在的方向。 秦云受了这么多年委屈,现在又离婚净身出户,却依然在想要创业时,立刻想到帮忙老赵一家。 赵虎虽愚钝,但他至少能想通这一点,此时此刻,在他心中,敬秦云如亲兄长。 另一边。 秦云拎着四大包烧饼,全部丢进了黑陶缸之中。 …… “公主,公主,大神又降下恩惠了。”小桃激动万分的跑来汇报。 烈云曦正在思考将来如何对敌,如何作战。 在听到小桃汇报后,她立刻起身:“什么恩惠?” “神之饼,闻起来可香了,有香油和芝麻的香气。”小桃说着,口水都差点流出来。 “味道如何?”烈云曦问了一句。 小桃摇头:“没敢尝,这是大神恩惠,是赐福给公主殿下您的,所以我们都觉得,应该由您第一个品尝。” “走。”烈云曦披上披风:“去庙堂,先召集军民,拜谢圣神。”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章 圣神之名 “高天圣神,救我国邦。” “慈悲上神,万岁万岁,万万岁!” 烈云曦携数百军民,一起在庙堂门前跪地叩拜。 随后。 她带着一些军士,走进了庙堂。 580张香喷喷的烧饼,甚至还散发着余温。 副将徐百年拿起一张,双手呈递:“公主,请品尝。” “神明万岁。”烈云曦非常恭敬且正式的拿起了烧饼,如同接过神谕一般,她仔细的看了又看,闻了又闻:“这就是神仙吃的另一种食物吗?好香,比之前的方便面更香。”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烈云曦的身上。 毕竟这是公主即将品尝神之食品的时刻,这一刻是神圣的,是足以载入史册的。 烈云曦将烧饼递到嘴边。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只见她红唇轻启,小小的咬了一口,闭上双眸,细细品味着。 缓缓地,她开口说道:“松软、鲜香,面饼还留有部分余热,我相信如果是现场吃,肯定会更香,其中还有芝麻的香味,咸味也适中,外加此饼便于携带,且营养充分,假如用此物充当军粮,必然是一等粮草,不,应该是特等粮草……” 在附近围观的所有军民,都开始咽口水。 他们也都想尝一尝那些闻起来很香的‘面饼’。 “公主,这里还有一封神信。”徐百年呈上了一张纸。 “是神谕。”烈云曦严肃的纠正了一下,然后才开始查看信件。 信件的内容很简单,总结下来就是,秦云告诉这些人,此物为烧饼,今晚送来了580张,虽然不太够,但从明天开始,就会每日送来5000张。 阅读到后面,烈云曦就愈发的激动了起来。 5000张烧饼。 而且还是每日都有。 这这这…… 神明真是太大方,太慈悲了啊。 烈云曦当场跪地叩首:“感谢大神,祝大神修成无上道法,万古不灭。” 余者纷纷效仿,跪地叩首。 待烈云曦起身后,立刻振臂高呼:“召集全城军民,前来集合,此处有神物,唤作‘烧饼’,580张,遵圣神旨意,城内三千八百余人,平分这些烧饼。” “公主。”小桃压低声音提醒道:“此等高阶神物,仅有580张,如果一下子全部分完了的话……” 烈云曦笑曰:“无妨,圣神信件中说了,明天会送来5000张,而且从今以后,每天都会有5000张。” 此言一出,全场皆惊。 随后,是难以抑制的狂欢。 大家纷纷高呼圣神慈悲。 不消片刻,所有人都来了。 众所周知,一般情况下,想要召集超过千百数量的人齐聚,是非常困难的。 但现在属于特殊时期。 大家都在饿肚子,有了食物,没有人会不来。 更何况,这次的食物,还是连昭阳公主都觉得非常好吃的神之食物……烧饼。 烈云曦下令,让军士将烧饼切成平均的小块儿,每个人都分到了两三小块儿。 当他们迫不及待的吃下烧饼时,全部都双眼放光。 很多人都没有一下子吃完,而是只吃了一小块儿,慢慢咀嚼,仔细品味,将剩下的藏在怀里,打算以后慢慢享受。 “太好吃了。” “简直太好吃了。” “神仙吃的东西,果然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 “这个跟方便面同样好吃。” “不,我觉得烧饼更好吃。” “瞎说,我怎么觉得方便面比烧饼好吃点。” “都别吵了,要我说啊,用这个烧饼夹着牛肉,咬一口这个,吃一口煮好的方便面,再喝一口汤,这才是真正的神仙生活啊。” 此言一出。 果然很多人都沉默了。 他们闭着眼睛,幻想着那句话描述的画面。 天呐! 若有此等生活,纵有千金也不换啊。 看着军民们脸上的幸福和享受,烈云曦也欣慰的笑了。 这座风雪古城,这里的三千八百余军民,是大炎王朝,最后的国祚和命脉。 烈云曦不想输。 她不想亡国,不想就此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可她就算英勇无双,却也依然难以逆天改命。 直到现在。 她渐渐看到了希望。 在她最绝望的时刻,一位慈悲的神人,为他们降下了无数福祉。 她内心的希望和战意,正在渐渐的恢复过来。 有机会! 有可能! 有把握! 也许我们真的能光复大炎国。 也许我们真的能,驱除异族,结束这段水深火热、民不聊生的乱世,还百姓一个太平天下。 一时间。 昭阳公主内心的烈火,被彻底点燃。 但! 万事有利,就有弊。 世界运转的法则,有阳,有晴天,就绝对会有阴,有大雨磅礴。 在结束一段狂欢后。 烈云曦辞别众民,回到府中。 副将徐百年前来汇报:“昭阳公主,城内的民心很不稳定,现在已经有很多谣言,说我们假神之名,其实原本就私藏了食物和水,只是没有公开发放给大家。”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哼。”烈云曦冷笑:“圣神降福,众生皆知,众生皆见,此等凭空造物的神通,除了傻子,没人会质疑。” “可那谣言……”徐百年说道。 “必是有人从中作祟,刻意散播。”烈云曦的眼中,闪烁着聪慧的精光:“散播之人,必是蛮族奸细。” 徐百年佩服的五体投地:“公主殿下心细如发,洞若观火,属下佩服!” 烈云曦一摆手:“百年,我上次让你查的吃人事件,可有眉目?” 徐百年点头:“根据我的走访,已经有了些许眉目,那段时间,吃人的疯子跟一个外号叫猴子的年轻人走的很近,而这个猴子,是乔黑龙的部下。” “乔黑龙?”烈云曦皱眉。 徐百年说道:“这个乔黑龙可不简单,他手下有十几个弟兄,而且据说,在我们迁移到这里之前,他就是我们携带的黎民中,令数百村民畏惧的一方霸主。” “原来如此。”烈云曦若有所思:“此等劣根,须尽快铲除。” 徐百年皱眉:“公主,恐怕没那么容易啊。” “怎讲?” “乔黑龙现在,已经立了个信仰碑,信奉黄天道祖,据说现如今的城内百姓中,已经有超过两千人,是黄天道祖的信徒了。” 烈云曦坐于王座,单手托腮,陷入了沉思。 这个乔黑龙,动作可真快啊。 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竟然已经拉拢了如此多的民心。 一旦乔黑龙发起暴动,恐怕…… 在深思熟虑之后,烈云曦挥手下令:“传令下去,明日召集城中青壮年,为吾神重建庙堂。” 徐百年愣了一下:“那圣神之名?” 烈云曦点头:“这确实是个紧要问题,我今晚就写书信,冒昧询问,圣神姓名。” …… 秦云在睡觉之前,拿到了黑陶缸里的一张纸。 纸上写着很多文字,而其中最关键的信息,就是想要打听他的名字!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章 刻匾立庙 秦云不是矫情的人。 别人把他当神,但他并不是神,也没有神号。 干脆就大方真诚一些,拿出纸笔,写下‘秦云’两个大字,丢进了黑陶缸。 在床上翻了个身,这木板床有点硬,睡得不太舒服。 “明天置办点家具吧。” “或者在附近租个房子也行,得租个大点的,方便我为风雪城囤货。” 他很快就睡着了,因为实在是太累了。 …… “秦云?” “秦云!” 一群心腹围着烈云曦,全都在小声念叨着神的名字。 小桃嘀咕了一声:“大神的名字好简单呀,不应该有个神之封号什么的吗?” 徐百年摸着下巴,思忖着开口了:“这秦云二字,应该是神明在修成正果之前的真名。” 一时间,烈云曦眼中泛起激动的光来,她感到无比的自豪与欣然:“圣神不用封号,而是以真名相告,恰恰证明他对我们毫无避讳,真诚相待,也许他已经彻底认可了,我们是他的信徒、他的子民。”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百年,凌燕!”烈云曦严肃起来,开始发号施令。 总副将徐百年和女将凌燕,纷纷出列,齐声道: “末将在!” “百年,你立刻走访全城,召集工匠们,为圣神画图纸、备房梁、建庙宇!” “遵命。” “凌燕将军,我需要至少两名会刻匾的匠人,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今晚就能将圣神之名,挂于无名老庙之上。” 凌燕点头:“末将立刻去找。” 这位名为凌燕的女将军,身材修长,有一头英姿飒爽的高马尾,身披紫金甲,手持凤尾枪,也是当之无愧的女中豪杰。 昔日大炎国昌盛时,烈云曦每次率万人出征,都是让凌燕担任先锋大将。 她每每所过之处,势如破竹,血流成河,杀得敌军闻风丧胆。 那一抹紫金光夹杂的殷红,故而人送外号,铁血凤凰。 待到夜半之时。 凌燕带着一老一少两名男性,前来回禀。 “末将拜见公主。” “草民叩见昭阳公主,公主千岁千千岁。” “平身吧。”烈云曦说着,目光温和的看向三人。 凌燕介绍道:“这位老先生名为李开物,是一位学富五车的大师,之前在民间,最擅长书法绘画、刻匾铸碑,另一位是他的孙子李小六,虽然还正在学习,但也有了一定的手法。” 烈云曦一挥手,先让下人送来了两碗香喷喷的红烧牛肉方便面:“两位请用,带你们吃饱后,我希望立刻就开始刻匾。” 爷俩激动不已,全都吃的很香。 李小六淳朴,一个劲的闷头吃。 李开物则是一边吃,一边道谢,并问了些实际的问题:“这刻匾之物,公主可有准备齐全?” “老先生没带工具吗?”烈云曦问道。 “带了。”李开物说道:“只是这刻匾刻匾,最重要的是那块匾啊。” 烈云曦若有所思:“这的确是个问题。” 凌燕沉声说道:“公主殿下,现在城中资源匮乏,很难寻得上等好木,不若直接取块门板下来……” “不可,不可,圣神救我众生,我们岂能如此敷衍了事?”烈云曦说着,眼前一亮:“有了,来人啊,去把我公主府的牌匾取下来,磨去昭阳公主字样,刻上圣神之名。” 凌燕惊愕:“公主,这……” “休要多言。”烈云曦目光坚定。 她不是那种讲究排场和虚名的人。 在这资源匮乏的时期,能省则省,不过是公主府少了块匾而已,又有何妨呢? 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动用大量劳动力建庙,是因为圣神给的,远远超过他们付出的,在这方面是省不得的。 这是信仰,是知恩图报的美德。 其实也已经很省了。 因为庙还是那个无名老庙,只是重新加固修建一番而已。 “需定下匾文字样。”李开物说道。 “圣神秦云。”烈云曦早已想好。 然。 李开物却皱起眉头:“昭阳公主,请恕老朽冒犯,我觉得这圣神秦云当匾文,是非常不妥的。” 烈云曦点头,她虽贵为公主,却也知道一行人干一行事的道理,所以她立刻虚心请教:“请老先生教诲。” 这般态度,让李开物感受到了这辈子最珍贵的一次尊重,他感到极为的满足,开始娓娓道来:“圣神以真名示下,是对我等的重视和偏爱,但我等万万不可屡屡称呼圣神的名讳,更使不得让圣神名讳裱在门上,挂在嘴边……” 大家都认真的听着。 李开物继续说道:“圣神不给我们封号,应该是暗示我们为他取一个封号,而这个封号,是我们专属的信仰。” 他后面又说出了很多假设。 比如圣神之威,神通广大,必然庇护无数地方,这风雪城只是其中一处罢了。 圣神原名就叫秦云,但他庇护之处,应该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尊号,每一个尊号,对应的正是每一处被他庇护的黎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有道理,有道理。”烈云曦低头沉思:“可是,该取个怎样的尊号呢?” 李开物捋着白胡子,愈发显得神采奕奕起来:“公主无需多虑,其实老夫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想好。” “快快讲来。” 李开物端着泡面,感受着此等神赐之物的浓香,微微闭目,随后又抬头望天,一双浑浊老眼,此刻却散发着炙热的光彩:“无上大天神,玄穹高圣仙,凌霄真君。” “凌霄……真君。”烈云曦细细品味着,这个名号。 随后,拍手定下。 李家爷孙俩吃完面,当即开始刻匾。 这一夜,很漫长。 徐百年在黎明之际,带了百余人归来。 其中工匠大师一位,名为鲁超。 普通工匠一十三名。 民间自告奋勇要前来效力的青壮年男子三十余个。 外加军中将士前来充当劳力的,五十余员。 鲁超当场提供思路,并画了图纸。 工匠们观察各方细节,提供初期的小方案。 劳力们当场被动员起来,立刻就投入了工程。 这个时代的人,行动力不是一般的高。 外加人员众多且有老庙建筑基础,所以不出意外的话,三日内就可以竣工。 烈云曦还给出了奖励机制,奖品多是食物和水,大家干劲满满。 又因这是为普度众生的圣神做事,所以大家也斗志昂扬,比给自己家盖房子都还要卖力。 “公主,请您来一下。”徐百年小声说着,并用眼神暗示了什么。 烈云曦知道是机密要事,立刻带着徐百年回到府中室内:“是关于那群奸细的情况吗?” 徐百年慎重点头:“乔黑龙有了行动,他聚集了数百人,我派心腹兵士乔装混入其中,竟发现,他们神不知鬼不觉的建好了一座小土庙,庙中供奉,正是那黄天道祖。” 烈云曦皱眉:“看样子,他即将展开一场大的行动啊。” “同时我们的哨兵也发现,城外的蛮族兵,有了异动。” “我知道了。”烈云曦眉宇之间有怒色,嘴角却弯出了意料之中的微微笑意:“这么快就要按捺不住,准备跟我决战了吗?里应外合,倒是个好计策,但我一定会让他们,大败亏输。” 人心是最难测的,而这座城目前最怕的,不是城外的攻坚,而是城内的谣言和暴动。 若非烈云曦英明,提前做好了准备,想好了应对之策,只怕这一劫,还真不好过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章 傻逼回头金不换 秦云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上午。 打开堂屋门,来到院子里,发现院中已经堆了2000张烧饼,都是用质量极好的透明塑料袋,摆放整齐装好的。 且每一个袋子上都写清了数量。 老赵一家做事,秦云放心。 对方也确实没让他失望。 估计早早的就起床做烧饼了,然后再由赵虎一趟一趟的送过来。 赵虎是个老实人,送过来就走,也不冒昧打扰秦云休息,且还很细心的帮忙关闭虚掩了大门。 秦云取出一张烧饼吃着,同时伸了个懒腰,伸手一提,就把装满200张烧饼的大包裹提起。 “先送过去吧。” 他人生有了奔头,非常的有干劲。 正当他准备把烧饼扔进黑陶缸时,看到里面又有了昭阳公主的来信。 拿起信件,这次书信的内容,有些长。 【圣神万福!】 【今,我带众人为圣神重建庙宇!】 【刻匾文悬挂堂前,左批‘无上大天神’,右批‘玄穹高圣仙’,上书‘凌霄真君’!】 【刻匾文者有两人,巧匠李开物为主,其学徒李小六为辅!】 【又以无名古庙为根基,翻新重修,万望真君不要嫌弃!】 【工程队伍,以工匠大师鲁超为首,兼其余匠人十余名,劳工近百员,恐真君觉得烦扰,我便不再一一罗列余者姓名!】 【今晚日落之前,真君信徒昭阳公主、副将徐百年、先锋大将凌燕、侍卫江春桃、南门统领蒙山河、北门统领杨林之、东门统领郑晚成、西门统领慕容清,携三千八百余军民,将为真君行全体叩首之礼,希望真君能感召我等的赤诚之心!】 【真君万福!】 【吾辈万谢!】 【另有一事相求于真君,城外异族凶残,城内贼人作祟,值此危难之际,谣言四起,恐生内部暴乱,因而我斗胆恳求真君,为我等显圣一回,也好让那些贼人认识到,何为真神!】 “我成凌霄真君了?”秦云苦笑。 虽觉得自身德不配位,却又难免沾沾自喜。 因而心中又多了几分动力和热情。 你们这么对我,我又怎能亏待你们? 十分钟内,2000张烧饼,已经全部投放进去。 ok,准备出门。 显圣之事,秦云心中已有对策。 他去了一趟赵虎家,借来了一辆老旧的小货车,顺便付了8000元,用以制作今日和明日的烧饼。 开车去往市中心,随后,一头扎进了大商场之中。 这里的一楼大厅,有手机专柜。 没错,显圣之事,就是打算借助手机的功能。 对昭阳公主那边的人而言,一部智能手机的出现,应该是无比震撼的吧。 一个身材娇小,脸上有着点点雀斑的单马尾女孩迎了上来:“帅哥您好,我们这里是龙华手机专卖店,请问我有什么能帮您的吗?” “买个手机。” “好的,这边请。” 秦云跟着单马尾女孩来到玻璃橱柜旁。 刚好旁边有一对像是情侣的男女,也在挑手机,男方看起来有点成熟,应该有三十多岁了,女孩则打扮的花枝招展,很靓丽。 秦云仅是看了一眼,就感到晦气。 这真是无巧不成书,不是冤家不聚头啊,那女孩,正是他的前小姨子沈菲菲。 此刻的沈菲菲撒着娇,似乎想要那中年人帮她买一部本月最新出的龙华手机,价值一万五千多,比上个月的最新款进口水果机还要高档。 值得一提的是,沈菲菲上个月刚换了手机,一万块出头,而且那笔钱,是她姐沈月馨,从秦云刚上交的工资里抽出来的。 秦云现在有正事,没打算浪费时间,索性也就假装没看见。 可你不招人,不代表别人不招你。 “秦云,你怎么在这儿?”沈菲菲起初只是感到诧异。 中年人问了一句:“菲菲,这你朋友吗?” “以前是我姐夫,不过已经被我姐踹了。”沈菲菲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还挺自豪。 那中年人看起来还挺老实善良,竟对秦云投来了一抹同情之色。 秦云随意一笑:“都说家丑不可外扬,沈菲菲,有些事情还是少说为好。” 沈菲菲还挺得意:“我怕啥?反正被踹的是你,丢人的也是你。” 这娘们,是真的一点情商都没有啊。 她是个做小主播的,平时也就能仗着年轻貌美,勾搭骗点大哥的钱。 估计眼前这个中年人也是。 被沈菲菲骗过来,买点奢侈品,吃点好的,一到晚上,就该被沈菲菲放鸽子,说家里有事溜走了。 一家人三年,秦云早已了解这沈菲菲是个什么德行。 眼前这哥们,通俗的来说,就是又一个大怨种,说洋气点,ATM! “我也是来买手机的。”秦云说着,指了下最新款那部。 单马尾女孩很敬业,微笑着将之取了出来:“帅哥是要看看这款吗?” 秦云接过手机,开机看了一眼。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旁边的沈菲菲发出冷笑:“呦,你以前那部手机坏了?2000块钱的手机你能用三年,现在净身出户了,你有钱买这么好的吗?” 秦云压根不搭理她,而是将手机递回去:“这款我要了,另外,你们如果有耳麦、充电宝和小音箱的话,也帮我配一套吧。” 单马尾女孩乐开了花:“好的,请您稍等。” 沈菲菲愣了下,提醒道:“秦云,这手机一万五。” “多谢提醒。”秦云始终都很平静:“我刚才忘记看价格了。” “额!”沈菲菲说道:“那你不打算喊她回来退掉吗?” “为什么要退?我只是想随便买款手机而已,价格多少都无所谓。”秦云一摊手。 单马尾女孩很利索,已经提着**袋走了回来:“帅哥,都帮您装好了,耳麦和充电宝是活动送的,您只需要再加个音箱的钱就行,一共是元。” 秦云直接扫码付了钱,一秒钟都不犹豫。 提起包裹,转身就走。 他的时间,现在才是最值钱的。 中年人一时间有点羞愧,因为他刚才被沈菲菲缠了很久,都依然在犹豫着要不要花这个钱,花出去之后,值不值?这段恋爱能不能开花结果? 而沈菲菲,再一次做出了傻逼行为:“秦云!” 她喊了秦云一声。 正是这一声喊,勾起了秦云的一点点兴趣。 “真蠢呐,我本不想在你身上浪费时间,但你非要惹我。”秦云转身回头,走了过去。 “惹……惹你咋了?”沈菲菲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只见,秦云伸出手,拍了一下中年人的肩膀:“哥们,我曾是她姐的老公,帮她们家还车贷,每月四万月薪全部上交,上交了三年,而你刚才也听说了,我一部2000块的手机,就用了三年。” “这么惨?”中年人低下了头。 “惨吗?还好,至少我睡到了。”秦云随意一笑。 沈菲菲瞪起了大眼睛:“秦云,你什么意思啊?” 秦云压根不甩她,而是继续说道:“哥们,我了解沈菲菲,她比她姐更不是东西,整天吃喝玩乐,还有一群狐朋狗友,我劝你啊,要是真喜欢她,就现在去酒店,事后你想买什么我也不管,但如果连这点事她都不同意的话,你觉得你这个钱,还要继续花吗?” 言罢。 秦云扭头就走,任凭沈菲菲无能狂怒。 而那哥们也似乎有点顿悟了,一时傻逼无所谓,及时止损才是王道。 “昭阳公主虽然没明说,但她近期,应该是要打仗了。” 秦云陷入了深思:“我能帮她什么呢?显圣能帮她稳定民心,但是打仗,还是得她自己来。” “有了,给她武器物资方面的援助。”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章 钱几乎花光了 经过前几次的消费,秦云手中的钱还剩下22万出头。 留2万以备不时之需。 也就是说,他在武器方面,能够花费整整20万。 在选择上,他选了弓。 是的,全部买弓。 昭阳公主所在的冷兵器时代,如果将士们人手一把高精度的复合弓,绝对会是战场上的大杀器。 他先上了商场二楼。 购买了1000包压缩饼干,每包5元,花费5000元。 100包牛肉干,每包25元,花费2500元。 1000瓶功能饮料,每瓶4.5元,花费4500。 1000瓶哇哈哈饮用水,每瓶0.8元,花费800元。 总价元,由于消费金额达到黄金会员水平,全场打了九折。 所以秦云总计消费只有元。 并且商场还派了专车,免费送货到家。 “ok,去买弓。” 秦云开着面包车,去往了临海市最大的一家户外运动用品专卖店。 他在网上查了,这家店的弓箭最保质保量,且种类多,配货快。 …… 风雪古城。 凌霄真君的牌匾已经做好,且高悬于神庙门上。 烈云曦金甲红袍,伫立在门前。 身旁是一个个光膀子大汉扛着木梁,提着泥兜,来来往往。 大家虽忙的满头大汗,却乐此不疲,一个个全都干劲十足。 为了鼓劲儿,他们还用各自家乡的土话,唱着一些民谣,喊着一些顺口溜。 烈云曦已经召集全城军民,相约于今日傍晚,在此处集合,叩拜凌霄真君。 这次叩拜,只是第一次正式的礼仪。 待到神庙翻新完毕后,还会进行更正式,更隆重的供奉大典。 “公主殿下。”南门大统领,号称铁壁大将的蒙山河将军,快步走了过来。 “蒙将军。” 蒙山河行了鞠躬礼。 此人身高5尺9寸,虎背熊腰,声如巨雷:“南门外的蛮族将军阿古比能又有了异动,我们的斥候冒死出城侦查,发现他们已经靠近到了城南一公里外的土坡背面。” “多少人?”烈云曦问道。 “不下1500之众。” 烈云曦目光凛冽:“看样子,他们也已经耗不起了,亦或者说,是城中奸细与之有所沟通,让敌方知道了我们城中有真君显圣。” 乔黑龙,已经铁板钉钉是蛮族奸细了。 蛮族大将雷恩德尔,原本应该只是想困死烈云曦。 但现在城内又有了粮食和水,军民们的情况正在渐渐好转。 雷恩德尔肯定不打算再等下去了,他派出阿古比能率1500人隐秘前来,应该是打算跟乔黑龙里应外合,一口气拿下风雪城。 这真是内忧外患啊。 一旦乔黑龙成功发起百姓暴动的话,阿古比能再趁机攻城,则烈云曦必亡。 三千八百余军民,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现在情况已经越来越好了,烈云曦有信心正面对敌,她怕的不是阿古比能或雷恩德尔,而是城中的谣言和可能发生的暴动。 很多如铁桶般的组织或军队,都是从内部开始瓦解,然后瞬间崩盘的。 “乔黑龙若发起暴动,必选择今日傍晚我们全员聚集神庙之时。” 烈云曦陷入了深思:“一旦暴动成功,那么在入夜时分,阿古比能必然趁机攻城。” 蒙山河怒道:“不如我现在就去宰了乔黑龙那伙人。” “不可。”烈云曦沉声道:“乔黑龙蛊惑七百余人,已成气候,现在动他,只会提前引发暴动。” “那我们该如何是好?”蒙山河急的直挠头。 烈云曦再次扭头,望向了凌霄真君牌匾:“我已恳求真君显圣,届时,若真君显了圣,则谣言不攻自破,我们处理掉乔黑龙之后,便能全力守城了。” “公主,末将斗胆一言,若真君不为我等显圣的话?” 烈云曦微微皱眉:“若如此,我等危矣,只当浴血奋战,向死而生,拼尽我们的最后余烈,也要保住大炎国的国祚。” 蒙山河重拳敲击自己的胸膛:“为了黎民百姓,为了先皇,为了昭阳公主,末将……万死不辞!” …… 临海市。 超凡户外运动用品专卖店。 秦云停好车,迈步走了进去。 “先生您好,请问……”前台小姐正说话间。 秦云挥手打断她的发言:“喊你们经理来,我要买20万的货,效率越高越好,我赶时间。” 前台小姐连连点头,立刻拿起座机电话呼叫。 不消片刻。 一个带着眼睛的微胖年轻人,小跑着就过来了。 “我姓王,您直接喊我小王就行。”王经理很热情的伸出手:“请问先生贵姓?” “免贵姓秦。”秦云与之握了手。 “秦先生您好,这边请,我们店里的户外用品很多,不知您需要的是?” “复合弓!”秦云言简意赅。 两人一起到了弓箭区,秦云简单表达了自己的意愿,王经理立刻开始非常热情的推荐了起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最终。 秦云根据自己手里的钱,购买的清单如下。 大威力的战鹰复合弓200把,每把800元,共计花费16万元。 特殊精钢箭头的真羽箭1000支,每支30元,共计花费3万元。 这样的话,每一把战鹰复合弓,可以配置5根真羽箭。 而200把复合弓,能装备出一支非常精良的射手大队。 预算20万,这只花了19万。 在王经理的建议下,秦云又购买了10把带有激光瞄的钢珠连发复合弓。 这种连发复合弓,可以一次装填20枚钢珠,且因为激光瞄的存在,所以精准度极高,甚至新手使用时的精准度,都趋近于百发百中。 连发复合弓每把1000元,10把刚好1万。 20万元在短短的半个小时内全部花光。 王经理想给秦云打个折,秦云没要,说是送些东西就行。 这王经理也大方,直接送了颗钢珠,外加200支真羽箭。 同时还给秦云办了会员卡,以后可以享有全场9折优惠。 “这是您的卡,请收好。”王经理双手递过会员卡。 “谢谢。” “冒昧问一句,秦先生买这么多复合弓……” “怎么?” “不好意思,主要这东西虽然不违法,但是在很多地方,都是禁止携带和使用的。” 秦云笑了一下:“我打算开个射击俱乐部。” “这样的话,就完全没问题了,祝秦先生生意兴隆。” “多久能到货?” 王经理想了一下:“我们店里没这么多现货,不过我已经联络了郊区的仓库那边,您要的货都有,一个小时内就能配货送达。” 秦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 现在是,下午四点。 “刚好,我开车回家也得差不多一个小时。”秦云快步走出了专卖店。 开车回去的路上,他突然想到,把这么多东西扔进黑陶缸,也是需要时间的。 同时,他还得用手机做显圣的假象,这也需要时间。 糟糕。 要赶在傍晚之前,时间很紧迫啊。 不觉间,他的车速又快了几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章 昭阳公主大危机 风雪古城。 天边的斜阳渐渐西下,漫天的红霞美不胜收。 已是,黄昏时分。 神庙之前的空地处。 城内百姓,聚集了大约2200人。 将士仅有百余人。 因为其他将士都还要守城。 三千余百姓,有七百多未到。 不用想,肯定是乔黑龙蛊惑的那一部分。 “公主。”副将徐百年皱着眉头,小声喊了一句。 烈云曦一摆手:“莫慌,我相信真君。” 其实她心里也没底。 但她做为公主,必须表现出对凌霄真君的信心,以及临危不乱的从容。 如果连她都慌了的话,如果连她都开始不信任真君的话,那么,又如何让军民们怀抱希望和信仰呢? 一切礼仪照常进行。 烈云曦站在最前列,跪地叩首,大声的虔诚祷告,为在场全体军民做出了表率。 军民们纷纷叩首祷告。 这一刻,是如此的神圣而庄严。 直到…… “弄虚作假,欺骗百姓,昭阳公主,不,烈云曦,你不配做我们的君王。”乔黑龙身边跟着猴子、野猪和豹眼等跟班,身后则是七百余被蛊惑的百姓。 他们气势汹汹而来。 纷纷大声喊着口号。 “黄天道祖才是此城真正的神。” “道祖降下的符水,治好了很多人的恶疾。” “凌霄真君是假神。” “所有的一切,都是烈云曦自导自演,明明有余粮却私藏起来,导致很多人饿死渴死,甚至易子而食,骨肉相残。” “之前的疯子兄弟有什么错?他固然杀了人,可他只是想活着,所有人都知道他生性善良憨厚,都是你,烈云曦,是你把人们逼成了野兽,还不分青红皂白的杀了他们。” 这群人,一边大肆宣扬黄天道祖,一边疯狂诋毁烈云曦。 “放肆。”徐百年直接拔剑。 凌燕将军手持长枪,率百余精兵挡住了来势汹汹的乔黑龙等人。 南门统领蒙山河,已经横起大刀,咬牙切齿的想要斩杀乔黑龙了。 但所有人又都知道,他们不能这样做。 一方面,那些愚民虽然愚笨,却只是被蛊惑了而已,不能杀,万万不能杀。 因为这边还有两千多百姓在看呢。 这边的百姓,全都一脸问号,充满了疑惑,他们的立场开始动摇。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立的想法。 此时此刻,三千余百姓的思想,在同一片天空下交织。 议论声四起。 谣言声遍地。 该怎么办? 烈云曦心中愈发谨慎了,也愈发焦急了。 因为凌霄真君,到现在都还没有显圣。 此刻万分危急,一步踏错,就有可能引发三千人的全体不信任,引发最大的暴动。 乔黑龙正是吃准了这一点,所以他才不怕烈云曦,不怕这里的先锋大将凌燕、副将徐百年、铁壁大将蒙山河,以及其他几位勇猛无比的统领和将军。 他知道那些猛将里面,随便出来一个,都能一剑劈了他。 但同时,他也有信心,他知道那些人不敢对他动手,至少现在不敢。 如果烈云曦不作任何辩解,而是当众下令斩杀乔黑龙的话,那么所有百姓都会觉得是她心虚了,所有百姓也都有理由认为,乔黑龙是对的了。 “乔黑龙。”蒙山河是个暴脾气,终于忍不住大声喊话道:“你这个叛徒,那些异族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这么卖力的为他们做事。” 乔黑龙一摊手,做出了无辜的表情:“天可怜见,我日日祈求黄天道祖,为大家施符水治病,蒙大将军竟然污蔑我是叛徒?我背叛了谁?烈云曦吗?父老乡亲们,这烈云曦把粮食和水都藏起来,眼睁睁看着我们饿死,我们如此相信她,她却这般对我们……” “闭嘴。”蒙山河握刀的手,青筋暴起。 乔黑龙高傲的扬起下巴,一脸的无所畏惧,他继续说着:“蒙将军是理亏了,心虚了吗?老子偏要说,请父老乡亲们擦亮眼睛好好看看,这就是我们一直信任的昭阳公主,我们爱戴她,她却看着我们死,这种行为,与禽兽何异?与猪狗何异?” 凌燕手中枪锋一抖,矛尖直指乔黑龙的咽喉。 “凌燕。”烈云曦出言喝止:“收起你的兵器。” “公主……”凌燕紧皱眉头。 “执行命令。”烈云曦说完,在全民注视下,一步步走向了乔黑龙。 乔黑龙依然是胸有成竹:“烈云曦,你不是说凌霄真君今晚会显圣吗?太阳都要落山了,你那所谓的显圣呢?你就是个骗子,欺骗众生的骗子,猪狗不如的禽兽。” 后方,猴子和野猪等人纷纷大声附和。 那群被蛊惑的人们,也就是黄天道祖的信徒们,在意识到法不制众的情况下,也纷纷开始发声。 在他们的言论中。 烈云曦已经被贬低成禽兽、恶魔。 如果这份言论在人们心中扎了根,那么,烈云曦的形象,甚至大炎国皇室的形象,都将彻底崩塌,变得连蛮族都不如。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你也是我的子民。”烈云曦的目光直视前方:“乔黑龙,我自认不曾亏待过你们任何人,为何你要做叛徒,你真的相信,那些蛮族,会履行他们对你的承诺吗?” 乔黑龙笑了:“哈哈哈哈,我的公主殿下啊,您又想污蔑我是叛徒吗?我乔黑龙指着苍天发誓,绝对不是叛徒,否则天打雷劈!我只是不想再让乡亲们在你的黑暗统治下,继续水深火热的活着而已。” 烈云曦的声线开始拔高:“你忘记我们被屠杀的数十万同胞了吗?那些蛮族,吃人都不吐骨头的。” “那也比你眼睁睁看着我们饿死渴死,甚至骨肉相残的要强。”乔黑龙用更大的声音抨击道:“尽管我不是叛徒,但就算假设我是叛徒又如何?蛮族就算杀人,也不会杀死我们全部,而跟着你,我们全都得死。” 他很有技巧的,开始引导人们的思想。 而且人们也的确动摇了。 蛮族是残暴的禽兽。 但如果烈云曦连禽肉都不如的话。 那么,人们宁愿选择禽兽。 暴动危机,达到了顶点。 烈云曦一脸凝重,扭头再次望向了真君庙。 依然是没有任何动静。 “你还在期盼什么?”乔黑龙冷笑:“烈云曦,你是不是慌了?你的谎言即将被彻底拆穿!显圣?这都是你的骗局,又该如何显圣?乡亲们都看清楚了,这才是烈云曦的真面目,她黔驴技穷,已经造不出之前那样的花样了,我们挨饿了这么久,也该清醒过来了,大家跟着我,一起推翻暴政!” 嘭的一声! 一箱哇哈哈饮用水凭空出现,落在了神庙院内的地面上。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章 逆转就是这么简单 凌霄真君的神庙门前,所有人都看向了院内。 紧跟着,是小桃第一个做出反应,她兴奋的大喊:“公主,公主,真君果然又显圣了。” 以烈云曦为首,大家朝着院内,蜂拥而入。 由于人实在太多,很多人只能站在后排踮脚往里面看。 还有一些人,甚至直接爬到了院墙上。 大家围成一个圆,烈云曦站在最中间,蹲下身来,抚摸着那一箱饮用水。 “哇哈哈……”烈云曦黛眉微皱的轻声读着箱子上的字眼。 很多人都无法理解,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 嘭! 又是一箱饮用水凭空出现在旁边。 在这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都看得真真儿的。 乔黑龙开始心里发虚,但他一开口,依然理直气壮:“烈云曦,这肯定又是你变的戏法。” 然而。 无人问津。 无人搭理乔黑龙。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早已集中在了那些奇奇怪怪的水瓶子上,他们这辈子,对这种装水的工具,闻所未闻。 他们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哇哈哈,但是饮用水三个字,也还是能够看明白的。 “这里面装的,应该是水。”烈云曦拆开**,拿起一瓶饮用水,盯着研究了半天,然后微微用力,拧开了瓶盖。 她的运气不错,脑子也够灵活,第一次见这种瓶子,就知道盖子应该是拧开的。 之所以说运气不错,是因为她第一次尝试拧的方向是对的,如果拧了反方向的话,以她的力气,一旦较上劲,估计会把瓶子捏爆。 “里面,真的是水。”烈云曦拿着水瓶,盯着瓶口内的纯净水看。 徐百年开口了:“公主,我先帮您尝尝看。” 老规矩。 任何第一次见的东西,都不能让公主先去尝试,毕竟她的身份太过于尊贵和重要了。 倒不是大家不信任凌霄真君,而是此物万一不是水,而是有其他用途的东西,贸然喝下去会坏事的。 可这次,烈云曦竟摆了摆手:“不用,这次我先尝,我相信真君。” 她是真的相信秦云。 不单单是无条件的信任,她甚至还知道,如果这么像水的东西不是水的话,那么真君一定会贴纸条提醒她。 在所有人激动的目光下,烈云曦张开小嘴儿,对着瓶口,喝了一口水。 围观者中,甚至有很多人都禁不住咽了口口水。 “公主……”小桃轻轻地喊了一声。 “真的是水,这真的是水……”烈云曦随手将瓶子递给了小桃:“你也尝尝看。” 小桃也不做作,接过瓶子,对着瓶嘴儿,咕咚咕咚,一口气全部喝光了:“好好喝的水,纯净的就像是山泉水一样,而且……而且这个瓶子好轻盈呀。” “让我看看。”徐百年伸手接过瓶子:“真的很轻盈,仿佛没有一丁点的重量,这究竟是什么材质?” 蒙山河伸出了大手:“让我也看看。” 区区一个塑料空瓶子,却在很多大人物手中开始相互传递,并引起了一阵阵的惊呼。 嘭嘭嘭嘭! 一箱箱水不断的落下。 烈云曦也不小气,直接分发了几十瓶,给身边的众人品尝。 大家喝完,都直呼圣水。 就连那空瓶子,都视若珍宝的双手捧着。 当建筑大师鲁超拿到一瓶水后,他并没有喝,而是开始研究瓶子的材质:“我一生自认见多识广,可此物的材质,令我感到惭愧。” 雕刻大师李开物拿着一个空瓶子看过来:“鲁兄不必自责,我一生走南闯北,也从未见过此种材料,此物可以随意摆弄,捏扁再还原,且无比轻巧,内中之物更是清晰可见,透明度极高,另外,就连这上面的图案和文字,都极为的精美细腻,我自认雕刻不出如此栩栩如生的画像。” 很多人都在认真的研究着瓶身图案上的文字,他们能够认出很多简体字,并大概翻译出内中之意。 越仔细看,他们就越是感到震撼。 因为很多人都明白了,这只不过是便于携带的区区一瓶水而已。 可只是这一瓶水,上面却能画像精美,并用上百个字来说明它的产地和成分。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很多艺术品,也顶多盖个章而已。 “天神之物,不愧是天神之物啊。” “天神本可以直接降水,却用这种方式,送来了更纯净的水,我觉得天神肯定还有别的意思。” “哎呀,我懂了,我们用此物装水,简直太方便了,无论是出行还是行军,都非常的便于携带和运输。” “原来如此,瓶中水不是最重要的,天神真正的恩赐,是这些超越我们认知的瓶子。” 饮用水还在一箱一箱的出现。 很快的。 足足一千瓶水,整齐呈现在了大家面前。 突然。 长枪出锋,直指乔黑龙。 正是凌燕所为:“乔黑龙,你还有何话说?” “皇……皇家用具,这些肯定都是皇家用具。”乔黑龙还在硬撑,事实上,他也不得不硬撑:“这些东西,都是烈云曦私藏的皇家用具,我们这些老百姓自然是没见过的。” 他竟然还越说越认真,估计他编的谎话,已经连自己都给骗了。 嘭。 又是一箱东西落下。 这一次的**跟饮用水不一样了,而且上面还贴着字条,有秦云的专门批注。 烈云曦快速揭下字条阅读:“此物为功能饮料,可在人疲惫时饮用,起到提神醒脑的作用,若将来外出行军,可给将士们人手一瓶携带。” 所有人都好奇的看过来,并且议论纷纷。 这功能饮料的**瓶身,比饮用水更加精美,当然了,肯定也更加精贵。 虽然他们永远都无法知道,这玩意儿4.5元一瓶,饮用水0.8元一瓶,差价搁那摆着呢! 反正他们只需要了解,这所有的东西,都是神赐之物就行了。 足足1000瓶功能饮料,也在以极快的速度,一箱又一箱的送了过来。 此物珍贵,按理说不该随意浪费,但是因为有足足1000瓶,所以在大家的提议下,烈云曦还是打开喝了一口。 “好神奇的味道,这是我喝过,最好喝的水,里面甚至有水果的淡淡香甜味,还有很多说不出来的味道,但是,真的很好喝。”烈云曦给出了极高的评价。 人们看的眼热,纷纷忍不住咽着口水。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章 天神的神兵利器 接下来,还有牛肉干100包,压缩饼干1000包。 秦云全都写了批注。 烈云曦这边能人众多,很快就理解了这些食品的意义。 这次的食物和水,准确的来说,并不是生存用品,而是军需物资。 小小的一包压缩饼干,揣进兜里就能出发,用来充当军粮的话,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省去后勤部队。 兵家有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粮草往往是一场战役胜负的最关键所在。 而有了如此方便的粮草,军队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就会大大增加。 此时此刻,乔黑龙等人已经汗流浃背了。 尽管他们还在嘴硬的说着,这是烈云曦的戏法。 可人们的内心,都已经更倾向于昭阳公主和凌霄真君了。 反倒是黄天道祖的符水,开始被信徒们质疑。 很多人都更愿意认为,那符水是外面的蛮族给的药,再由乔黑龙这个奸细用来假冒道祖符水。 而接下来出现的东西,更是让全体军民都万分激动起来。 兵器。 凌霄真君送来了兵器。 足足200把造型非常独特的战鹰复合弓,这是这个时代,从来都没有人见过的弓。 这弓是如此的漂亮,如此的神奇,又如何的好用。 1200支钢头真羽箭紧跟着出现。 再然后,还有10把连发复合弓,搭配颗钢珠。 秦云全都很细心的写了批注。 烈云曦在看完批注后,拿起战鹰复合弓,随手扔给了凌燕:“凌燕将军,你弓术最好,来试试这把弓的威力。” “遵命。”凌燕一向不苟言笑,很慎重的接过了战鹰复合弓。 人们让出了一些空隙。 凌燕拿起一根真羽箭,弯弓搭箭,一箭出,射偏了。 手感欠佳。 但是第二箭,她精准命中了30米外土墙上的鸡蛋大小孔。 第三箭,她直接抛射,甚至在人们都没看清的情况下,精准打中空中飞过的一只麻雀。 “好弓,此弓轻巧便捷,哪怕是少年都能使用,而且精准度奇高,比我们用的木弓,不知强了多少倍。”凌燕给出评价。 烈云曦问道:“给我们的弓箭队装备上的话,多久能适应?” “立刻就能适应。”凌燕信心满满:“甚至不需要弓箭队,哪怕是接触过弓箭的普通士兵,也能很快掌握这种战鹰复合弓的用法,且精准度不会比我们原本的弓箭队低太多。” 此言一出,众将士狂喜。 纷纷前来试射。 果不其然,就连弓术一向最差的蒙山河,也能做到大概率的命中目标了。 毕竟是相差了至少一千年左右的工艺水平。 战鹰复合弓在力学、精准度、入门学习成本方面,都做到了极致。 同时还有真羽箭,也是强调精准度的。 比烈云曦这边的竹竿箭矢强太多了,这边很多箭矢,甚至是弯曲的。 大兵团作战,很多弓箭队都是抛射的,因为这样射程更远,至于精准度,则几乎是一塌糊涂,也就是因为敌阵人多,所以才能命中。 而现在有了战鹰复合弓,就能做到一次次的精准打击,弓阵在战场的威力,将大幅度提升。 就连两位名匠,鲁超和李开物,在看了战鹰复合弓之后,都赞不绝口,说此乃鬼斧神工之物,非凡间之力所能及也。 唯一可惜的是,配套的精钢真羽箭仅有1200支,若是再多些,就更好了。 接下来,烈云曦又拿起了连发复合弓。 这种复合弓,竟然一次能装填20枚钢珠,且能够快速连发。 真君给的神谕也很有意思,竟然要求了不让任何将士试射,而是从百姓中,随机选一个少年出来试射。 此时此刻,众人对凌霄真君,都已经有了最高等级的尊重和信任。 没有人会亵渎神谕。 烈云曦当场找了一个12岁的少年,并告诉了他连发复合弓的大概用法。 激光瞄打开。 装填20颗钢珠。 少年手持复合弓,在众目睽睽之下,显得非常紧张,甚至浑身都在发抖。 烈云曦伸手按在他的肩膀上:“别紧张,你看前面,那红点亮的地方,就是你能射中的地方,是不是很简单?” “是!”少年大声回话。 紧张中带着颤音。 引得很多军民哈哈大笑。 少年拉弓,以他瘦弱的臂膀,竟然很轻松的就拉开了,他道了一句:“好轻的弓弦,比我的弹弓还要轻。” 言罢。 松弦发射,钢珠飞出。 嘭的一声。 钢珠打中了土墙,但是那目标,并不是预定的靶心。 少年被吓坏了,连忙双膝跪地:“公主饶命,真君饶命,我太紧张了,我……” “没关系的,真君说过,你可以多试几次。”烈云曦温和的微笑着说道。 少年再次起身,这一次,他做了深呼吸,聚精会神,通过激光瞄锁定目标土块,一发钢珠打出去,直接击碎了土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打中了,我打中了!”少年兴奋的大喊。 百姓们也都拍手叫好。 唯独烈云曦和各位将士,竟然全都沉默了。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烈云曦很严肃的说道:“再打一次。” 少年连忙照做,然后继续命中。 “再打!” “再打!” “再打!” 伴随着少年的一次次命中。 将士们的呼吸开始加快,脸色涨红,显得无比激动。 这是因为,他们太兴奋了,这份情绪甚至无法遏制的直接表现在了脸上。 就连烈云曦,都激动的浑身发抖。 一个少年! 一个12岁的少年! 一个从未接触过弓术的少年! 却能在拿到一把弓的最初阶段,就连续做到百发百中。 这是什么概念? 天呐,这是什么神器? 那个红点究竟是什么? 真君说那是激光瞄,可激光瞄是什么? 为什么红点可以直接预判钢珠打中的地方? 有了这种东西,还需要什么神箭手? 有了这种东西,世人皆是神箭手了呀。 “神器!” “这绝对是神仙用的神兵利器!” “凌霄真君万岁!” “凌霄真君,竟然赐予了我们能够让小儿都百发百中的神弓和神铁。” “击退蛮族有望了吗?” “大炎国要复兴了吗?” “我们……终于可以回到家乡了吗?” 情不自禁的,无数人,潸然泪下!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章 杀伐果断 在这全员激动感慨的时刻,唯有乔黑龙等人愈发的感到心虚。 “大哥。”站在一旁的猴子,小声问道:“我们该怎么办?这凌霄真君,看来是个真的。” 嘭的一声。 大将蒙山河的长刀刀柄砸在地上,他面如猛虎,声若巨雷:“真君当然是真的,尔等宵小还有何话说?” “蒙……山河……”乔黑龙的声音在打颤。 身后是一阵阵的脚步声。 乔黑龙等人扭头望去,发现之前被他成功欺骗的七百余道祖信徒们,已经开始远离并孤立他们这十余人了。 徐百年开口:“这些家伙卖国求荣,污蔑公主!蒙将军,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蒙山河立刻挥舞着大刀,朝乔黑龙等人逼近。 乔黑龙一咬牙,伸手拔出腰刀,怒声喊:“兄弟们,事到如今,只能跟他们拼了。” 猴子、野猪、豹眼等十余个泼皮无赖,纷纷亮出了兵器。 搞笑的是,这乔黑龙嘴上说的好听,结果他却不断的后退,并指挥着让弟兄们先上。 唰! 长刀横扫,血溅四方。 那猴子和野猪,根本来不及出手,就被蒙山河的长刀,一击斩杀。 且场面十分的血腥。 这俩人,全部都是被拦腰直接砍成两半的。 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 豹眼大喊一声壮胆,手持铁叉刺了过去。 蒙山河快速伸出左手,单臂抓住铁叉,然后一脚正中豹眼的胸膛,使其倒飞出八米多远。 豹眼人在空中惨叫,整个胸膛的肋骨几乎全碎了,当他落地时,已经彻底死去。 所有人都怕了,惧了,甚至连手中的刀,都要拿不稳了。 这便是蒙山河,这便是昔日大炎帝国的铁壁大将。 长刀还在挥舞,鲜血也还在飞溅。 不消片刻,乔黑龙这伙核心成员,就只剩下他一人了。 当啷一声。 乔黑龙的腰刀落地,他直接当众下跪磕头:“蒙将军饶命,昭阳公主饶命,饶命啊,我知道错了,我认罪,我有……” “死了之后去地狱认罪吧。”蒙山河的大刀,直接就要劈下去。 “蒙将军且慢。”烈云曦喊了一声。 这一声很及时,蒙山河的刀刃,在即将劈下去的时候,及时收了回来。 “且听他把话说完。”烈云曦说道。 “多谢公主,多谢公主……”乔黑龙再次磕头,并开始扇自己的耳光:“我不是人,我太贪婪,因而被蛮族蛊惑,他们说我只要帮他们攻下风雪古城,将来就让我衣食无忧的当一辈子富家翁!” 烈云曦面容严肃:“你想说的只有这些吗?” “不不不,我还有话要说,我有蛮族这次行动的情报。”乔黑龙说着,眼睛一转:“但是我希望公主能承诺不杀我。” 烈云曦若有所思:“你一人的命,换蛮族1500人,很划算!行,我向你保证,我烈云曦,绝对不会动手杀你。” 乔黑龙大喜,立刻将知道的全部都招供了出来。 他跟蛮族的约定,是今晚他先煽动城中百姓引发暴动,如此一来,烈云曦必然调动城防兵前来镇压,城防力量薄弱时,乔黑龙会登城举火为号,让蛮族攻城。 操作好的话,乔黑龙甚至还能从内部帮忙打开城门。 如此内外夹击之下,烈云曦必亡。 “举火为号。”烈云曦陷入深思。 而乔黑龙刚想继续开口,突然,一点寒芒先到,随后,血溅五步。 那正是凌燕的长枪,一击洞穿了乔黑龙的咽喉。 “唔唔唔……”乔黑龙大睁着双眼,右手无力的抬起,指着前方,想要说些什么,却已经说不出来。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他要说什么,无非就是指责对方堂堂公主却言而无信。 可接下来,凌燕直接说了一句冷酷的话:“公主只说了不动手杀你,却没说,我不能动手!” 对于乔黑龙这种卖国贼,没有人会选择同情。 尤其是烈云曦,更不会让他继续活着。 昭阳公主的确是仁厚爱民,温柔善良的,但与此同时,她杀伐果断、雷厉风行的个性,也都是真的。 乔黑龙事件告一段落,虽然过程凶险,但好在托真君洪福,没有真的引发暴动。 甚至这个事,还可以反过来利用一下,给蛮族一次重创。 烈云曦当场就准备安排战略。 却在这个时候,收到了真君送来的一封信。 信的内容如下:我将显圣,显圣之物价值不菲,务必保管好,将来还有用! 当烈云曦念出这些时,大大的眼睛中,是满满的疑惑。 不止她疑惑,围观群众也都感到疑惑。 “显圣?” “不是早就开始显圣了吗?” “难道刚才那些,都还不算是正式显圣吗?” 烈云曦祈求真君显圣的目的,都已经完美达到了,结果这才得知,人家真君还没有正儿八经的显圣呢。 “连真君都强调价值不菲的圣物,会是什么呢?”烈云曦喃喃低语,心中不免期待了起来。 …… 秦云用新手机,打开早就录好的音频,点击播放后,又连接了有线音箱和充电宝。 然后,连同三本说明书一起,丢进了黑陶缸。 …… 烈云曦眼看着凭空出现之物,一脸的惊奇。 不止是她,而是所有人都感到惊奇。 这些奇形怪状之物,简直是闻所未闻啊。 就在大家围观着,经过两三秒的静默之后。 突然! 音响带着混响音效,开始发出声音。 “吾乃……凌霄真君……” 众人惊骇。 区区几个小巧之物,竟然能口吐人言。 “这是法器,这一定是真君法器,上面携带着真君的意志。” “真君显圣了。” “凌霄真君显圣了。” “拜见凌霄真君……” “拜见凌霄真君……” 包括烈云曦在内的所有人,纷纷跪地膜拜,尊敬有加的同时,又有点紧张和惶恐。 毕竟圣神降下意志,就像真龙飞在头顶。 我们敬您,爱您,我们知您神通广大,知您普度众生,但我们没办法做到不害怕,因为您,太伟大,太遥远,太厉害了。 外加秦云还专门用了佛祖混响音来装饰自己的声线,让自己一下子就显得庄重神圣起来。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章 天下无双 【此物,唤作手机!】 秦云的声音在持续。 烈云曦立刻牢牢记住了‘手机’二字。 哦,原来真君的法器名为手机啊。 【旁边两物,分别是充电宝和音响。】 原来如此,这些肯定就是主法器的辅助之物了。 【昭阳,本尊知你天生聪慧,旁边有使用说明三份,你当认真阅读学习,闲暇之余多多专研,待你掌握其用途后,将受益良多。】 “真君神赐,云曦……万谢。”烈云曦五体投地,深深的膜拜着。 其他的不需要多说,秦云已经帮烈云曦完成了这次显圣的目的,且彻底震撼住了所有人。 对这个时代的人而言。 仅仅是小盒子里发出一句人声,就足以向全世界证明这就是真神了。 在秦云的声音停止很久之后。 军民们都依然还是长跪不起。 直到凌燕小声喊了一句:“公主殿下。” 烈云曦这才缓缓起身。 只见她走上前去,用双手捧起了三件圣物及其说明书:“多谢真君,云曦一定不负所托,努力掌握这三件法器的正确用法。” 纵观全城军民,在这一刻,他们对凌霄真君的尊敬,已经达到了极点。 单凭真君做的这些事情,别说是翻新一座庙,就算是从头开始建十座庙,都不足以报答真君的恩德。 真君救众生于水火、解众生之危难、助众生以强盛! 有求必应! 这样的神明,就算是被人信奉一辈子,也是应该的。 而凌霄真君的威望,其实也代表着烈云曦的威望。 人们对烈云曦的信任和尊敬,也达到了一直以来的最高峰。 将手机郑重收好之后,烈云曦的目光瞬间变得冷峻起来。 昭阳公主的威仪,展现的淋漓尽致。 “杨林之将军,郑晚成将军,慕容清将军!” “末将在。” “你们三人立刻回到北东西三处城头上守城,另外再各自拨100名精锐给我。” “遵命。” “徐副将、凌先锋、蒙统领,你们立刻随我去南城门,带上所有装备,做好出战准备,备齐剩余的50匹马。” “遵命!” 烈云曦大步走在最前面,带着将士们,去往了南面城墙。 另一边! 蛮族先锋猛将阿古比能,依然在南城外一公里的土坡背面等待消息。 1500多蛮族兵,全都披甲持刃,随时准备着翻过土坡,奔袭一公里,打一场胜券在握的攻城战。 “该死的,这个废物乔黑龙,为什么还没有传来进攻信号?”阿古比能是个急性子,此刻已经等的有点不耐烦了。 左右将士说道:“会不会是城中暴动计划出了什么岔子?” “奶奶个熊的,这乔黑龙要是搞砸了,等我破城之日,先斩他的狗头。”阿古比能骂骂咧咧。 就在这个时候。 那漆黑的城头上,亮起了一支明亮的火把,并且一直在摇晃示意。 “报,将军。”一个蛮族兵大喊:“是信号,是乔黑龙的攻城信号。” “哈哈哈哈,终于搞定了,真是慢啊,老子都快坐不住了。”阿古比能大笑着起身:“将士们,狂欢的时刻到了,风雪城内已经成功发起暴动,昭阳公主自顾不暇,此战,我们必能打破城门,将士们跟我冲,杀进城去,活捉昭阳公主。” 1500余蛮族兵纷纷齐声大喊:“杀进风雪城,活捉昭阳公主。” 对这些野蛮人而言,活捉昭阳公主,可以说是这场灭国之战中,最大的战利品之一了。 那可是昭阳公主! 那可是烈云曦啊! 那是令天下男子,无不垂涎三尺的绝世美女。 那是曾让异族闻风丧胆,曾杀过无数蛮族人的铁血女将。 蛮族人对烈云曦,有恨、有畏惧、有欲望! 在诸多因素的加持下,活捉烈云曦,几乎成了全蛮族的目标。 他们要抓住烈云曦,狠狠地羞辱她、玩弄她、报复她! 哪怕是某个蛮族兵能踢烈云曦一脚,扇烈云曦一巴掌,亲一下她的小脸,摸一下她的手,都足够吹嘘一辈子了。 他们可以对外面说:嘿,知道吗?我当年,曾踹过昭阳公主一脚。 他们嗷嗷叫着,因为有信心,因为胜券在握,所以斗志昂扬,狂奔着翻越山坡,正式暴露在了风雪城守军的目光之下。 但这已经无所谓了。 距离仅有一公里,对这些翻山涉水都如履平地的蛮族人而言,最多三分钟就能冲至城下。 他们不相信城内守军有时间做好准备。 更何况,乔黑龙也已经‘成功’发起了暴动。 在欲望的驱使下,在无尽的兴奋中,他们几乎没有阵形,越跑越散,越跑越乱。 而那先锋猛将阿古比能,更是很不谨慎的,带着亲卫队,行进在最前列。 残破的城墙上,烈云曦借着月色,看到了那快速靠近而来的无数铁甲和刀枪。 她原本筹备了两个方案。 一个是全力守城,依托城墙和战鹰复合弓,在击退敌军的同时,尽可能多的射杀敌人。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另一个则是,出城迎敌。 “可击。”烈云曦的果断和铿锵有力,处处都彰显着名将之风,她戴上了金色的盔缨:“徐副将守城,凌先锋和蒙统领,随我率50精骑冲阵,200步兵携带战鹰复合弓,把真羽箭也都带上。” “打开城门,这将是我们光复大炎国的第一步。” “此战有凌霄真君庇佑,我们必将,战无不胜。” 巨大的城门打开。 烈云曦贵为公主,贵为大炎国最后的皇室象征,竟身穿金甲,手持长枪,纵马冲在了最前列。 是的,她要带头冲锋。 因为这是一场突击战。 打的就是个出其不意,抓的就是对方的阵形破绽。 所以一定要快,一定要猛,一定要侵略如火,一定要所向披靡。 蒙山河很猛! 凌燕很强! 但要说大炎国第一勇猛,永远都绕不开,昭阳公主烈云曦这个名字。 短短几百米。 双方几乎是在片刻间,就遭遇了。 “竟然是烈云曦!”阿古比能看到了前方骑白马的金甲红袍女将,那形象,太显眼了,他放声大喊:“哈哈哈哈,烈云曦,你是因为城中暴动,想逃跑吗?还是说,你带着区区数百人,要来我这边找死?” 在他嘲讽的同时。 他旁边的两员蛮族副将为了抢功,已经带着上百人的亲卫队,加速冲向了烈云曦。 短兵相接。 噗嗤一声。 烈云曦长枪出锋,洞穿一员副将的咽喉。 轰的一声! 长枪横扫,砸飞了第二员副将。 那两匹马,也失控倒地。 大风呼啸,烟尘扬起。 烈云曦一马当先冲阵,如入无人之境,她的前冲之势,丝毫没有停顿。 后方50精骑,也都勇猛无比。 他们就像是一把尖刀,刺穿蛮族百人亲卫队这片天灵盖之后,又直指阿古比能这颗大脑而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章 夜幕中穿梭的死亡之箭 阿古比能的情绪发生变化,从之前的狂妄自大,变成如今的大怒。 他在马背上,提了提手中的大斧,可是仅提到一半,就又垂下了,然后调转马头就跑。 他虽鲁莽,却不傻。 那烈云曦如此勇猛,50精骑也个个彪悍。 阿古比能这边根本没有站稳脚跟,1500人分散的特别开,此刻能用上的,仅有那百人亲卫队,可亲卫队已经被冲垮了,两员副将更是一个照面就被烈云曦干掉。 一旦阿古比能也被斩杀的话,这次荒唐的攻城战将会瞬间崩盘。 所以他开始向后跑,一边跑,一边大声指挥:“快,全部压上去,形成包围圈,快给老子挡住他们。” 就在此时。 背后马蹄声靠近了。 “贼将休走。”一道如凤鸣般的女将声音响起。 阿古比能心中惊骇,扭头一看,却发现不是烈云曦,而是凌燕。 他鼓起勇气,怒吼着转身挥斧。 凌燕手中长枪挥舞,连杀敌方两个骑兵,然后狠狠的一次劈枪,砸在了阿古比能的兵器上。 这一击震得阿古比能双臂发麻,身体也倾斜着差点坠马。 双方仅仅交马一个回合,阿古比能就再次心慌了。 这什么情况? 大炎国余烈中的娘们,都这么猛的吗? 一个烈云曦也就算了! 现在又来一个凌燕。 事实上,阿古比能早就听闻过这些当代名将的恐怖传闻,只不过他在此之前,根本不太相信罢了。 这个时代原本就是男强女弱的,女子习武的很少,强者更少。 只要不是亲眼所见,哪怕烈云曦和凌燕有再多的战绩,那些耳听者,都很难把传闻当真。 混乱的战场上。 眼看着凌燕追着阿古比能打,眼看着就要成功斩杀敌方指挥官了。 两侧的一些蛮族骑兵小队和长矛步兵,终于压了过来。 凌燕的追击受到阻碍,只能拼命冲杀。 就算她偶尔追上了阿古比能,阿古比能也能配合一两个骑兵,勉强接住她的一两招。 “公主。”蒙山河浑身浴血的纵马而来。 此刻的烈云曦正在大杀四方,彰显着天下无双之女将的气概。 “公主。”蒙山河又喊了一声:“凌将军去追击阿古比能,冲的太猛,已经孤军深入敌后了。” 烈云曦连斩身周数人:“我们还剩多少人?” “50精骑,基本全在,敌方百人卫队,已被我们全歼。” “带队跟我冲,去救凌将军,并斩杀阿古比能!”烈云曦手中长枪一指,再次带队,发起了劈波斩浪式的冲锋。 与此同时。 蛮族兵开始形成包围圈,有一部分已经跟后方的大炎国200步兵撞上了。 他们似乎打算阻断烈云曦的骑兵和步兵。 一方面用绝对优势兵力围死烈云曦,另一方面再用小优势兵力,打垮这200步兵。 可他们并不知道的是。 这次的主力,根本就不是烈云曦、凌燕或蒙山河,也不是那50名悍不畏死的精骑。 而是这并不算起眼的,200步兵。 准确的是,是200名弓箭手。 更准确的是,其实是200张战鹰复合弓,和1200支精钢真羽箭。 “全员听令,战鹰复合弓准备。” 200人立刻装填箭矢。 这些战鹰复合弓的有效射程为50到100米。 为了保证杀伤力和精准度,弓兵队的队长命令大家,把敌人放到了相距40多米的位置,才开始放箭。 一时间。 并没有箭如雨下的效果。 这200支真羽箭,如同夜色下的鬼魅刺客,它们消无声息的飞速穿梭在黑暗中。 鲜血飞溅。 蛮族兵瞬间倒下一片,大眼一看,至少不下150之数。 没有战场上箭如雨下的壮观,但实际产生的效果,却远比箭如雨下更震撼。 也更诡异,更让人闻风丧胆。 很多蛮族兵开始哇哇乱叫。 “什么鬼东西?” “我们的人死了一片。” “是弓箭,是弓箭。” “可他们只有200人。” “难道他们,个个都是神箭手吗?” “快,全速压上去,灭掉这群弓箭手。” 可他们面对的,是第二轮齐射。 “放!”伴随着弓兵队长的振臂高呼。 又是200支真羽箭离弦而出,化作这夜幕中最恐怖的杀手,精准命中了一个个敌人的咽喉、心脏或脑袋。 当第三轮齐射之后。 真羽箭消耗600整支。 而蛮族兵,足足倒下了将近500人。 太恐怖了。 这简直太残暴了。 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这种可怕,甚至比之烈云曦的勇猛,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烈云曦的猛和强,是能看到的,是能预判的。 而这些箭矢,却给人一种,让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错觉。 仿佛死神的镰刀,悬挂在每一个蛮族兵的头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于是乎! 在这片战场上,出现了极为诡异的一幕。 披甲持戈的彪悍蛮族兵开始大规模的后撤,而200弓箭手,竟然开始进军,是的,弓箭手竟然在往前跑,嗷嗷叫的去追击,去主动靠近那些近战非常彪悍的蛮族长戟兵。 就像是游戏里,脆皮射手满地图的追着重装战士打。 但反过来说,这也不算是什么反常之事,毕竟装备领先了太多。 另一方面。 在最前方。 凌燕将军已经负伤,她已经连斩了三十余人,且哪怕是负伤状态,依然打的阿古比能疯狂逃窜。 轰隆隆! 战马的铁蹄呼啸而来。 蒙山河一马当先,带着精骑们,如同一股钢铁洪流,飞速冲散了那些包围凌燕的蛮族兵。 “蒙将军。”凌燕扭头看来。 “凌将军没事吧?”蒙山河纵马与之擦肩而过。 “没事,公主呢?” 蒙山河扬刀遥遥一指。 只见。 那一抹殷红的长袍,在月光下飘荡,那一骠白色的战马,在夜幕中驰骋。 烈云曦单枪匹马去追击阿古比能了。 沿途所到之处,势如破竹,血流成河。 阿古比能在即将被追上的时候,知道逃不掉了,怒吼着转身发起反扑。 噗嗤一声! 烈云曦的长枪洞穿阿古比能的心脏,战马冲锋时的突刺,穿透力太大了,冲击力太强了。 阿古比能挂在枪杆上,被带着又前冲了十几米。 至此,烈云曦才调转马头,单臂高举长枪,以挂在上面的阿古比能尸首示众。 “贼将已死,将士们,我们胜利了。” 二百余人齐声高呼。 “杀!” “杀!” “杀!” 贼将已死! 这四个字,看似是用来鼓舞己方士气的。 但更多的,其实是在威慑敌军。 己方士气无论提升到多高,产生的效果都不如敌军士气崩盘更大。 是的! 敌军士气崩盘了。 一个个哇哇乱叫着,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烈云曦下令追击。 后方城门打开,徐百年带了200名轻装步兵,出城加入追击行列。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章 怒火冲天的蛮族大将 一般士气被打崩的军队,就不再是军队。 烈云曦率众追杀的也不再是彪悍的蛮族兵,而是一个个毫无反抗之力的羊羔。 她一直率军追过山坡,然后又追击了三里地。 沿途被追上砍杀的蛮族兵甚多。 眼看着前方仅有数百蛮族兵零零散散的逃远时。 烈云曦终于下令:“停止追击,立刻打扫战场,然后火速回城。” 不得不说! 烈云曦的直觉,永远都是精准的。 当他们用一个小时匆匆打扫完战场,主要回收了真羽箭、敌方盔甲兵器、战马、以及药物和少量食物,刚回到城内时。 只见。 前方火把遍地,蛮族大将雷恩德尔,亲率3500主力部队,外加沿途收拢的残卒数百,共计将近4000人,浩浩荡荡的杀奔至城下。 他们仅是骑兵,就有800余,比烈云曦的总兵力还多。 “烈云曦,滚出来与我决战。”雷恩德尔的愤怒,写在了脸上,融入了声腔,甚至席卷了这一方天地。 他太生气了,简直是怒不可遏。 原本计划好的,城中百姓暴动,阿古比能一举拿下风雪城,活捉烈云曦。 可结果却是,先锋将军阿古比能战死,千余蛮族兵阵亡。 进一步推测,烈云曦能出城作战,说明乔黑龙的暴动失败了,甚至乔黑龙应该已经被杀了。 死了先锋,丢了城中细作,折损千余兵力和数百战马,雷恩德尔的心都在滴血。 这事换做是谁,都不可能不愤怒。 他甚至在此之前,就已经连杀几个己方的逃兵,但怒火依然无法发泄。 “烈云曦,滚出来受死。” “滚出来跟老子决战。” 烈云曦却只是站在城头,持枪而立,目光深邃而沉静的看着下面。 但她能不发火,麾下将士却已经忍不了了。 很多将士都开始指着城下,跟蛮族对着骂阵。 蒙山河更是大手一指,虎吼出声:“雷恩德尔狗货,你莫猖狂!敢让你的士兵后退半里吗?老子单独出城,与你大战三百回合。” “蒙山河,你等着。”雷恩德尔当真是上了头:“全军听令,后撤半里,看本将军如何斩杀敌将,为阿古比能将军报仇。” 只见。 蛮族果然后撤了半里。 而雷恩德尔则在距离城门150米左右的位置,横刀立马,做好了单挑的准备。 “公主,请准许末将出城。”蒙山河开口请战:“这次,我一定剁了雷恩德尔的狗头。” “小心些。”烈云曦准许了。 徐百年下令:“打开城门。” 蒙山河转身下了城头,持刀上马,纵马出城,一骑绝尘般的,冲向了前方开阔地的雷恩德尔。 两人都是虎背熊腰的猛将,且都手持厚重的长刀。 力量型猛将的对决,没有什么技巧的美感,有的只是一次次直来直去的碰撞。 两匹马一次次的狂奔。 两把刀一次次的交锋。 双方将士都在拼了命的呐喊助威。 战鼓打的震天响。 双方足足斗了三十个回合。 体力有损状态的蒙山河,竟渐渐占据了上风。 是的! 哪怕雷恩德尔是体力充沛的大怒状态,也未能战胜体力已经损耗过很多的蒙山河。 风雪城上,将士们狂欢,放声大笑。 蒙山河气力更盛,一刀劈飞了雷恩德尔的兵器。 雷恩德尔大惊失色,拍马奔逃。 蒙山河本欲追杀,却见前方杀声震天,那相距他仅有百余米的4000蛮族兵,纷纷冲了过来。 “哼,手下败将。”蒙山河嘲讽了一声,拍马便回。 雷恩德尔的怒意更甚,引兵一直追到城门前,但蒙山河早已回城并关了城门。 “攻城,给我攻城。”雷恩德尔气冒烟了,脑子一热,下达了命令。 而他手下的蛮族兵,纷纷面如死灰,一个个硬着头皮,准备钩索和长梯,对着那十余米高的城墙,发起了死亡冲锋。 而这! 正中烈云曦的下怀。 雷恩德尔这次来的匆忙,根本没带多少攻城器械。 而且他们的战斗力,原本就以平地上的骑兵为主。 蛮族最不擅长的,就是攻城战。 烈云曦一挥手,城上箭如雨下。 敌方能用的只有长梯,而且敌军还都是在士气低落,内心极度不情愿的情况下攻的城,一个个全都显得很颓萎低迷! 这种守城战对烈云曦而言,简直太好打了。 她甚至没有动用战鹰复合弓和真羽箭,而是给所有弓箭手都换上了原来的木弓。 蛮族兵的一个个长梯被推倒。 一个个蛮族兵被射杀,被城头上的长枪兵戳死,被大土块砸死。 惨叫声一片。 足足进攻了半小时,死伤多达六百余人时,却还没有一个蛮族兵能成功登上城头。 “将军,不能再打了,撤吧。” “将军,求您了,快下令撤吧。” 一个个小将开始向雷恩德尔进言。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而就在这个时候。 蒙山河的大笑声响彻长空:“哈哈哈哈,雷恩德尔,你不是要跟老子决斗吗?怎么刚才突然就夹着尾巴逃跑了?你连兵器都拿不稳,连三岁小孩都不如啊。” 雷恩德尔原本还在犹豫,此刻再次勃然大怒,拔出弯刀直指前方:“蒙山河,等老子杀进去,一定要把你大卸八块!传令,给我全力攻城,务必在今晚,拿下风雪城。” 他不但这样喊着,甚至还要亲自纵马冲过去。 城墙上的徐百年见此一幕,立刻招手,让下属送来了一张战鹰复合弓。 只要那雷恩德尔再靠近些,徐百年有信心用战鹰复合弓,一箭穿了他的狗头。 但天不如人愿。 雷恩德尔终究是被几个小将死死地拉住了。 “将军,您千万别冲动啊,继续攻城可以,但您不能去啊。” 最终。 雷恩德尔咬牙切齿,硬生生的咽下这口气,渐渐恢复了冷静。 而此时的蛮族兵,已经在攻城战中,牺牲了千余人。 他的心在滴血:“撤……撤退吧!” 这一声令,有气无力。 蛮族兵将们纷纷如蒙大赦,甚至连梯子和钩索都不要了,扭头撒丫子就撤了很远。 远处的火把微光摇曳,他们渐渐的消失在了,夜幕的尽头。 风雪城上。 欢呼声震动天地。 城内的百姓听到这些欢呼声,纷纷放下了悬着的心,他们终于可以闭上眼睛,安心入睡了。 “徐将军,你带人出城去打扫战场,统计完成后,立刻报我。” 烈云曦说着:“我先回去,将今夜战况,回禀真君。” 就在她准备下城时。 突然注意到,一旁捂着肩膀,坐在地上歇息的凌燕。 “凌将军,你的伤?”烈云曦看到她皱着眉头,脸色也有点发白。 凌燕投来微笑:“我没事,一点小伤,包扎一下就好了,多谢公主关心!” 烈云曦皱起眉头:“城中,是不是已经没药了?” 凌燕低下了头:“是的。” “等我。”烈云曦加快脚步下了城。 她脑海中,除了凌燕之外,还有那城头上很多负伤将士的模样。 以及! 曾经很多很多,因缺少药物,而失去生命的英烈们。 他们本不该这样死去。 他们死的憋屈。 回到府内。 烈云曦立刻取来纸笔,飞速书写道:“启禀真君,大战已经结束,多亏真君赐我神兵,使我方大胜异族……然我将士多有负伤者,城中有军医和民间郎中,却已无药可用,云曦斗胆,再次恳求真君……” 这封信,她写的很长……很长!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8章 药,重中之重 当烈云曦写完一封信,已经到后半夜了。 此时的徐百年做好了战后统计,前来汇报。 烈云曦想了想,然后再次拿起毛笔,将详细战报,也一一写下。 她认为凌霄真君如此厚待这一方生灵,所以她必须对真君坦诚相待,一应事务,都不能藏着掖着。 …… 清晨! 当秦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了。 他感到浑身酸痛。 “昨天应该泡个澡,按个摩的。” 他体质并不差,但昨天的劳动量还是超标了。 本想懒个床,可是一看时间,他果断起身下地,洗漱之后,喝了瓶牛奶,然后快步走到了黑陶缸旁。 “不知道有没有昭阳公主的回信。” 低头看去,还真有了回信。 而且这次的回信,足足写满了三大张。 秦云拿了把椅子过来,坐下,开始认真的读信。 通过这封信,秦云得知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比如他的显圣奏效,帮烈云曦搞定了民变危机,顺利铲除了乔黑龙一伙。 还有夜间的两场战斗,战鹰复合弓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我方斩杀敌将阿古比能!】 【蒙山河将军与敌方大将雷恩德尔阵前大战三十多个回合,胜之。】 【凌燕将军斩小将一员,敌兵三十余人……】 在这些简单的信息中,秦云隔着一个时空,记住了那一个个名字。 尽管没有见过他们,但秦云可以想象他们的模样。 比如蒙山河,肯定非常的威武霸气。 而凌燕将军,应该是一位漂亮又帅气的小姐姐。 【此战我们大获全胜,挫了雷恩德尔锐气,阵斩阿古比能,歼灭敌军两千两百余,是困守风雪城以来,我方最大的一次胜利。】 【收获战马284匹,其中完好的战马124匹,可以用来驯服作战。】 【受伤的战马82匹。】 【死亡的战马78匹,可以用来食用。】 【铠甲53领。】 【战刀、战戟共计3400余件。】 【军粮、水壶若干。】 【我方使用的真羽箭,已全部收回,所幸损坏的不多,1200支中,仅损坏了不到100支。】 之后。 烈云曦又一次对秦云表示了感谢。 她真的很尊重秦云,所以不能报喜不报忧。 喜的说完了,接下来要说的,就是忧。 本次作战,折损的人员极少,但折损的,全都是最精锐的战士。 那50精骑,是原大炎国皇室禁军中的精锐,是的,精锐中的精锐,尖刀中的尖刀。 原编制共计3000人,这3000人站在四万禁军的顶点,而四万禁军,其实也是全国将士中选拔出来的尖子。 之前的灭国一战,大炎国的精兵强将都损失殆尽。 昨晚带出去的50人,是最后的。 折损14员,还剩36员。 在这36员中,半数以上都负了伤。 包括蒙山河也受了些轻伤,凌燕的伤势则有点重,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这就是昨日所有的战损情况了。 虽看似不多,以不到四十人的伤亡,干掉了敌方两千多人。 这是值得大吹特吹,甚至足以载入史册的特殊战例。 可! 烈云曦的底子薄啊。 蛮族三十万大军,在大炎国的土地上呼啸肆虐。 就算再折损几万,都依然有本钱。 而烈云曦的人,消耗一个,就少一个。 秦云读至后面,心情渐渐也沉重起来。 他看得出来,烈云曦现在最紧缺的,是治疗工具和药物。 不止是昨晚负伤的那些将士,其实还有很多有旧伤和旧疾的军民。 “这封信里,昭阳公主明确表示了,城中有军医和郎中。” 秦云摸着下巴思考:“那我去买些药材送过去,应该就行了吧。” 说干就干。 秦云穿戴整齐,准备出门。 他手里的钱已经不多了,但他还有一把黄金剑,他带在了身上,准备卖掉换钱。 “云哥。” 外面传来赵虎的声音。 他提了两大包烧饼过来。 秦云告诉他放在院子里就行,并且再次借了他家的面包车,开车去往了市中心。 说起来,出行方面也是个问题。 如果黄金剑卖到好价的话,是时候考虑买辆车了。 开车在路上。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一看是沈月馨打来的,秦云直接选择了拒接。 他现在忙的要死,压根都忘了今天约好去民政局。 沈月馨再次拨号过来。 秦云眉头皱起,接听了:“你烦不烦?” 沈月馨感到不可思议,她以为自己听错了:“秦云,你说什么?你记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我跟菲菲已经在民政局等着你了,你逃避也没用,赶紧过来把婚离了。” “忙着呢,现在没工夫搭理你,下午再说。” “秦云,你……” 然而秦云已经挂断了电话。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现在是真没功夫搭理沈月馨。 无数件大事要事等着秦云去做呢,这区区儿女情长,而且还是领个离婚证的区区小事儿。 一整天时间呢,什么时候去办离婚证不行啊?非得上午就办?非得按你沈月馨的时间安排? 我秦云啥时候有空,就啥时候再办。 这就是秦云现在的处事态度。 老子特么的养着一个公主和三千八百余人,老子特么的即将成为一个国家的最后依靠。 你以为跟你闹着玩儿呢? 什么无关紧要的事情,都先撂一边,少扯吉八犊子。 黄金剑的买家很好找。 找上次的李雪晴就行。 秦云打了个电话过去,李雪晴立刻推掉了今天的所有日程安排,并且邀请秦云到家里做客。 是的,直接去大师李天鸿的家里。 他们爷孙二人,一起招待秦云。 好像是拍卖会今天休业整顿了,要为明日的青金帝王碧玉手镯宣传做准备。 也难怪今天的沈月馨没上班。 秦云按照地址,开车去往富人小区。 进门的时候,保安不升杆,且火速从保安室内跑了出来,嘴里大声嚷嚷着:“干什么的?干什么的?这里是你能开进来的地方吗?” 秦云打开车窗:“为什么不是?我没看错的话,这个入口是给车过的。” “那也不是给你这种破车过的,你小子是来送货的吧?”保安用力拍了两下破面包车的车身:“赶紧把车开到旁边去,然后下来跟我去登记,你小子第一次来富人区吧?真是一点规矩都不懂。” 保安一直骂骂咧咧。 听他的意思,大概是秦云这辆车若是开进了富人区,那就是破坏了整个小区的美感。 那些被车轮子碾过的地板,都受到了奇耻大辱。 嘀嘀嘀! 后方的一辆保时捷跑车,开始疯狂的按喇叭。 车上的黄毛青年戴着墨镜,一只手叼着烟,搭在车窗外,极为不耐烦的喊道:“喂,滚一边去,挡老子路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9章 前据而后恭,思之令人发笑 保安立刻跑向了黄毛青年。 看那姿态,前据而后恭,思之令人发笑。 秦云懒得搭理他们,拿出手机,拨打了李雪晴的电话。 保安跟黄毛青年解释完,立刻气冲冲的回到了面包车旁:“赶紧把车开走,你他妈害老子都挨了骂,麻溜的,我去,我跟你说话,你聋了是吧?” 秦云点燃一支烟,不紧不慢的抽了一口:“没聋,只是我也要进去,你既然不放行,那我就找人来接我。” 李雪晴不是大意之人,她说了在楼下恭候秦云,就一定不会食言。 而她在楼下,却不是小区门口等待,就说明,要么这里是可以进车的,要么,她肯定提前给保安打过招呼了。 只不过这保安看不起穷人,连问都不问,就让秦云滚。 嘭! 一声巨响从车后传来。 秦云扭头看去,发现那正是刚才的黄毛青年下了车,还踢了面包车一脚。 “看什么看?赶紧把你这破车挪一边儿去。”黄毛青年不屑的说道:“妈的,你想死是吧?你给老子下车。” 住在这里的都是富人,富人肯定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是有素质的。 只是这份素质,得分场合和人。 秦云愿意相信无论是这个黄毛富二代,还是保安,肯定都非常的有素质。 只不过。 他们在面对秦云时,根本没把秦云当人看罢了。 开门。 下车。 秦云径直走向了那辆跑车。 “车不错,我曾经也喜欢过这款,只是买不起而已。”秦云打量着保时捷跑车。 黄毛青年冷笑:“你还认识这车?网上看过图片吧?” “其实你年轻气盛,跟我装逼没关系,看不起我也没关系。”秦云说着,突然抬起大脚,一脚狠狠地踹在保时捷车门上,将那开门处的扶手都踹扁了:“但你不该踢我的车,更不该骂我。” “你他妈的……”黄毛青年愤怒的冲了过来。 然而,他这细狗身材,根本没什么力气,直接被秦云一把揪住衣领。 保安连忙跑过来阻止。 但就连这个保安,都扯不动秦云。 只见秦云凭着身高优势,揪着小黄毛衣领,怒目圆瞪的看着他:“你狗日的,全家死光了吧?吃大便长大的?嘴巴这么臭?操,你刚才骂老子两句,老子现在加倍奉还,你踹我的破车一脚,老子就要踹两脚……” 说着又给了保时捷一脚。 然后他还伸出大手,拍了拍小黄毛的脸:“你要是再敢骂老子,老子就揍得你满地找牙,不服的话,可以试试看。” 终于。 保安拼尽力气,将两人分开了。 黄毛青年愤怒的咬牙切齿:“保安,保安,给我把所有保安都喊过来。” “是是是,我现在就报告队长。”保安拿出传话机,同时还恶狠狠地瞪了秦云一眼:“你死定了。” 秦云却只是气定神闲的看着他俩。 哒哒哒哒! 一个气质优雅,身材高挑的美丽女子,踩着高跟鞋小跑着来到了这里。 是的。 她是跑过来的。 原本她这身打扮和气质,会让人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她跑动的样子。 她叫李雪晴。 那保安刚通知了队长,此刻看到李雪晴过来,立刻收起传话机,恭恭敬敬的行了个礼:“李小姐好。” 黄毛青年也完全变了一副模样,他甚至能在刚刚还极度愤怒的情况下,立刻挤出微笑:“雪晴,真巧啊,你是要出门吗?” 两人的前据而后恭,思之,更令人发笑。 后面更可笑。 因为李雪晴压根没有看他们任何一眼,是的,仿佛听不见他们讲话,看不见他们站在这里。 并非李雪晴没有礼貌,而是李雪晴的礼貌,也向来不会对他们展示。 “秦先生,您没事吧?”李雪晴十分关心的柔声问道。 秦云一摊手:“还好,具体什么事情,你问他们吧,我就懒得跟你讲一遍了。” 一时间。 保安和黄毛青年都慌了。 啥情况啊? 这是在做梦吗? 堂堂李家豪门的千金李雪晴,竟然对一个开着破面包车的人,说‘您’这个字。 突然。 保安一拍额头:“老天爷啊,李小姐您之前嘱咐过我要放行的贵客,该不会就是……他吧?” 李雪晴一扭头,女强人气势尽显,语气十分的冰冷且强势:“到底什么情况?” 黄毛青年心中发寒,冒了冷汗。 保安则是慌慌张张的,讲完了刚才的经过。 李雪晴看了一眼秦云,然后立刻有了决定,她对着保安说:“你去写个辞职报告吧。” “李小姐,秦先生,非常的对不起,请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以后再也不狗眼看人低了,这份工作对我来说……”保安在求饶。 李雪晴却只是冷冷的给出了一个字:“滚。” 处理完保安的事情后。 就轮到黄毛青年了。 只听他说:“雪晴,那个人什么来头啊?他就一个开破面包车的,你怎么对他……”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啪的一声。 李雪晴很帅气的反手一巴掌抽在了黄毛青年的脸上。 这一巴掌。 打的黄毛青年彻底懵了。 而秦云则觉得很爽。 是的。 打爽了。 消气了。 不得不说,这个李雪晴很会做人,她的情商太高了。 “回去跟你爸说一声。”李雪晴冷声道:“让他以后不要白费力气了,从今日起,我们李家,不会再从你们企业中采购任何商品。” 黄毛青年瞪大了双眼,被吓得浑身发抖。 其实,刚才挨一巴掌都不算什么。 可如果李家跟他们从此断交,不再有任何合作的话,他老爸的公司就完了。 他老爸公司的产品,有70%订单,都来自于李家。 李家是他们最大的客户,是他们的上帝啊。 扑通一声。 黄毛青年跪了下来:“雪晴,雪晴我知道错了,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以后再也不刻意出现在你面前烦你了,还有秦先生,都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我该死,求求您为我家说句好话,否则我回去后,我爸会打死我的。” 秦云缓步走了过来:“原来你还喜欢李小姐呢?” “不不不,以后我不敢喜欢了。”黄毛青年连连摇头,并突然愣住了。 因为他看到,秦云微微弯起右臂,胳膊肘朝着李雪晴。 李雪晴当然懂这个意思,伸出柔若无骨的白皙左臂,挽了上去。 “走吧,正事要紧。”秦云说道。 “好的。”李雪晴甜美一笑。 两人一起上了那辆破破烂烂的面包车。 李雪晴突然咯咯的笑。 “笑什么?你应该从没坐过这么廉价的车吧?” “我觉得还挺有趣的,秦先生一看就是个很低调幽默的人,但我还是没想到您竟然这么低调。”李雪晴打量着车内的一切:“有时间的话,我很期待您能开着这辆车,带我到海边去兜风。”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0章 大师李天鸿 “到海边兜风啊?”秦云发动面包车,驶进了小区:“那可能有点难度,这辆车是我借来的,用完就还回去了。” 就这破面包车,竟然还是借来的? 李雪晴看着秦云的侧脸,心中愈发好奇了。 这个男人,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国家一级鉴宝大师,兼临海市豪门李家之首的李天鸿,是全城人尽皆知的大人物。 他在那家拍卖行担任首席鉴宝师,纯属这辈子的兴趣爱好。 事实上,他这个鉴宝师的地位,可比拍卖行行长还要高。 而且不是拍卖行给了他工作,而是他在那边工作,就能让拍卖行蓬荜生辉。 李天鸿住的地方,在这个富人区,都属于最瞩目的几栋之一。 五层高的别墅,从外面看,精致华美的像一座城堡。 而这还只是年轻人李雪晴的喜好而已。 事实上李天鸿还有三套古院、两座庄园以及数不清的房产。 长期住在这里,纯属是想多陪陪自己的乖孙女。 李天鸿在客厅迎接了秦云,经李雪晴介绍后,双方认识。 这位大人物,对秦云非常热情客气,因为他已经亲自鉴别了那枚玉镯,结果为货真价实。 他对秦云笑,秦云自然也会对他笑,双方平等对谈,相互尊重。 他们乘着电梯去了三楼,对秦云的热情款待自然不必多说。 当秦云取出黄金剑,说明来意之后,李天鸿和李雪晴立刻开始认真的研究了起来。 这柄黄金剑,是一把短剑。 长不足半米,但是很重,重量达到了3000克。 李天鸿给出的评价是,做工极其的精美,但看不出是哪个时代的产物。 因为历史文献记载中的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这种风格的工艺。 不过根据工艺水平等级,大概能推算出,相当于一千多年前。 然而。 这把黄金剑太新了,简直就像是刚刚做出来的一样。 他没说这是仿制品,只说此剑可能保存的比较完好,所以才显得新。 这就是语言的艺术。 3000克黄金,外加工艺加持,按每克500元来计算,都至少价值150万元了。 “秦先生。”李天鸿给出了一个方案:“这把剑,老夫可以立即买下,但它的考古价值还有待商榷,因此,老夫可以先给你500万,待老夫研究透了之后,我们再进一步协商,给少了的话,老夫会加钱给你,如果到时候你不缺钱用了,也可以用500万,再把这把剑赎回去。” 秦云很果断的点头:“我觉得没问题,能立即打款吗?” 李天鸿看了一眼孙女。 李雪晴立刻拿出手机:“我给银行打电话。” 简单的几句交流之后,李雪晴微笑着对秦云说:“秦先生,银行说半小时内到账,请您注意查收。” “谢谢。”秦云起身:“今天先这样,我还有事要忙,下次再来拜访。” 言罢。 他转身就走,自有仆人将他送出门去。 潇洒、果断,丝毫都不拖泥带水。 500万的买卖,整个过程,连几秒钟的思考时间都没有。 这些都被李天鸿看在眼里:“这年轻人,看来是真的有事要忙。” “爷爷,我有点不明白。”李雪晴拿着黄金剑,说道:“这把剑如此崭新,一看就是新铸的,您给他500万……” 李天鸿淡笑着一摆手:“你不懂,哪怕这把剑不是黄金,而只是一把塑料玩具,我们这500万,也花的值。” 黄金剑真假暂且不论,可那更有价值的青金帝王碧玉,的的确确是个真的啊。 而且从接触中来看,李天鸿觉得秦云不拘小节、气度不凡,且目光纯净而坚定,是个有大志向的年轻人。 一般人绝不会有那种眼神,甚至连李天鸿都觉得自愧不如。 他觉得秦云身上,有一股英雄气! 这股英雄气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后天刻意培养能产生的,而是需要你先是英雄,胸怀英雄志,做了英雄事,方才出现。 “晴儿,你查到他的身世来历了吗?” “没有,他的身世是个谜,不过他来到临海后,所有的经历,都能轻松查到,看起来,平平无奇。” “不,你错了,爷爷认为,他绝不是泛泛之辈。” …… 秦云有了钱,自然是开始采购了。 这次他直接回了家,用手机网购,而且全都是小时达服务。 价格高点没关系,不实惠也没关系。 他现在不缺钱,缺的是时间。 只见他一边查资料,一边买东西,一边又准备好需要提示昭阳公主的标签。 他真的很上心,比以前上两个班的时候都要累,但他乐在其中。 这种动力,这份感情,根本不是之前那些凡俗之事能比的。 他在帮助一个国家啊! 他要光复大炎国,要送那里的百姓,回到家乡。 这份使命感和责任感,驱使着他不断的前行。 但有时候,他也会有一些私心。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总是幻想,那传奇的昭阳公主,究竟长什么样子? 如果昭阳公主生活在现代,过着平凡人的生活,那么,秦云跟她交往时,又会是怎样的一种光景呢? 《新华字典》100册精装版,每册50元,总价5000元。 《词典》100册精装版,每册68元,总价6800元。 《拼音入门训练、掌握和教学大全》100册精装版,每册36元,总价3600元。 这些并不是目前最需要的,但拥有长远的价值,刚好秦云现在想起来,先买了送过去再说。 《孙子兵法》10册精编版,每册30元,总价300元。 《孟德新书》 《三国志》 《楚汉争霸》 《史记》 《天工开物》 《资治通鉴》 《论语》 《道德经》等,全部都是10册,林林总总上百种好书,秦云一口气都买了。 全部加起来,又花了元。 然后,进入了正题。 战场负伤,多以外伤为主,但有些会发炎感染,甚至感染到器官组织。 所以,外科和内科药物,都要购买。 当然还有外科手术工具,这也是重中之重。 打个比方,这个时代的手术刀、镊子、剪子等工具精细度和锋利度,就压根不是古代能比的。 古代截肢,残暴一点的时候,甚至都用斧头砍,用锯木头的锯子锯。 这些医学用品,大批量的不太好买,不过这难不倒秦云。 他直接给李雪晴打了个电话,付了钱之后,很快就有了回应。 以李家的人脉,只要不是大批量的违禁品,那基本上都是一句话的事情。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1章 公主也爱自拍 医学用品和药材方面,着实让秦云感到肉疼。 工具类的,手术刀、绷带等,其实都还好说,只花了元。 但是药物就贵了呀。 林林总总的西药,花了23万。 而林林总总的中药材,更是花了80万。 主要是中药买的多,毕竟那边的军医和郎中肯定都是中医。 之所以买西药送过去,是为了应急的。 秦云特意标注了,务必看清楚使用说明再用药,而且不到紧急时刻,最好别用。 西药见效快,刺激性大,过敏风险高,那个时代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过敏,而且他们从未接触过西药,身体未必承受得住。 然后。 秦云发现,自己书买少了。 少了最关键的书。 中医方面的,《伤寒杂病论》,《草本纲目》,《皇帝内经》等。 还有外科手术方面的《外科手术学基础》、《实用外科手术学》等。 这些倒是没花多少钱,因为不需要买多少册,一共花了2000元。 至此,秦云已经觉得脑子都要炸了。 但他没有选择休息,而是想到风雪城的军民们身体长期营养不良,肯定需要补充更多的营养和维生素。 一块钱一斤的大白菜直接够买10吨,花了元。 胡萝卜、小青菜、玉米、土豆、红薯、菠菜、冬瓜、韭菜等。 加起来也买了10吨,花了元。 肉类的,牛羊肉、鸡鸭鱼肉、猪肉,买了1吨,花了元。 “暂时就先买这么多吧。” 秦云关闭购物软件。 他刚才已经看到了那批书籍送货员发来的短信息。 现在只要一打开大门,外面肯定摆满了包裹。 在开始搬运之前,他大致计算了一下这次的花销。 共计元。 刚拿到手的500万,已经花去快四分之一了。 这才是真正的花钱如流水啊。 不过他觉得这笔钱花的值。 这可比买几件价值数万的名牌服装或包包,要划算的多了。 这是在救几千人的命啊。 眼看着时间已经到了下午,秦云打算先吃点饭,填饱肚子再开始搬运。 …… 风雪城。 公主府。 烈云曦根据说明书和手机上的设置提示,足足已经研究三个小时了,她到现在,连饭都没吃呢。 她这模样放到现代人眼里,肯定就是玩手机玩上瘾了。 但实际上。 她并不是为了玩,而是到现在,都还没搞懂基本操作。 太难了。 简直太难了。 超出她认知的东西太多了。 手机上的每一处细节,都是她做梦都无法想象的奇幻之物。 这果然是真君法器啊。 要不然,怎么会如此难以理解呢? 烈云曦自认为聪明,可这部手机,是真的难到了她。 尤其是她不小心点到了设置铃声的地方,竟然有声音传出来,吓得她差点把手机扔掉。 还有很多东西,特别的奇怪。 比如音乐软件和视频软件,每次点开后会出现画面,但是再次点击,就会提示没信号。 “什么是信号?” “是因为我没有法力吗?” 她对这部手机,充满了好奇和敬畏。 直到。 她点开了照相机功能。 屏幕上呈现的画面,让她大为震撼:“这是,我的房间?” 她放下手机,仔细查看自己的房间。 然后又扬起手机,看着屏幕上的房间景象。 一一对比。 如此反复四五次。 她最终发现,这小小一件法器,竟能记录她房间内的景象。 好神奇。 简直不可思议。 “公主,该吃饭了。”小桃推开了房门。 咔嚓! 刚好烈云曦尝试着按下了拍照。 栩栩如生的小桃照片,定格在了相册中。 “小桃,你快来看。”烈云曦贵为公主,都难免在此刻激动万分,甚至像个少女。 “这是……我吗?”小桃惊呆了。 她一会儿看看自己的衣服,一会儿摸摸自己的头发,一会儿又看看照片。 烈云曦认真的说道:“我能保证这就是你。” “我还是第一次这么清楚的看到我自己的样子。”小桃突然有些害羞的捧住了脸:“原来我也挺好看的呀!对了公主,这个是怎么做的?您要不要也看看您自己?” 烈云曦有些自豪的露出了微笑:“我不需要外人帮忙,就能用法器,刻录出自己的照片,不信你瞧!” 她点了翻转镜头,然后咔嚓一声,拍下了自己。 小桃看得目瞪口呆,然后拍着手笑:“哇,公主好厉害,不愧是公主殿下,您竟然这么快速的,就掌握了天神才能使用的法器。” 烈云曦还是谦虚的:“不,这其实只是法器功能的冰山一角罢了,我因为没有法力,所以有很多功能,都完全无法使用。” 两女开始一起研究手机的拍照功能。 毕竟这个是目前最简单,效果也最立竿见影的功能。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烈云曦本人忘记吃饭也就算了,甚至是小桃这个来送饭的侍女,都忘记了再劝说公主吃饭。 可见。 对于真君法器,她们有多么的痴迷和用心。 烈云曦,真的很美。 那一张张照片,记录在了相册中。 她什么都不需要,不需要刻意摆姿势,做表情,更不需要什么美颜或滤镜。 简单的一次举手投足的定格,都有着难以言喻的美感。 这种天然的美,本就胜过了无数的矫揉造作。 小桃拿着手机,正在学习刻录场景照片。 突然。 闪出了一个框框。 “电量不足……”小桃被吓坏了,当场下跪:“公主恕罪,小桃该死……” 烈云曦感到疑惑:“这是为何?” 小桃双手呈上手机,声音中带着哭腔:“我把真君法器弄坏了……” 烈云曦接过来一看,立刻无奈的笑了:“快起来吧,只是电量不足了而已,我们有真君送来的充电宝,你看,只要这样连接起来,手机的电很快就能充满。” “真的吗?”小桃揉着红红的眼睛,站了起来,她感到不明觉厉:“公主好厉害呀,竟然连另一件法器的用法也学会了。” “不是我厉害,而是真君给的提示和说明都很详细,我才能学的如此简单,他对我们,真的太好,太好了!”烈云曦抬眼望着天花板,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院中忽地跑来一名士兵,怀里还抱着厚厚的精美书籍:“启禀公主……” “公主公主,准是真君又送来东西了。”小桃兴奋的大喊。 烈云曦先是一喜,可紧跟着,又是一脸愁容,她再次下跪膜拜。 真君给的,太多太多了。 云曦此生,该如何偿还啊。 但她也不是矫情的人,片刻之后便收拾心情,流星大步的走出房间:“火速召集众将,去神庙!”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2章 神之书 秦云一趟趟的搬运书籍,很快就大汗淋漓了。 手机铃声响起。 沈月馨再次打来了电话。 “秦云,这都下午了,你到底想拖到什么时候?” “说了我在忙,今天这个婚你放心,等我忙完肯定去离。” 沈月馨气急:“我下午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明天也有要紧事做,你能不能快一点?还有,人家民政局五点半就要下班了。” “我知道。”秦云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那就四点,民政局门口见。” 言罢。 他再次果断的挂了电话。 在四点之前,肯定是无法将所有东西都传送过去了。 但能传一点算一点吧。 男人一旦有了正事干,就很少会再去想家长里短和儿女情长了。 他现在的眼里,只有高山与苍穹。 …… “字……典……” 烈云曦撕开字典和词典的**,开始翻看:“这是……类似于我们大炎国《说词解字》的书籍。” 李开物和鲁超立刻来了兴致,赶紧上来研究。 字典和词典都足足有100本,很多人都分到了翻阅权。 “我明白了,这是真君所在世界的神文字,为了跟我们更好的交流,想让我们学习这些文字。” “很多文字都跟我们用的文字相似,但是更简单明了,我觉得真君送来100册,不单单是为了与我们交流。” “这字典和词典,比我们的《说词解字》还要全面得多,详细的多,如果我们找来一百位学者,研究透这些神文字,再进行教学和传播的话……” “天呐,那么我们民族的文字教育,将会领先别国一个时代。” 书籍还在持续的传送过来。 “可能不止是领先一个时代了,你们看这个拼音大全,我简单翻阅了一下,发现这是非常好的教科书。” “快看这本书,《孙子兵法》,真君送来了兵法书。” “这本是什么?《史记》?难道是神之国度的历史吗?原来天神之间也会打仗。” “不,这明显是凡人之间的战争。” “我知道了,这一定是真君庇护的另一个世界,真君为了我们,将那些战争史编写成册,用来帮我们开阔眼界。” 此时此刻,李开物和鲁超正捧着《天工开物》观看,两人已经激动的说不出话了。 术业有专攻,面对如此多的书籍,大家都开始观看自己专业对口的类型。 每一本书上都有标签和分类。 烈云曦看着这些书,如获至宝。 她坚定的相信,仅是这些书籍,就比当初的帝国国库更加珍贵。 这是某一个世界上,数千年历史的精华。 “能拥有这些书籍的,也只能是天神了吧。”烈云曦抬头望天,一时间感慨万千,同时也豪情万丈:“云曦得以有机会翻阅这些书籍,必用心研读,提升自我,将来带领大家,光复大炎国。” 在神的恩赐下,他们才能有幸学习到如此珍贵的知识。 很多人都跪地叩首,感激涕零。 跪拜之后,又再次如获至宝的捧着书籍,认真的观看,他们都已经到了忘我的地步。 唯有蒙山河在起身后,继续在大量的书籍中,寻找着自己感兴趣的。 最终,还真被他找到了。 分别是三本书。 《民兵训练手册》 《军体拳实战技能图解》 《实用格斗术》 “公主殿下。”蒙山河在翻阅了几分钟后,立刻汇报道:“末将发现,这几本书里,记载了极为高效的民兵训练方式。” “我看看。”烈云曦翻看着:“确实更加高效,可以让老百姓更快的形成战斗力。” “公主殿下。”女将慕容清走了过来:“这几本书上,记载了非常特别的战术,比如游击战、麻雀战、地道战等,战术思维非常先进,甚至连很多普通女子、老人和小孩,都能被动员起来,达到全民皆兵,且全民皆强的效果。” 大家眼里的光彩,越来越亮。 但也有人开始感慨。 如果当初强盛时期的大炎国,能够拥有这些的话,就不会被打败了。 他们甚至可以纵横天下,横扫六合八荒。 突然。 一张纸飘落到了烈云曦手中。 她看了一眼之后,立刻下跪谢恩。 众人虽不解,但也纷纷跟着下跪。 片刻后,烈云曦开心的说道:“我们的伤员和病员都有救了,真君已经准备好了海量的药物,相约今日傍晚,就会赐予我们。” 说着,她将信纸传阅。 当凌燕拿到信的时候,竟稍稍愣了神:“真君竟然特意提及了我,说我的伤一定能够痊愈。” 一时间。 她心中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 就像是一个小兵被大元帅记住了一样。 她感到,无比的荣幸。 城中的军医和郎中被召集了过来,所有伤员和病号,也都在人们的帮助下,来到了神庙附近。 现在,只需要等待药物和工具一到,就可以立刻展开救治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在场的所有人,都满怀希冀的等待着。 尤其是那些伤病者,他们终于看到了希望,他们迫不及待,他们对真君,感恩戴德。 唯有一人佝偻着身体,远远的独自蹲在墙角。 他看起来像个老头,身上长满了恐怖的黑纹。 但其实,他还很年轻,今年刚刚满25岁。 他叫楚君扬,曾是一名侠肝义胆的豪杰。 前些日子染上了瘟疫,才让他变成这幅鬼样子。 当时很多人都说要杀了他,或者将他放逐出城,毕竟瘟疫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太过于恐怖了。 或许是因为他的豪杰之名,外加烈云曦的宅心仁厚,才将他留在城中。 他很自觉地远离人群,就算是这次来神庙,他也跟群众相隔了三十余米。 他的眼神,依然是暗淡无光的。 瘟疫太可怕了。 虽然有人说真君神通广大,今晚送来的东西,必然能治病除灾。 但他觉得自己肯定是个例外,瘟疫啊,必死之症。 而且只有他一个人得了这个病。 他很悲观的认为,昭阳公主不会为了他一人,就特意向真君求药。 凌霄真君也不会特意为了他一人,就降下能解瘟疫之药。 哪怕就算昭阳公主和凌霄真君这样做了,可能也未必会存在解瘟疫之神药吧。 “嗐~”楚君扬抬首望苍穹,无力而悲观的低语着:“我将……死矣!” 脑海中,是他年少轻狂时,仗三尺青锋剑,走遍天下的一幕幕英雄往事。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3章 赶紧的把婚离了,别墨迹 秦云家里。 还有一些药材和器材没有送来。 他看时间已经到了三点半,就立刻开着面包车,朝市中心的民政局驶去。 刚好他搬东西也累了,就当开车和办离婚证的时间,是在休息吧。 …… 民政局门口。 沈月馨一遍又一遍的看时间。 一旁的沈菲菲比她更着急。 因为除了她俩之外,旁边还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优秀男士。 这家伙名叫张俊智,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总监,年薪百万。 他在追求沈月馨。 两人倒不是刚认识的,而是大学时期就认识了。 他不但认识沈月馨,还曾跟秦云是朋友。 今天是秦云和沈月馨离婚的日子,张俊智竟然跟来了。 说明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事实上,沈月馨还没同意张俊智的追求。 尽管张俊智的条件很好,但沈月馨是个聪明女人,她知道自己的收入情况跟人家没法比,而且还结过一次婚。 她想钓着张俊智,并从中获利,越是让对方得不到,对方就越会痴迷于她。 毕竟她怎么说也算是张俊智大学时期的白月光和意难平了。 当时很多人都追求她,她现在已经无法回想起,到底为什么会选择秦云了。 这次让张俊智来,有两个目的。 一是证明她确实要跟秦云离婚了,确实不爱秦云了,让张俊智看到机会。 其二,也是想气一气秦云,她发现秦云最近对她的态度很糟糕,她心里不服,她要用事实告诉秦云,老娘抢手的很,到处都是优秀男人随便我挑。 沈菲菲之所以比沈月馨还着急,是因为张俊智这个大怨种,答应了今天带她们两个去玩,去吃大餐,去买衣服和包包。 她也算是沾了她姐的光了,背地里恐怕早就对张俊智一口一个姐夫的喊上了。 “这个死秦云,为什么还没来?”沈菲菲发着牢骚。 张俊智笑了:“死秦云?哈哈,他暂时还是你姐夫呢。” “他才不配当我姐夫,我都没这样喊过他。”沈菲菲说着,大眼珠子一眨巴,甜甜的说道:“俊智哥哥才是我姐夫。” 这句话说得张俊智心里,舒服极了。 沈月馨朝着两人翻了个白眼,但是没说什么。 她要在张俊智面前,维持自己的高冷形象。 她知道自己越高冷,张俊智就越上头。 反倒她哪天热情了,喜欢上张俊智的话,可能被玩完之后,就会被一脚踢开。 一辆破面包车驶来,停在了路边。 车门打开,秦云走了下来。 时间刚刚是四点整。 一分钟都不差。 相隔数十米。 沈菲菲看着秦云的样子,忍不住笑着小声说:“俊智哥哥你看,他那车开过来,都不怕在路上散架!昨天遇到他买新款手机,我还以为他多有钱呢,原来只是打肿脸充胖子啊。” 张俊智忍着想笑的表情,说了句:“唉,真没想到,几年不见,秦云混的这么拉了,之前在我们学校,他还考过系里第一呢。” 张俊智跟秦云,以前的关系还算不错。 但人心隔肚皮啊,表面朋友而已。 此刻看到秦云混的这么拉,张俊智心里那个爽啊,他觉得自己高对方好几个等级,优越感十足。 当秦云走到身边的时候。 沈月馨开口了:“你非要掐着点来吗?” “不挺好的吗?我这人,向来都守约。”秦云单手插兜,坦坦荡荡。 张俊智开口了:“秦云,这么多年不见,还是这么潇洒啊,看你这打扮和座驾,颇有我们当年放荡不羁的风采啊。” 阴阳怪气之人,嘴里都放不出个好屁来。 沈菲菲搁那捂着嘴笑。 秦云看向二人:“你是哪个?难不成也是来离婚的?跟谁?沈菲菲?” 张俊智皱起了眉头。 沈菲菲则是又气又羞的跳着脚:“秦云,你胡说八道什么?” “行了,别吵了。”沈月馨说道:“秦云,这是我们老同学张俊智。” “我知道,一眼就认得出,没什么变化。”秦云一摊手。 “那你刚才……” “故意的。”秦云随口说着,大步朝民政局走去:“我赶时间,快点办吧。” 他从三人身边经过,压根不再看对方任何一眼。 这目中无人的姿态,让三人心里,全都感到极度的不爽。 张俊智现在混得好,穿着一身名牌,而且他现在出现在这里,秦云肯定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按理说,秦云应该生气甚至愤怒才对,可秦云没有。 这跟张俊智预料到的,完全不一样。 更生气的是沈月馨,她再一次被秦云无视了,她一时间,完全想不明白,这几天的秦云究竟经历了什么? 为什么曾经的一个舔狗,竟突然变得如此洒脱豁达了。 沈菲菲手里拿着一把车钥匙。 当看着前方的秦云经过一辆大G的时候,沈菲菲很刻意的按了下锁车键。 声音响起的同时,她开口道:“哎呀,俊智哥哥,你的车刚才忘记锁了,我帮你锁一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很幼稚很傻逼的一句话。 但这其实也正是张俊智和沈月馨都想做的。 他们都想让秦云知道,他们今天是坐大G来的。 这辆豪车,是张俊智的。 开着这种车的张俊智,在追求沈月馨。 而且是在明知沈月馨已经结过一次婚的情况下,依然如此迫不及待的前来追求。 这都是他们最想告诉秦云的话。 然。 那一声越野车响笛。 完全被秦云无视了。 秦云连看都没看那车一眼,迈着矫健的步伐,走到了民政局门口,然后他扭头喊话:“喂,快点过来啊,别浪费大家时间。” 沈月馨的肺都要气炸了。 办理手续的时候,由于两人的态度都非常坚决,工作人员索性也就不再劝说。 流程走的很顺利。 秦云签字非常快而果断。 反倒是沈月馨犹豫了好几次,且时不时的就会瞅一眼秦云的脸。 当发现秦云一眼都没看过来,两人一次眼神碰撞都没有的时候。 不知为何,沈月馨的心中,竟有了一丝丝的失落感。 沈菲菲一直在旁边跟张俊智聊天,唧唧咋咋说个不停。 戏都在她身上了。 她刻意说了今天要去哪里玩,要吃什么大餐,还有要去某个专卖店买名牌衣服和包包。 这内容甚至细致到,给姐姐买三套,妹妹要一套就行,让俊智哥哥省点钱,俊智哥哥最帅最大方了。 秦云完全没有反应,并不是他听不见,而是实在没兴趣听,如果听全了,他可能会当场吐出来,太特么恶心了。 拿到离婚证的时候。 秦云扭头就走。 “等等。”沈月馨从后面喊了一声:“秦云,你最近,到底在忙什么呢?” “玩游戏,咋了?” “玩游戏?你不找工作,天天玩游戏?”沈月馨气笑了:“好好好,我跟你离婚,果然离对了。” 张俊智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月馨,别跟他掰扯了,离了婚之后,就是陌路人!开心点,明天我去你们拍卖行,帮你拍下你想要的那款玉镯。” 秦云听到玉镯二字,笑着问了一句:“我说,你们想买的玉镯,该不会叫做青金帝王碧玉吧?” 沈菲菲开口了:“呦呦呦,您还知道我姐工作的地方,明天要拍卖世界级珍宝呢!我们当然不是买那个了,也不可能买得起,但我们至少能亲眼看到一次,倒是你,连入场的资格都没有吧!” 张俊智说道:“青金帝王碧玉,恐怕咱们整个临海市,都未必有人能拿出这么大的现金流!秦云,你肯定想看的吧?咱俩好歹同学一场,要不明天,你跟着我们入场?”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4章 美女的邀约 倒不是张俊智心好。 他这样说,明显还是在显摆他的财力和社会地位。 而且明天,他买到那款大几十万的玉镯后,他想当着秦云的面,亲手帮沈月馨戴上。 这种感觉,想想就觉得爽。 此刻自豪装逼的他,稍稍有些得意忘形,竟伸手去揽沈月馨的香肩。 哪曾想。 沈月馨微皱着眉头躲了一下。 这让张俊智瞬间显得极为尴尬。 秦云看了,只想笑:“接盘这么迫不及待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不过看样子,我秦云用过的女人,你就算想接盘,都没资格啊。” 张俊智彻底冒火了,他不装了,双拳紧握,怒视前方:“秦云,你……” 秦云傲然抬起下巴,目露寒光。 这一个眼神,惊得张俊智瞬间清醒。 他可打不过秦云。 现在要是动了手,吃亏的是他。 以前上学的时候,秦云就是体育全能,当时的张俊智,在秦云身边就像个小跟班。 沈月馨看着眼前的两个男人,恍惚之间,突然回忆起了,她当初选择秦云的理由。 那时候的秦云,阳光帅气,成绩一流,更是体育全能,在学校里,就像是一颗小太阳。 她沈月馨是校花,可人家秦云也是校草啊,没有任何地方配不上她。 是后来她卖弄心机,不断的pua秦云,让秦云变得越来越卑微,越来越舔狗。 外加她想过富人的生活,而秦云已经满足不了她那么大的胃口了。 所以她渐渐觉得,秦云哪哪都很差劲,哪哪都配不上她。 可是。 此时此刻。 她竟有些觉得,秦云变帅了,甚至比以前大学时还要帅,还要有气质和气场。 哪怕明知秦云很穷,明知张俊智很有钱。 可开着破面包车,穿着平价休闲装的秦云,在这一刻,就是要显得比豪车车主兼一身名牌的张俊智,有气质的多。 “秦云,话别说的那么难听,我跟俊智正在考虑着交往,他对我好的话,我以后肯定会嫁给他。”沈月馨很平和的说着。 咦? 我为什么要特意说这种话? 我为什么开始对秦云轻声细语了? 我明明是想很生气的斥责他! 我明明是想帮张俊智挽回点面子,至少要表现的我向着他。 沈月馨的内心,莫名的有些混乱了。 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是被沈菲菲喊的:“姐,姐,你咋了?干嘛一直盯着门口发呆呀?” “我……”沈月馨回过神来,环顾四周:“秦云呢?” “早就走了呀。”沈菲菲撅着嘴儿:“那家伙可气人了,一句再见都不说,连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 一旁,是张俊智皱着眉头:“月馨,你该不会是后悔离婚了吧?你告诉我,你心里是不是还有秦云?” “没有。”沈月馨脸色平静,回答的无比果断。 “真没有?” 沈月馨一皱眉:“你什么意思啊?我都带你来见证我俩的离婚了,你还不相信我是不是?成,那你别相信我了,滚吧。” 言罢。 她抬腿就走。 哪曾想,张俊智竟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语气也变得极度温和:“月馨,别生气,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我当然相信你了,你肯定也都明白的,我为了你,能付出一切,别生气了好不好?你肯定累了吧?要不我们先带着菲菲去吃晚餐?” 另一边。 秦云开车火速往回赶。 路上接到了李雪晴的电话。 “秦先生,我想确认一下,明天的拍卖会,您有时间去看吗?” “看情况吧,有时间了我就去。”秦云随口说道。 李雪晴苦笑了一声:“秦先生真是个大忙人呐,那好吧,以防万一,我先把入场码发到您手机上,这是卖家专用的,都在二楼的雅间里,如果您到时候有兴趣的话,也可以通过线上操作,参加竞拍。” “请您放心,您的身份绝对保密,我们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您就是青金帝王碧玉的持有者。” 秦云说道:“李小姐做事就是细腻,行,我以后有了其他好东西,还找你们。” “多谢秦先生的信任,能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李雪晴的声音始终保持甜美:“我的朋友都喊我雪晴,希望秦先生以后也可以这样称呼我。” “好的雪晴,我朋友都喊我云哥。” “云哥。”李雪晴毫不犹豫的喊出了口:“云哥,那我们两个以后,是不是也算好朋友了?” “有什么话,痛快点说出来,我马上到家了。” “云哥要忙了吗?行吧,我就是想说,你还记不记得,上次答应我去海边兜风的事情?” “我何时答应你了?我不是说过,车是借的了吗?” 李雪晴微微有些失落的说道:“那云哥可以开自己的车,带我去兜风吗?我知道那边有一家餐厅,味道非常特别,我想带你去吃吃看。” “行,有空我会联系你,先挂了。”秦云腾出开车的一只手,果断挂掉了电话。 他不是傻子,知道李雪晴这样的豪门千金,不会无缘无故对一个男人这么热情主动。 说白了,那李雪晴,很有可能看上他了。 他也不是什么没情商的人,但他刚才的态度,确实有些冒昧。 估计有些伤人家女孩的心了。 李雪晴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 啥时候被男人这么冷漠对待过? 可秦云确实也不是故意的。 他连离婚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哪有时间去跟一个刚见过两次面的女人瞎扯淡啊。 至于后面是否要约! 嗐! 到时候再说吧。 他现在一心大炎国的王图霸业,其他的什么都没兴趣。 就连那已经在全国富豪圈传播的沸沸扬扬的青金帝王碧玉拍卖现场,他明天都未必会去看。 那可是他的东西啊,能卖很多很多钱的大宝贝。 他这个玉镯之主,竟然不怎么想亲自去监督拍卖的过程。 停好车。 他是跑着冲进家门的。 “得赶紧把药物和器材,以及医书送过去才行,万一有战士伤得重,早送过去一分钟,没准就能多挽救一条生命。” 秦云撸起袖子,再次开始忙碌起来。 要不是黑陶缸的事情不能暴露给任何人知道,他真想花钱雇一群人来干这个活。 太吉八累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5章 楚君扬 风雪城。 凌霄真君神庙。 时值傍晚。 大批量的药物开始降临于此。 三千八百军民的叩谢声此起彼伏,笼罩了这一方天地,经久不息。 大家分工明确。 郎中们辨识和研究药物。 烈云曦、徐百年、李开物、鲁超等学识渊博者,帮忙解读一部分文字。 而更专业的军医们,已经开始研究器材了。 其中有一名军医,是整个风雪城的医者之首。 他名叫安道全。 此刻的他,正手持一把小巧精细的手术刀:“我观此刀,锋利无比。” 他尝试了一下,果真发现,此刀轻轻滑动麻布,就可以将之切开,而就算是用来割肉,也丝毫不费任何力气。 术业有专攻。 医用的手术刀很小巧,很难用来战斗,但锋利程度,往往能秒杀同时代的天下无数宝剑。 在安道全看来,真君赐予的小刀,比之同时代的小刀,在锋利程度上,又提升了无数倍。 “公主殿下。”安道全十分恭敬且忍不住激动的说道:“有了这些工具,我们城中的很多外伤患者,都有救了。” “现在就能使用吗?”烈云曦问道。 安道全点头:“能,很多一部分都跟我们的工具大同小异,只是锻造工艺更加精良而已,虽然还有一部分没见过,但我很快就能学会那些用法。” 所有人**协力。 再将各自的研究成果进行分享。 短短半个小时后。 大家直接就地取材,就地行医。 有人感了风寒? 好说,真君赐来了特效药。 有人创伤发炎,需要切除肉块,进行止血包扎? 好说,手术刀锋利无比,无需忍受太大的痛苦就能做完手术。 什么?你说还是忍不了痛? 没问题,有真君送来的麻醉剂。 你问我麻醉剂是什么? 那我也不知道,但一针打上去,保证你感觉不到痛了。 事后更有上等的金疮药止血。 就连包扎用的绷带,都比大将们身上穿的衣服都要干净。 什么?你腹痛胃痛? 也没问题,依然有特效药,更有调理肠胃的中药材。 天已经黑了。 大家持续忙碌着。 医者治病,伤者感激涕零,其他军民则在一旁帮忙跑腿打下手。 这一天,风雪城军民的激动程度,不亚于那日获得粮食和水的时候。 真君又赐来了各种医书。 由于安道全在忙着救人,烈云曦只好喊来两名军医助手,让他们先翻阅学习,说不定现在就能用得上。 “我的腿不疼了,真的不再疼了。”一个青年激动的笑着落泪。 旁边是他的老娘。 这青年腿上有毒疮,每天疼的死去活来,走路也不方便。 今日一发除去,相当于救了他半条命。 母子二人感恩戴德,不停的道谢:“感谢神医,感谢公主,感谢凌霄真君……” 诸如此类的声音,在神庙外的空地上,数不胜数。 “娘,你醒了?太好了,我娘醒了……” “神医,谢谢你救了我的孩子,谢谢你……” “老婆,你好些了吗?” “哥,太好了,郎中说你再调养几日,就能脱离生命危险了,虽然你不能再战斗了,但是你放心,我会去求见公主,替你去从军。” 一片嘈杂声中。 唯有瘟疫患者楚君扬一人,依然孤零零的蹲在墙角。 起初他还会时而扭头看一眼那群忙碌的人们,听到有人脱离了生命危险,他还发自内心的替别人感到开心。 可是渐渐的,听得多了,看得多了。 他又会觉得羡慕,进而心里难受、失落。 仿佛被这个世界抛弃的人,只有他一个。 瘟疫是绝症。 是人人见而生畏,避之不及的魔鬼。 楚君扬染上了瘟疫,那么在全世界的眼里,他就是一尊瘟神。 连医生都不敢靠近他。 他低下了头,独自静待着,死亡来临的时刻。 没有人管他。 他也不想被任何人关心。 死之前不连累任何人,应该就行了吧。 刚刚包扎好肩部创伤的凌燕,此刻穿着一身宽松的白色便衣,缓步走出了神庙。 她的头发也是散落下来的,浑身没有任何甲片和刀兵。 人们几乎没有见过凌燕将军的这副模样。 少了几分英气,多了几分女子本有的美丽和娇柔。 身边人来人往,很多老百姓都认不出凌燕,只觉得是个大美人,忍不住想多瞅两眼。 有些士兵也没认出她,甚至有个调皮的小伙,还冲着她吹了声口哨。 结果凌燕一眼瞪过去,一开口,就吓得那小伙浑身冒汗。 所有士兵都记得她的声音和眼神。 凌燕倒也没有说什么,而是苦笑一声,继续散步了。 她为人虽孤高冷傲,但也是肉体凡胎,此等普天同庆之时,她也是喜欢走一走,看一看的。 无意间,她注意到了蹲在墙角,如野狗一般虚弱的那道身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凌燕快步走了过去:“你也是病患者吧?为何不去求医?” 此刻是夜间,只有几十米开外的大量火把在提供光明,此处远离人群,光线很昏暗。 楚君扬闻声抬头,发出虚弱之声:“是凌将军啊。” 凌燕也认出了他:“眼力不错,我有几个士兵都没认出我来,你倒是能一眼认出我啊,楚君扬。” “您的记性也不错,贵为大将,竟还记得我的名字。”楚君扬干涩一笑:“凌将军,别来无恙啊。” 凌燕也笑了:“你倒是一点都不怕我。” “您不也一样吗?” “我为何要怕你?” “那我为何又要怕您呢?” 凌燕的眼中,划过一抹愧疚:“当初为大局考虑,我是执意要赶你出城的几个之一,还差点出手杀你,你记不记得?” “我不怕死。”楚君扬满脸的紫斑血纹,笑起来很吓人:“倒是您,距离我这么近,不怕也染上瘟疫吗?” “有什么好怕的?”凌燕的语气很随意。 楚君扬瞪着眼睛,一脸愕然:“您什么意思?当初就因为我染上瘟疫,您就要杀我,现在您为何……” 凌燕一拍额头,苦笑一声:“不好意思,忘记说了,可能你还不知道吧,真君送来了可以治疗瘟疫的特效药,神谕中明确表示了,瘟疫,只是小病,服下药后,很快就能康复。” 楚君扬的瞳孔渐渐张大,他的整个身体和整颗灵魂,都在剧烈颤抖。 自从感染上瘟疫后,他的眼中,第一次有了光。 神庙中。 大家又惊呆了。 无数的大白菜,一大包一大包的凭空出现。 这是他们认识的蔬菜。 并不是什么稀罕之物,但如此众多,如此新鲜的大白菜,还是让众人,禁不住欢呼起来。 蔬菜是很重要的食物之一。 说句不好听的话,那女将慕容清,出身高官名门,秀丽绝美,是很多男子心中的女神,但是小道消息,据说她便秘了,已经快五天没上过大号了。 其实大家都高兴早了。 因为接下来还有更震撼的。 秦云这次准备的,足足有10吨白菜啊。 当饭吃都够全城吃好几天的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6章 公主之仁风 看着越来越多的大白菜马上就要堆成小山了。 烈云曦立刻下令:“徐副将,你立刻召集人手前来搬运,务必储存好,另让伙头军立刻起大灶,生火做饭,今天不喝稀粥了,每人一碗大米饭,一碗白菜汤,外加一片牛肉。” 徐百年听了,都忍不住咽口水:“公主,全城吗?” “对,全城无论将士或百姓,无论男女老幼,尽皆如此。” 附近很多人,都开始咽口水。 大米饭啊。 货真价实的一整碗大米饭啊,而且还是真君上次送来的那种颗粒饱满的神米。 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正儿八经的饭了。 甚至就连烈云曦也是如此。 又有大量各种各样的蔬菜出现了。 小桃站在堆积如山的蔬菜旁,一个个的辨认着:“青菜、冬瓜、土豆,嗯……这个是什么?” 烈云曦看了一眼标签:“上面写着,胡……萝卜,对,胡萝卜,应该是真君所在世界的稀有蔬菜吧。” 徐百年很快就带人赶来。 那一个个士兵全都光着膀子。 有的背着箩筐,有的推着木板车,还有两辆马车。 大家全都喜笑颜开,仿佛搬金子一样激动。 一个大箩筐,刚好能装一百多斤的蔬菜,差不多刚好是一包的量。 一个个箩筐在木板车和马车上摆放整齐,然后一趟又一趟的拉去仓库。 有个士兵实在没忍住,在搬运的时候,偷偷拿了一根胡萝卜,咬一口之后,顿觉甘甜美味,双眼放光。 随后,他又环顾四周看了一圈,见没人看这里,就偷偷地将半根胡萝卜塞进了裤腰带里。 “公主,您看他……”小桃指着那边,小声说道。 烈云曦一摆手,示意小桃无需多言。 只见她快步走上前去:“等一下。” 年轻的士兵停下了脚步,因为刚才偷吃了,所以他现在无比的心虚:“公主殿下。” 烈云曦示意他放下胡萝卜筐,亲自拿起一根,尝了一口:“真君的神谕中说,这种蔬菜叫做胡萝卜,可以生吃,味道足以媲美水果。” 年轻的士兵低着头,紧张的一个劲擦汗,他心想完了完了,刚才偷吃,指定是被公主看见了。 “想必大家都馋坏了吧?”烈云曦拔高了声线:“今日,真君显圣,赐众生神药,治病除灾,普天同庆!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值得我们更大方一些,除了刚才的饭菜,城中每人都可以再领取一根胡萝卜,想吃的话,现在就能吃。” “公主万岁!” “真君万岁!” “公主万岁!” “真君万岁!” 全民欢呼,全民呐喊。 将士们又有得忙了,开始依次分发胡萝卜。 一大包一大包的胡萝卜被当场打开,那光滑橙红的色泽,让很多人还没吃到的时候,就已经口中生津了。 当场分发掉三千八百多根胡萝卜,倒也省得搬运这一趟了。 唯有这个年轻的士兵没有去领胡萝卜,他此刻依然站在烈云曦面前,一动都不敢动。 哪曾想。 一根胡萝卜递了过来。 士兵愕然:“公主,这是……” “你的。”烈云曦平和的微笑着:“快点吃完,继续干活吧,等会儿还有大米饭吃呢。” 扑通一声。 士兵跪下了,他顿时热泪盈眶:“小人该死,小人该死。” 他取出藏起来的半根胡萝卜,双手奉上:“值此饥荒之年,值此国难当头之际,我却私拿如此珍贵的食物,公主看见,却不降罪于我,还要给我双份……” 烈云曦收起微笑,稍稍严肃了一点:“以后,还偷拿吗?” “不,绝对不会了。”士兵扬起右拳,敲击自己的胸膛:“公主宽宏,小人感恩戴德,从此上阵杀敌,赴汤蹈火,纵百死而无怨。” “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名叫马千里。” 烈云曦微微点头:“我记得你,弓箭队里的神射手。” 徐百年快步走了过来:“公主,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千里这小子又犯错了?” 烈云曦说道:“小错而已,已经改正了!徐将军,我让你组建的正式编制弓箭队,现在如何了?” “已经妥了,就是队长人选还没选好。”徐百年苦笑一声:“巧合的是,这小子就是人选之一,他箭术最好,纵观风雪城,除了公主和凌将军外,应该无人能出其右,只是这小子不太稳重,所以末将还暂时没有定下来。” “年轻人,不稳重也实属正常,你可以教他。”烈云曦说道:“队长人选应早日定下,弓箭队就叫战鹰吧,早日定下,早日加紧训练,我们的真羽箭不多,在战场上的准头,还需要继续提升。” 其实上一战的时候,弓箭队的表现已经超越整个时代的出彩了。 但烈云曦认为还不够。 因为上次的出彩,全靠真君神器的加持。 满分一百的话,神器本身就给了你80分。 但你不能只拿80分,你得拿满分,就算不满,你也得追求个95分以上吧。 烈云曦最懂真君的恩德有多么深如大海。 她自认无以为报。 那就努力些吧,至少要做到,不让真君的恩赐造成浪费。 “公主,公主。”小桃激动的跑过来,兴奋的无以复加:“肉,肉,真君又赐予了我们好多好多的肉!” 她太激动了,以至于说起话来,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烈云曦立刻前去查看。 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竟然还有鱼肉。 天呐! 在这连续半年,多地不降雨的饥荒年间,竟然还能吃到鱼肉。 就连烈云曦这个公主,都开始咽口水,她甚至已经无法回想起,上一次吃鱼肉,是什么时候了,同样也无法想起那份味道了。 不远处。 徐百年拍了一下马千里的头:“你小子,队长就由你来当吧,这是公主的旨意。” “啊?”马千里愣了一下:“我咋没听见公主选了我?” “蠢货,有些话不需要说的太直白,公主刚才的意思,已经是暗示了。”徐百年给了他一脚:“赶紧起来,继续干活吧,臭小子,多感谢你的爹娘吧,没准你小子还真是匹千里马!” 就在大家普天同庆,喜迎真君恩赐的时候。 真君又来信了。 烈云曦慌忙接过,小心翼翼的仔细翻看起来。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7章 更便捷的交流方式 烈云曦看着信件。 上面是秦云用黑水笔写的文字。 【昭阳,我这次写信给你,共有四件事想告诉你。】 烈云曦仅是看到第一句话,就立刻收起信件,快步走到无人处,然后才再次开始看信。 她总觉得,她心目中的凌霄真君秦云,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人。 有时候,秦云写来的书信很高冷,只有寥寥几个字。 但有时候又会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普通和平凡。 当然也在有的时候,如圣神般严肃。 现如今,整个风雪城的军民心目中,秦云的形象都是神圣而伟岸的。 所以烈云曦才会在秦云送来语气普通的信件时,独自查阅,以免秦云的神圣形象在人们心中破碎。 她做为中间者,同时尊重且维护着真君和黎民。 【第一件事,你们那边的水应该不多了吧?尽快建造一个大型的干净蓄水池,在需要水的时候,随时告诉我,我立刻放水给你们。】 【第二件事,希望你能尽快回信告诉我,你对手机的功能掌握了多少,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有很多实用的资料要分享给你。】 【第三件事,食物资源方面,你不必担心,尽可能的让大家每天都吃饱饭,我后续还会源源不断的送去物资,保证你们不会再饿肚子,该吃吃,该喝喝,不用太过于节省。】 【第四件事,战鹰复合弓在你们那边发挥的威力,我已经知晓了,明日我会送给你们更多的好兵器。】 烈云曦在看了之后,心中本能般的夸了真君几句。 不愧是真君,写封信都如此的有条有理。 事实上秦云的字写得一般,用词也不够简洁,几乎没什么文采可言。 但崇拜光环嘛。 烈云曦会本能般的忽视秦云的缺点,并无限放大秦云的优点。 并不只是嘴上这样说,而是她脑子里,也是这样想的,心里也是这样认为的。 反正在她的认知中,凌霄真君秦云,救苦救难,普度众生,是她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大英雄。 是的,完美无缺,没有丝毫瑕疵。 在信件的最后,还有一句话【对了,昭阳,你如果学会了手机的用法,就用手机给我回信吧,里面的备忘录功能,可以打字进去,你可以先用手写法回信给我,等你以后学会了拼音,再打字给我回信,你会发现拼音打字非常的快捷方便。】 备忘录功能? 烈云曦回到公主府,拿起手机,很快就找到了这个app。 她之前是点开过的,只是不知道有什么用而已。 她开始摸索。 足足摸索了半天,才搞懂手机打字键盘悬浮窗的那点简单东西。 她开始更改打字模式,改成了手写式。 然后玉指在屏幕上滑动。 “竟然是真的,这上面真的可以如此轻松的刻录文字。” 她欣喜若狂,觉得自己又掌握了一份真君法器的功能。 在她的认知中,这不亚于学会了一门传说中的仙人神通。 她开始手写回信,并在之后,把手机连同充电宝和音响,一起送去了秦云那里。 …… 秦云今天很累。 很累很累。 他在送完物资后,把赵虎喊了出来。 哥俩一起出去吃了顿烧烤,喝了点啤酒。 当秦云回家时,已经是午夜凌晨三四点了。 走到黑陶缸附近,习惯性的探头一看。 “这傻丫头。” 有点醉意的秦云,不免苦笑起来。 他只是想让烈云曦把手机送回来一下而已,没想到对方连同充电宝和音响都送回来了。 也罢。 都给充个电吧。 充上电之后,秦云点开了手机备忘录功能。 果然,里面是烈云曦很生疏的用简体字,写出来的小作文。 这才对嘛。 秦云禁不住的弯起了嘴角。 他感觉这样很好,少了些神仙跟公主交流的严肃感。 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用手机看着一个素未谋面的女生发来的消息。 不过秦云又不免感慨起来:“若是那边也有互联网,就更方便了。” 连字都不需要打了,直接打电话,打视频。 斜躺在沙发上,秦云提起手里的半瓶啤酒,又灌了两口。 微醺的眼睛,看着手机上的文字。 【云曦叩谢凌霄真君。】 【云曦愚笨,真君法器过于复杂,至今仍只有一知半解,所掌握的功能,也仅有备忘录和照相机而已。】 看着这里,秦云差点忍不住退出去点开相册查看。 但他终究是忍住了。 “不急,先看完内容再说吧。” 但其实,他对烈云曦的模样,是非常好奇的。 可是他又害怕失望,万一烈云曦只是了解了照相机功能,并没有留下照片怎么办? 算了! 先给自己留个念想,不看了,等看完信的内容再说。 信中。 烈云曦讲了很多感谢的话。 讲了城中的近况。 讲了百姓除病治伤的顺利过程。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在最后。 她写的是【真君赐福,城中军民普天同庆,今日开仓放粮,全城军民都能吃到一碗大米饭、一碗白菜汤和一片牛肉,大家都很开心健康,真君不必牵挂。】 秦云看完之后,咧了咧嘴。 “普天同庆的日子,就吃这些?” 对秦云而言,莫说是现代的有钱人,就算是最普通的打工人,也不至于白米饭配白菜汤吧。 至少得有个菜吧。 十块钱一份的快餐,人家还一荤一素一汤呢。 至于烈云曦说的牛肉,秦云直接无视了,一片牛肉而已,跟没有也没什么区别。 一念至此。 秦云打开了外卖软件。 临海市是一线大城市,凌晨也依然有很多外卖商家在营业。 “给你们吃点好吃的吧。”秦云自言自语着,开始在手机上嘎嘎一顿点。 首先点的就是快餐。 红烧肉、卤鸡腿、青椒土豆丝、番茄炒鸡蛋、排骨冬瓜汤的两荤两素一汤豪华套餐,一份48元,秦云足足点了100份,花了4800元。 香辣牛娃堡两斤大份,一份128元,他也点了100份,花了元。 地锅鸡四斤大份,一份138元,每份送十张饼,秦云接着点了100份,花了元。 “先点这么多吧。” 秦云关掉外卖软件。 在等外卖的时间里,他下载了一些视频。 正事干完之后,百无聊赖之中,他怀着些许期待的心情,点开了手机相册。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8章 公主的照片? 还算整洁的房间,但并不宽敞。 房间内放满了各种书籍,墙上挂着兵器。 墙是夯土墙,门是破木门。 窗户上的油纸,都已经破碎了很多处。 而这,便是昭阳公主烈云曦的书房。 “真不容易啊。”秦云看着相册里的第一张照片,脑海中是各种猜想。 他猜对了这里是烈云曦公主府的书房。 而且他也能理解这些。 毕竟是国破家亡之际,带着残存军民逃难到的风雪古城。 现在的公主府,说好听点是公主府,说难听点,就是前人留下的茅草屋改建而成罢了。 秦云看了半天之后,手指右滑,翻到了下一张照片。 这次是院子的照片。 再翻,是天空的照片。 再翻! 再翻。 一直翻到了第39张,才出现人像。 没想到烈云曦和小桃,竟然拍了这么多风景照。 出现人像的这一刻,秦云是激动的。 并不是他有什么企图,而是单纯对烈云曦的长相感到好奇而已。 照片中的人,小巧玲珑,可爱娇俏。 穿着一身青莲长衫,有着一头乌黑长发,她在笑着,笑容可爱极了。 那几乎是一种,在这个时代难以看见的纯净气质。 不施任何粉黛。 没有任何妆容。 甚至小脸上的一点点雀斑,都能被清晰的看到。 “这就是昭阳公主吗?” “挺漂亮的。” 秦云自言自语,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他是真心觉得照片上的女孩很漂亮,但却不知为何,又有些许的失落。 因为这跟他想象着的模样,并不是很符合。 没错,照片上的女孩确实很美,很纯净无暇,很可爱俏丽。 这样的女孩如果放到现在,秦云甚至觉得自己未必配得上对方。 可若是这就是昭阳公主的话,却又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在这些日子的信件交流中,秦云脑海中总是会浮现出一抹形象,而那名形象,并非照片中的可爱小公主形象。 手指右滑,继续翻看。 后面全都是青莲长衫女孩的照片。 有各种姿势和表情的。 突然。 秦云停止了右滑。 他终于看到了第二个人的照片。 他呆呆的看着,目光几乎无法再激动。 金甲、红袍! 英姿飒爽、威风凛凛! 面部没有任何妆容,甚至还有一点点墨灰,可却让人看不出任何瑕疵。 道一句天下绝美,道一句倾国倾城,都毫不夸张。 秦云险些迷失进去,却又连忙摇头,很快恢复了清醒:“这位可能是……” 他连续快速的翻动相册。 很快就翻到了底。 没了! 没有了。 那张绝美的照片,仅有一张。 其他全部都是景物照片和可爱青莲女孩的照片。 “这位可能就是昭阳公主提到的凌燕将军了吧。”秦云最后看了一眼那张金甲女子照片,然后关闭了手机,将之放在桌子上充电了。 他闭着眼睛,想打个盹,可那份模样,却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照片最多的人,必然是昭阳公主吧,毕竟手机就是给她的。 而那仅有的一张照片,必然是别人。 