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库老鼠含泪走,我的私库堆不下》 第1005章捕鱼队回乡,带我们一起给燕王干吧 永平坊里,王平正打算去新华书店看一看,这一次又出了什么书。 自从看了《三国演义》之后,新华书店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推出一本新的书,或者是翻印的古籍,价格都很便宜,几乎成了各大书纸铺子的标配。 很多时候,新华书店里看书的人多过买书的人多,许多买不起书的士子整天窝在书纸铺子里,静静的看书。 “走吧,王兄,随我去珍宝阁。” 一名胖乎乎的学生气喘吁吁的走到王平面前,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苏兄,我打算去一趟新华书店,去不了珍宝阁。” 这人叫苏聂,是他在学堂里的同学,家境极好,为人也很和善,是他唯一的朋友。 “珍宝阁又出好东西了,再不去可就后悔了。” 明明是寒冬,苏聂却是满头大汗,也不知道是跑得太累,还是太胖了。 “苏兄,这件事就算了吧。”王平有些无奈地说道:“珍宝阁里的东西都很贵,我现在穷得叮当响,还不如去新华书店看看。” “这次不同,他们卖那什么鲸油蜡烛,十文钱一支,去晚了可就没有了,我听说你来了,就赶紧来找你了。” “什么?鲸油蜡烛?十文钱?”王平疑惑的问道。 王平年轻的时候,家境还算殷实,家里也只敢点一根蜡烛,如今更是连蜡烛都买不起,一到晚上,除了睡觉什么都做不了。 “当然,我为什么要骗你?快去快去,迟了就来不及了!” …… 珍宝阁的鲸油蜡烛,在长安城之中,如风一般,在千家万户之中传播开来。 十文钱一根,只要不是太穷的人,都能买得起。 反正也不会天天用,一根蜡烛就能用上一个月,以备不时之需。 更别说勋贵之家。 以前都是用牛油蜡烛或者蜂蜡之类的东西,虽然价格不菲,但是家主的书房里,肯定是有几根的。 现在的鲸油蜡烛,只要十文钱,这让他们压力大减。 相应的,来到登州的商人也越来越多,有想要从登州进货的,有想要自己做鲸油蜡烛的,也有想过自己也能捕鲸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就连之前与燕王府闹得不愉快的世家,也纷纷派人到了登州。 今天是大年三十,不管是东海的渔民,还是各大作坊的工人,都纷纷回家过年去了。 天色有些阴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天空中飘起了鹅毛大雪。 霎时间,山丘、原野、码头都被皑皑白雪覆盖。 “我回来了,阿娘。” 陈老四一路狂奔,终于在除夕之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路上被积雪覆盖,陈老四足足走了两天才能走完,若不是身上带着钱,恐怕早就冻死了。 “老四?” 一个老妇人颤颤巍巍的下了床。 “四哥回来了,四哥!” 一名小女孩跑了过来,扑向陈老四。 “五妹,快把这些东西给老四放下来。” 陈老四背着捕鱼队的背包,肩上各扛着两个大包裹。 “阿娘,我是老四,我回来了。”陈老四连忙把自己的东西放在地上,然后跑到母亲身边,将她扶了起来。 陈老四一共有六个兄弟姐妹,其中两个姐姐嫁人了,另一个哥哥在很久以前就死在了海上,最小的那个也死了,只剩下他们三个人,要不是日子不好过,他也不会丢下生病的母亲和妹妹,独自一人出海。 “太好了。”老妇人一把抓住陈老四的胳膊,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掉,“长大了,我的老四长大了。” “四哥,锅里熬着小米粥,你肯定饿坏了,我去给你盛一碗。” “放心吧,我包里还有不少吃的。” 陈老四一听妹妹说过年只吃米粥,顿时眼泪就下来了,连忙打开袋子。 “这一袋是我们船队从海里抓来的大黄鱼腌制而成,味道很好。这是一袋鲸鱼肉。这是新鲜的冻黄鱼,要不是天气冷,还真不一定能带回来。这个……” 陈老四从背包之中拿出了各种各样的食物。 “还有,这是两件羊毛衣,阿娘,五妹,你们一人一件吧,很暖和的。” “老四啊,多谢街坊邻居的接济,要不然,你还真不一定能见到娘亲呢。这些东西,留下两袋给家里,剩下的分给街坊邻居,让他们过年也开心开心。” 陈老四所在的村子,位于登州府的一隅,文登的巨变并没有传到这里,村里的人大多还是穷困潦倒的。 “娘,你放心吧,你以后不会饿肚子的,燕王在登州,老四跟着燕王,再过一年,我会在文登县城给你买一座小院,让你和你妹妹住在那里。” 说到要把大部分东西都分给邻居们,陈老四表示完全赞同。 可以说,自己能活到现在,都是街坊邻居的帮助。 陈老四让五妹往锅里放了一条鱼,自己则去给邻居们分发剩下的食物。 这一次,所有人都知道,陈老四回来了。 “老四,你能不能告诉我,出海会不会有危险?”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危险,不过渔船都是大型渔船,在海洋中行驶的很平稳。” “你真有这么高的工钱?每顿都有肉吃?就算是有钱人,也不可能有这样的待遇啊。” “大伯,您别担心,我跟您说的句句属实,就是咱们村后面的那个杨老七,今天也回来了,咱们同在捕鱼队,待遇比我还好,您要是不信,一会儿您可以去问他。” “老四,我有件事想和你说,过完年,你带着你弟弟一起去好不好?” “好说好说,咱们捕鱼队,招人什么的,从来都不缺。我听我家褚主薄说,过了春天,造船工坊就缺人了,手艺好的就更抢手了。” …… 文登县,县衙内。 李想坐在首位,端起一杯酒,笑道:“大家辛苦了这么久,我先干为敬。” 段开山等人虽然在县衙附近买了一套房子,但李想还是把他们请到了自己家里。 大厅里,摆放着三张桌子,都是和李想关系最好的人。 就连云儿这样的侍女,都有自己的位置。 第1006章没有标点符号怎么行呢 “王爷,不瞒你说,王爷是我段开山最佩服的人之一,这一杯,我敬你。” “从小到大,爹很少夸我。但是前些日子,家信送到家里,我爹居然第一次对我大加赞赏,从今以后,我张猛就跟着王爷您混了。” “我也是,我也是。长安城里的那些家伙,没有一个喜欢我的,只有几个兄弟对我感兴趣,这份恩情,房遗爱铭记在心。”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外面过年。 “呵呵,大家太客气了!我们正在为大唐的繁荣而努力,来,我们干一杯!” “干杯!” “昨天逛街的时候,发现文登的人都很开心,我离开长安的时候,听说文登受灾严重,多亏了王爷,才发生了这样的变化,紫霞敬王爷一杯。” 这几天,紫霞感觉自己过得很轻松。 虽然李想还没表态,但整个王府的人,都对她毕恭毕敬,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架势。 太爽了! 然而,紫霞开心,并不代表有人开心。 坐在邻桌的雪晴,看着王爷与紫霞低声说着什么,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来,雪晴妹妹。” 云儿就坐在她身边,雪晴的变化她自然看在眼里。 这几天,她已经知道了雪晴和李想的关系,所以,她才会刻意讨好雪晴。 自家小姐的身世,能当燕王侍妾就已经很不错了,在勋贵府中,妾室的地位并不比贴身丫鬟高多少。 这位雪晴姐姐论身世,可是比紫霞高了好几个档次,得罪不起啊。 “你自己喝就是了,一会我还得伺候着王爷,让他好好休息。” 雪晴没好气的道。 天地风霜尽去,天地一片祥和。 新的一年。 而李想这边,也渐渐有了自己的势力。 冬天的登州府,到处都是冷冷清清的。 零下十几度的气温,可不是出去工作的好时候。 就连渔船,也全部停工一个月,等开春之后,才会重新出海。 “王爷,学堂已经建好了,随时可以用了。” 褚遂良推门而入,一边说着学堂的事情,一边对着自己的手吹着气。 “你让印刷作坊准备的教材准备的怎么样了?” 自从入冬之后,登州的百姓们就开始宅在家中,李想就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事。 没有手机,没有电脑,什么都不做。 正因如此,李想才会让捕鱼队的所有伙计和孩子,都去读书识字。 不过,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褚遂良等人的时候,又冒出了很多问题。 先不说书籍和纸张,就是师资力量不足,老师也不多,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推迟。 “这些纸是年前从长安运来的,现在正在加紧印刷,《千字文》已经印出来了,水手们可能不识字,《千字文》已经足够了。” 褚遂良说着,将一本已经印好的书递给李想。 李想翻开一本书,看着上面的一行字,眉头紧锁。 “登善,你怎么不加个标点符号呢?” “标点符号?标点符号是什么?” “你看过《三国演义》没有?我的书里都用了标点符号,连标点符号都不用,会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李想有些无语。 他在写《三国演义》的时候,确实加了标点符号,但很多人都只觉得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根本没人去想过标点符号的用法。 看来所有人都将它当成了一本杂书。 “王爷,您说的是句读?” 经过李想的解释,褚遂良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标点符号。 “古往今来,四书五经从来就没有标点符号,我这本《千字文》,就是按照礼部的标准印出来的,应该没问题。”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这是怎么意思?” “就是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啊?” “我可不这么认为,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你觉得我的理解有问题么?” 褚遂良哑口无言。 “而且,你说女子若无男会恐是什么意思?是说,女子若无男,会恐,还是,女子若无,男会恐?同样的话,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解读,如果放到官府公文上,那还不乱套了?” 褚遂良从来没想过李想的话,所以,当他听到两个完全相反的答案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王爷,我们要不要再加标点符号?” “《千字文》的结构很简单,都是四个字一句话,已经印出来的字不需要加符号,不过以后我们所有的书都要加。” “是,属下这就去安排。” “等等,这些学生是怎么记住《千字文》的读音的?” 李想忽然意识到一件事,那就是,连标点符号都没有,更别说汉语拼音了,难不成还能靠死记硬背不成? “什么?都是老师教给他的,难道王爷又想出了新法子?” 褚遂良是个聪明人,从李想的问话中,就知道他另有打算。 李想扶额,这年头识字真不容易,难怪要学一年才能读完千字文,这根本达不到他的要求。 “你难道没有想过,把所有的发音规则都总结一下,弄一套简单的音律,把每个字的读音都统一起来,让所有的汉字都能背下来,就算是蒙童也能读。” “王爷,以前也有人尝试过这种方法,那就是切字……” 褚遂良解释道,大致意思是,这个想法早就被人提出过,但难度太大,有些复杂的文字,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切法。 “好了,本王听闻,在遥远的西方,有一种文字,用这些文字,应该能够给汉字注音,这几日本王将其整理出来,交给你,让你完善,并且将一些普通汉字编成一本字典,让所有人都能看懂。” 当然,李想也知道拼音的用法。 不过,大唐的汉语和千年后的汉语有很大的不同。 而且,李想并不认为,自己的拼音能力,会比褚遂良等大唐最顶尖的天才更强。他只有一个优势,那就是眼界比他们高。 第1007章互助小学,踊跃的渔民 “王爷说的是真的吗?” 褚遂良顿时兴奋起来,褚遂良是个读书人,对写字很感兴趣,李想想让他帮自己写一本字典,让所有人都能用,那自己岂不是要千古留名了? “那是当然,难道要我自己动手?不过,你要抓紧时间,今年上半年,你一定要把第一本字典写完,然后再慢慢修改,到时候,你可以找几个熟人帮忙。” 写书是一件很耗时的事情,所以很多人都能看到古代人写一本书需要多少年。 李想自然不能忍受,为了写一本字典,他要花上好几年的时间,所以,他必须要招人。 “听王爷的意思,我倒是有几个合适的人选,只是其中有几个是朝做官的……” “你只需要告诉我他叫什么就行了,其他的你都不用管。” 褚遂良的官职并不高,所以他认识的人,也不可能是朝中的高官。 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李想相信,以他和李世民的关系,想要弄到他,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多谢王爷,我这就去准备名单,保证不会耽搁太久。” 说完,褚遂良兴冲冲地离开了。 看来,每个人追求的东西都不一样,想要激发他们的热情,还得对症下药才行。 望着褚遂良离去的背影,李想叹了口气。 “天、地、玄、黄……” 文登县县衙旁的互助小学,已经正式开学,考虑到里面还有几十岁的,李想并没有让褚遂良按年纪分年级,而是按照识字程度,将他们分成了六个班。 “刘兄,这是燕王新建的书院,书院里的老师大多都是从长安城请来的,就算是燕王,也会时不时的过来给我们讲课。” 陈劲、刘闻已经卖出了第一批货。 “陈兄,我们商人子弟真的可以进入这里学习吗?如果是燕王殿下教的,那他们就是王爷的学生了。” 刘闻已经开始考虑,是不是要像陈劲那样,把儿子从长安接回来了。 “不但商贾之子可以去学,就连燕王府旗下的工匠之子,如捕鱼队、造船作坊、晒盐作坊的人,都可以去学,所以这段时间,登州府各县的匠师都跑到文登来,想要拜入各大作坊。” 很显然,陈劲已经调查过了,这件事关系到他儿子的前程。 华夏人一直都很重视教育,普通人根本养不起一个读书人。 只要是家里能养得起的,都会尽最大的努力。 互助小学是免费的,学生们只需要准备好自己需要的东西。 并且,工坊里面的手艺达到一定程度的匠人,可以免费送孩子上学,甚至连饭都管了。 “看来你是打算留在登州了,陈兄,我这就让家里的下人回长安,把我儿子接来。” …… 造船作坊。 “钱三,我听说,你的儿子都被送到了互助小学。” “嗯,刘管事说我表现很好,就让我的两个孩子去学校了。” “这……这工钱够不够?我听说读书很贵的,以前我们村子里,也就是地主之子才能上得起的,一本书要两三贯钱。” 吃过午饭后,工匠们休息了半个时辰,忙了一天的工匠们聚在一起,闲聊着各自的事情。 “互助小学是不要钱的,说是免费的,不过刘管事说了,让我带着徒弟不要藏着掖着,一定要尽快把飞剪船造出来。” 钱三憨厚的笑着,一脸的开心。 “免费?是吗?作坊里给大家管饭已经很意外了,没想到还能把孩子送到学校,所以我就让我哥过来帮忙,他的厨艺比我强多了。” …… 互助小学一角新建了一座图书馆,这是褚遂良编撰《大唐字典》的地方。 “游韶,你怎么看这个声母和韵母?” 褚遂良第一个请的人,就是曾经在弘文堂学习过的上官仪,而李想也帮了大忙,在大雪纷飞的时候,将他从长安调到了燕王府,成为了一名功曹,负责编写拼音和字典。 和他一起来的,还有许敬宗和几个刚进弘文堂的学生。 说实话,当李想看到这两个人的名字时,也是微微一怔,没想到褚遂良的眼光竟然如此之高,竟然选了两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宰相。 有了这三个人的帮助,李想就可以放心的去编写拼音和字典了。 当然,为了提高效率,李想还“不经意”地提了几个建议,比如拼音可以分声母、韵母、字典可以根据偏旁部首、拼音顺序等等。 每一次李想说出自己的想法,都会得到其他历史名臣们的赞赏,让李想很是过瘾。 “登善,这一点和前几天我们商量的差不多,只是韵母改了两三处,我觉得就这样吧,正好让学堂里的人试一试。” 上官仪一开始还有些激动,但到了现在,他已经完全投入到了拼音和字典的编写中。 没有人是傻子,他们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所以这几天,所有人都在图书馆里度过。 毕竟,蜡烛作坊提供的鲸油蜡烛是无限供应的,就算熬夜也不成问题。 “王爷不是让那些工匠晚上去上夜校吗?他们很多字都不认识,就拿他们测试一下拼音吧。” 一旁的许敬宗开口说道。 “延族的提议不错,我们今天晚上就去讲课。” 褚遂良一想,许敬宗这个建议不错,马上就要付诸行动了。 李想给他的时间很紧,生怕晚了一步,这份“肥活”就落在了别人的头上。 “学堂旁边就是印刷作坊,要不我们先把《千字文》的拼音版印出来?这样一来,那些工匠们就可以在家里自己学认字了。” 一群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定了下来。 下一步,最耗时的工作,便是将常用汉字编入字典,并注上对应的拼音。 …… “王爷,我们辛辛苦苦训练了几个月的水手,就这么让他们走了?” 这段时间,登州府来了几批长安的人,有几个家族想要参加这次的捕鱼行动。 作为捕鱼队的老油条,他手下的水手自然首当其冲,周大福一大早就跑到县衙来找李想,就是为了这个。 “大福,这些人来找捕鱼队的水手们之前,都和我打过招呼,这事情,本王并不反对。” 大唐想要将目光投向海洋,仅仅依靠李想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萧锴这种想要分一杯羹的人,李想并没有拒绝。 这一点,周大福身为捕鱼队的船长,自然不会明白。 第1008章不教五经,这还得了 “王爷,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可能要走很远的路才能抓到鱼,价格可能会降下来。” “这一点我当然知道,不过大福,你要往前看,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出海,每个人都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造船和训练水手上,这样才能推动渔业的发展,我们也能从中受益。” 不管周大福有什么想法,李想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这样一来,登州的水手就成了香饽饽。 登州府变得越来越热闹。 从开春开始,城外就建起了几家不属于燕王府的作坊。 文登码头也在扩建,其他船只也开始出海捕鱼,但无论是规模还是产量,都无法和燕王府的捕鱼队相比。 同时,互助小学的学生也开始全面使用拼音、标点符号的课本。 虽然暂时看不出什么,但《三字经》的出现,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太极殿内,李世民捧着一本《三字经》,上面写满了震惊。 “张阿难,这本书真的是想儿带着褚遂良,上官仪,许敬宗三人写的吗?他把自己的名字放在第一位,难道是盗用别人的成果?” “陛下,看扉页上的内容,应该是燕王与三人共同编撰,但据我打听到的消息,前半部基本都是由燕王一人完成,只有后半部,才被褚遂良等人补全。” 李想也不是傻子,《三字经》中大唐以后的内容,根本不可能照搬,所以后面的就交给褚遂良他们了。 李想并不介意将自己的功劳,分给手下的人分润,对他们未来的仕途也有很大的帮助。 如果朝廷里的大人物,都是燕王府的人,那么,别人想要对付李想,就得掂量掂量了。 “燕王身份尊贵,学识渊博,臣以为此事合情合理。”张阿难随口一说,李世民顿时大喜。 “朕总觉得,想儿还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来,从现在开始,有什么关于他的消息,都要第一时间告诉朕。” …… 兖州曲阜,自从汉代儒学盛行之后,孔家的地位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贞观二年,孔子被李世民封为“圣人”,孔家在曲阜的地位更加崇高。 孔颖达是孔子三十一世孙,也是当代孔家之主。 贞观六年,孔颖达被提拔为太子右庶子,兼国子司业,与魏征联手编撰《隋史》,被封为散骑总管,可谓是风光无限。 如今,又在李世民的授意下,将《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全部都编成了《五经正义》。 自汉武帝开朝以来,五经正式颁布,也就是所谓的“五经”。 只是,最近两天,他的脸色有些不太好。 “真的假的?” “回禀师尊,弟子亲眼看到的。原是家主派弟子去登州,看看族中是否有新的发展机遇;弟子机缘巧合之下,去了登州的互助小学,那里的学生都不读《五经》。” 孔颖达面前,卢宣恭恭敬敬的道。 “陛下昨日才下令礼部,将《三字经》推广开来,听说这本书是燕王亲自编写的,内容非凡,我还在陛下面前夸赞了几句,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样的故事。” 孔颖达脸色有些不太好看,教授四书五经,这可是几百年来的传统,任何学校都不敢违背。 “各地的蒙学,先教《千字文》,再过一两年,教《论语》和《五经》,难道是互助小学里的学生们,还没有开始学经典?” 孔颖达可不相信,李想是大唐的皇子,一个皇子,怎么可能去挑战儒家的权威? 太看得起自己了。 “老师,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觉得的。” “只是这互助小学有两个班级,除了入门和夜校之外,其余的学生都是应该学习经文的。” “可是弟子私底下问过,每日教的都是算术、律法、医、史,连骑射和弹琴都有人教,唯独没有教五经的。” 卢宣感觉自己终于抓住了李想的把柄,顿时兴奋起来,语气也变得坚定起来。 “哼,我儒门传承数百年,岂能败于一个毛头小子之手?宣儿,这一路辛苦,先回去歇着,这些事情,我自有定计!” …… 李世民看着桌上堆积如山的奏章,心中一阵烦躁,都是弹劾李想的。 “张阿难,那小子何时招惹了如此多的敌人?为什么礼部、国子监、御史台,居然有那么多人在弹劾他?” “陛下,这段时间,燕王似乎一直在忙着那所小学的事情,据说,他一直都是在学校里教算术,还编了一本特殊的算术书,应该不会得罪什么人吧?” “没招谁惹谁?就连孔颖达也站了出来,指责想儿以权谋私,纵容下属做生意,不尊先贤。” “就连御史都在弹劾他,说他违反了朝廷的律法,私藏了大量的弩箭,图谋不轨。你告诉朕,他没有得罪人?” 张阿难被李世民唾沫星子喷了一脸,努力回忆着从登州传来的消息,“陛下,孔司业所说的与民争利、经商、甚至是御史大人私藏重弩的事情,微臣都可以解释,唯独不尊先贤,就有些奇怪了。” 张阿难不愧跟了李世民那么多年,没过多久就找到了几个疑点。 有时候,不需要怀疑的东西,才是最值得怀疑的。 “不尊先贤?” 李世民被张阿难这么一说,也觉得奇怪,隐约明白了什么。 “难不成,那箱子与孔家为敌了?张阿难,给朕查一查,孔颖达这几天都跟谁见过面,还有,想儿他最近做了什么,跟孔家有什么过节。” 孔颖达并不是官场上的行家,张阿难很快就查到了他弹劾李想的原因。 以孔颖达为首,弹劾李想的事情,越闹越大,最后演变成了一场关于科举的闹剧,彻底歪了。 一方一再强调互助小学教学不尊先贤,误导学生;李想还写了一封信,说互助小学的学生都是冲着科举考试的明法科和明算科去的,根本没想过要考明经科和进士科。 第1009章李泰发火,他一个养子为什么不接受我的好意 朝中世界的官员们看着孔颖达与李想的争吵,都是在看热闹,最后李世民干脆提出要改革科举制度,取消一些无关紧要的科目。 孔颖达自然是支持科举的,因为科举可以给读书人提供一个进入朝廷的渠道,这对儒家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世家大族都知道,科举考试主要是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 不过,他们也不觉得自己的孩子会比那些半路出家的孩子差,所以警惕性并不高。 其实,科举制度虽始于隋朝,但寒门庶子能入朝为官者,实属凤毛麟角。 而按照原本的历史,等到唐代中后期,世家大族开始适应科举制度,出现了一股人才井喷之势,像崔家和郑家这样的世家,在朝中的势力甚至还超过了唐初。 “陛下,我去了一趟登州,向燕王请教了一下,他说了两点。” “一点是他认为改革还需要循序渐进。” “还有一件点,就是让考生们在阅卷之前,先糊名,再由人撰写。” 李想之前就和李世民商量过改革科举的事情,而且这件事和李想有关,李世民特意让张阿难去了一趟登州。 “先糊名,撰写之后再批改?”李世民微微颔首。 “你去召几个大臣来,商议科举改革之事。” 想到这里,李世民下定了决心。 李想和孔颖达的矛盾,其实就是在帮助李世民削弱世家,如果让孔颖达知道真相,恐怕会气得吐血。 …… 贞观七年六月,李世民正式向全天下公布科举改革之事,这一条新规,将在贞观八年春闺中施行。 而另一个消息,却让整个大唐的士子都为之震动。 事实上,最主要的还是长安城里的士子,大唐一年一次的科举考试,来往不便,所以很多人都放弃了科举,或者干脆呆在长安城里。 “那个李想算个屁,他有什么资格负责《大唐字典》的编撰,父皇同意了?” 李泰愤怒的将手中厚重的字典狠狠的砸在了地上。 “王爷,依属下之见,《大唐字典》并不比《说文解字》好到哪里去,无非就是用了燕王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拼音罢了。” “那有什么用?只要父皇认可,那就够了!你难道不知道,父皇让礼部把拼音推广到整个大唐,现在新华书店出版的所有书籍,都有拼音,甚至都出了一本书教人用拼音。” 李泰一直觉得自己是皇室中最有天赋的人,虽然李想曾经抢过他的风头,但随着李泰的努力,以及李想最近很少出新的作品,李泰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可惜,这样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在《三字经》和《大唐字典》的组合拳下,一个接一个的破碎。 “魏王,我听说孔颖达与燕王的关系并不好,不如我们去找他,一起弹劾他?” “弹劾?怎么弹劾?李想这么做,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识字,孔家的弟子也会越来越多,孔颖达自然不会反对。” “唉,这个燕王,还真是没节操,孔颖达都打到家门口了,他还帮着人家。” “鼠目寸光!李想怎么可能帮孔颖达?他这是在讨好父皇!本王就想不明白了,他不过是个养子罢了,与皇位无缘,为何一直不肯接受我的好意?” “王爷,你也不用太过沮丧,燕王也并没有答应太子的招揽。” …… 随着李想的几次大动作,无数落魄的书生,都将目光投向了登州。 之前褚遂良、上官仪、许敬宗三人,在长安城之中,虽然也算是小有名气,但距离真正的名人,还差得很远。 而现在,这三个人的名字已经传遍了云霄,甚至李世民都知道了他们的名字。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件名垂青史的大事。 这不就是大多数文人墨客的梦想吗? 赶紧去登州吧! 那里能一战成名! 一时间,许多士子都这么做了,王平便是如此。 “王兄,你当真要前往登州投奔燕王?” 苏聂看着王平收拾行装,一脸的惆怅。 王平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到登州去,全看他自己的意思;但苏聂的父母都在长安城里,想要让他通过科举入仕,不可能跟着去。 “苏兄,燕王才华横溢,志向远大,又得陛下宠爱,此去登州,前途不可限量。” “燕王再强,也只是一个皇子,不可能再往上爬了,王兄,你可要想清楚了。” “前些日子,我在一家书纸铺子里看到了一本由燕王写的算学书。苏兄,我最喜欢算学了,就算是为了算术,我也会去一趟登州。” “明算科虽然是科举,但前途有限,最多也就是在户部混个九品芝麻官,想要再往上爬,几乎是不可能的。” 苏聂是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着想,只是人各有志,终究没能挽留住王平。 现在的文登码头,比起年前,足足宽了一倍还多! 以往这里停泊着的都是捕鱼队的船只,如今从长安到登州的登州出海捕鱼归来,每日都有船只往来。 码头上,光是装卸货物的帮手,就有上百人之多,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 捕鱼队的晒盐作坊,规模越来越大,光是盐工,就有上千人。 因为盐不是直接卖给别人的,所以其他船队打到的鱼,都会卖给作坊。 当然,这样的情况只是暂时的,距离盐场数里之外,已经有数家类似的盐场正在兴建之中,可以预见,登州将会成为大唐第一大盐产地。 盐坊里的盐工不少,蜡烛作坊里的帮工数量更是惊人。 因为鲸油是从油脂中提炼出来的,需要用模具来制作蜡烛,一头鲸鱼可以制造出几十万根蜡烛,所以需要大量的帮手。 “王爷,这里是蜡烛作坊,左边是给其他工人住的地方,右边是仓库,后面是加工区,现在已经有一千两百多名工人了,如果鲸鱼的数量还在增加的话,还需要更多的工人。” 刘谨一边向李想介绍,一边满脸骄傲。 第1010章东野阿西来邀功 这大半年时间,登州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百姓们的生活也是突飞猛进。 “一共有多少人在我们的工坊里帮忙?” 李想对未来充满了期待,所以,他必须要注意就业问题。 登州府,本就不是什么大城,总人口只有几十万,其中大部分都是农民,城里只有三成左右的人口。 “王爷,我们府中直接雇佣的工人大概有五千人左右,但如果再加上其他几家的作坊,整个登州府的工人应该在一万人以上。” “这么多?” “木材作坊,帆布作坊,鱼网作坊,铁匠铺,盐场,造船作坊,加起来就有几千人。” 听到刘谨的话,李想恍然大悟。 这个时代的经济虽然远没有后世那么发达,但是无论是造船还是捕鱼队,都带来了大量的需求,这就使得登州府中出现了许多的小作坊与小铺子。 这对于增加就业,有着很大的帮助。 “还好打渔解决了登州百姓的温饱问题,否则一时半刻,还真不好招人。” “王爷所言极是,这些日子,招募人手有了些变动,如今登州本地人已经不太好找了,一般都是从莱州以及附近几个州郡来的流民。” “从哪里来都行,就是外来人口太多,你要和淳于风好好相处,免得出什么乱子。” “王爷不用担心,淳于风这几天终于想通了,开始建作坊,还买了一条船,帮着王府打理。” “哼,还好他识趣,不然的话,我还真想好好教训他一顿。” …… “今日,本王将传授你们乘法之道,一得一,二得二,你们跟着说。” 这段时间,李想一直在互助小学教书。 “王爷且慢,小人王平有一事相询。” 王平无视秦安然和席君两人的目光,快步走到李想身边,一脸兴奋的说道。 “他是谁?新人?”李想看着眼前这位书生,微微一笑。 “是啊,十天前我就加入了互助小学,被褚主薄收为弟子。”王平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李想鼓励手下的工人,每天晚上都来互助小学上课,如果缺了课,那就让工人们去作坊里上课,反正鲸油蜡烛都是他们自己生产的! 对年长的帮手来说,这一要求并不受欢迎,但对年轻人却有着前所未有的吸引力。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李想让各大工坊制定了一项政策,只要识字达到一定的标准,工钱就会上涨一个档次。 如此一来,想读书的人就变得很多,这也是王平等人加入互助小学的原因。 “怎么了?” 李想看着手中的《基础数学》,眼睛一亮。 这本书,是李想亲手写的,内容并不复杂,只有小学一二年级的水平,但却是第一次在长安城的新华书店中,加入了阿拉伯数字,据说销量并不是很好。 没想到,竟然会出现在王平的手上。 就连互助小学的时候,李想都打算等学生们学完基础数学,再教他们阿拉伯数字。 “王爷,我觉得这本书上记载的阿拉伯数字,对学习数学有很大的帮助,不过,我在互助小学里,并没有见过有人教过,不知道王爷,我能不能教学生数学?” 李想眯了眯眼睛,没想到还真有识货之人,“夜校的主要目的,就是教他们识字,数学可以以后再教。不过在小学里,如果识字超过一千个字,就可以去教书了。” 李想当然不会拒绝王平教阿拉伯数字的请求。 之前,他以为褚遂良等人,对算术没什么兴趣,毕竟大部分学生连字都不会写,所以,李想才没有教他们。 王平一脸期待的看向李想,道:“王爷,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有没有更高级别的《基础数学》?” “当然有,不过我没时间写,你有没有兴趣?” “这个,学生可以吗?” 王平脸色涨红,激动不已。 “把你的意见整理一下,让我过目一下。” 李想不知道王平的实力,打算先看看再说。 “请王爷放心,我这就去整理。” …… 两艘奇形怪状的船停在文登码头,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从船上走了下来。 “东野君,我们到了文登码头,上一次我们上岸的时候,这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我都快认不出这里来了。” “我听说,燕王在定襄城住了半年多,定襄从一个军镇,变成了一个富庶之地。如今燕王到登州已近一年,此地变化如此之大,也属正常。” 李想虽然不喜欢东野阿西,但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他都会去燕王府送上贺礼,哪怕李想不在,他也会去送。 就像是燕王的舔狗一样。 文登码头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外交人员,东野阿西等人问清楚了李想住在哪里,便带着众人离开了码头。 “启禀王爷,外面有人来拜访,说是有故人来拜访。” 最近天气有些炎热,李想躲在县衙后面,一边听紫霞抚琴,一边品着冰镇的酸梅汤,却不想却迎来了一个老朋友。 “故人?”李想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说道:“让他们进来吧,我这就过去。” “燕王殿下,下臣东野阿西,一年未见,王爷风采不减当年。” 东野阿西在看到李想出来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就变得灿烂了起来。 “啊,是阿西啊?放着好好的长安不去,来登州做什么?” 李想有些惊讶的看着东野阿西。 “王爷,我在大唐待了两年,想要向陛下汇报这一次的收获。想着王爷对下臣的照顾有嘉,这才下了船,想要拜见王爷。” 听东野阿西的话,李想这才恍然大悟。 看样子,这些小鬼子在大唐学到了一些东西,想要在主子面前邀功。 历史上,倭国的使节回国后,都是受人尊敬的。 “这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小西啊,你且在登州小住些时日,也好让我好好招待你一番。” 第1011章王爷,我们想去倭国看看 李想忽然想起一件事,那就是这些小鬼子回去的时候,到底带了些什么? 原本他还想着,除了佛教和佛经之外,其他的东西他都不会带在身上,尤其是数学、农耕、冶炼之类的,李想一个都没让他们带。 至于他们按照自己的理解写下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无论如何,都要给他们增加一些难度,而且使团很少有机会得到这样的老师,就算想写,也写不出什么来。 既然东野阿西主动送上门来,李想自然要好好调查一下,这艘船里到底装的是什么。 不过,对方毕竟是一国使者,他也不能太过粗暴。 “多谢王爷,我也是这么想的。” 这一年多来,长安城里很多东西,不管是咸鱼还是鲸鱼,都是来自登州。 所以东野阿西等人还打算来登州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其他的收获。 特别是那腌制登州咸鱼的精盐,更是让东野阿西垂涎三尺,想要研究出制作之法。 于是,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都笑着答应了下来。 不过,这一切,都要看谁更聪明一些。 倭国人来到文登的消息传的很快。 “王爷,我听说,这次出使大唐的使者,是冲着您来的?” 段开山等人闻风赶来,左右无事,便来凑热闹。 “今天不出海了吗?” 李想刚吩咐下人将东野阿西他们带到附近的客栈,就见段开山等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唉,我每次出海,都是抓大黄鱼、鲸鱼。捕鱼是挺刺激的,但时间长了也就这样了。” 对于这些富二代来说,出海就是一种娱乐,新鲜感一过,兴趣就没了。 “这么说,几位是要回长安?” “我为什么要回长安?回去就更无聊了,还不如跟王爷混,偶尔也能找点乐子。” 从长安城跑出来,段开山自然不愿意这么快就回去。 “王爷,您说倭国孤零零的在海上,过了倭国之后,是不是就只剩下大海了,还有别的国家吗?”房遗爱问了一句让大唐这个时代的人难以回答的问题。 但他找对人了。 “当然有,海洋比陆地要大上几倍,怎么会没有其他的国家?” 李想虽然不太懂地理,但也知道除了大唐之外,还有许多大陆。 别的不说,光是美洲的土豆、红薯和玉米,就让他垂涎三尺。 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一时半会根本过不了太平洋这一关。 “听说南洋有林邑国,有狮子国,再往西就是波斯国了,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 张猛看的书明显比房遗爱要多得多。 “大唐幅员辽阔,但外界的世界却远远超过大唐,我听一位云游的道士说,海那边有一片广袤的陆地,有一种神奇的作物,亩产能达到数千斤。” “数千斤?王爷,您……您说的是真的吗?”段开山看向李想,脸上满是难以置信之色。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在海的南边,有一个很大的大陆,那里有一种动物,它的肚子里有一个袋子,会把自己的孩子装进袋子里。” 所以,李想也就随口“胡诌”起来。 “王爷,我们要不要和倭国使节一起去一趟倭国?”段开山突然问道,吓得他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来。 “去倭国?那可不是打渔那么简单,你在海上呆上十天半个月都不奇怪,你就不怕有去无回?” 虽然这些人做事不靠谱,但好歹也是段家、张家、房家三大家族的嫡系子弟,如果在登州被人给弄死了,那李想可就惨了。 “倭国的使节都不怕,我们有什么好怕的?再说了,我们的船更大,更安全,再说了,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经验,不用担心。” 段开山一脸无知者无畏的样子,越说越是激动,一副要出海的样子。 “是啊,王爷,要不咱们去一趟倭国吧,听说倭国女的……”张猛一副你懂我懂的样子。 “呵呵,登州我也觉得闷得慌,去倭国看一看也好。”房遗爱也凑了过来。 “不行,我不答应!” 李想一阵无语,他身为现代人,都从来没想过要去海上探险,而那些出海打过几次鱼的人,却以为自己能征服大海。 东北亚海域虽然远不如南洋那般复杂,但哪怕对现代人而言,都是一种极大的挑战。 如果在海上遇到台风,那可就真的是要没了。 “王爷,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此时刘谨一脸兴奋的冲了进来。 “哟,你们都来了,我们一起去吧。” “什么好事?”李想还没来得及问,段开山已经站起身来,脸上满是好奇之色。 “王爷与诸位郎君,造船作坊已经造出第一艘飞剪船,罗通正领着人下水试验。” “飞剪船已经造好了?”李想大喜,道:“走,我们过去看看。” 不管是不是要去倭国,这艘飞剪船对登州来说都是一种特殊的意义。 有了它,光是从登州到长安的水路就能缩短两三天,而且出海捕鱼也能节省不少的时间。 …… 李想一群人到了文登码头,就看到一大群人围在那里,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只见一艘奇形怪状的船,正以极快的速度行驶着,不时的改变方向。 “王爷,这是一艘新造的飞剪船,罗通已经带着一群水手去试船了,马上就要好了。” 刘谨对李想说道。 “刘管事,这艘飞剪船看起来比我们捕鱼队所有的船都快。” 段开山如今在海上也算得上是老手了,对船的性能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只是在岸边看了一眼,就感觉到了飞剪船在速度上的优势。 李想对此并不在意,毕竟,这飞剪船根本无法与后世相比。 眼前这艘飞剪船的速度,大概在每小时三十公里左右,和电动车差不多。 “走吧,去造船作坊。” 李想估计,这艘船最终还是会被送回造船作坊,毕竟还没来得及投入使用。 另外,他还想看看其他几艘飞剪船的情况。 第1012章带那么多大唐书籍回国?把倭人的船烧了! 船上,周大福和负责考核的罗通都露出激动之色。 “这船太矮了,我之前还不明白王爷为何要这样做,如今看着这船在海中如此平稳,我才知道,这船一定是最能抗风浪的。” 罗通乐呵呵的绕着船转了一圈,偶尔还探出头去看一眼水面。 “这船确实不错,船头是中空的,可以让它在水中漂浮,破浪而行,速度更快。” 周大福对于船的了解,可比罗通强多了,所以他也看出了这飞剪船的不凡。 “王爷总是能给我们带来惊喜。” “王爷来了。” 杨老七站在高高的桅杆上,用望远镜观察着李想等人。 “回去吧,今天的测试到此为止!” 燕王府的造船作坊占地面积不小,一共有七八个码头,工人们正在码头上忙碌着。 李想并没有等太久,很快,周大福和罗通便将飞剪船开回了码头。 “走吧!” 还没来得及向李想汇报,段开山等人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去看看这艘船了。 “起帆!” 房遗爱挽起袖子,将身边的一名水手推开,自己扬帆而去。 飞剪船一般都是五六面张帆,眼前这艘稍小一些,但也有三面风帆,房遗爱自然不可能一个人撑得住。 “大福,我们再出去转转。” 在李想的命令下,大船缓缓驶离码头,速度越来越快。 “卧槽!王爷,这条船是不是可以开到倭国去了?” 段开山站在船头,海风将他的长袍吹得猎猎作响,摆出泰坦尼克号一半的造型,感受着这艘船的速度与激情。 “没错,王爷,这艘船绝对安全,我觉得去倭国没问题!” 张猛也在一旁东张西望。 我什么时候答应去了? 李想知道,就算自己不答应,段开山等人也会偷偷溜走。 如果真的偷偷跑了,那就很难说了,毕竟登州府除了倭国人外,谁也不知道去倭国的航路该怎么走。 在海上航行,连航线都不知道是大忌。 “这次去倭国,我们要好好计划一下,做好万全的准备。” 为了防止这些人偷偷跑掉,李想只能这么说。 “罗通,你继续扩建造船作坊,多造几艘飞剪船。” 虽然李想对这船并不是很熟悉,但他能感觉到,这艘船比以前的渔船要平稳的多。 在海上航行,稳定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再高大的船,被风一吹就会倾覆,那也是白搭。 …… “王爷,我们已经查过了,那两艘小鬼子的船里,装的都是各种书。”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想一直在宴请东野阿西等人,甚至还请来了倭国的使节团,尉迟宝庆趁机带着自己的手下,潜入了岛国的船上。 “这里面有哪些书?” 对李想来说,倭国这次出使大唐,肯定是来偷学的,所以,他不得不防。 如果是李想想要给的东西,比如佛教、儒学之类的,那还好说。 但是如果把大唐的农耕技术、冶炼技术、纺织技术、造船技术带回大唐,他就会尽可能的阻止他们。 “大部分都是朝廷赏赐的佛门经书,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书籍,比如《神农本草经》,比如《齐民要术》,比如《九章算术》,甚至还有一些《基础数学》,都是新华书店卖的。” 李想眉心微皱,道:“还有什么?” “除了书之外,还有各种瓷器,丝绸,农具,刀剑羊毛,煤藕等等,种类繁多。” “今天晚上,我请东野阿西他们去县衙喝酒,你带几个好手,拿着火油,烧了他们的船。” 在李想看来,一个落后的岛国,对大唐来说,才是最好的。 “请王爷放心,小的一定保证这批货物不会流入倭国。” …… “来,小西啊,本王敬你一杯,我大唐最重礼仪,倭国都来拜访了,我们大唐自然也要拜访一下倭国,以示友好。” 文登县县衙,李想和东野阿西等人正在举杯畅饮。 这几天,倭国的唐使,受到了李想的礼遇,和在长安城时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东野阿西也很高兴,他觉得自己这两年的努力没有白费,燕王殿下终于认他做了他的朋友。 “王爷乃是人中之龙,长安城无人能及。如果……如果您能屈尊降贵,光临我倭国,我一定……一定会好好招待您的,包您……包您满意。” 东野阿西道,他喝的有些多,舌头都有些打卷了,“我们倭国……其他方面没有大唐那么好,就是,就是……就是伺候人的本事……那是一等一的。” “来来来,我段开山,敬你一杯,下次再来长安城,我带你去怡红楼,让你见识见识我大唐的风采。” 李想,段开山,张猛,房遗爱,带着东野阿西,梅川内库,两位正副使喝酒。 小鬼子是个爱面子的民族,对自己的社会地位非常看重,李想等人在大唐也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所以,东野阿西和梅川内库都很高兴。 “东野君,东野君,不好了,不好了!” 就在这时,李想看到尉迟宝庆走了过来,两人对视一眼,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八嘎!没看到我正在与燕王喝酒吗,有什么事情明天在客栈说不行吗?”东野阿西被自己手下的话吓了一跳,这才回过神来。 “那艘船……那艘船不见了。东野君,我们的船不见了!” “啥?船不见了?”梅川内库酒量还算可以,并没有醉,一听船不见了,整个人都哆嗦了一下,猛地站起身来。 “梅川内库大人,失火啦!所有的一切,都被烧成了灰烬。” “啪!”梅川内库抬手就是一巴掌,“八嘎!你来做什么,还不快去灭火?” 东野阿西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向李想告辞:“王爷,我先走一步。”说完,他就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帮东野君灭火!”李想大喝一声,也跟着冲了出去。 等东野阿西带着梅川内库狗跑到文登码头时,火势已经被扑灭的七七八八了。 不是有人及时扑灭了火势,而是所有能燃烧的东西,都被烧成了灰烬。 整艘船已经沉入了水里,只有半个船身还露在水面上。 第1013章佛经、儒家典籍,东野阿西哭了 “不好!死定了!”东野阿西脚下一个趔趄,直接跪在了地上。 倭国的使节团到长安来的时候,带着大量的黄金和白银,但是两年的开销和送礼之后,剩下的钱都花在了买书和其他东西上。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大唐不管他们,东野阿西等人恐怕连饭都吃不上了。 “请节哀。” 李想也不好说什么,毕竟这件事是他惹出来的。 虽然倭国在这个时代并没有对大唐造成太大的伤害,但是…… “王爷,还请王爷出手相助!” 话音刚落,东野阿西便带着梅川内库,朝着李想跪下。 “放心吧,我说过,我会带一支船队去倭国,你跟我一起去吧。” 李想还想利用一下倭国使节团的航海经验呢,只要不让他们乘坐最先进的飞剪船就行了,这两年,他们都不知道看过多少艘普通的船了? “谢王爷!”众人齐声应道。 “王爷,下臣有一事相求,不知道……” “小西,你说吧,只要本王能做到的,一定不会推辞。” “呃……呃……”东野阿西难得的露出一抹羞涩之色,让李想有些尴尬。 尉迟宝庆插嘴道:“王爷,我猜东野君是想让我们准备几本书,好向倭国皇帝交差。” “是啊,是啊。”东野阿西感激地望着尉迟宝庆。 “放心吧,我会处理好的,我还有些东西要准备,小西,你就在客栈里等着,等东西都准备好了,挑个好日子,我们就出发!” …… 文登县城的主干道上,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李想跟刘谨和褚遂良商量了一下,便开始准备出海所需的东西。 食物、饮水、衣物什么的,船上都要准备,以备不时之需。 剩下的就是货物了。 “瓷器,镜子,蜡烛,毛衣,我们都是第一次去,人手有限,就先这些吧。” 众人的意见都差不多,李想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除了镜子登州可能没多少货,其他的都还好说,只要提前准备好,那就好办了。 “王爷,这三条船,需要不少水手,不过我想,有些人未必愿意去……” 刘谨经常和那些水手打交道,知道在海上捕鱼,已经是大多数人的极限了。 如果要去倭国的话,很多人都会担心会有危险。 “没关系,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吧,不想去的话,以后就只能做捕鱼队的杂役了,再也没有升职的可能。” 捕鱼队目前有十多艘船,凑出三艘船的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而且,燕王府的护卫中,也有不少人能够胜任水手的工作。 …… 太极宫中,御书房内。 “启禀陛下,这是登州最新的消息。” 张阿难看完之后,第一时间就将这份情报交给了李世民。 “咦!想儿这是要干什么?怎么会和那个东野阿西混在一起了?” 李世民看了一眼情报,发现倭国使节已经在登州待了好几天,天天和李想把酒言欢,完全搞不懂李想到底想干什么。 想儿不是对倭国人恨之入骨吗? “启禀陛下,奴婢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不过,至今未听闻燕王与倭国有过什么特殊的交易。”张阿难为李想解释道。 李世民对李想的看重,张阿难心知肚明。 如果因为他的一句话,闹出什么幺蛾子,他觉得,李想和李世民,都不会让他有什么好下场。 “让礼部派人到登州去催一催倭国的人,或者直接回长安,或者直接回国,别在登州呆着了。” 李世民一直觉得,倭国人在登州,李想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来,还不如早点把那些人送回去,省得自己给那臭小子收拾烂摊子。 …… 今天的文登码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热闹,很多人一大早就开始卸货,等到辰时的时候,李想等人已经到了。 “王爷,这是我昨日去庙里求来的护身符,您拿着。” 紫霞虽然有些不舍,但也没有阻止李想前往倭国。 他淡淡一笑,道:“放心吧,我这次去倭国,最多半年,就能回来。”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去倭国,李想自然不会再犹豫下去。 “王爷,要不我陪您去一趟吧,不然路上没人照顾。”雪晴拉着李想的袖子,泪眼婆娑道。 “这次出海,女孩子不方便,等王爷造出更大的船,我再带你过去。” “雪晴小姐,你放心,我会帮你看好王爷的,不会让倭国的女人占了便宜。”段开山笑着打趣道,让雪晴俏脸一红,不敢再多说什么。 “燕王,你看我们要上哪条船?” 就在这时,东野阿西等人挤开人群,来到李想面前,一脸谄媚的笑容。 “小西,别担心,本王已经准备好了,你和秦安然一起上船,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回国所需的一切。” 李想此次出航,只留褚遂良在登州主持大事,其余刘谨,秦安然,尉迟宝庆,席君买诸人,尽皆带去。 “王爷,下臣这就上船。” 东野阿西迫不及待的想要上去看看,李想到底准备了什么。 “东野君,这两间舱室里的东西都是王爷准备的,没有我的允许,其他舱室不得入内。”秦安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跟在东野阿西的身后。 “秦将军,这……这两间船舱,是王爷准备好的吗?” 看着船舱内一本本崭新的书册,东野阿西欲哭无泪,连吐槽的话都说不出口。 这些书要么是佛经,要么是儒家经典,这让他怎么说? …… 天是蓝的,水是清的。 在最初的兴奋过后,段开山等人就感觉到了无聊。 倒是周大福,脸上露出了兴奋之色。 “王爷,我在倭国的船上待了一段时间,发现他们的航海技术并不是很好。” “从登州到倭国,明明可以一直往东走的,却非要往北走,先到高句丽国,再沿着海岸线南下,这样的话,航程至少要长出三分之一。” “从登州前往高句丽,最多三五天,这条路线已经很成熟了。” “而且,高句丽和倭国之间,也有一条航线,一旦发生什么事情,就可以迅速的靠岸,所以倭国人才能用简陋的船只,顺利的抵达大唐。” 第1014章李二:想儿去倭国了?快叫房玄龄来! 这个时代的倭国,连大唐常见的大型商船都造不出来,更不要说飞剪船这种高级的船了。 之前大家都没去过倭国,虽然有前世的经验,但是纸上谈兵和实战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但李想坚信,周大福这次出海归来,必定能让他的航海技术更上一层楼。 “在海上航行,晚上看星星,白天看太阳,王爷,你这罗盘真好用,比司南好用多了。” 周大福捧着罗盘,爱不释手,这段时间,他睡觉的时候,都会带着罗盘。 《论衡》中有“司南之杓,投之于地,其根为向导”,可见华夏先祖很久以前就开始用磁铁制造指南针了,只是精度远不如李想做的罗盘。 “既然开辟了这条航线,那就好好利用吧,高句丽的人参,倭国的黄金,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这几天,李想一直在想,该怎么做。 以登州为例,高句丽,百济,新罗,倭国是距离最近的四个国家,如果要开辟海运贸易,第一个要面向的就是这四个国家。 李想觉得,自己应该重点关注一下高句丽和倭国。 “王爷不必担心,臣每日都会记下航海日志,再加上您给我的那张海图,最终确定一条航线。” …… “今日,贞观七年,七月初三。今天是我们出发的第三天,我和王爷坐在一艘新的飞剪船上,速度比其他船只快了不少,为了保持航速,我们只升了两面风帆。” 杨老七正襟危坐在甲板上,认真的做着今天的航海日志。 出发前的一天。李想和周大福开始给船员们讲解,李想还给他们发了一张纸,让他们记录下自己在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李想想让所有人都记下这本航海日志。 想要开启大唐的航海时代,必须要有足够的积累。 南方的广州,泉州,明州,杭州,都是大唐对外贸易的主要城市,对于南海的局势多少还有些了解,但对于广袤的东海,却是知之甚少。 既然要去倭国,那就好好利用一下这次汤海之行吧。 “王爷,阿西刚刚说,再有半天的路程就能抵达汉城,我们在那里补充一些淡水和蔬菜,然后沿着海岸线向南走,再向东北方向走,大概需要十天左右的时间。” 周大福担心李想在船上呆的时间长了不习惯,毕竟船上的人都是尽量不要生火的,更别说洗澡了。 “汉城?” 听到这个名字,李想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大唐是建立在隋朝的尸体上的,至于隋朝为什么会灭亡? 最直接的原因,还是因为杨广三次征高句丽,元气大伤,百姓怨声载道。 再加上他对世家的大力打击,遭到了强烈的反弹,才有了后来的狼烟四起,导致隋朝二世而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高句丽和中原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 当然,如果没有高句丽,李唐也不会有登顶的机会。 当然,李想对此并不在意,他只知道,高句丽迟早会被他灭掉。 “宝庆,这条线不能断,捕鱼队可以去汉城开一家铺子,打探高句丽的情报,也好有个准备。” 从登州到汉城,只需要三四天的时间,这可比去大唐的许多地方快多了。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就算李想不在,大唐和高句丽之间的战争,也是不可避免的。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王爷,待我回了登州,立刻安排妥当,如果今晚在汉城过夜的话,是不是可以在晚上进城打探消息?” 李想怎么说,尉迟宝庆就怎么做,从来不会多问。 “不,这次我们不节外生枝,先熟悉一下航线,然后跟倭国人一起上岸,补充一下物资,然后继续赶路。” …… “什么?李想是不是和倭国使者一起走了?” 李世民看着张阿难,目光如欲择人而噬。 “陛下,登州不少人都看到了,燕王和倭国的使节团一起出海了。听说是因为倭人的船不小心烧了,燕王就把他们送回了倭国。” “这个臭小子!简直是愚蠢至极!倭国区区一个藩属国而已,还不值得他冒这么大的风险。如果真的想帮他们,为什么不送一艘船给他们,非要把自己搭进去?” 听到李世民的话,张阿难压低了声音道:“不仅是燕王,段开山,张猛,房遗爱都去了。” “嘭!”李世民没好气地说道,“真是气死朕了。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朕该如何向玄龄他们交代?” “陛下,这件事情,未必就是燕王让他们去的。” 张阿难连忙替李想解释道。 “说这些有什么用?还不快去请玄龄他们?发生这种大事,也不提前打个招呼?要是一去不回怎么办?” 李世民实在想不明白,一向聪明的李想,为什么会突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自己犯了错也就算了,干嘛要把自己这些大臣的儿子也牵扯进来? 难波津是倭国最大的港口,无论是新罗,还是百济,甚至是高句丽的使节,都会在这里停留。 小五郎是难波津一名颇有名气的商人,每天早晨,他都会起个大早,去码头上巡视一番,看看今天的情况如何。 作为一名商人,小五郎对难波津的情况了如指掌,谁家的船今天出海了,谁家送来了新的麻布,昨天有收获的渔船,都能找到他。 清晨的阳光洒在码头上,与来往的船只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第1015章轰动小倭子,大唐燕王来了 嗅着海水中淡淡的海腥味,小五郎感觉自己一整天都充满了活力。 随着百济和倭国的关系越来越好,小五郎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这其中的利润,甚至超过了其他国家的贸易。 只要这股势头持续下去,用不了几年,小五郎便有机会成为难波津的贵族,拥有自己的姓氏。 是的,他没有自己的姓氏,因为小五郎只有名字,没有姓。 在倭国,直到明治维新前,除了贵族之外,平民是没有姓的。 这也是为什么倭国人会有一些奇怪的姓氏,比如山下、河边、猪口、犬舍等等,这些都是明治维新时期政府为了方便征兵而规定的。 那么多不识字的人,是怎么取姓的? 不管是住在山下的,还是住在河边的,都是以河为姓,以山为姓,总之什么都有,大多数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倭国人的姓氏这么奇怪。 “咦,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一支船队?这也太诡异了吧?” 小五郎照例沿着码头走着,眼尖的他很快就看到了几条船只出现在地平线上。 捕鱼队的船队远远的就看到了港口,全速朝着港口驶去。 “奇怪,这船和百济的船不一样。” 飞剪船的三面风帆全部张开,形成了一个箭头的形状。 在这个时代,就算是大唐,也只有广州和泉州这样的少数几个港口,才有专门的官员来管理,难波津的情况就更不用说了。 不过,突然闯进来几艘奇形怪状的船,立刻有人跑去通知当地的官员。 “燕王殿下,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便是下国最大的海港难波津,距离奈良,只需要一两天的时间。” 时隔两年,再次回到倭国,东野阿西难免有些兴奋,但他也知道,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李想满意。 “难波津?这是一处天然的良港啊。” 李想在船上看过地图,知道南波津就是后来的大坂港,地理位置很好。 “东野大人,您回来了?” 一名看起来像是倭国官员的男子迈着八字步快步走来,O型腿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这位乃是大唐上国燕王殿下,还不快快拜见。”东野阿西见对方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他的身上,连忙后退了两步,提醒道。 “燕王殿下,下臣苏我小次郎。” 苏我小次郎作为难波津的大目,见识也不少,听到东野阿西的话,立刻就明白了过来。 “苏我小次郎?难道是苏我氏的人?” 李想看着苏我小次郎,眼中闪过一抹戏谑之色,按照他对倭国历史的了解,苏我氏在倭国的势力很大,只是不知道现在是谁在当家? “燕王殿下,苏我小次郎的叔叔是下国的大臣苏我虾夷。”东野阿西解释道。 “大臣,什么官职啊?” 倭国是从隋唐开始学习华夏的,到现在为止,他才刚刚接触到一些皮毛,如果不是东野阿西解释的话,李想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王爷,大概相当于上国的左仆射。” “苏我大目,这码头左侧这片地,以后就是我的了。” 李想也不管苏我小次郎答不同意,直接吩咐道:“秦安然,你带二十名侍卫,连同那些水手,全部留在港口,务必将船看好,若有外人胆敢擅自上船,格杀勿论!” “王爷,码头已经有主了,属下不能给您。” 苏家在倭国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苏我小次郎看着李想指着这块地,一副二大爷的样子,心中自然不爽。 李想没搭理他,而是对东野阿西说道:“小西啊,你是主人,你去找几头牛马,帮我们把货运过来,我们今晚就在难波津待一天,明天再去奈良。” 苏我小次郎脸色不太好看,但见席君买、尉迟宝庆手按刀柄,一副随时要动手的架势,也不敢多说什么。 在倭国,根本就不需要讲什么道理。 总之,李想就是要让小鬼子知道,大唐不是好惹的! …… 难波津码头后面是一条商业街,两边都是各种铺子,上面挂着高高的木牌,看起来很是热闹。 不过,走在路上的倭国人,大多面黄肌瘦。 既然来了,李想自然要去看看,而东野阿西作为倭国的使节,回到倭国之后,便立刻返回了奈良复命去了,让梅川内库陪着他。 “王爷,这些倭人比大唐穷多了,和他们做生意有什么意思?”刘谨看了看周围的人,有些失望。 “刘谨,倭国的普通百姓很穷,这是事实,但是倭国的王公贵族,他们的财富远超你的想象,尤其是他们的金矿和银矿,比我们大唐还要多,几百年的积累,绝对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任何一个国家,穷也好,富也罢,那都是相对而言,再穷的国家,总会有有钱人。 “王爷,那边有一间看起来比较大的铺子,不如咱们进去瞧瞧,问问这批货的行情如何?” 刘谨觉得不管李想说的是对是错,他都必须弄清楚这支船队里的货物到底有多大的价值,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做海运,对这边的情况并不了解。 “好吧,走吧,我也不想在奈良的时候,被倭国人给骗了。” 小五郎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地看着门外的一群人。 上午码头上发生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 大唐燕王驾临的消息,以最快的速度在倭国各大港口传开。 机会来了! 千载难逢的机会! 还没等李想等人走进铺子里,他便迎了上来,问道:“尊贵的客人,不知道您要买什么?” 李想看了看铺子内的摆设,说道:“走吧,我们去看看你这里有什么。” “尊贵的客人,我小五郎的铺子在难波津是最好的选择。不是我吹牛,货比我全,价钱没我便宜;价格比我便宜的,质量不如我。你看,这鲍鱼就是从北方虾夷来的,没人能比得上。” “小五郎?你的汉语说的很好,跟谁学的?” 对于小五郎的自吹自擂,李想并不在意。 不过,鲍鱼生长在北海道附近,那是现在的虾夷地,这和李想要的信息吻合,无形中让中让小五郎的话更可信了。 第1016章瓷器等重银子 “回禀贵人,我是从一位高僧那里学来的汉语。你从码头往西北方向看,那边是圣德太子建的四天王寺。” “你卖人参吗?” “是啊,百济偶尔有几个商人来过,我和他们经常有生意往来。” “看不出来,你还会挺做生意的,我怎么没看到瓷器的?”李想打量了一下铺子里的环境,大致了解了小五郎的实力。 “恕小人直言,瓷器这种珍贵的东西,是奈良贵族们的最爱,在难波津这种小地方,根本没人买。” 小五郎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这位贵人,如果你有瓷器,我也要买。” “小五郎,如果我要卖的话,你打算怎么买?”刘谨问道。 “这要看具体的瓷器了,如果是好的,我会出高价买下来。” 小五郎一看有戏,整个人都兴奋了。 “杨老七,快去给我找些瓷器来。” 这里离码头并不远,刘谨决定让杨老七去取样本;这杨老七是飞剪船上的了望手,认识的人不少,所以刘谨才会把他安排在自己身边。 “难波津最常见的货物是什么?” 趁着杨老七忙着收拾东西的时候,李想对倭国有了更多的了解。 “这位贵人……” “别说什么贵人贵人的。” 刘谨开口道:“这位是大唐的燕王殿下!” “启禀燕王,在难波津,以大米为主。” 小五郎连忙改口,同时双拳一握,他觉得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只要能和大唐的燕王搭上关系,他就能成为整个波津城最大的富商。 “大米?” 这个回答,完全出乎了李想的意料。 “是。” “怎么是大米呢?” “因为在难波津当中,大部分的贸易都是以大米为货币来进行交易的,我们也不例外。” “就拿我这里的鲍鱼来说,如果是本地人来买,那就是100斤米换1斤鲍鱼。” 小五郎连忙解释道。 “不是铜钱么?” “额……”小五郎一时语塞,“确实没有这个必要,不过贵人一定很好奇,我们为什么不用。” “大唐的铜钱我收藏过一些,做工精细,一文的重量也是固定的。” “不过在倭国,根本就没有人能制作出如此精致的铜钱,我听说有几个藩国仿造了大唐铜钱,结果那枚铜钱一捏就碎,里面的图案也是模糊不清。” 小五郎的话,让李想恍然大悟。 以倭国目前的工业水平,恐怕还不如春秋战国。 整个倭国才刚刚从奴隶制过渡到封建社会,怪不得在未来的数百年里,他们不停的派出使节,就是为了学习中原先进的政治制度,文化,技术。 后世的和服,茶道等等,都是从大唐流传下来的。 “那岂不是说,难波津的大米储备很大?” 想到这里,李想忽然有了一个想法,如果自己什么都没带,那就带一船大米回去吧。 甚至以后和倭国做大米贸易,也可以考虑一下。 “难波津作为倭国第一大港,其储存的大米数量,以及人口流动程度,应该仅次于奈良了。如果你需要大米,我可以帮您准备。” “怎么?你想和本王合作?”此时此刻,如果李想还看不出来小五郎的想法,那就白活了。 “小的愿意为殿下效犬马之劳,小的对整个南波津都了如指掌,哪家的东西好,哪家想买什么,小的都知道,只要王爷肯给小的一个面子,一定不会后悔的。” 小五郎对着李想就是一顿磕头。 “刘谨,从现在开始,我们捕鱼队需要在难波津设立一个据点,你负责和小五郎联系。” 后世的上海滩,到处都是为洋人服务的买办,李想既然来了倭国,自然也需要一些熟悉当地环境的人。 只要大唐还在强盛,小五郎这样的小商人是绝对不敢在他面前耍花样的。 “刘管事,瓷器来了。”杨老七这时候也提着一个包袱走了过来。 “小五郎,你看,这是一件大唐的瓷器,价值多少?” 刘谨从包袱里拿出两个瓷瓶,轻轻放在柜台上。 这批瓷器是临时由登州府买来的,不能说好也不能说坏。 这东西放在大唐,就算是小富人家也能用得起。 “如玉般洁白,如镜子般明亮,声音如磬。”小五郎拿起一个瓷瓶仔细的看了看,“这种瓷器,在难波津可不多见。” 这个时候,大唐和倭国、高句丽、新罗百济都没有什么贸易往来,所以瓷器在倭国是很少见的。 “你想要多少钱?”李想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两件普通的瓷器上。 “王爷,小的愿意出等重的银子!” “什么?”李想神色一愣,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王爷,这个……这个价格已经很公道了,小的绝对不会占您的便宜。” 李想一脸懵逼。 刘谨:??? 出了小五郎的铺子,李想、刘谨几人也没心思继续逛街了,还不如赶紧去港口看货呢。 瓷器能换同样重量的银子! 长安城里任何一家瓷器铺子,如果敢这样做,要么就是贡品级别的,要么是在坑人。 但是在难波津,这件在所有人看来很普通的瓷器,却能卖到贡品的价钱。 小鬼子就是这么傻,这钱真好赚啊。 “王爷,臣以为造船作坊可以扩建,造出更多的飞剪船,这些飞剪船速度极快,用来运送货物再合适不过。” 刘谨一脸兴奋。 他们虽然有钱,但也没见过这么赚钱的生意啊。 真是大开眼界。 “王爷,我想着,等船队出了倭国,我就带几个护卫留下来,再让小五郎帮我们找几个倭国人,帮我们修建一些房屋,还有围墙什么的,就当是我们的长期据点了。” 这一天,段开山算是开了眼界。 “那家铺子里有很多铜器,看来倭国并不缺铜,等我们回去的时候,可以考虑运一些铜锭过去。” 张猛是这三个人中最聪明的一个,他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依我看,我们应该去找小鬼子的金矿、铜矿、银矿,然后派人过去抢。”房遗爱觉得事情太过复杂,还是抢最合适。 李想说道:“好吧,这件事以后再说吧,反正这几天我们也不会走。” 第1017章陪酒,一点底线都没有的倭国人 第二天一大早,李想一群人就出发了,他们要赶在天黑之前赶到奈良。 倭国初秋,雾气缭绕,偶尔有几座山峰从雾气中探出头来,给人一种世外桃源的感觉。 “燕王殿下,今日我们就抵达奈良,我们已经准备好了酒菜,还请殿下赏脸。” 梅川内库深知李想在大唐的身份,更知道他们背后的势力,所以,他们当然要拼命的巴结。 “既然如此,那就有劳梅川君了。” 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李想还是很乐意住在自己熟悉的地方。 梅川内库给李想他们讲解了一下倭国的风俗习惯,同时也隐晦的暗示,如果能和梅川家合作,大唐将得到最大的好处,并且他能成为大唐在倭国朝廷最好的代言人。 不管是倭国,还是大唐,百姓对于国家都没有太大的概念。 尤其是新罗,百济和倭国,这些刚被儒家和佛教影响的国家。 对于梅川内库而言,他最大的牵挂就是梅川家是否能够兴旺发达,哪怕这是以牺牲倭国的利益为代价,那也无所谓。 其他家族也是如此,更别说现在的倭国是苏我虾夷一家独大,其他贵族的忠诚度就更低了。 如果是与新罗,百济这些小国合作,众人或许会有所顾忌,不敢做得太大,但是与大唐合作,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在这个时代,大唐是所有倭国的贵族都要仰视的存在。 …… 长安城。 “老爷,二郎那边怎么样了?” 房玄龄刚一回来,他的妻子卢氏就皱起了眉头,问起了房遗爱的近况。 “夫人,二郎在燕王身边,您放心吧。” “老爷,我怎么听人说,二郎跟着燕王去了倭国?此话当真?” 房玄龄心中一动,这是谁在背后嚼舌根? 成亲二十多年,卢氏一看房玄龄的表情,就知道传言不假。 “好你个房玄龄,我之前说什么来着?” “我让你把遗爱接回来,你偏不听。” “好端端的,竟然跑到海里去打渔?堂堂宰相之子,居然去打渔?” “现在倒好,跑到了距离大唐很远的倭国去了,万一出了什么事,我可怎么办?” 卢氏说着说着,眼泪就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房玄龄本就是个妻管严,被卢氏这么一问,哪里还有什么宰相的威严,只能好言好语的哄着,心中却在埋怨李想不靠谱。 …… 五合居。 “长孙兄,我这里倒是有一件好事,想必你会感兴趣的。” 郑海坐在长孙冲对面,似笑非笑的说道。 长孙冲挑了挑眉:“哦?说来听听?” “长孙兄,李想和倭国使节一起出海了。” “出海?那李想不是经常出海,想要在登州发展捕鱼业吗?” 长孙冲微微一怔。 “这一次,他要去的是倭国!呵呵,我打听过了,去倭国最快也要十天到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如果出了什么事,根本就没有办法求救。” “你的意思是……”长孙冲目光闪烁。 “是啊,九死一生!” “呵呵,郑兄,我敬你一杯!” …… 奈良距离南波津并不算太远,所以路也是修建得很好的。 傍晚的时候,李想一群人终于赶到了。 城门处,已经有一群人在等着李想,很显然,东野阿西是昨天晚上就到的,奈良城的人都知道,大唐的燕王要来了。 一个天朝上国的皇子跑到倭国来了,这是飞鸟宫绝对不能忽视的。 “下臣苏我虾夷,拜见燕王。” 李想没想到会遇到苏我虾夷,按理说这家伙在倭国应该很嚣张才对,没想到第二天就遇到了。 “本王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了,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李想上下打量着苏我虾夷这个即将执掌倭国多年的男人,没想到这家伙竟然穿着一身唐人的衣服,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喜欢大唐。 不管怎么说,他都不能小看这个人。 “我们已经为王爷准备了丰盛的宴席。” 梅川内库听到苏我和虾夷的话,顿时急了,不过却不敢吭声。 “今日舟车劳顿,多谢苏我大人好意,改日再来叨扰!” 奈良城并不算太大,但是梅川家却占据了相当大的一片区域。 夜幕下,整个府邸都燃起了篝火,松脂被点燃,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李想坐在主位上,梅川内库和段开山在他的两侧。 一群人赶了一天的路,也是有些饿了。 倭国人的酿酒技术不是很好,但也不算太难喝。 “燕王,我敬你一杯。” 酒过三巡,每人身边都带着一两个倭国女人,看得李想一阵无语,这招真是千古不变啊。 段开山和他的手下们,在长安城里过得很滋润,到了倭国之后,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去找他们喝酒,我要一个人静一静。” 李想看了一眼就要扑到自己身上的两个女人,连忙吩咐她们去服侍别人。 在大唐,歌姬的地位并不高,王公贵族之间互相交换是很正常的事情。 段开山见李想让他的倭国女人陪着自己,也没有拒绝。 一旁的梅川内库见状,立刻叫来一名侍女,在她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片刻后,李想的身边,坐着一名容貌绝美的女子。 “在大唐,家父承蒙王爷照拂,奴婢敬您一杯。” 李想听着那一口标准的大唐官话,不由多看了两眼。 “梅川君,这位是……” “下臣嫡女梅川慧子。” 李想明眸贝齿,没想到在倭国还能看到这么漂亮的女人。 不过,对于梅川内库,他还是很无语的。 这家伙,还真是一点底线都没有啊,连自己的女儿都敢…… “回禀王爷,慧子自幼仰慕天朝文化,从三岁起便跟随高僧学习唐语,一手汉字在奈良无人能出其右,诗词歌赋样样精通。” 梅川内库谄笑着凑到李想满面前,丝毫没有不好意思的意思。 “没想到在倭国还能见到慧子小姐这般出色的女人。”李想不好拒绝,他举起酒杯,微笑道:“干杯!” 不远处,张猛和段开山两个人正鬼鬼祟祟的凑在一起,“呵呵,段兄,你看,燕王殿下的眼光很高,刚刚就是装出来的。” “切,你当谁都像你张猛一样,对谁都是来者不拒的,明天我们还要去飞鸟宫见倭国天皇呢,你可要悠着点。” 第1018章肯定还是禽兽不如的好 一场宴会,就这样在其乐融融的气氛中结束了。 李想带着尉迟宝庆、席君买两人,返回了住处。 “王爷,我们两个轮流守在门口,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尉迟宝庆看了看院子里的侍卫,又看了看院子外的倭国人,还是觉得自己和席君买两个人轮流看着比较安心。 现在是非常时期,李想自然不会以身犯险,点了点头,便走了进去。 在海上漂泊了十多天,李想虽然休息了一天,但也累得够呛。 李想吹了一口气,便准备上床睡觉。 “谁!” 一股温热滑腻的触感传来,李想打了个寒颤,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 “嘭!” “王爷,怎么回事?”尉迟宝庆冲了进来。 周围的护卫们,也都纷纷拔出武器,朝剑无双冲了过来。 “燕王,是奴婢。” 借着月光,李想看到了一张苍白的脸,用被子蒙住了脸,依稀还能辨认出,这就是今晚坐在他身边的梅川慧子。 李想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你们可以走了!” 李想无语的看着外面那群护卫,他们肯定知道梅川内库慧子进来了,肯定是看到了她坐在自己身边,所以才没有阻拦。 如果换成一个心怀不轨的女人,自己现在会不会已经凉了? 看来这些护卫虽然训练有素,但却没有足够的能力。 难怪后世有句话说,军队里的高手,未必就是最好的护卫。 以后得请张阿难帮自己找几个帮手,好好调教调教了。 “你可以走了!” 李想可不是什么色中恶鬼! 这可是梅川家的嫡女,要是收了,就意味着和梅川家上了一条船。 这可不是他想要的。 “王爷……”梅川内库慧子惨声叫道,“如果我今天晚上出去,慧子……慧子是没办法再在梅川家呆下去的。还请王爷上来歇一歇。” “穿好衣服再说!” 李想扔给梅川内库慧子一条毯子,自己躺下睡觉去了。 如果非要说是做禽兽,还是禽兽不如,李想肯定是选择后者。 …… 谁也不敢吵醒李想,直到天色大亮,李想才从床上爬了起来。 “王爷,奴婢替您换一身衣裳。”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李想耳边响起,让他猛然惊醒,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身边,还有梅川慧子。 不得不说,梅川内库慧子长得还真不错,跟倭国女演员新垣结衣长得很像,在这个身材矮小的小鬼子时代,这是很少见的。 梅川内库慧子帮他穿衣,他自然不会拒绝。 洗漱一番,李想终于出来了。 看着一脸猥琐笑容的段开山等人,李想忍不住一脚踹在段开山身上,道:“笑什么笑,还能走路吗?” “呵呵,还行,我只是担心,王爷,你还能不能走的动路。” 这群人中,也只有段开山敢跟李想开这种玩笑,他是段志玄的长子,注定要继承国公爷的位置,在这群人中,他的地位是第二高的。 “想什么呢? 这一刻,李想终于明白,为什么朝堂上的大佬们,都对段志玄无话可说了。 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王爷,天皇大人已经在飞鸟宫等你了,要不要吃过早饭再去?” 梅川内库虽然有些紧张,但却没有急着去催李想几人。 好在知道昨晚慧子就在李想的房间里,他心里也踏实了不少,毕竟,既然已经上了大唐的船,就算是舒明天皇,苏我虾夷,也会认真对待梅川家的事情。 飞鸟宫位于奈良城北,说是皇宫,其实还没有长安城里燕王府大。 倭国人的欢迎仪式还算隆重,舒明天皇,苏我虾夷,还有一群倭国的权贵,都在飞鸟宫门口等着李想。 李想是大唐的皇子,按照大唐的藩属制度,就算不代表大唐,他的地位也要比倭国的皇帝高得多。 所以这一次见面,就很简单了。 毕竟,李想并没有拿到圣旨,所以,天皇也没必要下跪,否则,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李想可以不在乎面子,但这关系到大唐的尊严,他必须要做到。 “燕王远来,我不能亲自去难波津相迎,还望王爷恕罪。” 一群人在飞鸟宫的大殿中落座,舒明天皇又说了几句客套话。 “燕王,早就听说大唐人才辈出,不知道能不能让我苏我入鹿见识一番?” 他没去找小鬼子的麻烦,而是小鬼子主动找上门来了。 李想冷笑一声,目光落在了苏我入鹿的身上。 苏我入鹿八成是苏我虾夷之子。 昨天他拒绝了苏我虾夷的邀请,今天他儿子又来,看来苏我家在倭国是出了名的嚣张。 看来,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是不知道自己的斤两了。 “苏什么来着?你想看什么?” 苏我虾夷拱了拱手,一副看戏的模样。 “那就多谢王爷了。” “很简单,我们两方各出三个人,比试一场,让所有人都看看,大唐的战士,到底有多厉害。” 苏我入鹿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看向李想的目光,充满了自信。 如果李想拒绝,那就是在气势上落了下风,毕竟,在国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气势。 如果李想答应了,面对苏我家的强者,必败无疑。 苏我入鹿感觉自己很快就会成为倭国的英雄,是一位让整个华夏都为之臣服的英雄。 “没问题,不管你是三个,还是五个,我们大唐的勇士,都可以和你一战!” 李想见苏我入鹿这番作态,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他要让这群还没进化完全的小鬼子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 坐井观天,不吃点亏,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弱。 而且,李想还打算在倭国抢金矿和银矿,让他们知道大唐的厉害。 “燕王好气魄,在下佩服!”苏我入鹿在大殿上表演,倭国人都不敢阻拦,可见苏我家的势力有多大。 “在下久久保,先让我见识一下上国武士的厉害!” 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久久保的师父是大隋的高僧,奈良城中,少有敌手。”梅川内库现在都站在李想这一边,认为经过昨晚的事情,已经和李想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是吗?你的师父是中原人?” 李想并不知道久久保是从大隋高手那里学来的,但李想并不认为久久保的师父会有多强,因为他已经离开了中原,来到了倭国。 都是小鬼子没见过世面。 第1019章主动挑衅,要会一会大唐的勇士 “王爷,我来会会他!” 尉迟宝庆站起身来,就要动手。 席君买、段开山等人,也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一力降十会,你有把握吗?” “王爷放心,三招之内拿不下,我就不回大唐了。” 房遗爱的实力很强,李想身边无人能及。 在此之前,他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训练,但这一年多来,他从秦安然那里学到了一些东西,在登州府又从尉迟宝庆、席君买那里学到了一些东西,如今的他,已经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了。 “燕王殿下,这一战,本就是点到为止,不过刀剑无眼,无论谁胜谁负,概不追责,如何?” 见李想已经选好了人选,苏我入鹿便提出了比试的规则。 大唐虽然高手如云,但是李想身为皇子,短时间内又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高手? 最多也就是侍卫们能赢一场,但就算这样,也是三场两胜。 李想咧嘴一笑,道:“是生是死,各安天命!” “哈!” 久久保大喝一声,双刀出鞘,摆出一个潇洒的架势,“远方的客人,请!” “请你妹!” 房遗爱抡起特制的铁棒,猛地向前一扫。 “哐当!” 久久保眼疾手快,将双刀横在身前,挡在了铁棍之前。然而,他显然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一力降十会,这句老祖宗说的一点都不假。 虎口一疼,握着刀柄的手,不由自主地松了下来。 只觉得腰间又是一痛,身子凌空飞起,一口鲜血从胸口直冲咽喉,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噗!” 久久保一口鲜血喷出,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之色,随后便失去了意识。 大殿内,一片诡异的寂静。 无论是梅川内库,还是苏我入鹿,恐怕都没有想到,第一场,竟然就这么结束了。 “王爷,下一场还是让我上场如何?” 房遗爱傻笑一声,还有些意犹未尽。 “行了,别欺负小鬼子了,下一局,让君买来吧!” 苏我入鹿被李想的话气得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不过,他也没说什么。 这房遗爱也太猛了吧,如果下一场还是他,他还真没把握。 幸运的是,唐人果然如传闻中那般要面子,主动要求换人。 嘿嘿,那就怪不得我了。 苏我入鹿冷笑一声。 不过,苏我入鹿若是知道房遗爱心中所想,恐怕就没有那么高兴了。 “王爷也说了,不能欺负倭国人,席君买明明比我厉害,却不让我上场,反而让席君买上,这不就是欺负倭国人吗?以后王爷说什么,我都要记在心里,免得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银子。” 房遗爱看了李想一眼,默默退到一旁。 李想才不在意房遗爱幽怨的目光。 我就是随便说说而已! 久久保被抬了出去。 地面上的血迹,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大唐名将如云,这位猛将应该就是宿国公的儿子了。” 苏我虾夷看着儿子阴沉的脸色,还没从刚才的震惊中回过神来。 连忙开口,打破了这安静的大殿。 “哈哈,苏我大人,你可别误会,他是大唐尚书左仆射房丞相的儿子。” 段开山哈哈一笑。 “左仆射的儿子?” 苏我虾夷脸色一沉,李想居然派了一个文臣的儿子来,这不是欺负我们倭国没人么? 最重要的是,他特么还输了! “叔叔,我来下一场。” 一名气度不凡的年轻人从大殿中走出。 梅川内库又给李想介绍道:“王爷,这位是苏我家当代武学奇才苏我蛮牛,在倭国也是数一数二的剑客。” 说实话,他还真有些担心,李想会不会输得很惨。 不过,当他发现队伍里实力最弱的房遗爱,也能秒杀苏我家的强者时,顿时放下心来。 现在,梅川家已经和大唐绑在了一起。 “噗呲。” 席君买闻言哈哈大笑,“这个名字不错,我叫席君买,我最爱吃牛了,我倒要看看这头牛有多厉害。” “哈哈~” “哈哈~” 段开山等人哈哈大笑。 不得不说,倭国人的起名水平,实在是太高了! 苏我蛮牛脸都绿了,猛然拔出长剑,发出“哐当”一声巨响。 “君买,不必客气!” 李想淡淡一笑,让席君买放心。 小鬼子就是欺软怕硬的主,如果你手下留情,他们不但不会领情,反而会觉得自己很强。 你杀了他们,反而会对你刮目相看。 这一点,整个大唐,除了李想之外,很少有人知道。 “看剑!” 苏我蛮牛挥舞着手中的长剑,开始进攻。 席君买的打法,既没有房遗爱的大开大合,也没有尉迟宝庆的阴险毒辣,而是变化多端,令人捉摸不透他下一招来自何方。 “铛!” “铛!” “铛!”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席君买已经和苏我蛮牛交手了数招。 能被誉为苏家这一代武道天才的苏我蛮牛,确实有两下子。 “王爷,他的老师很多,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强者,还有来自西方的勇士,都是苏我家的护卫队长。” 梅川内库见两人僵持不下,连忙向李想解释道。 “君买,小心!” 就在这时,尉迟宝庆突然大喝一声,苏我蛮牛不知道什么时候掏出了一枚飞镖,若不是尉迟宝庆提醒,席君买差点就着了道。 “混账东西!” 如果不是张猛拉住他,他都想冲过去给苏我蛮牛一顿胖揍了。 李想沉着脸,沉默不语。 这小鬼子还真是输不起! “活该!” 席君买虽然听李想说过,让他不要留手,但他还是想让苏我蛮牛认输,免得给王爷找麻烦。 没想到一上来就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哐!” “哐!” 席君买的刀势一变,不再像之前那般,现在每一刀都是致命一击。 只是几个照面,苏我蛮牛就露出了破绽。 苏我入鹿看到这一幕,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席君买就大喝一声:“起!” 一颗人头,突然从大殿中飞了起来。 第1020章两军对垒,刀特么居然断了 “哐当!” 苏我蛮牛握着剑的手再也没有了力气。 苏我蛮牛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死去,他的脑袋滚落在地,瞪大了眼睛。 坐在正中央,从未见过如此血腥的一幕的舒明天皇,脸都白了,双腿都在发抖。 “苏我入鹿,你还想不想比?” 李想面无表情,目光扫视全场,不少倭国人都下意识的低头,不敢直视李想。 “当然可以。”苏我入鹿脸上露出狰狞之色,“但第三场比试,不是一对一,而是双方各出十二名普通护卫,让他们一决高下,燕王可敢应战?” 三场比赛,他们输了两场。 如果是平时,小鬼子的胜负已经不重要了。 但是苏我入鹿身为苏我虾夷的长子,未来的倭国之主,自然不会轻易认输。 小队之间的战斗,考验的是团队配合,而不是个人的勇武。 只有这样,苏我家才有获胜的可能。 “没问题,你可以从我带来的十二个护卫中随意挑选,只要你能赢,今日之战,就算打平了。” 一旁的房遗爱忍不住吐槽道:“我还以为你会说,只要赢了这场比赛,你就赢了呢,又故意给人一种不自信的感觉!” “好,那就这么定了!”苏我入鹿上前一步,道:“那我也不占你便宜,苏我家的武者,从大殿门口那边选十二个,燕王那边,也选靠近大殿的十二个。” 梅川内库信闻言,脸色一变,连忙道:“王爷,这些侍卫都是苏我家最精锐的侍卫,虽然没有苏我蛮牛那么厉害,但武功也不是一般的护卫能比的。” “如你所愿,这大殿太小,无法布阵。谁认输,谁就倒下,这场比试就结束了。” 对于梅川内库的警告,李想直接无视了,他的护卫有几斤几两,他比谁都清楚。 单打独斗,未必能赢。 至于战阵,嘿嘿,那就让他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大唐战阵! 很快,所有人都聚集在了大殿之外,就连舒明天皇,也被一名侍女搀扶着,颤颤巍巍的站在了大殿的门口。 十二名护卫站在两侧。 燕王府的护卫分为四个小队,呈菱形排列,苏我家的护卫分成两列。 “燕王,可以开始了吗?” 看着面前的侍卫,苏我入鹿难得的笑了笑。 李想说道:“随便你!” “此战获胜,每人赏一斤黄金,十亩良田!动手!” 苏我入鹿在开始的时候,还赏赐了一波,提升了苏家护卫的士气! 虽然倭国的古代历史跟华夏差不多,都是战争的历史。 只是倭国本就小,除了近畿一带,其余的地方都是各藩属国自己管理。 这也就意味着,每一个土藩能够控制的土地和人口都是有限的。 各大诸侯国的战争,听起来就像是两个村子在打架一样。 不像华夏,动不动就是几十万人的大规模战争。 一千多年的时间,华夏在兵法、战阵上的造诣,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燕王府的这些侍卫,全部都是秦安然根据李想的说法,结合后世的一些训练方法,并且针对冷兵器的特点,进行了一些改良。 能跟李想一起来倭国的护卫,也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大部分都受过特种兵的训练,十二个人往那里一站,就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苏我入鹿的那点小手段,对他们毫无作用。 “举刀!” 随着队长一声大喝,十二个人齐刷刷地跟了上去,那股气势,让冲上来的倭国人都停了下来。 不过,双方相距不过几十步,几个呼吸的时间,便已经近身搏杀。 梅川内库和李想站在一起,都是一脸紧张的看着即将碰撞在一起的两方人马。 “嘭!” “哐当!” 双方的开局让人大跌眼镜。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这可都是精铁所铸。” 苏我入鹿脸色惨白,只是一个照面,自己的护卫的刀就已经断了一半! 两军对垒,刀特么居然断了! “杀!” 燕王府的侍卫们气势汹汹地冲了上去,挥舞着手中的钢刀,朝着倭人砍了过去。 军队的训练并不复杂,每一招每一式都很普通。 然而,就是这么普通的招式,却让小鬼子防不胜防。 燕王府的护卫,每四人一组,冲在最前面的人,根本不需要理会其他,只需要砍人。 后两名护卫作为辅助。 最后一人则是负责补刀,时刻注意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 一时之间,燕王府的人马开始追杀倭寇。 “啊!” “噗!” “哐当!”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胜负已分。 除了几个断手断脚的倭寇倒在地上,其余的倭寇都已身首异处。 燕王府的护卫们身上都是血迹,根本看不出有没有受伤。 “苏我大人,侍卫们上了战场,控制不住自己的力量,我替他们向你道歉。” 看着自己的护卫们整整齐齐的站在那里,李想只觉得今天这天真天,这地真地啊。 倭国所有的人都是脸色苍白。 自己一方的精锐护卫,居然被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护卫打得落花流水。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不过,苏我虾夷毕竟是赫赫有名的狠人,连倭国天皇都敢废掉,深吸了几口气,压下心中的不爽和怒火,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结果。 不过,对于大唐和倭国之间的差距,他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王爷说笑了,人各有命,快去收拾吧。”苏我虾夷一脸公事公办的笑了笑,“王爷,您的护卫身手真好,我很是佩服。” 李想说道:“我大唐有百万雄兵,区区几个侍卫算得了什么?” 第1021章上国珍品展 “大人,长安城十二卫,乃是上国最精锐的军队,太极宫的左右千牛卫,更是千里挑一的精锐。” 梅川内库见燕王府的护卫如此轻易的获胜,顿时松了一口气。 这个时候,自然是要让苏我虾夷见识一下大唐的强大,让他们打消一些非分之想。 毕竟,李想迟早会离开,梅川内库却得留在奈良。 苏我虾夷闻言,刚刚恢复过来的脸色又是一变。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过要不要将李想等人留在倭国。 不过想想那几个护卫身手了得,苏我家还真没什么信心,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此刻,被梅川内库这么一吓,苏我虾夷的脸顿时就冷下来了。 “大唐以德服人,陛下对各大蕃国也是仁至义尽,大唐的商队也会经常来倭国,我可不想引起什么误会。那些丘八们,往往不会考虑太多,动不动就动刀动枪,谁也不想看到意外吧?” 苏我家三次挑衅,都输了,李想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狠狠敲打他们一顿。 “燕王所言极是,王爷尽管放心,若是有人敢对大唐贵客不敬,我苏我家第一个饶不了他。” 苏我虾夷也不是吃素的,一看情况不对,立刻低下头来,对着李想鞠了一躬。 “呵呵!苏我大人的话,我记下了。放心吧,只要是对大唐忠心耿耿的人,大唐都不会亏待他们。本王暂时寄居在梅川君府中,诸位若是想要交流,随时欢迎。” 李想觉得,飞鸟宫已经没有继续待下去的必要了。 舒明天皇不过是个傀儡,苏我虾夷才是真正的掌控者,现在苏我虾夷认输了,他们此行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一半。 “王爷慢走!” 苏我虾夷躬身行礼,周围的倭国官员也纷纷躬身行礼。 一时间,“恭送燕王”之声不绝于耳。 经过这一次的交锋,所有想要和大唐抗衡的倭国官员,都忘记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梅川家、东野家、伊藤家这几个在使团中都有嫡系子弟的家族,地位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王爷,从今天开始,大唐十年之内,再无人敢招惹。” 梅川内库跟在李想的身后,脸上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梅川君,过几天,你就请奈良各大家族的弟子,来我们那举办一场上国珍品展,让所有人都看看大唐的好东西。” 既然事情都办妥了,李想也该处理一下自己带过来的那批货了。 现在大唐正是最鼎盛的时候,他带来的东西,绝对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就算是千年之后,倭国的女人在家里的地位也不会太高。 梅川慧子虽然是梅川内库的嫡女,但在这之前,也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存在罢了。 若不是梅川内库对她母亲的偏爱,恐怕她也不会有学习汉学的机会。 不过,风水轮流转,如今这梅川慧子,在府里,谁也不敢得罪。 “慧子,你能不能帮我弄一张明天上国珍品展的邀请函?” 梅川家后花园,梅川慧子带着一群贵妇人,难得的齐聚一堂。 “邀请函?上国珍品展也要邀请函吗?” 这几天,梅川慧子一直跟在李想身边,甚至到了晚上,都会留在李想的房间里。 所以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也不是很清楚。 “当然,奈良的贵族们,都想要参加这次的宴会,我们都想参加。” “可是……可是,我没有请柬啊,爹爹从来都不让我插手家里的事情。” 梅川慧子并不知道,她在家里的地位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你去跟管事说一声,他就会把请柬送过来。” “是啊,慧子,只要你说一声,我们就能拿到邀请函了。” “真的吗?”慧子问。 “当然,这件事我们已经查过了。” …… 奈良城最近发生的大事,大唐燕王的到来,绝对是其中之一。 大唐战士在飞鸟宫连胜三场,把苏我家打得落花流水,这是其中之一,恐怕没人敢说出来。 还有一件事,就是上国珍品展。 “主人,您来了!” “你好,藤原君!” 梅川府,今日热闹非凡,奈良城有头有脸的人,几乎都聚集在了这里。 “回王爷,这次来奈良的东西不多,但倭国人很热情,我刚刚看到几家,要么是带着箱子,要么是马车,据说里面装的都是金银。” 刘谨高兴之余,又有些遗憾自己没有带足够的东西。 “不用了,你让人去难波津取吧。” 李想站在一栋三层小楼之上,俯瞰着下方熙熙攘攘的人群。 “可是,上国珍品展只有一天的时间,要不要通知梅川内库?” “不用了,下面的每一件东西,他们都会看到的。我们拿出来的东西不多,说不定还能刺激他们购买。” 船上只有三条船,一条装书,一条装人,剩下的都是瓷器之类的东西,李想根本不担心货会卖不出去。 就像难波津那样,用一件瓷器换等重的白银,到了奈良,那就更离谱了。 …… 梅川内库觉得这是他这辈子最光辉的时刻,也是他这辈子最得意的时候。 奈良城内,无论身份高低的贵族们,见到他都会微笑着问好。 一有空,就会有人来找他聊天。 “大家静一静。” 等到所有人都看完了之后,梅川内库才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平台上,开口说道。 “刚才大家都看到了大唐的珍品,很多人都在问我,这东西怎么卖?今天能不能买到?” 听到梅川内库的话,全场鸦雀无声。 “我已经请示过燕王了,这些宝物,都可以卖给诸位。”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多少钱?这个花瓶我很喜欢,要不,我用十两银子跟你换?” “我喜欢挂在墙上的那面镜子,一斤金子能不能卖给我?” “那蜡烛呢?” …… 众人议论纷纷。 段开山等人听得头晕目眩,以为自己听错了。 什么时候金银都要论斤了? 不是说倭国很穷吗? 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 第1022章小倭子的疯抢,大唐的东西真好 “诸位稍安勿躁,鉴于本次的物品数量有限,而且大家都有很大的需求,所以,为了公平起见,本次展览的所有物品,都将进行拍卖……” 梅川内库对李想的提议,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第一件拍品为瓷器,底价为一两银子,价格最高者得。” 这是梅川内库第一次举办拍卖会,所以并不需要缴纳押金,也不需要号牌。 能坐在这里的,都是有身份的人,就算有些人不认识,管事也不会陌生。 买了不认账? 呵呵,梅川内库倒要看看,到底是哪一家敢这么做? 正好拿他开刀,以儆效尤。 “二两银子!” “三两!” …… 房遗爱在人群中不住地吞着口水,房府从小到大都被房夫人把持着,房遗爱虽然得宠,但月钱一分也不会多。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用黄金和白银来买东西。 “遗爱,我记得你说过,你不会留在难波津,你还是会回大唐吧。” 张猛的表现并不比房遗爱好多少。 “以前我还以为捕鲸是一件很赚钱的事情,但现在看来,这根本不算什么。” 段开山忍不住骂出声来。 张猛:“区区一个倭国都有如此多的金银财宝,我听燕王说过,海外的国家很多,如果能与各国交换,那咱们……咱们就发达了!” 房遗爱道:“倭国盛产黄金和白银,我听闻南洋盛产香料,我想好了,我要去海上漂泊,这一次出海,不知道能不能赚够我下半辈子的花销。” 段开山道:“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爹会经常打我了。当初我爹让我到登州府求见燕王,我还有些不解,如今看来,跟燕王在一起,果然是吃香的喝辣的。” “呵呵,何止啊,你不觉得这些天你的腿都软了吗?”张猛嘿嘿一笑,房遗爱在一旁会心的笑着。 “你还是悠着点,等回了长安,不要再提倭国的事情了。” 段开山想起自己的老爹,顿时有些慌乱起来。 如果是自己偷偷出海,那也就算了,毕竟这一次的收获绝对不小。 可是,如果让他们知道他们在倭国搞出了什么幺蛾子…… 张猛:“呵呵,你别告诉我,你将来是个妻管严,就像房相爷一样。” 房遗爱一阵无语。 段开山也是一阵无语。 上国珍品展结束了。 所有的金银财宝,都被送到两间密室之中,由燕王府的护卫看管。 “启禀王爷,已经全部结清,具体数目正在清点中。” 梅川内库比李想更激动,今天这场拍卖会,简直就是在刷新他的认知。 “具体数量还在统计之中,不过大概有三千多斤黄金,白银五万多斤。” 刘谨根据拍卖会上的价格和数量,大致估算出了这一天的收获。 “真的假的?那岂不是说,我们能带回一百万两银子?” 李想还真不太习惯用金银来衡量自己的价值。 一斤就是十六两,李想粗略的算了一下,发现自己的收获还真不小。 “王爷,主要还是瓷器,还有镜子,实在是太抢手了,一面玻璃镜,就能换十两黄金,这……这小鬼子还真是有钱啊。” 因为李想经常说小鬼子,所以他们也改了对倭国的称呼。 “如果用黄金和白银来衡量,倭国当然不会穷。但从物质上来说,倭国确实很穷。同样一锭银子,在倭国和大唐根本就是两个概念。” “这倒也是,王爷所言,倭国有金矿银矿,又有数百年的积累,黄金和白银绝对不会少。” 李想和刘谨并没有回避他。 从梅川内库的表现来看,他根本不可能从李想的手里夺回自己的东西。 如果没有李想的庇护,恐怕用不了多久,梅川家就会被苏我家的人瓜分。 梅川内库也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王爷,倭国的诸侯很多,每一个诸侯都很有钱,就算是开一个月这样的拍卖会,这批货也能卖出去。” 梅川内库开始为李想出谋划策。 “梅川君,你的情报很重要。这样吧,这次拍卖会你拿走五千两银子,从今天开始,我们就定下一个规矩,只要是我的船队运往倭国的货物,我都会分你半成。”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梅川内库为什么要巴结他,李想心里很清楚。 真以为自己是用爱与正义感化了吗? “半成,王爷,这也太多了吧?王爷将货物从大唐运到倭国,风险太大,我只要半成的一半就行。” 财帛动人心,梅川内库也是个聪明人,知道只要抱上李想的大腿,他有的是办法从别的渠道赚钱,虽然利润很高,但也不是那么好赚的。 “好了,识时务者为俊杰,梅川君,以后你在倭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难波津那边,我会留下一批护卫,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多,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去难波津的燕王府分部。” 这一次出行,赚了几乎相当于大唐十分之一的收入,这简直比吸人血还让人上瘾,李想怎么可能放弃。 “王爷,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梅川内库想了想,一脸的纠结。 “你说吧,不用担心,过几天本王就要离开了,到时候,所有的麻烦都会迎刃而解。” “长安城里,不管是瓷器,还是鲸油,又或者是琉璃镜,价值到底几何,这一次出使,很多人都很清楚。这其中的差价太大了,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去大唐。” 此言一出,李想瞬间就明白了梅川内库的顾虑。 其实,他也想过,要不要把这门生意给垄断了。 垄断,永远是最赚钱的。 “哼,梅川君,以倭国目前的造船技术,能把你们送到大唐,已经是倾尽全国之力,你应该知道造船作坊的位置吧?” “下臣当然知道,事实上最大的造船作坊就在难波津,其他地方还有些小作坊,不过基本都是建造小型渔船的。” “和歌山附近的海域,应该是通往难波津的必经之路吧?” 李想心中盘算了一下,又确认了一件事。 “正是如此,王爷,无论是新罗还是百济,都是走这条海路,但其实我们可以从和歌山对面的鸣门海峡过去,只是要绕道。” 第1023章敢骑几万两银子的马回大唐,阿耶会揍死我 “好吧,我知道了,你不用担心,很快就会有一批海盗来到和歌山附近的岛屿,袭击难波津的造船作坊,你只需要和燕王府的分号说哪里有作坊能造大船,自会有人让他们消失。” 事到如今,李想已经顾不上跟小鬼子讲什么人权之类的东西了,既然这些造船作坊威胁到了他的利益,那就让它消失。 梅川内库一听,心都凉了半截,但更坚定了抱大腿的想法。 “另外,找机会提醒东野阿西,还有遣唐使里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让他们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说的,谁要是不服……” “王爷放心,谁要是敢坏王爷的事,下臣定会亲自出手,将他们全部解决了。” 除了东野阿西在奈良的地位比梅川内库还要高一些之外,其他梅川内库都是不屑一顾的。 现在有李想撑腰,就算东野阿西找他麻烦,他也有把握收拾东野阿西。 “还有一个问题,你还记得本王上次跟你说的圈地的事吧?本王想知道,倭国有没有一个叫石见的地方?” 看到这么多黄金和白银,李想忽然想起了传说中的石见银山,这座银矿可是占了世界储量三分之一的超级银矿,必须要控制住才行。 只要石见银山开发成功,李想也可以考虑一下大唐的货币改革了。 当今大唐,仍是以铜钱、丝绸、布匹等多种物品共同充当货币的混乱局面,随着登州商业的不断发展,这一弊端日益凸显。 如果能推广金币和银币,那情况就会有很大的改观。 至于纸币的发行,李想并不想太超前了。 “石见?” 梅川内库想了想道:“我没听说过奈良附近有个叫石见的地方,不过在新罗的西边,有一个叫石见国的国家。” “石见国?听说那边出产银子吗?” 李想不敢肯定,梅川内库所说的石见国,就是传说中的石见银山,但如果这里真的有银矿,那就是真的了。 “石见国是个很小的国家,我得去查一查,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地方虽然有银子,但数量不多。” 梅川内库猜想李想打听石见国,可能是从别人那里听说了银矿的消息。 “不用了,你把石见国的情况查清楚,越详细越好,然后通过捕鱼队在难波津的分号,把这件事情告诉我。” 李想打算将难波津打造成他在倭国的一个重要基地,当然不能以燕王府的名义,否则的话,倭国皇室肯定会为难他。 在这种情况下,捕鱼队是一个很好的掩护。 毕竟,盐坊,船坊,甚至是咸鱼作坊,都是捕鱼队的产业。 而捕鱼队,就相当于大唐的东印度公司。 “是,只是王爷,我还有一事相求。” “有话直说!只要是我能办到的,一定会办。” “多谢王爷了,小女慧子,犬子秋一,我希望他们能经常跟在王爷的身边,为王爷端茶送水,替我尽一份心力。” “我们之间,没必要做这些。” 李想自然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慧子不用说,所有人都认为她是站在李想这边的。 最重要的是秋一,梅川内库将自己的儿子交给李想,等于是把他当成了人质。 其实,李想也明白梅川内库的意思,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有必要用这种方式来控制他。 毫不客气的说,如果梅川内库敢出卖李想,李想有的是办法对付他。 而且,如果梅川内库真的背叛李想,恐怕还没等李想动手,就会被别的小鬼子给撕成碎片。 “王爷,这些,都是我的一点心意。秋一是梅川家嫡长子,从小学的就是汉学,连新罗、百济的语言都懂,跟在王爷身边,要是王爷想知道倭国的事,就直接问他好了。” “秋一会新罗语?” “没错,虽然新罗的官方,跟倭国一样,都是以汉语为荣,但不认识汉字说汉话的人还是很多的。” “好,我答应你。你放心,他跟着本王,本王绝不会亏待了他。” …… 奈良城的城门处,舒明天皇、苏我虾夷等人纷纷前来为李想等人送行。 李想客套了几句后,就骑上了准备好的九匹马,直奔难波津而去。 “王爷,这些倭国人的马好矮,我觉得像是在骑一头驴子。” 段开山感觉自己的脚后跟都要接触到地上的石块,顿时无语了。 “能让你骑上马已经很不错了,难不成你还想走回去不成?” 别看倭国马个头不大,耐力却很强,李想觉得,弄几匹马给倭国的捕鱼队用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这一次,梅川内库为了凑齐一百匹马,可是费了好大的劲,听说还是拜托了奈良城的几个权贵。 不过,哪怕是这样,除了李想几人可以骑马之外,其他的马都是驮着金银的。 段开山道:“下一次,我一定要从登州运几匹马来,总觉得有些不习惯。” 旁边的刘谨插嘴道:“海上运马,估计几匹马就能活一匹马,如果把等重的马换成瓷器,估计能卖个几万两银子。” 听完刘谨的话,段开山一阵头大,好几万两的马,要是让他骑上去,还不得被爹揍成残废? 李想说道:“你现在想都别想,不过等飞剪船造出来后,运几匹马也不是什么问题。” “段大哥,要不就这样凑合吧,运马的费用可不是一般的大。” 房遗爱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哪里舍得。 李想:“刘谨那是虚张声势,吓唬你。” “不管是瓷器还是镜子,倭国对这些东西的需求量都是有限的,如果一次运送太多,运输太频繁,购买的人越来越少,价格自然也就降下来了。所以,我们每年向倭国出口的东西有多少,这个问题很复杂,要多加注意才行。” “王爷的意思是,再过几年船多了,运送马匹和盐巴之类的廉价货物也行?” 段开山两眼放光,感觉在倭国骑大唐马的梦想终于有望实现了。 “当然了,倭国的大米也很好吃,我想我们可以考虑一下,把大米运回去。” 第1024章李世民的担忧,想儿怎么还没回来 贸易是需要交流的,从大唐往倭国运送什么东西,对他们来说并不难。 但是,从倭国运什么去大唐,却是要好好考虑的。 当然,如果能运黄金白银回去,那就再好不过了。 “王爷,这一次我们要在难波津留下一些人,而您要去和歌山外的岛屿,经过汉城之后,您还需要在那里建立一个捕鱼队的分部,这样的话,我们的人手就不够用了。” 随着离开倭国的时间越来越近,刘谨也开始为如何安排人手而发愁。 “和歌山和汉城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我们先在难波津建立一个据点,留一百名守卫在那里。” 事情有轻重缓急,小五郎虽然投靠了,但是他只是个商人,势力有限,必须要有足够的实力保护他,否则出了什么事就不好办了。 “王爷,依属下之见,下一次干脆带上一千人,在难波津的码头上建一座堡垒,看谁还敢对咱们不利。” 房遗爱做事,从来都不经过大脑,这一点李想都习以为常。 就当没听到! “此次回登州,本王要回长安一趟,诸位随我一同回去吧。至于以后能否出来,就看你们自己的能力。” 海外贸易牵扯的利益实在是太大,甚至可以说是大唐的国运所系,所以趁着其他世家大族还没发现的时候,李想觉得有必要和李世民好好谈一谈了。 房遗爱道:“王爷,我不要回去。我瞒着阿娘偷偷跑到登州去了,我要是回去了,她怎么可能让我再出海?” 段开山道:“我二弟这个冬天就要成亲了,难不成你连他成亲都不参加了?” 房遗爱一阵无语。 登州刺史府。 淳于风这段时间过得很滋润,家族新建的几个作坊已经开始生产了,粮铺和盐铺的损失,很快就被作坊的利润弥补了。 这一年,已经是历年来利润最高的一年了。 登州府近年来的优异表现,让他在吏部的考核中,也算得上是中上。 “刺史大人,文登码头还是老样子。” 自从李想跟着倭国刺史大人出海后,淳于风就派人守在码头上,等着他们的归来。 一方面,来自朝廷方面的压力,段家,张家,还有房家,都派人前来,询问这支船队的情况。 另一方面,他也想知道,李想是不是真的死了,如果死了,登州的很多产业,都可以试试弄到手上来。 “都一个半月了。” 淳于风一边喝酒,一边眯着眼问道。 “刺史大人大人,已经过去了四十六天。” “继续盯着,有什么情况,第一时间汇报。” …… 文登县县衙内。 “小姐,你多吃点吧。” 云儿看着略显消瘦的紫霞,也是一脸的担忧。 自从李想离开之后,文登城就一直流传着船队有去无回的谣言,让紫霞的心情也变得有些低落。 “我不想吃东西,放那儿就行了。” “小姐,王爷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王爷不是说了么,可能半年都回不来?” “海很大,我怀疑船队是不是迷失了方向。船要在海上航行这么长时间,王爷身边连个服侍的人都没有,云儿,我真是担心死了。” 紫霞泪眼朦胧,双眼无神。 “我听罗通说,这种新型飞剪船非常稳定,而且出海还有特制的罗盘,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但愿如此,云儿,跟我一起去庙里拜一下。” …… 太极殿内。 “怎么还没消息?” 李世民批阅完每日的奏章,抬起头来,望着身旁的张阿难。 “登州府无事,只是燕王出海至今未归。”张阿难小心翼翼地说道,以他这段时间的经验来看,李世民现在正是最暴躁的时候。 “你查清楚了没有,从登州到倭国需要多久,有多大的风险?” 张阿难哑然。 一提到李想,就会被骂一顿,张阿难的心都在滴血。 李世民并不想知道答案,他只是在发泄自己的不满和担忧。 “启禀陛下,我已经派人在文登码头等着了,只要燕王回了登州,马上就会有快马禀报。王爷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 …… “褚主薄,我们已经抓到了一些想要潜入制盐作坊和造船作坊的人,要不要继续盯着他们?” 褚遂良最近压力很大,去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褚遂良冷冷道:“让护卫们盯紧他们,别让他们跑了。” “知道了,需要审讯吗?” “不需要审讯,一切等王爷回来再说吧。” 褚遂良做出这个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虽然不需要审问,但也能猜到是谁下的手,但一旦消息传出去,难免会有人铤而走险,现在登州府必须以稳定为重。 “我知道了,这次我会安排一个更隐蔽的地方守着。再也不会有嫌犯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 “许管事,您来了?” 文登码头上,褚遂良,上官仪,许敬宗三个人,每天都要派一个人在这里守着,一是确认船队回来的消息,二是维持港口的秩序。 经过一年多的开发与扩建,如今的文登码头,每天都有大批的船只进出;无论何时,码头上都是一片繁忙景象。 人多了,难免会发生各种纠纷和冲突,而且,船只靠岸的时候,也需要一个统一的指挥。 李想让褚遂良负责燕王府在登州的事宜,但因为事务繁多,褚遂良便让许敬宗、上官仪两人帮忙。 有了这两位的帮忙,码头上的秩序一下子就恢复了正常。 特别是许敬宗,虽然在朝堂上名声不显,为人也有些狡猾,但在码头上却是如鱼得水。 “今天灯塔有没有加鲸油?” 许敬宗和往常一样,检查着码头上的各种事情。 为了保证晚上靠岸的船只能够顺利抵达文登码头,李想在码头上升起一座灯塔,每天晚上都会点燃鲸油。 “许管事,都准备好了。” “望远镜。” 许敬宗习惯了站在灯塔上,看看能不能看到飞剪船。 说实话,这些天来,长安城里不少勋贵都来找过许敬宗,提出了一些让人难以拒绝的要求。 许敬宗恨不得李想早点回来,这样他就可以自由了。 第1025章商税不能收,就改名市舶税 宽阔的海面上,海浪拍打着礁石,不时有海鸥从港口上空飞过,或者停在某个渔船的桅杆上。 码头上已经有好几条船在准备出海打渔,一些来自长安的船也在往码头上搬东西。 远方的海面上,一切如常。 “咦?” 许敬宗把望远镜推得更高了,眼睛瞪得更大了。 “快,快去禀报褚主薄,王爷来啦!” 许敬宗激动的摘下望远镜,很久没有笑过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 飞剪船的设计太过独特,除了造船厂外,也只有李想带着他出海的那一艘。 “赶紧把中间的船挪开,让王爷的船队过去!” 王爷来了!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文登码头。 “要不要马上回京复命?” “先等等,等人到了,我们再去禀报。” “快去通知东家,就说燕王的船队已经返回。” “快去通知刺史大人,让他到码头来。” “小姐,小姐,王爷他回来了!” …… 码头上,各种声音此起彼伏,有期待的,也有失望的。 喧闹的码头,在褚遂良的带领下,被燕王府的一百多名护卫接管。 不管你在做什么,都给我停下,等王爷回来再说。 虽然有些野蛮,但是却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应。 望山跑死马,在海里也是一样,船已经出现在了海面上,但是要等上半个时辰才能靠岸。 段开山等人站在甲板上,兴奋的看着码头越来越近。 “王爷,以前常听人说,读书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次倭国之行,我才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 “段大哥,别装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正经了,看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一旁的张猛撇了撇嘴。 “呵呵,我猜他应该是体会到了奈良城的女人吧。” 一旁的房遗爱,则是一脸坏笑。 “放屁!房遗爱你个臭小子,出海就变得这么不正经,小心我在房夫人面前告你一状。” “王爷,大唐开国以来,从未收取过商税,如今登州府最大的商行便是我燕王府,要不要再好好考虑一下?” 刘谨没有理会段开山等人的对话,而是站在一旁,与李想商议着什么。 “大唐现在的赋税制度,就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户部年年盯着百姓,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这种制度很难持续下去。相反,近几年来,商业蒸蒸日上,商贾富得比百姓还多,户部却不征收商税,真是鼠目寸光。” 这一次出海,足足赚了上百万两银子,而且还不需要交税,这让李想很是纳闷。 于是便与刘谨商议起了登州府商税的事情。 “王爷,这些商贾的背后,一般都有权贵撑腰,征收商税,就是要从他们的腰包里抢钱。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王爷真的不应该与天下的勋贵为敌。” 刘谨当然明白李想的意思,但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反对。 满朝文武,难道就没有人发现不对吗? 当然不是。 只是所有人都是这个体系的受益者,谁也不敢违背天下勋贵的意志。 就连李世民,也是继承了隋朝的律法,并没有提及商税。 历史上,直到780年,唐德宗建中元年,均田制度被彻底打破,朝政难以为继,商税才得以实施。 “本王还没这么蠢,正是不想跟勋贵们正面冲突,才只在登州实行的。” 李想万万没想到,他提出的商税计划,竟然被刘谨给否决了。 一路上不停的试图说服自己,哪怕是快要下船,也没有放弃。 “王爷,这样的事情,在登州开个头,大家都会担心,其他州县也会效仿,反弹的程度,不会比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小。王爷现在根基不稳,不宜有什么大动作。” “这可如何是好,海上贸易如此之大,却连一文钱税都不收取,本王还真是难以接受。” 虽然现在登州只有李想一个人在做海运,但他也知道,用不了多久,这个局面就会被打破。 李想的计划,只能让倭国的人无法从事海上贸易,却无法阻止大唐勋贵出海。 而且,阻止他们出海,也不符合李想的本意。 “能不能换个名字,不叫商税,只收货物的税?” 刘谨见李想终于松口,顿时放下心来。 李想想了想,觉得这和关税有异曲同工之妙。 似乎在宋朝,经济最为发达的时候,就设立了市舶司,负责对外贸易,这个时候,广州等地虽然也有对外贸易,但还没有建立起来完整的体系。 刘谨的提议很好。 “不错!那就依你所言,一离船,本王便于登州府成立市舶司,专管出海之船、人、货,凡进出之物,一律征收一成市舶税。” “王爷说的是,现在登州的市舶税,只涉及到捕鱼队,别人肯定不会说什么,说不定还会嘲笑我们蠢。” “本王不会永远留在登州,而且大唐除了登州之外,还有其他的海运生意。我打算向陛下建议,将市舶司暂时划归户部管辖,以后尚书省将会独立出来,不允许地方州郡插手。” 李想比任何人都清楚,海贸能够为大唐带来多么巨大的税收,只怕十年之内,便会成为大唐最大的财源。 这么大一笔钱,如果落在州县手里,那就太麻烦了。 所以干脆借鉴了后世的做法,将海关和地方分开。 “王爷高见!” 看到李想想的比他还周到,刘谨也就不再反对了。 也正因为如此,刘谨才真正明白,李想是一个多么有远见的人。 “我们走吧!” 看着码头上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李想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恭迎燕王凯旋!” 淳于风在码头的地位最高,李想虽然对他不怎么感冒,但下船之后,也只能客客气气的和他打着招呼。 但是,只说了几句,就不再理他了。 “登善,你去一趟互助小学,把王平叫来,再让他带几个擅长算术的人来,另外,文登县府也派几个小吏过来。” 第1026 章燕王收自己的税,脑子进水了吧 既然有了市舶司,李想就打算先打好基础,把第一批货物的税收都列出来,打好样,免得以后被人钻了空子。 在飞剪船的带领下,其他三艘船也纷纷靠岸。 不过,除了李想,刘谨,段开山三人之外,其他人都被留在了船上。 人员资料,货物资料,船只资料,交易地点…… 李想已经做好了最基本的准备,让市舶司将这些基本信息都记录下来。 “王爷好!” 虽然他不知道李想一下船就来找他做什么,但想来也不是什么坏事,所以王平一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就带着七八个在学校里学得不错,年纪也不小的学生跑了过来。 “刘谨,告诉他要注意的事情,让护卫们维持秩序,然后把东西搬下去。” 市舶司的工作很复杂,但也很简单。 像今天这种情况,所有人都会全力配合,王平只需要做好信息登记,核对货物和金银,然后按照十税一征税。 “王爷放心,我一定会处理好的。” 王平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这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机会。 “登山,去把腊肉厂的秤拿来,暂时借给市舶司用。” 李想叮嘱褚遂良,让他去称重。 …… “黄金一箱,一百二十三斤。” “黄金一箱,一百一十二斤。” “白银一箱,重一百八十斤。” 王平喘着粗气,看着一箱又一箱的金银被搬下船。 周围的人就更不用说了,虽然隔着燕王府的护卫,但是当箱子被掀开的时候,里面闪闪发光的金子和银子,却给人一种强烈的震撼。 诺大的码头上,只有王平一个箱子一个箱子的报价声。 清点完后,他们并没有马上搬走,而是先放在一边,等着交税。 金银的冲击力,并不是光听数字就能感受到的。 但是当黄金和白银变成了实物,那种冲击力却是截然不同的。 这种感觉,就像是未来手机里面的一百万,和一百万现金放在你面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 “刺史大人,燕王是不是脑子坏掉了?怎么会突然成立市舶司,收自己的税?” 淳于博皱了一下眉头,沉声的朝着淳于风问道。 “我现在算是明白了燕王的行事风格,简直是天马行空,让人捉摸不透,十税一,如果不是他自己收自己的税,肯定会有麻烦的。” 淳于风看着那一箱又一箱的金银,这收上来的税恐怕不会少,如果是他,肯定不会这么做。 “没想到这次出海,竟然带回了这么多银子,我这就去打听打听是怎么弄到这么多钱的。” 淳于博又是羡慕,又是嫉妒,这些金银,怎么就像是长了脚一样,全都涌向了李想? …… 王平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将所有的东西都清点了一遍,脸上的震惊之色渐渐褪去,因为他发现,这些金银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启禀王爷,总计黄金五万四千三百二十二两,白银八十九万六百七十两,黄铜二万两千六百四十四斤,其他鲍鱼、银器、铜器若干。” 王平双手捧着一份账本,恭敬的递到李想面前。 “先让登善拨出一处院落给市舶司使用,税收按十税一计算,你安排人放在市舶司,回去后,你要详细考虑一下市舶司的规矩,需要多少人,如何运作,需要什么资源,都要向我汇报。” “小的知道了,多谢王爷指点。” 事已至此,王平再不明白多大的机缘摆在自己面前,那才是傻子。 “刘谨,你让人把这些东西送到捕鱼队去,每个人都要拿出半成的奖金,至于怎么分,你和周大福商量一下!” 清点完赋税之后,所有人都被李想的话给震住了。 半成看似不多,但那可是一百多万两银子的半成,这次出海的人有四五百人,每人能分到一百多两银子。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王爷!” 忙完这一切后,雪晴终于按耐不住,走到李想身边。 反倒是紫霞,虽然心中充满了思念,但此刻却是平静了许多。 “你看,本王说过,我很快就会回来,不会骗你的。” 李想摸了摸雪晴的小脸,笑得合不拢嘴。 “王爷,小姐来了。” 云儿看着紫霞呆呆的站在原地,忍不住喊了一声,李想也跟了上去。 “紫霞小姐,你怎么了?” 李看着这个消瘦了不少的女人,心情有些复杂。 自从互助小学建好之后,紫霞不是教大家写字弹琴,就是安安静静的呆在县衙里,从不主动找李想要东西。 “王爷安然无恙的回来,是我们登州百姓的福气。” 紫霞笑吟吟的看着李想,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意。 “呵呵,这对你来说,难道不也是一件幸事吗?”李想忍不住调侃道。 紫霞却不以为意,反而俏脸一红,说道:“能见到王爷回来,奴家也是三生有幸。” 看着李想在与紫霞等人有说有笑,梅川慧子的脸色微微一沉。 “杏香,加油,以后王爷身边,一定少不了你。” 梅川秋一很清楚,自己是个小鬼子,想要得到李想的信任,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但,梅川内库和他聊了几句,让他意识到,梅川家必须要和李想搞好关系。 李想没有理会众人的议论,而是摆了摆手,说道:“走吧,我们回县衙,吃顿好的!” 在一片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李想带着一群护卫,离开了码头。 对于现代人而言,连续十多天没有洗过澡,确实是一件很难受的事。 回到县衙,李想二话不说,直接冲了个热水澡。 “爽!” 泡在浴缸里,李想恰意的叹了一口气。 不由得闭目小憩了一番。 “王爷,王爷,你没事吧?” 雪晴见李想发呆,连忙叫了一声。 “累坏了吗?要不,我们先回房间休息吧。”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这才意识到,自己还在洗澡。 “啊,没什么。给我换身衣服!” 第1027章陈老四,杨老七回乡 捕鱼队前所未有的热闹。 跟李想一起回来的人都在等着领赏,而那些还没出海的人则是围在门口看热闹,就连附近的工人们也都聚集在门口,想要捞点好处。 “杨老七,这是你的钱,先给你一半,剩下的一半放在账房里,随时可以支取。” 褚遂良与周大福商量好了分配方案。 因为银子不是那么容易流通的,所以直接发铜钱。 不管怎么说,捕鱼队每天都有大量的鱼获、咸鱼、鲸油蜡烛等等东西被卖出去,仓库里堆积了一大堆的铜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捕鱼队的守卫,任务就是把库房给看好了。 也正是因为杨老七这个了望手,平均下来能分到两百贯铜钱,若是让他一个人拿,他可拿不动。 所以,只发了一半。 即使如此,带着一箱子铜钱也不方便,十有八九杨老七会把大部分铜钱留在库房里,等需要的时候再支取。 杨老七拿到钱后,兴奋的不得了。 在来之前,李想已经跟他说过,这次出海的人都会得到丰厚的奖励,杨老七已经在盘算着,等回到登州之后,该如何使用这笔赏金。 一座东西厢房的院落,也就三十贯钱左右,若是位置差一些,价格还会更低。 他答应过姐姐,等有钱了,就带她去城里,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 杨老七带着几贯钱回到了帐房,没有去看其他水手的赏赐,而是独自一人离开了,去了附近的牙行。 之前虽然买不起,但也去了几趟牙行,也不知道看中的几个院子卖了没有。 想着美好的未来,杨老七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前走去。 像杨老七这样想的人还有很多,文登城里出售的房子,没多久就卖光了。 也有人买不到合适的院子,买地自己盖房子。 …… 陈老四和杨老七一样,都是从村子里走出来的,现在站在村口,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一年前,他们还是一群衣不蔽体吃不起饭的人。 现在,穿上了新衣服不说,在文登城也买了一座独立的小院。 “老人家,马车就停在前面的茅屋前吧。” 陈老四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就看到母亲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连忙吩咐车夫,让马车过来。 “好了,老七!你也知道我在文登的住处,到时候把你阿姊也叫来。” 这一次回来,陈老四是打算带着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离开,也是为了感谢这些年来对自己照顾有加的邻居们,他特意买了一辆马车,给乡亲们买了一些土特产。 杨老七也是如此,只不过是两户人家各自分开。 “阿娘,路上有马车,您注意安全。” 陈五妹见阿娘拎了一筐衣裳要去溪水里洗,忙出来叮嘱。 “放心吧,会有人给我们赶车的。” 话音刚落,一辆马车便停在了她的面前,陈李氏吓得不轻。 “阿娘,我回来了。” 看着从马车上跳下来的人,陈李氏还没反应过来,陈五妹却是一脸惊喜的迎了上来。 “四哥,你回来了。” 陈家门口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自然引起了周围邻居的注意。 “老四,你回来了啊。” 很快的,周围就聚集了很多人。 “二叔、三伯,来的正好,我在文登那边给你们买了点小礼物。” 马车停下后,车夫很自觉地帮着把东西从马车上搬下来,周围的邻居见陈老四居然坐着一辆马车回来,而且买的东西还不少,纷纷上前帮忙,心中却是暗暗惊叹。 很快的,陈老四发了财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陈老四以前住在茅草屋里,家里有个体弱多病的母亲,还有个不到十岁的妹妹,平日里都是媒婆不搭理他的,可现在,一天之内,他已经接待了好几拨媒人了。 尤其是陈家要搬家,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 陈老四,杨老七的事情传开之后,这附近几个村子里,但凡家里有点力气的人,都想去捕鱼队。 李想一行人回到登州的时间并不长,便有好几拨人催促他返回长安了。 段开山自不必说,眼看着二弟的大婚在即,他这个大儿子若是不回去,恐怕段志玄就要找上门来了。 房遗爱也好不了多少,估计房夫人已经拿着皮鞭等着他回去抽他了。 只有张猛稍微好一些。 如今他从海上归来的消息还没传回长安,登州各大世家的人都在催促他。 再等下去,怕是…… 无奈之下,李想稍做布置,便率众人回京了。 “王爷,你安排一下,准备一下,我们离开长安后,就可以直接出海了。” 一群人还未抵达长安城,房遗爱便想到了再次出海之事。 在难波津呆的多舒服啊,他为什么要急着回来? “当然是要出海了,不过具体是谁去,那就不好说了。” 李想也不知道,等房遗爱等人回了长安,还能不能离开。 没有家族的支持,他总不能违背人家父母的意愿,让房遗爱等人出海吧。 其实,在李想看来,只要有周大福在,再把王富贵安排在自己身边,一人管理商业,一人管理航海,就足够了。 房遗爱等世家子弟,未必就一定要跟来。 “王爷,不要这样。听你的口气,似乎并不想让我出海啊。” 房遗爱也不是傻子,见李想如此态度,顿时急了。 “遗爱,我没有意见,只要房相和房夫人允许你出海就行。所以到了长安,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房遗爱一阵无语。 我不知道! 我要是知道,我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跑到登州去了。 …… “陛下,喜讯传来,燕王回来了。” 御书房内,李世民正在读书,张阿难鼓起勇气打断了他。 若不是登州传来了好消息,给张阿难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在李世民读书的时候打扰他。 “啥?想儿回来了?” 李世民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停止了阅读。 “何时到长安?” 张阿难松了口气,但又有点忐忑,这个问题,自己回答不上来。 “陛下,我已经安排好了人,等燕王回到登州后,就让燕王回京,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哼,朕明白。你马上派人回登州,把朕的口谕传给他,让他立刻回京!” 第1028章干爹,你不觉得大唐的铜子不够用吗 “是!” 张阿难说到这里,犹豫了一下。 “怎么了?” “陛下,有一件事,我还不能确定。登州传来消息,燕王殿下这次出海带回了大量的黄金和白银,还成立了一个市舶司,缴纳了十三万两银子市舶税。” “啥?市舶税?交市舶税?” 李世民愣了一下。 “是啊,而且是按照十税一来计算的。陛下,这些船队都是捕鱼队的一部分,按照燕王的吩咐,捕鱼队,内库占了三成。” “照你这么说,李想这一次出海,就赚了上百万两银子?” 在李世民看来,这是一个非常不靠谱的数字。 “你算术是怎么回事?大唐一年来,各州各府缴纳的赋税加起来,差不多就一千一百万两贯,你以为一百万贯就是一百万文铜钱?” 面对李世民的质问,张阿难一时语塞。 “罢了,等想儿一回京,就让他入宫一趟。” …… 褒国公府内。 “将军,登州那边传来消息,说大郎已经安全回来了。” 段府的管事接到消息,急忙跑到段志玄的跟前禀报。 “这混蛋,竟然敢擅自出海,等他回来了,一定要打断他的腿!” 段志玄骂归骂,心中却也释然了。 “爹爹……” 段嫣然跺了跺脚,轻轻晃了晃段志玄的手臂。 “行了行了! 段志玄虽然经常打骂自己的儿子,但对这个独女却是宠爱有加,让段开山时常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亲生的。 段嫣然羞涩地问道:“那……燕王也回来了吗?” “嗯?”段志玄一脸怀疑地看着自己的小棉袄,这丫头哪来的心思在燕王身上? “信上没说,不过,我想,大郎应该是跟着燕王一起回来的。” “没有说燕王殿下也安全回来了吗?” 段嫣然有些失望。 “嫣然,你是什么时候和燕王认识的?” 段志玄本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最终还是没忍住,开口问道。 “爹爹,对不起,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有一件羊毛衣没做完,我先回房间了。” 段嫣然假装什么都没听到,找了个理由匆匆离开。 段志玄看着女儿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 …… 时隔一年,李想再一次来到长安城,发现这里的人比之前多了许多。 这三年来,没有什么大的战争,大唐国力大增,民生改善。 “王爷,陛下让你一回长安,就进宫一趟。” 传令的太监生怕李想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连忙又叮嘱了一句。 “我知道,这事前些日子你还跟我说过。” 张阿难不知道派了多少人去打探李想的行踪,但从三天前开始,李想身边就多了一名太监,一直在催促他加快速度。 “王爷,由秦安然护送这些内库的银钱去朱雀门,其余人等,我先送回王府,如何?” 刘谨知道面君的事情耽误不得,他可不想多生事端。 “好了,段大哥,张大哥,房大哥,我就先告辞了,有事来燕王府找我。” 李想没有理会这些人,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不想回去,直接策马向安化门走去。 这个时候,他也顾不上骑马会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了,他必须要表现出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想要见到李世民。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进入太极宫的时候,多跑一会儿,让李世民看到自己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或许就不会这么生气了。 李想必须好好想想,该如何应对李世民的怒火。 李想进入太极殿之后,立刻就有人将他带到了书房之中。 李世民走后,小太监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只剩下李想一个人在一旁看着。 或许是公务繁忙,或许是为了让李想安静下来,李世民依旧在忙碌着。 李想见状,也不再多说什么,而是站在原地,仔细打量着御书房。 诺大的书房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这些书籍看起来都不像是摆设,李世民应该是看过的。 除了书架上的书籍,御书房里的摆设很简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名家字画。 “你是不是傻了,站着不动干什么?” 大约一刻钟后,李世民放下毛笔,看向李想的目光,充满了敌意。 “干爹日理万机,儿臣岂敢妄动?” 李想低下头,像个听话的孩子。 李世民显然还在气头上,李想说什么都不对,还不如直接承认自己的错误。 “你可知,回京后,朕为何要让你入宫?” “儿臣不敢擅自揣测干爹的意思!” “你再这样下去,朕会很生气的。”李世民说道。 “儿臣不该无诏而入他国,还请干爹恕罪。”李想低头道:“但是,这次倭国之行,儿臣却发现一件事,这件事关大唐的兴衰,绝对不能小看。” “你还知道无诏入他国不对?你知不知道出海有多危险?” 李世民被李想的态度气得不轻。 “告诉朕,你有什么发现吗?” “干爹可能没有注意到,最近两年,长安城越来越繁华,开元通宝在东西两市流通,但也有一些时候,商贾们会觉得铜钱不够用。” “钱不够用?此话怎讲?” “对,我说的是两个意思。一方面,市场需要大量的铜子,而朝廷铸造的铜钱有限。其二,铜钱的价值太低,打个比方,你买一件一百贯的东西,如果都换成铜钱,你根本不可能带在身上。” 李世民从来没有听过这种论调,也不知道这件事对大唐有什么影响。 “干爹,没有农业,就不会太平。大唐想要繁荣昌盛,就必须要有商业,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是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这和你去倭国有什么关系?” “当然。你觉得倭国是个什么样的国家?” “《隋书》中有记载,倭国位于百济和新罗东南,依山岛而居,距海三千里。夷人不知里,而记以日,其国四面环海,东面地势较高,西面较低。” 身为一代帝王,李世民对于倭国的事情还是很了解的。 “那又如何?陛下认为倭国的人口有多少,是富是穷?” 第1029章重农抑商的那些朝代现在可还存在? 不知不觉中,李想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 “如果朕没记错的话,倭国的人口在历史上并没有记载,大概在一百万左右。至于富不富,哼,偏僻小国,地广人稀,想必是民不聊生。” 李世民的这番话,恐怕也是朝中许多朝臣的心声。 “干爹,倭国人少说也有三百多万,国土虽小,百姓苦,但却不穷。” “你的意思是,你是从倭国带回了一百万两银子?不过他们这么多年来,举国之力搜罗一空,有个一百万两银子,不足为奇。” 李世民知道,李想这是在向自己邀功。 “这一百万两银子,儿臣每隔两个月,都可以再赚一笔。如果是这样,干爹还会觉得倭国很穷么?” 听到李想的话,李世民神色一凝。 身为皇帝,他每天要批阅的奏章中,有不少都是关于钱粮的,就连户部也经常抱怨自己太穷了。 这也是为什么李世民会如此清楚,金钱对朝廷的重要性的原因。 “真的假的?” “只多不少!” 李世民深深看了李想一眼,沉声道:“朕不允许你再出海!” “干爹,我出不出海都无所谓,我只想让捕鱼队继续开下去。” 李世民摇了摇头,不置可否。 “所以,你弄了个市舶司,就是为了以后的出海做准备?” “干爹,想必您也听说了这次捕鱼队的收获。以捕鱼队为龙头,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各种各样的船队跟着一起出海。 除了大唐之外,还有倭国,百济,新罗,高句丽,林邑,琉球,狮子国,波斯,罗马……等等,这些都是一笔巨大的利润,如果朝廷不征收这些货物的话,所有的利润都会被世家大族收入囊中。” “大唐继承了隋朝的传统,并没有征收商税,那你这市舶税,也算是一种商税吧?” 李世民一针见血的说道。 “是啊,从大唐往外贩货,和从岭南往关中贩货,都是一样的道理。儿臣当然知道,这是一件大事,稍有差池,便会酿成大祸,所以才要征收市舶税,而且目前只向捕鱼队征收。” 此言一出,李世民立刻就明白了李想的意思。 “自古重农轻商,朕如何相信,鼓励商业,不会引起大唐的动荡?”李世民说出了自己最担心的问题。 “干爹,历代王朝,重农轻商,这是事实。不过,那几个王朝,如今是否还存在?” 李世民的脸色变了变,但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 御书房内,一片寂静。 “干爹,只要是对大唐各方面都有好处的,只要是对大唐国力有好处,对大唐人民生活有好处的事情,我都愿意去做。” 李世民沉吟了一下,然后摆摆手:“朕明白了!你可以走了!” 李想一脸郁闷的看着李世民。 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我不明白啊? 离开太极宫之后,李想便返回了自己的府邸。 李想在燕王府才是最有话语权的,只要李世民不召见他,他就是老大。 所以,李想有时候也很喜欢宅在自己的府邸里。 还没走到门口,就看到雪晴站在门口,眼巴巴的等着李想回来。 “王爷,您回来了,陛下是不是为难你了?” 也只有雪晴,被李想宠坏了,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想什么呢? “厨房里已经准备好了晚膳,是先让雪晴服侍您洗浴,还是先用晚膳?” “先洗个澡。” …… 相较于李想回府之后,房遗爱受到的待遇要差上许多。 “阿娘,我以后再也不会了。” 房遗爱抱着脑袋,满屋子乱跑,房夫人手持扫帚,在后面追着。 “以后?你还想以后再干这种混账事?你是想气死我吗?” 房夫人扔下扫把,叉着腰,指着房遗爱破口大骂。 “咳咳!” “你,你要去登州,怎么不跟阿娘说一声,何必一个人偷跑呢?” “咳咳!” “出海这么危险的事情,你是不是傻了?” “咳咳!” “咳什么咳?你以为老子是聋子啊?房乔,二郎之所以会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你这个做父亲的管教不严。” 房玄龄刚刚回到府邸,就看到房遗爱被追着打,他本想提醒一句,自己已经回来了,适可而止。 然而…… “爹,燕王让我带来了十万两银子。” 见到房玄龄归来,房遗爱仿佛见到了救星,连忙岔开话题。 “这是什么意思?”房夫人一愣,“你进来的时候,说要将银子送到库房,难不成马车里装的这么多箱子全是银子?” “阿娘,您保证不打我,我就告诉您。” 房夫人虽然手无缚鸡之力,却牢牢地控制住了实力强大的房遗爱。 “你……你爱说不说!” 房夫人见自家的傻儿子如此愚蠢,心中又气又恼。 自己把扫帚都扔了,总不能再去捡吧。 “儿啊,来我的书房。” …… 段开山先是被段志玄拉到校场“考验”武功是否有所长进,随后顶着两个黑眼圈,将自己去登州后的遭遇跟段志玄说了一遍。 “哥,慢慢吃。” 好不容易渡过了天劫,段开山也是饥肠辘辘。 “妹子啊,我被派到登州,是他安排的,我带回来了十万两银子,他却以武功没有长进的名义揍我。” 段志玄咬了一口羊腿,对段嫣然说道。 “是谁叫你去倭国的?整个大唐去过倭国的人都不多,你竟然一声不吭的带着使节逃走了。” “嘿,告诉你一件事,其实出海也没你想的那么危险。这是一种新型的飞剪船,速度很快,也很稳定,只要不遇到暴风,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除了你,没人会相信。” 段嫣然抿了抿嘴,她知道自己这个哥哥说什么都不靠谱。 “我骗你做什么,燕王的身份比我高多了,他还不是出海了?” 段嫣然一听段开山提起燕王,便拿起筷子夹起一只大鸡腿。 “妹子,以前可不知道你对我那么好,今天怎么给我夹菜了?” 段开山一脸狐疑。 第1030章在大唐弄一点反季节蔬菜 “大哥,您说的哪里话,您是大哥,我自然要对您好了。”段嫣然红着脸道:“哥哥,你跟我说说,你跟着燕王出海的时候,到底是怎么回事?” …… 洗完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李想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哟,这顿饭吃的还挺丰盛的。” 李想一看,果然是一桌丰盛的大餐,丰盛的大餐。 “我见王爷瘦了不少,便吩咐膳房备了些肉食。” 雪晴给李想夹了一筷子菜,说道。 羊啊,猪啊,鸡啊,鸭啊,鹿啊,就只有一种青菜? 李想看着桌上的饭菜,若有所思。 “雪晴,这葵菜很好吃,好像一年四季都有。” 吃饭的时候,李想也打听了一些消息。 李想对大唐农业的了解并不多,尤其是蔬菜方面。 他只知道土豆和番茄是明朝传入华夏的,至于其他的蔬菜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就不太清楚了。 以前没怎么注意过,现在仔细一想,才想起来,自己并没有吃过大白菜,只有一种类似于大白菜的白菜,偶尔才能看到,这应该是大白菜的祖先。 “王爷,葵菜一年四季都可以种,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到。” “王爷,葵菜是我大唐的主食,上至平民,下至王公贵族,基本都能买到,只是做法有些差别罢了。” 紫霞虽然不明白李想为什么会对这道菜感兴趣,但还是开口说道。 “这么冷的天,还能吃葵菜?我记得去年冬天的时候,我还在定襄吃了一个冬天的羊肉呢。” 雪晴道:“初冬之前还能吃,现在雪一过,葵菜就没了,自然也就没菜吃了。” 紫霞说道:“我听说,在骊山之中,有一处温泉,可以在深冬时节,种植一些蔬菜,供宫中的贵人食用,冬天的时候,寻常人家可吃不到青菜。” “冬天的时候,难道就没有人想办法种点蔬菜吗?” 李想想起了前世,反季蔬菜遍地都是,但现在,却再也没有了。 要知道,就算是李想这样的皇子,在这冰天雪地里,也吃不到什么素菜,唯一能算得上蔬菜的,也就是萝卜。 “《汉书.召信臣传》中说,太官园中有一株冬葱韭菜蘑菇,盖在屋顶上,日夜不停地生火,直到空气变暖,才会发芽。所以,在汉朝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种菜了,只是圣人说过,不食不时。” 紫霞的学识渊博,让李想大开眼界。 这不就是大棚吗? 汉朝的时候? 至于什么圣人说的“不时不食”,就当放屁算了! 冬天的长安城,即便是世家大族,也没有多少新鲜的蔬菜可吃。 这一顿饭下来,李想算是彻底了解了大唐北方冬天的伙食情况。 “刘谨,你那边的玻璃生产情况如何?” 从汉朝开始,就已经有温室了,而大唐却没有。 李想觉得,为了让饭菜变得更好吃,他必须做点什么才行。 想想看,那些王公贵族们,在寒冷的天气里,已经吃腻了肉食,再吃点胡瓜,那滋味一定很好。 就算是不拿去卖钱,拿去当礼物,也要比送一幅名贵的字画更让人印象深刻吧? 所以,李想就开始考虑,要不要把温室建起来。 最好是用塑料薄膜,但是这玩意儿在大唐怎么可能弄的出来。 所以,还是用玻璃来建造比较好。 “玻璃镜的产量已经完全上来了,玻璃作坊也从瓷器作坊中独立出来,在珍宝阁中出售一面一尺宽的镜子。” 现在燕王府最赚钱的就是玻璃镜了,一提到玻璃镜,刘谨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能不能做一面更大的全身镜?” “王爷,我们也能做一面更大的镜子,但那面镜子并不是很平整,上面的人也不是很清楚。而且镜子越大,镜面就越厚,越难做出合格的产品。” 对此,刘谨并不是很担心。 以他的眼光来看,这些镜子已经足够了,甚至已经到了要刻意控制产量,才能维持价格不下跌的地步。 “明天去一趟。” 听刘谨这么一说,李想立刻就意识到,温室是可行的。 镜子对镜面的平整度要求很高,但如果用来做温室的话,那就简单多了。 …… 燕王府的瓷器作坊,原本只是一家不起眼的作坊。 自从李想发明了镜子之后,长安城之中的勋贵们,都对他感兴趣了。 燕王府为了保护玻璃镜的秘密,专门派了近百名侍卫在此驻守。 “王爷,这位是陈大力,最会做玻璃的。” “多谢管事夸奖,我的手艺都是王爷教我的。” 陈大力是个五十岁左右的小老头,虽然名字叫大力,不过看起来也没多大的力气。 “大力你就别客气了,听说最近本王听说玻璃镜技术进步很大,我也很开心。烧瓷是燕王府最重要的技术之一,如果你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尽管开口。” 这已经不是陈大力第一次见到李想了,虽然还有些紧张,但他深知李想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并没有被吓得语无伦次。 “王爷,小的有个请求,能不能让学堂里的人帮我们烧玻璃?而且我听说,登州的工匠们都可以去夜校学习,如果我们也能做到这一点,应该能更快的改进玻璃配方。” 李想被陈大力的话吓了一跳,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老头,竟然有如此敏锐的洞察力。 “王爷,烧制玻璃需要石灰石、晶石和长石,每一种材料的配比都不一样,就算是放错了一种材料,效果也会大不相同,还需要反复试验。” 一说起自己的特长,陈大力就滔滔不绝起来。 “光靠记忆,是很容易出错的。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有识字的伙计记录下每一次实验的配方,炉子的温度,蜂窝煤的加入量,风力的强弱等等……” 李想越听眼睛越亮,没想到这老头还挺有天赋的。 这就像是一个未来的研究所。 “刘谨,你立即去安排。另外,王府下属的作坊里,所有工匠的孩子,都可以被送到私塾读书,并且开设夜校,让那些愿意读书的人,也能学到一些东西。” 第1031章燕王莫非想要琉璃房藏娇 刘谨点了点头:“王爷放心,我这就去办。” “另外,我觉得,我们可以在各个作坊里,招收一些有学问的读书人,如果他们愿意帮忙的话……” “不用。” 没等刘谨把话说完,李想已经先一步否决了,“那些落魄书生,好高骛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招进来只会败坏作坊的风气,工匠的水平还得靠咱们自己想办法。” 刘谨想了想,道:“王爷所言极是,那些读书人若不是眼高手低,也不会沦落至此。” “好了,我来定个规矩。从现在开始,王府对每一家作坊的技术进步,都会有重赏,具体怎么奖励,刘谨,你给我列一份详细的计划,尽快交我过目。” 陈大力等人一听,顿时大喜,纷纷躬身谢恩。 “另外,玻璃的规模还需要扩大,先做一批大玻璃,大小不一没关系,有一些杂质也无所谓,只要能透光就行。” “王爷,只要能透光就行的话,那就简单多了,小的这就去烧!” …… “陛下,燕王有异动。” 张阿难低头,向李世民递去一份密报。 看着李世民阴沉的脸色,张阿难把头埋得更低了,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嘭!” 李世民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这小子,就不能消停点吗?你以为你从倭国带回了一些金银,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这就是他给世人树立的榜样?” “回陛下,燕王有可能正在……正在……” 张阿难本想帮李想辩解几句,却怎么也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可恶啊! 这段时间,燕王府一直在大肆收购地皮,燕王府附近的渭水河畔,几乎已经被李想控制。 村民们一看李想开出双倍于市场价的价格买地,一个个都争先恐后的想要把地卖掉,生怕燕王府会反悔。 反正卖地赚到的钱,就可以去长安城附近买块更好的地皮。 “长孙兄,这是李想最近弄出来的东西,据说是用制作镜子的材料做出来的。” 渭水之上,一艘花船缓缓而行,花船上坐着一些歌姬和世家子弟。 “哈哈~那栋闪着光的房子?前些日子听说,陛下因为李想在皇宫里发了一通火,当时我还没想明白,现在终于明白了。” “听说燕王带回了一大批金银,整个登州都轰动了,谁知道转眼之间,就弄了这么大的一个琉璃房子。一面巴掌大小的琉璃镜子,在珍宝斋都要一百贯了,这琉璃屋岂不是要几十万贯?没见过这么败家的,难怪陛下会如此震怒。” 杜荷笑着说道,给长孙冲倒了一杯酒。 “哼,李想也想学汉武皇帝?”长孙冲忍不住嘲讽道。 “是不是觉得金屋藏娇不好玩了,所以想要琉璃屋藏娇了?” “我听说,天香阁曾经的当家花旦紫霞姑娘,如今也在燕王府。” “呵,那戏子无情,莫要再提那贱人!” 长孙冲一听“紫霞”二字,顿时想起了在天香阁被段开山、李想两人暴打的一幕,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 “以我之见,燕王贪财好色,荒淫无道,有辱皇家清誉,当贬为庶人。” 杜荷见长孙冲脸色不好,忙说了些好话。 “不过是个义子罢了,要不是深的陛下宠幸,他也不会这么嚣张。还望长孙兄不要见怪。” 郑海见长孙冲对自己说紫霞的反应如此之大,也觉得好笑。 果然不像自己这种世家子弟,一个暴发户而已,这定力还是差了一些。 杜荷也道:“是啊,听说燕王府上下没有尊卑之分,就连下人都能跟李想坐在一张桌子上。” 郑海:“行了,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干了。” …… 燕王府的花园中。 “这里种胡瓜,这里种昆仑瓜,再种点菘菜,韭菜也别放过。” 李想看着第一个百来平的温室已经建好,立刻吩咐下人开始播种。 “王爷,冬天的时候,真的能种出菜来吗?估计很快就会下雪了。” 雪晴拿出一块香帕,帮李想擦着额头上的汗水。 冬天能吃上一口胡瓜,当然是一件很高兴的事。 但是如果耗费巨资,兴师动众,最终还是失败了,那岂不是成了整个长安城的笑柄? “王爷,要不要把隔壁的暖房停一停?王爷,一个就够了吧。” 管事看了看温室四周的玻璃,一脸的心疼。 虽然只是玻璃,并不是一面镜子,但是如果全部做成镜子的话,那得值多少钱? “管事,一间怎么够?你想啊,等瓜熟蒂落,我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吃,那是不可能的。难道不应该送到宫里去?是不是应该给段开山他们一些?哪能够啊?” 面对李想的质问,管事依旧固执的说道:“王爷,外面的流言蜚语太多了,你是不知道,现在外面都在传什么消息,大家都在等着看我们的笑话。” “王爷,要不要先建一个试试,要是可以了再建一个?” 雪晴也劝道,她觉得王爷建玻璃温室,是因为他说汉代就有了温室,所以才有了这个想法,压力很大啊! 一个不小心,他便会成为燕王府的罪人。 “放心吧,我不是傻子。燕王府这两年来,何曾没有被人取笑过,王府越做越大,就像大唐一样,越来越强大,根本停不下来。” 管事一脸生无可恋,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 段开山在家呆了几天,很快就有些坐不住了。 “阿娘,孩儿出去透透气。” “站住,你是不是把你爹的话当成耳旁风了?在你二哥大婚之前,你是绝对不能离开王府的,如果你敢违抗的话,我会让你好看的。” 段夫人每天都要面对几个难缠的儿子,应付起来并不容易。 “我只是去一趟燕王府,王爷一回京,陛下就把他叫到了宫里,我只是想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动静。” 段开山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才能说服阿娘,让他出府。 “哼,燕王府这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你又何必再去凑热闹?” 用玻璃做温室,用来种植蔬菜。 这件事情,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去传播,很快,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了。 第1032章大哥你还想和燕王去登州,除非把嫂子弄大 “什么?阿娘,燕王府那边出了什么事?” 坐在旁边安静织毛衣的段嫣然猛地抬起头。 “没事,燕王府出什么事情,这不是很正常吗?” 段嫣然见母亲不说,心中一动,道:“大哥,您不是要去找燕王吗,不管是登州还是倭国,燕王都很照顾你,不如请燕王来我们府上吃顿饭吧,就当是表达谢意了。” 段开山一拍手,“这倒是个好办法。不过,我觉得是我照顾了燕王。什么登州,什么倭国,我都是替燕王办事的,凭什么我要谢他?” 段夫人一愣。 段嫣然也是无语。 如果他们知道什么叫脸皮厚的像城墙,那一定会觉得这几个字是专门用来形容段开山的。 不管外界如何议论,燕王府的暖房还是一座接一座的盖起来,直到第五座暖房建到渭河边,成了渭河两岸的一道新风景,李想才停止了自己的表演。 初冬将至,虽未下雪,但屋檐上已经有了一层薄霜,李想宅在府中多日,今日终于要出府了。 “香儿,雪晴,你们要按照我教你的方法,每天早晚去温室里量一量温度,如果温度太低,就多点几个煤藕。” 临走前,李想还不忘叮嘱一句。 “王爷,听说段国公好酒,您还是少喝为妙。”雪晴提醒说。 这段时间,李想接到了无数的请柬,但他一个也没去。 不过,当段开山派人送来请帖的时候,李想却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不得不中断了自己的隐居生活。 …… “绿竹,你看我这身衣服如何?” 段嫣然起了个大早,不停的在卧室里试穿衣服。 “这也太夸张了吧?那件紫色的长裙,我再试一次。” 绿竹无语地看着自己的小姐,她已经试过几件衣服了? 燕王来参加宴会而已,她一个女孩子,自然是不可能坐在一起的,最多也就是跟在后面打个招呼而已。 段嫣然没有理会绿竹的想法,继续笑眯眯的换衣服。 “小姐,现在已经是巳时三刻了,再不更衣,怕是连妆都来不及了。” 段嫣然听了绿竹的话,俏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哎呀,忘了给我画眉毛了,绿竹,你来帮我把裙子弄好,我要忙死了。” …… 段开山回到家中,已经很多天没有出门了。 “燕王为何还没有来?” 一大早,段开山就迫不及待的等着李想。 “大哥,你请了燕王来参加午宴,怎么可能这么早来?” 段劈石哪里看不出来,他大哥这是在家闷得太久,想找个借口出去透透气。 “少废话,快走。” “兄弟,出海有什么好玩的?半年不见,你的变化可真大,以前不是经常去天香阁听紫霞弹琴吗,怎么突然就想出海了?” 段劈石却不以为意,兄弟二人自幼打架斗殴,打断骨头连着筋,好的跟一个人一样。 “闭嘴,紫霞姑娘可不能乱说,她喜欢的是燕王。” 段开山这种出身名门的人,对女人的看法比李想透得多。 女人就像衣服一样,除了房玄龄之外,大多数王公贵族都是这么想的。 “大哥,你该不会是会在我娶亲之后,偷偷跑到登州去吧?到时候,阿娘一定饶不了你。除非你把嫂子们都弄大了。” “哼,我为什么要偷偷走?还不是因为你,人家清河公主才不过十来岁,你就这么着急,你这……” 段开山选择了无视段劈石的后半句。 “大哥,这门亲事是陛下定下的,不然我也没必要急着成亲。” …… “蹬,蹬!” 朱雀大道上,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 李想正骑在枣红马上,与席君买并肩而行。 而那些巡街的金吾卫们,则是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 敢在朱雀大道上纵马狂奔的人,都不是省油的灯,只要他们不惹事,金吾卫也管不了那么多。 而且,巡街的金吾卫,谁不知道燕王李想的大名? “呵呵,段兄,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套了?” 看着已经在门口等候多时的段开山,李想一个漂亮的翻身下马。 “燕王大驾光临寒舍,我等荣幸之至。”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是谁,什么寒舍,如果这是寒舍,那百姓岂不是成了鸡窝狗窝了?” “呵呵,王爷,我来给您介绍一下,这位是段劈石,我的二弟。” 段开山跟着李想一起出海,也算是同生共死,说话自然不会客气。 不过,段劈石毕竟是第一次见到李想,所以还是有些拘谨,道:“见过燕王殿下。” “不客气,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你也算是我的小舅子。” 唐朝的王公贵族们,因为各种联姻,关系有些混乱。 别的不说,就说李世民,他的后宫里,有几个妃子,都是他的兄弟的。 “走,我们进去,我阿耶最近被提拔为左将军,白天上值,我们好好喝一杯。” 大唐的武将大多嗜酒如命,就连段家父子也不例外。 以前李想还挺佩服古代人动不动就喝一壶酒的,但到了这个世界之后,他才发现,这酒的度数并不高,就像是后世的啤酒一样,想要喝醉,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看来以后可以考虑弄点烈性酒了,应该会很受欢迎。 不得不说,段府的伙食还真有几分武将的味道,大鱼大肉,味道还算正常,不过让李想意外的是,桌子上居然还放着一碗红烧牛肉,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 只是,这里面到底有没有“被自杀”或“被断腿”的牛,那就不得而知了。 “王爷,在登州,我才知道天下之大,多谢王爷指点,来,我先干为敬。” 李想有些怀疑段开山是在忽悠自己喝酒,刚坐下没多久,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喝酒。 还好,李想的酒量还算不错。 “如今外面都在传燕王是个不成器的败家子,若不是老爹拦着,我非撕了那些人的嘴不可。我们视金银如猪狗,岂是那些愚昧之人能够理解的?” 一炷香的时间之后,段开山就再也忍不住了,什么话都说了出来。 第1033章小姐啊,王爷都走了 “王爷,您别见怪,我大哥喝醉了。” 一旁的段劈石有些尴尬,觉得自己的大哥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无妨,段兄所言极是。” 段劈石一时语塞。 一群弱鸡! 看着趴在桌子上喝酒聊天的段开山兄弟二人,李想一阵无语。 正当李想准备起身,返回自己的住处时,一阵悠扬的琴音,却忽然从不远处传来。 常听紫霞抚琴的李想,虽然不懂音律,但也能分辨出好坏。 听到这首曲子,他顿时来了兴趣,连忙走了过去。 穿过大厅,顺着走廊往前走,李想便看到凉亭内坐着一道倩影,琴音正是从那里传出来。 “琴音婉转,连绵不绝,就像是一条蜿蜒的山泉,从山谷中流淌出来。”李想赞叹道:“你的琴技,当真是出神入化,让人如梦似幻。” “铛!” 琴声停了下来。 “燕王?” 丽人转过身,看到李想后,立刻笑道:“我听说你来了,没想到你竟然过来了。” “真的是段小姐!” 李想看着站在亭子里的美丽女子,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去年渭水一别,一年不见。” “听说燕王在登州府大发神威,只一年时间,原本饥民遍地的登州便变成了富庶之地,嫣然真是佩服啊。” “我只是尽我所能而已。” 李想难得的谦虚了一句,如果段开山在此,恐怕会很不适应。 “王爷刚喝多了,要不要到亭子里坐坐,我让绿竹给您泡茶?” 段嫣然红着脸邀请道。 李想也不废话,直接走到亭子里,在段嫣然对面坐下。 这是他们第一次单独相处,段嫣然明显有些不自在。 “王爷以前很喜欢写诗,可有什么新诗?” 段嫣然见李想一直盯着自己看,顿时俏脸一红,连忙转移了话题。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李想看向段嫣然,微微一笑,道:“不知道姑娘对这首诗有何感想?” “很……很好。” 段嫣然垂下眼帘,十指交叠放在小腹之上。 “本王送你一首诗,你可喜欢?” 看着段嫣然拘谨的模样,李想的心情顿时大好。 大唐虽然没有明、清两代那么保守,但也很少有李想这么直接的做法。 段夫人从小就把段嫣然养大,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段嫣然顿时羞红了脸,却又舍不得就这么走了。 “王爷是不是对所有女人都这样?” 她忽然想起,李想去年还跟自己的哥哥,在天香阁与长孙冲等世家子弟大打出手。 要说她一点都不在意,那是骗人的。 不过,这就是大唐的风俗,爹也有几个小妾,他爹还帮大哥娶了六个小妾,这让段嫣然很是纠结。 “噗呲!” 李想看着段嫣然的小女儿模样,嘴角不由勾起一抹笑意。 “本王前些日子新盖了一座暖房,你有时间可以带着李雪去看看。” 李想站了起来,准备返回自己的住处。 “段小姐今天的衣服,真好看。” 亭子里只剩下段嫣然一人,脸色一阵羞恼,最后狠狠地跺了跺脚:“你怎么能这么跟一个女孩子说话呢?” “小姐,他都走了!” 绿竹举起自己的小手,对着段嫣然摇了摇。 李想前脚刚走,这丫头后脚就出现了。 “我的衣服是不是很好看?” 段嫣然双手提着裙子,低头一看。 “完了,你是不是被燕王三言两语就给打动了?” “皮痒了?” “不敢。” “让你啰嗦!” …… 东宫。 “殿下,我已经去了一趟燕王府,可是,燕王却说没有时间。” 长孙家庆怒气冲冲的回来,将今天的事情禀报给了李承乾。 这两年来,李承乾已经看出了李想的不凡之处,心里面忌惮,表面上却是在拉拢。 而李泰,则是另有目的,想要拉拢李想。 “李想不是一直在忙暖房的事情吗?” 李承乾年纪虽小,却已经有了几分城府,听了长孙家庆的禀报之后,并没有暴跳如雷。 “听说他今天要去褒国公府。” 长孙家庆身为长孙皇后之侄,算是李承乾的堂兄弟,早些年便以侍读的身份在李承乾的身边,所以私底下说起话来也颇为随意。 “褒国公?听说段开山与他交好,去了褒国公府,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要我说,燕王实在是太不识抬举了,太子对他多番恩惠,他却不知感恩。” “好吧,只要他不站在老四这边就好。” …… “王爷,那株胡瓜已经发芽了,您快去看一看。” 李想刚回到王府别院,就听到雪晴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一把拉住他的手,将他带到了暖房。 “难道就只有一个胡瓜长出来?” “这还不算,昆仑瓜和菘菜都长出来了。尤其是菘菜,你不是让人去寻找各种菘菜的种子吗? 虽然只是几天的时间,但是这暖房之中,却已经是绿意盎然。 只要温度和湿度合适,这些蔬菜就能长得很快。 尤其是到了晚上,还点起了篝火,相当于一个人造的小太阳。 “让宫里的太监们,每天浇多少水,生长情况,温度,光照,都要详细的记录下来,如果做的好,我会给他们奖励。” 建一个暖房,给冬天供应蔬菜,这只是李想的一个小目标。 他更关心的,是如何加速作物的嫁接,以及其他方面的开发。 尤其是菘菜,李想一直在努力培育。 一场西北风吹过,长安城很快就进入了冬季。 一个阴沉的午后,鹅毛大雪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落在枝头,落在房顶,落在地上。 “王爷! 段嫣然想了想,还是带着李雪去了燕王府。 名义上,她是来参观长安城有名的暖房的,但真正的目的,只有她自己知道。 嗯,或许是她说服了自己,她是真的要去暖房看看。 李想一抬头,就看到暖房的玻璃天花板上,竟然飘起了雪花。 好在这座暖房在建造之初,就已经考虑到了清理积雪的问题,所以建造的很长,只需要架起一架梯子,用扫帚扫雪就行了。 第1034章下雪天打麻将 “瑞雪兆丰年!” “二哥,这胡瓜看起来很漂亮,我也好久没吃过了。” “小丫头,只有一根手指那么长,现在怎么吃?最快也得等上几天,你再来吧。” 见李雪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李想就知道,这暖房里的蔬菜,前途不可限量。 平日里一文钱就能买上几个的胡瓜,现在却卖到了一百文,有没有人愿意买? “好吧,那就这样吧。” “这么说,这些菘菜是可以吃的?” 看样子,李雪不尝尝味道,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好吧好吧,一会请你吃个够。” 段嫣然看着李想和李雪斗嘴,心里美滋滋的。 “雪雁,听说王爷用的是比金子还值钱的玻璃,这暖房里种的蔬菜也就那么多,你这是在吃金子,而不是蔬菜!” 李想看着段嫣然那张可爱的小嘴,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王爷,中午要不要吃火锅啊,好久没吃火锅了。” 雪晴这个吃货,终于按捺不住,跳了出来。 李想没好气的说道:“吃吧,吃吧,别把自己撑胖了。” “王爷。”雪晴嗔了他一眼,知道他是开玩笑的。 …… 燕王府的大厨,在整个长安城里都是赫赫有名,只要是到过燕王府吃饭的人,都知道长安城里什么地方最好吃。 一只养了一年多的阉鸡,已经洗干净,切成片,然后放入一个大铜锅中,下面是炭炉。 虽然煤藕已经普及开来,但李想却更喜欢用炭火来涮火锅。 噼里啪啦。 水烧开之后,一个装满了蘑菇、竹笋、鸡肉和菘菜的炉子开始沸腾了起来。 “这道汤需要半个时辰的时间,我想到了一个有趣的游戏,等我们玩完了再吃。” 李想看到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桌子上的青菜和青铜炉子上,从怀中掏出一个盒子。 “二哥,你有什么事情,等饭后再做?” 虽然早上来燕王府的时候,李雪已经吃了很多零食,但看着那绿油油的青菜,还有那鲜嫩的菠菜,李雪也是馋起来了。 “好吧,你在这里看着,我让慧子帮你打。” 李想一边说着,一边将盒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在了桌子上。 “呼呼呼!” “段小姐、雪晴、慧子,来,都过来坐下,我教你们。” “什么?王爷,您前些日子让人打的牌,可是这个?” 雪晴看着李想递过来的,这才想起来,自己前几天还特意找了一家印刷作坊,把麻将给雕好了。 “对啊。玩法很简单,就是……” 李想简单将麻将介绍给大家。 后世的麻将玩法各不相同,所以李想并没有把麻将做得太复杂,十六张牌,胡法也是最简单的。 “打麻将,看似简单易学,但仔细一想,却是千变万化,王爷果然见多识广。” 经过李想这么一说,段嫣然对麻将的玩法也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千变万化?怎么听着这么简单?” 雪晴无辜的看着众人。 “不管是复杂的还是简单的,我们先玩一把,多玩几次,就能熟练了。” 李想招呼众人入座,随后便开始了新一轮的洗牌。 李雪百无聊赖的站在火炉旁边,走到了段嫣然的身后,看起了扑克牌。 “红中!” “碰!” “一筒!” 片刻之后,段嫣然说了一句“我想我应该是自摸了。” 接下来的几盘棋,段嫣然和李想都赢了,很快,所有人都熟悉了规则。 “七万。” “碰!” “嫣然,打这个吧,这个不错。” 一直在旁边看着的李雪,此时却比所有人都要认真。 “其实,这样打牌也没什么意思。”李想又扔出了一张牌,但很快,他就发现,这种玩法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无聊了。 “什么?王爷,你是不是还想玩点别的?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雪晴虽然一次也没赢过,不过却玩得很开心。 “那是当然,如果再加点彩头,岂不是更有趣?” 雪晴道:“什么彩头?” “很简单,谁输了,谁出钱。” “王爷,你又欺负我了,我一直输,你是不是跟段姑娘串通好了,想骗我的银子?” 雪晴也渐渐发现,和李想一桌的段嫣然,每一把都是她赢了。 连雪晴都看出来了,段嫣然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至于慧子,别看她是个透明人,但她的脑子可不傻。 只有吵吵闹闹的李雪,还以为是自己教的很好。 “王爷,现在已经是中午了,不如我们去吃火锅吧。” 段嫣然被雪晴一句话说得满脸通红,急忙岔开话题。 “是啊是啊,先吃火锅吧,我都快受不了蘑菇的味道了。” 说着,李雪就跑到椅子上坐了下来,看样子是要开始了。 “嗯,外面下雪了,喝点小酒,吃个火锅什么的,挺好的。” 虽然少了辣椒,火锅也没那么好吃,但还是让一群人吃的津津有味。 “二哥,这个冬天我可要在你家过了,这顿饭吃过了,我回去也没什么胃口。” 李雪松了口气,揉了揉肚子,一点都不优雅。 “这种上等的美食,我听都没听过,也没听说过,慧子这辈子都想在大唐长住了。” 慧子也开口了。 “王爷,这火锅果然不同凡响。先不说青菜和菠菜,光是这羊肉,就已经很不错了。” 段嫣然也是满头大汗,之前还觉得四周都是煤藕炉,暖洋洋的,现在却是一片燥热。 早知道这样,她就不该穿毛衣了。 “几位姑娘,要不要继续打麻将?” 李想看了一眼跃跃欲试的李雪,说道:“老规矩。” “二哥,能不能借我点钱? “好吧,不过打牌可没有兄妹之分,二哥会让你还钱的。” “你怎么这么小气?” 李雪“哼”了一声,走到李想刚才坐过的地方坐下,说道:“我看这边运气更好。” 慧子很自觉的给众人泡茶。 第1035章小兕子也来看胡瓜 李雪临走的时候,强行带走了一副麻将牌,还好李想早有准备,让印刷作坊的工人做了几副。 大唐的冬天实在是太枯燥了,尤其是在大雪封山的时候,更是如此。 而在家里,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连书都很少,所以他也只能造小人玩了。 而现在,麻将这种好玩的玩意儿突然冒出来,许多人连夜赶工。 很快的,无数的贵族家庭都开始打麻将。 “碰!” “吃!” “抱歉,自摸了!” 长安城里到处都是这样的声音。 李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到底是好是坏。 大唐的生育率是不是要被麻将给拉低了? …… “启禀陛下,燕王派人送礼入宫了。” 张阿难拿着礼单走到李世民面前,一脸的兴奋。 “什么东西,拿出来让朕看看。” 对于李想的礼物,李世民虽然表面不在意,但心里却乐开了花。 “嗯?”他微微一愣。李世民看了一眼单子上的东西,一脸的莫名其妙,“五十个胡瓜,三十个昆仑瓜,十斤菘菜,十斤菠菜。” 这是什么礼物? 自己这些年来,还真没收过这么抠门的东西。 “陛下,听说这些菜都是从燕王府里种出来的,价值不菲。” “燕王府种出来的?” 李世民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忍不住问道。 “陛下,这大雪纷飞的天气里,宫里的蔬菜都产自骊山温泉宫中,寻常地方根本种不出来。就连骊山出产的蔬菜,也只有陛下与部分王公贵族才能吃到,种类还不如暖房。” “那岂不是说,普通人家的冬天,就没菜吃了?” “除了萝卜能长时间保存之外,其他的蔬菜都不能保存太久,所以就算是王公贵族,冬天也吃不到什么蔬菜。” 李世民这才知道,李想送的这份礼物,是多么的珍贵。 当然,李世民并不在乎这些东西有多珍贵,他在乎的是这些东西的价值。 “分一些葫芦给晋王,还有兕子,剩下的给丽质她们。” “父皇,谁来给我送胡瓜?” 这时候,屏风后面探出一个小脑袋。 “你又在胡闹,不是让你去御书房吗?” 李世民对李治这个小儿子也是宠爱有加。 “父王,是兕子胡闹。” 李治一边说着,一边从身后抱着一个小女孩,看起来只有两岁左右。 “父皇!” “兕子,过来见父皇。” 李世民咧嘴一笑,一把将兕子抱在怀里,摸了摸她的脸颊。 如果有人看到李世民现在的样子,一定会震惊的无以复加。 但是张阿难却是见怪不怪了。 在外人看来,李泰是李世民最疼爱的儿子,但是在太极宫里,谁不知道晋王李治与晋阳公主李明达是李世民最喜欢的两个孩子。 倘若非要分出胜负,小名兕子的晋阳公主才最受宠爱。 张阿难不等李世民吩咐,就让人把东西拿过来。 “父皇,儿臣这几日听得不少人议论二哥府上的暖房,不知可否让儿臣去看一看?” “算我一个。” 李世民看着抱着自己不放的女儿,犹豫了。 不过,想到燕王府也算安全,他还是答应了下来。 “好,父皇答应了,明日朕便派人送你过去。” …… 这几天,燕王府很是热闹,消息灵通的人都知道,李想整的暖房,是真的能在这么大的雪里种出蔬菜来。 不过,大棚里的蔬菜只有那么多,一批一批的送出去,剩下的就不多了。 这也是为什么,李想并没有把它卖掉的原因。 价格再高,也值不了多少钱。 不仅会被弹劾,还会得罪人。 但如此一来,段开山,张猛,房遗爱三人,却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一次。 李雪和段嫣然也是如此,不过两个人一个是为了吃,一个是为了…… 好在两人从小就认识,所以并没有太多的拘束。 “八万!” “白板!” “碰!” 打麻将已经成了一种标准的聚会,几个人开了两张桌子,玩的不亦乐乎。 “王爷,有客来了。” “没看到本王在忙吗? 李想并不认为,在长安城,有什么人是他必须要见的,所以直接拒绝了。 “王爷,这位客人是左千牛卫带过来的,虽然他没说是什么人,但老奴觉得,还是见一见比较好。” 李想很清楚,千牛卫意味着什么。 虽然觉得李世民微服私访的可能性不大,但既然有千牛卫护送,李想还是决定亲自去一趟。 “秦安然,来帮我打,我很快就回来。” 李想披上外套,冒着风雪走向大门。 “不知是哪位贵客,冒着大雪前来拜访?” 刚走到门口,李想就看到一辆马车上,站着一群千牛卫,还有几名侍女。 “二哥,是我。” 李治听到李想的话,撩开车帘,探出头来,一脸娇憨的说道。 “二哥,还有我。” 李治腋下,兕子也探出头来。 卧槽! 这两个小家伙在这里。 一定要好好招待。 “呵呵,快进来坐吧,外面冷。” 李想紧随其后,朝侍卫招了招手,让他们跟上。 “二哥,多谢你给我的胡瓜,我昨天就吃过了,我已经很久没吃过新鲜的胡瓜了。” 李治虽然还不到六岁,但是看起来却像个大人。 “喜欢的话,我每天都送你。” “二哥,暖房,我要去暖房。” “那好吧,去暖房,我带你去看看胡瓜的产地。” 李想捏了捏兕子的小脸,只觉得这小丫头实在是太可爱了,难怪李世民会喜欢她。 马车绕着燕王府转了一圈,最后停在了暖房前。 “卧槽!真的是玻璃做的。” 李想眉梢一挑,这李治,还真是个怪胎。 “进去瞧瞧。” 李想一把将兕子抱在怀里,便朝暖房走去。 刹那间,所有的寒意都消失不见。 “二弟,我看见那个胡瓜了,哦,对了,还有菘菜。” 李治可能是头一次见到还未采摘的蔬菜,非常激动,在暖房里到处乱跑。 明达也想去摘菜,李想见附近没有什么危险,也就随他们去了。 第1036章买猪油,做肥皂 “这是昆仑瓜。” 兕子摘下一个,咯咯笑道。 李治也好不了多少,一会儿躺在胡瓜苗下,一会儿站在昆仑瓜旁,一脸的求知欲。 李想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皇子也不怎么好啊。 要不然,在皇宫里,一年也未必能出来一次。 宫里的生活就像一堵墙,外者想进,内者欲出。 …… “燕王为何迟迟不回来?” 段嫣然站在客厅里,时不时的往门口看一眼,却见李想迟迟没有回来。 “要不,休息一下?” 雪晴也觉得王爷走的时间太长了。 “没事,我回来了。” 李想一只手抱着明达,另一只手则拉着李治。 “王爷,这两个孩子是你从哪里弄来的?” 房遗爱看到这一幕,心中一喜,李治、兕子,他的确不认得。 “诸位,这是晋王、晋阳公主,你们还没有见过吗?”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意识到,这两位是李想的贵客,纷纷站起身来行礼。 “诸位不必客气,本王今日来,只是想和二哥好好玩玩。” 李治就像个小男孩一样,李雪忍不住跑过去,把他抱在怀里,在地上转了一圈。 “李治,你还记得雪雁姐姐吗?” “见过雪雁姐姐!”李治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李孝恭和李世民走的很近,李雪曾经在皇宫的一次宴会上见过李治,但那只是一面之缘。 不过,兕子似乎并不害怕陌生人,这么小就到处乱跑,吓得不远处的侍女瑟瑟发抖,手足无措。 “今天既然来了,我带你去皇宫里吃不到的东西。” 和孩子打交道,无非就是吃喝拉撒。 嗯,好像随便玩玩就行了。 李治问道:“二哥,你说的是不是胡瓜?” “呵呵,当然有胡瓜,但今天可不是只有胡瓜一个。” 除了火锅之外,李想还准备了几道拿手菜,比如葱油鸡,烧鹅,烤鸭等等。 燕王府是长安城里最大的饲养场,养了很多鸡、鸭、鹅。 ……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燕王府中再次安静了下来。 “王爷,我怎么觉得你头发都有些油了。” 雪晴帮李想梳理了一下头发,这也是李想最头疼的地方。 “没办法啊,冬天吃火锅正合适。” “明天我用胰子给你洗个澡,应该会好很多。” “胰子?” 李想这才想起来,自己好像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做肥皂。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燕王府养的猪也不少,长安城里养的猪也多了起来,想要弄到猪油也不是什么难事。 至于那些特殊的化学材料,他也知道怎么弄。 “雪晴,这胰子多少钱呢?” “太贵了,这么一小块就要两贯,再加上香料,价格还会更高。” 李想恍然大悟,难怪前辈们都想做肥皂,这里面的利润实在是太高了。 “雪晴,告诉后厨,明儿多备些猪油,本王用得着。” “哦,知道了,我这就下命令。” “算了,明天我自己去找他。” 李想决定,趁着现在是寒冬,做点烈酒。 不管怎么说,大唐的粮食危机并不是很严重,至少在未来几年,都没有发生过什么大的灾难,粮食酿酒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那就从倭国进口更多的大米。 至于这件事会不会影响到日本的粮食价格,李想并不在意。 天天吃吃喝喝,不搞出点名堂来,李想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暖房里有林生在打理,所以李想也不用担心太多。 农业不能操之过急,要等一批作物成熟,才能挑选出最适合自己的种子。 原本以为每天都是一觉睡到自然醒,然后数钱数到抽筋的生活,可是现在,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 燕王府别院位于长安城的郊外,占地面积远超朱雀大道上的燕王府,自从李想开启“买买买”模式后,从别院一直延伸到渭水一带,足足有数万亩地,都被燕王府买走了。 虽然是寒冬,但李想却满头大汗,指挥着工人们,不停的搅拌着锅里的东西。 那是熬煮过的猪油加上火碱,至于香料什么的,就先不放了。 “快好了,把锅里所有的材料都倒进模具里,压实,明天再看效果如何。” 李想并没有太过在意,肥皂生意,对燕王府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价格太高,只有有钱人才能买得起,价格太低,产量有限,利润也不高。 与其这样,还不如在草原上,或者在国外捞一笔,这才是李想最感兴趣,也最有意义的事情。 …… “王爷,这东西的结构并不复杂,就是对密封性的要求比较高,怕是做不到。” 罗通来的很早,但李想正忙着试验肥皂,所以并没有立刻赶过来。 “泄露一点还好,泄露太多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李想想要酿造烈酒,就必须要有蒸馏器。 “王爷,我有个想法,能不能让玻璃作坊生产一些零件?然后瓷器作坊也烧一点,最后用木、铁两种零件做出来?” 李想只画了一张简单的图纸,然后告诉他,他想要做什么。 现在听罗通这么一说,倒是觉得可以试试。 “你去安排吧,我已经把我的计划告诉你了,你只需要尽快完成。但是,这个装置必须要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李想本来就是要用烈酒来换取资源的,所以,他并不想让这种方法,被其他人得到。 做完这一切后,李想便闲着也是闲着,直接去了燕王府。 新修的私塾,位于别院的东北角,靠近渭水的地方,已经有数百名学生。 只不过,李想并没有给学生们上课,而是给老师们上了一堂课。 无论是阿拉伯数字还是《大唐字典》,都只适用于登州互助小学,直到许敬宗和上官仪被调回来,李想才是对这方面最了解的人。 左右无事,索性自己上。 …… 肥皂的成功,让李想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不过,肥皂虽然做出来了,但如何销售,却是个难题。 香儿觉得王爷对肥皂的重视程度越低,她就越要拿出好成绩来证明自己。 “香儿小姐,这几个紫檀木盒子已经做出来了。” “把这批肥皂都装进去,放在珍宝阁门口。” 第1037章香儿的生意经,买镜子送肥皂 香儿沉吟道,“另外,在门口放一桶水,还有肥皂,让顾客试一下。” 肥皂是消耗品,光看外表是看不出好坏的,又不是镜子,香儿觉得有必要给别人试一试。 之前他虽然也参与了店铺的销售,但是却从来没有一个人做过决定。 既然李想将这件事交给了香儿,香儿自然也是尽心尽力。 “香儿小姐,你要我查的胰子,已经查到了。崔家的脂粉铺是长安城里最大的胰子铺子,其余的都是脂粉铺在卖胰子,价格在两贯一到五贯之间。” 胰子的主要材料是猪胰腺,猪的胰腺并不大,能做的胰子也就那么几块,而且还得经过特殊的工序,虽然看起来黑乎乎的,但价格不菲。 反正又不是平民百姓用的,不管是卖五百文还是卖五千文,普通百姓都是买不起的,怪不得价格降不下来。 “行,那咱们这肥皂,就卖三贯钱一个。” 香儿想了想,给出了一个折中的价格。 …… 崔家脂粉铺,就在这个时候。 自从那次的脂粉事件之后,他的家族,就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好在崔掌柜的手段很毒辣,长安城里所有的脂粉铺子都被他用同样的手段给毁了。 我的脂粉有毒,你也是如此。 大家都是毒的,不能再卖了。 如此一来,崔家脂粉铺终于松了一口气,崔掌柜也顾不得得罪同行了。 同行是冤家。 如今崔家的脂粉铺,以米粉为原料,经过一系列秘法调教,已经渐渐被长安城的女子们所接受。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除非你不化妆,否则崔家的脂粉铺任然是最好的选择。 “崔掌柜,这里有一批新到的胰子,我见成色不错,所以多收了些。” 崔掌柜拿起一块胰子看了看,果然是好东西,“南方来的吗?” “是啊,全是从江南运过来的,听说他们这次把数月的存货一股脑运到长安城里,终于不愁没有胰子卖了。” “比以前更好了,是不是其他店也有货了?” “还没有,我们是大客户,只给我们留了一份。” “反正胰子不会变质,长安城最近正好缺货,这胰子质量不错,你去把他那里的所有东西都买下来,不要给别人留。” 崔掌柜有一种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翻身的机会。 “掌柜的,这胰子有近万块,全买下来,得上万贯,能不能只买一部分?” “这你就不懂了,长安城的胰子本来就缺货,如果只有咱们家有,别说涨价不涨价,就算按原来的价格卖,也不愁卖不出去。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如果肥皂到处都可以买到,那每个人都会用完再去买。如果只有咱们店里有货,那肯定会有不少人想着要不要一次多买一些,反正都是要用的,免得下一次涨价或者买不到。所以,你大可放心。” 崔掌柜今天心情很好,给大家上了一堂生意上的课。 珍宝阁是西市的旗帜,很多人都会到这里来看看,看看能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 作为珍宝阁最出名的镜子,自然受到了客人们的青睐。 珍宝阁现在出售的镜子,可不止一种。 圆镜,椭圆镜,方镜,长形镜,各种形状的镜子应有尽有。 有巴掌大的,有半尺大的,也有一尺多长的。 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镜子的产量越来越高,品种也越来越多,原本只有巴掌大小的镜子,想要再卖出百贯一块,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了。 香儿在此期间,已经深深感受到镜子价格带来的压力。 是降点价格多出点货呢,还是少出点货、稳住物价呢?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但今天早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她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送肥皂!” 香儿打算在珍宝阁搞个十天大促销,不管是镜子还是肥皂,只要能赚到更多的钱,才是王道。 如果你不想买一面镜子,那就另外买一块肥皂吧。 …… 杨本满最近娶了个小妾,可没过几天,他就开始头疼了。 “老爷,你答应过我要给我一面镜子的,既然今天没有上朝,那我们就去珍宝阁吧。” “当然是珍宝阁了,我记得以前买镜子的时候,都是去崔家的。” 长安城中,谁都知道珍宝阁是燕王府的产业。 杨本满与李想的关系并不好,这一点,朝中不少人都心知肚明。当然,他也没想过要去珍宝阁。 “这年头,谁买镜子都是去珍宝阁的。老爷,您想去崔家的脂粉铺也行,两家对着门,咱们买完镜子,再去买个胰子就行了,屋子里的那块已经快用光了。” 杨本满眼角抽了抽,早知如此,他就不该多嘴的。 他得收敛点,不然指不定又要买什么东西了。 杨本满的俸禄并不高,但好在杨家毕竟是杭州的地头蛇,有数万亩良田,有大片的茶园,足以支撑他在长安城里的开销。 快过年了,天冷了,西市却依旧热闹。 杨本满的马车已经到了西市门口,再也进不去了,他带着小妾下了车,徒步而去。 “老爷,这家成衣铺子门口挂着的斗篷很漂亮,我们进去看看。” 没走多远,燕王府成衣铺里的热闹景象,就吸引了小妾的目光。 “我还以为你要买一面镜子呢。” 杨本满并不是一个喜欢逛街的人,尤其是他在长安城之中,也算是名人了,如果被人看到,那就太丢人了。 “是啊,不过看一看斗篷又不妨碍我们买镜子。” 说完,也不管杨本满愿不愿意,拉着他就往成衣铺子走去。 同样的一幕,在来到珍宝阁的时候,杨本满还会抗议几句,但是到了后来,他也就习惯了,随便走走,浪费时间和人争辩,也没有任何的改变。 “走,我们进去看看。” 快到中午的时候,珍宝阁已经近在眼前。 杨本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珍宝阁充满了期待。 家里的小妾才二十岁不到,在大唐也不需要裹脚,力气大着呢。 不过他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虽然不至于老眼昏花,但是走了一上午的路,也是累的够呛。 怎么今天明明没有上朝,却觉得比上朝还累? 难道是昨天太拼了? 不行,回去得去药铺转转,看看能不能买到虎鞭,回去后让厨娘给自己熬一锅。 第1038章快,把我们的货款追回来 “哎呦,老爷,快看,这玻璃镜可真够大的,可以清楚的看到上半身。” 小妾进入珍宝阁之后,便彻底放开手脚,上午逛了半天,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精神状态。 “小娘子好眼力,此镜上个月刚上市,放眼天下,除了珍宝阁,别无分店。另外,为了感谢大家对我们珍宝阁的支持,我们珍宝阁宣布,从今天起,将会有一个为期十天的优惠,每一位购买镜子的顾客,都将获得一块肥皂。” “肥皂?” “肥皂是比胰子更好的清洁工具,不管是手还是身体,只要用肥皂洗,再油腻的东西都能洗干净。” 店员今天已经接待过好几拨客人,说话也是轻车熟路,“你看,这柜子上放着的是肥皂,门口的水缸旁边也有试用品,如果不满意的话,免费的。” “这么说,不管是买大的还是小的镜子,都能得到一块肥皂?” 小妾一听可以试试,顿时打消了肥皂是否比胰子更好的疑虑。 珍宝阁向来公平公正,应该不会骗人。 “如果您买的是大号的镜子,我可以向掌柜申请,给您送两块肥皂。” “咳咳。”杨本满看了一眼镜子边上写着三百贯的字样,脸上的表情瞬间就变了。 “老爷,您是不是感冒了?你今天穿的是羊毛衣和毛裤,在珍宝阁里应该不冷吧?” 杨本满“……” 他想了想,这一天下来,他已经花了几十贯钱,再这样下去,家里的田地再多,也养不起。 “要我说呢,还是这个小的比较好,随身带着也方便。” 这已经不是工作人员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香儿曾经教过他们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这倒也是。其实,这是珍宝阁里最好的一面镜子,日常生活应该足够了。” 听到伙计的话,杨本满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看来这珍宝阁,还真不是什么让人不爽的地方。 “好吧,那就买小点的吧,买小点的话,能给我两个肥皂吗?” “这肥皂三贯钱一块,比肥皂还差的胰子,在一些铺子里都要五贯钱。”店小二笑着说。 最后,杨本满带着自己的小妾,买了一面小镜子,又买了一块肥皂,就离开了珍宝阁。 临走前,他还试了试门口的肥皂,小妾自然不会再去崔家脂粉铺买胰子了。 “小六子,胰子的钱昨天就结清了吧?” 崔掌柜看着珍宝阁的人进进出出,脸色有些难看。 “掌柜,昨天早上最后一批钱已经到账了。” 小六子心中一颤,崔掌柜这是要把锅甩到我的身上吗? 作为曾经让他元气大伤的珍宝阁,每天都会有人盯着。 就连小六子,都亲自去试了试。 本来,小六子觉得珍宝阁就算起个花里胡哨的名字,也没有自己家的胰子好。 不过,当小六子看到那块肥皂的时候,他的心猛地一跳:为什么这肥皂不是黑色的? 光是看起来,这肥皂就比胰子强多了。 要知道,大部分用胰子的都是大家闺秀或者青楼里的姑娘,她们对自己的容貌有着极高的要求。 小六子抱着侥幸心理,试了试肥皂。 也不知道是不是珍宝阁太有信心了,居然在肥皂旁边放了一碗猪油。 小六子狠下心来,用手抹了一把油,顿时满手都是油腻腻的。 然后,他又用肥皂擦了擦。 一旁的伙计很有信心的帮着小六子舀了一勺水,开始清洗起来。 只是揉了揉,小六子的心就沉了下去。 好不好,用过就知道了。 等一勺水倒完,小六子手上一点油腻的感觉都没有了。 这肥皂太棒了! 若不是他是崔家的人,小六子真想鼓掌叫好了。 现在,他只能阴沉着脸,一言不发的走了。 “小六子,你带几个人去找那掌柜,告诉他,这几天我们店里缺钱,暂时不会进太多的货,让他把钱退给我们。” 小六子一听,急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崔掌柜,昨天那个商人拿到了钱,已经离开了长安。” 在西市做生意的,哪一个不是消息灵通的? 以前珍宝阁有什么新产品,当天就会传遍东西两市的商家,更别说这叫做肥皂的特别的胰子了。 “给我追,一定要把货款追回来。” 崔掌柜有些坐不住了,如果是几年前,崔家的脂粉生意还算不错,就算赔钱,他也能接受。 而现在…… 肥皂和胰子的区别太大了,就算价格再低,也不会有人买。 如果崔家脂粉铺再亏一万贯,不用东家动手,崔家其他产业的掌柜们就会赶他走。 毕竟崔家的脂粉铺损失太大,东家总会想办法从别的方面弥补。 一万贯可不是百贯,想要凑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再说了,你还隔三差五的来一次,谁能受得了? …… 褒国公府内。 “小姐,燕王府送来了一箱子礼物。” 绿竹一脸兴奋的捧着一个盒子,一脸兴奋的跑到段嫣然跟前,想要邀功。 “燕王府送的?让我瞧瞧!” 段嫣然正坐在窗前发呆,听到这句话,顿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因为近来去燕王府的次数多了些,段志玄便不准她出门。 “喏,这是一盒肥皂,是洗手和洗澡用的,听起来有点像是胰子。” 段嫣然没有理会绿竹的喋喋不休,而是打开了盒子。 “这块肥皂是黄色的,比黑色的胰子要好看。青竹,给我打点水来。” 对于段嫣然来说,燕王府送来的礼物,她并不在意。 但她还是忍不住,想要试一试。 她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验证肥皂的效果,而是想要体验一下收到礼物的感觉。 …… 崔庆感觉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 他先去登州,本想找李想好好聊聊,化解一下之前的误会。 可谁曾想,在登州的时候,李想却跑到了倭国。 眼见登州各大作坊都在飞速发展,尤其是看到晒盐作坊后,崔庆忍不住派了几个侍卫前往,想要弄清楚那神秘的精盐提纯作坊到底有什么玄机。 可却是全军覆没。 虽然不知道那几个人有没有招供,但崔庆是绝对不敢再留在这登州府的。 第1039章郎君吐血了,快去请大夫 回到长安,崔庆挨个检查了一遍店铺,鼓励他们多赚点钱。 崔庆能清晰地感觉到,关中的百姓,这两年似乎都变得富裕了起来。 前些日子,崔氏脂粉铺子的崔管事来向他汇报胰子之事,他本以为这一年会过得更愉快一些。 直到前几天,珍宝阁悄悄推出了一款肥皂,崔庆拿到了实物。 说白了,肥皂就是用来取代胰子的。 崔氏刚刚存了一万多块胰子的铺子,顿时蔫了下来。 刚刚有了点起色的生意,一下子就没了。 “郎君,那块胰子还没来得及全交货,我们已经派人去追了,但还没有找到人。” 崔掌柜鼓起勇气,给崔庆讲了一遍现在的情况。 “追上去又如何?我已经调查过了,那个商家背后的势力,在整个江南道都不是一般的大,除非我们崔家倾巢而出,否则根本奈何不了他们。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向家主提出这样的要求吗?” 崔掌柜:“……” 崔庆虽然是崔家大房的大儿子,但却不是嫡长子。 从小在崔家,他就一直被人有意无意的排挤,这个时候,他恨不得把自己藏起来,而不是去崔家让人去指摘。 “郎君,大事不好了,刚刚燕王府的人跑到我们酒铺来,说是我们家的香十里是假的,里面有水,还不如他们家的五粮液,这会引来不少人围观,掌柜的受不了了,命我来请您。” “啥?我们香十里乃是长安城第一佳酿,难道还比不上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五粮液吗?” 崔庆猛的站起身来,长安城之中,崔家的产业,除了木炭,还有脂粉,还有酒,如果这酒也出了问题…… 崔庆只觉得胸口堵得慌。 “噗!” “郎君,郎君,你没事吧?郎君吐血了,还不快去请大夫!” 对于长安城的酒客们来说,香十里就像是茅台一样,是世间最好的酒。 因为是卖香十里的,所以崔家连名字都不用了,就用“香十里”这三个字来命名。 就连“香十里”二字,也是欧阳询亲笔所书。 不管是大唐的王公贵族,还是各地的富商巨贾,又或者是来长安的胡人,几乎没有不喜欢的。 就连香十里的掌柜,都把崔庆的族叔崔祥坤给派了过来,以保证香十里的招牌能够长久的存在。 这一天清晨,香十里铺子一如既往的开门营业,依旧是人来人往。 像五和居这样的顶级酒楼还有怡红楼、悦来楼这样的普通酒楼,都有不少人前来购买。 既然没有竞争者,香十里也就不管了。 长安的价格一直都是固定的,不管是一坛也好,一百坛也好,五合居也好,还是国公府的管事也好,大坛十贯,中坛五贯,小坛二贯。 而且因为有清河崔氏做靠山,所以就算是关中大旱的时候,香十里也从来没有停止过销售。 卖粮食怎么可能比得上卖酒? 席君买抱着两个酒坛,站在门口,嘴角勾起了一抹冷笑。 “你们掌柜在哪里?” 席君珊也不理会排队的人,径直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 “客官,您要买酒的话,可以去后面排队!” “喝酒?谁敢买你这里的假酒?” 那伙计在店里,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客人,直接退了出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香十里卖的都是假货,还不如咱们王府随便酿的酒。” “哼,客官,话可不能乱说。我们香十里,也不是吃素的。” 香十里的伙计们已经嗅到了不怀好意的气息,后院里的护卫们也都赶了出来。 “哼,我席君买从来不会信口开河!给我砸!” 席君买一声大喝,顿时,他身后的六名护卫便冲了进来,将一坛又一坛的酒往地上摔去。 香十里的几个伙计和护卫们自然是不乐意的。 先是推搡,然后是拳打脚踢。 “嘭” “哐当!” “啊!” 诺大的香十里店里,不停的响起。 原本排着长队的众人见状,吓得赶紧退开,但是却无一人离开,只是站在一边看戏。 香十里卖假酒? 这可是大新闻。 万一他们买的是假酒,被掌柜认为是故意换的,那麻烦可就大了。 而且,香十里的伙计们每次去买酒的时候,都是一副谁都欠他们钱的样子。 所以,众人也乐得看戏。 现在是寒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贵人们都能搓麻将,他们这些小喽喽,能干什么事? 或许,今天发生的事情,会是贞观八年之后,长安城里发生的最大的事情。 铺子里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正在和小妾亲热的崔祥坤连腰带都忘了系上,急匆匆的跑了出来。 入眼的是一片狼藉。 店铺里的伙计护卫们已经全部躺在地上哀嚎不止。 地上到处都是酒水,还有人在砸酒。 “住手!” 崔祥坤叫道。 看见掌柜的出来,席君买示意大家不要动手。 “阁下便是香十里的掌柜?” “是的,我乃崔祥坤,在香十里坊当掌柜已经有十五年了。” 崔祥坤气得脸都绿了,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 “哼,早干什么去了,我早些让你来怎么不来!” “好大的胆子,竟敢在香十里上砸东西!你就不怕崔家报复你?” “哼!我倒想问问崔掌柜,到底是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竟然敢在这里贩卖假酒?” “我们香十里,每一坛酒,都是用清河最好的粮食酿制而成,怎么可能是假酒?” 事已至此,崔掌柜知道,当务之急,还是要把“香十里”卖假酒的事情弄个水落石出,否则这么多人看着,传出去指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曾经用过类似的手段,让几家酒铺倒闭。 崔祥坤并不在意席俊买砸店会给他带来多大的损失。 “哼,我买酒时,听你们店里的伙计们说,这香十里乃是长安城里最好、最烈、最香的美酒,对不对?” “没错,香十里一直以来都是最好的,也是最浓烈的。” 一名受了点轻伤的手下,见崔祥坤出来了,这才从地上爬了起来。 “是啊,我们店里的伙计说什么就是什么,长安城里最好的酒就是我们香十里了。” 第1040章再来一口,就一口 “嘭!” 席君买说着,将两个酒坛放在柜台上。 “这坛酒,就是你卖给我的吧?你还是先确认一下吧,免得被人说成是我动的手脚。” 崔祥坤看了一眼后面的小厮。 他身后的小厮上前将酒坛捧起,仔细看了看,然后拧开,凑到鼻子前嗅了嗅,“掌柜,这确实是我们的香十里。” 崔祥坤什么话也没说,拿起酒壶,一仰头,一口酒就灌了下去。 “对,就是香十里!” 确认了酒的真假之后,崔祥坤看向席君买,目光冰冷。 “崔掌柜,你一定是个品酒的行家,要不,你把旁边的那坛酒打开,尝一尝,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说你卖的是假货了。” 席君买见一切都如王爷所说,这才放下心来。 崔祥坤看了一眼柜台上那个连名字都没写的酒坛子,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 不过,事到如今,他已经没有拒绝的余地。 否则,香十里铺子里卖的是假酒的消息,只怕用不了两天,整个长安城都会传开。 想了想,崔祥坤端起酒坛,打开盖子,学着刚才的样子,仰头尝了一口。 “噗!” 席君买早有防备,身形一闪,躲开了这一击。 香十里铺子的门口,已经围满了人。 刚才崔祥坤和席君买的谈话,他们自然是听得清清楚楚的。 崔祥坤一口酒“噗”地一声喷了出来,惹得周围不少人都看了过来。 他瞪大了眼睛,满脸通红,咳嗽个不停。 还好他没把手里的酒坛子扔掉,否则席君买肯定会上去揍他。 “这是什么酒?” 崔祥坤身为香十里坊的掌柜,在品酒这方面,绝对不是一般人可比的。 虽然内心极度不愿意承认,甚至有种鄙夷的冲动:就凭你,也配跟我们香十里相提并论? 不过,在纠结了好一会儿,他还是带着复杂的神色,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崔祥坤已经猜到席君买的目的。 这哪里是假酒,分明就是来捣乱的。 香十里铺子在长安城里经营了数十年,从来都是他把别人踩在脚下,谁能想到今天…… 不知道为什么,崔掌柜的心中有些惆怅。 “这酒是王府里的下人自己酿的,都比这香十里要烈得多。香十里不是最好的吗?害得我在兄弟们面前丢尽了脸面,这可咋办?难不成你卖的是假货?” 看着越来越多的人围了上来,席君买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 这还是他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以后就让王爷去找刘谨好了,显然这种脏活累活,还是他来做比较好。 “郎君,我能尝尝这酒吗?” 刚才排队买酒的人中,有几个擅长喝酒的,一闻到那酒香,就忍不住想要喝上一口。 “可以,不过我们这里没有杯子。” 席君买翻了个白眼,他知道,这个时候,让更多的人尝一尝自己的新酒,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放心吧,崔掌柜刚才喝酒的时候,也没用酒杯,我们都知道怎么喝。” “老韩,你少给我添乱。” 崔祥坤看着这一幕,想要阻止,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崔掌柜,你也知道,我老韩酒量不好。” 老韩虽然知道崔掌柜的来头不小,但他的主子也不是吃素的,所以他并不担心崔掌柜会报复他。 崔祥坤不再理会老韩,转头对席君买说道:“客官,有什么事,咱们去后院说如何?” 虽然席君买带着一群人来砸店,但崔祥坤也知道,现在说这事的时候。 “崔掌柜,有这么多人看着多好,也不怕别人说你卖假酒,何必非要在后院说,难道这香十里真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猫腻不成?” “嗯,就在这里说。” 很快便有人附和,不管是看热闹的,还是他们的对手都很乐意看到香十里铺子倒霉,总之,围观的人都开始起哄了。 席君买冷哼一声说道,“崔掌柜,你也看见了,也听到了,有什么事情,就在这里说个明白。” “两位公子稍安勿躁,小老儿先帮两位品鉴品鉴。” 老韩闻着这酒香,也是忍不住,将那酒坛端了起来。 “少喝点,这酒很烈。”席君买叮嘱道。 “放心吧。” 话音刚落,一股酒香便从酒坛中飘了出来,顺着老韩的嘴巴,灌了进去。 “怎么样?” 有人好奇的问道。 老韩没吭声,只是闭着嘴,眼睛瞪得跟崔祥坤一模一样。 他咽了一口唾沫,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好酒!我老韩这辈子喝过的酒不知道有多少,但这等烈酒,却是我生平仅见。” 话音刚落,老韩又将酒坛子举了起来,“郎君,再来一口,就一口。” “老韩,这可不行,我也要喝。” 他身边的人,应该是认识老韩的,一看这情况,就知道这酒不是凡品。 其实,光是那酒香,就足以说明这酒的不凡。 不过,酒这种东西,还是要尝一尝才能明白味道。 “痛快!过瘾!”老韩倒也没有食言,将酒坛递给席君买,问道:“不知道郎君是从哪里买来的?叫什么名字?” “郎君,呵呵,老夫也来尝一尝,若是不错,老夫倒是可以给你宣传宣传。” 席君买还没来得及回答老韩的话,就有脸皮厚的受不了这酒香的人,笑着接过了席君买的酒。 想着让大家试一试,对宣传也有好处。 席君买很干脆的摆了摆手,“每人一口,别抢,别弄坏了。” 事实上,就算席君买不说,他们也会把酒坛子抱得更紧。 对于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这酒坛对他来说,比他的命还要重要。 崔祥坤一听,顿时急了。 他让人去通知崔庆,自己则是在脑海中快速的转动着,想要找出解决的办法。 为什么香十里会这么贵? 还不是因为味道好,够烈? 失去了这两大优势,谁还敢称它为长安城最好的酒? 谁还会花这么多钱去买? 第1041章三更天就排队,准备买五粮液 “不错!真是好酒啊!” “好酒!” “好香!” 随着酒坛的传递,各种惊呼此起彼伏。 “郎君,您还未告诉我,此酒的名字,还有何处可买到呢?” 老韩看着那几坛酒,也是迫不及待地想要买几坛。 “听好了!” 席君买扫了一眼四周,道:“此酒名为五粮液,是燕王府用五种粮食按照一种古老的秘方酿制而成,明日便会在珍宝阁中出售。” “五粮液?好名字,此酒清如水晶,香气如兰,入口甘甜清冽,余味无穷,实乃老夫平生所饮之佳酿。” 老韩不由得赞叹了一声,“明天才开始卖,我都有些等不及了。” 燕王府? 崔祥坤一听,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煤藕对木炭有克制作用,镜子对铜镜有克制作用,听说肥皂前几天还能克制胰子,现在…… 不好了! 香十里的铺子前,聚集了这么多人,但是金吾卫却迟迟没有出现。 就像是电影里的阿sir一样,罪犯都已经跑光了,才会出现。 “都给我散开!都散了吧!” “滚开!” 终于,一群金吾卫走了过来,驱散了围观的人群。 崔祥坤看着那些平日里不屑一顾的金吾卫,突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燕王府的人不按常理出牌,这下麻烦大了。 “军爷,您来的太及时了,还不快去抓这些强盗,还请您为我主持公道。” 崔祥坤现在很清楚,燕王府这是在针对他的店铺,之前他还抱着侥幸心理,想要私下解决,但现在,却是不可能了。 第二天,五粮液就要上市了,而且他也知道,这酒比香十里要好得多。 这可咋办? 比拼酒,输定了。 如果这五粮液卖得便宜的话,说不定还会有人来退香十里的。 最关键的是,香十里在长安城里很受欢迎,所有人都要从自己的店铺里买酒,所以他们也不会想着和酒楼、青楼、客栈里的采购人员打好关系。 不用想,明天一早,他们就会去珍宝阁买五粮液了。 崔家在长安城里最赚钱的就是香十里铺子,如果没有了它…… 崔祥坤简直不敢想象后果。 金吾卫的出现,让崔祥坤的计划彻底的混乱了起来。 燕王府想要将这铺子踩在脚下,自然不会让他好过。 “强盗?你还有脸说老子是强盗?我有没有偷你一个铜板?有没有抢你的酒?你一个卖假酒的,骗了那么多长安城的人,难道你就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吗?” 席君买自认为自己的演技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狗糟的田舍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们的铺子里卖的是不是假货,你心里没点数吗?我跟你说,别人怕你燕王府,我崔家可不会怕你!” 崔祥坤有一种预感,如果香十里真的砸了,他这辈子都完了。 在一众金吾卫的注视下,朝着席君健冲了过去。 不过…… “嘭!” 崔祥坤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飞了起来,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后倒退。 “哐当!” 崔祥坤整个人都撞到了墙壁上,摔得粉碎了好几个酒坛。 “放肆!” 金吾卫虽然来的比较晚,可是席君买在他面前动手,他却不能视而不见。 “都给我带回去,听候发落。” 金吾卫才不会去管具体的情况,毕竟这是两位大神之间的争斗,他们还是装糊涂为妙。 …… 西市之事,像是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长安城。 “启禀陛下,这一次带队的人,是燕王的贴身侍卫,席君买。” 张阿难低着头,努力让自己不被人发现。 “唉,张阿难,你可知朕现在是何感受?” 李世民难得的没有骂人,这让张阿难很是不舒服。 “奴婢不知!” “算了吧,你又没有儿子,体会不到朕的心情。” 李世民恨不得一刀把李想剁了,也不会惹出这么多麻烦。 “启禀陛下,金吾卫已经将两拨人马送往了京兆府衙门,明日早朝的时候,肯定会有人提起此事。” “京兆府伊怎么做的?” “听闻京兆府伊又派人去办此事了。” 好吧,又是当缩头乌龟,他们都知道,这件事背后没那么简单。 “哼,长安城的官员尚且如此,更别说其他州郡了,朕原本还在犹豫,是不是应该派官员,去各地视察一下民情,现在看来,已经是刻不容缓了。” …… 在珍宝阁开售之前,五粮液的名号已经在长安城里传开了。 五和居的掌柜将负责采购的伙计叫了过来,确定了五粮液的品质后,这才开始动手。 “明天一早,不,我想大家都有同样的想法。今夜,你便在珍宝阁旁找一间客栈住下,三更一过,你便起来到门口排队,第一次购买一百坛,我去安排马车。” “这五粮液才刚刚推出,还不知道卖多少钱,万一被别人抢先一步,咱们好不容易靠着《三国演义》撑起来的局面,可就保不住了。” “掌柜,这五粮液也不知道多少钱,要是很贵怎么办?” “哼,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怕别人有,咱们五合居却没有!” “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嗯,记得带一块金子过去,就当是订金了。” …… “老爷,你是不知道,这酒实在是太好喝了,喝过之后,别的酒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老韩回到府中,便将今日所见,尽数禀报给了李靖。 老韩是从李靖还是马邑郡丞时就跟着他的,跟随李靖南征北战,是李靖的亲卫统领,深的李靖信任,两人平日也是以朋友相处。 难怪老韩敢当着崔祥坤的面,跟他对着干。 “老韩,你可真不地道,你怎么只顾着自己享用,也不带点回来?” “哎呀,你别说,我本来是想买的,不过人家说,只能明天才能买到,我今天也才喝了两口而已。” 说到这里,老韩闭上了眼睛,似乎在回味刚才那一口的滋味。 第1042章燕王府的人不可能交出去 韦澳只觉得,自己这一生,实在是太苦了。 本来按道理早就能升上去了,结果一直在京兆府伊这个位置呆着。 这可不是什么好官,不管发生什么好事情,都不会有人记得他,而一旦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就会有人来找他。 这里是长安,多的是达官显贵,哪一个他都得罪不起,很多时候,韦澳都是低眉顺眼,任劳任怨。 这件事,原本应该交给金吾卫处理才对,可现在,却莫名其妙的落在了他的手里。 “府伊大人,这可不好办了,那人是门下省崔侍郎的管事,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而且燕王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我当然知道,这次来的不只是崔侍郎,还有户部的崔仁师。” 韦澳有些头疼,他在京兆府当了十几年府伊,对于长安城中错综复杂的关系再熟悉不过,否则也不可能坐到现在这个位置上。 清河崔氏、博陵崔氏都是北魏、隋唐时期最顶尖的世家,虽然崔氏在朝中大臣中并没有太多,但是很多官员都和崔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府伊大人,这燕王胆子也太大了吧,连崔家的人都敢打,难怪崔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哼,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情是燕王殿下不敢做的!” “这倒是,燕王怎么说也是当今圣上义子……” “慎言!” …… 京兆府那边以调查真相为借口,暂时不处理席君买与崔祥坤的案件,崔庆对此非常不满意。 这些天来,他一直在各大势力之间穿梭,想要整李想。 虽然,他也没指望单凭这一点,就能把燕王府怎么样,但至少,那些参与砸店的人,必须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否则崔家颜面何存? “老爷,今天有个侄子登门拜访,虽然没明说,但也提到了前几天西市香十里铺子被燕王身边的侍卫砸的事情。” 段志玄的妻子是隋朝齐州太守崔信的大女儿,也是清河崔氏的嫡系。 按理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古代和现代都是如此。 这么多年来,崔庆从来没有麻烦过过段夫人,相反,每到逢年过节,他都会送上一份礼物。 所以,段夫人现在很纠结。 “这件事情,燕王做得确实有些不妥。不过,这件事情,却并不完全是燕王的错。昨天晚上,我喝了一口五粮液,味道确实不错,以我来看,一半一半吧。” 段志玄是个聪明人,哪里会掺和到这件事里来? 和稀泥就完事儿了。 “老爷,你说得对,可是,燕王府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过分了,而且,崔家也并没有要你做什么,只是让你严惩凶手,这并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 在段夫人看来,崔家已经很给燕王府面子了,只要求严惩凶手。 “夫人,你可还记得燕王府的服装铺子被人放火烧了的事情?” 段夫人沉吟了一下,说道:“好像是有这事,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和这个有什么关系?” 段志玄捋了捋胡须,想了想,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件事,要么是崔家,要么是卢家的人做的,因为他们是燕王最大的敌人,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真相。” “你是说……” “燕王府与各大世家的关系一直很僵,很久以前就有过冲突,可以说是他们坏了规矩,甚至还放火在先。现在,燕王也学着他的样子,派人去砸了那家香十里的铺子,这件事情,到底是谁的错?” “原来如此。” 段夫人并不傻,听到段志玄的话,她自然明白丈夫的意思。 …… “李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弹劾折子都堆成山了,还不赶紧把这事给处理了?” 李世民对于燕王府与崔家在西市发生的冲突,一直都是关注的。 在他想来把席君买等人推出去顶罪,这事情也算是一了百了。 但李想却不愿意,干脆把这件事推给了京兆府。 “陛下,我觉得我们应该找一个中间人,让双方都能达成一致,否则就不好办了。” “那还等什么,快去办啊!” …… 燕王府门前,韦澳心情复杂。 本想着能不能像以前那样和稀泥,结果却是功亏一篑。 今早,张阿难叫他过来,交代了一件事情。 “王爷,我想王爷已经知道我的来意了,还请王爷明示,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崔家那边有没有说什么?” 李想知道,这件事再闹下去,对他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引起各大家族的不满。 到了该收手的时候了。 “杀无赦!” “呵呵!”李想咧嘴一笑,道:“既然如此,你先回去吧!” “不知王爷的条件是?” “放了所有人,燕王府赔偿香十里的损失。” 韦澳苦笑道:“王爷,这崔家那边恐怕不好交代啊?” “嘿嘿,如果再加上一个条件,那就是我保证,除了珍宝铺的,这五粮液只卖到大唐之外。” 二月初二,是每年一度的春耕节。 李想在暖房里选了一颗最大,也是最大的菘菜,亲手种在了地里。 按理说,这个季节,不需要暖房,也能种葵菜之类的蔬菜。 不过,为了加速繁殖,菘菜还在暖房里培育。 一般来说,菘菜从播种到成熟,再到结果,大概要两三个月;但如果放在暖房中,大概两个月就可以了。 李想估计,只要经过精心挑选,不出三年,菘菜就能培育得和后世一样大。 这样到了冬天,大唐的百姓们又多了一种可以储存的蔬菜。 “王爷,段小姐好像很久没来过王府了。” 雪晴帮着李想打了个下手,往地上撒了些菘菜的种子。 “南边园子里的桃花,不是已经开花了么,叫你去找人去采,可都采到了?” 李想没有回答雪晴的话,而是问出了一个让雪晴摸不着头脑的问题。 “早上的时候,慧子就让人去采摘,到时候你就能看到了。” 李想身边虽然有雪晴,香儿,慧子,媚娘,但最近雪晴却是跟在李想身边时间最长的人。 不过,香儿因为要打理燕王府的产业,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府中。 媚娘则是一直呆在家中。 因此,今天雪晴就派了慧子和几个丫头去采桃花。 第1043章李世民打算给李渊修建大明宫 “行,回头我让他们帮你问问,那个小玻璃瓶烧好了吗?” …… 香十里关了一段时间后,又重新开张了。 不过,所有人都注意到,店里的酒,都比之前便宜了两成多。 不过,以前的价格已经很高了,大坛八贯钱一坛,中坛三贯,小坛一贯五,即使降价了,也不会卖给平民百姓。 相应的,五粮液坊在珍宝阁上架后,便以大坛五十贯、中坛二十五贯、小坛十贯的价格,令长安城中酒的价格再度刷新。 两相比较,香十里的生意就好多了。 当然,按照李想的说法,香十里的度数只有十多度,而他的五粮液却有五十多度的度数。 也就是说,如果用同样的方法酿造一公斤的酒,那么五粮液子所需要的量,大概是普通酒的三四倍。 所以,价格这么贵也很合理。 至于粮食价格的差距,以及酒水价格的差距,李想并不在意。 反正价格就这么定了。 他要的是草原人的钱。 毕竟,酿酒是一件很浪费粮食的事情,李想可不想把大唐所有的粮食都用来酿酒。 在外人看来,他对崔家的承诺,只会被认为是李想的退让,事实上,他完全可以多开几家珍宝阁。 因为他说的是,除了珍宝阁,这酒他只卖到大唐之外。 …… 西市最近来了不少人,都是来买种子的。 特别是那些从西域归来的胡商,更是主动去拜访,看看能不能带来一些新奇的东西,同时也拜托他们,下次回来的时候,能不能给他们带点当地的蔬菜和水果。 毫无疑问,这个奇葩的要求,就是李想提出来的。 “王爷,百草园很快就会成为长安城之中,贵族们的笑柄。” 管事垂头丧气的跟着李想,眼睁睁看着李想在院子里忙碌。 堂堂一位王爷,却像个庄稼汉一样,在自己的园子里种花种菜,养着鸡鸭鹅猪,这让他很是郁闷。 “这么大的地方,不种点东西实在是太浪费了。而且,你也不要小看这百草园,等这园子里的花草全部长出来之后,你就会发现,这园子里一年四季都是四季如春,什么果子都可以摘到……” 管事根本没把李想的话放在心上,就算真如李想所说,那又如何? “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钱。” 当然,李想并没有告诉众人,他只是想要寻找一些大唐还没有普及的植物。 历史上,外来的植物花卉,大多是汉朝、明两代传过来的,前者打通西域,带来了很多新鲜的东西,比如胡桃,萝卜,葡萄等等。 明朝就更不用说了,航海时代,土豆,红薯,西红柿,玉米,花生,这些在后世很常见的东西,都是在那个时期传入华夏的。 后世很多人都在为大辫子王朝洗白,说它是多么的繁荣昌盛,人口增长了多少。 其实辫子朝人口增长,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土豆、红薯等高产作物的出现,吃饱喝足,比前朝要容易得多。 …… 就在贞观八年春,朝堂之上,发生了一件大事。 李世民正式任命了李靖和萧瑀等十三位使者为钦差大臣,代他巡视各地,要求他们“察吏贤不肖,察民疾苦,敬老,救济贫弱,任用积年之士”。 可以说,这是一项很好的改善地方官员管理水平的举措。 毕竟,圣旨上说的很清楚:见钦差如见朕。 而且,从这几个被任命为钦差的人来看,这些人都是朝中的重臣。 不过,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些人中,有不少人的身份都比较特殊。 李靖乃是一代军神,不说他的功劳有多大,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君王忌惮了。 至于萧瑀,那就更不用说了,是个老臣,经常和李世民作对,罢免宰相东山再起几次了。 武德老臣王珪…… 陈叔达是个老实本分的老臣。 不管怎么说,经过这一系列的事情,李世民已经完全掌握了朝堂。 李世民虽然击败了东突厥,但是却并不像现在这么稳固。 然后,朝堂上就有人提出了建议,修建夏宫,作为太上皇的避暑之地。 李世民是如何登上皇位的,这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 现在的太上皇李渊,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废了。 一般的大臣想要见到他都是千难万难。 既然李渊已经不足为虑,那么李世民就必须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了。 所以,朝堂上才会有人提议,要给太上皇建一座避暑行宫。 自古以来,每一位帝王想要建造一座宫殿,都会引来无数的非议。 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虽然这座宫殿是为太上皇建造的,而不是给李世民一个人用的,可是朝堂上反对的声音还是很大的,一时半刻也拿不定主意。 “陛下,重建夏宫,需要大量的资金,户部根本负担不起。” 戴胄身为户部尚书,对这件事情的反应最为激烈。 这事一旦定下,吃亏的还是他。 “玄胤,这座夏宫,也不是一年建成的,你可以先建造几座宫殿,再慢慢建造,这样户部的压力,应该会小一些。” 这一次朝中的提议,是李世民亲自提出来的,他当然是支持的。 “陛下,我总不能把夏宫建的太寒酸吧?既然是太上皇用的,那岂不是要跟太极宫一个级别的?我会按照太极宫的规模,修建一座新的宫殿,哪怕需要十年时间才能完工,最少也要百万贯。” 对于李世民要建造夏宫,戴胄是坚决不同意的,除非他辞去了户部尚书的职务,否则只会给自己惹来许多麻烦,而且还会留下不好的名声。 “至于夏宫的建造费用,我们可以再商量,在这之前,我们不能开工。” 李世民很清楚大唐户部一年的进款有多大,戴胄告诉他,光是修建夏宫,就需要百万贯之巨,他就有些犹豫了。 “陛下,这笔钱,户部无论如何也拿不出来。” 戴胄挺直了腰杆,倔强的说道。也只有大唐,才能让臣子如此强硬的和皇帝叫板,如果是在其他朝代…… 第1044章逛灞桥 “约好了巳时三刻在渭水的灞桥相会,怎么一个时辰都没到?” 绿竹站在灞桥上,看着渭水上川流不息的画舫,心中暗暗想着。 “可能是雪姐姐在路上耽搁了吧,再等一段时间。” 段嫣然也不着急,她本来就是个文静的女孩。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停在了段嫣然和她的身后。 “段小姐来的可真早。” 李想跳下马来,看向段嫣然,眼中满是惊讶之色。 “燕王?你是来郊游的吗?” 段嫣然愣了一下,还以为遇到李想只是巧合。 “是啊,看你的样子,似乎已经等了很久。” 李想看了一眼太阳,按照他和李雪约的约定,还有一段时间才能到。 “哼,雪小姐约好的是巳时三刻,怎么还没来?” 一旁的青竹嘟着小嘴抱怨道。 “咳咳,绿竹,你不是早就想去游船了吗? 段嫣然俏脸微微一红,又是紧张,又是惊喜。 绿竹一听这话,顿时一脸苦逼,见了心里的郎君就打发人走了。 “雪晴,陪我去吧,免得她一个人闷着。” 李想带着席君买,刘谨,雪晴等人,都站在远处。 雪晴当然知道李想今天来的目的,所以也没有阻拦,而是说道:“好,绿竹小姐,我看桥的另一头有一条船在等人,不如我们去那条船?” 不管绿竹愿不愿意,雪晴都拉着青竹上了画舫,不多时,灞桥上便只剩下李想和段嫣然两人。 “王爷,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段嫣然垂下眼帘,一双小脚在石桥上拨弄着。 “我来找你,是有原因的。” 看着段嫣然撒娇的样子,李想心中莫名的有些高兴。 “没原因就不能来么。” “啥?我没听清。” “王爷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 段嫣然越说脸色越红。 这句话对她来说,可比织毛衣难多了。 “呵呵,你这句话,让我很高兴。”李想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两个小瓶,道:“这是给你的礼物,你看喜不喜欢?” “什么?” 段嫣然接过李想递过来的两个小瓶,李想还特意用手碰了碰她的手。 “打开看看。” 玻璃作坊出品的小瓶非常精美,配上一个梨花木塞子,正好可以装香水。 “咦?” 段嫣然拧开一瓶,凑到鼻前嗅了嗅,“好像是桃花,不过桃花好像没有这么香。” “桃花的香味很淡,这香水是我特意让人采了几株桃树上的花朵做出来的。” “这是燕王府的香水?” “对啊,抹在身上或者衣服上都行,每次只用一点点就好了,可以香一整天。” 段嫣然笑道:“王爷,这份礼物我很喜欢,多谢。” “还有一瓶梨香,换着用吧。” “嗯。” 李想看着渭水上的画舫,看着两岸垂柳,忽然道:“段小姐,我们也去看看。” 春阳和煦,明明已经快到中午了,却丝毫感觉不到炎热。 虽然气温不高,但因为没有风的缘故,坐在船头晒着太阳,并没有感觉到寒冷。 段嫣然有些不自在,船舱里虽然有伙计,但也只有他们两个人站在船头。 “段小姐,你在家里都喜欢做什么?” 段嫣然被李想的问题弄得有些为难。 毕竟,燕王是喜欢做针线活的女子,还是喜欢识字,会写诗的女子? 在线等,很急! “没什么,都是女孩子家的事。” 段嫣然犹豫了一下,含糊的回答。 我的天! 这丫头,脑子转的还真快。 “我倒是有些好奇,段大哥和褒国公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你怎么看都不像。” “因为爹和哥哥都是一家之主,所以他们要面对的问题和嫣然完全不一样。” 段嫣然虽然心中暗恨老爹和哥哥不靠谱的形象已经在众人心中根深蒂固,但她的回答却让人说不出什么。 李想对段嫣然的了解又多了几分,知道她并不是那种傻丫头。 “不知道王爷平日里,都喜欢在府里做些什么?” “我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世上,能如王爷这般逍遥自在的人,可不多。” 对于李想的传闻,段嫣然自然是有所耳闻,但这两年来,她却发现,李想和传闻中的完全不一样。 他是个很有想法的人。 做他的王妃,是不是很幸福? 噗! 段嫣然,你想什么呢。 “哦,对了,我还有一个长安城里没有人会的本事,你要不要试试?” 段嫣然越是羞涩,李想就越是想要调戏她。 “是吗?” 段嫣然抬头看着李想,一脸的期待。 “伸出你的右手!” 段嫣然被李想的语气弄得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手,藏阴阳二气、太极五行奥秘,故其乾坤尽在掌中。” 李想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来,握住了段嫣然的右手。 段嫣然吓了一跳,想要抽回自己的手,但李想早有防备,怎么可能让她如愿。 “我还有一个本事,你可能不知道。” 看着李想笑眯眯的样子,段嫣然羞得脸都红了。 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反抗。 “掌心中有五条线,生命线,智慧线,感情线,命运线,姻缘线,这五条线,都能看出一个人这几个方面的发展情况,小姐想先知道哪一点?” 李想一副高人的样子,让段嫣然目瞪口呆。 “王爷,您……您真的会看手相?” “废话,还能是什么?” 看着李想灼热的目光,段嫣然连忙低下了头。 为什么燕王殿下会用一种要吃人的目光看着她? “有时候,人就像是一棵树。这棵树的树干必须粗壮,树皮光滑,枝叶细小,年轮纹路均匀,这样的树,才能算得上是上好的木材,是一种可以用来做栋梁的木材。但是,如果树枝太多,纹路太乱,树干就会凹凸不平,扭曲变形,那就是劣质的柴火。人的手,也是这个道理……” 看着李想还在滔滔不绝的说个不停,段嫣然只觉得头晕目眩,完全没有听到李想在说什么。 “小姐!” 不远处,传来青竹的声音,只见另一艘船上,绿竹正在招手。 段嫣然像是受惊的小鹿一样,连忙把右手抽了出来,深吸了几口气,又恢复了端庄的样子。 这个绿竹,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李想没好气的瞪了一眼价。 “船夫,我们靠近一些。” 段嫣然在船舱里喊道。 第1045章你是不是也嘲笑朕,不该建新宫殿 一间私塾内,李想正在教一群学生学习阿拉伯算术。 自从和段嫣然出去玩了一天之后,李想的生活就变得轻松了许多。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去看看现在的教学进度。 而在教室的正前方,则是两个身穿华服的孩童,正是小兕子和李治。 自从去年冬天来到燕王府之后,这两个小家伙就一直缠着李想不放,李世民从来不允许他们离开皇宫半步,但只要他们是去燕王府,就会得到允许。 李治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想要离开皇宫,就告诉李世民,他要去见李想。 “当数字变多,计算变得复杂的时候,大家就会发现,用阿拉伯数字,会让计算变得更加容易,而且,如果你用数学课上教给你的公式,你会发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变化。” “二哥,你说这阿拉伯数字真的那么好用,要不你让礼部把它推广出去?” 李治如往常一样,变成了一个问题少年。 李想不屑道:“礼部向来不重视算术,想要礼部去推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我今天就去找父皇,让他颁布一道阿拉伯数字的法令。” 李想见李治一脸无辜,也不多说什么,自顾自的开始讲课。 太极宫内,一群大臣在夏宫的建造上又吵了起来。 李世民阴沉着脸回到了自己的书房,他本想安安静静地看一本书,可是却怎么也看不下去。 “张阿难,你以为朝堂上的大臣们,为何如此反对?所谓百善孝为先,朕不过是想尽孝道罢了,你看看魏征,还有戴胄,这两个人说话的样子,有没有点臣子风范?” 张阿难挑了挑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太极宫已经建了五十多年,年年修葺,去年冬天的时候,两仪殿的屋顶都被大雪压塌了。真要算起来,这太极殿一年的修理费,也怕是不少。” 李世民并没有指望张阿难会回答自己的问题,如果他真的回答了这个问题,那么他还能不能留在自己的身边,还真是一个问题。 “太上皇现在住在比太极宫更差的太安宫。新宫已经迫在眉睫,这些人却磨磨蹭蹭,实在是气死朕了!” 夏宫的建造,对于李世民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就连长孙无忌、房玄龄这两位心腹,也不敢随便附和。 一个不小心,就会遗臭万年。 这与忠心无关。 “陛下,以燕王之智,何不将燕王召入宫中一问?” 见李世民越说越怒,张阿难心中一紧,连忙拉着李想一起背锅。 燕王,对不住了,小的代你受过多少骂,这一次,还得靠你了。 张阿难刚才还有些心虚的感觉,顿时烟消云散。 不管是什么样的难题,在燕王的手中,都能迎刃而解,我这是在为国举荐人才啊! 嗯,我这是在为国举荐人才! 张阿难愈发坚定了念头。 “那还等什么?” …… 张阿难还是很靠谱的,派人去通知李想,并且将自己的来意说了一遍,让李想有足够的时间去想办法。 自古以来,兴修水利会得到赞赏,而修建宫殿则要背负骂名。 原因无他,在这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王朝,要建造这么大的一座宫殿,所需要的工作量实在太大了。 别的不说,光是用来做梁柱的巨木,就很难在关中地区找到,需要长途跋涉才能运来。 一根三丈多长,两人合抱粗细的巨木,光是重量就超过了万斤,想要运到长安城,起码要上百个人忙活好几个月。 而且,一座宫殿群,对巨木的需求也是非常大的。 再加上建造宫殿需要大量的雕刻,这需要很长的时间。 就算是铺在地面上的石板,想要平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怪不得,朝堂上的大臣们,听到陛下要建皇宫的时候,反应这么剧烈。 历史上,夏宫修建的时候,被称为永安宫,后来改名为大明宫,有四五个紫禁城那么大。 要建造这样一座巨大的宫殿,没有十几年的时间是不可能完成的。 李想眉心紧皱,陷入了沉思。 这夏宫虽然在朝堂上闹得沸沸扬扬,但却是一定要建的。 而且,不出意外的话,李渊也会在明年驾崩。 如果按照以前的情况,材料是准备好了,结果建了半年多,却因为太上皇的死而停了下来,那损失就更大了。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快把这个项目定下来,争取在今年内完成。 如果按照前世华夏的建设速度,几个月就能建好一座宫殿。 但现在,却是不可能。 李想不停的在心里对比,现在的建设条件,跟后世有很大的不同。 没有推土机,没有钢筋混凝土,没有…… 等等! 李想心中一动。 什么推土机,什么挖掘机什么的,都不可能弄出来。 至于钢筋水泥什么的…… 钢筋短时间内或许很难弄出来,但水泥还是能的。 瓷器和玻璃都能烧,烧水泥也不是什么难事,最多就是质量差了点。 不过,建造一座宫殿,并不需要建造几十层高的建筑,最多也就是三四层的样子。 有了水泥,就能剩下很多木材和巨石。 李想这才放下心来,迈步走进了书房。 “干爹急召我入宫,所为何事?” 李想和李世民打过招呼后,便直奔主题。 “别装傻了。” 噗! 老爹今天心情不太好,还是不要绕弯子的好,免得平白无故挨骂。 “陛下,我同意建新宫!” “什么?” 李世民也是一脸懵逼,不知道李想为什么要这么做。 “新宫的建立,不仅是为了眼前的利益,也是为了子孙后代。” “嘭!” 李世民大怒道:“好大的胆子,竟敢嘲笑朕。” 李世民正值壮年,头脑清醒。他当然知道,建造皇宫会有多么的麻烦,这也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朝臣反对。 当李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就有一种被嘲讽的感觉。 如果真有那么好的话,朝臣们又怎么会反对? 早就举双手赞成了! 这个臭小子,居然敢嘲笑朕? 第1046章钱可以出,但市舶司必须给我 李世民越想越是火大,张阿难站在一旁,只觉整个御书房内的气温都降了几度。 “干爹错怪儿臣了,新宫建在眼前,功在千秋,儿臣所言非虚!” 李想知道,李世民肯定是想多了,如果不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他肯定会被臭骂一顿。 “哼,那你说说好处。”李世民瞪了李想一眼,道:“如果你不给朕一个合理的解释,朕让你好看!” 看得出来,李世民已经动了真怒。 而张阿难,则是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他知道燕王不靠谱,可上来就贴脸嘲讽是几个意思? 御书房内一片安静。 李想想了想,说道:“干爹,修建新的宫殿,有三大好处。” “第一,体现干爹的孝顺之心,让太上皇有个安享晚年的乐土;第二,推动了大唐在建筑方面的发展。第三,给参与建设的民众提供机会,使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变;第四,它可以极大地推动长安城的商业和货物流通。” 张阿难听着李想的话,脑袋越垂越低,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燕王就这点本事? 这叫什么话? “这就是你想要的吗?”李世民淡淡地说道。 “干爹,太极殿建于大业二年,只是当时仓促修建,如今已是残破不堪,若再勉强维持下去,对干爹的身体不利,对大唐朝廷的威严,对李唐王朝的昌盛,都是不利的。就算干爹现在不建,过了十年,三十年,五十年呢? “太极宫迟早会用不上,建一座新的宫殿是必须的,如果今天不建,等太子登基,或者下一位皇帝登基,那就更难了,干爹为什么要把这个问题留给后人?” 李世民这才松了口气,李想总有点意思了,“你说得轻巧。朝中这么多官员,难道就看不出来?” “当然看出来了!” “……”李世民无语。 “不过,他们虽然将新建宫殿的好处想得很周到,但也夸大了其中的难度。” “户部已经计算过了,新建的宫殿需要百万贯钱,怎么到了你这里,就变成了夸大难度?” “干爹,朝堂上的大臣们反对,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原因。” “你说。” “钱呗!” 李世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可是李想的话却让人无法反驳。 “大唐连年征战,好不容易才缓过一口气,民生刚有好转,钱确实是个大问题,否则朕早就一道旨意下来。” “干爹尽管开口就是了!” 李世民看了李想一眼,道:“朕没钱,你愿意给朕吗?朕听说燕王府财大气粗,长安城里没有任何一家能与之相比。” 李世民似笑非笑地说道。 老实说,在张阿难提出要问李想时,李世民脑海里闪过了这个念头,觉得这个计划很可行。 只是,好像…… “干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府上的银子,随时都可以献给陛下,不要说建一座新的宫殿,就算是……” “好啦,朕逗你玩的!” 李世民毕竟是一代明君,虽然刚才他有些意动,但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干。 “不,干爹。” 李想微微一笑,和李世民对视一眼,眼神中充满了坚定。 “只要干爹答应我一件事,建宫所需资金,不需户部一文钱,儿臣全包了。” 听了李想的话,李世民微微皱眉,道:“朕只是开个玩笑而已,新建皇宫,一年也要百万贯!” “不,这新建宫殿的费用,儿臣一分钱都不需要!” “那从哪里拿钱?” 李想此言一出,李世民也是一脸懵逼。 不需要户部和燕王府的银子,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 难不成他还想压榨百姓? 不,这不可能! 李世民脸色阴晴不定。 “只要干爹答应,让儿臣执掌市舶司十年,所有州县出海的船只,都由市舶司管理,儿臣自有办法,筹措建造新宫所需的资金。” 李想终于开口。 光是登州的捕鱼队,两次出海就赚了两百万两银子,一年最少也能赚个五六百万两。 大唐东南,广州,泉州,明州,杭州这些地方,虽然距离长安城很远,但海贸却已经发展了很多年,其中不乏豪商。 只要掌控了大唐海贸易,李想就不会为建造一座宫殿发愁了。 更何况,需不需要那么多钱,还是个问号。 “你有什么办法?” 李世民并没有立刻回答李想的问题,而是想听听他的意见。 “有三条路,第一条路,就是扩大海上贸易,相信干爹也知道登州的情况。” “第二个办法,就是管理所有出海的船只,征收贸易税。不管是从海外来的船,还是从大唐来的船,都要缴纳一成的赋税。” 李想说的这些,都是针对东南各州的,税收肯定不会低。 “第三,要做海贸必须要打上大唐令旗,否则就会被水师拦截,所有码头都不能靠岸。” 李想之所以提出这个计划,就是不想让所有人都看到海上贸易的巨大利润,然后一拥而上,让其他国家的商人有机可乘。 通过令旗的销售,可以有效的控制海上贸易船只的数量,以及货物的价格。 当然,这也是为了配合海关的税收。 “照你这么说,建宫所需的钱财,真的能解决吗?” 李世民一脸的不信。 “干爹,若是不够,儿臣愿意出钱。” 看着李想胸有成竹的表情,李世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另外,你还想要什么,尽管说,等圣旨下来,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李世民点了点头。 “如果非要说条件的话,儿臣希望市舶司能够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水军,也可以用来抓捕那些大商人。再说了,这市舶司,朝廷只有监察之权,其它一切都要听我的。” “好吧。新设市舶司都督府,管理大唐各地的对外贸易。” 李世民想了想,最终还是答应了李想的提议。 第1047章燕王府建设局招人,管吃管住还给钱 李世民当机立断,第二天就在朝堂上做出了决定。 这样一来,建新的皇宫不用户部出钱粮,只需配合李想收税,戴胄便没有再多说什么。 一项酝酿了一个月之久的提案,以出人意料的方式通过了。 “哥,你觉得这道圣旨如何?你怎么看?” 阎立本被李世民派为修建皇宫的匠作大臣。 “我原本以为,这件事至少要吵上好几个月,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结果了。燕王已经夸下了海口,要在半年内完成一期工段,依我之见,此次……” 这人正是阎立本的亲兄弟,工部尚书阎立德。 阎家是大唐的名门望族,阎立本是北周武帝的孙子,在北周的时候,也是位高权重。 隋朝的运河,就是阎立本的父亲设计的,唐朝的时候,这两兄弟继承了父亲的衣钵,成为了著名的工匠,皇帝的衣服,轿子,雨伞,宫殿,陵墓,都是这两兄弟设计的。 李世民直接任命阎立本为匠作大臣,也就相当于现在的总工程师。 “时间真的很紧,宫殿的设计图我倒是能抓紧时间做出来,但是大量的材料,却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准备好的。” 阎立本也很头疼,半年之内,他还真不知道要怎么才能把第一期工段做完。 虽然这只是第一期,但毕竟是给太上皇住的地方,要求很高的。 “二哥,要我说,你还是赶紧去见一见燕王吧,看他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似乎并不像传闻中的那般荒唐,或许,他是另有打算。” …… 李想接到这个任务之后,整个燕王府都忙得不可开交,就连定襄的马周,也派人去请过来了。 市舶司都督府负责大唐所有的海上贸易,目前只有登州看起来还算像样,其他州郡都还没有什么动静,第一期应该不会用到贸易税,但还是要抓紧时间。 新宫的建设,至少需要一万多名工匠和农夫,这些人的招募,户部、工部都会帮忙,但最关键的一环,却是燕王府的人在负责。 工段涉及到石料、瓦块、青砖、砂石等等材料,都要安排人去准备。 至于水泥,李想已经带着一群工匠,开始了试验。 幸好,李想身边还有刘谨,上官仪,许敬宗,褚遂良,马周,罗通,周大福,王富贵,这些人都是高手,否则的话,他根本应付不来。 …… 燕王府建设局,招人!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关中,从玻璃作坊,到煤藕,再到镜子,再到布匹。 特别是煤藕作坊,当年还为定襄的许多难民提供了一个栖身之所,如今过了好几年,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观狮山学堂、燕王府私塾,还有各大工坊的夜间学堂,让绝大多数工匠、杂役都能识字。 虽说能算得上成才的人少之又少,但写一封书信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特别是随着纸张越来越便宜,长安城与各地之间的通信也变得越来越频繁。 蓝田县刘家村,家主刘元一大早就收到了一封来自长安城的书信,那是一封写给他的信,上面写着他的名字。 “把村里所有人都召集过来,我要宣布一件事。” 刘家村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村子,四周都是大山,只有一条小溪旁有几块田地,天气好的时候,还能勉强维持生计,遇到灾荒的时候,就得逃命了。 “家主,怎么回事?” “是啊,最近也没什么动静,怎么突然把大家都叫到祠堂里来了,难道是隔壁村子的人抢水了?” 刘元在村里还是很有威信的,不到一炷香的时间,祠堂里就挤满了人。 “诸位,刘大郎刚刚来信,我家那不成器的侄子,当年混不下去了,跟着商队跑去定襄碰运气,去年回来过一次,诸位可还记得?” 刘元虽然年过五旬,但是说话却很有气势。 “是啊,大郎还送了我们家一条鲸肉,味道真不错。” “嗯,他身上穿着一件羊毛衣,听说只有县里的有钱人才会穿。” “我当然没有忘了,那时候他的几个儿子都瘦得皮包骨头,饿得半死,去年回来的时候,还说要带儿子去学堂念书。” 一群人议论着,眼中满是羡慕之色。 刘大郎自幼父母双亡,家境贫寒,虽有邻居接济,却也过得穷困潦倒。 然而,等他再一次回到了刘家村…… 这一年来,刘大郎一家的事情,几乎成了刘家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刚刚给我写了一封信。” 刘元一边说着,一边举起了手中的信。 “燕王府要招收不少人,年龄在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刘大郎让我告诉大家,想去的赶紧去,去的晚了就没了。” “什么?燕王府又要招人了?” “跟大郎是同一家作坊?” “你不会是要去弄那个什么煤藕吧?” 村民们兴奋之余,也不免有些担心。 “信上没说是在哪个作坊,不过,大郎特意强调了。”刘元的声音下意识的提高了一些。 “管吃管住,月俸三百文,而且三天至少能吃上一顿肉。” “什么?不会吧?” “管吃管住?还有肉吃?” “你说的是真的?” “我们……我们要吃肉了?” 看着众人目瞪口呆的样子,刘元心里很是得意,要不是自己的侄子,刘家村也不会有这么好的机会。 刘元:“今天所有人都回去准备一下,等明天天一亮,所有想去的人都来村口集合。富贵近在眼前,就看你能不能抓住。” “还等什么?走吧,赶紧收拾东西,赶紧走,不然等他们招齐了人怎么办?” “我看没必要收拾了,直接走吧!” 这段时间以来,长安城里那些勋贵子弟们又有了新的话题。 “郑兄,这件事情你应该知道吧,朝廷设立了个市舶司都督府,据说建造新宫所需要的一切费用,都是由市舶司都督府来承担的。” 长孙冲端起酒杯,与郑海一饮而尽。 虽然最近一段时间,五粮液火了一把,深受武将喜爱,但也有人觉得,香十里的味道更柔和一些。 就拿长孙冲来说,他请客的时候,从来都是用的香十里。 第1048章阎立本:王爷,不用巨木如何建造宫殿 “这件事闹得这么大,我自然有所耳闻。而且,我听说,这座新的宫殿,是由李想负责建造的,工部都要和他合作。” “哼,爬得有多高,摔得就有多惨!别看李想现在风光无限,各大衙门都以他马首是瞻,可这家伙却自作自受,还夸下海口,要在这个冬天把太上皇请到太和殿去住。” 看着李想如此风光,长孙冲却是一点都不羡慕。 “现在都四月份了,最多还有半年的时间,但我听说,那块地皮并没有动工,户部也没有接到征召的命令,呵呵,不知道李想要怎么建造新宫?” “呵呵,这是李想的事,我们不用担心。来,喝酒,咱们去怡红楼听曲。” …… 观狮山附近,一座新的作坊拔地而起。 “陈大胆,你往旁边挪一挪,让君买来试试,到底哪个最硬。” 李想站在五个特殊的石碑前,将陈大胆往后拉了拉。 席君买拿着一把大锤,对着石板就是一顿猛砸。 “嘭!” “嘭!” 伴随着连续不断的撞击声,两块石板应声而碎,而另外一块则是再砸了几下才彻底破碎。 还剩下最后两块,席君买咬着牙,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将这两块完全打碎。 “陈大胆,你用的是什么材料?” “王爷,这石板里面有石灰石,有粘土,还有煤渣,旁边这一块,也是一样,只是磨的更碎了。” 陈大胆也是个烧玻璃的老师傅了。 一开始,他不知道王爷为什么要让他烧这种东西,可当他看到那些灰烬和沙石混合在一起,加入水后,只花了半个时辰,就变成了一块石头,顿时明白了王爷说的“水泥”是什么意思。 “赶紧造几座高炉,增加水泥产量,本王有用。” “王爷,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这些水泥,影响到您的进度。” 李想揽下了新建皇宫的重任,这件事整个王府都心知肚明。 水泥是做什么的,陈大胆自然是知道的。 不知为何,他对新宫第一期的建设充满了信心。 …… “启禀王爷,阎大人已经等了很久了,您看是不是先过去看看?” 李想前脚刚走,管事后脚就跑了过来,提醒道。 “好吧,我要是再不去,他怕是要去找干爹告状了。” 期间,阎立本几次想要见李想,但李想只让许敬宗跟他联系,让他先把宫殿的图纸做出来,然后再做其他的事情。 身为新宫的总工程师,阎立本不仅对图纸感兴趣,更感兴趣的是如何用图纸建造出一座宫殿,可惜,李想一直在玻璃作坊、水泥作坊、砖窑,一直都没见过李想。 如果不是李想还在忙着建造新宫,阎立本早就气炸了。 “阎大人久候,失敬失敬!” 李想一进来,就看到阎立本正在大厅里焦急的走来走去。 “燕王,想要见你一面,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阎立本也是有脾气的,李想三番两次放他鸽子,心中自然不爽。 “呵呵,阎大人真会开玩笑,不知道这座新的宫殿的图纸是不是已经弄好了?” 在李想看来,阎立本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工匠,不会无缘无故的发火。 “嗯,我昨天就呈给陛下了,接下来就是施工了,这都十多天,你要是再不开工,就不可能半年完工了。” 谈起正事,阎立本虽然还是有些不爽,但也渐渐的进入了状态。 “本王不会干涉新宫的建造,不过,有些事情,我要提前告诉你。” “不知王爷有何吩咐?” “皇宫里的每一座宫殿,都不要用巨木来做,而是用青砖来做,宫殿的旁边,还要建一座锅炉房,下面还要空出一块地方,用来铺设铜管……” “等一下。” 李想的话还没说完,一旁的阎立本便抢先说道:“王爷,不用巨木,那用什么做支撑?要是用青砖砌墙,如何解决采光问题?” 阎立本不愧是专业的,一针见血。 古代的宫殿,大部分都是用木材建造的,就连墙壁都是木质的。 用青砖盖房子是可以的,但整间屋子看起来很暗;如果是木制的,可以在周围铺上一层白纸,也可以雕刻成镂空的形状,这样透光性会更好。 “采光很简单,所有的窗户都要用玻璃,尤其是大厅,要尽可能的多用玻璃,这样才能保证采光。” “嘶!” 阎立本深吸一口气,“王爷,若是如此,这新建的宫殿,造价至少要翻上一倍以上。” 长安城里到处都是琉璃镜,阎立本当然不可能不知道这玩意儿多之前。 就在去年,李想直接用玻璃造房子,让长安城里的人都在议论这件事。 所以,当李想告诉他,要用大量的玻璃来建造宫殿的时候,阎立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难道燕王真的是一个非常孝顺的人? 他不仅承担了重建皇宫的重任,还用了价值不菲的材料。 看来,是自己误会了燕王了。 “燕王,这个计划倒是可行,只是……” 阎立本的表情缓和了许多,甚至还为自己刚才的态度感到羞愧。 “那就好!” 阎立本见李想执意要用玻璃建造行宫,心中既感动又激动。 很显然,这座新建的宫殿,和其他建筑都不一样,注定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而他,就是新宫的匠作大臣! “王爷,属下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可你刚才也说了,大殿里不能用粗大的木柱,那样的话,大殿也不可能建得又高又大。” 阎立本对李想是发自内心的认可,对他的自称,也变成了“属下”。 “走吧,我要带你去看看。” 李想要把新建的宫殿交给阎立本,所以,他必须要先弄清楚这座宫殿的用途,否则的话,建造的时候,肯定会出现一些问题。 “什么?王爷可有什么特殊之法?” 阎立本见李想不搭理他,反而领着他出去了,不禁有些好奇。 “我给你介绍一种新的建材!” 第1049章这水泥真不错 对于李想的到来,陈大胆并不意外。 这段时间,李想偶尔会来一趟,偶尔灵光一闪,哪怕是深夜,也会跑来和他商议。 “王爷,是不是有什么新计划?” “行了行了,你该干嘛干嘛去,把你徒弟叫来,让阎大人看看这水泥到底有什么用。” 李想话虽如此,但陈大胆也不会一个人去。 “王爷,您说的水泥是这个?” 阎立本弯下腰,抓起一把水泥。 “对,就是这个!” 在没有看到水泥的神奇之前,阎立本并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但他的心中却是充满了期待。 为什么他有一种感觉,这座新建的宫殿,会让他走上人生的巅峰? “将碎石、沙子、水泥、水混合起来,放一个时辰,等它凝固了,我们再来看。” 搅拌混凝土对阎立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一块手指厚的“石板”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王爷,这水泥看起来很简单,不知道能不能比得上糯米和石灰。” 阎立本是个能工巧匠,不需要别人解释,他就知道水泥是做什么的。 “那我就带你去看看,是不是比糯米石灰更好,一会你就知道了。” 李想自然不会将水泥和石灰粉相提并论。 虽然糯米和石灰浆的粘性很好,但是和水泥比起来,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最重要的是,这东西需要糯米,也就是食物。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李想绝对不会用这种方式。 “用高温锻烧石灰石和粘土,就能得到水泥?这也太容易了吧?” 至于水泥的制作方法,李想并没有保密的意思,因为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随便找个铁匠,都能轻而易举的仿制出来。 其实根本不需要这么做,只要看着这个熔炉,看着源源不断的石灰石、粘土被运进来,再从里面运出水泥,他就能猜到这是怎么回事了。 李想从来没想过靠水泥赚钱。 相反,如果有更多的人建造水泥工作坊,那么大唐的道路和房屋的建设就会更加的方便。 “阎大人,很惊讶吗?” 其实,李想最想做的,就是找到材料的配比,而不是制造玻璃。 “王爷,我忽然觉得,建新宫的速度,应该会更快一些。如果人手充足的话,一期工段都能在入冬之前完工。” 虽然不知道那块“石板”是怎么炼制出来的,但看李想的样子,阎立本已经猜到了结果。 “呵呵,有信心就好,水泥、玻璃、砖瓦都已经准备好了,而且新皇宫需要的木材有限。” 阎立本沉吟片刻,道:“也是,新皇宫用的木材不多,火势很快就被解决了。” “走吧,我们去看看。” 今天,李想要和阎立本好好谈一谈,让他从建新宫的事情中解脱出来。 不管怎么说,最重要的是混凝土。 “王爷,这水泥,应该是够硬的。” 阎立本用脚踩了踩,又用锤子敲了敲,发现这东西虽然比不上花岗岩,但也差不多了。 在他的计划中,新皇宫将会有大量的花岗岩石板铺在上面,这是一个浩大的工段。 “君买,将这混凝土的两头用木头垫起来。”说完,李想扭头看向阎立本,道:“阎大人,你来看看,这块用混凝土砌成的石板,到底有多结实。” “好,那我倒要看看,王爷又弄出了什么奇迹来!” 阎立本二话不说,抡起锤子就往石板上砸去。 阎立虽然不是武将出身,却也不是什么文弱书生。 铁锤砸下,阎立本早有心理准备,可当他看到铁锤砸在石板上时,却只在石板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凹痕。 “嘭!” 又是一片碎石飞溅。 “嘭!” 阎立本手上的力道更大了,手臂都被震得发麻了,可他依旧没有停止。 阎立本的心中愈发地兴奋了起来。 这代表着石板的坚固程度。 “嘭!” 终于,石板碎裂! “王爷,这水泥真不错。” 阎立本兴奋的绕着石板走了一圈,又低头看了看石板上的裂痕。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道:“还差得远!” “啊?” 阎立一脸懵逼,他已经感觉到水泥的强度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为什么燕王会说不够? 难道,这就是燕王对自己的要求? 应该是这样。 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取得这样的成就。 丢人! 以前他太过自大,现在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看来,自己要向王爷学习的地方还很多。 “这个水泥虽然结实,铺地板什么的没问题,但是有个问题。” 看着阎立本惊讶的样子,李想心里别提有多得意了。 就算阎立本再牛逼,面对这种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知识,也得甘拜下风。 “你说。” “因为全部都是砂石混在一起,强度是够了,但如果做得太长的话,比如说横梁之类的,韧性就不够了。” “韧性不够?” “简单点说,就像这一块石板,你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打碎,但如果这石板变细长了,一锤下去,必然碎裂,这说明它的韧性不够。” 阎文本听完李想的解释,瞬间就明白了。 “王爷,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也要用木头做横梁?” “嗯,就用木头吧,但是,不需要太大的木头。” “那石柱呢?”阎文本有些担心的问道,“这些柱子必须建得很高,如果不够坚固的话……” “我倒是有一个办法。” “你说。” “中间用铁丝和竹子填满,因为柱子很粗,所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你要是不放心的话,可以试一试。” 得到李想的保证,阎立本这才放下心来。 大殿的立柱,最难找的就是那些巨木,而且不仅难以寻找,就连搬运都要花费不少力气。 “好吧,王爷,我知道了,我回去再改一改新的设计。” …… 这段时间,李世民的心情很好。 大唐各州都是风调雨顺,并没有发生洪涝灾害,文武百官也都很支持这座新的宫殿。 就连不是很待见他的太上皇,在他去请安,说起新建宫殿的事时,都对他多说了两句。 第1050章陛下,玄武门聚集了上万人 “张阿难,新宫建得如何了?” 李世民看着手中的奏折,突然开口道。 “陛下,这才过去了十多天,一点消息都没有。” “咦!没消息?这是怎么回事?这都十多天了,新宫还没开始建起来?” 李世民再也无法批阅奏章,看向张阿难,让他解释一下。 “这些天来,燕王一直忙于各大作坊的事情,所以,他并没有去新宫,而将作监那边,也没有任何的消息传来,户部那边,也是一样。” 李世民关心什么,张阿难就会着重调查什么事情,很显然,李世民最近最关心的就是修建新宫。 张阿难也不敢掉以轻心,时刻关注着李想和阎立本的动向。 不过,并没有什么动静。 只能实话实说了。 “嘭!”李世民拍案而起,“这个臭小子,他到底是怎么想的?难不成他还想欺君?” “陛下,王爷的行事风格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但这些年来,他从来没有让人失望过,我想他一定有自己的打算。” “什么叫有自己的打算?这都十多天过去了,他竟然连新皇宫都没去。连新的皇宫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朕凭什么相信他有自己的计划?” 张阿难被李世民骂得一愣一愣的。 我是张阿难,不是燕王! 还好,一个小太监赶了过来,将张阿难救了下来。 “启禀陛下,玄武门守大人急报!” “什么?” 李世民心中一惊。 玄武门,这可是一个敏感的话题。 对于太极宫来说,玄武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宣武门之所以会发生这么多的政变,其中有很大的原因。 太极宫位于长安城的北面,而北门则是玄武门。 可以说,只要离开玄武门,便等于离开了长安城。 换句话来说,打玄武门可比打承天门和永安门容易多了。 所以李世民才会把玄武门附近的事情,交给他最信任的人。 现在,居然有小太监跑到这里来告诉他,玄武门已经告急了? 难道是太子造反了? 不可能,以李世民对李承乾的了解,以他现在的状态,是绝对不可能调动那么多人的。 这是怎么回事? 李世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启禀陛下,玄武门外聚集了一大群人,足足有上万人之多,这也是守城将军派人来通知我们的原因。” 看到李世民的表情,小太监连忙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呼! 听到玄武门那边暂时无事,李世民也放下心来。 不过,这么多人聚集在玄武门外,还是值得注意的。 北衙七营虽然都是精锐之辈,但毕竟只有数千人,不能掉以轻心。 “走吧,朕要亲自去一趟!” 玄武门的紧急消息,不止是李世民,就连门下省和中书省的重臣,也都得到了消息。 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纷纷前往玄武门。 玄武门地在龙首原的高处,所以城门建得很高,视野也很好。 站在城门之上,不仅能够俯瞰整个太极宫,还能够将长安城北面的广阔地域尽收眼底。 “陛下,那边人越来越多了。” 李世民站在城楼之上,一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兵簇拥着他,方玄龄,长孙无忌,魏征,温彦博等人也纷纷登上城头,与李世民并肩而立。 “你派人去查探了吗?” 不用别人说,李世民也知道,在东北方向,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而且人数还在不断的增加。 难怪玄武门守会发出警告,这可不是什么正常的事情。 “启禀陛下,已经派出三批斥候前往城外,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得到消息。我已经让军士们全副武装,严阵以待。” 李世民皱了皱眉,沉默不语。 “报!” 没过多久,一名斥候飞奔而来,玄武门的守卫却没有让他们打开城门,而是将一个篮子放了下来,让斥候上去。 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越谨慎越好。 李世民满意地点了点头。 北衙七营,果然不负朕所托。 “陛下,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并无大碍,这些人,都是来自各地的工匠和百姓,他们说,他们想要加入燕王府。” “什么?” 如果李想在这里,李世民早就一脚把他踹下去了。 斥候们大声的报告着。 所以,玄武门城楼上的所有人,都听到了这句话。 “启禀陛下,这些人听说燕王的作坊招工匠和工人,都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听说进了作坊,包吃包住,一个月三百文,三天能吃一顿肉。” 听到李世民的问题,斥候立刻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李世民。 李世民无语道:“让李想来见朕!” 李世民心中懵圈极了。 周围的大臣们面面相觑,他们急匆匆的赶过来,想要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却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 许敬宗和一群人在建福门外登记报名。 姓名,籍贯,年龄,性别,职业。 观狮山学堂临时抽调来的上百名学生,忙得满头大汗,却发现后面排着长队的人不减反增。 燕王府中,近半的侍卫,都被调了过来,维持着秩序。 好在这些人都是结伴而行,并没有乱走。 “刘方,幸亏我们听了你的话,提前一天就出发了,不然的话,还真不一定能轮到我们,人真多。” “走吧,领了号码牌,去那边领饭去,明天再通知你们去哪工作。” 这一次,刘家村来了一百二十多人,几乎每家每户都派了人过来。 “王爷,一开始有些混乱,等登记好了,一切都好办多了。你放心,我已经安排了两百名工匠过来,我们先把这片区域分为五个区域,然后把所有的工作都分成八个小队,每一个小队都有几个监工,然后再把这些人分配到各个小队里去。” 阎文本额头上冷汗直冒,这种场面,他虽然已经见过很多次了。 不过,之前都是当地官府安排的,他也不用太过担心。 哪会像今天这样,几万人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根本就没有组织。 第1051章李二:这都是一封信叫来的人? “一定要注意是否有人浑水摸鱼,一旦发现小偷小摸、斗殴等行为,一定要严惩不贷。” 李想原本以为,只需要一万多人,就能完成第一期的建设。 不过既然来了这么多人,那就得好好安排一下了,不然李世民肯定会找自己麻烦的。 好在作坊正在扩建,砂石和砖头等材料都需要人手,暂时还能处理好。 “王爷,这段时间还有很多物资没有运到,这么多人,一时半会也派不上什么用场,我有个提议,不如用王府的新方法,先练个三五天,说不定效率会更高。” 习惯了一切都井井有条的秦安然,看着这乱糟糟的场面,头都大了。 “历练?也好,让监牢里的人给他们讲解一下规矩和注意事项。” 李想琢磨了一下,觉得秦安然说得很有道理。 农家出身的帮工,一般都很能吃苦,只需要一开始引导、管理,定下规矩,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王爷,陛下有令,让您立刻入宫。” 张阿难穿过人群,终于找到了李想的身影。 …… “启禀陛下,燕王驾到。” 张阿难走进房间,向李世民汇报了一下情况,然后退到一边。 “你有完没完了?” 李世民直接把书扔到一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虽然在返回玄武门的路上,李世民心中的怒气已经消了不少,但一想到李想隔三差五就惹麻烦,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干爹,今日之事纯属意外,我也没想到前来报名的人如此之多。” 在来的路上,李想已经从张阿难的口中得知了玄武门的事情,也明白了李世民找他的目的。 “意外?这件事,怎么能用意外来解释呢?你给他们许诺了什么东西,居然让这么多人愿意离开故土,投奔你?” “干爹,这可不是投奔,这是谋生。” 李想可不能说这是投奔,他可不想在这里埋下一个定时炸弹。 “谋生?” “是啊,谋生!” “好啊!天下之大,他们怎么不去别的地方谋生,反而来长安城找你?” 说实话,李世民也没想到,李想竟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他是真的想不明白。 “陛下,大唐的子民其实都是很简单的,只要是真心待他们的人,他们都会真心的接受。来的路上,我仔细想了想,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了想,应该是这样。” “燕王府旗下大大小小的作坊,无论是煤藕作坊还是镜子作坊,又或者是其他的作坊,都能让帮工们吃饱喝足,拿到不错的工钱,再加上作坊里新开了一所学校,这些帮工们的生活比之前要好上许多。” “这关他们什么事?” “儿臣知道新宫的建造进度很快,便让作坊里的伙计们写了一封信,邀请了更多的亲朋好友过来帮忙,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 “你是说,以前作坊里的工人给家里写了一封信,然后他们就来了,就这样?” 李世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天,整个北衙的士兵都穿着盔甲,拿着刀剑,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些百姓。 “没错,干爹!其实,站在百姓的角度来看,也不是不能理解。打个比方,煤藕作坊里,有个叫刘大郎的匠人,他做煤藕的速度很快,而且还改进了好几次,每个月能挣两贯钱,普通帮工一个月能赚三四百文。” “刘大郎在刘家村,就是个流民,后来实在混不下去了,就逃到了定襄。那些人得知刘大郎如今的生活状况,自然要拿来做个比较,现在刘大郎一封信回家,刘家村就有上百人过来了。” 李世民听到李想的话,也是一阵无语。 原来,这场风波,只是一封信引起的。 新宫的兴建堪称贞观八年之最。 长安城的子民们,也在议论纷纷。 五合居。 郭得刚的名气越来越大,长安城里的很多说书先生,都喜欢学着他讲故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说书内容的开创者。 而今天,他要讲的,则是他根据最近听到的一些传闻,以及一些自己亲眼所见的消息改编而成,甚至起了个夸张的名字:“三万工匠,不远万里,奔赴长安。” “先生们,今天的故事,是从燕王远赴登州,拯救天下苍生开始的。说起来,前两年夏,登州府连遭天灾,百姓饥不择食……” “燕王随遣唐使前往倭国,带回了两百万两银子,还建立了市舶司……” “听说陛下要建一座新的夏宫,所以,所有的钱,都是燕王亲自出的……” “正所谓一箭穿云,万夫来投。燕王殿下下令,各大作坊的伙计们,都开始写信给亲朋好友……” “前几天,从全国各地涌向长安城的工匠,据说连玄武门的守卫都被惊动了。” 郭得刚经过这两年的苦修,已经发现,只要他能听到关于燕王的消息,那么,他就不怕没东西说了。 如今五合居不仅让他收了所有客人的小费,还给了他五贯的工钱,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舒坦。 同一时间,刚刚分配完任务的刘家村村民们,也都兴奋地议论着。 “刘方,这三天来,我们一直都在吃肉干。我觉得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样的肉了。” 刘青躺在宽大的床铺上,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虽然这两天训练很辛苦,也搞不懂为什么王府的护卫要把所有人都组织起来,但一想到训练结束后有肉吃,刘青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鲸肉和咸鱼,这些日子天天都有。 日子过得比刘大郎给他的信里描述得要好多了。 吃的好,住的也干净。 为此,刘青十分认真地对待训练,对将作监工提出的每个要求都认真对待,深怕由于自己不够努力而被炒了。 “刘大郎去年回京的时候,已经不止一次的跟我说过,燕王对他的厚待,绝对不是一般的厚待。刘青,从今往后,你我都要尽心尽力,才能不辜负燕王的期望。” 第1052章李世民放权,让你小子全权负责 “对,今天管事的也说了,那个什么建设局就算建好了新的宫殿,也不会解散,还会继续给我们安排其他的事情,所以我们要努力的提升自己的技术。” 现在,他只需要在新皇宫动工的时候好好干。 像刘青这样的工匠,几乎挤满了新宫的每一个角落。 所有人都在等着阎大匠的命令。 …… 新宫周围,人来人往,就连一些王公贵族,也骑马过来看热闹。 但是,除了一些运送各种建筑材料的马车,以及负责监督的工匠们,并没有发现任何施工的迹象。 相反,他看到的是一群人在训练。 杨本满得到消息之后,亲自跑来看了看,然后递上了一份弹劾的折子。 “燕王征召了三万青壮年,日夜操练,微臣以为,燕王借着大兴土木的名义,图谋不轨,还请陛下彻查!还是小心为上。” 李想看着手里的奏章,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好李世民不相信自己会造反,否则也不会把这份奏折扔给自己。 “干爹,御史们对政事的掌控,已经被某些人利用。新宫的建造需要大量的工匠,儿臣想请百骑司抽调一些人手,帮助管理这些工匠。” 李想想着,既然御史大人如此不靠谱,那还不如让百骑司的人去监督,给燕王府的侍卫们一个喘息的机会。 “没必要让百骑司派人去,朕相信你。可是,这新建宫殿的消息,都已经公布了二十天了,怎么还没动静?这件事,你能跟朕说清楚吗?” 李世民只关心新宫能不能完工,其他的他都看在眼里。 “有句话说得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干爹说我什么都没做?若是阎大人在这里,一定不会同意的。” “哦,那你告诉朕,你都干了些什么?” 李世民听说李想最近一直在忙着建造皇宫的事情,但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 “干爹,今日已是四月初十,儿臣向陛下保证,最迟十一月份之前,干爹就能在新宫中过三十八岁寿辰。其他的都是细枝末节,等工程完成之后,儿臣再向干爹详细讲解如何?” 李世民看了李想一眼,似乎在思考这个问题的可行性。 在他看来,就算李想召集了三万民夫,日夜赶工,想要在十一月份完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更别说要是遇到下雨天了。 可是,李想却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这让李世民很是怀疑,是不是自己忽略了什么? “想儿,这可是你亲口所言,若是你现在收回,朕保证既往不咎。” “不,干爹,说实话,我最保守的估计是十一月份前完成第一期工程,不出意外的话,十一月份就能完工第一期和第二期。” “好!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新宫发生了什么事情,除非你主动来见朕,朕就答应你,所有的事情,都由你做主,不需要上报。” 李世民也很有魄力,想想李想近年做出的种种成绩;而且,新宫就在太极宫的东北方向,从这里也能看到那边的情况,这也是李世民选择相信李想的原因。 “陛下请放心,后天,新宫就会正式开工,工程进度将会一日千里。” 建造一座宫殿,所需要的材料非常之多。 水泥,砖,沙,碎石,木材,颜料…… 当然,这些都不是燕王府自己的作坊能够完成的。 最近长安城里多家作坊纷纷扩大产能,新宫里负责材料采购的王富贵,已经与各大作坊的掌柜们打过招呼,列出了自己所需。 谁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低,交货快,谁就能做。 没有什么交情可言,只有实力。 这也让那些不依附于世家的小作坊看到了希望。 永阳坊位于长安城的西南角,平日里人流量并不是很大。 “铛!” “铛!” “铛!” 一家打铁铺里,有金属敲击的声音响起。 “金太,听说你包下了隔壁的两家店铺,是不是太冒险了?” 这间铁匠铺,名为“金太铁铺”,以铁匠金太的名字命名,在长安城西南一带,也算是一家颇有名气的铁匠铺。 “三叔,这次我们店里一下子接到了五千根铁钉的订单,我想这是个绝佳的机会。说句不好听的,我金太做的钉子,没有一根差的。这王富贵我跟他打过不止一次交道了,他很聪明,但绝对不会骗人,也不会食言。你知道他现在是谁的人吗?” 金太擦了擦额头的汗珠,配合着一名徒弟,有条不紊的敲打着一块烧红的铁块。 “他是做生意的,还能为谁卖命?” 金太的二叔,是个落魄文人,对商场上的事情,也不是很懂。 “燕王,王富贵如今是燕王的人。” 金太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兴奋,“你应该知道燕王最近在做什么吧?” “当然知道,为太上皇修建一座新宫。” 金华有些不悦的回了一句,他觉得自己的侄子,竟然问出了这么一个让他难堪的问题。 酒楼里的说书先生们,天天都在谈论着燕王,他是这里的常客,自然是知道的。 “既然你知道燕王正在建宫,而王富贵又是燕王的人,那他为什么要从我这里订这么多钉子?这只是第一批,如果工匠们觉得不错,以后还会继续订货。” “是吗?你的意思是,这批钉子是用来修建新宫的?” 身为读书人,金华对皇室之事,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好奇。 “九成的资金,都用来修建新宫了。听说新宫分为几个阶段,工作量很大,需要的钉子也不少,正是我们金太铁匠铺扩张的大好机会。” “你现在已经有七八个徒弟了,再扩张的话,岂不是要养活几十号人?一个月的月钱可不少,你就不怕把你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赔进去?” “二叔,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可以入股,到时候我也分一杯羹。” 金华有些心动:“我考虑一下,明天再给你消息。” 第1053章侯君集囤积木材,准备大赚一笔 无论在哪个时代,生意人都有一种敏锐的嗅觉。 当朝廷宣布新建皇宫的时候,许多人都在忙碌着。 “郭兄,从东边运来的木头,我已经全部买走了,所有的老木头,都在库房里。” “邓兄,你可真快,从山南道运到长安的木材不少,我现在只买大一点的,如果都买下来,还需要一段时间。” 郭阳与邓峰是山南道襄州府的木材商人,山南道是长安最大的木材产地,所以长安的巨木生意,基本上都被山南道的木材商给垄断了。 邓峰一听从山南运来的木材还没到,顿时皱起了眉头,“郭兄,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要不是我机缘巧合,认识了兵部尚书的义子侯宝,我们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侯郎君吩咐,长安城里能收多少收多少收多少,为此特意拨出三万贯作为收购资金,若是不能按时完工,坏了侯大人的大事……” “邓兄,你这是什么话?”郭阳听了邓峰的话,有些尴尬。 郭家在襄州的生意,本来是要超过邓家的,但是,自从邓峰和兵部尚书侯君集的儿子攀上了关系之后,情况就慢慢的变了。 “我听说,西市的王富贵,这几天一直在四处采购物资,估计很快就会找上门来,郭兄,你可要抓紧时间,要是不行,咱们再拉上一家,也不迟。” “不用了,我们两家已经够多了,再多一家,那就得不偿失了。你放心,我这就让府里的下人全部派出去,不把山南道的木材全部收走,我就不姓郭。” …… 像邓峰和郭阳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包括那些长期生活在长安城里的突厥人。 “阿古诺,那些作坊的掌柜愿意卖吗?” 阿义狠狠地瞪了自己的手下一眼,这两年来,阿义得到了一位高人的指点,再也不会去做简单的打手,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长安城的石材生意。 任何一座山峰上,都有无数的普通石头。 不过,长安城附近,却没有花岗岩这种高档的石头。 在此之前,阿义控制着长安城西面最大的花岗岩矿,收拢了一批突厥人,这些人都是他的部下。 凭借着不算太明显的强迫交易,阿义的腰包渐渐鼓了起来,而且还和长安城里一些关系不错的突厥人搭上了线。 “首领不必担心,那两个作坊的掌柜已经同意出售,本来还想抬价,但被我当场打断一根手指,立马就答应了。” 说着,阿古诺举起了左手,一副邀功的样子。 “很好,阿古诺,我就知道你是对的。执失思力将军府参与了这次的收购,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这件事办好了,我们下半辈子都能过上好日子了。” “呵呵,首领,我听说这座新宫造价超过千万贯,只要拿出一成的钱去买巨石,我们就发达了。” “哼,当年我们不小心被珍宝阁给坑了一把,没想到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倒要看看,当你看到石头的价格翻了好几倍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呵呵~” 初夏的黄昏,阳光照射在嫩绿的叶子上,反射出一片金色的光芒。 褒国公的后院里,静悄悄的。 前段时间,段开山偷偷摸摸的跑到了登州,听说又去了海上。 一时间,府里乱成了一团。 但是,时间会冲淡一切的。 现在,所有人都接受了这个现实。 吉人自有天相,大郎不会有事的。 “嫣然在哪里?” 段夫人走到段嫣然的阁楼前,随口问了一句。 “夫人,三小姐在阁楼里待了一下午。” 段嫣然住在一座二层小阁楼里,从窗口可以看到程府外的一条小巷,而在程府的另一面,则是自家的花园。 “嫣然,你为何还要打毛线?” 段夫人走到段嫣然的房间,发现她正坐在窗前,专心致志的编织着自己的毛衣。 听到阿娘的声音,慌了神,手忙脚乱的想要把东西藏起来,但是哪里藏得住。 “去年冬天的时候,你不是做了不少吗,你爹你哥他们都有了,不用再做这么多了。” 段嫣然:“……” 段夫人看着女儿的表情,突然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每次见到自己,都要藏着掖着? “娘亲看看你织的怎么样了?” 段夫人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了那件毛衣,仔细的看着。 这大小…… 志玄好像穿不上? 而且,看起来也不像是开山他们的。 段夫人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但是心里却是翻江倒海。 不行,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老爷。 褒国公府家大业大,这要是传出去…… “嫣然,怎么最近都闷在家里不出来了?” “昨日,李雪小姐邀请我去曲江湖游玩,三小姐却拒绝了。” 绿竹在屋子里呆的时间太长,整个人都快发霉了,忍不住抱怨道。 “是吗?嫣然不是很喜欢和李雪在一起吗?” “绿竹?你是不是在我身边呆腻了,想让我爹给我换个丫头?” 段嫣然见绿竹差点把自己的秘密说出来,连忙站了起来,打断了绿竹的话。 “不是,三娘子!我才不想结婚呢!” 绿竹一听,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行了行了,嫣然逗你的,你忙你的吧。” …… 王平来杭州已经有好几天的时间了。 李想特意派了一百名燕王府的侍卫跟随他。 登州市舶司是最先设立的,运行小半年后,渐渐步入正轨。而且,登州府如今最大的海上贸易以捕鱼队为主,也是最容易管理的一个。 自从李世民任命李想为港口总督之后,登州府的市舶司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王平被调到了江南道杭州府,负责明州市舶司。 登州府市舶司的官员大部分都被调离,跟随王平上任。 “大人,我们已经接手了杭州的码头,不过这几天已经没有船了。” “哼,这很正常。这些人都在观望,谁也不想把自己的钱拿出来。” “王爷是想让我们速战速决,尽快定下规矩,没有船只经过,我们连个下手的对象都没有。” 第1054章海商不想交贸易税,锦衣卫在行动 陆全有些急了,陆全身为王平的左膀右臂,眼见数个州即将设立市舶司,他知道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能否把握得住,就要看他自己了。 “我收到了几个帖子,都是一些杭州城比较有名气的商家发来的。我明天就去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王平倒不是怕这几个商人耍什么花招,而是怕这几个商人不敢下手。 …… 西晋时期永嘉之乱后,大批中原士族与庶民南下,江南渐趋繁盛,已有超过关中之势。 作为江南道最繁华的一座城市,杭州已经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到处都是船只。 关陇世家是大唐最顶尖的王公贵族,掌控着整个大唐的军事力量,但绝对算不上富裕。 事实上,杭州,明州,泉州,广州这些做海运多年的州县,都有不少低调的有钱人,而且,这种情况还会继续下去,尤其是在杭州附近。 “余兄,听说你前些日子有一批丝绸要去广州,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开船?” 张斌,杭州城里最大的瓷器商人,算得上是富可敌国。 而他所说的余兄,却是做丝绸生意的,自己家在杭州城开了一家丝坊,专门收购周边地区的各类生丝,在杭州颇有势力。 “张兄,你那批瓷器不是还躺在码头上吗?” “别绕弯子了,大家都知道彼此的底细。现在的情况,谁还不清楚?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团结一致。” 这人叫马彪,虽然不是这群人中最有钱的一个,但是所有人都怕他,听说他跟南洋的海盗有关系。 “其实,有件事情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朝廷设立这市舶司,就是为了收取贸易税,据说燕王还想要用这些钱来修建新宫,所以我也不好阻止。” “事实上,市舶司也不是一无是处,如果至少售卖令旗的数量能够控制的话,就能够避免恶性竞争。” 林森的生意,主要是做现在比较冷门的茶叶生意,偶尔还会从岭南和南洋运一些东西过来,实力是所有人中最弱的。 别的家族对市舶司都有些抵触,但他早就收到了一封信,是他在长安做御史的亲戚写的,警告他不要和燕王硬碰硬,现在能从燕王那里讨到好处的人并不多。 于是,林森更倾向于和市舶司合作。 “哼,哪有那么容易。那些当官的,哪一个是省油的灯?”余斌没好气的说道。 楼外楼是杭州最著名的地方,集青楼、酒肆于一体,是有钱人的销金窟。 这一天,王平被杭州一些富商宴请,就在这座酒楼里。 “大人,锦衣卫刚刚送来了一份密报,说是今天下午就有一条船准备出海,昨天晚上就已经装好了货。” 陆全站在王平面前,脸色铁青,心想这群杭州富商是不把市舶司放在眼里,还是说他们以为自己能搞定王平? “哼,看来王爷所言极是,对付这些在海上讨生活的富商,先礼后兵毫无意义,还不如直接拿他们开刀,以儆效尤。” 王平冷冷一笑,心想一定不能辜负王爷的信任,一定要狠狠地教训一下这些海商,让他们明白,市舶司也不是好惹的,敢挑衅市舶司的威严,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王爷是不是已经有了安排?” 陆全一愣,随即一种狂喜涌上心头。 “王爷算无遗策,早就料到这些海商会是什么德行。这一次,是马彪先动的手,那就怪不得我了。否则,我也不知道该从谁下手了。” 王平想起李想说过的话,也就释然了。 如果不是王爷想的那样,就算是没人来找麻烦,他们也会杀鸡儆猴,去找那些海商的麻烦。 王平并不擅长主动找茬,原本他还有些担心,但现在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了。 “大人,我们要不要现在就动手?否则的话,他们也拿我们没办法。” “谁说我们不能在海上对付他们的?”王平神秘一笑,说道:“走吧,我们去参加宴会,看一场好戏。” …… 杭州港口南边十公里处,两艘造型奇特的大船正慢悠悠的行驶着,似乎并不着急。 “老七,怎么样了?” 周大福抬起头来,对着桅杆上的杨老七喊道。 “没有,船长。放心吧,方圆十里之内,都逃不过我的眼睛。” 杨老七拿起一块鲸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着,回答周大福的问题。 在海上漂泊了这么长时间,杨老七对如何打发无聊的时间已经有了自己的心得。 “把船开得离杭州港口近一点,不能让那些商人跑了,否则我周大福还有什么脸面去见王爷?”周大福冲着周围的水手喊道。 有时候海上的风很大,声音太小的话,离得远了也听不到。 周大福放弃了和倭国的贸易,开着两艘新造的飞剪船去了杭州,心里很不是滋味。 当然,这股怒火不是冲着李想来的,而是冲着那几个胆大包天的海商来的。 前些日子,周大福登上了杭州附近的一处无人码头,与王平进行了简单的交流。 …… 今天的外楼已经被包下了。 虽然只用了三层的一张桌子,但如果不这么做,怎么能体现出大家的诚意? 马家和余家的下人,还有四大海商的下人,都在为今天的宴席做着准备。 要知道,这可是相当于杭州刺史的官职。 不过,再大的权势,也不是没有办法对付。 毕竟,县官不如现管。 “大人,到了。” 王平在陆全的带领下,带着几个护卫,准时抵达了外楼。 江南的建筑风格比关中要多得多,每一座建筑都是出自名家之手,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不凡。 “走吧,我倒要看看他们要怎么做。” 王平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迈步走进了小楼。 没有人会傻到去找王平的麻烦,更没有人会傻到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这是两拨人第一次见面,气氛十分融洽,给人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 “早就听说王大人年轻有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第1055章点子来了,停船接受检查 像马彪这样的商人,平日里经常与杭州府的官员打交道,说话自然比王平要厉害得多。 不过,在家族没落的过程中,王平也见过不少世面,待人接物还是很有一套的。 如果他只是个书呆子,李想还真不敢把他送到杭州来。 市舶司虽然是个技术性的部门,需要很高的数学知识,但毕竟是个衙门,还是需要一些人情世故的。 “几位在杭州城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本官初来乍到,还请多多关照。” 聊了几句,两人便聊起了市舶司的事情。 “王大人,你可能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在海上过得很辛苦,遇到暴风雨或者海盗,不仅一分钱都拿不到,恐怕连人带船都搭进去了。” “是啊,茫茫大海,十天半个月都看不到陆地,万一出了什么事,那可就惨了。” “在外人看来,我们是赚大钱的,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份辛苦的工作,要不是没饭吃了,谁会去做?” 酒过三巡之后,宴会上的气氛发生了变化,几个商人开始抱怨起来,说他们没钱,出海也不是一件好事。 王平笑了笑,看着这群海商表演。 真把自己当国子监的秀才了,啥都不知道? “诸位,王爷看在我们出海辛苦的份上,特意向陛下请命,设立了市舶司,负责管理各地的海运,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海上贸易,避免无谓的竞争。” “王大人,王爷一片好意,我等自然知晓,只是此地有些特殊,还望王爷见谅。” “对对对,我们特意在外楼包下了一个院子,里面有花魁伺候,大人你就别客气了。” “没问题,没问题!” 王平的反应,让马彪等人松了一口气。 杭州作为钱塘江的入海口,有很多地方可以停靠船只。 正午时分,一艘满载货物的大船悄无声息的驶向大海。 “还是老大厉害,那帮市舶司的家伙,初来杭州,气势汹汹,吓得所有人的船都不敢出海。现在又要出海了。” “市舶司的人是不是疯了?一张嘴就是十税一,不仅是出货的时候要交税,就连船回来的时候也要交税。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些钱到底有多少。” “呵呵,没准他一开始就是在演戏,等着东家找上门来呢。” “是啊,不管货物的税收有多高,那都是朝廷的,而东家送的,也是他们的。” “你说的也有道理,等我们从海上回来,应该还能向以前一样。” …… 杨老七在杭州湾的桅杆上呆了几天。 今天船上停泊的海鸥一共有一百三十二只,海面上有九十七条鱼跳了起来,船长周大福吐了不下三四十次唾沫…… 杨老七想着,如果等着的那艘船出现了,他一定要亲手射出几箭,把那些胆敢不守王爷规矩的人给宰了。 最好亲手干掉对方,那样的话,自己等得也就值了。 “出事了!” 刚把一块鲸肉放进嘴里的杨老七立刻停下了咀嚼,两只手紧紧握着望远镜,想要确定远方的海面状况。 一根桅杆,缓缓的出现在了他的视野当中,随后,整艘船,都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船长,点子来了!” 杨老七开心的喊道,然后手脚麻利的从桅杆上爬了下来。 “人呢?在哪里?” 周大福兴冲冲的跑了出去。 杨老七向西北一指:“那边,你看那边,没挂令旗!” “不错!来了!”周大福松了一口气,道:“拉起三面风帆,立刻向那艘船靠拢,所有弓箭手随时准备射击。” 虽然距离有些远,但王平说对方没有悬挂市舶令旗,他也不能百分百肯定。 不过在周大福看来,这件事情十有八九是真的。 …… 楼外楼之中,气氛越发的热烈起来。 马彪叫来了一群青楼女子,陪着他们坐在一起。 虽然只来了六个人,但偌大的桌子上,却坐满了人。 菜色由杭州府第一大厨烹制,那位姑娘则是杭州府第一名花楼的头牌,酒更是长安城里最出名的香十里。 一副宾主尽欢的样子,让所有人都放松了下来。 就连陆全,都放松了警惕,以为这次的任务,只是为了吃饱喝足。 “王大人,在下在长安城东市有一处宅院,只是闲置着有些可惜,待会我会让人将地契送到大人手中,也好让大人在长安城中有个落脚之处。” “是啊,看你年轻有为,回京只是时间问题,我们可以提前庆祝一下,下人和家具都已经准备好了,大人,你就不用操心了。” 张斌、余进两个人在酒精的作用下,也算是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反倒是林森,虽然话不多,但马彪等人却以为他是知道自己是四大海商中最弱的一个,所以才没有抢他们的风头。 “诸位放心,我是为朝廷效力的,只要你们遵守市舶司的规矩,我就不会为难你们,我也想看着你们在海上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王平一副醉醺醺的样子。 不过这句话落在马彪等人耳中,却是另一种解读。 …… “市舶司检查,给你们一盏茶的时间,放下风帆,接受检查,否则后果自负。” 朱二福已经带着两艘特制的飞剪船靠近了那艘走私的船,为了安全起见,他大声的喊了一声,让对方停下。 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不听从指挥,那么毫无疑问,这艘船就是他在等的那艘船。 如果他们真的在港口办理了出海的手续,那么,他们也不会惧怕市舶司的检查。 不过,这显然是多余的。 那艘船并没有收起风帆,而是加快了速度,想要躲开周大福的攻击。 “哼,给脸不要脸,弟兄们,拿下这艘船!” 周大福看着这艘船越开越快,非但没有丝毫的担忧,反而一脸的兴奋。 终于有机会实战了。 当年王爷自登州回到长安时,曾专门在造船坊待过一天,对船的改装进行了指导。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当年的大隋水师,周大福也有信心干爆。 “嘭!” 一根特制的弩箭,从船头射出,直接射在了五六十步外的船舷上,在船舷上打出了一个大洞。 与此同时,两艘飞剪船也开始向敌人靠拢,弩手们也纷纷开火。 第1056章幸好没有和燕王府对着干 大唐并不禁止使用刀剑,也不禁止使用普通的弓箭,但是在弩箭和盔甲上,却有着严格的规定。 对方的船上虽然也有一些刀剑弓箭,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些战船上竟然会武装到牙齿。 除了弩车之外,甲板上还摆满了箭矢。 更要命的是,这艘船显然是经过特殊改装的,弩手所在的位置,还安装了类似于墙垛的东西。 在这样的攻击之下,对方船上的人几乎是瞬间就崩溃了。 船身开始倾斜,甲板上躺着十几具尸体,剩下的所有人都跪在地上大喊:“饶命。” “这就完了?” 杨老七一脸懵逼,手中的大刀还没来得及施展,就已经结束了。 不是说海上的商人都很彪悍吗? 难道我们拦错了船? “走吧,把梯子放下来,派人去把那些人抓起来,这艘船很快就会沉下去。” 即便是周大福早有心理准备,也被这两艘战船的威力给吓了一跳。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楼外楼面对的是钱塘江,在夕阳的照耀下,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不管是马彪,还是余进,又或者是张斌,甚至是王平,脸上的表情都有些醉了。 不过,这几位“影帝”都是戴着面具出来的,谁是真的喝醉,谁是在演戏,还真不好判断。 “怎么回事?今天我们包下了楼外楼。” 马彪正想着今天就到这里吧,让王平陪着楼外楼的花魁去休息。 “嘭!” 还没等众人下楼查看情况,雅间的门就被人一脚踢开。 “呵呵,王大人,周某可没让您失望,给您新官上任添上三把火啊。” 周大福双手各提着一只木箱,也不管雅间里的人是什么反应,就把木箱往桌上一放。 “呼!” 看到周大福,王平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大胆!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来我这撒野?” 马彪黑着脸指着周大福破口大骂,身后的两个护卫更是握紧了手中的刀柄。 “事情办完了?” 为了保险起见,王平再次确认了一遍。 “办完了!一切都很顺利。” 周大福看着这一桌的人,这几个传说中的大商人,也不过如此。 居然敢与燕王争锋,简直就是不自量力! “王大人,你到底在搞什么,马某实在是看不懂。” 马彪就是再笨,也能看出问题来,更何况,他能混到现在这个位置,能蠢到哪里去? “马彪,我刚才说了,我是为朝廷办事,只要按照市舶司的规矩办事就行了,但你今天邀请我来参加宴会,你却私自派船出海,真当我是纸老虎不成?” 王平脸上的醉意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冰冷的盯着马彪。 “什么?马彪,你今天安排船了?” 余进看向马彪的目光充满了惊讶,张斌、林森等人也是同样的表情。 本来,他们还想着等今天的事情谈完了再出海呢,谁知道…… 王平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王大人,我可没这么做,怎么,你今天非要为难我吗?” “马彪是吧,我看你可以先看一下这两个盒子,或许会有惊喜。” 周大福带来了将近两百人的精兵,丝毫不担心马彪会在这里闹事。 或者说,他本来就是来找茬的。 “啊?” 马彪打开箱子一看,顿时脸色大变,“王大人,你对我的船做了什么?” 余进几人看着箱子里鲜血淋漓的头颅,也是面色大变。 虽然他们都是见过血的人,但箱子里躺着的人头,却是马彪最得力的手下,所有人都认识,可现在…… “呵呵,你的船已经沉入海底喂乌龟了,没经过我的允许,就敢出海,还想着逃跑,你当市舶司是摆设吗?” 王平看了一眼周大福:“行了,别和他浪费时间了。” 周大福一声令下,身后的一群护卫纷纷拔出长剑,朝着马彪冲了过去。 马彪在道上混的风生水起,他的身手也不差,一看情况不对,第一时间就想把王平抓起来做人质。 “嗖!” 马彪刚一出手,王平便将手弩取了出来,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马彪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面临这样的局面。 王平冷冷地说道:“余掌柜,张掌柜,林掌柜,我已经说过了,从现在开始,你们只需要按照规矩来,生意就会越来越好,如果你们做不到的话,今天的马彪,就是你们的下场。” 余进几人到现在都还没缓过神来,一个个面如土色的坐在那里。 “周船长,马彪的家,就劳烦你去抄了。” 既然要杀鸡儆猴,那就必须要用最狠的手段,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正巧,在倭国的燕王府分部,正缺这种免费的劳力,抄家之后,马彪一家人都被发配到了倭国。 当然,对于这些人来说,去了倭国之后,他们才知道,在倭国,每天都能吃到肉,如果工作好了,还会有女人陪着他们。 当然,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这一刻,感受最深的就是林森了。 难怪岳父大人给他写了一封信,让他不要和市舶司作对,至少不能带头做对,燕王的人,实在是…… 马彪彻底完了! 周大福在抄家的过程中,遭到了几次抵抗。 马彪好歹也是道上的人,手下也养了不少打手,但在燕王府的护卫面前,却是不堪一击。 只是孟婆桥上,却出现了不少的鬼魂。 马彪被杀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杭州府。 特别是那些商人,更是噤若寒蝉。 马家的船明明已经出海了,却被市舶司拦住,还把船弄沉了。 市舶司一言不合就抄家,震慑了这些海商。 对付这样的人,你必须比他更狠,否则他也不会听你的话。 李想的话,王平一直记在心里。 第1057章小倭子也在造船,想抢燕王府的生意 杭州府的市舶司很快就走上了正轨。 不管他们愿不愿意,只要他们想要出海,就必须遵守海上的规矩。 至于转行? 尝到了海上贸易带来的巨大利润,谁会甘心放弃? 当然,这样做的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很快,李世民的桌上,就会堆满弹劾李想的奏章。 不过,正所谓虱子多了不痒,如果李想害怕被弹劾,他也不是李想了。 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马彪也是自作自受。 李想和王平原本的计划,是尽量避免杀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不过,如果对方想要反抗的话,他也没办法。 只能借你人头一用了。 难波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繁荣。 码头边,一座巨大的庄园已经初具规模。 庄园有一堵围墙,说是围墙,但是在倭国,这堵墙并不比普通的城墙差多少。 捕鱼队蛮横的霸占了数千亩田地,向难波津的官府缴纳了一万两银子的租借费,又逼迫难波津大目签下了一份租期九十九年的租约。 这份合约,甚至经过梅川内库的调解,还盖上了天皇的印玺。 当然,捕鱼队并不担心倭国人会赖账,毕竟他们的实力摆在那里呢。 只要大唐没完,倭人就不会有反悔的想法。 相反,就算你签的再详细,一旦国家衰弱,对方想要对付你,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孟队长,距离周船长他们上次来这里,已经有三个月了,按照时间来算,新的船队应该早就到了才对,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动静?” 这一天,小五郎特意来到捕鱼队的驻地,拜见了镇守这里的孟浩。 自从李想和倭国使节一起前往倭国的时候,周大福就带着船队来了两次,其中一次是将货物交给了梅川内库,让梅川内库将货物送到奈良。 而另一部分,则是由小五郎负责销售。 小五郎本身就是做生意的,对捕鱼队的销售,自然是轻车熟路。 就连这支船队的物资,都是小五郎一个人负责的,省去了很多麻烦。 “我们不只有倭国有一条航线,周船长应该是去了别的地方。不过小五郎你放心,最多也就是一个月到三个月的时间,新的船队就会来了。” 孟浩在几天前就见过段开山等人在黑暗中赶路,他知道周大福有其他的任务要做,所以要晚一些才能回来。 至于段开山等人,则是另有打算,在这件事情结束之前,不能让倭国人知道大唐的船队已经到了。 所以当小五郎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也只是例行公事的回答了一下。 “孟队长,不是我不相信你们,而是最近我们闹得太大了,有些商人联合起来想要抢夺我们的地盘。” 小五郎是土生土长的难波津人,自然有着自己的情报渠道。 有句话说的好,财帛动人心。 不到一年的时间,捕鱼队赚了多少钱,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对于难波津的商人来说,既然使节团已经到了大唐,那么自己组建一支船队,也有很大的可能抵达大唐。 只要能运回几批瓷器,就能回本了。 “嗯?这帮家伙也太沉不住气了吧?” 孟浩皱了皱眉,他可以说是燕王府在倭国的分部负责人,他要做的可不是单纯的守卫。 他对难波津的情况比一般人了解得更多。 “不错,西边的造船作坊已经造出了三艘大船,还有新的工匠。据说还有几个从大唐使团回来的工匠,都在那家造船作坊里工作,他们的背后,都是奈良城的贵族。” 小五郎这是和捕鱼队捆绑在一起,隐隐成了难波津捕鱼队的代言人。 尤其是在建造基地的时候,所有的帮手都是他招募和管理的,这让小五郎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听说不只是那一家造船作坊?” 孟浩似笑非笑。 “难波津有六家像样的造船作坊,其中有能力造大船的应该只有两家,其余都不足为惧。不过我听说,其他几个港口,都有几个作坊在制造船只。” “你多派些人,密切关注这几家造船作坊的动向,一旦发现异常,立刻通知我。” …… 和歌山的地理位置非常的好,紧靠着难波津附近的大海。 不过,在这个时代,和歌山还是很偏僻的,毕竟,难波津港就在附近,而且位置也比这里要好得多,根本不需要开发。 和歌山管辖范围内,大大小小的岛屿不下百个,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无人岛。 就在这时,一群人来到了一座有着天然港口的小岛上,住了下来。 “段大哥,孟浩已经将难波津的事情告诉了我们,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吧,免得被困在这荒岛上。” 房遗爱还惦记着奈良城的舒适生活,他可不想在这座连个女人都没有的小岛上呆太久。 “你急什么?王爷让我们找一座小岛,修建一座能容纳数千人的军事堡垒。现在我们必须要找一个合适的地方。” 还没等段开山开口,张猛这个大聪明就忍不住开口了。 这一次,他带来了三艘船,不过这三艘船里装的并不是什么贸易货物,而是一些武器和火油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些盐和鲸肉,这些都是为了在和歌山附近建立一个基地。 无论是狡兔三窟,还是掌控难波津周边的海域,李想都必须做好长期驻扎一支武装力量的准备。 “登州的造船作坊已经开始建造飞剪船,其他的造船作坊也在建造新的船只,到时候会有更多的船只来到倭国,这对于倭国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刺激,让他们更加重视造船作坊,如果他们加强了防御,那不是给我们添乱吗?” 房遗爱难得的动了动脑筋,“王爷让我们把倭国的造船作坊全部毁掉,在我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船作坊里的所有人都杀光!” “好吧,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这次袭击造船作坊,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网打尽,否则的话,他们以后就会有所防备,到时候事情会变得更加复杂,所以我一直在等,等孟浩告诉我们最好的时机。” 段开山是个不爱动脑筋的人,李想让他来做这件事,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第1058章难波津造船作坊的大火 夏夜到来得比较迟,难波津造船作坊的太郎在忙碌了一整天之后,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了一艘正在建造中的船只的船舱。 作为曾经随倭国出使大唐的一名工匠,太郎回国之后,受到了极大的重视。 他原本只是南波津的一名小工匠,祖祖辈辈都在造船,只在出使的前一年,被送到了难波津造船作坊,帮助造船。 当时倭国根本就没有造船的工匠,只是按照百济、高句丽两国的船只建造了几艘,其中有一艘不幸沉入了海中。 但是,在难波津造船作坊里,太郎迅速脱颖而出,成为为数不多的懂得造船设计的工匠之一。 后来,他还跟着遣唐使,在大唐呆了两年多。 虽然太郎在长安的这些年,只有头一段时间能够去造船作坊,之后便被安排到华严寺中研习佛经,但他也借着各种机会,不断的研究大唐的造船工艺。 他自己也写了几本笔记,买了几本关于这方面的书。 只可惜,在登州一场大火中,所有的东西都被烧没了。 即便如此,太郎回到倭国后,就被委以重任,亲自设计了难波津造船作坊的新一代海船,完全仿照大唐的造船技术,供应给倭国的一些商人和贵族。 “太郎,待会我们一起喝一杯,这是我从东家那里买来的新米酒。” 一名新罗的匠师,主动和太郎搭话。 从表面上看,这些工匠是难波津造船作坊请来的帮手,但实际上,这些工匠都是从新罗买来的高级奴隶。 所以他们才会刻意的讨好太郎这位造船作坊里比较有地位的匠师。 “算了,明天再说吧,我有个问题想不明白,先吃点东西,然后再想办法。” 太郎深知难波津造船作坊与大唐之间的差距,所以对于能够主持建造新船的机会,他非常的珍惜。 这三个月来,太郎几乎没有离开过造船作坊一步,因为作坊附近已经有一间专门用来休息的房间。 这个年代,交通不方便,作坊里的帮工很少有天天回家的,大多都住在作坊里。 与其说是作坊,倒不如说是一个小村子。 …… 夜幕缓缓降临在难波津造船作坊,吃过晚饭之后,太郎并没有直接回船休息,而是再次走到甲板之上,眺望着远处的大海,脑海里不断的浮现出大唐造船作坊的那一幕。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太郎忽然发现自己的面前多出了三条船。 因为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海面上的能见度并不是很好。 “这腰线的设计,看起来更稳了。” 太郎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境界,看着那些船只,顿时感觉自己对于船只的认识又上了一个台阶。 华严寺的住持曾经告诉过他,要悟透佛法,就必须要顿悟。 太郎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悟道了佛法,但他却感觉到,自己对这艘船的设计,似乎有了一丝明悟。 …… “张猛,你走左边,遗爱,你走右边,我从中间杀过去,见人就杀。记住,先杀了他们,再烧掉他们的船,不能让一个人跑了。” 段开山等人都戴着黑色的面具,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悄无声息的上岸后,立刻按照计划行事。 难波津造船作坊从来没有被攻击过,事实上,如果不是李想的存在,这造船作坊每年都不会有太多的船只来到这里,所以造船作坊并没有派人驻守。 只有几个守在造船作坊门口的工作人员,还在呼呼大睡。 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和天照大神汇合了。 “噗!” “噗!” 由于事先看过难波津造船作坊的图纸,对工匠们的住处了如指掌,所以他们的动作进行得很顺利。 直到有一名工匠起来,发现周围有许多戴着面具的人,才惊呼一声,让现场变得有些混乱。 有心算无心,再加上大部分都是工匠,所以,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太郎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在段开山举着火把走到船前的时候,他还蹲在船舱里,漫无目的的走来走去。 然后他就感觉到,周围的温度似乎在不断的升高。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甲板上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 火油是专门用来攻击敌人的,这些木制的大船怎么可能抵挡得住?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这艘船已经被烧的差不多了,慢慢的沉入水中。 晚上的海风有些大,段开山等人不停的烧火,很快,整个南波津造船作坊就变成了一片火海,不过在火海中,除了燃烧的声音之外,根本没有人呼救。 “去吧!按计划前往下一个造船作坊!” 段开山清点了一下战果之后,迅速的招呼众人登船,趁着夜色,三艘船在难波津造船作坊前的海面上消失不见。 第二天,难波津大目苏我小次郎在还在睡觉的时候,他的手下传来了敲门声。 奈良城的权贵们再三强调,城内所有商人共同出资建造的造船作坊,已经没了! 当苏我小次郎得知这个消息后,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么大一家造船作坊,怎么没了? 就在昨天,他还和几个商人一起去看了一艘正在建造的船只。 见识到了海运的利润后,他甚至亲自跑到奈良城,劝说叔叔加入难波津造船作坊。 “愣着干嘛?快去备马,我要亲自去一趟!” 苏我小次郎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于公于私,他都想再去一趟难波津造船作坊。 小五郎都快疯了! 这几天,他一直都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虽然他很享受成为波津最大的商人的荣耀,但是他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特别是前些日子,难波津的商人们联合起来,准备一起做外贸生意,甚至还把奈良城的贵族都给拉了进来,一时间风头无两。 小五郎曾经去过难波津造船作坊,那是整个南波津城最大的造船作坊,而且还有几艘海船正在建造,速度之快,超乎了他的想象。 第1059章梅川内库:投靠燕王,是对的 说实话,前几天小五郎还有些后悔抱紧了大唐的大腿,甚至还想着请大目苏我小次郎吃顿饭,缓解一下两人之间的矛盾。 可没想到,没过几天,难波津造船作坊被灭的消息就传了过来。 根据仆人的报告,整个南波津造船作坊被烧成了灰烬,偶尔还能看到一些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么大的造船作坊,他是亲眼所见的,怎么可能就这么没了? 小五郎一听,脸都绿了! 那一天,他闭门不出,到晚上的时候,高烧不退。 “老爷,大目那边也没什么进展,城内不少商家自发的帮着打探消息,但是这件事情,却如同天谴一般,一夜之间,难波津所有的造船作坊,都被毁了。” 雄二郎是小五郎家的老仆,很多消息都是他从别人那里打探的。 “真的一点头绪都没有?所有的造船作坊都是这样的?” 小五郎本来就惨白的脸更白了。 “是啊,好几家船作坊的情况都差不多,一把火就把整座船作坊给烧成了一片废墟,除了那些没在作坊里的,其他人死的死,走的走,总之没有一个活口。” 雄二郎回想起当时看到的那一幕,也是不寒而栗。 这也太狠了吧。 “大目怎么看?” “还能怎么样?他现在什么都做不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派人去查一查,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 “那一夜,捕鱼队基地那边,有没有什么状况?码头附近有很多店铺,应该有人能看到一些东西。” 小五郎说到这里,下意识的就把捕鱼队牵扯进来了。 这种事,有时候不管有没有证据,有没有线索都无所谓,谁得到了好处,谁的嫌疑最大。 难波津的造船作坊没了,会造船的人也死光了,这对捕鱼队来说是一件好事。 倭国想要在国际贸易上跟他们竞争,那是不可能的。 “老爷,您是说……” 听到小五郎的问话,雄二郎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此事虽然无凭无据,但多半是捕鱼队所为,难波津中可没有任何一家能够一夜之间将数家造船作坊化为飞灰。” 小五郎不由得对捕鱼队产生了一丝忌惮之意,看来自己以后是要和捕鱼队绑在一起了。 如果被发现他有异心,那下场还不如那些造船作坊呢。 “老爷,话虽如此,但大目确实对他们起了疑心。不过,周围的商家反馈,这几天捕鱼队异常的平静,一切都很正常,并没有出现什么大的人员变动。正如你所说,码头上商户众多,真要有什么大动作,根本瞒不住。” 雄二郎有些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捕鱼队搞的鬼。 “有些事情,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你没必要去查,就算查到了,又能如何?” …… 奈良城内,一片寂静。 东野阿西一听到难波津的汇报,顿时脸色一变。 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大唐人。 要知道,李想带来的东西,在长安城的价格,他都是知道的。 大赚特赚! 可想而知,海运的利润有多大。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捕鱼队的反应竟然如此剧烈。 这是要不顾一切的让倭国退出海上贸易。 不过,现在看来,自己也没有什么办法了。 就算明知道是捕鱼队下的手,又能怎么样? 东野阿西叹息道。 …… 和东野阿西不同,梅川内库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倭国的人想要出海,去大唐买瓷器之类的东西,这件事情梅川内库也听说了。 这让他如何不紧张? 自己虽然抱着大唐这条大粗腿,可是要对付奈良城这么多世家联合起来的势力,也是十分吃力的。 而且,他为什么要投靠大唐? 为的就是利益。 现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了威胁,他自然是忧心忡忡。 如果不是这段时间,捕鱼队方面已经很久没有拿得出手的大人物过来,他都想要亲自前往难波津那里商议对策了。 现在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这是为了阻止倭国进入海外市场。 把一双儿女送到燕王身边,果然是一件正确的事情。 以捕鱼队如今的行事作风,挡燕王财路的人,只有死路一条。 梅川内库不由得对捕鱼队和燕王有了新的认识。 “来人。” 梅川内库看了一眼走进来的管家,说道:“上次我去找石见国打听了一下,觉得还不够好,明天你带几个人,最好是会挖矿的,到石见国去一趟,把石见国那里的情况弄清楚,我要让燕王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让燕王放心。” 梅川内库这才想起来,李想走之前特意叮嘱过他,让他查一查石建国的情况,尤其是石建国有没有出产银子。 这可是个很好的机会,既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又能显示出自己的能力。 长安城的夏天很快就到了,阿义站在院子里的池塘边,神情有些严肃。 几只蜻蜓在他的面前飞舞着,不时的用爪子点着水面,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感觉,不过阿义却没有这样的心情。 “阿古诺,王富贵有没有来找咱们?” 这几个月来,阿义一直在兴奋地等待着发财的到来,然而,他越等,结果就越不一样。 自从新宫建成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他就在最短的时间内,强行买下了长安城附近几座规模较大的花岗岩矿山。 长安城之中,花岗岩的价格,已经完全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 为了满足新宫的建设,阿义不断的招兵买马,将长安城中所有的突厥人都扫荡一空,几座花岗石矿的产量也直线上升。 一块块打磨得整整齐齐的花岗岩石板,堆满了各个矿洞。 起初,阿义看着这些石板,就像是在看一堆铜板。 然而,一个月后,负责新宫材料采购的王富贵却迟迟没有出现。 这一等,就是两个月。 这几天来,就连一向对他言听计从的阿古诺也感觉到了不对劲。 第1060章燕王怎么还不买巨石和木材 “首领,我已经让人盯上了王富贵,他去过长安城西南的金太铁钉铺,也去过几个瓦铺,还有一些砖窑,碎石作坊,渭水边的砂场,还有燕王府的玻璃作坊,他都去过几次,但从来没有来过我们旗下的花岗岩作坊。” 阿古诺也有些慌了,他和阿义是一条船上的蚂蚱,如果阿义出事了,他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那几个小的花岗石作坊你去看过没有,那王富贵该不会是私下里跟那些小作坊合作了吧?” 阿义虽然觉得不太可能,但他也想不出王富贵为什么不来找他。 按理说,这座宫殿应该已经开始建造了,虽然周围有守卫,不允许外人进入,但是远远的就能看到里面人来人往。 “头领,王富贵应该不会去找那些小作坊,但那些小作坊的矿石质量都不怎么样,光凭这规模,根本不可能满足新皇宫的建设。” “根据执失思力将军府上传来的消息,太极宫光是花岗岩就用了五十多万块,按照计划,这座新建的行宫要比太极宫大上四五倍,就算燕王想要偷工减料,所需的石板也要上百万块。” 阿古诺显然下了很大的功夫,他知道新建宫殿需要大量的巨石,而长安城中,也只有他们才能拿出这么多的巨石。 至于从长安之外的州县运来的,且不说产量和质量有没有自家的好,光是运费,就足以让人瞠目结舌。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事情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按照燕王殿下的承诺,再有几个月的时间,新宫便会建好,怎么可能连一块石头都没有?” 阿义觉得自己已经等不及了,“你觉得王富贵会不会就在这里等着我们找上门来?据我所知,以前修建宫殿的时候,负责采购的太监都会找个借口,让商人们给他们送礼。” “有这个可能,要不要准备一份大礼,去拜访一下王富贵?” “我早就该这么做了,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大不了每条石加几个铜板就行了。” 新宫的工地上,顶着烈日,许敬宗戴着草帽,正在检查各区域的建设情况。 燕王承诺今年内一定要把新皇宫建好,许敬宗觉得就算把工匠们都逼死,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这个时候正是显示自己能力的最佳时刻。 许敬宗这一路走来,可谓是顺风顺水,当年秦王府的旧部,几乎都是身居高位,唯独他,一直默默无闻。 若不是褚遂良将他推荐给了燕王,他怎么可能得到这样的机会? “阎大人,我们已经开工快两个月,连一砖一木都没有搭起来,要不要加快速度?” 看着一群工匠不停的在地下铺设管道,浇筑水泥土,许敬宗心中焦急无比。 原本新宫的建设公告出来后,过了二十几天才正式开工,工期本就非常紧。 而现在,阎文本每天都在安排工匠们打地基,挖管道,甚至在一些宫殿的地板上,还铺上了铜管。 光是烧制陶瓷的巨大排水管,以及用来加热的铜管,就需要大量的时间,许敬宗急得团团转。 “许参军不必担心,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据燕王所言,最难的就是这些看不见的地方。至于宫殿的建造,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阎立本身为匠作大臣,曾经多次和李想讨论过这座宫殿的建造顺序,以及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他已经有了计划。 尤其是地下管线的设计与布置,更是为阎立本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让他大开眼界。 这座宫殿,注定要名垂青史,他一定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几个月的时间,怎么可能建好一座宫殿?” 许敬宗皱了皱眉,在他看来,新宫建了这么久,只有宫墙还在建造中,其他的宫殿,甚至连影子都没看到,这让他如何不担心。 “是的,我们预计还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地面的硬化,所有管道的铺设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宫殿的建造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再有三个月左右,新宫的第一阶段就能完工。” 长安城的夏天并不是很难熬,虽然温度很高,但是只要不在阳光下暴晒,还是很舒服的。 不过,那趴在梧桐树上不断嘶吼的蝉声,却是让人感到有些烦躁。 “呼!” 邓峰听完手下的汇报,这才松了口气。 “这么说,新宫殿的建造进度被耽搁了,难怪他们到现在都没急着从我这里买木头。” 自从新宫开工之后,燕王府的侍卫就一直守在那里,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就连工匠们,也只能住在工地附近的窝棚里,不建好,谁也出不去。 所以,对于新宫的建造,外人并不是很了解。 他只知道,每天都有大量的沙石被运进去。 可是,过了这么久,远远看去,这座新宫,却是空荡荡的,各种流言蜚语,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郭兄,王掌柜请我们去吃饭,你现在是不是可以安心了?” 邓峰看着郭阳,微微一笑。 这些日子以来,郭阳每天都会跑到他的住处,问他是不是不想再买那些巨木了。 长安城里并不是只有他们一个聪明人,看到巨木如此受欢迎,所有人都加快了运送的速度。 长安每天都有大量的木材被运到这里来,邓峰和郭阳几乎是倾尽全力收购,而且价格比往年翻了好几倍。 如果顺利的话,一切费用自然有人出。 不过,如果出了什么意外,这些巨木虽然不是一无是处,但也很难卖出高价来。 邓家、郭家数十年的积累,怕是要毁于一旦了。 “这么晚才确定么?太好了,太好了。”郭阳放下心来,但还是有些为难,“我府里已经没钱了,这……实在没办法再买了,听说昨天天西市又进了一批木料,虽然不是什么珍稀的巨木,但也算是上好的木料,要不要再收一些?” 邓峰被郭阳这么一说,心里也是矛盾的。 “我再去一趟侯府,看看还有没有更多的资金可以用。” 第1061章邀请长安商人看水泥板 李世民坐在御书房内,看着面前弹劾李想的折子,脸上满是无奈之色。 “张阿难,新宫的建造,会不会太耽搁了?” 虽然他答应过不会干涉李想,但是几个月过去了,连一座宫殿都没有建好,李世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这小子是在给朕挖坑吗? “陛下,奴婢问了阎立本很多次,都说一切都很顺利。这么一耽搁……” “顺利?那为什么御史们说连瓦片还没有盖起来?还口口声声说要做监工,助纣为虐,对新宫一点监督都没有?” 李世民曾经来过一次玄武门,远远的就看到了新宫里有不少人在忙碌,难道是在演戏? 他的目的是什么? 想不明白! “陛下,既然御史们担心新皇宫的建设推迟,不如让他们先进去看看,这样他们才能安心。” 张阿难觉得这是个坑。 这件事,是谁提出来的,就让他自己去解决好了。 “既然如此,那就让他们去看看吧。” …… 王富贵这段时间忙的不可开交。 每一天,他都要去几个作坊,检查原材料的准备情况,然后跟外面的商人商量采购材料的事情。 所以王富贵的府邸前,每天都有来自五湖四海的商人前来拜访。 虽然是来拜访的,但谁都知道他们打的什么主意。 王富贵也不是傻子,不可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放弃这么好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那些来王富贵府的商人,都没见过他的原因。 但今天,却有一群商人收到王富贵的请帖,邀请他们到自己府上赴宴。 难道这王掌柜想通了不成? 送什么礼物比较好? 这是一个机会吗? 所有的商人都在猜测这场宴会的真正目的。 “陈掌柜!” “原来是郭掌柜!” “刘掌柜,听说您去了登州,在长安见到你真是让人意外。” “哟,阿义,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金掌柜,你怎么来了?” 临近中午,王富贵的府邸中,几乎所有的商人都到齐了。 王富贵请来的人,大多都是建材行业的人,这些人平时要么是朋友,要么是竞争对手,就算不认识,也都听过对方的名号。 现在大家聚在一起,脸上都带着笑容。 “王掌柜!” 没过多久,宴席的主人王富贵也来了,这几个曾经与他地位相当,甚至比他还富有的人,纷纷站起来向他问好。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王富贵看着自己请来的人,一个都没落下,心中也是有些感慨。 放弃自己的产业,投靠燕王府,果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诸位,闲话少说,在座的每一个人,一刻钟都值几个百文钱,我也不废话,直接说正事吧。” 这一次的聚会,并不是为了吃饭。 “新宫的建设已经如火如荼,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了。” “这次请大家来,就是为了建新宫的事情。因为建造的原因,需要采购大量的材料,所以有些东西并不够用,所以我们才会在这里见面。” 果不其然,新宫的修建被耽搁了。 郭阳和邓峰相视一笑。 阿义也是如此,他一直在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 自己是不是该涨价了? 涨一成还是两成呢? 王富贵此言一出,屋内的商人们都是一脸期待,不少人更是暗暗高兴。 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这一顿丰盛的大餐吗? “不过,在这之前,有一个东西,还请你们去看看。” 王富贵没再提采购的事情,而是带着众人往院子里走去。 哼,到时候看谁求饶! 阿义虽然有些不爽,但还是跟着众人往院子里走去。 “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些石板的不同之处?” 王富贵指了指院子里大大小小的水泥柱子,问道。 “这石头,我从未见过,既非花岗岩,也非大理石,恕我孤陋寡闻,从未见过。” 一名商人绕着石板走来走去,弯下腰用手敲了几下,也没认出这是什么东西。 “王掌柜,会不会是用这种石头建造新宫?宫殿之前不都是用花岗岩建造的吗?” 阿义皱了皱眉头,隐隐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是啊,你看,这条路是用花岗岩铺成的,不过,我要说的是水泥。” 王富贵说着,就让身边的家奴,给众人演示了一下,水泥的来历。 沙子很普通,一看就知道是沙子。 碎石有些是鹅卵石,有些则是普通的石头。 唯一让人不解的是,那些仆人们将沙子和石头倒在了一起,然后又往里面倒了一些灰烬,看起来像是木灰,但又不是。 然后又有人不断的加水,不断的搅动。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王家的下人就把搅拌好的材料搬到了木架上。 “这就是石板的来历,再过一炷香的时间,这堆石头就会变成坚硬的石板,王爷给它起的名字叫水泥。” “水泥?这些普通的砂石,怎么可能变成这么硬的石板?” “难道新宫要用大量的水泥土?” “照你这么说,不用石头了?” “王掌柜,这柱子看起来也是水泥做的,难不成这座宫殿的柱子都是用水泥做的?” “难怪新宫修建的时候,会有大量的马车运送沙石,但却没有一辆马车用来运送巨石和木头。” “这水泥看起来很简单啊,除了灰扑扑的,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敢问王掌柜,这灰色的是什么?” 王富贵话音刚落,在场的商人们便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 “都别吵了,听我把话说完。” 众人的反应让王富贵很满意。 倒是一旁的郭阳、邓峰两人,脸色都有些发白。 不用木头,而是水泥土柱子? 那他囤积的那些巨木呢? 卖给谁? 阿义和郭阳等人的反应差不多。 新宫不用花岗岩石板建造吗? 这怎么可能? 没道理啊。 完蛋了,完蛋了! 这可如何是好? 第1062章燕王府教人制作水泥 “市舶司将会从长安购买大量的砂石之类的材料,只要你们能运到新宫的工地前,我们就会全部买下来,价钱也会公道的。” 燕王府的各大作坊都在扩大生产规模,但主要还是以玻璃之类的高科技产品为主。 李想想要的,就是从市场上买来的石头和沙子。 王富贵已经买了不少东西,王府那边也在做着准备。 不过,阎立本觉得,以现在的进度,完全可以先把新皇宫的城墙建好,然后再把一些重要的道路修好,这样才能保证在交付使用之前,不会出现任何的破损。 李想一想也对。 所以王富贵开始忙碌了。 “王掌柜,那块灰扑扑的东西,不会就是你说的那种水泥吧?” 一些精明的商人,已经发现了水泥的关键。 砂石没有太多的门槛,利润并不高,但是竞争却很激烈。 至于水泥,他还真没听说过,也不知道王富贵这是要做什么,但他有种预感,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东西。 “这种水泥,虽然看起来很神奇,但做起来并不难。但凡烧制过瓷器的作坊,想要弄出水泥来,并不难。” “这水泥的作用大家都看在眼里,以后用在建筑和道路上,都是一种很好的材料,等新皇宫建好,大家就可以看到它的好处,今天把大家叫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讨论水泥。” “王掌柜,这莫非市舶司都督府是不是打算从我们这里采购水泥了?可我们今天连水泥都没见过,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 “是啊,我们也想给新皇宫提供水泥,但是我们不会做。” 能来参加的,无一不是慧眼如炬的商人。 当然,他们也看出来了,水泥行业的前途不可限量。 如果自己的作坊也能生产水泥的话,那自己岂不是每天都能赚大钱? “都别吵了!” 王富贵做了个请的手势,“这水泥你们还不会做,我当然知道。今天把你们叫到这里来,主要是想和大家商量一下,如何让大家学习如何制造水泥。” “什么?王掌柜,你愿意教我们水泥的制作方法吗?” “要付出什么代价?” “是啊,那我们要花多少钱?” 除了阿义、郭阳、邓峰等人失魂落魄之外,其他商人看向王富贵的目光都变得炙热起来。 “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两年来,长安城里的造纸作坊和印刷作坊发生了什么变化吧?我们的水泥技术,也和他们一样。只要你们同意出售水泥,支付半成的利润,明天你们就可以派人去燕王府的水泥作坊当学徒。” 王富贵笑了笑。 一招鲜吃遍天! “雉奴,《孙子算经》里有一道题:“笼子里关着野鸡和兔子,上面有三十五个头,下面有九十四只脚,有多少只野鸡,多少只兔子?你按照我教你的方法计算一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燕王府内,李想闲着也是闲着,被李治逼着教他一些算术知识。 这个七岁的孩子,自从在李想那里学到了阿拉伯算术之后,就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大唐的皇子都有一套完整的教育体系,比如李治,他已经七岁了,已经完成了基础的私塾,开始学习《四书五经》。 所以他对算术的接受能力,远超同龄人。 这段时间,因为新建宫殿的缘故,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统计,许敬宗从燕王府的几所学堂里,借来了不少十三四岁的学生。 学过阿拉伯数字的学生们,比铺子里的会计还好用,很快就上手了。 所以最近各大学堂的数学课,比以往都要多。 就在这个时候,李治很快就把所有的数学书都看完了。 结果每天就成了…… “二哥,我该怎么做?” “二哥,这道题,雉奴是不是算错了?” “二哥,你还有什么好的解法吗?” …… 一想到这里,李想就一阵头大。 大哥,你可是要当皇帝的人啊! 不过,李想还是调整自己的情绪,偶尔指点一下他的算术。 “二哥,这里有23只鸡,12只兔子。” 李想的话刚说完,李治就开口了。 这一点,让李想大吃一惊。 按照大唐此时的算术水平,普通书生解这一道题,至少要花上半个时辰,甚至一天才能解出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结果李治只用了一盏茶的时间,就解决了。 有古怪! 李想立刻掏出一张纸和笔,开始计算起来。 李治竟然答对了! “雉奴,你做过这道题吗?” “不是,宫中的老师不教我算学,让我先看圣贤书。” “那你怎么可能这么快就算出来了?” 李治被李想这么一问,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说道:“二哥,上次你教我一元一次方程的时候,我在皇宫里闲着也是闲着,就想着,有没有二元一次方程?有没有一元二次方程式?正好,这道题和我之前研究过的二元一次方程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我就用这种方法解出来了,我做对了吗?” 李想无语的看着李治。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甚至比人与狗之间的差距还要大。 如果是以前,他是不信的。 一个七岁的孩子,怎么可能一个人研究二元一次方程? 大唐的人虽然早熟,但也不至于到这种地步吧? “没错,雉奴,二哥真不知道,你在学术上的天赋竟然如此之高。” 李想看向李治的目光,充满了复杂之色,这位数学界的天才,竟然因为皇位而荒废了。 至少也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数学家。 “二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是不是也有一元二次方程? 李想一脸懵逼。 …… 渭河中,成群的鸭子在水中悠闲的游动着,不时的潜入水中,捕捉一些行动迟缓的小鱼。 李想带着段嫣然,沿着渭河边缘的石子路,一路走来,欣赏着沿河的风景。 “王爷,现在渭河里的鸭子都成了一道风景,随时都能看到大大小小的鸭子在河里游动。” 李想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让李雪去约段嫣然,所以,在李想面前,她也不会那么容易脸红了。 “鸭可以吃,鸭蛋也可以吃,鸭毛可以做御寒的衣服,我让下人们多养些鸭子,就当是大唐百姓的一条致富之路,长安城里的百姓,又多了一份肉食。” 李想毫不要脸的将养鸭的事情说成是为了百姓,段嫣然也是连连点头。 第1063章锦衣卫在高丽 “是啊,以前除了羊肉之外,其他的肉都很少见。勋贵之家尚且如此,更遑论寻常百姓。” “民以食为天,唯有百姓饱腹,大唐才能长盛不衰,我们才能有闲情逸致在此漫步。” 虽然这话听起来有些虚伪,但李想却是发自内心的想要表达的意思。 所以,他说话的时候,语气中带着一丝感慨,段嫣然能感受到李想那颗忧国忧民的心,也不由得对长安城里那些关于李想的流言蜚语,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愧疚。 “王爷最近在忙着修建新的皇宫,长安城里各种传言都有,以嫣然的眼光来看,王爷为了大唐所做的一切,比那些流言蜚语要多得多。” “有句话说的好,树大招风!本王从来不怕被人议论,陛下面前,弹劾我的折子也不少,但只要本王一心为国,就不惧流言蜚语。” 听到李想的话,段嫣然的美眸中闪过一抹异彩,对李想的崇拜之情,也是越来越浓。 从小到大,她在长安城里也见过不少贵人,但没有一个人能和燕王殿下相提并论。 只是,王爷这人怎么回事,总是让李雪来邀我出去玩,难道不能派个人去求亲吗? 害得他每次出门都提心吊胆,母亲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 “王爷,天色已晚,我也该回去了。” 想到这里,段嫣然的心情不禁有些低落。 李想也是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看这天色,太阳都还没下山呢,这是什么意思? 女人的心思,果然是捉摸不透的! 汉城,作为高句丽的别都,和大唐的洛阳一样,都是三京之一。 汉城是高句丽少有的繁华之地,拥有五万多户居民,繁华的街道。 高句丽抵抗了杨广三次进攻,又俘虏了大量的人口和资源,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人民的生活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除了大唐、西突厥之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力比高句丽更强大。 “大人,这是我们在汉城的分部,专门负责收购人参之类的东西。周船长曾经问过他,要不要在汉城留下一艘船,然后在这里做生意,不过我想汉城和倭国不一样,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情况,然后再做生意,而且商人和锦衣卫的人必须分开。” 燕王府旗下的锦衣卫指挥使何青泉,随同第二批出航的捕鱼队的船到了汉城。 刘谨也来了。 这一年,李想不能离开长安,但是高句丽的事情,他必须要尽快调查清楚,所以才会派刘谨前来。 “小心驶得万年船,高句丽人对大唐的敌意更大,我们在这里行动,一定要小心。至于贸易方面,我认为可以先从新罗与百济着手,再找几个愿意归顺于我们的商家,由他们出面到汉城销售货物,应该会比较安全。” 隋末唐初之时,高句丽应是朝鲜半岛有史以来最强盛的时期。 高句丽立国数百年,一直在打仗,军事实力很强,有点像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越南。 杨广三次征高句丽都失败了,虽然有很多内部原因,但也是因为高句丽气候寒冷,综合实力不弱。 刘谨虽然不觉得高句丽能够和大唐相提并论,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用王爷的话来说,就是要从战略上轻视高句丽,战术上给予足够的重视。 “我知道,所以这几天,我们除了从高句丽的山民那里购买人参之外,并没有做什么。” “高句丽的王公贵族虽然会说唐人的语言,但是一般人的语言,我们是听不懂的,殿下让梅川秋一来帮助你,也是因为梅川秋一精通高句丽的语言。” “是。” …… 刘谨吩咐了何青泉几句后,便带着梅川秋一离开了店铺,亲自去汉城转了一圈。 “将军,这里是汉城的市集,和长安城的西市差不多,虽然比不上大唐,但也是这里难得的热闹之地。” 何青泉在汉城呆了好几个月,自然知道高句丽的情况。 “叫掌柜的就行了,咱们现在是外客,到了高句丽,就一定要牢记,王爷曾经说过,做事讲究细节,尤其是我们这种人。” 何青泉听他这么一说,老脸一红,道:“原来如此。” “高丽参,这可是上好的人参啊!” 在汉城附近,挖人参是村民们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在集市上,有不少山民在卖人参。 “掌柜,高丽参,百济参,新罗参,其中高丽参是最好的,奈良城的贵族都很喜欢吃。” 倭国与半岛三国的交流比大唐要多;难波津港来往最多的,就是百济,新罗,高句丽人。 当然,现在有着捕鱼队的存在,其他的船就只能靠边站了。 毕竟,大海上到处都是海盗,像高句丽这样的国家,船只越来越少,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王爷说起高句丽,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高丽参了,听说长安城里,最好的百年人参,有钱都买不到。” 刘谨虽然不知道这株高丽参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既然李想如此看重,他自然要认真对待。 “这里卖人参的人很多,种类也很多,想要选到好的,还真得是行家。” 刘谨皱眉看了看街边摆摊的人,不知去哪家买东西。 虽然王爷并没有给他安排什么任务,他只是来看一看高句丽的情报基地,但是刘谨觉得,自己必须要弄到一些上好的高丽参,送给王爷才行。 他们能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王爷的功劳。 “极品人参,百年人参,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一道略显怪异的声音,将何青泉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道:“掌柜,他可能是隋军。” “咦!隋军?” 刘谨不明白何青泉的意思。 第1064章留在高句丽的大隋将士 “掌柜的,当年隋炀帝攻打高句丽,屡战屡败,许多将士战死辽东,有的被杀,有的被掳掠到偏远之地,与高句丽人通婚,最后在高句丽定居下来。” “眼前这个人,应该就是隋人,因为我是江南道人,他的口音和我很像,一般的高句丽人,就算是会说汉话,也不会有江南口音。” 何青泉神色复杂地解释道,要说隋人不忠,那是因为隋军战败,将他们遗弃在辽东,等于是放弃了他们。 活着总比死了好,而且这个时代,国家观念并不是很强,再加上高句丽曾经是汉朝的附属国,所以隋人才能苟延残喘。 不过要说他们过的好,那是骗人的。 且不说这里的风土人情,光是高句丽人对他们的敌意就不好过。 虽然大部分人都已经结婚生子,但高句丽女子对贞操的观念并不是很重。 所以隋国人对她们的感情并不是很深,尤其是那些已经成家的人,更是希望有一天能够回到自己的家乡。 “上去瞧瞧!” 何建,今年四十五岁了。 他在高句丽已经生活了二十多年,有时候甚至会忘记自己来自哪里。 何建住在汉城西北三十公里处的一个小山村之中,平日里以打猎和挖人参为生。 高句丽地少,耕地也少,像他这样的隋人,能分到的地肯定不多。 “卖野山参了,最好的野山参,低价出售!” 他孤身一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村里有些人之前是和他一起来辽东的,都有家室了,如果这次不能卖个好价钱,那他今年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现在已经是七月份,对于高句丽来说,冬季到来得比较早,已经开始为过冬做准备了。 “喂,这人参多少钱?” 一道熟悉的江南口音,突然传入何建的耳中。 隋朝攻打高句丽的军队,大部分都来自河东、河北等地,像何建这种从扬州来的,却是寥寥无几。 自从来到高句丽,何建就再也没有听说过有人用江南口音说话。 忽然间,熟悉的乡音传入耳中,何建忍不住鼻子一酸,热泪盈眶。 他从小在扬州长大,十五岁就跟着大将军麦铁杖征战四方。 过去的一幕幕在何建脑海里闪过,让他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不忍心回想。 他为什么不娶妻? 为什么每个月都要把自己的老部下召集到山林里去训练? 为什么…… 而现在,他压抑了这么多年,却被一个很普通的问题打败了。 “老先生,这些人参我全要了,要不咱们坐下来,给我们讲讲这人参的吃法。” 刘谨注意到了何建的反应,忽然觉得,这几个隋人,很有可能就是高句丽调查局的一个突破口。 “不好意思。” 何建用衣袖抹了抹眼角,笑得有些复杂。 “既然是贵客相邀,那小老儿就勉为其难了。” 集市上有客栈,有酒楼,应有尽有。 刘谨等人寻了一家普通酒楼,靠着窗户,坐了下来。 那个何建,想来年轻时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虽然穿着破烂,却丝毫不显窘迫。 “听老人家口音,应该是江南人吧?” 四十五岁的贺健看上去却有五、六十岁了;何青泉坐下后,率先说道。 何建一饮而尽,叹息道:“你是从大唐来的吗?” 大隋已经亡了,现在是李唐的天下,这一点何建还是知道的。 何青泉瞥了刘谨一眼,见他微微颔首,道:“不错,我也是扬州城的人,没想到异国他乡,还能听到家乡的口音。” “高句丽的隋人,至少有七八万,现在也有三万之多,不过大部分都已经老去了,还有一些是第一次攻打高句丽的时候留下来的,有的已经在那里呆了二十多年了。” 何建喃喃自语,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很多人不甘心留在高句丽,想要找机会返回大隋,但是从辽东逃出来的人,却被认为是……唉,有些人跑了却又回辽东了。” “老人家,我可不认为高句丽人会对我们汉人有什么好脸色,难道就没有人反抗吗?” 何青泉没好气道。 “抵抗?反抗又有什么意义?为了杨广?为了大隋?” 何建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意,“高句丽把所有人都分散到了全国各地,等我们联系上的时候,大隋已经不在了!” 刘谨在一旁仔细打量着何建,王爷曾经说过,一个人的一举一动,都能从他的言行举止中看出他的真实想法。 尤其是他的眼睛,更是如此。 之前,何建的眼神里,有痛苦,有迷茫,有希望,有决心,有失望…… 刘谨也很惊讶,竟然能在一个人身上看到如此复杂的目光。 这个人,有故事! 这个可怜的家伙,还不满足于现状! “老人家,如果有一天,您还愿意回到家乡吗?” 刘谨在旁边小声说道。 “回家?嘿嘿!高句丽人表面上给了我们平等的待遇,但事实上,他们是绝对不会允许我们自由行动的。对我来说,不离开汉城也就算了,离开汉城之后,就没有路引了……如果是在汉城附近,或许还有机会避开检查,但想走远了是不可能的。” 何建的眼中闪过一丝亮光,但很快,他的目光又黯淡了下来。 “辽东并不是唯一的道路。” 刘谨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让何建微微一怔。 这几个人,看起来都不像是一般的生意人。 何建:“不知道你们来汉城有什么事?” “哐当!” 刘谨取出一枚鱼符,递到何建身前。 “燕王府?” 何建看了看桌上的鱼符,虽然不知道燕王府是怎么回事,但可以肯定的是,眼前这几个人都是大唐的官员。 “燕王殿下是大唐的皇子,深得陛下信任。王爷说过,大唐与高句丽之间,必定会有一场战争,所以,我们才会在这里。” 刘谨眯着眼睛看着何建,如果何建不识趣,知道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到时候可别怪他滥杀无辜。 “我要如何才能相信,你真的能够带我们回到大唐?” “我们?”刘谨问道。 “没错,像我这样的人,汉城少说也有一千多个,现在活下来的也有五百多个,刨去已经定居下来的,剩下的也有一二百人。” 第1065章空心的砖?终于找到燕王的把柄! 刘谨开口道:“要想回去的话,等过些日子再和我一起回去,这可比什么借口都管用,对不对?” 高句丽人对于大唐有着极强的戒心,如果能有何建这种在高句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人帮助他们收集情报,绝对会事半功倍。 刘谨认为,这或许是高句丽调查局的一次重大突破。 现在已经是八月了,酷热难耐。 新宫内,数以万计的工匠和仆役挥汗如雨,一座座宫殿拔地而起。 杨本满这段时间倒是勤快了不少,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去一趟。 在此之前,都被燕王府的侍卫控制得严严实实,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不过,杨本满奉了朝廷的旨意,以监督行宫的修建为借口,自然是畅通无阻。 前些日子,市舶司都督府推迟修建新宫殿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杨本满兴冲冲地领着一帮人进了新宫,自以为抓住了什么把柄。 但阎立本带着大家参观了一下,见识到了水泥土施工的效率,又给他们解释了一下工期,很难找到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故意拖延了。 但是,杨本满并没有放弃,一有时间,他就会去新宫看一看,为了这个,他还特意安排了一个擅长建造的匠师,贴身服侍。 “杨御史,这么热的天,你可真够敬业的。” 许敬宗嘲讽道。 杨本满与燕王不和,这件事世人皆知,许敬宗对杨本满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 更何况,对方明显就是来找茬的。 “哼,陛下信任我,我自当尽心尽力。许参军,就不必跟着我了,免得耽误了你宝贵的时间。” 杨本满敢和李想叫板,又怎么会怕一个燕王府户曹参军许敬宗? 当然,许敬宗也没打算伺候杨本满,建宫的地方也没什么好保密的,大热天的,他想去哪就去哪。 新宫的主殿,名为含元殿,这是完成地下工程后,最先修建的一座宫殿。 刘青、刘方这两个刘家村的人,也被分配到了这里。 刘青等人虽然经历了高强度的工作,但非但没有瘦下来,反而变得更加强壮有力,尤其是当他们拿起板砖的时候,身上的肱二头肌更是高高隆起,给人一种力大无穷的感觉。 因为长期暴露在阳光下,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健康的古铜色,上面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刘方,这几天我算是开了眼界了,从来没想过还有这么盖房子的。” 刘青是刘家村的一个手艺不错的农民,农闲的时候,他经常帮着村民们盖房子,本以为自己的手艺能在新的宫殿里派上用场。 于是,前两个月,他一直在不停的平整地面,浇上各种混凝土,铺设各种管道,最后才才开始建造大殿的柱子。 不过,刘青的学习能力还是很强的,很快就从一群人之中脱颖而出。 现在,他在含元殿的工地上,担任一个小小的监工。 “是的,没想到新的宫殿竟然是这样建造的,我刚才看到一堆玻璃被运到了临时仓库里,听说这座宫殿要用的玻璃比黄金还值钱。” “燕王真是有孝心啊,听说西市一面镜子就要一百贯,这么大的一块玻璃,怕是得上万贯。” 刘青也是一次又一次的刷新着他的世界观。 玻璃和暖气管,都是以前的建筑所没有的。 厕所,听都没听过。 至于地板上铺的木质地板,更是闻所未闻。 太多的新奇东西,刘青对这座宫殿的建成充满了期待。 刘青和刘方两个人正聊着天,杨本满也走了过来,看着两个人快速的用砖头砌墙。 “哎呀!” 杨本满脚下一个趔趄,差点被一块砖头绊倒。 “杨御史,您还好吗?” 刘青一转头,就看到杨本满蹲在地上揉着自己的脚,关切的问道。 这个叫杨本满的人,这段时间经常出现在新建皇宫的工地上,不少工匠都认得他。 这御史就是来找茬的,大家都打起精神来,别让他抓到把柄。 几乎所有的工匠见到杨本满,都会有这样的感觉。 现在刘青看着杨本满在他负责的工地上差点摔了一跤,心里自然是有些担忧。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杨本满在刘青眼中,却是一方大员,自然担心他会来捣乱。 杨本满根本就没把刘青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这些乡巴佬,根本不值得他多看一眼。 这块板砖看起来很奇怪。 杨本满再次弯腰,将那块差点把他绊倒的板砖捡了起来。 “咦?” 杨本满拿起板砖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这也太轻了吧! 板砖应该很重吧? 这板砖怎么这么轻? 杨本满连忙弯下腰,将一块砖头给捡了起来。 太轻了! 他快步走过去,又拿起一块,还是一样的轻飘飘的。 “啪!” 杨本满抓着板砖的一头,对着另一块板砖就砸了过去。 “哐当!” 砖头应声而碎。 一块中间中空的砖头出现在杨本满的面前。 那块砖头是中空的? 杨本满兴奋不已,老天保佑,终于找到了把柄。 他虽然对建筑一窍不通,但也没听说过空心的砖头。 为了以防万一,杨本满又走到了刘青等人正在施工的那堵墙边,从一名工匠手里夺过了一块用来砌墙的砖头。 同样很轻! 这一次,他们赢定了! “难道这新建的宫殿,都是这种青砖?” 杨本满回过头来,看着一脸惊恐的刘青。 “杨御史,这些青砖都是如此。” 刘青虽然感觉到了不对劲,但是却也没有撒谎。 虽然他一开始就怀疑新宫的青砖为什么是空心的,但看过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也不敢多说什么。 可现在看来…… “哼!” 杨本满冷哼了一声。 …… 秋风起,云开雾散。 太阳带着灿烂的笑容,照耀着长安城。 太极宫,早朝正式开始。 “陛下,微臣弹劾市舶司贪墨新宫的建设资金,弹劾燕王贪墨,用劣质的青砖盖宫殿。” “新宫的修建,是陛下对太上皇的孝心,也是太上皇晚年的安息之所,市舶司都督府之前拖延了工程,现在又用了劣质的材料,实在是可恶至极,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第1066章燕王不忠不孝,求陛下严惩 杨本满第一个站了出来,就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现在已经是八月,按照计划,新宫还有几个月就会投入使用,所以很多人都将目光投向了这里。 朝中有不少人看不惯李想,也有不少人对燕王府虎视眈眈,巴不得李想倒霉。 “陛下,据微臣所知,新宫的修建一直都在按照计划进行,所有的材料都已经准备妥当,绝对没有偷工减料的可能,杨御史此言,未免有些危言耸听,令人怀疑其中另有隐情。” 工部与新宫的修建息息相关,新宫的匠作大臣阎立本,乃是工部尚书阎立德的亲弟弟,这个时候,阎立德自然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 “阎大人,我要弹劾你的弟弟,你是不是应该回避一下?” 杨本满觉得这次自己赢定了,而且工部的人也管不了他,直接反驳道。 不管是哪一代的御史,只要敢和比自己地位高的人顶嘴,都不会丢了官职,反而名声大噪。 所以今天杨本满才会如此的凶悍。 “哼,我这个人,从来都是有事说事。就算阎立本不是我弟弟,我也会站出来反对的。” “你不过是个言官,对新宫的建设一窍不通。” “陛下让你们参观新宫,只是为了确认新宫是否能按照计划在今年内完成第一期工程,而不是让你们这些外行去指摘。” 身为一部尚书,如果被人这么一怼就闭嘴了,那他的威信可就一落千丈,阎立德怎么可能让他得逞? “外行?”杨本满冷笑一声,“阎尚书,我倒要问一句,你有没有见过青砖,是不是应该是实心的?” 说着,杨本满就拿出了一块青砖。 李世民站在高台上,看着这一幕,脸色很不好看。 不过,等杨本满从怀里掏出一块青砖之后,脸上的表情就变了。 难不成,李想真的偷工减料了? 阎立德看着杨本满的样子,也有些不解,他皱了皱眉,想了想道:“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这青砖应该都是实心的。” 虽然隐隐感觉到前方有陷阱,但阎立德还是说出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 “嘭!” 杨本满猛地一抬腿,那块砖头就朝着自己的大腿砸了过去。 在文武百官目瞪口呆的目光中,那块砖头被劈成了两半。 这一幕,杨本满不知道演练了多少次。 杨本满拿起那块青砖,朝着阎立德走了过去,“那你说,这块砖头是不是实心的?” 阎立德“……” “你敢说新宫没有偷工减料?老夫这是危言耸听,还是另有所图?” 阎立德的脸上露出了几分为难之色。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朝堂上被人如此羞辱,而且还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而另一边,他却是有些担心地看着那块青砖。 难道,燕王殿下真的偷工减料了? 杨本满既然敢把这块青砖带到朝堂上来,那就说明,这块青砖是用来修建新宫的。 这是怎么回事? 青砖并不是建造新皇宫所需要的最大材料,也不会太贵,为什么…… “阎大人,你没有什么话要说的吗?” 杨本满冷冷一笑,坐回座位上,“陛下,微臣请求朝廷彻查新建宫殿中的问题,严惩不忠不孝之人,绝不姑息!” 李世民也是一脸的郁闷,不过他并不相信李想会这么做。 他到底想干什么? 可是,眼前这一幕,却让阎立德这个专业的工部尚书都无话可说,那杨本满说的话,就一定有几分道理。 “玄龄,你觉得如何?” 身为老大的,很多时候都不亲自上阵,都是让手下去冲锋陷阵。 李世民自然是深谙为君之道的,这个时候,他需要的,就是房玄龄来为自己解惑。 “陛下,杨御史忠心耿耿,这一点,我还是很佩服的。但是新宫的修建,却是如火如荼,燕王为了按时完工,可谓是呕心沥血。” “据微臣所知,这座建筑所用的玻璃非常昂贵,与之相比,中空的青砖并不能省下太多的银子,微臣觉得这其中必有隐情,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 房玄龄并没有断定,而是开始和稀泥。 两人共事十余年,房玄龄又怎么会不明白李世民的心思。 惩罚,这个时候自然是不可能的。 可是,杨本满摆出一副铁证如山的模样,要是什么都不说,这就有些不妥了。 只可惜,李想很少出现在朝堂上,他也不好当面问询,只能先拖延时间,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后世很多领导,都是这样的。 一句“你这个提议很有建设性,我们再开会讨论讨论”,这是答应还是拒绝? 嘿嘿…… 中华的语言真是博大精深。 “房相,现在下定论还太早了,总得有个时间吧?长安城里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座新宫,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如果不尽快处理好,对朝廷的威信会有很大的影响。” “很好,玄龄,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御史台、工部、大理寺联合审查,必须在三天之内,将这件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燕王府的院子里有一个荷塘。 随着秋天的到来,大部分的莲花都已经枯萎,只剩下零星几朵莲花。 李想正悠闲地摘着一朵莲花,品尝着新鲜的莲子,享受着难得的悠闲时光,张阿难急匆匆地走了进来。 “燕王,陛下急召!” “张公公,你不是刚开完朝会吗?朝堂上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李想见张阿难如此着急,便猜到了李世民找自己的原因。 “这……”张阿难为难的道,“王爷进宫一趟便知,反正陛下现在很生气。” 好吧! 张阿难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很有可能是有人在朝堂上弹劾他。 这么长时间没人弹劾他,他还真有点不习惯。 果然,闲着也是闲着。 走一步看一步吧。 在张阿难的带领下,李想、秦安然、席君买三人离开了王府别院。 第1067章用事实说话,空心砖到底好不好 新宫含元殿的工地上,刘青总感觉自己的眼皮在跳。 昨天晚上,杨御史明显有些不对劲,虽然他已经将这件事汇报给了管事,但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安。 这些空心砖,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有时候,越是害怕的事情,就越是会发生。 就在刘青忧心忡忡的时候,一群人走进了含元殿的工地。 大殿四周的工人们都在埋头工作。 没有人是傻子。 不管这几个人是来做什么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群人的来头绝对不小。 “房相爷,我说的是不是假话,是不是冤枉了一个无辜的人,这青砖就在这里,你想看就看吧。” 杨本满站在房玄龄的身边,一脸的自信之色。 “阎大人,你怎么看?” 房玄龄转过头来,看向阎立本、许敬宗两人。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引起了阎立本的注意,所以一直跟在身边,但之前谁也没说什么,这一次房玄龄问了出来,倒是让他有些疑惑。 阎立本道:“房相,你这句话,下官没听懂。” “阎立本,枉费陛下封你为新宫的匠作大臣,修建含元殿的青砖都是中空的,你就不觉得愧疚?难道你要说你不知道?如果你不承认的话……” “我知道!” 杨本满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阎立本打断了。 “是吗?你还好意思说?你以为这宫殿建好了,又不是给你住的,所以就不管了?你是陛下的臣子,不是燕王的走狗!” 杨本满见阎立本承认了,顿时更加得意了起来。 阎立本大概明白了问题所在,这才放下心来。 “杨御史,新的宫殿,所用的材料,我都有自己的判断,你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否定了我们的努力,我甚至怀疑,你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想要毁了新宫的建设。” 有了底气,阎立本也不怕当着杨本满的面骂人了。 这个问题,他也曾经问过李想,现在换个角度看,杨本满的反应,却是另一种感觉。 “呵呵!开什么玩笑?”杨本满冷笑一声,“用空心青砖做劣质材料,这也算是努力?” 阎立本看向杨本满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空心砖是不是偷工减料,这不是你说了算的。” “嗯?莫非这是燕王说了算不成?” 有时候杨本满也会莫名其妙的和李想怼起来。 按理说,他对李想的了解,应该比任何人都要深得多。 可是,李想却连正眼都没看他一眼,仿佛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这让他引以为傲的御史之位,根本无法对他造成任何威胁。 太子、魏王都没这么对过我吧? 所以,当证据到手的时候,杨本满反而兴奋了起来,丝毫不惧李想的报复。 只要弄不死他,他还怕什么? 杨本满非常有自信,无论自己做什么,李想都不会杀了自己,反而会让自己活下去。 就像是皇帝与魏征之间的君臣之情。 “杨御史此言差矣,莫要动怒。” 杨本满与阎立本说话之时,房玄龄在旁听得眉头紧锁。 “这也不是燕王说了算的。” 房玄龄和杨本满听了阎立本的话,都是一愣。 “那到底是谁说了算的?”杨本满忍不住反问道。 “这是事实说了算的!” 阎立本冷冷一笑:“杨御史,这是当初燕王跟我说的一句话,如今传给你,听好了,我只再说一次。” 阎立本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让杨本满以为自己看错了。 到底是他来闹事,还是阎立本来闹事?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房玄龄想了想,又看了看阎立本,又看了看杨本满,觉得空心砖的使用,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哼,嘴上说得再好听又如何,难道还能改得了你们偷工减料的事实?” 杨本满见自己压不住阎立本,顿时有些不高兴了。 “房相,既然杨御史觉得新建的宫殿用的都是空心砖,那不如就做个实验吧。” 阎立本这才想起来,李想是怎么回答他的问题的,于是,他也学着李想的样子。 “那就实验一下吧,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难道你还能耍赖不成?我想知道,这空心的砖头还能有什么说法不成?” 杨本满的心里已经开始打鼓了,难道,他又被燕王给算计了,但是,那空心的青砖,他可是亲眼看到的。 不过,虽然心中疑惑,但是杨本满的语气却是十分的强硬。 阳光洒在水泥路面上,暖洋洋的。 各种各样的材料,散落在新宫的各个角落。 工匠们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忙碌着。 有足够的鲸鱼肉,可以满足胃口。 这样的生活,他们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与此相比,大热天的工作又算得了什么? 谁不是大热天在田里干活的? 就算是干一天,也不一定能吃到一碗干饭。 所以,根本不需要人监督,只需要工头们分配任务就行了,大家都很卖力气。 房玄龄等人留了下来,要看阎立本如何实验。 “刘方,开始。” “放心吧,马上就好。” 含元殿中,一根根混凝土柱子高高竖起,一根根横梁高高竖起,就连东北角的屋顶,也已经铺上了金色的琉璃瓦。 刘青带着十多个工匠,停下手中的活计,在含元殿中修建了两间三尺见方的小屋。 不需要考虑窗户的位置,也不需要地面的平整,用砖头盖起来,用不了半个时辰。 唯一不同的是,这两栋房子没有屋顶,一栋是用空心砖砌成的,一栋是实心的青砖。 “阎大人,许参军,我们已经按照您的要求,将两间小屋建好了。” 如果不是等人拉实心青砖过来耽误了一些时间,刘青觉得这个特殊又重要的临时任务,他还能做得更快一些。 “杨御史,这两间屋子都是用青砖砌成的,你可有什么问题?” 阎立本一脸嘲讽的看着杨本满,看着他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小屋子上。 “好啊!废话少说,赶紧说,你想实验什么?” 杨本满有些不明白阎立本到底在搞什么鬼,但是他的语气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嚣张了。 “大家仔细看看。左边是用空心砖砌成的小屋子,右边是杨御史说的实心砖。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他们的强度,有什么不同。” 阎立本两只手各握着一块板砖,对这群不速之客道:“杨御史,要不你亲自去确认一下,免得你怀疑我收买了手下。” 第1068章现在还是不是偷工减料 随着阎立本的话音落下,他的手下们便将几块木板搬到了众人面前,然后将板砖放在了两块木板上,随后又拿出了几把锤子。 杨本满也不说话,走上前去,拿着那把锤子,走到了两排青砖的前面。 不用阎立本解释,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这是怎么回事。 “放心吧,我会用同样的力道砸在两边的砖上。” 在这个时代,没有测试力量的设备,所以只能用一个大概的数字来衡量。 当然了,真要认真起来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但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嘭!” 杨本满拿着锤子,对着砖头就是一顿猛砸,毫无意外,空心砖头应声而断。 房玄龄皱了皱眉,但见阎立本神色平静,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嘭!” 而那块实心的砖头也没让人惊讶,同样被劈成了两半。 “嘭!” “嘭!” 杨本满一次又一次的发力。 空心砖头没有碎! “嘭!” 所有人都以为,那实心砖头,也不会碎裂,但是…… 杨本满脸色一变,难道是他没有控制好力道? 只是,同样的情况又发生了好几次。 “杨御史,你若不信,大可将两块板砖对碰一碰,看谁先碎!” 杨本满眼皮一跳,既然这样就能确定,为什么不早点说? 非要弄出这么大的阵仗来,不就是想让我难堪吗? “阎大人,这空心砖的材料明显要少一些,怎么会比实心的更加坚固?” 房玄龄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房相,燕王说了,砖是实心的还是空心的,其实都是一样的。在相同的烧制条件下,实心砖比空心砖要坚固一些,但区别不大。不过,我们新建的宫殿,用的都是空心砖,烧制工艺比较好,比普通的实心砖要坚固得多。” 阎立本拱了拱手,这才回答道。 “你的意思是,你用的不是普通的空心砖?” 房玄龄虽然觉得这个问题不是很重要,但还是问了出来。 “偷工减料?不是我阎立本吹牛,如果长安城里有哪家作坊能生产出比实心砖更坚固的空心砖,那我就跟杨御史姓!” “既然没有更便宜的空心砖,你也说了,同样的强度,为什么不在实心砖上面用新的技术?这难道还不算偷工减料吗?” 杨本满这才放下心来,他终于从阎立本的话中找到了破绽。 “正因为如此,我才让人建了这两间小屋。杨御史,要不,你去那两间屋子里,用同样的声音大喊一声试试!” 阎立本已经完全控制住了场面。 这一刻,所有人都意识到,所谓的偷工减料,恐怕是站不住脚的。 燕王殿下,根本就没有必要这么做。 “哼,那就让我看看,这到底有什么说法!”杨本满冷着脸,一步跨进了屋子。 他是否有意地在这座空心砖造的小屋里以不同的音量讲话,已无人在意。 外面的人都能清晰的感觉到,尤杨本满在那栋空心砖房里说的话,声音小了许多。 “房相,宫里住着的都是达官贵人,他们说的话,很多都是朝堂上的机密。用空心砖砌成的宫墙,可以起到很好的隔音作用,所以燕王殿下才会坚持用更加复杂的空心砖,这也是空心砖的好处之一。” “之一?”房玄龄听出了弦外之音,“难道另有好处?” 阎立本:“当然,用了空心砖之后,会更加保暖,这也是另外一个好处。而空心砖重量轻,运输方便,施工方便,这些都是附加的好处。” 事实胜于雄辩,到了这一步,众人对阎立本的话再无怀疑。 房玄龄道:“杨御史,你现在可有什么疑问?” 杨本满“……” 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新宫偷工减料的事情,很快就平息了下来。 李世民还没来得及得到新宫那边的禀报,就已经从李想那里得知了空心砖的用途。 水泥,玻璃,空心砖…… 李世民很快就发现,这座新宫,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料。 他很期待。 贞观八年,大唐总体上还算稳定,只是西北吐谷浑偶尔会搞些小动作,让人不爽。 当吐谷浑向大唐进贡的时候,礼部还非常的高兴。 没想到,使者前脚刚走,吐谷浑后脚就对鄯州发动了一场屠杀和劫掠。 李世民并不想此时出兵,就派人去吐谷浑,斥责他的所作所为。 很明显,如果谴责能起到作用,那军队还有什么用呢? 李世民派人将伏允召到长安,伏允不仅推辞了,还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让李世民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的儿子。 李世民与房玄龄等人商议后,认为可以暂时答应,但要他亲自到长安迎娶公主。 这家伙怎么敢这么做? 自然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也就作罢。 与此同时,伏允又向兰州和廓州发动进攻,并扣押了李世民的使者赵德楷。 经过这么一折腾,贞观八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这件事情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就在前些日子,李世民已经下令,让左骁卫大将军段志玄、樊兴,去讨伐伏允了。 吐谷浑和突厥人、高句丽不同,朝廷对吐谷浑的关注并不多。 只有李想才知道,大唐又要出兵西北,这件事情绝对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马周,你去一趟定襄,带上更多的护卫,去定襄城告诉牛将军,让他多招些护卫,以备不时之需。” 虽然李想知道,吐谷浑会被大唐击败的,但是这其中反反复复,也让大唐元气大伤,即便是最后成功了,也没有能够将吐谷浑纳入自己的版图。 这也是吐蕃国和大唐发生冲突的原因。 “王爷,我对定襄的工坊,并不是很担心。不过,定襄的贸易一直在草原上进行,现在北方的情况很复杂,要不我们暂时放下这个生意?” 定襄附近的几个部落,马周基本上都知道一些,可以说是非常的复杂。 吐谷浑、羌部、党项都对大唐抱有敌意,也有一些人和大唐有关系,但那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想要稳定北方的局势,实在是太难了。 第1069章是王爷给我们这些出宫的太监一条活路 “放弃是不行的,不过我们可以招募一些当地值得信任的人,让他们负责一部分货物的买卖。” 中原数千年来,最大的敌人就是西北和北方的草原。 李想相信,迟早有一天,他会把所有的威胁,都给铲除掉。 …… 清凉的风吹过,渭河上铺上了一层金黄的叶子。 每年的秋季,对于彭汉生来说,都是最忙的时候。 在燕王府的带动下,王府别院周围的几个村子也开始养起了鸡鸭。 “师傅,今天早上已经去了十二户人家。王爷又不让我们收银子,这不是吃力不讨好吗?” 彭汉生带着一个叫彭恩的弟子,每次出门都会带着他,悉心教导。 他一生都是在净身房里度过的,当他被扫地出门时,他已经五十岁了。 如果不是燕王府收留了这群太监,彭汉生都不知道自己的晚年该如何度过。 所以,当燕王给他安排了一个徒弟后,他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 太监没有亲人。 就算是那些有家眷的太监,也不敢回家。 与其这样,还不如多教几个徒弟,说不定还能有个照应。 “王爷也说了,这些农家,平日里都是种些庄稼,勉强糊口,根本没有什么余钱,若是遇上什么天灾人祸,怕是难以生存。让每家每户都有一到两头猪,十几只鸡,这也是农民们的另一种收入来源。” “去年,好多人都只是观望,见到那些养猪的把猪卖了,买了几斤羊毛,一家人穿上暖和的毛衣过年,所以今年养猪的人就多起来了。” 彭汉生给自己的徒弟解释了几句。 “是啊,阉猪长得很快,半年就能长到两百斤左右,而且不挑食,确实很适合平民百姓,可王爷为什么要规定,一户人家最多养两头猪?” “每一头猪都是要吃饭的,一般的农民,根本养不起这么多猪。当然,王爷还有一句话,那就是猪越多,发生疫病的几率越高,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所以最好是一家养一两头。” “真的假的?那为什么王府里会养着成百上千的猪,难道他们就不怕瘟疫?” 彭汉生沉吟了一下,道:“当然怕,不过王府里的猪圈,每天都有专门的人打扫,还有大夫给猪治病,一般人是没有这个条件的。” “这倒也是。” “王爷买了一大片地,养着猪,养着鸡,种着菜,就是为了给出宫的人准备的,你看,林胜负责养花,李连负责养猪,其他的宫女和太监,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王爷对我们这些可怜的人,都是有救命之恩的。” 彭恩虽然不是阉人,但毕竟是个孤儿,如果不是管事在人市买了他,他现在是死是活还不一定呢。 所以他和彭汉生的关系很好。 而且,在百姓们的心目中,李想的名声,比之孙思邈,也不遑多让。 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王府别院周围的田地,已经被李想买走了不少,有百草园,有鸡鸭鹅,有桑树,还有一座小山上,种着茶树。 李想骑着一匹枣红马,在管事的陪同下,在燕王府内转悠。 “王爷,王府收留了很多被遣散的宫女和太监,又从长安城里收留了很多孤儿,所以外界对我们一直指指点点。” 管事对府里多了一群老弱病残颇有微词。 “管事,这些宫女和太监虽然都是年纪大了,但如果能派上用场的话,岂不是比那些新来的人更好用?” 李想也不以为意,在这个社会,识字的人并不多,皇宫里的太监和宫女,大多都是识字的,甚至还有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 就拿林胜来说,如果不是识字的话,他根本不可能做得这么好。 听到李想的话,管事也不再多说什么。 其实,他早就知道李想在想什么,但这次机会难得,他还是忍不住多说了一句。 现在各种作物都已经收割完毕,农田之中已经没有什么作物。 李想绕着农田走了一圈,却意外的看到了一位正在耕种的农夫。 “管事,这个时候,怎么还会有人在田里劳作?” 前世今生,李想都没种过地,但也知道,种地的时间,只有春天的时候,并不知道现在为什么要耕种。 “回禀王爷,这家人应该还算富裕,寻常人家,一年就只有一次春耕,但秋收之后,翻耕一遍,明年的收成会更好。” 李想看着这片田地,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为什么挖出来的土,只有一层薄薄的泥土? 等等! 这是哪种犁头? 这犁头为什么这么直? 就在这时,李想忽然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曲辕犁! 这可是唐朝末年才出现的犁,一直用到现代,自己怎么就没想过要造出来呢? 李想前世看过不少网络小说,那时候还没有土豆、红薯等高产作物,曲辕犁是提高粮食产量的利器。 曲辕犁犁地效率更高,效果也更好。 曲辕犁可以犁得深一些,有利于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吸收。 说句不好听的,有了这个犁,耕地面积就能扩大一成,每亩地的粮食产量能提高两成。 这个时代,大唐的土地还不算太少,但是人手却很少。 “王爷……” 李想忽然出现在田垄间,吓得那人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问你一句,这犁,是不是所有农夫都用的?” “王爷,这犁耙的规格,已经定下来了,每家每户用的都差不多,除非王爷自己动手打造。” 还没等农夫开口,管事就一脸疑惑的说道。 “这犁头怎么这么直,而且还不容易翻土。” 管事问:“王爷,这犁不都是这个样子的?” 此言一出,李想就知道,这犁还差得远呢,于是,他立刻叫来戴全,让他帮自己做几把犁,看看哪一种犁头更有效率。 他也只是知道个大概,具体怎么做,还是得找专业的人来做。 第1070章两位大人放心,我会给你们一个惊喜的 太极殿内。 李世民刚刚下了玄武门的城墙,远远的就看到了那座宏伟的宫殿。 “想儿这几天在干什么?” 李世民太了解李想了,李想肯定不会一直守在新宫的工地上。 “昨日下午,燕王去了燕王府新建的武器作坊,将戴全等人都叫了过来,看样子是在研究什么东西。” 张阿难在燕王府安插了几人,其中一人还是王府的护卫,李想也默许了。 所以,张阿难对李想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 当然,如果李想要隐瞒一些事情,有的是办法。 “武器作坊?算了,别理他了。” …… 阎立德一大早就接到了请帖,这让他觉得有些奇怪。 新宫正在修建中,燕王怎么会突然邀请我过去? 又吩咐了几个擅长制作器械的管事过来。 算了,就当是自己这个工部尚书过去开开眼界,看看燕王到底在搞什么鬼。 相较于阎立德的坦然,户部尚书戴胄在接到请帖的时候,却是有些为难。 说好了建宫的费用是由市舶司出的,难道燕王要反悔不成? 如今大军出征吐谷浑,户部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家底,已经被挥霍一空。 戴胄还以为,李想请他去,多半是为了修建皇宫所需的钱财,潜意识里,他并不想去。 可是,李想身为皇子,却破天荒的向他发出了邀请,而且,他还没开口要钱,要是不去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带着复杂的心情,戴胄离开了长安城。 “戴大人,阎大人,我就说今天早上院子里怎么会有喜鹊叫,原来是在等着两位大人呐。” 李想嬉皮笑脸的领着戴胄与阎立本往王府别院走去。 不过,他们并没有去大堂,而是去了一片农田。 “王爷,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戴胄见李想走在最前面,疑惑的问道。 毕竟,他是户部尚书,燕王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带着他在王府别院转了一圈。 这是什么意思? “不错,年关将至,工部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王爷有什么话,可以直接说出来。” 阎立本可不想和李想浪费时间。 更重要的是,李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谁也不清楚。 “两位大人放心,我会给你们一个惊喜的。” 惊喜? 呵呵! 别到时候成了惊吓! 知道李想什么样的戴胄忍不住在心中暗骂了一句。 深秋时节的田地,并没有什么好看的。 枯黄的野草在秋风中摇曳,失去了所有的生机。 偶尔有几只麻雀“唧唧”的叫着,从农田里飞了起来。 “王爷,这算什么惊喜?” 戴胄瞠目结舌地看着面前的犁头。 “阎大人,有没有发现,这两犁有什么不同?” 李想直接无视了戴胄的抱怨,向阎立德问道。 阎家是工程世家,在整个大唐都是数一数二的,对于各种武器都有研究,可以说大唐再也找不出比阎氏兄弟更有匠作天赋的人了。 论起器械,就算是燕王府的戴全,也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左边的犁头,应该是村子里常见的犁头,至于旁边的那一把,恕我孤陋寡闻,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曲辕犁的构造很简单,一看就知道。 “阎大人,你没认出来,也是正常的。这是本王最近让府上的匠人做出来的犁,你看如何?” “结构变得更简单了,虽然能降低制造成本,但也仅此而已。” 阎立德认真的看着那两副犁头,做出了判断。 “这把犁铲是弧形的,而不是竖着的那种,你说这是不是有点不一样?” 李想见阎立德对自己打造的曲辕犁一点都不惊讶,不禁对自己的理论水平产生了怀疑。 “好吧,我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两个农夫一起耕种,看看有什么不同。” 就在李想和阎立德交谈的时候,已经有两个农夫拿着犁头,准备翻耕了。 整个过程中,戴胄都不说话了,他在想,如果等会没有惊喜的话,自己该如何表达自己的不满呢? “那就拭目以待吧!” 阎立德一脸的不以为然,显然是不相信李想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开始吧。”李想吩咐管事,让村民们开始耕种。 此时已经是日上三竿,好在深秋的太阳并不是很毒辣,李想并没有让戴胄、阎立德去一旁歇息的意思。 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让他们看看,用不同的犁头,到底有什么区别。 免得到时候得出的结论太过惊人,让人怀疑是不是自己做的手脚。 “燕王,修建新宫的时间不多了,你确定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吗?你可别把话说得太满,到时候太上皇住不去了,陛下说不定会大发雷霆。” 阎立德闲着也是闲着,便和李想聊起了新宫的事情。 身为工部尚书,新宫的修建与他脱不了干系,再加上阎立本是他的亲弟弟,他也担心自己的弟弟会被李想带坏。 “放心吧,十月份一定能完成,一定能让太上皇舒舒服服地过个冬。” 现在的房子,可不像前世那样,装修好了,还要晾晒半年,去甲醛。 只要建好了,他们随时都能进去。 当然,钦天监也会算一卦,弄一个良辰吉日。 “听说这个月杭州、明州的货税,都被市舶司都督府收了?” 相较于阎立德对于新宫的修建进度,戴胄显然更在意修建新宫所需的经费。 以往的几个朝代,这样的宫殿修建,基本都是由户部负责,从来没有听说过让什么市舶司来负责的。 戴胄打心眼里不相信,光靠一个刚刚建立起来的市舶司都督府,怎么可能拿得出这么多钱来。 除非是燕王,仗着自己的身份,强抢民脂民膏,才有可能。 所以,他才会注意到,市舶司在杭州和明州接收到的第一批赋税。 “戴大人果然消息灵通,不错,杭州、明州的市舶司已经开始征收,第一笔五万贯已经存入市舶司都督府的仓库之中。” 李想并不意外,戴胄能知道市舶司都督府的事情,因为市舶司的人中,有不少都是从户部抽调过来的。 第1071章两个尚书来耕田 “五万贯?这新建的宫殿,没有个几百万贯是不可能的,五万贯算什么?” 戴胄由衷的为李想捏了一把汗。 如果李想撑不住,那可就完了。 “新宫的造价,就看你怎么算了。比如水泥和玻璃,都是燕王府自己的作坊出产的,所以,并不需要太多的银子。” “虽然采了不少的砂石,但也不可能值这么多钱。反正戴大人放心,今天我是不会跟你哭穷的!” 李想也意识到了戴胄的担忧,顿时觉得有些好笑。 户部一年的收入,是一千万贯,可其中大部分都是用来给文武百官和王公贵族们发俸禄,支持军队打仗的。 一年下来,能剩下的也不多了。 说句不好听的,就连捕鱼队都有可能比户部还要有钱。 “王爷,您这话可就不对了!” 戴胄见李想似乎看出了自己的想法,顿时有些尴尬。 不过,这只是一时的尴尬。 要是自己客气了,李想真要钱了…… “咦?” 李想,戴胄,阎立德三人闲聊,时间过得很快,两个农夫已经将田地里的一小部分翻了出来。 阎立德此时才发觉,自己面前的这一幕似乎有些不对。 为什么两个农夫的田地,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难道是自己看错了? 还是说,这两个农民的技术差距太大了? 不应该啊,看他们犁地的样子,好像还挺有经验的。 有李想这位王爷坐镇,谁也不敢偷懒啊。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 “王爷,这新犁,是不是比以前的更快了?” 阎立德犹豫了一下,还是将自己的疑惑问了出来。 “两位农夫开垦出来的农田,面积相差了近一半,这……这是不是太离谱了?” 戴胄也察觉到了不对。 之前没注意,现在一看,果然是天壤之别。 “是啊,这种新型的犁头,效率更高。另外,两位大人,你们有没有发现,这种新式的犁地,比传统的犁地要深得多,这其中的好处,我想不用我多说了。” 李想笑了笑,看着戴胄和阎立德还在消化着眼前的惊喜。 刚刚收割完的土地,并不是特别的坚硬,在翻土的时候,可以看到一片片的黑色,给人一种肥沃的感觉。 渭水之畔的农田,可以说是整个大唐最为富饶的土地。 一名老者正拿着一把造型奇特的犁头,在田里翻土。 毫无疑问,这人正是工部尚书阎立德。 阎立德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东西对大唐的影响有多大。 虽然迫不及待的想要入宫汇报这个好消息,但阎立德还是脱了鞋,挽起裤腿,开始犁地。 堂堂工部尚书,居然也懂得耕地! 这一幕,着实让李想有些意外。 按理说,阎家应该是名门望族,从小就锦衣玉衣玉食才对。 “哈哈,很好,很好。” 阎立德一边赶着牛,一边哈哈大笑。 就连额头上都是汗水。 戴胄也不示弱,挽起裤腿就往下走。 两个人一个开着传统的犁头,一个开着新式的犁头,在田地里忙活了一段时间,两个人都感觉到了不同,信心大增。 “燕王殿下,非下官夸大其词,新犁一出,足可抵千军万马。” 一炷香的时间后,阎立德气喘吁吁的走回田垄边。 李想看了一眼满头大汗的两位尚书,心中也是一阵感动。 大唐之所以能有贞观之治,靠的不只是李世民的治国之道,更重要的是,有这么一群忠心耿耿的臣子。 纵观历朝历代,能如贞观年间这般名臣辈出的,还真不多见。 “阎大人谬赞了,本王这次请二位大人来,主要就是想跟二位大人,讨论一下新式耕犁的推广之法。再好的宝物,用不上,那也是白搭。” 推广耕犁,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李想根本没心思去做。 但是曲辕犁的意义非同一般,尽快推广开来,大唐的粮食生产将会提高好几倍。 李想还想多酿一些五粮液,从草原上赚一笔。 戴胄:“王爷放心,下官这就入宫,保证明年关中所有地方,都能用上这种新型犁头。” “两位大人都是为百姓着想的人,不如到王府沐浴一番再进宫如何?” 李想注意到,戴胄和阎立德两人衣衫不整,灰头土脸,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沾着一些污渍,如果不是身上穿着一身华贵的衣服…… “不用了,这等好事,早一刻告诉陛下,就等于早一刻为陛下分担压力。” “是啊,洗个屁啊,还不快去皇宫面见陛下!” 见两位尚书都拒绝了,李想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看来,他提出的这个建议,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在领导面前好好表现一下,自己却要让他们放弃。 弄得一身泥巴,那不是更显敬业吗? 李想也不废话,直接前往太极宫。 …… “陛下!大喜啊!” 戴胄、阎立德两人再也顾不得仪态,一看到李世民,顿时大叫了起来。 “今日休息,二位爱卿一同入宫,不知有何见教?” 李世民想了想,也想不出最近能有什么大喜的。 不过,李世民却有些好奇,李想为什么会跟在他们身后? 莫非是想儿又惹了什么麻烦不成? “戴大人,还是由你来说吧。” “阎大人,这件事情,你来说吧。” 在这种情况下,戴胄和阎立德突然变得高风亮节起来。 在短暂的退让以后,还是阎立德这个专业人士出面解释了一下。 “真的假的?” 李世民一听,耕地速度竟然比以前快了一倍,顿时吓了一跳。 阎立德道:“绝对是真的,微臣亲口确认过了。” 戴胄道:“陛下,这是真的,臣可以作证。” “不错!妙啊!”李世民拍了拍手,笑道:“民以食为天,有了新的犁头,我们就能种出更多的粮食。” “父皇,有了新犁,耕地速度大大加快,如果再加上农家肥,明年的粮食产量将会大大增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尽快普及开来。” 旁边的李想忍不住说道。 第1072章草原上战事起 “嗯?你的意思呢?” 李世民对李想非常了解,一听李想的意思,立刻就知道,这件事,李想恐怕已经有了想法。 戴胄和阎立德也纷纷看向李想。 说实话,他们也知道宣传的重要性,但是具体要怎么做,却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儿臣有一点想法,首先,我们需要给它取一个名字,这样才方便推广。嗯,那就叫曲辕犁好了,反正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犁头弯曲。” “曲辕犁?这是你自己造出来的,随便你怎么称呼。” 在李世民看来,曲辕犁这名字还算好,至少比那捕鱼队新下水的那艘船,名字叫什么“偷工减料杨本满”要好得多。 说实话,在听到张阿难说起这船的名字时,李世民差点没气炸了肺。 也不知道杨本满这个当事人,会是什么反应。 “然后,在推广曲辕犁的时候,允许农民赊账、退货,如果农民觉得曲辕犁不如传统的直犁好用,可以退货。毕竟,买一把犁头,对普通的农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另外,我们还可以让各县的农民,去各个村庄进行比试,让他们知道曲辕犁的好处。农具的推广,不能光靠强迫,必须要让百姓们主动提出购买的要求……” 李想滔滔不绝,足足讲了十五分钟,才把曲辕犁推广的各种细节都说了一遍。 甚至还提到了工部推广曲辕犁的过程。 尽人事,安天命。 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至于户部、工部以及各州县,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就要看州县官员的态度了。 只要官员认真对待,就没有什么事是办不成的。 西北草原上的冬天,要比长安城里的要早很多。 天空蔚蓝,田野辽阔,却没有牛羊。 段志玄带领大军进入吐谷浑,和伏允也有过几次交手,但每次都是一触即走,没有丝毫的停留。 草原上的战争,以骑兵为主,如果一方不想开战,那就很难打起来,除非是出其不意。 “总管,我们已经追了三百多里路,居然连个吐谷浑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这是大唐最强大的军队,面对吐谷浑这样的小角色,他们根本不惧,更不需要担心自己会输。 但如果一直这样追下去,对方又不和你战斗,那才是最让人头疼的。 这一年来,段志玄被任命为西海道行军总管,率领西北边军,配合契贝、党项,讨伐吐谷浑,初时还算顺利。 但是吐谷浑可汗伏允见势不妙,立即率领大军开拔。 现在的吐谷浑,大部分都是后世的青海,广袤无垠,想要找到数万兵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这个时代,没有卫星的帮助,只有斥候可以追踪到吐谷浑的军队,但是想要追上他们,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陛下有令,我等前来讨伐吐谷浑,岂能空手而归?传令下去,加快行军速度,争取在大雪到来之前,将伏允的军队找出来,一举歼灭。” 段志玄此时才三十多岁,就已经在大唐立下了赫赫战功,正是风华正茂之时,绝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掉头。 “是!” …… 这段时间以来,定襄城的气氛有些凝重。 一部分守军已经在西海道总管段志玄的带领下,去攻打吐谷浑,城内的兵力并不充裕。 就连跟随大唐剿灭东突厥的薛延陀,也开始蠢蠢欲动,西突厥的一些首领,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想要完成草原计划,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 “马长史,您终于回来了。” 马周刚刚从长安城回来,蒙巴顿就在定襄城的西北商栈中接见了他。 西北一战,牵一发而动全身,李想要一举歼灭两万草原人,这件事情对于周围的部落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不过,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各种流言却是越传越多。 很多部落都觉得大唐是在吹牛,一千多人打两万人,这怎么可能? 站在那里让人砍都砍不完。 去年大唐刚刚册封的西突厥可汗,也在这一年内驾崩,他的弟弟同娥设登上了皇位,成为了利失可汗,并且刻意的掩盖了当年的失败。 而阿布都,则被委以重任,不断的试探大唐的反应。 定襄城作为这场风波的中心,自然是出现了一些奇怪的情况,各大部落都派了人手前来打探消息,交换物资。 “蒙巴顿,怎么了,这么慌慌张张的?” 马周一副泰山压顶的样子,丝毫没有因为蒙巴顿的急切而慌乱。 “马长史,这一个月来,我们去各部落购买羊毛的商队,已经遭到了几次攻击。” “参与袭击的是哪一个部落?” 马周也在思考定襄周围的情况,同时也在思考着接下来的事情。 “大部分都是吐谷浑,还有薛延陀,党项、羌族也有。” 羊毛贸易,基本上都是和蒙巴顿一样的胡人签订的,商队遇袭,他们是最直接的牺牲品。 蒙巴顿的心都在滴血! “吐谷浑那边出了事也在预料之中,毕竟如今段总管领兵迎战。可是薛延陀怎么会去攻击一支商队?还有党项、羌族,他们也跟着段总管去攻打吐谷浑了。” 马周是个聪明人,而且在定襄呆的时间也不短了。 但眼下局面如此复杂,他一时间也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反倒是蒙巴顿这种土生土长的胡人,对各大部族的关系,以及草原人的思维方式,有着更深的理解。 “马长史,薛延陀表面上是大唐的人,但是现在,他已经占领了东突厥的大片草原,实力大增,我听说,薛延陀麾下的一些部族,都想恢复突厥汗国的荣光,我相信,他们最近的举动,就是在试探。” “试探?” 马周皱了皱眉,这件事情比他想的要复杂的多。 “是啊,这是在试探大唐的底限,看看我们会有什么反应。” “那党项、羌族这两大部族又是怎么回事?会不会也是一种试探?” 第1073章掐指一算,三天后宜迁宅 蒙巴顿想了想道:“我想党项人、羌人的情况,跟薛延陀的情况是不一样的。这一次大唐讨伐吐谷浑,虽然有党项部、羌部跟随,但也有一些部族担心大唐统一西北,吞并他们,所以两族之间并没有达成一致。” “你是说,攻击商队的党项人、羌人,都是和大唐作对的人?” “可以这么说,当然,也有一些表面上支持大唐的部族,在暗中帮助他们。” “哼,看来是我们太仁慈了。” 马周冷冷一笑,“从今日起,商队的护卫队伍扩大一倍,另外,我还从长安城带来了一批弩弓,这些弩弓都给护卫们配备好了,如果遇到袭击商队的人,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跑。” 西北的局势,似乎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不过,虽然西北的局势有些诡异,而长安城却是热闹非凡。 长安城的每一个城门,都挤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 长安城东北方向,原本是一片荒芜之地,几个城门平日里都是冷冷清清的,但现在却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数万名工匠夜以继日的工作,一座崭新的皇宫就这样拔地而起。 “刘青,管事的意思是,从明天开始,我们就不用再来含元殿了,直接去第二期干活吧。” 再次检查了一下含元殿的每一块青砖,确定没有任何的凹凸不平,刘方有些不舍的看着这座宫殿。 “短短半年,竟然建造出了一座从未见过的含元殿,真是令人惊叹,这其中也有我的一份功劳。” 刘青是第一批参与建造新宫的工匠,他亲眼目睹了新宫由一片荒芜之地发展成现在这副模样。 虽然据阎大人和许参军所言,这座新的宫殿还没有完工一半,但这已经是刘青无法理解的事情了。 “王爷前些日子来看过我们,告诉我们,以后我们也能住上漂亮的青砖水泥房子,想想都让人期待。” …… 李想参观了一下新宫,确定一些重要的设施都已经完工,这才去太极宫汇报这个好消息。 秋天的时候,李渊的身体开始变得虚弱起来,御医说是因为他住的地方太过潮湿,李世民一直在发愁。 现在新宫已经建成,想必李世民也能放心了。 “父皇,新宫已经建好了,随时可以迎接太上皇!” 李想来到李世民面前,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你确定?” 这段时间,李世民不止一次的去玄武门城楼看了看。 李世民答应过,不会插手皇宫的建设,所以李世民虽然心急如焚,但也没问李想的情况。 “父皇,儿臣岂敢欺君罔上?” “不错!妙啊!”李世民哈哈大笑,道:“来人,去把李淳风叫来,朕要让他算一个合适的时间。” 钦天监就在太极宫附近,没过多久,便有一名器宇轩昂的大臣走了进来。 “微臣拜见陛下!” 这是李淳风第一次见到李想,但两人之间,却并没有擦出什么火花来,甚至连李想都没见过。 事实上,他除了长得英俊潇洒,气度不凡之外,看起来和大唐的其他官员并没有什么区别。 事实上,朝堂上的文武百官,长得都还算不错。 或许是汉末遗风的缘故,人们总把人的相貌与才华联系在一起,而相貌不佳的人,往往要费一番功夫才能获得认同。 “爱卿,刚才燕王说,新宫已经建好了,你看,可有合适的日子?” 李淳风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九品官,但是他却深得李世民的赏识。 李淳风做为李世民的好朋友刘文静举荐的人才,于贞观元年便崭露头角,对于道士员外散骑郎傅仁均所著《戊寅元历》进行了十八次修正,被李世民赏识,正式入朝为官。 像钦天监这样负责皇室祭祀、祈福等大事的衙门,里面的人普遍年纪都比较大。 虽然李淳风只是一名九品小官,但如果知道钦天监中主管祭祀的太常,也不过是七品而已,由此可见,九品的小官,在钦天监之中,已经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了。 而且在祭祀仪式上,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官员主持好,还是一个年轻官员的主持好? 毕竟,祭祀这种事情,讲究的是礼节和氛围,天赋什么的,有时候并不重要。 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到李世民对李淳风的重视。 所以,当要确定太上皇搬到新宫的日子的时候,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李淳风。 “陛下,再过三天,就是除旧布新的日子了。宜娶妻,宜迁宅。” 李淳风掐指一算,立刻回答道。 没有任何夸张的描述,也没有任何异象出现,李淳风的这番话,给李想一种…… 嗯,或许是真的。 在李想看来,算命的结果,都是因人而异。 比如今天,李世民就急匆匆地叫来了李淳风,询问新宫迁移的事情。 李淳风是个聪明人,他很清楚,李世民是巴不得太上皇早点搬进去的,所以他选择的时间也不能太晚,否则李世民一定会不高兴的。 如果直接说今天是好日子,那就显得太过谄媚,有失身份。 三天之后,才是最好的时机。 李淳风对于天文历法还是很有研究的,很快就拿出了一些证据来证明三天之后会有多么的美好,如果错过了这一天,那就只能再等很长一段时间了。 “好了,三天后,太上皇就可以搬到新宫去了。来人,将群臣召来,朕要商议大事!” 第1074章搬进大明宫 李世民很满意李淳风的回答,直接将日期定了下来。 李想看着这一幕,心中暗暗为李淳风竖起了大拇指。 这一天,太上皇就住进了大明宫。 长安城之中,阳光明媚,老天爷对李淳风还是很照顾的。 一大早,李想就早早的来到了大明宫门口。 是的,这座新的皇宫,就叫大明宫。 根据历史记载,在新宫修建的时候,有一面铜镜被人挖了出来,魏征告诉他,这面铜镜是秦始皇用来铲除异己的宝物,名为“秦镜”。 据说它可以反映臣子的忠奸,也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的兴衰,所以修建完后,它就被挂在朝堂之上,用来震慑邪魔,这就是所谓的“明镜高悬”,故而取名大明宫。 李想本以为,有了他的参与,新宫就不会再叫大明宫了。 作为一个穿越者,他觉得大明宫更适合明朝。 可惜,历史的洪流,终究还是回归到了正确的轨道上。 “燕王,朝会已经结束了,过不了多久,陛下就会带着太上皇,带着朝中的文武百官,去大明宫了。” 张阿难亲自到了大明宫,带着一百多名随从,绕了一圈,这才走到李想面前。 这个燕王,简直就是个惹祸精,让人避之不及。 张阿难和李想并肩而立,他是真的担心,今天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张公公不必担心,这新建的宫殿,绝对会让两位陛下大开眼界,流连忘返。” 大明宫早已经今非昔比,李想也不怕李渊、李世民不满。 他唯一担心的,就是李世民看到大明宫之后,会觉得太舒服,所以想要留着自己住。 那多丢人啊! “燕王,陛下驾到!” 很快的,丹凤门外,就出现了一大群人,乌压压地走了进来,足有两百多步宽的丹凤门街道上,人山人海。 李想带着一群人,立刻迎了上去。 “想儿,过来。” 李渊今日心情极好,对李想这个义孙,更是疼爱有加,因为是李想亲自主持了皇宫的修建。 如今,天下之大,皆以李渊为尊。 李想则老老实实的站在李渊身旁,充当起了解说的角色。 李渊站在丹凤门外,仰头望着这座比太极宫承天门更高的塔楼,心中也是颇为满意。 城楼的高度,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小小的州府,城墙怎么可能建的比长安城还高? 他现在住的大明宫,比李世民的太极宫都要高,这说明他的身份已经超过了李世民。 李渊对这一点很满意! 年纪大了,也只能追求一些虚名。 毕竟,现在的朝政,已经跟他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爷爷,丹凤门是大明宫的大门,自然是要建的高大的。这城墙是用大量的水泥浇筑而成,比普通的城墙要坚固许多,但大明宫最精华的地方,却不是城门,还请爷爷亲自去看看。” 李世民见李想屁屁颠的伺候着李渊,也不吃醋,反而饶有兴致的听着李想的解释。 其他大臣们,也都好奇的打量着这座只用了半年时间,就建好的宫殿,是不是真的如传说中那般奢华。 “杨御史,真没想到,燕王殿下竟然真的把这新宫给建好了。” 杨本满今天也来了,就等着看一场好戏。 有传言说,李想搬空了燕王府,才能建这么一座新宫。 杨本乐得看着李想吃瘪。 他虽然来过大明宫很多次,但那时候还没有完全建成,所以也看不出大明宫的奢华。 自从上次空心砖事件之后,他就再也没来过大明宫。 他很好奇,这座宫殿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不过,一想到李想对他的怨念,以及捕鱼队给新船起的名字,竟然是“偷工减料杨本满”,杨本满的脸都黑了。 燕王这是要他遗臭万年啊。 身为御史大夫,什么最重要? 当然是颜面了! 如今长安城中人尽皆知,他“偷工减料”,这可就…… “哼,燕王府的煤藕作坊,镜子作坊,捕鱼队……这么多产业和百姓争利,好不容易才把大明宫建好,也不知道燕王能不能撑得住。” 杨本满冷冷一笑,对着身边的同僚说道。 不过,那几个大臣见杨本满这么说,也都让开了一条路,和杨本满拉开了距离。 他杨本满可以不顾一切的与燕王作对。 但我们不同,我们不希望再来一艘船叫什么狼狈为奸谁谁谁。 杨本满注意到了同僚的反应,心中对李想的恨意更浓了。 “爷爷,进了丹凤门,第一个看到的就是大明宫的大殿,要不要去看看?” 李渊走进丹凤门,却发现大明宫内的情形,与他想象中的大不相同。 看着眼前这座恢弘大气的大明宫,跟建造多年,阴暗潮湿的太极宫完全不能比,他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好,那朕就听你的。” 李渊今年68岁,身体并不算健壮。 但是短短八年的时间,李世民就有了十多个兄弟,这份实力,足以让老朱的后人望尘莫及。 不过,李世民也是够狠的,他虽然封了几个兄弟为王,但却把他们的封地都放在了远离长安的地方。 眼不见心不烦! 李渊一马当先,李世民,李想跟在他身边,一行人前往含元殿。 一座名传千年,见证着大唐走向世界的宫殿,就要出现在众人的眼前了。 十月的长安城,已经进入了冬季。 虽然还没有下雪,但是,温度却并不算太高,即使是在艳阳高照的情况下,文武百官们也都穿得很多,不少人的身上都穿着一件羊毛衣。 大明宫的地势本来就很高,而含元殿又建在龙首山上,所以,李想让阎立本将含元殿的高度,提升了不少。 所以,一进入丹凤门,便能感受到这座大殿的恢弘大气。 李渊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物,神色不变,顺着水泥路,一步步踏着石阶,直奔含元殿而去。 “爷爷,含元殿高达五丈,是大明宫最高的建筑。” 大明宫和后宫之间,隔着一道宫墙,所以,后宫虽然地势较低,但从里面看不见含元殿内的情况,也是出于隐私考虑。 第1075章李渊:地面铺着铜管,太奢侈了! “五丈?这可是要用比太极殿还要高出两丈的巨木,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难道这是用水泥做出来的?” 李渊虽然见不到朝臣,也不能随意出宫,但长安城中发生的事情,他却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尤其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说是新建的宫殿迟迟不建,李渊还特意派人去打探消息。 所以,当他说起水泥的时候,李想倒也没有感到意外。 “爷爷,是啊,含元殿能建这么高,全靠水泥。” 在李想的搀扶下,李渊走进了含元殿。 “咦?” 李渊环视一圈,不由惊呼出声。 这含元殿竟然如此宽敞明亮,丝毫不显昏暗。 最重要的是,刚刚还觉得有些冷,现在才走了几步,就觉得里面比外面暖和多了。 李渊左右看了看,却是找不到煤炉。 反倒是大殿两侧的透明玻璃,吸引了他的目光。 “难不成,你真的是用镜子来建造大明宫的?” 李渊虽然听说过这样的传言,但本以为最多也就是要害部位多了几块玻璃而已,没想到…… 整座含元殿,两边几乎是透明的,只是中间多了几个框架。 这需要多少玻璃? 李渊不由走到了大殿一侧。 连曾经的皇帝李渊都如此惊讶,更不要说其他人了。 “大哥,二哥弄了这么一座大明宫,抢了你的风头,难道你就不觉得可惜吗?” 李泰虽然震惊,但还是不忘挑拨一下李承乾和李想之间的关系。 在历史上,太子的地位一直都很尴尬。 身为储君,如果做得太过分,难免会引起皇帝的不满。 但如果不做点什么的话,其他兄弟肯定会有想法,做出各种各样的事情来。 就比如说李建成吧。 “哼,这是二弟的一片孝心,我这个做大哥的,都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怎么可能反对?” 李承乾可不是傻子,怎么可能让李泰得逞。 “听闻大哥几次邀二哥去东宫参加宴会,都没能如愿。” “哼,四弟一面在背后诋毁二哥,一面又主动拉拢二哥,怕是有损你的君子风范。” “大哥,恕我直言,整个朝堂上,除了我们兄弟二人,还能有什么人值得你亲近?你说,他是不是另有目的?” 李泰隐约感觉到,自己想要拉拢李想,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一直在旁边煽风点火。 李承乾与李泰窃窃私语之时,李渊已经走到了玻璃墙前,摸着冰凉的玻璃,李渊不禁对这座宫殿十分满意。 “想儿啊,让你破费了!” 大明宫的修建,据说是从海上的贸易税中得来的,但李渊却知道,这一年的贸易税,根本不够大明宫修建所需,燕王府肯定是先出了一大笔钱。 除了李想自己之外,谁也没有把握通过贸易税来弥补这个缺口。 含元殿中大量使用玻璃,这一传言居然是真的,不仅仅是李渊,就连李世民都被震住了。 这让跟在他身后的朝臣们都是一愣。 好大的手笔! 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莫非,燕王脑子坏掉了? 不仅主动承担了大明宫的修建工作,还把大明宫弄得这么豪华。 杨本满本来还有些郁闷,但是看到这一幕,他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李想越败家,他就越开心。 最好的结果,就是将燕王府给拖垮了。 李世民跟随在李渊身后,心中震撼之余,更多的却是一丝嫉妒。 含元殿的环境比太极殿要好得多,哪怕是冬天,也是温暖如春,他后背都开始冒汗了。 “想儿,含元殿里这么暖和,朕怎么没有看到一个火炉?” 李世民看着李渊额头冒着汗,开口问道。 听到李世民的问话,不少人都是一愣,这么冷的天,出汗了? 李想带着李渊等人参观含元殿时,一群女子也走进了延政门,进入了后宫之中。 长孙皇后和其他李世民的嫔妃们,在楚太妃的陪同下参观蓬莱殿,仿佛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般。 李渊的第一任皇后死后,宫中就再也没有立过皇后,万贵妃掌管后宫事务,她就是实际上的皇后,后来李世民登基,封她为楚太妃,但是,她却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就连李想都很少见到她。 “周祥,还是你想的周到,这一面一人多高的镜子,的确是女子难得的宝物。” 蓬莱殿中,长孙皇后扶着楚太妃。 “是啊,太妃,燕王果然是个孝子,大明宫竟然能修建成这样,当真是让人惊叹。” 就连长孙皇后身后的韦贵妃,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是啊,想儿第一次给我这面镜子的时候,还不到巴掌大,就把我吓了一跳,没想到这才多长时间,就有了全身镜。” “皇后娘娘,蓬莱殿一共有三层。站在三层,视野最佳,可以俯瞰整个太液池,还有旁边的花坛。” 李想派了云香儿来当向导。 不管怎么说,香儿跟了他这么久,对大明宫里的情况,也是了如指掌。 尤其是在后宫的事情上,没有人比她更合适。 “这蓬莱殿有三层?” 楚太妃活了一辈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曾祖父为南齐徐兖二州刺史,祖父为梁朝广州刺史,父亲为隋州刺史,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 “是啊,王爷特意征求了阎大人的意见,不然的话,宫里的每一栋楼,都只有一层。” “那行,我们上楼去。” 楚太妃面露慈祥之色。 这个时代,没有电梯,但是蓬莱殿里的楼梯很宽,走在上面,也不会觉得累。 很快,一行人就来到三楼,香儿掀开门帘,顿时,一幅别有一番风味的景色映入眼帘。 李想曾经说过,要在太液池里种一些莲花,放几条船,养几只仙鹤,但目前还没有完成,所以,只有一个简易的水池。 但即使如此,这也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长孙皇后道:“娘娘,太液池的面积,比太极宫的面积还大。” 众人站成一排,倚着栏杆,可以清楚地看到太液池的全貌。 第1076章李世民为李渊脱鞋 “香儿,太液池旁有一块很大的空地,你刚才说的花园,不会指的就是这个吧?” 韦贵妃好奇的指了指前面。 “娘娘,就像你说的那样,到了春天,那里就会种满各种的花,到了开花的时候,你可以在蓬莱殿,也可以在太液池里划船,那是一种很特别的体验。” “王爷也说了,第二期工程将在太液池的北面建一个亭子,到了夏天,可以坐在亭子里乘凉,看着太液池里盛开的莲花,还有远处花坛里盛开的各种花朵,心情一定很好。” 不管是长孙皇后,还是韦贵妃,又或者是阴妃跟德妃,脸上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虽然他们都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妃子,但是整个太极宫的环境都是一样的。 人比人气死人啊! 这些宫殿和蓬莱殿一比…… 根本不适合人类居住。 夏天又热,冬天又冷。 难怪李治一登基,就把停工了十几年的大明宫给建好了。 “香儿,能不能再给我们介绍一下,这蓬莱殿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 “好,太妃娘娘。我带你去蓬莱殿的洗手间看看。” 云香儿看着众人对王爷的成果十分满意,心里也是很高兴。 “洗手间?洗个手还用得着给我盖个房间?” “那倒不是,这个洗手间,您一会就明白了。” 香儿觉得当着这么多贵人的面,说洗手间其实就是厕所,有些不妥,索性卖了个关子。 蓬莱殿的每一层都有洗手间,几人跟着香儿走到了洗手间门口。 蓬莱殿是后宫最大的一座宫殿,洗手间当然不是后世那种两三平米的小隔间,而是在皇宫的一角,还配有化妆室和更衣室。 “王妃娘娘,这洗手间里,最特别的就是这冲水马桶了,王府的匠人们,可是费了好大的劲,就连王爷,都在作坊里,亲自监督改进。” “冲水马桶?”楚太妃皱眉道,“难道是……” “是啊。无论春夏秋冬,刮风下雨,使用起来都十分方便,一楼的洗手间还能洗澡,很方便的。” 李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修建厕所。 如果不是纸太贵,用纸擦屁股肯定会被人诟病,李想早就想做卫生纸了。 “想儿想的倒是周到。” 李想对大明宫的用心程度,楚太妃和长孙皇后等人,都看得出来。 燕王果然是孝子。 含元殿中,群臣汗如雨下。 李想一看这一幕,决定带着众人出去转转。 只是,李渊实在是太好奇了。 “想儿,这含元殿中,可没有火炉,怎么会如此温暖,如此舒适?” 李渊不由活动了一下手脚,对于大明宫,他是越来越满意了。 “陛下,大明宫的主殿下面,都是用铜管铺设的,旁边还有锅炉,将热水输送到这些铜管之中,所以里面并不寒冷。” 李想笑了笑,向李渊解释道:“爷爷,要不你脱了鞋,感受一下这里的温度?” “你说什么呢!”李世民没好气的瞪了李想一眼,以为他又要搞幺蛾子了。 “没事,脱了就脱了吧。” 李世民见李渊都这么说了,也不好拒绝,而是弯下腰,将李渊的鞋子脱了下来。 这一幕,顿时赢得了在场不少大臣的心,觉得皇帝才是真正的明君。 李想也是一脸大写加粗的懵逼。 说不行的是你,蹲下来脱鞋的也是你。 不得不说,李世民的反应还是很快的。 他不仅没有失去身为一国之君的威严,反而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即便是李渊本人,对于这个儿子,也不禁少了几分不满。 从这一点来看,李世民不愧是千古一帝,果然不是一般人。 李渊光着脚,轻轻踏在木质地板上,只感觉一股暖意从脚下传来。 这个年龄的人,别说冬天了,就算是夏天,手脚都会发冷。 之前住的皇宫,更是阴冷无比,让李渊整天都不舒服,这大概就是入秋后生病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刻,踏在那温热的木质地板上,李渊只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 太上皇都脱鞋了,其他人自然也跟着脱鞋。 这一刻,含元殿又多了一样东西。 没错,就是臭脚! “李想啊,把铜管子装在地板下面,然后用锅炉来加热,这个主意太棒了,冬天再也不用怕冷了。” 李渊像个孩子一般,在大殿里走来走去。 古人或许难以顾及取暖之难,李渊身为太上皇,都对此欣喜不已,更不用说其他大臣了。 “大明宫的取暖方式还真是神奇,我回去之后也要把自己的卧室和书房都改一改。” “这燕王也太奢侈了吧,竟然用铜管当水管。” “这含元殿还真是舒服,若是在这里召开朝会就好了。” “大明宫,比长安任何地方都要豪华。” 李想并不知道众人在想什么,但李世民却是一脸期待的问道,“想儿,太极宫里能不能装上这样的暖气?” “陛下,这些供暖管道都是埋在地下的,如果要装的话,基本就是把整个皇宫翻个底朝天,旁边的锅炉房也要进行改造,最关键的一点,如果保温做得不到位,就算地板上温度再高,室内也会变得很冷。” 李想并没有打击李世民的积极性,只是想到太极宫那座破败不堪的宫殿群,他还是觉得不如重新建造。 “原来如此!” 不用李想多说,李世民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想儿,大明宫里的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暖气?” 李渊走来走去,感觉这含元殿虽好,但想来自己平日里多半是呆在书房与卧房之中,便开始关心起其他宫殿的取暖情况来。 “爷爷,这大明宫的主要建筑,都有这样的供暖设备,但是一些偏殿,却是没有的。只是这暖气管道太贵,我好不容易凑齐了建造大明宫所需的铜锭。” “铜的,那可真贵。” 李渊是个聪明人,他很清楚,在大唐,铜就是货币。 用铜做水管,就像是用人民币铺路一样。 第1077章李渊发话,再给一块地 “二郎,我听说想儿这几年在渭河附近买了不少地,渭河以北不是有一大片地吗?顺便把那座山也送给他吧。” 李渊一向与世无争,但是这一次,他却向李世民提出了一个请求。 “儿臣明白,想儿立下大功,理应论功行赏!” 反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李世民也不想和李渊撕破脸皮。 相反,这一刻,他甚至有一种想要永远留在含元殿的想法。 李渊父子二人的交谈,自然瞒不过周围大臣的耳目。 不过,考虑到燕王府在大明宫的花费,倒也没有人反对。 即便是素来严苛的魏政,也觉得这个奖励并不过分。 “爷爷,过了含元殿,就是一个小花园,再往前就是宣政殿了,您要不要去花园里走走?” 含元殿内,已经没有什么好看的了,李想想了想,就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没看很多人都满头大汗吗? “好,朕陪你去看看大明宫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 李渊开口,一行人迅速离开含元殿。 如今已是初冬,北方的树木大多已经落下了叶子。 不过,李想在大明宫里,已经移植了一批马尾松,再也看不到光秃秃的树干了。 当然,如果是在太极宫,那就是光秃秃的树干了。 就算是大名鼎鼎的紫禁城,除了后花园之外,也没有什么树木。 据说它可以防火、防刺客、防偷窥。 但李想觉得,这么大的一座宫殿,没有一棵树,实在是太无聊了,于是,大明皇宫里种了很多花花草草,颇有几分江南的味道。 含元殿外,通往宣政殿的道路上,矗立着两根巨大的白色大理石柱,这是大明宫中少有的用巨石砌成的建筑。 李渊好奇的打量着四周。 “想儿,这里就是你说的那种水泥?看起来也挺结实的。” “是啊,这种水泥防水,可以承受很大的重量,而且地面平整,没有任何凹凸不平的地方,修建起来比石板路快多了。” 虽然这条石板路看起来很古朴,但在未来,很多复古的建筑都会这么做。不过大唐哪里需要什么古老的东西? 整座长安城充满了古朴的气息,大明宫的石板路,换成了水泥路,并没有给人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反而有一种新奇的感觉。 李想虽然觉得怪怪的,但那又如何?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要是路都用水泥来修,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吧?” 李渊毕竟曾经是一国之君,自然能够感觉到这条水泥路的作用。 就算是在后世,水泥路也是主要的道路建设方式。 如果大唐的官道都是水泥路,那就方便多了。 为什么古代的朝代在边疆治理上都很弱? 主要就是因为交通不便。 想想看,大汉时期,西域叛乱,朝堂知道的时候恐怕已经是几个月之后了。 无论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对当地的需求都是不恰当的。 等大军出发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爷爷圣明,水泥有几种用途,一种是修路,一种是建造房屋,一种是建造要塞。” “要塞?” 李世民皱了皱眉头。 修路建屋,这个容易理解,大明宫里就有现成的例子。 不过,要塞? “是的,尤其是边境地区。就拿东突厥的各个地方来说,朝廷虽然控制了北疆大部分地区,但是对于广袤的草原来说,能够控制的范围并不大,更多的还是由各个部落自己管理。” “如果我们能够每隔十里,就建造一座要塞,把整个草原都连接在一起,到时候,大唐在这片土地上的影响力,将会大大的增加。” 李想在草原上的计划才刚刚开始,趁着这个机会,他觉得可以提出第二步计划了。 在大唐,要塞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在边陲的许多地方,都会修建一座要塞。 不过,它们的数量并不多,防御力也不是很强。 说到底,要在边陲建造一座要塞,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既费时又费钱。 不过,有了水泥,建造起来就容易多了。 不管是碎石还是沙子,都要比巨石容易获得得多,成本也低得多。 所以只要选好水源,建造一座能容纳数千人居住的军事要塞,那就简单多了。 如果在草原上修建一条水泥路,那就相当于给草原上套上了一条锁链。 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大唐都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而且,这座要塞对于大唐的贸易,以及其他国家的商业影响,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你好好想想,写一份奏折给朕。回头让兵部、户部商议,看能不能行得通。” 虽然今天并不是以政治为主题,但聊着聊着,话题就跑偏了。 李渊在大明宫东拉西扯了半天,感觉有些累了,这才回殿休息,众大臣恋恋不舍的离开大明宫。 这一夜,李渊住进了大明宫,新宫正式启用。 …… 李世民坐在太极宫的书房中,看着手中的奏折。 昨天在大明宫逛了一圈,李世民是真的很激动,但是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却发现,比起大明宫,太极宫…… 这一夜,李世民睡不着了。 李世民本来是想睡一觉的,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回到了御书房,继续看起了奏折。 虽说御书房内并不寒冷,但比起昨日的含元殿…… 李世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父皇最近身体不太好,又累了一天,要不要去看看他? 李世民的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 楚太妃那边,听长孙皇后的意思,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了。 国家大事固然重要,但尽孝不是更重要吗? 这可咋办? 要不要让张阿难拿着这些折子去大明宫见见父皇和太妃,再去含元殿批阅一下折子再回来? 想到这里,李世民再也坐不住了。 “张阿难,派人去一趟大明宫,看看太上皇的身体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第一时间通知朕。” 李世民深吸一口气,重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 第1078章李世民也搬到了宣政殿 一天。 两天。 三天。 李世民听说李渊得了风寒,觉得有必要去一趟大明宫了。 百善孝为先,他现在所做的,就是给百官树立一个榜样! 李世民喃喃自语着,很快,一行人来到了大明宫。 “二郎,今日有何贵干?” 蓬莱阁中,李渊正在看着一群舞姬翩翩起舞,旁边是楚太妃。 自从进入大明宫后,李渊对李世民的看法大为改变,不再去想过去的许多事。 多想无益,徒增烦恼。 “儿臣见过父皇,听闻父皇受了风寒,特来拜见父皇。” 李世民见李渊神色如常,也就放下心来。 到了这个时候,李世民甚至比任何人都希望李渊能够多活一段时间,那样的话,大唐将会在他的带领下蒸蒸日上,而他也可以证明,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是为了大唐的未来。 “没什么,就是穿的不多,在阳台上吹了点风,咳嗽了一下,没什么大碍。” “二郎啊,大明宫虽然才刚刚建成,但是占地面积已经超过了太极宫,其他地方基本上都是废弃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搬到前宫去吧,冬天住着也舒服。” 李世民听了楚太妃的话,心中一动。 李世民是一个非常注重面子的人。 大明宫是给太上皇建造的,虽然他很想搬到这里来,但最终还是没能答应。 “太妃,不必了,朕还是住在太极宫吧,反正离得也不远,到时候朕也常来给你们请安。” 楚太妃笑而不语。 李世民说完这句话,便返回了太极宫。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世民几乎每天都要来大明宫一趟,毕竟大明宫和大明宫离得很近,来往也很方便。 贞观八年,初雪。 蓬莱殿前停着的一辆马车,带着最后一片枯黄的落叶,缓缓落下。 最终,李世民在看望了李渊之后,选择了留在宣政殿处理奏章。 大明宫已经建好了,这么多的宫殿空在这里,实在是太可惜了。 这和他一直倡导的节俭理念不符。 李世民穿着一双袜子,坐在太师椅上,一边喝着茶水,一边看着奏章。 太极宫中,房玄龄与戴胄两人刚刚出了尚书省,直奔御书房而去。 吐谷浑之战已经持续了几个月,却没有太大的收获,而且还消耗了大量的粮草,房玄龄觉得有必要向李世民请示一下。 “陛下不在御书房!” 房玄龄听到这句话,微微一愣,“以往陛下下朝之后,不都是在御书房里吗?” “房相,陛下已经去大明宫请安了。” 房玄龄被小太监的话噎得说不出话来了。 百善孝为先,这句话是所有人都认可的。 “那我晚点再来。” 一炷香后,房玄龄算算时间,李世民也该到了。 “房相,陛下未归!” 半个时辰过去,房玄龄再来,依旧是那句话:“陛下未归。” 到了傍晚的时候,房玄龄已经去了五次御书房,却始终没有看到李世民的身影。 算了,虽然这件事情很重要,但是也不是非要今天就做决定不可。 最终,房玄龄按照往常,第二天一早就去见李世民了。 但是,连续三日,除了上朝之外,房玄龄再也没有见过李世民。 每一次,要么是皇帝去大明宫,要么就是皇帝还没回来。 无奈之下,房玄龄只能前往大明宫。 “玄龄来了啊,快请入座。” 宣政殿中,李世民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雪景。 站在高处看风景,果然不同。 李世民对大明宫越发的喜爱,尤其是在宣政殿待了好几天之后,李世民甚至有一种就一直住这里的感觉。 “陛下最近不在太极宫中?” 房玄龄并未开门见山,而是闲聊起来。 他们两个人认识很多年了,私底下情同姐妹。 “这几日开完朝,朕去了一趟蓬莱殿,拜见了父皇,又觉得这宣政殿不用,有些浪费,所以就坐在这里看了一会奏章。” 李世民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平静地说道。 “陛下,大明宫中有无数的宫殿,若是不利用起来,实在是太可惜了。这几日微臣听了不少大臣的议论,提议将朝会搬到含元殿。”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房玄龄对于李世民心中所想,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 而且,那些大臣们去过大明宫后,也都对含元殿念念不忘。 如今又下起了雪,天气越来越冷,太极宫内也是越发的阴冷,于是房玄龄提议换个地方。 “玄龄,原则上,朕并不反对。只是,这件事情,朕还需要跟父皇商量一下。” “陛下,臣认为由燕王提出这个提议,最为妥当。” “想儿?嗯,最近父皇与太妃都惦记着他,由他出面,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臣稍后便去燕王府。” “对了,再过几天就是父皇的寿辰了,朕想给他办一件喜事,你看怎么样?” 李世民对寿宴并不是很重视,也没有大张旗鼓的举办过。 而李渊,今年已经六十八岁。 再加上这一次迁宫,李世民准备为李渊举办一场盛大的寿宴,让长安城中的权贵们看看,李渊现在过着怎样的好日子。 “太上皇年纪大了,这寿宴,自然是要热闹一些的。不过,户部那边……” “一切开销,自朕的内库出。” 要知道,李世民可是捕鱼队的大股东,李想去登州的时候,就已经给皇宫送来了几十万两银子,而且,李世民还把原本要上交给户部的那一部分,全部收了起来。 “如此最好,太上皇功成身退之后,总要让长安城里的权贵们明白,他现在过着怎样的好日子。” …… 这段时间,李想忙得不可开交,要么和李渊一起去大明宫打牌,要么就是各大世家权贵登门拜访,俨然一夜之间,成为长安城最受欢迎的人物。 但没过几天,李想又跑到各大作坊去了,神龙见首不见尾。 当然,这也是房玄龄前几天特意来找他的原因,李想在麻将桌上与李渊提起过这件事,长安城中的官员们,再也不需要在寒冷的太极殿中上朝了,可以舒舒服服的呆在含元殿中。 第1079章让长安城的权贵在冬天吃上蔬菜 “王爷,望远镜还是只能看这么远,再远,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玻璃作坊内,李想拿起望远镜,仔细端详起来。 自从李想弄了几台望远镜之后,手下的人都纷纷表示,希望能有一台。 在李想看来,这些望远镜虽然能用,但还是可以继续改进的。 上一次把马周送到定襄,李想这才想起来,让作坊里的工匠们加快制造望远镜的速度,现在终于有了结果。 “慢慢来,先做一批。”李想倒也想通了这一点,他也没指望能一劳永逸,“另外,你安排一队工匠,把我说的镜片做出来,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产品做出来。” …… 燕王府的温室,美轮美奂。 因为大明宫建造的时候,玻璃作坊的规模很大,再加上有了更大尺寸的玻璃,所以温室的建造并不困难。 只有李想敢这么做,因为长安城里,可没有人敢买玻璃做温室。 “二哥,这菘菜好像不太一样啊。” 小男孩李治跟在李思的身后,在温室之中走来走去。 从去年开始,经过五六次的选种,温室里的大白菜,已经有了前世的样子,只是没有达到李想的要求。 “雉奴,菘蓝有很多种,二哥这里的菘蓝,也是精挑细选的,留下的都是又粗又肥的,经过几次轮种,自然与普通的菘蓝不同。” 李想总不能跟一个七岁的孩子解释,所以,他只能简单的说了一遍。 “二哥,我怎么感觉你好像无所不知呢?” “嗯,我不会生孩子!” “王爷,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段嫣然实在看不下去了,这李想也太…… “二哥,如果我把这件事告诉父皇,你觉得会发生什么?” 李雪雁是跟着段嫣然来燕王府吃饭的,她也凑了过来。 “李雪雁,听说德香楼是你家的产业吧?听说以前和五合居不相上下,现在居然被五合居抢走了?你难道不想为你父亲分忧吗?” 李想立刻转移了话题,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什么?二哥,你可有主意了?快说。” 李雪雁听了李想的话,就知道他肯定有办法。 “很简单,办法就在你的身边。” “二哥,你一定能帮上忙的。” “谁说是我了?” 李雪雁听完李想的话,整个人都呆住了。 不是你,难道是我? 很显然,段嫣然和李治两个人,根本就帮不了他们。 李雪雁:“我……我怎么才能帮到父亲?” 李想摇头道:“那是不可能的,你想多了。” “你是想转移话题,逗我开心吗?臭二哥,我这就告到陛下那里去!” “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德香楼想要打败五和居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这么冷的天,家里也没多少蔬菜,你德香楼要是有,岂不是比他们更有优势?” “这么冷的天气,来一碗青菜汤,一盘油焖竹笋,再来一壶五粮液,舒爽不说,还很好吃。” 这些年来,燕王府种植的蔬菜从来没有对外出售过,要么自己吃,要么送人。 今年的种植面积,翻了十倍不止,可以考虑对外销售了。 李想并不是真的想要赚这笔钱,他只是想让大唐的权贵们,在冬天多吃点蔬菜,让他也赚点外快。 “二哥,菘菜平时都是很常见的,只有在冬天的时候才会吃,但是味道并不是很好,就凭这一道菜,德香楼就能超过吗?要不,你去德香楼卖胡瓜,菠萝什么的?” “哪里是普通,那是因为德香楼的厨师不够好,如果是我府里的厨子,做栗子焖白菜、爆炒空心菜,或者把青菜切成细条,用鸡汤炖,慢慢煮,熬成银丝,配上冬笋,味道一定很好。” “二哥,要不要过段时间和李雪雁姐姐单独说说,我的肚子都要受不了了。” 李治吞了吞口水,只觉饥饿之感再次涌上心头。 “听起来,好像菘菜已经成了菜神一般,我明天就让府里的厨师来学习。” 李想这么一说,李雪雁也就放心了。 段嫣然则是暗暗记下了李想的每一句话。 李想既然能一口叫出这些菜的名字,肯定是对这些菜很感兴趣,那自己以后就可以…… …… 石见国是倭国下属的一个小国,在倭国的西南部,一直都很穷。 段开山在难波津的时候,接到了一封信,上面说石见国有几个小型的银矿,产量并不高。 但李想却特意叮嘱过,如果有机会,他会派一批精通采矿技术的人过去,亲自去探查矿脉的情况。 段开山虽然不知道李想为什么会对石见国的小银矿感兴趣,但他并没有忘记建立据点的事情。 “郎君,此处便是石建国规模最大的港口。” 段开山无语的看着这座连一艘像样的船都停不下来的港口。 “让两条船下去,看看水有多深,别把船给困住了。” 在海上生活了那么长时间,段开山还是知道一些基础的航海知识的。 既然要在这里建立据点,那么就必须要将港口的水深调查清楚,然后寻找最适合自己的位置。 至于石见国会不会反对? 嘿嘿! 真当他手里的刀子不锋利了不成? “郎君,我们这次携带的基本都是水泥铁器,但冬季无法施工,不如先卸完货,再回去运一批瓷器?石见国既然出产银子,想必国中的权贵们,也都是颇有身家的。” “这笔钱早晚是要赚的,不急在一时。这一次,我们先选好地点,再雇一群倭人,先把沙石准备好,明年开春再开工,王爷从将军监请来的工匠,应该快到了,咱们就可以出发,把石见国的银矿都勘察一遍。” 李想也不会认为一座银山会凭空出现,如果那么容易的话,早就被人找到了。 所以不管是为了以后开采银矿石,还是现在开采矿石,都必须要有一个固定的基地。 大唐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对于贵重金属的需求量也会与日俱增。 要想让银币尽快面世,就得先找到石见银山才行。 第1080章大唐的开水白菜 果然,人是不能太清闲的! 不然会生病!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李雪雁又缠着他不放,李想索性亲自给德香楼出了一个翻盘的办法。 牡丹是花中之王,荔枝是水果之王,菘菜是蔬菜之王。 德香楼的大门前,一块崭新的石碑上,写着这样的一句话,引起了不少人的讨论。 要知道,大唐乃至整个大汉,葵菜可是公认的百菜之王,德香楼居然敢立这样的石碑,这简直就是在挑战所有人的认知。 “巢医,听说德香楼新开了一道菜宴,用的都是菘菜,你要不要尝一尝?” 程芳是太医署的医正,虽然医术高超,但他也是个吃货。 或许是对药草有极深的研究,程芳对食物有着极高的要求。 说白了,就是个吃货。 “黄公公,真的假的?菘菜居然有十多种烹饪方法,真是难得。” 黄旗是御膳房的总管,负责给皇宫里的达官贵人们寻找各种珍馐佳肴,平日里他也要跟太医们打交道。 毕竟,御膳里面,有不少都是用药的。 再加上程芳也是个吃货,所以两人很快就成为了朋友。 “牡丹为花中之王,这一点毋庸置疑,荔枝是水果之王,勉强还能接受,但这菘菜……我很好奇,德香楼是怎么把它排在蔬菜之王的位置上的,我想,这菘菜宴,一定会很特别。” “走吧,今天闲着也是闲着,我们去德香楼尝一尝菘菜宴。” …… 五合居。 “刘掌柜的,对面那个叫德香楼的小店最近吸引了很多客人,今天生意好多了。” “哼,无非就是哗众取宠罢了,弄了一块石碑,还让说书先生来宣传自己的菘菜宴,大家都见过了,还能有什么花样?” 很明显,之前德香楼虽然是五合居的头号劲敌,但是这两年来,却是被五合居牢牢的压制住了。 德香楼并不是完全没有抵抗能力,只是他的每一次攻击都以失败告终。 在五合居的掌柜刘旺看来,这一次的菘菜宴,不过是徒劳的挣扎而已。 “的确如此。原本我还在想,要不要去看看菘菜宴,现在看来,倒是不用去了。” “花那么多钱干嘛,别到时候把钱都花光了,岂不是要被人笑话,说我们五合居想要学别人的东西。” 五合居、德香楼,都是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大酒楼,两家的竞争一直都很激烈。 比如有新菜出来,对方就会派人来试吃。 就连哪一道是最有特色的,哪一道是最好吃的,他们都是了如指掌。 现在,潘掌柜已经成功的将五合居发展成了大唐最好的酒楼,但是他却不愿意回头去看自己的追随者。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自信。 这也是当初五合居能够稳居第一的原因。 …… “这位客官,这是水煮菘菜,还请客官慢用。” 程芳和黄旗到了德香楼,店里人不多,两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几个菘菜宴的招牌菜,让小二端上来。 “第一道菜,一般都是要有气势的,但是德香楼却用开水来做第一道菜,这让我对这道菜的期待,一下子就降低了。” 黄旗看了一眼那看似普通的青菜,一脸的失望。 “闻起来像是干贝、鲍鱼、鸡汤之类的东西,说是水煮菘菜,其实并不简单。” 程芳身为太医署的医正,嗅觉、味觉都远超常人。 而且他也是一个喜欢美食的人,每一道菜吃完之后,他都能说出每一道菜用了什么调料,甚至还能猜出是怎么做的。 “是吗?这倒让我有些好奇了。来,尝尝这水煮菘菜。” 黄旗接过小二盛来的水煮菘菜,大口大口的吃着。 “咦?” 吃了一口,黄旗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吃的更快了。 “美味!太美味了!没想到水煮菘菜也这么好吃。” “黄公公,你这样狼吞虎咽,是不是辜负了德香楼厨师的一番苦心?” 程芳吃了一口白菜,一脸优雅的吃着,心里却在猜测着这道菜是怎么做的。 “这青菜鲜嫩可口,虽然看起来像是水,但味道却是鸡汤无疑。”程芳慢条斯理地吃着菜,黄旗并不意外,因为这是他的习惯。 “鸡汤的味道很好,我闻到了西贝的味道,这道菜是用西贝和鲍鱼熬制的。可为什么这菜的味道这么特别,味道也跟以前不太一样,这里面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原因。” 第一道菜,程芳就对德香楼的菘菜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这个时代,想要找到一道自己弄不懂的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真的假的?看起来挺简单的,和它的名字一样。” 黄旗爱吃,但论品味,他是比不上程芳的。 “黄公公,就是因为看着简单,吃起来却是如此的美味,才可见这道菜的不凡。谁不会用开水煮菘菜,但能做成这样吗?” 如果李想听到这句话的话,一定会为程芳点个赞的。 果然是吃货啊! 开水白菜,那可是后世的国宴菜,怎么可能没有独到之处? 德香楼的菘菜宴,除了第一道菜水煮菘菜,需要提前准备之外,其他的都很简单。 于是,程芳很快就将几道新菜端了上来。 “这位客人,这是我们店里新做的一道菜,清炒菘菜。” “菘菜炖豆腐,请慢用。” “这是醋溜菘菜。” …… 程芳吃饭的速度越来越快,根本没有时间去评价,直到吃饱了,他才放下筷子,赞叹道:“这德香楼的菘菜宴,在长安城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还真不是一般的菜,看起来也不怎么样,但是味道却很不错。” 黄旗对于这一次的菘菜宴,也是非常的满意,觉得这一趟没有白来。 “我很奇怪,为什么我吃的时候,只有大蒜和猪肉的味道,好像什么都没有加,但是味道却很好。我想,这德香楼的做法,应该是有独到之处的。” 今天这顿饭,对程芳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以前他觉得自己家的厨师已经很厉害了,现在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第1081章小兕子给李世民带炒菜 “小二,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清炒菘蓝,是如何烹饪的?” 程芳犹豫片刻,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 在这个时代,问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太突然了。 不管是药方,还是厨艺秘籍,都是每个家族的秘密,不会外传。 像他这样问,多半是得不到答案的。 “这个好办,直接用铁锅炒就行。” “什么?直接炒?” 程芳也没想到,小二这么容易就说出来了。 更让人惊讶的是,这道清炒菘蓝,竟然是用来炒的。 程芳是个吃货,他当然听说过《齐民要术》中关于炒鸡蛋的方法。 他们家的厨子也试过,味道还行,他们府里的人也尝试过用这样的方法做青菜,但都不是很好吃。 为什么德香楼的炒菘蓝这么好吃? “嗯,就是炒青菜。” 小二一脸茫然的回答。 德香楼一推出炒菜,想要完全保密是不可能的,三言两语就能让人知道。 不过,炒菜归炒菜,那也不是那么好炒的。 否则后世的厨师,岂不是都成了大厨了? 炒菜虽然在南北朝时就有,但并没有普及。 就算是在唐初的时候,食物也还是以蒸、煮、烤为主,炒菜到了宋朝才开始流行起来。 所以,这德香楼的炒菜,在长安城里,肯定会很受欢迎的。 李想一点都不担心别人会模仿,这道菜,是德香楼最先推出的,而且,这道菜的质量,想要超越,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至少短时间内是不可能超越的。 “小二,我能不能去你的厨房看看,我只是好奇而已。” 嘿嘿! 小二笑而不语,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微笑。 程芳也不是傻子,他知道德香楼是绝对不会答应自己的要求的。 算了,回去就让厨子试试,能不能做出这样的青菜来。 程芳也没有为难小二,而是继续和黄旗交流着自己对每一道菜的看法。 …… 李世民正在宣政殿上批阅奏章,李治带着兕子,从侧门走了进来。 “父皇,你饿了吗?” 李治还沉浸在燕王府的美味之中,一脸兴奋的来到李世民面前。 “雉奴,兕子,你们怎么来了?这大清早的,你还没出宫啊?” 李世民皱了皱眉,不过当他看清楚李治和兕子的时候,顿时松了一口气。 “父皇,兕子给您带来了美味,您尝尝。” 胖乎乎的兕子伸手,想要接过侍女递过来的篮子,却没能如愿。 篮子下有个炭炉,防止蔬菜凉了,宫女哪里敢让她碰? 看她那小胳膊小腿的样子…… “真是个好孩子,还记得给朕带吃的。” 不知何时,张阿难已经如同鬼魅一般出现在了李世民身边,从宫女手中接过食盒,然后小心翼翼的打开。 “陛下,老奴嘴馋,给老奴尝尝。” 张阿难一脸谄媚的笑容。 “不用了,这是雉奴、兕子亲自送来的美食,你还想尝尝?还不快去拿双筷子来。” 天家无情,皇室之间互相下毒的不知道有多少。 但是,却很少有人会被毒死。 从食材采购,到烹饪,每一道工序,都有专人负责,确保食材的安全。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皇帝吃饭之前,除了用银针验毒之外,还会派人来试毒,以保证万无一失。 毫无疑问,作为李世民的贴身太监,张阿难没少给李世民试毒。 说句不好听的,皇帝虽然位高权重,但是吃的,却是一些“残羹冷炙”。 显然,张阿难也要检查一下李治和兕子带回来的食物。 “陛下,老奴去旁边拿一碗。” 虽然李世民这么说,但张阿难还是找了个借口把所有的食材都收了起来,至于他到底有没有试过,那就不得而知了。 李治问道:“父皇,试试味道如何?” 没过多久,一碗青菜就出现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虽然有些失望,但是李世民还是很高兴的尝了一口,毕竟这道菜是雉奴和兕子送来的。 震惊! 李世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你二哥做出来的菜?” “是的,二哥府里有一个温室,里面种了很多青菜,今天的菜都是温室做的。”李治一脸的回味,一脸的兴奋。 “张阿难,明儿让御膳房的厨师去燕王府学习一下。” 李世民忽然有一种错觉,他以前吃过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只是几天时间,德香楼的名气就超过了五合居。 美食的力量是万能的,不分年龄身份,只要是吃过德香楼的菜宴的人,都会赞不绝口。 再加上现在是冬天,蔬菜本来就不多见,德香楼的菘菜宴就更难得了。 长安城是大唐权贵云集之地,有钱有势的人不在少数。 德香楼门庭若市,很难找到位置。 五合居的反应很快,刘旺第一时间就派人去打听,得知用的是新的炒菜方式,立马也做了几道菜,但火候没有德香楼做的好,生意也就更差了。 短时间内,他很难再次超过德香楼。 李雪雁见效果不错,脸上也露出喜色,接下来的几天,她都拉着段嫣然去燕王府蹭吃蹭喝。 反正,二哥打的什么主意,她早就看得一清二楚了。 他再怎么感谢,也比不上让段嫣然陪他玩。 …… 李渊生日是十二月二十一,大明宫早就张灯结彩,到处都是红灯笼。 清晨,李渊在含元殿接受了文武百官的祝寿之后,便住进了蓬莱殿,再也不会与其他朝臣有什么交集。 不过,王公贵族们,还是会继续送上贺礼的。 李世民是第一个送上礼物的,他的礼物很特别,是一幅百福图,这是他亲手写的,意义非凡,赢得了众人的掌声。 甚至李渊都很满意。 然后是李孝恭,以及其他几位亲王,国公。 有名家字画,有古剑,有奇珍之物,应有尽有,让人大开眼界。 第1082章给李渊送老花镜 终于,轮到李想了,现场陷入短暂的沉默。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在蓬莱殿之中,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这是李想一手策划的,所有人都想知道,李想会送出什么样的礼物。 有人认为,既然李想已经建好了大明宫,就不可能在寿宴上吝啬。 也有人说,燕王府因为大明宫的修建,已经被掏空,所以李想送来的礼物,应该不会太过贵重。 李渊都有些好奇,这几年来,他这个孙子,一直都是风头无两的存在,这一次,会送什么礼物。 事实上,以李渊的年龄,这个身份,任何礼物对他来说,已经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这种时候,也就是图个开心。 “爷爷,我听说您的眼睛越来越不好使了,所以特意给您准备了一件东西,可以让您的眼睛恢复清明。” 这已经不是李想第一次参加寿宴了,对寿宴的流程非常熟悉,所以,他也不废话,直接献上贺礼。 然而,他的话音落下,却是引起了不少人的冷哼。 太上皇的眼疾,是由太医署的巢医正亲自检查过的,是一种很普通的病症,无药可救,但这是上了年纪的人都会有的一种眼病。 可现在,李想却大言不惭的说,他有办法让太上皇恢复清明。 嘿嘿! 他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 长孙冲、李泰等人的想法大致如此。 “哦?”李渊心中一动,道:“拿来朕瞧瞧。” 虽然不太相信李想真能让自己恢复视力,但李渊心中,却是升起了一丝希望。 李想将一只一尺见方的小箱子送到李渊身前,随后便将其打开,露出里面的东西。 “那是什么?这能治好朕的病?” 李渊看着盒子中的东西,脸上露出了好奇之色,有些不知所措。 他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可是眼前这东西,却是闻所未闻。 传闻中,自己这个孙子,总是喜欢搞一些新奇的东西,现在看来,果然不假。 “爷爷,我叫它眼镜。” 李想从箱子里取出一副眼镜,递给李渊,“这是三副眼镜,爷爷戴在身上,看看哪个效果最好。” “眼镜?”李渊戴上一副眨了眨眼,“嗯,好像变得清晰了一些。” “要不,你再试试这个?” 李想不知李渊眼镜老花成什么样子,只得做了三幅供他选择。 至于为什么不做多点,那是因为镜片太难弄了。 为了这三副眼镜,玻璃作坊可是下了不少功夫的。 不过,如果成功的话,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这幅很好,想儿,朕终于能看清你的真面目了,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李渊兴奋的站起身来,李想吓了一跳,连忙扶住了他。 如果因为太过兴奋,让李渊摔倒,那么自己今天的罪过可就大了。 “爷爷在打牌的时候,总是说看不清,我就一直在想,能不能帮上忙。还好,我在玻璃作坊里找到了不同形状的玻璃,可以让眼睛看得更清楚,于是我就做了这副眼镜。” 李想不可能将光学原理告诉李渊,只能随口解释了几句。 “不错!妙啊!今日之礼,实属难得。想儿,你做得很好!” 听到李渊的夸赞,李想顿时有种被人盯上的感觉。 “没什么,只要能让爷爷过得更好,我就心满意足了。” 随后,李渊对于别人送来的礼物,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但却很是兴奋的欣赏着。 倒不是因为这份礼物有多珍贵,而是因为这份礼物,让他总算能像以前那样清清楚楚的看东西了。 李承乾和李泰见李想再次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这个家伙,没有站在自己这边,而是在长安城之中,到处惹是生非,简直就是在折磨自己。 然而,或许是乐极生悲,李想刚刚从大明宫回来,便接到了一封来自西北的急信,打乱了他的好心情。 冬天的西北,一片银装素裹。 今年秋天,段志玄率领数万大军攻打吐谷浑,虽然打了几场小胜仗,但是却没有达到李世民的目的,李世民一怒之下,将他革职。 吐谷浑可汗伏允故技重施,在唐军撤退的时候,再次出现在大唐边陲。 一名少年奋力一拍胯下坐骑,整个人都趴在了马背上。 而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还有数百名吐谷浑铁骑,紧追不舍。 他叫达飞,是阿斯卡之子。 他负责定襄和吐谷浑两个边陲部落的羊毛贸易,在定襄城也算得上是个小商人。 马周对两人还是很信任的,所以两人就把部落里的几个牧民带到了一起,组成了一支商队,在定襄城和草原之间往来。 达飞本来是去找一个和大唐关系不错的部落买羊毛的,但是在回来的路上,却遇到了一支军队的袭击。 也不知道达飞是幸运还是不幸。 这支军队只是吐谷浑大军的先头部队,而且只有一百多人,来对付达飞的商队,却让达飞吃了大亏。 先不说所有的羊毛都没了。 整个商队二十几个人,现在只有四五个人还活着,其他人全部被吐谷浑人的弓箭射杀。 达飞从小在西北长大,对吐谷浑的情况非常熟悉,当他看到一队骑兵朝着自己的商队冲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遇到了麻烦。 这些人穿着同样的衣服,显然不是普通的马贼,也不是小部落的人。 而是他们的正规军。 这样一支军队,居然出现在了大唐的边陲,而且还对自己发动了攻击。 达飞别无选择。 逃回去,把这件事告诉马长史。 这一刻,达飞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这并不是说他对大唐有多忠诚,而是因为他一家人都在定襄做生意。 “啊!” 又是一声惨叫从达飞的身后传来,达飞用眼角的余光看去,一个护卫已经中了一箭,从马上摔了下来。 “达飞,你往东走,我们断后。” 剩下的几个护卫眼见逃不掉,索性停了下来。 只要达飞能活下来回去报信,他们的家人就有了着落,要是达飞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注意安全!” 这个时候,达飞已经来不及多想了,只能硬着头皮冲了上去。 第1083章吐谷浑不灭,不回长安 燕王府内,李想的身边,站着一名满脸疲惫的侍卫。 “王爷,属下一路疾驰,总算是逃过了一劫,现在定襄城,恐怕要被吐谷浑给攻陷了。” “这次攻打吐谷浑,难道不是陛下让段将军带兵吗?为什么定襄会被攻击?” 李想对唐朝剿灭吐谷浑的具体情况,并不是很清楚,但他知道,这一战,大唐是大获全胜。 “启禀王爷,段将军追击吐谷浑数月,未见成效,只得退走。定襄军队随段将军出征还不到一月,吐谷浑便又来攻定襄了。” “哼,吐谷浑还真以为定襄是一块肥肉?” 定襄是北疆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每天都有很多部落来这里交易牛奶、盐、羊毛等等。 这么大一块肥肉摆在旁边,想要打它主意的人有很多,只不过是吐谷浑先动的手。 “王爷,马长史以为吐谷浑立国三百余年,伏允可汗自恃实力强大,对大唐的影响力不满,再加上突厥人的挑拨,心中难免会生出其他的想法。稍后会有更详细的情报送过来。” “好吧,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大过年的,出了这样的事,李想心里别提有多不爽了。 “准备马匹,我要入宫!” 吐谷浑是他草原战略成功与否的关键,既然他们跳出来了,那就把他们消灭掉好了。 与此同时,大明皇宫中,李世民也得到了从定襄传来的消息。 房玄龄,李靖,长孙无忌,侯君集,魏征,这些朝中重臣,纷纷被李世民召入宣政殿,商议对策,共商大计。 李世民身为一国之君,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吐谷浑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自己。 真以为大唐好欺负不成? 李世民沉声道:“诸位爱卿,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诸位觉得呢?” “陛下,吐谷浑不仅扣押大唐使节,而且还出兵攻打定襄,实在是张狂,如果不将其铲除,难保党项人、羌人和西突厥的人也会效仿,微臣请求出兵,助陛下平定吐谷浑。” 侯君集是个暴脾气,身为兵部尚书,对于吐谷浑的怨念比任何人都要深。 宣政殿在大明宫的地位仅次于含元殿,左右两座大殿分别被中书省、门下省使用,李世民下朝的时候,一般都是在宣政殿中批阅奏章。 而现在,宣政殿内,却是热闹非凡。 无论是侯君集,还是李靖,都是自告奋勇。 当然,像魏征、戴胄这样的文官,却是有些为难。 如果不打,那大唐的脸往哪里搁? 开战的话,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而且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好处。 在魏征看来,就算大唐征服了吐谷浑,也不可能真正的统治这片高原,最多也就是再立一位臣服大唐的可汗而已。 “玄龄,你觉得如何?” 李世民见所有人都表态了,只有房玄龄没有表态。 “启禀陛下,燕王请见!” 房玄龄还未开口,一名小太监就进来禀报。 “宣!” 李世民知道李想来找自己,肯定是有事,定襄被袭击的事情他也听说了,所以想听听他的意见。 没过多久,李想的身影便出现了。 卧槽! 怎么回事? 一时间,李想感觉自己成了全场的焦点。 “朕正在与众位爱卿商议要事,有话快说,无事先退下。” 李世民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心里却在想什么,谁也不知道。 “启禀父皇,听说吐谷浑攻打定襄,儿臣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进宫求见。” 李世民面色平静,道:“朕也接到了紧急军情,正在商议此事,你有何高见?” “吐谷浑是个无耻的小国,屡次背信弃义,儿臣以为,吐谷浑此番行径,不灭不足以震慑宵小,不灭不足以定北疆,不能扬我国威,儿臣愿随大军出征,吐谷浑不灭,誓不回长安。” 李想一开口,就是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甚至还说出了“吐谷浑不灭,誓不回长安”的话,震惊了所有人。 燕王殿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这定襄对燕王就这么重要? 吐谷浑到底是怎么得罪他的? “不错!陛下,末将再次请求出征吐谷浑,誓要开疆扩土,重振国威。” 别看李靖今年已过六旬,身体不如当年硬朗,但这番话却丝毫未变。 “燕王,吐谷浑虽然可恶,但其罪行还不足以灭国,我们大唐是礼仪之邦,完全可以派使者前去与他交涉,这样也可以省去不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对于李想的话,礼部尚书卢宽并不赞同。 “哼,卢大人,上次礼部派来的使者还在伏允手里,你是不是又要给他们送一批人质过去?” 侯君集罕见地帮着李想说话了。 “是啊,以现在的情况,再派使节去吐谷浑,无异于自寻死路。难不成卢尚书打算亲自去一趟吐谷浑,劝伏允前往长安城负荆请罪?” 李想知道,卢宽一直都是自己的敌人,作为卢家的代言人,他怎么可能站在自己这边? 但是,为了一己之私,牺牲大唐的利益,李想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燕王殿下,吐谷浑兵强马壮,又有地利之便,段志玄带兵出征,耗费了无数的钱财和粮草,但结果如何,你也看到了,难道就因为定襄是你燕王的封地,你就可以为了一己之私,而让大唐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战争,就是为了和平,只有用战争,才能让那些宵小知道,我们大唐的尊严不能受到任何的侵犯,大唐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平民,都不能被践踏,不能侮辱,不战而屈人之兵。卢尚书应该还没去过北疆吧?” “在定襄附近,有吐谷浑、西突厥人、薛延陀、羌部、党项、回鹘等部族,如果有一个部族胆敢挑衅大唐,而不受到惩罚,那么其他部族也会效仿,大唐北疆的局势立即土崩瓦解。” 李想是铁了心要开战的。 只要吐谷浑还在,他在草原上的计划就很难再有进展。 第1084章李靖为总管,燕王为先锋 “玄龄,你觉得如何?” 李世民又一次询问。 “陛下,微臣认为燕王所言极是,吐谷浑屡次对大唐西北各州发动攻击,现在又扣押我大唐使节,岂有此理。” “虽然现在是冬天,兵马调动不方便,但俗话说,先下手为强,才是最好的选择。” 李世民本来就已经有这个想法,现在听到众人的建议,更是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吐谷浑灭了。 既然伏允想死,那便成全他! “儿臣愿为先锋,即刻出发!” 李想一看李世民的样子,立刻站了起来。 “戴爱卿,户部已经准备好了粮草,所有人都下去准备,今天就到这里吧!” 李世民并没有回答李想的问题,因为他还需要考虑一下出兵的人选,这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决定的。 不过,该做的还是要做的,没过几天,一封圣旨就传了下来。 李靖任西海道行军总管,统辖各地行军。 而李想,经过几次进宫骚扰李世民之后,终于如愿以偿的被任命为先锋,除了龙虎卫,还带了三千精兵。 在李想的强烈要求下,苏仿被任命为左武候中郎,担任李想的副手。 苏仿乃是李靖的爱将,只是后来,由于李靖功高震主,朝中不时有御史弹劾其图谋不轨,身为亲信的苏仿却是丝毫不避嫌,这一等就是十余年,直到贞观十九年,李世民征高句丽,这才让他重获重用。 若非李想执意要用苏仿,这次出征,李靖身边连个亲兵都没有。 比如侯君集,与李靖非但不是一路人,甚至还有些私人恩怨。 李道宗又是皇族后裔,与李靖更无瓜葛。 李世民之所以让李靖带兵,一来是因为他相信李靖并无造反之心,二来也是朝廷之中,除了李靖之外,还真找不出比他更合适的统帅。 毕竟,不管是侯君集还是李道宗,对李靖有没有好感,但也会服气。 可是,若是由侯君集领军,那其他几位总管是否服他,却是难说的事情。 这一点,李世民心知肚明。 “总管,兵不厌诈,三天之后,我会带着先锋营出发。” 李想领命而去,第一时间就去找李靖。 这是他的顶头上司,大唐的军神,他必须要尊重。 虽然有现代人的优势,想要在兵法上超过李靖,那是不可能的。 “燕王,请恕我直言,大军的前锋并不是一个合适的位置,我有些想不通,为什么陛下一定要让你来做先锋?” 李靖对这个安排并不满意,倒不是对李想有什么意见,而是觉得万一出现什么状况,自己担当不起。 “定襄乃是本王的封地,那里都是本王的子民,本王又岂能不做先锋?” “好吧,既然王爷有这样的魄力,那我就先认你当先锋。不过现在是冬天,三天后再出发,路上肯定会很辛苦,不如等到开春再走?” 李靖心中已经有了计划,但还是想试探一下李想。 “兵者,诡道也,吐谷浑地处西北高原,每年九月至次年三月,正是隆冬时节,大雪纷飞之时,伏允绝不会想到我们会在此时攻打吐谷浑。” “我们反其道而行,既可以避开段将军今年遇到的问题,又可以给吐谷浑一个迎头痛击,争取在明年上半年,让吐谷浑灭亡。” 李靖闻言,微微一笑,道:“妙!” 能不能成功,只有在战场上才能知道。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冬天行军,粮食和衣服的需求量会更大,你可都准备好了?” 大家都是明白人。 李想知道,李靖已经答应了他的要求。 “大总管,这一次出征,我已经命人准备好了羊毛衣等御寒衣物,还有行军所需的干粮,而且,我在定襄也有些产业,不愁吃不饱。” 李想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吐谷浑给灭了,哪怕付出一些金钱和粮食,也在所不惜。 原本一万名龙虎卫,分布在倭国,在登州,在定襄,在长安,后来又扩充了一些人手,此次出征,还有三千先锋营的骑兵,就算全部由燕王府负责,花费也不会太多。 尤其是羊毛衣和鲸肉干,都是燕王府自己的作坊出产的,所以成本并不高。 “行军的时候,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苏仿请教。每日都有斥候向中军回报,我也会在十天后出发。” 