可为什么别人的那张照片,竟会跟秦云想象中的昭阳公主,如此契合呢? 两个女孩都很美。 可秦云还是觉得有一点点的失望。 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他甚至在惋惜,若那金甲女子是昭阳公主,该有多好啊。 外卖电话吵醒了秦云。 刚好各种设备也都充满了电。 秦云将丰盛的外卖餐食,以及手机三件套,送进了黑陶缸中。 …… 风雪城。 凌霄真君神庙。 就在大家刚刚分到今天的一汤一片‘丰盛晚餐’时。 真君再次赐来了礼物。 烈云曦首先拿起了手机三件套,毕竟这是真君法器,比任何恩赐都要更加贵重。 她这次没看到真君的信件和标签提示。 聪慧如她,很快就想到了手机功能,立刻打开了备忘录。 果不其然,真君开始用这种方式与她交流了。 “确实这样要简单方便得多,都不需要纸笔了。” 烈云曦轻声低语着,开始阅读秦云的文字。 【这次送来的都是我这里的食物,你们尽管吃,尽量全部吃光,否则容易坏掉,如果觉得好吃,下次说一声,我再给你们点。】 【下次再写信,直接把手机送过来就行,充电宝和音响就不用送过来了,除非它们的电量耗尽时,再送过来,我帮你充电。】 【手机相册里,我下载了一些视频,那些视频中有详细解说,可以让你们更快的学会医用工具的用途,以及各种药物的用法。】 烈云曦看完之后,心中立刻有了想法,她觉得这些内容中,最重要的无疑还是医学之事。 不过军医和郎中们都已经累了,让他们好好吃饭休息吧,等到明日再说这些事情也不迟。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就在烈云曦收好手机,准备分配秦云送来的美食之际。 抬眼一看。 她差点被吓到了。 只见足足有上千军民,端着碗围了过来。 “好香啊。” “是啊,好香的味道,从来没有闻过的味道。” “是吃的吗?” “是凌霄真君又显圣了吗?” “这些是食物吗?” “我当厨子这么多年,都从来不知道,饭菜可以做的这么香。” 他们全都是闻着味儿来的。 似乎他们手里端着的大米饭和白菜汤,都已经变得不香了。 徐百年带着甲士们,努力的维持着神庙大院内的秩序。 烈云曦走过去,弯腰捡起一个**袋,看着外卖小票上面的文字。 她缓缓读了出来:“外卖……单号……夜宵……快餐……红烧肉……卤鸡腿……主食米饭……” 她不太懂这些文字的意思。 尤其是‘外卖’两个字,还有那些编号之类的,对她而言很难理解。 不过,她也已经闻到了香味。 很香很香。 比当初皇宫御膳房的饭菜,还要香。 撕开**。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很长很宽的塑料饭盒。 一共六个格子,分别盛着红烧肉、卤鸡腿、青椒土豆丝、番茄炒蛋、排骨冬瓜汤和大米饭。 仅仅是看着这一幕,很多人就已经忍不住咽口水了。 “好精致的饭菜。” “闻起来更香了。” “难道这就是神仙日常吃的食物吗?” 烈云曦伸手将这份快餐递到了蒙山河手中:“请蒙将军先帮我们尝一下吧。” “多谢公主,那我就不客气了。”蒙山河接过餐盒,拿起筷子,先夹了一口红烧肉。 然后。 他双眼反光:“这是猪肉,好吃,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猪肉。” 他快速的扒拉着,开始狼吞虎咽。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9章 真君肯定觉得我相貌丑陋吧 蒙山河越吃越香。 一边吃,还一边嘟囔着:“好吃,真是太好吃了,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今天吃上一顿,死都值了啊。” 旁边的徐百年打趣了一声:“哥,咱能不能有点儿出息?” “真值了。”蒙山河强调了一遍:“不夸张。” 确实不算夸张。 别说现在是战争时期,饥荒年间。 就算是以前太平年代,他当大将军的时候,也吃不到如此美味的饭菜啊。 古代确实有很多厉害的厨子,但古代跟工业时代的食物差距,就在于香料。 香料的出现和改良,是很多落后民族都望尘莫及的。 说句大话,仅用香料,就有可能征服一个落后民族部落。 比如一滴价值几分钱的生抽,放到古代,那就是皇上都难以想象的美味。 只不过现代人吃多了香料,反而开始高价追求海鲜刺身之类的原始味道。 而对于古代人来说,应该是恰恰相反的。 一碗放足调料的红烧肉,或者一碗煮好的方便面,对古代皇帝而言,都是神仙般的美味,反倒是清蒸鲜嫩鹿肉、大螃蟹、熊掌、燕窝鲍鱼之类的,对他们而言,是极为普通的。 “有那么夸张吗?”将士们看着蒙山河豪迈的吃相,纷纷拿着筷子过来品尝。 他们倒也懂得节俭,十几个人,才分一份盒饭,每人夹一筷子,细嚼慢咽的品尝着。 除了快餐,还有香辣牛蛙煲和地锅鸡。 烈云曦下令取来大锅,将相同的食物放在一起,然后吩咐下去,让全城的士兵和百姓,都来尝一口。 每样食物,每人都可以尝一口。 这是神赐之物。 又有公主圣令。 大家自然不会乱来。 全都很有秩序的,挨个品尝。 吃过的,全部都不舍得咽下,而是一直含在嘴里,嚼了又嚼。 直到嚼得没有味道了,才舍得咕咚一声咽进肚子里。 然后又闭着眼睛,慢慢感受口腔里残留的一丝丝香味。 太香了。 太美味了。 “天可怜见,我老汉也有幸吃到如此美味的神仙食物啊。” “难以想象,神仙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 “神仙肯定每顿饭都能吃到这般美味吧。” “真君万岁。” “太好吃了,娘亲,我还要吃。” “小宝乖,我的也给你吃,但是你吃完这一口,就不准再闹了,等下次真君赐福啊,我们就又能吃到了。” 这一夜,在匆忙和欢乐之中度过。 真君又送来了水。 烈云曦召集全城军民,挨个用木桶或套缸接水。 那干净清澈的水,仿佛无穷无尽。 其实是秦云开着水龙头,把水管放在缸里固定好,然后就去睡觉了。 水一直哗哗的流着。 相信这次送的水,肯定够风雪城用一段时间了。 而且烈云曦很听秦云的话,已经在筹备打造蓄水池的事情了。 到时候,秦云可以一次给巨大蓄水池装满水。 天蒙蒙亮了。 烈云曦则是在研究明白相册视频之后,喊来不少军医,用手机播放视频,供他们观看学习。 军医们全都直呼真君神威,此等法器之神奇,盖乾坤之宏大,压日月之光辉。 同一时间。 还有很多事情,都安排上了日程。 民间的教书先生全部被集结起来,开始学习拼音。 烈云曦任命李开物为文部尚书,任命鲁超为工部尚书。 挑选相应的人才,加强学习建设,然后再继续扩大范围。 现在虽看起来简陋,但这是复国的第一步,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徐百年手下的马千里,正式晋升为偏将军,暂时统领200名弓箭兵,人手一把战鹰复合弓。 同时。 蒙山河、徐百年和凌燕,也开始积极招募民兵。 民众大规模的响应,甚至有一部分年轻女子都前来参军。 这部分女兵,全部加入了凌燕麾下,并开始参加训练。 这支女兵部队,人数高达300之多,凌燕为其取名为巾帼队。 这或许是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历史上,首次出现的成建制女兵军团。 关于孙子兵法等兵书,也分发给了各大将领去研读学习。 而烈云曦在研读的过程中,尤其是在读史记的时候,看到了令她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人。 楚汉时期的西楚霸王,项羽。 “破釜沉舟,三万人杀崩三十万大军……” 烈云曦托着下巴,陷入了深思:“还有后来的战役,项羽三万骑兵,打垮了56万大军。” “以及再后来的各种以多胜少,28骑冲击5000人军阵,竟然都能斩将夺旗,甚至到最后,在大军的包围下,都无人能够杀死他。” “这些神仙仗,究竟是如何打出来的?” 烈云曦并不是崇拜项羽,而是佩服,尊重,并且很虚心的想要学习,效仿。 她本身也是当世天下无双的大将军,她觉得,霸王能打出来的战绩,她应该也能打出来。 而且现在的她有神仙相助,有很多君王术、兵法、阵法可以学习,还有很多真君赐予的超时代兵器。 或许她再次纵横天下时,靠着这些助力,能够在战场上,比霸王赢得更轻松,更让世人震撼。 看了一阵子书,研究了一阵子兵法之后。 她又再次开始专研手机了。 毕竟这个是真君法器,是目前最重要的学习项目。 在研究其他功能的时候,她突然心有所感:“真君在相册中加入了大量的视频,也就是说,他极有可能点开相册看过,那我岂不是……” 事实证明,就算是纵横天下的大将军,也依然存在少女情怀。 她略微有些害羞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她不知道真君在天上,能否看到这里的一切。 但她知道的是,真君通过手机这件法器,一定能够看到她的照片。 一时间。 她开始胡思乱想。 真君是如何想我的呢? 在真君眼里,我这种长相,肯定非常丑陋不堪吧。 烈云曦又哪里知道,秦云把相册里的小桃认成了她,把她认成了凌燕将军。 而她的那张照片,在秦云眼中,堪称绝美,惊为天人。 “公主。”小桃前来敲门:“外面有个名叫楚君扬的人求见,还说是凌将军介绍他来的。”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0章 山阳侯 楚君扬? 那个患了瘟疫的侠客? 烈云曦心中,立刻就有了印象。 毕竟当初让楚君扬活着的决定,还是烈云曦亲自做出来的。 “让他进来吧。”烈云曦说道。 小桃立刻出府,接楚君扬进了公主府内。 推开门。 楚君扬走进书房,立刻跪地行礼:“草民楚君扬,拜见昭阳公主,公主千岁千千岁。” “平身吧。” “谢公主。”楚君扬缓缓站了起来。 他虽然用了特效药,且吃饭补充了营养,但这才不到一天时间,恢复的并不多。 不过在外人看来,他的气色已经好了很多。 烈云曦淡淡一笑:“你的气色好了不少,恢复的如何?” “比之前好了太多太多。”楚君扬鞠躬行礼:“托公主和真君洪福,我对以后的人生,又有了希望。” 这楚君扬,本是高傲之人,就算是你要杀他,他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同时,他也是个知恩图报、重情义的性情中人。 救命之恩比天大。 更何况,烈云曦相当于救了他两次命。 以前就算见了皇帝,楚君扬也不会是先跪后又鞠躬的造型。 但现在可以。 因为烈云曦不仅是公主,更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恩人。 “说说你来见我,有什么事吧。”烈云曦拿起一本书翻看着:“或者是凌将军让你来找我,有何打算呢?” 楚君扬立刻回应:“我要参军。” “参军?” “对,参军!”楚君扬说道:“男儿志在四方,我虽曾是江湖游侠,但如果连家国都没了,又何谈江湖?我自幼习武,等我身体完全康复后,我相信必然能尽一份绵薄之力。” “继续。” “江湖行侠为小义,为国为民是大忠!”楚君扬说道:“凌将军是这样跟我说的,而我从小接受的教育,也让我知道,她说的对!我想拜入公主账下,自领一军,为公主,为大炎国,为全城的百姓,效犬马之劳。” 烈云曦翻着书页:“沙场作战,与江湖厮杀,是完全不同的,你想自领一军的话,首先得学习兵法才行。” “我可以努力学习,而且我初期,也不用沙场作战。” “不上战场,如何当将军?” 楚君扬弯起嘴角,神采飞扬的笑了:“实不相瞒,这座风雪城,本就是我的家乡附近城池,我对这方圆百里之地,无不轻车熟路!若公主给我一支侦察队,我可以带人走山道,绕过蛮族兵。” 啪的一声。 烈云曦合上书本,站起身来:“你说什么?你可以带人走出去?” 楚君扬点头:“但是人不能多,否则容易惊动蛮族兵,遭人追杀。” 烈云曦开始来回走动,脑子里是飞速思考。 她之前困守孤城,断水断粮时,就曾想过出城转移。 但她舍不了百姓,所以只能带着百姓一起走。 而如此大的目标,必然遭到蛮族大军追杀。 还有一个顾虑就是,城外的山路极其复杂,一般人难以记住,就连这风雪城的原住民们,如果不经常进山砍柴打猎的话,也根本不熟悉那些山道。 所以说。 烈云曦其实根本出不去。 哪怕不带百姓,只带八百将士,一旦在山中迷了路,外加后方蛮族追赶的话,八百将士都必死无疑。 因此,楚君扬今日的一番言语,令烈云曦大为惊喜。 “若有山中向导,我们确实可以派遣小股部队,去外面侦查情况。”烈云曦摸着雪白的下巴,越来越想要立刻去做。 时值乱世。 全世界都在打仗。 大炎国只是被打垮的其中一个国家而已。 至于蛮族,也只不过是打垮大炎国的最大强敌而已。 实际上,在附近,还有很多文明国家和游牧民族部落。 当烈云曦困守孤城时,就已经失去了外面的所有情报。 她不知道现在的世界格局怎么样了。 也不知道现在的大炎国国土上,是否已经有其他民族入侵了进来。 她猜测是有的。 因为蛮族可汗有数十万大军,却只派了区区5000人来围剿大炎国余烈。 假如没有其他外敌的话,仅冲着昭阳公主这个名号,都值得蛮族可汗亲自带大军来走一趟。 信息永远是最重要的。 烈云曦是个有大局观的人,但如果她完全看不到大局形势,那么,任她再如何聪明的脑子,都是白搭。 “楚君扬。”烈云曦当机立断的做出了安排:“我封你为牙门将军,山阳侯,给你30名精锐士兵,在你瘟疫痊愈之前,就先给他们讲述地形,交流感情吧,待日后你身体恢复,立刻出城侦查。” “谢公主隆恩。”楚君扬的眼中,更添了几分光彩。 他的身份,说好听点是侠客,说难听点,也只是平凡草民而已,顶多算是有私人武装的草民。 可现在,他直接被封了侯爵,走上了仕途。 封侯拜将啊。 这是很多仕途豪门之人,一辈子都未必追求到的身份地位。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楚君扬大难不死,本身已经没有任何欲望了,他现在能以有用之身报效国家,就是最大的愿望。 同时。 他也觉得,他没看错人。 昭阳公主是值得他去效忠的。 经历过诸多事情,楚君扬只觉得,这是一名伟大的女性,无论在各种方面上来讲。 楚君扬告退后。 小桃突然跑了进来:“公主公主,真君又送来了东西。” “何物?”烈云曦抬头看去。 “只有这两样。”小桃把一杯奶茶和一个冰淇淋,放在了桌子上。 烈云曦好奇的盯着看,并伸手取下了上面的纸条。 【这是奶茶和冰淇淋,都可以食用,我自己想吃,顺便买的,给你的这些是多出来的,你尝尝看吧。】 【这些就别分享给别人了,你自己食用就行,尝尝看,很好吃的。】 烈云曦看完秦云的纸条,立刻折叠好,小心翼翼的揣进了怀里。 “公主,真君说了什么吗?”小桃问道。 烈云曦缓缓摇头:“没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是神仙用的点心和茶水,一个叫奶茶,一个叫冰淇淋。” 小桃很聪明,立刻笑了起来:“哦,我懂了,这肯定是真君特意赐来给公主您享用的,公主,您快尝尝呗。” 说话间,小桃禁不住咽了口口水。 那个冰淇淋真的好好看,仅是看着,就让全世界的女孩子都难以忍受。 仅是想想,就觉得肯定很好吃。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1章 拍卖会 烈云曦看了一眼小桃的表情,不免宠溺一笑。 她命令下人取来了勺子,跟小桃一起分享了冰淇淋的美味。 真的很好吃。 冰冰凉凉。 入口即化。 香甜美味。 神仙,真不愧是神仙。 食用的点心都如此精致美味,是凡尘皇室都难以企及的梦想。 …… 临海市郊区老宅。 秦云出门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了。 于他而言,那拍卖会的现场,看不看都行。 但既然李雪晴特意邀请了,就去瞅一眼吧。 好歹是自己要拍卖价值至少过亿的东西,不亲自观看一下,似乎也挺冒昧的。 拍卖会的开场时间,定在了下午一点钟。 秦云觉得这中途还有点时间,就去了一趟汽车交易市场。 汽车这种玩意儿,只是个代步的而已,秦云对这种东西没啥要求,能启动,加了油能跑就足够了。 所以他打算买个廉价二手的。 兰博基尼suv,二手的,九成新,只跑过一千公里。 秦云拿下了这辆车,一共算下来,花了245万元。 临走时。 他还跟销售员挥手说:“代步的玩意儿,随便买一辆就得了。” 然后他开着兰博基尼远去,消失在了销售员的视线中。 而那销售员,呆呆的望着道路尽头,过了老半天,才缓过劲来。 “我这辈子见过装逼的,也见过低调装逼的,但没见过这么低调这么装逼的啊!” “代步的玩意儿,买兰博基尼?” “还有他穿的那双拖鞋是怎么回事儿?咋感觉跟我拼夕夕9.9元包邮的拖鞋是同款呢?” “现在的有钱人,都这么低调了吗?” 秦云开着自己刚买来的suv,驾驶感受还不错。 他倒是不追求那所谓的快速和推背感,代步小玩具,开着玩儿呗。 很快的,他就到了市中心的拍卖行停车场。 低头看了一眼时间,恰好是中午十二点五十分。 距离拍卖开场,仅有十分钟了。 一辆辆豪车驶来,停在了停车场中。 那车上下来的人,仅仅是看一眼就知道,多半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尽管秦云不怎么认识这些个。 行至入口处。 秦云被接待员拦了下来。 “先生,今天的拍卖现场有国宝级珍玩,需要出示邀请函才能入内。”接待员彬彬有礼的说道。 其实这只是接待员的素质修养比较高罢了。 从他看到秦云的第一时间开始,就觉得秦云这种,不太像有资格入场的人。 可秦云偏偏还就拿出了邀请函。 准确的说,是手机上的邀请码。 接待员用仪器扫描了一下,立刻变得恭敬有加:“原来是秦先生,这边请,我带您去二楼贵宾包厢。” 秦云也没说什么,跟着接待员去往了二楼。 正如李雪晴所言。 二楼的包厢真的很隐秘,整个包厢只有他一个人。 茶水点心一应俱全,整个房间是暗色调的装修风格,但是很有品味,一看就很高级。 秦云只需要在这里坐在沙发上,就能透过玻璃窗,看到下方拍卖大厅的一切。 而那拍卖大厅里的所谓大人物们,却无法看到楼上的房间。 因为这种玻璃是特制的,从外面看像是在照镜子,从内部看,则丝毫不影响视线。 李雪晴的电话突然打了过来:“云哥,我知道您到了。” “我比较忙,尽量把我的东西放在前面拍卖吧。”秦云说道。 李雪晴愣了一下,随后非常为难的说:“那可不行,您的玉镯是今天的重头戏,我们安排在了最后一刻拍卖。” “压轴?” “是的。” “那行吧,我就勉为其难的,在这里多呆一会儿吧。” 李雪晴非常开心:“多谢云哥体谅我们,对了云哥,其实我们为了给玉镯做陪衬,今天特意准备了很多稀有的古董珍玩,您要是有兴趣的话,也可以拍拍看。” 秦云苦笑了一声:“我能买得起吗?” 这句话让李雪晴感到十分的诧异:“云哥,您在说什么呢?您要是买不起,这全场还有谁能够买得起呢?实不相瞒,您那枚玉镯的价值,轻轻松松就能买下我们全场的拍卖品。” 此言一出。 秦云心中就有底了。 果然不愧是皇家传承的稀有青金帝王碧玉手镯啊。 纵观全世界都没有几枚。 说句夸张点的话,哪个男人要是能买到这个手镯,就绝对足够彰显自己最富有的身份。 而哪个女人能够得到该男人赠送的手镯,就可以发新闻说,这是第一夫人了。 电话挂掉之后。 秦云坐在房间里,低头看下方,发现在那大厅前排的坐席处,有着很多熟面孔。 有的是地产大亨。 有的是餐饮大鳄。 有的是娱乐产业的王者。 这些都是身价过百亿,上过很多次城市新闻的超级大人物。 所以才不得不说,这家拍卖会不简单,在这里坐镇的大师李天鸿也不简单。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他们竟然能够邀请到,如此多有头有脸的超级大人物。 但是话说回来。 其实拍卖会老总和大师李天鸿等人,都在心底里感激秦云。 这些大老板压根就不是冲着这家拍卖会来的,而是冲着秦云的这枚青金帝王碧玉手镯来的。 突然。 秦云稍稍挑了下眉毛。 他看到了更加熟悉的几张面孔。 在那拍卖大厅的后排桌席处,四个人一起落了座。 他们分别是张俊智、沈月馨和沈菲菲,甚至就连秦云的前丈母娘徐芬,也一起来了。 压根不用想,这肯定是张俊智搞到的入场资格。 别管他花了多少钱吧,反正沈月馨是肯定没资格参加这种规格的拍卖会的。 哪怕沈月馨是这家拍卖会的前台接待经理,但也只是个小人物罢了。 张俊智不但搞到了四人份的入场资格,还在这个时候,依然对徐芬和沈月馨非常照顾,或者说是舔狗行为。 秦云看在眼里,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啊。”秦云兀自感叹着,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香茗。 接下来。 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 或许很多人都猜想到了开场的热烈氛围。 但! 真正开场时,当一个女人走出来的时候,大家都还是惊呆了。 “各位先生、女士,欢迎来到临海市中心拍卖行,我是今天的拍卖师,李雪晴!” 李雪晴落落大方的笑着,用最优雅的姿态,开启了拍卖会的序幕。 人们之所以惊呆,是因为很多人都认识李雪晴。 这是一位考古学硕士兼最年轻最漂亮的鉴宝专家,在本身优秀的同时,她还是国家一级鉴宝大师李天鸿的孙女,是临海市最大豪门之一李家的千金大小姐。 说句毫不夸张的话,仅仅是李雪晴出场担当拍卖师这个事,哪怕拍卖十几个价值一毛钱的塑料瓶子,都能让这场拍卖会,产生至少过亿的营收。 台下那些所谓大人物,至少有八成以上,论社会地位,都未必比得上李雪晴。 “让李小姐亲自担当拍卖师的角色为我们服务,多冒昧啊。”一个汽车大亨笑嘻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2章 碧海星辰 整个拍卖厅并不算大,仅有百十个坐席。 而在这百十个来宾中,真正的消费主力应该只有前面两三排的那十几人。 在这十几人里面,更是有九成以上,都是冲着玉镯来的。 他们彼此现实中应该都认识,甚至有的互相之间是朋友。 但是今天。 他们看着对方的时候,内心是五味杂陈的。 彼此都知道今天是竞争对手,而且彼此还都知道对方很有钱,无形中内心的竞拍压力也会变大。 可是又都不愿意放弃。 皇家美玉啊! 而且是很多王朝都不曾出现,很多皇帝都没资格佩戴的青金帝王玉! 临海市的服装产业大佬,马总马大诚,个人资产过百亿。 临海市的珠宝产业大佬,苏总苏云卿,是全场最耀眼的女强人,虽然已经不算年轻,但她在气场上,还要压李雪晴一筹,个人资产也是过百亿。 临海市的汽车大王,刘总。 临海市的地产大鳄,王总。 隔壁省的商超巨佬,张总。 当红的最美女明星,林娇娥。 等等等等…… 对了,还有一个很特殊的竞拍者。 他坐在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而他的名字,叫做李天鸿。 鉴宝大师,亲自下场来参加竞拍了,可见这个玉镯,他也甚是喜爱。 楼上。 秦云坐在雅间内,翘着二郎腿,一边喝茶,一边玩着手机。 身边的美女服务员很年轻,看起来像是刚刚大学毕业的。 她看了一眼时间,说:“秦先生,拍卖即将开始了,您若有喜欢的商品,可以直接报价竞拍,剩下的一切我来操作。” 她的声音有点颤,尽管她已经极力克制了。 没办法。 服务一位如此尊贵的客人,很难做到内心的平静。 其实在秦云来之前,这个服务员就已经先后被顶头上司的经理、拍卖行的行长、李雪晴、李天鸿,依次重点叮嘱过了。 到底是什么样的大人物,才能被如此重视? 虽然表面看起来普普通通,也从未听说过,但服务员的内心中,已经把秦云当成比较低调的顶级大佬了。 终于! 伴随着李雪晴讲完开场白。 她所在展台上的大屏幕,开始播放画面。 与此同时。 两名工作人员推着一个小车子,将第一件商品送了上来。 是一条项链。 李雪晴将实物拿在手里展示,同时那屏幕上,也在很详细的用文字介绍着这条项链的背景和材质。 “这条项链,名为碧海星辰,由全球着名的设计师戴恩先生亲自操刀设计而成,全世界仅有这一条,它最大的价值所在,就是这颗重量达到21.35克拉的蓝钻……” 李雪晴简单明了的介绍着。 而在坐席后排处。 张俊智已经发现,徐芬、沈月馨和沈菲菲,这三个女人的眼睛都已经盯着台上看直了。 徐芬和沈菲菲也就算了,关键是沈月馨何时露出过这样的表情? 对张俊智而言,沈月馨一直是高冷的女神。 唉! 果然还是漂亮的首饰,对女人的杀伤力足够大啊。 张俊智只恨自己财力不足,否则早就轻松拿下沈月馨了。 “姐,你快看,好漂亮的钻石,真的超级超级漂亮。”沈菲菲激动的指着前方。 沈月馨回过神来,扭头瞪了妹妹一眼:“小点声,注意素质。” 徐芬也跟着说道:“是啊菲菲,在场的都是大人物,咱们可千万不能吵到别人。” 沈菲菲连忙捂住了小嘴儿,压低声音说道:“天呐,我要是能戴着这条项链直播,肯定很漂亮,说不定就火了呢。” 这一家人的脾气,在这种环境下,变得好极了。 甚至还担心说话声音稍微大一点就会影响到别人。 张俊智在一旁说道:“月馨,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带你去买个同款的。” “仿制品吗?”沈月馨苦笑了一声:“还是算了吧,戴仿制品只会让人笑话。” 沈菲菲‘天真无邪’的问道:“俊智哥哥,以你的财力,难道都买不起这条项链吗?” 就在这个时候。 台上的李雪晴开始报价了。 “这条碧海星辰,起拍价1亿元,每次加价下限200万,上不封顶,现在开始竞拍。” 沈菲菲立刻知道自己刚才的问题有多么白痴了:“好吧,当我没说。” 张俊智很无奈的选择了沉默。 沈月馨开口了:“唉,要是能戴上一天这样的项链,我就知足了。” 这句话明显是在点张俊智呢。 但这次她确实没打算薅张俊智的钱包。 她刻意这么说,就是在营造张俊智还不够努力,不够优秀的错觉。 而现实其实是,以张俊智的水平,配沈月馨绝对绰绰有余了。 要不怎么说这个沈月馨会pua男人呢。 竞拍正式开始。 苏云卿第一个举牌。 李雪晴立刻说道:“苏总除了一亿两百万。”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马总出了一亿四百万。” “林小姐出一亿一千万。” “韩总出一亿一千五百万。” “一亿一千五百万一次。” “赵总出一亿两千万。” 上面的雅阁内,秦云看着碧海星辰的价格不断飙升,突然有一种虚幻感。 换做以前,这种价值的东西,他想都不敢想,甚至一辈子都没什么机会能看到。 可是现在,他竟然坐在二楼的雅阁,以上帝视角,去观看别人在那里争抢。 并且他也已经有了参与竞拍的本钱。 不知为何,脑海中再次浮现出了昭阳公主这四个字。 “这条项链看起来确实不错,如果送给昭阳的话……” 秦云正在思忖间。 旁边的服务员轻声细语的问道:“秦先生要参与这次竞拍吗?” 秦云伸出一根手指:“倒也不是特别想要,只拍一次吧,提价200万,如果有人加价,我们就不继续了。” “好的。”美女服务员立刻开始操作手持的微型机器,向主持人李雪晴传达这边的意思。 而此时此刻。 珠宝女强人苏云卿,已经跟王总杠上了。 他们一次二百万的加价。 已经把碧海星辰的价格抬到了一亿四千万。 其他所有的老板都已经退出了竞争。 “苏总出一亿四千二百万。” 就在王总打算继续举牌子的时候。 突然! 李雪晴又宣布了一句:“秦先生出一亿四千四百万。” 此言一出。 全场都感到疑惑。 哪个秦先生? 在哪呢? 我们怎么没看到? 但是有几位大佬,立刻打起了精神。 其中一个甚至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二楼雅阁的方向。 当然最明显的还要数王总,他的牌子抬到一半,竟然又垂了下去。 他放弃竞争了。 苏云卿也不再举牌子,似乎也放弃竞争了。 雅阁内的美女服务员说道:“太好了,秦先生,似乎没人跟您争耶。” 然而。 秦云并不开心。 他甚至是皱着眉头的。 李天鸿和李雪晴这爷孙俩,绝对骗了他。 他的身份绝对被告知了出去。 至少他能百分之百确定的是,那下方的几个顶级大佬,一定知道玉镯的主人坐在上面。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3章 神秘的秦先生 “世界上终究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啊。”秦云苦笑着感叹了一声。 “秦先生,您怎么了?”美女服务员问道。 “没什么。”秦云随意的不摆手。 他原本是很信任李雪晴和李天鸿的。 并且他现在也相信,那俩人的人品绝对不算差。 只不过是这个世界太复杂了。 很多时候,保密这两个字,并不是很容易做到的。 拍卖大厅中。 李雪晴准备落锤:“一亿四千四百万一次,一亿四千四百万两次,一亿四千四百万三次,成交!” “恭喜秦先生拍下了我们这款全球独一份的碧海星辰项链。” 下方是很多人的轻微议论声。 就连沈月馨那边也在议论。 “这个秦先生是谁?好阔气呀!”沈菲菲说道。 张俊智环顾四周:“看样子,应该不是在大厅内的人,难道这拍卖行,还提供网络拍卖?” 沈菲菲捂住了小嘴儿:“好厉害呀,真的好厉害!他本人不到现场,就直接买下了价值一亿多的全球限量款项链,我都不敢想象他的女人该有多么幸福呀。” 沈月馨笑了,鲜有的露出了显摆的表情:“你们两个小声点,不懂就别乱说,我们拍卖行从来都没有网络拍卖这一说。” 张俊智和沈菲菲,包括徐芬在内,都扭头看向了沈月馨。 沈菲菲开口问:“姐,那你说秦先生不是网上参与的拍卖,还能是怎么参与的?” 沈月馨非常小心的压低声音:“我跟你们说啊,其实我们拍卖行大厅的楼上,还有几个隐蔽的雅阁,就是专门为那些想来参加拍卖,但是又不愿意露脸的顶级大佬准备的。” 张俊智若有所思:“这大厅内的大佬已经很恐怖了,楼上那位比这些大佬们还要尊贵?” 沈月馨说道:“也不一定,比如前排的李大师、苏总、王总等,如果有需求,也可以坐在二楼雅阁内!总之,我的意思是,楼上那位秦先生的尊贵程度,绝对不亚于我们能看到的这些,他的身份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跟前排那些大佬同样的百亿富翁,要么就是更加尊贵的千亿富翁!” 这句话很容易理解。 李天鸿也能上雅阁。 只不过李天鸿这次选择了大厅前排而已。 但! 能上雅阁的,最次也是李天鸿这个档次的。 楼上那位要么堪比李天鸿,要么就更加尊贵。 沈菲菲听着姐姐的详细介绍,已是忍不住抬起小脸儿,看向了楼上。 那边隔着玻璃。 秦云能看到她们,她们却看不见秦云。 沈菲菲开始浮想联翩:“如果能有幸认识一下那位神秘的秦先生就好了。” 沈月馨玩笑般的嘲讽道:“省省吧你,那种大佬不是你能够奢望的。” 沈菲菲一瞥小嘴儿:“姐,我就幻想一下也不行吗?” 沈月馨没再说话。 但旁边的张俊智,依然感觉自己受到了打击。 他也想成为那样的大佬。 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无比渺小,无比的贫穷。 “月馨,我会继续努力,争取也早日走出来创业,成为大老板,到那时,你就不用再辛苦工作了。”张俊智握着拳头,很认真的说着。 “嗯,我相信你。”沈月馨微微弯嘴一笑,但实际上,她却压根没有正眼去瞧张俊智一下。 这个女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她会鼓励你,也会嘴上相信你。 而这些言语就已经足够了。 张俊智此刻,开心的不得了。 殊不知。 沈月馨的心思,早已不在他身上了。 沈月馨和沈菲菲虽是亲姐妹,脑子方面却天差地别。 沈月馨更加含蓄、更加高冷、更加稳重,也更加聪明。 傻子才会把自己表现的像个拜金女。 沈月馨是比沈菲菲更加恐怖,更加有野心的拜金女,但她从来不会表现出来,也绝对不会让人看穿。 事实上,此刻的沈月馨心中,对楼上的那位秦先生,是情感更加炙热,更加渴望的。 如果可以的话。 哪怕楼上那位秦先生是个五六十岁的老登,只要把项链送给她,她都可以任由对方对她做任何事情。 可她很清醒的知道。 楼上那位绝对看不上她。 压根就不是一个档次! 压根就不是一个次元! 拍卖会继续进行。 相继拍卖了一些古董茶具、字画之类的。 其中有些价格很贵,但也有些并不算贵。 从十几万,到几千万不等。 在场的大家都很熟悉这家拍卖行了,知道这边一直都有个习惯,那就是开始的虎头,和最后的龙尾。 第一个亮相的,和最后压轴的,往往都是最值钱的商品。 至于这次嘛,最后压轴的一定是最值钱的,比开场的商品要有价值的多得多。 拍卖会这边是花了很多心思,才加急搞来了碧海星辰项链,虽然还是有点勉强能跟青金帝王玉匹配,但用来讨好一下秦云,还是可以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很多事情在没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只要秦云一开口报价,那么,这些能够买起碧海星辰的大佬,都会立刻让出竞争权。 其实也不为别的,只为跟这位青金帝王玉的原主人,结识一番。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 一枚玉镯被拿上了台面。 这个玉镯,是翡翠玉镯,其实也是相当不错的上等货了。 碎冰绿翡翠玉镯,起拍价30万,每次加价下限1万。 这类的商品,都不值得让前排那些大佬瞧一眼。 但后排很多来宾,都开始参与竞拍。 张俊智也在其中,而且还是这次竞拍的主力。 毕竟他这次带着沈月馨来到此处,目的就是这款翡翠玉镯。 “我出38万。”张俊智激动的都站了起来。 他势必要拿下这款玉镯。 “39万。” “42万。” “43万。” 张俊智听着别人的一次次报价,皱起眉头,喊话道:“我出45万。” “46万。” “47万。” 竞争者只剩下两个了。 张俊智一咬牙,再次报价:“50万。” “51万。” 这次只剩下了一位很有气质的中年女士。 张俊智知道没什么压力了,稍稍松了口气,然后傲然抬头:“55万。” 中年女士很有礼貌的冲这边投来微笑:“我认输,它是你的了。” “谢谢。”张俊智说着,很得意的对沈月馨等人笑了一下,然后,又看向了李雪晴那边,等待她落锤。 “张先生出55万,还有人继续报价吗?”李雪晴问了一句,随后,扬起了锤子:“55万一次,55万两次……” “100万!”一道声音,打断了这一切。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4章 竞拍如此疯狂 100万? 这枚翡翠玉镯,说什么也达不到100万的价格啊。 事实上张俊智出的55万,就已经趋近于市面最高价了。 而更让人感到诧异的,其实是这次出价的人。 李天鸿。 众所周知,老爷子历来都只喜欢古玩,就算是买玉,也都是古玉。 他什么时候开始对现代翡翠工艺品感兴趣了? 而且还是这种中不溜档次的翡翠。 “100万一次……100万两次……”台上的李雪晴准备落锤。 张俊智则是不敢再报价了。 且不说他的财力跟李大师比起来,差了十万八千里。 就算人李大师不再报价,这100万买首饰的价格,也已经超出了张俊智的预算。 对此。 张俊智本以为沈月馨会生气。 但事实却是沈月馨没有。 非但不生气,她还表示很理解:“算了俊智,既然是李大师出了手,我们就不拍了。” “好的。”张俊智松了一口气。 沈月馨笑了一下:“我也不是非要这个翡翠手镯,等我们出去后,到玉器店买一个差不多品质的就行。” “那必须的,低于50万的,咱一眼都不带看的。”张俊智拍着胸脯保证,同时,他愈发觉得沈月馨很善解人意了。 “100万三次!”李雪晴落了锤。 翡翠玉镯归李天鸿所有。 接下来。 拍卖会继续进行。 陆陆续续又有一些商品拿出来竞拍。 其中还有几件流拍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场拍卖会跟以往不同,全场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前离场,而是一直待到了最后。 因为接下来,最激动人心的时刻,要来临了。 巨大宣传之后的压轴之物,数十年难得一遇的极品珍宝,青金帝王碧玉手镯,终于登场亮相。 一时间。 全场激动。 本应该安静的拍卖会现场,鲜有的呈现出一片嘈杂。 很多人争相站起来拍照。 徐芬拿着手机拍,沈菲菲拿着单反拍。 “终于来了。”李天鸿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腿上,忍不住微微抖动。 即便如此,他也已经是全场表现最稳重的那一位了。 坐在旁边的服装业大佬马大诚开口说道:“李老今日亲自到场下参与竞拍,肯定也是为了这款玉镯吧?” “列位不也都一样吗?”李天鸿淡笑道。 珠宝女王,苏云卿开口了:“这款玉镯我真的想要,等会儿还请大家高抬贵手,让一让我这个小女子。” 很多人都齐刷刷的看过来。 小女子? 别闹了好吗? 全城的任何女人都可以自称小女子,唯独你苏云卿不能啊。 要连你都是小女子的话,得让多少大男人羞愧难当啊。 青金帝王碧玉手镯,真正的古代皇家尊宝。 珍贵程度和稀有程度自不用多说。 虽然现世存在不止一枚,听起来好像还没有一开始的那独一无二的碧海星辰钻石项链稀缺。 但世界上的大颗蓝钻不止一个啊。 比肩戴恩先生的珠宝设计师,也不止一名啊。 很多人早有预测,这枚玉镯的珍贵程度,至少是碧海星辰的十倍。 事实也正是如此。 李雪晴在大家安静之后,很郑重的给出了起拍价:“底价15亿元,每次抬价下限为2000万,上不封顶。” 本场的至尊之宝,压轴之物,果然名不虚传。 仅是那每次抬价的下限,就已经是很多宝贝的最终成交价都望尘莫及的了。 跟这枚玉镯比起来,之前的翡翠手镯,就是个小卡拉咪。 本想着很多人都是冲着玉镯来的。 可出乎意料的是,开局竟然冷场了。 所有大佬都很稳重的没有举牌子。 他们的目光也都不在玉镯身上,而是在其他大佬身上。 似乎都在等着别人先报价。 一分钟过去了。 两分钟过去了。 “姐,这压轴的好东西,不会流拍吧?”沈菲菲小声问道。 沈月馨同样小声的说道:“你不懂,大家都在蓄力呢。” 终于。 苏云卿举牌子了:“既然大家都不愿意先出手,那我就开个局吧。” 台上的李雪晴立刻很正式的宣布道:“苏总出15亿2000万。” “15亿2000万一次……” “15以2000万两次……” 立刻开始有人举牌。 而且还是同时两个人。 “王总先举的牌,王总出15亿4000万。” “张总继续吗?好的,张总出15亿6000万。” “苏总再次提价,苏总出16亿。” “马总出16亿8000万。” “刘总出17亿。” “苏总出17亿4000万。” 李雪晴的主持声,渐渐变得快速,且嘹亮起来。 打起来了。 竞拍价格战,正式打起来,并进入了白热化。 “17亿6000万!”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18亿!” “18亿8000万!” “19亿2000万!” “20亿!” “21亿!” 终于! 李天鸿首次出手了,且一下子提价4亿:“老夫出25亿,这款玉镯,我势在必得。” 全场静默。 但只是静默了区区几秒钟而已。 “李老先生,对不住了,要是换做其他事情,我肯定给您个面子,但这次……”王总举起了牌子:“我出26亿。” 苏云卿当仁不让:“26亿2000万。” 李天鸿微微皱眉:“30亿。” 再次全场静默。 很多大佬甚至开始低头叹息,手部也已经离开了牌子。 这说明他们应该是打算放弃了。 从15亿,抬到了30亿。 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心里预算。 参加玉镯竞拍的,都是个人资产过百亿的大佬,可能现金流都有四五十亿,但这笔钱,不能一下子全都花到一枚玉镯上啊。 尽管这枚玉镯足够让他们在同等圈子甚至更上层圈子里装逼了。 而且这枚玉镯买来绝对不亏,以后只会继续升值。 可很多大佬权衡过之后,还是纷纷放弃了。 就在李天鸿以为胜券在握时。 苏云卿再次开口了:“李老,对不住了,30亿2000万。” 李天鸿微微皱眉:“30亿4000万。” “31亿!”苏云卿笑着说道:“李老,就当让让我这个晚辈吧,这枚玉镯,我志在必得。” 李天鸿手持着竞拍专用的牌子,陷入了犹豫之中。 他还能继续报价。 但他同时也能看出,苏云卿同样还留有余力。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5章 狗改不了吃屎 事实上。 李天鸿虽然抬价抬得狠,却也差不多到头了。 他之前抬价那么狠,就是为了彰显自己势在必得的决心,以及还有余力的雄浑底蕴。 可他终究不是年轻人了。 他今后能给家族创造的价值不多了,手里的资产,更多的还要为晚辈考虑。 他这次的最终预算,是32亿。 如果在年轻个一二十岁的话,他的预算可能会在50亿以上。 他对古董虽狂热,却也已经过了为自己爱好拼命买单的年纪。 “32亿。”李天鸿犹豫过后,报出了这个价格,并且目光一直都盯在苏云卿身上。 很遗憾。 苏云卿毫不犹豫的再次加价:“32亿2000万。” 李天鸿最终放下了牌子,成人之美,不再争了。 其他人自然也都没有再竞争。 最终。 苏云卿以32亿2000万的天价,成功拿到了她这辈子,最心仪的一款首饰。 同时也有可能是全世界目前最高档位的首饰之一。 “恭喜苏总获得本场拍卖会的压轴之物,青金帝王碧玉手镯。”李雪晴做了最终报幕。 毫无疑问。 此刻的苏云卿,成了全场最亮眼的存在,没有之一。 她甚至当场戴上了玉镯,并且说了这辈子都不会再取下来。 她真的是在为自己消费。 全场几乎所有的女人,都对她投去了艳羡的目光。 就连李雪晴都不例外。 如果可以的话,李雪晴也想拥有这枚玉镯。 沈菲菲无比眼热的说道:“我要是能戴上那枚玉镯一天,就够吹一辈子了,甚至摸一下都行啊。” 沈月馨还是比较理智的:“别想了,今天能看上一眼,拍到现场的照片,就已经是我们的荣幸了。” …… 楼上。 秦云坐着喝茶。 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自己此刻的心情,竟是古井不波,平静如水。 32亿2000万的成交价,扣去佣金,他能拿到约29亿元的超级巨款。 为什么不激动呢? 按理说应该激动的浑身颤抖才对呀。 可他就是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 是因为提前就预料到了吗? 亦或者说,他心中,早已有了比金钱重要百倍千倍的事物。 甚至就连很多令他在意的事情,现在都突然变成了细枝末节。 李家爷孙背着他,向很多大佬透露了他的身份,他知道,但不介意了。 李天鸿刻意用一百万拍下翡翠玉镯的真相,只有秦云最清楚。 很显然,李天鸿就是在用小钱去搞张俊智和沈月馨。 这说明,李家还私自调查过秦云的过往经历和背景。 秦云都能想到,却也不介意了。 就连那个曾让他爱的死去活来的女人沈月馨,此刻在他眼里,也形同粪土。 一旁的小美女服务员,此刻终于明白了,眼前这位秦先生的尊贵之处。 一枚玉镯卖出了三十多亿,哪怕这位秦先生打扮的很平凡,哪怕之前真的只是普通人,现在也肯定已经不是了。 巨款一到账,这就是亿万富翁。 咔嚓。 房门打开。 以李天鸿和李雪晴为首,走进来了好几个人。 其中包括这里的行长和经理。 以及几名工作人员。 在一番交流之后。 李雪晴又介绍了一位范总给秦云认识。 范总非常的热情,至于目的嘛,就是想帮秦云打理即将得到的巨款。 他是做基金会的。 秦云也确实不急用这笔钱。 他的钱,扣去佣金,再减掉购买碧海星辰的钱,共计还剩下27亿6000万。 其中25亿交给范总的基金会打理,范总激动坏了,并且承诺每年至少能涨十个百分点。 剩下的两亿六千万,直接从李家的李氏银行开户,开了五个账户,平均打款,并且每张卡,给秦云的都是最高级vip权限。 正事办完之后,就是寒暄了。 果不其然,李天鸿介绍了苏云卿、马大诚、王总和刘总给秦云认识。 四位大佬对秦云都十分的热情。 尤其是苏云卿,似乎还想再从秦云手中买到些什么。 她甚至还冲着秦云抛了个媚眼。 一向心如止水的秦云,唯独这次被吓了一跳。 据说苏云卿还是个单身。 这三十多岁的单身女强人,懂得都懂。 被她惦记上,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秦云找了个借口,给众人留下联系方式后,就开溜了。 他心里还惦记着风雪城那边呢。 现在有了几乎花不完的钱,可以专心致志的去帮昭阳公主打仗复国了。 当秦云走出拍卖行,去往停车场的时候。 刚好又碰见了沈菲菲等人。 但只有三个人,分别是徐芬、沈菲菲和张俊智。 沈月馨不在这边,估计是拍卖行那边的领导在给她安排工作。 这三人站在车边,等着沈月馨出来。 他们约好了今晚去购物、去吃饭、去嗨去玩。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秦云视若无睹的从旁边走过,压根不看他们一眼。 可是啊,这常言道,狗改不了吃屎。 沈菲菲再一次主动招惹秦云:“秦云,怎么哪都有你呀?” 徐芬皱起了眉头:“这个废物,肯定还在打我闺女主意。” 秦云停下了脚步:“老不死的,你骂我什么?呵,就你那破鞋闺女,老子现在都懒得看一眼。” “你……”徐芬气的差点犯心脏病。 “阿姨。”张俊智连忙扶住了她,并冲着秦云一瞪眼:“秦云,你怎么跟长辈说话的?徐阿姨好歹也是你之前的岳母,你有点过分了啊。” 秦云傲然一笑:“有他妈你什么事儿啊?自从我离开沈家的那一刻,这老不死的就不是我长辈了。” 秦云现在,一点都不会惯着她们。 当然也不会惯着其他任何人。 秦云不是惹事的人,但只要你敢惹我一点,我就绝不让着你,到时候看看谁最难堪。 “秦云。”沈菲菲直接怒喊出声:“你凭什么骂我妈和我姐?” “凭什么?凭你贱呗。”秦云心态很平稳,乐呵的摊手一笑:“正所谓啊,狗改不了吃屎,二逼永远学不会教训呐。” 这沈菲菲确实是个二逼,而且还特别嘴欠。 这几天都是她主动招惹秦云,每次都吃瘪,却还一点都不长记性。 张俊智搁这装起了好人:“秦云,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但你也不用这么泼皮耍赖吧?天天跟踪我们,还上来就骂人。” “就是就是。”沈菲菲有了帮腔的,又开始嘚瑟起来:“秦云,你在这里蹲我们好几个小时了吧?切,你咋不进去找我们呢?是没资格入场吗?我看你浑身上下,也就剩下嘴硬了。” 就在这个时候。 高跟鞋走动的声音响起。 “秦先生。” 只见那正是刚才的拍卖会主持人李雪晴,迈着大长腿,快步走来。 在她身旁,还跟着一个年轻的超级大美女,正是今天在会场前排就坐的当红一线女明星林娇娥。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6章 金色的天,人的脸 徐芬、沈菲菲和张俊智三人,全都认出了那两位快步走来的美女。 他们顿时觉得有点自惭形秽。 就连表情和身形,都不由自主的低调了起来。 但他们有一个疑惑。 秦先生? 刚才李雪晴喊了一声秦先生。 可这个秦先生是谁呀? 这附近除了他们三个和秦云,没有其他人了呀。 等等,不对…… 秦云…… 难道说? 在三人错愕的目光中。 只见。 李雪晴和林娇娥一起走到了秦云的面前。 两位美女全都面带微笑,落落大方。 “秦先生。”李雪晴俏皮的挤了下眼睛:“刚才人多,事情也多,害我差点忘记了,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好闺蜜,林娇娥。” 这李雪晴不愧是大家闺秀,一言一语都是有说法的。 有外人的时候,她一如既往的喊秦先生,私下里则都是喊云哥。 秦云自然明白她的意思。 单独领着林娇娥过来,明显是打算交朋友的。 “秦先生您好。”林娇娥还主动伸出了手。 秦云伸手与之一握:“我看过你的电影,很高兴认识你。” “电影票很便宜,秦先生随时都能看到我。”林娇娥轻盈一笑:“但您的那枚玉镯,我想买,却买不起呀。” “林小姐话里有话。” 林娇娥也不做作,直爽点头:“我相信秦先生家里肯定还有不少宝贝,如果有适合女人佩戴的,我请您吃顿饭,我们可以坐下来聊聊,请您放心,价格绝对会让您满意。” “改天我请你,今天我还有事。”秦云说着,看了一眼李雪晴。 李雪晴自然明白,立刻接过话来:“娇娥,秦先生很忙的,今天先这样吧,你的事情我来帮你说。” 言罢。 只见李雪晴走到秦云并肩处,这次的她非常主动,伸出双臂挽住了秦云的胳膊。 林娇娥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行,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俩了,秦先生,改天见。” “改天见。”秦云说完,转身就朝自己的汽车走去。 李雪晴一直跟他上了车。 汽车发动,驶出了停车场。 而这整个过程,沈菲菲等人都没有再说任何一句话。 此时此刻的他们三人,内心唯有说不尽的诧异和震惊。 林娇娥踩着高跟鞋,挎着包包,扬着天鹅颈,很潇洒的从三人面前走过。 突然。 她停下脚步,扭头冲着沈菲菲一笑:“我好像记得你,你来看过我的演唱会吧?” 这沈菲菲,确实是林娇娥的忠实粉丝之一。 迷她的电视剧,迷她的电影,迷她的歌。 林娇娥做为大明星,自然不可能真记住沈菲菲。 但李雪晴调查过秦云…… 调查的很详细…… 沈菲菲是秦云的小姨子…… 林娇娥是李雪晴的好闺蜜…… 其余的,无需多言。 “对对对。”沈菲菲激动的不得了,同时也紧张的不得了,一个劲的点头笑:“我没想到,您这么大的腕儿,还能记得我。” 她心里想的是,那次花上万块买的前排座位没白买。 “我一直都对粉丝很用心。”林娇娥微笑着:“需要我帮你签个名吗?” “嗯嗯嗯……”沈菲菲点头不止。 她好像只会点头,其他啥都不会说了一样。 林娇娥签完名,随手扔给对方,就转身离开了。 她没有多说什么,但她相信,效果已经达到了。 空荡荡的停车场。 偶尔有人来来往往,大家都有要忙碌的事情和工作。 唯有沈菲菲三人,还在呆站着。 他们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秦云刚才开走的车,应该是兰博基尼吧! 大明星林娇娥,主动前来与他结识。 李雪晴那么热情的去挽他的胳膊,还上了他的车。 当然了。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这些只是为了证实那最关键的猜想而已。 青金帝王碧玉手镯的卖家,是秦云! 别的不论,至少现在的秦云,已经有了将近三十亿的身家。 “徐阿姨,菲菲,不好意思,我先去忙了。”张俊智假装接了个电话,灰溜溜的开车离开了。 徐芬和沈菲菲看得出他的谎言和尴尬。 但母女二人什么都没说,因为她们已经不在意那什么狗屁张俊智了。 她们在思考,在等待。 等待沈月馨。 终于。 沈月馨从拍卖行出来了:“妈,菲菲,让你们等急了吧?俊智呢?” “他走了。”沈菲菲说道。 “走了?”沈月馨皱起眉头:“为什么连个招呼都不跟我打?他什么意思啊?” 徐芬走上前来,十分温柔的拉住了女儿的手:“月馨,别提那什么张俊智了,就他那样的,只会耽误你啊,你现在赶紧去追小云……” 这个老女人,开始滔滔不绝的讲个不停。 在她口中,今日的张俊智,比昨日的秦云,是那么的相似。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而今日的秦云,跟今日的优秀男士们,又是何其的相仿。 如此姿态,思之令人发笑。 沈月馨听着母亲的话,眉头渐渐皱起,内心开始感到震惊和震撼。 越听下去,她的眉头就皱的越深。 “青金帝王碧玉手镯的卖家,是秦云?”沈月馨完全无法相信。 沈菲菲开口了:“是的呀姐,你不知道,刚才那李雪晴和林娇娥,对我姐夫有多么的热情,还有啊,我怀疑当时在楼上雅阁买下碧海星辰项链的神秘秦先生,八成就是我姐夫。” “我想起来了。”沈月馨一拍额头,顿时觉得无比懊恼:“三天前,秦云曾来过一次拍卖行,说不定那个时候,他就是来寄存玉镯的,天呐,我这几天竟然对他……我昨天为什么要急着跟他办离婚手续啊?” “我的傻女儿啊,你快抓紧想办法,把他追回来吧。”徐芬急的不得了。 沈菲菲也跟着说道:“是呀姐,赶紧追回我姐夫,你们才刚刚离婚一天,他心里肯定还是有你的,说不定那条碧海星辰就是买给你的呢!” 徐芬再次说道:“妈是过来人,妈跟你说,这事你可得多上心,我看那个叫李雪晴的狐狸精,就挺贼的,下手比谁都快!那条价值一亿四千多万的项链,究竟是戴在你身上,还是李雪晴身上,就要靠你自己的努力了。” 沈月馨的脑子转速飞快,并突然拿出手机,开始给秦云打视频电话。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7章 针尖对麦芒 汽车在马路上缓速行驶着。 “云哥。”李雪晴坐在副驾驶,问道:“刚才那几位……” 秦云开着车,目视前方,淡笑了一声:“你对他们的了解,应该不比我少。” “看来云哥都知道了。” “没事,我这个人没什么黑历史,就算有,也都已经是过去式了,你们想调查就调查吧,顺便帮我调查一下家庭背景,我小时候跟爷爷一起来到临海市之前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李雪晴侧目看过来:“云哥,您连父母都不记得了吗?” 秦云摇头:“毫无印象。” 李雪晴思索再三,最终还是问出了口:“云哥,冒昧的问一句,您的爷爷,是否叫做秦重阳?” 秦云点头:“没错。” 李雪晴微微皱眉:“那么,如果没猜错的话,你们应该是从首都龙城来的,但是我现在还不确定,因为我们李家的实力有限,要调查秦家的话,很难。” “什么意思?”秦云问道。 李雪晴很认真的说道:“龙城秦家,势力非常庞大,上一任的家主秦重阳,跟您的爷爷重名,而且经历也有一点相似,从您小时候来到临海市的时间点来看,刚好是秦家秦重阳离开家族的那个时间点。” “哦,这样啊,那估计八成就是了。”秦云乐呵一笑:“没想到我还是个少爷身份呢。” 李雪晴顿时感到诧异,扭头盯着秦云看:“云哥,您一点都不激动吗?如果您真是秦家人的话,您就可以回去见您的父母了呀。” “激动?”秦云笑得更轻松而平淡了:“我为什么要激动?” 一般来说。 就算不是大家族,而只是平凡家庭,一个孩子找到父母,也是会非常激动的。 可秦云现在,内心几乎是毫无波澜。 他对秦家所有人,除了爷爷秦重阳之外,剩下的一丁点印象都没有。 呵…… 知道自己的身世了,又能如何呢? 秦家若真的手眼通天,那么,秦云只会对他们更加不屑。 当初爷孙俩相依为命,在这里过苦日子的时候,秦家在哪?秦云的父母在哪? 当初爷爷因病去世,秦云上着高中,孤苦无依的时候,秦家在哪? 其实。 秦云小时候就问过爷爷,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妈妈,而自己没有。 当时爷爷的回答是:就当他们死了。 唉! 就当他们已经死了。 当时的少年秦云信了。 后来的青年秦云开始感到疑惑,并猜测出,爷爷可能对父母有意见。 而现在。 秦云真正想通了,也彻彻底底的明白了爷爷真正的意思。 ‘就当他们死了’…… 这句话,根本不是爷爷的本意。 爷爷是无奈之下,才这么说的。 爷爷真正的心情其实是:他们都已经当我们爷俩死了,我们还想着他们干嘛? 就当他们死了,其实是,他们早已当我们死了。 “假如我不是龙城秦家的少爷,那么我还会开心点。”秦云说着话的时候,嘴角咧开,露出了一抹有些狰狞的笑:“假如我是的话,那么,我会让他们每一个人,都后悔一生。” 李雪晴愣了一下。 她呆呆的看着秦云的侧脸,许久许久。 她想说什么,却又不敢说出来。 她能看出秦云的情绪开始有些不对了。 因此,她终止了这个话题:“对了云哥,刚好今天有空,我们一起去海边兜兜风呗。” “改天吧,我现在要回家。”秦云说着,从方向盘上腾出一只手,指向前方:“再过三个红绿灯,我就差不多要到了,你提前下车,打个车回去吧。” 李雪晴的眼中,划过一抹失落:“其实我很好奇云哥在忙什么,但我现在选择不问,因为当您想说的时候,自然就会跟我说。” “恩。” “云哥,我爷爷说,想抽个时间去您家里拜访,您欢迎吗?” 秦云微微点头:“当然欢迎,李大师去我家,是我的荣幸,到时候你提前给我打个招呼,我准备准备。” 突然。 一个视频电话打了过来。 秦云开着车,仅是看了一眼,就立刻想笑。 沈月馨? 呵呵,估计是知道了些什么。 现在可能想挽回,想复婚吧? 秦云就这样淡定的开着车,任凭那铃声一直在响。 旁边的李雪晴问了一句:“云哥,不接吗?” “我在开车,腾不出手。”秦云扭头看了她一眼:“要不你帮我接一下?” 李雪晴立刻犹豫了起来。 她不确定秦云这句话算不算是在开玩笑。 但她能看到来电显示的‘沈月馨’三个大字,并且她很明确的知道,这个是昨天刚刚跟秦云离婚的女人。 这个沈月馨,嫌弃了秦云三年,昨天迫不及待的离婚了,今天又突然来找秦云。 毫无疑问,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沈月馨知道秦云有钱了。 李雪晴是个聪明人,也是个心细如发的女人。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她知道,现在如果讲礼貌和脸面的话,最好的做法是,伸手拿起秦云的手机,帮忙拒绝这个通话请求。 但是! 她却犹豫了。 因为她觉得,这同时也是个机会。 伸出玉手,李雪晴拿起了手机,并在调整了一下坐姿和面部表情后,微笑着说道:“真的吗云哥?那我帮你接了哦。” 言罢。 她轻轻滑动屏幕,真的接听了这个视频通话。 她始终保持着落落大方的微笑。 而对面的沈月馨,刚想开口说话,却在看到李雪晴的时候,直接愣住了。 “你是什么人?”沈月馨当场质问。 李雪晴微微笑着:“沈主管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连我都不认识了吗?” 沈月馨皱着眉头:“李雪晴,你什么意思?你为什么拿着我老公的手机?” 不得不说。 沈月馨今天,胆子特别大。 她是拍卖会的前台主管,而李雪晴是拍卖行行长都需要供起来的大佬。 可这次的沈月馨,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直接跟李雪晴杠上了。 “我坐在云哥旁边呀,他在开车,不方便接电话,所以就由我代劳了呗。”李雪晴说着,还十分可爱的笑了一下。 沈月馨险些当场破防:“你把手机给秦云,我要跟他说话。” “呵。”李雪晴忍不住嗤笑了一声:“沈主管,你把云哥当什么人了?他在开车,你现在说话扰乱他,万一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而且,你刚才语气挺强硬啊,凭什么你打来电话,云哥就一定要陪你说话?你是不是应该先考虑一下,这么大的人物,你得先排队预约呢?”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8章 花钱可真快呀 “李雪晴,你……”沈月馨做了两次深呼吸,压制住怒火之后,沉声说道:“我不管别的,总之,你让秦云跟我说话。” 李雪晴笑了,语气中透露着对对方的同情:“你呀,真的一点脑子都没有,我劝你还是好好想清楚一些事情之后,再打电话过来吧。” 言罢。 李雪晴直接挂断了通话。 从刚才的强势女领导,一秒钟转变为甜美女孩:“云哥,我表现的怎么样?” 她的脸上,写满了迫不及待想听夸赞的表情。 就像是个做了好事的小孩子一样。 秦云腾出一只手,比了个大拇指:“还行!只是我没想到,你还有这么毒舌的一面。” “冤枉啊云哥,我绝对不毒舌的。”李雪晴说道:“只不过是因为那个女人曾对你做过很多过分的事情,我是在帮你出气呢。” “确实很解气,我这里,记你一功。”秦云淡淡笑着。 到了前面的路口,秦云停车,跟李雪晴告了别。 回到家。 刚刚停好车。 手机铃声就又响了起来。 一看是沈月馨打过来的,秦云二话不说,直接滑动屏幕,选择了拒接。 他现在跟沈月馨没什么好说的。 他的心思也完全不在这里。 如今有了钱,最应该做的,就是继续帮昭阳公主去经营大炎国的复国大业。 这一次。 秦云又网购了很多非常有用的东西。 望远镜100个,每个8000元,共计消费80万。 压缩牛肉和饼干,千人份的,共计消费5万元。 多功能工兵铲,1000把,每把340元,共计消费34万元。 优质大米公斤,每公斤15元,共计消费15万。 高筋面粉公斤,每公斤15元,共计消费15万元。 钢制军刀3000把,每把200元,共计消费60万元。 仅是这些林林种种之物,又花去了209万元巨款。 “这钱,是真不顶用啊。”秦云感慨了一声。 第一批货物已经送到,他挽起袖子,开始干活。 …… 风雪城。 公主府。 继秦云送来水、食物、药物、书籍等资源之后。 烈云曦这边的军民状况已经好转了很多很多。 现在唯一的难题,就是走不出去,无法了解蛮族的情况,以及全世界的战况。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反而是山阳侯楚君扬的身体恢复情况。 只要他能稍稍恢复一些精神,烈云曦就可以立即派人随他一起出城打探情报。 时值傍晚。 就在烈云曦用心研读孙子兵法的时候。 小桃激动的跑了过来:“公主公主,真君又赐福给我们了。” 烈云曦依然是激动的,但已经没有之前那般慌张了。 她淡定的合起书本,然后快步走出房间,去往了神庙大院。 通过对字典的研究,现在的高层少数人已经可以非常顺利的认出简体字了。 “望远镜。”鲁超拿着一副望远镜,仔细的研究着。 李开物也在研究,并不断的惊叹连连:“真君法器,这肯定又是一件真君法器。” 根据说明书,他可以很快速的学习并掌握望远镜的用法。 甚至他不单单能自己用,还可以教别人怎么样。 更甚者,他或许还想自己研究出这种神器。 因为他已经仔细研读了天工开物等书籍,他和鲁超,这两位大师,已经开始计划着发明一些东西了。 不过真君送来的望远镜还是太过于超前了。 李开物能用、会用,甚至能大概的明白其中构造。 但他只能望洋兴叹的感慨一句,若是让他做出这种神器,还是很难实现的。 压缩饼干和牛肉,自不用多说,这些都是非常优质的军粮储备,被烈云曦下令,好好储存,重点看守。 加起来公斤的大米和面粉,更是大方面的解决了城内军民的近期生存问题。 “什么望远镜?用处不大。”蒙山河挥舞着工兵铲:“我觉得还是这个东西最好用,真君真的有心了。” 凌燕看过来,问了一句:“有多好用?” 蒙山河立刻开始展示他的研究成果。 “此物虽小,看起来只是一把小铲,却同时携带着诸多用法。”蒙山河一边说着,一边示范。 铲子、镐子、撬棍、锯子、战刀的功能,都能通过这一把小铲子来实现。 这太方便了。 太神奇了。 而且锋刃出还锋利无比,削铁如泥。 其中甚至还有度量衡,可以用来测量距离。 这一把小铲子带在身上,相当于携带了好几样兵器和工具。 在展示完之后,蒙山河得意洋洋的等待着夸奖。 身边也确实有很多人都对工兵铲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 慕容清随口说了一句:“看不出来你这个大块头的学习能力还挺强。” 蒙山河更加得意了:“此物我建议咱们的将士每人分配一把,剩下的则可以分发到民间,用来作为生产工具也是很不错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让老夫看看。”李开物拿着工兵铲研究了一会儿,随后,笑了起来:“确实是巧夺天工之物,但蒙将军说此物比望远镜更好用,此言老夫无法认同。” 蒙山河也笑了:“李先生,您这……抬杠了不是?” 李开物捋着白胡子:“这工兵铲,等我们的铁匠铺恢复之后,老夫可以直接设计出打造图纸,但是望远镜,是我等所有人都望尘莫及的。” 蒙山河还想继续说话。 烈云曦突然出言打断了争论:“真君所赐之物,都有各自方面的优势所在,没有谁更好之说,诸位莫再争论。” 凌燕拿着军刀走了过来:“公主,这种小刀,短小便捷,却又锋利无比,很适合近身搏杀时使用,虽然在阵地上的用处不大,但如果我们将之固定在竹竿上,依次为锋芒,那便是一把非常好用的长矛。” 烈云曦接过军刀看了看:“确实锋利无比。” 这军刀仅有两指宽,30公分长,携带时可以直接别在腰间、放在怀里或袋子里,非常的方便。 这次秦云送来的,都是最实用的东西。 军刀、工兵铲和粮食,都是一眼就能看出价值的。 现在唯有望远镜,需要去城楼上试试它的作用,究竟如何。 所谓望远。 远…… 扩大视野范围,提升目力所及,便是望远…… 在正式测试之前,烈云曦心中就已经有了期待和幻想。 如果这望远镜真能看那么远的话,也许此物的价值,真的会胜过工兵铲许多。 登上城墙之后。 烈云曦举起望远镜,开始眺望远方。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39章 拍照任务? 她看到,500米外,一颗树上的两只麻雀在打架。 其精细度和清晰度,就像是在眼前看到一样,连羽毛的色泽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她看到,800米外,有一小队的蛮族骑兵在巡逻,那些人嘴巴动着,似乎在嚷嚷着什么。 她能看到其中有一个人眉歪眼斜,长得特丑。 能看到其中一个装备精良,衣服布料也好,应该是个小领导。 那马蹄踩弯的小草,都变得清晰可见。 再往远看,大概1000多米的距离时,视线就开始变得模糊了。 可即便如此…… 烈云曦深吸一口气,认真的感慨道:“此物甚好,甚好啊!我方才明白,所谓望远不是真的望远,而是远处也能看得清。” 凌燕取出一个望远镜:“我来试试。” 烈云曦则是随手把自己的望远镜递给了小桃。 其他人也纷纷拿起望远镜,开始体验起来。 这望远镜并不能把大家变成千里眼。 但是其价值,在军事角度上来说,依然属于这个时代的神器级别了。 50米内看清人脸,认出某个人,跟800米内看清人脸,甚至读出表情变化,这是有天壤之别的。 假如前方有树林,那么,只要敌人稍微隐藏一下,就有可能在30米时还无法察觉。 可是,通过望远镜的话,相距千米,只要细心点,就能看到一部分蛛丝马迹。 望远镜、工兵铲、小军刀、压缩牛肉和饼干! 这几样,全部都是烈云曦外出侦查时需要用到的神兵利器。 烈云曦当场回府,通过手机编辑信件,向秦云表示了最诚挚的感谢。 秦云也当场给了回复,并且把那条碧海星辰项链送了过去,还说想看昭阳将项链戴在脖子上拍张照片。 照片! 烈云曦不太理解真君圣神的用意,但既然是真君之神谕,烈云曦自然会照做。 她这里已是深夜,光线不太好,拍照就算有补光,也依然不是很清晰。 佩戴着如此美丽的项链,她觉得不能敷衍真君,所以打算明天太阳升起时,再严谨端庄的拍几张照片给真君。 第二天。 有好消息传来。 当初的游侠,现如今的山阳侯楚君扬,身体有了显着的好转。 即便还未能恢复当初的矫健和俊朗,但至少像个普通人行动的话,是不成大问题的了。 烈云曦下令再留出一天做准备,待到明日凌晨,就进行困守孤城后的第一次外出侦查。 这期间。 秦云又相继送来了一些生存物资,其中甚至还包括非常奢侈的白酒。 是的。 非常奢侈。 哪怕只是八块钱一斤的二锅头,到了这边,就是极度奢侈的存在了。 酒啊。 大家都很久没喝过酒了。 其中的大酒蒙子蒙山河,更是在得到真君赐酒后,跪在地上连续磕了十几个头,表示感谢。 就连烈云曦和凌燕等人,也都很开心。 烈云曦生于帝王世家,从小不爱红妆,偏爱骑马打仗,舞刀弄枪。 正所谓,厮杀汉怎能不饮酒? 烈云曦也是很早就会喝酒的,而且很爱喝烈酒,只不过她懂得克制,每次都是微醺,且喝起酒来,比旁人更端庄斯文些罢了。 “太好了,公主。”小桃笑着说道:“现在有了酒,我们压箱底尘封起来的那些酒具,就又能拿出来用了。” “小桃,我再交给你一个任务。”烈云曦把手机递给了她:“今日你选我比较合适的时候,帮我多拍几张照片。” “我懂的,公主是想留下美好瞬间吗?” “不!”烈云曦一本正经的说道:“这是真君留给我的任务,务必要用心对待。” “知道了,公主。” …… 秦云最近一直很忙碌。 每天都累的腰酸背痛。 此刻的他。 正躺在巷口的按摩店里,打算好好放松一下。 他光膀子趴在躺椅上。 两只光滑的小手正在用力的帮他按着。 “云哥,我这劲道还行吗?”二十岁出头的单马尾按摩小妹开口问道。 “还行,劲儿再大点就更好了。” 按摩小妹名叫林喜儿,她此刻笑着说:“主要是云哥你的肌肉太结实了,我再用力的话,怕我这手酸的撑不住一个钟。” 秦云调笑道:“回头我喊虎子来,他的肌肉更结实,给你上一课。” “饶命啊云哥,人家只想给你按。” 秦云扭头看了一眼,发现这妹子正在抛媚眼。 这让他感到很无语。 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对林喜儿唯有的几个记忆点,基本上都是这丫头小时候,蹲在巷口,流着鼻涕,小脸花花的可爱模样。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这丫头拿着一根树枝,在那戳粑粑玩儿。 “哎呀,舒服,暂时就维持这个力道吧。”秦云淡笑着说道:“喜儿,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就做起这个行当了?很赚钱吗?” “也不是很赚钱啦,但我初中就辍学了,一点学问没有,脑子又笨,之前学人家卖服装,都被老板一顿臭骂呢。”林喜儿是个实诚姑娘:“我家里条件又不太好,做这个稍微能赚到点。”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去市中心,同样做按摩,工资至少翻倍。” 林喜儿笑了:“云哥别抬举我了,那市中心消费的都是大老板,这总那总的,就我这嘴,准是又得罪什么人,被老板给开了!我还是在这里做吧,少赚就少赚点,这里都是熟人,街坊邻居的,不会欺负我,也不会嫌弃我。” “那倒也是,很多钱都不是好赚的,你挺有自知之明。”秦云翻了个身,点燃一支烟:“先停一下吧,你也歇歇。” “那我去给云哥倒杯水。” 片刻之后。 秦云接过水杯,喝了一口:“对了,咱旁边那家酒店,什么时候开的?看起来档次不低啊。” “您说晨曦大酒店呐?那档次可老高了。” “有多高?” 林喜儿望着窗外,从这里就能看到晨曦大酒店:“说来也是怪了,那里面最低的消费都要两三千呢,街坊邻居没人消费得起,可里面的客人又源源不断,好像都是市中心或者外地来的有钱人。” 秦云笑了笑:“这么说我就懂了。” 这附近有一条特色美食街,还有个很出名的古镇。 那古镇的风景,街上的美食,对秦云而言一文不值,早就吃腻看腻了。 但是对外地人来说,还是相当有游玩价值的。 “喜儿,我想长期住在酒店里,这样就能省去我打理个人生活的时间了。”秦云笑着看向对方:“你帮我算算,一个月得花多少?”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0章 沈家姐妹的点子 “一……一个月?云哥您要住在晨曦大酒店一个月?不不不,那可太贵了,没人会建议你这么做的……” 喜儿正说话间。 “没说是一个月。”秦云淡笑着打断了他。 “哦……”林喜儿正拍着胸脯松口气…… 秦云笑着说:“如果住的舒服了,我打算住更长的时间。” “啊这……” 秦云翻身下地,穿好上衣:“你带路,我们现在就去订房。” …… 晨曦大酒店,当服务人员听闻秦云要长期入住时,立刻喊来了经理。 经理是个很斯文的年轻人:“秦先生,我们这儿总高七层,价格从低到高依次递增,前三层是经济房,价格在1500到4000不等,中三层是豪华套房,价格在3500到6000不等,最顶层则仅有三个大型帝王套房,每个都是元一日的价格。” 秦云随口道:“最顶层的吧,直接包月。” 如此阔气豪爽的发言。 不但让林喜儿、经理和服务员感到惊诧。 就连路过的两个顾客,也停下脚步,扭头多看了秦云两眼。 “秦先生当真吗?”经理问道。 秦云取出李氏银行的钻石信用卡,随手丢了过去:“直接刷卡就行。” “好嘞。”经理激动地接过卡:“小王小刘,快带秦先生去看看套房,务必给我服务好了,听到没?” 上了七楼。 秦云的房间号是701。 刚步入房间的那一刻,秦云就已经感到舒适了。 至于林喜儿,则是直接傻眼了。 如此豪华的套房,林喜儿只在电视里看到过。 整个套房,挑高足足有6米,是普通居民楼层高的两倍。 在这种空间里生活,不会感到压抑,而是会给人一种开阔感。 套房面积为366平米,包括一个100多平的超大客厅,4个卧室,1个书房,3个卫生间和1一个厨房。 小王和小刘开始介绍。 首先就是客厅内的小型室内游泳池,可以让客人随时在其中放松的游上一圈。 卫生间的按摩浴缸。 客厅、卧室包括书房,全部都配备的按摩椅。 就连那吊灯,都是有说法的。 片刻之后。 经理上来了。 他双手送回了卡:“秦先生,我给您打了个折。” 原价30万。 秦云没有砍价。 是这个经理会来事,主动打了八折,算下来相当于每天八千,一个月二十四万元。 这里是高档酒店,提供各个档位的免费自助餐,而秦云住的这个房间,可以享受到最高档位的海鲜自助。 小王和小刘被任命为秦云的私人小管家,只要秦云一句话,两个漂亮女孩随叫随到。 每天都有保洁阿姨前来打扫卫生。 同时这里也有按摩服务,也都是免费的。 打个比方就是。 假如秦云没事做,那么他交了二十四万元之后,就可以在这里享受到一个月的帝王生活,无忧无虑的生活。 每天一睁开眼,就能让小王送早餐上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他甚至可以趴在床上,让两个美女全天为他按摩,一张口,就能有美食送进来。 总之,项目就是这么个项目。 虽然贵,但贵有贵的道理。 “云哥,这里真好呢。”林喜儿笑着,但声音却变得很小,似乎有些拘谨了。 “来坐会儿。”秦云走到沙发旁,坐在了上面。 林喜儿尴尬的笑了笑:“我就不坐了!云哥,我还得回去上班呢,拜拜。” 此刻的她,心里已经意识到,秦云跟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站住。”秦云恶趣味的喊了一声,声音很大。 林喜儿被吓了一跳:“云哥,咋了?” 秦云起身走过去,笑出了声:“没啥事,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然后他拉起喜儿的胳膊,在客厅中逛了逛。 “喜儿你看,这里这么大,我一个人住的话,太浪费了。”秦云的语气很随和,却又隐隐有着让人难以抗拒的强势:“以后你也住这个,给我当个管家,我给你开工资,月薪一万,按摩店你就别去了。” 林喜儿懵了。 她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竟然这么稀里糊涂的月入过万了。 而且在这里当管家,可不算是干活啊。 这分明就是享受着就把钱挣了。 这里提供的服务那么全面,其实根本没有林喜儿发挥的机会。 但是对秦云而言,林喜儿更值得信任。 哪怕只是秦云出去忙的时候,有个林喜儿在这里帮忙看着他的私人物品,这份功劳,就已经值一万了。 手机响了。 秦云拿出手机一看,果断拒绝。 …… “该死,又没接。”沈月馨此刻的心情,已经糟糕到了极点。 她这几天,足足给秦云打了十一次视频电话,可每次都被快速拒绝了。 她感觉自己这样很卑微,很没面子。 可如果不跟秦云好好的交流一次,她又觉得非常不甘心。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突然。 房门被推开,是沈菲菲急匆匆的跑进来:“姐,怎么样?给我姐夫打通电话了吗?” “没有。”沈月馨皱着眉头:“他一次都没接。” “这可怎么办?早知道他这么有钱,我们当初就应该对他好点了。”沈菲菲嘟着小嘴儿。 “哎呀烦死了,这种话你都叨唠八遍了。”沈月馨的心情极其的不好,此刻也变得烦躁起来:“你先出去吧,我再想办法就是了。” 沈菲菲其实也是个暴脾气,但她在家里,一直都挺怕大姐的。 毕竟大姐沈月馨,才是这个家目前最大的经济支柱。 “哦。”沈菲菲委屈巴巴的应了一声,起身准备走出房间。 却在即将走出去时,突然又扭头快速说道:“姐,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一个能让你和姐夫见面的好办法。” 沈月馨摇了摇头:“没用的,见了面又能如何呢?他如果扭头就走,我根本没有说话认错的机会,也根本挽回不了他。” 沈菲菲说道:“不不不,我的办法可以让姐夫至少跟你相处一两个小时。” 沈月馨打起了精神:“什么办法?快说。” “同学……聚会……”沈菲菲得意的笑了一下:“姐,你仔细想想,你们当初上学时,有没有跟姐夫关系特别好的人?” “同学聚会吗?”沈月馨陷入了深思:“嗯,这倒的确是个好主意,同时也确实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1章 依稀那年 大学时期,秦云和沈月馨,确实都有着自己的小圈子。 并且由于两人是甜蜜情侣关系,所以彼此的小圈子互相都有连接,慢慢就成了一个很要好的小团体。 比如之前的张俊智,就是秦云大学时关系一般,但经常一起玩的哥们。 后来大学毕业了,外加秦云和沈月馨结了婚,开销大,工作忙,慢慢的也就很少跟同学联系了。 但该有的联系方式还是有的,之前偶尔也会见个一两次面。 沈月馨一念至此,开始翻找通讯录,并拨通了张俊智的号码:“张俊智,有个事需要你帮我办。” 张俊智一开口,就是醉意。 他这两天一直都在喝酒麻醉自己,毕竟是刚刚受了挫:“你还找我干嘛?没有去追回你的云哥吗?哦,我懂了,肯定是人云哥,现在看不上你了吧?” “你他妈什么态度?” “你才是他妈的什么态度?”张俊智重重的拍击酒桌:“哦,之前你嫌弃秦云,一脚给他踹了,然后找我给你当舔狗,现在发现人云哥更有钱,反过去倒追没追上,又想来赚我是吧?” “你大爷的张俊智。”沈月馨也火了:“老娘告诉你,这辈子就算一直单身,也绝对不会再多看你一眼。” “那挺好啊,挂了吧。” 沈月馨极其的火大,她在心里暗骂了无数次,男人都特么这个德行,但她很快就稳住了心态,深吸一口气,才委婉的说道:“俊智,我现在联系不上秦云,他根本不给我机会了。” “活该。” “你……”沈月馨咬碎了后槽牙,强行忍着:“好好好,我是活该,但你们所有人应该都明白,当初秦云有多么爱我!现在只要给我交流相处的机会,我就依然能把他拿回来。” 啪啪啪! 张俊智鼓着掌,笑着说道:“这点我不否认,您的手段多高明啊,只要给你机会,没几个男人可以顶得住你!但现在问题是,人云哥压根不稀得搭理您了,您的神通还是收一收吧,没有用武之地啊。” 笑声中,夹杂着嘲讽。 沈月馨怒极反笑,高傲聪慧的大脑,再一次运用了出来:“所以我才找你帮忙,我们搞个同学聚会,先别说我也参加,把他骗过来,到时候我自然有办法……” “省省吧你。”张俊智开始骂骂咧咧:“你神经病啊?还是说你真觉得我傻?沃特玛凭什么帮你啊?嗯?老子凭啥帮你?” “钱。”沈月馨掷地有声:“除了钱,还是钱!你知道秦云现在有多少钱吗?起码二三十亿的资产!现在你帮我做事,等我跟他复婚后,我许你一千万。” 张俊智醉醺醺的大脑,瞬间清醒了很多,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压着嗓门问道:“月馨,你有把握吗?” “至少五成的把握。”沈月馨目光坚定:“值得一试不是吗?输了我最多丢个人,一旦赢了,我就是亿万富翁!至于你,就更不需要犹豫了,花点钱和时间,帮我组个局就行,全都是老同学,说不定今晚就能碰面,就算赌输了,你也没啥损失,一旦赢了,你白拿一千万,想想你的年薪才多少?想想这一千万,你得干多久?” 张俊智并没有犹豫太长时间:“行,干了。” 人都是趋利的。 在利益面前,很多东西都显得没那么重要了,比如尊严、面子、甚至风险! 沈月馨知道事情已经成功了一半。 她这辈子,最能拿捏的两个男人,就是之前的秦云,和现在的张俊智。 “俊智,我跟你说三个人,你必须重点邀请,胡立业、林美嘉,以及最重要的……孟诗涵!” 张俊智思考了一下,说道:“我跟胡哥一直有合作,也经常联系,约出来没问题,美嘉正在跟胡哥暧昧,也能约出来,但诗涵很不好弄啊,之前几次聚会想约她,她都不来的。” 沈月馨笑了:“好办,你就说这次秦云会来,相信她孟诗涵绝对无法拒绝。” “啥意思?月馨,难道诗涵跟云哥……” 沈月馨没再说话,而是思绪回到了大学时代。 当时宿舍里四个女生,都非常的有特点。 林美嘉家境最好,打扮的最靓丽。 但沈月馨长得最漂亮,气质、成绩和家境也都不差。 孟诗涵论容貌不比沈月馨差多少,但她内向、贫困,穿的衣服都有点土,是最自卑的一个。 还有一个叫高晓乐的,大家都喊她乐乐,是开心果类型,一米七八的大高个,比很多男生看着都要魁梧,一天天傻不愣登的,总是搞怪,仿佛身上有着数不尽的活力。 当时的整个圈子里,最受欢迎的女生就是林美嘉和沈月馨。 而最欢迎的男生,无疑是胡立业和秦云。 胡立业是全校数一数二的富二代,自身也长得一表人才,非常受女孩子追捧,唯一的缺点是花心,玩完就扔。 所以沈月馨才选择了当初同样不差的秦云。 因为秦云很有潜力,品学兼优,长得也帅,性格也是一流的好,当然只限于以前,离婚后的秦云,性格已经没那么温和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孟诗涵,暗恋过秦云。 但她一直没勇气告白,只敢偷偷地对秦云好。 直到秦云跟沈月馨确定关系,但是还没公布的时候。 好巧不巧的,孟诗涵趁着秦云生日,把秦云约到湖边,在一个夏夜,告了白。 可当时的秦云已经跟沈月馨谈了,也就婉拒了孟诗涵。 孟诗涵算是第一个知道秦云和沈月馨恋爱关系的人。 事实上。 那天沈月馨也在,而且就坐在不远处的林荫长椅上喝奶茶。 她当时拿捏秦云死死的,根本不担心秦云的选择,她甚至看到孟诗涵低着头离去时,差点笑出声来。 那是一种获得胜利的优越感和自豪感。 同时也验证着,有别的女孩子喜欢秦云,说明她沈月馨的眼光没错。 以张俊智现在的面子,只要能拉来胡立业,那么随便组个局,简直跟玩儿一样。 十几个同学纷纷响应,很快就约好了今晚就能在湖光大酒楼碰面。 张俊智靠着能约来秦云的谎言,成功说动了孟诗涵。 而在另一边。 张俊智又收买了一个叫王纯宇的男同学,告诉了他怎么约秦云。 …… 手机铃声响起。 “云哥。”王纯宇乐呵阳光的声音响起。 “小王啊。”秦云觉得对方的声音久违而又熟悉:“咱俩大半年没联系过了吧?怎么有空打给我?” “想你了呗,嘿嘿,云哥,今晚大家约在湖光大酒楼聚餐,你要不要来喝点?咱们叙叙旧,在一起乐呵乐呵。” “免了吧,我挺忙的,等下次有时间了再说。” “别啊云哥,大家都挺想你的,比如胡哥啦,美嘉姐啦,对了,这次诗涵也会来呢,她之前可比你都难约。” “诗涵!”秦云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那些死去的回忆,又开始攻击他。 他觉得,自己的大学生涯中,唯一对不起的女孩子,就是孟诗涵。 那是他当妹妹看待的人,同时人家也当哥哥对他。 可是在跟沈月馨确定关系之后,秦云就不得不,也无可奈何的,必须选择了避嫌,一步一步,跟孟诗涵疏远成了路人。 当初那个满头大汗跑着为他接开水、打饭,在节日里为他做手工礼物的小妹妹。 最后成了陌路人。 令秦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实习期间,孟诗涵下班遇到大雨,在公交站等车时,发的那张照片,那个无助的,无人怜爱的朋友圈。 而秦云却在跟沈月馨一起吃着烛光晚餐。 当时秦云无意间翻到朋友圈,心中有一瞬间的悸动。 当时的那家餐厅,跟孟诗涵所在的公交站,仅有不到百米远。 可是看着沈月馨恶趣味的调侃朋友圈,调侃孟诗涵混得真惨时,秦云只能低着头,甚至随声附和。 最终的事实,也证明了秦云的愚蠢,他铁了心选择的这个妻子,本以为可以相濡以沫的妻子,竟让他净身出户。 “我当初,舔的真丑陋啊。”秦云苦笑着感慨了一声。 “云哥,你说啥?”王纯宇问道。 “没什么,都过去了。”秦云的表情舒缓,化作淡定从容的微笑:“今天的聚会,我会参加。” “那可太好了,我们一个小时后,酒楼见,云哥,打扮的帅一点,兄弟我可想死你了。”王纯宇说话,一如既往的高情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2章 八卦 这天,小桃为昭阳公主拍了不少照片。 一张是炎炎烈日下,烈云曦身披战袍,在高台上指挥将士们操练的飒爽英姿。 一张,是烈云曦潇洒豪迈的坐于榻上,端着酒碗,在与蒙山河、慕容清、郑晚成、徐百年等将领饮酒论军情。 一张,是烈云曦穿着便装,在破民居内,慰问楚君扬和一位老人。 一张,是烈云曦刚刚沐浴完毕,穿着宽松的白色长衫,三千青丝湿漉漉的垂在肩上,一改往日气质,尽显优柔与淡雅,那颗碧海星辰吊坠,在她雪白的颈前反射着光芒。 一张,是她正在安静的看书。 一张,是她纵马飞驰在黄土大道上的抓拍。 也不知是女人天生就有拍照的天分,亦或者说,是女人天生就有对美的感知力。 反正小桃拍得很好,至少就目前为止,在这个时代,仅论对手机照相功能的掌握能力,小桃已是第一。 在那一张张照片中,有着很多其他人的身影。 比如凌燕就出镜过两次,一次是披甲,一次是黑色束身装,披甲时是将军,黑衣时像个女侠。 慕容清出镜过一次,紫绫罗,青霓裳,头戴玉簪花,典型的古风大家闺秀韵味。 小桃自拍的更多,她把自己的衣服换了个遍,还借了公主的几件衣服穿。 现在是非常时期。 大家相处的全都非常融洽。 家国大事时期,烈云曦是公主,是君王,相处方式是王与臣仆,王与子民。 讨论军务时,烈云曦是大元帅,彼此之间是上下级。 把酒言欢时,烈云曦是豪爽的大女孩,跟大家全是兄弟姐妹。 私下里,烈云曦跟侍女小桃已经情同姐妹,用现代的话说,类似于好闺蜜。 小桃很有心,她还拍摄了不少风雪城的建筑和道路,以及真君神庙。 在日落西山,夜幕降临之时,烈云曦把手机传送回了秦云那个时代。 …… 黑陶缸中。 还有5%电量的手机,静静地躺在缸底。 秦云从酒店回到老宅。 只见。 院子里放着几十大包的烧饼。 赵虎则正站在旁边擦汗。 “云哥。” “虎子。”秦云上来一把拉住兄弟:“走吧,哥带你去吃顿大餐。” “这些烧饼……”赵虎指了一下。 秦云随口一笑:“没事,先放这。” 两人当即出门。 上车时。 赵虎嘿嘿笑着:“哥,这是你新买的车吗?看着真帅。” “随便买的二手车而已,我正打算换呢。”秦云说话也大大咧咧,直人快口:“等哥换了新车,这辆兰博基尼就送你了。” “这我哪能要?不行不行,太贵重了。” “少屁话,给你你就收着,顺便你家烧饼铺可以招工人了,扩大生产规模,我这边需求量会越来越大。” 秦云不是大大咧咧的人,他现在跟很多人讲话时,也都会藏着心眼子。 但唯独对赵虎不会这样。 信得过,才敢直人快口。 跟赵虎相处时,秦云是心情最轻松的。 而事实上,现在的秦云,心思非常缜密。 他甚至在没有任何信息条件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怀疑这场同学聚会的目的性了。 没错,这场聚会,是专门冲着他来的。 这场聚会,极有可能就是沈月馨搞的。 秦云都能猜到,只是不说而已。 他觉得,也该跟沈月馨有个了断了,省的那女人以后一直打电话来烦他。 …… 沈月馨和张俊智,是最早到达酒店的两人。 随后是沈菲菲也跑了过来:“姐,我把车停好了。” 张俊智看了一眼沈菲菲,终究是没有开口打招呼。 似乎现在的沈菲菲眼里,已经看不见张俊智了。 之前一口一个甜甜的‘俊智哥哥’,现在则连招呼都不打了。 张俊智想通了,没必要热脸去贴对方,他这次来,就是冲着钱来的。 沈月馨许他的一千万,只要拿到手,他跟这对姐妹就不必再有任何交情了。 “俊智。”沈月馨开口说道:“我算了一下,我们请的十几个同学,有可能会有人带朋友或家人过来,预算的座位不能低于20个。” 张俊智拿出手机点了两下,并展示给对方看:“放心,我订了最大的包间,而且是规格最高的,服务费加上席面菜肴和酒水,一共花了我八万多。” 沈月馨说道:“行,这种规格绝对够了,我先带着菲菲躲一下,等秦云入席落座之后,你再发消息给我。” “等等。”张俊智说道:“月馨,菲菲,咱们丑话说在前面,这次如果搞不定秦云,我消费的八万多,你们得还我。” “凭啥子?”沈菲菲当场质问。 张俊智无奈的一摊手,笑而不语。 沈月馨皱着眉头,略微委婉的说道:“俊智,你看这样吧,假如我没复婚成功,这次的费用,我替你承担一半,如何?” “那也行。”张俊智笑了一下,直接打着电话去门口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因为胡立业快要到了。 对张俊智而言,这八万多打水漂其实也没关系,他刚才特意提一嘴,就是想着,能要回来多少算多少。 能省四万的话,那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 当然了,他也是希望能成功的,他现在特别期待秦云跟沈月馨复婚。 他跑业务,闯社会这么多年,遇到过无数的大客户,而今天,他首先要服务的,其实就是秦云这个大客户。 没错。 这已经不是朋友间的聚会了,这是张俊智的一个大项目。 胡立业开着法拉利,带着当初的校花林美嘉,来到了湖光大酒楼。 张俊智很热情的带着两人一起上楼,同时还把包厢号群发给了大家。 说起来,这胡立业跟林美嘉现如今的关系,是非常有趣的。 两人都是富二代,只不过胡立业属于大富二代,林美嘉属于小富二代。 两人从大学时期就有点暧昧,这中间,胡立业的女朋友各种换,却唯独没跟林美嘉确定过关系。 不是胡立业不想,而是林美嘉不给他最后一步的权限。 以至于,胡立业烦的不行。 你说你不跟我确定关系也就算了,为啥还要一直主动来贴我呢? 林美嘉就是这样,不给胡立业当女朋友,却又一直主动来接近,示好。 其实两人的矛盾点就在于。 林美嘉希望胡立业直接娶她。 而胡立业则只希望跟林美嘉谈朋友,玩一段时间就分手。 以至于两人一直维持着这种尴尬的关系,从大学暧昧到现在,却连嘴儿都没有亲过。 包厢里。 张俊智和林美嘉分别坐在胡立业的左右两个位置。 三人开始闲聊。 “听说这次秦云也会来?”胡立业笑着点了根烟:“那小子毕业后就油盐不进,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 林美嘉玩着手机,随口说道:“我也很久没见过秦云了,月馨倒是偶尔会见一面……” 放下手机,她突然很八卦的看向了张俊智:“听说他俩离婚了,是真的吗?” 张俊智点了点头:“是真的,离了。” 胡立业笑了一下:“其实这事啊,我早就预料到了,月馨那种女人,不是秦云能掌控的,就算今年不离,明年也得离,早晚的事儿。” 林美嘉喜欢聊八卦,此刻连手机都不看了,笑嘻嘻的说道:“对了俊智,你之前不是喜欢月馨吗?现在你有机会了哦,要不要姐帮你使使劲?” 张俊智苦笑一声:“算了,连云哥都把握不住的女人,我哪能把握住?” 林美嘉还在继续八卦。 而胡立业则已经微微皱了下眉头。 他跟张俊智关系好,之前也曾聊过秦云,没听张俊智用‘云哥’二字称呼过秦云。 而且就目前来看,张俊智明显混得比秦云好得多得多。 今日这份态度的转变,让胡立业察觉到了一点东西。 咔! 房门被推开。 王纯宇快步走了进来:“胡哥,智哥,哇,美嘉姐也到了。” 这大嗓门一出来,热闹氛围瞬间就有了,同学间的昔日感情历历在目,大家都笑了起来。 老同学聚会,要的就是这个劲头。 王纯宇这种人,是必不可少的。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3章 重聚 茶水和小点心送进了包间。 王纯宇很自然的拎起瓷壶,依次帮张俊智、胡立业和林美嘉倒了茶,然后,他干脆顺势坐在了林美嘉右边。 “上次见面是两个月前了吧?嘿嘿。”他拿起一把开心果吃着。 林美嘉不经意的皱了下眉头,给了王纯宇一个眼神。 王纯宇先是一愣,随后立刻起身,换到了别的位置上:“我坐这边,等会儿方便给大家倒酒。” 都是老同学,但出了社会,就有了明显的高低之分,圈子之别。 比如在胡立业和林美嘉眼里,王纯宇就是个马仔,可以完全忽视的那种。 胡立业和林美嘉头对头的聊着什么。 张俊智为了不让氛围尴尬,主动找王纯宇唠嗑:“小王,你上次干的那个工程,怎么样了?” “嗐,别提了。”王纯宇立刻摆出苦瓜脸,愁的直挠头:“活干到一大半,工程款一直下不来,伙计们都不乐意上工,开始撂挑子了,我是对上面也没法说,对下面也给不出个交代,这活要是黄了,我自己得倒贴三四十万进去,不但多年的积蓄没了,还得欠银行十多万。” 张俊智端起水杯,尴尬的笑了两声,不再说话。 他刚才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给人底裤都扒拉出来了。 王纯宇说的太直白,这番话在这个场合,不太好接啊。 在场的三人,每一个漏漏手缝,都能帮王纯宇渡过这次的人生大难题,这才是最尴尬的地方。 你说我不帮吧,显得我不够意思,主动帮吧,那钱跟打水漂差不多。 关键这次张俊智还利用了王纯宇把秦云约出来。 气氛愈发显得尴尬。 也不知是王纯宇太实诚了,还是说这小子原本就藏着心眼,故意卖惨,想要得到同学的帮忙。 好在这个时候,又有人到了。 露背晚礼服,大波浪卷发,踩着高跟鞋,挎着名牌包包,面部妆容精致,还戴了个大墨镜。 她嘴角含笑,一言不发的落了座。 “这位是……”胡立业笑着问了一句。 啪。 女生一拍手:“被我猜对了,我就知道你们说的第一句话肯定是这个!” 摘掉墨镜,她微微扬起下巴,显得非常自信:“我薛昕蕾啊,胡哥。” “我靠。”王纯宇差点惊讶的跳起来:“蕾蕾,之前那小黑妮子?” “嗯呐。”薛昕蕾先是俏皮的一笑,随后紧跟着就是一瞪眼:“你个憨批,这么多年一点长进都没有啊,啥叫小黑妮子?要不是我现在脾气好了,立马就给你一杵子。” “我这破嘴。”王纯宇玩笑式的打了自己一下:“嘿嘿,以后我得改口喊蕾姐了。” “这还差不多。”薛昕蕾大大方方的笑着。 张俊智开口了:“蕾姐最近在哪里发财啊?气色真不错呢。” 薛昕蕾摆弄着自己刚做的美甲,很自然的说道:“没发什么财,也就是我自己创业开了个经纪公司,旗下有几个艺人,一年也就赚个千八百万吧。” 此言一出,在场者纷纷动容。 尤其是林美嘉,喝水的动作都停了。 曾经不入流的小黑妮子薛昕蕾,如今竟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自己创业,还收入这么高,妥妥的新时代女强人了啊。 张俊智被比了下去。 林美嘉也被比了下去,虽说林美嘉的父母也是企业家,多年的家底肯定比现在的薛昕蕾殷实,但人家薛昕蕾是自己赚的钱,林美嘉则还在吃老本。 唯一心态稳定的,应该就是胡立业了。 胡立业是真正的大豪门家境,比在场所有人,都高了不止一个档次,没必要拿来比较。 不过至少在胡立业眼里,也稍稍高看了薛昕蕾一眼。 再然后进来的,是高晓乐。 并且再次让人惊讶了。 这个一米七八大高个,乐天派的大女孩,竟然是带着孩子来的。 一个在大家心里最不应该先结婚生子的天然呆,竟然最先有了孩子,成了少妇。 没听说过她结婚。 而且孩子三岁大,叫高闯闯,是个男孩。 姓高。 随高晓乐的姓。 看着高晓乐脸上的岁月痕迹和黑眼圈,大家都很识趣的没有多打听她的经历。 多年后的重聚。 大家都有了不同的经历。 这才六个人,就已经能分出来好几个社会阶层了。 如果不是这场别有用心的同学会,那么,根本无法想像这群人能聚在一起。 高晓乐进来后一直没落座,她儿子也很紧张,始终躲在她身后。 她能看到林美嘉投来的目光是嫌弃的。 还好薛昕蕾比较热情,拉着高晓乐坐在了自己身边。 菜品、饮料、酒水,开始一样一样的摆在巨大的玻璃圆桌上。 陆陆续续,又有三四个同学过来。 大眼一看,基本上就差秦云和孟诗涵了。 至于沈月馨嘛,在此之前,除了张俊智之外,没人知道她也会来。 …… 酒楼大厅,前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一名身材高挑,穿着白色素衣,没什么打扮,仅化了淡妆的黑长直文静女生,缓步走到了前台旁。 前台小姐立刻很有礼貌的问候:“您好,请问有预约吗?” “你好……”文静女生正打算拿出手机看一眼房间号。 秦云已是带着赵虎大步走来:“你好,701。” 他的嗓门比较大,中气十足。 立刻有服务员迎上来:“两位先生,这边请。” 两人直接跟着服务员走向了电梯。 “小姐,不好意思,请问您有预约吗?”前台小姐又问了文静女生一遍。 不过文静女生已经转身挥手了:“谢谢,其实我也是701。” 言罢。 她快步跟上了秦云等人,且一直跟在大约两三米的后方。 她已经认出了秦云。 但秦云很显然没仔细看,甚至都没发现她。 就这样。 大家一起乘上电梯,去了七楼。 此时此刻。 秦云跟文静女生的距离,仅有不到一米。 女生一直都盯着秦云的侧脸看,但秦云则一直在跟赵虎聊天。 下了电梯。 进入走廊。 赵虎小声说了一句:“哥,后面有个女孩好像一直跟着我们,她还总盯着你瞅。” “可能是觉得哥比较有型吧。”秦云单手插兜,状态非常好。 “多年不见,你变化好大。”女生开口了,声音轻盈温柔,又带着一丝丝的调侃。 秦云停下脚步,扭头回望,随后,表情开始变化。 女生则歪着小脑瓜,微笑着喊了一声:“云哥。” 秦云终于认出了她……孟诗涵。 一如往昔般清纯淡雅,文静柔和。 她站在那里,就像是一朵娇柔的芙蓉花。 没有特别亮眼,但绝对是佳人之姿,会让男人一眼就生出怜惜之意的那种。 但是跟之前又有点微妙的不同,她似乎,不再内向自卑了。 两人都笑了,温和与柔和的目光看着彼此。 没啥好说的,看到对方都很有精神,就知道彼此都在努力的好好生活。 这就够了。 足够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4章 难堪 秦云带着赵虎和孟诗涵,一起走进包间的时候,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尤其是秦云和孟诗涵,这对组合一起来,免不得会让人浮想联翩。 毕竟大家都知道秦云前不久跟沈月馨离了婚。 “诗涵,是诗涵吗?”高晓乐终于有了说话的人,她此刻的神情,是真挚而激动的。 孟诗涵快步走到高晓乐旁边坐下:“好久不见了,乐乐。” “嗯嗯,真的好久没见了。”高晓乐拉住了孟诗涵的手:“闯闯,快喊阿姨。” “阿姨好。”高闯闯怯生生的喊了一句。 孟诗涵没问什么,但她已经能猜到些什么,此刻的眼神中,充满了对高晓乐的心疼。 “秦云。”胡立业笑着招呼道:“最近混得不错啊,出门都带上保镖了。” 秦云看了他一眼,随后带着赵虎入座,端起茶杯抿一口,方才说道:“没你混得好,天天都带着个保姆。” 霎时间。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林美嘉在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秦云,你说谁是保姆……” 嘭。 秦云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用更大的声音说道:“隆重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发小,赵虎,你们可以叫他虎子。” 从始至终。 秦云都没有正眼去瞧胡立业和林美嘉。 林美嘉气的直跺脚:“哥,你看他……” 胡立业一摆手,随后气定神闲的看着秦云:“咱们两个,好像从大学时,就一直不怎么对付。” “知道就好。”秦云转动圆桌,拿起白酒,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又给赵虎倒了一杯。 “诗涵要吗?”他问。 孟诗涵微微点头:“可以喝一点。” 秦云只给她倒了半杯。 整个过程中,所有人都盯着秦云淡定从容的模样,总觉得他整个人,从内到外都散发着一种很强烈的气场,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场面有些冷。 张俊智给王纯宇打了个眼色。 王纯宇立刻起身,又开了一瓶白酒,一边依次给大家倒酒,一边说着:“时间不早了,估计大家都饿了吧?人都齐了,咱开吃呗。” 情商极高的薛昕蕾立刻跟着搭腔:“就你小子嘴馋。” “嘿嘿,主要是没见过这么多好吃的,智哥破费了。”王纯宇又抛出了话题。 “啥破费不破费的,主要是咱们同学能聚在一起开心就行。”张俊智起身举杯:“难得能聚这么齐,我先干一杯,然后咱们该吃吃,该喝喝,该唠唠。” 言罢。 他一杯酒直接下肚。 同学们纷纷开口附声,一下子就把刚才尴尬的氛围驱散了。 胡立业和林美嘉隔着桌子瞪了秦云一眼,终究是没有再说什么。 主要人秦云也不怎么甩他俩,人已经开始很自然的吃喝,同时跟孟诗涵和高晓乐续着旧。 在聊天中得知。 高晓乐毕业后就恋爱了,被一个大龄社会青年欺骗,骗了钱和身子不说,还经常打她。 其实这些事儿,高晓乐从不对外人说,可今天见了孟诗涵之后,就一下子没忍住,在倾述中,她还好几次差点哭出来。 当年宿舍四姐妹,就数高晓乐和孟诗涵关系最好。 至于林美嘉和沈月馨,都是心机很重的人,表面姐妹罢了。 三人从高晓乐,聊到秦云,秦云说自己倒卖点古董,投资了个烧饼铺,干的还行,至于离婚的事,他只字未提。 “对了乐乐,你现在干什么工作?”秦云问道。 “卖服装,我形象不好,嘴又笨,工资勉强够我和孩子用。”高晓乐有啥说啥。 秦云说道:“以后你来跟我干吧,去虎子家帮忙做烧饼,薪水不多,先给你开一万。” “一万?真的吗云哥?”高晓乐激动了起来。 “真的。”秦云微笑着点头。 另一边,张俊智悄悄的发消息通知了沈月馨,让她赶紧过来,势头不对。 是啊。 势头太不对了。 利用孟诗涵把秦云约过来,结果现在一看势头,秦云跟孟诗涵太亲近了。 今天的目的是让沈月馨追回秦云啊。 这万一秦云跟孟诗涵搞到一起,可就成最差的结果了。 孟诗涵夹了一片牛肉,放在高闯闯盘子里:“闯闯,多吃点。” “谢谢阿姨。”孩子能直观感受到一个人的温柔,他已经没那么害怕紧张了。 秦云微笑看着这一幕,随口问道:“诗涵在做什么工作?” “我吗?”孟诗涵拿出手机:“其实说起来还挺不好意思的,我给你们看。” 她打开视频软件,声音调低,播放了一个古风舞蹈视频。 高晓乐看傻眼了:“诗涵老师!天呐,你怎么这么多粉丝?” 网名诗涵老师,视频区大播主,只拍精修的各种古装舞蹈视频,偶尔开一场直播。 同时她线下还是舞蹈老师和造型师,月收入早就破了十万块。 不觉间,旁边几个同学纷纷高看了孟诗涵一眼。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她不显山不露水的,没想到也是个社会精英了。 秦云只觉得欣慰,冲着孟诗涵竖起了大拇指。 孟诗涵借着酒意,大大方方的开起了玩笑:“怎么样云哥?我现在,勉强能配得上你吧?” 虽是玩笑,却极其暧昧。 秦云有些上头,正欲给出回应。 嘭的一声。 房门被推开。 沈月馨,来了。 “月馨。”薛昕蕾先叫出了声。 孟诗涵也看了过去,并发现,沈月馨的目光极具攻击性,极其的冰冷。 “月馨。”孟诗涵发出比蚊子还微弱的声音,明明没做什么,却仅仅是在那份目光下,就产生了做贼心虚的感觉。 所有人都意识到了不对劲。 林美嘉在胡立业耳边小声说道:“嘻嘻,有好戏看了。”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沈月馨皮笑肉不笑的打了声招呼,随后沉着脸,快步走到了秦云和孟诗涵的座位后面。 秦云却仿佛没看到她一样,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沈月馨微微皱眉:“秦云,不打算跟我打声招呼吗?” “你好。”秦云头也不扭的敷衍了一句。 沈月馨满脸失落,转而将矛头指向了孟诗涵:“你是不是应该腾个位置?” “哦,好,不好意思。”孟诗涵的脸都羞红了,尴尬的想要起身让位置。 突然。 一只大手从旁边伸出,按住了孟诗涵的肩膀:“诗涵,就坐这。” “云哥,我……” “没事,你就坐这。”秦云说道。 沈月馨咬着牙,压低了声音:“秦云,你真要让我这么难堪?” “难堪吗?”秦云终于看向了她:“我不觉得难堪!而且就算真的难堪,不也是你自找的吗?”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5章 彻底结束了吗? 此时此刻。 沈月馨是真的有点下不来台。 她带着女主人的气势而来,秦云却一点面子都不给她。 但细想之下,秦云又没做错。 俩人已经离婚了。 当初沈月馨让秦云净身出户的时候,做的可比现在还要绝。 “云哥,你和月馨好歹……”张俊智正欲委婉的帮腔。 “没你插嘴的份。”秦云毫不客气的怼了一句。 张俊智立刻闭嘴。 而在这一刻。 很多人都看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为何沈月馨要如此卑微的追回秦云? 为何年薪几百万的张俊智,此刻会对秦云如此客气? 为何秦云的气场变化这么大? 就连胡立业,都开始着重思考这个问题了。 “俊智。”胡立业用胳膊碰了他一下。 “胡哥。”张俊智扭头看去,发现胡立业一直在给他打眼色。 随即,胡立业起身说道:“我去洗个手。” 张俊智懂了,立刻也起身跟了上去。 林美嘉在愣了半天之后,也起身说要去趟洗手间。 没人去管他们三人。 现在的焦点是秦云和沈月馨。 沈月馨还在那边尴尬的站着,搞的大家也都非常尴尬。 最终。 是薛昕蕾开了口:“月馨,我这边有个空位置,你坐这边吧,刚好我俩也好久没有聊天了,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你是……蕾蕾?”沈月馨刚好有了个台阶下。 “嗯呐。”薛昕蕾挤了下眼睛,直接起身将沈月馨拉到了自己旁边。 “现在应该喊蕾姐了。”王纯宇乐呵呵的说道。 薛昕蕾瞥了他一眼:“别嘴贫了,赶紧给大家把酒满上。” 气氛稍稍回暖了一些。 但已经没有刚才那么热闹了。 全场最自然的,仅有三个人。 一个是秦云,他依然该吃吃,该喝喝,该跟赵虎和孟诗涵聊天,也继续聊天。 一个是赵虎,来的时候秦云就跟他说好了,到了地方尽管吃,其他事情一律别管。 还有一个是年仅三岁的高闯闯,现在也吃的很开心。 沈月馨没动筷子,甚至没有听薛昕蕾在讲什么。 她的全部注意力,都在秦云身上。 当发现秦云完全无视她,并且依然很自然的在跟孟诗涵唠嗑时,她的心情变得越来越沉痛。 为什么? 为什么一个男人可以在短短几天内就彻底变心? 她在心里责怪着这一切的变化。 她似乎依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遇到所有的问题,都会赖到别的方面。 同时,另一边。 胡立业、张俊智和林美嘉,聚在一起聊了起来。 “什么?”胡立业直接喊出声来:“上阵子沸沸扬扬到处传的稀世珍宝,青金帝王碧玉手镯,是秦云的?” 这胡立业。 天生就是超级富二代,毕业后直接进了家族企业,先干了一年人事,一年财务,然后直接升了总经理。 能让他震惊的事情不多。 但这次,他确实是惊到了。 “我也听说过这个事,没想到秦云就是传说中的秦先生。”林美嘉唏嘘不已。 在两人心目中,秦云的档次,直接就拔高了很多很多。 哪怕不考虑秦云是否有其他资产,仅是那玉镯卖出的将近三十亿现金流,就已经是值得胡立业去重视的富豪了。 更何况。 胡立业考虑的还更深层次一些。 他那天虽然没去拍卖会,但是他有朋友去了,听朋友的描述,似乎很多到场的大佬,都在后面去结交了秦先生。 李天鸿、李雪晴、苏云卿,这些名字随便挑出来一个,都是不输于胡家的。 而这些,都绝对已经是秦云手里的人脉了。 胡立业是生意人,最先看的,就是人脉。 林美嘉则不同,她考虑的是男女之情:“怪不得月馨那么高傲的女人,今天要整这一出。” 张俊智无奈的说道:“现在看来是没什么戏了,我的一千万也打水漂了。” 林美嘉嘲讽的笑着:“感情这次聚会,是你跟月馨给秦云下的一个套啊,我们这些人都只是你们戏里的一份子。” 张俊智苦笑的点燃一支烟:“嗐,别提了。” 胡立业思考了半天,突然弯起嘴角:“我倒觉得,并不是没戏,俊智,关于秦云的事情,你应该早点跟我说的,沈月馨靠不住,不代表我也靠不住啊。” “胡哥的意思是?”张俊智眼前一亮。 “等会瞧我的吧。”胡立业自信一笑。 三人回到包间后。 薛昕蕾立刻起身举杯了:“你们仨真墨迹,等你们很久了,来吧,大家一起举杯干一个。” 王纯宇开始随声附和。 这次没人驳薛昕蕾的面子。 所有人一起站起来举杯,男生比较能喝,就直接干了,女生不能喝的,小抿一口也算是过了这个意思。 当大家相继坐下后。 胡立业却依然站着,只见他面带微笑的说道:“云哥,怎么样?还能喝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最骄傲,最自大的胡立业,在出去一趟后,回来知道笑脸相迎,改口喊云哥了。 秦云不需要动脑子,都能明白他的意思。 “你想给我灌趴下?”秦云笑着问道。 胡立业说道:“哪能啊,云哥别多想,兄弟单纯是想敬你一个,以前我说话不太好听,别往心里去。” “那来吧。”秦云起身举杯。 “能带我一个吗?”林美嘉竟然也站了起来。 这娘们不能喝,但她这次,竟然一口喝了二两白酒,喝完脖子都红了。 这一幕被同学们看在眼里,纷纷更加证实了心中的猜想。 啥时候见胡立业主动服软过? 今天胡立业对秦云主动服软。 至少说明秦云已经站在了跟胡立业同阶层,甚至更高的高度。 氛围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大家纷纷主动找秦云聊天。 言语之间,多有巴结讨好之意。 而在这一刻,沈月馨就更加觉得难受了。 秦云越受追捧,沈月馨就越难受,因为那个男人,已经不是她的了,而且还是她当初主动放弃的。 甚至不单单是秦云,就连张俊智都不看沈月馨任何一眼了。 沈月馨不傻,她猜到张俊智已经出卖了她,把所有事情都跟胡立业说了,否则胡立业不会有这么大变化。 此时此刻,沈月馨面临着最糟糕的局面。 在热闹的氛围中。 似乎唯有沈月馨一人在痛苦、懊悔。 时间过得很快。 当沈月馨回过神来的时候,大家已经打算散场了。 要结束了吗? 这就结束了吗? 我和秦云,彻底结束了吗?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6章 你连让我恨的资格都没有 同学们开心的聊着天。 相继离席,朝包间外走去。 这一次,就连薛昕蕾都没再管沈月馨。 其实薛昕蕾原本也不想管她,当时只是觉得场面尴尬,解个围而已。 两人之间的关系,其实没那么好。 最终。 仅剩沈月馨还孤零零的站在原地。 “姐,姐……”沈菲菲跑进了包间:“你怎么还站在这里?姐夫他们都走远了,你没把他追回来吗?” 沈月馨扬手捂着嘴巴,眼眶微微泛红,带着哭腔:“他,他压根就没理我,他跟孟诗涵走了。” 恍惚间。 她再次想起了,当初她拿捏秦云,看着孟诗涵表白失败,落魄而去的身影。 现在,这个落魄者,变成了她自己。 “也许这一切,都是我的报应。”沈月馨背靠着墙,双手抓着自己的头发。 纵使她再有心机,再会讲话,此刻也毫无用处了。 因为秦云已经不再给她任何发挥的机会了。 就像当初秦云在她面前做什么事情都像错的一样。 她现在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无论她怎么想,怎么做,在秦云眼里,已经默认是错的,是令人厌恶的了。 “姐。”沈菲菲大喊了一声,同时开始摇晃对方的胳膊:“你想什么呢?你跟姐夫才是原配,你怎么能认输呢?” “菲菲,我已经输了。”沈月馨失去了心气。 “沈月馨,你这样的话,连我都会看不起你了。”沈菲菲硬拉着她:“你给我振作起来啊,你不是最聪明、最强势的沈月馨吗?你是我姐啊,你怎么能轻言放弃?” “菲菲。” “快跟我走,我们一起去把属于你的男人追回来,现在应该还来得及。”沈菲菲拉着沈月馨,一起快步走向了电梯。 …… 此时的大家都已经下了楼,走出酒楼大厅,到达停车场了。 最后的寒暄之后。 一个个同学挥手作别。 高晓乐也骑电车带着孩子走了,主要是孩子困了,该睡觉了。 不过以后肯定还能见面的,高晓乐过几天就该去烧饼铺子上班了。 “云哥,我也先带美嘉回去了。”胡立业说道。 不等秦云说话。 薛昕蕾就发话了:“胡哥,我说你跟美嘉到底啥情况?这么多年天天粘着,也没见你俩有个结果。” 借着醉意,胡立业随口说了一句:“她不乐意跟我谈。” 林美嘉立刻瞪起了大眼睛:“分明是你不乐意娶我。” 大家忍不住笑了两声。 秦云一摆手:“行啦行啦,都散了吧,不稀得听你俩这点破事。” 胡立业笑着说道:“行,那云哥,回头见。” 林美嘉也甜甜一笑:“云哥,记得常联系。” 就在这个时候。 沈菲菲的声音传来:“姐夫。” 众人扭头看去。 看到的是沈家的两姐妹快步走来。 讲真的。 现在连胡立业都想替秦云骂一句了:这沈月馨,是个神经病吧。 都这样了,为啥还要主动来找难看呢? 但是又不得不说,也有人能够理解沈月馨。 为了钱嘛,只要能追回秦云,得到一部分资产,这辈子就能无忧无虑了,所以也就顾不得那所谓尊严和面子了。 沈菲菲跑至近前,眼睛一挤,直接就梨花带雨的哭出了声:“姐夫,我知道错了,我们当初都不应该那么对你,我姐也知道错了,她专门来向你道歉的。” 该说不说。 这沈菲菲干主播虽然不赚钱,但也没白干,至少这说哭就哭的表演能力,还是挺强的。 “秦云。”沈月馨眼睛红红的,伸出小手,拽住了秦云的衣袖:“对不起,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跟我回家,好吗?” 结婚三年来,她第一次说出这么温柔的话。 秦云点燃一支烟,淡然出声:“成,看你态度这么好,我原谅你了。” “真的吗?”沈月馨顿时感觉,幸福来得如此突然:“你愿意跟我复婚,跟我回家了吗?” “想啥呢你?”秦云说道:“我的意思是,我原谅了你对我做的一切错事,因为你现在,连被我恨的资格都没有。” 扑通一声。 沈月馨瘫在了地上:“你怎么这样?” 她的声音中,带着无尽的委屈。 哇的一声,嚎啕大哭。 她也确实憋得够久了,现在才哭出来,还挺不容易的。 “云哥。”孟诗涵在耳边轻轻喊了一声。 秦云一抬手:“别管,让她继续表演。” 其实大家都能看出来,这次沈月馨还真不是演的。 胡立业和张俊智全都默不作声,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没人见过沈月馨这个样子。 讲真的,都是老同学,整的还挺尴尬。 终究是薛昕蕾走了过去,蹲在旁边,递出了一张纸巾:“姐妹儿,别这样,这人来人往的,多让人看笑话啊。” 然而。 沈月馨连纸巾都没接。 这人,一旦情绪崩溃了,哭出来根本就很难收住。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尤其是喝了酒之后。 就在这个时候。 沈菲菲来了招更绝的,她突然跪下了,抓着秦云的腿,大喊着哭求:“姐夫,我们真的知道错了,对不起,对不起,求求你再给我姐一次机会吧。” “我们家,真的特别特别需要你回来,我消费超标,欠了好多信用卡没有还,我妈出去打牌,也欠了好多好多钱。” “姐夫,我发誓,只要你回来,我们一家人都对你好,你就是一家之主。” “求你回来,至少给我们一次补偿你的机会。” 这一番话,说的还真有点诚恳。 但秦云依然无动于衷。 反倒是旁边有很多路人驻足观看,还有人拿手机开始拍照。 “哥,咋整?”赵虎小声问了句。 秦云拿出车钥匙给他:“你先去开车。” 一旁。 薛昕蕾翻了翻包包,取出一张卡:“这里面有五十万,都给你吧,月馨,别闹了,你这样什么都得不到,反而还会让云哥更加讨厌你。” 沈月馨没收钱。 但是沈菲菲把钱收下了。 在众人眼里,这两姐妹可怜、卑微,像极了小丑。 胡立业等人离开了。 赵虎把车开来,秦云和孟诗涵一起上了车。 “等下。”薛昕蕾抓住了车门,然后一下子坐了上来:“让我也搭个便车呗,刚好我有点事想跟诗涵聊聊,应该不打扰你俩吧?” 秦云随意一笑:“我俩没什么事,何来打扰之说。” “现在没事,不代表将来也没事。”薛昕蕾开了个玩笑,随后又认真的问了一句:“说起来,云哥,你对月馨,真的没感情了吗?”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7章 出城 对于薛昕蕾的这个问题,秦云扭头看了一眼后车窗。 那里的沈月馨和沈菲菲,正站在夜幕中,相互搀扶着走远。 “感情确实是没有了,不过她才是我人生中最好的老师,给我上了最生动的一课。”秦云一脸的豁达与释怀。 婚姻这堂课,会让多少人一辈子都深陷泥潭,至死都走不出来! 秦云很庆幸自己能走出来,并且踏上了新的征程。 薛昕蕾确实是专门来找孟诗涵的,她是做经纪人出身的,眼光很准,打算挖孟诗涵到旗下,打造成出名的艺人。 她觉得孟诗涵身上很有潜力。 但这个提议被孟诗涵拒绝了。 “蕾蕾。”秦云开口了:“你就别劝诗涵了,她现在的生活自由愉快,不想投身进入你那片大森林啊。” 薛昕蕾说道:“行,那我,就不强求了。” 秦云笑着说道:“倒是我这边,能跟你谈个项目。” “什么项目?”薛昕蕾问道。 秦云说道:“我如今住在郊区,在我家老宅附近,有一个旅游景点。” 开着车的赵虎搭腔了:“哥,你是指落霞古镇?” “对,落霞古镇。”秦云说道:“如今大环境不好,经济萧条,虽说古镇这边的游客一直不少,但古镇本土的经济建设跟不上,无法把人流量更有效率的变现,我想买下一条街,重点打造成新时代的古风景点。” 薛昕蕾若有所思:“你需要我帮你做宣传?” “聪明,但不止是宣传。”秦云笑了笑:“我还要你旗下的艺人,以及要你本人一起来做,诗涵也一块来吧。” 开车回到秦云住的晨曦酒店。 赵虎回家去了。 秦云、孟诗涵和薛昕蕾又商量了一下,都觉得可行。 之前在包间内没续完的旧,在这边又续了会儿,三个人都聊得很开心。 当秦云把两女送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他很累,本想回去睡觉,但他放心不下昭阳公主那边,决定回老宅看一看。 果不其然,黑陶缸内有了传送过来的东西。 拿起手机一看:“只剩1%的电了,看来她们还是没适应充电宝的使用啊。” 充电宝没有送回来,说明充电宝是有电的。 秦云现在严重怀疑,烈云曦在那边使用手机时,不到提示即将关机的时候,是不会充电的。 先给手机充电上,秦云开始翻开。 首先是烈云曦的信,讲了近期发生的一些事情,以及接下来的外出侦查计划,然后又认真的表示自己完成了拍照任务,最后是惯例的感谢词。 拍了不少好看的照片? 那我得赶紧看看。 秦云对那个时代的那些人,是非常好奇的。 看着看着。 他的嘴角逐渐上扬,同时也忍不住的激动起来。 他开始神飞天外,因为从这些场景和人物身上,可以看到那个铁马冰河、热血飞扬的年代烙印。 威武雄壮的军阵! 神勇高大的蒙山河! 小家碧玉的桃子! 落落大方的慕容清! 英姿飒爽的凌燕! 以及最后,那王者之风的昭阳公主烈云曦。 是的,这次秦云没再认错。 毕竟碧海星辰项链挂着烈云曦的脖子上,而且这次的照片很多,从练兵场指挥,到农家院慰问,从会议厅论事,到众人畅饮,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烈云曦都是最具有领袖气质的那个。 之前误把小桃当成烈云曦,误把烈云曦当成凌燕将军,现在想来,秦云禁不住自嘲一笑。 没错,现在才是真的对味了。 那女帝之风、倾国之容、飒爽英姿、淡雅娴静的烈云曦,才是秦云想象中的昭阳公主形象。 秦云把这些照片,全部发到了自己的手机上。 等到充电器将电量充到80%的时候,他果断拔了电源,将写好的电子信连同手机,一起传送了回去。 【昭阳,你们这次外出,记得带上手机,可以当场拍摄外部地形和敌阵情况,拿回来再细细研究,事半功倍。】 【此次出行千万小心,另外,一定要记得带上充电宝,电量20%的时候就要充电,有备无患。】 【还有一点,我看你们用的酒具十分独特,传送一些过来,我有用处。】 …… 风雪城。 烈云曦看完手机上的神谕后,又接收到了秦云送来的5000个烧饼。 “徐副将、蒙统领,这城内之事,全权托付给你们了。” 二人齐声:“定不负公主厚望。” 今日的烈云曦,换上了黑甲黑袍,手持长枪,腰佩宝剑。 门外列阵的30名精锐,也全员黑甲黑衣。 其中以凌燕和楚君扬为首。 全员背负行囊,各带九张烧饼、10块压缩牛肉,10包压缩饼干,以及10瓶矿泉水。 这些就够了。 如此便利的干粮和水,能够让大家轻装出行,无需骑马,无需拉车。 而如此一来,最大的好处就是,大家可以轻松的跋山涉水。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出发。”烈云曦一声令下,三十人紧随其后。 时值午夜凌晨三点。 在这个时代,这是人们最困乏的时候。 城中军民困乏,那城外的蛮族兵,肯定也困乏。 南城门开了一个口,烈云曦带人出城,借着夜幕的掩护,在楚君扬的引领下,悄无声息的徒步前进千余米,然后一头扎进了丛林密布的山中。 此山高300余米,山路崎岖难行。 马匹辎重粮草,皆不能翻越此山。 因此,蛮族应该不会在这座山里设防。 就算有,也顶多仅有少量的巡逻步兵。 “大家跟着我,都别掉队,否则很容易迷失在山中。”楚君扬走在最前方,从他的声音中可以听出,身体恢复的不错,已经有点中气十足的味道了。 凌燕指挥道:“都快点跟上来。” 楚君扬又说道:“只要我们从山顶翻过去,就能绕开敌军的包围圈,山后有一条崎岖小路,可以悄无声息的,直通十里外的孤云镇。” 山路难行。 有人开始喘息。 烈云曦鼓舞士气:“将士们加把劲,到了山顶,我们就休息片刻,总之,日出之前,我们必须翻越这座山,抵达山阳侯所说的山涧小路。” 突然。 最前方的楚君扬惊呼了一声。 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只见那是一头巨大的花豹,从黑暗中窜出,一下把楚君扬扑倒在地。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8章 断壁残垣 烈云曦第一个反应过来。 手持长枪的她,一个箭步冲上去,直接一枪刺入了花豹背部。 紧跟着是凌燕跑过来,同样一枪刺下。 两女同时发力,用长枪挑起了巨大的花豹,救下了楚君扬。 这楚君扬不愧是曾经的豪侠,刚才险些身死于猛兽之口,此刻却一点都不惊慌失措,反而还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拔剑就是一刺,洞穿了花豹的腹部。 呜嗷一声。 花豹就此丧命。 看着花豹的尸体,楚君扬说道:“豹皮可以制衣御寒,豹肉可以用来吃,公主,这个怎么处理?” “放弃掉。”烈云曦很明白孰轻孰重:“继续赶路。” 沿途。 她不断的用手机拍摄地形照片,而且拍得非常全面。 回去之后,可以找个绘图师配合楚君扬,以及这些照片,画出大致的山路地图。 如此一来,就算不用向导,大家也能手持地图,单兵过山了。 一路行至山顶。 烈云曦下令原地休息片刻。 将士们纷纷找石块坐下,打开包裹,就着压缩牛肉,吃了几口烧饼。 楚君扬站在最高处,指着下方说:“公主请看,那就是蛮族大营。” 烈云曦取出望远镜查看,可以清晰看到那营盘布置。 她立刻取出手机,打开远景拍摄功能,放大些许后,连拍了几张照片。 光线不好,看着很模糊,但已经足够了。 “营中蛮兵大多都休息了,固定火把仅有十余个,感觉他们燃料不多了。”烈云曦的心思,缜密的可怕。 凌燕也拿着望远镜在看:“营中巡逻兵,仅有两队人,加上哨楼上的,数量不过三四十。” 言罢。 两人对视了一眼。 纷纷明白了对方的想法。 夜袭! 假如找个机会,冲进去乱杀一通,到处放火,待到蛮兵反应过来时,再立刻撤退,就能在最小损失的情况下,给予敌人重创。 唯一的难点,是引火之物不好弄。 风雪城内的资源,依然是极度贫乏的。 但很快的,她就灵光一闪,这事儿,或许可以找秦云帮忙。 己方有盖世神仙,还怕搞不定这种小事儿吗? 大家休息的差不多了。 烈云曦一声令下,开始跟着楚君扬下山。 下山不费力,但是比上山更加危险。 好在大家都是精兵,身体灵活矫健,唯有楚君扬需要稍稍帮扶一下。 总之。 一路上没怎么出现意外。 在日出之前,所有人都安全抵达南山脚,进入了狭窄但是十分平缓的山涧小道中。 明明很顺利。 楚君扬却皱起了眉头:“没想到就连这里的山泉也都干涸了,竟然连一滴水都没有。” 烈云曦身为君王,也是感慨万千:“大旱饥荒之年,数月不下雨,此乃帝国之难,黎民之苦啊!” 她再次想到了秦云。 若无凌霄真君秦云恩赐,只怕烈云曦早已和风雪城中的军民们,一起化作了枯骨。 哪还会有现在的希望? 哪还会有她之前带人打的胜仗? 哪还会有现在的主动外出之进展? 就算是把秦云当作整个大炎国的恩神,将来奉为全帝国的圣神来信仰,也合情合理。 朝阳缓缓升起。 大家踩着乱石块前行。 头顶时而有苍鹰飞过。 脚下有蜥蜴、蜈蚣爬行。 光秃秃的山壁上,偶尔会看到一朵小花,在顽强的生长着。 将士们在烈云曦的带领下,走走停停。 又用了大约两个半小时,走完了长达十余里的崎岖小道。 走出谷口,外面是辽阔的大地。 这里也是大炎国的国土,只不过,这已经属于是最南部边境线了。 孤云镇还是很有名的,被称为大炎帝国的南极之镇。 可是,当大家越靠近孤云镇的时候,内心就越是感到沉重和悲凉。 沿途路过的一条大运河,已经完全干涸。 那曾经的良田千顷,全然化作一片荒土。 烈云曦带着人步步为营。 人手一个望远镜,在小心翼翼的侦查着四面八方的情况。 肉眼可见孤云镇的时候,烈云曦代替楚君扬走在了最前方,她手持望远镜,当看到孤云镇的建筑时,眉头再次紧紧皱起。 那里,到处都是废墟和残垣断壁。 荒凉的街道上,几乎没有人烟。 四个大字瞬间浮现在脑海中……烧杀抢掠! 没错。 这孤云镇,一定是被蛮族烧过、抢过、杀过! 子民的痛苦,便是君王的痛苦。 子民的灾难,便是君王的无能。 烈云曦仰首望苍穹,她觉得,她愧对苍天。 “全员听令,加快脚步。”她下达了命令。 孤云镇是被毁灭的城镇,这也就意味着,敌军没有占领这座镇,换句话说,镇中是安全的,大概率没有敌人。 大家一起走进废墟,入目之处,全是残败凋敝的街道。 甚至连一个完好的建筑都没有。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偶遇一少年。 那少年立刻惊慌失措的拔腿就跑。 “喂,别跑……”凌燕喊了一声。 烈云曦挥手制止:“算了,别吓到他。” 凌燕说道:“可我们需要找个人询问镇内状况。” 烈云曦继续向前走着:“不急,这镇中肯定不止一名幸存者。” 果不其然。 沿途又遇到数个幸存者,有小孩,也有老人。 有的会跑走躲起来,有的却只是蹲在街边,麻木的望着远方。 “公主。”凌燕停下了脚步。 烈云曦说道:“把烧饼和水取出一些,分给他们。” 将士们纷纷开始执行命令。 有些人不敢接,有的人接过来就狼吞虎咽的开吃,唯有一个七旬老人,主动来表示了感谢。 这老人身边,还跟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孩,正是刚才跑走的那个。 烈云曦欣慰的笑了,取出一块饼干,递给了男孩。 恐惧来源于未知。 此刻有了交流的机会,对方就不会再对将士们那般畏惧。 老人的声音有些沙哑:“你们是哪儿来的兵将呀?哪个势力的?” “我们……”烈云曦想了想,终究是没有说实话:“我们也是大炎国人士,家乡沦陷了,我们为了谋生,自发组成的义军。” 听闻是同胞。 附近立刻就有几个人靠了过来。 老人又问:“敢问贵姓呀?” “叫我云将军吧。”烈云曦温和一笑。 凌燕和楚君扬也开始跟其他难民交流。 从交流中得知,孤云镇是在两个月前遭到烧杀抢掠的,当时所有的女人都被抢走了,几乎所有的青壮年男人也都被杀死了。 老人和孩子死了大半。 剩下的小半,也都在两个月的饥荒中相继死去。 也有一些人走了出去,但都没有再见到回来。 存活下来的这些人,基本上都是靠吃树皮、挖野菜、抓蛇虫鼠蚁,坚持到现在的。 当然了,还有一件事大家表达的很隐晦,那就是那些死去的人,其实也是现存难民食谱中的一部分。 烈云曦数了一下,身边难民全部加起来,仅有八人。 “镇内只有你们了吗?”她问道。 “不是不是,应该还有上百人。”老人说道。 烈云曦又问:“那些人在哪?” 这次是小男孩指了个方向:“他们都在那边买商队的粮食。” 商队? 粮食? 烈云曦感到万分疑惑:“能否带我们去看看?”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49章 人命不如狗 在孤云镇的最南端,有一片较为开阔的空地。 一个个衣衫褴褛,枯瘦如柴的幸存者,正围着一辆马车,那车上是最常见的主流食物,大米和面粉。 “你这个不行,就一件破衣服,换不到粮食,再去废墟里找找吧,下一个。” “这个金耳环还不错,给你五斤大米。” “一个金耳环才五斤?这可是纯金的,换成盛事的时候,这一个金耳环能……” “打住打住,你也说了那是盛世,但现在还是盛世吗?这要是盛世,你也不会饿肚子了,要换就换,不换就拉到,赶紧滚蛋。” “算了,反正也是捡来的,我换,能给我六斤吗?” “最多给你五斤半,下一个。” 一个尖嘴猴腮的年轻人,名叫余猴,他是这个商队的副手。 在他旁边还有两个手下,正在帮忙称取粮食,进行交易。 余猴则是主要负责跟难民们交流。 在交流方面,余猴一点都不客气,心能有多黑,就有多黑。 别管你拿出了多有价值的东西,统统至少折价四五十倍,这才给你换粮食。 黄金能换五六斤,多了能换十来斤。 银器顶多换个二三斤。 完好的丝绸,也能换个三四斤,而如果是残缺的,则只给你半斤左右。 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牵着一个六岁左右的女孩,来到了余猴面前:“大爷,我想求您一件事。” 余猴看了对方一眼:“求我啊?你可拉倒吧,商人从不发善心,你要是有东西,咱就换,没东西赶紧滚蛋。” “大爷,大爷。”妇女直接跪下了:“我想求求您,把我女儿带走吧,我把她卖给您,给我五斤粮食就行。” 余猴看了一眼女孩,发现这女孩几乎是在场难民中,唯一一个面部干净的。 按理说,这里的人压根没水洗脸才对,喝的都不够呢。 探头一闻,有一股唾液的臭味。 懂了。 肯定是来之前,妇女用破布沾着唾液,一点点帮女孩擦拭了脸蛋,就是为了看起来能干净点。 讲真的,这女孩长得不错,才六岁就已经初见美人雏形,如果带回城市,且不说会有人家愿意收养,就算自己养着,等大了之后,彩礼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可余猴直接说了一句话:“切,是个女娃啊?” 妇女立刻说道:“虽然是个女娃,但她长得好看,还特别的乖巧懂事……” 余猴不耐烦的一摆手:“打住打住,我们商队来到这里不容易,路上很凶险,带一个累赘更是如此,你这要是个男娃,还能多值点钱,女娃的话,我也没办法,下一个。” 妇女立刻开始磕头:“大爷,求求您,我求求您了,求您把她买下吧,我只要五斤……不,三斤粮食就行。” 余猴见惯了这种事,直接就是一个无动于衷,甚至还点了烟袋,悠然自得的抽着。 突然。 女孩伸出小手,扯了扯余猴的衣角:“叔叔,求求你了。” 她的声音很好听,犹如百灵鸟。 余猴不耐烦的低头看了一眼,与那双大眼睛对视时,这心如铁石的余猴,竟产生了一丝丝的恻隐之心。 但他依然语气强硬,抬腿踢了一下妇女:“你还真是饿疯了,三斤粮食就卖女儿,行吧行吧,我带你来去找老大问问看,如果老大愿意带你女儿上路,这笔买卖就算成了。” 言罢。 他一摆手,示意将这里的工作交给手下。 事实上,妇女真的是饿疯了,三斤粮食就卖女儿吗? 并不是。 她只是想给女儿讨一条活路。 这支商队能够跨越两国边界线做生意,甚至敢来这里捞金,说明有一定的实力,女儿跟着他们走,至少能活下去。 而留在孤云镇,就是死路一条。 一旁的大树阴凉地带,躺着二三十个光膀子壮汉,他们都是护送商队的镖师,此刻正在休息,身旁放着大刀、长矛、铁锤、木棍等家伙式。 唯有一人,是坐在椅子上的。 这人,约有三四十岁,身材适中,有着两撇八字胡,看着就给人一种精明感。 他叫金三两,是这支商队的老板,不过通常情况下,大家都喊他老大。 此时的金三两,左手拿着酒壶,右手拿着烤羊腿,一口肉,一口酒,吃的那叫一个香。 余猴带着母女二人来到这里。 “你俩现在这等着。”余猴说着,走向了金三两:“老大,买卖做的差不多了。” 金三两头都不抬一下:“收获如何?” 余猴摇了摇头:“不太行,这次明显比上次少得多,我们带来的一千斤粮食,连一半都没卖出去。” 金三两直接给了余猴一脚:“老子问你收获如何!” 余猴眼珠子一转,脑海中一一闪过刚才的交易,短短半分钟内,就将金银玉器、绫罗绸缎等物的价值,算了个大概:“全部折算下来,大概能值五百两银子。” 这是余猴的天赋和经验。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的计算能力和记忆能力,绝对是天才级别的,误差不会超过十分之一。 可即便如此,他也依然只能当副手。 这个时代,并不缺人才,甚至不缺天赋型人才。 “五百两。”金三两盘算了起来:“我们这次的粮食成本是20两,雇佣镖师的费用是200两,算下来,我们这趟只赚了280两,看来是真没什么油水了,下次不来这了。” 不远处,母女二人只敢默默的听着,一声都不吭。 终于。 余猴聊到了这件事,只见他伸手指了一下母女二人:“老大,那边有个女娃,长得特别水灵,三斤粮食就能换到,我觉得很划算。” “我看看。”金三两终于起身,朝母女二人走去,同时嘴里也很碎:“这年头,饥荒之下,人都不如禽兽了,三斤粮食就舍得卖女儿。” 当金三两看到小女孩的时候,心中立刻就有了谱。 一来,小女孩确实长得不错,回去后能卖个好价钱。 二来,这次的镖师队伍很强大,多带一个小累赘,应该没什么问题。 三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余猴特意提了一嘴。 没错。 余猴的面子才是最重要的。 