最终,李靖还是答应了李想的要求,毕竟,速度是他的强项。 李靖府的校场上,老韩正跟苏仿聊着天。 苏仿身为李靖嫡系,这次出征,自然要询问一番。 “苏将军,老韩我劝你一句,这一次出征,千万不要与燕王起冲突,否则,你这辈子都别想再带兵了。” 老韩跟了李靖这么多年,对李靖这几位嫡系大将的脾性再清楚不过了。 苏仿,怎么会被藏在暗处这么多年? 自然是因为脾气臭了。 “老韩,你真的不想跟我一起去?” “将军现在的处境,你应该很清楚,他为什么不亲自挑人?陛下说带谁,他就带谁,原本将军对你能成为前锋营副将也很惊讶,后来一问才知道,原来是燕王殿下点名让你去前锋营。” 老韩也是一脸疑惑,据他所知,苏仿与李想并无交集,长安城中有很多武将愿意追随李想,为什么偏偏选了苏仿? “他让我跟他一起去?”苏仿一脸的疑惑。 “是啊,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错过了,还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又有多少时间?” 苏仿这些年过得怎么样,老韩是知道的,就是混吃等死。 “放心吧,老韩,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我苏仿还是知道的。” 朝廷再一次出征吐谷浑,长安城里的喜庆气氛顿时消失不见。 各衙门都在紧锣密鼓的准备着,家里有孩子上战场的,也都在磨着刀,穿着盔甲,整装待发。 第1085章有棉衣和鲸皮靴,一点都不冷了 段嫣然自然也知道了李想要出征的消息,当即带着绿竹前往燕王府。 长安城已经开始下雪了,鹅毛大雪从屋檐、枝头飘落,很快,长安城变成了一片冰天雪地。 因为明天就要出发,所以这两天李想一直都很忙碌。 作坊里生产的羊毛衣是否够用,鲸皮长靴是否保暖,手弩的产量是否可以提高,望远镜的品质是否能提高…… 每一件事情,李想都要亲自去确认。 还好他只负责前锋营的人,否则还真不一定能应付得过来。 “启禀王爷,段小姐已经等了很久了。” 夜幕降临,李想刚回到自己的住处,管事就来报,说段嫣然已经到了。 “她一个人来了?” “是啊,只有一个侍女,还有一个赶车的老仆。” “好的,我马上过去。” 明天就要出发了,长安城里发生的大事,段嫣然肯定会有所耳闻,而李想自然也能猜到。 李想刚走进大厅,便看到了站在窗前发呆的段嫣然,她正怔怔地望着窗外飘落的雪花,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猜猜我是谁?” “啊!” 段嫣然先是一惊,旋即松了一口气,道:“王爷,别闹。” 段嫣然一边说着,一边把李想捂在眼睛上的手拿了下来。 然而,那只小手却被李想一把抓住,怎么也抽不出来。 如果是平时,段嫣然是绝对不会答应李想的要求的,但今天不一样,她抽了几下,并没有松开。 “这大雪纷飞的,你不在府里呆着,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听到李想的话,段嫣然撅着小嘴说道:“你还有脸问,明天就要出发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 “区区一个吐谷浑而已,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李想怕段嫣然担心,故作轻松道:“好了,我先走了。” “王爷,嫣然出身将门,你当我傻吗?吐谷浑能建国三百余年,自然有其过人之处,切不可小觑。” “放心吧,卫国公亲率大军,必能得胜归来。” 事到如今,解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段嫣然也不是来听李想解释的。 “王爷,现在是冬天,我听爹说吐谷浑很冷,我给您做了一件毛衣,您看看合不合适。”段嫣然指着旁边的一个袋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我穿着你织的羊毛衣,浑身暖洋洋的,心里也暖洋洋的。等我打完吐谷浑,就穿着它回长安。” “这次出征归来,我会让人向褒国公府求亲。” 听到李想的话,段嫣然顿时俏脸一红,道:“谁……谁说要跟你结婚了?” 说完这句话,段嫣然连忙抽回自己的小手,然后如同受惊的小鹿一般跑出了大厅。 只是,在离开之前,她又回过头来,嘱咐道,“王爷,一定要平安归来,嫣然在长安城等您。” …… 先锋营出征,没有任何仪式,也没有任何讨伐叛军的诏书。 除夕之夜,李想率领先锋营,从长安城出发,一路向西,低调前行。 虽然下着大雪,但因为不时有人清理积雪,所以并不是不能前进。 而且,这支军队全部由骑兵组成,李想身边还有两名亲卫,这支先锋营的行进速度,比预想中要快得多。 “启禀王爷,秦将军带着一队人马,已经先一步前往定襄了。” 李想还是把刘谨带在身边,负责前锋营的后勤,暂时担任随军司马的职务。 上万人的后勤,这是一个复杂的任务。 李想要去吐谷浑,一定要将伏允斩杀,所以,他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 长安城距离定襄还有十余日的路程,如果带着长安的话,速度肯定会慢下来,还不如让马周在定襄多做一些准备。 当然,望远镜,手弩,火油弹等等,都需要从长安运过来才行。 “这一次进攻吐谷浑,我们要做的就是打头阵,必须要有熟悉情况的胡人带路,而且还要有一个人负责打扫战场,否则的话,大量的物资根本无法带走,反而会便宜了那些秃鹫和野狼。” 虽然李靖千叮咛万嘱咐,让李想不要离开大军太远,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李想已经把燕王府所有作坊的工人,都派到了前线,当然,李想并不惧怕吐谷浑的王军。 有装备,有猛将,有精兵,更有后勤保障,如果不把吐谷浑打下来,李想是绝对不会回长安城的。 “王爷,这棉衣和鲸皮靴真暖和,我原本还在担心,冬季行军,军心不稳,容易出现冻伤的情况,现在看来,根本就不是问题。” 这一天,先锋营的士兵们在出发之前,先换了一身衣衫靴子,又带了燕王府的干粮。 “苏将军,这件羽绒服是用鲸皮做的,里面用的是丝绸或者毛料,中间还夹着鸭绒和鹅绒,比普通的衣服要好得多。就连手套,都是用鲸皮和毛料缝制而成。” “王爷特意找人试过了,小雨对我们的衣裳没有任何影响,特别是那双靴子,就算是在雪地里走,也不怕被淋湿,更不怕冻着脚,否则,王爷怎么敢提出来,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里行军?” 刘谨一脸骄傲的解释道。 现在已经是一年中最冷的季节了,但是他们穿着羽绒服、毛衣、帽子,一点都不觉得冷。 这些衣服,都是珍宝阁和成衣铺子今年新推出的新品,但因为要打仗,所以都被李想征用了。 在接到定襄的消息后,他立刻下令,让作坊里的人加快速度,以最快的速度准备着御寒的物资。 否则的话,想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数万人的衣服都准备好,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即使是现在,也有一些人穿着宽松的衣服,不合身,但这只是小事,并不影响保暖。 西北风呼啸而过,茫茫大地上,大雪纷飞,别说是行人,就连一支商队都很难见到。 平日里,这个时候,人一般都躲在家里,生起了炉火,除了吃饭,就是造人。 只是,今日定襄城外,却有一队人马到来。 第1086章草原捕奴队 从长安出发,前往定襄,沿途经过大唐境内,虽然天寒地冻,但在李想的带领下,前锋营的行进速度极快。 “王爷,一路辛苦,我已经准备好了酒,还请王爷先入城休息几日。” 牛进达带着马周和秦安然,在城门外等着李想,没想到李想竟然提前了这么多天。 “牛将军的好意,本王心领了,事不宜迟,本王这就去补给,立刻启程。” 从吐谷浑攻打定襄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如果李想提前到来,吐谷浑一定会意外。 毕竟,在他们的认知中,大唐就算要出兵,至少也要等到开春的时候,才有可能进入吐谷浑。 这才过了几天,伏允就算是再谨慎,也没有想到,大唐的兵马居然会这么快就赶到了。 正因如此,李想才不想浪费时间。 不管怎么说,这一路上,士兵们都吃饱喝足,穿着暖和的衣服,士气高昂。 特别是热气球士兵们,更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有了望远镜和热气球的高度,前锋营根本不需要派出斥候,就能将方圆十里内的情况尽收眼底。 段志玄之前遇到的找不到吐谷浑大军的困境,也会得到极大的改善。 当然,在这种寒冷的天气里,使用热气球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启禀王爷,定襄商会已经准备妥当,而且,您所说的人,也都已经安排妥当,您看,是不是要见一见为首的人?” 听到李想这么说,马周连忙解释道。 “是吗?一切都准备好了?走吧,去定襄商会,顺便把那个人叫过来。” …… 定襄商会现在已经成为了定襄城最大的势力,光是羊毛作坊,就有一千多名工人,再加上一些护卫,还有一些在外面收购羊毛的人,定襄商会完全可以控制五千多人。 “见过王爷,达飞愿意为王爷效死。” 就在这时,一个和李想年龄相仿的胡人,气势汹汹的走了进来。 “启禀王爷,达飞之父阿斯卡,是末将身边的得力干将,对于大唐忠心耿耿,在定襄附近的胡人中,他的威望极高。” 马周站在李想身侧,开口道。 “达飞,你知道我让你做什么了吗?” “王爷,之前马长史与秦将军已经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小的心中有数。” 李想一问一答,达飞便低下了头。 定襄商会对于定襄的影响有多大,达飞很清楚,这还只是燕王手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做这件事,是要背上骂名的,而且必须心狠手辣,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只要能帮到王爷,骂几句又算得了什么?更何况,王爷将三成收益都分给了捕奴队,我又有什么好后悔的?” 这支捕奴队,就是秦安然、马周两个人,在李想的授意下,联合起来的。 这一次前往吐谷浑,李想已经做好了剿灭所有部落的准备,一来可以掩盖前锋营的行踪,二来也可以削弱吐谷浑的实力。 再然后,李想打算在定襄和长安城之间修一条水泥路,那得需要很多的人。 至于材料,只要有足够的水泥,所以只要有足够的人手,一切都好说。 在先锋营的攻击下,吐谷浑部落并不是人人都能奋勇抵抗的。 到时候要对付这么多俘虏,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不能放他们走,如果他们都死了…… 身为现代社会的人,李想很难接受这个事实,尤其是那些老弱病残。 这个时候,就可以让人组建一支捕奴队,在战斗中跟随大军,做些脏活累活。 战争结束之后,让他们继续在各个部落中抓捕奴隶,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而且,前锋营的行军速度很快,根本没有时间留下打扫战场,得有人把那些牛羊马匹送回来。 于是,李想就把主意打到了定襄城里的那些胡人身上。 “那好吧,你手下的人有多少?” “王爷,我们现在有两三百人可以调动,再过几天,我们会增加到五六百人,到时候再看情况招募。只要给他们足够的钱,就不愁招不到人。” “好了,我这次来,是要抓紧时间了。天大的财富摆在眼前,如果你能好好表现,我会给你更大的舞台。” “多谢王爷,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达飞大喜,道:“王爷,听闻这段时间,马长史正在招兵买马,熟悉吐谷浑的人,而我恰好熟悉定襄与吐谷浑接壤的各部族,不如这样,我先当几日向导,让王爷率军剿灭他们如何?” 上一次被吐谷浑弄的险些丧命,达飞一直耿耿于怀。 这一次,他是全力支持大唐出兵的,否则的话,他也不会这么积极的响应号召,组建一支捕奴队了。 要知道,这支捕奴队,可是犯下了滔天大罪,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抱紧燕王的大腿。 “很好,那我就先拿他们试试。” 吐谷浑一共才几十万人,李想这一次是打算把他们彻底从地图上抹去,压根不用去找吐谷浑的大军。 只要来回几趟,扫平整个吐谷浑的部落,伏允哲想要继续当大汗,就必须主动出击。 如此一来,大唐再也不需要花费太大的力气,去寻找吐谷浑的主力。 他们自己会跳出来的。 就算明知是陷阱,伏允又能如何? 李想这一招,可以说是光明正大,甚至可以说是心狠手辣。 和这些胡人讲什么仁义道德,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否则汉人也不会在五胡乱华时期,被胡人称为“两脚羊”了。 以毒攻毒,你毒,那我就更毒。 只有这样,他们才会真正的臣服。 然后,再通过经济、文化等方式,将他们慢慢的变成大唐的牧民。 吐谷浑、党项人、羌人,都是不安定因素,想要彻底的解决西北的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其彻底的转化为唐人。 第1087章吐谷浑小部落的覆灭 定襄向西南行去,距离吐谷浑只有百余里的路程。 生活在这一带的吐谷浑人,得益于贸易便利,生活比较富裕。 第二天一早,巴诺给羊圈里的小羊喂了些草料,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生火。 作为第一个外出做生意的牧民,巴诺一家过得比别人好得多。 几个月前,部落派出了一百多人跟着王军前往定襄,收获颇丰,光是铁锅就有数十口之多,这让那些没有参战的牧民都有些后悔。 再怎么说,他们也有一千多人,随便就能挑选出三四百人,到时候战利品肯定会更多。 今天闲着也是闲着,就去隔壁诺安那里喝点酒,上次在定襄换羊毛的时候,他买了两坛五粮液。 巴诺切了一块烤全羊,喝了一口马奶。 诺安是他从小带大的,虽然不像他那么聪明,但也是个不错的战士。 巴诺穿上了他最喜欢的羊毛外套,拎着酒坛走出了帐篷。 冷风呼呼的吹在巴诺的耳朵上,他早就习以为常了。 吐谷浑的冬季基本就是这个样子,前些日子没下雪,已经算是不错了。 巴诺并没有骑着马,诺安家距离他只有一里多路,走一段路就到了。 这里是部落的中心地带,冬季的时候,牧民们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过冬。 冬日里,太阳升起的有些慢,阳光并不温暖。 巴诺眯起眼睛,看着那轮红彤彤的太阳,仿佛在阳光下,有什么东西在闪烁。 这么冷的天,谁会跑到这里来? 巴诺沉思片刻,低着头,继续朝诺安的营帐走去。 “嘶嘶!” 隐隐约约的马嘶声从远处传来,一些耳朵灵敏的牧民已经冲出了帐篷。 巴诺远远的就看到诺安也拿着一把弯刀冲出了帐篷,身体紧贴着地面,看起来非常的狼狈。 有人来了。 难道冬天王军又要去攻打定襄不成? 一个疑问,出现在了巴诺的脑海中。 不过,巴诺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队骑兵从远处的雪地中冲了出来,朝着部落的方向疾驰而来。 这个“李”字,已经说明了他们的来历。 虽然看不出是哪一支大唐军队,但毫无疑问,这是一支唐军。 “逃,巴诺!” 就在这时,诺安发现了巴诺,连忙大叫了一声。 巴诺愣了一下,转身就跑。 这可是大草原啊,冬天的时候,没有马匹根本就跑不掉,就算是逃出去,也只有死路一条,白白成为狼群的食物。 “王爷,这就是我刚才跟您说的那个部落,大约有千人左右,其中青壮年大概有三四百人,这样的部落,在吐谷浑也不算小。” 达飞骑着马,和李想并肩而行,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他在部落里,虽然也算小有名气,骑马射箭都是一等一的好手。 不过,在他的父亲阿斯卡做生意之前,他一家人的生活还算过得去,后来才突飞猛进,在定襄城中拥有了一座独立的府邸。 而现在,却是一飞冲天,将定襄城中的几个胡人势力整合在一起,组建了一支捕奴队。 “这里有一千多人,正好给你们练手。” 李想嘴角勾起一抹冷笑,配上他那泛着金属光泽的铠甲,颇有几分大将风范。 “秦安然、苏仿两人各领五百人左右包抄,其他人随我杀进去。” 在马速提升到极限之前,李想便开始发号施令。 李想并不担心这一战的结果,他只希望一切都能顺利进行,不能让消息泄露出去。 虽然这件事很难保密,但也不能一上来就被人发现。 天空之中,朱富裕驾着一个热气球,缓缓的朝着部落飞了过来。 由于天气原因,除了朱富裕本人驾驶的这只热气球外,再也没能飞上天空。 在热气球下面,被称为吐谷浑战士的诺安,正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准备向大部队冲锋,好给自己的族人争取时间。 像诺安这样行动的人有好几百,吐谷浑能在高原上屹立数百年,并非没有道理。 一场狩猎,就此展开! 犬吠声,嘶吼声,马匹嘶鸣,夹杂着寒风。 朱富裕手里拿着一颗火油弹,站在热气球的吊篮上,挑选着攻击的目标。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诺安等部落战士,他们已经挥舞着手中的弯刀,策马向前冲去。 诺安抬起弓箭,对准了为首的一名大唐将领。 嗖! 或许是巧合,或许是朱富裕投弹的技术实在是太好了,一颗火油弹直接打在了诺安的身上。 “啊!” 诺安虽然勇猛,但还是惨叫一声,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整个人都被火焰包裹着。 失去准头的羽箭,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进雪中。 跟随诺安而来的几个部落战士,根本来不及躲闪,就被几匹马蹄狠狠的踩在了身上。 转眼之间,诺安便再也没有了声息。 或许,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不过,踩在他身上的战马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火油弹的燃料,不惧风雪,但凡是没有烧完的东西,只要沾上一点,就会倒霉。 畜生的反应虽然慢了一点,但是没跑出几步,就感觉到双腿有些发烫。 “嘶嘶!” 一匹马突然停了下来,前蹄高高跃起,将马上的人甩了出去。 很快,越来越多的马匹失控,吐谷浑人好不容易组织起来的一点反击顿时烟消云散,反而有几名骑士不小心触碰到了火焰,惨叫一声,满地打滚。 越是原始的战争,对士气的冲击就越是巨大。 吐谷浑部落被突如其来的攻击弄得一片混乱,刚刚开始反击,就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整个部族的命运,都已经注定。 报应不爽! 下了一场大雪之后,草原上已经逐渐覆盖上了一层白霜,煞是好看。 只是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远处还有几头野狼不停的游荡,不时有狼嚎声传来。 “所有人加快速度,能搬的都搬上去,不能搬的就烧掉。” 达飞骑在一匹白马上,不停的指挥着手下的捕奴队成员。 先锋营只负责进攻,消灭了吐谷浑部落的抵抗之后,便有达飞率领的捕奴队去对付剩下的人。 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节省先锋营士兵的精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这支军队像土匪一样,失去人性。 战争是残酷的,但战后,会更加残酷。 第1088章唐人的手艺真好 “找死!” 就在这时,人群中突然冲出一个少年。 然而,却被另一名女子拦住了。 “大人饶命,他还是个孩子,还请手下留情。” 达飞看着那个少年眼中的倔强,冷哼了一声,手中的长刀一挥,在雪地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想要在草原上生存,就不能心慈手软。 他说过,只要对方停止抵抗,跪下,就可以活下来。 可是这个孩子,竟然敢违抗他的命令。 无论是什么原因,不管对方是谁,达飞都不会有任何犹豫。 人群中,有几个女人紧紧的抱住了自己的孩子,捂住了他们的嘴巴,不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 草原上的人,见过太多的杀戮了。 一般来说,部落之间的争斗,只会杀死成年男人,至于女人和孩子,则会像牲口一样被当做战利品。 达飞显然比先锋营的人更清楚这一点。 “把所有人都捆起来,护送他们返回定襄,若是有人敢反抗,不要手下留情。” 达飞看着已经收拾得差不多的捕奴队,吩咐了一句,就带着手下追了上去。 周围至少还有五六个吐谷浑部落,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 定襄城外,李靖领兵而至。 “先锋营十天前就出发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当李靖得知李想的下落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我只是比他晚出发几天而已,怎么会晚了十几天? 王爷是不是太心急了,这个天气,如此极速行军,士气肯定会大打折扣。 李靖心底不知为何多了几分忧虑。 “传令下去,让所有人都休息一晚,明天就出发。” 大队人马原本打算在定襄休整几日,等各路总管率军前来会合,再商议作战之策,但李靖却是等不及了。 再等下去,前锋营很可能会全军覆没。 那样一来,一旦出师不利,对于整个军队都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将军,如今天寒地冻,军中有不少兵卒脚上都有冻疮,不如就在定襄休整半月再启程吧。” 老韩看向李靖,眼中带着一丝担忧。 “先锋营已经出发十天了,按照时间推算,他们很快就会抵达牛心堆,那里距离吐谷浑的都城伏俟城已经很近了,稍有不慎,就会被包围,到时候就来不及了。” 李靖沉着脸说道,这种意外的状况让他有些担忧。 “苏将军身经百战,深得你的真传,前锋营不会这么鲁莽的。” “苏仿不过是个副将,如果燕王执意如此,他又能如何?多怪本将还抱着侥幸心理,只是燕王行事,向来天马行空,不按常理出牌,行军打仗,最是大忌。” 李靖颇感遗憾,觉得应当让先锋营随大部队一同上路。 虽然损失三千人不会对战局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先锋营全军覆没,那他这个行军道大总管的脸面就丢尽了,大唐的脸面也丢尽了。 …… 白茫茫的青藏高原上,一行人顶着漫天的雪花,正在快速的前行着。 行军打仗,哪有安逸的时候。 不过先锋营虽然是在风雪中行进,但是因为热气球的存在,方圆十里之内的一切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倒也不用担心暴露行踪。 每一次,李想都会提前准备好热水,让所有人都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 在草原上,牛羊马粪是最好的燃料,刨开积雪,下面的干草也是上好的柴火,所以才能生火。 不过,苏仿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如果不是连续剿灭了好几个部落,他都想和李想好好谈一谈,如何布置营地,如何防备敌人的偷袭。 当了这么多年的兵,苏仿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位将军在战场上,不给自己的部下搭帐篷,不给自己搭帐篷的。 这李想真有那么傻? 以他的兵法造诣,绝对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热气球营并没有参与到战斗中来,而是轮流在天空中巡逻,就算是到了晚上,也会有四个热气球在空中盘旋,监视着周围的动静。 这个时代没有雾霾,繁星点点,地面上一片雪白,虽然是深夜,但能见度还是很高的。 而且,李想的护卫们,也都分散开来,李想并不担心会被人偷袭。 “启禀王爷,明日便可抵达牛心堆,吐谷浑三部中的天柱部,便在牛心堆附近扎营,这还是头一次遇到上万人的部族。” 李想,苏仿,刘谨,秦安然,席君买等人,都在帐篷里,商议着第二天的行军计划。 “过了牛心堆,就算到了吐谷浑腹地,遇到的阻力肯定也会更大,到时候想要隐藏行踪,恐怕就不太可能了。伤他十指不如断他一指,这次先灭了这个天柱部落,顺便调动吐谷浑王城周边的兵力。” 苏仿问,“王爷,你不打算等大总管的人来了吗?” 慕容孝隽是伏允的亲信,他率领吐谷浑两千精兵驻守牛心堆。 慕容是吐谷浑的国姓,慕容孝隽则是天柱三部中天柱部落的族长,去年攻打定襄等大唐的军队时,慕容孝隽就曾经率领过一支军队。 牛心堆靠近西海,是吐谷浑为数不多的肥沃土地之一,附近又有盐池,天柱部落的实力在整个吐谷浑都是数一数二的。 吐谷浑一共也就几十万人,一万人左右的部落,已经是一个很大的部落了。 “尚书大人,这件毛衣穿在身上真暖和,不得不说,唐人的手艺真好,竟然能把羊毛做成这么舒适的衣服。” 牛心堆是个小型的土城,但大多数牧民,包括慕容孝隽在内,都居住在周围的草地上。 这些草原上的人,虽然也从中原那里学到了一些东西,但是看起来却是格格不入的。 而在吐谷浑之中,也有公侯、仆射、尚书、郎将等职位,可惜这些职位都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职位,并不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好处。 就比如慕容孝隽,他也不知道这个尚书到底是做什么用的。 第1089章李靖:不留活口就算了,还抓奴隶? “呵呵,手艺再好又如何?到时候,还不是任由我们宰割?去年可汗退兵的时候,曾经叮嘱过我们,要提防唐军的进攻,如果那些汉人胆敢在寒冬里进攻牛心堆,去年也不会在王城附近撤退了。” 去年被段志玄追杀,落荒而逃的事情,慕容孝隽已经选择性忘记了。 在他看来,以前的大隋也好,现在的大唐也罢,最多只能绕着吐谷浑东转一圈,越往西走,地势越高,汉人根本喘不过气来,更别说打仗了。 大隋名义上把这块地方分为四个郡,包括吐谷浑在内,但实际上,除了河源郡还在隋朝的控制之下,其他的郡都不在隋朝的管辖范围之内。 否则的话,伏允也不可能在隋朝的统治下,轻易的夺回失地。 “尚书所言极是,这么冷的天气,还是要在帐篷里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才是。” “呵呵,不要忘记这汉人女人,在冬天也很有情趣。” 慕容孝隽说着,一把将瑟瑟发抖的女人搂进怀里…… 不管是吐谷浑、突厥人,还是其他的胡人,在攻打中原州县的时候,都会绑架一批人,男的为奴,女的…… 亦为奴。 …… 距离牛心堆十余里外,有一座小山,这座小山并不高,也没有树木。 李想带着先锋营的人,来到了后山。 “启禀王爷,牛心堆城周围,到处都是营帐,时不时还能看到几个人进进出出,看样子,吐谷浑人还不知道我们来了。” 下了热气球,朱富裕第一时间向李想汇报情况。 “王爷,要不要派人去牛心堆查一查?” 苏仿一脸担忧,天柱部落是吐谷浑最大的部落之一,精锐骑兵不少,先锋营也有三四千人,就算打不过,也不会输得太惨。 到了那个时候,自己能不能逃到大唐都是一个未知数。 “启禀王爷,天柱部落的首领名叫慕容孝隽,我在定襄时也曾听闻过此人的大名,听说此人乃是吐谷浑中有数的猛将,箭术无双。要不要等大总管的军队来了,再以压倒性的优势进攻?” 席君买有些担忧,他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危,他担心的是,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李想会出事。 先锋营要攻打这个部落,就必须倾巢而出,如此一来,局势必然会大乱。 “不行,机会难得。慕容孝隽绝对不会想到,我们就在十几里外的雪地里,如果再等下去,说不定他们已经得到消息,有所准备,再想偷袭就难了。这一战,我们不但要击败吐谷浑,而且要把损失降到最低。” 李想看着手中的地图,心中盘算着该如何应对。 李想有太多的手段可以击败他们。 但是想要用最小的代价赢得这场战争,最大限度的让吐谷浑王城受到大唐进攻的时间,却是必须要考虑的。 李想问道:“苏仿,你说,如果前锋营继续前进十里,吐谷浑人会不会察觉?” “王爷,再往前走,就是牛心堆的边缘了,如果我们运气好,还能瞒过他们一天两天,但是时间一长,他们就会发现我们。” 苏仿沉吟了刹那,这才小心翼翼地说道。 “不错!先锋营继续前进,在天黑之前前进五里,然后在这里扎营休息。” 李想深吸一口气,吩咐道:“秦安然,你带上一百名护卫,穿上白袍,今晚子时三刻之前,前往牛心堆城外,按照先前的训练,潜入吐谷浑的军营,斩杀他们。如果失败了,就点上火油,点燃帐篷,制造混乱,趁机逃走。” “王爷,这可不行,这些护卫是你的贴身护卫,我要是把他们都带走了,你怎么办?” 秦安然一听自己要带走李想的护卫,立刻表示不同意。 “本王在军中,怎么可能会有危险,你就不用担心了。” 苏仿当然看得出来,今晚的行动如果成功,意味着什么。 不过,李想把这件事交给了他的护卫,苏仿还是有些不放心。 这是一次九死一生的任务。 不仅首领要有勇气,手下也要有足够的勇气,否则所有人都要完蛋。 “别急,等吐谷浑大营一乱,我就让你带着大军冲进大营,让你杀个痛快。” 这是秦安然从千名护卫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专门用来训练成特种部队的。 说句不好听的,这些人都是军中的佼佼者。 李靖这段时间,面色有些不太好看。 从离开定襄城到现在,已经遇到了几拨胡人,驱赶着一群吐谷浑人。 若不是看到这支队伍打的都是先锋营军旗,李靖都要直接将其拿下了。 而经过几次盘问,以及前锋营留下的探子,李靖也大致知道了这几日前锋营的动向。 李靖此时的心情,颇为复杂。 一方面,李想展现出来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他才刚刚离开定襄,李想就已经冲进了吐谷浑,速度之快,让他都有些无语。 现在正是寒冬,就算是他亲率先锋营,恐怕也不能这么快。 另一方面,李靖也不能接受李想要灭掉吐谷浑的计划。 对他来说,打仗就是要打败敌人,打得敌人投降,甚至是俘虏伏允。 不过,捕奴队是怎么回事? 他亲自去看了一眼被先锋营袭击过的部落,那里几乎已经变成了一片平地,只有一些白骨和一些杂物。 所有活着的牛、羊、马,都在捕奴队的护送下回到了定襄。 而活着的吐谷浑人,则沦为奴隶,送到定襄贩卖。 至于帐篷里的东西,值钱的早就搬走了,没用的就烧成灰了。 这不符合战争的本质。 “将军,我们在吐谷浑的地盘上已经走了三天,除了几支捕奴队外,再也没有见到一个活人。” 老韩心中一寒,他本以为自己已经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了。 而现在…… 李道宗说道:“燕王与御史台向来不和,今日竟敢如此行事,也不怕被弹劾?” 依李靖之计,李道宗及诸道总管,须至牛心堆时,才分南、北两路进攻吐谷浑,此时大军仍在一处。 至于那些没能追上的士兵,则是让他们去追。 “传我命令,所有人加快速度,向牛心堆进发。” 在李靖的命令下,一行人的速度骤然加快。 第1090章大冷天的也不怕冻着鸟 牛心堆城外,夜幕悄然降临,夕阳西下。 许多营帐前,都燃起了篝火。 一群人聚在一起,用刀子割羊肉,围着篝火载歌载舞。 因为天气寒冷,放牧是不可能的,所以所有人都呆在了帐篷里。 现在是冬天,高原上不能活动,所以一群人就跳起了舞。 距离这个帐篷不到一公里的地方,以秦安然为首的一百名特战队,全部都是一身雪白色的衣服,融入到了白雪之中。 “秦将军,看来慕容孝隽就住在最高最大的帐篷里。” “八九不离十,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不能打草惊蛇,否则吐谷浑人还没反应过来,我们就撤退了。” 秦安然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依我看,干脆把这几个部落的首领都杀了,让他们群龙无首,王爷的计划才会更顺利。” 特战队的人胆子很大,根本没把天柱一部的吐谷浑人放在眼里。 唐军在这段时间里,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自信。 这些训练有素的士兵,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能杀就杀,王爷是怕我们逃不掉,所以只针对慕容孝隽一个人。到时候再看情况吧,至少也要解决掉那些豪华帐篷里的家伙。” “就像平时一样,十支队伍一起行动,两支队伍对付慕容孝隽,剩下的人负责周围的帐篷,就算是惊动了吐谷浑,在黑暗中想要消灭我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秦安然拿着望远镜,小声的跟手下们说着接下来的作战计划。 随着夜幕的降临,营地前的篝火也慢慢的熄灭了,吐谷浑部落的战士们也都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准备迎接新的一天。 “进入帐篷区后,所有人都要保持沉默,用手势交流。” 等到子时三刻左右,随着秦安然的一声号令,所有人都弓起了身子,往前走去。 寒风呼啸,再加上众人都穿着白色的迷彩服,再加上吐谷浑人根本没想到寒冬时节还会有人来袭击,秦安然等人很快就潜入了帐篷区。 这一刻,所有人都展现出了他们的战斗素养。 一百个人,看起来并不算多,但是如果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进入其中,那么肯定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十个人一组,分成几个小队,朝主帐走去,这样就更隐蔽了。 …… 朱三福站在热气球的吊篮之中,裹紧了身上的羽绒服,拉了一下自己的帽子。 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堆牛粪。 虽然他看不上这些营帐,但是如果有大规模的军队调动,或者放火,朱三福也能第一时间察觉到。 “秦将军好自为之吧!” 不知为何,朱三福有些紧张起来,从怀中掏出一块鲸肉干,塞进了嘴里,这才让自己冷静下来。 在李想的规划中,大军会在凌晨时分发起进攻,这个时间点,正是人类意识最为薄弱,最容易犯困的时刻。 没有了首领,吐谷浑的抵抗就会大打折扣。 天空中,朱三福负责监视牛心堆的情况。 …… “哦呜!” “哦呜!” 几声狼嚎之后,秦安然终于放下心来。 似乎所有的队伍都已经就位,前方的大帐篷已经近在眼前。 突然,一个人从秦安然身边的帐篷中走了出来。 他打了个哈欠,走到帐篷旁边,开始撒尿。 秦安然感觉到了头顶上那连绵不绝的水流冲击,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大冷天的,也不怕冻着鸟? 怎么出来了? 秦安然觉得,这是他这辈子最长的一分钟。 秦安然这才稍稍的动了动身子。 确定周围没有危险之后,秦安然打了个手势,就准备动手。 秦安然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帐篷前,多亏了吐谷浑的懒惰,帐篷周围还覆盖着厚厚的积雪,才没有被发现。 一支队伍已经绕过帐篷,分成两队,分别向帐篷入口靠拢。 门口的两名护卫正半眯着眼睛,似睡非睡,却不知道,这已经是他们最后一段人生了。 秦安然对着帐篷前十米处的两队人马打了个手势。 两名队员突然一跃而起,向着同一个目标冲去。 特战队员右手捏住守卫的嘴,左手狠狠砸在守卫的脑袋上,然后猛地一扭,发出一声轻微的骨裂声。 其他队员也纷纷上前,将死去的护卫抬到了帐篷下,又给他披上了一件白色的斗篷,免得被路过的守卫发现。 “哦呜!” 秦安然见特战队得手,立刻发出信号,让其他帐篷的人动手。 慕容孝隽才是这次行动的主要目标,他必须要保证这顶帐篷已经落入了特战队的手中,否则的话,秦安然的任务就泡汤了。 发出信号后,秦安然带着一群人,迅速朝着主帐冲了过去。 帐篷里的烛光下,一名身材魁梧的大汉正搂着两个女人呼呼大睡。 秦安然却是不管不顾,飞身而上,一刀斩下,伏允最信任的心腹将领慕容孝隽的头颅就被砍了下来。 为了不让身边的两个女人捣乱,秦安然干脆将她们送到了黄泉路上,陪着慕容孝隽。 确定帐篷里再无活口之后,秦安然打了个手势,示意众人退下。 “嗷呜!” 秦安然顿时放下心来,今日之事,总算是告一段落。 大约一刻钟后,所有人都成功撤离,秦安然却是有些不甘心。 按照计划,等自己这一行人平安返回,先锋营便会倾巢而出,趁着天还没亮的时候,突袭牛心堆。 如果在大军进攻的时候,带着他们从城门冲出去,吐谷浑就等于腹背受敌,到时候肯定会更加混乱。 秦安然简单的跟几个队长说了一下自己的计划,然后让一支小队带着慕容孝隽的首级回去汇报,剩下的人则是从帐篷区的侧面绕到了城墙下,各自找了几顶帐篷藏了起来,只留下几个人在外面放哨。 …… 朱三福紧紧握着望远镜,借着月光和积雪,观察着情况。 在王爷的安排下,秦将军应该已经动手了。 朱三福最怕的就是牛心堆发生火情,或者调动军队,那样的话,特战队的任务就会失败,至少不会成功。 第1091章热气球部队投火油弹,吐谷浑部落的混乱 “王爷,这么长时间都没消息,想必已经得手了。” 刘谨等人聚集在李想军的帐篷里,等待着特战队员的汇报。 “再等一个时辰,如果再过一个时辰,没有任何动静,所有人都穿上铠甲,吃点东西,准备离开。” 李想表上很平静,但内心深处,却是无比的紧张。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进攻,天柱部落的实力并不比先锋营差多少,真要打起来,没有一千人的伤亡,前锋营是不可能拿下这支部队的。 现在,就看特战队的第一次表演了。 “王爷,不好了!” 朱三福脸色苍白的冲了进来。 “怎么回事?他们有没有回来?” 朱三福对特战队员的行进路线很熟悉,如果他想要观察的话,就算是对方穿着白色衣服,也能看得出来。 而且,在出发之前,李想就叮嘱过秦安然,让他在距离营地三里的地方,就将白披风取下,这样可以让军队提前做好准备。 “是的,不过……” “不过?” 看着朱三福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李想的心都提了起来。 “王爷,据我所知,只有十几个人活着回来,现在离营地只有三里地了。” 听了朱三福的话,营帐中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凝重起来。 刘谨:“朱三福,你有没有没发现,今天晚上牛心堆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朱三福:“对,属下目力极佳,今夜并未懈怠,但牛心堆方向并无异常。” “有没有可能,特战队在靠近的时候,就被吐谷浑人发现了? 李想瞪了苏仿一眼,让他立刻闭嘴。 “立刻派人去支援,几里之外的地方,很快就会知道结果的。” 李想虽然心急如焚,但也不想浪费时间,先把人带回来再说。 席君买立刻从营帐中走了出来,带着十几名护卫,其中一人骑着两匹战马,去和特战队员汇合了。 “王爷,一切都要未雨绸缪。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吐谷浑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反戈一击。” 营帐内沉默了许久,苏仿终于忍不住开口道。 原本,他还有些不太相信,以百人之力,能够在千军万马之中取敌首级,这可不像是《三国演义》中的情节。 对于苏仿,李想用沉默来回答。 一时间,整个军营的气氛都变得凝重了起来。 朱三福愣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很多事情,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感受到。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不少先锋营的士兵,席君买猛地一拉缰绳,战马停在了李想的营帐前。 “王爷,好消息!秦将军得手了!” 席君买从马背上跳下来,冲入营帐之中。 “什么?得手了?” 李想霍地站起身来,问道:“那朱三福为什么说只有十个人回来了?” “秦将军带着他的人躲在牛心堆门口,等我们进攻的时候,他就会配合我们。” 嗖! 军队中,所有人的心都放了下来。 “这也行?” 苏仿不由得对李想的特战队多了几分敬意。 军伍之中,最崇尚勇武之人,能够带着百人孤军深入吐谷浑大营,取其首级而全身而退,这种战绩,比任何事情都要让人信服。 “半个时辰之后,全军出发,目标是牛心堆!” 李想松了一口气,这件事,他已经商量了大半夜,终于可以实施了。 没有了首领的吐谷浑部落,在天亮的时候遭到了袭击,李想非常好奇,到底会遭遇什么样的抵抗。 …… 蓝天如镜,各种“宝石”点缀其中,吐谷浑地处高原,给人一种距离星空很近的感觉。 李想带着大军,一路疾行,草原上到处都是积雪,虽然并不适合行军,但却能将马蹄声降到最低。 就在这时,一道流星划过天际,在李想还没来得及许愿的时候,流星已经不见了踪影。 在靠近牛心堆的地方,先锋营兵分三路。 苏仿领了一千人在左侧包抄,一个校尉带了一千人从右侧包抄,其余人在李想的带领下,直奔吐谷浑的大营。 负责空袭的朱三福已经带着二十多只热气球先一步抵达牛心堆上空。 热气球的作用是巨大的。 特别是吐谷浑部落,他们的思想还很原始,对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总是抱有一种敬畏的态度。 这种从天而降的火油弹,不仅能烧掉帐篷,更能让不少人失去战斗意志。 “呜!” 不多时,大军距离牛心堆只有数里之遥,李想身边的信号箭冲天而起,宣告着热气球的战斗正式开始。 “嘭!” 一颗又一颗的火油弹从天空中落下,不多时,便已经点燃了几顶帐篷。 终于,一名吐谷浑将领注意到了这一点。 “哐!” “哐!” 军营里响起了锣声,无数人从睡梦中惊醒。 这一刻,许多人都拿起了武器,拿起了弓箭,从帐篷里跑了出来,去找自己的战马。 “秦将军,攻击已起,是不是该动手了?” 紧靠着城门的一个帐篷里,秦安然几个人都没休息,天空中的热气球一出现,立刻就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稍等片刻,只有朱三福一伙人出手,主力应该还在附近伺机而动。放心吧,回去的兄弟们已经告诉王爷,我们就藏在城门口,火油弹不会靠近我们。不过等下攻击时,一定要避开。” “秦将军不用担心,我们最清楚火油弹的厉害。” “等会战斗开始后,尽可能的抢到一匹马,不要单独行动,要发挥出团队的实力。” 外面的喊杀声越来越大,马蹄声也越来越大,气氛也越来越凝重。 “快去首领的帐篷,把他弄醒,不然会出大事的。” 火光中,一些吐谷浑人已经意识到,这个时候,必须要有一个人来主持大局。 可是诡异的是,他们的首领不在,他们的千夫长们,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 夜幕下,各营人马已经策马疾驰,全力进攻。 第1092章可汗不好了,咱们部落被唐人攻击 “百夫长,唐军来了很多人!” 一名吐谷浑百夫长好不容易召集了一批人来救火,没想到却听到了这样的噩耗。 “救命啊!救命啊!头儿的脑袋没了!” “大事不好了,千夫长遇刺了!” “东面也有骑兵,铺天盖地。” “哎呀!我身上着火了,你赶紧把火灭了!” …… 各种各样的呼喊声充斥在帐篷区中,就连一些生活在城市中的居民也察觉到了不对,纷纷跑到城墙上查看。 就在刚才,帐篷区里,至少有五六十个帐篷被点燃了,几匹受惊的马在营地里四处乱窜,不时有马匹被惊得摔倒在地。 更恐怖的是,四面八方,似乎都有铁骑从四面八方涌来,一些人甚至已经和大唐的铁骑撞在了一起。 “噗!” 苏仿一只手抓着缰绳,另一只手则是握着一把巨剑,他甚至都没怎么用力,就将那名吐谷浑人的头颅给斩了下来。 在睡梦中被袭击,首领、千夫长等将领全部战死,吐谷浑人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反抗。 这些吐谷浑人还真是不怕死,有几个人甚至连马都没骑上,就冲了上去,和那些骑兵厮杀在一起。 而另一边,席君买一马当先,如同一把尖刀,狠狠地扎进了吐谷浑大营之中。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看到这一幕,他身后的士兵顿时士气大振。 无论是席君买,又或者是秦安然,这两个人都是大唐最顶尖的猛将,根本不是普通人可以抵挡的。 不到一刻钟,吐谷浑组织起来的反抗力量就溃不成军。 只剩下几顶帐篷前的零星抵抗,再也无法改变什么了。 看到这一幕,李想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战争进行得比想象中要顺利得多。 看来,唐军是真的不惧任何人。 朝阳慢慢的升到了地平线上,首先照在了牛心堆的城墙上,很快整个大地都沐浴在了晨光里。 今天天气不错,没有下雪,也没有大风。 但是,天空中却有一群秃鹫在盘旋,随时准备俯冲而下。 几只乌鸦站在城楼上,不停的发出“呀~呀~” 经过两个多时辰的战斗,先锋营已经完全占领了牛心堆。 “启禀王爷,初步统计,这次折损七十余人,伤百余人,伤势较重的有数十人。” 虽是寒冬,但刘谨浑身都是汗,满身是血。 “王爷,恭喜你大获全胜。” 苏仿走到李想身边,浑身浴血,哈哈大笑起来。 在古代,四千人对一万人的部落,只有六十多人战死,其中还有一半是从马背上摔下来的,这是一场罕见的胜利。 然而,李想的脸色却并不怎么好看。 之前灭掉七八个部落的时候,伤亡并不是很大,但是今天,却损失了两百多人,这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料。 苏仿,秦安然还有席君买,都认为这是一场大胜,有些牺牲在所难免。 不过,李想还是希望,先锋营能和当初的龙虎卫一样,把所有人都带回来。 “所有战死的人,登记一下他们的身份,我要将他们的骨灰带走。” 李想深吸一口气,忍着身体的不适,下令道。 此次进攻的天柱部族,乃是吐谷浑的一个大部族,人口过万,大部分都被俘虏;除此之外,还有数不清的牛、羊、马。 达飞率领的捕奴队,已经追不上李想的速度,只能由先锋营来打扫战场。 好在,李想并没有直接进攻吐谷浑王城伏俟城的意思,所以并没有急着前进,而是在牛心堆休整了几天。 大军长途跋涉,也的确需要休息一下。 一紧一松,才是最好的选择。 前面的路更难走,必须要让所有人都恢复过来。 …… 伏俟城中,伏允依旧饮酒作乐,观看歌舞。 “可汗,不好了,有几个牧民从牛心堆里逃出来,他们说有一大群唐军出现在那里,把牛心堆团团围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护卫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将一个坏消息告诉了伏允。 “啥?唐军出现在牛心堆?” 伏允脸色微变,这些年来,他一直在攻打大唐的边关,但却从来没有和唐军正面交锋过,因为他知道,就算吐谷浑赢了,也不可能消耗过大唐的。 这也是上一年,段志玄率领大军攻城的时候,伏允只和他打了几个照面,就节节败退。 这其中固然有引蛇出洞之计,但也有不想和大唐硬碰硬的原因。 “是啊,听说大唐的军队已经从四面八方赶来,请求可汗支援!” 从牛心堆逃出来的人们,并不知道唐军的进攻是怎么回事,但他们必须把事情说得很严重,以显示这并不是自己无能。 “立刻派斥候去打探牛心堆的消息,然后调集兵力,准备战斗。” 伏允毕竟是一国之君,不可能在听到唐军进攻的消息后,就落荒而逃。 只有确定了大唐是来找自己麻烦的,自己根本不是对手,才会退走。 这一招屡试不爽,无数次帮助吐谷浑逃过一劫。 …… 李靖率领大军,正在昔日大唐西海郡的大草原上疾行。 他们没有先锋营的羽绒服、羊绒毛衣和鲸皮靴来御寒,一路上都是在风雪中跋涉,吃尽了苦头。 但这一路走来,虽然有些吃力,但却并没有遇到什么战斗。 “大总管,我们经过的几个部落,都已经被清理干净了。那里是吐谷浑的重地,我估计先锋营现在就在牛心堆那里。” 老韩年纪虽大,但身手却是极好,最重要的是,他很受李靖的信任,所以这次来,他依然是李靖的护卫统领。 “牛心堆至少驻扎了数千名吐谷浑的兵马,如果先锋营贸然进攻,肯定会损失惨重,希望苏仿能够说服燕王,让他和大军汇合,一举拿下牛心堆。” 李靖心焦如焚,连连催促大军加速前进。 “大总管,依我看,燕王殿下做事,向来都是以奇招为主,而不是硬碰硬。当初定襄之战,能够击溃突厥的军队,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或许这一次,也会有奇迹发生。” “但愿吧!” 李靖长叹一声,夹着马腹,不知不觉间,又快了几分。 第1093章西海湖上的冬捕 随着距离牛心堆越来越近,周围的部落也越来越多。 李想的先锋营和李靖的大军想要瞒过吐谷浑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两天,斥候每天都会遇到几波吐谷浑人,死伤惨重。 秦安然道:“启禀王爷,明日黄昏时分,大总管便可抵达牛心堆,吐谷浑昨天试探性的进攻了一次,随后又退了回去,属下猜测,他们应该也得到了大唐大军很快就会到的消息。” 李想说道:“伏允这一走,伏俟城恐怕就会变成空城。趁他们刚走,赶紧追上去,不能让他们有任何喘息之机。” “王爷,为什么不等我们的人到了再走?过了伏俟城,就是吐谷浑群山之中,一个不小心,很容易中计。” 在苏仿看来,现在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跟着大部队走。 “伏允这一招,还是去年那一招,一见我军来袭,便立刻退走,拖到咱们支撑不住。我倒要看看,是谁先受不了。” 李想早有预料,吐谷浑东西绵延数千里,人迹罕至,给大唐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不过,吐谷浑人又何尝不是? 侯君集的兵马当先冲入了牛心堆。 除了一百多名受伤的士兵,还有数十名看守俘虏的士兵,牛心堆上只剩下了一地的牲口和俘虏。 若是侯君集再晚来一步,恐怕这些俘虏就要被活活饿死了。 就这么点人,还要看着七八千的俘虏,虽然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但是这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所以这些俘虏一天只能吃一次饭,喝一次水,其他时候都会被五花大绑,分成几个小队,一旦有人反抗,就会被全部杀死。 从牛心堆里出来之后,李想还真有些想念达飞的贩奴队了。 “前锋营已经在三天前攻下牛心堆,昨日中午时分出发,据说是去追杀伏允的人。” 牛心堆城中。 说实话,此刻的李靖,还有些恍惚,有种做梦的感觉。 先锋营那点人,居然轻轻松松的攻下了牛心堆,据说损失也不过二百人。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城门前堆积如山的数千颗人头,以及慕容孝隽的人头,李靖还以为前锋营运气好,牛心堆根本没有军队。 “战斗的情况你都知道了吗?为什么先锋营可以轻而易举地拿下吐谷浑的大部族?” 李靖虽然从李想那里得到了一份战报,但是里面只有寥寥几句话,并没有详细的描述这场战斗,这让他很是好奇。 “大总管,我以为,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的追上吐谷浑的军队,至于是怎么拿下牛心堆的,我们可以稍后再详谈。” 侯君集只觉得自己赶了半个多月的路,却什么也没捞到,心中郁闷之极。 侯君集身为兵部尚书,又怎么会不知道段志玄被李世民革职的原因? 若是这次出征,再像去年那样,他可就惨了。 “全军休整一日,补充粮草,然后分南北两路,前往前隋威定县。” 李靖迅速打定主意。 西海北部是吐谷浑最富饶的地方,部落众多,伏允可以选择任何一个方向。 但不管他们逃到哪里,最后都是朝着且末郡的方向逃去。 …… 李想给李靖留下了数千俘虏,还有大量的牲畜和马匹,全军则一人骑着两匹马,直奔伏俟城而去。 虽然伏允已经得到消息,知道自己的大军已经杀到伏俟城,但李想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先扫荡一波,削弱吐谷浑的实力。 伏允就算是想要撤退,也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李想可以一直跟在他的身后,等他坚持不住的时候,自然会出来打。 刘谨问,“王爷,你为什么要让所有人都带上母马?” 前锋营离开牛心堆后,向西行了两日,便到了西海,然后顺着西海向伏俟城进发。 这一夜,先锋营驻扎在西海。 “这里是吐谷浑平原,地势低洼,水源充足,不愁喝水。可是,如果继续向西走的话,就很难得到足够的食物和水了。有了母马,马奶就成了一种很好的补给。” 李想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从蒙古人那里学到了一种方法,那就是带上母马,这样既能在战斗中发挥作用,又能减少后勤消耗。 尤其是李想这种先锋小队,更是以速度见长,不可能带着后勤兵。 “原来如此。” 李想的回答明显出乎刘谨的意料,作为唐人,大多数人都不习惯马奶,尤其是刘谨,更是连马奶都没喝过。 “不然呢?” 李想淡淡一笑,从营帐中走了出来,朝着西海而去。 这西海,后来被称为青海湖,也算是内陆湖中最大的一个湖泊了。 “秦安然,去取几杆长枪来,今天晚上,我给你们换换口味!” 看着西海被厚厚的冰层覆盖,李想忽然想起了前世看过的查尔干湖冬捕的场景,这个时候,正是西海进行冬捕的最佳时机。 虽然没有鱼网,但挖几个洞出来,总会有鱼自己跳出来的。 现在是冬天,一条鱼从水里跳出来,很快就会变成一条冰鲜。 为了维持先锋营高昂的士气,连战连胜固然重要,但是偶尔改善一下伙食,也是必不可少。 这半个月来,他一直在吃牛羊肉和鲸肉,根本没有吃过新鲜的鱼。 秦安然很快就取来了几杆长枪。 秦安然,席君买,王玄武等人,在李想的命令下,各自寻找地面。 “轰!” 如此大的动静,自然引起了苏仿几人的注意,当即便有众多军士围了上来。 “王爷,我们怎么抓鱼啊?没有渔网,只用长矛当鱼叉的话,很难抓到鱼啊?” 刘谨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虽然他们很想在西海捞点鱼,换换口味,但看着那坚硬的冰层,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呵呵!待会我会让你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瓮中捉鳖。” 李想也懒得跟他们解释,反正他们也听不懂,只要能抓到鱼就行了。 “噗!” “噗!” 再坚硬的冰层,在几名猛将的联手之下,也是迅速的破开了一个大洞。 “小心点,不要掉下去。” 李想往后退了两步,这个季节,若是落水的话,怕是半条命都没了。 “再扩大一点。” 破开一道口子后,扩张的速度极快。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地面上已经多了几个大洞。 第1094章继续追伏允,不能把军功一个人赚了 “王爷,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刘谨弯下腰来,向洞中望去。 “啊!” 就在刘谨话音刚落的时候,一道黑影从水中冲了出来,直接打在了他的裤裆处,顿时,洞口就热闹了起来。 李想也哑然失笑,还好是刘谨啊。 西海地处高原,冬天的时候,风很大。 但是,却让这片湖泊看起来,颇有几分仙境的味道。 天空中不时有天鹅飞过,令人忘却了恶劣的环境。 “这么多鱼!” 席君买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另一边,刘谨这才意识到攻击自己的竟然是一条至少有七八斤重的大鱼,顿时无语。 今晚吃了你,也算是报了仇。 “王爷,怎么会有鱼跳出来?” 苏仿也被吓了一跳,自从和李想一起出征之后,他的世界观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而从前锋营干净利落的拿下牛心堆开始,苏仿便彻底服气了。 “传我的命令,让所有人都去挖洞,今天晚上所有人都能吃到鱼。” 吐谷浑人是不吃鱼的,西海的鱼类经过千百年的繁衍,虽然也被天鹅之类的鸟类捕捉到了,但是数量之多,依旧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 西海这边基本是十一月份开始结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多月,海水里的鱼儿早就被缺氧憋坏了,这时候突然冒出来几个洞,全都争先恐后的往里钻。 没过多久,先锋营就收获了数千条鱼肉,足够他们吃上几天。 夜色渐深,营地里充满了鱼香味。 不是烤鱼就是清蒸。 一些北方土生土长的士兵,更是生平第一次吃到这么鲜美的鱼,大快朵颐。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整个先锋营都在绕着西海岸向伏俟城进发,天天都是香喷喷的鱼肉,直到所有人都没胃口了。 “启禀王爷,伏俟城在二十里外,在离城不远的地方发现吐谷浑军队。” 伏允虽然是向西逃亡,但如果不做抵抗,士气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且伏俟城是都城,所以他在城外留下了一万大军,用来对付唐军。 草原人并不擅长防守,虽然学着汉人修建了一座城池,但伏俟城只有两米多高,而且都是黄泥砌成的,很容易被攻破,所以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城墙上与唐军抗衡。 “派人通知大总管,我们绕道而行,直追伏允的军队而去。” 李想觉得,先锋营想要拿下这一万多人,压力会很大,而且,在这样的战斗中,先锋营也发挥不出太大的作用。 更何况,伏俟城是吐谷浑的都城,拿下它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他已经连克好几个部落,再这样下去,难免会有人不爽,给他使绊子。 “昨日斥候回报,大总管已经带着三万大军,距离我们只有两天的路程,要不要加入大军,将他们一网打尽?” 整个先锋营的斥候,都是秦安然负责的,就连热气球队,也是秦安然的斥候。 “不用了,就算大军击溃了这支军队,也要在伏俟城停留几天,伏允已经逃得远远的,不能给他召集其他部落的时间,必须让他感觉到身后有追兵。” 绕过伏俟城,李想也不怕遭到两面夹攻。 以李靖的兵法,就算不能将这一万人一网打尽,也能将其击败。 这些残兵败将,如何还敢向前锋营发起进攻? …… 达飞带着一批俘虏和牲口回到了定襄城内。 马周也很给力,在李想的要求下,给了达飞三成的利润。 短短一个多月,这支捕奴队每人就拿到了一百多贯。 很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千金买马骨。 达飞很大方,一分钱都没有留下,全部交给了手下,让他们在短时间内,快速的招兵买马。 王爷说了,只要是吐谷浑和吐谷浑的同盟,捕奴队都可以随意攻击,出了什么事,都由他负责。 所有的战利品,都归定襄商会所有。 一些原本还抱着观望态度的青壮年,见捕奴队成员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有了这么多的收入,纷纷踊跃报名。 达飞很快就召集了上千人。 薛延陀人、突厥人、党项人、马匪、行商。 那些捕奴队紧随唐军的脚步,就像是一群狼群,在收割着战利品。 …… 大明宫,宣政殿中。 李世民看着面前的奏折,神色凝重道。 李想这是在找死吗? 居然敢孤身深入,丝毫不顾自身安危。 “前线密报,燕王扶持胡人在定襄组织了一支捕奴队,听说这支队伍在定襄一带十分活跃。” 张阿难斟酌着说道。 “捕奴队?” 李世民神色一动,虽然在大唐,贩卖奴隶并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就连大唐的唐律中都有明文规定,保护买主的利益。 但是,那些王公贵族,却是绝对不会在明面上接触的,就连私下里,也很少有交集。 这种职业,属于下九流。 “是的,不过陛下大可放心,这支捕奴队名义上是薛延陀人的,由薛延陀统领,但实际上却是由燕王控制的。” “他为什么要组建一个捕奴队?” 李世民并不认为李想是为了钱才组建这支队伍的,毕竟他也不是那种目光短浅的人。 “据说这些捕奴队都是在吐谷浑的地盘上活动的,先锋营在征服了那个部落之后,就把所有的清理工作都交给了他们。”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这么多奴隶?” 李世民一脸的茫然。 “我听说燕王府长安的水泥作坊已经派了很多工匠前往定襄,所以我猜测,燕王应该是打算在定襄建一个水泥作坊。” “加强对定襄方向的调查,有什么动静,立刻向朕报告。” 第1095章就不信,唐军能追两千里 伏俟城外,李靖一举将吐谷浑大军打得溃不成军,斩首三千余人,俘虏四千余人,只有少数溃逃而去。 不过,虽然收获颇丰,但战利品却很少,连牛心堆的一半都不到。 “大总管,前锋营正在向西追击伏允,不过我们得到的消息是,伏允去了西南方向,要不要派人去通知他?” “晚了,吐谷浑地广人稀,只要离开伏俟城,斥候是找不到前锋营的。我倒不是担心他们会走错路,而是担心他们遇到伏允的大军,那就麻烦了。” 李靖看了一眼军帐中的地图,计算了一下前锋营和伏允的行进路线,觉得双方虽然走的是不同的路线,但十天之后,还是有可能相遇的。 虽然这样的遭遇,对唐军来说,并不算什么,但吐谷浑伏允率领的大军,少说也有数万之众,如果这支数千人的先锋营遇上,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侯尚书是从南面追,我们在北边,越往西走,道路就越是艰难。现在积雪还没有融化,马匹恐怕支撑不了多久。若是不能在大军与伏允接触之前将他拦下,接下来的战斗将会非常艰难。” “不错,所以我担心的是前锋营与伏允的军队相遇。” …… 一群羚羊不停的用蹄子刨着积雪,为的就是下面的枯草。 如果运气好,还能找到几株耐寒的小草,虽然是刚长出来,但在这个二月里,已经是难得一见的美食了。 突然间,领头的那只羚羊停了下来,好像在听附近的动静。 “嗖!” 它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一支利箭射死。 这一箭就像是一个信号,顿时一片箭雨落下,二十多只羚羊就这样被消灭了。 “哈哈,有了朱三福的帮助,我们狩猎起来就轻松多了。” 一片雪白之中,数十人突兀地站了起来,为首之人,赫然是秦安然。 先锋营离开牛心堆已经半个多月,一开始还能遇到几个部落,但这五六天来,他们一个人都没遇到。 因为不知道这条路到底要走多远,李想便让秦安然等人去打猎,一方面是为了给众人提供新鲜的食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缓解一下补给消耗。 “这些羚羊虽然没有黄牛那么强壮,但每一头都有数百斤重,今天打了二十多头,足够我们吃上几天了。” 大冷天的,也不用担心东西变质。 切好的羚羊肉,随意摆放在那里,就像是天然冷藏库。 “这破地方,难怪去年段将军空手而归,果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待的。” 秦安紧紧的抓着自己的衣领,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冷过。 “王爷说,大概还有五六天的路程,就可以到达吐谷浑的一处据点,那是天柱王在吐谷浑的领地,那里应该储藏着大量的牛、羊、马。如果我们能占领那里,对吐谷浑也是一种极大的威慑。” 天柱王是伏允最信任的臣子,也是吐谷浑的第二号人物,这些年来,一直都是他出谋划策,攻打大唐的。 …… 伏允骑着高头大马,顶着凛冽的寒风,朝着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这一刻,他有些后悔了。 唐军紧随其后,他已经从几个部落里得到消息,有几支军队已经攻入了吐谷浑,如果不是他当机立断,放弃了伏俟城,只怕早就落入唐军的手中。 “可汗,唐军长途跋涉,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我们只需要再撑一会儿,他们就会退走。” 天柱王见伏云心情不好,连忙安慰道。 “这次不同,大唐去年才出兵,才半年不到,就再次出兵,看来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隋朝时期,伏允曾经经历过吐谷浑差点被灭国之祸,虽然后来借助隋末之乱收复失地,但对于中原王朝,他始终心存忌惮。 当然,这是一种矛盾的情绪。 一方面,对于天柱王提出的入侵大唐边陲,掠夺人口和资源,壮大吐谷浑的提议,他也是赞同的。 另一方面,他也不敢明着和大唐正面开战,因为他很清楚,现在的吐谷浑,论国力,根本不是大唐的对手。 “不行的话,我们可以直接去且末,那里离伏俟城有两千多里,越往前走越荒凉,就连我们吐谷浑人都不敢深入无人区,如果唐军敢追上来,自然会有天险替我们解决。” “也只有这个办法了,不过这条路上的部落,怕是要遭殃了。” “可汗,没关系,我们可以让那些部族反抗,实在不行就投降,唐军从来不会滥杀无辜,只要投降,他们就可以继续放牧,虽然名义上是大唐的。等我们王师归来,一切都会恢复如初。” 天柱王按照过去的经历,给出了一个方案。 “三天后,我们便可抵达天柱城,补给完毕后,便启程前往且末。” …… 西北高原,是一片贫瘠的土地。 尽管李想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但先锋营依旧有几十名士兵,永远的倒在了路上。 “王爷,天柱王的领地就在前面,朱三福说有一支军队去了西边,我们去了也不一定能得到多少补给。” 秦安然一脸忧色,吐谷浑内部的气候之恶劣,比他想像中还要糟糕。 此时,前锋营已经离开定襄千里之遥,与大总管率领的军队失去了联系,已经有十多天的时间了。 “伏允离开得太过仓促,吐谷浑的军队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集结。我估摸着他顶多也就两三万人的兵力,只要跟紧了,早晚有一天会追上的。” 正如李想所料,无论是李靖率领的北路军,还是侯君集率领的南路军,都已经与吐谷浑的兵马交过数次手,都是来不及向西撤离的部族。 可是,李想这么一说,秦安然却完全想不通,自己这三千多人,要怎么对付三万人? 天柱王的领地不出他所料,大部分牛羊都被搬走了,只有几个不死心的牧民还留在原地,等待着最后的机会。 除了留几个人给他们带路之外,其他人都已经身首异处。 第1096章宜将剩勇追穷寇,李靖的赞同 “启禀王爷,粮食所剩不多,最多只能坚持七八日,若是再追下去的话……” 刘谨站在李想身边,一脸担忧,他本以为能在这里得到一些补给,没想到伏允竟然比先锋营更早赶到,坚壁清野,一路向西进发。 李想说道:“所有人立刻出发,前往南方。” “王爷,我们要去南方吗?” 苏仿一怔,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听。 “是啊,南方是前隋河源郡,那里是吐谷浑富庶之地,气候并不算太恶劣,我们扫荡一个月,不仅可以让大家适应高原气候,补充物资,更重要的是,可以消灭吐谷浑的有生力量。” “到时候,就算是我们不去追杀伏允,等伏允回来之后,草原上一个牧民都没有,他还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李想想起了一句话:“存地失人,人地皆失。” 对付吐谷浑,绝对不能让他们牵着鼻子走,何况原本的计划,就是扫荡吐谷浑部落,逼他出兵。 只是没想到,伏允竟然这么快就跑了,他根本就没有听到其他部落被灭的消息。 失策啊! 不过,还好,现在调整战略还来得及,只是不知道到时李靖与侯君集两路大军汇合之后,却发现自己已经走了,会不会有什么意见? 他带来的先锋营,看起来已经快要变成独立营了。 “再往西就很难了,太冒险了,要是撤吧,又太可惜了。王爷,南下确实是个很好的选择!” 苏仿想了想,也觉得李想说的有道理。 前锋营的人都有马匹,又没有太多的物资,所以行军的速度很快。 …… 这个时候,吐谷浑的地理位置依然很重要。 南有益州,东有金州,东北有定襄,西北有丝绸之路重镇。 大唐很难完全控制吐谷浑,但是如果只是控制住西海附近,以及吐谷浑的几处要地,那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李想带着先锋营一路向南,不到两天时间,他们又遇到了一些小部落。 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李想多说什么了,大军过处,所有人都死光了。 经过一天的休整,他们继续向南进发。 这些党项人至今仍向吐谷浑效忠,势力相对较弱。 不过,谁让他跟错了主人呢? 在伤亡近百人后,先锋营将党项部数千人全部歼灭。 接下来的几天,李想带领着先锋营,在吐谷浑的南边绕了一圈,将沿途的部落全部扫荡一空。 甚至连一丝反抗之力都没有。 一直到前隋威定县,靠近天柱王封地的一个小镇,遇到李靖的斥候,前锋营才第一次与大队人马会合。 “拜见大总管!” 唐军的斥候,除了打探吐谷浑的行踪之外,还有一个额外的任务,那就是打探前锋营的行踪。 既然遇到了李靖派来的斥候,李想自然要第一时间去拜见自己的顶头上司。 “哈哈,燕王真是威风凛凛,陛下命你当先锋,你却非要去做马匪。” 李想这两个月来的所作所为,李靖基本都知道了。 说实话,他对这种方法并不是很赞同。 “大总管,吐谷浑已经不止一次的入侵我大唐,如果不趁此机会斩草除根,谁知道他们以后会不会对大唐造成更大的破坏?” “吐谷浑附近,也就定襄、金州附近有点价值,但是周围和西边,根本没有什么价值,就算给了大唐,也不可能完全控制住。” 李靖这话说的很实在。 “大总管,既然吐谷浑可以控制,为什么我们大唐不行?难道大总管觉得,大唐还不如吐谷浑吗?” 李靖额头挂满黑线。 “伏允现在是往西边去了,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是要去且末,末将请求带着先锋营去追杀伏允。” 就连李想自己,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所以,他也能猜到李靖的难处。 “而且,我距离此地,尚有千里之遥,纵然一路无事,也需要半月时间,而且,越是向西,将士们越是不习惯。” “吐谷浑已经是强弩之末,只有伏允手中还有几支还算可以用的兵马,灭之,可以保大唐十年无忧,大总管若是不愿意,末将可以理解,但末将请求,让先锋营继续追击。” “大总管,末将同意继续追下去。” 李道宗帮着李想说道。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还请大总管三思啊!” 李靖喃喃自语,突然双眼一亮,道:“好一个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既然你都不惧,那么,我又有何惧?传我命令,所有不舒服的人都留在这里,其他人带上干粮,明天一早出发。” 李世民这一次出征吐谷浑,一共出动了十万大军,但是其中有一部分并没有追上大军,而是分散在了吐谷浑的地盘上,李靖手中能够动用的兵马,也不过五六万左右。 不过,他们并不需要太多的人手去追杀伏允,而且,很多人都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环境。 所以,第二天能出动的兵力恐怕只有三四万左右。 李想一马当先,带着先锋营的三千人,继续向西进发。 贞观九年,三月末,雪已化,露出一片青青绿草。不过,这也极大的缓解了粮草短缺的问题。 接下来,就看谁能坚持得更久了。 一旦大唐攻下且末城,伏允就算不想与唐军决战,也没有任何选择。 且末是吐谷浑的最西端,根据后世的地图,现在已经属于新疆。 就算是吐谷浑,想要把一支庞大的军队运过来,都要费很大的力气。 更何况是唐军。 李想策马而行,走在最前面。 在高原上赶路,不可能整天骑马,不管是人还是马,都承受不住这种长时间的高强度运动。 所以,整个先锋营,基本就是一步一步,带着马西行。 李靖大军紧跟其后,不过数十里之遥。 唐军不好过,伏允的日子也不好过。 “父王,要不我们投降吧,现在唐军已经压得很紧了,等他们赶到且末城,一切都晚了。” 伏允的长子,大宁王慕容顺,乃是伏允与隋朝宗女光化公主之子,曾长期生活在大隋,对中原的势力有着更准确的认知。 第1097章围攻且末城,伏允的末路 “大宁王,这一路上,你有没有听那些逃出来的部落的人说什么?唐军一路烧杀抢掠,摆明了就是想灭了吐谷浑,如果投降,大汗必死无疑。” 天柱王自然知道,如果伏允投降,大唐一定会放过所有人,唯独不会放过他。 “天柱王,汉人素来以仁义为怀,只要我们投降,那些将领就不敢乱杀无辜,否则都会被御史们弹劾。” “仁义?你去问问那些逃回来的人,哪一个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如果不是去年你怂恿父皇攻打大唐边境,扣押大唐的使节,你以为我们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万事皆有因,而这一切,皆因你而起。” “岂有此理,那些被掳掠来的汉人女子,都进了本王的帐下?抢来的奴隶,是来给本王干活的?难道抢来的食物,都归本王了?” “够了!” 看着长子与天柱王争吵不休,伏允一张脸黑如锅底。 伏允离开伏俟城时,带着三万大军,再加上天柱王封地的近万大军,按理说,这支军队应该可以横扫整个高原了。 然而为了给唐军增加更多的难度,也为了阻止唐军,伏允在前往且末的道路上,留下了超过一半的兵力。 结果,当他来到且末城的时候,手中的兵马已经不足两万。 驻守在各个关隘的士兵,根本无法抵挡大唐大军的进攻,唐军一路势如破竹。 当然,李想也不会傻乎乎的让先锋营冲在最前面。 李靖的军队有自己的辎重队,也能造出一些简单的攻城器械来。 如此直到四月中旬,大军才抵达且末城附近。 “大总管,且末城地势险要,是吐谷浑通往西域的必经之地,想要强攻的话,恐怕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李道宗看着这座在吐谷浑中极为罕见的坚固城池,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长途跋涉,将士们都有些累了,即便是李道宗,也是双颊通红。 “且末城虽强,但毕竟是小城,粮食有限,再加上吐谷浑并不擅长防守,很快就会支撑不住。” 话虽如此,李靖心中却是有些担忧,到底谁能坚持到最后呢? “大总管,我倒是有个办法,能逼着吐谷浑出战。” 李想亲自上了热气球,查看了一下且末城的情况。 “是吗?” 李靖两眼放光。 “大总管应该也听说过,我手下有一支很厉害的队伍,如今吐谷浑数万大军已经退入且末城,四处都是营帐,我们只需要派骑兵在帐篷区投掷火油弹,虽然不能杀死太多人,但也足以让他们感到压力。” 到了现在,李想已经觉得,火油弹已经没必要留着了,不如全部送给且末城。 “好吧,你先试试。” 李靖有些失望,他知道先锋营一开始有二十多个热气球,但都是残破不堪,现在能用的只有十来个,而且火油弹也不多了。 不过,总比束手无策要好得多。 李想让朱三福带队,前往且末城的上空。 不过,因为且末城是石头城,建筑基本都是用石头砌成的,除了直接扔进帐篷里面,火油的威力并不大。 这一折腾,就是一天一夜,第二天,大军又到了城门前,又是一顿臭骂,伏允却带着一群吐谷浑的官员上了城楼。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看到伏允的身影。 “秦安然,如果我让你冲上去的话,你有信心射中伏允吗?” 李想看着城墙上的一群人,心中一动。 秦安然的箭术,他很清楚,在唐军里,没有人能比得上他,他用的是特制的五石强弓,普通步兵用的都是二石弓,秦安然的弓有多强,可想而知。 至于那些号称能射十石弓的人,李想也只能呵呵一笑。 说句不好听的,秦安然的五石弓,与普通士兵的弓箭相比,简直就像是重狙和手枪的区别,没有人能够想象到,秦安然隔着两三百步的距离,居然还能射中敌人。 “王爷,我有六成的把握能射中目标,如果能再往前冲一点,我就有八成的把握了。” 秦安然看了看距离,又看了看风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 “那你就放手去做吧,有什么后果,我会负责的。” 他也没时间和李靖详细商议,免得伏允在城楼上多呆一段时间,就没机会了。 而且,李靖也不喜欢用这种方式,但李想却不会这么做。 不管怎么说,先灭了吐谷浑再说。 四月份,且末城的天气已经变得有些凉了。 除了远处的山头还被白雪覆盖,其他地方已经开始冒出绿草了。 高原上的植物生长速度极快,只需要几天的时间,这些小草就会长得很快。 伏允面无人色的看向城外。 作为吐谷浑第二十代可汗,伏允在位三十余年,早已不复当年之勇。 早知道大唐会这么做,打死他也不会去招惹大唐的。 现在后悔,似乎已经晚了。 “父王,事到如今,我们是不是该投降了?” 大宁王慕容顺再一次站在了伏允的身边,试图说服伏允。 城外的唐军训练有素,绝对是大唐的精锐,且末城根本无法阻挡他们的脚步。 “可汗,唐军出动如此多的兵力,一路行来,粮草补给极为困难,微臣以为他们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只要再撑个十天半个月,他们自己就会退走,那时我们再追上去,未必不能大获全胜。” 天柱王依旧是一副拒不降的态度。 秦安然一马当先,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李靖还未出声制止,秦安然已经冲出数十步。 伏允也注意到了这一幕,但是看到只有一名武将,而且距离城墙还有两百多步的距离,他并不是很担心。 反倒是有些好奇,对方究竟想要做什么。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秦安然身上。 还没等众人明白秦安然要做什么,秦安然已经拿出了一张弓,双脚搭在了马镫上。 唰! 唰! 唰! 电光火石之间,秦安然三箭齐发。 第1098章侯君集提议把吐谷浑人全杀了 伏允原本还在嘲笑这名武将的狂妄,但是下一刻,他就感觉到胸口一阵剧痛。 “啊!” 伏允惨嚎一声,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天柱王也是如此,惨叫一声,气绝身亡。 只有慕容顺的警惕性比较高,下意识的将身边的一名官员拉到了身前,这才躲过了一劫。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且末城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李靖也顾不上训斥秦安然,直接下令全军出击。 “热气球出击,马上派人攻城。” 虽然将军必须身先士卒,但李想也不会傻到自己爬云梯。 朱三福听从李想的吩咐,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便组织起热气队,带着一百多名护卫腾空而起。 此时的攻城战,才刚刚开始没多久。 即便吐谷浑人大乱,但本能的抵抗大唐的进攻,也是必然的事情。 吐谷浑也不是吃素的,都是身经百战之辈,唐军一时半会也攻不下且末城。 “城西那边的人比较少,我们从那边下去,我负责掩护。” 秦安然与李想汇合之后,便登上了朱三福的热气球,前往了且末城。 秦安然身为神箭手,并未让朱三福落在地上,而是在空中不停地射击。 城西的防御本来就不是很强,突然有十几个热气球出现在天空中,所有人都慌了神。 之前在热气球上投下燃烧弹的那一幕,可是有不少人亲眼所见。 城西的吐谷浑人生怕天上又来一颗火油弹,纷纷四散而逃,给了热气球降落的便利。 有秦安然在空中不停的点射,百来号人就这么有惊无险的降落在了城中。 秦安然看着所有人都平安落地,便让朱三福驾驶着热气球飞到西面城墙之上,对着城头上的将领就是一通乱射。 只要没有统帅,吐谷浑的抵抗就会陷入一片混乱。 而那些带着手弩的护卫们,很快就冲到了城墙上。 李靖听到李想的禀报,立刻调集了一队人马,乘坐云梯前往城西。 “噗!” “噗!” 秦安然每一箭射出,都有一名千夫长或者百夫长倒在了地上。 城墙上的守卫一轮又一轮的弩箭射出,又有一批人倒下,很快,西边的城墙就落入了唐军的手里。 虽然一些吐谷浑人想要冲上去驱赶唐军,但是在秦安然的虎视眈眈下,还有数百名全副武装,手持重弩的唐军,吐谷浑人根本无法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只是半刻钟的时间,一名名手持云梯的唐军就已经登上了城头。 李靖站在城下,见此一幕,顿时放下心来。 若无意外,此战已成定局。 燕王,还真是让人意外。 看来,能够灭了突厥王廷,绝对不是侥幸。 现在想来,燕王的用兵之道,倒也是颇有几分陛下的风范,只是,却多了几分灵动,多了几分狠辣。 对大唐来说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将军,城门已开!” 吐谷浑人并不是傻子。 一见城西被唐军攻下,他们便明白,且末城已经守不了。 慕容顺,也就是伏允的长子,很快就说服了剩下的几名将领,开城投降大唐。 伏允死了,天柱王也死了。 现在的吐谷浑,以大宁王慕容顺为首,他又是半个汉人,反抗起来自然不会太过激烈。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也知道反抗是无济于事的。 而且,如果他们继续抵抗,生气的大唐军队,很可能会采取更猛烈的报复行动。 “还好本王让秦安然杀了伏允!” 李想看到吐谷浑大军打出白旗,又看了看城墙上渐渐安静下来的刀剑之声,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一群秃鹫盘旋在且末城上空,它们的目光都落在了城墙上的尸体上。 虽然这场战斗只持续了半个时辰,但双方都是死伤惨重,超过两千条人命就这么没了。 “大总管,吐谷浑的所有将领都已经投降了。” 且末城,李靖意气风发,立于城楼之上,俯瞰吐谷浑这座固若金汤的城池。 且末城是中原王朝第一次在西域踏足的地方,从今天开始,这座城池将会成为大唐的战略要地,俯瞰整个西域。 且末城就在且末河的旁边,沿河便是鄯州,倒也不算太过偏僻。 “都给我好好看着,我要带他们去长安城。” 李靖已经派人将这个好消息传给了长安。 “大总管,要我说,这些俘虏留在这里也是个麻烦,除了大宁王之外,其他人都给我杀了。” 侯君集本来就是个狠角色,带着这么多俘虏,也是一件麻烦事。 且末城的军队,除了少数几个不服慕容顺的将军带着几千人逃了出去,剩下的全部成为了俘虏。 一万多名俘虏,光是食物就是大问题,更别说管理了。 “万万不可,西域诸国虎视眈眈,今日若杀了吐谷浑降兵,日后谁还敢归顺?” 对于侯君集的观点,李道宗显然是不赞同的。 “大总管,我能和你说几句话吗?” 李想眼前一亮,立刻有了主意。 李靖瞪了李想一眼,便走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里。 “燕王有什么吩咐?” 虽然还在军伍之中,但战事已成定局,李靖也就不再摆什么官架子了。 当然,这其中也有先锋营今天表现出色的缘故。 面子这种东西,谁也给不了。 是自己争取来的。 “大总管不是已经六十多岁了吗?如今,担任着平章政事,可以说是位高权重。平定萧铣,安抚岭南,平定辅公祏,剿灭东突厥,现在又剿灭吐谷浑,大总管功不可没,是大唐不可或缺的重臣。” “燕王有话直说吧?我又不是老糊涂了。” 李靖还以为李想要拉他入伙造反呢,脸上的表情顿时一变。 “好,我也不拐弯抹角了。大总管,您不觉得此次回长安立下大功,未必是一件好事吗?为你的后人考虑,大总管犯点错也好。” 第1099章李渊病重,让想儿速回大唐 李靖深深看了李想一眼,若有所思。 “你想让我做错什么?” 历史上,李靖灭掉吐谷浑之后,曾经被诬陷谋反,虽然后来澄清,却是闭门不出,再也没上朝了。 活了六十多年,他已经看透了很多东西,所以李想的话,他才能听进去。 “对付这些人,怀柔是没有用的。如果把这批俘虏带回长安,陛下很有可能会把他们送回吐谷浑,然后再派一位臣服于大唐的人当新的可汗。” “本王认为,单靠这一点,还不足以解决大唐西北的问题,还不如以雷霆万钧之势,将吐谷浑纳入大唐的统治之下,一方面可以震慑宵小,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大唐提供更多的产马地。” “你想让我杀了他们?” 李靖何等聪明,立刻明白了李想话中之意。 “如果大总管不想亲自下命令,那就让我来吧。” “你有什么打算?” “先派些人进去,放出些风声,让这些俘虏再次起兵造反,到时大军直接镇压,不小心弄死几万人,也属正常,朝中御史就算心中有所怀疑,也不敢多言,最多就是弹劾。” “几万人……” “听说隋炀帝三次征伐高丽,高句丽人斩杀了不少隋军将士,建了一座京观,我也想在且末城建一座,练练手先!” “陛下有征高句丽的意思吗?我怎么不知道?” 李靖被李想这么一说,心中也是一惊。 练练手? 难道他还想在高句丽再建一座京观不成? 你是不是知道陛下有出兵高句丽的打算? 这下麻烦大了! 和吐谷浑不同,高句丽更加的难缠! “不,陛下暂时还没有攻打高句丽的意思,大唐现在处于休养生息的阶段,不会轻易开战。不过,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大总管以为,大唐能容得下高句丽吗?” 李靖默然不语,目光望向远方的雪山,若有所思。 “老夫年事已高,便将且末城的俘虏交由前锋营看管。最迟不超过五日,必须返回长安!” …… 虚虚实实! 这一招,很多官员都喜欢用。 短短两天的时间里,吐谷浑关于大唐如何处置俘虏的各种说法都有。 “唐军在离开之前,会放火烧掉我们所有人。” “唐军已经把牛羊都收走了,且末城里只剩下我们。” “听说现在城外正在挖万人坑埋我们呢。” “唐军这是要把我们从且末送到大唐去,而且连饭都不管?” 各种各样的流言,在唐军的口口相传下,迅速的传播开来。 唐军中有突厥人,也有薛延陀人,他们混在俘虏营中,很难被人认出来。 更要命的是,那些守卫俘虏的士卒还故意对他们拳打脚踢,辱骂他们,根本不把他们当人看。 当天夜里,就有几个俘虏偷偷从俘虏营里溜了出来,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刀剑。 当俘虏营里的人们开始骚动的时候,唐军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 然后,便是镇压。 一万多名俘虏从大营里冲了出来,将且末城烧成了一片火海,而姗姗来迟的唐军,也开始了进攻。 一波波箭矢,毫无反抗之力的叛军,就像是割麦子一样被摧毁。 李靖站在军帐中,听着外面的呼喝之声,长叹一声。 这倒是个好主意,陛下也不用担心该如何奖赏自己了。 李想站在塔楼之上,看着且末城渐渐平静下来。 …… 大明宫,宣政殿,李世民看着这个好消息,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眼看李靖率军追击伏允,眼看大唐又要大胜,太上皇李渊却是病入膏肓。 太医程芳亲自告诉李世民,李渊已经油尽灯枯。 他已经六十九岁了,这么多年来,居然还生了十几个儿子,可想而知。 这个时代,人活到七十岁,已经很难得了! 李渊,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长寿。 但是,李世民却是更加希望李渊能够多活一些时日。 他多么希望有一天,他可以大吼一声:你看,这就是朕的大唐!即便是秦皇汉武,也无法与之相比。 可惜,此时李渊已经陷入半昏迷之中,按照御医所说,怕是熬不过一个月了。 “张阿难,遣快马前往吐谷浑,寻找李靖的军队,让李想尽快返回长安城!” …… 十室九空的且末城。 一万多名叛军俘虏,烧杀掳掠了大量的平民。 而且,大军镇压叛军,也不会管你是不是城内的平民,只要是长得像吐谷浑的人,统统杀光。 这也是为了给那些被吐谷浑折磨的唐人报仇。 李靖留下两千兵马镇守且末城,便率军返回了朝廷。 五月份的高原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路边的野花都已经开放,偶尔可以看到几只野兔在草地上奔跑。 远处的草地上,几只羚羊正缓缓移动着。 李想率领的先锋营,依旧一马当先。 因为是原路返回,所以一路上倒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直到抵达伏俟城,才遇到朝廷派人来接李想的人。 “燕王,陛下有令,让王爷立刻回京,不得耽搁。” “什么?是让大军立刻回京,还是让我一个人回去?” 李想不明白李世民为什么要派人来吐谷浑,召唤自己回京。 “只需要你一个人就可以了!” “怎么回事?” 那百骑四下看了一眼,低声道:“听说太上皇生病了!” 李想一听,顿时恍然大悟。 历史上李渊死于今年,似乎病得很重,因此李世民急召他回京。 “秦安然,刘谨,君买,你们收拾收拾东西,立刻出发回京。” 到了这个时候,李想哪怕只是一个义孙,也不能放松警惕。 以孝治国! 这是历朝历代都在提倡的事情,虽然唐代不像汉朝那么夸张,但只要是和“孝”有关的东西,都必须慎重对待。 李想本来是打算回定襄之后,把吐谷浑的事情处理好再回去的,但是现在看来,这件事只能先放一放了。 第1100章终究还是没见到李渊最后一面 石见国。 段开山带着一帮人马已经在第一次登岸的码头旁搭建起了一个小型堡垒。 除了捕鱼队派出的五十名护卫之外,还派出了数十名大唐的工匠,对石见国的银矿进行勘测。 不过,经过这几个月的努力,他已经确定了几个小型的银矿,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的发现。 至于李想所说的那什么石见银山,根本就不存在。 “上次周大福来难波津,说燕王殿下率军攻打吐谷浑,错失了如此良机,真是可惜。” 张猛和段开山这几天一直待在石见国,跟着那些工匠们在山里跑来跑去,也是百无聊赖。 “放心吧,燕王说了,除了大唐之外,还有那么多的国家,我们要一个一个的去找,一个一个的去征服,如果你想打仗的话,有的是机会。” 段开山完全爱上了航海,他感觉自己征服海洋,就像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国家。 “这一来便是近一年,下一次回长安的时候,算算日子,燕王也该从吐谷浑归来了吧?” …… 最终,李想还是没能见到李渊。 当他回到长安城时,已经是李渊去世的第七天。 随着太上皇的去世,整个长安城都笼罩在一种特殊的气氛之中,所有的婚礼,所有的宴会,都停止了。 李想见到面色憔悴的李世民,正在为李渊守灵。 按照儒家的“孝治天下”的说法,父母亡故,子女必须为其守孝三年。 当然,这里说的三年,并不是完整的三年。 身为一国之君,李世民自然不可能三年不上朝,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但七七四十九天的孝期却是少不了的,除了朝政大事,其余时间基本都要守孝。 李想是李渊的义孙,按理说,他应该守孝一年,这一年,他不能为官,不能纳娶,不能参加宴会,不能参加科举。 其实,在贞观年间,许多礼节并不严格,一般三个月就够了。 “干爹节哀!” 李想想起去年李渊对他的好,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 烈日高悬,蝉发出微弱的叫声。 李想躺在银杏树下,看着天空中飞舞的蜻蜓,一脸的无聊。 这些日子,他除了每日前往李渊灵堂尽孝外,其余时间,便是在王府别院中度过。 长安城已经恢复了繁华大都市的模样,东西两市依旧人来人往,不过这一切都与李想无关了。 “王爷,渭河北面的那片土地,已经按照王爷您的指示,开始动工建设,预计数月之后,就能投入使用。” 刘谨满头大汗的跑了回来,第一时间就向李想汇报情况。 去年,李世民应李渊的请求,赏赐了李想一座数万亩的荒山。 李想想了很久,才终于想出了办法。 李想之前就决定让刘谨给他建一所学校。 只是没想到,李渊死后,他便再也没有关注过学校的事情了。 现在看来,得先将教材给弄好了。 既然是书院,自然不可能只是教学生。 不过,什么东西该拿出来,什么东西得换个说法,那就是个大问题。 好在,李想闲着也是闲着,可以慢慢研究。 数学,物理,化学,这三个科目应该是最有意义的。 至于医术,有孙思邈和他的徒弟在,那就好办多了。 至于农业方面,他可以尝试一下。 “刘谨,你看那个许敬宗如何?” 刘谨现在可是李想的第一管家,日理万机,如果让他来处理学校的事情,肯定会很忙。 而许敬宗,则是负责大明宫的建设,虽然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但是李想操不了多少心,可见他的能力。 虽然许敬宗被列入奸臣榜,但李想并不在意。 说白了,没有两把刷子,想上这个榜单都上不去。 所以,李想更倾向于前者。 至于个人的道德,则是需要制度来约束和监督。 “王爷,延族是个能干的人,虽然以前名声不显,但做起事来还是很有一套的。” 刘谨可不是一个怕被人抢了位置的人,他知道燕王府这段时间会有很多事情要处理,自己根本就插不上手。 与其等着李想先说,还不如主动出击。 “大明宫二期也差不多完工了,明天就通知许敬宗,让他负责学校的建造工作。” “好吧,延族确实是个好人选。” …… 燕王府的印刷作坊最近有些忙碌。 其他的印刷作坊,一年也就出那么几本新的书,剩下的,基本上都是复印的。 但是燕王府的印书作坊,却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接到了十多本的印书,而且还在不断的增加中。 在李想的计划中,学校的教学内容和以前一样,以识字为主;小学教育相当于后世的小学和初中,一共六年,然后再去渭水以北的观狮山学院学习,一共十年的时间。 至于观狮山学院的教学内容,每年可能都不一样。 总的来说,李想是想把未来的高中、大学里学到的东西,都放在这里,当然,四书五经,也要学。 这样的话,六岁就能上小学,十六岁就能毕业了。 在这个时代,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当然,如果有人想继续留在学校,李想也不会拒绝。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燕王府已经有了自己的私塾,从这些私塾中挑选出几个有天赋的人,教他们数学等等科目,这些都是新学校需要的。 毕竟,教育这种事急不来,李想还是有耐心的。 “二哥,你这本新写的数学书,比我在课堂上讲的要好理解的多。” 李治捧着本书,和李想坐在一起,津津有味的看着。 自从他开始学算术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据说他已经把皇宫里所有的算术书都看了一遍。 他才多大? “以前都是有什么说什么,但现在,我把所有的数学知识都整理了一遍,从简单到复杂,每一步都很有条理,逻辑也更清晰,理解起来也更容易。” 李想嘴上这么说,心里却道:这还用说吗?这是多少老师毕生的心血。只要稍微修改一下,放到大唐,就会变得和普通的书不一样。 “二哥,我昨天看到你教各大作坊的会计,还有那些新式的账本和算盘,我就在想,为什么不让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会计都学一遍这个?” 李治看了李想一眼,眼中满是纯真之色,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根本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就是不能普及。 第1101章那些波斯商人赚翻了,大唐税收才多少 “人都有一种惯性思维,习惯了自己曾经接触过的事物,遇到新的事物,自然会排斥。” “不过,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动物,当他们发现燕王府的作坊里,开始使用阿拉伯数字,用新的记账方式,用算盘来计算,效率要高得多,他们自然而然的就开始学了。” “原来如此,这就是所谓的强扭的瓜不甜。” 李想一脸懵逼。 “你每隔几天就来一次,夫子们就没意见吗?” 李想懒得跟他解释,为什么不把阿拉伯数字推广出去,因为他相信,用不了两年,其他商家就会知道,这些数字是多么的有用,甚至都不需要宣传,就会开始学习。 “哎,二哥,你就别跟我说了。那些老师每天都要我背诵《论语》,没意思。再说了,我还小,就算是找借口推脱,父皇知道了,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李治小大人般一声叹息,心想宫中生活果然不如燕王府有趣。 “如果你想去我们学校的话,最好和陛下说一声,否则的话,你的老师会在陛下面前告你一状的。” 李想非常希望,未来的唐高宗陛下,能接受他的教育方式。 市舶司设立已有一年有余,登州,杭州,明州相继设立市舶司,王平在杭州、明州立足后,立刻亲赴泉州。 这个时代,杭州、明州两个地方虽然贸易发达,但主要还是做大唐沿海地区的贸易,基本还是国内贸易。 但泉州与广州却不一样,林邑、占城、扶南,乃至波斯、阿拉伯的行商,都经常在这里经商。 “大人,据属下统计,在泉州港中,有超过一半的船只,并不是我们大唐的。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按照市舶司的规矩来的,但是在征收市舶司的税时,却是按照泉州的市价来征收的,所以征收的税并不多。” 王平去明州之后,陆清海被任命为杭州市舶司郎中,但没过多久,王平就向李想建议,让他去泉州,成为市舶司都督府的先锋。 经过一开始的雷厉风行,杭州、明州这两个地方,很快就稳定了下来。 “看来,王爷对海运的重视是正确的,波斯和阿拉伯的人,比我们更早出手。按照大唐丝绸、瓷器在倭国的价格,这些东西在波斯、阿拉伯的市场上,只会比倭国的价格还要高。我们收取的税收,连他们的零头都比不上。” “泉州的造船技术还算不错,所以我打算在这里建一个造船作坊,不过没有驻军,我担心飞剪船的事情会被人知道。” 陆清海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捕鱼队能够在泉州扩张势力,而不是每天都有大量的银子被波斯、阿拉伯商人赚走。 王平:“上一次接到长安来信时,王爷去征讨吐谷浑去了,如今是否已经回长安,就不得而知了,回头我再写信。” 陆清海说:“两个多月前,太上皇驾崩,按道理,王爷也该回长安奔丧。这一次,应该就能和王爷取得联系了。” 王平:“管他联系不联系得上,先把市舶司的规则建立起来再说。” …… 文登码头变得热闹起来。 长安城里至少有十多个世家大族,明里暗里都有自己的船队和工坊,文登码头也在不断的扩建。 海风徐徐,带着丝丝凉意。 在这丰收的季节里,“偷工减料杨本满”又回到了文登码头。 作为捕鱼队最大的船只之一,“偷工减料杨本满”在登州一带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文登码头,真是让人怀念啊。” 房遗爱看着这热闹的一幕,不由地摆出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 “切!遗爱你装什么装。” 张猛一头黑线,感觉自己站在房遗爱身边,智商直线下降。 如果他懂得什么叫智商。 “光是码头上停泊的船只,就有数十艘之多,这登州府,当真是今非昔比。” 段开山到现在都还记得,当初他初到登州时,在路上所见的那一幕。 房遗爱:“燕王果然有两下子,昔日破败不堪的登州,到了他手中,竟成了北地第一海港。” “等会你去打听打听吐谷浑的消息,我总感觉,这一次,我们可能要错过一场旷世之战,王爷所在之地,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传言,我看吐谷浑这次要倒大霉了。” …… 褒国公府邸内。 段志玄今天的情绪有些低落,本来今天去参加好友嫡孙的周岁宴,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可一想到大儿子结婚三年,还没个儿子,这让他很是着急。 只可惜,这一年来,段开山都不喜欢在家,让儿媳妇一个人在家。 “爹,你怎么突然叹气了?” 段嫣然端来一碗醒酒汤,轻轻放到段志玄面前。 “你大哥成亲这么多年,又纳了几个小妾,怎么就没个动静?” 段嫣然没想到老爹会跟她聊这个,脸上不由一红。 “这一年多来,我哥基本上都不在长安,等他回来的时候,让他多住一段时间。” “为什么不多呆一段时间?之前在长安,好像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吧?难不成,他在青楼里呆的时间长了,得了什么病?” “爹,那我就先回去了,这个解酒汤给你。” 她还没结婚呢,怎么好意思说这个话题呢? 想到自己的婚事,段嫣然的脸色又是一沉。 这一年,太上皇驾崩了! 至少要等到一年之后…… 唉! 想啥呢,羞死人了。 段嫣然跺了跺脚,转身就走。 段志玄看着她的背影,一脸的莫名其妙。 …… 大明宫里,李世民对着一群太监和宫女发了一通火。 “朕为什么要养你们?连个皇后都看不好?” 这一个月来,长孙皇后的身体一直不好,太医们都说她身体不好,但也觉得奇怪,按理说这种病早就好了,怎么会拖了一个多月。 “陛下,不如让孙神医为娘娘诊治一番?” 李世民想了想,点了点头:“那就请孙神医进宫吧!” 长孙皇后今年只有三十五岁,但是陪伴李世民已经有二十二年之久,两人之间的感情,也是非同一般的深厚。 第1102章干爹,不要再让干娘生孩子了 上次李想见长孙皇后时,她虽然看起来有些憔悴,但精神状态还算不错,现在再见面,明显比以前苍老了许多。 宫中的太监们个个精明,知道李世民对李想非常看重,任何不太敏感的事情,都会向李想透露,所以,在进入皇宫之前,李想就已经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想要让李世民高兴,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让长孙皇后的病好起来。 而史书上记载,长孙皇后死于明年贞观十年,极有可能就是从这一年起就病倒了。 一想到这里,李想的压力就更大了。 其实,在来之前,李想就一直在想,长孙皇后究竟得了什么病,为何连御医都束手无策。 经过与孙思邈的一番交谈,他其实已经有所领悟,但还需要等把完脉,才能确定。 “诊脉就诊,有什么事就直说,朕跟皇后,从来都不会藏着掖着。” 李世民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他不想让长孙皇后看到自己心中的焦躁。 “脉象很弱。” 孙思邈把完脉后,开始讲解。 “我知道,你告诉我,该如何治疗?” 孙思邈看着李想,微微颔首,示意长孙皇后的脉象,正如他们之前商量的那样。 “脉象绵软无力,而且皇后娘娘还时不时的咳嗽,说明她是有哮喘的。不过,我和燕王都觉得,她的病只是其中一部分,归根结底,还是身体太弱了。” “现在的问题是,若是用太多的药,怕是会伤到皇后的。方才入宫之时,我便感觉到燕王似乎有什么想法,陛下不妨先听一听他的意思。” 孙思邈转手就把李想给卖掉了。 这家伙,至于吗? 自己不过是对方来找自己讨论医术的时候敷衍了一下。 没想到,他居然把这么大的担子,推到了自己的身上。 “想儿!” 李世民没有说话,但眼神中却带着一丝期待。 “咳咳……”李想绞尽脑汁,想要说出自己的想法,“正如孙神医所说,母后现在还不能吃药,但儿臣倒是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李世民问道。 “食疗!” “食疗?” 李世民与孙思邈都是一愣。 这两个字,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 为何长孙皇后不能服药? 毕竟任何药物都有一定的毒性,如果食物也有类似的效果,那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任何一种食物,都有它的作用,但我们每天都在吃普通的食物,却忘了,这些食物还可以入药。” “王爷,您能告诉我,该如何食疗呢?”孙思邈看起来比李世民还要着急。 这份对医术的执着,实在是太难得了,不愧是千古神医。 “萝卜有消痰、化痰、降气、宽中之功效,确实是可以经常吃的。至于菘蓝……” 听了李想的话,孙思邈立刻从理论上证明了食疗的可行性。 “这么说来,这个食疗真的可以治好皇后了?” “不能!” 李世民一脸期待的看向李想,听到这句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不过能缓解。” 李想一看李世民的表情,立刻说道。 “我估计吃了一两个月,应该就能好转,再喝点高丽参炖的鸡汤,慢慢补补元气,身体就会好起来。” “高丽参?” 孙思邈两眼放光,“这个倒是不错,只是高丽参在长安城可不好找。” “父皇,这件事包在儿臣身上,一定会用到最好的高丽参。” “不错!虽然朕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有效,但总比那些庸医强多了。”李世民笑了笑。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道:“父皇,有一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你有什么话,尽管说!” “母后已经为陛下生下了七位公主和王爷,之前儿臣就说过,最好不要让母后有孕了,父皇您也真是的,也不收着点。” 李世民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所以,这是在责怪自己吗? 李想赶在李世民发怒之前,带着孙思邈匆匆出了宫。 “王爷所说的食疗之法,让老夫茅塞顿开,其他的病是否也能如此呢?” 一路上,孙思邈居然跟个孩子似的,絮絮叨叨地说着。 看样子,如果李想不好好谈一谈食疗的事情,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食疗,本王只是个建议,真正的效果,还是你老人家最清楚。我看观狮山书院也快完工了吧?” “医学院的事情就交给你了,你带着你的学生们,把各种食疗的药方写出来,我会让印刷作坊帮你印出来。” “好,我试试。” …… 深秋时节的长安城,别有一番风味。 观狮山书院依山而建,渭河静静流淌,鸭子在水面上欢快的嬉戏。 “王爷,这里的建筑,是阎大人帮我们设计的,周围都是围墙,中间有一个大泳池,泳池旁边,就是温泉的泉眼,再往外,就是一栋三层的凉亭,还有一座三层小楼。” 许敬宗很是热情的向李想介绍着这座山庄。 之前他去报备温泉的消息,只是想在李想面前表现一下,却没想到,李想居然对温泉如此上心。 正因为如此,许敬宗才会如此上心。 “先把这个泳池建起来,然后再弄几个小池,用茅草搭成凉亭,用来泡温泉。” 李想想象了一下,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自己泡在温泉池里,旁边还放着一壶酒。 “王爷……王爷……” 许敬宗又说了几句,却见李想站在一旁,嘿嘿直笑。 “哦,对了,我们可以在学院里建个游泳池,把渭水里的水引过来。” 大唐的读书人虽然不像宋元时期那么孱弱,但也没有几个人会游泳。 既然李想想要开拓海外市场,吸引更多人的目光,那么游泳,或许就能让大家克服对水的恐惧。 “我知道了,我会让阎大人修改的。” …… 李渊身为一国之君,自有一股独特的魅力,当他驾崩的消息传出去后,许多武德老臣都为之扼腕叹息,其中就有荆州都督武士彟。 武士彟活了不到两个月,就悲痛欲绝,跟随李渊走了。 武家遵照父亲的遗愿,将武士彟的灵棺送回并州老家安葬,李世民追赠他为礼部侍郎,谥曰“定”。 武家如今的家主,就是武元庆。 第1103章不能让妻妾有孩子,我有办法你要不要试试 这一天,燕王府格外的热闹。 回到长安之后,段开山等人便结伴而来,找到了李想。 这一年来,大唐发生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得差不多了。 除了失去了攻打吐谷浑的机会之外,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 “王爷,听说你把吐谷浑给灭了?” 段开山大声说道,一看到李想,他就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更多关于吐谷浑之战的事情。 “难怪我老爹说,朝中参议燕王的折子都快堆满陛下的桌子上了,这里面肯定有猫腻,王爷,你是不是把吐谷浑可汗给弄死了?”张猛好奇地问道。 “别胡说八道,我只是大军的先锋,吐谷浑之所以覆灭,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如果不是他们招惹了大唐,也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虽然吐谷浑大胜正好是李渊驾崩的时候,但朝中却是一片欢腾,赞扬者有之,弹劾者也有之。 杨本满足足写了十二份奏折,但是李世民只是简单的写了一句“功过相抵”,就把这件事情轻描淡写的抹去了。 “知道了知道了,呵呵。” 张猛贼兮兮的笑了起来。 知道个屁啊! 李想已经不想和他们说话了。 “王爷,您要不要去观狮山学院的温泉别院?” 就在这时,许敬宗从外面走了进来。 天空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雪一样。 然而,李想并没有如他所想的那样,泡在温泉里,一边喝酒,一边赏雪。 非但没有看到这一幕,反而…… “王爷,你知不知道段大哥回来后,第二天就让我们来找你?” 温泉池中,张猛和李想坐在一起,一脸八卦。 “张猛,别像个婆婆妈妈的,你这张嘴。” 段开山突然从水池中站起身来,他的胸毛很长,似乎还没有进化完成。 难怪他空有一身蛮力,脑子却是一根筋。 “明白,明白。一定是褒国公又问起了子嗣之事。” 房遗爱对段开山的情况了如指掌,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 “子嗣?” 李想这才想起来,段开山是有夫之妇,不像其他单身狗。 张猛道:“听说前两年,褒国公给段大哥一口气纳了六个小妾,每天都请大夫给他大补之物,结果那几个侍妾都怀不了孕。如果只是一两个女人,那还可以说是女人的错,可是现在六个都没中,段大哥于是被赶出了府。” “闭嘴!我能一夜御六女,无子完全是天意,与我何干?谁说我被赶出去了,我不过是想王爷罢了。” 段开山像是要证明什么一样,又一次从水中站了起来。 李想一开始还没怎么在意,但听到张猛、房遗爱两人的描述,他的注意力就被吸引了过去…… 卧槽! 这段开山居然还嘴硬? 这还用说吗? 虽然包皮多了,并不代表不能生育,也不代表不能和小妾们发生关系。 但现在,他却遇到了一个问题,而且看起来还有些严重,那么十有八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段兄,你真的有把握?” 李想忍不住问道,段开山的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 如果不是周围没有合适的人,他都想当场证明给所有人看了。 “你们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要像那些媒婆一样,再这样,我会生气的。” 李想并没有把段开山的威胁放在心上,而是陷入了沉思。 段开山身为段志玄的大儿子,将来必然继承国公之位,虽然子嗣的问题不如皇族太子那般受到朝堂上的重视,但若是一直没有什么动静,段志玄是否另有心思还真不好说。 段开山或许并不在意国公之位,但若是因为膝下无子而丢了国公之位,那他的心里肯定会很难受。 既然是朋友,李想也不介意帮一把。 李想说道:“段兄,我知道该怎么治!” “我没病!” 这就像是一个人喝醉了,别人告诉他,你喝醉了,不能再喝酒了,他会一直强调,我没喝醉,我还能喝。 段开山当然不会相信自己生病了! 一顿饭三大碗饭,怎么可能会生病? 只有那些自认为有病的人,才会有病吧? “要是再过几年还没个孩子,你心里会不会有压力?” 段开山被李想这么一问,顿时无言以对。 就算是在千年之后,如果一对夫妻多年无子,身边的人也会对你格外关注。 各种言语就会纷至沓来。 比如说如何才能更好的怀孕。 在备孕期间不能吸烟饮酒。 我教你计算一下,什么时候是最有可能怀孕的时间。 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也可以考虑是精子活性不足引起的。 如果不能的话,你可以去找医生咨询一下。 …… 这一切,都会让你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压力。 就算是再过几年有了孩子,也会被人认为是不行。 这句话对男人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打击。 千年之后尚且如此,段开山更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就算他平日里大大咧咧,谁知道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不会伤心欲绝? “你确定?” 良久,段开山才冒出这么一句。 “我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过九成还是有的。” 张猛、房遗爱看着这突如其来的对话,都愣住了。 王爷真能治好他的病? 如何治疗? 房遗爱心中充满了好奇! “怎么治?” 段开山仿佛与房遗爱心意相通,开口问道。 “放心吧,本王既然说能治,那就一定能治好,若是急,明日便可治。” 李想开始思考该如何进行手术。 割个包皮而已。 这种小手术,放在后世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不过,考虑到这个时代人们对手术的恐惧,李想并不认为有必要告诉段开山,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那就明天吧。” 段开山实在是想不明白,李想要如何治疗他这个无儿无女的问题。 “明天就可以了,记住,明天早上不能吃饭,也不能喝水。正午时分,你来王府,我会给你治病的。” 李想神神秘秘的,让房遗爱很是好奇。 “王爷,明儿能不能带着我过去?我倒要看看,王爷如何医治段大哥的。” “是啊,我也想开开眼界!” 房遗爱、张猛两人都变成了好奇孩子。 第1104章让净身太监做手术 李想神秘一笑,道:“当然可以,如果你们感兴趣的话,也可以试试!” 房遗爱:“太好了!我觉得,还是早点治好比较好,免得娶妻之后,像段大哥那样,不敢回家。” “谁说我不敢回家?” 听到房遗爱的话,段开山自然不高兴,重新从水池中站起身来。 这家伙是驴吗? 看着眼前晃来晃去的碍眼之物,李想很是无语。 燕王府的院子里,一般情况下,下人是不会去的。 一间明亮的窗户,与周围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大早,彭一刀带着他的弟子彭小刀就来了,把屋子里里外外打扫得干干净净,还特意用王爷所说的酒精,把屋子里的一切都擦得干干净净。 “师傅,王爷许久未到蚕室,不知今日所为何事?” 彭小刀忙来忙去,问东问西。 在这个时代,护士是不存在的,彭一刀有丰富的净身经验,对这里的一切都了如指掌,自然而然地成了燕王府蚕室里最合适的护士。 但彭一刀毕竟老了,于是彭小刀就有机会进了蚕室。 “能让王爷亲自出马的东西,肯定不简单,彭小刀,这一次,对你来说,或许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王爷想要推广这种新手术,林郎中虽然不想收徒,可王爷还是给了他一大堆人,你的机会比他们大。” 彭一刀自己年纪也不小了,一心想着与公鸡过上幸福的生活。 不过,他还是希望自己的徒弟彭小刀能有出息。 “是,师父,徒儿明白了,徒儿一定好好珍惜。” 彭小刀目光灼灼的看着手术台旁的一堆仪器。 …… 中午之前,段开山兴冲冲地来到了燕王府的别院,张猛、房遗爱等人都是早早的就到了。 “王爷,要如何才能治好?靠谱吗?” 段开山一个晚上都没怎么睡好,真到了这一步,他还是有些担心。 就怕有多大的希望,就有多大的失望。 “走吧,等会你就知道了,放心,本王做事,从来都不是无的放矢。” 李想觉得,这件事不能提前和段开山说,否则,很可能会影响手术的进行。 一行人七拐八拐的来到蚕室,孙思邈的徒弟林秋已经带着彭一刀和彭小刀等人准备好了。 “来,把这个给你。” 李想在进入蚕室前,给段开山服下了一些麻药。 至于到底有没有用…… 大不了就是割点皮而已,当初彭一刀等人在净身房里做的事情,比这更狠。 “这是不是可以吃了?” 段开山一脸疑惑,但还是将药吃了下去。 “走吧,我带你去蚕室,段兄,你就躺在手术台上吧。” 药已经服下,段开山想要反悔已经来不及了,李想将他带到了蚕室之中。 在进入蚕室之前,先要经过一个小房间,在这个小房间里,彭小刀给几个人喷了一些从酒作坊里提炼出来的酒。 酒精浓度在75%左右是最有效的,对于酿酒作坊来说,完全可以应付。 “王爷!” 穿过消毒室,进入蚕室,林秋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林秋已经做过很多次手术了,按理说,应该是见过大世面的。 但昨天晚上,李想给他讲解手术细节的时候,他就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怎么感觉下身凉飕飕的? 所以,他对彭一刀并不是很喜欢。 每一次他站在旁边帮忙的时候,都会感觉到下身一紧。 “王爷,这是哪里?” 段开山看了看四周,突然有些心慌。 “王爷,这里该不会就是燕王府的蚕室吧?” 张猛是燕王府的老相识,所以,他对王府里的事情还是很了解的。 至于那间神秘无比的蚕室,他虽未来过,却也听说过许多次。 为什么要来蚕室给段大哥治病? 王爷他这是—— 他难道要直接…… 断了段大哥的念想? 张猛忍不住浑身一抖。 王爷,你要不要这么做? 这下麻烦大了! “王爷,这些刀和钳子,是干什么的?” 段开山身为武将,平日里都是挥舞着刀剑,按理说应该不怕这些金属器具才对。 然而,不知为何,段开山的后背却是冷汗淋漓! 这都入冬了,怎么还这么热? 慌死了! “手术怎么能不用刀呢!” 一旁的林秋看向段开山的目光,就跟看尸体差不多。 不知为何,段开山总感觉林秋的目光,总是朝着他的要害部位看去。 “开刀?做哪种手术?给谁开刀?” 段开山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脸色也是微微一变。 燕王所说的治病,该不会就是动手术吧? 从来没有听说过,手术是可以治好没有孩子的。 “段兄,你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吧,我看你也是累坏了。” 不知为何,听了李想的话,段开山竟然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难道是昨晚没睡好? 可是躺在这里怎么这么心慌呢? 段开山一脸懵逼,被李想拉到了手术台上。 我是什么人? 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要干嘛? 段开山只觉得头晕目眩,还没来得及问出更多的问题,就闭上了眼睛,沉沉睡去。 一直在旁边看着的张猛,都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张猛攥紧了拳头,不停的给自己鼓劲。 倒是房遗爱,仍旧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盯着手术台上的段开山,“怎么突然就睡着了?” 燕王府的院子里,绿意盎然。 虽然已经是冬天,但是很多树都还没有落下叶子。 蚕室的旁边,是一棵松树,郁郁葱葱的树叶,在冬日里,显得格外的显眼。 可能是蚕室里的暖气很足,也可能是太紧张了。 不,张猛是打死也不会承认的。 “宽衣!” 林秋开始做手术,这是一个小手术,他还要救很多人,得抓紧时间。 彭一刀和他的徒弟三下五除二就把段开山扒光了衣服。 那娴熟的身手,让人不禁怀疑,这两个人到底是做什么的。 第1105章还好,没成为阉人 “王爷,动手?” 林秋虽然自信,但还是有些紧张,毕竟李想就在旁边看着呢。 手术方案是昨晚李想提出的,经过林秋的修改和完善,从某种意义上说,李想就是这台手术的引导者。 “动手!别慌,手要稳!” 李想虽然相信林秋的能力,但还是担心头一次做这样的手术,会不会失手,切的太多…… 段志玄肯定会杀了他! “镊子!” 彭小刀连忙将今天早上打磨好的镊子递了过来。 “扶住!” 彭一刀见状,连忙上前,将他扶了起来。 “刀!” 有了彭一刀和他的徒弟相助,林秋很快就进入了状态。 无论切什么,感觉都是一样的。 李想虽然对彭一刀的镊子有些不满,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张猛不同。 刚才彭一刀等人脱掉段开山的衣服,让他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可能是因为蚕房里的地暖效果太好的缘故,他额头上都是细密的汗珠。 “又不是你,紧张个什么劲?” 房遗爱看了张猛一眼,有些不解。 自己兴致勃勃的看着,都想要帮着做手术了,怎么张猛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想不明白! 房遗爱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手术台上。 林秋已经拿着剪刀,开始清理周围的毛发,手里拿着一把手术刀,不断的旋转着,似乎是在思考着下一步该怎么做。 “啊!” 眼看着林秋的手术刀越来越近,张猛忍不住惊呼出声。 “张兄,要不您先出去等一下,这次的手术马上就结束了!” 他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张猛去做,这要是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以后工作起来可就没那么利索了。 “王爷,我以后有时间可以来找林郎中学习吗?” 房遗爱可不管张猛适应不适应,他还真想学医呢。 房玄龄要是知道了,还不得打断他的腿? 虽然大夫看起来很受人尊敬,但是实际上,他们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就连程芳这个太医,也不过是个小小的芝麻官而已。 “你要做什么?” 张猛像是找到了转移注意力的办法,想要用房遗爱来发泄一下。 蚕室里那么多人,没人在意,只有他一个人紧张,不能让人看不起。 “我要做什么?我不是来看看王爷是怎么给段大哥治病的吗?” 林秋看着旁边吵吵闹闹的两个活宝,低着头继续做手术。 虽然是白天,而且三面都是玻璃,但是手术台周围却点着八根硕大的鲸油蜡烛,林秋无论站在哪里,都能将手术刀旁的情况看的清清楚楚。 这样的手术,其实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 张猛差点尖叫起来,林秋割下了段开山一块多出来的皮。 彭小刀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仿佛要将每一个细节都记在心里。 林郎中这手可真稳呀! 换做是他,是不是手一抖,就切掉了一截? 一旁的彭一刀忍不住心里吐槽了一句,这手术,好像还不如自己在净身房里面的难。 “王爷,段大哥无子之症,这样可以治好了?” 张猛见林秋已经放下了手术刀,不由出声问道。 “再过几个月,你再去查一查,看看是不是真的有了身孕。” 李想也懒得和张猛多说什么。 在这件事上,事实比语言更有说服力。 只要能让段开山生子,那就比任何解释都管用。 如果不是的话,那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看起来,这个手术并不难,但是效果却很好。” 房遗爱忍不住将脑袋凑过去,仿佛要看得更清楚一些。 “嗯!等段兄醒了,看到这么多人看着他,指不定会找麻烦呢。” 李想松了口气,还好,没事了。 段开山迷迷糊糊的做了个噩梦,梦到自己被送到了皇宫之中,成为了一个太监。 别! 别! 老子才不要当阉人呢! 就在这时,他猛地睁开了双眼。 嗯? 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 这是什么地方? 我这是在干嘛? 不会是真的吧? 他记得,这里是燕王府。 段开山愣了一下,有些反应不过来。 然而,只过了几秒钟,段开山突然感觉下身一疼。 “啊!” “老子才不要当太监呢!” 难道刚才的一切都不是梦? 段开山不由得泪流满面! 人类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 李想从来没想过,有人会发出这样的惨叫。 感受到蚕室的玻璃窗在摇晃,张猛和房遗爱刚出去透透气,就急匆匆地跑了进来,根本没注意到彭小刀的提醒。 “如果不想让它流血的话,那就别嚎了!” 一旁的林秋冷冷的说道。 这样的性格,走在大街上不是要挨揍吗,这可是褒国公的长子。 或许,这也是林秋年纪轻轻,医术就这么好的原因。 这是李想唯一能想到的解释。 “段兄莫急,我知道你不想做太监,你看,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王爷,你为何要如此对待我?” 段开山从来没有这么难过过。 他最喜欢的东西都没了,那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刚才还梦到了,现在又疼得厉害,燕王还想骗我。 “段大哥,你真的没事!不信的话,你让彭一刀脱了裤子,就知道什么叫太监了。” 房遗爱没有理会彭一刀阴沉的脸色,继续安慰着段开山。 “你确定?” 段开山看了看李想,又看了看房遗爱,又看了看放在盘子里的刀和镊子,连忙站了起来。 嗖! 段开山如释重负。 谢天谢地! 还在! 太好了! 差点没被吓死! 等等,这是怎么回事? 谁欺负我兄弟了? “行了,手术已经做完了,段兄若是担心,就在蚕室里住上两日,林秋会每日为你进行消毒,防止伤口感染。如果你急着回去的话,可以先走一步,不过记住,这几天你最好一个人睡。” 看到李想丝毫没有心虚的样子,段开山顿时感觉自己的刀是白挨了。 至于子嗣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有想过。 事已至此,再吵也没用。 不过,他毕竟不放心自己的二弟,所以在燕王府住了两天,直到感觉不疼了,才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第1106章七中,一下有七个孩子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想倒是清闲了不少,偶尔会去上课,也会去温室里看菜。 尤其是他寄予厚望的菘菜,更是越来越像后世的大白菜。 这温室也不是白盖的。 大大的缩短了生长的时间。 “二哥,你的算盘和新式记账法真是太好用了,我只花了半天的时间,就把珍宝阁、大唐鲜生这些店铺的账目都整理出来了。” 李治、兕子已经完全将燕王府当成了自己的第二家。 隔三差五就来一趟。 “你要闲着没事,回去帮二哥把去年王府里所有的账目都整理一下,也算是学以致用。” 李想深深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在李治这个年纪的时候,他在做什么? “好啊,从现在开始,二哥你每个月在王府里的账目,我都会替你打理的。” 能帮上李想的忙,李治自然是高兴的。 这是一种成就感。 …… 这一个月来,段开山几乎足不出户! 一方面,段志玄再一次提起子嗣的问题,害怕他再一次逃走,于是把他软禁在家中,让他好好干。 另一方面,段开山也觉得上一次的事情对他造成了一定的心理阴影,让他感觉自己被李想,张猛,房遗爱三人压得喘不过气来。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件隐秘的事情,段开山在做完那件事之后,发现自己那啥啥都不疼了。 段开山本来就对这方面很感兴趣,顿时有些把持不住了。 要不是他年纪小,恐怕早就被吸成干尸了。 真以为段志玄给他纳的六房小妾是摆设? 一个个都迫不及待的想要给褒国公生个孩子。 母凭子贵,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而是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都三十多天没来月事了,难不成……” 褒国公府中,一位段开山的侍妾正在嘀咕。 “要不,我去请大夫过来看看?” 算了,自己不过是个侍妾而已,如果真的有了孩子,被人知道,那自己岂不是很危险? 再等等吧。 六房小妾各怀鬼胎,但也有人急着上位,一发现自己中了大奖,第一时间就来找段开山报喜了。 很快,褒国公府就乱成了一锅粥。 段开山的母亲亲自领着长安城里最有名的大夫,亲自到这位妾室里诊脉。 褒国公府苦无孙已经很久了! “恭喜老夫人,段郎君喜得贵子,已经怀孕半个月了!” 听到郎中的话,段开山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真的!快去看看其他人的脉搏。” 段开山当然知道自己这一个多月来的努力。 现在已经可以确定,这个是真的,那其他人呢? 没过多久,段开山的妻妾们就被叫了过来,一个个的开始验证。 “喜脉!” “又是喜脉!” “段夫人,恭喜你,家里又添了一个孩子!” 这就像是卖古玩字画,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段开山已经好几年没有出手了,现在终于出手了,嗯,或许用“腿”来形容更准确一些,因为他的第三条腿也是一条腿。 他的七个老婆,全中! 到时候,长安城之中,再也没有人敢嘲笑他了。 谁能比得上他? 是我误会了,难道那天王爷真的治好了自己? 不行,不能恩将仇报,燕王府是一定要去的。 长安城的冬天并不温暖,寒风呼啸而过,落叶纷飞,偶尔有几个行人,也都是捂着自己的身体,弓着腰,快步前行。 燕王府内,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半跪在那里,光着膀子,身上插着几根荆棘。 “段郎君来了,王爷。” 管事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了李想身边。 “他来了?我还以为他以后不会再来了。让他进来吧。” 这一个月来,段开山和张猛都没有来燕王府,只有房遗爱傻乎乎的缠着林秋,非要学外科。 “要不,你出去看看?” 李想放下鹅毛笔,这一年来,他实在看不下去毛笔写得太慢,便想出了一个新的办法。 “嗯?本王被人捅了一刀,还让本王去接他?算了,先看看再说!” 天色阴沉,像是要下雪一样。 李想裹紧了身上的衣服,快步的向门外走去。 “段兄,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李想一出门,就看到段开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扛着一把荆条半跪在门口,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什么。 我的天! 这家伙以为自己是廉颇呢! “王爷,之前我误会了王爷,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望王爷见谅。” 段开山絮絮叨叨的说了半天,让李想有些不太适应。 “快把衣服穿上,万一冻出了什么事,褒国公还不得给我穿小鞋?” “王爷不记小人过?” 段开山仰头傻笑。 “我又不是真的生气,何来原谅一说?” 李想说的是实话,换做是别人,被人无缘无故的拉上手术台,用手术刀捅自己最重要的部位,肯定会留下心理阴影的。 “呵呵,王爷果然心胸宽广!”段开山说着站了起来,脚下一个趔趄,险些跌倒,被李想一把扶住。 “你跪了多长时间了?是不是脚都麻了?” “时间不长,我只是想表现一下我的诚意而已!” “治好了?” “是啊!大夫已经检查过了,所有的妻妾,都有了身孕。王爷,我要做父亲了,我要做父亲了!”段开山激动道。 “都有了身孕?好快的速度!”李想惊讶的看了段开山一眼,这才两个月不到,就已经怀孕了,这得多大的努力? “对啊!到时候,我就有七个孩子了,到时候谁还敢说我不能生孩子?” 七个。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哑口无言! 畜生! 看着段开山步履沉稳,面色如常,身材也没有消瘦,真是个猛人! “好吧!本王明白了,你快走吧。” 李想顿时没了再搭理段开山的心思。 段开山今天心情不错,见李想对他不屑一顾,也不在意。 “王爷,我这就去找张猛和房遗爱,明儿再把他们叫过来!” 很显然,段开山终于摆脱了不孕不育的帽子,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兄弟们。 第1107章李治:户部效率太慢,我算的比他们快 贞观九年转眼即逝。 大明宫。 李世民、房玄龄和戴胄,还有其他几位大臣,都在核对着这一年朝廷的财政收支。 “戴爱卿,今年户部统计好了没有?” 一年下来,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所有的衙门,都要做各种各样的账目。 如果户部不公布今年的收入,李世民在很多事情上都不能做。 比如关中、江南,他们提出的各种水利工程,都是好主意,但是那也是烧钱的。 现在的李世民,已经不敢再挥霍了。 不像后世,政府为了建设,到处都是债务。 “陛下,这是户部刚刚收到的统计,里面有铜钱,有丝绸,要清点,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戴胄老脸一红,却是强撑着辩解道。 往年的时候,李世民都是半个月之后,才会向户部要钱,但今年,却是急了。 这让原本需要的时间,一下子变得少了许多。 户部的官员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把各州的情况汇总成一份清单,但是想要把整个大唐的情况汇总起来,还需要一天的时间。 “陛下,这一年来,关中各地风调雨顺,百姓收入比往年多了许多,人口也多了起来,这也让户部的统计工作变得更加的复杂。现在才进行了一半,估计还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房玄龄身为尚书左仆射,自然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部下冲在最前面,看到李世民的脸色不太好看,他连忙解释道。 李世民看着房玄龄这位宰相的态度,知道自己再坚持下去也没有用了。 “你们可以走了!” 众人正要离去,李治却是牵着兕子,向李世民走去。 “父皇,何必动怒呢?我可以帮你!” 戴胄原本已经是半只脚踏入了门槛,但听到李治的话,却是有些不知所措。 童言无忌! 这是他唯一能安慰自己的办法。 “你怎么不去看你二哥?” 李世民以宠爱晋王与晋阳公主闻名天下,戴胄见李世民刚才还暴跳如雷,现在却和颜悦色,心中颇有几分不自在。 “原本打算去的,但是看到父皇发怒,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李治一脸天真的说道,“父皇,这户部的效率也太低了吧,一个简单的数字,竟然到现在都还没有完成,如果是我的话,最多两天就能完成。” 房玄龄和戴胄一阵无语。 李世民虽然对李治宠爱有加,但也不可能说什么听什么。 “孩子,朝中的大事,你还太小了,将来,朕会让你参加的。” “父皇,我真的能帮上忙!我跟着二哥学了两年算术,新式的算术,比户部那些小官用的,强了千百倍。” 戴胄听了李治的话,再也按耐不住。 这简直就是在侮辱他。 而且还是在他面前。 这让他如何能忍? 户部在京中有数百人,最近负责统计的官员更是多达一百多人。 这么多人忙活了半个多月,才把各州的资料整理出来,想要统计出来,至少还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这个数字,可不是说出一个数字就能结束的。 每一组数据至少要有两个小组,将所有的数据都核对一遍,如果不一致的话,就需要反复核对,直到确认无误为止。 可现在,晋王却说,他能做。 如果只是一句“能帮上忙”的话,那就只能当是小孩子的胡言乱语了。 而李治却信誓旦旦的说,这两天之内,他一定会算出结果来。 那户部是什么? 废物点心么? 是在浪费百姓的钱财吗? “晋王,户部一年要处理的资料有数万之多,涉及到各州的赋税,怎么可能只是几天就能完成?这么多的数字,就算是算得再快,也是有极限的,晋王说两日之内就能算完,还请王爷您不要怪我不客气,实在是太异想天开了!” 戴胄毫不客气地反驳道。 在李世民的质问下,戴胄只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委屈。 真把他当成软柿子了? “雉奴,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还不给戴尚书赔罪!” 就连李世民都不相信,李治能够在短短两天的时间里,将户部的所有资料全部计算出来。 “父皇,儿臣并未儿戏,所言句句属实,何来赔罪一说?” 听到李世民的话,李治的眼中闪过一丝泪光,低下了头。 “九哥在算术上很有一套,二哥都夸过他,前些日子,二哥在王府里所有店铺的账,九哥都帮他算过了。” 兕子站在一旁,帮着李治说话。 李世民的儿女很多,但是无论是李承乾还是李泰,都没有时间和一个小女孩在一起。 唯有李治,自幼与兕子玩耍,每次去燕王府,都会将她带在身边。 “好好!兕子,你是最聪明的。” 李世民瞬间变成了一个慈爱的父亲,温柔的说道。 “各府的资料,我都抄录了几份,如果晋王殿下如此自信,我可以给您送一份。只要王爷能抢在户部之前,把最后的结果拿出来,我就认输。” 戴胄看着李世民如此不要脸的样子,心中大怒。 陛下一世英名,岂可毁于两个毛头小子之手? 戴胄相信,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其中的复杂程度了。 别看只是一堆加减的数字,但是想要把所有的税都算出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咳咳。” 房玄龄见气氛有些尴尬,连忙岔开话题道,“陛下,现在各地的士子都已经到京,不过贞观十年的主考官还没有定下来,是不是应该尽快确定一下?” 自从李想和孔颖达闹得不可开交之后,李世民就开始推行科举制度,让科举考试变得更加公平,让那些想要走后门的人,再也没有任何机会。 当然,也没有绝对的公平,像尚书省这样的,完全可以直接由朝廷的官员推荐,而不需要参加州府的考试,这也给了许多世家子弟一个更好的平台。 不过,对于一个普通学子来说,至少有了一条正常的升迁之路,一条跨越阶级的捷径。 第1108章输了就在皇宫一年不出去 “父皇,这是戴尚书与儿臣的赌约,儿臣就不占他便宜了.” “如果我赢了,户部的官员想要在观狮山书院和燕王府的私塾中通过算术考试,才能被录取。如果我输了,我就在皇宫里呆上一年,好好听老师讲课!” 李治装作没有听到房玄龄的话,李世民本以为这次科考事关重大,便顺着房玄龄的话说了下去。 不过,听到李治以一年之内不能离开皇宫为赌注,不由好奇之极。 虽然这个赌注看起来不大,但是李世民知道李治的性格,这绝对是仅次于输了就抹脖子的赌注。 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 在他的记忆中,雉奴在外人面前,一直都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哪里像是李承乾,李泰。 今天真是让他刮目相看。 难不成,李想的算数能力,真有这么强? “雉奴,别闹。户部的小吏,虽然没有官职,但也是朝廷的人,怎么可能和你打赌?”李世民冷笑道。 不过戴胄的反应却是要比李世民大上许多,虽然没有暴跳如雷,但是脸上却是一片通红,显然是受到极大的刺激。 “晋王,再过一个时辰,各地府库的账目,就会送到宫里来。不用两天,只要王爷能在我们之前算出来,从现在开始,所有的胥吏,都要参加观狮山书院的算术考试。” 戴胄说完,也不想在这里多说什么,对着李世民鞠了一躬,便离开了大殿。 实在是太难熬了。 戴胄一方面对李治很是恼怒,一方面又觉得户部的官员无能,丢了他的脸,回去之后一定要严加管教。 戴胄拂袖而去,房玄龄脸上有些挂不住。 戴胄生性坚毅,又有才干,又通晓法度,通晓文牍。 隋末时,曾任中书舍人,深得纳言苏纬和黄门侍郎裴矩的赏识。 可以说,他的资历比房玄龄都要高,被李治这样的毛头小子如此挑衅,自然是颜面尽失。 “陛下,之前所提的考选之事,微臣以为应该早些定下,如今距离殿试还有一月之期,还是早些做些准备吧。” 往年的科举,有一月,也有二月,几乎没有固定的时间。 不过,自从三年前改革之后,科举考试的时间就定在了一月下旬,而科举考试,则只剩下了明经科、进士科、明法科、明算科、明医科五科。 至于那些太难考的秀才科,还有什么书生科、童子科等等,统统都被取消了。 有时候,考试科目太多,非但不能促进考试的发展,反而会让考试的影响力大打折扣,所以干脆就取消了。 现在的明经科、进士科,可以说是最接近宋明时代的科举考试,当然,大唐是不考八股文的。 而明法、明算和明医,则是受到了后世的影响,比明清时期的八股文要好得多。 毕竟,明法、明算这两个,在朝堂上的作用还是很大的。 之所以有明医科,纯粹是因为这个时代的人平均寿命很短,医疗水平必须不断提升,这也是李想的提议。 “玄龄,你可有人选?” 往年的科举,都是由礼部侍郎来主持,不过这一次,李世民却是亲自出马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公平的方式。 不过总体来说,这次科举改革的效果还是不错的,虽然现在才是第三年,但参加考试的人数却是直线上升,影响越来越大。 前些日子,李世民从张阿难那里得知,李想要建立观狮山书院,曾经夸下海口,要观狮山书院出百名学生,一举拿下明算、明法、明医三科的状元。 “陛下,此次考官之选,关乎此次科考之事,臣以为,玄成便是最好的人选。” 魏征虽然贵为门下省总管,与房玄龄平起平坐。 尚书省主持科举,让门下侍郎来做考官,怎么看都是一件…… 不过,能成为一代名相,房玄龄也不会太过在意这些细枝末节。 在很多时候,他更多的是站在大唐,站在李世民的角度。 “这次科举,就是要体现公平公正,令士子们信服朝廷选才之心,由玄成来做考官,倒也不算错。” 对于房玄龄的谋略,李世民一向是非常信任的。 …… 李治坐在宣政殿旁边的一间屋子里,房间里已经堆满了各府的账目。 李治背着手,在房中踱来踱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才坐下,做起了正事。 兕子乖巧的站在一旁,时不时的李治要几个州府的账目,她都会屁颠颠的帮他取来。 李治一只手握着一支羽毛笔,另一只手则不断的计算着手中的算盘,不断的在上面书写着各种各样的数据。 在燕王府时,李治就已经掌握了如何利用表格进行数据管理的方法。 丝绸,粮食,铜钱…… 分门别类,一州一州的资料都被录入了进去。 李世民见过李治写下的数字,知道那是阿拉伯数字,只是这还是第一次见人用。 李治神色凝重,就连李世民的到来都没有发现。 用羽毛笔写东西,比用毛笔写起来要快得多,效率也高得多。 李治记得清清楚楚,他严格遵循李想的借贷法,把各州的资料都整理了一遍。 戴胄回到户部之后,立即亲自监督,加快了赋税的统计,而且还加派了二十多名官员帮忙。 一时间,户部上下的气氛变得凝重起来。 “戴尚书今日进宫之后,脸色一直不太好,这账本,你们一定要仔细的算一算,不能有任何的差错,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上官如此重视,下面自然也要卖力,以示重视。 “项主事,各州的资料五花八门,人数越多,万一出了什么差错,又要重新计算,这事急不来的。” 一名资历较高的小吏向项主事抱怨道,他的话,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往年的赋税,都是从开春开始算的,但这两年,却是提前到了年底,这让所有人的工作量都增加了不少。 毕竟各府的账目,都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送到户部,这个时代,可没有网络。 第1109章李治:父皇,我算出来了 “你当我不知道吗?不过,戴尚书亲自下了命令,让我们加快速度,哪怕是晚一点回去,我们也要抓紧时间,反正我们部里有足够的鲸油和蜡烛,就算是熬夜,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虽然鲸油蜡烛对普通人来说,还是比较贵的,但比起之前的蜂蜡和牛油蜡烛,还是要便宜不少。 大明宫,太极宫,还有长安城里所有的官员,都是鲸蜡消耗最多的地方。 “唉,看来我们的日子不会好过了!怎么突然加速了?” 上面一声令下,下面的人就得跑! 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会改变。 隆冬时节,长安城的上空刮起了呼啸的西北风,街道两旁的树木大多都已经光秃秃的,给人一种萧瑟的感觉。 在这样的天气里,普通人都会窝在家里,用煤藕取暖。 大明宫里,一切都跟往常一样。 宣政殿是大明宫仅次于含元殿的地方,里面有暖气,站在里面,根本分不清外面的春夏秋冬。 李治忙了一天,直到深夜才睡下,将各州的账目都抄了一遍,用了阿拉伯数字和新的记账方法。 今天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把所有的资料分门别类的整理出来,好让户部那些小吏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效率。 “陛下,这两年来,雉奴变了不少啊。” 长孙皇后和李世民站在大殿外,看着李治奋笔疾书,心中感慨万千。 这个小儿子,从小就跟在她身边,形影不离,没想到这么快就长大了。 “身为皇子,却醉心于算学,真不知是福是祸。” 李世民看着李治全前所未有的专注,心中百感交集。 对于这个赌约,李世民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他根本不相信,李治能够在户部之前,就把所有的赋税都算出来。 这怎么可能? 李世民看着自己这个懦弱的儿子,竟然有如此坚强的一面,心中也是一阵感动。 让他吃点苦头也是好的。 “学算术没有错,朝廷里也有算科,可见算学对大唐的重要性。他是个闲散的王爷,与其醉心于其他的事情,还不如去学算学,没准,皇室里也能出一位算学的大师。” 长孙皇后的身体虽然还很虚弱,但看起来已经好了许多。 有了李想的食疗,再加上高丽参的滋补,已经好了许多。 只要明年不给李治弄一个弟弟妹妹,估计还能多活几年。 “李想那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竟然能让雉奴和斯斯两个家伙,天天来找他。” “想儿为人处世很有一套,即便是面对雉奴和兕子,他也能跟他们相处得很好,我看他还挺喜欢小孩子的。” “喜欢小孩子?”李世民心中一动,道:“上次订下的婚事,本来想等今年就完婚的,可是父皇刚刚驾崩……” “陛下的意思是?等孝期一过就完婚?” …… 太阳缓缓落下,朝霞洒在宏伟的宫殿上,别有一番美感。 偏殿之中,算盘的声音不绝于耳,偶尔还能听到李治的喃喃自语。 “换算成铜钱,是一千五百七十四万六千五百贯。” 看着面前的数字,李治长吐一口气。 “终于计算出来了,感觉这条手臂都快不属于我了。” 李治抬头望着窗外,道:“我再做一次验算,看看是不是有什么漏洞。等父皇吃完饭,我就送过去!” …… 在许敬宗的催促下,渭河北岸已经建起了一座占地极广的书院。 书院成立得很低调,甚至连一位大儒都没有请,但长安城里谁不知道,燕王又弄出了一件新事情。 “王爷,书院一共有六个学院,分别是算院、医院、法院、农院、格物书院和经学院,虽然现在是冬天,但书院里还是有几个学生。” 许敬宗跟在李想身后,一边给他讲解着。 “第一批学生,就是各大工坊的学堂里招收的学生?” 李想弄出来的观狮山书院,论起名气来,自然不可能和国子监相提并论,就算是长安城中一些著名大儒开办的学堂,都要比它更吸引人。 可是,李想却一点都不担心。 教育乃是百年大计,岂能一年两年之功? 书院可以说是他为大唐带来的最大蝴蝶,将来必然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现在的它,还只是一个婴儿,还在襁褓之中。 “王爷,这一批六百名学生,八成都是登州府、长安城的学生,还有长安城里的学生,孙神医的学生,学生们的学生。” 许敬宗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 “还有一个月就是会试,咱们观狮山书院初建之时低调,这次会试就不必低调了。” 以书院的规模来看,就算李想搞一场盛大的开学典礼,也不可能吸引到才子们的加入。 相反,如果能够取得一个不错的成绩,那才是最让人信服的。 有句话说的好,十年寒窗,一朝成名,李想就是要将观狮山书院打造成一座名动天下的学府。 宣政殿中,李世民和往常一样,看着面前的奏章。 大殿之中,摆放着一根根手臂粗细的鲸油蜡烛,将大殿照的如同白昼一般。 自从发现一条鲸鱼可以制造十万根蜡烛之后,李世民就再也不想节省了。 “父皇!算出来了!” 李世民正聚精会神的看着一份奏章,突然之间,李治从外面急匆匆的跑了进来,手中拿着一本账本。 如果是别人,在自己处理政务的时候,贸然闯入,李世民一定会勃然大怒。 当然,如果是别人的话,恐怕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 真以为张阿难他们是废物吗? “喂,雉奴,你算出什么了?” 李世民抬起头,似乎并不在意。 虽然知道李治最近在忙些什么,但李世民却是一点都不看好。 “父皇,我已经统计好了今年的税收,请您过目。”李治将一份账册交给李世民,神情激动。 第1110章戴胄:陛下,你哪来的税收数目? 李世民并没有惊讶,也没有夸奖,只是淡淡地说道:“先放着吧,等朕忙完了,再看看。” “父皇,你不是急着让户部统计数据吗?为了这件事,儿臣一夜没睡,手都酸了,你难道就不想知道今年的税收数字吗?” 李治心思单纯,并不知道李世民的用意。 不过,看着自己最疼爱的儿子,李世民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可是你费尽心思想出来的成果,朕先看看。” 李世民接过李治递过来的账簿,淡淡道。 “父皇,这是最后一页,上面有各种物资的详细资料。” 李治靠在李世民身边,笑眯眯的给李世民讲解着这份账目。 “一千五百七十四万六千五百贯?”李世民皱了皱眉,他感觉这个数字太不靠谱了。 这不是瞎编的吗? 大唐这一年的税收是多少,李世民并不清楚,但多少也能估摸出个大概。 去年才一千三百多万贯,为何一年之内多了两成有余? 如果按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再过几年,朝廷的财政收入就会翻倍。 这也太扯淡了吧! 这和他所预料的,完全不一样。 “是啊,我已经计算过了,没有任何问题。” 李治一脸讨好的说道。 “孩子,不是父皇说你,做人和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好高骛远,否则你什么都做不了。你身为大唐晋王,一举一动都代表着皇室,朕听你老师说,你连《尚书》都没学会,就连你最爱的算学……” 李治被李世民的话弄得一愣一愣的,甚至连李世民后面说的话,李治都不记得了。 李治失魂落魄地走出宣政殿,只剩下李世民还在忙着自己的事情。 …… 贞观十年悄然而至。 李世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正月初五,户部那边还没有统计出来,不由得再次召见戴胄。 “戴爱卿,户部那边要多久才能出资料?” “陛下,应该快了,明天就会有结果,其实昨天已经有了初步的数字,只是还在计算有没有出错,这次的数字有些奇怪。” 对于李世民的问题,戴胄有些不太自信。 往年每到年终统计税收的时候,戴胄最担心的便是各个小组统计出来的数据对不上号,乱七八糟的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但这一年,麻烦发生了变化。 两组计算出来的数据很接近,但是戴胄却觉得这两组都是错误的。 以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所以,戴胄虽然知道李世民很想知道这件事,但是却并没有急着进宫禀报。 “你为何有此一问?” “陛下,每年的税收,大致上都有一个固定的数字。但今年的数据,却让所有人都感觉有些不对劲,有些太高了,这不太可能啊!不过你放心,我已经派人去核实了,明天就会有结果。” 听到戴胄的话,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趣。 “数据高了?有多高?” 戴胄见李世民如此执着,心中也是有些没底。 “启禀陛下,当前两个数字,一为一千五百七十九万三千余贯,二为一千五百七十四万六千余贯,较前一年多出两成。微臣认为,有可能是数据出现了重复的情况,所以才会让他们重新计算。” 李世民从戴胄的口中听到了这两个数字,顿时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李世民突然低下了头,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戴胄一脸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找到了!”李世民的目光落在了最后一页,上面写着“一千五百七十四万六千五百贯”,旁边还有一个阿拉伯的数字。 “戴爱卿,你再给我说说,户部统计了什么数字?” “一为一千五百七十九万三千余贯,二为一千五百七十四万六千余贯。” 戴胄虽然不明白李世民到底在打什么主意,但是身为户部尚书,他的专业素养还是有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李世民最感兴趣的就是赋税,虽然只是第一版,但他却记得清清楚楚。 “戴爱卿,这本帐册你看一下。” 李世民将账本交给戴胄,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 戴胄看了李世民一眼,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尽管心中不解,但戴胄还是本能的将李世民手中的账簿拿了过来。 “一千五百七十四万六千五百贯?”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数字。 “陛下,这些数据是从何而来?” 今天的长安城,温度很低,宣政殿里虽然有暖气,但还远远达不到炎热的地步。 大殿之中,戴胄的额头上已经是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还没来得及向陛下汇报,怎么皇帝陛下的书桌上就放着一本账本? 难道户部的人,越过了他这个尚书,将这件事情上报上去了? 可是这也不对啊,两组的资料,虽然看起来差不多,却又不太一样。 而且,上面的字迹有些幼稚,还夹杂着阿拉伯数字,显然不是户部胥吏的作风。 “戴爱卿,你看这个数字是不是真的?” 和戴胄相比,李世民的心情更加复杂。 李治把这份账目交给他的时候,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怎么也不相信,李治只需要两天就能完成户部十天半个月的工作量。 所以,他自然是不信这些账目的。 只是一千五百七十四万六千五百贯这个数字,还是超出了他的预料,让他有些印象。 而现在,从戴胄那里得到的数字,虽然不是官方的,但是却和李治的账目非常的接近。 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 “陛下,下官原本以为户部的统计可能两个都错了,但看了陛下的账本,敢问陛下,这账本是从何而来?” 突然间,戴胄想起了年前,自己的赌约。 真的假的? 不会吧! 户部那么多的官员,现在才完成了第一份报告,而晋王,却早已经将这份报告交给了皇帝。 没道理啊。 “这是晋王送给朕的!” 戴胄虽然早有预料,但听到李世民的回答,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难道自己已经败了? 户部那么多人,怎么可能输给一个晋王? 如果被人知道了…… “我真的老了?” “这份账本,年前就给朕了,不过那时候朕以为是他胡乱填的,并没有放在心上……” 李世民又在戴胄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让他有种吐血的冲动。 年前就有账本了? 难道说,两天的时间,晋王就已经算出来了? 戴胄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掐了掐自己的胳膊。 好痛! 我没看错吧! 第1111章李治一人镇压户部 “陛下!还请晋王来一趟,臣要亲自问一问。” 戴胄到现在还难以接受这个事实,更想不通李治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次清点的。 如果这是他胡乱写的,那么,户部的数字,绝对不可能是随便写的。 “张阿难,去请晋王。” 李世民觉得,自己有必要把李治叫过来,问一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时间,整个宣政殿都安静了下来。 李世民和戴胄都陷入了沉思之中。 “拜见父皇!” 李治是宫中之人,所以来宣政殿的时间并不长。 不过,从他的表情来看,似乎心情不太好。 上一次,李治意气风发,但是李世民对他却没有任何的反应,这让他的心情非常的低落。 事实上,李世民并不相信李治的算术。 这对李治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咳咳!” 李世民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还没等他说什么,一旁的戴胄已经抢先说道。 “晋王,这些数字可是你算出的?” 虽然早有预料,但戴胄还是将账簿拿在手中,又向李治问了一遍,想要从他这里得到一个不同的答案。 “没错!十天前,我就给了父皇。” 李治一见戴胄手中之物,顿时明白了今日召见自己的目的。 “嗯?户部那边有没有统计出来?” “快出来了。” 如果不是李治提供的这个数字,戴胄或许会觉得户部的数字有必要再核实一下,但看到所有人计算出来的数字都是一样的,那么,验证的意义就不大了。 无非是多了几万贯,少了几万贯而已,如何查证都是一样的。 听到戴胄这么说,李治的脸色微微一变,似乎有些期待,“戴大人,这次户部的结果怎么样?和我的有什么区别?” “稚奴,朕且问你,两天时间,你是如何算出这些数据的?” 李世民看着有些尴尬的戴胄,问道,这也是他和戴胄想要知道的事情。 “这个好办。” 李治也不是傻子,听他这么一说,不由笑了起来。 “我只是用阿拉伯数字,把各州的账本都抄了一遍,然后用二哥教我的方法,用算盘算了一下,就知道了。” 看着李治云那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戴胄的心中也是极为不舒服。 最重要的是,他还无法反驳。 这些阿拉伯数字,他都听说过。 但长安城里,只有燕王府的人在用它。 难道这阿拉伯数字,真有那么牛逼不成? “算盘??” 李世民依稀记得,李治曾经拿着一件东西,不断地敲打着什么东西。 “算盘?你不是用算筹算的?” 戴胄在李世民的提醒下,也注意到了李治这句话中的几个新的地方。 除了阿拉伯数字之外,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算盘。 李治得意洋洋地说道:“这算盘,现在已经是二哥府邸中所有账房的必备之物,有了它,原本需要两个时辰才能算完的事情,只需要两刻钟就能做完。” “去偏厅取来算盘。” 李世民虽然见过李治使用算盘,但是却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么一个小小的算盘,居然可以让他的计算速度如此之快。 没过多久,一把檀木打造的算盘就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这个时代,檀木还没有后世那么珍贵,用来打算盘,并不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晋王,能不能让我看看,这算盘,到底是如何运用的?” 戴胄虽然从未如此狼狈过,但一想到有可能提高运算速度的方法,他就有一种想要学习的冲动。 在长安城里,恐怕也找不出比这个户部更需要的东西了吧?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永远保密。 长安城里的权贵们,很快就知道了户部向晋王行贿的消息。 一时间,长安城里所有的作坊都开始询问如何使用算盘,甚至连阿拉伯数字,都被其他作坊里的账房们慢慢接受了。 “王爷,这几日新华书店里,关于算术的书卖得比以前好了不少。” 昨日,刘谨统计了一下燕王府各大工坊的情况,发现了一件事情。 以前的时候,这些书都是冷门的,一天都卖不出几本。 不过最近新华书店又去了一趟印刷作坊,印了几本类似的书,这让刘谨印象很深。 “最近有谁去狮山书院打听过招生的事情吗?” “啊?” 许敬宗一愣,“王爷,这几天确实有人在打探消息,其中还有几个是各地的读书人,但具体的消息还没有传出来。” “马上就是朝试了,这些人进了京,肯定不是来玩玩,若是考中了,谁还会来书院读书?” 李想对许敬宗的回答并不意外。 “王爷,你是说——” “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我看这次文试结果出来后,观狮山书院,怕是要来一批人了。” “王爷,传闻中,晋王殿下一人镇压了户部一百多名官员,难不成比他们还快?” 许敬宗也不是傻子,一下子就明白了其中的联系。 “是啊!户部在陛下面前丢了这么大的脸,你可以让算术学院出个算术等级考试,每年都要举行一次,谁能通过,我狮山书院就会给他一张奖状,到时候报名的人会越来越多。” 李想想起了李治和戴胄的赌约,这件事对他来说,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户部的官员都要经过考试,各大工坊和店铺的账房,也都需要数学,李想相信,观狮山书院,一定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数学学院。 “王爷,说起这次的算学考核,我想起来了。” 刘谨继续说道:“王府的工坊越来越多,现在已经有了数万名工匠。这么多人,怎么给他们定工钱,怎么才能让他们更快的了解到他们的水平,让他们有一个上升的空间。” “是啊,你怎么看?” 李想听了刘谨的话,也觉得燕王府对于工匠的管理实在是太松散了,没有一个统一的体系。 “我在想,如果数学也能分等级的话,那工匠能不能也分个等级?” 第1112章崔家的伙计也要学习燕王府,识字 李想被刘谨这么一说,顿时来了兴趣。 共和国工匠从一级到八级,这种体系对工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虽然这种划分方式在新世纪已经不适用了,但是在大唐,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而且,李想还记得,前世的时候,工匠的薪水也是分成了七八个档次。 “当然!刘谨,你把各大工坊的掌柜都召集起来,商议一下如何划分等级,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体现出工匠的能力,同时也能给他们足够的动力,让他们不断的进步。” 李想最看重的,就是让自己手下的工匠们,都能有一种创新的精神。 否则,总有一天,他的天赋会耗尽。 而且,他也不是什么都会,在很多细节上,大唐的工匠比他强太多了。 刘谨应了一声,“王爷,我这就去准备。” …… “崔掌柜,这阿拉伯数字,我们也要学?” 崔家脂粉店里,几个伙计的脸色都有些难看。 “是啊,我听说,这个阿拉伯数字,就是燕王发明的,我们为什么要模仿?” “幼稚!” 崔掌柜冷哼道,“虽说我们与燕王府向来不和,但正因为这样,才更应该向他们学习。这些阿拉伯数字,再加上算盘,运算的速度,简直是一日千里。” “而且,我还让人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新的记账方法,你们仔细看看,如果有人不认识的话,可以去学一学,你看,燕王府的工匠都是识字的。” 崔掌柜在燕王府吃了几次大亏之后,痛定思痛,便开始效仿燕王府的做法。 燕王府旗下的各大店铺,用的都是他闻所未闻的营销手段,他都学了。 燕王府的产业中,但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规矩,他都会效仿。 就连他自己都看不懂的阿拉伯数字,崔掌柜听完市面上的传言,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模仿! “崔掌柜,这些人能识字,那是有专门的老师教的,咱们又没钱请老师,哪能自己学?” “放心吧,我找人打听过了,新华书店都有词典,而且还有拼音这玩意儿,只要有人教,你就能认字。” 像崔家的脂粉铺子里的这些伙计,基本就是一辈子呆在一个铺子里,除非这家铺子倒闭了。 所以,崔掌柜才会舍得在这两个年轻人身上,投入更多的资源。 从这一点上来说,崔掌柜就比一般的掌柜强多了。 别看他们现在还在抱怨,但等他们转过身来,肯定会对他感激涕零。 除了燕王府,又有哪一家店铺的老板会花这么大的力气培养一个识字的账房? 贞观十年之后,李想迎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老爹又赐婚了。 正月十四的时候,宫中便派人去了褒国公府,也将这道旨意传达给了李想。 这个冬天,他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不过,他和段嫣然约好了明晚一起去曲江赏灯。 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成了泡影。 别看段志玄平时大大咧咧的,但关键时刻还是很有一套的。 在大婚之前,李想想要和段嫣然见面,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更别说像以前那样,去逛街了。 …… 观狮山书院,渭水之畔,有一座小院,周围种着桃花。 “小姐,要我说,你应该在长安城里找个读书人嫁了。你看那燕王,先把你送到蒙学,让你教弹琴作画,现在又弄了个观狮山书院出来,直接把你当书院的教谕来教,可他自己……” 紫霞端坐在一颗桃树下,弹奏着古琴。 她是所有人中,对李想最关心的一个,所以,李世民赐婚的事情,她也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虽然这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她根本就没有想过李想能娶她,就算是做个侧妃,也是和她无关的。 她一个青楼女子,哪怕曾经是个卖艺的清倌人,也只能给勋贵人家做个妾。 然而,当这一切都变成了现实后,紫霞的内心,却是无比的痛苦。 “云儿,我们无亲无故,能让我们住进观狮山书院,我已经很知足了。还有,观狮山书院的老师又如何?可不是谁都有机会当老师的。” 紫霞停了下来,发出一声叹息。 虽然心有不甘,但这世上还有很多事情是不服的。 “哼,你一片心意,燕王又岂会不知,偏要将你支开,这分明就是……” “云儿!”紫霞皱眉道:“你一个丫鬟,有什么资格对燕王指手画脚?咱们能有今日,全赖王爷之恩,日后莫要再在我面前搬弄是非。” 听着紫霞对自己如此认真的说话,云儿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小姐放心,有外人在,我会注意的。” “没人的时候也要注意!” “嗯。” …… 德香楼中,张猛、房遗爱二人正在大吃特吃。 “张大哥,我也没想到,陛下会突然给王爷赐婚,怪不得今天段大哥不肯出来陪我们喝一杯,原来是这样啊。” 房遗爱风卷残云,终于有精力与张猛闲聊起来。 “那是当然,王爷把他拖到蚕室里切了他一刀,没想到,王爷竟然成了他的小舅子。” “呵呵,有句话说的好,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惦记着我妹妹。我想,段大哥现在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房遗爱想起了李想的那句话,觉得这句话很适合现在的情况。 “你说得对,等开春后,咱们去登州,再出海,秋天再回去,王爷的婚事也该办了,一次娶三个,王爷真是好福气啊。” “瞧你那点出息,今天是元宵节,还说什么出海,我都有些等不及了,破坏我看花灯的心情。” 张猛一边喝着五粮液,一边对房遗爱怒目而视。 “是谁说要出海的?现在倒打一耙了?” 房遗爱当着李想的面,不敢开这种玩笑,但对张猛,却是敞开了心扉。 “哼,你先把你阿娘搞定,如果她不同意你出海,看你这次还怎么逃!” 第1113章观狮山书院全部考明算科 观狮山书院的气氛有些紧张,再过些日子,就是一年一度的科举考试了。 原本,李想的计划是,明算科、明法科、明医科同时参加,让观狮山书院一鸣惊人。 不过在许敬宗的提议下,他决定将所有人都集中在明算科上,这样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要说明法科,观狮山书院虽然也有一些天才,但时间有限,短时间内,未必有压倒性的优势。 至于明医科,虽然有林秋等人在,但最多也就是排个靠前的位置,想要在榜单上称王称霸,还是有些困难的。 毕竟,医道一途,向来都有传承,能来参加这次考试的士子,个个都有两把刷子。 但明算科不同。 毕竟是理科,所以成绩还是很客观的。 而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几乎都学过李想编写的《基础数学》之类的书,论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远超这个时代的读书人。 在运算速度上,无人能及。 按照明算科一年只招收三十名,观狮山书院全部拿下,也不是没有可能。 大唐一共有五科,明经科、进士科,还有明算科、明法科、明医科,这些以前并不怎么受人重视的学科,现在地位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往年,就算中了秀才,也不是马上就能当官的,还得经过吏部的筛选。 不过,从最近几年的改革来看,李世民似乎是想要招揽更多的人才,每个中了进士的,都会得到吏部的提拔。 当然,三甲和一甲二甲就不一样了。 …… 太原王氏人才辈出。 除了朝堂上的大人物之外,这些人对杂学也有很深的研究。 无论是数学,医学,还是法律,家族中都有擅长的人。 而太原王氏的王孝通也是一位算术大家。 唐朝的算经十书之一《缉古算经》,便是他写的,对后世影响很大。 王珂是他的独子,继承了父亲的衣钵,在算术上有着极高的天赋。 “来来来,四哥,祝你金榜题名!” 王安身为太原王家的大公子,为人处世还是很有一套的,把王珂这个堂哥给笼络住了。 以前,像明算科这样的科目,就算是状元,也不可能有多高的官阶,最多也就是个九品官。 和进士科出身的状元比起来,差得太远了,所以世家大族并不怎么重视。 不过,经过这次的科举改革,“杂科”的地位明显提高了许多,明经科、进士科虽然也有提升,但却是天壤之别。 王珂是王家最优秀的数学天才,也是最有希望拿到明算科第一名的人,王安觉得自己还是值得结交的。 “大哥,你放心,我这十年来,学了不少东西,虽然不能说样样精通,但也学了个七七八八。整个长安城,比我厉害的人,不是早就死了,就是年纪大了,这科举,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有才之人,多少都有些傲气。 比如王珂。 从小到大,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比他更厉害的数学天才。 不过,井底之蛙,又怎知世事无常? 随着温度的升高,关中的积雪已经全部融化。 只有山顶的一些地方,还残留着一层淡淡的白霜。 长安城之中,很多人已经开始出城游玩了,他们终于等到了冬天过去,想要出去散散心。 但是,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学生们,却是没有这个心情。 这一届的主考官是魏征,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过年之后,几乎所有的读书人都知道了。 “段兄,这些日子我去了几个礼部的贵人,他们都闭门谢客,看来魏公给我们的压力不小啊。” 德香楼内,靠窗的位置,几个士子正在交流着自己的经验。 “现在的卷子,都是糊名的,还得重新抄写一遍,想要有贵人相助,是越来越难了。” “听说这一届春闺,报名人数创下新高,连往年不太热门的明算科,今年都来了五六百人。” “吏部现在很重视科举,而且这些人一旦进入官场,升迁也会变得更加容易,所以不管是世家子弟,还是寒门子弟,都会踊跃报名,所以每年都会有人报名。如果今年你没被选中,那么下一年,竞争会更大。” “嗯,回头我去华严寺上一炷香,求求今年好运。” …… 宣政殿内,张阿难将李想的情况汇报了一遍,李世民眉头紧锁。 “你是说,他去明算科要了三十个举荐名额?” “是啊,按照惯例,此次省试,燕王最多只能举荐五人,所以他才会去找房相他们推荐观狮山书院。” 大唐的科举,远不像明朝和清朝那样正式、严肃。 虽说经过朝堂上的商议,已经进行过一次改革,但贵族子弟可举荐士子直接参加省试这一传统,却是保留了下来。 这样一来,改革就不会有太大的阻力了。 毕竟,对于李想来说,考科举的人选,并不重要。 只要能保证选拔出来的都是有真才实学的人,就算走捷径,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他的书院,只考明算科?” 李世民完全不知道李想在想什么。 按照他的想法,如果孙思邈的徒弟去参加明医科,就算考不上状元,也能考个不错的名次,尤其是林秋,李想对他很信任。 “是啊,另外四科一个都没考。” “罢了,这个观狮山书院,总能搞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来,既然他想搞,那就随他去吧。” …… “王爷,家师特意嘱咐过,不让我参加科举,您怎么又把我的名字写在了上面?” 林秋站在李想身前,脸色阴沉如水。 作为一个医学奇才,林秋在数学方面,同样有着不俗的天赋。 随着医学的发展,各种记录和数据的运用也越来越多,林秋还专门学习了李想编写的阿拉伯数字和各种数学课本。 说句不好听的,林秋的数学能力,在整个观狮山学院,都能排进前十。 第1114章锣鼓一响,春闱开始 “孙神医是不让你去明医科,又没不让你去明算科,对不对?” 李想一句话,就堵住了林秋要说的话。 “我只喜欢钻研医术,给人看病,不想当官,就算考上了明算科,又有何用?” 这也是林秋百思不得其解的原因。 “想要将医术发扬光大,光靠你一个人是不够的。还有就是,狮山书院的医学院,能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你能不能考中明算科,将会关系到书院对外的吸引力!” 林秋:“……” …… 观狮山书院。 作为真正的负责人,许敬宗直接留在了学院,亲自为参加明算科的学生们送行。 本来,许敬宗是想把李想叫过来的,但李想觉得这样做,会给学生们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当然,这并不代表他不在乎。 “刘兄,咱们书院首次参加科举,定要拿下明算科第一名,希望能赢了我的那个人,就是你。” 一名相貌普通,衣着朴素的学生,正跟几名学生聊着天。 “陈兄,王爷对我家有大恩,明算科我是一定要拿下来的,不过,你也不必客气。” 刘广开口道,他是跟着老爹从蓝田县跑到长安城的,若不是燕王府开了一家蜂窝煤作坊,把他们一家三口给收了起来,恐怕现在他们已经入了土。 “放心吧,我们都是受过王爷恩惠的。王爷想让书院成为今次的科明算科第一名,可不是拿个状元就行了。” 这个丢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陈二,就是燕王府玻璃作坊工匠的儿子。 事实上,在观狮山书院中,至少有一半都是出自燕王府各大工坊工匠之子。 …… 礼部。 一大早,就有金吾卫守在周围,还有礼部的官员在处理着各种事务。 有些性急的士子,天还没亮就往这边赶来,生怕睡得太晚,耽误了时辰。 到了辰时三刻,考场外已经是人山人海。 “四哥,今天我就在这等你了。等考完试,我带你去怡红院开开眼界,也算是为你提前庆祝一下。” 王安和王珂握了握手,给他鼓劲。 “那大哥就静候佳音吧。” 王珂意气风发,仿佛已经拿到了明算科状元一样。 能够得到王安这样的重视,王珂心中也是一喜。 “我听说,这一届的题目比往年都难,你可不能大意。长安城藏龙卧虎,小心驶得万年船。” 王安虽然相信王珂,但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朝中对科举考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各大家族也越来越重视科举考试。 这一次,除了王珂之外,王家还有参加还有明经科、进士科的,不过王安知道,王珂是有把握拿明算科状元的。 只可惜,王珂并没有参加进士科。 一颗水桶粗细的银杏树孤零零的立在书院中,一到深秋,金黄的树叶就会铺满一地,看起来格外的美丽。 不过,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几只乌鸦站在树枝上,发出凄厉的叫声。 刘广静坐在考场里,等着考官把卷子发下去。 明算科虽然没有明经科那么重要,但在进入考场之前,还是要经过严格的检查的,就算是开考之后,也会有金吾卫在周围巡逻。 看来,魏征为了整顿考场纪律,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哐!” 随着锣鼓声的响起,贞观十年的春闺,正式拉开了帷幕。 很快的,礼部官员便走了过来,将试卷和笔墨纸砚都分发了下去,整个考场内的气氛也瞬间紧张了起来。 “嘶!” 很快的,考场里就响起了一片嘈杂的声音,有人看了一眼试卷,这一次的题目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这是在考验每个人的计算能力,也是在考验每个人的运算速度。 按照惯例,明算科主要考的是《九章算经》,《五经算经》,《五曹算经》,《夏侯阳算经》,《张丘建算经》,每年考试的题目都是固定的,难度也是大同小异。 不过,这一年,却是打破了这个传统。 然而,刘广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慌乱。 在观狮山书院,这一个月来,所有的学生都要做各种各样的试卷。 可以说,李想将前世的应试教育,融入到了科举考试之中。 而且,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已经习惯了用阿拉伯数字来计算数据,再加上《基础数学》里面的公式,这些计算对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 如果不是算盘不能带进来,刘广相信,今天早上,他就能把所有的题目都做完。 虽然今年的题目比往年多了不少。 但越是厉害的人,就越想题目难一点。 这一点,在后世也是如此。 如果题目很简单,所有人的分数都相差不大,那学霸的优势也就发挥不出来了。 就拿数学来说,简单的题目,学霸能拿到150分,一般的好学生能拿到140分。 但如果难度大的话,学霸可能还是会拿到150分,而一般的好学生就可能就只有120分。 刘广小心翼翼的在试卷上填好了自己的资料,然后看了看试卷,这才开始答题。 与此同时,不远处的王珂也是一脸的喜色。 这一次难度增加了许多,看来自己要出名了。 …… 贡院门口,一如往年,人山人海。 尤其是那些长安城里的士子们,他们的家人几乎都在外面等着,虽然他们知道这并不会影响考试的结果,但他们还是在这里干等着。 “这次的题目难吗?” “成绩如何?” “考得怎么样?” 不管是在大唐,还是在前世,所有的考生都面临着同样的情况。 “四弟!” 王安在几个下人的搀扶下,找了个好位置坐下,然后就看到王珂从书院门口走了出来。 “成绩如何?” “还不错!”王珂脸上露出笑容,“这次的考题难度很高,题目也多了些,许多士子还没做完,时间就到了。虽然有几道题,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我想,别人也不可能这么容易就做出来。” “不错!你一定可以的!” 王安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走吧,我带你出去转转,反正也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出结果。” 第1115章五榜同放 刘广和陈二几乎是同时从考场里出来的,两人相视一笑。 很快的,书院三十名参加春闱的学生便出来了,看他们的样子,应该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当然,林秋依旧是那副面瘫样,谁也看不出什么来。 “参加明算科,只是一个起点,无论成败,都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先回书院。” 刘广没有理会周围的骚动,和自己的同窗们打了声招呼,便向书院走去。 有几个原本还想庆祝一下的学生,也都打消了这个念头,跟了上去。 明算科的内容,几乎所有人都会,可是燕王殿下写的那本数学书,他们还是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还真的没什么好庆祝的。 …… 二月初,长安城各处青楼酒肆,一片繁华。 从春闺中走出来的士子们,顿时如同没了线的风筝,开始放飞自我。 但是,欢乐总是短暂的,很快,所有人都要面对现实。 “王爷,还有半个时辰,就是放榜的时候了!” 李想闲着也是闲着,这一天就跟着许敬宗等人去了贡院,想要看看最后的成绩。 每一年这个时候,贡院门口都是最热闹的时候,除了那些来参加春闺的书生、亲友之外,还有一些长安城里与春闺毫无瓜葛的人,也会来凑热闹。 甚至,有传言说,一些家族,喜欢在榜单之下招揽夫婿。 “这么多人啊。” “每一年放榜的时候,都会有许多人在此等候。” 许敬宗却是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 王安,王珂等人,也都走了过来,站在李想身边。 “殿下,没想到你也来了,也是来看榜的?” 像王安这样的世家子弟,最擅长的就是看人下菜。 “听闻你已得恩荫为官,怎么,难道你也想考一考证明自己?” 李想和王安一前一后的聊着天。 “放榜啦!” 有人大叫了一声,打断了众人的交谈。 第一时间,便放出了三甲的榜单。 明经科、进士科、明法科、明算科、明医科,五科成绩同时公布。 “呵呵!我中了!我中了!” “哎呀!还有我!” “王爷,三甲都是书院的!” 一时间,各种声音此起彼伏。 王珂有些遗憾,也有些欣慰地看着墙上的榜单! 遗憾的是没中,庆幸的也是没中! 毕竟他要考状元啊! 前世,李想每次参加部门年会抽奖的时候都会很为难。 抽到三等奖,希望自己能中,但也不想中,就算没中,也会自我安慰一下,如果中了,那可就没机会中大奖了。 等他抽到二等奖的时候,他就有点紧张了。 要是中了,那就太好了。 如果抽不到,他还有些庆幸,觉得自己还是有机会中一等奖的。 但更多的,却是担忧。 毕竟,能拿到一等奖的人并不多。 此时此刻,王珂的心情,与李想如出一辙。 看到自己不在三甲之列,既是正常,又是庆幸。 毕竟,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 “大哥,你先别急,让那些三甲的人高兴高兴。” 王珂看了王安一眼,故作镇定的安慰道。 “明算科的三甲,全在观狮山书院!” 王安本来信心十足,一脸的淡定。不过片刻功夫,观狮山书院包揽三甲二十人的消息,就已经传遍了整个贡院。 中了前三甲,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长安城里的人也不一定能记住他。 可是,如果某一科的三甲全都出自一个州县,一个书院,那么,这种感觉便完全不一样了。 比如08年奥运会上,菲尔普斯一个人拿到了8枚金牌,而意大利总共只拿到了8枚金牌,两者之间的差距可谓天差地别。 有多少人知道意大利获得了几枚金牌? 就连他们国家的人都不太清楚。 而知道菲尔普斯拿到8枚金牌的人,肯定要多出好几倍,甚至更多。 观狮山书院在贡院前所引起的轰动,不亚于08年奥运会上,菲尔普斯拿到8枚金牌。 王安这么一说,王珂心里隐隐有些不是滋味,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说话,二甲的排名已经出来了。 “老爷中啦,中啦!” “呵呵,二甲,二甲啊!” 中二甲,三甲也没多大区别。 李想甚至注意到,不远处站着一位老者,和范进中书中描述的一模一样。 “啊啊啊啊!我中了!” 说完,他向后倒去,咬紧牙关,晕了过去。 这让周围的人都慌了神。 好在负责维持秩序的金吾卫显然已经习惯了这一幕,很快就处理好了。 “启禀王爷,三甲、二甲基本已经确定,全被咱们书院包揽了,就差一甲了。” 一旁的许敬宗难掩兴奋之色,到了这一步,就算是观狮山书院没有拿到状元,今年的春闺,也算功成名就了。 “林秋没去考明医科,没想到他考明算科,都能中个二甲。” 李想觉得,自己和林秋比起来,简直就是渣渣。 不愧是天才。 “林兄,可喜可贺。” “贾兄,可喜可贺!” “恭喜何兄!” 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都在互相恭喜着。 但刘广,陈二,以及刘广的亲弟弟刘涵,就显得有些紧张了。 刘广陈二倒也罢了,两人平日里在书院里都是数学最顶尖的那一批,被认为是最有希望拿到第一名的人。 而刘涵,则是时好时坏,好的时候能排进前五,不好的话,连前三十都进不去。 如今,他是最紧张的一个。 当然,紧张的不止他一个人,就连不远处的王珂,也是如此。 嘴上说着一定要拿到状元,可是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谁敢打包票说自己一定能拿到? 虽然这跟抽奖不太一样,但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随着获奖者越来越多,到最后能拿到一等奖的人已经不多了。 “老四,莫急,你可以的!” 王安这是在鼓励王珂,也是在鼓励自己。 这一届的春闺,王家除了明经科的三甲之外,再也没有别人了。 据王安所知,其他几个人都不可能考上一甲,也就是说,今年太原王氏参加科举的几十人,怕是要全军覆没了。 这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第1116章不可能,我太原王氏才子怎么没中 本来,王安不用担心王珂的数学能力。 然而,观狮山书院横空出世,一举包揽了明算科的二三甲。 别说见过,就连听都没听说过。 这让他不得不担心。 “呼!” 王珂深倒吸一口凉气,他现在也顾不上回答王安的问题了。 “王爷,马上就会公布一甲的名单了!” 许敬宗看到一群人从贡院里走了出来,走到了城墙下。 一甲名单出来了,与二三甲略有差别。 而后者则是直接公布了一份完整的名单,谁中,谁没中,一目了然。 所以,这份榜单一出,整个会场都沸腾了。 可一甲就不一样了,只有状元,榜眼,探花。 由于科举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为了突出状元的不同,一般都会先公布探花,然后才是榜眼和状元。 人山人海,却是一片寂静。 “刘涵!王爷,探花是刘涵!” 许敬宗比刘涵都还要兴奋。 许敬宗身为观狮山书院的负责人,这一届参加明算科的所有人都认识。 之前,他还有些担心刘涵考不上,毕竟长安城中,藏龙卧虎。 现在,探花郎出现了,他顿时有了底气! 另一边,王珂面色惨白,手都在微微颤抖。 王安的脸色也很难看,尤其是当他听说探花也来自于观狮山书院的时候,更是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好在公布榜的人并没有让大家等多久,榜眼已经出来了。 “陈二,是陈二!” 在李想面前,许敬宗很少有失态的时候,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会在意了。 “刘兄,书院的荣誉,就看你的了!” 陈二虽然很高兴,但还是有些遗憾,没能考上状元,实在是辜负了燕王的一番苦心。 探花的名字一出,全场哗然。 不过,当榜眼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四弟,状元要出来了啊!” 只剩下一个了,王安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淡定,和王珂一样紧张。 王珂本来就很紧张,听到王安这么一说,更是浑身一颤。 当王珂反过神来的时候,屁股一紧,差点没尿出来。 但即使如此,他还是感觉到了一股水流,顺着大腿流淌而过。 好在在场的人不少,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最终的状元名单上。 王珂脸色涨得通红,双拳紧握,目光死死的盯着前方,看得礼部的官员都有些不自在。 “咦!怎么这么臭?” 李想是个有洁癖的人,闻着这股臭味,整个人都不好了。 李想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在万赖俱寂的情况下,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当然,王珂也听到了。 他本来就很紧张,现在更是夹紧了双腿,浑身都在颤抖。 一方面是担心尿裤子这件事被别人知道,另一方面也是担心自己的名声会不会一落千丈。 今天看榜之前,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这么紧张。 但那观狮山书院,却是屡屡霸榜,这也太恐怖了吧! 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 这也太过分了吧? 难道是在太原呆久了,有点落伍了? “哎呀!是刘广,状元也是我观狮山书院的人。” 许敬宗完全不顾形象的大叫起来。 一战成名,扬名立万! 至少在明算科中,任何一个想要参加明算科的人,都不能忽视观狮山书院。 “你就是刘广吗?哈哈哈,好好好,我见过你爹!” 作为书院这一届最有希望获得状元的种子选手之一,在来之前,许敬宗就已经向李想介绍过。 李想走到刘广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 从现在开始,除非是所有人都按照观狮山书院的教材去学习,而且天赋极高,否则,根本不可能赢得了书院的学生。 可以说,这是观狮山书院打响名气的第一步。 太完美了! “刘广多谢王爷了,小的能有今日,全是王爷的功劳,小的无以为报。还请王爷收下我吧!” 刘广跪在地上,对着李想磕头如捣蒜。 这让李想很是意外。 按道理说,刘广要是考了明算科状元,吏部怎么也得给个九品官,自己也算是有面子了。 只是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成为李想的弟子。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这句话在大唐并不是说着玩的。 “起来吧!” 李想还真不习惯别人给他下跪,在大唐,除非是特殊情况,否则是不会下跪的。 “我早就想做王爷的弟子了,只是,一直没敢说出来。王爷,你就收下我吧。” 在刘广看来,李想很有可能会收自己为弟子。 这位王爷虽然和他年纪相仿,但学识渊博,尤其是在算术上的造诣,却是刘广望尘莫及的。 “王爷,看在刘广一片赤诚的份上,您就收了他吧,这要是传出去,可就成了一段佳话了。” 许敬宗对刘广也是相当的欣赏,认为他是一个有大局观,头脑灵活的人,在算术方面很有天赋。 “好,本王同意了!” 李想正缺一个精通算术的帮手,如果能收一个数学状元为徒,那就再好不过了。 李想与刘广一等人相谈甚欢,另一边,王珂与王安两人却站在不远处,脸色阴沉如水。 “怎么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王珂双眼通红,他不敢相信,自己不仅没有拿到状元,就连三甲都拿不到。 这种情况,他还真没想到。 “四弟,有话回去说吧。” 王安咬了咬牙,把王珂给拉了起来。 “大哥,这不可能!不可能啊!”王珂抓着王安的肩膀不放。 “够了!” 王安使出吃奶的力气,将王珂的手掰开,王珂脚下一个趔趄,直接摔在了地上。 “你总以为自己是天下最厉害的人,以为没有人比你更厉害了。这么多年来,我怎么会相信你的鬼话呢?现在连个三甲都进不去,你好意思吗?你不嫌丢脸,我可丢不起这个人!” 王安看了一眼王珂刚才站立的地方,发现地上有一摊水,这才明白为什么会有一股尿骚味。 今天这脸可丢大了。 自己怎么就那么轻易的相信了他? 叔父能有这样的儿子,当真是毁了一世英名啊。 第1117章干爹,只能说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啊!” 王珂被王安一激,整个人都不好了。 然后,他就开始捶打自己的胸口,大叫一声:“啊!” 吓得周围的人纷纷后退。 下一刻,王珂猛地站起身来,朝着榜单冲去。 一名名金吾卫根本没有料到会有人冲过来,猝不及防之下,根本来不及反应。 “哗!” 明法科的名单被王珂撕了下来。 周围的人都看呆了。 每一年春闺放榜的时候,书院门口都是形形色色的人。 但是像今天这样,直接冲上去撕掉榜单,还是第一次。 “这是舞弊!肯定舞弊了!” 王珂大吼一声,撕扯着自己的衣服。 “这观狮山书院,肯定是事先就知道题目的!” 王珂的话,就像是一颗石子,投入到了平静的湖水中。 科举考试始于隋朝,至今已有数十载。 作弊是有过的,但是影响并不大。 因为,在前几年的科举考试中,世家子弟根本就不需要作弊。 甚至可以说,这其中的猫腻,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没有糊名,考官一看就知道是谁的卷子,也知道该如何评分。 有的人,甚至在考试之前,就已经知道了成绩。 这也是为什么,世家大族明明知道科举是为了取代九品中正制,却没有太大的反应。 而今天,王珂当众撕毁榜单,这在大唐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发生。 不管他有没有胡言乱语,考虑到科举之事事关重大,主考官魏征第一时间就知道了这件事。 于是,他急匆匆的去了大明宫,向李世民请示。 “陛下,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微臣以为明算科的试卷不太可能泄露出去。” 这一次的科举,魏征做了不少准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防止作弊。 “那你的意思是,观狮山书院包揽了一二三甲?” 虽然李世民并不认为李想会舞弊,但这件事实在是太可疑了。 观狮山书院的名号,整个大唐又有多少人听过? 一所去年才刚刚成立的书院,怎么可能霸榜,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陛下,依臣之见,虽然观狮山书院包揽了明算科的名额,但应该没有作弊的可能。任何作弊者,都不会傻到把自己摆得如此显眼。” “张阿南,宣燕王和许敬宗。” 许敬宗曾经是秦王府的人,所以李世民对他还是很熟悉的。 …… 贡院门口发生的一切,很快就传遍了长安城,李想还没见到李世民,长安城里便已经传开了这件事。 “胡闹!你考不上,就说别人作弊,王珂有什么证据吗?” 身为户部尚书的戴胄,对于明算科的考试,也十分关心。 按照往年的惯例,参加明算科的人,多半都会被分配到户部任职。 “这倒也是,不过那个名不见经传的观狮山书院,却是包揽了一二三甲,不得不让人怀疑。” “哼!晋王只花了两天时间,就把户部半个月都算不明白的税收都算出来了,你们不是也很怀疑吗?” “晋王在算术上的造诣,来自于燕王殿下,而观狮山书院又是燕王殿下一手建立的,你以为他们的数学水平会差到哪里去?” 有了前车之鉴,又见识到了新式算术的厉害,戴胄对观狮山书院霸榜的事情,明显比其他人要接受得多。 如果观狮山书院的学生,都能像晋王一样的数学水平,那么,甚至可以在未来的几年里,一直霸榜。 观狮山书院在算学上的造诣,放眼整个大唐,都是首屈一指的。 当然,这只是他的想法,其他人可不会这么想。 “郑兄,想必你也听说了吧?” 五合居中,长孙冲、郑海两人一边喝酒,一边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很是惬意。 不管舞弊是真是假,长孙冲也好,郑海也罢,都是乐见其成的。 李想惹了这么大的麻烦,他们自然是乐见其成。 太原王氏丢了面子,他们其实也挺高兴的。 毕竟,各大世家并不是铁板一块。 “哈哈,听说那个王氏的小子,不仅把榜单给撕了,还把自己给吓尿了,真是好笑。” 郑海和王安的关系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竞争关系。 “看着这两个家伙自相残杀,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来,郑兄,干了!” …… 宣政殿中,不止魏征一人,还有房玄龄等一众大臣。 李想与许敬宗两人一进来,便成为了全场瞩目的焦点。 “燕王殿下,您还真是会惹事。” 角落里,张阿难看着这一幕,暗暗叹了口气。 这简直就是一个会走路的捣乱机器,看来以后还是离他越远越好。 “想儿,朕听说你们观狮山书院今年只有三十个人去参考,就把明算科的三十个名额都给占了?”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李世民已经不是第一次骂人了。 “这很正常,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只能说,这些士子没有一个能打的,害得我还特意把原本打算考明医科的几个学生送到了明算科。” “……”李世民无语。 魏征憋笑。 房玄龄翻了个白眼。 李想此言一出,大殿中顿时一片寂静。 “燕王,想必你也听说了贡院门口的事情。有人怀疑观狮山书院提前知晓试题,是在作弊,你如何看待此事?” 魏征深深地吸了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开始发问。 李想是他的弟子,他这样看似是诘难,其实也是为了给李想一个台阶,免得惹的李世民不喜。 “老师,就算是御史大人,也不能胡乱弹劾吧?更别说那人是一个脑子有问题的读书人了。我甚至怀疑,这一切都是有人指使,故意陷害观狮山书院的。” 李想亲眼目睹了王珂发疯的过程,自然知道发生了什么。 李想自然不会搭理他,太原王氏的人又如何? “燕王,我们虽然相信观狮山书院,可是,一旦传出作弊之事,朝廷总不能坐视不理吧?你想怎样解决这件事?已经有士子提议重考了。” 魏征有些郁闷,眼看着就要完美的结束了,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笑话,谁不服气,就去参加观狮山书院的考试!去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算学!” 第1118章观狮山书院前的挑战 渭河里,成群的鸭子在游动,不时“嘎嘎”的叫着,然后一头扎进水里,像是在庆祝春天的来临。 几只燕子飞掠而过,停在嫩绿的柳枝上,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渭河之畔,观狮山书院的大门,两块巨大的石碑,成了今年春天渭水之畔的一道新风景。 为了平息这场风波,魏征已经暗中通知了今年参加科举考试的学生,如果有人不服,可以去狮山书院挑战这一届的中榜弟子,如果能够战胜对方,那么陛下便会将其收入宫中,为朝廷效力。 经过这一次的事情,观狮山书院作弊的可能性,已经被排除了八成,不过,还是有不少人想要看一看,到底有没有人不服,能不能赢。 如果没有人能赢,那就说明,没有作弊。 当然,也有几个人,并没有参加这次的数学考试,但却对自己的数学水平很有信心,想要挑战刘广等人。 输了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赢了,就能进市舶司都督府,这是朝廷的正经机构,所有官员的任命,都会得到吏部的认可。 王珂和李关谦两人,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在了观狮山书院的门口。 至于王珂,他想要证明自己没有疯,想要证明狮山书院确实有作弊的嫌疑。 至于李关谦,则纯粹是出于对数学的好奇心。 身为李淳风的独子,他从小就受过良好的教育,精通各种数学,在算术方面,长安城中能够超过他的人,屈指可数。 而现在,这么多年来,明算科的史无前例的一幕,却是引起了他的兴趣,自然要来看一看。 书院门口,刘广与陈二两人站在那里,身后则是数院的诸多同窗,严阵以待。 李想也想看看,到底是谁在找死,所以,他早早的就来了。 “王爷,人还在不断的增加,是不是要加派护卫?” 许敬宗有些担心的看了一眼外面的情况,粗略一看,起码有数百人,而且还在不断的往这边赶来。 难道说,所有参加算术考试的学生,都来了? “不用了,这些家伙,也就是凑个热闹,真要对我动手,他们还真没这个胆子。” 李想心想,今天来的人越多越好。 一方面,让更多人见识到观狮山书院的强大。 另一方面,李想也想招揽几个聪明的学生到市舶司都督府来,毕竟,市舶司都督府急需一批精通数学的人才。 “在下李关谦,早就听说狮山书院的算学造诣很高,今天就过来开开眼界。敢问殿下,今日之战,可有什么规矩?” 王珂还没说话,李关谦先开口了。 这让王珂大喜过望,他还以为是王安给自己找来了帮手。 “很简单,本王出一道题,在场之人,若能在半个时辰内答出,本王便出第二题,若能连对三题,本王便答应你一件事,来市舶司都督府也好,燕王府也罢,皆可。就算是要万贯钱,本王也不会有任何意见。但本王认为,今日出一道题目,便足矣!” “我们怎么能相信,这道题不是王爷故意为之,故意刁难我们的?” 王珂深吸口气,越众而出。 李想看着鼻青脸肿,双眼通红的王珂,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不用你信!如果你们想要挑战的话,可以找一块光滑的地方躺下,双腿弯曲,双手抱头,将自己的身体蜷缩成一团,然后轻轻摇晃肩膀,然后猛地发力。” 王珂一脸懵逼,完全听不懂李想在说什么。 不过,也有一些老实人,真的按照李想的吩咐,开始在地上打起滚来。 “哈哈!” 这一刻,所有人都明白了李想的意思。 就连许敬宗都微微一怔,这才知道王爷还有这样的一面。 王珂反应了一声,脸色阴沉如水,但当着李想的面,他也不敢发作。 他只是太原王氏的旁系子弟,王安之所以称呼他为四弟,完全是看在他有希望拿到科举第一的份上。 如果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得罪一位皇子,那可就真是找死了。 “所有人听着,题目是这样的,水池有甲、乙两个进水口,一个排水口。第一个开口装满池子要五刻钟,第二个要十刻钟,排水口需要六刻钟的时间,才能将所有的水全部排干。” 李想一出题,很快就有人搬来一块木板,在木牌上飞快的写下了题目。 “有一天,池中没有水,打开第一个入水口若干刻钟后,发现排水口还开着,我就把它关起来,同时打开第二个入水口,同样的时间之后,水池被填满了两成半,这样的话,前后一共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填满水池?” 李想此话一出,在场至少有一半的人,都露出了疑惑之色。 这些人连题目都不懂,就被第一个进水口和第二个进水口弄得一头雾水。 而另外一半人,则是瞪大了眼睛,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然而,一刻钟之后,又有一半人放弃了。 根本就看不懂这道题。 黑板上每个字都认识,可是连到一起,却完全看不懂。 即便是李关谦,王珂两人,也是眉头紧锁,看着那块木板,一时间也是毫无头绪。 没有学习过方程式的人,就算绞尽脑汁,也不可能在半个时辰之内,将所有的问题解决掉。 …… 二月份的长安城,早上和晚上的温度还是很高的,但是随着太阳的升起,已经没有了冬日的寒意。 观狮山书院前,人山人海,但却异常的安静。 人是群居动物,在嘈杂的环境中,就算不想说话,也会说上几句话。 相反,当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却没有一个人说话的时候,所有人都会下意识的停止交谈。 许敬宗已经让人准备好了一把椅子和一把遮阳伞,李想坐在椅子上,端着一杯茶水,喝着茶水,李想只觉得这茶水实在是太难喝了,这几年来,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看来,得找个时间,好好研究一下这茶叶了。 草原之战,才刚刚开始,他还需要将茶叶这件神器拿出来,在草原上大赚一笔。 李想若有所思,目光扫过众人,发现他们都在皱眉沉思。 第1119章算术不应该用纸笔算,怎么挖起池塘了 半个时辰的时间,对于李想来说,并不算太长。 “没办法,除非我们挖个大池子,自己试一试。” 眼看着半个时辰的时间到了,王珂猛地将手中的笔扔在地上,愤怒的喊道。 一旁的李关谦皱眉看着他,感觉自己终于有点头绪了,结果又被这家伙给打断了,这让他很不爽。 “呵呵,坐井观天,不知天地之大。你以为你是谁?”李想冷冷一笑,道:“延族,谁要是敢在书院闹事,别怪我不客气,直接杀了就是。” 很多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围观群众们,在等了足足半个时辰的时间里,竟然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来,原本以为会是一场精彩的比试,却是以一种虎头蛇尾的方式收场。 王珂本想找李想理论一番,却见李想已经离开,许敬宗身边的几个护卫也都怒目而视,顿时心中一动。 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既然没有热闹可看,许多学子甚至连题目都看不懂,就算看懂了,也是一头雾水,完全找不到答案。 很快的,整个观狮山书院的门口便又恢复了平静。 两座巨大的石碑,就好似是一座巍峨的丰碑,俯视着所有人。 …… 宣政殿上,张阿难回报来消息。 “一道算术题,真的能把所有想要挑战他的学生都难住吗?” 李世民知道李想在数学上的造诣很高,但也没想到会高到这种地步。 虽然王珂口口声声说这道题没办法解,但李世民可不相信,李想会故意刁难。 半个时辰,或许有人做不出,但一两天,三五天,总会有人做出来的。 如果李想真的在题目上动手脚,那他的眼光未免也太短浅了一些。 这和李世民所知道的完全不一样。 “回禀陛下,绝对是真的,今早我便派人前往观狮山书院打探消息。” “父皇,那道数学题给我看看。” 李治、兕子将从燕王府学来的一碗鲍鱼炖老鸭汤送来给李世民,御膳房专门学习了几天,终于做出了一份像样的菜肴,让李世民也是赞不绝口。 谁知张阿难来报信了。 李治年纪小,这也是李世民放心让他在宫中走动的原因。 不过,这件事与观狮山书院有关,而且还是数学题,李治顿时来了兴趣。 李世民听了李治的话,也没想太多,就把那道题递了过去。 张阿难做事还是很靠谱的,知道李想出的这道题很重要,所以把题背得清清楚楚,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场。 李治一看题目,顿时笑了起来。 虽然还没看完,但很显然,这道题是用三元一次方程解的。 观狮山书院数理学院的学生,十人中有九人能在一刻钟内解出这道题目。 而他呢? “父皇,这个问题,我只需一刻钟就可以做出来,难不成整个长安城的学生都被难倒了?” “雉奴!莫要小觑天下士子,须知一山还有一山高。” 李世民看着李治得意而轻蔑的神色,忍不住出声呵斥道。 李治对于李世民并没有太多的畏惧,只是摇了摇头,一脸的不屑。 李世民皱眉道:“真的只需要一刻钟?” 虽然李治在户部的赋税上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但是李世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他的数学能力已经超过了整个长安城的学生。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事实胜于雄辩。”李治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接从御案上拿过纸笔,又看了一遍,然后继续写了起来。 “嘿嘿,四刻钟。” 果然,只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李治放下手中的毛笔,开口道,“父皇,您可以派人去问一下二哥,这道题是否正确,答案就是四刻钟!” “你以前做过?” 李世民并不怀疑李治是胡乱所为,但他想也许这道题是李治之前做过的。 毕竟,这一年多来,他一直往燕王府跑,学到的东西也不少,所以说不定,李想早就教过他了。 “没有!父皇,我可以保证,在此之前,我绝对见过这样的题目。” “那这么短的时间,你是怎么做到的?” 李世民想了想,又看了一遍。 这个问题,古往今来都没有出现过,学生做不出来,也是正常的。 他在数学上的造诣虽然不是很高,但也是有一定造诣的,但是现在,他却是一脸的茫然。 但是李治却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算出来。 想不通。 长安城并不是一个缺水的城市,但也没有几户人家,会有自己的池塘。 可惜,王珂身家丰厚,在府邸中,还真就挖了一个大池子。 虽是初春,池边却是桃花盛开。 一阵清风吹来,一片片粉红色的桃花从水面上飘落下来,引得几条鲤鱼你追我赶。 “再挖,再挖!” 王珂身上的衣服上都是泥巴,正指挥着府中的家丁在水池边挖掘。 “老爷,只是这一处小池塘,我们已经挖了好些日子了,没必要再挖了。” 管家总觉得自家老爷最近有些不对劲,尤其是从观狮山书院回来后,更是让人在院子里挖了个池塘。 好端端的,挖个池塘干嘛? “你懂个屁!第一个入水口填满池子就需要五刻钟的时间,而这个小池塘,最多也就支撑五刻钟的时间,如果不挖的更大,我还怎么做?” 王珂觉得,就算是考不上,他也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在数学上的造诣,绝对不会比任何人差。 尤其是李想给他们出的考题,让他们很是尴尬,因为他们根本就做不出来。 不过转念一想,别人都没做到,那就说明问题不在自己身上。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能回答,那他的面子也就保住了。 否则的话,他以后在家族里都抬不起头来了。 尤其是王安,以前对他还挺热情的,但这几天,他的态度明显冷淡了许多。 “老爷,恕老奴孤陋寡闻,从未听说过有这样解题的方法,不是应该用纸笔才对吗?” 这位前半生服侍王珂他爹,后半生服侍王珂的老管家,身份非同一般,否则也不敢这么说。 “你懂个屁!” 王珂一边说着,一边自己拿起锄头,跳入水池中,开始挖掘起来。 第1120章也算出了四刻钟 对于一个热爱数学的人来说,遇到不懂的问题,都会想方设法地去解答。 王珂如此,李关谦更是如此。 “谦儿,数学有它的规律。燕王出的这个题目,我一时半刻还真解不出来,不过,就我所知,只要找到正确的思路,便可以找到一条捷径。” 李淳风回到家中,看到自己唯一的儿子正在书房中奋笔疾书,不由出声提醒道。 当然,他也听说过观狮山书院的事。 做为一名“道士”,李淳风对于这题目自然也有过研究。 他倒是有个思路,但这道题实在是太复杂了,至少得花上一天的时间。 但转念一想,李想的行事风格,总是出人意料,让人捉摸不透。 难道这次数学题也是这样吗? 正因如此,他才会强忍着去观狮山书院找李想讨论这个问题的冲动。 “捷径?” 李关谦被李淳风这个旁观者清的话,顿时愣住了。 这道题他已经研究了好几天,好几次他都觉得自己快要抓到答案了,可是却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现在想来,阿耶说的很有可能是对的。 “爹,我去洗个澡,醒醒酒。” “这才对嘛,劳逸结合,数学这种东西,可不是靠蛮力就能学会的。” 李淳风看着重新变得精神奕奕的儿子,笑着点了点头,随后退了出去。 夜深人静,一根鲸油蜡烛在微风中摇曳,映照出桌子上的人影。 随着登州府捕鲸船增多,鲸类也不再是东海的特产,甚至有一些世家大族,已经开始在江南道的沿海地区捕鲸了。 大唐鲸油蜡烛的价格一路下跌,现在已经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 如李关谦这一家子,虽不算富可敌国,但有了鲸油蜡烛之后,晚上点蜡烛也就不觉得肉疼了。 “呵呵!有了,有了!” 五天的冥思苦想,李关谦总算是把解题方法给找出来了,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老爹说的没错,这道题还真有捷径。 如果当时他能找到正确的方法,恐怕连两刻钟都用不到。 看来,燕王殿下并没有故意为难任何人。 谁让他们的数学水平这么差呢? …… 燕王府内,李想正准备去买茶叶,却被人找上门来,带来了一道前几天的算术题。 “你怎么知道是四刻钟的?” 李想看了一眼这位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客人,隐约记得,那一天,这位客人就是站在人群最前方的。 “燕王殿下,在下觉得……” 李想听着他滔滔不绝的介绍,立刻就知道这家伙是靠自己的能力回答的。 长安城果然是人才辈出,按照道理,这次此人如果参加明算科,应该不会连一个名次都没有吧? 能在不用方程的情况下,解决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不知道这次明算科,你答错了哪道题?” “王爷,这一次明算科,我没参加。” “嗯?”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 “家父李淳风,他教了我算学,不过,他并不赞成我参加明算科。” 这李淳风身为道士,显然是想要将自己的衣钵传给儿子。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他在数学方面的天赋太差,哪怕他是个状元,进入官场,也不会有太大的成就。 “李淳风之子?” 李想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又遇到了李淳风。 说实话,李想对他虽然有些好奇,但还不至于崇拜到五体投地的地步。 但是,对于李淳风的道术,李想却是有了新的想法。 或许,心理学、数学、天文三者结合在一起,就能成为一名神算子。 “不错,在下的这次来,是想请王爷让在下的去观狮山书院读书,王爷能不能赏脸?” 春光明媚的书院,别有一番景致。 今年书院垄断了明算科,然后王珂在贡院前撕毁了榜单,狮山书院成功地进入了长安城的权贵与百姓们的视野之中。 而李想一道题,便将所有质疑的声音都压了下去,当李关谦做完那道题,观狮山书院再将他的解法公布出来时,士子们的反应更加强烈。 这一刻,很多人都知道,观狮山书院不是一般人,最起码,他们的数学能力很强。 所以,大家对学院的兴趣也就更大了。 一开始,李想就是想要在科举结束后,从士子中招收一批学生,这次并没有花费太多的精力,一切都水到渠成。 “刘兄,这些人追来追去,什么时候才能相遇,用方程解出来,竟然这么简单。” 李关谦在征得李想的同意后,甚至都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在观狮山书院住下了。 至于生活用具,自然有下人送来。 “阿拉伯数字加上方程式,还有王爷以前发明的拼音,效果绝对是空前绝后的。” 刘广是李想的根基,对李想的一切,都是赞不绝口。 “王爷在算术上的造诣,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 “李兄,这里有几本王爷的手札,如果你能看完,一定会刮目相看,王爷的很多想法,我都不太懂。” “我本来还想在各大学院学习,但现在看来,光是一个算学院,就已经让我心力交瘁了。” …… 这段时间,杨本满的心情很好。 他是江南人,世代种茶,所以到了长安城后,便在城外买了一大片地,用来种茶。 站在小山包上,看着茶树顶端那嫩黄的嫩芽,看起来就像是刚出生的婴儿,娇艳欲滴。 微风吹过,嫩芽就像是鸟儿的嘴巴,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整座山,都种着茶树,一层又一层,层层叠叠,连绵不绝,一片碧绿。 “老爷,咱们家剩下的这片茶园,地理位置最好,长势最好,其他的都已经卖出去了。” 杨本满家的老管家杨老四,则是紧随其后,一边巡视茶园,一边向杨本满汇报情况。 第1121章茶园不卖,燕王府炒茶叶 “真的比市场价高出一倍?” 杨本满不由的笑了起来,他买这些茶园的时候,也没花多少钱,毕竟那时候,泡茶还不是很流行。 没想到竟然有人愿意出这么高的价格来买。 “老爷,这可是市价的双倍啊,今年真是怪了,长安城附近的茶园,都被王富贵给买走了,要不是老爷你让我留下一半,我还真想卖了,再买一块地,多赚点钱。” “哼,那个王富贵是燕王的人,虽然这次高价收购茶园,看起来是便宜了我们,但燕王行事,不可以常理度之,所以我才坚持只卖一半。” 杨本满哼了一声,觉得不管怎么说,这一次都是他赢定了。 “这倒也是,卖出一半,已经回本了,而且,我们还有一半的茶园,燕王府想要做什么,我们都不会吃亏。” 杨老四当然知道自己的主子和燕王府之间的恩怨。 本以为杨本满会因为一时的冲动,放弃茶园,却没想到,杨本满竟然只答应卖出一半的茶园。 “再过些日子,应该就能收获今年的第一批茶叶了。” 杨本满做了这么多年的官,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碰过田间地头了,不过他对茶树的长势还是比较了解的。 毕竟,杭州府最大的茶园,就在他家的。 “是啊,最近这两年,长安城里喜欢泡茶的人越来越多,新茶一出,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大唐已经建国近二十年,无论是百姓还是王公贵族,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 “你多留意点燕王府买下茶园后的动静!” …… 燕王府,一座神秘的工坊,正在修建之中。 “王爷,您让我买的茶园,已经买的差不多了。” 王富贵跟着李想参观了一圈,发现除了几口大铁锅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看不出有什么用。 “差不多?那岂不是说,有人不愿意卖了?” 李想皱了皱眉,这茶叶事关重大,他可不想在长安城里被人打扰,否则,他也不会出这么高的价格。 “是啊,御史台杨本满家,乃是长安城里最大的茶农,每年长安城里,至少有半数的茶叶,是从他们那里运来的。不过我和他们谈了几次,他们只愿意卖一半。” 王富贵见李想脸色不太好看,连忙解释道。 “王爷,我倒是觉得,他们不愿意卖,对我们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虽然现在茶叶的价格涨了不少,但以我们现在的价格,想要赚到钱……” 王富贵虽然严格按照李想说的去做,但对高价收购茶园这件事,却有着自己的想法。 “哼,这杨本满,倒是学聪明了。要不是因为我,我敢打赌,他一定会把茶园都卖了。” 当王富贵告诉他,这个人就是杨本满的时候,李想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只愿意卖一半。 如果是平时,燕王府开出这么高的价格,所有人都会第一时间出手。 但杨本满太了解李想了,总觉得这里面有猫腻,但又不想吃亏,不想错过这个机会,所以才想出了一个主意。 李想这么一说,王富贵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句话,听起来怪怪的。 “王爷,长安城周围的茶园虽然不多,但也不少,王府花了大价钱买下了这么多茶园。长安城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等着看我们的笑话。” “放心吧,很多人都想看我的笑话,但谁能看到?” 李想看了看面前的几口大锅,算了算日子,清明节前第一批茶叶应该已经采摘完毕了。 …… 燕王府的侍女们,这几日忙得不可开交。 天刚刚亮,昨夜的毛毛雨,将长安城笼罩在一片蒙蒙雾气中,远处的群山依稀可见,宛若仙境。 “所有人听着,采摘茶叶的时候,只取最鲜嫩的两片叶子,摘下之后,立即放入竹筐中。” 云香儿一大早就去了离别院最近的一处茶园,正指挥着十几个侍女去采摘。 不一会儿的功夫,茶园里就挤满了莺莺燕燕的身影。 清明时节的茶叶才刚刚抽出头来,放眼看去,整个茶园一片黄绿相间。 香儿道:“快,把这一篮子茶叶搬到新开的茶坊里去,王爷已经在等着了。” 与此同时,作坊内,李想又叮嘱了一遍泡茶的注意事项。 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但也听说过。 上一世,李想去杭州旅游,特意去了一趟龙井村,体验了一把手工制茶。 不少农民在种茶树的同时,还开了个茶室,卖着手工制作的茶叶,吸引了不少爱好时尚的游客。 而且,这些茶叶的价格也不便宜,一壶普通的茶,就要八十八,一百二十八,甚至几百块。 “三个铁锅,每一个铁锅的温度不同,所需要的时间也不同。第一次,你们按照我说的时间去炒,看结果,然后再慢慢调整。” 李想只知道,炒茶有三个步骤,具体怎么做,还得等王府的工匠们,慢慢琢磨。 因为茶叶作坊的重要性,李想特意让管家的儿子来负责茶叶的制作。 别看他和李想年纪相仿,涉世未深,但整个大唐,还真没人会炒茶,这个时候,比的就是忠心。 “王爷,这是我给你送来的茶。” 不多时,李想面前就多了一篮还滴着露珠的嫩叶。 “放进去吧!” 以前大唐的茶,一般都是先蒸后磨碎,然后做成茶饼的。 看起来很普通,但实际上,只有大唐的达官贵人才能吃得起,普通人家,最多也就是喝点劣质的茶水。 李想看着这一幕,也是一阵无语,毕竟,这种喝茶的方式,实在是太常见了。 姜蒜枣茱萸盐巴…… 这些都是泡茶时常用的调料,一开始李想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 燕王府内,因为李想的坚持,所以,所有的茶水,都是用蒸饼和茶水泡出来的,远不如后世的绿茶好喝。 第1122章杨老四的汇报,燕王府的人在瞎搞 “王爷,这茶叶放进锅里炒一炒,还挺香的。” 燕王府的茶园,基本都是由王富贵负责,这次炒茶,自然要跟着李想了。 “废话,我们用的都是最鲜嫩的茶叶。一棵茶树,最多只能摘下几片叶子。” “这么说来,我们的茶园虽然多,但是产量却是有限的。王爷,这好像太浪费了吧?” 身为生意人,王富贵自然会从成本上考虑。 “长安城里的茶,有好有坏,差别不大。不过等咱们的龙井茶一上市,那价格可就不一样了。” “当然,龙井茶主打的是高档茶,想要将茶叶做成王府的核心产业,就必须要有足够的量,用劣质的茶叶炒成绿茶,再做成茶饼,再运到各地去卖。” 唐人对于“香”有一种特殊的追求,而龙井茶之“香”,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王爷,这些茶叶虽然越来越受欢迎,可销量却是有限的,长安城的大部分茶园都是王爷的产业,而且还在不断的扩大种植面积,再多的话,也不一定能卖出去。” 在王富贵看来,李想实在是太贪心了,照这样下去,长安城的茶叶产量,最多三年就能增加四倍。 而且据说,王爷还派人到杭州、泉州去收购茶叶,想要扩大茶园的规模。 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放心吧,这种茶目前只在关中,江南一带喝的比较多,但是我想,大唐并不是最需要这种茶的人。” 李想一直在想,如何才能把买羊毛花的钱赚回来,同时也在考虑,自己要不要在草原上再下一步棋。 自从去年从定襄回来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时间去关注定襄了。 “什么?关中是全大唐的第一大茶产区,如果不是我们对茶的需求最大,那还有谁?” 王富贵不太明白李想话中的含义。 “你有没有感觉到,饭后喝茶,尤其是吃了那些油腻的肉类之后,会让人感觉好很多?” 李想没有正面回答王富贵的问题,反而反问道。 “是啊!” 王富贵仔细一想,还真像李想说的那样。 “那你觉得谁最喜欢吃肉?该不会是大明宫里的人,或者长安城里的勋贵吧?” “王爷是说——” 经过李想的提醒,王富贵心中一动。 “登州府?” 李想的脸瞬间就黑了。 原来王富贵以为登州的人天天吃鱼。 王富贵在商业上很有天赋,但在大局上,他还是差了一些,这也是为什么他在投靠李想之前,无法成为长安城最顶尖的商人的原因。 李想原本还想吹嘘一下自己在草原上推广茶叶的想法,但当王富贵说出“登州府”三个字的时候,李想就再也不想跟王富贵谈茶叶的事情了。 盐铁茶,这三样东西,都是用来拿捏草原人的利器。 虽然这些东西并不能让草原人臣服,但是至少可以让他们在经济上获得巨大的利润。 李想已经开始考虑盐的问题了。 至于铁,燕国公府有自己的铁矿,而且,还建了一座小型的铁匠铺,只不过,因为炼钢的技术还没有研究出来,所以,李想并没有大规模的扩建。 剩下的,就是茶叶了。 “王爷,可以了。” 说着,他将一捧茶叶递给了李想。 “呼!” 李想捏了一把茶叶,放在鼻下闻了闻。 虽然味道不是很好,但是和前世的绿茶差不多了。 “去,给本王准备好玻璃杯和热水。” 这龙井茶能不能成功,只有喝过之后,才能知道结果。 …… 杨本满坐在银杏树下,一边喝着自家作坊出品的糕点茶,一边赏着杏花。 “老爷。” 管家杨老四急匆匆的赶了过来,第一时间就来找杨本满。 “怎么了?” 杨本满一只手端着茶杯,另一只手端起茶杯,轻轻的抿了一口。 用葱花、盐熬制的茶,味道很好。 美味! “老爷,燕王府那边,传来了动静。前段时间,他们一直在长安城收购茶园,所以我安排了一些以前在茶园里工作的人,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第一时间通知我们,没想到,今天一大早,就有动静了。” “怎么回事?燕王府都已经买下了这茶园,什么事情要一大早上的做?” 杨本满一听是燕王府,又是自己以前的茶园,顿时来了兴趣。 “采茶,他们今天竟然已经开始采摘了,而且还是在太阳升起的时候采摘的。” 杨老四难掩激动之色,他觉得燕王府的那些人,根本不懂茶,买下这片茶园后,又要瞎折腾了。 再过个几年,燕王府恐怕也会意识到,这片茶园不是什么人都能打理的,到时候,说不定还能重新回到杨家手中,只不过,价格肯定不会这么高。 “这么快就采摘了?这茶叶才刚刚发芽,现在采摘的话,产量就会大打折扣。” 杨本满有些惊讶,一般情况下,他的茶园要等到半个月后才能采摘,那时候产量最多,也能保证茶叶的新鲜。 “那是当然,我听说燕王府的人,每一支芽,都只采几片叶子,这样算下来,一亩地的茶叶,怕是连我们的一成都不到。” “他们高价收购茶园,产出不足咱们一成,这不是亏大了吗?” 杨本满一愣,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是却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呵呵!老爷,正好让燕王府的人吃点苦头!” 杨老四哪里还不知道自家主子和燕王府之间的恩怨。 “去查一查,燕王府到底在做什么。” …… 大明宫,李世民很少有机会在自己的后宫里泛舟赏花。 李渊死后,大明宫自然不能空着,李世民自然也就离开了太极宫,来到了大明宫。 “陛下,昨儿昨夜送来几竹新茶,今早尝过,果然别有一番滋味,回头便叫人给您沏一壶。” 楚太妃年纪虽大,身体却是硬朗得很。 “新茶?” 李世民这才想起来,昨天张阿难好像跟他说过这件事。 难不成这新泡出来的茶,真的有什么特别之处? “嗯,这是一种叫龙井茶的茶,只要用开水冲泡就能喝,和普通的茶完全不一样。” “哦?那朕可要好好尝尝了。” 很少看到楚太妃,对一种东西如此感兴趣,李世民不禁对这新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1123章魏喷子:陛下才给我二两茶,真小气! 朝会结束后,李世民召见了房玄龄,长孙无忌,魏征,温彦博,戴胄,萧瑀等文臣。 “陛下,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房玄龄看着李世民召集了这么多人,心中也是暗暗嘀咕,实在想不出,到底是什么事情,值得这么大的阵仗。 难不成还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 “玄龄,难不成,朕不能将众位爱卿叫来玩乐一番?” 李世民看起来心情很好,难得开了房玄龄的玩笑,一脸的得意。 房玄龄道:“陛下说笑了。” “莫非陛下得了什么宝贝,想给臣等观摩一番?” 长孙无忌这才想起来,李世民曾经得到过一幅王羲之的真迹,给众臣观摩,不知道是不是今天也是如此。 “宝物?” 李世民顿了顿,道:“没错,这次请诸位来,就是为了品尝一种新的茶叶,一种新的泡茶方式,相信诸位一定会有不同的感受。” “品茶?” 此言一出,不管是房玄龄,还是长孙无忌,都是大吃一惊。 “陛下是一国之君,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天下安危,怎可浪费时间让众臣来品茶呢。” 魏征一如往常,不顾场合,开始劝谏。 难怪他死后会这么惨。 一时间,宣政殿内的气氛有些尴尬。 这魏政,当真是冥顽不灵。 李世民的脸都绿了。 坚持! 坚持! “魏公,品茶之事,本就是关乎民生之事,若说浪费时间,未免有些过了。” 房玄龄一看情况不对,连忙出来打圆场。 “房相,您是陛下的左膀右臂,怎么能这么没有主见呢?煮酒品茶,岂不是吃喝玩乐?” 魏征的资历并不在房玄龄之下,两人现在是平起平坐,都是大唐的宰相,根本不需要看房玄龄的脸色。 “能让我们来这里喝茶,想必这茶有些特别。” 房玄龄仔细想了想,最近发生的事情,长安城里不少权贵都知道,李想花了大价钱买了一大笔茶园,现在陛下把他们叫到这里来喝茶,很有可能是因为燕王。 燕王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的,想必,这茶叶,也不例外。 “玄龄果然明察秋毫,诸位爱卿还是先看一看这新茶的成色再说。” “听说燕王殿下在渭水之畔那片荒山之中,种了许多茶树,不知道这是不是送给陛下的礼物?” 一旁的温彦博开口道。 说话间,几名宫女端着托盘走了进来。 “咦?” 一直没有说话的长孙无忌第一个注意到了这杯茶。 透明的玻璃杯内,漂浮着翠绿的叶子,泛着淡淡的黄色,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诸位爱卿,你看这茶,到底有什么不同?” 昨天,李世民陪着楚太妃喝了一口龙井茶后,立刻就把李想叫了过来,问了个明白。 原本他只是好奇这茶叶是怎么泡的,为什么要特意说要用热水泡着喝。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李想居然会给他讲解茶叶对于大唐的重要性。 盐铁茶,这还是李世民第一次听说有人把茶和盐铁相提并论。 如果是别人说出这样的话,他肯定不会放在心上,但从李想嘴里说出来…… 李想将茶叶在大唐的重要性讲了一个时辰之后,李世民就把群臣叫到了一起,一起喝茶。 虽然怀疑李想有借他之手宣传龙井茶的嫌疑,但李世民并没有拒绝。 房玄龄端起茶杯,闻了闻,眼睛一亮,忍不住又喝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一饮而尽。 “一开始是微微的苦涩,但是很快就有一股淡淡的甜味顺着喉咙流了出来,满口都是香甜的味道,很是舒服。” 房玄龄心中涌起一种奇妙的感觉,只觉得神清气爽。 “这茶很特别,一饮而尽,就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浮躁,一缕一缕地流淌出来。” 这一年,温彦博刚刚升任尚书右仆射,压力山大,但喝了一口新沏的茶水,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陛下,这茶看着清淡,没有姜葱蒜盐枣,却别有一番滋味。微臣只是煮茶,但远不如这茶好喝。” 戴胄和房玄龄、温彦博一样,都是一脸的惊讶。 难怪皇帝陛下会将文武百官都叫到这里来喝茶,果然不同凡响。 “陛下,此茶……是否另有隐情?” “自从曲辕犁问世以来,粮食产量一年比一年高,而粮价却一直在下跌。虽然这是个好消息,但农民们还是缺钱。燕王建议我们扩大茶叶的种植面积,在突厥,在薛延陀,甚至是整个天下,为天下百姓谋得一条财路,朕深表赞同!” 李世民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他要大力推广茶叶。 “这些茶园,一般都种在山坡上,或者是旱地,基本上不会占用太多的土地,如果农民能大面积种植的话,说不定就能像丝绸一样,成为一种新的谋生之道。” 房玄龄的眼光还是很毒辣的,一下就看出了推广茶叶的前景。 别说普通百姓,就是那些王公大臣、士子们,也都对这茶赞不绝口。 而这一批人,基本可以说代表了社会风气的风向,而且能让陛下和满朝文武如此推崇,可见这新茶的前途定然不一般。 只是不知道,这种独一无二的新茶,到底是如何制成的。 “朕这里还有些新茶,诸位这段时间辛苦,待会一人送上二两新茶。” 二两? 魏征虽然沉默了一会,但是听到李世民只给了二两茶叶,心中却是暗暗叫苦。 他也意识到,自己刚才那番话,似乎有些…… 不过,魏征当然不会认错。 李世民正和一众大臣在宣政殿喝茶,而杨老四则是再次向杨本满汇报茶园的情况。 “你是说,这两天王富贵一直在找你?”杨本满脸色不太好看,“我不是跟你说过,不会卖那一半茶园的吗?” “老爷,他很清楚我们的态度。” “那他为什么要来找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的?还是想要以大欺小?” “他不是来买茶园的,而是来找我买茶叶的。” 杨老四皱起眉头,回忆起之前见到王富贵时说过的话。 第1124章孔颖达:这茶才是我们读书人喝的 “买茶叶?难不成,他想以更低的价格,买下我们的春茶?” “老爷,我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但他根本就没想那么多,想要把我们茶园里还没摘下来的嫩茶买下来,而且开出的价格还很离谱。” “是不会开了低价?哼!那我们就不卖了。” 杨本满心想这王富贵也太逗了吧,难道他不知道长安城里最大的茶坊是他的吗,怎么可能用这么低的价格来收购他的茶叶? “若真是如此,老奴自然不会卖,不过……我也不知道王富贵是怎么想的,居然开出了天价。” 听到这句话,杨老四的表情不禁有些古怪。 “天价?” 杨本满也懵了,这剧本不对啊。 “是啊,我粗略的估算了一下,就算我们把这些茶叶摘下来,做成茶饼卖出去,也不会比新鲜的茶叶多多少。所以,我也不知道要不要卖掉它,所以才会来告诉老爷。” 杨老四担心王富贵的交易有猫腻,不敢自作主张。 “你确定,如果我们把这些茶叶做成茶饼,利润和直接卖茶差不多?” “没错!这还是因为今年的茶饼价格稍微上涨了一些,如果还是跟去年一样,我们可能会损失更多。更不要说,我们还要把这些茶叶加工成茶饼。”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杨本满皱了皱眉,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在卖了能赚更多的钱,没道理不卖。” “这倒也是。”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你去告诉王富贵,如果他愿意先给钱,都可以卖给他。” 杨本满已经想好了万全之策,只要钱到手,不管王富贵和李想有什么阴谋诡计,他都不惧。 真当他这个御史是吃干饭的? …… 这两年来,天香阁一直被怡红楼压着打。 自从紫霞姑娘走后,天香阁的头牌们就再也争不过怡红楼的淑芳姑娘了,原本势均力敌的两大青楼,现在却是隐隐有了一种高下之势。 不过,这些日子以来,天香阁倒是来了不少的文人雅士。 “淼淼姐姐,没想到紫霞姐姐送的这龙井茶,竟然有这么大的功效,吸引了那么多的才子前来。” 小丫鬟小莲正给淼淼梳头,镜子里倒映着她那张绝美的脸庞。 “我去找紫霞姐姐,学会了茶道,又比怡红楼先拿到龙井茶,这些读书人,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茶,自然会蜂拥而至。” 淼淼身为天香阁新的当家花旦,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一等一的好。 之所以一直被怡红楼压着打,是因为双方在读书人中的影响力不同。 不过,经过这几天的表演,再加上难得的龙井茶,淼淼的人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说的也是,不过淼淼姐姐泡茶的样子可真好看,你没看到那些所谓的才子们,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皮痒了是吧,竟然敢戏弄我。”淼淼忍不住呸了一声,道:“下次一定要好好谢谢紫霞姐姐,她虽然不在天香阁了,但是她对我们还是很好的。” “可不是嘛,听说她现在在观狮山书院当教书先生了,大家都很尊敬她。” …… 国子监,孔颖达端着一杯香气扑鼻的茶水,细细品着。 “太好喝了!好茶!这茶,完全是给我们这些读书人喝的。卢韶,你从哪里弄到的?” “先生,此茶名为龙井茶,叔父做为礼部侍郎,陛下赏赐的。但听闻此茶为燕王府所产,便不愿饮,学生觉此茶别有一番风味,读书之时,品一杯香茗,唇齿留香,似是从书中传来。” 卢韶虽然看李想不顺眼,但卢家的布庄虽然和燕王府有矛盾,但龙井茶是燕王府的,他也不会拒绝。 那样的话,家里的镜子就得扔掉了。 “这叫龙井茶吗?燕王终于做了件好事!” 孔颖达虽然和李想没有撕破脸皮,但观狮山书院对先圣不敬,这让孔颖达很是不满。 不过,龙井茶的味道,跟以前吃的完全不一样,孔颖达总不能因为这是燕王府的茶,就一辈子不喝吧? 该骂就骂,该弹劾就弹劾,该喝茶还是得喝茶。 “如果您喜欢,我会想办法弄点给你送过去的。” 卢韶看得很清楚,燕王府既然推出了龙井茶,又买了这么多的茶园,肯定会卖出去的。 现在龙井茶如此难得,很有可能就是李想的手笔。 延康坊位于西城,距离大明宫并不远,可以说是长安城的中心。 延康坊西苑旁,有一座江南风格的精致院落,亭台楼阁,亭台楼阁,一看就知道,主人的家境应该不差。 院中凉亭中,一个略显肥胖的少年,满脸愁容。 “老爷,您能考上明法科二甲,已经是天大的喜事了,就算吏部不给你安排具体的工作,那也无所谓,反正我们家也不缺钱。” 一名管家模样的人,劝道。 “哎,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我还是有点不服气。你看王兄,当年也是如此,我喜欢明法科,而他喜欢明算科。可现在,他已经是泉州市舶司司长了,前途无量,而我,却只是个二等官,实在是太丢人了。” 这人是苏若器,王平的好朋友,富商之子,和王平在长安城的时候关系匪浅。 这一年,苏若器参加明法科,考了第二名。 “听闻此次明法科,都是由吏部侍郎韦挺主持,老爷不妨备上重礼,前去韦府走一遭,虽说未必能见着韦侍郎一面,但总归是一番辛苦,此生无憾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不过他是吏部侍郎,京兆韦氏嫡家之子,什么样的东西没见过?送什么礼物比较好?” 苏若器有些头疼,虽说苏家也算有点家底,但送些俗物也没什么意思。 礼物一定要贵重,但又不能太俗气,实在是不知道该送什么好。 送礼,可不是闹着玩的。 “老爷有所不知,老奴与韦府的管事乃是同乡,昨日从他口中得知,韦侍郎这几日好饮龙井香茗,只是这茶叶难得,陛下赏赐给他,但也快见底了,我那同乡正愁上哪儿买去。” “若是能把那特殊的茶叶买来,送给韦侍郎,岂不是正合心意?” 第1125章杨本满:我的茶园卖亏了呀! “龙井茶?” 苏若器皱眉苦思,却是一点印象也没有:“若是此茶当真不同凡响,能让韦侍郎这等人物如此推崇,当真是再好不过了。” 苏若器亦是好茶之人,自然明白,相较于金银珠宝而言,送茶更有风度。 就算是在后世,也是最好的礼物。 “我听老乡说,这龙井茶不只是韦侍郎喜欢喝,就连朝中大臣们都喜欢喝,我想这茶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可连你的老乡都买不到,我们上哪去弄?” 苏若器显然已经接受了这个提议,并在思索着怎么去实施。 “这一点,老爷不必担心。长安城中,但凡有什么新奇的东西,或者是珍贵的东西,都会第一时间在珍宝阁卖。这龙井茶既然这么受欢迎,估计很快就会在珍宝阁中出售了,只不过价格要高一些。” “贵点也行,能用银子解决的,那都是小事。” 苏家本来就不缺钱,又是长安城里最早做羊毛生意的家族,这些年积累了不少财富,自然不会吝啬。 就怕有钱也没办法。 …… 杨本满这段时间有些闷闷不乐。 上个月他在长安城里卖了一半的茶园,前段时间又卖茶叶给了王富贵。 于是他写了一封信,赶回杭州,吩咐家里把杭州府的茶叶全部买下来,运到长安城去卖。 算算日子,这批茶叶也该离开杭州府了。 本以为能赚个盆满钵满,却没想到,前些日子,却被一个消息狠狠地打击了一下。 “杨老四,这珍宝阁里的龙井茶,真的是陛下赏赐给群臣的吗?” “老爷,没错,就是这种茶,听说是在燕王府附近的一家新开的茶坊里出产的,是用最鲜嫩的茶叶酿制而成,只有在珍宝阁才能买到。” 杨老四这几天也有些郁闷,好不容易高兴了几天,现在却有一种爬得高,摔得更痛的感觉,这让他很是郁闷。 他本以为把茶园里所有的茶叶都卖给了王富贵,赚了不少钱。 毕竟,就算做成茶饼,也赚不了多少钱。 可谁能想到,王富贵买来的茶叶,却不是用来做茶饼的,而是用来做龙井茶,完全不一样。 更重要的是,这龙井茶的价格实在是天价。 “一贯钱一两,真有人买?” 杨本满的心中,升起了一种难以抑制的羡慕嫉妒恨。 一贯钱才一两? 这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 就算是最好的茶饼,也不可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 “老爷,一贯钱一两的是黄字号的,龙井茶分天地玄黄四品,最高的天字茶,据说一百贯钱一两,这还是有价无市呢。” 炒茶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情,李想当然不会轻易卖掉。 想要推广一种产品,并不是越便宜越好。 当然,随着产量的增加,价格也会降低。 不过,燕王府并不是只会推出龙井茶这样的高档茶叶,而是会推出一些低端的茶叶,让普通人也能喝得起。 至于卖给胡人,只需要用一些老茶,然后炒成茶砖就行了。 反正这些人也分不清好坏。 “一百贯一两?燕王府这是在抢吗?” “不但是为了赚钱,更重要的是,这龙井茶一出,所有的茶饼都变得不值钱了,尤其是以前卖的贵的茶饼,价格也跟着下跌了不少。” 杨老四皱起了眉头。 杨家主打的是中高端品牌,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再想想杭州府运来的大量茶叶茶饼,可能已经运到了长安城。 这下惨了! 林二狗住在渭南县,他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 因为家里只有两亩地,所以林二狗过得并不轻松,否则的话,他的几个兄弟也不会只有他一个人活下来。 “二狗,你起的好早啊。” “三叔,今日有茶商来买茶,我便起的早。” 天还没亮,二狗就“喔喔”一声从床上爬了起来。 昨天他从县里来的商人那里听说,今年的茶叶收购价翻了一倍,让他抓紧时间把嫩芽摘下来,然后赶着马车去买。 林二狗兴奋了一夜,他靠着的那片旱地,因为土质太差,收成也不怎么样,前几年,他听了长安城里一个在作坊里干活的邻居的建议,种上了茶树,这才两年的收成,抵得上以前种地的几年了。 如果今年的价格真的翻了一倍,那他们家的三亩茶园,岂不是比稻田还要赚钱? 这一年,村子里再也找不到比他更赚钱的人家了,他终于有时间给老母亲买药了,也可以考虑盖一间砖瓦房了。 据说,这砖瓦房是县里最受欢迎的。 林二狗心里想着,手上动作却不慢,采摘的速度很快。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母亲也来帮忙了,去年才订婚的徐三娘也过来帮忙。 徐三娘的父母,之所以会答应这门亲事,也是因为这片茶园。 去年林二狗家里的茶园卖掉了茶叶,林二狗一家就成了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几个有闲钱的人之一。 于是,徐三娘的父母便答应了这对原本打算私奔的夫妻。 这也难怪,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过得更好? 就算是在后世,在农村,相亲也是要看家世的。 至于长相什么的,那都是附带的,不能说无关紧要,但也绝对不是第一选择。 “二狗,这些茶商是不是真的说了,今年的收购价是去年的两倍?你确定不是在说谎?” 林二狗的母亲虽然腿脚不便,但采摘茶叶的速度并不比二狗慢。 “阿娘,您放心,去年那个商人就来买过我们的茶了,而且,他也没必要骗我们。” “有道理。” 林二狗的母亲想了想,笑的很开心。 “二狗,你的茶叶这么贵,是不是应该让我爹也去种几亩?” 徐三娘子也不管裙角上的晨露打湿,手脚麻利的摘下一片片茶叶。 虽然现在的嫩芽还不够鲜嫩,但是只要摘下最上面的几片叶子,品质就已经很不错了。 第1126章我收茶就是比你贵五文,怎么滴 “种!干嘛不种?” 林二狗铿锵有力地说道:“就这一亩茶园,就得五六亩稻田才能赚到钱。哪怕明年的价格不会比现在高,但总比种水稻要好。” 林二狗挺了挺胸膛,一脸的自信。 有的人缺水,有的人缺木,可是林二狗却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缺,唯独不能缺钱。 眼看着自己一家就能成为全村最有钱的人家,林二狗感觉自己的腰杆挺得笔直,声音也大了不少。 如果不是徐三娘还没嫁给他,他可能会觉得,在晚上的时候,小二狗会变得更加坚挺。 “那好吧,我这就去和爹商量一下,如果现在不种,那就等明年吧!” 徐三娘子看了一眼林二狗,眼中满是爱慕之色,但是手中的动作却是越来越快。 “二狗!有人要见你!” 当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时候,一辆马车就停在了村子的黄泥路上。 村民们一听是来买茶的,立刻就有村民跑到了林二狗的茶园里,把他叫了过来。 “什么?这茶商来得这么早?” 林二狗抬起头来,看着天色,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距离昨天那个茶商约好的时间,应该还没到吧? 他这么急着来做什么? 他的茶叶还没采完呢。 算了,还是过去看看吧。 林二狗让老娘和未来媳妇去摘茶叶,自己则是赤着脚往村子里走去。 “村子旁边的茶园,是你们家的吗?” 这可是马车,在这个偏僻的山村里可是很少见的,所以林二狗很快就跑到了马车的旁边。 不过,令他有些惊讶的是,马车上并没有昨日那名茶商。 “嗯。” 林二狗不明所以,但还是老老实实的说了出来。 “春茶卖了吗?” 眼前的商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穿着一身华贵的衣服,可是今天的态度却是出奇的好。 “还没卖出去,但已经做好了卖的准备。” “多少钱? “啊?” 林二狗一脸懵逼,“可我已经跟宋掌柜说好了,这一年的全部卖完了,过段时间他就会过来拿货。” “老宋?嘿,恕我直言,那家伙可是有名的腹黑之人,你卖给他的茶叶,肯定是低价卖给他的,结果你却欢天喜地,感激涕零,对不对?” “吕掌柜,凡事都有个先后顺序,你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太好?” 林二狗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又是一辆马车驶了过来,马车上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 林二狗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人就是宋掌柜的马车。 “老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今天来的比你早,所以不应该是我先来了?” 很明显,吕掌柜是宋掌柜的熟人,两人的关系并不融洽。 “好啊!我早就已经和林二狗商量好了,你过来干什么?” 别看林二狗的茶园只有几亩地,但是在渭南县,种植茶叶的人可没有几个,就算是种几亩,那也是极少的。 大部分都是一些农户,在菜地边上种着几株茶树,不好买。 林二狗看着面前的两辆马车,感觉自己的大脑都有些短路了。 林家村并不大,只有一百多户人。 三面环山,一条小河从村中流过,通往村子的路只有一条黄泥路。 一大早,两辆马车就停在了村子里,因为天气太热,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了。 不到半刻钟的时间,林二狗身边就聚集了十几个人,如果不是大部分人都在地里干活,估计人数会更多。 但是,林二狗却并没有因此而放松下来。 相反,当他看到宋掌柜和吕掌柜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顿时急了。 怎么突然之间,自己家的茶就这么受欢迎了? 难道这里面有什么猫腻?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吕掌柜说过,他会以三倍的价格,从他的茶园里收购茶叶。 这是在做梦吗? 林二狗狠狠的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 好痛! 饶是林二狗皮糙肉厚,都快疼哭了。 他的嘴唇上,留下了一抹鲜红的血迹。 这不是梦! 林二狗顿时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他之所以决定种茶,倒不是因为他有先见之明,也不是因为他在长安城作坊里当过帮工的邻居。 或者说,林二狗当时就像是一个赌徒,想要赌一把。 如果不改变,他们家就永远不会有翻身的机会,娶不到老婆,填不饱肚子,没钱治病。 如果要改变,大不了把地皮卖掉,跑到长安城去投奔邻居。 谁能想到,短短几年时间,自己的命运就发生了如此巨大的转变。 “二狗,这件事情就算了,那姓吕的我就不跟他计较了。我只想问你一句话,如果我和他出一个价,你会不会继续卖给我?” 宋掌柜有些不甘心,但想到自己还没和林二狗签订契约呢! 现在吕掌柜开出了比他更高的价格,如果他还想买更多,那就必须做出一些牺牲。 “姓宋的,什么叫跟我一个价?我跟你说,今天可别想吃独食,你出二十文,我就出二十五文。你出二十五文,我就出三十文!” 看到林二狗要回答,吕掌柜连忙开口。 几亩地的茶叶,就算是高价收购,运回长安城卖给燕王府,也能赚不少钱。 他做茶叶生意也有好几年了,对珍宝阁中新推出的这款龙井茶,自然印象很深。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做的,但肯定是用新鲜的茶叶做的。 燕王府最初负责收购茶叶的王富贵,只收最嫩的新茶,然而长安城周边的茶园数量有限,如今即便是稍差些的新茶,收购价格也是往年的数倍。 当然,跟龙井茶的价值比起来,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 这就像是后世的茅台一样,高粱的价格再高几倍,也不会影响到生产成本。 “姓吕的,你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宋掌柜气得脸色涨红,却又无可奈何。 “宋掌柜,这件事就算了吧!昨天我就说好了,要卖给你,价格也谈好了,跟昨天一样!” 林二狗在内心挣扎了许久之后,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 第1127章百贯一两,朕的大唐什么时候这么富裕了 “二狗你是不是糊涂了?” “二狗,你想好了再说吧。” 掌柜和吕掌柜一脸懵逼,而林二狗身后的村民们则是议论纷纷,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给林二狗出主意。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林二狗虽然是个粗人,但也说话算话。吕掌柜,多谢你的好意,如果你有兴趣,我们可以再谈一谈。不过,今年的茶叶,我只卖给宋掌柜。” “不错!早就听说林家村民风淳朴,今日一见,当真是名不虚传。林二狗,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吃亏的。我还是按照昨天的价格的两倍收购!” 宋掌柜挑衅地看着吕掌柜,心中却是松了一口气。 吕掌柜一脸的无奈,却也无可奈何。 “老宋,你别太贪心了,这春茶就算了,但你至少要分我一半的秋茶,不然的话……” “不然怎样?” 虽然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但宋掌柜知道,现在绝对不是退让的时候。 商场如战场,在不该妥协的时候妥协,将来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宋家与吕家斗了这么多年,谁也奈何不了谁。 现在自己占了上风,如果让吕掌柜占了便宜,传出去,恐怕所有人都会对自己另眼相看。 看着两位平日里眼高于顶的富商,为了林二狗家那几亩茶园争得脸红脖子粗,村民们心中的激动,比任何的劝说都要强烈。 种茶! 我马上就去种! 林二狗家里能种,他为什么不能种? 就算是种植茶叶的人越来越多,价格会变低,但总比种水稻要好。 林二狗在不知不觉中,为林家村树立了一个极好的榜样。 无论是茶叶还是桑蚕,种植经济作物,都要比种植粮食赚得多。 但在粮食短缺的情况下,真正下定决心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民,却是寥寥无几。 不过这里是关中,天子脚下,饿不死他们。 有了林二狗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在前,林家村众人哪里还用得着劝说。 没过多久,许多村民都自告奋勇地帮林二狗采摘今年的春茶,看着宋掌柜从车上取下两贯钱,递给林二狗。 当然,宋掌柜也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给的价格比吕掌柜低,所以在离开之前,他还给了林二狗两本书,是他用来打发无聊时间的。 至于林二狗能不能看懂,那就不是他关心的事情了。 …… 宣政殿,张阿难将李想的事情,再次汇报给了李世民。 “龙井很受欢迎吗?” 李世民问道。 “千真万确,珍宝斋将龙井茶分为天地玄黄四个档次,天字号更是供不应求!” “天字号龙井茶多少钱?” 李世民好奇的问道,难道龙井茶的销量很好? “一百贯一两!” “多少?” “一百贯一两!” 李世民看着桌子上的茶水,整个人都呆住了。 难不成,这一杯茶差不多有两钱了,那不就是二十贯钱? 朕的大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富有了? “这不是抢嘛,若是朕没记错的话,以往的茶饼,就算是品质好的,也不过才几贯钱一斤而已,如今却是论两卖了!” “回禀陛下,现在长安城里有些说书先生,都说燕王是陶朱公转世,有点石成金之能。” “同样是茶叶,但经过燕王的加工,价格却是水涨船高。以前的煤藕和羊毛也没什么区别,这赚钱的本事,奴婢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 李想再次遭到弹劾! 杨本满连上三道折子。 奉行奢靡之风,影响了长安城的风气,与大唐崇尚节俭的风气格格不入。 总之,就是一些似是而非,子虚乌有的东西,说杨本满是胡说八道也不为过。 但是,李世民却是一言不发。 “老爷,我们从老家运来的茶饼已经送到,一共有五千斤,平均每斤五百文,比往年贵了两成。” 杨老四低着头,和杨本满站在一起,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这些茶饼,一斤都卖不出去吗?” 杨本满弱弱的问道。 五千多斤,一出手就是八千多贯,这还没卖出去呢,价格就降了一半。 他的心好痛。 “不错,这样的茶饼,一般人是买不起的。如今上至大明宫,下至百官富商,但凡有点身份的,无一不是以喝龙井为荣,茶饼的销量直线下降。” “哎,看看还有没有人要,便宜点就便宜点,赶紧把这批茶饼处理掉吧,再这么等下去,说不定还会跌。” 杨本满一脸的绝望,不过他的脑子却是清醒的。 及时止损,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定襄城外,艳阳高照,鸟语花香,各色的野花争奇斗艳,美不胜收。 站在城墙之上,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绿油油的草地,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一些住不起城中房屋的周边部落的牧民,干脆就在城墙上搭起了帐篷,也算是给这个军镇增添了几分繁荣。 距离城南不远的地方,几座高炉耸立在草地之上,周围是新建起来的作坊,里里外外都是忙碌的身影。 就在这个时候,一群人从远处走了过来,一百多个人骑着马,将一群面无表情的胡人赶了过来。 “队长,这里适合抓奴隶的部落越来越少了,尤其是吐谷浑那边,几乎成了无人区。” 那是达飞带领的捕奴队,显然是刚刚从草原回来,将自己的战利品送到了定襄之中。 定襄城内的百姓们,一开始对捕奴队很是不适应,觉得他们的行为很野蛮。 但是这些捕奴队的人进入定襄城后,却是规规矩矩,别说欺负弱小了,就连大声说话都不敢,很快,定襄城的人就习惯了这些人的存在。 当然,这一切,都是因为达飞以及李想的命令。 在定襄城中,任何一个敢闹事捕的奴队的人,都会被逐出队伍,甚至会被送到秃鹫的餐桌上。 既然只是一群不安分的胡人,马周自然不会手下留情。 再加上达飞和他爹都在为燕王做事情,所以对于捕奴队的行为举止,他们是非常严格的。 第1128章李世民:水泥路是好,但修水泥路不好 “吐谷浑是个废物,去年王爷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不过,马长史让我们在西突厥人的地盘上多走走,看样子,大唐迟早会对他们下手。” 达飞和其他的胡人不同,他的头脑非常的灵活,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见解。 事实上,西域关系到丝绸之路的稳定和畅通,没有人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的国家掌控自己的对外贸易。 就算没有李想,大唐和西突厥人之间的战争也是迟早的事情。 “西突厥虽然比吐谷浑难缠得多,但是只要我们能够找到漏洞,就不惧他们了。” “是啊,听说那些已经投降的吐谷浑人,也被定襄商会重新组织起来,组成了一个捕奴队,这帮家伙对我们可是有很大的仇恨,如果不听燕王的话,说不定有一天,他们就会把我们给取而代之了。” 李想对这些胡人并不是很信任,所以达飞的队伍只有一千五百人。 不过,说实话,仅仅凭借这千余人,还远远不能满足整个定襄,甚至整个大唐对奴隶的需求。 所以,必须要扶持一个新的势力。 无论在什么地方,平衡都是必须的。 …… 燕王府,李想接到马周从定襄传来的一封信,居然破天荒的主动入宫,要和李世民见上一面。 “怎么,你平时很少来这里,今天有什么事吗?” 李世民只是看了一眼,就低下头来,继续看着奏折。 “父皇,正好相反,儿臣并没有遇到什么困难,而是来解决大唐的问题。” “是吗?大唐有什么问题?朕为何不知晓?” 李世民放下毛笔,抬头看向李想。 “父皇励精图治,大唐疆域一日比一日大,各地边陲之地和长安城之间的消息传递,也变得更加缓慢。岭南传来的消息,往往都是一个月之后,才会传到长安。不客气的说,事情的传播速度,已经动摇了大唐的根基。” 以李想的阅历,即便是面对李世民这样的千古一帝,他也丝毫不惧,只是几句话,就引起了李世民的注意。 “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这也没办法。”李世民皱眉道,“你是不是有什么打算?” “路途遥远,这也是无奈之举,随着疆域的扩张,这个问题只会越来越严重。不过,交通不便,这一点是可以改进的。” “难道现在就没有进步吗?” “干爹,这只是暂时的好转。只需一场暴雨,各地官道便会变得泥泞不堪,就算是长安至洛阳这等官道,也禁不起几场大雨。” 对于大唐的官道,李想并不是很满意。 虽然官道上的道路很宽,也用碎石加固过,但是坑坑洼洼,却是无法避免的。 不仅影响了马车的速度,而且对马匹和马车都有很大的伤害。 “想儿,不要拐弯抹角的,直接说出你的目的吧!” “修水泥路!干爹,俗话说得好,要想富,先修路。这路修得好,不但可以加速消息传递,巩固朝廷统治,更重要的是,对于百姓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 “修水泥路?” 李世民完全不相信李想的话。 要知道,大唐的官道那么多,如果全部修建水泥路,户部的税收就算是翻一倍,也不够用,就算是修十个大明宫,也用不了那么多水泥。 “是啊,干爹应该很清楚,大明宫的水泥路是什么效果。长安城和洛阳、太原、定襄之间的道路,如果全部换成水泥路,那效果就非常好了。” 李想没想过一蹴而就。 不可能像后世一样,村村通水泥路。 光是想要在大唐的几个重镇之间,修建一条水泥路,已经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了。 但马周来信,言说定襄的水泥作坊已经就绪的时候,李想就起了这个心思。 修路不好吗? 当然好啊! 李世民是不是希望大唐的道路变得更加的宽阔,更加的平坦? 当然想了。 大明宫的建造,需要大量的水泥,难道李世民不知道这水泥路的好处? 这一点,他当然清楚。 不过,为什么不把官道改成水泥路? 大唐是建立在隋朝的尸骨上的。 隋文帝那么有才华的人,为什么在杨广的手里,短短十多年,就把江山给毁了呢? 三次征高句丽,虽然是最直接的理由,但李世民认为,杨广即位之初,大隋王朝的覆灭已经成为定局。 大业元年,隋炀帝杨广下令修建东都,每个月征募二百万人,历时十个月,终于完工。 之后,杨广又命人修筑运河,修建龙船,修建显仁宫,江都宫,临江宫,晋阳宫和西苑等宫殿,尤其是大运河的修筑,更是调动了数百万民夫。 要知道,大隋的人口也不过数千万,这一次,足足有十分之一的人被抽调走了。 这些工程的工期都很短,再加上官员们的层层施压,不知道死了多少民夫。 这也是为什么大唐自立国以来,在大规模征召民夫这件事情上,一直非常谨慎的原因。 所以,对于这修路,李世民也是慎之又慎。 “想儿,朕知道水泥路是一件好事,但是,修水泥路并不是一件好事。隋朝的大运河不是很好吗?大运河把南北连接在一起,方便了人员和物资的流动,这当然是好事,但是……” 听到李想这么说,李世民沉吟片刻,终于开口了。 “干爹,我知道您的顾虑,事实上,那些伟大的工程,最后都是因为隋炀帝太过心急,不计后果的强行推行。不过,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大运河的经验,慢慢来,不征发民夫,也不会引起民变。” “这一点,朕承认。可是,不征发民夫,谁来修路?再说了,砂石虽然不值钱,可是,你燕王府也不会白送啊。” 前隋的教训还在,李世民也不敢轻举妄动。 “不知道干爹可知道定襄有一支捕奴队?” “好啊!朕都没和你说过,你居然还敢主动提出来!朝堂上弹劾你的奏章堆积如山,朕岂能不知?” 第1129章定襄到长安的水泥马路动工 捕奴队,在任何一个朝代,都不是什么光彩的行当。 对于那些动不动就说以德服人的圣人弟子来说,捕奴队的行为,实在是太过野蛮,他们自然不能接受。 “干爹,如果用奴隶的话,完全可以让他们做水泥、砂石,修建水泥路。如果你担心水泥路修起来影响太大,那就从定襄开始,修建一条水泥路,从定襄到长安,看效果如何,再做扩建。” “你的意思是,用捕奴队抓来的奴隶,来修筑水泥路?” “这是一部分,剩下的人,就用俘虏吧。不说别的,光是吐谷浑一年的俘虏,就有数万之众,无论朝廷将他们安置到哪里,都是一场灾难,说不定什么时候,他们就会卷土重来。” 李想一直认为,大唐每一次对草原的征战,都会在经济上吃大亏,任何中原王朝,也是如此。 李想认为,这是因为太过注重仁义道德了。 对于大唐的百姓,李想不介意这样做,但对于那些胡人、蛮族,他就不一样了。 五胡乱华的时候,汉族的人都叫两足羊。 按照李想的想法,除了大唐子民之外,所有人都是会走路的动物。 “对俘虏太过苛刻,朝堂上肯定会有很多人反对,到时候面对的阻力也会更大。” 李世民被李想这么一说,心中微微一动,但还是有些犹豫。 “干爹,大明宫已经基本完工,数万工人很快就会清闲下来。有了这么多的帮手,再加上被俘虏的吐谷浑俘虏,定襄和长安城之间的水泥路,最多两年就能修好。至于朝中反对的声音,便交给建设局好了。” “想儿,这条水泥路的事情,有建设局去做,朕就放心了。户部出一部分还好说,但要是你想要靠修路赚钱,朕就不同意了。” 李世民实在想不通,李想为什么要这么做? 如果成功了,大唐和沿途的百姓都会从中受益。 但李想将会成为众矢之的。 他到底想要什么? 难道…… 李世民的心猛地一跳,难道他有什么非分之想? “干爹放心,单单是市舶司,就足以让儿臣衣食无忧,而且,燕王府也不会从中赚取任何钱财。当然,我也不会出钱。” 李想并不知道李世民是怎么想的,但不管怎么说,只要他答应了,自己的目的就达到了。 “你先下去吧,朕会与群臣商议,过几日再给你答案。” 李世民虽然心中已经有了决断,但还是想听听房玄龄等人的意见。 既期待,又担心。 不得不说,李世民的效率之高,远远超出了李想的预料。 三天后,张阿难就拿着圣旨来了,建设局的人,立刻就开始了工作。 三万人左右的帮工,只有一小部分,觉得前两年赚得差不多了,就想着回去再买点田,做个小富翁。 还有一部分人,在听说接下去要修水泥路,从定襄通往长安,自己很有可能会被调往定襄,所以也选择了离开。 当然,更多的人选择了留下来,尤其是年轻人。 “王爷,我已经按照您的指示,选定了定襄与长安之间的陇州与兰州两处节点,从各个方向同时开工,争取在一两年之内,将这条水泥路建成。” 李想将上官仪从登州调到了长安城,一开始的时候,上官仪只是负责学院的管理,现在学院一切都走上了正轨,李想也就把这件事交给了上官仪。 同时,他也谨记着李想的要求,以最快的速度修建水泥路。 这个时代,不会有大货车超载,道路也是用水泥浇筑而成,修建起来并不困难。 “好了,如此一来,这条路我就放心了。但朝廷已经答应用地来支付建设局的建设费用,所以我们必须尽快拿到地契。” 长安与定襄之间的距离是一千六百余里,即便不算人工,也需要近百万贯,李想虽然不打算赚钱,但也不可能亏钱。 但要户部拿出一百万贯…… 那是不可能的。 于是,李想的目光,便落在了地上。 这条路的土地,没有任何意义,但换到长安,那就不一样了。 城外还有一大片荒地,被朝廷控制着,如果李想能将这些荒地弄到手,用不了几年,长安城里的权贵们,就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点石成金。 “王爷,我正想向您禀报呢。户部拨出的那几块地,距离长安城至少有十里之遥,根本无法出售,他们想要用普通的地价来支付建设费用,我没有答应。” 上官仪说这话的时候,也是气不打一处来,户部的人,实在是太过分了。 “我要成块的靠近官道的地,至于其他的,价格稍微高一点,只要不是太离谱,都可以,你先把地契给办了。” 听李想这么说,上官仪也只能照做,道:“好吧,我这几天就能办成。” …… 明德门,乃是长安城的大门,外面是一条宽阔的道路,足有百步之宽。 如今,定襄和长安之间的水泥路,也将在这里动工。 建设局一行人,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到了。 有搬石头的,有搬砂石的,有挑水的,有扛水泥的,有平整土地的…… 光是这片工地上,就有数千人在忙碌着。 当然,百步虽然宽敞,但若是上千人挤在一起,那就有些施展不开了。 所以,工地是一公里一公里的,明德门口,只有一千多人。 “二哥,这么长的水泥路,燕王真的同意了吗?” 一大早,阎立本和阎立德就来到了城外,想要一探究竟。 作为大唐最擅长建筑的人,无论是李世民还是李想,都没有去找他们。 不过,身为工部尚书,又是大匠,对于这个浩大的工程,两人都非常的重视。 “现在已经有数千人在这里忙碌着,而且,据我所知,昨日前往定襄的人数已经超过了万人,看来,燕王殿下这一次是真的下了血本了。” 这两年来,阎立本一直跟李想在一起,对李想的性格非常了解。 长安城之中,很多人都在质疑建设局的未来,但阎立本却有不同的意见。 第1130章老阴货长孙无忌,跟着燕王买地准没错 “先修大明宫,再修定襄到长安的路,听说还要修建长安至洛阳的路,以及通往登州和太原的路,如果真能建成,对于大唐来说,绝对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阎立德身为工部尚书,对修路这件事情的重视程度远超常人。 “静观其变吧,只要从长安城通往定襄的道路走通了,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 “有道理。朝中有人参议燕王纵容定襄捕奴队的恶行,依我之见,只要有利于大唐,手段多了一点,又何妨?” 虽然阎立德并没有主修这条路,但却是在他的任期内完成的,如果要说起来的话,他的名字应该会被载入史册吧? …… 燕王府建设局,在长安城与定襄之间修建了一条水泥路,朝廷一分钱都不用出。 这件事情,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成为了长安城的头条。 想到这里,杨本满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 他们家的五千斤茶饼,只卖了一千多贯,血本无归,让杨家元气大伤,这几年赚的银子,全都没了。 一开始,杨本满还在为这件事耿耿于怀。 只是,当他听到燕王府又掉进一个大坑的时候,心里又莫名的好受了一些。 “杨老四,有没有可能,燕王一开始声势浩大,最后只在长安城附近修了一条水泥路,然后就没了动静?” 杨本满喝了一口自己做的姜茶,又看了一眼新书——《茶道》。 “老爷,有这个可能,不过,这水泥路已经开始建了,就算燕王想要阻止,也没有那么容易。” “没错,如果他敢中途退出,我一定要弹劾他!” 想到那五千斤的茶饼,杨本满的心就在滴血。 最要命的是,除了王富贵之外,没人要他的茶饼。 唯有割肉! 割下的肉,还要喂给敌人! 杨本满心痛的几乎要窒息了! …… 德香楼之中,陈琦和刘温两个富商正在品茶。 近两年来,渐渐将生意重心往登州府那边转移,一年到头,在登州呆的时间,甚至超过了长安城。 “陈兄,如果长安城和定襄之间的水泥路修好了,你的丝绸生意就好办了。” 刘温跟陈琦认识很多年了,两人都很了解对方。 陈琦虽然在登州也有一些产业,但是他的主业却是丝绸,毕竟他是苏州的人,丝绸可以说是陈家祖上传下来的。 “不仅仅是丝绸,我想草原上所有缺失的东西,都会给我们带来新的机遇。这条水泥路非常的平整,不管是骑马还是马车,都能让我们的速度提升一倍以上,而且也不怕下雨了。” 刘温也是识货之人,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商机。 事实上,整个长安城之中,东西两市的商人,都对这条水泥路充满了期待。 “是啊,最重要的是,这条水泥路不仅能加快速度,还能运送更多的货物,减少运输成本。” 陈琦仿佛看到了一条金光闪闪的大路,直通定襄。 刘温:“嗯,过些日子,我打算去定襄,暂时在定襄开一家店,顺便探探情况。” 陈琦:“我也是这么想的,要不我们一起去?” …… 长孙府。 长孙无忌照例教训着自己的儿子长孙冲。 “冲儿,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要派人去长安城的郊外买地?” 对于这个儿子,长孙无忌总体上还算满意,只是比起年轻时的自己,还差得远。 可惜了! “爹,我是这么想的。那几块地离得很远,也不是什么肥沃的土地,买了也没什么用,白白浪费了几万贯钱。” “也不怕告诉你,我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做。”长孙无忌长叹一声,一脸的无奈,“不过,我已经安排人去买了。” “怎么了?孩儿听闻这些年来,府中各家店铺的生意都不怎么好,虽说不能说赔钱,但也赚不了几个钱。” 长孙冲虽然在经商方面并不是很在行,但长孙冲毕竟是长孙家族未来的家主,这些还是清楚的。 “因为,燕王府要买长安城外的一大片荒地!” “啊?” 长孙冲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父亲,燕王府买地,关我们什么事?” 长孙无忌见自己的儿子居然还不明白自己的意思,不由得长叹一声。 如果他能像李想一样聪明,甚至是二分之一就好了,自己也不用这么辛苦了。 “论赚钱,整个大唐没人能比得上李想。只要跟着他走,就能赚大钱!” 长孙无忌虽然有些为难,但当着儿子的面,还是说了出来。 烈日高悬,照耀着整个关中。 李想一边喝着酸梅汤,一边看着一旁安静读书的云香儿,忍不住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这段时间的生活,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 原本,他还以为这条水泥路会引来一群人的冷嘲热讽,但经过调查,并没有什么流言蜚语传出来。 看来,被打脸的次数多了,也学聪明了。 “富贵,我让你帮我查查草原上的茶叶,怎么样了?” “王爷,我问过长安城里很多突厥人,他们一般都不喝茶。我问过薛延陀,问过吐谷浑人,也问过党项人、回鹘人,但是他们的回答都是一样的。草原上的胡人,可不喜欢喝茶,如果我们把茶叶运到那里,根本卖不出去。” 王富贵站在李想面前,脸上满是担忧之色,这些日子,他从长安城采购了大量的茶饼和茶叶,还有燕王府的茶砖,光是库房里的茶叶,就有数万斤之多。 虽然比不上龙井茶,但好歹也是价值上万贯的茶。 “本王曾经听一位道士讲过一则故事,说有一位波斯商人给他的两个手下做了一件事,许诺只要能办成这件事,就会有重赏。你想不想知道这个任务的内容?” “王爷,您说吧。”王富贵顿时觉得李想又要给自己开小灶了。 整个长安城,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听李想的话,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第1131章侄子,听说又接到燕王的订单了? “附近有个小岛,岛上有几百万人,他们都不穿鞋子。商人们的任务,就是让这两人在岛上推销鞋。” “什么?不穿鞋,这是故意为难人吧?” 王富贵忍不住脱口而出。 可话一出口,才意识到自己失言,“王爷,我没有说你的意思。” “废话!你猜那两个伙计说了什么?” 李想话音刚落,王富贵还没开口,一旁的云香儿已经将书放下,开口问道:“王爷,他们说什么了?” 看来香儿根本就不是在看书,而是在偷听李想和王富贵的对话。 “是啊,王爷,那两个伙计说了什么?”王富贵也好奇起来。 李想淡淡一笑,道:“第一位伙计也是这么说的,他认为商人是在为难自己,岛国自古以来都是光着脚走路的,如果让去推销鞋子,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王富贵一脸尴尬,不敢吭声。 不过云香儿却是两眼放光,一脸期待地等着李想继续说下去。 “至于另一位伙计,则是另一种说法。他说:“掌柜的,我去!如果让岛上的人们知道穿鞋还有这样的好处,天哪,肯定每天都有很多人跑到我这里来买鞋。” 李想瞪了王富贵一眼。 “王爷,您是说,草原上的胡人不喝茶,但是,既然他们不喝茶了,那就应该大力推广,让他们喜欢上茶?” 云香儿恍然大悟。 “是啊!草原上的胡人,以牛羊为主食,虽然偶尔可以摘些野菜、蘑菇解解荤腥,但终究是一个长久之患,可这茶,却是……” 云香儿接过李想的话头,道:“这是一种很好的消食解腻的良药,可以解决胡人的燃眉之急。” 虽然茶最初是用来祭祀的,但在春秋战国时期,茶已经成为了一种“小菜”。在西汉中叶,它被开发为药用,西汉晚期,更是被皇室供奉。 自西晋至隋,茶已逐渐成为平民皆可饮用的饮品。 当然,这里的“平民”二字必须加上引号。 云香儿一直在读书,她当然知道这茶的功效。 “是啊!一旦他们接受了茶,你们就会发现,他们对茶的依赖,远远超过了我们。” 茶马古道在历史上也是鼎鼎大名。 那为什么不叫盐马古道、铁马古道? 这也就意味着,草原人对茶的依赖,远远超过了盐和铁! 盐巴虽然主要产自中原,但是草原上也有盐湖,盐巴之类的东西,胡人还是能够找到的。 不过,草原上并没有茶叶。 “王爷,按照您的说法,如果茶叶在草原上推广开来,那么大唐就又多了一种控制草原的方法?” 李想的目光在王富贵和云香儿身上扫来扫去。 自己这位下属,办事效率是没问题,但脑子却不太好使。 王富贵似乎感觉到李想的失望,连忙打圆场道:“王爷,明天我会把一批茶叶送到定襄,在定襄一带推广。您放心,如果不普及饮茶之风,我是不会回长安的。” 定襄地理位置极为重要,可以辐射到附近的草原,如果茶叶真的能在那里站稳脚跟,接下来,一切都好说。 “好,不过你要记住,卖给那些胡人的时候,只需要卖茶饼和茶砖就可以了,至于龙井之类的,就不需要了。” 李想并不是看不起这些胡人的购买力,而是他觉得,这些人喝龙井茶,实在是太浪费了,简直就是猪八戒吃人参果。 毕竟,他们喝茶,就是为了解腻,什么茶道、风雅,对他们来说,无异于对牛弹琴。 李想决定,每年春天和秋天,都要留一些茶叶,让它们来年长得更好,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产量。 至于味道,那些胡人根本不在意口感。 永春坊里,隐藏着一座占地不小的工坊。 “金太,听说你前两天接了两千把锄头的订单?” 金华双手背在身后,佝偻着身子,他现在很后悔,为什么不把钱投到侄子的作坊里去。 去年早些时候,这间小作坊只有十几个工人,全靠金太和他的徒弟们辛辛苦苦地干着,赚着微薄的工钱。 不过,在大明宫建立之初,金太铁匠铺就靠着上好的钉子,迅速发展成了一个中型作坊,雇佣了近百名工人。 这个作坊虽然比不上那些依附于世家大族的大作坊,但在永阳坊里也算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了。 但是,他并没有停下脚步。 “二叔,具体来说是两千把锄头,两千把铲子。” 金太虽然现在是作坊的大掌柜,但偶尔也会拿着一把大铁锤,在那块烧红的铁块上敲打几下,顺便指点一下作坊里的伙计和学徒。 金华看了一眼满头大汗的侄儿,嘴角不由抽搐了一下,这可不是他这个读书人该有的样子。 “你确定是建设局下的订单?多少钱?” “钱倒是够多的,但是时间太紧了,所以我才会自己动手。” “哎,好小子,我能不能跟你说一件事,你之前不是说,要我投资一笔钱吗?” 金华吞了吞口水,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最终还是将自己知道的说了出来。 “二叔,你是我父亲唯一的兄弟,我说话算话,现在你想投就投。” 金太爽朗一笑,也不推辞。 虽说现在作坊不差钱,但二叔要投资,就当送一份礼金给长辈,倒也没什么。 “不错!二叔就知道你是个孝子。你之前说过,我投资十贯钱,你可以分我半成。那我投二十贯钱,你也得分我一成吧?” 金太一阵无语。 就连憨厚的金太都懵了。 现在规模有多大? 二十贯钱,你还想分一成? 按照这个月的行情,一成怎么也得三百贯吧? 也就是说,金太打铁铺的一成利润,光是这个月,他就能分到三十贯。 要不是看在金华是他二叔的份上,其他人一成都拿不到。 不过…… “二叔,这个作坊现在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了,我得跟大家商量一下,才能入股。” 第1132章燕王府吃肉,咱们喝汤 长安城之中,也有很多和金太铁匠铺一样的工坊,因为水泥路的修建而变得繁荣起来。 看到大唐修建水泥路的速度越来越快,一些目光长远的人,已经开始在洛阳和太原等各大城市建立水泥作坊。 “阿少古,王掌柜是不是真的想要我们的石头?” 阿义自从两年前修建大明宫的时候,因为囤积了大量的花岗岩石板,损失惨重,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恢复。 虽然花岗石作坊不能说没生意了,但有了大明宫的例子,很多达官贵人都开始用水泥了,石板的需求量一天比一天少。 看着这么多的矿场要亏死了,阿义终于下定了决心。 我要去做碎石了! 他就不信,自己的碎石,会比别人差。 “头儿,他已经答应了,开出的价格也很合理,并没有故意压低价格。” 阿少古看起来苍老了很多,但看起来却更像是一个管家了。 “如此甚好!太好了!你跟王富贵打好关系,以后咱们就跟着燕王府混,他们吃肉,咱们喝汤。” 阿义对燕王府是真的怕了,跟着燕王府在长安城里开工坊的,可是赚得盆满钵满的。 而那些想要坑他的人,则是亏的裤衩子都没了。 …… “马长史,这段时间定襄城的地价涨了三成,关中的商人也多了起来。” 看到马周,蒙巴顿一脸的兴奋。 在定襄城,定襄商会是最大的。 土地价格上涨了三成,这就意味着定襄商会价值又提升了一大截,实力大增。 “城内的土地有限,我觉得城外的集市,会更有发展的空间。如果有足够的人手,我们可以在那里建几个简单的院落,然后卖掉,赚的比卖地还多。” 马周还在想着李想给他的那封信,同时也在想着,该如何弥补这条水泥路的缺口。 要知道,定襄的地皮,还不如长安城的十分之一。 如果这条水泥路建好了,那么土地的价格至少会翻一倍,甚至两倍。 “我知道了,不过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人手的问题,看来我要让达飞加大捕奴队的力度了,否则的话,一时半刻,我们根本找不到足够的人手。” 阿卡萨是蒙巴顿最好的朋友,而达飞是阿卡萨之子。 蒙巴顿在这支捕奴队当中,也有他的一份。 “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总之,王爷交代的事情,我们必须要办好,多派些人手,把水泥路修起来。” 马周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慢慢的变硬。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想要扩大势力,就必须要有一颗铁石心肠的心。 “我知道,就算是折损光我们的捕奴队,我们也会尽我所能,全力配合水泥路的建设。” 捕奴队行动越多,损失就越大。 并且,之前的捕奴队,也不想对一些大型部落动手,但现在,却是有这个必要了。 …… 观狮山书院已经建好一座七层小楼,算得上是长安城第一高楼。 为此,李想还特意向李世民请示了一下,否则,就太过分了。 这座新建的建筑,是属于格物学院,这座存在感一直都很低的学院。 李想闲着也是闲着,便带着云香儿,来到了观狮山书院。 “王爷,最近有不少游客来到狮山书院观礼,很多人都是冲着格物学院这座七层小楼来的。” 长安城只有一层小楼和二层小楼。 也难怪观狮山书院这栋七层小楼,会吸引这么多人的目光。 “格物学院有多少学生?” 李想站在格物学院的楼顶上,欣赏着周围的风景。 “不到百人,是所有学院中最少的一个,而且大部分都是工匠子弟,对仕途没有兴趣。”许敬宗老老实实的道。 “看来,我们需要引起大家的好奇了。” 李想皱了皱眉,回忆了一下物理学史上比较有名的一个小故事。 以格物学院的实力,想要达到李想的要求,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王爷,算学院是书院中最受瞩目的一所,医学院虽然也不错,但在其他方面,却是稍逊一筹,不如,我们要不要请几位当世大儒来书院讲课?如此一来,书院便会被更多的士子注意到。” 身为观狮山书院的实际负责人,许敬宗这段时间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不用了,当今之世,那些大儒,除了经学,还能做什么?你问他研究的是什么?你问他医学上的事情,他会不会?书院想请他们,那也得他们自己愿意,我们也只能把他们送到经学院去。” 李想倒不是完全不认为传统儒学有什么意义,只是眼下观狮山书院确实不该把这些事情放在第一位。 “是!” 许敬宗可不像魏征那么固执,非要和老大作对不可。 “不如这样,你通知各大学院,或者对外宣布,本王三日后将于格物楼进行一次试验,一次颠覆所有人认知的试验。” 李想没有浪费时间,直接给大楼起了个名字,叫格物楼,然后他又做了一个小实验,这个实验很简单,但却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 就这么定了! “王爷,属下这就去办!” …… 夏日的阳光,总是比平时来得更早。 才刚刚过了午时三刻,格物楼前便已是人声鼎沸。 书院的学生,肯定都来了。 而在许敬宗的刻意宣传下,长安城之中,也有不少的读书人,还有一些看热闹的人,都来了。 燕王殿下这是要做一件让所有人都颠覆认知的事情。 这个传闻,无论真假,都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就连长孙冲,卢韶,王安等人,都忍不住来观狮山书院看一看。 “这位燕王,到底在搞什么鬼,让所有人都颠覆认知,这也太夸张了吧?” 杜荷站在自己的长孙冲身后,看着周围黑压压的一片人,忍不住嘲讽道。 “那可不一定,不过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今天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吧?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长孙冲抬起头来看了看格物楼,这样的高楼,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长孙兄,我觉得,燕王殿下今日,怕是要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了。” “格物是致知的基础。李想选在格物楼展示他的实验,虽然我想让他出丑,但结果如何,却是难以预料的。” 卢韶也学乖了,没有再去招惹李想。 第1133章铁球落地,大唐的重力实验 “诸位,安静,安静!” 没过多久,李想便带着许敬宗等人来到了格物楼的顶层,从里面探出头来,对着下面的人说道。 而在他们的下方,则是围成了一圈,不让任何人靠近。 “本王今日所进行的试验,其实并不复杂,诸位请注意,本王先问一个问题,看诸位觉得如何?” 许敬宗也不废话,直接按照李想的吩咐,说道:“这两枚铁球,一枚三斤,一枚半斤。到时候,燕王殿下从屋顶上扔出两颗铁球,你们觉得哪颗铁球会先落在地上?” “当然是重的铁球了。”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谁重谁就先着地。” “这次召集这么多人过来,是想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吗?” 许敬宗的话一说完,台下顿时响起了一片议论声。 果然,大家都以为重铁球会先着地。 就连长孙冲、郑海等人,也都皱起了眉头,不知道李想这是要做什么。 他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吧? 可是,眼前这一幕,却是真真切切的发生了。 想不明白! 难不成,这就是他们被燕王坑的报应? 又或者,这两枚铁球中隐藏着什么秘密? “大家都说重铁球先着地,那你们可要看好了。” 七层,在后世并不算太高,甚至有些矮,毕竟只有二十几米的高度。 格物楼周围,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李想手中的铁球,也有人低头看向地面,想要知道,这铁球,到底是谁先掉下去。 “砰!” 就在李想松开手的一瞬间,那两颗金属球就掉在了地上。 “看好这个铁球,别被人换了,我感觉这东西有些诡异。” 长孙冲看了一眼身旁的侍卫,吩咐道。 “一颗半斤铁球,一颗三斤铁球,怎么看起来是同时落地的?” “邪门!难道是因为降落的时间太近了,我看不清?” “难道,这就是你所说的颠覆所有人认知的东西?” 一时间,地面上安静了下来。 但很快,随着第一个人的发问,周围顿时炸开了锅。 “这个结果,你们应该很疑惑吧?” 李想靠在栏杆上,提高声音道:“那本王再做两个实验,你们看好了。” “碰!” “碰!” 结果还是一样,两颗铁球都落在了地上。 “本王再换木头,再将这颗大铁球扔出去,看谁先掉下去。” “碰!” 地面上,所有人都在关注着铁球和木头的落点,想要看看他们是不是在同一时间落在了地面上。 然而…… “有趣,有趣。” 李关谦站在人群中,看着满地大大小小的铁球,两眼放光。 虽然到现在为止,他们都没有搞清楚,为什么会同时落在地面上。 王爷说过,他会颠覆所有人的认知,现在看来,是真的了。 “我可以上去试试吗?” 王安见所有人似乎都接受了这个结果,忍不住大声喊道。 “王爷,这人摆明了不相信咱们,咱们别理他。” 许敬宗一听这话,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不相信也没关系,让他扔吧。这应该就是王安吧?长安城的很多人都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不好,所以让他来做实验,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李想并不认为,有人质疑自己的实验结果,就怎么样。 今日他就是要将格物学院这件事炒起来,多点争议,或许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王安听着李想的坦诚,微微皱眉。 原本他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来的,但现在看来,这笑话是看不了了。 “这里有铁球,有木头,有石头,你想要哪一种都行。” 没过多久,格物楼的顶层,就有护卫将王安带到,许敬宗虽然对王安很是不满,但还是尽职尽责的解释了一句。 王安看了看许敬宗,又看了看李想,一言不发,弯腰将地上的东西一一捡了起来。 好像并没有什么问题。 王安虽然疑惑,但也没多说什么,最后拿起一大一小两个铁球,走到了栏杆前。 他还是第一次上这么高的楼,有些不适应,两条腿都在打颤,但碍于李想的面子,他还是咬着牙,将手伸到了栏杆外面。 “碰!” 虽然不知道两个铁球到底有没有同时落在地上,但王安还是只听到了一声闷响。 这可不是他想要看到的。 “您还想不想再试一次?” 许敬宗忍不住冷笑了起来。 “没道理啊,叶子和果子一起掉下来,应该是果子先掉下来才对,没见过叶子先掉下来的。” 王安觉得自己好像抓到了这个试验中的破绽,不由得放下心来。 “好了,你下去吧,接下来,我会给你们讲几句话,让你们理解这个实验的意义。” 李想才没兴趣和王安在天台上斗嘴,纯粹是白费功夫。 王安见席君买目光不善的看着自己,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垂头丧气的带着护卫离开了天台。 “我刚才做的这个小实验,你们也看在眼里。为什么明明重量不同,却同时落在了地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结果?” 没了扩音器,李想只能大声说话。 还好他站得高,下面的人听得他的声音。 “不知道诸位有没有想过一件事,那就是本王松开铁球后,铁球不是往上,而是往下?为什么有的羽毛离开了你的手,就会慢慢的飘起来,越飘越高?” 李想此言一出,书院外的众人,都露出了一副看热闹的表情。然而观狮山书院的一众学生,尤其是格物学院的学生,却是陷入了深思之中。 王爷问得很简单,但他们却从未想过其中的缘由。 就好像一加一等于二的道理。 他们只是觉得,这一切都是应该的。 但是,在他们看来,大铁球应该比小铁球先落地才对。 所以,理所当然的事情,未必就是对的。 “在本王看来,这其中的缘由,其实并不复杂。这是因为地球对物体产生了一种吸引力,把物体吸到地上,这就是重力。” 第1134章李世民让张阿难趴地上看实验 对于大唐的人来说,要是讲的太深奥,那样一点意义都没有。 李想之所以这么说,就是为了勾起众人的好奇心,一旦达到目的,剩下的就是学生们的事情了。 当然,李想偶尔也会写几本教材,给学生们上一堂课,但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 如果有录影机的话,此刻,格物楼里发生的这一幕,注定要流芳百世了。 “王安刚才问了本王一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这个问题。” 李想想了想,如果不把重力和浮力结合在一起,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羽毛的下落速度会比铁球慢。 “为什么所有人都认为重铁球落地要比轻的快?本王觉得,在日常生活中,轻飘飘的叶子落在地上的时间比果子晚,羽毛落在地上的时间也比其他东西长。” 果不其然,李想的话,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 “是啊,叶子怎么会比果子晚?” “难道只有坚固之物才会同时坠落?” “因为物体落在地上的时候,会受到重力和浮力的影响。” 李想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道:“相信在座的不少人,都听说过燕王府有热气球,这热气球之所以能浮在半空中,完全是因为它的浮力。” “王爷,照你这么说,是不是树叶受浮力大,下坠的速度就不如果子?”站在下面众人前面的李关谦忍不住出声道。 “是的,本王给格物学院布置的第一个课题,便是确定物体的重力与浮力,以及如何将其量化。谁先解开,我必有重赏。” 李并没有打算直接给出重力和浮力的计算公式,因为那没有太大的意义。 格物学院的学生,需要的是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升自己的数学和物理知识,经过几年的积累,再加上李想的帮助,未必不会给他们一个惊喜。 “装神弄鬼!” 长孙冲见只有李想一个人在这里表演,哼了一声,负手而去。 李想也没有继续留在观狮山书院,而是在人群稍稍散去之后,便返回了自己的住处。 同时,张阿难也向李世民汇报了今天发生的一切。 “两个铁球同时落下?” 就连李世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啊,燕王自己做过几次实验,每一次落地的时候,无论是铁球还是木块,都是一样。” “这也太离谱了吧?” 李世民拿起桌子上的茶杯和砚台,站了起来,一步踏上了桌子。 这让负责照顾李世民的张阿难都惊呆了。 “张阿难,你趴在地上,仔细看着,茶杯和砚台会不会同时掉在地上?” 李世民看了一眼周围的人,发现张阿难是最合适的人选,他想了想说道。 “啊?” 张阿难一愣。 当张阿难趴在地上的时候,李世民说了一句:“注意了。” “哐!” 茶杯、砚台都摔得粉碎。 “啊!” 与此同时,张阿难的右手捂住了自己的脸,鲜血顺着指缝流了下来。 “陛下,这茶杯与砚台,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掉在了地上。” 张阿难虽然鼻青脸肿,但是他的脑子还算清醒,他知道李世民最关心的不是他的伤势。 “他们是一起掉下来的?这个砚台至少比茶杯重五倍,按理说,它应该比茶杯先着地才对。” 李世民倒吸了一口凉气。 看来,自己还是不够了解这个世界。 “张阿难,那观狮山书院,你可要盯紧了,日后若出了什么事,朕定要第一时间知晓。” 不知道为什么,李世民忽然对观狮山书院产生了一种期待。 …… 国子监,孔颖达从卢韶口中得知今日观狮山书院之事后,再也忍耐不住,破口大骂起来。 “胡说八道!整天就会玩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依我看,观狮山书院才是真正的灾难。” 孔颖达身为孔家的传人,对于长安城中的各种教育机构,比任何人都要关注。 燕王府的私塾、学堂,甚至观狮山书院,都不教经,即便是观狮山书院的有经学院,孔颖达也认为李想对先圣不敬。 六所学院,其中只有一所研究的是经学。 连个像样的儒生都没有。 而现在,这位燕王,却是亲自为那个名不见经传的格物学院撑腰…… 他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李想对儒学的发展有什么贡献? 想到这里,孔颖达更生气了。 当然,如果李想在此,肯定也会嗤之以鼻。 谁说我不能促进经学的发展? 倭国使节带回了儒家典籍,这不是他的功劳吗? “老师,陛下对燕王宠爱有加,只要他不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谁也奈何不了他。” 卢韶叹息一声,他永远都不知道李想在想什么。 身为范阳卢氏的人,卢韶很清楚,除了一部分人对李想有意见之外,更多的人,则是想要与他合作。 他之前还通过外嫁房玄龄的姑母,向燕王传达范阳卢氏有合作的意向,可惜的是,并没有人回答他。 据卢韶所知,清河崔氏也是如此…… 这家伙还真是油盐不进。 如果是他主动去找世家的麻烦,那还好说。 然而,每一次他搞出来的事情,都会牵扯到一些世家,但是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哼,不要被我抓住把柄,否则,我定要弹劾你们观狮山书院,颠倒黑白。” 孔颖达气归气,却也奈何不了观狮山书院,一时半刻,也是无可奈何。 他连明经科和进士科都没有参加,就算他想要在儒门中站稳脚跟,也不可能有太大的作用。 …… 初秋的定襄城,白天和晚上的温差很大,中午的时候,依然很热。 这些日子,阿卡萨带着王富贵把定襄城逛了个遍,特别是城北的集市,规模之大,远远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 “看来,胡人也不是那么穷啊。” 王富贵可不管旁边的阿卡萨听到这句话后会是什么反应。 “王掌柜,定襄商会在定襄经营多年,带动了附近几个部落的富裕,现在整个草原上,再也找不到比定襄更好的地方了。” 第1135章大小部落头领齐聚定襄,这马奶不一样 阿卡萨丝毫不以为意,尽管他的外表看起来并不像大唐的人,不过他从小就在定襄长大,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还真看不出他是胡人。 如果不是马周坚持,他早就改名叫李卡萨了。 “王爷真是好手段,这些胡人每天都能吃到肉,再加上手头上的闲钱,说不定还真能卖出一些茶饼茶砖来。” 王富贵自告奋勇去定襄卖茶叶,但他心里没底。 虽然以前也和胡人有过接触,但那都是对方有求于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王掌柜,在下已经请遍了定襄城周围百里范围内的各部族首领,先让他们尝一尝这茶的不凡之处。以这几个部落首领带头,相信用不了多久,茶叶就会传遍整个草原。” 比起王富贵,阿卡萨感觉自己的底气更足。 这茶叶和马奶混合在一起,做出来的奶茶,味道还真不错,王爷远在长安城,是怎么想出来的。 他总觉得,这位燕王殿下,似乎比自己更了解草原上的人。 “是啊,成与不成,明日见分晓。” …… 定襄城北。 “父亲,王掌柜和马长史已经到了,你要不要先去前堂招待一下?这奶茶,我都试过很多次了,应该没问题。” 达飞今天穿着一身儒雅的衣服,身上的戾气也少了几分。 “王掌柜和马长史来了?”阿卡萨急匆匆的跑到院子里。 今天虽然宴请了定襄周围的几个部族首领,但远不如马周、王富贵这些人重要。 “阿卡萨,这次宴会一共来了几位客人?” 看到阿卡萨急匆匆的走了进来,马周大马金刀的坐在了主位上。 “马长史,我已经请遍了附近十二个大部落,三十六个中小部落,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有一大半都会来。”阿卡萨补充道,“我这次邀请他们来,就是为了谈一谈今年秋季羊毛收购的事情。” 定襄城除了定襄商会之外,还有其他的羊毛作坊,再加上达飞带着捕奴队,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阿卡萨也不敢保证所有的人都会来。 但如果有人没来,他就会记在心里。 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一定要让他们知道,投靠定襄的其他商人是会后悔的。 “这茶叶的推广,不能强求,必须要让他们知道,这茶的好处。” 虽然李想并没有把自己的考虑告诉马周,但是马周是个聪明人,很快就猜到了一些,不过这件事情,他不能告诉阿卡萨。 阿卡萨毕竟是胡人。 只要给他一种错觉,认为这是燕王府未来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才会大肆宣传。 “马长史,这件事情殿下已经安排好了,到时候你可以尝尝那奶茶,虽然味道有些特殊,不过阿卡萨他们都说很好喝。” 无论是李想,还是王富贵,都喝过奶茶,只不过…… 事实上,奶茶已经完全没有了茶叶新鲜的味道。 很显然,这些食物并不是给唐人吃的。 所以王富贵在定襄的时候,并没有让马周尝一尝他的奶茶。 …… 阿卡萨的住处并不难找,很快,各大部落的首领就陆续到齐。 他们之中,有一些是昨天就来了,住进了客栈。 有些人一大早就来了。 总之,想要参加这次宴会的人,基本上都会来的比较早。 若是午时还未到,便就是不来了。 “阿卡萨,你不是说了吗,这次的羊毛收购,还是按照去年的方式进行。今天怎么突然要举办这样的宴会,莫非是改变主意了?” “是啊,这些年来,大家都有自己的规矩,不能乱改。” “其实,聊聊也是好的。听说还有西突厥的人买羊毛呢。” 很快的,阿卡萨的府邸里面就变得热闹非凡。 至于马周、王富贵两人,则是在阿卡萨的邀请下,去亭子里乘凉,等所有人都到齐了,他们才会现身。 “先吃点东西再说。” 阿卡萨没有理会众人的询问,而是让仆人上菜。 各种牛羊肉很快就被端了上来。 因为定襄城中的调料比其他部落要多得多,所以牛羊肉的味道也很不错。 众人也不客气,大快朵颐。 很快,众人也都吃的差不多了,阿卡萨这才让人把奶茶端了上来。 “羊肉虽然美味,但吃多了也会腻的。今天我做了一道助消化的饮品,大家尝尝。” 而阿卡萨就没这么讲究了,仆人们将一口大铜锅端上来,每个部落的族长都端上了一个大瓷碗。 虽然没有什么精美的瓷器,但光是这一套餐具,就足以让这些部族的首领们眼红了。 “咦,这马奶的味道好像不太一样。” 对于游牧民族来说,马奶和羊奶都是很常见的东西,就像是白开水一样。 “阿卡萨,你是不是在里面加了什么东西,为什么我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而且吃了那么多的羊肉,竟然一点都不觉得腻。” “可不是吗?” “是啊,喝了你的马奶,别的马奶我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或许是因为胡人的口味不同,王富贵觉得难吃的东西,在这些人眼里却像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两位稍等片刻,我府中有两位贵客,还请他们为我们讲解一下,这马奶的新配方究竟是什么。” 阿卡萨吩咐了一声,连忙去请马周,还有王富贵。 “马长史好!” “马长史,别来无恙啊!” 定襄附近的几个部落首领,就算不认识马周,也都听说过他的名字。 大厅里,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和马周打着招呼。 “都坐吧。我今天是陪着王掌柜来的,你就别管我了。” 马周一脸笑容,迎了上去。 虽然不喜欢,但表面上还是要做的。 “诸位族长,我乃王富贵,是燕王的人。承蒙王爷的信任,把茶坊的事情,托付给了我。” 王富贵手里拿着一块茶饼,一块茶砖,给众人介绍着。 “大家可能对这种茶不太熟悉,但实际上,它已经被广泛使用了数百上千年。在古时,它被用来治病,现在长安城里的贵人们每天都会喝这种茶,就连天可汗陛下,都喜欢喝这种茶……” 第1136章不识货的草原人,还是茶砖好 这些胡人首领,有薛延陀人,有回鹘人,有党项人,有羌人,很多人可能连听都没听过茶叶,也没见过。 于是王富贵便将茶叶在大唐的地位简单介绍了一遍,让他们明白,这种茶是达官贵人们最爱吃的,大唐民众更是趋之若鹜,但凡有钱买得起的,家里都会备上一些,用来招待客人或者祭祀。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更感兴趣的,还是那奶茶的制作方法吧?”王富贵不紧不慢道:“其实也不难,你只需要切点茶叶,放入锅中煮就行了。” “这就完了?” “多少钱?” “哪里有卖的?” 很快的,几个头目就开始发问了。 这些年来,他们也算是攒了不少钱。 起初,他们用卖羊毛换来的钱去买衣服和其他东西。 慢慢的,他们发现大唐铜币还挺好用的,就开始攒钱了。 更何况,他们好歹也是一方之主,就算再穷,也不会穷得叮当响。 若是没钱,那就用牛羊来换。 “别急,我会为大家解答你们的疑问。你们看到这茶饼了吗?这是我们江南道的新茶,味道极好,便是长安城里,也没有几个人能够喝到。” “王掌柜,我们当然知道这茶饼的珍贵,我们只是想问问卖多少钱?” 人群中,一个不耐烦的人,忍不住开口问道。 “这块糕点差不多一斤重,我现在只卖一贯钱。” 王富贵一边说着,一边示意身边的下人将泡好的茶端上来,“为了让诸位能够更好的品尝茶叶,我特意命人泡了一壶茶,诸位不妨尝尝。” “这茶水,好像有些寡淡啊!” “味道是淡了点,还不如之前的奶茶好喝。” 很快的,这几个首领都开始发表意见了,王富贵听得一阵无语。 看来这位王爷说得对,卖茶给胡人,根本不用讲究什么质量,人家是尝不出味道来的,还好听王爷的,没拿龙井茶来。 “除此之外,我还带了一些茶砖,诸位不妨品尝一下,看看有何不同。” 这茶砖是用一些年份较久的茶叶炒制而成,味道更加苦涩,但王富贵心里,却是有着一种淡淡的期待。 “好,这味道比上一个更浓。” “不错!这一块茶砖,我要了。王掌柜,你不是说,把茶砖里的茶叶掰成一小块,放进马奶里煮就行吗?” “这也是一样的价格吗?先给我一百块。” “你就别做梦了,这一块茶砖明明比之前的那块要好,你竟然还想要同样的价格?王掌柜,你看这样好不好,一斤两贯钱,先给我一百个。” 一个部落的首领,显然是和阿卡萨关系不错的,他主动加价。 “两贯钱一斤,不算太贵,毕竟只有长安城里的贵人才能用得起。” 王富贵刚才还在想着买椟还珠这句话,没想到下一刻,他就明白了什么叫不识货。 之前那茶饼,都是从杨本满那里买来的,都是上好的茶饼,长安城里的茶饼,一斤都要两贯钱左右,王富贵卖的茶饼,其实并不贵,甚至可以说,是以更低的价格卖出去。 不过,这茶砖…… 李想压根就没想过拿到长安城去卖,但定襄城的茶叶,却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卖。 以后再也不用做茶饼了,直接做成茶砖卖到草原上去。 一直沉默不语的马周也看向了王富贵。 “你不是说了,一开始要把最好介绍给他们,镇住他们吗?怎么突然变卦了?” 王富贵虽然无语,但他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立刻说道:“两贯就两贯,今天在下就当交个朋友,本来王爷是想卖三贯的,但大家都这么爽快,我总不能给王爷丢脸吧。” 任何事情,总是缺一个领头的。 如果有一个带头的,情况可能就完全不同了。 王富贵带来的茶饼不足一千斤,茶砖也只有两千多斤。 他本以为,下一次回长安,还不知道要多久,没想到,只是一顿饭的功夫,两千斤茶砖就卖光了,还有九百多斤的茶饼也卖完了。 “王掌柜,这次去草原,我们定襄商会又能多带一样东西了。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想过要在草原上卖茶?” 马周看着这一幕,一直到宴会结束,他都还在感慨。 “马大人,实不相瞒,在下虽然偶尔在定襄喝上几杯茶,却从未想过这些部族之中竟然还能用到茶。” “在此之前,我觉得泡茶需要清水,草原上虽然有河流,但也不是每时每刻都有水的。可以这么说,大多数牧民的帐篷周围几里范围内,根本就没有水。” 阿卡萨喝了一口奶茶之后,对于这种茶叶的用法,也是啧啧称奇。 虽然这种方式在大唐不是很流行,但是阿卡萨相信,在草原上,这种方式一定会流行起来的。 别看牧民们天天吃羊肉,日子过得很滋润。 如果你连续吃了几个月的羊肉,恐怕你的嘴巴都会起水泡。 都说牙疼是一种折磨,口腔溃疡也是一种折磨。 “是啊,我们都以为茶是用水煮的,或者是用水泡的,没想到是用马奶泡的。” 对于李想的想法,马周再次佩服不已。 把茶叶泡在马奶里面,难么? 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只是没人想到而已。 …… 拓跋鳌原本只是一个小部落的牧民,但是他的父亲曾经救过部落的族长一命,所以拓跋鳌在部落中的日子并不难过,偶尔也会跟在族长的身边,充当护卫。 去年大唐灭掉了吐谷浑,党项人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牛羊可以去更肥沃的草原上放牧。 如果不是偶尔有捕奴队出没,拓跋鳌这个部落最多也就是一个中型部落,再过几年,就能成为一个大部落。 当然,这对拓跋鳌这样的小牧民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这些天来,他只想着自己的肚子。 拓跋鳌可能是因为这几天吃的太多了,总之,最近一段时间,他浑身都不舒服。 第1137章一头牛换一块茶砖,别嫌贵 “拓跋鳌,你的脸色为何如此的难看?是不是被你老婆给榨狠了?” 说话的是拓跋甘,这个小部族的族长。 前些日子,阿卡萨府的宴席,他虽然没去,但是也听说了一些风声,跑到定襄城去换了几十斤的茶饼。 倒不是说他觉得茶砖不好,而是现在的茶砖,比茶饼还要贵。 定襄那边,王富贵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事实,反正他再也不会把茶饼带到这里来卖了。 “没有,首领,我只是感觉胃有些不舒服,吃不下东西。” 拓跋鳌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这种饱胀感实在是难受。 “来来来,今天你运气不错,喝一杯奶茶吧。” 拓跋甘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即便是拓跋鳌的父亲已经过世多年,他依旧对拓跋鳌很是照顾。 “不用了,谢谢你。” 拓跋鳌看见什么都吃不下,连奶茶都不想喝。 虽然这东西的名字听起来像是没吃过,但是就算是人参果摆在眼前,他也是一点胃口都没有。 “喝了它!” 拓跋甘懒得和对方多说,他一番好意,对方居然不识抬举。 如果不是看在你胃里不舒服的份上,我才不会让你喝呢。 拓跋鳌见首领不像是在开玩笑,只能一脸苦涩的接过了陶碗。 “咕咚!” 拓跋鳌就像是在吃药一样,为了减轻痛苦,他屏住呼吸,一饮而尽。 “怎么样?” 拓跋甘见他打了个饱嗝,不由的问了一句。 嗯? 喝下去之后,并没有让人觉得不舒服,反而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 “首领,这马奶好像不太一样啊。” 拓跋鳌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早知如此,他也不会憋着气,也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奶茶的滋味。 “那是,这奶茶里面加了茶叶,我敢打赌,你从小就没吃过。” 拓跋甘虽然前几天才喝到奶茶,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对拓跋鳌的不屑。 “我还从来没听说过呢。难不成,这茶叶不产自草原?要不然,我怎么可能没听说过?” “当然不是,这种神物,只有天可汗这样的大人物才能享受。要不是我机灵,去了一趟定襄,买了一批货,怎么可能有你的份?我跟你说,加了茶的奶茶最解油腻,像你这种胃疼的人,喝上一碗,很快就会好很多。” “好像确实好多了。” 或许是他的错觉,或许是这杯奶茶真的有效果,总之,拓跋鳌已经没那么难受了。 “一贯钱一斤,当然好了!” “什么?这也太贵了吧?” “这还用说吗?这可是长安城里的贵人喝的茶,怎么可能便宜?”拓跋甘眼睛一瞪,道:“放心吧,我请客,不用你付钱。” “首领,我没多少钱,不过有不少牛羊,能不能跟你换一斤茶叶?” 虽然不知道这奶茶能不能治好肚子,但拓跋鳌还是想要多喝几杯,因为他现在感觉好多了。 “那我给你一块茶饼,一头牛就行。” 拓跋鳌将一块茶饼从帐篷中取了出来,对叶默说道。 “别嫌贵,再说了,以低价卖给你,再以高价卖给别人,那就不太好了。再说了,这茶饼的价格,就是一头牛换一块。” 牛是定襄的硬通货,你有多少,定襄商会就收多少。 当然,马也是如此。 “谢谢你,我怎么可能有别的想法?” 拓跋鳌接过茶饼,面色有些尴尬,心在滴血。 …… 白桦树树干笔直,粗壮的树木随处可见,蔚为壮观。 穿过白桦林,就是一座荒山。 说是荒山,其实也有一些树木,只是那些低矮的灌木丛,和周围的巨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郎君,我们已经将石见国出产的银矿都看了一遍,只有眼前这一处,蕴藏着大量的银矿。” 张猛面前站着一名看起来四五十岁的匠人, 为了在石剑国找到银矿,李想特意派了几个最有经验的工匠前往倭国,而说话的人,正是姚老三,人称“三只眼”。 “是吗?此话怎讲?” 这些年来,张猛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把工匠当牲口一样看待的纨绔子弟了,对姚老三这个有可能帮他找到银矿的人,他还是很尊重的。 “郎君,有三个原因。第一,这里是石见国第一个发现银矿的地方,而且大部分都是露天矿,虽然数量不多,但既然是露天矿,那就说明这片土地上还埋藏着大量的矿藏。” “这地方我们去年来过一次,找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 张猛有些疑惑,李想说这里有一座大型银矿,这是真的吗? 他连这里都没来过,说不定是被骗了。 “郎君,之前我们只是在地面转了一圈,确定其他几处银矿地都不可能有大银矿脉后,石见国若真有大银矿,十有八九就在这里。这也是我向郎君提议,让人在这里挖个洞,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姚老三看了一眼前方,一百多个苦力正在忙碌的挖掘着。 张猛虽然对挖矿一窍不通,但能让大唐的工匠对姚老三如此尊敬,想来也是有几分本事的。 事已至此,只能听从他的意思。 而且,在发现银矿之前,他们是不会把这些工匠送到大唐的,所以张猛倒不担心工匠们不用心。 “其二,便是山上的树,郎君应该也发现了,山上的树都很矮小,越是远离,越是茂盛,那就说明这山里面的泥土不一般,而且根据我这些年的经验,矿山里的树,一般都长的不太好。” 张猛明白了姚老三的意思。 “当然,光是这个原因还不够,不可能每一座荒山都有银矿。” 姚老三知道自己的第二个理由不太可信,于是又补充了一句:“据说这里曾经出产过朱砂,有朱砂一般就有铅粉,而银子和铅粉是伴生的。” 姚老三虽然没办法从化学上解释银铅伴生矿的存在原理,但以他丰富的开采经验,还是能看出一些端倪来的。 当然,还有一件事他没说,那就是他在石见国待了一年多,除了这里,他还真没听说过有这么一座巨大的银矿。 所以这一次,姚老三是豁出去了,让张猛多派人去挖矿。 如果还找不到…… 第1138章找到燕王殿下说的银山了 “走吧,我们先去洞那边看一看。” 张猛站在山坡上,望着远处的密林,一时间也是一筹莫展。 “是,郎君,我已经挖了七八天了,我去看看有什么情况。” 姚老三是手艺最好的匠师,这个时代挖矿是很危险的,张猛只让他进去看半个时辰,其余的时间,都在外面确认工人们搬运的东西。 不得不说,这些苦力虽然又矮又黑,衣衫褴褛,但挖矿的时候,还是很卖力的。 当然,他们之所以这么卖力,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能吃饱喝足! 足矣! 至于工钱什么的不在乎,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山洞只有一人多高,倭国人的帮手们还可以勉强站起来干活。 但是姚老三在里面,却是微微躬身。 走进矿洞,才走了几步,眼前就是一片漆黑。 捕鱼队虽然不缺鲸油蜡烛,但在没有通风的情况下,也不敢点太多的蜡烛。 姚老三拿着一盏鲸油灯,终于走到了矿洞的尽头。 “哐当!” “哐当!” 几个倭国人正在忙碌着。 虽然光线很暗,不过这几个人都是干惯了的,丝毫不影响挖矿的速度。 前几天,挖得还算快,山上还能看到碎石与泥土混合在一起的痕迹,但这几天,挖得越来越慢。 很显然,这是一种金属碰撞的声音。 “停一下!” 姚老三扯着嗓子喊道,没办法,声音太大了,谁也听不到。 这些帮工虽然不会说汉语,但也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语言。 毕竟,倭国的贵族们,都以会说汉语为荣。 现在的倭国,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只有汉字。 姚三默提着一盏油灯,朝着矿洞深处走了过去。 依旧一无所获。 姚老三暗叹一声,将油灯挪到一旁。 嗯? 这些矿石,看起来就像是…… 看到这一幕,姚老三心中一紧。 银要比金活跃得多。 像狗头金这样的天然黄金,在一些大型的金矿中,偶尔也能找到。 但是像狗头银这样的东西,在自然界中是很难找到的,一般银都是以化合物的形式存在。 不过,姚老三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化合物,但也能判断出银矿的好坏。 这是姚老三一直想要的东西。 这是一种银含量极高的矿石,姚老三很快就得出了结论。 “哗啦!” 姚老三翻了翻面前的一块石头,仔细的检查了一遍。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 看着满地的矿石,姚老三兴奋的将灯放了下来,伸手在上面摸了摸。 “所有人,调转方向,从这里往下挖。” “喏!” 姚老三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诉张猛这个好消息,他抱着一块银矿,也不提油灯,在昏暗的光线下走了出去。 “郎君,您看这是什么?” 张猛正呆呆的站在矿洞的入口处,不知道在想什么。 以往,姚老三每次进入矿洞,都会在矿洞里待上两刻钟,而今天,一会儿就出来了。 那大吼一声,差点把他给吓坏了。 “你吼那么大声干嘛!” 张猛气不打一处来,但是话一出口,他的脑子就清醒了过来。 “难道是银矿?” “这是一座富银矿脉!郎君,说不定真有一座银山呢!” “走!我跟你一起去!” 张猛第一时间就想进去一探究竟。 “等等,郎君,现在最重要的是保密。这一次,我们只带了十几个护卫,必须尽快通知房二郎率领的另一支探矿队,否则,说不定会出什么意外。” 姚老三在矿洞里呆了这么长时间,什么样的意外没见过。 银矿虽然没有金矿那么吸引人,但是也是有价值的。 再往下,很可能就是银矿了。 单凭这一点,他就知道,自己在大唐见过的任何一座银矿,都无法比拟。 “不错,我这就派人去找遗爱。还有,让几个护卫在码头上守着,这样我们就可以专心的炼银了。” 至于把这些矿石运到大唐,那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矿场虽然离码头不远,但也有十多公里的距离,以倭国的交通情况,根本就不可能。 所以,从一开始,李想就准备开始开采矿石,然后就地冶炼。 经过初步冶炼之后,虽然纯度并不高,但搬运起来却要容易得多。 …… 捕鱼队准备得很充分。 除了挖矿、炼银的工匠之外,更是将所需的工具,全部都准备好了。 张猛、房遗爱两人汇合之后,情绪已经平复下来。 一方面,他们还不能确定这是不是真的石见银山,另一方面,捕鱼队只有两三百人,其中一半都是工匠和后勤人员,剩下的护卫,也就一百多人。 如果这座银山,真有王爷所说的那么大的话,肯定会引来各方势力的觊觎。 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保住这座矿脉。 还好码头上的仓库里,已经储存了今年运来的水泥,短短几天的时间,一座小型的城堡就建在了山坡上。 城墙并不高。 为了赶时间,他们只在一些重要的地方用混凝土浇筑了柱子,剩下的则是砍掉了附近的白桦树做篱笆,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军营。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郎君,我对这座银矿更有信心了。这矿石质量真不错,连筛选都不用经过,直接挖出来直接放进熔炉里熔炼就行。” 姚老三一脸期待的看着面前简陋的火炉。 听说燕王殿下出手阔绰,若是发现了这座银矿,定然不会亏待他的。 一想到长安城里的孙子有机会拜入燕王府,他的心里就充满了动力。 “是的,银矿的品质是毋庸置疑的。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在各个地方挖出更多的矿洞,看看这座银矿到底有多大,是不是真的如王爷所说的银山。” 张猛又想起了自己离开长安前,李想对自己说过的话。 只要找到了石见银山,捕鱼队就能从倭国赚到更多的银子,甚至超过大唐的税收。 光是这份功劳,就足以让张家有两个国公了。 第1139章抢唐人的银子 “这几天,我已经让人往下挖了十多步,整个矿洞周围,到处都是这样的矿脉,虽然不是银山,但也是一座巨大的银矿。如果扩大规模的话,一天能产一万两银子。” 没有对比,根本看不出来。 姚老三这辈子都在处理金银矿石,大大小小的矿石他见得多了,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矿石。 “一天一万两?” 张猛咽了口吐沫。 “张大哥,要不你留一半人在这里,剩下的人帮你炼制银子,还有,你去山下找几个倭国人帮忙,让他们尽快的提高产量。我们在这里呆的时间也不短了,算一算日子,马上就要回长安,王爷成亲的日子,可不能错过。” 房遗爱凭借自己的实力,根本不担心附近有什么势力胆敢觊觎银矿。 张猛本来还算稳重,但被房遗爱这么一说,不由地生出了几分心思,想着先炼些银子回去,作为王爷的大婚之礼。 与自然相比,人类是非常渺小的。 但有时候,人类破坏自然的速度也是很快的。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石见银山营地周围数百米内的树木,全部被砍伐一空。 虽然用炭炼制效果会更好一些。 不过,为了加快速度,张猛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干脆就先凑合着用木头凑合着。 “郎君,今日有一千两银子入账,比昨日多了三成。” 姚老三笑得合不拢嘴。 “张大哥,你看还得是按照我说的做吧,这几个倭人,虽然个子不高,身材也不高,但是挖矿却是绰绰有余。至于那些工匠和侍卫,则是负责把矿石变成银子,免得王爷的手艺泄露出去。” 房遗爱捡起一块银子,估摸着有两斤重,不由眉开眼笑。 在此期间,房遗爱亲自带队,前往山脚下,招募了数百名倭国人。 姚老三说的那些矿洞,已经开采的差不多了,而且效果比他们预想的要好得多。 “最近有几个倭人带着银子跑了,守卫们忙得焦头烂额。总不能一边帮着炼银,一边守营吧?” 张猛看着那一大堆银两,心里也是美滋滋的,可是眼下的情况,却让他有些担忧。 整个营地里的倭人已经接近五百人了。 如果一切顺利还好,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两百多名唐人中,有一百多名护卫,就算是几十名护卫,他们也不怕这些刚刚放下锄头的矮人。 “有什么好怕的,今天早上又有一个人偷偷溜出去了,结果被侍卫抓了个正着,砍掉了脑袋,我看那些倭人也不敢再跑了。” “不,我倒不是担心里面的倭人,而是怕银山的事情被人知道了,情况有变啊。” 张猛深知财帛动人心的道理,如果他是倭国人,大唐虽然是天朝上国,但毕竟地处偏远,他也愿意冒险。 看着营地里面的银子越积越多,而去难波津报信的船却迟迟不归,张猛心中也是有些忐忑。 说来也巧,张猛所担心的事,很快就成真了。 伯耆国,距银山不过五十里。 伯耆国多山,百姓穷得比石见国还惨。 藤野小三郎想着,身为伯耆国守护,每天都吃不上肉,干一票大的以后就能天天吃香喝辣,还怕什么? 所以,当石见国的益田小次郎来找他商量事情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不过,石见国以前的采矿技术并不发达,只有几个露天的银矿,产量并不高。 然而,当有人告诉他,唐人在山里发现了一座巨大的银矿,并且益田小次郎还亲自去山里看了一眼矿场,这才信了几分。 “藤野守护,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如果我们两家联手,最少也有两千人,拿下这座银矿应该不成问题。那里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只要守住口子,谁也跑不掉。” 益田小次郎越想越兴奋。 “我藤野还从来没有怕过谁。奈良那群家伙,一见到唐人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不过我可不怕。只要这座银矿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大,唐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错!那我们得抓紧时间了,已经有船只从码头离开,恐怕是去难波津叫人的唐人,如果他们带了更多的护卫过来,那可就不好办了。” 在藤野面前,益田小次郎表现得丝毫不惧唐人,但在他的心中…… 如果让藤野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打头阵,就算唐人的护卫再强,这点人对上藤野的一千多人,恐怕也会损失惨重。 再加上他的人,一定可以拿下这座银矿。 …… 秋天一到,叶子就开始发黄了。 风一吹,树叶簌簌落下。 在前往石见银山的道路上,藤野、益田两人分别骑着一匹小马,带着两千多人缓缓的朝着山上走去。 这年头,很多倭人都有夜盲症。 就算是知道了夜袭这种战术,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用。 夜黑风高,谁知道会不会出什么事。 所以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用两千人对付两百人,而且还有几百个随时可能叛变的倭人矿工,所以他们决定明天早上进攻。 营地中,一名守卫站在高高的哨塔上,用望远镜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就在这时,一群人从拐角处走了出来。 一只,两只,三只…… 不对,不对! 护卫连忙放下望远镜,对着地面大喊:“敌袭!” 张猛本来就有些不放心,听到侍卫的喊声,立刻一个箭步冲到了哨塔上。 来者不善啊。 没过多久,一条长长的队伍就出现在了望远镜之中。 一眼望去,起码有数百名手持大刀,长枪,鱼叉的倭国人。 而且,从望远镜看不见的角落里,还不断有人头冒出来。 “哔!!!” 张猛立刻吹响了集结的哨音,这个时候,什么挖矿,什么炼银,都比不上自己的小命重要。 如果对方只有几百人,张猛还不会有丝毫的担忧。 不过看那密密麻麻的人头…… 若是折损了太多的人,他也不好向王爷交代。 必须要速战速决! 这些护卫,都是燕王府的护卫。 在秦安然的调教下,纵然比不上大唐的精锐,但也算是出类拔萃。 第1140章张猛和房遗爱的第一次战斗 张猛吹了一声口哨,所有的护卫都放下手中的事情,迅速的向集合地点赶去。 来到倭国这么长时间,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哨音。 虽然大部分人都被吓了一跳,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张大哥,要不要我直接带兵过去,趁这些倭国人还在行军的时候,给他们来上一记闷棍?” 房遗爱握紧了手中的大刀。 来倭国也有一段时间,除了上次在飞鸟宫中的那一场战斗,他就没怎么好好表现过。 虽然远处都是人头,但房遗爱却没有丝毫的畏惧。 “这怎么行?人手不够啊。” 张猛还是很冷静的,他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策略。 营地里还有好几百个倭人,这些倭人虽然最近一个个都很听话,但真到了打仗的时候,谁也说不准。 而且,营地虽然简陋,但好歹也是有好处的,有了围墙,弩手们就可以放心的射击了。 当然,一味的防守,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一旦陷入大范围敌人的包围之中,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既然如此,那就在他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把他们全都赶到矿洞里去,谁敢出来,杀无赦!” 如果不能解决内部的隐患,张猛是不敢跟倭人硬碰硬的。 如果留下几百个倭国帮工,至少要有十几个护卫看着才行。 不过,如果把他们赶到矿洞里去的话,只需要留下几个人守在洞口就可以了。 实在不行,他还可以往山洞里搬几块大石头,这样就能防止那些不听话的倭人冲出来了。 不过,倭人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也不敢这么做。 “所有的工匠,都去领武器,没有武器的,自己去找合适的东西,帮助守卫,保护弩车。” 张猛做了个深呼吸,开始布置防御措施。 这些工匠虽然也受过一些军事训练,实力堪比普通士卒,但是和燕王府的护卫比起来,却是差得太远了。 张猛还是第一次带兵打仗,他比任何人都渴望胜利,他的心中充满了斗志。 “遗爱,你带着一百名精锐,埋伏在附近的小树林里,一旦听到响箭,立刻发动攻击,出其不意打他一闷棍。” 对于房遗爱提出的主动进攻,张猛也不是完全反对,但也得让弩手们先给倭人来上一记闷棍,挫一挫倭人的锐气,否则伤亡会更大。 张猛来倭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对倭国人的实力还是很有数的。 说句不好听的,这些人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人再多,伤亡一大也会溃不成军。 所以,面对来势汹汹的倭国人,张猛还是很有信心的,虽然对方的人数比他的护卫多得多。 一系列的命令下达之后,所有人都开始行动了起来。 另一边,张猛再次登上了望台,看着远方不断逼近的敌军,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数量,似乎超出了他的预料。 努力让自己保持镇定,张猛握紧了手中的刀。 看来,这一战,还真的有些艰难了。 藤野小三郎一马当先,回头望着身后的军队,脸上满是自信之色。 他和益田小次郎已经商量好了,如果他们先出手,银山的利润,两人平分。 毕竟银矿在石见国的地盘上,藤野能够平分,已经让他很满意了。 如果是他的话,肯定会一个人独吞。 藤野不由得对益田小次郎产生了一丝鄙夷,在他看来,唐人这边只有两百多人,而益田这边却有一千多人。 白白便宜了自己。 “守护,前面就是敌营了,要不要休整一下再进攻?” 一名谋士模样的人,站在藤野小三郎的身边,提议道。 “两千对两百,有什么好修整的?我早饭还没吃饱,正准备去唐人大营吃饭,传我命令,全军出击。” 身为倭国偏远山区的守护,藤野虽然听说过奈良中唐人的比赛,但他并不认为自己会输。 张猛看着眼前黑压压的一大群人,被几个矮小的将军带着,朝着营地的大门冲了过来。 “都给我稳住!这些倭人就是一群土鸡瓦狗,不足为惧,我都能打一百个。” 张猛手里拿着一把大斧,不停的给众人打气。 为了以防万一,燕王府的护卫们都是全副武装,前段时间张猛还让人把码头上用来防御的弩车给拆了下来。 现在,就等着倭人尝尝这个时代威力最大的重武器吧。 …… 藤野小三郎狰狞地笑了起来。 这可是一笔横财啊。 “所有人,第一个冲进去的人,赏米二百斤!” 对于这些倭国人来说,大米就是他们的货币。 两百斤白米,对于这些一辈子都吃不上几顿饱饭的倭国人来说,绝对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原本就士气高昂的队伍,顿时加快了脚步,乱哄哄的想要往前冲,根本就没有阵型。 五百步。 四百步。 二百步! 看着越来越近的军队,张猛缓缓的抬起了手。 “射击!” 由于弩机的数量有限,而且每一次装填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如果在太近距离射击的话,只能发射一次。 当然,如果弩手能够为弩机争取到更多的时间,或许还能射出一两发弩箭。 因此,当倭人进入弩机射程的时候,张猛立即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嗖嗖嗖!” 几根箭矢以肉眼难辨的速度飞射而出。 这座银山上的树木并不多,只有几棵一米多高的枫树。 秋风萧瑟,不时有红色的树叶飘落下来,铺在地上,给人一种别样的美感。 藤野小三郎骑着一匹小马,一马当先的朝着前方冲去。 当然,他并不是第一梯队的人,他也知道,让其他人先上,他只需要做个表率就行了。 因此,他身前数十步之内,已经围满了人。 距离只有两百步,很快他们就会冲到大唐的军营前。 都说大唐猛将如云,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 他已经带着人冲到了门口,对方却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然而,正当藤野心中一喜之时,前方的冲锋之势却突然一顿。 几根丈许长的箭矢轻而易举的洞穿了最前面的倭人,然后继续向前。 一只,两只,三只…… 直到第四只倭人倒下,箭矢才终于停了下来。 第1141章杀的小倭子哭爹喊娘 虽然只杀了十几个倭人,和两千多人比起来不值一提。 但是,这对于士气的打击可不是一般的大。 不过,这股冲力实在是太大了,追在后面的倭国人根本不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依然前仆后继的冲了过来。 二百斤大米,足以让他们拼命! 眼看着倭人已经冲到了百步开外,张猛命令弩手准备射击。 “射击!” 这一次,二十多把强弩射出的箭矢,虽然没有弩机那么强大,但胜在数量多。 倭人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营地前的空地上,已经站满了人。 弩手甚至都不用瞄准,直接射出去就行。 “啊!” “我腿疼,别推我!” 眨眼间,一百多名倭寇,就被打倒在地。 更糟糕的是,那些倒在地上的倭人,并没有立刻死去,而是躺在地上惨叫连连。 倭人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 整个倭国,连一把好的弩都没有,哪里有机会见识强弩的威力? 原本以为胜利在望的藤野小三郎,还在大吼大叫着让鬼子们冲上去。 但没过多久,队伍的速度就慢了下来。 倭人可不是傻子。 很显然,这个时候冲在最前面的人死的最快。 可惜的是,后面还有大批的倭国人,他们已经被那二百斤大米给冲昏了头脑,根本没有意识到前方的局势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诡异的一幕出现了。 冲在最前面的人,虽然没有回头,但也停了下来,而且还在往后退。 但是,还是被后面的人群给挤了上去。 “嗖嗖嗖!” 强弩不停地射出致命的箭矢。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至少有两百多个倭国人倒在了地上。 后世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在古代,一支普通的军队,伤亡超过一成,就会失去斗志,四散奔逃。 张猛显然不知道这句话的真假。 不过,毫无疑问,倭人已经失去了斗志。 而就在这个时候,弩机上的弩箭,却是再一次的响了起来。 藤野小三郎看着十几名倭国人再次变成了肉串,再也提不起冲锋的念头。 他被益田小次郎给骗了! 他从来没有想过,大唐的武器会这么精良,自己连对方的一根汗毛都没碰到,就已经溃不成军了。 如果不是人数上的优势,藤野觉得自己已经被逼得落荒而逃了。 但现在,一千多人已经折损了两成,益田小次郎还带着人躲在后面,藤野小三郎感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掉转马头,准备到益田那里去商议战事。 然而,就在他转身的瞬间。 倭人的士气本来就低落,见主帅要跑,他们也纷纷掉头就跑。 益田小次郎虽然落在最后面,但也能看出一些端倪。 但是,他却不能在这个时候退缩。 于是,益田一方前进,藤原一方后退,两方人马相撞。 张猛呆呆的站在营寨门口,看得目瞪口呆。 虽然他有信心战胜倭人,但是…… 这些倭人的战斗力,实在是太垃圾了。 难道有诈? 一时间,张猛的心中竟然出现了一抹迟疑。 要不要让房遗爱出手? “嗖嗖嗖!” 强弩射出了最后一轮箭矢,又是一波倭人倒在了地上。 这更是让这些倭人想要逃走。 “呜!” 张猛心一横,一声令下,一支响箭射出。 另一边树林中等待许久的房遗爱,看到外面黑压压一片,喊杀声震天,早已按耐不住。 不过,他也知道,这个时候,他必须服从命令。 终于,响箭声终于响了起来,房遗爱双腿一夹马腹,骑上了他好不容易从长安带回来的那匹马,向着树林外狂奔而去。 在他身后,数十名护卫,其中还有几名骑兵,如同箭头一般,带着这一支精锐小队从侧面冲了出去。 幸亏那片树林离倭人最多的地方不远,否则他还真没那么快。 只见房遗爱一马当先地冲入敌阵之中,手中那根特制的大棒挥舞起来,根本不需要任何花哨的动作,只是一个横扫,就将几个倭人给砸飞出去。 房遗爱天生神力,在这一刻,终于有了大展拳脚的机会。 倭人本来就被弩箭吓破了胆,现在又有一群人从旁边冲了过来,场面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呜呜呜……” 银山周围的树林里,到处都是乌鸦的粗哑声音。 益田小次郎跪在地上,面如死灰,一动也不敢动。 如果是平时,听到乌鸦叫,益田一定会很高兴。 在倭国,乌鸦就像是国鸟一样,和华夏完全是两个概念。 “益田?” 张猛站在益田面前,身上沾满了鲜血,一脸的嘲讽。 就这点战斗力,也想染指石见银山? 燕王殿下怎么可能把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 这些倭人就是欠教训。 “郎君,小的知错,以后石见国唯您马首是瞻。” 益田自然认得张猛,之前他还请过他去府上喝酒,只可惜,今天他却跪在了地上,如同一条死狗一般。 两千多人的军队,居然还不是一支两百人的军队的对手。 更让他们绝望的是,对方毫发无伤,而他们却已经溃不成军。 当房遗爱如天神下凡一般,冲入倭人之中,所向披靡,无人能挡。 张猛、房遗爱等人,最多也不过杀死了四五百个倭人而已,等到打扫战场的时候,身体还算正常的倭人俘虏,也不过千余人,其余的不是被踩成了肉酱,就是被射得东倒西歪。 有的呻吟着,有的一动不动。 难怪会吸引这么多乌鸦过来。 “哼!如果认错就能解决问题,那还用得着刀剑吗?” 张猛看着益田小次郎,眼神中充满了不屑。 他虽然是石建国的守护,地位不低。 不过,在张猛看来,他还不如自己的护卫来得高贵。 经此一役,石见国已经没有了任何一个势力,敢和大唐叫板了。 “张大哥,要我说,还是别和他废话了,直接把他给宰了,省得在这里浪费时间!” 第1142章要当队长的三小犬,杀倭人丝毫不手软 房遗爱自从得知石见银山之后,就想将整个石见国都纳入捕鱼队管理,方便银山的开发。 修路,挖矿,烧炭…… 想要让石见银山变成真金白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而且,想要从大唐调集大量的兵马过来,也是不现实的。 至少在短期之内,他是做不到的。 那么,怎样才能让石见国为他所用,就值得深思了。 “依我之见,留着他一条生路,让他每天打扫军营里的茅厕,让所有的倭国人都知道,招惹大唐的后果。” 张猛有些惋惜的看着益田小次郎。 这惩罚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轻了。 “咦?” 房遗爱双眼放光:“这倒是个好办法,就让那些倭国人知道,昔日高高在上的守护,如今却要为大唐打扫茅厕,我们只让他们去矿山挖矿,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张猛看着还活着的一千多个倭人,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把房遗爱吓了一跳。 “张大哥,你搞什么鬼?笑得那么难看!” “遗爱,我们总算不缺人手了。” 如果是以前,张猛还真不放心,毕竟这里有这么多的倭人。 不过,经过这一战之后,他们估计也没有胆子反抗了。 “什么?你就不怕他们反了?依我之见,还是砍掉一半,留下一半。否则万一他们突然发难,那可就麻烦了。” “不,我不怕他们反叛,这里有一千多人,还有几百人在矿洞里,就让先来的倭人负责看管这些人。” 张猛想起了之前在五合居吃饭的时候,郭得刚给他讲过的一个故事,那就是“投名状”,正好试试有没有效果。 “什么?张大哥,这能不能啊?” “有没有效果,试试就知道了。”张猛脸上带着笑意,“把那些倭国人都给我抓出来。” …… 三小犬战战兢兢的随着人群走到了营地门口,他之前隐约听到了矿洞外面传来的喊杀声。 出事了! 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 不过,在这里工作了一个多月的三小犬,却是不敢违抗命令,从矿洞里走了出来。 现在,一具具尸体出现在三小犬的面前,让他差点尿裤子。 “都给我听好了,机会只有一次。” 张猛一看矿洞里的倭人都出来了,立刻扯开嗓门,大声说道。 “今日之事,不用我多说,相信不少人心中也有所猜测。现在,恭喜各位,改变命运的机会就在眼前!” 张猛回忆了一下李想以前说过的话,学着他的语气说道。 “这里跪着一千多个俘虏,再加上你们这几百个人,我打算把他们分成十二队,每一队都有一个队长。每队又分十伍,每伍设伍长一人。这些队长伍长,就从你们当中选出来。” 张猛的话一说完,三小犬猛的抬头,目光灼灼的盯着张猛。 三小犬看着还没来得及清理的战场,脸色一白。 可是现在,有这样的机会摆在他的面前,三小犬什么都不想了,他现在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我要当队长! 在任何一个地方,想要完成阶级跨越,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很显然,三小犬一旦当上了队长,那就是一步登天了。 张猛看着那些瑟瑟发抖的倭国人,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的神色,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来,所谓的同胞情谊,在利益面前,根本就不算什么。 他还没说什么大队长、伍长的好处呢,就已经有很多人动心了。 那事情就好办了! 不怕你狮子大开口,就怕你不想要。 张猛松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大家一定很好奇,这些队长伍长,该怎么选?” 这一刻,就连益田小次郎等人都好奇的抬起头来,想要看看张猛是如何挑选的。 “很简单,首先,我会从你们之中,挑选出一百一十个人,你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那些受伤的俘虏全部斩杀,交上投名状,就可以成为我们的候选人,要是慢了可就没有了。” 房遗爱瞠目结舌地看着张猛,这也行? 看起来还真有可能。 只要这些帮手杀了这些俘虏,他们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三小犬被张猛这么一说,心中一震,但很快就被坚定所取代。 他的弟弟已经饿死了,如果不是他在这里干活,他也早就饿死了。 为了一家人的幸福…… 三小犬的目光落在了那些俘虏的身上,很快就锁定了目标,心中盘算着如何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掉他。 在这种情况下,局势必然会变得非常混乱,要想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效忠,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俘虏的头颅带回来。 “所有人听着!” 张猛又开口了。 就连三小犬也不例外,一个个竖着耳朵,生怕漏听了张猛的话。 “想要担任伍长、队长的,可以开始行动了!” 张猛说完这句话,三小犬就弯下腰,用尽平生最大的力量,冲进了那名呻吟不止的俘虏中间。 “饶命!饶命!” 看着面前这个瘦小的倭国人,三小犬犹豫了一下,忽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三小犬弯下腰,用自己强壮的胳膊,掐住了那个男人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在空中转了一圈。 “啪!” 一声轻微的骨裂声响起。 强忍着身体的不适,三小犬看了一眼瞪得滚圆,瞳孔已经开始涣散的倭人俘虏,并没有松手,而是拉着张猛就跑了过去。 此时,已经有几个心狠手辣的家伙站在那里了。 当然,这些帮手加起来也有四五百人,但是真正有勇气来分一杯羹的,却只有一半不到。 至于那些行动迟缓的,只能说明你们对于大唐的忠心还不够。 帮手们的动作让俘虏们一阵骚动,但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张猛的这番话,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当然,如果有人听不懂汉语,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只要这些人交出了投名状,其余俘虏就能保住一条命,反抗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如果反抗的话,很有可能会死。 第1143章八嘎让你偷懒,小倭子对自己人真狠 “不错!很好!你们将永远不会后悔今天所做的选择。你们每个人,最少也能当个伍长。” 张猛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担心,怕是凑不齐110个人。 没想到倭人这么没节操。 “下面,我会从你们之中选出十二名队长。” 张猛这一轮筛选,直接刷掉了一大半的人。 “认识一百个汉字的,越众而出!” 张猛也不敢狮子大开口。 这些日子,燕王府的工坊里,也有一些工匠在教导下人们识字,只是不知道有多少人认真的学习过。 就算是认真学习,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也不可能有太大的收获。 当然,这一点上,最早加入捕渔队的倭人们,还是占据了上风的,毕竟,他们已经在待了一年多了。 “不错!居然还有十多人。” 看到这一幕,张猛忍不住笑了起来。 “还有,愿意将家眷送到难波津的,都站出来吧。” 他们虽然已经拿出了自己的诚意,但张猛也不可能完全相信这些倭国人。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他必须再加一道保险。 质子,那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即便是过了几百年,几千年后,依然是一种流行的东西。 张猛也不想表现出什么大度来,直接表示要把这些人的家眷送去难波津做人质。 玩弄权术,并不是只有皇帝才会做的事情。 听到张猛这么说,三小犬微微一愣。 他很清楚,把一家人送到难波津,意味着什么。 如果把他们送到那里,恐怕就很难再见到自己的家人了。 “郎君,我愿为郎君效力!” 小队长只有十二个人,在石见银山里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三小犬并不认为唐人会亏待他们的家人。 也就是说,只要他尽心尽力的为他们工作,他的家人在难波津也能过上好日子。 再不济,也不至于饿死了吧? 大唐的强大,他也从工匠们的口中听说过。 从这些工匠们骄傲的表情来看,三小犬就能判断出他们说的是不是真的。 “不错!你叫什么名字?你就是第一队的队长!” 张猛一看有人愿意,立刻就决定让他做第一队的队长。 换个角度来看,这也是一种投名状。 有三小犬开头,接下来就好办了。 “还有我!” “我愿意!” 既然已经交了投名状,如果因为犹豫不决而失去了成为队长的机会,那就太可惜了。 几艘飞剪船缓缓靠岸。 几只海鸥在码头上飞翔,时不时的发出几声鸣叫,段开山站在船头,看着码头上已经有人出来迎接,终于放下心来。 自从得知张猛找到了李想所说的“石见银山”的时候,段开山先是激动,然后又有些担忧。 他当然知道,这么一座巨大的银矿,代表着什么。 再加上之前张猛让自己带一批护卫工匠过去,这让段开山更加担心。 现在看石见港依然被捕鱼队控制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大事发生。 “张猛和房遗爱那两小子,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大船彻底停下之前,段开山已经率先跳了下去。 “郎君,这些日子,他们都在银矿。” “走吧!” 段开山很想知道,这座传说中的银山到底有多大,能让长安的燕王如此念念不忘。 …… 石见银山周围的桦树,这几天都被砍的差不多了。 矿场的工人,从原本的数百人,一下子增加到了近两千人,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所需要的面积也越来越大。 冶炼作坊、储存矿石、住人…… 好在此时的倭国最不缺的就是木材,没过几天,周围的树木就全部被砍掉,空出了一百多亩地来。 “啪!” “啪!” “八嘎,让你偷懒!” 三小犬拿着皮鞭,对着一个倭人就是一顿猛抽。 张猛这一手妙棋,把倭人俘虏交到倭人手里管理,效果出奇的好。 对于偷懒的俘虏,这些倭人比那些护卫还要凶残。 而张猛则颁布了一个新的规则,只要努力,俘虏们就有机会成为普通的帮工,最近更是培养出了几个典型,让倭人俘虏更加分散。 说句不好听的,益田、藤野带过来的那些人,不是死在了石见银山里,就是彻底沦为了奴隶,成为了石见银山的一部分。 “三小犬,这两天你们队伍干得很好,今天晚上给你们每个人都加一条鱼。” 张猛带着几个护卫,在营地里转悠着。 最近白银的产量越来越高,张猛的心情也是越来越好。 如果不是矿场里的唐人不多,张猛又不愿意大规模招募倭人,这座银矿的产量还能翻上好几倍。 毕竟,开采银矿,最耗费时间和精力的,就是开采矿石,只要有足够的人手,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启禀郎君,外头来了一队人马,好像是段郎君。” “段大哥来了?”张猛脸上露出了笑容,“哈哈,那我就去迎接一下,让他见识一下银山的厉害。” …… “一天三千两银子?” 饶是段开山早有心理准备,也被张猛说出的数字吓了一跳。 “当然可以,段大哥,你看,这些都是我们今天才炼制出来的,每一块都有两斤重。” 张猛见到段开山,第一时间就往冶炼作坊走去。 “前面那座山上,不会全是银矿吧?” 段开山对冶炼一窍不通,但也知道大唐一年的银产量。 以石见银山现在每天三千两银子的产量来看,一年下来,至少能赚上百万两银子。 大唐几年的产量,也不可能有这么多。 更何况,这还只是目前的产能,如果进一步扩张的话…… 段开山感觉自己的呼吸都有些困难! 果然是财帛动人心。 “段大哥,这银矿的面积现在还不是很清楚。不过遗爱现在每天都会带着一支探险队在这座山周围搜索,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银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座银矿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大得多。” 张猛和房遗爱,如今是一内一外。 营地内的大小事务,基本都是由张猛负责。 至于外部勘探,探明这座银山究竟有多少储量,开采个几年之后,是否会消耗殆尽,都是房遗爱的事情。 当然,实际事情都是姚老三在做。 第1144章带着媚娘看菜地 “王爷真是太棒了!不得不服,光是这石见银山,就不枉我费那么多心思了!” 段开山并不知道,大唐在商业繁荣的时候,有足够的白银是多么的重要。 张猛猛的一跳:“算算日子,最迟半月就要出发了,再晚的话,王爷大婚就赶不上了。” “是啊,所以我们就直接离开,不回难波津了。” “光是这些银子,就有几十万两。另外,我们还可以在码头仓库里找一些倭国的特产。” …… 石见银山后面,房遗爱、姚老三两人,正笑眯眯地看着那几个倭国仆从挖出的矿石。 “老姚,这块看起来跟别处差不多,看样子还真是个银山呢。” 房遗爱虽然不擅长开采矿石,但连续开采了几个矿洞,开采出来的矿石也是大同小异,自然能看出一些端倪。 “是啊,这么大的银矿,不愧王爷叫它银山。没想到倭国这么穷,居然还有这么大的银矿,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这一刻,姚老三感觉自己就算是死也值了。 能在有生之年,亲手挖掘出一座巨大的银矿,足以让他名垂青史。 “有了这座银山,难道还有别的银山、金山吗?还有,大唐以外,除了倭国,还有那么多的国家,难道这些国家,都有金山银山吗?老姚,我突然对以后很感兴趣啊。” 房遗爱和姚老三接触久了,早已不把他当成寻常的工匠。 当然,这其中也有李想的功劳。 耳濡目染之下,无论是房遗爱还是张猛,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影响。 “郎君所言极是,若是以后能在海外挖矿,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有了爱好,有了追求,人生就是不一样。 …… 随着初冬的到来,燕王府的菜地,也是变得热闹了起来。 茁壮成长的菘菜,沐浴在阳光下,努力的吸收着雪花中的养分。 “王爷,这菘菜虽然还没成熟,但是,已经有了几分高大的样子了。” 武媚娘佩服道。 看着温室里的菘菜越来越大,最后摘下来的时候,竟然有几斤重,跟她所知道的菘菜完全不一样,她这才发现,这温室里,竟然是另有乾坤。 当然,在李想看来,这只是他这些年的努力,对他的回报。 终于有一个比较成熟的品种走出温室,开始大规模种植了。 于是,这个秋天,他一口气种下了数百亩菘菜,一眼望去,满目葱绿。 “是啊,到了冬天的时候,把它收起来,放在地窖里,等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没菜吃的时候,再卖出去,肯定会引起轰动,比什么宣传都管用。” 李想之所以研发出这种新菜,就是为了造福大唐百姓。 不过,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 他们已经习惯了种自己熟悉的庄稼,不会轻易更换。 这也是为什么大明的土豆和红薯,在清朝才开始普及。 惯性认知的力量,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 所以,李想压根就没想过要说服别人种新的菘菜,他只想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拿出来,然后在下一年内,让更多的人来种。 然后,有了第一个带头的,有了不错的收入,自然也就有了跟风的人。 论跟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比得上华夏。 这样一来,李想自然就能达成自己的目的。 “王爷真是慈悲为怀,为百姓谋福利啊。” 武媚娘之所以对李想死心塌地,就是因为他身上那股不按常理出牌的气质,以及对未来的看法。 至于长相…… 嗯,确实很重要。 “媚娘过奖了,我只是不喜欢那些寒冬腊月的人。” …… 随着婚礼的临近,燕王府也是越来越热闹。 当然,除了李想之外,其他人都很忙。 因为是李世民亲自赐婚的,所以迎娶武媚娘、云香儿和段嫣然的过程,也是与众不同。 为此,礼部还特意派人过来,给李先生讲解了一下流程,免得出了什么差错。 毕竟,这可是一场盛大的婚礼。 “王爷,迎亲之时,要见祖宗,要梳妆要……” 李想被礼部尚书洗脑了整整一个上午,这才知道婚礼的流程,顿时有些头疼。 娶个王妃,还真是麻烦,从早到晚都在忙。 还能有什么力气? 总不能睡在一张床上,然后累的睡着了吧? “好了,我明白了,你可以走了。” 李想已经记住了一些重要的礼节,自然不想再听礼部的人废话。 大不了,让褚遂良提醒他一下,他可没心情学那些繁文缛节。 …… 褒国公府内。 段嫣然坐在窗边,默默的做着手巾。 眼看着大婚在即,她心中虽是兴奋,却也越发显得沉稳恬静起来。 “三娘子,你这手艺也太差了把?我看这只鸳鸯还不如鹅呢。” 绿竹单手支着下巴,和段嫣然相对而坐。 倒不是她不愿意帮忙,而是三娘子必须自己动手做。 “噗呲!” 段嫣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绿竹撇了撇嘴,道:“三娘子,很好笑?” “世人都说鸳鸯是忠贞不二的象征。可有一次,我陪着王爷到渭水边游玩,无意中发现了一群鸳鸯,你知道王爷说了什么?” “什么?” “你绝对想象不到。”段嫣然抬头看着绿竹,道:“王爷说过,鸳鸯根本就不忠心,相反,他们是花心的很。” “啊?” 绿竹显然没想到段嫣然会有这样的反应。 “是不是很意外?王爷说过,鸳鸯只有在每年产卵之时,才会结成一对,那时候的鸳鸯,的确是形影不离。” “但是,一旦小鸳鸯出生,就会分道扬镳。而且,这段时间里,男的和女的都是朝秦暮楚,这样的一对鸳鸯,你还认为他们是忠贞的吗?我怎么敢绣啊?” 这完全颠覆了她的认知,只有是李想说的她才会相信。 如果是别人说这话,她肯定会觉得对方是在哗众取宠。 第1145章南洋香料岛,小的一定替王爷找到 “什么?鸳鸯怎么能这么做,害得我偷偷绣……”绿竹脸色一红。 “那是当然,而一只大鹅一旦失去了伴侣,不是郁郁寡欢,就是孤独终老。我听说,一只鹅被杀死后,它的配偶就会哀鸣一声,撞在地上,然后死去。” 段嫣然发现自己跟李想混久了,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嗯,这只大鹅看起来也很漂亮。三娘子,你都要成亲了,怎么一点都不激动?” 身为段嫣然的贴身丫鬟,绿竹肯定会成为她的陪嫁丫鬟,理论上,她也有机会成为李想的小妾。 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 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如此的兴奋,如此的紧张。 “你少说两句,我好不容易才冷静下来,你又来捣乱。” 段嫣然没好气的白了绿竹一眼,可是这句话却让她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另外一个人。 …… 随着大唐国力的日益强盛,长安城也越来越繁荣。 眼看着李想大婚在即,很多人都赶了过来,赶往长安城。 跟随着马周一起前往长安的,还有蒙巴顿和阿卡萨。 “我原以为定襄城已经很大了,没想到长安城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蒙巴顿虽然在定襄城周围的胡人中地位极高,见多识广,但长安,他还真没去过。 “蒙巴顿,要不我们也去长安城买个院子吧?等定襄到长安之间的水泥路修好了,你也可以偶尔过来住上一阵子。” 阿卡萨对于长安城的生活,也是充满了向往。 “这倒是个好主意,我们先去看看王爷,明日若无事,我们再去找牙行,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住处。” 蒙巴顿两眼放光,对于阿卡萨的提议,他是非常赞同的。 …… 这时,明德门门口。 段开山等人看着人来人往的城门,都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每一次离开长安城,他都能感觉到很多不同。 “在登州时听闻,燕王的建设局已经在长安城与定襄之间修起了水泥路,当时我还不觉得如何,现在看着城门外平坦宽阔的样子,我才知道这条水泥路的不凡。” 段开山看了一眼水泥路面。 这么一大群人,有的骑着马,有的驾着马车,很快,明德门门口,就被堵得水泄不通。 不过,段开山等人虽然已经有两年没有出现在长安,但城门处的守卫,却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们。 “段大哥,听说定襄和长安之间的水泥路已经修的差不多了,王爷打算把长安和洛阳连接起来,到时候我们坐大船,到洛阳下了船,再走水泥路回去,也能节省一两天的时间。” 他们可是亲眼见过水泥的不凡。 但是这么大的工程,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依我看,要是从长安到登州修一条水泥路,骑着快马来回,一定能省不少时间。” …… 这一天,燕王府的院子里,热闹非凡。 王平一路狂奔,终于在昨晚抵达长安城,距离李想的婚礼只有几天的时间。 “王爷,我这次从泉州来,带来了一些香料,据说,这香料,在南洋倒是不难找,但是在长安城里,却是价值不菲。” 王平离开登州后,先是去了杭州,然后又去了明州,现在又去了泉州,负责市舶司的事务,简单的祝贺了一声,又送了一份礼物,自然是要汇报工作的。 与此同时,李想也被王平的话给吸引住了。 泉州、广州作为大唐与海商往来最频繁的地方,自然也有不少外国的商人。 而且,这批人来自海上,和长安城西城的胡商完全不一样。 李想来自未来,但对这个时代的国际局势,还是有所了解的。 不过,也仅此而已了。 至于东南亚国家和印度洋沿海的情况,他并不是很了解。 尤其是南洋的诸国,名字千奇百怪,很难记下来。 “不错,香料这种东西,在大唐虽然罕见,但是在南洋,却并不少见。本王听说,在南洋,有一个香料岛,整座大岛,都被各种香料给填满了。” 后世的人或许不明白,为什么香料会被历史所铭记。 众所周知,自古贪官必爱收贵重之物。 不过,据说,在唐朝中后期,有一位大臣被抓,从他的家中搜出了八百石胡椒。 那可是八百石啊! 他又不是卖辣椒的。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来,在唐朝,香料是一种很有价值的东西。 李想之所以没想到这一点,是因为南洋群岛太过复杂,再加上南洋的地形复杂,还有海盗,想要下到南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贸然派船去南洋,那就是有去无回了。 否则广州、泉州的商人多了去了,人家不知道南洋的香料值钱么? “香料岛?” 王平惊叹道:“那岂不是相当于金山银山了?” 虽然不知道李想说的香料岛具体有多大,但光是这座岛上的香料,就不是一两艘船就能运过来的。 “差不多就是这样,最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找到这个岛?否则的话,像林邑这样的国家,香料虽然有,但却不是随处可见。” 李想开始考虑,要不要去南洋? “王爷,现在泉州港的船,已经渐渐适应了市舶司的控制,下官准备回去之后,就去广州,在那里设立市舶司。” “行!等广州的海运走上正轨,你再考虑去南洋。” 登州的造船厂已经开始研制大型飞剪船,等明年造好,再去南洋也不迟。 既然王平愿意去南洋,李想自然不会反对。 “王爷放心,半年之内,我会将广州所有的船只,都交给市舶司管理。” 有了之前的经历,王平现在信心大增。 …… 一股寒流自北向南席卷而来,将整个长安城都笼罩在了寒冬之中。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都披上了厚厚的冬衣。 但是,有一个消息,却让长安城之中的勋贵和平民们,变得热血沸腾。 捕鱼队在倭国找到了一座银山! 段开山等人回到长安城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告诉自己的家人,然后又跑到燕王府去吹嘘自己的功绩。 石见银山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大唐。 第1146章郭得刚的倭国寻宝记 “张阿难,你说这石见银山是不是真的?” 这件事情已经在长安城中传开,李世民当然也听说了。 “是的,陛下。我也是刚刚得到回报,石见银山应该是几个月前找到的,据段开山等人回京时所说,那座银山一日产银三千多两。” 张阿难不禁感慨,这燕王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随便找了个地方,就找到了一个巨大的银矿。 “一直以来,朕都觉得大唐地大物博,人杰地灵。没想到区区一个小国家,竟然有这么大一座银山。看来想儿说的海运生意很有前途啊。” “陛下,这捕鱼队虽然是燕王建的,不过,大部分的份额,都是献给陛下与朝廷的,说起来,发现了石见银山,奴婢还得恭喜陛下。” 张阿难见李世民心情不错,也跟着拍马屁道。 “话虽如此,但当初朕可是和想儿约法三章,捕鱼队的一切事宜,都要听他的。就算有再多的金银,他不给,也不会流入国库。” 这让李世民非常的郁闷。 李想的安排,就像是他就这么想分一杯羹一样。 朕是那样的人么? …… 这几天,郭得刚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德香楼取代了五合楼,成为了长安城之中,名气最大的酒楼,来听郭得刚说书的人,也就越来越少了。 最近有消息说,捕鱼队在倭国发现了一座巨大的银矿,郭得刚顿时来了兴趣。 他之前就说过一个海上寻宝的故事,反响很好。 而石见银山,就是郭得刚想要的故事。 三天的时间,郭得刚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了一部叫做《倭国寻宝记》的说书。 “诸位客官,今日小老儿要讲的故事,是关于最近在长安城中闹得满城风雨的石见银山。而在大唐的东北方向,则是一片岛屿林立的国度。” 不少正在用餐的宾客,都下意识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身为长安城第一说书人,郭得刚在讲故事方面,有着极高的造诣。 短短两三天的时间,五合居的生意就比平时好了三成左右。 其他酒楼的说书先生们,一看《倭国寻宝记》火成这样,马上又推出《石见银山探宝大揭秘》,《一座银山的故事》,《我和石见银山不得不说的故事》之类的东西。 …… 德香楼内,郭论与邓洋两人正坐在一间雅间之中,品尝着刚刚出炉的菜肴。 “郭兄,这几天的木材卖得比上个月还多,尤其是那巨木,前两年连跌,现在又涨了,真是太好了。” “我这边也是一样,以前那些造船厂都是自己采购木材,现在却开始从我这里采购木材,而且能用来造船的更是有多少要多少。” 郭论和邓洋在大明宫的建设中损失惨重,过了好久才缓过劲来。 如果不是水泥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普及,一些思想陈旧的家庭也不喜欢用,恐怕郭论、邓洋也活不到今天。 “那倒也是,大部分人都是买去造船的。这些年,渭水之畔建起了不少的造船作坊,没想到这次又有那么多人要造船了。” 身为木材商人,邓洋对造船作坊这样的木材大户,自然是非常关注的。 据他所知,这些年来,大唐的造船作坊已经增加了不少。 正常情况下,近几年应该不会再建什么造船作坊,但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随着石见银山的发现,那些勋贵世家们对于海外贸易的热情一下子就被激发了出来。 这一次是捕鱼队,下一次说不定就轮到自己了。 别说是石见银山,就算是一座普通的银矿,也足以让任何一个家族欣喜若狂了。 …… 登州刺史府。 “刺史大人,这几日长安方向来了许多奇怪的行商,要不要让胥吏去查一查,看看他们到底在做什么?” 淳于家在登州也算是一霸,消息自然是十分灵通的。 “有什么好查的?还查什么?段开山他们回来,我就知道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 淳于风神秘地笑了笑。 “赚钱?” 淳于安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别光顾着羡慕捕鱼队在倭国找到了一座巨大的银矿,你要想想,一旦这个消息传出去,天下人都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莫非这就是你让我去各大造船作坊购买船只的原因?” 淳于安不是傻子,他立即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和家族中发生的种种事情联系在一起。 登州府所有的造船作坊,只要是现成的,都被淳于风派人收购了。 给出的价格,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甚至还有几艘正在建造的船,如果有人愿意卖,淳于风都直接买了。 长安城里的那些勋贵们,如果想要提前出海,不从自己这里购买船只,那是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买到足够多的船的。 淳于风不由得笑了起来,“不错,就是为了这一天。记住,这段时间购买的船,谁想要购买,价格都要提高三成!” …… 十一月十一,正是良辰吉日。 李想是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被吵醒了。 燕王府内,一片热闹。 马周,刘谨,褚遂良,王平,上官仪,秦安然,王富贵都来了。 就连李孝恭,李道宗这些老一辈的人物,都早早的来到了燕王府。 在李孝恭的带领下,李想完成了一系列繁琐的祭祖大典,这才先后去了云家小院、武府和褒国公府,迎娶了自己的三位妻子。 …… “启禀陛下,燕王的迎亲队伍已经从王府出发了。” 燕王大婚,这是一件大事,就算李世民什么都没有说,张阿难也会派人去打探消息。 “好!” 李世民坐在朝堂上批阅奏章,心中却是思绪万千。 …… 燕王府。 难得有这么多得力的手下聚集在一起。 “吐谷浑那边,朝廷已经恢复了前隋的四个郡,只不过改成了州,所以定襄商会必须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那个地方,随时关注。” 大唐灭掉了吐谷浑之后,那片土地都陷入了一片真空之中。 虽然朝廷重新划分了几个州县,但实际情况如何,谁也说不准。 第1147章捕奴的脚步向高句丽、倭国扩张 “王爷不必担心,定襄商会以伏俟城为核心,在吐谷浑各大城池都设有分会,如果出了什么事,说不定我们会比朝廷更早得到消息。” “嗯,再往前走,就是吐蕃,让定襄商会的人注意一下这个国家的情况,最好是能够在那里建立起自己的生意。” 吐蕃作为一个新兴的大国,不断的向外扩张,与大唐之间的矛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这一点,李想比任何人都看的透彻。 “如果能在定襄和伏俟城之间修一条水泥路就好了,哪怕只是一条小路,也是意义非凡。” 马周来到长安,就是从这条水泥路上走过的,他太清楚这水泥路有多好了。 “洛阳和长安之间的水泥路都还没有修好,去伏俟城的怎么可能修?再等一段时间,修是肯定要修的,但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的。” 李想认为,如果不能让李世民明白水泥路的好处,想要大规模修建水泥路,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以大唐现在的实力,还不足以支撑这么大的工程。 “还有,王平,你去广州的时候,稍微绕点路,去登州,多带几条飞剪船。具体的细节,等会你和登善好好商量一下。” 李想已经和王平打过招呼,让他去南洋做一些准备工作。 登州的造船作坊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已经壮大了许多,实力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王爷,前些日子,段大郎、张三郎等人提议,增派工匠、护卫去倭国扩大石见银山的生产规模,臣认为可行。” 刘谨也说了一下最近的事情。 “可以,不过,你只安排与银矿有关的人,其他的人,还是少派为好。” 虽然很多东西倭人都看不懂,但李想并不希望倭人学到太多东西。 就像张猛曾经建议他在倭国建立一个水泥作坊和一个陶瓷作坊,那样的话,运输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李想直接否决了这个提议。 并且严禁任何制造水泥,烧制瓷器的工匠前往倭国。 从短期来看,张猛提出的这个建议,对捕渔队和大唐都有好处。 但长期来看,弊大于利,技术外泄的风险也是极大的。 李想肯定不会答应。 “王爷,这条水泥路是建设局修的,按照现在的进度,最快也要到明年年底才能完工。但人手不足,却始终是一个问题。” 上官仪也趁机解释了一下,他是负责这一块的。 李想:“建设局不是一直有捕奴队提供奴隶吗?” 听了李想的话,上官仪的脸色有些难看,“王爷,修建这条水泥路,每天都会有人受伤或者毙命……” 李想一听,顿时明白了上官仪的意思。 反正都是奴隶,上官仪这么做,也是情有可原。 秦始皇修长城,隋炀帝修运河,都是用人命堆出来的。 “登善,你去联系一下淳于风,问问他,淳于家愿不愿意前往倭国、高句丽等国抓捕奴隶。” 李想想了想,还是决定用一些旁门左道的手段,来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 “王爷,淳于家只是一个偏僻的地方的小家族,只要能赚到钱,抓些奴隶,也不是什么难事,我回去就跟他们说说。” 褚遂良显然很清楚这个登州府的地头蛇是个什么情况。 而且,他们也不是去抓唐人,所以压力并不大。 “好,那你就去商量一下,看看有什么合作的可能。”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李想听完了所有人的汇报。 现在看来,燕王府的产业,还真是越来越多了。 幸亏有这么一群得力的手下,否则的话,他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燕王府内,几个巨大的地窖已经建好了。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李想也让人把所有的菘菜都收了起来,放在了地窖里。 现在老百姓的饭桌上有冬葵和菘菜可以吃,没必要把自己家种的菘菜拿出来卖。 “王爷,最大的一株菘菜,竟然有七斤重,真是让人意外。看这产量,岂不是得上万斤?” 段嫣然也在菜地里,看着下人们忙着把一棵又一棵的菘菜放在田垄上。 嗯,既然王爷说是菘菜,那就是菘菜了。 “如果是普通人家,可能长不了这么大。但不管怎么说,一亩地收几千斤还是有的。当然,如果是晒干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了。” “菘菜虽然不能填饱肚子,但产量很高,家家户户都能种上半亩地,到了冬天,就不愁没菜吃了。” 任何一个朝代,永远不会嫌粮食多。 “不可能每家每户都有这么多,如果不是有专门的地窖,怕是早就坏掉了。一般人家,最多在自己的菜园子里种上一点,个别人家可能会多种点,然后卖掉。” 李想没想仅仅用菘菜,就能解决大唐的粮食问题。 又不是土豆玉米。 “那也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王爷,我已经预感到,等到下雪的时候,长安城里会出现我们府上的菘菜。” ……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虽然是寒冬,但李想还是能感受到白居易的诗句。 有些事情,还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难怪那么多帝王短命。 “八筒!” 等日上三竿的时候,李雪又跑到这里来,一边打牌,一边吃饭。 “嫂子,我怎么看你这几天气色这么好?” 李雪一边打牌,一边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段嫣然。 “是吗?可能是地暖的效果太好了,太烫了。” 段嫣然俏脸一红,狠狠的瞪了李想一眼。 就是这家伙,不让她起来,好不容易准备好了,又要折磨她,差点…… “李雪,王叔为什么对你的婚事一点都不担心?你都比嫣然她大了两个月。” 显然,李想更擅长转移李雪的注意力。 第1148章那咋了,燕王府吃不完给咱们送点那咋了 “二哥,你能不能不要提这个话题?” 李雪撇了撇嘴,她年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婚约,但那个人死的很早。 如今名声在外。 大唐虽然不是明朝,但是以李雪的情况,想要嫁给一个好人家,还真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情。 李孝恭为了避嫌,也不想嫁给朝中的重臣,所以李雪的亲事,一直拖着。 “李雪,实不相瞒,本王手下还有几个单身汉,文武双全,你若是看上谁了,我就去向王叔提亲。” “嫂子,二哥……” 饶是李雪胆子再大,听到李想的话,也是有些吃不消。 燕王府有头有脸的人物,她几乎都认识,只是没想到…… “哈哈~女大不中留。这里又没有外人,难道你想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吗?” 李想越想,就越觉得有道理。 秦安然、刘谨、马周、王平这些人,每一个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不管是对李雪有好处,还是想要拉拢更多的人,这是一石二鸟之计,可谓是百利无害。 这倒是个好主意。 “二哥,嫂子,走吧,我们去观狮山书院泡个温泉。” 李雪说着,把手中的牌往旁边一推,然后拉着段嫣然就走了。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心想,难道这臭丫头手里的牌很烂,所以才找了个借口跑路了? …… 段嫣然,李雪等人都泡在温泉里,李想也不好过去,便以教导的身份来格物学院了。 自从格物楼提出重力和浮力概念后,观狮山书院中的格物学院的影响力就大增,许多算学院的学生都对格物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与此同时,李想也拿出了一本关于格物的书,加入了许多新的概念。 而作为一名半吊子科学家,他也不得不亲自给学生们上一堂课了。 当然,为了探索矿藏,为了扩大作坊的规模,李想还将一部分化学知识丢给了格物学院,让学生们自己去学习。 甚至,他还在学院的角落里,建立了一间实验室,让学生们自己去实验。 “王爷,最近王府里各大工坊都在推行工匠等级制,八品工匠的薪酬甚至比普通店铺的掌柜还高,所以很多匠师都很乐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去书院读书,所以格物学院便成了他们的首选。” 许敬宗和李想并肩而行,脸上带着欣喜之色,汇报着书院的情况。 “是吗?工匠等级制度对书院也有影响?真是让人惊喜。” 李想让刘谨召集各大作坊的掌柜,整理出一份工匠等级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提升工匠的社会地位,提升工匠的创造力,增强工匠的主观能动性。 却没想到,这一次居然影响到了工匠们对于自己孩子的教育理念。 格物学院就像是一个大杂烩,李想把物理化学冶金之类的东西都丢在了这里,可以说,格物学院和各大工坊的联系最为紧密。 “王爷,如果能成为四品工匠,在长安城里也能混得风生水起,而五品以上的工匠,一个月能拿到两贯钱,这样的收入,就算是下县的县令,也未必能比得上。” “那些匠人们也都是聪明人,自然知道让自己的孩子去书院学习,才是最实际的办法。” 许敬宗很懂人心,虽然历史上他是一个奸诈之人,但是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是一个善于揣摩人心的人。 “不错!本王对格物学院抱有很大的期望,希望学生们能够和各大工坊的工匠们多交流,真正的了解每一个工坊的需求,弄清楚每一件东西的制造原理。” 李想并不介意给自己的工匠们一笔丰厚的报酬,只要能推动科技进步,钱又算得了什么? 一场鹅毛大雪,把整座长安城都染成了白色。 这样的天气,要是没事的话,大家都会待在家里的。 就像动物过冬一样,普通人家里都会有足够的食物储备。 苏若器刚刚从大理寺回来,坐在火炉旁取暖。 或许是上次送的那份礼物起到了作用,明法科二甲的他,现在已经是大理寺从九品下的狱丞了,与另一位狱官一起,掌管着大理寺的狱卒和犯人。 然而,这对他的生活质量却没有任何帮助。 苏家本就不缺钱。 “老爷,晚膳已备好。” 不多时,府中的丫鬟便来叫苏若器吃饭。 “今天的伙食怎么样?” 苏若器感觉到了嘴里的溃疡传来的剧痛,虽然有些饥饿,但却没有丝毫的食欲。 每一年的冬季,都是苏若器最难熬的一段时间。 以前在江南老家的时候,还不觉得有多冷,反正冬葵还能吃。 但来到长安城之后,漫长的冬季里,除了偶尔吃点莱菔解腻之外,基本一日三餐都是肉食。 虽然一开始觉得长安的羊肉味道还不错,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嘴巴也是开始上火了。 苏若器不禁长叹一声。 这个冬天何时才能结束? 就算是一贯钱一斤的青菜,他也愿意吃。 但是,就算是苏家有钱,也不可能如愿以偿。 同一时间,在褒国公府中,段开山难得的喝了一杯酒。 这一年,是他的大喜之年。 从石见银山里找到一座巨大的银矿,再到自己喜当爹,再到妹妹嫁给自己喜欢的人。 唯一的缺点,就是家里多了七个闹心玩意儿。 “大哥,这些韭菜、胡瓜,都是今天燕王府送来的。听说今年的温室还没有扩大,三天两头的往你这里送菜,是不是有些不妥?” 段劈石与段开山相对而坐,喝着五粮液,吃着烤羊腿,一口接一口。 “那怎么了?反正他们也吃不完。” 段开山对李想非常熟悉,虽然现在成了自己的小舅子,感觉怪怪的,但总体来说,他的心态还是很轻松的。 “不是,大哥,我是说,三妹嫁过去后,隔三差五就给娘家送东西,这不太好吧?” 段劈石脑子比他哥哥要好使多了,所以想的也要多一些。 “放心吧,我太了解燕王了,来,我们干一杯!” 第1149章冬天没有绿菜吃,燕王府发菘菜过年 五合居内,刘旺看着人来人往的德香楼,心中怒火中烧,久久不能平息。 前段时间,因为郭得刚说了一部《倭国寻宝记》,生意又好了起来,不过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再也没有新鲜的蔬菜出售,五合居和德香楼的差距就更大了。 “掌柜的,这东西两市的菜铺,小的都去过了,没有一家是新鲜的。最多也就是萝卜和豆芽,再多的钱也买不到。” 一名伙计战战兢兢的跟在刘旺身后,向他汇报着今日采购的情况。 “那岂不是说,除了燕王府的暖房,就没有别的地方可以买到了?” 刘旺皱眉道:“以前给楼里供货的那几家,不是也想搭个暖房吗?就算是贵一点,我也不会介意的。” “掌柜的,建暖房的成本太高了,就算是白菜的价格翻个十几二十倍,我们也会亏本的。” “唉,燕王府那王管家,到现在还不肯出来?德香楼给的价格翻一倍就是了。” 刘旺有些郁闷,如果德香楼的菜都是从普通商人那里买来的,他还能想办法弄到,可偏偏这些菜是燕王府卖的…… …… 随着大唐国力的日益强盛,长安城里的平民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 收入增加了,但粮价、盐价却下降了。 就连麻布衣都比往年便宜了不少,羊毛线也进入了寻常百姓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不过,有些东西,在这寒冷的冬天,是有钱都买不到的。 这一天,陈大胆赚了一大笔钱,这才兴冲冲的回到家。 “喂,老陈,你怀里抱着什么东西啊?” 陈大胆就住在归义坊里,他的邻居们都认识他几十年了,见他提着一个大箱子,一脸兴奋的样子,不少人都好奇的问道。 “呵呵,是菘菜。” 大家都是老邻居了,陈大胆也不好意思撒谎。 虽然菘菜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家家户户都能买得起,但是随着年关的临近,大雪纷飞,菘菜就成了无价之宝。 身为燕王府为数不多的六品匠师之一,按照后世的话来说,他已经实现了菜市场的自由。 “菘菜?” 邻居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心想不就是菘菜吗,怎么裹的严严实实的。 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吃青菜了。 别说菘菜,这一个月来,只要是带叶子的蔬菜,他都没有吃过一次。 “老陈,这真的是菘菜吗?” “没错,我陈大胆,什么时候骗过人?” “等等,这么冷的天,你从哪里弄来的菘菜?我可没听说过有卖的。” 陈大胆一听,一脸的骄傲。 “不是买来的,是燕王殿下赏给我的。” 陈大胆身为玻璃作坊第一人,对李想绝对是忠心耿耿。 在他眼中,李想就是他的大恩公。 这是燕王的赏赐? 有没有搞错? 邻居们都知道,燕王是何等尊贵的人,怎么可能会赏东西给陈大胆这样的匠人? 再说了,这可是大冬天,有钱也买不到的菘菜。 他突然有一种冲动,想要去燕王府当个帮工。 …… 随着年关的临近,燕王府的所有工坊都在准备着假期。 但是,到了最后一天,却传来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欣喜若狂的消息。 燕王给所有的工匠都发了菘菜! 要是平时,王爷只给他们发菘菜,就算他们嘴上不说,心里也会不爽的。 不过,如今是寒冬,长安城之中,能够吃到新鲜菘菜的人,并不多。 就连德香楼的菘菜宴,也是限量供应的。 “每人最少十斤,具体多少要看匠师的水平。” 前几天,李想只奖励了四品以上的炼器师一批菘菜,而现在是给所有人发,为即将到来的新年做准备。 当然,新来的学徒,跟那些四五品的大匠肯定是不一样的。 这个道理,大家都能接受。 …… 燕王府的产业中,煤藕铺子是最多的。 煤藕是长安城最重要的取暖材料,几乎每个坊都有煤藕铺子。 “菘菜,新鲜的菘菜,一斤一文钱。” 一车车的菘菜,摆在了煤藕铺子前。 一开始,大家还没反应过来,可当他们发现真的是新鲜的菘菜之后,煤藕铺子里,立刻就围满了人。 “排队,排队!” “每人只能购买一株,请大家遵守秩序,相互监督。” “别挤,人人有份,人人有份。” 一文钱一斤的菘菜,若是放在平时,那绝对是天价。 但在大雪纷飞的冬季,这个价格简直就是白送的。 要知道,在德香楼里,一盘炒菘菜都要两百文呢。 如果李想要黑一些,一百文钱一斤,依旧会有很多人抢着要,但是,那就与平民无缘了。 这和李想宣传菘菜的初衷不符,他不缺钱,所以才会像大黄鱼一样,一文钱一斤,卖给普通百姓。 苏若器看到马车停了下来,不由的掀开了车帘,想要看看是怎么回事。 “老爷,前面排着长队的人,将路堵得严严实实,一时半刻走不过去。我们家离这里只有一刻的路程,如果您饿得急的话,不如走回去吧。” 车夫看着前面的马车被堵得水泄不通,人群却是丝毫没有减少的迹象,便提议让苏若器先回去。 “这么多人在排队?真奇怪,他们在做何事啊?” 苏若器对这片区域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他有些搞不懂今天怎么排起了这么长的队。 “老爷,他们在卖新鲜的菘菜,一文钱一斤。不过,每人只能买一株。” 就在这时,马车旁,一名书童捧着一株硕大的菘菜,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苏若器最近一直被口腔溃疡折磨的够呛,一听菘菜,顿时来了精神。 “快去打听打听,有没有菘菜?” “是,老爷稍等片刻。” 老苏从小看着自家郎君长大,对苏若器这些日子的情况再了解不过,一听有菘菜出售,也不管真假,立刻从马车上下来,一路小跑过去。 苏若器看着老苏渐行渐远的身影,犹豫了一下,还是下了车,跟了出去。 第1150章李想不过一个义子,有必要如此收买人心? 五合居。 刘旺坐在柜台上,一脸的郁闷,盘算着这一年的收入。 “刘掌柜! 就在这时,一名负责采购的伙计拿着一颗菘菜兴冲冲的跑了过来。 “咦?”刘旺两眼放光:“哪来的?有点像菘菜,但又不太像。” “掌柜的,这就是菘菜,产于燕王府,个头很大。对面德香楼的菘菜宴,据说用的也是这个。” “菘菜?燕王府的菘菜?哪来的?” 刘旺疑惑的看了那伙计一眼。 这个冬天,自己做了那么多事情,依然没有解决蔬菜供应的问题。 “嗯!就在前面那家煤藕铺子里!” “你怎么不多买点?” 刘旺一听有的卖,又看到面前只有一个菘菜,顿时不乐意了。 “一人只能买一个,不过只要一文钱一斤,很便宜的!” “一文钱?还愣着干什么?所有闲着没事的人,都给我去买!” …… 外面大雪纷飞,屋内却是温暖如春。 李世民坐在宝座上,品了一口龙井茶,拿起一本李想写的书,开始翻阅起来。 这几天,李世民不止一次见过李治看过这些书籍,好奇之下,知道是李想写的,所以才会感兴趣的。 “陛下,昨日各坊之中,都出现了拥堵之事,下官已经查过了,情况十分简单,并无人闹事。” 张阿难如同鬼魅,不知从何处冒出。 “是吗?” “其实,这件事情也与燕王有关。拥挤的地方,就在煤藕铺子附近,百姓们争先恐后地去买菘菜,人一多,就有些乱了,还好没出事。” 张阿难想起自己差点又被李想坑了一把,整个人都不好了。 “菘菜?就是想儿送来皇宫的菘菜?” 李世民放下了手中的书,微微一愣。 冬天的时候,他虽然不缺蔬菜,偶尔也会给那些大臣们一些作为赏赐,但是他也知道,现在东西两市都没有新鲜的蔬菜。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买菘菜? “嗯,是燕王府的菘菜。” “是燕王府里面的暖房出产的?这些菘菜应该很贵才对,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抢着买?” 对于长安城里的人们冬天能吃到青菜,李世民还是很高兴的。 不过,这也说不通。 “具体的我会查清楚的,不过那菘菜很便宜,一文钱一斤,一般人都能买得起。马上就要过年了,我想很多人都会在这段时间花点钱买。” “一文钱?长安城里的勋贵们不是愿意出一贯钱一斤的吗?” 这让李世民有种做梦的感觉。 不过,想一想之前登州大黄鱼的价格,也是一文钱一斤。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不信,但是现在…… 信还是不信? “就是因为价格低廉,才会有那么多人抢着要。好在燕王府的菘菜似乎很多,虽然有限制,一人只能买一株,但只要排着队,还是可以买到菘菜的。” “这件事,有些蹊跷。你去打听打听,然后回来向朕汇报。” 李世民吃过李想的亏,自然不会轻易下定论,所以,他让张阿难去调查。 如果真的是一文钱一斤的菘菜,那对大唐百姓来说,绝对是一件幸事。 再也不用为给哪位妃子送菜而发愁了。 …… 这一天,杨本满不用上朝了,就在家里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 这一年,虽然经历了不少的波折,但是等到秋季茶叶上市的时候,府上已经赚回了上半年的损失。 杨本满大喜过望,连忙又纳了一房小妾。 “杨东,今天府里的下人是不是都在等着买菘菜?” 这一天,杨本满知道燕王府的煤藕铺子开始卖菘菜了。 一文钱一斤,杨本满也不多说,招呼着府上的下人们排起了队。 这个时候,正好可以从李想身上捞一笔。 至少也能报仇了。 “老爷,所有人都去了,而且每个人都要排队三次,才能买到几百斤菘菜。现在府里的菘菜储备,已经超过了两千斤。省着点吃,撑到开春也不是什么难事。” 家主高兴,他也高兴。 杨东眉带笑意的汇报着。 虽然煤藕铺子的伙计们说过,每天只能买一个菘菜,但长安城里卖菘菜的铺子很多,如果去另一家买菘菜,谁会注意到? 有时候,杨东甚至会偷懒,直接排到队伍的最后面,也不一定会被人注意到。 虽然不能省下一大笔钱,买菜的钱对杨家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但这种占便宜的感觉…… 这可不是赚钱就能形容的。 就像是在未来,为什么公厕很难普及卫生纸一样? 就是因为总有一些人想要占便宜,所以卫生纸经常没了。 “是够了,不过如果明天还有的话,那就继续排队吧。我就不信,燕王府能卖几天?” 杨本满不知道李想为什么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决定,但看到燕王府吃瘪,他也是乐见其成。 杨东:“这倒也是,难得燕王爷难得做一回好人,那就成全他,呵呵!” …… 褒国公府邸内。 段志玄在操场上挥舞着大刀,一脸的不爽,吓得段开山心惊胆战。 生怕父亲一个不小心,把他给砍了。 那才是真正的冤枉。 “嘭!” 出了一身的汗,段志玄把手中的大刀扔到武器架上,喝道,“怎么回事?” “爹,是谁惹你生气了?” 段开山父子虽然平日里大大咧咧,一言不合就想去演武场切磋切磋。 其实,段家的人,可以说是父子情深。 见老爹脸色不太好看,段开山自然要问一问,说不定还能为他报仇。 “呵呵!是谁惹我了?不是你又是谁!” 段志玄瞪了段开山一眼,没好气的走到房檐下。 “爹,我这段时间一直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没做什么坏事吧?” “你成天往外跑,到了关键时刻又不出声。你看看你妹妹,李想把家里的菘菜都卖了,简直就是长安城里的笑柄,你怎么不劝劝他?他不过是个义子而已,有必要这么收买人心吗?” 段开山见段志玄居然把气撒在了李想夫妻的身上,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妹夫也太坑了吧。 第1151章把烤乳猪换成别的就好了 “爹,燕王行事向来天马行空,以我对他的了解,应该不至于如此愚蠢,去做这种收买人心的事情。况且,东宫如今地位稳固,即便要换,也与他无关,这一点,想必他自己也清楚。” 段开山虽然平日里是个马大哈,但和房遗爱这个真傻子不一样。 “哼,他自己心里清楚。毕竟,做一个好人,并不是一件好事,最多也就是让长安城里的人,对他说:“燕王是个好人,但那又如何?”没意思。” 段志玄能够在大唐开国功臣之中,成为少有的善始善终之人,眼光之毒辣,令人叹为观止。 “爹,待会我便去燕王府一趟,看个究竟。” 段开山想了想,觉得有必要弄清楚李想到底想做什么。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永远保密。 燕王府的煤藕铺子里卖的菘菜并不是暖房里面种出来的,都是和其他人一样,种在菜地里,储存起来,过冬的时候再卖。 这件事,还没过年,就已经传开了。 当然,这件事可能是被人发现了,想要揭穿李想这个“假好人”的身份,也有可能是李想故意放出来的。 “王爷,最近几天,各地的煤藕铺子,已经卖出了一千多株菘菜的种子,估计明年开春,就有不少人家种菘菜了。” 刘谨从一开始就参与了李想的菘菜推广计划。 他当然知道李想想要做什么。 “只有让所有人都看到了利润,他们才会主动去种菘菜。不过,我想,只有勋贵之家,才有勇气大规模地种植。” 就算李想想让农民们,在秋天多种点菘菜,留着过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很低,为了生存,谁也不愿意冒这个险。 所以,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每家每户都会种上一些,以供自己食用。 “总会有一些精明的商人知道,大范围种植菘菜会有利润,只是不知道谁会第一个尝试而已。”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觉得,应该让官府适当的宣传一下,毕竟这也是一种政绩,不是吗?” 刘谨有些不甘心,那么好的菜,推广还要那么麻烦。 “府上有产业的地方,可以派人去种点菘菜,这可比什么广告都管用。本王可以跟户部说一声,看看如何推广。” 这种产量极高的菘菜,如果推广开来,不仅能解决冬季的蔬菜短缺,还能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减少粮食消耗,户部肯定乐见其成。 大年三十,李想去了一趟大明宫,然后就在自己的院子里过起了悠闲的生活。 可能是最近操劳过度的缘故,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趁着过年的时候,好好吃一顿。 李想此刻正在厨房里指挥着厨子们准备年夜饭,段嫣然则饶有兴致的看着。 虽然早就听说李想的厨艺天下第一,但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李想亲自下厨。 “王爷,这些药材放在一起煮了三个时辰,怎么还没好?” 中午,段嫣然就和李想一起去厨房准备了几道菜。 直到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这份“大杂烩”依然没有完成。 “嫣然,这道菜并不是将所有的食材都放在一起,一旦打开砂锅,你就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美味。” 想到这里,李想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有时候,李想根本不在乎吃什么,只要是能吃的,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吃下去。 有时候,李想对食物的要求很高,如果他有兴趣的话,他会自己做。 “这十多种食材,每一种都很不错,但真的这么好吃吗?” 段嫣然一脸的疑惑。 “事实胜于雄辩,那我就让你见识见识。” “和这锅比起来,我觉得烤乳猪的味道更好,整个厨房都弥漫着香味。” 李想今天特意做了好几道菜,除了佛跳墙之外,还做了一份烤乳猪,一份葱烧海参,一份红烧肥肠,一份白切鸡,剩下的就交给厨娘去做了。 这些菜里,除了烤乳猪之外,大部分人都喜欢吃,当然,如果烤的不是猪的话就更好了。 至于什么红烧肥肠、白切鸡什么的,段嫣然都觉得怪怪的。 “王爷,你是不是要把整只鸡都煮熟了,然后切成块吃?” 虽然李想说了,晚上要吃一顿丰盛的大餐,但段嫣然还是觉得,这顿饭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这是我特制的葱姜调料,你可以蘸着吃,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两个人又在厨房待了一会,见一切都准备的差不多了,这才回了正厅。 在这样重要的日子里,府里的下人们,都兴高采烈的拿到了今年的打赏,准备用晚膳。 当然,在大堂里面,他们是没有位置的。 李想的手下,只有刘谨,秦安然,席君买等人,都留在了燕王府一起过年,其他人,不管是褚遂良,还是许敬宗,都已经各自回家了。 …… 长安城的这个冬天,并不算太冷。 不过,这一次的雪,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 从除夕之夜起,先飘起点点晶莹的小雪花,伸入掌心融化。 很快地,就化作了鹅毛大雪。 天地间一片雪白,仿佛是万千树木,梨花盛开一般。 随后,长安城连续下了几场大雪,街上基本看不到行人,所有人都待在家中。 这样的天气,正是文人墨客饮酒赋诗的好时候。 “嫣然,我看你最近脸色有些不太好,要不孙神医给你检查一下?” 书房内,李想正在看书,段嫣然则懒洋洋的躺在床上,看着李想忙活。 “还好,有点困。” 段嫣然笑着摇了摇头。 李想看着躺在床上的妻子,心中“咯噔”一声。 “嫣然,这几天是不是吃不下饭?有没有想吐的感觉?” “不是,是王爷让厨子做了很多好吃的,我胃口很好。” 段嫣然一脸懵逼,不知道李想问这个做什么。 然而,李想却并没有因此而松一口气。 从成亲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 这年头,哪有什么杜蕾斯、敏婷之类的? 难道出人命了? 似乎在未来的电视剧里,女主角十有八九都是这样的。 第1152章果然是喜脉 李想连忙伸手把脉。 这一摸就吓了一跳。 卧槽! 喜脉! 不过李想害怕自己是因为太激动了,感觉有些不准,觉得自己有必要去找孙思邈看看。 …… 拜大雪所赐,新年过后,孙思邈并没有立刻失踪。 没过多久,李想便派人将他叫了过来。 “孙神医,王妃还好吗?” 绿竹见李想把孙思邈叫来给段嫣然诊治,便紧随其后,神情紧张。 身为段嫣然的贴身丫头,竟然没能在第一时间察觉到她生病,这对她来说,绝对是无法原谅的。 “王妃,您这几日,是不是觉得有些困倦乏力,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孙思邈没有急着给段嫣然把脉,而是先把情况问了一遍,这才让段嫣然把右手伸出来。 孙思邈的胡子都白了,他也没那么多顾忌。 段嫣然看了一眼李想,挽起袖子,将自己的右手伸了出来。 李想原本还算镇定,此刻却是一脸的紧张。 “孙神医……” 李想看着孙思邈把了半天的脉,忍不住开口问道。 “王爷,难道你自己没有把出来吗?” 孙思邈微微一笑,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李想答案,而是故意吊着他的胃口。 段嫣然疑惑的看看孙思邈,又看看李想。 她总觉得,他们之间,似乎有什么事情瞒着他。 “哈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有一个半月了。” 不过,孙思邈毕竟是行家,李想并没有等太长时间,便将结果说了出来。 “什么?我有喜了?” 段嫣然愣了一下,然后就是狂喜之色。 不管是哪一代,皇室里,靠着儿子上位,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虽然,她对自己与李想之间的关系,充满了自信,但如果真的生下一个孩子,那就另当别论了。 “是吗?我要当爹了?” 虽然早就猜到了这一点,但李想还是很高兴。 “不错!妙啊!” 李想情不自禁的握紧了拳头,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段嫣然见李想对自己怀孕的反应很是满意。 “孙神医,你能不能暂时留在王府?放心吧,我最近在医术上有了新的进展,我们可以好好聊聊。” 李想很清楚,前三个月是非常危险的。 如果不是身边有个医术高明的大夫,他还真不放心。 孙思邈可以说是这个时代最好的中医,最重要的是,他还精通妇产科和儿科,这一点很少见。 一般情况下,想要将他留在王府,难度不小。 要知道,这些年来,孙思邈大部分时间都在关中各处行医,就连他的弟子林秋,都没有找到他。 不过,该怎么用就怎么用。 “是吗?王爷,你又有什么新发现了?” 孙思邈两眼放光。 “放心吧,孙神医,你就在这里住着吧,过几天我再来找你。” …… 王妃有了身孕。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王府。 李想也很爽快,立刻吩咐管事,给所有下人发了一个月的俸禄,算是庆祝。 就连一向吝啬的管事,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嫣然,小心点。” 李想搀扶着段嫣然,在院子里漫步,欣赏着春日里的景色。 “王爷,不用扶我,我自己走就行了,孙神医不是说了吗,状况很好?” 事实上,此时的段嫣然,若是不知情的人,还真看不出来怀孕了。 现在才怀孕两个多月,距离显怀还差得远呢。 “明白,明白。这条路是鹅卵石铺成的,小心点。” 李想还是继续扶着。 段嫣然看着这一幕,心中又是好笑,又是甜蜜。 很多东西,不比较的话,是看不出来的。 段家去年一次怀孕七个,段开山的态度,她比任何人都清楚。 一年之中,大半年不在长安城不说,就算是在府中,他也没见过自己的兄长做过什么贴心的事情。 相比于现在的李想…… 段嫣然羞于承认段开山是她哥哥。 …… “哐当!” “哐当!” 虽然天气还有些寒冷,不过金太铁铺里却是一片忙碌,不少的伙计穿着短衫,拿着锤子,敲打着火红的铁块。 “掌柜的,今日铁锭又涨价了,比去年下半年涨了三成。” 金太虽然没有亲自动手,但还是早早地来到了店里。 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虽然他现在也算得上是个小老板了,但还是老样子,每次开工的时候,都会来看一看。 “是不是每个铺子的铁锭都涨价了?” 金太邹了皱眉,金太铁铺一向走的都是物美价廉的路子,若是铁锭价格上涨,他也得跟着涨,否则就亏大了。 不过,这样的话,肯定会引起客人的不满。 “是啊,先是长孙家的铁匠铺涨价了,然后其他的铁匠铺也都跟着涨价。” “长孙家乃是关中最大的铁商,价格涨了,其他人自然也跟着涨了。” 炼铁可是长孙家的核心产业,所以一开始他们愿意出售煤矿和石灰石矿,但却一块铁矿石都不愿意出售,反而这些年来,又从关中各地收购了几处新发现的铁矿。 金太打铁铺是一家铁器作坊,其中最大的一笔开销就是购买铁了。 也就是说,金太打铁铺的主要材料,就是从长孙家的铁匠铺进货的。 “最近两年,我们用到的铁越来越多,就连农夫的农具,都用上了上好的铁。而且,大户人家的煤藕炉子,都喜欢包上铁皮,各行各业对铁料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负责采购铁的人,是金太虚多年的心腹,他很负责任的分析出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然而,这一切都无法改变。 “这一点我很清楚。只可惜,长孙家的铁铺,虽然把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都用在了炼铁上,生铁的产量虽然有所增长,但还是供不应求。” 对于长孙家的铁匠铺,金太虽然有些不满,却也无可奈何。 “嗯,精铁主要是用来炼制武器的,所以价格比普通铁要高得多。这样的话,长孙家就更乐意多造铁了。” 第1153章燕王府的钢锭出炉 长孙家的地位很高,但是这里没有外人,所以这伙计说话也是肆无忌惮。 事实上,这些年来,长孙家靠着卖铁器和精铁,赚了不少银子。 否则的话,也不会放弃燕王府的捕鲸、水泥等赚钱的生意。 光是长安城里,就有七八个王公贵族,去了登州府,开始捕鲸。 “算了,抱怨也没用,这一次铁涨价,咱们先不涨价,等到买下一批铁,咱们再提价。” 金太虽然不爽,但也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这段时间,长孙府的气氛很轻松。 长孙无忌和长孙冲都是笑容满面,下人们的生活自然也好了不少。 “父亲,光是上个月,高炉的利润,就比去年翻了一半,照这个速度,今年的利润,比以前几年都要多。” 长孙冲身为嫡长子,对长孙家的产业多少都知道一些,长孙无忌也有让他慢慢继承家业的意思,反正这个家业早晚都是要交到他手上的。 “户部这些年越来越有钱,去年陛下又把所有的军队都换成了折冲府,所有的武器装备都换成了新的,所以对钢铁的需求也就更大了。” 作为钢铁的最大供应商,长孙无忌当然知道大唐的军队发生了什么。 长孙家这几年一直在扩建铁匠铺,但扩建的那些铁器,基本上都被送到了专门的作坊里,用来锻造精钢。 卖钢铁,比卖铁器更赚钱。 就拿后世的钢材来说,一吨的普通螺纹钢,最便宜的也就三千多,而高品质的钢材,一吨就能卖到五六万。 有些更高级的特种钢,几十万一吨都未必能买到。 长孙家的钢铁虽然卖不出几十倍的高价,但相对于把铁锻造成钢铁的成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利润。 “父亲,再过几天,新的钢铁作坊就会建成,到时候钢铁的产量就会大大增加,到时候我们就可以为监军打造新的武器了。” 大唐的铁器作坊不止长孙家一家,但是长孙家却是唯一一个可以大量出售这些材料的人。 “这一年来,户部一直在抱怨铁涨价,现在已经涨得很厉害了,再涨下去,恐怕陛下也会受不了。刚好,在这钢的锻造作坊旁边,也可以再建一个炼铁作坊,等这座炼铁作坊投入生产之后,关中钢铁的价格,基本上都是我们说了算。” 长孙家人多,开销也大。 长孙无忌为官清廉,从不接受下属的馈赠。 不过,就算是朝廷不买自己的钢铁,也要从别人那里买,所以,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垄断了钢铁,并没有什么负罪感。 这在长安城之中,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 算是潜规则了。 …… 燕王府。 这几天,李想几乎每天都会和段嫣然在一起,要么亲自下厨,要么带着段嫣然在王府里闲逛。 这一幕,让段开山等人都有些不忍直视。 段开山被段嫣然瞪了一眼,顿时不敢再多说什么。 “张兄弟,既然朱二福等人都要下南洋,那这张海图也算是你的,至于准不准,就看你自己了。” 李想非常支持前往南洋。 所以,他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绘制出了南洋的海图。 当然,并不是很精确。 只能说,有总比没有好。 “王爷,铁匠铺出了一件大事,想请您去一趟。” 段开山几人刚要离开,管事却是走了进来,带来了一个让李想颇为意外的消息。 “王爷,大功告成,大功告成!” 在这条水泥路的尽头不远处,便是燕王府的冶铁作坊,再往前便是煤藕作坊、煤山。 李想刚到铁匠铺,罗通就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走吧,带我去瞧瞧。” 钢铁是工业的必需品。 在工业革命之后的漫长岁月中,钢铁生产与煤炭生产,一直被视为衡量一国综合实力的两大指标。 这几年下来,大唐的钢铁产量,李想多少也算了解了。 一千多万斤。 乍一看,好像产量不低? 可如果换算成单位的话,也就是五千吨。 后世随便一个工厂,一年的产量就比大唐高出数十、数百倍。 李想想,大唐想要改变,就必须要有钢铁的存在。 这也是为什么,李想在铁匠铺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 当然,这些钱并不是用在那些毫无新意的灶台上。 而是修建了数座高炉,让工匠们有足够的权力,也有足够的资金,来研究如何制造钢铁。 在这个时代,钢都是经过千锤百炼,而不是直接熔炼的。 就连长孙家,也是如此。 并且,此时的铁矿石,品质也是一个问题。 燕王府的铁匠铺,并没有对外出售过任何的铁器。 “王爷,您看,这几块钢锭,都是前几天从炉子里倒出来的,这些钢锭做出来的横刀和其他的精钢比起来,丝毫不逊色。” 罗通一边说着,一边兴奋的介绍着。 老实说,在将这些铁熔炼成钢锭之前,他也是抱着一丝怀疑的态度。 毕竟,自古有“百炼成钢”之说。 好在,王爷总是能创造奇迹。 “哪一把是我们的?” 李想虽然很高兴,但却没有罗通那么激动。 毕竟,他早就料到了这一点。 “王爷,您看这个缺口,比旁边的那个小了一圈,这说明,我们这里的钢,绝对不差。” 在这个时代,没有拉力测试仪和弯曲仪,它的拉伸强度和屈服强度是无法测出的,所以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来衡量。 而且,大唐在钢铁上的造诣,在世界上也是数一数二的,而且历史悠久,对于钢铁的好坏,也有自己的判断标准。 “王爷,我能不能试试?” 身为习武之人,秦安然对于钢刀的好坏,心中自有一套评判标准。 在他看来,罗通所说的刀,并不是什么好刀。 “秦将军所言极是,王爷,要不,我也试试?” 席君买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第1154章保证日产一万斤钢铁 这个时代,无论是将军还是铁匠,都会用这种方法来衡量一把刀的好坏。 远古时代的铁,除了碳含量高之外,还含有大量的硫、磷等元素。 在锻打的过程中,要把铁暴露在空气中,把碳、硫和磷都氧化去除掉。 所以,铁匠铺里才会传来“哐当”“哐当”的敲击声。 这一幕,就算是在九十年代的时候,在一些偏远的地方,都能够看到。 当然,铁匠只知道怎么做,却不知道原因。 “好吧,你可以试试。” 李想见秦安然、席君买两人似乎并不相信罗通,顿时觉得有些好笑。 虽然不知道这些钢锭的品质如何,但李想可以肯定,这些钢锭,都是从高炉里炼制出来的。 罗通可不敢骗自己。 “你们若是想要测试,不妨在一旁试一试,我还得给王爷讲解一下如何炼制钢锭。” 今天难得遇到这样的好机会,他自然要将这两年来炼铁作坊,哦不,应该说是炼钢作坊的成果介绍给大家。 否则,每到年末,刘谨召集各大作坊的掌柜们开个会,铁匠铺里的伙计们一个个低头不语,任凭那些掌柜们说三道四,他们也只能忍气吞声。 “无妨,罗通,你尽管说。你们两个动作快点,不就是互相砍几刀吗?” 李想自然明白罗通的不爽,不过,他也明白秦安然和席君买是怎么想的,所以,他也没有多说什么。 反正也无所谓。 “哐!” 秦安然和席君买两人对视一眼,各自走到一旁,各自举起长刀,朝着对方斩去。 …… 观狮山附近虽然没有什么参天大树,但却有不少一人多高的灌木丛。 地面上的小草,已经冒出了嫩芽,追逐着春天的脚步。 一间不为人知的工坊之中,几缕黑色的浓烟,与蔚蓝的天空有些格格不入。 作为一个重工业,无论在什么时代,这里的工作条件都不会太好。 当然了,燕王府的铁匠铺也是一样。 环境保护? 铁匠铺里当然不可能有。 所有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空气。 可以说,燕王府的铁匠铺,比起后世的那些作坊,还要简陋得多。 不过,只要能炼出钢铁,李想觉得,这一切都是可以接受的。 “哐!” 秦安然和席君买两人都是一脸的震惊。 “如何?我都说了,这两把刀都是一样的。” 罗通见秦安然和席君买依旧是一副不信邪的模样,不由不悦的反唇相讥。 秦安然看着手中的横刀,虽然多了几道缺口,但本来以为这一撞就要断成两截,却没想到竟然硬生生地顶住了。 “王爷,如果这把刀是用直接熔炼的钢铁打造而成,那这件事情的意义可就大了。” 身为武将,秦安然当然知道大量的精钢对于大唐来说意味着什么。 “当然可以。有了钢的制造技术,我们王府的生意,也就多了一环。” 李想看了一眼面前的高炉,虽然比不上后世那些钢铁工厂,但也算得上是一次历史性的突破。 “王爷,钢已经熔炼好了,是不是要开始量产?” 身为大唐大发明家,罗通很清楚,王府的各种产业,在这段时间里,被无数的钢材所阻碍。 别的不说,就说建设局建造大明宫时,如果房梁是用钢做的,根本就不需要用巨木。 “作坊里有多少熔炉可以直接熔炼钢铁?”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等待,技术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李想当然想尽快提高钢铁的产量。 不管是武器,还是作坊里的器械,甚至是农具,都可以用钢来制造,这可比木材和普通的铁要好得多。 要知道,一块上好的钢,比普通的铁还要贵上许多,比起木头来,那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王爷,我们面前的这个熔炉,今天就可以开始炼钢,另外两个工坊的熔炉,稍微改造一下,过几天就能使用。不过剩下的几座,我想最多也就是冶炼矿石。” 说起作坊里的事,罗通自然是一口一个准。 对于炼钢而言,前一步便是炼铁,通过氧化铁水中的碳,除去多余的碳,便可获得钢水。 “行了,现在开始炼钢。同时,我们也要在附近建立一批工坊,提高钢铁的产量。” 李想并没有说,要建造更多的熔炉。 工坊里的工匠们需要时间来学习和培养,要是直接说要十个熔炉,到时候质量和安全性都无法保证,那可不是他想要看到的。 现在精钢不足,这些年来,各大作坊从长孙家的铁匠铺那里得到了不少的好处,现在,也该是他们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如果在关键时刻出了什么差错,那就晚一点好了。 毕竟,炼钢是一门学问,光是用来盛放高温铁水的熔炉,就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除此之外,炼炭也是一种革新,究竟炼到何种程度,才能更好地适应钢铁的需求,也是一门学问。 单是燕王府的炼铁作坊,便足以支撑整个观狮山书院的研究。 “王爷放心,到了月底,咱们的作坊,就能炼出五千多斤的精钢,到了月底,我有把握,每天能炼到一万斤。” 罗通自信满满。 这几年来,罗通一直在研究如何改进炼钢技术,并将其量产化,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将其转化为现实。 “一天一万斤?” 李想和秦安然异口同声的问道。 但秦安然的问题,却是充满了震惊和不敢置信。 但李想却有些诧异,就这? 但是转念一想,大唐一年的钢铁产量也不过是一千万斤而已,一天一万斤的产量,已经很吓人了。 也难怪秦安然会惊呼出声。 “王爷,我们可以再往上提。不过你不用担心,到了年中,日产两万斤应该不成问题。” 从李想的反应来看,罗通一就知道,自己的目标,并不尽如人意。 王爷的眼光,可不是他们能比的。 他还是太得意忘形了。 看来以后要更加努力才行。 尚书省和各大衙门,就在太极宫旁边的内城。 虽然李世民已经进入大明宫,但是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这些重要的机构,也都在宣政殿的两侧,进行着同样的工作。 不过,六部的办公地点并没有改变。 第1155章侯君集闹工部,是不是贪污了兵部的刀 这一天清晨,兵部尚书侯君集气势汹汹的来到工部,劈头盖脸的就把阎立德骂了个狗血淋头。 “阎尚书,你怎么只给了兵部八千把大刀?工部是不是想独吞这些士兵用来防身的武器?” 侯君集乃是秦王府的旧臣,玄武门之变的功臣,平日里在长安城之中,也是嚣张惯了的。 就在昨天,他接到手下的报告,工部的一万把刀只发了八千把,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工部居然还敢欺负兵部,这是把他们当成软柿子了吗? 如果不趁机给工部一个教训,恐怕兵部的盔甲和弓箭都要被扣下来了。 “侯大人,话可不能乱说,什么叫工部贪污?” 阎立德好歹也是一部尚书,被人在自己的衙门里骂了一顿,自然是不可能善罢甘休。 “呵呵,兵部要的一万把弯刀,都是户部拨下来的,为什么只剩下八千把?若不是有人贪墨,还能有什么?”侯君集冷笑道。 “难不成你们工部能把一万人变成八千人?” 看着侯君集如此自信的模样,阎立德也是心中一动。 难道真的有人贪污了兵部的东西? 这样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但从来没有像这一次这么明显。 侯君集这么一闹,阎立德身边的几个工部的高层也都围了上来。 也不知道他们是来看戏的,还是来给自家尚书撑腰的。 人多的地方,就有竞争。 阎立德作为一名匠师,他的手艺自然是没话说的。 但是在官场上,却并不能让人满意。 或许,是自己太过死板,让一些下属不满。 “杜管事,是你昨天把那刀交给了兵部,是不是真的如候尚书所说的那样?” 阎立德看了一眼旁边负责打造横刀的管事,便叫了他一声。 至于侯君集,则是冷眼旁观。 两千多把刀,可不是一般人敢伸手的。 一个管事,根本就没有资格贪污。 他倒要看一看,阎立德要如何推卸责任。 这一次,他必须要借着工部立威,免得被人掐住脖子。 “不错,阎尚书,只交了八千把刀。” 杜管事暗暗后悔,自己怎么就这么好奇,跑到这里来了。 阎立德原本是希望手下的人能够出一份力,将侯君集的气焰打压下去,哪知道…… 侯君集也是微微一怔,没想到杜管事竟然会承认。 难道他真的有恃无恐,连兵部的面子都不给? 还是说,他背后有朝廷的大人物撑腰,根本不惧他? “杜管事,此话怎讲?你以为我拿不下你?” 阎立德平日里在工部是个老好人的形象,但今天却是真的动了真火。 “冤枉啊,阎大人,侯大人,我是无辜的。工部打造横刀的时候,每一道工序的钱粮消耗,都是有记录的,就算给我天大的胆子,我也不敢贪墨一文钱。” 杜管事有些郁闷,他觉得自己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负责监督这批刀的锻造。 他不敢说自己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但要说他贪墨,那就太冤枉了。 “冤枉?哈哈,这真是贞观十一年来最好笑的一件事。” 侯君集看向杜管事的目光,充满了不屑。 “有什么话就直说,别废话了。” 阎立德也很不满意杜管事,说话的语气也有些不客气。 杜管事见这两个大佬对他怒目而视,心里那个郁闷啊,连忙解释道。 “阎大人,户部的钱粮,是去年夏天才送过来的。那时候,我确实是按照一万把刀的成本来准备的,但那是最耗费时间的,所以,前几天我们才刚刚完成。” “但你知道,去年夏天到现在,这把刀用的精钢的价格涨了多少吗?” 没人回答杜管事的问题,他只能继续解释。 “横刀需要优质的钢材才能锻造,这半年来,这些钢锭的价格已经上涨了三成以上,如果按照年初的价格来计算,差不多涨了五成。” “我们收购钢锭的价格很高,但户部拨给我们的钱却是一样的,实不相瞒,这八千多把刀,还是我费尽心机才凑齐的。” 侯君集闻言,却是丝毫不受影响:“呵呵,照你这么说,我们兵部反而要感谢你了?” “感谢不用说!但是我们工部并没有贪污。” 听到这句话,阎立德看向杜管事的目光终于柔和了几分。 只要他没有贪污,那就好办了。 在官场上混了这么多年,就算是再傻的人,也知道该怎么做。 “侯大人,您也听到杜管事说的话了吧?不是工部懈怠,也不是有人贪污,都是因为铁价格的上涨。这已经超出了工部的掌控范围。” “是啊,侯大人,以现在的铁价,能弄出来六千把已经很不错了,这一次,我们工部不但没有做错什么,反而立了大功。” “是啊,钢涨价了,户部给我们的钱和粮食都没有涨,工部自然不可能按照原来的计划,打造出一万把刀来。” 其他的侍郎、员外郎也纷纷附和道。 “胡说八道!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兵部要一万把刀,现在才拿到八千把,你要是不给我补齐,我就跟你没完!” 侯君集却是毫不在意,恶狠狠地说了一句,拂袖而去。 天气渐渐转暖,渭水河上的游客也渐渐多了起来。 而随着气温的回暖,已经持续了一年之久的钢铁价格,也开始出现了降低的迹象。 “父亲,就按你说的,我们新造的精钢作坊生产出来的精钢,已经被我们储存在仓库里,一斤都没有卖出去,等他们买不到足够的精钢量,价格就会水涨船高。” 长孙冲哈哈一笑。 “对了,铁矿石的价格也要适当的上调一下,否则有的人看着铁矿石涨价太厉害,还不如自己去买铁矿石回去锻造,哪怕是劣质的钢材,也会有人这么做。” 长孙无忌抚须而笑,对于眼下的局面,他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些年来,长安城里的工坊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对于钢铁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再加上朝廷一直在为各地的折冲府更换武器,所以钢铁的供应量自然是不够的。 虽然他不知道市场供需是怎么原理,但是供不应求,物价就会上涨,这一点长孙无忌深有体会。 第1156章我,杨本满,要弹劾赵国公 “这倒也是,那我就让铁匠铺控制一下出货的数量,多存一些。” 长孙冲觉得自家父亲想得比他周到多了,所以他很谦虚的接受了他的建议。 “对了,上个月观狮山书院采购的钢铁,是不是还没签契约?” 长孙无忌心中一喜,忍不住笑了起来。 观狮山书院中,格物楼是最高的建筑,然而许敬宗却是准备在这里建造一个巨大的大礼堂,用来容纳整个书院的人。 这就需要大量的立柱和横梁,所以钢筋的采购也是不可避免的。 而长孙家,则是长安城中,最大的钢铁供应商。 虽然知道自家王爷与长孙家不和,但许敬宗还是得硬着头皮去长孙家买钢筋。 长孙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就算他一口气采购了数万斤钢筋,却迟迟不肯签字。 看了看现在的价格,已经比之前涨了将近一成,许敬宗依然没有如愿。 “父亲。一次性要这么多钢筋,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一些,他们不会说什么。” 长孙冲心情大好,因为他知道,李想一定会输的很惨。 长孙家虽然不差钱,但这份成就感,长孙冲还是很喜欢的。 如果能让李想吃点苦头,那就更好了。 虽然有时候他也不明白,为什么父亲总是找燕王府的麻烦,按理说,他们和燕王府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但既然他不喜欢李想,那就算了,他也没打算改变什么。 “好吧,那就再等一段时间,等下个月的时候,我就能按照市场价卖给他了。” 长孙无忌算了算时间,觉得这件事做的天衣无缝。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如果观狮山书院还想要更多的钢筋,那就只能硬着头皮买了。 想想都让人高兴。 …… 侯君集在工部大闹一场的消息,很快就被有心人知晓了。 包括杨本满在内,所有的御史都是如此。 这看起来很重要。 杨本满不是没有能力,而是性格上有一些缺陷,所以才会在御史这个位置上卡了这么久。 毕竟,他是学霸,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隋唐时期的秀才,和明清时代的秀才是完全不同的。 前些年科举改革时,李世民就已经废除了科举考试,因为科举考试太难,能考上的人寥寥无几。 可以说是万中无一。 相当于后世院士一般的存在。 “杨东,你可知道,最近长安城中,铁和钢的价格,都涨了不少?” 杨本满一直在想着怎么利用这个机会,让别人知道他的存在。 一年不弹劾一两个朝中重臣,那还是御史么? “老爷,这几个月来,老奴听长安城和城东都传的沸沸扬扬。不过,不管是茶园还是制茶作坊,都不太需要铁器,所以,我也没跟你汇报。” 杨东虽然不明白杨本满为什么突然这么问,但是还是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怎么一下子涨了这么多?就连工部的武器制造,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老爷,我听说过一些传闻。” 杨东见家主对这件事情很感兴趣,便开始卖弄起自己见多识广的一面来。 “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购买钢铁的人越来越多,而市场上出售的数量却少了很多,价格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了。” “这一点,我明白了,你这么说,是不是另有隐情?” 杨本满突然有一种抓到了什么的感觉。 说不定,明天的朝会上,就会有弹劾的对象了。 “老爷,只有王公贵族才能做钢铁生意,而赵国公就是其中之一。听说赵国公的府邸前几年才建起了一座大型的钢铁工坊,不过市场上的钢铁产量并没有增加多少。” “咦!新作坊不是已经盖起来了吗?为什么市场上卖不出去?” “囤积货物而已,又不是什么秘密。” 杨本满一听,顿时眼前一亮。 如果他敢弹劾赵国公,那么,谁还敢说他是个只顾着报仇的人? 春暖花开,太液池周围,到处都是蝴蝶飞舞,花香四溢。 李世民带着长孙皇后,在一片花丛中漫步。 长孙皇后在食疗调理下,虽然还没有痊愈,但至少不再像之前那样病弱不堪了。 昨日从张阿难那里听到长安城中钢铁涨价的消息后,李世民就感觉到了一丝烦躁。 不过,在见到长孙皇后的时候,他也就放下了心中的烦躁。 平心而论,自从长孙皇后嫁给他之后,她就再也没有为长孙家提出过任何要求。 就连长孙无忌被任命为吏部尚书的时候,朝堂上都流传着不好的传言,是长孙皇后劝他把长孙无忌从这个敏感的位置上撤下来的。 所以,李世民虽然对长孙家有些不满,但是为了长孙皇后,他还是忍了下来。 无忌应该是受了下人的蛊惑。 而且,现在铁、钢的需求量大增,难道长孙家还要故意抬价吗? 李世民如此安慰着自己。 “这池子周围,种植着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四季皆有,想来为了大明宫,想儿也是煞费苦心啊。” “听说燕王妃怀孕了,我想,想儿一定会更加的成熟。” “但愿如此,只是朕总觉得,想儿不是个安分的性子,即便是有了子嗣,也未必能克制得住。” 对于李想,李世民可谓是爱憎分明。 爱的是,这个家伙总是能在不经意间,为大唐解决一些棘手的问题,为大唐带来各种各样的利益。 恨的是,他总是被各种各样的消息刺激,这种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 “改天让嫣然进宫吧,她有了身孕,出去走走也好。” …… 这段时间,杜荷的心情一直都很好。 别看他平日里一副长孙冲狗腿子的样子,但是有好东西,长孙冲也会想着帮他一把。 杜家听了长孙冲的话,凑了两万多贯钱,用来囤积钢铁,如今看着价格节节攀升,杜荷只觉得自己的钱都在往家里流。 当然,杜荷能够说服哥哥将家里所有的流动资金都用来购买钢铁,除了长孙冲的叮嘱之外,工部的大伯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第1157章参赵国公纵容下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二弟,见好就收吧,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涨?” 杜芳可不像自己的弟弟那么胆大,看到自己的家族在短短半年内就有了近万贯的家产,不由得有些害怕。 “大哥,长孙家囤积的钢铁、精铁比我们多得多,他们都不惧,我们还怕什么?” 杜荷不以为意,“更何况,仓库里的存货,是我从好几个作坊里好不容易凑出来的,要是就这样卖掉,岂不是辜负了我的一番苦心?” “只是如今市面上铁、钢涨价的消息已经传开,朝廷早晚会有所动作,那时候想要收手,可就晚了。” 杜芳身为长子,从杜如晦手中接过国公之位,又是一家之主,想得自然比杜荷要多些。 “大哥,我已经和长孙大人约好了,什么时候发货,我们再谈。” 杜荷说服不了自己的哥哥,但是他也不想现在就卖掉,所以选择了拖延时间。 以他对大哥的了解,这一招通常都能奏效。 …… 当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时候,关中又迎来了新的一天。 大明宫中,文武百官鱼贯而入,朝着含元殿走去。 杨本满脸上的红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这让他身边的同事们,都觉得有些奇怪。 这天气也不算太热,这位杨御史的脸怎么这么红? “杨御史,你是不是在上朝之前做了什么准备?要做什么?” 几个相熟的同事说说笑笑。 “哼!” 杨本满看了自己的同事一眼,一言不发。 虽然这些人和他打招呼的时候,都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杨本满知道,这些人肯定是在背后嘲笑自己。 偷工减料杨本满,这份耻辱,短时间之内,是无法洗刷的。 既然不能阻止他们讨论,那就给他们一个更激烈的话题好了。 杨本满脑补了一下自己在朝堂上的表现,脸上的红晕就更浓了。 御史大人要想名留青史,想要名动长安城,就必须不惧强权的弹劾朝中大臣。 杨本满觉得,他要做的这件事,于公于私,都是对的。 没过多久,所有人都已经到了含元殿,按照自己的位置站好。 杨本满忍不住抬起头来,看着长孙无忌,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在大唐,长孙无忌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物。 一方面,他和李世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而且,他还是李世民的亲大舅子。 所以,在朝堂上,敢跟他作对的人,并不多。 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随着张阿难尖锐的叫声,早朝正式开始。 杨本满“咳咳”一声,在一群大佬怪异的目光下,上前一步。 长孙无忌:会不会是李想又做错了什么,让杨本满抓到了把柄? 房玄龄:杨本满最近很安静,今天是怎么了? 段志玄:这小子,再敢参我女婿一次,老子今日定要好好教训他一顿。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杨本满就先开口了。 “微臣参赵国公纵容下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杨本满的话一出,所有人都震惊了。 杨本满是不是变了? 难道是觉得弹劾李想还不够难,所以想换一个更难的? 果然是个硬骨头! 牛逼! 含元殿中的气氛,变得诡异起来。 包括李世民在内,所有人都呆住了。 这个杨本满,到底是怎么了? 怎么突然就对无忌动手了? 朕怎么没听说这两个人有什么过节? “铁和钢,都是用来锻造武器和农具的重要材料,从去年开始,到现在,长安城……” 杨本满见群臣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的身上,越发的激动了起来。 这一次,他要一雪前耻了。 而长孙无忌看向杨本满的目光,就像是要吃人一样。 长安城里的权贵们,都有自己的生财之道,铁和钢虽然是稀罕之物,但是长孙家也没有做的很过分。 “启禀陛下,长安城的铁、钢之所以涨价,是因为大唐国力日益强盛,百姓生活越来越富裕,对于铁器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兵部这些年也在不断的更换新的武器,所以杨御史所说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完全是无稽之谈。” 长孙无忌被人当众指责,自然要为自己辩解几句。 长孙无忌一开始还有些心虚,不过转念一想,又多了几分信心。 哄抬价格的事情,没有确凿的证据,再怎么扯皮,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至于囤积居奇这种事情,他们不是没有做过,但也有其他的解释。 许敬宗不是说要大量采购钢筋吗? 自家仓库里储存了多少精铁,普通人还真不清楚。 就算传出去,也会被认为是为观狮山书院的交接做准备。 长孙无忌想着想着,嘴角就忍不住勾起一抹笑意,这样一来,他的反驳就更有说服力了。 “赵国公,您贵为当朝国公,屡得国恩,却只顾自己一己之私,不顾朝廷安危,不顾百姓安危,你去问问户部,有没有同意?兵部同意了?工部同意了?” 杨本满学乖了。 这一次,他要把水搅浑,把兵部、工部两位尚书牵扯进来,才是最有利的。 毕竟,他弹劾长孙无忌,也没有想过要对他做什么。 其实杨本满心里很清楚,只要长孙无忌没有谋反之心,他再怎么弹劾,也伤不到他。 但是,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把水搅得越浑,名声自然也就越高。 不管怎么说,户部,工部,甚至是兵部,对于钢铁的涨价,都是怨声载道的。 而长孙家在关中的铁、钢的垄断地位,也是众人皆知的。 长孙无忌再怎么狡辩,也不会有人相信长孙家与此事无关。 “戴爱卿,阎爱卿,侯爱卿,诸位意下如何?” 李世民平静地说道,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可是,身为一国之君,他却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杨本满与长孙无忌在朝堂上斗嘴。 既然杨本满已经提到了其他衙门,那他也正好借此机会听听其他人的意见。 第1158章长孙无忌:什么囤货,是给观狮山书院准备的 “咳咳!” 阎立德向侯君集、戴胄等人使了个眼色,上前一步。 这些日子,他可是憋了一肚子的火。 铁、钢涨价,但户部的拨款却没有跟上,工部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将所有的武器都交付出去。 户部不吭声,兵部却来怪罪工部,这让他怎么解释? 既然杨本满是冲着赵国公来的,而且还想把自己拖下水,那还不如在朝堂上好好商量一下。 “陛下,赵国公那边是不是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微臣并不清楚。但是微臣却是知道,最近这段时间,铁、钢的价格比去年上涨了许多,关中的铁、钢,至少有一半是出自长孙家的作坊。” 阎立德虽然对长孙家有些不满,但他也不是傻子,他总不能跟长孙无忌对着干。 他再怎么不爽,也要为整个阎家着想。 可是,他又不能偏袒长孙无忌。 那侯君集为何会跑到工部来,指着自己的鼻子破口大骂? 难道长孙家就不应该为自己的遭遇负责吗? “陛下,阎尚书所言极是,这一年来,铁和钢的价格已经上涨了不少。” 虽然户部也是铁料涨价的牺牲品,但很显然,杨本满和阎立德两个人都是冲在最前面的,所以他也没有必要当这个恶人。 所以,戴胄只是嘴上应着,并没有再说什么。 “按理说,长安城之中,各种材料的涨价,和兵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过,这件事情还需要向阎尚书和戴尚书打听一下,工部那边能不能按时交货。” “工部那边说,户部只拨了这么多钱粮。但是户部却说,他们已经把钱粮都交出去了,如果出不来,那就是工部的事了。” 侯君集虽然脾气不好,自视甚高,但却也不是杨本满可以随便拉进来的。 相反,他还可以趁机向工部和户部要一些武器。 杨本满看着这一幕,觉得事情好像不是他想的那样。 看来,得再来一次大新闻了。 “陛下,微臣听说,长孙家最近建了一座精钢作坊,规模也扩大了不少。不过,现在市场上的钢铁似乎更难买到了,他们是不是囤积了什么东西,很容易就能查出来。” 长孙无忌闻言,心里咯噔一声。 看来,这件事情,是不能善了了。 还好可以用准备交给观狮山书院为借口,糊弄过去。 虽然量大了点,可陛下也不可能真让人一个个称啊。 “杨御史,你还真是信口开河。人多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你也知道,长孙家为了应对钢铁和钢铁的短缺,已经建立了一个新的工坊,但是还远远不够。” 长孙无忌看着李世民,一脸的愤慨。 长孙无忌在这方面,明显比杨本满要高明的多。 “赵国公,你就别拐弯抹角了,你打算怎么解释囤积居奇的事?” 事已至此,杨本满摆明了是要跟长孙无忌作对。 杨本满是什么人? 这一点,朝中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虽然,他一直咬着燕王不放,让所有人都怀疑他的话有没有可信度。 可是,今天这一幕,却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 这是要把目标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吗? “大唐除了长孙家之外,还有其他的钢铁作坊,需求量大,供不应求,所以价格才会这么高。至于囤积居奇?呵!可笑,可笑!” 长孙无忌当然是不肯接这个黑锅的,否则,他的一世英名就毁了。 虽然这是世家大族的惯用伎俩,但暗地里做还行,明面上是不能做的。 “那为什么长孙家的仓库里,有那么多的钢铁,却没有卖出去?不是囤积居奇还能是什么?” 很显然,杨本满在这件事情上下了很大的功夫,不管他有没有确凿的证据,还是他的猜测,长孙无忌都不敢否认自己的库房里有大量的钢铁。 “杨御史既然知道长孙家族库房中有一些钢铁,那就应该清楚,这批钢铁是我们准备送给别人的。之所以一直放在仓库里,就是因为存货不够用。” 好在年前就没把货送过去,否则这次可就麻烦了。 长孙无忌心中暗叫侥幸。 当然,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他也可以把责任推到下人身上,说自己是被骗了。 这一招,他还能不知道吗? 不过,如果可以的话,还是不要这样的好。 毕竟,真要这么说,等于是坐实了长孙家的囤积居奇之事,到了陛下那里…… “送过去?交给谁?还是说,左手换右手?” 杨本满觉得这长孙无忌也是黔驴技穷,居然能编出这么个理由来。 “哼,我没必要告诉你给谁。不过,为了不让你觉得我做贼心虚,我可以告诉你。” 长孙无忌冷哼道,“这批货本来就是为观狮山书院准备的,本来是年前就要了,可是……这么多的精铁,一时半刻是弄不出来的。” 长孙无忌的话,让大部分的人都相信了他的话。 长孙家虽然看起来和燕王府不对付,但是长孙家却是需要大量的钢铁采购的。 而且,世家子弟之间,有一些小摩擦,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必要时互相配合。 毕竟,小孩子才要弄明白什么是对是错,大人看到的只是利益。 倒是房玄龄和段志玄这两个比较了解李想的人,却是一脸的莫名其妙。 观狮山书院从长孙家那里购买了大量的钢铁,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的进展。 以李想的性格,怎么可能不说话? 长孙家摆明了就是要掐他脖子。 他们并不怀疑,观狮山书院有没有从他这里买钢铁。 正如很多人所想,在长安城里,除了长孙家,还有谁能够弄到如此多的钢铁? 而且据说观狮山书院第一高楼格物楼,在修建之时,便用了大量的钢筋,所以此时继续采购,也并不奇怪。 “为观狮山书院准备的?” 长安城中,杨本满最了解的就是李想了。 长孙家与燕王府不和,这一点,他又怎么会不知道? 就算长孙无忌所言不虚,但长孙家有意阻挠观狮山书院的建设,连他也能看得出来。 想到这里,杨本满更加怀疑长孙无忌所说的话了。 第1159章戴胄:谁能把钢铁价格打下来,铁矿就是谁的 “是啊,怎么,你还不相信我?” 这一刻,长孙无忌的气势又回来了。 “行,既然赵国公都这么说了,这是给观狮山书院准备的,那我便用观狮山书院格物书院的那句话来形容好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杨本满虽然心有不甘,但是一时半刻,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即使要弹劾,那也得等自己掌握了更多的情报,否则肯定一无所获。 长孙无忌见杨本满服软,这才放下心来。 看来,他是不能将自己囤积的钢铁拿到市场上去卖了,否则的话,杨本满又要来找自己麻烦。 但是钢铁这种东西,对于现在的大唐来说,简直就是硬通货。 长孙家家大业大,这点东西根本不算什么。 或许过段时间,钢铁的价格还会上涨,到时候他就能赚更多的钱。 “陛下,赵国公已经把杨御史的弹劾之事说得清清楚楚,但是钢铁的价格暴涨,却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对大唐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趁着这个机会,我们可以商量一下,怎么把价格降下来。” 房玄龄身为尚书左仆射,对于兵部、工部、户部三个部门的勾心斗角,自然是一清二楚。 孰是孰非,还真不好说。 或者说,谁都没错。 但是,他现在要考虑的,就是如何把这些事情处理好。 而且,钢铁的价格实在是太高了。 毕竟,农家的农具,有不少都是以铁器为主的。 “房相所言极是,陛下,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降价。” 温彦博也附和道。 李世民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没有说过一句话,直到现在,他才放下心来。 看来这长孙家,还算识时务。 “事实上,只要禁止使用钢铁,再将狮山书院定制的钢材拿到市场上去卖,那样随着需求量的减少,钢的价格也不会再涨了。” 一直沉默不语的礼部尚书卢宽,这个时候也站了出来,提议道。 但是,很多人都知道他在想什么。 “放屁,你的意思是,要是粮价涨了,我们就不能吃饭了?盐价涨了,我们做菜的时候不能放盐了?” 段志玄本来还憋着一肚子气,现在见卢宽跳出来出这么个馊主意,而且还是针对自家女婿,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要说护短,段志玄称第二,那还真没几个人敢称第一。 有道理的时候,他会先骂你,然后再打起来! 段志玄在朝中的行事风格,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卢宽本来是想坑李想一把的,但看到段志玄出现,他也就不吭声了。 我才不和你们这些莽夫一般见识! “一条禁令,可不是什么好办法,这些士兵,用的刀剑,都是精钢所铸,难道要我们所有人,都不用刀剑吗?” 张家与段家、燕王府交好,这个时候,自然是要站出来声援的。 就连李靖、秦琼这两个在朝堂上很少说话的人,都对卢宽的话表示了不同的意见。 “陛下,这次钢铁价格上涨,究其根本原因,是产量减少。等市场上的铁越来越多,价格自然会回落,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想办法增加铁的产量。” 身为户部尚书,戴胄对物价变动有着自己的见解。 “这一点,我们都明白。但是想要把铁矿石变成铁,谈何容易?想要把铁变成钢,那就更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了,想要在短期内大幅度增加产量,显然不太现实。” 长孙无忌瞥了戴氏一眼,似乎长孙家的工坊不支持增产,实在是无可奈何。 房玄龄道:“戴大人,长安城城南,不是有一处铁矿吗?” “是啊。赵国公府的管事,还有燕王府的人,不止一次想要买下这个矿场,我都没有答应。” 戴胄其实也想过让朝廷自己开采铁矿、炼铁,但这件事牵扯太大,牵扯到的利益太多,他也不敢贸然提出来。 “燕王府也想买?” 阎立德心中一动,现在钢铁减少,这件事或许真的可以做成。 李世民坐在王座上,眉头紧锁,看不出心中所想。 “不错,年前,燕王府的军曹许敬宗为了买下这座铁矿,亲自登门拜访。” 戴胄自觉身正不怕影子斜,所以也不怕把许敬宗来找他的事说出来。 长孙无忌听在耳中,忍不住在心里冷笑。 嘿嘿! 这个许敬宗,去年从他家里买钢筋失败,难道是想自己建个铁匠铺? 难不成,李想还真把铁矿当成煤矿了? 真是不知死活! 有本事,观狮山书院不要买我一斤钢筋啊! “戴大人,如果燕王殿下能降低钢铁的价格,是不是可以卖给他?” 段志玄不知从何而来的信心,听闻燕王府几次三番想要从户部买铁矿,便觉得女婿或许有更好的冶炼之法。 这几年,燕王府出了太多的新奇之物,让长安城中的权贵们,都有了新的认识。 “段将军,三个月之内,如果有人能够让长安城里的钢铁价格恢复到去年初的水准,那么户部这块铁矿矿,就让给他好了。” 长安城附近虽然也有一些铁矿,但也不是什么大型的铁矿。 无论是户部,还是长孙家,又或者是燕王府这些年买来的矿,都只是一些小矿而已。 当然,这个时代,钢铁的需求量远没有后世那么大。 而且这座矿并不大,所以价值并不高。 也正因为如此,戴胄敢开口,要将这座铁矿让出来。 如果真是金山银山,他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你以为李世民是那么好糊弄的吗? “什么?回到去年初的水准?戴大人,不是我说,这件事情,实在是太难了!” 长孙无忌虽然对这座矿山很感兴趣,但在他看来,戴胄的要求实在是太没有诚意了。 以他的眼光来看,整个长安城里,只有长孙家才有这个实力,能够让铁、钢的价格下降。 这戴胄摆明了就是在坑他。 表面上看起来很大方,但实际上却是不可能得到的。 到时候,就算长孙家真的费尽心思提高产量,把价格压下来,也达不到去年初的水准,那岂不是白忙活了? 他们不仅没能得到矿,还被压低了价格,赚的钱也越来越少。 第1160章杨御史还真是个狗鼻子啊 “去年年初的时候,价格就比前几年高了很多。赵国公,这并不过分吧?” 戴胄见长孙无忌一脸不屑的样子,脸都黑了。 戴胄比家世,哪里比得上长孙无忌。 不过,论资历,他绝对不比长孙无忌差。 虽然没有明显的证据,但是要说这一年多来的钢铁涨价,和长孙家没干系,打死他都不信。 现在居然还敢用鄙夷的目光看着自己…… “既然戴大人觉得这个要求不算过分,那我无话可说。” 长孙无忌是想要推卸,免得钢铁的价格跌不下来,将责任推到长孙家身上。 “好啊!长孙家造不出来,别人未必不能造。长安城里的任何一家工坊,只要能做到这一点,我就把户部的铁矿给他。” 戴胄的话音落下,却是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 “陛下,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一时半刻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臣建议今日暂且作罢,明日再议。” 虽然是房玄龄提议降低价格,但现在看来,已经没有再商量的必要了。 退朝之后,再好好想一想,这才是最实际的办法。 “既然如此,诸位卿家,还是回去好好想想对策吧,明日早朝再说。” 李世民并没有指望所有的问题都能得到答案,因为这根本就不可能。 就像未来,开会的内容大家都已经商量好了,会议也就是走个过场。 大唐也是如此,但凡涉及到民生的重大决策,李世民都会提前和朝中的大臣商议。 李世民这么一说,第一件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 随着气温的升高,百草园里到处都是盛开的鲜花,争奇斗艳。 那花很大,每一片花瓣,都是五颜六色的牡丹。 百草园里有很多种牡丹,都是唐人最喜爱的花。 微风拂过,带着淡淡的花香。 李想带着已经有了身孕的段嫣然,在花园里漫步。 “启禀王爷,工部阎大人求见!” “阎大人怎么来了?” 李想算了算时间,早朝一开完,阎立德就来找自己了。 真是太难得了! “王爷,他是工部尚书,不管有什么事,你都要去看看。” 段嫣然是个识时务的人,知道现在该怎么做。 “本王去去就来。” 李想这几天一直在院子里和段嫣然在一起,对于阎立德来这里的目的,他还是有些好奇的。 …… 燕王府别院内,阎立德端着一杯今年新出的龙井清茶,心情却并不是很好。 侯君集在这段时间里,一直在找他的麻烦,也就罢了。 工部不少人都在向他汇报铁和钢涨价的事情,更让他有些头疼。 燕王府的龙井,他最喜欢了。 如果是以前,他一定会好好品尝一下新茶的味道。 今天却没有那个心情。 “我说这院子里怎么会有喜鹊叫个不停,原来是来了贵客。阎尚书,你刚刚开完早朝,就跑到我这里来,不知道朝堂上有什么事吗?” 李想跟阎立德也算是老相识,而且他还打算和段嫣然一起出去走走,所以他也不废话,直奔主题。 “燕王,看来你足不出户,便已经知道了天下之事,不错,我今日来,的确是有一件事情要处理。”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朝会是一种很神秘的东西。 但像李想这样的皇子,却是可以随时去的。 所以朝堂上的事情,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 “哦?” 李想对这次的大朝会,充满了好奇。 不过,他也不是很担心,如果真的出了什么大事,他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燕王府的情报部门,岂是那么好对付的? “难不成,陛下还想再建一座宫殿不成?” 李想打趣阎立德道。 他只是个工部尚书,平时跟皇子接触的并不多。 “王爷说笑了,大明宫的第二阶段,去年才刚刚完工,陛下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建新的宫殿?” 阎立德讪讪一笑,不知道该如何和李想提。 按理说,这件事情,他完全可以不插手。 不过,一想到铁和钢的价格暴涨,他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他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找李想。 身为大唐的匠师,阎立德比任何人都清楚,李想对于“奇淫技巧”的造诣有多高。 尤其是大明宫的建造,更是让阎立德的世界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所以在朝堂上,戴胄曾经说过,燕王府最近几次派人来购买铁矿,哪怕这是一个多月前的事情,他也有必要来见一见李想。 “燕王,我听说,观狮山书院要建一座大礼堂,要使用很多钢筋水泥。” 阎立德看着李想似有深意的笑容,连忙把话题拉回了正轨。 “是这样。” 在没弄明白阎立德的来意之前,李想是不会轻易开口的。 “听说燕王府的军曹许敬宗,从长孙家那里买了一大批钢材,却一直没有给货?” “没错!” “王爷如今大力推行钢筋混泥土建筑,那对于钢铁的需求量必然会大增。再这样下去,恐怕王爷也不愿意看到吧?” “阎大人,大家都认识这么多年了,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李想大致猜到了阎立德今天来找自己的目的,但还是想听听他到底想要说什么。 “杨本满今日上朝,弹劾了一个人。” “嗯?” “王爷不用担心,不是你,是赵国公。” 虽然李想让他不要拐弯抹角,但阎立德觉得有必要把话说清楚。 “是吗?不过御史弹劾宰相,也是常有的事吧?” “话虽如此,但若弹劾赵国公长孙无忌,却似乎有些不妥。而且,如果是因为钢和铁的涨价,那就有意思了。” 难得看到李想惊讶的样子,阎立德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端起桌子上的茶水,抿了一口。 “铁器、精钢涨价,杨本满就开始弹劾长孙无忌,杨御史还真是个狗鼻子,专闻屎臭!” 第1161章我倒是有办法 “噗!” 阎立德刚喝了一口茶,直接喷了出来。 还好,李想并没有坐在他对面,否则的话,他就真的要吃大亏了。 “哼!王爷,您这话要是让赵国公听到,怕是会气得吐血。” 李想与长孙家不和,这一点阎立德早有耳闻,但今日却是得到了充分的证实。 看来,传闻都不是空穴来风。 “阎大人,你信不信长孙家和这次的铁料涨价没有关系?信也好,不信也罢。” 因为观狮山书院年前没能买到钢筋,所以许敬宗就将这件事汇报给了李想。 所以,李想对长孙家的打算,一清二楚。 不过,一想到自己作坊里的熔炉,还在不停地熔炼钢铁…… 呵呵,长孙家这次算是栽了跟头。 阎立德道:“姑且不论信不信。不管怎么说,赵国公都不会承认,就连杨本满说长孙家库房里有不少铁器、精铁,他都说这是为了给观狮山书院做准备的。” 给观狮山书院? 李想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这个理由,实在是让人无言以对。 可是,许敬宗告诉他,长孙家从来没有同意把钢卖给观狮山书院,甚至连契约都没有签。 什么叫准备交货? …… 世家大族,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家族,其次才是国家。 长孙家虽然比不上五姓七望,却也是名门望族。 长孙无忌之父长孙晟,北周开国大典三司尚书长孙兕之子。 长孙家已经兴盛了三代。 这些年来,李想得罪了那么多的世家、勋贵,但真正和他作对的,还真没有几个。 登州府的捕鲸队里,有不少都是勋贵出身的人。 李想的最终目标是压制大唐的各大世家,而不是将他们从这个世界抹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世家大族才是大唐稳定发展的根本,只要各大势力联合起来,扶持平民,扶持作坊主,就可以把世家的影响力降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地步。 那就足够了。 可是,从头到尾,长孙家都没有给过他任何的机会。 若不是顾忌着长孙皇后,李想早就要给长孙家难堪了。 现在,观狮山书院收购钢筋失败,李想才知道,长孙家是什么德行。 好在,他的铁匠铺经过多年的努力,总算是有了一些成果。 “不承认涨价与长孙家有关,那是赵国公必然的选择。但是,就算他不承认,也不能否认。” 李想见阎立德脸色难看,忍不住出言安慰道。 “说的也是,但是杨本满今天的弹劾,终究是没有成功。现在朝廷讨论的是,如何让钢铁价格恢复到去年年初的水平。” 说到这里,阎立德看向李想的目光充满了希冀。 这还不简单? 没关系。 我能行。 他希望这句话,能从李想的口中说出来。 可惜,一切都是徒劳。 “是吗?商量的怎么样了?” 李想陷入了沉思,如果没有自己的高炉,想要让价格恢复到去年年初的水平,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长孙无忌在一定程度上说的没错,这次钢材涨价,最大的原因就是需求增加,而市场供给不足。 就算是长孙家不囤积居奇,这东西的价格也会水涨船高。 唯一的区别,就是增长的速度快不快罢了。 归根到底,还是生产力跟不上。 “不知道。户部戴尚书已经提议,三个月之内,谁能把这件事情办好,户部下属的那座铁矿,就白送给他。王爷,有没有兴趣?” 李想也从工部那边听到了一些风声,见阎立德如此积极,心中也是有些无语。 在六部中,吏部是权力最大的部门,礼部是最尊贵的部门,而户部则是掌管着整个朝廷的财政大权。 阎立德这个工部尚书之位,可以说做的并不是很开心。 当然,他不会主动辞职,毕竟也算是六部之一。 “户部的矿,哪有这么容易拿到的?长孙家不就是盯着那个矿很久了吗?为什么赵国公不接下来这差事?” 听到李想的问话,阎立德苦笑道:“在赵国公看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正如李想所预料的那样。 长孙无忌说的没错。 如果是平时,这个任务根本不可能完成。 可是…… “阎大人,那你今天来,所为何事?” “王爷,您可能不信,但是,我有一件事,我必须要告诉您。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不过,在我看来,长安城里,也就只有你能做到了。” 果然,内行看门道。 虽然不知道阎立德哪里来的自信,但这一次,他却是误打误撞的猜到了。 “我倒是有办法降低钢铁的价格,但是想要让它恢复到去年年初的水平,恐怕很难。” 李想话音刚落,一旁的阎立德已经激动的站起身来,“王爷,您真的有办法?” 来了瞌睡就遇枕头。 李想在想着,该怎么做,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 既能坑长孙家一把,又能打开自己的精钢市场,既能给朝廷做贡献,又能让百姓受益。 “阎大人,这些生铁都是从什么地方运来的?” 对于阎立德的话,李想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准备先了解一下情况。 “和长孙家的工坊对接的,基本上都是由几个下属负责的,这事情我还得问问他们。” 精钢只是工部采购的各种材料之一,阎立德身为工部尚书,自然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亲自处理。 除非他自己也有个白手套。 又或者,他是不是跟哪个作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户部的意思是,三个月内,只要完成任务,就会得到一座矿的奖励。阎大人,如果本王能在三个月内完成任务,那么,工部所有的钢铁,都要优先采购燕王府的。” 在李想研究出钢筋混凝土之前,钢铁的主要作用,就是用来锻造武器。 可以说,工部才是生铁的最大使用者。 第1162章陛下放心,奴婢一定紧盯燕王府 “王爷,您真的能行?” 阎立德并不笨。 现在听李想这么一说,再结合之前对李想的了解,心里差不多就有数了。 “阎尚书,能不能,就看你们能不能给出足够的报酬了。” 李想咧嘴一笑。 “那好,以后工部就会从燕王府采购精钢。” 阎立德话音刚落,突然心中一动,问道:“王爷,你刚才说的是燕王府的铁匠铺?我怎么不知道?” 燕王府不停地采购钢铁,长安城里根本就没有一家商行向燕王府卖钢铁。 铁铺虽然建了几年,但却是一片沉寂。 而且,那里还是燕王府的地盘,外人根本就不知道里面的情况。 至于铁匠铺里的工匠们,早就接到了命令,不能把作坊里的事情说出去。 毕竟,这里面的东西,对于燕王府,对于大唐来说,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 燕王府最擅长的就是美食。 但是,阎立德此时已经没有了停留在这里的心思。 得到李想的肯定答复后,他便马不停蹄的赶往大明宫。 阎立德刚走,李想就叫来了许敬宗。 “延族,大讲堂的建造情况如何?” 听到李想的问话,许敬宗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按照原本计划,再有一个月,大讲堂就能完工了。 “王爷恕罪,大讲堂的柱子,还没有浇筑。” “最近有没有联系过长孙家工坊的老板?” 对此,李想一点都不意外。 “没有,年后的时候,我又去找过他几次,现在大讲堂还需要大量的钢材,而长安城里,就算是加价,想要买到大量的钢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哼,看来他们是真的想要捞点好处了。” 李想冷冷一笑,长孙家三番两次找他麻烦,只不过碍于长孙皇后的面子,他才忍了下来。 而现在,他们却是自投罗网。 “延族,如果过段时间,他再来找你,你一定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不要答应,也不要拒绝。” 今日朝堂上出了这档子事,长孙无忌极有可能会让手下的掌柜们卖一批钢筋到观狮山书院去。 反正都是卖的,又不是白送的。 趁着这段时间,大批量的出货,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而且,经过今天这件事,他们也不好再囤货了,但如果仓库里的东西,突然出现在市场上,那就真做实了囤积居奇的罪名了。 当然,长孙无忌也不是傻子。 只是,他猜对了开头,却没想到结尾。 这一次躲过去了,下一次肯定躲不过。 “王爷,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再这么拖下去,钢筋的价格说不定还要涨。如果长孙家真的主动联系我,我看我们还不如趁机把大讲堂全部的钢筋买下来。” “不用了,再拖一段时间,建书院所需的钢筋,用咱们自己的铁匠铺的就够了。” 李想似笑非笑的说道。 “铁匠铺能不能弄好?” 上个月,李想派许敬宗去户部谈收购铁矿的事情,但却不知道铁匠铺已经有了突破。 为了给长孙家一个深刻的教训,李想并没有告诉那些无关的人,他已经掌握了炼钢的方法。 “放心吧,延族。大讲堂所需的钢筋,只需要几天时间,就能满足我们的需求,而且还会有大量的钢材出售。” “啊?” 许敬宗目瞪口呆。 这个消息实在是太劲爆了。 这几个月来,他一直在为建造大讲堂而发愁。 建设局还是第一次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这是一项开创性的尝试。 而且,大讲堂的规模又大,为了安全起见,需要大量的钢筋。 而现在,钢铁的价格每天都在上涨,想要大量的购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现在,王爷却告诉她,这些都不是问题。 看样子,是要好好教训一下长孙家了。 这反转也太快了吧? “这件事情,你自己知道就好,暂时不要告诉任何人,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要么不干,要干就干一票大的。 李想打算,等仓库里有足够的精钢之后,再将这些精钢全部投入市场。 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长孙家等人收购,也无法阻止精钢的价格下跌。 别说恢复到去年初的水准,甚至比去年低一点都有可能。 要知道,燕王府每天的生铁产量,可是远远超过了大唐的生铁产量。 这种跨时代的技术优势,是任何人都无法逾越的。 “王爷,您就别放心好了。长孙家拖延数月之久,定是不安好心,放心,属下绝不会坏了王爷的大事。” …… 大明宫中,李世民和阎立德的会面很快结束。 虽然,他很想立刻把李想召入宫,询问一下,他凭什么认为,三个月的时间,价格就能恢复到去年的水平? 不过,考虑到李想这几年的出色表现,李世民还是忍住了。 “张阿难,盯紧燕王府最近的动向。既然他已经接下了户部的任务,如果完不成任务,那可就成了笑柄了。” 于公于私,李世民都希望李想能成功。 不过,他也知道,想要做到这一点有多么困难。 “陛下,燕王府的所有产业奴婢都知道,可从来没有见过燕王府卖过钢铁。相反,燕王府旗下的各大工坊每年采购的钢铁数量也不少,燕王说三月之内便可将价格压下来,实在是令人费解。” 张阿难感觉接下来的日子里,自己怕是又要忙碌了。 每当和李想扯上关系的时候,他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所以我很期待,想儿会做什么。如果他真的成功了,那可就是大功一件了。” 打天下易,治天下难。 身为一国之君,李世民再清楚不过了。 所以,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关注着和民生有关的事情。 越是关注,他就越是发现,想要做到这些事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燕王的手段一向都是出人意料,所以,我倒是有些好奇,这一次他又会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陛下放心,我会派人盯着燕王府。” 不管是出于责任还是出于好奇。 张阿难肯定会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件事情上。 盐铁的事情,事关重大。 第1163章精铁价格再次上涨,燕王府啥时候出货啊 随着天气的变化,长安城已经进入了夏季。 不过,东西两市出售的钢、铁的价格不降反升。 “长孙兄,那李想厚颜无耻的接下了户部的差事,如今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这钢价不降反升。” 杜荷满脸喜色,亲自为长孙斟上一杯沉香。 在此期间,杜荷硬生生说服了他的哥哥,将仓库中的钢铁留了下来。 若是早一个月卖出去,岂不是要少赚几千贯? 虽然杜府不缺钱,但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啊。 他淡淡一笑,道:“这些年,他们成功了太多太多,李想已经膨胀到了极点。你是不知道,前些日子,我家掌柜主动去找许敬宗,想要将他们苦苦哀求的钢筋卖给他,可他居然还嫌贵。” 长孙冲想起来,许敬宗居然还想用去年年底的价格买钢筋,真是可笑至极。 如果不是杨本满在朝堂上弹劾长孙家,就算按照市场价卖,他也不会卖给他们观狮山书院。 现在许敬宗居然还想要便宜点,那就顺水推舟,继续拖延下去。 这样一来,就没有人会说长孙家囤积居奇了。 “呵呵,觉得贵吗?那他为什么不去别的地方买?” 杜荷大乐,“现在长安城里,有七八成的钢铁都在我们手里,如果他能买到足够多的钢铁,又便宜,那才是怪事。” “不说这个了,干一杯。” …… 工部。 这段时间以来,阎立德的压力很大。 “阎尚书,这批陌刀一共有五千柄,下个月就要送到兵部。可是,现在所需的精钢连一半都不到,该怎么办呢?” 主管刀匠的员外郎一大早就来找阎立德告状了。 前段时间,侯君集在兵部闹事,很多人都是亲眼所见的。 虽然后来经过多方的努力,终于将那批武器送到了兵部。 “既然长孙家这一家不够用,那就去别的作坊采购好了。” 阎立德决定再去一趟燕王府,看看李想答应他的那一大批钢铁,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影子。 “阎大人,如果别的工坊也有这么多的钢铁,那就好了。但是现在长安城里,什么都买不到。” 那员外郎是真的急了。 作为负责制造这些陌刀的人,如果不能按时交货,阎立德肯定会有麻烦,但是最麻烦的肯定是他。 这就像是后世,出了什么事,被撤职的,都是副局长。 毕竟他们才是真正负责的人。 你总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老大的身上吧? “放心吧!” 阎立德大概能猜到李想在想什么,所以,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找李想。 不过,这都过去一个多月了,应该差不多了吧? …… 金太打铁铺里,一如既往的响起了一声清脆的响声。 只是,金太的脸上,却露出了担忧之色。 建设局不停的给自己下了一些修建道路所需的工具的订单,比如锄头、铁锹等等,可是现在,他却发现自己的铁料不够用了。 一直以来,金太打铁铺都是收购铁器,将其锻造成精钢,然后打造成所需的器具,卖掉赚点小钱。 现在长安城里,钢铁的价格一天比一天高,就算是有钱,也很难买到足够的材料。 这进一步刺激了铁矿石的涨价。 “师父,这个月底,我们要向建设局交付两千把铁锹和一千把锄头,如果还不能把铁料弄到手,那恐怕就要逾期了。” 金太的弟子阿虎站在一旁,脸上露出焦急之色。 “有传言说,燕王已经答应了户部,三个月后,长安城里的钢铁价格便会恢复到去年的水平。而现在,这些东西的价格却在不断的上涨,我想,燕王殿下一定是有所图谋。” 事已至此,金太也只能将希望寄托在李想身上了。 “就算三个月后降价了,我们也不可能按时交货。” 阿虎是金太最年长的弟子,从小就和金太一起在店里做事。 所以他比谁都着急。 “唉,这倒也是。回头我亲自去各大店铺看看,不管贵不贵,先买点铁,以备不时之需。” 金太心中虽然有些不甘,但是却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金掌柜在不在?”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来到了店外,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马车上走了下来。 “王掌柜,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金太连忙收起心中的担忧,笑着迎了上去。 王富贵是金太打铁铺生意最大的恩人,如果不是他在金太打铁铺买了建造大明宫所需的铁钉,恐怕这里现在还只是个十几个人的小作坊。 “金掌柜,您的脸色不太好。看你的黑眼圈,肯定是没睡好觉。” 王富贵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一眼就看出金太这是强颜欢笑。 但今天,他是来带来一个好消息的,所以,他还是忍不住调侃了一句。 “哪里,在下只是一个铁匠而已,哪里比得上王掌柜您,能为燕王效力。” 金太摸不清王富贵今天的来意,只能先客客气气的说道。 “算了,看你这段时间吃了不少苦,我也不逗你了,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王富贵看着金太,脑海中浮现出自己初入长安城时的一幕幕,也不想再逗他了。 金太:“你说。” …… 王富贵看着金太打铁铺内,一个个大汉挥汗如雨,拿着大锤一锤又一锤地砸在通红的铁块上,不由对金太多了几分好感。 能把一个小作坊经营成现在这个样子,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你们店里的精钢是不是太少了?” 建设局虽然不是王富贵负责的,但他也知道,修建水泥路所需要的大量铁器,很多都是金太打铁铺提供的。 “哎。” 金太叹息一声,倒也没有隐瞒的意思,“的确如你所言,如今铺子里最缺的,就是钢、铁了,有钱也未必能买到。” “花钱也买不到?” “嗯,这段时间有些奇怪。” “呵呵!”王富贵忍不住嗤笑道:“那是因为某些人啊,贪得无厌。” 金太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沉默了下来。 “好了,你马上去准备马车。” 今天还要去几家店铺,所以王富贵也就不多说了。 第1164章一夜运出六七万斤 “啊?” 金太微微一愣。 “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铁匠铺里缺铁吗?别浪费时间了,我给你找了很多精钢,肯定比你自己锻造的还要便宜。” “精钢?” 金太双眼放光,落在王富贵身上。 别说是精钢,就是想要买到足够的铁,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是啊,我给你运来一万斤精钢,你要吗?” “要,王掌柜,要要要。” 金太此时也顾不上王富贵开出的价格了,他只想着先把东西弄到手。 在这个节骨眼上,价格倒是其次,关键是有没有货。 “要不,你问问多少钱?” 看着金太一焦急的样子,王富贵又是心疼,又是好笑。 长安城里,并不是只有金太铁匠铺一家,因为铁器的涨价而陷入了困境。 “呵呵!王掌柜一向光明磊落,在下还担心什么?当然,这精钢比其他地方卖的要贵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金太看似忠厚老实,但毕竟是开店多年的人,并不笨。 这话听起来像是在拍王富贵的马屁,可实际上,却是在讨价还价。 但现在,他处于绝对的下风,所以,他只能用这种委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别急!燕王府的店铺,向来都是童叟无欺。我会按照去年年初的市场价卖给你。” “啊?” 金太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先不说这些精钢的品质如何,他就没见过比铁更便宜钢啊。 不烧炭吗? 不需要人力? 而且,千锤百炼,未必就能锻造出精钢,反而会让铁报废。 所以,就算是最普通的铁,价格也要比去年贵上一倍。 现在,王富贵竟然说按照去年年初的市场价卖,这等于是把钢铁的价格打回了去年年初的价格。 难道说,传闻燕王府将在三个月内把钢铁价恢复到去年年初的水平是真的? 燕王府一下场,他便成了第一个获利的人。 “嗯?嫌贵?” 王富贵嘿嘿一笑。 “没有没有,我没有。我只是觉得,这个价格,是不是有点低?” 金太并不贪心。