虽说金三两经常对余猴又打又骂,但只要余猴有需求的时候,只要不是太过分,金三两全部都会满足。 只有这样,余猴才会死心塌地的跟着老大做事。 说白了,人生处处是交易。 金三两跟余猴,也是交易关系。 金三两出的是钱,给了余猴想要的,余猴就会尽心竭力的做事,且挨了打骂也毫无怨言。 “你是,孩子的娘?”金三两瞅了一眼妇女:“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0章 金三两 “大爷,我叫董青莲,今年36岁,娃儿叫方蓉蓉,今年才6岁。”董青莲回答道。 “董青莲!36岁!”金三两笑了:“猴子,取点水过来。” 余猴立刻拎着水壶跑过来:“老大?” “让她洗个脸。”金三两指向了董青莲。 这董青莲的脸,几乎是孤云镇难民中最脏的,那煤灰甚至已经粘在脸上洗不掉了。 费了好大的劲儿,才终于洗的有点模样。 余猴近距离一看,都愣住了,这女人很好看,至少中上等。 “果然还是我的眼光好。”金三两得意一笑:“猴子,以后学着点。” “老大的意思是?”余猴问道。 “这女人,我也要了。”金三两说着,直接迫不及待的走上前去,搂住了董青莲,并带着她朝附近的废墟后方走去:“顺了我,你和你闺女都能跟我们一起走,不说吃香的喝辣的,至少温饱不愁。” 董青莲非但没有任何抵触心理,反而还对对方感激不尽,唯一不舒服的地方,是她心里有些紧张。 她已经很久没碰过,也没想过那种事情了。 “娘。”方蓉蓉在后面喊了一声,小脸上写满了担心和疑惑。 “没事,蓉蓉,你娘就是跟我家老大说说话而已。”余猴牵着方蓉蓉走回树荫下,取出个馒头递给她:“饿坏了吧?先吃点,填填肚子。” 方蓉蓉接过馒头:“谢谢叔叔。” “哈哈哈,真是个好孩子。”余猴摸着娃儿的脑袋,心情一好,连自己的腊肉干都掏出来,分了两块给娃儿。 方蓉蓉吃到腊肉干,几乎是狼吞虎咽。 片刻之后。 金三两办完了事儿,系着裤腰带,跟董青莲一起回到了这边。 刚好那边跟难民的交易也差不多齐活了。 伙计们驱赶马车,拉着剩下的四五百斤粮食,朝南走去。 金三两叫醒镖师们,也一起踏上了归途。 他们属于南方楚国人,并非这大炎国人士。 剩下的难民们,全都望着那董青莲和方蓉蓉的背影,眼中充满了羡慕。 他们也想跟上去,却怕自己得不到路上的粮食,肯定会掉队。 在野外一旦掉队,那荒郊野岭的,离死也就不远了。 还有一些人,产生了去抢夺那马车上粮食的想法。 可是看着身边的老弱病残和孩童,再看看对方那三十多个强壮的镖师,不言而喻,差距太大了。 人商队能跨国做生意,而且还做了多次都没事。 而这边的难民们,就算一起出发谋生,恐怕还没走到下一个人烟处,就已经大半饿死、渴死、累死在荒郊野外了。 突然。 几个难民带着烈云曦的队伍,来到了这里。 此处的大量难民见到烈云曦的武装队伍,立刻受到惊吓,尤其是那些刚刚换到粮食的人,纷纷将粮食藏到了身后。 “乡亲们别怕,我们都是同胞。”楚君扬开口说着:“我叫楚君扬,是隔壁镇的人。” 凌燕望着远方:“那应该就是楚国商队了吧,看起来规模不算小,但敢来这里做生意,也是够胆大的。” 南方蛮族纵横肆虐。 一战灭掉大炎国,同时还展开了同在南部的楚国战线。 在烈云曦失去情报之前,据说楚国也很惨,已经被打掉了大半土地。 然而现在,楚国的商队,竟然敢来蛮族的地盘上做生意了。 这是一个,很不寻常的信号。 “追上去。”烈云曦果断下令:“君扬留下,把我们的食物和水,都分给大家。” 一时间。 三十黑甲精兵,在烈云曦的带领下,奔跑着追向那支商队。 “老大,老大……”余猴被吓坏了:“后面有人追上来了,一个个全都披甲持戈,看起来像是正规军。” “不会是蛮族吧!”金三两也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忙扭头回望。 仅是这短短的工夫。 烈云曦就已经带队追上他们。 镖师们立刻拿起兵器抵御,可是看那一个个镖师的脸色,全都是紧张到发青的。 毕竟彼此之间虽人数相当,可气场上,差距就太大了。 董青莲搂着方蓉蓉,母女俩也感到害怕极了。 “你们不必紧张,我们此来,一不杀人,二不抢掠,只是想打听点情况。”烈云曦扬声说道。 方蓉蓉的目光指向了烈云曦,忍不住小声说了一句:“是个大姐姐耶,好帅气的大姐姐。” “别乱说话。”董青莲赶忙捂住了女儿的嘴巴。 金三两取出汗巾,一边擦着汗,一边回话道:“敢问这位将军,想要打听些什么?” 他已经被烈云曦这群人的气势震住了。 他甚至不敢直视烈云曦。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群正规军,不是蛮族人。 “说来话长。”烈云曦淡笑着走上前去,一把抓住金三两的肩膀,险些把他整个人提溜起来:“你是商队老板吗?” “对对对,我是。” 环顾四周,烈云曦说道:“人多嘴杂,不方便交流,去你的马车上聊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就这样。 两人一起进了马车。 凌燕很懂事,带着甲兵,将镖师和商队人员都驱散看来,防止他们听到车内的说话声。 “将军,漂亮的女将军,您找小人,想问些什么?”金三两表现出了无尽的卑微。 这也是他生存技巧中的一部分。 他平时是很狂的,但有时候,他又会很卑微,很低调。 人嘛! 为了活命,为了赚钱,本就是如此。 大丈夫还能屈能伸呢。 “抬起头来。”烈云曦说着,竟直接取下了盔缨:“看我。” 金三两愣了一下,随后,缓缓抬头,看向了烈云曦的脸。 第一次,他仅坚持了半秒,就忍不住的眼神闪躲。 那天人之姿的容貌,让他不敢多看。 但他必须鼓起勇气,调整心态,再次去看,因为这是对方的命令。 他足足尝试了三四次,才终于稳住心态,看清了烈云曦的长相和表情。 不由得,他愣了一下:“我好像,在哪里见过您。” “我叫烈云曦,或许另一个名字,你会更熟悉一点,我是大炎国的昭阳公主。” 金三两呆住了,他激动的无以复加,甚至连上下牙齿都在打颤。 扑通一声,他跪在了地上:“草民金三两,拜见公主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不必如此,你是楚国人,我是大炎国公主,你无须向我朝拜。”烈云曦说道。 金三两连连摇头:“不不不,公主误会了,小人其实也是大炎国人士,因国难而流落楚国,不仅如此,其实小人在皇都时,还曾有幸望见过您和陛下的尊容,公主天人之姿,小人此生都难以忘记。”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1章 重要情报 在烈云曦的询问中,金三两开始讲述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 大炎国皇城覆灭之后,蛮族在这片辽阔大地上,几乎是无恶不作。 他们烧杀抢掠,以至是山河破碎、白骨千里、民不聊生。 金三两是少有的幸运儿之一,他带着家产,远逃楚国,并在短短时间内,做起了跨国贸易的营生。 在他的讲述中,烈云曦听出了他的罪孽……和功德。 是,没错,他发了战争财。 从楚国沿海地带,平价收购粮食,然后走南闯北,到处以高价贩卖。 很多饥荒之地的难民,都因为买不起他的高价粮食,而饿死、渴死。 这是他的黑心和罪孽。 但是没有人能指责他。 至少他救了一部分人。 如果没有他冒着生命危险运过来的这些粮食,饿死的人只会更多更多。 “我见过太多太多人间惨剧,已经彻底麻木了。” “人一旦饿红了眼,就会变成野兽。” “有的人易子而食,有的人吃观音土,被活活撑死。” “有难民拿着木棍,集结起来抢劫我的粮食,我让镖师杀死了他们。” “大约二十天前,我来过一次孤云镇,发现这里遭到了蛮族劫掠,仅有二三百人还活着,我发现了这里的商机。” “此镇虽被蛮族洗劫过,但肯定不可能没有任何遗漏的地方,孤云镇曾是上万人口的大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让难民去废墟里寻找有价值的东西,然后拿过来跟我换粮食。” “第一次,我赚的盆满钵满。” “这次我来的时候,孤云镇仅剩百余人了,其他的应该都饿死了吧,而且这座镇子应该是真的穷了,我带来的一千斤粮食,都没能全部卖出去。” 烈云曦一直都默默的听着。 末了,她细心地问了一句:“刚才我看到,你好像带了一对母女。” 金三两愣了一下,随后,如实说道:“是的,那母亲叫董青莲,她想用女儿换三斤粮食,我同意了,之后又觉得她长得也不差,就打算把她带回楚国,收留为妾。” 在这人都活不起的年代,金三两做的事情,非但不是坏事,反而还是一桩大功德。 是的,他贪婪,自私,好色,但如果他不接受那母女,母女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是在活活饿死后,被其他难民做成食物。 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别说是烈云曦,就算是神仙在场,只要懂得深明大义,就不会苛责金三两的行为。 这种事在盛事叫罪孽,而在此时,就是善事。 金三两不是英雄,更不是圣贤,没人有资格用道德制高点来约束他。 烈云曦想了想,说道:“剩下的这些粮食,我都买下。” 金三两立刻说道:“不不不,不用买,我全都送给您。” 烈云曦并没有跟他客气。 因为这些粮食再拉回去,也就不值什么钱了。 二人聊完难民灾情后,烈云曦转移话题,开始聊战争之事:“金三两,我问你,此地方圆千里,蛮族横行肆虐,你是如何敢从楚国拉粮食来到这里的?据我所知,楚国的形势也不容乐观,甚至在我见到你之前,我以为连楚国也已经被蛮族灭国了。” 金三两说道:“原本蛮族的确所向披靡,但近期发生了几件大事……我本以为,公主您是知道的。” 烈云曦摇头:“我困守孤城,数月来,这是第一次走出来。” 接下来,金三两讲述了他听闻的那些大事。 首先,是楚国大将军韩燕,在兵力完全不敌蛮族的情况下,忍辱负重,带着三万残卒,一路向东海岸撤退,静待天时。 果不其然,一个半月以前,蛮族内部出了乱子,三大蛮王开战,自相残杀,死伤着多达数十万。 后来,获得胜利的铁骨蛮王,还没坐稳几天老大的位置,就被亲儿子杀死,取缔了他。 整个蛮族高层动荡。 楚国大将韩燕看到机会,带兵出阵,发起反攻,仅用三万人,一战击溃蛮族讨楚大元帅的八万人,俘虏两万人,杀敌三万余。 紧跟着,韩燕开始一路收复失地,已经快要将蛮族全部赶出去了。 烈云曦若有所思:“也就是说,现在楚国和蛮族边境线上,还在不断的打仗?” 金三两点头:“是的,韩将军如天神下凡,现在已经越战越勇,我之所以敢来这里做生意,就是因为这条路已经相对安全了,虽然也有一定的可能遭遇蛮族小股骑兵队,但富贵险中求嘛。” 韩燕。 这个名字对烈云曦而言,并不算陌生。 如果说烈云曦是大炎国的擎天之柱,那么,韩燕就是楚国的定海神针。 在沉思了片刻之后,烈云曦说道:“金三两,你先在车内别出来,我出去一下,等会或许有事情需要你帮忙。” 金三两再次下跪:“草民愿为公主效劳,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烈云曦下了车,跟凌燕进行了一番商议。 “我认为金三两没有欺骗我们的必要。”烈云曦说道。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凌燕点头:“真如他所言的话,很多事情也就解释的通了,那围困我们风雪城的蛮族大将雷恩德尔,在上次吃瘪后,就一直没什么动静了。” 烈云曦说道:“或许这正是跟蛮族内部的动荡有关,蛮王已经无力发兵增援此处了,甚至整个蛮族的目标,也已经从我们身上,转移到了韩燕那边。” 凌燕目露精光:“公主,这正是发起反攻的好机会。” “我也这么认为。”烈云曦说道:“取纸笔来。” 她当即写下亲笔信,回到了马车内。 “金三两,请你将这封信务必送到韩燕将军手中,事关重大,待你借来兵马后,我封你为侯爵。”烈云曦说道。 金三两激动的无以复加,连呼吸都急促了:“草民,金三两,定不辱命。” 他双膝跪地,双手接下信件。 烈云曦要跟楚国结盟,要找韩燕借兵。 不管她这个公主的名号,如今是否还有份量。 也不管那韩燕是否真的肯借兵。 试一试总是没错的。 至于这金三两的承诺,烈云曦觉得是值得信任的。 无论这金三两的人品如何,但是当一位君王对他有所请求时,其他的一切也就都不再重要了。 荣誉感,使命感,甚至是天命加身的感觉,会让他完成变成另外一种人。 而且就算真的被背叛,烈云曦似乎也没有什么损失。 情况再差,难道还能比困守孤城时更差吗?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2章 高高在上的胖大妈 金三两带着商队走了。 董青莲和方蓉蓉母女,也跟着他们一起离开了。 这是母女二人自己做的选择。 能生存下来,甚至还能生存的较好一些,对她们而言,已经是最大的幸事了吧。 车上的粮食,金三两留了三百斤给烈云曦,剩下的留着回去路上吃。 烈云曦吩咐凌燕和楚君扬,把三百斤粮食,平均分配给了镇中难民。 人们无不感恩戴德,下跪朝拜。 由于人多口杂,烈云曦并没有向难民们公布自己的身份。 离开之前,她留下了一番话。 让这里的人努力活下去,三天,最多三天之内,她还会回来,并且承诺再也不会让大家饿肚子。 在百余人的目送下,烈云曦带着来时的三十黑甲,高大矫健的一道道身影,在干涸荒凉的大地上,渐行渐远。 …… 秦云早起没什么事,就又订购了不少蔬菜瓜果和主食,一样接一样的,送去了另一个时代。 搬完之后,他累的大汗淋漓。 见黑陶缸内没什么东西传送过来,他打算先回酒店休息休息。 刚好酒店那边的林喜儿打来电话,说是有三个美女来找秦云。 当秦云回去时,发现林喜儿正在招待她们。 三个美女分别是孟诗涵、薛昕蕾和一个名为杜巧巧的女明星。 这杜巧巧,正是薛昕蕾手中最出色的艺人。 “这么快就下定决心了?”秦云笑着问道。 “嗯呐。”薛昕蕾笑着说道:“我觉得你的想法很不错,更何况,全部都是你投钱,我不承担风险,这么好的事情,我当然得抓紧了。” “诗涵呢?”秦云看了过去。 孟诗涵微笑着点头:“我全听云哥的安排。” 一旁的杜巧巧很调皮的吐了下舌头:“我也全听云哥的安排,云哥,昨天蕾姐跟我说起您的时候,我还以为您是个老登呢,没想到您原来这么年轻帅气呀。” 四人说说笑笑,中午一起吃了顿饭。 下午的时候,他们出发去了落霞古镇。 “就是这条长风街,我打算全部买下来,精心打造。”秦云说道。 这一整条街,看起来不算太大,却有着上百家店铺,那店铺排列,显得十分拥挤。 有些两三个平米大的店铺,都可以用来卖一些当地特色小吃,且营业额不低,尤其是旅游旺季,日营业额过万都有可能。 今天是来踩点的,四个人分头行动,开始了实地探访。 秦云走在青石砖路面上,看到这里的卫生还算干净,但某些青苔并没有被清除。 有些墙壁上,缺少了砖块,也没有及时调补,一问下来,对方就说,这是古镇特色,特色懂吗? 可秦云不是外行人,他对这里非常了解,这里的很多建筑,其实都是翻新过得,否则早塌了。 说白了,古镇并不是不能翻修,也不能不能保持清洁。 在路过一家特色凉皮小铺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 这小铺门口,有着一些污水,甚至隐隐散发出些许的腥臭味。 “小伙,吃凉皮吗?”一个四十多岁的胖大妈,面无表情的朝秦云招呼了一声。 现在是淡季,人不是很多,店家还能招呼你一声。 这要是换成旺季,人山人海,都是排着队买,或者说,是大批游客求着老板卖凉皮给他们。 秦云发现了第一个问题,首先这个胖大妈面无表情,心不在焉,但是这个态度,就有问题。 “我看看。”秦云盯着菜单看了一眼。 都是各种凉皮凉面,其中最便宜的招牌麻酱凉皮,58一份。 “老板,你这价格有点贵吧。”秦云刻意问出了这句话,同时这应该也是大多数游客的心声,只不过很多游客出来玩,不好意思问这种话罢了。 “贵?你嫌贵啊!嫌贵出来旅什么游?”胖大妈当场就急眼了。 秦云淡笑着,心平气和:“我只是随口问一句,没必要发火。” “切。”胖大妈一摆手:“我才懒得跟你发火,你嫌贵的话就别吃呗,去吃别家的,你看哪家便宜?” 秦云不与她计较,微笑着说:“给我来一份招牌麻酱凉皮吧,58元,我扫码付款了。” 胖大妈起身,非常快的做好一份凉皮,递给了秦云。 这里没有堂食,凉皮用的是廉价纸碗,筷子也是最细的那种一次性筷子。 “份量有点少啊。”秦云微微皱眉。 这都不够他三口吃的。 “你咋这么多事?不想买就拉倒,大不了把钱退给你。”胖大妈又发火了:“今天真是活见鬼了,我这家店,天天都有人排队买,也没见过你这样的,你消费个58元,真把自己当大爷了?” 秦云夹了一筷子凉皮,笑着说:“阿姨别生气,算我错了,成吗?反正只要味道好,分量少就少点吧。” 一口凉皮放进嘴里。 秦云彻底无语了。 不好吃。 或者说,味道极其的一般,还没秦云家旁边小摊上五块钱一份的好吃。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人家那手工凉皮、麻酱、配菜,都是新鲜且美味的,也是当地的正经特色。 可这一家,十倍的价格,吃起来却一点味道都没有,如果再细致品味的话,甚至还有点馊味。 “不好吃,我能退钱吗?”秦云直言不讳。 胖大妈瞪起了大眼珠子:“你这个人怎么回事儿?老娘卖这么多年凉皮了,最高月销量过万,也没见谁说不好吃的。” “你刚才说能退钱。” “刚才你没吃的时候能退,现在退不了了,你赶紧走,下次你想买,我还不做你生意了呢。”胖大妈一脸不屑的说道:“就你这种人还敢出来旅游啊?活该一辈子吃不上四个菜。” “行行行,咱先不说这些了。”秦云依然维持着好脾气:“我能打听个事吗?你这家店铺,是租的,还是自己家的?租金是多少?” 胖大妈撇着嘴,高高在上的瞅了一眼秦云:“怎么?你想来这里做生意啊?” “我想盘下这家店,因为听你刚才说的,好像很赚钱。” “就凭你?你知道我这家店一个月能赚多少吗?旺季五十万,淡季也有二三十万。”胖大妈说着说着,就牛气了起来:“你想租的话,也行,一年给我三百万租金。” 这就是秦云亲自了解到的,第一家店铺。 那胖大妈就是房东,铺子是祖传的,也难怪那么牛气冲天,甚至看不起游客。 尽管她是餐饮服务者,但她始终都觉得自己远比那些光鲜亮丽的游客富有得多,所以也就自然而然的,会情不自禁的,高高在上的去看别人。 而且,她其实知道自己家的凉皮量小,而且味道一般,可架不住就是有很多人来消费啊。 那味道好的,成本不也高吗? 胖大妈的宗旨就是,反正能卖出去,能赚大钱,成本越低越好。 秦云本以为这家铺子是偶然,但是又走了几家之后,他发现,有些老板可能态度和脾气稍微好一点,但大部分的买卖,都是坑人的,价格高、分量小、味道一般。 稍微有一家味道好的,那都是淡季都能排起数十人长龙去买。 “这样下去,古镇的游客数量,只会越来越少。”秦云自言自语着。 他要做的,是一条能形成良性循环的街道,甚至如果做得好了,能让这条街火遍全国,引来更多的游客。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3章 敲定方针 四人集合,找了家咖啡厅,各自述说了自己的探访成果。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风格,所以关注的点不同,看到的问题也不同。 比如薛昕蕾,她吐槽的,是街道中大部分的经营者都没有最起码的职业素养,脾气又臭又硬,全都是一副你爱买不买,反正老子能赚钱的高傲姿态。 杜巧巧比较爱干净,所以她关注的点,全部都是环境卫生方面,她觉得街道卫生很差,很多店铺内的用餐环境也很差,甚至有些地方散发着臭味。 当然了,她还很爱美,喜欢一切好看的东西,她觉得那里的有些服装店和首饰店,装潢也不够好,环境氛围不够好看。 孟诗涵是古风舞专业户,所以她专门看了汉服店,还买了一把油纸伞回来。 她说这油纸伞的质量很差,外观也不算好,价格却很高,这一把小破伞,花了她150元,网上买可能只需要19.9元。 总体来说。 大家得出了一致意见。 由于是旅游景点,天然带来的游客红利,才导致了这一系列的问题。 经营者傲慢自大、商品成本低、品质差、价格高! 换句话说,来的人络绎不绝,所以商家不需要考虑回头客,能坑一个是一个。 这样看来,短期内是能赚到很多钱,但总有一天,这里的坏名声会越传越远,导致游客渐渐减少。 早晚有一天,这网红打卡地的古镇,也有可能变得无比冷清,最后变成无人问津的破落街区。 事实上! 翻看手机,打开网络,就可以能够看到很多游客对这种现象的抗议了。 网上骂声一片,打低分者极多。 就秦云之前消费的那家凉皮店,网上评分已经是1.7分了,比秦云见过的任何一家餐饮店评分都要低。 甚至还有一些游客做起了抗议攻略,倡导大家去落霞古镇旅游时,尽量自己带够水和零食,在古镇中能不吃饭就不吃饭,如果要吃的话,也仅仅只推荐其中的一两家。 知道了问题,才方便去面对和解决。 秦云打了个电话给李雪晴,通过李家的人脉,很快就联系到了落霞古镇的最高管理层。 当秦云说出自己的打算后,古镇管理层立刻表示热烈欢迎。 但是也有难点,那就是在古镇长风街的上百家店铺中,有一小半钉子户,他们的铺子产权,牢牢握着自己手中,且从不对外出租。 对此秦云也有办法,直接表示先承包那六十多家接受管理的。 在这六十多家里面,就有一家还算良心的经营商,人家一个月能赚一百多万。 并不是说有多好,而实在是竞争对手太差了。 秦云的想法很简单,我先统一管理半数以上的商铺,将这些商铺经营的越来越好。 游客不是傻子,当同一个地方出现质量更好,服务态度更好,价格更实惠的商品时,没人再去光顾那些差的。 他可以让那些脾气又臭又硬的钉子,一份生意都做不成。 具体的事情,秦云全都交给了薛昕蕾去执行,包括宣传。 孟诗涵主要做的,是辅佐薛昕蕾。 以她在网络上的知名度和人气,也是能制造出一定宣传热度的。 将来,这条长风街会变的到处都是古风韵味,美轮美奂,香气逼人。 店铺中的经营者全都穿上古装,酒香、饭香、小吃特色应有尽有,带给游客沉浸式的体验。 全部的预算加起来,约有十亿元。 秦云直接就让薛昕蕾去联络了基金会,需要用钱的时候,随时存取。 这一刻,孟诗涵与薛昕蕾,都真正见识到了秦云的雄厚财力。 甚至那女艺人杜巧巧,看向秦云的时候,都开始犯花痴了。 一点都不夸张的说,假设秦云今天需要杜巧巧陪睡,杜巧巧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临分别时,秦云突然想到了什么,单独拉来孟诗涵谈了一件事。 “诗涵,你看这些古风服装。”秦云将手机中的烈云曦等人照片,递给了孟诗涵看。 孟诗涵看到的第一张照片,是桃子的照片:“好可爱的女孩子,云哥,这是你的朋友吗?” 秦云说道:“算是吧!别跑题,我让你看服装,以你的专业角度来看,打多少分?” 孟诗涵仔细的端详了一番,随后,忍不住惊叹连连:“好,真的太好了,说实话,我没资格为这些服装打分,我甚至认不出,这是哪个朝代的风格。” 秦云皱了下眉头:“无法识别出朝代,是不是就意味着无法被大流的古风爱好者认可?” 孟诗涵连连摇头:“不是的,云哥,你误会了!我们古风爱好者,喜欢的是三个方面,时代背景、文化底蕴,以及好看!是,没错,为人熟识的时代背景很重要,但文化底蕴和好看,也是很关键的。” “继续说。” “嗯,那我继续说了,云哥你看,这里的刺绣花纹,一看就是手工制品,而且肯定是出自大师之手,至少在我的圈子里,能手工制成这种刺绣的,寥寥无几。”孟诗涵说道自己专业的领域,话就多了起来,几乎是滔滔不绝的在说。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照片中桃子的这身青莲布衫,看似简简单单,其实非常有考究。 在专业领域,它有些类似于古代汉朝宫女服侍,但是又有着很多细微的差别。 孟诗涵觉得这件衣服的设计,丝毫不比博物馆里的那些汉代宫女图中的服装设计差,甚至还犹有胜之。 最关键的一点,这套衣服符合孟诗涵的审美,换句话说,这种设计风格,符合孟诗涵她们圈子里的古风爱好者审美。 而这就足够了。 末了。 孟诗涵还赞叹:“没想到云哥也有自己的古风圈子啊,你的这位朋友真是个天才,她改良的汉服,如果量产出来,我相信都会很有市场的。” 秦云微微一笑,说道:“你再继续往后翻。” 孟诗涵玉指轻动,翻到了下一张照片,然后,她愣住了。 因为这张照片,是烈云曦。 看着那天人之姿,倾国之容,就连孟诗涵这样的美女,都不免看直了眼。 假如现在没有秦云在侧,孟诗涵甚至有可能失态。 人们都知道,孟诗涵是网络上的古装女神,殊不知,她也是因为看别人古风装扮好看,所以才渐渐踏进这个圈子里的。 她也爱古风美人,她曾经也有过一些偶像。 此时此刻,孟诗涵最大的一个念头就是…… “云哥,这也是你的朋友吗?她叫什么?在网上有账户吗?我想立刻关注她,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她的铁杆粉丝。” 毫无疑问。 这是孟诗涵这辈子,见过最美最有气质的女神。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4章 无尽的展望 秦云自然是不能说出黑陶缸和昭阳公主之事的。 很遗憾,秦云也想见一见真正的烈云曦,可关键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啊。 末了。 秦云跟孟诗涵重回正题,让孟诗涵看了不少照片。 孟诗涵觉得这些服装设计都很好,可以复刻出来,用在自己的视频号作品中,以及将来还能用在长风街里。 就这样。 大家各自去准备自己的事情了。 秦云也算是正式成为了一名大商人,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企划中的长风街,会为他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 时值傍晚。 秦云没有直接回酒店休息,而是先回了一趟老宅。 目前,对秦云而言最重要的,永远都是昭阳公主那边的事情。 他每天都会至少看两次黑陶缸,生怕错过了那边的某些情况。 回到老宅的时候。 刚好赵虎在院子里,并且已经送来了今天的烧饼。 “云哥。”赵虎笑嘿嘿的喊了一声。 秦云大眼一看:“今天的烧饼,好像比前几天多了很多啊。” “嘿嘿,是的,今天有张烧饼呢。”赵虎笑着说道:“我们听你的,找了两名员工,对了,你的那个同学高晓乐,今天也来帮忙了。” 秦云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给基金会:“虎子,招呼我打过了,给你一亿资金,好好干,争取把咱们的烧饼铺子,开遍全城。” “一……一亿?”赵虎都懵了一下。 秦云随口说道:“以后你就会明白,这点钱并不多,甚至还会不够用呢,对了,这是车钥匙,我那辆兰博基尼给你开了,以后你是老赵烧饼的总裁,出门不能太丢面。” 赵虎接过钥匙:“哥,那你开什么?” “这正是我要说的,你明天去帮我买辆车。”秦云想了一下:“就随便买辆劳斯莱斯幻影吧,帮我停在门口就行。” “好嘞。”赵虎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他似乎压根不了解劳斯莱斯幻影值多少钱。 如果换成了解的人,一定会惊讶,买辆劳斯莱斯幻影?还随便? 院子里清静了。 秦云看着满地的烧饼,知道自己又有苦力活干了。 唉! 没办法呀。 这黑陶缸的秘密不能被人知道。 所以,纵使他亿万身家,很多体力活也是得自己来做的。 其实也挺好,就当是强身健体了。 在送烧饼之前,他先走到黑陶缸旁,探头看了一眼。 果然,手机送了回来。 烈云曦来信了。 秦云立刻拿起手机翻看。 这次的信件非常长,内容也非常丰富。 烈云曦讲述了她外出侦查的所有经历,包括很多细节,都如实写了出来。 还有那些照片,秦云也都对照着信件,一一查看。 崎岖难行的山路、山中花豹的尸体、眺望视角下的蛮族大军营寨、百里的干涸大地、残破凋敝的废墟古镇,以及那些饿的骨瘦嶙峋的难民。 秦云全都看到了,全都看到了。 他的心中,突然涌起一腔热血,他甚至有种一头扎进黑陶缸的冲动。 他也想去那个时代,那个虽然贫困疾苦,但却比这个现代大都市更显真实的时代。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秦云并不敢贸然尝试。 万一这个黑陶缸不能传递活物呢? 万一自己传送过去之后,变成了一具死尸呢? 没把握的事情,还是不要尝试的好。 万一秦云死了,这个时代的孟诗涵、薛昕蕾、赵虎等人怎么办? 另一个时代的烈云曦和万千疾苦百姓怎么办? 压抑住内心的冲动和激动,秦云开始继续读信。 内容里面提到了楚国与韩燕,甚至提到了黑商金三两。 最后,烈云曦还提到了自己的夜袭作战计划。 她需要引火之物,最好是一下子就能点燃敌营之物。 这东西有啊。 在秦云这个时代,引火之物可太多了,最好用而且最好搞到的,就是汽油。 秦云不管三七二十一,当即打电话给王总,找他要了一万升的桶装汽油。 秦云想付钱,对方却很客气的说,这点小钱,不用给了。 秦云想想也是,就真的没给。 这确实是小钱,区区几万块钱而已。 对两位而言,这点钱都没有浪费口水的必要。 钱不是问题,反而是秦云的体力工作量,又要加重了。 嗐! 也罢。 今晚直接不睡了吧。 秦云是很细心的,他担心风雪城的木棒和棉布不够。 又专门花了几万块,买了大量的木棍和棉布。 棉布缠绕木棍,浸泡汽油,就能做成最简单的火把。 对了,还有打火机。 秦云又订购了五千个打火机。 铛啷啷! 一阵清脆的声音响起。 是从黑陶缸内发出的。 秦云连忙再次查看,这一次,他欣喜若狂。 一个玉盘、一个紫砂玉壶、六个四脚玉樽! 这分明是他上次找烈云曦索要的酒具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尽管秦云对古董不太懂,对酒具也不太懂,但这些酒具如此精美,不出意外的话,极有可能是大炎国皇室专用的酒具。 包括玉盘在内,全部的玉料,都是极品。 “这些又能换一笔钱,然后我钱生钱,钱生钱,再送去昭阳那里……”秦云开始浮想联翩。 甚至于,他还想到了更宏大的计划。 他在这里,用烈云曦送来的古董还钱,然后做生意生钱,购买现代物品,送去烈云曦那里。 当烈云曦摆脱困境,稳定之后,就可以在那个时代,贩卖现代便利物品,获得巨大的收益,然后再购买那个时代的珍玩,送来给秦云。 如此良性循环下去。 天呐! 秦云已经不敢再想,将来的自己会有多么富有,将来的烈云曦和大炎国,会有多么的强盛。 一念至此,干劲瞬间就足了。 秦云直接一次扛起两大包烧饼,健步如飞的,丢进黑陶缸中。 在连续扛了几趟之后。 他突然停在了原地。 一个想法在脑海中出现了。 运输线! 对啊,运输线! 不能让外人看到物体在黑陶缸内消失的话,那么,不让人看到这一幕,不就行了吗? 他完全可以找人搭建一条运输管线啊,大不了做的长一些,让人从那头将物品投放进运输管,然后运输管的终点,直接连接这边的黑陶缸。 “我终于要摆脱做苦力的命了。”秦云大喜。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5章 夜袭之火 风雪城。 时值深夜。 将士们在真君神庙搬运着刚刚送来的烧饼。 同时,烈云曦和李开物等人,则是在研究着汽油和打火机。 秦云依然如往常一样细心的标注了这些东西的功用。 尤其是汽油,属于极度危险品。 李开物取来棉布,浸泡汽油后点燃,看着那瞬间燃起,并且十分持久的火焰,大家都笑了。 这种名为汽油的东西,再次领先了这个时代,是用来火攻的大杀器。 同时。 更加让人赞不绝口的,其实是那五千个打火机。 “如此小巧之物,就能轻松引火,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防风,难道这也是真君法器吗?”李开物感叹道。 那防风打火机窜出的蓝色尖刺火苗,是这个时代从未见过的火焰形态,堪称‘神火’。 “云曦感谢真君恩赐。”烈云曦带着众人,顶礼膜拜:“有了这些,我们的夜袭作战,就有了更大的胜算。” 当天晚上,烈云曦就开始命人进行准备工作。 全城三千多军民,**协力。 他们用矿泉水瓶子分装了五百小份汽油,仅用去了二百五十升汽油而已。 然后又用木棒缠绕棉布,固定好之后,浸泡汽油,制成火把,足足制作了八百个。 第二天白天,休整一天,将士们全部吃了顿好的,又美美的睡了一觉。 当夜幕再次降临时,烈云曦带兵出城了。 一百精骑全副武装。 战马上除了战士的铠甲和兵器之外,前面五十人各带了十瓶汽油,后面五十人,每人手持一个火把。 除了这些,其他什么多余的东西都没带,就连粮食和水都没带。 追求的,就是一个极致的速度和效率。 “成败就在今晚,全速前进。” 烈云曦一马当先,左有蒙山河,右有凌燕。 一百精骑全都趴在马背上,在夜幕下全速奔袭。 眼看着即将抵达雷恩德尔大营时。 “公主,前面有蛮族的巡逻队。”凌燕大喊了一声。 烈云曦手持长枪,目光无比的坚定决然:“碾压过去。” 嘟嘟嘟嘟嘟嘟…… 前方的十余人蛮族巡逻队,在发现不对劲的时候,立刻就吹响了特殊的号角。 号角声在天空中回荡。 肯定也传进了雷恩德尔大营中。 但正在酣睡的蛮族兵将们,就算是在紧急集结的催促下,也依然需要时间起床整备。 然而! 在大营前,烈云曦已经带队碾压蛮族巡逻队,并在短短的数秒钟之内,奔袭过百米旷野,一马当先的冲入了蛮族大营。 “敌袭,敌袭!” “是烈云曦,是昭阳公主烈云曦!” “快,快报告大将军。” 雷恩德尔刚穿戴好铠甲,从自己的营帐中走出来:“都不要慌乱,不要慌乱……” 啪的一声。 一瓶汽油飞过来,落在了他的脚边。 他猛然抬头,看到的是漫天乱飞的瓶子。 烈云曦在前冲杀,却并不恋战。 她和二将在前方开道后,骑兵队前部五十人,开始疯狂的往左右两旁抛投汽油瓶,每人只有十个而已,很快就丢完了五百个汽油瓶。 点火! 后方五十人取出打火机,纷纷点燃火把,然后,将火把全部抛投出去。 马蹄声震耳欲聋。 喊杀声铺天盖地。 混乱声不绝于耳。 由于现在是夏日,且大旱许久,外加汽油加持,营寨刚被点燃,就立刻引发了滔天大火。 以至于,蛮族兵将更加难以集结,变得更加慌张混乱。 马蹄声渐行渐远。 烈云曦带领的百人骑兵队,仿佛一阵风般,横穿大营,扬长而去。 从入营到点火,再到杀出去,整个用时,不到两分钟。 如此短暂的时间,打了雷恩德尔一个措手不及。 如此短暂的时间,百人骑兵队根本就没有遭到任何有效的阻挡,百人,一个伤亡者都没出现。 但他们造成的毁灭性是巨大的。 浓浓的火光,已经点亮了苍穹。 大火席卷到了蛮族营寨的每一个角落。 他们在混乱中惨叫,在火焰中被烧成焦炭。 他们竞相奔逃,除了被烧死的,更多的反而是被自相践踏而死的。 雷恩德尔想要组织秩序,但他此刻早已经自身难保。 三千多人在火海中嗷嗷惨叫。 雷恩德尔顾不得那么多,只能带着寥寥数人的亲卫队,在火海中狂奔逃窜。 烈云曦在营外纵马调头,看着那火光下冲出来的一个个狼狈身影。 擅长骑马的蛮族,此刻全都失去了战马,那些马也都被烧死了。 很多蛮族都没有披甲,甚至没有拿武器。 他们逃出来的方向,也是零零散散的,四面八方都有,已经完全成为了一盘散沙。 烈云曦扬起长枪,振臂高呼:“十人一队,剿灭敌方的残兵败卒,杀。” 将士们纷纷扬起长矛,分队之后,纵马驰骋。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们以火海为中心,进行环绕扫荡收割。 那被烧成野兔子的蛮族残兵,此刻已经跟手无寸铁的普通老百姓没什么区别了。 国仇家恨。 长期积攒的仇怨,甚至让大炎国将士们,渐渐杀红了眼。 哪怕有蛮族人跪地投降,都依然会被杀死,他们的投降,无人接受。 雷恩德尔知道,这次彻底完了。 一夜之间,一场大火,烧光了他所有的优势。 他在夜幕之下,冲出火海后,仅带着三个心腹,徒步向南逃去。 突然! 后方传来马蹄声。 “雷恩德尔,你的死期到了。”蒙山河的虎吼之声响彻天际。 雷恩德尔大惊失色,扭头回望,发现那正是蒙山河带着十人骑兵队追来。 他一把抽出半米长的腰刀,咬牙说道:“拼了。” 蒙山河纵马挥刀而来,连续三刀斩杀雷恩德尔的三个心腹。 紧跟着,又一刀劈过。 雷恩德尔仅用腰刀格挡。 蒙山河骑马的巨大冲击力,以及臂力和长刀挥舞的动能,直接轰飞了雷恩德尔。 原本两人的武力值大差不差。 但此刻的雷恩德尔,硬性条件太差了,他没马,也没武器。 仅仅是一次冲击,雷恩德尔就像是被车撞击了一下,双臂发麻,双手虎口崩裂,整个人倒飞出十余米,扑通一声跌落在地。 这次重摔,也让他感觉大脑发懵,身体几乎要散架。 紧跟着。 噗哧! 噗哧! 噗哧! 雷恩德尔在巨大的痛楚下,感觉自己升空了。 其实不是飞了起来,而是三名骑兵用长矛刺穿他的身体,将他从地面上挑了起来。 一旦蛮族大将雷恩德尔,就此殒命,死状,无比凄惨。 蒙山河大手一挥:“砍下他的脑袋带回去。” 随后,继续冲杀。 这次火攻很顺利,但战果的扩大还需要继续努力。 此战原本的预期就是,全歼此处的所有蛮族兵。 是的! 一个……不留!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6章 试验田 大火一起。 杨林之的二百骑兵队、郑晚成的二百校刀手、慕容清的二百重甲队,也相继杀奔而来。 当然了,还有马千里的二百弓兵队。 蛮族的残兵败勇,在这一战中,几乎死伤殆尽。 烈云曦这一方,一直从午夜杀到了天明。 有些徒步逃跑的蛮族兵,甚至在逃出两公里之后,被骑兵追上斩杀掉了。 肯定还是有零零散散的蛮族兵逃出生天的。 但这已经不成气候了。 预期的一个不留,不代表真的可以做到一个不留。 总之,此战,大胜。 恐怖的夜袭火攻,让烈云曦以极低的代价,取得了重大战果。 雷恩德尔部,几乎被全歼。 虽然没什么战利品,但这一战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这意味着,风雪城的困境,彻底解除了。 他们终于可以正式的,与外界产生联系了。 首先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派山阳侯楚君扬带队,去孤云镇接收了那里的百余名难民。 难民们感恩戴德,跟着楚君扬一起,走大路来到了风雪城。 当看到风雪城内的物资如此充足时,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劫后余生的幸福笑容。 当知道大炎国还没灭亡,昭阳公主烈云曦尚在时,很多老者又都情不自禁的落泪。 烈云曦取出手机拍下了这些画面,并打字写信,向秦云传达了这边的战果。 …… “打赢了,竟然一战歼敌三千多。”秦云唏嘘不已。 虽说有他的汽油和武器装备加持,但该说不说,还得是烈云曦的勇武韬略和将士们悍不畏死的执行力,才是此战的最大关键。 秦云的后援,加上那支部队的精良,才取得了如此重大的战果。 收起手机,秦云站在巷口,看着一车车货物拉进巷子。 他花钱买下了老宅隔壁的宅院,那里只住着一对老夫妻,原本是不想卖房子的。 但是架不住秦云给的钱多啊。 郊区的老宅,秦云直接一口价,花了一千万,将之买下。 这一千万足够那老夫妻舒舒服服的安度晚年了。 接下来就是花几天时间,让工程队把宅院改建成仓库了。 这仓库可以用来储存各项物资。 秦云还专门花大价钱购买了流水线车窗,长达三十米的流水线,可以从仓库这边,直通老宅的黑陶缸。 中间有一道墙阻隔视线。 工人从这边,将东西放到流水线上,却看不到那流水线最终通往何处。 而流水线的终点,刚好是黑陶缸的口,东西传输过来,可以刚好落进去。 虽然花了很多钱,但秦云认为这是值得的。 同时,还有个很粗的水管,也连接着黑陶缸。 烈云曦那边的蓄水池已经挖掘完工,秦云这边在没事的时候,大水管可以持续不断的往那边送水。 那边是饥荒灾年,最缺的,其实还是水。 …… 烈云曦复国的脚步,从未停歇过。 夜里刚打完仗,回来睡了一觉之后,她立刻穿戴整齐出门,开始做事。 首先就是试验田已经开垦完毕。 一共十亩田。 老百姓们开开心心的从蓄水池那边挑水前来,将旱地变成了沃土。 城中三千多人,为十亩田挑水,是轻而易举的。 李开物和鲁超这两位大师,一边播种,一边传授技巧。 他们这些天没少看书,已经学会了很多现代知识。 在秦云送过来的种子里,包括大豆种、小麦种和各种蔬菜种。 至于水稻,暂时先不考虑,等水更多了再说吧。 十亩试验田,分别种了不同的农作物。 同时,在周围,还有农民在继续开垦荒地。 这里都是农民,在播种方面一点就透。 李开物真正需要传授的,反而是杀虫药、农药和化肥的用法,以及这些知识的普及。 农药可以除去杂草。 杀虫药可以杀死有害的虫子。 化肥可以增加产量和生长速度。 这些东西,对这个时代的农民们而言,都是非常神奇的,甚至是神圣的。 民以食为天,在饥荒年代,能够提升农作物产量的东西,就是当之无愧的神物。 就这样一连过了三五天。 某些成长周期短的蔬菜,已经能够看到雏形了。 耕地立刻扩大,继续种植。 缺少种子的话,就找凌霄真君要。 至于水,已经是基本不愁了。 鲁超甚至已经带人挖通了神庙蓄水池和城内河之间的水沟。 那源源不断的水,已经开始向河内流通。 城中百姓已经不需要去神庙取水了,直接去河里打水就行。 种田这方面没闲着,向外扩张的事情也同样没闲着。 烈云曦等待了这么久,始终没有等到蛮族后续兵团的报复。 她派出去的侦查小队们,也在方圆数十里内,找不到任何一个蛮族身影了。 看样子,蛮族上次的内乱,以及楚国那边给蛮族的压力,已经让蛮族有点自顾不暇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向北侦查的小队也回来了,并且带回消息,风雪城北方五十里的大城云澜城,似乎已经恢复了生气。 附近很多村庄的难民,都在向云澜城汇聚。 侦查小队没敢进城,但是根据表现猜测,似乎那座曾被蛮族攻占的大城市,现在已经不是蛮族人的了。 这让烈云曦感到极度的疑惑。 当初蛮族打下了整个大炎国。 国都炎皇城、云澜城、龙渊城等,都被蛮族掌控着。 其实这也是烈云曦之前一直都觉得,自己困守风雪城,四面皆敌的原因。 可现在她才知道,似乎那云澜城,已经没有蛮族了。 但是…… 现在掌控云澜城的是谁? 或者说,是何方势力? 难道这短短数月间,整个乱世,又变的更加混乱了吗? 烈云曦渐渐的意识到,恐怕自己的敌人,不单单只有蛮族而已了。 或许那云澜城并不是蛮族当初主动舍弃掉的,而是有另一股势力,打跑了那里的蛮族军队,霸占了云澜城。 甚至再往不好的方向猜测,恐怕在这大炎国的江山大地上,已经有很多乱世英豪,在割据一方了。 “必须进城一探究竟。”烈云曦摸着下巴沉思。 凌燕开口劝谏:“公主,您亲自去的话,就太冒险了,臣可以代替公主前去,乔装打扮成难民,混进城池,一探究竟。” 蒙山河笑着说道:“这个点子不错,我跟你一起去,我们可以乔装成落难的夫妻。” 凌燕翻了个白眼:“这样只会遭到怀疑。” “为啥?” “你长得丑,配不上我,违和感太强。” 蒙山河骂骂咧咧,倒也不是真生气:“奶奶个腿的,那我们扮兄妹可以吧,我当你大哥,应该不会露馅了。” “勉强,凑合。”凌燕始终都一脸高冷样。 “老夫对云澜城颇为了解,之前去那里做过营生。”李开物开口了:“能否也带老夫一同前往?”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7章 进城 上午,大好的天气。 烈云曦亲自挑选了十三匹好马。 李开物、蒙山河与凌燕三人,带着十名精锐战士,出城向北,去往了云澜城。 马儿跑得飞快,两个小时就抵达了云澜城附近的林地中。 在这林地中,三人下马,将马匹、武器、铠甲都交给战士小队保管。 这十人会留在林地中,随时准备着接应三人。 三人各自换好了服装。 都是破破烂烂的粗麻布衣。 之后,李开物又取了一瓶水出来,倒在地上,弄到了些许稀泥。 “两位将军,把这个涂抹一些到脸上、胳膊上和衣服上,这样子才更像难民。”李开物笑着说道。 蒙山河道了一句:“真麻烦。” “呦,大哥,我一个女孩子都能接受,你怎么还矫情起来了?”凌燕说着,直接取稀泥开始涂抹,并朝着李开物说:“爹,称呼要注意一下,进了城里,可别再喊我俩将军了。” 李开物点头。 蒙山河说道:“凌……妹子,哥记住了,还得是你细心啊。” 就这样。 一位工匠大师,两位大将军,乔装打扮成一家难民,走出林地,缓缓朝云澜城走去。 他们真的很细心,在靠近云澜城城门的时候,脚步再次放缓,尤其是李开物,甚至假装成了步履蹒跚的模样,需要蒙山河扶着前进。 这样子,更像难民了。 在城门口,有一名精神抖擞的队长和十余名守卫,他们全副武装,严查着进城出城之人。 这里来来往往的人,还真不算少,尤其是想要进入城内谋生的难民,是非常多的。 队长名为叶靖锋,此刻的他,正百无聊赖的看着那一个个进城的难民。 进城者太多了,他不会去一一排查和询问,基本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让难民进城了。 唯独李开物等人到来时。 叶靖锋立刻盯住了他们,呵斥一声:“站住,你们三个,到这边来。” 蒙山河扭头看过去,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大脸盘子:“我们?” “对,就是你们三个。”叶靖锋说道。 没办法。 蒙山河与凌燕,只好扶着李开物走过去。 凌燕刻意发出柔和之声:“爹,你慢点。” 他们还在演虚弱的难民。 从一开始换成破烂粗布衣,到涂抹泥土,再到李开物假装虚弱身体不好。 他们真的很卖力的在演。 可不知为何,那叶靖锋还是一眼就从众多难民中,锁定了他们三个。 “官爷,我们村里闹饥荒,想进城讨点吃的……”李开物说话间,还咳嗽了两声。 “打住打住,别讲那些没用的,这年头,大家都是灾民。”叶靖锋说着,直接伸出了手:“进城需要交进城费,二两银子。” 凌燕开口了:“可是那些人都没交啊。” 叶靖锋一瞪眼:“他们不交,是因为没有。” 蒙山河皱起眉头:“你觉得我们会有?” 叶靖锋笑了:“就算没钱,肯定有吃的,都拿出来吧,放心,以你们的体格子,只要进了这城,就肯定饿不死了,你们跟其他难民比起来,优势不是一般的大,城内会有很多商人愿意雇用你们的。” 叶靖锋没有把话说的太直白,不过,凌燕和李开物都已经完全听懂了。 他们三个没有露馅,只不过是露富了而已。 蒙山河身高近两米,虎背熊腰,这特么是难民? 凌燕虽涂抹了泥土,却依然能看到佳人之姿,这是难民? 李开物身上的儒家气质,一看就是书香门第出身,这是难民? 就算是难民,以前肯定也是豪门,而且看脸上的血色,至少近期一直是能吃饱的。 在灾荒之年都能保持这种气色的人,已经是最富有的一类人了。 正所谓小鬼儿难缠。 三人都不想多生事端。 李开物开口道:“闺女,打开包裹,去出些银子给官爷吧。” “好的,爹。”凌燕打开包裹,正准备去二两银子。 叶靖锋却看着那里面的烧饼、牛肉和大量碎银子,直接一把抢过了包裹。 “你干什么?”蒙山河当场瞪眼,不乐意了。 凌燕也皱着眉头,并一把抱住了蒙山河的胳膊:“哥,哥,别生气,好汉不吃眼前亏啊。” 蒙山河咬了咬牙,终究是强忍了下来。 叶靖锋笑了一下:“大傻个,你应该学学你妹妹,她说的对,识时务者为俊杰,好汉不吃眼前亏,你应该感谢她救了你一命。” 言罢。 叶靖锋取走了足足三十两银子,以及大量的烧饼和牛肉。 仅仅给三人留了五两银子和三块烧饼。 “行啦,你们进城去吧。”叶靖锋笑着说道:“记得谢谢我,换做别人,这点东西都不会给你们留。” “谢谢官爷,谢谢官爷。”李开物连连说道。 凌燕接过包裹,递给了蒙山河:“大哥,你扶着爹,我们快进城谋生吧。” 就这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三人终于得偿所愿的进了云澜城。 蒙山河立马就发作了:“狗贪官,盛世贪也就算了,现在大灾之年,竟然还是贪我们这些难民的钱。” “少说两句吧。”凌燕提醒道。 李开物说道:“我们作为难民,确实也不应该拥有那么多,这都是小事,总之,现在总算进了城,正事要紧。” 三人用了半个上午,在城内大致逛了一圈。 然后发现了一些笼统的问题。 比如这里的水资源,依靠的是地下水,城中有好几个花费大工程打出来的深水井。 至于工程有多大,这么说吧,当初风雪城被围困时,以城中的工具和劳力,是挖不出这种规格水井的。 三人能看到的水井,共有五个,每一个都有重兵把守,老百姓想要打水用,需要支付高昂的费用。 这城中,难民遍地都是,很多都躺在街边哀嚎,但是无人问津。 虽然很多商户和百姓,依然在正常的生活着,看起来还算是一个勉强能维持体系的人文社会。 换句话说,这云澜城,确实是可以生存的,至少要比在外面的荒原生存起来更容易一些。 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灾荒之年的繁华之城。 有人在这里锦衣玉食,有人在这里,饿死在无人问津的角落。 中午的时候。 三人蹲在巷子里,各自啃着自己的烧饼。 凌燕提议道:“下午我们分头行动吧,想要深入了解这里的情况,就得融入这里的群体才行。”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8章 乱世手艺不值钱 李开物说道:“分头行动的确是效率最大化,这样,我去西城,山河去东城,燕子去北城。” “那就这么定吧。”蒙山河说着,咬了一口烧饼:“现在最要紧的,就是问出这座城的城主是谁,奶奶个熊的,这城中百姓,人人谈城主色变,一句话都问不出来啊。” “大叔,大叔……”一个小男孩伸手晃了晃蒙山河的胳膊。 “起开,别烦老子。”蒙山河一抬手,就把小男孩甩的倒在地上。 这是本能反应。 直到此时,蒙山河才扭头去看,发现那是一个年仅八岁的瘦弱孩童,已经是瘦骨嶙峋那种了。 “哥哥。”一个更年幼的女孩跑过来,蹲在地上,担心的看着男孩。 “我没事。”男孩艰难的坐起身来:“大叔,对不起,能给我们一口吃的吗?我和妹妹已经好久好久没吃东西了。” “这……”蒙山河顿时感到有些愧疚,看了看手中的烧饼,他直接递了过去:“拿去,都给你。” “真的吗?谢谢大叔,谢谢大叔。”男孩激动万分的接过了烧饼,将一大半分给妹妹,自己只留了一小块。 就在这个时候。 巷子深处突然涌出一群孩子,足足有七八个。 他们是看到了索要食物的希望。 面对这些孩子,凌燕和李开物也都吃不下去了,纷纷把自己的烧饼分成一块一块的,给了那些小孩儿。 看着他们脸上开心的笑容,以及吃烧饼时的享受模样,三人对视一眼,都十分满足的笑了。 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幸福。 不过蒙山河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又开始骂骂咧咧:“他娘的,都怪那个狗贪官,否则我们有更多的烧饼可以接济难民。” 李开物倒是很理智:“难民是接济不完的,除非我们拿下这座城,让大炎国重回盛世,走吧,正事要紧。” “老爷爷再见。” “大叔再见。” “漂亮姐姐再见。” 巷子里的孩子们,纷纷喊着。 凌燕心情好极了,甚至有些得意的说道:“大块头,听到没,人家都喊我漂亮姐姐。” 似乎接了地气之后,高冷的女将军凌燕,也渐渐融入了普通女孩的人设。 “得了吧,我咋不觉得你好看呢?”蒙山河开了句玩笑:“就你这样的,也就勉强能配得上我。” “切。”凌燕不屑一笑:“我要找的男人,得比你帅得多。” 蒙山河耸了耸肩:“我懂,你喜欢小白脸是吧?话说你这些天,跟那个楚君扬走的挺近啊,你们该不会是?” 凌燕很平静的说道:“我知道很多人都在八卦这件事,但我跟楚君扬,只是惺惺相惜而已,他是一代豪侠,我乃铁血女将,硬要说的话,我俩是兄弟。” 蒙山河乐呵一笑:“说到底,你就是还没看上他,话说你眼光挺高啊,其实我觉得楚君扬不差,等他完全恢复过来,绝对是个玉树临风的家伙。” “哼,那也不行,我凌燕看上的男人,得是凌霄真君那样的才行……”凌燕说着说着,也知道自己有些飘了,连忙捂住嘴巴。 蒙山河被吓了一跳:“可别乱说,你这是大不敬。” “亵渎神明,亵渎神明。”李开物是直接发火了:“燕子,这种话万万不可再说第二遍,开玩笑也不行,会天打雷劈的。” 一生要强的凌燕,此刻也知道自己犯了大错,被人教训也一声不吭。 之后,三人分头行动了。 李开物去了西城,他走访了很多街道。 剩下的那一两银子放在他的身上,走的累了之后,他就买了根拐杖拄着,也算是救了老命了。 “果然年纪大了,就是会有诸多不便啊。”李开物感叹着。 心中再次概念昭阳公主和凌霄真君的恩德。 没有昭阳公主,李开物可能在当初逃亡掉队时,就已经没命了。 没有凌霄真君,风雪城三千多军民更是早就都饿死渴死了。 正行走间,他看到了眼前一亮的东西。 前方一家名为醉香楼的客栈,那醉字和楼子,都缺少了一大块。 这不就是李开物的老本行吗。 融入市井的机会来了。 李开物加快脚步走过去,跟店小二聊了两句,然后见到了掌柜的。 醉香楼掌柜是个胖胖的中年人,能在饥荒年代吃胖的,那绝对都是中上等人士了。 掌柜手里盘着珠子,很随意的问道:“你说你会刻匾?” 李开物点头:“没错,这是我曾经吃饭的营生,掌柜的需要重刻吗?如果重刻的话,需要五两银子,如果只是需要补全的话,我半个小时就能完成,给我一两银子就行。” 掌柜的笑了:“老头儿,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这牌匾修不修复都一个样呢?大灾之年,谁还讲究这东西?” “这……”李开物尴尬一笑:“好歹能好看一些。” 掌柜的说道:“没错,你说的一点都没错,好歹能好看一些,但并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你还真够贪的,这种东西就敢找我要一两银子。”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李开物问道:“那您觉得应该给多少?” 掌柜的看了他一眼:“老先生,我知道,您要是在盛世,凭这份手艺和学问,我得求着您办事,但现在不同了,你给我修好牌匾,我给你两个馒头,你要做就做,不做拉倒。” “两个馒头?”李开物皱起了眉头。 他很不想表现出自己的愤怒,但心中确实是极致愤怒了。 这是在侮辱他的手艺,在小看他这一辈子的造诣。 他堂堂工匠大师,竟被人当成乞丐来对待。 人非圣贤,换成任何人在李开物的处境中,都会感到愤怒。 但这次。 李开物终究是强忍了下来,并且讨价还价道:“三个馒头行不行?” “成交,小二,去取梯子把牌匾取下来,拿去后院让先生修复,他需要什么工具的话,都尽快找给他。”掌柜的说完,一直冲着李开物笑。 这种笑,是得意的笑,嘲讽的笑。 大概意思就是说,你这种曾经的大师,现在不也来我这里乞讨了吗? 对这个掌柜的而言,修复牌匾还真不那么重要,反而是让李开物修复牌匾的这个行为本身,更加重要。 李开物得以进入后院。 店小二取下牌匾后,平放在了地板上。 “老先生,您需要什么工具,尽管吩咐。”店小二的态度还不错。 李开物看了他一眼,发现这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刻刀我带的有,你再去给我取些……” 他把各种东西一一说出,如果店里没有,就用其他类似作用的东西代替。 店小二很勤快的各种跑动。 而李开物已经开始刻东西了,那精湛的手法,看得店小二目瞪口呆。 “老先生,着实厉害。”店小二竖起了大拇指。 “你看得懂?” “看不懂,但我就是觉得很厉害。” “呵呵呵……”李开物捋着白胡子笑了笑:“小子,老夫这份收益,盛世能值千金,现在却只值三个馒头。” 店小二嘿嘿一笑:“不能这样说,老先生,我相信以后还会重回盛世的,到时候,很多人想拜您为师,都没那个资格。” “你倒是挺会说话。”李开物一边做工,一边聊天:“唉,老夫老了,倒是真想找个徒弟,这样吧,你陪我聊会天,回答我一些问题,我让你仔细看看我的手艺,教你一些简单的技法,再传你一套口诀,将来若回盛世,凭这一点手艺,就能保你吃喝不愁,肯定比做店小二强。”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9章 叶靖锋 “多谢老先生。”店小二说着,又迟疑了一下,问:“老先生,您说我们这大炎国,还能重回盛世吗?” 李开物做着工,说道:“一定能的,至少蛮族不是已经被我们赶走了吗?对了,小伙子,我问你,你知道这里的城主叫什么名字吗?” “不知道全名,只知道他姓袁,自封天威将军。”店小二说着,压低了声音:“他很残暴,尤其是他的儿子更残暴,城里的百姓,谈起他们都会瑟瑟发抖。” 李开物微微皱了下眉头,却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这店小二身份低微,也是之前逃难而来的流民之一,对这城中之事,了解甚少。 …… 另一边,在东城,蒙山河走街串巷,见到了不少事情。 他发现,这里的难民,性命还真就不如一条狗值钱。 普通百姓也多数都是冷漠麻木之辈。 蒙山河主动找了好几个人搭话,对方基本上都不甩他。 他又不敢更深入的去逼问,万一被当成细作给举报了,会很麻烦。 “嘿,大个子,没错,喊的就是你,来一下。”街边的一个车夫,不断的朝蒙山河喊话。 蒙山河过去一打听,才知道对方把他当成了难民,因为看他长得高大魁梧,想雇他干一些重活。 蒙山河没有拒绝。 干了一个多小时,搬运了不少木柴和粮食,他这一个小时干的活,顶得上普通人的大半天了。 结果他只得到了六个铜板的酬劳,也就是能买六个馒头的钱。 并且他全程没有找到跟人搭话的机会,什么都没能问出来。 车夫倒是很开心,让他明天这个时候还到这里来讨饭吃。 蒙山河也不是笨蛋,至少从这件事情中,他分析出了一些情况。 灾荒之年,人人都为生计,有粮食的就是大爷,六个馒头就能让蒙山河这种千斤之力的男儿,很卖力的去做苦工。 “六个铜板。”蒙山河苦笑着,走在街上。 咕噜噜。 肚子叫了。 他还真感觉有些饿了,主要是午饭送给了那群孩子。 拿着六个铜板,他去馒头店买了三个馒头和一个肉包,一边大口吃着,一边再次骂起了那守门的黑心队长叶靖锋。 “连难民的钱和粮食都抢,这种家伙要是放在盛世,老子一拳打爆他的脑袋……”蒙山河正说话间。 突然! 他看着前方一人,顿时觉得很巧。 因为那正是当初抢走他们包裹里银子和烧饼的守门队长叶靖锋。 城门守卫是会轮流值班的。 这叶靖锋,应该是换班下来休息了。 蒙山河远远的看到叶靖锋走进了一家杂货铺。 “哼,抢了我们的钱,要消费了吗?”蒙山河低声自语着,突然心生一计。 那叶靖锋做为城门守备队长,知道的东西肯定比老百姓多得多。 反正这货也不是什么好人。 蒙山河打算悄悄跟踪他,寻一无人处下手,将之擒下,审问一番,然后再看情况是否留他性命。 一念至此,他连续几口吃完馒头,开始了耐心等待。 当叶靖锋从杂货铺出来的时候,推了一辆独轮木车,车上放着好几个大麻袋。 好家伙。 抢够了钱,就赶紧换成生存物资是吧? 这叶靖锋还挺聪明,知道灾荒之年的钱很容易动荡,还是换成物资最靠谱。 顺着街道。 蒙山河一路跟随。 当看到叶靖锋拐进一条巷子时,蒙山河知道机会来了,但不能跟踪的太急,需要更加小心才行。 蒙山河等待了片刻,才跟着拐进巷子,却发现深巷之中,已没了叶靖锋的身影。 “难道我跟丢了?”蒙山河大步跑进深巷,当发现巷尾有个拐角时,他松了一口气,连忙拐弯继续追击。 突然。 噌的一声! 剑光闪烁。 那正是叶靖锋拔出长剑,直刺而来。 蒙山河反应也快,连退两步,避开了剑锋。 “为何跟踪我?”叶靖锋目光森然。 蒙山河傲然一笑:“看不出来你还挺警惕。” “是你?”叶靖锋认出了对方:“之前在城门口,那个不服气的大傻个!” 蒙山河扭了扭脖子:“既然认出了我,那就好说了,老子只是想拿回被你抢走的东西,顺便再教训你一顿。” 叶靖锋也笑了:“你还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啊!刚好我今天也行行好,替你爹教训教训你,让你以后别那么鲁莽了。” 说着。 叶靖锋竟然收起了长剑,他觉得自己作为久经沙场的战士,用武器去欺负一个老百姓,有些胜之不武。 在他眼里,那蒙山河虽长的高大,却是三五个加起来,都未必是他的对手。 只见叶靖锋大步向前,一拳砸在了蒙山河的胸膛上。 这一击。 蒙山河不闪不避,却仿佛没事人一样,甚至还在微微笑着。 叶靖锋顿觉错愕:“你……” 啪! 蒙山河双臂齐出,两只大手狠狠地拍在叶靖锋的左右两侧脸上。 叶靖锋感觉自己仿佛被两扇门夹住了一下,脑袋都快要碎掉了。 “小子。”蒙山河微微用力,就将叶靖锋整个人都提了起来:“是什么人给你的勇气,让你在面对我的时候,还敢收起宝剑的?” “好……好汉……”叶靖锋吞吞吐吐的发出声音。 蒙山河一把将之摔在地上,随后,一拳猛地向下轰去。 叶靖锋大喊出声:“好汉饶命!” 蒙山河的拳头果真停了下来,反正威吓的作用已经达到了:“让我饶你的命也行,你得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好,好汉想问什么,我就回答什么。”叶靖锋的双眼中,充满了震惊和恐惧。 太强了。 这蒙山河给人的压迫感,是无与伦比的强。 在叶靖锋一辈子的沙场作战中,就算是遭遇到的蛮族大将们,似乎都没有眼前的蒙山河可怕。 在对方面前,叶靖锋感觉自己就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一般。 站起身来,叶靖锋问道:“好汉想问什么?” 此时的蒙山河已经走到了独轮木车旁,伸手将麻袋解开,看到了里面的东西:“竟然是大米,你买这么多大米做什么?” “接济穷人!”叶靖锋说道。 “啥子?”蒙山河一度认为,自己是否听错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0章 丧尽天良 穿过弯弯绕绕的深巷。 在云澜城一角,有着一片开阔地,这里充满了各种腥臭的垃圾,聚集着一群半死不活的妇孺老弱难民。 他们见到叶靖锋的到来,仿佛见到了救世主一般。 叶靖锋带来的米面五谷和水,立刻就被利用上。 几十个人聚在一起,等待着红薯烤熟,米粥煮沸。 那浓浓的香气,让大家脸上都洋溢出了幸福的笑容。 最简单的一顿稀粥,就是他们此刻最大的幸福了。 蒙山河坐在一旁的矮墙上,默默的看着这一切。 片刻之后。 叶靖锋端着一碗稀粥,拿着半块红薯,回来递给了蒙山河。 “我刚吃过,让给更需要的人吧。”蒙山河摆手拒绝。 叶靖锋笑着说:“我只给你们留了三块饼,你这种体型肯定是吃不饱的,拿着吧!至于这里的难民,我明天还能再送来食物给他们。” 蒙山河不是做作之人,也很烦这些客套,就干脆接了下来,喝一口米粥:“你抢我们的东西,拿来救济他们,劫富济贫啊?” 叶靖锋尴尬一笑:“我只是在想,你们一家肯定是饿不死的,但这里的人,随时都有可能死去。” 蒙山河问道:“为何这么肯定我们饿不死?” “好汉,别装了,你如此孔武有力,你那妹妹肤白貌美,你的父亲一身儒学气质,你们肯定不是难民,我甚至觉得,那位姑娘不是你的妹妹。” 蒙山河乐呵一笑:“那你觉得她是什么?” 叶靖锋想了想,说道:“也许她是你那年轻的姨娘,而你的父亲,肯定是豪门大老爷。” “得得得,你可别说了。”蒙山河挥手示意对方打住:“原本还想夸你一句眼力毒呢,现在看来,你也有走眼的时候。” 叶靖锋笑了笑,没再说话。 蒙山河咬了一口红薯,随后扭头直视对方的眼睛:“小子,有个事我很疑惑,你既然是来做英雄好事的,为何刚才要那般鬼鬼祟祟?” “倒也不是我想鬼鬼祟祟,而是担心徒增事端。”叶靖锋苦笑一声,说道:“我不想出风头。” “做了好事,为何不想出风头?” “嗐。”叶靖锋压低了声音:“你刚来不知道,我们这里的袁城主,性情极其的残暴多疑,万一我出了风头引起他的注意,生死难料啊。” “有这么残暴?”蒙山河问道。 “一言难尽呐。” 蒙山河摸着下巴:“袁将军,全名是什么?” “袁淳罡!” “袁淳罡?” 叶靖锋点头:“是的,袁淳罡。” 蒙山河一口喝完米粥,然后抬手一抹嘴:“哈哈哈哈,你确定是袁淳罡这小子?” “这……好汉,可不能这么大声。” “怕什么?”蒙山河傲然抬头:“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叶靖锋愣了一下,他心里早就觉得,对方如此神力,必不是泛泛之辈:“敢问,好汉尊敬大名。” “老子叫蒙山河,那袁淳罡当初在皇城当禁军小将的时候,就是老子一手把他带出来的。”蒙山河大大咧咧的说道:“好家伙,这小子原来没死,而且还招兵买马,打下了云澜城这座大城。” 叶靖锋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蒙山河……帝国四柱之一的无双上将,蒙大将军!” 至此。 蒙山河觉得事情一下子就好办多了。 只要他去见袁淳罡一面,再告知对方公主还活着,那么,这云澜城,必然重归公主旗下。 就连袁淳罡这里的两万兵将,也一定会愿意被公主指挥。 如此一来,距离大炎国的复辟,一下子就迈进了一大步。 …… 云澜城北城区。 凌燕的经历,让她有些怀疑人生。 在这百姓疾苦,难民遍地的时刻。 竟还有人在作威作福。 那是一个身高一米八,体重三百多斤,皮肤白白嫩嫩,长得像球的男子。 人们都畏他如虎,沿途的百姓纷纷跪地,称呼他为少城主。 少城主,袁龙浩。 在他身后,跟着两队整整齐齐的甲兵,足足有五十余人。 他手持一根大羊腿,边走边啃,另一只手牵着三根绳子。 那绳子拴着的,是三个披头散发的美女。 是的,身材婀娜,衣不蔽体,相貌极佳的美女。 可此时的她们,却被绳子拴着,被人牵着,像狗一样爬行。 从人们的小声议论中,凌燕听到了诸多暴行。 那袁龙浩,仗着自己是城主之子,几乎是无恶不作。 他极尽奢华,他贪婪无度,他肆意妄为。 下人和百姓,在他眼里,与牲畜无异。 凌燕紧握双拳,义愤填膺。 就在这个时候,那街道上,一个拄着拐杖的残疾人,因走得慢而没来得及给袁龙浩的队伍让路。 袁龙浩大怒,命人将残疾人拉到一旁,然后一刀砍下了头颅。 看着那头颅在街边滚动,袁龙浩拍着手大笑。 “简直令人发指!”凌燕拨开人群,作势就要冲出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突然。 一只粗糙的大手,从后方按住了她的肩膀:“姑娘。” “你是谁?放手。”凌燕冷眼回望,看到的是一个中年人。 “我若放开你,你必死无疑,跟我来。”中年人猛地用力,想要将凌燕拉回人群,却发现一下子拉不动。 而凌燕也在此刻,感受到了中年人的力量之强。 尽管凌燕本身更强,但这中年人的力量,也是一流水准了,打个比方的话,应该不次于风雪城中的副将徐百年。 不觉间。 凌燕稍稍卸了点力道下来,随后,被中年人一把拉回了人群。 袁龙浩的队伍过去了。 人群各自散开,继续着自己的生活。 凌燕跟着中年人,来到街边空旷处,见到了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女。 经过交流,凌燕得知,这是一对父女,父亲名为何大勇,女儿名为何灵灵。 父女俩江湖卖艺为生。 “刚才为什么阻止我?”凌燕问道。 何灵灵拿着水壶走过来:“姐姐,喝口水吧。” “谢谢。”凌燕接过水壶,再次定睛看向了何大勇。 何大勇擦拭着木枪的枪杆:“因为我能看出,你也是习武之人,习武之人一腔热情,脑子一热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 “那袁龙浩丧尽天良……”凌燕正说话间。 何大勇笑了:“你去了又能怎么样?还不是白白增加一条亡魂?” 何灵灵跟着开口了:“大姐姐,不是我们麻木,而是这种事情,没人能够阻止,我爹也曾看不惯那些人的行为,可我们势单力孤,无能为力,冲上去,也只是白白送死。” 凌燕喝了口水:“袁龙浩,少城主,那这城主是谁?”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1章 卖艺的女将 何大勇坐在街边,点燃烟袋抽了一口:“城主叫做袁淳罡,人称天威将军,手里有两万兵马,说是要争霸天下。” “袁淳罡!”凌燕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很遗憾,凌燕并不认识这号人。 事实上,在国难来临之前,凌燕跟蒙山河他们都不是很熟悉。 两万兵马就要争霸天下,听起来很荒唐,但如果考虑现状的话,还真就一点都不荒唐了。 昭阳公主仅有不到一千人马,就一直想着复辟大炎帝国呢。 饥荒年间,能养活两万兵马,且让云澜城这样的大城市发展下去,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可以看出,何大勇与何灵灵,这对父女的生活还是挺不错的。 在这很多人都吃不饱饭的时候,何大勇还有闲钱买烟抽。 凌燕还想问些什么。 突然。 何大勇站起身来,将烟杆别在腰上:“该干活了。” 何灵灵穿着宽松的大碎花裤子,上面是贴身红背心:“大姐姐要看我们表演吗?” 凌燕微微点头:“看看吧。” 只听。 何大勇敲锣打鼓,开始张罗:“各位看官请留步,听小人一言,小人名为何大勇,家住河东柳桑城!打**得一身硬气功,各位老爷看官,等会儿若是看得开心了,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接下来,先让我家小女,为大家做个开场。” 伴随着何大勇的话音落下。 何灵灵收紧裤腰带,直接就是一连串的前空翻。 她的身体非常柔,非常灵活,这高难度的前空翻动作,仿佛已经成了她的肌肉记忆。 她在前空翻的过程中,还能拐弯,翻出一个弧形,直接绕场地大半圈,连续,标准且快速的三十多个空翻,一下子就把气氛炒热了。 路人纷纷驻足,为何灵灵拍手叫好。 就连凌燕都忍不住拍了两下手。 她之前看何灵灵柔柔弱弱的,没想到这姑娘还有这种绝活。 凌燕自认,自己可以跳的更高,翻得更远,但是却做不到像何灵灵这般灵活柔韧,轻松写意。 当何灵灵热完场子,一个漂亮的姿势收尾之后。 何大勇也已经做好了准备。 只见他光着膀子,黝黑的皮肤彰显着他健壮强韧的体魄。 “来吧,闺女。”何大勇扎好马步,用拳头敲了一下自己的胸膛。 “接下来,为大家表演我爹的绝活,金枪锁喉。”何灵灵说着,直接拿起一杆木枪,然后做出了前冲之势。 那枪虽然是木质的,但所有人都能看清,枪头是有点锋利的。 何灵灵一个助跑加速,带着极大的动能,狠狠地一枪,精准无比的刺向了何大勇的咽喉。 “喂……”凌燕被吓了一跳,抬手就想制止…… 可已经晚了,枪头已经刺中了何大勇的喉咙。 出乎意料的是,那锋利的枪头,仿佛刺中了铁皮一般,虽然何大勇的喉咙都凹陷了些许,但却没有破皮,也没有受伤。 “好……” “厉害,真厉害啊!” “精彩……” 看官们纷纷拍手称赞。 凌燕也是感叹:“高手在民间啊。” 接下来。 何大勇又表演了一个胸口碎大石。 何灵灵则表演了飞刀功夫。 一套下来。 就是大半个小时过去了。 当何灵灵满头大汗,端着盘子到处收钱时,却只有寥寥数人给了铜板。 加起来,也只有四五个铜板而已,跟那大盘子比起来,显得非常违和。 不过何氏父女并不介意,还弯腰鞠躬表示感激。 谁让现在是灾年呢,一场表演四五个铜板下来,已经顶普通人劳作一天了。 凌燕突然觉得,应该帮一帮这对父女。 因此,她卷起袖口,大步走到了场地中间,一把拿起了木枪。 “凌姑娘?”何大勇正疑惑间。 只看到,凌燕手持木枪,双手抱拳向前行礼:“各位看官,我们的表演还没结束,接下来我展示一套枪法,若诸位看得开心了,再量力而行的多赏几个钱,没有的话,也不强求。” 紧跟着,凌燕提气凝神,长枪一甩,整个人的气场,立刻彰显了出来。 何灵灵走回父亲身边,跟父亲一起,疑惑的看着凌燕。 突然! 长枪舞动。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在凌燕身上。 何氏父女甚至已经目瞪口呆。 “这是我家传枪法,首先是第一式,灵蛇游舞!” 枪动有声,虎虎生风。 枪影重重,快到无形。 “第二式,飞燕穿云!” “最后是第三式,怒龙贯日!” 一套枪法耍完。 数百个动作,仅用了不到两分钟。 快! 稳! 精准! 凌厉! 这是大家脑海中,一致出现的评价。 凌燕展示的功夫,已经可怕到,让那些根本不懂功夫的人,都能一眼分辨出,她这不是花架子表演套路,而是真正用来杀人的枪法技击术。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在短暂的惊讶之后,是浪潮般的掌声。 “大姐姐,你好厉害呀。”何灵灵一脸崇拜的跑了过来。 凌燕弯嘴一笑:“快去收钱吧。” “哦对。”何灵灵再次走了一圈。 这次竟然收到了十多个铜板,主要是其中有一个打扮比较光鲜的富人,一下子就给了十个铜板。 何大勇走到凌燕身边,递来了水壶:“喝口水,休息休息吧,凌姑娘,你的功夫比我想象中还要好啊。” 接下来,又是一番交流。 从这次交流中,凌燕又得知了很多事情。 这云澜城,跟外界是有很多贸易关系的。 从东部沿海买粮,从南方蛮族草原采购牛羊肉和毛皮等…… 是的,尽管蛮族跟这边在打仗,但打仗是国与国的事情,商人之间依然是存在贸易关系的。 商人看的是钱,是利,只要有商道可以走,无论任何种族之间,都绝对不会缺少胆子大的商人。 这中间没有谁对谁错。 国家争的是地盘,是王权。 商人要的是金钱,是利益。 老百姓要的是吃饱肚子,穿暖衣服,是安定的生活。 总之,凌燕从何氏父女口中,了解到了很多很多,同时她也帮忙卖艺,基本上都是休息半小时,就起来卖艺一波。 “对了,凌姑娘,看你对这里如此生疏,应该是刚刚逃难至此吧?”何大勇问道。 凌燕微微点头:“是的,今天刚来云澜城。” “就你一人吗?”何大勇又问。 何灵灵也跟着说道:“凌姐姐,要不你跟我们一起过吧,你那里厉害,可以教教我,刚好我们在一起,也有个帮衬嘛。”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2章 残暴之人 “我不是一个人,我爹和我哥还在等我。”凌燕微微一笑:“不过我可以教你两招枪法,你要学的话,现在就可以。” “好呀好呀,要学。”何灵灵立刻跑去拿了木枪。 两人走到场地上,凌燕手把手的教着何灵灵。 何大勇抽着烟袋,在一旁欣慰的笑着。 常言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凌燕这一教,竟然引来了很多围观群众。 甚至这次来的看客,比之前正经表演拉客时,还要多一些。 四周再次热闹了起来。 何大勇起身灭烟,拍了拍裤子上的土:“这么好的机会,看来是不用休息了,继续干活吧。” 树大,而招风! 这次不仅引来了更多的路人,同时也引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那袁龙浩带着甲兵逛了一圈,又回来了。 人们纷纷行礼。 何大勇也连忙停止了表演。 袁龙浩在甲兵的簇拥下,牵着两个女人,走到场地附近。 是的,之前他明明牵着三个女人,现在却只剩下了两个,不知道另一个去哪了,也许,死了? “继续表演。”袁龙浩笑呵呵的说着,听语气,一度让人觉得很温和:“不用管我,你们快表演,我现在也是你们的观众。” “哦,好。”何大勇朝凌燕和何灵灵打了个眼色。 眼看着凌燕紧握木枪,表情冷酷,何大勇连忙快步走过去,扯了她一下,小声说:“姑娘,别冲动。” 表演继续进行。 却表演的很生硬。 凌燕是不情愿,何氏父女则是太过于紧张。 毕竟,那可是袁龙浩在看啊。 这袁龙浩有着一双三角眼,当他一言不发,盯着人看的时候,仅仅是这幅眼神,就足够让无数人心里发毛了。 他的眼睛,就像是一条毒蛇。 围观群众全都站在距离袁龙浩稍远的地方,而且没有一个人敢大声说话。 场子很冷。 表演的很难受。 整个过程,都是一场煎熬。 终于表演完了。 何大勇松了一口气,他这次没敢要钱:“在下的看家本领都展示了一遍,少城主和各位看官,觉得还满意吗?” 袁龙浩拍了拍手:“挺好玩,赏钱。” “多谢少城主。”何大勇弯腰鞠躬。 只见,袁龙浩还真命人拿了十两银子出来,走过来递给了何大勇。 但与此同时,袁龙浩还小声对另外两名甲士说了些什么。 在众目睽睽之下。 两名甲士大步向前,绕过何大勇,直奔凌燕与何灵灵而去。 何灵灵被吓得后退了一步。 凌燕立刻护住她,怒目而视前方:“你们干什么?” 其中一名甲士说道:“两位姑娘,实不相瞒,我们少城主看上你们了,跟我们走吧,去城主府吃香的喝辣的。” 说话间。 他们压根不管对方愿不愿意。 两个甲士直接上手,要来抓住凌燕。 然而。 凌燕仅是双肩一抖,就将两个甲士全部震退了两步半。 其中一个甲士怒吼:“你敢反抗?” “两位爷,两位爷……”何大勇连忙跑过来,笑脸劝说着:“消消气,这俩都是我闺女,她们不懂事,我给你们赔不是了。” 说着,何大勇还把刚得到的十两银子,塞给了其中一个甲士。 不等甲士说话。 不远处的袁龙浩就笑了:“喂喂喂,你什么情况?你拿我赏你的钱,去讨好我的手下?” “不是,不是,这都是误会,少城主,小人可以为您当牛做马,求您放过我的两个闺女,行吗?”何大勇当场跪下了。 “放过你闺女?”袁龙浩不乐意了:“老子让她们回去吃香的喝辣的,你却说让我放过她们?难道在你眼里,老子是个坏人?”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何大勇忙着解释。 袁龙浩突然一招手:“我听不清,你过来说,好好解释解释,你到底什么意思。” 两个甲士立刻押着何大勇往回走。 凌燕皱眉,大步冲了上去:“何叔,别过去,我觉得不对劲。” 两个甲士扭头怒瞪凌燕,并直接出手了。 凌燕连续两掌,击退两个甲士,一把将何大勇扯到了身后。 啪! 啪! 啪! 袁龙浩笑着鼓起了掌:“有意思,你这姑娘着实是有意思,没想到你还挺聪明的。” 说着,他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金色的匕首。 那意思不言而喻。 他原本想当着两女的面,把何大勇一刀扎死。 然后再强迫两女就范的。 与此同时,那五十甲兵,已经拔出兵器,火速围了上来。 “大姐姐……”何灵灵大喊了一声。 同时响起的,是袁龙浩露出真面目的残暴之声:“把男的杀了,剁碎,两个小美人打断腿,扛回去。” “混蛋。”凌燕怒不可遏,同时也心急如麻。 她现在没有战马,战戟和战甲。 手中仅有一杆木枪。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如此形势下,是极其被动的。 大量的甲兵涌来。 凌燕连续两次甩枪,打到了六七个甲兵,但这种攻击并不致病,对方还能火速站起来,继续围攻她。 与此同时。 后方的何大勇跟何灵灵背靠背,拿着铁锤和木棍反抗,他们撑不了多久。 突然。 凌燕听到了袁龙浩的邪笑声。 一个念头出现。 擒贼,先擒王。 噌的一声! 凌燕腾空跃起,直接跳出五六米,落地之后手中长枪狂舞,打倒沿途所有的甲兵,紧跟着,长枪直指袁龙浩的面门。 “都住……” 凌燕正欲要挟甲兵们。 “爹……”何灵灵凄厉的大喊声,传遍整条街道。 凌燕猛然扭头回望,看到的,是五六根长矛刺在何大勇身上。 何大勇睁着大眼睛,艰难的扭头看了一眼女儿,张了张嘴,却已经说不出话来。 噗嗤一声。 长矛抽出。 何大勇倒在地上,当场毙命。 “爹,爹……”何灵灵蹲在地上大声哭喊。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定格。 “狗贼,我杀了你……”凌燕一把夺走袁龙浩的匕首,刀锋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别,女侠饶命!”袁龙浩举起了双手,看似紧张的外表下,实则非常淡定:“嘿嘿,我觉得你还是冷静点比较好,如果我死了,你和你妹妹都得死。” 凌燕强行恢复了冷静:“让你的人全部退回来,放我妹妹走。”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3章 今时不同往日 蒙山河带着叶靖锋,一起去了西城,并刚好找到了李开物。 两人交换了一下情报,随后,蒙山河提议,现在就去城主府。 因为凌燕在北城,从蒙山河这边去往北城的路上,是直接经过城主府的。 天已经快黑了。 为了效率,没必要再绕远去找凌燕了,反正见了城主袁淳罡之后,蒙山河甚至可以直接命令对方派人去找凌燕。 目前唯一的问题,是李开物担心那袁淳罡是否还会认蒙山河这个长官。 毕竟大炎国在名义上,基本上算是亡国了。 袁淳罡已经不再是大炎国的臣子,甚至恰恰相反,他已经成了乱世诸侯王。 “山河。”李开物走在路上的时候,始终都在犹豫:“人是会变得,乱世之中,凡手握重兵者,皆是野心勃勃之辈,以老夫之见,现在冒昧前去,绝非上策,不如从长计议。” 蒙山河大大咧咧的说道:“没事没事。” 叶靖锋劝说道:“蒙大哥,我觉得李老先生所言极是,人心叵测,不得不虑啊。” 蒙山河一甩手:“老子说没事,就肯定没事,放心吧,给那小袁一百个狗胆子,他也不敢对我呲牙。” 眼看着蒙山河如此自信,李开物和叶靖锋对视了一眼,终究是没有再次劝说。 他们都觉得,也许蒙山河才是对的吧。 毕竟也曾是帝国的大将军,不可能没脑子,既然蒙山河如此相信这次的城主府之行,那么,他心里就肯定是有绝对把握的。 到了城主府大门口。 那守卫一眼就认出了叶靖锋。 城主府守卫,论单位级别,是比城门口守卫高半级的。 但这个守卫只是兵卒,叶靖锋是城门队长。 所以叶靖锋比眼前的守卫高了半级。 “叶队长。”守卫行了个礼。 叶靖锋看了一眼蒙山河,在得到对方点头示意后,立刻对守卫说道:“这位是蒙山河大将军,昔日的城主好友,麻烦你立刻去通禀城主。” 府内。 袁淳罡光着膀子,正在后院耍着一杆五十多斤重的方天画戟。 此人高大魁梧,浑身的腱子肉,彰显着他的勇武之力。 在饥荒乱世中,能于逆境中崛起,非但没有做亡国奴,还自强不息的发展成了一方诸侯,拿下了偌大的云澜城。 用脚指头都能想到,这袁淳罡在乱世中成长了,或者说,他原本就不是泛泛之辈。 他跟他的儿子袁龙浩同样残暴,但不同点其实更多。 袁龙浩是在他的树荫庇护下成长的,现在已经吃成了一个废物大胖子。 可他袁淳罡不能废弃自身的能力,无论是兵法权谋,还是阵前对垒,甚至就连身体也得锻炼好。 “老爷,老爷。”管家林修诚快步走来。 袁淳罡依然在练功,很随意的问了一句:“何事?” “门外有个名为蒙山河的将军求见,说是您的旧友,那蒙山河,之前不是帝国的大将军吗?”林修诚皱着眉头说道。 “蒙山河?”袁淳罡稍稍停顿了一下,随后轻笑一声,继续练功了:“他不是早应该死在乱军之中了吗?让那人进来吧,估计是假冒的。” “万一是真的呢?” “呵呵,真与假,我看一眼就知道了。”袁淳罡毫不在意的说着,继续练功了。 林修诚带着几个下人,一起去府门口迎接了蒙山河等人。 走在府中小道上。 蒙山河觉得有点不开心。 好家伙,那袁淳罡架子大了呀,都不亲自来迎接蒙山河了。 “你家城主在忙公务?”蒙山河问了一嘴。 林修诚说道:“老爷在后院练功,我带您去找他。” “果然是架子大了。”蒙山河感到有点不爽。 就这样。 一行人快步进入后院,见到了正在挥舞方天画戟的袁淳罡。 不等管家发言,蒙山河就已经远远的喊了一嗓子:“袁淳罡。” 这宛若虎吼的熟悉声音,令袁淳罡浑身一颤,收起长戟,扭头看去:“蒙……将军。” 他没想到,蒙山河真的还活着。 “哈哈哈哈,果真是你小子。”蒙山河大步向前走去:“你小子出息了啊。” “站住。”两个下人冲上来,拦住了蒙山河:“不得对城主大人无礼。” “这……”蒙山河当场发飙:“你们两个狗东西,看不出来你家城主认识我?” 而袁淳罡,则对下人的表现相当满意。 这等于是给了蒙山河一个下马威。 同时,也给了袁淳罡时间,让他调整好心态,以现如今更稳重更成熟的气场,去应对老上司。 刚才猛地一见蒙山河,该说不说,袁淳罡心里还真出现了一瞬间的惊慌。 “都退下,不得对蒙将军无礼,这位,曾是我的领导兼老师。”袁淳罡挥了挥手:“气吞山河的帝国四柱之首,蒙山河大将军,难道你们都没听说过吗?” 袁淳罡这些年,成长了不少,城府也深了很多。 两个下人退下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蒙山河骂骂咧咧的走到袁淳罡面前,伸手就拍他的肩膀:“你小子,现在很威风嘛。” 殊不知。 这句话再次得罪了袁淳罡。 在袁淳罡看来,眼前的蒙山河一点长进都没有,他刚才用话捧了蒙山河,可那蒙山河却还是一口一个你小子…… 还真是有够看不清形势的啊。 难道他蒙山河不知道,这里究竟是谁的地盘吗?在这里,究竟谁才是老大吗? “蒙将军近来可好?”袁淳罡皮笑肉不笑的问了句。 蒙山河说道:“还行,反正能吃饱饭,能打胜仗,前段时间,我们还歼灭了不少蛮族兵呢。” 袁淳罡点着头:“蒙将军神勇,不减当年呐,说起来,小弟我近期也有些长进。” “看出来了。”蒙山河笑着说:“咱俩再练练手?” 李开物连忙走了过来:“两位将军,这旧友重逢,应把酒言欢,刀剑无眼,万一受了伤。” “没事没事。”蒙山河还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我们可以空手切磋。” 袁淳罡也笑着说:“是啊老先生,莫担心,刚好我也很想跟蒙将军切磋切磋,说不定还能多学些东西。” 李开物深感无奈,只能退了下去,他总觉得那袁淳罡城府极深,而蒙山河的做法,已经冒犯了现在贵为城主的袁淳罡。 两人在场地上扎开架势,赤手空拳,展开了一番较量。 不得不说,袁淳罡真的变强了,有资格跻身为勇武大将的行列了。 那天威将军的封号,也确实不是浪得虚名。 在初期的交手中,袁淳罡甚至占据了上风,连续打中了蒙山河好几拳,打的蒙山河节节败退。 正当袁淳罡得意洋洋,觉得很有面子的时候。 蒙山河使出了真本事,如猛虎般压了过来。 袁淳罡连续数拳打在蒙山河身上,都无法撼动其分毫。 反观蒙山河,竟一把将袁淳罡的整个身体高高举起,然后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小子,你还是差点意思啊。”蒙山河低头看着他,一如往日在禁军校场时一样。 可蒙山河没有意识到的是,现在的袁淳罡,早已不是当初的大头兵了。 袁淳罡火了,直接咬着牙问道:“蒙将军,敢与我比兵器吗?”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4章 乱世诸侯 “你小子,生气了?”蒙山河伸出大手。 袁淳罡抓住大手,借力站了起来:“生气倒不至于,但你我都是征战沙场的大将军,这空手搏斗的输赢,其实没有任何意义。” “看来不打服你,你今天是不罢休了,来吧。”蒙山河说道:“老子接受挑战。” 他还一直都觉得,这只是男人间的游戏而已。 完全没有意识到,他这种行为,是一点情商都没有,已经激怒了袁淳罡。 “取兵器来。”袁淳罡大手一挥。 立刻就有下人扛着兵器过来了。 袁淳罡的兵器,正是他惯用的五十多斤方天画戟。 而下人给蒙山河取来的,却只是一杆士兵用的长矛而已。 蒙山河惯用的是大刀,重达六十二斤。 不过也无所谓了。 只是切磋而已。 掂量着手中轻飘飘的长矛,蒙山河笑了:“刚好我也展示一下自己的枪法。” 凡勇武之将者,十八般武艺,那都是样样精通的。 袁淳罡说道:“你不是不满意兵器,可以换,免得到时候说我胜之不武。” “不了。”蒙山河说道:“世人皆以为我蒙山河仅靠一身千斤蛮力取胜,其实这是对我的误解,刚好今天我就展示一下,我不靠蛮力的战斗技法,来吧,我让你先出招。” 袁淳罡眼神一凛:“蒙将军,刀枪无眼,若是受了伤,咱俩谁都别怨谁。” 言罢。 他就要出招。 突然。 一声大喊响起:“且慢动手,两位将军,且慢动手。” 众人扭头望去。 只见,那是一名羽扇纶巾的儒雅中年人,他此刻正快步走来。 “军师。”袁淳罡喊了一声。 蒙山河也认出了对方:“中原名士,贾博龙。” 贾博龙先是给袁淳罡打了个眼色,随后,抱拳行礼:“蒙将军,国难之下,幸得相逢。” 蒙山河随意的还了个礼。 而李开物则是看到了转机,立刻上前行礼:“在下李开物,拜见贾先生。” “李先生,幸会幸会。”贾博龙说着,转身下达命令:“林管家,既有贵客前来,还不快去准备宴席,款待二位!” 府内盛宴,酒肉皆全。 贾博龙跟李开物聊了起来。 武人有武人的相处方式,文人有文人的思路和心眼子。 像刚才蒙山河与袁淳罡那样的行为,在两位文人看来,就是最差的外交方式,没有之一。 彼此讲述了国难之后的经历,但都很隐晦。 这样藏着掖着,全都无法获得重要情报。 终究是贾博龙先失去了耐心:“李先生疑我?” 李开物低头喝了口茶:“贾先生何出此言?” “上天垂怜,让我能在此处与帝国四柱之一的蒙将军重逢,更是得知了昭阳公主还活着的消息。”贾博龙说着,看向了袁淳罡:“我和袁将军,日日夜夜都在祈祷着回归帝国皇室血脉麾下。” 袁淳罡点着头:“没错,我这里有两万精兵,粮草也还算充足,现在又有坚城可守,两位何不护送公主殿下到此,我们共图大业,光复大炎帝国的盛世呢?” “我就是这么想的。”蒙山河笑着说道。 李开物看了他一眼,随后才说道:“两位说我怀疑你们,可两位不也在怀疑老夫吗?当前这帝国大地上的形势,两位并未明言相告啊。” “嗐。”贾博龙说道:“李先生若这么说,那我就直言相告了,并非我不愿意讲,而是当前形势,实在是不容乐观啊。” 接下来,贾博龙讲述了一些国际形势。 当初大炎国皇城被蛮族攻陷后。 全国各地的抵抗力量也都在简单抵抗了一段时间之后,就销声匿迹了。 蛮族如日中天,颇有纵横万里,统一整个大陆的趋势。 北方秦国、西北方赵国、东方汉国,还有南方楚国,四国联合,一起发起了对蛮族的反击,但战况并不算太好。 转机的出现,是从蛮族内乱开始的。 各国抓住机会,一起反扑。 与此同时,在这大炎国的故土上,诸如袁淳罡这样的人,也都冒出了头。 蛮族大半都已经被打回了西南大草原。 而在大炎国的这片土地上,诸侯并起,诸如袁淳罡这样的还好,更强大更可怕的其实是北方各国的将军和诸侯。 比如现如今的中原炎皇城,就是被秦国大将孟复白占据的,他手里有二十万兵马,而且据说,孟复白现在不敢回归秦国,因为他功高震主,外加他想自立的谣言满天飞,只要他回去,秦王必杀他。 孟复白的处境非常尴尬,他不想反秦国,奈何全世界逼着他反。 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他明确造反的旗帜了。 听完这些。 李开物和蒙山河都紧紧地皱起了眉头。 王权霸业,群雄逐鹿,这无关于对错善恶。 但凡有机会,任何一个诸侯都是想一统天下,站上最高处的。 更何况现在全大陆都在闹旱灾,在生存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最好的生存方式,其实就是掠夺。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不过,从大炎国的角度来看,形势简直糟透了。 现在的敌人已经不只是蛮族了,而是这乱世中的所有强国和诸侯王。 大炎国王室销声匿迹的这段时间里,这整片大地,已经成了无主之物,早已被瓜分的差不多了。 趁着李开物和蒙山河忧愁的这片刻工夫。 贾博龙想了个办法,说有东西要送给二人,需要亲自去取。 用这个借口,他喊着袁淳罡一起离席,去了内室。 “将军,糊涂啊。”贾博龙语重心长的说道。 袁淳罡坐下,喝了一口水:“老子就是看蒙山河不爽而已。” “区区蒙山河,仅一人之勇,将军若杀了他,又能得到什么呢?反倒是断送了我们谋图天下的机遇。”贾博龙说道。 从一开始,袁淳罡之所以能崛起,能号召到这么多的散兵游勇,得到这么多的民众支持,就是因为他打着光复大炎国的旗号。 而这个主意,就是贾博龙为他出的。 这是旗帜,是他们这个团队的内核,是能成事的关键,是凝聚力量的法宝。 现在得知昭阳公主还活着。 袁淳罡内心,肯定是想杀掉公主的。 但是他能做吗? 他敢做吗? 一旦做了,他的整个队伍,至少在信仰和意志上,会瞬间崩掉。 他就名不正言不顺了,甚至其他的很多诸侯会打着为公主报仇的正当旗号,前来围剿他。 “军师有什么想法,可以直言。”袁淳罡说道。 “公主的位置很关键,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很可能就在南方不远处的风雪古城。”贾博龙沉声说道:“我们要把公主,捏在自己手里。” 袁淳罡想了想:“你就告诉我具体该怎么做吧。” 贾博龙说道:“事关重大,万事谨慎,应从长计议,今日先款待二位,再提出邀约,请昭阳公主前来主持大局,公主一旦进城,到时候,主动权就掌握在了我们手中。” “那万一她谨慎不来呢。”袁淳罡问道。 贾博龙笑道:“若如此,隔日我们就派一小将前去风雪城拜会,先了解那边的详细情况,再做后续的考量。”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5章 找机会脱身 圆桌旁。 李开物小声说道:“蒙将军,等会找个借口,我们先撤。” “你觉得会有危险?”蒙山河问道。 李开物愣了一下:“老夫还以为蒙将军看不出来呢。” 蒙山河笑了一下:“很多人都觉得我粗犷没脑子,但其实,我刚才也一直都是在试探袁淳罡,此子,不能信也。” 没错,蒙山河不是傻子。 能当大将军的人,怎么可能一点心机都没有?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点道理,蒙山河还是懂的。 他从一开始,就是在试探袁淳罡的度量和立场。 然后,他发现了很多很多。 这袁淳罡已经有了野心,成了一方真正的诸侯。 中间有很多次,哪怕袁淳罡极度忍耐,也还是暴露出了他内心的愤怒和不满。 他已经是尊贵之人了,不会再轻易向曾经的老上司低头了。 现在的蒙山河跟李开物,都有了一个共同认知,就是万万不能让公主来云澜城。 因为袁淳罡和贾博龙的忠心,一定是包涵着不少杂质的。 忠心不纯,后事难料。 “等会我装醉,托词离席。”蒙山河说道。 李开物点头:“装像点,剩下的交给老夫。” 蒙山河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就开始摇头晃脑,还险些趴在李开物肩膀上:“对了,凌燕怎么办?” 李开物想了想,说道:“我们两个先脱身,凌燕将军的身份应该还没暴露,等她晚上找不到我们,自然会出城到林中与我们碰头。” 很快的。 袁淳罡带着贾博龙回来了。 并且赠送了玉带一条,锦袍一领。 在座的四个人,加起来有八百个心眼子。 突然。 蒙山河重重的一拍桌子:“袁淳罡,你小子还记不记得,当年老子一只手就能把你拎起来!刚才你还敢跟我比武,来啊,咱俩接着比。” 袁淳罡和贾博龙对视了一眼,都未发话。 李开物扶住了蒙山河:“将军,你醉了。” “老子没醉,老子还能喝!”蒙山河说着,直接提起酒壶往嘴里灌。 “你真醉了。”李开物夺走酒壶,放到一旁,并赔着笑脸:“两位,不好意思,蒙将军喝多了,天色也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 贾博龙立刻起身:“我派人送送二位吧。” “不用麻烦了。”李开物拿起玉带和锦袍:“这两件礼物老夫就收下了,多谢两位的美意。” 言罢。 他就扶着蒙山河往外走。 袁淳罡也起身了:“来人呐,随我一起恭送两位大人出城。” 该有的礼节还是要有的。 袁淳罡和贾博龙带着十余名随从,一路将蒙山河与李开物送到了云澜城南门。 “蒙将军,李先生。”袁淳罡假装热情的拉住了两人的手:“适逢乱世,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啊!我知二位疑我,不肯带公主前来与我相见,但我发誓,此生对烈家皇室绝无二心,待我准备准备,后日一步一拜,亲自去拜见公主殿下。” 李开物笑着说:“袁将军忠心耿耿,您放心,今日这番话,老夫一定传达给昭阳公主。” 袁淳罡重重点头:“若公主肯来见微臣,还请李先生提前相告,我必召集全军,张灯结彩,十里相迎。” “二位,快请回吧。”李开物说完,就扶着蒙山河转身走了。 目送着二人的身影渐行渐远。 贾博龙开口了:“这二人,必不相信我们。” “看来是要从长计议了。”袁淳罡说着,扭头看了一眼叶靖锋:“今日入城时,他们身边可有其他同伴?” 叶靖锋心头一紧,随后行礼回答:“没有,小人只看到他们二人同行。” 袁淳罡点了点头。 突然。 一个小兵飞马而来,翻身下马,跪地拜道:“城主,大事不好了,少城主他被一个江湖卖艺的武林高手挟持了。” …… 在云澜城南边的林地中。 蒙山河跟李开物一起与骑兵小队汇合。 经过一番商议。 蒙山河率先骑马回去,先讲此处的事情,报告给昭阳公主。 至于李开物和骑兵们,则在这里等待凌燕。 …… 闹市区。 凌燕手中的匕首,已经割破了袁龙浩颈部的皮肤和些许脂肪层。 血流不止。 袁龙浩终于怕了:“女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只要别杀我就行。” 凌燕冷眼环视了一周。 三十四个甲兵,手持锋利的长矛,围成一圈,全都指着凌燕。 若非手中有人质,凌燕下一秒就得死。 而在不远处,何灵灵也被数人围着。 “让你的人,全都后撤二十米,先放灵灵走。”凌燕冷声说道。 “好,我照做,我照做,放她走。”袁龙浩当即下令。 甲兵们纷纷后撤了二十米。 “灵灵,快走啊,出了城往南走,一直往南走……”凌燕没敢说林中有自己人。 但只要何灵灵一直往南,就算碰不到自己人,也会抵达风雪古城。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此时的何灵灵还在何大勇的尸体旁哭泣,听到声音时,她抬起了头:“凌姐姐……” “走啊,快走。” “可是你……” 凌燕笑了:“我没事,等我杀出重围,就去找你,立刻离开,不要犹豫了,快走。” 何灵灵站起身来,朝附近的深巷奔去,她边跑边回头,泪眼朦胧中,看到的是凌燕的笑脸渐渐模糊。 猛地,她一咬牙,一狠心,低头弯腰,加快脚步,一个冲刺跑到巷尾,然后高高跃起,抓着墙头就翻了过去。 如此一来,就算是那些甲兵想追,都来不及了。 何灵灵逃离后,一路穿街走巷的奔跑,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直往南走…… 而在凌燕这边。 袁龙浩说道:“我答应了你的条件,现在能放开我了吗?” 凌燕环视一周,发现那些甲兵都在蠢蠢欲动。 同时,她也看到了那些甲兵腰间挂着的长弓。 她现在的处境非常糟糕,一旦放了袁龙浩,只怕对方会立刻冲过来杀死她。 逃跑的概率也不大,很容易被弓箭当成活靶子。 只见。 她带着袁龙浩走了几步,脚下一勾,将一杆长枪挑起,握在了手中。 一不做二不休! 搏一搏吧。 顺便也……为民除害。 手中匕首翻转,猛地刺入了袁龙浩的脖子,鲜血飞溅。 “啊啊啊啊……”袁龙浩发出了巨大的惨叫声。 疯狂的挣脱开了凌燕的束缚。 他还能喊叫,说明没死。 扎偏了,没有正中喉咙。 主要是袁龙浩的脖子上,肥肉太多,比水桶还要粗。 “少城主!” “少城主!” 甲兵们全部扑了上来,他们怒吼着,大有将凌燕撕成碎片之势。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6章 传奇一生的终点 “救我,快救我……”袁龙浩在地上爬行,臃肿的身体像一只猪,尽显狼狈模样。 凌燕一枪刺出,这次刺中了袁龙浩的后腰,尽管刺得很深,但袁龙浩依然能动,而且还爬的更快了。 大量的甲兵冲来。 凌燕被迫之下,只能放弃追击袁龙浩。 只见,她手中长枪挥舞,如灵蛇般洞穿一个个甲兵的咽喉。 一招横扫千军,连杀六七人。 那英勇无敌的姿态,在战阵之中,如同一名女战神。 场外,袁龙浩被两名甲兵扶着,坐在了街边。 甲兵用衣服帮他捂住了血流不止的伤口。 “杀了她,杀了她!”袁龙浩这辈子,从未如此惊慌害怕过。 同时,他也爆发出了最大的愤怒。 “杀了她,快给我杀了她!” 他都这样了,还在恶狠狠地大叫着指挥。 老百姓都退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有些老百姓深感惋惜,都在心里咒骂着,那袁龙浩的命真硬,这样了还不死。 很多老百姓想给凌燕叫好,却不敢发出声音。 更多的老百姓,是在怜惜凌燕的生命,他们都知道,这样的一位女侠,将会葬身于此了。 但! 异变突生。 大量的甲兵惨叫着倒地。 甚至有几个都被长枪轰飞了起来。 震惊全场,勇冠八方! 浴血的杀神,在受了些许伤之后,竟一人打垮了四十多个甲兵。 她杀红了眼,狂奔着朝袁龙浩而去。 袁龙浩被吓傻了:“不……不要杀我……” 噗噗两声。 凌燕连续两枪解决掉了最后的两个甲兵。 扑通一声! 袁龙浩跪倒在地:“女侠饶命,女侠饶命,求求你别杀我,你看要不这样吧,你这么强,我向我爹举荐你,他一定会封你当大将军的,到时候,等我爹取得了天下,你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 噗嗤一声! 长枪从胸膛刺入,一直贯穿到了后背。 鲜血顺着枪锋低落。 袁龙浩的声音戛然而止,瞳孔开始收缩。 这次。 他终于死了,因为这一枪,贯穿了他的心脏。 老百姓们全都看呆了。 这一刻的凌燕,如天神下凡。 就像是老天爷派遣下来的神兵天将,前来降妖除魔的一般。 凌燕收枪,并不做迟疑,转身就跑。 她博赢了。 连杀五十人和袁龙浩,成为了最终的赢家。 但她并不知道的是,有时候,输并不代表输,赢,反而是另一种输。 哗啦啦! 哗啦啦! 大量全副武装的兵将从四面八方的街道涌来。 他们,几乎填满了整个街面。 紧跟着。 是袁淳罡骑着高头大马而来。 凌燕瞬间被堵死在了这里。 那袁淳罡,本是气定神闲,威风凛凛,直到他远远的看见袁龙浩的尸体,一声悲呼响彻长空:“我的儿……我的儿啊……” “呵……”凌燕干笑了一声,面对千军万马,她紧握长枪,开始反抗,大有战斗到最后一刻的决意。 无数的兵将围了上来。 杀不完。 根本杀不完。 无论凌燕杀死多少人,总会有更多更多的敌人蜂拥而来。 对袁淳罡而言,凌燕今日说什么都得死,这可是杀子之仇。 对兵将们而言,凌燕更是得死,谁能杀了她,就等于帮城主报了仇,必然会加官进爵。 可凌燕的实力太强了,战斗意志也太过于可怕了。 她竟连杀二百人,浑身上下十余处重伤,却依然能够继续战斗,继续发出响彻天地的怒吼。 很远很远的地方,数千名百姓看着这一幕,纷纷感到心疼和震撼,为之落泪。 或许,唯一内心毫无波澜者,就是贾博龙了吧。 贾博龙是绝对的理智者,他甚至觉得,袁淳罡的废物儿子死掉,是好事一件。 那种货色就算活着,也只会拖后腿罢了。 当然了,贾博龙肯定不能表现出这种想法。 他内心无悲,也无喜,唯一让他稍稍感兴趣的,是那凌燕的战斗力。 区区一个女人,拿着一杆铁枪,竟能在围困之下,连杀二百余人。 这样的猛人,纵观全世界,都不多见啊。 贾博龙甚至从凌燕的身上,看到了一丝丝昭阳公主的影子,那位天下第一的公主,那位堪称是全民偶像的女战神下凡。 不觉间,贾博龙微微皱眉,心中稍稍有了些许猜测。 而就在这个时候,袁淳罡弯弓搭箭,一发神箭,直指凌燕飞去。 凌燕在混战之中,竟注意到了这一点,立马横枪,用枪杆接下来箭矢。 她太强了。 竟能在混战之中,还成功提防了大将军的暗箭。 咔嚓一声。 她掰断长枪,猛然朝数十米外的袁淳罡投掷了过来。 随后,她还远远的挑衅一笑,然后捡起两把朴刀,继续厮杀。 那断枪投掷的无比精准,且力道极大,破空飞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袁淳罡抬起右手,一把抓住了枪刃。 此时此刻,枪尖距离他的面门,仅有不到半米距离。 “取我方天画戟来。”袁淳罡怒声下令。 常言道,马有失蹄日,人有力竭时! 凌燕又连杀了数十人,终于杀不动了。 她的动作开始变得缓慢,力量开始变得微弱。 敌人的机会来了。 噗哧! 噗哧! 噗哧! 数十支长枪,从四面八方,接连不断的刺入了她的身体。 唰! 当长枪一起拔出时。 大片的血雨在飞舞。 “都散开!”袁淳罡突然下达命令。 将士们如波浪般散开,让出了一片空地。 袁淳罡纵马持戟,缓缓向前。 此时此刻。 凌燕已必死,但她却还站着,用双刀拄在地上,维持着屹立不倒的身姿。 “等一等!”贾博龙突然大喊:“敢问女侠尊姓大名。” 凌燕笑了:“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凌燕!” “凌燕……”贾博龙猛然大惊:“曾经的帝国第一先锋,凌燕将军……” “去死吧。”袁淳罡红着眼,加速冲过去,一戟刺下。 “不,袁将军别杀她……”贾博龙慌忙大喊。 但是,已经晚了。 那方天画戟,一击洞穿凌燕的整个身体,然后,被袁淳罡挑着,高高的举到了空中。 铛啷啷。 两把朴刀脱手而落。 凌燕纵横天下,悍不畏死的传奇一生,定格在了这一刻。 鲜血顺着她纤细的身体不注的流淌,那一抹凌乱的长发,在腥风血雨中飘扬。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7章 小黑的长啸 “袁将军,您……您糊涂啊。”贾博龙冲过去,指着袁淳罡大声斥责:“您难道没听过传奇女将,三军先锋凌燕的大名吗?” “老子知道,从她报出姓名的那一刻起,老子就知道了。”袁淳罡双目发红:“但她杀我爱子,不报此仇,我还算是人吗?” “你……嗐,嗐呀!”贾博龙气的直拍腿。 但事已至此,也挽回不了了。 他瞬间想到的,其实是后悔,后悔刚才没杀了蒙山河与李开物。 如今当众杀了凌燕,袁淳罡与昭阳公主之间,已经不可能再和睦相处。 …… 何灵灵终于跑出了南城门。 她继续一路向南走,在经过小树林的时候,那林中歇马的李开物和骑兵们,都看到了她。 但是双方互不相识。 何灵灵继续向南走,李开物则继续等待着凌燕将军的归来。 突然。 一匹黑马唏律律的发出叫声,并快速的奔向了何灵灵。 “凌将军的马失控了。” “小黑,快停下。” 骑兵们纷纷喊着。 这一幕太过突然,很多人都触不及防。 眼看着小黑即将撞上那被吓呆的何灵灵。 李开物慌忙大喊:“快阻止小黑,别伤了百姓。” 骑兵们纷纷去追小黑。 紧跟着。 出人意料的一幕出现了。 小黑在何灵灵身边停了下来,先是嗅了嗅何灵灵身上的味道,然后,十分温顺的蹭了她两下。 何灵灵呆在原地,那双疑惑的大眼睛,也开始打量小黑。 她看到这匹马非常的高大雄壮,黑色的皮毛很有光泽且丝滑,在马背的一侧,挂着一副金甲和红色战袍,另一侧有一把霸气绝伦的红缨长枪。 她猜测,这应该是一位将军的战马。 虽然从未见过这些,但她却莫名的感到了一丝丝的亲切,尤其脑海中,还再次浮现出凌燕的身影和面庞。 她甚至在冥冥之中,想象到了凌燕骑着这匹黑色战马,身披金甲红袍,手持长枪在沙场上驰骋的画面。 “姑娘,你没事吧?”李开物带着人跑过来,声音打断了何灵灵的思绪。 “我没事。”何灵灵说着,竟然伸手摸了摸小黑。 而小黑竟一点抵触都没有。 一名骑兵说道:“奇了怪了,凌将军的战马,从来不让陌生人随便碰的。” 何灵灵为之一愣,猛然扭头看去:“凌将军?哪个凌将军?是凌燕姐姐吗?” “你……”李开物看着何灵灵身上的血迹,不由得心中咯噔了一下:“你认识凌燕?” 泪水再也压抑不住,何灵灵又哭了。 她哭着,讲述了刚才经历的事情。 李开物听完后,眉头紧皱:“老夫千算万算,都没能算到,事情竟然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了。” 就在这个时候。 一名骑兵大喊出声:“兄弟们,上马。” “我们去救将军。” “杀进城去,跟他们拼了。” 在场的骑兵们,全都是凌燕的兵。 他们个个年轻高大,个个热血当头。 “站住,都给我站住。”李开物大声呵斥:“你们想干什么?进城去送死吗?” “李先生,我们……” “闭嘴,现在两位将军不在场,你们全得听我的。”李开物沉声说道:“袁淳罡有两万人,你们十个进了城又有什么用?更何况,袁淳罡不是无脑之人,只要他得知了凌将军的身份,就必然不会杀害凌将军,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立刻返回风雪城,找公主商议此事。”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的城门口出现了异常情况。 只见,那是数百甲士涌出城门,附近还有数千个百姓跟随围观。 李开物皱着眉头,跟骑兵们一起扭头望去。 他们取出了望远镜。 远远的,当看到那城门前一幕的时候,所有人的心都凉了下来。 只见。 那是一个士兵,用绳子,将两具尸体挂在了城门前示众。 “爹……凌姐姐……”何灵灵捂住了嘴巴,泪水汩汩的流淌着,失声痛哭。 “这……怎么会……”李开物紧握双拳,额头上青筋鼓起。 十名骑兵,全部双目发红,义愤填膺。 最终,是李开物率先恢复了理智:“走,立刻走,回到风雪城,我们跟袁淳罡,必有一战了。” 十二匹战马,呼啸着奔出树林,朝风雪城而去。 何灵灵骑着的,正是凌燕的那匹黑马。 它还有个很响亮的名号,千里乌骓马。 …… 临海市。 郊区。 秦云在老宅中,一边喝茶,一边欣赏着手里的酒具。 “这些酒具真漂亮,如果不是我需要更多的钱,还真不舍得卖掉。”他自言自语着。 手机铃声响起。 是薛昕蕾打过来的。 今天有一场高端的饭局,秦云带着薛昕蕾和孟诗涵做东,请了三位贵客,分别是鉴宝大师李天鸿、服装业大佬马大诚,以及临海珠宝女王苏云卿。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据说李雪晴也会跟着李天鸿一起前来赴约。 相约的地点,是秦云现在住的晨曦大酒店。 这次小聚,主要就是为了卖掉酒具换钱。 同时,秦云也打算拉投资,以他现在的面子,李家、马氏集团和苏氏集团,都是愿意注资进来的。 “云哥,各位股东都到了,您什么时候过来?”薛昕蕾说道:“现在就差您一个了。” 秦云淡笑着:“距离约定时间还有十分钟呢,不急,话说你今天怎么了?头一次听你说话这么紧张。” “能不紧张吗?在座的可都是顶级大佬啊,您不快点来的话,我和诗涵压力都很大的。”薛昕蕾焦急的说道。 她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女强人了,可今天这场面,比她历来见过的大场面都要大。 虽说只有寥寥三个客人。 但这三位客人的份量,可比她之前参加数百顶流明星的仪式时,还要让她觉得紧张。 可以看出,现在薛昕蕾已经是铁了心要跟着秦云干了。 她在这些事情的用心方面,比秦云还要积极。 在座的全是百亿大佬,只要谈成今天这件事,将来薛昕蕾跟秦云合作的这个大项目,绝对能平步青云,扶摇直上。 “好好好,我现在就过去。”秦云说着,走向了黑陶缸,他想再看一眼,昭阳公主有没有传信过来。 “你快点哦。”薛昕蕾说道:“我让诗涵开车去接你吧。” 挂断电话之后。 秦云探头一看,只见,手机传送了回来。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8章 第一次见秦云这样 当秦云刚刚查看了一眼内容之后,整个人的心,都沉了下去。 凌燕……死了? 怎么会突然就死了? 尽管秦云跟凌燕从未直接交流过。 但秦云能从烈云曦的文字中,以及那些照片里,认出这个人,记住这个人。 对凌燕而言,秦云是高高在上的天神。 可是对秦云而言,那个大女孩,就像是一位素未谋面的朋友。 大炎国的旧臣,袁淳罡杀死了凌燕。 一代传奇女将,在数千人的围攻下,横死街头。 尽管文字无法传达声音和表情,但秦云还是能感受到烈云曦的悲愤。 他也是一样的,他同样悲愤。 原本,这次云澜城之行,凌燕、蒙山河与李开物三人,最让人担心的是李开物的身体羸弱,是蒙山河的性格暴躁。 可偏偏这两人都没事。 唯独功夫最强、性格最稳、脑子最灵活的凌燕,除了这么大的意外。 这等于砍了烈云曦的一条臂膀。 等于大炎国的两位无双女将,永远失去了其中一个。 门外。 一辆白色的轿车停下。 孟诗涵下了车,走进老宅:“云哥,我以为你已经出门了呢,怎么还在家里呀?” “你先出去。”秦云沉声说道。 孟诗涵站在院子里,不由得愣了一下:“云哥,你怎么了?大家都在等你呢。” 秦云扬手扶住了额头,他尽可能的压制着胸中的愤怒:“听话,你先出去等着,让其他人也等着,在我出门之前,不要再来烦我。” “云哥!” “出去吧,把门也帮我锁上,我暂时不想见任何人,否则我会忍不住发火。”秦云说完这句话,已经是用尽了最后的理智。 孟诗涵被吓到了,转身走出大门,并在外面锁上了门。 不知为何,她突然觉得很委屈。 同时,她也很担心秦云的状况。 怎么一个人好好的,突然就变成这样了呢? 背靠着房门,她的眼眶,微微有些泛红。 而在室内。 秦云已经开始打字:“杀,杀进云澜城去,宰了袁淳罡狗贼,需要什么尽管跟我说,我会为你们提供一切的后援,杀,杀,为凌燕将军,报仇雪恨。” …… “蕾姐。”孟诗涵打了电话过去。 薛昕蕾问:“怎么了诗涵?你是不是在哭啊?发生什么事了?” “我不知道,云哥的状况很不对劲,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还说现在不想见任何人。”孟诗涵说道:“我现在,非常担心他,他肯定是遇到了很大的事情。” “你先别急啊,我们一起想办法。”薛昕蕾先安慰了孟诗涵一番。 其实,现在最闹心的,就是薛昕蕾。 酒店这边是大事,结果秦云那边也出了大事。 两头难啊。 该怎么办? “薛小姐。”马大诚开口了:“秦先生到底什么时候过来?” “不好意思啊,马总,云哥正在解决一些私事,今天可能会晚点过来了。”薛昕蕾赔着笑解释道。 苏云卿开口了:“什么私事非得这个时候解决?他说多久能解决完了吗?” 薛昕蕾摇头:“他没说,估计……不会太早。” 李雪晴若有所思,忍不住开口了:“云哥不是这种不爽快的人,薛小姐,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们?我总觉得云哥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大麻烦?” “这……”薛昕蕾说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李雪晴直接站了起来:“你就别吞吞吐吐的了,有什么事情就直说,我们都是自己人,在座的大家都跟云哥是朋友。” 李天鸿也开口了:“单凭小秦有了好东西,只让我们几个知道这一点,我们就欠他一个大人情,这古代皇家酒具,若是放到拍卖会,可就不是我们花钱就能抢到的了。” 苏云卿接着说道:“是啊,上次那个玉镯,我甚是喜爱,秦云就是我老弟了,有什么麻烦不放说出来,大家一起解决。” 马大诚一拍大腿,直接站了起来:“干脆我们直接过去吧,我就不信有什么麻烦是我们一起联手解决不掉的。” 众人一拍即合,直接起身离席。 此时此刻。 薛昕蕾都看傻眼了。 她刚才那么谨慎的招待众人,就是担心又哪一个股东因为心情不好突然离开。 现在倒好,这些人莫说不会离开,似乎还都铁了心的想跟秦云加深情谊啊。 “原来是我格局小了。”薛昕蕾自嘲的说了一句,随后大步追上了李天鸿等人。 她在前面带路,众人乘车,一起来到了秦云家的老宅大门前。 只见。 孟诗涵正孤零零的站在门口,一脸担忧的望着门缝里的院落。 “诗涵,怎么样?”薛昕蕾问道。 李雪晴也忍不住开口了:“云哥呢?发生什么事了?” 孟诗涵摇着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原来我过来接他,可他只说是心情不好,把我赶了出来,还让我锁上门,说是任何人都不想见。”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此言一出。 众人面面相觑。 对他们而言,应该是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秦云。 按理说,秦云当初离婚,被赶出家门,后来都很快做到了云淡风轻的释怀。 当初拍卖青金帝王玉,那么大的一笔钱,秦云也依然能够做到面不改色,平淡如水。 他的心态,在大师李天鸿看来,都是极为难得的。 怎么今天就突然变成这样了呢? 究竟是多么大的事情,能够让他的心态崩盘? 究竟是多么大的事情,能够让他把数十亿的融资项目直接搁置? 没人知道。 此时此刻的秦云,正在跟烈云曦进行第一次的双向快速交流。 大概原理就是,两人都在传送点等着。 秦云打完字,立刻把手机传过去。 而烈云曦看完之后,也立刻打字回应,然后再把手机传回来。 如此循环往复。 烈云曦说:“凌将军之仇,我必报之,奈何云澜城有两万精兵,是我方二十余倍,将士们都在劝我,需从长计议。” 秦云看完,立刻回应:“我可以给你更好的武器装备,比如更轻便的护身甲,更多的复合弓,对了,还有枪。” 烈云曦疑惑:“枪?是长枪吗?” 秦云说道:“一时半会儿解释不清楚,但不是长枪,而是手持的枪,你可以叫它手枪,或者草率的称为火枪吧,这样你们更方便理解一些。”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69章 酒具成交 秦云和烈云曦经过一番商议,最终敲定了未来一个月的大方针。 一个月之内,必破云澜城,杀袁淳罡一伙。 秦云会在这段时间里,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勤支援。 比如水,现在黑陶缸闲暇之余,基本上一直都在往风雪城送水,超大排量的自来水管道,几乎以每五秒一吨水的速度,再疯狂运输。 每天送水的时间,长达十五个小时。 每天总水量,超过一万吨。 其他时间,仓库的流水线一直在运输粮食和瓜果蔬菜,按每包一百斤,每十秒一包来计算。 每天运输六个小时,就是二十一万斤左右的各类物资。 秦云每天的基础消费都在百万元以上。 这郊区城中村的水表都要爆了,甚至有社区管理员前来询问过情况,直到秦云解释说在这里有个工厂,才算是息事宁人。 风雪城,现在最大的优势,是各类顶级将才,是水资源和粮食资源的充足,以及精良的装备。 而最大的劣势,就是缺兵少民。 在战乱年代,人力资源永远都是第一资源。 没有民,就无法为军队补充新鲜血液,从而导致了兵卒数量无法提升。 所以,长期战略的第一点,就是以粮食和水,去周边吸纳更多的难民入住风雪城。 这些原本就是大炎国的子民,现在烈云曦有了物资,就算是老弱妇孺,她也是愿意吸纳进来的。 风雪城虽是小城,但还是能够接受五六万人住进来的。 在商量好之后,两人立刻开始行动。 这次秦云和烈云曦,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双向配合,两人在两头开工,且分工明确。 …… “诗涵,帮我开门吧。”秦云的声音,从老宅大门的门口传来。 外面的人立刻打起精神,全都看了过来。 孟诗涵连忙开锁:“云哥,你没事了?” “是啊,已经解决了。”秦云微微一笑,他不想在这些事情上说太多:“走吧,去酒店。” 在场都是高情商人士。 秦云没说自己的私事,大家也都没有去打听。 一行人一起回到晨曦大酒店。 秦云也不墨迹,直接取出了皇家酒具。 分别是一个玉盘,一个金镶玉的酒壶,和六枚龙纹酒樽。 “诸位请看吧,这个我不要价,你们看着给,谁出的高,它们就归谁。”秦云很大方的一摊手,随后开始了闭目养神。 李天鸿、李雪晴、马大诚和苏云卿,纷纷拿起龙纹酒樽,细细的观摩、品鉴着。 “好东西,好东西啊。”马大诚连连的赞不绝口。 而苏云卿明显对这种东西的兴趣要少一些,才看了不到半分钟,就又好奇的拿起了酒壶,然后又放下,开始观看玉盘。 这说明她不是这方面的行家,只能看个热闹和新鲜。 终究是李天鸿开口了:“此物的制造工艺,跟商朝王庭的酒具有些类似,观其岁月痕迹,也确实有着千年以上的时光打磨。” 李天鸿的眼光确实毒辣,大炎国皇室,传到烈云曦这一代,确实已经超过了千年。 所以这些酒具就算是放在烈云曦那个时代,也是历史悠久的老古董。 马大诚问道:“李老的意思是,这些酒具是商朝传下来的?那可是有三千多年了。” 李天鸿摇着头:“未必是商朝的,我也见过一些商朝的酒具,虽然工艺水平很像,却又有着很多不同之处,也许这些酒具,是某一个我们不知道的朝代,所流传下来的。” 李雪晴眼前一亮:“爷爷,你是说,我们的历史记录有残缺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些酒具可就更有考古价值了。” 马大诚和苏云卿都聚精会神的看着爷孙俩,想听他们聊聊更多。 可是。 李天鸿张了张口,突然忍住了,他竟然微微一笑,开始直接报价:“老夫出二十亿,收下这一套酒具,小秦你意下如何?” 秦云说道:“我这边没什么问题,二十亿已经符合了我的心理预期。” 苏云卿迟疑了片刻,然后放下了酒具:“虽然我也想买,但上次已经买了玉镯,这酒具二十亿的价格,超出了我这次的预算,对了秦先生,你祖上,该不会真的是皇家天子血脉吧?” 秦云一摊手:“这个我不方便回答。” 苏云卿笑了一下,没再讲话。 她退出了竞争。 马大诚则是一直在犹豫不决。 就在李天鸿内心狂喜,准备让李雪晴取出文件,跟秦云签合同证明的时候。 “等一等。”马大诚开口了:“李老,对不住了,我出二十二亿,这酒具我要了。” 李天鸿气定神闲的笑着说:“二十三亿。” “二十五亿。”马大诚继续争。 李天鸿说道:“马总,三思啊,别买亏了。” 马大诚也笑了:“我觉得不会亏!李老的眼光我是相信的,连您都愿意花大价钱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差。” 此言一出,李天鸿终于皱了下眉头。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论社会地位和名望,李天鸿是要高人一筹的,但是论财力,他似乎已经没有这些小一辈的中年老总猛了。 最终。 价格竞争到了三十三亿。 这是李天鸿最后的报价。 马大诚一咬牙,再次提价到三十五亿,最终拿下了这一套皇家酒具。 李天鸿很不甘心,但最终也只能放弃。 在他的认知中,这套酒具是要比青金帝王玉更值钱的。 虽然青金帝王玉非常高级且稀有,但架不住这套酒具存在考古价值啊,而且年代悠久还依然保存的如此完好和完整。 这是成套的呀。 并且酒具的玉料,虽然比青金帝王玉稍逊一筹,但也是顶级玉料了。 “哈哈哈,李老不竞争了吗?那我就不客气了,不好意思,这套酒具是我的了。”马大诚笑得合不拢嘴。 秦云开口了:“恭喜马总,钱转到我的基金会就行。” 不参加拍卖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无需手续费。 三十五亿,就是三十五亿。 “接下来说正事。”秦云突然起身,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我先敬诸位一杯,实不相瞒,我需要三位帮个忙。” 李雪晴第一个站起来举杯:“云哥,你太客气了,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我们李家能做的,一定不会推辞。” 马大诚和苏云卿也纷纷起身回敬,就连身体不太好,无法饮酒的李天鸿,都以茶代酒,起身回敬了。 秦云在他们心目中,还是很有分量的。 首先秦云两次拿出来的古董,价值就已经超过六十亿了。 其次,大家现在都怀疑秦云祖上是天子血脉,毕竟能拿出这些古代皇室珍品的人,一定有大来头。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0章 两头开工 大家一起重新做好之后。 秦云正色说道:“既然大家如此给面子,我也就开门见山的说了,我需要大批量的军用复合弓,质量和威力,越大越好,数量越多越好。” “这……”李雪晴直接愣了一下。 原本信心满满,打着包票的大家,在听了秦云的第一句话之后,就立刻皱起了眉头。 马大诚问了一句:“秦先生,我想知道你要这些的目的是?” “不方便透露,但我可以保证的是,这些武器在到了我手中之后,绝对不会再出现在国内。”秦云说道。 众人都再次犹豫了。 不单单是因为担忧,同时也因为,没什么路子。 他们之前也不关注这些呀。 在几分钟的沉默之后,最终是苏云卿开口了:“我倒是认识一个人,可以搞到你要的东西,但是价格不便宜。” “多少?”秦云问道。 苏云卿拿出了手机:“我打个电话,如果可以的话,我试试能否把价格压下来。” 之后。 苏云卿就出去了。 足足十分钟之后。 她才回来:“秦先生,我问过了,有一款名为死神复合弓的小众产品,应该符合你的需求,但他要价一万三,我倾尽所能,只能把价格压到一万,另外每一张弓,免费赠送二十支箭。” 秦云摸着下巴:“单价一万的死神复合弓,威力如何?” 苏云卿说道:“有效射程在一百米以上,配合原装的箭头,可以轻易击穿老虎或野猪的皮毛,直达内脏。” “没问题,就要这个。” “你需要多少张?” 秦云比了个1:“一万张,总价是一亿对吗?” 此言一出。 众人再次面面相觑。 一万张威力巨大的死神复合弓啊,二十万支赠送的原装箭矢。 总价为一亿的订单。 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但如果这个订单是用来买武器,那可就…… 李天鸿和马大诚都没有开口说话。 现在的选择难题,完全摆在了苏云卿面前。 这次交易,做下来是不难的。 可万一今后,秦云用这些东西搞出什么大乱子的话! 谁家好人会一下子买这么多大威力复合弓啊? “秦先生……”苏云卿犹豫不决的开口。 秦云直接挥手打断了她的发言:“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苏总,我以我的人格向你保证,绝对不会出现你担忧的那种情况。” 其实现在,秦云卖的,就是面子。 看大家是否愿意给他这个面子。 看大家是否觉得他足够有分量,以后在他身上是否还有利可图,为他冒这次风险是否值得。 最终。 苏云卿觉得值:“好,我这就帮你下单。” 不愧是珠宝女王,大名鼎鼎的女强人,魄力还是有的。 而接下来,有了苏云卿开得好头,后续也就都顺风顺水了。 秦云想要的一万套合金战甲,一万把精钢战刀,一万把合金长枪等,全都被马大诚包了,刚好马大诚有这方面的人脉工厂。 那些都是小厂子老师,全都巴不得讨好马大诚呢。 战甲、战刀、长枪,一套下来,出厂价才三千元,总共一万套,花了三千万。 战刀和长枪全都是开刃的。 反正事已至此,马大诚他们也管不了秦云想干啥了。 最后。 仿真枪这块,又卡了一下。 李天鸿在犹豫过之后,发话能帮秦云搞到手,但数量不多,只有二百把。 至此,秦云将承诺给烈云曦的武器装备,都准备的差不多了。 之后就是一些小事,秦云用三人的人脉,找到了更有性价比的食材物资合作商。 人家的食材品质更好,更便宜,运输速度更快。 主要是秦云要的量大,所以只要找好渠道,基本上全国的合作商,都是愿意跟他做买卖的。 …… 风雪古城。 将军府后院。 何灵灵将一捆草料放进马厩。 “小黑,吃饭了。”她轻声细语的说着。 小黑却不吃,而只是盯着何灵灵看,看了一阵儿之后,又蹭了蹭何灵灵。 “吃饭了,乖。”何灵灵拍着小黑的脑袋。 小黑却还是不吃,反倒是扭头望向了远处。 “你是在想念凌姐姐吗?”何灵灵微微低头:“我也很想她,但是……” 小黑似乎察觉到了何灵灵的心情,终于开始乖乖的吃饭。 何灵灵转身走到一旁,坐在了台阶上。 她的眼眶再一次红了起来,转而,又化作了愤怒。 她想报仇。 想为惨死的爹爹和凌姐姐报仇雪恨。 一阵铁靴走路的厚重脚步声响起。 何灵灵连忙扭头看去,在看清对方时,她赶紧下跪行礼:“民女何灵灵,拜见昭阳公主。” “平身吧。”烈云曦淡淡一笑,走过去,坐在了台阶上,并拍了拍身边:“坐。” “民女不敢。”何灵灵说道。 “让你坐你就坐。”烈云曦语气强硬了些许。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是。”何灵灵终于听话的坐在了一旁。 两女都不再说话。 就这样并肩而坐,静静地看着马儿吃草。 时不时的,何灵灵会忍不住偷看一眼烈云曦,然后又赶紧收回目光,但是片刻之后,她又会忍不住看。 “我脸上有东西吗?”烈云曦突然问道。 “没,没有,我只是……”何灵灵紧张的说着。 烈云曦淡笑一声:“你是觉得,我很像凌燕,对不对?” “嗯……是的。”何灵灵说道:“您跟凌姐姐一样漂亮,但是您比凌姐姐更加英武。” “倒也没有更加英武,你只是没见过她穿上戎装的时候。”烈云曦说着,思绪逐渐拉长,面带微笑:“我跟燕子,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练功,后来一起上阵杀敌,一起出生入死,她教了我很多,我也指点了她很多,在某些时候,当我都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都是她坚实的站在我身边,给我走下去的动力。” 何灵灵安静的听着。 烈云曦猛然起身,将一杆长枪递出,那长枪上,挂着一个包裹:“这个送给你,穿上试试。” 何灵灵为之一愣,连忙拆开包裹:“这是,凌姐姐的战甲?” “穿上它,然后握紧长枪。” “可是我……” 烈云曦取下背后的长枪,猛然一甩,掀起飞沙扬尘:“我的功夫她全会,她的功夫我也都会,接下来我教你凌家枪,告诉我,你想学吗?” “想。”何灵灵坚定的点着头:“我要变得强大,然后,为我爹爹和凌姐姐报仇。”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1章 出城赈灾 枪影重重。 长发飘飘。 金甲红袍的烈云曦,英姿飒爽。 她的枪法,也精湛而凌厉。 在这座后院中,回荡着烈云曦嘹亮的声音。 “首先是第一式,灵蛇游舞。” “包含七七四十九个动作,蕴含三百六十种变化。” “这些招式诡异,灵活,刁钻,令人防不胜防。” “你只要能熟练掌握凌家枪的第一式,在单打独斗的情况下,就能胜过这世间八成以上的高手。” “然后是第二式,飞燕穿云……” 伴随着烈云曦的演练和讲解。 何灵灵看着那道身影,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第一次看到这些招式的画面。 那是凌燕的身影。 当初的凌燕,穿着朴实无华的布衣,拿着的也只是一杆木枪,耍出来的招式却是如此的炉火纯青,让人看得入迷。 那时候的何灵灵还不知道,凌燕竟是这大炎国的女将翘楚。 是足以充当昭阳公主烈云曦臂膀的帝国之刃。 …… 风雪城外。 数支假扮成商队的帝国小队,出发了。 他们分别是帝国四柱之一的虎骑神大将杨林之! 帝国四柱之一的金刀大将郑晚成。 帝国四柱之一的凤**将慕容清。 还有新晋提拔的神射小将,马千里。 至于四柱之首的铁壁大将蒙山河,以及副将徐百年,则留下来陪烈云曦一起守城。 外出的四支队伍,之所以要伪装成商队,一来为了避免遭遇云澜城部队而发生冲突,二来,商队也可以降低难民的警惕性和畏惧心理,更方便展开交流。 每队都是八十名精兵。 四队总计三百多人,是风雪城现存的将近一半战力了。 他们每一队,都带了十几辆马车,车上载满了食物和药品。 这是第一次主动外出扩张。 而第一次的主要目的,在于宣传。 马千里刚上位不久,身上还带着些许懒散习性和痞气。 他骑在马上,从怀里掏出一根白萝卜,当成水果大口的啃着。 “这次外出,老子就一句话,都他娘的给老子打起精神,遇到难民要温和对待,谁要是不守纪律,或者偷吃车上食物的话,看老子不把你们的脑袋打放屁。” “驾。”江春桃纵马提速,来到了最前列:“我说,你小子讲话能不能文明点,好歹你现在也是个将军了。” “呦,桃子姐。”马千里嘿嘿笑着。 “别喊姐,都给我喊老了。”江春桃挑眉一笑:“还有你刚才说的偷吃,你现在不就在偷吃吗?而且我记得,当初你就是偷吃胡萝卜被公主抓了现行,才当上这个队长的吧?” 马千里赶紧把手里的白萝卜揣进怀里:“桃子……小姐,这是我之前攒下来的食物,不是这次运输的货物。” “那好吧,饶你一次。” “嘿嘿,咱俩商量个事儿呗。”马千里压低了声音:“我现在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你以后当着我部下的面,能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呀?” 这一队是比较特殊的。 由于马千里带的兵全是弓箭手,所以烈云曦特意派了江春桃带领十名精骑随行,就是怕出现什么意外。 不过这一队也是最欢快的。 江春桃做为烈云曦侍女时,就是比较活泼机灵的类型。 而一旦她走出来,很多兵将其实都很害怕她,因为她伶牙俐齿,爱搞怪调侃别人,当然了,没什么恶意,纯粹为了好玩儿。 被调侃的大家也都不会真往心里去,都是表面让着她,图个欢乐。 就这样。 江春桃和马千里带的队伍,很快就找到了第一个村庄。 在这里,住着几十个瘦弱如骷髅的人,很多人已经虚弱到,看不清男女,认不出年纪的地步。 其中还有两个人,为了争抢一只野老鼠而大打出手,结果互相打了两下,就累趴下了,那老鼠也逃走了,谁都没有得到。 当队伍出现在难民面前时。 他们都很警惕的看着,谁都不敢靠近过来。 马千里一抬手,正欲发话。 江春桃突然阻止了他:“别大声喊叫,公主教了我一个绝招,可以让他们主动聚集过来。” 接下来,她下令生火、架锅、煮粥。 香喷喷的大米粥气味,很快就飘散到了四面八方。 难民们看着忙碌中的‘商人’们,纷纷觉得口中生津,情不自禁的往这边靠拢。 终于,一个妇女拉着自己年仅六七岁的儿子,鼓起勇气走了过来,她问:“能给我儿子一口吃的吗?” 江春桃微笑着点头:“可以。” “真的吗?太感谢您了,我们已经好几天没吃过东西了。”妇女开始不住的道谢。 “拿两个碗来。”江春桃下了命令。 两个碗? 难道? 只见。 江春桃亲手盛了两碗大米粥,递给了妇女和她的儿子。 同时,还分别给了一个馒头。 “恩人呐。”妇女激动的落泪,当场就要下跪。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不必多礼。”江春桃连忙扶住了她,并扭头瞪了一眼马千里。 马千里明白这种示意,立刻大喊道:“我们的食物多,谁要是想吃,都可以过来排队,但是有一点要记住,不许乱,一个一个来,每人都有份。” 此言一出。 难民们纷纷迈着艰难的脚步,聚集了过来。 也有难民往回走的,但那肯定是去家里叫其他亲人了。 