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跟王富贵有过任何私下交易。 而现在,王富贵开出这么低的价格,他不由有些担心。 没有免费的午餐。 贪小便宜吃大亏。 这一点,他很清楚。 “哈哈!你这家伙,还嫌便宜?放心吧,我对你这铁匠铺没兴趣,燕王殿下更没兴趣,更不会骗你。” 王富贵看着金太的反应,顿时无语。 果然,王爷开出的价码,太具有杀伤力了。 也就是说,现在钢铁的价格,一夜之间就能恢复到去年年初的水平。 也不知道那些囤积了大量钢铁的世家大族,听到这个消息,会作何感想。 今天晚上还能不能睡觉? 他都有些好奇了。 “王掌柜,你这是什么话?这不是我的本意。我是说,这精钢太便宜了。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放心吧,这是燕王定的价格,与我无关。还不快去准备马车,我要去下一家了。” 听到王富贵的话,金太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事到如今,他别无选择。 不管这精钢品质是好是坏,他都要去看一看。 正如王富贵所说,无论是他还是燕王,都没把自己这个打铁铺放在眼里。 那他还担心什么? …… 燕王府炼铁铺出售精钢的事情,并没有刻意的去宣传。 但是,长安城之中,却有几家铁匠铺,在这一天,运来了大量的精钢,工部的胥吏们,更是把一车一车的精钢,运到了下属的作坊之中,这件事情,很快就在长安城之中传开了。 “什么情况?李想是怎么弄到这么多钢铁的?” 自从李想夸下海口,要把价格推到去年年初的时候,长孙家就派了不少人盯着燕王府。 这一次长孙家的人,燕王府炼铁作坊在往工部运送货物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长孙冲本以为,李想是在试探他,想要压低钢铁的价格。 毕竟,如果能达到目的,那么,燕王府的损失就不算什么了。 然而,就在这一天晚上,所有人都得到了相反的消息。 工部拿到的精钢足有两万斤。 金太的铁匠铺,拿到了一万斤的精钢。 观狮山书院带回了三万斤钢筋。 而且,长安城里的许多作坊,都在运着一车又一车的钢铁。 长孙家的下人们,还真是专业,故意出了车祸,撞到了马车,各种手段都用上了,确定了里面的钢铁是真的。 长孙冲顿时慌了神。 长孙冲很清楚,整个长安城,甚至是关中所有工坊的钢铁产量有多少。 这也是长孙家敢囤积居奇的原因。 “郎君此言差矣。我听说燕王府的铁匠铺建了很多年,但是却从来没有出过一斤铁。” 看着已经到了爆发边缘的长孙冲,负责打探消息的家仆战战兢兢,生怕被迁怒到自己头上。 “光是今天,就有六七万斤的钢铁被运到各地,这批钢铁,根本不可能是事先囤积的,不然观狮山书院也不至于在去年跑到我们这里来求我们。” 长孙冲虽然已经到了暴怒的边缘,但他的神智还算清醒。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许敬宗去他家买钢筋的事情也是个幌子,难道这一切都是李想的阴谋? 想到这里,长孙冲的脸色变得煞白。 “父亲怎么还没回来?” 每每到了紧要关头,长孙冲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的父亲。 “暂时还不知道,但估计也快到了。” “你去找找从燕王府运来的精钢,今天晚上我要。” 长孙冲倒吸一口凉气,感觉到这么多年以来,他面临的最大的考验。 第1165章武媚娘的提议,一天下降一成 燕王府内,武媚娘也听到了今日之事。 “媚娘,你怎么来了?” 看着瘦了一圈的武媚娘,李想才想起来,自己这半年来,好像都没怎么管过她。 李想面露羞愧之色。 “王爷,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 武媚娘娇嗔一声,让李想一时语塞。 “呵呵,媚娘说笑了。” 武媚娘看着李想那尴尬的笑容,心中暗笑。 “听说今日王府里的冶铁作坊,一天之内就能炼出数万斤精钢来?” 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而武媚娘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 钢铁涨价,这几个月来,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个问题。 “不错,我已经向户部承诺,三个月后将价格降至去年初的水平,如今已经过去快一个月,我认为是时候出手了。” “王爷一天之内,就把钢铁的价格降到了去年年初的水平,自然是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但媚娘觉得,如果把这个过程改成一天降低一成,慢慢降到去年年初的水平,那么竞争对手就会更难应对了。” “一天降一成?效果会更好一些?” 说实话,李想在前世的时候,绝对算不上是天才。 他之所以能在大唐站稳脚跟,完全是因为他有千年的先见之明。 现在武媚娘提出来,他也有些好奇了,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到底是什么? “对。这一年来,精钢的价格一直在涨,现在王爷突然把价格降到了去年的水平,难免会有人趁火打劫,囤积居奇。” “像长孙家这样的竞争对手肯定会效仿,到时候,王爷就算有再多的精铁,也未必能卖得出去。” 武媚娘并不知道新作坊里有多少钢铁,她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判断。 事实上,如果李想没有足够的精钢储备,这件事很有可能会发生。 就算是长孙无忌,在看到精钢价格如此低廉的情况下,也会觉得也不可能下跌太多,甚至有可能随时反弹。 所以,从燕王府买下那些精铁,倒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抄底,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有这个可能。” 李想瞬间明白了武媚娘的意思。 “但是,如果按照一天降低一成的价格来计算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见李想同意,武媚娘淡淡一笑,道:“第一,一天一成,并不能让世家大族加入进来。”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那些采购钢材的人,看到钢材的价格一天比一天低,他们就会抱着一种心理,以为明天还会跌,市场上的钢材需求量就会越来越少。” “供给增加,需求减少,价格却一天比一天低,这对长孙家来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李想不得不承认,这个办法,比他更有效。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温和了许多,但是这一刀一刀的割下去,对长孙家来说,绝对是一种煎熬。 李想看着武媚娘那张倾国倾城的俏脸,忍不住赞叹。 不愧是女帝,智商高的离谱。 …… 夜读诗书。 夜幕降临,大厅里点起了几根巨大的蜡烛。 武媚娘从小就接触到了商业方面的知识。 当然,最重要的是,智商和情商都很高。 “媚娘,要不,你也和香儿一样去管理王府的产业吧。” “好。” 武媚娘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至于精钢,你就不用操心了。王府的铁匠铺,每天产出的钢铁,绝对是你无法想象的,不管是长孙家,还是那些世家大族,想要囤积一些廉价的钢铁,都可以。” “反正我们的精钢本就是公开出售,任何人都可以购买。嗯,除了胡人。” …… 通化坊内,有一座看似普通的府邸,里面却是别有洞天。 “二弟,我反对你再买精钢。” 杜芳看着杜荷,脸色铁青。 杜家的人,自然是第一时间就知道了今天的事情。 正如武媚娘所料,杜荷决定继续收购燕王府放出的精铁。 以他的眼光来看,一天之内,便已经卖出了数万斤的精铁,那么,燕王府的存货,应该也不会太多才对。 只要他和长孙冲把剩下的存货全部买下来,长安城里的铁矿石价格,就会继续在他们的掌控之中。 “大哥,这仓库里的钢铁,虽然价格相对便宜,但也比年初的时候贵了一半。若是我们不做点什么,岂不是白白损失了几万贯钱?” 杜荷双眼都红了。 当他听说燕王府要出售精钢的时候,还认为李是想在逞能。 但是随着一辆又一辆的钢铁被拉走,他也有些急了。 工部向来是用钢最多的地方,看今天的情形,工部库房都快装不下了。 至于观狮山书院,则是新的钢铁消耗地,也被拉走了三万斤。 这个李想,究竟囤积了多少钢铁? 燕王府什么时候开始炼铁了? 他对此一无所知。 由不得他不急。 “二弟,我早就告诉过你,见好就收。但你做了什么?” 事后诸葛亮,这是人之常情。 当然,杜芳为人耿直,并不想参与到这件事中来。 但那又如何? 身为一家之主,考虑到巨大的好处,他最终还是默许了杜荷的行为。 “大哥,事到如今,多说无益。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阻止燕王府的动作,否则,我们库房里的钢铁,都会毁于一旦。” 杜荷又是愤怒,又是焦急。 如果这次失败了,他在杜府的地位将会一落千丈。 就连长安城里,都会有关于自己的笑话。 “不,绝对不能买燕王府的钢铁,这件事情,我不可能瞒得住,如果燕王殿下知道了,到时候,他在圣上面前告我们一状怎么办?” 杜芳的头脑还是比较清醒的。 自己家的事情已经够丢人的了,再不收敛点,谁知道会有什么下场。 至于损失,因为精铁还在仓库里,就算价格下跌,最多也就是赔钱而已,杜家还是赔得起的。 但如果名声受损,就算陛下看在先父的面子上网开一面,那也是巨大的损失。 “大哥,既然连长孙家都不惧,我们又有何惧之?” 杜荷一跺脚,抱怨自己的哥哥胆子太小了。 “长孙家是我们能比的么?” 杜芳一番话,将杜荷怼得哑口无言。 第1166章广州码头辞别,去南洋找香料岛 金太这边。 “师父,刚才有两个卖铁器的铺子来找我,问我们要不要铁?可以打个九折。” “叮当叮当”的声音响起,阿虎走到了金太的身边。 无论在什么年代,商人的嗅觉永远是最灵敏的。 其实,换个说法,在涉及到利益的时候,每个人都是最敏感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很多东西都能解释的通。 “呵呵,九折?” 金太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这些商人,之前都干什么去了? “他是当我是傻子么?” 昨日,他在燕王府内一口气拉回了万斤精铁,而且,价格还真的和去年一样,金太终于可以安心的睡上一觉了。 而现在,那个被他苦苦寻找却得不到的商人,却主动找上门来,并且以更低的价格卖给他。 嘿嘿! 来不及了! “师父,我也觉得,这几个人实在是太不厚道了。不过听他们的意思,燕王府的精钢怕是撑不了几天了,所以徒儿才没有动手。” 阿虎吃过大亏,一看到这些商人,他的气势就弱了几分。 “别理他,这是王掌柜告诉我的。我们店里要是缺精铁,尽管去找他,咱们要多少有多少。” 王富贵的话,道出了金太的真实想法。 …… 长安城里,天气一天比一天热。 长孙无忌面前,长孙冲面无表情。 “你从燕王府买了三万斤精钢?” “是啊,还有人想要买,不过不管买的人有多少,那精钢好像永远都卖不完。” 这段时间,长孙冲心中百感交集。 一开始,他们听说燕王府卖得很便宜,还抱着一种看好戏的心态,觉得李想的举动毫无意义。 当燕王府的钢铁达到数万斤时,他整个人都慌了。 他想着,如果自己能够联合一群人,把燕王府卖的那批货买下来,然后继续控制长安城钢铁的价格,那么他还能翻盘。 可是,当他发现燕王府的钢铁还是源源不断的流入市场的时候,他的心里又是一阵慌乱。 这个李想,究竟囤积了多少? 据说,燕王府的铁匠铺,只有这一年来的人比较多,平时都是冷冷清清的。 就算是他从一开始就开始囤货,也没有多少存货啊。 长孙冲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从明天起,停止收购。还有,把仓库里的钢铁和钢铁尽快运到洛阳等地,就地出售,就算是降价也没有关系。” “什么?父亲,那我们岂不是要亏本了?” 长孙冲对自家父亲的态度转变有些不解。 “亏本?” 长孙无忌深深地看了儿子一眼,心中叹息。 “现在还想赚钱?能不赔钱就不错了。” “什么?难道李想手里,真有这么多钢铁?” “我也不知道,他手里有多少。但是,我却知道,燕王府可以源源不断的制造出精钢,而且,速度还在我们的预料之外。” 长孙无忌显然也有自己的渠道,听到了一些风声。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 长孙家如今如日中天,在长安城的各个衙门里,都有自己的人。 就算是长安县的地痞流氓,也有不少跟长孙家走得很近的。 有了他们的帮助,想要打探消息,并不是什么难事。 当然,他也只是听说,燕王府的铁匠铺,有一种可以量产精钢的方法。 至于如何生产,那就不好查了。 否则,燕王府的护卫们,岂不是都是废物? “父亲,照这么说,洛阳的精钢价也要跌了。” “所以,我们要抓紧时间,在一些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把所有的钢铁都卖掉。尤其是钢,现在已经跌得很厉害,就算是赔钱,也得卖出去。” 这个长孙无忌不但不笨,而且还很聪明。 当他发现自己事不可为的时候,就开始割肉了。 …… 光塔码头为广州第一大码头,毗邻广州市舶司。 这一日,王平早早地来到码头,送别张猛、房遗爱二人。 开春之后,张猛等人离开长安城,到达登州时,段开山率领船队前往倭国,张猛与房遗爱前往南方。 船队一路向南,除了偶尔停下来补充一些新鲜的食物和淡水之外,并没有停下来休息,终于抵达了广州城。 有王平在南方接应,张猛等人也省了不少麻烦。 “张兄,你要多加小心,实在不行的话,就立刻回来。” 王平对波斯商人带来的香料垂涎三尺,李想也跟他说过,南洋有一座香料岛,但他也听说过南洋的复杂情况。 虽然张猛他们驾驶的是最新研制出来的新型飞剪船,但风险还是很大的。 面对飓风,大小船只之间的差距并不是很大。 “放心吧,王爷已经把海图给我送来了,这次,定然是能够找到那香料岛的。你就在这等我们凯旋归来。” 现在,张猛已经完全喜欢上了大海。 他并没有因为未知的道路而感到恐惧,相反,他对未知的未知充满了期待。 如果真能找到香料岛,那自己岂不是要名垂青史? 连张猛都不怕,房遗爱这个没心没肺的人,自然也不会担心。 至于周大福,则是一脸的担忧。 …… 宣政殿之中,李世民神色不变,正在听张阿难汇报最近长安城之中的局势。 “钢铁的价格,已经和去年一样了吗?” “是的,在长安城里,任何想要购买钢铁的人,都可以用这个价格,购买到足够的钢铁。” 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事情,张阿难当然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去了解。 “想儿到底做了什么?” “燕王府的炼铁作坊戒备森严,奴婢的人几次想要潜入都做不到。虽然奴婢也不知道这些钢铁是如何生产的,但是燕王府能大量生产钢铁却是肯定的。” 张阿难低下头,略显尴尬。 这一次,下面的人也是想趁着夜色潜入,谁也没有想到,燕王府的铁匠铺,居然戒备森严到了这种程度,连他的人都被抓了起来。 还好,亮明了身份之后,对方并没有为难他的人。 不过,这也是一种耻辱。 “这一次,有谁参加了钢铁的囤积居奇?” 李世民并不在意张阿难的尴尬,李想总是能给人带来惊喜,让他很快就适应了过来。 第1167章机械学院的任务,轴承、齿轮、螺母 “额……” 张阿难欲言又止,不知该说什么。 “有话直说。” 既然李世民如此说,张阿难哪还敢隐瞒? “陛下,这件事情牵扯到了赵国公和莱国公,除此之外,赵郡李氏、博陵崔氏的人,以及长安城东、西两市的商人。” 张阿难看了一眼李世民的表情,开口道。 “这么说,无忌也参与了?” 至于其他人,李世民并不在意。 不过长孙无忌也参与了进来,这让他有些失望。 长孙无忌是李世民最信任的臣子。 虽然李世民和长孙无忌之间的信任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破裂,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有一些疙瘩的。 这可能是长孙家这一次损失最大的东西了。 困扰了长安城百姓很长一段时间的钢铁价格,就这么虎头蛇尾的落了下来。 有了长孙家带头割肉,其他人见情况不对,也有样学样。 长安城里的钢铁价格,在极短的时间里,便恢复到了去年年初的水平,甚至比去年的时候还要低了一成。 这一战之后,杜荷一个人呆在家里,心里很不是滋味。 长孙无忌也很担心,李想会不会继续降价。 作为长孙家的一家之主,长孙无忌心疼的倒不是这笔钱的损失,而是以后再也不会有什么暴利了。 这一次的损失,比表面上还要大得多。 为了不激怒李想,长孙无忌还特意叮嘱家族子弟,不要与燕王府起冲突,以免事情闹得太大。 燕王府的铁匠铺,终于被各大世家所熟知。 随着钢铁行业的突破,李想的目光,也落在了基础产业上。 有些事情,他之前一直没有做,是因为他觉得时机未到。 现在,他可以考虑一下了。 观狮山书院的格物楼之中,罗通正在讲解自己对机械的理解。 有了钢材,自然要考虑制造更多的机器。 一时半刻,燕王府里的工坊,也不知道有多少机器。 很多时候,作坊并不是不需要机器,而是找不到合适的机器。 “那么,接下来,就由燕王殿下来为我们讲解。” 罗通今天是被李想叫来的,他很清楚,李想这次来格物书院,肯定另有目的。 “啪啪啪”的掌声在大唐是不受欢迎的。 反倒是李想往上一站,全场鸦雀无声。 还好,李想对这种气氛早已习以为常。 “长话短说,这座机械作坊对你们来说,意义之大,超乎你们的想象,甚至可以说是千古流传。” 李想深知,现在这个时代,人人都想流芳百世,想要名垂千古。 这是文人墨客的梦想,最底层的工匠们也是如此。 当然,这一切都要以填饱肚子为前提。 “今天,我就不废话了,给你们布置一些任务,制作一些小玩意,这是我们机械作坊的第一个任务,如果你们之中,有人能做出一些不错的东西,或者有自己独特的想法,我会给予你们丰厚的奖励。” 李想一边说着,一边从怀中掏出一张巨大的纸条,打开之后,几个机灵的护卫立刻上前,将纸条递了过去。 “本王在这张图上画了一些小玩意,别看这些小玩意不大,但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些小玩意都是要用上的,意义非凡。” “这个东西,本王称之为滚柱轴承,用途很广,一般用在马车的车轴上,还有水车的轮轴上。” 李想也在思考,该从哪一个开始。 在后世,滚珠轴承是最普遍的一种,而且效果非常好。 不过,以大唐目前的技术,想要制造出这种大小一致的钢珠,实在是太难了。 一两个还是有可能的。 想要大批量生产,显然不太现实。 所以,李想选了一种比较少见的圆柱滚子轴承。 这种轴承,是用圆柱形的轴承,代替了普通的滚珠,虽然制造难度很大,但比起滚珠,还是要简单的多。 并且,这种轴承的承载能力,也比一般的轴承要大得多。 至于摩擦,那就只能靠涂抹鲸油来解决了。 用鲸油这样的高品质润滑油,圆柱滚子轴承的使用寿命,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再看这个齿轮,大家应该都见过,这是东汉时期的东西。本王希望你能好好研究一下,看看有没有更好的齿轮形状。” “齿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几乎所有的机器,都需要齿轮。 “最后,我要说的是,这一对,就是我们所说的螺栓和螺帽。虽然是最小的一个,但也是最难做的一个。” 轴承、齿轮之类的东西,更早出现。 但是螺栓螺帽这种东西,一直到近代才出现。 这件事,就连李想自己,都没办法短半刻内解决。 除非他能做出一台机床来。 可是,现在连轴承、齿轮都没有,哪里来的机床? 这些小玩意儿,看似不起眼,但就算是在后世,也没几个国家能生产出来。 就拿齿轮来说,世界上的高端产品,基本上都是由少数几家厂商垄断的。 同样的齿轮,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但是他们却能做出比你更好的东西。 这里面牵扯到的东西太多了。 当然,李想也没想过要研发出什么高科技的产品,毕竟,一切都要一步一步来。 比如马车里的滚柱轴承,只要能正常运转,比现在的车轴好用,已经是一大进步了。 有了这样的考虑,李想决定将这些基础零件交给格物学院旗下的机械作坊去开发,同时,也可以让格物学院变得更有吸引力。 虽然只是一件小东西,但是意义却很大。 李想心中有很多想法,但最终能否实现,还得看这些基础设施的研发情况。 南海六月份正是一年之中最热的季节。 杨老七站在船桅上,不停的擦汗,脸上满是焦急之色。 长这么大,还从来没经历过这么闷热的天气,一时间还真有些不适应。 难怪他们出发前,每个人都发了一条短裤和一件衬衣。 一开始,他还觉得那条短裤很不雅观,但现在看来,正合他的心意。 “船长,前面有一座小岛。” 杨老七举着望远镜,看向了前面的海面。 听到杨老七的话,周大福连忙爬到桅杆上,想要确认一下情况。 出发之时,燕王便再三叮嘱,此次下南洋,最重要的是熟悉海上环境,探索航路,以安全为重。 所以三艘船中,两艘船上装载了大量的食物和淡水。 第1168章海盗岛 “怎么回事?” 此时,张猛、房遗爱两人闻声而来,纷纷走出船舱。 “郎君,前面有一个岛,还停了一艘船。” “那还愣着干嘛,传令下去,准备战斗。燕王说了,这南海有许多岛屿,有许多海盗出没,依我之见,这些船多半都是海盗的。” 从广州到现在,船队在海上漂泊了一个多月,张猛已经有些无聊了。 现在听到动静,顿时来了精神。 一般的商船,一听说有海盗来了,早就吓得魂不附体,不过这一次捕鱼队,无论是人员还是装备,都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的,所以张猛一点也不担心会遇上海盗。 在张猛的命令下,立刻有人挥动令旗,指挥着几艘大船,严阵以待。 一群人在岛上欢呼雀跃。 “大当家,这些波斯商人可真有钱,这一船丝绸要是卖给占城的人,肯定能换到很多米和肉。” 一群赤裸着上半身,皮肤黝黑的海盗们正在大口大口的喝着酒,大口大口的吃着烤肉。 “罗老三,你整天就知道吃,有没有想过,把城里的女人都给占了?” “女人有什么了不起的?能有肉好吃?” “哈哈哈!”众人都笑了起来。 周围几个经验丰富的海盗露出了然的笑容。 罗老三,在这些海盗当中,算是比较特殊的一个。 他比较憨厚,没什么心机,但是饭量却是出奇的大。 这些海盗,看似大吃大喝,但实际上,却是一种享受。 事实上,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在挨饿。 尤其是相罗老三这种饭量很大的人,更是如此。 好在罗老三从小就会好几国语言,海盗头子每次出去销赃,都会带着他一起,这也给了他额外的利益。 要不然,他早就饿死了。 “大当家的,下次我们去岸上打劫,抢几个女人回来。” “我觉得可以用丝绸来换,占城的女人不值什么钱。” “这么多的丝绸,不知道能换多少女人。” 一群人沉浸在未来的美好生活中,浑然没有注意到远处有几艘船正在快速的靠近。 “郎君,八成是海匪。” 周大福拿着单筒望远镜,已经将岸边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 很显然,这座岛屿并不适合人类居住。 “不错!我们在船上也呆腻了,想要出去走走,顺便抓几个人问问。” 张猛搓了搓手,一脸的兴奋。 根据李想在长安城时的描述,海盗们对这片海域非常熟悉,说不定还能找到什么宝藏。 据说一些岛屿,在数百年前就被海盗占领,其中蕴含着惊人的财富。 “大当家!大事不好了!” 一名小弟面色惨白的朝众人冲了过来。 “放屁,哪里不好了?” 那小弟还没站稳,就被老大当家的一脚踢翻在地。 天高皇帝远,在这个岛屿上,老大的话,就是天。 “有几艘很奇怪的船在向我们驶来,很大很大。” 小弟老老实实的将自己的来意说了一遍。 “很大的船?” “大当家,难道这是一头肥羊?” “不不不,别喝了,快去船上。” 能当上海盗头子,肯定有两把刷子。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来者不善。 在海上讨生活,不管是黑吃黑,还是官军来剿匪,都是可能的。 岛上停着两艘稍大一些的船,以及几艘小船。 这种情况下,如果判断出有敌人来袭,最好还是赶紧登船,而不是在岛上组织抵抗! 这座小岛孤零零的漂浮在海面上,如果没有船的话,船上的人迟早会饿死。 于是,大当家带着一群人,朝船冲了过去。 这些南蛮子的脚皮,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砺,已经超出了普通唐人的理解。 就连踩在礁石上面都感觉不到丝毫的痛楚。 熟能生巧,这帮海盗对这里的地形和船只都非常熟悉。 很快,所有人都各就各位。 罗老三提着一把满是缺口的大刀,站在船头,一脸的兴奋。 身为岛上数一数二的强者,罗老三很喜欢战斗。 对他来说,波斯人也好,天竺人也罢,都是可以用来换饭的人。 在海盗当中,强者为尊。 如果不是罗老三有两把刷子,他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罗老三看着越来越近的船,咧嘴一笑。 大当家心中有些担忧。 这些船好大! 如此庞大的船只,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艘船是谁的? “波斯人?” 不是,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是天竺吗? 也不是. 更别说真腊、占城这样的国家了。 难不成,他来自北方的帝国? …… 晴空万里。 蔚蓝的海面上,波涛汹涌。 站在甲板之上,张猛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腥气,透过望远镜,他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岛边的几条船已经扬起了风帆,向着他驶来。 无知是一种幸福! 在这茫茫大海上,如果这些船只分散开来,他还真没办法。 但是“捕鱼队号”是大唐最大的一艘船,上面挂着五面巨大的风帆,根本不是那些小一点的船只能够抵挡的。 “张大哥,我看就算不用强弩,我们也可以把海盗和船上的人都抓起来。” 房遗爱觉得仅凭弩弓和弩箭,就击败了对手,没有任何成就感。 憋了这么久,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大开杀戒了。 “遗爱,难道你忘了当初在长安,燕王说过的话吗?狮子搏兔,也要全力以赴。我们现在是孤家寡人,不能大意。为什么不能在没有伤亡的情况下击败对手?” 看着房遗爱只知道打架,张猛也是无可奈何。 这家伙,就应该跟着军队去边境,而不是去海上闯荡。 而且,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航海专家,今天住在这艘船上,第二天就会去另一艘船上。 最要命的是,每到晚上,当船的速度慢下来的时候,他就会脱光衣服,跳入海中游泳。 “哎,就是一身的力气,没地方放。昨天我在海里遇到了一头鲸鱼,你怎么不让我去抓?” 张猛的脸都黑了。 昨日那头鲸,目测至少有八丈,即便是在登州,也是罕见的巨鲸。 虽然他有三艘船,但是杀死这头鲸鱼有什么用? 喂鲨鱼? 第1169章谁能养活自己,谁就是自己的主人 “遗爱,你要是再这样胡闹下去,我就告诉王爷,把你送到石见银山的矿洞里去。” “不行,守矿有什么意思,每天看到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咳咳!” 周大福见这两位大佬还在喋喋不休,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两位郎君,这伙海盗少说也有两百之数,若是不小心将他们带到船上,碰坏了什么东西,附近也没地方修理,不如我们先下手为强,用强弩将他们击沉?” 看着对方的船如此简陋,连强弩都挡不住,周大福觉得保险起见,还不如早点把他们送到海里去喂鱼呢。 至于郎君想要从俘虏身上问出什么,那就看谁的水性好,能活下来。 与此同时,对面的海盗们也渐渐意识到了不对。 甲板上怎么全是刀剑? 好像有人穿着铠甲? 人数上,对方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比武器。 看着一群手持各种破烂武器的同伴。 不少海盗都有些心虚起来。 海盗的世界,从来都是以大欺小。 更多的时候,则是几艘船一起行动,围绕着一艘孤零零的商船,进行抢劫。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这么被动。 现在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大人,这些都是唐人。最近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打劫过唐人的船只。” 大当家身边,站着一位谋士,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 事实上,海盗的成员也是五花八门。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中的一些人,祖上都是汉人。 “看他们那气势汹汹的架势,难道还想和我们谈判不成?” 他深吸一口气,给自己打气。 “传令下去,让所有人做好战斗准备,等这次战斗结束之后,我就带大家去占领城市,吃饱喝足!” 似乎是感觉到自己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这位大当家难得的豪气了起来。 “大当家的,你等着,我一定要抢在他们前面。” 听到吃饱喝足,罗老三顿时来了精神。 谁能养活自己,谁就是自己的主人。 这才是罗老三心中的真实想法。 “嗖!” 话音刚落,罗老三便感觉到船身微微一震。 紧接着,“哗啦哗啦”的水声响起,哪怕海浪拍打在船上,都无法掩盖这声音。 “漏水!大当家的,船在漏水!” 一个手下惊慌失措的从船舱里跑了出来。 “哐!” 大当家抽出腰间的大刀,一刀就把这手下给劈翻在地。 “漏水的地方你不去修,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然而,鲜血从他的脖子上喷涌而出,已经无法回答大当家的问题。 “嗖!” 很快,一架架强弩射出的特殊弩箭,纷纷命中了这艘船。 张猛的第一个攻击目标,就是最大的那艘船。 “啊!” 一支箭矢划过甲板,将一群海盗串了起来,然后从甲板上飞了起来,落在了海面上。 这一幕,海盗们何曾见过? 就算是占据一座城市的军队,恐怕也没有这么恐怖的武器吧? 他的船连敌人的边都没摸到,就已经失去了斗志,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能活着离开,已经是万幸了。 “船要沉了!快跳下去,我们上另一艘船。” 那艘海盗船本来就不大,被弩箭射中了水线,立刻就有大量的海水灌了进来。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船首的甲板已经倾斜。 船毁人亡! 罗老三一脸懵逼。 他没想到,这艘船,竟然要沉了。 “张大哥,我就说嘛,对付这些海盗,连甲板上的弩炮都不用,老子一个人就能把他们全给干翻了。” 房遗爱看着一群海盗,在弩箭的轰击下,死伤惨重,整个人开怀大笑。 “启禀郎君,那名会占城方言的向导说,这群海盗喊着要投降!” 周大福走到张猛跟前,想看看今天要不要留下他的性命。 “投降?” 张猛看着那些跳入海中的海盗,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 …… 达拉岛的地理位置非常好。 它并不在波斯和真腊人的航线上,但也不超过百里。 它三面都是悬崖峭壁,只有北面有一个天然的港湾。 而且,这里还有淡水! 在陆地上,没有人会在意淡水,但在这汪洋大海上,淡水却是生存的必需品。 “能听懂我话的,上前一步。” 张猛看着沙滩上跪着的一排海盗,脸上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个个又黑又矮,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只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们。” 张猛可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会说汉语的人上前三步,记住,只能走三步,其余人原地待命。” 罗老三抬起头来,看着张猛,又四处张望了一下。 那些会说汉语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争先恐后的站起来。 他们一动,一些不明所以的人,也纷纷行动起来。 “嘭!” “啊!” 很快的,张猛就用刀背对着多走少走几步的海盗砍了一下。 只有五六个人,只走了三步。 看样子,这些人还真是会说汉语的。 “嗯!都给我站起来,我只问一句,有没有人愿意加入捕鱼队?” 罗老三开口道:“跟着捕渔队干活,有饭吃吗?” 一旁的房遗爱听到这话,心中暗笑,这家伙怎么和自己一样,满脑子都是吃的? “我们捕鱼队的人,都不会挨饿。” 房遗爱瞪了罗老三一眼,他是这伙海盗中,个头最大的一个。 可就是这样,他还是矮了自己一头。 不过,从他那粗壮的双臂来看,他的力量应该不小。 “好,我愿意加入捕渔队!” 罗老三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至于自己是不是背叛了老大? 他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 谁能养活自己,谁就是自己的主人。 这就是罗老三的人生观。 第1170章官道修到了蜜桃村 “好。” “我对这片海域很熟悉,愿意加入捕鱼队。” 没有人是傻瓜。 看这些人的装备,一看就是大人物。 此时不抱大腿,更待何时? 说不定,他还能去天朝上国呢。 “不错!识时务者为俊杰,除了会汉话,你们还会说什么话?” 船队虽然在广州时,也雇佣了一些熟悉南洋的向导,但南洋小国众多,各国的语言也各不相同。 为了以后在南洋做生意,张猛觉得有必要招募几个懂南洋语言的人。 “我知道林邑话,我懂。” “我会说波斯话,也会说狮子国的话。” 看到张猛越笑越开心,罗老三忍不住站起身来,“他们会说什么,我就会说什么。” “嗯?” 张猛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了这个傻乎乎的家伙。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些俘虏用的是林邑话和占城话还有波斯话什么的,至少有五种语言,如果再加上汉语,那就是六种语言了。 难道这傻小子还真是个语言天才不成? “怎么称呼?” 张猛不由对罗老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叫做罗老三。” “不错!罗老三,从现在开始,你就跟着我混,只要你好好干,别说吃饱肚子,什么山珍海味都不是问题。到时候,我带你去长安城,给你开开眼界。” “长安城?我能去长安城?” 秦汉之际,沿近岭南道的南亚地区,已在中央王朝的管辖范围之内。 尤其是在汉朝,南洋一带,已经被纳入了日南郡的管辖范围之内,长安城这个名字,自然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可是真正的天朝上国! 在南洋,那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罗老三一听有机会去长安城,还能吃饱喝足,简直就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 呃…… 如果不是想到自己刚刚狼狈的跳进了水里,然后像一群死鱼一样,被人从水里捞了出来。 “张大哥,这些会说汉语的人,就留他们一条命吧,至于其他人,我看直接杀了就是。” 房遗爱觉得,留着这些南蛮子也没什么意思,因为乌拉乌拉不知道在说什么。 船上的食物和水都是有限的,谁也不知道下一次补给会在什么时候到来,谁也不想带着太多的累赘。 张猛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郎君,达拉岛……呃,罗老三,这里是不是叫达拉岛?”周大福问道。 “嗯,是叫达拉岛。”罗老三道。 “达拉岛的位置很特殊,我看了一下地图,发现是个不错的补给地点。将来捕鱼队去南洋的时候,这里就可以成为我们的固定补给地了。” 周大福的心思,明显比张猛、房遗爱要全面得多。 李想早就和周大福商量过了,想要出海,补给点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是在大唐的海岸线上,他们随时都可以上岸补充,这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就拿现在来说,离开广州后,除了在琼州进行过一次补给之外,就再也没有补充过任何的淡水和食物。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情况。 “这一次,我们只有三艘船,总不能在这里留下太多的人手吧?” 张猛听了周大福的话,一想也是,不过却也没有办法。 “郎君,这批人不是现成的么?” 周大福指着海滩上的上百名俘虏,笑道:“把他们所有的船都给毁了,没了船,这些海盗是跑不了的。如果他们不按照我们的要求建造码头和房屋,那么回去之后,就让他们去喂鱼。” “咦,这是个好主意。张大哥,咱们还能算一算粮食,多出来的都带走,看他们还敢不敢不听话。” 旁边的房遗爱也开口道。 几个人商量了一下,留下了一个听得懂汉话的俘虏,负责管理。 至于新来的首领,自然是要借助之前的海盗头子的脑袋来树立威信。 这也是一种投名状。 从长安城到定襄的水泥路,已经修了有一年的时间。 有这么多的人手在,再加上官道上已经铺好了路,所以速度还是很快的。 不出意外的话,今年应该能在下雪之前完工。 但也有一些人,早早就享受到了水泥路的好处。 蜜桃村,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因为这里盛产桃子而出名。 在很久以前,这里就流行种桃树。 一到桃花盛开的时候,整个山谷都会变成一片花海,蜜蜂嗡嗡的飞来飞去。 即便是长安的一些文人墨客,也会来此留上两句。 可是,蜜桃村却离官道有数里之遥,距离长安城更是有两百余里。 往年的时候,蜜桃村都没几个商贩来买桃子。 这桃子皮薄肉厚,汁水又多,运输不便。 两百多里路,一路颠簸,等他们赶到长安城的时候,桃子已经烂得七七八八了。 所以,蜜桃村的村民们,根本就赚不到多少钱。 大部分时间,都是靠着溪畔那几百亩的水田过活。 姚老二在蜜桃村算是最普通的村民了,家里种了三四亩水田,还种了一块桃园,能养活五口人,这已经很不错了。 不过,也就是不至于饿死。 “姚老二,你桃园里的桃子,可是我们村子里最好吃的,最近生意不错吧。” 眼看桃子就要成熟,姚老二每日都要去打理,顺便摘上一筐,拿到官道上去卖。 蜜桃村家家户户都种着桃树,周围的村子种的虽然没有蜜桃村那么多,但也有不少人在自家门口种了一些桃树。 所以,只能就近卖。 光靠自己的粮食,根本不够吃的,一年下来,只希望桃子成熟后,能换些铜板补贴家用。 否则,他们连盐都买不起。 还好,这些年来,已经有商贩挑着咸鱼过来卖了。 第1171章长安水果贩子的生意经 “哎,二叔,能卖个两三成就不错了。其他的都会腐烂,只会便宜我们家的猪。” 姚老二叹息一声,却是没有任何的办法。 这样的事情,在千年之后也是屡见不鲜。 “最近官道上的马车比往年多了不少,不知道有没有更好的销路。” 被姚老二这么一说,二叔顿时没了主意。 “那我先走了,回头给你送几斤桃子。” …… 文华是个卖水果的,在西市开了家水果铺子。 往年的时候,他都是从长安城周围的村子里买些水果,然后运到西市去卖。 这个时代,水果的种植规模并不大,大家都是从各地收集来的,所以像文华这样的商贩,对周围的水果种植情况,其实是最了解的。 “文掌柜,这些日子,新鲜水果卖得不错,基本都是当天就被抢购一空。” 见文华回来了,铺子里的伙计们,立刻迎了上来,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 明明已经是深秋,可长安城里的气温却依旧很高。 而且这些年,人们的收入越来越高,对水果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当然,最大的买主,还是住在朱雀大街两侧的权贵。 “哦?什么水果卖的最好?” 文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坐了下来,一边喝茶,一边问道。 “都很不错,尤其是昨天刚到的桃子,卖的特别好。” “桃子是最好的?” 文华脑子转得飞快,想了想,长安城附近,种桃树最多的是哪个村子。 “文掌柜说得对。其实,桃子的销量一直很好,只是西市没有几家卖桃子的店,而且,桃子在运输过程中,很容易出问题,所以,很多商家都不卖了。” 那伙计跟在文华身边多年,对这铺子里的情况还是很了解的。 “你是不是也把桃子弄坏了?” 铺子里要采的水果很多,文华也不能什么都亲力亲为。 比如昨天送来的桃子,就是由他的外甥负责采购的。 “九成以上都没事,大多都只磕了几下,比往年要好得多。” “什么?只磕了几下?” 文华虽然开心,但是这显然不正常,所以他想要弄清楚这其中的原因。 “昨天听四郎说,这些桃子是从北边的村子里买来的。而且,我们还在车厢里放了一些干草,所以,损失并不大。” “难道是水泥路?” 文华敏锐的察觉到了其中的问题。 水泥路,最著名的莫过于长安至定襄的水泥路。 这条路上,哪里盛产水果? “是啊。虽然运输距离变得更远了,但破坏却要小的多。距离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伙计的话让文华一下子想起来了。 “跟我来,我们去买点水果。” …… 宽阔的水泥路一直延伸到西北方向,一眼望不到尽头。 烈日当头,关中大地上,水泥路面都变得滚烫起来。 就算是鸡蛋掉在水泥地上,也会被煮熟吧? 姚老二戴着一顶草帽,用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挥了挥,想要驱散这股热气,同时,他的眼睛,也紧紧的盯着水泥路的两侧,想要看看有没有路过的行人和马车。 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他就会用最大的声音大吼大叫。 “桃子,刚摘下来的桃子,皮薄汁多。” 这几天,姚老二在这样的宣传下,总算是卖出了一些桃子。 虽然情况不是很理想,但姚老二还是很满意的。 总比去年要好吧? 照这个势头下去,他家桃子至少能卖出三成以上。 这个冬天,可以给阿娘买几斤羊毛,织一件暖和的羊毛衫。 姚老二抹了一把汗,幻想着美好的生活。 两百里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是以前,道路不好走的话,就算是马车,也要半天才能到。 可现在,文华才知道,自己从西市到蜜桃村,只用了三个时辰。 这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速度。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一段路,再也不会出现颠簸的情况,这对运送水果,至关重要。 为什么长安城里的水果这么贵? 为什么这些铺子,明知道水果的价格收上来就能卖几倍的价钱,还是不愿意大量收购?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在运输过程中,破损率过高。 往年运气不好,运回一车桃子,能完好的就只剩一成。 怎么赚钱? 难不成真的要卖出天价? 长安城里的人,又不是傻子。 “再往前走几里路,就能到了。” 文华回忆了一下蜜桃村的地址,大致确定了自己要去的地方。 他已经有三年没有来过蜜桃村了。 那一次,他输得很惨,那一车桃子,没有一颗是完好的。 还好,收购的价格并不高,所以损失并不大。 不过,桃子确实很好吃。 文华想起了在蜜桃村吃桃子的时候,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变化。 “咦?” 文华正准备将马车转到大路上,却在一棵槐树下,看到有人在卖桃子。 难道是被人捷足先登了? 文华的心沉了下去。 在商场上,竞争在所难免。 可是,当他想出一个好办法的时候,却被人捷足先登了,这让他很不爽。 “哎呦!这桃子多少钱?” 文华让车夫将马车停了下来,走到了摊主的面前。 这桃子红彤彤的,硕大的,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 一看就是蜜桃村的桃子。 虽然已经过去了三年,但文华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姚老二起得很早,一大早就去摘桃子了,早饭的时候,他简单地喝了点粥,然后带着桃子往官道上走去。 大太阳下,他刚到槐树下小憩片刻,就看到有人要买桃子。 这是在做梦吗? “啪!” 姚老二情不自禁的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好痛! 文华看着姚老二傻愣愣地站在自己面前,突然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根据他多年和农夫打交道的经验,这个卖桃子的,应该不是他的同行,而是附近的村民。 “卖桃子吗?多少钱?” 文华的声音又高了几分。 “啊,当然卖了。这桃子是我们家种的,特别甜,一文钱一个,要不要尝尝?” 姚老二也不客气,直接拿起一颗水蜜桃,让文华尝尝,然后再买。 红彤彤的大桃子,一文钱一个,的确很便宜。 如果运到长安城的话,最少也能卖到五文钱。 “不用了。” 文华也不是个贪财的人,给了他一个铜板。 说完,他拿起桃子,在袖子上擦了擦,然后一口咬了下去。 文华嘴角溢出一丝蜂蜜般的汁液。 是的。 熟悉的味道。 第1172章闻着味来的商贩 “你刚才说,这桃子是你的?” 文华快速的吃完一颗水蜜桃,脑子里开始盘算起这次来的目的来了。 蜜桃村有不少人种了桃树。 但每个家庭的桃子都有好坏之分。 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把桃子的价格压下去。 他们自己卖的时候,一文钱就能买到,自己大量收购的话,怎么可能更贵? 文华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如何垄断蜜桃村的桃子。 至少也要拿到一半以上。 这一路上,马车都很平稳,桃子应该不会像三年前那样,受到太大的损伤。 如果只是一两成的损伤,那还好说。 要知道,蜜桃村的桃子,可不是一般的桃子能比的。 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破损,他也可以将价格提高一些。 文华很清楚长安城里权贵们的购买力,也知道自己今年一定会大赚特赚。 “嗯,是我自家种的,如何?要不要再来点?” 姚老二见文华只买了一个桃子,有些失望,一个劲地劝他买。 “你是蜜桃村的人吗?” “嗯,再往前走几里地,就是蜜桃村了。 “今年桃子收获如何?是不是很好?” “今年收获很大,桃子也很漂亮。你刚才尝过了,有没有觉得,比普通的桃子好吃多了?不是我吹牛,蜜桃村的桃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都是出了名的。” 短短几句话的功夫,文华已经大致了解了蜜桃村这一年的情况。 收获不错。 “今年村子里有没有来买桃子的商贩?” 文华这句话问得很敏感。 “那肯定没有,如果有的话,我也不会跑到这里来卖桃子了。” 看着姚老二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文华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这样吧,桃子我都要了。既然你说了一文钱一个桃子,那我就不跟你讨价还价了,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你都要了?” 姚老二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文华。 天上怎么会掉馅饼? “嗯,不过有个条件。” 文华看着姚老二这副模样,心中甚是欣慰。 “掌柜的,你想要什么?” “我的要求很简单。这一年,你所有的桃子,都只能卖给我。另外,桃子要送到官道上来。” 虽然距离蜜桃村只有几里的距离,但是这条路实在是太崎岖了,如果用马车的话,估计损坏的桃子就很爹了。 这也是文华向姚老二提这事的原因。 “这就完了?有没有别的?” 姚老二咂了咂嘴,他感觉自己的运气来的太突然了。 这掌柜提出来的条件,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要求。 “没有了。不过,我们并不需要签订什么契约,只需要对天立下誓言就可以了。” 文华对这些村民们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村子里的人基本都不识字,根本谈不上什么契约。 但是,不能完全不受限制。 要是其他水果铺子的掌柜也来买,那可就不妙了? 好在这个时代的人,都是讲究信义的,只要发过誓,就不会反悔。 …… 西市,作为整个大唐最大的商业聚集地,即便是在烈日炎炎的时候,依旧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离珍宝阁不远的地方,一家水果店的伙计推门而入,做起了生意。 “把这些桃子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然后把它们洗干净,切成小块,让他们尝尝味道。” 水果铺子的老板是文华,前几天在蜜桃村里花了几个时辰,才把一车桃子运到了这里,发现桃子完好无损,很有希望。 西市各大店铺的反应,还是很快的。 文华希望能赶在其他店铺的老板去蜜桃村买桃子之前,尽快把第一批桃子卖出去。 再过几天,等他们回过神来,大家就会习惯在自己的店里买桃子了。 有句话说的好,酒香不怕巷子深。 那鲜嫩的桃子,光是摆在店门口,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这年头,舍得花钱买水果的人,可不是一般人。 “新鲜的桃子,你们看,你们看,新鲜的桃子。” 随着伙计的一声吆喝,立刻就有人上前询问。 因为交通不便,这还是第一次,蜜桃村的桃子,在西市卖得这么好。 跟这个桃子比起来,附近的桃子根本不够看。 只是尝了一口,就有人买了起来。 “我要四个!” “给我来一个!” “我全要了!” 人比人气死人。 这些人中,有不少都是各大世家,专门负责采购的。 谁的东西好,谁的价格低,他们心里都有数。 只是尝了一口,所有人都感觉到了这桃子的不凡。 这么热的天,能吃到一颗皮薄肉嫩的水蜜桃,家里的郎君小姐们该有多高兴吧? “香儿姐姐,前面有个水果铺子,卖桃子的人挺多的。” 珍宝阁内,香儿在店内转悠着,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改进。 “桃子?院子里不是有桃树吗?” 香儿自然知道李想有多爱吃果子。 所以,香儿每隔几天,都会去采些新鲜的瓜果,给李想尝尝。 “好像不太一样啊,我觉得它更大,也更香甜。” “那你先去买几个,我尝尝味道,如果觉得不错,再带回去。” …… 清晨的薄雾笼罩着蜜桃村,村民们早早的起来,去自己的桃园采摘桃子,然后成群结队的走到官道上。 这些日子,文华的水果铺子里,每天都会来蜜桃村买桃子。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别说姚老二了,就连周围的乡亲们,也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一文、两文、三文。 短短几天时间,整个蜜桃村上百户人家,差不多都有几百文的收入了。 “姚老二,昨天已经有几位掌柜过来了,说是要提高价格。” 蜜桃村之所以能卖出桃子,是因为姚老二。 村里的人见了这事,也纷纷来找姚老二。 财帛动人心。 能多卖点钱,谁都愿意。 不过,既然答应了姚老二只把桃子卖给文掌柜,村民们就犯难了。 “二叔,是您一个人的意思,还是所有人的意思?” 姚老二也不笨,一听二叔这么一问,就知道二叔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姚老二,不要怪我们贪心,为难你。这几年,大家都过得很苦,前几年蝗灾,有好几个人都饿死了。” 二叔有些不好意思的把事情说了一遍。 第1173章郎君,燕王府盖了轴承研究院 “明白!文掌柜是我带来的,我发誓,这桃子只卖给他。无论别人出什么价,我都只卖文掌柜一人。” 倒不是姚老二不喜欢钱,而是他做不到昧着良心做事。 至于其他人想怎么做,他就算是想插手,也没有那个能力。 但是,该争的还是要争。 “不过,我希望大家能以同样的价格,优先出售给文掌柜。” 虽说自家的桃园在村子里算是最大的了,可连整个村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如果其他村民把桃子都卖出去了,文掌柜肯定会觉得自己手里的桃子不够。 毕竟,桃子的成熟是有周期的。 而且,听文掌柜的伙计说,长安城里的水蜜桃,似乎很受欢迎。 还好,自己只说好了,桃子只卖这一年。 姚老二虽然信守承诺,但还是忍不住有些庆幸。 “可以。文掌柜对我们蜜桃村有大恩,我前几年也见过他来这里买桃子。如果他和别人价格一样的话,我们会优先卖给他的。” 姚老二不再多说什么,默默地扛着自己家的桃子下了山。 文华是来买桃子的,他听姚老二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眼睛都红了。 出乎意料的是,他并没有动怒。 “我还以为,你要反悔了。” 姚老二听了文华的话,老脸一红。 “不好意思,文掌柜,不过您放心,今年我桃园的水蜜桃,只卖给您了。” “姚老二,我也不占你便宜,别人多少钱,我就多少钱。并且,到了明年这个时候,也是如此。怎么样?” 这几天的桃子卖得不错,文华也尝到了甜头。 今天的退让,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强。 李想并不知道,从长安城通往定襄的水泥路,会让两百多里之外的一个小山村,走上了一条脱贫致富的康庄大道。 秋风一吹,枯黄的落叶纷纷落下,一副秋日美景。 长孙冲却没有半点欣赏的心情。 随着长安城与定襄之间的水泥路即将完工,建设局究竟花了多少钱,成为了长安城里贵族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长安城郊外的一大块地已经被建设局承包了,但是一年过去了,那块地依旧没有任何的动静。 确切的说,并不是完全没有动静。 建设局那边,还安排了一些人,将那片空地给铲平了。 然后。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在这种关键的时候,竟然没有动作,实在是太让人难受了。 当年长孙家也是跟风买下了方圆万亩的地皮,现在…… 一点动静也没有。 更要命的是,长孙家要这些地皮做什么? 这一年,对于长孙家来说,可谓是格外的艰难。 囤积了大量的钢铁,非但没有赚到什么钱,反而还吃了大亏。 尽管长孙无忌见机得快,把仓库里的东西都搬出去卖了,但长孙家还是亏了一万多贯。 虽然不少,但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最让人头疼的是,占了家里百分之八十收入的铁匠铺,再也赚不到钱了。 一家老小,吃喝拉撒,光靠长孙无忌、长孙冲两个人一个月的俸禄,是远远不够的。 如今铁匠铺的利润直线下降,长孙冲这个刚刚接手家业的人,自然是忧心忡忡。 “郎君,田庄那边有异动。建设局派出了一千多名工人,短短几天的时间,就把几个厂房建好了。” 长孙冲正愁眉苦脸,府里派出去盯着那块地的人回来了。 “有情况?” 看到这一幕,长孙冲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虽然只是一片荒芜之地,但也花了长孙家好几万贯钱。 放在这里,谁能不担心? 这是好事,正如父亲所说,他们跟着做就是了。 “是啊,看样子是一次开了五六个作坊,而且已经有人开始盖房子了。” “这么大的一片土地,就为了建几个作坊?” 长孙冲有些不甘心,“查清楚了没有?” “还没有,不过有一块石碑上写着轴承研究院三个大字。” “轴承研究院?怎么会有这样的作坊?” 长孙冲整个人都懵了。 自己还能不能跟上节奏? 总不能把地皮都推平了,再建几个作坊吧? …… 格物学院的作坊内,李想看着眼前的一辆新马车,眉头紧锁。 虽然有四个轮胎,也有刹车系统,但乘坐起来,并不舒服。 “运送货物的马车,和运送人的马车,必须分开设计。不同价格的马车,所用材料也要有所区别。像这种铸铁的轮子,重量大、价格高的大车还能用,但比较便宜的轮子,一般都是用硬木做的。” 机械作坊里,已经有了第一批滚轴轴承,李想第一时间就想着,将其应用到车轴上。 水泥路已经修通,想必货物也能运得更快。 但是,如果载重能力跟不上,那就太浪费了。 所以,李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四轮马车。 要知道,在华夏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马车,都是没有四轮的。 四轮马车的载重更大,坐起来也更舒服。 而是没人能解决四轮马车转向困难这一难题。 李想虽然能研究出未来的转向系统和差速器,但这种马车,可不是谁都能买得起的。 卖给勋贵的马车还好说,卖给商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否则的话,一辆四轮马车就能抵得上七八辆马车,到时候谁还敢买? “王爷,马车的种类太多了,不好管理。” 罗通明白李想的意思,但一辆卡车上,可能会有七八种不同的型号,还有的马车可以用来载人。 想想都让人头疼。 究其根本,这一时代的生产车间现场管理水平还远远落后于时代。 “这一点你放心,专门的马车作坊已经由建设局负责建造,到时候所有的马车都会在马车作坊里进行流水线生产。” “流水线生产?王爷,这流水线到底是怎么回事?” 罗通面露疑惑之色。 “你可以去看看。” 李想从马车里走了出来,在离开之前,还不停的指出了很多的问题。 不过,他并没有急着回去,而是和刘谨一起,往作坊城而去。 第1174章作坊城的畅想 这座作坊城,正是当初建设局和朝廷换下来的地皮,现在水泥路已经接近完工,李想也终于有了动作。 作坊城,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专门用来建造作坊的地方。 第一批入驻的作坊,分别是马车作坊和轴承研究院。 事实上,刘谨他们一开始是反对把作坊建在这里的。 因为这里距离长安城很远,步行的话,最少也要两个时辰。 在这里建作坊,工匠住何处? 长安城附近,还是有一些土地的。 然而,李想却并不这么认为。 从李世民登基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一年,大唐初具贞观之相。 而且,有了李想这个外挂,未来几年内,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肯定会层出不穷,需要的作坊与其分散在长安城周围,还不如集中在作坊城中。 这就像是现代的工业区,或者是卫星城一样。 这一点,刘谨等人自然是无法理解的。 “王爷,这些都是王府旗下的作坊,这段时间我们也邀请了几个合作伙伴,让他们搬过来,不过目前只有永阳坊的金太铁匠铺同意了。” 刘谨虽然不明白李想为什么要建作坊城,但他也知道,这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不过,听懂归听懂,听不懂也要听懂。 几万亩,几十万亩,大家可能不太清楚。不过仔细想想,普通的学校,占地面积一般都在一两千亩左右,这已经算是很大了。 就算是前世帝都最大的两所大学,也不过才五千多亩地。 建设局从朝廷那里拿到了数万亩的荒地,虽然距离长安城很远,但也是一大片土地。 如果不是燕王府的产业,建设局也不会有这么大的一片土地。 “根据上官仪传来的消息,定襄和长安城之间的水泥路,最快也要在一个月之内完工,届时,这里的数万人会空闲出来。” “王爷虽然建议从长安修建洛阳,从洛阳修建到晋阳的水泥路,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消息。有了这么多人,作坊城的建设速度也会加快不少。” 刘谨一想到自己白白浪费了这么多的银子,心中就是一阵肉疼。 “是啊,阎立本答应帮我设计作坊城的图纸了吗?” 李想骑在一匹枣红马上,看着一大片杂草丛生的田地,心中也是感慨万千。 如果说之前还只是小打小闹的话,那么现在这个作坊城已经算是大手笔了。 而一旦建成,大唐将会发生许多变化。 “同意了,我只说了两句话,阎大人什么条件都没提,就答应了。” 想到阎立本当时的反应,刘谨不由笑出声来。 他原本以为,大明宫的匠师,想要在作坊城工作,应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没想到,当阎立本听到燕王要在这里建一座占地数十万亩的作坊城的时候,他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在某些人看来,一个展现自己才华的舞台,比什么都重要。 至于待遇什么的,有时候并不是最重要的。 当然,前提是你得有一技之长,才有这个自信。 “那行,让阎立本尽快将图纸送到我这里来,让我确认一下。作坊城占地数十万亩,别到时候又改了计划。” 李想见过太多太多的事情,今天挖一条路,明天又挖一条路。 你以为一切都结束了,但一个月后,一切都变得混乱不堪。 他可不想在作坊城中发生这样的事情。 说白了,这座作坊城,就是李想的心血之地,未来几年,李想的很多计划,都会和这座作坊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王爷放心,阎大人现在正在忙着准备,不吃不喝。光是纸张,就有一车。” 刘谨自认为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可是比起阎立本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除了水泥作坊和煤藕作坊,其他想要扩建的作坊,一般都会在作坊城里进行。” “好吧,但问题是这么多工匠的食宿问题。” 作坊城距离长安城实在是太远了,想要步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虽然骑马会更快一些,但一般人是不可能养马的,除非是四五品的工匠。 “运输的事情,等建好了,本王自有办法解决,这一点你就不用操心了。至于住处,我们会在作坊城划出一块区域,建造一些房屋,供工匠们居住。” 在大唐做地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至少现在还没有条件。 不过,作为一种福利措施是可以的,比如盖房子奖励工匠,或者卖给工匠。 “按照这个速度,最多一年,第一批作坊就能开工。” 虽然刘谨不知道李想会怎么处理这件事,但是他相信李想,所以也就放下心来。 …… 深秋时节,段嫣然的小腹渐渐隆起。 眼看着预产期将至,李想便过起了足不出户的生活。 当然,李想也邀请了孙思邈,以备不时之需。 “王爷,我的腿断了。” 李想天天拉着段嫣然在院子里散步,这一点,除了孙思邈之外,似乎没有多少人赞同。 他们觉得最好的选择就是呆在屋子里,哪里都不能去。 但在李想看来,适量的运动,对孕妇的身心健康有好处,对顺产也有好处。 虽然现在有一些基础的手术条件,但如果顺产失败,需要剖腹产的话…… 一点把握都没有! 所以,该锻炼的时候,还是要锻炼的。 “嫣然,我们现在才走了一百多步,走吧,我们去百草园看看。” 李想将段嫣然扶了起来。 将手放在那鼓鼓的肚子上,能够感觉到那小家伙的跳动。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 每隔一段时间,李想就会趴在段嫣然的小腹上,感受他的存在。 有时候,他会安安静静的睡一觉。 一会儿又像孙猴子一般在地上乱蹬,肚子上的小脚印清晰可见。 真是可爱到了极点。 第1175章恭喜王爷,是一名千金 这一刻,李想无比期待小生命的降临。 无论是对于大唐的归属感,还是对于子女的责任,现在的李想,都与几年前截然不同。 “不知道王爷喜欢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这一点,段嫣然已经不止一次的问过,李想也不止一次的回答过。 然而,段嫣然却以为李想是在骗她,几乎每隔几天就会问一遍。 到了临盆的时候,她就更在意了。 母凭子贵这四个字,在古代是有深意的。 “我想要个女孩。” 李想又一次耐心而诚恳的回答了段嫣然的问题。 说实话,李想也是这么想的。 然而,段嫣然却不相信。 百草园四季如春。 无论何时,总会有花开的。 在花园门口,有几棵碗口粗细的桂花树,上面长满了椭圆形的绿色叶子,在金色的花朵中,显得格外的不起眼。 比起艳丽的牡丹来,桂花可以说是朴素中带着几分清雅。 它的花瓣很小,还没有靠近,就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 “听说王爷是长安城里最会享受的人,光是洗手间,就是那些勋贵们争相效仿的目标。每一次来到百草园,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段嫣然站在桂花树下,嗅着那扑鼻而来的香气,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感慨。 能嫁给燕王,或许是她这辈子最开心的一件事吧? 段嫣然回忆起自己怀孕后的每一天,嘴角都勾起一抹甜蜜的笑意。 “呵呵,赚了这么多钱,当然要花掉了。” 李想承认,自己就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喜欢美食,喜欢女人。 “听说你们打算在这里建个作坊城?怎么,建一座宫殿还不够,想要在这里建一座城?” 段嫣然几乎没有参与燕王府的事。 不过,作坊城里发生的事情,她还是有所耳闻的。 “呵呵,我只是想提前给孩子赚点钱而已。” 李想满脸笑容,却让段嫣然微微蹙眉。 “王爷,我今天肚子有点疼,上厕所的时候,还带着一丝血迹,难不成是要生了?” 此言一出,李想的心顿时提了起来。 “我扶你回房,雪晴你去告诉产婆,让她准备一下,还有孙神医。” 随着李想的一声令下,燕王府内的气氛,也变得紧张起来。 “王妃,你还是先吃饭吧,免得一会儿没力气了。” 长孙皇后专门从宫中派来了几个稳婆,看起来很有经验,李想也就放心了。 李想一直在安慰段嫣然,让她放心。 但是,当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他们还是很紧张的。 “王爷,你在外面稍等,我们会处理好的。” 一位产婆苦口婆心的劝着。 对于他们来说,生孩子这种事情,实在太过肮脏,别说是尊贵的燕王,就算是寻常人家的男子,也不能进去。 “给我多烧点水。” “啊!”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段嫣然的反应也越来越大。 随着时间的推移,疼痛感一次比一次强烈。 “王妃,多喝点鸡汤,多吃点点心,还有半个时辰,孩子就出生了,你要养精蓄锐。” 段嫣然今天的食欲本来就不好,尤其是从百草园回来后更是如此,更是食不下咽。 从早上开始,她就没吃过东西。 于是,一位产婆不停地劝她吃饭。 段嫣然也从阿娘那里听说了这件事,知道这段时间她必须要多吃点东西,否则等她累了,就不能生产了。 不过,她也就是勉强吃了两口,还真没什么食欲。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几根粗大的鲸油蜡烛被点燃。 李想还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仿佛没头苍蝇一般。 就算是他这个穿越者,在这种情况下,也是无能为力的。 “哎呀!疼死我了!” “王爷,疼死我了。” 李想几次想要冲进产房,却被雪晴和秦安然拦住了。 “快去烧水!” “王妃,你再加把劲。放松,发力!” 深秋的夜,有些凉。 然而,李想却已经满头大汗的站在产房外。 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是头入盆顺利生产,还是胎死腹中? 一个处理不好,关系到大人和孩子的安危。 电视剧里,总会有产婆跑出来,问男人要保护谁。 实际上,在古代,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大人和孩子没事,就是两个人都死了。 当然,也有孕妇大出血的。 “王爷,王妃吉人自有天相,她会平安无事的。” 孙思邈平静的站在一边,一言不发。 “孙神医,您给王妃看过病,她的孩子都很健康,对不对?” 李想忍不住问道,这是他一直在问的问题。 “王爷不用担心,他们母子都很好。” 孙思邈还是头一次见到李想如此失态。 “王妃!再加把劲,它已经开始冒头了,马上就出来了!” 就在这时,产婆惊喜的声音从产房里传了出来。 既然露头了,那今天的事情就十拿九稳了。 就怕胎位不对,脚先露出来,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啊!” 段嫣然香汗淋漓,咬紧牙关,使出了吃奶的劲。 “呜呜呜……呜呜呜……” “好啊!” 李想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没有电闪雷鸣,也没有狂风骤雨,天地一片昏暗。 产房的上空,也没有一丝青色的雾气,像是一个巨大的罩子,终年不散。 也不会有蛟龙破窗而入,盘旋在产床上。 李想的贴心小棉袄,一切都很顺利。 “恭喜燕王,得了一位千金小姐。” 过了一会儿,产婆抱着孩子,来到李想面前。 小家伙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 要知道,她一出生,眼睛的可视距离连一米都不到。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她在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一样。 她的皮肤皱巴巴的,带着淡淡的粉色。 “来,让本王抱着孩子,本王带她去见王妃。” 生孩子,本就是一个女人最难熬的一段时间,好不容易把孩子生下来,却发现自己的爱人不在,那种失落感,可想而知。 “王爷,你一定要小心,小娘子的脖子,一定要被你的胳膊给抱住。” 产婆很识趣,知道燕王与寻常王爷不一样,这种时候,还是顺着他的意思去做比较好。 她还想着等会多拿点赏钱呢! 第1176章船队抵达占城 “嫣然,快看宝宝。” 没过多久,李想便带着孩子走了过来。 段嫣然刚生完孩子,脸色有些苍白,看起来有些虚弱。 但见李想抱着孩子走了进来,嘴角却不由自主的勾起一抹甜蜜的笑意。 这一刻,她感觉自己所受的一切疼痛,都烟消云散了。 “可惜了,王爷,这是个女儿。” 这一刻,段嫣然还是很在意不是儿子的。 “那就好,我一直想要个女儿,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 看着李想发自内心的微笑,段嫣然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看来,王爷对自己的女儿,还真是疼爱有加。 “那王爷,不如您给她取个名字如何?” “李兰,呵呵,我已经想到了。” 李想看着怀里的孩子,咧嘴笑了起来。 看来,这一切,都是王爷早有预谋的。 只是不知,今日若是生了个男孩,王爷会取什么名字? 段嫣然心想。 “王爷,王妃如今正是需要静养的时候,嬷嬷也要给小丫头喂奶,您要不要先回去休息?” 一名产婆鼓起勇气,提醒道。 “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先给她喂几天,等她再大一些,再给她找奶娘喂奶。” 段嫣然见李想对李兰如此喜爱,也动了亲手喂她的心思。 “好,我去隔壁房间,有事跟我说。” 段嫣然是真的需要休息,而她怀里的小家伙,则是闭着眼睛,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于是,李想就从产房里出来了。 “今日产婆一人十贯钱,其余王府所有人一贯钱!” 一切都安排妥当,接下来,就是发奖金的时候了。 一开始,有些下人听说王妃生了个小丫头,还担心燕王会不高兴,现在终于放心了。 “王爷,贺喜了!” “恭贺燕王!” 一时间,整个王府都沸腾了。 …… 长安城里一片漆黑,石见银山里却燃起了熊熊的篝火。 就在马周庆祝着定襄城内的水泥路完工之时,深夜归来的捕鱼队的船也在灯塔的指引下,慢慢的靠岸。 当满载着丝绸瓷器的波斯商人横渡印度洋时,张猛也抵达了占城。 “郎君,此处为占城,安南第二大城,距安南国都不过百余里,不少南来北往的船只,都喜欢停靠此处,以备不时之需。” 罗老三跟着张猛,从船上一跃而下。 留一半人在船上警戒,其他人轮流上岸监视。 罗老三带着张猛、房遗爱等人,进入到了这个陌生的小城之中。 虽说是占城国内第二大城,但张猛觉得,比起文登县来,还是差了不少,更别说长安和洛阳。 勉强能和难波津一较高下了。 “走吧,我们去看看这些东西卖多少钱!” 这次捕鱼队到南洋来,就是为了开辟一条新的航线。 不过,归根结底,还是想要寻找一些廉价的香料运回大唐,换来金银珠宝。 不管是肉蔻、桂皮还是胡椒。 这些东西,在西市就是硬通货,随时都能卖出去。 就拿胡椒来说,在长安城勋贵之家,储藏胡椒如储藏金银。 如果你家里有几十斤胡椒,那就相当于你在北上广买了十几套房子! 因为在长安城中,一间相对普通的小院,也不过是数十贯钱而已。 不过,上好的胡椒,几十贯钱一斤,还不容易买到。 这绝对是奢侈到了极点。 价值之高,超乎想象。 也不怪张猛问这个。 长安城的九月份,已经变得有些寒冷。 但占城依然笼罩在一片热浪之中。 张猛他们刚到一个市场,就看见几家卖香料的店铺出现在眼前。 “罗老三,这里有很多香料?” 南洋的香料很多,但是张猛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种。 如今看到几家卖香料的店铺,他便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难不成占城到处都是香料不成? “郎君,占城盛产香料,但也不是很多。这还远远达不到随处可见的程度。只是数量要比大唐多得多而已。” 罗老三去过的地方并不多,所以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占城的香料产量。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说的也没错。 “算了,走吧,咱们进去问问,这地方卖什么香料,说不定回去的时候还能带点。” 对于罗老三,张猛也不抱什么希望。 张猛等人一进门,一个尖嘴猴腮的掌柜就迎了上来,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什么。 “郎君,您要什么?” “这不是桂皮吗?多少钱?” 张猛在店里看了一圈,发现了一种比较眼熟的,便问起了价格。 这桂皮,用来炖羊肉,可以起到很好的去腥作用。 在长安城里,那都是勋贵之家才能用得起的东西,即便是最低品质的,也要十几贯一斤。 “郎君,他问咱们可有什么可以交换的?” 这掌柜,倒是个机灵的主。 他对自己家的桂皮很了解,占城的桂皮并不值钱,就算卖出去,也赚不了多少钱。 但如果是交换,那就另当别论了。 眼前这名唐人,一看就是来自北方,很多他看不上的东西,在占城却卖得很贵。 “换就换呗。你想要什么?” 船上有不少从海盗房里弄来的绸缎,还有一些瓷器和玻璃镜,张猛并不介意在占城换一批。 按照燕王给他的地图来看,这一次南行,已经走了一半,最多也就是再往南走一千多里,便要考虑返回了。 在没有足够的据点之前,船队是不能继续航行的。 至于建立据点,那就需要一点时间,找到一个合适的港口,这样才能保证安全。 “他问什么是玻璃镜?郎君,他说可否让郎君拿来看看” 说完,罗老三看向张猛,眼神中也是充满了好奇。 不管是丝绸还是瓷器,他都见过。 至于玻璃镜,听都没听说过。 “张兄,我这里有,喏!” 在他身边,房遗爱竟然从怀中掏出一块巴掌大小的玻璃镜,惹得张猛频频侧目。 一个大老爷们,居然随身携带镜子…… 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他有这爱好? “啊?” 有些话,在这个世界上是通用的,罗老三还没来得及说话,掌柜的就看到了房遗爱拿出的那面玻璃镜,忍不住惊呼出声。 此时,天空中的太阳已经升到了半空,阳光正好照进了店铺之中。 外面镀了一层银膜的玻璃镜,反射着太阳的光,晃的张猛根本就不敢直视。 第1177章四十九名工匠,八十一道工序才做出镜子的 “郎君,这位掌柜说,要换多少香料?” 罗老三按捺住心中的好奇,耐着性子帮掌柜翻译起来。 张猛也不傻,一看这些人的反应,就知道这面镜子价值不菲。 这东西,在珍宝阁的时候,也得卖一百贯。 就算是产量提高了,镜子的体积变大了,这样一面镜子,放在珍宝阁里,也得卖个二三十贯。 “此乃琉璃镜,取北方极北之地出产的琉璃,历经四十九位工匠,九九八十一道工序,耗时一月才能制成。” 张猛眼珠子一转,把那面镜子递了过去。 房遗爱站在一边,听到张猛这么一说,顿时眼睛差点掉出来。 这镜子不是燕王府的作坊出产的吗? 虽然他并没有去过那里,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里有这么复杂的工艺。 至于什么极北之地…… 房遗爱感到一阵懵圈。 张猛的这番话,落在房遗爱的耳中,却是充满了虚伪和夸大。 但是听在掌柜的耳朵里,却是那么的真实。 这样的宝物,肯定要经历无数磨难,才能炼制出来的。 “这琉璃镜,就算是在我大唐,也是稀罕之物,只有王公贵族,才有资格使用。如果你能把它献给你们的国王,或许你还能得到一个官职。” 张猛继续忽悠,罗老三则是眼睛一亮,仔细的翻译着,生怕漏听了一个字。 不愧是天朝上国。 能够炼制出如此神奇的东西,看来自己果然没有选错大腿。 “这镜子我要了,这样吧,一百斤桂皮如何?” 惊讶过后,掌柜的眯起了眼睛,开始跟张猛讨价还价起来。 嗤! 张猛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百斤桂皮,这是什么概念? 这要是放在长安城,怕是能卖个几千贯。 就换这面镜子? 看他的样子,似乎还挺高兴的。 张猛面无表情,脑海中却在拼命的回忆着李想和他说过的话,然后皱了皱眉,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掌柜连忙竖起了两根手指。 “两百斤!这种桂皮,就算是占城都很难弄到,不知道要砍多少树,才能弄到那么多。” “三百斤,你若同意,此镜便归你!” “成交!” 听到罗老三的话,那名掌柜连忙应了一声。 双方有一种捡了大便宜的感觉。 张猛的心情也好了不少,从一百斤变成了三百斤,在长安城也能卖个几千贯上万贯了。 那些从码头上来的唐人,带着很多宝贝。 东头有间店铺,用三百斤桂皮,换来一面价值连城的宝镜。 他们要采购的东西很多,比如水果、蔬菜、粮食等等。 这些唐人非常豪爽,哪怕是最普通的水手,也比波斯人要富有的多。 张猛一群人一到占城,各种流言就传了出来。 “郎君,依属下之见,不如先补充些淡水粮食,再将货物换成金银铜,至于香料,咱们回去之后再采购就是了。” 周大福见张猛让人把三百斤桂皮搬上船,便劝道。 “没错,接下来就是去找香料岛了。王爷给我的海图,真腊,蒲罗中,我都还没有去。” 房遗爱用一面镜子成功换到三百斤桂皮,让他兴奋了好一阵子。 不过,一想到南方可能会有更便宜的香料,他又迫不及待地想要立刻出发。 “好,那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三天,收集足够的粮食补给,然后继续向南。” 张猛倒也知道,这次出海,最重要的就是探索新的航路,而不是贸易。 只要摸清了航线,赚钱的机会就多了。 这一夜,在海上漂泊许久的船员们聚在一起,在码头上大吃特吃。 因为难得有机会放松一下,所以除了十几个负责警戒的人,其他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张猛并不在意。 好不容易找到一座不受宵禁的城池,杨老七便带着陈老四等人去了海边。 “老七,刚才有个哥们回来了,他说码头东面有个好地方,咱们过去瞧瞧。” 陈老四对着杨老七神神秘秘的说道。 杨老七跟陈老四来自同一个村子,虽然不是同一条船,但是感情却是极好的,下船之后,两人自然是要在一起的。 既然陈老四介绍了一个好地方,杨老七当然不会怀疑什么。 两人走在码头上,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和倭人和占城的人比起来,唐人的身材要高大得多。 更重要的是,占城一带的人,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对中原却是充满了向往。 这份崇拜,绝对比八九十年代华夏人对老美的崇拜还要夸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老七,听说这里很不错。” 说着,陈老四脸上带着特殊的微笑,推开了房门。 …… 三天以后,船队终于扬起了风帆,向着南方驶去。 杨老七顶着黑眼圈站在桅杆上,一到休息时间就跑回船舱睡觉去了。 占城的人都很热情。 他现在只觉得双腿发软,连走路都有些困难。 张猛与房遗爱两人,则在船舱内外巡视了一遍,发现船员们虽然神色疲惫,但精神却是极好,丝毫没有离开登州,漂泊大半年的模样。 “怎么样,张大哥,你觉得我的这个办法怎么样?” 房遗爱嘿嘿一笑。 一直以来,他都很头疼,如何保证船员们的遵纪守法,保持良好的心态。 在这个时代,船只行驶的速度并不快,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脑,大部分人都是文盲。 除了打牌,钓鱼,游泳,就没有什么娱乐了。 捕渔队在倭国时,房遗爱惊讶地发现,每到港口,水手们就会变得亢奋起来。 起初房遗爱还以为,这两人在海上漂泊许久,终于见到了陆地,高兴得不得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想错了。 据说在难波津,就有几家专门做捕鱼队生意的妓馆。 …… 没有剪彩,没有通车仪式。 长安城与定襄之间的水泥路,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终于全部完工。 除了蜜桃村等人享受到了水泥路带来的便利之外,长安城里的一家店铺,也得到了极大的好处。 第1178章水泥路正式通车,马车生意火爆 “郎君,今日又有二十二辆马车被买走,这一个月来,我们卖出去的马车,比以往几个月都要多。” 城南的马车行,是长安城里最大的一家马车行,他们还有一家专门的马车作坊,长安的马车有一半都是从那里运来的。 虽然马车的主体材料是木头,一般的木匠还是可以做出来的。 不过,制作马车最大的难点就是轮子和车轴,普通的木匠根本做不到。 就算是勉强做出来,也无法做到持久耐用。 但是,城南的马车行,却只有一种独特的工艺。 而且,背后有关中四大家族之一韦氏作为靠山,城南的马车行,生意也是极好的。 “这个月,我们至少需要五百辆马车。” 韦仁看了一眼马车行的掌柜,又强调了一遍,一定要保证马车的供应。 虽说这段时间贩卖的货物多以运货为主,可一辆马车,少说也能赚个好几贯,一个月下来,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所以,韦仁作为韦家的嫡系子弟,就被安排在了马车行的各个方面。 韦仁身为家中老三,自然无法继承爵位,而韦家又急需一位信得过的年轻人来操持家族的生意,所以韦仁主动请缨。 先是在长安城里开了一家马车行,然后又在登州府弄了一艘捕鲸船。 一开始,他还派人去捕渔队的晒盐场,想要偷取精盐的秘方,但都没有成功。 即便如此,韦家也积累了不小的财富。 这几年韦家蒸蒸日上,韦仁居功至伟。 毕竟,做任何事情,都是要钱的。 “郎君莫急。今年开春的时候,马车行的生意比往年好了不少,这两个月来,我们的马车行利润比去年翻了三倍还多。” 韦小宝是韦家的老仆,韦仁对他很是信任。 基本上,在韦仁不管事的情况下,韦小宝掌管着城南的马车行,还有韦家的马车作坊。 即便是长安城里最大的木材商郭论、邓洋等人,都要看他的脸色行事。 “不行,现在对马车的需求量太大了,必须要多做几辆才行。” 韦仁可不想错过这么好的赚钱机会。 据说宋朝的商业,是所有朝代之中,最繁荣的。 事实上,唐代也并不坏。 一些商贾,本身就是世家勋贵之后,在长安城之中,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有些商人,仗着自己的手段,在权贵中混得风生水起,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东、西两市的商人,都是嗅觉最灵敏的。 城南的马车行最近一段时间的火爆,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在西市开牙行的安州商人彭芝,就是这样一个人。 虽然很多商人都羡慕马车的价格越来越高,销量却越来越好,但是他们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而彭芝不同。 “老任,你今天在城南买了多少辆马车?” “掌柜,今天已经有十一辆了。” “这么多?” 彭芝大喜过望。 “不错,韦家这段时间雇佣了不少木匠,收购了不少木材,所以马车的数量也增加了不少。” “嗯,干得漂亮!老任,你要记住,每一辆马车都要涨价。不需要太多,每天涨个两三百文就可以了。” 彭芝自己是做不了马车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卖。 城南马车行的韦小宝,早就注意到了彭芝。 换成任何一个掌柜,看见有人接二连三的来买他的东西,他都会关注。 对于大客户来说,稍微优待一下也是正常的。 稍稍一查,他就知道了,每天到马车行来买车的老任,是彭芝的老伙计。 后来他才知道,彭芝正在利用长安城里的牙行,把自家的马车卖出高价。 对此,韦小宝是喜闻乐见的。 类似于后世的炒房者。 一些人三五成群的来买房子,开发商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但那又如何? 自己赚自己该赚的钱,剩下的留给别人去赚。 毕竟,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赚的钱只会越来越多。 在韦小宝看来,彭芝就像是房地产商和炒房者的关系。 否则的话,为什么这段时间以来,长安城的马车价格,都在不断地上涨呢? 要知道,修建水泥路,虽然方便了路上各种物资的运输,但是也不至于这么快就涨价吧? “掌柜的,您就别操心了。这几天,我们不但买下了城南马车行的大部分马车,还买下了其他几家的马车,不过,每天的开销可不小。” 老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兴奋过,他挥了挥手,几十辆马车的生意都被他做完了。 “是啊,我在西市做牙行这么多年,几乎每个地方的牙行我都认识,他们一看有钱赚,就主动来了。放心吧,长安城里的牙行那么多,每一家牙行都会跟风囤积几辆马车,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彭芝从来不会把所有的东西都据为己有,所以他才能把自己的牙行发展成长安城最好的牙行。 尤其是这行的性质,决定了它要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而这一点,最重要的就是口碑。 彭芝从来不是一个人吃独食的人,所以他可以在长安城里的任何一家铺子里,找到自己的合作伙伴。 “那就好,明儿我再去各个马车行转一圈,看看能不能买到。” …… 长安城中,居住着近百万人,而且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长。 每一天,都要消耗大量的食物和其他物资。 这样一来,周边的州县,自然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市场。 一车又一车的货物,从清晨运到了这座古城。 特别是燕王府开始建造作坊之后,长安城中的各种材料,更是让所有的商人都为之振奋。 青砖,水泥,砂石,木头…… 李想让王富贵在市场上采购了大部分的材料。 如此大规模的采购,几乎把长安中所有的作坊都搬空了。 周围州县的商人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也是第一时间将自己的东西卖了出去。 当然,因为运输成本等方面的原因,真正受益的还是长安至定襄这条水泥路上的商人。 第1179章韦家要囤积马车,高价卖 水泥路的开通,已经让马车的销量直线上升。 随着作坊城的大规模平整和建设,对马车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离长安城只有二十里地,如果没有马车,想要采购什么东西,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因为王富贵每次采购物资,都会让所有人将货物送到作坊城指定的地点,因此,想要在作坊城做生意的商人们,都得抓紧时间购买更多的马车。 即便长安城里的马车价格比去年翻了一倍,他们依然愿意花钱买。 不先花点钱,是赚不到钱的。 …… 燕王府。 经过几个月的改造,第一辆马车终于完工。 他点了点头,道:“下线!” 这是李想精心设计的生产线。 一般都是用来做马车之类的东西。 通常情况下,一位工匠会负责一辆马车,将整辆马车从头到尾做好。 最多只有一些特殊的部件,比如轮轴,轮子,由专业的工匠来制作。 但在燕王府,李想却改变了以往的做法,让所有工匠只做一件零件,然后由专人搬运到指定的工位,再由工匠组装。 简单来说,这就相当于一条比较原始的流水线。 “王爷,你竟然能在一刻钟内,做出一辆马车来,而且还是如此的复杂,真是让人意外。” 看着一辆辆马车被从作坊里拖出来,罗通惊呼出声。 之前李想提出,每天至少要打造五十辆马车,罗通还有些不信。 除非是雇佣上千名工匠日夜赶工,才能做到这一点。 没想到,燕王只是说了几句话,就让一百多个工匠,一天能造出五十辆马车来。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以前王爷让他弄这么多马车,他还担心会出问题,现在看来,这根本不是问题。 …… 几番波折之后,五合居终于在长安城之中,站稳了第二酒楼的位置。 靠着老客户的惯性,生意还是很好的。 韦仁、邓洋等人,正在包厢里品尝着五合楼的新菜。 作为韦家最大的木材供应商,邓洋也是三番五次地邀请韦仁过来。 最近城南马车行生意兴隆,韦仁心情大好,否则他也不会和一个商人一起吃顿饭。 虽然,他本身就是个商人。 “郎君,如今这马车已经成了长安城里最抢手的商品,听说前些日子涨价了近一成,真是值得庆贺的事情。” 马车卖得好,木材的销量自然也就好了。 之前在大明宫建设中受过伤的邓洋,现在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 “彼此彼此!” 韦仁对此非常满意,从年初的时候,他就坚持要将马车作坊扩建到更大的规模。 到目前为止,他的作坊雇佣的工匠已经超过了千人,规模也扩大了数倍。 如果不是韦仁把一半的马车都留了下来,每天的销量绝对会创新高。 “听说长安和洛阳之间要修一条水泥路,到时候需要更多的马车。” 邓洋似乎已经看到无数铜钱朝他飞来。 韦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自己做的马车,也可以囤积起来,等以后涨价了再卖,这对邓洋的木材生意没有任何影响。 “是啊,听说燕王已经向陛下提出,要修一条水泥路,从长安通往洛阳,从洛阳通往晋阳,还从洛阳通往登州。” 身为韦氏子弟,韦仁的消息比邓洋要灵通得多。 在大明宫里,韦贵妃是长孙皇后之下的第二号人物。 韦贵妃之所以能稳坐后宫第二把交椅,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可以随时得到韦家的支持。 宫里的娘娘们,想要保住自己的地位,就必须要时不时的,赏赐各种各样的人。 相应的,他们也会给予相应的回报。 “郎君,若真是如此,这马车暂时也不急着出手,等到消息传开后,再出手出售,到时候,说不定还能再涨一成两成。” 邓洋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对商品的价格波动有着自己的判断能力。 “我知道。所以,我才会在马车作坊旁边,买下一块地方,专门用来存放新做的马车。” 韦仁并不认为自己藏私有什么不妥,他相信,换做其他权贵,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 劳大是长安县土生土长的土著,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长安城里。 虽说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但也比普通人要好上许多。 劳家祖上在勋贵之家当过马夫,到了劳大这一辈,已经自立门户了。 年轻时,劳大每天都是开着马车,给商人和邻居送货,赚点钱。 一匹驽马,一辆破旧的马车,一个月也能赚个七八百文,运气好的话,还能赚到一贯钱。 这个收入,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平民。 这就像是前世农村的农民,买了一辆小卡车,跑来跑去,赚的钱,比种地要多得多。 “驾!” 劳大拖着一车的碎石,用马鞭在马腹上轻轻一抽,赶着马车往作坊城的方向驶去。 长安城之中,类似于劳大这种赶车的人,并不少。 毕竟,长安城作为世界上第一大城,对于商品的需求,实在是太大了。 那匹驽马吃力的拖着石头前行。 这条水泥路比石板路和黄泥路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不过,劳大并没有往里面装太多的石头,一是担心自己的马车承受不住,二是担心马拉不了。 做了这么多年的车夫,劳大很清楚,这辆马车能够承受的最大重量是多少。 作坊城内,并没有同时平整土地,而是先平整了一片区域。 具体来说,便是先将燕王府马车作坊周围的地给铲平。 所以,那些运送货物的马车,大多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而去。 “老劳,你真是闲不下来啊,天天见。” “呵呵,你不也一样吗,每天都比我起得早,回来的也比我晚,怎么说也比我多拉了一批货物。” 劳大在长安城里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很多车夫都认识他。 “好不容易有了活,不努力,更待何时?” 水泥路很宽,容得下两辆马车并排而行,车夫铁柱干脆和老劳三并排驾着马车。 整天驾车,也挺无聊的,有个人陪着说话,也不会觉得困。 第1180章车夫劳大,这四个轮子的马车不对劲 “说得对,多拉一批货物,就有几十个铜板的收入,这样的好事,谁愿意错过?” 对于铁柱的话,劳大没有反驳。 其实,这也是他的想法。 “可惜了,这辆马车一次只能装那么多的货物,否则的话,这条水泥路太好了,我们还能拉更多的货物,而且还不会累。” 铁柱回过头,看着自己车上的东西,不由的叹了口气。 “你就知足了,这辆马车,除去马匹的消耗,也能赚个百来文。比我以前赚的都多。” 劳大虽然很想多拿一些,但对目前的情况,他已经很满意了。 相比起周围的邻居,他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好了。 一天的收入,抵得上别人两三天的收入。 “这倒也是,不过钱这种东西,谁会嫌多呢?” 铁柱和劳大一边走,一边聊着天,不一会儿,便是来到了一处仓库前,仓库中存放着各种各样的材料。 一辆辆马车进进出出,一片忙碌。 就在这时,一辆奇怪的马车,顺着水泥路,朝着仓库驶去,劳大和铁柱两人,都被吸引了过去。 作坊城的仓库,占地不小 沙子,石头,水泥,工具,都被分门别类的摆放在这里。 虽然仓库里铺着水泥,但每天进进出出的货物实在太多了,马车驶过的时候,尘土飞扬。 如果是有PM2.5检测仪的话,肯定会爆表的。 但此刻,已经没有人在意这些了。 “大柱子,你看那辆马车!” 劳大只眼睛瞪得滚圆,看着刚刚由官道转入货栈的七八辆马车。 当然,每个人的马车都不一样。 不过,在这之前,进出库房的马车,都是两个轮子。 而现在,却是一队四轮马车! 奇怪! “劳大,我是不是眼花了?这几个车夫,居然是四轮马车?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从官道转到了库房里?” 铁柱、劳大做了这么多年的车夫,对长安城之中的马车状况,可谓是了若指掌。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有人要他们改成四轮马车,一定会引来一阵嘲笑。 四轮? 那样只能走笔直的路,稍微颠簸一点的路…… 那简直就是生不如死。 然后,要是又遇到了一个拐角…… 铁柱实在是想不明白,怎么能用四轮马车? 有病吧? “这辆马车有些奇怪,你看,他们是怎么轻而易举的,就进入了水泥仓库的。” 劳大没有急着离开仓库,而是将马车停在一旁,自己下了马车。 隐约中,他感觉到,自己似乎又有了一丝机会。 看着劳大经过,铁柱也从马车上下来。 “这辆马车的长度是我们的两倍,肯定能装更多的货物。” 劳大走到水泥仓库的时候,跟铁柱交换了一下意见。 “是能多装一些,但你也知道,多了车轴承受不住,很快就会坏掉,不划算。” 铁柱直接反对。 其实,两轮马车可以装更多的东西,但如果装得太多,马车很快就会散架。 这也是为什么有经验的马车夫不敢随意超载的原因。 反正大唐也不收过路费,累死马匹,吃亏的还是自己,还装什么装? 多来几次,就得自己掏腰包了。 特别是这段时间,他们接了不少砂石作坊的活,工钱按车算。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运输合同之类的,他们最多也就是做做样子,不会做得太过分。 “他们好像是燕王府的人,难道那些车夫不知道怎么回事?” 劳大心中一动,立即猜出了这几辆马车的来历。 长安城里有很多水泥作坊,但最常见的还是燕王府的水泥作坊。 而且,从这些马夫们脸上的高傲来看,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这是燕王府的人。 放眼长安城,劳大很容易就能分辨出燕王府的作坊和其他世家的工匠。 燕王府的工匠们,身上散发着一种与其他工匠不同的自信与气质。 长安城里的人,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这种不同。 外人很难分辨。 这就好比后世,华夏人跟倭国人走在一起,华夏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而外国人却觉得俩都长得差不多。 “不会吧,燕王府的匠师水平远超一般人,应该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才对。” 铁柱看着越来越近的马车,脸上露出疑惑之色。 “铁柱,这几辆马车是走官道过来的。可没过半刻钟,那几辆马车就跟着我们进了仓库,这说明……” “这说明这马车的速度非常快!” 铁柱,劳大面面相觑,越发的好奇了。 速度、载重,都是车夫们最在意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两样东西,关系到车夫的收入。 “离远点,我在卸货。” 不一会儿,劳大,铁柱两人便是出现在了马车前。 车夫正在帮着往货栈里装水泥。 “兄弟,你是不是在燕王府做事?” 虽然车夫的话有些冲,但是劳大也没有放在心上。 如果自己在忙的时候被人打扰,那可就麻烦了。 “是的,我们是燕王府水泥厂的运输队,今天要把水泥运到作坊城去。” 虽然之前态度不好,但看着劳大和铁柱毫不在意的帮他卸水泥,车夫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温和起来,对劳大的问题也是客客气气的回答。 劳大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燕王府的水泥作坊,应该是与官道相连的,所以,你是不是一直开着这辆马车来的?” “是啊,怎么了?” 听到这句话,劳大顿时哑口无言。 这怎么可能? “咳咳!” 铁柱看着目瞪口呆的劳大,开口道。 “我怎么没见你在这里赶车?” “没见过很正常,我刚被分配到一支运输队,学了一段时间的马车驾驶技术,这还是第一次送货到仓库。” 劳大和铁柱面面相觑,还是个菜鸟。 “那你是怎么改变方向的?” 铁柱继续问道。 “也没干什么,就是牵着马,让马往哪个方向走就行了。” 车夫有些不明所以。 眼看是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劳大绕着马车走了一圈,又弯下腰去看了看。 第1181章武媚娘的定价决定 “铁柱,你看这车,车架并没有同时固定四个轮子,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能转得这么好?” 劳大虽然不知道马车是怎么转动的,但是他能感觉到,这辆马车是由两辆双轮马车连接在一起的。 “不管怎么说,如果这辆马车能够轻易改变方向的话……” 劳大和铁柱面面相觑,脸上都是浮现出了一抹“你懂的”的神色。 只有在这个圈子里,才能更快的感受到这种变化。劳大和铁柱,都是做马车夫的老油条了。 如果这辆四轮马车能够正常行驶,能够运送更多的货物,那么对于劳大、铁柱这种有马有车,自给自足的车夫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这就像是两个赛跑的人,原本都是两条腿,突然有一个人骑着马追了上来,这还怎么比? 同一辆马车,他们能装的东西更多。 如果按车收费,所有人都会雇佣这样的马车,那他们的生意肯定会一落千丈。 如果按重量计算,更不用说;同样的行程,他们赚的钱比他多一倍。 这样一来,马车夫们就能以更低的价格抢生意了。 这两个选择,都让他无法接受。 “你刚才说,你是燕王府水泥作坊的运输队,这么说,这辆马车,就是水泥作坊给你的?” “废话,不然还能是什么?” 年轻的车夫诧异的看了劳大一眼,不明白这家伙为何会问这种愚蠢的问题。 如果不是看在他们帮忙卸东西的份上,才懒得搭理他。 “那这辆马车,到底是从何而来?” 劳大也是年近四十的人,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自然不会因为青年车夫的异样表情就放弃询问。 “当然是从马车作坊里弄来的。” 年轻的车夫指着远处道:“那里就是燕王府的马车作坊了,以前我们都是在那里学车的。” 劳大终于问出了心中最大的疑问,但他的心却始终无法平静下来。 燕王府的马车作坊,会不会卖给他? …… 燕王府。 武媚娘跟着李想,开始给他出价格。 “王爷,我已经查过长安城里各大马车行的价格,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城南马车行。最畅销的是最普通的马车,一辆才八贯钱,我提议,出售价按十贯钱算了。” 李想已经让武媚娘接手了燕王府的马车作坊。 “媚娘,你不是说过,我们会以成本价出售四轮马车吗? 李想疑惑的看着武媚娘。 “是的,我之前的确觉得,以成本价开拓市场,是一种不错的方式。毕竟我们这四轮马车,装载的货物要多得多,而且价钱也没有两轮马车高,肯定有人愿意购买。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我建议,我们应该换一种方式。” 武媚娘甜甜一笑,目光灼灼的看着李想。 “是吗?怎么回事?” 李想明白了武媚娘的意思。 其实,李想也能理解她的定价策略。 只是,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计划会有这么大的区别。 “王爷,我原本以为,四轮车比两轮马车要复杂得多,所需的木材也要多得多,所需的时间也要长得多,价格自然也就高了许多。想要吸引更多的人来买我们的马车,就必须要有足够低的价格才行。” “只是没想到王爷您提出来的流水线生产方式,不但能让马车的制造效率提升数倍,还能大大减少马车作坊招聘的熟练工人。说句不好听的,现在这辆马车的造价,只有我想象中的一半。” 武媚娘一双美眸中闪烁着异彩,看着李想的流水线设计,啧啧称奇。 从表面上来看,这条生产线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实际操作起来之后,才发现,这其中的学问还是很大的,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 光是一个熟练的木匠,就能节省大量的时间。 长安城里的几个马车作坊,今年都扩建了不少,想要一下子招到这么多手艺好的木匠,还真是一个难题。 而现在,这件事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解决了。 最重要的是,武媚娘注意到,每一辆马车上的工艺,都是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就连同一件零件,也是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 每一辆马车上的零件,都是可以随意更换的。 这在以前,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当武媚娘计算出马车的成本时,才发现只有之前的一半。 这就有了更多的定价空间。 这也是为什么武媚娘会改变策略的原因。 “为什么要提价?成本降低了,价格应该要更低吧?” 李想百思不得其解。 感情成本越高,价格越低,成本越低,价格越高? 这跟他印象中的商业模式不太一样啊。 “呵呵,王爷,你看咱们这辆十贯一辆的马车,是不是太贵了,会不会有人买?” 李想想了想,虽然只比两轮马车贵了两三成,但能装下两倍的货物,肯定会有不少人感兴趣。 “总会有人买的。” “任何一个精明的商人,都会用我们的马车。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把它卖得这么贵的原因。” “王爷,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并不是真的想要赚钱,所以才会卖的那么贵。二轮马车的价格,经过几番提价后,才卖到了八贯钱,其实,往年也就五贯钱的样子。” “我们的马车一开,二轮马车一受影响,城南的马车作坊也会跟着降价,这个时候,他们降价,等他们降价,我们再降价,把所有的马车作坊都压下去!” 武媚娘一脸的兴奋之色。 长安城正南,便是安义坊。 从明德门进入长安城,安义坊是最好的地段之一。 城南的马车行位于安义坊,已经经营了数十年之久了。 这么大的一家店,想不引起路人的注意都难。 前些日子,城南马车行对面,一家经营不善的铺子,被人买了下来,然后被人接手,拆了大半,变成了一栋现代化的建筑。 名为宝马车行。 马车的研发关系到大唐的未来,所以李想才会带着武媚娘来这里参观。 第1182章大唐的五菱神车 “王爷,我想起之前推广羊毛衣的时候,觉得可以借鉴一下,效果也不错。” 武媚娘紧随李想身后,目光落在宝马车行的后院,那里停着一排排的四轮马车。 “好啊,我们在长安城里推广一下,用不了两天,安义坊有一家新开的宝马车行的消息,长安城里还会有谁不知道?” 李想想象了一下,长安城的每一条街道上,都有一辆四轮马车飞驰而过,那场面一定很壮观。 到时候,其他店铺也会跟着沾光。 “为了让大家看看我们能装多少东西,我打算第二天一早,就让巡逻的马车把煤藕运到那些装着煤藕的仓库里,然后在巡逻的时候,给所有的煤藕铺送去。反正马上就要入冬了,煤藕的销量肯定会暴涨,现在是时候补充一下了。” 武媚娘心思缜密,可谓一石三鸟。 “好啊,还有就是,我们的马车可以免费修理三个月内的任何故障。就算以后马车坏了,我们也能帮他们修理,免得他们对马车不熟悉。” 李想很好奇,这家集汽车销售、配件、售后服务于一体的4S店,会对长安城的马车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大唐最不缺的就是马,如果有一辆好的马车,很多人都会考虑买一辆。 特别是那些小商人,有了这辆四轮马车,就相当于开了一辆五菱神车。 既能拉货,又能拉人。 四轮马车的前景非常广阔,李想打算将其打造成燕王府的核心产业之一。 而现在,这辆四轮马车还只是初级版本,主要用于运送货物。 他完全可以开发出更先进的版本,专门为贵族和富商设计,用更豪华的装饰,取代两轮马车。 “王爷放心,我一定会处理好的。” 武媚娘妩媚一笑,充满了自信。 如果她穿着制服,绝对是一个霸道总裁。 …… 最近韦小宝的右眼一直在跳,这让他有些心神不宁。 好在城南马车行生意不错,他不需要操心什么,想卖什么就卖什么。 所以,这些日子,他基本就呆在韦家的马车作坊里,督促着作坊的管事们,不断地扩大生产规模,制造更多的马车。 看了看周围已经停了五百多辆马车,这才放下心来,向着城南的马车行走去。 “掌柜,你可要注意了,就在我们对面,有一家正在装修的铺子,昨天我看到有几辆马车进了那里。” 韦小宝刚回来没多久,便有伙计过来向他汇报这段时间店铺的情况,最后还特意叮嘱了一番。 “咦!对门的那家铺子,是卖马车的吗?” 韦小宝一脸惊讶地看着这伙计,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长安城里居然还有人敢跑到城南马车行的对面来卖马车? 这是何等的自信? 韦小宝自认为,在长安城中,没有人比自己更懂马车。 “是啊,我旁敲侧击的打听了一下。不过,说起来也有些奇怪,昨天我还见过他们有四轮的马车呢。” “四轮的?”他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 韦小宝冷笑道:“真是不知死活,四轮车都卖,这家店的掌柜是不是脑子坏掉了?” 韦小宝刚才还奇怪,对面那家铺子的新东家究竟是什么来头,居然敢把马车摆在自己对面,摆明了就是要和城南马车行和京兆韦氏对着干。 不过,当他从伙计口中得知,这辆马车是四轮的时候,他也就没了继续打听的心思。 这就好比一个奥运会散打冠军,突然接到了一个偏远县城的体校学员的挑战,他怎么可能会去了解对手的底细? 那不是白费功夫吗? 既然他想死,那就让他死吧。 韦家手下败将那么多,也不在乎再多一个。 “掌柜的,要不我们今晚就派人去看看,这马车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伙计也是尽心尽责,一心想着铺子的未来,心想这人既然敢在城南马车行对面摆摊,怎么也得有些本事吧。 “不用了,一个跳梁小丑而已,嘿嘿,那我就让他知道,马车不好卖!” 韦小宝也没心情去打听对面消息,而是去查了一下最近马车的销量。 自从阿拉伯数字和算盘在各大账房中流传开来之后,韦小宝便花了一些时间去研究,以他的聪明才智,很快就掌握了。 现在,他每隔十天就会整理一次账目,对店铺的利润进行分析。 现在的情况,一片大好! …… 深秋时节,长安城里多了几分别样的美丽。西风吹来,朱雀大道两侧的树上,最后一片枯黄的树叶也落光了。 清晨,朝阳初升,三十六辆装满了煤藕的马车,宝马着进入长安城。 宝马车行的口号是:跑得更快,载得更多,跑得更久。 每一辆马车上都挂满了标语。 语言风格一如既往的特立独行,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一辆十贯,要是还不满意?我保证三天内退款!” “保修三个月,放心使用。” “开业前三天内,凡购买者,均可获赠鲸油蜡烛十根。” “一辆宝马,别有一番风味。”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宝马马车也来了。” “如果你想赚更多的钱,那就买辆宝马吧。” “宝马,发财致富之道。” 三十六辆马车,每一辆马车都是一样的款式,一样的车夫,一样的装束,一样的气势。 “劳兄,你赶紧过去看看。” 铁柱家和劳大住在同一条街,不过铁柱起的比较早,所以刚到十字路口,就遇到了一队宝马车队。 前两天在作坊城货栈的那一幕,让他印象深刻。 这些天来,他一直在打听马车的下落,却始终没有结果。 没想到今天一早,竟然看到这样的场景。 铁柱虽然很想立刻去宝马马车行买一辆四轮马车,但是到了最后关头,他还是拿不定主意,所以才急匆匆的跑到了劳大家,想找个人作伴。 “哎,铁柱,昨天不是跟你说了么?我有事!” 劳大一只手抓着一只被开膛破肚的公鸡,另一只手则是握着一把菜刀,菜刀上的鲜血还在滴落,看的铁柱心惊肉跳。 第1183章李世民:四个轮子的车怎么走 “还能有什么事比那四轮马车还重要?快跟我走吧,十贯钱一个,迟了可不要怪我没叫你。” 铁柱后退了两步,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来意。 “四轮马车?一辆只要十贯?” 劳大一听,顿时两眼放光。 这几天,他们一直在讨论马车的事情,如果这辆马车真的如那名年轻车夫所说的那般神奇的话,那么,肯定是要马上换的。 他们已经算好了价格,觉得只要价格在二十贯以内,就可以考虑将手中这辆二轮马车换了。 如果价格太高,那就再等等。 现在,只要十贯,他们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两人手里还有些余钱,立刻去拿钱,往外走。 这宝马马车在长安城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吸引了无数目光。 张阿难连忙将这件事情汇报给了李世民。 “你的意思是,想儿最近一直在忙马车?” 李世民知道李想刚刚生下一个女儿,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宝贝疙瘩,本以为这段时间他会消停一段时间,没想到,还是这么能折腾。 “是啊,宝马马车行今天准备了三十六辆马车,绕着长安城转了一圈,把几个路口都堵死了。” 张阿难如今心境平和了不少,今日之事,再也引不起他的忧虑。 “四轮马车,朕从未乘坐过,为何别人造出来的都是两轮?” 有些事情,就算是天天见,也未必能想得通。 就连聪明如李世民,也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会有四个轮子的马车。 那六轮怎么样? 就好像每个人看到有东西落在地上,都没想过它为什么会落在地上,而不是飞向天空。 “陛下,听说四轮马车不太好控制,而且重量太大,车轴承受不住,用处不大。” 张阿难这次学聪明了,每次将燕王的事情汇报给李世民之前,都会提前想好李世民下一步会问什么,做好准备。 否则的话,陛下问什么,他都答不上来。 “那他为什么要卖四轮马车?那岂不是说,他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已经不是李想第一次做出出人意料的事情了。 所以,李世民并不认为李想是个傻子,会造出一辆没用的马车。 “陛下,应该是解决了。” 张阿难擦了擦额头不存在的汗珠,暗叹了一声,还是准备不足。 …… 城南马车行内,韦小宝面色凝重地听着掌柜的禀报。 对面那辆宝马车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他想不注意都难。 看着马车在转弯的时候,他额头上都是冷汗。 四轮马车,韦家的作坊以前也做过,但那时候很难转弯。 “掌柜,我已经让人拿着铜币去排队了,很快就能买到一辆样车。” 那伙计怕韦小宝迁怒到他头上,小心的说道。 “前面那些家伙,真的要买马车?” 从窗口看出去,宝马车店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并不是只有劳大和铁柱是聪明人。 一辆四轮马车,只比现在的两轮马车贵两贯,但装载的货物却要多上一倍有余。 最重要的是,那宝马马车,说了三天之内,如果你不满意,可以退货。 既然如此,还犹豫什么? 短短一个上午的时间,所有得到消息的马车夫,都聚集在了宝马马车行。 有几个手脚快的,已经让家里的人把马车卖了。 四轮马车那么便宜,那么两轮的呢? 想不降价都不行了,不趁现在卖,更待何时? 这段时间,彭芝过得很惬意。 牙行一个月的收入,抵得上一年的收入了。 上次去天香阁,他还有些肉痛,但现在,他一点都不心疼了。 彭芝昨夜在一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女子那里住了一夜,这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 神清气爽地从天香阁出来,彭芝搭上往西市的马车。 今天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只是,马车还没进西市,就被一个行色匆匆的小厮给拦住了。 “彭掌柜,不好了。” 那伙计早就在城西门口等着了,一见自家掌柜的马车过来,便上前拦了下来。 “慌什么?” 彭芝正沉浸在昨晚那销魂蚀骨的一幕中,正处于高潮的时候,突然被人打断,他的语气自然不太好。 “早上的时候,有一家专门卖四轮马车的宝马马车行出现在长安城,听说很多人都去买了。” 彭芝没好气的瞪了那伙计一眼,“就这么点小事,急成这样?长安城里每天都会有新的店铺开张。” 昨晚喝了那么多烧刀,彭芝现在头还有些隐隐作痛。 “没有,掌柜的。那辆宝马马车只需要十贯钱,半个时辰前,还有几个牙行想要退钱。” “咦!有人要退钱?” 彭芝终于警惕起来,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就因为那宝马马车行,就有人要退钱?哪怕四轮马车,卖得再便宜又能如何?谁知道怎么用?” 那伙计见掌柜的还抱着一丝希望,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早上的时候,他可是亲眼看着宝马马车巡街的,看着那辆四轮马车轻而易举的改变了方向。 再看马车上的煤藕,数量是两轮马车的两倍还多。 这也就罢了,看着那纸条上的内容…… 虽然他们不识字,但是他们却在不断的吆喝着。 什么三天退货、三个月免费保修、开业前三天送鲸油蜡烛…… 这是要火了。 “掌柜,我觉得你应该亲自去一趟宝马马车行,然后再做决定。迟则生变,你说是不是?” 伙计是彭家的家奴,一心想着家族的未来。 毕竟,一旦彭家完蛋了,他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 一辆崭新的四轮马车,静静的停在城南马车行的后院。 然而,周围却并不平静。 韦仁早就得到消息,和韦小宝一起,站在院子里,看着工匠们分析着这辆马车的优劣。 “郎君,我已经可以确定,宝马马车行的马车,和以前的马车有三点不同。” 一名老匠师,蹲在马车下,仔细的看着,很快,他就找到了答案。 其实,在这个时代,马车的构造,是不可能保密的。 这么多东西,一目了然,怎么保密? 当然,看得懂不代表做得出来。 第1184章我的马车都卖不出去,怎么可能退钱 “什么不同?” 韦仁脸色一沉,声音也冷了下来。 “一,四个轮子没有放在一个框架上。第二,车轴是铸铁的,车轴的两端都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装置;第三,这辆马车上还有一个装置,可以在停车的时候将轮子卡住,让车子停下来。” 老匠师不敢托大,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结论。 其实,韦仁和韦小宝两人,根本就不用他说,也能看出来。 不过,现在听老匠头这么一说,他就更确定了。 “四个轮子不在一个框架上,就解决了转向困难的问题?” 韦仁感觉自己的回答有些荒唐,这就完了? 韦家的工匠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 “是啊,郎君,我已经试过了,虽然没有两轮马车那么灵活,但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老匠头实话实说,不敢多说什么。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做四轮马车就容易多了。” 一旁的韦小宝开口问道。 仅仅一个上午的时间,四轮马车就让他的生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往日里人来人往的城南马车行,今天早上却是一个人也没有。 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 反正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专利,既然宝马马车行的四轮马车很受欢迎,那就自己生产吧。 “掌柜的,我们能做出来,不过我们做出来的马车,速度肯定没他们快,车轴也没他们结实,载重也没他们大。” 虽然知道掌柜不想听,但老匠头还是很老实的叮嘱道。 这要是等自己家的四轮马车做好了,再来问这个,那掌柜的还不知道会不会觉得自己是在骗他。 那才是真正的麻烦。 “咦!怎么会这样?” 对于韦小宝提出的仿造四轮马车,韦仁心中已经有了几分认同,没想到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糟糕的答案。 “郎君,不同的是,这两个轮子上都有一个特殊的装置,可以让轮子转动得更快,节省更多的动力。再加上鲸油润滑,几乎感觉不到磨损。” 老匠头在韦家的马车作坊里工作了几十年,一眼就看出了这辆马车的好坏。 “不就是轴承吗?这是我在买马车之前,听宝马店的人说过的。他们还叮嘱了车夫们,让他们不要随便动这个轴承,否则他们就不负责维护了。” 韦小宝身后,那名去宝马马车行买四轮马车的伙计上前一步,压低声音道。 “轴承?” 老工匠忍不住重复道,“这个词很贴切,它就是用来承载车架重量的。” “怎么,这东西做起来很困难?” 韦仁瞪了老匠头一眼,一脸的不悦。 长安城中,韦家的马车作坊最大,就算是在大唐,也是数一数二的。 但是现在,他却无法接受,有人制造出了自己不能制造的东西。 自己每个月给他们的工钱,全都打水漂了? “郎君,此事能否成功,在下也说不准。不过,这个轴承,好像是用钢铁做的,我不会啊!” …… 一场雨下来,天气变得凉爽起来。大雨滂沱,一夜之间,长安城就像是进入了寒冬。 不过,更冷的,还是马车的销量。 退钱! 很多囤积了两轮马车的牙行,都在找上了自己的东家,想要将自己的货物退掉。 而那些新买了两轮马车的马车夫,商人们,也都纷纷提出退车的要求。 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城南马车行也好,彭芝的牙行也罢,竟然一个子儿也没退。 我手里还有那么多马车没卖出去呢,怎么可能退给你? 马车涨价的时候,你怎么不退? 眼看过了几天,马车一辆都卖不出去了。 韦小宝一脸焦急。 韦家的马车作坊旁边,还有数百辆马车,如果卖不出去的话,那他们之前赚的钱,可就全没了。 而且作坊里还有一大堆半成品。 降价! 再降低一点! 这是城南马车行最后的决定。 “郎君,咱们已经降价三次了,现在一辆八贯钱的马车,五贯钱就能买下来,若是再降价,咱们就要亏本了。” 韦小宝跟韦仁站在一起,一副便秘的样子,向他汇报着这几天店里的情况。 “降价了都没人买?” 这几年,韦仁过的顺风顺水,在长安城中,只要提起韦家的名头,几乎没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 即便是遇到了一些世家大族,碍于堂妹在大明宫里的地位,也会退让几分。 谁能想到,今日却落在了燕王的手里。 韦家在宝马马车行开业的那一天,就已经查到了幕后老板的身份。 “按道理说,降价后应该能卖掉,一开始咨询的人还真不少,但是……但是……” 韦小宝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露出一丝狞笑。 “但是什么?” “那宝马马车行,还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我们。我们降一贯钱,他们降一贯零一百文,现在,一辆四轮马车他们只要六贯零七百文钱。” 韦仁一听,顿时皱起了眉头。 燕王李想,在整个长安城中,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韦家跟着燕王府,赚的盆满钵满。 光是鲸油蜡烛一项,韦家一年的利润就超过了一万贯。 虽然双方在登州府打了一架,但是谁也不会把这件事情说出来。 谁也没想到,燕王府竟然会对韦家的产业下手。 “宝马马车行到底是谁管事的?你和他约好了吗?” 韦仁仔细一想,这两人的态度,与李想以往的行事风格完全不同。 难不成,这是宝马马车行掌柜的自己的主意? 韦仁早就知道,燕王府各大作坊的掌柜,都有很大的话语权。 “约过了,他都没搭理我。” 韦小宝一脸委屈地看向韦仁,希望郎君帮他报仇雪恨。 “不搭理你?” “是啊,听说宝马店的掌柜,还是个小姑娘呢。” “这么大的一家马车行,怎么会是个女人掌柜?” 韦仁:“……” 这才是燕王的风格。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西市珍宝阁的掌柜,不是也是个女人吗? 据说,还是燕王妃。 “是啊,我是听一个伙计说的。不过,我注意到,有一个戴着面纱的女人,在宝马店里进进出出,身边还跟着几个护卫。”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韦仁心中暗叫不好。 很显然,对方并没有打算和他谈判。 宝马马车行的掌柜是个女人,他总不能冲上去跟她理论吧? 看来,还是要亲自去一趟燕王府才行。 第1185章三贯钱一辆,韦家亏惨了 八贯,六贯,五贯。 二轮马车一天一个价,彭芝看着仓库里的数百辆马车,短短几天的时间,就亏了上千贯,脸色惨白。 彭家并不是什么名门大族,家族里也没有什么当官的。 说白了,彭芝就是靠着自己的努力,才有了今天的巨额财富。 然而,一步错,便是万劫不复。 彭芝已经将身上所有的银子都换成了马车,暂时借的那几百贯钱,他也拿不出来。 自古以来,锦上添花者比比皆是,雪中送炭者却是凤毛麟角。 尤其是借钱的时候。 彭芝那几个狐朋狗友,以前看着挺大方的,你几十贯我百来贯,借彭芝不少钱。 利息也不高。 可现在,眼看着马车的销量越来越差,这几个“好友”立刻找上门来,想要他还钱。 “老彭啊,我这不是不想帮你,而是我最近手头有点紧。” “呃……老彭,真是不好意思,你看能不能先把钱还我,我不要利息。” “彭掌柜,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不到几天的时间,偌大的彭府,就被债主们闹得鸡飞狗跳。 彭芝虽然身家不菲,但他能拿得出来的钱,早就用来买马车了。 剩下的,就是各家的店铺和田产,一时间,竟然连几百贯都拿不出来。 资金链断裂! 这一点,在后世也是如此。 你看那些身家几千万,上亿的人,真要拿出钱来,几百万都不一定能拿得出来。 彭芝狠了狠心,直接三贯钱大甩卖。 二轮马车虽然有缺陷,但毕竟是几百年前就被人使用过的,所以市场还是很大的。 特别是三贯钱一辆,以前想都不敢想。 这东西,自然是有人买的。 众人一看,咦,这也行? 我也得抓紧时间弄一批,去晚了可就卖不出去了。 长安城的两轮马车市场,已经因为宝马马车的冲击,而变得混乱不堪。 现在,数百辆二轮马车突然出现在市场上,而且价格还只有三贯钱,这让城南马车行一下子懵了。 这种情况,就跟前世的股票市场一样,庄家要爆仓了,很多低级的单子,直接把股票给砸翻了。 到了那个时候,再值钱的东西,也会贬值。 …… 最近一段时间,城南马车行气氛有些特殊。一群伙计走在路上,都是轻手轻脚,生怕被人发现。 铺子里的情况,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只是,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的人并不多。 “郎君,您确定要将它卖掉?这才三贯钱,这下咱们之前赚的钱,可都赔进去了。” 韦小宝站在韦仁身边,一副哭丧的样子。 这两个多月来,韦家在马车作坊里囤积了不少马车,本来还想着赚点外快,没想到世道变了。 “如果不卖呢?你没看到那个彭芝吗,他跟着我们,差点把自己的身家都搭进去了。马上就是年底了,如果不把这批马车处理掉的话,就没钱花了。” 韦仁在商场上做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流动资金的重要性。 再大的企业,一旦资金链断裂,那也是死路一条。 “那……那作坊里还有数百辆半成品的马车,我们是继续制造,还是……” 韦小宝心疼不已。 马车作坊里有五六百辆马车,城南马车行后院里还有三百辆,还有数百辆半成品,光是损失就超过了一千贯。 虽说这一千贯,对韦家而言,并不是什么大数目。 更重要的是,这个马车作坊,前景堪忧。 而且韦家除了长安城之外,洛阳和其他地方的损失也是非常惊人的。 “要做就做绝。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宝马车行还能卖出几百辆马车。” 韦仁下定了决心,既然要吃亏,那就给对方制造点麻烦好了。 以如今三贯钱一辆的售价来看,许多商人还是会继续考虑用两轮马车。 这意味着四轮马车的需求有所下降。 “我们已经问过几个铁匠铺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有信心能够制造出这样的轴承。” 想着想着,韦小宝的鼻子都酸了。 一点前途都没有。 本以为轴承不是什么难事,没想到居然这么难弄。 “我们不是已经把轴承拆开检查过了吗?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 韦仁看了韦小宝一眼,脸上露出疑惑之色。 “郎君,轴承内的圆柱滚子,必须要有很高的均匀性,否则的话,轴承是不可能做出来的。如果只是一件两件,很多店铺都有信心,但是如果是大批量的,谁也不敢答应。” “有没有查到,燕王府马车作坊里的轴承,是从哪里来的?” 既然想不明白,韦仁也只能想想,能不能想出别的办法。 “我查到了,是作坊城的一家叫轴承研究院的地方出产的。听说是观狮山书院旗下的一处产业。” “观狮山书院,?那岂不就是燕王府的产业了?” “对,所以他们很有可能不会卖。” “无论他们是否愿意出售,都要先派人去打听一下。另外,这些马车才几天的时间就被人买走了,你要注意一下,是不是可以做文章。” 一时之间,韦仁也是无可奈何,只好见机行事。 …… 燕王府内,李想正和李兰玩得不亦乐乎。 才出生一个多月,就能趴在地上抬起头来。 每当她好奇的抬头看向两侧的时候,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没有一丝杂质,让李想情不自禁的抱起她,在她脸上亲了好几口。 “王爷,您可别把她惯坏了。” 段嫣然经过一个月的坐月子,身材丰润了不少,不过年轻就是好,她的气色很快就恢复了。 “女儿就是要宠着的,对不对?” 李想将小家伙抱在怀里,开心的笑了起来。 “我听媚娘说,最近长安城里,四轮马车很受欢迎,尤其是那辆豪华的马车,更是勋贵和富商的最爱。” 半个多月前,贵族们期待已久的豪华马车终于出现了。 这种特殊的弹簧悬架,虽然是现代卡车才会使用的,但是在大唐,却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并不是李想不是不知道麦弗逊独立悬挂,而是这个时代的技术,还做不出来满意的效果。 尤其是弹簧,想要在短时间内,做出让人满意的产品,几乎是不可能的。 第1186章安排游侠制造四轮马车车祸 不过,李想没想到,这些王公贵族,竟然对板簧悬挂非常感兴趣。 再加上外面包了一层软木的铸铁车轮,更是让王公贵族们觉得自己的马车不一般。 再加上坚固的钢铁框架,更是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 至于价格,那就另当别论了。 世家大族缺这点钱? 所以,李想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指点一下这些工匠,让他们的技术更上一层楼。 而且,为了解决长安城中工匠与作坊城之间的交通不便,宝马马车行还专门开辟了一条从明德门到作坊城的公交马车。 除了燕王府下属的工匠们可以免费使用外,也是对外开放的。 一文钱,分时段收费,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 “还算满意,不过豪华马车的产量实在是太低了,李雪还特意找我要了两辆。” 段嫣然看着李想,一脸的无奈。 “先付订金的人先交货。这是媚娘早就定下的规矩。如果她真的急着要用车,就先把王府那辆送过去。” 这些日子,武媚娘在马车作坊里定下了许多规矩,其中有不少都是合情合理的,李想倒也十分支持。 想要成为一家百年老店,就必须要遵守一些规矩。 明德大门外,水泥路面上,车水马龙。 从长安到定襄,从定襄到长安,再到附近州府到长安,都要尽可能地选择水泥路。 他们又不是傻子,既然平整的水泥路上马车不会颠簸,还能加快速度,何乐而不为呢? 反正也不用花钱。 劳大赶着一辆崭新的四轮马车,将货物卸了下来,然后去了附近的一家石料厂。 劳大这几日心情很不错。 这辆四轮马车,比他想象中的要好太多了,同样的路程,他现在赚的钱比以前多了一倍。 更重要的是,这辆马车也变得更快了,从一天六次,变成了八次。 铜钱哗啦啦的往他的口袋里塞。 照这样下去,明年他就可以再买一辆马车,再买一匹上好的驽马,雇一个车夫来帮他干活了。 劳大想着美好的未来,脸上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而就在他沉思之时,却没有注意到一辆牛车突然从巷子中冲了出来。 “嘭!” 拉车的马很聪明,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了牛车。 只是,后面那辆四轮马车却是狠狠地撞在了老黄牛的身上。 “哞” 老黄牛惨叫一声,轰然倒地。 然后又被马车碾了过去。 车轮压在老黄牛身上,将它掀翻在地。 劳大也被甩了出来。 牛死了,还得向官府报备才行。 至于劳大,则是运气好,被甩出马车后,只是受了点皮外伤,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衣服,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大碍。 然而,其他人可没有劳大那么幸运。 还有人撞死了人。 长安城乃是天子脚下,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会第一时间上报官府。 长安县县丞这些日子忙得不可开交,接连接到好几起这样的案件。 长安县的衙役,天天带着一群地痞,东奔西跑,将相关人员往衙门里带。 可以想象,短短半个月的时间,连续发生了这么多的案子,让他们怨声载道。 久而久之,各种流言蜚语就传了出来。 尤其是,还有一起严重的车祸,那就是两辆四轮马车相撞,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 这就像是一根导火索,点燃了一些人对四轮马车的不满和担忧。 “速度太快,太危险了!” “自古以来都是用的两个轮子的马车,现在有了四个轮子,肯定会出问题的。” “轮子越多,就越难停下来。” “四轮马车应该被禁止出售,否则会有很多人死去。” 一时之间,长安城之中,各种流言四起。 “郎君,这段时间已经买通了不少说书先生,还有一些游侠、乞儿,四处散布四轮马车容易撞死人的谣言,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 韦仁身边的韦小宝,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是吗?真的有效?” 韦仁眼中闪过一丝期待。 这几天他特意叮嘱韦小宝,让他们多留意一下宝马马车行,现在终于有了结果。 “是啊,去宝马马车行买马车的客人比以前少了很多。郎君,若是您能联系几位御史,弹劾他们,说不定,还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不错!这个好办,随便找几个御史就行了,反正也不是要栽赃陷害,只要如实禀报就行了。” 身为关中四大家族之一,韦家自然也有自己的亲信。 在各大世家之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影响力。 这些日子,彭芝忙得不可开交。 别说韦小宝派人通知他,就算他什么都没说,他也会把握住。 “老任,你安排的游侠怎么样了?” “启禀郎君,一切都安排妥当了,前些日子,已经让人撞了好几辆。有一个人更狠,故意往别人的马车上撞,把自己的一条腿给压断了。不过,那几个游侠倒是信守承诺,按照约定的价格,并没有骗我们。” 老任想起马车从那人腿上碾过去的画面,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些游侠,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 “好,看在他如此仗义的份上,伤药的钱就不能省了,多给他送些钱。” 彭芝先前囤积的马车,已经被贱卖掉了大半。 甚至,他还把自己的几家铺子都抵押出去了,不过,彭芝毕竟家底丰厚,把这些年赚的钱都赔进去了,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但是,他对宝马马车行的仇恨却是无以复加。 而且韦小宝也说了,只要能搞垮这四轮马车,以后还能有翻盘的机会,所以他决定豁出去了。 那四轮马车跑起来应该很快吧? 太快很容易发生意外,不就抵消了这个优势吗? 四轮马车一般都是拉货的。 载重越多,出车祸的风险就越大。 一是为自己出气,二是为了将来巴结韦家,彭芝只是脑子转了一圈,便顺着韦小宝的意思去做了。 第1187章干爹,大唐需要交通规则 长安城里,谁不知道燕王府在搞鬼,再加上李想这几年得罪了不少人,自然少不了落井下石的。 似乎,燕王府的四轮马车,就像是放出了一个恶魔一般,引起了所有人的非议。 身为当今皇帝,李世民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参劾,也是一阵头大。 “召李想入宫!” 李世民想了想,还是决定看看李想怎么说。 长安城最近发生的事情,李想已经得到了消息。 说实话,李想还真没想到,交通事故会越来越多。 但很显然,这里面有很多人在搞鬼。 看来,还是有人没有放弃。 来到宣政殿之后,李想就已经想好了对策,他走到李世民面前,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李世民抬起头,看着李想,心中暗暗赞叹,这小子真是胆大。 如果李承乾,李泰能像李想一样,那该多好啊! “想儿,朕听说最近长安城里发生了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四轮马车造成的。” 李世民也不绕弯子,直截了当地说道。 “干爹,此事我也听说了,应该是真的。” 车祸这种事情,确实是有原因的。 虽然没有四轮马车的时候,还是会有车祸,只是没人在意罢了。 这就像是未来某家公司在做无人驾驶汽车一样,出了车祸都会被各大媒体报道;事实上,每天都有无数的车祸发生。 怎么没人报道? “那四轮马车,应该就是你家的作坊吧,前些日子朝中有不少言官弹劾此事,甚至有人直接把矛头指向了你。就连韦贵妃都不止一次跟朕提起过,你觉得此事如何?” “嘿嘿,干爹,四轮马车跑得快怎么了?我从未听过如此荒谬的道理。在他们看来,大唐完全可以把所有的马车都换成牛车,甚至直接用人力来运送。这样的话,速度会很慢的,那也应该会很安全。” 当然,李想并没有承认四轮马车有问题。 有时候,一个人的态度,是很重要的。 不管李世民在想什么,李想都想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件好事,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 “跑得快当然是好事,不过,这段时间,车祸频频发生。特别是出了好几条人命。尤其是前几天,朱雀大街上死了六人,闹得沸沸扬扬。” “干爹,我认为,这次的事故,并不是因为四轮马车,也不是因为两轮马车。” “是吗?那你觉得是因为什么?” 李世民虽然知道李想不会承认,但还是很想知道他会怎么解释。 “交通规则!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 这些天来,李想亲眼目睹了长安城朱雀大街上的一条主干道上,堵车的一幕。 十字路口本来就是堵车的地方,再加上四轮马车的速度很快,一不小心就会撞上其他的马车和行人,到时候就会造成交通堵塞。 这一点,后世也是如此。 但凡遇到堵车的,十有八九都是出了车祸。 当然,在某些城市,交通堵塞已经成为常态,这是另一回事。 “交通规则是什么?” 李世民也是一愣。 “干爹,宝马马车行出售的四轮轻便马车比以前的马车跑得更快,因为车轴上装有轴承。再加上水泥路面对交通有好处,所以大家的车速都很快,如果有马车从对面开过来,或者从另一个路口开过来,很容易来不及躲闪。” “这一点朕自然明白,可这与交通规则何干?” “是啊!肯定是有的!干爹,如果朝廷颁布一项交通规则,规定所有的车辆、行人都必须走右道,这样两辆车相撞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 李想贵为燕王,出行无人敢拦。 所以,他对于大唐的交通规则,还没有太多的感触。 不过,最近外面传得沸沸扬扬,李想一想,竟然忘记了向李世民提议,要制定一条新的交通规则。 “车辆、行人都要靠右边?” 李世民眼睛一亮,立刻就明白了这个规矩的重要性。但很快,他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可是,在十字路口呢?” “很简单,就是在最热闹的路口,设立一个岗亭,然后安排人去指挥。挂上红灯,就停下来,绿灯亮了,就继续往前走。” 大唐真正繁华的要道就那么几个,李想提出的增加人手的办法,在李世民看来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想法吗?” 李世民见李想如此自信,心中也松了一口气。 “还有些别的办法,比如说,当由小路转向大道时,小路上的马车一定要让大道上的人先行,只有不妨碍大道上的马车,他们才能走。再比如说,道路上可以用石灰来划分车道。当然,该有的惩罚还是要有的,否则根本起不到威慑作用。” “什么惩罚?” “对。打个比方,出了交通事故,违反规则的马车要负全责。这样,才能让所有人都心甘情愿的遵守规则。” 听完李想的话,李世民立刻明白了李想的意思。 这样的规则虽然不能说完全杜绝交通事故,却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当前的混乱局面。 “将这些规矩整理出来,朕先让雍州府试一试,看能不能行得通。” 如果有什么新的技术,可以先在一个地区试验一下,如果成功了,再推广开来。 这一点,不只是后世,就算是古代的皇帝,也是如此。 更何况,现在四轮马车才刚开始在长安城流行起来。 雍州府现在属于长安管辖范围,所以李世民才会让雍州府试试水,这是最合适的。 “是,儿臣遵命!” 在李世民的授意下,短短几天时间,雍州府就宣布了这条规则。 以力破巧! 韦仁和彭芝见李想轻而易举的就解决了他们辛辛苦苦做的事情,心里也是一阵郁闷。 他们怎么可能阻止历史的洪流? 第1188章捕鱼队号在南洋迷路 军舰鸟几乎一辈子都在海面上飞行。 以“捕鱼队号”为首的船队在南洋海域航行着,每天都有不少军舰鸟停在桅杆周围,但杨老七却没有心情去欣赏。 船队抵达了海图上所说的蒲罗中后,所获得的食物并不多,只有少量的淡水。 因为蒲罗中是一座荒岛,只有一些野人。 虽然王爷说过,此地地势险要,是波斯、天柱等地商船进出南洋的必经之地,但这并不能改变这里的荒凉。 原本,按照周大福的说法,这一次的任务已经完成,也该考虑回去了。 但张猛和房遗爱却想借此机会,找到李想所说的香料岛,执意要向西探索一段时间才回去。 从蒲罗中出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 然而,当他们穿过一座岛屿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迷失了方向。 按理说,有司南和王爷的罗盘,他们不会迷路,可在这片海域里,却是一点用都没有。 就这样,在这片海域游荡了十多天后,即便是普通的船员,也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杨老七更是天天站在桅杆顶上,拿着望远镜四处张望。 “郎君,不管是司南还是罗盘,都不能再相信了,这片海域太过诡异,我们必须另寻出路,否则会有麻烦。” 周大福站在张猛、房遗爱的面前,满脸的愁容。 现在,船上已经没有多少食物了,如果不是每天都能抓到一些鱼,恐怕早就饿死了。 但是,如果没有特制的渔网,光靠捕鱼是无法彻底解决船上食物短缺的问题的。 更重要的是,再这样下去,淡水没了,到时候…… “王爷不是说过,南洋海域比东海复杂太多了吗,是我大意了!” 张猛有些自责,认为船队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危险,都是因为他。 “郎君,海上局势变幻莫测,没人能预料到这一点。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确定一个方向。等罗盘恢复正常,自然会找到正确的航道。” “大福,你是我们当中最有经验的一个,从现在开始,你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 张猛再也不敢托大了。 说实话,就算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看着这几天一直在附近海域转悠,好像一直在兜圈子,心里也有些发慌。 这件事情,实在是太诡异了,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不错!那我们就不用管什么司南了,只要看着天空中的太阳,按照太阳的方向移动。” 这个时候,周大福也顾不得那么多,立刻指挥着船队调转方向。 不过,俗话说的好,屋漏偏逢连夜雨。 运气不好的时候,连喝水都会呛到。 船队刚刚离开不到两天,周大福的脸上就露出震惊的神色。 “怎么了,大福?是不是走错路了?” 张猛这两天一直在周大福的身边虚心请教,所以很快就发现了周大福的不对劲。 “郎君,大祸临头了!” 周大福的脸色变得惨白,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怎么回事?” “台风!我们即将遭遇台风!” 头一次,周大福有一种绝望的感觉。 在海上行走,迷路是很可怕的,但遇到台风,那就更可怕了。 一般情况下,在海上航行的船只,很少有能在台风中活着回来的。 飞剪船是一种很好的航行工具,而且体积更大,可以承受更大的风浪。 然而,在台风面前,他们就像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张猛被周大福这么一说,脸上的表情都变了。 这些年来,他们在登州与倭国的船只上,也不是没有遇到过台风。 但捕鱼队却是幸运的。 偶尔也会遇到一些大的风暴,不过都是有惊无险的度过了。 而现在,周大福却说台风已经来临! 这下麻烦大了。 难道,他们的运气都用完了? “这海面上的风浪好像越来越大了啊!” 之前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但现在仔细一看,却发现这场风暴越来越大。 “传我命令,放下前、后两面帆,把主帆放下一半,把所有可以移动的东西都取下来。” 周大福做了一个深呼吸,下达了紧急命令。 逃是逃不掉的,再过几个时辰,台风就要来了。 于是周大福就准备迎着台风拼一把。 那样的话,或许所有人都能多一分活命的机会。 “大福,降下风帆,会不会让我们的速度变慢?” 房遗爱不解地问道。 “郎君所言极是,船帆落下,如今的确是走得慢了。但是,风越刮越大,如果不降下风帆,风就会把船帆和桅杆都吹断。就算我们的船帆够结实,也会被刮得东倒西歪,遇到风浪就会沉下去。” 周大福是舰长,他只需要下达命令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他动手。 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给房遗爱一个简单的解释。 而且,张猛、房遗爱两人,在这支舰队中,地位最高,若是听不懂他的话,反而会有危险。 指不定什么时候,这两位郎君又跳出来反对。 张猛:“遗爱,等这场风暴过去了,我们再问。” 周大福听张猛这么一说,也就放心了一些。 至少,他不需要担心自己的提议会被拒绝。 海浪越来越大,不时溅起水花,溅在甲板上,发出啪啪的响声。 海风渐渐大了起来,吹得帆布猎猎作响。 临时加固了一下桅杆,栏杆,把甲板上的东西固定好,又在甲板上拉了几根缆绳,周大福就把不相干的人都撤到了船舱里,只留了几个人在甲板上指挥。 乌云密布,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 咔嚓! 豆大的雨滴落在周大福的脸上、甲板上、海面上,都溅起了水花。 一场风雨欲来! …… 台风无情!它既不像春天那样温暖,也不像秋天那样凉爽。 它就像是黄河奔腾,又像是狮子在咆哮。 周大福腰间系着一条绳索,站在掌舵的位置上,随时准备调整船只的航向。 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 海面上白茫茫的一片,周大福根本看不清另外两艘船的身影。 事到如今,也只能尽力而为,安天命了。 周大福在心里默默的为两艘船祈祷。 第1189章比划ok 夜里,雨越下越大,风也越来越大。 周大福随便吃了几口鲸肉干,便浑身湿透,继续在甲板上站岗放哨。 船舱里,所有人的情绪都很低落。 虽然船舱里有鲸油蜡烛,但在这样的天气里,没有人敢生火。 杨老七在床上打了个滚,却怎么也睡不着。 海浪的声音清晰可闻,杨老七虽然一只手紧紧抓着床沿,但还是有种随时要从床底下掉下去的感觉。 更加令人绝望的是,有时候杨老七甚至会感觉到自己乘坐的“捕鱼队号”正在缓缓上升,然后缓缓降落到海面上。 能让一艘十几丈长的大船变成这个样子,这得多大的风浪啊? 舱内无人出声,只有船员粗重的呼吸声。 当然,失眠的不仅仅只有杨老七一个人。 大家都是在海上讨生活的人。 说实话,很多人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可是,真到了这一步,却很少有人能坦然面对。 “大家相互扶持,想睡的就别动。” 张猛在船舱里走来走去,觉得有必要把所有人都安顿下来。 反正在这种情况下,也无处可逃。 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就算是睡着了,船翻过来的时候,也有可能伤到人,所以正确的固定是必须的。 当然,他并没有像绑犯人那样把人绑起来,只是稍微限制了一下,免得睡着了被扔下去。 “张大哥,你先睡一觉,我负责前半部分,你负责后半部分。” 房遗爱跟在张猛的身后,表现得十分镇定。 有时候,没脑子也不是什么坏事。 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不去想太多反而是最好的办法。 因为,无论你怎么想,都没有任何意义。 相反,有的人心理素质太差,想得太多,反而容易出问题。 “好了,你先休息一下,明天一早,朱船长就由你来接替。” 一道巨大的海浪打了过来,张猛脚下一绊,险些摔倒在地。 甲板上,周大福和舵手一起,将风帆降下一半。 风太大了,就算风帆下降一半,船也扛不住。 不过,也不能完全不升起风帆,否则的话,这艘船就会失去控制。 这是一个很难把握的问题。 好在周大福也是有经验的,虽然船已经倾斜了好几次,但他还是做出了正确的应对。 “老朱,你先休息一下,我来接替你的位置。” 张猛腰间系着一根绳索,借着闪电的光亮,向着周大福走去。 从傍晚开始,周大福就没怎么吃饭,精神一直紧绷着。 就算是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了。 张猛不希望自己的船长一晚就倒了。 看这台风的样子,这一次恐怕会是一场规模空前的暴风雨,一时半刻都过不来。 “抓紧桅杆,如果风再大一些,我们还得把主帆降下来!” “啥?我没听清楚!” 周大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大喊了一声,可是狂风“呜呜”声中,张猛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 “抓紧桅杆,如果风再大一些,我们还得把主帆降下来。” 周大福一只手抓着桅杆,一只手搭在张猛的肩膀上,凑到张猛的耳边,大声的咆哮着。 张猛也学着李想的样子,伸出右手,做出“OK”的动作,“OK,OK!” “轰隆!” “啪!” 张猛从来没有感觉到雷电离他如此之近。 在此之前,他还没有太大的感觉,但现在,当他看到整艘船都被乌云笼罩,分不清白天黑夜的时候,那种“乌云压城”的感觉,前所未有的强烈。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看到了两艘船,正朝着同一个方向飘去。 希望所有人都能平安度过难关。 午夜时分,雨下得更大了。 没有人能看清楚,因为在张猛看来,这根本就不是雨,简直就是不断的往他身上泼水。 张猛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强烈的降水。 不管是蓑衣,还是斗笠。 在这个时候,这些都是无用的。 相反,说不定还会成为他的负担。 为了方便行动,张猛只穿了一条短裤,紧紧抱住桅杆,带着几名船员,时刻关注着海面上的情况。 每一次海浪拍打在甲板上,都会溅起一片水花。 张猛甚至好几次都看到一些倒霉的小鱼小虾被海浪卷到了甲板上。 这一夜很长,也很难熬。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电闪雷鸣的频率也小了许多。 然而,雨依旧没有停,风也没有变小。 捕鱼队号如同一片随风飘荡的树叶。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总之,当风渐渐减弱,阳光重新照射到甲板上时,无论是张猛,还是房遗爱,还是周大福,都累得瘫倒在甲板上。 总算是保住了性命。 几人对视一眼,都露出了笑容。 在过去的两天里,好几次遇险。 其中一次,更是被风吹起,掉入海中时,整个船首已经完全沉入海中。 如果不是这艘飞剪船的船头是中空的,恐怕这艘船已经被毁了。 众人又检查了一遍周围的海域,其他两艘船虽然分散了一些,但还是能够看到他们安然无恙的漂浮在海面上。 还好还好! “郎君,我们船上的干粮已经不多了,尤其是淡水,最多还能坚持两日。” 就在众人暗自庆幸之时,又有一道声音将众人拉了回来。 水没了,粮食没了。 这是他们出海时,最怕的两件事。 台风之后,天空一片蔚蓝,没有一丝云彩。 海浪轻轻拍打在船板上,带动着船身左右摇摆。 几只军舰鸟,正在船上自由地盘旋着。 张猛跟周大福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都是一脸的郁闷。 船舱里本来就没有多少淡水,大概是这几天的颠簸太大,又有一部分从船舱里倒了出来。 就算是节约用水,也没几天了。 以现在的天气来看,就算是收集雨水喝,恐怕一时半会也指望不上。 第1190章抓蓝鳍金枪鱼,看到陆地了 “朱船长,另外两条船也是如此。” 房遗爱水性不错,之前还主动跳入海中,去了另外两艘船上,查看他们储存的食物和淡水。 “这里是什么地方?” 张猛看着手中的海图,有些疑惑的看着周大福问道。 “郎君,没有用的,这里距离陆地,最少也要十天半个月。” 周大福皱了皱眉,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船长,罗盘好像又动起来了。” 几个人正愁眉苦脸的商量着对策,杨老七拿着个罗盘走了过来。 “我看看!” 周大福连忙接过罗盘,在手里转了两圈。 “果然如此!” “一定要将那片海域标记出来,以后航行的时候,一定要避开。” 张猛看着罗盘恢复正常,也就放下心来。 至少,这不是一个坏消息。 有了罗盘,众人总算是有了方向。 “老七,你去桅杆那边多留意一下,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海岛。” 周大福心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 有了罗盘,这支船队便有了回航的希望。 如果能在附近找到一座海岛,或许就能解决淡水和食物的问题了。 杨老七听了周大福的话,连忙爬到了桅杆顶上,拿着望远镜仔细的观察起来。 可惜,在没有岛屿的情况下,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快来帮忙啊,好像很大的样子!” 张猛和他的一群船员,正在甲板上钓鱼。 在这种情况下,船开得再快也没有任何意义,还不如放慢速度方便钓鱼。 “噗通!” 房遗爱看着张猛的钓竿,那钓竿已经弯曲,一看就是大鱼。 他没有多说什么,这种情况下,帮着拉鱼竿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他拿起鱼叉,脱掉衣服,纵身跳入海中。 这家伙果然是个水手,一下水,周围的海水就被染成了红色。 张猛能清晰地感觉到,鱼竿上的那条大鱼,已经落入了房遗爱的手中。 “扔一根绳索下去,我的天,这条鱼少说也有几百斤重。” 房遗爱冒出水面,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兴奋地喊道。 “这鱼好像是金枪鱼,王爷在登州最爱吃的就是这种鱼。” 不一会儿,房遗爱就带着这条大鱼,被拖上了甲板。 “郎君,这应该是一条金枪鱼,不过这一条鱼鳍是青色的,个头也比登州那条大了不少。” 周大福看着这条大鱼,开口说道。 “这条鱼有一丈多长,怕是有上千斤重吧?幸亏你跳到海里去了,不然我就抓不到它了。” 张猛看了一眼甲板上的大鱼,心中也是一阵庆幸。 他见过更大的鲸鱼,鲨鱼。 但是这么大的金枪鱼,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呵呵,王爷说了,这是一种上好的鱼,今晚,我们都能吃上一顿。一条鱼,足够我们吃好天了。” 房遗爱笑得合不拢嘴。 现在粮食紧缺,能有多少是多少。 最大的问题就是淡水,在这种炎热的天气里,水是必须要喝的。 苦中作乐,这才是一个合格的海员应有的素质。 虽然船队前景堪忧,但总算是钓到了一条大鱼。 “好香!” 房遗爱直接夹了一块手指长,半指粗细的刺身,放入口中。 微微泛红的刺身,即使不加任何调料,也很美味。 相比之下,张猛吃得就斯文多了,他夹了一块差不多大的刺身,蘸了蘸船上剩下的最后一点酱汁,微微仰头,张嘴就把刺身塞了进去。 “嗯!” 感受着口中滑腻的触感,张猛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一声呻|吟。 这蓝鳍金枪鱼的味道,可比燕王在登州吃的大黄鱼要好多了。 回去跟王爷说一说,他肯定也会流口水的。 “我擦!张大哥,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恶心啊!” 房遗爱看了张猛一眼,眼中流露出厌恶之色。 “遗爱,以后你去找段大哥,如果你能当着段大哥的面说出这样的话,我便称你为房兄。” 张猛看了房遗爱一眼,自顾自地吃着刺身。 “咳咳!” 房遗爱干咳一声,连忙岔开话题:“鱼里的水很多,我觉得再吃一点,就能少喝很多水。” 张猛和房遗爱正吃得津津有味,杨老七也拿着一块大鱼,站在桅杆上,拿着望远镜看着远处,一边吃着烤鱼,一边看着。 夜晚的海面,依然很美。 整片大海都被夕阳映成了金色。 没有了正午的炎热,海风吹在身上,带着丝丝凉意。 一大群海鸥正围绕着船队盘旋飞舞,不时从甲板上掠过。 杨老七很清楚船队现在面临的是什么情况。 他很清楚,自己身上背负着多么沉重的责任。 茫茫大海,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错过附近的岛屿。 如果能找到一座岛,我杨老七回登州后,就不吃不喝一个月,以表诚意。 或许是因为杨老七那句誓言的缘故,又或许是船队终于从绝望中走了出来。 杨老七刚刚吃完最后一块鱼肉,突然注意到西北方向有几块礁石从海面上冒了出来。 “船长! 杨老七激动的喊道。 …… 地球是圆形的.这一点,从来没有人提过。 就连李想,都没有对观狮山书院提出过“天圆地方”的看法。 不过,这并不妨碍杨老七明白一些事情。 从望远镜中看去,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礁石。 那是一座有着巨大山崖的岛屿。 杨老七在南洋航海的时候,见过这样的岛屿。 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这座岛上,会有一面悬崖,而另一面,却是一望无际的大海。 “好小子,七娃,你不负所望!” 周大福站在桅杆旁,确定了一下前方的情况,当他发现这是一座岛屿的时候,顿时兴奋了起来。 远处的岛屿上,似乎连一棵树都没有,不知道能不能找到食物。 但淡水,却是船队最缺的东西。 只要有一座岛屿,特别是那些到处都是乱石的岛屿上,就有很大的可能会有雨水。 很快的,几艘船就开始调整航向,其中一艘小一点的船走在了最前面,免得撞到礁石上。 所有人都聚集在了甲板之上,看着这座岛屿,脸上都露出了兴奋之色。 虽然这些天来,所有人都在努力的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前途难料! 真正不在乎的人,又有多少? 这座岛屿比想象中的要大得多,特别是那高耸于海面的峭壁,更是令人费解。 第1191章海岛上的燕窝,燕王说可以吃 “噗!” “嘎乌!” 随着船队的靠近,一大群飞鸟从山崖上飞了起来。 “咦?” 房遗爱感觉脸上有什么,伸手一抹。 “呵呵!遗爱,你和海燕是有缘的。” 张猛见房遗爱肩头、脸上都是鸟屎,忍不住大笑起来。 “晦气!” 房遗爱郁闷地脱下衣衫,再次一头扎入水中。 “船就停在这里吧。” 周大福害怕什么危险,这里是一处巨大的悬崖,周围的岛屿上到处都是礁石,虽然有一艘船在前面探路,但是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下了锚。 “船上留下一半人,其他人随我上岛!” 离岛不过百步,谁都可以轻松游过,张猛已经等不及要登岛了。 这是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除了几颗生长在岩石缝隙中的灌木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树木。 在这样的环境下,泉水是指望不上了,只能四处寻找雨水。 好在这座岛屿很大,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石头,到处都是水。 毕竟,台风带来的降雨量太大了,现在才过去两天,虽然天气炎热,但还是有不少地方积水。 特别是当张猛沿着那块礁石走到山崖后面的时候,发现山崖上有一处巨大的天然水洼,里面蓄满了雨水。 “呵呵!天无绝人之路。” 张猛心中一喜,有了这批淡水,自己的船队就有救了。 至于食物,大不了就在岛上待上一段时间,大家一起去钓鱼,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毕竟,捕鱼队都是靠打渔起家的,靠着大海,一时半会儿也饿不死。 “老周,我们是不是应该再往前走一点,把淡水都搬上船,不然的话,用不了几天就没了。” 张猛觉得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弄到淡水上船。 “好吧,我会派人下去,确定航线。只有百来步的距离,我们完全可以避开那些礁石。” 周大福一听张猛的建议,淡水才是最重要的。 船靠岸,没花多少时间。 仔细一看,果然是一个天然的港湾。 若是台风来袭,背靠着山崖,或许就能安然度过了。 当太阳渐渐沉入大海的时候,已经将所有的淡水都储存了起来。 到了这个时候,船队并没有急着赶路,而是在岛上扎营,先解决食物的问题。 好在船上的食物虽然不多,但是盐却很充足,罗盘也恢复了正常,这让所有人都对自己的安全充满了信心。 “张大哥,快来看,这就是王爷之前提过的燕窝吗?” 或许是对天上掉下来的鸟屎耿耿于怀,房遗爱一上来就直奔崖顶。 一路上,一群群的海燕被惊动。 从刚才的情况来看,这里至少有八万只以上的海燕。 “燕窝?” 听到房遗爱的话,张猛连忙上前,接过房遗爱递过来的东西,仔细端详起来。 鲍鱼,海参,鱼翅,燕窝,这些都是李想亲口说过的。 之前的几道菜,他们都尝过了,但燕窝只产于南洋,所以李想一说,他们也没多想。 现在看到这玩意…… 难不成,燕巢就是燕窝? 这玩意能吃吗? 张猛看着那沾着海燕羽毛的燕窝,凑到鼻子前嗅了嗅。 一股怪味扑鼻而来! “张大哥,这燕窝真是王爷所说的燕窝?” 看着张猛脸上的厌恶之色,房遗爱心中不由地生出疑惑。 他还真没听说过,鸟巢还可以吃的。 长安城里有燕子,也不知道那黑乎乎的燕窝,到底是用什么做的。 这燕窝,看起来颜色不太一样,能不能吃? 张猛、房遗爱对视一眼,面面相觑。 “怎么样?尝尝?” 对于房遗爱来说,李想什么都知道。 所以,他选择了相信李想。 “可以试试。不过,你好歹也得把羽毛挑一挑吧?我看这毛是不能吃的!” 张猛想起刚刚吃过的美味鱼肉,再看看手里的燕窝,实在是吃不下去了。 …… 吃燕窝,始于明代。 但在李想的煽动下,张猛、房遗爱等人,却是首当其冲。 在这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根本不需要加任何调料。 他把所有能看到的羽毛都挑了出来,用海水冲洗了一遍,然后扔进了锅里。 “张大哥,你尝尝,这燕窝好像真的可以吃。” 房遗爱胆子也不小,觉得这东西不可能有毒,见火候差不多了,便先尝了一口。 张猛虽然不太相信房遗爱的口味,但也跟着尝了一口。 带着一股淡淡的腥味,轻轻的咀嚼着,就像是鱼翅一般。 难道,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张猛忍不住又开始神游天外了。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这燕窝都不能和美味联系在一起。 不管怎么说,能吃就行。 现在,船队正缺食物,不管味道如何,都要带上船,填饱肚子。 说做就做,等到第二天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张猛就让人把一队绳索拉到了山崖的顶端。 昨天,他就注意到了,在悬崖边,有很多的燕窝。 一眼看去,密密麻麻。 “张大哥,这里的燕窝好多啊。” 房遗爱艺高胆大,亲自攀着绳索,从山崖上一跃而下。 不一会儿,他就扛着一篮子燕窝走了上来。 至于山崖上盘旋飞舞的燕子,他选择了无视。 我只是毁了你的巢穴,并没有害死你。 “嗯,有几个燕窝里有鸟蛋。” 让张猛有些意外的是,其中一个燕窝里,居然有五个蛋。 对他来说,吃燕子蛋胜于吃燕窝。 “这么小的蛋,能好吃到哪里去?” 房遗爱一席话,说得张猛哑口无言。 这俗人,懒得搭理他! 掉价! 山崖上有很多燕窝,仅仅一个早上,山崖上就堆起了一座小山般的燕窝,到了日落时分,至少有数千只燕窝被运到了船舱之中。 “这燕窝好像水煮的味道更好,你要是不喜欢,那我就再吃一点。” 房遗爱狼吞虎咽地吃着燕窝。 接下来的几天,大家不是去抓鱼,就是去找燕窝,没过多久,船舱里就堆满了食物。 周大福这才露出了笑容。 第1192章面色红润房遗爱 “郎君,明日便可回去!往东走,应该能到占城或者林邑。” “好了,大家吃饱喝足,明天就走。” 张猛这两天的心情也好了不少,但毕竟在海上漂泊了那么长时间,气色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好了。 事实上,这支舰队中,没有一个人有好脸色。 毕竟,船上的条件很差,连新鲜的蔬菜都没有。 再加上之前的暴风雨,以及淡水和食物的危机,不少人的脸色都很难看。 如果不是发现了这座岛屿,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然而,这座从未有人踏足过的岛屿,在这几艘船的突然闯入下,岛上原本就不多的树木,几乎全部被砍倒,化为灰烬。 得知明日就要离开,房遗爱竟有些依依不舍,独自一人站在崖顶,手持望远镜,似乎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 “咦?” 房遗爱将望远镜放下,不断地擦着双眼。 接着,他又拿起了望远镜,看向了北方的海面。 隐约间,他看到了几棵树。 难不成,那里也有一个岛屿? 但现在,淡水和食物都已经解决了,再去找一座岛,似乎也没多大意义。 不可能。 他们这一次出来,就是为了探索这一片海域,这么长的时间,他们都没有找到一座岛屿,这一次,他们必须要去一趟,将这一座岛屿给记录下来。 或许下一次来的时候,这座岛的山崖上就没有水了。 房遗爱放下望远镜,迅速飞落下去。 “北边还有一个岛!” “是吗?” 张猛、周大福等人都是一愣。 当初为了寻找岛屿,他可是费了好大的劲。 没想到,在没用的情况下,他竟然又找到了。 “这是真的,用望远镜在峭壁上就能看见。不过这岛应该是比较远的,从这里是看不到的。” 这个时候,也没人闲得蛋疼,拿着望远镜在山崖上转悠,今天如果不是房遗爱说了一句,估计也不会有人注意到这里。 没过多久,张猛带着周大福一起上了山崖,确定了小岛的位置。 “看他那绿油油的样子,岛上肯定长满了树,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周大福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来到这里,如果不好好了解一下周围的情况,那就太可惜了。 “当然可以,也就是多花两天的时间。而且,那个小岛上,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惊喜。” 张猛当然没意见。 他对未知的探索,并不比周大福少多少。 “这还差不多,我们去看看,说不定还能捡到一堆燕窝。” 连续吃了几天的燕窝,房遗爱还真有些爱上它了。 “咦!你的脸色怎么这么红?” 这些天来,房遗爱都是早出晚归,而张猛则是忙着捕鱼,根本就没有机会借着明亮的灯光,好好打量一下房遗爱。 可现在,他却发现,这家伙的气色,比以前好了许多。 再看自己,起码比在登州那会瘦了十几斤,看着也憔悴了许多。 “房郎君气色不错。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周二福惊讶地发现,房遗爱的气色很好,面色红润,丝毫不像是一名水手。 “什么?真的假的?我就是感觉最近心情好了很多,睡的也很香。” 房遗爱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难道…… 房遗爱看了张猛一眼,又看了一眼还没搬上船的燕窝。 “这些日子,我一直在吃燕窝,王爷将燕窝与海参鲍鱼鱼翅并列,难不成这燕窝真有什么了不得的功效?” …… 几朵浪花拍打着海岸,轻轻地抚摸着岩石,然后依依不舍地退了回去。 如此反复。 在这个荒凉的,不,应该说是有人居住的小岛上,划出一道银线。 仿佛给辽阔无垠的南洋镶上了一层银边,使这一片海域更添几分妩媚与美丽。 随着朝阳的升起,船上的船员们吃完了最后一顿热乎乎的早餐,有些恋恋不舍的回到了甲板上。 “起帆!” 一连喊了好几声,船队缓缓驶离了小岛。 房遗爱拿着望远镜,站在甲板上,恋恋不舍地望着山崖。 那儿有许多未采的燕窝。 经历了这么一场风波,船上的人似乎都变得沉稳了许多。 杨老七习惯性的爬上了桅杆,也不理会海风的吹拂,竟然拿出了一本航海日志,一支铅笔,一笔一划的写着航海日志。 有了李想的指点,水手们基本上都能看懂几个字了,像杨老七这种认真学习的人,已经能写出正常的字了。 只要他不去看那些古籍,他基本上都能看得懂。 可以说,杨老七已经脱离了文盲的生活,他现在已经是一个有一定文化素养的人了,前途无量。 …… 今天是贞观十一年十月二十八,风和日丽,万里无云。 清晨,船队在无名岛用过早饭后,便启程前往北面的小岛。 按照房郎君所言,此岛草木茂盛,距离无名岛也不过数十里而已。 捕鱼队号上的风帆已经全部拉满,照这个速度下去,最快也要到中午才能抵达了。 船队在这段时间里,经历了太多太多。 幸运的是,逃出了神秘海域,一个罗盘都无法使用的地方。 后来台风来袭,解决了食物和水的问题,无名岛上有很多燕窝,据说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 …… 飞剪船顺风而行,速度极快。 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那座小岛已经遥遥在望。 “张大哥,这岛也太大了吧。” 本以为只是一座小岛,但真正靠近之后,才发现这座小岛并不小。 “大点是好事,你是不是喜欢小的?” “张大哥,我不是很明白你在说什么,不过我总觉得你在说什么。” 房遗爱狐疑不定地看着张猛。 “嘿嘿。” 张猛连忙岔开话题道:“遗爱,南洋的香料很多,不知道前面那个小岛上,会不会有很多香料?” “好啊!张大哥,那罗三刀不是跟我说了吗,南洋的香料虽然比大唐丰富,但也不是到处都有的。” 房遗爱不禁腹诽。 周大福见张猛和房遗爱相谈甚欢,心中也是一喜。 两个国公的郎君相处一段时间,倒也没有什么架子。 第1193章一个海岛的胡椒树 经过数个时辰的赶路,船队终于来到了那座大岛附近。 “郎君,这岛大概有五六里长,宽也有四五里,倒也不算小了。” 船队并不急于靠岸,而是先在大岛四周兜了一圈,摸清了情况,才选了一个合适的登陆地点停泊。 白色的浪花,柔软的沙滩,别有一番风味。 房遗爱一马当先,在他的身后,张猛等人也纷纷跳上海岸。 “遗爱,小心点,这岛上可能有毒蛇猛兽。” 当初在燕王府,李想无聊的时候,就给他们讲过蛇岛上发生的事情,张猛到现在都还记得,当时他是多么的害怕。 现在,看着沙滩上慢慢爬来的几只乌龟,脚边还踩到了王爷口中的寄生蟹,张猛就忍不住出声提醒。 房遗爱虽然武功高强,但若是被一条毒蛇咬上一口,他的武功再高,也无济于事。 他可不想功亏一篑。 “不用担心,这荒岛之上,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凶兽?” 房遗爱不以为意,领着众人,朝海边的密林走去。 后面的水手们也都是经验丰富之辈,分成了好几个小队,一个接一个的朝着林子里面走去,看能不能找到什么。 当然,周大福也叮嘱过他们,不能贸然进入岛上深处。 南洋诸岛,草木茂盛,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未知的毒物,平白无故折损几个人,那就得不偿失了。 “胡椒树!这是胡椒树!” 罗三刀跟着房遗爱,第一个惊呼一声,猛地跳了起来,朝着树林边缘跑去。 “胡椒树?” 房遗爱闻言,顿时双眼放光,连忙跟上。 其他几人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顿时加快了脚步。 胡椒为何物,房遗爱心知肚明。 在燕王府的别院里,他曾经吃过几个冬天的特色菜,里面放了大量的辣椒。 大雪纷飞的天气,喝上一碗麻辣鸡汤,那味道…… 房遗爱的饥饿感再次袭来! 燕窝根本填不饱肚子。 “真的假的?” 房遗爱对胡椒树并不熟悉,但树枝上挂着的小串果实,却是颇有几分胡椒的味道。 看着一串成熟的果实,房遗爱摘下一颗,放在嘴里咀嚼。 微涩的味道中,还带着一丝熟悉的辛辣味道。 果然是胡椒! 房遗爱抬头望向四周,只见遍地都是胡椒树。 “呵呵,张大哥,发财了,发财了!” 房遗爱哑然失笑。 而张猛则兴奋不已,难不成,王爷说的香料岛,就是这里? 在这个岛上,除了胡椒以外,还能有什么好东西的呢? …… 如果说陶瓷、丝绸在古代中原王朝的出口贸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香料则是各国获取贸易平衡的主要材料。 张猛几人看着一望无际的胡椒林,整个人都懵了。 胡椒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值钱了? 漫山遍野。 这要是拉一船胡椒回去,岂不是比一船黄金还要值钱? “张大哥,这些胡椒树好奇怪啊,怎么这些胡椒树有的已经成熟了,有的还在开花。” 尽管同一棵树的花蕾开放的时间可能会相差好几天,但基本都是一样的。 房遗爱还从来没有见过桃树上长着熟透了的桃子和刚刚结出果实的桃子,甚至还开着桃花。 南洋的植物,果然和中原不太一样。 “郎君所言,我略有耳闻。” 罗三刀感觉自己终于有机会发挥了,跃跃欲试。 这些天来,除了船上食物匮乏的那段时间,他几乎每天都能吃饱喝足。 所以,他非常珍惜这份工作,希望能一直留在捕渔队。 张猛瞥了罗三刀一眼:“是吗?说说看!” “胡椒树的花期一般在三、四月份开始,一直到十月十一月份结束。这样,我们就能在同一棵树上,看到不同形态的胡椒了。” 说到这里,罗三刀看到张猛、房遗爱两人都是一脸懵逼,连忙补充道。 “我曾经在占城看到过这种植物。” “算了,管他呢。通知所有的船员都上岛,我们暂时不离开这里。” 张猛看着眼前密不透风的胡椒树林,心里开始想,这里面还有没有别的香料? 按理说,这座岛屿上应该不止胡椒树才对。 捕鱼队上的水手,在整个大唐都算得上是小康之家。 虽然大多数人还没有尝过胡椒,但胡椒的大名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当得知岛上到处都是胡椒树后,立刻兴奋的化身农夫,开始采摘胡椒。 而张猛、房遗爱两人,则是带着朱三刀等人,继续深入密林,寻找其他的东西。 一般的水手,根本就没见过成品的香料,更别说认识了。 相反,像房遗爱、张猛这样的权贵,却是见得不少。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罗三刀等投降的海盗们。 南洋的国家,虽然没有这个岛上那么多香料,但一般人都能买得起,有很大的概率,都是见过的。 “郎君请留步。” 房遗爱手持大刀,带着几名护卫,不紧不慢的朝着密林深处走去。 越往森林深处走,树木越高,树木也越来越粗壮,偶尔还能听到几声鸟鸣,给人一种宁静的感觉。 “什么事?查到什么了吗?” 房遗爱看着罗三刀身旁的一位俘虏,脸上露出喜色。 房遗爱原本以为,以他的见识,一定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可是真正进入树林之后,却发现自己什么都看不见,也分不清哪一棵树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树上的果子,看着有些眼熟,我想上去看看。” 说做就做,房遗爱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这家伙就像猴子一样,噼里啪啦地爬到了一根笔直光滑的树干上,看得房遗爱都要怀疑他是不是猴精转世。 “遗爱,这是燕王府里用来炖羊肉的肉蔻吗?” 张猛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了几个果子。 “什么?看着挺像的。” 房遗爱双眼放光,接过张猛递来的果子,直接放入口中咀嚼起来。 “张大哥,肯定是肉蔻。” 这时,那只“猴子”已经摘下了几颗果子,房遗爱又尝了一口,心中再无疑虑。 “不错!晚饭的时候,我可以在鱼肉里加一些肉豆蔻,看看能不能去除腥味。如果是真的,我们就摘下来。” 第1194章大唐的铜钱荒和劣币 胡椒、肉蔻,张猛对这个小岛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开了个好头,一行人继续上路。 很快,就找到了香叶跟桂皮。 虽然不知道岛上到底有多少香料树,但这一次的收获,已经让所有人都很满意了。 “天色已经黑下来了,我们先回海边,再想办法采集这些香料吧。” 张猛觉得,这个小岛,简直就是个宝库,能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 一开始就砍树摘胡椒是不可取的。 虽然这样可以省些时间,但是等下一年再来,可就没有这么多胡椒可采了。 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这座小岛就会变成一座荒岛。 这是张猛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 张猛他们吃得正欢,而长安城中,房玄龄、戴胄等人却是愁眉苦脸的站在李世民的身前。 “陛下,现在大唐蒸蒸日上,需要的钱币也越来越多。很多商人在做生意的时候,就算发现对方拿出来的不是开元通宝,那也无所谓,反正回头就能用。” 就在不久前,李世民从百骑司传来消息,说市面上出现了私铸的铜钱,气得七窍生烟。 在他看来,这是对朝廷的蔑视,对自己的不敬。 所以,他第一时间,就将房玄龄,温彦博,戴胄,都叫了过来,商议此事。 “玄龄,你意下如何?” 李世民当然明白戴胄的意思,但却很难接受。 为什麽劣等的铜钱可以像开元通宝那样流通? 不是世家大族,谁敢私铸铜钱? 李世民知道,这件事必须要尽快解决,否则他想要打压世家的计划就更难了。 宣政殿中,火炉里的热水已经被加热,整个大殿都变得暖洋洋的。 温彦博和房玄龄两人,已经有些不知所措了,额头上都冒出了冷汗。 “陛下,西汉时贾谊曾言:奸钱日多,正钱日衰。要解决这件事,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堵,严查私铸铜钱,严刑拷打;另外,我们要加大开元通宝的发行力度,让官方货币能够在市场上流通。” 房玄龄虽然号称一代名相,但在这场金融危机面前,却是没有任何的新意。 古代的文人,对于经商之道,向来都不怎么重视。 就算是一些经商之人,在这方面颇有造诣,却也始终得不到朝廷的重视。 “这种劣币,所含铜量相当于开元通宝的六成,可以说是暴利之极。光靠禁令,是不可能完全禁止的。” 戴胄的话虽然难听,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与其堵,还不如疏。不过,这些铜是从哪里来的?” 温彦博话音落下,整个宣政殿都安静了下来。 华夏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国土辽阔是事实,但是物产多寡,就很难说了。 比如黄金、白银、青铜,在大唐的任何一座矿山,都不可能有这么大的产量。 否则,丝绸这种东西,也不可能长久地作为交易的媒介。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铜钱风波就已经有了一点苗头,只是一直没有人想出解决之道,所以一直拖到现在。 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货币来进行贸易,那就是一件非常不方便的事情。 这使得劣质铜钱得以生存。 “陛下,要不,我们去问问燕王?” 戴胄见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便提议道。 这几年来,李想带来的种种变化,户部可以说是最清楚不过。 如果说长安城里最赚钱的人是谁,李想称自己是天下第二,谁敢说是第一? 各种手段层出不穷,源源不断的往燕王府送钱。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财神转世、当代范蠡陶朱吗? “陛下,这件事情,燕王府的反应应该是最大的,或许,燕王殿下真的会有一些让人意外的想法。” 房玄龄显然对李想非常信任,一听戴胄的话,立刻就同意了。 李世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快去传想儿入宫去!” 在几位大佬商议下,正在陪女儿玩的李想,就在寒风中匆匆入宫了。 “拜见父皇,拜见诸位国公。” 李想刚到宣政殿,就看到一群大佬,正眼巴巴的等着他,顿时吓了一跳。 他只是一个闲散的王爷,对于朝廷里有什么大事没有丝毫兴趣。 一次能解决,两次或许能解决,但总有解决不了的时候吧? 做得好,得不到奖赏,做得不好,就要受罚…… 还不如在家里跟女儿在一起有意思。 “戴爱卿,能不能跟想儿简单的说一遍?” 李世民正在跟其他人聊着别的事情,见李想到来,立刻把话题引到了钱荒和私铸铜钱上。 戴胄将朝堂上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尤其是户部的处境,然后看向李想,想知道他怎么说。 “陛下,一旦出现劣币,开元通宝就会变得越来越少,劣币也会越来越多,这是不可避免的。” 李想一听,顿时明白了。 好像每一个朝代,都会出现铜钱不够用的情况,不像后世,只要开印钞机,就可以有足够的钱。 “咦!怎么会这样?” “很简单,如果有人发现市面上流通着劣质的铜钱,那他就会第一时间使用。至于质量好的开元通宝,则是尽量不用,儿臣称其为劣币驱逐良币。” “劣币驱逐良币?” 李世民想了想,说道:“你说得有道理。那有没有办法?” “没有!” 此言一出,李想便感觉到一道道锐利的目光,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看来,这几位大佬也太看得起他了吧? “劣币驱逐良币,虽无解决之法,但如今铜钱不足之事,我自有一计。” 劣币驱逐良币,千百年来都是如此。 到了后来,哪怕是相亲,也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法则。 举个例子,小帅长得很帅,喜欢上了美丽的小美,但他觉得自己条件不错,未必会拼尽全力去追求。 老王长得一般,而且他对小美也有好感,知道自己没有任何优势,所以多半会表现出一副“我只对你好,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的样子。 小美估计是觉得老王更喜欢她,就跟着他了。 事实上,很难说谁更喜欢。 不过,无论如何,在这场相亲游戏中,老王这枚“劣币”,总算是抱得美人归。 当然,考虑到一些女生“向钱看”,这一条规则并不适用。 或许隔壁老刘的钱包更厚实,老王再怎么努力,也是徒劳无功。 第1195章金银币,大唐皇家钱庄 “你有什么办法?难道在什么地方找到了大量的铜矿?” 李世民听李想这么一说,顿时放心了不少。 “没有。” 然而,李想的话,却让所有人都大失所望。 有时候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房玄龄无语的看了李想一眼,心道,燕王又不是无所不能的。 “不过,父皇,诸位国公,为何只限于铸钱?” 李想想起石见银山一天能生产不知道多少银子,再加上之前做生意赚来的几百万两银子,完全有能力铸造金银币。 何必执着于铜钱呢? …… 在宋朝之前,华夏的大部分地区,都不使用黄金和白银作为货币。 开元通宝在贞观年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开元通宝”指的是唐玄宗李隆基所铸,他虽有“开元”号,但“开元通宝”始于高祖李渊统治时期。 “开元通宝”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时社会上货币混乱的局面,促进了大唐的经济复苏。 除“开元通宝”外,在贞观时期发挥货币作用的还有绢帛,它包括绫、罗、锦、绢等,均为较贵重的丝织品。 李世民、房玄龄等人想过很多办法,却从来没有想过用黄金、白银来代替货币。 或许,这是一种惯性思维。 不管是大唐,还是上一任朝代,白银的产量都很低,根本不符合流通的条件。 但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燕王,除了铜钱,还能用什么?难道用羊毛么?” 长孙无忌从一开始就没说过一句话,见李想神神秘秘的,忍不住出言嘲讽道。 “是啊,燕王,如果我们不铸钱,那么,我们的钱就会越来越少,到时候,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 戴胄也没听懂李想话中的含义。 “简单,就是铸造金银币!” 李想直截了当的说道。 “金银币?” 李世民这才想起来,自己从捕鱼队那边分到的银子,又想起了张阿难说的石见山银山,一天能产一万两银子。 金银币,好像也不错。 “没错,就是铸造金银两种货币,这样既能解决钱币短缺的问题,又能解决大额交易带来的不便。” 黄金和白银自然是硬通货。 到了这个时候,大唐人还不至于因为金银价值太低而接受不了。 相反,金银虽然珍贵,但却多作为赏赐之物,很少在市面上流通。 如果真的推出了金银两种货币,那么东、西两市的商人肯定会很容易就能接受。 而平民…… 又有几个平民能拿得出来一个金币? 因此,金银币最初的消费对象,就是那些富商勋贵,以及少数先富的工匠。 “这倒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朕怎么就没想到呢?与其放在那里,还不如把它们铸造成钱币。” 不得不说,李世民确实是一个英明神武的人,李想的这个提议,实在是太好了。 不仅可行,而且还能缓解市场资金短缺的问题。 “陛下,户部的库房之中,并没有太多的黄金和白银。” 戴胄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之色,他在想,是不是可以从内库中弄到一笔银子来。 “父皇,金银两种货币,并不需要户部统一发行。” 李想不给戴胄面子,直接跳了出来,将戴胄气的吹胡子瞪眼。 “是吗?户部不铸,谁铸?” 李世民一直在权衡利弊,看向李想,想要从他这里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说句不好听的,捕鱼队拥有大唐最大的金银储备。陛下完全可以再开一家钱庄,名为大唐皇家钱庄,然后将捕渔队下属的石见银山转移到大唐皇家钱庄,由钱庄负责铸造金银两种货币。” 毕竟,捕鱼队的大股东是李世民,而李想根本就没想过要掌控大唐的货币,所以才会提出大唐皇家钱庄的建议。 “大唐皇家钱庄?”李世民眉头一皱,“大唐钱庄不是很好的名字吗?为何非要在前面加个‘皇家’?” 说到底,钱这个字,对于皇家来说还是太俗了。 就算是到了唐朝,商人的地位也不是很高。 李世民并不希望皇室和钱庄有任何的瓜葛。 “父皇,为了稳妥起见,皇家二字还是要保留的,这也是稳定民心的重要一环。他们一看这钱庄上写着皇家二字,便知道这是朝廷的信誉。以后钱庄想要存钱,放贷,信誉是最重要的。” “大唐皇家钱庄居然还能借钱,还能存钱?” 李世民点了点头,他不明白李想为什么要这么做。 长安城里,西市与东市都有典当行,也有私人钱庄。 李想竟然让皇家来做钱庄这件事,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李想注意到,不仅仅是李世民,就连房玄龄都充满了好奇,他觉得,有必要给这些大唐的大人物们上一堂金融课了。 “父皇,这钱庄想要流通金银,就必须要进行兑换。不过,做生意的人,如果带着大量的钱,从一州到另一州,是不安全的。” “如果能在大唐各地的州郡开设钱庄,商人们可以先把钱存到某个地方,然后拿着银票到其他地方的钱庄取钱……” 金融在其中扮演着不可否认的角色。 如果利用得好,大唐的商业将会得到极大的发展,大唐将会变得繁荣昌盛。 正因为如此,李想才愿意花点时间,和李世民商量一下,将大唐皇家钱庄的事情告诉他。 如果不是李世民在背后撑腰,想要在大唐的所有州郡都建立起这样的制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照你的意思,大唐皇室的钱庄,将会变成一个庞然大物?” 长孙无忌看了李想一眼,微微皱眉。 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局面,但又无可奈何。 这滋味可不好受。 “是的。” 李想露出微笑,不与长孙无忌计较。 第1196章金币成品不太满意 紧挨着观狮山书院的,是一片不大的荒山。 这座山上没有矿藏,也没有什么风景,即便是观狮山书院成立之后,也没有任何变化。 不过,当李想打算将格物书院的工坊建在这里时,许敬宗想了想,便向李想提出了一个地方。 在书院建作坊,有些不妥。 最好将作坊建在离书院比较远的地方。 旁边就是一座荒山,山脚下有一大片空地,用来做机械作坊倒是不错。 到了今天,格物学院的学生都很喜欢去机器作坊。 “王爷,这枚金币,你看如何?” 李想向李世民提出要成立大唐皇家钱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李想是捕鱼队的发起人,又是大唐银行的大股东,所以,李世民才会将这件事交给李想来处理。 当然,也有必要让户部派人盯着。 就算长孙无忌不说,李世民也会这么做的。 “金币表面看起来很模糊,很容易让人怀疑金币的价值。” 不管是金币,还是银币,李想都想弄。 当然了,这两种材料都不可能用纯金或者纯银来制作,也不可能用足重黄金或者白银来制作。 李想想要的,就是将钱币变成一种象征,就像现代的纸币一样。 当然,在这个时代,人们对纸币的接受程度并不高,所以,李想并没有急着发行纸币。 不过,用一些金银,制造出一种固定面额的货币,倒也不是不可能。 一枚金币能兑换10枚银币。 1枚银币,相当于1000枚铜币。 这才是李想想做的。 至于二圆,五圆,十圆,这些东西,只能以后再弄了,等大唐皇家钱庄的货币体系被所有人接受之后,才有可能弄出来。 否则的话,十圆的实际价值,可能只是一圆的两三倍,谁会傻到去用? “王爷,这枚金币比市面上最好的开元通宝还要清晰,也是目前最好的铸币工艺。” 罗通愣了一下。 在轴承、齿轮等发明之后,工场的铸造技术已大大提高。 然而,李想却并不满足。 如果金币和银币只是单纯的保持原有的属性,那么表面上的精美程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重量。 不过,想要让金币和银币在金融世界中扮演一定的角色,最好是一开始就打好基础。 “这样吧。你能不能做个模具,把金币铸成一个简单的形状,然后把它压成我们想要的形状?” 李想想起了前世的冲压技术,虽然现在还做不到,不过,做几个简单的模具,再做出一个简单的冲压机械,也不是不可能。 “听起来很有可能,但我从来没有尝试过。不过,要想把模具做成我们想要的形状,就必须有足够的压力,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罗通完全没想到李想会有这样的想法。 不过,听起来还挺新鲜的。 再联想到李想之前的辉煌战绩,罗通毫不怀疑这个计划的可行性。 “这样吧,我们兵分两路,一路做模具,一路做冲压床。” 就算是后世,哪怕有着各种先进的设备,想要做出一套模具来,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现在作坊里所用的模具虽然很粗糙,但如果是用精钢打造,也需要一段时间。 所以,李想想了想,还是先用木头做试验比较好。 反正纯金的质地够软,完全不需要担心木质模具承受不住。 “你先让工匠做一套木头模具出来,看看效果如何。” 在机械工厂里,木匠是绝对不缺的。 特别是随着马车作坊的建立,长安城里最好的木匠都被招进来了。 “王爷放心,三日之内,定可完成。” ……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来到贞观十一年的十一月十一,也就是李想结婚纪念日。当然了,现在可没有什么纪念日。 不过,李想总觉得,这么多“十一”凑到一起,也是一件很有特色的事情。 而且,外面的温度已经接近零度,李想也懒得出去闲逛,索性就留在家中,陪陪段嫣然和李兰。 “王爷,这孩子还真是贪财,抱着金币不撒手。” 段嫣然看着李想抱着自己的女儿,一脸幸福的样子。 这间婴儿房,早在李兰出生之前,就已经被他改造过了。 地暖都是标准配置,玻璃也是必须的。 最重要的是,他还让府里的木匠给他做了一堆玩具,甚至还做了一条滑滑梯。 与其说是婴儿房,倒不如说是一个小型的游乐场。 当然,这个只有两个月大的小女孩,还没有学会玩耍,现在正躺在地上玩金币呢。 她不想要木马,不想要铃铛,不想要小猫小狗。 拿着罗通早上送来的几枚金币,爱不释手。 “呵呵,爹爹赚钱太多了,正好需要一个小财迷。” 虽然知道这只是一种幼稚的行为,但李想倒也乐得陪着李兰玩。 “这枚金币看起来很精致,连我都有一种想要把玩的冲动。” 段嫣然从怀中掏出一枚金币说道。 这枚钱币正面,刻着大唐皇室钱庄六个字,中间有一个圆圈,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是贞观十一年。 而在它的背后,则写着两个大字:大唐。 原本,李想还想用李世民的头像,但想要让头像变得更加清晰,难度就更大了。 这还不算什么,问题是,在这个时代,皇帝是一个神圣而又神秘的存在,把李世民的画像刻在金币上,让商人和平民们传阅,这本身就是一种大不敬的行为。 此言一出,周围的人都纷纷劝李想不要轻举妄动。 最终,李想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本来是想拍李世民的马屁的,弄巧成拙就不好了。 第1197章为了垄断长安香料,贿赂魏王 “我也很担心,这金币实在是太精致了,以至于很多人都不愿意拿出来流通,当成传家宝一样珍藏着。但如果太粗糙的话,又会让人难以接受。” 李想很清楚,这年头的人,对财富的渴望,都是疯狂的。 在后世,金银流通的朝代里,很多有钱人,都喜欢把自己的金银,装在陶罐里。 如果不在市场上流通,那就失去了货币的作用,也就失去意义了。 “不知道王爷有没有想过,能不能把这些金币的价值降低一些,这样一来,大家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想法了。” 李想看向段嫣然,目光中充满了惊讶。 她怎么会明白这个道理? 如果是武媚娘说出这样的话,他也不会感到意外。 看来,是真的不能把她当傻子了。 “嗯,这倒是个好主意。如果含金量太低的话,利润也会很高,就会有人铤而走险。”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任何法律,任何惩罚,都是无效的。 要不然,也不会有人说,想要知道最赚钱的职业,只要去查刑法就行了。 …… 就在李想在家和女儿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远在中东的另一端,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阿拉伯帝国的军队占领了波斯帝国的首都泰西丰。 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阿拉伯商人来到了南洋,甚至是广州,泉州,甚至长安城中,都有他们的身影。 波斯帝国的商人,虽然依旧是南洋最常见的商人,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做后盾,他们的未来,也是一片黑暗。 这件事看起来和大唐无关,但是却在慢慢的影响着整个大唐。 而作为第一批出海的捕鱼队,自然是最先感受到这一点的。 南洋的水,怕是要越搅越浑了。 张猛一群人在回去的路上,就已经感觉到了这一点。 尽管他们并不知道,阿拉伯帝国已经占领了波斯帝国的首都,逼得它不得不龟缩在一个角落里,等待着自己的灭亡。 不过,这一路上,数次接近港口补充淡水和食品,发现来往的阿拉伯商人比来时多了许多。 当然,张猛、房遗爱两人都不是聪明人,自然不会想到这一点。 不管怎么说,捕鱼队走到哪里,哪里的肉都是他们的,其他人最多只能分到一些残羹冷炙。 如果有人不服气,飞剪船上的弩车就能派上用场。 …… 长安城西市,一家新开的香料店,由阿拉伯商人贾赛尔经营。 贾赛尔是第一批来到大唐的商人,他在广州、泉州开设了店铺,去年,贾赛尔做出了一项重大的决定,前往大唐最繁华的长安城,开设一家香料店。 贾赛尔有固定的合作伙伴,每年从南洋运来的香料,源源不断的运往大唐。 说句不好听的,他是泉州、广州这两个地方最大的香料供应商,举手投足之间,就可以左右一地的香料行情。 就连杭州,明州的许多海商,都在贾赛尔的店铺里购买货物。 要么不干,要干就干到底。 这就是贾赛尔做生意的哲学。 从去年开始筹划,到今年年初正式开张,贾赛尔开的那一天,就成了西市最大的香料店,销售额占了整个长安的四成。 如果是普通的商人,能有这样的成绩,那是再好不过了。 但贾赛尔并不满足于此,在贞观十一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在不停地行动,弄得几个胡人商人都破产了。 西市的香料商人,大多都是胡人,唐人对香料的影响力还很小。 如此一来,贾赛尔一夜之间,就成了西市六成的香料销售大户。 为什么要垄断? 当然是因为要涨价。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西市的香料价格已经连续上涨了三次,将前几个月的跌幅全部抹去。 魏王李泰这段时间过得很滋润。 他从小就展现出了过人的天赋,不仅在文学上有着过人的天赋,而且在书画方面也有着过人的天赋。 这些年来,长安城里的许多王公贵族,都感觉到了魏王声势渐盛,而太子李承乾的名声,却是越来越差。 甚至有传言说,陛下有重新立储的意思。 “王爷,今天早上,西市的贾赛尔送来了一石胡椒,说是从南洋运来的。” 魏王府长史杜林升深得李泰的信任,很多事情都是由他来做的。 同样的,那些依附于他的商人,也都是他来处理。 “是吗?这个贾赛尔,竟然如此慷慨?胡椒是按石运送的吗?” 李泰虽然没见过贾赛尔,但是李泰对他还是有印象的,因为他确实送了不少。 “呵呵,王爷,这些日子以来,这个贾赛尔不知道用了多少办法,把几个胡商的家产都给毁了。如果不是我指点,他的香料店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一步。” 杜林升虽然从贾赛尔那里得到了很多好处,但是从内心深处,他还是看不起这个胡人的。 这也是因为贾赛尔想要对付的商人是胡人,他才会出手。 否则的话,即便杜林升可以接受,但为了一个胡商,去弄唐人的几家店铺,也会引起轩然大波,甚至还可能会连累李泰。 胡人在大唐就是低人一等。 对于唐人来说,胡人的内斗并不是什么大事。 但如果整错了人,呵呵,分分钟就会被人教训一顿。 贾赛尔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来到长安城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想要和大唐的权贵们攀上关系。 “不过是一群胡人之间的争斗而已。贾赛尔为人豪爽,如果不是太过分的话,你可以出手相助。” 李泰现在最缺的就是钱。 为了在皇位之争中占据更大的优势,李泰这几年一直在拉拢朝臣。 像房玄龄和温彦博这样的重臣,暂时还无法拉拢。 不过也有一些世家子弟,尤其是旁系子弟,都聚集在他身边,声势不小。 当然,这并非没有代价。 既然不能给他权力,那就只能从钱上下手了。 不过,李泰没有李想那么多的资金来源,所以,他必须要招募更多的商人。 这在长安城之中,这是一种不成文的规矩,并不奇怪。 哪个王爷国公府不是有几个做生意的? 第1198章王氏嘲笑,燕王的金银币不值钱 “王爷不用担心,贾赛尔现在是西市最大的香料商,听说泉州、广州都有他的店铺,身家丰厚,值得拉拢。他还算识趣,每月都要孝敬陛下,光是那比金子还值钱的胡椒,咱们府里就有好几石呢。” 杜林升现在把赌注压在了李泰的身上,自然是尽心尽力的帮他出谋划策。 “听说最近胡椒价格又涨了?” 李泰很少询问商人的情况,这让杜林升有些意外。 不过,他还是很有能力的,知道这些礼物的价值。 “王爷说的是。事实上,这几个月来,胡椒和桂皮的价格一直在下跌,不过,在那贾赛尔赶走其他的胡人商人之后,很快就把价格涨了回来。而且,价格比去年还要高。” “听说我二哥最近弄了个大唐皇家钱庄,发行金银两种货币,铜钱一下子就不那么抢手了。” 谈到钱,李泰索性和杜林升好好聊了几句。 “是啊,是啊。王爷,依我之见,不如将府中所有的铜钱,都换成胡椒吧。” 杜林升说完这句话后,立即就感觉到自己的提议很不错。 放在仓库里,也生不出一文钱来。 但胡椒的价格却在不断的上涨,从贾赛尔那边透漏的情况来看,明天还会继续上涨。 再加上他和贾赛尔的交情…… 呵呵,虽然不至于免费,但是价格肯定比市场价要低。 杜林升想着想着,不由说道:“王爷,长安城里的香料一直都是抢手货,比丝绸还要值钱。现在长安城越来越繁华,对香料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趁着这个时候买一批,肯定能赚不少。” 不得不承认,杜林升的提议,还是很不错的。 这就是投资的真谛。 所以听到这话,李泰也没说什么。 “好,听你的。” …… 五合居。 刘旺悠闲的坐在院子里,喝着龙井茶,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自入冬以来,酒楼的生意比往年都要好。 虽然距离德香楼还有一段距离,但是比起往年最火爆的时候,无论是客流量还是收入,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这让刘旺很高兴。 然而,没等他高兴多久,便有一位满脸愁容的伙计走了进来。 “潘掌柜,今日胡椒价格又涨了半成,这才一个多月,就涨了三成。” 这些日子,负责采办的伙计们,一个个都提心吊胆的,生怕刘旺觉得他贪污了。 “又涨价了?还没完没了了?” 刘旺皱起了眉头,前些日子,五合居因为胡椒涨价,把菜的价格调高了一些。 难不成这才几天,价格就又涨了? 有些不明就里的客人,都觉得这五合居是在坑人了。 可是,如果不涨价,五合居就能亏本了。 不管是猪肚还是鸡肉,都不贵。 尤其是猪肚,如果不是燕王府带头,怕是没人敢吃。 这道菜里,胡椒是最贵的。 “我跟香料店的人讲了一下,他们说今年到的胡椒越来越少,需求量越来越大,所以才会涨价,如果觉得太贵的话,可以少买一些。” 刘旺深深地吸了口气,说道:“去账房里拿点钱来,今天就把这个月要用的香料全部买下来。” 形势比人强,刘旺身为生意人,就算心里再怎么不爽,生意上的事情,他也不会去做。 不管怎么说,反正有人帮他买单。 …… 大雪纷飞,长安城又是一片银装素裹。 大唐皇家钱庄在贞观十二年的时候,正式开业。 不过,或许是李想想多了,这座钱庄虽然吸引了不少达官贵人前来光顾,但却连一个客人都没有。 甚至连新铸造的金银币,都没有得到预想中的热烈反应。 “郎君,我已经在大唐皇家钱庄门口等了三天,连个客人都没有。” 一处豪华的庄园内,王安听着下人的汇报。 “那岂不是说,没有人会用铜钱来兑换金银了?” 王安心里乐开了花,看来李想是解决不了这问题了。 太原王氏有着数百年的底蕴,连价值不菲的铜矿都有。 以前,这些铜都是卖给户部的,但这些年来,他们发现,通过自己的渠道,能赚到将近一倍的利润。 当然,太原王氏自己是不做的,这些脏活累活,都是那些依附于家族的可靠商人来做的。 真要出事,也会有人顶着。 王安虽然不管铜矿的事,但身为长子,他对家族的许多机密,还是有所耳闻的。 “郎君,除了燕王府的人,几乎没有人会用银币。就连燕王府的人,据说也是被逼无奈。” “所以,李想搞出这样的东西,是白费力气了,没有人支持他。” 王安一听,心里就乐开了花。 “看来是这样。” …… 德香楼内,一名管事独坐窗边的雅座上,一边品着美味佳肴,一边听着周围人议论长安城里最热闹的事情。 这也是管事们最重要的一件事。 这样既能让他放松下来,又能得到更多的信息。 “听说了吗,燕王弄出了金银币,很缺德的,你可要小心了。” “什么?什么情况?金银币,你要是看不上就算了,这算什么缺德事?” 管事原本还算轻松,但一听这话,整个人都绷紧了。 “嘿,看得出来,你是个孤陋寡闻的人。一枚银币换一千文,这是大唐皇家钱庄定下的规矩,长安城里的人都知道。不过,我听说,那银币里的银子,最多也就值个六七百文,这不是亏大了吗?” 银币一上市,就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虽然现在还没有先进的技术,无法准确地测量含量,但是大致的计算还是可以的。 不出他所料,银币中的白银含量并不多。 顿时,有人激动了起来。 这件事情,在短短几天之内,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 “原来是这样,昨天有人带着几个银币去我店里买东西,不行,我得去钱庄把那些银币换成铜币才行。” 一边吃着饭的管事,脸色越来越不好看了。 他可没心思和对方计较。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向王爷汇报这件事,看看能不能想出个办法来。 否则,他的一世英名,岂不是要毁于一旦? 第1199章武媚娘:强制使用金银币 宣政殿之中,张阿难的汇报,让李世民的脸色有些难看。 “也就是说,金银币难以流通,是因为没有人愿意接受?” 这可不是李世民想要的结果。 李想从来没有失败过,这一次怎么会失败? “陛下,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东、西两市的商人,都不接受金币银币,有些勉强接受的商人,都会第一时间跑到皇家钱庄去换铜钱。” “这么说,钱庄里的那些客人,都是来兑换铜钱的?” “是啊,到现在为止,都是有人在兑换铜钱,还没有人用铜钱兑换金币和银币的。” 张阿难低下了脑袋,将自身存在感降到最低。 “没人用的话,铜钱的短缺自然是解决不了的,而且,劣质的铜钱还会继续流通,怎么办?!” 随着新年的临近,李世民也从户部那里拿到了一份最新的税收报表,本来他心情很不错,毕竟今年的税收比去年多了一成。 然而,他的高兴还没有持续两天,就被人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李想曾经说过,大唐皇家钱庄的未来是何等的辉煌,他甚至都有些相信了。 没想到,有些事情,不是想一想就能解决的。 …… 与此同时,李想也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了外面发生的一切。 长安城里的勋贵商人们,对于金币和银币的接受度,实在是太低了,但也不至于让他手忙脚乱。 “王爷,看来王富贵不能胜任啊,大唐皇家钱庄被他经营了这么久,非但没有打开局面,反而成了所有人攻击王爷的借口。” “管事,稍安勿躁。这金银两种货币的流通,都是需要时间的,大家只看到了缺点,却看不到好处,自然是不会接受的。” 不管是哪一种货币,一开始都会让人难以接受,李想倒也不会责怪王富贵。 “不过,光是西市的钱庄,就花了数千贯,现在看来,这对王爷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害了王爷,要不,洛阳、定襄的钱庄暂时停一停吧。” 为了保险起见,李想让人在每个钱庄的地下挖了一块空地,用钢筋混凝土砌成,作为金库,就连大门,也是精钢打造。 所以,每个分号的建造成本都很高。 管事看着花钱如流水,心中焦急无比。 “王爷,我的意思是,我们不但不能停下来,还要在全国各地建立更多的钱庄。” 一旁正在沏茶的武媚娘忍不住开口道。 管事对武媚娘没什么意见。 不过,当他听到自己的计划被否决,甚至还怂恿李想在大唐皇家钱庄分号建设上继续投入的时候,他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王妃,一座钱庄就需要数千贯钱,大唐那么多州,别说每一个州都有,就算是几十个,也需要数万贯,更别说请人和护卫了。你怎么忍心,白白浪费了那么多银子?” “管事,稍安勿躁,先听听媚娘的意思。” 李想一直都没想过要停下来,所以武媚娘的这个建议,也是正中他的下怀。 不过,管事毕竟是在这里待了这么久,能就钱庄的事情发表意见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李想也不想给他太大的压力。 “管事,大唐皇室的钱庄,虽然是王爷打理的,但说到底,也是王爷在帮陛下打理,王爷不能做主?” 武媚娘知道,李想对管事的信任,所以并不在意。 不过,她的回答,却是另有深意。 毫无疑问,大唐皇家钱庄的资金来自于皇室,但如果李想不想建,完全可以说服李世民。 “就算那家钱庄不归王爷所有,可府里还是有不少银子花出去的。” 管事嘀咕了一句。 武媚娘也不和他争辩,自顾自地说道。 “想要让所有人都体会到钱庄的便利,尤其是要让商人们心甘情愿地把钱存到钱庄里,所以在各州都有分号,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举个简单的例子,商人去定襄收购羊毛,路途遥远,带着大量的铜钱既不方便又不安全,如果在这个时候,定襄、长安都有大唐皇家钱庄,从长安存钱,从定襄取钱,那就方便多了。” 不得不说,武媚娘还真不是一般人。 这件事,李想从来没和她说过,但她却立刻抓住了钱庄分号的关键。 “说得好,我希望钱庄能做到这一点。” “但是,金银两种货币都没人用,那又有什么用?” 对于管事来说,铸币是一件很赚钱的事情,如果能把铸币生意做得更好,他是支持的。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会用金币和银币。 “既然没人用,那就逼他们用。” 武媚娘一张精致的小脸,一张樱桃小嘴,看起来十分的可爱,可是,她说出来的话,却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就连李想,都很好奇,武媚娘到底要做什么。 “媚娘,你想说什么?” “王爷,这并不是什么难事。现在王府旗下的工坊不少,我们只需要定下一个规矩,从今天开始,所有前来购买材料的人,都要用金银来支付。无论是羊毛,还是咸鱼,又或者是鲸油蜡烛,又或者是龙井茶,都要用金银来交易的。 “另外,从这一个月开始,只要工资超过一个银币,我们就不会再给他们铜钱了,发银币,所以很多人就算不想要,也要用。” 武媚娘此举,不仅让其他商家不得不使用金银币,就连王府下的工匠们,也会转而支持金银币。 “会不会有什么反弹?” 李想虽然赞同武媚娘的计划,但也担心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反弹是肯定的,不过只要大唐皇家钱庄允许他们把金银两种货币换成铜钱,反弹的力度就会小很多。” 武媚娘微微一笑,显然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如果他们拿到钱就把银币换成铜钱,那不也一样?” 管事开口问道,虽然武媚娘的提议听起来很好,但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第1200章长安权贵世家全部囤积胡椒,赚发了 “一开始的时候,肯定会有人把金币和银币换成铜钱,可是,几次下来,金币和银币都能换成铜币,那他们还会这么做吗?” “特别是对于那些商人来说,这是一件好事,等他们适应了之后,就会喜欢上金银币的。” 比起管事,武媚娘显然更会揣摩人心。 此言一出,就连李想都觉得非常有道理。 …… 贞观十二年,悄然而至。 整个正月,从朝中大臣,到世家勋贵,再到普通百姓,所有人都被燕王府的所作所为所影响。 就在武媚娘提出这个建议的那一天,李想便派人去通知各大工坊,让他们尽快推行金银币的流通。 当然,为了防止大唐皇家钱庄出现问题,李想还派人往钱庄的金库里装了一车又一车的铜钱。 李世民也是下了血本,他知道大唐皇家钱庄的重要性,所以在新年的第一次朝会上,就宣布了长安城中所有官员的俸禄,都将以金银币来支付。 此言一出,顿时一片哗然。 不过,除了一堆的弹劾奏章,朝中再无其他波澜。 他们的俸禄并没有被扣,而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发放,如果你不想要的话,随时可以去钱庄兑换成铜钱。 至于那些商人们会怎么想,根本不重要。 燕王府的工坊和店铺里卖的东西,几乎都是无可替代的,不来的话,别处根本买不到。 所以,虽然许多商人表面上抗议,但是暗地里,他们还是老老实实的用铜钱去大唐皇家钱庄兑换金银两种货币,再去燕王府旗下的产业那购买产品。 正如武媚娘所预料的那样,经过几次交易之后,商人们已经开始接受金银币了。 甚至于,像金太这种依附于燕王府而发家的富商,更是将家中的铜钱全部兑换成了金银,以示自己的态度。 长安城之中,很多原本抱着看好戏心态的人,都大失所望。 …… 节日里送礼成了一种风气。 长安城也是如此。 正月以来,各家都互赠礼物。 在这种情况下,贾赛尔的香料店变得更加热闹起来。 “贾赛尔香料”五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胡椒、肉桂、肉蔻的价格,光是在正月就涨了二成,比去年年中的时候,翻了一倍。 毫不夸张地说,“贾赛尔香料”是一家日进斗金的店铺。 就连贾赛尔都被大唐的消费能力给震撼到了。 “老爷,这一个月泉州运来的香料都已经送到库房里了,您看明天能不能在店里卖?” 说话的是吉塞斯,是贾赛尔从阿拉伯带来的随从。 “先送一批给魏王府,剩下的留在库房里卖出去。” 贾赛尔在长安城待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庆幸当初抱上了魏王这条大腿。 因此,每到新货,他总要先送到魏王府去。 “这次带了这么多桂皮和肉蔻,要不要再送点别的?” “不用,据杜长史所言,魏王最爱胡椒,你没看到他去年冬天还低价买我们的胡椒么。” 按照贾赛尔的说法,礼物必须送对方喜欢的。 虽然肉桂和肉蔻的价格丝毫不逊色于胡椒,甚至还会更贵一些。 据他所知,魏王府已经将府中所有的铜钱都换成了胡椒。 他们的眼光还是很毒辣的,光是这一手,就让他们赚了三成的利润。 不过,自己低价卖给魏王府,倒也不亏。 毕竟,价格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相对而言的。 对于长安城的勋贵们来说,这是一个很低的价格,但是对于他来说,却也能赚不少。 更重要的是,长安城里很多世家大族,都在模仿魏王的做法,开始囤积香料,尤其是胡椒。 “是,老爷,我这就去给魏王府挑一批上好的胡椒。” …… 这段时间,杨本满的心情很好。 近两年来,茶叶价格一路上涨,杨家作为长安城第二大茶农,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从去年起,杨家的制茶作坊便开始以炒制茶叶为生。 虽然他并不知道燕王府的龙井茶是如何炒制的,但只要知道是炒的,总会有一些相似之处。 不过是杨家炒出来的茶叶,没有燕王府的茶叶那么香。 即使这样,炒制出来的茶叶,也比往年贵了不少。 在茶叶生意上,杨本满可以说是豁出去了,燕王府出了什么东西,杨家都会跟着做。 去年的收入,就比往年多一半多。 而因为茶饼的事情吃的大亏,现在已经赚了回来。 杨本满甚至有些庆幸,如果不是那一次的损失太大,他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过上好日子。 杨本满一边喝着茶,一边和管家杨老四分享着自己的经验。 “春茶口感更醇厚,味道更浓,香味也更浓郁。秋茶虽然没有春茶那么浓郁,但整体口感和风格都比较平和。” 杨本满心情大好,再过一两个月,就是第一波春茶上市的日子了。 “老爷,只要能卖个好价钱,春茶也好,秋茶也罢,都是好茶。” 杨老四的话,让杨本满很是受用。 杨本满虽然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但是他以前最喜欢的就是煮茶,加姜丝和盐那种。 他之所以装作喜欢泡茶,不过是为了推销自己的茶叶。 别的不说,御史台里的许多同僚,都觉得龙井茶太贵了,干脆在他那里买。 “这倒也是,只要是对杨家有利的,都是好茶。” “话又说回来,有时候运气也很重要。去年茶叶赚了一大笔钱,老爷,你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胡椒了,等我们把仓库里的胡椒卖出去,咱们就能多赚一笔。” 杨老四一脸崇拜的看了杨本满一眼。 去年冬天,杨本满让他把仓库里所有的铜钱都换成胡椒,他还有些不情愿。 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钱更让他安心的了。 不过,随着胡椒价格的上涨,杨老四终于明白,为什么家主是一家之主,而自己只是一个下人。 “御史台别的不行,就是消息灵通,其他衙门可比不上。我一听长安城里有不少王公贵族囤积香料,便知其中必有猫腻。” 杨本满有些得意。 “呵呵,等春茶上市了,咱们再买一批。” 第1201章戴胄:修路好,但朝廷没钱 天香阁内,郭论与邓洋正举杯畅饮,在他身边弹琴的,赫然是最近声名鹊起的淼淼。 “邓兄,来,我敬你一杯,这次多亏了你出手相助。” 郭论、邓洋虽然在修建大明宫的时候损失了些,但是随着马车的普及,木料生意也渐渐有了起色。 虽然邓洋在城南马车行吃了点亏,但崔家还是要面子的,并没有食言。 随着四轮马车的普及,长安城里木材的价格也水涨船高,作为长安城里最大的木材商人,两个人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好。 “不用这么客气。而且,你要感谢也应该感谢侯郎君才对,我可是得了他的提醒,才开始囤货的。” 邓洋一饮而尽,眯着眼睛看着淼淼。 天香阁不愧是长安城里最好的青楼之一,哪怕淼淼坐在他面前弹琴,都能让他心神为之动摇。 “侯郎君,在下自当多谢,若不是郎君告诉在下,香料涨价,在下又怎会将库藏的钱拿去换桂皮。” “哎,该换胡椒的,比桂皮还贵。” 邓洋那副样子,就像是买了一个涨停板的股票,然后后悔的说,早知道就换一种了,这几天一直在涨,而且涨的还挺快的。 郭论当然不会拆穿邓洋,而是顺着他的话说道:“桂皮也不错了,比我以前一年赚的都多。” 因为香料的涨价,一些富商巨贾出手也开始阔绰起来,这一点从天香阁的生意就能看得出来。 赌博,是人的天性。尤其是尝到了甜头之后,更是想要赌一把,赚的更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长安城中的香料,就像是前世的郁金香一样,被炒的沸沸扬扬。 这恐怕是贾赛尔这个始作俑者都没有想到的。 “郑兄,我听说你昨天在一个商人那里花了大价钱购买了胡椒?” 卢宣和郑海走的很近,两人经常出去喝酒。 “哎呦!这些胡椒可以食用,也可以储存,但是从大唐运来的胡商数量有限,价格还会继续上涨,这是我绝对不能错过的机会。” 郑海本就是李承乾的亲信,听到魏王李泰居然囤积胡椒,他还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看着胡椒的价格在短短时间内暴涨,魏王府更是出手阔绰,他就急了。 虽然胡椒的价格有些高,但是他还是买了一些。 在这之前,他巴不得胡椒价格下跌,好让那些人看笑话。 不过,有了自己的参与,他倒是希望胡椒的价格能够继续上涨。 “你说得对,我一开始只买了一些肉蔻,后来见价格涨得厉害,就多买了一些桂皮、胡椒之类的东西,今年的开销应该不成问题了。” 卢宣半是炫耀,半是得意。 一斤胡椒,就算是最便宜的,也得十多贯。 稍微涨价一点,就能赚好几贯钱。 “有了德香楼的带头,长安城之中,但凡有点名气的酒楼,都开始做猪肚炖鸡,如果没有桂皮,羊价格就会很高。要我说,这香料得涨价才行!” 正因为如此,郑海才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加入了这场赌局。 “说得对,就是这个道理,来来来,为这次的香料涨价,干杯!” …… 大明宫。 从一年前开始,长安城与洛阳之间,洛阳与太原、登州之间的水泥路,就一直是朝堂上争论不休的话题。 虽然在长安城和定襄之间修建水泥路已经有了很好的经验,但对于这种大规模修建水泥路,朝堂上还是有许多反对意见的。 “陛下,若是建设局愿意继续以土地置换的方式,承担这条水泥路的建设费用,臣也不会有任何异议。” 一番争执后,戴胄终于开口了。 户部算过,就算再怎么节约,想要修这条长长的水泥路,没个几百万贯是不可能的。 这些年来,虽然赋税增加了不少,但各项开支却是越来越大,身为户部尚书的戴胄,每天都在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弄到更多的钱。 戴胄何尝不知道水泥路的好处,但是一想到要花这么多钱,他就有些受不了了。 “陛下,水泥路虽然造价不菲,但是却可以让大军的速度提升一倍,实在是太有用了。” 程咬金在朝会上很少说好话。 这一次之所以这么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李想要大力推动这条水泥路。 “知节说得不错,水泥路对于大军行军至关重要,微臣也同意修建水泥路,而且要越多越好,晋阳至朔州、定襄至肃州,最好全部修一条水泥路。” 对于大唐来说,最大的威胁就是西北、东北、北方,而尉迟恭的这个提议,就相当于把大唐所有的边陲重镇,全部串联了起来。 “哼,站着说话不腰疼,户部哪里有这么多钱粮?难不成,这一年的饷银,都不用发了?” 戴胄听着尉迟恭越来越不像话的话,脸都黑了。 李世民看着下面的讨论,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为了修一条水泥路,他们已经吵了多少次了? “玄龄,你意下如何?” 李世民虽然支持这条水泥路,但也面临着资金上的困难,这让他有些为难。 “陛下,今日燕王难得上朝,何不先听一听他的意见?” 房玄龄看着李想那副懒洋洋的样子,顿时嘴角瞅了瞅。 这条水泥路,正是李想一手操办的。 现在,群臣吵得不可开交,他却在这里打盹。 “咳咳!” 李想还在做梦,梦到自己和女儿在世界各地游玩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咳咳”的声音,好像有人在拉他的袖子。 “哈?” 一睁开眼睛,就看到满朝文武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李世民坐在龙椅上,整个人都快气炸了。 “二哥,你对水泥路的事情有什么看法?” 一旁,李恪轻声提醒。 “我完全同意。” 李世民被李想这么一说,脸都黑了。 房玄龄连忙道,“燕王,这条水泥路的好处谁不知道?你的意思呢?” 段志玄听了这话,感觉房玄龄的意思就是:燕王,修建水泥路的钱和粮食,你能不能出? 这简直就是给自己女婿挖坑啊! 第1202章向大唐皇家钱庄借钱就好了 “房相,长安城与定襄之间的水泥路,建设局已经垫付了数百万贯,我们怎么能让他们继续贴钱?” “我并没有让建设局继续贴钱,只是想征求一下燕王的意见。” 房玄龄有些不好意思的辩解道。 “没钱没粮?这事你得问问户部。” 段志玄向来皮糙肉厚,丝毫不惧这句话会让房玄龄难堪。 反正两人的关系也不错,大不了以后多喝几杯。 “没钱没粮,那也简单。” 李想的话,让现场的气氛瞬间变得凝重起来。 “燕王,你在说什么?” 房玄龄听出了李想的嘲讽之意,脸上露出一丝不悦之色。 “敢问燕王,何为简单?” 戴胄此时也站了出来,他很好奇,为什么李想说的这么轻松,那可是几百万贯的巨款啊。 难道是说户部办事不利? 这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纵观贞观年间的官员,无一不是才华横溢之辈。 朝堂上,那么多大臣都束手无策,李想却轻描淡写的说出了“简单”,这简直就是在打他们的脸。 戴胄话音刚落,李想还没来得及说话,孔颖达便抢先说道:“燕王,你这句话说得轻巧,难不成燕王府愿意出这笔钱不成?” 李想懒得搭理孔颖达,目光落在戴胄身上,道:“戴大人,依我之见,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既然没钱没粮,那就借呗。” “借?这可是几百万上千万贯,上哪里去借?燕王殿下,谁有这么大的手笔?” 戴胄一听李想这句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他为大唐鞠躬尽瘁,六十多岁,每天早出晚归,李想却拿他开涮。 难道是自己以前太善良了? “想儿,有话好好说,不要说到一半就停下来了。” 李世民再也忍不住了。 很显然,李想并没有把话说完,而是想让所有人都误会他的意思。 李想说道:“父皇,我有话要说,但大家都没给我把话说完的机会。” 戴胄面色一沉,道:“燕王,今日你若不给我们一个说法,臣必定会亲自参你一个戏弄朝臣的罪名。” 李想见老头子如此生气,也就不再多卖关子。 “戴大人,您是不是忘了,就在西市的隔壁,就有一家大唐皇家钱庄。” 戴胄一脸懵逼,不明白李想的意思。 李世民的眼中闪过一丝明悟。 “这钱庄的设立,就是为了让大唐百姓能够更好地储存和借贷,如果户部没有足够的钱,可以向大唐皇家钱庄贷款,这样的话,户部每年只需要还一部分贷款,而不需要一次性给出太多的钱。” 没钱了,就去银行贷款,这是未来政府的标准操作。 不过,唐朝的时候,并没有官府借钱的习惯。 所以,他们并不比李想更聪明,只是,他们压根就没想到这一点。 “燕王,户部向一家钱庄借贷,这要是传出去,朝廷还有什么脸面见人?” 戴胄微微一怔,虽然觉得李想说的很有道理,但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历史上会有什么记载? 难道要说我戴胄开创了朝廷借贷之先河,遗臭万年? “是啊,燕王殿下,大唐皇家钱庄虽然与普通商贾不同,但终究不是朝廷衙门,让户部去借钱,未免有些失了朝廷的威严。” 一旁的温彦博,也有些担心。 哪怕是房玄龄,此时也是眉头紧锁,权衡利弊。 水泥路是必须要修的,这件事情李世民已经在私底下表明了态度。 但是,朝廷的威严却是不容侵犯的,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李想说道:“这倒未必。相反,我觉得,这件事情非但不会损及朝廷的威信,反而会让天下人称赞大唐为国为民。” 戴胄:“王爷何出此言?” “水泥路的修建,涉及到士农工商,所有人都会受益,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为了让这些项目尽快实施,朝廷削减了不必要的支出,将钱用在了刀刃上,只要稍加引导,百姓们就会感激涕零,又怎么会影响到朝廷的威严?” 后世建了这么多的高铁、高速公路,也没人抱怨过政府浪费钱。 当然,重复建造同一条道路,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燕王,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这是朝廷所不提倡的事情。如果你让户部向大唐皇家钱庄贷款,那就是在鼓励民间借贷,断不可为之。” 孔颖达见戴胄似乎要答应李想的提议,连忙上前一步。 重农抑商,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位燕王,在观狮山书院中,把各种奇技淫巧之术看得比儒家还要重要,这已经引起了孔颖达的不满。 现在,他居然要在朝堂上推行商学。 长此以往,谁还会关心儒家? “是啊,王爷,别说钱庄,就是普通的债务,户部也不能收。” 虽然戴胄更愿意接受李想的提议,但如果能不收利息,那就再好不过了。 “那只要户部动用这些钱的时候,接受大唐皇家钱庄的监管,这一次就不收利息了。” 这年头,存钱都是免息的。 反而还要收取保管费。 所以,就算利率为零,他也不会亏。 当然,李想最感兴趣的,并不是这次贷款能给大唐皇家钱庄带来多大的利润。 而是希望借着这次机会,让所有人都知道,钱庄是可以借钱的。 而且,水泥路的修建,必然会牵扯到大量的资源,如果强行要求户部采用金银两种货币购买资源、结算工钱,那就更好了。 说句不好听的,光是铸币税就是一笔巨款。 “陛下,若真是如此,微臣赞同在长安城至洛阳、洛阳至登州、晋阳修建水泥路。” 戴胄早就知道李世民想要修建水泥路,但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所以一直反对。 既然大唐皇家钱庄愿意借钱,他自然不会反对。 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最多再干两年,就得回家养老了。 就算出了什么事情也找不到他背锅。 第1203章李治:为什么要叫小玉米呢 “陛下,既然要修路,不如把大唐各个主干道上的水泥路也修一修,这样也省得每年为了修路而争吵不休。” 长孙无忌也站了出来,补充说道。 大唐皇家钱庄,其实就是李想弄出来的东西。 这条水泥路是大唐皇家钱庄借来的,所以他觉得,如果能借到更多的钱,那就再好不过了。 说到底,吃亏的还是钱庄。 …… 贞观十二年二月初一,大朝会在一片喧嚣中结束,大唐大地上,开始了一场浩大的道路建设。 这让长安城里的权贵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到了作坊的建设之中。 碎石作坊,曾经被很多人看不起,但现在看来,却是前途无量。 水泥作坊必须扩大产能,否则市场就会被别人抢走。 所有的铁匠铺,都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着,各种工具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 连带着宝马马车行里,四轮马车的销量也是节节攀升。 贞观十二年可谓是大唐经济发展的最好时期。 建设局负责修建长安城和定襄之间的水泥路,自然就成了长安城和洛阳之间的水泥供应商。 对于大唐来说,这条水泥路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所以户部要求建设局在半年之内完工。 好在洛阳与长安城之间的距离并不远,建设局有自己的工匠,也有吐谷浑的俘虏,还有捕奴队提供的奴隶,加起来足有七八万人,分成十几条路,同时施工,倒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 不过,这也意味着,暂时没有其他的精力。 长安城里,在很短的时间里,便开始出现了工人短缺的情况。 “师父,我们新招的工匠,每个月都涨了三十文,但是人手还是不够啊。” 去年冬天,金太铁匠铺成功的搬到了燕王府旗下新城,成为了燕王府之外的第一个铁匠铺。 至于建设局,想要修建一条水泥路,就需要大量的工具,所以这件事情就交给了金太铁匠铺去做。 金太心中一喜,这一次搬家,总算是没有白费功夫。 地皮便宜不说,连作坊都是建设局帮他盖的,据说是以成本价买的。 不过,订单实在是太多了。 真是痛并快乐着。 “听说人市里有高句丽、倭国的奴隶,如果人手不够的话,可以去人市购买一些奴隶。” 金太并不希望自己的铁匠铺里有外国人,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只能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交给奴隶们去做。 既然是奴隶,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好吧。买个奴隶要几贯钱,最多也就是两年的工钱,比请工匠还便宜。” 既然是奴隶,那就别想着工钱了,有饭吃就行了。 因此,金太一想,也觉得自家弟子说得有道理。 …… 李想带着李兰,正在燕都城的一处花园中散步。 李治,李明达则是紧随其后,一副求抱抱的样子。 尤其是李明达,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小玉米,还不叫姨姨。” 然而,回应她的却是“嗯嗯”。 一个五六个月大的婴儿,怎么可能会说话? “二哥,你怎么给兰兰取了这么古怪的外号?” 李治笑道。 “有什么好奇怪的? 当然,李想并没有向李治解释玉米到底是什么,等以后有了孩子,就可以叫它“小土豆”,“小辣椒”,“小番茄”,等美洲的高产作物传到大唐之后,自己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给这些东西起名字了。 段嫣然站在后面,看着李想等人有说有笑的样子,心里也是暖暖的。 “王爷,我听管事说过几次,说西市的胡椒和桂皮价格大涨,长安城里很多王公贵族都在囤货,让我们府里也备点。” 李想对燕王府的事情,并不是很上心。 不过,像这种花大价钱买香料的事情,就算是管事和段嫣然,也不敢擅自做主。 “呵呵,不就是一些香料吗,不用在意。” 李想当然也听说了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 刘谨还特意去查过西市的贾赛尔,将这件事上报给了李想。 “可咱们府上每天的开销太大了,香料的价格又涨了,再不囤点,岂不是亏大了?” 段嫣然眼睁睁地看着香料的价格节节攀升,现在已经涨了一倍有余。 “放心吧。长安城里的人,没有香料也能活下去,只不过是有人在炒作罢了。” 说到香料,李想不由地想起张猛、房遗爱等人,他们已经下南洋了。 这都一年多过去了,按理说,应该已经回来了才对。 按照他的推算,去年冬天的时候,船队就应该已经回来了。 如果不是对飞剪船很有信心,李想甚至会怀疑,这支船队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尤其是房家、张家的人,时不时地跑来问他有没有发现船队的消息,这让他的压力很大。 就像是心有灵犀一般,刚刚沿着大运河来到洛阳的张猛,突然打了个喷嚏。 谁在想我? 站在船头的张猛,不禁喃喃自语。 “张大哥,不在洛阳休息一下吗?反正我们也快到长安了,兄弟们在海上漂泊了这么长时间,也有些坐不住了,不如进城休息一下?” 虽然天气还有些寒冷,但房遗爱穿着短衫,丝毫不惧寒冷。 “少来,又想去青楼了吧?到了广州,你们说弟兄们在海上漂泊了那么长时间,想进城歇一歇,我就答应了。当我们到达泉州时,我也同意了。可这一路走来,这是第几次了?早点回长安城,你就可以休息了。难不成,你这次回去,房夫人会阻止你再出海?” 张猛鄙夷地看了房遗爱一眼。 这家伙,还不如留在国外呢。 “张大哥,你这是什么话,停下来就停下来。这一次出去一年多,回去之后怕是要被训斥一顿。” 房遗爱不知羞耻为何物,嘟嘟囔囔地钻进船舱。 船队继续前进。 好在船队在杭州时,已经换上了平底船,可以在内河行驶,否则早就搁浅了。 第1204章捕鱼号到长安 西市的人很多,贾赛尔的香料店也很热闹。 这几天,贾赛尔睡觉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容。 虽然长安再也没有新的香料运来,但贾赛尔的收入还是很可观的。 以前仓库里的香料,都被高价卖掉了。 为了保持香料店的存在,他们每天都会出售一些香料,但每个人最多只能购买一两。 但即便如此,店里的人还是很多。 贾赛尔脚步虚浮地走回他的院子。 这几天,他不是去天香阁,就是去了怡红楼。 那几个头牌,自然是不会出来迎接的,就算他给再多的钱,也没有用。 不过,有几个已经过气的姑娘,因为贾赛尔出手大方,还是有人愿意留下来服侍的。 “老爷,今日魏王府杜长史又来了一次,说是要再买一担胡椒,小的实在没办法,只好卖了一担。” “好吧,那笔钱不用放在仓库里,就用这些钱,从别人手里买点胡椒吧。” 贾赛尔也不生气,这样的交易,看起来是亏大了,不过考虑到这些香料的价格越来越高,他也就释然了。 这一招,是他最近才掌握的。 而且,他还偷偷地从别人那里收购了一些香料,所以,这一年来,仓库里的香料不减反增。 在大唐赚钱太容易了。 贾赛尔打算在香料价格上涨的时候,把所有的货物都卖掉,然后亲自回到广州,安排船队去南洋,尽可能地多运些香料回去。 …… 李世民坐在大明宫御书房之中,听着张阿难将最近长安城之中发生的事情,汇报了一遍。 “听你的意思,长安城中的权贵们,大多都参与了这次的香料囤积?” 李世民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虽然香料价值不菲,可年初的时候,香料的价格才比去年翻了一倍。 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价格就翻了五倍,这实在是太反常了。 否则的话,张阿难也不会天天向李世民讲解香料的价格了。 “或多或少都有涉及,有人提前出手,将囤积的香料卖掉,大赚一笔;后来很多人发现香料的价格越来越高,就忍不住多买了一些,价格也就水涨船高了。” 张阿难可不敢告诉他,魏王府收藏的香料最多,否则李世民的反应会更大。 “有没有平民参与?” 勋贵们再怎么囤积香料,最后能起到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但是,如果长安城的人,也参与到这件事情之中,那就麻烦了。 这一点,李世民很清楚。 “基本上没有。香料这种东西,一般人根本买不起,如今一斤胡椒都要四五十贯了,一般百姓只能看戏。” 张阿难一下醒悟过来,自己这一年的俸禄,竟然只够买几斤胡椒,心情顿时变得极差。 “百姓不参与就好,但你一定要盯紧那名胡商,此事因他而起,不可放过。” …… 德香楼,程芳与黄旗再一次齐聚一堂,品品这中美菜。 “程医正,这锅猪肚炖鸡,一开始只卖三百文,现在却涨到了一枚银币,真是岂有此理。” 天气还未完全转暖,正是喝一碗热乎乎的猪肚鸡汤的好时机。 “我听说西市的胡椒涨了五六倍,猪肚炖鸡加了不少胡椒,价格肯定会涨。” 相比于黄旗,程芳丝毫不在意。 当然,这也和程家的财大气粗有关。 黄旗是大明宫中最强大的太监之一。 不过,由于唐初宦官的地位远不如其他朝代,加之李世民对贪官的惩处也比较严厉,黄旗也确实没有多少油水可捞。 这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奢侈了。 “听说长安城里有很多权贵,为了抬高香料的价格囤积居奇,所以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涨了这么多。” 黄旗觉得自己被殃及池鱼了,香料的事情本来与他无关,但现在香料涨价的代价却是他来承担。 “这些年,长安城里的权贵们,赚的盆满钵满。有了这么多钱,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 程芳是少数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之一,程家出身医学世家,对钱的追求还是比较克制的。 “可不是嘛,听说这宝马马车行新出了一种豪华马车,一辆就要上千贯,没想到卖得还不错。” 黄旗见过燕王府送给宫中贵人的豪华马车,后来才知道这辆马车的价格如此之高,不由暗自咋舌。 “那就要看你的意思了。那辆新型的马车,采用了独特的减震系统,还有豪华的鲨鱼皮沙发,还有精钢打造的轮子,价格自然高。” 两个人边吃边聊,聊聊长安城中的趣事。 每年开春的时候,渭水之畔,都是人山人海。 很多年轻人,都趁机放松了下来。 渭河之畔,秦安然和李雪也在渭河之畔散步。 自从吐谷浑回来之后,秦安然已经被封为县男。 李雪在李想的影响下,与秦安然情投意合,两人在年前就已经把婚礼定下来了。 本来他还想着李孝恭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没想到李孝恭居然一口就答应了,这就省去了很多麻烦。 “安然,二哥之前就跟你提过,要给你谋个官职,你怎么不答应?” “王爷待小的不薄,小的觉得这样也好。” 秦安然在战场上的勇武,连李靖都对他赞赏有加。 这一点,李世民也知道。 “也罢,跟着二哥也是好的,留在长安城也不错。” 李雪也没多想,她也就是随口一说。 “什么?这是哪支船队?” 这个时候,远处的渭水上,一支庞大的船队正缓缓驶向港口。 渭水码头很大,是通往长安的大部分货物都要在这里卸货的地方。 不过,张猛的船队一到码头,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无论是“捕鱼队号”,还是另外两艘船,都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船只。 光是“捕鱼队号”上的货物,就需要十多条大河船,才能将货物运送到普通的内河船只上。 所以,他回杭州的时候,是三艘船,从杭州到长安,却是一支庞大的船队。 这样的队伍,就算是在渭水码头上,也很难遇到几次。 第1205章完了,得告诉魏王殿下赶紧卖胡椒 杨老七站在船头,兴奋的四处张望,他还是第一次来长安。 还未进城,渭水两岸的繁华景象,就已经让人叹为观止。 不等船只停下,大步上前,来到岸边。 当然,不管是早上岸还是晚上岸,都是一样的。 货物还没卸完,谁也走不了。 好在捕渔队时常会有登州去长安的船,渭水码头自然也有专门的货栈,也有专人负责。 没过多久,渭水码头上的那些苦力们就开始帮忙了。 张猛下南洋时,根本没想过要准备这么多箱子来装香料,都是用箩筐装着的。 于是,捕鱼队从南洋归来,带回了大批香料的消息,立刻传了出去。 杜林升正好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玩,看到渭水码头上的热闹,自然也被吸引了过去。 很快的,他的神情就发生了变化。 随即,也不管身边朋友的反应,年迈的杜林升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一路狂奔上了马车,直奔魏王府。 这辆四轮马车是宝马马车行的新产品,鲨鱼皮沙发非常柔软,坐在上面非常舒适,听说下面还有一根特殊的弹簧,简直如履平地。 不过,杜林升现在可没心思去体会了。 捕鱼队下南洋的事情,早就传得沸沸扬扬了。 但是,整整一年过去了,都没有任何的消息传来,说实话,很多长安城的权贵们,都认为,这支船队,是不可能回来的。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竟然会出现在渭水码头上。 完蛋了,完蛋了! 杜林升面如土色。 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赶回魏王府,将所有的胡椒都卖出去。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这些胡椒很快就会被抢购一空。 时不我待,他从未如此迫切地需要时间! …… 房府之中。 这一天,房玄龄没有上朝,而是留在了家中。 可他只敢躲在书房里,根本不敢去见自己的妻子。 自从过年之后,房遗爱还是杳无音讯,房夫人的脾气也是一天比一天糟糕。 动不动就拿下人撒气,有时候还会拿房玄龄出气。 “阿娘,昨日我从同僚口中得知,那西市的桂皮、胡椒的价格又上涨了,咱们府里难道不储备些?哪怕只有几百斤,也能赚一万贯了。” 长安城里的香料生意如此火爆,房遗直自然也受到了波及。 尤其是看着身边的同僚们,天天聊着自己家的桂皮价格又涨了,房遗直就算是想装也装不出来。 这就像是前世的股市一样,从2007年到2015年,再到现在,很多捡破烂的人,都开始炒股了。 身边的同事和朋友们,每天都在讨论某某股票又涨停了,某某股票要大涨了。 想要不入市,那就太难了。 上一世,李想就经历过一次惨痛的教训。 07年,他还在上大学,身上没钱,这才逃过一劫。 15年前,股市一热,他就没忍住,冲了进去。 然而……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股价就暴跌了三成! “你还说!我最讨厌别人跟我提香料了。” 房夫人没好气地道。 这倒不是因为她有多大的决心,也不是因为她有多大的远见。 相反,她拒绝囤积香料,纯粹是气不过。 捕鱼队为什么要下南洋? 据说是去找香料岛的。 也就是说,自己的二郎之所以一年都没有回来,就是因为这香料。 她会答应让家里的人囤积香料? 就连最受欢迎的猪肚炖鸡,都没吃过。 “阿娘,您再怎么不高兴,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吧?” 房遗直身为房家长子,自然要想办法增加自家的收益。 否则,光靠房玄龄和他那微薄的月俸,怎么能养活一家老小? 辛亏二哥几年前就跟着燕王去捕鱼队了,这才让房家过上了好日子。 “那可不行,香料这两个字,我听着就生气,想气死你阿娘,你自己去买香料好了。” 房夫人此时只想着二郎什么时候回来,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如果房遗爱现在能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宁可将房遗爱这些年赚来的钱当成空气。 再多的钱,也比不上自己的儿子。 …… 西市的面积比长安内城还要大上两个街区。 作为一家新兴的香料店,在西市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的。 说句不好听的,整个西市,阿贾香料店,大概是最有钱的了。 别说银币了,就是金光闪闪的金币,也是随处可见。 要知道,1金币等于10银币,10贯钱。 在现在的西市,连一斤胡椒都买不到。 以市场价卖出一小部分香料,再让人暗中高价收购,如此一来,光是这几天,香料的价格就涨了几贯钱。 财帛动人心。 如此暴利的一笔生意,自然引得无数人争相效仿。 就连附近的一些店铺老板,也都忍不住买了。 他们相信,这香料的价格,一定会继续上涨的。 谁能吃得起这么珍贵的香料? …… 渭水之畔,杨柳依依,张猛与房遗爱两个人一直守在码头边,看着货物全部搬入货栈,又留了一队人看守,这才向着燕王府的别院走去。 当然,燕王府也知道了这件事。 李想将李兰放在地上,策马直奔渭水码头而去。 于是,张猛、房遗爱两人刚动身没多久,就看到一队骑兵,从远方疾驰而来。 “王爷来了,王爷亲自来接我们了。” 房遗爱眼力何等毒辣,隔着老远,他就看出来了,这些人都是燕王府的侍卫。 也只有李想,才敢带着这么多的护卫,在大街上狂奔。 “咴咴!” 眼看就要撞上张猛、房遗爱,李想才猛地一个急刹,身子跟着马来了个九十度的大回旋。 “张兄弟,遗爱,你们终于回来了,真是太好了。” 李想下了马,一把抱住了他们,丝毫不在意他们身上的臭味。 这几个月来,李想虽然嘴上没说,但内心深处,却一直在为他们担忧。 飞剪船确实是一种很好的航行工具,但是大海上的风浪变幻莫测,南洋的海上环境又十分复杂,万一发生什么意外,那就是真的了。 如今,终于回来了。 第1206章鸡飞狗跳的魏王府,把胡椒全部卖了 相比于李想,张猛更是兴奋不已。 “王爷,找到了!” “找到什么了?” 李想在得知船队回来的消息后,就立刻赶了过来。 “香料岛,岛上长满了胡椒树、肉蔻和桂皮。如果不是船有限,这次我们可以带回更多的香料。” “是啊,不仅找到了香料岛,燕窝也有不少,王爷你不是说过很多次了吗,那燕窝真的很好吃,救了我们船队一命。” 张猛、房遗爱兴奋的将这次出海的收获告诉了李想。 不管他有多大的成就,都是要和别人分享的。 “不错!妙啊!看来这一趟没白去,走吧,我们去我的府邸,好好招待你们。君买,派人去报信,告诉二位郎君平安归来,迟些回来。” 两人也是李想在长安城里最好的朋友,已经有一年多没见了。 “王爷,要不要让人把香料送回去?我怕库房里放了这么多东西,不太安全。” 周大福看着几个大佬要走,连忙提醒道。 他并不知道,现在长安城里的香料价格已经涨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但就算是平时,这些香料的价值,也是无法估量的。 “刘谨,这件事就交给你了,你看着办吧。” …… 李泰在魏王府宴请驸马都尉柴令武,以及他的几位同僚。 这几个官二代,都是李泰最近才拉过来的。 柴令武是柴绍和平阳公主的儿子,在所有的王公贵族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而身为柴家的下一任家主,如果能够拉拢到柴令武,那就等于是将柴家拉到了自己这边。 这也是李泰心情大好的原因。 “王爷,不好了,不好了!” 这个时候,杜林升也顾不得什么礼节,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 “嗯?” 李泰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但看到来人是他最信任的幕僚,他也没有发作。 “怎么啦?”他疑惑地问了一句。 “捕鱼队,回……回来了!” 杜林升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房遗爱他们来了?” “是啊,带着一大批货物,已经到了渭水码头。” “回来又怎么样,大惊小怪的。” 李泰觉得今天的杜林升有些大惊小怪了。 去年年初,他虽然拉拢过房遗爱,但没有成功。 不过,他当时也没说什么忌讳的话,所以也没必要怕他。 “没有,他们带回来了很多香料。” “香料?很多?” 李泰知道杜林升已经将魏王府的大部分财物都换成了胡椒。 可现在,捕鱼队从南洋带来了大批的香料,胡椒的价格估计马上就要暴跌了。 杜林升:“是的,数量很多,绝对超过了贾赛尔的货。” “王爷,这香料的价格,岂不是要大跌?” 一旁的柴令武也有些坐不住了,这事情他也有参与。 当然,他也是看在胡椒涨价的份上,才会参与其中。 如果降价的话…… “王爷,趁这件事还没传开,咱们还是抓紧时间,把咱们府里的胡椒卖出去吧,迟则生变。” 杜林升提议道。 “是啊,尽快脱手。这些胡椒,不是从那贾赛尔那里购买的吗?快,把所有的胡椒都卖给他。” 李泰立刻有了主意,“我也不占他的便宜,他给我们打了多少折,我们就按照市场价给他打个折扣。” 柴令武坐不住了,道:“魏王殿下,这次事情来得太突然,我这就走,改日再见。” 说完,他连忙起身,准备离开。 魏王府内,一片混乱,李泰亲自指挥着下人们,有的去找马车,有的去仓库搬胡椒。 杜林升又跑上往西市的马车了。 他得先和贾赛尔打个招呼,免得出现什么意外。 毕竟此事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他也别想在魏王府混下去。 …… 春日的阳光洒在身上,并没有让人感到燥热,反而让人觉得暖洋洋的。 韦小宝和往常一样,慢悠悠的来到阿贾香料店,想要看看有没有更多的香料可以买。 从去年年底开始,他敏锐地发现,囤积香料能赚不少钱,于是说服郎君支持他的计划。 这才几个月的时间,韦家的香料生意,就能把城南马车行去年的亏损给补回来了。 然而,韦小宝并不知道,钱不到口袋里,那就是一场空。 这就像是一只股票,当你看到自己的账户里有多少钱的时候,如果你一直持有着,不把它卖掉,那么,过不了几天,你的利润就会变成亏损。 “怎么样,贾赛尔,新的香料到了吗?” 这段时间,韦小宝天天往香料店跑,和贾赛尔混得很熟。 “韦掌柜,您来的正是时候,我这里刚进了几担胡椒,您来晚了可就没有了。” 贾赛尔还在为杜林升找他而懊恼,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 算了,还是算了吧。 既然杜长史说魏王殿下急需用钱,想以极低的价格将胡椒全部卖给自己,想必所言不虚。 否则,这么大的折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要赔钱的。 不过,想归想,做了这么多年生意的贾赛尔,心中却依然有些疑惑。 按照以往的惯例,如果到了新的香料,他肯定不会全部拿出来出售。 不过,心中隐隐有些不安,所以,他决定从今天下午开始,增加香料的销量。 贾赛尔知道韦小宝的背景,那是个典型的大客户,一个人就能买得起一大批胡椒。 “是么?几担胡椒?能不能卖给我一担?放心吧,价格不会让你为难的。” 韦小宝心中一喜,只觉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怪不得今天一大早就听到喜鹊在院子里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原来是有福气了。 “如果是别人,我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不过韦掌柜就不一样了,我也不会给你太高的价格,你就按照今天早上的价格来买吧。” 贾赛尔不敢轻易的降低价格,因为一旦降低价格,就很难停下来了。 买涨不买跌,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行,不过今天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金币买胡椒,先付一百金币作为订金,再派人把胡椒运回来,你安排几个伙计跟我回去,把剩余的钱运过来。” 韦小宝倒也没有讨价还价。 第1207章燕王府卖香料,腿折价 作为长安城第一大港口,渭水码头上的货物不知道有多少。 捕鱼队的船在这里停了下来,把码头占满,足足花了两个多时辰,才把所有的货物都卸完。 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自然会引起一些人的好奇。 这么一来,捕鱼队下南洋,带回了大批香料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了。 至于码头上的那些苦役,就算知道了,也不关他们的事。 不过,也有聪明人,知道这件事的重要性。 很快,渭水码头上便有无数的马匹离开了码头,向着长安城的各个方向驶去。 “启禀陛下,南洋的张家三郎和房家二郎,回来的时候,听说带回了大批的香料和燕窝呢。” 张阿难在接到消息之后,第一时间就向李世民汇报。 李世民放下手中的折子,笑道:“回来就好,朕观玄龄这些日子瘦了不少,若是再不回来,朕也不知该如何劝慰。” “这一次下南洋花了一年的时间,有些奇怪,等我查清楚了,再向陛下禀报。” “没事就好。” 张阿难所言,船队带回了大批香料与燕窝,李世民并未多加注意。 李世民不在意,却不代表所有人都在意。 韦小宝走后不到两刻钟,西市一些消息灵通的商人就知道了这件事。 有几个和李泰一样下定了决心的王公贵族,立刻派人去西市找新的买主。 以前很难买到的香料,在西市好像一下子变多了。 “贾赛尔掌柜,我家里有点事,需要用到钱,这几斤桂皮就卖给你,等好转了,再来买。” “我昨天刚买了两斤胡椒,结果买的太多了,可以退货吗?” “贾赛尔,这是我从你店里买来的东西,我想退一部分给你,我现在手头有点紧,急需用钱。” 一个小时之内,贾赛尔迎来了一波又一波陌生的客人。 以前,这些人可都是他的大客户,可是现在…… 这个时候,就算是贾赛尔再怎么迟钝,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妙。 于是,贾赛尔收走了他们的香料后,便以各种理由停止了收货。 “你没钱吗?算了,我借你吧,写个欠条。” “这样吧,我给你打个九折,怎么样?” “好,九折,就算是九折,我也愿意。” 眼看着香料的价格开始下跌,那些原本想要购买香料的人都犹豫了起来。 没过多久,就有人说:“听说去南洋的捕鱼队已经到渭水码头了,好多船,都是用来运香料的。” 这句话,就像是在油锅里扔进了一根火柴,瞬间,香料店里的气氛就被点燃了。 “那个,抱歉,你把金币还给我,这东西我暂时不买了。” “贾赛尔,八五折,这胡椒是我前几天才在你这里买到的,给你八五折。” “八折,如果你能给我八折的话,我这辆马车上的所有肉蔻都归你。” 捕鱼队从南洋回来的消息,在长安城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珍宝阁是西市最大的奢侈品店之一。 这一天,燕王府的护卫们一大早便来到了珍宝阁的门口,接着,便是一车又一车的运了进去。 刘谨昨天就已经知道了这支船队带回了多少香料,而且当天晚上,他也听说了香料店里发生的事情。 李想,刘谨,还有武媚娘三人商量了一下,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可以在长安城内,将香料的价格压下去。 香料是奢侈品,价格本来就不便宜,这么高的价格,也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 反正燕王府是不怕得罪人的,那些御史们也不可能站出来指责你卖的便宜了。 “南洋刚到的香料,一枚金币一斤。” “胡椒、肉蔻、桂皮,廉价出售。” 一大早,一名伙计就在珍宝阁的门口吆喝了起来。 李想这是要垄断整个长安城的香料市场。 所以,这一次,他并没有像上一次钢铁之争那般,将价格一降再降。 直接快刀斩乱麻! 反正囤积香料的都不是平民百姓,就算损失再大,也不至于饿死。 珍宝阁的生意一直都很好,门口这么一闹,顿时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这么便宜?” 这个价格,让很多人都犹豫了。 能在这里买东西的人,多多少少都有参与过香料囤积,也知道了最近香料价格的变化。 就比如这胡椒,据说前些日子五个金币都买不到一斤,现在…… 这差价是不是有点大啊? 最重要的是,这香料的卖相,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 一枚金币一斤,就算是在去年,最多也只能买到一斤胡椒而已。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价格,不仅是胡椒,桂皮、肉蔻也是一斤一金币。” 云香儿兴奋道。 珍宝阁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盛况了。 经过今天这件事情,想必整个长安城的玩家们,都会对珍宝阁有更加深刻的印象了。 “给我来一斤,不,三斤胡椒。” “给我来一斤桂皮!” “给我来一斤肉蔻。” 很快,第一个人站出来,其他人也都坐不住了。 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一枚金币一斤,都是值得的。 甚至有几个机灵的,已经在考虑,要不要赶紧把这些香料换个地方卖个好价钱。 珍宝阁是长安城中奢侈品销售的风向标,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不到一刻钟,整个西市的商家都知道了这件事。 贾赛尔虽然不是这里的人,但也得到了这个消息。 “这怎么可能?最好的香料,一金币一斤,那不完全赚不到钱么?” 就连一向沉稳的贾赛尔,此时也惊慌失措起来。 到了这一步,他要是还想不通,那就是傻子了。 其实,昨天晚上,他已经得到消息,捕鱼队的船队,从南洋归来,带回了大批的香料。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知道这段时间香料价格会下跌,但也没有太过担心。 从广州、泉州带回来的香料,成本很低,没什么好怕的。 就算对半砍,也不会亏。 不过…… 现在这情况,哪里是对半砍,分明就是砍到了腿啊。 一斤一枚金币,贾赛尔的成本也差不多到了这个价格。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之前赚到的钱,全部都要赔进去了。 第1208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不行,他不能坐以待毙。 贾赛尔毕竟是个商人,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在他看来,珍宝阁那种一金币一斤的高价,根本支撑不了多久。 既然成本就是这么高,那还不如把珍宝阁里所有的香料都买下来,这样才能保证香料的价格。 虽然没办法再像前几天那么夸张,但一斤两到三金币应该是没问题的。 想到就做。 贾赛尔立即带着一车的金币和银币,还有几个护卫和伙计,前往了珍宝阁。 长安城之中,有不少人,都涉及到了囤积香料的事情。 一些人一听,顿时傻眼了。 也有人在拼命的寻找消息不灵通的买主,尽可能的抛售手中的货物。 和贾赛尔有同样想法的人,自然不在少数。 比如韦小宝。 韦家的人都是长安城的土著,所以渭水码头上发生的事情,他们都是第一时间得到的。 昨天他们就已经卖掉了一批香料,但是数量实在是太多了,根本不够。 而韦小宝,也是今早才知道珍宝阁门口的事。 把所有的东西都买下来! 韦小宝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将这些低价的货物,全部收购,然后卖到别的州郡去。 按照他的想法,捕鱼队就算从南洋带回了香料,数量也是有限的。 香料这种名贵之物,可不是到处都能找到的。 “给我来50斤胡椒。” “五十斤桂皮!” “一百斤肉蔻!” 没过多久,珍宝阁就只剩下了一群人。 这些人,都是和香料生意有很深关系的富商巨贾。 “媚娘,你说的没错,他们还没有放弃。” 珍宝阁二楼,李想和武媚娘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幕。 “王爷,这就是人之常情。只要不是走投无路,总会想着有翻盘的机会。” 武媚娘想起王府库房里那不计其数的香料,心想这帮人也太天真了吧? 谁也没有想到,捕鱼队会从南洋,把长安城里最名贵的香料,像是不要钱一样,源源不断地运过来。 没想到,王爷说的香料岛,竟然被他们发现了。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一金币一斤,那也是暴利。 接下来的几天,珍宝阁就像是菜市场一样,人满为患。 贾赛尔脸色苍白的站在珍宝阁中,他身上所有的钱都被他用来购买香料了。 但是,珍宝阁里的香料,却是源源不断的卖出去。 这一次捕鱼队,带回来的香料有多少? …… 电闪雷鸣中,长安城被雨雾笼罩。 雨水顺着山坡、树叶、窗台往下滴。 屋檐下的水帘,别有一番韵味。 然而,却没有人有心情欣赏这样的美景。 离魏王府不远的地方,有一座独院,正是杜林升的住处。 杜林升生病了。 这段时间的大起大落,让他有些承受不住了。 第一次听说捕渔队的船队带回了大量的香料,杜林升只觉得脊背发凉。 这还是他第一次感觉到如此强烈的危机感,仿佛之前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一般。 还好他反应够快,把整个魏王府的胡椒都甩到贾赛尔身上去了。 如此一来,魏王府不但不亏,反而赚得盆满钵满。 这一关,终于过了。 随后,珍宝阁出售的香料,每斤都是一枚金币,这让杜林升暗暗庆幸,幸亏自己早有准备。 不过,在这一刻,他的心中却是另有想法。 一金币一斤,估计撑不了多久,香料的价格又要上涨了。 杜林升在珍宝阁前经过一天的观察,得出这样的结论。 所以,他说服了李泰,让他将数万贯的金币都换成了香料。 原本他还想着,几万贯扔出去,再加上其他人也买得多,珍宝阁里的香料应该很快就卖完了。 谁知…… 珍宝阁门口的香料摊子,每天都会准时开张。 香料的价格虽然没有变,但是却是给人一种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感觉。 这让杜林升有些心慌。 虽然价格没跌,魏王府也没亏多少。 但是现在看来,珍宝阁已经完全掌控了整个长安城的香料市场。 更何况,谁也不知道,捕鱼队下南洋之后,还会不会有更多的船队,继续下南洋? 这批香料,也不知道能卖到什么时候。 万一他囤积的香料卖不出去,等魏王缺钱的时候呢? 长安城里所有想买香料的人,都去珍宝阁买了,谁还会买别人的? 那贾赛尔几次三番的来找自己,他都是避而不见。 “哎!” 杜林升科叹了口气,颓然的靠在床头。 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是自己太贪心了。 …… 燕王府内,李想也终于有时间,看一看这支船队从南洋运来的东西。 “王爷,这燕窝真是燕子的鸟窝?” 段嫣然一脸好奇地看着仓库里一箱又一箱的燕窝。 “是的,但这不是我们这里见到的那种燕窝,而是南洋的特产。” 李想看着这批燕窝,脸上露出兴奋之色,心中盘算着,该如何将燕窝打造成大唐鲜生的招牌产品。 想要让所有人都去南洋,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利益。 这些下南洋的水手,每个人分的最低的也有两百多个银币,这可是很多人一辈子也攒不出来的钱。 捕鱼队此次前往南洋,光是带回的香料就价值上百万贯,这还是按照珍珑阁如今的市价计算,否则这个数字还会更多。 所以,奖励是必须的。 尤其是当李想得知舰队差点全军覆没的时候,更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大肆奖励。 “听房二郎说,这燕窝能让人容光焕发,是真是假?” 没有一个女人会对青春永驻这一类的事情无动于衷。 接下来的日子里,张猛、房遗爱等人,都在燕王府吃过几次饭,吹嘘自己这次下南洋之行。 “这燕窝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我让厨房给你做个红枣银耳燕窝羹,你尝尝。” “王爷,要不要给宫里的娘娘们送点?” “那还用说?”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送燕窝入宫都是不可避免的。 李想原本就是想借着宫中的权贵之手,在长安城中掀起一股燕窝之风。 第1209章郭得纲说书,南洋财富之地 长安城之中,各种香料的价格,终于稳定了下来。 一斤一金币,没人能比得上。 谁也不会傻到去买昂贵的香料。 韦小宝脸色惨白,和韦仁对视一眼,谁也没有说话。 这两年来,他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前一次是马车,后一次是香料。 “卖吧,就一金币一斤。” 韦仁觉得很受伤,这两天他过得很艰难。 叔叔韦庭贵,吏部侍郎,在家族会议上,突然发难,质问他,去年家里的收入为什么会减少。 本以为今年可以靠着香料扭转局面,却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郎君,这个不行。” 韦小宝苦着一张脸,头上多了不少白头发。 “没人买?连一斤一金币都卖不出去?” “是啊,长安城里所有想要买香料的人,都会去珍宝阁买,除非我们的价格比他们低。” 说到这里,韦小宝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而且,这批香料中,只有一半是以一金币一斤收购的,剩下的一半,都是之前高价收购的。” 韦仁一听,一口老血直冲脑门。 去年就已经够倒霉的了,难道今年还会更倒霉? “趁着珍宝阁的香料还没卖到其他地方去,你想办法把这些香料送到剑南道这些偏远之地去卖。” 韦仁已经不指望关中能够卖出什么好价钱了。 他手里的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买得起的,都是一些有背景的人,长安城之中,发生了这样的大事,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个时候,他也只能寄希望于剑南道等地,能够消化一些库存了。 “郎君,就算是运往剑南道,也不过两金币一斤而已。” 韦小宝斟酌着用词。 “两金币一斤?那也没办法啊。” 韦仁叹了口气,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香料,也是无可奈何。 郭得刚善于读书,善于讲故事。 虽然他现在已经是长安城里最好的说书先生,每天都有人专程来五合居吃饭,就是为了听他的故事。 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 这些日子以来,长安城里的勋贵和富商们,都感受到了香料价格的风波。 五合居的客人,大多都是勋贵公子,富商巨贾,一般人根本吃不起。 于是,他很快就写出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五百猛士下南洋》,一个是《香料岛的故事》。 捕鱼队回到长安城,得到了丰厚的报酬,自然有人在青楼酒肆里流连忘返。 不管是想要在姑娘们面前表现自己的英勇,还是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 许多船员都在兴奋的讲述着他们在南洋的经历。 至于最重要的海盗遭遇战,神秘之海,不知名的燕窝岛,香料岛等等,都成了人们最爱讲的故事。 久而久之,南洋传说就多了起来。 郭得刚是个豪爽的人,出手阔绰,和来五合居吃饭的几个船员都打过招呼,喝过酒之后,他就得到了不少故事材料。 于是,《五百猛士下南洋》、《香料岛的故事》这两部作品,就变得越来越充实了。 “各位客人,今天郭先生要给大家讲一个与众不同的故事。我想,大家应该都知道,南洋的捕渔队回来了……” 郭得刚慷慨激昂的说道。 客人们有的聚精会神地听着。 “不知道萧兄考虑的如何?” 靠窗的位置,两名翩翩公子正在交谈。 “卢兄,在江南道,我们萧家虽然拥有最大的造船作坊,不过,说起来,我们也没办法造出这样的船来。作坊里也做过类似的东西,但因为不了解其中的细节,所以造出来的船不稳定。” 一个是萧锴,一个是卢韶。 这两个人,一个是萧家的继承人,一个是卢家的继承人,都是长安城最有权势的人。 萧家以瓷器、造船为主,而卢家作为五家之首,更是涉及到了布匹、化妆品等各个行业。 按照卢韶的想法,只要两家联手,组成一支船队,前往南洋,所需要的东西,几乎都是现成的,只需要招募一批水手,就可以出发了。 虽然不知道珍宝阁的香料生意有多大,但是绝对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长安城里的权贵们都在做香料生意,燕王府却是赚得盆满钵满。 要说没人嫉妒,那是假的。 “怕什么,登州有个捕渔队的造船作坊,听说那里的船也是对外销售的,虽然不是最新的船,但咱们买一艘先用着,顺便仿制一下,船的问题就能解决了。” 卢家的势力主要集中在北方,在江南道和萧家比起来就差远了。 再加上萧家的造船技术,更是得天独厚,卢家才会考虑与之合作。 “这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会和父亲商量一下,过几天再告诉你。” 萧锴对下南洋的利润,也是垂涎三尺,但他没有这个魄力,所以有些犹豫。 但最终,他还是答应了卢韶的要求。 “船长,这些日子,有不少人明里暗里的向我打听香料岛在什么地方,要不要请王爷下令,让所有的水手都回到登州去?” 杨老七走到周大福身边,脸上满是担忧之色。 捕渔队在长安城中也有自己的落脚点,这些日子,周大福、杨老七等人就住在这里。 不过,对于那些普通的水手来说,刘谨虽然给他们安排了住宿的地方,但是口袋里揣着钱的水手们,又怎么能够忍受得了? 对于一些人来说,拼死拼活的出海,为的就是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酒楼吃饭,在青楼睡觉。 大部分的船员,根本就没有住在统一的地方。 这让不少有心之人有机可乘。 这年头,想要下南洋,也是需要勇气的。 一些世家勋贵,想要去南洋捞一笔,却也明白这其中的风险。 虽然不需要自己去冒这个险,但是如果自己的船和货物都丢了,那就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所以,招募捕鱼队的船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老七,别急,这件事我早就看出来了。不过王爷说了,让我们放心,谁想走,就放谁走。” 第1210章有吃有喝,在大唐当奴隶都幸福 周大福虽然不太明白李想的意思,但还是照做了。 对捕鱼队而言,目前南洋最值钱的,还是香料岛。 不过,要寻找香料岛,除了周大福,张猛,房遗爱,杨老七,还有一部分舵手、了望手,其它普通船员是绝对找不到的。 如果说,在南洋随便走走,都能找到香料岛,那才是怪事。 “可这样的话,岂不是便宜了那些人?” 杨老七根本看不出下南洋的繁荣对于大唐来说意味着什么,他只知道,如果所有人都跟着下南洋,那么捕鱼队的利益就会受到影响。 “正如王爷所言,南洋这么大,我们怎么可能独吞呢?与其便宜阿拉伯人,波斯人,天竺人,还不如便宜了其他大唐人。” …… 大风过后,地上只剩下一地鸡毛。 长安城之中,不知道有多少世家大族,因为这一次的香料事件,损失了不少。 也是第一次,让所有人,都对南洋,有了深刻的了解。 长安城之中,那些勋贵们在听到捕鱼队要下南洋的消息之后,就开始蠢蠢欲动了。 尤其是涉及到登州府捕鲸业的各家族,都开始着手安排人员下南洋了。 虽然看起来风险不小,但是比起可能带来的利益,这点风险又算得了什么? 大唐的造船工业,也随着这一波浪潮,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 登州,杭州,明州,泉州,这些地方,都有新的造船工作坊出现。 这让邓洋和郭论两个做木材生意的人,笑得眼睛都笑开了花。 看来,只要跟着燕王府走,就能大赚特赚。 …… 现在的文登码头,已经成为了大唐北部最繁华的海港,每天都有大量船只进进出出。 有人出海捕鲸,有人出海打渔,有人去南洋,有人去倭国,有人去洛阳,有人去长安。 光是码头上的苦役,就有几千人之多。 当朝阳从海面上缓缓升起的时候,一艘登州人都很熟悉的飞剪船开进了文登码头。 虽然不是最新式的飞剪船,可登州府里,能买得起飞剪船的,也只有那些与捕渔队有交情的人了。 其他的造船作坊虽然也有仿制的,但在海上的稳定性就差了许多。 “大家动作快点,都给我装上马车,装满一车就走,不用在码头等候了。” 看着那艘飞剪船快要靠岸的时候,早就等在那里的一群人动了起来。 “淳于管事放心,这种事情,我们也不是一次两次做了。” “不要掉以轻心,否则出了问题,谁都担待不起。” 说话的,是一个淳于家的弟子,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登州府的人,淳于家就算是到了现在,也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部分原因,那就是他们在李想面前,表现的非常谦卑。 如今,淳于家最大的利润来源,不是盐,不是粮食,而是奴隶。 作为登州唯一的捕奴队,淳于家也有两艘飞剪船。 基本上都是一船一船地奴隶往文登码头上运。 “下去,下去,动作要快。” 淳于家族的管事,招呼了一声,让所有人都上了马车,然后迅速的离开了港口。 …… 大唐修建水泥路的计划,已经进行了好几个月。 建设局负责长安城与洛阳之间的道路,而洛阳与晋阳之间的道路,以及洛阳与登州之间的道路,则由王公贵族们负责。 户部终究是个胆小,从大唐皇家钱庄借了五百万贯,便停了下来,准备等到明年再借些银两,用来修建别的道路。 “都给我老实点。” 距离文登县城十里之外,一群人正在忙碌的修筑着一条水泥路。 工地上,不时有监工拿着皮鞭,抽打那些行动迟缓的奴隶。 是的,奴隶! 从登州出发,这一路走来,十之八九的人都是奴隶。 淳于家的捕奴队俘虏了大量的高句丽,新罗和百济的奴隶。 之前淳于家的捕奴队,主要就是抓些青壮少女,带回登州以及周边州府贩卖。 自从朝廷传出要在洛阳和登州之间修水泥路的消息后,淳于家便加大了出巡的力度,每隔数日,就会有一批奴隶从海上运来。 今天,至少有一万多名奴隶在修路。 淳于风看着眼前热火朝天的工地,笑得合不拢嘴。 这条水泥路给登州府带来了多少好处,他是知道的。 身为登州土著的淳于家,自然也是沾了不少光。 别说水泥作坊和砂石作坊了,光是这条水泥路,就能给他带来巨大的利益。 因此,他对这条水泥路非常上心。 甚至,连户部和工部都没有派人监督,而登州刺史府每天都会派人来监督。 这可是一笔巨大的收益,如果有人敢拖后腿,淳于风绝对会发火。 “他们还好吗?” 淳于风看向一旁的淳于安,问道。 “使者大人,这群奴隶比我们想象中要老实得多,除了一开始偶尔有几个偷奸耍滑之外,现在已经很少见到了。” 淳于风听着淳于安的话,眼眸中闪过了一丝诧异。 “没日没夜的干活,还不给工钱,他们怎么这么安分?” “是啊。我一开始也觉得奇怪,后来仔细一看,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淳于安解释道,“那些被新罗百济和高句丽抓来的奴隶,都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可是在登州,不但天天有吃的,还能吃到肉,这是他们以前做梦也想不到的生活。” 说到这里,淳于安忍不住有些得意。 作为一个大唐人,我以此为荣! “这样的话,我们可以从捕鱼队买两艘飞剪船,扩大奴隶的数量。我听说倭国人口不少,虽然距离有点远,但海上交通发达,如果能降低抓捕难度,还是可以考虑的。” 像高句丽这样的地方,淳于家的捕奴队已经遇到了瓶颈。 这一个多月来,他们已经遇到了好几次高句丽的军队。 或许,换个地方,才是更好的选择。 第1211章赞普,唐人到处抓我们的人当奴隶 “刺史大人,燕王府的主事褚遂良最近在登州,我前些日子去看过他,他给我出了个主意,很有意思。” 淳于安原本以为褚遂良的提议是个馊主意,所以没打算告诉淳于风,但既然提到了捕奴的事情,淳于安想了想,觉得还是说出来比较好。 “是吗?他的意思是?” 褚遂良的天赋,淳于风是亲眼所见,自然有些好奇。 “他让我们挑选一些有家室的奴隶,扣下他们的家人,然后把他们送回各自的国家,让他们招人,每招一个人,奖励五百文。” “用利益诱惑,用人质来牵制,这倒是个好主意。” 淳于安觉得,如果把奴隶放回去,恐怕是再也不回来了。 但是淳于风的目光,却比淳于安要长远的多,这一招,说不定会给他带来惊喜。 “那……要不,试试?” 淳于安一开始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好办法,可是看到淳于风赞同,他就毫不犹豫的放弃了自己的立场。 …… 千峰之巅,万水之源! 过了吐谷浑,就是巍峨的雪山,一望无际的草原。 在大唐的眼中,这里就是一片神秘而蛮荒的土地。 逻些城是这片蛮荒之地的中心。 这个城市四面环山,山如长城,连绵不绝。 这里不像中原,山上连一棵像样的树都没有,全是些奇形怪状的石头,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落叶城,就在这片山脉之中,占据了一个巨大的盆地。 而这片盆地的首领,就是松赞干布。 吐蕃之前的情况并不比李世民刚登基的时候好多少。 旧贵族密谋谋反,羊桐、苏毗等国也乘机进犯吐蕃,形势危急。 然而,短短几年的时间,他便平定了混乱,组建了一支忠心耿耿的军队,收拢了所有的部族,并且通过各种手段,将吐蕃打造成了这片区域的霸主。 “赞普,唐人的捕奴队,屡屡出现在吐谷浑和我们接壤的地方,掳掠奴隶,我觉得,应该给唐人一点颜色看看。” 宰相禄东赞气愤地向松赞干布讲述吐蕃边疆的形势。 历史上吐蕃国向大唐提亲未果,以为是吐谷浑从中作梗,于是发兵攻打吐谷浑,尝到甜头后,继续向松州进军,却被大唐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这才明白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才换来了数年的太平。 不过,在李想的推波助澜下,两个国家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最重要的是,横亘在大唐和吐蕃之间的吐谷浑,已经不复存在。 达飞带领的捕奴队,按照李想的指示,经常出入吐蕃各大部落,对他们进行实际打击。 此时的吐蕃国,还在发展之中,距离巅峰还差得很远。 早些时候,松赞干布刚派使者到泥波罗国提亲。 那个时候,尼波罗就比较特殊了,作为一个以商业为主的国家,他们的工艺品非常的精致,无论是雕刻,绘画,还是建筑,都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水平。 而吐蕃却还在奴隶制的统治之下。 松赞干布是个聪明的人,他利用和亲的机会既获得了技术,又安定了边疆。 他也想对大唐这么做。 这一次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在贞观十五年,他成功的迎娶了文成公主,让吐蕃国的科技突飞猛进。 当然,有李想在,松赞干布这桩好买卖注定要失败了。 “教训唐人是应该的,但在什么地方下手最好?” 松赞干布虽知大唐势大,但对吐蕃国却信心十足。 尤其是松赞干布登基之后,多次亲征,未尝一败,所以他并不惧怕大唐。 “北边是吐谷浑曾经的聚居地,那里住着的都是些穷困潦倒的吐谷浑牧民。而且这里的地形,对大军的扩张并不是很有利,行军也不方便。依我看,我们应该先从松州下手。” 禄东赞身为宰相,能够名留青史,自有其过人之处。 “松州?” 松赞干布站在一张简单的地图前,静静的看着。 “松州靠近山南,粮草更容易筹集,攻城难度会小很多,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吐蕃国是一片高原地带,粮食产量极低,以游牧民族为主。 事实并非如此。 松赞干布之父原为山南部族的首领,他南征北战,统一吐蕃。 就算是在很久以前,吐蕃的都城也不是落右城,而是在山南的琼泽城。 所谓的山南,指的就是后世的林芝,这里的海拔比落叶城要低很多,倒是一个适合种植的地方。 这里的牧民会种植大量的青稞,同时也饲养着一些牛羊。 吐蕃实际上是一种半农半牧的奴隶制度。 “想要攻下松州,必须速战速决,打完这一仗,我们还能赶得上丰收。” 无论是禄东赞还是松赞干布,都没有想到吐蕃对松州的进攻会以失败告终。 实际上,一个国家的力量,对上一个毫无防备的州郡,成功并不奇怪。 当然,任何胆敢冒犯大唐的人,都会受到惩罚。 “山南的兵马已经不少,我们从罗谷城调集数万兵马,再加上羊同的人马,应该足够了。” 随着松赞干布、禄东赞的决定,更多的人开始在大唐的边陲兴风作浪。 而同一时间,薛延陀的儿子真珠可汗,也是一脸的兴奋,策马而行。 薛延陀失去了最大的竞争对手,这些年来迅速的扩张。 虽然大唐在东突厥的故地建立了都护府,以控制一方,但是大部分的地盘还是落在了薛延陀的手中。 如今真珠可汗麾下的兵马足足有二十万之多,就连大唐的军镇将领都感觉到了一丝不安。 薛延陀虽然离定襄很近,但是很多牧民已经变成了专职的牧羊人,战斗力下降了不少。 不过再往北,定襄对他们的影响就比较小了。 可以说,李想在草原上的布局,还远远谈不上成功。 薛延陀实力渐强,虽然还不至于和大唐撕破脸皮,但边境时不时就会发生一些冲突。 这一点,定襄商会深有体会。 李想听完马周的汇报,让秦怀玉在薛延陀的地盘上,安插一些眼线,以防万一。 贞观十二年,大唐相对平静,并没有太大的动静。 不过,这世上总是有些不安分的家伙,该收拾的时候,自然有人收拾。 第1212章党项人组成的捕奴队 这段时间,拓跋甘过的很滋润。 自从他在定襄城中卖了一大笔茶,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候,他便对这座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一来二去,便与定襄商会搭上了线。 在马周说要组建一支以党项人为主的捕奴队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拓跋鳌。 这是他们部落最强大的勇士。 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太大的成就,但是他却觉得,对方一定是最合适的人选。 “族长,这一次,我们从附近几个部落带来了八百多名精壮的战士,要不要趁着天还没完全黑下来,直接进攻?” 拓跋鳌在定襄城见识到了钱的好处,也见识到了达飞的捕奴队的风光。 而且,定襄商会的人还亲自接待了拓跋鳌、拓跋甘,这让他们的底气更足了。 “好吧,我们慢慢靠近。这一战,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拓跋甘很清楚,想要在草原上混的风生水起,就必须要和定襄商会搞好关系。 很显然,那个马长史并不希望吐谷浑人的捕奴队做大,就算是再用吐谷浑人组成捕奴队,他也要让再建一支。 吐谷浑的捕奴队,绝对会下意识的去其他部落抓人。 吐谷浑和党项人也是如此。 拓跋甘虽然知道定襄商会是怎么想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就算他不站出来,别人也会站出来。 这一点,拓跋甘看的清清楚楚。 既然如此,那就自己站出来,把这份财富握在自己的手里。 正如唐人所说,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牺牲自己的朋友。 “定襄商会那边私下里说过,只要是西突厥或者薛延陀的奴隶,他们都会加价一成。这个部落少说也有两三百个青壮年,算上伤亡,这一趟下来,我们至少能赚几百个银币。” 拓跋鳌舔了舔嘴唇,紧紧握着马长史所赠的钢刀,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嗯,薛延陀的地盘很大,以后我们就专挑那些落单的部族下手,用不了两年,我们就能在定襄买下一座大宅院,穿上绸缎,坐着精致的马车。” 说完,拓跋甘一夹马腹,带领着捕奴队的人加快了速度。 数里之外,一个薛延陀的部落中,炊烟袅袅,不少牧民已经开始准备晚饭了。 这些年来,大唐的北疆一直都是风平浪静。 在大唐征服东突厥后,薛延陀得到了最大的好处,这些年来势力扩张得飞快。 整个草原上,除了西突厥之外,再也找不出任何一个国家是他们的对手。 而曾经不可一世的西突厥帝国,也因为内乱,实力大减。 李想自然也在思考,该怎么处理这两个家伙。 “王爷,看宾王的信,定襄附近的情况还真不是一般的复杂。除了周围两百里范围内,受定襄势力影响较大,比较听话之外,其他人都是各怀鬼胎。” 刘谨站在李想对面,正在和李想讨论着北方区域的地图。 北方的局势,都与定襄商会和大唐边陲的稳定息息相关。 所以,李想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维持北方稳定。 李想看着薛延陀占据了一大片草原,脑海中不停的回忆着大唐对他们的所作所为。 不用多说,大唐迟早会击败薛延陀,只不过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的问题。 “是啊,薛延陀已经有些无法无天了,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就会出事。” 李想早就想把整个北方草原都纳入大唐的版图,这些年来,兵部已经在边陲建立了几座军事堡垒,但数量依然有限。 而且水泥路的推广,也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完成的,现在要考虑的,就是如何阻止薛延陀的发展。 刘谨当然知道李想在想什么,想了想,说道:“王爷,要不试试推恩令呢?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王爷不妨上书,请求陛下将薛延陀的各部分封出去。” “推恩令?” 李想两眼放光的说道。 这是一个阳谋。 一方面,李世民占据了大义的制高点,另一方面,表面上,薛延陀已经臣服于大唐。 另一方面,真珠可汗的儿子,基本不可能拒绝。 而且在草原上,父子之情并不是很重,如果让别人知道真珠可汗拒绝大唐的命令,恐怕根本不需要唐军,只需要派几个使节过去,就可以在薛延陀内部制造一场叛乱。 特别是那些没有机会登上大汗之位的儿子,只要被大唐册封为小可汗,恐怕很少有人能够抵挡得住野心和诱惑。 “对啊。现在薛延陀还不敢和大唐正式撕破脸皮,这是一个分化的好机会。” 刘谨在复杂的情况下,总是能够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现在对付薛延陀等人,根本就不费吹灰之力。 甚至,让马周在各个部落都建立捕奴队,也是他的意思。 “行了,我看可以,你拟一份奏章,过几日我会上报。” 李想已经很久没有上朝了。 最近因为香料不少人亏了不少,那些言官也动不动找他的麻烦。 正好借此机会,让那些言官们见识一下,什么叫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从现在开始,就不要再对我指手画脚了。 …… 宣政殿内,李世民与房玄龄,温彦博三人,正在商议着什么。 “启禀陛下,薛延陀可汗把牙帐搬到了东突厥草原,实力大增,一直在和大唐的边军发生冲突。” 侯君集面色凝重,心中暗道,这薛延陀还真是不知死活。 “边境一带,地界本就不分明,偶有摩擦,再正常不过。” 在这个时候,大唐和薛延陀翻脸,萧瑀是不赞同的。 “萧公,话是这么说,但现在薛延陀已经有了异心,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 “要不要让礼部的人去训斥他一顿?” 温彦博提议道。 无论是哪一方,想要开战,都要好好想一想。 所谓好战必亡,一言不合就开战,对大唐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再过几年,水泥路修好了,那么开战也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房玄龄对温彦博的提议,还是比较赞同的,毕竟现在还没到非打不可的地步。 第1213章登州海鲜、草原牛肉,长安美食更新 “一方面,让礼部派人去斥责他们,另一方面,让各地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防止一些部族铤而走险。”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房玄龄的提议,几乎可以说是一锤定音了。 “诸位爱卿的提议,都是老成持重之举。倒是有一封奏折,是朕刚刚接到的。” 李世民也没有料到,侯君集会在今日一次小小的会议上,就抛出了薛延陀的问题。 昨天,李想给李世民提了几条朝政之策。 “还请陛下明示。” 房玄龄有些为难,显然李世民并不赞同这个提议。 “想必各位爱卿,也都有所耳闻。薛延陀现在是草原上最大的势力,不如效仿‘推恩令’,将真珠可汗的儿子分封出去,多封赏几个小可汗,这个办法可行吗?” 李世民虽然是在询问,但是房玄龄却知道,他已经下定了决心。 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一招,比之前那一招,要高明太多了。 虽然都是派使者,但一个是去训斥,一个是去分封赏赐小可汗,效果肯定是不同的。 “陛下英明。这样的分封,势必会让薛延陀内部出现混乱,没有一年两年的时间,他是不可能扩张的。” 对于李世民的决定,房玄龄是发自内心的赞同。 “陛下英明!” 房玄龄一开口,顿时整个宣政殿上都是一片恭维之声。 “呵呵,诸位爱卿误会了,此计乃是燕王所出。” …… 一场秋雨之后,长安城里的温度渐渐降了下来。 这个夏天,对于长安城的人们来说,有着太多太多的回忆,尤其是制冰技术的普及,更是改变了很多行业。 而德香楼,就是得益于这一点。 “怎么样,黄公公,我说的可是真的,德香楼的盐焗登州大虾,在长安城之中,绝对是首屈一指的。” 程芳与那司膳太监黄旗重新落座,开始吃菜。 这两个吃货的交流方式,常人根本无法理解。 就拿程芳来说,一个是医门出身,一个是太监,按理说,两个人应该没什么共同语言才对。 不过,在吃的方面,两人还是很投缘的。 “很好,很好。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虾,吃过德香楼的盐焗登州大虾之后,我感觉其他地方的菜都吃不下了。” 黄旗砸吧砸吧嘴,一脸满足道:“就是有点贵,最小的一只虾都要三十八文,吃完这一盘,一年的俸禄就没了。” 自从硝石制冰开始普及之后,李想就一直在想办法,从登州运来一些海鲜,以及冰激凌之类的。 新鲜的生蚝,大虾,大黄鱼,金枪鱼,鳗鱼,鱿鱼,李想回想起在登州府的日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德香楼继白菜宴之后,又推出了一道海鲜大餐,这一次,算是彻底坐实了长安城第一酒楼的地位。 最重要的是,燕王府的新菜,德香楼的厨师们都是第一个知道的,所以,很多人都对这道菜印象深刻。 “油炸黄花鱼也很好吃,肉质鲜嫩,比咸鱼好太多了。” 程芳拿起一块大黄鱼,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听闻燕王当年赴登州赈灾,亲率船队出海打渔,解决了登州府粮荒之患。我还以为登州的百姓都吃得起这条大黄鱼,味道肯定不会太好,没想到味道居然这么好,真是让人意外。” 黄旗不由得对登州的百姓生出了几分羡慕。 这么美味的食物,居然被他们当饭吃。 这是何等的奢侈? “是啊,说起来,我们还要多谢燕王殿下,才能吃到这顿海鲜宴。如果不是发现硝石能够制冰,哪里能把登州府的海货运到长安城?” 程芳曾经无数次在脑海里想象过自己吃海鲜的画面。 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是这个样子。 尤其是那一大盘带着冰块的刺身,更是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是啊,我以前从来没想过登州的海鲜会这么好吃。” “黄公公,听说德香楼这几天又要开一场全牛宴了,我很是期待。” 在隋唐时期,在宋明时期,耕牛都是中原王朝控制的一种资源。 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幕: “小二,给我上一斤牛肉,再来一坛上好的美酒。” 实际上,这其实是一种误导,因为在古代,牛肉可不是那么容易吃的,就算你从小养着它,杀牛也是违法的。 可以说,在古代,牛的地位,丝毫不逊色于阿三国的牛。 因为是重要的耕作物资,除非你家里的牛老得走不动了,或者意外受了伤,不能种地了,你才能宰杀。 所以,普通人一辈子都未必能吃到一次牛肉。 就连程芳、黄旗等人,吃牛肉的次数也不多。 直到辫子王朝灭亡后,官府才不再管牛的事情。 “全牛宴?” 听了程芳的话,黄旗又要流口水了。 “嗯,这些牛都来自定襄。现在水泥路已经修好了,定襄附近部落众多,牲畜也不少,所以德香楼才会派人去定襄采购牛肉。” 程芳是德香楼的常客,知道的事情可不少。 “从定襄买?这倒是个好办法。” “不错。听说这一切都是燕王殿下的功劳,长安城里有很多达官贵人,都派了商队去定襄、登州,就是为了这些好吃的。” 后世有钱人办party,生蚝要从澳洲空运来,牛排要从倭国运来,鱼子酱用的是黑海鲟鱼的鱼籽。 而长安城中的权贵们,则是被李想所影响,对美食的追求,也变得与众不同。 李想再次遭到弹劾! 有人偷偷的吃着李想的吃食,一边擦着嘴,一边弹劾李想。 “古时候,石崇和王恺斗富,石以椒作泥,王以脂泥作赤石。如今燕王殿下骄奢淫逸,千里迢迢从登州运来海鲜,又从定襄运来牛肉,这等豪奢之风,当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听闻登州海鲜宴,长安城诸大酒楼无不引以为豪,长此以往,大唐国本便危矣。燕王殿下——” “燕王不想着为国效力,只想着自己的享乐。为了能吃到新鲜的海货,还专门派了马车,从登州运来了新鲜的海货……” 第1214章干爹不妨继续看看 李世民看着一份份弹劾李想的奏章,脸都绿了。 前几天,他还在皇宫里,和几位妃子一起吃着李想送来的海鲜。 “张阿难,你去请燕王入宫,朕有要事相商。” 李世民是一代明君,雄才大略,自登基以来,励精图治,大唐才有了现在的贞观之治。 现在,这么多人都在指责李想,李世民也有些犹豫了。 这个时候,是不是该出手了? 但是李世民可不相信,他是故意带坏了长安城的风气,走上了奢靡的道路。 具体如何处理,就看李想自己了。 …… 李想最近经常出入宣政殿,对李世民经常召张阿难召入宫,早已习以为常。 “他们可是诬陷你?” 李世民看着李想飞快的看了几份奏折,沉声问道。 “不是,说的都是真的。” 李世民微微一怔,没想到李想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这家伙,怎么可能承认? 这可不像他啊。 李世民脸色一沉,道:“你还有什么好解释的吗?骄奢淫逸,误人子弟,这不是皇子该做的事。” “谈不上辩解,只是在这件事情上,我的想法与他们不一样。” 其实,李想也考虑到了这件事的后果。 当然,这并不是为了自己的享乐。 “哼,那你倒是说说看。” “父皇,言官弹劾的无非两件事,一件是儿臣从登州往长安运海货,另一件事则是将定襄牛肉运至长安,其实,对于御史弹劾一事,我也是心存疑虑。” 李想一边说着,一边给李世民洗脑。 “我这么做,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见李世民不说话,李想就继续说。 “海货都是登州渔民打来的,以往根本不可能运到长安。如今又有一批来自长安的顾客前来采购海味,登州府渔户的收入也随之增加;而往登州运送海货,又要有专用的马车,又要有人手,所以马车作坊才能卖得更多,需要的人手也更多,这是利国利民的事情啊。” 李世民听到李想的话,整个人都不好了。 御史们所说的奢靡,在李想的口中,怎么就成了利国利民的事情了? “父皇,钱只有流通了,才能产生更多的财富。放在勋贵们的库房里,也没有任何的用处。” 李想的这番话,恐怕没几个人能听懂。 其实,对李想来说,从登州运到定襄,也算是一种拉动内需的举动。 扩大内需的好处,后世任何一个国家,都心知肚明。 这样的行为得到了人们的支持。 不过,到了某些自诩仁义的御史嘴里,就成了骄奢淫逸了。 对他们来说,如果每个人都像圣徒那样生活,那就更好了。 然后他们偷偷摸摸的在家里养几个小妾,过得舒舒服服的。 “钱流通起来就能带来更多的财富?” 李世民觉得,李想的话,和燕王府这些年发生的事情,完全吻合。 长安城里的权贵们,都看得出来,李想是如何挥金如土,建了多少个工坊,而燕王府的收入,却是越来越高。 非但没有败家,反而成为了长安城的首富,甚至是整个大唐的首富。 “没错。”李想微微一笑,看向李世民,道:“大唐建国二十多年,上至勋贵,下至平民,积累的财富,都远超开国之初,想要让大唐繁荣昌盛,就必须要有更多的人消费起来。” “消费?” 听到李想的话,李世民也是一脸期待。 “消费就是买东西。就拿马车来说,买马车的人越多,作坊就越大,工人就越多,木材、铁器的需求也就越多。” “而且,木材、铁器的增多,也会刺激制木作坊、炼铁作坊的规模增大。炼铁作坊扩建,对矿石和其他材料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需要的人手也会越来越多。” “这样一来,大唐的百姓就会有更多的赚钱机会,大唐也会越来越繁荣昌盛。” 李想不可能告诉李世民太多的东西。 李世民未必能明白他的意思。 更何况,李想对这些深奥的东西,根本不了解。 李世民是一代明君,但并不代表他就无所不能。 而且,李想所说的这些,都是超前的经济学理论,一时半会儿很难接受。 可是,李想的话,却让李世民有些摸不着头脑。 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怎么感觉和自己以前的理解不太一样呢? 宣政殿中一片寂静。 “父皇,所谓的骄奢淫逸,如果只是挥霍公款,或者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得来的银子,自然会有不好的影响,必须严惩。不过,如果大家都是花的自己的钱,朝廷也不会禁止,甚至还会鼓励。就算不能给他们打气,至少也要在一旁看着。” 李想知道,李世民肯定不会轻易相信自己的话。 “好吧,那就先放一放,静观其变!” …… 不知不觉间,秋老虎已经消失不见。 燕王府大门前大道两侧的银杏树上,枯黄的树叶簌簌落下。 让整个街道走在金色的阳光下,别有一番秋天特有的韵味。 原本冷清的燕王府,今日却是人山人海。 李想的大女儿李兰,被李世民册封为永平公主。 这一天,是永平公主的满岁,燕王府上下都在为这一天做准备。 “试儿”,也就是俗称的“抓周”,一般人都知道,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种习俗,虽然历史不长,但是最早的时候,却是只在江南流行。 不过,在隋唐之际,却是传遍了整个中原。 李想对自己的生日并不在意,但对李兰的事情,他却很上心。 一般来说,没有哪个世家大族,会为了自己的女儿,举办这么隆重的试儿宴。 但李想却反其道而行之,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邀请了长安城中有头有脸的达官贵人。 前段时间,李想刚和李世民在大明宫battle了一下,解释了一下消费的好处。 今天,他用行动告诉了所有人。 那些御史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反正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而且,我还把宴会的规模扩大了。 有本事你咬我呀! 第1215章燕王府的宴席 “王爷,您猜这小玉米一会要抓的是什么?” 李兰的房间里,一张很大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东西。 有儒,佛,道,三教的各种经卷,还有笔,墨,纸,砚,算盘。 有金币,有账本,有首饰,有鲜花,有脂粉,有吃的,有玩具,有铲子,有剪刀,有尺子。 满满一桌。 李想说道:“随便抓什么,她高兴就好。” 宴会开始前,所有跟燕王府亲近的人都会聚集在一起,看着小玉米的表演。 “依我看,永平公主聪明伶俐,又有王妃之貌,又有王爷智计,抓脂抹粉、帐本什么的,应当是知道的。” “依我看,县主应该是学着王爷那样,博览群书,学识渊博的。” “那可说不准,说不定,那些金银珠宝之类的,更能吸引县主。” 雪晴见过小玉米第一次看到金币时,对金币的喜爱。 但是,不管她抓到了什么,所有人都会对她赞不绝口。 就算是她抓到了食物和玩具,也没有人会因为“好吃”“贪玩”而责怪她,反而会说:“等长大了,一定会很会说话的。” 而且,李想搞这个,也不是真的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就是想给小玉米过个生日,热闹一下。 “呵呵,要我说,还是去抓个罗盘,跟我一起出海吧。” 段开山与段劈石两兄弟不知何时已经赶到,段开山这货还是那么的没心没肺。 李想听到这句话,脸都黑了,还没等他说什么,一旁的段嫣然却先一步怒了。 “大哥,你这是什么话,女孩子怎么能出海呢?你在外面鬼混也就算了,居然还敢在这里胡说八道。” “嘿嘿!” 段开山挠了挠头,毫不在意。 “王爷,外面已经陆续来了一些客人,不如让小公主先抓周?” 管事看着这热闹的一幕,脸上的皱纹都快笑没了。 “是啊,今天请来了不少的客人,王爷,您还是出去迎接吧。” 段嫣然这才想起来,自己跟李想在屋里呆的时间有点长。 “好,那我们现在就开始。” 李想走上前去,一把将小玉米抱了起来,放在了桌子上。 小丫头已经可以熟练的在桌子上爬来爬去了。 每当她拿起一件东西,周围的人都会发出一声赞叹。 “这算盘抓得好,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财的。” “抓了砚台,长大后一定会好好学习的,说不定还能成为长安城的第一才女。” “抓到这燕窝,也是个好兆头,这辈子衣食无忧。” 李想听到这里,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过,这只是一场游戏而已,没必要太过认真。 小姑娘高兴就好。 …… 杨本满下了马车,神色复杂的朝着燕王府的方向走去。 或许是有意为之,或许是发请帖的人并没有注意到,杨本满也接到了永平公主年宴的邀请函。 这让杨本满纠结了三天,最后才决定来看一看。 “原来是杨御史啊。” 杨本满一进门,他的同僚就迎了上来。 今日燕王府宴请的宾客,几乎囊括了整个朝堂上的所有人,遇到一些熟悉的人,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别来无恙,韦大人。” 杨本满一看是韦澳,顿时笑了起来。 他的茶叶作坊就在京兆地区,跟韦澳搞好关系是必须的。 “真是大开眼界啊。我听说燕王府派了一百多辆马车从登州府运海鲜过来,另外还派了不少马车从定襄运牛肉。” 韦澳叹了口气,看着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 杨本满被韦澳这么一说,脸都黑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谁都知道,前些日子弹劾燕王的人,就是他。 “据说光是专门用于制冰的硝石,就足足有三十多辆马车专门运送,为的就是让诸位能够吃到最美味的海货。” 韦澳虽然是京兆府伊,但是毕竟是天子脚下,他也不敢伸手,所以家境并不富裕。 虽然德香楼,五合居这些酒楼早就推出了海鲜宴,但是他去过的次数并不多。 一想到那登州大虾,油煎大黄鱼,还有那鲜美无比的金枪鱼,他就止不住地流口水。 现在有了杨本满这个熟人,自然是滔滔不绝。 “韦大人,咱们这么站着,后面的人就堵死了,咱们先进去。” 杨本满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对韦澳使了个眼色,让他跟着自己进去。 “燕王府的路还挺宽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韦澳茫然四顾,见杨本满一脸尴尬,这才恍然大悟。 “走吧,我们去燕王府转转。” …… 燕王府今天来的宾客不少,虽然没有全部到齐,但也有好几百桌了。 辛亏刘谨能力强,再加上上官仪的帮助,才能将场面维持的井然有序。 宴席上的座位都是分开的,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随意落座的,这对刘谨来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阿翁,今日来了这么多人,孙儿向来不喜热闹,今日怎么又带上我了?” 一对祖孙,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等着开饭。 周围不少人都找到了自己熟悉的人,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只有他们两个人安静的坐着,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尤其是那位年轻男子,脸上满是不悦之色。 好好的在家看书不就行了,非要去赴宴。 “仁杰,我记得你喜欢那些算术书,还有燕王殿下所著的那本《逻辑论》,难道你就不想见见那些书的作者吗?” 说话的老者显然非常了解自己的孙子,几句话就把他给说通了。 祖孙二人沉默了将近一个时辰,宴席才终于开始。 李想和妻子带着小玉米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寒暄了几句之后,便有下人将美味佳肴端了上来。 燕王府以美食闻名,这次来燕王府的人可不少。 身为东道主,李想并不需要挨个敬酒,但他还是要和坐在前排的贵宾们打个招呼。 房玄龄、魏征等大人物,虽然不在,但也派了自己的小辈代表前来。 再加上几个长安城中的权贵,这一聊,就是半个时辰。 第1216章狄仁杰,你可愿意拜本王为师 李想也喝了不少,上完厕所回来,就看到一个年轻人坐在桌子上,正在看书。 谁家的小郎君如此勤奋? 这一次,虽然也有人带着自己的孩子来参加这一次的宴会,但是大多数人都是想要借此机会,将自己的孩子介绍给自己的朋友。 很少有人能像他这么安静的坐着看书。 “王爷,这位是户部左侍郎狄孝旭。” 刘谨注意到李想的目光,正盯着那对祖孙俩,便低声提醒道。 今天来的人很多,说实话,大多数李想都没见过。 若不是刘谨等人在旁提醒,恐怕会闹出大笑话。 似乎是察觉到李想的目光,狄孝绪抬起头来,看到李想,连忙起身行礼。 “久闻公主殿下英姿不凡,今日一见,果真是名不虚传。” 狄孝绪虽然客气,但小玉米才出现了不到一刻钟,他怎么可能看得出来什么名堂? 李想早就习惯了这种恭维之言,并未放在心上。 不过,狄是个罕见的姓氏,一提到这个姓氏,他就能联想到另外一个名字。 “狄侍郎掌管户部钱谷之事,本王早有耳闻。今日有失远迎,还望见谅,这位是……” 左侍郎是四品大员,在户部也是举足轻重的人物。 就像是前世的财政部副部长一样。 “这位是我的孙子,名叫仁杰。” 狄孝绪见李想居然看上了自己的孙子,赶紧拽着狄仁杰,把他从书海中叫了出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狄仁杰?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眼前一亮。 狄仁杰来自并州,本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了,却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 “王爷,草民有礼了,敢问王爷,是不是王爷亲手编写的《高级算学》?” 狄仁杰将书收了起来,算是礼貌性的打了个招呼,不过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毕竟,他还只是个八九岁的小男孩。 “不错,就是我写的。你可看明白了吗?”李想是看过李治的算术天赋的,所以,他更容易接受所谓的“神童”。 《高级算学》这本书,是给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用来计算的。 如果狄仁杰能看懂的话,那才是真正的了不起。 他只知道狄仁杰是历史上有名的神探,却不知道他还是一位数学家。 “在下有些不解,改日可来燕王府向王爷讨教一二?” 狄仁杰满脸的求知欲。 狄孝绪掌管钱谷之类的事物,自然在算术方面有所涉猎。 所以,狄孝绪虽然在数学上的造诣不高,但家里却收藏了不少关于数学的书,就连阿拉伯数字,他都知道。 这对狄仁杰来说是件好事。 这家伙可以说是样样精通,不仅熟读诗书,还精通数学、法律等杂七杂八的书籍。 可以说,这也是他日后快速破案的一个铺垫。 “是啊,这么小就能看懂《高级算学》的人,我还是第二次见到。这样吧,狄侍郎,如果你不嫌弃的话,仁杰可以拜本王为师,拜入本王门下学习如何?” 李想了想,他还是第一次主动收徒。 刘广之所以能成为李想的亲传弟子,就是因为他拿到了明算科的第一名。 现在遇到了狄仁杰这样的人才,怎么能不收呢? “仁杰,还不多谢王爷,还愣着做什么?” 狄孝绪一听李想这么一说,顿时大喜过望,也顾不得场合了,连忙让狄仁杰磕头,算是完成了师徒之礼。 倒不是狄孝绪拍马屁,而是李想在长安城中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 太原狄氏虽然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也算是豪门了,但距离那些真正的世家大族,还有很大的差距。 如果自己的孙子能拜在燕王的门下,那么,自己的孙子,不仅可以实现自己在数学上的梦想,而且,还能让狄家更上一层楼。 无论是狄孝绪,还是王孝绪,亦或者是李孝绪,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狄仁杰并不蠢,见李想答应收自己为徒,连忙磕头起来。 大唐虽然没有行跪拜之礼,但拜师礼却是避免不了跪拜的。 很快的,燕王收徒的事情便传了出来。 “刘兄,燕王收徒,你终于有个师弟了。” 刘广与李关谦,分别是李想的首徒和李淳风之子。 “这些年来,师父从未主动收徒。平日里只有晋王殿下、晋阳公主才能时常听他讲道,没想到今日却是个意外之喜,真是让人好奇。” 刘广能考到明算科第一名,脑子自然是好使的。 在观狮山书院呆了这么多年,他已经将李想的所有数学知识,都看得七七八八,偶尔也会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不过,能经常听李想的话,也是一种奢望。 “回头找个机会见一见,我倒要看看,这狄仁杰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 李关谦看向狄仁杰的方向,脸上也露出了好奇之色。 刚才还冷冷清清的祖孙二人,很快就成了全场的焦点。 不少人都主动上前和狄孝绪攀谈,有些人更是打听起狄仁杰的生辰八字来,想要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把狄仁杰给拐走了。 李想作为东道主,自然不会和狄孝绪等人多说什么,只是吩咐狄仁杰明天就搬到燕王府去住,然后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另一边,段嫣然正在招待一群女人。 李想收徒的事情,自然是很快就传到了他们的耳中。 “二哥还真有徒弟了?我和九哥想拜二哥当老师很久了,二哥都没答应,今天怎么又收徒了” 兕子坐在段嫣然身边,听闻此言,也不再逗弄小玉米,一脸好奇之色。 兕子已经是五六岁的小女孩了,她很懂事,知道的事情比一般人要多。 “你和雉奴都是王爷的兄弟姐妹,怎么可能收自己的兄弟姐妹为徒?” 段嫣然捏着斯斯子的小脸,柔声道。 “哼,等回去之后,我一定要让九哥考验一下他,看看他有没有这个资格,成为二哥的徒弟。” 虽然段嫣然说的很有道理,但小兕子显然不太相信。 第1217章狄仁杰再上燕王府,这次是弟子身份 李世民在大明皇宫中,心情并不是很好。 就在昨天,吐蕃入侵了松州,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这让他勃然大怒,破天荒地下令,任命侯君集为当弥道行营大总管,右将军执失思力为白兰道大统领,左武卫大将军牛进达为大水道大统领,右将军刘兰为洮河军统领,各领五万大军,直捣土藩。 房玄龄知道李世民最近心情不好,自然不会反对。 吐蕃国的行为,实在是太可恶了。 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还真当大唐是软柿子了。 张阿难知道李世民的心情不太好,但是,他觉得李世民一定会感兴趣,于是,他走进了李世民的书房,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李世民。 伴君如伴虎。 这一点,张阿难很清楚。 “启禀陛下,燕王今日收了一位徒弟。” 在古代,拜师收徒是一件大事。 同样的道理,对于李想这种皇子来说,也是一样的。 “咦!今天不是永平公主的周岁宴吗?想儿为什么要收徒?” 果然,李世民是真的很有兴趣。 “这一点,谁也不知道。不过他叫狄仁杰,是户部左侍郎狄孝旭的孙子,据说是个很有才华的人。” 张阿难吸取了教训,这次过来汇报时,会做更多的功课。 “狄孝绪?”李世民微微一怔,似乎想起了什么。 说起来,这位太原狄氏还真不是那么有名。 李世民与张阿难了解了今日燕王府之事后,又开始批阅奏章。 …… 狄仁杰作为一个早熟的孩子,他很清楚,拜师对他的影响有多大。 说句不好听的,这对他和狄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于是,第二天一早,便带上了自己准备好的东西,去了燕王府。 然而,李想却并未醒来。 王府里的下人们,也都认识他,所以并没有把他拒之门外。 不过,李想不发话,众人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给他倒了杯茶,让他在大厅里等着。 昨天第一次来到燕王府,狄仁杰还真没怎么注意这里的景色,也没怎么注意。 当时一心扑在书上的他,觉得阿翁把自己带到这样的宴会上,简直就是虚度光阴。 如今,再次踏入王府,心境自然不同。 “请用茶,小郎君。” 没过多久,便有侍女上前为狄仁杰奉上茶水。 狄仁杰坐在椅子上,悠闲的喝着茶,静静的等着师父召见。 然而,李想还没到,刘广和李关谦就已经到了。 “刘兄,你看。” 李关谦看着狄仁杰已经在大厅里等着了,对着刘广笑道。 刘广盯着狄仁杰,想要看出他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 师父为什么要收他为徒? 狄家只是一个小家族,师父根本就不需要拉拢他。 难不成,他还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地方? 对了,我听说他昨天在宴会上看《高级算学》,难道是因为这个,才收他为徒的? 不行,我得去试探一下,如果他只是装模作样,那师父的名声可就毁在他手里了。 想到这里,刘广走到了大厅之中。 狄仁杰看着走进来的两个人,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却没有说什么,因为他现在是客人。 “你就是燕王殿下新收的弟子狄仁杰?” 李关谦第一个开口。 “在下狄仁杰,不知道两位尊姓大名?” 狄仁杰刚来不久,还没搞清楚状况。 他看到李关谦那嚣张的样子,他也不生气。 “在下李关谦,乃是观狮山书院弟子,我并不重要。但你要记住,他是你的大师兄。” “这位可是刘师兄?” 狄仁杰试探的对着刘广喊了一句。 从燕王府出来后,狄仁杰就接到了很多关于燕王府的消息。 刘广身为李想的独传弟子,怎么可能不知道? “嗯。” 刘广神色复杂的说道。 如果自己想要考验一下狄仁杰,师父应该不会反对。 可如果无缘无故的对他出言不逊,恐怕会让师父不高兴。 “听说你精通算学?” 李关谦见刘广不说话,索性主动把话题拉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略知一二,谈不上精通。” 狄仁杰认为,李关谦是观狮山书院的弟子,刘广是他的大师兄,这两个人在算学上的造诣都不一般。 特别是刘广,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师兄,曾经是明算科的第一名。 所以,就连一向自视甚高的狄仁杰,都变得谦虚起来。 然而,很明显,李关谦并不打算放过他。 “要不,我先考考你的算学?反正你马上就要去观狮山书院了。” “可!” 狄仁杰看了李关谦一眼,又看了一眼刘广,似乎明白了什么,立刻答应了下来。 “这样吧,听说你已经开始学习《高级算学》了,那我先给你出两个简单的问题,看你能不能回答出来。” 李关谦倒也不是故意为难狄仁杰,而是打算给他出几道学校里的日常问题。 如果狄仁杰能够在这么小的年纪,回答出这样的问题,那么,他便有足够的资格成为自己的弟子。 “好啊,我正好有些事情想要向大师兄、李师兄请教。” 狄仁杰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李关谦思考的时间并不长,只是随便挑了几道自己会的题。 “有一座四四方方的城池,具体有多大,我们也不清楚。城中东南西北各有一座城门,北门外二十步有一棵树,出了南门十四步,又向西走一千七百七十五步,就能看到这棵树,请问这座城池边长多少步?” 要知道,李关谦可是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在他看来,如果狄仁杰能比他快,那就是真有本事了。 第1218章不服气,考数学 狄仁杰听了李关谦的问题后,并没有向身边的侍女要什么笔墨,而是用手指蘸了蘸茶水,在桌子上飞快的书写起来。 片刻之后,他笑了起来,“二百五十步!” 李关谦一听,顿时愣住了,这速度,比自己还快呀,看来狄仁杰至少是学过《高级算学》的,昨天可不是装的。 相较于李关谦,刘广却是一脸的古怪。 这位李兄,怎么出了个答案是二百五的问题?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他身为燕王的徒弟,又怎么会不知道王爷最喜欢用“二百五”这个词骂人呢? 这不是骂人吗? 看到狄仁杰给李关谦报了个“二百五”,刘广觉得自己应该亲自上场了。 燕王府的院子里,绿意盎然,除了偶尔传来几声鸟叫之外,大厅里一片安静。 李关谦觉得,刘广比他厉害,也就算了,人家可是明算科的状元。 但狄仁杰是谁? 一个八九岁的孩子,竟然这么快就能算出来他也要算很久的题目。 至少,对于那些没有接受过现代数学教育的人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仁杰,师兄也给你出几道题,如果你能答出来,在观狮山书院,我会照顾你的。” 刘广对着狄仁杰笑了笑,他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有些好奇,又有些不服气。 “师兄,你问吧!” 狄仁杰继续微笑着。 “今日有环山之路,全长三百二十五里,甲乙丙三人,甲一天可走一百五十里,乙一天一百二十里,丙一天九十里。假设走路没有停顿,问他们从同一个地方出发,几天后能在起点相遇? 狄仁杰听完以后,默默地把题念了一遍,然后就跟刚才一样,开始在桌子上写写画画起来。 这一次,足足过了一炷香的时间,狄仁杰还是没有回答。 看着这一幕的李关谦松了口气。 “十天又十个时辰后,他们将在起点汇合。” 李关谦的笑并没有持续太久,狄仁杰一声断喝,将李关谦的美梦给击碎了。 “对了吗?” 李关谦看向刘广,眼中带着好奇。 虽然李关谦也做过类似的题,但他并没有做过完全相同的题。 所以,狄仁杰的回答是否正确,还需要刘广来证实。 “没错!” 刘广看了看狄仁杰,又看了看李关谦,神色复杂。 这道题,狮山书院的算术学院也教过,但是刘广敢肯定,这道题从来没有外人做过。 因为,这个数字,是他昨天晚上才想到的。 而狄仁杰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算出正确的答案,这要么是他学过新的数学,要么就是…… 所以,刘广更倾向于前者。 “再听我说……” 刘广又抽出来一道题,这道题比上一道要难一些。 只可惜,没过多久,狄仁杰就给出了确切的答案。 这一刻,刘广和李关谦两个人,都认真的看着狄仁杰。 无论昨日燕王如何判定要收他为弟子。 不过,现在看来,狄仁杰在数学上的造诣绝对是顶尖的。 假以时日,他说不定又能为观狮山书院拿下一名状元。 “听好了……” “大师兄,三十四岁,对不对?” “再来……”他大喝一声。 “二十二!” 刘广接连出了好几个问题,但都不是狄仁杰的对手。 就在这时,一旁的狄仁杰微微一笑,道:“师兄,在下也有几个疑问,不知可否?” 刘广看着那双无辜的眼睛,无法拒绝。 当然,他也很期待,能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狄仁杰的问题给回答出来,挽回一些颜面。 说是请教,其实更像是一种试探。 你不是想看看我的水平,看我有没有资格做你的师弟吗? 那我就不客气了。 我也想给你出几个问题,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有资格成为大师兄。 “六个身高不一样的人,分成两排三排,排在第一排的人比排在后面的人要矮,那么,有多少种排列方式?” 狄仁杰这句话一出口,刘广、李关谦两人的脸色就缓和了下来。 原本以为他会找几道比较难的数学题来考考自己,没想到这么简单。 刘广也学着她的样子,也不去找丫鬟要笔墨纸砚,而是走到桌前,开始练习。 “两横三纵六人。” 刘广喃喃自语着,脑海中不断的思索着自己学到的公式。 一元二次方程式吗? 二元二次方程式? 怎么看都不像。 刘广的手指在桌面上划来划去,却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刘广突然发现,自己以前学过的公式,在这道题上,好像没有一条是可以用的。 虽然天气已经转凉,但是刘广的额头上已经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 “给我拿笔和纸来。” 现在可不是吹牛的时候,做个草稿总比回答不出来要好。 一旁的李关谦也是一脸严肃。 虽然他不是今天的主角,但如果他们出的题,狄仁杰都能轻易地回答出来。 反倒是狄仁杰提出的一个“请教”的问题,把他们给难住了。 那他们以后在狄仁杰面前,可就抬不起头来了。 难道,燕王真有慧眼? 狄仁杰这个名字,还真没听说过。 从昨天的情况来看,王爷应该是第一次见他。 王爷,怎么这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天才? 李关谦还没来得及细想,便有侍女送来了纸笔。 刘广、李关谦两人也不客气了,开始思考起这道题该怎么解。 然而,有些题目,就算你下了很大的功夫,也未必能找到答案。 又是一盏茶的时间过去,刘广的额头已经见汗。 算了,还是一件一件的确认吧。 刘广下定了决心,决定用最原始的穷举方式来做题。 虽然他隐约觉得这道题应该有什么特殊的解法,但却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与其这样僵持着,还不如用最简单的方式度过这一关。 大厅里又一次安静了下来,只有鹅毛笔在纸上轻轻划过的“哗哗”声。 第1219章对狄仁杰的安排,读完九年义务教育 “90种,对吧?” 半个时辰后,刘广总才放下心来,把话说了出来。 也幸亏排队的人只有6个,如果是16人以上的话…… 这说明,就算自己不吃饭,也得不到答案啊。 “恭喜你答对了。” 看着刘广如释重负的样子,狄仁杰笑了笑。 这位大师兄,看上去也不怎么样嘛。 “我还想问一个问题。” 刘广额头上的汗还没来得及擦干净,耳边又传来一声魔鬼的声音。 刘广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的想要看到李想,他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了,一直等着李想醒来。 可是,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等得那么难受。 听到狄仁杰的话,刘广很想拒绝,但是想到自己已经出过几道题了,所以也就没有拒绝狄仁杰。 如果只做了一道题,他就连回答的勇气都没有了…… 这要是被人知道了,他在观狮山书院还怎么混? “这个……小师弟,你尽管问。反正师父还没来。” 刘广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此时,李关谦正安静的坐在一旁,端着茶杯喝着茶。 反正都是师兄弟之间的争斗,他掺和什么? 李关谦有些后悔带着刘广来看热闹了。 这不是把自己放在火炉上烤吗? “我有一个盒子,里面放着六双不同颜色的手套,任选四只手套,其中恰好有两只颜色相同,有几种方法可以选择?” 狄仁杰又笑了起来,只是这一笑落在刘广的眼里,却如同恶魔一般。 不需要细想,光是这道题,就让刘广头疼不已。 这一道题,跟上一道题是一样的类型,只不过,这道题的难度,似乎更大了一些。 他到现在都还没想好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完全是靠着穷举,这个过程…… 稍有不慎,一切都要从头再来。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刘广深做了个深呼吸,准备先把题目做出来,过了这一关,再做下一步打算。 至于这道题的解题技巧,还是等以后再说吧。 似乎,这里另有乾坤,如果真的能够找到其中的规律,那么自己在数学上的造诣,将会更上一层楼。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今天所受的委屈,也是值得的。 刘广抛开了心中的杂念,开始做起了最笨的解题方式。 这家伙,竟然把自己当成了一台电脑,一条一条的给出了答案。 大厅之中,又是一片寂静。 下人们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李想。 不过,当李想得知这件事之后,却并没有参与进来,而是选择了静观其变,这对刘广来说,也是一种考验。 日上三竿的时候,狄仁杰已经饥肠辘辘了,刘广总终于停了下来。 盯着桌子上的草稿纸看了足足一盏茶的时间,确认自己的答案无误之后,他才放下心来。 “240,小师弟,正确答案是240种,对不对?” 刘广双眼死死盯着狄仁杰,生怕他说“不”字。 一旁假装看不见的李关谦都紧张的凑了上来。 “恭喜师兄,答对了!” 虽然刘广用的是一种很老套的方法,但是能答对,也足以证明他在数学上的造诣了。 如果是别人,肯定会被这两百四十种取法弄得晕头转向,哪有那么容易计算。 就算是穷举,也要有足够的实力才行。 “呼!” 刘广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不停地用手擦着汗。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的双腿已经麻木了。 “还有一个问题,大师兄。” “小师弟,天色不早了,改日再战如何?” 狄仁杰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刘广给拦住了。 第一道是90,第二道是240,如果再来个1000以上的话…… 那自己岂不是要累死了? “是啊,今天就到这里吧。我这就让人去问问燕王殿下醒了没。” 旁边的李关谦也赶紧补充道。 看来,燕王殿下所言非虚,算术之道,果然博大精深,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好,那我改天再找师兄讨教讨教。” 狄仁杰的心也放了下来。 他早就知道,这一次拜入燕王门下,必然会有一些波折。 现在,他终于从大师兄的手中逃脱了。 至少在数学这一块,应该不会有人质疑吧? “王爷!” “徒儿拜见师尊!” 电影里的警察,都是在事情解决了之后才出现的。 李想刚走到大厅,就看到刘广和狄仁杰两人,正一脸恭敬的谈论着观狮山书院的事情。 “仁杰,你和大师兄在说什么?” 李想并不想让狄仁杰难堪。 当然,如果有人想要验证他的实力,李想自然不会拒绝。 “师父,他在教我们书院的东西,我很好奇。” 虽然李想已经将狄仁杰送到了自己的府邸,但也不可能天天教他。 六大学院中,李想并没有让狄仁杰专攻其中一所。 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都有。 至于刘广,李想只希望他在数学上有所建树。 不过,李想对狄仁杰的要求,却是极高的。 要做一个合格的大臣,光会算术是不够的,只会经学也是不够的。 两年后,李想还打算让狄仁杰去燕王府做生意,让他对燕王府的各大作坊、捕渔队、定襄商会的运作方式了如指掌。 只有明白了这一点,他才能在朝堂上做出正确的决定。 “既然大家都到齐了,那我就把仁杰接下来几个月的课程安排一下。” 李想并没有打算教狄仁杰入门,而是要等他学完九年义务教育之后,才能真正发挥出他的作用。 “仁杰,明日一早,你便去王府藏书阁读书,下午便去观狮山书院听课。若是有什么不明白之处,不妨先去问你大师兄,或是向李关谦请教。” 李想话音刚落,刘广和李关谦的脸色,都变得有些难看起来。 这小师弟刚刚可是把他们两个打的落花流水啊。 到时候,谁教谁,还真不好说。 “是!” 狄仁杰谦虚的点了点头。 随后,李想又交代了几句,便让他们离开了。 说完这句话,就转身去逗小玉米了。 第1220章牛进达:给吐蕃人一个出其不意 松州位于青藏高原边缘,属于距离吐蕃国最近的剑南道。 松州属于下下州,人口也不是很多,但是靠近商路,所以还算比较富饶。 禄东赞向松赞干布建议攻打松州,就是这个道理。 柿子要挑软的捏,但也不能白拿。 “赞普,现在大军在松州已经停留了两个多月,除了这个城池,其他地方几乎都被我们劫掠一空,我们要不要撤兵?” 早在数日前,就有斥候传来消息,大唐的援军已经出发,距离吐蕃大军只有三天的路程了。 禄东赞觉得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再留在这里和大唐死磕,只会徒增伤亡。 “不用。” 松赞干布现在在吐蕃人中威望很高,自即位以来未尝一败。 松赞干布虽然收拾了不少国内的人,却从来没有真正和大唐交过手。 这一次是他亲自带队,如果因为唐军的到来而灰溜溜地离开,那他的脸面可就丢大了。 最重要的是,他一直在向吐谷浑扩张,迟早会和大唐发生冲突,所以在没有弄清楚唐军的实力之前,他是不会放心的。 “听说最近大唐的几支军队正在往松州进发,我们吐蕃部的战士虽然勇猛,但是如果被围攻的话,恐怕也要吃不了兜着走。” 连松州这样的小地方都攻不下,而松州在大唐也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州而已。 所以禄东赞其实心里也没有多少把握,不过这种话他也不好直接说出口。 “放心吧,这件事我心里有数。只要击溃唐军的先锋部队,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我就会立即下令撤退。” 据松赞干布估计,唐军先锋营只有一万人左右,无论如何也不会超过两万人。 但这一次,他号称有十万大军,难道还打不过吗? 虽然担心,但是禄东赞并不认为十多万人打不过一支大唐的先锋营。 虽然这十万大军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打酱油的。 …… 距离松州二百余里外的一片荒原之上,牛进达率领先锋驻扎于此。 “前方百里之外,有吐蕃军队正在四处劫掠。” 牛进达作为这次反击吐蕃的先锋,几乎全部都是骑兵,行军速度之快,远远超出了吐蕃人的预料。 “传我命令,明天一早就埋锅做饭,趁着天黑之前,对吐蕃军队发动进攻。” 兵贵神速,这一点,牛进达是知道的。 而且,牛进达的这支军队,是大唐第一支跟随秦安然学习新式训练的军队,虽然人数不多,但是战斗力却是不容小觑。 而且,这些年来,定襄城一直都是富庶之地,所以,这一次出征,所有的物资都是充足的。 牛进达对吐蕃人下了决心。 牛进达虽然不如秦琼、程咬金等人出名,但却是李世民最信任的将领之一。 再加上之前在瓦岗寨时,与秦琼,程咬金可是生死之交。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如果他真的没有两把刷子,又如何能够让程咬金等人心服口服? “将军,一天两百里的行军,是不是太仓促了一点?” 军中的长史提醒了一句,生怕先锋营失手。 “不,恰恰相反,正是因为没有人想到我们会在明晚动手,所以效果才会更好。吐蕃虽然号称有十万大军,但大多都是没有组织没有纪律的牧民,打顺风仗还行,一旦败了反而会添乱。” 这两年来,随着捕奴队不断深入吐蕃,定襄商会和吐蕃的一些部族也有了联系,牛进达身为定襄守将,也知道了不少关于吐蛮的事情。 再加上所有的士兵都换上了精钢打造的刀剑,战斗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牛进达有十足的把握能够狠狠的打吐蕃人一记闷棍,让他们明白,大唐是他们惹不起的存在。 …… 松州的深秋,清晨和傍晚的温度都很低。 远处的群山中,已经看不到一丝绿意。 十多万的吐蕃大军,绵延数里。 松州的地形以山地和平原为主。 吐蕃国所在的这片地区,两侧都是高山,只有一条通往松州的道路。 说句不好听的,只要守住了这个山谷,松州城外就再也进不来了,城内的守军更是插翅难飞。 随着太阳渐渐落山,吐蕃军队也开始生火做饭,炊烟袅袅升起,整个山谷都被白色的烟雾所笼罩。 “赞普,唐军两天后便会抵达,要不要加强防御?” “不用了,我吐蕃国的战士,并不擅长防御。依我之见,攻击即是最好的防御。唐军一到,本赞普便会率军杀过去,把他们杀得干干净净。” 松赞干布从来没有尝过失败的滋味,即使他再聪明,经过这么多年的成功,也难免有轻敌的心理。 历史上,他被牛进达打败,也是如此。 也就是从那以后,他们才真正的认识到了大唐的强大,并且借着联姻的机会,将大唐所有的技术都学了一遍,直到李世民去世,吐蕃都没有和大唐有什么冲突。 当然,这也不是吐蕃有多温顺,相反,当吐蕃意识到自己对付不了大唐的时候,立即将目标转移到了西域。 在唐高宗的时候,他们的实力越来越强,和大唐的冲突也越来越激烈。 但这一世,因为李想的存在,吐蕃还会不会一直存在下去都是个问题。 对于大唐来说,分裂的吐蕃才是最有利的。 就在牛进达的军队迅速接近吐蕃大营的时候,大唐的使节团也在千里之外的薛延陀的营帐中。 “令狐大人,我想,我们这次去薛延陀的营帐宣旨,他们肯定不会高兴的。” 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桂云笙也越来越担心。 身为礼部主事,桂云笙觉得自己的前途不可限量,留在长安城,慢慢积累经验,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只是没想到,皇帝突然要派礼部的人去薛延陀,而且他还被选中了。 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毫无预兆。 而且桂云笙也知道此行的目的。 知道的越多,他的担心也就越多。 “哼,那又如何?难道他还敢把我们留在这儿不成?” 令狐德棻得意的说道。 第1221章封赏小可汗,薛延陀的队伍不好带了 虽然已经过了五十岁,但他的身体还算硬朗。 身为礼部侍郎,他的资历自然不会低。 要知道,隋末的时候,他可只是区区一县之长。 李渊在晋阳起兵后,他很快就投靠了唐军,跟随大军南征北讨。 这一次,他主动要求前往薛延陀。 别人或许会担心此行的凶险,礼部的使者出使各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之前派去吐谷浑的使者,不是被抓了吗? 更早的时候,派往东突厥的莒国公唐俭,也险些丧命。 但是,令狐德棻一点都不着急。 薛延陀现在的处境,就像是一团乱麻,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 不过,事实上,真珠可汗的实力和当年的东突厥帝国相差甚远,再加上唐军这些年屡战屡胜,薛延陀人最多也就是在大唐边境的羁縻州一带制造一些麻烦。 “令狐大人,薛延陀接待的那群人,似乎已经到了。”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的地平线上,突然出现了一队骑兵,朝着大唐的使节团冲了过来。 “曳莽拜见天可汗使节,令狐大人可在?” 片刻之后,一名身材魁梧,身材魁梧的薛延陀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礼部派来的使者,为了避免礼节上的麻烦,已经派人去了薛延陀的营帐,这才有了今天的欢迎仪式。 “在下令狐德棻,您是曳莽小可汗对不对?” 令狐德棻既然要去薛延陀那里,自然是做足了功课。 听面前之人自称曳莽,便知他是真珠可汗的庶子。 一路上,令狐德棻都在想着,该如何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如今见到曳莽,便直接开始行动了。 “不敢当小可汗之名。” 虽然私底下也有人叫他小可汗,但也不是很多人都认可的。 然而,听了令狐德棻的话,曳莽心里却是乐开了花。 这个唐官也不算太差,并不像父汗说得那么不堪。 “曳莽小可汗天生神力,乃草原上少有的勇将,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不虚,真珠可汗后继有人啊。” 令狐德棻的话,正中曳莽下怀。 从一开始,薛延陀内部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 有支持夷男兄弟的,有支持夷男的嫡子拔灼的,也有支持曳莽的。 现在听令狐德棻这么一说,大唐似乎对他有了支持之意,曳莽怎能不高兴? “我这辈子都很崇拜天可汗陛下,愿意为大唐镇守北疆,希望令狐大人能帮我说几句好话。” 一番交谈之后,曳莽已经将自己当成了大唐扶持的未来可汗,对于令狐德棻等人的印象又好了几分。 来到牙帐,经过一系列的仪式之后,令狐德芬宣布了李世民的旨意,任命了伊曼、拔灼、真珠可汗的胞弟等几个小可汗。 不仅如此,薛延陀麾下的拔野谷、仆骨和同罗等部族的首领,也都得到了封赏,一时间,除了真珠可汗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之外,所有人都是欣喜若狂。 虽然也有一些人看出了大唐的意图,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谁也不愿意做一个大公无私的人。 最明显的是曳莽和拔灼。 一直以来,真珠可汗的弟弟都是最有可能继承汗位的人,这两个人并没有得到太大的支持。 而现在,他们却可以名正言顺的占据一部分部落,建立自己的势力。 接下来的日子里,令狐德棻向拔灼、曳莽等前来拜访的人,表达了大唐支持他们的意思,这让那些野心勃勃的人,心中的野心越发的膨胀。 真珠可汗看着这一幕,有些不知所措。 薛延陀虽然手握二十万大军,但是他麾下只有三四万人直属,剩下的都被各大部族的族长把持着。 而现在,大唐一口气封赏了几个小可汗和几个部族的族长,队伍恐怕不好带了。 当然,真珠可汗能带领薛延陀在漠北称霸一方,自然也不会束手待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想提出的大唐版“推恩令”,就是薛延陀与大唐之间的矛盾,也是薛延陀内乱的根源。 …… 松州城外,松赞干布回帐享用今日佳肴。 松州虽然不是什么富庶之地,但也不可小觑,大唐任何一个州的富饶,都不在吐蕃国之下。 十多万人扫荡了整个松州,收获了不少食物。 “赞普,尝尝我加了调料的水煮羊肉。” 很快的,一名仆人便将一盘新鲜的羊肉送到了松赞布干的面前。 “调料?松州还有出产香料的地方?” 松赞干布也曾尝过香料,但那都是由唐人商队运来的,价钱比金子还贵。 现在突然听到香料这两个字,他还以为自己错过了什么。 “不是,是我从一个商人手中缴获的,并非松州出产。据说,这种香料,只产于遥远的南洋。” 松赞干布听了,有些失望。 “挺好吃的。” 松赞干布咀嚼了几下,不禁两眼放光。 然而,还没等他吃完,一个侍卫就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赞普,唐军来了!” …… 如果一定要用兵法上的阵法来形容吐蕃的营地,那就是一字长蛇阵。 在这片平坦的山谷中,到处都是帐篷,密密麻麻,足足有十万大军。 而且他们也不是天天一起行动,而是分成几个小队,去松州各处劫掠。 可以说,谁也不知道,每一个帐篷里,都住着什么人。 因为松州附近的抵抗势力都已经被剿灭了,所以这几天吐蕃军队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现在,松赞干布突然听到唐军来了很多,脸上也露出惊讶的神色。 唐军不是应该后天才会抵达吗,怎么会有如此多的唐军? “赞普,快朝西边撤退。” 松赞干布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禄东赞已经冲了进来。 这个时候,各大部落的人都已经开始准备晚餐了,他们已经习惯了分散行动,所以并没有专门的人守着营地,所以这次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不行,本赞普要率军迎战唐军。” 松赞干布到底不是草包,他只是被惊到了罢了。 现在听到禄东赞的话,他哪里还能忍得住? 所以,他话音刚落,就从帐篷里走了出来,召集了一群亲卫,准备反攻。 可是,牛进达怎么可能给他这个机会? 第1222章吐蕃大败,侯君集郁闷没军功 唐军自然也准备了火油弹。 这些年来,李想对火油弹进行了改良,大量的边军装备上了火油。 牛进达亲自率领前锋营,在一群亲卫的保护之下,向吐蕃大营冲去。 各种各样的火油弹被骑兵们扔了出去,不少帐篷都燃烧了起来。 不到一刻钟,牛进达率领的先锋营便冲过了一半的吐蕃大营,身后燃起了熊熊大火。 但是松赞干布选择的这个山谷足够宽阔,不会一把火烧死吐蕃军队。 不过就算是这样,在牛进达那一万多名先锋营的冲击之下,吐蕃军队也受到了极大的损伤。 他们中的一些人,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哪里还敢反抗? 即使是松赞干布组织起来的抵抗,对前锋营也只是给他们挠痒痒而已,很快就溃散了。 在两军对垒中,军阵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阵型一旦崩溃就是四散而逃。 土藩人的阵型已经乱成了一锅粥,虽然人数众多,但是随着天色越来越暗,也是越来越乱。 借着四处燃烧的火光,战况一时半刻也分不出胜负来。 但是在禄东赞看来,战斗已经结束了,他怕自己和松赞干布落入唐军之手,那便全完了。 于是,他们见大势已去,立即带着松赞干布向西退去。 松赞干布即便心中有再多的不甘,也只能含恨后退。 事实上,牛进达的军队并没有真正杀死多少土藩士兵,战后清点起来,也不过数千人人头。 不过,这一战,却展现了大唐的威严,令松赞干布都为之胆寒。 直到第二天,他收拢了数万人,却再也没有了与唐军战斗的想法。 于是松赞干布和大唐的第一次交锋,就这样草草结束了。 第二日,当松州刺史看到牛进达出现在松州城的时候,整个人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至于之后率军赶来的侯君集,更是郁闷得要死。 这一趟算是白来了,什么功劳也没捞着。 “土藩国的军队已经撤走了吗?” 松州城外,侯君集站在那里,迟迟不入。 “父亲,我们的斥候已经派出了五十里远,却没有发现吐蕃军的踪迹,偶有发现,也是失散的士兵。” 侯君集的义子侯昌站在侯君集的身后,脸色阴沉的说道。 本来想着,这一次父亲领兵,他能立点功,回去封个官,舒舒服服的享福去了。 但现在看来,却是失算了。 “这些土藩的家伙,还真是狡猾。传令下去,我们在这里扎营休息几天再回朝。” 侯君集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土藩的人已经逃走了,他总不能杀无辜百姓去邀功吧? 现在不是隋朝末年,如果他敢这么做,恐怕不需要御史们的弹劾,就会有士兵跳出来反对。 他这支队伍,除了侯昌等几个义子是他的私兵外,其他人都是从其他地方调过来的,只是暂时听命于他。 松赞干布率军向山南进发,忽然打了几个喷嚏。 鲁东赞连忙叫来军中的郎中,查看松赞干布的身体状况。 这一战的失利,对松赞干布在吐蕃国内的威信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如果他的身体再有什么闪失,那吐蕃内部可就真的要出大事了。 …… 贞观十二年,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但实际上,却有许多影响深远的事情在发生着。 吐蕃大败而归,薛延陀的内乱自然也就不说了。 而西突厥内部也发生了严重的内乱,欲谷设自称陆可汗,与咥利失打得难解难分。就这样,双方在伊列河上划出了一条界限,共同统治着这片土地。 这也是大唐未来消灭西突厥人的基础。 当然,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并不是每一个事件都对大唐有利。 而远在中东的阿拉伯人,则是在这一年,占领了耶路撒冷。 从那以后,阿拉伯开始向中亚扩张。 与此同时,辽东那边,高句丽人也蠢蠢欲动。 一方面,高句丽人在渤海岸不断的受到捕奴队的攻击,人口急剧减少。 而另一边,经过多年的积蓄,高句丽人觉得已经有了和大唐抗衡的实力。 人呐,真的很难认清自己。 大运河真是了不起,使杭州与洛阳直接相连。 再加上长安和洛阳之间的水路已经打通,大唐在水路上的发达程度,远超任何一个王朝。 黄河,淮河,长江,这些主要的河流都由大运河连接起来了,这对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毕竟,水上运输比陆地运输要方便得多。 张猛与房遗爱,正沿着这条运河,前往长安城。 今年以来,捕鱼队明显加大了对运河的投入,原本下南洋的船队,也不需要从登州绕行了。 “张大哥,这一次虽然收获不小,但是我觉得船还是太少了。” 房遗爱站在甲板上,望着一望无际的船队,脸上浮现出一抹欠揍的神色。 这一次,捕鱼队带着两倍于以往的船队前往南洋的。 这遮天蔽日的一幕,让沿途的州府都为之震动。 “这船里,大半都装着大米。王爷这是怎么了,平白无故带了那么多大米回来,虽说林邑国的大米比长安便宜了一半,可咱们装什么不好,香料什么的不比大米值钱啊。” 张猛想了想,当时船队已经到了杭州,燕王却突然安排了一匹快马,让他尽可能的从南洋带回更多的大米。 这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捕鱼队偶尔也会往登州运一些上好的大米,但大米从来都不是海贸的主力。 而且,捕鱼队好不容易在南洋发现了一个香料岛,为什么要装大米? 张猛看着身后的船队,眼中闪过一丝幽怨。 这次回到长安,我得向王爷提议,让船队多下南洋,毕竟南洋已经有了几个中转站。 无论是之前掠夺到的那座小岛,还是现在的香料岛,都有固定的船员居住,为过往的船只提供物资。 而林邑,占城,捕鱼队也纷纷选择了适合的海港作为长久据点,甚至在当地开了店铺。 张猛、房遗爱二人,都心知肚明,南洋才是捕鱼队未来发展的重点。 当然,这并不是说倭国的贸易就不重要了,只是这个国家的发展空间比较小而已。 第1223章捕鱼队第二次回长安 “这可说不准,既然王爷都这么说了,那就照做吧。” 房遗爱不是那种心机深沉的人,但他的执行力还是很强的。 “杭州的造船作坊,得加紧建设了,到时候直接弄几十条大船去南洋就行了,大米、香料什么的都能装得下。” “泉州已经在建船作坊了,杭州也在建,登州一时半刻是抽不出这么多人来的。” 作为大唐唯一一家会做飞剪船的造船作坊,捕渔队在登州开了几年之后,已经发展成了一家千人的大作坊。 但是对于大唐来说,却是远远不够的。 主要是受到石见银山、香料岛的刺激,勋贵、富商们出海的积极性大大提升。 就连各地的捕鱼队的水手都受到了极大的欢迎,不少人都被征召去当水手。 “等回了长安,一定要跟燕王殿下好好聊聊,我想,除了南洋,应该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张猛想了想,这一路走来,遇到的那些天竺的,波斯的,还有阿拉伯的,都觉得把丝绸和瓷器卖到南洋,是一件很赚的事情。 “是啊,占城的时候,阿拉伯商人还真不少,听说阿拉伯国家很大。如果我们能把这些东西运过去,我们的利润会更高。” 两人一边聊着天,一边欣赏着周围的景色。 如果从高空往下看,便能看见一条长长的船队正顺着运河向长安驶去。 …… 长安城中,房玄龄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和妻子说起话来。 “老爷,您看您的样子,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卢氏见房玄龄今天有些不对劲,微微皱眉问道。 房玄龄的性子,卢氏再清楚不过。 如果是工作上的事情,他是绝对不会露出这种表情的。 私人的事情? 什么私事能难倒他? 难不成……他在外面有什么人? 卢氏的心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脸色大变。 她能容忍房遗直纳妾,能容忍房遗爱喜欢去青楼,能容忍房遗泽天天在府里惹是生非。 只是,房玄龄如此胡来,却是万万不行的。 别说侍妾了,就算是外面有了人,都不允许。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对待自己的儿子,和对待丈夫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后世也是屡见不鲜。 对于很多大妈来说,儿子两三天就换一个女朋友,甚至好几个,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有时候还会以此为荣。 但是,如果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小三,那就是天大的事情了。 “姑奶奶,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房玄龄正想着如何向夫人交代今日之事,却注意到对方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 “好啊!房乔,如果你没做错什么,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卢氏在家中作威作福,房玄龄又是个妻管严。 还好周围没有下人,否则…… “喂,你想什么呢?” 房玄龄为人聪慧,立即明白过来。 他怕老婆的事情,已经成了长安城里的笑柄了。 “别装了,你要是没事,能是这副表情?” “有点事,不过和你想的不太一样。”房玄龄苦笑一声,连忙切入正题,“今日朝会结束后,陛下突然召见我。” “这很正常,你身为尚书左仆射,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见陛下一次。” “不,这次不同。” “私事?” 卢氏一脸的不解。 房谋杜断。 房玄龄是李世民最信任的心腹,也是李世民最看重的人。 每一位皇帝,都会将自己的公主嫁给自己的臣子,以此来讨好自己的臣子。 在民间,联姻可以拉近两家的关系,皇室也不例外。 李世民也是如此。 “夫人,今天陛下和我谈到了遗爱的婚事。” 房玄龄想起今日在宣政殿中与李世民的谈话,便开始向卢氏解释。 “陛下好端端的,为何要提起遗爱?” 卢氏一脸的疑惑,同时对自己的二儿子也是无可奈何。 从小到大,这家伙从来都不是个省心的主。 现在又沉迷于出海,母子俩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几次面。 “夫人,您听我把话说完。” 房玄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这才继续道:“陛下先问我遗爱有没有定亲。” “定亲?” 卢氏立刻意识到了什么,“陛下是不是……” “是啊,然后陛下又说起高阳公主的事情。看样子,是有赐婚的意思。” 对于房玄龄这样的臣子来说,他是绝对不愿意娶一个公主做儿媳妇的。 这简直就像是家里请来了一尊大佛。 要是遇到个懂事的公主也就算了,要是遇到个刁蛮的,那可就惨了。 可是高阳公主却是出了名的嚣张跋扈,虽然李世民对她宠爱有加,可是若是娶了她…… “高阳公主?她确实该成亲了。至于娶公主……” 卢氏也有些为难。 一方面,身为范阳卢氏的嫡女,她自然希望自家儿子能够娶到那些世家大族的千金。 而房玄龄现在是尚书左仆射,李世民此举,摆明了是要拉拢房家,由不得他不答应。 “希望他们以后能互相谦让,我想,等遗爱从海上回来的时候,宫中就会下旨了。” 房玄龄就怕自己这个二儿子不识抬举,万一和高阳公主起了冲突,那可就麻烦了。 只可惜,高阳公主可不是个懂得谦让的人,若是两个人碰上了,指不定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 渭水的码头上,再次挤满了密密麻麻的船只。 原本想要离开的几艘船,此刻也都停了下来,站在一旁静静等待。 这一刻,所有人都不敢吭声了。 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得出来,这样一支庞大的船队,绝对不是普通家族能够拥有的。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去南洋的捕鱼队回来了。 去年那一船香料,不知道让长安城里的那些勋贵、商贾们,吃了多少苦头。 虽然也有其他的船队跟着下南洋,但规模和收获,跟捕鱼队比起来,根本不够看。 第1224章萧家崔家,下次一定要跟着燕王的船队 “怎么也得有一百多艘吧?这可是渭水码头上第一次出现这么多的船只啊。” “大家动作快点,去码头上帮忙。” “这可是个大活,估计要好几天才能完成。” 码头上的苦力汉子们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捕鱼队虽然在码头边也有人手,但这么多东西也不可能全搬的过来。 对于这些苦力来说,慷慨的捕渔队,永远是他们最大的主顾。 “周大福,你留在这里看着,我们先去见王爷。” 一百余船的货,有香料、大米、燕窝等等,不是一时半刻就能运完的。 张猛一刻都不想等,迫不及待的想要在李想面前装逼。 “段大哥在倭国也不知道有没有回来,这次一定要好好的聚聚。” 房遗爱从船舷上一跃而下,落在码头上。 “到了城里你就知道了。” 萧锴和崔元清坐在五人中间,相对而坐,一言不发。 年初的时候,两家合作,一共派出了五艘船,下南洋。 每一艘船上,都装着各种各样的丝绸,瓷器,玻璃镜子,五粮液。 按照他们的计划,就算赚不到一百万贯,也能赚个几十万贯。 没想到,就在前些日子,这支船队的负责人灰头土脸的返回了长安。 五艘船中,有两艘在暴风雨中沉没了,剩下的三艘虽然抵达了林邑,但是却和阿拉伯商人起了冲突。 不但没能以很低的价格买到大量的香料,就连自己带来的丝绸也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虽然不会亏本,但卖出去的东西,再加上船上的人的工钱,连一千贯都没赚到。 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萧兄,我们明年要不要派船去南洋?” 崔元清之前并没有接触过海贸行业,所以并没有太多的风险意识。 这件事对他来说,影响不小。 “为什么不去?造船作坊已经仿制了捕鱼队的飞剪船,到时候就能像捕鱼队一样,只安排飞剪船在海上航行。” 萧锴出生在江南,对海运的利润有着更深的认识。 而且萧家在江南也是数一数二的造船世家,沉船什么的没见过? 当然,也不可能因为损失了两条船就放弃。 “好吧,不过我的建议是,我们这次跟着捕鱼队,等他们走了再走。” 崔元清这一次是真的豁出去了,不管别人怎么看他的笑话,他都会跟着。 当然,在茫茫大海上,他也未必能够跟得上。 “可以。听说捕鱼队都带着南洋的地图,跟着他们走,起码能避过几处暗礁。但我想,他们应该不会让我们一直跟着他们。” 萧锴对航海的了解,比崔元清要多得多,他很清楚,捕鱼队想要摆脱他的船队,有无数种办法。 现在只能赌燕王支持鼓动众人下南洋的传闻是真的,那捕鱼队至少在抵达林邑之前,会让他们的船队跟随。 至于其他的,那就不好说了。 “我们这一次没有收获,也不知道捕鱼队那边怎么样了。如果他们的损失跟我们一样大,那我也就放心了。” 崔元清现在的心情,就像是前世那些投资失败的股民。 损失了两万,如果看到周围的同事和朋友,都比他亏的多,他也会很开心的。 “海上的暴风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去年捕鱼队的运气那么好,今年可就难说了。” 萧锴话音刚落,一个小厮就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在他身后的一张桌子上坐下,对一个胡人说道,“掌柜,捕鱼队的船队回来了,带了不少香料过来,要不要把我们店里的香料低价出售?” 那名胡人就是贾赛尔,他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捕渔队又带了这么多香料回来?这让我怎么活啊。” 说完,他就往桌子上扔了两个银币,然后就跟在小厮的身后离开了。 萧锴和崔元清对视一眼,都没有说话。 捕鱼队安全归来了? 还弄了一大堆香料回来? 这是何等的不公平! …… 长安城里,忽然刮起了西北风,温度骤降。 燕王府外的那棵银杏树,已经变成了光秃秃的树干。 “咴咴!” 随着马蹄声响起,张猛与房遗爱两人已经到了燕王府的大门外。 这俩人在燕王府也算是熟门熟路了,守门的人自然是认得的。 哪怕已经被太阳晒黑了,依旧一眼就能认出。 “张三郎和房二郎回来了,快去禀报王爷。” 门童说完,就迎了上去。 …… 燕王府的菜地里,李想正抱着小玉米,看着村民们收割今年的大白菜。 虽然长安城里很多人都学着燕国公府的样子,但是燕王府却是最大的。 一来可以保证王府冬天有菜吃,二来也可以起到一个表率的作用,给那些还在犹豫的百姓们坚定信心。 “父王,抱抱小玉米。” 一岁的小女孩,已经可以和李想进行简单的交流了。 这可把李想和段嫣然给乐坏了。 虽然有不少孩子在她之前就会说话,但一岁左右的孩子,已经能够用连词进行简单的交流了,这已经比一般人要快得多了。 一些比较迟钝的孩子,两岁了还不爱说话。 菜园子里并没有什么危险,放任小玉米在里面玩,李想倒也不担心。 段嫣然在一旁看得心花怒放。 之前,她还担心李想会不会不喜欢自己生个女儿。 现在看来,李想并不是在说谎,他很喜欢自己的女儿。 “王爷,听说今年有不少王公贵族在种菜,我想长安城里的冬天,大家都不会那么难过了。” 段嫣然看着自己的丈夫给大唐带来的改变,心中充满了骄傲。 “还不够,只有一种菘菜,吃多了会腻的。我们得降低温室的成本。” 李想还没想好,要不要将玻璃制造技术推广开来。 为了使更多的建筑物使用玻璃窗,建造更多的温室大棚,必须推广玻璃。 不过,一旦玻璃技术普及开来,不管是玻璃还是其他工艺品,价格都会大跌。 虽然想要将玻璃转化为镜子,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过只要解决了玻璃的问题,很快就会有人能够制造出镜子。 第1225章南洋人很懒,却没有饿死人的情况 “王爷。” 李想想还没来得及细想,一个仆人就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去南洋的捕鱼队船队已经返回,张三郎和房二郎已经抵达府中。” “回来了?” 李想问了一句,顿时笑了。 除了香料带给他的财富,还有来自南洋的稻米,也是他最大的期待。 “嫣然,走吧。” 李想抱着小玉米就走。 李想还没走到大厅门口,就听到了张猛和房遗爱的说话声,其中还夹杂着刘谨的问话。 “呵呵,张兄弟,你回来了!” 李想也顾不得礼节,直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在这个时代,出海就是玩命。 就算是有了飞剪船,有了指南针,有了海图,风险也比后世要大得多。 说句不好听的,每次出海,尤其是南洋,那简直就是在地狱里走了一圈。 “王爷,任务完成了!” 张猛很有风度的说了一句。 “王爷,我们这次回来,收获很大,不仅收获了胡椒、桂皮、肉蔻,就连茴香也比上次多了不少。” 房遗爱像是一个向家长邀功的孩子,讲述着自己的收获。 “茴香?” 李想顿时眼前一亮,这倒不错。 尤其是卤鸡腿和鸭腿,少了茴香,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最重要的是,桂皮和肉蔻是去腥的,茴香的主要作用是掩盖或者去除肉的不新鲜。 简单来说,这个时代没有冰箱,很多肉都不是很新鲜,如果加点茴香的话,味道会更好一些。 不管是大唐,还是草原,茴香都是抢手货。 “是啊,王爷,那座香料岛确实是一座宝岛,而且还是一座巨大的岛屿。上次我们没发现茴香,是因为季节不对,树上没有茴香,而且我们也不认得茴香。这次,我们发现,香料岛上还有很多惊喜。” 张猛看着房遗爱滔滔不绝的介绍着,就像是重新认识了他一样。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这么能说? “我让你带的大米,你带回来了吗?” 听着房遗爱滔滔不绝地说着香料岛,李想不禁有些担忧,难道这些人嫌大米不值钱,把船上所有的空间都用来放香料了? “带了带了。” 说起稻米,房遗爱满脸惋惜之色,“王爷,林邑、占城、真腊等地的稻谷,都被我们吃掉了一半,真是太可惜了。” “王爷说得对。我们也吃过南洋的大米,味道比倭国的白米要差一些。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让我们运那么多大米过来。” 张猛终于找到了诉苦的机会,自然是向李想大吐苦水。 “你带的是大米还是稻谷?” 李想再次确认道。 这些吃货,除了吃,什么都不会。 如果他们以为,李想是想吃南洋的米,带回来的是削去谷皮的大米,那才是真正的欲哭无泪。 他想要的是稻谷。 “王爷放心,您说了是稻谷,带的就是稻谷。不过是从海上运来的,湿气很重,不知道会不会坏掉。” 看着李想焦急的神色,张猛感到了一丝不妙。 “王爷,是不是这稻谷有什么特殊之处?” 张猛仔细回忆着舱内的稻谷,却怎么也想不出来,这些稻谷和长安城之中,有什么不同。 “那是当然,这是你们的功劳!” 李想松了一口气,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 贞观年间,以粟米为主,小麦次之,高粱再次之。不过,江南一带,水稻已经很常见了,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主要的粮食作物。 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粟米在现在依然是主流,但在后世,粟米已经被边缘化了。 后世除了小麦、水稻之外,其他谷物统称为杂粮。 不过,李想很快就发现,长安城附近,竟然没有一个人种水稻。 就算是在南方,种植的也只有一季的水稻,产量极低。 所以,当捕鱼队再一次下南洋时,李想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带回大量的稻谷。 “王爷,我怎么没发现,这稻谷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呢?有什么不寻常的?” 房遗爱看了李想一眼,露出不解之色。 按照他的想法,不管什么地方出产的米,都差不多吧? “你们去南洋也有一段时间了,有没有发现,那里的水稻,有什么不同之处?” 张猛、房遗爱两人交换了一个眼色,旋即不约而同地摇头。 “那你们注意到没有,在南洋,大米的价格要比大唐低得多。” “王爷,这一点,我们发现了。而且,我们在林邑时就发现,那里的人虽然普遍矮小,但据说饿死的人却是极少的。” 张猛想象了一下自己在林邑集市上买大米的情景,那些林邑人欣喜若狂,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买这么多大米的,几乎把整条街的粮食都买了下来。 “你们有没有想过,这其中的原因,难不成林邑人还能比我大唐的人更勤快?” “不会吧,那些人整天无所事事。” 房遗爱觉得,南洋的人,大多都是无所事事的,倒是有一些农妇,在田地里劳作。 “这些人都很懒,但很少会饿死。我们大唐的子民虽然勤劳,但是一旦遇到灾荒,却很少有人能安然度过,这是为什么?” 在李想的询问下,张猛、房遗爱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 难不成,就是因为这些稻谷? 大厅里一片安静。 “王爷,是不是林邑国的稻谷产量更高一些?” 刘谨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是啊,难道林邑的稻谷产量更高?” 张猛也觉得,刘谨这么一说,倒是可以解释李想的疑惑了。 在大唐,一般的田,一亩地能产一石左右的粮食,最多也就是两石。 这一石的重量,大约是现在一百二十斤左右。 而在后世,最高亩产可以达到两千斤。 当然,这样的试验田的产量,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可就算是普通农户的杂交水稻,亩产也能达到千斤以上。 也不怪刘谨一下子就想到了水稻产量的问题。 第1226章高兴,这次燕王府船队肯定没赚钱 “刘谨,你说的没错。林邑和占城的水稻产量确实比我们高,但也高不了多少。” “王爷,哪怕只高了一成,也很厉害了。” 刘谨一脸的兴奋。 “不,这还不算什么,南洋的水稻,一年能收获两次,甚至三次,才是最重要的。” “一年收获两三次?” 刘谨看向李想,眼神中充满了不可思议。 他长这么大,还真没听说过有一年三熟的。 这一刻,即便是张猛、房遗爱两人,也觉得这批稻谷非同小可。 “是啊,他们种的水稻,一年都是两三次熟的,所以,那里的人很少会饿死。” 李想想了想,南洋附近的几个国家,确实是个好地方。 一年四季,不会有太大的寒冷,随便种植一些瓜果,也能获得不错的收成。 只要稍微干点活,就不会饿死。 “那如果整个大唐都种植水稻,那我们的粮食产量岂不是要翻上好几倍?” 刘谨眼睛一亮,手都有些颤抖了。 即便是张猛、房遗爱二人,心中亦是激动不已。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自己岂不是要名垂青史了? 从南洋带来了如此重要的种子来到长安城。 “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 李想的这番话,就像一盆冷水,浇在了所有人的脸上。 然而,过了一会儿,两人的脸上又浮现出了疑惑之色。 你说南洋水稻高产,但是现在,你却又说大唐的粮食产量也翻不了几倍,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南洋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水稻可以一年三熟。但是在大唐,只有崖州附近可以收获三次,而江南却只有能两次。如果是在关中,选对了品种,一年收获两次也是可以的。至于河北道、河南道,则大多是一年一熟。” 听了李想的解释,刘谨等人恍然大悟。 “王爷,就算是这样,也是值得大力普及的。” “那是当然,否则我干嘛要浪费这么大的力气去运粮食?” 李想可不想在温室里培育上几年,就像种菘菜似的。 以大唐现在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先种上几万亩水稻,然后看看哪一种种子的产量更高。 不管怎么说,总比现在大唐的水稻要好得多。 至于林邑,占城,腊国的三种水稻,哪一种更适合大唐,这是以后的事情了。 毕竟,这次运来的稻谷,到处都有,一时半刻也分辨不出来。 所以,李想决定,将燕王府的土地,全部种上水稻。 等下一年的水稻结果出来再说吧。 毕竟,在这个时代,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就算是李世民,也不敢轻易的推行。 真要有个问题,这些农民还真是要造反了。 人在要饿死的情况下,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长安城里住着几百万人,每天都在发生着各种事情,这是很正常的。 但是,这些天来,捕鱼队从南洋归来的新闻,却成了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 “什么?捕鱼队的船上装了半船大米?” 萧锴是其中一个,一直关注着捕鱼队下南洋的情况。 当天,他就派了几个下人去了渭水码头,去了燕王府的各个店铺。 他还以为装了一百船的香料呢。 却不想,里面竟然装了一半的大米。 大米才值几个钱? 就算是南洋大米的价格再低,运回来也赚不到多少钱。 没亏就不错了! 如果捕鱼队还像去年一样,给手下分几百个银币的话,那这次肯定没赚钱。 大唐建国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这段时间一直都在稳步的发展。 在西市,大米的价格已经跌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只有隋文帝的时代,才能与之媲美。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几十条船的大米,又能卖多少钱呢? 萧锴忍不住笑了起来。 哪怕他们只用了一半的船来运送香料,那也是上百万贯了。 不过,一想到有一半的船没赚钱,心里又莫名的舒服了几分。 “郎君,此事是真的,亲眼所见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已经将所有的粮食都送到了燕王府的库房。” “好。” 说着,萧锴就要离开,他要将这个消息告诉崔元清。 …… 房遗爱在燕王府呆了整整一天,直到夜幕降临,他才回到自己的府邸。 “阿娘,孩儿回来了!” 房遗爱一进门,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高声喝道。 事实上,根本不用他开口,他一出现在自家门口,就有人去跟房玄龄、卢氏说了。 捕鱼队归来的消息,迅速传遍了长安城。 房府也早有耳闻。 本来,卢氏已经吩咐厨房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席,就等着房遗爱回来用膳了。 于是,他等了很久。 捕鱼队一早就回来了,但到了傍晚时分,房遗爱也不见踪影。 如果不是听说房遗爱去了燕王府,卢氏说不定还会担心他在南洋出了什么事。 不过,得知他去了燕王府,还没有回来,卢氏的心里还是很不爽的。 “你总算是知道回来了。” 卢氏怒气冲冲的出了房间,手中还拿着一把鸡毛掸子,冲到了房遗爱的面前。 果然是这样! 房遗爱苦笑一声,道:“阿娘,我家就在这里,我自然会回来的。” “你还知道这是你家吗?” 卢氏走到房遗爱跟前,却见他根本没有躲闪的意思,只是象征性的拍了下,然后将手中的鸡毛掸子丢在一旁。 “出海有什么好的,你怎么就这么喜欢出海呢?你看看你,黑乎乎的,就像是煤矿里的矿工。” 卢氏看着被太阳晒黑的房遗爱,心中一痛。 “咳咳!” 房玄龄看着两人在院子里叽里咕噜的说了足足一刻钟,实在是憋不住了。 “这么晚了,还是先吃过饭再说吧。” “吃吃吃!只会吃的东西!阿郎好不容易回来了,我多说两句有什么不对,是不是碍着你了?” 卢氏还没来得及发泄心中的怒火,房玄龄就直接撞到了她的枪口上。 房玄龄一阵无语。 “阿娘,遗爱长途跋涉,想必也累了,不如让他先沐浴一番如何?” 一旁的房遗直连忙上前一步。 他太了解自己的阿娘了,知道该怎么劝。 果然,卢氏一听这话,就放过了房玄龄和房遗爱。 随后,房遗爱洗完澡,一家人便开始用餐。 卢氏也消了几分火气,又变成了慈母,频频给房遗爱夹菜,一副要把他当猪的架势。 第1227章想儿可不是一个会吃亏的人 大明宫内,一片寂静。 捕鱼队从南洋返回,这是一件大事,张阿难必须要将这件事情汇报给李世民。 “你的意思是,这一次返航的船队中,有一半装满了大米?” 李世民一脸的茫然。 “是啊,我可以肯定,里面装的都是大米。” 张阿难最初听闻此事时,也有过疑惑。 想着是不是有人故意把香料换成大米,然后私吞了。 然而下面的人却是经过了无数次的确认,从船上运下来的粮食,直接运到了燕王府的库房里。 虽然不明所以,但张阿难还是如实禀报。 “奇怪,想儿不是一个会吃亏的人,总不能平白无故的,从南洋买一堆大米吧?” 李世民愈了解李想,愈不相信这些大米是买来吃的。 可是,他一时半刻,却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陛下,要不,奴婢派人去问问燕王?” “算了吧,朕记得你说过,这一次船队带回来的香料比往年都要多。朕答应过想儿,不会插手捕渔队的事情,自然会做到。不过,如果这大米里真的有什么蹊跷,立刻来禀报朕。” 李世民看得很开。 最重要的是,他对李想的实力,也有了更大的信心。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今天的心情很好。 昨夜,他接到来自剑南道的急信,说是牛进达已经击败了进犯松州的吐蕃军队。 只是一个先锋营,就击溃了号称有十多万人的吐蕃,这让李世民很提气。 也正因为如此,他就有了平定辽东,征服高句丽的冲动。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而已,李世民也知道,现在的朝堂上,支持他的人并不多,所以并没有立刻动手。 …… 房遗爱回到家中,还未来得及在长安城中闲逛,就接到了一道圣旨。 “陛下赐婚?” 宣旨的太监走后许久,房遗爱都没反应过来。 “遗爱,我得恭喜你,德蒙陛下对你的宠爱。” 房遗直看着目瞪口呆的二弟,忍不住恭喜道。 房遗爱喜形于色,“皇兄,高阳公主真的被陛下许配给我了?我没看错吧?” 高阳公主和李世民性情相投,又经常见到陛下,所以李世民对她很是宠爱,对她也很好。 这件事情,在整个长安城之中,都是公开的。 房遗爱与高阳公主并不是没有见过面。 每一次见面,都令房遗爱印象深刻。 高阳公主事皇族有名的女子,生得极美,不是寻常人能比的。 想想也是,李世民长得这么帅,生下的女儿,也不会太难看。 “圣旨已经下来了,明年就要成亲了,怎么可能是假的?” 房遗直笑眯眯地看了房遗爱一眼,但心中却隐隐有些担心。 房遗爱这么一副猪哥样,怕是要被高阳公主治的死死的。 这样的话,房家以后还能安生吗? …… 宣政殿上,高阳公主不顾张阿难的阻拦,硬生生地冲向李世民,怒气冲冲的样子。 “父皇,我不想嫁给那个傻大个,我才不想嫁给他!” 高阳公主并非长孙皇后的亲生女儿,却也是李世民最疼爱的女儿。 否则的话,换做任何一个公主,都不敢对李世民如此说话。 “大胆!高阳啊,遗爱可是朕精心选出来的良婿,有什么不合适的?” 李世民皱了皱眉,呵斥道。 但是,高阳却知道,李世民并不是真的生气了。 “父皇,房遗爱长什么样子,整个长安城谁人不知?又黑又傻,女儿才不喜欢呢。” 高阳一把抓住了李世民的手臂,拼命地摇晃着,想要抓住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但是,她还太嫩了。 圣旨已下,下嫁之人又是房玄龄之子,如何能更改? 这要是改口了,房玄龄还有什么脸面见人? 他李世民面子往哪里搁? “遗爱是个忠厚老实的人,怎么了?难不成你非要去找那些表面上看起来风度翩翩,道貌岸然,背地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的世家纨绔?” 大殿之中没有外人,李世民也就不再掩饰自己的想法。 尤其是经过了上次的事,李世民对这个女儿已经仁至义尽了。 “可……可我就是看不上房遗爱。” “高阳,事已至此,你喜不喜欢,都是一样的。你现在还小,等你嫁人了,自然会有感情的。” 李世民并不想和高阳公主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太久。 毫无意义! …… 李世民赐婚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的权贵们。 当然,李想也有所耳闻。 “王爷,遗爱这小子的运气可真好。” 张猛眼中满是羡慕之色。 大唐的驸马爷是可以当官的,而不是明朝那种坑爹的玩意儿。 崔王范卢等世家子弟,虽然看不起李唐皇族的胡人血脉,不愿意和李家联姻。 不过,对于张家这样的后起之秀来说,哪怕是二婚,也是心甘情愿的。 历史上李唐公主,二婚的多了去了,三婚者比比皆是。 这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不可想象的。 “有福气?” 李想看向张猛的目光,充满了疑惑。 一顶绿帽飞向房遗爱,张猛居然觉得他运气好? 李想:“……” 不过不管怎么说,她都算是自己的妹妹,作为哥哥,也不能在这个时候说什么。 “不错,高阳公主深得圣眷,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遗爱那小子能娶到高阳公主,难道不是一件幸事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遗爱见到高阳公主的时候,就像见到仙女下凡一样。” 张猛对李想非常了解,一看李想的表情,就知道李想并不认同他的看法。 李想有些懵逼了。 但是总不能直接告诉房遗爱,高阳的事,这不是揭人短吗? 头疼! …… 李治与李明达经常出入燕王府。 虽然随着年纪的增长,李治来燕王府的次数越来越少,但也是他们除了大明宫外,最常来的地方。 高阳和李治差不多大,只比李治年轻小一些。 两个人,从小就玩在一起。 高阳在李世民那里吃了瘪,自然不会善罢甘休,便盯上了李想。 她是个聪明人,知道李想和房遗爱的关系很好,也知道李想是李世民的左膀右臂。 第1228章这门亲事,终究还是阻止不了 “高阳,难得来一趟啊,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燕王府,除了李治、李明达二人外,其余皇子公主极少到燕王府走动。 李治,高阳,李明达三人,一大早就来了,这让李想有些意外。 “二哥,我听九哥、兕子说过,你这里的美食天下无双,所以特意过来看看。” 别看高阳年纪小,可真要动起脑子来,可一点也不笨。 所以,她才不会傻乎乎的说:“二哥,你能不能帮我破坏这门亲事?” “是啊,二哥,我上次吃的那个烤鸭,味道很好,上一次给父皇吃的时候,父皇都很喜欢。” 李治对高阳的来意并不清楚,还以为她是真的想尝尝味道。 “不错,今天正好有烤鸭,你们可以尝尝。” 李想做的烤鸭,用的是前世的烤鸭方法,长安城里,还从来没有人吃过这样的烤鸭。 段嫣然等人尝过之后,觉得味道还不错,于是这烤鸭便成了燕王府的一道名菜。 李想将所有人都带到了一个亭子里,开始打牌。 不久之后,张猛、房遗爱两人竟也一同到来。 “高阳公主,您……您也来了?” 房遗爱走入亭中,见到高阳竟在其中,顿时兴奋不已。 他本来就不擅长说话,现在更是紧张的语无伦次。 女神啊! 从小到大,她都是自己的梦中情人。 他做梦都想过和女神结婚的场景,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 “哼!” 高阳冷哼一声,虽然极力掩饰,但李想却能感觉到,她对房遗爱的厌恶,是发自内心的。 李想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史书记载,高阳与辩机“约会”时,房遗爱就在旁边看着,这得有多舔狗才能做到这一步? 李想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看起来,房遗爱在青楼里泡妞的热情,并不比张猛差多少。 现在又装出一副花痴的样子,李想实在无法理解房遗爱的脑回路。 还是说,他并不是真心的喜欢? 算了,头疼,还是算了吧。 李想身为东道主,见房遗爱、高阳这两个本不该在成亲前见过面的人,都跑到自己府上来了,也就没必要节外生枝。 “待会尝尝本王的烤鸭,可好?” 不谈风月,只谈美食。 “二哥,房二郎应该是有话要跟你说,要不要我们去别的地方?” 高阳看房遗爱不顺眼,李治当然知道,他和高阳走得近,自然对房遗爱没有什么好感。 “九哥,二哥怎么会找房遗爱?我们该干嘛干嘛。” 高阳本来还想找机会跟李想好好谈一谈呢,如果现在到处乱逛,那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所以,即便是再不喜欢房遗爱,此刻,她也不愿离开凉亭。 “那就接着打牌。” 李治见高阳如此说,也就没有什么异议了。 至于房遗爱,则是厚着脸皮,拉过一把椅子,与高阳、李想并排而坐。 虽然表面上看着李想,但目光却一直落在高阳身上。 “王爷,您的牌面真好。” 房遗爱喃喃自语,然后下意识地看了高阳一眼,又连忙收回目光。 “王爷,打五筒!” 房遗爱热情地提醒道,一边说着,一边飞快地看了一眼高阳。 “王爷,我们在南洋的时候,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 房遗爱为了引起众人的注意,故意说了一句话,看似是在和李想说话,但目光却一直落在高阳身上。 段嫣然和李想相对而坐,看到这一幕,顿时觉得有些好笑。 这房二郎也太……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王爷对这门亲事,似乎并不看好。 “房二郎,烦死了,没事不要坐在这儿打扰我们打牌。” 高阳丝毫不给房遗面子,皱了皱眉,头也不回的训斥道。 此言一出,房遗爱黝黑的脸庞微微一红。 诺诺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但他并未起身离去。 他也不再多说什么。 张猛看着这一幕,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昨天李想听说陛下赐婚的事情后的表情。 难道遗爱娶了高阳,真的一点好处都没有? 身为皇室公主,有点小脾气,也是正常的。 “你们在南洋有没有去蒲罗中?” 李想对这位美丽而骄傲的妹妹,并没有太多的好感。 而房遗爱,则是他最好的朋友。 看着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小丫头,今天却像只小猫一样乖巧,他心里莫名的有些不舒服。 于是他便主动向房遗爱说起南洋之事来。 高阳敢对房遗爱这样说话,但对上李想,却是另一回事了。 心中虽然不爽,但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然而,她今日的目的,却又是注定要落空了。 …… 燕王府的烤鸭很有特色,就是用鸭皮蘸上酱汁,放入特制的面饼里,再放上葱花和西葫芦。 张猛、李治等人,更是吃的津津有味。 但房遗爱、高阳公主,却是觉得无滋无味。 高阳见李想帮不上忙,也只能悻悻离去。 房遗爱也想走,但李想阻止了他。 “遗爱。” 李想想了想,该如何开口。 以房遗爱现在的状态,就算是高阳放屁,在他看来都是香喷喷的。 而且,这门亲事还是李世民亲自赐给他们的。 李想也很难办。 “王爷有何吩咐?” 房遗爱再怎么迟钝,也听出李想话中的弦外之音。 “没事,我只是想和你聊聊。” 李想神色复杂地看了房遗爱一眼。 “你对高阳真有那么大的好感?” 房遗爱一听,顿时面红耳赤。 这还是头一次被人如此郑重的询问感情问题。 “王爷,我从小见高阳,就觉得她很好。” 四下无人,房遗爱对李想倒也不隐瞒。 “可你知道,高阳对你有没有好感?” 听了李想的话,房遗爱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傻子都看得出来,高阳看不上房遗爱。 事实上,如果不是李想这些年一直在照顾他,房遗爱在长安城中,也是人人喊打的对象。 而且,作为一个文臣的儿子,他喜欢玩刀剑,对诗书也不感兴趣,所以,他的朋友并不多。 只有张猛、段开山等少数几个人,还能和他打成一片。 第1229章当舔狗是没有好下场的 “王爷,虽说高阳公主如今对我并无好感,但我自会尽力。” “有些事情,如果你走错了路,就算你再怎么努力,也会离你的目标越来越远。” 如果破坏了这门亲事,房遗爱会伤心。 只有高阳,会对李想感恩戴德。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李想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王爷,我不太明白你在说什么?” “再说了,以高阳的性子,你越顺着她,她就越嚣张。相反,如果表现出一副不愿意娶她的样子,说不定还能激起她的逆反心理,让她对你的态度有所改变。” 不能不让房遗爱和高阳成亲,就让房遗爱收服高阳。 至少,李想是这么想的。 “真的假的?” 房遗爱自然希望高阳能将他看在眼里,不要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来。 不过,房逸虽然在青楼里很有经验,但遇到高阳,分分钟就会变成菜鸟。 “我不知道有没有用,但你这样当舔狗是没用的。” “舔狗?” 房遗爱幽怨地看了李想一眼,总觉得这两个字很贴切,但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狗每天都跟着主人,偶尔还能得到一根肉骨头,你以为你和高阳天天在一起,她就会看你一眼?” 不给房遗爱来一记闷棍,他还真不一定能改变过来。 “王爷,那您说,我该如何是好?” 房遗爱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也不得不承认,李想的这番话,已经将他心中的那一丝侥幸击碎。 “我之前就说过,你一定要表现出对这门亲事不满意的样子,这样才能让高阳知道,你根本就不喜欢她,不想娶她。” 尽管李想所说的话,房遗爱一字不漏,算是听懂了。 但联系起来,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做。 见房遗爱又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李想也是一声叹息。 这样的水准,也难怪会被称为大唐第一龟男。 “你这样……” 李想向房遗爱提出了建议。 反正房遗爱再怎么作死,只要他不造反,李世民也不会把他怎么样,毕竟他是房玄龄的嫡亲儿子。 当天晚上,房遗爱就带着张猛,来到了天香阁。 “那么久没来,淼淼小姐已经是这里的头牌了。” 张猛才不管房遗爱此时的心情如何,他一听房遗爱要请自己去天香阁,顿时兴奋起来。 他知道房遗爱现在不缺钱,所以直接向老鸨提出,要淼淼小姐作陪。 “紫霞小姐去观狮山书院任教,其他人自然也会有出头之日,这很正常吧?” 房遗爱坐了下来,看着满厅的莺莺燕燕,心情也渐渐平复下来。 或许正如李想所说,房遗爱对于高阳,或许更像是一种见到美丽事物后的占有欲,其中究竟有多少真情,还真说不准。 无论在什么时代,爱情都不是那么容易经得起考验的。 “两位公子许久未到我天香阁,淼淼小姐今日不接待客人,不如我再介绍几个?放心吧,她的身材和才华,都是一等一的。” 一位三十多岁的老鸨,来到张猛与房遗爱身边,殷勤地为两人引荐。 老鸨虽然已经三十多岁,相对于张猛、房遗爱来说太老了,但放在后世,却是成熟的水蜜桃,风韵犹存。 如果李想也来的话,说不定还能把她留在身边,让她陪酒。 “好啊!我们都是冲着她来的,现在你却说淼淼不接待,你这是什么意思?怕我们喝不起?” 房遗爱越演越烈,对着老鸨不满地说道。 对此,张猛没有任何怀疑。 这才是他的常态。 和白天在高阳面前的唯唯诺诺,判若两人。 “两位郎君,今日淼淼小姐实在是不便,不如改日让她过来陪陪你们?” 老鸨一眼就认出了这两人的身份,只可惜,淼淼已经约好了人。 说来也巧,就在这时,一群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汉王殿下,你来得可真是时候,淼淼小姐已经在楼上候着了。” 一名老鸨兴奋地说道。 张猛、房遗爱二人顿时动容! 一旁的老鸨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妙。 汉王李元昌自幼好学,不但能写一手好书法,武功更是了得,在长安城里也是颇有名气。 但是,这几年来,他却是越来越嚣张。 张猛和房遗爱看着被一群人簇拥着上楼的汉王,脸色都不太好看。 “我们才是第一个来的,怎么淼淼小姐一出来,就告诉我们她没空?” 房遗爱心情本就不好,再加上这件事,顿时脸色一沉。 就在这时,他忽然想起了李想说过的话。 “郎君,汉王殿下与淼淼小姐早有约定,不如……明日你明日再来,我替淼淼小姐安排一下如何?” 天香阁能在长安城中屹立这么多年,自然有它自己的靠山。 不过,能不惹事就不惹事。 老鸨看着房遗爱那虎背熊腰,脸色阴沉的模样,心中也是一凛。 “遗爱,看来我们离开长安城太久,已经没有人把我们放在眼里了。” 张猛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 在天香阁闹事,他们又不是一次两次了,还怕再来一次? “郎君说的哪里话?这样吧,我去叫最新的新罗婢过来,你看如何?” “哼!那有什么意思。” 房遗爱说完这句话,站起身来,准备上楼。 这个时候,张猛自然是摩拳擦掌,想要上去瞧瞧,凭什么这位汉王殿下能够插队。 老鸨看得心头一颤。 这是要搞事情啊。 最重要的是,这两个人,她都得罪不起。 她不敢强行拉住房遗爱,只能一边跟在他的身后,一边解释。 房遗爱来这里,本就是想要败坏他的名声,现在看来,这是一个更好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放过。 至于张猛,他纯粹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的。 而且李世民对自己的兄弟并没有太多的感情。 更何况,他们的父亲也是位高权重之辈,根本不惧李元昌。 第1230章房遗爱暴揍汉王 “砰!” 上楼之后,房遗爱也不管汉王等人在哪里,直接一脚踹在了第一个包厢上。 “啊!” 几个衣衫寥寥的人被惊醒,房遗爱看了一眼,立刻跑到第二个房间。 身后的老鸨脸色铁青。 她连忙道了声歉,关上房门,快步走到房遗爱身边,道:“郎君,汉王不在这里,他在最里面的房间里。” 房遗爱摆明了就是要一间间地踹开确认,老鸨怎么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的眼前? 此人既然要与这汉王作对,那么她自然是拦不住。 神仙打架,还是不要殃及无辜的好。 “知道就好!” 房遗爱哼了一声,径直走向最深处的包厢。 …… “听闻今年中秋诗会,汉王殿下大放光彩,淼淼不能一睹风采,着实可惜啊。” 天香楼中,一座八角形的塔楼孤零零的矗立着,汉王李元昌正带着他的几个狐朋狗友坐在这里。 淼淼给他倒了杯茶。 “淼淼小姐,若是汉王今夜能够尽兴,说不得你还能再看到汉王的杰作。” 李元昌的右手边坐着长孙详,很显然,他今天是打算拍李元昌的马屁了。 身为李承乾的幕僚,长孙详知道太子最近一直在拉拢各方势力,尤其是李元昌,更是摆明了支持李承乾。 所以长孙详最近和李元昌走的比较近。 “淼淼小姐的茶艺堪称长安城第一,果然名不虚传。” 李元昌长得英俊潇洒,又有几分真才实学,在长安城之中,也算是小有名气。 他早就盯上了天香阁新来的头牌淼淼,可惜一直没能如愿。 他今天来,就是为了在天香阁过夜。 “汉王殿下谬赞了,比起王爷您的字,淼淼不过是雕虫小技罢了。” “哈哈,琴棋书画诗酒茶,又有什么区别?淼淼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现在连茶道都这么厉害,本王对你的酒量很是好奇。” 如果是平时,李元昌对于品茶还是很有兴趣的。 不过现在,他觉得还是喝点酒比较好。 美女喝醉了,这种感觉一定很美妙,自己以前也没见过。 “淼淼酒量不好,怕是要辜负汉王的一番心意。” 身为天香阁新来的花魁,淼淼还没想过要将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 这位汉王,虽然文武双全,但名声却是不怎么好。 淼淼当然知道他想要做什么。 “呵呵,本王的酒量还真不是盖的……” 李元昌的话还没说完,外面就传来了侍卫与人争执的声音,接着“碰”的一声,整扇门直接被踢飞,撞到了一旁的窗子上。 “汉王,凡事都要有个先来后到,今日我们已经到了天香阁,为何淼淼小姐却被你霸占了?” 房遗爱见李元昌果然就在这间屋子里,心中飞快地盘算着如何才能将这件事闹大。 “房遗爱!” 李元昌站起身来,脸色铁青,“你这是何意,竟敢擅闯本王的房间?” “呵呵,我能去倭国和南洋,为什么不能去天香阁?” “是啊,整个长安城,也就只有大明宫能让我们兄弟二人去不了了。” 房遗爱、张猛二人本就是来找麻烦的,哪里还会与李元昌讲理? 总之,就是想要发泄一下心中的怒火。 在长安城中,敢对李元昌如此说话的人,屈指可数,他什么时候被人如此对待过? 比他强的人,一般都懒得搭理他。 压不过他的人,也不敢跟他争。 偏偏今天遇到了房遗爱、张猛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顿时热闹了起来。 “张三郎,房二郎,看来你们是铁了心要跟本王过不去了。”李元昌站在原地,一脸的愤怒。 “我们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你把淼淼小姐叫过来,不就完事了吗?” 房遗爱摊了摊手,向李元昌投去一个无辜的眼神。 “放肆!” 看到这一幕,狗腿子长孙详自然是要为李元昌辩解的。 “现在给我道歉,立刻离开这里,或许汉王还能饶你们一命,否则休怪我心狠手辣。” “呵呵,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有多心狠手辣。” 张猛被长孙详这么一说,扭了扭脖子,十指交叉放在胸口,不停的扭来扭去。 那嚣张的模样,分明就是没有道歉的意思。 就在这时,李元昌身边的一个护卫急着表忠心,“哐”地一声拔出了腰间的佩剑。 这一举动,就像是往油锅里丢了一把火把,把房遗爱、张猛两人都点燃了。 房遗爱连忙上前,一脚将这名护卫踢飞。 张猛也走上前去,一把掀翻了桌子,茶水洒在了淼淼的身上。 一下子,双方便打了起来。 李元昌本身实力还是很强的,除了战斗经验稍逊一筹之外,战斗力并不比张猛差到哪里去。 一时间,双方都陷入了僵持之中。 砰! 包厢里的一切都被破坏了。 青楼里,打架斗殴,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前世的夜店里,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那么几个男人打架。 这种地方,一般都有专门的打手。 对付一般的斗殴,还是很管用的。 但是如今一方是汉王,一方是国公世子,都不好惹。 这可是个大问题。 好在两人都很有分寸,除了一开始那个傻乎乎的护卫拔出了长剑之外,其他人都是赤手空拳。 可就算这样,淼淼还是缩到了墙角,小脸都白了。 她出道这么多年,何曾见过如此火爆的场面? 她见过的人,大多都是风度翩翩的君子,什么时候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了? “住手!” 淼淼虽然脸色苍白,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竟然吼了一声。 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大喝,让两人都是一愣。 但是,看到周围的人都看着自己,她也不敢再开口了。 “好啊!今天的事情,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没了一开始的冲动,两人也没办法继续打下去了。 “今天真扫兴。” 张猛估计再不走,那些巡街的金吾卫就该到了。 第1231章你这个尚书左仆射,混的还不如一个闲散王爷 “坏我好事,还想走?” 混乱之中,李元昌的眼睛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黑眼圈很重,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熊猫。 现在看到房遗爱、张猛两人要走,哪里还能忍得住? 只是房遗爱、张猛二人身份不凡,战力强悍,一时半刻还真拿他们没有办法。 难不成他还能鼓动御史弹劾不成? 那他又该如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去天香阁呢? “嗯?难道汉王殿下,还要将我囚禁于此?” 房遗爱挽起袖子,大有李元昌再出手的意思,那他就奉陪到底。 不就是去一趟京兆府衙门吗? “王爷,说不定金吾卫马上就会过来。” 长孙详还是比较清醒的,李元昌还没来得及发飙,他就连忙在他耳边提醒道。 他是太子的人,如果跟李元昌一起逛窑子的事情传出去,对东宫来说,也是一件很不利的事情。 长孙详很清楚这一点。 而且,太子对房家、张家,也有拉拢的意思。 长孙祥还真不想得罪任何一个。 太子越强,他的前途就越光明。 “哼,这笔账我记下了!走!” 李元昌脸色阴晴不定,最终还是带着一群人离开了天香阁。 房遗爱见目的已经达成,便不再逗留。 至于屋内被毁掉的各种物品,天香阁也只能认了。 …… “父皇,这件事情,你已经知道了。你看那房遗爱多混账啊,你怎么舍得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天香阁里的事,很快就传得沸沸扬扬。 尤其是牵扯到王爷,牵扯到国公的儿子,更是让人喜闻乐见。 这可是个大新闻。 整个长安都成了吃瓜群众。 第二天一早,高阳就听说了这件事,当时的表情…… 想想房遗爱白天对他嘘寒问暖,结果一走,他就跑到青楼去了。 这意味着什么? “高阳,这件事情,朕自会调查。” 李世民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昨日在燕王府中的动静,他自然是有所耳闻。 昨夜天香阁之事,他也已经知晓。 从他的角度来看,惩罚房遗爱是应该的,但高阳白天的所作所为,却是不妥。 房遗爱去青楼,很有可能是白天受了刺激。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房遗爱乃是房玄龄之子,而他早就看李元昌不顺眼了,否则房遗爱刚赐婚,就闹出这么一出争风吃醋的事来,他怎么可能放过房遗爱? “父皇,昨天我又看到房遗爱了,简直黑得像炭一样。长得丑也就算了,连人品都这么差。你忍心看着女儿我坠入火坑吗?” 高阳脚底轻点,继续和李世民纠缠在一起。 “够了!” 李世民已经很为难了。 别看他平日里对高阳宠爱有加,可他却是个容不得别人勉强自己的人。 他对高阳最近的表现有些不满。 既然赐婚,那就代表着圣上已经下定了决心。 谁敢提出异议,那就是对他权威的挑战。 所以,就算是错了,也要坚持。 更何况,他并不觉得这门亲事有什么不对。 就算高阳现在看不上,那又如何? 在他的后宫里,那些妃子们之前还不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拒绝? 现在不都好好的吗? 高阳深知自己的父皇脾气,见他今日动了真怒,哪里还敢在这里胡闹。 但她却将所有的委屈,都怪在了房遗爱的身上。 哪怕是在睡梦中,她也想要踢他一脚。 …… 房遗爱在家族中,一直都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平日里,房玄龄每隔一段时间,都想好好教训他。 但是,卢氏却每每在这个时候站出来为他撑腰。 说着说着,就轮到卢氏训斥房玄龄了。 有时候这家伙总是惹是生非,卢氏就会忍不住用扫把之类的东西给他一个教训。 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都是房玄龄出面调解。 再教训下去,说不定就轮到卢氏教训房玄龄了。 然而,这次不同。 从一开始的单打独斗,到现在的夫妻二人双打。 虽然当天晚上,房遗爱为了掩饰自己脸上的伤疤,随口编了个理由。 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第二日,房玄龄与卢氏得知了实情。 现在,房遗爱可就惨了。 “遗爱,你以前不懂事也就罢了。现在陛下刚刚赐婚,你却跑到青楼里鬼混,这让陛下怎么受得了,我这个做父亲的还怎么在陛下面前抬起头来?” 房玄龄指着房遗爱,语气中带着一丝失望。 倒是卢氏的话有些好笑,“你看看你,逛窑子也就算了,怎么弄得全城都知道了?你不是一直自诩武功高强吗?你的脸怎么肿了?” 房玄龄一阵无语,不是你这关注点不太对啊。 “阿娘,这是他们仗着人多,欺负人少。不过你也不必担心,那汉王也并不好过。” 房遗爱丝毫没有愧疚之意,惹得房玄龄大怒。 “瞧瞧你,把儿子教成什么样了。谁让你这么宠他的,这下好了……” 房玄龄忍不住向卢氏抱怨了一句。 可是,好不容易有一次爆发的机会,却被卢氏瞪了一眼,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房玄龄,你也太不要脸了。如果不是你口口声声说要忍让,李元昌又怎么会对遗爱动手?你这个尚书左仆射,混的还不如一个闲散王爷呢。” 吵来吵去,味道都变了。 房遗爱这一次学聪明了,将脑袋一缩,尽量减少存在感。 真希望自己会隐身。 …… 房遗爱再次来到燕王府,蹭吃蹭喝。 因为青楼里的争斗,他也没办法在房府里安安静静地呆着,索性躲进了燕王府。 “王爷,你们府上有如此美味的食物,为何不自己开个酒楼?” 房遗爱将最后一块佛跳墙咽下去,摸着肚子,心满意足。 “自从李雪和安然成亲后,王叔就把德香楼当成陪嫁给出去了,我府里的许多菜,在德香楼里都可以尝到,哪里还需要再开一家?” 李雪和秦安然在去年就已经定下亲来了,而且还是在今年低调举行的婚礼。 最主要的是,秦家毕竟是寒门,如果搞的太隆重的话,只会让人觉得秦安然和李雪不般配。 李孝恭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李雪也是个聪明人,她可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就把自己给搭进去。 所以婚礼办的很低调。 第1232章烤香菇和虾皮,做味精 “长安城的酒楼越来越多了,光是高档酒楼,就有五家,每一家都做的风生水起,再来一家,应该也不会太差。” 青楼的事情发酵之后,卢氏几乎把房遗爱的零花钱都拿走了,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兜里没钱,他就慌了。 再加上刚才李想说要给高阳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房遗爱顿时来了兴趣,想要开一家酒楼。 如果自己开一家长安城最好的酒楼,每天都能赚到不少钱,高阳肯定会对自己刮目相看的。 房遗爱想了想,觉得这个办法很好。 “王爷,您看我能不能开一家酒楼?” 房遗爱看向李想,眼中满是期待之色。 “你?”李想狐疑的看着他,“你不怕把客人吓跑吗?” “不,王爷,要不,我让我堂弟去做这酒楼的掌柜,他应该不会把人吓跑吧?” 房遗爱知道自己性子暴躁,自然不会有什么耐性。 而且,也没有哪个世家的公子哥,愿意当掌柜的。 太掉价了。 一般情况下,他都会隐藏在暗处,安排一个信得过的人来做掌柜。 房遗爱经常出入各大酒楼,自然明白其中的门道。 “你确定?” 难得房遗爱想要做点什么,李想也不想继续打击他。 而且,如果真的能够成功的话,那也是一件好事啊。 在房遗爱的酒楼里安插几个探子,把燕王府的情报人员安插进去,再把酒楼连锁起来,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绝对不是开玩笑!不管怎么说,我已经想通了,家里不会在短期内放我出海,我总不能一直留在长安城里吧?” 不管高阳、房遗爱怎么想,既然李世民已经下了赐婚令,那就不太可能改变主意了。 算算日子,明年就要成婚了。 不管是李世民,还是房玄龄,都不会让他出海。 “如果你真的想这么做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须要有特色才行。” 李想一语道出了餐饮业的精髓所在。 任何一个酒楼,如果没有自己的特色,都不可能长久。 德香楼是如何力压群雄,成为长安城第一酒楼的? 还不是因为它一直在引领着大唐的饮食潮流。 从炒菜到菘菜宴,从海鲜宴到牛肉宴,再加上灵活运用香料,花样百出,五合居想追都追不上。 “想要什么特色菜,王爷的招牌菜不就是最有名的吗?” 房遗爱这番话,听起来像是在拍马屁,但听在李想耳中,却是十分受用。 “你在酒楼里做这些菜,肯定能赚不少钱。但要么不干,要干就干到底。你觉得呢?” 李想脑中念头急转,想着该如何帮助房遗爱,让他的酒楼迅速站稳脚跟。 “王爷,您可有主意了?” “这倒没有什么好主意,不过我倒是想出了一个办法,只要做出来,绝对可以成为店里的王牌,一定会吸引不少客人的目光。” 李想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 和后世相比,大唐的饮食相对单一。这几年,燕王府引进了很多新的菜式和吃法,但依旧无法改变这一点。 别的不说,光是调料,后世的厨师,都会有一大堆调料。 但是大唐的调料,却非常的稀少。 “把香菇和虾子都放入小火中烤干。” 既然答应了房遗爱开一家酒楼,李想就必须尽快拿出自己的“杀手锏”。 或许有人已经猜到,李想的目的是什么。 是的,味精。 这只是一种土制的味精,毕竟以目前的科技水平,还不可能量产。 虽然也能从海藻中提取,但效率太低了。 于是,李想就想出了一种比较老土的味精。 香菇和虾皮中含有丰富的谷氨酸钠,经过烘焙和研磨之后,就会变成一种比较低级的味精。 想当初,味精刚上市的时候,排队的人几乎把店铺给挤爆了。 可以想象,味精对于菜肴来说,简直就是BUG一般的存在。 “注意火候,不能烤焦,也不能烤坏。” 房遗爱默默地站在一边,看着李想指挥厨子们制作“杀手锏”。 香菇和虾皮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 房遗爱怎么也想不通,这些东西为什么会成为自己酒楼的“杀手锏”。 不过,出于对李想的信任,他还是忍住了心中的好奇。 好在李想没让他等太久,很快,一瓶土味精就被端了上来。 “给我打点水来。” 李想带着味精,返回了大厅。 房遗爱站在一旁,看着李想手中的东西,脸上露出好奇之色。 这东西,怎么看都不像是“杀手锏”。 不管是材料,还是制作工艺,都没有任何出奇之处。 “王爷,这是热水。” 薛晴亲自送来两杯热水。 燕王府的人,是不能喝生水的,一旦发现,立刻就会被赶出王府。 许多下人虽然不解,但是却也不敢违抗。 所以每个房间里,都会准备一些凉开水什么的。 “来,喝一口,尝尝这温水的味道。” 听了李想的话,房遗爱也不说话,端起一饮而尽。 “王爷,尝起来很普通,并没有什么不同。” 似乎是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房遗爱又饮了一口,细细品味,仍旧尝不出有何不同。 “对,就是普通的水。” 房遗爱一阵无语。 “来,再喝一口。” 李想一边说着,一边往碗里加了一点味精,然后轻轻一抖,就将它融化在水里。 “咕咚!” 房遗爱一饮而尽。 他皱了皱眉,又喝了一口。 一双大眼睛更亮了。 “王爷,清水好像……好像……” 房遗爱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形容。 他只恨自己学的太少了。 “有没有一种鸡汤的感觉?” 李想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是是是!” 味精这种东西,在后世看来啥也不是。 但是身为唐人,吃惯了清淡的食物,突然发现加了味精的水有这么大的变化,自然是又惊又喜。 “怎么样,这个杀手锏不错吧?” “何止是不错,如果每道菜都加一点,那绝对是人间美味。有了它,整个长安城里,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菜了。” 房遗爱顿时对正在筹划中的酒楼信心十足。 “我管它叫味精,意思是味道的精髓,怎么样?” 第1233章味之精酒楼 “好!很好!” 房遗爱语无伦次,除了“好”,他已经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味精了。 “那好,你去跟你堂弟说一声,让他赶紧把这家酒楼给开起来。至于地段,我建议你把店面开在德香楼、五和居旁边。” “啊?” 房遗爱有些想不明白,李想为什么要让他在长安城中最受欢迎的两家酒楼旁边,开一家酒楼。 在他看来,自己的新酒楼,应该是避而远之才对。 “王爷,咱们要是在他们旁边开酒楼,会不会有很大的压力?” “压力倒是不小,但有了味精,再让我们府里的厨娘给你带几个弟子,难道还会有压力不成?” 在这个时代,人们还没有意识到酒楼的集聚效应。 虽然看起来竞争更加激烈了,但是吸引来的人却是成倍的增加。 每一家店,都能分到更多的客人。 这一点,在一些风格独特的酒楼身上,更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好,王爷尽管吩咐就是了。到时候,利润也会分一半给燕王府。” 房遗爱倒也知道,味精、新菜才是酒楼的核心竞争力,他也不好意思白嫖。 “不用了,你给我留两成,剩下的你自己留着,万一到时候,你只有一小部分,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高阳也不会有什么感觉。” 李想并没有想过要涉足所有行业,比如酒楼这种容易复制的东西,完全可以交给房家去做。 他之所以要两成,就是为了让燕王府的情报人员,更容易进入燕王府。 从某种意义上讲,还能卖房家一个人情。 多个朋友总是好的,谁知道哪一天,自己还会有求于人呢。 “好啊!” 房遗爱也不矫情,高高兴兴地去安排。 一想到高阳公主惊讶的表情,他就充满了动力。 年关将至,长安城中的各大酒楼,生意越来越好。 其中以德香楼、五合居最为出名。 “刘掌柜,这几天来,酒楼里的客人比平时多了三成以上。” 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店小二在刘旺面前,说话也大胆了许多。 “是啊,挺好的。” 刘旺得意的笑了起来。 “从长安到洛阳的水泥路修完后,我就感觉到有很多洛阳的商人从这里经过,修路对我们的生意也有很大的帮助。” 有了建设局的全力赶工,长安城与洛阳之间的水泥路,终于在大雪到来之前,完成了。 作为大唐两大重镇之一,这条水泥路的建成,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以往从洛阳去长安,一般都要三四日,就算是快马加鞭,也要两日时间。现在只需要一天多,商队自然也多了起来。” 刘旺心中盘算着,是不是要把五合居也开到洛阳去。 如今道路畅通,再加上四轮马车的运载能力,长安、洛阳必然会比以前更加繁荣。 而洛阳作为京杭大运河上重要的中转枢纽,其重要性自不必多说,它是东北、江南向长安转运的枢纽。 “掌柜,我觉得可以。这几天长安城里新开了很多酒楼,离咱们家不远还有家正在装修的店铺,据说也是一家酒楼。” 作为五合居的伙计,他每天都要关注一下同行的发展。 特别是在德香楼那边吃过亏后,五和居的人对同行的情况也多了几分关注。 “我知道,嘿嘿,你可能想不到,那家酒楼是房遗爱开的,我前几天就听说过。” 对于房遗爱准备的酒楼,刘旺并没有太多的防备。 对他来说,房遗爱是出了名的没心没肺的纨绔子弟,有什么好担心的? 就算他是房玄龄之子,也不能强行让客人在这里用餐。 不管是五和居,还是德香楼,又或者是一些有名的酒楼,都有靠山。 “原来是房遗爱啊!” 伙计略一思索:“那倒也不是什么特别担心的事情。” “是啊,你有这闲工夫,还是多留意对面的德香楼吧。” …… 李雪在房遗爱的饭店开张之前,就已经找到了李想。 “让那房二郎去德香楼斜对面开一家酒楼,还让燕王府的厨子教他做菜,你这不是坑人吗?如果你要开酒楼,可以和德香楼合作,不要说两成利润,三成半都没问题。” 李雪和李想是好友,自然不会客气。 德香楼是秦府的一大财源,也难怪李雪对它如此上心。 “雪雁,德香楼现在是长安城里最大的酒楼,每个月都会有新的酒楼开张,多几个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你担心什么?” 李想知道李雪在担心什么,但他的理解却不一样。 有竞争,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或许,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房遗爱我倒是不担心,但有二哥这个财神爷在背后撑腰,整个长安城里,谁能占得了你的便宜?我很清楚自己的斤两。” 李雪嘀咕了一句,坐了下来,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这个独角戏太难了,如果味之精和德香楼来一场比拼,肯定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味之精?房二郎的店,就是这个名字?” 李雪的眼睛亮了起来,她还是第一次听说这家酒楼叫这种名字。 “对,意为味道的精华,这家店的每一道菜,都是追求极致的美味。” 本来,李想是想把房遗爱的酒楼命名为希尔顿、香格里拉之类的,但后来想了想,还是改成了比较汉语的。 “再过两天就是味之精开业的日子了吧?我倒要看看,房遗爱有没有这个胆子,敢把酒楼开到德香楼对面去。” …… 李世民眉头紧锁,一脸的疑惑。 “房遗爱这段时间,是不是在经营酒楼?” “嗯,明天开业,地点就在德香楼对面,五合居的旁边。” 自从李世民将高阳公主许配给房遗爱之后,张阿难就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他的身上。 一个李想就够坑的了,现在又冒出一个房遗爱来。 先是与汉王在天香阁大战一场,接着又莫名其妙的想要开酒楼。 起初,张阿难还以为房家是想要进军酒楼业,而房遗爱只是他的一个幌子。 后来一问才知道,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不管是房玄龄还是卢氏,对这件事情都持反对意见。 只是房遗爱寻死觅活的,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第1234章菜好吃,却说不上来为什么好吃 “这个房遗爱,是不是吃惯了白吃白喝的东西,良心发现了,想要给人白吃白喝?” 李世民从来没有想过房遗爱的酒楼会有什么未来。 就他这脑子,估计用不了一年,就得关门大吉。 张阿难哑然。 他眉梢一挑,道:“你刚才说,这家酒楼后面有李想?” “是啊,这些日子,燕王府的几位厨娘都去了酒楼,说是要教他们燕王府的私房菜。” “想儿也是,房遗爱胡闹也就罢了,他居然还一副支持的样子,难道他还觉得房遗爱惹的祸还不够吗?” 李世民叹了口气,继续看着面前的奏折。 …… 这一天很平常。 然而,今天对程芳这个吃货来说,却有些不一样了。 这一年,长安城里新开的酒楼很多,但都不敢开在德香楼,五合居的附近。 但现在,有人敢这么做了。 德香楼、五合居是长安城里最好的两家酒楼,房遗爱放言要做就做得最好,直接开在他们旁边。 很多吃货都被勾起了好奇心。 据说,德香楼的菜品,大部分都是出自燕王府。 而秦安然和他的夫人,与燕王府关系匪浅。 就连五合居的菜品,都是从德香楼里学来的,这一切,都是燕王府的功劳。 毫无疑问,房遗爱的酒楼,就是燕王府的菜肴,谁都知道,房遗爱和李想的关系。 “黄公公,再过一刻钟就要开张了,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堵在门口?” 程芳与黄旗早有约定,今天一定要来看一看,看房遗爱到底有何底气说要争第一。 “所有人都在猜测,房遗爱一定是从燕王府拿到了新菜,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 燕王府的东西都是好东西。 这些年来,长安城的吃货们,已经领教过这一点。 “揭幕咯!” 见吉时已至,房遗爱将挂在牌坊上的红绸扯了下来,上面黑底红字的“味之精”三个大字,闪闪发光,显然出自名家手笔。 没有爆竹,气氛就不那么热烈了。 不过,店门口两侧的花篮,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冬天的时候,花已经不多了。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在酒楼门口放花。 光是这一点,就让人印象深刻。 程芳带着黄旗在一群伙计的带领下上了二楼的一张桌子,吩咐店小二点了几个菜。 虽然这里也有包厢,但程芳反更喜欢在大厅里吃,这样才能更好地享受这里的气氛,同时也能感受到客人们的反馈。 “这位客人,这是莲藕排骨汤,请慢用。” 没过多久,便有伙计端着一口热气腾腾的小铜锅走了上来,后面还有个小厮捧着炭盆走了过来。 程芳两眼放光,这是个好办法。 把汤放进了铜锅里,慢慢地吃,一点都不会凉。 尤其是在这个时候,天气已经非常的寒冷了。 “来来来,黄公公,先尝尝这道菜的味道。” 黄旗毫不客气的接过筷子,先给自己盛了一碗。 “从食材上来看,并不是很讲究。不过,这道菜,却是燕王府的特色。” 李想带着长安城的王公贵族们,虽然也学会了吃猪肉,但更多的,还是吃羊肉。 “我只是好奇,这道菜看起来很普通,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程芳说着,又给自己盛了一碗汤,用勺子舀了一勺。 “上面洒着葱花,淡淡的葱香和莲藕浓稠的汤汁混合在一起,味道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 程芳一口吞下,砸吧砸吧嘴,感觉又不一样了,情不自禁的又喝了一口。 “黄公公,您意下如何?” “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黄旗听了程芳的问话,便知道自己的老友对这道菜也并不是很了解。 “我又不是没吃过莲藕汤。但是,我好像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味道。” “鲜?” “嗯,就是鲜,我从来不知道莲藕汤的味道这么好。” 不管做什么菜,程芳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还能分辨出厨师在菜里加了什么。 可是,除了排骨、莲藕和葱花,他实在想不出还加了什么。 “这些暂且不提,先过第一道菜,再看其他菜品。” 程芳与黄旗两个人喝完一碗,便又有小二将其它的菜肴端了上来。 “萝卜焖牛肉,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搭配。” 黄旗看着面前的菜肴,色香味俱全,直接拿起筷子。 “看来这道菜是真的要和五合居和德香楼对着干了。长安城里,卖牛肉的酒楼屈指可数,敢在这里开酒楼的,只有味之精了。” 程芳不由的夹了一块牛肉放入口中,细细品味着那略显坚韧,却又不失弹性的牛肉。 虽然这些菜一看就是事先准备好的,但厨子显然是算好了时间的,火候恰到好处。 “尝尝这个萝卜,味道还不错。” “是挺好吃的。对了,黄公公,你有没有发现,这两样东西,是不是比以前更好吃了?” 程芳不由得一脸茫然。 没有人不想吃好吃的。 不过,能天天吃上山珍海味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而这两道菜,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味道却是极好。 难不成,味之精这么自信,就是因为这个? “确实很好吃,看来房二郎也有几分底气,才敢说要成为长安城里最好的酒楼。” 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房遗爱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他准备开酒楼,甚至还向李想请教过开业典礼的流程。 接着,程芳和黄旗又尝了几道菜,每一道菜都是他们从未尝过的美味。 其他食客虽然没有程芳那么好的口才,能够形容出来味道,但也知道好吃不好吃。 第1235章要不要办贵宾卡 李雪吃着香喷喷的饭菜,心情却不是很好。 “这位二哥,一定是教了房二郎什么秘方,否则怎么做出来的菜,都比德香楼的好吃?” 李雪也拉着秦安然一起吃了顿饭。 秦安然虽然对秦家的产业并不是很在意,但看着李雪如此上心,也不得不给她一些帮助。 “王爷主意多,有新花样也是正常。” 当然,秦安然也不会和李雪一样,对李想指手画脚。 “哼,不管有什么新菜,我都会跟二哥说一声,叫他们去学。” “如果不是因为菜品,那是因为什么?” 秦安然并不是一个对吃食很挑剔的人,如果非要给这些菜一个评价的话,那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 美味! 至于到底有多好吃,和自己店里做的有什么不同,他却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对他来说,有这个时间,不如多读点兵法。 “好吧,跟你解释也没用。我吃完饭就去找二哥!” 李雪也没指望秦安然能给她什么主意,这家伙吃饭的时候,就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一口就吞了下去。 汉王李元昌,长孙祥等人正坐在德香楼的一个包厢之中,目光时不时的望向窗外。 这是一个很好的包厢,正好可以看到对面的味之精。 “汉王殿下,今天刚开张,看来这味之精的生意挺好啊,要不咱们派人去砸场子?” 自从在天香阁结下梁子之后,李元昌对房遗爱、张猛二人都怀恨在心。 不过,最近这两个家伙倒是没去过青楼,就算是李元昌想学着去踢门,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但房遗爱却是开了一家酒楼。 这段时间,这件事情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了,所以李元昌才会来看他的笑话。 不过,现在看来,这个笑话是看不了了。 “毕竟只是一家新开的酒楼,大家都是图个新鲜,恐怕过几天就没人来了。” 李元昌一边喝着酒,一边自我安慰道。 “是啊,估计很多人都是抱着好奇的心态来的,过几天就没人了。” 长孙祥假惺惺的说道。 李元昌哼了一声:“哼,就凭他那五大三粗的身板,还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 燕王府别院内,李想正跟着小玉米,看着刚学会走路的小姑娘,在院子里欢快地走来走去。 “大哥!你偏心!” 身后传来李雪的声音。 “李雪,你不在德香楼守着,怎么跑到我这来了?” 今天是味之精的开业日,李雪突然出现在这里,李想自然明白她的意思。 “小姨,抱抱!” 小玉米跑到李雪的身边,抱着她的腿说道。 作为燕王府的熟客,小玉米对李雪并不陌生。 “小玉米,来,小姨抱抱,如果你爹不给小姨出主意,你就跟小姨回去吧。” 李雪一把将小女孩抱了起来,捏着她肉嘟嘟的小脸,笑了起来。 “呵呵,有本事你亲自照顾她几天。” 李想太了解小玉米了,她哭起来就跟开了水龙头似的。 如果晚上见不到李想和段嫣然,她一定会嚎啕大哭,到时候李雪肯定会慌的。 “二哥,你这不是欺负人吗?小玉米,告诉你爹,让他帮我一把。” 李雪虽然很喜欢小孩子,但也不可能让她照顾几天。 她和段嫣然的性格完全不同。 “怎么,你怕了?” “哼,虽然有几道和德香楼一模一样的菜,但是他们菜的味道更好,我能不紧张吗?”李雪嘟了嘟嘴,“二哥,我又不是你这财神爷,我家里这么多口人,就指着这酒楼过日子了。” “啧啧,王叔送你的嫁妆里,可是装了满满一车的珠宝,难道,这些都是石头做的不成?” 李想才不吃李雪这一套,这妞现在可是富得流油了。 李孝恭对她宠爱有加,给她的嫁妆甚至比一般的公主出嫁都要多。 虽然德香楼是最有名的酒楼,但那些嫁妆的价值也不会比德香楼差多少。 “我不管,你得给我出个主意,让德香楼的客人多留几天,免得他们都去味之精了。” “我左手扶持房遗爱开酒楼,右手却给你出谋划策,打压他,那不是不讲义气么?” 李想故意逗弄着李雪,并没有给出自己的意见。 “谁让你支持房遗爱开酒楼,这不是你自找的吗? “王爷,不如帮李雪想想办法,你之前不是也说过,有竞争是一件好事吗?” 段嫣然这时候也站出来为李雪打抱不平。 “好,那你听着,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至于怎么做,就交给德香楼的掌柜去想吧。” 而且,李想也没有为难李雪的意思。 “你尽管说。” 李雪看向李想,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想要留住客人,很简单,办一张贵宾卡就可以了。” “贵宾卡?” 李雪不明白李想在说什么。 这个时代,可不是什么都有卡的时代。 “对啊,你可以办金卡、银卡、铜卡,每一张卡都有不同的特权和折扣,这样客户就可以先存一笔钱到卡里,然后再从这张卡里扣除。” 李想简单说了几句未来最常见的贵宾卡业务,李雪听得两眼放光。 在这个时代,客户服务意识是很强的。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要靠伙计们。 这样的服务,虽然不错,但还能吸引更多的客人吗? 很难说! 但如果换成了贵宾卡,再加上一些折扣和档次,就能让贵宾卡的顾客享受到折扣,同时也能提升自己的逼格,吸引更多的老顾客。 “二哥,能不能详细说说,如果德香楼的掌柜有你这么厉害,我也不会这么担心了。” 李雪想了想,还是去求李想吧,总比想着怎么用贵宾卡好。 “喂,你听着,我再说一次。” 李想回忆了一下前世的贵宾卡,简单解释了一句。 …… 德香楼反应很快,见客人越来越少,连忙拿出了李想教的贵宾卡。 “郎君,一共是一枚银币230文。您要办理贵宾卡吗,可以打折的!” 苏若器照例约了几个同僚去德香楼吃饭,结账时,店小二的一句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苏家是有钱人,苏若器按着父亲的话,只要舍得花,就能交朋友。 所以每隔几天,他都会带着几个同僚,去酒楼,逛青楼。 但是,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问他要不要办理贵宾卡。 第1236章郎君,酒楼一年起码能赚五万贯 “什么是贵宾卡?怎么办?它的作用是什么?” 苏若器情不自禁的问道。 “郎君,本店的贵宾卡分为黄金、白银、青铜三种。” “每次消费满100金币,可获金卡一张,以后享受八折优惠。” “消费满10金币,可获得银卡,以后可享受九折优惠。” “至于青铜卡,只需要花费1个金币,可以享受九五折的优惠。” “当然,你也可以直接用一枚金币买一张金卡,一枚银币买一张青铜卡,一百枚铜币买一张青铜卡。” “有了贵宾卡,只要提前预定一定金额,来我德香楼消费,还有折扣,比如存入100金币,就相当于110金币。” 伙计对贵宾卡的事项记得很清楚,一口气说了出来。 苏若器想了想,觉得办贵宾卡还是很有意义的。 哪怕是花一个金币办一张金卡,享受八折优惠,也能节省不少钱。 而且,他还可以提前存入100枚金币,相当于多了10枚金币。 反正迟早要花钱,就算不去德香楼,也要去五合居。 “好的,那我先办个金卡,至于预付款,下次我再过来弄。” 苏若器当机立断。 …… “郎君,楼上有雅座,还请跟我来。” 郭论听说长安城的新菜很好吃,就邀请邓洋过来尝尝。 这一年赚得不少,虽然听说菜很贵,但郭论并不在乎。 “先把你的招牌菜都上一遍,看看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好吃。” 作为一个木材商人,郭论经常要邀请各种各样的人吃饭,寻找新的菜谱是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反正他也不缺钱,总不能每次都点几道菜,然后才知道哪道菜最好吃。 所以,他决定先让服务员把所有的主菜都上一份,自己尝一尝。 等过几天宴请宾客,他就有了更多的选择。 “好的,请稍等,我这就去!” 店小二一看有大客户来了,顿时眉开眼笑。 没过多久,一大桌子菜就摆在了郭论的面前。 “好香啊,果然名不虚传。” 邓洋连续吃了好几道菜,都十分的美味。 “邓兄,我听说这味之精的东家,就是房相家的房遗爱,背后还是燕王府,难怪这菜做的这么好吃。” “这倒也是,德香楼的菜虽然都是燕王府的菜,但这里的味道却是不一样的。” “说的也是,我觉得以后可以多来味之精,相信很多人都会喜欢这种美味的菜肴。” 郭论觉得这里的菜很特别,用来招待客人再合适不过了。 他想要讨好的达官贵人,几乎都去过长安城里所有有名的酒楼,口味都很挑剔。 如果不能找到一些特色,那么请客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现在看来,这味之精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倒也是。” 邓洋突然想起一件事,“伙计,你过来。” “郎君,有什么事吗?” “后天中午,给我留个包间,我请客。” “好的,好的,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这就去记。” 味之精的生意,一下子火爆起来。 一开始的时候,虽然没有爆满,但是到了第二天,却是座无虚席。 每一个在味之精吃过的客人,都会赞不绝口。 在餐饮行业,口碑是很重要的。 只要是别人说过好吃,就算是没打算吃的,也会忍不住想要尝尝。 “郎君,昨夜一共赚了三百四十贯,我们至少能赚一半。按照这个速度,光是这一家酒楼,一年就能赚五万贯。” 房遗爱的堂弟房当已经把味之精的账目反复核对了好几遍,在没有弄清楚之前,他不敢向房遗爱汇报。 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 事实上,餐饮行业既赚钱也不赚钱。 这是个极端对立的产业。 前20%的商家,占据了整个行业百分之八十的利润。 很多人看到餐饮行业这么赚钱,都忍不住想要投资,但他们只注意到了那些光鲜亮丽的店铺,却忽略了很多开了几个月就挂着“旺铺转让”的招牌的餐馆。 当然,做得好的人,就能赚到大钱。 像现代广州这样的一线大城市,想要去一些店吃,就得排队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 很多火爆的酒楼,一年的利润,甚至超过了三成的上市公司。 “就赚了一百多贯?” 房遗爱在倭国见过大把大把的银子,再加上南洋的香料。 突然听说酒楼一天只能赚一百多贯,还嫌少。 “郎君,您觉得太少了?” 房当面无表情地看了房遗爱一眼。 整个房府,除去捕鱼队的收入,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数了。 “很多吗?” “一年能赚几万贯,长安城里,也只有五合居、德香楼能做到这一点。” “嗯,这样啊,那算不算成功了?” 房遗爱对金钱不是很了解,但一听味之精有可能成为长安城里最赚钱的酒楼,他就乐了。 “成功!当然算成功了!不过,我听说德香楼最近推出了贵宾卡,吸引了不少客人。” 以味之精的地位,不可能对德香楼和五合居的事情不闻不问。 德香楼的贵宾卡,这两天可是引起了不少客人的热议,据说还有人在里面存了一百金币。 “德香楼,那就是秦大哥的府邸了。昨日在燕王府,他们也在,王爷提议,我们可以制造一个话题,吸引更多人的目光。” 房遗爱有些头疼,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这真的是燕王说的?” 房当翻了个白眼,心想这不就是闹事的意思吗? “是啊,秦大哥不是也在吗?” “这个简单。”房当一拍大腿道:“我记得德香酒楼有贵宾卡,要不咱们也弄吧?到时候,肯定会有人说,这是学德香楼的。到时候,我们两家再做点什么,这不是很好的话题吗?” 房当能被房遗爱选过来当掌柜,还能得到房玄龄的默许,自然是有些手段的。 其实,这个时代的人,并不比后世的人差,只是因为他们的知识有限,所以才会觉得他们缺乏创造力。 “这不太好吧?” 如果是五合居推出的贵宾卡,房遗爱绝对不会犹豫。 但如果是德香楼带头,那就有些顾忌了。 第1237章德香楼和味之精打架,五合居没生意了 “王爷不是让我们制造话题么?大不了,你和秦郎君私底下谈一谈,看这件事该如何收场。” “好,那就推出贵宾卡吧。不过,他们称为黄金,白银,青铜,我们要不要换个名字?” “工坊里不是有等级之分吗,贵宾卡也可以分为一级二级这样的。” “说是级好像不太好吧,要不就叫星吧,弄个五星贵宾卡,比德香楼的黄金贵宾卡还要高出两个档次。” 房遗爱想了想,又道:“这样的话,他们肯定不高兴,说不定还会有所动作。” “是啊,这样一来,话题不就出来了?” 房当、房遗爱两人相视一笑,脸上都浮现出猥琐的笑容。 …… 高阳公主和李治正在大明宫下棋。 高阳虽然刁蛮任性,可是却十分懂得如何应付李世民、李治,两人的关系十分融洽。 “十七姐,听说房二郎这几天很火啊!” 李治想起昨日在燕王府听到的消息,不由将这件事告诉了高阳。 不管愿不愿意,房遗爱毕竟是高阳未来的夫婿,多打听一些也无妨。 事实上,不仅高阳公主之前不喜欢房遗爱,就连李治对于房遗爱,也没有什么好感。 认为他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汉。 “哼,他和我有什么关系?” 说到房遗爱,高阳想起天香阁中,他与汉王大打出手的事情,就有些红温了。 “听说他开了一家名为味之精的酒楼,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便是德香楼、五合居,都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一家酒楼而已,生意好不好又怎样?” 高阳公主是个典型的娇生惯养的姑娘,从小衣食无忧,对钱并不是很在意。 “嘿,你这就不懂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数学有多好,我粗略的算了一下,如果这味之精真的能火起来,那绝对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你猜一年能赚多少?” 高阳被李治的话勾起了兴趣,问道:“多少啊?” “最起码?” 说到这,李治比了个五。 “五百贯?” 闻言,李治白了一眼。 “五千贯?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五千贯?呵呵,恐怕也就是一个月的利润了。” “啊?” 高阳公主一愣,“你是说五万贯?不对啊,大唐一年的税收也不过两千多万贯,房遗爱开了一家酒楼,一年就能赚五万贯,要是再开几家店,那还不赚翻了?” “是不是很意外?” 李治很满意高阳的反应,道:“开得越多,赚的钱也就越多,这要看情况。不过,如果房二郎在洛阳和晋阳开设分店,恐怕一年能赚十万贯。” “哼,谁知道他会不会在这几天火起来,然后血本就突然血本无归了。” …… 房遗爱在房府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升。 倒不是卢氏他们有多贪财,而是平日里只会惹是生非的二郎,竟然正儿八经做成了一件事情,实在是让人意外。 而且,短短十天的时间,味之精就赚了近两千贯,卢氏怎么能不惊讶? “喏,这是娘亲手做的炖羊肉,以前你最喜欢吃的。” 卢氏也不管房遗爱碗里还剩下一堆肉,不停的往碗里上夹菜。 期间,房遗爱很识趣的没有再提去南洋的事情,倒是让卢氏放心了不少,怕是做梦都会笑醒的。 “阿娘,您真是喂猪呢,我已经吃了三大碗了。” 虽然是母亲亲自下厨,但房遗爱回来之前,已经在味之精那里吃过一顿饭,勉勉强强吃了两三碗,便是再能吃得下,也有些吃不消了。 “好吧,那就算了,从现在开始,你就住在长安城里吧,现在不是很好吗?” 虽然房遗爱已经不打算再离家出走了,但是卢氏还是不停的打预防针。 听着卢氏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房遗爱有些头疼。 但此刻,比房遗爱更头疼的,还有很多人,其中就包括五合居的掌柜刘旺。 “你不是说德香楼和味之精的两个说书先生,在说书的时候,就毫不留情的骂过对方?怎么都吵成这样了,还不影响他们的生意?” 刘旺看了眼店里还空着的座位,眉头紧锁。 “前几天,听说有德香楼和味之精负责采购材料的人,差点在西市打起来。特别是在德香楼推出贵宾卡后,没过几天,这味之精竟然也跟着学了起来,而且还多出了两个档次,把德香楼的掌柜气得够呛。” 店小二也很郁闷,明明两家酒楼打的不可开交,为什么生意却越来越好,而他们店里的客人却越来越少。 如果不是五合居在长安城之中,也算是一家老牌酒楼,有一些死忠的支持者,只怕是早就倒闭了。 现在,任何一个人站在大街上,都能感觉到不同酒楼的人流量。 德香楼和味之精天天爆满,但他的酒楼却空出了二成的位置。 人比人气死人啊。 长此以往,就算自己做的菜和别人一样好,别人也不会相信的。 “这些客人也太过分了吧,要是说味之精的菜更好吃,那我就认了。可德香楼的很多菜,都跟味之精家差不多,为什么他们的生意不受影响,反而越来越好了?难道那贵宾卡真有这么大的作用?” 刘旺有些搞不清楚状况了。 德香楼第一,五合居第二,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如今味之精突然出现,挑战了德香楼的地位,按理说他应该高兴才对,这样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了,到时候五合居就有可能再次成为第一。 谁能想到,这两个人打起来,倒霉的却是自己? 当然,刘旺不知道也很正常。 如果李想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和他好好说说。 在后世的时候,为什么王老吉与加多宝打的头破血流,而和其正却销声匿迹了? 百事可乐跟可口可乐打起来了,回头一看,非常可乐没了? 窝窝团,在美团与饿了么的对抗中,早就被人遗忘了。 在商场上,竞争是提高曝光率,提升品牌知名度的最好方式。 毕竟生活太枯燥了,谁不想每天都能吃瓜呢? 这样的战斗,会不断地刺激观众们对两个品牌的认知,让他们产生购买和消费的欲望。 而且,在竞争中,必须要有创新,要有竞争力。 老三在一旁看戏,发现自己跟不上节奏也是正常的。 然而,刘旺显然不知道这一点。 第1238章观狮山书院讲地理课 “那贵宾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们的很多老客户,都可以赊账,这可比他们的贵宾卡强多了。” 伙计还特意去了解了德香楼的贵宾卡业务,一开始还不觉得意外。 但是现在看来,情况并不是很乐观。 “算了,赶紧给我弄一张贵宾卡来。德香楼是金、银、铜,味精是五星、四星、三星,那咱们也弄个五级出来。” 刘旺这会也有些慌了,年关将至,长安城里博陵崔氏的各家掌柜都要向东家汇报今年的情况。 前十个月,一切都很顺利,但到了年底,一切都变得糟糕起来。 刘旺有些慌。 “好,我这就去联系锻造师,制作贵宾卡。” “另外,我想办法买通几个厨师,让他们帮我弄清楚,为什么味之精做出来的菜,会比别的菜更好吃。” 之前,刘旺将五合居的发展战略调整到了和德香楼一样的程度,所以才能在长安城之中,稳住自己的地位。 现在,他的目标已经不是德香楼,而是味之精了。 …… 距离观狮山书院放假,也没几天了。 这些年来,书院也渐渐的走上了正轨,吸引了更多的非燕王府弟子加入。 李想只是在书院角落里泡了个澡,许敬宗就缠着他,让他开个讲座。 李想本想拒绝,但看着房遗爱这副不学无术的模样,他也就答应了下来。 当他抵达观狮山书院大讲堂时,这个能容纳数千人的新地标式建筑,早已座无虚席。 走廊上,已经站满了人,只等着听李想的课。 “今日来的人还真不少。” 李想微微一笑,走到教室中央,开始讲课。 对于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他不需要太多的客套,这也是李想一直推崇的做法。 李想将地球仪拿了起来,递给了第一排的学生们。 “古人称天地初开,混沌初开之时,为太极,太极生阴阳,分天地。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凡是圆的东西,都有一种运动的、不稳定的特性。方形的东西往往是静止的,也是相对稳定的,看起来就像是一片静止的土地,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李想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直接开始说教。 这样的讲课,让李想想起了自己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农村小学,老师的水平…… 回想起以前的课程,简直就是照本宣科。 一点学习的欲望都没有了。 “在座的诸位,有些人都是从海上过来的,想必你们也听说过。我先问问他们。” 李想看了看第一排的房遗爱、张猛,又看了看刚从倭国回来的段开山,心想,如果他们能认真听讲的话,说不定还真能培养出一个哥伦布来。 “王爷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张猛便是。” 张猛一听,顿时来了兴趣。 “我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你在茫茫大海上,看到一艘船从远处驶来,你会第一时间看到它的哪个部分?” “当然是桅杆了。” 张猛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李想问这个做什么。 “如果你遇到一座岛,岛上有海滩,有高山,你第一眼看到的是什么?” 李想笑着问道。 “我们在南洋的时候,也遇到过悬崖峭壁的岛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悬崖峭壁上的奇形怪状的岩石。至于高山,我们更多的时候,只能看到云雾缭绕的山峰。” 虽然不明白李想问这个做什么,但张猛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我们都相信天圆地方,但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远处先看到的是船的桅杆和高山?难道不应该是整艘船,整座岛?就像现在,你从大讲堂里走出来,看着对面的格物大楼,就不再是楼顶,而是整个大楼了。” 李想此言一出,整个大讲堂都安静了下来。 是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连房遗爱这个没心没肺的人,都觉得有些不对劲。 “王爷,难不成,那艘船离得太远了,所以我们看不清楚?” 张猛皱了皱眉,想了想,给出了自己并不认同的答案。 “桅杆在船只当中是很小的一部分,如果距离太远的话,连船身都看不清楚的话,更别说是桅杆了。” 李想此言一出,等于是否定了张猛的猜测。 “那王爷以为,这其中的缘由是什么?” 房遗爱回答得很干脆,似乎是真的不知道这件事,问李想。 “本王有一种猜测。” 李想并未正面回答房遗爱的疑问,而是再次走上讲台,将地球仪捡了起来。 “打个比方,这个球体的两端,有两艘船,两艘船都是互相看不见的。” 张猛:“那是当然,凸起的球体挡住了我们的视线。” “两艘船越靠越近,会先看到哪个部分?” 李想看了张猛一眼,张猛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回答的一个问题,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有些底气不足地说道:“我觉得是桅杆。” “什么?桅杆?方才王爷问我们,在茫茫大海上,远远望见一艘船,第一个看到的是什么,那也是桅杆,这……” 房遗爱又是一阵头大。 为什么答案都是一样的? 这不科学啊。 大讲堂中,不少学员都若有所思。 这其中的原因谁也说不清楚。 然而,正如燕王所想的那样,双方都是先看到了对方的桅杆。 这难道…… 众人纷纷动容,屏息静气,看向李想的目光,充满了热切。 对于众人的反应,李想非常满意。 “师父,难道……地其实是圆的?” 狄仁杰的话,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怎么可能?” 张猛看向李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王爷,如果地面是圆的话,那我们为什么不会掉下来?” 前排的李关谦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么,如果我们所在的这片土地,并不是四四方方的,而是一个很大很大的球体,那么,这一切,都可以解释的通了。” 李想并没有急着解释,而是给了众人一个思考的机会。 “这……”张猛愣住了。 房遗爱道:“听上去很有道理,但刚才不是还有人说,如果地面是圆形的话,人为什么不会掉下来?” 第1239章当然是因为重力 房遗爱、李关谦二人的看法,恐怕也是许多人心中的疑惑。 不过,对于众人的反应,李想还是很满意的。 至少,大家都在为一些无法解释的问题而苦恼,而不是一味地否认。 如果是孔颖达等人,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站出来,拿出一堆圣人的理论来反驳李想,说不定还会把李想也牵扯进来。 比如哥白尼提出了日心说,结果被宗教裁判所以“异端”的身份钉在了罗马的鲜花广场上。 “这个问题问得好,要回答这一点,还得再回到本王在格物大楼天台上所做的实验。” “你说的是那个投掷铁球的实验?这和上一个问题有什么关系?” 我是不是活在一个球里? 这让张猛有些难以接受。 “不错!经过这一次的实验,终于确定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力量,名为重力。” “格物学院中,已经有一名学生提出了一套重力演算公式,虽然具体参数还不能算出,但这世间万物皆受重力影响的看法,已经被格物学院所有人所认同。” 李想话音刚落,一旁的狄仁杰便忍不住开口道:“老师,您的意思是说,地上的人不会坠落是因为重力?” “是的,因为地球是圆形的,所以生活在这里的人,头顶上都是天,所以坠落这种说法,根本就不存在。” 李想的这番话,让大讲堂中又是一片寂静。 虽然,很少有人能第一时间接受这个世界是圆的,可是,他们却并没有任何的理由去反驳。 不管是船还是岛,又或者是重力的解释,都证明了地球是圆形的。 至于地球是方的说法,似乎也没有什么说服力。 “王爷,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船是不是可以一直往前走,最后还能回到原来的地方?” 张猛在短暂的沉默之后,再次开口问道。 “是啊,我们下了南洋,再往南走,还能回到大唐么?” 房遗爱对这个猜测,也是半信半疑。 当初他下南洋,明明船已经离开大唐很远了,为什么要回大唐还要往回走,不继续往南呢? “不能!” “为什么?王爷,您不是说这个世界是圆形的吗,为什么您又说,如果我们继续向南走,不能回到大唐?” 张猛似乎发现了李想这套奇思妙想的破绽,脸上露出兴奋之色。 “我的意思是,这个世界是圆形的,如果你一直向南走,你的船就必须能登上陆地,还能穿过冰雪之地,才有可能回来,因为这片大地上还有海洋。” 张猛有些不服,却又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师父,南边不能去,北边的极寒之地也不能去。如果我们继续往东走,能不能回到大唐?” 狄仁杰显然脑筋转得更快,他想出了一套貌似能证明地球是圆形的方案。 “好了,本王先将这个球拿出来,然后再回答你们的问题。”李想走到第一排,说道:“这个球体,我叫它地球仪。” “地球仪?”狄仁杰问道。 “不错,这些都是我根据各大胡商,以及前人留下的游记,推演而成的一个地球仪。虽然说,地球上到处都是不规则的海洋和陆地,让我们根本不可能按照同一方向返回大唐。不过,要证明地球是圆的,还是有办法的。” 李想将地球仪递到狄仁杰的面前。 这个地球仪不够好。 是李想根据印象,画出了几个大洋。 只是他的书画水平实在是太差了,根本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师父,这里是长安吗?” 狄仁杰看了看手里的地图,也不急着去找一条回大唐的路,而是瞪大了眼睛,寻找着长安的位置。 “是的,这里是长安。” “这边是杭州,这边是南洋。” 很快,狄仁杰就找到了李想在地图上标注的地方,问道:“师父,这个地球仪是不是弄错了?南洋那边,怎么会有这么大一片大陆,还有一片大海?” 大唐人,从来都是自信满满。 在所有人的心目中,大唐就是世界的中心。 突然之间,他发现大唐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世界,而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大唐还要辽阔得多的土地和海洋,一时半刻还真有些难以接受。 “是的。天下之大,除了大唐之外,另有一番天地。比如说,亩产数千斤的谷物,长着口袋的动物,脖子比人还长的动物,吃人的鱼,流血的树,各种大家觉得不可能存在的,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出现在你们面前。” 狄仁杰:“亩产数千斤?这怎么可能?” 李关谦:“树也能流血?难道是树妖?” 而李谊和李庚两人则是面面相觑,眼神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李谊,一个是李君羡之子,一个是李允之子,两人都是李世民最重要的侍卫统领,两个人从小就认识。 而李谊与李庚的关系则是极好,虽然他们的父亲有矛盾。 今日,李庚带着李谊前来参观,却不想正好撞见李想在此授课。 “李谊,你说王爷说,亩产千斤的谷物,是不是真的?” “虽然,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在开玩笑,可是,看燕王的样子,却好像是真的一样。” 李谊最擅长的就是看人的表情变化,他能准确的分辨出一个人是不是在说谎。 这是李君羡教给他的最重要的东西。 身为一国之君的护卫,不仅要有强大的实力,还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洞察力。 这一切,都是李君羡所需要的,否则的话,他也不可能在朝堂上坐这么久。 “我想好了,稍后便要去格物学院报名,听闻只有进入观狮山书院,才有资格进入藏书阁阅览书籍,以及听一些书院内部的讲座。” 打定主意之后,李庚立即开始准备起来。 第1240章武媚娘作画 李谊与他的关系极好,一眼便看出了他的想法,“我们这些人,从来没有出海过,想要找到亩产千斤的粮食,最好的办法,就是拜入燕王门下,然后,再借助捕渔队的力量,进行一次探险。” “是啊,可是燕王殿下并没有收徒的意思,我们只能选择观狮山书院。” 李庚和李谊相视一笑。 这么多年来,他们一直都是平庸之辈,但是他们的父亲,却是立下了赫赫战功,这让他们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想要超越自己的父亲。 这大概也是很多有野心的贵族子弟的共同想法。 除了开疆扩土之外,还有一件大事,那就是解决天下百姓的温饱。 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亩产千斤粮食的话…… 作为将他们带回大唐的人,他们的名字注定会被所有人铭记。 此时此刻,李想正在给狄仁杰解惑,却不知道,他的这番话,已经给这两个年轻人定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 观狮山书院,李想刚刚讲完课,就让能工巧匠雕刻了一个巨大的地球仪,放在了格物学院的门口。 这件东西,也成为了观狮山书院千年后的象征,虽然年代久远,风化严重,但依然是格物学院里最重要的东西之一。 当然,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长安城之中,关于地球是圆的,所有人都在同一个球上的这句话,很快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这句话虽然很难反驳,但是却没有多少人愿意相信。 更有不少人认为,李想是在妖言惑众。 可是,李想却充耳不闻! 贞观十二年的最后一天。 李想带着段嫣然等人,正在燕王府的一处花园中,欣赏着梅花。 百草园里有一道风景,便是冬梅。 尤其是刚刚下过一场大雪,到处都是厚厚的一层雪,在这寒冷的天气里,梅花显得更加的独特。 不过,跟小玉米比起来,梅花就不算什么了。 “王爷,要不,我带小玉米去堆雪人,好不好?” 雪晴依然是一副贪玩的模样,她听小玉米说要堆雪人,立马弯下腰来,把小女孩抱了起来。 “爹爹,爹爹!” 小家伙都认出来了,有李想在,她还嫌弃雪晴。 “好吧好吧,来抱抱。” 李想对自己的女儿,从来都是有求必应,有时候,段嫣然都觉得李想太宠她了。 说了好几遍都没用。 “还有阿娘,还有阿娘。” 小丫头越说越过分,趴在李想的肩膀上,一双小手就想去抓段嫣然的手。 到了最后,赏梅就成了李想和小玉米两个人堆雪人,段嫣然则在一旁帮忙。 雪晴、绿竹也在一旁堆起了雪人。 就在李想和小玉米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武媚娘忽然灵机一动。 “小玉米好像出汗了,要不要把里面的小背心脱下来?” 每一次逗弄小玉米,李想都会时不时的摸一摸她的后颈,看看她有没有出汗。 可能是孩子精力旺盛,又或者是穿的太厚,小玉米每一次剧烈的运动,后背都会冒汗。 “这么厚的雪,脱了不是很凉吗?” 段嫣然一动不动,也不觉得热。 反倒是站在空旷的雪地上,风一吹,竟然有种凉凉的感觉。 是的,有一种冷叫做,妈妈觉得你冷。 “先把衣服脱了吧,等玩够了再穿,反正外面阳光明媚,没事的。” 李想虽然是个干脆的人,但涉及到小玉米是不是穿多了,他就开始纠结了。 穿得太少,会感冒。 穿得太多,怕出汗,还容易受凉。 做父母的,真不知道该穿几件衣服。 李想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个时候。 “好美啊!” 片刻之后,雪青做完了雪人,正四处张望,却见武媚娘正在画画,便走了过来。 入目之处,尽是一片美景。 一男一女两个人正在梅花树下做着雪人,周围都是梅花,别有一番风味。 所以雪晴才会忍不住惊呼出声。 还好武媚娘已经画好了,否则雪晴这么一喊,武媚娘一个不小心,这幅画就毁了。 “哪里美了?” 李想好奇的问道。 不过当他看到雪晴正站在武媚娘身后,一脸认真欣赏的样子时,也跟着走了过来。 “咦?” 在大唐,绘画讲究的就是意境,但是李想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画作。 这三张画像,赫然与他、段嫣然、小玉米三人长得一模一样,当真是难得一见。 李想只知道,武媚娘的书法造诣极高,就连上官仪都对她的书法赞不绝口。 不过,让李想没想到的是,武媚娘居然还会画画,而且还是那种写实的风格。 “王爷,献丑了。” 武媚娘站起身来,对着李想微微一笑。 “雪晴,让人把这幅画好好装裱一下,挂到我书房里去。” 李想心想,这样温馨的画面,放在书房里,绝对是绝配。 …… 随着夜幕的降临,燕王府也是张灯结彩,灯火通明。 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其乐融融。 “王爷,这棉絮可以当衣裳的填充物,穿在身上很暖和。” 今天是年三十,洗完澡后,所有人都换上了新衣。 段嫣然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棉袄,显得有些臃肿。 “当然,这种棉布以后会成为主要的御寒衣物。” 房间里开着暖气,李想脱掉外套,坐在椅子上开始吃饭。 今天的主菜,是来自定襄的肥牛,因为天气寒冷,所以根本不需要加冰。 加入了桂皮、八角等各种调料,刚出炉的卤牛筋,一上桌,就引得不少人垂涎三尺。 就连李想,都情不自禁的尝了一口。 再撒上一些香菜,淋上一点酱汁,这卤牛肉,真的是让人垂涎欲滴。 “王爷,没想到卤制的牛肉这么好吃。” 饶是段嫣然这样温文尔雅的人,在尝到卤牛肉的时候,都忍不住赞叹出声。 “要我说,你不仅是长安城的第一才子,长安城的财神爷,而且,还是长安城最好的美食家。” “当然,民以食为天。” 李想毫不掩饰自己的吃货属性,长安城里的勋贵们,谁不知道李想是个吃货,燕王府的厨师,更是整个大唐最好的厨师,就连大明宫的御膳房,都会派厨师来这里学习。 第1241章准备开戏曲院,讲白蛇传 “我要吃。” 小玉米见大家都吃的津津有味,也想尝尝。 连牙都没长齐,李想哪里敢拿这种劲道十足的卤牛肉给她吃? 最重要的是,这道菜放了太多的调料,对孩子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来来来,爹爹给你来一根你最爱吃的鸡腿。” 小丫头很听话,只要有食物,她就心满意足了,拿起一根鸡腿,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托李想的福,长安城里的婴儿用品,已经有了不少。 这把婴儿椅就不说了,还专门为她建造了一个小型的娱乐场,段开山也照搬了过去,成了许多有孩子的勋贵之家的标配。 另外一个变化是,定襄奶粉的知名度越来越高。 既然李想都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喝,那就没人会怀疑了。 反正这奶粉又不是什么特别贵的东西,比起玻璃镜,调料什么的,都要便宜不少。 当然,这也是因为这些东西很难保存,价格太高的话,很可能会积压在仓库里。 除夕之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一群人吃吃喝喝,吃了顿热闹腾腾的饭菜。 没有春晚可以打发时间,宴会结束之后,李想也不想立刻睡着,有些无聊。 看来,有必要给大唐增加一些乐趣了。 “媚娘,我想在观狮山书院附近,建一座戏剧院,让人排练几场戏和舞蹈,然后收票入场,会不会有人去看?” 酒足饭饱,侍女奉上茶水。 李想懒洋洋的坐在一张特制的太师椅上,一边剔牙,一边和众人闲聊。 “戏剧院?应该有不少人在看。勋贵富贵之家,大多都是养着歌姬的,寻常百姓未必舍得花钱去看,所以看的人应该不多。” “把票价定得更亲民一些。” 李想根本就没想过要靠戏剧赚钱。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代很多女人的命运都很凄惨,如果能通过戏剧院帮助一些女人解决生计,那也是一件好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李想想如何给自己的生活增添一些乐趣。 睡觉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抽筋,这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初春时节,气温还有些低,但观狮山书院内,却是春意盎然。 贞观十三年,李想闲着也是闲着,开始筹划如何丰富大唐的娱乐生活。 戏剧院虽然要建,但一时半刻是建不起来的,所以李想就开始考虑,要在戏剧院里放什么样的剧。 在戏曲方面,元代的关汉卿也有不小的贡献。 从《窦娥冤》到《拜月亭》再到《救风尘》,再到后来的《单刀会》,每一部都相当出名。 这几部戏,李想迟早都要改一改,放到剧院里去。 不过,李想想到的却是《白蛇传》作为首演。 当然,《白蛇传》的故事发生在南宋,肯定是要改的。 改成南北朝的话,那就不是问题了。 不管怎么说,在南北朝这个乱世之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反而让人觉得更加可信。 说干就干。 李想打定主意之后,便开始讲故事,他要先把《白蛇传》弄成说书,吸引更多的粉丝,然后再推出新剧,这才是真正的大火。 武媚娘字写得好,人又机灵,文笔又好,便充当起了书记官的角色,一边听李想讲故事,一边做笔记,等晚上回到房间,再进行修改。 第二天,她会将自己写好的稿子交给李想,让他过目。 “一千八百年之前,峨眉山顶,电闪雷鸣,霎时间风起云涌,黑云遮天。紧接着,豆大的雨滴从天而降。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就在这时,一条白蟒从山上冲了出来,直入云霄。” 整个大殿内一片寂静,就连一直在认真记录的武媚娘,也不由得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认真的听着李想的故事。 这些人,可不是被未来的信息给洗脑了,怎么可能抵挡得住。 除了李想写的《三国演义》之外,这个时代的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白蛇传》。 一般人看的书,基本都是经史子集。 直到明朝的时候,情况才发生了变化。 这也是为什么《三国演义》一出版,便引起了轩然大波,成为了当年的畅销书。 而这一部《白蛇传》,显然是一部娱乐性更强的话本,能够吸引更多的观众,尤其是一些未出阁的少女。 要知道,就算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白蛇传》为原型的《新白娘子传奇》也曾经万人空巷。 而那个时代的娱乐生活,已经远远超过了大唐。 李想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家里没有电视,为了保证看《新白娘子传奇》,他每天都会早早吃完饭,然后去邻居家看两集。 当他们来到学校的时候,学生们也都在议论着电视上的事情。 从《白眉大侠》到《新白娘子传奇》,再到后来的《神雕侠侣》,再到后来的《还珠格格》,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虽然现在还没有电视,但如果将其改编成戏剧,放在大唐,对后世的影响绝对不会比电视剧差。 当段嫣然和武媚娘听到李先生的故事时,她们的反应就知道,这出戏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了。 “王爷,后面呢?” 见李想欲言又止,段嫣然连忙催促道。 “它经历了无数风雨,修炼了数千年,终于脱去了蛇身,化形为人。”李想有些无奈,他本来是想喝杯茶休息一下的,但看着这些人的反应,他也只能忍了。 “白蛇化形为人后,自称白素贞,又被人称为‘白娘子’。这白蛇本来是要去峨嵋修行的,却在路上遇上了观音。” “观自在大士?我记得《法华经普门品》上说过:“若有众生,若闻观世音菩萨,以虔诚之心诵念观音菩萨,观世音菩萨即能立即听到一切众生的声音,并施以救度,故名观世音菩萨。” “王爷,这就是你说的观音菩萨吗?” 武媚娘不愧是天纵奇才,李想一说观音大士,她立刻就说出了观音大士的来历。 第1242章长孙皇后在后宫也讲起了故事 “不错,就是这位观世音菩萨。白娘子在她的指点下,知道要修仙,就得斩断红尘,于是循着她的指引,来到了钱塘县西湖之畔,想要找到救命恩人。” “王爷,钱塘县的那个湖被叫做西湖是前隋朝时期的事情。我记得你说的是南朝,当时的西湖叫钱塘湖。” 李想一脸懵逼。 观众们的文化程度都很高,想要编出一个故事来,可就难了。 武媚娘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李想犹豫了一下,还是西湖这个名字比较熟悉,如果是钱塘湖的话,那就太奇怪了。 再说了,西湖在隋朝就已经存在了,现在是贞观十三年,不如就叫西湖吧。 段嫣然找补道:“媚娘说的没错,但王爷的《白蛇传》,只是话本而已,长安城的人,应该更习惯将钱塘湖换成西湖。” 此言一出,李想也是求之不得。 “对,这正是我的想法。” 李想老脸一红,端起茶杯,继续道:“白蛇去西湖的路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能不能找到她的救命恩人,我们下回再说。” “二哥,再给我讲一讲吧,我怕是睡不着了。” 小兕子见李想不肯说,嘟囔着嘴说道。 “是啊,王爷,您再说一遍吧,我这就去给您倒杯茶,您要是累了,就休息一刻钟吧。” 雪晴也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后面的内容。 “这才刚开始,就已经这么有趣了,这要是完整地讲出来,那简直比看《三国演义》还好看啊!” 梅川慧子忍不住说道。 “王爷,时间还早,要不你再讲一讲?” 见众人如此热情,李想便将白素贞遇到青蛇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说到这里,他感觉自己的喉咙有些发干,再也不想说了。 要知道,《白蛇传》少说也得四五十回,就算是稍微简化一下,也得三四十回。 照这个速度下去,怕是要说到天亮了。 众人见李想态度坚决,也就打消了继续听书的念头。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想吃过饭,就被一群女人围在中间。 那一双双期盼的目光…… 李想叹息一声,继续往坑里填! …… 长孙皇后带着后宫一群妃子,在大明宫的蓬莱殿中齐聚一堂。 长孙皇后手里拿着一份手稿,被围在中间。 “小娘子,你是不是掉了一只护身符?”白素贞故意当着许仙的面丢了一枚护身符,想要试探一下他的人品。至于白素贞,那花容月貌,宛如仙子下凡,更是让许仙一见钟情。” 长孙皇后接过小兕子从燕王府带回来的手稿,开始给他们讲故事。 她只是听小兕子说了几句《白蛇传》,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派人去抄录武媚娘的手札。 李想每天都会说两三次,短短几天的时间,《白蛇传》的大致剧情,就已经呈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离奇离奇的故事,令人拍案叫绝。 “许仙看着白素贞离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回过神来。无奈之下,只好乘船而去,却没想到在船上又遇到了白素贞等人。” 长孙皇后说得口干舌燥,只是把自己加工过的东西简单的说了一遍,并没有逐字逐句的复述。 有些事情,只能等书出来后,再慢慢看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 “母后,这句话不能这样说,你要唱出来。” 兕子一直依偎在长孙皇后身边,听她说到自己最喜欢的故事,不由抬起头来,纠正道。 “可母后从来没听人唱过这首歌,不会唱。”长孙皇后有些不好意思的道。 “我会啊。”小兕子很肯定的说道。不等长孙皇后回答,兕子又唱起歌来:“有缘千里……” 小丫头的声音很清脆,虽然没有那种沧桑的感觉,但是却唱的很到位。 这首歌,她可是听过李想唱的。 “这首歌……旋律有些奇怪,歌词也很独特,虽然,节奏并不是很好,但是,却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也只有燕王这样的才子,才能将这样的曲子,融入到一个故事之中。” 后宫里,不乏擅长音律的嫔妃。 兕子一曲唱完,德妃娘娘也是忍不住,开口说道。 “是啊,最重要的是,这首歌和剧情非常的契合。如果只听这首歌的话,或许只会觉得好听。不过,听了这个故事,再唱这首歌,那就是让人热血沸腾,拍手叫好了。” 韦贵妃也是赞不绝口。 “孩儿还要听。” 兕子看向长孙皇后,让长孙皇后无言以对。 自己堂堂后宫第一人,现在却成了说书先生。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当初听兕子说起李想新作了一部《白蛇传》的时候,她就迫不及待地想要炫耀一番了。 “当船靠岸的时候,雨已经停了,白素贞,小青……” 长孙皇后的故事声,又在蓬莱殿中响起。 …… 李想讲得很快,现在才刚过元宵节,《白蛇传》就已经接近尾声。 “西湖无水,雷峰塔倒。许仕林本以为自己能在雷峰塔里救出母亲,没想到却得到了这样的答案。” “王爷,科举始于前随,南朝哪有状元?” 武媚娘提笔如飞,不过当她写下状元两个字时,又忍不住问了一句。 “没什么,我也没说具体的时间啊。” 无奈之下,李想只能硬着头皮编了一个理由。 不过,他心中也有了一些反思,下次讲故事的时候,一定要找个朝代不太清晰的时期,这样才不会被武媚娘一顿数落。 “许仕林有一种愚公的精神,他坚信,人是可以战胜命运的。所以,他就自己穿上衣服,拿起锄头,准备去挖雷峰塔,把西湖里的水都挖出来……” 燕王府的印刷厂,也在忙碌着。 武媚娘把今天要做的事情都整理了一遍,印刷厂也开始印刷了起来。 《白蛇传》结束后的几天时间里,新华书店里已经有了第一批书。 第1243章郭德刚:我又有故事可以讲了 这段时间,郭得刚也是压力很大的。 五合居从长安城最好的酒楼,变成了第二,最近又掉到了第三,虽然生意还算不错,但比起味之精和德香楼,还是差了不少。 连带着,郭得刚的赏钱也少了很多。 刘旺是郭得刚的救命恩人,虽然有很多酒楼想要挖走郭得刚,但是郭得刚却是死心塌地的留在了这里,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正因为如此,他才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自己当年可是靠着《三国演义》翻身的,如果能再找出一部能媲美《三国演义》的书来,那该多好啊。 所以,每隔一段时间,郭得刚都会去一趟长安城的书店。 不管是三味书屋,还是新华书店,他都经常光顾。 可惜,越往后走,他越是失望。 这些地方虽然也有新的书籍上市,但是能够与《三国演义》相提并论的,就算是有《三国演义》一半好的书,他都没有见过。 “郭郎君,您怎么来了?” 一道爽朗的笑声传来。 郭得刚,这个长安城里最出名的说书先生,新华书店的店员们,没有不认识的。 “伙计,最近出什么书了吗?” 郭得刚照例询问了一下新书。 “哟,郎君,你这次来真是来对了。我告诉你,这一次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郭得刚听了林逸的话,却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句话,新华书店的伙计已经告诉过他很多次了。 每一次,他都会说,一定不会让他失望的。 这一套,他早就习惯了。 “新的书籍还在那里吗?” “对啊,你去一楼中央吧,最好的新书就在那里。” 见郭得刚没反应,伙计又道:“郎君,实不相瞒,昨日我们店里新进了一本《白蛇传》,这是武掌柜写的,是燕王亲口说的。” 对于郭得刚这种经常出入酒楼的人来说,自然是知道这个传说中的女人的。 忽然间,他从店小二的口中得知,《白蛇传》是武媚娘写的,不由得有些好奇。 虽然《三国演义》说是罗贯中写的,但在长安城之中,却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个人,很多人都以为,罗贯中只是一个假名,真正的作者,应该就是燕王本人。 “《白蛇传》?” 郭得刚轻车熟路,很快就来到了新书专区。 