是的。 这里不仅几十个难民,而是有近百个。 摆在眼前的食物,以及妇女和男孩已经获得的食物,这都是事实。 难民们根本不会再有警惕心,纷纷前来排队。 每个人都领到了一碗大米粥和一个馒头。 在这个年代,就算是盛世的时候,这种食物都属于细粮啊,是村民们很难吃到的。 更何况现在还是饥荒时期,能吃到这种食物,让他们一个个激动的落泪。 这村中。 也是有文化人的。 比如这里的村长,姚丰年。 他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汉。 在喝了一口大米粥,吃了半个馒头之后,他就把剩下的半个馒头给了孙子,然后端着碗,走到了江春桃身边。 “你们是哪里来的商队呀?”姚丰年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南边来的。”江春桃轻声说道。 “哦,南边楚国来的吗?”姚丰年感叹道:“饥荒之年,你们跑买卖也不容易,现在给了我们这么多吃的,真是太感谢了,你们真是菩萨心肠呐。” “如果我说,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你们今后每天都吃饱饭,而且就在不远处,你们愿意去吗?”江春桃问道。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2章 刺探 “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 “现在还有哪里能做到吃饱饭?让我去卖命都行啊。” 难民们争相发问。 江春桃说道:“南方大约十五里的风雪古城,你们知道吗?” “听说过。” “我知道,我还去过一次呢。” 姚丰年开口了:“老朽也知道风雪古城,你们是从那边来的?” “实不相瞒。”江春桃从怀里取出一张画像,在众人面前展开,那画上之人,正是烈云曦:“我是奉昭阳公主之命,前来接济和收拢灾民的,公主有令,凡大炎国子民,都可以进城,并获得最基本的生存物资。” 此言一出,全场皆惊。 难民们立刻激动地热议了起来。 “不是说帝国亡了吗?” “没想到昭阳公主还活着。” “天呐,昭阳公主还活着,我们大炎国,还留有最后的希望。” “难道公主她一直都在风雪城中死战吗?” “蛮族被打跑了吗?” “战况怎么样了?” “公主是不是要复国了?” 这诸多问题,江春桃一时间也无从回答。 不过这些难民都选择了一致的观点,那就是相信江春桃,一起去往风雪城。 马千里挑选了两名精兵,一骑一弓,为难民引路,同时也是护送大家。 临走之时。 姚丰年突然回首:“两位将军,大恩大德,无以为报,但如果老朽和村民们能为你们做些什么的话,请两位尽管开口。” 江春桃欣慰的笑了:“我们对这附近不太熟悉,如果能有引路之人,带我们去别的村庄……” “春生,过来。”姚丰年岁年迈,反应却很快,直接喊来了一个黑瘦的少年:“将军,这是春生,别看他只有十五六岁,很早就做了马夫,这方圆二三十里,基本上没有他没去过的地方。” 就这样。 难民们跟着两名士兵,去了风雪城。 留下的少年春生,则负责为江春桃等人引路。 他跟马千里同乘一匹马,而且是坐在前面的,就像是马千里抱着个儿子一样。 “你小子,好好指路。”马千里说着,掏出萝卜咬了一口。 春生仰头,呆呆的看着。 “想吃?”马千里问。 春生点了点头:“想。” “你倒是不客气。”马千里递过去,让他咬了一口。 春生憨憨的笑了起来:“好吃。” “嘿嘿,小子,等会找到一个村庄,我就让你咬一口,如果我们今天能收拢一千个难民以上的话,回城之后,这东西我送你十斤。”马千里笑着说道。 “真的吗,大叔?”少年眼里有了光。 马千里拍了一下他的脑瓜:“别喊大叔,叫大哥,老子还很年轻,都没娶婆娘呢。” 这少年果真如村长姚丰年所说,对这一带非常熟悉,连续带着队伍,找到了一个又一个村落。 有些村庄已经荒无人烟了。 有些村庄则还有零零星星的难民,在艰难的挣扎度日。 …… 视线回到风雪城。 当烈云曦教完何灵灵一上午,回到公主府,准备继续筹谋接下来的大事时。 徐百年匆忙敢来急报:“公主,云澜城派来了使者。” “他们杀了凌将军,竟然还敢派使者过来?”烈云曦沉声问道。 徐百年皱着眉头说道:“只有十余人,怕是来探听我们底细的。” 烈云曦起身走到窗前,负手而立,陷入了沉思。 若招待了这些人,再放他们回去的话,必然会暴露风雪城的一些情况,比如这里丰衣足食,且兵将较少的情况。 而若杀了这些人,又会显得烈云曦心虚。 等下次来的,可能就是袁淳罡的大军了。 “若能,策反这些人的话……”烈云曦灵光一闪,想到了妙招:“百年,你立刻跟蒙将军一起出城,先将他们全部拿下,押到这里来。” “遵命。”徐百年躬身领命。 “记住,别放跑任何一个。”烈云曦强调道。 “请公主放心。” 徐百年领命而去。 烈云曦再次下令,唤来府中下人:“生火造饭,准备美酒美食。” …… 城外。 一个名为董云的云澜城小将,带着十八骑兵,惴惴不安的等待着。 他的脸色很难看。 大家的脸色都很难看。 所有人都知道,这次来风雪城,是非常危险的。 因为他们充当的,是袁淳罡的使者。 而袁淳罡刚刚杀死了帝国大将凌燕。 在这风雪城中,已知的还有另一位大将蒙山河,以及天下无双的昭阳公主烈云曦。 说白了。 董云和十八骑兵,都是被逼无奈。 也许他们是炮灰,是被送过来受死的棋子。 当城门打开的那一刻。 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 董云做为将领,心理素质稍微好一些,立刻就准备喊话:“在下云澜城百人将董云,敢问……”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就听蒙山河怒吼出声:“全部给我拿下。” 徐百年也是直接一挥手。 哗啦啦! 两百多铁甲兵分成两队包围过来,瞬间将董云等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那些指过来的长枪,让董云意识到,只要他敢妄动,立马就是必死的结局。 “全部下马。”徐百年喊话道。 董云皱着眉头,却也只能无奈的一挥手:“收起兵器,全部下马。” 就这样。 这些人被挟持着,进了城。 蒙山河跟徐百年走在押送队伍的最前列。 “公主留这些家伙有什么用?”蒙山河怒声说道:“还不如直接都砍了。” 他因凌燕之死,到现在都还愤愤不平。 若不是有军令钳制,只怕他早已带人去云澜城下叫阵了。 今日外出的商队,之所以没选蒙山河,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公主这样做,自然有她的深谋远虑。”徐百年说道。 蒙山河饶了饶头,心里不爽,就冲着后方的人撒气:“都走快点,没吃饭吗?” 董云等人再次被惊得浑身一颤。 而就在这个时候。 蒙山河的目光,定格在了那十九人中的其中一人身上。 “他娘的,都停下。”蒙山河认出了那个人,快步走过去,一把将之揪了出来:“叶靖锋。” “蒙大哥!”叶靖锋抬头说道。 “果然是你这个畜生。”蒙山河松开手,然后一个大脚,将叶靖锋踹倒在地。 “叶兄弟。”董云担忧的喊了一声。 然而,蒙山河一个眼神,就吓得董云闭了嘴。 噌的一声。 蒙山河拔出腰刀:“我以为你是好人,之前还信了你。” 叶靖锋在地上坐起身来:“凌将军之死,我也意想不到,我只是城门一守将,根本无能为力,但如果蒙大哥觉得,杀了我能解恨的话,那就杀吧。” 说着。 叶靖锋直接闭起了双眼。 这……也是条汉子啊。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3章 策反 “蒙将军。”徐百年走过来劝说道:“三思啊,这些人都是公主要见的,就算要杀,也应该等公主的口谕。” “哼。”蒙山河收起腰刀,转身大步向前走去。 徐百年看了一眼叶靖锋:“站起来吧,继续走。” 叶靖锋起身归队。 而此时的董云,已经意识到了很多问题。 他在云澜城当差时,跟叶靖锋是同僚,关系还不错。 所以这次有特殊任务的时候,叶靖锋偷偷找他,说要跟着来,他一口就答应了。 原本还不明白叶靖锋的目的,但现在看懂了,这叶靖锋跟蒙山河明显是认识的。 这些云澜城使者,一路惶惶,最终来到了公主府大门前。 当烈云曦走出来的时候。 徐百年立刻朝愣神状态的董云等人呵斥道:“见了公主,还不下跪?” 这就是昭阳公主? 昭阳公主真的还活着? 大炎国的皇室血脉,竟然真的在浩劫之后,留存下来了吗? 一个个念头在众人脑海中滋生。 他们诚惶诚恐,以董云为首,十九人纷纷跪地行礼。 “参见公主,公主千岁千千岁!” 烈云曦开口,很随和:“都起来吧。” 董云起身,再次鞠躬行礼:“公主殿下,末将董云,奉云澜城袁将军之命,前来赠礼拜见。” 徐百年一挥手,两名士兵端着两个大盒子出列:“公主,这就是他们送来的礼品,牛肉十斤,羊肉十斤。” 在这种饥荒年代,这确实是非常珍贵之物了。 估计袁淳罡心里还想着,就连昭阳公主,都已经好几个月没吃过肉了吧。 董云在这一刻,心里还有些得意,他很期待看到这古城众人见到肉食的表现。 但现实,却出乎了他的意料。 不但烈云曦对肉食毫不在意,就连附近围观的老百姓,也全都没有表现出任何对肉食的渴望。 片刻之后。 只听烈云曦随口一句:“送去后厨,一并炖了吧。” “遵命。”两名士兵很自然的端着肉食进了府。 “这……”董云眼中,充满了诧异。 烈云曦淡淡一笑:“你们不必害怕,你们都是我的子民,今日远道而来,就是我的客人,本公主亲自设宴,款待诸位。” 言罢。 烈云曦转身入府。 董云和叶靖锋等人,纷纷面面相觑。 他们不理解这一切,但大受震撼。 直到…… 他们进府之后。 接下来的经历,宛若梦回盛世繁华。 足足三十桌的宴席。 三百多人入席。 桌上各种肉类,甚至还有鱼和海鲜。 主食和蔬菜瓜果,可以随便吃,完全不限量。 其中有很多是董云一辈子都没见过的食物。 每一桌,还给了一壶烈酒。 这还不是最让他们震撼的。 真正震撼的,其实是那些老百姓的姿态。 这里的老百姓,尤其是年轻人,现在都已经容光焕发,精神抖擞,丝毫没有灾年吃不饱肚子的模样了。 而且他们在这里很随意,就像是习惯了一样,吃肉时不会哄抢,而是就像是在自家吃饭时一样自然。 这说明了一个问题。 烈云曦不是刻意演给谁看的,也没有付出什么大的代价,而是这样吃饭,原本就是风雪城的常态了。 人们总是会在心中,对相似的人和事情作对比。 此时此刻,董云和叶靖锋等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袁淳罡和袁龙浩父子。 整个云澜城,唯有那对父子的饮食,可以比得上这里。 可…… 这里是老百姓在吃啊。 难不成烈云曦的物资储备,已经如此丰富了吗? 除了吃喝,还有一些人的仪表。 比如工匠大师鲁超,他正在酒桌上,介绍着他最近做出来的城池扩建工程图,而且他手中的笔和尺子,看起来都特别精美。 李开物在看着一本书。 某个士兵在研究着望远镜。 一个少年跑来跑去,拿着工兵铲玩耍。 这一切,都董云而言,是如此的新奇。 也就是这个时代的人没有穿越的概念,否则他肯定会以为,他穿越了。 这别说是饥荒灾年了。 就算是以前的盛世,也没见过这种场面啊。 在震惊之余,有些人性原本的感情,也一并出现了。 这里的氛围,给董云的直观感受就是,这里的人们生活的很幸福、轻松、欢乐。 “哥几个,这顿饭吃的,还算开心吗?”徐百年走过来慰问。 董云和身边之人,纷纷紧张的起身。 只见。 烈云曦缓步走来。 众人再次拜礼。 烈云曦一挥手:“平身,接下来我要说的事,你们可以选择答应,或者拒绝。” 董云呆呆的点头。 烈云曦坐下了:“第一,袁淳罡乃帝国旧臣,现知我在风雪城,他不主动前来勤王,更没有交出兵权的意思,分明是想自立为王。” 仅是这第一点,就让董云等人汗流浃背。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而此刻的烈云曦,虽语气平淡随和,却依然给人一种整体上的王者气息,那种天地万物皆在我掌控之中的沉稳与霸气,让人感到压迫感十足。 “第二,尔等皆是我的子民,若愿意弃暗投明,继续效忠于我,之前之事,一概不究。” “第三,风雪城的生活,你们也看到了,这不是我做的戏,你们若愿意前来投诚,把你们的家人也接过来,可以享受跟大家一样的生活。” “第四点,让当事人为你们讲吧。” 在大家疑惑的目光中,何灵灵缓步走了过来。 她讲述了在云澜城的生活,讲述了每一天看到的暴行,讲述了遭遇袁龙浩时,爹爹和凌姐姐惨死的过程。 但凡这些人有脑子,有心脏,就一定会明白,该作何选择。 烈云曦跟袁淳罡,明君与暴徒、伟大与自私、天子血脉和乱世枭雄…… 退一万步说。 袁淳罡这支部队能够从乱世打出来,靠的其实也是烈家皇室的天子名号。 他们是靠着这杆大旗,才招募到各方忠勇爱国之人的。 “公主殿下。”董云当场下跪。 叶靖锋等人也纷纷跪地:“公主殿下。” 董云说道:“公主,那袁淳罡残暴,我们早已对他心生不满,今日得见公主面,大慰平生,小人愿为公主效犬马之劳,虽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叶靖锋立刻给出响应。 其余战士,也纷纷发誓,愿为昭阳公主尽忠。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4章 贾博龙毒计 之后。 为了避免某人心怀不轨,泄露机密,烈云曦决定暂押使者随从们,等把他们的家属接过来之后,再放他们出去做事。 能回去的,或者说烈云曦觉得可信,决定在他们身上搏一搏的,有两个人。 一个是董云,另一个就是叶靖锋。 同时,烈云曦还派了楚君扬与何灵灵,一起去往云澜城,暗中先接来这些投诚者的家属。 董云先独行回去。 叶靖锋则会借职务之便,接应楚君扬与何灵灵进城。 告别之时。 蒙山河对叶靖锋说道:“你小子最好是忠心无二,否则他日沙场相见,老子第一个剁了你的脑袋。” 叶靖锋苦笑:“蒙大哥,我若有二心,天人共戮。” 蒙山河笑了,他肠子直,说话不好听,但绝对是个好人,伸手一拍叶靖锋的肩膀:“兄弟,保重。” 这句兄弟。 让叶靖锋感动。 同时也证明着,两人之间的误会解除了。 …… 且说董云单人一骑,仅穿了一身破布衣,回到云澜城之后,他直奔城主府而去。 见面就跪拜嚎哭:“将军,将军,您要为小人做主啊。” “怎么回事?”袁淳罡皱着眉头问道。 董云哭诉道:“小人前去拜见昭阳公主,可那里的蒙山河直接就带人冲出来,把我们的人都抓了,还抢走了我的战甲和兵器,小人差点死在那里。” 袁淳罡大怒,一掌拍在了桌案上。 一旁,细心地贾博龙,看了过来:“董将军,你是如何逃回来的?” 董云低声说道:“小人不是逃回来的,是他们主动把我放回来的,还说饶我一条狗命回来,就是要羞辱袁将军一番。” “岂有此理。”袁淳罡愤然起身:“好一个烈云曦,竟如此猖狂,老子当她是公主,她才是公主,不当她是公主,她现在屁都不是。” 董云脑子一转,立刻附和道:“袁将军所言极是,落架的凤凰不如鸡,她烈云曦算个什么东西,小将愿请命出征,只需三千人,定帮将军拿下风雪城,活捉烈云曦。” “好……”袁淳罡正欲满口答应。 贾博龙突然一摆手:“且慢!董将军,你说三千人就能战胜烈云曦?” 董云点头:“我虽一进城就被抓住,但也大致看到了,他们城中,最多有五百可用兵力,将才不足十人,给我三千人,绝对能够一战而定。” 贾博龙看着董云的眼睛。 盯了很久。 不得不说,这董云的演技相当出色,他此刻咬牙切齿,满眼愤恨,大有睚眦必报的恶毒小人模样。 烈云曦让他受了辱,所以他恨不得现在就活剐了烈云曦。 这边是贾博龙眼中看到的。 微微一笑,贾博龙说道:“董将军辛苦了,你先回去休息,攻城报仇之事,还需从长计议。” “多谢军师,那小人告退。”董云起身,准备离开。 “且慢。”贾博龙着重提醒道:“今日之事,切不可讲给外人听。” “小人明白。”董云说完,就躬身离开了。 这房间内,仅剩袁淳罡与贾博龙二人。 只见,袁淳罡猛灌了一口酒:“烈云曦不识好歹,还这般侮辱我,不如就按小董说的,派兵把她抓过来。” “不可,不可。”贾博龙踱着步子,一边深思,一边说道:“名义上,烈云曦是烈家皇室最后的血脉,换句话说,她就是当今唯一的帝国标志,说成是我们整个民族最后的君王,也毫不夸张,我们发兵打她,就是谋反,是叛上作乱。” 袁淳罡说道:“难道我们就动不了她了吗?她不配合我们的话,我们就一直这样被动吗?帝国早就亡了,我不相信现在还有多将士会愿意效忠烈云曦,退一万步说,这些将士都是跟我出生入死打出来的,大不了我自立为王,大家一起夺天下。” 贾博龙皱着眉头:“将军,您忘了我之前说的?” “你之前说的什么?”袁淳罡反问。 贾博龙说道:“帝国余勇,绝对不止我们这一支,现在群雄并起,诸侯并立,我们叛上作乱的事情如果传出去,必然会遭到各方围剿,到时候,只需有一聪明人,为他们拟一道假的公主诏书,他们就可以打着为公主报仇的旗号,前来名正言顺的剿灭我们,甚至,当他们名正言顺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夺天下了。” 贾博龙的一番话,说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 这年头,忠心耿耿的确实不多了,但是被利益驱使者,可是大有人在啊。 袁淳罡对待烈云曦的这件事,一步走不好,非但自己会被剿灭,还等于为将来的某一位诸侯,做了一件天大的嫁衣。 “那你说,该怎么办?”袁淳罡问道。 贾博龙的眼神,突然变得极度狠辣:“不如杀了烈云曦,这个公主不吃我们敬的酒,留着反而有害。” 袁淳罡被吓了一跳:“你刚才不是还说……” “哎呀,将军别急,我话还没说完,我们杀烈云曦,但又不是我们杀了烈云曦,将军可还记得,上次我们打跑蛮族时,缴获的那些蛮族服装和战甲吗?”贾博龙阴险一笑。 这么一说,袁淳罡立刻就明白了。 有些事情,是需要背地里做的。 人,是袁淳罡的人,但又不是袁淳罡的人,因为那些兵将,全都会伪装成蛮族。 做这种事,人不宜多,否则会不好掌控。 贾博龙的建议是,一千人就行,将领选择最可靠的,且在城内扣押他们的家眷,让他们别无选择的去执行到底。 “军师认为,何人能当此任?”袁淳罡问道。 贾博龙一番深思熟虑之后,走到桌案旁,拿起笔,开始写名字,他足足写下来了五个名字。 当先一人,正是从一开始就跟随袁淳罡,且勇猛无匹,百战百胜的勇将雷虎。 而最后一个人选,竟然是刚才的董云。 是的。 贾博龙看到了董云对烈云曦的愤恨,而且董云做为小将,也确实是能力比较出彩的一个了。 五位将领,一千精兵,或者说是一千绝对信得过的死士。 当然了。 贾博龙还没说的是,其实这些全都是弃子。 当他们杀掉烈云曦,占据风雪城之后。 贾博龙会建议袁淳罡立刻率大军出征,打着为烈云曦报仇,复辟大炎帝国的旗号,一举摧毁整个风雪城,杀光所有人,灭掉所有的口实。 到那时,袁淳罡反而会获得更大的名望和利益。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5章 意外之财 既然敲定了计划,袁淳罡和贾博龙立刻就去准备了。 两人都是行动派,在执行力方面,那也都是非常优秀的人杰。 分头行动。 袁淳罡去筹备一千名精锐的死士。 贾博龙则亲自去挨个邀请将军,并对他们陈述利害关系。 大将雷虎、偏将军萧戟、苏彻、百人将叶凛、董云。 一共五人。 当董云被邀请出战时,内心是非常震惊的。 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别说是董云,恐怕就连烈云曦那边都想不到,袁淳罡会如此狠毒与果断,竟然打算在短时间内灭掉风雪城。 董云面对贾博龙,没有犹豫和拒绝的理由,同时也没有拒绝的资格。 此等大事面前,董云已经知道了袁淳罡的秘密,一旦摇头,就是一个死字。 同时。 董云也没有偷偷去报信的机会。 他直接被贾博龙带去了军械库。 五位将军,一千死士,在傍晚时分,全部集结于此,他们全都换上了宽大的布衣,而里面,则都穿上了蛮族的服装。 没什么好说的,这一仗,他们必须得打。 尽管有很多人心中不情愿,但是在袁淳罡的威逼利诱之下,没人反抗的了。 家人和亲属都被袁淳罡扣着,甚至就连这一千人的生杀大权,也在袁淳罡手里握着。 很多人慢慢的也都释怀了。 不就是杀公主吗? 杀就杀呗。 反正大炎国早已亡国了。 反正不是我一个人干的,是袁淳罡指使着我们一千人干的。 人是会被环境影响的。 人是会被组织改变的。 当一个人身在集体之中时,就很容易去做到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天大的错事。 袁淳罡给他们的任务期限是三天,三日内找机会,攻破风雪城,干掉烈云曦。 同时。 袁淳罡还给了雷虎最高的权限,在出城之后,这一千人,谁都不能擅自离队,一旦被发现,立刻就地处决。 换句话说。 没人能提前告密。 连董云也只能跟着大部队,一起浩浩荡荡的出城,然后消失在茫茫荒原中。 当他们离开整个世界的视线后,立刻扯掉布衣,露出蛮族的着装。 这支部队的原本番号,已经彻底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一支游荡在此地的所谓‘蛮族千人部队’。 …… 另一边。 杨林之、郑晚成、慕容清和马千里的四支队伍,都已经返回风雪城。 今天一天,他们一共接济救助了两千多个难民,跑遍了两个镇子和十八个村庄。 其中有一共一千五百多人,陆陆续续的来到了风雪城。 还有四五百人,可能是因为不想离开家乡,也可能是因为不相信他们说的话,或者存在其他的想法,所以没有前来。 但这并不重要。 时间会证明一切。 今晚,烈云曦依旧忙的不行。 她摆宴让刚来的所有难民吃了顿饱饭,同时还要为大家提供和分配居住的地方。 近期的鲁超一直都在操持着民居翻修和新建的工程。 李开物则成了整座城的大管家,负责为老百姓分配工作。 徐百年更忙,他一边是烈云曦的副手,一边又要兼顾守城事项,一边还要挑选和训练民兵。 大家都很忙,很辛苦。 但是大家也都很开心,全都干劲满满。 因为这是能够看到希望的忙碌和辛苦。 人一旦有了明确的目标,生活也就有了奔头。 更何况,大家的目标还是那么的伟大,那么的神圣,那么的充满荣耀。 …… 临海城。 晨曦大酒店。 时值深夜。 秦云独自坐在阳台上,披着睡袍,端着一杯红酒,眺望着远处的繁华夜景。 他心事重重。 死神复合弓那些装备,都已经下了订单,但是要送到这里的话,至少得一两天。 秦云很担心那边的烈云曦他们再出什么意外。 那些人,全都是秦云的心血啊,是秦云不断投放物资和学习资料,一个个养育着,呵护着,甚至培养出来的人才。 哪怕这真是一款网络游戏,那么,烈云曦就是秦云在游戏中操控的主角,凌燕、蒙山河他们,也都是主力精英角色。 游戏中损失一个精英角色尚且心疼。 更何况那些还都是活生生的人。 “嗐,我要是能去那边就好了。”秦云叹息了一声。 是啊,能去那边就好了。 秦云曾不止一次的产生过这个想法。 相比于在现代大都市当富豪,他更愿意穿越到古代战场上。 他想近距离看看烈云曦究竟是怎样的一名传奇女子。 他想跟蒙山河、郑晚成那些硬汉,坐在一起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他想尝试一下,骑在马背上,驰骋于硝烟战场的热血豪情。 “说起来,我好像还不会骑马。”秦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一个想法油然而生。 他当即决定,明天就去马场,找个老师,学一学马术。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万一将来的某一天,他真的去往了另一个世界的话…… 对,必须早做准备,先完善自身,多学习一些本领。 叮铃铃。 手机铃声响了。 秦云拿起来一看,竟然是马大诚马总打来的。 “马总,这么晚了,有事吗?”秦云接听后,问了一句。 只听马大诚笑个不停:“哈哈哈,秦先生,我赚大了,这都多亏了你卖给我的那些皇家酒具啊。” “怎么说?”秦云问道。 接下来,马大诚讲述了他最近做的事情。 这家伙竟然找了个全国级的首富,把酒具卖给了对方。 其实卖的也不多,最终成交价是40亿。 仅赚了几亿而已。 但接下来,精彩的出现了。 马大诚卖给对方的,是一个托盘、一个酒壶外加五个酒杯。 没错,他自己留了一个酒杯。 在首次交易之后,他立刻将剩下的一个酒杯,发布到了网上,甚至开了个新闻发布会。 公开全网拍卖,起步价就是10亿。 那首富被气的牙根痒痒,却也只能咬牙拍下了这个单只的酒杯。 毕竟,如果不买下这个酒杯,那么,一套皇家酒具就不是完整的了。 收藏家,大多数都有强迫症。 当秦云听完马大诚的操作之后,忍不住说了句:“还得是你懂赚钱啊。” “哈哈,还行吧。”马大诚笑着说道:“兄弟,我赚的这个钱,多半也是你的功劳,我分两亿给你,你可不能跟我客气,必须收着。”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6章 带血的花瓶 秦云当然不客气:“行,话说你多给点也行。” “那就三亿,我立刻让财务打款。”马大诚说道:“以后再有好东西要出手,能不能直接私下里找我?我绝对能帮你卖出最好的价格,到时候你分我一些就行,至于李老和苏总他们,就别再找了,说句不好听的,他们虽然比我更懂古玩,但是论做生意的头脑,我一个顶他们俩。” 秦云笑了笑:“再说吧。” 他当然相信马大诚会赚钱,这马大诚,当初是白手起家,混到如今临海城首富的。 但是话说回来,马大诚更精通于发横财,甚至会因此得罪不少人。 秦云终究是没有直接答应马大诚的提议。 钱要赚,人脉也要拓宽,同时,秦云还想有一个好的名声跟人缘。 在这个时代,他终究只是一个暴发户罢了。 所以好名声很重要,不轻易得罪人也很重要,靠人脉来慢慢积累自己的底蕴,这更加重要。 一个大人物的底蕴,并不单单是钱。 通话结束后。 秦云喝完杯中酒,起身回卧室,准备休息了。 而他并不知道的是,在他曾经的‘家’里,正有一位神秘的客人造访。 这个‘家’,也就是他曾经住了三年的地方,换句话说,也正是沈月馨家的别墅。 徐芬和沈菲菲都睡了。 沈月馨坐在客厅中,十分紧张的招待着一位冷酷的中年男子。 “您就是龙先生?”沈月馨紧张兮兮的轻声问道。 眼前的男子,自带一股非常可怕的气场,就连那双如苍鹰般的锐利眼眸,都散发着令人畏惧的光,让人不敢直视。 “我叫龙骧。”龙骧说着话,伸手搭在了自己带过来的黑色长方体箱子上。 沈月馨紧张的咽了一口口水,但随后又立刻鼓起了勇气:“您之前在电话中说,您知道秦云最近突然暴富的真相?” 一本正经的龙骧,鲜有的挑了下眉毛:“没错,他的一切我都清楚,甚至比你更清楚。” 沈月馨好奇的问道:“能告诉我吗?” “我不但能告诉你,甚至我这次来,就是让你也获得跟他一样的机遇。”龙骧直视着前方,说道:“如果你能把握好,你会变得比他更富有,但与此同时,你得全程听从我们的号令。” 沈月馨第一次直视了对方的眼睛。 那双可怕的眼眸,仿佛能直接看穿她的灵魂。 她不寒而栗,毛骨悚然,但与此同时,又激动万分,甚至有些兴奋。 比秦云,更富有? 究竟是什么机遇,让秦云短短时间内,获得了那般巨大的财富? 又究竟是什么样的机遇,能够在短时间内,超过秦云的财富呢? 沈月馨压根没有深入考虑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就点头说道:“我愿意为你们做事。” 龙骧难得的笑了:“不愧是沈小姐,你很有勇气和魄力,现在我相信了,这个花瓶在你手中,必然能创造奇迹。” “花瓶?”沈月馨起身看着黑箱子。 而龙骧也伸手拆开了**,从箱子里取出了一个巨大的花瓶。 花瓶足足高达一米二,瓶口有日常用的瓷盘子那么大。 这花瓶看起来非常古老,外壁有岁月沧桑的痕迹,在那瓶口处,还有一些深褐色的斑点,看起来就像是血迹。 不等沈月馨继续发问。 龙骧就继续介绍了这个花瓶,而他接下来说的话,直接震撼到了沈月馨的灵魂。 是的,震撼到无以复加,难以想象。 但沈月馨很快就选择了相信和接受。 因为这固然奇幻,但如果联想到秦云的突然暴富,也就一下子合理了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这种神奇之事的话,秦云区区一个小人物,怎么可能在回到郊区老宅后,突然得到那么多古代皇家珍品呢。 “龙骧先生。”沈月馨很认真的说道:“我愿意相信您说的这一切,同时也愿意接受你们给我的使命,但我有个疑问,你们跟秦云,是什么关系?” 龙骧没有正面回答,而只是留下了一句话:“听说过龙城秦家吗?” 他没有把话说明白,就大步离去了。 但聪明如沈月馨,还是有些懂了。 龙城秦家! 那庞然大物般的超级大家族,在全世界都很出名的顶级豪门。 秦家? 秦云? 难道说,秦云其实是…… …… 风雪城外。 山林之中。 时值深夜。 雷虎带着一千死士,隐匿在这里。 他们拴好马匹,卸下铠甲,席地而坐。 雷虎把其余四名将军召集到了身边,准备在休息之前,商议一番攻城大事。 “董云。”雷虎首先点了董云的名字:“你之前去过风雪城,我听袁将军说,风雪城中仅有四五百人马,这应该不假吧?” 董云原本不想发言,他正愁着该如何偷偷地送出信号给烈云曦。 但此刻被点名,他不得不开口说:“是的,也就四五百人,而且多半是老弱残兵。”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雷虎对此没有丝毫的质疑。 现在大家都是绑在一条船上的蚂蚱,在场者除了董云之外,所有人都在想着,如何完成袁将军的死命令,如何活着打赢这一仗。 雷虎摸着下巴,沉声说道:“固然只有四五百老弱残卒,但他们有城池可守,当初蛮族大军都不曾攻下这座城,我们这区区一千人,要在三日内拿下此城,有些困难啊。” 雷虎其实不是个智将,但他也明白守城容易,攻城难的道理。 一千人去攻城,还没有攻城器械,冲过去无异于送死。 大家都沉默了。 雷虎抓耳挠腮:“都别不说话啊,快想想办法,这件事干系重大,袁将军又给了我们死命令,万一做不好,咱们全都得死。” “我正在想办法。”苏彻皱眉沉思着:“我在想,是否可以引他们出城来与我们交战。” 萧戟开口了:“有点难,我们这边有千人之众,他们人数不占优,肯定不会贸然出城迎战。” “也是。”苏彻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就在这个时候,叶凛开口说道:“我们有千人,但是他们不知道我们有千人啊,有个兵法叫诱敌深入,我们可以先派三百人去叫阵,他们对蛮族仇恨,又见我们人不多,肯定会出城迎战,到时候我们假装败走,他们定然来追,只要把他们带进埋伏圈,就可一战而定。” “好主意啊。”雷虎一拍脑袋:“这个主意不错。” “只是……”叶凛皱着眉头说道:“只是有一点,不太好办。”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7章 董云的想法 “什么不好办?你直说就行。”雷虎大大咧咧的问道。 叶凛沉声说道:“烈云曦、蒙山河皆神勇无敌之人,我们派谁前去诱敌,都有可能在第一次交锋中,被他们斩杀,所以,这份风险,谁去承担?” 此言一出,大家都沉默了。 去送死的事情,没人乐意去做。 但这是目前能想到的最佳计策了,必须有一个人去充当这个角色。 而且不能从小兵里面挑,只能由五位将领之一去担任。 毕竟前去叫阵时,还有指挥任务在,另外,很多重要的事情都是需要领导层亲力亲为的。 越是重要的事情,就越不能随便交给其他人去做。 在长久的沉默之后。 雷虎先是给副官萧戟和苏彻打了眼色,然后立刻说道:“既然大家都不太想冒这个风险,那就我亲自上阵吧,刚好我也是实力最强的,或许可以在诱敌之后生还下来。” 做为最高指挥官,雷虎是必须表这个态的。 但表态不代表他真想去。 首先苏彻就看了出来,连忙开口说道:“不可不可,万万不可,主将怎么可以去送死?更何况,诱敌只是过程,在埋伏圈内杀敌擒王,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所以主将必须在这里布置埋伏,主持大局,进行最终的战斗才行。” 雷虎对苏彻的发言非常满意,表面则沉着脸问:“那你说该怎么办?” 萧戟开口了:“我倒是有个好办法,咱们抓阄吧,五块石头,其中一个画上墨点,依次抓下去,谁抓到墨点,谁就去叫阵。” 雷虎表示赞同:“好主意,公平公正。” 苏彻看向叶凛和董云:“我也同意,你们两个呢?” 叶凛和董云,只是百人将而已,在这里是地位最低的。 眼前三位上级都达成一致了,他们两个也只能点头。 就这样。 萧戟去准备小石头了,并在其中一块小石头上,画上了墨点。 回来之后,他小声对着雷虎和苏彻,说了两个字:“圆的。” 随后,他将五块小石头放进布袋里。 从雷虎开始,按照地位,依次去抓。 雷虎探手进去,五个石头都摸了摸,发现有三个圆形,两个不规则棱形,他立刻心知肚明,随便抓了一块圆石出来,果然上面没有墨点。 然后,第二个去抓的,是萧戟。 而此时此刻。 叶凛的心情,已经开始变糟糕了。 诱敌深入的计策是他提的,说明他原本就比较聪明。 可现在,当他意识到领导们很可能作弊的时候,立刻就明白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等会儿一定会剩下两块石头,其中一块,必然是带墨点的。 这样想着,叶凛扭头看了一眼董云,当发现董云依然处于低头呆愣状态时,他在心中苦笑:唉,这傻哥们,估计还没想到这一层呢。 但实际上,董云正在想的事情,又岂是在场其他人能够猜到的。 结果正如叶凛的猜测一样,萧戟和苏彻,也都抓出了圆石,上面都没有墨点。 轮到叶凛抓了。 当叶凛探手进去后,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妙,里面的两块石头,都是不规则的菱形。 二分之一的概率。 那三人准备了三块圆石,这场抓阄,从一开始就不公平。 叶凛额头上,渐渐浮现出一抹冷汗,放在布袋中的手,很久都没有拿出来。 而就在这个时候。 董云突然开口了:“不用抓了,我去。” 此言一出。 其余四人全都看向了他。 尤其是此时的叶凛,竟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动:“董兄,你……” “没什么好说的。”董云走过来,抓住布袋,另一只手直接探进去,将两块石头全部抓了出来:“我们为袁将军卖命,此战本就凶多吉少,越是这种情况下,越应该团结一心对敌,明日的诱敌作战,就让我去吧。” 连雷虎都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董云兄弟,好样的。” 叶凛不可谓不感动:“董兄,谢谢。” “说什么客套话?”董云拍了对方一下:“我们都是军人兄弟,更何况,到时候我机灵点的话,未必就真的活不下来。” 这句话,让其余四人,都感到有些惭愧。 敲定好所有的计划之后。 大家就开始休息了,为明日的战斗做准备。 而董云,在等到大家都睡迷糊的时候,突然睁开眼睛,起身假装去小便,顺着树林,走到了百米开外的地方。 环顾四周,发现四下无人。 他立刻扯掉身上的一块布。 没带笔,他就割破自己的食指,用鲜血写下了几句话。 然后快步回到营地中,这次终于沉沉睡去。 翌日。 雷虎亲自为董云选好了两百匹马和两百精兵。 大家全部清一色的蛮族服装。 为了不引起对方怀疑,从董云开始,先头部队还全部带了面具。 时值上午。 艳阳高照。 在风雪城中。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一个小兵快步前来报信:“启禀公主,城外有小股蛮族部队叫阵。” “蛮族?”烈云曦合上正在看的书籍,快速起身:“我去看看。” 城头上。 已经聚集了烈云曦、蒙山河、慕容清和徐百年等人。 烈云曦取出望远镜,细致的观察了一番,发现那些人确实都穿着蛮族的衣服,但是骑马的姿势和各种小动作,都根本不像是蛮族人。 烈云曦跟蛮族打过太多交道了,一眼就能看出端倪。 但此刻的她也没多想,对方区区二百人而已,不足为虑。 其实这些人的伪装根本就不过关,仅是那叫阵的口音,就能听出不是蛮族人。 就在这个时候,董云更是亲自开口了:“楼上的听着,烈云曦快快出来受死,我们要为无数惨死在你手里的同伴报仇。” “这声音,有点耳熟。”烈云曦端着望远镜,又仔细看了看下方的董云,随后,她的嘴角弯起,笑了。 “我去应战。”蒙山河手持大刀,高调请战。 “不,还是我去吧。”烈云曦将望远镜递给徐百年,转身就走。 大家看着她的背影,也都没有多想。 昭阳公主戎马一生,大小战役皆经历过,面对着区区二百人,谁都不会担心她遇到危险。 城门大开。 烈云曦金甲红袍,纵马横枪,带着百余精骑,出城列阵。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8章 流芳百世,遗臭万年 “蛮族,受死吧。”烈云曦长枪一指,根本不多说废话,直接就向前冲去。 董云被吓坏了。 他可不是烈云曦的对手。 而且他现在伪装成蛮族,很担心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枪把他干掉。 好在他早有准备。 取出弓箭,将那早已准备好的箭矢,射向了前方。 准头还算不错,瞄准的是烈云曦的左肩。 烈云曦一枪挑飞箭矢,随后继续前冲。 董云立刻纵马调头:“撤,快撤。” 二百骑兵纷纷调头,跟董云一起,飞速的逃之夭夭了。 这一幕。 让城头上的蒙山河等人都愣了。 这是搞什么鬼? 气势汹汹而来,结果就放了一箭? 不是说要来报仇的吗? 蛮族人的胆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了? 徐百年和蒙山河立刻带队出城,来到了烈云曦身边。 “公主,要追击吗?”蒙山河问道。 而此时的烈云曦,其实也有些哭笑不得。 她是早已认出了那董云的,对真相也已经猜出了个七七八八。 如果董云要传递什么信号的话,刚才只需要假装与烈云曦对打,烈云曦就肯定会手下留情,听他说些什么。 “担心我看不出来,误杀了他吗?”烈云曦低声自语着,并直接翻身下马,找到了刚才挑飞的箭矢。 打眼一看,果然这箭矢上也有文章,上面缠着一条布。 “公主,这是?”徐百年问道。 “回去再说。”烈云曦带着大家一起回了城。 在城内的一间房间里,只有烈云曦、徐百年、蒙山河与慕容清这四个高层在。 “刚才叫阵者,是董云。”烈云曦一边说着,一边解开了箭矢上的布条。 而就在大家疑惑间。 布条上的血字,呈现在了大家面前。 【我是董云,情况有变,袁淳罡要杀公主,现已有千人在城南林中埋伏,公主万万不能中计追击。】 蒙山河恍然大悟:“原来都是假冒的蛮族,怪不得刚才看着就那么别扭。” 烈云曦说道:“袁淳罡要杀我,又怕遭天下人仇视,所以才搞出了这一出,但只派千人前来,未免太小瞧我们了。” 董云的担忧,完全是多虑的。 原因在于,董云也根本不了解这风雪城中的战斗力有多么强大。 那雷虎的区区千人,根本不被烈云曦放在眼里。 …… 另一边。 董云带着二百人,原封不动的回去了。 白折腾一场,因为烈云曦压根就没有追来。 “雷将军,很抱歉,我诱敌失败了。”董云说道:“烈云曦太过于谨慎,没有前来追击。” 雷虎一瞪眼:“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压根没有跟烈云曦交手,你只放了一箭,然后就逃了回来,这算哪门子诱敌?你不跟她打几个回合将她激怒,她如何肯追来?” “这……”董云感到万分委屈:“我跟她打几个回合?那我还有命活着回来吗?我以为射一箭就能奏效的,谁知道……” 萧戟连忙开口:“算了算了,两位将军都消消气,董将军能去叫阵,就已经不容易了,这次犯的错,就让他下次弥补吧。” 雷虎一拍桌子:“也好,董云,这次算你情有可原,你休息休息,下午再去叫阵,这次给你死命令,无论如何,都必须把烈云曦给我引过来。” “知道了,雷将军。”董云抱拳行礼,随后转身离去。 叶凛看着他的背影,缓步跟了上去。 董云去领了些饭食,吃完后,独自一人走到无人处的大石块旁,坐在上面,愁眉苦脸的抽起了烟袋。 “董兄在为何事发愁?”叶凛缓步走来,笑着问道。 董云眉头一皱,看了过去:“明知故问。” “我确实是明知故问,但此明知故问,非彼明知故问。”叶凛开始阴阳怪气。 董云心里一咯噔:“你,什么意思?” 噌! 宝剑出锋,站立状态的叶凛拔剑,直指坐着的董云咽喉:“叛徒,枉我昨日还为你的行为感动,没想到你是将计就计,快说,你是不是早就勾结了烈云曦?” 董云沉声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还装?”叶凛冷声说道:“哼,别人不知道,我却清楚,昨夜你偷偷去林中,用鲜血写了信,今日那根箭矢,就是在向烈云曦通风报信吧?” 此言一出。 着实让董云汗流浃背,心脏扑腾扑腾跳了起来。 他没想到,这叶凛竟知道了这一切。 毫无疑问,这叶凛昨夜也跟踪了他,看到了他写血书的那一幕。 但! 真的就死路一条了吗? 真的就万劫不复了吗? 还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生还下去呢? 董云在临死关头,大脑开始飞速运转,最终,他盯着叶凛的眼睛,猛地灵光一闪:“叶兄,没错,我是叛徒,你要杀我的话,就快动手吧。” 叶凛笑了一下:“终于承认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董云站起身来,咽喉即将触碰到剑锋时,只见,叶凛竟持剑后退了一步,似乎是担心伤到董云。 “全都被你看穿了,我再隐瞒,也没有任何意义。”董云闭起了双眼:“你可以现在一剑杀了我,或者把我交到雷将军手里,甚至把我送回云澜城,让残暴的袁淳罡来处决我,那样我肯定会死的更惨。” 叶凛没再说话。 董云反倒突然笑了:“但我并不后悔,大丈夫死得其所,我为昭阳公主,为大炎国而死!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叶凛目光深沉,脸色变得极为难看:“董兄,你觉得只有你是忠臣?我们全都是恶徒吗?” “哼,一群贪生怕死,见利忘义的篡逆之辈。”董云傲然仰头:“我跟你没什么可说的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你……你我本好友,在你眼里,就是这般看我叶凛的?” “没错,老子死后,流芳百世,你叶凛,为图功名,叛上作乱,甚至还要杀自己的君王,必将跟袁淳罡等辈一起,遗臭万年。” 叶凛咬牙切齿,这种被人误解的滋味,非常不好受。 他也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他也曾立誓上报国家,下安黎民。 他难道不知道袁淳罡残暴? 难道不知道烈云曦是仁厚爱民之君? 可他当初没办法,或者说,他没有其他路可走。 董云的激将法奏效了。 叶凛此刻,心中早已乱了套:“董兄,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你有忠君爱国的路,可我没有啊,我能怎么办?别以为全世界就只有你一个忠臣。” “难道叶兄也想效忠于昭阳公主?”董云问道。 “无时无刻不想,若董兄不相信,我叶凛,可以死明志。”言罢,叶凛举剑,朝自己的脖子抹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9章 逢林莫入 “叶兄且慢。”董云连忙伸手夺了剑:“叶兄,我本以为我在这里,是孤军奋战,没想到你也和我有着同样的志向,那这样就好办了,我们一起,共谋大事。” “好兄弟,我想知道目前的真实情况。”叶凛拍着董云的肩膀,说道。 董云自信一笑:“放心吧,我已经偷偷送信给了公主,以她的聪明才智和心细如发,一定能发现我的密信。” 董云的想法很简单。 告诉了烈云曦实情,烈云曦就绝对不会再轻易出城迎战。 而只要不出城,就不会上当,不会中埋伏。 叶凛听完,陷入了沉思:“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啊,公主一直不出城的话,将来,早晚会被袁淳罡率大军进攻的。” “所以我们肯定还要做些什么,但现在的问题,是先活下去,我们两个先活下去,同时,也要想办法帮公主对付雷虎的这一千人。”董云说道。 两人扬起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吃完午饭。 下午的时候。 董云被迫无奈的,再次带着二百人出发了。 不过他这次并不担心什么,因为他已经送了信了,相信昭阳公主绝对不会出城迎战。 但! 一切都跟他料想的不一样。 当他再次叫阵时。 只见。 风雪城的城门大开。 烈云曦一骑绝尘的冲出来。 紧跟着,是后方的三支部队。 蒙山河做为中军,亲率二百精骑兵。 左翼马千里,率领二百弓箭手。 右翼慕容清,率领二百重甲步兵。 共计六百人齐上阵。 “可恶的蛮族,上午被我打跑,竟然又敢来挑战,你是来,找死的吗?”烈云曦纵马回旋,身上战袍飘荡,手中长枪遥指前方。 董云面具之下的,眉头紧皱,他在想,难道昭阳公主没有发现我送的密信吗? 他想立刻带军撤退,可是在二百将士的注视下,他又不能这样做。 这次他带着雷虎的死命令前来,是必须要跟烈云曦交锋几个回合的。 一咬牙,一狠心,董云被迫无奈的,拍马向前冲去。 烈云曦同样纵马前冲。 当董云抬手想要挥舞兵器时,立刻被烈云曦的长枪压住,连人带马的冲锋趋势,全部被压停了。 在两方的战鼓声中。 这里的两人对话,其他人是全都听不清的。 “董将军,辛苦你了。”烈云曦微微一笑。 董云略感错愕:“公主殿下,原来您认出了我?可您为何还?” “区区千人,不足为虑。”烈云曦笑着,长枪一抖,就挑飞了董云的双枪,随后左臂一伸,直接抓着董云的胳膊,将他整个人从战马上提了过来。 一招生擒。 就是这么简单。 扑通一声! 烈云曦将董云丢回本阵:“绑起来。” 随后。 是十分果断的命令:“跟我冲。” 六百余人立刻跟着烈云曦,朝敌阵冲去。 那二百人亲眼看着己方的将军被生擒,全都吓傻了,转身就逃。 烈云曦率领队伍一路追击,却故意放缓速度,不急着追上对方。 而对方见烈云曦带着六百人追来,全都想着,虽然失去了董云,但至少这次的诱敌计划是成功了。 根据他们掌握的信息,烈云曦这边仅有四五百老弱残卒而已。 尽管现在看起来,烈云曦的人比信息中更多,也更加的龙精虎猛。 但应该可以确认一点,那就是烈云曦这次带出了几乎所有的兵力。 只要在埋伏圈干掉烈云曦的这些人,也就等于完成了这次作战行动。 …… 风雪城。 董云被两名甲兵押送到了城头上。 “快,给董将军松绑。”徐百年命令道。 绳子被解开。 董云第一时间摘掉了面具:“徐将军……” “别急,先喝口水。”徐百年递了水壶过去。 “多谢。”董云喝了一大口水,然后说道:“徐将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不是在密信中说过,追击过去会遇到埋伏的吗?” 徐百年眺望着南方那越来越远的大部队,自信的说道:“你以为我们当初,是如何歼灭蛮族大军的?公主和蒙将军他们的战斗力,你很快就会看到。” 董云咽了口口水,同样眺望着远方:“您的意思是,我们这一千人,根本不被放在眼里?” “纵然是两千人,正面对决,也拿不下如今的风雪城。”徐百年笑着说道。 “这样的话,我就放心了。” “请拭目以待。” 董云点了点头,并猛然间想到了什么:“不对,糟了,我把叶兄给忘了,徐将军,那叛军之中还有一名忠君爱国之人,他叫叶凛,是我的同伴,我刚才没来得及跟公主说,万一等会交战时,公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他给杀了的话……” 徐百年微微皱眉:“竟还有这等事?” 董云焦急万分的说道:“来不及了,我要立刻赶过去。” “行,你直接骑我的战马,另外,我再派三十名骑兵护送你。”徐百年立刻开始下命令。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多谢徐将军。”董云抱拳说着,当即下了城头。 …… 远处林中。 二百败军,钻入了密林。 烈云曦并未率军冲进去。 虽然她对己方的战斗力有信心,但也不会带着将士们往埋伏圈里钻。 正所谓,行军之道,逢林莫入嘛。 该谨慎的时候,还是需要谨慎的。 她让将士们在距离密林五百米的地方,原地列阵,静静地等待着。 果然没过多久。 萧戟带着五百骑兵,冲出了林地。 “烈云曦,你不敢过来吗?”萧戟大声嘲讽着。 烈云曦冷笑:“哼,有本事你们就与我正面对决,躲在林子里算什么英雄?难道你们不是来找我报仇的吗?” “公主,无需跟他们多言。”蒙山河跨上战马,手持偃月大刀,拍马就冲了过去:“敌方将领,可敢与我蒙山河大战三百回合?” “撤,快撤。”萧戟再次带着人后撤,钻进了林子。 蒙山河追至林边,就不再深入,而是在外面大声嘲讽:“哈哈哈哈,一群胆小如鼠的家伙,你们要是再不出来迎战,我们可要放火烧林了。” 萧戟带着人,钻进密林深处,回到了雷虎身边:“雷将军,不行啊,他们不跟追进来。” “看来,我们只能正面拿下这场硬仗了吗?”雷虎沉声说道。 苏彻开口了:“也只能这样了,至少这要比攻城战好打多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0章 强者,就是这么随心所欲 烈云曦在林外,让将士们准备引火之物。 “再等半个小时,如果他们还不出来迎战,就放火烧林。”烈云曦传达命令。 而马千里的弓兵队,已经将油布缠绕在了箭头之上。 到时候,两百支火箭齐发,很快就能点燃整片森林。 那敌方斥候看到这一幕,连忙回去禀告。 雷虎等人做了最后的商议之后,决定出击迎战。 一千人对六百人,而且他们一千人全部都是轻骑兵,雷虎觉得胜算还是很大的。 片刻之后。 雷虎带着一千骑兵,从林中呼啸而出。 相隔百余米,双方列阵对垒。 “烈云曦,今天就是你的死期。”雷虎策马横刀,大声叫嚣。 “公主。”蒙山河开口了:“我去会会他。” 慕容清突然策马走来:“蒙将军,次次都是你打头阵,今天也让我活动活动筋骨吧。” 烈云曦也没多想,直接说道:“行,蒙将军先歇息,慕容将军出战。” “多谢公主。”慕容清穿着一身水蓝色战甲,手持三叉两刃戟,纵马出阵。 来到两阵之间。 慕容清长戟一挥,挑衅道:“敌方战将,谁敢与我一战?” “哼。”雷虎嗤笑道:“老子不斩无名之辈。” 慕容清正色说道:“我叫慕容清,原帝国四柱之一的凤**将。” 此言一出。 敌阵将士尽皆动摇了些许。 雷虎心里也打起了鼓:“谁敢出战?” 萧戟沉默。 苏彻低头,冷不丁的说了一句:“叶凛将军可敢出战?” 柿子总是挑软的捏。 哪曾想,历来好脾气的叶凛,首次提出了异议:“苏将军,小人只是个小小的百人将,去与慕容将军对垒,必败无疑,这样会降低我们的士气,依我看,还是请勇武着称的萧戟将军打头阵为好。” 苏彻没再说话。 萧戟则是扭头瞪了叶凛一眼,但也没说什么。 最终,雷虎的决定是:“萧将军,请你出战吧,你放心,一旦你出现败势,我们会立刻前去支援。” 萧戟一咬牙,一狠心:“末将遵命,驾。” 他纵马出阵,手持一柄大刀,杀奔慕容清而去。 两马相交。 铛铛铛铛! 巨大的武器碰撞声响起。 前三个回合,萧戟凭着一股冲劲,竟是跟慕容清打的有来有回。 然而,到了第四个回合,慕容清就施展精湛的武艺,一戟划伤了萧戟的左肩。 第五个回合,萧戟的侧脸也被划破。 虽然都不是致命伤,但所有人都能看出来,他已经落入了绝对的下风。 下一次交锋,慕容清就有可能一戟刺穿萧戟的喉咙。 “驾。” “驾。” 雷虎和苏彻纷纷纵马出阵。 “萧将军,我来助你。”雷虎大喊着,手持五十斤重的大矛,狠狠地劈向了慕容清。 慕容清举戟格挡,却被如此距离震得向后倾斜,就连战马也连退数十米。 见此一幕。 雷虎笑了:“哈哈哈哈,帝国四柱,也不过如此而已,一起上,干掉她。” 只见,三将一起冲向了慕容清。 烈云曦快速说道:“蒙将军,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驾。”蒙山河早就等不及了,拍马就冲了出去。 那敌方萧戟和苏彻二将见状,立刻来迎战蒙山河。 然而。 仅一个回合。 蒙山河那千钧之力的偃月刀,就将萧戟和苏彻二将,拦腰斩杀。 另一边。 几乎是同一时间。 雷虎高举着大矛,还未劈下,就见慕容清手中的戟刃一划。 嗖的一声。 伴随着血雨横飞,是雷虎的脑袋被砍了下来。 彼此的差距,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简直是天差地别。 这雷虎之前还以为慕容清很弱,现在看来,是他坐井观天,有眼不识泰山了。 一瞬间。 三将皆死。 敌方千人,直接化作一盘散沙,纷纷将目光投向了叶凛。 此时的叶凛,成为了仅剩的主心骨。 而就在这个时候。 烈云曦一挥手。 马千里立刻大喊:“兄弟们。” 哗啦啦。 二百弓箭手齐刷刷的向前狂奔数十米,紧跟着,是箭如雨下。 伴随着接连不断的惨叫声。 敌阵瞬间死伤一片。 “别放箭,别放箭,我们投降。”叶凛翻身下马,跪地大喊。 原本士兵们还想抵抗,或者说,还在犹豫是否要继续战斗。 可现在。 见识到了那些弓箭的厉害,以及主心骨叶凛都投降了。 士兵们开始接连不断的下马投降。 大势所趋。 共计还剩八百多人,全部请降。 当烈云曦带队,押着俘虏回城的时候,刚好碰上了匆忙赶来的董云。 简单的一交流。 董云直接傻眼了。 这就打赢了? 而且还俘虏了八百多人。 最让董云欣慰的是,叶凛也还活着。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一时间。 董云的世界观开始破碎重组。 他终于认识到了昭阳公主和帝国四柱的强悍。 并在震惊之后,渐渐的释然了。 是啊! 这样才是对的。 这才是正常的。 昔日闻名全世界的大炎国昭阳公主和四柱大将,本就应该这么强大。 当烈云曦带着大家进城之后。 俘虏们立刻见识到了从未想象过的景象,这里,简直如同世外桃源一般。 人人安居乐业,丰衣足食。 每个人都精神头十足。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生活的奔头,和幸福的笑脸。 这里不缺水,不缺粮食,甚至不缺肉食。 就连庄稼地都开始重新耕种了。 很多俘虏甚至在遗憾,自己没能早点来到风雪城生活。 “公主,公主。”江春桃跑了过来。 “桃子,什么事?”烈云曦看过去,问道。 “真君又送来好东西了。”江春桃兴奋不已的说道。 “走,快去看看。”烈云曦大步向真君神庙走去。 眼看着蒙山河等人也快步跟上。 董云一脸疑惑:“真君?” 徐百年拍了他一下:“过去看看你就知道了,我们这座城,是有真神庇佑的,走吧,你跟着我,顺便把你的那个好兄弟也喊上。” 就这样。 董云和叶凛一起跟了上去。 大家一起进入真君神庙。 而这次,秦云送来的宝贝,正是一万张死神复合弓和二十万支箭。 死神复合弓是真正的军用复合弓,杀伤力比之前的战鹰复合弓还要巨大。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1章 直播间风波 死神复合弓。 有效射程一百米。 可射杀猛虎。 精准度也远超这个时代的木弓,以及之前的战鹰复合弓。 当烈云曦等人全都试射了一遍之后,全都为之大喜。 董云和叶凛也一脸惊奇的请求试射。 这跨时代的一万张弓。 让人不得不去相信,真的只有神明,才能赐来这些。 风雪城有真神相助。 这让董云和叶凛都开始庆幸自己选对了道路。 或者说,是两人运气好。 烈云曦嘱咐了江春桃一些事情,就回屋回信去了。 江春桃在院子里说道:“真君还说了,武器装备以后还会送来,让我们尽可能的招兵买马,吸纳人才。” 源源不断的有难民来到风雪城。 其中也不乏一些青壮年男子。 他们虽然在进城时,都是皮包骨头的虚弱模样,但只需要一段时间的食物调养,就能恢复气力。 这些人,都是可以充当民兵的。 而当经历过一些战役之后,更是能加入主力兵团。 风雪城的人员在增加。 物资也在不断地积累。 秦云那边输送来的水和粮食是一直持续的。 …… “打赢了战役,俘虏了八百多人,还收编了叶凛、董云二将吗?”秦云看着手机,欣慰的笑了。 他夸奖了烈云曦几句,就把手机传送了过去。 拿出自己的手机一看,孟诗涵发来了消息。 首先是一张照片,照片中的人是孟诗涵,但秦云却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 凌燕! 没错。 孟诗涵已经熬夜赶工做出了凌燕的cos服,虽然只是便衣时的凌燕,但是搭配那发型和妆容,此时的孟诗涵,还是有几分飒爽英姿的。 “云哥,你觉得这个怎么样?能打几分?”孟诗涵发来了语音消息。 秦云笑着回复:“满分十分的话,能打八分吧。” 孟诗涵发来了喜悦的表情包:“真的吗?那太好了,我今晚就可以穿这套cos服直播了,原本我还以为我连六分都不到呢。” “不要妄自菲薄。”秦云说道:“你已经做得很不错了,不过我还是想看你cos她们的金甲戎装,那才是最帅的。” 孟诗涵说道:“我轻易不敢尝试那种的,我的气质撑不起来。” “慢慢来,我相信你行,晚上我去直播间支持你。” “嗯嗯,云哥,那我等你来哦。”孟诗涵说道。 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直播,宣传这些服饰,一来,可以卖服装,二来,也可以宣传长风街的旅游项目,甚至可以吸引一些喜欢cos工作的女孩,来长风街就业。 结果聊天后。 秦云收起了手机。 并苦笑了一声。 其实他刚才说了谎。 孟诗涵固然漂亮,但她cos的凌燕,远远达不到真人的程度,满分十分的话,给六分都算是高的了。 不过这做人嘛,尤其是男人,偶尔哄哄女孩子开心,还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秦云也能理解孟诗涵为何一开始不敢cos烈云曦,也许,他想的是也许,全世界都没有哪个女孩,敢轻易cos烈云曦的。 因为差距太大了。 脸还好说,可以美颜,可以p图。 身材也好说,可以努力的去练。 但是,那种气质,那种眼神,以及那种隐隐散发出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是很难模仿出来的。 烈云曦是大将军,是盛世的公主,乱世的君王。 试问,这个年代,又有多少人,能够望其项背? 傍晚的时候。 孟诗涵开播了。 在**台上,很快就吸引了很多粉丝进来。 孟诗涵本就是网络红人,而且她吸引的不单单是男粉,还有很多女粉丝。 大家都经常学习她的古风妆造和舞蹈。 播间里的粉丝挂房量,一般都稳定在三千人左右。 孟诗涵的直播主题,就是跟大家分享最新的妆造和舞步。 她不靠这个赚大头,她的收入大头是现实里的工作,以及短视频收益。 直播的礼物,能有就有,没有也不强求,她从不喊粉丝刷礼物,但粉丝刷了之后,她也会感谢。 今天,原本一切都很顺利。 但是到了晚上八点的时候。 就一直有一个昵称为粉兔子的颜值区女主播,邀请孟诗涵视频连线打pk。 孟诗涵从不打pk,就拒绝了。 但对方又会发起连线。 她连续拒绝了三四次,虽然不费什么劲,但也稍微感到有些烦扰。 就在这个时候。 曾经在这里消费过3000块钱的榜一大哥,昵称为临海大少的用户,进入了直播间。 这个临海大少的到来,让孟诗涵皱了下眉头。 因为这个人,是孟诗涵记得的。 上个月,他一来,就花三千块钱,给孟诗涵刷了一个全站最大的礼物,然后就开始找孟诗涵要联系方式。 孟诗涵也没多想,就跟他加了好友。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这家伙立刻就开始撩骚,还说要包养孟诗涵什么的。 孟诗涵拒绝后,临海大少就开始退而求其次,让孟诗涵跟他打视频聊天,或者发一些性感写真图包给他。 最终。 孟诗涵决定亏本,还了三千块钱给临海大少。 这还钱不要紧,临海大少还急眼了,说孟诗涵看不起他。 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来过直播间。 今天突然到来,让孟诗涵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 陆陆续续的,有十几个用户跟着临海大少进来的。 这些人的昵称符号是一样的,后面都带着一个兔子表情。 “呦呦呦,孟诗涵,好大的主播啊,怎么不敢接我家粉兔子的pk连麦啊?” “挂房量三千多人呢,真厉害,可是榜一怎么才刷了几块钱。” “快点接pk啊。” “接pk。” “接pk。” “听说你是大少哥之前看的主播,原来也不过如此嘛。” “妹子,你错过泼天的富贵了,知道大少哥这个月在我家兔子那里刷了多少钱吗?八十多万啊。” “有眼不识泰山,现在后悔了吧?” 对此! 孟诗涵忍不住无奈的扶住了额头。 得! 又被无聊的网络八卦牵扯上了。 这些人,肯定都是刚才那个粉兔子直播间的,是跟着临海大少一起过来跑骚的。 “诗涵。” 临海大少也开始发弹幕:“谢谢你当初的拒绝,让我遇到了更好的人。” 他这话说的,还挺格局,挺帅,挺装逼。 但是在孟诗涵看来,只觉得极度无语。 你特么要是真有格局,就不会回来装这个逼了。 这跟回来炫耀有什么区别? 一个本播间的女孩子开口了,她的昵称叫桃之夭夭:“姐,什么情况呀?这些人好讨厌,需不需要我帮你怼他?” 孟诗涵说道:“不用了,我们继续聊我们的就行,别管他们……” 就在这个时候。 一个账号开进了直播间。 消费等级1级的小白号。 但是这个账号的名字,叫做……秦云。 没错,他用了真名当昵称。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2章 跟我拼,你有那个实力吗? 秦云很少看直播,以前就算看,也几乎不消费。 但这次看的是孟诗涵,而且孟诗涵在做的事情,也是跟事业发展有关的。 于情于理,秦云都应该支持一手。 尤其是在看到上面的一系列弹幕之后。 秦云也不墨迹,直接打了三个字:“接pk!” 由于秦云是个1级的小白号,所以很多人都无视了他的弹幕。 但是孟诗涵很重视这一条弹幕,并且感觉心里暖洋洋的。 在直播界,有一个说法,大概意思就是:大哥来守护她了。 现在的秦云,毫无疑问,就是孟诗涵的守护神。 他可以让孟诗涵哪怕在网络上,都不受任何一丁点的气。 pk连线接通了。 粉兔子一露脸,是一个化妆打扮比较性感的萌妹子,是的,性感萌妹,走的反差萌路线,据说这样特别能吸引大哥消费。 对方倒也没有直接挑衅,而是上来就跟孟诗涵寒暄了一波,互相友好的打招呼。 pk条开始动了。 孟诗涵这边有很多人投了些散票,最大的不超过十块钱,最小的是一毛钱。 而粉兔子那边,则是动辄几百块,pk条很快就压了过来。 粉兔子忙着感谢大哥,就没工夫搭理孟诗涵了。 毫无疑问。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较量。 那粉兔子虽然没有暴露恶意,但她频频发起连线,不用想就知道,这必然是临海大少的主意。 临海大少没有回到粉兔子那边,而是再次发了条弹幕:“兔子那边,都是我小弟上的票,怎么样?诗涵,需不需要我帮你一手?” 孟诗涵忍不住笑了一下:“你打算怎么帮我?” 临海大少发弹幕说:“只要你跟我说两句好话,我就帮你把pk条打回去。” 孟诗涵说道:“可是,我家已经有哥哥帮忙打了,我看就不必了吧,你还是快点回你家粉兔子那边吧。” “呵,区区几百票,也叫打?”临海大少发了个嗤笑的表情包:“我只要一出手,动辄上万票,我不回去你都打不赢兔子,更何况我回去!” 就在这个时候。 一条全站飘屏信息开始滚动。 用户秦云,在孟诗涵的直播间,开通了皇帝特权。 所谓皇帝特权,是这个网站最尊贵的身份象征,一个月就要四万八千元。 那pk条,直接顶到了粉兔子那边。 播间的人懵了。 开始疯狂的发弹幕。 “这个秦云是谁?” “我去,好厉害的大哥,上来就开通皇帝特权。” “我们家诗涵,也算是有大哥守护了。” 就连死忠粉桃之夭夭也发弹幕说道:“秦云哥哥威武霸气,而且还特别有眼光,在我家姐这边开通皇帝特权,您算是开对了,我家诗涵姐天下第一漂亮。” 临海大少留下了一句话:“秦云,很好,很好……” 然后。 他就离开直播间,回到了粉兔子那边。 紧跟着。 他开始给粉兔子上票。 连刷了三十发最大的礼物,直接就是九万块钱。 “本少爷倒要看看,他敢跟吗?”临海大少不屑的说道。 粉兔子直接在播间说道:“对面刚才不是很牛气的吗?我家哥哥回来了,怎么样,有本事继续打过来呀!” 果然露出了真面目。 这粉兔子,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立马开始显摆上了。 他们这次来,说白了,就是找茬的。 孟诗涵没怎么生气。 秦云也没怎么生气。 反倒是孟诗涵直播间的那些粉丝们,纷纷被气的不行,都开始充钱上票,但也都只是杯水车薪。 孟诗涵一一感谢着,并安抚大家,不需要报复性消费。 事实上。 孟诗涵的播间本来就很和谐,大家来的时候,都会量力而行的给点支持。 但这一切的和谐,都被粉兔子和临海大少打破。 数千个粉丝在场,也不是看戏的,大家你一票我一票,就算没人花五块钱,也足足有一两万了。 但这还是比不上临海大少刷的钱。 在这种情况下。 大家纷纷想起了刚才开皇帝特权的秦云。 而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秦云压根玩不明白这个平台,他之前没来过呀,现在正扣着手机,查看自己的特权都包括哪些呢。 “帝王套?这是什么鬼?” 秦云口中嘟囔着:“一套要六万八!算了,不管了,先刷两套再说。” 他直接点击消费,并再次充了钱。 酷酷酷…… 大量的飘屏礼物开始疯狂呈现。 所谓帝王套,其实就是把全站的所有礼物送个遍。 上百个礼物,有大有小。 加起来是六万八。 那其中有很多礼物特效,都是不常见的。 就连孟诗涵都不免捂住了小嘴儿:“哇,感谢云哥,谢谢你,让我看到了这么多漂亮的礼物。” 下方是大量的弹幕。 “云哥大气。” “老板糊涂啊。”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老板帅啊。” 桃之夭夭说:“云哥天下第一帅。” 两次的帝王套,总价值十三万六千元。 这种pk条,基本上只能在顶流主播的直播间才能看到。 这一下,pk条又压了过去。 粉兔子的表情,是肉眼可见的沉了下来,变得非常难看。 同时,还可以想象到,那临海大少的表情,估计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你家大哥挺厉害呀。”粉兔子皮笑肉不笑的,继续跟孟诗涵聊着天。 孟诗涵淡淡一笑:“我家哥是1级进来的。”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却杀人诛心。 一个1级用户进来,直接就消费了将近二十万。 在这一刻。 那临海大少的高级消费用户标志,反而显得有些嘲讽。 或许是上头了吧。 临海大少也开始疯狂消费,直接开通皇帝特权,并送了三套帝王套,这一冲动,就是二十多万花出去了。 而在孟诗涵这边,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已经集中在了秦云身上, 这不单单是两个女主播打pk了,而是两位富豪的对决啊。 “有意思,那我就十连帝王套吧。”秦云轻描淡写的说着,开始点击赠送。 这一看,又是虚拟货币不足。 他也懒得多次充值了,这次一口气直接充值了五百万。 酷酷酷…… 伴随着手指连点。 是十套的帝王套,价值六十八万的礼物,一股脑全部送了出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3章 大将,凌云飞 当秦云一口气送出六十八万的礼物之后。 几乎所有人都不吭声了。 尤其是粉兔子那边的所谓消费大户。 打不过! 根本打不过! 秦云倒也没磨叽,继续连点帝王套,疯狂刷屏。 不消片刻,就是五百万元全部刷了出去。 这一刻。 所有人都看到了他的豪横。 孟诗涵激动万分。 这份激动,倒不是因为钱。 她不缺钱花,同时,她也早就能猜出云哥会给她刷很多。 真正让她激动的,是云哥守护了她,为她做了这些事情。 pk结束。 粉兔子灰溜溜的断开了连线,而那个叫临海大少的,再也没来过孟诗涵的直播间。 终于消停了。 孟诗涵站起身来,转了一圈:“云哥,我这身cos的,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秦云打字鼓励了一句。 直播间里的很多粉丝,都纷纷打字艾特秦云,跟他套近乎。 一时间,秦云这个消费者的受欢迎程度,甚至超过了女主播孟诗涵。 同时,由于刚才的消费,孟诗涵成了小时榜第一名,很多新用户源源不断的涌了进来。 在这种热闹的氛围中。 无人注意到。 一个女性用户,悄悄的退出了直播间。 沈月馨放下手机,起身走到桌边,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秦云,你果真要跟孟诗涵走到一起了吗?” 仅是一场直播,秦云就给孟诗涵消费了五百多万。 若说他俩没关系,狗都不信。 但事实上,秦云跟孟诗涵,暂时还真没什么情感方面的发展。 沈月馨觉得很不服气。 凭什么? 凭什么结婚三年,秦云才给了她一百多万。 凭什么这才离婚不到一个月,秦云就能在几分钟内,给另一个女人花五百多万? 秦云现在,是真的富有了。 但与此同时,秦云也已经彻彻底底的,不再属于她沈月馨了。 “秦云,我一定会让你后悔。”沈月馨沉声低语:“咱们走着瞧。” 言罢。 她回到卧室,走到了那染血的花瓶旁。 低头看过去,瓶底正有一封信。 她连忙拿出来翻看。 这封信,字迹工整,苍劲有力。 【原大炎帝国边陲守将凌云飞,向女神问安。】 【蛮族入侵,战火绵延万里,帝国覆灭,皇权倾塌,百姓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 【今,幸得女神恩赐粮食与水,救我苍生,云飞拜谢,万分感激。】 沈月馨看着书信。 内心忍不住的激动,身体禁不住的颤抖。 真的。 真的。 这一切都是真的。 这个花瓶,果真连接着另一个时空。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也就可以肯定,秦云的暴富,正是因为跟那个时空有联系。 发财了。 发财了。 沈月馨不可能不激动,因为她已经意识到,她获得了跟秦云一样的机遇,她可以变得跟秦云一样富有了。 “大炎帝国,边陲守将,凌云飞。”沈月馨默念着这个名字。 “我要多送些粮食和水过去,帮助他们活下去,帮助他们发展。” “他们喊我女神,哈哈哈,也确实,对他们而言,我基本上也相当于是救世之神了。” “对了,现在最重要的,应该是……” 沈月馨有了想法,当即拿出纸笔,开始写信。 她这封信的内容很简单,一方面承诺会继续给对方送去物资,一方面则开始主动索要供奉,尤其是古玩字画,在她的字里行间,提到了好几次。 这样做,其实有损圣神的威仪。 沈月馨是聪明人,自然明白这些。 但她现在实在是太急于暴富了,她迫不及待,她翘首以盼,她渴的不行。 她甚至在信中写,如果没有古玩字画,就送来一些黄金也可以。 她就是需要钱。 就是想用这个花瓶,让她自己完成在这个时代的阶级跃迁。 在这方面,她的格局,其实是没有秦云大的。 把信放进花瓶之后,沈月馨又抱了一箱饼干和一箱小面包过来。 拆开**,她把饼干和小面包全部都放进了花瓶中。 片刻之后。 对方果然有了回应。 凌云飞送来了十块马蹄金,加起来足足有三十多斤那么重。 同时,他还给了回信,说是古玩字画需要搜集,让女神稍等数日。 沈月馨并不失落,相反,她还非常开心,因为已经见到了回头钱,而是还是百倍千倍于付出的回头钱。 就在她捧着黄金沾沾自喜时。 叮铃。 有短消息提示。 账户是秦氏银行,给沈月馨转账了三千万元。 “三千万,这……”沈月馨顿感错愕,同时也伴随着无比的激动。 不等她缓过神来。 一个电话就打到了她的手机上。 “喂。”沈月馨按下接听键,直接就问道:“您是,龙骧先生?” “是我。”龙骧的声音依旧冷漠而严肃:“那个花瓶怎么样?你能用吗?用过了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沈月馨连忙说道:“能用,会用,我已经联系上了另一个时代的凌云飞将军。” 哪曾想,龙骧的声音沉了下来:“将军?只是区区一个将军吗?” “额!”沈月馨感到很疑惑:“龙骧先生,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 龙骧说道:“没有,将军就将军吧,你把他的详细身份跟我说说。” 沈月馨说道:“他叫凌云飞,说是原大炎帝国的边陲守将,我上次按照您的吩咐,已经送去了很多食物和水,他给我写来了感谢信,还称我为女神。” 龙骧说道:“行,你就好好当这个女神吧,对面想要的一切物资,你都尽量满足,同时,要多多与他交流感情,钱这方面你不必多虑,我们秦家会给你源源不断的资金扶持,加油干,我看好你。” “龙骧先生,我有个疑问。”沈月馨说道。 “什么疑问?”龙翔问道。 沈月馨犹豫了几秒钟,这才开口问道:“我想知道,你们有这种好东西,为什么会选择我?” “因为只有你能使用那个花瓶,别人是用不了的。” “我还是不理解,为什么只有我能使用?” “以后你自然会明白的。”龙骧说道:“暂时还不方便告诉你太多的事情,但你要记住,维持住你的天神形象,好好经营凌云飞在那边的势力,他的成就,其实也决定了你的成就,甚至决定了我们这边的成就。” “我知道了。” “对了。”龙骧突然又严肃了起来:“我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对秦云,现在是爱,还是恨?别撒谎,我需要实话。” “恨。” “那就对了,恨下去,也许你可以报仇,虽然不是在这个世界。”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4章 天神的偏爱 风雪城。 烈云曦近期一直养精蓄锐,按兵不动。 她倒要看一看,那袁淳罡还能刷出什么花样。 时值正午。 就在烈云曦坐在神庙院子的台阶上,用心研读兵书的时候。 天空中飘了一张纸条下来。 “到午餐时间了,我在吃海鲜,你要不要尝尝?” 是神明秦云的字迹。 烈云曦的嘴角情不自禁的弯起,本能般的拿出手机想要打字。 但是看着手里的纸条,她又停止了动作:“好久没有用笔写信了呢。” 当即,她找来纸笔,写了一长串的文字。 但是自己读了一遍之后,她又觉得太过于甬长和客套。 现在没什么正事可谈,秦云的语气也是普通的聊天语气。 烈云曦想到这里,当场改了个说法,只写了一句话:“嗯,想尝尝。” “那我给你送过来,稍等。”秦云用小纸条回复之后,就开始投放午餐。 而烈云曦则是把秦云的两张小纸条都整齐折叠收好,并开始满心期待的等着。 片刻之后。 一大盘的清蒸帝王蟹和香辣澳龙,就出现在了眼前。 曾经还是盛世公主的时候,烈云曦尝过几次螃蟹和龙虾。 毕竟大炎国最东边是连着海岸线的,那里的渔民偶尔能抓到海蟹、龙虾、海鱼之类的鲜货。 可是…… 此时此刻。 烈云曦依然震惊到了。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啊。 那帝王蟹,足足有十斤重。 那澳龙,也差不多。 其实不单单是食材的问题。 还有那些香料配菜,以及盛放食物的餐具,都不是这个时代能够企及的。 餐具的制作工艺,如此精美。 辣椒、蒜泥以及香料的香味,也是如此的诱人。 烈云曦尝了一口,顿时觉得,美味至极。 秦云又送来了纸条:“螃蟹和龙虾不能存放,容易变质,尽量一顿吃完吧,如果你吃不完,就送给诸将品尝一下,此物稀缺,就不要公开分享了。” 烈云曦看着纸条,心中一暖。 她真的很聪明,知道这次送来的食物,纯纯就是为了让她品尝美味的。 这跟真君的恩泽苍生无关,跟神与子民的交易无关,反而更像是朋友间的小礼物赠送。 恰恰因为这个,烈云曦才更感到开心。 因为这说明,在秦云心目中,她是特别的。 在秦云心目中,偶尔并没有把她当成昭阳公主,也没有把她当成神的代言人,而是会以朋友身份跟她相处、交流。 “公主,公主,开饭了。”江春桃跑了过来。 “桃子,你来,尝尝这个。”烈云曦很自然的招了招手。 “这是什么呀?公主。” “好吃的,是真君特意送来让我们品尝的。”烈云曦笑着说道。 这是所谓凌霄真君,给烈云曦开的小灶。 为何开小灶? 也许……是因为宠爱! 总之,烈云曦莫名的会感到一丝开心和自豪。 她做为君王的同时,其实也只是个年龄不大的女孩子而已。 她在跟秦云的一次次交流中,渐渐感觉到,神明并不是那么的高高在上,也不是那么的远在千里。 偶尔,她会觉得自己信奉的这位神明很随性,很温和,很平易近人,就像是身边的大哥哥一样。 没有那么的庄重古板。 她有时候,甚至会好奇秦云的长相,会好奇秦云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她总觉得,秦云的形象,极有可能不是传说中的那种刻板圣神形象,而是一种,她做梦都想象不到的某种状态。 她想问问看,却又终究是没敢。 对神明,还是多些敬畏之心的好。 二十斤的海鲜,就算是烈云曦和江春桃一起,也吃不完。 剩下的这些,烈云曦吩咐江春桃送给了府中下人们。 这的确是食物,但不是严格来说的主食,而就像是真君单独赐给烈云曦的小点心一样。 这无关于公心或私心,烈云曦拥有绝对的支配权,想分给谁,就分给谁。 到了下午的时候。 江春桃又跑了过来:“公主,山阳侯求见。” “君扬吗?让他过来吧。”烈云曦随口说道。 山阳侯楚君扬很快就来到了面前:“参见公主殿下。” “平身吧,何事?”烈云曦问道。 “公主还记得孤云镇的那支商队吗?” “你是说,金三两?” “对,他回来了,而且他身边,还跟着楚国使节。” 烈云曦立刻合上了书本:“楚国使节?这么说的话,应该是那楚大将韩燕派来的,看样子,我这个亡国公主,还不至于被人无视。” “这是自然,昭阳公主之名,世人无不心悦诚服。” 烈云曦摆了摆手:“闲话就不说了,我去换身衣服,你去接他们来见我,也许这次外交,能成为我们复国之路的转机。” 正所谓,弱国无外交。 这并不是说弱国一点外交都没有,而是在外交方面,弱国非常被动,被动到几乎说不上话。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而此时的大炎国,也就是烈云曦这边的一支独脉,别说是弱国了,很多人都把她当成了亡国公主看待,连弱国都算不上。 当然也正因如此,烈云曦才对这次外交事件如此重视。 只要对方给她外交的机会,她就能发挥自己的长处,或者说,至少有了一次发挥空间, 怕就怕,别人一点机会都不给。 烈云曦所说的换衣服,并不是更换昔日公主穿的绫罗绸缎。 而是她盛名在外的金甲戎装。 这里已经不是皇宫了,她也不再是养尊处优的公主。 此时此刻的昭阳公主,对外的形象,永远都是天下无双的铁血女将。 所谓天子、公主,在没有王权底蕴撑腰的情况下,那就是个空话,是个笑话。 烈云曦现在唯一还剩下的,其实是她的武艺和兵法谋略。 所以。 她这个公主,所谓的正装,就是她征战沙场时的模样。 …… 外面的街道上。 徐百年正在为三名使者引路。 这三位,其中一个是商人金三两,这没什么好说的。 另外两位则有必要细说。 一个是白袍银甲的青年将军,英武阳刚,威风凛凛,更兼俊朗多姿。 他叫韩广智,没错,跟韩燕同姓。 更精确的说,他是韩燕的大儿子。 跟韩燕一样,这小子也是天生的将才,如果说韩燕因为一举反攻蛮族而天下闻名,是为威震天下之大将军的话,那么,其子韩广智,就是不辱父之名的天才年轻将领。 在韩燕反攻蛮族的几场大战中,韩广智也屡屡建功,受到了全世界很多大人物的认可。 名将一词,当之无愧。 没错,年纪轻轻的韩广智,也已经被称为当世名将了。 在同辈份的青年将领之中,他属于翘楚中的翘楚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5章 用奶茶接见使节 严格来说,使节有两名。 除了韩广智之外,另一位是个文官。 他身穿丝绸官服,身材较为矮小,名为司马卓。 这司马卓的官位还不低,是当今楚武王身边的红人。 韩广智和司马卓,一文一武,一个在外为将,一个在朝为官。 两人一起前来与昭阳公主会面,倒也显得颇为正式。 这说明,无论是在外征战,手握兵权的韩燕,还是在朝中的楚武王,都对昭阳公主有着足够的重视度。 徐百年走在最前面带路,基本上是一言不发。 金三两和韩广智,则是四处观看着此处百姓的生活。 老实说,这座孤城的百姓生活面貌,跟他们来之前的想像,是完全不一样的。 “大旱之年,哀鸿遍野,就连我们楚国,都需要从东部沿海抽调大量的水和粮食。”韩广智环顾四周,笑着说道:“昭阳公主困守此孤城长达数月,却不见此处有任何饥荒情况,甚至人人安居乐业,百姓脸上都挂着笑容,真乃奇事也。” 司马卓开口了:“韩将军未免太过于少见多怪了,我们的皇城,论繁华,胜此处十倍有余。” 韩广智笑了笑,没有搭理他。 一路上,韩广智又多次夸赞此处的和谐景象。 而司马卓,则一次次的贬低。 到了最后,司马卓直接来了一句:“将军终究是年轻了些,不懂人心啊!这座城被围困数月,怎么可能物资丰足?依我看,这是昭阳公主特意制造的假象,做给我们看的。” “也许吧。”韩广智淡笑着回应了一句。 但其实,他并不想跟司马卓多说话。 人人都知道,这司马卓自以为学富五车,更兼是武王跟前红人,所以心高气傲。 纵观天下,能让司马卓入眼的人物并不多。 甚至就连韩燕,都曾被司马卓贬低为一介武夫。 若不是这次外交时,武王亲自下召,让司马卓跟来的话,韩广智和金三两绝对不会与他同行。 国与国之间的外交。 还是比较正式的。 而且不方便公开内容。 换句话说,烈云曦没有大摆宴席,而是仅在室内接见了使节。 整个客室内,一共就五个人。 烈云曦为东家、江春桃负责茶水接待,然后就是三名客人,韩广智、司马卓和金三两。 当然了。 外面的院子里,早已聚集了一堆人。 比如蒙山河、楚君扬等,以及鲁超、李开物等人。 “三位请用茶。”烈云曦微笑着说道。 江春桃已将茶水放到三人身边。 “多谢。”韩广智说着,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这是什么茶?竟如此甘甜美味,我此生从未喝过这样的茶。” 司马卓见状,立刻说道:“哼,韩将军此言,太轻率了些。” “真的好喝。”韩广智直人快语。 烈云曦开口了:“这个是奶茶,我也刚喝不久,司马先生也可以尝尝看。” “奶茶?听都没听过。”司马卓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立刻闭了嘴。 确实好喝。 他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去贬低对方了。 想来,他也是富贵一生,任何东西都基本上品尝过了,但是这奶茶的香味,是他从未体验过,甚至从未想象到过的味道。 这是一种,全世界都原本不应该存在的味道。 见司马卓不再说话。 韩广智和金三两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说白了。 这次来,就是为了友好外交的。 但司马卓是个事儿逼,在路上的时候就说要先找烈云曦的茬。 讲真的,虽然这三人是同伴,可韩广智和金三两,也都看司马卓不顺眼。 “昭阳公主。”韩广智开口说道:“能否问一句,此茶为何取名为奶茶?所谓奶……和茶,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烈云曦缓缓说道:“所谓奶茶,是用优质牛奶,和上等茶水,再加上蜂蜜或者糖水,调和而成的。” “牛奶和茶水,再加上糖……”韩广智摸着下巴,陷入了沉思:“茶本苦涩,用糖压住苦味,用奶香压制涩味,更显口感丝滑,最后又保留了茶叶的清香,回味悠长!这奶茶,出自谁人之手?” “不便明言。”烈云曦微微笑道:“但你可以把桃子看成第一个调制出奶茶的人。” 此言一出。 三人都看向了江春桃。 韩广智丝毫不吝啬赞美:“桃子姑娘,真奇人耶,竟能有如此巧夺天工的设想,好茶,真的是好茶。” 金三两心里也有了想法,但是现在不敢说出来。 他是商人,所以拥有非常敏锐的商业嗅觉,他敢肯定,一旦这奶茶普及起来,必将风靡于世。 事实上。 他们这次喝的奶茶。 是秦云买的那种十块钱一包的预调奶茶,只需要倒入开水,就能立刻饮用。 论茶叶的高端和价格,这奶茶的茶叶,是最普通的那种,比韩广智或司马卓曾经喝过的茶叶差远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但是这压根没关系呀。 因为奶茶里加的其他调料,是这个世界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就像是一碗方便面,就可以征服这个时代的帝王味蕾一样。 你作为帝王,能吃到再好的食材,又有什么用呢? 你们的调料不行啊。 其实就算是秦云所在的年代,某些落后的国家,也很难满足香料的需求。 那里的大龙虾,在临海市能卖好几千,但是在本土,可能还没有一包火锅底料值钱。 香料,是工业时代的优质产物之一。 香料,甚至能征服一个民族。 物以稀为贵,这是更古不变的定律。 也许司马卓日常喝的茶叶,送给秦云的话,可以在临海市卖到几十万,可以买一万杯奶茶。 但是在这个时代,烈云曦所在的时代,随便一杯几块钱的奶茶,就能俘虏所有人的胃和味蕾。 夸完奶茶的味道,韩广智突然发现,就连这茶具,也是非常的精美,特别。 手感极其的光滑,花纹非常复杂且美观。 而这个茶具,其实也是秦云送来的工业产物,大厂家出品,批发的话,一套只要19块8。 仅是茶水和茶具这两样,就让心高气傲的司马卓,内心更堵了。 他原本是来装逼的,是来看热闹,或者嘲讽一番这亡国公主的。 却没想到,这亡国公主的生活,竟然比楚国皇室那边还要精致。 拿出来的东西,也都是世所罕见,闻所未闻的。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6章 双赢的交易 在初步的寒暄与交流之后。 韩广智开始提及正事:“公主,我听金先生说,您打算与我国结盟,并且想要从我父亲手里借兵?” 烈云曦也不做作,直接扬起玉手,五根手指摊平:“5000兵马。” “这么多?”韩广智微微皱眉。 司马卓更是直接叫嚣了出来:“你一张口就要五千人?呵呵,我想问一下,你们这城里,一共还剩多少军马?恐怕加起来都不到两千吧。” 烈云曦淡笑着回应:“你们是觉得,我将来偿还不起?” “你拿什么换?”司马卓毫不客气的反问。 韩广智突然一摆手,制止了司马卓,同时很和气的说道:“昭阳公主,不是我们不想借,而是您要的太多了。” “最近,我学会了几个新词,分别是风险投资和抵押贷款。”烈云曦一句话,说的对方两人都云里雾里。 风险投资! 抵押贷款! 这都是韩广智和司马卓完全没听过的新词。 不过无所谓,烈云曦可以给他们解释,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他们理解了这些。 毫无疑问,楚国若答应借兵,就相当于一次巨大的风险投资。 而烈云曦这边也不会让他们亏本,因为烈云曦可以抵押一部分东西。 接下来,就是一番具有冲击性的跨时代展示了。 当司马卓还在想着,哼,看你们还能拿出什么好东西的时候。 烈云曦的出手,彻底惊艳了他们。 首先是食物。 在秦云那个时代,这是一种普通老百姓都能随便吃的美食。 它的食材不固定,甚至可以说是包罗万象。 它的名字,叫做火锅。 烈云曦命人前来,当场制作。 一个煤气罐,一个煤气罩,一口铁锅。 点上火。 加上水。 放入香辣牛油火锅底料。 等水烧开后,开始放入食材,诸如各类火锅丸子、油豆腐、牛羊肉卷、虾滑等! 很快的。 一锅美味的食物,就被烹饪了出来。 下人盛出三碗,让司马卓、韩广智和金三两品尝。 “香味如此浓郁。”韩广智的味蕾大受震撼:“好吃,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 “我觉得味道一般。”司马卓嘴上这么说着,可拿在手里的碗,无论如何都不舍得放下,他终究是又连续吃了好几口,才意犹未尽的放下碗筷。 烈云曦笑着问道:“不知此物,可有资格进入楚国皇宫?献给楚武王和诸位王妃享用?” 韩广智吃完满满的一大碗,擦了擦嘴:“好东西,确实是好东西,相信武王陛下一定会喜欢,但我现在更好奇的,其实是那冒火之物和引火之物。” 烈云曦叫来李开物,让他为使节一一介绍。 煤气罐、煤气罩,以及那打火机。 烈云曦承诺,可以给对方三十瓶煤气罐,十个煤气罩,一百个打火机,以及三百斤的火锅丸子,并且负责帮他们装箱,放入冰袋,冷藏运输。 至于牛羊肉嘛,各地都有,到时候楚武王想吃什么,可以自己就地取材。 其实,光是那打火机,就已经让韩广智惊喜,让司马卓汗颜了。 这些东西,抵押换来了两千兵马。 是的。 这些还不够。 于是。 烈云曦又命人取来了桶装的方便面。 如此便于携带之物。 倒入开水就能吃。 而且还如此美味。 最关键的是,便于储存啊,半年几个月都不带坏的。 这是绝对上佳的军需粮草啊。 韩广智大喜,说是十桶方面便,就可以抵押一名士兵。 他想要三万桶。 但是烈云曦只给了一万桶,用来抵押了一千名士兵。 至于最后的两千人,是用压缩牛肉、压缩饼干和瓶装矿泉水来换的。 在见识了这么多之后,司马卓大受震撼,已经不好意思说什么了。 至少当着烈云曦的面,司马卓已无话可说,他再多说的话,就纯粹是小丑了。 这个人虽然嚣张恶毒,但也并非一点脑子都没有。 都已经被这么打脸了,他可不想再更加的继续被打脸。 而且退一万步说。 烈云曦给的那些东西,其实司马卓也想要,只要把这些带回去,就能讨得楚武王的欢心。 韩广智做出承诺,会立刻回去跟父亲和武王商议此事,一旦武王下召,他父亲韩燕就会立刻拨兵马过来。 现在的楚国兵强马壮,却没有烈云曦这边的好东西多。 如此交易,基本上属于双赢,对大家都有好处。 其实。 烈云曦手里还有更适合换来兵马的东西,但她没有拿出来。 比如复合弓、望远镜等。 烈云曦不傻,她不可能把能够决定战争胜负的杀手锏拿出来做交易,哪怕对方是盟友,也是得防着的。 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就是让别人拿着你的棍来打你。 虽说压缩牛肉和方便面也属于很好的战略资源,但现在的烈云曦没办法,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用这些换来的五千兵马,她相信是值得的。 就这样。 通过金三两的商队拉货,烈云曦又额外送了十几辆马车。 三名使节带着盆满钵满的货物,离开风雪城,朝东南方,踏上了归途。 刚走没多远。 司马卓立刻又恢复了嚣张神气。 他还先扭头看了一眼,确定后方没有烈云曦的人跟过来,这才开口发起了牢骚:“哼,区区一个亡国公主,神气什么啊,还不是要靠我们楚国的兵马才有可能复国,一只没牙的老虎而已,充其量是只大猫。” 韩广智说道:“司马先生此言差矣,昭阳公主那边,必有高人相助,我猜测,大炎帝国复辟之日,必不久也。” “那也是靠我们给的兵马。”司马卓抬杠道。 一时间。 韩广智和金三两都对此人嗤之以鼻。 五千兵马固然重要,但烈云曦给的反馈也不差啊。 这是双赢的买卖,不知道司马卓究竟有什么好抱怨的。 其实最关键的点,在于利益二字。 韩广智看到了这次交易中,对己方大军有利的部分。 金三两看到了这次交易中的巨大商机。 这都是二人梦寐以求的天大利益。 而司马卓现在抱怨、诋毁合作方,就相当于在造成破坏他们利益的隐患。 此时此刻的二人眼里,司马卓跟个傻子无异。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7章 掣肘 共同走了半天的路,到了楚国境内。 韩广智立刻说道:“货物对半分,我和金先生去前线军营,司马先生带着另一半货物去回禀武王陛下吧。” 他说一分钟都不想跟司马卓多待了。 双方分道扬镳。 且说韩广智和金三两这边,马不停蹄的又赶了一天一夜的路,终于有骑兵队前来迎接。 顺顺利利的。 他们带着货物,见到了韩燕。 一番交流之后。 韩燕大受震撼。 不过,大将军不愧是大将军,在内心受震撼的同时,表面是一如既往的沉稳严肃。 他见多识广,所以思考层面是更深的。 在见到这些东西之前,他从来不敢想象,世间竟会存在如此多的奇物。 可现在,奇物又完完整整的摆在了面前。 方便面! 压缩牛肉! 煤气罐! 打火机! 矿泉水! 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不是这个世界的产物。 究竟是隐士高人相助? 还是有神仙存在? 韩燕很迷惑,他完全想不明白,烈云曦在国难之际,究竟遇到了何种神奇之事? 但他可以很果断的下结论,那就是,这次的交易,是合适的,划算的。 甚至他还更进一步的,想要跟烈云曦打好关系,维持住以后的合作。 没错,这就是大人物的远见。 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就看到了合作方的潜力,交易维持下去的话,对他这边会提供源源不断的帮助。 当然了,也并非是没有隐患的。 他也会担心烈云曦逐渐发展起来,越来越壮大,最终成为这个乱世的最大胜利者。 “开始凑集军士五千,战马一千匹,送往我们的盟军风雪城处。”韩燕当即下令。 韩广智疑惑:“父亲,武王陛下的圣旨还没到。” 韩燕笑了:“陛下肯定会同意的,这一点,无需多等。” 拥有智慧的人,是能预判人性的。 韩燕能坐在这个位置,能打出上次的几场漂亮仗,就在于他能预判人性,他懂得天地万物的自然规律,他能利用天时、地利、人和,且炉火纯青。 他预判了己方帝王、将军、士兵和百姓的人性。 同时也预判了敌方各大蛮王、将军和部队的人性。 所以他在最困难的时候,带着军民不断的撤退,坚持到了最后一刻。 所以他在最关键的时候,立刻发起反扑,打跑了数倍于己的蛮族大军,成为了这个时代公认的,天下第一的大将军。 楚国神将,兵圣韩燕。 这是如今各国朝堂上,对他的统一称呼。 没错。 韩燕凭借之前的几场战役,一举登顶兵家之巅,将同时代且当初齐名的那些猛人,全都抛到了身后。 他已经,稳压了其他大将军一筹,包括战神烈云曦,此刻的威名,也是被韩燕压制的。 毕竟,事实是最好的衡量标准,一切威名,都得先拿战绩说话。 韩燕在蛮族无敌于天下,纵横四海八荒的那一刻,以一国之力,就挡住了蛮族的最强主力部队,且最后,还反杀了出来。 他的韬略和远见,他的用兵之变化莫测,是这个时代独一份的。 但! 能力太强,未必是好事。 韩燕之所以到现在都没能攻入蛮族大草原,是存在一个致命因素的。 所谓的……功高震主。 在这个群雄并起的乱世,对韩燕最不放心的人,反而是楚国的君王。 三日后。 司马卓带着边疆来的传令官,一起进入皇宫,拜见了楚武王。 又过了一日。 楚武王单独召见司马卓。 对于这次的交易,楚武王是一万个满意。 那火锅他吃了,方便面他也尝了,全都很符合他的口味。 还有那矿泉水,睡觉的时候在床头备一瓶,都不用在半夜口渴的时候招呼下人了。 就连那用完后的矿泉水瓶子,都能当成珍宝,赏赐给立了功的大臣,或者赏赐给宠爱的妃子。 这里不缺金石玉器,缺少的反而是便利之物。 还是那句话,最稀缺的,最值钱。 可! 楚武王现在也有烦恼。 比如司马卓正在说的这件事:“陛下,臣听说,那韩燕在还没接到诏令之前,就已经集结军马,送去了风雪城,我前日送去的诏令,显得很多余。” 楚武王面不改色,沉声说道:“韩将军甚懂朕心啊,他向来都是如此,早早的就能预判朕的决定。” 这一点,有好有坏。 好的方面在于,楚武王不在前线,所以君王的判断和诏令,也未必是正确的。 当初最困难的时候,韩燕就是屡屡抗命,坚持了自己作出的正确选择,这才保住了楚国,打跑了蛮族。 而坏的方面在于。 韩燕屡屡抗命,就会显得楚武王的话,像放屁一样。 那所谓的圣旨,越来越显得多余。 当然了。 楚武王相信韩燕的忠诚,毕竟,要叛变的话,早就叛变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韩家世代为将,到韩燕这一代,已经是第八代了。 上面全都是忠臣良将,个个都死在了为国尽忠的沙场上。 韩家女子,也多为宫中贵妃。 就算是现在,严格来说,按照民间叫法,楚武王还得喊韩燕一句大舅哥呢。 “陛下,臣以为,韩燕功高震主,权倾朝野,是有必要防范的。”司马卓说道:“他现在胆子越来越大,尤其是他手下的兵将,也全都对他十分敬畏,甚至只听他的。” 楚武王说道:“用兵,本应如此。” 司马卓压低声音:“可臣担心的是,万一某天,那些兵将需要在韩燕和陛下之间做选择是,到底是会选择陛下,还是选择韩燕呢?” 此言一出。 如九天神雷轰击楚武王的大脑。 没错。 这才是楚武王最担心,也最害怕的事情。 韩燕的军事能力,胜过当今世间所有人。 他要是造了反,楚武王可没任何信心将他肃清。 现在楚国内部已经太平了。 蛮族都被赶回大草原了。 有西线边疆军在,蛮族已经无法跨入楚国国界一步了。 该是时候,考虑削权的问题了。 削韩燕的权。 “司马爱卿。”楚武王越想越担心,当即下召:“朕封你为大都督,去前线总督十万兵马,和一切战事行动。” 司马卓会打仗吗? 他不会。 但这个都督,原本也不是去打仗的,而是掣肘韩燕的。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8章 偶然 “启禀公主殿下,楚国送来的五千将士和一千匹战马,已经抵达了南城门外。”徐百年来到公主府拜谒道。 烈云曦毫无顾忌,当即下令:“迎接众将士进城。” 疑人不用。 用人不疑。 楚国的五千人,按照常理,如果心怀不轨的话,一旦进城,是有可能拿下整座城池的。 但烈云曦一点都不担心这件事会发生。 在看人这件事上,烈云曦也有着自己的考量。 她选择相信的并非楚国,而是韩燕。 果不其然。 楚国五千将士进城后,表现的非常肃静。 军队整齐划一,纪律森严。 烈云曦亲自接见了他们,在一番美食犒劳之后,立刻分队争辩,分别划分到了蒙山河、杨林之、郑晚成和慕容清账下。 风雪城军力大增。 加上原有的和之前俘虏的,如今已有七千多的精锐部队。 如果加上民兵的话,更是达到了八九千人。 一切的一切,都在向好的一方面发展。 …… 临海城。 落霞古镇的长风街,在被秦云买下来之后,已经开始运作。 毫无疑问的是。 秦云盘下来的这些店,在经过整改之后,不但特色满满,而且服务态度一流,就连商品的价格也有了小幅度的下降,外加质量的提升。 可想而知,这些店铺得到了一致好评。 在旅游景点,能够享受到最舒心的服务,吃到最美味的特色小吃,且物美价廉。 对每一个游客而言,都是必须点个赞的。 这原本是最应该存在的现象,可是在物欲横流、人们浮躁的这个年代,却变成了如此难得的事情。 秦云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伟大的事情,他只是觉得自己做了最正确、最正常、最普通的选择而已。 对游客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就是这次旅游消费能获得的情绪价值啊。 整条长风街的古风设计,所有服务员的古装妆造,这些都由孟诗涵亲力亲为的设计监督。 而食品和伴手礼等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则全都有薛昕蕾亲自监督。 这一系列运作下来,很多游客都觉得,落霞古镇仿佛变了一番面貌似的。 每个来过这里的人,都在网上推荐,一定要去长风街走一趟。 至于那些顽固不化的钉子户,生意渐渐的一落千丈。 人们总是能分清,哪家好,哪家不好的。 也不能总把外地来的游客当傻子。 其实秦云真的没做什么,也不存在任何的恶意竞争和价格战,他只是把价格调到了正常市价,把质量提升到了正常质量而已。 商人嘛,最应该讲究的不是赚多少钱,而只有两个字……厚道。 这一日。 秦云闲来无事。 就约了孟诗涵和薛昕蕾,一起到咖啡厅坐坐,商量一下以后的发展事项。 三人正交谈间。 一对年轻的夫妻缓步走到附近,坐在了隔壁的座位上。 那对夫妻似乎在假装交谈着什么。 突然。 其中的男子扭头看过来,并刻意发出了一声惊呼:“我靠,云哥,你是云哥吗?” 秦云闻言,扭头看了过去,并且眼中充满了疑惑,他一时间,竟认不出对方是谁。 “云哥,孟诗涵,还有薛昕蕾。”那男子站起身来,笑着说道:“老同学,全都是老同学啊,哈哈哈,真是巧呢,老婆你快看,这都是我们的老同学啊。” “你是?”秦云问了一句。 那男子立刻说道:“我蒲永磊啊,云哥,我以前就坐在你后面的,你该不会把兄弟我忘了吧?” “蒲永磊?”秦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好像是有点印象。” “哈哈哈,云哥您真是贵人多忘事。”蒲永磊笑着坐了过来。 就在这个时候,薛昕蕾开口了:“哦,我想起来了,蒲永磊,你家以前是开超市的,你还是咱们班有名的渣男。” 此言一出。 蒲永磊立刻显得害羞起来,压低声音说道:“蕾姐,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我老婆还在旁边呢,求您给小弟我留点面子。” 就在这个时候。 蒲永磊的老婆也走了过来,轻声说道:“蕾姐,还记得我吗?” 薛昕蕾仔细看了看,顿时一拍手:“你是佳佳?” 对方直点头:“对的,我是刘思佳啊。” “我嘞个去,你真跟蒲永磊结婚了啊?”薛昕蕾仿佛看到了大新闻。 这两个人,确实是秦云他们的同学。 蒲永磊是个渣男,不过后来在即将毕业的时候,跟刘思佳处了对象。 很多人都以为两人不会走的长远,却没想到,他们两个竟然已经结婚了。 “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薛昕蕾一脸不开心的说道。 当初她跟刘思佳的关系,还是挺不错的。 蒲永磊挠了挠头:“蕾姐,我知道您看不上我,但我现在已经不是渣男了,您能不能稍微给我留点情面?” 薛昕蕾一听这话,立刻不乐意了:“怎么?你能当渣男,还不能让人说了?我记得你当初还跟我和诗涵都写过情书呢。”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这句话说出来,更加让人脸红了。 就连蒲永磊这样的人,都不免觉得十分尴尬。 还是刘思佳说道:“蕾姐,不是这样的,永磊跟我在一起之后,就收心很多了,我没见他再去撩过其他的小女生了。” “那你倒是为民除害了,可就是苦了你呀。”薛昕蕾直人快口,有啥说啥。 刘思佳坐在一旁,微低着头:“也不是啦,我没受什么委屈,其实永磊这些年,对我也挺好的。” 这边女生聊着天,孟诗涵也很快就加入了。 都是老同学们,好不容易偶然碰面,聊起来也是非常自然的。 而在座位对面,蒲永磊则跟秦云套起了近乎。 “云哥,最近忙啥呢?咱俩好多年没见了,我可是想死你了。”蒲永磊笑着说道。 秦云背靠着椅子靠背,闭目养神,随口说道:“是吗?你想我?那你还记不记得,上学时期,我还揍过你?” “这……”蒲永磊干笑一声:“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而且当时确实是我的错,云哥揍我揍的对,今天好不容易碰上,暂不提这个事了。” 秦云心中,只有冷笑。 他从一开始,就看不上这个蒲永磊。 就算现在也一样。 倒不是秦云小心眼。 而是这个蒲永磊,前几年从来没出现过,现在好巧不巧的,在秦云露财后,立刻就‘偶然’出现了。 这份‘偶然’,真的是偶然吗?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89章 性情大变 果不其然。 在一阵子的寒暄之后。 蒲永磊问道:“听说云哥近期在玩古董?” 他果然是从哪里听说了秦云的事情。 秦云喝着咖啡,淡笑一声看向他:“你要买?” 蒲永磊连连摆手苦笑:“这我哪能买得起呀,对了,云哥现在住在哪儿?有机会的话,我想去拜访一下,我们多约几个老同学,一起喝两杯。” “我住在郊区,晨曦大酒店。”秦云只说了这些。 薛昕蕾抢过了话题:“蒲永磊,你最近搞的什么行当?还是超市吗?” 蒲永磊点了点头:“是啊,我爸身体不太好,超市现在交给我和佳佳经营了。” 整个聊天过程,蒲永磊似乎一直都在跟秦云套近乎。 不过秦云还有事情要忙,就在大约半个小时后,带着两女离开了。 蒲永磊说要帮忙结账,秦云也没拒绝。 离开咖啡厅之后。 薛昕蕾说道:“云哥,我觉得蒲永磊那小子,肯定是有事求你。” “为什么这么说?”秦云问道。 “我看人很准的,八九不离十。”薛昕蕾说道:“他刚才几次都想说什么,却又转移了话题,估计是刚重逢,不太好意思开口吧。” 孟诗涵轻声说道:“他们家里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 秦云拿出车钥匙,打开车门上了车:“上车吧,其他的事情就别想了,那小子如果真遇到了困难,就看他之后求我的诚意够不够了,虽然我以前不太喜欢他,但也不是不能帮一手。” 秦云确实不是小气人。 以前年轻气盛,同学间闹矛盾很正常。 现在都是经历过社会风霜的成年人了,思考问题的方式,跟以前也有了很大的不同。 严格来说,蒲永磊没得罪过秦云什么,顶多是年轻时比较欠,被秦云胖揍了一顿,反正秦云是没有吃过他的亏。 现如今,如果这个蒲永磊真的会来事儿,会做人的话,而且甘愿为秦云做事的话,那么,帮一手又何妨呢? 秦云将来必然会成为大人物,而一个大人物手底下,什么样的人都是需要有的。 格局打开,像蒲永磊这种工于心计的小人,也是有一定用途的。 …… 咖啡厅内。 刘思佳一改之前的活泼,露出满脸的忧愁:“老公,你说云哥会帮我们吗?” 蒲永磊点燃一支烟,很用力的抽了一口:“不清楚啊,他不太看得上我,尽管我这次说尽了好话,也能明显感觉到,他根本不屑于把我当朋友。” 手机铃声响了。 刘思佳拿出来一看,立刻眉头紧皱:“又是新房东的催租电话,怎么办?” “我来接。”蒲永磊拿过手机,按下了接听键:“徐……徐主管。” 对面是个年龄不小的女士,身份是市中心风云商贸城的主管。 这个身份还是刚刚上任的,才几天而已,但是脾气很大,威风极了。 徐主管一开口就毫不客气:“蒲老板,你在我们商贸城的超市,打算什么时候交齐续租金?” “一年五百万太多了,而且您还要我一口气交三年的。”蒲永磊沉声说道。 徐主管冷哼一声:“这个我不管,最多再给你一周时间,凑不够钱,你的超市就不用开了!真是的,没钱做什么生意啊。” 蒲永磊听到这话,突然有点火了:“徐主管,做人不能这样,在你们接管商贸城之前,我每年的租金只有三百万,你们这一下子给我涨到了五百万,没有这样干的。” “你冲谁发火呢?”徐主管脾气更大:“老娘还就跟你明说了,就是要赶你走,有本事你就交钱,没本事就走人,少跟老娘在这呲牙,反了你了。” 言罢。 徐主管直接把电话挂了。 蒲永磊扬起手机,气的差点将手机摔了,但是他又克制住了。 “老公。”刘思佳一脸担忧的看着他。 “我没事,没事……”蒲永磊靠着桌椅靠背,扬手揉了揉太阳穴:“实在不行,就把店卖了吧,我们收拾收拾,做个小买卖,从头开始。” “嗯嗯嗯,我觉得这样也行,至少不用那么累了。”刘思佳说道:“老公,我都听你的。” 蒲永磊却看着这么好的媳妇,一时间,感到无比的心疼和愧疚。 他真的比以前成长了好多。 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而他之所以会变好,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他娶了个好媳妇,被刘思佳一次次的感动了。 一个大男人,竟然忍不住哭了。 趴在刘思佳身上,哭得像个孩子:“老婆,我就是有点气不过,你说他们凭什么?凭什么这样对我们?这家超市是我和爸妈这么多年的心血,他们说抢走就抢走了,不就是有俩臭钱吗?涨房租是假,抢走我们的超市,他们自己经营才是真啊,他们太恶毒了,有钱人也不能这样啊,以前的房东老王都不会这么对我们的。” “老公,你别这样……” 突然,蒲永磊又坐直了身体:“对了,还有老王呀,我们去找老王问个清楚,他不像是缺钱的人,怎么就突然把整个商贸城的管理权转卖给别人了呢?”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同时,蒲永磊也想到了一点。 那个嚣张的徐主管,只不过是个打手而已,背后的老板另有其人。 蒲永磊就算死,也想死个明白,他要问出那背后的大老板是谁,至少得知道,自己是被谁搞死的吧。 …… 沈家别墅。 徐芬打完电话,立刻懒散的躺在了沙发上:“这一天天的,净跟人吵吵了。” “妈,怎么样了?那个蒲永磊说了啥?”沈菲菲拿着一瓶饮料走过来,坐在了旁边。 她穿着性感的运动热裤,浑身是汗,明显刚运动完。 徐芬看了她一眼:“没说啥,就是这小子还挺有脾气,敢跟我呲牙了。” “然后呢?” “我能忍他?当场就骂了回去,还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徐芬得意的说完,又看了女儿一眼:“菲菲,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干点正事了,至少帮我分担点工作吧。” 就在这个时候。 脚步声从外面穿来。 徐芬立刻紧张的说道:“你姐回来了。” 沈菲菲立刻坐正。 徐芬也坐直了身体,穿上鞋子,并连忙戴上老花镜,拿起一本跟企业管理有关的书籍,假模假样的看了起来。 沈月馨经过客厅时,仅是看了她们一眼,并道了一句:“妈,我回来了。” “哦,累不累?饿不饿?什么时候吃饭?”徐芬笑着问道。 “过一会吧,我先去洗个澡。”言罢,沈月馨就上了楼。 一时间。 沙发上的母女二人,全都松了一口气。 现在这个家,沈月馨是老大,而且还性情大变,变得极为严格。 连做为母亲的徐芬,都有些怕她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0章 突然的造访 沈月馨洗完澡,披着浴袍,直接先回了房间。 然后,她开始做两件事。 一是向龙骧先生汇报近期的情况。 二是用花瓶跟另一个时空的凌云飞通信。 现在的沈月馨,在外面是突然崛起的商业女强人形象。 而在面对凌云飞时,她更是无所不能的女神。 当一个人身份变了,思维方式和性情,也会有一定的变化。 很多人觉得沈月馨变了,变得严格、沉稳、颇有威仪,甚至令人畏惧。 原因很简单,她有钱了,而更大的原因,则是她还成了另一个世界的神。 忙完正事,她才下了楼。 “闺女,你想吃什么?妈去给你做。”徐芬很殷勤的迎了上去。 “不用了,我已经让人送餐过来了。”沈月馨倒了半杯红酒,坐在沙发上:“妈,你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所有商户都按你说的,该涨租的涨租,该赶走的赶走了,唯独超市那一家……” 沈月馨面无表情:“超市对我很重要,要尽快。” 徐芬连连点头:“好,我这两天一定弄好。” 沈月馨还是很有脑子的,她之所以想要拿下风云商贸城,就是因为这个商贸城离她家特别近。 有了这个商贸城,她就可以完成进货、囤货、传送异世界的一条龙计划了,而且一切都会变得非常方便。 顺道的,没准还能盈利呢。 是的。 在养活凌云飞那边所有军民的同时,这边还可以正常做生意盈利。 而蒲永磊的超市,正是商贸城中很必要的一环。 超市百货,里面的各种东西,都是饥荒年代最需要的。 至于说,沈月馨知不知道这样做会害惨老同学蒲永磊,其实她是知道的。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 要怪,也只能怪那蒲永磊倒了血霉。 甚至到了现在,蒲永磊都还不知道,这一切的幕后操作黑手,是昔日的同学沈月馨。 …… 某小区门口。 蒲永磊开着车,把妻子刘思佳送了回来。 “老婆,你先回去休息,我再去找一趟老王,这次我带着礼过去。”蒲永磊说道。 “路上小心。” “好。”蒲永磊一脚油门,直接出发了。 而刘思佳看着车尾,内心是非常沉重的。 她其实知道,丈夫这一趟,肯定不会有收获。 那老王,也只是曾经的高级管理而已,现在管理权已经转卖了,且不说老王不该得罪那些大老板,就算老王铁了心要帮蒲永磊,怕是也没有那个本事啊。 刘思佳都知道,她甚至知道自己的丈夫蒲永磊也能想到这一点。 可! 走投无路了呀。 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了。 蒲永磊这趟,也只是在期待那万分之一的转机罢了。 一念至此。 刘思佳再次想到了秦云。 她知道秦云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但同时她也知道,秦云现在真的发达了,是大人物了,是能够在整座城市很多事情上都能说上话的顶级牛人了。 她低头看着自己保养还算不错的身材,一个念头油然而生。 渐渐的,她的想法越来越明确,眼神也变得坚定起来。 她回到家,洗了个澡。 穿上最漂亮性感的衣服,卷好一头秀发,化上最精致的妆,喷上香水,然后又快步出了门。 她打了辆车,直奔郊区的晨曦大酒店。 …… 时值傍晚。 秦云独自在自己的房间里,摆弄着一个‘小玩具’。 这是一把枪。 虽然是仿真枪,但他试过了,五十米的有效射程,打中要害能一击毙命,就算是打中手脚,也能让人残废。 他食言了。 他对李天鸿的承诺,是二百把枪,全都不会停留在这座城市中。 但他最终还是只给烈云曦那边送去了199把。 他自己留了一把。 他现在是大富豪,还是需要点防身之物的。 “说起来,我是不是应该学点功夫?”秦云突发奇想。 他觉得现代格斗术是很先进的,但同时他又猜测,烈云曦的功夫,是否会优于现代格斗术呢? 毕竟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每个帝王或将门世家,世世代代都传承着武学,传承了几百上千年,每一代人都把武学当成必修课,每天操练。 这样的底蕴,应该是优于现代格斗术的吧。 “下次试试看,能不能让昭阳教我几招。” 卧室的门被敲响。 外面传来林喜儿的声音:“云哥,吃饭了。” 秦云将仿真枪放到柜子里,起身走了出去。 今天的晚餐还算丰盛,中西结合。 “喜儿,你也坐下一起吃吧,我吃不完这些。”秦云笑着说道。 “我等会再吃就行,云哥你先吃。”林喜儿说道。 “没事,我又不嫌弃你。”秦云说道:“坐下吧,有人陪着我吃,我还能多点胃口。” “谢谢云哥。”林喜儿坐下了。 这边刚拿起筷子。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外面就突然响起了门铃声。 林喜儿立刻起身:“我去开门。” 外面,是打扮很漂亮的刘思佳,在紧张的等待着。 当房门打开后,林喜儿疑惑的问道:“您是?” “请问,秦云住在这里吗?” “你找云哥?” “嗯,我是他的老同学刘思佳。” 秦云已经看向了这边,虽然感到疑惑,却也没多问什么:“思佳啊,进来坐吧。” 刘思佳进入客厅,走到沙发旁就停下了脚步。 她亭亭玉立,双臂自然下垂,双手一起紧攥着自己的包包,看起来非常局促。 “刘小姐请坐吧。”林喜儿招待着,并送来了茶水。 秦云慢条斯理的吃着饭:“吃了没?要不要一起坐下吃点?” “不了,云哥您先吃。”刘思佳轻轻地微笑着。 “你老公呢?没跟你一起来?” “他去忙事情了。” 秦云放下筷子,端起一杯酒,轻轻地摇晃着,脑海中已经产生了诸多想法。 不应该呀。 这个刘思佳,在上学期间,跟秦云一句话都没说过。 现在蒲永磊没来,刘思佳自己却单独来了。 而且看她现在的模样,打扮的比女大学生时期还要打眼。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秦云问道。 刘思佳微微低头:“云哥先吃饭,吃完再说。” “我已经吃饱了,有什么事,你直接说出来就行,我要是能帮,就帮你一把,也不枉咱们同学一场。” 刘思佳轻咬着红唇,站起身来,犹豫了很久之后,才小声说道:“那个,能去您房间里说吗?”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1章 走投无路的男人 当刘思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色是微微红润的,犹如熟了大半的红提。 这让秦云不得不更加仔细的打量了她一番。 而这次打量的,更多是她的着装和身材。 刘思佳在当初的女生里面,算不上太出挑,但也一般可上了,尤其是她的身材,比一般女子更加丰腴,婀娜多姿。 据说她父母都是文艺工作者,从小就学跳舞,身体非常柔韧。 她有一双笔直、雪白且饱满的大长腿。 加上一身性感的着装,里里外外都透着诱惑。 秦云心中,已经略有猜测。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想多了,但如果真是自己想的那样,那么这件事,还真得去卧室里谈了。 “随我来吧。” 秦云一招手,闲庭信步般的越过大厅,走向了卧室。 后方,是刘思佳在略微迟疑之后,缓步跟了上来。 林喜儿看着两人的身影,尤其是当两人一起进入卧室,关上房门的那一刻。 她小小的脸蛋,大大的眼睛中,逐渐浮现出一丝遐想。 卧室内。 黑白色调搭配的大床非常整洁、床头柜上放着平板电脑、书柜和衣柜排成一列靠墙、就连窗台都布置的格外精致美观。 秦云走到一个单人沙发旁坐下,点燃了一支烟:“随便坐吧。” 刘思佳显得有些局促,双手紧紧地攥着衣角,但这份状态在持续了几秒钟之后,她竟直接放下包包,收拢裙摆,侧身坐在了床边:“云哥。” 这一声喊,带着无尽的优柔。 秦云吐出一口烟雾:“现在可以说了吗?来找我有什么事?” “云哥是否还记得我们的大学情谊?”刘思佳问道。 秦云忍不住乐了起来:“大学情谊?你是指蒲永磊找我麻烦,被我揍的那次?还是指大学四年,你我从未说过一次话的萍水之交?” “并不是一句话都没说过。”刘思佳说道:“可能您已经忘了,曾经有一年,您过生日的时候,请了很多同学聚餐,当时我也在,我为您唱了生日歌。” 秦云依然笑着,弹了弹烟灰:“这就是所谓的,不枉同学一场吧。” 刘思佳低下了头,她其实知道,自己说的那些,根本不算什么。 她如坐针毡,却又在之后鼓起勇气,抬起头来:“云哥,您觉得我怎么样?” “你指哪方面?”秦云问道。 刘思佳咬着嘴唇,不再犹豫,直接站起身来,将自己的完美身材展现出来,她摸着自己的心口,说道:“云哥,我知道您跟月馨在前不久离了婚,如果您不嫌弃的话,我可以……” “打住。”秦云一抬手:“打住,我大概能猜到你想说什么了。” “云哥,我求您了,我……” 秦云扶住了额头:“同学一场,何必如此?我想知道,你和蒲永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还有就是,你这次来,究竟是你的主意,还是蒲永磊让你来的?” …… 灰暗寂静的马路边。 蒲永磊手里拎着一瓶酒,坐在人行道绿化带的石墩上。 敦敦敦…… 他猛灌了一大口酒。 烈酒入喉,除了辛辣,更多的是心里的难受滋味。 他找过老王了,并且备受打击。 风云商贸城的管理权,已经完全被一个女人收购了。 别说是老王不帮蒲永磊,就算想帮,老王也惹不起那个女人。 最重要的是,蒲永磊问出了那个女人的名字。 “沈月馨……” “沈月馨!” 蒲永磊冲着马路大喊,然后一把摔碎了酒瓶子。 他做梦都想不到,最终抢走他超市经营权的人,会是他昔日的同学。 而那个极其嚣张的徐主管,更是昔日同学沈月馨的母亲。 起初,他刚从老王口中得知这件事的时候,还以为能有一线生机。 但是他错了,大错特错。 他找了好几个人索要沈月馨的联系方式,结果要到的联系方式,全部都失效了。 他压根联络不到沈月馨。 他想去求情,求沈月馨给他一条生路,却连求情的门道都没有。 就在他万念俱灰之际。 猛然间,一张脸浮现在脑海中。 秦云! 他再次想到了秦云。 对啊,秦云肯定有沈月馨的联系方式。 就算秦云跟沈月馨已经离了婚,但联系方式应该不会删除的吧。 蒲永磊立刻打了一辆车,去往了晨曦大酒店,并在酒店前台的口中,得知了秦云的房间号。 门铃响起的时候。 依然是林喜儿开的门。 看着门口一身酒气的男子,林喜儿微微皱眉:“请问你找谁?” “我找云哥,有急事,求你了,先让我进去。”蒲永磊由于喝了酒,脑子不太清醒,胆子大了不少,说话也有些冒昧。 “请问,您是云哥的什么人?”林喜儿又问道。 “我是他老同学。”蒲永磊回答。 “哦,请进吧。”林喜儿领着对方到了客厅内:“云哥在卧室内谈事情,您先喝杯茶,我去通知一声。”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谢谢。”蒲永磊说道。 片刻之后。 卧室的门打开了。 蒲永磊连忙起身看过去。 然而。 下一刻。 他呆住了。 因为他看到,那卧室中走出来的,不单单有秦云,还有一张更加熟悉的脸。 那是他的老婆刘思佳。 “老婆,你怎么在这?”蒲永磊皱着眉头发问,他还注意到了,老婆穿的衣服极其清爽性感且美丽。 尤其是两个人一起从卧室出来。 这更让蒲永磊产生了无数猜想。 “老公,你怎么来了?”刘思佳也是本能般的问了一嘴。 “我怎么来了?你说我怎么来了?”蒲永磊突然怒气上涌:“我要是没来的话,还不知道你会干出这种勾当呢。” 言罢。 蒲永磊竟是抄起一把椅子,快步朝三人走去。 一时间。 林喜儿护住了秦云。 刘思佳则冲上去制止蒲永磊:“老公,你干什么?冷静点,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都欺负我,哈哈哈哈,所有人都欺负我。”蒲永磊仿佛发了疯一样:“我爸妈留给我的超市要被沈月馨夺走了,就连你,也要被秦云夺走了吗?老子今天,跟你们同归于尽。” “你给我冷静点,真不是你想的那样。”刘思佳慌忙解释:“我是来求云哥帮忙的,他已经答应了帮我们。” “他有这么好心?” “真的,云哥真的答应帮我们了。”刘思佳拼命的拦住蒲永磊,夺下了他手里的椅子:“老公,你先听我好好说。” 就在这个时候。 秦云走过来,缓缓开口了:“蒲永磊,没由来的暴怒,是一个男人最无能的表现,你在很多时候,都还不如小刘的思路清晰。”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2章 日渐强大的风雪古城 阳台的茶桌上。 三个老同学坐在一起。 事情都已经解释清楚了。 蒲永磊扇了自己一巴掌,端起茶杯:“云哥,都怪我冲动,弟弟给你赔个不是,以茶代酒,我先喝了。” 他完全误会了自己的老婆。 刘思佳这次来,确实是打算付出些什么,但并不是那种事。 她想求秦云帮一手,为此,她可以签署十年的工作协议,在十年时间内,只要是正经工作,她全部都挺秦云的。 现在协议已经签了。 秦云觉得刘思佳无论相貌、头脑还是能力各方面都不错,用到新开发的古镇项目上,再合适不过了。 这刘思佳原本就是做超市老板娘的,拥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 秦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刚才如果没人拦着,你是不是打算用椅子抡死我?” “不敢不敢!”蒲永磊挠头苦笑:“而且就算没人拦,我也不是云哥的对手呀,我估摸着,大概是云哥您一脚把我踹飞。” “行啦,不扯淡了。”秦云变得认真了起来:“我刚才听到了一个很不想听的名字,你说是沈月馨抢走了你的超市?” 刘思佳闻言,也疑惑的问道:“老公,你是不是从老王那里打听到了什么?” 蒲永磊点了点头:“是啊,我其实也没想到,风云商贸城的管理权,竟然是沈月馨买下来的。” 秦云摸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他依稀还记得,当初聚会之后,那沈家姐妹俩的狼狈模样。 怎么这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沈月馨就摇身一变,拥有了租下一整个商贸城的财力? 难道是又傍上了什么大款? 这并不是秦云瞎想,而是沈月馨原本就有前车之鉴。 “云哥?”蒲永磊喊了一声。 秦云回过神来:“哦,你们两个先回去,明天我陪你们去一趟商贸城,到时候再根据情况,就事论事。” 林喜儿送两人离开了酒店。 而秦云则独自在房间里,想了很多很多。 他倒是没打算再跟沈月馨做对的,只当对方是路人。 现如今,出了这档子事儿,秦云想的是,该出手时就出手。 并不是因为对方是沈月馨,而是无论对方是谁,秦云都就事论事,打算替老同学出这个头。 一念至此,他当即拿出手机,联络了马大诚。 “老马,你在风云商贸城有没有关系?”秦云也不客气,直接问道。 经过前面的几件事情,现在的秦云跟马大诚,已经是很好的朋友了。 马大诚说道:“风云商贸城吗?没什么印象了,让我查查看……有了,那边以服装业为主,百分之八十的服装,都是走我这里的渠道,我跟他们的开发商老板也认识。” 秦云说道:“那边最近换了管理人,我有个朋友开的超市被挤兑了。” 马大诚笑了笑:“小秦你说吧,有啥需要我帮忙的?只要你一句话,我能帮的,绝对不含糊。” “我想拿下风云商贸城的管理权。” “我去,兄弟你够讲义气的啊,为了一个朋友的小超市,直接拿下整个商贸城?” 秦云苦笑一声,说道:“夸过头了,我没那么好心,只是顺带的而已,主要是因为我要这个也有用,而且我手里这么多钱,刚好没处投资,不是吗?” “那倒也是,这些年货币贬值严重,手里的钱不用出去,那就是在减少。”马大诚说道:“行,我想想办法,你打算什么时候做这件事?” 秦云说道:“明天下午吧。” 马大诚说道:“没问题,这事包在我身上了!兄弟,你手里的古董,最近有没有打算卖的?” “我就知道你又在打这个主意。”秦云笑着说:“行,等我几天,下次第一个通知你。” 言罢。 秦云就挂断了电话。 有了马大诚的承诺,秦云觉得,明日之事应该是不难办了。 果然这在社会上混,还得是人脉啊。 只要有了人脉,其他一切都好说。 当然了,人脉也是需要实力支撑的。 现在马大诚、李天鸿、苏云卿他们,都是因为觉得秦云实力坚强、底蕴深厚,所以才会跟秦云始终维持着好的关系。 …… 风雪古城。 时值晚间八点多。 巨大的练兵校场上。 四面八方是火把林立,照亮了这一方天地。 烈云曦身穿金甲,站在高高的台上。 下方是蒙山河、杨林之、郑晚成、慕容清等诸将! 以及原班兵将、近期的俘虏兵将、新招募的民兵和抵押贷款换来的楚国五千人。 共计,九千余人。 不得不说,风雪古城的力量,是真的壮大了起来。 “徐副将。”烈云曦示意。 徐百年立刻走到台前,翻开一本册子,宣布了起来。 楚国来的军马,全都被打乱编制重组,并且划分到了各位将军麾下。 而现在,正是大炎帝国复兴之初的,第一次正式任命。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至于蒙山河等人之前的三军统帅之类的身份,早就不作数了,在大家最困难的时候,蒙山河手里的直属兵将仅有二百人左右。 你说他是三军统帅,对,他确实曾经是,但手里没兵可统,还帅个屁啊。 而现在,兵员多了,编制也可以正式扩张了。 “昭阳公主令,委任蒙山河将军,统领铁壁营,副将两员,士兵一千五百人。” “委任杨林之将军,统领虎骑营,副将两员,士兵一千五百人。” “委任郑晚成将军,统领金刀营,副将两员,士兵一千人。” “委任慕容清将军,统领凤鸣营,副将两员,士兵一千人。” “委任马千里将军,统领神弓营,副将一员,士兵一千人。” “委任徐百年将军,统领民兵营,指挥和操练民兵两千人。” “委任山阳侯楚君扬为牙门将,统领豪血营,副将一员,士兵一千人。” …… 后面还有各种副将委任和兵员分配。 除此之外。 还挑选出了二百名精锐,直接充当烈云曦的亲卫军。 亲卫军的队长为江春桃,副队长,竟然是当初被凌燕将军拼死救下的少女何灵灵。 这何灵灵的武学天分奇高,她在短短时间内,就掌握了凌家枪法,且实战能力也在一个个日夜的千锤百炼中,愈发强大起来。 在人员分配完毕之后。 接下来,又开始发放物资和装备。 尤其是装备,是重中之重。 比如死神复合弓、跨时代的精钢铠甲和战刀长矛,以及那在这个时代来看,堪称最恐怖的手枪!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3章 三巨头坐镇 从近期来看,烈云曦之前带着八百勇士,保护流亡百姓,困守风雪孤城的那所有艰苦付出,流过的血和汗,忍受的伤与痛,到最后,都是值得的。 老天爷是公平的。 当你付出过足够多的努力之后,一旦出现转机,就会反馈给你同样多的好东西。 托大炎帝国洪福,烈云曦到现在,还有帝国四柱和徐百年等可用之名将! 托昭阳公主之仁德,百姓们无不对她爱戴有加! 托凌霄真君秦云之神恩,这风雪古城中,已经有了加上民兵勉强称为万人部队的战斗力量,而且还装备精良! 一万套精钢铠甲和战刀长矛,是万人部队的标配。 在这个时代,就连那楚国神将韩燕麾下的,号称最强陆军的玄铠军,也才总计一千人罢了。 兵器易得,铠甲难铸,毕竟物资匮乏。 任何一支部队,只要装备上铠甲,那么就一定会变成精兵。 韩燕的玄铠军,最重要的其实是那一千套玄铠,但就算是那玄铠,由于制作工艺的时代差距,所以在品质上,也达不到秦云送给烈云曦的这一万套精钢铠甲的水准。 烈云曦光复大炎帝国的坎坷历程,走到这一步,可以用一句诗文来形容,正所谓‘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全军整备,操练三日,三日后,兵发云澜城,为凌燕将军报仇……” …… 秦云拿着手机,看着那些壮观的列阵影像,听着烈云曦和徐百年慷慨激昂的陈词,自己的内心也不由得亢奋起来。 是的,烈云曦最近更加熟悉手机的用法了。 她可以录视频,可以录声音了。 秦云跟她的交流方式,也从文字变成了语音聊天。 至于录视频聊天,秦云暂时还没想过。 他倒是收到过烈云曦录制的短视频,可以清楚看到烈云曦说每一句话时的每一个神态。 可他至今还没录过本人的视频给烈云曦。 倒不是他不敢露脸,说真的他长得也不算丑,甚至还有点帅。 他这个身高身材,放到那个饥荒年代,应该也算高大矫健之辈了。 他真正担心的,是自身的气质形象,以及带给那个时代的神秘感。 他是神啊。 是连昭阳公主都必须跪拜的凌霄真君。 是至今已有万人信奉的、无所不能的、有求必应的、神通广大的超级救世主。 以他的形象,肯定还不足以撑起这么大的ip。 历史上的曹操在接见外邦使节时,还因自身的形象问题,找过别人假扮自己呢。 更何况,秦云的身份呢。 他扮演的凌霄真君,可比曹操还要神圣、光辉的多。 “已经要出兵攻打云澜城了吗?” 秦云眼中泛起精光:“好,很好,只要拿下了云澜城,也就意味着,昭阳基本上在乱世站稳了脚跟。” 他立刻给出回信,录了一段音频。 大概意思就是,粮食和水还会继续不断的运输过去,如果昭阳那边有什么别的需求,都可以尽管提出来。 手机铃声响了。 是蒲永磊打来的。 秦云接听后,简单聊了几句。 他知道,自己该亲自出马了。 烈云曦那边有她的战争,秦云这边,也有着属于自己的战争。 只有秦云这个大后勤的底蕴深厚了,烈云曦才能更好的向外扩张,再无后顾之忧。 …… 风云商贸城内。 蒲永磊和刘思佳,今天那是意气风发。 反倒是之前一直都十分强势的商贸城主管徐芬,已经是哑火状态了,整个人都蔫吧着,说话都不敢太大声。 原因也很简单,蒲永磊夫妻二人身边,有了三位超级巨佬来镇场子。 临海市最大的服装业老总马大诚。 临海市最大的珠宝行董事长苏云卿。 以及商超食品业的大佬,曹永和。 这三人,可不单单是有钱那么简单,他们还都是风云商贸城的合作商。 “沈总到底什么时候能来?”马大诚懒洋洋的问了一句。 徐芬立刻回答道:“快了,已经在路上了。” 苏云卿抚摸着手上的玉镯:“我们的时间很宝贵,老曹,你先打个电话,让吴总过来吧,到时候直接谈事,免得耽搁太多时间。” 曹永和也不墨迹,当即打了电话。 所谓吴总,就是这风云商贸城的开发商,也是比较知名的房地产老板。 沈月馨当初拿下的,是风云商贸城的全部经营权,为期十年,而不是全部产权。 要说全部产权的话,是在开发商和众多业主投资方手里的。 而吴总做为开发商老板,有权力分配经营权,当然了,他也必须承担起商城盈利的义务。 吴总的身份地位,单个拎出来,跟在场的三大佬中任意一个都没法比,更何况是三人一起来了。 吴总接到电话后,那更是非常利索的就开车过来了。 继吴总到来之后,沈月馨也赶到了此处,并且一上来就气势逼人,丝毫不惧在场的任何老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她先是瞪了一眼蒲永磊和刘思佳,仅是这个眼神,就让夫妻二人禁不住皱起眉头,心里有些想指责沈月馨心狠的话,也不敢说出来了。 然后,沈月馨的眼神来到了吴总身上,吴总只是苦笑和无奈。 最后的对峙,是沈月馨和三巨头。 四人面对面坐着。 任谁都不敢相信,这才多久没见,沈月馨竟已经进化到了,能在这种场合下都毫不怯场。 就连珠宝女王苏云卿都不免高看了沈月馨几分。 在交流之中,沈月馨也振振有词。 总之她的立场和底气,就是一句话,她是花了八千万,买下这份经营权的,另外又提前支付了一年的租金,租金金额高达两千万,共计花费了一亿元。 这些都是签了正规合同的,白纸黑字,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认这个。 从商业角度来看,沈月馨是合法的,是正规的,她没做错任何事情。 也就是稍微心黑了一些,把下面的散户压榨的狠了一些。 但也只是黑心商人而已,不违法,任何人都奈何她不得。 吴总做为中间人,此时的处境和立场都非常尴尬。 他得罪不起三巨头,又无法说服沈月馨让步。 而三巨头呢,似乎也暂时拿不定主意,倒不是他们看得起沈月馨,而是遇到这种硬骨头,如果要硬啃,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而具体要做到哪一步,付出多少代价,就有待商榷了,归根结底,这件事是秦云提的,得等秦云来了之后再做最后的决定。 就像是两伙人约架。 三巨头是来做帮手的,尽管他们的实力碾压对面,也得等主家发话啊,如果气势上直接把对方吓跑,那自然最好,如果吓不跑,总不能上来就砍人吧? 动刀,或者不动刀。 得等秦云来做决定。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4章 亮剑了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谁都不肯让步之际。 蒲永磊的手机响了一声,他拿出来一看,立马说道:“云哥到了,我出去接他。” 沈月馨原本并不在意,但很快又反应过来,那‘云哥’二字,让她皱起了眉头:“云哥?哪个云哥?” 蒲永磊扭头看了她一眼,随后并未说话,直接快步走出了会议厅。 刘思佳开口了,颇为自豪的说道:“当然是秦云秦大哥。” 沈月馨的眉头,皱的更深了。 但很快的,又逐渐舒展开来。 她现在已经不怕秦云了。 因为她同样有着十足的底气。 “我说你们两个怎么能找来这么多有分量的帮手,原来是去求了秦云啊。”沈月馨发出一阵轻笑。 刘思佳说道:“是又如何。” “哼,你不会真以为,我会怕他吧?”沈月馨冷声说道。 一旁的徐芬扯了一下她的胳膊:“闺女,那秦云……” “妈,没事,有我在,咱家什么都不用怕。”沈月馨笑着说道。 她的自信心似乎感染了徐芬,让徐芬也逐渐有了底气。 没人知道沈月馨的底气来源于何处。 但她现在就是有钱了,就是自信了,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 秦云和沈月馨的这次碰面,双方的心情竟然都平静如水。 他们就那样面对面坐着,仿佛两个素不相识的外交官在谈判。 啪。 打火机的声音响起。 第一个开口的人,是秦云:“不厚道啊,沈月馨,怎么能欺负老同学呢?” 他面带微笑,显得很随意,很自然。 沈月馨端起一杯茶,浅抿了一口:“什么叫欺负?这是商业,你懂商业吗?商业竞争不念私情,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三百万涨到五百万?” “货币不也在**吗?我得先保证我自己的利益。” 秦云笑了笑:“那我现在想拿下商贸城的管理权,这应该也算是正儿八经的商业竞争吧?” “对,你有本事的话,随便拿去。”沈月馨笑着一摊手:“这是合同,你可以看一下,我至少拥有十年的管理权,我知道现在吴总向着你,但如果你们要违约的话,得先付三倍违约金。” 徐芬眼前一亮:“对呀,还有违约金呢,我们出了一亿元,三倍就是三亿啊。” 一时间。 这徐芬开始神气了起来,那目光,那表情,看着就十分欠打:“秦云,你不是很有钱吗?有本事就拿四亿出来,我们立马走人。” 吴总肯定是不会出违约金的,如果秦云现在想要管理权,这个钱肯定得由秦云来出。 假如沈月馨能不费功夫的白赚三亿违约金,那么,她是愿意让出这份管理权的。 有钱不赚是傻子。 有了这笔钱,她完全可以找个更好的地方投资。 秦云的食指轻叩着桌面,表面古井不波。 沈月馨笑了:“怎么?不舍得出钱了?你不是说我欺负老同学吗?对,我沈月馨就是个坏人,哪有你秦云有情有义啊,你真心疼蒲永磊和刘思佳的话,就出了这笔钱呗,四个亿对你来说,应该不算啥吧?你当初一个手镯就卖出三十多亿呢。” 徐芬洋洋得意的跟着说道:“秦云,你要是不舍得出钱,就少在这里装什么大尾巴狼了,我们现在可不怕你。” 一时间。 吴总和蒲永磊,以及刘思佳,都皱起了眉头。 三倍违约金啊。 足足三个亿啊。 蒲永磊的全部身家卖掉,在这笔钱面前,也不值一提啊。 “云哥……”蒲永磊走到身边,发出低沉之声。 秦云一摆手:“你先别说话。” “不,云哥,我得说。”蒲永磊咬了咬牙,沉声说道:“算了吧,这个超市我不要了,您犯不上为我花这么多钱。” 刘思佳也开口了:“是啊云哥,三个亿违约金太多了,这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 秦云没再说话,陷入了沉默当中。 反观徐芬和沈月馨,那下巴已经快翘到天上了。 她们心中暗爽,觉得终于在秦云面前,扳回了一成。 而就在这个时候。 秦云开口了:“首先,四个亿我的确付得起,也压根就不在意,这点小钱我还是有的,但是沈月馨,我不会让你白捡这个便宜,如果换成其他人,哪怕八个亿的违约金,我也能付。” 沈月馨的脸色阴冷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我这张脸,所以就非得跟我做对吗?你一丁点都不想让我好是吧?行,没问题,但你不付违约金,管理权你就别想买走!秦云,你真以为我还怕你吗?你装的这个逼,没人认,你省省吧。” 徐芬更是直接站了起来:“我闺女说得对,秦云,请你现在立刻出去,我们这里不欢迎你。” 秦云看了她们一眼,随后无奈的笑了,并拿起文件看了看:“管理资格八千万,租金两千万,加起来一个亿,我出一个亿买下来,多一分都不出,你们只需要给我一句话,卖,还是不卖?” “哼,你装什么装?”沈月馨双臂环抱于胸:“我就不卖,你能把我怎么着?” 秦云掐灭烟头:“那接下来,就让我的朋友跟你谈吧。” 言罢。 他竟直接躺在椅子靠背上,闭目养神起来。 就在其余人都感到诧异之事。 马大诚开口了:“我代表马氏集团,正式宣布,从今天开始,中止与风云商贸城的合作。” 苏云卿和曹永和纷纷发言,表达的意思,跟马大诚是一样的。 这三巨头,分别代表着服装、珠宝和食品这三大实体业。 现在实体经济原本就不景气,商场基本上全靠这三样,如果没了这三样…… 吴总首先就急了:“马总、苏总、曹总!” “憋回去。”曹永和随口说道:“不是我们不讲理,而是你们不让步啊。” 吴总知道,三巨头是铁了心要帮秦云争这口气了。 换句话说,亮剑了。 “沈总。”吴总转头看向了沈月馨:“好汉不吃眼前亏啊,要不您就退一步,让出管理权吧。” “怕什么?”沈月馨依然傲气:“难道没有他们三家,咱们商场就开不起来了吗?” 她似乎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只见,吴总早已面如死灰,声音低沉的说了一句:“还真开不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5章 就欺负你咋了 沈月馨皱起眉头:“吴总,为何开不了?大不了我们去找别的供货渠道。” 此言一出。 那马大诚等人都忍不住笑了,笑而不语。 唯有吴总依然一脸铁青:“一楼的珠宝、二楼的服装专柜、三楼的食品商超,是我们商贸城最基本也最稳定的经济来源,占了足足90%的营收……” “打住,我没说不做这些了,我是说,我们去找别的供货渠道。”沈月馨说道。 吴总苦涩的摇头:“没那么简单的,且不说质量问题,最重要的还有他们三位的声望,只要他们发了话,全市没有一家仓库敢为我们供货的。” “那就去外省找。” “这样会提高成本,而且他们在全国都有影响力。”吴总沉声说道。 沈月馨还想说些什么。 只听,那苏云卿突然开口了:“别不服了,沈小姐,实话跟你说吧,在座的这几位,一旦联起手来,可以让你这商贸城立刻变成寂寥无人之地,不信的话,你可以赌一把。” 曹永和跟着开口了:“沈小姐,你要是不想一个亿打水漂,就让出管理权,否则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不过到那时,可就没人接你这个盘了,你这管理权,恐怕一分都不值了。” “你们……”沈月馨气的瞪起了双眼。 徐芬则已经被吓到了,她甚至觉得有点委屈:“你们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马大诚傲然仰头:“没错,就是欺负你们。” 沈月馨和徐芬,都被气得脸红脖子粗,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终于,闭目养神的秦云睁开了双眼:“只兴你们欺负别人,不兴别人欺负你们吗?” “秦云!”沈月馨吼出了声。 “别废话,要么签字,要么我走,你们完蛋。”秦云冷声说道。 吴总立刻取出新合同,递到了沈月馨面前。 没办法。 沈月馨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签了字。 签了,她至少能拿回当初的一亿元。 不签的话,她这一个亿,就等于打水漂了。 虽说她现在有后台,但她才刚起步,刚有钱,暂时还没有直接浪费一个亿而只为去赌一口气的魄力。 “秦云,咱们走着瞧。”沈月馨扶着徐芬,一起离开了。 秦云点燃一支烟,默默的抽着,心中则产生了很多疑问。 他至今仍想不通,沈月馨为何突然就变得这么有钱了。 这其中,必然有蹊跷。 虽然没有任何理由,但他就是有种不安的预感,总觉得任由沈月馨发展下去的话,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他这次,其实不单单是为了帮蒲永磊的。 蒲永磊那超市才值几个钱? 拿下商贸城管理权,更多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压沈月馨。 现在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 商贸城的管理权,来到了秦云手里。 面对蒲永磊和刘思佳的感激,秦云也很大方,直接让刘思佳做了整个商贸城的主管。 之后,秦云又请马大诚等人去会所玩了一阵儿,就回老宅去了。 …… 另一边。 沈月馨回家后,直接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 她并不是在生闷气,而是在联络龙骧。 “龙先生,我被人欺负了,原本我已经斥巨资拿下了一整个商贸城的经营权,但是……”沈月馨正告着状。 龙骧突然打断了她,而且语气听起来,颇有些生气:“沈小姐,请注意你现在的主要任务,以异世界的凌云飞将军为主,我们龙城秦家扶持你,可不是让你在这个时代享受的。” 沈月馨更觉到委屈了:“龙先生,我没有享受,我拿下商贸城,也是为了方便囤货,以更低的价格,更便捷的方式,为云飞提供帮助。” “那看来,是我错怪了你。”龙骧沉声问道:“谁欺负了你?讲讲看。” 沈月馨立刻说道:“是马大诚、苏云卿和曹永和,他们是临海市服装业、珠宝业和食品业的三大巨头。” “巨头?”龙骧笑了:“在我看来,不过是稍微难缠的三个地头蛇罢了。” 沈月馨大喜,立刻有了底气:“他们说要垄断三大产业的供货渠道,所以我才放弃了商贸城,而且我担心,就算我去别的地方投资,也会被他们打压,不过现在我已经不担心了,龙先生帮我的话,量他们也不敢再对我呲牙了,对了,还有那个秦云……” “你跟秦少爷起摩擦了?” “秦少爷?”沈月馨被这个称呼搞蒙了一下。 龙骧沉声说道:“你听错了,总之,别打听其他的,做好你自己的事情,至于那三条地头蛇的事情,我会找人帮你解决。” “好的,我一定好好做。”沈月馨很懂事的说道。 然而。 通话结束后。 沈月馨的眼眸中,立刻闪出了一抹狡黠。 她可不是傻子,更不是小孩子。 秦少爷三个字。 她确定自己绝对没有听错。 “果然啊,秦云果然有大来头,他很可能就是龙城秦家的大少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可是,这也不应该啊,为什么他之前会那般落魄?” “为什么我总感觉,龙先生对秦云,也没有那么友善呢。” 很多事情,沈月馨都想不明白。 她走到花瓶旁,伸手抚摸着瓶口,眼中泛起深邃的光泽:“凌云飞将军,虽然我是因为秦家送来的这个花瓶,才有幸与你认识的,我也不知道秦家为什么要专门找我来使用这个花瓶……” “但我相信,你对我一定是真诚的。” “我能完全信任的,也只有你了,就让我们一起,在你的世界,以及我的世界,开创一个时代吧。” …… 郊区老宅。 时值傍晚。 秦云坐在黑陶缸边,通过相互传输的手机,跟烈云曦进行着沟通交流。 “真君圣神,风雪城内发生集体发热症状,很多小孩子一直高烧不退,李先生说这是新型的病疾,来源于一种很可怕的花蚊虫,这种蚊虫之前从未出现过,咬在人身上,会起很大的疙瘩,云曦斗胆,恳求真君再赐圣药,救百姓危难,云曦拜谢!” 秦云看完短视频,立刻就开始下单买药。 那短视频中,有烈云曦拍摄的病人症状,以及花蚊虫的尸体图片,和人们被咬后起疙瘩的照片。 这跟现代的,或者说是秦云身边的蚊虫很像。 “放心吧昭阳,我已经买了药,今夜就能给你们送过去,保证药到病除。”秦云录了音,就把手机传送了过去。 “等等。”他挠了挠头:“不对呀,我刚才突然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怎么又忘了呢?究竟是什么?咋就想不起来了呢。”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6章 练功之法的交换 这次交流,秦云向烈云曦索要了练功秘诀。 烈云曦敬秦云如神,一听神明有所需求,立刻倾囊相授。 五本带有图形、穴位标注、文字详解的秘籍,被传送了过来。 它们分别是《烈氏冥想经着》《烈氏呼吸法》《烈太祖拳法》《烈皇剑法》,以及烈云曦创新出来的《烈皇枪法一百零八式》 后三篇是招式,前三篇是基础。 烈氏冥想经着,主打的是一种修身和修心之法。 现代也有人冥想,可以达到提高专注力、修身养性等目的。 而烈家皇室的冥想法,显然比秦云在这个时代能够接触到的冥想法更加有效。 看似简单的冥想,实则在长期修行中,可以帮一个人更加了解自身的身体构造、力量构造和大脑专注力,从而在习武的过程中,更加的事半功倍。 以及在战斗中,能够更加沉着冷静,更加的专注,头脑能够清晰的分析战局,对比敌我。 至于烈氏呼吸法,则是一种很高级的呼吸调整法,能够用在锻炼、练功和战斗方面,更加的节省体力,同样是辅助练功的窍门。 秦云现在,是一个做事比较有条理的人。 他已经有了初步计划。 每天分出半个小时,打坐冥想。 再配合呼吸法,用现代的锻炼器材和技巧,进行长达一个半小时的体能锻炼。 剩下的空余时间,可以先从烈太祖拳法开始学习,并渐渐地掌握剑法和枪法。 这是一个长期过程。 只要在一天天的努力下,他相信自己在未来的几百个日日夜夜中,会积少成多,成为这个时代的武术强者。 再然后,或许还可以创办投资武馆、保镖公司、格斗公司等,培养属于自己的武学门徒、保镖打手和格斗士。 虽然这个时代是太平的,但秦云的个体人身安全这方面,并不是绝对的。 他在毫无任何底蕴的情况下,突然变得这么有钱,这么有名头,难免会遭人嫉妒,甚至被某些歹人或竞争者盯上。 秦云得了烈云曦的好东西,做为回报,当即在网上购买了不少付费视频教程,下载之后,将手机传送了过去。 这些视频教程包括现代的一些格斗术,比如散打、综合格斗,以及在现时代还比较流行的,诸如劈挂拳、八极拳等武术。 当然了,还有一些基础的强身健体之法。 烈云曦那个时代,和秦云这个时代对比,双方的武技和锻炼法门,都是各有优劣的。 也许烈云曦那个时代的巅峰人类更强,但也许,秦云这个时代的很多技巧,也并非一无是处。 比如有些格斗术,拥有着门槛低、见效快等优势,这些格斗术,往往能够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在短短数月内,不需要太过勤奋的练习,就做到出其不意的放倒一个彪形大汉,当然了,死战肯定还是打不过彪形大汉的,主要是为了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一招制敌后,能够有充分的时间逃跑。 这些都只是打个比方,总之,互通、互补、互相了解,取长补短,才是人类进步的最佳方式。 历史上真正的武学大家,向来都是集百家之所长的。 烈云曦如果来到这个时代的话,毫无疑问,她可以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一招杀死现存的全球最强综合格斗冠军,哪怕体重量级相差了上百斤。 但她肯定还是能够在综合格斗中,学到一些她本身不具备的东西。 反过来也是一样的,现时代的格斗冠军,或许几个回合就能ko掉很多武馆老师傅,但他们仍然应该学习一些武道方面的东西。 取长补短,弃其糟粕,学其精华。 这才是最上乘的思想。 而如果一昧的相信自己就是最好的,并到处贬低别家的功夫技巧,这种心态,反而落了下乘,是最没格局的表现。 …… 风雪城。 烈云曦发放了秦云赐来的退烧药、消炎药和感冒药。 同时也有一些营养品,比如补充维生素和益生菌的药物。 患病者在用药之后,身体很快就好转了。 男人基本上是几个小时就完全退烧,恢复了平时的巅峰状态。 女人也最多一天,老人和孩子顶多不超过两天,就基本上痊愈了。 这个时代的人,体质和免疫力方面,是要超过秦云那个时代平均值的。 原因也很简单,这个时代的人不矫情,能吃苦,都是干体力活的,而且原本就生活在艰难的环境中。 大环境讲究优胜劣汰,那些免疫力低下,得个小病就没法自愈的人,早就被环境淘汰,死掉了。 能活下来的,没有矫情之人,不止是心态不矫情,身体也不矫情。 外加现在有了真君恩赐的药物和营养品,他们在对抗疾病方面,更显游刃有余。 由于要开战了。 这几日,秦云来到老宅的次数非常频繁。 虽然各种物品援助都已经足够了,不过他还是保持着跟烈云曦的频繁交流。 值得一提的是。 他在老宅养了一条狗。 是一条大型犬,品种是金毛。 这种狗相对温顺、聪明。 主要是为了看家护院,由于黑陶缸的秘密,所以狗比人好用。 秦云在它身上安装了警报器,一旦有异动,秦云的手机会第一时间接到通知。 他为这条狗,取名为大橙子。 时间流逝。 三日匆匆而过。 这一日。 风雪城内,七千将士整装待发。 烈云曦在阵前,做着慷慨激昂的战前总动员。 这一战的目的,是打败袁淳罡,拿下云澜城。 为凌燕将军报仇。 解救云澜城数十万人于水深火热之中。 袁淳罡残暴,更兼以贾博龙为首的豪门世家和商人集团,都在压榨城内百姓。 总之。 一番演讲过后,将士们无不义愤填膺,斗志昂扬。 “出发。”烈云曦跨上骏马,带着七千将士,浩浩荡荡的,自北门而出。 七千将士,相当于风雪城全部的精锐兵力了。 剩下的两千余人,基本上都是民兵,他们在徐百年的带领下,担当起了守城的重任。 这一战。 烈云曦甚至没有携带任何的攻城器械,带她带够了粮草。 很明显,这将会是一场持久战。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7章 云澜城下烽烟起 七千大军,浩浩荡荡的开赴北方云澜城。 近百里的路途,一日便可抵达。 烈云曦骑着一匹高头白马,走在最前列。 这匹马名为飞雪,至今已经跟随烈云曦五年了,是当初的草原白马之王。 烈云曦七千人,袁淳罡则有两万余兵力。 外加袁淳罡有坚城可守,压根不用想,烈云曦没办法强攻。 强攻是不可能拿下这座城的。 不过此战,烈云曦却是势在必得。 大军赶路一天,在傍晚时分,抵达了云澜城外十余里的地方。 烈云曦亲自挑选了一片环境还算不错的开阔地,安营扎寨,生火造饭。 这里的粮草,主食以泡面烧饼为主,喝的都是矿泉水,蔬菜也带了不少,且顿顿有肉,每天还都有水果。 将士们吃的那叫一个香啊,这日子过得,比盛事时还要好。 而在主将大营内,烈云曦跟将领们商议军策时,围坐在一起,吃的是香喷喷的火锅。 …… 另一边。 袁淳罡和贾博龙已经得知了烈云曦的靠近。 云澜城的四面城门全部紧急封锁,再也不允许任何人擅自进出。 同时,城内加强戒备,两万多守军,全部动员起来。 尤其是城墙上,派了重兵把守。 各将领都被召集过来,他们同样商议着战事。 在军事会议现场。 很多将领都打不起精神。 因为他们即将对抗的,是昔日的昭阳公主,是大炎国皇室留下来的唯一血脉。 换句话说,那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后的正统君王啊。 他们对抗的是天命! 迫于袁淳罡的残暴和威慑力,以及贾博龙的利害关系陈述,才勉强稳住了诸将的心态,把大家拧成了一股绳。 原本袁淳罡是打算趁烈云曦初来乍到,立足未稳,趁机带着优势兵力去夜袭偷营的。 可这个想法,最终在贾博龙的劝说下打消。 烈云曦不是军盲,而是当世之战神。 去偷营,未必占得了便宜。 而且现在的云澜城人心惶惶,袁淳罡虽然兵力优势,却未见得真有优势。 这个时候,更应该求稳,而不是主动去求变。 兵家之道,先为不可胜,再待敌之可胜。 先保证自己不会败,再找机会击败敌人。 没有人能做到百战百胜,但却有很多名将可以做到百战不败。 胜利是不可强求的,但不败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做到的。 贾博龙做为袁淳罡的心腹智囊,提出的建议往往都是非常好的。 最关键的是,他帮袁淳罡打过不少胜仗,所以他说的话,袁淳罡往往都能听进去。 就这样,一夜无事。 第二天上午。 烈云曦仅留下五百人守营,她亲自带着大部队,几乎是倾巢而出,到云澜城下叫阵。 只见那云澜城的南城门外。 扬尘滚滚,黄沙漫天。 马蹄震震,旌旗招展。 烈云曦亲自纵马于阵前,左有蒙山河、慕容清、马千里、董云、叶凛诸将。 右有杨林之、郑晚成、楚君扬、江春桃、叶靖锋诸将。 大军浩浩荡荡,气势如虹。 擂鼓震天,将士们大骂袁淳罡,引其出城来战。 那城头上。 袁淳罡和贾博龙全都在场。 身侧诸将也纷纷聚集而来。 “军师,我们是否出城迎敌?”袁淳罡沉声问道。 贾博龙微闭双目,陷入了沉思。 此时此刻,四周的清风,送来了很多将士们的小声低语。 “那就是我们曾经效忠的昭阳公主吗?” “为什么同为大炎国之人的我们,要互相残杀?” “我们身为大炎国余烈,却要去对抗昔日效忠的公主殿下吗?” “昭阳公主,好威风啊。” “当初我们集结起来,打着的旗号,不就是复兴大炎国吗?现在见了公主,我们却要与之为敌。” 这种种声音,都传入了贾博龙的耳中。 他没有去斥责谁,应该法不制众,杀了一批说闲话的人,还会有更多批出现。 最终,贾博龙睁开双目,精光绽放:“出城,迎战。” 袁淳罡与之对视了一眼,随后,振臂高呼:“挑选一万精锐兵马,随我出城列阵。” 这一战,是必须要打的。 袁淳罡跟贾博龙的想法一致。 因为烈云曦的招牌太响亮了。 仅仅是她立于阵前,就会让城内之人,丧失大半的抵抗之心和战斗意志。 而这种影响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加剧。 这便是攻心。 一是将士们不愿对公主出手,二是将士们畏惧其战神威名。 越拖下去,形势对袁淳罡就越是不利。 反而是现在出战,在光天白日之下,正面对决,袁淳罡还存在着最基本的兵力优势。 而战争一旦开始。 彼此杀伐,仇恨就会增加,战意就会高涨起来。 假如烈云曦的兵,杀死了云澜城将士们的亲属、朋友、同伴,那么在这种恨意之下,昔日的忠诚,也就会渐渐被淡化。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人是会被大环境影响的。 袁淳罡和贾博龙,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尽量不给手下将士们深入思考的时间。 而当一名兵卒没有思考时间的时候,就只能随波逐流的加入战场,将军让他们冲锋,同伴都都在冲锋的话,那么,他们也必须冲锋,哪怕敌对方是他们的君王或神明。 一旦杀红了眼,就更是什么都不会顾了。 马蹄声震动大地。 袁淳罡亲率一万将士,自南城门而出,在城外列阵,与烈云曦遥遥相望。 “昭阳公主。”袁淳罡在阵前大喊,振振有词:“臣袁淳罡,祖上时代为帝国效忠,值此国难之际,臣亦从未忘记烈家皇室的恩德,得知公主之信时,臣感激涕零,城内将士无不欢欣鼓舞!臣本欲辅佐公主,再创盛世皇朝,可公主为何突然举大军来攻?我们如此忠君报国,您为何不愿给我们一条活路?” 这番说法,亦是在树立自己的忠臣形象,他把自己和全城将士捆绑在了一起,并说的自己特别无辜,仿佛成了受害者。 烈云曦持枪遥指前方:“袁淳罡,你大逆不道,残暴至极,杀害忠良,荼毒百姓!云澜城将士们,切不可听他胡言,今日我兵临城下,一为解救数十万军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二为凌燕将军报仇,铲除袁淳罡等乱臣贼子,三为将士们,只要你们弃暗投明,我就既往不咎,请大家相信我,随我一起,在这乱世打出一条路,光复大炎国盛世。” 在身份上,烈云曦占优。 在立场上,烈云曦也占优。 袁淳罡已经能够感觉到,己方军心,开始动摇。 他一咬牙,当即下令:“谁敢出战?为本将军生擒烈云曦者,官升三级,赏金银万两。”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8章 首战 “末将愿出战。”一名魁梧战将纵马而来。 袁淳罡扭头看去,立刻笑出声来:“好,我有张将军,何愁此战不胜。” “城主过奖了。”张将军纵马横刀,勇猛出阵。 此人,名为张柏熊,使一口四十五斤重的大刀。 他身高近两米,虎背熊腰,双臂有千斤之力,是袁淳罡麾下赫赫有名的勇武战将。 袁淳罡能坐到现在这个位置,早已经历过大大小小数十次战役,而在这些战役中,几乎每次都有张柏熊的身影。 “何人敢与我一战?”张柏熊在两军阵前,挥舞了两下大刀,颇有傲视天地之姿。 袁淳罡大手一挥:“擂鼓助阵。” 一时间。 城楼上,以及城下阵中,战鼓声发出巨响。 烈云曦面如秋水,扬声说道:“张将军也要助贼为虐吗?” “少废话,两军阵前,要打便打。”张柏熊毫不客气:“吾乃大将张柏熊,谁敢与我一战?” “大将张柏熊?哼。”慕容清纵马出阵:“我来会会你。” 一杆银枪在手,慕容清跟张柏熊展开了交锋。 两马相互冲锋。 刀与枪的碰撞。 两军阵前,战鼓齐鸣。 万余将士,纷纷呐喊助威。 两将交手五六个回合之后。 慕容清突然看准一个空荡,长枪突刺,一击洞穿张柏熊的心脏,鲜血飞扬。 “你……你……” 扑通一声! 张柏熊含恨落马,死于非命。 慕容清高举带血的长枪,发出凤鸣般嘹亮的喊声。 烈云曦身后将士们,纷纷摇旗呐喊。 反观袁淳罡那边,很多高层的脸色,都已经变得非常难看。 张柏熊是本阵勇猛之将,竟被那慕容清一介女流在五六个回合内斩杀,这对袁淳罡这边的士气,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大哥。”袁世忠纵马持枪出阵:“我去会会她。” “二弟,当心啊。”袁淳罡担忧的叮嘱了一声。 这袁世忠不同于旁人,是袁淳罡的亲兄弟。 前些日子,袁淳罡刚刚失去了儿子,很难想像再失去一名至亲,会有多么伤心。 这袁世忠也是条汉子,身披金甲,手持六十多斤重的大枪,勇猛无畏。 “来得好。”慕容清拍马迎战。 噗哧一声…… 鲜血飞扬。 两马相交只一回合。 慕容清就刺袁世忠于马下。 一时间! 烈云曦军士气大振。 而袁淳罡军则士气低落。 在这种情况下,袁淳罡已顾不得那么多了。 “二弟!”只听他悲呼一声,拍马出阵,直奔慕容清而去:“女人,你杀我二弟,老子要活劈了你。” 袁淳罡的马快。 当慕容清调整好姿势的时候,那袁淳罡已经驾马来到面前,厚重的方天画戟当头劈下。 铛的一声。 慕容清横起长枪格挡。 然而。 这一击势大力沉。 慕容清整个人身体后仰,巨大的作用力传递到战马身上,就连整匹战马都向后退了十余米。 “好强的力量。”慕容清脸色凝重,整个人也变得谨慎了起来。 袁淳罡挥舞方天画戟,怒吼着再次杀来。 “来得好。”慕容清持枪迎了上去。 两人交战,打的有来有回,那枪与画戟的碰撞,看得人眼花缭乱。 不得不说一句。 江山代有才人出啊。 曾经只是小将的袁淳罡,在这乱世,已经成长为了真正的大将军,无论是统兵才能,还是单挑的武艺,都已经趋近于世界一流之列。 而当初做为帝国四柱之一的凤鸣大将慕容清,已经被袁淳罡在武艺方面,稍稍的超越了。 “公主,这贼将力气大,恐怕慕容将军不是他的对手,让我出阵吧。”蒙山河请命道。 烈云曦点头:“好,非蒙将军不能擒此贼。” “驾。”蒙山河拍马出阵,挥舞长刀冲了过去:“慕容将军稍歇,看我斩此贼将。” 此时的慕容清,已经很袁淳罡斗了二十多个回合,只觉得双臂发麻,浑身无力。 男女之间天生的体能差距,终究是存在的。 能像烈云曦和凌燕那般天赋异禀的女子,终究是极少数的,可谓是百万中无一。 慕容清打不赢袁淳罡,这已经是肉眼可见的事实了。 “多谢蒙将军。”慕容清也不逞强,骑着马退下来,与蒙山河擦肩而过。 紧跟着。 就是铁壁大将蒙山河,与那所谓的天威将军袁淳罡,展开了一场旷世大战。 两人都是这个时代的一流武将。 一时间,那是斗得天昏地暗,难解难分。 双方将士几乎全都看呆了。 直到斗至五十个回合的时候。 袁淳罡的力气有些撑不住了,手中的方天画戟,挥舞的章法,渐渐变得散乱。 反观蒙山河,那一声声虎吼震天,那一刀刀气势如虹。 他是越战越勇,慨然有气吞山河之势。 袁淳罡越打越心惊,虚晃一击,逼退蒙山河,然后立刻调转马头,朝本阵退去,同时还扬声大喊:“全军冲锋,杀了蒙山河。”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你小子,哪里走?”蒙山河竟然想要追击。 “蒙将军。”烈云曦及时大喊出声:“先退回来。” 这一声令,其实是救了蒙山河的命,他要是再往前冲个几十米,立刻就会被敌方的万人部队淹没,到时候,除非有骑兵队去救,否则他很难再冲出来。 袁淳罡此次单挑败北,对士气的影响就更大了。 万人部队虽然听着他的命令冲锋了,但士气方面,并不是很理想。 不仅如此…… “全员准备。”马千里发号施令,麾下的千人弓兵,立刻排成一列。 “死神复合弓准备!” “放!” 没错,马千里的弓箭兵大队,已经全员更换了死神复合弓。 这种复合弓,射程更远、精准度更高、杀伤力更大。 仅仅是一轮齐射。 在箭雨之下,那袁淳罡军的头部骑兵就纷纷中箭落马,足足伤亡了三百多人。 这还不算完。 紧跟是第二轮和第三轮箭雨。 大量的惨叫声响彻天际。 云澜城城墙上的贾博龙紧皱着眉头,快速而果断的说出了四个字:“鸣金收兵。” 当听到鸣金声的时候。 袁淳罡极为不甘心的大喊道:“撤。” 将士们则都如蒙大赦,纷纷调头。 “撤。” “快撤。” “快跑啊。” 反观对面。 烈云曦长枪直指前方:“杀。” 她一马当先。 霎时间。 喊杀声震动天地。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99章 消耗战术 杨林之、郑晚成、慕容清! 董云、叶凛、江春桃等诸将,一起杀出。 袁淳罡大军溃败回城,丢盔弃甲者,数不胜数。 烈云曦在城门前,止住了冲锋脚步。 现在还不是攻城拼杀的时候。 真要进了城,未必讨得到便宜。 严格来说,烈云曦其实属于弱势的一方,她手里的本钱就这么多,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冒险。 这场战斗,一为表明自己的目的和立场,二为打击袁淳罡士气,三为彰显己方的战斗力。 三个作战目标都已经成功。 “打扫战场,收兵回营。”烈云曦一声令下。 将士们立刻快速打扫战场,然后井然有序的徐徐退兵了。 城头上。 贾博龙看着这一幕,稍稍松了一口气。 “军师。”袁淳罡灰头土脸的回到城楼上,一筹莫展。 贾博龙沉声说道:“今日折了两员大将,千余精锐兵马,我军士气已然低落到了极点,以我之见,袁将军还是以防守为重吧。” 袁淳罡微微点头:“烈云曦势大,麾下爪牙蒙山河、慕容清英勇,都怪我之前小瞧了他们,才遭今日之败。” 贾博龙环顾四周,发现将士们的脸色都非常差劲,在这种情况下,他羽扇轻摇,发出自信而明朗的笑声:“袁将军,诸位将军,其实我们也无需多虑,以我观之,烈云曦并未携带攻城器械,只要我们闭门不出,任她有万夫不当之勇,也是鞭长莫及,奈何我们不得。” 之后,贾博龙又喊来粮秣官,详细盘问了城中粮草数量。 算下来,至少还够城中军民食用三四个月,如果再压榨压榨百姓,先紧着将士吃用,则可支撑半年,而如果将士们也紧紧裤腰带的话,更是可以支撑一年。 一年时间。 贾博龙和袁淳罡都信心满满。 在这饥荒年间,任那烈云曦再如何神通广大,也不可能携带有在外征战一年的粮草。 而事实上。 他们还真小瞧了烈云曦。 别说是一年,就算是十年,只要有秦云这个大后勤,烈云曦的粮草都不是问题。 而且这些粮草不但数量多,还非常方便美味。 这可是跨时代的战略物资啊。 当然了。 烈云曦就算能熬,也不会熬,她想的是在近期拿下云澜城。 时间是不等人的。 如果耗得太久,没人知道会发生些什么。 …… 当天下午。 烈云曦军马卷土从来。 但这次烈云曦本人没有来,大将也只来了一位,正是铁壁大将蒙山河。 他带了一千骑兵,且将士们人人携带死神复合弓,远近战皆可应对。 “叫阵。”蒙山河坐在马背上,下达了指令。 立刻有十几个大嗓门的士兵出列,开始对着城楼上的袁淳罡疯狂叫骂。 这些十几个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主要有两个大本事,一个是嗓门大,一个是会骂人,骂人骂的特别难听。 古人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任何人的任何特长,在特定情况下,都是有发挥机会的。 比如这骂阵,尤其是侮辱性极强的污言秽语,如果让蒙山河这个铁壁大将亲自喊出来,是很掉身份的,也影响威严。 当然了,昭阳公主烈云曦就更不可能做这种事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会骂人的小兵卒就有了非常重要的战略价值。 袁淳罡是个暴脾气,此刻十八辈祖宗都被骂了个底朝天,好几次都被激怒,险些硬着头皮出战。 每一次,都是军师贾博龙把他拦了下来。 贾博龙说:“蒙山河是帝国四柱之首,城内战将无一人是他敌手,外加蒙山河这次带的都是骑兵,很显然是诱敌之用,袁将军若出城,敌人会立刻后撤,袁将军若退,敌人又会徐徐追来,袁将军若追,必遭埋伏。” “这……难道就任由他们如此羞辱于我?”袁淳罡愤愤不平。 “将军,将军啊。”贾博龙语重心长:“欲成大事者,不拘小节,那阵前不过是区区几声叫骂而已,袁将军只当听不见便是。” “我干脆还是不听了。”袁淳罡转身下了城墙,打算回府歇息歇息。 反观城外。 蒙山河愈发嚣张起来,他甚至卸掉了铠甲,坐在地上,开始吃饭喝酒,俨然已经不把云澜城守军当人,视那两万大军如无物。 又过了一阵子。 烈云曦带着两队军马前来。 城墙上的贾博龙立刻打起十二分精神,并且命人去禀报袁淳罡。 而当袁淳罡急匆匆来到城墙上的时候,却远远的望见,烈云曦和蒙山河、慕容清等人,正在十分惬意的吃着晚饭,那香喷喷的滚烫牛油火锅涮出来的牛羊肉,仅仅是远远的看着,就让人口中生津。 然后。 烈云曦就起身走了,十分悠闲的走了。 没错,她只是来探个班而已。 此时此刻。 双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进攻方十分惬意休闲,而防守方则是个个精神紧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进攻方一直骂阵,骂累了就歇歇,吃肉喝酒,吃饱了继续骂,简直好不快活。 而防守方呢,不但要一直忍受辱骂,不敢出去,还要时刻打起精神,生怕对方突然杀过来强攻城门。 待到天黑时。 蒙山河退去。 贾博龙才稍稍松了口气。 但是在半夜时分。 马千里带着千人弓兵队出现在城墙百步之外,连续两轮齐射之后,调头就走。 城墙上有数十名倒霉的守军被射杀,受伤者更是多达百人。 全城惊慌,以为烈云曦夜袭,要来攻城了。 袁淳罡也从夜梦中惊醒,十分憔悴的带人来到城墙上,紧跟着赶来的,还有贾博龙和其余谋士、将军。 整座城人心惶惶,大家都疲惫不堪。 殊不知,这只不过是马千里所部千人,在睡觉之前的一次小玩闹罢了,射完箭他们就走了,还个个开心的不得了,估计今晚睡觉时,都能做个美梦。 …… 翌日上午。 由于昨夜几乎没怎么睡,所以现在的袁淳罡,还在府中补觉。 管家快步走来:“启禀城主,城外敌军叫阵。” 袁淳罡被吵醒,翻了个身:“别管他,不过是跟昨日一样的骂街而已,我去了也只是听得窝火。” “这次不是蒙山河,而是杨林之。”管家说道。 袁淳罡睁开了双眼:“虎骑大将杨林之?带了多少人?” “一千人左右。”管家说道。 袁淳罡坐起身来,在短暂的思考之后,立刻翻身下地:“我去看看,备马,取我铠甲兵器来。”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0章 消耗战进行时 城外。 烈日高悬,大风呼啸。 只听马蹄震震,又见扬尘纷飞。 杨林之胯下一匹枣红马,身穿黑色战甲,手持一根碗口般粗细的精钢盘龙棍。 帝国四柱之二,虎骑大将杨林之,年约三十岁,生的剑眉星目,威风凛凛。 突然。 前方城门大开。 袁淳罡骑着宝马,手持方天画戟,带着三千精兵,出城列阵。 “杨林之,连你也想来赚我?”袁淳罡持戟向前遥遥一指。 杨林之驾马上前,淡笑出声:“袁城主,可敢与我大战三百回合?” “有何不敢?”袁淳罡对着身边副将打了个眼色,随后拍马上前:“驾。” 两将纵马于阵前,展开了冲锋交战。 这袁淳罡的实力确实不可小觑,哪怕是虎骑大将杨林之,在短时间内都难以将之拿下。 当两人战至五十个回合,杨林之正觉得酣畅淋漓之际。 突然。 袁淳罡阵前的一名副将弯弓搭箭,一发暗箭射向了杨林之。 铛的一声。 杨林之挥舞长棍,弹飞了暗箭,并猛然抬头看向袁淳罡:“好一个卑鄙小人,竟让手下放暗箭。” “胜者为王败者贼,杨林之,今日我必杀你。”袁淳罡挥舞方天画戟,再次杀来。 “既如此,休怪我不客气了。”杨林之放下长棍,取出了连发复合弓。 此时的双方,仅相隔二十余米。 杨林之拉开弓弦,连续打出了十发钢珠。 这便是连发复合弓的优势,可以提前装好钢珠,进攻时只需要一直不断的快速拉动弓弦即可。 对于速度快的人而言,一秒钟之内,打出好几发都是轻而易举。 杨林之自幼习武,弓马娴熟,此刻手持连发复合弓,那手法堪称炉火纯青,每一颗钢珠,都精准无比。 只见。 袁淳罡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面部就连续被三颗钢珠打中,剩下的七颗,有五颗打在了铠甲上,两颗分别打中了他的左右手。 “哎呀!” 伴随着一声痛呼,袁淳罡翻身坠马。 杨林之看到机会,立刻纵马上前。 与此同时。 袁淳罡的大军也纷纷出阵。 “快,救城主。” “冲啊。” 在那黄土之上。 袁淳罡强忍着疼痛,连续翻滚数次,避开了杨林之的攻击。 就在杨林之打算下马去杀死袁淳罡的时候,前方的大军蜂拥而来。 “杨将军,快撤回来。”背后的将士们大喊。 杨林之深深的感到可惜:“袁淳罡,算你命大。” 言罢。 他驱马调头,回到本阵。 “撤。” 伴随着杨林之的一声令下,一千骑兵纷纷调头后撤。 只见那袁淳罡的三千多兵马,在后面紧追不放。 突然。 马千里带着弓箭队,从侧面的林地中冲出,连续五轮抛射。 惨叫声响彻天地。 袁淳罡的三千多兵马瞬间伤亡过半。 剩下的纷纷后撤,带着重伤的袁淳罡,一起回到了云澜城内。 杨林之与马千里汇合,再次到城下叫阵。 而那城门,再也没有打开过。 两名副将扶着袁淳罡来到城头上,见到了坐镇于此的军师贾博龙。 “快为城主治伤。”贾博龙非常焦急的大喊:“城主,您……” “军师。”袁淳罡伸手抓住了对方的胳膊:“军师,我……窝囊啊。” “城主快别这么说了,胜败乃兵将常事。”贾博龙说道:“那杨林之身为昔日帝国四柱,却以暗器伤人,乃真小人也,城主何必耿耿于怀?” 这次之后。 任由后面的郑晚成、慕容清等人连番叫阵,袁淳罡再也没有出城迎战过了。 贾博龙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耗,依据坚固城池,一直耗下去,直到耗尽烈云曦的粮草,耗到烈云曦退兵为止。 …… 烈云曦的军营中。 他们已经在这里驻扎三天了。 烈云曦走在营寨内,看到的将士们,个个都精神抖擞。 以前的战争,大家经常都是一副很疲惫的模样,毕竟出门在外,吃吃不好,睡睡不安稳。 但这次完全不同了。 烈云曦的战术,搭配秦云的后勤援助,让这些出门在外的将士,有休息时间,有棉被睡,有肉吃。 大家一个个过的,比在家里都还要舒坦。 就像是出来度假的一样。 现在唯一的忧虑,是袁淳罡据守坚城不出,烈云曦虽然有击败他的方法,可对方却完全不给机会啊。 时值正午。 主帅大帐内。 烈云曦右手拿着筷子吃午饭,左手拿着兵书阅读。 “公主殿下。”蒙山河大步走进了军帐,身旁还跟着董云。 “蒙将军何事?”烈云曦抬头看了一眼。 “哈哈哈哈,得了些好东西,送来给公主品尝。”蒙山河说着,大手一挥。 董云立刻将端着的东西送到了桌前:“公主请用。” 烈云曦低头一看,立刻认出了那盘中之物:“这是……荔枝?”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她拿起一颗,尝了尝。 确实是荔枝的味道。 这本非大炎帝国之物。 当初大炎帝国强盛时,跟周边各国都有贸易来往,其中,那东部的汉王朝沿海地区,就产出美味的荔枝。 烈云曦做为公主,曾有幸吃过几次。 她不知道秦云那边是否有荔枝,猜测应该是肯定有的,但她没要过,秦云也没送来过。 因此。 她初步判断,这是来自汉王朝的荔枝,而不是从风雪城送过来的。 “蒙将军,董将军,你们怎么会有荔枝?”烈云曦沉声问道。 蒙山河再次发出了爽朗的大笑声:“哈哈哈哈,不瞒公主,我们在外面的游击队,截获了一支来自汉王朝的商队。” “商队?”烈云曦说道。 这次是董云开口了:“看他们的赶路方向,应该是来跟云澜城做生意的。” 蒙山河接着说道:“这群人很蠢,不知道这里在打仗,进入我们的侦查范围后,立刻就被我们拿下了。” 烈云曦立刻来了精神:“商队中人可还在?” 蒙山河点头:“都在,他们一见我们的正规军,就被吓得不敢动弹了,现在都被关押在笼子里,公主要见他们吗?” 烈云曦说道:“让商队的老板来见我。” “我这就去。”董云行了个礼,随后退出了军帐。 片刻之后。 一个青年男子被董云带了过来。 “小人佟石玉,拜见大炎帝国昭阳公主。”佟石玉双膝跪地,连磕了三个响头。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1章 北城门 “平身吧,站起来说话。”烈云曦随意的一抬手。 “谢公主。”佟石玉缓缓起身,却不敢抬头直视前方。 烈云曦说道:“天下动荡,如今的大炎帝国国土上,战火纷飞,听说你是从东边汉王朝来的,为了赚钱,连命都不要?” 佟石玉被吓得浑身一激灵,当场再次下跪:“公主饶命,饶命啊,我来的时候压根不知道,我们这次跑商会影响到您的战争。” 商人、百姓、军队。 这三方,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他们相互依附共存,却又在某种程度上,彼此并不牵连对方。 比如说大炎国跟蛮族大草原属于绝对的敌对关系,但彼此之间的商户,依然会想方设法的做生意赚钱,彼此的百姓,也多有通婚之举。 这个世界,本就不是非黑即白,可即便如此,也有一些情况下的潜规则,是绝对不能违背的。 比如说现在,烈云曦攻打云澜城。 佟石玉来做生意,就相当于给袁淳罡运输物资。 换句话说,烈云曦完全可以把佟石玉当成云澜城的后勤运输队看待,抢了他的货物,砍了他的人,这一点都不过分。 但烈云曦不会这么做。 她在没有必要的情况是,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位仁义宽厚的君王。 严格来说,战争是要高于人情和道德的,因为一场战争的胜负,往往决定了双方数万人的生死存亡。 君王不狠非明主,将军不狠非霸王。 烈云曦这种人,在君王和将领中,很难得。 “你别害怕,我并无杀你之心。”烈云曦看着眼前的青年,心中已有了些许的想法。 “多谢公主不杀之恩,多谢公主不杀之恩。”佟石玉连连磕头。 在接下来的交流中,佟石玉讲述了他的身份和近期经历。 他来自东方汉王朝边境的黑石城。 黑石城乃汉王朝边境重镇,守城大将裴世洪,也是当代不可多得的名将。 佟家,是黑石城豪族之一。 佟石玉属于旁系,并且就算在旁系中,他的生态位也不算高。 他父亲有两个儿子,他是第二子,家里的产业基本上都由他的哥哥继承。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佟石玉才听从了一些商队前辈的建议,冒险来到战乱之地捞金。 近半年来,他一共跟这边做过十三次生意,其中仅是云澜城,就来过三次。 这中途并不是都安全的,他被抢劫过,商队里的人被杀死过,他逃亡过,血本无归过,甚至还险死还生过。 但总体来说,他这些趟下来,最后是盈利的,而且利润还不低。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商人嘛,就是为了利益敢铤而走险。 “你帮我做件事,事成之后,我保你有赚不完的钱。”烈云曦心中,已经有了计划。 翌日。 佟石玉带着新的商队出发了。 在这支商队中,包括山阳侯楚君扬与何灵灵在内,共有二十余人,全部都是烈云曦的兵将。 至于佟石玉原本的商队成员,就先留在军营内好吃好喝的,以免走漏风声。 对于这次行动,佟石玉是非常重视的,因为烈云曦不但没有杀他,还给了他大承诺。 他已经见识过烈云曦的那些货物了。 方便面、薯片、奶茶、瓜子等,这些从未见过的零食货物,一旦带回汉王朝黑石城,去卖给那些贵族,必然是暴利的。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只要这次行动成功,烈云曦在云澜城站住脚跟,并跟佟石玉进行长期贸易的话,那么,佟石玉距离成为黑石城首富,也就不远了。 商人的嗅觉是敏锐的,他很清楚那些稀有货物究竟蕴含着多么大的商机。 云澜城现在,虽然处于战争戒备状态。 但总体来说,城墙四个方向还是有所不同的。 烈云曦来自南边,因此,云澜城的南城门,是最为森严的,堪称二十四小时的戒备状态。 烈云曦的兵马,会在东西两面城墙外围游荡,这也属于警戒区和战争覆盖区域。 但是烈云曦的兵马是有限的。 云澜城很大。 烈云曦仅有七千人,想要围城根本不现实。 所以北城门那边,是相对安全的,换句话说,那里是烈云曦顾及不到,且手也伸不到的地方。 就算是近期。 袁淳罡也经常派一些人,从北门而出,其中有商队,也有军队。 军队是出城去北边村庄抓壮丁、抢夺粮食、寻找水源的。 商队则是去北方城镇采购物资的。 不是要打持久战吗? 袁淳罡和贾博龙到现在还是非常有信心的,毕竟那敌军连包围城市都做不到,这场战争持续下去,只会影响到袁淳罡的发展和开拓,绝对无法将他饿死、憋死。 但袁淳罡也有担忧的地方,他现在最怕的,其实是兵变和内部动荡。 昭阳公主烈云曦的名号和影响力,终究是太大了些。 而袁淳罡和贾博龙,抵抗公主大军,就是相当于谋反了,名义上是立场不正确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在这种情况下,守城其实是下下策,最好的方法反而是快速结束战争,以优势兵力,干掉烈云曦,尽量不让动荡的军心变质发酵,不给兵变发生的时间和机会。 可问题是。 袁淳罡现在打不赢烈云曦。 他的优势兵力,尽管三倍于对方,可兵员质量和装备,都不如烈云曦。 将才方面更是没法比。 外加现在士气低落,几近崩盘。 因此,先守城,先耗着,成了他目前的唯一选择。 时值下午。 烈日当空。 宽敞的城北古道上,二十余人护着八辆马车,徐徐朝云澜城行进。 佟石玉依然是商队的老板。 楚君扬与何灵灵扮演的,分别是镖师大当家和二当家。 楚君扬现在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一身侠客衣服和斗笠,何灵灵一身红衣,背负长枪,也颇有女侠气质。 至于其他的‘商队成员’,则多为中老年和纤瘦少年。 这都是从民兵队里挑选出来的,战斗力不强,主要衬托的就是一个像,像是小商队能够组织起来的基层劣质战斗班子。 前方就是云澜城了。 佟石玉打起精神,看了一眼楚君扬:“侯爷。” “以后记得喊我楚大哥。”楚君扬微微一笑:“没事,放轻松,自然点,好赖都是这一关,过去就没事了。” 何灵灵也开口了:“佟少爷,你一个大男人,有啥好紧张的,就算被识破,要死也是我们大家陪你一块死,我一个女孩子都不怕,你还有什么好怕的?” 佟石玉咽了口口水,随后,扬手拍打了两下自己的脸。 “好。”他调整精神状态,做了三次深呼吸之后,迈开大步,径直走向了云澜城的北城门。 后面,是楚君扬带着大家,赶着马车,陆续跟上。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2章 他还得谢老子呢 虽说北城门是相对安全的,相对平静的。 但现在也是大门紧闭,有数百精兵在城墙上看守。 佟石玉绕路来北边,是为了让对方放松警惕和戒心,但此刻想要进城,依然不是那么容易的。 “城下什么人?站住。”城墙上的一个小兵朝下方喊话道。 “军爷。”佟石玉立刻抬头,露出两排大白牙,笑着说道:“小人叫佟石玉,是从黑石城过来做生意的。” “做生意的?不知道这边在打仗吗?”小兵不耐烦的一挥手:“去去去,回去吧,城主有令,现在是严防时期,任何外来者都不得入城。” “军爷,军爷,我这批货不远千里的拉过来,中途可没少费劲啊,我认识城里的吴龙吴老板,要不您通融一下……” 小兵说道:“吴老板是谁?我不认识啊!你先等着,我去问问队长。” 在这里守着的,是一名小将,叫做苏风,更精确的说,他的职位是三百人守备队长。 战争时期,能把守最安全的北城门,说明他干的活很轻松,上面有一定的关系。 同时也说明,他多半是个酒囊饭袋,要是真有本事,肯定就加入重要战斗序列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 苏风虽然也在这里值班,但他此时此刻,正坐在城楼内,跟一群兵痞子玩着骰子,一边喝酒,一边抽烟袋,一边耍钱。 “队长。”小兵来到这里:“城外有个自称佟石玉的商人,说要进城。” 苏风玩的正嗨着呢,手拿筛盅疯狂的摇,直接不耐烦的说道:“严防期间,任何人不得入城,让他们滚,下次再有这种事,别来烦老子。” “队长,他说他认识吴龙吴老板。”小兵说道。 “什么吴龙……”苏风刚输了钱,此刻心情不好,本能般的想骂两句,但是很快又止住了:“吴龙?你说外面的家伙认识吴龙?” 小兵点头。 苏风若有所思的放下筛盅,并偷偷地看了一眼里面的骰子点数,果然又输了。 他灵机一动,笑着说道:“不玩了不玩了,大家跟我来,咱们去看看。” 有几个兵痞不太乐意。 但苏风毕竟是队长,偶尔玩耍时赖一回,大家也都不敢说什么。 很明显,这苏风是认识吴龙的。 之前那小兵不认识吴龙,是因为地位低,人际关系少。 而苏风一听名字就知道是谁,则说明吴龙在城内,还是有一定实力和名声的,能够跟军队中人扯上些交情。 苏风来到城墙边,看着下方的二十余人和八辆马车:“喂,小子,你从哪里来的?” “我来自黑石城,叫做佟石玉……”佟石玉又把自己介绍了一遍。 苏风乐了:“黑石城不是汉王朝的边疆重镇吗?你从那边跑过来,不怕死吗?这里可是在打仗。” 佟石玉也跟着笑了:“将军,这人嘛,肯定都怕死,但怕死也不能耽误赚钱啊,我是把钱看得比命重的人。” “好小子,年纪轻轻,想法倒是挺通透。”苏风说着,突然问了一句:“你那车上,都拉了什么货?” 佟石玉如实说道:“有荔枝、白面、大米、水,还有茶叶和丝绸。” 苏风想了想,喊话道:“你先等着,我下去看看!你说你认识吴龙,我这就派人把他喊过来,等他来做了证明,我再让你进城。” 言罢。 苏风带着十数人,披甲持戈的开门走了出来。 说是要检查一下货物是否属实。 这都是进城的正规流程。 佟石玉陪同着苏风走到马车前,且始终都陪着笑:“将军,这一车是荔枝。” “打开我看看。”苏风没吃过荔枝,甚至没听说过,但他好歹是个军官,所以为了面子,在假装自己知道此物。 佟石玉很会来事儿,立刻打开一大包,取出一串递到了苏风手里:“将军尝尝,很甜的。” “嗯。”苏风很自然的接过来,却不知道该怎么吃,但他也有办法:“你这东西,不会有毒吧?你先吃一颗,我看看。” 佟石玉立刻很听话的摘下一颗,剥开来吃。 看着那白亮亮的果肉,闻着那清甜的香味,看着佟石玉嘴角溢出的汁水,连苏风都难免咽了口口水。 他立刻有模有样的,也剥开一颗尝了尝:“味道不错,兄弟们也都尝尝。” 言罢,他随手将荔枝传递下去。 十余个小兵立刻开始争着吃。 这可是水果啊。 别说是饥荒年代,就算是太平盛世,这也属于奢侈品,是富家人,才能经常吃到的。 更何况,这还不是一般的水果,这是连苏风都没见过的,来自汉王朝的荔枝,用现代话说,这属于高端进口货。 外加现在天气炎热,荔枝水多且甘甜,小兵们都吃的很开心。 苏风将嘴巴凑近佟石玉,小声说道:“弄两斤给我装起来。” “好嘞,将军放心,我这次带得多,给您五斤。”佟石玉笑着说道。 苏风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浓浓的笑意丝毫掩盖不住,双眼都眯成了一条缝,那意思仿佛在说:小伙子有前途,懂事儿。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之后,苏风又拿了几串,自己吃一串,其他的分给了手下小兵,这都是他最亲近的心腹,甚至可以说是朋友。 他偶尔以公谋私的时候,都是这些人跟着,且帮他瞒着兜着,所以也都亏待不得。 苏风拿着荔枝,边吃边走,佟石玉一直跟在后面。 到了白面车,佟石玉主动吩咐,让人把白面取出一些,分别装成小包,分给了苏风和那些小兵们。 大米也是如此。 水倒是无所谓,苏风对这些高档的山泉水也不感兴趣。 并不是说这些远赴千里的山泉水不好,事实上,这些山泉水进了城,到了吴龙手中,那都是给城内贵族享用的。 只不过,苏风还没到能够享受这些东西的级别罢了,他也不稀得享受。 对他而言,一个鸡腿的香味,远远胜过十杯绝世好茶的价值。 人是分阶层的。 不同阶层的喜好和需求,也是有明显区别的。 最后的两车,才是这次最值钱的货物。 上等的茶叶,以及丝绸衣物。 这两样,苏风虽然不太常接触,但他见过,听说过,同时也知道这东西值钱。 尤其是那丝绸衣服,他自己也想有一件。 这也是跟现代价值观共通的。 比如大牌服装、轿车和名酒。 你让现代普通阶层选,同样价值三十万的三样东西,男人会选择轿车,女人会选择名牌服装,而很少会有普通人去选,那些富人吹捧起来的一杯价值三十万的美酒。 苏风渴望拥有一件贵族穿的丝绸衣服,但他对那些更值钱的好茶叶,则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佟石玉看出了苏风的心思,主动取出两匹丝绸布料,以及一男一女两套丝绸衣服,说是孝敬苏风的。 一时间,苏风嘴巴都笑歪了。 甚至就连小兵想要趁机拿走一些好茶叶和丝绸的时候,苏风立刻就一瞪眼,严令禁止了他们的粗鲁行为。 佟石玉立刻对苏风表示感谢。 而这一谢,更是让苏风觉得心里舒服极了,有句话说得好,老子赚了你不少便宜,你还得谢老子,把老子当成好人恩人看待。 这种事放在任何人身上,估计都会心满意足,洋洋得意,飘飘然吧。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3章 动手 当吴龙吴老板来到北城门的时候,看到的是那些懒散的守城官兵正在乐呵呵的吃着荔枝。 而佟石玉跟苏风,则是在勾肩搭背的笑着攀谈,显然是伺候舒服了。 这倒是让吴龙省了不少事,否则他还得想办法去上下打点。 相互打了声招呼,吴龙作证,的确是认识佟石玉的,且佟石玉的身份不需要有任何质疑。 “苏队长。”吴龙把苏风叫到一边,又偷偷地塞了十两银子。 苏风非常开心的放行,让吴龙带着佟石玉的商队进了城。 同时,在商队进城后,苏风还向下属们吩咐,别往外面声张此事。 这都是经常出现的事情,大家都懂,早已见惯不怪。 守城门是个肥差,大家都捞过油水,否则光靠那点军饷,可吃不起水果和白面。 苏风做为队长吃肉,大家做为基层喝汤,加一起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没人会刻意打破这份公衡。 进城之后,楚君扬与何灵灵,都安安静静的低着头,跟在佟石玉身后。 佟石玉走在商队最前面,跟吴龙并肩走着。 这城内的气象还算和谐,虽然苦难者依然是极多的,却都安分了很多。 不安分也没办法,现在是戒严时期,袁淳罡增加了很多律例,乱世用重典嘛,现在凡是街头斗殴者,都会以扰乱城市安定的罪名被当场处死。 甚至在街上大声喧哗吵闹者,都有可能被过路的兵士当场击杀。 这种情况下,没人敢冒头。 “佟兄弟这次带来了多少货物?总价几何?”吴龙笑着问道。 “价值五千两的货,吴老板能吃下吗?”佟石玉反问。 吴龙心头一喜:“这次的货都给我?” “原本没这个打算,但我来的时候也没想到,你们这里在打仗,我想尽快处理完就走。”佟石玉说道:“你给我五千两,我的商队直接拉到你家后院去,保守估计,你这些货卖出去,至少能翻一番。” 对这点,吴龙是深信不疑的。 佟石玉之前就来过几次,从黑石城带来的,都是好东西。 而为了利益最大化,佟石玉都是把不同的货物,分别批发给不同的商户,虽然吴龙是占大头的,但在某些货物出价上,他也并非最高者,因此,每批货都是由好几个本地商户分摊收购的。 换句话说,佟石玉这批货,如果分开给以前的几个老主顾,多的不说,卖到六七千两是可以的。 这次直接五千两全部出给吴龙,相当于用钱换时间了,佟石玉少赚的一两千两银子,等于是送给了吴龙。 这让吴龙非常开心,直接领着大家朝住的地方走去。 沿途,可以发现吴龙在城中的地位,还是比较特殊的。 那满满的货车在街上的时候,会吸引到很多穷人的目光,他们就像是饿狼,仿佛下一刻就要扑上来一般。 但是,却没有一个真正敢扑上来。 而当巡逻的军队跟吴龙迎面走过的时候,都会主动跟吴龙笑着打招呼。 这些严苛而残暴的士兵,对吴龙却是如此友善,他们是吴龙财产的保驾护航者,跟吴龙是朋友,哥们。 而吴龙的敌人,反而是那些穷苦百姓,比如小偷、强盗,以及会到他铺子里捣乱和混饭吃的难民。 世界本如此,社会是分阶级和圈子的,不同的阶级和圈子,会形成不同的对立关系与合作关系。 同样一个人,在某些人眼里,看起来是凶神恶煞,却又在某些人眼里,显得那么和蔼可亲。 …… 吴龙的家,青砖红瓦,占地面积很大,大大小小十余座房屋林立,其中有小路、假山、花园等。 典型的古代富商、地主家园风貌。 马车全部赶到了院子里。 院子很开阔,旁边种了一棵大枫树,据说已经有百年之久。 仆人们送来茶水,供商队的大家解渴。 “佟兄弟,这边请。”吴龙笑着说道:“我们到小室一坐。” 佟石玉点了点头,并冲着楚君扬与何灵灵招手。 二人立刻走了过来。 对此,吴龙也没介意,领着三人,同时也带了两个自己家的打手,一起朝小室走去。 小室内,丫鬟送来上好的茶水。 楚君扬与何灵灵对视了一眼,并突然出手:“动手。”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楚君扬快速拔剑,直接用剑锋制住了一个打手,当另一个打手反应过来,拔刀挥劈时,楚君扬一掌砸落其铁刀,然后用鹰爪掐住了对方的咽喉。 与此同时。 何灵灵袖中短剑出鞘,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抵在了吴龙的咽喉处:“别动,别喊,否则杀了你。” 一个吴龙,两个打手,瞬间被制住,他们惊魂未定的同时,眼中更是充满了疑惑。 至于那丫鬟,已经被吓得浑身颤抖,手中的茶壶都掉在地上摔碎了。 “别紧张。”佟石玉笑着安抚了丫鬟一句,随后,先去关上了门。 吴龙一脸不解的望过来:“佟兄弟,你这是为何?”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说来话长,咱们慢慢聊。”佟石玉说道:“你配合我们,大家都能活命,如果不配合,那么,两位将军手中的剑,可就不长眼睛了。” “两……两位将军?”吴龙瞪大了双眼。 再次看向何灵灵与楚君扬的时候,吴龙的脑子飞速转动,似乎已经大致猜到了什么。 片刻之后。 丫鬟和两个打手被绑了起来,且塞上了嘴巴。 安静的房间内,吴龙坐在椅子上,心情却早已不似刚才那般愉悦轻快。 他现在如坐针毡。 佟石玉反客为主,递了一杯茶水过去。 吴龙接过茶水,双臂在打摆子:“你们,该不会是昭阳公主的人吧?” 楚君扬端起茶杯,小呡了一口:“山阳侯,楚君扬。” 何灵灵则是在吃着水果,瞥了一眼这边:“公主亲兵,何灵灵。” “果然……”吴龙颤抖着放下茶杯,脸色铁青的低下了头:“我……我能为你们做什么事情的话?请三位尽管吩咐。” “抬起头来。”楚君扬目光深沉的看着他的眼睛:“吴龙,你这么快就打算妥协了吗?” 眼神是很难骗人的,而楚君扬恰恰是老江湖,他看人很准。 吴龙说道:“我不妥协的话,还能有别的选择吗?我是个识时务的人,更何况,袁淳罡残暴,我们早就看他不惯了,现在公主的人进入城内,让我有机会为公主做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在撒谎。 但却是半真半假的撒谎。 他说开心是假的,他其实不想淌这个浑水。 但与此同时,他愿意妥协和配合,则是真的,因为他别无选择。 这是个有脑子且识时务的人,否则也不可能混到今天这一步。 “公主军势,胜袁淳罡十倍,但现在袁淳罡坚守不出,我们很难攻进来。”楚君扬直言道:“还请吴老板赐教,是否有什么办法,能够里应外合的帮我们打开城门,一举拿下云澜城,铲除袁淳罡暴党,还城内百姓一片太平安宁,我相信这应该也是吴老板想要看到的盛景。”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4章 六指赌圣 公主之兵,是仁义之师。 虽然这次潜入云澜城,暴力挟持了吴龙。 但楚君扬并没有做更过分的事情。 反而是吴龙从楚君扬的态度中,看到了尊重。 吴龙答应了配合。 而既然确定了大方向是里应外合,一举拿下云澜城,那么,接下来就可以商量详细计划,一步一步来了。 首先,吴龙讲述了云澜城内的阶级架构和派系分化。 官兵、士族、商户、百姓。 而这其中,官兵是统一的,全部都由袁淳罡管辖。 商户和百姓则地位低微,一般来说,没什么发言权,如果让他们选择的话,自然更愿意喜迎王师,只可惜他们没有力量也没有方向,如果如苍蝇般一股脑的站出来反抗袁淳罡,那么结局多半都是一个死字。 所以,真正可以发挥作用的,是士族。 在云澜城的士族中,一共分为两大派系,一派是外来的豪族,现在以军事贾博龙的贾家一脉为首,几乎是仅次于城主袁淳罡的势力团伙了。 另一派,也就是云澜城的本土士族,以云家为首,其中的族长云玉玄,为最高话事人。 本土派迫于袁淳罡的无力压制,不得不选择屈服,并派出人才为袁淳罡做事。 本土派能人异士极多,但现在的地位并不乐观,他们始终都被外来的贾博龙一派压制,总体来讲,心里应该都是憋着火的。 “吴老板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先找云玉玄合作?”楚君扬问道。 吴龙点头:“我是商人,目光短浅,不懂什么天下大势,诸侯争雄,但我了解云澜城,并且知道殊途同归的道理。” 楚君扬说道:“吴老板所言极是,殊途同归,全世界各阶级的斗争与合作,都离不开‘利益’二字,公主大军进城,扫清袁淳罡和贾博龙势力的话,那么,最大的得利者,就是本土派的豪族。” 吴龙笑了:“还得加上豪族旗下附庸的商户们,恰好,鄙人跟鄙人的几个商人好友,都是支持本土派的。” 楚君扬大喜:“可否引荐?” “吴某。”吴龙抱拳:“愿效犬马之劳。” “只要打开了城门,公主率军入城,就能一战而定。”何灵灵激动的说着,扭头望向窗外天空:“爹,凌燕姐姐,我终于可以为你们报仇了。” 四人一番商议,觉得事不宜迟,今晚就开始执行笼络计划。 而除了豪族与商人之外,还有一些市井人士,也是值得拉拢的。 …… 时值傍晚。 何灵灵穿着一身尽量不显眼的布衣,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片刻之后。 她拐进了一条深巷。 越往里走,巷子的环境就越显得肮脏,甚至出现一些坑坑洼洼的臭水沟。 这里到处都是生活垃圾,有摔碎的酒碗、酒坛子,也有吃剩下的鸡、鱼骨头等。 巷子里偶尔会有人走过,多数是邋遢的汉子,其中一些人身上还带着酒气和疤痕。 在巷子的最深处,有一家赌坊。 当何灵灵来到赌坊门口时,立刻就感觉到,氛围瞬间热闹了起来。 这赌坊内部也很混乱,但却跟外面的肮脏巷道形成鲜明对比,一边是激情、吵闹、红火,一边是肮脏、冷清、苍白。 “呦,这娘们也来赌啊。” 一个喝醉了的赌徒注意到何灵灵,说着一些冒昧的话。 何灵灵对此全然不顾。 她是来找赌坊老板,魏大年的。 魏大年,江湖人称六指赌圣,在盛世的时候,他甚至去过皇都炎皇城,而且在那里的市井之中,也是小有名气。 后来乱世了,他带着赚到的钱回到家乡云澜城,外加有名声在,就开了一家赌坊。 这个人很有脾气,虽然赚的都是黑心钱,但他同时还接济灾民,有人说他伪善,有人骂他恶毒,他也全然不在意。 在对待街坊时,他是粗声大气,不拘小节的汉子英豪。 在对待官兵和豪族时,他几乎不会正眼瞧一下,换句话说,他不喜欢攀附权贵,而他所在的这条深巷,也属于三不管的地带,有些官兵也会来赌,甚至欠他的钱,所以一般也没人找他的麻烦。 当然了。 能干起来这番事业,拳头肯定是足够硬的。 且不说魏大年本身就会功夫,他手下还有金木水火土五大侠客,同时还养着上百个打手。 而何灵灵这次来,就是听了吴龙的提议,前来拉拢魏大年。 只见她大步流星,穿过热闹的人群和赌桌,径直来到了兑换碎银子的账房处。 嘭的一声。 一个明晃晃的巨大金元宝,砸在了桌子上:“这个,能换多少银子?” 账房看着大金元宝,眼睛都亮了:“您这是五十两金子,金银比例一比八,小姐,可以换四百两银子。” 这边的动静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毕竟在任何地方,都不缺看向金钱的眼睛。 赌坊内的人,既是赌徒,也是看客,人都喜欢看热闹。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人们在这里赌,玩累了就看一会儿,看的馋了就继续玩,甚至还有很多专门来看热闹的,原本没打算上桌,不过这些人多半也都会在不久后,忍不住上桌去玩。 人的毅力和克制力都是有限的。 面对不好的东西,其实最应该做的,是远离,少接触,降低自己犯错的风险,不要盲目相信自己的意志力,毕竟那些能让大部分人上头的事物,一旦看得多了,就多半是忍不住的。 言归正传。 账房伙计满脸笑容的问道:“小姐,您要全部换了吗?” “其实不换也行,因为我只玩一把。”说着,何灵灵高高举起金元宝:“四百两银子,一把定输赢,我要挑战六指赌圣魏大年前辈,希望在场的各位,都帮我做个见证。” 这一下,相当于巨大的烟火被点燃,直接引爆全场。 很多正在押注的伙计,都停止了手上的活。 一把四百两,这可不是小打小闹啊,在这里属于是豪赌了。 而且何灵灵一介女流,竟然还敢扬言挑战早已盛名在外的赌圣。 这在大家眼里,等于是个来白白送钱的傻子。 大家都笑了,同时也十分期待。 有免费的大热闹看,何乐而不为呢。 几名伙计跑到角落茶桌旁,俯身对着一位躺椅上的中年人,说了两句话。 只见。 那手持铁扇,面带刀疤,精明且雄壮的中年男子,起身看向了这边。 而此人,正是魏大年。 他笑了一下:“小姑娘,你想挑战我?”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5章 制胜三招 “您就是赌圣前辈?”何灵灵还是比较有礼貌的。 “对,我就是。”魏大年笑着走过去,甚至显得颇为慈祥:“你想玩什么?骰子?花牌?还是别的?” 他对何灵灵是非常有好感的,至少他觉得这小姑娘挺可爱。 对魏大年而言,四百两银子其实不算啥。 反而是何灵灵这次挑战带来的氛围效果,更让他觉得有意思。 做为一个老江湖,老前辈,魏大年在看待何灵灵时,完全是当成小孩子来看的。 可爱、可笑,却又不失乐趣。 “前辈。”何灵灵先是抱拳行礼,随后不慌不忙的笑着说道:“那些都没意思,前辈敢不敢跟小女子我玩点别的?” “呦,难道你还有新的玩法?”魏大年更感兴趣了:“说来听听。” 何灵灵取下背后的长杆包裹,掀开灰布,展现出来的,是一杆红缨枪:“早就听说魏前辈不但赌术高超,连功夫也是江湖一流,小女子斗胆,想跟前辈比武,定输赢。” 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了很多人的议论。 魏大年是会武,但这并不是他的绝对强项,他最强的是赌术,在大部分情况下,他可以确保自己不败,但如果是比武的话,就不好说了。 一时间。 很多手下都聚集而来,其中甚至包括五行侠中的三位。 他们都在小声提醒魏大年别上了当。 毕竟何灵灵拿四百两银子进赌坊,不玩牌术却要比武,而且还一局定输赢,极有可能是有备而来的纯心算计。 那营造出来的声势,就是想把魏大年架起来,如果魏大年不接受比武,怕了一个小女子,面子上肯定是有损失的。 何灵灵无视了周围的各种议论声,笑着问道:“前辈,玩吗?” 魏大年定睛打量了何灵灵一番。 与此同时,五行侠中的三位高手,也都在细致打量何灵灵。 “姑娘,你叫什么名字?”魏大年问道。 “我叫何灵灵。”何灵灵笑着说道:“其实我这次来,完全没有什么恶意,如果前辈接受我的提议,那么,前辈若赢,这四百两就归您,若是我赢了,我有一事要请求前辈,希望前辈能够答应。” “你先说什么事?”魏大年还是比较谨慎的。 “好事,但是现在不能说。”何灵灵说道。 魏大年苦笑了一声:“如果你要我的命,我可就为难了啊。” “前辈还怕输给我吗?”何灵灵笑着说道:“我可以加注,除了这四百两之外,我还可以押上自己的命,前辈纵横江湖几十年,难道魄力方面,还不如我一介小女子吗?” 这句话有点狠,彻底让魏大年下不来台了。 明知可能有诈,但如果不接受的话,就等于魏大年在众目睽睽之下怕了一个小女子,这要是传开,六指赌圣的名声,可就丢大发了。 不过魏大年还是没有草率的答应。 他带着手下靠近何灵灵,围着看了两圈,仔细观察之后,那五行侠中的三位高手,小声跟魏大年说了些什么。 魏大年懂武功,所以能根据外表,简单的推测一个人的强弱,虽然不太精确,但多半都是大差不差。 如果说他一个人的打量还不算准确的话,那么,加上其他高手的观察和推测,大家商量的结果,几乎可以说是没什么偏差了。 而他们看到的结果就是,这小女子精神抖擞,活力满满,皮肤紧致,身材看起来很强韧,应该是个从小到大的练家子,但也仅此而已,看不出有什么拳术、掌法、腿法之类的磨练痕迹。 说白了,他们看的很准,何灵灵确实从小就苦练,但练的都是卖艺的把式,体能比正常女子好很多,但绝对不是什么高手,她在学习凌家枪法之前,战斗力跟普通男子估计也强不了多少。 而若说枪法。 魏大年也看得很仔细,何灵灵手上没有枪杆打磨的茧子痕迹,初步推测,练习枪法还不到三个月。 综合考量,最终盖棺定论,这何灵灵就是个从小练习假把式,后来学些枪法,立刻就飘了的傲慢少女。 说她是高手都是抬举她了,勉强能算是个有点功夫的练家子吧。 魏大年心中推测,自己至少有九成九以上的胜算,所以他笑了:“小姑娘有魄力,但我作为前辈,也不想看你死,我不要你的命,如果你输了,你就服侍我十年吧。” “这么说,前辈是答应跟我比武了?”何灵灵问道。 魏大年点头:“对,答应了,等会你别后悔赖账就行。” “请前辈放心。”何灵灵摆出架势,枪锋一甩:“前辈,选件兵器吧。” 魏大年一摆手,示意大家退开,让出了空间,随后,他手中铁扇展开:“公平起见,你喊我一声前辈,我自然也不能以大欺小,兵器就用这把扇子吧。” “前辈,大意可是要吃苦头的哦。”何灵灵俏皮一笑。 魏大年跟着笑了。 不止是魏大年,手下们和其他赌徒看客们,也都笑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场的氛围,仿佛就是魏大年在逗一个小女娃儿玩一样。 但是突然。 何灵灵出招了。 她的第一枪,迅猛而凌厉。 所有人的脸色瞬间发生了变化。 这何灵灵,分明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魏大年的认真程度,直接提升了十倍,险之又险的避开了第一枪。 紧跟着,何灵灵的长枪横扫,继续追击魏大年。 这一次依然被魏大年避开,但是逼的魏大年弯腰。 而当魏大年站直身体的那一刻,枪锋瞬间抵在了他的咽喉处。 仅仅三招。 何灵灵仅用了三招,就击败了魏大年,如果刚才不留手,那么魏大年已经死了。 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 就连五行侠中的那三位高手,也全都紧紧地皱起了眉头。 其中的老大,耀金侠说道:“老板轻敌了。” 而对此领悟最深的,就是魏大年。 魏大年看得清清楚楚,感受的明明白白。 他这一战,可以说输的冤枉,却也不冤枉。 冤枉在,那何灵灵是高手,但并没有那么强,如果从一开始就选择长兵器认真对决,鹿死谁手还真不一定。 不冤枉则在于,轻敌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何灵灵使用的,是烈云曦传授她的制胜三招,这三招,属于初见杀的绝招,在第一次对阵时,敌人不了解路数,往往都会吃大亏。 “我输了,姑娘有什么事,但讲无妨。”魏大年垂下双臂,苦笑着说道。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6章 准备就绪 魏大年输了。 何灵灵赢了。 大家一哄而散,继续去该玩的玩,该看的看了。 这次对赌,说白了,只是一次业余的闹剧而已。 在场的都是赌徒,对赌术情有独钟,于他们而言,如果有人赌术赢过了魏大年,那才叫真的精彩,而这次比武,属于术业有专攻,大家都是看一乐。 “何姑娘。”魏大年笑着招呼了一声。 “事关重大,能否到前辈室内一叙?”何灵灵抱拳说道。 “请。”魏大年做了个请的姿势。 就这样,两人一起去了封闭的内室。 房门紧闭。 两人在茶桌相对而坐。 魏大年亲自倒了杯茶水,放在古木桌面上,缓缓推到了何灵灵面前:“请用茶。” “多谢前辈。” 魏大年笑了笑:“姑娘,现在可以说出,你的要求了吗?魏某愿赌服输,答应为你做任何事情,但仅限一件。” 何灵灵捧着茶杯,慢悠悠的说道:“不急!在讲正事之前,我想问前辈两个问题。” “哪两个问题?但讲无妨。” “前辈对这云澜城的城主袁淳罡怎么看?” “天性残暴,唯利是图,但勇力过人,更兼大智士贾博龙辅佐,算得上是乱世的一号人物,只是苦了城中百姓,在他的统治下,可谓是人人谈袁色变呐。” 何灵灵点了点头,又问道:“那前辈对大炎国皇室正统的昭阳公主,又是怎么看待的呢?” 魏大年的神色微变,眼神之中,似乎已有所猜测,他端起茶水喝了一口,淡笑着说道:“我辈百姓,都怀念昔日盛世,感念烈家皇室的仁政爱民之策,若帝国光复,实乃天下之幸事,万民之幸事。” “所以前辈对眼前这场战斗的看法是?” 魏大年的目光,突然变得极为锐利,紧盯着何灵灵:“姑娘,你是公主派来的人吧?” 何灵灵很坦然的点头:“前辈既然看出来了,我也就不隐瞒了,这五十两黄金给你,外加之前的赌注,我希望前辈配合我们做一件事,若事成,则有可能一举拿下云澜城,让城内的苦难百姓,重回仁君统治。” 魏大年犹豫了。 他倒不是不想支持烈云曦,而是做这件事的风险极大,一旦提前走漏风声,或者烈云曦未能一战攻下云澜城的话,那么,魏大年和这家赌坊内的大家,都得被袁淳罡撕碎,死无葬身之地。 好在何灵灵的准备非常齐全。 首先,她的计划是,让魏大年暂时不告诉手下的任何人,只安排他们做准备,却不告诉他们这样做的目的,这样就不会走漏风声,而且就算走漏风声,也不会有人从魏大年的行动中猜出他到底要做什么。 然后,是引火之物,何灵灵取出了汽油和打火机这两样新奇之物,在魏大年看来,这堪称神器,让他觉得,公主阵营有此物相助,成功率将大大提高。 总之,何灵灵让魏大年看到了成功的巨大可能性,而成功的可能性越大,也就意味着失败的风险代价越小。 外加何灵灵还承诺,一旦事成,就正式收编魏大年,封他一个千夫长。 魏大年本就是赌徒,对赌徒而言,当利益和风险对等,且成功率大于失败率的时候,就可以出手了。 临行时。 魏大年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何姑娘就不怕,我提前去向袁淳罡通风报信,出卖你们吗?”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何灵灵笑着说道:“我相信魏前辈是个明白人,在这吃人的乱世中,昭阳公主是我们帝国大地上,唯一的曙光!待到此战胜利,您自然会明白,公主治下的百姓,是有多么的安居乐业,幸福太平。” 这句话,才是真正说到了魏大年的心坎上。 大家在袁淳罡治下,终日里惴惴不安。 大家在乱世,每天都要担心明天会发生什么意外情况。 而昭阳公主这杆大旗,至少在这片大地上,是最大名号的正统天命。 很多人都愿意相信,跟着昭阳公主的话,能搏出一个未来,能对明天有更多的奔头。 …… 另一边。 楚君扬亲自带着吴龙,一起去拜访了当地的豪族云家,云玉玄。 正如吴龙所说的一样,云玉玄几乎没怎么考虑,就被成功策反,答应了跟公主里应外合,一举打垮袁淳罡和贾博龙派系。 云澜城两万多人,精确的来讲,是两万三千人。 其中袁淳罡系一万五千人,贾博龙系六千人,云玉玄系仅有两千人。 不过,这两千人在内部突然反叛的话,其作用,是非常巨大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就是云玉玄的侄子云英伟,此人在南城门处担任副将,虽然只是副将,手下仅有一千兵,但这一千兵,都是云家派系的子弟兵,是非常忠诚且可战的。 云玉玄的云家,之所以被贾博龙压制的都抬不起头了,却依然能够活到现在,就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部曲。 这两千人,也就是两千部曲,是只忠心于云家的,袁淳罡留着云家,贾博龙还让云玉玄能有一席之地,就是为了用这两千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一般来说,很多庞然大物的势力,内部组成结构都是非常复杂的。 并不是说你坐了第一把交椅,就真的能一手遮天,肆意妄为,什么都不顾了。 其实就连昭阳公主的兵力结构,也是极为复杂的。 诸如蒙山河、杨林之、慕容清、郑晚成等将,那都是有亲兵的,这些亲兵虽然也忠于公主,忠于皇室,但他们的忠诚最高优先度,其实是忠于自己的本族领袖。 我们是一家人,我们只听我们家将军的,其他人我们信不过,族兄将军说要跟谁,我们就跟谁,你作为最高领导人,你可以让我们卖命,但是不能把我们跟族兄分隔开,我们只在族兄的队伍里做事。 更何况,烈云曦的队伍中,除了这些将军部曲外,占大头的还是从楚国借来的兵。 在这种情况下,烈云曦之所以能够做到一呼百应,是因为她的品质和正统性,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 如果烈云曦是个暴君的话,那么,就算她是最后的正统,也大有许多人不会追随她。 所有的计划,都在一次次认真部署中诞生。 当所有内应都做好了准备之后的第二天。 佟石玉带着商队空车,还是由北门,离开了云澜城。 随行的是何灵灵与老卒们,唯有楚君扬留在了城内,准备大事。 佟石玉一行人出城后,先是向北行进了数里,等到对方完全看不见他们时,才转向绕城而走,经过一天的路程,回到了云澜城南侧的公主大营中。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7章 搬新家 大帐中,烈云曦亲自为何灵灵和佟石玉接风。 诸将列于两旁,全都在等待着两人的汇报。 何灵灵率先开口:“公主,策反工作一切顺利,云澜城当地豪族中的云玉玄、云英伟、云战、云钢、荀仲等人,都已经明确表示,愿意配合我们拿下云澜城。” 佟石玉跟着说道:“商户吴龙、吴大海、刘千帆、孟苏子,赌坊魏大年,加起来共有五六百人手,都已经答应了我们,会在行动之前,制造城中混乱。” 烈云曦大喜,当即封赏何灵灵与佟石玉,各黄金百两,另外,还金口玉言,正式做出承诺,打造第一次正规的贸易之路。 她释放了佟石玉的商队队员,并派了二十精兵,送他们先去风雪城拿取第一批货物,带回汉王朝黑石城进行贸易。 之后,烈云曦又对众将士做出了部署。 里应外合,明晚深夜。 成败,在此一举。 …… 一夜时间匆匆而过。 翌日清晨。 临海市晨曦酒店的秦云起了个大早。 林喜儿已经摆好了早餐。 当秦云匆匆吃完早餐后,刚好门铃被按响。 前来拜访者,正是多日不见的李雪晴,她今天还特意带来了一名身材高挑的女子。 只见,该女子身高一米七五,身材挺拔修长,面容中上等,扎着高马尾,穿着运动装,给人一种英气之感。 “云哥,你托我找的贴身保镖,我帮你选好了。”李雪晴跟秦云已经很熟了,说话时很随意。 秦云看了一眼那女子:“就是这位吗?” 李雪晴点点头,也看向女子:“夏雯,这位就是秦先生,也是你以后的雇主。” “秦先生好。”夏雯主动伸出了手,她脸上没有微笑,看起来是个比较冷酷正经的选手。 “你好。”秦云伸手与之一握:“我的要求,雪晴应该都跟你讲过了吧?” 夏雯微微点头:“讲过了,全天候二十四小时上班,主要负责老板的安全,同时兼职司机工作。” “你觉得,你能保护好我吗?”秦云再次打量了一番夏雯。 夏雯一米七五的身高,在女子中算是很高的了,但是跟男人比起来,还是相对瘦小的。 夏雯似乎也看出了对方那质疑的眼神,立刻说道:“我从**武,后来学习散打,是专业的散打运动员,22岁和23岁时,都拿过临海市女子散打冠军,今年25岁,刚退役两年,入职了保镖公司,这两年内,我的雇主在我任职期间,从未出现过任何状况。” 李雪晴打开包包,取出文件:“云哥,这是她的履历,都写得很详细。” 秦云接过履历表,翻看了两下:“能力确实出色,行,我聘了,你期待的薪水是多少?” “月薪五十万,不知秦先生是否……” 秦云直接打断了她的话:“我给你八十万,好好干。” “多谢老板。”夏雯首次露出了微笑。 人非草木,利益皆可动摇。 对夏雯来说,老板给她的第一印象非常好,这是她见过最年轻随和,同时也最大方的老板。 林喜儿取来外套、手机和手表。 只见,秦云穿上外套,戴上手表,拿上手机,就朝门口走去:“走吧,大家一起来,去看看我的新家。” 这个新家,准确的说就是一栋豪华装修的别墅,也是李雪晴帮忙物色的。 这里是郊区,如此高档的别墅不多见,李雪晴也是打听了好一阵子。 因为秦云的需求是,不能离自己家的老宅太远,最好是在落霞古镇跟老宅这中间的路上。 好在李雪晴不负所托,真的找到了。 短短的时间内,夏雯对秦云的财力,就有了一个初步认知。 首先是秦云身上的那件衣服,光一个外套,就价值上百万。 还有那块手表,价值更是一千三百万。 别墅就更不用说了,位于郊区的豪华大别墅,虽然这里的房价不贵,但这栋别墅是特殊的,仅是当初的装修就花了三千万,别墅的总价更是高达四亿元。 当然了,还有夏雯做为司机,帮老板开的这辆车,也是价值大几千万的劳斯莱斯国际名车。 且说别墅构造。 前有大理石庭院,后有精致的小花园,两旁是宽敞舒适的草坪,中间是核心建筑。 大厅挑高十余米,单层面积达到了六百平,二楼三楼都有十余个房间,一楼的房间在四周,以活动室、书房和仆人房为主。 李雪晴做事很周到,连基础的配套人员都帮秦云请好了。 两名保安,两名厨师,三名女佣,一名园丁。 至于管家,秦云是自带的,也就是林喜儿。 以后可能还会再增设佣人,暂时先这么多,秦云的生活结构很简单,这些人是够用的。 秦云很随意,给大家都分了房间,让她们自由活动,先去熟悉熟悉。 李雪晴笑着说道:“云哥,给我也分个房间呗,我以后说不定会经常过来玩儿。”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李大小姐还差区区一个住处?”秦云问道。 李雪晴眨巴了一下大眼睛:“我的心意,云哥应该是明白的。” 她自然不差住的地方,也不稀罕什么别墅庄园之流的高档住所,毕竟这都是她从小到大就住的‘一般条件’。 她想在这里留一个固定的房间,说白了,还是想跟秦云多接触。 “那你自己去选吧。”秦云随手一挥,自己则坐在沙发上,抽了根烟。 李雪晴立刻开开心心的朝二楼走去。 秦云看着她纤细婀娜的背影,心中不免产生几分悸动。 老实说,离婚这么些天了,秦云一直忙正事,还真没怎么考虑自己的个人感情问题。 但他正值壮年,血气方刚,许久不碰女人,还真有点憋得慌。 最可怕的是,他身边环绕的,有不少都是美女。 知性美丽的李雪晴、娇柔温婉的孟诗涵、大方成熟的薛昕蕾等。 甚至就连刚认识的夏雯,其实也属于中上等美女。 这些女孩都不差,而且不难看出,秦云如果想要的话,应该很容易就能追到手,或者说,可能都不需要刻意去追求。 但他心中,始终都一道身影在占据着位置。 似乎在那道绝世倩影面前,这世间所有女子,都变得黯然失色。 “老板。”一道很轻微的柔弱声音传来。 秦云抬眼看去,认出那是三个女佣之一,似乎还是最年轻漂亮的一个:“你是……叫什么来着?” “我叫洛小雨。” “哦对,小洛,你房间选好了?”秦云弹了弹烟灰。 洛小雨点了点头,伸手指着一楼仅有的几个卧室之一:“我选的那一间,靠近书房的。” “喜欢看书?” “嗯,我还在上学,今年大二。”洛小雨说着,轻柔娇羞之中,可以看出一丝紧张感。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8章 该享受就得享受 只见这洛小雨,穿着水蓝色的女仆装,颈部露出白皙的锁骨,下面是纯白色的短裙,和一双纤细修长的腿。 黑色的披肩发,让她显得颇为文静纯洁。 她就亭亭玉立的站在那里,就已经让人赏心悦目了。 只能说李雪晴的眼光不错,挑选的这名女大学生女仆,在学校里至少也是班花级的了。 “勤工俭学啊,挺好。”秦云随意的起身:“走吧,去你房间里看看。” 刚好闲来无事。 “嗯嗯。”洛小雨微微点头,然后带着秦云,去了大厅东侧的一个卧室。 说是仆人用的卧室,其实也是相当宽敞明亮且豪华的了。 便是有钱人住的高档公寓房,那主卧质量,只怕也不过如此而已。 秦云倒是很随意,直接坐在了床边:“挺好,抽空把你的东西搬过来,踏实干活,不会亏待你。” “谢谢老板。”洛小雨微微鞠了个躬,并轻声细语的说道:“对了老板,我学过按摩,您要不要现在试一下?” 秦云看了她一眼,随后淡淡一笑:“试试也行。” 洛小雨脸色微红:“还请老板先脱掉上衣。” 秦云又看了她一眼,总觉得这小姑娘藏着什么心思。 不过他一个大男人,倒也不怕什么,很干脆的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肌肉,然后懒洋洋的趴在了床上。 这一幕,让洛小雨显得更加羞涩了。 只见,她轻轻的走到床边,脱去鞋子,上了床之后,半跪在秦云身侧,用一双小手,开始了轻柔的按摩。 “稍微用点力。”秦云闭着眼睛,随口说了一句。 “好的。”洛小雨开始加大力度。 不得不说,秦云觉得还挺舒服,挺享受的。 他现在有了钱,日子变好了,其实每时每刻都在享受。 遥想当初的岁月,只怕是再也回不去了,就算回不去,他也没信心去忍受当初的苦日子了。 阳光透光玻璃窗,照进了房间内的大床上。 不觉间。 秦云竟是迷迷糊糊的,又有了睡意。 迷蒙之中,他仿佛又想起了沈月馨,并忍不住开始嘲讽自己,秦云啊秦云,当初那种日子,你得多犯贱,才能硬着头皮熬下来啊。 洛小雨一边按摩,一边在轻声细语的讲述着什么。 秦云并没有真正的睡着,所以能够隐隐约约听到点内容。 对洛小雨而言,这是一次命运的馈赠,天大的机遇。 她出身贫寒,虽然品学兼优,但来大城市读书的钱,都是她勤工俭学赚到的。 之前努力打零工,每个月最多也只能赚到三四千,扣去学杂费之类的,每个月能用来吃饭买衣服的钱都不多,更别提是手机、包包、化妆品等奢侈物品了。 所以她在校园里一直都比较自卑。 尽管有条件优越的男生向她示好,给她送小礼物,但她都是拒绝的,她还没有那么低贱,同时她还知道拿人手短的道理。 她不希望自己的未来早早的就选定,或者说,她骨子里的心气是有点高的。 直到她被李雪晴聘用,月薪一万五,而且还包吃住,这让她早在好几天前,就开心的睡不着觉了。 今天是正式上班的第一天。 她原本以为自己足够好运了,没想到这份好运气,比她想象着更加猛烈。 这里的住宿条件,可以说是她从未见过的好。 这里的餐食,也都是顶级厨师制作的。 她住上了梦寐以求的豪华卧室,吃上了从未舍得买过的精品餐点,甚至就连她现在身上穿着的菲佣套装,论美感和材质,都已经远超她自己的昔日穿搭了。 最最好运的是,她遇到的这个老板,还不是什么糟老头子,而是一名英俊高大的年轻大哥哥。 人都是有欲望的。 人都是慕强的。 若说洛小雨心里没有幻想,那是任谁都不会相信的。 而且这还怪不得洛小雨,换做是其他任何女孩子在她这个位置,应该都是产生幻想,做一番白日梦吧。 “老板,您睡着了吗?”洛小雨看着秦云的侧脸,轻声问道。 “小眯了会儿。”秦云睁开双眼:“你刚才的自言自语,我听到了一些。” “啊?对不起老板,我刚才……” “没事。”秦云翻了个身:“出身贫寒,不是耻辱,努力上进,我相信你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在这里好好工作吧,如果你缺钱的话,就跟我说。” “我……我……”洛小雨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秦云说道:“别吞吞吐吐的,有什么就大大方方说出来,这也是给我工作的要求之一。” “嗯嗯,老板,我会努力工作的。” “把你手机拿出来,加个好友,以前也方便联络。”秦云笑着说道。 洛小雨哪敢不照做。 加了好友之后。 秦云直接发了一万元大红包给她:“今天搬家,我开心,每个人都有红包。” “谢谢老板,谢谢老板。”洛小雨感动的不得了,连连道谢。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秦云见她可爱,就忍不住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脸蛋。 刚好这个时候。 一道声音传来:“云哥,我找你半天了,原来你在这里呀……” 秦云和洛小雨纷纷扭头看去。 只见,那正是李雪晴快步走进来,并在看到眼前一幕时,她愣了一下。 “李,李小姐!”洛小雨紧张的赶忙下地,站得笔直。 秦云则是察觉到了对方神色的不对劲,也下了地,穿上衣服,朝外面走去:“房间选好了?” 李雪晴瞪了一眼洛小雨,随后才跟上了秦云:“云哥这么急呀?” “按个摩而已,你找的这个女佣不错。”秦云随口说道。 李雪晴一撇嘴:“我倒是突然有点后悔给你找这么年轻漂亮的佣人了。” 秦云回到沙发旁坐下,打了个哈哈:“你应该对我有点信心。” “瞧云哥这话说的,跟我解释什么呀?我又没资格管这些。”李雪晴说着,坦然一笑:“云哥接下来什么打算?” 她直接转移了话题。 这便是李雪晴跟其他女人的区别。 她不会这么小家子气。 刚才那一幕的事情若是说多了,她觉得那只会引起秦云对她的反感。 但她又不能什么都不表现,所谓的吃醋,也是要点到为止的。 聪明女人的做法。 她想要的其实不是别的什么,而只是想听到秦云一句解释而已,因为秦云只要解释,就说明心里还是稍微有她一点位置的。 感情这事嘛,讲究循序渐进,急不得。 现如今的秦云,身周环绕着不少美女,就算是要选一个,也得慢慢挑不是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很多事情都心知肚明。 甚至别说是秦云,连很多外人都看出来了,李雪晴对秦云如此上心,肯定是喜欢上他了。 接下来要等的,无非就是秦云的最终选择。 而李雪晴是不会跟一个小女佣计较的,她现在,心中真正视为竞争对手的,是孟诗涵。 刚好秦云开口说道:“今晚办个宴会,把老朋友都请过来,刚好我也有些事情需要安排。”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09章 暴风雨前 “需要请马总他们吗?”李雪晴问道。 秦云点头:“都请一遍吧。” 好兄弟赵虎,昔日的红颜知己孟诗涵,合作伙伴兼老同学薛昕蕾,这都是要请的。 而这些人,主要是商量一下落霞古镇长风街的经营问题。 至于马总、苏总他们,则是要继续打好关系,顺便聊一聊,秦云未来的发展方向。 在资金方面,秦云已经没什么可担心的了,但他的商业能力终究是刚起步,还有很多需要请教那些前辈的。 他接下来要养的,是烈云曦那边的一个国家。 烈云曦在攻城略地,冒着死亡风险浴血奋战,他秦云又怎能停下脚步呢? 秦云对自己的要求很高,但也不高,至少他的能保证,后勤跟上烈云曦的攻伐脚步才行。 …… 云澜城外。 按照原计划。 一步步大棋正在展开。 当天上午。 烈云曦亲自带队,足足三千人,在城外叫阵。 城内的袁淳罡和贾博龙都下令坚守不出,但同时,将士们也都得打起精神,提防烈云曦的突然进攻。 大家都猜测烈云曦应该不会强攻城池,但还是要提防的。 因此,烈云曦虽然只是在叫阵,袁淳罡也还是待在南城门这边亲自坐镇,以防万一。 而守城的将士们,虽都已经在前几日被搞的精神衰弱了,却也不得不按部就班的坚守岗位。 两个小时后。 烈云曦叫阵无果,无奈退去。 云澜城守军纷纷坐下休息。 可还没休息五分钟,就看到城外旌旗招展,扬尘滚滚。 蒙山河、慕容清、马千里、董云等将,带着三千人杀到城外,擂鼓呐喊,声势震天。 两个小时后,蒙山河退去。 紧跟着是杨林之、郑晚成、江春桃、叶靖锋、叶凛等将,也是带着三千人,再次前来叫阵。 这一度搞的守城方非常烦躁和疲惫。 他们几乎不敢休息。 “烈云曦这是要搞什么?”袁淳罡披甲持戈,站在城楼上眺望前方,内心是十分的烦躁。 外加现在天气炎热,更是让人觉得心神俱疲。 贾博龙说道:“袁将军无需担心,依我之见,他们是快要坐不住了。” 是啊。 今天跟前几天完全不同。 前几天烈云曦还只是每天派个人来叫阵一会儿。 而今天,所有的将领都拉上了,轮番前来叫阵,一刻都不休息。 “烈云曦急了?”袁淳罡说道。 贾博龙点头:“应该是急了,他们的优势,在于兵将和装备,而我们的优势,在于粮草和城池,他们是扎营在外,我们是高阁明堂,只要我们坚守不出,相信他们很快就会因疲惫和粮草不足而退去。” 中午的时候,烈云曦又亲自来换班叫阵了。 然后是蒙山河。 蒙山河退去,又是杨林之。 短短一天之内,烈云曦那边足足叫阵了六七次。 “看来是真的急了。”袁淳罡反倒心态平和,开心了起来:“让他们叫吧,看他们这样精力旺盛的叫嚣,还能撑几天。” “最多三天,到时候,若他们还不退去,也许我方就能出城,打他们一个疲惫之际,措手不及之时。”贾博龙也露出了笑容。 但他们并不知道的是,烈云曦白天做的这一切,都是在为晚上做准备。 到了傍晚,夕阳西下之际。 烈云曦带来了最大的兵力,足足六千人,那擂鼓之声,几乎要震破人们的耳膜。 可这种势头只持续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开始哑火了。 六千人全部开始歇息,骑兵下马,步兵则直接坐在了地上。 就连烈云曦本人,都下马坐在了椅子上,旁边有仆人帮忙扇着扇子。 这种肉眼可见的疲惫和心急,全都被袁淳罡看在眼里。 最终,又僵持了半个小时,烈云曦派人到阵前,大骂袁淳罡是缩头乌龟。 骂了一阵儿之后,不见回应。 最终,烈云曦只好下令撤兵。 再然后,是长达两个小时,都不再有人前来叫阵。 城门外,变得一片漆黑宁静。 “城主,夫人派人前来,请您回府休息。”南门大将彭天虎行礼说道。 袁淳罡站在城头上,沉声说道:“我还不累,再陪将士们坚守两个小时。” 贾博龙开口了:“将军,您还是回去休息吧,根据这几日的观察,烈云曦没有夜间前来攻城叫阵的习惯,更何况,他们今日白天已经耗尽精力,应该是没力气再来夜袭攻城了。” 袁淳罡却还是不放心:“那我便再守一个小时。” 在危急关头,袁淳罡也表现出了他身为天威将军的谨慎和尽职。 这一个小时,不止是陪伴鼓舞士气,也包括安排。 袁淳罡对彭天虎和其余小将,都叮嘱再三,一定要守好这边的城门。 就这样。 一个小时过去。 夜已经渐渐深了。 始终不见有任何异动。 袁淳罡也确实有些困了、累了、饿了,他又吩咐了一番,这才准备走下城楼。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沿途。 所有的将领和士兵见了他,都会弯腰行礼。 在这其中,还包括一个名为云英伟的战将。 当袁淳罡从身旁走过,渐行渐远的时候,云英伟举目看去,眼神中,渐渐亮起诡异的精光。 此战最关键的点,就是趁深夜的混乱打开南城门,并且守住十分钟,让烈云曦杀进城来。 而这个生死攸关,同时也最为艰巨的任务,是由云英伟担任的。 走上城楼最高处。 云英伟如往常一样,一边喊话激励将士们,一边悄悄的观察周围情况。 其实主要观察的,就是总军师贾博龙,以及南门大将彭天虎。 云英伟是彭天虎的副将。 理论上,云英伟和手下的心腹们,也都拥有随时打开南城大门的权力。 但现在是非常时刻,看看那文弱书生贾博龙没日没夜的守在南城门这边就知道了,这里备受重视。 而在这种情况下,云英伟已经失去了擅自打开城门的权力。 那南城大门后方负责看守的,是一百名最精锐的战士,而这些战士,全都是彭天虎的心腹。 没有彭天虎的命令,就算是贾博龙,都无权开门。 只见那贾博龙,此事也一身疲态,正坐在躺椅上休息,旁边有侍女扇扇子,有仆人端茶递水。 他也是需要休息的。 当然彭天虎也不例外。 此时的彭天虎坐在地上,干巴巴的喝着水。 燥热的天气,紧绷的神经,以及白天被屡次干扰的疲乏感,让此处的每一个人,都显得无精打采。 “彭兄。”云英伟走了过去。 “贤弟啊。”彭天虎笑了一下,伸手拍在旁边的冰凉地面上:“来坐下,陪我聊聊天。”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0章 敬酒 云英伟走过去,坐在了彭天虎旁边。 “贤弟啊,吃了没?”彭天虎直接扬起右臂,搭在了云英伟的肩膀上。 “刚吃过。”云英伟扭头看着彭天虎的侧脸,发现那张粗犷威猛的侧脸之上尽显疲态:“对了兄长,我从家里带了些美酒过来,兄长要尝尝吗?” 说着,云英伟取出玉壶。 彭天虎看了一眼,咽着口水说道:“不喝了,今天喝不了一点。” 这彭天虎,平日里最爱喝酒。 但现在是紧急时刻,城主袁淳罡前几日刚下了禁酒令。 云英伟见状,也不敢强行劝酒,而是转移话题说道:“我观兄长,似有烦心之事。” “嗐,别提了,也没啥可烦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咱们这些人吃着军饷,这时候就应该卖力。”彭天虎粗声大气的说道。 此人是泥腿子出身,是死人堆里摸爬滚打,好不容易才混上现在这个地位的。 他跟云英伟,属于正副级关系,经常在一起做事。 外加云英伟出身豪门,且一点傲气都没有,待人十分厚道宽容,因此,彭天虎对云英伟是十分喜欢的。 今日疲惫加烦闷,彭天虎在好兄弟面前,自然是会说一些掏心窝子的话。 而此时此刻,在云英伟心中,已经出现了难题。 彭天虎这个酒鬼,为了公职,可以做到滴酒不沾。 这城上守军虽然疲惫,但每一个都恪尽职守,并没有打丝毫的马虎眼。 更兼军师贾博龙会在此处亲自彻夜坐镇。 一时间。 云英伟竟找不到可以钻的空子。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彭天虎又发了几句牢骚之后,起身拍拍屁股,说道:“我去吃点宵夜休息下,一刻钟便回。” 云英伟的脑瓜子飞速运转,立刻也起身,追上去说道:“兄长,我今天从家里带来了不少饭菜,也是打算夜间吃,不知兄长愿不愿意赏脸,去我那边开个小灶?” “这……”彭天虎犹豫了,他其实是嘴馋的,毕竟大家公事数月,谁都知道云家的伙食不一般。 “哎呀,兄长就别客气了,我们走。”云英伟很热情的推着彭天虎下城楼。 彭天虎这个粗犷汉子,此刻竟鲜有的扭捏起来:“我去向军师打个招呼。” “不碍事,不碍事,一刻钟便回,肯定没啥事。”云英伟笑着指了指城外,非常豪爽的说道:“兄长,你看这城外漆黑一片的大地空无一物,今晚指定是没啥事的,再说了,就算真有敌袭,我们就在城下营房,但凡听见异动,分秒间就能回到这边。” 彭天虎听完,觉得有些道理,另外他还看到,连总军师贾博龙都在躺椅上睡着了,觉得自己稍微休息一阵子,倒也不算什么错。 就这样,彭天虎半推半就的,跟着云英伟来到了副将营房。 这间营房是云英伟平时放置私人物品和办公的地方。 进来之后。 云英伟尽显地主之谊,邀请彭天虎坐下,紧跟着将切好的酱牛肉、烧鹅和两壶小酒摆放在了小桌上。 “彭兄,请。” “贤弟请。” 两人一起落座。 云英伟二话不说,摆放两个酒碗,然后直接倒酒。 彭天虎连忙伸手阻止:“贤弟,不可不可,我这几天真的戒了,万万不能喝啊。” “兄长当真不喝?”云英伟捏了一片牛肉,放在嘴边,细嚼慢咽的吃着。 “一点都喝不了。”彭天虎则是比较豪放,而且也当真是饿了,一伸手就捏了五六块牛肉,且一口就是两块,大口嚼着:“贤弟又不是不知道城主虎威,我可不敢先触这个眉头。” “那倒也是,城主近期心情也不好,我们这些做下级的,得谨慎小心才是,那就不喝了,不喝了。”云英伟放下酒壶,上手拔掉一个大鹅腿,递到了彭天虎手中。 只见。 彭天虎大口啃着鹅腿,吃的那叫一个香啊。 两人边吃边聊。 云英伟突然伸手,再次提起了酒壶,往碗里倒酒。 “贤弟,我真的不喝。”彭天虎吃的满嘴油光,再次匆忙组织。 “嘿嘿,兄长不喝,但是我喝。”云英伟倒了半碗酒,端起来饮了一口:“兄长不知,这有肉无酒,实在是难受啊,我就喝这一碗,兄长可千万别打我的小报告。” 兄长不知? 彭天虎猛地咽了口口水。 什么叫兄长不知? 我彭天虎爱酒如命,难道不知道肉无酒不香的道理? 但军令在前,彭天虎刚才还那般拒绝了喝酒,此刻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只能强忍着心中的欲望,说了句:“贤弟答应我,只喝一碗,只要你不被闻出酒气,我就不揭穿你。” “哈哈哈,兄长看这个。”云英伟取下了随身携带的香囊,直接拍在了桌子上:“有此物掩盖酒气,必能不被人发现。” 彭天虎笑了两声:“还是贤弟聪明。” 他拿着肉,慢慢咀嚼着,却只觉得干吧,似乎已经毫无味道。 爱喝酒的人都懂,戒酒不算难,但是,但凡见到一个酒字,就会被勾起馋虫。 更何况是坐在一桌吃饭的人喝酒,那就更是让人难以忍受了。 当云英伟发现,自己每次喝一口酒,对方都会盯着酒碗看的时候,就知道时机差不多了。 他立刻倒了一碗酒,递到了彭天虎面前:“兄长,我一个人喝没意思,你也喝一碗吧,就一碗,放心,没人能闻出来的。” “可是万一喝酒误了事……” “嗐呀,兄长真是多虑了,今天烈云曦几番前来挑战而不果,只怕他们所有人,早已累的如死猪一般睡着了。”云英伟说话间,又抿了一口酒,身体前倾,笑着说道:“再者说,兄长守城多日,可曾见过敌军夜间前来叫阵?” “倒是不曾。”彭天虎接过了酒碗。 云英伟心中暗笑,表面则发起了牢骚:“依我看,怕是就连咱们城主,此刻都已经在喝酒吃肉,与美同乐的享受着生活呢。” “贤弟,切不可胡言啊。”彭天虎表面严肃警告,身体却很诚实,端起碗来喝了一大口,随后继续吃肉闲谈:“城主毕竟是城主,他怎么做,可不是咱们能管的。” “懂,我都懂,来,我敬兄长一个。”云英伟看着对方上钩,立刻开始加强攻势。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1章 牵一发而动全身 懂的人都懂,很多事情,尤其是有瘾的事情,一旦开了头,就不会那么轻易结束。 彭天虎喝了第一口之后,就有一整碗。 第一碗之后,就有第二碗,第三碗。 伴随着酒精渐渐的模糊神经,伴随着两人交谈的越来越欢快。 酒肉过半。 彭天虎越来越放肆。 起初是他说的滴酒不沾,现在却大饮特饮。 起初是他说的别说城主闲话,现在却有着发不完的牢骚。 起初是他说只休息一刻钟便回,但现在,一刻钟早已过去。 人一旦开了闸。 就会刹不住车。 人一旦开了闸。 就会对自己越来越纵容。 很多大错误,都是从一个小错开始的。 比如偷了一根针,将来就敢偷一辆车。 比如迟到了一分钟,就能轻松安慰自己,反正都迟到了,不如直接请一天假。 找过一次小姐的男人,还会去找第二次。 出轨过一次的女人,也会去出轨第二次。 彭天虎渐渐的,竟在如此紧要关头喝醉了。 而且他更是在云英伟的劝说下,近乎于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睡着了。 云英伟的说词是:“兄长,您喝多了,现在回去指定被人看出来,与其挨骂,不如不回去,在此处休息一夜,等明早酒气散尽,再回去不迟,这段时间,兄弟帮你看着。” 彭天虎本就疲惫一天,那是又困又乏,心理防线低到了极点,很快就趴在桌子上,打起了震天响的呼噜声。 云英伟当机立断,走到彭天虎身侧,蹲下身来,找了半天,终于摸到了象征南门大将身份的玉牌。 “就是这个。”云英伟大喜。 只要有了这个,就可以随时命令南城门的二百精兵打开城门。 拿着玉牌,云英伟快步走出营房。 门口已经有心腹十数人在耐心等候。 “云公子。” “少爷。” “将军。” 众人纷纷打招呼。 “嘘。”云英伟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随后一挥手:“随我来。” 众人纷纷跟他绕到无人处。 云英伟开始发号施令。 首先是信号使,要立刻登上城楼,以八火连星之势,提醒城外的烈云曦进军。 然后是传令兵,分成三拨,一波去找云玉玄,一波去找楚君扬,一波去找魏大年。 …… 巍峨的城墙上。 其中一个哨楼,正有两名守兵值班。 只见,一位小队长带着七人,共计八人,全部手持火把,走了过来。 “我们来巡视,兄弟们辛苦了,吃个饼吧。”小队长说着,将两张饼递给了两个守兵。 守兵连连感谢。 而小队长则跟手下们一起,将八个火把练成一条线,在哨楼上方摇晃了起来。 这种行为,旁人是看不懂的。 唯独城外的烈云曦部侦察兵,全部都拿着望远镜,一眼就看出了城内给出的信号。 烈云曦等的,就是这一刻。 大营中,总共七千人。 留下五百人看守营盘,其余六千五百人,全军出动。 “成败,在此一举。”烈云曦一马当先,纵枪策马:“出发。” 浩浩荡荡的大军,开始奔赴前线。 由于营寨位于林中,更兼夜幕,所以在此时此刻,还没有暴露在敌军视野中,那城墙上的守将们,是看不到这边行军的。 另一边。 几乎所有部门一起展开了行动。 真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魏大年率领着赌坊的五行侠和百余勇士,人手一个火把,点燃了城中银库、粮仓和兵器库。 这三个地方,是最受重视的地方。 一经事发,立刻就会引起城内各方的高度重视。 然而还没完。 楚君扬带领着吴龙等商户集结起来的五六百打手,兵分三路,分别向东城营房、西城营房和北城营房三个地方,发起了火攻突袭。 而更要命的是,云玉玄带上族内子弟、门客、壮丁,以及一千人的整编部队,向城主府投放了上千个火把,随后,开始强攻城主府。 乱套了。 完全乱套了。 袁淳罡从夜梦中惊醒时,看到的是大火连天。 而在戒备最森严,兵力最多的南城门处。 城门已经在云英伟的命令下打开。 因为云英伟手持着彭天虎的令牌,所以城门后方的两百守军,几乎没有任何疑虑的就执行了命令。 上方的城楼上。 军师贾博龙同样惊醒了,他这边传来了一则又一则的急报。 “报,我方银库、粮仓和兵器库突发大火,疑似歹人所谓。” “报,东城、西城和北城营房,皆遇到袭击,需要增援。” 贾博龙几乎没有任何迟疑,就立刻做出了对策。 银库和粮仓,是最重要的地方,尤其是粮仓,不容有任何闪失,他当即下令,派遣三千人,去粮仓救火。 而其余三个方向的城门那边,由于也有不少守军,暂时可以不用增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但就是在这个时候。 又有军士来报:“城主府遭到了火攻,云玉玄反了。” “这……”贾博龙的眉头,越皱越深。 与此同时。 城外响起了震天的马蹄声和脚步声。 那是烈云曦的大军,已经杀到了城外五百米处。 …… 如此巨大的动静,让鼾声如雷的彭天虎,都不免醒了一次。 他头晕脑胀,睡意正酣,原本打算继续睡觉,甚至还骂骂咧咧了两句。 但是,当他习惯性的摸一把腰间令牌时,突然发现,怎么摸都找不到了。 他猛然惊醒,坐起身来。 不得不说,此人也不是没有脑子。 他很快就联想到了云英伟今日的过分亲热,外加外面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让他瞪大了双眼,火速起身,奔出了营房。 扭头望向城门处,发现,那里城门大开,甚至已经有人在那边交战了。 “好你个云英伟,你竟然……骗了老子。”彭天虎发出虎吼之声,大步朝城楼奔去。 此时此刻。 云英伟擅自打开南城门的事情早已被发现。 但他已经完成了任务。 城内无比混乱,烈云曦的大军也即将到来,此时此刻,云英伟唯一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一千死忠部曲,牢牢地守住这已经完全打开的大门。 在一阵混乱和呼啸声中。 烈云曦的骏马跑在最前列,杀进了云澜城中。 后方是蒙山河诸将,以及大量的精锐骑兵。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2章 战争是血淋淋的现实 事实上。 当城门打开后不久。 军师贾博龙就派了人前来关门,这一度危及到了云英伟的生命。 云英伟带着一千部曲浴血奋战,死命的守着城门。 再后来,彭天虎也跨上战马,手持大刀,前来剿杀云英伟,目的就是尽快冲到城门处,把大门关上。 在这种艰难的时刻,云英伟死命的撑着,他自己也拔剑参战,早已浑身浴血。 同样也是在这种情况下。 他突然看到了,这辈子再也难以忘记的一幕。 那是一位骑着白色战马,浑身披着金甲的女神。 那真的如同天神下凡。 她叫烈云曦,人们尊称她为昭阳公主。 烈云曦冲进来时,首先撞上的就是大将彭天虎。 两马相交只一个回合。 烈云曦就带着无上的勇猛之姿,刺彭天虎于马下。 当彭天虎坠马而死的时候,那个场景,深深的烙印在了云英伟的心中。 一股五味杂陈的情绪涌上心头。 云英伟并不觉得彭天虎是坏人,也当对方是个朋友。 同时,他还有几分遗憾,遗憾彭天虎的才能,不能为公主所用。 但是此刻最震撼的,无疑是烈云曦的强大。 这一刻,云英伟终于明白了,那天下无双之女将的含金量,这是他亲眼见证的。 反过来。 对烈云曦而言,冲入城中,斩杀敌将和敌兵,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 她甚至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刚刚斩杀了一名举足轻重的大将。 那彭天虎在醉酒状态下,也没有展现出身为一名大将的真正实力。 烈云曦是当成小卒一把将其斩杀掉的。 六千五百余人,蜂拥而入,势不可挡。 云澜城城破,就在近日。 城楼上的贾博龙亲自拔出长剑,带着南城门这边剩下的八千人参战,至于其他的人,都在刚才被派出去支援城主府和粮仓那边了。 这八千人,是挡不住烈云曦那六千多人的。 城中开始出现大面积的混战。 街道上、巷子里,到处都在打。 而城中百姓们,全都紧闭房门不出。 至于那些流离失所的难民,也都躲到了城市中的各种阴沟暗角里。 进城之后。 烈云曦并没有在南城门这边停留太久。 她深知,夺城并不一定要杀光所有敌兵,比如说,只要铲除了袁淳罡和贾博龙,就基本上能够奠定胜局了。 因此。 烈云曦带着精兵强将们,在突破城门守军之后,立刻杀向了已经在战斗的城主府那边。 …… 且说袁淳罡这边。 夜梦之中,城主府突然遇袭。 大火连天。 紧跟着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喊杀声和惊呼声。 这袁淳罡不愧是能在乱世之中崛起的大人物,立刻就披上战甲,手持方天画戟,徒步奔出房间,开始主持大局。 起初。 云玉玄的一千人,在突袭和放火的加持下,几乎是势如破竹的打到了城主府内,他们碾压了城主府的三百守备军,然后又开始屠杀城主府的家丁和佣人。 但好景不长。 袁淳罡出来后,就开始集结家中的门客侠士、打手等百余人,展开了反击。 袁淳罡还是强的,力挽狂澜的,将云玉玄的人抵挡在了内阁之外。 再然后,就是一段时间的僵持鏖战,并终于等来了贾博龙派过来救援的正规军。 云玉玄被两面夹击,立刻感受到了无比巨大的压力。 他族内的年轻俊才,以及重金招募的武林高手侠士们,死伤惨重。 好在。 烈云曦到了。 烈云曦终于杀到了此处。 战局瞬间就再次扭转。 战火笼罩了整个城主府,这里变成了一片被鲜血染红的人间炼狱。 烈云曦本人,烈云曦的将,以及烈云曦的兵,都是以一当十,勇猛无比。 袁淳罡在混战之中,见胜利无望,立刻就做出了果断选择。 他抛弃了这边的所有人,慌忙的绕过大房子,然后左拐右拐,非常熟悉的奔至后院马房,跨上战马,准备从后门逃走。 两个人,追了上来。 “站住。”叶靖锋策马追来。 “袁淳罡,你的死期到了。”何灵灵手持长枪,向前遥遥一指:“我要为凌姐姐报仇。” 袁淳罡扭头看向两人,以及那两人身后的十余骑兵。 一瞬间,袁淳罡微眯双眼,目光直指叶靖锋:“我认得你,也叫叶靖锋,是我的守城小将,你为何背叛我?” 叶靖锋大喊出声:“袁淳罡,你残暴不仁,致使城内百姓生灵涂炭,人人得而诛之,我今日杀你,是顺天应人,为民除害,驾……” 言罢。 叶靖锋挥舞长枪,纵马前冲。 “叶大哥小心。”何灵灵大喊着,同样拍马冲上前去。 后方十余骑兵也一起跟着杀来。 在这喊杀声震天之际。 袁淳罡心下一狠,纵马调头,竟不再逃亡,而是迎面冲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由于何灵灵继承了凌燕的乌骓马,速度非常快,竟先叶靖锋一步,率先与袁淳罡撞上。 一人持枪,一人持戟。 何灵灵跟袁淳罡,都发出震天响的怒吼,挥舞出了最重的一击。 这是何灵灵为报父仇和大姐之仇,拼尽全力的一击,她想报仇雪恨。 可! 天不遂人愿。 实力的差距,在此时显现。 铛的一声巨响。 长枪与画戟的碰撞。 在袁淳罡的千斤巨力之下,何灵灵整个人都被轰飞了出去。 是的。 她整个人,是直接脱离马背,从马背上倒飞出去的,足足倒飞出了十余米,扑通一声撞击在墙根上,当场重伤,口中鲜血狂涌。 “何小姐。”叶靖锋担忧的喊了一声,并在之后奋力挥舞战刀,斩向了袁淳罡。 “叛徒,先担心你自己吧。”袁淳罡一戟拨开叶靖锋的枪头,紧跟着画戟递出。 噗嗤一声。 血溅八方。 这一戟,直接扎穿了叶靖锋的心脏。 “你……”叶靖锋脱离战马,身体挂在画戟之上,口中吐血,已是必死无疑。 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是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以及那些被他接济过的难民们。 其实,已经要胜利了。 其实,很快就要迎来好生活了。 但战争,就是如此血淋淋和现实。 叶靖锋知道公主必胜,知道整座云澜城,都将迎来盛世般的幸福。 可他。 却在幸福的前夕死去,再也看不到这一切了。 但他并不痛苦,甚至觉得自己,死得其所。 他为这份胜利,贡献出了最后的力量。 扑通一声。 袁淳罡一甩画戟,直接将叶靖锋的尸体甩在了地上。 方天画戟挥舞,大开大合。 仅仅是片刻工夫。 十余骑兵就被袁淳罡杀得一个不剩。 紧跟着,袁淳罡冷笑一声,纵马来到了墙根处的何灵灵面前:“小妞,本城主不知道你为何如此恨我,但既然你自己找死,老子就不客气了。” 言罢。 他提起画戟,准备刺下,彻底结果掉何灵灵的生命。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3章 任重而道远 突然。 伴随着一阵杂乱的马蹄声和脚步声,是冲天的怒吼响起:“袁淳罡,哪里走。” 袁淳罡猛然扭头望去,瞬间大惊失色:“蒙……蒙山河。” 他果断放弃了杀死何灵灵的想法,直接纵马调头,宛如汽车飘移一样,仓惶无比的逃向了后门。 蒙山河带队持续追击,当看到叶靖锋的尸体,以及何灵灵的重伤之态时。 他几乎没有任何停留的,怒而向前杀去,他更加急切的,想要亲手宰了袁淳罡。 留下了两名士兵,负责照顾重伤的何灵灵。 袁淳罡一路狂奔,终于逃出了后门。 但是在后门处等待他的,是凤鸣大将慕容清率领的百余重甲兵。 “袁淳罡,你死期已到,下马受降吧。”慕容清扬声说道。 “妈的。”袁淳罡爆了粗口。 后有追兵,前有拦截。 他奋起发力,向前冲去。 慕容清立刻迎了上来, 两人交战,短短三个回合,袁淳罡爆种,竟发挥出无边神力,将慕容清逼退,然后又挥舞画戟左冲右突,杀出一条血路,向北逃去。 在途经一个路口时。 突然。 大量的箭矢从两侧飞来。 袁淳罡凭借身上的铠甲,以及挥舞的画戟,挡掉了不少,却还是有一根箭矢,扎入了他的侧腰之中。 后方。 是蒙山河与慕容清追来。 两侧,是大量的步兵和弓箭兵。 更绝望的是,前方一对骑兵,拦住了他的去路。 四面皆敌。 袁淳罡已如困兽。 前方骑兵仅有数十人,看起来似乎很容易突破。 但! 也只是看起来罢了。 因为在那骑兵之中,还有一名大将。 帝国四柱之三,金刀大将郑晚成。 “袁淳罡,下马受降吧。”郑晚成目如寒光的说道。 “郑晚成,郑晚成……!”袁淳罡发出响彻天地的怒吼,纵马持戟,冲了过去。 郑晚成却只是轻描淡写的挥出了大刀。 第一次碰撞。 郑晚成用大刀轻而易举的招架住了袁淳罡的方天画戟。 第二招。 郑晚成大刀劈下,一击斩断了袁淳罡的右臂。 第三招。 刀背划破长空,一击将袁淳罡砸落于马下。 就在袁淳罡还想站起来的时候。 刀尖已经对准了他的面门。 “来人,绑了。”郑晚成依旧轻描淡写的说道。 至此。 云澜城的城主,兼天威将军,被烈云曦大军生擒。 胜败已分。 战局已定。 但云澜城内的混战,却还在打。 袁淳罡被生擒的消息,需要传播时间。 而就算传播到了某处,那里的将士也可以质疑这份消息的真伪,然后继续以死相拼。 哪怕就算有很多人相信了,这场战斗是必败的,相信了主将袁淳罡已经被生擒了,也依然会拼死战斗,因为这部分人,是愿意选择投降的。 甚至还有更极端的人,他们在袁淳罡统治时期,做过很多恶事,所以他们知道,自己没有回头路,就算现在选择投降,将来在烈云曦审判时,他们依然会被处死。 所以。 投降者很多。 负隅顽抗者,也依然有之。 这场混战。 足足持续到了天明之际,才终于宣告终结。 烈云曦胜了,却只是惨胜。 冲进城来的六千多将士,折损了半数之多。 而云澜城原有的两万多大军,更是伤亡了万余,仅有万余人选择了投降。 城主袁淳罡被俘虏。 军师贾博龙,则死于乱军之中。 烈云曦第一时间集结了各方首脑,统计了战损和收获情况。 同时,她还亲自接见了云玉玄、云英伟等士族子弟,以及楚君扬、吴龙、魏大年等人。 这其中,她又得知了两个重要情况。 第一个是,云澜城的粮仓被烧没了。 这固然令人心疼,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都是为更大的军事服务。 第二点则是,从云玉玄口中得知,这云澜城中人才众多,其中,尤其是贾家的三位公子最为出众,换句话说,也就是贾博龙的三个儿子,都是人中龙凤。 贾博龙的长子,熟读兵书,智慧过人。 贾博龙的二子,宅心仁厚,心系天下万民,是执政大才。 贾博龙的三子,与市井商人结交,是乱世经商的一把好手。 这些人,都是可用之人。 尤其是贾博龙的二子贾星辰,曾多次劝谏贾博龙和袁淳罡行仁政爱民之策,却缕缕不被采纳。 这贾星辰甚至跟云玉玄有着很深厚的交情。 “此等才德,我甚为敬重,可免其家族牵连之死罪,为我所用。”烈云曦说道。 然而。 就在这个时候,蒙山河大步跑来,粗嗓门直接说道:“公主,我已经把袁淳罡袁氏一族,和贾博龙贾氏一族,屠了个干干净净。” 这…… 烈云曦看了过去,想说什么,却终究是欲言又止。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屠都屠了,再说别的,也没有了意义。 蒙山河做的是对的。 权力之争。 留下袁氏和贾氏一脉,必然有隐患。 按照惯例,如果没有提前声明的话,蒙山河做的事情,可以说是合情合理,甚至是功劳一件。 “蒙将军之刀,何其之快啊。”云玉玄感叹了一声。 蒙山河挠了挠头,嘿嘿笑了,以为对方是在夸自己。 而事实上。 对方是在嘲讽他,葬送了不少可用之人。 烈云曦要复辟大炎帝国,麾下的可用之人,自然是越多越好。 而现如今,烈云曦麾下,固然有名将不少,但却缺少谋士和军师。 烈云曦本人带兵到没什么问题,毕竟她本人就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六边形战士。 可如果将来要分兵的话,还是需要更多人才来支撑的。 但杀都杀了。 现在再说那些,也已经为时已晚了。 战争,本就是残酷的。 为今之计,是应该统计战果,收拾残局,处决袁淳罡,并安抚百姓。 还有那万余降卒,消化起来也是个麻烦事,好在帝国四柱都在,都有各自的一套收编降卒的方式。 粮食货物,从风雪城源源不断的运输而来。 而这些粮食,都是秦云的功劳。 这又是一批极大的支出。 同时,也给了秦云不小的压力。 倒不是金钱方面的压力,以秦云现在的财富,购买食物是绰绰有余的。 真正的压力,是往黑陶缸的投放速度压力。 烈云曦的管辖下,两座城加起来,已经有了十多万人。 秦云现在,终究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4章 明确目标 翌日上午。 风和日丽。 烈云曦召集豪族云玉玄和商人吴龙等人,商议了一番大事。 这次会议,主要有两个核心内容。 一是用海量的物资赈灾。 二是考虑了云澜城的基建工程。 尤其是基建工程,对于云澜城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这座曾经的大城,到现如今,已经经历了多次的摧残,虽然城郭还算完整,但需要修补的地方依然有很多。 再则就是城内的房屋住宅和庄稼地、菜地等。 由于没有足够的水,很多土地都已经荒废。 对此,云玉玄提出了各种宝贵意见。 而这场会议总结下来,也基本上能写出一大篇论文了。 首先是云玉玄的提议。 要想富,先修路。 既然所有的物资都基本来自于风雪城,那么,两城之间的大路,就肯定需要进行修建,至少要做到马车能够更加方便的通过某些路段。 甚至还要在沿途开设驿站和茶馆,更进一步的促进两地贸易,激发两地百姓来回往返流通的欲望。 修路的事,烈云曦交给了李开物。 而鲁超这位基建大师,则带着新的班底,开始在云澜城内大兴土木。 再然后,还有挖运河。 这件事直接交给了蒙山河去做。 是的,暂时先不打仗了,先搞基建,将军们都去当工头,士兵们都去当劳力。 虽然很累,但生活条件好啊,现在只要是肯卖力的,都有额外的饷银,且酒肉管够,吃饱为止。 …… 很多人都以为,烈云曦在拿下了云澜城之后,会长时间的坐镇此处。 却不知。 她在安排了大概事宜,并将难民集结起来,分发了粮食物资之后,就立刻快马加鞭的回到了风雪城。 真君神庙内。 还是用那部手机,烈云曦和秦云开始了类似于语音和视频通话的交流。 之所以说是语音和视频通话,是因为烈云曦每次发言都录视频,而秦云每次发言都只录语音。 之所以说是类似,是因为两人的交流不是实时交流,而是你录一段传送过来,我看完或听完之后,再录一段发给你。 尽管有些麻烦。 但基本上也等同于是无障碍交流了,至少比之前写信时,要方便多了。 秦云很喜欢烈云曦的声音,也很喜欢烈云曦的视频画面。 这位昭阳公主的声音非常好听,类似于电台播音中的御姐音,同时也偶尔会有些轻柔甜美。 她发音中气十足,时而还会带着点王的威仪。 至于长相,就更不用说了,灵动、漂亮、大方、英气。 两人在相互问候,讲述完前几日发生的事情之后,就开始商量当前很多问题的解决办法了。 诸如,秦云说道:“云澜城的难民数量虽多达三万,但你不必担心,我这边会源源不断的送去粮食和水,配合当地的几口井,你们再向其他地区开几条贸易路线,大批量的购入物资,应该是能够解决基本需求问题的。” 烈云曦说:“多谢真君,又要让您费心了,我会让人在云澜城内,多为您建立庙宇。” 秦云说道:“不碍事,庙宇也不需要多,一两座就够了。” 烈云曦皱眉:“可是香火问题……难道真君您,不需要更多的香火吗?” 在位公主生活在旧时代,她的理解还停留在某些古老传说中,认为神灵赐福,肯定是为了人间供奉的香火,而这人间供奉的香火,甚至是神灵最需要的东西。 秦云说道:“只要我一直灵,那么就算只有一座庙,也会有万人朝拜,庙宇门前络绎不绝,反之,我若不灵,哪怕全世界都是我凌霄真君得庙,也只会显得冷冷清清,门可罗雀。” 烈云曦点着头:“真君所言极是,是云曦肤浅了!” 秦云说道:“放手干吧,我的馒头连锁店已经开遍了全城,此外还有干面条和晒好的蔬菜干,都会源源不断的往你那边送。” 烈云曦大喜:“有了更多的食物,我就能调动城中百姓的积极性了,只要能稳定的分发给他们食物,他们也会自愿参与到城市基建中来,这样的话,人力也就不愁了。” 秦云笑着说道:“一条不错的良性循环之路!对了,你们的施工图纸怎么样?工具好不好用?这方面我能想办法。” 一番交流下来。 双方都有了更多的收获,同时也都有了明确的近期目标和十足的干劲。 交流结束后,两人立刻开始做事。 秦云不停的打电话。 烈云曦则是连夜拍了送信使,那送信使快马加鞭的赶去了云澜城。 云澜城坐镇的云玉玄、杨林之等人,在得到命令后,也开始了任务派发。 …… 翌日清晨。 烈云曦骑着战马,在城外等待。 陆陆续续的,江春桃带着一辆辆马车和牛车,整齐的从风雪城北门而出。 这批货,足足有十万个白馒头,一千斤的各类蔬菜干和两万斤的干面条。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仅是这些,就占了大量的马车。 此外,用牛车拉的,则都是干净的水,牛车力气大,一车能拉五吨水,足够五千人一天的引用,足足十辆车,就是五十吨。 而且这些牛车会络绎不绝,不分日夜的来往于两城之间,为云澜城送去大量的水。 全城饮用肯定是够了,多出来的可以用来浇地开荒种植,至于再剩下的,才轮到大家洗脸、洗衣服。 灾荒年代嘛,一切以生存为主,连饭都吃不饱,还谈什么干净不干净。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还有一车最为重要的物资,是的,在这个时代尤为重要,它的名字,叫做……煤。 “公主,都到齐了。”江春桃骑着马前来报告。 烈云曦一挥手:“出发,去云澜城,相信那边的难民也都已经集结好了。” 这次集结的,不单单有云澜城内的难民,还有方圆数十里内所有流落在外的幸存者。 其中有些流连于山野之间,过着野兽般的生活。 有些在村中艰难度日,看不见明天的希望。 有些行走在荒原,他们饥肠辘辘,心中也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逃荒,可他们不知道该逃荒到何处,不知道前方是否能存活,更不知道还能否活着回到后方的家乡。 烈云曦今天要做的,就是更大幅度的宣传这里有食物的消息,让大家相信她,相信凌霄真君。 …… 在云澜城北方十五里的一个村子里。 一个名为二柱子的青年,外出挖了一早上的野菜,却只找到了两根。 他将野菜装进破破烂烂的衣服口袋里,饥肠辘辘,无精打采,一步三晃的回了村子。 远远的,他听到了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那是一个士兵拿着大喇叭,说着一些在二柱子听来,纯扯淡的‘大话’。 眼里言外之意,是云澜城内赈灾,但凡去了那边,都可以免费吃到白馒头。 反正二柱子是不信的,从从走过,对那村口聚集的十余个难民,他是视若无睹。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5章 广泛赈灾 “二柱子,干啥去?不来听听吗?”一个中年大叔喊了二柱子一声。 “听啥?有啥好听的?还不是来骗我们进城做苦力的?”二柱子说道:“之前跟着走的人,你见哪个还能回来了?” 中年大叔说道:“不是啊,这次不一样,听说之前的城主被打败了,昨天刚刚斩首示众,那尸体都已经挂在城头上了。” 二柱子不屑一笑:“咋?所以嘞?新来的城主肯定还是一个鸟样。” “可不能乱说,你知道新来的城主是谁吗?” “谁呀?天王老子?还是大地灵尊啊?” 对于二柱子这个杠精,中年大叔也不生气,他早就习惯了:“嘘,别瞎说,屁都不懂一点,我可告诉你,咱们的昭阳公主还活着,就是她打下了云澜城,还说要带着我们,复兴大炎帝国呢。” “昭阳公主是谁?不认识。”二柱子不耐烦的一甩手:“我还要回家陪我娘呢,你要想去,你就跟着去呗。” “你个臭小子。”中年大叔这次是终于火了:“你可别后悔,到时候大家要是领到了白馒头,可不会分给你。” “谁稀罕呐。”二柱子扭头就往村里走去。 他生于这偏僻之地,又没读过书,所以连昭阳公主都没听说过。 就在他顺着村路,一直往前走了百米余之后,偶然扭头回望,发现村中仅剩的十余人,都跟着那高大的士兵走了,就连年迈的村长,都拄着拐杖,跟着离开了。 二柱子突然心头一紧,远远的望着,数了数,发现一共十三道身影,除了那士兵,其他的十二人都是村民。 他开始掰着手指算。 村里一共也就十四个活人,现在走了十二个…… 天呐。 除了二柱子和娘亲,其他人全都离开了。 尽管大家之前也都是谁都顾不上谁,甚至发现老鼠和蛇的时候,还会发生一番争抢。 但现在人们真的全都走了,二柱子反而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莫名的凄凉感。 仿佛是为了安慰自己,也可能是天生的死鸭子嘴硬,他开始骂骂咧咧:“走吧,都走吧,一群傻子,早晚死在半路上,要是被拉到城里做苦力,累都累死你们。” 骂完一阵,他觉得心里舒坦了。 回到家里,推开破木门,却发现老娘正躺在地上呻吟,嘴里喊着:“柱子啊,柱子啊……” “娘,你怎么了?你怎么又下地了?我不是让你好好在床上躺着吗?”二柱子赶忙跑过去搀扶。 老太太一看到儿子,竟然立刻来了精神:“柱子,你可算回来了,快,快去抓那家伙。” “娘,你说啥呢?啥家伙呀?”二柱子一头雾水。 老太太指着墙角的缝隙:“蛇,有一条黑蛇跑进咱家了。” “蛇?”二柱子大喜。 “你个傻小子,还愣着干啥?快去宰了他。”老太太一边说着,一边努力的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回到了床边坐下。 她身体还是健康的,只不过年纪大了,吃不饱饭,浑身没多少力气而已。 刚才摔倒,是因为看到了黑蛇,她想去抓,一慌张才摔倒的。 二柱子虽然也吃不饱饭,但好歹是个年轻人,没一会儿就用小木棍,把墙缝里的黑蛇挑了出来。 一脚踩扁黑蛇的脑袋,将其杀死,然后当场就徒手剥皮。 就这样。 娘儿俩开开心心的,分着生蛇肉吃,二柱子还取出了两根野菜,也是一人一根。 他们吃的别提多高兴了。 老太太还感叹说:“又能多活一天了。” “娘,村里人都走了。”二柱子响起刚才的事情,说道。 老太太愣了一下:“都走了?走去哪?” “有个当兵的过来,手里拿着一个没见过的玩意儿,他一说话,那声音可大了,能传好远呢。” 老太太点了点头:“我刚才好想听见了,是有个人在喊,那东西长什么样?” “看起来像个喇叭,但是有个把儿,以前没见过,应该是城里的新玩意儿。”二柱子说道:“那当兵的,说话一点都不着边儿,他说让我们跟着到云澜城去,去了都能领到白馒头,这年头,谁家还能有白馒头呀?就算有,会发给我们穷人?” 老太太低头寻思了半天,问道:“柱子啊,你说村子里都跟着走了?” “是啊,连村长都拄着拐棍儿,跟着去了呢,他们还说什么,城里来了个昭阳公主。” “昭阳公主?当真是昭阳公主?” 二柱子愣了一下:“娘,你咋了?反正我是不信什么公主,这年头,人都要饿死完了,啥破公主也不好使。” 啪的一声。 老太太直接给了儿子一巴掌:“你这个混小子,大不敬。” “娘,你干啥打我?” “我打你?我打你都是轻的,你快去,现在就去云澜城,拜见昭阳公主,她可是我们国家,最好的公主啊。”老太太说着,还双手合十,向天祈祷:“老天爷保佑,这真是老天爷保佑呀,没想到昭阳公主还活着,还活着……” 就这样。 二柱子出门找了根拐棍儿回来,让老娘拄着拐棍儿,他在一旁搀扶着,娘俩儿一步一步,朝着云澜城去了。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很多个地方,很多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秦云恩赐而来的大喇叭,在这里帮了不少忙,让特派员们省了不少时间和力气。 有些老百姓并不知道昭阳公主是谁,但他们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了云澜城。 整整一上午。 云澜城四座城门全部大开,络绎不绝的,又有将近两万难民,涌进了云澜城。 加上城中原有的难民,那就是五万人啊。 而此时此刻。 在城中一座还算完好的民居内,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姑娘,正坐在院子里发呆。 她叫巧巧,今年十五六岁,此时的目光,正在深深的注视着,拴在院子一角的老黄牛。 “咳咳咳,闺女,闺女……”房间里传来一位老汉的声音。 “爹。”巧巧连忙跑进了屋子:“爹,你怎么了?” “没事,就是又发病了,腹中绞痛,咳,咳咳咳……”老汉用手捂着嘴巴,咳出来了不少血丝,都粘在掌心处。 巧巧被吓坏了:“爹,爹你别吓我,爹,我去给你倒水。”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6章 希望 少女巧巧倒了半碗热水过来,递到了老汉手中。 