只见一排崭新的书籍映入眼帘。 《白蛇传》长达五十万字,放在后世,动辄就是五百万字的小说,五十万字不算什么。 但是在大唐,这绝对是一段很长的小说了。 郭得刚看着《白蛇传》封面上的一对打着伞的情侣,深吸了一口气,将书翻到了第一页。 “传说中,青城山下有一条白色的小蛇在修炼……” 郭得刚有些失望,这故事的开头,跟滚滚长江东逝水比起来,差的太远了。 不过,郭得刚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所以就耐心的看了起来。 只是一眼,就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这才看了两页,郭得刚就看的入迷了。 郭得刚看着白素贞与许仙之间发生的事情,时而笑,时而哭。 “郭郎君,打烊啦。” 伙计见郭得刚拿着一本书站在门口,也就没有人去打扰他。 这样的情景在新华书店随处可见。 有的书生捧着书本,有的站着,有的蹲在墙角,有的席地而坐,一看就是一个上午,甚至一整天。 只要不是故意破坏书籍,店员们都不会理会。 这是李想特意叮嘱过的,如果是在别的书店,光看书不买书,店员早就把人赶出去了。 不过,李想前世就经常蹭书,所以对这件事的容忍度要高得多。 不过,眼看着夕阳西下,天色也快黑了,店小二开始提醒客人们。 “什么?噢!好!” 郭得刚一愣,抬头看了看天色,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看的有些入迷了。 “《白蛇传》的上册、中册、下册各来十本。” 郭得刚看着手中的《白蛇传》,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 这让伙计有些摸不着头脑。 郭得刚在这里看了一下午的书,还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学子,却没有想到,这人竟然是个大客户,一出手就是这么多。 燕王府的造纸作坊、印刷作坊,在这几年中,已有了长足的进步。 纸张更精致,字迹更清晰,但相应的,价格也更高。 “十本?” 店员忍不住又问了一句。 郭得刚又不是长安的书商,怎么会买这么多的《白蛇传》? “嗯,一样十本,麻烦你找根绳子绑一下。” 《白蛇传》实在是太精彩了,郭得刚已经做好了说书的准备了。 今天晚上,他只需要整理一下,明天就可以说出这个故事的第一轮内容了。 按照掌柜的说法,《白蛇传》是昨天才到的,按照这个速度,应该不会有人在他之前,将这本书的内容说出来。 而且,这个故事太精彩了,郭得刚可不想让别人抢了先。 “好的,请稍等!” 伙计见郭得刚是真的需要这些书,也就不问郭得刚要这些书做什么了,赶紧去仓库搬书去了。 今天是劳牛车队正式挂牌成立的日子。 经过去年的飞速发展,劳大钱包也是鼓起来了。 前些日子,他和牛铁柱一起,向大唐皇家钱庄贷款了一百枚银币,购买了十辆马车,还在西市租了一家店铺,把牛车运到了这里。 劳大是大掌柜,牛铁柱是二掌柜,两人各占六成、四成。 作坊城经过一年的建设,已经平整了一小部分的土地,也建起了几个作坊,但是距离完工,还差得远。 劳大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车队没生意。 至于车夫,劳大和牛铁柱,都是长安城中的土著,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轻而易举。 “劳兄,来,我敬你一杯,祝你的车队生意兴隆,万事顺利。” 虽然开业的仪式并不是很隆重,但是劳大和牛铁柱却是约好了一起来的,这是一次难得的大手笔。 “牛兄,以后咱们兄弟俩一起努力,把劳牛车队壮大起来,到时候长安城里的商人们,有什么事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们。” 劳大心情也不错,而且五合居的饭菜味道不错,让他不禁畅想起以后的美好生活来。 第1244章为了听故事,要打赏银币 郭得刚走上了舞台。 “诸位,我来晚了,不过,我带来的故事,绝对精彩。” 郭得刚一夜没睡,只略微眯了一会儿,就顶着两个黑眼圈去了五合客栈。 不过,他的脸色虽然有些憔悴,但精神却很好,脸上的兴奋之色,怎么也掩饰不住,就像是甲亢一样。 如果所有人都知道甲亢是怎么回事的话。 “今天是不是有什么新鲜东西?别告诉我们什么《三国演义》啊,什么寻宝啊,这些故事再好听,听多了也没意思。” “可不是嘛,再跟我说陈芝麻烂谷子的故事,我们可不想再听你讲故事了。” “呵呵,你看看你的黑眼圈,是不是被你老婆给榨干了?” 坐在郭得刚旁边的几个食客,显然都是五合居的常客了。 郭得刚虽然是长安城里最好的说书先生,但说到底,他也只是一个小人物,地位并不比戏子高。 这也是郭得刚赚的钱多,却不怎么受人尊敬的原因。 但是,他早就习惯了。 等级这种东西,就算你不承认,也没有用。 你看那些阿三,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不是有婆罗门和刹帝利? “诸位,今日之事若无精彩之处,郭某便将这桌子吃了。” 郭得刚却是丝毫不以为意。 只要他说的好,他们就会支持他。 否则的话,说什么都没有用。 “说书先生,你这也太夸张了吧,我肯定会说这个故事不好。” “是啊,这酒楼里的人那么多,哪有人人喜欢的。” 台下的人还在争论着。 果然,无论什么时代,都有杠精。 劳大和牛铁柱还是第一次来五合居,见到如此热闹的场面,也是有些惊讶。 “劳兄,我听说过这个郭得刚。我们以前去过一家叫龙门客栈的酒楼,就有一个说书先生,他模仿了郭得刚的故事。” 牛铁柱感觉这五合居果然不同凡响,没想到第一次来,就遇到了郭得刚,而且还这么热闹。 “传闻五合居的说书先生,乃是长安城第一说书先生,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要是在其他酒楼里,又有哪个说书先生敢说出这样的话来?” 大唐不是一个信口开河的时代,上至权贵,下至平民,讲究的是一个言出必行。 对于劳大来说,这郭得刚既然敢说出这样的话,那肯定是有本事的。 就算他的故事不一定能让所有人都满意,但也绝对是一件非常精彩的故事。 “嗯,看来这一趟来对了。有钱就是好,如果以后我们能经常来这里吃饭,那该多好。” 牛铁柱,劳大两人都是感叹不已,而郭得刚则是开始讲起了故事。 “燕王之名,相信在场之人肯定熟悉。今日为大家奉上《白蛇传》,这可是燕王殿下最新之作,就算诸位不信我,难道还能不信长安城第一才子吗?” 郭得刚这么一说,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虽然来这里吃饭的人大多都是非富即贵之辈,但是他们也知道燕王府的强大。 如果为了一时的虚荣,惹来不必要的麻烦,那就得不偿失了。 “据说百年前,剑南道青城山中,有一条白色的小蛇在此修炼。某一天,小白蛇被捕蛇之人捉到,眼看就要被屠戮,却被一个牧童所救……”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然后继续说了起来。 《白蛇传》在郭得刚的改编下,变得更加的通俗易懂了。 最重要的是,郭得刚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说书人,他很会调动观众的情绪,所以他的声音很有节奏。 如果李想在这里,看到这一幕,绝对会大吃一惊。 前世他上大一那会,那时候还没普及电脑,智能手机还没出来,所以李想他们寝室里的一位哥们,每天睡觉前都会听收音机。 那时候正好有一部《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热播,负责给冉静配音的女主播声音很甜,也很好听。 几十年过去了,李想还记得冉静这个人。 “白素贞进入一座破败的府邸,那条绿蛇化作一名翩翩公子,见白素贞温婉可人,容貌绝美,便出言调戏……” 郭得刚说着说着,情绪就变得激昂了起来。 五合居中更是安静无比,就连一些端着饭菜的伙计都停了下来。 “大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蛇妖吗?去年夏天的时候,我才杀了一条绿蛇,难道会不会来找我报仇?” “也许……也许……也许吧。” 劳大一开始还没当回事,但是听到牛铁柱的话,却是有些紧张了起来。 牛铁柱所说的那条青蛇,他倒是有些印象,因为他曾经去过牛铁柱家,吃过一次蛇羹。 如果这里面真的有蛇妖的话,那自己岂不是要遭殃? “一战之后,青蛇不是白素贞的对手,现出了本体。白素贞见是同族,也是现出原形,再次将青蛇收服。后来,他们结拜为姐妹,施展神通,将这破屋改造成了一座美轮美奂的大宅……” 在唐朝的时候,的确有这种说法。 可是郭得刚说的太玄乎了,他们还真没见过这么神奇的事情。 所以,当郭得刚说,白素贞带着小青去西湖寻找她的恩人之后就停下了之时,许多人都不愿意了。 “讲故事的,快说。” “一个银币,快点。” “先不说这个了,我奖励你一个银币。” “今天不用休息了,天还没黑,五合居还没关门,你可别想着偷偷溜出去。” …… 所有人都被郭得刚给勾起了兴趣,自然不会让他离开。 看着台下一群人兴奋的样子,郭得刚有一种自豪感,也有一种无力感。 在长安城之中,能够和他相提并论的人,屈指可数。 像今天这样,一群人为了让他多说几句话,就主动打赏了,而且打赏的金额也是前所未有的高。 就算是在长安城之中,也没有几次机会。 “那……诸位,我喝口水再继续。这一讲,就是半个时辰,长则一个时辰,我的嗓子都快受不了了。谁也不想明天听我哑着嗓子讲故事吧?” 第1245章讲了两个时辰,食客还不满意 郭得刚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润了润喉咙,这才接着说道。 “说起来,白素贞与小青来到西湖之畔,按照观音菩萨所说的,三月三日,西湖之巅,寻找救命恩人。” 就在这时,断桥上突然出现了一位风度翩翩的青年男子,白素贞心中一动。小青识破后,故意捉弄这个小郎君,将白素贞的发簪掉在他面前……” 郭得刚这么一说,周围的人都好奇的看向了他。 故意掉发簪的这一幕,在后世或许有些老套,但是对于唐人来说,却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原来,男人和女人之间,还能有这样的考验。 甚至还有人想过,以后遇到漂亮姑娘,会不会故意往地上扔一支簪子,问是不是她掉下来的? 这不是很成功的搭讪吗? “大哥,这蛇精一点都不可怕,看起来好可爱啊。” 牛铁柱和劳大本来是要回店的,但是这个时候,却是再也没有人提起了。 “是啊,《白蛇传》才刚刚开始,就已经如此精彩了。这样的话,以后的剧情会不会变得更好?现在怎么办,总不能每天都来五合居吃饭吧。” 劳大有些担心,但是郭得刚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讲故事了,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郎君,看到少女掉落的簪子,连忙捡起,追上白素贞、小青,将簪子还给她们。然而,这位郎君见到白素贞,宛若仙子下凡,整个人都懵了。直到小青连连叹息,才反应过来。” 郭得刚的话音刚落,周围的人都是一愣。 这一点,很多人都是亲身经历过的。 甚至有人想起了“白月光”,甚至在心里将白素贞当成了“白月光”,咽了口唾沫。 “白素贞本就对这位郎君有意思,如今被他盯得这么紧,不由露出一丝羞涩之色。这一刻,白素贞已是将自己此行的目的,抛到了脑后。她尝试了很多次,都找不到自己的救命恩人,却没想到,自己即将放弃的时候,救命恩人,竟然会出现在她的面前……” 郭得刚本来是打算明天再说的。 不过,看着那些坐着的客人们,他实在是说不出话来了。 “这位郎君,名为许仙,字汉文,出生于钱塘县,父母早亡,由姐姐姐夫带大。这一天,他本来是陪着姐姐出来的,见没什么事,就坐上了船,准备回家。然后……” 郭得刚又说了一个多小时,他的嗓子和体力都有些吃不消了。 别看他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 事实上,为了让故事的节奏感更强,客人们也能更容易的进入到故事中去,他必须有节奏的控制自己的声音。 白素贞用一个语气说。 轮到小青又换了一种语气。 轮到许仙时,他又要换一种语气了。 并且,为了营造出一种抑扬顿挫的感觉,他的音调还在不断的变化着。 一般情况下,最多也就是半个时辰。 但这一次,他已经坚持了快两个时辰了。 “各位客人,真是不好意思啊,我们今天就到这里,明天再来。” 郭得刚只觉得自己的喉咙都要被堵住了,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说书先生,你走什么?不要走。” “故事还没结束呢,你是怕我们拿不出报酬吧?” “你怎么能这么做呢?把人吊起来,然后溜之大吉,多难受。” 郭得刚还没有走出多远,就被人拦住了。 原本安静的现场,瞬间炸开了锅。 很多人都被郭得刚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有几个不耐烦的客人,直接掀翻了桌子,让郭得刚继续说下去。 现场一片混乱。 酒楼出了这档子事,自然有小厮飞快地跑到后院,向掌柜刘旺禀报去了。 “掌柜,快去看看,出大事了,郭得刚得罪了好多人。” “啥?老郭这是怎么了?” 刘旺今天早上出去了一趟,这才回来没多久,虽然听说今天店里的生意不错,但具体是怎么回事,他也不清楚。 所以当伙计告诉他,郭得刚得罪了所有人的时候,还以为郭得刚惹了什么麻烦呢! 顿时怒气冲冲的往酒楼走去。 “哪个酒楼的说书先生像你一样,就不能多说几句?瞧不起我?” “就是,你是不是怕影响到你店里的生意?我们一边听着,一边点菜。” “是啊,有钱不要啊,脑子坏掉了吗?” “怕我们拿不出银子?” 郭得刚被一群人围在中间,七嘴八舌的说个不停,好在大家都希望他能讲故事,所以也没人敢打他。 刘旺都看傻了。 这是怎么回事? “刘掌柜来得正是时候。你家说书先生是怎么了?再说一次能不能有点出息,又不是不给钱,你还想在长安城混吗?” 有眼力好的,已经注意到掌柜刘旺来了,立刻转移了目标。 关键时刻,谁说的算,他们还是知道的。 “咳咳!” 刘旺一脸懵逼,脑子里飞快的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理了一遍,觉得今天的事情,对五合居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多谢几位郎君前来五合居用膳,能不能让我和郭得刚说一声?” 郭得刚在五合居也有一段时间,所以刘旺倒也没有多说什么。 最重要的是,他必须要趁此机会,弄清楚情况,然后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掌柜的,非是小的不想说,而是小的连续讲了两个多时辰,当真是口干舌燥,头昏脑涨,实在是说不出话来。您是知道的,平日里我在这茶楼里讲故事,为了保证节目的质量,最多也就是两个时辰,可是如今却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延后,这要是一直讲到打烊,我这嗓子可就没法说话了。” 郭得刚看到掌柜的过来,连忙抱怨道。 他怕刘旺真的让他说下去。 虽然他也很喜欢《白蛇传》,也很想继续说下去,但是他的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他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少年了,从长远来看,他必须停止。 而且,吊一下胃口,也是一件好事。 虽然他不知道饥饿营销是怎么回事,但也知道该怎么做。 第1246章一万本,长安全都在讨论白蛇传 “所以,你的意思是,《白蛇传》很火?” 刘旺强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再次确认道。 “是不是很火,你也看到了。时隔多年,燕王再出一剑,自然不凡。我敢打赌,用不了半个月,长安城里所有的说书先生,都要改说《白蛇传》了。大街小巷里的勋贵们,都会议论着这本书。” “嘶!” 刘旺忍不住惊叹,“真的假的?” 郭得刚无奈的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可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如果你就这么走了,我们也不好交代。” 刘旺有些头疼,他还是第一次在五合居遇到这样的事情,没有人有这样的经验。 “这样如何?”郭得刚沉吟了一下,说道:“我昨天一口气买了十本《白蛇传》,其中九本卖给那些想要买书的人,让他们自己看,然后再来酒楼听我讲故事。” 五合楼里有不少客人,都是先看了一遍《三国演义》,然后才来听自己讲故事的。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只有十本,实在是太少了。” 刘旺看着眼前黑压压一片的人群,就算是几十本,恐怕也不够。 “这个好办,新华书店就有《白蛇传》,他们现在就可以去买了。当然,要是觉得不方便的话,我们五合居也能帮他买呢。” 郭得刚见刘旺同意了,也就不再担心了。 “好吧,那就这样吧。” 刘旺也不是鼠目寸光之辈,他很清楚,如果今天郭得刚的喉咙废掉了,对他们五合居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他转过身,清了清嗓子,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虽然很多人都不太满意这个方案,但至少解决了一部分,不会让人心痒难耐。 劳大和牛铁柱坐在角落里,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反应过来。 这土豪的生活,还真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看来,只有把车队经营好了,才能像其他顾客那样,去追书了。 …… 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比皇城中的杨柳还要美。 贞观十三年春,《白蛇传》横空出世,更是让人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热度。 郑掌柜站在三味书屋的门口,看着这一幕,神色复杂。 “阿三,有消息了吗?《白蛇传》的销量已经破万了?” 这要是放在后世,小说销量过万的话,基本上就是扑街。 就算是每个月都能过万,那也是白搭。 不过,这里可是大唐。 虽然在燕王府制造纸业的带动下,大唐的书纸价格已经降了许多,但依然没有多少人能够买得起书。 尤其是像《白蛇传》这样的长篇,更是少之又少。 难怪郑掌柜听了之后,会露出一副羡慕嫉妒的表情。 “郑掌柜,绝对不会少于一万本。听说燕王府的印刷作坊,这些日子都在加班加点的赶工,洛阳,晋阳,登州,杭州,明州,都有许多商人在等着提货。如果再加上全国各地的销量,今年《白蛇传》的销量应该能破十万本。” 虽然这番话,听起来像是在贬低自己,但阿三还是实话实说。 “十万?” 郑掌柜惊呼一声,有些不敢相信。 他的三味书屋,一年的销量都不到十万本。 这家书店,在整个长安城,都是排在第二位的。 而现在,新华书店光是一本书,竟然卖出了这么高的销量,这也太夸张了吧…… 如果是其他书店出了这么受欢迎的书,三味书屋肯定会自己去找印刷作坊复印。 至于新华书店…… 整个大唐,有哪个书店的价格能比得上他? 真要惹毛了他们,打起了价格战,自己第一个承受不住。 “郑掌柜,要不要我们也派人,去新华书店采购一些?我们可以不在长安城卖,但是如果其他的分店都不卖的话,那就亏大了。” 几年下来,阿三对新华书店已经没有了抵抗之心。 连郑掌柜都甘拜下风,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又何必再争? “嗯,那就交给你了,别跟钱过不去。” 郑掌柜长叹一声,一脸无奈。 …… 随着《白蛇传》的销量越来越大,长安城里所有酒楼里的说书先生,都开始以这本书为素材,长安城里但凡对这件事情感兴趣的人,都知道了这本书的存在。 看书的人越来越多,评论的人也越来越多。 就拿《红楼梦》来说吧,因为它太受欢迎了,所以才有了红学,被一群专家学者研究。 杨本满虽然和李想不对付,但他对《白蛇传》的热爱,却让他看了很多遍。 下了朝,回到御史台,闲着也是闲着,就开始跟身边的人讨论起这本书来。 “何兄,你可曾想过,白素贞为何会向许仙报恩?” 杨本满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走到了何愤的面前。 昨天在《白蛇传》的事情上,何愤占了上风,杨本满自然是要报复的了。 “杨兄,书上不是说了么,有恩必报,有仇必报。” 何愤将《白蛇传》看了很多遍,也有了自己的看法。 “这倒也是,不过白素贞,许仙,法海之间,是不是有些复杂?” “其实也没那么复杂,杨兄你仔细想一想就明白了。那时候,许仙是牧童,法海是捉蛇的,白素贞是一条小白蛇。” “法海在山中捉到小白蛇,正要取出蛇胆,白娘子大概以为自己逃不掉了,这时许仙出现。” “他见法海手中有一条白色的小蛇,心生怜悯,不忍小白蛇被法海杀死,便说:饶了它吧,它太可怜了。” “法海见此子颇有慧根,便与其攀谈几句,小白蛇便趁此机会,一口咬在法海身上,迅速遁走。” “我知道,那条小蛇当时已经可以化形了,不过她的修为并不高,只是一个小女孩,所以她才会回来看那小牧童,记住了他的容貌。不过,也没必要因为救她一命,就把自己嫁给他吧?” 第1247章辩机:白蛇传对我佛门有些不利 既然今天闲着也是闲着,杨本满索性和何愤聊了起来。 “杨兄何出此言?在我看来,一开始白素贞并不是真的想要嫁给许仙,或许是想要给他带来富贵,或许是想报答他。后来见许仙风度翩翩,温文儒雅,这才动心,决定以身相许。” 如果李想在此,一定会深以为然。 这就好比“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看上了这个男人,才会以身相许。 如果她不喜欢你,那就只会说下辈子结草衔环了。 好在,杨本满也不是傻子。 虽然有些固执,但也不是不能理解。 “何兄,你说的对。这让我想起了邻居家的姑娘,媒婆上门提亲,若是看着不顺眼,就说:女儿还要孝顺父母两年;一旦遇到心仪的对象,立刻就会说:全凭父母做主。” “不错,的确是这样。事实上,读完此书,我还有个疑问,许仙为何时隔多年再见白素贞时,却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模样?就像是顿悟了一般。许仙在金山寺苦修了二十年,为的就是让白素贞早日出关。” 杨本满也是略有所思。 类似于杨本满和何愤的对话,发生在了长安城的各个地方。 就好像李想小时候看了一部电视剧,第二天就会被全班同学讨论一样。 杨本满和何愤之间的讨论,气氛还算融洽, 不过,大庄严寺发生的事情就有些奇怪了。 “师尊,我最近无意中看到了一本《白蛇传》,这本书在长安城中很受欢迎,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佛门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果让它继续流传下去,只怕长安城之中,我们的信徒,都会受到影响。” 辩机是大庄严寺住持道岳大师的亲传弟子,精通大小佛经,年纪轻轻便精通佛法,深受周围僧人敬仰,眼界自然比一般僧人要高得多。 “辩论之道,信则有,不信则无,不必多虑。” 道岳心中虽有担忧,但表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师父,现在长安城之中,所有人都在议论《白蛇传》,甚至还有一些信徒,前来询问法海是不是真的佛门弟子。” 辩机虽然聪慧,但到底还是太小了些,经受不住信徒们质疑的目光。 他甚至查过各种典籍,都没有在佛门的寺庙中找到法海这样的和尚。 但《白蛇传》太有名了,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让人难以相信法海只是个虚构的人物。 更要命的是,这本书的序言里还写着“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如果是为了提醒读者,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那就只需要说前半句就可以了,后面的话就不要加了,这样反而会让人浮想联翩。 “辩机,人看世界,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视山为山,视水为水。经过这么多年的修炼,你已经到了第二阶段,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别看《白蛇传》现在火了,但说到底,也就是个娱乐读物,看多了也就忘了。你应该知道,人总是健忘的。” 道岳把玩着手中的佛珠,平静的跟辩机解释着。 不过,他还有一点没说,就算佛门不满,那又如何? 燕王写这本书的本意,或许并不是真的要与佛门为敌,但如果自己等人闹起来,岂不是平白得罪了一位皇子? 佛教虽然在长安发展的风生水起,但那只是因为李唐皇室念着当年征战天下之时,僧人们对他们的帮助。 但道岳却看得清清楚楚,李唐自称是老子后人,而大唐对道教的发展,其实是更加的推崇。 如果他们不识趣,那后果就难料了。 特别是燕王,道岳更是看得清清楚楚,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主。 只要不是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他是绝对不会去得罪燕王的。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师父,那第三阶段呢?” 辩机听到道岳的话后,虽然有些不敢相信道岳的话,却对他的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看山依旧是山,看水依旧是水。如果有一日,你能走到这一步,我这个住持,也可以退位让贤了。” “师父,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不管《白蛇传》?” 辩机想了想,还是决定站出来,和长安城的和尚们一起,和李想对着干。 这样一来,对自己的名声,对大庄严寺都有好处。 至于这件事对佛门有没有好处,他只是个小和尚,暂时还不想去想。 说句不好听的,辩机虽然出家了,但却并没有达到无欲无求的地步。 事实上,真正没有欲望的人,又有多少? “你想不通,那就好好想想。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我们是插不上手的,那些信徒虽然好奇,但也只是好奇,想要了解一下法海的情况。” “最坏的结果,就是骂法海一顿,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以后就不会来寺庙里烧香拜佛了。” 道岳对自己这个关门弟子还是很满意的,希望他能安心参悟佛法,不受世俗之事的影响。 然而,道岳注定要失望了。 …… 燕王府内,武媚娘迎着李想,满脸喜色。 “王爷,据我所知,长安城之中,《白蛇传》的销量,已经达到了一万两千本,其他商人,也从其他地方,购买了三万四千本,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卖出了五万本,现在,长安城之中,不管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都听说过《白蛇传》这个名字。” 身为半个作家,武媚娘对卖书这件事,甚至比李想还上心。 武媚娘虽然也出版过《茶道》之类的书籍,但销量都比不上《白蛇传》。 “如果是这样的话,《白蛇传》在我们戏剧院上映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宣传,就会有很多人来看。” 建设局那边,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地面上的积雪已经被清理一空,戏剧院的建设工作也随之展开。 至于《白蛇传》,李想已经让紫霞和香儿去安排了。 “王爷,既然这本书如此受欢迎,那么这出戏,想必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武媚娘不敢把话说死,毕竟,《白蛇传》这么长的一部戏,还从来没有人尝试过。 “过些日子,本王会亲自去看戏的筹备情况,等首次公演时,将母后也请来,想必会很受欢迎。” 第1248章燕王府全部种水稻,而且稻田养鱼 看着柳树发青,野草抽出新芽,燕王府的佃户都在忙碌着。 去年,捕鱼队们从南洋带回了一大批稻谷,其中有一小部分,李想派人送往杭州,明州,泉州等地进行试验,剩下的,则留在长安城里。 燕王府是长安最大的地主之一,占地数万亩。 李想的意思是,今年所有人都要种水稻。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 “王爷,关中自古就不怎么种水稻,就算是要种,老奴也只安排个几百亩地,总不能全都种上吧?” 管事苦口婆心的劝着李想。 “是啊,王爷,就算是种水稻,也不能全部种吧?” 王富贵则是被李想叫过去,让他去安排人手,给那些佃户讲解种植水稻的过程。 这些佃农中,有一大半都没种过水稻,如果没人指点,就算听了李想的话,收成也不会太好,李想想要的结果,也不会太好。 于是,李想便请了南方的一些老农,请教了一些注意事项,让印刷作坊印了许多小册子。 当然,这本册子并不是给佃户看的,他们又不识字,只能让人念给他们听。 “管事,这些秧苗都是温室里培育出来的,听说南洋能种两三季,我正在关中试着种呢。至于其他的秧苗,前几天才种上,等种完了还得等一段时间。” 虽然之前李想跟他们聊过,说南洋能种出两季的水稻,让所有人都兴奋不已。 不过真要用大块地种水稻,每个人都很谨慎。 如果因为李想的错误决定,让这片土地变成一片荒芜,那就是天大的罪过了。 当然,李想并不是一个鲁莽的人。 水稻也就是长江以南才能种两季,而在北方,只能种一季。 不过,就算是只种一季,产量也比粟米要高得多,尤其是从南洋运来的水稻,产量是粟米的两倍以上,绝对是值得推广的。 “王爷,这种空穴来风的话,您可不能信,自古以来,就没听说过,一年能收两茬的东西。” 这种话,也只有管事敢说了。 不过,他的担心,也是大多数人心中所想。 所以,李想只打算用自己手下的佃户来做实验。 但凡依附燕王府的佃户,都必须要种水稻,没得商量。 一位亲王的怒火,又岂是这些普通佃户所能抵挡的? 就算这些人对李想有怨言,那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而已。 到了秋收的时候,沉甸甸的稻米就会让他们知道,真正关心他们的是谁。 “管事,事实胜于雄辩。关中的水稻,到底能不能成功,还是要看一看的。哪怕是颗粒无收,燕王府也承受得起。” 李世民即位至今已有十三年,这段时间里,大唐经过数年的休养生息,粮价屡创新低,已经和隋文帝时期相差无几了。 正因如此,李想才能承受得起这么大的损失。 当然,李想并不觉得自己会有什么损失,他这么说,只是为了堵住别人的嘴而已。 …… 长安城的吃瓜群众都很激动。 先是《白蛇传》让大家吃了一顿好的,然后又是一条劲爆的新闻。 张阿难当然第一时间向李世民汇报最近发生在长安城中的热门消息。 “那岂不是说,他在强迫佃户种水稻?” 李世民眉头紧锁,眉头紧锁,如同一个川字。 去年出海的时候,他还奇怪李想为什么要带着一堆稻谷过来。 看这样子,应该就是要种了。 不过,江南不也有水稻么,他为什么要从南洋带? “是的,陛下。这些佃户中,有一些是真心支持燕王殿下的,可是,大多数人都是迫于无奈,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张阿难原本还想帮李想打掩护,可惜,这件事情在长安城里传的沸沸扬扬,他也不敢隐瞒。 “这些佃户,难道就没有一个反抗的吗?” 以李世民对这些佃户的了解,这些佃户虽然看起来胆小怕事,但是,一旦涉及到粮食土地的问题就会爆发出极大的反抗之力。 如今燕王府的佃农被迫种水稻,却没有一个人出来捣乱,这就有些奇怪了。 “陛下,虽然不满的人很多,议论的人也很多,但还真没出现过闹事的。” “这是为什么?” “我听说,燕王殿下已经答应过,如果这一次的粮食产量低于粟米,那么,剩下的部分,由燕王府来补上。” 李世民点了点头。 对于这些农民来说,只要他们能吃饱肚子,就不会找麻烦。 燕王府把所有的风险,都揽在了自己的身上,那些佃户们,就算再不情愿,也只能乖乖的照办。 …… 无论外面的人如何论说,李想都不会改变主意。 除此之外,他还想起来前世刷短视频看过的鱼稻混养。 不仅可以增加收入。 并且这种方法不但不会影响水稻的产量,而且还可以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这对于现在这个无农药的时代来说,无疑是个好事情。 于是,燕王府便开始了收购草鱼、鲤鱼等活鱼的工作,同时也招揽了一些鱼贩和渔民。 卖鱼的人,对鱼的判断,从来都是最准的。 毕竟,他们见得多也杀的多。 至于渔民,虽然现在还不是很专业,但也比那些没养过鱼的人要好得多了。 于是,李想便让他们帮忙照看鱼苗。 时间很紧张,去大规模购买鱼苗已经来不及了,李想也只能用当初孵蛋的方法,孵化鱼卵出来。 …… 渭水边上,一片稻田里,几个农人正在挖着沟渠和鱼坑。 虽然许多人对此表示不解,但碍于燕王的“淫威”,这些农户还是依言将稻田四周挖出一条深达膝盖的深沟。 根据稻田的面积不同,稻田之间还隔着一条沟渠。 “夫君,挖了鱼沟和鱼坑,会不会少了很多地?” 石初八一脸汗水,拿着锄头,在田边刨土。 他的妻子则在一旁帮忙,帮着清理泥土。 看着这一亩地,种下的粮食又要减少了,他的妻子心疼不已。 原本他们是不同意种水稻的,但是如果不种水稻的话,燕王府也不会把地租给他们。 再也找不到比燕王府更便宜的地了,而且,管事还亲自跑到村子里,告诉村民们,如果收成不如粟米,燕王府会补上差价。 如此一来,石初八等人也就有信心种上水稻了。 不管怎么说,就算产量低了,也是燕王府吃亏。 第1249章杨本满:这次我要调查清楚,再弹劾燕王 “挖了这个鱼坑,虽然地是少了点,但如果养鱼的话,应该可以卖点钱吧?” 石初八有些不确定地说道。 “养鱼?哼,我还真没听说过有人在田里养鱼的。再说了,就那么几百亩地,怎么可能养得起这么多鱼?” “这……这件事情,你想过吗?” 石初八有些心虚,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有主见的人,习惯了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就连家里的一切,都是他的妻子在打理。 “再过几日就得插秧了,那燕王府管事不是说,插秧之后十天之内才能把鱼苗放下去,这样就能看到鱼苗从哪里来了。实在不行,就把这片土地铲平,再种些秧苗。” …… 在长安城里有很多人都在关注着燕王府的动向。 李想让所有佃农都种水稻,这件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不过,既然是在他的地盘上闹事,燕王府也承诺了一切损失由他来承担,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最多也就是在心里骂一声败家子! “长孙兄,你有没有听说过,李想逼着他的佃户,在稻田里挖沟渠,真是可笑!” 杜荷一脸幸灾乐祸的对着孙冲说道。 “他就是不知天高地厚。如果只是种水稻的话,江南道的很多地方,都有种植水稻的人,应该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但是养鱼就有些莫名其妙了,在长安城附近,也没有多少人在养鱼。” 长孙冲点评着燕王府的“头条新闻”,一副指点江山的口吻。 其实,这个解释并没有错。 事实上,这句话,也是长安城中大多数人的心声。 这年头,没有氧气供应,运输活鱼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就连长安城里的普通民众,一年也不见得能吃上几次鱼。 就连李想发明的制冰技术,也只有极少数的王公贵族才能用。 “是啊,我听说很多百姓都很不满,但碍于李想的威严,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 “几万亩的稻田,全部养鱼,万一水稻都被鱼吃掉了,那才好玩呢。” 一念及此,长孙冲不禁大笑起来。 “呵呵,我担心的是,他找不到足够的鱼苗,白白浪费了这么大的鱼塘。到时候,那些佃农们一定会骂他的。” 和后世不同,这个年代并没有大规模人工养殖的鱼苗,基本都是农户自己从鱼塘里捞上来,然后再卖。 所以一次性买几千条鱼苗,可能要把东西两市都搜一遍,才能做到。 但是一下子买几万尾,几十万尾以上的鱼苗,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就算是江南这等湖多的地方,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所以,很多人都不明白,李想为什么要让这么多农民去养鱼。 “算了,这是李想的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干一杯!” …… 关中境内,以渭水之畔的水田最为肥沃。 而燕王府的田庄,就在渭水之畔。 何愤跟杨本满两个人,在早朝之后,就坐着马车离开了长安城,换了一身便装,去了农田。 “何兄,这些日子以来,你在长安城之中,可听到了不少的传闻。我今天非要把你带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让你看看,我与燕王作对,并不是因为我对燕王有什么偏见,而是因为,他做的事情,会伤害到大唐的百姓。” 杨本满已经打听过了,这一片稻田已经种了五六天,可是一条鱼苗都没有。 这也就意味着,李想让佃户挖沟渠,挖鱼塘,是在浪费土地,给佃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还浪费时间去挖沟渠。 所以,杨本满必须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他必须要在弹劾李想的时候,做出一些成绩来。 “杨兄,御史台,本就是为了百姓着想。只是,燕王行事向来滴水不漏,我想,他应该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吧?” 对于李想,何愤说不上喜欢,但也谈不上厌恶。 不过,身为御史,他也是要面子的,他可不想像杨本满那样,被人说成是“偷工减料杨本满”。 正因如此,他很少弹劾李想。 京中五品以下的官员,才是他关注的对象。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燕王就算再聪明,难道还能凭空变出千万条鱼苗不成?” 杨本满这一次来,也是做足了准备,前些日子,他还特意向几个鱼贩打听了一下,长安城,甚至是整个关中的鱼市,到底是什么情况。 说白了,就算是将关中上的鱼苗全部运到燕王府,也不可能供应一万多亩的稻田。 在杨本满看来,虽然李想只把三成土地改成鱼塘,但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别说三成了,就算是一成,也弄不出这么多的鱼苗来。 “前面有个农夫,我们去问问他是怎么回事。” 何愤劳不想和杨本满起争执,反正都已经到了,还是去看看情况比较好。 “老农,可是打水去?” 何愤满脸笑容的朝着旁边一名农民喊了一声。 石初八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衣着不凡的人,微微一怔。 不过,这个问题怎么这么蠢呢? 这稻田旁明明有一条水渠,可以将水引到这里来,根本不需要打水,怎么会问我要不要打水? “不是的!” 身为燕王府的佃户,石初八与王富贵、刘谨见过几次面,自然不会对普通的商贾官员有什么畏惧。 为燕王府做事,还是挺让人放心的。 如果有什么问题,燕王府会帮他解决。 只要不触犯律法,也不会担心被人欺负。 周围的小吏也知道燕王府的佃户不是好惹的主。 “提着水桶去田里,不是浇水还能干嘛?” 何愤有些惊讶。 “何兄,这稻田里的水太多了,又离渭水不远,他去打水做什么?” 杨本满比何愤要懂农事得多,因为他家里有一大片茶园。 茶园虽然跟稻田不一样,但也是农业。 何愤的脸上闪过一丝红晕,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要背着一个木桶?” 第1250章戏剧院建成,先排练西湖相会给王爷看看 “放鱼苗啊!” 石初八总觉得面前这两位贵人有些古怪,与燕王府里的那些贵人完全不一样。 “放鱼苗?” 何愤和杨本满两人面面相觑,满是吃惊。 看到石初八已经半跪在田垄上,将水桶扛在肩上,两人连忙走上前去,伸长了脖子,想要看清楚里面的情况。 本来他们还以为木桶当中最多也就是一些小鱼小虾之类的东西,却没想到入眼的景象却是令所有人都惊呆了。 水桶里,密密麻麻全是指头大小的鱼苗。 小鱼们争先恐后的从木桶里游了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 木桶很小,但从小鱼的密度来看,一个木桶里可能有一千多条小鱼,难怪小鱼们会迫不及待地浮出水面换气。 “老农,这是你从池塘里捞上来的吗?” 沉默了片刻,还是杨本满开口了。 “没有,都是主家给的。一亩地大概有一千多尾,这已经是第三批了。” 石初八不太明白,为何这两位贵人,会对这些事情如此上心。 不过本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心态,他还是如实回答了。 这本来就不是什么隐秘的事情,上面又没说不能说。 而且,燕王府里那么多的佃户在放鱼苗,想要保密是不可能的。 也没必要保密。 “主家给你的?”何愤又问了一遍,“是燕王府吗?” “是啊,这块地本来就是属于燕王的,这鱼苗自然也该由燕王府分给我们。” 杨本满:“这么大的一片土地,肯定需要很多鱼苗。燕王府怎么会有这么多鱼苗?” 石初八道:“这个我也不清楚,总之之前管事派人过来,让我们去装鱼苗,所以我们才去的。” 贺勤奋:“今天有很多人去吗?都分到了鱼苗?” “有,都有。”石初八说着,放完了鱼苗,站了起来,转身又去运下一批了。 留下杨本满和何愤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所有人都觉得不可能,但是,燕王却做到了。 这怎么可能? …… 距离观狮山书院大门不远的地方,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一座巨大的建筑拔地而起。 建设局,经过这几年的磨砺,已经是越来越有水准了。 像是这种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只要打好了地基,施工速度就会加快许多。 “王爷,这个戏剧院能够同时容纳三千人,在长安城之中,绝对算得上是最大的单体建筑了。” 许敬宗正陪着李想参观新建成的戏剧院。 虽然被称为戏剧院,但是和后世的戏剧院比起来,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毕竟只是一个火柴盒一样的建筑,没什么艺术设计。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已经很不错了。” 李想觉得,戏剧院中央的柱子,实在是太刺眼了,会影响到后面的观众。 不过,现在还没有先进的钢结构技术,建造这么大的建筑,安全上是个问题。 这剧院里肯定有不少达官贵人,万一出了什么意外,那可就是天大的笑话了。 反正唐人也没见过这样的建筑,能够建造成这样,足以让所有人都为之惊叹。 “王爷,主演《白蛇传》的紫霞姑娘正在排练,你要不要去看看?” 紫霞是观狮山书院的老师,李想将《白蛇传》改编成了戏剧,所以许敬宗才会对她格外关注。 说不定哪一天,她就会成为自己的女主人之一。 “这么快就搬到这儿来了?走,我们去看看。” 李想看过很多电影和电视剧,但是却没看过这个时代的戏剧。 他很好奇,紫霞,梅川慧子,到底能给《白蛇传》带来多大的惊喜。 连戏剧院都专门修建了,还专门写了《白蛇传》,如果这个剧本不能让人满意的话,那自己在大唐的娱乐改革,也就失去了意义。 想到这里,李想对今天的彩排,更是充满了期待。 “见过王爷!” 李想一到后台,紫霞的眼力很好,一眼就看到了。 “听说你们已经完成了《白蛇传》的改编工作,正在排练中,所以本王特意来看一看。” 雪晴站在李想身后,她当然知道李想是来看戏的,但一开口,就成了来看紫霞的,顿时无言以对。 “那太好了,王爷一来,我就有一种感觉,我能把书里写的那些场景,都表现的淋漓尽致。” 紫霞这几天确实很忙。 《白蛇传》有五十万字,想要改编成戏剧,每一回都要反复推敲。 然后是演员的挑选,道具的准备,剧本的编写…… 各种杂事,让她瘦了不少。 不过,虽然辛苦,但她却很享受。 “那好吧,本王这几天闲着也是闲着,正好看看你的戏改得如何。” 李想倒也不矫情,他还真不太会改。 但如果只是纸上谈兵,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那还是没问题的。 “王爷,这出戏一共有二十四出戏,第一出戏叫《西湖相会》,要不,咱们先来演这个?” 紫霞环视了一圈,确定一切都准备好了,这才开始排练。 “好,那就开始吧,我在下面等着。” 李想看着后台一群莺莺燕燕,也不知道紫霞会怎么安排节目,所以也不好多说什么。 …… “啪!” “轰隆!” 伴随着一阵雷鸣般的声响,戏剧开始了。 然而,前排的李想,却已经愁眉苦脸了。 前世的电视剧,第一集都很精彩,画面也很有冲击力,但这开场,明显不符合他的要求。 不过,这才刚刚开始,李想到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没过多久,紫霞扮演的白素贞登场,台词和表情都很到位,看起来很有感情。 看得出来,紫霞在这上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但李想总觉得少了点冲击力。 第1251章李世民收到入场券 “雪晴,你看如何?” 《西湖相会》的第一幕,已经发展到白素贞与小青重逢的时候,李想低声对雪青问道。 “太好看了,王爷,我从未见过如此精彩的戏。” 雪晴虽然在回答李想的问题,但目光却一直落在擂台上。 李想狐疑的看着雪晴,确定她真的被舞台上的戏给迷住了。 大唐的娱乐,实在是太少了。 他自以为马马虎虎的表演,却能让雪晴如此着迷。 再给它加点料,那还得了? 李想继续看戏,心中盘算着怎么才能把这场戏演得更精彩,更有冲击力。 在未来的戏剧中,尤其是神仙鬼怪,必须要营造出一种烟雾缭绕的气氛,才能让观众满意。 倒是可以把黑火药拿出来用一用,到时候制造出一些烟雾或者声音,那效果就更好了。 事实上,火药最早出现的时候,也是用在各种杂耍、戏曲上,李想此举,倒也是顺应时代潮流,一物多用。 “王爷意下如何?” 半个时辰后,紫霞出现在李想面前,香汗淋漓。 闻着紫霞身上散发出来的茶香,李想的心情顿时放松了不少。 “还不错,每一个角色的台词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表情也非常到位。” 李想已经习惯了当领导,说话也变得圆滑起来。 “但是,如果一开始就加入……” 随后,李想又和紫霞聊了起来。 “王爷,真的假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出戏一定会引起轰动的。” 紫霞虽然无法想象李想所说的那种场景,但她相信李想,所以,她还是很支持修改的。 “一会儿我把刘广叫过来,让他帮你排练。” 戏剧院已经建好,也已经开始排练了,李想觉得,是时候安排一下节目了。 眼下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长安城里那些勋贵百姓们,也纷纷抽出时间出来,踏青游玩。 既然已经到了渭水之畔,那就来看看这场大戏吧。 …… 大明皇宫内,李世民看着那张精致的入场券,整个人都懵逼了。 “这臭小子,又是写书,又是写剧,还真是闲的。” 张阿难尴尬地笑了笑,没有回答。 “他这次都邀请了谁?” “燕王殿下已经请了皇后娘娘还有其他的妃子。而且,我听说,长安城之中,大部分的王公贵族,都有一张入场券,哪怕是房相他们,也是如此。” 很显然,这座戏剧院将会成为最近的热门话题,李想让人免费发放入场券,张阿难也派人去打探戏剧院的消息。 “听说戏剧院很大?” “是啊,据说能同时容纳三千人。” 李世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一方面,作为一国之君,和一群人一起看戏,实在是有些不妥,说不定就会被御史弹劾。 很显然,李想是把入场券当成了邀请函。 就比如这一次的首场演出,门票根本就不对外发售,而是赠送给长安城之中,最有名望的人。 “罢了罢了,难得想儿有心,那就让人准备一下,朕也去看看。” 纠结了一会儿,李世民也是点了点头。 对于《白蛇传》,李世民也是充满了好奇。 李想是个总能创造奇迹的人,这让李世民很感兴趣。 …… 味之精。 “金掌柜,听说你拿到了《白蛇传》的第一场演出的入场券?” 金太带着劳大和牛铁柱,点了几道特色菜,边吃边聊。 金太铁匠铺,是长安城中数一数二的铁匠铺,拥有着数百名工匠。 今年顺利拿到金太铁匠铺的运输合同后,劳大就约了金太吃饭,今天终于如愿以偿。 “是啊,多亏了燕王殿下,作为作坊城的第一家店铺,王管事才让人给我送来了一张入场券。” 金太一听劳大说起买票,顿时一脸的得意。 前些日子,燕王建的戏剧院要上演一出《白蛇传》的消息,整个长安城都轰动了。 要知道,光是长安城中,《白蛇传》就已经卖出了近两万本,但凡有钱有势的人,都会购买这本书。 就算是买不起的,也多少听过一些。 《白蛇传》即将上演的消息,很快就在长安城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一开始,那些拿到入场券的王公大臣们并没有太大的反应,以为只是一张入场券而已,去不去看都是两说。 渐渐的,所有人都意识到,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拿到。 如果你的身份不够高,燕王府也不会主动给你送票。 至于官员们,因为有品级,所以反应还不算太大。 但对于商人们来说,能够和长安城中最顶尖的那群人坐在一起看戏,他们的内心也是无比的兴奋。 对于很多商家来说,能够得到这张票,便代表着他们在长安城里的地位。 也难怪金太听了劳大的话,一脸的得意。 “听说长安城中,能够拿到首场《白蛇传》入场券的商家,还不超过百家,金掌柜,你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劳大这番话,虽然带着几分讨好之意,但却是真心实意。 “大家也别太羡慕了,等首演后,剧院正式开放,到时候只要花钱买票就行了。” 金太的语气,就像是前世那些北清之类的名牌大学毕业的学生一样:唉,文凭有个屁用啊,进了企业,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本事。 就像是一个亿万富翁,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被人问到:“钱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人家回答:赚钱不重要,至少对我来说,钱太多了,多一点或少一点,都没有什么意义。 “真的要卖票了?看来我得多留意一下戏剧院的情况,免得到时候买不到票。” 劳大一脸向往,想象着抢票的情景。 第1252章白蛇传开演,李世民差点蹦起来 春去秋来,渭水两岸的柳树已经开始变得郁郁葱葱。 偶尔还能看到几只鸟儿在树林里飞来飞去。 渭水之中,一群群的鸭子一如既往的在水中游动着,给这条河增添了一丝生机。 戏剧院周围三里的区域,今天已经被千牛卫接管。 而在外围,还有大量的金吾卫在巡视。 今天来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想吃过早餐之后,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就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燕王,这些东西,怎么就不能给我千牛卫试试呢?” 李君羡亲自带队,检查了一遍戏剧院的安全状况。 李世民可是要坐在最前面的,如果有戏子趁机行刺,那可就危险了。 这也是为什么,李君羡会仔细的检查舞台上的道具和演员的状态。 “这是用来制造烟花和闪电的,只能使用一次。李将军可想好了?” 李想虽然知道李世民对李君羡的信任,但是看着他带着一群人在后台捣乱,还是有些不爽。 “我不能试?”李君羡一脸茫然道。 “你又还信不过我么,这里面都是火药,只能用一次!”李想撇了撇嘴。 李君羡见此也不再多说什么,点了点头又去看别的了。 李想没有再陪李君羡四处查看,而是和刘谨一起,来到了大门口,准备迎接客人。 后面的事情,许敬宗会处理好的。 这种情况下,紫霞是不可能对付得了这群人的。 …… 这一次,排场很大。 毕竟,这是整个朝堂上的人都知道的事情,为了维持皇室的威严,自然是要做好准备的。 不过,这样也好。 李想只需要接待李世民、长孙皇后等人就行了。 就算是房玄龄,魏征,萧瑀,温彦博这些大人物过来,他不管,也没人敢说什么。 “想儿,你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可别让本宫失望啊。” 李想亲自将长孙皇后扶了起来。 “干娘放心,儿臣做事,向来有数。” 为了给这些女眷们安排好位置,再加上以后演出时,也会有一些贵女前来,所以李想特意请阎立本,将这座剧院的后半部分,作为包厢。 隔着栏杆,除非包厢里的人走到栏杆边,否则想要看清里面的情况,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倒也是,嫣然和我们一起吧。” 长孙皇后见李世民和朝中的重臣都来了,李想作为东道主,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好,我这就带干爹进去,嫣然和母后一起去包厢。” 李想倒也不客气,叮嘱道:“嫣然,等会打雷的时候,你记得用手捂住干娘的耳朵。” 说完,他就跟着李世民等人往里走去。 虽然戏剧院能够容纳三千人,但这一次来的人却只有不到三分之一。 戏剧院有好几道门,所以大家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就各自落座。 “你这剧院,还真是别具一格啊。” 李世民四下张望,只觉奇怪之极。 “还行吧,比起一会的表演,这戏剧院实在是太普通了。” 昨天,李想带着段嫣然和武媚娘去看了最后一次彩排,对这次的表演,他非常自信。 “哟,你还挺自信的,那朕倒是要好好看看了。” 李世民也很好奇李想为什么要邀请这么多人过来,“要不要现在就开始?” “好的,我这就去后台看看。不过,在表演开始之前,父皇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现场可能会有些嘈杂,但这也是为了表演,不会出什么事的。” 说完,李想又叮嘱了李世民几句。 万一吓到了什么大人物,那可就搞笑了。 “我们大唐的臣子,个个上得了战场,又怎么会怕了你们这些小角色?快去吧。” 李世民和房玄龄等人,根本没把李想的话当回事。 再大的动静,能比得上战场上的千军万马吗? 李想见众人都不在意,也就不再多说,直接走进了后台。 “王爷,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紫霞有些忐忑的说道。 饶是她见多识广,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阵仗。 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几乎都来了。 甚至就连陛下皇后这种传说中的人物都来了。 “就像昨天那样,不用担心。” 李想环视一周,见所有人都化好了妆,这才让所有人都准备好。 后台的伙计开始忙碌起来,将所有的道具都搬到了舞台上,李想也回到了李世民的身边。 “魏王殿下,看来还是要多花些心思在燕王身上,若能将他也拉拢过来,我们胜算便大了许多。” 李泰后面一排的杜林升看的清清楚楚。 虽然只是坐在那里,但却给人一种别样的感觉。 “是我看走了眼,二哥这些年越来越不像话了,本王几次三番的示好,他都不搭理。” 李泰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早年的时候,他对李想并没有太大的好感。 不过,从贞观五年起,局势似乎发生了变化。 等他回过神来,想要拉拢他的时候,却发现李想已经不是那么好招揽的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李想并没有站在李承乾这边,而是站在了李治这边。 难道…… 李泰皱着眉头,看着那三幅巨大的《白蛇传》,陷入了沉思之中。 “千年等一回……” 在乐队的伴奏下,各种乐器被敲响,舞女们唱起了李想创作的一首曲子,《白蛇传》的首场演出,正式拉开了帷幕。 戏剧院的两侧都是玻璃幕墙,天花板上则是安装了采光玻璃,这样一来,采光的问题就基本解决了。 大幕缓缓拉开,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舞台上。 就连正在和李想说话的李世民,都挺直了腰杆,一脸期待的看着。 听到这奇怪的旋律,所有人都是一脸的疑惑。 大幕之后,舞台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些他不认识的东西。 说好的看节目呢? 演员们怎么还没出现? 然而,还不等众人发问,李想又提醒道:“干爹,请您捂住耳朵!” 李世民并没有理会,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舞台上。 他倒要看看,李想到底在搞什么鬼。 他是不是觉得自己老了? “嘭!” 就在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看戏的时候,舞台上突然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紧接着,一股浓烟冲天而起。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人始料未及! 而且,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 就连房玄龄、萧瑀这等见过大场面的人,都面如土色的坐在椅子上。 李世民也好不到哪去,差点没从椅子上蹦起来,幸好被李想给扶住了。 李世民身后,张阿难、李君羡两人心中同时一动,脑海中闪过许多念头。 难道,燕王要造反不成? 弄这些就是为了把陛下还有文武百官都抓起来。 第1253章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 “哐当!” 李君羡只觉得双腿发软,但很快就回过神来,拔出腰间的长剑,挡在李世民的身前,警惕的看着四周。 然而,后台的人,却并不知道这一幕,依旧是按照昨天的彩排,继续着自己的表演。 只见一条两米多长的白蛇,出现在了舞台中央。 不得不承认,大唐的工匠技术确实非常高超。 那条白蛇,栩栩如生,丝毫不逊色于现代电影中的道具。 如果不仔细看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看到这一幕,李君羡心中又是一惊。 “保护陛下!来人!” 随着李君羡的一声大喝,不远处,一支千牛卫已经赶到。 “嫣然,他们好像被吓住了。” 虽然台上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但是包厢里的女人们却都没有太大的反应。 这并不是她们见过大场面,也不是她们胆子大。 这一切,都是段嫣然泄露的! 昨天看过彩排的她,很清楚这场演出的影响力有多大。 如果不提前剧透一下,把事情说清楚,还真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事来。 特别是长孙皇后年纪大了,万一被吓出个好歹来,那就是天大的罪过了。 所以,除了捂住长孙皇后的耳朵,她还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长孙皇后看着眼前李世民那边惊慌失措的一幕,嘴角不由勾起一抹笑意。 “母后,这鞭炮闹得太大了,我昨天看的时候都吓得不轻,王爷也没有提醒我。” 段嫣然像是在控诉李想。 落在长孙皇后等人眼中,就更有趣了。 “开场就这么有趣,真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长孙皇后当然听得出来,段嫣然这番话,并不是在抱怨,而是在展示两人的日常生活。 “呵呵,后面的表演也很精彩,不过看样子,还需要一段时间。” 包厢里的女人们议论纷纷,而坐在最前面的李世民却是一脸的平静。 “让开!这只是一场戏,有什么好紧张的?” 李世民看着李君羡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心中也是一阵尴尬。 这货忠诚归忠诚,但有时候脑子还不如张阿难,所以李世民才会将百骑司交给张阿难,贴身保护自己,李君羡则负责大明宫周围的安全。 房玄龄、萧瑀等人,则是趁机深吸一口气,正襟危坐。 太丢人了。 还好大家半斤八两,否则多尴尬啊。 李想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 都说了好几遍了,捂着耳朵,声音很大,谁都不信。 如今却是一脸的幽怨的看着自己,让他很是郁闷。 “燕王,你这是何居心,故意吓唬陛下,吓唬文武百官?” 长孙无忌被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是所有人中最丢人的一个。 这让他颜面尽失,对李想怒目而视。 “陛下,《白蛇传》是一部虚构的小说,里面有妖魔鬼怪,也有神仙,为了让剧情更加的真实,所以需要放一些烟花来衬托,如果你们不喜欢的话,我可以让幕后的人将这些道具给撤了。” 无论李想怎么解释,所有人都被吓得不轻。 所以,他决定退一步海阔天空,既然他们觉得烟花太吓人,那就取消吧。 “王爷,皇后娘娘让我来问一问,这场戏,什么时候才能重新开始?” 这个时候,长孙皇后身边的宫人,也走了进来。 看来,长孙皇后也看到了这一幕,生怕李世民怪罪到李想头上,才会派人来帮忙。 “你去通知后台,让他们继续表演。” 李世民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立刻做出了决定。 李想也不多说什么,转身就走,直奔后台而去。 “王爷,还好吗?这场戏还要演下去吗?” 紫霞小脸一白,暗道不好,这下麻烦大了。 “放心吧,都是虚惊一场,大家还是按照昨天排练好的来吧。” 听到李想这么一说,舞台上那些战战兢兢的伙计们,这才再次动了起来,BGM再次响起。 “哇!” 而扮演白素贞的紫霞,更是让所有人都为之惊叹。 后来,因为剧情需要,还需要用到烟花之类的道具。 “砰!” 每当烟花出现的时候,总会引起一阵惊呼。 虽然大家都知道那不是真正的法术,只是一个人工制造出来的道具,但是这一幕实在是太震撼了,以至于很多人都没有亲眼见过,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感叹。 在经历了前半段惊心动魄的表演之后,当剧情发展到西湖之畔的时候,包厢里的女人们都是一片叫好之声。 尤其是小青调戏许仙,以及许仙与白素贞初次相遇的一幕,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在书上看过,和看舞台上的表演是完全不同的。 “这许仙,长得还真是英俊潇洒,连寻常女子都比不上,难怪白素贞会对一个凡人动心。” 长孙皇后一边看一边点评。 “母后,嘿嘿,你说这许仙的扮演者是男是女?” 段嫣然俏皮的问了一句。 “什么?不会是女扮男装吧?” 在场的人都是聪明人,从段嫣然的问话中,他们已经猜到了真相。 但越是这样,就越是让人难以接受。 就好像小时候看过《新白娘子传奇》一样,怎么也没想到演许仙的竟然是个女人。 就算是有人跟你说了,你也不会一时半刻就相信。 “是真的,演许仙的人叫梅川慧子,是王爷从倭国带回来的丫鬟。” 一开始,段嫣然还不明白,李想为什么要选梅川慧子这样的女孩子来演许仙,但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 “想儿总是能带给我们惊喜。” 包厢里,顿时响起了一片赞叹声。 而这个时候,《白蛇传》的首场演出,也已经进入了尾声。 “有缘千里来相会……” 一艘小船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舞台上,一个船夫正在唱着歌。 许仙,白素贞,还有小青三人,此时正坐在船尾,有说有笑。 如此唯美的一幕,配合着舞台上若隐若现的烟雾,更是令整个戏剧院当中的所有人都为之震撼。 第1254章什么发烧,是来排队买票 李想看着众人的反应,心中暗笑。 长安城之中,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对这场戏感觉不可思议,可想而知,当彻底开放之后,将会是何等的轰动。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一首歌唱完,李想转头看向李世民。 然而,却发现李世民正呆呆的看着台上,其他人也都是一脸懵逼,似乎还沉浸在刚才那一幕中。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李想终于忍不住了,扭了扭屁股。 除了包厢里面用的是鲨鱼皮沙发之外,其他的座位都是硬木。 足足坐了两个时辰,李想的屁股都快疼死了。 或许是李想弄出的动静太大,又或许是椅子的质量太差,“咯吱咯吱”的动静,让所有人都回过神来。 长孙无忌,李承乾,李泰三人看向李想的目光都变得复杂起来,一言不发。 “不错!很好!想儿,这场戏比朕想象中要精彩得多。” 李世民赞叹了一声。 有了第一个开头,房玄龄等人也都纷纷夸赞起了这《西湖相会》来。 “父皇喜欢就好,过不了多久,就会有第二次和第三次表演了,到时候还请父皇赏光。” 大唐的第三产业并不多,尤其是娱乐产业,除了青楼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产业。 “再说吧,朕可不能每隔几天就来看戏。” 不得不说,李世民的自制力还是很强的。 虽然他还想再看一遍《白蛇传》,但是他忍住了。 《白蛇传》再度成为了长安城中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第一场演出,虽然人数不多,但是也有不少,特别是燕王府请来的商人。 经过口口相传,大家都知道了这出《西湖相会》是怎么回事。 “阿牛,我给你讲,那白素贞出场时,天雷滚滚,烟雾弥漫,然后轰隆一声,把剧院里的人都给震住了。” 这些日子以来,金太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会和自己的弟子阿牛吹嘘一通《西湖相会》,让阿牛的心都痒痒的。 “师父,我听说剧院马上就要卖票了,要不我们再去看看?” 虽然阿牛已经猜到了门票不会便宜,但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还是愿意花哪怕一个月的工钱去看一看。 “我这几天也有留意,王掌柜说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后天就会正式发售,只是不知道票价是多少。” 金太喝下一口五粮液,脸色红润,脑海中却是不断地回忆着当日的情景。 “有缘千里来相会~” 想着想着,金太就情不自禁地哼了起来。 比起开场,他更喜欢这首歌的结尾。 尤其是想到那艘船在舞台上走来走去,船夫划船的样子…… 太美了! 为此,金太今天下午还特意去渭水上划船,体验了一下站在船头唱歌的感觉。 …… 五合居。 不得不说,郭得刚还真是与时俱进啊。 这首《西湖相会》刚一上演,最后一首歌《西湖美景》,他就很快学会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 《白蛇传》里的台词,郭得刚早就说过很多次了,所以他也不是第一次演了。 而郭得刚,则是反复的重复着同样的话。 让他有些意外的是,这些人中,有几个是连续几天来的。 “好了,各位客人,今天就到这里吧,祝大家明天抢到票!” 随着一曲《西湖美景》的结束,郭得刚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说书任务。 从明天开始,剧院将会开始售票,《西湖相会》将会持续三天,然后休息两天,然后再进行下一场演出。 长安城之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在翘首以盼,等待着这场演出的开始。 …… 初夏的长安城,早上和晚上的温度相差很大。 夕阳西下,渭水两岸的游人渐渐散去。 再不走的话,就来不及进城了。 不过,也有一些人聚集在戏剧院附近。 “阿牛,太阳都快落山了,你怎么还不出来?” 阿牛提着一个大包小包往戏剧院走去,没想到却被人叫住了。 “是刘方、刘青啊。” 阿牛一看,原来是上次送钉子到大明宫时,误打误撞遇到的两位匠师,顿时笑了。 算起来,两人也算得上是邻居了。 刘方和刘青都是建设局里小有名气的工匠,在长安城里也能买得起一座相对普通的宅院。 买完之后,他才知道,阿牛就住在附近。 这么一来,几个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也渐渐的熟悉了起来。 “嗯,听说《西湖相会》明天就要开售了,我们两个特意来看看能不能买到票,免得来晚了抢不到票。” 刘方把他和刘青的来意告诉了阿牛。 “两位也是来买票的吧?我也一样。不过听说现在长安城那边好多人都在抢票呢,我生怕明天抢不到票,所以早早的就来了。” 阿牛憨厚的笑了笑。 “啊?”刘青一脸懵逼,“这么早就来了?” 在建设局呆了这么长时间,刘青已经习惯了排队。 不过……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太阳,刚刚落到了西方。 难道是阿牛没弄清楚,以为太阳刚刚升起? 刘青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想要探一探阿牛的脑门,看看他是不是发烧了。 “刘青,你是不是看到我脑门上有东西了?” 几个人平日里都是相熟的,所以阿牛并没有避开刘青的手掌。 “你没发烧吗?” 刘青疑惑的看着阿牛。 这个时候,阿牛终于明白了刘青的意思,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悦之色。 “刘青,你看那边,已经有不少人在排队了。如果你真想买票的话,就和我一起排队。否则的话,你明天可能就买不到票了。” 阿牛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已经排起了长队的人走去,生怕去晚了抢不到好位置。 只留下刘青,刘方两个兄弟面面相觑。 刘青犹豫了一下,还是向刘方提议道:“要不……我们也排个队?” “我们还没吃晚饭呢,而且我们什么都没准备,今晚在哪里睡?” 刘方对这《西湖相会》也很感兴趣。 建设局给的工资还是挺公道的,像他们这种四级工匠,日子其实过得挺好的。 所以他愿意花大价钱,来看看这出被长安城里的人传得沸沸扬扬的戏剧究竟有多好。 他听说,连陛下都赞不绝口呢。 第1255章一传十十传百,所有人都去排队了 “放心吧,阿牛肯定是有所准备的,我看他身上背着个大袋子,要不咱们跟他挤一挤?至于吃的,等会儿去路边摊买吧。” 最终,刘青,刘方两个人,也加入了这支队伍。 …… 燕王府内,李想刚用过晚饭,许敬宗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王爷,好多人都围在剧院外面呢。” “嗯?”李想一脸懵逼,“不是明天才开始卖票么?” “王爷,这票是明儿开卖,只是有人怕明天买不到,所以早早的就来排队了。一开始只有几个人在排队,但看到有人提前排队,消息传出去之后,排队的人就更多了,现在排队的人少说也有上百人。” 许敬宗高兴之余,又有些不自在。 这种情况,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就连李想,都被吓了一跳。 长安城的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热情了? “到明天早上还有七八个时辰的时间,到时候人多了,难免会出问题,派几个护卫去维持秩序。” 李想希望能看到戏剧院开张之日,能有一个好的开端。 不过,希望不要流血。 现在已经有上百人在排队了,等到第二天售卖时,这支队伍绝对能突破上千人。 人多了,素质也不一样,万一发生踩踏事件,那就糟糕了。 “王爷,在来的路上,我已经让观狮山书院的护卫去维持秩序了,但人还是越来越多,我怕今晚会有麻烦。” 这么多人在这里,天气还是很冷的,而且,人也是要吃饭的。 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脱队而去,等他们再来的时候,你是不是插队,又是临时离开,那就很容易出问题了。 大唐是一个尚武的国度,以武力为尊,这种事情并不少见。 而且,来这里的人,大多都是一些勋贵富商的下人,平日里嚣张跋扈,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 “嗯,话是这么说没错,我这就让秦安然再派一批护卫跟着你,如果有人敢闹事,不用客气,一定要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提前买票是好事,既能增加剧院的人气,也能让《白蛇传》的后续发展更上一层楼。 所以,李想非常支持他的决定,并没有傻到派人去驱赶排队的人。 不过,该有的秩序还是要有的。 …… “首领,我刚才听到有人提前去排队了,咱们是不是也要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去看一看?” 阿少古一路小跑飞快地向阿义汇报了自己刚刚得到的消息。 得益于关中各地铺设水泥路的机会,大大小小的碎石作坊生意越来越好,也赚了不少钱了。 阿义在长安城呆了这么久,自然是想尽一切办法融入这个城市之中。 最近,《白蛇传》成了所有人讨论的焦点,阿义自然也是如此。 第一次公演,他没能参加,这让他很是遗憾,和朋友们一起吃个饭,都没有什么话题。 现在听说戏剧院要开放了,他第一时间就安排阿少古去买票。 “什么?是不是搞错了?” 阿义听到阿少古的报告后,整个人都懵了。 他已经请了一些相熟的商人来看明天的演出。 如果买不到票,那可就尴尬了。 “首领,不会错的,有一些人今天已经在排队了,就是为了抢到票,听说戏剧院门口都排起了长队。” 阿少古很担心,如果他明天买不到票,会被责怪的。 虽然这两年来,他们的首领变得温和了许多,但骨子里,依旧是一言不合就动手打人的性子。 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是吗?” 阿义只觉得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 那《白蛇传》也不可能演一遍就停演啊,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等着看? 算了,既然不需要自己去排队,那就让阿少古去排队好了。 “嗯,所以我才会第一时间回来向你汇报。” “还愣着干嘛,快马出城排队去!” …… 这一天,苏若器起了个大早。 虽然今天不是休息日,但他已经请假了,今天要去剧院看《西湖相会》。 “演出不是下午开始吗?大清早的,你怎么出去了?” 苏父有些奇怪地看着苏若器起得比平时还要早。 “父亲,现在整个长安城都有不少人想要去看这场表演呢,要是去晚了,可能连票都没有了。” 苏若器这几天与同僚们闲聊时,便知道许多人对这出连当今陛下都要鼓掌叫好的好戏,都是有意观看的。 “你先去看看吧,如果真的很好,我也去看看。” 苏父年纪大了,也不是很好奇。 “父亲,我是不是应该多买一些票啊,回头送个礼什么的也挺好的。虽然一张票不值多少钱,但是礼物本身就是一种心意。” 受父亲影响,苏若器年纪虽小,但为人处世之道却是极有一套。 所以,他才能在大理寺如鱼得水。 苏家的传统就是用金银开路。 “这倒是个好办法。” 苏父双眼放光,觉得这个办法不错。 送礼这件事,一直是苏父头疼的事情。 虽然每年都有很多礼物送出去,但想要有新意,让人记住,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比如《白蛇传》的入场券,就是一份不错的礼物。 “你看,剧院后面肯定还会有别的戏,总会有观众喜欢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那我就陪你去一趟好了,听说能买到后面几天的票?” “没问题,十天内都行。” 苏若器显然是做足了功课的,对戏剧院的许多规矩都了然于胸。 父子俩边吃边聊,吃过早饭后,便坐着马车去了戏剧院。 …… 刘青感觉昨天晚上好累。 本来还想着去买点吃的喝的,然后和阿牛坐在戏剧院门口,边吃边等。 然而,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随着队伍的增加,他们还要防止有人插队。 虽然有专门的伙计在维持秩序,但到了晚上,已经有五六百人排起了长队,乌压压的。 原本笔直的队伍,此时已经变成了一条蜿蜒的长龙。 担心上完厕所就回不来了,刘青已经憋了很久了。 憋着尿的滋味…… 好在天亮后,戏剧院准备了几间简易厕所。 第1256章倒卖戏院门票,大唐的黄牛真聪明 “阿牛,幸亏昨天遇到你,否则这票可就抢不到了。” 刘青看着天亮的时候,队伍已经看不到头了,一阵庆幸。 光是这些人,就能把今天所有的票都买完。 “也不知道这票价是多少钱,剧院的伙计会不会见人太多,临时加价?” 阿牛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眼中流露出一抹担忧。 “不会吧?据说,这戏院是燕王府的产业。 刘青有些底气不足的说道。 其实,他也知道,这点小事,李想是绝对不会插手的,很可能是下面的人自己决定的。 “算了,既然已经排了那么久,就算是花再多的钱,我也要买一张。” 阿牛大口大口的吃着鲸肉干,重新变得斗志昂扬起来。 当苏若器兴冲冲地来到戏剧院附近时,立刻被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郎君,前面的路被堵住了,马车走不动了。” 车夫一边拉着刹车,一边有些惊讶。 “啊?”苏若器掀开车帘向外望去,“我们还没到戏剧院呢。” “是啊,离戏剧院只有两里地的路程,但马车已经走不动了。” 苏父觉得有些不对劲,忍不住往前看了一眼。 这一看,让他大吃一惊。 渭水之畔,到处都是各式各样的马车,看起来就像是一场车展一样。 “我们一大早就出来了,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多人在我们前面。” “父亲,快点下车吧,去看看有多少人排队,我感觉今天的票很难买到了。” 苏若器顿时郁闷起来。 他今天特意请了个假,就是为了看白蛇传。 扭了扭有些臃肿的身体,苏若器终于走到了戏剧院的入口处。 这一路上,他也听到了各种各样的议论,他还听说很多人昨天晚上就来排队了。 “开始售票了,听说最低的是三十文,最高的是三百文。”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队伍就动了起来。 至于苏若器父子,则是受到了不少不怀好意的目光。 估计很多人都会认为,这两个人是来插队的。 “父亲,看这架势,怕是得有上千人在排队,今天的票怕是抢不到了。” 在苏若器看来,就算是每人只买一张票,估计也能抢购一空。 而且,不少人都是为了自家老爷买的,排队那么久,怎么可能只买一张? 很快,排在最前面的几个人,就拿着自己的票,兴高采烈的走出了售票处。 “郎君,能不能卖给我?再加十文?” 苏若器拉过一名手持门票的青年,笑着问道。 “才十文钱,你知道不知道我从昨天就开始排队了?” 这家伙压根就没打算卖票。 接下来苏若器又问了几个人,价格也从最初的十文,一路飙升到了五十文。 “我这里是靠前的位置,一百文买来的,你要是喜欢,二百文一张卖给你,我可是排了好长时间才买到的。” 折腾了半天,苏若器终于找到了愿意出售的人。 “两百文?那我就全要了。” 如果是一开始,苏若器绝对不会接受有人开出双倍的价格将票卖给他,但在经历了几次挫折之后,他终于认清了现实。 如果他想要看《西湖相会》的话,就必须拿出足够的钱。 好在对于苏成贯来说,一百个铜钱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这一幕被排队的老任看在眼里,他是彭芝的左膀右臂,牙行也是他亲自管过的,对倒卖什么的都很熟悉。 一转手,就能翻倍,而且没有任何风险。 最差的结果,也不过是以原价出售而已。 这可是一笔不错的买卖。 这一次,他没有排队,而是和苏若器一样,拦住那些买了票要走的人加价购买。 愿意排队买票的,不是跑腿的就是真爱粉,老任的运气也没苏若器好到哪去,基本都是双倍甚至更高的价格才能买到。 拿到十张票后,老任直接离开了这片区域,朝着人群密集的地方走去。 “需要门票吗?第一排最好的座位,一个银币一个!” “门票一百文一张,仅此两张,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老任手里的十几张票就卖完了。 老任强压下心中的兴奋,继续买票,等他攒够了十多张票之后,就又去别的地方卖了。 这样的买卖持续了一个多时辰,等到票全部卖完,老任身上多了十几个银币。 这几乎抵得上他一年的收入了。 老任有种做梦的感觉,这钱来的太容易了。 听说这家剧院每天都有舞台剧,这是不是意味着可以一直做下去? 不行,得赶紧回去告诉掌柜的,从明天开始,多安排几个牙行的伙计来帮自己干活。 就在刚刚,他就注意到有几个人也在学着他的样子,做着倒卖门票的生意。 得多带点人手,把这单生意做成! 很快,李想就得到了戏剧院前的消息。 “王爷,咱们是不是该管一管这些倒卖门票的事情?” 许敬宗有些迟疑,总觉得有这么一群人在,戏剧院好像更出名了。 但他隐隐有一种预感,再这样下去,观众们肯定会有怨言的。 谁愿意平白多出一倍的钱? “延族,这件事光是禁止是不行的,一旦门票供不应求,这些人肯定会有生存的空间,也有一些买了票的人,因为有事不能去看,就把票转给了别人,这是不可能禁止的,没办法。” 李想刚听说黄牛这么快就出现在戏剧院门口,也是一脸懵逼。 不得不说,大唐的平民还真是聪明。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 长安城里的人,谁不知道《西湖相会》的火爆程度? 至于最后一排,只需要三十个铜板,这对一般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三十个铜板,要好几天才能赚到。 不过,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出三十个铜板的。 最重要的是,很多人都对这出戏很感兴趣,看完之后,还会去看第二遍,第三遍,无形中就会吸引更多的观众。 第1257章吐蕃又来大唐提亲了 长安城是一座超级大都市,人口已经超过了百万,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长之中。 事实上,这些年来,大唐的人口增长速度非常快。 没了战争饥荒,没有杜蕾斯杰士邦,人类的生育能力简直恐怖。 “不过,这些人都是大赚特赚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提高一下票价?” 许敬宗对戏剧院能给这帮人赚这么多钱有些不满。 这简直就是踩着戏院的肩膀赚钱啊。 “没用的,你涨价了,他们就会出更高的价格。不如限定名额,每人最多买两张。另外,如果他们做得太过分,也可以给他们一个警告。” 黄牛的存在,对戏剧院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就拿苹果手机来说,如果不是每一次推出,都会有黄牛帮忙宣传,根本不会有这么大的名气。 “好吧,我知道了。” 见李想心意已决,许敬宗也不再纠结。 …… 当长安城中的人们沉浸在《白蛇传》中时,明德门外来了一群奇装异服的外国人。 “大相,长安城的格局真的很大。” 队伍里,一名文质彬彬的男子忍不住感慨了起来。 在这群外国人之中,为首的几个人,看起来都是风度翩翩,引得长安城的百姓们,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塞凡达,大唐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强大得多,所以我才会劝赞普放下去年的失败,和大唐重修旧好,最好能和大唐联姻,获得更多的技术,把我们吐蕃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禄东赞是吐蕃境内仅次于赞普的人物,深得松赞干布的信任。 这一次,禄东赞作为吐蕃国的使节,来到大唐,目的非常的强烈。 从吐谷浑的故地到定襄,再一路走水泥路到长安城,所有人都被大唐的繁荣和强大所震撼。 这也让禄东赞越发的想要和大唐搞好关系,想办法和大唐联姻,想要从大唐学到更多的东西。 塞凡达点点头:“不错,吐蕃地处高原,面积虽大,但资源却十分匮乏,每个牧民都没有陶罐,而大唐,却是家家户户都有陶罐。” “这倒不算什么,关键是在定襄城里,我发现那里的工匠居然有不少识字的,而且还会自己做笔记,真是让人惊讶。”旁边的桑索赞也跟着说道。 塞凡达和桑索赞都是这次行动的副使,他们的名气虽然没有禄东赞那么大,但也是吐蕃历史上和禄东赞齐名的四大名臣之一,眼界和见识自然不会差。 “走吧,别在城门处停着,他们还以为我们是猴子呢。” 禄东赞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带着自己的队伍,朝着长安城的方向走去。 …… 长安城的天气越来越热,李想这几天都在院子里逗弄着小玉米。 快两岁的小玉米已经可以自己跑来跑去了。 更重要的是,她的嘴巴还挺甜的。 “阿娘,你真美!“ “爹爹,辛苦你了!” “好想你,爹爹!” “爹爹,抱抱。” 每当听到小丫头稚嫩的声音,李想都会笑得合不拢嘴。 “好气啊,二哥,你给我做主啊!” 李想正牵着小玉米在百草园里漫步,李治怒气冲冲地来找他了。 “雉奴,在长安城里,谁敢招惹你?” 李治经常出入他的府邸,已经十二岁了,却还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二哥,你没听说吗,吐蕃国的使者派人来提亲了,想要娶一位公主。” 大唐也不是没有过公主嫁给胡人的事情,九江公主被许配给执失思力,衡阳公主被许配给阿史那杜尔,甚至有几个皇亲国戚和突厥人联姻,这就是李世民笼络胡人的一种手段。 但是,李治深受李想的影响,当他听到朝中大臣和李世民同意联姻的时候,立即站了出来。 可惜的是,李治在朝中的地位并不高,虽然李世民对他宠爱有加,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却没有人把他放在眼里。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在耍小孩子脾气,不愿意把自己的姐姐嫁去吐蕃。 毕竟,嫁人之后,便再也不可能回到长安,与自己的亲人相见。 “吐蕃?” 李想皱了皱眉,这些日子以来,他对长安城中发生的事情,并没有太过关注。 “不错,听说这位特使是吐蕃国的宰相,位高权重,朝中大臣都觉得他是真心实意的。” 吐蕃曾经不止一次派人前来提亲,但是都被李世民婉拒了。 但是松州之战,却让李世民对吐蕃国有了更多的了解。 松赞干布率领的十余万军队虽然被牛进达的先锋部队击溃,但是关于吐蕃国的情报却在李世民的手中不断的汇总。 直到这个时候,李世民才知道,原本偏僻的吐蕃国,已经统一了整个高原,成为了大唐西南新的威胁。 至于吐蕃国的军力,李世民还真没放在眼里。 但是高原上的贫瘠和恶劣的环境,却让大唐失去了征服的欲望。 为了不让吐蕃国给大唐添麻烦,李世民也渐渐的改变了对吐蕃的态度。 这次,那禄东赞再一次代表松赞干布向李世民提出和亲的请求,李世民也就答应了。 “土藩来的人是叫禄东赞吗?” 李想知道禄东赞来大唐迎接文成公主进藏的事情,他也在中学的时候学过。 现在,他又遇到了这样的大事,不由得有一种错觉。 “是啊,我记得他叫禄东赞。二哥,你认识他?” 显然,李治对禄东赞并不怎么在意。 “这位禄东赞在吐蕃国也是难得一见的人才,他既然敢到长安来,那我就去会会他。” 这一刻,李想甚至产生了一个想法,那就是把禄东赞留在长安。 作为吐蕃史上最为著名的大臣,有禄东赞的吐蕃,和没有禄东赞的吐蕃,发展速度自然是截然不同的。 吐蕃表面上看起来是臣服于大唐,但是再过几十年,等他们成长起来,就会成为大唐新的敌人。 甚至还一度攻进了长安。 与其如此,还不如将这个西南崛起的强大势力,直接扼杀在摇篮里。 第1258章既然不能为大唐效力,那就算了 “二哥,你怎么还有空去见禄东赞,还不快劝劝父皇,让他取消这门亲事,你不是最讨厌和亲了吗?” “雉奴,放心吧,我绝对不会让他得逞的!” 禄东赞不但带着文成公主回到了吐蕃,而且还带走了大量的工匠、典籍,甚至还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大唐最先进的农耕技术,全部带了过去。 这让吐蕃国的崛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初,倭国派来的遣唐使,就是为了学习奇技淫巧,结果被李想给破坏了。 现在轮到吐蕃了,李想更加不能放松。 “二哥,我就知道找你绝对性,我在宫里碰见了大哥四哥,都说我天真,真让人生气。” “连陛下都倾向于答应,太子与魏王又怎会跳出来反对?” 到了这个时候,李承乾与李泰之间的明争暗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所有人都想要引起李世民的注意。 当然,他们也不会反对和亲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 “王爷,有个土藩的使者,带着请柬来求见。” 说曹操曹操就到。 就在李想和李治说话的时候,有人来报信,说吐蕃的使者来拜访了。 “雉奴,走吧,和二哥一起,去会会这些吐蕃的家伙!” …… “下臣见过燕王殿下!” 看着眼前这位传奇般的燕王,禄东赞也是心中暗赞。 那神态,那气度,不愧是高高在上的皇子。 “久闻大相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李想一眼就认出了禄东赞,这哪里是吐蕃人,明明就是大唐未来的高官啊。 然而,禄东赞却不以为意,只当李想是在客气。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引起李想的重视。 “燕王殿下号称长安城的第一才子,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大唐果然是人才辈出,令人敬佩。” 两人客套着,互相吹捧了几句,心里却是暗暗打量着对方。 禄东赞已经在长安城呆了数日,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在忙碌着。 结交各路贵人,去打探各种消息,收集各种资料。 就连东、西两个城市的牙行,都有不少人得了好处。 “大唐物产丰饶,物产丰富,巧夺天工,我早就想去看看奇迹的诞生地了。听说燕王府的工坊都是大唐最好的工坊,不知道下臣有没有机会?” 禄东赞绕了一大圈,终于说出了自己真正的目的。 可是,以李想的性格,怎么可能会为了面子,将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 “哪里哪里。如果说长安城里最好的东西是什么,那就是珍宝阁了,如果大相有兴趣,我可以让人带你去看看。另外,戏剧院也是个不错的去处。” 李想微微一笑,对禄东赞说道。 你不是想要见识一下大唐的精品吗,还有什么地方比珍宝阁更好的? 至于作坊里的半成品,哪有成品好看,还是别弄脏了你的眼睛。 “珍宝阁果然不同凡响,我昨天去过一趟,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里面卖的东西是如何做出来的。” 没有足够的脸皮,禄东赞是无法在这个位置上站稳脚跟的。 明知道李想想说什么,却还装傻充愣。 “大相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大唐蒸蒸日上,放眼天下,已经没有人是大唐的对手。以前的东突厥,现在都是大唐的人,陛下也不会亏待他们,如果大相肯弃暗投明,本王可以保证你的前途一片光明。”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 李想见禄东赞装傻充愣,便不再多说。 虽然他也知道,想要禄东赞投靠大唐,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既然已经试探过了,对方拒绝了,那他以后出手,也不会有什么遗憾了。 禄东赞这种人才,如果不被大唐利用,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王爷谬赞,赞普待下臣不薄,下臣这一生,也只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求有来生,能够投胎到大唐。” 果然,禄东赞拒绝了李想的提议。 然而,就在他话音落下的时候,李想双眼微微一闭,冷哼一声,杀气四溢。 禄东赞心中“咯噔”一下,感觉自己这次来燕王府,恐怕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吐蕃地处高原,大相难得来长安一次,不妨在此多住些时日,领略我大唐的盛世气象。” 接下来,两人的谈话,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了小半个时辰,算是结束了这次的会面。 …… 大明宫中,李世民正在和房玄龄等人商议吐蕃的事情,而禄东赞也得到了李世民两次接见。 禄东赞见自己的目的即将达成,原本忐忑不安的心情,也渐渐平复下来。 可惜,李想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想儿,今日怎么过来找我了?” 李世民虽然正在和房玄龄、温彦博交谈,但听说李想求见自己,还是派人将李想带到了宣政殿。 这些年来,李想很少主动找上门来。 现在他主动要求见自己,肯定是出了什么事。 “干爹,我这次来,是为了吐蕃使者的事情。” 李想倒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将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 禄东赞,桑索赞,塞凡达三位正副使的出色表现,让吐蕃使团在长安城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这三人虽然是番邦蛮子,但却都是汉学高手,尤其是桑索赞,更是在国子监中,向孔颖达等人请教了不少的典籍,不得不说,他们对这三个人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当然,这也是因为吐蕃国和大唐接壤的缘故,大家对这个国家的了解要比其他国家多得多。 “哦?” 李世民脑海中灵光一闪,想起李治前几天说过的话,立刻就明白了李想的意思,“这么说,你也反对和亲了?” “干爹,若论和亲,大汉时期的和亲应该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再加上大汉当时的情况,儿臣是支持和亲的。” 李世民微微一愣,没想到李想竟然会这么说,这让李世民有些意外。 “哦,大汉当时是怎么想的?” 李世民忍不住问了起来。 第1259章国力强大还和亲,那就是傻子 “大汉开国之初,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社稷动荡不安,甚至有人易子而食。再加上汉高祖分封诸侯,皇权渐失,七王之乱,百姓急需休养生息,需要一个安定的外部环境。” 李想说起话来,已经变得很有技巧,并没有像魏征那样,一根筋的说出来。 “至于匈奴,在冒顿单于率领下,南征北讨,统一大草原,不仅收复了大秦进攻匈奴时所占据的领土,而且打败了周围所有的部落,成为大汉最大的威胁,甚至有一次攻占了晋阳,汉高祖率军出征之时,在白登山被围困,差点酿成大祸。” 房玄龄和温彦博看着李想侃侃而谈,也是饶有兴致的听着。 这些天来,他们一直在和李世民商量着和亲的重要性。 不过,似乎所有人都没有从李想的分析角度去解读和亲。 “到了这个时候,无论是汉高祖还是朝中大臣,都已经意识到了匈奴对大汉的巨大威胁,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劫掠那么简单了,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导致大汉的灭亡。当时最重要的,就是先稳住匈奴,暗中壮大大汉的实力。” “没错,勾践也是这么做的。”李世民点了点头,觉得李想做的很好。 “所以,为了缓和汉匈之间的矛盾,才有了和亲一说。通过和亲,两国初步划分了疆界,停战了战争,扩大了贸易往来,避免了大汉的子民再一次陷入无休无止的战乱之中,得到了休养生息的机会。” “当然,匈奴人也因为和亲贸易而获得了不少物资,生活水平提高了,对边境汉人的掠夺也就没那么强烈了。” 李想见李世民听得很认真,这才继续说道:“从这一点来看,那次的和亲,虽然并不光彩,但却是一个非常正确的外交政策。” “外交政策? 李世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 “所谓外交政策,其实就是一国基于自身的对外战略,针对利益,自身实力,以及当时的外部环境,而采取的一系列的策略。” 虽然在战国时代,张仪、苏秦都是赫赫有名的使节,但是像李世民、房玄龄等人,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说法。 李世民问道:“按照你的意思,和亲就是汉朝的一种外交政策吗?” “是啊,不过到了汉武帝时代,经过数代皇帝的努力,经济和民生都得到了很好的改善,诸侯之间的矛盾也被解决了,同时还与月氏等国结盟,共同对抗匈奴,大汉再也不需要忍气吞声了。” “早期的时候,汉朝有求于匈奴,儿臣赞同汉朝初期的和亲。” 话说到这份上,李想终于说出了他的目的。 “你同意汉朝之初的和亲,那岂不是说,你并不赞成后来的和亲?” 李世民何等聪明,怎么会看不出李想的言外之意? “是啊!国力弱小,面对强大的敌人,忍辱负重,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如果一个人有足够的实力,却答应和亲,那就是傻子了!” 李想倒也不怕李世民生气。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李想并不赞成与土藩国和亲。 很显然,现在的大唐要比吐蕃强大得多,而不是像汉朝初期那样,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燕王殿下,吐蕃国地处高原,远离长安,资源贫瘠,如果我们和吐蕃打下去,不但国力大损,而且对大唐也没有什么好处,所以大家才会更倾向和吐蕃和亲。” 房玄龄担心李世民与李想剑拔弩张,连忙上前打圆场。 而这句话,也代表了绝大多数大臣的看法。 除了武将之外,真正想要打仗的人并不多。 特别是这场谁看得出来没好处的战争,明明可以避免的。 “房相,就拿汉朝的例子来说吧。若你真是匈奴单单于……” “咳咳!” 李想还没说完,房玄龄便打断道:“燕王殿下,慎言。” 房玄龄是个谨慎的人,但李想的话,却让他感觉到了一丝不妥。 虽然他用的是匈奴单于举例子,而不是汉高祖,否则他的脸都要绿了。 “让他说吧,朕倒要看看,他会怎么说。” 李世民感觉自己被李想给骗了,本以为李想会支持这门婚事,却没想到,李想竟然反对。 “房相,如果你是匈奴单于,回到汉朝初期,你会不会答应与大汉的和亲?” 李想的这个比方,非常独特,在此之前,所有人都是站在外人的角度去考虑这件事的利弊。 “这个……” 房玄龄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李想问的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结合前面的分析,显然汉初和亲有利于汉族,却为匈奴的衰落埋下了伏笔。 如果匈奴不接受汉朝的和亲,而是不断地入侵汉朝,那么汉朝很有可能就会灭亡,甚至崩溃。 所以这一次,房玄龄反而有些为难了。 毕竟,如果自己答应了,那岂不是就代表着,自己要反对大唐与吐蕃国的和亲? 毕竟,大唐和吐蕃国的关系,就像匈奴、大汉的关系。 可是,如果他答应了,那就太…… “房相,若是我是匈奴单于,我也会答应。” 房玄龄:“……” “燕王的意思是,你还是会答应?我是不是听错了?” 宣政殿中沉默了片刻,房玄龄有些不确定的问了一句。 “是啊,匈奴虽然强大,但资源并不多,也没有什么手工业,如果我是匈奴单于,我会答应和亲,让他们给我一些资源和工匠,作为和亲的贺礼。” 此言一出,李世民,房玄龄,都是一脸大写加粗的懵逼。 送上各种材料和工匠,作为和亲的嫁妆。 现在来看,难道…… “燕王殿下,当年大汉不也是如此,结果匈奴还不是吃了大亏?怎么还要答应?”温彦博问道。 “温相,那是因为资源和工匠我要了,但是战争和劫掠,还是要继续的。” 第1260章大唐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 “啊?” 温彦博与房玄龄对视一眼,最后还是温彦博开口道:“燕王,你这么做,会不会违背承诺?和亲的时候,不是有过盟约吗?” “盟约?温相,如果只是一纸盟约就能解决问题,那天下还打个屁啊,早就天下太平了!” 听到李想的话,温彦博和房玄龄都有些难以接受。 不过身为一国之君,李世民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是啊,如果国家之间的盟约有效的话,早就天下太平了。 他和东突厥有过合作,但是现在东突厥在哪? 李世民又道:“想儿,照你这么说,大唐与吐蕃国和亲,对于吐蕃有利,但对大唐不利?” “干爹,毫无疑问,这对吐蕃是有好处的,否则的话,他们也不会派人来求娶大唐的公主了。不过,从短期来看,大唐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毕竟边境会稳定很多,但是从长远来看,一个幅员辽阔,君臣和睦,实力越来越强的国家,对于大唐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李想此言一出,大殿内又是一片寂静。 如果李想一开始就反对,那就没人会听他的。 正如那日李治一样,众人也没将其放在心上。 可现在,李想分析得头头是道…… “其实,吐蕃国并不只是和大唐和亲,他们的国主松赞干布还娶了泥婆罗的公主。” 李想见李世民等人犹豫不决,又补充了一句。 李世民原本只是想找一个宗室女子,让她去吐蕃,可是如果吐蕃娶了泥婆罗的公主,那么如果自己答应了,那就是正中了他的下怀。 “朕明白了,你可以走了!” 李世民已经下定了决心,虽然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他并不想立刻改变主意。 “陛下,如今我朝国力强盛,远超古今,和亲实无必要。儿臣建议,大唐最基本的外交手段,就是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 话说到这份上,李想自然不会善罢甘休,直接抛出了最后一张底牌。 大明为什么会成为所有人喜爱的王朝,尽管它有那么多的问题? 就因为他们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 李世民将李想的话复述了一遍,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兴奋起来。 身为皇帝,他所追求的,不就是国泰民安,流芳百世吗? 如今国力强盛,如果真的如想儿所说的那样…… “不错!就像你说的那样,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这以后就是大唐的国策,后世子孙,如有违此者,当诛!” 李世民的声音响彻整个大殿。 …… 夏天,阳光明媚,已经很热了。 大理寺的一个院子里,禄东赞站在一颗柳树下,看着一群蚂蚁在忙碌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短短几天时间,大唐对于土藩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原本,他已经开始跟礼部商议和亲的事情了。 但是现在,大唐居然拒绝了和亲,虽然说还可以继续谈判,但是谈判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 “大相,燕王殿下毕竟是位高权重的皇子,大唐派他来和我们谈判,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到了这个时候,和亲已经不可能了,但是如果能够和大唐达成贸易协议,平息两国之间的矛盾,那也是一件好事。 “塞凡达,你没有见过燕王,所以,你并不知道燕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说实话,我在长安城见过的人不少,但是他们都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威胁。” 禄东赞还记得,在他去燕王府的时候,李想就对他动了杀心。 虽然他掩饰的很好,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不过,他还是发现了一些端倪。 他能在吐蕃国坐稳大相的位置,就是因为这份敏锐的洞察力,让他对自己的判断充满了信心。 虽然,他并不知道自己与燕王之间有什么恩怨,燕王殿下为什么要对自己表现出如此强烈的杀意? 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对李想的戒备。 这门亲事突然泡汤,让他不得不怀疑,这一切都是李想搞的鬼。 不得不承认,禄东赞的确是个聪明人,仅仅是这么一句话,他就猜到了事情的真相。 “大相,燕王虽然在长安城里很有名气,但毕竟只是一位王爷。” 塞凡达不明白,为什么禄东赞会对李想如此忌惮。 不管是李承乾,还是李泰,都比李想可怕多了。 “那倒不是。这几天,我已经知道了很多关于燕王的事情。你看,他带着一支龙虎卫,击溃了数万突厥精锐,又带领着先锋营剿灭了吐谷浑,大唐又有多少皇子能够和他相比?而且,他还是唐皇的次子,哪怕是义子,那也是儿子。” 和塞凡达相比,禄东赞的眼光明显要好得多。 “大相所言极是,我前些日子看过一本《三国演义》,听说这本书乃是燕王所著。虽然只是一部历史小说,但是里面的各种阴谋诡计,却是让人叹为观止。” 桑索赞是吐蕃国有名的文学家,即便是位高权重,来到长安之后,也忍不住去新华书店、三味书屋买了一大堆书籍。 于是,《三国演义》、《白蛇传》这两部畅销小说,自然而然地进入了他的视野。 《白蛇传》也就算了,虽然很好看,但也仅此而已。 但在《三国演义》中,桑索赞看到了许多不同的东西。 “罢了,现在说这些也没用。明天,便是我们与燕王的第一次正式商议之日,所以,我们还是先商议一下,如何与他谈一谈,这一次,怕是不会太顺利了。” 禄东赞叹道,虽然这大热天的,但心里却有些发凉。 …… 长安城中的衙门,大多都在皇宫或者是内城。 不过,市舶司都督府是一个例外。 这是唯一一座建在城外的衙门。 禄东赞,桑索赞,塞凡达三人早早的出了城门,朝着都督府走去。 可是,左等右等,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多,李想才来。 这一天,对禄东赞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天。 不过,李想并不认为,这次的谈判,会影响到他的睡眠。 当然,他并没有起的那么晚,而是在院子里跟小玉米玩了一会儿之后才过来。 这样的立威,虽然看起来很低级,但却是非常有效的。 第1261章吐蕃愿意臣服?那会不会听大唐的? “哎呦,大相这么早就来了?” 李想到了都督府,见到禄东赞等人已经等在那里,脸上也没有丝毫的尴尬。 禄东赞看着窗外的太阳,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笑着道,“听闻市舶司都督府日进斗金,建造得富丽堂皇,这才迫不及待的想要来看看。” 随着登州,杭州,明州,泉州,广州这些地方的海运生意越来越好,几乎每个季度,各地的市舶司都会派出一批人,将大量的金银运送回长安。 虽然燕王府暂时还没有通过市舶司都督府收回从长安城和定襄之间的过路费,但长安城里已经不会再有人怀疑李想修的路会不会亏本。 当然,禄东赞的话也有一半是真的,他虽然好奇,但绝对不是来看都督府的。 如果没有李想的允许,他们根本不可能在都督府内自由活动。 “呵呵,如果大相感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看看。要不,我们现在就去逛逛?” 禄东赞这是在虚张声势,李想自然不会当真,只是他倒要看看,对方会如何应对。 果然,禄东赞的脸色有些尴尬,“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们还是先谈正事吧。” 弱国无外交。 如果禄东赞知道这句话,他的心情一定会更加复杂。 去年松州一役之前,松赞干布和禄东赞都认为,吐蕃虽然不如大唐,却也是罕见的强大。 但是,十万大军,却被一个先锋营打得溃不成军,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虽然这一战并不能说明吐蕃人的战斗力有多差,但是失败就是失败。 而且,这一路上,禄东赞也见识到了大唐的繁华,特别是边陲的定襄城都如此繁华,心中对大唐的忌惮更深了。 至少现在,吐蕃是不可能和大唐为敌的。 禄东赞下定了决心。 所以,李想明摆着一个下马威,禄东赞也不敢有丝毫的怨言。 “好,那我们现在就开始。” 李想也只是随口一说,他可没兴趣和禄东赞一起逛。 有这闲工夫,不如回家陪陪小玉米。 “早就听闻上国为天下第一强国,我土藩愿臣服于上国,唯陛下马首是瞻,这一点,还望燕王明……” 自古以来,谈判从来都是先虚与委蛇,禄东赞也是如此。 “你真的要听从我父皇的命令?” 李想突如其来的问题,让禄东赞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让他怎么回答? 这都是客气话。 如果他不承认,那就是自取其辱,而且还会让人觉得吐蕃没有诚意。 可是,如果他承认了,那么,要是燕王又提出一些让他难以接受的要求,那么,这场谈判,又该如何继续? 这和礼部谈判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表面上的臣服,实际上大家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燕王,此事……确实如此。”禄东赞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开口说道。 “不过,我相信陛下一定不会为难我们这些小国的,对不对?” 禄东赞连忙说道,生怕李想真的提出什么为难自己的要求。 “当然!”李想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不过……” 此言一出,禄东赞心中一紧,看向李想的目光,充满了担忧。 “我听闻吐蕃有一种獒,体型如驴,奔驰如虎,吼声如狮,威风凛凛,不知道大相回去后,能不能派人送几只到长安来?” 听到李想这么说,禄东赞顿时放下心来。 这还不简单? 不过,很快,他又有了新的担忧。 燕王殿下连这种小事都知道,说明他比长安城里绝大多数人都要了解吐蛮。 听说去年罗些城来了几个商人,是定襄商会的人,听说定襄商会也是燕王府的,难道他是从那些商人那里得到的消息? “燕王,你说得对。獒犬体型虽大,但速度极快,对主人忠心耿耿,我回去就找几只好的獒犬送去。这獒犬,最好是一出生就喂,因为它只认一个主人,我会找几只雌雄獒犬,算好时间,等它们来到长安城,刚好生下幼崽。” 獒犬只是吐蕃许多部族的酋长、牧民饲养的看牛羊的狗,算不得什么珍贵的东西。 所以,禄东赞很乐意借此机会,与李想交好。 “多谢大相。” 李想咧嘴一笑,笑的很是随和。 这让桑索赞和塞凡达都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燕王并不像大相说的那么厉害。 “王爷,大唐在造纸、炼铁和纺织方面的造诣,都是天下无双,就连赞普都对他赞不绝口,这次来了长安,能不能给我一些合适的工匠?” 一番废话之后,禄东赞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本来他还想着,如果大唐方面不答应,他就悄悄带一批工匠回去。 可是,经过这几天的试探,长安城里,竟然没有一个工匠,愿意跟他们一起去土藩。 哪怕他许诺了天大的好处,对方也不会在意。 所以,禄东赞才会向李想提出这个要求。 “听闻大相此次前来,送来了许多珍贵的宝物,我们大唐素来以礼待人,自当不能让藩国吃亏。放心吧,等大相回去,大唐一定会重重有赏的。” 李想心中冷笑,果然跟小鬼子一个样。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些人回去之后,一定会带走一大批的书籍,看来,他要派人去定襄,让那些捕奴队做好准备,不能让他们这么轻易的返回吐蕃了。 “那就多谢了,不过,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我觉得还是赏赐一些工匠比较好。” 禄东赞还真是个厚颜无耻的家伙,他还以为李想不懂呢。 “没事,没事。既然是谈判,那都可以谈。纸、茶砖、羊毛线、玻璃镜,都好商量。” 李想装傻充愣,并没有拆穿禄东赞。 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那是不可能的。 第1262章禄东赞体验大唐的强大 接下来,又是一场无声的交锋。 吐蕃虽然依旧是奴隶制国家,国内并没有太多的资源。 不过,他们去天竺各地都很方便,而且他们和泥婆罗的关系也很好,总能弄到不少的金银。 而且,吐蕃在高原上占据着大量的土地,有着大量的牛、羊、马等资源,特别是特有的牦牛,可以极大的满足大唐对牛肉的需求。 正因如此,李想才会对与西域诸国的贸易感兴趣。 事实上,李想一直都很想和其他国家做生意。 这是一个强大的国家的常态,在跟其他国家做生意的时候,很少会吃亏,因为他们能够用来交换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别的不说,草原上刚刚流传出去的茶砖,已经成为了定襄和周围部落之间最重要的贸易来源之一。 而且,吐蕃是茶马古道的必经之地,对茶叶和其他的东西,也有很大的需求。 两人都很感兴趣,这次的谈判,自然是皆大欢喜。 …… 即便是炎热的夏天,也阻挡不了长安城中勋贵们的消费欲望。 调料店里,人山人海。 禄东赞穿着一身唐装,看起来并不像是吐蕃人。 这些日子,他几乎走遍了整个长安城,随便找了一家吃了一顿。 只有亲身经历,才能更直观的感受到大唐的强大。 “大相,听说这味之精是长安城中人气最高的一家酒楼,随便一顿饭都要一个银币,大唐的百姓,果然是富得流油啊。” 桑索赞和禄东赞相对而坐,视线迅速扫过整个大楼。 洛边城也有酒楼,可是那些酒楼和味之精比起来,简直就不值一提。 至于菜,那就更不用说了,吐蕃就几个砂锅煮。 而长安城的饭菜好吃的让人想要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 禄东赞这次来带了不少的金银,虽然送了不少出去,但也足够他好好享受了。 “在长安城里呆的时间越长,我就越清楚,吐蕃是绝对无法对抗大唐的。虽然我们在高原上,受到神灵的庇护,汉人进入这里会头晕目眩,筋疲力尽。但是如果我们的军队去攻打大唐,那就没有任何的胜算了。” 他看得很清楚。 事实上,在离开长安城之后,他一直都在帮助松赞干布提升吐蕃国的各个方面,并没有和大唐发生冲突。 吐蕃与大唐之间的矛盾,发生在松赞干布死后,那个时候他也死了。 当然,对于吐蕃,李想也不会掉以轻心。 “是啊,昨天我去观狮山书院看了看,虽然里面有很多地方是禁止参观的,但是光是知道这座书院竟然有两千多名学生,就已经很可怕了。” 吐蕃国之中,除了少数几个部落的族长之外,所有的牧民都是文盲。 桑索赞身为吐蕃国的学者和语言专家,吐蕃的文字,基本上都是出自他之手,对于吐蕃的教育,自然是了如指掌。 “是啊,你看那新华书店,三味书屋,每天都有那么多人来买书,这在罗些城可不会有。” 塞凡达显得有些沮丧。 “据说光是长安城,就有百万之人口,关中有近千万人口,读书识字的人多,不足为奇。” 这是禄东赞唯一能给自己的安慰。 “客人,你点的菜到了!” 禄东赞等人正说着话,伙计已经将饭菜端了上来。 禄东赞最爱吃的食物就是羊肉。 这是一道长安的特色菜,萝卜焖羊排,十分有名。 加入桂皮后,这道菜的腥气很少,比他以前吃过的任何一种羊肉都要美味。 “大相,这些香料确实不错,就是价格太高,我们这次回去,最多也就能买几十斤而已。” 塞凡达拿起一块羊肉放入口中,一脸的满足。 有时候,塞凡达真的很想留在长安城里,比起罗些城来,这简直就是天堂。 可如果没有松赞干布的旨意,他擅自逗留,光是禄东赞就不会放过他。 “我在罗些城见过这种香料,据说是一斤要一两黄金,和长安城比起来,这已经是很便宜了。” 禄东赞很清楚,长安城的物价和罗些城的物价有着天壤之别。 别说香料了,就连贵族们最近才流行起来的茶砖,在长安城里也不过一个银币一斤,而在罗些城,却是要用黄金来交换的。 这段距离实在太远,就算一路顺畅,没有大半年的时间,也难以抵达。 这还是在长安和定襄之间已经修通了水泥路的前提下,否则的话,这个时间还要更久。 这么一来,想不贵都难。 相反,在罗些城常见的牛肉,在长安城里却不多见。 就算是偶尔有几家酒楼卖牛肉,价格也是非常的贵。 也正是因为如此,禄东赞才更加明白贸易的重要。 吐蕃有大唐所需的东西,大唐也有吐蕃所需的东西。 用黄金来换取资源,总比放在仓库里要好得多。 塞凡达:“也对,我想,出了长安之后,我们应该把身上的钱都换成货物,这样我们这次的收获,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 距离长安城明德门不远的地方,禄东赞等人好不容易才挤进了一辆公共马车里。 这是专门为四轮马车量身定做的车厢。 马车的两侧都是座位,但是很难抢到座位。 好在这辆马车的设计还是很人性化的,车顶上有两排扶手,坐在上面的人只要扶着扶手,就不会跌倒。 这辆公共马车,一共有两种收费方式。 一种是短途的,只收一文钱,主要用于长安城之中。 另一种则是禄东赞乘坐的这种长途马车,根据距离不同,价格不同。 当然,要是你在燕王府的作坊城干活,工匠们只需要支付一个铜板,就可以乘坐全程。 否则,一些低级工匠,一个月的工钱,连马车都坐不起。 禄东赞,桑索赞,塞凡达三人都没有开口,因为马车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也不好开口。 事实上,他们是有自己的座驾的,只是想要体验一下大唐百姓的生活,感受一下长安城的真实面貌,所以才会选择乘坐公共马车。 如果说他们不是大唐的人,恐怕连马车都坐不了了。 就在昨天,他们亲眼见到了一名长得和唐人很像,但据说是新罗人的男子,被人从马车上赶了下来。 第1263章想借参观的名义学大唐技术,不可能 “渭水南站到了。” “韦家庄到站了。” “马车作坊到了。” 禄东赞等人从马车上下来,在车夫的招呼下,朝着马车作坊走去。 当然,这些人也不是为了参观而来,虽然禄东赞也想去看看,不过都被拒绝了。 禄东赞这一次来,主要是想要看看,长安城之中,作坊最多的地方,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和其他腐儒不一样,他能做到这一步,见识自然非同一般。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作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大唐的国力。 塞凡达:“大相,我听闻,这是大唐最大的马车制造作坊,一天出产的马车超过一百辆。” 一行人下了马车,不用特意去找,就看到了燕王府的作坊。 这个作坊的大门看起来很普通,除了几个守门的侍卫之外,和其他地方并没有什么不同。 然而,仅仅是一刻钟的时间,他们就看到了一辆辆满载着木材和马车进进出出。 禄东赞道:“长安城里,这些作坊都很热闹,难怪他们能以更低的价格买到东西。” 吐蕃国虽然也有作坊,但那都是小作坊,和长安城里那些渐渐走上正规的作坊比起来,差了十万八千里。 至于产量,那就更不用说了。 整个吐蕃的马车作坊,每个月的产量都不会超过一百辆,更不要说一天生产一百辆了。 “是啊,而且最可怕的是,大唐的钢铁产量实在是太惊人了,就连长安城里的金吾卫,身上都穿着最好的钢铁,这样的大唐,根本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 塞凡达在长安城中看到的东西越多,对于大唐的实力也就越有直观的认识。 除非大唐内部出现内乱,否则的话,吐蕃国根本不可能是大唐的对手。 禄东赞叹道:“只可惜,燕王并没有答应让我们在且末城自由交易。” 且末是李想和禄东赞商议的边关重地,也是大唐在结束吐谷浑统治之后,最西边的一处要地。 李想之所以选择这样一座边陲军镇,就是为了刺激且末城的商业,增加且末城的物资供应,从而增加且末城的汉族比例。 否则的话,距离长安足有数千里之遥,一旦出了什么事,这座边城根本就守不住。 “慢慢来吧,如果燕王愿意大规模开放茶砖,陶器,盐,羊毛线,这已经是一种进步了。” 桑索赞是三人中吐蕃国最坚定的支持者,否则也不会自己创造吐蕃文字了。 放眼望去,整个大唐,到处都是汉字,但是桑索赞却自创了吐蕃的文字,显然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走吧,听说金太打铁铺离燕王府不远,长安城里三成的农具,都出自这间铺子,名声在外,我们可以试试能不能弄到一些农具。” 禄东赞还没有放弃,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突破口。 吐蕃使团到长安城的时候,大唐并没有对他们进行任何约束。 如果是购买农具的话,禄东赞可以在西市买到,不过他还是想去一趟金太的铁匠铺。 一来,他想要确定一下,这家店到底有没有传闻中那么大。 二来,他也想看看,能不能学到一些东西。 “郎君,我等来自外地,想要购买贵坊的农具,不知可否见一见贵坊的掌柜?” 禄东赞并没有在金太打铁铺前停留太长的时间,他就看到一个看起来身份不低的人走了出来,连忙迎了上去。 “外地的?” 金太的弟子阿牛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看着眼前这几个风度翩翩的人,一脸的疑惑。 这可不像是普通的商人。 “是的,我们是从外地来长安的,听闻金太打铁铺的农具最为精良,特来拜会。” 禄东赞可不敢说自己是吐蕃国的使者,否则他连进去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他低估了阿牛的警惕性。 刘谨已经安排人通知了所有搬到作坊城的掌柜和核心成员,让他们保密。 而且,金太铁匠铺在西市有一家专门卖农具的铺子,一般的商人都会去西市买。 阿牛:“听这口音,应该是长安人,没想到是外地商人。” 禄东赞笑而不语。 “我师父现在不在,如果你想做生意,就去西市吧,我们在那里有一家店铺。” 阿牛虽然看不出禄东赞等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是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所以并没有带着他们进作坊。 “听说你们店里的农具都是最好的,所以想要去看看。” 塞凡达见阿牛不肯放他们进去,不由的说道。 但是,他的话,却让阿牛更加的警惕。 燕王府的人在训练他们的时候,就特意叮嘱过他们,一定要小心那些外国的人,借着参观的名义,打探作坊的实力,偷学他们的手艺。 虽然这些人看起来和唐人很像,但是他们的来意,还是让人不得不怀疑。 想要验证农具的好坏,直接买几把试试就行了,何必非要跑到作坊里来看? 禄东赞几人只好作罢。 随后,他们又去了几个作坊,偷偷的看了看。 不过,一家都没逛成,反而被作坊城的巡逻守卫给盯上了。 “王爷,吐蕃使节团这些天的行踪都是这样的,看样子他们还不死心。” 秦怀玉按照李想的吩咐,让燕王府的锦衣卫,对禄东赞等人进行严密的监视,记录下他们的行踪和接触的人。 长安城里,每年都会有外国使节前来,但李想却从来没有提过,让这么多人跟着。 这也是秦怀玉对他们非常重视的原因,甚至亲自出马,负责追踪这些吐蕃人。 “别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禄东赞,如果有机会……” 李想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要不要让禄东赞永远留在长安城? 自从大唐建国以来,还从来没有杀过前来提亲和朝贡的使节,如果禄东赞在长安城里出了什么事,很难想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第1264章安排一场马车车祸 “罢了,先盯着他,等他们回来,我们再派人伪装成马贼,在伏俟城附近动手,看能否取了他的命。” 杀光所有的使节团,对大唐没有任何的好处,但是李想却不希望禄东赞活着返回土藩。 “王爷,我有个提议,禄东赞等人天天在长安城里跑来跑去,不如我们制造一场车祸,把他撞死,这样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秦怀玉自从主管锦衣卫之后,整个人的气质就变得阴沉起来。 李想想了想,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 如果派人伪装成马贼,想要杀死禄东赞并不容易,而且如果把整个使节团都杀了,反而会适得其反。 毕竟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对于大唐来说,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 这也是为什么大英帝国会频繁的开拓其他国家的贸易市场的原因,就是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 “可以,但不要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最终,李想还是答应了秦怀玉的提议,因为他不想看到吐蕃在禄东赞的帮助下发展壮大。 …… 劳大的车队扩张速度很快,现在已经有近五十辆马车。 因为发展速度太快,劳大这几天还特意招了一些车夫。 作为燕王府训练已久的锦衣卫,荆车可第一次接受了任务。 不过,这次的任务有些奇怪,竟然是开马车去撞人。 事实上,秦怀玉早就注意到了长安城之中所有的商队,对于长安城内外的情况,都了如指掌,是打探消息的好地方。 所以这一次,他便趁着这个机会,安排了一些锦衣卫进去,其中就有荆车可。 只是几天的时间,荆车可就驾驶着马车到处跑。 “荆车可,看到没有?你先驾着马车在附近转一圈,大概半个时辰后,你就找个地方等着,等他们吃完饭出来,你再找机会撞上去。记住,以为首的那人为目标,其他人都不能受伤。” 这些日子以来,秦怀玉已经安排了专人负责联络各个车队的人。 同时,他也知道了吐蕃使团明天的行程,这样才能根据禄东赞的位置,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安排。 “是,我这就去办。” 作为燕王府锦衣卫第一批接受过正规训练的人,荆车可还是很自信的。 这只是一场“车祸”而已,就算是他负全责,这个“意外”,也不过是赔点钱而已。 而最终付钱的,却是车队,最多也就是被劳掌柜开除了。 就算是长安县派人去查,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大相,现在唐人对吐蕃人已经有了很大的戒心,继续留在长安,对我们没有任何的好处,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离开这里了?” 桑索赞和禄东赞两人正坐在一家酒楼里吃着东西。 这一次,他们的收获也算不小。 但谈判一直没有什么进展。 禄东赞和桑索赞的心情都有些低落。 “好了,我们再去东西两市转一圈,再过两天出发。” 东、西两市是长安城中最大的商业中心,大唐出产的东西,基本上都能在这里买到。 而且还能间接的了解大唐的局势,这点时间,他还是愿意的。 几人兴致缺缺,一边吃着饭,一边听着一位说书先生讲完了《白蛇传》,这才下了楼。 和往常一样,禄东赞并没有带任何的护卫,因为他伪装成了唐人的样子。 当然,禄东赞的实力其实也很强。 荆车可坐在一家半遮半掩的汤饼铺之中,花了二文钱点了一个最普通不过的汤饼,慢慢地吃了起来。 店里的生意很好,人来人往。 像荆车可这种赶车的人还有好几个,因此坐在这里,倒也不显得突兀。 就在这时,百来步外的一家酒楼门口,突然出现了几道熟悉的人影,荆车可把碗里的汤一饮而尽,又往桌子上放了两个铜板,默默地上了马车。 正午时分,天气还算暖和,街道上的人并不多,行动也方便了许多。 然而,荆车可却并没有立刻动手。 虽然他接到了撞人的任务,但那也得是“意外事故”才行,不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是谋杀。 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跟了一盏茶的时间,眼看着就要经过一个十字路口,荆车可突然加快了速度。 这里是西市的一个重要路口,有专门的伙计在这里维持秩序。 不过,荆车可是马车作坊新请来的车夫,对这里的规矩不太熟悉,那也是情有可原的嘛。 就在禄东赞一行人准备过街时,荆车可驾着四轮马车紧随其后,突然拐了个弯,朝着前方冲了过去。 “大相!” 禄东赞等人在长安城中行走,倒也没有遇到过什么麻烦。 长安城是一个很好的地方,治安很好,这也让他们放松了警惕。 但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禄东赞在听到塞凡达的提醒之后,却是条件反射般的停下脚步,朝着后方退去。 一匹驽马狂奔而来,马腹险而又险的擦过了他的小腹。 禄东赞脚步不停,不断的后退。 虽然躲开了马,但禄东赞还是没能完全躲开后面的马车。 “啊!” 车轮狠狠地砸在了禄东赞的右脚上。 桑索赞脸色发白,站在十字路口,一动不动。 好在塞凡达也算是半个将军了,在千钧一发之际,拉着禄东赞往后退了一步,避免了禄东赞被车轮碾压的命运。 但是,就算是这样,地上还是有一滩鲜血。 一辆满载着货物的马车,压在他的脚上,他要是还能毫发无伤,那才是真正的铁人。 荆车可右手在大腿上用力一拍。 他的心中充满了悔恨。 但是,在最初的训练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做过的事不后悔,不然以后后悔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所以只是几秒钟的时间,荆车可就又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车夫,一脸惊恐的停下了马车,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出事的地方。 在长安城里,肇事逃逸的可能性并不大,很容易就会被人找出来。 相反,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当成是一次普通的意外。 第1265章禄东赞跑了 “郎君,实在抱歉,实在抱歉,我赶时间,竟然没发现前面绿牌已经变成了红牌。” 荆车可就像是遇到了车祸的普通车夫一样,战战兢兢的出现在了禄东赞他们的身前。 “你找死!” 塞凡达是个暴脾气,立刻一拳打在了荆车可的身上。 “住手!” 荆车可很聪明的用背上的肉挨了两拳,然后就听到一声“住手”。 一名负责维持治安的胥吏走了出来,大声呵斥道。 这种情况,胥吏已经见过很多次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控制住局面,等巡街的金吾卫一到,一切就都好说了。 “这个车夫——” 塞凡达气急败坏的说了几句异族语言,顿时让那胥吏的态度大变。 “你们并非大唐之人?” 很显然,这一次的“车祸”,是车夫造成的,胥吏原本是想给车夫一个教训的。 但是当他意识到受害者不是大唐人的时候,立即改变了态度。 “哼,我们是吐蕃国的使者,他差点就杀人啦!” 塞凡达这段时间虽然对于大唐的实力充满了敬畏,但是面对一个马车夫,却是丝毫不惧。 最重要的是,今天的事情,他们占了上风。 “事情的真相自然有官府的判断,不是你说了算的。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你在大街上打了人。” 胥吏听了塞凡达的话,也不以为意。 “塞凡达,不要吵了,这车夫也不是故意的,他也被你打伤了,我们两清,我们回去。” 禄东赞痛得面色发白。 但是,越是到了这个时候,越是要保持冷静。 此刻禄东赞的大脑一片清明。 虽然这场“车祸”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但禄东赞的脑海中,却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李想在燕王府中对自己的杀意。 如果不尽快离开长安城,禄东赞觉得自己很有可能会死在这里。 今天可能出车祸,明天可能发生火灾。 第一次躲得过,第二次躲得过,第三次,第四次呢? “大相,都红牌了,那赶车的居然还不减速,这分明就是……” 塞凡达想要说些什么,却被禄东赞打断。 “好了,我们回去吧,治好我的腿比揍那个车夫更重要。” 禄东赞很少对塞凡达发火。 这家伙,怎么这么不识趣呢? 一个车夫而已,就算杀了他有什么用? 而且,从这位胥吏的态度来看,他很有可能会先追究自己打人的责任。 毕竟禄东赞才是最大的受害人,既然人家都说不追究了,那胥吏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便让两方人离开。 很快,街道上就只剩下一地的血迹。 …… “王爷,我没有处理好这件事,请你责罚!” 燕王府内,秦怀玉向李想禀报禄东赞遇刺一事。 “罢了,等他出了长安,我们再伺机而动。” 如果只是一次车祸,就算有人怀疑,最多也就是怀疑。 若是接二连三的遇到,那就是不打自招了。 李想当然不会傻到这种程度。 “禄东赞等人回到自己的住处后,立即派人去找几个大夫。不过,看他的样子,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只是,他的一条腿,怕是要废了。” 这次行动虽然失败了,但是对于禄东赞等人的监视却是一刻也没有放松。 “好,我明白了,你可以走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秦怀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向李想汇报禄东赞的情况。 “禄东赞,塞凡达,这三天都没出来?” 李想一脸懵逼,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糟糕! 跑了! 李想来回踱步,忽然心中一动。 “怀玉,派印刷作坊的负责人去和禄东赞见一面,就说买纸的事情,顺便见见他。” 李想感觉得到,这个禄东赞很可能已经察觉到了危险,所以提前离开长安城,来了一手金蝉脱壳。 不愧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正如李想预料的那样,只有一名吐蕃使节出来迎接印刷作坊的人,说是禄东赞的腿受了伤,不能见客。 李想听完之后,虽然心有不甘,但也只能作罢。 这个禄东赞应该已经离开几天了,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方法逃出去的,估计已经离开长安很远了。 除非自己派出大批护卫,大张旗鼓的去追杀,或许还有那么一丝机会。 很显然,这并不是什么好办法。 …… 今年的夏季虽然热,但是比起往年来,却是要好上许多。 观狮山书院的泳池里,李想泡了一个多小时,惬意的躺在躺椅上。 原本他还想把段嫣然也叫来,可是却被拒绝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李想想要试一试在水里的姿势,但是还没有来得及付诸行动,就被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王爷,格物书院已经根据您所言,将一套全新的度量仪重新整理制好,摆放在格物楼之中。” 李想已经到了观狮山书院,不管许敬宗有没有急事,他都会亲自接待。 “这么快?走,去看看。” 大唐的度量衡,不管是长度还是重量,都有些混乱,而且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这让李想有些不适应。 在此之前,他并没有太过在意。 但现在,随着各种作坊的发展,特别是流水线作业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零件因为质量问题而报废。 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计量体系不合理。 所以,李想直接拿出了未来的计量体系。 至于每一种单位,一米是多少,一公斤是多少,他都交给格物学院的学生。 “王爷,这便是一米。” 格物楼,李想刚到,李关谦便已经等在那里了。 看样子,许敬宗是早有准备,然后才找到李想的。 “看起来不错,用黄金打造一把尺子,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李想在解释米有多长的时候,只是简单的描述了一下大概长度。 许敬宗和李关谦虽然不明白李想为什么要给米下这样的定义,但他们还是按照标准来做了。 没有光谱,没有激光,想要像后世那样,精确的得到一米,那是不可能的。 与其如此,还不如人为地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让所有人都可以用这个标准,来制作米尺。 第1266章李世民:听说吐蕃使臣不小心出了车祸 “王爷,我们已经按照这把尺为标准,做了许多尺子,准备分发到各大作坊,供大家学习使用。” 许敬宗办事还是很靠谱的,李想想要做什么,他都已经提前安排好了。 “燕王殿下,米尺是做好了,但是,还有一件事情,那就是分米,厘米,甚至是毫米,我们都想要精确的显示,但是,误差却十分的大。” 李关谦说的很直白,指出了自己的不足。 “这件事以后再说,不过我有个想法,一毫米太小,这把尺子是不能直接测量的,所以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在尺子上加一根可移动的尺子,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测量的精度。” 李想以前也用过游标卡尺,但具体的测量原理他早就忘得七七八八了,所以也就随口提醒了一下李关谦等人,看他们什么时候能把游标卡尺做出来。 这样的话,精度至少可以提升一个等级,意义重大。 随后,李想又看了看周围的仪器,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 说完,他就带着这些东西去了皇宫。 “想儿,你今日过来,就是为了这件事?” 听到李想的话,李世民微微一愣。 李想从来不会主动联系李世民。 一旦联系,那就没有小事了。 “虽然秦始皇很早就统一了度量衡和文字礼仪,但各朝各代,对度量衡的尺度仍是模糊不清的。就拿一尺来说,无论是秦汉三国,还是魏晋南北朝,又或者是前隋,又或者是我们大唐,都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李想见李世民还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连忙解释道。 “那怎么了?几百年过去了,不也用的好好的么?” 李世民的这番话,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人会不会接受。 只有匠师们,才能体会到这种统一的度量衡的重要性。 “父皇,我们大唐的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秦皇汉武。” 李想拍了一记马屁,让李世民很是满意。 “朕还差得远呢,你这话说得太重了。” 李想一脸懵逼。 老李,你嘴角都快压不住了。 “干爹言重了,比如从长安城到定襄,再到长安城,再到洛阳,哪个朝代能修建这条水泥路?再比如,长安城的人口就超过了百万,这在任何时期都没有。” “这倒也是,但这和你的度量衡有什么关系?大家都习惯了尺仗之类的计量单位,到了你这里,又换成米,分米,毫米,这就奇怪了。” 李世民心情大好,开始询问李想。 “现在的度量衡,太过随意,也不够严格。比如说四轮马车,父皇应该知道一些,那是我府里的作坊出产的。” “这辆马车,需要上百个零件。在以前,每一辆马车都是由工匠们自己打造的,但是一旦有什么零件损坏了,就必须按照重新打造一个。”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你不重新打造一个,怎么修理?” 李世民只知道燕王府的马车作坊生产速度很快,但却从来没有见过。 “儿臣的马车作坊里,每一件零件都是由同一批工匠制作的,以保证每一件零件的大小都是一样的。至于组装,则是有专门的人来完成,速度非常快。如果有什么部件损坏了,我们只需要从仓库里取一件类似的部件替换就行了,省时省力。” “在这方面,长安城里那些买过四轮马车的车夫们,应该能够体会到这种感觉,如果马车坏了,把它拉到宝马马车行去,只需要半个时辰的时间就能修好,而且价格还很便宜。这就是大小统一的优势。” “而要做到统一大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测量工具,否则,同样一尺的零件,每个人都能做出不同的大小,这就无法替代了。” 李世民认真的听着李想的话,道:“朕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有必要这么兴师动众吗?” “当然!随着长安城中的作坊越来越多,计量单位的标准化也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如果没有统一的度量单位,那么不同的作坊生产出同样的东西,就很难做到完全相同;而且就难以避免“缺斤少两”;大唐在技术上的发展将会受到极大的限制,也会受到极大的阻碍,如果……” “好,朕答应你!” 李世民见李想都这么说了,也不好多说什么。 当然,这也离不开李想这些年的努力。 只要李想能让李世民一直尝到成功的滋味,这份信任将会变得更加强大。 “儿臣提议,先在户部、工部推行。” “这一点,你可以和玄龄商量一下。” 显然,李世民并不想和李想继续聊下去。 “听说吐蕃国的使节偷偷出京了,你知道吗?” “什么?禄东赞已经离开了?” 李想做了个无辜的表情。 可是李世民是什么人? 论起阴谋诡计,十个李想都比不上他。 “听说禄东赞在长安城里不小心被一辆马车撞了一下。” 李世民把“不小心”咬得很重,让李想有一种被抓到把柄的感觉。 “干爹啊,长安城里的马车很多,出车祸的事情,也是在所难免的。虽然有了交通法规以后,情况有所好转,但也不可能完全杜绝。” 李想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一群蛮子而已,走吧。” 李世民看着李想那故作糊涂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干的。 不过,李世民并没有把吐蕃放在心上。 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关注一下薛延陀、高句丽那边的情况。 “干爹说得对。 …… 夏天的时候,草原上到处都是蚊子。 黄河边的大草原,才是最肥美的草场。 自从东突厥偃旗息鼓后,以真珠可汗夷南为首的薛延陀占据了东突厥汗国大部。 东突厥原本的军队,大部分都已经南下,前往黄河以南,成为大唐的一道防线。 如果是在后世,这种战术,绝对会被人诟病。 不过,结合当时的情形,倒也不算失败。 总的来说,在贞观时期,投降的东突厥贵族还算听话,对大唐忠心耿耿,充当着一道天然的屏障。 第1267章早稻成熟,请戴胄房玄龄观看 “可汗,前方就是东突厥部落,那里有三千多人,孩儿带人去教训他们。” 曳莽是真珠可汗的大儿子,这次跟随夷南一起出征。 原来,自从去年大唐颁布“推恩令”之后,夷南对于薛延陀的掌控力就大打折扣了。 为了不让事情变得更糟,他当机立断,在薛延陀和东突厥之间挑唆起来。 一开始是双方小摩擦不断,后来夷南更是要亲自率军讨伐东突厥。 “区区三千人的部落而已,还用得着大哥你出手吗? 易南嫡长子拔灼也不甘心屈居人下。 按薛延陀的规矩,任何一个部落攻下的领地,里面的一切,都是属于这个部落的。 换句话来说,如果曳莽拿下了这三千余人的部族,那么他很可能会获得大量的牛羊、俘虏,让自己的实力再上一层楼。 拔灼显然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才会如此拼命。 草原之战,往往在秋季才会爆发,到了这个时候,牛、羊、马都已经长肥了,牧民们闲着也是闲着。 不过,这次,夷南还是忍不住出兵了。 如果再不做点什么,恐怕今年秋天,薛延陀就会发生内讧。 不过,这场战争也不会持续太长的时间,毕竟东突厥还有大唐的庇护,他也不敢和大唐彻底的撕破脸皮。 “别吵了,一左一右,一起上。” 夷南当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儿子在想什么,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两人领了一支万人的军队,杀向了东突厥的部族。 …… 渭水之畔,一片数百亩的稻田格外的醒目。 再过两个月,就是中秋节了。 一片金黄,仿佛有人将黄金洒在田中一般。 “王爷,这些来自南洋的水稻,确实与众不同,成熟得很早。” 刘谨跟在李想身后,亲自去看了看田里的情况,然后才开始收割。 因为天气的关系,李想并没有大规模种植第二季水稻,而是拿出了几百亩地,作为试验基地。 这些试验用的秧苗,都是在温室里培育出来的,省了不少功夫。 否则的话,长安城附近,根本就不适合种植双季稻。 现在长安城里的早稻已经成熟,杭州、明州那边,应该已经收得差不多了。 这是李想第一次在大唐见到水稻,不过,他从小在农村长大,对这方面的知识却是了如指掌。 就拿后世的高产水稻来说,光是稻穗,就能长到十五厘米以上,每一粒谷粒都很饱满,亩产能达到一千斤。 不过,刘进虽然很高兴,但李想却不这么认为。 这个产量,还不到前世的一半,最多也就是两三百斤而已。 “王爷,这个已经很好了,我听说有个种水稻的江南商人说,这里的水稻长势很好,比别的地方都要好。” 刘谨不明白,为什么李想还不满足。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解决了两季种植的难题,一年能产个四五百斤,这可比粟米强多了。” 大唐的水稻,就算是南洋的水稻,也无法与后世的杂交水稻相比。 从这一点上来说,袁院士才是真正的英雄! “要不要请户部的戴尚书过来看看?” 李想推广水稻的目的,刘谨是非常清楚的。 现在早稻已经成熟,虽然现在还没有插秧,但双季稻已经可以在大唐普及开来了。 “好,那就送个帖子给他们,看看他们有没有兴趣。” 李想并不打算推广菘菜,但水稻还是要尽快推广到大唐到。 在这个时代,粮食的产量并不高。 普通的农民,对风险的抵抗力很差,一旦发生饥荒,很容易就出现家破人亡的情况。 …… 燕王府种水稻的事情,在长安城里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不过,现在才六月,李想就邀请他们去看水稻的收获,戴胄和房玄龄的脸色都变得古怪起来。 不过,考虑到燕王府的诡异之处,第二天一早,所有人都去了燕王府。 随后,李想亲自带着他前往早稻田。 “南洋的水稻,果然与众不同,这么快就成熟了。” 房玄龄看着眼前的金色稻田,有些惊讶。 还真熟了! 要知道,这才三个多月的时间,如果按照正常的方式种植粟米的话,大概需要五六个月的时间。 李想却不以为意。 “燕王,听说你的稻田里有很多鱼?” 温彦博想起年初的时候,听到的一个传言,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是不是收割之后,还能收获草鱼和鲫鱼? “温相,因为稻田要种两季,所以提前移栽,那时候鱼苗还没养好,所以没养鱼。不过这一片稻田里倒是养了不少鱼,一条草鱼少说也有一斤多。” 今年,李想最关注的,就是棉花和大米。 这两件事情,对于大唐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无论房玄龄提出什么问题,李想都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些稻谷看起来还不错,正好成熟,可以开始收割了。” 戴胄摘下一串稻穗,仔细端详。 别看这些水稻看着不错,但在收获之前,谁也不知道产量有多大。 所以戴胄和房玄龄等人的反应还算正常。 李想点头,其实,他也很好奇,这些水稻到底能长到什么程度。 这是一片平整的田地,早就被人丈量过,李想一声令下,便有十多个农夫开始收割。 很快的,一捆捆的水稻被整齐的摆放在了田垄上,然后有专人负责脱穗。 刘谨早就将一切都安排妥当了,准备好了称。 “王爷,已经超过了一百五十斤。” 一亩地还没收完,刘谨就迫不及待的让人称重了。 “嗯。” “嗯?” 李想和戴胄的反应却是截然相反。 “什么?” 之前戴胄还没怎么注意,现在突然听到一百五十斤,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虽然这些都是没有风干的稻谷,但是这个数量也是十分惊人的,就算是晒干了,也有一百二三十斤左右,这基本可以抵得上一亩粟米的产量。 “戴大人,从收稻到打谷,这一切,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完成的。就算你信不过我们,你总该相信自己的眼睛吧?” 第1268章亩产三百斤,房家二郎出息了 “燕王,这水稻又不是什么稀罕之物,江南道种植的人多了去了,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产量如此之高?” 温彦博亲自去称了一下重量,果然有一百多斤。 “种子就不一样了,在这里种江南道的水稻种子,最多也就能产一百斤左右。” 水稻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产量会有这么大的区别。 “我听说,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每天都在温室里和田地里,研究如何提高种子的品质,难道真的是因为种子变了,所以产量才会这么高?” 房玄龄虽然激动,但脸上的表情,却是不动声色。 “是啊,这是几年前的事情了。经过这几年的改良,产量翻了几番,个头也大不一样了。如果种子的品质再提高一些,亩产能达到三百斤,甚至更多。” 没有农药,没有化肥,想要亩产上千斤的水稻,那是不可能的。 李想只想着,大唐能够亩产五百斤,便已经足够了。 李想的后半句话,房玄龄等人都选择了无视。 “如果南洋的水稻能达到这样的产量,那就太重要了。” 房玄龄对秋天充满了期待,等他把燕王府的数万亩稻田全部收割后,就能看到水稻的长势了。 并且,有了这数万亩的水稻种子,想要推广到大唐,也是绰绰有余了。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第一亩早稻已经收获完毕。 “总共三百二十斤,王爷,我们选的这块地,只是最普通的一块,其他的都差不多。” 刘谨笑的合不拢嘴。 被长安城里那些勋贵们嘲笑了数月之久,如今终于扳回了一城。 “再收一亩地,如果产量还是这样,我想也不用等到秋收了,可以考虑一下明年怎么种水稻了。” 在来的路上,他们还看到了一片种植水稻的田地,那些水稻长得很壮,产量应该不会低。 “没错,如果关中道也全部种植水稻的话,明年的粮食产量至少能增加一倍,农民们就不愁吃不上饭了。” 戴胄一脸的兴奋之色,不停的捋着白胡子。 “咳咳!” 李想打断了戴胄的胡思乱想,道:“戴大人,这里适合种植水稻的地方并不多。最重要的是,大部分人都吃不惯大米,如果想要推广大米的话,最好是江南道或者山南道。” 江南的水很多,温度也比关中要高很多,最重要的是,这片区域和运河很容易就能连接起来。 李想想了想,山南道在江汉平原,那里也是一座重要的粮仓。 只可惜,在大唐,那边的发展还是非常缓慢的。 要知道,襄阳可是华夏最重要的粮食产地之一。 当然,李想之所以选择山南道,也是因为靠近长安城。 山南道这边水稻种植发达,再往南,便是江南道鄂州。 鄂州,指的是如今的武昌,也是一个很好的农业基地。 “燕王殿下所言极是,南洋的水稻产量远超江南道。如果要推广的话,最好是在江南道。” 房玄龄对李想的提议,自然是言听计从。 虽然在任何一个地方推广,都能提高水稻的产量,但如果选错了地方,难度会增加。 就拿河北道来说吧,你让他们种水稻,他们会不会造反? 宣政殿中,君臣和睦,气氛融洽。 “陛下,我之前还在抱怨燕王殿下让二郎去南洋的事情,现在看来,燕王殿下真是高瞻远瞩,从南洋弄到了这么好的种子。” 房玄龄等人离开田庄后,第一时间就去了皇宫,面见李世民。 几个大臣都在夸赞着水稻,李世民原本还有些怀疑,但现在看来,水稻的产量是真的高了。 “这件事,是朕的错。这一次引进南洋水稻,他立了大功,今年秋天成亲之后,就让他和高阳在长安城里好好过日子。” 如果说李世民之前将高阳公主嫁给房遗爱,只是为了巩固自己和房玄龄的关系,那么现在,他对房遗爱也产生了一些兴趣。 说起来,房遗爱之前的名声,实在是太差了。 最近几年,他和李想在一起,也算是混出了名堂。 特别是去了一趟倭国,又去了一趟南洋,他整个人都变了。 “陛下,先有菘菜,后有高产水稻,看来产量还会继续提高啊。” 不知道为什么,戴胄对观狮山书院的农学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的年纪也不小了,再过一年,他就要退休了。 若是能在观狮山书院当一名教习,安度余生,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启禀陛下,河东道八百里加急!” 就在李世民心情大好的时候,张阿难急匆匆的跑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封折子。 实在是太煞风景了。 房玄龄等人连忙看向李世民,想知道河东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一般情况下,八百里加急,要么是天灾,要么是叛乱,要么是外敌入侵。 这几种情况,都不是他们想要看到的。 “嘭!”李世民狠狠地将手中的奏折拍在了桌子上,“夷南这个混账!” “陛下,薛延陀又骚扰大唐边境了吗?” 房玄龄眉头一皱,面露忧虑之色。 薛延陀自从李靖率领大军剿灭东突厥之后,实力大增,现在已经是十年过去了,就算是大唐想要对付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房玄龄并不担心大唐拿薛延陀没办法,他只是不想破坏大唐现在蓬勃发展的势头。 大唐想要战胜薛延陀,至少需要十万大军,数十万人的苦役,才有可能取得胜利。 真要开战,后果不堪设想。 “夷南亲自带兵,灭了突厥人的几个部族,这是在打大唐的脸,在打朕的脸。” 虽然这场战争是东突厥和薛延陀之间的战争,但是东突厥现在受到大唐的庇护,薛延陀这么做,简直就是在向大唐宣战,难怪李世民会如此愤怒。 第1269章房玄龄:不如让燕王殿下看看怎么办 如果是打西突厥人和高句丽人,李世民或许还能接受。 但是薛延陀是大唐的附庸,是随着大唐剿灭东突厥而崛起的,现在看起来,似乎又是一个匈奴。 这让他如何能忍? “陛下,我想薛延陀现在还不敢对大唐动手,最多也就是在边陲做些手脚。现在大唐通往洛阳的水泥路已经完成,晋阳和洛阳之间的水泥路也即将完工。” “臣建议立即开始修建晋阳至朔州之间的水泥路,等到水泥路修好之后,我们再伺机向薛延陀发动进攻。” 房谋杜断,马上房玄龄就提出建议。 当然,他这么说,也是间接地反对与薛延驼开战了。 不过,从理智上来说,房玄龄的看法,倒也不算错。 尽管薛延陀攻打东突厥,对于大唐来说,是一件很难堪的事情,但是只要通往朔州水泥路修好了,大唐要发兵就省了很多麻烦和成本。 有些时候,将领或许不会考虑到战争需要的成本,但是房玄龄身为尚书左仆射,却不得不考虑到这一点。 想想当年汉武帝征讨匈奴,虽然整体上是大胜,但连年征战,几乎耗尽了历代皇帝的积蓄,给后继之人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陛下,臣同意房相的看法,现在不宜发动大规模的战争。” 身为户部尚书的戴胄,自然是全力支持的。 户部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一点积蓄,一旦开战,立刻就会化为乌有。 “朕想让东突厥重立汗国,回到黄河以北,与薛延陀抗衡,诸位以为如何?” 李世民这么做,绝对不是一时兴起。 历史上东突厥汗国也在这一年重立,成为大唐的附属国。 但是长安城里养了几年的突厥贵族,大部分都已经变成了废人。 他们甚至不敢北上,就是怕被薛延陀打,直到一年之后,才得到了大唐的支持,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李世民任命的可汗能力不强,不能服众,没过几年,就回到了长安城,投靠了李世民,最后战死在高句丽。 “陛下,此计,短期而言,不失为一条良策。不过,东突厥的人,有没有可能……” 房玄龄欲言又止。 “从长远来看,只有把大唐子民迁往边关,才能稳定边疆,否则,薛延陀和东突厥人,都不值得信任。” 早在很久很久以前,温彦博就反对将东突厥人迁移到大唐的边陲。 至于李世民所说的,把东突厥的人迁过去,虽然能够牵制住薛延陀,但是他却有一种这几年白干了的感觉。 “蛮子如此行径,我大唐若不回应,只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 李世民明白房玄龄等人的意思,但他也不能坐视不理。 “陛下,可否派出一支精锐的骑兵,带上燕王新研究出来的霹雳弹,给薛延陀等人一个教训,让他们老实几年,再伺机踏平薛延陀的地盘?” 看李世民的样子,似乎并没有放弃的意思。 房玄龄又提议道。 “是啊,陛下,我听说,燕王爷所说的霹雳弹,正在研制之中,只要挑选几个猛将,再加上数千精锐骑兵,再配上霹雳弹,或许能起到奇效。” 戴胄当时就在现场,自然是支持以最小的代价,震慑和教训薛延陀人的。 “快去传想儿到宫里来!” 对于房玄龄、戴胄两人的提议,李世民直接表示了赞同。 …… 李想带着满脸的兴奋,前往大明宫。 早上才请房玄龄等人过来看早稻收获,现在李二就召他入宫了。 这效率也太高了吧? “拜见父皇!” 李想来到宣政殿的时候,就看到李世民正在朝堂之上,与群臣商议着什么。 除了房玄龄,温彦博,戴胄,就连李靖,尉迟恭也来了。 讨论水稻的事情,需要军方出面吗? 李想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这样的疑问。 不等李世民回答,阎立德和几名大臣已经被太监引到了大殿之中。 李想总觉得,这一次的召见,似乎有些不太对劲。 从李世民的表情来看,似乎并不是很高兴。 按理说,南洋的水稻产量,是现在的两倍左右,他应该高兴才对。 等所有人都到齐了,李世民才开口道:“张阿难,念一下这份奏章。” “薛延陀攻打东突厥?” 张阿难只说了一句,李想就明白了李世民为什么脸色这么难看。 薛延陀曾经是大唐的盟友,他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和大唐脱不了干系。 也难怪李世民的脸色这么黑。 “玄龄就建议先把晋阳和朔州之间的水泥路修好,然后再考虑大举出兵,不过为了震慑夷南,建议派一支手持霹雳弹的精锐骑兵过去,给夷南一个教训。阎爱卿,火药局的霹雳弹准备的怎么样了?” 在与房玄龄等人商议之后,李世民并没有让众人再讨论如何应对,而是直接说出了方案。 “陛下,霹雳弹运输极为不方便,稍有差池便会酿成大祸,保存和运输上都要格外小心,所以火药局只生产了一小部分。” 阎立德说的是实话。 “现在的测试结果如何,霹雳弹能不能用?” 李世民不在乎过程,他在乎的只是结果,而不是过程。 阎立德:“陛下,若是用在守城上,倒也罢了,不过在野战中使用,就有些麻烦了。” 李世民笑道:“怎么了?” 阎立德:“霹雳弹要点燃引线,而且还怕水,怕湿,怕震动,若是在野外使用,威力会大打折扣。” “在野战中,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想要在把霹雳弹扔过去,就必须接近到一定的距离。但如果距离太近,就很容易受伤,短时间内,霹雳弹很难在野战中大规模使用。” 李想这才明白,为什么李世民会把自己叫到皇宫里来。 所以不等阎立德发问,他就站了起来,补充了一句。 “是啊,霹雳弹再厉害,如果不能将霹雳弹扔到敌人的身边,那也是白搭。” 阎立德看向李想,眼中流露出感激之色。 李世民微微一愣,“这东西只能用来守城?” “父皇,就目前而言,霹雳弹在守城方面是最合适的。不过野战也并不是不能用。” 第1270章几千人有没有办法让薛延陀吃大亏 李想再一次想起了热气球,霹雳弹威力应该会比火油弹更大。 只有在相对封闭的地方,火油弹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如果是在草原上,它的威慑力就会大打折扣。 而且,就算着火了,也没有爆炸那么可怕。 对于薛延陀这种只听过雷声的人来说,如果有炸弹从天上掉下来,就算不击中,也会造成巨大的混乱。 特别是那些没有经过特殊训练的马匹,在这样的爆炸声中,很容易就会被吓跑。 “想儿,如果我们只带了三五千骑兵,就想让薛延陀的人长长记性,你能想出什么办法吗?” 李世民已经顾不上问李想是怎么做到的了。 他现在最在意的,就是能不能在人数占劣势的情况下,给薛延陀一个教训。 如果这个方法可行的话,那么大唐就可以用这个方法,来解决边陲的许多冲突。 “当然有!” “有话直说。” 李想话音未落,李世民已经抢先说道。 李想倒也不以为意,自顾自的解释道,“父皇,这次薛延陀可汗率领十万大军攻打东突厥,想要用几千人的兵力教训他们,需要出奇制胜。” “燕王,如何出奇制胜?” 李靖看向李想,眼神中充满了好奇。 说实话,就算是李靖,在这一刻,也没信心凭借数千人就能让薛延陀吃不了兜着走。 东突厥人可不是省油的灯,居然被薛延陀打得落花流水,这说明薛延陀的战斗力还是很强的。 “用热气球,如果我们成功的话,一定会给薛延陀人一个深刻的教训。” 李想已经习惯了,每次打仗,都是空军第一个出动,所以,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热气球。 反观李靖等人,虽然都是身经百战之辈,对兵法的了解也比李想要多得多,但是对于热气球的运用,却是有些生疏。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部分原因,那就是唐军对热气球的重视不够。 就算是军队里也有一些热气球,但是大多都是用来侦察的。 “热气球?这种东西,除了你有几十个之外,在其他军中几乎没有。” “父皇,儿臣很快就能赶制出来大量热气球。” 李想脑中浮现出数百个热气球悬浮在半空中,将炸弹扔向薛延陀的脑袋,那画面,就像是…… “陛下,我们大唐猛将如云,怎么可能为了薛延陀,就把燕王府的侍卫都派到战场上去?” 段志玄一看李想又要动手了,连忙上前拦住他。 陛下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他们只派出了几千人,而薛延陀麾下却有十万大军。 真以为薛延陀是运气好才能在草原上横行的吗? 稍有不慎,就是全军覆没。 段志玄并不希望女儿成为寡妇。 “段爱卿,朕什么时候说让想儿去打仗了?” 李世民听到程咬金的话,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陛下,国难当头,燕王府的侍卫,随时听候朝廷调遣。” “燕王,难不成你仗着打了几场仗,就觉得自己很厉害?长安城里,比你强的人多得是。” 段志玄被李想这么一说,差点没被气死。 这家伙怎么这么烦人,干嘛非要上战场? 你是皇子,为什么不在长安城里好好做个皇子? “好了,听他把话说完。” 当然,李世民并不希望李想亲自上阵,但李想又没说要亲自出马。 以他对李想的了解,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正如李世民所料,李想并不打算亲自出手。 先不说战争是否顺利,光是这一趟,来回就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 如果他还没结婚,没孩子的话,他还真想亲自去一趟,可现在…… 温柔乡,英雄冢。 我来出主意,让别人来做。 “父皇,儿臣下属秦安然,箭术超群,智勇双全,精通兵法,儿臣举荐秦安然为大总管。” 李想觉得,有必要给秦安然这样的猛将一个机会。 特别是现在,他已经娶了李雪,自然不可能一直留在燕王府当个侍卫。 虽然很多人都觉得,这个计划很危险,但李想却有八成的把握,能取得不错的效果。 “秦安然的实力确实不错,但是如果能有一个经验丰富的帮手,或许会更稳妥一些。” 秦安然的本事,李靖是知道的,但是考虑到秦安然并没有独自领兵打仗的经验,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让秦安然作为副手出战比较好。 “是啊,药师的提议很明智。” 对于李想推荐秦安然统帅大军,李世民并没有反对,因为他听说过秦安然的大名。 而且,严格来说,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丧命。 “既然如此,那儿臣便推荐苏仿为大总管,秦安然为副将。” 苏仿刚开始对付吐谷浑的时候,还有些怀疑李想,但最终还是被李想收服了。 有苏仿和秦安然在,就算出了什么事,李想也能安心不少。 “苏仿?好,那就苏仿吧。” 这已经是李想第二次让苏仿出战了,而李世民,则是将指挥权交给了他。 只要解决了薛延陀,其他的事情他都懒得去管。 “阎大人,这件事情就拜托你了。” 炸药包的事情,李想会交给火药局去做,他只需要提供一些思路就可以了。 王府里的实验室,根本满足不了这么大的工作量。 更何况,万一中途出了什么岔子,那可就…… “不管是热气球还是黑火药,我都会尽我所能,保证不会影响到你们的行动。” 兵贵神速,这句话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适用的。 李想虽然不是总指挥,但苏仿、秦安然等人什么时候出征,却是由他说了算。 看来,接下来的日子,有的忙了。 至少,关于空袭的战术和看法,他还需要和苏仿、秦安然这两位统帅好好谈一谈,免得他们把自己送进了虎口。 李世民看到这一幕,也放下心来。 接下来,朝堂上发生的一切,都与李想无关。 第1271章不担心全军覆没,就担心遇不到薛延陀大军 伏俟城外,禄东赞看着越来越小的城市,终于放下心来。 那一天,他在长安城里出了一场车祸,当时天一黑,他和桑索赞还有十多个人,坐着一辆马车,连腿上的伤都没来得及处理,便偷偷溜出了城。 定襄和长安城之间有水泥路,很快就到了定襄。 又在定襄买了些马匹和补给,这才策马西行。 禄东赞已经下了命令,让吐蕃的使团在吐蕃与大唐的交界处等着,毕竟有很多东西需要从长安运送到吐蕃。 如果使团能够平安归来,那么这场车祸,很有可能真的只是一场意外,吐蕃一定会遵守和大唐签订的各种贸易协议。 但是如果使团没有回来,那么禄东赞就必须要重新考虑吐蕃和大唐之间的关系了。 他甚至要赶回罗些城,让松赞干布为随时可能到来的大唐大军做好准备。 “大相,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人追杀我们,或许是我们想多了。” 塞凡达看着这群风尘仆仆的人,心中盘算着该如何向松赞干布交代。 禄东赞叹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在长安城的时候,我总觉得有人在跟着我们。” 桑索赞开口道:“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和亲虽然失败,但该谈的也谈得差不多了,最重要的是,我们对大唐有了更多的了解,一切都是值得的。” 禄东赞道:“走吧,吐谷浑的领地已经并入大唐境内,我们最好快些赶过去,如果真的被人追杀,那就麻烦了。” …… 长安城西面,一片荒芜的原野上,十几个热气球正悬浮在半空之中。 朱三福戴着墨镜,一边吃着鲸肉干,一边朝下面望去。 这副墨镜,是玻璃作坊一次不小心实验出来的。 让陈大胆惊讶的是,这种墨色的玻璃竟然能起到很好的阻隔阳光的作用。 虽然不知道这种玻璃是做什么用的,但他还是把这件事情汇报给了上面。 李想之前看各大作坊的月度报表,自然也知道了墨色玻璃,所以第一时间就联想到了墨镜。 不管是在海上航行,还是在热气球上,都会遇到大太阳,让人睁不开眼睛,如果有一副墨镜的话,还是很有用的。 李想这么一说,玻璃作坊很快就生产出了墨镜。 作为热气球营的队长,朱三福是第一批戴上墨镜的人。 “准备好了,点火。” 为了验证炸药包在草地上爆炸的效果,朱三福特意来到此处。 “啪!” 一艘热气球上坐着四个人,其中一人拿着火把,听到朱三福这么说,立刻就点燃了火把。 而其中一人,则是拆开了炸药包的引线。 “两百步左右,引线点燃三息左右就可以扔出去了。” “唰唰唰!” 引线很快被点燃,士兵们在心里默数了三个数,然后扔了下去。 随着朱三福的话音落下,其他的热气球也纷纷投下了霹雳弹。 一时间,“轰隆”的巨响在草原上回荡,惊得附近的飞鸟纷纷飞起。 苏仿和秦安然两人,正拿着望远镜看着这一幕。 “安然,王爷做出来的炸药威力很大,这一次,你我联手,一定要让薛延陀付出惨重的代价。” 苏仿自从接到圣旨,可以独领一军之后,就一直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之中。 此刻看着这些炸药包配合着热气球的威力,心中更是兴奋不已。 “王爷一向擅长创造神话,我有信心在攻打薛延陀的时候,将它打造成一场名垂青史的战斗。” 秦安然摆出了一副谦卑的姿态,他知道苏仿在军中的声望和阅历都要比自己高得多。 不过,他对李想还是很有信心的。 “走吧,过去看看。” 看着热气球已经离开了草原的上空,苏仿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去看一看那些稻草人,帐篷,还有那些小羊。 一里地的路程,以众人骑马的速度,不过一盏茶的时间就到了。 “嘶!” 当苏仿走到那片草地前时,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何等的凄惨! 所有的稻草人都东倒西歪,有的甚至已经消失不见。 最为凄惨的莫过于那几只小羊,不是血肉横飞,就是尸骨无存。 有几只运气好的小羊,因为距离爆炸点较远,也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杀死。 “大总管,有此利器在,大唐边关再无后顾之忧!” 秦安然虽然见过大炮的威力,但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种空袭。 如果说一开始他还有些担心孤军去薛延陀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出发了。 “大唐能有燕王,实乃幸事。” 苏仿唏嘘着。 …… 七月上旬,苏仿与秦安然两人带着四千铁骑出了长安城。 前半段还算顺利,基本都是水泥路面。 然而,离开晋阳城之后,一路向北,道路却是变得越来越糟糕。 还好,老天眷顾,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麻烦。 半个月不到,一行人便出现在了朔州城外,只是,苏仿除了从当地的守军口中得知了草原上的情况之外,并没有进城,而是一路北上。 这意味着,他们已经离开了大唐的控制范围。 “总管,周围三十里内,并无敌人。” 热气球营暂时没有战斗任务,便充当了斥候,向苏仿、秦安然等人及时汇报周围草原上的情况。 这使得大军在面对薛延陀人的时候,可以有效的避开他们的合围。 只是,从夷南攻打东突厥到现在,也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而已,在他看来,就算是最糟糕的情况,大唐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到。 所以,苏仿的担心是多余的。 “总管,如果他们的速度不够快的话,我们很有可能会在这里遇到他们。” 秦安然一边休息,一边拿出一张地图,与苏仿商议着接下来的计划。 草原这么大,几千人丢下去,也不会溅起一朵浪花。 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胡人总是给中原带来巨大的麻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胡人虽然人数不多,但是想要彻底消灭他们,却是不可能的。 而一旦大军撤退,他们就会选择进攻,这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一路之上,苏仿、秦安然再也不用担心遇到薛延陀率领的十万大军会全军覆没,就担心找不到薛延陀的大部队。 第1272章射雕手突穆丝 “路上遇到的牧民告诉我,薛延陀的人前几天还在这里出现过,现在很有可能是往东走。” 结合这段时间收集到的情报,苏仿对接下来的行动,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 草原上又没有正规的道路,走到哪算哪。 这一走,就是五六天的时间,朱三福终于带回了好消息。 “总管,薛延陀的军队在东边五十里外,密密麻麻的营帐,至少有数万人。”接到消息,朱三福兴冲冲的跑到苏仿的营帐前。 “东面五十里?” 苏仿走到地图前,脑海中快速的转动着。 “安然,从我遇到的几个牧民那里得到的消息来看,东边的这个部落很有可能就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 这里虽然已经脱离了大唐的管辖范围,但是知道这些羁縻州中的部族分布,并不是什么难事。 唐朝的羁縻州政策,实在是太失败了。 这就像是将自己打下的地盘,交给俘虏去管理。 一开始,他们被吓破了胆,根本不需要担心他们会造反。 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代又一代的胡人长大,他们心中的恐惧也在不断的减少。 秦安然道:“以薛延陀的行军速度来看,他们应该是有把握拿下东突厥人,所以并不担心。总管大人,属下有个大胆建议!” “说!”苏仿道。 “今天子时三刻,我们就出发,天亮之前,我们就能赶到薛延陀的大营,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给他们一个沉重的打击。” 终于发现了薛延陀的踪迹,秦安然怕错过这次机会。 “光靠热气球营,虽然能给薛延陀造成不小的混乱,造成一定的伤亡,但是效果也是有限。如果我们把剩余的人都带过去埋伏的话……” 说话间,苏仿指着薛延陀人准备攻击的部落道。 秦安然两眼放光,“这个主意不错,薛延陀突然遭遇炸药袭击,一定会惊慌失措,一定会分出一部分人向后退去,这个部落应该是他们的必经之路。” “是啊,到时候趁着混乱,我们出其不意,最少也能留下几千薛延陀的人头。” 兵败如山倒,薛延陀一退,必定大乱,这种情况下,最容易出现以弱胜强的情况。 否则的话,就算苏仿再自信,他也不敢带着几千人去跟十万大军硬碰硬。 “先让热气球营用炸药炸他们,然后再对他们进行追杀,这样一来,薛延陀人的士气就会彻底崩溃,就算他们的主力还在,恐怕也会撤退。” 苏仿与秦安然两人,很快就定下了计划。 时间紧迫,容不得争论。 机会往往稍纵即逝,稍有迟疑,就有可能改变战局。 如果被薛延陀的斥候队发现唐军,别说是教训一顿,恐怕连逃命都成问题。 …… 突穆丝是拔灼座下第一勇士,箭术甚是了得。 甚至曾经连续两箭射下两只大雕。 突穆丝既然如此厉害,那拔灼出征,肯定是要带上他的。 作为一名射雕手,他在军队中受到了特别的待遇,在拔灼的营帐旁边,有一个单独的营帐。 这些日子,他过得很滋润,东突厥部落中有很多肥羊,就连他的营帐里,都有一个突厥女子。 不过,突穆丝倒也是个自律的人,尽管昨天晚上折腾了两三次,但在天亮之前,他还是一如既往地走出帐篷,开始练功。 “突穆丝,这么早就起来了?” 走到一片空旷之地,突穆丝见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小可汗,你可真勤快啊,每天这么早就起来。” 拔灼比兄长曳莽晚生了几年。 只是这几年的时间,他的实力始终不如曳莽,心中暗急。 正因为如此,他才更有自制力,否则也不会一大早就起来练武了。 在草原上,大家对庶子都不是很看重,如果他不努力的话,这偌大的江山,早就是他哥哥的了。 “突穆丝,来得好,我们切磋切磋。” 作为他的得力手下,拔灼对突穆丝自然是非常熟悉的。 两人开始晨练。 远处的天边,出现了一抹亮光。 突然,一缕阳光从天边照射下来,染红了天空,太阳升起了。 “行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去我的帐篷里喝杯奶茶。” 拔灼最擅长的就是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心,而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 “小可汗,我先不喝奶茶了,我去附近找点野菜,换个口味。” 突穆丝对拔灼还是很忠心的,他想着,这些日子,大家应该都吃肉喝奶茶腻了,不如换个口味。 出身贫苦牧民家庭的突穆丝,最擅长的就是寻找野菜。 “那就麻烦你了。” 突穆丝不说还好,一说,拔灼还真想尝尝。 就在这个时候,朱三福率领着热气球营,缓缓的朝着薛延陀的营帐飞去。 “哈欠。” 朱三福打了个喷嚏。 热气球飞的很高,就是怕薛延陀的人提前发现。 现在是七月份,草原本身就温差大,而且从高处吹来的风,更是让人觉得冷。 “一刻钟后,我们就能抵达他们的营地。” 朱三福用望远镜向下看去,大致估算了一下距离。 在朱三福的旁边,是他的长子朱谨,此刻正坐在热气球上,一脸兴奋的望着下面。 这还是朱谨第一次上战场,为了立下赫赫战功,他对炸药包做了不少研究。 跟朱三福不同,朱谨虽然只有十九岁,但从小就在王府里读书识字,是整个热气球营里,为数不多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人。 如果不是朱谨的二弟和三弟都拜入了观狮山书院,朱三福肯定不会同意朱谨弃文从武的。 在大唐,武将虽然地位崇高,但朱三福也希望家中能有一个读书人。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 初秋的早晨,空气中弥漫着一层薄雾,并不影响视线。 突穆丝在草丛中走来走去,手中抓着一把野菜。 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看到了天空中的异象。 作为一名射雕手,他的臂力和箭术都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那就是视力。 凭借着堪比前世飞行员的眼力,突穆丝发现,在西方的天空中,有一团诡异的云彩。 这是怎样的一片云? 怎么如此诡异? 第1273章踩踏的比被炸死的还多 突穆丝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虽然热气球已经出现很久了,但是突穆丝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否则的话,随着“云”的靠近,突穆丝一定会认出那是一个热气球。 但即使如此,突穆丝也察觉到了不对。 “出事了!” “天空中出现怪物了,快点起来!” 突穆丝一边大喊着,一边以最快的速度朝着自己的帐篷跑去。 这几天和东突厥的战争实在是太顺利了,放松了警惕。 不过,他们毕竟是刚刚达到巅峰的部落,听到突穆丝的警告,众人都快速行动了起来。 热气球已经飞到了营地的上空,开始缓缓下降。 就连视力不好的人,都注意到了这个不速之客。 “赶紧的!赶紧收起帐篷,所有人都散了!那不是什么怪物,是唐军的热气球,所有人都要小心,千万不要大意!” 看着周围跪着的人,拔灼心中怒火中烧。 火油弹马上就要到了,如果不赶紧散去,恐怕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好在拔灼这一带的人,基本都是他的心腹,他说话还是很管用的。 “都散了,都散了!” 突穆丝听到巴灼这么说,顿时带着一群人在营地里大喊了起来。 只是,这么多的帐篷,就算分散开来,一时半刻也不可能散开。 十万大军,绵延数里的大草原上,搭满了各式各样的营帐。 朱谨看着越来越近的帐篷,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 “轰!” 当朱谨将第一个霹雳弹扔到热气球上的时候,所有的热气球都开始往下扔霹雳弹。 一百多只热气球,像上百朵蘑菇一样,分散在天空中。 为了防止大家高度不一,导致霹雳弹直接砸到其他热气球上,或者撞到其他热气球上,所以都比较分散。 虽然这样会削弱爆炸的威力,但是却也是无可奈何。 “扔,朱谨,快扔!” 吊篮里,朱谨身边的士兵看着朱谨傻乎乎的拿着霹雳弹,脸色都白了。 难道队长家的大郎,急得连霹雳弹都忘记扔了? 万一在吊篮里炸了…… “别急,5,4,3,2,1!” 朱谨数了一声,就把霹雳弹从吊篮里扔了出去。 队友们这才放下心来。 有些人恨不得点燃就丢下去,但朱谨不同。 他在长安城里试过一次,发现引线的燃烧速度,以及霹雳弹落下的时机,都有着一定的规律。 如果扔得太早,霹雳弹落地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爆炸,如果旁边有个机灵点的,直接把引线给拉断了,这霹雳弹也就废了。 如果扔得晚了,这玩意在空中就会爆炸,那岂不是只能炸个鸟? “轰!” 朱谨探出头来,亲眼看着他扔出去的霹雳弹在快要落地时爆开。 离得近的人,直接被炸飞了出去。 在第一次爆炸发生的时候,突穆丝就已经策马冲出了帐篷。 这一刻,他也顾不上让大家散开,先跑到空地上再说。 而突穆丝,则是走了狗屎运。 一路上,虽然不断的有爆炸声传来,但是他却是毫发无伤。 最后更是直接掏出强弓,朝着空中那个“怪物”连射数箭。 射雕手又怎么样? 热气球虽然比鹰要大上一些,但是也不是几箭就可以射得下来的,很明显,突穆丝是在做无用功了。 有一支箭射中了朱谨所在的气球,虽然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但却把朱谨吓了一跳。 这让他怒火中烧,连续扔出了两个霹雳弹。 突穆丝看到一个黑点从天空中落下,脸色一变,连忙催动战马,朝着远处狂奔而去。 然而,他的好运似乎到此为止。 “轰!” 突穆丝只觉得耳边一声闷响,便失去了意识。 薛延陀麾下最优秀的射雕手,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在了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大草原上。 一百多个热气球,每个热气球上只装了十几个霹雳弹。 说实话,如果非要李想来评价的话,这些霹雳弹的威力也就一般般了。 一方面,下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空间。 而且这些霹雳弹所用的都是黑火药,而不是后世的炸药。 要知道,一枚霹雳弹,最多只能对周围数米范围内的人造成伤害,超过五米范围内的人,最多也就是昏迷,被飞沙走石砸伤。 所以,当热气球队将所有的霹雳弹都投掷完毕之后,被炸死的薛延陀士兵,绝对不会超过五千人,甚至三千人都有可能。 毕竟,并不是每一个霹雳弹,都会落在人多的地方。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们的攻击没有效果。 反倒是下方的薛延陀一方,经过这一轮的轰炸,损失惨重。 因为这“神物”从天而降,让薛延陀一方陷入了极大的混乱之中。 巨大的轰鸣声让不少马匹失控。 说句不好听的,死于战马践踏和混乱之中的薛延陀人,比被霹雳弹炸死的还多。 “可汗,各部落已经彻底失控了,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撤到几百里外,看看情况再说。” 夷男在一群护卫的簇拥下,冲出了帐篷,躲在一座小山上,看着远处的混乱,看着天空中的“神物”。 “是啊,可汗,我看小可汗的部队已经开始撤退了,如果再来一支部队,我们的损失就太大了。” 夷男的部下中,有不少人亲眼目睹了突厥被大唐所灭。 毫无疑问,这件事情一定是大唐做的。 这一刻,他们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夷男看了一眼已经吓破了胆的属下,虽然不甘心,却也只能下令收拢人马。 天空中,朱三福看着下面的薛延陀大军,已经开始向西方进发,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下。 总管交给热气球营的任务已经完成,热气球营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返回朔州,通知当地的人,让他们来这里打扫战场。 一片混乱之中,大量的战马四散奔逃,而薛延陀的军队则是四处逃窜,抢夺了大量的牛羊。 放眼看去,到处都是成群的牛群。 这些战利品都是宝贝,绝对不能丢失。 第1274章可汗不好了,唐军又追来了 一队骑兵从远处疾驰而来。 “总管,前面两里处,就是薛延陀的人想要攻击的东突厥部落,这里是我们伏击的最佳地点。” 苏仿在队伍的最前面,一边策马而行,一边和秦安然交谈着。 “按照时间来算,热气球应该已经飞到薛延陀的营地上空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一个时辰之后,薛延陀的军队就会从这里经过,成败在此一举。” 苏仿这一次只带了几千骑兵过来,也算是冒了不小的风险。 在李想的计划中,他只需要找个机会,给薛延陀一个深刻的教训,就可以了。 不过,他可不想错过一场大胜。 一旦薛延陀人被热气球营的炮火打得溃不成军,那么必然会有大批的溃兵掉头回去,到时候,就算对方人数上占据优势,也是溃军,这些骑兵根本就不可能有斥候在前面探路。 所以,他才有可能在这里埋伏。 他可不想以一己之力硬刚十万大军,那是自寻死路。 但是,如果是从后面偷袭,砍下几千颗人头,却是很有可能的。 “总管,让所有人都下马休息一下,吃点东西,等会可能会有一场恶战。” 秦安然脸上没有丝毫的担忧,反而带着几分期待。 这一次,李想给了他两百名燕王府的亲卫,全都是从几十万大军挑出来的好手。 “嗯,热气球升空,随时注意东方的动静。薛延陀的人应该是被热气球吓得不轻,如果看到热气球,很可能会吓得落荒而逃。” 虽然大部分热气球被派出去了,但还是留了两架在大部队里,随时掌握周围的情况。 他还真担心,如果自己这几千人不小心冲进薛延陀的军队里,那就是天大的笑话了。 …… 拔灼在一群护卫的带领下,灰头土脸的离开了帐篷。 虽然草原很大,但是大部分人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撤退的。 这样一来,他就不用担心自己的父亲会追究他逃跑的责任了。 拔灼松下心来。 “小可汗,我好像看到后面不远的地方有曳莽小可汗,还有其他部族的酋长,他们也都跟着撤退了。” 刚刚拔灼表现出担忧,做他手下的人,自然要出言安慰几句。 “但愿法不责众吧,否则父王说不定会趁机削弱我们的实力。特别是那个曳莽,说不定还会说是我带头逃走的。” 虽然大家都是半斤八两。 事实上,拔灼是真的被吓住了。 整个帐篷里,雷声滚滚,尘土飞扬,马匹四散奔逃,场面一片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保存实力,还是先撤为妙。 想必那时候曳莽也是这样想的。 拔灼一直向西奔行了大半个时辰,见身后并无追兵,这才放慢了脚步。 不过,混乱之下,不少百夫长和千夫长,已经四散而逃。 虽然周围的人不少,但是短时间内,却是很难形成有效的阵型。 拔灼长叹一声,只得等晚上扎营时,再计算损失,重整队伍。 “小可汗,前面就是一个东突厥部落,那里正好有一条小河,我们可以在那里休息一下。” 一大早,他们就遇到了热气球的袭击。 如今已经是日上三竿,天气越发的炎热了起来。 不吃点东西,大部分人都跑不动了。 一般情况下,不吃早饭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人在逃跑的时候,会消耗大量的能量。 因此,虽然还不到正午,但薛延陀等人已经是饥肠辘辘了。 “好吧,大家继续努力,等到了目的地再休息。” 拔灼一夹马腹,加快了速度。 “大总管,敌人来了。” 热气球已经发现了薛延陀的军队正在撤退,苏仿见他们按照预定的路线撤退,当机立断,让热气球落在了一座小山包的后面。 随后,他又派了几个人,用望远镜盯着远处的薛延陀人。 “这只是第一波。” 苏仿可不相信热气球营能彻底打崩薛延陀的十万大军。 这些薛延陀的人应该是跑得最快的,如果自己现在冲出去的话,说不定还能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但更大的可能是,在战斗中,更多的薛延陀人会追上来,将唐军团团围住。 那就完蛋了。 “十万大军,死伤一批,四散奔逃,至少有五万人逃了出来,现在不是偷袭的好时机。” 秦安然当然不会傻到嘲笑苏仿贪生怕死,任由薛延陀等人离去。 马嘶的声音越来越大。 远远望去,薛延陀的军队就像一条长长的长龙,充斥在望远镜之中。 “大总管,已经有四五万人离开了,再不动手的话,他们就会重新集结,到时候就没机会了。” 秦安然有些按捺不住,想要冲在最前面。 他跟王爷说过,他会好好教训薛延陀人的,绝对不会让他失望。 至少十年之内,薛延陀再也不敢招惹大唐了。 “把那两个热气球升起来,看看还能有多少薛延陀的人追上来。”苏仿想了想,觉得不用担心被薛延陀的人发现了。 不过,考虑到军队随时都有可能发起冲锋,这两个热气球飞上天空之后,已经不适合继续降落了,所以苏仿并没有让他们飞的太高,否则的话,他们之间的交流就会有问题。 “可汗,妖怪来了,那些大唐的妖怪正在追杀我们。”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有眼力好的薛延陀,很快就注意到,在他们不远处的空中,出现了两个热气球。 这一声大喝,薛延陀刚刚恢复了一些阵型,顿时乱作一团。 就连夷男自己,也有些慌了。 大唐这是出动了多少兵力? 难道是想把自己赶到前面的陷阱里去? 还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队伍已经乱作一团,所有人都争先恐后的往前跑。 虽然苏仿并不知道真珠可汗就在前方,但是薛延陀的阵型已经乱成了一锅粥,这一点再明显不过。 “给我上!” 机会难得,苏仿当机立断,当即就是带着众人从山坡上冲了下去。 第1275章执失思力:燕王或许会创造奇迹 数里之遥,对于骑兵而言,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 一队骑兵突然从山坡后冲了出来,看着那面旗帜,明显不是自己一方的人,薛延陀人本来就被吓得不轻。 逃! 这一刻,许多人脑海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唐军不过数千人,这件事情被很多人选择性地忽略了。 他们是有数万之众,可唐军既然敢出击,那就说明在别的地方埋伏了人。 抱着这样的想法的薛延陀人很多。 秦安然从未像今天这样,打得如此痛快。 他一马当先,带着一群骑兵从撤退的薛延陀阵型中穿了过去,又绕了一大圈,绕了回来。 几次下来,方圆一里内,到处都是薛延陀人的尸体。 紧接着,苏仿再次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那就是对薛延陀的军队进行追击! 热气球上,几个士卒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幕。 苏仿和秦安然率领的数千大唐铁骑,正在追杀薛延陀的数万大军。 这一幕,足足持续了半个时辰,直到苏仿与秦安然两人的马冲不动了方才停下。 “哈哈哈!痛快,今天真是痛快!” 一路向南奔出了数里,见薛延陀的人并没有回头追击的意思,苏仿才稍稍放慢了速度。 “统领,如果不是我们的箭矢已经用得差不多了,再加上长时间的战斗,军马疲惫,说不定今天就能击溃薛延陀的十万大军。” 秦安然满头是汗,满身是血。 苏仿:“这一次,多亏了王爷,否则,我们还真不敢想象面对十万大军能打成这样。” “就是,等晚点夷男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估计会气得吐血。” “好啊!依我看,夷男恐怕这几年都不会来犯了。” 夷男之所以选择攻打突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内部不稳定,想要将矛盾转移到其他地方。 很多国家,都是这么做的。 可惜,他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 这一点,苏仿心知肚明。 “虽然夷男在薛延陀中的声望会大打折扣,但是薛延陀的势力还在,将来也是个麻烦。” 秦安然却并不像苏仿那般乐观,他以为薛延陀人只要冷静下来,就会发现今日的局面并不是很糟糕。 热气球可不是什么神奇的东西,限制很多,想要大规模的装备是不可能的。 如果来一场大风,很可能会把球给吹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 哪怕天气晴朗,但如果薛延陀等人在扎营的时候稍微分散一点,发现热气球的时候,用布条堵住马耳,也应该不会有太大的伤亡。 而且热气球这种东西,只能用来对付扎营的骑兵,如果用来对付移动的骑兵,只能充当斥候。 秦安然跟随李想多年,负责热气球的日常训练,自然知道它的优点和缺点。 苏仿道:“的确如此,现在草原上,还真没几个部落能和薛延驼人抗衡。” “而且如果我们扶持了其它部落,那么用不了多久,这个新部落就会和大唐为敌。还是燕王说得对,将所有的胡人都迁往淮南道,江南道,岭南道,分散开来,如此方能彻底的消除隐患。” 秦安然从李想那里听过不少关于草原作战的事情,心中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这样的话,朝廷应该不会答应吧?” 秦安然的话,让苏仿觉得有理,却又觉得不太可能。 “有燕王在,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 朔州城外,朱三福已经带着几百个热气球营的士兵在城门口等着了。 守城的士兵们虽然知道朱三福等人是唐军,但在没有文书的情况下,哪里敢放他们入城? 至于刚才朱三福所说的,薛延驼军已经被打得溃不成军,这一点就更加不信了。 就凭你们这几百号人,也想战胜突厥的十万兵马? “爹,那些牛、羊、马,一时半会也走不了多远,不如等管事的人回来再说。” 朱谨见朱三福在城门口大吼大叫,跟守城的将领吵了起来,连忙上前劝架。 在空中,他看得清清楚楚,至少有七八万薛延驼的人逃了出来,而朔州的军队,却连出城的勇气都没有。 若是让薛延驼等人缓过神来,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而且,不出意外的话,苏仿等人,最迟明天、后天,就能回来了。 就算是牛羊,两天也走不了多远。 “好啊!到时候,我会让薛总管弹劾朔州的城主,是他错过了这个机会。” 朱三福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在城外等着。 …… 五和居中,执失思力、阿义喝着五粮液,神色间仍是愁眉不展。 “将军,薛延陀虽然不敢对大唐动手,但是却对我们突厥人下手,听说已经有好几个部落遭到了他们的攻击。” 阿义是一个没落的突厥贵族,这些年来一直住在长安城,但云中都督府里还住着一些部落牧民,现在却是元气大伤。 “薛延陀的军队吞并了我们原本的草原很大一部分,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实力大增,就算大唐想要对付他们,也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办到的。” 执失思力是阿义在长安城里最大的靠山,虽然两人的身份相差甚远,但两人都是突厥人的部族首领,所以关系还算不错。 阿义叹息一声,“说的也是,不过派几千人去救,这……这跟不派有什么区别?” 长安城里的军队调动,想要完全封锁是不可能的。 而且朝廷本来就没打算隐瞒。 不过,知道薛延陀实力的人都觉得,大唐这次只出动数千大军,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听说这次出征的都是当年攻打吐谷浑的精锐,由苏仿和秦安然率领,这两个人都是猛将,对付薛延陀人应该不成问题。” 执失思力是知道苏仿、秦安然等人的情况的,他也曾找机会与苏仿切磋过,知道这两人的实力都不弱。 不过,正因为如此,他反而有些疑惑了。 陛下竟然让这两个猛将去边关送死,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 “听说夷男出动了十万大军,苏仿、秦安然就算实力再强,也不可能凭借区区几千人就能打得过十万大军吧?” 阿义暗暗担心自己的族人。 “我听说这次行动是由燕王提议,秦安然既然是燕王的爱将,自然不可能让他去送死,只是不知,这一次,燕王殿下是否还有机会创造奇迹?” 执失思力虽然不相信奇迹的发生,但为了自己的族人,他也只能抱着一丝希望。 第1276章朔州刺史想分战功 苏仿、秦安然两人站在河边,看着前方仓皇逃窜的薛延陀,停下了追击。 “好,太好了!” 苏仿情不自禁的大笑起来。 唐军在这场战斗中,至少斩杀了五千多名薛延陀士兵,这还不包括热气球营的斩获。 能够以数千骑兵追杀数万大军,还能取得这样的战果,足以载入史册。 “总管,我们追了半个多时辰,估计夷男已经发现了我们的实力,我们还是先撤吧。” 秦安然更加谨慎,虽然损失不大,但经过刚才的战斗,所有人都已经筋疲力尽。 如果被薛延陀的人发现唐军只有数千人,然后掉头杀回来,那这支刚刚建立起来的军队,很有可能会全军覆没。 “走吧,回去把兄弟们的尸体带回来,然后立刻前往南方,前往朔州休整几日。” 苏仿倒也没有太过自大,他知道自己已经追到了极限,再追下去的话,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很快的,大唐将士们也顾不得疲惫,调转了方向继续前进。 这里离朔州不远,只是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大军就到了。 朔州刺史府中,朔州刺史张仁敛听到这个消息,脸上露出了疑惑之色。 “苏仿真的赢了?” 张仁敛也知道,苏仿带着数千骑兵去攻打薛延陀。 那一日,虽然没有当面见过,但闹出这么大的事情,事后肯定会有人向他这个刺史汇报的。 说实话,如果张仁敛要在这里,他一定会劝苏仿,不要轻举妄动。 就连朔州的一万大军,也不敢轻易出城攻击薛延陀,苏仿只带了几千人,就敢孤身深入,这不是找死吗? “刺史大人,这是真的,看他们身上的血迹,应该是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 “那个热气球营的人说,让朔州派人去北方打扫战场,今天苏仿凯旋归来,莫非是真的打了胜仗?” 张仁敛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如果几千人都能打败薛延陀,那自己这一万多人的军队,龟缩在城内算什么? 不行,这件事情不能再拖下去了,否则说不定会被御史弹劾。 他的名声,可不能毁在薛延陀的手中。 “刺史大人,咱们只需要派出一队骑兵,去北方一探究竟。” “这倒也是,你去安排吧,越快越好。” 一场大战之后,尸横遍野,绝非一时半刻能够清理的。 草原上的秃鹫感知力极强,一看到成群结队的秃鹫在天空中盘旋,就知道这里发生了一场战斗。 因此,张仁敛并不担心自己得不到答案。 随后,张仁敛亲自将苏仿迎入城中,自然少不了一番敬酒。 第二日,朔州的探子已经打探到了战况,张仁敛再无怀疑,立刻将朔州的一半兵马和一万多人全派了出去,打扫战场。 那些散落在各处的马匹、牲畜,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刺史大人,这一次斩首五千余,苏仿这一战,可真是扬名立万了。” 几天后,张仁敛对那一天的战况有了大致的了解。 苏仿立下如此大的功劳,着实让人有些羡慕。 “我听说,那苏仿一直都不受陛下待见,这次带了几千人去,怕是也不容易吧?” 张仁敛心中不由生出一种别样的念头。 这是军中不成文的规矩。 如果一个人一直把功劳据为己有,就算功劳是实至名归的,时间长了,也会被孤立。 在军中被孤立,很有可能会成为炮灰。 “刺史大人,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不要去探探他的口风,立下这么大的功劳,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只要他肯分润分润,我朔州必待他不薄。” 说话的是张仁敛的心腹参谋范雯叹,经常帮张仁敛做一些他不方便做的事情,但现在,他却不得不这么做。 “好,你去打探一下消息,然后写一份战报,就说朔州军民抗击薛延陀军队入侵的英勇事迹,等会你和苏仿谈的时候再写一份。” 张仁敛虽然也算得上是一方人才,将朔州打理得井井有条。 但是,有的时候能力越大,野心也就越大。 …… 苏仿、秦安然二人,便在朔州城内的一座大宅院中歇息。 “苏将军,该说的我都说了,你怎么看?” 范雯叹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但是做起事来可一点都不君子。 还好,现在的苏仿,早已经不是当初的苏仿,否则的话,范雯叹早就被打的满地找牙了。 “我明白张大人的意思了,这件事情,我还要和安然好好谈一谈。” 苏仿虽然不喜欢范雯叹,但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很对。 不管是五千多个人头,还是四千多个人头,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 自己只带了几千骑兵,就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战果,这已经是一场巨大的胜利了。 朔州军民分润一部分功劳,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当然,他还是要和秦安然商量一下的。 苏仿虽然贵为统帅,但也知道,这一次他能率领大军,完全是因为燕王,秦安然是李想的代言人,所以,他必须要给秦安然一个面子。 …… “嘭!” 朔州刺史府门口,秦安然直接带着几个侍卫冲了进去,直接放倒了几个守在门口的士兵。 “张仁敛在吗?” 秦安然听到朔州刺史身边的幕僚想要抢他们的功劳,顿时气得七窍生烟。 苏仿拦都拦不住。 刺史府后院,张仁敛听完范雯叹的汇报后,本以为十拿九稳,却听到下人跑来禀报,顿时愣住了! 张仁敛更是如此。 “范雯叹,苏仿真的答应了?” 张仁敛皱了皱眉,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样的事情,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 张仁敛还从来没有遇到过有人跑到刺史府来兴师问罪的事情。 这苏仿是不是疯了? 这也太小看刺史了吧? “刺史大人,秦安然已经闯进来了,他威胁说,如果你不出现的话,就会把这里砸了!” 在秦安然出发之前,李想就叮嘱过他,如果有什么事情,他会一力承担。 数千骑兵在孤军奋战,如果因为一个人的拖累而错过了最好的机会,那才是最让人郁闷的。 更何况,秦安然如今已经是燕王府的侍卫统领,又是河间郡王爷的乘龙快婿,再加上这份功劳,张仁敛这位朔州刺史,官阶虽高,却也管不住他。 第1277章燕王的人你怎么不早说,这就是误会 “大人,那苏仿是真的答应了,不过他说要和秦安然商议一下。” 后院之中,范雯叹怕张仁敛怪罪下来,脸色惨白的解释道。 “这秦安然到底是什么来头?” 张仁敛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看来苏仿太过看重秦安然了。 “听说,他是燕王身边的一员大将!” 身为一名合格的谋士,范雯叹对长安城里形形色色的人都有一定的了解。 “啥?那你为什么不早说?” 张仁敛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瞪了范雯叹一眼。 “燕王是什么样的人,难道你还不清楚吗?在长安城里,谁敢欺负他,他睚眦必报,深得陛下的信任,你……” 这几日,苏仿率领的这支军队出发,张仁敛已经知道了他的来历,不过,他一直只关注苏仿这个行军总管,对其他人的情况,却是忽略了。 可现在,他忽然发现,副总管竟然是李想身边的侍卫统领,而且,自己还想抢他的功劳,这简直就是…… “偷工减料杨本满”的名头在大唐是出了名的,如果燕王整个“大破夷男张仁敛”的话,那自己以后还怎么在大唐立足? 自己哪有杨本满这么不要脸? “大人,前些日子,太子和魏王都派人打探大人的消息,明显是想拉拢大人,我们又何必怕一个燕王?” “哎,你看看你,天天把长安城里各大世家勋贵的事情都记在心里,秦安然是燕王府的侍卫统领,我们可以得罪任何一位皇子,但绝对不能得罪燕王。” 张仁敛叹息一声,“罢了,还是快点去看看秦安然吧。” …… “误会?” 秦安然见到张仁敛,正要发作,却没想到,三言两语之后,竟然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口了。 “肯定是误会,我让范雯叹去找苏将军商量商量,看看有没有什么朔州府能帮得上忙的地方,结果这小子自作主张,说了几句不该说的话,回头我让他去陪秦总管喝上几杯。” 张仁敛脸上带着笑容,完全看不出刚才的愤怒。 “原来是个误会啊!王爷特意交代过,若是有人敢在军中捣乱,尽管吩咐,有什么后果王爷担着。” 秦安然疑惑的看着张仁敛,又看了看范雯叹。 张仁敛心中一松,还好他及时收手了,否则燕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虽然是个误会,但还是给秦总管添麻烦了,要不,我们去刺史府吃个饭吧,昨天长安城送来了一批新的五粮液。” 张仁敛自然不需要去巴结秦安然,但若能将危机变成机会,与燕王搭上关系,说不定还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 于公于私,都是有利的。 以前朔州的情况并不比好定襄多少。 但是现在,定襄里已经成为了大唐的明珠,地位远远超过了朔州。 这还得归功于燕王,若是朔州能够像定襄那样,那么他肯定能往上挪一挪。 而且,张家也是有头有脸的大家族,张家的开销也不小,他这个做家主的,要考虑的东西也不少,如果能借着燕王府的势,把生意做得更好,对他来说,也是一个意外的收获。 “张大人,之前安然多有得罪,还请您多多包涵。不过,宴会就免了,明天我还要回长安。” 看着张仁敛这么好说话的样子,秦安然也就没了发火的理由。 反而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不过,秦安然也不是那种厚颜无耻之人,前脚差点打起来,后脚就跟人敬酒。 “明天就要回去了?不在朔州多住几天,让我好好招待一番。” 张仁敛微微一怔,半真半假的挽留道。 不过,不管是苏仿,还是秦安然,他都拦不住。 …… 宣政殿,张阿难回报,李世民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之色。 “那岂不是说,苏仿、秦安然他们,真的大获全胜了?” “应该是这样,不过具体如何,还得看后面的消息。” 张阿难见李世民似乎心情不错,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小子,当真是我的福星。只是几千人,而且消耗的粮食也不多,薛延陀的军队就损失惨重。” 李世民想起这些天听到的各种传言,也就释然了。 之前大家都不看好秦安然和苏仿,李世民也有些担心。 现在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 前几天,李想说要在长安城组建一支快速反应小队,这件事,他还真得好好考虑一下。 靠近曲江潭的地方,有大片的水塘,基本都是属于杜氏的。 杜家作为京兆氏族,与韦家齐名,在长安城中也是颇有势力的。 如果不是杜如晦英年早逝,杜家现在的地位,恐怕还在韦家之上。 且不说杜如晦有多厉害,他的高祖杜秀,就是北魏的辅国大将军。 曾祖父杜皎为北周仪同三司,兼武都太守。 祖父杜徽,隋怀州刺史,丰乡县侯,曾任并州刺史。 他的父亲杜咤,隋朝昌州刺史,襄州刺史,其他的叔伯也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杜如晦能有这样的成就,固然有他的天赋,但他的家世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只可惜,这一代的人都不怎么样,杜芳和杜荷的天赋都很一般。 “大哥,今年的鱼已经开卖了,卖得很不错。” 杜芳回来了,一脸的兴奋。 自从去年从登州运来的冻鱼在长安城里流行起来后,长安城里的权贵们便开始喜欢上了鱼制品。 而杜荷则是经常出入各大酒馆,对于这方面的情况也是相当了解,这是一次难得的英明之举,让家族大力发展池塘里面的各种鱼类养殖。 现在,是时候好好享受一下了。 “哦?卖得好就好,我正愁着一下子挖这么多池子,万一卖不出去怎么办?” 杜芳松了口气,杜家这两年的收入并不好,尤其是囤积精钢时,更是损失惨重。 收入不涨,开销不减,杜芳身为家主,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第1278章水稻要开始收割了,杜荷要养鱼 “大哥,我们家离长安城最近,就算别的人家养鱼,那么远运到长安城去卖,也会死很多。死鱼和活鱼之间的差价可不是一星半点,谁家有钱人会买死鱼?” 杜荷暗自庆幸自己一开始的决定,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在家族中扬眉吐气了。 “太好了,现在长安城里活鱼越来越流行,靠着这几个池塘,杜家将来也能有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 “是啊,依我之见,我们可以多雇些帮手,把池塘周围的稻田都挖开,扩大一下,明年再养更多的鱼。” 杜芳对现状并不满意,他认为应该趁热打铁,把养鱼业做成杜家的支柱产业。 杜荷是个保守的人,但杜芳的提议,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没有任何不妥之处,于是答应了下来。 ……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燕王府的数万亩稻田,再次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虽然南洋水稻的丰收,已经让人对水稻有了新的认识,但也只有几百亩而已,在很多人看来,那不过是精耕细作的成果。 但是,如果每一亩地都能高产的话,那就不是精耕细作这么简单了。 “陛下,这几日西市的米价涨了一成。” 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危。 无论何时,填饱肚子才是第一要务。 “咦!种了数万亩稻谷,如今已经到了丰收的时候,按道理来说,长安城里的米价应该降了才对。” 李世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今年收成不错,大唐各地的粮仓都在扩建。 大米怎么又涨价了? “陛下,正是因为燕王府上有数万亩良田,所以长安城里的人们对于水稻的重视程度明显高于往年。以前只有江南道的人爱吃米,东西两市的米基本都卖给他们。” “不过,如今很多以前不吃米的人,都喜欢买几斤回去尝尝味道。而且长安城里的米,大部分都是从江南通过大运河运来的,今年运送的人并不多,但是需求量大了很多,所以才会涨价。” 张阿难知道李世民对粮食价格的变化非常在意,所以对这件事情也是做足了功课。 “是吗?” 李世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燕王府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能量了? “是啊,我已经查过了,买米的都是平民,没有勋贵囤积。” 只有在战争和饥荒的时候,囤积粮食才能起到作用,在这个时候,没有哪个勋贵会傻到去破坏这个规矩。 钱没赚到,反而惹来了麻烦。 勋贵们可不是傻子! “算了,这件事以后再说吧。过些日子,燕王府的稻谷也该收了,你让人盯着点,看看产量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朕还真要好好考虑一下,江南道、山南道的发展了。” …… 这段时间,石初八过得很快乐。 眼看着田里的水稻就要收获了,虽然不知道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不过看这样子,应该不会太差。 更让他惊讶的是,稻田里的草鱼和鲤鱼,竟然都长得不错,随时都可以捞起来卖掉。 如果不是水稻还没到收割的时候,他们早就把鱼抓起来卖钱了。 “老石,燕王府那边传来消息,说明天就可以收稻了,等稻草割完了,最多也就是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如果不赶紧把鱼卖掉的话,恐怕得掉肉了。” 石初八此刻既高兴,又头疼。 “这些鱼在放鱼苗的时候就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出产的鱼有一半都是王府的,现在最该发愁的,不应该是王管事吗?” 石初八的心胸,明显要比他这个邻居开阔得多。 一开始,李想提出要推广稻鱼共生模式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人支持。 所以李想愿意降低五成的租金,并且,所有的鱼苗,都是燕王府出的。 当然,作为代价,出产的鱼至少有一半要归燕王府所有。 这可比租金高多了。 “燕王府家大业大,就算是卖不出去,那也亏不了多少。” “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我倒不是担心卖不出去。这亩地里放养的鱼苗大概能活下来一千尾,要把这些活鱼运到长安城里去卖,那就麻烦了。” 他虽然很少去西市,但对于西市的鱼价还是知道一些的。 一条活的草鱼,五文钱一斤是没问题的。 逢年过节,甚至能卖到六七个铜板。 但如果死掉的话,价格就会降到原来的一半。 据说,在西市,经常会有人在鱼摊附近,等着鱼死了,再以更低的价格收购。 这种看起来像是死了的鱼,味道跟新鲜的鱼差不多,但价格却是天差地别。 “你说得对,我去打听打听,看看大家有什么办法。” …… 工坊里,木匠们正在忙碌着一种新的工具。 “王妃娘娘,我刚才试过了,这辆独轮车确实很不错,结构也很简单,就算是加上这个大木桶,再加上通风装置,成本也不会超过一百文,很适合很多人。” 武媚娘负责四轮马车的作坊,这独轮车,也是李想交给她的,所以,她非常认真的对待。 “几架?” 明天就是水稻收获的日子,同时也是将鱼送到集市上去卖的时候。 这关系到佃户的鱼的销售,也关系到他们以后还会不会继续养鱼。 武媚娘生怕自己辜负了李想的嘱托。 “已经有一百多辆了,这独轮车的制造并不困难,只是那个充气装置比较麻烦,但就算这样,明天我们也能生产出三百辆独轮车,后天再生产两百辆。” “今天做好了,我会让人送到院子里,明天王爷可能会用到。” 武媚娘看得出来,李想对这次的收获非常重视,这些推车上都装着巨大的水桶,是为了将鱼活着运到长安城去。 “放心,一定会按时送到燕王府的。” 第1279章水稻丰收,戴胄准备再干一年 秋高气爽,今日正是燕王府收割水稻的日子。 房玄龄与戴胄下完朝会,就直奔稻田而去。 “石初八家一亩,亩产三百五十二斤。” “石老四家一亩,亩产三百二十四斤。” 房玄龄和戴胄的身后,还跟着数十名管事、胥吏,他们是来视察的,也是为了验证这些水稻的产量。 甚至连御史台都派了人来,看看是不是燕王府作弊了。 “现在已经有几十亩地收上来了,就算是最差的,也有二百八十斤,比粟米多多了。” 房玄龄笑得前仰后合:“燕王殿下放心,本官已经和陛下商议过,一旦水稻的产量确定,户部就会全部收购作为种子,继续推广。” 戴胄微微一笑,也是点了点头。 数万亩的水稻种子,就算是存活一半,在江南道、山南道等地,也可以种植出大量的水稻。 “当真?”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大喜。 要知道,南洋的水稻,产量可是大唐的两倍以上。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产量大,就可以推广开来。 在很多农民看来,比起朝廷提倡的所谓“高产”,他们更喜欢自己熟悉的作物。 因为他们抗风险能力太低了。 如果他们种下了新的种子,却什么都得不到,那就是家破人亡,除了逃荒,别无他法。 所以,在历史上,土豆、红薯、玉米等作物,过了很久才普及开来。 这些农民,也就是亲眼看到了新作物的高产,才愿意跟着种植。 可是,如果所有人都把自己当成小白鼠,那还怎么开始? “燕王,本官怎么可能在这件事情上欺骗你?” 戴胄想着,用不了几年,大唐的粮食产量就会翻上一倍,脸上就堆满了笑容。 本来他是打算今年年底就退休回家的,现在打算再干一年,推广水稻。 “那陛下有没有想过,让胡人在山南道、江南道开垦农田?” “这个……”戴胄看了房玄龄一眼,并未回答李想的话。 “燕王,这件事情事关重大,现在北方有薛延陀在作乱,如果我们把突厥人都调过来,岂不是会让薛延陀的气焰更盛?” 对于李想的观点,房玄龄并非不赞同,恰恰相反,很多胡人根本不值得信任,只要大唐内部一弱,立即就会发动叛乱。 所以将他们内迁至江南道,远离草原,由牧民转为农作,如此数代下来,虽然还会有威胁,却不会比南蛮更有威胁。 纵观华夏历史,又有哪一个朝代,是被南蛮给灭掉的? “房大人,苏仿、秦安然他们不是已经带兵去攻打薛延陀的军队了吗?只要成功,薛延陀的人就不敢再入侵边境,再过两三年,水泥路就会通到朔州,我们还怕他们造反不成?” 李想见房玄龄迟迟不肯,开始给他讲解起来。 “燕王,薛延陀十万大军,哪有这么容易被击溃的?只要苏仿能震慑住夷男,让他们无法南下,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戴胄看着李想笃定薛延陀必败无疑的样子,忍不住说道。 李想一听,这才恍然大悟。 虽然朝中有不少大臣支持派出数千名精锐骑兵去和薛延陀作战,但却从来没有想过他们真的能击败薛延陀。 “戴大人,薛延陀人并不可怕,苏仿、秦安然一定能给他们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别吵了,谁都想看着薛延陀被擒,然后逃之夭夭,不过那霹雳弹再厉害,在荒野上也没什么用。一开始薛延陀他们或许会被这种声音吓一跳,不过习惯了,也就不会害怕了。” 房玄龄的心思,明显要比戴胄更为贴近一些。 “王爷,大捷!朔州大捷!” 一名王府的护卫策马而来。 “还算不错!这两个家伙,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 李想扫了一眼秦安然的战报,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咳咳!” 房玄龄和戴胄只能干咳一声,提醒李想,他们就在附近。 “房大人,戴大人,不用担心了。这一战之后,薛延陀的军队恐怕再也不敢和大唐为敌了。” 李想将一份战报,递到了房玄龄的面前。 这个消息来的太及时了,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反正东突厥现在也是人心惶惶,生怕薛延陀的人找上门来,还不如直接向内迁移。 长安城里原本就有一万多突厥人,而且过得还很好,这让那些突厥人更加坚定了要和朝廷合作的决心。 “这……三千多人,斩首五千余?打的夷男十万大军落荒而逃?真是……” 房玄龄心中虽然期盼着这份战报的真实性,但无论怎么看,这份战报都有一种作伪的感觉。 “燕王,你这是在演戏吗?” 房玄龄狐疑地看了李想一眼,这消息来得太巧了,而且内容也太匪夷所思了。 “房相,捷报还能作假,薛延陀人的人头却做不得假。其实,以我之见,如果我们能找到五千颗人头,那薛延陀的损失就更大了。有些是被炸弹炸死的,有些是被马匹踩死的,都可能没拿到人头。” 李想虽然觉得这个结果已经很不错了,但苏仿、秦安然两人的为人,绝对不会做出虚报战功的事情。 事实上,这一次能拿到一两千名薛延陀的人头,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功劳了。 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正比,傻子才会干这种事。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我一定会向陛下表示支持。而且,我会尽我所能,全力支持你的计划。” 虽然房玄龄还是有些担心的。 不过,考虑到这件事情对于大唐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房玄龄沉吟片刻,终于下定了决心。 燕王所做之事,与太子、魏王都不一样,若是太子有这样的眼光,陛下也不会每次都这么不高兴。 …… 杜荷这几天心情不错,主动邀请长孙冲几个世家子弟去五合居用餐。 “杜兄,我听闻西市的活鱼已经卖到六文钱一斤了?这么一算,今年杜府又能赚一笔不小的钱了。” 曲江池畔那一大片地,属于杜家,长安城里最大的河鱼养殖场,对于长安城里的王公勋贵们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 杜家世代居住在长安城之中,口碑一直都很好。 第1280章石初八上长安卖鱼 “柴大哥,唉,我这也是没办法啊,家里要养活这么多口人,大哥没少操心,我这个当哥哥的,总要帮着参谋参谋。” 杜荷被柴令武这番话说得十分受用,但还是故作谦虚。 在这个小团体之中,杜荷的存在感很低,无论是长孙冲,还是柴令武,地位都要比他高出一大截。 就连现在坐在他身边的高真行,身为高士廉之子,在长安城中的地位,都要比他高上一筹。 “当年李想费尽心思将登州的海鱼运到长安,却不想却养成了人人都吃鱼的风气,想必他也不会想到,最后的受益者会是杜兄。” 高真行年纪稍轻,说话也比较直。 “不错,自从杜兄娶了城阳公主,你的运气就好了不少。” 柴令武不禁有些羡慕,他本身没什么本事,就是仗着家世显赫,身份尊贵,所以才能在长安城中混的风生水起,否则的话,李泰也不会花这么大的代价,去招揽他。 “敬杜兄。” 对于这个小跟班,长孙冲也非常满意,不禁给杜荷留了点面子。 …… 离燕王府不远的石家村,一座小山旁有一座茅草屋,茅草屋被木栅栏围了起来,里面养着两只鹅。 石初八就住在这里。 虽然这些年来,大唐的百姓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但那也是相对于之前而言的。 以石初八的条件,在大唐的普通人中,也算得上是衣食无忧了。 石初八家租了七八亩地,这还不算多。 不过他们家的水稻,是第一个收获的。 看着晒成金黄色的稻子,石初八的脸上露出了喜色。 “我要去一趟长安城。” “当家的,你拿两块饼子,别饿着。” 石初八的妻子在家里织羊毛衣,在集市上卖掉赚点外快,顺便照顾两个孩子。 不过,大儿子已经在上学了,所以,她也不用太过担心。 “好,那就多带两个吧,这么多鱼也不知道要卖到猴年马月去。” 石初八看着大桶里密密麻麻的鲫鱼、草鱼,一脸的担忧,又带着一丝向往。 “听说长安城里一斤鱼能卖五文钱,但这么多鱼,价格肯定会降下来,依我看,只要能卖出去,多少钱都无所谓。” 石初八的媳妇常到集市上卖羊毛衣,倒也有些眼力。 “我知道,这些鱼根本不值什么钱,都是田里的意外收获,哪怕一条只有一文钱,对我们来说,也是大赚特赚。” 石初八暗暗算了算,一亩一千尾鱼,八亩就有八千尾,除去给燕王府的一半,自己还剩下四千尾。 就算是一文钱一条,那也是四贯钱。 石初八想着想着,呼吸就有些急促起来。 这么多的钱,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如果这是真的,那他这一年的收入,就能超过他几年的收入了。 并且,这还不算田里的稻谷。 “嗯,早点回来。” 石初八推着小推车,在两只大雁的欢送下,前往长安城。 随着轮子的转动,空气输送装置也跟着转动起来,不断的往木桶中充入空气,发出“噗噗噗”的声响。 走了七八里路,虽然大部分道路都是水泥路,但想要走到长安城的城门,也足足花了一个多时辰。 “喂,这鱼多少钱一条?” 石初八还没到西市,就被人拦住了。 “听说西市的鱼,五文钱一斤,我给你打个八折,四文一斤,怎么样?” 石初八是最早出去卖的,算得上是运气最好的一个。 过不了几天,由于大量活鱼上市,价格必然会降到新的低点。 “好,这价格还行,不过你得将鱼送到我的住处,而且我要的是活的,如果鱼死了,我可不会要。” 这人显然是五合居的采买人员,显然是想占点便宜。 不过,这是他第一次卖鱼,从鱼贩到长安城,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一条鱼都没有死,所以也就没有在意。 不过,有路人好心地提醒道,“过段时间,这些鱼都得死。不如,你去附近的铺子里,打听打听,有没有人想要买。” “放心吧,王妃娘娘已经让人通知我们了,只要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鱼就不会死。” 石初八表现出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引得附近几个路过的人都忍不住跑回家提着桶来买鱼。 五合居的伙计也不着急,好奇地看着他。 这个时候,西市的活鱼已经不便宜了,再加上运回来的鱼,大部分都死了,而且,五合居为了保证食物的质量,从来不会用死鱼来做菜,所以,五合居的鱼,每一条都卖得很贵。 以他的经验来看,正如那行人所说,用不了多久,这些鱼就会全军覆没。 可是那伙计却是想不明白,这鱼明明是从城外来的,而且看他的样子,似乎已经在这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可是这木桶里的鱼,怎么看起来都是活蹦乱跳的? 这也太诡异了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以后五合居的鱼都让这人来送,最多也就是多花点钱而已。 “郎君,还要不要?” 不到一刻钟,石初八已经卖出去十多条鱼,赚的钱比以往一年都要多。 “当然要!” 伙计伸长了脖子,看着桶里的鱼,每一条都还活着,偶尔有一两条翻着白眼,嘴巴还在不停的开合着。 …… 长安城的街巷里,有很多农夫推着手推车。 每一辆推车上,都放着一个大桶。 因为李想已经通知了金吾卫,所以那些卖鱼的人,并没有被赶出去。 按照原来的规矩,只有东市和西市这两个地方可以摆摊,但在其他地方,就不允许摆摊了。 当然,这条规定从一开始就没能得到很好的执行。 这就像是后世的小摊贩一般,再怎么严格的管理,都不可能杜绝,更别说管理十分松散了。 前世,李想见过不少人挤在地铁里,摆摊的人比菜市场还多。 在大唐,对商贩的态度相对宽松一些。 “伙计,给我上一条鲫鱼!” “好的,两个铜板!” “我也要一条草鱼,三文钱一条,怎么样?” 第1281章一文一条鱼,杜荷的生意黄了 没过几天,长安城里的鱼价就开始暴跌。 如今的鱼,都是论条卖的。 不管怎么说,燕王府的佃户们卖的鱼,个头都差不多,毕竟都是同一种鱼,生长的环境也差不多,所以个头都差不多。 为了省事,还不如按条卖呢。 活鲫鱼一条两文钱,死鱼一条一文。 一条活的草鱼三文钱,一条死了的一文五。 然而,由于独轮车有通气结构,鱼类死亡率极低。 有几个倒霉蛋,傻乎乎的把独轮车停在指定的位置,准备卖鱼,结果没过多久,就死了一大批,渐渐的,他们也意识到了不对劲。 那个轮子和木桶连在一起的东西,总是在水里冒着气泡,肯定和这个有关系。 但是却没有人说什么。 “王爷,这鱼是不是该卖了?” 燕王府内,武媚娘一脸疑惑的看着李想。 虽说如今长安城里到处都是卖鱼的农户,但真正的大头,却是燕王府。 这些稻田里,有一半的鱼都是燕王府的。 大约有两百万条鱼。 要知道整个长安城人口也就百万左右,放着两百多万条鱼不卖,也难怪武媚娘着急了。 “媚娘,别急,两百多万条鱼,看似多,其实并不多,而且,就算是水稻已经收获,也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全部捞上来。” 李想也没想过要靠卖鱼赚钱,所以,他让佃户们先把鱼卖了,然后再考虑其他的事情。 推广稻鱼,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种很好的种植方式。 当然,能够增加大唐民众的肉食选择,也是一种间接的收获。 不过,除了像长安这样人口稠密,又有水路的城市,其他地方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比如江南,很多地方都是水网密布的地方,鱼类并不缺乏。 再比如河北各州,都不适合种植水稻,那就更不用说了。 “不过,我们还是要卖掉的,我们府里的人,现在每天都在吃鱼。” 武媚娘撇了撇嘴,不明白李想为什么会这么淡定。 “吃不下的话,可以低价出售。三文一条卖不成,那就卖一文。” “什么?又是一文?” 武媚娘想到登州府一文钱一斤的大黄鱼,又想起了一文钱一斤的大白菜。 而现在,是一文钱一条的鱼。 这要是传出去,肯定会让其他农民哭晕过去的。 “媚娘,我们养殖这些鱼,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按照燕王府的建议种植粮食,会有很大的收获。哪怕是一开始的时候不被理解,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是非常的好,只要能够达到这个目标,那就是成功。” 李想想起了自己种下的那几十亩棉花,再过两年,就可以大面积种植了。 水稻大家都听过,可棉花呢? 到时候谁还敢种? 这一点,李想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如果长安城和关中道的农夫们,能够看到燕王府的新作物,能够大丰收的话,那就更好地推广棉花了。 至少长安城附近的土地,并不是最适合种植棉花的地方。 现在李想提议,将突厥人全部内迁至江南道、山南道,然后再将关中一些人口稠密的州县迁往北方,每人发十亩以上的土地种植。 用不了十年,北方草原就会成为大唐的一部分。 毕竟,汉人的数量越多,边疆就越稳定。 这件事,李想并没有告诉武媚娘。 “既然如此,那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些年来,很多人都开始种植新的大白菜、茶叶,所以,这些农夫对燕王府的信任度也更高了。” “不,不够,不管是大白菜还是茶叶,都没有大规模的种植,你看到那些棉花了吗?本王都说了,这是要代替麻布的,到时候,岂不是要百万亩才能满足需要?” “王爷,这些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可是切莫着急。而且王爷积下的善业太多,难道就不怕太子与魏王畏惧?” 现在四下无人,武媚娘也不客气,直接问道。 虽然李想的身份根本不可能登上皇位。 可是李承乾,李泰,又岂会如此想呢? 自古以来,皇位之事,哪一件不是血流成河? 对于现在的生活,武媚娘已经很满足了,她可不想出现什么意外。 …… 杜府。 杜芳坐在大厅里,脸色苍白,听着府里的管事禀报。 “真的一文钱一斤?” “郎君,那些佃户的新鲜草鱼和鲫鱼都是一文钱一条,老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便宜的。” 一条鱼一文钱? 杜芳脸色又是一沉。 养鱼也是要钱的,先不说占的稻田,光是养喂鱼,就得花大价钱。 池塘里的鱼,想要赚钱,最少也要两三文钱一斤。 现在一条就卖一文钱,这不是亏本么? “大哥,如果真的卖不出去的话,那就再等等吧。那些农夫养的鱼,都是稻田里养的,急于脱手,所以才卖得这么便宜。长安城里的鱼价总有一天会涨起来的。” 杜荷的目光有些躲闪,不敢直视哥哥。 这几个月来,他们家新开了一百多亩的鱼塘,准备扩大养殖规模,现在是继续养鱼,还是把鱼塘填回去? 光是这些鱼塘,就花了一千多贯。 如果这一切都是徒劳的,那他这几个月赚的钱,可就全都赔进去了。 这……怎么办? 都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变的这么快? “二哥,稻鱼养殖得这么好,明年佃户肯定还会继续养殖。另外,他们还可以将一些卖不掉的鱼放入池塘中,慢慢卖掉。他们养鱼不花钱,一文钱一条也能赚到钱,但我们不一样。” 对于杜荷的提议,杜芳不以为然。 鱼的价格,不可能一直都是一文钱一斤的。 不过,五文钱一斤是不可能的了。 就算是三文钱一斤,都很难卖出去。 不过,如果鱼价还这么低,那他们家的鱼塘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还不如学着燕王府的佃户们,多种些水稻,然后养稻鱼。 “这李想,怎么老是搞出这么大的动静?” 杜荷不禁恨死了李想! 这都多少次了? 第1282章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 宣政殿上,经过房玄龄、李世民等人的一番讨论,终于确定了山南道、江南道的进一步开放计划。 房玄龄说道:“陛下,突厥人内迁之后,为免夜长梦多,每县最多只能安置一千人,而且最好不要住在一处,分散开来,这样就算发生动乱,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李世民又道:“想儿啊,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突厥人当然不会种植水稻,微臣建议,从观狮山书院的农学院中,招募一些学生,让他们教导突厥人如何种植水稻。” 观狮山学院成立已有数年,有些学生已步入社会谋生。 长安城一下子容纳这么多人,确实很难,但如果放眼整个天下,书院里的这些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农学院的学生,可以去县里指导农业生产,哪怕只是个小官,对工匠之子来说,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医学院的学生,虽然很难完全毕业,但也可以去各州各县,当一个赤脚医生,如果能和农学院或者法学院的学生一样,在县衙里任职,那就更好了。 总比村民们自己治疗要好吧? 至于格物学院的学生,基本上都已经被燕王府的工坊给消化了。 很多人都可以去学院当老师,暂时没有太大的工作压力。 “吏部可以给他们发一份文件,让他们去州县推广水稻,如果表现好,前途不可限量,如果表现不好,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这些州县,大多都是一些下下县,或者是偏远地区,否则的话,也不会有这么多的土地供突厥人使用。 但是突厥人都是野蛮人,如果让他们在这些地方能混口饭吃,那就不用担心了。 以户部现在的实力,要解决几十万人的伙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也不是什么难事。 反正他们也不需要每年都这么养着,第一年要给点粮食就行了。 等到这些人开垦出来的土地上有了收成,再过几年,朝廷就可以收回所有的开销。 “陛下放心,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一定会给陛下一个惊喜的。” 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一点都不假。 