老汉只喝了一口,就把水碗递了回去。 他斜倚着床栏,沧桑的面容上,是一双无精打采的眼睛,眉眼低垂,尽显虚弱老态:“唉……” “爹,我们把老黄卖掉吧,有了钱,女儿就可以到药铺帮您抓药了。”巧巧说道。 老黄就是院子里那头年迈的老黄牛。 老汉看了一眼女儿:“闺女,你舍得吗?” 这句话,问到了巧巧。 在短暂的犹豫之后,巧巧点头:“舍得!今天上午的时候,牛贩子王二又来了,这次他给了两倍的价格,咱们家的老黄,能卖到三十两白银呢。” “这么多?”老汉若有所思。 巧巧说道:“好像是昭阳公主进城之后,正在广泛的征牛和马匹,尤其是耕牛,租赁和买卖的价格都翻了一番。” 在一番商议之后,父女俩决定了,趁此机会,卖掉老黄牛。 虽说他们都对老黄牛有着深厚的感情,但老汉还是这个家的顶梁柱,这个家不能没有他,年轻的女儿也不能没有父亲。 老汉在寻思了片刻之后,还说道:“闺女,你可以把老黄拉到集市上卖,那里应该有专门征收耕牛的军官,直接卖给他们,价格肯定更高。” 牛贩子王二,是个二道贩子,肯定是会从中取利的。 “知道了,爹。”巧巧说完话,收拾了一下,就牵着老黄牛出发了。 老汉跌跌撞撞的走到门口,扶着门框,满脸悲伤和愧疚的,望着老牛的背影。 “嗐……”他长叹了一声:“没想到我竟落魄到了如此田地……” 他有点文化,曾经是个教书先生,虽说不上富裕,但也算是生活的可以,就算是饥荒年,他也颇有余钱和余粮,养育女儿不成问题,甚至还能拿出多余的些许粮食,去救济少许的难民。 可惜好景不长,他病了,不能再教书了。 而就在几个月前,他们家还遭到了偷窃,钱粮丢失了大半。 现在重病在身,连饭也吃不饱了,唯一的财富,就是家里的这头牛。 “罢了罢了。”老汉虚弱无力的说着:“人总要先活着,老黄啊老黄,你为我家耕耘劳作了一辈子,到头来,我却只能把你卖掉,只希望你啊,能有个好的主人家吧。” 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很重感情的,毕竟他们的交际圈子很小,一辈子走过的地方也很小,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十个人,和一两头牛,一两只狗。 这些,都是他们的亲人呐。 …… 巧巧到了市集上,发现这里非常的热闹。 这片市集,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这让巧巧那充满阴霾的心情,稍稍好转了一些,她对未来又多了几分希望。 “大家都在说昭阳公主的好,希望我们在她的新统治下,能够再次过上好日子吧。” 街口有一片很大的空地,聚集了海量的难民,似乎是在发放食物。 巧巧自认为,虽然生活的也困难,但还算不上难民,她心地还是比较善良的,觉得自己不应该去跟难民抢着领粮食。 因此。 她牵着老黄牛,径直向前,进入了集市中。 这里人来人往。 在途经药店的时候,她驻足了片刻,看到里面挤满了人。 唉,这年头,饿肚子的人多,生病的人也不少啊。 不过巧巧觉得,那店里的人,比自己幸运了一点,人家生病了至少还有钱买药,自己却要把家里的老黄牛卖掉。 “老黄啊老黄,真不是我想卖你,实在是迫不得已。”巧巧牵着牛,准备继续向前走。 几个从药店里出来的人刚好从她面前经过,并激动的说着一些话。 “太好了,这下子我家老张就有救了。” “是啊是啊,我家媳妇也有救了,没想到免费发药的消息是真的,咱们昭阳公主真是菩萨心肠啊。” “听说这很多药,还是神仙恩赐的呢。” “神仙?” “对呀,风雪古城中的凌霄真君,你不知道吗?那神仙可真是神通广大,还有咱们这里的粮食,也都是真君给的。” “回头我也得去拜一拜。” 就这样说着说着,一群人走远了。 而巧巧则愣在了原地。 她倒不是觉得真君的传说有多么令人惊讶,而是重点注意到了,这里可以免费领药的事情。 免费发药! 免费领药! 怪不得药店里这么多的人。 巧巧心头大喜,一念之下,大步朝药店走去,突然,她想到了牵着的老黄牛,已是将老黄牛栓到了一根柱子上:“老黄,如果我领到了药,就不卖你了,开不开心?” 牛真的是通人性的。 它似乎看出了巧巧的喜悦和放松,竟然十分温顺的用牛脸蹭了蹭巧巧的胳膊。 “你先在这里乖乖的,我进去看看。”巧巧说着,就跑进了药店。 经过漫长的排队等待,终于轮到她了。 她反而紧张了起来,因为此刻接待她的,并不是普通的郎中,而是一名高大魁梧的军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要抓什么药?”军医拿着纸笔,头也不抬的问道,他要尽快开方子给助手去拿药,来领药的人太多,所以效率很重要。 “这个……”巧巧有些懵了:“我……我也不知……” 军医抬起头来,看到眼前是个吞吞吐吐的小姑娘,就立刻明白了什么,便问道:“你家是谁生病了?” “我爹。”巧巧如实回答。 军医又问:“得了什么病?是何症状?” “胃病,经常腹中绞痛,咳血,有时候都下不来床,也吃不下饭。”巧巧依然如实回答。 军医皱起了眉头:“听起来不是小病,你描述的又不是很清楚,这样吧,我派个人陪你走一趟,一起到你家去。” “啊?可是我没钱……” 军医苦笑:“不要钱,看病和用药,都不要钱,这是公主殿下的特别恩典。” 一时间,巧巧感动不已。 军医派出的,是自己的徒弟,虽然只是学徒,但也是了不起的郎中了。 这学徒很年轻,只有不到三十岁,名叫王孝。 王孝跟着巧巧出了药店,看到巧巧去牵牛。 “你家的牛?拉出来卖的?”王孝问道。 巧巧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本来是打算卖掉给我爹看病的,但现在有了免费的药,我又不打算卖了。” “不卖也行。”王孝看出了巧巧跟老黄牛的感情,笑着说道:“不卖的话,其实可以租用出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7章 人们的感激与信仰 “租用?”巧巧问道。 “对,租用。”王孝跟巧巧边走边聊,很快就走出了集市。 在这途中,王孝讲述了公主颁发的,专门针对牛、马、驴等牲畜的征用条令。 第一点,是买卖,大肆收购牛马驴,且价格远高于曾经的市场价。 第二点,就是租用。 而对于牛的租用,还有两种不同的用法,一种是拉货,一种是耕田。 牛的耐力很强,拉货的速度虽然不快,但是在于稳定。 王孝仔细观察了老黄牛,说道:“你家的这头牛,年纪太大了,恐怕无法再去做耕牛了,但拉货还是可以的。” “怎么拉?我能跟老黄不分开吗?”巧巧仰着小脸问道。 王孝温和一笑:“当然是可以的,不过这样的话,就要连你也一同征用了,你来做车夫,让老黄拉车,上午一趟从云澜城到风雪城,下午一趟再从风雪城拉货返回,一次往返,最少可以赚三十文。” “三十文!这么多?”巧巧开心极了。 “另外,到了风雪城,中午还可以管一顿饭,那里的伙食比这边好,我现在都还想呢。”王孝说着,扭头望了一眼风雪城。 他是当初的风雪城三千八百军民之一。 巧巧在接下来的路上,又问了详细情况。 发现这个差事并没有那么简单,老黄一天要拉两车货,往返五六十里地,加起来就是一百多里地。 老黄走得慢,清晨天一亮就得出发,晚上要很晚才能回到家,早饭和晚饭,都得自己准备好,在路上吃。 而且一趟货物也不轻,最少五百斤。 不过总体算下来,收入是挺高的。 在这个时代,一般家庭的正常开销是每天十文钱左右,巧巧每天都能攒下二十文钱。 “王大哥,我决定了,我要帮公主拉车。”巧巧仰着小脸,笑着说道。 她稚嫩的脸颊上,充满了希冀的光。 “行,到时候我带你去仓库,先认认人和路。”王孝说道。 到了家之后。 王孝在一番详细的诊问之后,很快就开出了合理的药方,并回去拿药了。 而老汉在跟王孝和巧巧的交流中,深感公主厚恩,因而老泪纵横。 同时,老汉的教书先生身份,也再次有了用途。 王孝的说法时,等老汉身体养好了,还可以继续去学堂教书。 是的,教育不能落下,这方面也是基建中的重中之重。 这父女二人,全都看到了新的希望,内心也都渴望着新时代的到来。 巧巧还说了,过几天到风雪城之后,一定要去凌霄真君的庙里拜一拜。 …… 另一边。 市集街口的空地处。 江春桃带了数百军士,架起了百余口大锅,布置了百余张长桌,让数万难民排起长龙,挨个前来领取餐食。 馒头自不用说,每个前来的人,都能领到两个热乎乎的大白馒头,而如果家中还有行动不便者,只需要说一声,就能再领两个。 从偏僻村落到来的二柱子,就带着半信半疑的想法,一下子领到了四个大白馒头。 “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二柱子激动万分,当场就忍不住咬了一口。 只见他抱着馒头跑出人群,找到在大树下坐着的老娘,立刻笑着说道:“娘,我真的领到了,昭阳公主没有骗我们,她真是个大好人呐。” 老太太接过一个馒头,激动的热泪盈眶:“孩子,这么好的东西,我还真舍不得吃。” “没事的娘,那些军爷说了,每天都可以领,你快吃,我再去帮你领点别的。”二柱子说道。 “还有别的?”老太太惊讶的问道。 二柱子连连点头:“对呀,说是今天还有面条,都是现场煮的,我看见里面还放着菜呢。” 说完。 二柱子狼吞虎咽的吃完一个馒头,剩下的递给老娘后,就又跑到了人群中。 但是这次,他没有先去领食物的那边,而是挤进了零零散散几百个看热闹的人群中。 这些人看得热闹,其实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就是单纯的大锅煮面条而已。 只不过,当看了几眼之后,人们就开始议论了起来。 “那是什么菜?看起来干巴巴的,这还能吃吗?” “快看快看,变大了,变大了,我认识,那不是大白菜吗?” 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眼里,晒干压缩的蔬菜干,显得非常神奇。 明明只有一小包干料,但是当放进锅里,见了热水之后,立刻就**成了许许多多。 其中遍布大家不认识的蔬菜。 当然了,每一锅也会放一些新鲜蔬菜。 很快的,满满一大锅,够数百人吃的蔬菜面条就出锅了。 在那烹饪的过程中,油、盐、酱之类的东西,也都不少放,这些调味品,都是穷人很难吃到的。 当吃到第一口面条的难民喊出‘真好吃’之类的话后,人们纷纷口中生津,更加的迫不及待了。 这种色香味俱全的面条,换做以前,那基本上都是有钱人在饭馆里才有幸吃到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甚至这些赈灾的面条,比那时候饭馆里的高档面条还要好吃,原因就是香料的使用。 秦云送来的香料,有很多都是这个时代压根就没见过的。 其实,别说是煮出来的面条了,哪怕只是用一锅热水放点调料,就能让这里的很多人称之为一辈子吃不到的极品、仙品。 二柱子终于领到了两碗蔬菜面,端回去,跟老娘一起吃了起来。 他们吃的热泪盈眶,老太太甚至感叹起了二柱子的爹,说二柱子的爹要是还活着,能吃上一碗这种面,该有多好啊。 二柱子也哭了,这次他是真的感动哭了,同时也服气了。 仅仅是这一顿饭,让他为昭阳公主当牛做马,都在所不惜啊。 好巧不巧的,还刚好碰上了招聘劳力的。 有挖河、修路、拉车、耕地等多种工作,急需大量的劳力。 这些劳力,待遇更好,甚至还有工钱可以拿,有城内的房子可以住。 二柱子在一番选择后,决定跟老娘一起去帮着开坑荒地。 老人都是种地的行家,现在老太太能吃饱饭的话,不需要几天,就能恢复体力,她原本就没什么病,当初在村子里虚弱,也只是饿的营养不良而已。 至于二柱子,其实也会种地,小时候就跟着爷爷奶奶和父母一起下地,他还会放牛呢。 …… 巧巧和爹,二柱子和娘,其实都只是百姓中的一个缩影而已。 从挣扎求存,到现在的朝气勃勃,充满希望,他们心中都实实在在的,感念公主的仁政,同时也更加感谢天神的普度众生。 经过统计,发现自告奋勇来为凌霄真君建立云澜城分庙的人,几乎是络绎不绝。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而在发展的过程中,细心地烈云曦会不断的发现更多的需求和问题。 秦云对她,则是有求必应,有问题也一定会帮着解决。 这一天,大师鲁超和另一位来自云家的工匠大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且还吵到了烈云曦面前。 原因则是,挖掘运河的工程图纸和城内宫殿与街道基建方案,都产生了分歧。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8章 工程工具 时值傍晚。 烈云曦在风雪城的真君神庙。 秦云在郊区老宅的黑陶缸边。 每天这个时候,基本上都是他们两个交流谈心的时候。 而在一次次交流中,烈云曦越来越发现真君圣神的随和,甚至在她的想象中,真君极有可能是一个平易近人的年轻人形象。 至于秦云,也了解到了烈云曦的很多很多,此女有君王之姿、猛将之名,但与此同时,也是个大女孩。 所以他们交流的方式,越来越不像是神与君,而是越来越像朋友了。 “昭阳,近期又发生了什么事?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秦云问道。 烈云曦很快就回应:“有一些小问题,挖掘运河的工程中,人手已经够用了,但是缺少大量的工具。” “这个我来想办法。”秦云说道。 “多谢真君。”烈云曦又想到了什么:“还有工程图纸的问题,也出现了一些分歧,两位大师争执不断。” 秦云笑了笑:“关于这个,我倒是也可以想想办法,你把两份工程图纸都给我,我来进行修改。” 就这样。 本次交流结束。 秦云看着手中的工程图纸,一时间也是毫无头绪。 他并不是工程师,对这方面可谓是一窍不通。 但。 他有办法。 他是神嘛。 不止是在烈云曦那边是神,其实在这个时代,秦云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神。 因为这个年代,有钱能使鬼推磨,秦云有的是钱。 他立刻打电话联系了李雪晴:“雪晴,你认不认识顶级的工程师?” 李雪晴反问道:“工程师?具体哪方面的?” “建筑工程师,包括挖河、修桥修路,以及房屋建造,最好是大师级的,知识储备足够全面的,能随机应变的。”秦云笑着说道。 李雪晴说道:“我可以帮你联系联系。” 秦云突然产生了一个不错的想法:“我有主意了,雪晴,你这样,利用你的人脉,把能联系到的工程师,全部通知一遍,然后拉个群,大家一起进群里,我来进行筛选。” “这样啊,行吧,不过不能保证大家都愿意进群。”李雪晴说道。 秦云笑了:“他们会进来的,我需要做一些工程图,每一套工程图,只要得到我的采用,就有三千万的高额报酬。” 紧跟着,秦云说了他的详细要求。 李雪晴立刻就帮着去办了。 一套工程图就能拿到三千万奖金。 这已经是天价了,相信很多工程师团队,都会愿意来尝试一番的。 搞定这项之后。 秦云开始考虑工具问题。 他已经了解过了,烈云曦那边挖河修路时,使用的工具都非常简单,基本上都是铁锹加小木车。 而且就算是铁锹,数量也远远不够,那个时代的铁器非常难打造。 秦云当即联系了胡立业。 当胡立业接到秦云电话时,显得非常激动:“云哥。” “最近忙啥呢?”秦云问道。 胡立业嘿嘿一笑:“没忙什么,整天无所事事的,云哥找我是不是有事?” 自从上次同学聚会后,秦云就再也没联系过胡立业了。 但胡立业这个富二代,是一直关注着秦云的。 他发现,很多老同学都因秦云而在事业上起飞了。 但秦云不主动联系,胡立业又不敢打扰秦云。 “你家的工地,是不是还在做?”秦云问道。 胡立业虽然不理解对方为啥突然问这个,但还是乖乖的说道:“对的,一直都在做。” “带我到你们工地上看看呗。”秦云说道。 胡立业说道:“没问题呀,云哥想看的话,随时都可以,我明天就有空。” “别明天了,现在吧,我赶时间。” “那我现在就开车去接您。”胡立业当即说道。 …… 仅仅半个小时后。 胡立业就开着轿车过来了,并带着秦云和夏雯,一起去了工地。 当胡立业得知秦云身边这位身材高挑的大美女夏雯,是雇来的保镖时,还不免惊讶了一番。 毕竟如此高颜值有气质的保镖,可不多见。 “这就是我爸的工地,准备开发成小区。”胡立业一边走,一边指着前方介绍。 这里烟尘滚滚。 到处都是重机械、工人。 嘈杂声一片。 很多工人和机器,都是合理分工,有的在铺平路面,有的在打地基,有的则是已经开始盖楼壳子了。 钢筋、混泥土,各种材料不断的来回拉运。 秦云看着那些大型机器,就不免摇头。 黑陶缸的口,可塞不下这么大的机器。 不过秦云很快就亲身实地的,了解到了很多人工使用的基础工具。 铁锨、铁铲、推车等。 挖河的过程,无外乎就是将一个地方的泥土杂物挖出来,拉到别的地方。 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能够把土抛出来的铁锨,以及能够把土运输到深沟之外的推车。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所以这两种基础工具,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最重要的,甚至是在某种艰苦条件下,仅用这两种工具,就能够挖出一条河。 反观烈云曦那边,很多刨出来的土,都是需要人们用担子挑走的。 扁担一次能挑的有限,而且非常耗费人力。 而就连铁锨这种东西,在烈云曦那个时代,也是质量极差,锋利度不够,木杆硬度不够,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数量不足,蒙山河带着的队伍,有些都只能用小铲子去挖。 终究是生产力低下的年代,一旦遇到大工程,基本上都是用人力,甚至是人命去填的。 就说古代,哪一次的大运河挖掘,不得死个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劳力啊。 好在这次的烈云曦,有了秦云帮忙。 秦云当即就跟胡立业讲,让他帮着购买了不少工具。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铁锨、铁铲、可组装推车、可组装钢板,以及一个简单的小型可组装人力起重机。 一切都完事之后。 胡立业见秦云准备回家了,立刻主动来送。 在车上,胡立业似乎一直都在犹豫着什么:“那个,云哥……” 秦云看出了他的小心思,随口说道:“有事就说。” 胡立业说道:“是这样的,我爸开发这个工程,资金方面还有些欠缺,正在到处融资,如果云哥对这个工程感兴趣的话,我想……” “需要多少?”秦云很爽快的问道。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19章 工具运输 胡立业久久捏捏了半天,给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一亿到十亿,云哥方便拿出多少呢?” “你这个人啊,真不痛快。”秦云有点不耐烦了。 胡立业连忙解释道:“主要是,这些项目一直都由我爸亲自找人谈的,我现在也不太了解详细情况,而且我爸一直都在到处融资,具体进行到了哪一步也不好说。” “不用墨迹了。”秦云说道:“给我个地址,改天我亲自去你爸办公室谈,只要不超过十亿,我应该是都能出的。” 胡立业大喜:“那可太好了,谢谢云哥,谢谢云哥,对了,这是我名片,上面的地址就是我家公司。” 说着,他腾出手,递了一张名片过去。 秦云眯着眼养神,没有睁眼去看。 不过夏雯很懂事,伸手接过名片,简单看了一眼,就收入了衣服口袋中。 到了家,胡立业告别,开车离去。 秦云和夏雯一起回别墅休息了。 …… 不出三天时间。 所有的工具货物都到了。 它们通过流水线传送带,陆陆续续的滚落到黑陶缸中,进而传送到了风雪古城的真君神庙。 值得一提的是,秦云家老宅又修建了一番,同时,四面的商铺和居民楼,都被秦云买下,改建成了更大的仓库。 一共四条流水线传送带,外加一个大水管,百十个员工操作,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往黑陶缸内传送着各类的大量物资。 比如,深夜凌晨零点到早晨六点,这六个小时是放水时间,现在送过去的水,已经不是自来水了,而是经过大型净水系统过滤的纯净饮用水。 早晨六点一到,关闭水阀,六点到上午十点,这四个小时启动一号传送带,运输馒头、大米、面粉、面条、红薯、玉米等主食。 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这四个小时,启动二号传送带,主要运输苹果、橘子、西瓜、白菜、青菜、胡萝卜、青椒等蔬菜瓜果。 下午两点到下午六点,这四个小时,启动三号传送带,主要运输肉类、食盐、酱油等,以及各种零食和压缩饼干、方便面等食物。 下午六点到晚上十点,这四个小时,启动四号传送带,运输各类杂物,以及烈云曦提到过紧急需要的物资,其中包括战备武器的补充,钢铁和木材的需求。 至于晚上十点到凌晨,这两个小时,则是一切停工,专门用来给秦云和烈云曦交流互动。 而一些重要的小物件,都是在这两个小时内,双方实时进行传送互赠的。 比如这两天,烈云曦没少送来古董物件。 这些物件都是用粮食在云澜城内跟商人、豪门士族或者老百姓换来的。 有些金碗银碗玉碗很值钱。 有些陶瓷碗来自农家,但也有些年代,可能到了秦云这个时代,也增值不高,但架不住量大啊。 落霞镇长风街那边,已经开始营业了,秦云在那边开了家古董店,这些都能放到那里去卖。 其实这些固定的传送时间和类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某些东西需要尽快传送过去的话,秦云就会亲自下令,让仓库工人先传送急需的物品。 …… 这一日清晨。 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天空中有苍鹰飞过。 在风雪城到云澜城的中间,一条正在挖掘的运河旁。 蒙山河带着八百精兵,再次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说是运河工程,其实现在还只是一截长达百余米,宽不过二十米的小干沟罢了。 他们用破旧的铁锨掘土,然后用泥兜子拎、用扁担挑,虽有浑身的蛮劲,也有点吃不消了,且效率极其低下。 好在这一天。 烈云曦征用百余辆马车和牛车,拉着大批的工具,来到了这里。 “公主殿下。”两名小将前来迎接,跪地行礼。 这两名小将,一个是降将董云,一个是早就跟随蒙山河的心腹王贲。 烈云曦问了一句:“蒙将军呢?” 董云立刻回答:“在抬大石头。” “抬石头?”烈云曦感到不解:“带我去看看。” “公主这边请。”王贲说着,就在前引路了。 三人一起走到岸边。 只见,那下方的八百人,全都光着膀子,被晒的乌漆嘛黑。 很多战士都显得很疲惫,其中很多人的手都磨出了血泡,有些人负责挑扁担,肩膀都压出了红血印。 但他们都是钢筋铁骨的精壮战士,虽然免不了有人抱怨,不过大家都没有偷懒,只是这工程效率太低,让大家都看不到希望,因而显得无精打采。 至于说大石头。 这也是运河挖掘目前的最大难题之一。 很多时候都是挖着挖着,突然就有一块巨石出现在了眼前,这四周都已经挖了,不可能轻易改变路线,可这土中巨石,又难以撼动。 小一些的还好说,军中有不少力士,可以抱起一两百斤重的巨石,步履艰难的移开它。 就算再重一些的,比如七八百斤的,也有蒙山河亲自出手。 没错,蒙山河这几天都快累垮了,就是因为,他要清除这些巨石。 当然了,他的这种行为,还是非常振奋人心的,八百斤的大石头,他能直接举着走出河沟。 但还有一些更重的。 比如千斤的,甚至数千斤的。 有些需要砸碎,一块一块的搬,而有些根本砸不碎。 现在,此时此刻,蒙山河就是在对付一块约莫重达两千斤的巨石。 他倒也有主意,先用绳子固定好了巨石,上面选一根木梁,他亲自下阵,外加十余名力士,大家一起抬着巨石,步履维艰的,正在转移巨石。 “多亏了蒙将军神力。”王贲感叹着,他对蒙山河,那是一千个一万个崇拜。 董云则是感慨了一句:“可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啊,将军早晚有累垮的一天。” 不打铁不知道打铁累,不挖河不知道挖河辛苦。 对蒙山河、董云、王贲这些沙场将才来说,其实挖河比特么的打仗厮杀都还要辛苦。 “辛苦大家了,不过接下来,应该不会再那么辛苦了。”烈云曦说道:“我带来了各种新的工具和使用方法,你们去把蒙将军喊过来,我有事情安排。” 很快的。 大量的工具开始分发,并投入到了实用中。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0章 神秘大客户 烈云曦不顾自身公主的高贵,亲自走到河沟下面,跟众将士站在一起。 而且她还挽起袖口,拿着各种工具,开始了亲自演示。 其中这些工具都不复杂,董云也能演示。 但烈云曦来都来了,由她这位公主演示,可以更加的鼓舞战士们的精神头,同时,这种与群众打成一片的行为,也更能彰显她的亲近爱民,有助于提升基层威望。 首先是秦云那个时代送来的铁锨。 铁锨的头部是锋利的,有长方形和半圆形,半圆形可以更好地抛如土地,长方形则可以一次铲更多的土,头部的两边都有脚踩的地方,可以借助脚下力量将铁锨的刃踩如土中。 其次,铁锨的杆部是木质的,外面包了不锈钢铁皮,更加坚韧耐用的同时,搭配工地手套用,还不会伤手。 总之就是更加省力了,效率也更高了。 如果遇到小块石头,可以更换钢铁鹤嘴锄,轻松的将石头敲碎。 如果遇到地下的老树根藤和一些坚韧的草藤,则可以用锋利的小铁铲将之轻松切割斩碎。 每两个人或三个人一组,其中一人负责使用双轮小推车转移泥土。 这一车,能推走三四百斤土,远比泥兜子好用,且省了大力气。 至于推着车子上不了河沟,也有办法。 从河岸到底部,可以斜铺钢板,做成简单的平坦上坡路。 就这样,大家再次开工,瞬间显得轻松多了。 效率提升了五倍不止,个个都眉开眼笑,浑身轻松,充满了干劲。 最重要的是,这样的工具,每一样都不止八百件,而是有上万件,如果不够的话,秦云那边还能再送几批过来。 这样的话,就能召集老百姓一起参与进来,越来越好。 成千上万人一起干的话,工程速度就会大大加快。 甚至还能做到互相换班,每个人做一天,就能休息一天,轮流来干的话,身体就不会吃不消了。 这边干着干着。 蒙山河那边的小型起重机终于在河岸边安装好了。 只见。 这些利用杠杆原理的起重机,只需要用钢绳绑住巨石,然后再用十几个人力,就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把万斤巨石给吊上来。 而且起重机还能转移,下面是有轮子的。 总之,工程的进展,有了极大的突破。 尽管这些东西在现代人看来,依然是效率很一般的,但是在烈云曦的这个时代,已经是最顶级,最尖端的工程作业队了。 …… 临海市。 秦云今天心情不错,就叫夏雯开车,两人一起到了落霞古镇长风街。 只见。 此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首先就是氛围。 一来到这里,就仿佛穿越到了古代一样。 虽然游客多半都穿着现代服装。 但也如同游客们集体穿越了。 因为这里的所有从业人员,穿的都是古装。 店铺内的设施,包括桌椅板凳,全都是十分有古朴气息的。 门外街道上,挂着红灯笼。 招牌全是请书法家亲笔提上去的。 街道也变得非常整洁,就连保洁阿姨,都穿着古风装扮。 这些衣服全都是孟诗涵做的,是她根据秦云发给她的古装图,进行构思加工后的新产物。 古色古韵之中,又不失现代人喜欢的美感和便捷。 其实这里最重要的,就是那种古朴味道,店老板和服务人员,都是彼此称呼掌柜的、小二、丫头等。 且每一个从业人员,都非常敬业,个个都微笑式服务,态度极其热情,充满干劲。 一来,他们本身也喜欢这种大环境,二来,秦云给他们的薪水高啊,是当地同行的两倍还多,而且还有额外奖金和各种节日福利。 小吃变得更美味了,也更加的货真价实,物美价廉。 特色小礼品,也都非常精美。 尤其是这里的服装店,更是一绝,全都是网络上最流行的古风。 值得一提的是,孟诗涵的知名度,已经掀起了网络上的古风热,她现在已经在全网拥有了五千万粉丝,被称为网络视频区古风一姐。 所以说,并不是这些衣服流行。 而是因为她设计了这些衣服,并且试穿过,所以就流行了。 现在不是旅游旺季,但整条长风街,还是人满为患,游客络绎不绝。 其中多数都是年轻的小姑娘,大学生高中生啥的,当然了,也有陪着这些小姑娘来约会的年轻小伙。 她们在这里拍照,游玩,吃美食,购物。 人人都显得很开心。 秦云计算过,维持这种经营模式的成本极高,全部统计下来,每个月的营业流水中,至少要扣掉七成的成本,仅有三成利。 但是架不住流水高啊,现在的整条街营业额,远超当初的三倍不止。 旅游淡季的任何一天,都已经能够突破当初最旺季的最高记录了。 基本上来临海市旅游的人,都会来落霞古镇看看,而来到落霞古镇的人,百分之九十都是冲着这条长风街来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薛昕蕾和孟诗涵在经营这些的时候,都开心的不得了。 甚至薛昕蕾已经不咋管自己的经纪公司了,还经常带着自己手里的艺人来这里进行商演,进一步吸引游客,以及卖周边商品增加营收。 “大叔,能打扰一下吗?”一个打扮很时尚靓丽的小女生说道。 秦云看过去,发现女生身边还站着两个女孩,也都非常的活泼可爱。 “你在跟我说话?”秦云问道。 女生点了点头:“对呀大叔,能不能帮我们拍张合影?” 秦云苦笑一声:“我成大叔了。” 另一个女生明显情商高很多,连忙说道:“不不不,哥哥你长的可帅了,旁边的姐姐也好漂亮呢,嘿嘿,我闺女不会说话,不好意思啊。” “没事,我倒也不是很介意。”秦云随口说着,接过对方的手机,帮对方拍了几张照片。 这几个女孩还是很懂感恩的。 其中一个还笑着说道:“帅哥,你要不要跟女朋友合个影?我们可以帮你们拍。” 秦云扭头看了一眼夏雯。 夏雯一摊手,冲着三人说道:“很遗憾,你们搞错了,这位是我老板,我们不是情侣关系。” 女生们尴尬一笑,挥着手走开了。 秦云则看着她们的背影,感叹了一声:“年轻真好啊。” “是啊,看起来像是高中生。”夏雯说道:“我也曾有过这种阶段,无忧无虑。” “找个地方歇歇吧。”秦云向前走去。 两人找了个茶馆,这茶馆有个网红打卡地,是一排露天的花棚小茶亭,秦云和夏雯点了两杯茶,坐下来休息着。 孟诗涵的电话打了过来:“云哥,你到长风街了吗?” “是啊,在茶馆这边,你在哪?”秦云问道。 孟诗涵的语气显得有些焦急:“我在古董店这边帮忙,有个大客户指名道姓要见你。” “见过?”秦云感到疑惑:“是个怎样的大客户?” “是一位女士,长得很漂亮,很有气质,而且看起来,还有点贵气,感觉像是哪里来的大小姐。”孟诗涵说道。 “有意思,我去看看吧。”秦云起身:“夏雯,走了,去古董店。” 夏雯起身跟上:“秦总认识什么大小姐吗?” 秦云摇了摇头:“在我的印象中,能称得上大小姐的,也就雪晴了,但诗涵是认识雪晴的,所以这次的客户,我还真猜不出是谁。”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1章 秦梦瑶 长风街古董店,是秦云目前利润最大的一个产业。 因为这些古董没有成本,全都是烈云曦从真正的古代送过来的。 但要说没有成本,倒也有,毕竟秦云要源源不断的往烈云曦那边运输大量货物。 老宅那边的四条流水线,每分每秒都相当于在烧钱。 言归正传。 古董店内很宽敞,很大。 当秦云和夏雯来到时,发现薛昕蕾也在店里,正在跟几名专家一起,为十几位客户介绍着各种古玩。 当然了,也有一些年轻人来这里,但都是拍个照,看个热闹。 孟诗涵直接迎了上来:“云哥,雯姐。” 她今天,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莲花古装,看起来非常的精致、漂亮,这都不像是从古代穿越来的了,而像是从古代仙侠世界中穿越来的一样。 除了活泼美丽之外,还显得比较轻巧灵动。 “人呢?”秦云笑着问道。 孟诗涵指了一个方向:“在那边。” 秦云扭头看了过去。 发现那边是一个茶座,正有一名穿着白上衣和黑色包臀裙的优雅美女,她的包包放在桌面上,是国际名牌,新款,市面价格要一百多万。 还有她戴的项链和手表,更是高达千万的物件。 的确。 这是一位大人物。 至少很有钱。 而且从她的行为举止来看,御姐感满满,优雅、大方、得体,漂亮美观,贵气逼人。 这种女人,是那种看一眼就会调动男人欲望,但是却又很少有男人敢去搭讪的类型。 只因她气场太过强大,会给人一种,你要是上去搭讪,她指定让你滚的错觉。 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她单手托着脸蛋,百无聊赖的望着窗外,忽而,撩了一下黑色的披肩长发,更增添几分优雅迷人。 也难怪在刚才的电话中,连孟诗涵说话时,都会显得有些紧张了。 因为气场对不上。 如果说孟诗涵是小家碧玉的美女,那么眼前这名女士,就是气场强大的女王。 仅仅是远远的看着,秦云就对她产生了诸多猜测和兴趣。 缓步走过去。 秦云不紧不慢的坐在了美女对面:“你找我?” 美女收起看向窗外的目光,正视前方的秦云:“秦云,这整条街都是你的吗?经营的不错,很合我的口味。” 自来熟吗? 秦云笑了笑:“小姐,我们认识吗?” “现在不就认识了吗?”美女也笑了,站起身来,很大方的伸出手:“你好,我叫秦梦瑶。” 秦云与之握手:“你也姓秦?” “这就叫缘分。”秦梦瑶松开手,随意的走向了货架:“来吧,我想买点东西,但是得你亲自为我服务。” “乐意效劳。”秦云说着场面话,跟了上去。 他倒不是在意某一个客户能带来的利润,而是他对这个秦梦瑶也十分的感兴趣。 两人一起走到了货架旁。 看着琳琅满目的货物。 秦梦瑶直接拿起了一个蓝花白底的碗:“这个碗看起来挺漂亮,而且容量不大,我觉得用来盛米饭正合适。” “你还吃米饭?”秦云开了个玩笑。 “那当然,我可是碳水控,每天少吃一口碳水都不行。”秦梦瑶突然有些较真的说道。 此女,身材保养的非常好,看起来应该是有在做锻炼的。 而且富贵人家,肯定有很好的营养师帮忙做食谱。 她拿的这个碗确实不大,用来吃米饭,可以很好的控制碳水摄入量。 “想要这个碗?”秦云问道。 秦梦瑶点了点头:“想要,蓝底白花,我觉得特别漂亮,但是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应该是个仿制品。” “何以见得?”秦云笑问道。 他心里有底,这里没有仿制品,全都是真货,只不过有个巨大缺点,那就是没有经过岁月摧残和打磨,所以年代方面是个问题。 而且这个世界的历史上,是没有大炎帝国朝代的,所以考古价值也基本没有。 “你看啊,这个碗虽然看起来略显古朴,但也不算特别破旧,以瓷器来说,这个碗的生产日期,最多也就是距今一百年到两百年区间内,而在我国历史上,这个年代的主流瓷器类型,并没有这种生产工艺和花纹。”秦梦瑶笑着说道。 秦云乐了:“看来,秦小姐是个行家啊。” 秦梦瑶莞尔一笑:“不算是行家,但也多少懂一些,你这碗,更像是千年前的风格,但是又看不出是哪个朝代的风格,所以我猜测,极有可能是一百多年前,某个从业者参考千年前的历史风格,二创出来的工艺。” 秦云问道:“所以说呢?我这个碗,算不算是古董?” 秦梦瑶说道:“勉强算是吧,好歹也是一百年以上的产物,哪怕是仿制品,那也是古人仿造出来的,这个碗我出价八千,你卖不卖?” 秦云并不在意这些小钱,微微点头:“价格可以,你要多少?” “你还有其他的?”秦梦瑶问道。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秦云笑了:“要一百个我都有,免费送上门。” 秦梦瑶说道:“那行,给我来五个吧,算作四万,先记上。” 秦云立刻扭头看向身后二女:“诗涵,去备货,夏雯,先记账,四万。” 两女立刻照做了。 而接下来。 秦梦瑶走向了一套茶具。 这套茶具是紫色的,看起来非常美观且有豪门气息。 “这套茶具,一看就不是平凡之物啊。”秦梦瑶拿起了摸了摸:“紫砂壶,好东西啊,而且能保存如此完好,甚至能继续拿来用的古物,可不多见呐。” 秦云笑着说道:“这是我店里的一流货品之一了,价格可不便宜。” “依然看不出是哪个朝代的风格,但是此物应该经历了千年的沉淀和传承。”秦梦瑶细细观看着:“且是贵族之物,就算是它被使用的年代里,价格肯定也不便宜。” 秦云问道:“如果让你出价,你给多少?” “三百万,如何?”秦梦瑶伸出了三根手指。 秦云摇摇头:“最低五百万。” “成,那就五百万,这套我也买了。”秦梦瑶说着,突然扭头冲着夏雯笑了笑:“这位是夏雯小姐对吗?帮我记上账。” 秦云看着秦梦瑶,总觉得这女子有点奇怪。 精确的说,是这女子太自然了,太好说话了,太游刃有余,闲庭信步了,但正因为这份自然轻松之感,反而显得不那么自然。 之后。 秦梦瑶又看了一把古剑,价值八百万。 再然后。 是一个玉盘。 这个玉盘,名为幡龙玉盘。 “我看中了这个,秦云,你开个价吧。”秦梦瑶始终都眯眼笑着。 “这是我镇店之宝,暂时不卖。”秦云说道。 秦梦瑶依然笑着:“当真不卖?我出三亿,你也不卖吗?” 秦云苦笑一声,问道:“三亿,是不是太多了?” 秦梦瑶摇摇头:“不多不多,这幡龙玉盘,一看就是皇家之物,实不相瞒,我从首都过来,前几日,那边有一场拍卖会,就卖了这个幡龙玉盘,拍卖价是三亿三千万,说是古代皇族器具,非常珍贵。”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2章 诡异的两个玉盘 秦云心想,这秦梦瑶不会是个傻子吧。 他这幡龙玉盘,可是从烈云曦那里得来的大炎帝国皇族器具。 而且烈云曦只给了他这一个。 这些天一直摆在店里,从没拿出去过。 就算这世间真有巧合,也不该如此巧合,换句话说,那首都拍卖的幡龙玉盘,肯定跟这个不一样才对。 肯定是这个秦梦瑶认错了物件。 “三亿我倒是可以卖你,但你别吃亏了就行。”秦云笑着说道。 他对这个玉盘的心里定位,是两亿出头。 虽说不想卖,但有人出三亿,不赚白不赚。 “真的要卖我?哈哈哈,不吃亏,我绝对不吃亏。”秦梦瑶开心的不得了:“本以为世间只有一件这个,没想到让我碰到了第二个,而且我买来的价格,还比别人低了三千万,你现在帮我装好,我立刻付款。” 秦云找来工作人员,让大家去打**了。 之后,秦云跟秦梦瑶,相互留了联系方式。 幡龙玉盘由秦梦瑶这次就亲自拿走,至于其他的,则由秦云的工作人员帮她邮寄到现在住的地方。 秦梦瑶虽然是首都来的,但是她近期住在临海市。 临走时。 秦梦瑶发了张图片给秦云:“秦云你看,这就是当初在首都拍卖的幡龙玉盘,虽然这个有点破损,但是跟你的一模一样。” 也难怪秦梦瑶会觉得赚大了,毕竟人家拍卖的破损玉盘都三亿三千万了,而她买来的,是完好无损的一个。 秦云起初没当回事儿,只当那是秦梦瑶认错了玉盘。 “也许只是两个玉盘重名了吧。”秦云自言自语着:“偶然的重名,和偶然的外形相似!” 在送走秦梦瑶之后,秦云坐下来喝茶,百无聊赖之际,他打开秦梦瑶发的图片,仔细看了看。 这一看不要紧。 天呐。 真的无比相似,甚至是一模一样。 唯一的不同,是那图片上的幡龙玉盘有裂痕。 不对呀。 不对呀。 这应该不可能啊。 虽说当初的青金帝王碧玉手镯,也有相似之物,但那只是因为,青金帝王玉这种材料,是两个世界都有的,且都是象征帝王的,而手镯这种东西,做出来都大概一样,这种巧合的存在,是有合理性的。 可幡龙玉盘不一样,上面是有明确制作工艺痕迹和详细花纹的。 怎么可能两个世界的花纹都一模一样呢? 除非是出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年代,甚至是同一批工匠之手。 一念至此。 秦云瞬间觉得有一丝凉意在后背飘过去。 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烈云曦跟我处在同一个世界的不同年代吗?只不过她的大炎帝国历史,在我们的历史上被抹去了吗? 不不不。 这不可能。 秦云总觉得这个猜测很荒唐。 因为烈云曦那种人,以及那个朝代的战争规模,如果真的存在于历史上,肯定是会被记录下来的。 所以秦云大概率能够肯定,自己这边跟烈云曦那边,极有可能就是同一个时间线,只不过是处在不同的平行世界中而已。 可如果这样的话。 那么,两个幡龙玉盘的出现,就更加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了。 等等,不对,还有一个细节。 秦云再次想到了秦梦瑶那眯眯眼似的笑脸。 总觉得秦梦瑶不是单纯来买古董的,甚至总觉得,那个女人仿佛在暗示着什么。 “该不会还有人,能够沟通昭阳公主所在的那个世界吧?”秦云低声自语着。 一念至此。 他心中发寒。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事情可就复杂了。 “那个秦梦瑶,肯定知道些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秦云微眯双眼,夹缝中,是深邃的寒光在闪烁。 当天晚上十点之后。 秦云独自回到老宅,开始与烈云曦联络。 好在今天的烈云曦也回来了,没有待在云澜城那边。 秦云当即把幡龙玉盘的图片发了过去,让她来辨识。 这幡龙玉盘,是烈云曦经常接触的东西,而且就算是在皇室中,也属于珍贵之物,每个公主或皇子,都是仅有一两个的。 烈云曦仅有的这一个,送给了秦云,曾经她也是非常爱惜这玉盘的。 所以她对玉盘极其了解,一眼就认出了,图片中的破损玉盘,也是真正的幡龙玉盘。 当秦云得到这份回复后,内心更加的不淡定了。 …… 另一边。 深夜的净吧中。 沈月馨独自喝着酒。 眼前是二十多个年轻帅气的男模,在跳着各种风骚的舞蹈。 他们都身材极好,表情夸张,那八块腹肌更是频频展现。 这都是沈月馨花钱点的。 可是,真正看了一会儿之后,她就觉得腻了,甚至可以说是毫无兴趣。 “没意思。” 沈月馨喝完杯中的最后一口酒,直接起身结账,走出了净吧。 走到路边。 专职司机立刻迎上来:“老板,要回去了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沈月馨点头。 司机立刻拉开了车门:“老板请上车。”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司机也是个年轻帅哥,叫林俊超,甚至还曾是个三线武打明星,结果现在,成了沈月馨高薪聘请的保镖兼司机。 就在沈月馨准备上车时。 一道声音传来:“喂,能聊聊吗?” 沈月馨扭头过去,发现那是一位美女。 美女神态轻松,举止随意,正斜靠着墙壁,抽着一根女士香烟。 “你是什么人?在跟我说话?”沈月馨问道。 美女笑了笑:“我叫秦梦瑶,首都龙城秦家来的。” 沈月馨立刻紧张了起来,仿佛原本高高在上的她遇到了天克之人一样,整个人都觉得自己低了一档。 毕竟她是明白的,给她带来富贵的那个花瓶,正是首都龙城秦家之人送来的。 “秦小姐,来车里谈。”沈月馨说道:“请。” 秦梦瑶笑了笑,缓步走过来,坐进了车内。 沈月馨看了一眼林俊超:“你在外面候着,不许偷听。” “知道了,老板。”林俊超连连点头。 嘭的一声。 沈月馨关闭了车门。 两女在车内聊了很久,最后,秦梦瑶确认了一些事情,就出来了。 而她离开的时候,沈月馨一直盯着她的背影看了很久,且犹豫了起来。 沈月馨心想,要不要跟龙先生打个电话汇报这件事。 但是转念一想,龙先生就是为秦家服务的,而秦梦瑶是秦家的大小姐,理论上,龙先生肯定也是秦梦瑶的下属。 “该不该汇报呢?总觉得这位秦大小姐,有点问题啊。”沈月馨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当中。 她最近确实是很风光的,毕竟前不久刚卖了个玉盘,到手就两三亿呢。 且说秦梦瑶这边。 离开沈月馨身边后,她正打算回家休息。 一条短信发了过来,正是秦云发的。 “想跟我见面吗?”秦梦瑶弯起嘴角,笑了:“我就知道,你小子会主动来找我的。”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3章 秦家大秘密 “我住在轩雅酒庄,你直接来,报我名字就行。”秦梦瑶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她开车回到了轩雅酒庄的内阁房间中。 仅是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 秦云就让夏雯开车来到了轩雅酒庄。 自有服务人员前来接待,并带着秦云一起去了内阁。 “秦小姐在里面。”服务人员说完这句,就离开了。 叮咚。 秦云按响了门铃。 “进来吧,但是事关重大,你还是单独进来比较好。”秦梦瑶的声音传出来。 “夏雯,你在门口等我。”秦云说完,直接推门进去,并关闭了房门。 只见这房间里。 布置的优雅古朴,灯光略显昏黄。 秦梦瑶独坐于小桌一侧,桌上放着美酒和菜肴,以及两个幡龙玉盘。 此时此刻,她正拿着那个完好的玉盘,在细细观摩。 秦云也不客气,直接走过去,坐在了对面:“龙城拍卖会上的玉盘,也是你买下的啊。” 他的目光定格在桌上的微破损玉盘上。 “你可以拿起来细细的看,不用客气。”秦梦瑶笑着说道。 秦云盯着看了几秒钟,便收回目光:“不用拿起来看了,这两样物件,确实是一模一样。” 秦梦瑶笑了笑,放下玉盘,拿起酒瓶,倒了两杯酒:“陪我喝一杯?” “行。”秦云端起酒杯,与对方碰了一下。 秦梦瑶笑道:“你就不打算问些什么吗?” 秦云放松心态,也笑了:“你是刻意出现在我面前,刻意买了玉盘,刻意想让我来找你的吧?既然如此,就算我不问,你肯定也会自己说。” 秦梦瑶盯着秦云看了半天,随后无奈一笑:“好吧,算我败给你了,原本还想让你求我说呢。” 接下来,是短暂的沉默。 两人在沉默中对视。 不知为何,秦云总觉得对方的目光很奇怪。 这秦梦瑶,明明是个气场强大的女强人,且表现的洒脱大方,不拘一格。 可是! 在此刻的对视中,秦云竟从她的目光中,看到了丝丝温柔。 那目光中带着怜爱,带着几分惆怅,和愧疚。 秦梦瑶开口了,连语气都变了,变得很轻柔:“阿云,你……能喊声姐吗?” “姐?”秦云皱起眉头,一脸的疑惑。 秦梦瑶说道:“我是你堂姐,或许我接下来要说的事情,对你而言比较震撼,但这一切都是真的,你并非孤儿,甚至你还是一位真正的豪门少爷,你与我一样,都来自龙城秦家,你应该知道龙城秦家意味着什么。” 秦云确实大受震撼,凭他现在的心态,也仅能勉强维持镇定:“龙城秦家,世界第一豪门,更加大名鼎鼎的那位,是全球十大富豪榜上唯一的女性,且排名第一的,**英,蔡老太君。” “她,正是我们的祖母。”秦梦瑶很认真的说道:“也就是你这些年记忆中,与你相依为命的祖父的结发妻子。” 这些事情,对于秦云而言,着实过于震撼。 他当初跟爷爷相依为命,从有记忆开始,就是跟着爷爷,老少二人孤苦伶仃的生活在临海市。 他确实也想过父母亲人的问题。 可每次他都能安抚好自己。 是对方不要他和爷爷了,那么,他又有什么可想的呢? 但是今天。 一个女人出现在面前。 这个女人叫秦梦瑶,也姓秦,跟他同姓。 他们有着同一个祖父。 他们血脉相连。 这个女人还告诉他,他的祖母,是赫赫有名的世界首富。 是那被无数人争相巴结,甚至奉为天神的蔡老太君。 “你可以先平静一下,我给你充足的时间。”秦梦瑶说道。 “不用了。”秦云收拾心情,恢复了平静:“我们直入主题吧,你是不是知道黑陶缸的事情?” 秦梦瑶笑了:“不愧是我观察很久,最终选择合作的人,云弟,我没看错你,如此重大的信息面前,你竟然依旧能够快速的恢复平静,我相信你是可以成大事的人。” “什么合作?你想跟我合作什么?”秦云问道。 秦梦瑶摇了摇头:“暂且不说这个,先聊黑陶缸,我不但知道黑陶缸的事情,我还始终都在暗中观察你,我知道你已经通过黑陶缸,连通了那个世界,与烈家皇室最后的血脉之人,连接在了一起。” 秦云再次调整了心情,因为信息量太大了。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他的惊天秘密,并非他独自一人的秘密,甚至可以说,这个秘密很有可能是全体秦家高层都知晓的。 这可是事关重大啊。 能连接另一个真实世界的黑陶缸。 如果这个消息泄露出去,必然会引来杀身之祸。 全世界的任何大势力和大组织,都会想方设法的来抢夺这个黑陶缸。 “我想知道更多。”秦云一拍桌子,身体向前倾斜,双目圆瞪,直视着秦梦瑶。 “果然啊,爷爷什么都没跟你说过,他应该是想要让你度过平凡的一生吧。”秦梦瑶感叹道。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快讲。” “你先别急,我慢慢跟你说。”秦梦瑶说道:“这些事情,要从很久远很久远的,一千多年前说起了。” 接下来,是秦梦瑶的漫长讲述过程。 一千多年前,那时候还是古代,一位姓秦的威猛男子,突然来到了这个世界。 同时他还携带着,一个黑陶缸和一个破损的花瓶。 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 而他便是秦家的先祖。 在一代代传承中,真实信息流失的越来越多,不过秦家后人都能猜测出,自己的祖先,应该就是来自于黑陶缸对面的,另一个神奇世界。 “黑陶缸和花瓶的使用,是有限制的,并不是每个秦家后人都能使用黑陶缸和花瓶,尤其是黑陶缸的限制极大,在拥有先祖血脉的后人中,仅有不到十分之一的概率,能够产生一个可以被黑陶缸认主的。”秦梦瑶如是说道。 黑陶缸的名字很霸气,叫做烈皇坛。 而到了秦云的爷爷,秦重阳这一代,秦重阳是唯一能够使用烈皇坛去沟通异世界烈家皇室的人。 除了他,对其他所有人而言,烈皇坛都只是个普通的坛缸而已,甚至看起来有点丑。 “爷爷年轻时,是一个很感性的人,甚至可以说有点傻,恋爱脑……”秦梦瑶讲到这里时,神情有几分无奈,同时又知道自己形容的虽然恰当,却缺少对前人的尊重,所以连忙改了口。 总之就是,秦重阳被当时年轻貌美,风华绝代的**英骗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4章 当年的种种 由于烈皇坛和龙纹血瓶的秘密不能公开,所以秦家从先祖那一代开始,就非常低调。 外加能够使用烈皇坛的秦家后人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可能几代人都不出一个。 因此,秦家基本上就没有发展,一代代下来,就像是龙城中的普通家庭一样,始终默默无闻。 顶多就是某一代出现一个能够使用烈皇坛的人,就会从异世界搞到一两件古董,卖些钱,够后面几代人的花销。 传到秦重阳这一代时,也是普通家庭,而且这一脉,仅有秦重阳一个孩子。 秦重阳解释了**英,双方恋爱后,秦重阳竟十分耿直的,告诉了对方这个秘密。 “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咱们那位精明的祖母就已经有了后面所有计划。” 从秦梦瑶的讲述中可以听出,她似乎并不是很喜欢这位德高望重的奶奶。 秦重阳总能搞来各种价值连城的宝物,而**英本就是杰出的才女,且原本就有背后庞大的蔡家大财团做为后盾。 所以,**英很快就成为了女富豪,赫赫有名,再后来公司全面上市,名动全国后,又名动全世界,成为了商业方面的女皇。 秦重阳则不同,他只是在忠于家人,他野心不大,想要的,也只是一家人温馨的生活。 可**英的野心很大,很大。 秦家血脉的后人,不知为何,身体都非常好。 “云弟,我问你,你是否生过病?”秦梦瑶问道。 秦云摇摇头:“没有过,硬要说的话,可能就是十多年前那次,我大病了一场,儿时的事情全都记不得了,这都是爷爷跟我讲的。” “那次不算。”秦梦瑶伸出手,抚摸了一下秦云的侧脸,举止之间,尽是对弟弟的怜爱:“那次,你是被麻醉时间过长,导致的大脑受损,甚至如果不是爷爷救了你,你可能早就死了。” 秦云从来没有生过病。 当然了,秦梦瑶也是一样的。 他们不但不会生病,如果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他们往往都能长命百岁,且天生就十分的有力气。 秦云之前没有特别在意过,现在一听,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他当初在学校里,就经常学习和体能双第一,整天都有用不完的精神头,只不过他没有更进一步去发挥和发展而已。 后来跟沈月馨结了婚,他白天上班八小时,晚上送外卖两三个小时,回来后,可能还要满足沈月馨的身体需求,与之大战几百个回合,但早上只要天一亮,他依然能够立刻起床,然后继续生龙活虎的奔波一天。 当初沈月馨都骂他有用不完的傻力气。 “奶奶的身体,并不好,这或许就是上天的公平吧,给了她最精明的脑子,却没有给她铁打的身躯……”秦梦瑶继续讲述着。 **英身子骨很差,无论如何调养,都始终很虚弱。 世界第一富豪,并不能满足这位老太君的欲望。 她想要长命百岁,同时,她还想要好的体魄,而最关键的一点,是她想要拥有自己使用烈皇坛的能力。 **英给秦重阳生了两个儿子。 大儿子秦致远,是秦梦瑶的父亲,本身没有继承能力。 二儿子秦沐风,是秦云的亲生父亲,也没有继承能力。 她还想继续生,却发现身体已经不允许了。 于是她想到了代孕,甚至是想让别的女人帮秦重阳多生几个孩子。 这都被秦重阳严词拒绝了,也就是那个时候,秦重阳开始戒备**英。 果不其然,秦重阳的疑心得到了应验。 当秦沐风娶妻生子,生下了秦云之后。 当秦家人得知,秦云能够触发烈皇坛功能之后,全都成了红眼的狼。 刚好那时候,**英还得了心脏病。 她竟然想拿亲孙子的心脏给自己换上,她想活的更久,同时也想试试,能否凭此来夺取使用烈皇坛的权力。 是秦重阳救了秦云。 爷爷力排众议,保下了已经被麻醉昏睡多日的秦云,并带他和烈皇坛,远走他乡,从龙城,来到了临海市。 爷爷还曾警告过**英,让她安分点,逼急了,就砸烂烈皇坛,从此世间再无烈皇坛。 烈皇坛重要,爷爷和秦云这两个人,也重要,因为仅有这两人能够使用烈皇坛。 秦云听完,唏嘘不已。 同时,他还注意到了一个细节:“不对,不对,我的父母呢?他们在干嘛?” “呵呵,他们……”秦梦瑶露出了嘲讽的笑:“你父亲跟我父亲,都对祖母百依百顺,至于我母亲和你母亲,都早已过世了,” “过世了?”秦云紧紧皱眉。 秦梦瑶突然攥紧了拳头:“我没见过我妈,至于你的母亲,我甚至不知道她是哪一个,你知道我们两个的两位父亲,娶过多少女人吗?” “很多?”秦云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秦梦瑶冷笑道:“这么说吧,我们的堂兄弟姐妹,到现在,已经有一百多个了,你觉得你父亲秦沐风会对你有感情吗?你只是他几十个孩子里的其中之一,甚至你的母亲,也只是他睡过觉的女人之一,可能连他都不记得你母亲叫什么名字了吧。”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秦云也攥紧了拳头,皱紧了眉角:“世界第一豪门,内部竟如此混乱肮脏。” “所以爷爷带着你离开了呀,我曾经还挺嫉妒你的,因为你竟然是这些血脉中,唯一继承了那份能力的。”秦梦瑶说道:“或许我们都不得不相信,冥冥之中的血脉传承,爷爷最疼你,并不是因为你继承了那份能力,也许是因为,你们两个冥冥之中,都是这份血脉真正选中的人,这份天然的彼此亲切,是与生俱来的。” 当然了。 秦重阳肯定也是觉得,秦云是无辜的,是为了保全秦云的性命,才带着他逃离那片‘地狱’的。 **英不敢招惹秦重阳。 一来,秦重阳知道她的所有阴暗面,一旦抖出去,就是对龙城秦家的巨大打击。 二来。 就算**英真的使用某种手段,夺取了烈皇坛,控制了秦重阳和秦云,爷俩也能不帮她做事,逼急了,爷俩一起死,让这世间,再也没人能够使用烈皇坛。 或许也有感情因素在吧,**英虽然狠心,狠毒,但她肯定也是深爱着秦重阳的吧。 总之。 这些年,秦重阳和秦云,一直都安安稳稳的生活着。 秦重阳本可以长命百岁,但由于他经历过的这些,有了心病,终日里郁郁寡欢,这才导致了减寿。 再接下来。 秦梦瑶讲到了一个,秦云最不乐意听的名字……沈月馨。 而沈月馨这个名字,竟然跟龙纹血瓶,联系到了一起。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5章 强龙,地头蛇 “当年爷爷带你走的时候,并没有带走龙纹血瓶……” 秦梦瑶讲述着。 龙纹血瓶虽然也属于神器,但跟烈皇坛是没法比的。 因为瓶口无法容纳更大的东西,这也就意味着,限制性非常多。 而且烈皇坛连接的是烈家皇族血脉,而龙纹血瓶,仅能连接旁系的那些将军豪族。 可即便如此,自从秦重阳和秦云离开后,就连龙纹血瓶,也无人能用了。 “但是就在近期,龙纹血瓶的主人出现了。”秦梦瑶说道。 秦云皱着眉头问道:“这就是有两个幡龙玉盘的原因?” 秦梦瑶点头。 这个能使用龙纹血瓶的人,正是秦云的前妻,沈月馨。 具体原因不明。 不过。 “我今天见了沈月馨一面,套出了一些话。”秦梦瑶稍显得意的说道:“这些信息再跟你确认一遍的话,那就基本上八九不离十了。” 秦云问道:“什么信息?” “沈月馨是不是生过一场大病?然后用了你的血?”秦梦瑶问道。 秦云点头:“大学时期的事情,当时我跟她还在暧昧阶段,她突然生病晕倒,送去医院一查,是体内涨了个溜,做切除手术时,需要供血,刚好我的血型跟她匹配,就当场输给了她,可能也是这件事,让她最终选择了我吧。” “果然没错,你的血给过她,让她也间接拥有了部分能力,而这份能力,或许不足以掌控烈皇坛,却已经可以使用龙纹血瓶了。”秦梦瑶沉声说道:“实不相瞒,龙家已经开始利用沈月馨了,这个稍带破损的玉盘,正是沈月馨从那个时代要过来的。” 秦云皱起眉头,沉声问道:“她连接的是谁?” “不知,我已跟秦家决裂,很多内部消息,已经打听不到了,沈月馨也对我有所防备,并没有将所有事情都告诉我。”秦梦瑶苦笑了一声:“我估计,她很快就会联系龙骧确认情况吧,到了那时,她就知道我是她的敌人了。” “你跟秦家决裂了?”秦云问道。 秦梦瑶点了点头:“你刚才不是问我合作什么吗?我想跟你合作,一起扳倒**英,夺回咱们对整个秦家的掌控权。” 此言一出,秦云沉默了。 **英的确不是什么好人。 虽然她是秦云的奶奶。 但她犯了三大错。 她辜负了秦重阳忠贞不渝的爱。 她没能保护好秦云的母亲,让那个默默无闻的女子,在生下秦云后,就去世了。 她还要夺取秦云的心脏,这可是杀人啊。 她都要杀秦云了。 秦云又怎么能再去敬爱她? 可要说仇恨,倒也不至于。 秦云一时间有些迷茫。 他主要在思考两件事。 第一件,他有必要去夺取秦家,跟自己的生身父亲和奶奶为敌吗? 现在他有烈皇坛,只要自己好好运营,并不见得会比当今的秦家差。 第二件,他现在看秦梦瑶的时候,也很不对味,这秦梦瑶如此精明强干、野心勃勃,难道不就是当初年轻时的**英翻版吗? 说白了。 秦云到现在,都无法确认秦梦瑶的话中真实性,也无法确认此女的好坏。 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反而是立刻去找烈云曦聊一聊。 烈云曦敬他如神,他现在也只信任烈云曦。 突然。 门外产生了风波。 夏雯一方面跟数十人对峙着,一方面按响门铃,并通过话筒说道:“老板,出事了。” 秦云皱眉,当场起身。 反观秦梦瑶,则显得非常淡定:“原来如此,第一波交锋要来了,不过不用怕,云弟,我作为大姐,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言罢。 她带着秦云,一起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 只见。 那正是龙骧和沈月馨,带着二十多个随从,对这边的三人虎视眈眈。 夏雯已经紧张到了极点,她虽然格斗技术高超,但也架不住对方那么多的人啊。 她倒不是害怕,她自己受点伤没事,她真正担心的,是保护不好老板。 老板对她不错,她已经有了,等会发生冲突的话,要以死相拼的打算。 倒是秦梦瑶,依然是一脸轻松:“呦,这不是龙大管家吗?” “大小姐,好久不见。”龙骧阴沉着脸说道。 沈月馨则是不客气,当场就喊道:“秦梦瑶,你竟敢耍我,还套了我的话,今天我绝对饶不了你。” “是吗?饶不了我?”秦梦瑶冷笑一声,抬起双手,轻轻拍了两下。 霎时间。 哗啦啦啦。 伴随着大量的脚步声。 是周遭所有的酒庄从业人员,都围了上来。 其中包括保安、迎宾、厨子,甚至是保洁阿姨。 足足百余人,全部对龙骧等人虎视眈眈。 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些人,压根就不像是他们的职业那样,而是个个眼神锐利如苍蝇,在这一刻展现出来,个个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精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在我的地盘上,你们说,饶不了我?”秦梦瑶抬起下巴,傲气凌人。 反观龙骧,已经眉头紧皱,至于沈月馨,更是被这个阵仗吓到了。 “大小姐。”龙骧低下了头:“有句话,老夫人托我跟你讲一声,她想你了,想让你会龙城住几天。” “呵!”秦梦瑶乐了:“你以为我傻吗?回去被你们干掉?” 龙骧问道:“您……当真要与整个秦家作对?” 秦梦瑶傲然说道:“我当然敌不过秦家,但是在这临海市,你们也奈何不了我,实话告诉你们,本小姐就是临海市的王。” 这秦梦瑶,果然也不简单。 她或许早在很多年前,就看透了秦家的阴暗面,因此她一直都对长辈言听计从,曾一度成为老太君**英最喜欢的孙子辈之一。 她获得了不少资源,来到临海市发展,虽然明面上很低调,其实一直都在暗中积蓄力量。 看看这个轩雅酒庄就知道了。 这哪里是什么酒庄,分明就是她的武装基地啊,而且这还只是她在临海市势力的冰山一角而已。 好汉不吃眼前亏。 龙骧和沈月馨,灰溜溜的离开了。 秦梦瑶倒也没有为难他们,毕竟真要撕破了脸,大动干戈的话,她对比秦家,终究还是弱势一方的。 强龙不压地头蛇。 并不是强龙斗不过地头蛇。 而是强龙的力量不在当地,应要跟地头蛇斗得话,代价很大。 但如果地头蛇敢咬强龙一口,且咬疼了的话,强龙不惜一切代价,兵临城下,必然也是能灭了地头蛇的。 现在秦家就是那远在龙城的强龙。 而秦梦瑶就是这个地头蛇。 秦梦瑶要做的,就是给予秦云支撑,帮秦云争取时间,尽量的发展起来。 在这中间,她会为秦云撑起一片天,明里暗里,她都有很多手准备。 同时,她也是个聪明人,只要秦家不下死手,她就尽量会把时间拖下去。 可这次对弈。 全程无话的秦云,却看出了许多端倪。 秦云知道,这个大姐是在保护自己。 但同时,秦云也看清了大姐的真面目,此女,果真与**英一样,是个能力出众,野心极大的家伙。 暂时可以合作,成为伙伴,却万万不能全心全意,把一切信任都交给对方。 否则。 将来的秦云,就是下一个秦重阳。 秦云再一次产生了强烈的想法,他现在只想回到跟爷爷一起生活的老宅,通过烈皇坛,连接烈云曦。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6章 真君召见 夜深人静。 一辆豪车停在郊区老宅大门口的巷子里。 夏雯穿着一身皮衣,背靠汽车,点燃一支烟,默默的抽着。 吐出一口烟雾,在夜风中飘散,她抬头望着天上的明月,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片刻之后,她百无聊赖,迈动修长的双腿,开始在巷子里来回走动。 保镖是一个比较孤独的职业,在老板身边时,得守规矩,不能乱说话。 而守门的时候,那更是孤独,大部分时间要做的,就是等待、等待、等待…… “秦总每天都来这里,究竟是在忙什么呢?”夏雯看着老宅的大门发呆。 这些日子她一直都贴身保护着秦云,跟秦云也有过交流。 可她依然觉得,在她服务过的所有老板中,秦云是最让人看不透的一个。 尤其是这个老宅,神神秘秘,让人忍不住充满无数的好奇。 …… 老宅内。 秦云坐在烈皇坛边上,跟烈云曦进行着深入的交流。 在这期间,秦云很隐晦的问了很多关于烈家皇室的事情。 尤其是烈家皇朝太平强盛的这千年来,是否留下过类似现在的神灵显圣事件。 烈云曦的回答,是没有,一次都没有过。 千年来的烈皇坛,并没有给烈家送去过任何神奇神圣之物。 可是这不应该啊。 从秦梦瑶的说法中可以听出,秦家这些年代代相传,是有很多人都能够使用烈皇坛的。 别的暂且不说,仅是自己的爷爷秦重阳,这是秦云能够接触到的人,虽然没见过爷爷使用烈皇坛,但爷爷是能够用的。 难道秦重阳这一辈子,从未向烈家皇室那边‘显圣’过吗? 转念一想倒也对,如果秦重阳在那边显圣的话,也许这次的大灾年和蛮族入侵,就不会摧垮原本强盛的大炎帝国,烈家皇朝。 就在秦云陷入沉思、困惑和不解之时。 烈云曦再次传过来的手机中,说了一些事情。 她说:“不过我从小就听很多人说,皇宫内经常出现一些灵异之事,很多皇子和公主的物品都失窃过,就连我父皇和母后母妃他们的贵重物品,也丢失过一些。” 秦云来了兴致:“你是说,戒备森严的皇宫,却频频失窃?” 烈云曦回答:“是的,而且不限于这个时代,而是数百上千年来,一直都有皇族器具失窃的怪事发生,无论我们怎么预防,怎么布置卫兵,都是无用功,仿佛那窃贼是凭空出现,又凭空消失了一样,任何高手都调查不出一丁点的蛛丝马迹。” 对此,秦云的心中,出现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同时,这个猜测也让他觉得羞愧难当。 原来,自己秦家的代代先人,根本就不是烈家皇室的神,而是窃取者,是小偷,一代又一代的,尽偷人家的东西了。 烈皇坛本是神物,却没有用来行真神之职责。 反倒是秦云误打误撞,用烈皇坛发挥了挽救一个帝国民族危亡的洪荒之力。 他从一开始,就不是小偷。 但这也确实是误打误撞之下的机缘巧合罢了。 假如从一开始,爷爷就跟秦云说实话,说可以用这个黑陶缸去另一个世界偷东西的话,那么,秦云或许也跟代代先人一样,认为此物仅有这一个用法,偷宝物来变现,享受富贵人生了。 不对。 等等! 秦云突然瞪直了双眼,死死地盯着烈皇坛:“如果我爷爷和前人们,真是那些小偷的话,那岂不是说,这烈皇坛,能够来回传递活物吗?” 此念一出,秦云瞬间不淡定了。 他想立刻就接烈云曦来到这边,真正的见一次面。 但是他很快就又忍住了。 “不可乱来,不可乱来,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 秦云在这方面,还是比较谨慎的。 他当即有了办法,出门命令夏雯去买了一条活鱼和一只活着的大公鸡。 他先是将两样活物传送过去,并向烈云曦要了反馈。 烈云曦录了视频过来,视频中的活鱼和大公鸡,都真的安全传送过去了,且都活蹦乱跳的。 这就更让秦云激动了,立刻让对方再把活物传送回来。 果不其然。 再次成功了。 第一次安全传送,说明烈皇坛可以让活物活着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第二次返回,说明这烈皇坛是双向的,活物可以随意往返。 而这也就能解释的通了,曾经的许多年里,秦家的老一辈,一直都是亲自去往皇宫内,偷拿了东西再传送回来的。 既然确认了安全性。 秦云也就不再有所顾忌。 当即说道:“昭阳,我想见你,你来我这边。” 烈云曦又惊又喜,同时也紧张万分:“真君,要召见我?” 秦云说道:“你来就是,很多事情都可以当面聊。” 烈云曦这次回复的很慢,应该是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吧:“需要我去多久?我要在这边吩咐下去,让大家各司其职,还有,我得准备一下仪容。” “先来个一天两天都可以,不用带行李,这边什么都有,你准备吧,明天早上能来吗?”秦云问道。 烈云曦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 风雪古城,真君神庙。 当烈云曦走出神庙时,江春桃立刻迎了上来:“公主,该休息了。” 然而。 只见烈云曦突然无比激动的,拉住了江春桃的手:“桃子,你知道吗?真君要召见我,他要接我去神界碰面。” “天呐?真的吗公主?”江春桃显得更加激动:“神界耶,公主你真的可以去神界吗?” 面对这种事情,没有人会不激动。 农村人初到繁华大都市,都会显得很激动,更何况,这还是两个世界间的穿越,而且还是去见凌霄真君、显圣真神! 回到房间,烈云曦立刻做起了准备。 她先是写了十六封书信,全都是对近期发展和管理的安排,十六封书信,分别快马加鞭送出去,给了徐百年、蒙山河、杨林之、慕容清、楚君扬、云玉玄、云英伟等人…… 然后她又安排了桃子坐镇风雪城公主府这边,还让桃子不要泄露自己暂时不在的消息。 当做好这一切准备之后,就是对自己仪容的整理了。 她不知道该以什么面貌去见那高天之上的圣神大能。 因此,她换了一身又一身的衣服。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7章 去神界 “该穿什么呢?” 烈云曦独自在房间里,绞尽脑汁的想着这个问题。 毕竟是皇族的人,是很在意礼仪和仪容的,尤其是第一次拜见圣神,可马虎不得半分。 她先是穿上了自己的金甲红袍,随后,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不行不行,又不是去打仗,这样显得我太英武了,真君肯定不喜欢,我应该穿的再正式一点。” 她取出了压箱底的一套衣服,这套衣服是她在皇宫中的公主礼服,适合出场一些大型盛典。 黄衣加身,贵气十足,彰显着皇族的极致奢华。 但是看着镜中的自己,她又犯了难:“不行,还是不行,太高调了。” 她虽是皇族,但人家秦云是‘神族’啊。 你皇族之人,有啥好嘚瑟的。 穿这么高调奢华,难免让人不喜。 随后她又选了身便装,却又觉得太过随意,这是对人的不尊重。 最终。 她选择了一套民间大小姐的服装,青衫加长裙,首饰也有,但都小家碧玉,既不显得奢华,又不会显得太随意。 简简单单,如一朵碧玉青莲。 看着镜中的自己,虽然也不太尽人意,但已经是目前的最佳选择了。 “就这套吧。” 窗外的微光,照了进来。 她看着窗外,竟然已经是白天了。 看看手机上的时间。 “竟然迟到了,真君不会怪罪吧。”烈云曦连忙朝神庙跑去,她竟然选衣服选了大半夜。 …… 而在另一边。 老宅门前的深巷,车内。 秦云躺在后排座位休息了半晚。 当黎明之光洒下时,他并没有醒来,闹钟响起时,他也没醒。 直到听见有人喊他:“秦总,秦总……” 秦云猛然睁开眼睛:“夏雯啊,啥事?” “该醒了,您让我早上喊您的。”夏雯说道。 秦云连忙起身,拿出手机一看:“我去,六点十分了,我不是让你六点整喊我吗?” “那个,我喊过您一次,但是您睡得太沉了,我就……”夏雯十分为难的解释着。 “算了算了。”秦云也知道对方是心疼自己睡得少,索性不再多说什么,起身下了车:“你在外面继续等着。” 言罢。 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就推门进了老宅院子,随后立刻关了门。 “昭阳该不会已经提前来了吧。”秦云低声自语着,走向了烈皇坛。 刚好这个时候。 烈皇坛之中,冒出了一个人的脑袋,首先呈现的,是那一头乌黑的长发。 紧跟着。 烈云曦缓缓起身。 她的身材极其的高挑修长,目测足足有一米七八的样子,烈皇坛的高度仅遮盖到她的腰部。 “你……” “你……” 二人四目相对,同时出声。 又同时愣在原地。 这个世界跟烈云曦想象的神界完全不同,压根没有云雾缭绕的仙气,而眼前的年轻男子,也完全不像是她想象着那神光遍体的凌霄真君。 反过来,秦云也感到十分震惊,因为烈云曦的真人,那份美感已经足以令人窒息了,果然手机相机的成像效果是有瑕疵的,根本拍不出真人美感的十分之一。 突然。 嗖的一声。 烈云曦一跃而起,跳出了黑陶缸。 似乎是由于过于紧张,她竟然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随后。 她又觉得自己这样太过于冒昧,顿时小脸一红,且诚惶诚恐的双膝跪地:“云曦拜见凌霄真君。” “快起来吧。”秦云上前扶起了她:“不是说过吗,别喊我真君了,我叫秦云,大家都喊我云哥。” “云哥?”烈云曦眨巴着大眼睛,神情有些呆滞。 这云哥,不是凡人之间的称呼吗? 可是看着秦云的模样,也确实像是个凡人,尽管着装很奇怪,跟烈云曦曾见过的任何服装都不一样。 头发也奇怪,但并不丑,那是一种别样的发型,有着跟烈云曦那个时代不同的别样英俊。 再看四周,虽然建筑风格从未见过,但跟想象着的神仙居所大相径庭。 这一切,对烈云曦都造成了视觉冲击,但这份视觉冲击,并没有那么的强烈。 这里的一切,似乎都优于烈云曦那个时代,可如果对比想象着的仙境,又会显得极度平凡和真实。 秦云见她像个好奇宝宝一样的观察着四周,立刻开始组织语言,思考着如何跟对方讲清楚眼前这一切。 但就在这个时候。 烈云曦开口了:“真……云哥,这里应该不是神界吧?这里是您庇护着的另一个凡人世界对不对?” 这倒好,人家自己找好说法了。 这倒省得秦云多费口舌,笑着说道:“差不多吧,你觉得这个世界怎么样?” “很好,比我所在的地方,强上百倍。”烈云曦举目眺望着远处的城市高楼:“云哥的宫殿真大呢。” 她把这整座城市,都看成是秦云的宫殿了。 “宫殿?不不不,那是别人住的地方。”秦云笑着问道:“你为何会认为那些都是我的宫殿?”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难道不是吗?”烈云曦大受震撼:“如此高楼,比我皇宫最高的建筑都要高上数倍,若不是云哥的宫殿……” 秦云笑了:“哈哈哈,以后你就会慢慢明白的,那种高楼对这个时代而言,就算是普通人也能轻松入住。” 烈云曦不愧为公主,接受能力还是很强的。 她很快就理解了秦云的意思。 “这个时代,何其的盛世繁华。”她给出了,这样的感慨。 可不是繁华吗。 老百姓都能住上高可擎天的大楼了。 “走吧,我带你出门看看这个世界,你很快就会理解了。”秦云说着,转身朝房门处走去。 烈云曦立刻快步跟了上去。 当老宅的门打开那一刻。 外面的夏雯立刻就抬头看了过来,不觉间,她感到十分的诧异:“秦总,这位美女是?” 眼前的美女,生的十分漂亮。 夏雯自认在女生中已经很高挑的,但对方比她还要更高一些。 放在女孩子里,烈云曦这种,就属于鹤立鸡群的类型。 但她的身高,并不会失去女孩子应有的魅力。 因为她的身材十分的匀称,不会给人纤弱竹竿的感觉。 真是好一个如花似月般娇艳动人,美丽如画,黑色的秀发如瀑布般飘逸,轻轻拂过肩头,微笑宛如春风,让人心旷神怡。 就连夏雯这种不会以貌取人的女孩,都忍不住多看了烈云曦两眼。 “这是我的朋友。”秦云冲着夏雯笑了一下,并扭头说道:“昭阳,做一下自我介绍。” 啪。 烈云曦站得笔直,双手抱拳。 而夏雯则是笑着伸出了手,打算握手。 两种不同的礼仪,巧合的碰在一起,时间放佛定格。 显得有些尴尬。 “你好,我叫夏雯,是秦总的保镖。”夏雯率先开口了。 “在下……我叫烈云曦。”烈云曦伸出手,与之一握:“保镖是什么?护卫的意思吗?” “算是吧。”夏雯笑了一下。 对此,夏雯没有觉得有何怪异,毕竟对方本就穿着古装,她心想,这女子应该是很喜欢古代文化的那一类吧。 “先回家。”秦云上了车。 烈云曦对眼前的铁盒子非常好奇,虽然也跟着坐进了汽车,但她还是问了一句:“这是,车吗?” 就在这个时候。 夏雯一脚油门,汽车发动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8章 各种新奇之物 汽车缓缓驶过巷道。 这让烈云曦更加吃惊了:“这个,不用马拉的吗?” 开车的夏雯被逗笑了:“烈小姐不会是第一次坐汽车吧?” 烈云曦很认真的说道:“此物名为汽车吗?我的确是第一次坐。” 秦云开口说道:“这汽车,是用汽油为动力的,不需要牛马来拉。” “好一件神奇之物。”烈云曦感叹。 夏雯默默开车,笑而不语,她已经在心中确认了,后面的俩人分明就是在代入角色玩耍嘛。 因此,夏雯对接下来的所有话题,都当是在开玩笑,不会再当真。 在驶出巷子后。 汽车开始加速。 烈云曦靠着座椅背,再次惊叹:“速度何其之快,不愧是神物。” 然而。 下一刻。 她就愣住了。 因为汽车上了马路。 那马路上,前面、左边、右边、后面,全部都是形状差不多的汽车,甚至还有更大的公交车和大货车。 还有马路两旁的人行道上,形形色色的人们,有骑着电瓶车的,也有骑着自行车的。 那一切的种种,都让烈云曦完全看得呆了。 对她而言的神物,在这里可不是什么神物,而只是凡人就能拥有的基本物件之一。 她没有再多说话,而是陷入了沉默状态。 一旁,秦云也选择了沉默,这是在给烈云曦足够的时间去消化眼前这一些。 对烈云曦而言,今天必定是一场大型奇幻之旅。 说是凡人来了仙界,其实也不算是夸张。 因为这些高楼大厦和汽车公路,对烈云曦而言,确实也与神迹无二。 不过烈云曦的接受能力真的很强。 她不会大呼小叫,而是会理智的默默思考,然后去接受,去学习,去认知和记忆。 这便是所谓的……智慧。 时代在发展,但智慧这种东西,是很难进步和进化的,两千年前的人,你可以说不如现代人的知识丰富,不如现代人聪明,但绝对不可能存在不如现代人更有智慧的说法。 智慧是不同于知识和智商的。 烈云曦在那个时代是人杰,来到现代,也依然可以是人杰。 至少她此时的镇静和沉稳,就已经是很多农村人初入大城市,或者城里人初入农村时,无法做到的了。 她在车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静下心来思考,并观察外界事物了。 她发现,这里的很多人,服饰风格方面,都跟秦云和夏雯很相似。 这里的人生百态,社会阶级,没有古代那么明显,可依然是存在的,从很多人的神情和肤色就能看出来。 有些人饱经风霜,皮肤黝黑,有些人则油头满面,洋洋得意。 有些人意气风发,步伐矫健,有些人昂首挺胸,目空一切。 有些女人打扮的光鲜亮丽,花枝招展。 有些人埋头苦干的在扫着大街。 她生在帝王家,一眼望去,看遍的是人生百态。 值得一提的是,她还学会了如何开关车窗玻璃。 终于到家了。 别墅的大门,被保安控制着打开。 两名保安出来行礼,向秦云问好。 烈云曦没有特别在意这些,并且自动脑补了,凌霄真君圣神在这个世界,扮演着一个凡间大人物的身份。 此女真的很聪明,很多事情,她都能自己在心里自圆其说,这真的是,省去了秦云很多的麻烦。 别墅的精美装潢,确实让烈云曦欣赏,却并不会令她震惊。 皇宫的装潢,不比现代差,或许美观程度上略有不足,但也不至于让人过分惊讶。 秦云带着烈云曦在家中逛了一圈,吃了顿早餐。 途中遇到的所有新奇事物,烈云曦都默默的接受着,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她就私下里小声问秦云。 至少她没有再闹出笑话。 她已经学会了,不再大惊小怪,并装成了能够融入这个世界的普通人。 现如今,她身上唯一还有些违和的,其实是她身上的衣服,不过她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也有人穿这类服侍,说是古风装。 这让她庆幸自己选择了这身衣服,至少不显得突兀。 她在想,若是穿着铠甲和公主礼服前来,怕是走在大街上,会引起大量人群的围观。 对于电视机、玻璃器具和这里的食物,烈云曦的接受能力倒是非常强,且比较自然的。 毕竟她也用过手机,吃过方便面,用过一些玻璃和塑料器皿。 “今天,我打算带着昭阳出门玩一天,夏雯,你一夜没睡,就在家里补个觉吧。”秦云笑着说道。 夏雯为之一愣:“秦总,我不困,我还要贴身保护你们二位呢。” “不用不用。”秦云指了一下身边的烈云曦:“有昭阳跟着,谁还能近我的身?” “这个……”夏雯打量了一番烈云曦,她知道秦云口中的昭阳就是指烈云曦:“烈小姐虽然身高比我出众,但她难道也懂功夫?” 烈云曦开口了:“功夫?是武功吗?我略懂一二。”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曾天下无敌的烈云曦,在这边,竟自谦成略懂一二。 原因是,她不了解这个世界,所以她压根也不清楚,自己在这里算是什么等级。 也许很弱,也许连正常人都不如。 而就在这个时候,秦云突然来了点兴致:“昭阳,夏雯,你们跟我来院子里。” 两女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不过也都跟着一起,走出大厅,来到了宽敞的前院。 “昭阳,我想看看你的实力究竟如何,你跟夏雯比试一场,但是要记住,只是切磋,别太用力,免得伤了夏雯。”秦云说道。 烈云曦点头:“明白。” 而这个说法,着实让夏雯感到不爽。 从两女的打扮就能看出。 夏雯身穿黑色皮衣和长靴,整个人显得非常干练,就连头发也扎成了马尾。 而烈云曦,一袭黑色长发垂腰,穿的是cos服,古风装,而且cos的还是大家闺秀类型,看起来一点都不方便行动和战斗。 她但凡cos个古风女侠,夏雯都能高看她两眼。 结果秦云却说,让烈云曦别太用力,担心她伤到夏雯。 这激起了夏雯的好胜心,人家好歹也是全市的女子散打冠军啊。 只见。 两女相隔五米站位,摆开了架势。 而在不远处的保安亭内,小王和老张全都爬到窗边,兴致勃勃的看着这里。 烈云曦先抱拳行礼:“夏雯小姐,请赐教。” 夏雯弯起嘴角,也模仿了对方的礼仪,就当是配合对方:“烈小姐,请。” 就在此时。 秦云再次说了一句:“昭阳,记得千万别用大力,收着点。” “云哥放心。”烈云曦微微一笑。 而夏雯,则是再次皱紧了眉头,心想,我这个冠军,究竟是有多么被看不起呀。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9章 现代装的昭阳公主 “失礼了。”烈云曦道了一句之后,瞬间出招,先是一发直拳。 夏雯见状,立刻给出完美的应对,先是头部微微向一侧偏移闪躲,紧跟着左臂摊手,挡开了烈云曦的拳头。 再然后。 夏雯右拳重重出击,可谓是十分出其不意的,打向了烈云曦的腹部。 这一闪、一挡、一反击,换成一般人,肯定立刻就被反制了。 但是。 啪的一声。 烈云曦的另一只手挡在自己腹前,稳稳的抓住了夏雯的拳头。 再看她的脸,明显是云淡风轻,挂着微笑的。 夏雯皱眉,立刻变招,转身抓着烈云曦的胳膊,想要进行过肩摔。 但是烈云曦突然用手掌按住了她的后腰,致使她根本无从发力。 与此同时。 “结束了。”烈云曦淡声说着,左臂一揽,绞住了夏雯的脖子。 “我还没输呢。”夏雯的要强性格被激发了出来,竟直接抬起右腿向上甩去,她的双腿瞬间成了一条垂直于地面的直线,而那脚尖,眼看着就要越过头顶,踢中身后的烈云曦面门了。 “好功夫。”烈云曦说着,腾出右手,一把抓住了夏雯的脚踝。 竟然又被化解了。 这让夏雯十分的心惊。 “承让了,夏小姐。”烈云曦说着,脚下一扫一勾,同时双臂松开。 只见单腿撑地的夏雯立刻就被绊倒,摔在了地上。 这一幕看得,惊呆了两个保安,同时也令秦云觉得赏心悦目,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武打片啊。 “我输了。”夏雯坐在地上,心中震惊不已。 烈云曦微微弯腰伸手:“刚才失礼了,其实夏小姐也是挺强的。” 面对这份善意和温柔,夏雯怀疑微笑,拉着对方的手,站起身来,此时,她已经心服口服。 明眼人也都能看得出来,两人的实力差距非常大。 夏雯在格斗方面还是非常专业的,而且攻势凌厉凶猛,如果是跟普通的健身壮汉单挑,就算是有着力量方面的劣势,她也能很轻易的秒杀或制服一名壮年男子。 但是在面对烈云曦的时候,就像是学徒在跟宗师打架一般。 烈云曦的所有动作都不大,而且也不算快,可她就是游刃有余,轻描淡写之间,就多次制住了夏雯。 是的,多次。 这若是生死搏杀,烈云曦认真起来的话,怕是眨眼之间,就能分出生死。 秦云对烈云曦的武力值猜测是对的,这位天下无敌的女将,即便是放到现代社会,也大概率是天下无敌。 夏雯心中,也对烈云曦的实力完全认可了。 同时,烈云曦心里也很高兴,或者说是松了一口气。 看来,是她自己在之前,有点妄自菲薄了,她刚才连十分之一的实力都没发挥出来,就轻松碾压了女子散打冠军夏雯。 她对自己又有了信心,因为她判断出,这个世界的人除了健康一些,平均身高高了一些之外,与自己那个世界的普通老百姓其实没多大区别。 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让她无法战胜的,就是法力无边的凌霄真君秦云了吧。 她是这样想的。 切磋之后,夏雯放心去休息了。 秦云则亲自开车,带着烈云曦去了市中心。 相隔两个世界,这位昭阳公主好不容易来了,秦云肯定是想着,必须好好招待她的。 坐在副驾驶,烈云曦看着秦云开车的模样,终究还是忍不住问了句:“云哥,这个坐骑……不对,是这辆汽车,我是否也能驾驭?” “这个得学,而且得考驾照。”秦云说道:“你要是能在这里经常呆的话,倒是可以去驾校学一学。” 烈云曦微微点头:“我也很想多了解这个世界,只不过,我那边的人民还需要我。” “那你这次打算待几天?” 烈云曦想了想,说道:“我想明天就回去,不过我肯定还会再来,只要云哥有需要的话,一声召唤,云曦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不用不用,你不用万死不辞。”秦云轻松的笑着摆手:“这边没那么多规矩,不用每次都说话说得那么上纲上线。” “这个……云曦知道了。”烈云曦说道。 她也确实觉得这里没那么多礼仪和规则的约束,比如下人见了主人,是不需要行大礼的,鞠躬可能就已经是这边最大的礼仪了。 到了市中心的商业街。 两人一起下了车。 走在熙熙攘攘的路上,路人回头率极高。 且不说烈云曦本就是天人之姿,更何况,她的身高和打扮,也比较与众不同,吸引目光实属正常。 “别人似乎都在看我们。”烈云曦挺胸抬头的走着,虽然有点在意,但也并没有什么不自然的地方。 毕竟她本就是万人敬仰的公主,这种被目光环绕的感觉,是经常都有的。 秦云看了一眼烈云曦的装扮:“我们先去买套衣服吧。” “给我买吗?” “当然。”秦云弯起嘴角。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他还挺想看看,烈云曦穿上现代女性的衣服,会是何种模样呢。 到了一家品牌服装店,导购员立刻就热情的迎了上来。 这些卖衣服的,对好看的女性,是最为热情的。 尤其烈云曦还美的如此惊艳,导购员基本上一直都在赞美她的颜值和身材。 秦云现在有了钱,买东西时一直都很随意,基本上都是看中什么,就买什么,从不精挑细选的做选择。 烈云曦自己刚挑了一套,秦云就已经给她挑好十套了,并且让她挨个去试。 试衣间中。 烈云曦拿着一条短裤,看来看去,总觉得有点羞涩。 倒也不是她不能接受,毕竟战场厮杀时,把衣服打烂的情况都有。 而且这里的女孩子能穿出来走在大街上,她觉得她没必要太过于矫情。 就这样。 她换好一套很时髦的衣服,走了出来。 这一刻,整个店里的人,目光都齐刷刷的看过来,就连秦云都不免觉得怦然心动。 上身是纯白色的单薄卫衣,尽显青春靓丽,搭配她的黑色长发,宛如女大学生一样文静甜美。 下面是时尚潮流的牛仔短裤,那双纤细、修长、雪白如玉的长腿,此刻显得尤为瞩目。 脚下搭的是一款白色运动鞋。 只见她整个人摇身一变,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某个大学的校花。 “美女,这身衣服很适合你耶,太漂亮了,我能拍个照吗?”导购员拿着手机,忍不住说道。 烈云曦给了她一个礼貌的微笑,随后,自己走到镜子前,看了看:“我都快不认识我自己了。” “不习惯吗?”秦云问道。 烈云曦摇摇头:“也不是,挺好的,这身衣服穿起来,感觉身体很轻盈,很灵活。” 她轻轻地活动了几下筋骨。 不愧是习武之人啊,首先考虑的,竟然是着装的灵活性。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0章 射击俱乐部 付完钱。 秦云带着烈云曦往外走,同时还开了个玩笑:“你这种打扮,肯定是不能让家乡那些人看到的。” “他们会认不出我。”烈云曦微微笑着,跟秦云一起离开了。 而在后方店里。 一群人呆呆的望着他们的背影。 尤其是两人最后的对话,更是让人浮想联翩。 对比年龄,秦云一看就比烈云曦大了好几岁,外加不能让家乡人看到之类的话,很多人都误以为,烈云曦是个不喑世事的小姑娘,背着家里人,被秦云骗出来的。 回到熙熙攘攘的街道上。 秦云发现,似乎这换了衣服,也没什么用,该有回头率,还是有回头率。 为了让烈云曦玩得开心,秦云带她去吃了五千元一位的高档海鲜自助,然后又去电玩城,让她体验了各种各样的科技设备。 这一切的一切,对烈云曦而言,都像是在做梦一样。 之后,两人又进入商场大楼,一边闲逛,一边聊天。 烈云曦渐渐的放得开了,竟真的如同都市女孩一样,显得越来越活泼:“云哥,我发现这个世界的人,都好开心呀,到处都是好玩的,好吃的,人们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呢。” “也并不尽然。”秦云说道。 烈云曦疑惑的看过来:“可是我看到的人,大部分都很开心呢。” “那是因为,我们来的是开心的地方,在很多看不见的角落,这里的人也有着各种各样的辛苦和焦虑。”秦云说着,指了指下方大厅的年迈保洁员。 烈云曦看了过去:“她年纪那么大了,似乎腿脚也不好,竟然还在劳作。” “每个世界,都会有这种可怜人。”秦云说道。 烈云曦收起目光,想了想,说道:“但至少,这个世界没有战乱。” 对此,秦云苦笑了一声:“战乱也是有的,你想看看吗?” “怎么看?”烈云曦问道。 秦云直接拿出手机,打开短视频软件,搜索了一些导弹轰炸和战争废墟视频,递了过去。 烈云曦仅仅只是看了一眼,就感到不寒而栗。 那是她做梦都没想到过的恐怖场景。 天呐。 简直像是天神之怒一般。 仅仅一发炮弹,就能轰塌一座百米高楼,废墟下的牺牲品不计其数。 这种恐怖的力量,如果放到那个世界的话…… 烈云曦简直不敢想像,那会是怎样的噩梦。 她越看越入迷,跟着秦云乘扶梯的时候,她几乎一直都在低头刷视频,不知不觉就到了商场顶层。 “呼……” 她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把手机还了回去:“我不看了,看到这些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的力量是有多么的渺小。” “也别那么说,你就算是放到这个世界,也是顶级人才。”秦云说道。 烈云曦摇了摇头:“我的武功,我们的铠甲、刀枪、弓马,这些战场上的杀器,现在看来,与那些炮弹相比,根本就不堪一击。” “那是科技的产物,人力确实无法比肩科技,但你没必要拿人力去跟科技进度比。”秦云说道:“说到兵器,刚好这里有个弓箭俱乐部,你要不要去玩玩?” “这个世界,还在使用弓箭?”烈云曦不解的问道。 秦云微微点头:“某些时候还是能用到的,当然了,用以比赛和玩乐的居多。” 时代确实是不一样的。 秦云想让烈云曦明白,在这个时代,可以有很多很多种追求,而不仅仅在局限于武力和破坏力。 军队里的兵王、奥运赛事的运动员、科学院的院士,甚至是歌唱艺术家等,大家都能在各自的圈子里,成为顶级人物,且同样都会受到人们的敬仰。 这就跟烈云曦那个时代,是完全不一样的。 烈云曦所在的时代,皇权至上,血脉至上,武力至上。 硬要说的话,大概就是,烈云曦的世界,只讲文武才德,而在这个时代,则是百花齐放。 “算了,别想那些了,今天是你第一次来到这里,玩得开心就行。”秦云笑着说道。 “嗯。”烈云曦点头。 两人一起进入了射击俱乐部。 这里的收费还挺贵的,一个人要八百,且只能体验六个小时,如果要长期来的话,可以办会员,月度会员五千,年度会员要三万。 秦云只是带烈云曦来散心而已,就交了体验费,然后带着烈云曦入场了。 里面很宽敞,靶子有两排,每排三十多个。 在里面玩的人,大部分都是手里有闲钱的年轻人,说白了,小资家庭的富二代居多,而且一般都三五成群。 秦云和烈云曦的到来,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 主要是烈云曦,走到哪都亮眼,走到哪,都让人想多看几眼。 秦云带着烈云曦,来到一处空闲的地方,淡笑着说道:“昭阳,咱俩比一比如何?” “我肯定不如云哥。”烈云曦拿着复合弓,谦虚的说道。 “就当玩玩。”秦云说着,开始张弓搭箭,姿势还挺标准,二十米靶,一箭正中靶心。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好箭法。”烈云曦夸奖了一句。 不远处。 一个黄毛小青年开口了,像是吐槽:“这都叫好箭法?二十米靶,还带激光瞄的,小孩子都能命中。” 秦云扭头看了一眼,发现那是三个在这里玩的年轻人,两男一女,黄毛、肌肉男加辣妹,那个辣妹似乎是黄毛的女朋友。 而对方三人的目光,多半都放在了烈云曦身上。 秦云收起目光,对此不予理会:“昭阳,该你来了。” 那小黄毛突然吹了声口哨:“喂,美女,新手吧?要不要我教教你,免费的哦。” 旁边的辣妹突然不乐意了:“你干啥?是不是见她长得漂亮,想变心了?” 小黄毛连忙解释:“没有没有,就是想找个乐子而已。” 肌肉男开口了:“那哥们一看就是老牛吃嫩草,白瞎了这么漂亮的妹子,最简单的二十米靶,就让他装上逼了。” 二逼青年欢乐多。 没事就爱找点刺激,挑点事儿。 秦云还没讲话,烈云曦就有点不乐意了,扭头看过去:“喂,少在远处说闲话,敢不敢来比一比?” “呦,还想跟我们过两招?”黄毛更加有兴致了。 肌肉男更是说道:“我喜欢这美女,还挺有性格的。” 三人倒也不怯场,竟真的走了过来。 他们都是这里的长期会员,从小就学习箭术,现在已经是准职业选手水平了。 黄毛走过来之后,朝秦云露出了挑衅的目光:“哥们,是你上,还是这位美女上?” 秦云眼看着有乐子人自己找上门来,倒也提起了兴致:“既然要比的话,干脆来点赌注如何?” “呦。”黄毛看着自己的朋友:“这哥们还敢自己上难度。” 辣妹也忍不住笑了,冲着秦云说道:“大哥,你知道我们都是什么水平吗?等会输了,你可别后悔哦。” “你们别后悔就行。”秦云说着,抬高了声线:“输的人,绕着这里跑三圈,边跑边学狗叫,如何?” 肌肉男愣了一下:“我去,玩的有点大啊。” 而此时此刻。 周围很多人的兴致,也都被提了起来。 任何地方都不缺吃瓜群众,大家纷纷聚了过来,想要看热闹。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1章 比赛进行时 “你们三个,谁出手都行,至于我就不出手了,派出我的徒弟与你们比试。”秦云说着,伸手搭在了烈云曦肩膀上,目光则直指前方三人:“比不比一句话,敢吗?” 徒弟? 烈云曦竟突然觉得很荣幸。 堂堂凌霄真君秦云,竟然把她当徒弟看。 这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 与此同时,烈云曦也已经看清楚了现场状况,她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大矛盾,而只是云哥想玩玩,找点乐子而已。 既然如此,她决定放轻松下来,努力配合。 而对面三人一商量,由黄毛出来说话:“行啊,比就比,但是我有个条件。” 秦云弯起嘴角,问道:“什么条件?说说看。” 黄毛指了指烈云曦:“这美女长得好看,面相也单纯,她要是学了狗叫,太丢形象了,所以,这场比试你们要是输了,不能罚她,我们都想看你做惩罚,大家说是不是?” 这黄毛还挺能搞氛围效果。 此刻竟然一呼百应。 所有围观的都喊话表示赞同。 “行啊,输了的话,我代替昭阳做惩罚。”秦云笑着说道:“但如果你们输了,你们三个一人跑一圈,如何?” 辣妹一听,立刻指着自己:“啊?我也要学狗叫?” 黄毛安慰道:“放心,输不了,咱们稳赢。” 肌肉男也说道:“没错,答应他就是,我们肯定输不了。” 就这样。 赌注定好了。 黄毛喊来经理,商量了一下比赛的规则。 这家俱乐部之所以收费高且有人玩,一方面是设施好且全面,另一方面则是,这里有很多他们自己设计出来的玩法。 哪怕是今日这样的对赌,以前也经常有过,且规则各种各样,玩起来是很有趣的。 黄毛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规则,同时也是他经常玩的那种。 规则决定之后,经理拿来给秦云看,秦云则直接坐在长椅上,喝着饮料,很随意的说道:“给我徒弟讲就行了,她同意的话,我没问题。” 很多人都觉得秦云表现的太狂妄了。 而且说是徒弟,明显就不对劲。 很多人都猜测,秦云跟烈云曦是情侣关系。 而且看烈云曦年轻漂亮的模样,大家都觉得,便宜了秦云这家伙。 说白了,就是羡慕,眼热。 就这样。 双方做好准备。 站到了各自的位置上。 经理开始宣布规则:“第一项比试,三十米疤,使用普通复合弓,命中靶心为10分,现在开始。” 话音刚落。 嗖的一声。 烈云曦就松开了弓弦。 箭矢飞出去,正中靶心,分毫不差。 “有点东西啊。”三人组第一个派出来的是黄毛,此刻他做好准备,闭气凝神,也一箭正中靶心。 人群中开始出现议论声。 “那美女不错耶。” “越看越让人喜欢。” “这黄毛兄弟也不错,看来都是高手。” “我有点期待后续了。” 经理宣布道:“第一项比试,双方都是10分满分。” 黄毛打了个响指,回到朋友身边,笑着说道:“看来,我们得拿出真本事了,对方没那么简单。” 不过他现在,依然是心情轻松的。 直到肌肉男皱着眉头说道:“要当心了,那美女很厉害。” 辣妹笑着说道:“三十米靶说明不了什么,说不定她是误打误撞的呢。” “不。”肌肉男的表情越来越严肃:“我刚才仔细看了,虽然你们都是正中靶心,但她的箭,几乎是完美的中心点。” 靶心也是有范围的,虽然不大,仅是个直径一厘米的圆。 可一厘米之内,也是有偏差的。 黄毛刚才那一箭,虽然也在靶心处,但是距离最中心点,是有两三毫米的。 而烈云曦的误差,肉眼来看,可能连零点一毫米都没有。 “你的意思是,她达到了职业水准?”黄毛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肌肉男沉声说道:“仅看刚才那一箭,确实是真职业水平。” “碰巧的吧。”辣妹说道。 肌肉男苦笑了一声:“我倒真希望是巧合,下一项移动靶,我来。” 他们认真了。 这肌肉男的强项,就是接下来的人形移动靶。 经理开始宣布规则:“三十米人形慢速移动靶,得分要求,连续三箭,命中目标靶子眉心红点和两颗眼睛,总分30分,时限60秒。” 烈云曦看了肌肉男一眼。 双反仅相隔十米不到,烈云曦注意到了对方眼神中的凝重。 既然如此,就再让他凝重紧张一些吧。 “我们谁先来?”肌肉男问道。 烈云曦弯起嘴角:“我先。” 紧跟着,计时开始。 事实证明,60秒真的太长了。 烈云曦仅在十秒之内,就完成了三次精准射击,满分30分到手,她的总分已经达到了40分,暂时还没有任何失误。 而如此精湛的箭术,如此稳定的发挥,最关键的是,她仅用了10秒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显得是如此的游刃有余。 这无形中,给了肌肉男莫大的压力。 紧跟着。 轮到肌肉男了。 他咽了口口水,开始射击。 第一箭,瞄准了15秒,正中左眼,得10分。 第二箭,准备了足足20秒,正中右眼,得10分。 然后。 在准备箭矢的时候,肌肉男忍不住看了一眼烈云曦和秦云那边。 只见秦云弯嘴笑着,冲他做了个请的姿势:“继续,时间不多了。” 肌肉男闭气凝神,调整好状态,却又总觉得心脏乱跳,停不下来。 三十米移动靶,眉心红点是最难的,因为给出的标记范围比眼睛小得多。 肌肉男之前的记录,是存在失败率的,大概在10%的失误率左右。 尤其是这次,更加考验他的心态和临场发挥。 倒计时在持续。 眼看着仅剩最后三秒了。 黄毛已经急的大喊了:“放箭,你快放箭啊,来不及了。” 嗖的一声。 箭矢离弦,正中眉心。 “耶,中了。”辣妹高举双手欢呼。 肌肉男也着实是松了一口气:“呼……幸好没失误。” 然后,他又看向了秦云那边,发现那二人,依然是一副轻松无比的状态。 反观肌肉男,额头上竟然已经流出了汗。 他刚才,紧张的不得了。 这种无形的压力,在短短几十秒内,就让他感到心神俱疲。 而接下来的第三项,是大屏幕上的高速飞鸟靶。 原本黄毛打算上阵,但肌肉男拦了下来,三人中,肌肉男实力最强,接下来,可轻敌不得,所以第三项,还是由肌肉男来。 “我们两个,谁先?”肌肉男冲着烈云曦问道。 烈云曦一抬手:“礼尚往来,上次是我先,这次让你先,请吧。”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2章 足以比肩神的技艺 这一项的靶子面,是一个巨大的液晶屏幕。 屏幕中有专门的特制互动小游戏,当按下开关后,就会有小鸟从屏幕画面中高速飞过。 而玩家使用的箭矢,则是橡胶吸附箭头,只要能够命中屏幕上的飞鸟,通过触屏感应,飞鸟就会受伤或者死亡落地。 一共三次机会。 总分依然是30分。 这一次,肌肉男调整好最佳状态,站在二十米开外,进行射击。 他曾经的最佳纪录是两死一伤,共得25分,在整个俱乐部的历史排名上,是并列第三的。 第一箭,命中羽翼,射伤。 第二箭,命中躯体,射杀。 第三箭,命中脖子,射杀。 伤为5分。 杀为10分。 三箭结束,肌肉男再次拿到了25分的高分。 要知道,这种射击的难度,是非常之高的,因为屏幕上的动画小鸟飞行速度极快,且体型很小。 肌肉男的这项成绩,引来了很多旁观者的赞叹和欢呼。 因为这项成绩确实傲人,而且这也是肌肉男本身的最高水平,可谓是超常发挥了。 他一般状态下,能得15分就算是不错的了,连一点都不命中的概率都是极高的。 黄毛和辣妹开心不已。 “太好了,哥们,这次你超常发挥,我们赢定了。”黄毛笑着说道。 肌肉男点了点头:“对,前面都是平手,我们靠这一局,应该能有些优势,但还是不能轻敌,后面还有一项呢。” 辣妹却在这个时候,傲然一笑:“已经结束了,这次,我们赢定了。” 最后一项比的,是自由发挥,花式箭术表演,这辣妹是专业的花式舞蹈选手,每一次表演花式箭术,都深得大家的认可,向来都是得高分的。 此言一出,肌肉男也觉得肯定稳了。 “喂,该你们了。”黄毛朝烈云曦和秦云投来了挑衅的目光。 烈云曦第一次使用这种没有箭头的箭矢,而且她虽然接触过光学屏幕,却第一次见这么大的,老实说,有点刺眼。 但这点小问题,压根不算什么。 走上前去,连续三箭,全部精准命中高速飞行的小鸟,而且每一次都命中脑袋,一击毙命。 连续三箭,30分完美成绩。 这彻底引爆了旁观者们的激情,纷纷大呼精彩。 “真是高超的技术啊。” “美女,你该不会是箭术教练吧?” “看美女这么年轻,应该不是教练,难道是哪里来的专业运动员?” 在一阵阵议论声中。 黄毛和肌肉男等人的脸色,已经变得相当难看了。 他们都知道,这次是真的踢到铁板了。 烈云曦的箭术经过连续三项的比试,已经可以百分之百的确认,她是个高手,比在场任何一个人都强。 甚至已经有人开始认为,秦云是专业教练,烈云曦是专业运动员了。 因为这样的话,刚好也能对的上之前说的师徒关系。 教练和运动员,不就等于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师徒吗。 目前。 烈云曦拿到的是完美成绩70分。 黄毛三人组拿到的是65分,虽然也是高分,但是在满分面前,已经显得黯然失色。 接下来的最后一项,将会决定双方的最终胜负。 自由发挥的花式箭术表演。 俱乐部经理这边只提供场地和设施,一切表演方式,都由选手自己来定。 就这样,三人组的辣妹穿好装备,走到了人前。 她的相貌其实也不差,至少是中上等的,外加会打扮,猛一看还是非常亮眼的。 其实这一项,对秦云和烈云曦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 烈云曦拥有的,都是实战性质的技术,从出生那天开始,她就没有表演这个念头出现过。 而这次的对手辣妹,则是专攻这个方向的。 一开场。 辣妹先是左手持弓,右手拿着箭矢挽花,搭配优美的形体动作舞姿,让人看的津津有味。 不仅如此,当她放出第一箭的时候,还刚好命中了三十米移动靶的靶心。 只见她时而起跳,时而转圈,时而摇头晃脑,反正跳的舞是挺好看的。 严格来说,就算是花钱买票看她这一段舞蹈,也是不亏的。 更何况,期间还穿插了箭术,且每一箭都干净利落,精准度也很高。 一段五分钟的舞蹈,搭配十次射击,一下子将旁观者的兴头又拉了回来。 如果现在让百余个旁观者打分的话,估计大部分都会给辣妹至少25以上的高分。 现场的氛围很能说明事情。 黄毛已经在沾沾自喜了:“还的是我家宝贝儿,干的不错,对面那小美女一看就是中规中矩的类型,这方面她得不了高分。” 事实也正是如此。 烈云曦的确中规中矩。 “云哥,我不会跳舞。”烈云曦说道。 在如此不利的局面下,秦云却显得很淡定:“没事,所谓表演,并不是非得那么的花里胡哨,只要足够亮眼,能带给观众震撼,让他们觉得精彩的话,就肯定能得高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带给人震撼和精彩吗?”烈云曦想了一下:“我大概知道如何去做了。” 言罢。 她喊来经理,要了一张传统木弓,50根竹箭,以及一条用来蒙眼的黑布。 传统木弓,就已经很考验技巧了,这个时代的很多人都用惯了复合弓,根本用不了木弓。 所以,仅此一项,就是高手的证明。 黑布蒙眼,更是增加了难度。 这一幕引起了观众们的注意和好奇,并且开始期待起来。 而黄毛三人组虽然一脸凝重,但并没有太多慌张的成分,就算烈云曦真的蒙眼也能射击,也只不过是证明了她的高超技术而已,这一项比的可不单单是技术,而是表演成分更大,需要精彩好看美观。 总体来说,大家的猜测依然是烈云曦应该能得一些分,但肯定在表演精彩度方面,逊色于辣妹的。 终于,在百余人的瞩目下,好戏开场了。 烈云曦面朝一个巨大的固定方形靶子,相隔二十余米,然后,蒙住了双眼。 紧跟着。 开始了令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一幕。 只见她弯弓搭箭、弯弓搭箭、弯弓搭箭,每一箭的动作都十分的利索流畅,仅是这种速度,就已经是世界纪录级别的了。 嗖嗖嗖嗖…… 一根根竹箭,钉在了靶子上。 黄毛呆呆的看了十几秒,才终于回过神来,说道:“的确是叹为观止的技术,但这又能如何呢?有什么精彩之处吗?” 然而,肌肉男已经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你仔细看,她在写字。” 所有人都惊呆了。 当四十箭过后,靶子上出现了非常标准的大半个‘云’字,唯独还缺一横。 而此时的烈云曦,竟然停顿了一下。 也就是说,后面还有重头戏。 嗖的一声。 烈云曦脚尖点地,向后翻去。 这一个后空翻,足足离地三米多,这已经远在世界挑高记录之上了。 突然,她取出了最后的十根箭。 十支箭矢全部搭在弓弦上,一个凌空飞射。 咚。 烈云曦稳稳地落地了。 而当所有人看向靶子时,彻底被惊掉了下巴。 那一横出现了。 一个标准的‘云’字,而且大气磅礴,甚至有书法之美。 “这……”辣妹大张着樱桃小口,手中的弓箭脱手而落,掉在了地上。 一时间。 全场安静的可怕。 但是这份沉默,又是那么的震耳欲聋。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3章 东方寒 啪! 啪! 秦云鼓着掌,走到了烈云曦身边。 “云哥,怎么样?”烈云曦扯下眼罩。 “完美。”言罢,秦云笑着看向众人:“大家可以开始打分了。” 旁观者们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开始了各种议论和惊叹。 太完美了,他们从未想象过,这辈子能亲眼见到这般技艺,这已经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了,在体育界,这种人一般被称为某一项目中的神。 不不不。 烈云曦的表演,甚至已经夸张到,比那些顶级运动员都要高超无数倍的地步了。 这是很多人在电视剧电影中,都期待看到的华丽场面。 经理在统计着打分结果。 黄毛三人组则早已蔫吧了,纷纷低着头不说话。 “都怪你非要去挑衅。”辣妹跟黄毛吵了起来:“接下来怎么办?我不要学狗叫。” 人群中,突然有一名文质彬彬的帅气青年走了出来。 他穿着一身白色西装,看起来非常干净阳光,让人如沐春风。 年轻英俊的脸上带着些许锐气,可那微微上扬的嘴角和眼中的善意,又让他显得颇有些斯文之气,总之,就是无形之中,会让人觉得很舒服平和。 青年来到了秦云面前,彬彬有礼的主动伸手:“您好,我叫东方寒,是这家俱乐部的老板。” “秦云。”秦云对于主动示好的人,还是很客气的:“旁边这位是昭阳。” 秦云还是比较习惯称呼烈云曦为昭阳,毕竟第一次就是这么喊的。 东方寒冲着烈云曦露出微笑:“昭阳小姐,您好,您的高超箭术,着实是让人赏心悦目。” “多谢夸奖。”烈云曦说完,就站到了秦云身侧。 看她没有握手的意思,东方寒做为男士,自然也不会主动去伸手,这是礼貌问题。 脚步声传来。 是经理带着黄毛三人组走了过来。 “寒哥。”黄毛喊了一声,看样子应该是认识的。 东方寒只是浅浅一笑,并没有回应他。 经理开口说道:“统计结果出来了,这位小姐的成绩是满分,四项总分100分。” 至于黄毛三人组的成绩,其实也不低。 辣妹最后的得分是20到28不等,平均下来26分,加上之前的65分,一共91分。 虽然也是高分,但输了就是输了。 而且这次他们还输的很惨。 为何这么说呢。 他们得91分,是因为他们只有这个能耐拿到91分,这是他们的上限。 而烈云曦得100分,则是因为,总分只有100分,这几乎可以说是烈云曦能力的最下限了。 事实上,就凭烈云曦最后表演的那个,给1000分都不算多。 因为全世界貌似仅有她一个人能做到,其他人都是做不到的。 当然了。 仅限于这个世界做不到。 其实在烈云曦麾下的将军中,还是有一些人能够做到的,尤其是之前牺牲掉的先锋大将凌燕,她的箭术,甚至还在烈云曦之上。 但凌燕也并非那个时代的第一射手。 那个世界的弓箭第一人,是东方汉王朝的三大圣将之一,弓之圣将,养由天。 言归正传。 黄毛三人组的态度一改之前,变得非常乖巧。 秦云也没有难为他们,就说了句:“每个人跑半圈吧,狗叫三声就行。” 三人先是一愣,随后连连道谢,开始绕着场地去奔跑学狗叫了。 这引起了很多乐子人的旁观嘲笑和拍照。 可即便如此,三人组也应该感谢,秦云已经降低了惩罚难度。 东方寒笑着说道:“秦老哥心胸开阔,让人佩服啊。” “跟小人物犯不上较真,让他们意识到错误,懂得低头就行了。”秦云随意的一摆手:“东方公子如果没别的事情,我就先走了。” “等一下,我想跟秦老哥交个朋友。”东方寒追上来,递出了名片。 秦云看了一眼名片:“东方集团?” 东方寒微笑着点头:“我常年不在国内,今年刚回来,身边没几个能一起玩的朋友,老哥要是不介意的话,能否多带小弟玩玩?” “改天有空的话,我联系你。”秦云收起名片,带着烈云曦离开了。 下楼的时候,烈云曦说道:“那位东方公子,是个颇有心计的人。” “有心计是好事,这个阶层的,哪有笨蛋?”秦云淡笑着说道。 他已经知道东方寒是谁了。 跨国公司东方集团,全国没人不知道,这可是世界五百强的前五十名之一。 而东方寒这个人,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东方集团的少东家。 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都最顶级的富二代之一,是无数年轻貌美女子心目中最佳的择偶对象。 这小子的花边新闻和爆料,在网上还是有不少的,秦云以前刷手机时,也常常看到。 刚才一时间没想起来,直到听到是东方集团时,才回忆起来。 总之。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这小子很优秀,很有家底,同时也很爱玩,喜欢经营一些俱乐部、马场之类的。 这种人对秦云而言,是有用的。 多交一个朋友,不是什么坏事。 走出商城的时候。 外面的天色已经是傍晚了。 “昭阳,怎么样?今天玩得开心吗?”秦云随意的问道。 “很开心。” 秦云扭头看向她,发现她正露出微笑,像极了一名纯真的都市少女。 不知为何。 这一秒的对视,竟让秦云有了怦然心动之感。 如果他现在拥抱上去的话,对方会拒绝吗? 大概率应该是不会的吧。 毕竟这女孩,敬他如神。 可如果以虚假的神权欺人。 如果如此轻易地夺走一个从未接触过爱情的女孩的第一次爱意。 秦云又有些于心不忍。 他觉得,从烈云曦的表现来看,既有成熟稳重,又有天真烂漫的一面。 这个女孩,在战场上,是成熟的,沉稳的,智慧的,英明的,甚至堪称一尊杀神。 但是现代都市里的烈云曦,完全不是那天下无双的昭阳公主。 这个女孩在其他各方面,可能还纯净如一张白纸。 秦云收起目光没再看对方,继续向前走着:“昭阳,你下次来,还是穿铠甲吧。” “为何?”烈云曦缓步追上来,大大的眼睛满是疑惑:“云哥不喜欢我跟你们穿的一样吗?” “你穿上铠甲的话,我就肯定不敢碰你了。”秦云这句话说的很小声。 烈云曦没听清:“云哥,你说什么?” 秦云扶住额头,苦笑一声:“没听清就算了,走吧,开车回家。” 现在这种打扮的烈云曦,会让很多人都情不自禁的心生动手侵犯之感。 没有金甲红袍时的她,显得那么庄重和神圣。 回去吃了顿晚饭。 秦云又给烈云曦打包了些许零食,就送她回去了。 第一次见面而已,很多事情都急不来,以后有的是时间相聚。 这边烈云曦刚走。 秦云还站在老宅的院子里,望着烈皇坛发呆,心绪久久不能平静。 突然。 孟诗涵一个电话打了过来:“云哥,你上新闻了,全网大火,这个事你知不知道?” 秦云愣了一下:“什么情况?” “我给你分享个视频,你看看就知道了。”孟诗涵把视频分享了过来。 这正是弓箭俱乐部的视频。 其实大火的不是秦云,而是烈云曦。 秦云跟着沾光,也一并映入了人们的眼帘。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4章 只为出风头 孟诗涵分享过来的这个短视频,仅仅是十几秒的高能剪辑,如今已经有了千万播放量和数十万的评论。 之后秦云下刷视频,发现光是这个平台,就有很多类似的转发和二创视频,且全部都播放量极高。 再打开其他平台,发现也有很多。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小段视频,已经成了今天的全网最火爆话题。 正所谓人红是非多,网上充斥着各样各有的热议。 “这种视频一眼假,肯定加了特效,拍戏都不敢这么拍。” “如果这是真的,我直接表演吃屎。” “这美女是哪里人啊?临海的吗,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一看就是美颜加化妆。” “这么好的箭术,为什么不去国家队拿金牌呀?” “楼上问的好,所以说这是特效出来的,真这么牛的话,早就得世界冠军出了名,还能等到现在?” “也许人家是不乐意抛投露面呢,别把所有人都想的跟你们一样肤浅好吗?反正我看这是真的,美女威武,我爱你。” “旁边那男的谁呀?不会是美女的男朋友吧。” “年龄都不搭配,肯定是她哥。” “我看有人说,是美女的箭术老师。” “我嘞个去,那这大帅哥肯定也是个高手。” 总之,铺天盖地的热议,说什么的都有。 秦云看了半天之后,兀自陷入了沉思。 而此时的电话还没挂断,孟诗涵突然有点委屈的说道:“云哥,你上次不是答应过我,让我跟偶像见一面的吗?她这次都来临海市了,你为啥不介绍我们认识?” 是的。 孟诗涵认出了烈云曦,因为她早就见过烈云曦的照片。 她现在主要制作的古风服装,其中一多半的素材,都来自于烈云曦、江春桃、慕容清、何灵灵等人,当然了,还有早期的凌燕。 “这次匆忙,没来得及,下次一定介绍你认识。”秦云有心事,稍稍敷衍的回应了一句。 “云哥。” “嗯,诗涵,你晚上来我家吧,到时候咱们再聊,我现在需要打个电话。”秦云说着,就挂断了电话。 他现在的脑子里,想着一个人。 而这个人的名字,叫做东方寒。 取出名片,看着上面的手机号码。 秦云直接开始拨号。 今日之事,若说没有人刻意推流,肯定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直接轰炸全网。 就算烈云曦的箭法真的惊世骇俗,宛如神技,那也是需要时间慢慢发酵的,哪怕是明天再大火,秦云都不会感到意外。 电话刚一接通。 秦云还没来得及质问。 哪曾想,东方寒就已经很爽快的哈哈笑了起来:“秦大哥,你肯定是看了网上的消息,才想起兄弟的吧?” “果然是你小子干的。”秦云略感无奈。 东方寒笑着说道:“我认识几个干媒体的朋友,跟他们讲了一声,就成这样了,秦大哥别生气,这是好事情,换成其他人的视频,可没有昭阳小姐这般风华绝代,天人之姿。” 秦云说道:“我们不需要热度。” “大哥此言差矣。”东方寒依然笑着:“这个时代,就是个流量时代,而流量,就代表着金钱,金钱就代表着一切权势,您和昭阳小姐这般技艺,却默默无闻,这实在太可惜了,您要是愿意的话,我可以出钱出力出人,我保证在半年内,就可以把昭阳小姐打造成……” “打住。”秦云骂了一句:“你小子没完了是吧?” “秦大哥别生气嘛,这事咱们还可以再商量。”东方寒倒是个好脾气:“既然秦大哥不乐意聊这些,咱们可以先聊聊别的,过几天,我这边的马场有个马术比赛,来的都是各大企业精英和豪门阔少,不知道秦大哥愿不愿意带着昭阳小姐一起来玩玩?” “你是在邀请我呢?还是在邀请昭阳呢?”秦云反问道。 “都有,都有,而且秦大哥是绝对的主宾,贵客。”东方寒笑着说道。 不得不说,这小子真的很有心眼子,而且看人的眼光也很毒辣。 他从一开始,看中的就是烈云曦,但他同样一眼就看出,烈云曦不近生人,反倒是秦云比较好接触。 所以他从一开始,上来就非常热情的结交秦云。 秦云是个直肠子,此刻直接说出了心里话:“我说,你小子好歹也贵为顶级跨国集团的少东家,犯不上在我面前把地位放的那么低吧?” 此言一出,东方寒明显愣了一下。 把话说得这么直白的人,秦云还是第一个。 而这,非但没让东方寒生气,反而说到了他的心坎上,让他也真正直爽了起来:“秦大哥,我说实话,我结交朋友的时候,从来不看身份地位,我看的是眼缘,这次是我主动想跟你们交朋友,那我肯定得放低姿态了。” 这小子,确实挺讨人喜欢的。 “你结交我们的意义何在?”秦云又问道。 “那还用说?当然了为了面子,为了争口气呀。”东方寒此时的语气,才真正像一个刚毕业的年轻小伙:“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其实从来没有被人真正看得起过。”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你不是挺有钱的吗?” “我圈子里的朋友,哪有没钱的呀?钱在我们这里,是最不值一提的。”东方寒说道:“但是秦大哥你的气度和仪表,还有昭阳小姐的天人之姿,这才是我最需要的,有你们这样的朋友在身边,我带出去任何场合,都会觉得倍儿有面子。” 秦云大概明白,这小子的所有动机了。 包括把烈云曦的视频在全网上推广,也是跟面子有关。 这个视频是他推出来的,视频中的主角,是他的朋友,而这位主角,如同天神下凡。 说白了。 他是真心看得起秦云和烈云曦的,同时发自内心去欣赏,且想要长期交朋友的。 至于他对烈云曦有没有那方面的想法,暂时还看不出来,至少目前应该是没有的。 若是这样的话,倒也不是不能结交。 刚好秦云想要发展壮大的话,也确实需要一个人,来把他领进更上层的圈子里。 “小子,再跟你说个事,其实我和昭阳,都很会骑马。”秦云笑着说道。 “那感情好啊,只要你们有时间,我的马场随时欢迎二位贵客。”东方寒开心不已。 “但我这个人不轻易交朋友,想跟我交朋友,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秦大哥尽管说。” “你帮我做一件事。”秦云认真了:“我需要一批货,只要你能帮我搞到,我还有一些人才可以带过去给你认识,保证让你在任何圈子里,都出尽风头。”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5章 程书文 这边结束跟东方寒的通讯之后。 秦云立刻就看到了一条未接来电。 是李雪晴打的。 秦云立刻拨打了回去:“雪晴,什么事?” “你要的工程图纸,已经全部设计好了,我全都发给你,最后的结果由你来判断。” “这么快?” “那当然了,一套图纸三千万奖金,大家都很卖力气的。”李雪晴笑着说道。 接下来。 秦云又有的忙了。 回到家的时候,孟诗涵也来了。 两人坐在一起喝了几杯,吃了些夜宵,又聊了聊近期的事情。 到了晚上十点,秦云就回到房间,开始查阅工程图纸。 一共三十多套方案,其中有很多,都出自早已成名的大工程师之手。 但是看来看去,秦云都觉得不甚满意,总觉得差了些东西。 直到这样的一套图纸,来到了秦云面前。 这套图纸,采用的是3d模拟技术,从基础,到过程,再到最后的成果,全都清晰的展现了出来。 其中还考虑到了秦云提出的所有细节要求,比如在资源匮乏,缺少现代科技和工具支撑的时代,能够使用人力完成的项目,全部都设计的很清楚。 他甚至还考虑到了节约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资源成本的问题。 比如城内的民居设计,就一律采用木材,不过他设计的很美观,而且很牢固,制作起来也简单,有一种简约美。 他的这些设计方案,甚至细化到了城墙上的一砖一瓦的花纹,以及每一套老百姓居所的全部细节。 当秦云猜测,这极有可能是一位大师级工程师,带着专业团队制作出来的时候。 却突然在看到设计师的详细资料时,愣住了。 设计师:程书文。 年龄仅有26岁。 几乎没有什么头衔,而且全部的设计,都出自他一人之手。 “此人,有点意思。”秦云暂且记下了程书文,然后继续看其他的。 最终发现。 再也没有一套,能让他提起兴趣的。 他虽然不太懂这些,但是好与坏,用心和不用心,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如果说大师们都有100分的力气,且用了100分的力气。 那么,程书文就是只有80分的力气,却透支了800分的力气,最重要的是,他虽然没经验,但他确实有才华。 可以说,程书文是用命做出来这套方案。 看看时间,已经是深夜凌晨一点了。 但秦云还是打了电话给李雪晴:“雪晴,你现在能帮我联系到程书文吗?” 李雪晴迷迷糊糊的:“能呀,怎么了?” 显然是被吵醒的。 “我选中了他的这一套,想跟他详细聊聊。”秦云说道。 李雪晴终于清醒了一些:“什么?程书文?你确定吗?他好像只是个刚毕业的新人,我给你的这些投稿中,任何一个的社会地位和经验都远超于他。” “老人不代表一定比新人强,就算老人一定比新人强,也不代表老人的任何作品,都能超过新人呕心沥血的成果。”秦云说道。 “我知道了。”李雪晴回应了一声。 很快的,程书文的联系方式,发给了秦云。 秦云立刻打电话。 程书文这小子竟然还没睡觉,不但秒接了,还在秦云报出名号时,立刻就表现的激动万分。 经过交流,秦云终于明白了程书文的作品为何会如此出色。 这小子七天七夜不眠不休,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用到这上面,八台计算机一起运作,才肝出了这个作品。 他确实是在玩命。 而他玩命的原因,也确实在情理之中。 他本是个平凡家庭的孩子,虽然不富裕,但也不算太穷,外加他勤奋好学,读了研究生,眼看着就能工作过上好日子了。 可一场车祸,给这个家带来了晴天霹雳般的噩梦。 他父亲开车送货,为了多赚点钱,疲劳驾驶,撞伤了人,自己的腿也断了。 疲劳驾驶追尾,是全责。 高额的医疗费用,外加赔偿,让他们家欠下了上百万元的负债。 他母亲原本身体就不好,突遭如此噩梦,也一下子就垮了,跟父亲一起住进了医院。 同时,他还有个妹妹在读高中,需要学杂费和生活费。 突然接到秦云这份赏金工作的时候,他一下子就上头了,觉得这是一次机遇,就立刻拼了命的去做,不懂的就查资料,去问人,每天工作时长达到了21个小时,且每一分一秒,都在动脑子。 如果按工作效率来计算的话,其实他的高额付出,一天就能抵同行一周的成果。 可即便如此,他其实也没有太多信心,毕竟跟他打擂的,全都是行业内资深大佬。 所以当秦云打过来这个电话的时候,程书文是无比激动且感动的。 “小子,你这套方案,我买了,三千万很快就能到你的账户上。”秦云笑着说道。 “谢谢秦总,谢谢秦总。”程书文感激涕零:“您是我们一家的大恩人,我这辈子做牛做马,都会报答您的大恩大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三千万这笔巨款,可以还清债务,可以救母亲的命,可以让短腿的父亲安享晚年,可以让妹妹再无忧虑的备战高考。 虽然这都是程书文努力得来的,但他是个懂得感恩的好孩子,他知道若无秦云给的这次机会,若无秦云慧眼识千里马的话,他未来的人生依然会是一片黑暗。 秦云见这小子如此感恩且乖巧,心中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你应该知道,我需要的其实是三套方案吧?”秦云问道。 程书文说道:“知道的,但我只有一个人,时间又有限,所以才孤注一掷,想着尽力把一套做到最好。” “其他两套你有思路吗?”秦云说道:“不瞒你说,这次的三十套方案中,除了你的,我一套都没看上。” 程书文说道:“思路暂时还没有,但我可以努力,我觉得我应该能做好,而且这次我不要钱,我愿意免费帮您做,做多少套都行。” “既如此,你不如直接来为我工作,如何?”秦云说着,眼中却闪出略显奇怪的光泽。 “我现在就可以去。” 这小子真实在。 秦云笑了:“先别急,你先好好睡一觉,这几天太累了,你要是猝死了,我可是损失了一名大大的人才啊,等你明天睡醒了,再来找我吧,我让雪晴去接你。” 秦云似乎已经在此刻,下定了某种决心。 既然烈皇坛能够来回的安全输送人才,那么,就让这个功能,发挥的更淋漓尽致一些吧。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6章 二十年合同 翌日上午十点,阳光明媚的一天。 秦云家别墅的大门口,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跑车停在了车位上。 车门打开,一男一女走了下来。 “心里就是秦总的家吗?真气派。”戴眼镜的男子问道。 李雪晴微笑着点头:“程书文,你小子真走运,竟然被云哥看上了,进去后看我眼色,好好表现。” 程书文非常郑重的点了点头:“嗯,我一定好好表现。” 对于今天的程书文而言,接下来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面试。 虽然昨日电话里,秦云已经表现出了对他的喜爱和重视,但他现在依然紧张。 保安是认识李雪晴的,直接就帮忙开了门。 二人一起进入别墅,穿过前院时,程书文还很有礼貌的跟园丁师傅打了个招呼。 客厅中,佣人正在各自工作着,餐桌上开始摆放精致的早餐,但是并不见秦云的身影。 “云哥呢?”李雪晴朝佣人问了一句,并很随意的坐在沙发上:“陈书文,随便坐吧,不用紧张。” 程书文放下书包,十分工整的落了坐。 一名佣人说道:“秦总还在休息。” 李雪晴纳闷了:“不是说今天有正事吗?这都十点了。” 程书文想说什么,欲言又止。 一旁那在餐桌摆盘的佣人开口了:“李小姐,我家秦总昨天休息的很晚,他吩咐过十点左右用餐,应该是快睡醒了。” “对对对,我夜里跟秦总打电话到很晚。”程书文憨憨的笑了一下。 李雪晴接过佣人送来的茶水,喝了一口:“那就稍微等等吧。” 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 正是保镖夏雯。 只见她穿着整齐的女式西装,来到客厅,笑着打了声招呼:“雪晴。” 程书文刚放松了一些,此刻又再次紧张。 “雯雯,最近工作的怎么样?”李雪晴说着,想到了身边之人:“对了,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程书文,你家秦总点名要的顶级人才。” 夏雯看了程书文一眼,伸手说道:“你好,我叫夏雯,是秦总的贴身保镖。” 程书文连忙起身握手:“您好,您好。” 他如此紧张的模样,竟是逗乐了一向严肃的夏雯。 “程先生先喝杯茶,秦总很快就下来了。”夏雯说完,就走出客厅,去巡视别墅四周了。 咔嚓。 二楼的房门打开,有一人走了出来。 李雪晴和程书文扭头看去,然后发现,那并不是秦云,而是孟诗涵。 孟诗涵的性格较为柔和,但是打招呼时,程书文依然显得很紧张。 就这样,又过了五分钟左右,秦云才终于慢悠悠的下楼来到了客厅。 “秦总,您好。”程书文起身,直接来了个90度深鞠躬。 “来了?”秦云打了个哈欠,一扭头,走向餐桌:“先吃饭吧,大家一起来,书文你也来。” 程书文愣在原处。 “走啊,愣着干什么?”李雪晴扯了他一下。 程书文说道:“第一次打电话的时候,我就觉得秦总十分的温和,平易近人,没想到见了面也是这样。” 李雪晴笑着问道:“怎么?随和点不好吗?还是说你觉得,我们这些有钱人,就应该盛气凌人的?” “不不不。”程书文连连摆手,并在之后笑着说道:“我喜欢跟温和的人打交道。” 事实证明,他的紧张完全是多余的。 这里的大家都很好相处。 一顿饭吃下来,大部分时候都是秦云跟孟诗涵和李雪晴在闲聊。 内向的程书文几乎一言不发,而秦云也没在这个时候跟他谈工作的事情。 就在程书文一心想着啥时候面试的问题时。 秦云放下了筷子:“我吃好了,书文,来我房间。” 程书文知道,谈正事的时候到了,立刻就起身跟了上去。 二人一起来到二楼,关上了房门。 而在楼下,李雪晴看着餐桌上的另外两名女子,发现这全都是很熟悉的自己人呀。 秦云谈个工作而已,为什么还要避着大家呢? 二楼房间内,秦云说道:“随便坐吧。” “谢谢秦总。”程书文坐在了椅子上。 秦云抽出一根烟点燃,随后又递了一支过去:“抽吗?” 程书文摇头:“谢谢秦总,我不会抽烟。” “好孩子。”秦云竖了个大拇指:“不会抽烟好,省的我以后还得特意给你送烟过去。” “什么?”程书文愣了一下,搞不懂对方的话中之意。 “哦,没什么,不必在意这些细节,昨晚的那个钱,你拿到了没?”秦云问道。 程书文露出了笑容:“拿到了,我已经全部交给我父母保管了,他们都让我向您表示感谢。” “不用谢,那都是你凭本事得来的。”秦云说着,表情认真了起来:“你说想跟着我工作,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能跟着秦总工作,是我程书文这辈子的荣幸。” “别急着把话说满,因为我有个很隐蔽的工程在开发,需要找一个长期合同工,至少要做二十年。”秦云说道。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程书文毫不犹豫的回应:“别说是二十年,就算是五十……” “期间不得外出,一次都不行。”秦云的神色显得非常严肃。 程书文愣了一下:“您的意思是,二十年间,我一次都不能离开工作岗位,一次都不能回家见我的亲人是吗?” “是的,而且他们也不能来看望你,你将在一个陌生的坏境下,生活和工作二十年,但是你也别怕孤胆,那边的人都很好相处,他们会成为你的新朋友,甚至你有需求的话,你还可以在那边结婚生子。”秦云说道。 “那我能跟家人打电话……” “不能,那边没有网络信号。”秦云回答的非常干脆。 程书文在一时之间,陷入了犹豫之中。 秦云又开口了:“我可以给你足够的时间考虑,因为一旦答应了我,就不能反悔。” 程书文低着头,沉思了很久很久:“我妹妹还在上学,我父母身体也不好,他们都还需要我的照顾,但是秦总,请您相信我,我昨晚说过的话都是真的,您救了我一家人,我愿意为您当牛做马的报答……” “打住。”秦云说道:“上次咱们是公平交易,这次也公平交易,我向你承诺三个条件,第一,你离开后,我会在这二十年间,替你照看好你的父母和妹妹,第二,在那边,我会让那边的朋友给你最好的生活条件,第三,这二十年,每年的年薪,我给你一千万,二十年就是两个亿,我会分批次的,按月发放给你的父母。” 这一次,程书文再无后顾之忧:“秦总,您都这么说了,我如果再不答应,就太不是人了。好,我答应为您埋头工作二十年。” “你先回家去吧,收拾收拾,多陪陪家人,三天之后来找我。”秦云说道。 “不用三天,我只要一天就行。” “不急,多待几天也没事。” “我已经陪他们够久了,倒不如说,接下来由您帮忙照顾的话,我相信他们能生活的更好。”程书文说道:“更何况,我早走一天,就能早归来一天。”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7章 猖獗的马匪 云澜城外,十余里处。 有一片非常茂密的群山林地。 徐百年指挥着三五十民兵,外加六七百青壮年男子,正在此处伐木。 城内建设需要大量的木材,而这些天然生长的大树,正是这个时代最佳的木材来源。 一棵棵大树被砍倒。 专业人士上去锯掉多余的树枝。 再经过一辆辆牛车,源源不断的拉往云澜城。 虽然工具都比较简陋,但好在人多力量大。 说到徐百年这个副将,本也是文武双全的沙场将才。 可现在是用人之际,连铁壁大将蒙山河都去挖运河了。 徐百年也开始了他的副业之路。 从训练民兵到管理仓库,再到现在的伐木。 总之,哪里有工作,他就往那上。 只希望尽快稳住云澜城和风雪城这两城的根基,等将来生活好了,人才系统跟上了,大家也就能轻松一些了。 “大家都休息休息吧。”徐百年见日上三竿,天气炎热,大家都汗流浃背,就下达了休息的命令。 烈云曦不是暴君,徐百年也不是邪恶的监工。 在这里工作,是非常人性化的。 天气炎热,尤其是正午,所以从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三点左右,这四个多小时,都是吃饭和午休时间。 架起大锅,生火造饭。 今天的午餐,有泡面和鸡腿,辛苦一上午的人们都饿坏了,纷纷流着口水前去排队打饭。 突然,队伍中的一个小伙,指着西北方喊了一句:“那是什么?” 人们纷纷扭头看去。 徐百年和身边近卫自然也扭头看了过去。 随后。 徐百年皱起了眉头。 只见那远方的平坦黄土地上,正有扬尘滚滚。 这一般是骑兵才能搞出的阵势。 “望远镜。”徐百年伸出了手。 立刻有小兵递了望远镜过来。 相隔三百多米,徐百年通过望远镜,看清了那伙人。 那是一群骑着马的男人,衣着虽然破旧,但个个都长得孔武有力,且全都配有武器,长矛或者大刀、大斧。 尤其是领头的那个,一张阔脸,看起来非常威猛,上身还裹着一张花豹皮,他手中的长柄斧,目测至少有二十多斤。 “将军。” “徐将军。” 一些小兵和百姓聚了过来。 徐百年说道:“别怕,对方看起来不像是正规军,倒像是一伙马匪。” 一时间。 人群中议论纷纷。 “马匪?” “那不就是骑马的强盗吗?” “会不会是来打劫我们的?” “我们会被伤害吗?” 没错,老百姓是会害怕的。 徐百年身经百战自然是不怕盗匪,但老百姓可就没这么镇定了。 此处仅有三五十军士,而且大多没有骑马。 大家都是跟老百姓一起乘牛车来的。 仅徐百年一人和两名亲兵,是有战马的。 由于这附近没什么敌对大势力,大家在这里劳作这些天,也没遇到过意外,所以这里压根就没有对敌的提前预案。 “大家不要慌,我亲自去会会他们。”徐百年跨上战马,提起钢枪,带着两名近卫骑兵,将老百姓护在了后方。 三五十军士也纷纷拿起兵器,开始列阵。 对方也是三五十人。 可同样的人数,不代表同样的阵仗。 人家全都骑着马,那阵仗,不可谓不大。 反观徐百年这边,仅三个骑兵,显得非常单薄。 说话间。 那群马匪就已经呼啸而至。 “站住。”徐百年气势不弱,高声喊道:“前方是哪里来的弟兄?要去往何处?该不会是冲我们来的吧?” “吁……”马匪头目勒住马头,后方数十人纷纷跟着停了下来。 见徐百年穿着铠甲,像个将军。 那马匪头目稍稍重视,笑了一声:“你是云澜城内的将军吗?” “你还知道云澜城?”徐百年笑着说道:“没错,我叫徐百年,本是帝国万人将,后来一直跟随昭阳公主征战,充当副将,这大半年来,我一直都算是公主的左右手。” 马匪头目跟手下们,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而此时此刻,大几百的老百姓,全都在默默的看着这一幕,他们经历过战火的摧残,都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所以现在都非常的紧张。 徐百年本以为,凭自己的大名,可以把对方吓走。 却没想到,那马匪头目竟在犹豫了片刻之后,纵马向前走了两步:“原来是徐将军,久仰大名,自我介绍一下,老子叫孔彪,江湖人送外号,吞云豹。” 见对方丝毫都不客气,徐百年微微皱眉:“原来是孔兄啊,不知你们到此处,有何贵干?” 原本,徐百年是不怕这些人的。 但毕竟现在,身后全是普通老百姓,万一起了冲突,发生混战,肯定会伤及无辜。 因此,徐百年这堂堂将军,却罕见的放低了些许姿态。 哪曾想。 你的客客气气,却引起了对方的哄堂大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马匪们全都大笑了起来。 “怂了,他好像怂了。” “哈哈哈,不愧是二当家,仅凭气势就让帝国大将军放低了姿态。” “要我说,这家伙吹牛呢,未必是什么帝国万人将。” “是才好呢,没想到老子也有今天,可以欺负欺负万人将了。” 吞云豹孔彪一抬手,制止了兄弟们的发言。 随后,他看向前方,并举了举手中的阔斧:“徐将军,你见多识广,应该能懂点规矩。” “什么规矩?”徐百年沉声问道。 “这灾荒之年,我们兄弟们可都饿着肚子呢。”孔彪笑着说道。 徐百年也笑了:“饿肚子简单,我看弟兄们个个都马术精湛,不如随我一同去往云澜城如何?我会举荐你们,为公主殿下效力,日后,自然是吃喝不愁。” “我倒是想啊,可我们都干过杀人的勾当,早就听说昭阳公主仁厚爱民,嫉恶如仇,她能收留我们这些恶人吗?”孔彪的眼中,带着寒意。 此人倒是挺有自知之明的。 看他们个个吃的膘肥体壮,就知道他们根本没有受到灾荒影响,而是靠着掠夺和杀戮,在乱世活了下来,甚至可能还要比之前活的更好,更滋润。 “那你,想如何呢?”徐百年沉声问道。 孔彪纵马向前:“简单,把你们的食物和钱财都拿出来了,顺便你们的马匹和武器我也要了,只要你们乖乖配合,兄弟我也不为难你们,咱兄弟们也给昭阳公主一个面子,大家说是不是?” “对对对,老子给昭阳公主一个面子。”一个马匪小弟哈哈大笑。 而这句话,已经激怒了徐百年。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8章 全世界为之宁静的一声响 “尔等如此猖狂,就不怕本将军来日率大军,将尔等剿灭吗?”徐百年冷声道:“识相的话,就速速退去。” “哈哈哈哈。”孔彪也是个暴脾气,直接挥舞大斧,拍马而来:“敬酒不吃吃罚酒,想剿灭我们?你还是先有命活过今天再说吧!兄弟们跟我上。” 马匪们兴奋的嗷嗷乱叫着,一起纵马冲了过来。 老百姓中出现躁动,有些人被吓得腿都软了。 三五十步兵全都紧握长枪,打算拼死护民。 而两名骑兵,也都等待着徐百年一声令下,就杀进去跟马匪拼了。 就在这样的紧急关头。 徐百年做出了一个非常诡异的举动。 只见他随手扔掉了长枪,然后开始在怀里摸索,最终,取出了一个巴掌般大小的,乌漆嘛黑的,像是玩具的物件。 那冲在最前方的孔彪乐了:“切,这就放弃抵抗了吗?” 哪曾想。 徐百年用小玩具,对准了前方孔彪。 没人认识这东西。 唯有徐百年的贴身心腹知道,这东西,叫做‘玩具手枪’,是昭阳公主特意发给徐百年的。 徐百年统兵数千,但他这一路兵马,仅有他这位将军,才有资格得到这区区一把玩具手机。 嘭! 突如其来的一声震天响。 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一声震天响。 让所有人都为之颤抖。 再看那孔彪,竟已经脸部飙血,轰然坠马。 在这一刻,时间仿佛停止了,全世界都安静了。 马匪们纷纷勒住马头。 “啊啊啊啊啊啊……”孔彪捂着满脸的鲜血,痛苦的在地上打滚。 那惨叫声深入人心。 马匪们全都呆住了。 “二当家。” “二当家。” 他们又惊又俱又担忧的喊着。 只见。 徐百年骑着马,缓缓向前,敌方数十马匪,竟无一人敢轻举妄动。 他们竟然眼睁睁的看着,徐百年策马来到孔彪身边。 低头看着下方,徐百年再次用‘玩具手枪’指向了孔彪。 嘭嘭嘭。 连续三枪。 全都击中面门。 孔彪的双手被打穿,面部直接血肉模糊,一蹬腿,死翘翘了。 “二当家。”一个马匪被吓破了胆,喊声中带着颤栗。 突然。 徐百年举起玩具手枪,这次瞄准的方向,是前方的马匪们。 不等他们有所行动。 又是嘭的一声。 “啊……”一个马匪面部中弹,翻身落马。 终于。 有人开始高喊:“暗器,那一定是暗器。” 可如此厉害的暗器,他们还是第一次见。 太恐怖了。 相隔十余米,根本看不清是什么暗器,只知道刚听到声音,人就中招了。 而且破坏力还如此巨大,能够打烂脸上的肉。 所有人都怕了。 “快跑。” “跑啊,快跑啊。” 这群贼心极大,缺胆略不足的马匪,纷纷纵马调头,撒丫子的向后跑。 徐百年看着那滚滚扬尘,并没有选择追击。 事实上,他也是第一次用这种玩具,去对付人类。 当真是十分的好用。 当然了,这东西并不是天下无敌的,毕竟对方那么多人,如果一起冲过来的话,一把玩具手枪可对付不了那么多的人。 说白了。 威慑力远远大于杀伤力。 指谁谁死,在没有深仇大恨和死命令的情况下,哪个人还敢上来啊? “搞定。”徐百年松了一口气,并再次低头看向了孔彪的尸体。 此人号称云中豹,是马匪骑兵中的佼佼者,看他那柄大斧就知道了,肯定不是简单人物。 徐百年虽有信心战而胜之,怕是也得打十多个回合吧。 好在有这个跨时代的神器,一枪就给人崩下马了。 突然。 军士们和老百姓,全都欢呼着围了上来。 他们一方面感谢徐将军救了他们,一方面又在赞叹徐将军的神勇和那把武器的厉害。 今天出了这种事,徐百年打算暂停此处的伐木工作,先带大家回去,保证安全,同时还要向公主上报这里的情况。 事实上,这片林地出意外,并不止这一次,而是还有别的事情。 …… 云澜城,公主府内。 烈云曦正在快速审阅近期的奏折。 其中很多问题,都需要给出指令就行了。 而有一篇徐百年上报的奏折,则是需要重视的。 前几日,伐木工作中,有人看到林子深处,有猛虎出没。 虽然暂时还没伤人,也有可能是因为伐木工程队的人太多,所以猛虎不敢贸然冲过来。 但这毕竟是个隐患。 在秦云的时代,老虎已经成了观赏品甚至宠物。 但是在烈云曦这个时代,猛虎还依然是人们在山林中的天敌之一。 民间也有一些人知道那片林地中有猛虎,还说在前些年太平时期,就经常有山中过往商人,以及附近村中猎户,在那山中丧生于虎口之中。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应尽快处理虎患才是。”烈云曦低声自语着。 刚好这个时候,徐百年前来求见,讲述了伐木地发生的马匪事件。 这倒是简单了,刚好两件事,一起处理。 由于各位将军都有要职在身,烈云曦又刚好忙完了手中的事情,所以她打算亲自上阵。 当即点亲卫精兵五十员,外加副队长何灵灵。 烈云曦披甲上马,带着大家出了城。 同时。 徐百年在城中悬赏召集了十余名优秀的猎人,在上百骑兵的护送下,去往了伐木地的林外等待。 且说烈云曦这边。 想要找到马匪的老巢并不困难。 甚至云澜城中的百姓,就有知情者。 那是在城外三十里处,一个由村庄改造而成的匪寨。 名为黑龙寨。 寨主赵黑牙,人送外号,翻江蛟。 纠集了上百个亡命徒,在乱世之中,打造出了这个黑龙寨。 而这个村子方圆数里,都成了老百姓谈之色变的恐怖之地。 他们劫掠过往商队,甚至连流浪的难民都不放过,有时候,他们还会像今日一样,派人外出寻找猎物。 乱世的恶匪,已经不算是人了,他们往往比野兽更加残暴。 吃人,那都属于家常便饭。 …… 今日的黑龙寨中,气氛不同往日。 赵黑牙正在带着弟兄们收拾家当,准备跑路了。 他们得罪了昭阳公主,或者说,得罪了云澜城,早晚都会迎来清算。 “大当家。”一个小弟前来汇报道:“后院笼子里的老人和小孩还有28个,女奴隶15个,这些都不太方便带啊。” “全部宰了吃肉。”赵黑牙十分果断的说道:“今晚上吃饱肚子,咱们后半夜就溜,远离云澜城,再寻个快活之处。” “都宰了吗?女人也是吗?那咱们兄弟玩什么?”小弟问道。 赵黑牙一摆手:“顾不得那么多了,到了新地方再抓就是。” 就在这个时候。 “报。”一个小弟慌不择路的跑过来,下跪时差点摔倒:“报,大当家,不好了,有……有有有当兵的杀过来了。” 当啷一声。 赵黑牙手中的一大包黄金掉落在地:“这么快?” 是啊。 竟然这么快。 上午刚惹的祸。 人家傍晚就杀到了这里。 效率何其之高,来的何其之神速也。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9章 不自量力的翻江蛟 附近的匪徒,全都有些慌乱。 有人问道:“他们来了多少兵?” 报信的回答:“不多,看起来有四五十个,都是骑兵,领头的是俩女将,我们寨门紧闭,看门的兄弟正在跟他们对峙。” 一时间。 匪徒们都松了一口气。 “才四五十个啊?我还以为好几千人呢。” “咱们寨子里有百十号兄弟,也全都是骑兵,大当家的,我看不如出去干他们一票。” “对,干一票,反正都要跑路了,吃掉这伙人,拿到他们的马匹和装备。” “只要我们跑的远,就不怕云澜城的军队追上来。” 这伙匪徒的胆子,不可谓不大。 只不过他们的大胆不是那种不怕死的大胆,而是欺软怕硬的大胆。 遇到厉害的,他们跑得比兔子都快。 而如果遇到软弱的,他们会比猛虎和巨龙都更加凶残。 赵黑牙发话了:“先别急,我问你,那女将是什么模样?” “看不清,但是听声音,看身形,应该是个美女。”报信的小弟回应道。 赵黑牙开始权衡利弊。 现在弃寨而走的话,肯定得带上粮食和财富,走不快,就一定会被追上。 毕竟对方全是轻骑兵。 与其如此,倒真不防与之一战。 做好准备吃掉这少量骑兵,然后再连夜火速跑路。 最后,赵黑牙又问了一句话:“那个用暗器杀死二当家的家伙,在不在?” 他在忌惮徐百年。 毕竟弟兄们带回来的描述,太过于震撼了。 一发暗器,声如巨雷,不见其影,人已落马。 这种暗器闻所闻为,那暗器高手徐百年要是在场的话,肯定得多加留意。 报信小弟说道:“看样子应该是不在,对方只有两个将军,都是女的。” “好,取我兵器来。”赵黑牙大手一挥:“兄弟们全都上马,戴上武器,跟我去迎战。” 要说硬仗,这赵黑牙还真是不虚其他人的。 他本就是天生神力,青年时走南闯北,江湖事也是有赫赫威名的,要不然也压不住翻江蛟这个霸气称号。 后来饥荒加战乱,他更是非常有头脑的,在此村扎根,纠集上百兄弟,到处打家劫舍。 别人没饭吃,他们却个个都能吃饱饭,能有女人玩。 由于之前的云澜城主是袁淳罡,压根不管这三十里外的匪徒。 其他大城和军事重镇就距离这里很远。 所以几个月以来,黑龙寨的这些人一直都十分逍遥快活。 此时此刻。 赵黑牙也算是豁上去了。 带着百十个亡命徒,骑着骏马,一起嗷嗷叫的冲向寨门处,整个寨子中,仅留下后院的几个厨子后勤在准备庆功宴。 外面的黄土地上。 烈云曦身披金甲红袍,手持长枪叫阵:“贼匪快快出来投降,若再不开门,待我打进去,必杀光尔等,一个不留。” 这里是村寨。 寨门的防守其实很薄弱,一把火就能烧掉。 甚至烈云曦的战马,如果快速冲锋的话,都能直接跳过栅栏,杀将进去。 之所以在这里多费口舌,也只是为了引对方出来,减少些突击进去的意外损失罢了。 只见。 那寨门突然打开,随后,是赵黑牙挥舞着狼牙棒,带着百余悍匪,一起哇呀呀叫喊着冲了出来。 “何妨小儿,敢来爷爷这里放屁?”赵黑牙一开口,就是满满的匪气。 烈云曦冷眼直视前方:“你就是这里的大当家赵黑牙?” “没错,爷爷正是。”赵黑牙大笑了两声:“女娃儿,你这样的,一百个都不够老子打的,驾。” 他气势如虹,竟直接拍马杀了过来。 烈云曦也不墨迹,同样拍马冲了过去。 “报上姓名,老爷我不杀无名之辈。”赵黑牙挥动了厚重的狼牙棒。 “烈云曦。”烈云曦冷冷的吐出三个字,长枪横扫而出。 双方交马只一个回合。 铛的一声巨响。 赵黑牙手中的狼牙棒竟直接被震飞了出去。 同时,他还双手虎口崩裂,鲜血直流。 这一刻,他又惊又惧:“烈云曦!天下无双的昭阳公主,烈云曦……” “正是。”烈云曦挥舞长枪。 赵黑牙调转马头,拍马便逃。 说时迟,那时快。 烈云曦追上去,一枪从后面,将赵黑牙刺了个透心凉。 一时之间。 双方都是沉默。 何灵灵和亲卫兵们的沉默,是对盗匪们的不屑。 而盗匪们的沉默,则是彻彻底底的震惊。 堂堂翻江蛟赵黑牙,竟然被一回合打飞武器,然后一枪刺死了。 那就是天下无敌的昭阳公主吗? 那就是烈云曦吗? 那一抹金甲,在鲜红的斜阳下,反射的光芒竟是如此的刺眼。 那一袭红袍在马背上的长风中,飘荡起来又是如此的夺目。 然而此时。 根本不给盗匪反应的机会,烈云曦就已经快马跨越数十米的距离,杀入人群中。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长枪挥舞,鲜血横飞。 她就如同天神下凡一般,杀得盗匪们肝胆俱裂。 与此同时。 何灵灵也带队冲锋而来。 仅仅是一次冲击。 盗匪们就垮了,瘫了。 有些人甚至哭着喊着,四散奔逃。 杀崩这群人之后,烈云曦带着兵冲入了大寨。 …… 另一边。 在寨子后院。 这里有两排囚笼。 一排关押的是老人和孩子,他们个个都骨瘦嶙峋,且每一个都有着黑眼圈,眼眶深深的凹陷了下去。 在这里,不止是饥饿,还有暗无天日的折磨,尤其是即将被吃掉的恐惧,让他们每一个人都濒临崩溃。 另一排,关押着十余个女子,个个都衣不蔽体。 要说她们有多惨,随便说几个经历,那都是惨绝人寰。 她们其中有些人的丈夫、父母或者孩子,都已经被吃了,而且就是在这后院的木案上被宰杀的。 这里的任何匪徒,都可以不分任何时间段的,来到这里,当着所有人的面,对她们之中的任何人,展开禽肉不如的侵犯和暴行。 其中有一个最不惨,但也最惨的女子,她长得最漂亮,所以被侵犯的最多,而且她的儿子还活着,就在对面的囚笼里,每次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侵犯,从一开始的痛哭,到后来的麻木。 说她最不惨,是因为她儿子运气好,还没有被当成食物吃掉。 说她最惨,则是因为她最不堪的一面,屡屡被儿子亲眼见证,而且接下来,她跟她的儿子,还要同时死在这一天。 看看那几个屠夫般的厨子就知道了,他们正在烧水磨刀,还说要在今天,将所有人全部宰杀。 似乎是因为云澜城的官兵来剿匪了,匪徒们要在这里吃完最后一顿‘丰盛晚餐’,然后就要跑路了。 有个女人突然支撑不住,趴在囚笼边大声喊道:“大哥,大哥我求求你,别杀我,带我一起走吧,我一定不捣乱,我什么都听你们的,我不想死,不想被吃掉……” 她已经被死亡的恐惧压垮了,精神都有些失常了。 老人和孩子们,则是都相互依偎着,没有什么反应,他们都已经麻木了,而且就算想求饶,他们也没有谈条件的资本啊。 一个正在磨刀的屠夫,扭头看向了那女子,并突然邪笑了一声:“我也杀不得杀你,但是大当家的命令,我也没办法啊,要不你再让我好好的享受一次,待会儿我可以保证,最后一个杀你。” 说着,屠夫就开始解裤腰带。 另一个屠夫开口了:“喂,都啥时候了,还整这事儿?” “没事,最后一次玩了,用不了太久。” 就在这个时候。 外面传来了无尽的嘈杂声。 突然,一个满身是血的盗匪跑进了后院:“快,快跑,官兵杀进来了。” 屠夫们停下了动作,一时还没反应过来。 只见。 一匹白马呼啸而来。 那马背上,正是金甲红袍的烈云曦。 长枪刺出,一击穿透盗匪的咽喉。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0章 治虎 烈云曦杀死了逃亡至此的重伤盗匪。 亲兵们也都在四处追杀一盘散沙的盗匪。 总之,此战已经大胜。 而在这后院中。 老人和孩子看着那血腥的一幕,全都一脸呆滞,有些孩子因见了血,再次畏惧的颤抖,但大多人都早已麻木。 女人们也都一样,这一刻的大脑是空白的,呆滞的。 至于那三个屠夫,此时此刻都开始感到害怕了。 唯独烈云曦,在这一刻的情绪波动,是最丰富的。 她看到了被关押的人们。 看到了那磨刀霍霍的屠夫。 同时,也看到了堆在院子角落的,大量头发和人类骸骨,下方已满是污血,苍蝇在到处飞舞。 那堆成小山般的残骸,就连烈云曦见了,都不免觉得头皮发麻,进而,怒火冲天。 “尔等禽兽,安能如此?” 烈云曦的怒吼,响彻天穹。 只见她翻身下马,快步走向了三个屠夫。 噗噗两枪。 将两个屠夫杀死。 最后一个直接跪地求饶,且依然未能幸免。 烈云曦的长枪,洞穿了他的胸膛。 鲜血飞溅,有几滴溅到了金色的铠甲上。 这一刻的她,是微闭着眼睛的,她觉得自己,终究是来晚了。 却不知,在此刻的人们眼中,她已经如同天神般伟大而神圣。 是她杀死了那些魔鬼,拯救了这些深陷绝望的人。 又过了不久。 当所有的盗匪都被杀死。 当亲兵们到来,放出难民们,并为她们披上衣服时。 人们才终于意识到,自己真的得救了。 他们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那对幸存的母子,也相拥而泣。 看着这一幕,何灵灵都不免落下了眼泪:“公主,她们太可怜了。” 烈云曦却只是望着天空:“这天下,还不知有多少地方,多少人,正在承受这份苦难。” “可这并非公主之错。”何灵灵说道:“公主救济万民,大家都十分感谢您呢。” “带大家回城吧,给他们住的地方,好好照顾。”烈云曦说着,就独自上马,离开了大寨,她还要去伐木地那边看看。 而在路上,她脑海中不忘的,是那个后院地狱般的景色,然后联想到的,竟然是另一个世界,临海市的幸福生活。 她是个共情力很强的人。 所以她每次看到苦难时,都会渴望幸福,渴望带来一个太平天下。 所以她每次看到幸福的时候,又总在回想曾经看过的苦难。 正因如此,她才是一位胸怀天下的仁君。 …… 骑马狂奔十余里。 当烈云曦来到伐木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只见。 此处的将士们都在休整,其中有三名伤员,一个是猎人,两个是兵士。 他们都是被猛虎咬伤的。 而在一旁的大石头上,摆着一具猛虎的尸体,那猛虎遍体鳞伤,几乎被长矛扎成了筛子。 “不是说等我来再行动吗?”烈云曦问道。 徐百年低头:“末将知罪。” 只见,那受伤的老猎人站了起来:“公主,这不怪徐将军。” “老先生。”烈云曦连忙上前扶住了对方。 老猎人说道:“是老夫觉得,我们这么多人,应该足够对付林中猛虎,所以才提议进入林中的。” 接下来。 由大家一起,为烈云曦讲述了发生的事情。 身经百战的精兵,加老练的猎人,对付猛虎确实是绰绰有余。 但那林中猛虎十分的狡猾,主要是它们都吃过人,知道人类的弱点,同时也学会了跟人类周旋。 百余人一起进入林地时,连续深入了三百多米,那是一头猛虎都没有发现。 老猎人当时就明白了,这是猛虎见人类势大,退到了更深处。 因此就提议,十人一组,继续深入探索和猎杀。 其中一队遭到了猛虎的袭击扑杀,慌乱之中,三个人受了伤,不过好在猛虎也被大家**协力的干掉了。 三人的伤都不算太重,这是好消息。 但不好的消息时,其他小队的人,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另外两头猛虎的身影。 是的。 这林中之虎,极有可能比大家想象中多得多。 而且全都非常狡猾,且善于隐蔽。 发现猛虎的小队,是携带了箭矢的,可惜林中地形复杂,那老虎速度又快,根本就无法命中。 看天色暗了,林中就更是猛兽主场了,猎人们立刻提议先退出来。 烈云曦听完这些之后,下达了命令:“先送伤员回去,其他人原地休息,待明日天一亮,再继续扫荡丛林。” 这片林地是最佳的木材来源,云澜城需要这些,所以老百姓明天还会来伐木,而有猛虎在林中,百姓的生命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 烈云曦已经决定了,自己今晚也留在这里,明日一早加一上午,务必清理掉山林纵深一千米处的所有猛虎,就算有些杀不死,也必须驱逐到更深的山林中,且要让它们畏惧,再也不敢出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深夜。 明月高高挂在夜空中,天空中仅有几颗微弱的星辰在闪烁。 林外的空旷地上,百余人横七竖八的躺着,仅有两人在放哨。 篝火忽明忽暗的闪动着微光。 四周一片静谧,唯有密林深处会时而传出一些野兽的叫声。 烈云曦在睡梦中,回到了小时候,那时候慈祥的父皇和温柔的母后都还在身边。 富丽堂皇的宫殿中,她坐在母后的腿上,逗着一只小猫咪玩耍。 突然。 一道惊呼声,响彻天际。 “老虎出现了!” 是放哨之人喊的。 烈云曦第一个醒来,随后是大家纷纷匆忙起身。 只见。 在那昏暗的月色之下,正有一头巨大的猛虎窜出林地,狂奔而来,眼看着就要扑到距离最近的一个战士身上了。 这战士受到惊吓,匆忙之间,竟然难以拔出腰刀。 好在哨兵及时发现并大喊,外加现在大量的战士起身。 那猛虎竟如同拥有高级智慧一般,非常果断的扭头就跑,仅是三两次跳跃,就再次钻入了密林之中。 后方终于有箭矢射来,却都射中了树干或碎石。 “追。”烈云曦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后方有大量的士兵,以及猎人跟了上来。 可那猛虎逃得非常快,烈云曦只能拼尽全力去追赶,好在她拥有极好的体能和身法,能够在遍布树木、杂草和碎石的地形上,依然快速行动。 可后方的战士们,就没有这个本事了。 就连徐百年都很难跟上烈云曦的脚步。 “公主殿下,公主殿下。”徐百年眼看着前方的身影越来越远,焦急的大喊道:“别追了,明日再进入林地清剿恶虎也不迟。” “是啊,公主,别追了,快回来。”老猎人几乎是扯着嗓子在喊。 但。 烈云曦已经将他们甩开了上百米,外加在林地中奔跑,脚下是踩着碎石和落叶的声音,耳边还有着呼呼风声,根本就听不到百米之外的喊话。 当然了,还有就是,烈云曦杀虎之心非常坚决,即便听见了,也未必会听劝。 就这样,她紧盯着前方的猛虎急追,将身后之人越甩越远,并消失在了后方人们视线的尽头。 “三叔。”一个年轻猎人来到了老猎人身边:“刚才那头猛虎,好像是……” 老猎人面色凝重的说道:“没错,是它,肯定是它。” 徐百年担忧着公主的安危,沉声问道:“你们在说什么?” “是那头虎王,杀死过上百人的虎王,整片山林都是它的地盘,我们必须尽快追上去,否则公主会有生命危险。”老猎人焦急不已的说着,同时,眼中也泛起了仇恨的光。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1章 沟壑下的绝境 “虎王?”徐百年紧皱着眉头。 老猎人开始讲述起来。 他本是居住在此处附近村庄的猎户,一家三代都是猎人。 大约五年前,林中闹虎患,多有村民和猎人在山林中丧生于虎口。 老猎人太熟悉那头虎王了。 那是一头,真正敢吃人,会吃人的恶虎。 那恶虎,已经变得比人类都要更加狡诈,它甚至曾团灭过两支携带钢叉和弓箭,装备齐整的猎户小队。 太可怕了。 由于它吃过人,所以它了解人类的性情和弱点,它能够通过气味,判断出人类的战斗意志和恐惧心理。 而这也正是它敢在凌晨三点走出林地,企图从百人阵营中,捕猎一人的原因。 因为它知道人类在这个时间点是最困乏的,而且它差一点就得逞了。 它肯定是通过密林和夜幕的掩护,悄无声息的到了最近距离,才突然发起突袭的。 若非哨兵发现的早,还真会有人被它咬死。 而即便它被提前发现了,它放弃捕猎选择飞奔逃亡的果断选择,也恰恰证明了,它拥有老虎中最高的智慧。 老猎人在家里,排行老三,大哥二哥都是猎人,两个儿子也是猎人。 当初他们七八个人一起上山,最后,仅有老猎人独自存活下来。 他当时拼死一搏,用钢叉乱挥,划伤了虎王的面部,虎王可能也是连杀七人之后力竭了,外加又受了伤,所以才转身离去。 老猎人得以存活下来,并终生不再上山入林。 若非这次是公主亲自招募的话,老猎人是不会带着侄子来这里的。 “到现在,已经有五年过去了,但我依然记得它脸上那道伤,那是我留下的。”老猎人沉声说道。 虎王已经有些老了,但是现在看来的话,老了的虎王,似乎比以前更胆大、更狡猾,也更难对付了。 “而且,不能保证林中是否还有其他老虎和猛兽。”又一个猎人说道:“现在可是深夜啊,猛兽占据优势的时间段。” 徐百年越听越心急:“加快速度,我们必须尽快追上公主,保护公主周全。” 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一个小兵扛着长枪追上来,嘴里喊着:“徐将军,公主忘记拿兵器了。” 这毫无疑问,让事态显得更加严峻。 烈云曦独自一人追击最凶最恶最了解人性的虎王,而且还没有拿趁手兵器,死亡危机已经完全笼罩了她。 可她依然在快速的深入山林,但凡慢一步,那虎王的踪迹都会消失在密林间,再也寻找不到。 此时此刻的烈云曦。 一边身轻如燕的向前狂奔,一边将箭筒背在身上,并取出一根箭矢,搭在了复合弓上。 是的。 她拿了这唯一的兵器,弓和箭筒。 这是在她从夜梦中惊醒后,本能反应的动作,一手拿箭筒,一手匆忙操起复合弓,然后就大步流星的追了上来。 突然。 那虎王竟在快速穿梭中,扭头看了烈云曦一眼。 借着昏暗的月光,一人一虎目光对视。 烈云曦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她似乎能感受到,一股暴君般的戾气。 那虎王长得无比狰狞,它的体型在猛虎中,已经算是最大号的了,可依然跟脑袋不相衬,因为它的脑袋更大,且毛发胡须都像是炸开的一样,显得无比狰狞。 尤其是那道长长的脸部疤痕,让它更显恐怖,同时也像是在描述着它的传奇故事。 这是一头真正的恶虎,甚至可以说是魔虎,它吃过上百人。 在它的大脑中,人类就只是一种美味且弱小的群众生物罢了。 是它食谱上的猎物之一。 嗖。 烈云曦突然脚踏山石,一跃而起,凌空飞射一箭。 但见那虎王立刻转弯。 这一箭,射在了地上。 虎王早已熟悉了人类的弓箭,并且它拥有比人类更快的躲避速度,以及这天然的领地优势。 这里树木丰茂,乱石繁多,只需在奔逃时稍稍偏移,就能依靠树干等遮挡物,很好的躲避和防御弓箭。 烈云曦继续追击。 虎王继续奔逃。 嗖。 嗖。 嗖。 烈云曦不断的尝试射击,却都无法在如此复杂的地形下命中虎王。 不消五分钟。 他们就已经深入山林八百米了。 而当烈云曦再次取箭时,小手一摸,发现箭筒中仅剩下三支箭了。 不能再失误了。 或者说,不能再轻易尝试了。 她继续追击着。 突然。 前方的虎王一个大跳,然后消失在了视线中。 烈云曦眉头一皱,紧急追至前方,发现这里有一条沟壑。 而那虎王正是在快速的连续跳跃,熟练的踩着山壁岩石,下坡到达了沟壑底部。 烈云曦居高临下,立刻弯弓搭箭。 只见虎王一溜烟的,躲到了一块巨石后方。 “竟然这么聪明。”烈云曦都不免发出赞叹,随后也跳了下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这沟壑仅有十余米深,坡度还行,且山壁上有借力点,仅仅四五次小跳,烈云曦就也来到了沟壑底部。 看着此处光秃秃的几块巨石和碎石堆,烈云曦说道:“这回,你逃不掉了。” 就在这个时候。 躲在巨石后方的虎王,发出了一声震天的虎啸声。 烈云曦肯定是听不懂的,但她总觉得有些诡异。 啪嗒。 啪嗒。 一些碎石从上方散落下来。 烈云曦心头一惊,抬头看去,这一刻,她心都凉了。 只见。 在那上方的沟壑两岸,竟然又出现了六只猛虎。 其中四只正常猛虎,还有两只白虎。 从体型判断的话,其中两只是成年雄虎,四只是成年雌虎。 “竟然是埋伏吗?”烈云曦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同时也更加觉得可怕和愤怒了:“区区野兽,竟能做到这种地步!” 该杀。 必须杀。 这种狡诈的猛兽,对老百姓的威胁,太大太大了。 六只猛虎开始下坡。 换做其他人,此刻估计早就被吓瘫了。 但烈云曦依然能够做到冷静,并一边顺着五六米宽的狭长沟壑转移位置,一边取出了弓箭。 连续三箭,全都命中了。 第一箭,射中了黄色雄虎的一只眼睛。 第二箭,射中了黄色雌虎的脖子,但是未能造成有效杀伤。 第三箭,射中了白色雌虎的前肢,致使那白色雌虎身形不稳,直接从八米多高的山壁上摔了下来,这一只,是最惨的,当场重伤。 但烈云曦,并没有喘息的机会。 因为那聪明的虎王,似乎一直都留意着烈云曦的箭矢数量,当箭筒空了之后,虎王立刻就走了出来。 伴随着震天的虎啸声,虎王带着其余五只猛虎,立刻就朝烈云曦扑来。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2章 人间的无双战神 六头成年巨虎一起冲过来,从人类视角来看,那是无比恐怖的绝境和死局。 别说是这些重达三五百斤的猛虎了,哪怕是三五十斤的大狼狗,五六条一起冲向人类,都能把普通人吓得腿软。 好在烈云曦的心理素质过硬。 冷静从容的她,一边后退,一边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 那是秦云送给她的,所谓‘玩具仿真枪’。 当最前面的老虎距离她仅有二十多米的时候。 她打出了子弹。 一枪正中黄色雌虎的脑袋,却未能击穿头骨,而只是让它倒地哀嚎而已。 这确实不是真枪。 用这个对付人类还行,对老虎这种大型猛兽,终究是差了点意思。 可即便如此,那谨慎又狡猾的虎王,竟然再一次选择了躲起来。 烈云曦在紧急情况下,立刻就做出了果断选择。 只见她又连开五枪,全部打入那倒地雌虎的腹部,打烂了其内中,终于将其杀死。 然后又用剩下的十颗子弹,如法炮制,杀死了一头黄色雄虎,重创了那头原本就受过伤的黄色雌虎。 咔哒。 咔哒。 子弹打空了。 说时迟。 那时快。 凶猛的白色雄虎如月夜下的银色流光般,扑击到了面前。 烈云曦果断弃枪,弯腰伏地躲过这次扑击。 当白色雄虎从头顶飞过时,她眼明手快的一把抓住了虎尾,然后脚下重踏地面,身体腾空翻转,十分稳健的落到了白色雄虎的背上。 双手合十,奋力向下锤击。 这千斤的力道,一击砸的白色雄虎趴了下去。 烈云曦伸手一拍虎背,翻身下地,操起一块带有棱角的石头,对着白色雄虎的脑袋就是一通乱砸。 短短的两秒间,就砸了四五下,砸的白色雄虎,头部一片血肉模糊。 突然。 一头黄色雌虎正面扑击而来,两只巨大的抓住按住了烈云曦,直接将她按倒在地。 烈云曦反应迅速,抬腿一脚,巨大的力道下,竟是将黄色雌虎直接踹飞了出去。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一根如铁棒般的虎尾横扫而来。 正是虎王也已经冲到了跟前,并发起攻势。 烈云曦根本看不清,刚刚起身,脑袋就被虎尾精准扫中。 这一击,力道无比的厚重。 直接打飞了烈云曦的盔甲。 长发飘散,她的脑袋偏向一侧,大脑在这一刻,是完全懵的。 虎王站了起来,身形远比烈云曦要高大。 虎啸声响彻山谷。 伴随着声音的,是三次连续的虎爪挥击。 那虎爪如同锋利的大铁钩,划破了烈云曦穿的软甲,同时也划破了她的胸膛。 鲜血飞溅。 尤其是最后一下,是一掌拍中了她的心口,巨大的力道下,将她的身体击飞了出去,重重撞击在山壁之上。 口中,也溢出了鲜血。 虎王再次扑来,这次,它张开血盆大口,咬向了烈云曦那纤细的脖颈。 突然。 烈云曦抬起左手,伸直向前,抓住了虎王的脖子。 右手中的石块,也在同一时间,塞进了虎王的血口之中。 一阵长风吹过。 将烈云曦的发丝吹的散乱,大量凌乱的长发,遮住了她的面容,唯有一只眼睛,在月夜下反射着冰冷的寒光。 这一刻。 人间的公主,和猛兽中的王者,近距离对视着。 冰冷的眼眸,对上了血色的瞳孔。 轰得一拳。 烈云曦的拳头,砸中了虎王的一颗眼睛。 虽然虎王及时闭眼,但那眼缝中,还是流出了鲜血。 这一拳刚猛无敌,震伤了虎王的眼球。 就在虎王发出愤怒的吼声,挥动双爪拍击时。 烈云曦的身体突然下蹲,双手按地,一记扫堂腿正中虎王下肢,竟将它硕大的身体扫到在地。 烈云曦的双手,抓住了虎尾。 “结束了。”冰冷的声音如同人间修罗。 “啊……” 她发出巨大而嘹亮的吼声,那声音,竟如猛虎一般,也能震彻山谷。 随后。 是虎王那重达六百余斤的身体,被烈云曦整个甩飞了起来。 轰隆一声。 巨大的虎王撞击山壁。 乱石横飞。 虎王口中当场喷血,可能是内脏全部都碎了。 它还没咽气,但这一击之下,它离死已经不远了。 轻伤的黄色雌虎怒吼着狂奔而来。 烈云曦却傲然抬头:“来的正好。” 再次甩动虎王的身体,她竟然以此为武器,整个抡起来,狠狠地砸中了黄色雌虎。 这一下的撞击力,在惯性加持下,少说也有三五千斤了。 黄色雌虎当场被砸飞,撞上石壁后滚落下来,直接毙命。 虎王也终于咽了气。 烈云曦松开虎尾,一步步的,走向了那重伤的白色雄虎。 这一刻,她如同炼狱中的血色战神。 那白色雄虎竟产生了畏惧心理,一瘸一拐的想要退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嗖。 烈云曦一个箭步冲上去,翻身再次骑到了白虎背上。 嘭! 嘭! 嘭嘭嘭! 一拳,两拳……十拳……无数拳。 当烈云曦停下的时候,那白虎,头部已经血肉模糊,彻底死去。 剩下的还有两只重伤老虎都已动弹不得。 烈云曦弯腰捡起石头,走过去,挨个结果了它们的生命。 “呼……” 疲惫的她,长吐了一口气,松开手,任由那占满鲜血的石头掉落。 一抹晨曦的光突破云层,洒了下来。 此时,已是黎明。 烈云曦抬头看了看那云上的朝阳,扬起双手,将长发拨至脑后。 “公主。” “公主殿下。” “昭阳公主。” 大量的喊声从远处传来,并越来越近。 烈云曦知道,是大家来寻找她了。 只见。 她不紧不慢的走到旁边,捡起手枪,收起来。 然后又挽起长发,戴上了盔甲。 终于。 一个小兵来到了沟壑边,低头看见了烈云曦。 “公主,是公主殿下吗?”小兵惊喜的大喊着:“大家快来,我找到公主了,她还活着。” 越来越多的人们聚集而来。 而此时的烈云曦,虽受了些伤,浑身浴血,却依然身形挺拔,站得笔直。 谷底的一幕。 描绘着一场生死恶战。 所有人仅是看着这事后的一幕,就觉得惊心动魄。 尤其当老猎人看到虎王的惨死之状后,更是潸然泪下,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昭阳公主徒手毙虎,真乃天神下凡啊。” 见老猎人如此。 同行的所有人,纷纷跪地膜拜。 徐百年更是纠正道:“是独杀七虎,天下无双。”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3章 佟石玉回来了 七头猛虎的尸体,被牛车拉回了云澜城。 虎骨、虎皮、虎肉、虎筋,都是有价值的东西。 百姓们纷纷前来围观,并在听说昭阳公主的神勇事迹后,该消息立刻传遍了大街小巷。 一时间,家喻户晓,人人都在谈论。 “伐木场没有老虎了,我家孩子再去伐木,我就不担心了。” “一个人打死七头老虎,天呐,昭阳公主是人还是神?” “一看你们就孤陋寡闻,没听说过天下大事,我跟你们说啊,在咱们大炎帝国盛世的时候,那边,昭阳公主才十六岁,就已经能够单臂举鼎了。” “一个女孩子,为什么力气这么大?” “这谁知道,反正说是天生神力,也有人说是天神下凡。” 【时,炎兴三年,城云澜之西有恶虎,食人,昭阳公主夜寐林边,夜,恶虎来袭,公主追至山涧,毙七虎,乃除虎患。】 …… 秦云带着程书文,来到了老宅。 程书文办公需要的一应物件,都已经准备齐整。 程书文办公需要八台高配电脑,而这些电脑只要把软件下载完,就不需要使用网络了,软件内的功能,是足够土木工程使用的。 秦云还专门买了个柴油发电机,打算一并送过去。 对程书文说的,则是送他去往一个在模仿古人生活的小城市。 说白了。 这种事情瞒不住。 程书文只要不是傻子,去了那边之后,早晚都会发现自己穿越了。 但这已经无所谓了。 只要秦云不同意,程书文就回不来,自然也就无法暴露烈皇坛的秘密。 当然了,秦云是不会亏待他的。 在老宅子。 程书文一直都被蒙着眼睛,秦云将他扛起来,扔进了烈皇坛。 伴随着光芒一闪。 程书文几乎没什么实质感觉的,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且说凌霄真君神庙这边,一直都有人看守着。 当发现这次送来了一名男子时。 守卫一度认为,这是真君临凡了,立刻就跪地膜拜。 直到程书文说要见烈云曦,守卫才立刻找人,快马加鞭的去往了云澜城。 烈云曦来到之后,拿到了秦云让程书文带过来的录音。 听完之后,烈云曦基本上就明白了秦云的目的。 立刻好生款待程书文,毕竟,这是一名能够使用尖端科技,且拥有大量土木工程知识的人才啊。 在现代都算顶级人才,放到古代,那就是世界第一,说成是工部天神都不为过。 而程书文也实诚。 他起初真信了秦云的话。 在跟这里的大家认识之后,立刻就跟着烈云曦,乘马车去往了云澜城。 他还惊喜于这里的一切都如此逼真,跟真正的古代一模一样,觉得在这里生活肯定很有趣呢。 他住进了云澜城,发电机启动,为计算机供电。 伴随着屏幕上的工程模型图出现,他开始为鲁超等大师们,讲解自己的思路。 看着如此神奇的计算机。 鲁超等人也都有了想要学习的欲望。 就这样。 程书文算是暂时安定了下来。 可能他在不久后会发现不对劲,但反正也回不去了,而且这里的所有人都对他礼待有加,他在这里生活,其实也是不错的。 …… 临海市。 秦云终于履行了对胡立业的承诺,带着保镖夏雯,去了一趟胡家的公司。 他跟胡立业的父亲商量过后,当场决定拿出五亿元投资。 对此,整个公司都把秦云奉为了座上宾。 而且这钱不是白花的,而是投资项目。 根据胡立业的说法,一旦小区的房子开售,不消一年,就能把本钱赚回来。 而秦云投资的这五个亿,在工程结束后,到手至少是十个亿以上。 当然了,房子卖不出去,赔钱的风险也是有的。 不过这五亿元对秦云来说无伤大雅,就当做是一次尝试吧。 钱生钱的尝试。 秦云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手里的钱放在手里,就相当于一直在贬值。 如果能通过投资,把手里的钱变成双份甚至三份,那么,也省得他费心费力了。 合理而精准的投资,其实才是一个完美商人的最终形态。 秦云虽然还远远没有这种眼界和眼力,但尝试一次也没什么错。 假如说。 秦云把钱全部散出去,然后拥有了世界五百强所有企业的一部分股份的话,那么,他毫无疑问,就很可能成为世界首富。 东方寒打来了电话。 约秦云明天去马场玩儿。 秦云一口答应了下来,并通过烈皇坛联络了烈云曦,从烈云曦手里,他要到了一个人。 帝国余烈中,四柱之一的凤鸣大将,慕容清。 对于来‘神界’,慕容清是非常激动的。 能得到凌霄真君的召见,这是连昭阳公主都感到荣幸的事情。 更何况是慕容清了。 她早早的就开始做功课,还询问了烈云曦,到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烈云曦送了她一句话:“多看,多学,多了解,少言,少语,少震惊!” 反正就是让她淡定点,以免闹出不必要的笑话。 …… 今日的云澜城,出了一档子事儿。 东方汉王朝的佟石玉,拉来了大量的古玩珍品,还有粮食和水,外加五百匹骏马和三百头牛。 这都是烈云曦很需要的东西。 吴龙出城三十里去接佟石玉,然后两人一起面见了烈云曦。 在大殿之上。 烈云曦一眼就看出了佟石玉身上的伤:“你身上的伤,是怎么一回事?” “嗐,一言难尽呐。”佟石玉低头叹气,并在之后讲述了起来。 上次佟石玉拉着大量的香料、玻璃、塑料以及方便面等货物,回到东方汉王朝的黑石城后,立刻就在全城之内大受欢迎。 整个佟家,都对佟石玉刮目相看,已经有了要扶佟石玉为一家之主的倾向。 毕竟佟石玉能够整个家族带来莫大前程嘛。 但是。 佟家在黑石城,并不算是豪门。 虽然也算大商户,但竞争者和上位者是极多的。 佟家突然带来大批量的外来货物,而且这些货物还具备着秒杀一切的市场竞争力。 看着他们赚钱和出风头,其他商人和地方豪强,自然是不乐意的。 这不。 在佟石玉赚了大笔钱财之后,准备拉货来云澜城的时候,就被当地的霍家豪强上门来找茬。 佟石玉现在意气风发,外加有昭阳公主这个后台,自然是不怕事的,直接就集合家丁,跟对方打了一仗。 在混战中,佟石玉被木棍打破了脑袋,胳膊也骨折了,到现在都没痊愈。 “我受点伤不算什么,只是我的商业扩展,怕是没那么容易了,现在全城上下,很多同行都视我为眼中钉。”佟石玉说着说着,不免抱怨起来。 烈云曦稍作考虑后,开口说道:“你这次带来的货物,对我们非常有用,这条商道必须进行下去,且必须得到巩固,过几天我随你去一趟黑石城,见一见那里的守城大将裴世洪。”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4章 暴雨倾盆 佟石玉这次带来的大量古玩珍品,都可以供奉给凌霄真君秦云。 而这些在那个时代换成钱财,就能购买更多的物资,源源不断的送回这里。 烈云曦去过一趟现代之后,就了解了秦云恩泽苍生的手段。 秦云也没有瞒着她。 神明不是凭空造物,而是利用两个世界的价格反差,换取了对双方更有价值的货物罢了。 说白了。 还是贸易。 然后再说佟石玉送来的粮食和水,这都是云澜城这边最需要的生存物资。 还有那八百骏马和三百头牛,也都是军中和民间极其需要的劳力。 诸将开始劝谏,认为烈云曦亲自去往黑石城,风险太大了。 但烈云曦有着自己的考量。 大炎帝国跟东方汉王朝没有仇恨,甚至可以说,在对抗蛮族方面,双方还相当于友军。 外加烈云曦这个帝国唯一后裔,如此高规格的级别,去拜会裴世洪一介守城大将,对方理应感到荣幸,对她礼待有加才对。 当然了。 最重要的,其实是利益。 烈云曦是去带给黑石城利益的,一旦这条贸易之路全面铺开,黑石城的经济必然突飞猛进,这对裴世洪的社会地位,也是一种提升。 烈云曦如此高级别的人物过去,是给裴世洪面子。 烈云曦不远千里出行他国,这也是她本人魄力的彰显,以及对这次合作的重视。 于情于理,于利于名,裴世洪都没有任何加害烈云曦的理由。 因此。 烈云曦仅用一句:“我意已决,休再多言。” 就让诸将停止了劝谏。 不过大家还是不放心。 最终决定,让金刀大将郑晚成,亲卫江春桃,偏将军董云三人,一起带着十余名精锐亲卫,跟随烈云曦和佟石玉去往黑石城。 当然了,并不是今天就去,佟石玉远道而来,需要休息几天。 而烈云曦的亲自远行,也是需要向秦云汇报一下的。 决定的事两天后再出发。 …… 另一边。 在国际形势上。 接连出了两个超级大新闻。 一个在云澜城的南方千里外,一个在云澜城的北方八百里外。 先说南方楚国。 当世最强的楚国军神韩燕,彻底将蛮族驱逐,并打破了蛮族草原边疆的防线,正准备一路挺近深入,彻底解决蛮族之患。 在这种情况下,蛮王送来十万牛羊为厚礼,求饶,企图和解恩怨。 韩燕一腔热血,为国为民,碧血丹心,做为大英雄的他,自然是不会同意的。 毕竟蛮族曾劫掠这片大地,杀死了韩燕的无数同胞。 韩燕在拒绝和解后,杀了使者,扣押了牛羊,犒赏三军,然后准备挥师西进。 可就在这个时候。 楚王派来了使者,直接削去韩燕的兵权,将他押解回京。 与此同时。 楚王还接见了蛮族来使,达成了跟蛮族的和解,只不过在条件上,楚王要了三十万牛羊和马匹。 蛮族示弱,答应了这个要求。 当韩燕回京后,楚王一声令下,将他打入天牢,罪名则是,军神韩燕拥兵自重,不听圣令,破坏两国友好,擅自发动劳民伤财的战争,企图谋反。 韩燕,含冤入狱。 而楚王则一箭双雕,成了最大得益者,不但收回了韩燕的兵权,还获得了蛮族供奉的三十万牛羊马匹,国力大增。 与此同时。 在北方,大炎帝国的旧都炎皇城。 此时由秦国大将孟复白占据着。 孟复白对秦国忠心耿耿,但北方秦国,如今谣言四起,说他要谋反,因此,他不敢回去。 坐拥二十万大军,本身又是名将,还拿着炎皇城的孟复白,是有资格跟秦王谈条件的。 经过他的努力,原本双方关系已经缓和。 可…… 奸臣当道。 有人进言,孟复白的家人为祸乡邻,欺男霸女,另外又提了孟复白狼子野心之事。 秦王一时糊涂,当即逮捕孟复白全族,一律斩首。 孟家五百多口人,全部死于非命,血染秦都街口,引数万人围观。 孟复白大怒,他的本事跟韩燕谁大谁小,没人知道,至少暂时还没较量过。 但他的脾气,则是经过这件事验证了,他的脾气远比韩燕大。 你们不是说老子谋反吗? 行。 老子就真的反给你们看。 孟复白甚至直接**,立国号为‘大梁’,炎皇城更名为大梁城,立为国度。 二十万军中,有很多人不服,孟复白也狠了心了,连杀基层军官三百余人,威慑全军。 奸臣! 昏君! 尔等杀我全族,我孟复白比灭秦国,杀尽尔等,报此天仇。 韩燕和孟复白,一秦一楚,一北一南,这两件事,分不出个谁大谁小,孰轻孰重。 但两者明显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冤。 两个人都很冤。 甚至如果记载在历史上,让后人评价的话,两人皆是千古冤屈。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只不过,他们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一代军神韩燕,选择了继续愚忠,宁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 而孟复白,则自立为王,欲夺取天下。 一场大雨,降临在这个大地上。 普天同庆。 烈云曦抬眼望着倾盆的暴雨,心中也是惊喜万分。 苍天有眼。 终于下雨了。 饥荒终于要过去了。 城中百姓甚至全都跑到了大街上,他们拿木盆接水,他们在雨中洗澡,在雨中狂欢。 这几乎是一场席卷全世界的暴雨。 这几乎能解决全世界范围内的饥荒问题。 要不了多久,大量的枯树枯草会复原,粮食会长出来,牛羊会遍地走。 灾荒,终于过去了。 但。 在这个节骨眼上,突然天降大雨,真的就是天下的幸事吗? 烈云曦看到了更深的一层。 这场席卷全世界的暴风雨,并不仅仅是雨,似乎也预兆着,更加混乱的局面。 大雨之后,草原会更加肥沃,蛮族很快就能再次发展起来。 大雨之后,各国各城,都将进入一段时间的发展蓬勃期,当人们不再饥饿,当人口再度增多,当兵力暴涨之时。 这原本就大乱的天下,必将群雄逐鹿。 韩燕是否会越狱远逃他国,然后发起灭楚之战? 孟复白手里的炎皇城,会还给烈云曦吗?当他养精蓄锐之后,必然会发起灭秦之战,同时,他也有可能灭掉烈云曦这个大炎帝国的最后血脉,毕竟在这片土地上,只有烈云曦死了,曾经的大炎帝国才算是真的亡国,这片千里沃土,才算是真正的无主之物。 全世界的争霸,万里战火,极有可能以大炎帝国这片腹地为核心,拉开序幕。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5章 东方马场 临海市,郊区老宅。 时值上午,风和日丽。 伴随着烈皇坛的一道光芒闪烁。 是一名优雅文静的素衣女子,出现在了眼前。 “慕容将军?”秦云开口说道。 当慕容清看到秦云的时候,第一时间是惊讶,随后,她就想从缸里跳出来。 但是她很快就意识到,这样不太礼貌。 因此。 所谓‘大家闺秀’的她,缓慢的抬起长腿,从缸里迈步出来,然后轻柔的行礼:“小女子慕容清,见过凌霄真君。” 这慕容清身高一米七,外表确实有大家闺秀,碧玉端庄之感。 但熟悉她的人都知道,比之当初英气的凌燕,以及烈云曦,其实慕容清才是内心最像男孩子的那个。 她只是出生在贵族中,从小就接受过端庄礼仪的教育,所以经常呈现出这种模样罢了。 她的内心跟外表,是完全不符合的两种性格。 用现代话来说,她是属于比较熊比较野的那一类女孩子,但是表面又会经常端着。 严格来说,其实慕容清才是最符合现代社会的,她跟现代的很多女孩子,是非常相似的。 秦云跟她讲了一些注意事项,然后就带着她,走出了老宅。 这一路上。 慕容清开始了梦幻之旅。 汽车。 公路。 形形色色的现代人。 高楼大厦。 都市风光。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慕容清感到新奇。 起初她还比较克制,后来她就放飞自我了,活脱脱给人一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 但正式这样的她,反而显得不那么违和。 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表现。 像是一个山沟里来的小姑娘,第一次进入大都市。 回到别墅中,吃过饭后,秦云就打算带着慕容清去见东方寒了。 这次依然没有带夏雯。 而夏雯这次似乎也学聪明了,没有再坚持跟随,也没有跟慕容清比试武功。 尽管慕容清的个子没有烈云曦高,看起来小巧玲珑,瘦瘦弱弱的,但只要认真观察就会发现,慕容清也是个练家子,高手中的高手。 从气息和步伐中,就能看出些端倪。 秦云让她喊自己云哥,跟烈云曦一样的待遇。 而慕容清今天的穿搭,则是T恤加紧身牛仔裤,看起来非常的有活力,元气满满。 这身装扮,她自己也比较喜欢,还说要穿回去给大家看看。 秦云亲自开车,两人一路聊天,很快就到达了郊外的东方马场。 只见。 这个马场非常大,且地理位置也非常好。 依山傍水,视野开阔,风景宜人。 也就是东方寒比较有钱,否则这块地是很难拿下的。 附近很多地皮,都被富家翁买下,建造了避暑山庄。 秦云在保安的指引下停好车,带着慕容清一起下车。 马场入口处,东方寒带着一群人,出来迎接秦云。 在这东方寒的身后,有来玩的朋友,以及马场的工作人员。 “东方。”秦云远远的抬手打了个招呼。 “秦大哥。”东方寒直接摇手喊话,显得非常热情。 只不过。 当他看清秦云这次带的女孩子不是烈云曦时,心里稍稍有些失落。 而在两人相互靠近时。 秦云突然注意到,东方寒身旁有一张熟脸。 那是个美女,气质各方面,都能秒杀大部分上流女士,甚至比之慕容清、烈云曦,都不遑多让。 秦梦瑶。 秦云的大堂姐。 秦云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里。 “这位就是秦总吗?久仰大名。”一个穿着背心的阳光大男孩开口了:“早就听寒子讲过你,想必旁边这位就是烈小姐了吧。” “烈小姐今天没来,秦大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朋友雷昇,南洋商盟老总的儿子。”东方寒指着阳光大男孩介绍道。 秦云伸出手,与雷昇握了握,并介绍到:“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慕容清。” 东方寒身边的人相继抬手打招呼。 这群人,似乎都不是一般人。 其中除了南洋商盟老总之子雷昇之外,还有一个叫唐昊风的年轻人,也是个顶级富二代,家里开商超的,他爹的超市,开遍了全球,世界五百强排名前十。 大家都对秦云很热情,同时,也都因为没见到烈云曦而感到些许的遗憾。 气质和形象都不差的慕容清,竟然有点被冷落的感觉。 好在。 秦梦瑶主动走了上来:“慕容小姐,你好,我叫秦梦瑶,是秦云的堂姐,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秦小姐。”慕容清大大方方的与之握手。 而这一幕,在秦云看来,则显得有些异常。 似乎秦梦瑶的注意力,百分之八十都放在了慕容清的身上。 这个女人很聪明。 这是秦云早就知道的。 总感觉,这个女人似乎已经猜到了慕容清的身份。 东方寒领着大家一起走进了马场。 一路上闲聊中得知,他早就认识秦梦瑶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或者说,这些人本就是一路人,早些年就相互认识了,经常在一起玩。 东方寒说了,今天有两个项目。 一个是赛马竞猜。 一个是各自的马术师进行较量。 赛马竞猜,顾名思义,就是选出自己看好的马术师和马匹,压他们能得第一。 赛马的过程其实不重要。 重要的是在场各位富豪的筹码,以及大家玩的开心就行。 跑马赛道是一个长方形,总长度为三千米。 大家一起在附近的高台上落座。 慕容清仅是一眼看过去,就小声说道:“云哥,这里的马匹虽然都非常精壮且血统优良,但似乎都差了点意思。” “差在何处?”秦云问道。 “缺少点战场的打磨,总感觉没有那种气势。”慕容清说道:“若是把我的马儿牵来,我觉得随便都能得第一。” “别想那些了,你现在只需要告诉我,前方的二十匹马,哪个最能跑就行了。”秦云笑着说道。 慕容清想了想,伸手指向了13号的黑马:“那匹马,看牌子好像是叫做龙潭黑豹。” “选它?”秦云问道。 慕容清点头:“看起来爆发力应该不错,如果全力跑的话,拿第一的概率很高。” 一旁。 秦梦瑶突然开口了:“龙潭黑豹吗?那我也选它。” 秦云和慕容清一起扭头看过去,发现秦梦瑶正在冲着二人露出微笑。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6章 世界公子,东方寒 二十匹马,三十多个人下注,每人的下注金额是固定的,都是二百万。 总金额达到了七千四百万。 如果押中头马的人只有一个,那么,此人就能拿到全部的七千四百万。 如果有两人或者三人押中,那么就由这两人或三人瓜分总奖池。 很简单粗暴的规则。 大家也只是博一个开心和刺激,其实对金额都不是很在意。 当然了,输掉二百万不在意,而如果能赢到七千四百万的话,那还是挺值得开心的。 秦云和秦梦瑶,都押了13号龙潭黑豹。 而在一番激烈的竞争之后,龙潭黑豹果真在最后几秒爆发,跑到了第一的位置,夺得了冠军。 很多玩家都表示遗憾。 东方寒,雷昇和唐昊风三人,则是出言恭喜了秦云和秦梦瑶。 “秦大哥,瑶姐,你们是如何选中龙潭黑豹的?”东方寒笑着问道。 秦云拍了拍慕容清的肩膀:“我听慕容的。” “我也是。”秦梦瑶淡笑着说道。 东方寒的目光,看向了慕容清:“慕容小姐似乎很懂赛马。” “只知道一点皮毛而已。”慕容清随口说道:“场上的二十匹马,除了那匹叫做白龙的优于其他马匹,其他品质都差不多。” 东方寒更加感兴趣了,笑着问道:“那慕容小姐为什么不选白龙?” 刚才东方寒压得就是白龙。 雷昇压得也是:“我也好奇。” 慕容清淡淡一笑:“压白龙的有五个人,就算赢了也分不到多少钱,那还不如压我看好的黑豹。” “可万一输了呢?”这次是唐昊风开口问的。 慕容清一摊手:“输了就输了呗,又不是必须要赢。” 对呀,输就输了。 秦云没有要求一定要赢。 而慕容清看龙潭黑豹有眼缘,建议秦云压一手,也没什么错。 其实这都不是关键的,真正关键的是,龙潭黑豹赢了,而那匹看起来最有资格夺冠的白龙,却只能屈居于第二。 这只是一件小事,却已经能够让东方寒高看慕容清一眼了。 因为那一黑一白两匹赛马,都是东方寒自己养的,堪称他手中的绝对王牌。 白龙马品质更纯良,当初买的时候,价格也最高,成绩一直都很稳定,基本上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堪称是这里的最强王者。 而能够击败白龙马的,唯有爆发期的龙潭黑豹。 这匹黑马,一直都是东方寒最喜欢的,因为这匹黑马很有个性,平时成绩总是中规中矩,但偶尔发起性来,爆发速度是最快的。 如果慕容清真是第一次了解这些赛马的话,那么,她看马的眼力,极有可能是深入骨髓的,她能比那些专业养马的专家,都看得更深一层次。 接下来的第二项游戏。 是这群富豪们,自己上场比试。 这次不需要押注,而且赢了会有奖品。 奖品都是东方寒提供的,第一名的奖励是刚发售的一辆布加迪威龙超跑,世面价值八千万呢,而且还很难买到。 说白了。 东方寒就是爱玩,爱结交朋友,对此他可以丝毫不吝啬花钱。 而且这些钱看似打水漂,实则不然。 这些人脉关系,都是无价之宝。 了解东方寒的人,就会知道,他曾在读大学的时候,为了帮助一个关系好的破产企业家,变卖了自己几乎所有的爱车,再加上透支半年的零花钱,凑齐十个亿,借给了对方,而且还没求任何利息。 他甚至都没打算让对方还钱给他。 当时那名企业家也是身败名裂,到处求人,一分钱都借不到,唯独东方寒这个还没正是踏入社会的富二代,却对他倾囊相授。 后来,企业家重整旗鼓,重新回到了世界五百强之列,恢复了数百亿的身价,企业不动产市值更是达到了数千亿,且这名企业家后来的所有好项目,都先紧着跟东方家合作。 东方寒也因为这件事,得到了老爸的赏识,奠定了自己家族继承人的地位。 他从来都不计较一时的得失,每次都长远考虑。 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有三十多家企业的股份比例中,都能找到东方寒的影子。 甚至退一万步说,东方寒现在身败名裂,身无分文,他也照样能够凭借曾经的人脉关系,或东山再起,或享受一辈子吃喝不愁的富贵生活。 别的不说,在场三十多人中,大多数人都是愿意白养东方寒一辈子的。 言归正传。 出赛的人可以选择自己出场,也可以派出自己的保镖、司机或特意找来的马术高手。 总之。 有一半的富豪都决定了自己出赛。 可以看出,在有钱人的圈子里,喜欢马术的并不少。 比如东方寒自己,从小就会骑马,初中时就有业余赛马水准了。 雷昇。 唐昊风。 也都自己参赛。 秦梦瑶也是,看她穿戴好装备好,倒还有模有样,平添了几分飒爽之感。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而秦云这边,自然是由慕容清上阵的。 一共37名选手。 自然也需要37匹赛马。 有些富豪甚至是自带了上等好马,就是为了在这个圈子里出一次风头。 在准备阶段,秦云坐在观众席处,百无聊赖的抽着烟。 其实今天来马场,只是陪东方寒走个过程,他今天来找东方寒,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下方。 慕容清也穿戴好了装备:“东方公子,我的马呢?” 东方寒打了个响指:“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放心,秦大哥跟我打过招呼的。” 只见。 自有人把龙潭黑豹牵了过来。 “这匹马性子烈……”东方寒正想提醒提醒。 却见慕容清抚摸黑豹的时候,黑豹直接就闭眼享受了起来。 随后。 慕容清翻身上马,那轻巧帅气的动作,引得很多青年侧目。 “看样子,慕容小姐确实是专业的。”东方寒笑着夸了一句。 雷昇牵着一匹红色宝马走了过来:“寒子,来,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神神秘秘的?”东方寒疑惑的问道。 雷昇看着不远处的慕容清,说道:“你知道她跟秦先生是什么关系吗?应该不是在交往吧?” “怎么?”东方寒翻了个白眼:“你又看上了?” “嘿嘿,有点这想法。”雷昇说道:“你帮我打听打听,顺便撮合撮合呗。” “到时候再说吧,先比赛。”东方寒对此感到有些无奈。 一般来说,东方寒并不喜欢这种见一个爱一个的花花公子。 倒不是说他不是花花公子。 其实东方寒也是个花心大萝卜,他碰过的美女,可一点不比雷昇少。 只不过,东方寒知道孰轻孰重,他不会去碰朋友的女人,也不会轻易去碰那些能让他刮目相看的优秀女性。 在没有决定找老婆之前,东方寒不会对任何女人动心,平时也只是玩玩而已,既然只是玩的话,那么,长得好看,身材好就行了,犯不上去惹不必要的麻烦。 仅论相貌的话,花钱能找到的女人,并不会真的比秦梦瑶、慕容清差多少,甚至不会比烈云曦差太多。 大不了就多花些钱呗。 在他心里,长远的成事,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雷昇这种想法,其实是让东方寒觉得很无奈,也很难办的。 他也喜欢慕容清和烈云曦的气质和长相,但他更愿意跟对方成为彼此欣赏的朋友,而不是将对方占为己有。 又过了几分钟。 终于,大家各自就位,赛马比赛要开始了。 雷昇到了这种时候,都依然不忘多看慕容清两眼,还扭头小声说道:“寒子,你说我这次要是拿了第一,能不能让慕容小姐对我刮目相看?” “你赢不了她。”东方寒不客气的说道。 “为啥?”雷昇大大咧咧的问道。 东方寒无奈的说道:“你先赢了我再说吧。”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7章 神器 龙潭黑豹,是这里性子最烈的马。 同时,这匹马也很懒,虽然有着最强的爆发力,但一般情况下都只是出工不出力。 可是今天似乎与往日不同。 在慕容清的驾驭下,龙潭黑豹仿佛充满了干劲,伴随着一声枪响,它第一个冲了出去,且越跑越快,几乎将所有的赛马都甩开了一个身位。 而且它还在加速,还在不停的加速。 当然了,慕容清的马术也很关键,她骑得很稳,仿佛坐在静止的椅子上一样稳。 比赛就这样结束了。 慕容清和龙潭黑豹第一。 东方寒和白龙马第二。 而两者的差距,在终点时,足足有三个赛马身位。 “没想到慕容小姐竟然这么厉害。”雷昇感叹了一句。 身边,是唐昊风拍了他一下,笑着说道:“还看不出来吗?人家是职业选手,比我们强了不少。” 东方寒走到慕容清身边,说道:“恭喜慕容小姐夺冠。” “谢谢。”慕容清说完这句话之后,扭头朝着远处的秦云招了招手。 “感觉慕容小姐的马术浑然天成,仿佛在马背上生活的牧民一样,比很多职业赛马选手都还要自然。”东方寒说出了门道。 慕容清笑了笑,没有接话。 她当然不是牧民,但她的马术,其实比很多牧民都要好,毕竟她出生于将门世家,除了习武学文之外,马术也是很重要的主修课题。 武艺、骑射、兵法,这些知识技能的学习、练习和实践,伴随了慕容清的一生。 尤其是战场上的实践。 更是让她不得不逼着自己把每一项技能,都用的出神入化。 她能骑着战马,挥舞长枪,在战阵中连杀数百人都依然稳健。 而这,是现代很多职业马术师,都很难做到的,甚至从未想过的道路。 冠军得到的奖励是一辆豪华超跑。 慕容清还不会开车,不过没关系,秦云说了,这辆车放在家里,给她留着,等她以后学会了开车,就把这辆车送给她。 对此。 慕容清开心极了。 似乎这个时代的任何东西,对慕容清都有着极大的吸引力,甚至在她眼里,一件百元T恤,都要比金银玉器更珍贵。 游戏结束了。 很多玩家都依然在谈论赛马的事情。 而在这个话题中,慕容清毫无疑问是最亮眼最闪耀的那一位。 秦云和慕容清都是东方寒特意请来的朋友,这也让东方寒感到很有面子。 下午的时候。 大家一起野炊。 坐在草地上,吃着烤肉,喝着啤酒,吹着风,聊着天。 在这期间,秦云又跟不少富豪成为了朋友。 慕容清还即兴表演了骑马射箭的本领,再次引起大家的关注和称赞。 而雷昇在这个时候,看向慕容清的眼神,都已经快要拉丝了。 “云弟。”秦梦瑶拍了一下秦云的肩膀:“你来。” 秦云带着疑惑起身,跟着秦梦瑶一起走到了无人处:“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 秦梦瑶笑了笑:“我是提前知道你会来,所以才来的,本想见一见昭阳公主,却没想到你带了个将军过来。” 秦云说道:“瑶姐果真聪明,看来你已经知道慕容的身份了。” “猜也能猜出个大概。”秦梦瑶说道:“云弟,你说实话,你对烈皇坛的功能,是不是已经完全掌握了?” “还好吧。” “能让我去那个时代看看吗?”秦梦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几乎是迫不及待的。 秦云若有所思,笑看着她:“瑶姐啊,你就不怕我送你过去后,再也不放你回来吗?” “开什么玩笑……”秦梦瑶笑呵呵的说着,但是很快的,她又认真了起来:“云弟,你……不会是说真的吧?” 秦云笑着一摆手:“开个玩笑而已,我们现在是互相依靠,我怎么会害你呢。” “这就对了嘛。”秦梦瑶拍了一下秦云的肩膀:“云弟,说实话,我还真想过去体验一下那边的生活,但现在还是算了,目前我们的要紧事,是站住脚跟,至少要拥有跟整个秦家抗衡的资本。” 秦云点燃一支烟,抽了一口,随后扭头看向了不远处的东方寒:“东方家的底蕴,跟秦家比起来,如何?” “有差距,但都是全球范围内的顶级家族。”秦梦瑶说道:“看来我们想的道路差不多,借着东方寒这个入口,应该能获得不少的利益。” “瑶姐有何打算?”秦云问道。 “古董和黄金。”秦梦瑶毫不犹豫的说道:“这两样,是全世界富豪眼中的硬通货,而这两样对于你而言,都是轻易就能得到的,如果你把这些委托给我,我来帮你销售处理,变成现金,然后再用这些钱,通过东方寒等人的人脉,去购买各大企业的核心股,布局全世界……” 秦云打断了她:“这些事情,我自己也能做。” 秦梦瑶为之一愣,想说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她能看出,秦云也在防着她。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很多事情急不来,一旦操之过急,反而会起反作用。 就比如现在,秦梦瑶要的太多,就已经引起秦云的疑心和反感了。 因此。 在深思熟虑后,秦梦瑶说道:“云弟,那我就负责协助你吧,你先自己去干,去闯,有什么不懂的,或者遇到了困难,都可以来找我。” 秦梦瑶以退为进,暂时稳定住了秦云对她的好感。 到了晚上。 大家各自离去,秦梦瑶也开车离开了。 马场旁边的草原酒店中,仅剩下东方寒、雷昇、唐昊风三人组,以及秦云和慕容清。 五人坐在一起,吃着晚餐。 “东方,我上次说的事情。”秦云终于提及了正事。 “明白。”东方寒回应了一声,然后扭头看向了雷昇:“秦大哥要的东西,你应该都带来了吧。” 此时的雷昇正直勾勾的盯着慕容清看,在听到话语时,立刻回过神来:“带来了,这些东西虽然对你们而言是很难搞到的,但是在我这里,全都小菜一碟。” 言罢。 他拍了拍手。 立刻就有十余名黑衣人,提着一个个大皮箱,走了进来。 看雷昇得意的模样,仿佛在炫耀着什么。 殊不知。 他刚才的一番话,已经引起了慕容清的不满。 在慕容清心里,凌霄真君秦云是无所不能的,虽然这次托雷昇办了点事情,但这只是图个方便而已。 什么叫‘对你们而言很难搞到,我却小菜一碟啊’。 这种话,高情商的人一般都是不会说出口的。 秦云倒是没什么,不但对雷昇表示了感谢,还支付了高额报酬。 与此同时。 秦云还跟唐昊风与东方寒达成了合作,大批量的金银玉器珠宝等,都将由唐家和东方家代售。 而交易的条件,是股权。 东方家已经答应了,以80亿的价格,卖给秦云1%的东方集团股份,让秦云成为股东之一。 唐家的价格低了点,秦云花了70亿,拿下了2%的股份。 别小看这么小的百分点。 毕竟这两家企业,都是市值千亿以上的超大型跨国企业,个人能够持有1%股份,就已经是了不起的股东了。 此外还有跟雷昇所在雷家的合作。 他父亲是南洋商盟的总会长,手里的人脉资源更多。 秦云又花了100亿,委托雷昇帮他到处投资入股,这家一千万,那家两千万,还有一家投一亿,另一家投八百万,总之,分散投资,降低风险,同时还把很多企业,都跟自己联系到了一起。 长此以往。 很多大商人都会认识并记住秦云这个人,并且认可他的地位。 而在不断的交易和利益分配中,东方家、唐家和南洋商盟,更是会跟秦云的交情越来越深厚,直到彼此分不开,成为利益共同体。 到了那时,秦云有事的话,这三家也就不可能坐视不理了。 其实到了这个层级,交情和友谊都是扯淡,用利益捆绑才是最牢固的关系。 晚上。 秦云开车带着慕容清回到了老宅。 十余个大皮箱,整齐摆放在院子里。 紧闭房门后。 慕容清立刻期待不已的问道:“云哥,这皮箱里究竟装的什么?竟会让您这么重视?” “神器。”秦云言简意赅,并蹲下身来,打开了第一个皮箱。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8章 一路向东 “神器?”慕容清问了一句,一双大眼睛紧紧地盯着皮箱,怀揣着无尽的激动和期待。 翻开第一个皮箱。 秦云深吸一口气,伸手拿起了一把厚重的黑色手枪。 分量还挺重。 “沙漠之鹰,重约两公斤,长27厘米,弹容9发,口径50ae,威力巨大。” 秦云说着,持枪瞄准一块地盘,直接开了一枪。 那震天的响声,惊的慕容清浑身一颤。 再看地面,更是让慕容清大为震惊。 竟然! 竟然打出了一个洞。 那可是坚韧的水泥地板啊,竟然被打裂了。 这要是打在人身上的话。 只见。 秦云目光森然而严肃,持枪瞄准了慕容清的脑袋。 在这一瞬间,慕容清看着那黑漆漆的枪口,整个人都有一种窒息感。 这是生命完全被拿捏的窒息感。 “云……云哥……”慕容清的状态显得非常紧绷。 “我很好奇,假如有个老百姓拿着这个,在这种距离瞄准你,你会怎么做?”秦云问道:“会反抗吗?” 慕容清收拾了一下心情,随后回答道:“我会反抗,我身上有飞刀,虽然您的武器很厉害,但扣动扳机是需要反应时间的,假如您是老百姓的话,我只需趁您大意之时,向一旁跳开并同时丢出飞刀,就能一击刺穿咽喉毙命。” “是吗?”秦云笑着问道。 “当然了,也不是一定能反杀成功的。”慕容清苦笑了一声:“终究是您掌握着主动权的,您现在只需要动动手指,我立刻就会脑袋爆裂而亡。” 秦云将手枪一转,放回了皮箱:“沙漠之鹰手枪五把,弹夹五十个,子弹一千发,这些你全部带回去,交给昭阳。” 慕容清激动的点头:“遵命。” 她不是傻子,完全明白,此物的杀伤力,在那个时代意味着什么。 虽然之前也有一些手枪,但那些手枪的威力严重不足。 而今天。 有的还不单单是沙漠之鹰。 秦云依次打开了皮箱。 “乌兹冲锋枪,重约四公斤,弹容50发,口径9毫米,射速10发每秒,我同样买了五把,备用扩容弹夹五十个,子弹准备了三千发。” “此外,配用的装备皮带、皮套、手套等,也都在箱子里,你全都一并带回去,告诉昭阳,这些都是底牌般的杀器,至少让她本人一定要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就这样。 慕容清领命返回了。 随她一起返回那个时代的,还有十把枪支。 秦云完全有钱买到更多。 但这些东西,多了未必好。 枪是需要人来使用,才能够发挥作用的。 而在那个时代,一旦某个人拥有了如此恐怖的杀伤力,那么,忠诚度就会成为一个大问题。 就比如现代社会,假如一个人拥有了超人版的强大个体力量,那么,他还会服管教,守规矩吗? 总之。 这个问题,秦云打算让烈云曦自己去做决定。 先送过去十把枪。 让烈云曦先用,至少有了这十把枪,烈云曦就有了一张在那个时代十分恐怖的王牌。 至于是否要更多,是否分发给心腹手下,组成一支王牌军队。 这个得慢慢考量。 总之。 决定权抛给了烈云曦。 这之后的一两天。 烈云曦一直都没有闲着,她很有天赋,用了一两天的时间,就将冲锋枪和手枪,掌握的炉火纯青了。 至少在数十米内,百发百中几乎不成问题。 云澜城这边的发展项目暂时很稳定。 有蒙山河、云玉玄、程书文、鲁超、李开物、楚君扬等人在,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这一日上午。 烈云曦打算出发了。 佟石玉商队百余人,外加八十两马车。 以及金刀大将郑晚成、侍女江春桃、偏将军董云,外加七八个精锐骑兵。 大家都在城东门等候。 烈云曦在府中沐浴更衣。 这次她没有穿战甲。 而是先穿了一件白色长衫,然后就戴上了皮腰带,腰带上挂满了皮扣,皮扣连接着两个枪套和十余个弹夹。 随后。 外面又穿上了红色长袍,将这些全部盖住。 走出卧室。 仆人已经牵马等待着了。 马背上挂着一个箱子,里面装着两挺冲锋枪和十余弹夹。 同时,她还背上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兵器,那杆青鳞霸王枪。 这一趟,毕竟是远赴他国,所以在安全问题上,是需要慎重的。 但由于秦云的武器装备投喂,让烈云曦这次信心满满。 她没穿铠甲,这是比之以前不足的地方。 但取代铠甲的,是两把冲锋枪和两把随身携带的沙漠之鹰,以及上百发手枪子弹和五百发冲锋枪子弹,共计六百发子弹。 这样的烈云曦。 在这个时代。 就算是比喻成行走的核武器,也毫不夸张。 足足八十辆马车,载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然后大家一起,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百余人自东门而出。 且一路向东。 东方汉王朝的边疆,在东方偏北八百余里的地方,号称千里之遥。 马车的速度很慢,日行百里就是极限了。 这一趟往返下来,少说也要二十余日。 烈云曦骑着白马,走在最前面。 佟石玉骑马跑了过来:“公主,公主,前方就是雾城隘口了,那里有一伙山民把守,每次过关,都需要送些钱粮给他们。” “我们当然知道是前方是雾城隘口,这片大地,我们比你熟悉得多。”江春桃的好胜心又上来了,什么都要比一比。 对此,佟石玉只是苦笑不言。 烈云曦取出望远镜,看着前方隘口:“董将军。” “末将在。”董云立刻行礼。 “你先行一步,去隘口看看情况,若条件允许,我们今晚就在雾城落脚休息。”烈云曦吩咐道。 “遵命。”董云立刻拍马加快速度:“驾,驾。” 看着他一路走远。 金刀大将郑晚成开口了:“公主殿下,贼民趁乱世霸占雾城,等同于造反,您万金之躯,若落脚雾城,只恐……” 烈云曦直接打断了他的发言:“不是贼民,而是我大炎帝国的子民,他们身逢乱世,是不幸,集结起来守城自保,是坚韧勇敢,逢隘口商队不抢不夺而只是索要些钱粮,是仁义厚道!有什么可防的?” “这……”郑晚成问道:“难道公主有收编之意?” “先看看再说吧。”烈云曦骑马向前缓缓进发着,晚风吹动她的长发。 在她绝好的面容上,是一片古井不波的平静。 没人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但如果有人仔细望向她的眼眸,就会发现,那里藏着莫大的悲伤和忧虑。 灾年、战争、乱世! 这些词语只是词语,但它们形容的事情,往往都是无数老百姓难以言喻的终极苦难。 前方扬尘滚滚。 是董云快马加鞭的回来了。 “公主殿下,那隘口守将说了,想要过关,一人一斤粮,想要落脚雾城歇息的话,需要多交一斤粮,其余消耗自费。”董云禀报道。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49章 鲁莽青年章 霸 “继续向前。”烈云曦随口吩咐了一句,就四平八稳的向前继续赶路了。 而郑晚成和江春桃等人,则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尽管应该不会有什么风险,但毕竟是公主带队啊。 公主在这里的话,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 这里已经远离云澜城百余里了。 如果在这里出现什么意外,就算是跑回去搬救兵,也肯定来不及了。 雾城隘口。 是一道关卡。 这道关卡不大,最多也就能容纳五百守军。 而此处的民兵,大概有二百多。 关卡长约二百米,两边都是山。 在关卡的后方,大约三里处,就是雾城。 雾城是一座小城,容纳人口不过十余万,至于现在,可能只有数千人。 在隘口城头上,一名中年男子有模有样的穿着战甲,拿着朴刀,身边聚集着三五名青壮年。 看这中年男子的模样,像是个将军,但又不像。 像在于他穿的像,不像则在于气质。 尽管他很高大,却长得过于慈祥温和,缺少沙场猛将的锐气和彪悍。 此人名叫章文阔。 本是南山的山民村长,由于饥荒和战乱,村民都活不下去了。 他才带着大家一起出山,并带着民兵打到了雾城中欺压百姓的豪绅官吏,成为了乱世中,几乎是最小的一支地方势力。 这隘口上,有二百多民兵。 而在雾城中,还有三百民兵,那里的民兵由他的亲儿子章霸统御。 远远的。 章文阔站在隘口上,看到了从西面到来的百余人商队。 仅是看着那八十辆马车,他就觉得很羡慕,因为整个雾城现在,仅有二十匹马。 不过他并没有滋生出抢夺的念头。 他深知自己是小势力,能在乱世中保着大家一起活下去,就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 万万不能得罪人。 说句不好听的,他这边也就五百人,可能连某些彪悍的山贼都打不过。 万一得罪了某座大城的将军或者豪绅,也是很麻烦的。 没准哪个豪绅商人,纠集百余骑兵来到此处,都能让章文阔心惊胆战。 他现在的脑子里,唯一的想法,其实是今天的营收。 看前方商队百余人,就肯定得交纳百余斤粮食,而如果住进雾城的话,还能再多收百余斤,外加商队车上的东西,没准还能拿城中之物换到一些。 如果能得到三五百斤粮食,省着点吃,熬粥的话,就够城中百姓吃一天的了。 刚刚下过大雨。 水资源已经不愁了。 庄稼和蔬菜也都已经种上了,只要撑过这段最困难的岁月,大家就都有可能活下来了。 “村长,他们来了。”一个小伙子紧张的说道。 章文阔瞪了他一眼:“提醒你很多次了,在这里要喊我将军,还有,等会下去,所有人都给我打起精神,别战战兢兢的让人看不起。” 终于, 烈云曦带人来到了下方。 佟石玉和董云一起上前喊话。 章文阔认识董云,也认识佟石玉。 这个佟石玉来回过好几次了,是个很好说话的年轻商人。 而董云则是刚才就来打过一次招呼了。 只不过。 章文阔依然紧张。 因为他在上方注意到,这支商队跟之前不一样了。 商队头部的那两名女将,以及那位金刀金甲的威猛大将军,都让人望而生畏。 片刻之后。 章文阔硬着头皮,带着八名披甲持戈的‘骑兵’,一起出来迎接。 “诸位是要过关,还是落脚?”章文阔在马上,抱拳说道。 此时双手脱缰,他的身体显得非常僵硬,双腿明显在非常用力的夹着马背。 可见,此人马术一般,却还硬撑着不想让人看出来。 直白的说,略显滑稽。 他身后那些年轻人也不见得有多好,个个披甲持戈,瞪着大眼睛,看起来很精神,实则腕部都在微微颤抖,明显一副紧张模样。 这样的骑兵,可没什么战斗力。 别的不说,仅是偏将军董云冲上去,都能一枪挑了章文阔,然后杀散八名骑兵。 烈云曦亲自纵马上前:“这位将军,我们途经此处,打算在雾城落脚歇息一夜。” 章文阔和身后一众小伙,都在近距离看清烈云曦的容貌仪表时,不由得愣了一下。 这是什么容貌? 十里八村见不到这么美丽的女娃子。 这又是什么仪表? 城中大家闺秀,也没有这般举止优雅,落落大方。 章文阔做为村长兼现在的小城城主,还是有些脑子的,他至少能看出,眼前的女子才是这支队伍的领袖。 之前打过交道的佟石玉,现在看来,也得听那女子的。 按照规矩,章文阔现在应该说出索要钱粮之言了。 但是努力了半天,他却说不出口,仿佛被对方的阵仗威慑住了一样。 好在。 烈云曦又开口了:“我懂你们的规矩,我们全队122人,入城落脚休息的话,应给你们244斤粮食。”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个……”章文阔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灾难之年,大家都不容易,我在此处收取钱粮,也是迫不得己,这位小姐如此深明大义,在下甚为感激,你们只需给我200斤粮食就行,我亲自带大家过关进城。” “来人,取粮。”烈云曦一挥手。 “200斤吗?”下人问了一嘴。 烈云曦纵马缓缓向前,只留下一句简单的话:“300斤。” 这份大方和从容,让章文阔等人,对烈云曦不免又多看了两眼。 商队顺顺利利的过关了。 章文阔派人先去雾城通知了儿子章霸。 随后,他亲自带着二十步兵,在前方引领着商队,一起去往了雾城。 雾城距离隘口很近,仅有三五里,却沿途都是平坦的扬长大道。 原本一切都很顺利。 可。 就在距离雾城还有三百多米的时候。 只见那城门大开,章霸浑身披甲,手持一根厚重的铁棍,带着七名骑兵和百余步兵,一起冲了出来。 当距离拉近时。 章霸直接就开口大喊:“父亲快快来我这边。” 烈云曦和郑晚成一起扭头看向身边的章文阔,眼中带着疑惑。 章文阔则是略显尴尬的笑了笑:“那是我儿子章霸,他可能误会了什么,我去劝劝他。” 就这样。 章文阔快马跑了过去。 “我儿,休得无礼。”章文阔大喊着。 “父亲,你别管我。”章霸竟然不搭理父亲,直接与之擦肩而过,纵马冲至最前方,并突然用长棍指向了烈云曦等人:“尔等百余人,还有十余人穿着铠甲,拿着兵器,骗的了我父亲,却骗不了我。” 烈云曦和郑晚成对视,纷纷无奈一笑。 董云也笑了,直接策马上前:“小家伙,你怀疑我们?” “这年头,没人值得相信。”章霸是个直肠子,说话倒也痛快:“你们所有人,卸甲下马,把兵器交出来,否则,休想进城。” 董云一扶额头,深感无奈。 随后,他扭头望向烈云曦,在外人面前,他称呼为大小姐:“大小姐,这小子让人来气,我能教训教训他,让他长点见识吗?” 烈云曦没发话。 郑晚成直接代替发话了,语气是轻松而淡然的:“没问题,记得留手,别打伤了他。” “遵命。”董云直接擎起了长枪,看起来非常开心。 赶路一天,枯燥无味,现在刚好有个乐子。 反观章霸,此时已经犯了牛脾气:“你们敢小瞧我,还笑话我。” “小子,笑话你又怎样?来来来,让我教教你,什么才叫真正的将军马战。”董云傲然一笑,持枪冲了过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0章 天生的战将 双方对冲,两马交错。 董云没打算伤害对方,长枪在手中翻转,收着力道,用枪尾横扫了过去。 铛的一声。 只见,章霸竖起长棍,挡住了这一击。 “好小子,还不赖嘛。”董云笑着夸赞了一句。 哪曾想,下一个瞬间。 章霸用力震开长枪,反手就是一棍抡了过来。 董云见对方还手的有模有样,稍稍认真了些许,收枪格挡。 但是。 伴随着一声巨响。 董云竟觉得虎口发麻,身体倾斜,差点摔下马去。 “是个高手。”郑晚成眼毒,立刻看出了章霸的实力。 “董将军恐怕不是他的对手。”烈云曦说道。 只见。 董云骑马拉开了距离,并完全认真了起来。 “小子,有点东西,接下来我可要认真了。”董云说道。 “哼,来吧。”章霸挥舞长棍,脸上毫无惧色。 铛铛铛。 两人又交手了三个回合。 章霸的力气太大了,每一次都震得董云双臂发麻,长枪有好几次都险些被打落。 起初谁都没有意识到,这民间的鲁莽青年章霸,竟然有这般实力。 此刻董云感觉到了莫大的压力,却又不能认输,毕竟这会很没面子。 反观章霸,则是越打越自信。 这小子初出茅庐,虽然在雾城是最强的,但他还没跟真正的大将军交过手。 因此,他起初虽勇,内心却也是有点紧张的。 至于现在嘛,他渐渐打出了自信,显得愈发神采飞扬:“老兄,你不行啊,就这点力气吗?” “臭小子。”董云骂了一声,纵马冲过去,一枪递出。 然而。 啪的一声。 章霸直接用左手抓住了枪杆:“嘿嘿。” “你……”董云在马背上拼命发力,却发现,自己双手之力,竟敌不过对方单手。 章霸弯起嘴角,手中长棍横扫而出,砸向了董云。 “我儿,快快住手。”章文阔大惊失色的发出喊声。 董云只听有一阵风从耳边吹过,侧目一看,那厚重的大铁棍,已经停在了自己的脑袋附近。 若不是章霸及时停手的话,这一棍扫过来,绝对能打爆董云的脑袋。 到了这里。 董云已经彻底服气了。 同时还觉得很丢人。 本以为只是个没见识的小伙子,结果却碾压了他。 “你的手段平平,跟我认个错,我就饶了你。”章霸笑着说道。 “小伙子,别太狂……”董云说道。 话音未落。 章霸动了坏心思,直接抓着长枪一拉一送,将董云整个人从马背上推了下去。 这一下,董云被摔的四仰八叉,更显狼狈了。 “哈哈,哈哈哈哈……”章霸大笑不止。 那观战的几个小伙子,也纷纷拍手叫好。 “章大哥厉害呀。” “章大哥不愧是我们雾城最强的男子汉。” “打得好。” 董云狼狈的回到烈云曦面前,低着头:“大小姐,我给您丢脸了。” “不怪你,他的本事,远在你之上。”烈云曦说道。 其实烈云曦压根不生气,毕竟这不是战争,而只是一次类似于玩闹的小摩擦罢了。 她有爱才之心,此刻已经有了招募章霸之意。 郑晚成是能看出这点的,当即提着金刀上前:“我去会会他。” “哈哈,哈哈哈哈……”章霸还在大笑,并突然用长棍指向这边:“你们都看到了,有我在,就容不得你们撒野,想进城的话,就照我说的做,卸甲下马,留下兵器,我们城中都是朴素的老百姓,不会伤害你们,等你们明日出城时,马匹装备都会原样不动的还给你们。” “少年。”郑晚成骑着枣红马,手持厚重长刀,淡笑着说道:“陪我打几个回合吧。” “大叔,你一把年纪了,不怕断了骨头?”章霸已经打出了自信,此刻非常的嚣张。 郑晚成笑了:“你要是有能耐打断我的骨头,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什么意思?”章霸问道。 “以后你自然会明白的。”郑晚成拍马舞刀,杀将过去:“少年,你若能赢我,我给你一万斤粮食,看刀。” “一万斤?这可是你说的。”章霸战意爆棚,同样拍马前冲,并挥舞出了手中的大棍。 铛的一声震天响。 随后。 差距出现了。 郑晚成的恐怖力量,竟直接把章霸连人带棍,一起从马背上打飞了出去。 足足倒飞了四五米,才轰然落地。 好在这里是黄土地,前些天又刚下过雨,不算太硬。 但即便如此,一般人这样摔一下,也未必扛得住。 就在章文阔等人担忧的想要过来搀扶章霸时。 就在郑晚成也有点过意不去,觉得自己用力太大时。 只见。 章霸突然一个翻身,就生龙活虎的跳了起来,同时,他还一甩手中长棍,抬头朝着郑晚成,怒目而视。 “好一个少年,竟然毫发无损。”郑晚成弯起嘴角,欣慰的笑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你笑什么?我还没输呢。”章霸倔强的说道。 郑晚成像是在看一个小娃娃:“你可以上马再战。” “哼,马上不显真功夫。”章霸长棍一指:“有本事的话,你就下马与我大战三百回合,敢吗?” “有何不敢?”郑晚成翻身下了马。 只见,两人面对面站着,在短暂的对视之后,章霸大喊一声,发起了进攻。 对郑晚成而言,对方只是被一刀秒的货色罢了,虽然也算是很强了,但跟他金刀大将比起来,还差的很远。 然而。 当双方再一次交手时。 郑晚成惊讶的发现,对方竟能完全接住他的大刀,力量方面,竟然旗鼓相当,甚至那少年还略有优势。 狂风阵阵。 扬尘滚滚。 两人连斗三十个回合,都未能分出胜负。 而且章霸还越战越勇,武艺越来越纯熟。 天才。 万中无一的天才。 这章霸身高一米九多,肩宽背厚,从身材上就是天生能打的。 而从力量方面判断,郑晚成推测,章霸单臂就有千斤之力,那杆长棍至少重七十斤,跟他七十二斤的大刀差不多了。 也就是所谓的天生神力。 至于刚才被一回合打落马,极有可能只是因为章霸马战不行。 而武艺方面,章霸的反应很快,全都是实战本领,一招一式都快准狠,而且总能挡住或躲过郑晚成的致命攻击。 三个方面综合考虑,这小子,简直就是天生的战将啊。 “喂,少年,要不要拜我为师?”郑晚成一改之前的沉稳,大笑着问道。 他似乎也打兴奋了。 “我为什么要拜你为师?你还没打赢我呢,我可不会跟一个手下败将学武艺。”章霸说道。 郑晚成无奈一笑:“年轻人啊,接下来我就给你看点真东西。” 铛铛铛铛。 双方又斗了十个回合。 而此时此刻。 所有人都已经看得眼花缭乱,热血沸腾了。 “他竟然,能跟郑将军打上四十个回合还不分胜负。”江春桃已经被震惊到了。 董云更是扶着额头苦笑:“我刚才输的不冤。” 只听,烈云曦淡笑着说道:“仔细看,要分出胜负了。” 这边话音刚落。 那边交战的两人中,郑晚成就突然抽刀转身,背对着对方连跑了十余步。 “哈哈哈,你被我打怕了吧。”章霸提着长棍猛追。 他认为,自己快要赢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1章 对比明显 郑晚成拖着刀疾走,刀刃在地面上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 “别跑。”章霸在后方紧追不舍。 突然。 郑晚成右臂肌肉鼓起,猛然转身,爆发最大的力道,将长刀整个抡圆了,划过三百六十度弧线,猛劈章霸。 这突然的反击。 章霸并非没有预料,只见他匆忙举起长棍格挡。 铛! 这一刀大几千斤的力道。 章霸根本抵挡不错。 虎口崩裂,长棍脱手,整个人也被震得连退数步,坐倒在地。 郑晚成快步上前,一刀横在了章霸脖颈处:“认输吗?” “你……你……”章霸很想说对方卑鄙,但是又及时忍住了。 输就是输。 他不想输了之后,还死不承认,这样只会显得更难看。 “我知道你心里还有些不服。”郑晚成收刀站直,淡笑出声:“你能与我大战四十个回合而不落下风,说明你的硬实力不弱于我,但如果战场厮杀,一百个回合内,我必杀你,无论多少次都一样,你永远赢不了我。” “你只是比我经验多,比我有更多的技巧而已。”章霸嘴硬道。 “哈哈哈哈,我给你时间,仔细想想你说的话,当你想明白了之后,就会理解你现在所言,有多么的离谱、可笑。”郑晚成说完,就持刀上马,回到了烈云曦身边。 烈云曦带着商队向前走去。 眼看着章霸捡起长棍。 烈云曦的马从他身边经过,低头冲着他微微一笑:“不错的一场战斗,但郑将军说的没错,他有十余种方法战胜你,甚至杀死你,但你拼劲浑身解数,也奈何他不得。” 言罢。 烈云曦不再看他,而是策马入城了。 章文阔自然是热情迎接的,章霸也没有再从中作梗。 毕竟刚才,郑晚成有两次杀死章霸的机会,却都留手了。 这固然代表不了什么,但至少可以说明,这支商队应该是没有恶意的。 否则的话,只需杀掉章霸,再快马活捉了章文阔,夺城还不是轻而易举? 城中有数千百姓,显得零零星星。 街道是残破的,给人一种灾难之后的荒凉感。 这座雾城中的大家,显然都过得不怎么好。 章文阔领着烈云曦等人,走到了一条街道处。 这里有破屋三五十间,足够商队中人落脚休息了。 出门在外嘛,生活条件之类的就不用讲究了。 街口有个空地,那里有城内人架起的大锅,可以借给烈云曦等人使用。 佟石玉去问过了,水和柴火都可以在当地借,但是要出一些粮食和钱。 眼看着天渐渐黑了。 章文阔继续去看守隘口了。 章霸则带着数十人,并将城中数千人都集结起来,开始生火造饭。 刚下过大雨,水是充足的。 他们今天的食物是大米粥,五六口大锅一起添水,每一锅倒入十斤大米,准备煮成稀粥。 至于蔬菜,则是杂七杂八的都有,基本上都是从附近山中挖来的野菜。 他们甚至连盐都没有。 难得章霸能长得这么壮实,据说他经常到山里抓一些鸟类或昆虫吃。 烈云曦坐在街口的木墩上,看着那些衣衫褴褛的穷苦百姓。 一时间,她的思绪飞灰数月前,想起了当初风雪城内的生活。 当时的风雪城,才是真正的绝望。 反观这雾城中的百姓,虽然也都吃不饱饭,但至少不用担心饿死,军民**,团结一致,每个人脸上,还是能看到希望的。 “我们也做饭吧。”烈云曦一挥手。 江春桃立刻下去吩咐。 佟石玉带着手下,从马车上卸了一点食材下来。 借来的三口锅,开始分别烹饪食物。 一口锅加满水,放入调味品和葱姜蒜之后,又加了十斤切成小块的羊肉进去。 这是打算做一百人份的羊汤。 还有一口锅,煮了一百包的泡面,并且打了鸡蛋进去。 第三口锅烧开水,蒸包子,足足二百个。 香气一下子就弥漫开来。 周围的老百姓们纷纷看着这一幕,禁不住流下口水。 他们看了看别人家的食物,又看了看自己家的食物,落差感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 章霸也注意到了烈云曦那边,他想强忍着不看,却又忍不住,总觉得嘴里很难受,不觉间,直接捡起一颗小石子,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放进嘴里,开始反复的舔。 仔细去感受,去想象的话,这小石子上,似乎有点咸味和甜味。 当然了,都是幻觉而已。 “章大哥。”一个胖小伙子走过来,指着附近说道:“那边……” “胖子,不许看。”章霸十分要强的说道。 “可是我,我想吃肉。”胖子说道。 章霸直接抬手给了他一下:“没出息,有什么好看的?那边的东西再好吃,那也是人家的。” 说话间,他抬头看了一眼四周。 发现身边的兄弟们全都流着口水,眼巴巴的期待着什么。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章霸明白兄弟们的意思,这是大家想让他去低个头,看能否索要些食物过来。 但是以章霸的个性,自然是无视了兄弟们的眼神,只当是没看见。 很快的。 双方的晚饭都做好了。 江春桃带着下人,将晚饭送到了烈云曦面前。 一碗羊肉汤,一碗面条,两个包子一荤一素。 虽然看起来是很正常的晚饭。 但是在雾城老百姓眼里,那就是天神般的享受啊。 羊肉汤啊。 而且不是清汤,是每一碗都有好几块肉。 那面条看起来也好香,闻起来也非常香,是以前盛世都不曾见过的类型。 还有那香喷喷热腾腾的大包子,但凡能咬上一口的话…… 章霸远远的盯着烈云曦看了两眼,再次忍不住口中生津。 低下头,他看着自己面前的一锅稀米粥,然后又看了看附近锅里的清水煮野菜。 “不行,不能这么没出息。”章霸要强的个性再次占据高地,大手一挥:“把木桶提来。” 他用十余个木桶,盛了二百人份的米粥,每人只能分一小碗。 又用油纸包了些野菜。 “把这些给我爹送去。”章霸吩咐完之后,就宣布大家都可以开饭了。 五个青壮年挑着扁担,准备送饭去隘口。 突然。 一群人走了过来。 为首之人,正是面善的佟石玉,他还带来了几个手下,手下提着沉甸甸的包裹,里面是香喷喷的大肉包。 “守关辛苦,这些是我们大小姐送给章老先生的。”佟石玉说道。 五个青壮年纷纷开始咽口水,但他们没有直接收下,而是扭头看向了章霸。 章霸背过头去,选择了无视。 而这种无视,也等于是默许。 五个青壮年立刻收下大包裹,连道了十几声谢谢之后,哼着小曲儿出城去隘口了。 这边发生的事情。 被无数老百姓看在眼里。 大家都只是喝着米粥,小声低语着什么。 章霸也拿到了自己的大半碗米粥,喝着喝着,他突然注意到了一件事。 仿佛数千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所有人的目光中,还都泛着期待、渴望与恳求。 “小章啊。”一个老太太被众人扶出来,走到了章霸面前。 “孙婆婆。”章霸赶忙起身去扶。 孙婆婆说道:“小章,那些人车上,肯定还有很多粮食,他们个个都是好心肠,要不你去说说,找他们要些食物……” “这个。”章霸皱着眉头:“我明白大家的心情,可食物是别人的,我们岂能轻易开口索要?” 孙婆婆说道:“我愿意拿家传的银镯子换些。” 周围人也纷纷开口了。 “我家还有点铜钱。” “我有两本书。” “我家的大树可以砍掉换些钱吗?” 众说纷纭。 大家都在美食的诱惑下,再也忍不住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2章 美食盛宴 “章大哥。”民兵小胖再次开口叫了一声。 章霸看着他的眼神,以及大量老百姓期待的模样。 随后,又扭头看向了烈云曦那边。 只见那边的郑晚成是个大胃王,正在两口一个包子的吃着,转眼间就吃了十来个。 那边飘来的香气,是那么的浓郁。 章霸在犹豫了片刻之后,终于决定顺从民意:“我们近期,也攒了一些银钱,原本是打算派商队出去采购粮食的,既然今天遇到了这事,我就拿出来一些花掉吧。”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佟石玉带人走了过来。 “章公子。”佟石玉笑着说道:“我家大小姐吩咐了,要请大家一起吃晚饭。” 章霸为之一愣:“请我们吃?” “对,否则我们又煮第二锅做什么?”佟石玉抬高了声线:“大家可以开始排队了,都别急,每个人都有份,第二锅不够的话,我们就煮第三锅,第四锅……” 商队下人们,纷纷开始热情的组织百姓们排队。 而章霸看着这一幕,突然想到了什么,开始掏腰包:“我给你们钱……” “不用不用,说了是请客。”佟石玉转身朝大锅走去:“对了,章公子也一起来吧,我们大小姐说你是个人才,你这一身神力,若是因为长期吃不饱饭,导致营养不良,肌肉少力的话,可就不好了。” 章霸虽然爱面子,但是面对人家的一片好意,他终究还是选择了接受。 反正几千人都请了,也不差他一人的伙食。 “我的天,这是肉包子,真的有肉馅,老天爷啊,我已经多久没吃过肉了,太香了,这简直太香了。” “好鲜美的羊汤,比以前我自己家杀羊煮的汤还要好喝。” “肯定是因为饿久了。” “不对,是因为我们没有调味品,但是他们放了调味品。” “喝上一口这汤,死都值了呀。” “这个,这个面条真好吃,这是什么面条?简直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是啊是啊,我也觉的这个面条比肉还要好吃。” 人们全都开心的不得了。 几千人一起吃大锅饭,堪称一场美食盛宴了。 既然帮了,烈云曦也不吝啬,足足让佟石玉卸了一车的食物,一下子消耗了上千斤。 同时。 她还给大家提供了崭新光滑好用的竹筷子。 章霸端着一碗面,拿着一个包子,离开人群,蹲在大树下吃着。 烈云曦缓步走了过来。 “烈……烈大小姐。”章霸颇有些紧张的打了声招呼。 他之前,跟郑晚成都过过招了。 但唯独这个烈云曦,是他看不透的,外加此女仪表不俗,相貌绝佳,让处世不深的章霸感到紧张也是自然的。 “郑将军一生很少收徒,他既然说了想收你为徒,你为何不答应?”烈云曦微微笑着,让人觉得如沐春风:“这可是绝佳的好机会,错过了的话,着实令人惋惜。” “郑将军?他真的是一位将军吗?”章霸问道。 “大名鼎鼎,如雷贯耳,待你拜他为师后,自会知晓他的真实身份。”烈云曦说道。 章霸咬了一口包子,随后是沉默。 烈云曦歪头看着他:“我想先听听你的顾虑。” 不知为何。 被烈云曦注视的时候,章霸总有一种想要敞开心扉,向对方倾述的感觉。 这个暴躁鲁莽,却又傲慢羞涩的汉子,竟鲜有的坦率了起来:“我倒也不是不想拜师,只是,我想拜更强者。” “你觉得郑将军不强?”烈云曦忍不住笑了。 “他跟我斗了四十个回合,都拿不下我,最后还是用巧技将我打败的。”章霸说道。 烈云曦感到无奈:“你这种想法并不可取,等你以后见多识广了,就会发现,人的能力是存在上限的,一流高手之间的差距,原本就微乎其微,你觉得你可以勉强战平郑将军,但那也只是你的反应力、速度和力量,跟他差距不大而已。” “那他还能教我什么?”章霸问道。 “战斗,或杀敌。”烈云曦说道:“我现在就告诉你,你们的差距在哪!如果遇到弱者,你可能需要二十回合拿下,但他三个回合就能杀死对手;如果遇到跟你一样的强者,你打上一天一夜也拿不下,他却只需要数十个回合熟悉并了解对手,然后有十几种方式将对方挑于马下;如果遇到更顶尖的天下无双之强者,你恐怕撑不过十个回合,但他,甚至可以坚持五十回合而不败。” 章霸再次沉默了。 烈云曦看着他:“你现在还觉得,你跟他实力接近,他没有东西可以教给你了吗?” 章霸回想着今天的战斗:“这个世界上,真有比他强很多的人吗?” “应该没有比他强很多的人,但可以战胜他的人,还是有一些的。”烈云曦说道:“总之,你好好考虑一下,这是你一生中难得的机会!” 烈云曦站起身来:“对了,还有马术,现在是乱世,是骑兵的天下,你只能步战的话,是保护不了一座城市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烈云曦走开了,天色已晚,她需要休息,养精蓄锐,明日一早就出发继续赶路。 商队的大家也都陆陆续续打算去休息了。 在人群中。 烈云曦进屋之前,最后一眼看到的是,章霸去找了郑晚成,至于他们两个接下来怎么聊,结果如何,就不是烈云曦需要操心的了。 …… 一夜匆匆而过。 翌日一大早。 天刚蒙蒙亮。 烈云曦是第一个起床,走出小破屋的人。 只见。 前方的街道上,正有数十民兵躺在街边打盹。 而章霸本人,更是手持大铁棍,威风凛凛的站着岗。 这可不是任何人吩咐的。 而是他们自己的报恩方式。 城中居民虽都是善民,但也难保没有卑劣之徒。 烈云曦等人远来是客,昨晚还赠送了美食给大家。 赠送虽然是好事,但也等于漏财。 难保不会有人来偷他们的东西。 商队八十辆大车,现在还有七十九辆是满当当的呢。 所以章霸就自己决定,带着弟兄们前来站岗守卫。 虽然兄弟们都熬不住睡了。 但只要有他在,城中百姓就绝对不敢前来小偷小摸。 烈云曦与之聊了几句,得知对方的用意后,内心不免又看好了这小子几分。 这小子是正直的,才能也有,执行力也很强,如果能收到麾下,将来必能堪大用。 突然。 城门处有一青年快马而来:“章大哥,章大哥,不好了,隘口那边,被强人攻打了。” “强人攻打?”章霸皱起眉头:“何方强人?” “不知,应该是从别处来的,有两百多号人,他们找章叔借粮,章叔不肯,他们就朝隘口上射箭,现在已经有好几个兄弟受了伤。”青年快速说道。 章霸立刻召集了八名骑兵,百余步兵。 大家在城外集合,打算去隘口救援。 就在这个时候。 烈云曦带着江春桃和五名骑兵追了过来。 “烈小姐,你们?”章霸为之不解。 “留宿之恩,我当报之,走吧。”烈云曦也不墨迹,直接纵马向隘口而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3章 收编 烈云曦在前,江春桃在侧,后方是五名精壮的披甲骑兵。 虽仅仅只有七道身影。 但那些背影,却让章霸和所有民兵都感到心中有了莫大的底气。 别的不说,仅说那五名骑兵,个个都是身材高大之辈,一身杀伐之气。 外加那精良的装备,优良的战马,还有那高超的马术。 无不让人觉得,那才是真正的战士。 人们早就猜测过,烈云曦这些人,肯定大有来头。 “走,我们跟上去。”章霸带着民兵们,一起跟了上去。 雾城跟隘口仅有三五里,行军片刻便能抵达。 当烈云曦和章霸赶到时。 隘口城关还是紧闭着的,章文阔虽然没儿子章霸强,但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 他带着百余人,在城关上据守,偶尔还会射箭还击。 那些强人都是一群乌合之众,没有强攻城关的手段,只能急的在下方大骂。 当看到援兵到达时,章文阔松了一口气,还当面向烈云曦道了谢。 烈云曦一摆手,眺望下方,发现那群强人,应该只是集结起来的大型盗匪团。 其中有骑兵三十多,其他的一百七十人左右,都是步兵。 他们全都没有披甲,兵器也是五花八门。 唯独首领不容小觑,长得虎背熊腰,阔脸大胡子,手持一把梨花开山斧,浑身疤痕更填几分狰狞,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敌人不强,可出城迎击。”烈云曦说完,转身就下了城。 章霸跟着说道:“我们也下去。” 只见。 城关的门打开了。 烈云曦、江春桃、章文阔、章霸和十余骑兵在前。 后方二百民兵,也跟着陆陆续续的,列出了一个还算整齐的阵形。 “何妨贼寇,敢来这里撒野?”章霸持棍指向前方:“若不速速退去,休怪爷爷棍下无情。” “哈哈哈哈。”大胡子首领开口了:“黄毛小儿,少在那里放屁,认得爷爷是谁吗?” 章霸怒道:“我管你是谁?有种就上来跟我大战三百回合。” “爷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无双上将邢道远,听说过吗?”邢道远扬起梨花开山斧,大声报上了名号。 而这一名号。 着实震住了章文阔和章霸父子。 这个人,不是什么将军,那所谓无双上将,只是他自己给自己取得外号罢了。 此人在当地非常有名,本就是这附近三山五城范围内的超级恶霸,或者说是江湖人士,更通俗的说,他就是当地混江湖的一哥。 章霸就是听着他的恶名传说长大的。 没想到这家伙在乱世之后当了土匪,还拉起了二百多人的队伍。 但章霸现在已经成年了,虽然心里发虚,却不是真的很怕。 他也想试一试,现在的自己,跟曾经的方圆数十里第一江湖高手,究竟有多大的差距。 而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 一道身影,快速冲了出去。 那正是烈云曦。 “烈小姐……”章霸惊讶的喊了一声。 江春桃很淡定的开口了:“别担心,那区区所谓的无双上将,根本不足为虑。” 烈云曦冲出去后,根本不废话,直接就提起了长枪。 邢道远见对方是个女人,立刻拍马迎了上去:“哈哈哈哈,竟然派了个女人出战,刚好老子缺个压寨夫人。” 两马交错。 第一个回合先试探,兵器碰撞了一下。 随后。 双方调转马头,再次发起了冲锋。 铛的一声。 烈云曦一枪挑飞了邢道远的大斧,紧跟着长枪横扫,一枪重重的拍中邢道远的脑袋,将他从马上打飞了出去。 足足飞出十余米,才轰然落地。 落地之后,邢道远挣扎了两下,就立刻咽气了。 他是被摔死的,同时,也不止是摔死的,那一枪扫中脑袋之后,他的头骨就被打碎了。 “老大。” “头领。” 匪徒们纷纷慌了,似乎想要冲上来。 “都站住。”烈云曦横枪立马,一声大喝,震住了所有人:“贼首已死,你们还不投降吗?” 江春桃骑马冲了上来:“降者不杀,负隅顽抗者,一律就地处决!” 匪徒们还在震惊之余。 章霸就已经带着民兵压了上来。 眼看着一个个匪徒开始丢掉兵器。 江春桃接下来的一句话,震惊了在场所有人:“全部跪下,这位,是昭阳公主。” 昭阳公主? 大炎帝国皇家最后的血脉,昭阳公主烈云曦? 百里之外以云澜城为根基的,准备复国的那位烈云曦吗? 一时之间。 别说是匪徒们了。 就连章文阔和章霸,以及所有的民兵,也都感到震惊万分。 扑通。 扑通。 一个人下跪了。 十个人下跪了。 数百人全都跪下了。 他们齐声高喊。 “拜见昭阳公主。” 对烈云曦而言,这只是又一次为民除害的小规模作战。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可对于雾城百姓们,这就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啊。 章霸已经拜郑晚成为师了,再加上今早的事情,他跟父亲一商量,达成了一致决定,要臣服于昭阳公主,为国尽忠。 烈云曦自然是同意接受他们的。 毕竟这片土地上,大多数原本就是她的子民。 雾城跟云澜城相距甚远。 移民是不划算的。 更何况,雾城这边有隘口和两山保护,是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 烈云曦当即下令,派了两名骑兵回去传信,让云玉玄妥善安排这件事。 正规军,是一定要派过来一些的,可以帮章霸一起守城,保护百姓。 除了这些,就是粮食了,应该多运输一些粮食过来。 当然了,还有其他的一些物资,让章霸先想办法修复雾城设施。 安排好这些之后,烈云曦就带着商队,继续向东出发了。 路途还很远。 章霸和章文阔依依不舍的前来相送,足足送出了十余里。 章霸本想跟随郑晚成而去,却又不得不先留在城内,保护这座城市。 烈云曦说了,等他们回来,再带章霸回云澜城,让他成为一名真正的将军。 …… 风雪城这边。 烈云曦离开后,这边也并没有跟秦云断联,而是由慕容清接替了烈云曦。 反正慕容清已经来过现代了,很多秘密对她而言,都不再是秘密。 而且相信慕容清做为原帝国四柱之一的大将,是不会随便往外说不可说之事的。 今日。 风雪城来了两位旧友。 他们来自楚国。 一个是客商金三两,一个是曾经的楚国将军韩广智。 坐镇风雪城的慕容清立刻就热情接待了他们。 从韩广智的口中得知。 自从他的父亲,楚国军神韩燕被关进大狱之后,整个将军府都寝食难安。 好在楚王没有赶尽杀绝,或许连他自己也觉得有愧于韩燕吧,就只是查封了将军府,并把韩燕的所有兄弟子嗣,都贬为了庶民。 韩燕谋反是假的,功高震主才是真的。 现在楚王轻易的夺回了兵权,关押了韩燕,心底里肯定知道韩燕是忠诚的。 “我带着家族离开皇城,回了家乡,安顿好家人之后,刚好碰到金先生,想起了昔日之事。”韩广智讲述道。 “所以你就跟着金先生过来了?”慕容清问道:“你来这里,又能做什么呢?” “我想见一见昭阳公主。”韩广智说道。 “公主远行,短时间内怕是难以让你见到,你先住在府上吧。”慕容清说完,就吩咐下人来招待两位了。 随后,她起身进入神庙,将这件事告诉了秦云。 她觉得,这是件大事,她自己无法定夺。 韩广智的到来,是非常需要深思熟虑的。 尤其是此人的来意,究竟是什么呢?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4章 去往,另一个世界 秦云知道那边发生的所有事情。 毕竟烈云曦和慕容清总是对他知无不言。 现在又得知韩燕蒙冤入狱,其子韩广智竟在这个时候来到了风雪城。 一系列想法,不由自主的涌入了脑海。 这个韩燕,让秦云想到了自己这边历史上的一位名将。 抗金名将岳飞,跟韩燕的经历,何其相似啊。 一些怒意涌上心头。 一些热血在心中澎湃。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脑海中滋生。 他,秦云,想亲自去往那个时代,去看一看那战火纷飞的大地,去体验一把沙场作战的热血。 其实这种想法,早在一开始就有。 只不过那时候还不确定烈皇坛能够传人。 但是现在确定了。 烈云曦和慕容清都来过了。 甚至有一个现代的程书文,都已经被送到那个时代了。 刚好现在烈云曦不在城内,需要一个有分量的人来主持大局。 秦云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好。 但是去试试,也没什么大问题吧。 他在两座城市中,以凌霄真君之名,威望甚至是超过烈云曦的。 说做就做。 秦云先告诉了慕容清,自己要派分身降临风雪城的事情。 之所以要这么说,是因为他凌霄真君的形象必须要维持。 总不能说凌霄真君本尊要天神下凡了吧? 慕容清立刻在风雪城宣布了此事,毕竟这不需要隐瞒,想瞒也瞒不住。 老百姓们全都激动万分,纷纷请愿要去神庙前跪拜迎接。 但秦云有言在先,让大家照常生活就行。 秦云是他们的神,神的话,就是神谕。 老百姓们对他的信仰,是发自内心的,所以绝不会出现因为狂热信奉就闹出混乱的局面。 再说了。 降临的也不是真君本尊,而只是‘分身’而已。 这个‘分身’,秦云希望大家把他当成凡人一样对待。 秦云并没有立刻过去,而是给了慕容清准备时间,同时,他自己这边也要做准备。 首先就是安顿好各种商业项目,分别交代了赵虎、孟诗涵、薛昕蕾、李雪琪、夏雯等人。 然后。 就是他个人安全问题的准备了。 虽说到了那边,应该是非常安全的,但还是要以防万一。 他在里面穿了防弹衣,腰间挂了两把手枪。 翌日清晨。 秦云独自来到老宅,翻身进入烈皇坛,意念一动。 紧跟着。 是大脑一片空白。 当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就已经是另外一片天地了。 脚下是青砖石板。 四周是泥土堆砌而成的神庙墙壁。 视线再往前,是一扇十分古朴庄重的大门。 这些场景,他都是见过的。 烈云曦经常拍一些照片和视频给他看。 所以他知道,走出这扇门,就是神庙外面了,那门上头是挂着真君牌匾的。 外面肯定是一片空旷地,再然后就是城中建筑和街道了。 “我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秦云还是有些激动的:“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如此真实。” “不,这原本就是真实的。” 外面的门打开了。 慕容清带着上百名精锐战士,一起涌了进来。 他们齐齐的跪地行礼:“拜见,凌霄真君。” 虽然说是一个分身。 慕容清也相信这是分身。 但就算是分身,那也是神的分身啊,是需要好好招待,重点保护的。 “都起来吧,以后对我不必行大礼,就当我也是凡人就行。”秦云笑着说道。 慕容清站了起来,就直接快步来到了秦云身边。 战士们也都纷纷起身。 果然慕容清安排的不错。 由于慕容清去过现代,所以她了解秦云的性格,就是这种不拘小节的。 她依然会称呼秦云为云哥。 而其他将士,则会尊称一位秦公子。 很多事情都不需要秦云再多费口舌。 否则的话,每个人都对你顶礼膜拜,其实还是挺麻烦的。 慕容清带着秦云进入了公主府。 他们早已为秦云准备了最高规格的早餐……红烧牛肉面。 这也是烈云曦的早餐配置。 烈云曦很喜欢吃方便面。 对此,秦云不由得感慨,两个世界的人们,口味大致是一样的。 方便面这种东西,在吃腻之前,确实很让人上头。 比如韩广智和金三两这两位客人,就把今早的一碗泡面吃了个精光,连汤都喝完了,还意犹未尽。 他们的确是见过且拥有过的,毕竟上次来交易过。 但那都属于奢侈品啊。 对金三两而言,虽然手里有货,但那都是准备卖给贵族的,多卖出去一包,就能多赚一两金子,是的,金子。 一包泡面的价格,在楚国皇城,已经炒到了如此天价。 反观秦云这边,随便吃了两口,就觉得有点腻,他也不做作,直接赏给下人去吃了。 “慕容,带我去见一见韩将军吧。”秦云说道。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片刻之后。 在一间客室内,秦云见到了韩广智和金三两。 “这位是秦公子,我们这里最尊贵的公子。”慕容清是这样介绍秦云的。 韩广智和金三两立刻鞠躬行礼。 “不必多礼,都请坐吧。”秦云说着,自己也落了座:“韩将军的来意我已经知晓,但现在昭阳不在,你有什么事情,不妨与我说。” 韩广智看了一眼慕容清。 只听,慕容清说道:“对秦公子说,等于对公主说,秦公子做的决定,就是公主的决定。” 此言一出。 韩广智就真正明白了眼前这位秦公子的分量。 只见。 刚一开口,韩广智就是苦笑:“嗐,什么韩将军呐,我已经不是将军了。” “那就韩公子,有话不妨直言。”秦云很爽气的说道:“或者,我先猜猜看也行。” 韩广智眼前一亮:“难道秦公子能猜测我此行的目的?” “我觉得,应该不算是有什么目的吧。”秦云笑着说道:“你一身本领,却被削去官职,贬为庶民,这一身能耐无处施展,是寂寞,也是无奈和遗憾,我说的没错吧?” 韩广智点头:“确实没错。” 秦云继续说道:“你应该有考虑过,到别处施展一身抱负,但楚王不要你,整个楚国的各地方军区,也肯定不能留你,直说吧,你来这里,无非就是想看看这里能否用你,可你又不能明说,甚至犹豫不决,就算昭阳在,且想要收编你,你也得慎重考虑啊。” 韩广智低下了头。 他的心思完全被猜中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5章 集团商人 韩广智是个天才。 从小就是。 他三岁从文,八岁习武。 十五岁考上状元,十八岁拥有千斤举鼎之力。 在战场上,他经常提出宝贵的意见,屡屡被统兵元帅采纳。 他曾用一千精骑,三天三夜奔袭五百里,袭击敌后,将三万敌军杀散,并阵斩敌大将。 在阵前,他屡次打头阵,单挑敌方先锋,战绩是,百战百胜。 很多人称他为少年英才。 很多人称他为百胜将军。 但这些名声,往往都无**泛传播。 因为他,在更多的世人眼里,有且只有一个名号,那便是……军神之子。 他的才能,完全被他父亲遮盖。 韩燕是军神呐。 甚至这次蛮族战争,更是把韩燕的名号,推上了史无前例的高峰,人称……当世无双之军神。 当世无双,天下无二。 连北方秦国的大将军孟复白、东方汉王朝的三圣将,以及这大炎帝国最后的余烈,战神烈云曦,此时的名号,都已经被韩燕压了一头。 韩燕是当世最强。 所以在世人眼里,韩广智这个天才青年将军,就显得没那么厉害了,甚至显得很普通。 可他确实不普通。 在当世名将中,韩广智至少也是能跻身前百的。 现如今。 他父亲喊冤入狱。 他带着家人回乡为民。 这一身的能耐,无处施展。 他曾有过很多想法,比如再次报效朝廷,为国尽忠,立大功后,为父亲平冤昭雪,可楚国那边,根本不给他机会。 再比如,他还想过投效其他的国家,其中的第一选择,就是烈云曦这边,他想帮烈云曦复国,然后带着大军去楚国,逼楚王放了他父亲。 他甚至幻想过自立为王,横扫天下,再也不受人约束。 而他这次前来,就是带着诸多犹豫和幻想,抱着不成熟的想法,想见烈云曦一面。 他这种想法并不难理解,也不难被看穿。 连秦云都能一眼看透他。 而这也是韩广智不如其父的地方。 他虽然军事才能和武艺都不差,可他还年轻,沉不住气。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从不知道,自己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过于单纯。 以前有军神为父,替他撑起了天大的伞,他的一切战功和作为,都是在这把伞的余荫下完成的。 事实上。 当军神入狱。 当韩广智被贬为庶民之后。 在人际交往中,他甚至被人当成憨厚耿直的傻小子看待。 言归正传。 秦云一语道破了韩广智现在最大的顾虑:“你,不可再为兵,就算我和昭阳把你收下,你真的敢在这里有所作为吗?” 韩广智低下头,握紧了拳头。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但在座的各位,包括金三两在内都知道,韩广智不敢有所作为。 他是韩燕的儿子。 他要是在别的势力中做出成就,那么,也就落实了他们韩家对楚国不忠。 到时候。 大狱中的韩燕必死无疑。 现在楚王之所以不杀韩燕,是因为韩燕已经没了威胁。 而且楚王心知肚明,是自己冤枉了韩燕,留他一条命在狱中苟活,也算是让自己得到一些心安理得。 甚至楚王可能还有一些小心思,他留着韩燕,可以以防万一,将来若再有其他大将搞不定的战争,他就可以放韩燕出来,再次去打一场胜仗。 这个心胸狭隘的君王,甚至还想着,到时候他饶韩燕一命,韩燕会对他感恩戴德呢。 事实上,韩燕也确实是这么个人,所谓死忠,所谓士为知己者死,说的就是韩燕这种人。 你是君王,我是臣,我一生为你效命,哪怕你要杀我,你冤枉我,我也绝不反抗,就算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就算明确告诉我,我能造反打败你,自立为王,我也绝对不会去做。 我宁愿含冤而死,为忠义而死,流芳千古。 秦云做为现代人,却不会说韩燕蠢,因为现代人是无法设身处地的去代入韩燕的,退一万步说,如果韩燕不是这种精神意志无比坚决的人,也不会做出一番军神般的伟业。 动不动就认为自己有点小聪明,动不动就觉得自己很牛,手里有兵就要造反的家伙们,其实本身怕是也没什么能耐。 韩燕若是反了,就不是韩燕。 岳飞要是反了,也就不是岳飞。 “韩公子。”秦云端起一杯茶,喝了一口:“你现在要是迷茫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指一条明路。” 韩广智大喜:“愿闻其详。” “你且在此处歇息,今晚来我房间。”秦云说完,就起身离开了。 “两位请自便,有什么需求都能吩咐下人。”慕容清说完,也跟着秦云离开了。 留下韩广智和金三两,面面相觑。 今日一整天,韩广智都心神不宁。 倒是金三两很会享受,在这里吃了火锅、烤肉,还有雪糕。 即便如此,他还不满足,想要出去逛街买东西。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值得一提的是,风雪城这边,已经开始在当地贸易了,这可以激起老百姓的干劲。 有些聪明人,拿到真君送来的配方和调料包,还做起了各种特色面条餐馆。 金三两不止一次的邀请韩广智一起去享受,韩广智却都拒绝了。 果然,两者本就不是一类人。 韩广智这种志向高远,本领出众的人,是不会被低级乐趣吸引的。 在这里,低级乐趣并非贬义词,而是美食美色等物,乃世人天性,大众皆如此。 而能够超脱于这类乐趣的人,往往都能有更高的成就。 金三两出去玩了一下午,但他也不是白玩,而是带回来了一个重磅消息。 他说,那秦云秦公子,是凌霄真君的化身。 韩广智听说过凌霄真君的显圣之事,顿时心中充满了期待。 他在等待着晚上的到来,等待着真神对他的点化。 另一边。 秦云埋头在书房中,也确实没有闲着。 他思考了一整天,为韩广智做了一个规划。 他确实对得起韩广智的期待。 终于。 傍晚到了。 韩广智来到了秦云房间里。 这一次的韩广智,对秦云更加尊敬了。 只听,秦云说道:“我给你的道路,是做商人,集团商人。” “集团商人?”韩广智第一次听说这种名词:“还请秦公子赐教。”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6章 远大前程 “你来。”秦云走到桌边,将一张地图摊开。 这张地图上,画着大炎帝国和楚国的版图。 “首先是商道,打通一条长期稳定可靠的商道。”秦云伸出手指,在地图上,画了一条连接风雪城和楚国焰城的线路。 这焰城,就是韩广智的家乡,现在他们一家全部贬为庶民,都住在焰城。 韩广智说道:“这条商道,金先生和昭阳公主不是已经开辟了吗?” “不够,远远不够,金三两的分量,不如你,打个比方的话,等你做起来了,你就是这整个商圈的最大老板,而他顶多是其中一条线的项目经理。”秦云说道。 接下来就是具体实施步骤了。 韩广智在楚国,身份是比较敏感的,已经无法为官,无法为将了,至于招募私兵,阴养死士,那更是找死的行为。 他甚至连贵族都不能算了。 那么,唯一能统御大量人员,且不被怀疑的做法,就是经商。 商队是需要人手的,而护送商队则需要镖师,严格来说,镖师也是商人的一种,护镖是一种商业行为。 这是在这个时代,全世界都公认的,所以官府不会为难镖局,大不了到时候送点钱去上下打点就行了。 韩广智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在起步阶段,先亲自充当商队的队长。 他手里还是有些钱的。 用这些钱从风雪城和云澜城进货,拉到楚国焰城去卖,需要用到的马车和人力,都可以花钱招募,实在不行的话,秦云这边可以借钱给他。 同时,护送商队的镖师,则可以招募那些因韩燕之故被牵连的旧部老兵。 楚王为了削弱韩燕势力,可不止是把韩燕下了大狱,也不止是贬了韩家,而是受牵连被贬的将军多达十余人,还有数千精锐亲卫战士,都被赶出了军营,发回乡里为民。 这些人,都是可以招募过来的,他们个个身经百战,现在却都跟韩广智一样,完全无用武之地。 用来充当护镖队,是最好不过的了。 镖局可以开在焰城,镖局老板可以找其他人来做,一开始规模不要太大,这样可以降低当地官府和楚王的疑心。 先把第一条稳固的商道打通,至少要发展成一两百辆马车,二三百车夫和佣人,上百护镖的骑兵队,且找到一条最平坦宽敞的道路,最好是沿途都能经过城镇,并花钱投资增设驿站。 这是第一步。 韩广智亲自去跑,或半个月,或一个月,或三个月,总之,能做到这一步的话,韩广智就必然开始盈利。 要知道这边的货物都是非常好的,送到焰城之后,肯定大受欢迎,韩广智必然成为当地最有钱的大商人之一。 而且不用担心楚王会找茬,韩广智都已经做商人了,且运过来的货,也是造福楚国百姓的。 总之,第一步完成之后,至少韩家衣食无忧,且有了更多的钱,就能增加上层的人脉关系,到时候上下打点,哪怕只是让天牢狱卒对韩燕好点呢。 第二步。 韩广智退身一线,增设镖局,增加商队,在这条固定的道路上,不断的增加更多的商队,比如金三两以后带一个大商队,那么,肯定还会有张三、李四、王二之类的队长,各带一支商队,大家都在这条商道上跑,韩广智在幕后指挥,总揽大局。 第三步。 在楚国内部,让第一条商队的货物,在全国范围内,开枝散叶。 开辟城内城外,甚至是全楚国各城的大小商道,招募更多的商业人才和镖师,将货物卖往整个楚国。 然后再增设各城镇中的分部,其中有商业分部,也有镖局分部。 就这样。 一张巨大的商业网,浮现在了韩广智的脑海中。 而以他本人为中心的一个超大型跨国集团的新概念,也就此变得清晰了。 他终于明白了,‘集团商人’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此外,他还可以发展新的业务。 甚至他的功夫也不会白费,可以在发展起来后,在镖局总部请来武师,由他亲自传授武艺和战斗经验,再由这些武师充当教官,去全国各地的分部教学。 这可不单单是赚钱那么简单了。 我认识一个县令,这不叫啥。 但如果我认识全国的几百个县令,而且关系都很好,甚至由于我给了他便利和钱财,他还得看我脸色呢? 一个镖局上百人,这也不叫啥,也不会引起官府怀疑,哪怕这些镖师都会武功,身怀绝技,也依然形不成战斗力。 但如果,我在各大中小型城镇里,有三百个这样的镖局呢? 如果这些镖局的老板,幕后全部是我一个人在掌控大局呢? 韩广智在听完这个规划后,整个人都已经傻了。 只听,秦云继续说道:“在不久的将来,我可以让你富可敌国,也可以让你在楚国大地上,振臂一呼,就有数万乃至数十万人响应你的号召。” “这……”韩广智激动不已,甚至热血沸腾,他是军人,因此,他存在固有思维,以前从来没设想过今天这样的发展道路。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用一句话来描述他心境的话,那就是:没想到还可以这么玩。 “当然了。”秦云话锋一转:“我让你做这些,并不是想让你谋反,也不是想让你自立或做其他的什么事情,我只是给了你一种选择,在将来遇到大事件时,你手握海量资源的情况下,就可以拥有很多种选择,比如说,等楚王过了这段敏感期,没准你使些钱,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打点一边,说不定就把你父亲捞出来了。” 其实秦云还有很多话没有明说。 尤其是那句,将来的很多种选择。 是啊,他的选择太多了。 且不说捞出韩燕。 假如以后,战乱再次波及到楚国的话,假如以后,楚王被迫放出韩燕的话,假如以后,韩燕死在狱中,韩广智想要报仇的话,假如以后,楚王生老病死,新王接班后,政权不再那么稳固的话…… 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 但只要把资源和力量抓在手里,就能够拥有更多的对抗风险的能力。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韩广智跪地行礼:“秦公子,我愿意成为您说的集团商人,不,请您务必把这个机会给我,我就算赴汤蹈火,也一定会努力做到最好,决不让您失望。” 秦云给他铺设的这条道路,让他看到了远大前程。 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想要站稳脚跟,并不是一定需要去打仗啊。 秦云的这条路,明显更稳妥。 当然了,这也是需要有所依仗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秦云和烈云曦都比较看好韩广智,同时,他们还受过韩燕的兵将援助,多多少少是承这份恩的。 凌霄真君的大神通,那些跨时代的优质商品,才是基础,是能够发家的关键。 韩广智回到房间后,立刻就跟金三两说了这些事情。 金三两听完也是震惊不已,并感叹了一声:“不愧是真神呐,见识和想法,都领先了我们很多很多。” 他当场表态,要跟着韩广智一起干,并且愿意把现在的全部身家和班底都贡献出来。 翌日。 慕容清动用了大笔的金库财富,拨了十万两银子,借给韩广智。 同时借出去的,还有十辆马车。 韩广智和金三两带着队伍,先从风雪城拉了一万斤的各类货物,意气风发的离开风雪城,朝家乡焰城去了。 只要安全回到焰城,卖掉货物,再用钱拉起更大的队伍,然后往返通商,要不了多久,就能回本并赚大钱。 秦云这边,借着上午的好天气,也总算是骑上了古代的战马,穿上了真正的古代丝绸。 模样看起来,还真像个贵公子了。 他今天要去云澜城,慕容清本打算亲自护送,但被他拒绝了。 毕竟慕容清还要坐镇风雪城呢。 仅带着十余骑兵,秦云踏上了去往云澜城的路。 其实也没什么可担心的,这一路都是扬长大道,距离也不足百里,沿途还增设了茶馆和驿站,两城之间来往的货车和客商络绎不绝。 别说是有骑兵保护了,很多十三四岁的少年都能独自赶着一辆牛车在两城之间往返送货,基本上不会出任何问题。 沿途,秦云在马背上,看遍了旷野的风景。 这个时代的空气和景色,让他感到舒服极了。 天气炎热。 赶了三十里路之后,秦云吩咐大家下马,到一间茶馆中歇会儿。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7章 莲花剑侠,宁青竹 店小二前来帮忙牵马。 一对中年夫妻迎上来。 那老板娘很热情的说道:“各位兄弟快请坐吧,店里有清凉解渴的绿茶,我去给各位端上来。” 这店里的夫妻外加小二,这三人都是老百姓。 现在是刚刚度过灾难,军民一心的建设时期。 由于烈云曦对百姓好,所以当兵的也都对百姓很客气。 百姓嘴上可能不说,心里都是念着大家的好。 他们不会惧怕当兵的,同时,也都在服务时显得非常热情。 大家一起落了座。 秦云单独一个座位。 凉茶很快就端了上来,老板娘一边倒茶,一边说道:“小兄弟是城里哪家的少爷啊?模样真是俊俏呢。” 秦云笑了笑:“多谢夸奖。” 言罢,他端起茶碗喝水,老板娘则是又去服务别人了。 秦云并不打算到处说自己的身份。 “老板,来碗茶。”一道好听的女子声音响起。 “好嘞,客官您先坐。”老板回应了一声。 女子环顾四周,发现几张桌子都坐满了,唯独秦云这边是空着的。 她直接大步走过去,坐在了秦云对面,并一把将手里的长剑放在了桌上。 秦云刚喝了一口水,放下碗的时候,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一时之间,他产生了诸多兴致。 眼前的女子,有着一头黑色长发,穿着一身水蓝色的侠客装。 是的,侠客。 这是一位真正的女侠,或者说是江湖人士。 在这个时代,人人都敬秦云入神,殊不知,秦云就是个所谓的‘穿越者’,他初来乍到,第一次近距离跟游侠之类的人接触。 以前看古装剧的时候,秦云就很喜欢里面的江湖气,很想自己也钻进电视机里,在茶馆或酒馆,跟那些江湖人士来上一场遭遇,然后再发生些各种各样的爱恨情仇。 有句歌词唱得好:曾梦想仗剑走天下。 这应该是每一个男人,在少年时期都会做的梦。 今天,这个梦实现了。 “你为何一直看我?”女子微微皱了下眉头。 秦云的目光太直接,太炙热了。 确实也难免引起对方的不适。 “哦,不好意思。”秦云笑了笑:“看姑娘的打扮,不是一般老百姓吧?” “茶来了。”老板将一碗茶递了过来。 女子接过来就喝:“渴死我了。” 咕咚咕咚。 她一口气就喝光了满满一大碗的凉茶,然后一抹嘴儿:“爽。” 看其模样,应该是比较豪爽的类型。 “对了,你刚才说什么?”女子看向秦云。 秦云无奈一笑:“我说,看姑娘气质出众,仪表不俗,在下秦云,想与你交个朋友。” “好说好说。”女子倒也爽快,直接一抱拳:“我叫宁青竹,江湖人称莲花剑侠的,便是我了。” 秦云也跟着抱拳,他觉得这样特别有意思:“原来是宁女侠,幸会幸会。” 殊不知。 他这张桌子,已经被骑兵战士们牢牢的盯住了。 莲花剑侠宁青竹是谁,战士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他们知道的是,这个女侠很可能是一名高手。 秦云的身份非常特殊,安全更是一定要保证的。 战士们盯着这边,就是在打起十二分精神的,防止出现什么意外。 “哈哈哈。”宁青竹爽朗一笑:“你这个人长得面善,说话也很有礼貌,这个朋友我交了。” 秦云笑问道:“宁女侠是何方人士?” “我没有家乡,从小就孤苦无依,四海漂泊,硬要说的话,小时候我在炎皇城流浪过几年,算是半个炎皇城人士吧。”宁青竹说道。 炎皇城这个名字,秦云当然是知道的。 昔日大炎帝国的皇都。 现在被秦国大将孟复白占据,孟复白被秦帝冤枉,全家惨死,现在已经在炎皇城内自立为王。 “那你是从炎皇城来的?”秦云问道。 宁青竹摇了摇头:“不是不是,蛮族打进来之前,我就已经离开炎皇城,四处漂泊了,唉,说起来,当初国家有难,我这一身武艺,却未能报效国家,实在是惭愧。” 秦云说道:“你也无需自责,蛮族上百万大军侵入中土,打垮了大炎帝国,甚至还侵扰其他各国,后来说中土五国联手才将他们赶回了草原,这种规模的大战,又岂是你一人之力能够挽回的。” 虽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但是在当时的局势下,很多人自保都困难,肚子也都吃不饱,也确实是没办法。 “算了,不提了。”宁青竹一拍桌子:“老板,再来一碗茶,你们这里的茶,味道不错。” 秦云直接说道:“来一整壶吧。” 老板立刻将一壶茶送了过来。 宁青竹疑惑的看向秦云:“你要请我?” “随便用。”秦云笑着说道。 “那我也不客气了,说起来,秦兄是哪里人士?现在要去哪儿?”宁青竹一边倒茶,一边问道。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秦云说道:“从风雪城来,打算去云澜城。” “巧了,我也是要去云澜城,据说那里的昭阳公主宽厚爱民,我打算找些活干,赚点饭钱。”宁青竹很爽快,有什么就说什么。 她讲述了近期的遭遇。 战乱时期,蛮族横行,外加灾荒,很多人都活不好。 宁青竹当时在南山打猎,发现里面有个山村,就留在了那里,一是为了躲避战乱,二是为了在山中谋求生计,三是为了保护村民。 唉。 那段岁月过的很辛苦。 虽说靠山吃山,却还是饿死了不少人,病死了不少人。 现在整个山村,仅剩下十多人了,其中一半还是孩子。 前些日子下了雨,刚好宁青竹也从山里出来了一次,得知了附近的云澜城和风雪城,都已经恢复了生产。 “所以你要去云澜城工作,不当侠客了?”秦云问道。 “先活下去再说吧,我多赚点钱,能买些粮食和种子带回山村,这样大家就都能活下去了。”宁青竹说道:“秦兄,这茶钱,我先给你两个铜板,剩下的等以后再还你。” 说着,她又喝了第三碗。 这里的茶,一枚铜板是一碗。 她原本只打算喝两碗,身上也确实只有这点钱了。 “一点小钱,不还也没事。”秦云说着,便让战士们付了茶钱。 宁青竹这才意识到,旁边十余个精壮的士兵,竟然都是秦云的人。 大家一起走出茶馆,秦云等人上了马。 宁青竹笑着说道:“不错嘛秦兄,看来你还是个大人物呢。” “一起去云澜城吧,我带你。”秦云笑着说道。 宁青竹看了一眼秦云的马,随后摇头一笑:“不用了,男女授受不亲。” 虽然豪气,但基本的边界感,还是得有的。 这个时代,终究是没有秦云的世界放得开。 “那我们云澜城见?”秦云问道。 宁青竹笑着说道:“倒也不必,我可以跟上你们的脚步。” “前方还有几十里呢。”秦云提醒道。 “哈哈哈哈,我行走江湖,靠的就是这身轻功,以及日行百里的脚程。”宁青竹说着,直接顺着大道,向前跑去。 她的速度确实很快,身体显得灵巧而轻盈。 这速度,可比一般的马拉松选手快多了,同时还能做到比一般人跑步时省力。 没错,这的确是轻功。 她无论是短跑还是长跑,估计都能在秦云的时代拿第一。 “原来真的有轻功存在啊,只可惜,我那边的轻功,已经失传了。”秦云笑了一下,带着骑兵们,跟了上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8章 游戏思维 原本,按理说,宁青竹的耐力是足够日行百余里的。 怎奈何她性子急,好胜心也强,一直跟着马队跑,还非要分个胜负。 以至于平均配速太快,在距离云澜城还有十余里的时候,她终于气喘吁吁,耗尽了所有的气力,再也跑不动了。 其实这已经很强了,反正在秦云所在的时代,没有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 至于这个时代,秦云暂时还不了解全貌,不过凭借猜测的话,这宁青竹的轻功在中土大地上,应该也属于拔尖选手了。 “宁女侠,歇一歇吧。”秦云笑着说道,并示意手下的骑兵递了一瓶矿泉水过去。 “谢谢。”宁青竹出了很多汗,确实又渴了,但她拿着矿泉水瓶看了半天,却不知该如何打开。 秦云翻身下马,帮忙拧开了瓶盖:“请喝吧。” 宁青竹双手持着矿泉水瓶,闭起一只眼,仅用单眼盯着瓶口看了半天,然后又伸手要了瓶盖过来。 “好精巧的水壶设计。”她拿着瓶盖盖上,拧好,然后再拧开,再盖上拧好。 反复几次之后,又测试了一下是否会漏水。 发现严丝合缝,滴水不漏。 “你喜欢这个?”秦云问道。 宁青竹连连点头,但随后又觉得过于冒昧,连忙解释道:“虽然喜欢,但此物肯定是秦兄的宝物,请秦兄放心,我不会出手抢夺的。” 秦云被逗笑了,一句话脱口而出:“什么宝物啊,加上里面的水,这玩意也才几块钱罢了,如果只看瓶子,也就几分钱。” 宁青竹感到疑惑,用一双大眼睛看过来:“什么?几块钱是多少?几分钱又是多少?” 秦云知道自己说漏嘴了,随意打了个哈哈:“不用在意这些细节,总之,等你进城后就会发现,这种东西在云澜城有很多,这瓶水,算我送你的。” “当真?”宁青竹大喜。 “你收下便是,我们歇歇脚,然后再出发。”秦云说道。 宁青竹刚刚喝了一口水,在闻言之后,连忙摆手:“不用了,秦兄不必在意我,我不能耽搁你们的时间,你们先进城去吧,我进城之后也是要先去找活干的,你给我个地址,等我忙完去找你碰头。” “那也行吧,你到时候,直接去公主府就行。”秦云说完,就上了马。 对于秦云说的公主府三个字,宁青竹并不觉得意外或惊讶。 看秦云仪表不俗,应该本就是城里的大人物,也许是住在公主府附近,当然也有可能是在公主府当差的。 “驾。”秦云驾马而去。 宁青竹坐在了路边的一个木桩上,遥望着秦云远去,随后,她低头看了一眼瓶子,笑着感慨:“真是遇到了一个好人呢。” 且说秦云这边,进城之后,就直奔公主府去了。 他迫不及待的,接见了留守此城的各位重要任务。 其中大将两名,分别是虎骑神将杨林之和铁壁大将蒙山河。 小将三员,一个是文武双全的叶凛,一个是有弓箭特长的马千里,一个是英武不凡的云英伟。 武人两名,楚君扬与何灵灵。 此外还有士族的族长云玉玄,书院院长李开物和基建部长鲁超。 这些人,都是烈云曦复国的最重要资源。 秦云以前虽然没见过他们,但都看过照片,听过声音,就像是玩模拟经营策略游戏时,重点培养的主要角色一样。 他们其实也都是秦云的心头肉。 大家都对秦云非常尊敬,秦云也按照自己的思维,给大家提供了不少的有效建议。 并非秦云比大家聪明,而是秦云来自现代,来自科技和知识大爆炸的年代,有很多先进理念可以学习,可以抄袭,可以直接搬过来用。 仅仅是一次会议般的谈话,就让很多人如茅塞顿开,受益良多。 哪怕是会议结束之后,他们回到自己家里,都还在回想着秦云的那些先进理念指导。 在他们心里,秦云就是神,当之无愧的神,不但有神的法力,更有神的智慧。 但他们万万想不到的是,此时此刻,他们心目中的大神秦云,正在房间里,做着一件无比幼稚的,堪比孩童的事情。 秦云把大家的名字都罗列在了一张纸上,然后还用游戏般的思维,给大家标记分类,甚至还划分了星级。 比方说。 【铁壁大将蒙山河:猛将型。】 【武力值:五颗星。】 【统御力:五颗星。】 【魅力值:四颗星。】 【智力值:三颗星。】 【综合评级为一流武将。】 剩余的一些人。 虎骑神将杨林之、凤鸣大将慕容清、金刀大将郑晚成,这都是一流武将。 云玉玄属于二流士族谋士。 徐百年、楚君扬属于二流武将。 叶凛、马千里、云英伟等,则只能算是三流武将。 秦云一个人玩的津津有味。 唯独没有给烈云曦划分星级。 到最后,当他终于打算给烈云曦划分星级时,发现烈云曦属于超越满分五星的存在。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无论是武力、统御力、魅力等素质,基本上都是远超五星选手的。 因此。 秦云给了超一流无双神将的定位。 就相当于游戏抽卡时,开局赠送的主角卡,凌驾于卡池金色传说卡之上的超级七彩神卡。 说白了。 秦云是个现代人,而且他起初在现代都市社会,也不是什么大人物。 尽管这个世界是真实的。 但他还是免不了,把自己代入到游戏玩家的视角。 当然了,这种视角也有一定的正确性。 现实中的大人物,还真就得超脱物外,以上帝视角,去管理下方的人和资源。 一座城市,在大人物眼里,只是一个地图模型罢了,大人物说这里修一条路,那里建一栋楼,那么,也只需要签个字,或者做个模型放上去就行了,下面自会有人帮忙完成其他的复杂流程。 如果秦云亲自去参考设计,那么,他就浪费了自身的时间,因为设计这种事,是可以让程书文和鲁超去做的。 如果秦云亲自去工地搬砖,那就更加不可取了,他压根也忙不过来。 所以,用游戏视角去建立一个帝国,似乎也没什么错的地方。 帝王若不能超脱于事外,若不能指点江山,也就不能称作一名合格的帝王。 这一天,秦云干了不少的正事。 比如伐木事业,他打算在这方面普及电锯,至于电锯需要用到的电力,就是更重要的一个项目了。 热力发电是最快的,秦云打算在这里建造一个热力发电站,规划设计,都可以找程书文商量,至于需要的东西,秦云可以下次回去后,向这边供应。 当然了,以后水力发电和风力发电,也会慢慢搞起来。 秦云在做的各种事情,对他本人而言,看似微不足道,但实际上,他正在悄然改变这一整个世界。 亿万的生灵,整个时代的生活、知识与科技,都将在未来几年中,发生质的飞跃。 他在这个时代,必将成为后世神话传说中的至高神,比女娲还伟大。 …… 宁青竹进入云澜城之后,经过各方打听,倒是找到了一些活计。 比如加入土木工程干劳力,或者当镖师,或者帮忙搬运货物。 总体来说。 当镖师的报酬最高,但是工钱是一趟镖结算一次,平均下来的话,每天100文的收益,远远超过普通人,可一趟镖下来至少也要十多天。 她现在积蓄一笔钱,买粮食和药物带回山村给孩子们,那里的大家撑不了太久了。 如果有条件的话,她还想在这里拥有一片自己的院子,把山村里的大家都接过来居住。 因为她发现这里太好了,比想象中好得多,做梦都梦不到的好。 下午的时候。 她肚子饿了,由于身上没钱,所以打算当掉手中的宝剑。 她觉得在这里有很多赚大钱的机会,宝剑先当掉,以后赚了钱,再赎回来。 这种事,她早已不是第一次干了。 走进一家当铺,宁青竹发现,这里很冷清,只有一个小胡子中年掌柜,坐在柜台里看书。 当铺内有很多各类各有的杂物或宝贝,但都杂乱无章的摆放着,可见这小胡子掌柜是很懒的。 “掌柜的,来生意了。”宁青竹沿途拉了一把高脚凳子走过去,坐在了对方面前。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59章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小胡子掌柜眯缝着眼,抬头看了过去,顿觉眼前一亮:“姑娘,要卖还是要买啊?” 不得不说,这小胡子掌柜的眼力还是有的。 宁青竹虽然衣装朴素,但打扮的很感激,且行为举止落落大方,头发和衣服手持的很齐整,容貌那更是上佳姿色。 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有气色,精气神十足。 “卖。”宁青竹一把将手中的莲花宝剑拍在了柜台上:“你看看这把剑,能值多少钱?” 小胡子掌柜再次觉得眼前一亮。 好剑。 这绝对是好剑。 仅从剑鞘就能看出不凡之处。 但他并不明显的表露情绪,而是不慌不忙的拿起宝剑,抽出来看了两眼之后,又放了回去。 “咳咳。” 他先是清了清嗓子,然后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不紧不慢的说道:“剑是好剑,只是可惜,可惜啊。” 宁青竹微微皱眉,直接问道:“可惜什么?” “这年头兵荒马乱,人人难以自保……” 宁青竹直接打断了他:“正因为乱世,兵器才更显得珍贵吧?” “话虽如此,可你这把是细软剑,一不适合将军用作象征,二不适合上阵杀敌,除了像您这样的侠士,没人会想要这把剑,这年头侠士少了,能吃饱饭就不错了,您这把剑,很难出手啊。”小胡子掌柜说道。 宁青竹不耐烦的摆了摆手:“你这个人啊,说了半天不就是不想给高价吗?罢了罢了,你直接开个价就是。” 小胡子掌柜伸出两根手指:“200文。” “你说什么?”宁青竹大怒:“我这把宝剑,才值二两银子?” “不少了,当真不少了。”小胡子掌柜说道。 宁青竹一把夺回了宝剑,这把剑是她的成名之剑,当初买的时候,花了八十两银子,用了一辈子都不曾出现过生锈和豁口的迹象。 在曾经盛世的江湖中,莲花剑和青莲剑侠,这两个名字是绑定的。 以前的那些江湖兄弟,任谁见了莲花剑,不得给宁青竹三分薄面? 结果现在,竟然只值二两银子。 见宁青竹不舍,小胡子掌柜动了动心眼子,笑着说道:“姑娘若是嫌少,可以去别处问问,看他们是否给出高价,这城中还有几十家当铺,你可以挨个去问,但凡他们给出更高价,你都可以回到我这里,我在这个价格基础上,再给你加1文钱。” 宁青竹是个直肠子,一听这话,就觉得对方也是个坦荡人。 “我现在真的有困难,掌柜的,你多给点,300文,如何?”宁青竹将宝剑放了回去。 小胡子掌柜倒也爽快:“看在你这么困难的份上,行吧,就给你300文。” “多谢。”宁青竹说道:“但是你别把我的剑卖掉,等我有了钱,再来赎。” 小胡子掌柜笑了笑:“好说好说,一个月内你来赎剑,我只要你400文,多一个月,就多100文,我只帮你保留三个月。” 宁青竹微微皱眉,小声念叨着计算了起来:“三个月,做镖师的话,一趟镖是100文,除去开销之类的……” 小胡子掌柜心中暗笑。 按照宁青竹这个算法,三个月内,怕是凑不齐赎剑的钱,因为每个月都是要涨利息的。 这样想着,小胡子掌柜还火上浇油的说道:“姑娘,你要走镖的话,总得有把趁手的兵器吧?” 宁青竹愣了一下:“这个,我差点忽略了……” “不用着急,我这里有。”小胡子掌柜转身取了一杆红缨枪过来:“这把枪,也是一位侠士卖给我的,我当初80文收的,现在100文卖你,只赚你20文。” 宁青竹刚拿到钱,就又要消费三分之一出去,她犹豫了:“这把枪,铁枪头都有点生锈了,而且枪杆也……” 小胡子掌柜继续忽悠道:“您可别先看这把枪,它可是大有来头,它的第一代主人,号称云澜城铁枪王,拿着这把枪,杀死过上百个蛮族兵呢,后来这把枪落入一位侠士手里,侠士又拿着它做了不少除暴安良的大事,但您也知道,饥荒之年嘛,这物件没用了,真到饿的时候,它还不如一个馒头。” 这小胡子掌柜肯定是在吹牛。 反正别人也不知道,那些事迹更是无法查证,随便他怎么吹都行。 按理说,以宁青竹的江湖经验,是不应该上当受骗的,她也确实不信小胡子掌柜的说法。 只不过。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小胡子掌柜后面的一句话,让她心动了:“走镖肯定要有个家伙式,这样吧,看你困难,我按80文原价卖给你,这点钱不算什么,您走一趟镖,就全都回来了。” 宁青竹考虑到,80文确实不算多了,也就点头答应了。 想要更低价格的话,也很难买到兵器了。 就这样。 一手交钱,一手拿货。 宁青竹拿到了破红缨枪和220文铜钱。 而当小胡子掌柜拿起莲花剑的时候,心里都乐开了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宁青竹突然出声:“等一下,让我再看看这把剑。” 她非常的依依不舍。 小胡子掌柜看出了她的心情,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难处?” 这宁青竹,是真的比较耿直,她对待普通基层人的时候,一直都很好。 虽然之前也上过当,有几次还差点丢了命,但她不长记性,而且还有恃无恐,毕竟功夫高嘛,大部分情况下都能化险为夷。 事实证明,山难改性难移。 宁青竹就是这么个人。 并非她没有脑子,而是她大部分情况下,都对普通人毫不设防。 别人问她一句话,她就把近况全部说了出来,跟当初在茶馆跟秦云讲的一样多。 小胡子掌柜立刻一抱拳,肃然起敬道:“宁女侠果然是侠肝义胆。” “过奖了。”宁青竹摆了摆手:“我现在落魄至此,配不上这样的夸赞。” 小胡子掌柜叹了口气:“嗐,女侠,不瞒您说,仅当镖师的话,养活十几个人就已经很勉强了,这把青莲剑,您怕是赎不回去了。” 宁青竹皱着眉头,问道:“城里有没有更好的差事?” “这个,我得想想。”小胡子掌柜用一双细长眼,盯着宁青竹上下打量,他心中早已有了想法,只不过,现在是在假装思考而已。 他想了很久很久。 直到宁青竹都快失望的时候。 小胡子掌柜开口了:“有了,还真有个差事,比镖师更赚钱,只是怕女侠不肯啊。” “我肯,我当然肯,多辛苦都没关系的,我能忍受。”宁青竹说着,甚至直接抱拳鞠躬行了个礼:“还请掌柜的务必帮我引荐。”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0章 侠女一怒 小胡子掌柜起身走出柜台,倒了一碗茶水递过来:“宁姑娘既然这样说了,我不帮都过意不去了,你先在这里坐会儿,休息休息,我这就去请那位老板过来。” 此言一出。 宁青竹更加感动了:“我跟你一起去吧。” “不用不用,那位老板人挺好,而且就在这条街上,我很快就回来。”小胡子掌柜说道。 “那,麻烦了。”宁青竹再次抱拳。 看着小胡子掌柜走出当铺。 宁青竹面带微笑,心中有暖流拂过。 这次出行,遇见的都是好人啊。 她甚至在想,这是不是跟昭阳公主的统治有关系。 在昭阳公主的治下,老百姓人人吃得饱饭,有活干,有钱拿,活的尊严,积极向上。 此念一出,更加坚定了她要带山村幸存者走出大山,来到云澜城定居的想法。 另一边。 小胡子掌柜顺着街道,走进了一栋名为翠香楼的地方。 这是烟花之地,虽然现在生意不太红火了,但前来消费的都是有钱的贵族或商人。 事实证明,任何时代,任何环境下,都少不了这种行业的存在。 人是有需求的,那么,行业的存在,就一定是必然。 现在刚刚恢复正常生产不久,翠香楼这样的地方,就已经在云澜城内开了三四家,且每天都在招聘姑娘,前来消费玩乐的客人也日渐增多。 至于这家翠香楼,那可是大有来头,上面的大老板是吴龙,当今的云澜城商会二把手。 宁青竹应该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小胡子掌柜的热心肠引荐,是让她来当红尘女子。 只见。 小胡子掌柜直接上楼,找到了这里的负责人,一个名为春兰的成熟丰腴中年女子。 两人进屋洽谈。 春兰喝着茶,嗑着瓜子:“你说的都是真的?” “千真万确,容貌气质都是一绝,放在你这里,就算选不上花魁,也至少名列前三甲。”小胡子掌柜说道。 春兰大喜:“好,她叫宁青竹是吧?这名字也好听,都不需要特意取花名了,她要是能来到老娘手底下做事,我给你十两银子的报酬。” “太好了。”小胡子掌柜搓着手乐,端起茶杯猛灌了一口:“唯一的问题,是她好像会功夫,像个真女侠。” 春兰说道:“会功夫好啊,有些客官就喜欢这样的,没准还能舞剑助酒兴呢。” 小胡子掌柜突然认真了些许:“我现在担心的,是她自尊心强,不肯做这种差事啊,我们得想个办法,哄她接受才是。” 春兰点着头:“这倒确实是个问题,一回生,二回熟,只要她做了第一次,后面就好说了,最难的就是第一次的心理这关,我得好好想想。” 两人这明摆着是打算忽悠宁青竹坠落红尘了。 在一番头脑风暴之后,春兰心生一计,找来了手下混得最好的才女柳锦书,以及已经被当地豪族赎身的侄女郭月芙。 三个女人一台戏,为了拿下宁青竹这棵摇钱树,春兰也算是费尽了心思。 就这样。 他们一行四人,回到了典当铺中。 宁青竹看到,小胡子掌柜是提着好酒好菜回来的。 大家一起来到后院,直接摆了一张桌子。 如此盛情,让宁青竹更觉羞愧难当了。 她是侠女,一般情况下,是不愿意轻易占便宜,承受别人太大恩情的。 当酒肉摆好后。 宁青竹再次表现了她直爽的一面,端起一碗酒,站了起来:“这碗酒,感谢掌柜的帮我引荐三位老板,同时也感谢三位老板能够给我机会,我先干为敬。” 言罢,她一饮而尽。 年龄比较小的柳锦书和郭月芙都掩着嘴笑。 这两名女子,长得非常漂亮,打扮的也极为艳美。 在她们面前,宁青竹顿时觉得有些害羞。 至于春兰,更是长得面善,让宁青竹倍感亲切。 只见。 春兰站了起来:“宁姑娘不必如此客气,而且我们也不是什么老板,我叫春兰,虽然负责管人,但也是帮老板干活的,旁边这两位,一个是我的侄女郭月芙,一个是我手里最能干活赚钱的柳锦书。” 宁青竹依次行了抱拳礼。 小胡子掌柜趁机起身:“我去前面看店了,你们先聊。” 这中间人离开了。 宁青竹顿时觉得很尴尬。 尤其是面前三女一直在交头接耳的小声说着些什么,虽然听不太清楚,但大致好像是在夸宁青竹漂亮有气质之类的。 宁青竹一生行走江湖,人都杀过不少,却从未见过这种阵势啊。 尴尬之余,她的脸色更添了几分红润。 但好歹是江湖老手,并不是真的社恐,宁青竹很快就调整了心态,直接问起了正经事:“春兰姐,我想问一下,你们能给我多少工钱?我需要为你们做什么工作?” 春兰掩嘴一笑:“工钱不是问题,主要看你自己是否努力,只要努力了,一天十两银子都有得赚。”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一天十两?”宁青竹未喜先忧:“这太多了,怕是活不太好干吧?” 春兰依然笑着:“其实也不算太辛苦。” 郭月芙开口了:“端茶递水,洗衣拖地,能做吗?” 宁青竹点头:“这个当然可以,我不是矫情的人。” 柳锦书拿着小圆扇,柔声问道:“琴棋书画,吟诗作对,能学吗?” “这个。”宁青竹犹豫了片刻:“我虽然是个女人,但同时也是个粗人,没什么文化,但如果你们教我的话,我愿意学。” 春兰笑得可开心了,这宁青竹明摆着是个很好说话的女孩子嘛。 “陪客人饮酒谈天,能做吗?”春兰又问道。 宁青竹点了点头:“这我当然可以,只是,你们给我这么多报酬,却只是让我做这些吗?” 春兰说道:“前期做这些就足够了,当然前期工钱也没十两银子那么多,我还是那句话,只要你肯努力,后面大把的钱给你赚,凭你一人之力,在这云澜城中,养活十个二十个亲人朋友,也完全不在话下,锦书,你告诉宁姑娘,你能赚多少工钱?” 柳锦书轻声说道:“最多的一天,我赚了二百两。” 一天二百两,这已经是很多普通人好几年都赚不到的巨款了。 但这一点,也终于引起了宁青竹的疑心。 宁青竹行走江湖,虽然从未踏足过青楼,却并不是没见过青楼。 端起酒碗喝了一口,她沉声问道:“春兰姐,我们工作的地方,叫什么名字?” “翠香楼。”春兰回答道。 “是青楼吧?”宁青竹一拍桌子,直接站了起来:“难怪你们对我热情,原来竟想让我沦落红尘之地。” “这……这如何是沦落啊?”春兰见对方突然变得气势凌人,一下子也急了:“宁姑娘,我是想帮你。” “帮我?哼。”宁青竹转身就要走:“我堂堂青莲剑侠,岂能跟尔等同列?我宁青竹就算饿死,也不会屈身于那种腌臜污秽之地。” 这骂的,可真脏啊。 春兰不是没有脾气,此刻也愤怒了:“怎么就腌臜污秽之地了?怎么就屈身了?你问问锦书,她在老娘手下,可曾受过多大的委屈吗?” 宁青竹停下脚步,怒目瞪来。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1章 绝不委身 宁青竹的这份怒容,气势上惊到了春兰和其余两女。 心思活泛的郭月芙立刻起身,柔声笑着说道:“宁姑娘,别误会,我们真的没有恶意,春兰姑姑经营的翠香楼,也不是你想象之中的那般模样。” 接下来,郭月芙费了很多口舌解释。 所谓青楼,也有荤素之分。 有纯荤的,也有纯素的。 当然了,翠香楼属于荤素都有的那种,全看姑娘们的意愿。 郭月芙是春兰的侄女,她当初能跟着春兰进翠香楼,就是因为翠香楼从不强迫谁。 郭月芙的工作,就是从一开始的端茶递水,洗衣拖地,到后来学艺有成,开始弹琴对诗,从未被其他客人碰过。 后来有一豪门公子看上了她,她也中意对方,就被赎身带走,嫁入豪门,做阔姨太去了。 通过她的一番解释。 宁青竹的气,倒也真的消了三分,但她的态度依然坚决:“即便如此,我也不愿意做陪酒陪笑的人。” 她确实是有骨气的。 任他人黄金万两,宅门三千,那是他人的,跟她宁青竹无关,她不会去眼红什么。 她想要的,只是以自己能接受的方式,去赚到足够生存的钱财就行了。 在这方面,她也是古板的,堂堂青莲剑侠,哪怕只是在青楼舞剑卖艺赚钱,不被男人沾染,她也接受不了这种名声。 就在这个时候。 柳锦书站了起来,非常温柔的伸出手,拉住了宁青竹的胳膊:“宁姑娘,我应该比你大几岁,可以称呼你一声妹妹,其实,陪笑又有什么呢?身上又不会掉块肉。” 宁青竹说道:“恕我难以苟同。” 柳锦书依然轻柔:“我进入翠香楼之后,春兰姐从没强迫过我什么,我也只陪我能接受的客人,其中有些公子风度翩翩,才貌双全,风流倜傥,他们也都是在经过我的同意后,才能近我的身,当然那也是我想要的,其他时候,他们都对我非常尊重,你说,我这样活着,何其快乐,同时还能赚到养活一大家人的工钱,我这样的生活,真的不对吗?” 春兰现在已经消了气,听到柳锦书的一番发挥,她在心里直竖大拇指啊。 现在别说是宁青竹了,春兰自己听了都觉得心动,她要是再年轻一些,也想亲自下场去陪客人了呢。 眼看着宁青竹不说话。 春兰立刻加了把劲:“宁姑娘,刚才是我不对,我向你赔个不是。” “我也有不对的对方,不该冲你们发怒。”宁青竹说道。 “我听说宁姑娘现在很困难,有十几个村民,都等着粮食救命呢。”春兰走了过去:“宁姑娘,跟我来翠香楼吧,我向你保证,你只需要端茶递水就行,头一个月,我给你开二十两银子的工钱。” 只需要端茶递水,其他啥都不做,就有二十两银子每个月。 这些钱虽然不多,但绝对足够十几人吃饱肚子的了。 这可比走镖拼命赚的还多。 而且只是端茶递水,要知道,在茶楼或者酒馆端茶递水的人,工钱每个月才三两银子。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 宁青竹本身又确实困难。 春兰以为,她肯定无法拒绝的。 可是。 “诸位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宁青竹一抱拳:“但道不同,不相为谋,告辞。” 言罢。 她一甩手,大步离去。 “别走啊,条件还可以再谈的。”春兰伸出了手。 却见宁青竹充耳不闻,大踏步的往前走。 对此。 春兰感到非常的遗憾,她能看得出来,凭宁青竹的这份长相和侠气,若真跟着去了翠香楼,必能成为头牌之一,将来经济恢复盛世水平后,宁青竹一个人的业绩,就能让春兰赚的盆满钵满。 唉。 可惜了。 实在是可惜了。 柳锦书和郭月芙相视一眼,也是纷纷摇头苦笑。 且说宁青竹走到前面铺子的时候,非常凶的瞪了小胡子掌柜一眼。 “哼。”她拿起破旧的红缨枪,大步离去。 小胡子掌柜被吓了一跳,起身看着对方的背影:“这……这是谈崩了吗?” 宁青竹来到街上,看着那一栋栋建筑,看着那人来人往,一时之间,再次感到迷茫起来。 不知不觉到了傍晚。 她花两文钱买了包子,填饱肚子之后,呆呆的看着钱袋:“还是走镖吧,先用这些钱买点粮食,回村里分给大家,然后我就来走镖赚钱。” 那把剑,应该是很难再赎回来了。 先活命再说吧。 就在她朝粮食铺走去的时候。 突然。 她想到了一件事:“对了,我跟秦兄还有约呢。” 随便找了个人问路,她很快就来到了公主府大门口。 看着那里的卫兵,她环顾四周,发现附近没有其他建筑物,更没有‘秦府’之类的地方。 “秦兄应该是在里面当差吧。”自言自语着,宁青竹大步上前,抱拳一笑,发出爽朗之声:“请问两位兄弟,秦云秦公子,是不是在贵府?”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其中一名卫兵问道:“您是?” “在下宁青竹,与他相约在此处碰面,如果他在的话,劳烦通禀一声。”宁青竹说道。 两名卫兵对视了一眼。 其中一名卫兵说道:“请稍等片刻。” 言罢,他就进府去了。 片刻之后。 卫兵跑步回来:“宁小姐,您可以进去了,府中自有人为您引路。” “多谢。”宁青竹迈步入府,迎面碰上了一名侍女。 侍女说道:“宁小姐这边请。” 这公主府,是曾经袁淳罡的城主府,内中的布置极其美观奢华。 宁青竹沿途左看右看,她还是头一次进入这般豪华的府邸。 她是民间的江湖草莽。 以前从没跟官府和朝廷打过交道。 这府邸很大。 一直到后院之时,宁青竹才见到秦云。 只见。 此时的秦云正独自坐在凉亭内,喝酒赏花。 对他而言,这里的一切都是好风景,好享受。 毕竟这座府邸若是放到现代,并且愿意开放旅游项目的话,肯定是着名的旅游景点之一了。 “秦兄。”宁青竹走上前去:“秦兄好雅兴啊。” “宁女侠来了,快坐。”秦云笑着帮她倒了杯酒。 宁青竹稍稍露出疑惑之色:“我再确认一下,这里的的确确是昭阳公主府吗?” “这还能有假?”秦云笑着反问。 宁青竹说道:“那为何秦兄能在这里如此悠然自得?难道秦兄是这里的大官?” “哈哈哈哈。”秦云忍不住笑出了声:“如果我说,我也是这里的主人,你信吗?”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2章 去青楼 “你是这里的主人?难道你就是昭阳公主?”宁青竹惊讶的说着,又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这句话说出来,有点离谱。 秦云笑而不语。 宁青竹灵机一动,一拍额头:“我知道了,秦兄你该不会是,昭阳公主的驸马爷吧?” “哈哈哈哈。”秦云觉得这姑娘很有意思,啥话都敢直接说出口。 不过嘛,这驸马爷,倒也不是不能当。 只是现在不能当而已。 “来,先喝酒。”秦云拿起酒杯,与之碰了一下:“别猜了,以后你自然会知道我是谁。” 两人边吃边聊。 逐渐聊到了宁青竹今天找工作的话题。 当秦云听说她的遭遇时,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秦兄,你笑什么?该不会是在笑话我吧?”宁青竹撇起了嘴,显得有点不开心。 秦云点着头,笑得合不拢嘴:“但不是对你的嘲笑,只是觉得你太死板而已。” 宁青竹认真的说道:“我这不叫死板,而是有原则,做人就要有原则,就是要光明磊落。” “我觉得翠香楼也挺光明磊落的,如果我是你,我去舞剑卖艺,靠本事赚钱,有何不可呢?”秦云说道。 这句话,让宁青竹不知该如何反驳。 秦云又说道:“我再换个说法,假如我是个酿酒的师父,我为了养活家人,每天去翠香楼酿酒,难道我就是堕落红尘,成了腌臜之人吗?” “哼,我说不过你。”宁青竹偏头看向别处:“反正我做不了。” 要不怎么说秦云有点喜欢这姑娘呢,主要就是两人都是直肠子,有什么就说什么。 这样的聊天,最让人舒服。 秦云喝了一口酒,笑着问道:“宁女侠是不是还没去过青楼?” “我怎么可能会去那种地方?”宁青竹脸色一红:“更何况,我也不是男人啊。” “哈哈哈,陪我去翠香楼逛逛如何?” “这……” 秦云站了起来:“我去换身衣服,然后立刻出发。” “等等,我还没说要陪你去呢。” “只去喝酒谈风月,不干别的,你要是实在害羞,可以换身男装。” 宁青竹琢磨了一会儿之后,一把拿起红缨枪:“去就去,不必换装,我还没那么矫情。” 秦云笑了一下,转身回屋去换衣服了。 出来的时候,他拿了一把镶嵌着蓝色碧玉的轻盈宝剑。 “把那根破枪扔了吧。”秦云笑着说道。 “这……”宁青竹突然抱紧了红缨枪:“这可是我刚刚当掉莲花剑,花了足足80文钱买的。” 秦云随手将宝剑丢了过去:“你拿着这个,此剑名为琉璃,是昭阳的藏品。” “公主的剑?给我用?这不太好吧。” “没事,这种宝剑她多得是,而且她也不会经常用到。”秦云大大方方的一摆手。 这次出门。 秦云没有带护卫。 一来,他相信宁青竹,这个宁青竹可以保护他。 二来,就算真出了什么意外,他还有两把沙漠之鹰呢。 片刻之后。 两人一起进入了翠香楼。 原本准备前来接待的女子,在看到宁青竹的时候,立刻就愣住了,望而却步。 这啥情况? 怎么还有男人会带着女伴来逛青楼? 虽然这种事并非绝对没有,但一般来说,是非常非常罕见的。 十天半个月,也不会见到一个女客人前来。 青楼虽不是专门干那种事的,但关键的是,这里的从业人员,全部都是女的啊。 不单单是女子们注意到了秦云和宁青竹,就连很多来玩的客人,也都觉得这对组合非常新奇。 翠香楼的大厅很宽敞。 这里的服务场所,主要就分为最热闹的一楼大厅,和上面二层三层的一个个包间。 其实楼下大厅玩的人,一直是最多的。 这里人来人往,有表演才艺的,吟诗作对的,喝酒玩乐的。 不光艺女们表演,有时候很多贵客也会想要刻意表现一番自己的风采。 秦云和宁青竹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找了两名侍女,前来倒酒,上点心。 期间。 秦云没有对谁动手动脚。 宁青竹则是在观察四周,发现这小小的方圆之地,却描绘着百样面貌。 那侍女们,个个都小心翼翼,不敢大声说话。 那艺女们,则各有不同,有的清冷秀丽,不让他人靠近;有的乐观大方,与客人打成一片;有的则是放浪不羁,风情万种,尽显美态。 客人也各种各样,谦谦君子有之,好色之徒亦有之,豪迈洒脱者也有之。 有的座位上,男男女女在搂抱亲热,有的座位上,则显得相敬如宾。 “感觉如何?”秦云问道。 宁青竹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倒的确跟我想象中不太一样。” 秦云笑了笑。 他是很乐意来青楼的,不为别的,只是想体验一下古代的青楼而已。 突然。 春兰出现在二楼走廊上,与她一起出现的,还有蒙着面纱的花魁柳锦书。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伴随着这二人的出现,下方大厅的绝大多数目光,都立刻被吸引了。 “犹抱琵琶半遮面。”秦云看着柳锦书:“那位美女面纱之下,一定很漂亮,让人心痒啊。” “确实很漂亮。”宁青竹拿起一块点心放入口中:“今天想拉我进青楼的人里,就有她们俩,你说的那个美女,是这里的花魁,叫做柳锦书。” 柳锦书隔两三天,就会主动营业一次,但具体营业谁,营业几个,如何营业,都是她自己选的。 今天就到了这个时刻。 只听,春兰宣布了规则:“今天柳姑娘想玩对联,在场者中,如有出上联让柳姑娘对不上的,或者能对上柳姑娘出的上联之人,就可以到二楼来。” 下方立刻议论纷纷。 “对联我擅长啊,哈哈哈,今天稳了,我一定要近距离一睹柳姑娘的芳容。” “快出上联吧。” “大家都等不及了。” 柳锦书发出轻声细语,如黄莺之鸣般动听悦耳:“大家可以先出联试试看。” 立刻就有人开始出对联了。 你一句,我一句。 但柳锦书全部都给对上了。 起初还很热闹,片刻之后,大家都被柳锦书的文采惊艳到了,纷纷开始慎重考虑起来。 嘈杂的声音渐渐减少,玩家仅剩下零星几人。 “你要不要试试?”秦云笑着问道。 宁青竹摇头:“我就算了吧,我是个粗人,也就勉强识字而已,倒是你,应该很有才华吧?” “也还行。”秦云淡淡一笑。 事实上。 他确实信心满满。 他所在的年代,文化知识底蕴本就比这个荒凉的时代多,更何况,他还是那个时代的佼佼者。 他可是在初三的时候,就背过全本汉语词典大全的狠人呐。 只见。 秦云站了起来:“我随便出个一般难度的吧,不知柳姑娘能否对的上。” 这句话,虽无狂傲之气,却包含狂傲之意。 很多人都看向了这边。 尤其是楼上的春兰和柳锦书,不但看到了秦云,还认出了宁青竹。 柳锦书开口了:“这位公子,出上联便是。” “好,那我可出了,你听好。”秦云清了清嗓子,用中气十足的声音说道:“天作棋盘星作子,谁人敢下?” 此言一出。 惊艳四方。 柳锦书都不免低声重复了一遍:“天作棋盘星作子,谁人敢下?好一个天作棋盘星作子,豪气直冲九霄。”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3章 文采惊世 秦云的一个上联。 直接让在场的大部分人都安静了。 若无登天志,怎能做出如此大气恢弘的上联诗? 刚才某些因为秦云话中狂傲之意而感到不满的贵公子,现在也都服气了。 但还是有一些人,对柳锦书信心满满。 “柳姑娘,快想下联啊。” “凭柳姑娘的才学,肯定能对出更好的下联。” 然而。 这些人越是吹捧。 柳锦书就越是着急。 她仅是这烟花之地的一民间才女罢了,谈风花雪月、人生百态还行,让她对这么大气磅礴的联子,就有点欺负人了。 最终。 她认输了。 “锦书对不上。”柳锦书轻柔的笑着:“这位公子,可以上楼来了。” “承让了。”秦云迈步朝楼梯走去。 原本,身旁的宁青竹还因为刚才的上联,而对秦云更加佩服了,可一见秦云动身迈步,她就忍不住开口道:“喂,秦兄,你还真上楼啊?” “去去又何妨?”秦云迈步走上二楼,来到了柳锦书身边。 这一幕,着实是羡煞旁人。 柳锦书微微弯腰行了个礼:“不知公子的这个上联,是否做出了下联?” “当然有。”秦云一句话,再次吸引了诸多贵公子的注意力。 大家纷纷从羡慕嫉妒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开始期待下联的内容。 也有人带着坏心思,心想等会秦云的下联若是很一般,对不上上联那般豪气冲天的话,就立马带头嘲讽他。 只见,秦云面含微笑,不紧不慢的开口了:“地为琵琶路为弦,哪个能弹?” 言罢。 他还伸出手,到达柳锦书面前,在对方怀抱的琵琶弦上,轻轻一勾。 弦音悦耳。 同时也一发叩开了柳锦书的心门。 她惊呆呆的望着秦云的脸,不由得愣住了,总感觉内心处,有小鹿乱撞。 而在短暂的安静之后,大厅中突然一阵欢呼喝彩之声。 “天当棋盘……” “地为琵琶……” “天呐,这位公子究竟是何方神圣?才能想出如此大胆,却又如此有诗意的联子。” “这得是有,与天争锋之意的人吧。” “上下二联,前后不过二十二字,竟已经足够用来藐视苍生了。” 宁青竹也忍不住拍手喝彩,她虽然不懂文采,但她能听出,那确实好。 是的。 这对联更好的地方在于,无论是文人墨客,还是普通老百姓,都能在短短的两句话中,听出它的意境之高,胸怀之大。 柳锦书在心神荡漾许久之后,恢复了平静,小手暗示春兰可以收场了。 春兰立刻开口说道:“这位公子果然好文采,我家柳姑娘甘拜下风,看样子,今日是这位公子独占柳姑娘了。” 就在这个时候。 秦云开口了:“我带了朋友过来,想请她一同上楼,不知二位可否介意?” 下方的宁青竹为之一愣,心想,这咋还能带上我呀。 而春兰和柳锦书,也都猜到了秦云要带上哪个。 就在春兰解释着:“这恐怕不行,我们这里没这个规矩……” 柳锦书突然开口了:“公子想请朋友一起来玩的话,不如咱们再比一次。” “比什么?”秦云笑问。 柳锦书说道:“刚才公子出联,我没有对上,不知公子可否让锦书也出一联,由你来对下联。” 下方一阵起哄:“跟她比。” “比,快比。” “哈哈哈,又有热闹看了。” 吃瓜群众永远都是最积极的。 秦云一摊手:“请出上联。” “好,请公子听好了。”柳锦书还是有信心的,她拿出了压箱底的大招。 “谁说桃花轻薄?看灼灼其华,为多少佳人增色。滴清清玉露,羡万株艳蕾流霞。无何春去莫飞,终究鸾枝坠果。于是平仲设谋,东方窃窦,王母宴宾,刘郎题句。况核仁制药,能疗痼疾佐歧黄;条干充刀,可借印符驱厉鬼,准握天机珍丽质,也知季节让群芳。寄言秋菊冬梅,慎勿盲从徒毒友。” 这是柳锦书最强的大招,这个上联,她足足构思了三天三夜,且自己都做不出下联,每次玩到兴起时,她就会拿这个,绝杀所有人。 而且她认为,世间应该很少有人能对得出。 原因也很简单,这个上联中,不单单包含了她前面十年学的知识,同时也带有一些昭阳公主前段时间带来的书本中的知识。 据说那些书,都是凌霄真君所赐,柳锦书在借阅时,也是看的津津有味。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秦云对不出下联时。 就连宁青竹都对秦云不再信心十足时。 秦云清了清嗓子:“这有何难?我开始了,下联是……” “我夸福地妖娆,眺青青之岭,添哪些琼阁浮云。有濯濯明湖,收十里嘉林入画。似新尘消宇净,因恩驾鹤凌空。难怪闻山揽胜,高举怡情,秦村访友,碑院挥毫。若清节复生,定唤渔夫回绝境;灵均再世,必歌今日过前朝。莫悲红雨落幽溪,又续风骚垂奕叶,方信凡夫俗子,不须羽化亦登仙。”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下联出。 全场皆静。 随后。 是大片的喧哗声。 “这都能对出来?” “有人把上下联写出来了没?我们要看看是否对的工整。”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柳姑娘的上联别说接了,普通人听一遍都很难记住词的。” 而此时此刻。 柳锦书在看秦云的时候,眼中已经遍布小星星了。 女子慕强。 而秦云现在表现的强,甚至是在柳锦书这名女子最擅长的领域内,超过了她。 “看你的表情,不用回答我也知道,你认输了,对吗?”秦云自信一笑。 柳锦书羞答答的低下了头:“公子文才胜我十倍,敢问公子贵姓?” “免贵姓秦。”秦云说着,扭头朝楼下一招手:“宁女侠,你可以上来了。” 此言一出。 旁人并不觉得有什么。 反倒是柳锦书的眉眼之间,闪过了几分失落。 她原本是想跟秦云关上门来,单独相处的。 事实上,让她失落的还在后面。 进屋之后。 虽然相谈甚欢。 但三人坐在一起,始终都在跟朋友似的聊天。 哪怕柳锦书暗暗勾引了几次,却都无法引起秦云的注意力。 到最后,她也只能放弃了。 而宁青竹似乎已经完全接受了这里的氛围,也不再‘我辈侠士’‘腌臜污秽之地’的说了。 她甚至还跟柳锦书聊得很开心。 酒过三巡后。 秦云心满意足,留下一枚金锭,离开了。 这枚金锭,足足有三十两。 这可是三十两黄金啊。 可此时的柳锦书,心思却完全没放在钱财上。 按理说。 客人竞争得手后,进屋的第一时间,难道不是应该想看看她面纱下的绝美容颜吗? 但足足一个多小时,秦云竟只字不提,他不提的话,柳锦书自然也不好意思主动揭开面纱。 眼看着秦云和宁青竹在谈笑风生中走出房间。 突然。 柳锦书鼓起勇气追了上去:“秦公子。” “还有事吗?”秦云淡笑着扭头问了一句。 柳锦书静静地望着对方,随后,伸手揭开面纱,露出了她认为最轻柔美好的微笑:“秦公子,何时再来?” “等我有空的吧。”秦云摆着手走远:“对了,你面纱下的面容,很美啊。” 柳锦书心头一喜,她竟然因一句听得最多的赞美之言,而感到欢欣雀跃。 但随后,她又看着前方两人的背影,感到无比的失落。 她似乎已经看出来了。 那秦云和宁青竹,跟这里的大家,并不属于一类人。 秦云在走出翠香楼之后,笑着问道:“现在感觉如何?” “还挺开心的,等我有了钱,偶尔进去喝杯酒,放松一下也不错。”宁青竹嘴角上扬:“是我以前的想法太狭隘了,其实,这个世界上,污秽或干净的从来都不是某一个地方,而是人的心。” “你能这么想,也不枉我花了三十两黄金。”秦云说道。 说起钱,宁青竹突然想到了什么:“糟糕,我差点忘了大事,我得赶紧买些粮食,连夜赶回山村了。” “不急。” “秦兄有所不知,村里的大家都还等着我回去救命呢。” 秦云淡笑着摆手:“我先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 “去了你就知道了。”秦云说着,大步朝一个方向走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4章 考核 两人一起穿街走巷。 最终。 停在了一座府邸门前。 宁青竹抬头看着牌匾,念出了上面的字:“山阳侯府。” “府主名叫楚君扬。”秦云大踏步的走了进去。 守卫纷纷行礼道:“秦公子。” 宁青竹快步跟上了秦云。 只听,秦云很随意的说道:“君扬以前是跟你一样的侠客。” “我明白了,秦兄是想介绍我们交朋友吗?”宁青竹微皱着眉头:“秦兄,虽然很扫兴,但我还是得说,朋友我可以交,什么时候交都可以,但我现在真的有急事,能不能下次再来?” 见她真的很焦急。 秦云笑了笑,不再卖关子逗她了:“你现在带着粮食回去,需要多久回到他们身边?” 宁青竹沉声说道:“带着粮食的话,至少要一夜加一个上午,明日中午能回到山村,就算是快的了。” “我已经挑选了战马十匹,马车三辆,精骑十余员,良医一名,带好了粮食和药物,随时都能跟你回去。”秦云笑着说道。 “这……”宁青竹终于明白对方为何如此不慌不忙了。 这样的话,就算是宁青竹在城内多耽搁两个小时,回去的效率也比她单人快得多。 原本,如此大的恩惠,她是不敢要的。 可这又关系到山村中的那些朋友。 “大恩不言谢。”宁青竹竟突然单膝下跪:“以后秦兄但凡有用到青竹的地方,青竹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快起来吧,收收心,调整好状态跟我来。”秦云继续向前走着:“等会对你做个考核,将来你和那些村民能否在云澜城中过上享福的日子,全看你接下来的发挥了。” 一说有考核,而且关系到大家将来的前景。 宁青竹不免有了几分紧张。 说白了,这宁青竹是个实在人,秦云已经对她了解透了,唯独还不了解的,反而是最外在的东西,也就是宁青竹的武艺。 是啊。 这名自称莲花剑侠的女子,听起来看起来,都像是个武林高手,但她具体有多少本事,还是得测试一下才行。 秦云是欣赏她的,欣赏她的性格和气质,就算她只是二三流高手的水准,秦云也依然会留她做事,但肯定不会多么器重就是了。 所以现在,要考核的,就是最后也最关键的底色,宁青竹究竟有多少真材实料。 山阳侯府的后院。 今天显得有些热闹。 除了楚君扬之外,还有三个人,分别是云英伟、马千里与何灵灵。 这四人年龄相仿,楚君扬虽比其他人年长一些,却也年长的不多。 近期恢复了各领域的生产和发展,工作非常繁忙。 大家在劳累了一整天后,都想放松放松。 但现在马千里与何灵灵都还没有自己开府,云英伟家里族人太多,不方便交友聚会。 因此,三个年轻人一琢磨,就来了楚君扬府上。 这其实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来了,而是隔三差五就会来。 四人见了秦云之后,纷纷行礼道一声秦公子。 秦云为四人介绍了宁青竹。 当听说宁青竹是青莲剑侠时,大家都非常热情的邀请她落座。 而实际上,大家都压根没听过青莲剑侠这个名号。 楚君扬对同为侠客的宁青竹,是很有好感的:“在下也曾在江湖上漂泊,今日得见青莲剑侠,万分荣幸。” 何灵灵突然开口:“楚大哥,你在江湖上混,肯定也有十分响亮的名号吧?” 楚君扬自谦一笑:“什么响亮不响亮的,都是过去的事情,别提了。” 秦云说道:“说一说又何妨?我也很好奇。” 楚君扬立刻说道:“秦公子想听的话,那我就不得不说了,我以前,被人们称为铁血剑豪。” 这都是陈年往事,外加他从剑豪变成瘟疫鬼那段落寞期,让他后来变得沉稳低调了许多,几乎很少再跟人们提起这些事情。 云英伟摸着下巴:“铁血剑豪,仿佛在哪听过。” 马千里则是喝酒吃肉,对这些毫不关心。 突然。 宁青竹开口说道:“我想起来了,铁血剑豪,江湖上寥寥无几,能够被誉为大剑豪的顶尖高手之一。” 云英伟一拍额头:“我也突然有点印象了。” 何灵灵拍着手:“哇,原来楚大哥这么有名的吗?” 楚君扬一抱拳,随后端起酒杯:“诸位都过奖了,来,我敬大家一杯……” 说着说着。 他竟然无比郑重的站起身来:“尤其是要敬秦公子一杯,秦公子,您的再造之恩,君扬没齿难忘。” 秦云自是知道,这楚君扬当初感染过瘟疫,用的药,是他恩赐的特效药。 “来,大家一起喝。”秦云没什么架子,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大家也纷纷饮尽了杯中酒。 “青竹。”秦云突然改变了对宁女侠的称呼:“开始考核吧。” 宁青竹虽不明白考核内容,但她还是起身点头:“好。”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何灵灵疑惑的看过来:“考核?” 秦云淡淡一笑:“刚好今天在场的人多,更有利于测量青竹的实力了,我想让在场的诸位,去跟青竹单打独斗,看看她的武艺如何。” 接下来。 秦云说出了自己开的条件。 宁青竹若能战胜马千里,给百夫长职位。 若能战胜何灵灵或云英伟,则给千夫长职位。 而若是能够战胜或战平楚君扬的话,直接封侯拜将。 此言一出。 大家都认真严肃了起来。 老实说,大家并不是很看好宁青竹。 因为江湖草莽跟战场军人是完全不同的。 名号方面,江湖草莽更响亮,但实力方面,公认都是武将更强一些。 比如烈云曦的实力,就被楚君扬评价过,是远胜武林盟主的存在。 楚君扬这位江湖中最顶尖的大剑豪,实力其实也稍逊于当初的先锋凌燕,以及蒙山河、郑晚成等人的。 更别说是宁青竹了。 宁青竹或许有些名声,可在场的大家都没听过啊。 如果真的是大侠,楚君扬绝不会没听说过。 毫无疑问宁青竹是青莲剑侠,是一名江湖游侠,但她究竟有几分几两,确实是需要认真确认一番的。 侠客,说白了。 在这个时代多如牛毛,尤其是前几年盛世的时候,一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拿起一把剑,给自己取个响亮的名号,去四处流浪,打抱不平,这特么就叫做游侠,而且还是数量最多,最正统,最为人熟识的游侠。 “我先上去试试看吧。”马千里走到旁边的武器架,拿起一把钢刀,扛在肩上,走了回来。 宁青竹与马千里,面对面站着。 伴随着一阵寒光闪动。 宁青竹拔出了琉璃宝剑,剑指前方:“马将军,请出招。” “刀下无眼,宁小姐当心了。”马千里弯嘴一笑,直接一招大开大合的猛虎劈刀式,斩了过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5章 强大的青莲剑侠 马千里,出身于微末,本是民兵,后来成为正规军,再后来,在蛮族入侵时,因杀敌有功,编入了徐百年麾下。 一路打下来,经历过大大小小数十场战役,他都活了下来。 靠的是运气,同时也是实力。 他没系统性的学过功夫,但偶尔在操练时,也能学到一些其他将军的武艺。 但他的本质,或者说是实力的底色,肯定是他自己在战场上琢磨出来的杀人技,是一次次在实践中留下来的,最有用的招数。 由于他是弓箭特长兵种,因此,很多人都会忽略他的近战本领。 事实上,他结实壮硕,天生就比很多普通人有优势,他之前还是个刺头呢,若不是经常犯错,早在好几年前就提拔了。 成为将军后,他开始在战场上总结经验,并且系统性的学习了一些武艺。 总之。 马千里并不弱。 凭着一人一刀,在战场上还是非常勇猛的。 在武将中,他可能只是二流或者三流,但是在江湖草莽中,一般江湖高手,还真不一定打得过他。 仅是他杀过上百人的那股子狠劲和杀气,就已经能够吓瘫很多人了。 铛的一声。 宁青竹出剑,招架住了马千里的钢刀。 竟然接住了。 她竟然单臂就接住了马千里那杀气腾腾,力道刚猛的一刀。 这还不算什么。 只见宁青竹再次发力,竟一击震退了马千里。 “宁小姐好大的力气啊。”马千里夸赞了一句。 “看不出来吧?”宁青竹自信一笑:“很抱歉,马将军,你不是我的对手。” “你还没赢我呢。”马千里说道。 “不,已经结束了。”宁青竹骤然出剑。 第一次正面前刺,引导马千里挥刀格挡。 宁青竹突然收剑,右滑步绕到侧面,再次出剑。 速度非常快。 这一剑,剑锋定格在马千里的侧颈前一寸处。 “漂亮。”秦云拍手道:“小马,你输了。” 马千里收刀抱拳:“宁小姐好功夫,我甘拜下风。” “承让了。”宁青竹笑着说道。 她显得很镇定,尤其是经过这次交手,发现自己的功夫并没有退步时,她就更加有信心了。 宁青竹不出名,是因为她在江湖中,没参与过什么大型争斗,她也没什么钱,没什么人脉关系背景。 她只是在小地方和角落里,默默的行侠仗义罢了。 而她那些年走过的地方,遇到的人里面,并无一人是她的对手。 其实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强,在全世界算是什么水准。 但她总觉得,自己应该算是挺强的吧,毕竟,还未败给过任何对手。 “接下来,换我。”云英伟选了一杆长枪:“宁小姐,我用长兵器,你用短兵器,我似乎有点欺负人了。” “没事,我……”宁青竹手感正佳,本打算再战一波,却突然意识到了旁边的铁血剑豪楚君扬在看,就立刻话锋一转:“等等,我也换长兵器。” 她挑选了一根长棍。 一般来说。 但凡是顶级的高手,长短兵器都是会用的,只是熟练度高低的问题。 宁青竹跟云英伟,开始了激战。 云英伟出身豪门,自幼习武。 云家是云澜城当地最大的豪族,而云英伟,又是云家这一带最出色的将才。 他的武艺,在门阀弟子中,属于名列前茅的了。 只见。 二人斗得有来有回。 宁青竹的棍法是有些生疏的,但她还是能每次都招架住云英伟的进攻。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她反应速度更快、身法更灵巧、力量也更大。 是的。 宁青竹的力量,比很多男人要大得多。 事实证明一点,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钻空子的东西,也从来没有最强的武学招式或者格斗技巧。 最强的,永远都是人。 习武先练功,功是不能落下的,筋骨皮都得练。 宁青竹跑得快,耐力强,说是轻功,其实别人看不到的,是她日日夜夜,月月年年,一次次在极限劳累,超负荷锻炼中,才成就了这身本领。 当然了,她的底子肯定也是好的,天生的力气就大于一般男子。 言归正传。 当宁青竹跟云英伟斗了十余个回合后。 楚君扬突然摇了摇头:“英伟要输了。” 秦云问道:“何出此言?” 楚君扬说道:“英伟已经开始喘息了,他耐力不够,在如此高强度的对抗下,仅是这一点,就是致命伤,更何况,宁姑娘似乎正在逐渐的熟悉棍法,她肯定早就精通棍法,只是很久没练,才在战斗之初稍显生疏而已。” 还有很多,是楚君扬没说的。 马千里的力气,是要比云英伟大一些的。 而宁青竹刚才,可是一剑震退马千里的啊。 宁青竹的力气也很大,速度也非常快,且身体灵巧异常。 云英伟比之宁青竹,相差甚远。 甚至在这一刻,楚君扬突然猜测出,那宁青竹之所以不用剑,并不是因为她的剑打不过云英伟的长枪,而是她从这一战开始,就已经在有计划的安排后续了。 楚君扬知道,宁青竹是想跟他打。 提前暴露更高深剑法的话,会被他看穿。 说白了,宁青竹选棍,就是在防着楚君扬。 秦云倒是不太懂功夫的,虽然他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大家也都觉得他一定是神通广大的。 但他却没有那么神通广大,这一战的胜负,他起初还真看不出来,但是现在能看出来了。 楚君扬没说错。 云英伟败了。 宁青竹一棍击中他的腿,将他打倒,好在留了手,没有伤到骨头。 “云将军承让了。”宁青竹抱拳一笑,说道。 云英伟捂着红肿的大腿肌肉,一瘸一拐的走向酒桌:“宁小姐用长棍打赢了我的长枪,用不擅长的兵器,打赢了我最擅长的兵器,实力远超于我,在下心服口服。” 当云英伟坐回到座位上的时候。 何灵灵起身扶了他一把,并说道:“是不是轮到我了?” 秦云说道:“你有信心的话,可以去试一试。” 可就在这个时候,楚君扬起身,说道:“灵灵,你不必上了。” “为什么?”何灵灵问道。 “直接让我来吧,宁姑娘的实力,连我都没把握战而胜之。”楚君扬说着,走了过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6章 镇南将军,逍遥侯 何灵灵学的虽然是上乘功夫,也经历过几场大战,但她的实战经验依然是不算多的,武艺也不够纯熟。 连云英伟都败北的话,那么,何灵灵上去,估计也是浪费时间。 事实上。 测试到了现在,秦云对宁青竹的实力已经很满意了。 就算宁青竹不再打下去,也已经能够获得很高的待遇了。 不过,看她的样子,似乎也想跟楚君扬来一场较量。 铁血剑豪楚君扬,对上了青莲剑侠宁青竹。 一个是曾在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剑豪。 一个是默默无闻,但一直行侠仗义至今,从未有过一败的飒爽女侠客。 楚君扬选的剑,并不是什么名剑,而是秦云从现代运输过来的工业制式品,钢材打造,款式是八棱汉剑。 “楚兄,请出招吧。”宁青竹拔出琉璃剑,指向前方。 “宁姑娘,得罪了。”楚君扬手持汉剑,步步逼近。 铛铛铛铛。 两人挥舞长剑,连续拼了数招。 在灯光之下,那剑光闪动,看得人是眼花缭乱。 突然。 楚君扬发力,一招竖劈。 宁青竹同样竖劈,两把剑交叉撞击在一起。 楚君扬势大力沉,竟然一剑震退了宁青竹。 但宁青竹也不遑多让,在后退的过程中出脚,一脚正中楚君扬的胸膛。 两人各自退了数步。 “好功夫。”楚君扬叫了一声。 “楚兄过奖了,不愧是大剑豪,一剑震得我手都麻了。”宁青竹笑着说道。 两人来了一波商业互吹后,再次交战成一团。 只见。 楚君扬的功夫,大开大合,浑然天成,同时每一剑都侵略如火,势大力沉,非常的凶猛。 宁青竹的力气也很大,此刻却在力道上被完全压制,只能使巧劲化解对方的招式,不过她身法更快,倒也能够与对方周旋。 楚君扬是迅猛型,宁青竹是灵巧性。 其实两者的速度都很快,只不过快的方向不同。 楚君扬的身体,像是横冲直撞的汽车,而宁青竹的身体,像是飘忽不定的幽灵。 楚君扬的剑很快,快的是直线速度,如流星一般的冲击力;宁青竹的剑也很快,属于灵巧性,像是飞舞在花丛中的蝴蝶。 用运动员来打比方的话。 楚君扬是百米短跑冠军。 而宁青竹则类似于花式体操冠军。 两人连斗了三十个回合,依然分不出胜负。 突然。 楚君扬爆喝一声,一招疾如风的刺击,骗出了宁青竹的闪躲动作,然后又突然变招横斩。 宁青竹匆忙之间招架,两剑相撞,可楚君扬的右臂肌肉**,再次大喝一声,千钧的力道下,竟是震裂了宁青竹握剑的虎口。 琉璃剑脱手,飞了出去。 “你输了。”楚君扬认为胜负已分,毕竟剑客之间的较量,丢了剑的人,将会陷入绝对劣势。 “那可不一定。”宁青竹说着,瞬间凭借灵巧的身法,绕到了楚君扬背后。 楚君扬无奈一笑,反手用剑柄朝身后砸去。 哪曾想,这一下竟被宁青竹用手掌拖住了他的手肘,给挡了下来。 与此同时。 宁青竹的另一只手往楚君扬腰上一摸,就取下了八棱汉剑的剑鞘。 这种贴身搏命短打,是最刺激,最分秒必争的时刻。 楚君扬毫不犹豫,转身一剑下劈,宁青竹双手持剑鞘,格挡住了这一剑。 嘭。 嘭。 两人互换一脚,纷纷踢中了对方的胸口。 楚君扬仅退了一步,宁青竹却退了两步半。 越是这种情况下,楚君扬就认为,越是应该追加攻势,一举拿下对手。 因此,他无比急切的,大踏步上前,刺出了毫无章法的一剑。 本以为这一剑足以确定胜利。 却不曾想,这正中了宁青竹的下怀。 只见宁青竹非常大胆的,竟用剑鞘刺了出去,而且,刚好鞘口对剑锋,一下子把楚君扬的八棱汉剑收入了鞘中。 “这……”楚君扬都不免惊了一下。 而宁青竹则已经一掌打中楚君扬的臂弯,同时另一只手发力,竟趁机夺取了长剑。 这一瞬间,形势逆转。 楚君扬哪里会让她得逞,直接一脚踢出,刚好踢中宁青竹持剑的手腕。 宁青竹腕部吃痛脱力,长剑掉落在了地上,她本能般的想要去拾取长剑,却突然心下一沉,听到了耳边的呼呼风声。 正是楚君扬一拳打向了她的侧脸。 宁青竹哪里还敢迟疑,瞬间退身躲避,然后又急忙的一掌击出。 楚君扬再次出拳,跟宁青竹斗了起来。 又鏖战了十余个回合,双方纷纷开始中招受伤。 这一战真是打的酣畅淋漓,让秦云等人都目不应暇。 何灵灵、云英伟和马千里,都完全看得呆了。 唯独秦云在这个时候突然起身:“二位武艺高强,难分伯仲,可以停下了。” 楚君扬立刻收招后退。 宁青竹也收了招,看向秦云那边:“秦兄,不打了吗?” “不用打了,你们两个实力无比接近,再打下去,怕是要斗到明日了。”秦云高情商的说道:“这一局,算作平局吧。” “好。”宁青竹喘息了两声,转身走到一旁,捡起了琉璃剑,并冲着楚君扬一抱拳:“楚兄不愧是铁血剑豪,武艺之强,让青竹深为敬佩。” “宁姑娘才是真正的高手,再打下去,我可就要输给你了。”楚君扬的情商,也不是一般的高啊。 其实大家都能看出来。 真要继续打下去,宁青竹是会率先撑不住的。 其实无论是上半段的拼剑,还是下半段的徒手交战,楚君扬都具备着些许微弱的优势。 宁青竹的表现,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她在率先失去兵器后,竟然设法夺取敌人的剑鞘,然后还大胆的用剑鞘收剑,把敌人的长剑给夺了。 这种事情,在高手对决中,绝对堪称神级操作了。 “青竹,我承诺的人马都已经备齐,就在府门口,你现在出府就可以带着他们,一起去山村中,把你的人接来了。” 秦云说着,抬高了声线:“另外,我现在代替昭阳,封宁青竹为逍遥侯,拜镇南将军,先在君扬手下当副将历练,隔壁就是你的府邸。” 宁青竹听完,感动万千,跪地行礼:“青竹,拜谢。”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7章 北方狼城 秦云说到做到,果然没有食言。 宁青竹感动的同时。 这也让云英伟、马千里等人,意识到了两件事。 第一,在这个集团上班,只要有本事,就一定会被重用,升迁之路不成问题。 第二,秦云拥有跟烈云曦一样的最高权力,可以随意封赏任何人。 “去吧,先把人接过来。”秦云一摆手,然后就继续做下喝酒吃肉了。 宁青竹行礼后,转身跑出府去。 第三点,秦云平易近人,很好相处。 …… 且说宁青竹出府之后,马匹都已经准备好了。 她当即上马,带着队伍连夜出城,一直向南,半夜就走了近百里路,回到了山脚边。 大家在这里下马,每人带一个包裹,翻过小山,进入了山窝窝。 晨曦之光洒下。 在这宁静而残破的山村中。 有一名拄着拐杖,行将就木的老翁,他曾是这里的村长,虽然现在也是,但现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村长都已经不重要了。 有一名骨瘦如柴的中年黑汉子,看他虚弱的模样,很难想像,他曾是这个村子里最强者最厉害的猎人。 有一名面色蜡黄的女子,叫小蝉,也很难想像,她今年其实才十六岁。 其他的,还有小明、小红、小强,都是十三岁以下的孩子,有七八个。 这并不是全部的幸存者。 村子的房屋里还有几个病倒的人。 “村长爷爷,青竹姐今天真的能回来吗?”小蝉发出微弱轻盈之声。 大家的目光,全都望着出村的那条崎岖山路。 昨日宁青竹从那里出去,她说今天就会回来一趟的。 “她说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老夫相信她。”村长说着,突然剧烈咳嗽了两声。 小蝉连忙扶着村长,坐在了一个木凳子上。 大家依然望着那条路,尤其是孩子们,眼中都泛着渴望。 村里的食物已经彻底吃完了,在今天早上,那些食物都分给了病人们。 村口站着的这些人,包括年迈的村长和小孩子们,都已经一天一夜没吃过任何东西了。 这可不是普通的饿肚子。 因为他们早就已经紧衣缩食,长期吃不饱,严重的营养不良了。 尤其是村长,现在能撑着,完全就是还有那最后的一丝希望。 但与此同时。 大家又都明白,就算宁青竹回来,又能如何呢? 一天时间,进了城又能赚到多少钱呢? 她出发的时候,身上仅有两文钱,还只是让她用来沿途买水喝的。 就是在如此绝望的情况下。 宁青竹回来了。 大家远远的就看到了她,但还来不及喜悦,就被更大的喜悦填满了脑海和心脏。 回来的不止宁青竹一人,而是十余人的队伍。 每一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大包裹。 那其中,甚至还有医生。 “青竹姐。”小蝉带着孩子们跑了过去。 小蝉和另一个女孩子,一起扑到了宁青竹怀里。 而其他的小孩子,也都围在旁边。 宁青竹冲着大家露出微笑,随后,目光又变得认真,开始有条不絮的安排任务。 她派出医者和两个助手,一起去村中救治病患者了。 留下来的这些,开始给大家分发食物。 香喷喷的馒头。 牛肉。 饼干。 水果等,应有尽有。 大家纷纷围过来,吃的可开心了。 “好香,好好吃,青竹姐,你是怎么找来这么多好吃的呀?”小蝉边吃边问道。 宁青竹抚摸着她的小脑瓜:“我这次出门啊,遇到了一位贵人……” 大家一起蹲在地上,听着宁青竹的讲述。 当听说宁青竹封了侯爵,拜了将军位时,连村长都不免感到震惊。 同时,大家还听说,可以一起去往云澜城,住进大院子里,每天都可以吃饱肚子了。 就算村长和病人们腿脚不便也没关系,这次来了三辆马车,足够拉着他们一起去往近百里外的云澜城了。 听到最后。 村长起身说道:“青竹,那位秦公子,真是我们全村的大恩人呐,孩子们也都要记得,秦公子是我们的再生父母,我们进了城之后,一定要用往后余生,报答他的大恩大德。” 就在这个时候。 那名医者带着两个刚刚退烧的孩子,从村中走到了村口。 宁青竹连忙走上前去:“先生,情况如何?” 医者擦了一把汗:“累死我了,不过结果是好的,大家都没事,虽然还有些人需要长期调养,但只要回到云澜城,坚持用药,大家的病就都能好转。” 之后。 张罗了一些战士进村,将剩下不能动的病人们,也都背了出来。 大家一起翻过小山,回到了马队旁。 每一名骑兵的战马,都能多带一个常年人或两个小孩子。 三辆马车也足够乘载病人们和村长了。 小蝉跟宁青竹同乘一匹战马。 就这样,大家一起踏上了,去往云澜城的道路。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且说秦云这边。 由于昨天熬了夜,他一觉睡到了上午才醒。 匆匆吃了顿早饭之后,他就闲不住了。 有外出的侦察兵回来报告,说是北方三十里的地方,有一条大河,名为云景河。 由于上次下的超大暴雨,那条河已经不再干涸,甚至有了积水。 大河的北面,有三股势力正在利用河水,打算恢复生产。 这三股势力是同盟。 分别是祝家庄、关家庄和一座足以容纳十万人口的小城市狼城。 在战乱时期,狼城曾一度陷落。 后来蛮族失利,一次次的调走城防军。 直到还剩下百余蛮族官兵的时候,城内老百姓奋起反抗,杀死了守城将领和所有的蛮族兵。 再后来。 他们联合两大庄,四处聚拢人马,操练军队,对外号称有万人军阵。 秦云是喜欢开拓的。 他来到这里之后,还没打过仗呢。 烈云曦近期的规划是稳定发展,不发动大规模战役。 但大规模战役不发动,不代表不能发动一些小规模的战斗。 秦云就是想着,那狼城距离云澜城并不远,如果可以在烈云曦外出的时候,帮她打下这片地方,那也是极好的。 反正早晚都是要收复失地的。 现如今云澜城物资充足,兵强马壮,没理由一直闲着。 就这样。 秦云召集云玉玄、蒙山河、楚君扬等人,开始商议对北方那座狼城的攻伐征服之事。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8章 柳南鹤 在会议中,三人提出了三种不同的策略。 楚君扬表示:“秦公子,战争从来都不是目的,战争只是手段,如果可以不发动战争就获得地盘,方为上上之策。我愿意前去游说狼城和周边的两个大庄,以昭阳公主之名,让他们俯首称臣。” 秦云说道:“计是好计,但却存在风险,万一对方伤害或者扣押了你。” “为了复兴大炎帝国,在下不畏死亡。”楚君扬说道。 蒙山河开口了:“狼城弹丸之地,对外号称万人,实际绝对不足万人。我们不需要冒任何风险,请秦公子给我拨五千兵马,以壮声势,大军所到之处,对方必然望风而降。” 蒙山河也没想打仗,但他的做法比较生猛,直接大军压境,逼迫对方不得不降。 在楚君扬和蒙山河都献计之后。 云玉玄思忖了片刻,然后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我倒觉得,无需劝说和威胁,就能让他们自动来臣服于我们。” 秦云看了过去:“云先生详细说说看。” “商业。”云玉玄说出了自己看法的重点:“现如今,狼城、祝家庄和关家庄,虽然都已经在努力生产,但依然是物资匮乏的,而大部分老百姓,想要的无非就是一份丰衣足食的生活,只要让他们知道了我们的好,自然就会有大多数人选择归心于我们。” 顿了顿。 他具体说道:“具体实施方法,可以先派商队前去,一来打探里面的情况,二来也是展示我们的富足,待到时机成熟,再高举昭阳公主大旗,推行对救苦救难凌霄真君的信仰,不需动一兵一卒,就可让万民归心。” 云玉玄的这番话,让在场三人都开始思考。 只听,云玉玄又加了一句:“如若不成,再实行楚大侠的游说之计,成功率将会大大增加,而如果对方还是冥顽不灵,到时候,蒙将军发兵震慑,必能成功。” 至此。 秦云采纳了云玉玄的意见。 云玉玄是从安全性和节约成本方面考虑的,如果第一招就奏效,那么,不但成本压缩到了最低,安全性也极高,实在不行,再一步步的加码,直到最终拿下。 总之,是一套很稳妥的策略。 秦云当即喊来吴龙,让他找商盟的伙计,派出三支商队,分别去往狼城、祝家庄和关家庄。 这里还有个好消息,吴龙跟关家庄的庄主关洪,以前是认识的。 所以吴龙决定亲自带一支商队前去,如果顺利的话,直接先拿下关家庄,都不在话下。 秦云打算去祝家庄看看。 虽然大家都劝说有风险,不过他一句话就驳回了。 他会假扮普通商人,跟商队一起去,他们是去帮助老百姓的,是带着善意去的,能有什么风险? …… 狼城。 城主府中。 老城主柳南鹤,正在接待一位贵客。 这柳南鹤,本是当地一位非常有学识的文人智士,在当地名声一直都非常好。 当初农民起义时,柳南鹤德高望重,被推选为了城主。 其实他今年已经有六十八岁高龄了。 整个狼城的权力机构,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城主柳南鹤没有子嗣,是个孤家寡人。 在他下面,有两个当初一同举事的同伴,一个是三十五岁的雷雄,手握狼城五千重兵,一个是四十岁的西门震,主要管理后勤物资和农业生产。 很多人都说柳南鹤是被架空的,但事实究竟如何,谁也不知道,因为表面上,雷雄将军和西门震先生,都是非常尊敬柳南鹤的。 今日接待的贵客,名为祝青龙,正是祝家庄的当代庄主。 狼城、祝家庄和关家庄三股势力同气连枝,因此,领导之间也是经常走动的,以此来维系亲密关系。 狼城二当家雷雄的大儿子雷宝海,还娶了祝青龙的女儿呢。 这祝青龙年近五十,却依然身材挺拔,走起路来龙行虎步,老当益壮。 “哈哈哈哈。”祝青龙大步入堂,伸出双手,握住了柳南鹤的手:“柳老哥,半月不见,想煞老弟了,进来身体可好啊?” “托贤弟的福,还算康健。”柳南鹤伸手一指桃木椅:“请坐。” 旁边的雷雄和西门震,也纷纷跟祝青龙打了声招呼。 大家都落了座,自有下人前来倒茶。 祝青龙喝了两口,笑着问道:“老哥特意派人唤我前来,所为何事?” 柳南鹤没有说话,而是给西门震使了个眼色。 西门震立刻说道:“祝庄主是否知道云澜城的事情?” “早就听说了。”祝青龙说道:“袁淳罡被打死了,现在的云澜城,在烈云曦手中。” 西门震有些严肃的纠正道:“是昭阳公主。” 祝青龙一皱眉,随后大大咧咧的翘起二郎腿:“昭阳公主不就是烈云曦吗?西门先生是文人雅士,我却是个粗人,不喜欢这诸多文嗖嗖的讲究。” 西门震还想说什么,却被柳南鹤摆手阻止了。 随后,柳南鹤露出微笑:“祝贤弟,老夫听说云澜城的百姓,现在全都安居乐业,丰衣足食,我们狼城,与之相距不过三十余里,现在我有意臣服于昭阳公主,不知贤弟……” “臣服?凭什么?”祝青龙当场就不乐意了:“当初袁淳罡也想让我们臣服,甚至还派兵打我们,结果还不是被我们打回去了?” 柳南鹤说道:“贤弟别激动,现在的情况跟当时不同,那袁淳罡残暴,但昭阳公主却是仁厚爱民的,我们跟着她,肯定不会被亏待。” 祝青龙冷笑了一声:“老哥啊,那么多困难时期,我们都手拉手撑过来了,现在好不容易下了大雨,我们要恢复生产,做大做强了,你怎么反倒要把胜利果实拱手让人呢?” 西门震皱着眉头,开口说道:“并不是把胜利果实让人,我相信昭阳公主非但不会剥夺我们的权力,甚至还会帮扶我们,给我们物资援助。” “那也是寄人篱下,当狗的货色。”祝青龙冷哼一声:“西门先生愿意当狗,我可不愿意,老子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哦,我差点忘了,西门先生以前就是给大户人家做长工的,这狗是当习惯了。” “你……祝青龙。”西门震大怒,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老子怎样?”祝青龙同样大怒起身,并且手已经握住了腰间的刀柄。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9章 祝青龙 祝家庄本就是大庄。 一代代传承,一直传承到了祝青龙这一代。 他们全家鼎盛时期,光是近亲的家族成员,就有数百人。 而且祝家祖上出过名将,有武器战甲和代代相传的祝家刀法。 所以,祝家庄现在虽只有三千民兵,可战斗力却很猛,他们整个祝家庄,本就以民风彪悍着称。 在场唯一能让祝青龙敬让三分的人,只有一个柳南鹤。 至于那西门震,说实话,祝青龙从一开始就有点看不上他。 眼看着两人要发生冲突。 柳南鹤连忙开口了:“祝贤弟息怒,先消消气,我们今日喊你来,只是闲聊,不是真的要决定献城,贤弟若不同意,我们再慢慢商议便是,何必动怒呢?” “哼。”祝青龙一甩手,坐回了位置。 西门震也默默的坐了下去,虽说这里是他的地盘,但若真发生冲突的话,他还真有点畏惧祝青龙。 “老哥。”祝青龙一抱拳:“我实话跟你说吧,现在是乱世,没人管得了我们,我们现在何其逍遥自在?为什么要受他人制约?” 柳南鹤劝说道:“天命正统啊,昭阳公主是帝国皇室留下的唯一血脉,将来肯定会光复大炎帝国,继续统治这片大陆的,我们若能抓住机会,先去为她效力,将来封官加爵,肯定也不在话下。” 祝青龙冷笑。 可以看得出来,这个祝青龙分明是有野心的。 大炎帝国在这片大地上确实有够神圣,但,当蛮族的铁蹄踏碎皇城大地,将整个皇室几乎屠戮一空时,这份神圣和威严,就不复存在了。 所有人都能看到,帝国皇室在强大的蛮力面前,其实也就不过如此而已。 甚至还经常有谣言传播,说饥荒是天灾,是苍天不佑烈家皇室。 “天命?哪里还有什么天命啊?”祝青龙说道:“若有天命,帝国就不会亡,若有天命,当初我们受苦受难时,天命在哪?皇族在哪?这年头,城池、地盘和财富,都在有能力的人手里。” 若是以前,很多人都会骂祝青龙大逆不道。 可现在,就算想骂,也没资格骂呀。 祝青龙手里有军队,有彪悍的战斗力。 柳南鹤对他都一直是客客气气的。 直到,雷雄开口了:“祝庄主,我们是有力量不假,可据我所知,云澜城的军事力量远超我们,现在不献城的话,万一哪天他们兵发至此,大军压境,再想谈条件,我们可就没什么筹码了。” 祝青龙一眼瞪了过去。 可见,雷雄的一番话,让祝青龙非常的不开心。 但这祝青龙也不是莽夫,他竟然收起了怒意,转为笑脸:“亲家,你手握五千重兵,我祝家庄有三千人,关家庄有两千人,加起来共计万人,而且我们还占据地利,有我和你的勇武,加上柳老哥的智谋,难道真的就斗不过烈云曦吗?” “就算能守住,也会损失惨重。”雷雄说道。 说白了,狼城三人是一条心,都是想求个安定,打算主动献城给烈云曦的。 唯独祝青龙这个野心家,贪心不足的想要更多。 “亲家不必说了,今日不谈此事。”祝青龙不耐烦的一摆手。 雷雄终究是没再多言,他儿子娶了祝青龙的小女儿,两家有亲戚,不想闹得那么僵。 而今天的商量,无疑是失败的。 狼城三人说服不了祝青龙。 祝青龙也说服不了狼城三人。 到了正午时。 四人一起用餐,大家喝了些酒,气氛稍微缓和了一些。 狼城跟外界是有些贸易的,柳南鹤用美酒、牛肉、大米饭和炒青菜招待祝青龙,已经是非常高的规格了。 祝青龙也没空手,送上了不少的野山果。 就在大家吃着喝着的时候。 管家突然带着下人前来,行礼说道:“城主大人,我今日上街,遇到了来自云澜城的商队,他们在兜售很多新奇之物,我买了一些。” 一听说云澜城的商队竟然来了这里。 祝青龙的反应最大。 柳南鹤则是开口问道:“都买了些什么?” “买了些叫方便面的东西,还有新鲜的鸡蛋,我已经让下人煮熟了,请几位大人品尝。”管家说着,一挥手。 下人们立刻将四碗鸡蛋煮方便面呈上,放在了四位大人面前。 那浓郁的香气,一下子就让四人感到口中生津。 柳南鹤尝了一口,顿时两眼放光,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他年龄已经大了,本来胃口是不太行的,可是在这碗面的面前,他的胃瞬间被俘虏。 他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面条。 他的味蕾,受到了现代香料的强烈冲击。 雷雄也尝了一口:“真好吃啊,太香了,超乎想象的美味。” 西门震也尝了一口:“何其之美味,别说是灾荒之年,就算是盛世的皇都酒馆中,我都不曾尝过这般美味。” 眼看着三人吃的很欢。 祝青龙嘟囔了一声:“有那么好吃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他忍不住拿起筷子,也尝了一口,随后,整个人都震惊了。 确实是好吃。 以前根本想象不到的好吃。 但他嘴上却说:“味道也就一般。” 虽然话是这样说,他的身体却很老实,大口大口的,不到两分钟,就吃完了一大碗面,甚至连汤都喝完了。 随后。 管家又送上了四瓶饮料,全都是**精美的葡萄汁。 四人喝了,再次备受震撼。 祝青龙一口气干了半瓶,嘴上却依然不服:“糖水而已。” 然而。 其他人压根都不想搭理他了。 柳南鹤冲着管家问道:“这些食物,一定很贵吧?” 管家微微点头:“是贵了不少,但他们也卖大米和面粉,比我们从外地买的还要便宜,而且我还听说,云澜城那边,现在人人都有饱饭吃,还都吃上了新鲜的蔬菜水果和肉食,对了,还有盐,他们的盐比我们精细很多,且价格一点都不贵。” 这更加让柳南鹤等人,想要依附于云澜城了。 在这种情况下。 祝青龙不再说话,而只是低着头,在心中默默盘算着什么。 …… 关家庄。 吴龙的商队所过之处,所有的百姓那都是一致好评。 价格实惠,颗粒饱满的三千斤大米,很快就被抢购一空。 还有几百个老百姓围上来,想要买米,却发现已经买不到了。 吴龙吩咐过伙计,伙计立刻对大家说,可以去云澜城买米买面,也就三十里路而已,有马车牛车的话,是非常方便的。 而且云澜城现在非常安定,对老百姓也都很友好。 就算是关家庄这边的百姓,也依然可以自由出入城门。 吴龙带来的,也有方便面、盐、油、干面条、饼干、牛肉等货物。 这里很多老百姓都没钱买,就开始凑钱。 有些家里有古董、金银之类的,也都拿出来以物换物。 这件事很快就惊动了关家庄之主关洪,以及他的大儿子关飞。 关洪和关飞,带着家仆前来一看,立刻就认出了吴龙。 两个老朋友相互问候了几句。 关洪立刻很热情的邀请吴龙去家里做客。 吴龙带了两个伙计,让伙计带上了一箱方便面和一大包的食用盐。 “快请快请。”关洪非常客气的请吴龙进门。 关飞也笑着说道:“吴叔快请进吧。” 吴龙此刻的心情是极好的。 从对方的态度来看,招降成功之事,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0章 关飞 进入厅堂。 关洪邀请吴龙上座:“吴兄请。” “关兄。”吴龙朝伙计招了招手,示意对方将方便面和食用盐递过来:“关兄,小小薄礼,不成敬意。” “吴兄真是太客气了。”关洪笑着说道。 他示意儿子关飞收下了礼品:“飞儿,快谢过你吴叔。” “多谢吴叔。”关飞表现出了十足的敬重。 这年头,食物就是硬通货,而方便面这种稀有之物,更是珍宝般的存在,还有那精细的盐,也是极度稀缺之物。 打个比方吧,这一箱方便面在关洪眼里,比十斤野山参还要贵重。 关洪让家仆取来最好的茶叶,用以招待吴龙。 两人先是寒暄了几句。 期间,吴龙讲述了云澜城的各种近况。 尤其是听说云澜城老百姓顿顿都有白面和大米吃的时候,关洪父子别提有多惊讶了。 就算是盛世,基层老百姓也只能吃粗粮,逢年过节才能吃上白面和大米啊。 吴龙见时机差不多了,就说道:“昭阳公主有光复帝国之心,今兄长的关家庄,相距云澜城仅三十余里,庄中人口有万余人,何不投靠公主,报效国家呢?” “这个……”关洪有些吞吞吐吐。 吴龙笑着说道:“关兄,现在云澜城不缺资源,缺的是地盘和人口,若关兄在此时主动投靠,必能得到公主厚待,不说封侯拜将,至少也能官拜六品,以后统一城之地,都不在话下啊。” 关飞一下子就心动了:“爹。” 关洪也心动了,但他依然犹豫不决:“让我再想想。” 不等吴龙继续劝说。 关飞就已经忍不住了:“爹,还有什么好想的?我们集结民兵抱团,不就是为了填饱肚子,有尊严的活着吗?现在昭阳公主来收编我们,正是大好的机会啊。” 吴龙扭头看了一眼这个年轻人,冲他笑着点了点头,内心着实是欣慰啊。 只听关飞继续说道:“爹,从小您就教导过我,好男儿应志在四方,让我学好武艺,上报国家,下安黎民,昭阳公主是我大炎帝国的天命正统,她有心重铸帝国光辉,我们这个时候不投靠,更待何时啊?” “公子所言极是。”吴龙说道。 唯独关洪,依然在犹豫不决:“吴兄,飞儿,不是我不想效忠于公主,而是我关家庄与狼城和祝家庄同气连枝,若不经商量就脱盟转投云澜城,是为不义也。” 吴龙微微皱眉,正在想说服之法。 关飞却直接开口了:“爹,这有什么不义的?您对他们仁义,他们可曾对您仁义过吗?尤其是那祝家庄,哪一次见面不是对我们吆五喝六,分明是把我们当下人看待了。” 祝家庄有三千兵,关家庄只有两千兵。 而且祝家庄民风彪悍。 祝青龙自己就很强,三个儿子也个个勇猛无匹,其中,他的大儿子祝黑虎,就曾指着关洪父子的鼻子说过,他们祝家庄只需派五百人,就能荡平整个关家庄,杀得鸡犬不留。 对于这些事情。 关飞其实从一开始就不服气。 大家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武人,都是自幼习武,关飞并不觉得自己比祝黑虎差。 若不是父亲关洪软弱,一再阻拦的话,关飞早就跟祝家庄闹掰了。 眼下,父子二人开始争辩。 吴龙心生一计:“关兄,公子,二位先别争了,我们昭阳公主早晚会取狼城和祝家庄,到了那时,关兄还有什么疑虑呢?” 关洪笑着点头:“若如此,我愿意为昭阳公主效力。” “好,我这就回去转述关兄之意。”吴龙说道。 关洪一路将吴龙送至门口,然后又让儿子关飞带着骑兵,护送吴龙出庄。 关飞一直把吴龙等人送过了云景河大桥。 “吴叔,我爹这些年被欺负怕了,处处小心谨慎,您别介意。”关飞心事重重的说道。 “公子说的哪里话,你们父子俩一心想要报效国家,在这乱世之中,已经是少有的忠诚之士了。”吴龙说道。 关飞扭头望着北面:“其实我爹最大的担忧,就是那祝家庄不愿意投靠公主,一旦我们投靠的事情败露,极有可能遭到祝家庄的攻打,吴叔,我有一事相求。” “但说无妨。” “关家庄势单力孤,兵将不足,若遇到强敌,恐遭血光之灾,我想请吴叔回到云澜城后,尽快让公主发兵来此,到那时,我会劝我爹和整个关家庄百姓,与公主之兵同气连枝,共同抵御有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关飞说着,重重的一抱拳:“拜托了。” 吴龙看着这个年轻人,心中是一阵感慨。 此子不仅有勇,也有谋,他想事情,是很全面的。 将来加入公主麾下,没准也是个将才。 …… 祝家庄。 由大大小小,十五个村落连成一片。 大的村落有三个,小的村落有十二个。 人口有将近两万,占地方圆十余里,中间的道路错综复杂,有树林和小溪,只不过小溪都还不怎么有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秦云这次前来,身边带着十余名护卫,其中包括宁青竹和楚君扬。 是的,楚君扬放心不下秦云,硬要跟着前来。 说白了,就是秦云的身份特殊,不容有任何闪失。 他们拉来了十多车的货物,光粮食就有五六千斤,短短的一个下午,就全部卖完了。 这里是一个村庄的村口,附近有一家茶馆和三五户人家。 下午的时候是非常热闹的,一传十,十传百,百人再传往其他村子,基本上大半个祝家庄的老百姓都来买过东西。 眼看着夕阳西下,到了黄昏时分。 由于货物粮食已经卖光,老百姓也都各自散去,还问商队啥时候能再过来。 秦云起初对这种场面很感兴趣,但后来就看腻了。 此时的他,正坐在大树底下,靠着树干闭目养神。 宁青竹和楚君扬站在马车旁,一边警惕着四周,一边闲聊。 突然。 附近茶馆中,传出了一阵阵混乱声。 好像是有人在里面撕扯,打翻了桌椅板凳。 宁青竹耳朵尖,闻声看向了茶馆那边。 只见。 一名头发凌乱,穿着青衣小裙的少女从里面跑了出来,由于跑得匆忙,被门框绊倒,摔在了地上。 她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看起来非常瘦小。 茶馆老板冲了出来,身后还带着两个跟班。 少女站起来拔腿就跑,跑的方向,正是村口商队这边。 “快,抓住她。”茶馆老板习惯性的大喊了一声,随后,他注意到了宁青竹那边的目光,又不禁微微皱了下眉头。 茶馆老板带着跟班在后面追。 少女则拼了命的跑,一直跑到了商队旁。 这更加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茶馆老板担心惹出不必要的麻烦,立刻心生一计,大喊道:“好你个死丫头,又要来偷人家的东西是不是?快,快把她给我抓回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1章 哑女 偷东西的? 也对,商队确实经常遇到小偷小摸的。 尤其是在这个人人贫穷饿肚子的年代。 但现在货物都卖的差不多了,且商队伙计加上护卫,有三十多人在这里看着。 那一个少女跑过来偷东西的话,也只会引人发笑。 此时此刻,少女已经跑到了一个商队伙计身边,她抓着伙计的胳膊,口中呜吖呜吖的说个不停,却根本听不清楚在说什么。 伙计低头看了看,透过凌乱的发丝,他能看到这少女有着一张非常精致的脸,外加现在急切之中梨花带雨,看起来更是楚楚动人。 “丫头,你在说什么?不会是个哑巴吧?”伙计问道。 少女依然呜吖呜吖的叫喊着,同时还用手疯狂的比划着。 但却没人能听懂和看懂她的意思。 终于。 茶馆老板追了上来,命令两个跟班,一人抓一条胳膊,将少女扯了过来。 少女疯狂的挣扎,却无济于事。 茶馆老板面对众人疑惑的目光,苦笑着解释道:“不好意思各位,这是我的疯女儿,从小就又疯又哑,还爱偷客人的东西,我不得已之下,总之把她关在小屋子里,没想到她今天却跑了出来,惊扰了各位,实在抱歉。” 大家在这里做了一下午的生意,偶尔就会到老板茶馆里坐坐,喝完水,吃点东西。 所以也算是认识的。 面对茶馆老板的说法,大家都是相信的。 那商队伙计还感慨了一句:“摊上这么个女儿,真够命苦的。” “唉,谁说不是呢,但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总得继续养着。”茶馆老板说道。 而就在这个时候,少女开始疯狂的挣扎摇头,她发出非常尖锐的喊声,那声音中,似乎带着绝望。 眼眶中,也有泪珠在飘飞着。 “别乱动。”茶馆老板说着,一巴掌抽在了少女脸上。 “喂,别打人。”宁青竹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姑娘。”茶馆老板看过来,苦笑着说道:“您看,我这只是在教训自己家姑娘,我……” “那也不准打。”宁青竹发出冰冷之声。 “是是是,我不打,不打了。”茶馆老板说着,连忙示意跟班把少女带回去,同时,他还很大方热情的说道:“给诸位添了麻烦,等会我免费请大家喝茶吃点心。” 少女被两个男人拉着,渐渐走远。 而她此时的目光,完全定格在宁青竹的身上。 因为在她最无助绝望的时候,在周围人全都无比冷漠的时候,唯有宁青竹为她发声了。 她抱有浓烈而炙热的希望,用一双红彤彤的泪眼,始终凝望着宁青竹。 “她仿佛,一直在盯着我看。”宁青竹低声自语着,想要迈步走上前去。 “青竹。”楚君扬喊了她一声。 “楚兄,怎么了?”宁青竹扭头看向楚君扬。 只见,楚君扬微微摇头:“别多管闲事,我们该回去了。” 就这样。 少女被越拉越远。 而少女的眼眸,那炙热而浓烈的期望,也渐渐变得暗淡下去,最终,归于平静。 她绝望的低下了头,再也不作任何挣扎。 一道嘹亮的声音,响起。 “喂,你们站住。”宁青竹终究还是没忍住。 同时,她还冲着楚君扬说道:“我不惹事,单纯过去问问情况而已。” 那茶馆老板和跟班,心中都咯噔了一下,停住了脚步。 楚君扬一脸无奈,跟上了宁青竹的步伐。 “放开她。”宁青竹来到茶馆老板面前。 “这,姑娘……” “放开她。”宁青竹的语气变得强势。 茶馆老板一摆手,示意跟班松了手。 只见。 少女这一次并没有任何异常的举动,她就那样安安静静的站着,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宁青竹看。 “这真是你女儿?”宁青竹问道。 “真是,我保证。”茶馆老板说道。 “她真是个疯子吗?”宁青竹说着,竟缓步靠近了少女。 这一次,茶馆老板竟没有说话。 只见。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 宁青竹伸手摸了一下少女的脸颊,少女没有躲闪,也没有任何过激的举动。 “看起来明明就很正常。”宁青竹说道。 茶馆老板开口了:“她时而疯,时而安静。” 他心想,反正这丫头也说不了话,只要说不了话,就一切都好办。 哪曾想。 他终究是低估了宁青竹的聪明劲。 宁青竹先是给了少女一两银子。 少女看了一眼,就轻轻摇头拒绝了。 宁青竹又取出一张饼递过去。 少女接过,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再然后,宁青竹又取出一瓶矿泉水,当面拧开后,又盖上,递给少女:“你试试看,能不能像我刚才那样拧开?” 少女立刻照做,而且真的拧开,喝到了水。 她,一点都不傻。 而此时此刻。 茶馆老板已经汗流浃背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宁青竹面对着少女,轻声说道:“这人,是你父亲吗?” 少女连连摇头。 茶馆老板立刻出声:“姑娘……” 突然。 一只大手按在了他的肩膀上,正是楚君扬:“你先老实点。” 这一刻的楚君扬,语气非常的冰冷严厉。 他已经看出了些许端倪。 而这也让他深感愤怒。 起初他不想多管闲事,并不是他没有侠义之心,而是人家父女是一家人,旁人去管,未必是好事。 对亏宁青竹的细心,才让真正即将水落石出。 一想到自己险些让一名无助的少女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到伤害,楚君扬的侠义之心就有些隐隐作痛。 其实他不缺侠义,缺少的,是像宁青竹这样的细心和热情。 “妹妹,我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宁青竹说着,突然一指茶馆老板等人:“他们,是坏人吗?” 少女愣住了,泪珠子留下来,然后,不住的点头。 不需要宁青竹和楚君扬下令。 商队伙计就已经围上来,迫使茶馆老板三人跪下了。 随后。 楚君扬发现了更令人愤怒的时候,他查看了少女的口腔,发现少女的舌头有问题,少女根本不是哑巴,而是被麻药伤害了舌头,导致近期不能说话。 同时。 战士们进入茶馆,又找到了另外三名被绑在柴房里的少女,都跟眼前的少女情况差不多。 宁青竹大怒,上去就给了茶馆老板一脚:“快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囚禁四名少女,想要对她们做什么?” “快说。” “不说实话,就打断你的腿。” 数十个大汉纷纷喊话。 茶馆老板害怕了,发出轻微的声音:“又不是我想对她们做什么。” “不是你的话,是谁?”宁青竹冷声问道。 茶馆老板渐渐有些忍不了了,人都是有火气的,此刻,他竟突然硬气了起来,抬眼环视一周,目光最终定格在宁青竹的脸上:“哼,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多管闲事,否则,后果自负。” 宁青竹一脚踹上去,随后直接拔剑:“狗东西,你还敢呲牙。” “哼,哈哈哈哈。”茶馆老板傲然抬头:“有种你就杀了我,看看你们这些人,能否活着离开祝家庄,不怕告诉你们,这些女孩,都是我们祝家庄二少爷祝彪让我找的,听说过祝彪少爷的大名吗?” 此人之所以突然硬气,是因为他想起来了,祝彪跟他约的就是今晚,算算时间,已经快要到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2章 开枪 好巧不巧的。 一队人马快速来到了这里。 当先一人正是骑着骏马的祝彪,旁边是他的十余名骑兵心腹打手,再后面,还有五十多个身强体壮的步兵。 “这里,是什么情况?”祝彪骑马停在不远处,用手中的鞭子遥遥一指。 “二少爷,二少爷。”茶馆老板如同一条见了主人的狗,直接拨开人群,跑了过去。 宁青竹和楚君扬都皱着眉头,并没有阻拦茶馆老板。 今天这件事,看样子是不会小了。 四名少女见了祝彪的大批人马,全都被吓得瑟瑟发抖。 宁青竹将她们护在了身后:“不用怕,今天我一定为你们做主。” 楚君扬招来一个心腹,小声说道:“你快去叫醒秦公子,护送他骑马离开这里,回到云澜城去,至于这里的事情,我们先拦着。” 心腹手下立刻转身朝秦云那边跑去。 而在祝彪身边,茶馆老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描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 “哦?云澜城来的商队?”祝彪翻身下了马。 只见他带着人,快步走了过来,并且只字不提少女的事情:“敢问两位,怎么称呼啊?” 正所谓先礼后兵。 祝彪上来是笑着的。 楚君扬开口说道:“我叫楚君扬,云澜城山阳侯。” “山阳侯?大人物啊。”祝彪一抱拳:“失敬失敬。” 楚君扬抱拳还了个礼:“客气。” 祝彪笑着说道:“你们云澜城,跟我们祝家庄相隔三十多里,井水不犯河水,今日为何要来此打我的人?” “他欠揍。”宁青竹冷声说道:“祝彪,你也别在这里笑,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问你,为何要让这个狗东西,囚禁我身边的四名少女?” 这边阵仗不小。 引来了附近老百姓的围观。 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聚过来,转眼就增加到了数百人。 其中一些老百姓,手里还拿着兵器或农具,尽显彪悍民风。 而这种场面,让楚君扬更加谨慎了。 只听,祝彪开口了:“囚禁?什么囚禁?我为何听不懂?” “你少装蒜。”宁青竹依然强势。 祝彪的手下开始不乐意了,纷纷叫嚷。 “这个女人怎么回事?在我们祝家庄,敢跟二少爷这般说话。” “真以为城里来的,就了不起了吗?” “女人,你最好安分点,否则我们对你不客气。” 祝彪一摆手:“大家都安静点,我们有理就说理,免得别人骂我们仗势欺人。” 宁青竹傲然抬头:“好,好一句有理说理,那你今天就说说看,你的道理。” “这四个女孩,都是我祝彪打算娶回去当小妾的,她们家都已经收过我的礼金了,可她们却不听话的想要逃跑,因此,我就让她们在茶馆关几天,好好磨磨她们的性子。”祝彪说道。 宁青竹扭头看向四名少女:“是这样吗?” 只见。 少女们连连摇头,甚至在哭泣,她们张着嘴巴,有苦说不出。 见她们如此委屈悲伤,宁青竹就知道,真相肯定不会跟祝彪说的一样。 “祝彪,你分明是强取豪夺。”宁青竹指着前方说道。 “小妞,你最好别让我失去耐心。”祝彪终于忍不住了,露出真面目,一脸凶悍:“老子给了钱,她们家收了礼金,就必须要嫁给老子做妾。” “一派胡言,而且,看她们如此委屈悲伤,可能你连礼金都没给,她们分明就是被你抢来的。”宁青竹拔剑怒视前方。 周围有大片的议论声。 可以听说,很多老百姓都是向着祝彪的。 毕竟祝彪是自己人,而对方是外人。 外人在祝家庄如此强势,多管闲事,就算是有理,也会变得没理。 祝彪俨然已经大怒,直接拔出了银蛇双刀:“老子最后再说一句,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别以为你们是云澜城来的,老子就会怕你们了,我们祝家庄,还从没怕过什么诸侯豪强。” 后方是一群人给他助威。 “祝彪二少爷说得好。” “没错,我们祝家庄都是汉子,从不怕外来人。” “你们不就今天卖了些粮食给我们吗?真以为我们离了你们活不了吗?搁这欺负谁呢?” “那些女娃儿也是我们祝家庄的人吧。我们祝家庄内部的事情,不需要你们这些外人来管。” 果然如情报中所言。 这祝家庄民风彪悍,且对外的时候,一直都很团结。 他们内部虽然也有矛盾和欺压,但那都是他们内部的事情,最不想的就是让外人来干预。 说实话,也就是今天秦云带着宁青竹和楚君扬来了,否则的话,一般确实没人会管这种事,就算是有能力管,也不会去多惹麻烦。 祝彪这边声势浩大,已经彻底狂了起来:“女人,听到了吗?把人给我留下,然后,你们滚出去,否则,我手中这银蛇双刀一出,定让尔等血溅五步。” 宁青竹紧握长剑。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楚君扬和战士们,也纷纷亮出兵器。 一时间,双方剑拔弩张。 就在这个时候,伴随着一阵马蹄声,是秦云骑着马,缓缓走来。 “秦公子,我不是派人让您走……”楚君扬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秦云挥手打断了。 只听,秦云懒洋洋的说道:“事情的经过,我都听见了,喂,拿双刀的那小子,这件事是你的错,人姑娘不愿意嫁给你,你再换别人就是了,为何要为难小姑娘们?” “呦呵。”祝彪被气笑了:“哪里来的大头蒜?指责起本少爷来了,老子看你就不顺眼,想死的话,老子马上就能成全你。” 秦云眼睛一瞪,直接掏出沙漠之鹰,枪口瞄了过去:“混账东西,认识这个吗?” “什么破玩意儿……”祝彪一句话还没说完。 砰。 枪声响起。 震得附近人们,耳朵都嗡嗡的。 再看祝彪。 他已经胸膛炸开,呆呆的低头,看着自己那被打穿的心口。 由于子弹带来的伤害,速度太快,祝彪甚至来不及感受疼痛,只觉得浑身麻木,同时,伴随着无尽的愤怒,他肾上腺素飙升。 “混蛋,竟敢暗器伤人,老子活劈了你。”祝彪在心脏被打穿之后,竟然还能挥舞双刀扑过来。 秦云一脸冷漠,再次开了一枪。 这一枪,直接打穿了祝彪的脑袋。 只见祝彪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鲜血很快就染红了地面。 他的身体抽搐了几下,随后,再也不动弹了。 那是什么武器? 祝彪号称双刀可敌百人,是真正的强者。 却在相隔十米的情况下,被秦云连续两下给打死了。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3章 祝青龙和祝黑虎 惊悚。 愤怒。 恐慌。 开始在大量的民兵和老百姓心中蔓延。 “有人杀死了二少爷,我们一起上,宰了他。”祝彪的心腹大声喊道。 砰砰两声。 秦云毫不犹豫的,再次两枪,将两个祝家顶级打手直接爆头。 这两人,是祝彪的心腹,同样是精通武艺的强者。 这一幕震慑住了很多很多人。 秦云立刻给楚君扬打了个眼色。 “情况不妙,走,快走。”楚君扬下达了命令。 商队伙计将四名少女和两个茶馆跟班放到马车上,然后直接驱赶马车,开始撤走。 战士们纷纷上战马,拿兵器。 这十余名骑兵,跟着楚君扬和宁青竹,一起护卫着秦云,他们是断后的。 数十民兵,加上数百彪悍的百姓。 他们对秦云等人虎视眈眈。 几次想冲上来,却又都犹豫不决。 秦云手里的武器太可怕了。 仅仅四声响,就崩死了祝家庄一方在场最强的三个人,其中包括可敌百人的祝彪。 商队的马车已经退去了很远。 秦云用枪指着对方,又挥手让己方骑兵徐徐退去。 对方数百人,压过来两三步之后,一见秦云瞪眼,就会止步不前。 秦云在马上,一边后退,一边用手枪指了一圈。 每一个被指到的人,都慌忙往后面的人群里钻。 在距离拉开百余米后,秦云果断下令:“走。” 十余骑全部调转马头。 “驾。” “驾。” 战马狂奔,一路向南而去。 剩下一群祝家庄的人,在原地面面相觑。 他们号称铁桶一块的祝家庄,号称天王老子都不怕的彪悍之地。 结果,有人当着他们的面,杀死了祝家二少爷。 那可是庄主祝青龙的二儿子啊。 茶馆老板坐在地上,拍大腿的哭着:“天呐,老天爷啊,这下子该如何是好啊。” 周围人也是议论纷纷。 “二少爷死在了这里,庄主老爷一定大怒。” “弄不好我们也得受到牵连。” “要不要派兵去追?把仇人抓回来。” “他手里有那个东西,谁敢追啊?” “他们既然逃跑了,就说明那个东西未必打的死我们所有人。” 最终一番商议之后。 决定先报到祝家。 大少爷祝黑虎发了雷霆之怒,直接派出上百精骑,去追击秦云等人。 但过了这么长时间,早就不可能追上了。 骑兵队长也只是象征性的去追一追罢了,就算真的能追上,他也绝对是不敢靠近的。 毕竟那秦云手里的玩意儿,指谁谁死。 …… 另一边。 秦云等人很快就跟上了商队。 经过对茶馆跟班的审问,大家得知,今日之事做的没错,相当于替天行道。 那四名少女就是庄内的孩子,因为长得漂亮,而被祝彪看上。 祝彪压根没给她们礼金,而只是杀光了她们的父母亲人。 说白了,类似于吃绝户。 少女们没了亲人,就没人再为他们做主。 祝彪是祝青龙的儿子。 邻居百姓就算知道一些内情,也不敢到处声张。 这祝彪把四名少女先寄放在茶馆,也只是为了稍微挽回点形象而已。 恶霸可以当,但不能当的太明显。 老百姓们都只是听说的话,情绪就不会太激烈。 其实祝家这些,也等于是祝家庄内的贵族了,他们欺男霸女,胡作非为,之所以不敢明着来,是怕闹了民变,破坏全庄的团结。 但他们背地里的肮脏事,肯定是没少干的。 这两个茶馆跟班,都只是帮忙做事的,虽然也不算好人,但也罪不至死,秦云打算回到云澜城之后,先把他们关起来。 夜路上。 途经茫茫旷野。 楚君扬骑马来到秦云身边:“秦公子,您虽然神通广大,但今日之举,实在是危险啊。” 他觉得秦云的做法是很冲动的。 秦云却笑道:“但也很刺激,大快人心了,不是吗?” “这……”楚君扬心里是无奈的。 “说得好,着实大快人心。”宁青竹拍手说道:“就算秦兄不杀那个狗贼,我手中这两把剑,也不会饶了他。” 两把剑,一把琉璃剑,一把莲花剑。 宁青竹已经赎回了自己原本的佩剑。 楚君扬看着秦云和宁青竹有说有笑的场景,很识相的选择了沉默。 不得不说,秦云跟宁青竹的个性,是真挺像的。 楚君扬这个不怎么沉稳的人,在两人身边的时候,都显得沉稳多了。 没办法啊,他再不沉稳的话,那秦云和宁青竹,绝对能闹上天。 经过今晚之事。 云澜城若还想不动刀兵的收编祝家庄,怕是难了。 夜深人静了。 但很多事情,都在各自发酵着。 祝黑虎亲自带着一支小队,去往了狼城。 今晚的祝青龙住在了狼城二当家,亲家雷雄的府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当祝黑虎前来,叙说了事情后。 祝青龙拍案而起,怒声咆哮:“云澜城狗贼,竟敢杀我爱子,我祝青龙定与云澜城势不两立。” “父亲,此事需从长计议。”祝黑虎说道。 “我意已决,不报此仇,我誓不为人,你难道还想劝我?”祝青龙怒瞪过去。 祝黑虎打了打眼色:“父亲,我的意思是,此仇必报,但,不能鲁莽行事。” 渐渐的。 祝青龙长吐一口气,压下了冲动的怒火。 现在是紧急关头,生死一念之间,确实需要冷静下来,好好谋划。 坐回椅子,祝青龙沉声说道:“柳南鹤跟西门震都想依附云澜城,就连雷雄也是这种想法,我们若不想个好办法的话,到时候势单力孤,难免被云澜城吃掉。” “父亲。”祝黑虎抬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们三个,由我们来做狼城之主。” “这……恐怕不太好办啊,狼城众将士,未必会服我们。”祝青龙沉声说道。 祝黑虎却笑了:“父亲,您忘了,您那个好女婿,可不是什么善类。” “你是说,宝海?”祝青龙若有所思:“确实可以从他身上着手,你去把他喊来。” 雷宝海,是雷雄的儿子。 雷雄掌管狼城五千兵马,而雷宝海则担任副统领一职。 在武力方面,雷宝海是完全碾压其父雷雄的。 但雷宝海一直都很怕祝青龙和祝黑虎,因为他娶了祝青龙的女儿,外加他脾气暴躁,经常家暴,没少被祝青龙找上门来算上。 祝青龙可不是雷雄那样的好脾气,还有祝黑虎,他们一个是雷宝海的岳父,一个是大舅哥,有一次差点把雷宝海的腿给打断。 还有一点就是,那祝家有个怪物,货真价实的怪物。 三方结盟看似狼城最大,实则,论个人威望和威慑力,祝青龙才是最大的。 尤其是他那个怪物儿子,更是给了他远胜千军的威慑力。 雷宝海被喊来后,一进屋,就弯腰行礼:“岳父大人,这都深夜了,您找我何事?” “你二舅哥死了。”祝青龙一上来就给了个重磅信息。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4章 阴谋 “什么?我彪哥他……”雷宝海一时间竟是没怎么反应过来。 祝青龙怒声说道:“是云澜城的那群狗贼杀了彪儿,我要跟云澜城开战,你帮不帮?” “这……”雷宝海正在迟疑间。 突然嘭的一声。 祝黑虎关上了房门,同时,还拔剑而立。 这可把雷宝海吓得不轻。 这小子有点武艺,但是斗不过祝青龙和祝黑虎。 同时,这小子虽暴躁易怒,却胆子不大。 虽身居高位,却无才无德。 “岳父,大舅哥,我想帮忙,可我有心无力呀,兵权都在我爹手里。”雷宝海慌忙解释道。 祝青龙起身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女婿,我知道你肯定也不想投靠其他势力,我们现在占地为王,何其的逍遥自在。” 雷宝海点头:“对对对,可我爹也不知道中了谁的邪,就想投靠大势力保个安稳。” “他没有雄心大志,我们不怪他,我们自己干就行了。”祝青龙笑着说道:“你帮岳父个忙,到时候,我让你继承你爹的位置。” 接下来。 就是祝青龙和祝黑虎的一顿洗脑。 雷宝海不愧跟他们是一丘之貉,很快就达成了共识。 他们要夺权。 要共做狼城之主。 事不迟疑。 说干就干。 深夜睡梦中,雷雄被重重的敲门声吵醒。 “爹。” “雷叔。” 雷雄听到是儿子和祝黑虎的声音,立刻就披上衣服,起身开了门。 扑通。 扑通。 两个年轻人纷纷下跪,开始大哭。 “孩子,你们怎么来?”雷雄整个人都被整蒙了。 祝黑虎大哭着说道:“求雷叔一定要救我一家人的性命啊。” “爹。”雷宝海也跟着哭喊:“爹,你快想想办法,救救我岳父一家。” 雷雄皱着眉头,疑惑的同时,也仿佛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来,孩子,进屋说。” 进了屋,关好门。 雷雄想让两个孩子坐下喝口水。 结果两个孩子却还都是跪在地上不起来。 “黑虎,这好好的,究竟是怎么了?”雷雄问道:“你们祝家庄,难道是惹了什么祸吗?” “我们,闯大祸了。”祝黑虎嚎啕大哭:“我们得罪了云澜城的山阳侯。” “山阳侯?是侯爷吗?”雷雄皱着眉头问道。 祝黑虎哭诉道:“是他,他叫楚君扬,今天带着人来到祝家庄,因口角,杀了我二弟祝彪,还扬言不日就要带兵,踏平祝家庄。” 接下来。 祝黑虎把详细事情描述了一遍,当然了,肯定是添油加醋了一番。 他把楚君扬、宁青竹和秦云等人,以及那十余名骑兵,都描述成了降世魔君般恐怕。 整个祝家庄都吓破了胆,祝黑虎和祝青龙,也都吓破了胆。 “这可不太好办呐,对了,你父亲呢?”雷雄问道。 祝黑虎说道:“我父亲在房间里借酒消愁。” “快带我去。”雷雄穿好衣服,又特意整理了一下,才去见祝青龙。 这说明,他心底里,压根是不怎么慌张的。 因为就算祝家庄真的被云澜城踏平了,雷雄这边的狼城也可以选择归顺云澜城。 雷雄对祝家,说白了,感情不深,都是明面上的感情。 甚至他觉得,祝家死光光也未必是坏事,因为也就这一窝搅屎棍,在破坏大家的投靠归顺大计。 当然了,表面工作还是得做的。 雷雄带着满脸担忧和愁容,来到了祝青龙的房间。 只见。 白天桀骜不驯的祝青龙,此刻已经变得非常颓废,他一直喝着闷酒,桌子上还摆放着一根绳子。 雷雄一问,才知道,祝青龙竟然打算负荆请罪。 按祝青龙的话说,就是,他同意投靠云澜城了,并且愿意献上自己的人头,只求那楚君扬大侯爷饶恕他们祝家的冒犯之罪。 雷雄表面安慰着祝青龙,内心则暗自欣喜。 他还以为祝家是个什么德行呢,原来也不过如此。 白天的时候,拽的二五八万,结果现在碰上人家云澜城的正规军,一下子差距出来了,儿子被杀了,全庄也都怂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大家一起早早的投靠云澜城,投靠昭阳公主的话,不但能落个忠君爱国之名,还能得到帮扶,过上好生活。 现在死了个儿子才知道怕,甚至连自己的命,都得搭上去。 一想到这些,雷雄差点笑出声来,好在他比较能控制情绪,表面还是没笑的。 在三人的恳求下,雷雄答应了连夜开大会,商量献城之事。 因为这事不能等,一旦云澜城发了兵,耗费了军资,到时候,无论是昭阳公主,还是楚君扬,怕是心情都不会太好。 昭阳公主还好,但楚君扬就不一定了,祝青龙得罪的是他,他如果发怒,就算接受了投降,也未必会放过祝家。 雷雄还是有点心软的,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一切都顺顺利利,甚至想尽可能的保住祝青龙这条命,只要祝青龙以后能收收心,老实一些就行了。 雷府的家丁出发了,分别去各处请狼城骨干。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柳南鹤与西门震二人。 柳南鹤还好说,一直都支持投靠计划,向往和平,他肯定二话不说的就来。 至于西门震,那得看他的心情了,他跟祝青龙可是有着很大矛盾的。 雷雄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索性亲自出门,去了西门府上。 西门震亲自接待了雷雄。 两人的关系还是不错的。 只不过,当雷雄说出来意后,西门震就有了小心思:“为何要连夜商议?” 雷雄说道:“因为我们打算连夜商量好之后,明日就带着骨干们去云澜城表达归顺之心,如此一来,更能讨好对方,也更能表示我们的忠心。” 西门震扬起双手,对着苍天一抱拳:“昭阳公主乃仁德之君,就算我们再过几天,或者等她亲自驾临,我们再投降,依然可以获得优待,你这么急匆匆的,莫不是想救那祝青龙的命吧?” “还是西门兄了解我啊。”雷雄笑着说道:“就请西门兄高抬贵手,帮个忙,我与他好歹也是亲家。”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5章 凶残 西门震说道:“哼,那祝青龙死有余辜,我今日就是不去,让他也尝尝什么是厉害。” “西门兄,西门兄。”雷雄苦口婆心的劝说道:“我那亲家呀,早已知道厉害了,你是不知道,他跟他儿子,已经被吓的跟老鼠一样了。” 西门震说道:“跟老鼠一样?哈哈哈,活该。” 一想到那祝家父子平日里的嚣张模样,再联想到今日,西门震就心情大好。 “对,他是活该,西门兄何必与他们一般见识呢?”雷雄劝说道:“就当帮我一个忙,更何况,西门兄就不想看看他们今日的狼狈模样吗?” 这句话,说到了西门震的心理。 “果然还是雷兄了解我,行,今天我就给你个面子,不跟他计较了。”西门震笑着说道。 雷雄也笑着:“这就对了,说实话啊西门兄,我与祝家虽是亲家,但我们两个是什么?我们是生死与共的兄弟啊,当初一起举事,现在一起管理狼城,你文我武,论重要性,你在我心里,胜那祝青龙十倍。” 西门震心情大好,仅带了两名护卫,就跟着雷雄一起去了雷府。 时间匆匆流逝。 后半夜的时候,也就是凌晨两点多。 在雷家的大厅中,诸位高层都到了。 其中柳南鹤坐于上位,旁边是雷雄和西门震。 两列坐着十余名高层骨干。 今天商量的,就是该如何更好看的,更漂亮的,更顺利的,把狼城献出去,然后只需要等待昭阳公主的封赏就行了。 老实说,这是一场最轻松的会议。 在关门谈事之前。 祝青龙一直都表现的,像个改邪归正的老实人,不断的向众人说好话,一方面表示感谢,一方面也是向曾经做过的事情道歉。 而祝黑虎更夸张,他竟然依次给大家端茶递水。 不得不说。 这一幕太解气了。 西门震不止一次的,差点乐出声来。 他还心想,今晚还真是来值了。 之后。 闲杂人等,包括各位骨干的护卫,都被请了出去。 雷宝海带着雷府的下人,将大家请到另一处,好酒好菜的招待着。 而在会议大厅。 柳南鹤率先开始发言:“蛮族之祸后,几经波折,我们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老夫相信,昭阳公主定会带着我们,重铸繁荣昌盛的大炎帝国。” 雷雄说道:“城主所言极是,昭阳公主对黎民爱戴,对敌人时,又是所向披靡,我们跟着她,必然前途无量啊。” 西门震在这个时候,专门挑事道:“祝兄为何不说话?” 祝青龙说道:“我愿意听从几位兄台的指示。” “哈哈哈,祝兄,说白了,这次会议,其实都是为了救你的命。”西门震说着,冲着旁边的祝黑虎扬起了杯子。 祝黑虎心中暗恨,表面却只能乖乖的走过去,帮西门震续了一杯茶水。 这当面嘲讽祝青龙,还让祝黑虎端茶递水的行为,可把西门震乐坏了,以前的那些气,几乎全都出了。 说是会议。 其实更像是聚会。 大家都乐乐呵呵的,开始展望未来。 明日他们就要主动去喜迎王师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 突然。 雷宝海推门走了进来,在他身后,还带着数十名手持刀剑的心腹手下。 这一幕令很多人感到疑惑。 雷雄也疑惑,还皱着眉头说了一声:“这都是长辈在谈事,进来怎么不敲门?” 然而。 雷宝海压根不搭理他,直接喊了一声:“岳父,还不动手?” 霎时间。 祝青龙一把将手里的茶杯,拍在了身旁小将的脑袋上,随后双手抓着对方的脖子,猛然发力,直接将其脖子扭断。 他从小将腰间拔出宝剑,一剑又砍杀了另外一个骨干。 与此同时。 祝黑虎取出匕首,一把拎起了柳南鹤。 柳南鹤在惊慌之中,压根没有说话的就会,就被祝黑虎连续三刀刺穿咽喉,当场毙命。 扑通一声。 柳南鹤的尸体,被祝黑虎扔在了众人面前。 那手持匕首的祝黑虎,以及手持宝剑的祝青龙,这父子俩,俨然像是两尊杀神。 “祝兄,你这是……”雷雄被吓呆了,夹着嗓子问道。 “爹,你先别说话。”雷宝海走到雷雄身边,按住了他的肩膀。 只听,祝青龙虎吼一声:“投降?投个屁!云澜城的人杀我爱子,我要与他们决一死战。” “啊?”西门震终于意识到了情况不妙,起身就要跑。 嘭的一声。 祝黑虎从后面一脚将他踹倒在地:“狗东西,竟然三番五次的欺辱本少爷。” 西门震翻了个身:“你们……你们卑鄙,大逆不道……” 噗哧。 噗哧。 雷家打手一刀又一刀的砍在西门震身上,直接将他剁成了碎片。 一时之间。 在场的所有骨干,都被吓破了胆。 “祝庄主,不,祝爷爷,我愿意配合您,让我怎么做都行。”一名骨干说道。 “我……我也愿意。” “求求别杀我,别杀我。” 在场的骨干们没有反抗。 然而。 他们错了。 足足有五名比较有能力的人,在投降说了软话之后,依然被干掉了。 留下的,都是真正的酒囊饭袋软脚虾,这几个人留下来,是因为真的很便于掌控。 猛然间。 雷雄暴怒起身:“看看你们都做了什么事,看看你们都做了什么事啊。” “爹,别动。”雷宝海想要把他按回座位上。 “混账东西。”雷雄直接给了儿子一巴掌,随后跑到堂中:“城主,西门兄,郑兄……” 他哭了。 这个老好人,失声痛哭:“是我害了你们,是我雷雄,害了你们啊。” 雷宝海和祝黑虎,这两个年轻人对视一眼,纷纷无奈的摊了摊手。 唯独祝青龙走过去,把哭瘫在地的雷雄扶了起来:“亲家,别难过了,我很抱歉骗了你,但接下来,你就可以跟我一起,共坐狼城之主了。” “你们这些卑鄙小人。”雷雄起身,一把甩开了祝青龙:“我竟然被你们蒙蔽,做出了如此伤天害理,禽兽不如之事,我恨呐,我一开始,就不该相信尔等猪狗不如的东西。”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6章 狼城的灾难 “亲家,雷兄,消消气,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对你动手。”祝青龙心里还是有谱的,一方面,他留下雷雄,可以掌管狼城兵马。 另一方面,跟他一起举事的人,雷宝海也算一个,那可是雷雄的亲儿子。 还有一方面就是,两人怎么说,都算是亲家,是有亲情在的。 祝青龙虽坏,但也不至于真的不当人。 “你还不如杀了我。”雷雄红着眼睛怒吼:“来啊,祝青龙,用你的剑刺死我,来啊,祝黑虎,用你的刀砍了我。” 在这种情况下。 祝青龙和祝黑虎父子,也只能低头苦笑,心中稍稍还是有些愧疚的,毕竟他们刚才骗了雷雄。 可就在这个时候。 噗嗤一声。 一剑从后方,穿透了雷雄的心脏。 雷雄瞪大了双眼,口中溢出鲜血,呆呆的扭头回望。 当看清那张脸时,他更是整颗灵魂都崩塌了。 那持剑刺死他的人,竟是他的亲儿子雷宝海。 “宝海不可。”祝青龙的喊声响彻整个房间。 但这份劝阻已经晚了。 雷雄在弥留之际,相信祝青龙的劝阻,一定是真心的,因为那声音中,带着巨大的震惊和愤怒。 是啊。 连猪狗不如的祝青龙,都知道不杀雷雄,不杀自己的亲人。 可雷宝海,却杀死了雷雄,杀死了自己的亲爹。 天呐。 他连猪狗不如的东西,都还不如。 雷雄在死亡前的最后一刻,想的是:我究竟是养了个,什么东西。 雷宝海抽出长剑,嘴角抽搐着,挤出笑脸说道:“嘿嘿,嘿嘿,这样的话,我就是狼城五千兵马的老大了。” 他这份变态和扭曲。 甚至让祝青龙和祝黑虎,都不免皱眉。 “岳父。”雷宝海说道:“我爹不识抬举,我帮您杀了他,这样就不需要您亲自动手了。” 说真的。 祝青龙现在想大耳刮子抽他。 但终究是没有这样做。 “黑虎,宝海,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祝青龙沉声说道。 此人,当真是个狠人,也确实是个心思缜密之人。 他先派人回到祝家庄,搬来了一千兵马,喊来了风雨雷电四大高手。 然后,狼城掀起了一阵腥风血雨。 凌晨四点的时候。 祝青龙亲自带人,屠了柳南鹤的城主府,杀光了所有人,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祝黑虎带人屠了西门震一家。 雷宝海也带着人,狂屠各大骨干的家。 剩下的骨干全都被吓傻了,纷纷发誓要为三大狠人效力到死,但他们的家人还是被挟持囚禁了。 整个狼城,化作了一片炼狱。 家家户户都紧闭门窗,老百姓们全都躲在自己家里,瑟瑟发抖。 …… 关家庄。 深夜中沉睡的关洪,被儿子关飞叫醒。 “爹,大事不妙了,我在狼城的心腹回来报告,祝青龙联合雷宝海,杀死了柳南鹤、雷雄和西门震等人,夺取了兵权,霸占了狼城。”关飞沉声说道。 关洪大惊:“怎么会这样?” “还不止呢,他们更是在狼城内大肆的屠戮、掠夺,现在狼城都已经化作炼狱,人们称他们为三大狠人,或者三大恶鬼。”关飞说着说着,就义愤填膺:“我们早就该看出祝家的狼子野心。” 关洪惊出了一身冷汗,沉声说道:“是啊,要是早做防备的话,我们关家庄联合狼城共同对抗祝家庄,待公主大军一到,就圆满太平了,柳城主他们,死的冤啊。” 的确挺冤的。 柳南鹤一肚子的学问和智慧,而且为人宽厚,他若能成功归顺公主,必能得到封赏,就算不立功,也能安度晚年了。 雷雄有些将才,统御三五千人根本不成问题,若归顺了公主,将来还能跟着南征北战呢。 西门震年轻的时候就是才子,归顺后当个文官,不说有多高成就,至少也能封妻荫子,让西门家成为真正的豪门士族。 关洪在震惊之余,也觉得有些侥幸,幸好那祝青龙,没有拿他开刀。 但。 关飞很快就说道:“爹,我们不能再睡觉了,应立刻召集兵马,去庄子东面布置防线,我怀疑,他们会来逼我们加入反抗军阵营。” 关洪如梦初醒:“对,立刻安排下去。” 要不怎么说,全庄的人,都更加敬重关飞呢。 因为关飞虽年轻,却绝对是这个庄子的守护神。 关家庄两千余人,火速集结,在东面布置了防线。 果不其然。 在黎明来临之际,大概是六点左右,祝黑虎就带着一千多兵马,气势汹汹的杀了过来。 当看到关家庄竟然早有防备时,祝黑虎的心态一下子就沉了下去。 只见。 前方有鹿角、护栏、深沟,将所有的房屋连在一起,组成了一道勉强像样的‘城墙’。 后方有民兵持枪严阵以待。 房顶上、哨塔上,则有弓箭手蓄势待发。 这分明就是对待敌人的态度啊。 “关大叔,我来向您问声好。”祝黑虎大声喊话。 关洪说道:“贤侄客气了,那你回去后,替我带个话,我也向你父亲祝青龙问声好。” 祝黑虎笑着说道:“您先打开围栏,让我们进去,我有礼物送给大叔。” 这次。 不等关洪说话。 关飞就大骂出声:“我呸,祝黑虎,你这个大逆不道、猪狗不如的东西,我早已知道你们在狼城中做的勾当了,今日我关飞就替天行道,灭了尔等。” “关飞,你莫猖狂。”祝黑虎不再演戏:“区区一个羸弱的爬虫,有种你就出来,与老子大战三百回合。” “我以前是让着你,真以为我怕你吗?”关飞怒道:“就凭尔等蠢猪笨牛,一起上也不是我的对手。” “有种你出来。”祝黑虎大怒:“我要扒了你的皮,吃了你的肉。” “哈哈哈哈。”关飞大笑了两声之后,突然下令:“放箭。” 房顶上,哨塔上的民兵们,纷纷开始放箭。 一时间。 箭如雨下。 祝黑虎身披铠甲,所有没什么事。 但前排的其他人就遭了秧,有十余人惨死,数十人受伤,其中有几个还是祝黑虎的兄弟心腹。 祝黑虎大怒:“关飞,我一定要宰了你,我要杀你全家!所有人听令,给我强冲进去,踏平关家庄。”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7章 鲜血淋漓的战场 伴随着祝黑虎的一声令下,祝家庄的民兵们开始冲锋。 左侧带队的,是祝家庄四大高手之一,现在担任副将的青风。 右侧带队的,同为祝家庄四大高手之一,名号为血雨。 彪悍的祝家庄民兵们,举着木盾,冒着箭雨。 他们嗷嗷叫着,开始翻越深沟、攀爬房屋和哨塔、破坏鹿角和栅栏。 由于关洪一方占据着地理优势,起初占尽了便宜,很快就击杀了祝家庄上百人。 但好景不长。 第一座哨塔被攻陷了。 那是青风牺牲了十余人,终于成功爬上哨塔,然后两剑砍翻了两名弓箭手。 这青风曾是江湖武人,剑术层次已经是宗师级了。 这哨塔上,本就只有十余名关家庄的弓箭手。 他们成了关家庄这边的第一批牺牲品。 青风砍翻了两个,其他的也都被青风带来的民兵乱刀砍死。 另一边。 血雨用同样的方式,攻陷了第二座哨塔,那塔上的弓箭手,也都死的很惨。 矛盾在发酵。 鲜血和怒吼之下,大家都杀红了眼。 祝家庄的民兵已经破坏了大部分的栅栏,跟关家庄的民兵展开了肉搏战。 此时此刻。 弓箭兵已经失去了优势。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那强大却惜命的祝黑虎,才终于亲自动了。 只见他手持一把巨大而狰狞的虎头吞金刀,冲过去就开始大杀四方。 战况显得无比激烈,生命在这一刻,是如此的脆弱。 事实上。 人类做为大型动物,生命力本是无比顽强的。 有一个民兵被人砍断了双腿,腹部和胸膛上都被长枪洞穿,却依然躺在血泊里,怒吼着疯狂挥舞手中铁刀。 他是又被长矛刺了十几下,连脖子和面门都被刺得血肉模糊时,才终于断了气。 还有一个民兵,被祝黑虎用大刀一下子拦腰斩成两截,却还是拿铁钩挥舞,划破了祝黑虎的小腿。 祝黑虎一刀砍掉他的右臂,然后又砍掉了脑袋,才杀死这个民兵。 是的。 人类的生命力,本该是无比顽强的。 就算是心脏被击穿,都能持续挣扎几秒甚至几十秒,才会彻底死去。 但战争,就是一个巨大的绞肉机,生命力越顽强的人,在战场上反而死的越惨烈。 大家都杀疯了。 双方都是带着不能退缩的意志在战斗。 关家庄的战士们,是在保卫家园,他们已经决定投靠云澜城了,如果在这里战败,那么,残暴的祝黑虎一定会杀死他们背后的家人,俘虏他们的女人和孩子。 祝黑虎同样没有退路,他这边原本就对云澜城没有优势,所以绝不能留关家庄。 要么收编关家庄的力量,要么就在大战来临之前,灭了关家庄的这股力量。 总之,祝黑虎得到的命令就是,绝不能让关家庄有机会跟云澜城联合起来。 战斗还在持续。 终于,关飞手持战矛,对上了祝黑虎。 两人展开了一场旁若无人的大战。 起初,周遭的其他战士缕缕被两人的恐怖实力误伤。 再后来,他们两个周边十余米的地方,就没有其他民兵敢靠近了。 铛的一声巨响。 祝黑虎的虎头吞金刀猛劈,被关飞双手持战矛格挡。 “关飞小儿,老子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罢兵跟我回狼城,你们就还有一丝生机,如若不然,老子就踏平关家庄,鸡犬不留。”祝黑虎怒声威胁道。 “呸。”关飞吐出口水:“尔等逆贼,死到临头了,还敢大言不惭。” 祝黑虎怒吼一声,一脚踹的关飞连退数步。 紧跟着。 他有挥刀追击。 铛的一声。 关飞虽然及时挡下了这一刀,却愈发觉得对方的刀势太过刚猛,因而又连退了三五步。 两人怒吼着,再次战成一团。 在实战中,年少轻狂的关飞终于明白了父亲的难处,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大家都忌惮祝家庄。 祝家庄父子四人,祝彪最弱,然后是祝黑虎和其父祝青龙齐名,最强的那位祝家三少爷,则是极少出手。 据说,祝家三少爷祝霸天,拥有着远超父兄,甚至远超祝家祖上每一代武人的恐怖实力。 现如今,关飞发现,自己连面对一个祝黑虎时,单挑都打不赢。 不仅如此。 祝家庄还有风雨雷电四大高手,今天这场战斗,来了青风和血雨两个。 他们两个带着精锐小队,此刻也正在大肆砍杀关家庄的民兵们。 关飞这边有两千人,那祝黑虎只有一千多,充其量一千五。 关飞这边还有地利优势。 在人数占优,地势占优的情况下,关飞却发现,快要守不住了。 是的。 差距出现了。 他怒吼着,又跟祝黑虎激斗了十余个回合,突然双臂脱力,战矛被祝黑虎打飞了出去。 “不好。”关飞大惊失色。 而祝黑虎则哈哈大笑,想要趁此机会斩杀关飞。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一发冷箭飞来,正中祝黑虎的肩膀。 鲜血溅起。 祝黑虎怒视前方,发现那一箭,正是关家庄之主关洪的杰作。 关飞趁此机会转身跑开,捡起了战矛,但他现在,已经是气喘吁吁了。 祝黑虎无比傲慢的嘲讽道:“一个只会躲起来放冷箭,一个是我的手下败将,你们父子两个,只配在老子面前当老鼠。” “混蛋。”关飞又想冲过去交手。 关洪突然大喊:“我儿,快回来。” “父亲。”关飞扭头看去。 “防线被打破了,我们先撤。”关洪说着,又大喊出声:“全体关家庄民兵听令,后撤三百米。” 他们在数量优势下,竟然被冲垮了。 事实已经是如此。 关飞虽然心有不甘,但为了减少伤亡,也只能先选择撤退。 大量的民兵且战且退,让出了前村三百米纵深的战线,一直撤回到了第二道防线处。 好在这里的居民在大战之初就已经转移了。 祝黑虎带着人穷追不舍。 关洪父子退守第二道防线后,立刻下令放箭。 箭雨暂时逼退了祝黑虎部队。 但祝黑虎没有撤走,而是下令将士们原地休息。 他们随时都准备好了,进行第二次的进攻冲锋。 经此一战。 双方统计损失。 关家庄这边伤亡了五百余人,而对方仅伤亡两三百。 外加现在士气低落,关洪和关飞,都眉头紧锁,心情沉重。 “父亲。”关飞沉声说道:“我在这里守着,您回去再喊些村民过来帮忙,我们今晚,一定要守住,如果我没预测错的话,只要守到黎明时刻,云澜城的援兵就会到来。” “我来坚守,你去组织村民。”关洪做出了为人之父的担当。 但。 关飞却说道:“父亲,那祝黑虎勇猛,我必须在这里,如果没有我拦住他,我们的人会死伤更多。” “可是……”关洪咬了咬牙,最终,没再说下去。 是啊,他老了,现在已经不如儿子的作用大了。 结果是关洪回村组织更多人去了。 而事实上,两千民兵已经是关家庄的极限,其余的那些村民,很多都上了年纪,亦或者就是年纪太小的,体弱多病的,以及,女人们。 连这些人都要拉上战场的话,也就意味着,关家庄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8章 反攻 黎明前的这几个小时,成了关家庄的生死惊魂时刻。 祝黑虎召集青风和血雨,组织冲锋战阵,准备发起下一轮冲锋了。 他本就是个急性子。 而此时此刻,关洪还没带来援兵。 关飞站在最前方,振臂高呼:“乡亲们,跟他们拼了,只要熬到天明,昭阳公主就一定会带人来救我们的。” “拼了。” “跟他们拼了。” 关飞的身先士卒,以及用‘昭阳公主’这四个字带来的希望,稍稍挽回了一些颓废的士气。 伴随着一阵阵喊杀声。 祝黑虎带着人,冒着箭雨冲锋而来,他们一个个如狼似虎,如凶猛的野兽洪流。 而就在这个时候。 关洪回来了:“乡亲们,我们有救了,我们有救了。” 关家庄的民兵纷纷扭头看去,就连关飞也不例外。 只见。 在关洪身后,带来的并非村民,而是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正规军。 当先的两人。 一个束发金冠,穿狮子战甲,披黑蟒战袍,手持大戟,纵马而来,威风凛凛,如天神下凡。 他正是帝国四柱之一的,虎骑神将,杨林之。 另一个,骑白马,穿银甲,披白袍,手持长枪,英姿飒爽之中,又透着一丝柔美可人。 也是帝国四柱之一,凤鸣大将,慕容清。 他们带来了八百铁骑,一千重甲兵。 那浩浩荡荡的钢铁洪流。 那威风无比的严整军阵。 乌泱泱的压过来,甚至让身为己方友军的关飞和关家庄民兵们,都感到窒息。 救兵来了。 云澜城的救兵到了。 昭阳公主果然爱民如子。 援兵竟然来的这么快。 数量竟然这么多。 而且那领头的两位大将,还犹如天神下凡。 关飞下令,让民兵让出了一个口子。 只见。 杨林之一马当先,率队呼啸而过,紧跟着是慕容清也冲了出去。 祝黑虎,停下了脚步。 随后,是祝家庄的民兵们,也都停止了冲锋。 “帝国虎骑神将,杨林之在此。” “帝国凤鸣大将,慕容清在此,传秦公子号令,祝家庄和狼城的人都听着,降者不杀。” 祝黑虎原本还被震慑的恢复了些许理智,结果现在一听到‘秦公子’三个字,立刻又怒了:“什么狗屁秦公子,就是他用暗器杀死了我二弟祝彪吧?” 杨林之看过去,发出厚重之声:“你就是祝黑虎?” “没错,老子是你爷爷,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提帝国?”祝黑虎疯狂嘲讽:“哈哈哈哈,大炎帝国早就亡了,乡亲们不用怕,什么狗屁大将的,只要被我们拽下马来,也照样能当猪一样杀,跟他们拼了。” 杨林之和慕容清的脸上,都闪过了一抹无奈。 事到如今,只有战斗了。 八百铁蹄,瞬间摧垮了祝家庄的军阵。 那四大高手之一的血雨,还妄图挑战杨林之,结果被杨林之两个回合打飞武器,倒在地上,又被战马踩踏而死。 民兵对上正规军,场面不忍直视。 仅是一个冲锋。 祝黑虎这边就瞬间崩盘。 在这份巨大的差距下,祝黑虎倒是聪明。 起初鼓舞乡亲们士气的是他,让乡亲们去送死的是他。 到头来,发现苗头不对,第一个逃跑的也是他。 他带着数百人边打边撤,借助房屋为掩护,成功逃进了小树林中。 留在此地的六七百人,伤亡了大半,剩下的二百多祝家庄民兵,选择了投降。 “要追吗?”慕容清看向杨林之。 “追,今日之战,祝家庄是不可能与我们妥协了。”杨林之果断选择了追击,但只带了八百骑兵。 此外,关飞也骑上马,跟着一起来了,他比较熟悉这里的地形,可以为大家引路。 …… 祝黑虎带着残兵败勇,一路逃回了祝家庄。 由于此战损失严重,外加血雨也死掉了,导致祝黑虎和青风的心情都非常低沉。 带回来的三百多民兵,也个个垂头丧气。 然而。 不等他们歇一歇喘口气。 祝家庄西大门那边就传来急报,说是有大量骑兵追来了。 “我们留守在庄上的,还有一千人,青风,你去全部召集过来,另外,再派快马去狼城向我爹请求增援。”祝黑虎倒也果断:“其他人都跟我来,在援兵到来之前,一定要守住西大门。” 青风立刻领命:“是。” 突然。 祝黑虎喊了一声:“等等,你回去后,把笼子也打开。” “这……”青风大惊失色,眉头紧皱:“大少爷,真的要放他出来吗?” 祝黑虎也在这个时候犹豫了起来,但最终,他的决定是:“放,现在是紧急关头,顾不得那么多了。” 杨林之带兵来到这里之后,才发现情况并不乐观。 这里地形复杂,一点都不空旷,骑兵很难在这里发挥优势。 此外,这里还有诸多陷阱,已经有十几个战士中招,伤的伤,死的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关飞。”杨林之指着前方:“你熟悉这里的陷阱吗?” 关飞摇了摇头:“这里我就不熟悉了,不过我听说,祝家庄内外陷阱机关非常多,外加现在是夜晚,很多地方都看不清。” 慕容清开口了:“不如等到天亮再攻进去,一举拿下祝家庄。” 杨林之采纳了建议,下令原地休息,同时还派出传令兵,让关家庄那边的重甲步兵们也都赶过来。 可他们不急。 祝黑虎却已经耐不住性子了,他在大门后面,屡屡大骂挑战,反正就是不出来。 情况逐渐陷入了僵局。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 当后续的重甲步兵到来时。 只见。 天色也渐渐亮了。 突然。 北面扬尘四起,那正是祝家庄的狼城援兵也到了。 雷宝海带着祝家四大高手之二的狂雷和紫电,以及三千大军,杀奔而来。 “来得好,准备迎战。”杨林之压根没有把对方放在眼里。 他所忌惮的,只不过是那些机关陷阱罢了。 至于兵对兵,将对将的时候,杨林之有信心用八百铁骑打赢数倍敌人。 就在杨林之这边调转矛头,打算北上接战时。 后方。 祝家庄的西大门打开,祝黑虎带着千余人,呐喊着冲了出来。 毫无疑问,他们是想两面夹击。 “我来对付祝黑虎。”慕容清分出一波兵马,转身迎战祝黑虎。 一场大战,在这黎明时刻爆发。 一千八百云澜城正规军,对战狼城和祝家庄的前后共计四千多人。 鲜血。 逐渐染红了这片土地。 喜欢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请大家收藏:()离婚净身出户后,我养了古代亡国公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