李想并不担心书院的学生们会不愿意被分配到州县。 毕竟,这些学生可不是国子监那种只知道死记硬背的读书人。 李想对自己的生日并不是很在意,但对李兰的生日,他却很重视。 不管是普通人家,还是皇亲国戚,女儿的生日,都不会太过隆重。 但这一点,对李想来说,却并不适用。 “王爷,登州的褚主薄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人,说是想向王爷介绍一下。” “这就回来了吗?” 李想微微一怔,他将登州的事情交给褚遂良打理,按理说,褚遂良应该很忙才对,但没想到,他竟然会回来。 但李想倒并不担心有什么大事发生。 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肯定会有人来报告的。 “王爷,我听说,王爷正在为公主物色一位教书先生,而明日,便是她的生日。而今年登州互助小学来了一位教谕,才学过人,卑职甘拜下风,特来请王爷考一考。” 褚遂良是燕王府的总管,自然知道李想对女儿的疼爱,去年的寿宴上,李兰在燕王府的地位,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他正愁着送什么礼物给公主呢,却无意中听到李想要找人给公主讲课,顿时想起了互助小学的那个天才少年。 褚遂良自认文采不错,但跟那人比起来,还是差了一大截。 所以,他才有了引荐的想法。 这是一种爱才之心,也是一种讨好上司的方式。 自古以来,和领导家人打好关系,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是吗?能让登善都认输,我还真有些好奇。那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有多厉害。” 李想并不知道,褚遂良回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 不过,没过多久,便有一名与他年纪相仿的青年被人带了进来。 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傲气,但是态度却很谦虚。 “草民骆宾王,拜见王爷。” “骆宾王?”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但很快就释然了。 历史上的大人物,他见得多了,多一个骆宾王又有什么关系? 不过,李想对初唐四杰之一,一扫六朝文学颓势,革新初唐诗风,为大唐诗坛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的才子,多少有些好奇。 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才子。 “王爷,你可听说过他?” 褚遂良清楚地看到了李想那呆滞的表情,心中有些疑惑。 在将这位骆宾王带到燕王府给公主当教习之前,他可是做足了功课的。 骆宾王的父亲,曾经是青州的博昌县县令,后来被杀。 这也是骆宾王出身贫寒的原因。 千万不要小看寒微,这个寒微与后世的寒微不一样。 他7岁就能作诗,人称“神童”. 不幸的是,骆宾王在其父去世后,流落到了博山,后来搬到了兖州的瑕丘县,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 兖州距离登州并不远,这些年来,登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渐渐传到了周边的州县,去登州谋生的人也越来越多。 骆宾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去登州府讨生活的。 “早就听说过这首诗,没想到还能见到真人。” 李想这才想起来,前些日子,小玉米唱的那首“鹅鹅鹅”,现在正主就出现在他面前了。 这首诗是骆宾王七岁时所作,已经传遍了长安城,如果李想不小心“偷诗”了,那可就丢人丢大了。 “王爷,景远是个正直的人,博览群书,才华横溢,我也很欣赏。互助小学的所有课程,他都背得滚瓜烂熟,从经学到数学,再到农学,他都有涉猎,属下相信,这对孩子来说,是最好的启蒙老师。” 褚遂良又把骆宾王推荐给了李想。 “本王当然相信登善的判断,以后就麻烦你教导本王的女儿了。” 李想觉得,让骆宾王来教小玉米,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骆宾王是真正的天才,不可能只是个半吊子。 其他的课程,李想都能教,但小玉米的启蒙,他可没那么多时间去教,所以,必须要请一位老师。 第1283章段开山:养狗有什么意思,养老虎才行 “王爷客气了,草民一定竭尽全力,不辜负王爷的信任。” 骆宾王见李想答应得如此爽快,倒也没有太过惊讶,只当是李想非常信任褚遂良。 很快,便有下人将骆宾王带下去安顿下来。 既然不是正式的拜师,只是一个开蒙的老师的话,那就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了。 然而,燕王府能人辈出,不止褚遂良一人懂得为小公主准备寿礼。 “启禀王爷,蒙巴顿来府外求见,带来了马长史的书信。” 李想刚和褚遂良、骆宾王见过面,马周也派人送来了礼物。 定襄地处边陲,事务繁多,马周不能离开,所以就把蒙巴顿安排在了长安。 这位蒙巴顿虽然是胡人,但早就加入了定襄商会。 “参见燕王!” 蒙巴顿捧着一个打开的木箱,对着李想说道。 “这是什么东西?” “燕王殿下,这些獒犬是马大人特意从高原上找来的,我原本是带着一只怀孕的母獒来的,但昨天在来的路上,却突然生了出来。” 蒙巴顿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箱子举了起来,李想走上前去,仔细看了看。 只见箱子里,四只毛绒绒的小狗正安安静静的睡着。 之前和禄东赞见面的时候,他就说起过藏獒,没想到马周居然提前准备好了吐蕃人的贺礼。 看来上位者是不能随便提要求的,否则就算是随便提个要求,下面的人都会重视起来。 但李想却很喜欢藏獒,最重要的是,它对主人忠心耿耿。 这个时候出现在高原上的獒犬,应该就是藏獒的祖先,而且血脉更加的纯正。 “蒙巴顿,马周为什么要把一条怀孕的母獒带到这里来?你怎么不去找几只小獒犬?” “王爷,獒犬的忠诚,在高原上是出了名的。传说中,獒犬是有灵性的,它只认一个主人。这獒犬昨日才叫了一声,到现在都没睁开眼睛,王爷若是喜欢的话,可以将它养在府里,头几日,最好是带在身边。” “真的假的?” 虽然蒙巴顿的话有些夸张,但李想相信,藏獒的忠诚绝对不会错。 四只小狗,他可以选一只给小玉米,自己养一只,然后让秦怀玉训练两只,看是不是也能像后世那样,训练出警犬来。 “不错,草原牧民待獒犬如亲人。獒犬虽然对家人更亲近一些,但最亲近的肯定是给它喂食的。” 这就是狗么? 谁整天给它喂食,跟它一起玩耍,它就跟谁亲近。 不过,李想也没必要和蒙巴顿计较。 “雪晴,你去把小玉米带来。” 毫无疑问,这四条小狗中,李想会让小玉米优先选择。 现在两岁了,她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 “爹,是不是有人给我送狗狗了?” 小玉米跟很多小孩子一样,对各种动物都有浓厚的兴趣,只不过一直没机会近距离接触这些小动物,今天一听有人送狗,顿时乐开了花。 “你们看这几只小狗多可爱。” 蒙巴顿已经将盒子放在了地上,小玉米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一只手搭在了盒子的边缘,另一只手伸进了盒子里,想要摸摸小狗的脑袋。 这妮子,还真是不怕啊。 “爹,这只黄金色的小狗好可爱,能不能把它带到我的床上?” 这丫头,就是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 小时候就喜欢玩金币,现在长大了,更喜欢金色的东西。 “既然你这么喜欢它,那就让它跟在你身边吧,好好照顾它。” 小玉米虽然有秦怀玉这样的高手保护,但是多一条忠犬总是好的。 一只体型庞大的藏獒,在紧急情况下,战斗力丝毫不逊色于保镖。 一般的刺客,想要在短时间内拿下它,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王爷,这些獒犬,只需用新鲜的羊奶或马奶喂养即可,等它们长大后,便可吃肉了。” 接下来,就是蒙巴顿对这条狗的饲养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不过,这些细节,还是有丫鬟帮忙记录下来的。 事实上,小玉米根本不可能喂它。 “爹,这条狗的毛色很特别,我给它起名叫金毛。” 长安城之中,一言不合就放狗咬人的小队,在今天正式成立。 就是不知道秦怀玉如果知道自己将来要和金毛做比较的话,会作何感想。 …… 李兰两岁生日到了。 段开山等人早早的就到了燕王府。 “叔叔,小玉米的狗好可爱。” 段开山的七位女儿,一个个都跟洋娃娃似的,哪里像段开山半分? 她们很少出门,所以这一次来燕王府,就带着小玉米跑来跑去了。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这七个人虽然年纪都比较大,但却以小玉米马首是瞻。 “依我看,养一条狗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养一只老虎,这样才有气势。” 段开山的话还是一如既往的不靠谱。 因为倭国很多事情都已经走上了正轨,所以段开山也不需要经常呆在那,每年去一两次就够了。 就这样,段志玄拉着他去了千牛卫当差。 “大哥,怎么能养老虎呢,去和房遗爱他们打牌去,不要碍手碍脚。” 段开山再次被妹妹鄙视。 没过多久,李治,还有李明达,也都到了。 小玉米一遇到这个姑姑,立刻就把位置让给了她。 “二哥,你能不能给我一条狗?” 兕子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 “如果母后答应了,二哥也不会反对的。” 大明宫中贵人众多,怎会让兕子养獒犬? 李想很清楚,兕子的这个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 “母后一定不会答应的。” 兕子嘟囔了一句,“下次我想狗了,就来找你。” 随着越来越多的宾客到来,燕王府内的气氛也是越来越热烈。 而在空地上,则是歌剧院的人在表演。 虽然规模不如去年,但却更加热闹。 第1284章昆仑奴贸易,蒲罗中建城 九月份的南洋,依旧是那么的闷热。 张猛在水中游了一个多小时之后,终于游到了岸上。 在蒲罗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秋天,一年四季都热。 一开始张猛还看不起房遗爱,觉得他就像是一条泥鳅,天天往水里钻,没想到自己也变成了这样。 “郎君,今日又有一批昆仑奴从波斯商船运来,城内的建设速度将会加快不少。” 船队抵达蒲罗中后,大部分人都停了下来,开始建造。 杨老七这个瞭望手已经派不上用场了,他就成了张猛的跟班。 “昆仑奴?这些波斯商人的速度还真快。” 捕渔队是今年才开始在蒲罗中建造城市,准备长期占据这块无主之地。 半年后,波斯的商人就来了。 在长安城里,昆仑奴已经算是上等货了。 在家里养一个昆仑奴,就相当于后世养了一条纯种的藏獒,出门溜达,那叫一个拉风。 而且,昆仑奴的价格,比普通的奴隶要高出一大截,长安城之中,能够养得起昆仑奴的,并不多。 不过在蒲罗中,昆仑奴要便宜得多,而且使用起来也方便得多,所以张猛很爽快的答应了波斯人的要求。 “不错,有了这两百名昆仑奴,我们人手不足的问题就能得到缓解。” 杨老七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在这样一座荒岛上建城,但一听是燕王的主意,便不再多想。 明白也好,不明白也要执行,这一点,已经深深烙印在了捕渔队每一个人的心中。 “走吧,我会一会那个波斯人。” 张猛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在天竺、阿拉伯扩张,但李想觉得,还是要先把补给点建好。 尤其是蒲罗中,后世的新加坡就在这里,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无论捕鱼队想不想进入印度洋,都要先把这里控制住。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李想在国外的据点。 燕王府虽然在定襄、登州等地颇有势力,但毕竟是大唐的地盘,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还是在海外比较安全。 李世民还在的时候,李想并不担心,但现在,他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 哈梅德是波斯一位著名的海上商人,不过,这些年来,他的生意每况愈下。 最早的时候,波斯人是这条商路的统治者,但是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崛起,阿拉伯商人也开始频繁的通过这条水路,这让波斯商人的生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作为一名眼光长远的生意人,哈梅德非常希望能够改变这一现状。 然而,波斯人的首都已经被阿拉伯人占领,靠政府是不可能实现哈梅德的理想的。 这一刹那,他想起了自己只见过两次的大唐。 这对他来说,是一种震撼,一种朝气蓬勃的感觉。 去年的时候,他遇到了捕鱼队,但并没有太多的交集,直到今天,他才知道,捕鱼队来了蒲罗中,所以他才会赶过来。 今天,哈梅德已经是第二次来到蒲罗中,却发现这里已经完全不同了。 近两千名伙计,正在码头上挥汗如雨的建设着新的城市。 当然,这座城市的建设规模,还远远比不上大唐。 从长安城到定襄,光是水泥路,就需要数万人,现在又有二十多万人在修路。 不过,考虑到捕鱼队远道而来,才刚刚起步,能有这样的规模,已经很不错了。 “萨布尔,看这样子,唐人是打算在这里建立一个长久的据点了。” 哈梅德看着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 “主人,阿拉伯人都会很担心。东方的贸易,大部分的利润都被阿拉伯人拿走了,现在大唐要在这里建城,迟早会和阿拉伯人发生冲突。” 萨布尔祖孙三代都在哈梅德家当佣人,跟着哈梅德到处跑,什么都知道。 哈梅德:“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他们既然想要建城,肯定需要更多的昆仑奴,将来我们往蒲罗中运送昆仑奴,再把唐人的货物运回波斯,这其中的利润并不比以前少。” “我倒要看看,阿拉伯人会不会插手。” “如果唐人有足够的见识,就应该知道,和波斯合作对他们有很大的好处,那些阿拉伯人野心勃勃,不但做生意,还把自己的教义传给当地的人,大唐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总会有人知道他们的危险的。如果没有人发现,那就再提醒他们一次,让他们知道,我们才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哈梅德和萨布尔隔着窗户小声商量着什么,张猛却从外面走了进来。 简单地打了个招呼,哈梅德便进入了正题。 “郎君,如今西海岸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阿拉伯商船,他们以极低的价格从大唐买下瓷器、丝绸、镜子,然后在国内贩卖,再卖给罗马、拜占庭,从中赚取丰厚的利润,我听说,阿拉伯商人打算雇佣一支海盗团,占领这片海域。” 哈梅德第一句话就直奔主题。 “波斯立国数百年,地大物博,兵强马壮,这阿拉伯帝国是怎么冒出来的?” 张猛倒也不是看不起哈梅德,而是实在是想不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些年来,他听过不少关于阿拉伯帝国的消息,无一不是提到过他们如何强大,如何野蛮的。 正因如此,他才更加重视李想的叮嘱。 作为对抗阿拉伯人崛起的一步棋,蒲罗中从今年起就已经着手建设城池了。 今年他遇到了哈梅德,张猛当然要好好了解一下。 “说起来,我们萨珊王朝已经立国四百多年,但是现在的国王却听信了一些宵小之辈的谗言,任用奸佞之徒,弄得民不聊生。” “而这个时候,突然冒出了一个阿拉伯帝国,他们为了扩张自己的商路,扩张自己的领土,对波斯帝国,拜占庭帝国发动了进攻……” 尽管在波斯人看来,这段历史并不辉煌,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不过,为了让张猛知道阿拉伯帝国的实力,以及大唐的利益,他还是愿意解释的。 第1285章味之精的新菜,水煮鱼 “哈梅德,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和谁做生意都一样,只要你能为蒲罗中城提供所需之物,我们也不是不能答应。” 张猛当然知道哈梅德没安好心,但这并不妨碍他和波斯人合作的想法。 拉拢一波,打击一波。 今年出海之前,李想就告诉过张猛,如何在南洋站稳脚跟。 很显然,波斯人在走下坡路,这是一个可以拉拢的对象。 而阿拉伯帝国的不断扩张,更是令人警惕。 当然,提防归提防,这并不代表张猛就不会跟他们合作。 正如哈梅德所说,阿拉伯人是西方最大的海上商人,想要将大唐的货物销往西方,就必须要和阿拉伯人合作。 “郎君放心,这个月我会再运一批昆仑奴给您送来,到时候每个月至少会有一船昆仑奴过来,到时候蒲罗中城的建设也不会受到影响。” 按照蒲罗中城的规划,分为内外两个部分。 内城是供唐人居住的地方,也有一些专门的工匠。 外城是唐人和其他国家的奴仆居住的地方。 李想担心,蒲罗中城南洋的人太多,到时候,就成了别人的盘中餐了。 这就注定了,在蒲罗中城,对人口的管理非常严格。 现在大量使用昆仑奴,不过是临时的办法。 等建好之后,就可以把这些昆仑奴卖到大唐,吸引更多的唐人过来。 只要能赚到足够的钱,不管多远,都会有人冒着生命危险。 “哈梅德,昆仑奴我要了,你开个价吧。” 张猛很大方,一句话就把哈梅德给说的热血沸腾。 不过他也不是傻子,把昆仑奴卖出去,就是为了从唐人那里换到更多的东西,在南洋,谁不知道昆仑奴的价值? 如果价格太高,那唐人的瓷器就更贵了,那他们就白忙活了。 “郎君如此说,我甚是欣慰。我哈梅德纵横南洋二十多年,对各个地方都了如指掌,如果有用得着我的地方,你尽管说。” 在哈梅德的帮助下,昆仑奴源源不断地运送到蒲罗中城,工程的进度大大加快。 随着捕鱼队和各大家族的船只不断往返,越来越多的唐人也来到了蒲罗中。 …… 味之精的名声越来越大。 每一次推出新菜,都会提前三天打广告,但具体是什么菜,谁也不知道,这让很多吃货都很好奇。 这次也是如此。 今日正是揭开谜底之时,程芳与黄旗再次联袂而至。 “程医正,你觉得这次的新菜,会不会也很好吃?” 黄旗说着,想起了上次在这里吃饭的情景,忍不住流起了口水。 “按道理说,这东西应该不错才对。不过我不明白,都是用普通的草鱼做的,这草鱼能做出什么花样来?” 在程芳看来,这世上最好吃的鱼,就是从登州府运来的一种叫金枪鱼的鱼了。 那美味的鱼肉,让人回味无穷。 特别是加入了芥末、酱油之后,一口咬下去,那辣而滑腻的口感,简直就是让人欲罢不能。 很多人以为芥末是岛国特产,其实不然。 芥茉是我国的特产,历史悠久。 据史料记载,早在周代,宫廷中就已开始食用。 这种味道有些苦涩,却又带着一种独特的香味,可以用来做泡菜,也可以用来腌制生肉。 但是,从来没有人像今天这样,用来搭配鱼肉。 黄旗:“不错,我们又不是没吃过草鱼。不管是清蒸、烤鱼,味道都一样。” 对于普通人来说,能吃到鱼,已经是一种奢侈了。 不过,像程芳和黄旗,隔三岔五就能吃上一次草鱼。 “黄公公,看来我们不用再浪费时间了,伙计们已经将饭菜端上来了。” 就在这时,大厅里走进来几个伙计,每个人手中都捧着一个大铜盆。 程芳和黄旗两个人,平时就喜欢在大厅里面吃东西,越是热闹,越是觉得食物越好吃。 “程医正、黄公公,你们点的水煮鱼来了!” 程芳与黄旗都是味之精的熟客,作为一个成功的伙计,他们不仅要对自己店里的每一道菜都了如指掌,就连熟客们都要记得清清楚楚。 以黄旗为例,有一次他点了酱牛肉,店小二端上来之后,特意道:“黄公公,我知道你喜欢吃老一些的牛肉,所以特意让厨房多焖了半刻钟。”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黄旗对味之精产生了很大好感。 现在,他已经很少去德香楼了,更别说五合居了。 “水煮鱼?” 程芳重复着店小二的话,看着店小二将铜盆摆好,掀开盖子,露出里面白花花的鱼肉,一股独特的香味扑鼻而来,让他对这道看似普通,实则不凡的菜肴,有了几分期待。 “来来来,这道水煮鱼,色香味俱全,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黄旗说着,毫不客气的拿起筷子,就往嘴里送去。 “嗯,这鱼肉嫩滑,像是在嘴里融化了一样,吃起来油而不腻,天生就是一道美味。这道菜的味道,还真是不错。” 一条普通的草鱼,居然能够做出这么好吃的菜品,这让黄旗很是佩服。 就像是德香楼的水煮菘菜,食材越简单,做出来的味道就越好。 这道水煮鱼,注定会成为一道家喻户晓的菜。 “鱼香扑鼻,这道菜,应该是先用热油爆炒茱萸,然后放入姜片和大蒜爆香,再放入酸菜,炒出香味。” 不得不说,程芳还真是个吃货。 这水煮鱼,他只是吃了一口,就猜出了大概的做法。 其实,这道水煮鱼并不是味之精的招牌。 只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道菜是味之精最先推出的,那就足够了。 当然,这也因为李想想让大家多吃草鱼、鲫鱼。 一种食材是否受欢迎,与它的味道如何,有很大的关系。 “这鱼的鱼刺应该很多,但是我吃了这么大一块鱼肉,竟然连一根鱼刺都没有。” 黄旗拿起筷子,不多时便吃了几片鱼肉。 厨子的刀工很不错。 “是啊,不过最神奇的是,还加了茱萸,让这鱼肉变得酥麻起来,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程芳一直觉得鱼的味道越淡越好。 但现在,这个想法被推翻了。 这道水煮鱼显然是加了各种香料的,一点都不清淡。 但这种违背常理的做法,却让他吃出了无穷无尽的美味。 “而这酸菜,更是妙到毫巅。真没想到,普普通通的酸菜,居然也能上得了台面。” “这水煮鱼,我得让厨师们尝尝,试试怎么做,以后天天吃都行。” 现在长安城里,草鱼的价格是最低的。 准确来说,现在的长安城里,草鱼是最廉价的肉。 一文钱买一条新鲜的草鱼,放在以前,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是现在,却发生在了他们的眼前。 很多穷苦的人,都会把鱼当主食。 这让西市的粮食销售出现了短暂的下降。 第1286章奋发图强的五合居掌柜 五合居门口,刘旺苦笑着看着越做越红火的味之精。 前段时间,他们才刚刚研究完上次的新菜,味之精这就又有了新菜。 几轮下来,已经有不少老顾客转投了。 五合居虽然也推出了贵宾卡,但依旧无法彻底改变这个趋势。 好在这些年来,长安城越来越繁华,来这里喝酒的人也越来越多。 再加上味之精、德香楼、五合居这三家长安城数一数二的大酒楼聚在一起,每天都会有大量的人来光顾,所以五合居的生意,并没有出现太大的下滑。 只是,想要超越前两家,难度就更大了。 “掌柜,听说这水煮鱼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那花椒贵了点。今天的贵人们,也就是图个新鲜,日后未必会喜欢。” 一伙计安慰道。 “我们不能再跟着他们了,再这样下去,我们就永远追不上他们。” 刘旺对伙计的话充耳不闻,心中已经有了决断。 味之精能稳压五合楼一头,靠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新菜,而德香楼也是如此。 那我为什么不能创造一个新的? 他以前的想法,实在是太狭隘了。 从现在开始,他要改变自己的想法了。 味之精和德香楼最擅长的就是用普通的食材,做出不一样的菜。 所以,他要用非凡的食材,做出非凡的菜肴。 “走吧,我们去西市一趟。” 刘旺心里打定了主意,当即就开始动手。 山珍海味,总会有那么几种做法独特,让人回味无穷。 …… 大明皇宫内,一片寂静。 “公主,我听说昨天味之精新出了一道很好吃的菜。” “哼,要不是有二哥在,房二郎哪有那么大的能耐?” “话虽如此,但是,能让燕王出手,这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高阳无言以对。 这话说得好有道理。 “走吧,咱们今天就偷偷溜出去,看看这味之精到底有没有那么好吃。” 这几天,高阳可是听过不少关于味之精的传闻,尤其是当所有人都知道这家酒楼是她未来夫君开的时候,更是有意无意地提了一句。 烦死了。 那个黑乎乎的家伙,到底哪里好了?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站在他这边? 这引起了高阳的好奇心。 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 殊不知,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了兴趣之后,她就会做出一些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改变。 随着婚期的临近,房遗爱反而平静了下来。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在观狮山书院当了一名讲师的缘故。 作为最杂的学院,格物学院几乎把所有的东西都扔在了这里。 格物书院,有主修天文地理的。 也有机械与物理。 甚至有炼丹方面的研究课题。 至于现在十分热门的造船、航海,格物书院自然也有传授。 “根据地图,蒲罗中应该是靠近赤道的地方,再往南走,天气就会变得和大唐完全不同。所以我猜测,这个时候,澳洲应该是在春天。” 房遗爱站在台上,语出惊人。 李谊和李庚对视一眼。 这就是世界的神奇之处吗? 不去看一眼,都对不起自己。 今年,李谊、李庚两人可以说是弃武从文,进了观狮山书院,好好学习了一番。 从算学院的阿拉伯数字,到医学院的外科手术,再到农学院的作物识别,他们都有涉猎。 其中最吸引人的还是造船与航海这两个学科,这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全新的视野。 “房老师,照你这么说,我们大唐冬天,就是澳洲夏天了?怎么会有这么神奇的事情?” 李谊再也忍耐不住,站出来问道。 “是啊,这太诡异了。” “为什么靠近赤道的地方,一年四季都很热,而南边和北边的气候却完全相反?” “照此推算,极南、极北之地,岂不是常年冰雪覆盖?” …… 很快的,各种质疑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这一点,我是从燕王殿下那里听来的,不过,王爷所说的话,与我这些年在海上的经历高度吻合,所以,我相信王爷所言不虚。其实,这句话的真假,并不难判断,只需从蒲罗出发,再向南行数千里,便可证明此事。” 让房遗爱讲讲自己的航海经历,吹一吹水,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有些理论上的问题,他却是无能为力。 要回答南北半球气候差异这一难题,就必须从日心说这一划时代的学说中找到答案。 很显然,如果不是李想教授的话,这个理论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提出的。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所在的地方,才是宇宙的中心。 他们难道不知道,在宇宙中,地球连一粒尘埃都算不上吗? “房老师,那捕鱼队会不会继续向南进发?对了,王爷说过,他想在地球上转一圈,会不会派船过去看看?” 李庚用期待的目光,看向了房遗爱。 好不容易有了目标,李庚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出海,去寻找那亩产几千斤的传说种子。 不过,他知道以自己一人之力,想要完成这个任务,几乎是不可能的。 李谊和李庚都觉得,去观狮山书院读书,然后跟着捕鱼队出海,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一定会的。” 房遗爱知道李想的心思,捕鱼队在南洋建立了许多据点,其中以蒲罗中为最,张猛今年就带着一千多号人出海,船上装满了水泥、铁锹、铲子、农具等工具,用来开荒和建造城池。 很显然,这是要把蒲罗中打造成一座大唐的飞地。 第1287章长孙家也打算建书院 格物书院中,房遗爱的客座讲学,影响之大,超乎他的预料。 “哈哈,真是好笑,长孙大哥,你有没有听说过,那房遗爱说有的地方四季正好和我大唐相反,真是好笑。” 郑海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观狮山书院格物书院,乃是大唐诸多新论的发源地,而且书院对大唐民众并不排斥,所以这种新的说法,在极短的时间内,便会被传播得极快。 这倒也给大唐百姓们的生活增添了几分趣味。 他耸了耸肩,道:“如果是李想说的,那我就得好好想想了……” 长孙冲一脸不屑,觉得也只有房遗爱,才会做出这种哗众取宠的事情来。 “就是,借着燕王府的名头,把味之精炒得天花乱坠,房遗爱也太嚣张了吧?” 郑家在长安城中,也有自己的酒楼,但与崔家的五合酒楼相比,却是差了太多太多,更别说是房遗爱的味之精了。 这让郑海有些嫉妒。 “听说狮山书院最近招收了不少寒门学子,现在已经有三千多人了,光是教书先生就有数百人之多,郑兄,你说我们要不要也建书院了?” 眼看着观狮山书院冉冉升起,长孙冲虽然看不出这座书院对李想有多大的帮助,但以李想的性格,绝对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要不要跟上? 今天和郑海一起吃饭,就是为了试探一下。 毕竟,如果真的要建书院的话,与荥阳郑氏合作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长孙家在经学方面的造诣,终究是差了一些。 “建学院?” 郑海若有所思的想着。 他身为郑家大少爷,眼界自然不低。 科举改革后,寒门的影响力一年比一年大。 据说,朝廷还打算进一步完善各地各州各县的科举制,使之形成中道州县四级考试体系,使各级考生均能得到相应的好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科举的影响就更大了。 “长孙兄,这些年来,书纸的价格越来越便宜,现在新华书店里的《春秋》,连一百文都不需要,而十多年前,连一贯钱都买不到。书籍、纸张价格降下来后,很多人都能买得起了。书院兴盛,指日可待。” “正是如此,所以我才会与郑兄商议书院的事。” 这段时间,朝廷在观狮山书院招收了一批胥吏,分派到各州县进行推广工作。 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官,没有品级,但这却是一个非常不同的信号,长孙冲渐渐的明白,投资书院,对于家族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建立书院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想要办好,却也是一件难事。长孙兄,这件事情,我还是要回去跟家里人商量的。” 郑家能屹立数百年,自然有自己的一套培养人才的方法。 要不要建书院,吸引更多的人才,关系到荥阳郑氏未来的发展,谨慎一些总是好的。 “那行,我等着郑兄的消息。” …… 石初八这一日起得很早,匆匆吃了几块饼子,扛着锄头出门。 最近石家村通往官道的黄泥路要改成水泥路,家家户户的青壮都放下手头的活,赶过来帮忙。 为了尽快把这水泥路修好,武媚娘也是下了血本,除了沙石之外,其他的材料都是由村民们自己准备的,至于水泥,则是由燕王府的水泥作坊提供。 当然,第一个要修的,就是燕王府庄子周围的道路,特别是燕王府周围的道路,都被重新铺上了水泥,方便农夫们运送粮食。 另一块,则是围绕作坊城周边的荒地,已经提前规划好了纵横交错的道路。 “石初八,我听人说,明年你打算在这里租二十亩地?你家就你这么个力气大的,能不能行?” 石初八的邻居石大耳吃过早餐之后,才悠哉悠哉去干活。 建设局专门派来了工匠专门给大家做指导,免得修出来的路质量太差。 “如果实在忙不过来的话,可以去西市买几个奴隶,那些倭人奴隶很便宜,用今年卖鱼的钱就能买到。更别说卖大米的钱了。” 石大耳去年种了比他还多的田,这方面的情况又不是什么秘密,石初八倒也不藏私。 “要不,你把茅草屋拆了,修个好房子?” 石大耳实在想不通,石初八有那么多钱买奴隶,却连房子都不修。 “放心吧,这些钱都花在买奴隶上了,明年还能种更多的水稻,到时候再盖房子也不迟。” 石初八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虽然明年搞稻鱼混养的人会越来越多,但只要不花太多的成本,还是能赚不少钱的。 这可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说的也是。” 石大耳一听,顿时来了兴趣。 “其实,如果不是家里的孩子还小,我早就去山南道开荒种地了,听说每家都有百亩稻田,前三年不用交税,真是白白便宜了他们。” 房玄龄雷厉风行,将水稻种植推广到江南道、山南道等地,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和关中道的人口密度相比,无论是山南道还是江南道,都有不少地方是空置的。 虽然朝廷已经做好了将突厥人迁移到这些地方的准备,但同时也希望能够有一部分唐人跟着一起前往,这样才能更好的控制这几个地方。 不过,到现在为止,响应的人并不多。 “可是我听说那山南道乃是一片荒山之地啊?” “就是因为这里是荒郊野外,所以我们这些平民才能分到一百亩地。否则的话,这百亩良田,岂不是价值数百贯?” 石大耳这番话,就是冲着石初八而来。 和石大耳家人丁单薄不同,石初八家人很多,但却是穷得叮当响,如果不是今年的稻鱼生意赚了点钱,他们恐怕一辈子都得打光棍。 在石大耳看来,石初八完全可以将三四个兄弟送到山南道去开垦荒地,这样兄弟们就能互相照顾了,家里的母亲也有人照顾。 没准再过几年,就能成为小地主了。 石初八从燕王府的王管事那里听说过,长安城的百姓们,在推广种植南洋水稻,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 “这倒也是,我回去之后,会和大哥和二哥商量的。” 石初八虽然脑子不太灵光,但也听出了石大耳话里的意思。 虽然他靠着稻鱼赚了点钱,但也不是年年都能赚到这么多钱的。 如果这一年雨下得少,稻田里没有水,那可真是白欢喜一场了。 哪里比得上百亩良田来的实在? 第1288章燕王府要种一万亩地棉花 渭水之畔,又多了一道风景。 燕王府的棉地里,长满了白色的棉絮! “真看不出来,燕王还喜欢花。” 紫霞这一年多来,基本都待在观狮山书院,以及隔壁的戏剧院里,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 这几日,她听人说,渭水南岸有一种奇特的花开得很美,便带着云儿出去看看。 “这么大的一亩地,还真是下了血本啊,最重要的是,这钟白色的花,我从来没有见过。” 云儿走到一朵棉花前,好奇的弯下腰,闻了闻,什么都味道没有。 “这花摸起来软绵绵的,不会轻易枯萎,倒是个不错的盆栽。” 棉花本来就是用来观赏的,紫霞说的也没有错。 事实上,棉花一直都是用来当观赏花的。 “不过,我听说这花开了有一会儿了,还没有人来摘,这要是再等下去,这花就要凋谢了,难道燕王就这样糟蹋了吗?” 虽然云儿觉得自家小姐说的很有道理,但现在看来,似乎有些不对劲。 “不要去猜测燕王的想法,因为,你根本就不可能知道。” 紫霞开口说道,话语中充满了深意。 “农夫,那是什么花?” 就在这时,一个农夫路过,云儿连忙上前询问。 “小丫头,这可是长安城里独一无二的花,而且还是燕王亲手种的,你看,这花多白啊……” 这个农夫,与其他地方的农夫,完全不一样。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农民,被两个女子这么一问,恐怕会被问得语无伦次。 不过,燕王府的佃户们,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 “你还没告诉我,这是什么花?” 云儿一脸无辜的看着面前的老农,若不是看在他年纪不小的份上,她都要怀疑他是不是找了个借口来找自己搭讪了。 “这花叫棉花,是燕王让西域胡商送来的,听说王府里已经种了一年了。” “棉花?” 紫霞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之中,她还真没有听说过。 不过从老农的口中得知,这些棉花产自西域,不知道也很正常。 众所周知,燕王喜欢收集天下奇花异草。 “是啊,听说明年还会扩大种植面积,燕王府的王管家已经派人通知了所有的佃户,准备明年开垦出一万亩地种棉花。” “一万亩?” 饶是紫霞见多识广,也被老农说出的数字吓了一跳。 一次种一万亩花? 再说了,眼前这一大堆棉花,就算全拿去做种子,恐怕也种不出万亩来。 紫霞满脑子问号。 “小姐,这棉花虽然漂亮,可比起牡丹花来,却是差了许多。十几亩地还行,一万亩的话,肯定卖不出去。” 云儿并不认为老农是在骗人。 而且,他一个庄稼汉,怎么可能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你以为我们大唐的皇子都是阿猫阿狗吗? “云儿,跟我去燕王府走一趟。” 紫霞想了想,还是决定去燕王府劝一劝李想,免得他再被弹劾。 “什么?去燕王府?” 云儿有些惊讶的看着她。 上次一起去燕王府,到底有多久了? 好像已经很久很久了。 …… 长安城的大街小巷,都有了新的八卦。 燕王府要种一万亩西域奇花? 一个老农都知道这个消息,更何况是长安城里的权贵? 渭水边的十亩棉花,都已经引起了不少文人墨客的注意,大家都看到了,这么大的一片花海,会给人一种视觉上的震撼。 没想到,李想居然要种一万亩。 “老爷,我问过几个村民了,他们说燕王府的人告诉他们,明年要改种棉花了。” 杨本满家里,杨老四一脸幸灾乐祸的将刚刚得到的消息说了一遍。 “这一次种水稻,动静倒是不小,特别是那稻鱼混养,本以为今年燕王府还会继续种下去。” 杨本满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也种水稻,不过没有去年那么多了,听说现在很多农民都在弄稻鱼混养。老爷,这么说,你是不是要弹劾燕王了?” 虽然杨家这几年靠着茶叶生意赚了不少,但杨本满还是时不时的弹劾李想几句。 这一点,杨老四自然是心知肚明。 “静观其变吧。就算是我不弹劾他,也会有人弹劾他。不过,我总觉得这棉花另有用处,否则燕王也不会这么做。” 在李想的事情上,杨本满吃了不少亏,变得谨慎了许多。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想办法弄到一些棉花种子?老爷不是跟我们说过,要跟在燕王府的身后吗?” 杨老四的建议,也是长安城之中,许多王公勋贵们,都在做的事情。 就连长孙家、崔王郑卢这几个和李想有仇的家族,都已经习惯了跟着李想走。 “不急,长安城之中,并未听说有哪家在种棉花,没必要急着出手。等局势明朗之后,我们再做决定。” 这几年,并不是所有人跟着李想都能成功,很多人都吃了亏。 杨本满现在还没搞清楚状况,谨慎一些也很正常。 杨本满正在与杨老四商量那一万亩棉花之事,与此同时,大明皇宫之中,张阿难正在向李世民禀报。 “这才十几亩地,明年是还要再种一万亩?张阿难,你确定这是真的?” 李世民疑惑地看了张阿难一眼,弄得张阿难很是委屈。 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将这件事情告诉李世民。 长安城中,无数权贵都在等着看李想出丑。 当然,也有一些人认为,这是一个新的契机。 要不要现在就种? 不管怎么说,所有人都对这件事情感兴趣。 “是真的,陛下,我已经派人去找了刘瑾,他告诉我,明年燕王府会有一万亩地种棉花。而且,我还听说,定襄商会已经派了一支商队,从西域运来了不少的种子。” “特意派人到西域去找种子?” 李世民心中一动,立刻意识到了什么。 燕王府已经开始种棉花了,而且种的还不够多,为什么还要派人千里迢迢的跑到西域去寻找种子? 难道…… 李世民忽然想起,当初和李想一起逛西市的时候,就提到过棉花的作用,只是一直没放在心上。 第1289章能纺织城布,岂不是一亩地一贯钱? “不错,臣也确实得到消息,今年年初,定襄商会派出了一支前往西域的大型商队,刚刚回来不久。” “朕已经让想儿去江南道、山南道视察南洋的水稻种植之事,明年他基本不会回长安了,这些棉花他也看不到啊。” “陛下,要不要我派人去请燕王殿下来解释?” 张阿难不知道该怎么跟李世民解释李想为什么要种这么多的棉花。 他又不会读心术。 “不用了,静观其变吧,朕想,这东西,定然另有用途。” 对于李想,李世民是越来越信任了,就算心中有所怀疑,他也会耐心等待,等待结果。 这算不算长记性? 罗通正带着一群工匠,在格物学院的一处机械作坊内,摆弄着一种特殊的仪器。 “李兄,这棉籽还没洗干净,里面还剩下几颗。” “按照王爷所说,这个道理,应当是正确的,而且,按照现在的出籽率来看,这个方法是正确的。” 李关谦右手支着下巴,看着面前这个奇怪的机器,若有所思。 “李兄,你看这滚筒,是不是用一根结实的木头做的,上面有一根细钩,然后摇晃两个把手的时候,棉花就会掉进口袋里。” 狄仁杰今天也跟随李关谦到了机械作坊。 作为李想的亲传弟子,狄仁杰在观狮山书院的名气很大,再加上他在数学与文学上的造诣,让在场的学生都觉得他很厉害。 如果有人比你强那么一点点,你就会嫉妒他。 但是,当一个人比你优秀太多太多的时候,你只会羡慕,不会嫉妒。 就像前世那些世界首富、各国的领袖一样,普通人能不羡慕吗? “要不要再加点细钩?” 李关谦也很看重狄仁杰的意见,这一年来,谁要是不把狄仁杰当回事,那就是自取其辱了。 他还记得狄仁杰向“大师兄”请教的那几个问题。 “是啊,这个滚轮太粗糙了,虽然可以吸出一些棉花,但却不能把所有的棉花都剥下来,这就造成了浪费。” 燕王府今年种了十亩地的棉花,想要将这些棉籽一个个的挑出来,那是不可能的。 而早期棉花种植之所以无法推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棉籽难以除去。 如果不把棉籽去掉,就会在衣服里慢慢的腐烂。 更别说纺成棉线了。 所以,今年棉花一开,李想便吩咐机械作坊,研发出一种快速去棉籽的机械,以及打谷机,以提高产量。 至于棉花怎么加工成棉线,那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燕王府的羊毛作坊里,已经有了相当先进的设备,只需要稍加改装,就可以纺出棉花来。 “老罗,按照怀英的说法,我们要不要先做一台样机,看看效果如何?” 李关谦按照狄仁杰所说的方法,闭上眼睛想象了一下这台机器运转的画面,觉得挺有意思的。 “好吧,只需要在木头上钉上一些细小的钩子就可以了。” 机器作坊里,不仅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钢铁,还有各种各样的木材。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一台由木头和金属混合而成的新型机器,就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我来摇!” 狄仁杰毕竟年轻,看着自己构思出来的东西,忍不住想要亲自试一试。 …… 随着渭水南岸所有的棉花都被采摘一空,关于燕王府将要在长安城里种下万亩棉花的传言,更是让所有人都感到好奇。 “郎君,我听人说,这批棉花已经送往羊毛作坊了。” 长孙府内,长孙冲听到下人的禀报,脸上露出了迟疑之色。 这些棉花难道不是用来看的吗? 怎么会被送到羊毛作坊去? 难道说,这些棉花还可以织布不成? 长孙冲情不自禁的抓起桌上的棉花,那是一个下人偷回来的。 事实上,在长安城里,很多王公勋贵家里,都会有几朵棉花。 甚至还有人效仿,在后院种了几棵。 “你是不是在一边看着那些棉花收割?” “是啊,我看了很久,其实当时在场的人也不少。” “那在你看来,亩产能达到多少斤?” 虽然不知道棉花能不能用来织布,但如果能的话,那就意义非凡了。 “郎君,我听村民们说,棉花亩产至少在两百斤以上,甚至更多。” “这么多?” 长孙冲不由得一怔。 一亩地,种上粟米的话,最多也就是卖两百文左右。 不过,如果真的能织布,一亩地两百斤棉花,怎么也值一贯钱吧? 这不是赚疯了么? “我听说燕王府的羊毛作坊,人手足有千余人,你多花些银子,去打听打听,送到羊毛作坊的棉花,都是干什么用的?尤其要注意,这些棉花能不能纺成布。” 现在羊毛制品与麻类产品在“衣”市场中占有90%的份额。 如果这种产量极高的棉花真的能够纺布的话,长孙冲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 徐张氏是燕王府羊毛作坊的老伙计。 而且,在王平来到的这段时间里,这书生时不时的教徐张氏识字。 如此一来,徐张氏很快就成了羊毛作坊夜校的佼佼者。 不久,她就当上了组长,带领十多个妇女纺羊毛。 几年下来,她已经成了作坊里的一个负责人,专门负责把羊毛织成羊毛线。 棉花运到羊毛作坊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纺成棉线,然后再纺成棉布。 徐张氏在羊毛作坊里混了这么久,自然成了这个新开的棉线作坊的负责人。 “我听说燕王府要种一万亩棉花?你知不知道?” 徐张氏一到家,就迫不及待地向丈夫讲述今天的经历。 “我知道个屁!” 徐大叔见自己媳妇神神秘秘的,翻了个白眼。 “就是那棉花,当初好多人嘲笑燕王挥霍无度,可事实上,那些人又怎么会明白燕王的心思。” 徐张氏想起今天第一次做棉布的时候,就忍不住好奇起来。 “你好像知道了什么。” 徐大叔没好气的反驳道,他觉得自己就是媳妇说的“那些人”。 “那棉花居然能纺织成布,这一次,长安城上下,怕是都误会了燕王殿下。” 第1290章杨本满:有钱不能赚,心疼 “是吗?” 徐大叔是煤藕作坊里的苦力,平日里大家都不会说什么闲话,再加上太累,他也没怎么跟人说过话,所以并不知道外面都在议论什么。 “我骗你做什么,那些棉布,比麻布还要柔软,摸起来很舒服。” 徐张氏摸了摸身上的布料,又想了想作坊里卖的布,心中不由升起一丝厌恶。 她家的收入,放在长安城中,绝对算得上是中产了。 只是,像是丝绸这样昂贵的布料,他们却是不舍得花钱去买的。 “棉花也能织布?花怎么能织布呢?” 徐大叔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的妻子,他听说过棉花,可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能织布。 “是挺漂亮的,但也没说花不能用来织布啊!” “所以,燕王府准备明年种下万亩棉花,根本就不是看中了它好看,而是看中了它可以用来织布?” “废话,那还能是什么?” 因为棉线作坊并没有让工人们保密,所以这个秘密很快就传遍了长安城里的权贵们。 “原来是这样,还好我聪明,没有去弹劾燕王,不然的话,岂不是成了一个笑话?” 在杨家,杨本满也听到了杨老四说棉花是用来织布的。 “不错,若棉花真能织成布匹,那么燕王府一次种万亩棉花,倒也说得过去。” “你之前不是说亩产很高吗?” 杨本满想了想,连忙问杨老四。 “是啊,听说有两三百多斤,如果用来织布的话,一亩地可以织很多的布。” “这么说,种棉花比种地赚钱多了。而且现在种棉花的人也不多,棉花的价格可不便宜,一亩地的产量,怕是能抵得上十亩粟米了。” 杨本满算了算,要是种棉花,可能比种茶叶还赚钱。 虽然,随着种棉花的人越来越多,价格肯定会下跌,但总比种粟米要好。 这点眼力他还是有的。 “那要种点棉花吗?” 杨本满在长安城做了多年的官员,在城外也有田地,也有佃农,杨老四第一时间就问要不要种棉花。 “那是自然,不过长安城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这么做。如今只有燕王府有棉花种子,就算你想种,也得有种子才行。” 杨本满的心中,升起了一丝悲凉。 以他跟燕王府的关系,想要弄到棉花种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眼看着这么好的赚钱机会就这样飞走了,他心里很是焦急。 一步慢步步慢。 等到明年再去种,利润也不会太高。 明知道能赚大钱,却做不了,这种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 …… 燕王府中,人来人往。 一开始,李想还想和这些人打个招呼,但发现这些人说的都是一样的事情,于是,他就带着段嫣然和小玉米去了观狮山书院。 “哗啦!” 李想从泳池里冒出头来,擦了擦身上的水珠,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这里的泳池连接着温泉,虽然是秋天,但是里面的水却很暖和。 “王爷,前一段时间,大家还在背后议论你的奢靡,现在又来求棉花种子想要种棉花,这态度转变得可真快。” 段嫣然站在岸边,看着李想父女在水中嬉戏。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些王公勋贵,都是聪明人,一算,就知道种棉花比种粟米更划算,态度立刻就变了。” 有时候,小道消息甚至比官方的声明更有说服力。 长安城里,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都在看着摘下来的棉花有什么用,最后,羊毛作坊里的人,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把棉花能织成棉布的消息,传了出去。 只有内部人员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件事情,也解释了燕王府为什么要在明年种一万亩棉花。 一时间,很多人都坐不住了。 长安城之中,勋贵众多,但真正很有钱的,却是少之又少。 大多数人家都有自己的田地,收点地租,开几个店铺,一年下来,也不过是勉强维持收支平衡而已。 就拿房玄龄来说,如果不是房遗爱靠捕渔队和味之精那里赚了一大笔银子,府里的日子也不好过。 “这倒也是,如此一来,王爷就不需要为如何推广棉花而烦恼了。” 李想想想要大面积推广棉花,段嫣然自然是知道的,本以为会很难,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有了个好的开始。 “如果不是这次朝廷决定将南洋水稻推广到江南道、山南道,那些王公勋贵们如此热衷于种植棉花,未必是一件好事。” 民以食为天,粮食生产对一国的稳定至关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个皇帝能够接受自己的粮食无法自给自足。 预计明年朝廷要在南洋推广数百万亩水稻,而由于种子有限,棉花最多也只能达到万亩左右。 不过,等过了这段时间,肯定会涨到几百万亩,那个时候棉花也不能赚到这么多钱了。 “王爷,去年你说要用棉布代替麻布,我还有些不信,现在看来,很有可能是真的。” 段嫣然想了想,一亩地能产几十匹布,如果真的种了几百万亩,那一匹布的价格肯定会比现在的麻布便宜很多。 价格更便宜,质量更好,麻布哪里还有立足之地? “这不是可能,而是一种必然。” “那你为什么让我大哥他去岭南种甘蔗,而不去种棉花?” 段嫣然忍不住问出了这一天憋在心中的疑问。 李想一个没忍住,“噗呲”一下就笑出了声:“你是说,我为什么不让褒国公府种棉花?” “对,王爷,你说的话,是不是有些自相矛盾?” “这并不矛盾。种棉花虽然赚钱,但长安城里,不知道有多少权贵盯上了,用不了几年,棉花就会成为一种常态,虽然利润会比粮食高,但也不会高出多少。” “并且,这种棉花并不适合在任何地方生长,对于土壤、气候等方面的要求都比较高,所以我要给他安排一条更好的路。” 第1291章去岭南种甘蔗制红糖 作为未来注定要继承褒国公之位的大舅哥,肩负着段家兴盛兴盛的重担,李想当然要帮他一把。 “在岭南种甘蔗,就你说的那条路?” “是啊,现在广州已经有了港口,王平已经在那里建立了势力。广州作为下南洋的重要补给站,亦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所以我打算增加捕渔队到广州去。” “那为什么要让大哥派人去岭南种甘蔗?” “甘蔗是可以制糖的,长安城的糖价格虽然跌了一半,但价格还是很贵的。” 燕王府在长安城里基本上垄断着白糖的生产销售,自然知道这里面有多大的利润。 “可是,那岭南那么远,乃是流放之地。听说那边的南蛮经常闹事,那多危险啊?就不能在关中种?” 段嫣然虽然聪明,但毕竟不是李想那样,每天都能收到来自网络上的各种信息。 甘蔗的生长环境,她也不清楚。 “不行,关中不能种植甘蔗,它喜热,越往南生长的越好,糖分也越多。至于南蛮,如果他们不听话的话,甘蔗地里也缺奴隶。” 现在大唐国力强盛,李想根本不惧南蛮搞事情。 更何况,自古以来,中原王朝都没把南蛮当成威胁。 只要有一批勋贵去岭南种甘蔗,等他们尝到了甜头,就会投入更多的资源,开发岭南也不是什么难事。 南方虽然多山,但广州周围的土地,却是非常的平坦,可以开垦出一两百万亩的肥沃土地。 不管是种甘蔗还是水稻,对于大唐来说,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汉唐时期,中原王朝统治着关中一带,人口众多,资源枯竭,李想认为,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巨大的瓶颈。 尤其是关中的农民们,虽然关中的土地越来越少,但他们还是舍不得离开自己的家园。 所以李想必须要拿出更多的好处,来刺激他们,尤其是那些没有多少田地的农民。 …… 房遗爱的婚礼,就在明日举行。 可这家伙,却跑到了燕王府来。 “王爷,明天高阳会不会嫁给我?” 房遗爱心中忐忑,像是一条舔狗一般。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已经在长安城里闯出了不小的名声。 别的不说,光是这一个味之精,就足以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当然,也有人会说,味之精之所以能火,完全是因为燕王府的菜式太多了。 但是,作为家里的老二,他却能打下这么大的基业,不知道羡煞了多少权贵。 而且,房遗爱虽然没有什么学识,但在观狮山书院的格物学院,却是可以挂上客座教谕的名头。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学生们上一堂航海课,倒也多了几分书卷气。 “遗爱,你想太多了,这件事情,高阳愿不愿意都得嫁。” 相比于房遗爱,李想看得更清楚。 在这个世界上,有得必有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身为大唐的公主,高阳从小到大什么都不缺,所以李世民对她也是宠爱有加。 可是,身为皇室之女,她的婚事,却是万万不能自己做主的。 “可万一她惹出什么事来呢?” “放心吧,你记住,你越听她的话,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倔强,但是当你控制住她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她的另一面,是不一样的。” 事已至此,李想也只能先安抚房遗爱。 有他在,至少辩机不会给房遗爱戴绿帽子。 至于是不是还有王机,或者是刘机,谁也不知道。 说到底,还得看房遗爱的本事。 以高阳的性格,绝对不会喜欢那种唯唯诺诺的人,更欣赏那些能够跟她平起平坐,甚至可以让她仰望的人。 “哎,这一年来,我对她也不好,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房遗爱这番话,就像是他整天拍马屁,就能得到认可似的。 “这样,等成亲后,你就把她带到江南道,去泉州和广州逛逛,到时候你和开山去广州买一块地种甘蔗。高阳平日里锦衣玉食,却从未出过长安城一步,换一换环境,或许能让她看出你与众不同的一面。” 虽然李想并不确定这个办法是否可行,但他觉得,可以尝试一下。 “这倒是个好办法,我想高阳也不会反对的。一旦上了船,就由不得她了。” 谈起船来,房遗爱心中莫名地多了几分底气。 说实话,这一年多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在海上的那些日子。 在大海上行走的日子,对他来说,是最为充实的。 “行啊,不过得等开春了,不然相爷怕是不会答应的。” …… 皇家和宰相联姻,肯定是大场面。 而且李世民对高阳还是很不错的,嫁妆也很丰厚,甚至有些超出了李想的预期。 长安城中,前来观礼的人很多,就连李承乾和李泰这些平日里对房遗爱并不怎么感冒的人,也都出现了。 房玄龄的门生几乎遍布整个朝堂,昔日秦王府的朋友,如今也都身居高位,权势之盛,当真是如日中天。 后院洞房之中,高阳坐在床沿上,一脸的纠结。 到了现在,她已经知道,自己和房遗爱的婚约无法改变了。 如果哭着闹着,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还会平白的让自己身败名裂。 所以,一天下来,她都很配合,这让房遗爱很是惊讶。 至于她那张冷若冰霜的脸,房遗爱选择了无视。 等出去之后,任你冰封万里,也要听我的。 “二弟,听说父皇要派你去江南道、山南道巡视,听说突厥人居住的地方都是荒山野岭,你要多加小心,我已经给你准备了一些好药,过段时间我会让人送过来的。” 李承乾趁机向李想抛出了橄榄枝。 第1292章李承乾:你支不支持我这个太子 李世民命人在东宫设立崇文馆,这是李承乾培养人才的地方,朝中大臣们再一次发现,李承乾这个太子的位置,还是很稳固的。 李承乾顿时放下心来,举止也变得正常了许多。 之前,他因为腿疾,变得更加暴躁。 但是,李世民太过心急,在李承乾的身边,安插了许多重臣,结果却适得其反。 比如于志宁啊,李百药啊,杜正伦啊,孔颖达啊,张玄素啊,房玄龄啊,他们虽然都是一代名臣,但是他们对李承乾的教导方式,却是一点都不合适。 比如孔颖达,一有机会就上书弹劾李承乾,经常在一群下人面前说李承乾不该这样,李承乾本就年轻,心思又细腻,如何能忍得住? 青春期的叛逆心理一旦爆发,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多谢大哥,不过,府里有孙思邈和林秋两位大夫,一年到头都在备着各种药材,应该不会缺什么的。” 李承乾注定不可能登上皇位,而且,如果他跟李承乾走得太近,很有可能会受到牵连。 而且,李想也很难接受一个好男风的男人。 “二弟,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的腿伤,会影响我的太子之位?” 一言不合就翻脸,李承乾再也没有了之前那副温文尔雅的样子。 尤其是,李想几次三番的拒绝自己的好意,更是让他心生疑虑。 “太子殿下,你想得太多了,现在陛下正在寻找贤德辅佐太子,这怎么可能?” 李想唏嘘不已。 好好的一个少年,却因为皇位,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 “此话当真?” 李承乾一脸的疑惑。 “只要你安守本分,虚心向群臣请教,不要理会那些流言蜚语,等陛下百年之后,这天下还不是太子殿下的天下?” 说实话,李承乾对他还不错。 虽然李想并不是真的想要支持他登上皇位,但还是忍不住提醒道。 若是李承乾真的听进去了,那最后的大位,只怕非他莫属了。 特别是现在长孙皇后尚在,李承乾这个储君的位置其实是十分稳固的,只是他未必这样想而已。 “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不肯帮我?” “我这个人,懒散惯了。你放心,我会全力支持陛下的每一个决定。” 好好的一场婚礼,竟然被李承乾给缠上了,这让李想很是无奈。 这是怎么回事? 有了李承乾的搅局,李想的心情也变得低落起来。 不管怎么说,房遗爱这一天肯定很忙,没时间和他说话,昨天才见过一面,两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至于飞到房遗爱头上的绿帽,是否还能继续戴在身上,还要另说。 …… 当长安城里一片热闹时,远方西域,黄沙漫天,数骑风驰电掣,向着东方疾驰而去。 高昌王鞠文泰归顺西突厥的陆可汗之后,立即开始对西域的商路进行封锁。 高昌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高昌王这么一闹,丝绸之路立刻就断了。 首当其冲的,就是定襄商会,燕王府的探子,第一时间赶回了大唐。 “马长史,昨日焉耆的使者已经从定襄出发,前往长安城,高昌国出兵西突厥,攻打焉耆,封锁商路的事情,陛下应该已经知道了。那么,我们要不要继续准备前往西域的货物?” 定襄这个边陲重镇,又是丝绸之路上的要隘,从西域传来的消息,自然最先传到了这里。 身为定襄城中为数不多的消息灵通的人,蒙巴顿当然也知道了消息。 “我们大唐一定会出兵。按照我的估计,朝廷最快今年年底,最慢明年年初就会出兵,所以,这批货物必须要备好,这次,我们要多做准备,多派一些商队,跟在大军后面,向高昌进发。” 马周相信,所有人都知道丝绸之路能够为大唐带来多少财富。 除了定襄商会之外,关中的权贵们,几乎每家每户,都和丝绸之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说句不好听的,高昌此举,犹如断人财路,现在群臣估计都迫不及待的想要灭掉高昌了。 蒙巴顿已经完全沉迷于现在的生活当中,对于任何打破这种情况的人,他都充满了敌意。 现在,没有人比大唐更希望高昌被大唐灭掉,但是他又怕这个愿望永远无法实现。 “哼,区区一个高昌小国,也敢如此嚣张,真是不知死活。” 对于大唐的实力,马周比蒙巴顿了解得更多,所以他并不担心,大唐连高昌这样的小国都拿不下。 尤其是定襄和肃州之间,已经有了水泥路,一旦修好,通往西域的道路就会更加的方便。 如果有一天,西域成为大唐的地盘,那么这条水泥路就会从肃州延伸到西域的另一端。 对于这一点,马周心知肚明。 这两年来,马周一直在李想的指点下,配合朝廷在定襄的战略。 定襄周围,已经修建了三十多座军堡,每一座军堡都有简易的水泥路联通,一旦烽烟四起,四面八方的军队都会第一时间响应。 而在这些军堡之外,则是自发的建立起了一个个的集市,那些从远方赶来的牧民或者商队,都会到这里来进行交易。 渐渐地,这些军堡俨然成了一座座小城,甚至有些汉人也开始围绕着这些军堡定居下来,和周围的牧民一样,开始饲养牛羊。 “马长史,那不如让捕奴队跟着朝廷的军队,将这些人全部买下来,然后送去长安城或者登州,卖个好价钱。” 看着马周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蒙巴顿觉得自己应该大胆一些。 大唐的人口虽然在迅速的增加,但是大部分都是孩童,青壮年严重不足。 长安城里,最低级的奴隶,都能卖到好几个银币。 有些力气大,又有一技之长的,能卖出十多个银币,甚至更高的价格,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好啊,王爷以后还打算大力推广棉花种植,关中的王公勋贵们都蠢蠢欲动,肯定会有很多奴隶需要的。” 不管是高昌人,还是西突厥人,又或者是其他的西域小国,马周都没有太多的好感。 拉去做奴隶就是了。 定襄城现在有三个专门的捕奴队,他们每天都会在方圆数百里乃至数千里的大草原上捕捉奴隶。 既然已经找到了一个软柿子,那就换个方向抓奴隶,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第1293章李世民裤衩子外穿 “好,我会通知达飞的。这一次的收获,绝对不会小。” 危机即将转化为机遇,蒙巴顿的心情莫名的好了起来。 “不仅仅是捕奴队要做好准备,大军经过定襄的时候,肯定会带走大量的粮食和物资,为了防止定襄城出现混乱,你让人准备一下,从部落里买来的羊,可以先养一段时间,等时机成熟了再杀。” 马周不知道这一次出征高昌的是谁,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要到定襄去补给。 定襄刺史一定会大肆收购市场上的各种物资,很有可能会引起物价的剧烈波动。 这种事情,马周是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马长史不必担心,属下这就去办。” 区区十多亩地的棉花,就算是技术再差的人,也能在几天内把所有的棉花都变成棉布。 “王爷,这棉布摸起来还挺舒服的。” 武媚娘手里拿着一块刚纺织好的棉布,好奇的打量着。 “嗯,棉布做的衣服,穿在身上很舒服,也很吸汗。” 李想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为了一条棉质的裤衩子,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王爷,虽然很舒服,但是,这幅画,实在是太诡异了。” 雪晴忍不住道。 这一天,李想从作坊里拿到了一批棉布,立刻跑去书房,画了几张图纸,让人按照图纸上的图案去做。 特别是其中有几样是给王妃准备的,看着就让人脸红。 这布料也太少了吧? 王爷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吝啬了? “呵呵,好不好,试试就知道了。记住,一定要用鲸须加固,做好后,放在我的房间里。” 李想早就想在大唐来一次内衣革命,至少要让周围的人都变得不一样。 不过,不管是麻布还是丝绸,都不太适合做内衣。 如今棉布都做好了,还有什么好等的? “雪晴,那个图还在不在? 武媚娘看着李想和雪晴的反应,心中充满了好奇。 雪晴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这些图纸时的反应,立刻跑回自己的房间,将图纸交给了武媚娘。 随即她的目光就落在了武媚娘的身上,想要看看她出丑的样子。 只是,她要失望了。 一代女帝的心理素质,岂是寻常人可以比拟的? 武媚娘拿到图纸的时候,一眼就看出了上面的两圈细绳。 但是还是故作镇定。 没让雪晴如愿。 “媚娘,你有没有觉得,王爷的内衣样式有些古怪?” 雪晴忍不住问道。 “古怪?不会吧,我觉得挺新鲜的,有什么古怪的?” 雪晴不依不饶,“那你会不会穿这种内衣?” “王爷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咳咳!” 雪晴还没说话,李想先却忍不了了,连忙转移话题道:“你们两个商量一下,看看有没有适合卖给服装店的新款。” “王爷,我觉得这些衣裳要是在成衣铺里卖,实在是不合适,就算是卖了,也会惹人非议的。” 雪晴想起那件只有巴掌大的内衣,俏脸一红。 “好吧,那就做一套睡衣睡裤吧。至于其他东西,暂时先给你们用,至于卖掉的事情,暂时不用想了。” 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自己女人穿什么衣服,至于别人女人穿什么衣服,李想并不在意。 而且,他堂堂一个皇子,居然还想着卖内衣,这也太奇怪了吧? …… 大明皇宫中,张阿难带着一套换洗的衣服,走到李世民面前,恭敬地说道。 “启禀陛下,这是今日燕王送来的棉衣。” “是吗?是最近闹得满城风雨的棉布做的?” 李世民饶有兴趣地看着张阿难递过来的衣服。 张阿难已经将最近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禀报给了他。 这棉花,还真是有些特别的用处。 还好他忍住没有去责问李想,否则的话,他的脸可就丢大了。 “是啊,这衣服的款式很特别,而且料子也很不错。” 每一件献给李世民的物品,都会经过专门的检查,就连衣服,也会被仔细的检查一遍。 “这倒是勾起了朕的好奇心,来人,给朕换上这身衣服。” 李世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李想到底能做出什么东西来。 很快的,李世民就换好了。 只是,换好衣服后,他看了看自己没穿上的裤衩,又有些犹豫,自己穿这个,会不会被人看到? 这小子…… 送这东西干什么? 算了,既然他这么孝顺,那就先穿上吧。 李世民很快就穿上了裤衩。 只是,穿的方式有些不对…… “和突厥人的衣服差不多,穿在身上还挺方便的。” 李世民伸了个懒腰,感觉很舒服。 “什么?父皇,你裤衩怎么穿外面啊?” 就在这时,一声惊呼从大殿旁边传来。 如果李想在这里,一定会忍不住捂住双眼。 李世民这是要变成超人了吗? 裤衩外穿。 “咦!这……这怎么穿?” 李世民话音刚落,服侍他穿衣服的侍女,脸色瞬间就白了。 “陛下饶命,奴婢愚笨,求陛下责罚!” 几名宫女连忙跪倒在地,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这要是换做个脾气不好的人,早就把人打死了。 “父皇,昨天我从二哥那里回来了,给我做了一条新的睡衣,还有一条短裤。” 兕子是燕王府的熟客,很快便得到了一套新的棉衣棉裤。 她本来是想在李世民面前表现一下的,可是没想到竟然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穿里面的?不过这样也好。” 李世民的脸涨得通红。 “我听二哥说过,裤衩也不是不可以外穿,只不过里面不能穿长裤,否则会显得很怪异。罢了罢了,父皇您爱穿什么就穿什么,我这就去找母后。” 兕子想起段嫣然房间中那些特制的衣物,便想着送一件给母后,也不错。 她看得清清楚楚,段嫣然虽然看起来有些害羞,但显然已经穿好了,不知为何,兕子觉得段嫣然穿上这套新的内衣之后,似乎比以前更美了。 所以她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母后穿上这件衣服后,会不会有什么变化。 毕竟,兕子是个孝顺之人,自然希望自己的母后变得更美。 第1294章新式内衣,青楼的生意变好了 褒国公府内。 天还没黑,段志玄就回了家。 “老爷,您一定饿坏了,我这里有一只海蟹,听说味道很好。” 段夫人嘴角露出一丝自信的笑容。 “夫人,你好像……” 段志玄疑惑的看着自己的妻子,她穿着的衣服也很普通,头发也像往常一样盘在脑后,头上的簪子也是平日里的样式,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可是,为什么他总觉得,今天的她,似乎有些不太一样呢?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她今天更美了。 “怎么了?” 段夫人有些不自在的扭了扭身子,她感觉自己的丈夫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看过自己了。 难道嫣然说的内衣真的这么厉害? 不应该啊,内衣还在里面没漏出来呢。 “没事,我只是觉得你今天更漂亮了。” 段志玄不敢问出心中的疑惑,生怕自己一句话说出来,夫人就会以为自己以前嫌弃过她。 “老爷,您有什么话就直说吧,这么吞吞吐吐的,我怎么放心。” 崔氏嫁给段志玄也有多年时间了,自然清楚段志玄的为人,知道他此刻说的话并不是真话。 “真的要听吗?” 段志玄看了看四周,除了几个侍女,并无外人。 “你说吧!” “我只是觉得,你今天好像变得更……嗯,怎么说呢?” 虽说是老夫老妻,但段志玄总不能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觉得你那里今天又大了点。 但是段夫人却是个聪明人,见段志玄一直在看着自己,便明白了他的意思。 “老爷,你确定?” 段志玄本以为妻子会生气,没想到却是一脸娇羞。 这样的表情,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这让他怎么吃饭? 虽然他已经饿得不行了。 不过,段志玄也是个聪明人,只是瞬间,便感觉到了不对。 “夫人,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隐情不成?” “没事,你先吃点东西,然后我们回房,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段夫人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太好意思和段志玄具体讨论那些奇装异服的内容,不如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再说。 …… 天香阁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身为天香阁的头牌,淼淼的名气自然也就更大了。 但是,在天香阁,另一个小姐雨茹的名气却是突飞猛进。 “小姐,那雨茹可真够无耻的,她穿着一件薄薄的纱衣,里面只有一件新的内衣。” 小茜气呼呼的挡在淼淼身前,显然对雨茹抢了她的风头很是不满。 说实话,她也是听紫霞小姐说,才知道这种新式内衣的。 于是,雨茹就让裁缝给她做了几件一模一样的衣服,就这么穿着。 小茜不得不承认,这位雨茹小姐的身材确实不错,尤其是双腿,更是比她家小姐还长。 但是,她怎么能用这种方式,从自家小姐的手中抢走客人呢? “小茜,既然客人喜欢,那就让她穿吧,无妨。” 淼淼看得很清楚,天香阁是个风月之地,让客人满意才是王道。 当然,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她是不会用的。 “不过,有了这件事,很多客人都要求小姐也穿成这样,给大家弹琴。不行,我一定要跟妈妈说清楚。” 雨茹一出,淼淼在天香阁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这是小茜最不愿意看到的。 “小茜,你跟妈妈讲道理有什么用?她倒是很期待雨茹穿成这个样子。难道你没发现,这两天来的人,比平时多了很多吗?听说有几位小姐,都打算像雨茹一样,穿着暴露的衣服跳舞。” 对于天香阁而言,自然是要看生意好不好,顾客们出手够不够阔绰。 至于两大明星之间的争斗,他们倒是乐见其成。 这一点,淼淼看得很明白,但小茜显然不明白。 “喂,小姐,你干嘛要给紫霞小姐送新的内衣,这下好了,便宜了别人。” 小茜一听淼淼这么一说,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瞧你说的。你不是也穿着这种内衣吗?怎么现在又怪起我来了?” 淼淼在天香阁混了这么多年,早就看淡了许多事情。 有时候,她都有些羡慕紫霞现在的生活了。 听说,这种新的内衣,是从燕王府传出来的? 莫非,这一切都是燕王所为? 不知道为什么,淼淼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些发热。 她对李想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但穿着一件男人做的衣服,总觉得怪怪的。 “小姐,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小茜有些奇怪,明明是她一个人在抱怨,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样子。 “小茜,我劝你还是不要再去了,免得被人看不起。” “我明白了,小姐!天香阁里,可不止雨茹小姐穿着新的内衣,其他几位小姐也都穿着新的内衣,我可没那么傻,得罪这么多人。” 李想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布料极为稀少的内衣,竟然在长安城之中,迅速地风靡了起来。 燕王府内,李想看着孙思邈,脸上带着几分不安。 云香儿这个月的月事迟迟未至,比以往晚了五六天。 如果只是晚一两天的话,那也就算了,毕竟,他从来没有这么规律过。 但现在,五六天过去了,那就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不是真的出了人命。 他自己虽然算是妇科圣手,但还是不放心,又请了孙思邈来看看。 “王爷,恭喜你,小玉米要当姐姐了!” 孙思邈把完脉后,便站了起来,对李想说道。 “什么?真的?”云香儿有些懊恼,“这孩子,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王爷要出京的时候来。” 李世民任命李想为监察使,视察南方水稻推广的情况,段嫣然自然也知道了。 她也不可能和李想一起离开京城。 “王爷,这次我怀有身孕,怕是无法随您离开长安。” 云香儿嘟着嘴,一副撒娇的模样。 第1295章准备种葡萄酿造红酒,燕王府船队出海 “等我巡视完各地,再带你四处走走。无论是定襄还是登州,都有许多有趣的地方,说不定我们还可以坐船去南洋,看一看蒲罗中的建设如何。” “王爷,你可要说话算话,我记下了。” “放心吧,我答应你的事情,从来都不会反悔。” “您不是说陛下的旨意要在近日下来吗,您这一去,必然是明年才能回,府上可有什么指示?”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我想明年除了种棉花和水稻之外,还可以种一些葡萄酿酒。” 大唐的粮食产量有了很大的提升,原本一直被压制的五粮液酿造工艺,也可以加快了。 而且,李想自己也不是很喜欢烈酒,他更喜欢红酒。 至于红酒,在很多人看来,只存在于西方,后来才传入中原。 其实并不是这样,红酒在汉代就已经传入中原,在长安城里,红酒虽然不常见,但在王公勋贵中,却并不少见。 但李想却觉得,现在的红酒的味道,并不是很好,所以红酒在勋贵中并不是很受欢迎。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把红酒当成自己的基础产业吧。 相比于种水稻和棉花,李想觉得,种植葡萄才是最好的选择,也是最赚钱的。 后世很多人都知道,罗斯柴尔德家族就是世界上最大的酒商之一。 “什么?现在的红酒基本上都是酸的,长安城里喜欢的人并不多。” 云香儿被李想这么一说,也是微微一愣。 李想并不是一个喜欢吃酸的人,也明白这一点。 “不过,红酒的酿造方法只有西域的胡人才知道吧?在长安城里,我可没听说过有人酿红酒。” 在大唐,果酒的价格还不如粮食酒。 但是红酒除外,大唐根本就没有真正的红酒酿造技术,哪怕有人酿造红酒,无论是质量还是口感,都是差强人意。 “你夫君有什么是不会的?” 云香儿一撇嘴:“哼,你会生孩子?” 李想一脸懵逼。 “嘿嘿,王爷,你既然会酿红酒,那不如就在观狮山书院附近,再买上几万亩地如何?那块地,因为地势比渭水要高一些,属于旱地,所以卖不了多少钱,很多地方都荒废了。” 身为唐人,云香儿对买地还是很有兴趣的。 就像是后世的人赚了钱就想着买房子铺子一样。 “好啊,既然是大面积的葡萄种植,那就必须要在旁边建一座酒庄,然后建一座城堡,等葡萄成熟之后,我们就可以住在城堡里了。” 在未来的岁月里,葡萄园总是与城堡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西欧。 “城堡?什么城堡?” “我会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阎立本,让他帮我设计。城堡都是用石头砌成的,这样的话一千年都不会倒塌。” 水泥再好,也不可能支撑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李想倒也不怕被人耻笑。 “好吧,除了葡萄,棉花呢?我们的种子不是已经送出去一半了吗?再这么下去,咱们府里的地可就没那么多了。” 云香儿已经尝到了棉花的好处,自然想要多种一些。 不过,最近长安城中,有不少权贵前来讨要棉花种子,李想也是来者不拒,这让那些与燕王府关系不是很好的权贵们,有些诧异。 “钱是赚不完的,这两年棉花的利润还算不错,如果大规模种植,还不如种水稻呢。” 在后世,棉布是最常见的天然布料,所以价格并不高。 这也就意味着,作为原材料的棉花,根本卖不出去。 一亩地,也就是两三百斤的产量,真要卖个好价钱,王公勋贵们都会在自家的地里种上棉花。 所以,当很多人都这么做的时候,价格就会下降。 …… 冬天还没到,李世民就下了一道旨意,让李想去江南道山南道。 好在燕王府早有准备,随时都可以出发。 “王爷,你能不能多带点厚衣服啊,听说江南的冬天很冷,比长安城里的天气还要冷。” 第二天,李想就要离京了,李想给刘广和狄仁杰扔了几本他回想起来的后世高中水平的书籍,又教了罗通、李关谦等人制作烧碱和硫酸,剩下的事情就不用他操心了。 倒是长安城的云香儿和段嫣然则是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李想需要的东西。 “香儿,嫣然,我这里有几个箱子的衣服,应该是够穿的。” 这一次出京,李想带了不少人过去。 长安城中,除了秦安然依旧镇守燕王府之外,席君买、秦怀玉等人,以及两百名精锐侍卫,也一同随行。 再加上刘谨,武媚娘,雪晴,梅川慧子,王富贵,再加上几个厨子,车夫,工匠,足足有三百人之多。 …… 观狮山书院。 格物学院组建了一支舰队,为前往蒲罗中做准备,寻找机会向南探索。 之前李想在书院里扔一个地球仪,告诉所有人,地球是球形的。 对于李想的话,李关谦是比较相信的,但又不能确定,所以跃跃欲试。 至于李谊、李庚两人,则是一心扑在了传说中的高产作物上。 他们从来没有出过海,他们也不敢去美洲,去寻找燕王所说的那种高产作物。 所以这些日子,李谊、李庚和李关谦在背后推波助澜,许敬宗又知道李想支持出海探险,所以特意向登州造船作坊购置了新式的海船。 这一日,格物学院的这支船队,也是出了长安。 新的海船自然不可能开到长安来,还是要到登州才能坐上。 “二郎、三郎,燕王有言,行万里路,胜读万卷书。这一次,你和你哥哥随我一起出海,我支持你,你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让你失望。” 渭水码头上,朱三福看到朱慎和朱言两个人要上船,忍不住又叮嘱了一遍。 “是啊,我这辈子也就只能留在军中了。但是,你们不一样,你们比我更清楚,燕王对观狮山书院的重视。” “我听说,从明年开始,只要通过了毕业考核,就可以进入各种作坊,至少可以获得三品工匠的待遇,甚至还有机会进入官府。” 第1296章崔家、萧家的平安南洋船队 朱谨是家里最大的孩子,虽然识字不多,但文化程度不高,和老爹一起在热气球营里努力学习。 “爹,大哥,你们放心,什么小吏啊,作坊啊,说实话,我对这些都没有什么兴趣,我只想一辈子呆在书院里,如果毕业之后能留下来当个教书先生就更好了。” 同为格物学院学生的朱慎和朱言,不知是否因为朱三福经常弄热气球,他们对于天气的变化,都有一种强烈的兴趣。 为什么越高越冷? 为什么同样的时间,不同的地方,温度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是不是真的如燕王所言,南北两个球气候截然相反? 这些问题,他们都想知道。 如今,书院船队要出海考察,他们兄弟二人自然也报名了。 “这倒是个好主意,反正,跟着燕王,绝对不会错的。不过,我听说,海上风浪很大,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 儿行千里母担忧。 朱三福的妻子早逝,三个儿子都是他一手带大的,现在又要出海,说不担心那是骗人的。 朱言看着朱三福的样子,不由说着:“爹,你放心,这次出海,我们这些人都是经验丰富的捕鱼队水手。而且一路向南,沿途都是补给点,也不是什么大事。” “爹,哥,我们该上船了,你要照顾好自己!” 朱慎看着站在甲板上的李关谦,已经开始催促众人,就迫不及待的想要上船了。 其他正在和家人道别的学生们,也陆陆续续登上了船。 渭水码头上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 …… 与此同时,蒲罗中依旧是艳阳高照,热浪滚滚。 “萧兄,蒲罗中是不是就在这里?” 一艘大船缓缓驶向蒲罗中的港口,崔枢、萧胡两人站在甲板上,看着逐渐靠近的港口,好奇地打量着这热闹的景象。 “崔兄,燕王好大的手笔,居然能在万里之外建城。” 虽然比不上长安城,也比不上广州城,但萧胡在南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对占城和林邑的其他国家都有很深的了解。 他知道,在蒲罗中建造一座这样的城池,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当初在广州时,那个周大福说只要往蒲罗中运各种农具,水泥,煤藕,捕渔队自然会以高价收购,看来,他们宁可拿出一部分利润,也要建城。” 萧胡、崔枢率领的船队,是萧家与崔家共同组建的平安贸易船队,在大唐下南洋的船队中,也是仅次于捕鱼队的存在。 原本平安贸易船队离开杭州,带着瓷器,丝绸,还有其他一些大唐的特产,跟随着捕鱼队一路南下。 到了广州后,周大福主动提出要去广州买一些丝绸瓷器,然后在蒲罗中换更值钱的东西。 这萧胡胆子倒是不小,还真敢这么干。 要知道,如果周大福说的是假话,在蒲罗中没有香料,那他们绝对会赔个精光。 不过,既然捕渔队愿意把船队送到南洋去,萧胡觉得没必要再坑他一把。 这也是他敢这么做的原因。 至于萧锴和崔庆的意见,那就不是他们能决定的了。 蒲罗中的码头并不是很热闹,几艘平安贸易的船很快就停在了码头上。 “萧船长好胆气!” 当然,周大福也知道了这支船队的到来。 平安贸易的船队虽然跟着他,却比他晚到了两天。 “朱船长,船上有农具,有水泥,还有煤藕,等会就麻烦你安排人来卸货了。” 到了码头,萧胡并没有急着进城。 虽然码头上的船不多,但是昆仑奴还是很多的。 一条两丈多宽的水泥路,从码头一直延伸到城门前。 “萧船长不必担心,我们燕王很欣赏萧公,只要是愿意随捕渔队前往南洋的,通通少不了你们的。这几日,你要的香料,都会准备好的。不过,这些东西只能换半船的香料。” 捕鱼队又不是傻子,就算是有香料岛,他们也不会拿一船的香料去换煤藕和水泥。 他们在南方之前,就已经向蒲罗中派出了几个水泥作坊的工人,准备在蒲罗中城建造一座水泥作坊,这样才能加快蒲罗中城的建设进度。 毕竟,如果一直从大唐运过来的话,那就是得不偿失了。 代价太大了! 更何况,水泥这种东西,就算是走漏了风声,也不会有多大的危害。 “多谢周船长,还有燕王。听闻张郎君坐镇蒲罗中,不知道朱船长可否引荐一二?” “无妨,我这带你过去一趟。” 到了蒲罗中,周大福就把平安贸易船队的事情告诉了张猛。 于是,张猛当天就带着船队前往香料岛,准备再运些香料回去。 有了平安贸易的先例,接下来的船队必然会效仿,以蒲罗中为跳板,下南洋,进行香料的交易。 这对蒲罗中的发展也是有利的,张猛自然是支持的。 蒲罗中作为扼守南洋西路的要冲,完全有发展的空间,张猛在此久居,自是明白得很。 …… 李想出京的时候,码头上已经聚集了许多人,为他送行。 “媚娘,可要好好照顾他啊。” 段嫣然和香儿拉着武媚娘,在码头边窃窃私语。 “不必担心,我跟雪晴一定会把王爷伺候好的。” “师父,要不我也跟你一起去吧。” 刘广跟狄仁杰见李想要上船,立刻提议道。 “不用了,你们好好看着小玉米,别被人欺负了。” 小女孩已经两岁了,她不甘心就这样留在燕王府。 自从李想带着她出去过几次之后,她就每天都要出去走走。 去渭水之畔,去观狮山书院,去西市走走都可以,就是不能呆在家里。 “师父放心,在长安城,没有人可以欺负小师妹。” 狄仁杰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一副我很厉害的样子。 其实,他只是一个半吊子的剑客。 “爹,江南我也想和你一起去。” 秦怀玉的弟弟秦怀道手里抱着小玉米走了过来。 秦怀道身为小玉米的贴身侍卫,做的很好。 小玉米每次出门,他都会跟在她的身边,帮她解决了不少问题。 当然,更多的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小丫头自己胡闹。 第1297章燕王出京,咱们总算能追上味之精了 “你还小,等你再大点,爹会带你去江南的。” 李想虽然舍不得小玉米,但也没打算把她带在身边。 这一路走来,苏州常州还算安定,但越往长江上游,就越原始,越落后。 就算是鄂州,在后世也是一片落后的区域。 虽然朝廷在山南道、江南道推广南洋水稻,但任命李想为监察使的时候,却并没有说让李想只能去这两个地方。 也就是说,李想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带着一个两岁的孩子,实在是太不合适了。 长三角是这次推广水稻的重点区域,扬州、苏州、杭州等地,李想也会重点检查一下。 趁着这次的机会,好好看看大唐的大好河山。 要知道,李想才二十来岁啊! 如果每天都像个老头子一样活着,那就太对不起自己的身份和财富了。 …… 五合居中,听到燕王出京的消息,刘旺这才放下心来。 “燕王出长安的事情,你是亲眼所见?” “是啊,很多人都在渭水码头送行,肯定是要离开长安了。” 味之精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推出一道新菜,德香楼也会紧随其后。 这就像是味之精的人点了红烧鱼翅,德香楼的人点了高汤鱼翅。 光听名字,就觉得这是两种不同的菜品,但是真正去品尝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两种菜品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老大老二打得不可开交,而受伤的却只有老三。 “太好了,燕王不在长安城,应该不会有太多的新菜了。” 这期间,刘旺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快被掏空了。 他每天都在追求新的口味,不断地模仿,不断地创新,但还没等他对这道菜满意,就又有新的菜上来了。 最重要的是,这道菜据说是从观狮山书院请来的,每一道菜都有自己的故事。 其实,哪有这么多的故事? 全是杜撰出来的。 这一点,刘旺很确定。 不过,顾客们还是很买账的。 “听闻燕王府的许多新菜,都是由燕王亲自操刀,现在燕王不在长安,这一年之内,应该不会再出现这么多让人惊艳的菜式了。” 店小二也是放下心来。 这年头,各家店铺的伙计,有不少都是一干就是一辈子的,根本不存在跳槽一说。 一般的掌柜,如果不是知根知底的人,是不会乱用人的。 五合居的生意好不好,直接影响到伙计们的收入。 “是啊,不过我们也不能放松,趁着这个机会,多做几道菜,看看能不能把味之精给比下去。” 从一开始,刘旺就没有想过自己会输给房遗爱,他之所以会败,完全是因为房遗爱得到了燕王的帮助。 现在,所有人都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上,这让他信心大增。 “最近一段时间,通往长安城的水泥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长。长安城里的各种食材,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多,到时候我们的菜品,也会越来越多。” “好,事成之后,涨工钱!” …… 就在李想离开京城之后,长安城内发生了一系列看似与李想无关,但所有人都觉得这件事和他有关的事情。 “许参军,昨天曲江书院的落成典礼,声势浩大,据说朝中许多老臣都来了,就连房相也来了。” 刘涵是观狮山书院的第一批学生,而且还是明算科的前三名。 他虽然没有像大哥刘广一样拜李想为师,但却深得许敬宗的器重,一直在为他效力。 读过书的人,一有出息,就会想着往上爬,刘涵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城南的韦杜二家,虽然不像是五姓七望那样显赫,但在长安城之中,却是有着不弱的影响力。我本以为五姓七望中的哪一家会像观狮山书院那样建一所书院,没想到被韦杜两家捷足先登了。” 曲江书院,并不是一天前才动工的,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开始动工了。 只是让许敬宗没想到的是,书院竟然就在昨天突然成立了。 “不错,韦杜两家世代联姻,共同创办了曲江书院,据说连当朝大儒欧阳询都被请去做了书院的院长。” 刘涵的未来,完全寄托在了观狮山书院上。 如今这座曲江书院成立,必然会影响到观狮山书院,这让他很是紧张。 “就算是韦杜联手,又能怎样?算学院,格物学院,医学院都不用担心,他们只是在经学和法学上比我们强而已。明年起,我们在明法科也要加大投入,等到科举之时,四科齐出,何惧之有?” 大唐对于科举的重视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近几年来,吏部已经安排了不少进士科、明经科、明法科的人去做官。 一些有能力的人,甚至会被任命到下县去做县令。 这对那些读书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刺激。 虽然大家都在抱怨县令只是个小官,但毕竟也是朝廷命官。 要知道一直有这么一句话,破家县令,灭门知府。 “王爷离京前说了,明年书院要扩建,我想,以后应该还会再开几个学院。” 刘涵见多识广,又和许敬宗,上官仪等人打过交道,所以成长的很快。 官场之中,有个好师傅,那是最重要的。 “当然可以。听闻长孙家与荥阳郑氏联手,在渭水以北购置了数千亩旱地,估计也是为了修建书院而准备的。这次曲江书院一出,他们必然会加快进度,其它各大家族或多或少都会有所动作。” 作为观狮山书院的负责人,许敬宗很清楚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力量。 不过,对于这种情况,他也是乐见其成。 没有竞争对手,如何彰显自己的优秀? …… 从长安城到洛阳,再到汴州,再到扬州,隋朝的大运河就已经走完了。 李想等人都是顺流而下,倒也没出什么意外。 “扬州城,果然不愧是江南道最繁华的地方。” 李想下船后,尚未进入扬州城,他已能体会到扬州商贾云集的繁华景象。 说句不好听的,扬州现在已经成为了大唐南部最重要的商贸中心,就连杭州,明州,泉州,广州这些海运贸易城市都无法与之相比。 由于扬州是长江入海口的重要城市,又是一座海贸城市,所以扬州市舶司也于去年设立。 第1298章扬州江都县令审案 “扬州地处运河与长江交汇之地,再加上西晋八王之乱,许多中原世家大族纷纷迁往江南,大唐最富庶之地,已经渐渐从关中,变成了江南。” 刘谨阅历丰富,分析的头头是道。 事实上,这一点,和后世的许多专家、学者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扬州是京杭大运河邗沟段的起始点,始于春秋时吴国开凿,后经隋朝杨广拓宽清理,至贞观年间,已成为沟通长江与淮河的重要水路通道。 长安城里来自各地的货物,至少有三成是走这条运河运来的。 当然,这其中也有刘谨不知道的一点。 扬州之所以能在唐代如此繁华,是因为扬州位于长江入海口的最高点,没有任何一座城市能与之抗衡,它的下面有一条宽阔的入海口,可以让船只通过。 但随着长江泥沙的堆积,沙坝并岸,长江的入海口也在缓慢的向东移动,扬州一带的河道,已经不太适合大型船只停泊。 这也是为什么在清朝时期,虽然扬州依旧是长江与大运河的交汇点,但是地位却远远比不上唐代,反而是上海崛起了。 “不错,不管是岭南的船队,还是南洋诸国的船队,想要去长安,只能在扬州靠岸。就算是去杭州,也要经过扬州,依我看,这扬州的地位,用不了多久,就会水涨船高。” 对于扬州,李想并不是很了解,但从唐诗中,他也能感受到扬州的重要性。 事实上,扬州在安史之乱后,由于关中势力急剧衰落,导致江南地位急剧上升,才达到了鼎盛时期。 “王爷,其实这扬州也是我出生的地方,只是当时年纪小,印象不是很深。”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就愣住了。 “媚娘,你不是出生在利州么?” 后世之中,关于武媚娘出身的问题,也是众说纷纭。 有人说利州,有人说长安,也有人说洛阳,众说纷纭。 李想万万没想到,她竟然是土生土长的扬州人。 “回王爷,家父在贞观二年才来利州任职,那时候,我都没小玉米大呢,哪里是利州人?” “应国公以前是扬州的官员,这一点本王还真不知道。” “我父亲在扬州的时候只是个小官,王爷不记得,也是正常的。” 武媚娘对扬州发生的事情并不了解,所以李想不知道,她也不在意。 “没想到你竟然和扬州有这样的关系,那我们就多住几日吧。” …… 扬州江都县。 县令顾刚此时正在后衙中用着午膳,神情有些恍惚。 虽然桌子上摆着他最爱吃的炖羊肉,但还是停了下来,筷子上的羊肉掉在了地上。 “爹,不会是长安来的那个监查使燕王殿下想要为难你吧?听说他这几天一直在江都县。” 燕王身为监查使,到扬州来,自是不能低调,扬州上下,谁不知道最近来了一位大人物? 至于燕王的名声,则是好坏参半。 扬州和长安城相隔甚远,长安传来的消息,很有可能是假的。 很多时候,平民百姓更愿意相信那些世家大族的负面新闻,而不是那些正面的传言。 不过,关于李想的传闻,却是另一回事。 一些喜欢他的人,更是把他当成了明星。 不喜欢他的人,都觉得他是个纨绔子弟,即便是他写出了几首好诗,也是借着别人的手写出来的。 而顾刚唯一的女儿,顾芳芳,就是其中之一。 顾芳芳身为扬州城名动天下的才女,李想这个名字,她自然是有所耳闻。 不过,当她听到一些李想曾经做过的过分事情之后,她就有些将信将疑了。 “这几日,我正好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若是处理不好,燕王恐怕会拿我开刀,以儆效尤。” 顾刚不置可否,但李想却要留在江都县县衙旁听庭审,这让他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爹,下午我陪你去一趟县衙,我倒要看看,燕王是不是真的如传闻中的那般。” 顾家是江南有名的大族,相传祖上是越王勾践。 东晋时期,司马睿在永嘉之乱后,受到江南世家和北方大族琅琊王氏的支持,登上了皇位。 顾氏从此受到东晋皇室的关照,不少人开始走进东晋权力的中心。 吴郡顾氏一族,在隋唐两代,依旧是江南数一数二的大家族。 顾刚是顾家嫡子,顾刚只有一个女儿,在扬州,便是扬州刺史见了顾家,也要礼让三分,所以,顾芳芳才会如此的肆无忌惮。 “芳芳,莫要冲动,燕王不是你能招惹的。” 顾刚现在自顾不暇,这监查使,可是有权力罢免他这个县令的。 “放心吧,爹,我心里有数。” …… 江都县府衙内。 “啪!” 顾刚看了一眼李想、刘谨,还有一个陌生的书生,一拍桌子,喝道:“升堂!” “威~武!” 大殿内,两排胥吏手持半红半黑的木棍,不停的敲打着地面,给人一种淡淡的压迫感。 李想看了江都县令顾刚的案子已经有两天了,对这个案子并不陌生。 这一切,都是为了给囚犯们施加压力。 越是压力大的人,就越容易说出真相。 “带人犯!” 顾刚偷偷看了李想一眼,见李想似乎并不想搭理他,便不再多说。 “王爷,这位顾县令办案,中规中矩,既不出彩,也不失公正。” 一旁的刘谨小声说道。 那陌生的书生却是开口:“我在利州也见过类似的案子,比江都县还要直接。” 顾刚见过的陌生书生,其实是女扮男装的武媚娘。 她虽然生在扬州,可在扬州却是人生地不熟,更没有什么亲戚要去拜访。 李想去了一趟县衙,连续两天都在听案子,她闲着也是闲着,索性乔装打扮,跟着李想。 “是吗?什么意思?” “当地的办案,最看重的就是口供。可以说,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都是以获取口供为中心,最后的判决也是以口供为依据,所以,刑讯逼供是不可避免的。” 武媚娘看着李想认真听讲的模样,心里也乐开了花。 第1299章武媚娘的手段,露出破绽 “刑讯逼供?”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随即释然。 在没有天眼和指纹鉴定的时代,用疑罪从无来定罪,根本就是不切实际的。 相反,刑讯逼供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必须的,很多案子都是这么破的。 “是啊,大唐的律法里,就有刑讯逼供的手段。喏,那就是特制的刑杖。” 武媚娘指着大厅里的几根棍子。 像大唐法律这样枯燥无味的东西,一般人还真看不下去。 可偏偏,武媚娘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并且将其中的要点全部记了下来。 没想到,今天竟然派上了用场。 就在李想与武媚娘交谈之时,那名被关押的犯人,也已经被押了过来。 顾刚看了李想一眼,见他并没有看向自己,这才放下心来。 “人犯张慕,你可知罪?” “大人,我是无辜的!” 张慕已经被审过几次了,不管他是不是有罪,都不可能这么容易就招供的。 “好啊!张慕,我且问你一句,当日你在林春浩家中饮酒之事,可有旁人作证?” 张慕跪在地上,颤声道:“林春浩家没有老人,也没有孩子,只有他一个人,那天晚上就我们两个。” 顾刚又向林春浩望了一眼,问道:“林春浩,张慕说他这个月初一在你府上饮酒,直到亥时三刻才回去,是不是真的?” 不等林春浩说话,顾刚又是“啪”的一声,重重的敲在了惊堂木上,“你想好了再回答。凶手的同谋,轻则流三千里,重则同罪。” 林春浩听了顾刚的话,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他看了张慕一眼,这才抬头道:“县令大人,我说的句句属实,绝对不敢有半句虚言,还请县令大人明鉴,放了我吧。” 听到林春浩又问了一遍同样的问题,顾刚脸色一沉,道:“那你告诉我,你那天喝了多少酒,都喝了什么酒,在哪里买的?” “一坛绍兴花雕酒,这酒还是村里一家铺子里买来的。” 李想在一旁听得直摇头。 这段对话,他这两天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遍,几乎可以倒背如流了。 这个案子,他看过了,并不复杂。 死者是江都县下属的一个小地主,家里有一千多亩地,在江都县也有几家店铺,算得上是个有钱人。 不过,这位小地主的妻子刚死不久,他的独生女也病得不轻。 她的女婿就是张慕。 这一天,小地主死于家中。 无论在哪个时代,受益最多的人,一般就是凶手了。 顾刚能在江都县这个上县的县令,自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他让县衙中的地痞流氓们,经过一番调查,终于找到了张慕的踪迹。 小地主的妻子去世了,而独生女得知噩耗,也就一病不起! 如此一来,他的家产自然就落在了张慕头上。 张慕自然是最有动机的人。 然而,在这个讲究口供的时代,张慕却是有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案发当天,他到林春浩那里去喝闷酒,一直喝到亥时三刻。 本来,只要严刑逼供,张慕十有八九会招供,顾刚也能把案子破了,甚至还能从小地主那里捞点好处,名利双收。 不巧的是,李想这个监查使也在扬州。 既然来了也就算了,该担心的是扬州刺史才对,谁知道这位燕王却跑到江都县来了。 这种情况下,顾刚是绝对不敢用刑的。 难道让燕王看着自己刑讯逼供? 这就有些尴尬了。 可不管是在哪个时代,人命案都是必须要破的。 若是再拖下去,怕是会让百姓担心。 李想有些厌烦了,这样的审讯,实在是太无聊了。 “燕王殿下,要不,你跟我去后院吧,我有话要向王爷禀告。” 顾刚眼看着又要陷入一个死循环,便下定了决心,准备把李想叫到后院去问问意见。 江都县的普通官员都知道,顾县令身边坐着的,就是从长安城而来的燕王。 现在看到这两个大人物走了,他们的心也就放了下来。 武媚娘看着眼前的两个犯人,拿起地上的卷宗,走到了犯人的面前。 虽然县衙里的人都不知道武媚娘是谁,但既然是燕王带来的,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 不过,当他们看到此人是一位如此俊美的书生时,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即便是躲在角落里偷看的顾芳芳,心脏都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分。 长得好俊! 在扬州城,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俊秀的男子。 这一趟可没白来。 “你当天在林春浩家饮酒?” 武媚娘接过卷宗,看了一眼张慕,面无表情的说道。 “是啊,我在林春浩那里喝了一顿酒,一直喝到亥时三刻。” 张慕不知道这人为什么要问他,但是他还是如实的说道。 “你喝的是什么酒,在哪买的?” “绍兴花雕酒,在镇上的一家铺子里买的。” 武媚娘不停地问着,胥吏一开始还有些好奇,但见武媚娘一直在问同样的问题,实在是太无聊了。 这几个问题,县令不知道问了多少遍,他们早就烂熟于心了。 武媚娘看着张慕,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问道,“那酒好不好喝?” “额……还不错!” 张慕微微一愣,随后点了点头。 “你在镇上哪个铺子里买的?” “是从陈掌柜那里买来的。” “陈掌柜的做生意公道么?” “公道。” “陈掌柜那里可有五粮液?” “没,没有!” “你知不知道,这五粮液在长安城非常有名?” “不知道!” “那么,那一天你要和林春浩喝酒,陈掌柜可知道?” “没……没听说过。” “这么说,你杀人的事,陈掌柜是不是知道了?” “不知……” 张慕下意识的想要说不知道,但是下一刻,他的额头上就冒出了一层鸡皮疙瘩。 “郎君,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我是无辜的。” “放心吧,如果不是杀了人,你这么紧张做什么?我就是随口一问。” 武媚娘神秘一笑,转身要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第1300章看上了女扮男装的武媚娘 “对了,那一天是初一,明月当空,应该很美吧?” 武媚娘忽然停了下来,回头问道。 “是啊,那一天是初一,月亮很美。” 张慕连忙说道。 “你说谎!” 武媚娘没好气地骂了一句,“那天是阴天,乌云密布,怎么会有月亮?” “什么?是的,那天是个阴天。郎君,小的……小的刚才太紧张了,一时想不起来。” 张慕满头大汗,周围的胥吏也感觉到了不对劲。 顾芳芳看到武媚娘这样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样的人,才是她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 要是自己能嫁给她,爹应该也会很开心吧? “哦?你是不是弄错了?” 武媚娘上前两步,俯视着张慕说道。 “是啊,郎君恕罪,那日确实是阴天,小的记错了。” 武媚娘再次笑了起来,只是这笑容,落在张慕的眼中,却让人毛骨悚然。 “不好意思,那天其实是繁星点点,明月高悬。” 嗖! 张慕的脸色,瞬间苍白起来。 可到底是早有心理准备,大口喘气后,还是忍不住辩解道,“郎君,那日草民喝得有些多,有些上头,已经记不得那晚有没有月亮了。” “想不起来?呵呵,你当这大殿里的人都是白痴不成?你的供词语焉不详,一定是骗人的。” 武媚娘早就想好了办法,见李想和顾刚还没回来,便加快了审讯的速度。 “我没骗你,我是无辜的,还请郎君为我做主。” “如果不是骗人的话,你有什么好紧张的?看你浑身发抖,满头大汗的。” “我……我……” 张慕忍不住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的汗,感觉自己的脑袋都有些发懵了。 前两天,一切都很顺利,所有的产业,所有的财富,都在他的计划之中。 自己都已经想好了怎么花这笔钱了,怎么会变成这样? “那一晚,你去哪了?” “那一夜,我去了林春浩的住处。” 张慕的话还没说完,武媚娘就打断道:“我问的不是那晚的事,而是你杀了人之后的那晚。” “杀完人……” 在武媚娘的步步紧逼之下,再加上刚才的事情,张慕的脑子已经乱成了一团。 他一边解释,一边发现自己又把事情闹大了。 张慕虽然心理素质比普通人要好很多,否则的话,他也不敢杀人,可是现在,武媚娘的这一句话,却是彻底的将他的心理防线给摧毁了。 而这个时候,顾芳芳却冲了出来,“你口口声声说人不是你杀的,但是你自己又说你杀完人,你怎么敢说你不是凶手?” 武媚娘被突然出现的长腿女子吓了一跳。 好漂亮的女人。 只是,她来这里做什么? 没有人能够回答武媚娘的问题。 不过,在场的官员们,都知道她是县令的掌上明珠,也不敢多说什么。 “我……我……” 这一刻,张慕再也支撑不住,瘫倒在地。 “我……我错了,是我鬼迷心窍了,我……” 武媚娘无语的看着张慕,又看了看顾芳芳。 就在她快要赢的时候,这个女人跳了出来。 是来捡便宜的吗? 真当她好欺负? “小姐,这是江都县县衙公堂,你是什么人?” 武媚娘看着周围那些人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总觉得眼前这位姑娘的身份不一般,于是决定先弄清楚情况再说。 “我叫芳芳,我爹叫顾刚。” 顾芳芳激动地看着武媚娘,眼睛都亮了起来。 他在和我说话? 这是真的吗? 我没看错吧? 啊啊啊啊! 好痛! 顾芳芳狠狠的掐了自己的小手臂一把,疼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敢问郎君尊姓大名?在扬州,我好像没有见过你。” “在下武照!” 武媚娘有些不适应顾芳芳那热切的目光。 怎么跟王爷看她的眼神有几分相似呢? 不过,她想了想,自己现在是女扮男装,所以并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名。 “武照?武郎君,你是从长安城跟着燕王来的吧?听说长安乃是天下最大的城市,论繁华程度,不下于我扬州。不知道武郎君何时回长安,奴家可否与郎君一同前往长安游玩?” 武媚娘:??? 大唐的女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热情,这么主动了? 嗯,似乎只有长得帅,或者有钱的人,才能感觉到女孩子的主动。 眼前这位姑娘,论容貌,那也是一等一的美人,而且,还有王爷口中常挂在嘴边的大长腿儿,还有顾县令这个老爹,在扬州城里,追求者肯定不少。 怎么一副没见过男人的样子? 事实上,武媚娘还是小看了自己女扮男装后的魅力。 就连李想,都被她压了一头。 再加上她刚刚那种智珠在握的感觉,对顾芳芳这样的女孩子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诱惑。 “我随燕王从长安来到京,只要王爷回京,我自然会回去。” 武媚娘和顾芳芳说话的时候,后院里,顾刚和李想正在讨论着这件事。 “王爷,其实,我们的胥吏其实都调查清楚了,这个张慕,应该就是凶手,所以,我想,我们应该对他进行一些……嗯……惩罚。” 严刑拷打本身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大唐律》里也有这样的规定,但是,这并不代表你可以为所欲为。 如果不是这样,顾刚也不会如此纠结。 这种模棱两可的法则,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而且,李想刚刚上任不久,他也不想留下任何把柄,所以才会有现在的局面。 “没问题,顾县令还是按照正常的办案流程办吧。” “多谢王爷体谅,属下这就回去重审!” 顾刚这才放下心来,只觉得心头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说完,他便将李想请回大厅,开始审讯,以免出现什么意外。 大厅内,李想与顾刚刚回到大厅,就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芳芳,你来这做什么?” 顾刚看着自己的女儿,面色一变。 原本,他还想着,趁着这个机会,将这件案子给破了,可是,却没有想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可是县衙大堂啊。 自己的女儿正和一个王府的幕僚说着话,犯人还躺在地上。 这一幕,似乎有些不对劲。 第1301章早二十年见到武郎君,我就不会出生 “爹,刚才武郎君查案可精彩了,你都没看到,真是可惜。” 顾刚:“……” 顾芳芳这么一说,大厅里的胥吏们这才反应过来。 “那个……那个武郎君,竟然破案了?” “嗯……好像是。” 其它的胥吏,也是纷纷附和。 众人议论纷纷,丝毫不顾这里是衙门。 “破案了?” 顾刚摇了摇头,只当是这几天压力太大,出现了幻觉。 “是啊,张慕什么都说了!” 顾芳芳凑到顾刚的身边,一副邀功的样子,快速的说着事情的经过。 原来这个张慕,早就盯上了老丈人的家产。 但是,当他听到老丈人要从族兄那过继一个孩子的时候,立刻就动了歪心思。 要是老丈人有子嗣的话,那么家产就不是他的了。 于是,他就和林春浩勾结在了一起,将自己的老丈人给杀了。 甚至,连杀人的过程,以及杀人工具的藏匿地点都交代了出来,已经有人去取证物了。 可以说,破案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不愧是燕王殿下,手下果然是藏龙卧虎,在下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本官代表江都百姓,多谢燕王。” 顾刚这才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 此时此刻,他已经顾不上去想武媚娘破案的速度有多快,是不是显得自己有些无能了。 能顺利度过这一关,已经是万幸了。 李想的目光,也不由自主的落在了武媚娘的身上。 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武媚娘有这样的本事呢! 反倒是武媚娘,看向李想的目光,充满了骄傲。 快来夸我吧。 “多谢顾县令夸奖,能破案就好。” 这件事,已经不需要李想操心了。 像这样的大案子,可不多。 当然,今天也没有什么其它重要的案子。 而且,李想还有事情要问武媚娘,所以,他并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意思。 “武郎君,我还想问你一件事,那天天气到底如何?” 顾芳芳从后面追了上来,看向武媚娘的目光充满了好奇。 “我也不清楚!我就是随口一说。” 武媚娘俏皮一笑,顿时把顾芳芳的心都要弄化了。 倒是李想,一脸狐疑的看着顾芳芳,又看了看武媚娘,总觉得空气里飘着一股奇怪的味道。 武媚娘跟在李想的身后一起出了县衙。 “王爷,案子破了,咱们以后还去不去江都县县衙了?” 武媚娘和李想走在一块,刘谨识趣的跟在两人身后。 反正有席君丹和他聊天,他也不会觉得枯燥。 “有何不可?江都县除了这起命案之外,肯定还有其他的小案子,我们去看看。” 这么大的凶杀案,她都能轻易破掉。 在这个过程中,武媚娘展现出了极强的洞察力和口才,以及强大的压力控制能力,李想对接下来的案子,充满了期待。 会不会像三国演义里庞统那样,一天之内破获数月之久的大案? “好,那就再去一趟。不过,我们这次过来,是为了视察新型水稻的推广,总不能一直呆在县衙里吧?” 不知道为什么,武媚娘脑海中浮现出顾芳芳那炙热的目光,不由有些心虚。 这种情况,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 早知如此,她才不会女扮男装跟在王爷身边呢。 …… 江都县县衙后院。 顾刚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里。 顾家虽然在扬州也有府邸,但是县令大部分时候都住在县中。 好在江都县是上上县,县衙修建得还算不错,后院也不逊色于大户人家。 “爹,那个武郎君如此厉害,为何前两日燕王没有将他带来?” 顾芳芳的脑海里还在回荡着武媚娘的身影。 “芳芳,我怎么知道?他一定是燕王身边的得力干将,有些能力也是正常。” 顾刚叹息一声,感觉自己种了十多年的大白菜,就这么被人给糟蹋了。 不过,如果能嫁给燕王的幕僚,倒也不错。 但是若是嫁去长安城,以后怕是再也见不到了。 “燕王游历天下,这一次要在扬州呆多久?接下来要去哪里?” “我也不知道他这次来扬州要呆多久,不过,扬州之后,便是苏州、杭州,尤其是那苏州,乃是江南第一稻作之地,王爷肯定要去一趟。” 顾芳芳平日里对衙门里的事情从来都不感兴趣,但是今天,她却问了很多问题。 还好,顾刚今天心情很好,一一都回答了。 “爹,你不是在苏州和杭州都有很多产业吗,你之前不是说要我去看看吗,了解一下我们家族的情况,爹,你的提议很好,我不能整天只知道玩,还得帮爹减轻负担。爹身为江都县令,去苏州、杭州都是不方便的,要不,过段时间,我带着顾管家去看看?” 顾刚也是无语了。 这两年来,他已经跟她说过无数次了,可顾芳芳每次都推三阻四,死活不肯离开扬州城。 至于家族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就更不感兴趣了。 而现在,只是一天的时间,一切都变了。 我的心…… 好痛啊。 “爹,你答不答应啊?” 顾芳芳看着顾刚一言不发的吃着肉,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开口问道。 “芳芳,你说那个武郎君真的很厉害?” 顾夫人看着这一幕,有些不忍直视。 “娘,这你就不知道了,如果二十年前你见到了武郎君,那我爹肯定就没戏了,说不定我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 顾刚脸色一黑,继续埋头吃饭。 不过心里却在想,我长得就这么丑么? 想当年,他也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 若非如此,他如何能娶得扬州第一美女? “咳咳!” 顾夫人喝到一半的汤差点呛到。 这个女儿,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啊。 不过,这也勾起了她对这位武郎君的兴趣。 到底是何方神圣,只是一面之缘,便能让自家闺女神魂颠倒? “老爷,那个武郎君真的如芳芳所言,非比寻常?” 听到老婆的话,顾刚也不敢再沉默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虽然他在县衙里,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 不过,在后院里…… 哎,都是泪啊。 第1302章臣妾谨遵王爷之命 “能被燕王带来的人,能有简单的人?” 当着自己老婆女儿的面夸一个男人,顾刚只觉得浑身不自在,于是丢下碗,没好气道:“我吃完了。” “什么?爹,你平常一顿饭至少要三碗,怎么今天只吃了一碗就没胃口了?” 顾芳芳有些搞不懂,自家爹今天怎么没胃口了? …… 扬州刺史将李想安排在了江都县的一座府邸之中。 “媚娘,你今天的表现,让江都县的县令,还有那些小官,都吓得不轻,今天晚上,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失眠的。” 拖后世各种影视剧的福,李想对这个案情心里倒是有了猜测。 可武媚娘只是和他一起去听了一次,就能有这样的表现,实在是让人惊讶。 “王爷,这其中,有不少的巧合。要是遇到心理素质好的罪犯,我就没办法从他嘴里套出话来,搞不好还会像顾县令一样陷入死循环。” 武媚娘心中虽然高兴,但表面上却是谦虚的很。 其实,她并不觉得今天的案子有多难,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那就够了,明日你我再去一趟,让顾县令将最近那些未破之案的卷宗都找来,咱们也算是做一个好钦差,为百姓谋福利。” “臣妾谨遵王爷之命。” 武媚娘的笑容很美,看的李想一阵失神。 她的身材本来就很好,现在穿上了最新款的内衣,更是将她的身材衬托的淋漓尽致。 然后就…… …… 江都县县衙,顾刚照例起来吃早餐。 “顾县令,燕王殿下驾到。” 刚吃了一口玉米粥,一名小吏就进来禀告顾刚。 “燕王殿下来了?武郎君也来了么?” 顾芳芳也顾不上自家爹的心情了,赶紧开口。 “来了,今天燕王带来的人,与昨天一样。我已经让那个胥吏把最近所有的案子卷宗都搬了过去,尤其是那些还没有破的案子。” 顾刚有些紧张的看着。 做了这么久的县令,他很清楚,并不是每一件案子的结果都是经得起推敲的。 有时候,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有些案件就这样草草了结了。 有时候,有些案子,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会成为悬案。 燕王深受陛下宠爱,就连扬州刺史在他面前都要点头哈腰的。 这样的大人物,天天往江都县衙跑,实在是让人浮想联翩。 是不是有人跟燕王说了江都县的坏话? 还是说,燕王是不是听到了什么消息,特意来查江都县? 但不管怎么说,江都县的官员们,都不觉得李想住在江都县衙是一件好事。 “本官反正身正不怕影子斜,燕王想查便查。” 顾刚倒吸了一口凉气,连吃早餐的心思都没有了。 “爹?还没吃完呢?” 顾芳芳见自己家爹起身要出去,不满的嘟囔道。 “你慢慢吃,我要去上值了。” “可是人家要陪着你啊,你要是不吃,那我可就没得吃了。” “芳芳,莫要胡闹,这次燕王怕是听了什么人的谗言,想要拿我开刀,你莫要再添乱了。” 说到后来,顾刚的脸色也是有些复杂。 这可不是他想要看到的。 身为顾家的掌舵人,顾刚对这个县令之位,其实并不是很在意,就算是被撤职了,在江都县他也是说一不二的人。 毕竟,顾家是扬州数一数二的大家族,底蕴深厚。 不过,说实话,他心里也没底。 虽然,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可是,这位燕王,似乎并不是一个可以用常理来衡量的人。 谁知道燕王是不是想利用自己的脑袋,来达到他的目的? “爹,应该不会吧,武郎君查案的时候,态度还算客气,应该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顾芳芳看着父亲突然变得这么认真,也有些慌了神。 如果燕王真的是为了对付父亲而来,那以武郎君的本事,他们岂不是毫无招架之力? “但愿吧。” 顾刚强强忍着心中的担忧,勉强笑了笑,走到了前院。 “爹,你等我。” 顾芳芳连早饭都没吃,就迈着一双筷子般的大长腿,跟着顾刚走了出去。 而县衙大厅旁的一间屋子里。武媚娘正在飞快的翻看着手中的卷宗。 “王爷,这件案子,我们一定能查个水落石出,还有这个,我有信心在当天就找到答案。” 武媚娘快速的看了一遍,挑出了自己最有信心的那一份。 虽然她不清楚李想为什么会突然对破案感兴趣,但既然李想喜欢破案,那她就一定要尽快破案。 “行,那咱们今天就把这两个案子都给审了,也算是练习一下。” 这话让刚走到门口的顾刚,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燕王,你能不能换个地方练习呢? …… 江都县县衙的大厅里,武媚娘穿着一身男装,暂时充当起了法官的角色。 李想与顾刚分坐在两侧,顾芳芳则是大摇大摆的站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看着武媚娘。 “说吧,谁偷走了袁家祖传宝刀,只要你认罪,我可以从轻发落。”袁婉碧冷冷道。 武媚娘看着五名嫌疑人被押入大厅,开始了今天的审讯。 第一件案子是扬州城一个大家族袁家的失窃案。 江都县的胥吏们已经调查了很久了,也找到了五个嫌疑人,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承认是他们偷的。 一时间,案情陷入了僵局。 “我没有。” “冤枉啊,我都不知道袁家有祖传宝刀,凭什么说我偷了?” “我上有老下有小,怎么会去偷东西?” “虽然我以前也偷过东西,但这一次真的没有。” 那几个嫌疑人,一个个叫苦不迭,谁也不肯承认。 铺子的主人是袁家,也是一个大家族,他们已经借着刺史府向江都县令施加了压力,顾刚自然不敢冤枉他们,让人背黑锅。 如果找不到那把刀,就算破案了,又有什么用? 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今天,燕王竟然派出这个武照来审这个案子,顾刚不由得有些好奇。 第1303章王爷,明天你还来不来啊 “听我说,咱们县衙旁边的寺庙里,有一口神钟,它可以分辨出谁是贼,要是是贼摸了它,它就会发出声音,不然,它是不会发出声音的。” 武媚娘的话,让大厅里的不少人都愣住了。 所有的官员都是面面相觑。 隔壁那口破钟,还能这么用? 就连李想,也是一脸懵逼的看着武媚娘,若有所思。 武媚娘吩咐胥吏先带着那几个小贼离开。 说完,她和李想说了几句话,就带着燕王府的几个侍卫,还有几个小官,一起去了寺庙。 她先是装模作样的祈祷,然后让侍卫在神庙中用墨汁涂抹,再用帘子盖住。 李想和顾刚一直站在武媚娘身边,想要看看她是如何破案的。 “嗯,把那几个嫌疑犯带到我这里来。” 武媚娘看向不远处的李想,眼神中充满了自信。 没过多久,就有五名嫌疑人被押了上来。 说着,就一个个的去摸钟了。 顾刚看着这一幕,眼中闪过一抹不屑之色。 看来,昨天那个武郎君,完全是走了狗屎运。 水平也就这样了。 县衙旁有一座庙宇,修建于数年之前。 他从没听说过这个钟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如今,这个武郎君想要凭借这口钟破案,未免有些不太靠谱。 “怎么称呼?” 武媚娘两眼放光,目光落在左手边那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嫌疑人身上。 “在下……在下名为付鑫,我真的没有偷那把刀。” 付鑫注意到武媚娘的目光,有些慌乱。 “你就是付鑫?怎么,到了这个时候,你还想抵赖?已经晚了!” 武媚娘看了一眼付鑫,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不过,这家伙的心理素质还是很不错的,否则也不可能坚持这么久。 “我是无辜的。你总不能因为我偷过一次东西,就认定袁家那把刀也是我偷来的吧?官府总得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武郎君,付鑫的确是个惯犯,但根据衙门调查,这五人之中,他最不可疑。” 顾刚对这件事也很熟悉,见武媚娘一副笃定付鑫就是凶手的样子,不由得出声提醒道。 如果没有找到袁家丢失的那把刀,哪怕破了案,袁家也绝对不会相信。 他们只当江都县是在敷衍,屈打成招。 如果是这样,武郎君等人离开之后,也不会有什么顾忌。 不过这样一来,他就会面临刺史、袁家两大家族的压力,也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 “是啊,顾县令英明,赵老四最了解袁家情况,而且他也曾经偷过袁家的东西。” “胡说八道!我又不知道袁家有一把宝刀,怎么可能去偷呢?我看是钱老六偷的吧,他最近突然多了一大笔银子,这也太诡异了吧?” 赵老四一一听付鑫说是他偷的,顿时就不干了。 虽然这只是一起盗窃案件,还没有到杀人放火的地步。 但那也得看当事人是什么人,那可是袁家啊,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报复? 钱老六一听赵老四把责任推到自己身上,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我早就跟你说过了,这些钱是我在路上捡来的,这是上天给我的恩赐,有什么不可以的?” “啪!” 武媚娘一拍惊堂木。 “闭嘴!付鑫,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想狡辩吗?你当我是随便说说吗?小偷是谁,你们把手伸出来就知道了。” 武媚娘的话一说完,那几个嫌疑犯立刻把手伸了出去。 “什么?付鑫,你的手怎么这么干净啊?” 赵老四这才注意到,除了他之外,其他人的手都是黑色的,而付鑫的手却是干净的。 嗖! 付鑫的脸色微微一变,却并没有说话。 “付鑫,你还想狡辩?我刚才说过,小偷一碰那口大钟,就会发出声音。” “其他人自知不是小偷,大着胆子去碰那口大钟,只有你一个人心虚,将手伸进帘子里,但是不敢碰。” 武媚娘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幕,觉得这案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我也摸过了。” 付鑫脸色发白,狡辩道。 “呵呵,难道你还想抵赖不成?我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让人在这口大钟上涂上了墨汁,一旦触碰到这口大钟,手上就会留下墨汁,但是你们五个人里面,只有你双手干净,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 听到武媚娘的话,所有人都明白了过来。 这一系列的动作看似简单,但却是将囚犯们的心态把握得十分到位。 在大唐,鬼神之说是很流行的。 别说是普通百姓了,就连朝堂上的一些大人物都信几分。 武媚娘就是借着这个机会,想出了这么一个计策,让小偷根本就没有怀疑,果然中计了。 “厉害,真是厉害,这位武郎君好厉害啊。” 站在一旁的顾芳芳,比任何人都要兴奋。 就连一旁的顾刚,都忍不住多看了武媚娘一眼。 他看错人了。 看着武媚娘轻而易举的破案,他就知道,这绝对不是巧合。 这让李想对媚娘的能力,又有了新的认识。 从昨天到今天,媚娘的破案方式,并不是因为她对破案有多深的了解。 她反而是一点经验都没有。 不过,她对人心的把握,却是极为精准。 利用罪犯的心理变化,再加上一些小手段,智商和情商都远不如她的罪犯,一下子就露馅了。 真相,也就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碰了碰,没发现并没有碰到钟。” 付鑫喘息了几下,仍在争辩。 但是,这一次,却是再也没有人相信了。 武媚娘招来几个小官,对付鑫进行了一番严刑拷打,付鑫这才老老实实地说了出来。 没过多久,就在付鑫家后院的枯井里找到了那把宝刀。 到了这一步,所有的疑问都得到了解答。 随后,武媚娘又接连破获了几起案件。 “王爷,你明日还会来吗?” 此时,顾刚已经不怕李想跑到江都县来找麻烦了。 好多案子一下子就破了,以后县衙的压力就小了不少,这对于顾刚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 当然,这也和顾刚在观察了一天之后,已经调整好了心态有关。 第1304章请问武郎君有没有娶亲 “有何不可?” 李想想着让武媚娘过一回断案的瘾,自然同意了。 “武郎君,这一日辛苦你了,芳芳已经让人准备好了酒菜,就在县衙的后院,你有没有时间?” 顾芳芳不知何时又出现在了一旁。 武媚娘有些头疼。 这个顾芳芳,还真是阴魂不散。 如果不是看在对方长得漂亮漂亮的份上,估计自己都要发飙了。 “顾姑娘,武郎君这段时间没什么事,他也累了一天,既然顾姑娘已经准备好了宴席,不如让他在这里住一晚?” 说到这里,李想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武媚娘。 哎,难道因为自己知道,才能看出来媚娘是在男扮女装么? 难道他们都看不出来? “王爷,今天晚上,我还得回去整理一下卷宗。” 武媚娘哪有心情和顾芳芳待在一起,她又不是男人。 “没关系,那些事情交给刘谨就好,你也累了一天,好好休息吧。” 好不容易有机会看到武媚娘出丑,李想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捉弄她的机会。 也不知道顾芳芳要是知道武媚娘是一个大美人,还会不会对她死心塌地? 李想难得的开了个玩笑,为枯燥的旅途增添了几分乐趣。 “王爷!” 武媚娘看向李想的目光,充满了幽怨。 如果不是李想在执行公务,不能曝出来把家眷带在身边,武媚娘真想告诉顾芳芳,她也是女人! “刘谨,我们来扬州也有几天了,还没去好好看看夜色,走吧,我们去逛逛。” …… 武媚娘有些尴尬的坐在江都县县衙的后院。 “武郎君,扬州菜用料考究,刀工精湛,汤汁醇厚,浓而不腻,味道鲜美,南北通吃,不比长安的差。” “这些菜在扬州可是很有名的,你赶紧去尝尝。” 顾芳芳丝毫不觉得和“男子”武照同桌吃饭是一件坏事。 大唐是一个开放的时代,尤其是淮扬一带,因为经济的原因,人们的思想也比较开放。 再加上身为县令的独女,自小便大大咧咧惯了,绝非寻常女子可比。 “武郎君小小年纪,能成为燕王的左膀右臂,在下佩服得五体投地。你的妻子,一定会为你感到骄傲吧?” 顾夫人对于武郎君这个能让自家闺女神魂颠倒的人,也颇有几分兴趣,亲自陪着用膳。 倒是顾刚坐在首位,一脸的尴尬,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的妻女都在这里,他要是说出什么让他难堪的话来,那可就尴尬了。 可是,他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唉,当个男人真不容易。 “顾夫人,我还没有娶妻。” 武媚娘吃了点东西,就像是嚼蜡一样。 这几道菜,味道还可以。 虽然不能跟燕王府相比,不过也算是难得的美味了。 听说,这几道菜,都是顾芳芳亲手做的,没想到,这女人还挺会做菜的。 不过,和李想在一起这么久,她的嘴也变得挑剔起来,而且,在这种气氛下,她也没了胃口。 “武郎君还未娶妻?你家里可有兄弟姐妹?” 顾夫人一听武媚娘至今没有娶妻,更是来了兴致。 顾芳芳见自己的母亲问出了她一直想问却又不好意思问的问题,便将目光落在了武媚娘的身上。 “家里只有娘和姐,没有别的亲人。” 顾夫人这下更高兴了。 这样的话,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也不会吃亏。 没有了兄弟之间的争斗,也没有了公公的干涉,基本上自己就能做主了。 至于武家条件怎么样,她并不怎么担心。 再有钱,难道还能比得上顾家吗? 这个武郎君能得到燕王的信任,至少应该不会穷得叮当响。 如今看来,除了长安城比较远之外,其他地方都很好。 自家女儿这么多年来,一直都眼高于顶,错过了那么多优秀的男人,现在都快十六岁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靠谱的。 “武郎君,你打算在扬州呆到什么时候?” 顾芳芳眼巴巴的看着武媚娘。 “现在还不能确定,短则两三天,长则半个月。” 武媚娘说的是实话,她也不知道李想还会在这里呆到什么时候。 这个问题,恐怕是扬州城不少官员都想知道的,只是,没有人知道。 顾芳芳继续问道:“那你接下来打算去苏州吗?” “如果一切顺利,下一个目的地应该是苏州。” “很好,我在苏州也有产业,爹让我和我的管家去看看家里的产业,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也算是有个伴。” 武媚娘:??? 这个顾芳芳,还真是阴魂不散。 在扬州就够折腾的了,到了苏州,也得折腾个没完。 “顾小姐,您还要去苏州?” 武媚娘问出这句话后,心中顿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根据墨菲定律,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那最后一定会发生。 果然,武媚娘话音刚落,顾芳芳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苏州只是其中之一,江南还有不少顾家的产业,至于去哪,就得看武郎君你安排了。” 顾芳芳的意思,就是你去哪,我就去哪。 闻言,顾刚脸色一沉。 一旁的武媚娘:“……” “武郎君,来尝尝长江鲫鱼,味道十分鲜美。” 顾夫人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劲,赶紧把话题转到了饭桌上。 武媚娘草草吃了两口,就再也坐不住了,找了个借口就走了。 刚走出县衙,顾芳芳就一把抱住了顾夫人的手臂,激动地说道:“阿娘,您看,我说得对不对?跟武郎君一比,我扬州城那些男人,都是渣渣!” “其他都没事,不过他现在不在扬州。再说了,以武郎君现在的身份,怎么可能会同意入赘?” 作为顾家的独生女,顾芳芳到现在还没有结婚,除了眼光高之外,更重要的是,顾家想找个上门女婿。 虽然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哪怕是女儿嫁出去之后,其中一个儿子姓顾,她还是能够接受的。 第1305章体验扬州最好的方式,青楼 但是,这件事,却给顾芳芳的婚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要知道,在秦汉时代,赘婿就是奴婢。 这个时期,官府对待上门女婿的态度,就像罪犯、逃犯、商人一样,经常派他们去偏远的地方做苦工,或者守卫边疆。 众所周知的李白,他的仕途并不顺利。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骄傲,更是因为他曾经是楚家的上门女婿。 可想而知,顾家想要招揽一个优秀的女婿,是一件多么不靠谱的事情。 “阿娘,您可别再提这个话题了,您要是坚持想找个上门女婿,您女儿可就要孤苦伶仃的过一辈子了。” “行了行了,别说了。这扬州和长安之间有运河联通,也不算太远,如果你真的喜欢这个武郎君,阿娘也是支持他的。” …… 在李想的记忆中,扬州城就是《鹿鼎记》中韦小宝成长的地方。 如今来到扬州城,他当然要去见识一番,这千年历史的青楼,究竟有何不凡之处。 “诸位,这边请。” 李想带着刘谨,席君买和秦怀玉三人来到了一处名为翠香楼的别院。 这老鸨眼光毒辣,哪里还看不出这是一只肥羊? “江南的水榭楼阁,的确是非同凡响。” 李想并没有去订包厢,而是和刘谨坐在了大厅的窗户边。 至于席君买,平日里只负责保护李想,从不过问任何闲事。 为了安全起见,李想倒也不强求席君买一起入座。 “启禀郎君,今日我翠香楼的苗苗姑娘,正在隔壁院子里举行诗会,这次来的可都是扬州的才子。” “今夜得了魁首之人,便可成为苗苗姑娘的入幕之宾,不知郎君可愿随我到院中一观?” 翠香楼的人,每隔一段时间,都会举办一次活动。 看起来就像是前世的粉丝见面会一样。 当然,为了彰显自己的格调,这些活动一般都是以诗词歌赋、书画鉴赏之类的高雅活动为主。 “是吗,那我倒要看看,扬州城的青年才俊,到底有多强。” 如今大唐科举考试的影响越来越大,江南各地来的读书人也越来越多,李想倒也想去见识一下,所谓的扬州城年轻一辈,究竟如何。 这年头,逛青楼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今夜的诗会,很有可能真的是扬州城中的才子们的一次盛会。 “刘谨,怀玉,咱们去开开眼界。” …… “苗苗姑娘,你这首曲子写得真好,道出了张郎君的心意。” 李想带着一群人,被老鸨带到了院子里。 这里灯火通明,到处都是用鲸油和蜡烛做成的红灯笼。 数十位风度翩翩的郎君或站或坐。 而在院落的正前方,则是一座小小的高台,高台之上,一名容貌绝美不可方物的女子,正站起身来,冲着众人盈盈一礼。 “苗苗献丑,张郎君乃我扬州城第一才子,能将其诗词编撰成曲,实乃我二人之幸。” “王爷,这位苗苗姑娘,是扬州府最有名的四小姐之一,最擅长的就是弹琴跳舞。” 不得不说,刘谨不愧是一名合格的下属,李想刚坐下来,他就已经调查清楚了所有的事情。 当然,也有可能是那位老鸨,看到这群人都不是一般人,所以主动跟他说的。 “如此花容月貌,简直就像是天上的仙子,佛祖都会为之倾倒。” “好!真是妙极啊!” 李想对苗苗姑娘并不感兴趣,但他还是决定来一趟,看看这位江南女子的美貌。 “好大的口气,怎么会让你这等货色混进苗苗姑娘的诗会?” 李想的话刚说完,一道不满的声音便从旁边传来。 很显然,李想对苗苗姑娘的态度,并不是很恭敬,显然是引起了一些粉丝的不满。 席君买和刘谨对视一眼,却见李想沉默不语。 在大唐,像电视剧里那样,动不动就站出来维护郎君的,可不多见。 “怎么,夸苗苗姑娘长得漂亮有什么不对?难道你觉得苗苗姑娘不美吗?” 李想最擅长的,就是口舌之争。 以大唐那些文人墨客的过家家水平,在坐的人,李想一个人都能收拾。 “你……我哪有说苗苗姑娘长得不美?” “这不就是你说的吗?” “我不是!” 院子里本来就没几个人,李想和身边的郎君吵得不可开交,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出什么事了,陆成?” 没过多久,就有人来问了。 “张兄,这家伙之前对苗苗姑娘出言不逊,我出言呵斥,他却反咬一口。” 李想这才意识到,这个看起来风度翩翩,实则一无是处的俊美少年,就是陆成。 “你看起来面生得很,不像是扬州人。” 李想的口音,带着浓重的关中口音,跟扬州人的口音完全不一样。 所以,他们一眼就看出,李想并不是本地人。 一个外地来的书生,竟敢如此嚣张,顿时让许多人对李想产生了不满。 “正是,在下来自登州,此番前来扬州采购物资。” 在大唐生活了这么多年,李想撒谎的时候,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我听闻,这登州府近年来因与倭国,新罗,百济等国通商,十分繁荣,号称北方小扬州,看来,是有人膨胀了。” “就是,不过是个暴发户而已,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扬州年轻一辈,也不过如此吗?” 李想注意到几个书生在旁敲侧击,连忙反驳。 “诸位郎君,不如就赏苗苗一个面子,来了便是客,在下再为诸位弹奏一首《西湖美景》,也算是抛砖引玉,待会苗苗还想要看看诸位的佳作。” 这赵苗苗,虽是闺阁之中,却自有一股雍容华贵的气度。 院子里发生的一切,她都看在眼里。 这也不是讨论谁对谁错的时候,只要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这场诗会就这么愉快的结束了。 所以她才会站出来打圆场。 “哼,为了苗苗姑娘,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陆成说完,走到离李想较远的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 被称作张郎君的少年,也就是赵苗苗吟诵的那首诗的作者张繁,也是趾高气扬地坐了下来。 第1306章盐商之子,没有猫腻我不相信 “王爷,这些江南的才子们,实在是不怎么样啊。” 刘谨情不自禁的低声说道。 “流连于青楼之中,被那些所谓的头牌给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心胸狭隘,也是正常的。” “不过,江南人杰地灵,总有几个奇人异士。” 自科举以来,南方出进士的人数就远超北方。 到了明代,更是直接将南北两个榜单分开,各自选出进士。 这是因为,如果两个一起考的话,就有可能北方没有一个人通过。 “三月西湖好风光……” 随着苗苗姑娘悦耳动听的歌声响起,院子里终于安静了下来。 李想听着一群书生在那里吟诗作对,只觉得索然无味。 到了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再靠着“偷诗”来提升声望了。 至于诗会什么的,他已经不在意了。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他对扬州城的青年才俊,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总的来说,他们都来自于江南的望族。 主要是虞家、陆家、张家、陈家以及颜家。 看来,科举制度推行多年,寒门想要崛起,还需要一段时间。 “陈郎君的诗果然不同凡响,难怪苗苗姑娘要反复推敲。” 今夜的诗会,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欢呼声此起彼伏。 “王爷,听说这位陈郎君,乃是扬州城中第一大盐商的儿子陈世博,经常出入青楼。” 也不知道刘谨是怎么查到这些人的资料的,只要李想的目光落在一个人身上,刘谨就能大致判断出他的身份。 当然,再多的问题,他也回答不了。 他终究只是一个凡人,而非神明。 “盐商?” 此言一出,李想的眼睛顿时眯了起来。 捕鱼队经营的盐场,如今已经成为了北方最大的盐场。 如今不用说河北道,河南道,河东道,就连关中道、陇右道,也大多来自于此处。 不过,登州的食盐在江南并没有什么销路,尤其是淮扬一带,更是铁板一块。 看来,这陈家便是扬州登州盐无销路的元凶之一。 “刘谨,陈家可是扬州城盐商世家,难道就没有一点污点吗?” 李想心中盘算着,该怎么对付陈家。 如果陈家是遵纪守法的,李想也不会有任何怨言。 可是,北方的盐根本就没办法进到扬州去卖,要说这里面没有猫腻,那是不可能的。 “怀玉,扬州不是有锦衣卫吗?回去之后,你去查一查和陈家有关的资料。” “是。” 秦怀玉应了一声。 “王爷,陈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刘谨看着陈世博一脸胜利者的样子,突然心中一动。 “哦?什么意思?” “这个陈世博,乃是陈家长子,王爷今夜与其起了冲突,自然会有后续的动作。而且,这陈世博还会……” 刘谨说完这句话后,才知道自己的计划有些不太妥当。 “要不要等我收集了怀玉的资料,再想办法找陈家的麻烦?” “放心吧,如果他真敢在半路上偷袭我,我也会轻松许多。” 李想也不傻,立刻就意识到了刘谨在担心什么。 陈世博根本不知道自己就是燕王,只当自己是个登州的小商人,如果自己今天晚上和他起了冲突,对方很有可能会报复自己。 “王爷,千金之子不坐垂堂啊!” 李想不再搭理刘谨,而是从桌子上取过一支鹅毛笔,开始奋笔疾书。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扬州竟然也有了鹅毛笔。 “喏,你把这首诗交上去,看看那个赵苗苗是怎么说的,陈世博的诗还是不是今晚最好的?” 本来,李想是不想做偷诗贼的,但陈世博是扬州盐商,他也没办法。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刘谨看着这首诗,心中也是一惊。 王爷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写出这样的佳作? 不过,此时刘谨也来不及多想,连忙站起身来,向赵苗苗走去。 虽然李想和刘谨一夜没动,但这并不代表没人注意。 一开始他们还嘲笑这两位来自北方的莽汉,对诗词歌赋一窍不通,却没想到最后时刻,竟然送上了一首诗。 这倒是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苗苗,定要好好欣赏一下李郎君的杰作。” 今晚,李想以登州商人李见的身份出现,虽然之前没什么大动作,但他那张英俊的脸,还有那一身不凡的打扮,却让赵苗苗对他刮目相看。 此时见刘谨递过来一张纸条,不由有些好奇起来。 “陈兄写出了这样一首好诗,到了这个时候,竟然还有人敢写,这也太自信了吧。” 陆成忍不住嘲讽了一句。 “诗会而已,谁都能投稿,不算什么大事。” 陈世博是今晚的胜利者,他可以成为赵苗苗的入幕之宾,自然是喜出望外。 他对赵苗苗可是垂涎已久,只可惜她卖艺不卖身,所以一直都没有机会。 虽然只是一次入幕之宾的机会,能走多远还不好说,但陈世博还是很高兴的。 有时候,人就是这么贱。 要知道,以陈世博的身家,想要什么女人,还不是随随便便。 不过,他对赵苗苗还是会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从来没有强迫过她。 要的就是那种征服的感觉。 “这……这首诗真是那位李郎君写的?” 赵苗苗看了刘谨一眼,神色复杂,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在想什么。 刘谨虽然没说什么,但是脸上的得意之色,已经告诉了赵苗苗答案。 看着刘谨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赵苗苗看向了李想。 “苗苗姑娘,这李郎君的诗可是粗鄙不堪,惊扰了姑娘?” 陆成看着赵苗苗的反应,还以为这姓李的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不由得笑了起来。 “登州远离关中,又不如江南人杰地灵,写出来的诗自然要逊色一筹,苗苗姑娘不必在意。” 陈世博作为这次比赛的获胜者,此刻正一脸大度的站在一旁,安抚着赵苗苗。 “陈郎君,不知道你看这首诗写得如何?” 赵苗苗向陈世博使了个眼色,递上了一张纸。 陆成和张繁也好奇的凑了过来,想要看看上面的内容。 第1307章君买,上!大耳刮子呼脸! “既然苗苗姑娘都这么说了,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陈世博对着众人微微一笑,接过了那张纸。 这首诗并不是很长,他只是粗略的看了一眼。 看了一眼,陈世博的笑容顿时凝固了。 这真是那个李郎君写的那首诗吗? 大唐什么时候有这样的人了? 难怪苗苗姑娘的表情如此复杂。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赵苗苗见所有人都一脸茫然的样子,终于开口了。 虽然陈世博手里还拿着那张纸,但她已经将那首诗背得滚瓜烂熟了。 自己只是一个青楼女子,如果因为这首诗而出名,那也是一种荣耀。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样的诗,哪一个不是精挑细选,反复推敲?怎么可能如此轻松?” 陈世博刷唰唰几下就把手里的那张纸撕得粉碎,然后揉成一团丢在地上,甚至还用脚狠狠踩了几下。 “陈世博,你这是干嘛?” 李想则是一脸幸灾乐祸的看着对方。 于是,他还没来得及说话,赵苗苗就先开口了。 这可是关系到她能不能名垂青史的大事,怎么能让陈世博破坏了她的计划? “苗苗姑娘,这首诗是剽窃来的,一定是剽窃,他不过是个登州商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才学?而且,现在是冬天,他的诗里有一句话,叫做“秋尽江南草未凋。”,说明这首诗是前人所作,只是没有流传出去,被他占为己有。” 不得不承认,陈世博的分析还是很有道理的。 然而,那又如何? 你有什么证据? 这首诗,大家都没听过,现在有人拿出来说是他写的,那肯定是真的。 “君买,轮到你了,记得斯文点,毕竟是诗会。” 李想淡淡道。 既然铁了心要和陈家作对,那就设下一个圈套,这样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放过。 “啪!” 席君买一巴掌拍在了陈世博的脸上。 就在所有人都懵逼的时候,席君买冷哼一声,“我家郎君的诗词,岂容你亵渎?现在我们扯平了。” “放肆!” “你怎么能打人?” “你怎么这么不讲理,能不能好好说话。” 扬州城里的文人,比起关中来,还是少了几分血勇。 如果是长安城的话,很有可能会爆发一场群殴。 “李郎君,还不快道歉,那陈世博乃是扬州大盐商陈万贯之子,若是将他打伤,后果不堪设想。” 赵苗苗一看,顿时面色大变。 虽说这些郎君平日里将她捧在手心里,可若是有人不守规矩,她还真扛不住。 就拿陈世博来说吧,陈家号称身家百万,怎么也得有个几十万贯吧? 一个青楼女子,怎么可能得罪得起这样的大商人? 你没看到后世那些大明星都要跪着敬酒吗? “无妨,那陈世博太过无礼,我的护卫也该给他一点教训了,免得他以后再出去惹是生非。” “若是再遇到一个脾气暴躁的,怕是连命都保不住了,我也是为了他好。” 赵苗苗一时语塞。 陆成不知道说什么好。 张繁:??? 不过,出了这档子事,估计以后进楼都得带好几个随从。 席君买撇了一眼:“知错了?” 陈世博:“你等着!有你好看的。” “啪!” 席君卿又是一巴掌抽在他的脸上,“知错了?” 陈世博怒道:“有本事你别走啊,老子……” “啪!” 陆成也是不忍直视 这些外来者,实在是太凶残了。 还好自己刚才克制住了。 “如果你还不承认的话,那我可就不是扇耳光那么简单了。难道你还想连累你的小弟弟?” 对于陈世博,席君买并不在意,他再有背景,能比得上他们王爷强? “你!” 陈世博面色惨白,脸上的表情已经看不清了。 他的脸已经肿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给脸不要脸!” 席君买冷哼一声,右脚抬起,对着陈世博的裆部就是一记膝撞。 “啊!” 陈世博更是直接哭了出来。 陆成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两步,吞了吞口水。 这几个家伙,还真是无法无天。 果然和爷爷说的一样,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赵苗苗也不敢再说什么了。 这登州来的李郎君,怎么看都不像是好惹的主。 “还不知错?” 陈世博的耳边,再次响起了席君买冰冷的声音。 “饶……饶命,我错了!” 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陈世博可不想席君买再踢他一脚,给他二弟真踹出来什么事情。 他可不想进宫。 “大声点!” 席君买喝道。 “对不起!” “再大点声!”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陈世博泪流满面,一脸绝望地喊道。 与此同时,他对李想等人的恨意,也越来越浓。 “好了,君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要再难为陈郎君了。” 李想微微一笑,只是这一笑,落在陆成等人眼中,就显得格外渗人了。 “苗苗姑娘,我这首诗,应该是今晚第一了吧?” 赵苗苗神色复杂的看了李想一眼,欲言又止。 虽然答案已经很明显了,但她还是担心陈世博一怒之下,将怒火发泄到她的身上。 尤其是按照今日定下的规矩,诗词得了第一名,就能成为她的入幕之宾。 虽然李想长得又帅又有才,如果是平时,赵苗苗说不定还会借机让他在自己这里过夜。 不过…… 如果真的把人留在这里过夜,以后陈家肯定会找他算账。 “李郎君,这首诗的确不错,但如今时节不对,就算平局如何,今夜还是选择陈郎君的那首吧。” 在这个节骨眼上,青楼里的女人,自然是不可能做什么的。 对于赵苗苗的话,李想倒也不是很在意。 “好吧,平局就平局。既然如此,今夜便由陈郎君做主,明日我再来!” 说完,李想转身就走。 他可不是贪图赵苗苗的美貌,虽然她长得也算得上是个美人胚子,但还不足以让自己动心。 他之所以说第二天再来,就是为了给陈世博一个报仇的机会。 第1308章万一顾姑娘不嫌弃你是女人呢 李想回到自己的住处,武媚娘正在客厅里静静等待。 李想出门并没有带上雪晴,那这些大老爷们去做什么? 以武媚娘的聪慧,如何想不到? “王爷,您来了?” 武媚娘虽然心有不甘,但是说出这句话后,又恢复了之前的优雅。 “媚娘,你怎么还没睡,是不是想起了那位顾姑娘?” 李想虽然去了青楼,但又没有碰过女子,所以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还有些幸灾乐祸。 “王爷,你再这么说,媚娘明天就不会去江都县查案了,我宁愿留在这里等你。” “不用了,我看顾姑娘是个倔强的人,我看你以后会很麻烦的。” “哼,我就说我也是女子好了。” 武媚娘没好气的瞪了李想一眼。 她女扮男装,为的就是给李想撑腰,现在倒好,这家伙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万一她看上了你呢?” 武媚娘:??? “咳咳。”刘谨也不好再待下去,便道:“王爷,我这就回去。” 而席君买、秦怀玉等人,早已经被锻炼得耳聪目明,早就脚底抹油了。 否则,李想怎么可能随刻让这两人跟在自己身边? “我只听说长安城里有喜欢男人的男人,就没听说过有喜欢女人的女人。” “男的都行,女的不行吗?” 李想想起了拉拉,对武媚娘的问题,并没有太多的怀疑。 “王爷,天色已晚,今天有些劳累,我要去休息了。” 武媚娘此刻已经无心搭理李想。 今天这家伙真是气死人了。 当然,对于李想所说的话,她还是有些担忧的。 按理来说,自己女扮男装,还是有不少破绽的,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一些端倪。 可是,她最担心的,就是顾芳芳已经看穿了她的心思,并且…… 好可怕! 我武媚娘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还真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我的小心脏承受不住啊! …… 第二天一早,李想照例带上了武媚娘,还有刘谨,前往江都县衙。 “燕王,这些年来,县衙中积压的案子,已经破得差不多了,我代表江都的百姓,多谢武郎君,多谢王管事。” 顾刚见武媚娘又破了两件案子,这才放下心来,和李想聊了起来。 “顾县令,陈家村出事了!” 李想还没来得及和顾刚说上几句话,一名胥吏就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你怎么能擅闯公堂?” “怎么回事?” “那陈家村,发生了一场灭门事件。” “灭门事件?” 闻言,顾刚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 这可是好几年都没遇到过的案子啊,自己怎么就碰上了? 最重要的是,燕王就在他的身边。 燕王会怎么想? 这一次的考核,怕是要垫底了吧? “顾县令,走,咱们去案发现场看一看。” 此时此刻,李想的内心也是十分紧张,那可是灭门大案啊,自己居然就这么碰上了。 陈家村距离江都县城并不远,很快,陈家村就到了。 “武照,先去门口等我。” 李想想了想,让武媚娘留在外面。 虽然现在的年轻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已经看开了生死,但为了安全起见,自己的女人,是不能进去的。 “那……我这就去村子上问问,看能不能打听到什么。” 武媚娘也不逞强,只是为了不显得太过诡异,还是先到村子里去打听了一下。 “燕王,陈老汉就住在这里,我们进去吧。” 顾刚见武媚娘带着两名护卫进了村子里,对村民们进行盘问,并没有感到奇怪。 或许,武郎君有什么特殊的破案之法也说不定。 “走吧,我们进去看一看,最好别把现场弄得乱七八糟,不然对破案不利。” “王爷,你要小心。” 秦怀玉和席君买见李想走在前面,也连忙跟上。 李想毕竟是经历过战场的人,见惯了血腥。 所以,当他走进陈老汉家的时候,看到地上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他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燕王,顾县令,这个陈老汉明显是被利器所杀,脖颈处有一道很深的刀痕。” 江都县县尉领着几个小吏、仵作上前,略一查看,就说着。 一路上,众人也都听说了这件事,虽然报案的人说的不是很详细,但是陈老汉家里死了几个人,这件事已经很清楚了。 陈老汉家的房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两进院落,放在陈家村,也算得上是大户人家了。 李正带着李想一群人去了卧室,里面还躺着两具尸体。 “这边这个是陈老汉的儿媳妇。” “王爷,顾大人,陈老汉的儿媳妇,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只是脸色发紫,双目凸出,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勒痕,显然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的。” 江都县的县尉,还是有点本事的。 也不等仵作验尸,便自行下了结论。 “这边这个难道是陈老汉的儿子?看起来不太像。” 李想一脸懵逼。 陈老汉一家都是农民,他儿子也是个农民,按理说应该很壮实才对。 可眼前这具尸体,却是一名面容清秀的书生。 而且书生身上没有半点伤痕,只是脸色有些发红,耳朵、鼻子、喉咙里都有血迹。 “呃……这个人,老夫也没见过。” 里正绕着那具尸体走了几圈,也没认出他来。 “燕王,顾县令,后厨又发现一具男子尸体。” 这时,又有一名小吏跑了过来汇报。 “走吧!” 李想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凶手下这么狠的手? 报复? 情杀? 暂时还不知道。 “那是陈老汉的儿子,前些日子我见过他去农场采购。” 里正这回却认出了。 “陈老汉的儿子,腹部中了五刀利器,一刀刺穿了心脏,这是致命伤。” 县尉看了看,得出了一个结论。 陈老汉一家三口,都是死在自家屋子里,还多了一具不知名的尸体。 这件事,透着一股诡异的味道。 “顾县令,你带着仵作,仔细的检查一下尸体,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发现。走吧,去村子里走走,看看有没有什么收获。”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去办。 李想虽然在战场上见过不少血腥场面,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喜欢这种场面。 第1309章不,今晚还要去青楼 “再跟我说说陈老汉的家人吧。” 走到门口的时候,李想对李正说道。 “王爷,陈老汉名叫陈风,儿子叫陈耀祖。” “陈风的妻子去世的早,陈家就只有他和他的儿子。不过,去年年底的时候,陈老汉给他的儿子大宝找了个媳妇苏氏回来,是隔壁苏家庄小地主苏弄的女儿。” 陈老汉一家的事,倒也不是很复杂,里正简单的跟他说了一遍。 “王爷,此事,一时半刻也定不出个所以然来,不如今日先回去,待明日验尸结果出来后,再做定夺。” 刘谨见夕阳已经落在远处的山顶,便建议众人先回城。 此时,武媚娘已经将陈家村逛了个遍,回到了家中。 “王爷,我听说,陈老汉被杀的当天,他的亲家带着五个儿子,气势汹汹的来找陈老汉了。” 武媚娘总算没有白跑一趟。 还真有收获。 “顾县令,你让人把苏弄给抓起来,明天再审。” 虽然苏弄没有杀人的理由,但现在看来,他的嫌疑还是很大的。 …… 当李想等人抵达江都县城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 “王爷,您今天要不要去翠香楼?” 刘谨犹豫了一下,终于开口问道。 出了这么大的事,一般人是不会有心情逛青楼的。 不过,昨天的事情,不过是为了引起陈世博的注意力而已。 “当然要去。” 李想倒吸一口凉气,努力让自己不去想今天看到的一切。 有些事情,还是要放下的好,不然只会徒增负担。 “刘谨,你这是何必呢?” 武媚娘有些不高兴了。 这种时候,竟然还撺掇着王爷逛窑子? 这刘谨,看起来也不像是一个不靠谱的人。 “王妃娘娘,我跟你说,这件事……” 武媚娘身份特殊,刘谨可不想让她误会自己,连忙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那岂不是说,燕王府这一次,也将重心放在了江南?” 听到刘谨的话,武媚娘的眉头舒展开来。 “大唐的商业重心必然会逐渐移向江南,如何管理好江南,这是所有人共同面对的难题。” “王爷,这件事太重要了,等我想好了,再跟你说,对了,你多带几个侍卫,我听说那些盐商,都是心狠手辣之辈。” 武媚娘虽然知道,席君买、秦怀玉两人的实力都很强,但也架不住人多。 万一阴沟里翻了船,那可就糟糕了。 “放心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够伤到我。” 李想换好衣服后,便和刘谨往翠香楼走去。 当然,秦怀玉已经安排了一群情报调查部的人守在翠香楼周围,并且派人监视陈家的动向。 …… 翠香楼旁的一家客栈,已经被人给包了下来。 “郎君不必担心,若是那人敢现身,小的必定将其擒下。” 陈世博带着几名手下,站在二楼的一扇窗户前,警惕着四周的动静。 “哼!昨日他敢如此羞辱于我,今日我若不加倍奉还,怎能解我心头之恨?” 陈世博揉了揉有些红肿的脸颊,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之色。 昨天实在是太丢脸了! 虽然是被逼无奈,但也没人嘲笑他。 但陈世博是谁? 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 当天晚上,他就召集了手下,开始布置今天要做的事情。 “郎君不必担心,今日我们带来的人手足有五十余人,其中不乏家中好手。那李见就算再厉害,只要他今天敢露面,我也能将他抓回来。” 对于陈家打手来说,李见就是个登州来的商人。 就算是带着侍卫,恐怕也没几个人。 而且,陈家在扬州也是一方豪强,还怕人少不成? 真要有需要的话,随便拉个几百号人就行了。 只是,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难免会引起官府的注意。 陈世博可没想过要走官路,更没想过要惊动官府。 当然,陈家在扬州的衙门,也有不少人在。 “所有人小心,李见出现了!” 就在陈世博有些担心自己的敌人会不会找上门来时,他却是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 无知,才是最可怕的! 他竟然真的来了,这也太不给他面子了吧。 陈世博的脸色,也变得无比难看。 翠香楼位于一个非常好的地段。 紧挨着运河的一条支流,两旁种着杨柳。 虽然天色已晚,但两旁的亭台楼阁,却是灯火通明,丝毫没有黑夜降临的感觉。 “王爷,你去后面那辆马车吧,马车的两侧,都有铁板,普通的弓箭,根本就射不穿。” 秦怀玉早就打听到,翠香楼对面的客栈被陈世博包了下来,那里显然是下手的最佳地点。 以陈家在扬州的权势,就算当街抓人,也有的是办法解决。 “陈世博以为我们只是从登州来的商人,肯定不会用弓箭,那不是找死吗?” 李想并不喜欢冒险,但他并不认为,今晚的事情会有什么危险。 说难听点,不过是争风吃醋罢了。 谁会一上来就用大招? 弓弩这种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 虽然很多大家族,都有这种东西,但是如果暴露了,那就另当别论了。 “王爷,您可千万要小心,那些盐商,可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我就怕陈世博一怒之下,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席君买虽然自信,但却不会支持李想以身犯险。 “好吧,如果他们有弓箭的话,我可以坐在最后一辆马车里。” 李想做出了一个折中的选择,并没有为难他们。 “滚开!快让开!” 就在这时,十几个人从客栈里冲了出来,将李想等人团团围住。 这和李想预想的不太一样。 他还以为是一群手持刀剑的蒙面人,从各个方向冲下来,席君买与秦怀玉也拔出刀来,与他们当街厮杀。 结果就是一群小混混罢了。 陈世博等人手持棍棒,手持刀剑,气势汹汹的向李想冲了过来。 “李见,没想到今日你竟有胆子跑到翠香楼来,真是好大的胆子。” 陈世博一张脸肿得跟猪头似的,一开口就是一顿数落。 第1310章最好的结果,去崖州开荒 “陈郎君,你带了这么多人在大街上闹事,也不怕被官府治罪?” 看到这一幕,李想总算是明白了陈世博的意思。 看样子,他还真把自己当成了登州的普通商人了。 换做是他,肯定会找几个死士,然后找个机会干掉他们,就算所有人都怀疑是陈家做的,但没有证据,他们也不会有任何办法。 “哼,我只是邀李郎君去府中饮酒,有何不可?” 陈世博皮笑肉不笑的看了李想一眼,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昨晚的一幕。 “要是我不去又如何?” “嘿嘿,这可由不得你。”陈世博冷笑,“动手!” 有几个手下想要表现一下自己的忠心,直接冲上去,就要把李想他们给抓起来。 然而,他的手刚刚伸出去,就被席君买轻而易举地捏碎了。 “啊!” 陈世博并没有看到预想中的一幕,而是看到了自己的几个打手,一个个哭爹喊娘的模样。 “没用的东西!给我上!” “哐!” 几个打手提着刀就冲了上去。 陈世博之前就说过,如果这些人不识抬举,那他也不会手下留情。 除了为首之人想要活捉之外,其他人都是死活不论。 从小到大,陈世博都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 如果是他爹陈万贯在家里,恐怕也不会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来报仇。 陈家家大业大,有的是办法。 “哔!” 秦怀玉拔出腰间的长刀,挡在李想身前,同时取出一枚哨子。 随着一声哨音响起,十几名潜伏在附近的锦衣卫成员立刻冲了出去。 “哐!” “噗!” “啊!” 席君买如同猛虎下山一般,挥舞着手中的长刀,将陈世博的几个小弟砍成了重伤。 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上手下留情了。 一个新上任的监察使,当街被人刺杀,是的,刺杀,自己这个做侍卫的,还能手下留情吗? 就算杀了他们,也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 相反,这是一个巨大的功劳。 “这些北方佬,简直无法无天!别客气了,不管是死是活!给我杀了他!” 陈世博一看到这一幕,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李见的护卫们,已经将他们的人打伤了不少。 “郎君,那李见的侍卫好厉害,难道真的是登州府的寻常商贾?” 陈万贯派去给陈世博当保镖的陈老七要比陈世博沉稳得多,并没有脑子发热冲上去。 “陈老七,你这是何意?你不动手,难道你害怕了?” 陈世博有些不满地看了陈老七一眼,似乎有些不太满意他为什么不直接动手。 “郎君,情况有些不对劲,我们还是先撤吧!” 就在这时,十几个形形色色的人冲了过来,其中有几个原本在街上买东西的,此刻也都拿着刀冲了过来。 原本分散在各处的游人们,也都围了上来。 就连那算命的,都不知从哪摸出一把长刀,冲入人群。 这一次,陈世博带来了五十多人,陷入了劣势。 “怎么可能?” 陈世博整个人都懵了。 这李见身为登州人,哪来的这么多帮手? 难不成自己惹了众怒? 扬州城的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觉悟了? 怎么有一种被行侠仗义的感觉? “郎君,你快走吧,迟则生变!” 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战局就已经是一边倒了。 不等陈世博开口,陈七就带着陈世博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因为他发现了一处后门,所以想要尽快离开这里。 可是,李想怎么可能让他如愿? 当街刺杀一位大唐的皇子,还被人当场抓住。 整个扬州城,谁还敢帮着陈家说话? 不管他以前收了多少钱,现在都恨不得装作不知道陈家是谁。 “卧槽!我去!”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的青石街道上传来。 燕王府的两百名护卫,此刻已经披盔戴甲,朝着这边飞奔而来。 陈家这一次算是彻底的完蛋了。 如果他们心地善良,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李想或许还会放他们一马,让他们去崖州开荒。 但是,如果你有过杀人放火的前科,那就很抱歉了。 我这不正好为天下除害吗? “哐!” 席君买见陈世博要走,顿时急了。 不过,陈老七倒也不是吃素的,在席君买的手下坚持了十多招,居然还没有败下阵来。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能打的,席君买顿时来了精神,手上的力道也大了不少。 但陈老七却是一脸的郁闷。 一开始的时候,他的手就已经受了伤。 如果不是陈万贯救了他一命,他早就跑路了。 很显然,他打不过这个黑大汉。 并且,对方的刀法,还带着一丝军人的味道,顿时令陈七心中一凛。 看来,自家郎君这次是真的踢到铁板了。 只是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才能摆平。 “大侠开恩!” “服了,服了。” 还没等陈七缓过气来,他的手下就已经倒下了一半,甚至还有几个已经没了呼吸。 而在不远处,一队骑兵正疾驰而来,显然不是自己人。 聪明一点的,直接跪在地上投降了。 陈老七的脸色也沉了下来,他知道,这一次,他是在劫难逃了。 “诸位,今日之事,或许是一场误会,我们家郎君愿意付出一切代价,还请诸位手下留情!” 陈老七对着席君买与李想抱拳,抱了抱拳,算是打过招呼。 不过,他只是个无名之辈,就算实力再强,也不会有人搭理他。 “噗!” 席君买一脚踹在陈世博的身上。 “当街刺杀燕王,你倒是说说看,到底是谁下的手?还有没有同伙?” 嗖! 陈世博这才回过神来,打定主意,一定要再羞辱一番对方,再向李见求饶。 却不想听到的却是这样一句话。 燕王? 刺杀? 同伙? 我? 他只是想抓一个登州来的商人,然后狠狠的羞辱他一顿,并没有别的意思。 躺在地上吐血的陈老七,听到这句话,脸色更加难看了。 他们的郎君,竟然派人来刺杀燕王? 这怎么可能? 会不会连累到陈家? 难不成他知道东家喜欢庶子,想要破罐子破摔? 都怪他没能及时制止! 第1311章陈家忠于大唐,绝无刺杀殿下之心 “噗!” 陈老七又是一口鲜血喷出,倒在了地上。 翠香楼门口发生的事情,看似闹得沸沸扬扬,实际上却只过了一盏茶的时间。 这里是扬州城出了名的风月场所,经常有富商豪族的子弟在这里大打出手。 就算是当街欺凌妇女,也见过不少。 然而,扬州大盐商人陈万贯之子,却被人打得落花流水,这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翠香楼之中,赵苗苗正在焦急地等待着李见的到来。 说实话,她也不想让李见在这个节骨眼上来找自己。 毕竟,这可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才子,若是被这陈世博给羞辱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不知道李郎君可好?有没有受伤?” 陈世博会带人向李郎君报仇,赵苗苗没有意外。 “啊?” 前来通报的小丫头一脸懵逼。 “李郎君没事吧?” “没……没事!” “没事?太好了!” 赵苗苗拍着胸口,放下心来。 侍女看着眼前的一幕,补充道:“李郎君倒是毫发无伤,不过那位陈郎君的脸好像被踩扁了。” “啊?” 这一次,赵苗苗却是一脸的懵逼。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个侍女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看来以后得让妈妈给自己买个机灵一点的了。 “苗苗姑娘,那位李郎君好像早就料到陈郎君会来寻仇。而且,他身边的那些侍卫,身手都很不错,我去院子门口的时候,看到地上躺了不少人,还有不少血迹。” 赵苗苗闻言,也坐不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根本不需要她去打听。 两百骑兵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扬州的百姓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了。 …… 扬州刺史府邸。 就在陆柏准备躺下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道声音。 却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 “大人,燕王被人刺杀了!” 陆柏想要发火,但话到嘴边,却是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燕王被刺杀了?有没有受伤?” 说完,陆柏也不管已经准备好的小老婆,直接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扬州城,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了。 他今天刚接到江都县报上来的灭门事件,心情本来就不好,没想到居然又来了个这种惊天大案! 这让他怎么活啊? “燕王并无大碍,正带着二百多名护卫前往陈万贯的府邸。” “嗯?” 陆柏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去陈万贯家做什么?没听说这俩人有什么关系?而且去陈万贯那里,未必就比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更安全。” 陆柏已经换了一身简单的衣服,出现在了幕僚的面前。 “大人,燕王不是去陈万贯的府邸躲避刺客,而是……”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连解释都说不清楚!” 陆柏有些不满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幕僚,平日里他还以为自己是个聪明人,没想到到了这个时候,却是如此的不会说话。 “大人,听说刺杀燕王的人,是陈万贯的大儿子陈世博,他现在正带人去陈府抓人呢!” 陆柏:“……” 陈万贯肯定不缺银子。 整个陈家,占地数百亩,亭台楼阁,雕栏玉瓦,尽显江南风情。 这要是放在后世,绝对能成为五星级旅游景点。 然而,此刻却是一片哀嚎声。 听说陈万贯前两天出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否则陈世博也不会干出这种事来。 不过没关系,反正是一个也别想逃。 就算陈万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他也在劫难逃了。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坑爹了。 “启禀王爷,有几名死士实力较强,伤了几人,其余敢反抗的,已经被斩杀,剩下的,都聚集在前院。” 二百个精英侍卫,足够抄家了。 这些盐商虽然有大量的护卫、死士,但终究只是一群乌合之众。 如果是一对一,或许还有一战之力。 面对训练有素的燕王府护卫,他们根本就是以卵击石。 更何况,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与朝廷为敌的,难道他们真以为自己脖子是铁长的? “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我吧。” 陈世博被丢在陈家一群人的眼前,等他缓过神来,这才意识到自己踢到铁板了。 当街刺杀大唐皇子,这个罪名一旦坐实,陈家就完了。 就算是陈世博,也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还在逞强。 “我陈家一向遵纪守法,这扬州城内,很多桥还有路都是我家老爷出资修的。燕王,你是不是搞错了?” 见到李想,陈世文立刻抬起头来,大声说道。 这陈世文,正是陈世博的亲弟弟。 按道理说,他这个庶出的儿子,在陈家地位肯定不如陈世博。 陈万贯很清楚自己的两个儿子有多大的本事,他可不敢让陈世博来继承家族的产业。 “王爷,这便是陈世文了。” 秦怀玉凑到李想耳边,小声说道。 “遵纪守法?”李想冷笑道:“我会调查清楚的,不过,你恐怕活不到那一天了,光是陈世博敢当街刺杀我,就足以让你下地狱。” 秦怀玉已经向李想汇报了陈家在扬州的情况,却没想到,这些盐商的手段,竟然如此阴险。 既然你们原本就不仁不义,那就怪不得李想了。 帝王家,谁不是心狠手辣之辈? 所以,不好意思,大家都是用阴谋诡计来竞争的。 “燕王殿下,我家大郎一时鬼迷心窍,当真当王爷不过是登州的商贾,便起了戏弄之心,还请王爷明察,陈家忠于大唐,绝无刺杀殿下之心。” 就在这时,陈老七悠悠转醒。 他虽然是陈世博的贴身侍卫,但却深得陈万贯的信任,对陈家可谓是忠心不二。 “嗯?我听说陈家就是扬州城的王?你说说是怎么回事?” 李想心里很清楚,陈七这句话十有八九是真的,但那又如何? 从昨天开始,自己就一直在谋划着这一切。 捕鱼队也没打算把淮扬一带的盐商赶尽杀绝。 只可惜,这几个家伙一而再再而三的给他们使绊子,让他们别说盐了,就连咸鱼都卖不出去。 陈家是扬州最大的盐商,李想自然不会放过他们。 他还没那么圣母。 第1312章一半的家产也挽救不了陈家的灭亡 “燕王,臣来晚了。” 这个时候,扬州刺史陆柏急匆匆的赶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群人。 扬州出了这么大的事,陆柏要是还不出手,那就太不把扬州城当回事了。 能坐到扬州这样的要州刺史之位,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不堪的。 “陆使君,扬州城的情况,似乎有些不妙啊。” 李想一脸不爽。 今天下午,他才刚刚从陈家村的案发现场回来,没过多久,就遇到了“行刺”的陈世博,这扬州的治安这么好,李想还真没想到。 “这一定是个误会!” 虽然陆柏并没有给陈家撑腰,但是身为一州之长,他与陈万贯这等巨商之间,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 如果地方官员和商人不在一条线上,那才是怪事。 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陆柏都不想让陈家去刺杀燕王。 这件事,已经不单单是陈家的事了。 “误会?陆使君,我在大街上被十几名刺客偷袭,这还叫误会?你是不是对我没死很失望?” 陆柏出身卢家,在江南也算得上是望族,而且李想一直都在打压那些名门望族。 而且,这家伙一开始就说是误会,是觉得他提不动刀了? 这一句话,让陆柏彻底的闭上了嘴巴。 “燕王,我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陈家与燕王无冤无仇,没有理由会做出这种杀头的事情。” 相较于陈世博,陆柏更了解李想。 他知道,眼前这个人,绝对不是他能得罪的。 可是,他可不想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发生刺杀亲王的事情。 “谁告诉我,陈家与我无冤无仇的?”李想瞪了陆柏一眼,道:“陆使君,事实并非如此,我和陈家之间,本来就有恩怨,这次刺杀,本王倒是有些意外,不过仔细想想,也在情理之中。” “燕王殿下,陈世博已经失去了理智,昨夜殿下饶了他一命,他依旧想要挽回颜面,所以,陈家也同意了。另外,我陈家愿为陈世博惊扰殿下,献上一半家产,以表诚意。” 陈世文还在做最后的挣扎,只希望李想的目标只是陈世博,只要能保住陈家,哪怕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难怪陈万贯会选陈世文当他的接班人,他的本事,陈世博一点都比不了。 但李想对陈家的财富,却并不在意。 还有谁能像燕王府一样赚钱? 李想就是让捕渔队把精盐运到江南,想要把燕王府各大作坊的货物运到江南去,以此来破坏江南世家对经济的控制。 “燕王,时间不早了,要不,我们明天再去?今夜之事,究竟是陈家之人所为,还是陈世博一人所为,还请诸位稍安勿躁。” 陆柏希望能为陈家多争取一些时间,就算李想开出的条件再苛刻,也总比被抄家要好。 “不,不晚,本王还年轻,今天晚上不睡也无所谓。如果不把这件事情弄清楚的话,恐怕本王都会寝食难安。我可不想有一天,我会被一块石头砸死,会被强盗袭击,会中毒而死。” “……” 李想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陆柏自然不敢再多说什么。 看这架势,燕王这是要拿陈家杀鸡儆猴了。 问题是,这猴到底是谁? 总不可能是他吧? 陆柏心里咯噔一下,更不想趟这趟浑水了。 刺杀就刺杀吧。 最多也就是考核考个下等,总比得罪燕王强吧? “刘谨,安排人手,立刻将这几个人的口供收集起来,凡是敢于揭发陈家劣迹的,都可以从轻处罚,甚至还有重赏。至于冥顽不灵之辈,流放三千里起步。”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陈家也就废了。 不管他们做什么,都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再过几天,陈家所有的盐铺都换成了捕鱼队,想必扬州城中的商人们,也该有个主意了。 堂堂正正? 行! 玩阴的? 来吧! 我倒要看看,你会不会被抄家! …… 昨夜陈家之事,已经在扬州各大家族、富商中传开了。 而李想,则若无其事的去了一趟江都的县衙,让刘谨继续调查陈家的情况。 “见过燕王!” 一进县衙,顾芳芳便迎了上来,和李想打招呼。 只是脸上却是带着几分不自然。 看来,她已经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 事实上,知情的人都知道,这件事有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 但是陈家想要刺杀李想,这是事实。 接下来,就看李想的意思了。 然而…… 据说,陈家上下已经被抓了起来,等待发落。 甚至连陈万贯还未从苏州归来,都有专人负责缉拿。 这让不少人看向李想的目光都发生了变化。 这些天来,李想一直表现得很和善,很多人都以为,他只是来走个过场而已。 没想到,他竟然将扬州城最大的盐商给灭了。 “把苏弄给我带过来,我要亲自审问他。” 很显然,李想觉得陈家的事情,和昨天的灭门事件,有着莫大的关系。 一方面,破案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 “王爷,我觉得那具无名尸体,或许才是这件案子的突破口,如果能找到线索,或许能帮上忙。” 武媚娘想了一晚上,将这件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最大的疑点就是,为什么陈老汉家里会有一个陌生的读书人? “顾县令,让人将那书生的画像贴到县城各处,看可有人认得。” 武媚娘的话,让李想深以为然。 这件事透着蹊跷,透着诡异。 “王爷,苏弄带来了。” 不多时,一名小吏押着苏弄走进了大厅。 “啪!” 李想惊堂木一摔。 “堂下何人?” “草民苏弄,冤枉啊,草民没有杀过人,草民对天发誓,绝对不是我杀的。” 苏弄为自己辩解,脸都白了。 不管在哪个时代,一旦发生命案,下场都不会太好,哪怕苏弄再无知,也明白这个道理。 “哼,陈家村的人说,有一次,你带着五个儿子,带着棍棒,去了陈老汉家。结果当天晚上,陈老汉全家都被杀了个精光,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无辜的?” 第1313章燕王殿下,你可要为小人做主啊 “我……我……” 苏弄的脸更白了,因为紧张,他的额头上都冒出了汗珠。 “我……我承认,我的确是知道些什么。” 苏弄知道再不说就没有活路了,索性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张恒。 “前两天,陈老汉找到我,跟我说,我的女儿已经上吊自杀了。我总觉得,这两个人肯定是在家里虐待我女儿,不然好端端的干嘛要上吊?我气不打一处来,抡起板凳就要揍他,后面被他跑了。” “我觉得不能这么算了,就喊了五个儿子,带着武器,去了陈家村。” “可是,当我去了陈老汉的家里之后,他就拉着我去了我女儿的房间,我当时就愣住了。” 大厅里,除了苏弄的陈述声,再无他物。 李想问道:“你在房间里看到了什么?” 很显然,苏弄的口供,是这件案子的突破口。 苏弄一屁股坐在地上,长叹一声道:“我女儿还吊在房梁上,不过床上却躺着一个满脸血的书生,我……我一下子就想通了,为什么她会上吊。” 说到这里,苏弄神色黯然。 “这时候,我女婿在旁边说道:‘爹,我昨天要去一趟苏州,结果走了半天,才想起来没带盘缠,就赶紧回家了。可没想到,却在屋子里发现了我老婆和另外一个书生……我一怒之下,便将这书生的嘴给堵住了,将他活活勒死,然后气冲冲的走了。” “然后呢?”李想问道。 “出了这样的事,我还怎么继续留在马家闹事?当天下午,我就带着儿子灰溜溜的回家了,后面发生了什么,我是真的一点都不清楚。我离开的时候,陈老汉、陈耀祖还好好的,绝对不是我杀的,大人一定要为我主持公道啊。” 李想看向苏弄,微微皱眉。 这件事,变得越来越复杂了,从一开始的灭门案,到现在,竟然还牵扯到了一桩婚外情,这其中,牵扯到了更多的信息。 此时,江都县尉走了进来。 “燕王,顾县令,仵作已经验尸完毕!” 在古代,仵作的地位很低。 别说是读书人了,就连普通人都不会去做,大多都是一些低贱的平民,专门负责收尸和送葬。 但是,他们的用处,却是不小。 所以,当江都县的县令告诉他,仵作已经验尸完毕,李想立刻将他召了过来。 “小的……小的有礼了。” 仵作做梦也没想到,李想竟然会亲自召见自己,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昨日那四具尸体怎么样?” 李想也不废话,直接问出了自己的目的。 “是啊!我一开始还以为,死者是在同一天死亡的,可是,经过检查之后,我发现,那苏氏应该是三天前死的。她身上有伤,应该是被人打了一顿。” “那岂不是说,苏氏根本就不是上吊自杀,而是有人故意把她杀死,然后伪装成自杀的?” 李想越想越觉得这件事不简单,越想越不对劲。 “没有,没有。据我所知,苏氏确实是上吊自杀的。” 李想一脸懵逼。 “你怎么知道她是自杀?” 见李想沉默不语,武媚娘又问道。 “上吊的人,舌头伸出来,大小便失禁。但如果是假的上吊,那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看来,仵作虽然是个低级的职业,但却是一门很有学问的职业。 就像后世的法医,那都是专业人士。 当然,就算是在现代,法医的地位也很尴尬。 以倭国为例,李想上辈子看过一部电视剧,发现倭国的法医加起来都不到两百人。 这可是整个国家。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 倭国的医生,收入都很高。 一名开业的医生,一年的收入都在百万以上,是一个很高的收入群体。 但是法医除外。 根据倭国某些机构的统计,当法医的工资连普通医生的一半都不到,还要隔三岔五就要面对冰冷的尸体,谈个恋爱都会受到影响。 大家都是拼了命才上的大学,还要面对高昂的学费。 如果不是对法医特别感兴趣的人,谁会选择这个? 眼科、牙医、骨科什么的,都是很赚钱的。 华夏的情况跟倭国不太一样,但道理是一样的。 “你的意思是,苏氏自杀之后,又有几个人死在了这里?苏弄告诉我,他去陈老汉家里的时候,苏氏和书生都被杀了。” 李想见武媚娘已经回答了自己的问题,也没有多说什么。 在查案这件事上,他还真不是对手。 这件事,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来做比较好。 “有这个可能,根据我的调查,苏氏是第一个死的,书生是第二个死的,最后一个死的是陈耀祖和陈老汉,他们应该是同时死的。” “而且,除了苏氏上吊之外,书生也是被人用砒霜毒死的,从陈老汉和陈耀祖身上的伤口来看,这两个人都是被刀所杀。” 四人先后三次死亡,还有三种不同的死亡法。 这件事变得更加复杂。 饶是武媚娘冰雪聪明,此刻也是一筹莫展。 不过,柳暗花明又一村。 李想和武媚娘又问了一遍苏弄和仵作,想要从他们口中套出更多的话来,这时,一个小官回来禀报,说今天早上贴出的告示,已经有人来认领了。 “带他的家人过来,看看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陈老汉的家里。” 武媚娘一直认为,这书生的身份才是破案的关键,因为他出现得太过诡异。 如今有人来认领尸体,自然是要好好的询问一番。 “我儿,你死得太惨了,到底是谁把你害成这样的?还请大人为我儿子做主。” 胥吏刚把一位四五十岁的老者领进来,这位老者便扑通一声跪在大堂上,嚎啕大哭。 “燕王殿下,武郎君,此人乃是江都县有名的讼师柴鑫,名声不太好,想不到此人竟是此人之子。” 顾刚一眼就认了出来,连忙将李想和武媚娘叫了过来。 讼师? 李想不禁有些诧异的看向老者。 这讼师,就像是后世的大律师。 不过,能被县尊顾刚称为名声不太好的讼师,想来也是个见钱眼开的主儿。 这样的讼师,一般都能帮有钱人逃过法律的制裁,所以江都县县令并不喜欢他们。 就是不知道,这位讼师,会怎么处理自己儿子的案子? 第1314章这才是我心目中的武郎君 “柴鑫,你儿子和苏氏,是在陈家村陈耀祖的房间里被杀的,据目击者说,这两个人是因为偷情才被杀的,你知道这件事吗?” 武媚娘虽然有些惋惜,但还是想要知道更多的事情。 “这怎么可能?我儿子住在离这里几十里远的地方,根本不知道苏氏是谁。而且,我儿子这几天忙着准备明年的春闱,哪有心思去想儿女私情,说他和苏氏偷情,肯定是假的。” 柴鑫否认道。 “武郎君,这柴鑫住的地方,确实离陈家村还挺远的。” 顾刚虽然对柴鑫没什么好感,但是还是将他所知道的事情说了一遍。 武媚娘微微皱眉,感觉这柴鑫有些古怪。 “王爷,柴鑫说的可能不是真的,我想用刑。” “啊?” 武媚娘此言一出,李想顿时大吃一惊。 柴鑫虽然是个让人讨厌的讼师,但好歹也是受害人的家属。 为什么武媚娘要折磨他? “武郎君,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顾刚听到这句话,也是一惊,他倒是乐见柴鑫倒霉,毕竟柴鑫以前没少给他惹麻烦。 不过他好歹也是个有担当的县令,这种落井下石的事情,他是做不出来的。 “王爷,顾县令,柴鑫说这话时,眼睛总是不经意的往上瞟,还无意识的舔唇,这说明他在撒谎,明明他才是受害者,为什么还要撒谎?” 武媚娘压低声音,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 此言一出,李想又是一怔。 后来的行为心理学对人类的各种微表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尤其是在说谎时的表情变化。 武媚娘怎么会这种东西? 李想说道:“就算他说的是假话,我们也不能对他用刑吧?” 作为一个受过现代文明教育的人,李想更倾向于疑罪从无,而不是疑罪从有。 更何况,这个人还是刚刚失去了自己最疼爱的儿子。 “那……要不,我们派人盯着这个柴鑫吧,我有种预感,这个柴鑫身上,一定有什么线索。” 武媚娘也拿不出什么有力的理由,只好暂时妥协了。 李想说道:“好,你让人去查查柴鑫最近的动向,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异常。” 柴鑫算在江都县也算是小有名气,很多人都知道他,当天下午,就有一位小吏带回了一则奇怪的消息。 “就在陈老汉和他儿子被杀的前一天,有人看见柴鑫从城外哭着回来了。” 武媚娘皱了皱眉,越想越觉得柴鑫可疑。 “顾县令,能不能让仵作把陈老汉和他儿子的尸体,再检查一遍?看看嘴巴,指缝里,有没有什么东西?” 武媚娘这才想起来,今天早上柴鑫来县衙的时候,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还围着一条厚厚的羊毛围巾。 江都县,十一月份,天气已经很冷了。 但像柴战这样,把自己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却是极为罕见。 只有少数女子才会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武媚娘本来还没想那么多,可是当她听到柴鑫哭着说走进陈家村的时候,陈老汉和他儿子都死了,不由得想起了什么。 陈家村的尸体,已经被送到了城里,很快,仵作的鉴定结果就出来了。 “武郎君果然神通广大,仵作又检查了一遍,在陈老汉的右手中指上,发现了一块带着皮肉的皮肉。陈老汉的指甲有些脏,如果不是仔细看的话,根本就看不出来。” 顾刚兴冲冲的跑了回来,向李想和武媚娘汇报了最新的消息。 “立刻将柴鑫带回衙门,我要再审一次。” 武媚娘打定了主意,也顾不得马上就要下班了。 毕竟,她加班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夕阳缓缓落下,江都县城的城墙在落日的映照下,透着一股古老的气息。 柴鑫站在江都县县衙的大厅里,一脸的焦急。 武媚娘道:“柴鑫,我再问你一遍,你真的对你儿子的事情一无所知?” “我,我……”柴鑫犹豫了一下,“我最近一直呆在城里,对我儿子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 柴鑫虽然不知道县衙为什么要再审自己,但身为讼师,他还是尽量不让自己被人抓住把柄。 我说,我儿子和苏氏之间,并没有什么。 如果我说我不知道,你还能把我怎么样? “不知道?你不是说令郎在准备春闱么?” 武媚娘站了起来,缓缓的朝着柴鑫走去。 科举乃是大事,柴鑫却说他不知道自己儿子的情况,这本身就让人生疑。 “我……最近事情比较多,没回家。” 这样的审问,柴鑫还能忍受。 我就是这么说的,你能奈我何? “那你告诉我,陈老汉生病的那一天,你去哪儿了?” 武媚娘一说完,柴鑫的脸色就变了,但他还抱着一丝希望,“那一天,我去城外转了一圈,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地皮。这不,朝廷要将南洋水稻推广到江南,我一想,这可是个大好时机,便想着多买些稻田。” 柴鑫不得不佩服自己的机智。 武媚娘冷冷一笑,突然伸手把柴鑫的毛线围巾给夺了过来。 果然,在他的脖颈处,有一道清晰的疤痕,虽然已经结痂,但是一看就知道是最近才留下的。 “柴鑫,你脖子上怎么会有这道疤?” “我……”柴战的脸瞬间就白了,整个人都不好了。 “告诉我,你和陈老汉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这一刻,柴鑫的双腿都在颤抖。 身为一名资深讼师,他很清楚,这一次自己是在劫难逃了。 就算他否认,也改变不了什么,只会被处死。 “噗通!” 柴战瘫倒在地,一脸的绝望。 突然,他扯着嗓子大吼了起来,“是啊,是我杀了他们,杀了陈老汉,杀了陈耀祖。活该,活该,我这是在替天行道。” 看到案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李想和顾刚面面相觑。 躲在一旁看着的顾芳芳,忍不住鼓起掌来。 我家武郎君,还真是稳重得很。 没有什么案子能难倒他的。 不愧是她心目中的那个武郎君。 这起复杂的凶杀案,马上就要水落石出了。 于是,柴鑫就放弃了。 他的妻子早逝,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柴鑫虽然在城中也有小妾,但那都是青楼里面赎来的,所以并没有太大的感情。 现在儿子已死,自己又杀了人,还被人抓走,这辈子还能有什么指望? 很快的,他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惹得众人一阵唏嘘。 第1315章扬州城的八卦 这几日,扬州的百姓们吃瓜是吃爽了。 首先是盐商陈万贯之子陈世博,在翠香楼被登州商人狠狠地抽了一记耳光。 知道内情的人,都在等着看好戏。 结果,这消息还真不是盖的。 但是,这件事闹得太大了,很多人都被吓到了。 “张兄的意思是,当日的李见,其实就是燕王?” 张繁,陆成,还有几个世家子弟,正在一家酒楼中聚会,谈论着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 “是啊,李想,李见?说实话,我一听到这个名字,就该多加小心,幸亏我不想在苗苗姑娘面前丢脸,否则……” 一想到陈家现在的处境,陆成就不由得冷汗直冒。 这就是家破人亡的感觉。 “那岂不是说,陈世博刺杀了燕王?” 张繁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发现自己并没有得罪李想,这才放下心来。 陆成说道:“听说陈世博带着十几个人在翠香楼外等着,不过燕王早有防备,这才让陈家吃了个大亏。” “这个……这个陈世博,怕是连李见是燕王的事情都不知道吧?否则,他在扬州虽然嚣张,却也不敢刺杀皇子。” 陈家之名,在扬州城本就不怎么受待见。 像陆成和张繁这样的世家子弟,虽然愿意和他玩,但那是因为陈家有钱,还有些用处。 打心底里,他们这些世家子弟,对这些暴发户,还是有些瞧不起的。 陆成也开口道:“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陈世博确实是刺杀了燕王,而且,还被抓了个正着。” “呵呵,其实张兄和陆兄都忽略了一件事。依我看,就算陈世博没有刺杀燕王,陈家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萧胡品着香茗,似笑非笑地说道。 “萧兄是不是得到了什么内幕消息?” 陆成忍不住好奇的打量了萧胡一眼,身为萧家旁系子弟,萧胡对长安城的消息还是比较了解的。 毕竟,在大唐,萧瑀身份特殊,是朝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想必诸位也知道,这扬州城最近几年兴起的琉璃镜,鲸油蜡烛,还有新纸,都是燕王府下的一家作坊推出的吧?” 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的身上,萧胡很是满意。 自从萧、崔两家出海之后,他就接到了家族的通知,让他们不要与燕王府在江南的生意发生冲突。 这些天来,扬州城不少人都认为李是想要立威,利用陈世博对他出手,将陈家当成了刺杀陈家的凶手。 然而,萧胡并不这样认为。 陆成不由得连连点头:“是啊,听说燕王府的各种产业,每天都赚得盆满钵满,就连我出门用的那辆四轮马车,也是出自燕王府的作坊。” 张繁开口道:“萧兄,陈家之事,与燕王府之事何干?” “陆兄、张兄,你们只看到了燕王府的玻璃镜,鲸油蜡烛,却不知道燕王府在登州,有一处号称天下第一盐场的地方?” 萧胡这么一说,陆成、张繁两个人顿时联想到了一起。 “萧兄,你是说……”陆成问道。 张繁开口道:“我怎么没见过燕王府的精盐在扬州城卖,反倒是陈家的盐,几乎每家铺子里都有卖。” “是啊,陈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财富?你以为陈万贯是白喊的吗?为了防止燕王府的精盐流入扬州,甚至江南,这些年来,陈家可谓是用尽了浑身解数。只是,由于整个江南都在抵御北方的各种货物,燕王府并未对陈家动手。” 萧胡将自己从家族那里得来的消息,和自己的领悟,好好地表现了一把。 “盐铁之利,天下皆知。陈家给燕王府下了绊子,所以燕王殿下这次来扬州,第一个要对付的就是陈家?”陆成觉得自己已经明白了萧胡的意思。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燕王殿下为何会如此小题大做,一口咬定是陈家的刺杀?”张繁也不是傻子,很快就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江南的商业格局,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谁要是还用这种小伎俩来对抗,那就是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了。燕王是在拿陈家杀鸡儆猴。” 萧家和燕王的关系很好,所以萧胡也就放心了。 陆成:“原来是这样,那陈世博这次,怕是要栽在这里了!” 张繁:“但是,这是他咎由自取。这几年,陈家作恶多端,光是命案,就有好几起。” “说起命案,前些日子陈家村灭门一事,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吧?” 萧胡不由的想起了昨天表姐告诉他的那件事,又开始装逼了。 陆成道:“扬州城很少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当然知道,不过,听说这件事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就破了,这不是很简单吗?” “萧兄,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内情?” 张繁和萧胡认识这么多年,自然能猜出个所以然来。 “呵呵,其实我知道的东西,比你们要多一些。事情的起因是陈家,前几天陈耀祖欺负了他的妻子苏氏,把苏氏打得满地找牙。” “你想啊,苏氏家里只是一个小地主,家里有五个兄弟姐妹,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从小到大,她都没吃过什么苦,怎么可能容忍自己的丈夫如此对待她?所以一气之下,上吊而死。” 陆成愣了一下,“这么说,苏氏是真的自杀了?” 陈家村被灭门的事情虽然闹得沸沸扬扬,但毕竟才刚刚破,知道的人并不多。 萧胡:“是啊,但最精彩的还不是这个。那日陈耀祖摔门而出,第二天却得知苏氏自杀身亡,苏家岂会善罢甘休?不死也得脱层皮。没办法,只好找江都县有名的讼师柴鑫帮忙。” “就是传说中可以起死回生的鬼才讼师柴鑫?” 显然,张繁在江都县也听说过这个叫柴鑫的人。 “不错。柴鑫见银子多了,就想着给儿子加点钱,让他去长安参加科举,所以想了个毒计。” 陆成很配合的问了一句:“什么毒计?” “这个柴鑫让陈家父子把一个路人引到家里,然后杀了那个路人,装作和苏氏有一腿,苏家父子见了,也不敢说什么。” 第1316章风景再好,也找不回武郎君 萧胡的口才很好,说话的语气也很有节奏,比酒楼里的说书先生还要精彩。 陆成道:“也就是说,死者是被陈家的人骗到这里来的?” “是啊,陈家父子听从了柴鑫的建议,当天下午,就拦下了一位去京赶考的秀才,说快到年关了,想让他帮着写一副对联,陈老汉和他儿子对了几句好话,那书生就答应了。” 张繁:“你的意思是,那书生答应给陈家写对联,结果在陈家被杀了?” 萧胡说道:“是啊,对联写好之后,陈老汉就留书生吃饭喝酒。书生酒量不好,没过多久就醉了,陈老汉就给他灌了一杯砒霜,这一喝,书生就没了声息,七窍流血,当场毙命。” “陈老汉看人的眼光还是很准的,如果不是这里出了什么事,恐怕这书生也是被冤枉的。” 陆成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年头,有不少读书人不远万里来京参加科举。 每一年,总有那么几个人失踪,再也没有消息。 就算是家里人想要查,也查不出来。 萧胡解释道:“是的,书生死后,陈老汉把他放在苏氏的床上,然后通知苏氏的父亲和哥哥,让他们来找他。” 张繁不解的问道:“这样的话,苏家父子应该不会为难陈家父子吧?” “当然,苏家父子看到这一幕,也只能忍气吞声,灰溜溜的走了。谁也没想到,案子会发展到这一步!” 萧胡回想起当初他听完这件事之后一脸懵逼的样子,就忍不住吊起了胃口。 陆成想不明白,那陈家父子是怎么死的?” “是啊。当天晚上,柴鑫就从镇上去了一趟陈老汉的家里,他以为自己的计策奏效了,正准备去陈老汉那里领赏呢。不过……” “不过什么?”张繁感觉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了。 “柴鑫去陈老汉家里的时候,才知道,死掉的书生,竟然是他的儿子。最重要的是,这件事他不敢告诉陈老汉,否则他和他的儿子,很有可能会杀了他。” 陆成呆了呆:“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张繁:“柴鑫这是报应啊,作孽不可活,终究会遭报应的。” “柴鑫失魂落魄的从陈家出来,回家之后,越想越气。他就这么一个儿子,现在还指望着他明年去长安参加春闱,给家里争口气呢,没想到死在陈家村。” “于是,柴鑫当天晚上,就拿着刀,潜入陈家,将陈耀祖给杀了,又想要将陈老汉给杀了。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陈老汉却是听到了动静,在打斗中,陈老汉撕下了柴鑫脖子上的一块皮肉,也就是这一块皮肉,才让柴鑫暴露了。” 萧胡一口气说出了整件扑朔迷离的灭门惨案的来龙去脉。 这比陈家被抄还要复杂的多。 就连张繁、陆成这两个见过大世面的人,都有些傻眼了。 接下来,萧胡又添油加醋地将燕王与武郎君的精彩表现描绘出来,又让张繁、陆成两人连连称赞。 没过多久,陈家村被灭门的事情,就被人口口相传,成了江都县中的一件大事。 …… 江都县县衙,顾刚坐在大厅里,正在审问一起新的案件。 李想等人,也终于从扬州城出发了。 不过,顾芳芳也跟着去了苏州。 这让原本轻松下来的顾刚,又有些郁闷了。 “彭胜,我想问你一句,十五的时候,天上可有月亮?” 今天,顾刚要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顾刚是个善于总结的人,他已经整理出了武媚娘的办案流程。 现在,正是享受胜利果实的时候。 “顾县令,那一夜,月亮很圆。” “可我记得那天是阴天。” “你可能记错了,但我敢肯定,十五那天,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 武郎君能三言两语的就破了案,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变得不顺了? “老实交代。彭胜,若是你老老实实的说出实情,本官或许还能从轻发落,否则,休怪本官无情。” 彭胜:“冤枉,冤枉啊!我从小到大,从未做过偷盗之事,一定是有人在背后捣鬼。” “……” 这江都县的刁民怎么越来越多了? 江南的官道,虽然大多都没有铺成水泥路,但也算得上不错。 但李想觉得,还是坐在船上比较舒服,至少不会屁股疼。 “王爷,江南的风景,与关中的景色,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那是当然,橘生在淮南为橘,生在淮北为枳,每个地方的气候都有很大的不同,如果你去过蒲罗中,就会发现那里的天气很热,就算是这个时候,他们也只需要穿一件短衫。” 不过,李想对这里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更感兴趣的,是那一座座古色古香的建筑。 “江南并不是缺水的地方,天气并不算太冷。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战乱,只会越来越繁荣。” 显然,武媚娘的见识,要远远超过雪晴。 别人还在感慨风景变了,她已经开始思考江南未来的经济发展问题了。 “繁华又如何?繁华也寻不回武郎君!” 顾芳芳的声音带着几分幽怨,让李想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几天,武媚娘一直在忍耐顾芳芳,直到她真的追到了苏州,她才忍无可忍。 可是,当武媚娘道出自己是女儿身的真相之后,顾芳芳却像是一块牛皮糖似的,一直缠着她不放,让她十分郁闷。 “顾小姐,燕王府人才济济,我可以给你介绍几个。而且,顾家在江南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想要什么样的郎君没有?” “管他呢,你到苏州去,我到苏州去。你去杭州,我也会去杭州。” 顾芳芳就跟着了魔似的,认准了武媚娘。 “既然顾姑娘愿意跟我走,那就再好不过。而且,你的仆人对江南的了解,也比我们多。” 这一次,顾芳芳当然不是一个人跑出来的,她带着自己的管家,仆人,护卫,还有十几个人,都在巡视着家里的产业。 特别是顾家的大管家顾恩,他对江南的生意非常了解,李想觉得,这件事或许可以帮到他。 再说了,这一路上虽然寂寞,但看着武媚娘和顾芳芳纠缠在一起的样子,也是一种别样的感觉。 如果是平时,武媚娘被人骚扰,李想早就暴跳如雷了。 但如果对方是个大长腿美女,那就没关系。 第1317章夜半到姑苏 “是啊,不止是顾管家熟悉江南的生意,就连江南各大世家之间的关系我也是一清二楚,或许我能帮上一些忙。” 听李想这么一说,顾芳芳顿时眉开眼笑。 有了燕王的首肯,武媚娘总不能真的把自己赶走吧? 就这样,在一群人的交谈中,船队顺流而下,一路无事,终于抵达了苏州。 “燕王殿下,今日恐怕是来不及入城了,所以,今日便只能在此歇息一夜了。” 冬日的夜来得早,太阳落得早,月亮也悄悄地爬上了天。 顾芳芳对苏州也算熟悉,当船队沿着水路来到枫桥附近时,便提议在这里停下来休息一下。 枫桥靠近阊门九里道,从西北方向来的旅人都要经过这里。 这里虽然是郊外,却有几家简单的客栈。 李想和武媚娘都是有洁癖的人,与其住客栈,还不如留在船上。 “那我们先去枫桥休息一下,明日再进城。” 虽然李想的地位很高,但如果因为他去晚了,让城卫军打开城门,那就太扎眼了。 尤其是对方未必会开门,那就更尴尬了。 或许多年后,人们还会拿这件事情当故事讲,告诉人们守城的士兵是多么的奉公守法,而他又是如何的嚣张跋扈。 “王爷,我这就派人去附近的农夫那里,买些新鲜的蔬菜回来。” 随着船渐渐稳定下来,刘谨也开始准备起来。 有好吃的当然要吃的好。 能睡个好觉,那是最好的。 刘谨很清楚李想的这一点。 李想最讨厌的,就是吃不到新鲜的食物。 当然,他并不是不能吃干粮,只是觉得,既然有条件,干嘛要委屈自己? 苏州和扬州之间,有一条运河相连,正常情况下,两天就能抵达。 不过,李想坐的是快船,而且是顺水而行,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能抵达目的地。 当然,这也导致了船队在姑苏城过夜。 这还是顾芳芳第一次和李想等人一起吃饭,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燕王府的厨师如此不凡。 晚餐并不复杂,就是从河里抓来了几条新鲜的鱼,还有从附近农民那里买来的新鲜青菜。 不过,就连娇生惯养的顾芳芳,也是忍不住赞叹了一声。 “武郎君,这水煮鱼真是太好吃了,我还以为清蒸鱼已经很好吃了,没想到先炸一遍,再配上青菜、豆芽,味道还真不错。” 顾芳芳虽然知道武媚娘是女儿身,但还是习惯性地叫了一声武郎君。 武媚娘挣扎了几次都没有效果,这才作罢。 “水煮鱼,我也觉得味道不错,只是王爷似乎有些不太满意。” 武媚娘笑眯眯的看着李想。 对李想来说,没有辣椒,总差点意思。 可是,这件事该找谁去说呢? 只能够等以后船队抵达南美洲后,再把这些东西给弄回来,然后再来一次万州烤鱼的滋味。 “武郎君才高八斗,智计无双,今日又是月明星稀,不如我们吟诗作对,比个高低如何?” 顾芳芳在江都县也是出了名的才女,经常参加各种诗会。 现在吃过晚饭,离天亮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虽然夜风有些凉,但是众人穿的都很厚,所以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寒意。 “芳芳,若论诗词歌赋,你来找我,却是大错特错。” 武媚娘心中一动,觉得正好趁此机会,让李想把自己的作品留下来。 越是脍炙人口的诗词,其背后的故事也就越多。 武媚娘很乐意看到更多关于她和李想的故事流传开来。 “什么?那你让我去找谁?” “这不是有燕王吗?” 李想看着武媚娘一脸坏笑的样子,无奈的摊了摊手。 每次都有人劝他写诗,他都不喜欢。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已经过了需要这东西来装逼的阶段。 不过,他自然得给武媚娘留点面子。 好在江南历来就是文人墨客的天下,而扬州,苏州,杭州更是其中最为出名的几个城市之一。 而他们现在停靠的这座枫桥,便是其中之一。 很多人能记得苏州的枫桥,就是因为这首诗。 李想也不客气,直接当起了文抄公。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经典就是经典,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这首诗想不火都难。 武媚娘和刘谨对李想写诗的速度已经见怪不怪了,但顾芳芳却是十分意外。 自己都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便已经写完了? 如果是别的东西,她还得怀疑是不是提前准备好了。 可是,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这显然不是事先就能写出来的。 尤其是寒山寺里的那口古老的古钟,更是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顾芳芳看向李想的目光,就像看着一个外星人。 当然,前提是她知道什么叫“外星人”。 虽说之前听闻燕王乃长安城第一才子,又看过《三国演义》,看过《白蛇传》,但与亲眼看到绝世之作在自己面前,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这个…这个……能收服武郎君这等人物,芳芳算是开了眼界,见识到燕王的才华了。” “王爷,我想明日一早,命人将这首诗刻录在枫桥旁。” 武媚娘已经习惯了李想的惊艳表现。 不过,她的心跳却是不由自主的加速了起来。 李想就是这么迷人。 “有了王爷这首佳作,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在枫桥写诗了。” 刘谨也是识货之人,他觉得这首诗一定会成为千古绝唱。 “吟诗作对,终究只是小道,解决不了吃穿住行的问题。” “王爷言极是,大唐的士子,大多出身于世家大族,又或者是地方豪强世家,他们大多不了解平民的生活,也不知道他们最迫切的需要。不过,占据州县之位的,往往都是他们。” 刘谨一直看不起那些世家大族,甚至多次出言嘲讽世家大族的人。 但是,虽然他无官无职,却并没有人敢动他。 就算是长安城中,普通的官员和世家公子,也不敢招惹他。 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刘谨才是李在长安城中的代言人。 这就像是前世那些大领导的秘书、司机一样,虽然级别很低,但也不是谁都敢得罪的。 第1318章主动要种水稻的苏州 夜色渐深,顾芳芳回到船上,船头上只有李想,武媚娘,刘谨,雪晴,席君买,秦怀玉等人。 “王爷,我听人说,如今太子跟魏王殿下斗得很厉害。去年魏王殿下编撰《括地志》,在东宫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在东宫一众幕僚的游说下,陛下终于在今年初,同意了太子设立崇文馆。长安城里暗流涌动。” 武媚娘忽然说出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好在这些人都是李想最信任的人,并不担心他们的谈话泄露出去。 “魏王殿下深得陛下宠爱。这两年来,他一直在暗中拉拢朝臣,依我看,这位魏王殿下,十有八九会继承皇位,王爷可要早作打算了。” 刘谨这番话,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李承乾的脚伤越来越重,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名声也越来越差。 而且,李世民对于李泰的宠爱,也是越来越明显。 即便是刘谨,此刻也在思考着燕王府的应对之策。 然而,李想却并不这么认为。 “你说,魏王的可能性最大?” 李想的话,让武媚娘心微微一震。 难不成,王爷还有别的意思? “魏王是陛下的儿子,若是陛下想要废掉太子,谁能与之争锋?” “陛下的儿子不止魏王一个。而且,陛下正值壮年,天下大势,不可能这么快就改变,过早下赌注,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 …… 苏州是个古老的城市。 不过,现在的苏州,远不是巅峰时期,比起扬州,还是差了一些。 “燕王,能不能让户部,再拨一些南洋种子到苏州这里来?” 苏州长史王承珏,在李想一群人进城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一大早就出来迎接。 简单地打了个招呼,王承珏便抛出了一句让李想大吃一惊的问题。 难道王承珏是他的人? 以前怎么没见过? 这一幕,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王长史,苏州的百姓不担心朝廷让他们种南洋的水稻吗?” 农民朴实,但也有顽固的一面,特别是在种植方面,更是如此。 如果不是这样,李想也不会担心棉花的推广问题。 “燕王殿下,我苏州上下,对于朝廷的政令,一直都是持支持态度的。户部在江南道大力推广南洋稻米,我们自然也严格执行,只是现在,水稻的种子太少了。” 王承珏这番话,明显带着一股官气。 在没有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前,李想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相反,这和他预想中的不太一样,让他不得不提高警惕。 “我明白王长史的意思。” 王承珏整个人都懵了。 什么叫明白? 这是答应了吗? 还是拒绝? 他怎么就不明白呢? “燕王殿下,江王是苏州刺史,只是江王年纪尚幼,苏州之事,其实是长史在管。此事究竟是江王之意,还是王长史之意,还未可知。” 顾芳芳果然是江南土著,如果不是顾芳芳提醒,李想甚至都不会想到,苏州刺史,竟然是自家的皇叔。 江王李元详,乃是李渊被幽禁之后,李渊的第二十子。 年仅十岁,李世民便将他从长安扔了出来,封了“闽越江王”,在汀州任官。 汀州就在现在的闽西,离岭南道只有一步之遥,和流放没什么区别。 还好,李世民很快就改变了主意,让他做了江王,让他去苏州做了刺史。 说实话,李想对自己这个叔叔,一点好感都没有。 “王叔自幼贪财,既然他是苏州刺史,想来向朝廷要种子的事情,也是他的主意,王承珏只是一个执行者。” 李元详作为皇帝的亲弟弟,一直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李想来苏州,他肯定得到了消息,却没有出来迎接,可见他的谨慎。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想一直没去见李元详,而李元详那边,似乎也没打算跟李想见面。 李渊与李世民的儿子很多,五花八门,有才华的,也有昏庸的。 总而言之,龙生九子,每一个都不一样。 这几个儿子在大唐多个州担任刺史,可以说是典型的任人唯亲。 “王爷,事情已经水落石出了。这一次向朝廷索要种子,恐怕也是那位江王的主意。” “为了推广南洋水稻,户部拨给各州的水稻,都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发放的,而苏州的农民,却要用一斤普通的种子才能换到一斤南洋种子,这中间的利润,可就大了。” 秦怀玉迅速理清了局势。 事实上,这件事情并不复杂,稍微注意一下就能看出来。 李想却问道:“照你这么说,苏州的人,是主动换南洋种子的?” 什么时候,大唐的民众变得如此激进了? 就不怕颗粒无收? “这一点,我特意问了几个庄稼汉。事实上,在苏州府,真正对南洋稻米感兴趣的,还是那些拥有大片田产的豪族。” “他们的消息更灵通一些,听说今年在杭州试种了数百亩的南洋稻,不但一年收获了两季,而且产量比一般的水稻还要大,因此,他们积极的购买南洋的稻米。” “这些大户人家的田地,基本都是佃户经营,所以苏州的许多人都知道南洋水稻的好。” 秦怀玉做情报工作这么多年,收集的资料也越来越多。 “王爷,在下以为,在南洋推广水稻,并不是什么难事。且不说杭州、明州和泉州,今年已有市舶司安排试种;别说种了,就凭户部公布的消息,不知道有多少人家动心呢。” 毕竟,大家都是冒着种植水稻的风险,最多就是产量低一些。但是,如果南洋水稻真的如户部所说的那样,那可就赚大了。说句不好听的,种植南洋水稻,风险远远大于收益。” 武媚娘还以为李想看不清形势,一直在为南洋水稻的推广而担忧。 其实,在武媚娘的眼中,这样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突厥人迁移到了其他的地方,这些胡人根本不会种地,而且这片土地还是新开垦的,很容易引起混乱。 很明显,苏州这边并不属于这一类。 第1319章淞江还不适合建城 “说的也是,看来,我是被自己的想法给蒙蔽了。” 听到武媚娘的话,李想神色稍稍一怔,便明白了过来。 如果他现在就开始推广土豆和玉米,那么很多农民都不敢种。 因为这是一种崭新的农作物。 但水稻不同。 这一年,种子的好坏,大家都已经很清楚。 不管是南洋的水稻,还是江南常见的水稻,在所有人眼中,都是水稻。 为什么不种收成更高的南洋的水稻呢? “就是,所以江王殿下这贪心,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有利于南洋水稻的推广。” 李想听了武媚娘的话,一阵无语。 好心办坏事见过,倒是没见过坏心办好事的。 这位王叔还真是——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福将? 天天作死,结果越过越好。 而且李元详在历史上过得还算不错,是少有的一个善终的皇子。 “我也没想到,杭州和明州,会有这样的效果。” 李想显然低估了这个年代信息的传播速度。 一直认为,没有高铁、飞机、电话,苏州人对南洋水稻的认识应该是相当贫乏的。 事实上,在江南,扬州,苏州,杭州,明州这些地方,都有水路相连,都在大运河之上,所以消息的传播速度,比想象中要快得多。 尤其是江南的一些豪门大族,他们不但土地多,同时又是江南首屈一指的商贾之家,各大州县皆有商号。 就拿顾家来说,虽然总部在扬州,但苏州,杭州,明州,都有不少产业。 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都会第一时间知道。 而且,这些地方豪族之间,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消息传递速度极快。 武媚娘:“是啊,所以江王想要南洋水稻的种子,我想王爷应该要帮忙。首先,苏州是南洋最大的水稻种植区,这样才能立竿见影,光是苏州的稻米产量,就足够长安城所有人吃饱了。” 苏州,这可是一座大州,未来长三角的精华之地,基本上都是苏州的地盘。 苏州虽然只有两万多户人家,但开元年间,人口已经接近七万户,到了天宝年间,更是达到了八万户,安史之乱后,人口暴增,突破了十万户,到了唐朝末年,人口达到了十四万户。 对于现代人来说,十四万户只是个小数目,任何一个地级市都有。 但是如果是在大唐,十四万户就相当于七十多万人口,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座国际大都市了。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到了唐朝后期,苏州成为江南唯一一座雄州的原因了。 “好吧,那我就成全王叔。” 李想没指望所有的王公大臣都能做到廉洁奉公,那也太不现实了。 只要他们能为百姓做点实事,他也不会计较。 …… 刺史府。 “你说,我那侄子答应了没有?” 李元详虽然只有12岁,却比一般的成年人还要重,是个大胖子。 “江王殿下英明,燕王已经答应帮助户部再向苏州要一百万斤水稻种子,开春之前便可送到。” 王承珏对此也很满意,虽然这些水稻在江王的手里,价格还会上涨,但这是一个很好的兆头。 这就意味着,江王的能量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不管在哪个时代,跟着有权势的老板,都能混出名堂来。 当然,最重要的是,王承珏可以名正言顺的为自己的家人谋取利益。 身为苏州长史,他对南洋水稻的了解比一般人要多得多。 自从琅邪王氏进入江南后,便成为了苏州最大的地主。 说句不好听的,苏州那边,南洋稻越做得好,面积越大,对王家来说,好处也就越大。 “哼,我这个侄儿,虽然在长安城里嚣张跋扈,但在我面前,也得低头。” 想到这里,李元详不由得有些得意起来。 从小,他就听说过李想的故事,所以,他一直想找个机会,把李想踩在脚下。 没想到,机会来得如此之快。 “大唐以孝为尊,殿下又是燕王的长辈,殿下的话,他肯定是要听的。” 只要哄得李元详开心,那么,在苏州王承珏绝对是一手遮天的人物。 苏州府昆山县。 李想站在吴淞江口,看着一片潮滩,一片荒凉的河口,久久不语。 “王爷,这吴淞江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有鲈鱼。” 武媚娘并不知道,李想为什么要来吴淞江。 “我就来看一看。” 李想随口应了一声,却换来了武媚娘的白眼。 武媚娘跟着李想这么长时间,有时候,她比自己更了解李想。 这句话,显然是在敷衍她,并没有说出真正的原因。 当然,真正的原因,李想是绝对不会说的。 所谓的吴淞江,实际上就是后来被称为苏州河的地方。 然而,其宏伟壮丽,却远非后世苏州河所能比拟。 李想前世来过很多次上海,这次来苏州府,自然要去看一看上海。 但现在的情况,实在是太让人失望了。 原本,李想是打算像登州那样,在长三角的最东边,修建一座新的海港城市,作为大唐海上贸易的枢纽。 但现在看来,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这个资格。 扬州和杭州的地理位置都要比这里好。 吴淞江边到处都是滩涂和湿地,再过几百年,也不可能超过扬州。 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走吧,去杭州,不回苏州了。” 南洋种植水稻的过程,比李想预想的要顺利得多,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完成了。 至少在江南一带,一切都很顺利。 照这个速度下去,说不定明年半年,自己就能回到长安城。 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他也有些想念小玉米了。 没了小棉袄,冬天可就没那么好玩了。 登州,扬州,杭州,明州,泉州,广州…… 这些都是目前大唐对外贸易最大的城市。 其中,杭州城最近几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李想的舰队,沿着钱塘江,从杭州湾进入杭州。 除了关中,登州,定襄,杭州就是燕王产业最多的一个州了。 第1320章现在,没人敢不交贸易税 自从王平上任之后,李想就派人去收购了一座茶园。 现在杭州市舶税仅次于登州,对燕王府的财政收入有很大的贡献。 燕王府花给长安城和定襄之间水泥路的钱,在明年之前,就能收回,剩下的,就是利润了。 武媚娘解释道:“江南虽然偏僻,但也是繁华之地。” 扬州、苏州、杭州,虽然比不上长安城,但也算得上是繁华。 在某些方面,已经超过了长安。 “只有这几个州是繁华的,再往西就不一样了。” 接下来,李想要去洪州,也就是后世的南昌城。 别看江西在明、清两代已经发展得不错了,但是在唐代,这地方依旧是十分落后的。 李想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武媚娘一句。 “王爷,在出发之前,我们已经通知了杭州市舶司郎中陆全和来掌柜,我们要不要现在就去港口?” 身为都督府的总督,李想着杭州这样的大城,一定会去看看的。 当初王平将陆全等人带到杭州,当真是掀起了一场风暴,将当地的商人们打得落花流水,这才让市舶司站稳脚跟。 几年后,陆全再回杭州上任,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新花样。 至于来方,则是被李想安排到了杭州,开了一家茶楼。 不过,为了保密起见,他还是决定把茶叶作坊建在长安。 但是,新茶采摘下来,如果当天不炒的话,做出的茶叶品质就会大打折扣。 杭州和长安相距甚远,想要把鲜茶运到长安去炒制,那是不可能的。 除此之外,关中还有几个会炒茶的茶商,于是李想才决定让来方在杭州开一家炒茶作坊。 “走吧,去市舶司,苏州的水稻种植得很好,杭州那边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们就当是出去走走了。” 杭州今年种下了南洋稻,不少人家都见过一年种两季的早稻和晚稻。 而且这产量…… 不用朝廷宣传,所有人都在四处寻找南洋的水稻种子。 就连占城的几个商人,也接到了水稻的订单。 …… 陆全兴奋异常,半月之前,他就接到了都督府的公文,说燕王要来杭州视察,自己左等右等,今日终于等到。 “王爷,贞观十三年,预计光是杭州一地的贸易税就能达到三十万贯,而且还在不断的增加之中。” 难得有这样的机会,陆全自然要好好表现一番。 “这几位海商,可愿缴纳市舶税?” 要知道,大唐的商贾可没有这种习惯。 在此之前,大唐连商税都没有。 也难怪李想会如此在意赋税的难度。 说白了,就是要收钱,如果收的太辛苦,那就不是稳定的收入了。 “一开始的时候,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但随着市舶司捣毁了几艘没有挂着市舶司旗帜的船后,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再往南,就是明州,泉州,广州等地都有港口,就算他们能够躲过杭州市舶司的检查,也不可能躲过后面的检查。若发现有人未经市舶司许可,擅自出海,一律没收。” 陆全对自己的生意很是熟悉。 “玻璃,水晶,瓷器,丝绸,羊毛,茶叶,由海外运粮、矿粮的船舶,可免关税。但对于运送香料和珍宝的船来说,税收标准可能会提高。” “具体的细节,你和各大州的市舶司商量一下,明年就可以开始了。” 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一律按同一标准征税,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最初的时候,市舶司成立的时候,就定下了十税一的规则,方便管理,也方便征税。 现在,市舶司已经完全步入正轨,对各种货物的进口税也该进行调整了。 比如奢侈品这种东西,肯定是必须要加税才行。 而出口,虽然利润很高,但为了鼓励出口,还是可以考虑降低关税的。 否则,都督府一年也就能收两百来万贯市的市舶税,而这些税收,却是一分都不会进户部的。 虽然这是之前说好的,但总有一天,户部那边会眼红的。 李想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赚取更多的财富,而是为了建立一个对外贸易的组织,为朝廷提供稳定的财政来源。 总不能让朝中那些大人物,一直盯着大唐那一亩三分地吧? “王爷,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所有的货物都要按照统一的标准来征税,虽然看起来很简单,可是我总觉得有些海商吃亏,有些海商赚了。” 陆全这些年一直在港口工作,自然知道李想说的是什么。 “水师方面的进展如何?” 水师本就是李想埋下的一枚棋子,以后说不定还能派上用场。 并且,想要发展海运,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海军,否则的话,很容易被人盯上。 “王爷,现在登州,杭州,泉州,都有专门的商船在这里驻扎,一共有十二艘大大小小的飞剪船,拥有六百多名训练有素的官兵。” 陆全还清楚地记得,就是周大福率领的船队,在杭州湾截杀了杭州的海商,给了杭州海商一个惨痛的教训,也让杭州市的舶司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 所以,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是支持组建水师的。 “太少了!”陈曌无奈的叹了口气。 李想微微皱眉,有些不悦。 “王爷,泉州的船太少了,捕鱼队虽然建了一个新的造船工作坊,但还是赶不上需求。” 陆全急忙将事情说了一遍。 “船不够用,那就多建几个作坊。在杭州,在广州,我们可以建立一个飞剪船制造作坊,同时,我们也要大力发展海上贸易,到明年这个时候,我们的水师,至少要有三十艘以上,士兵两千人。” 李想很清楚,上一世,郑和出海,随行的人数最少也有三万人。 和现在的大唐相比,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现在捕鱼队都在努力建设蒲罗,海军的实力,也该向南洋扩张了。 无论是蒲罗中,还是崖州,都需要长期驻扎一批水军,哪怕是占城、真腊,也可以考虑长期驻扎。 大唐想要在南洋立足,靠的可不仅仅是这些精致的货物。 特别是大食国迅速崛起,他们对大唐商人的暴利眼红,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1321章龙井村,老仙人 “王爷放心,造船作坊里已经有了一批经验丰富的工匠,等新的飞剪船作坊开始建造,很快就能投入使用。” 陆全很乐意看到李想大力支持海运,也很高兴。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市舶司的实力越强,其影响力也就越大,商人们也就越不敢违抗。 …… 西湖西边的山脚下,有个叫龙井村的村子。 龙井村拥有燕王府最大的一片茶园。 武媚娘道:“王爷,杭州的龙井茶,比长安城里的要好得多。看来,这片土地,对茶树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李想来到杭州,与来方寒暄了几天,便换了一身便装,跟着来方去了一趟龙井村的茶园。 “武小姐所言极是,杭州的确是种茶最好的地方,尤其是龙井村,就是以龙井茶命名的,村子四面环山,北高南低,我们这里就有三百多亩的上等茶园。” 作为燕王府龙井茶的主要产地,他对龙井村还是很熟悉的。 燕王府的茶园虽然不是最大的,却也是最好的。 “是啊,龙井村四面环山,树木茂盛,地势北高南低,不仅能挡住北方的严寒,也能挡住来自南方的湿气,所以才会有这么好的天气。” 龙井村,李想上一世来过两次,到处都是茶树。 “王爷,前面的村子里好像聚集了一大群人,为防万一,我先去看看情况,再继续赶路。” 秦怀玉目力极佳,一眼就看见村中一座砖瓦房前,聚集了一群人,都是一脸的疑惑。 “嗯,这是村子里许老汉的家,听说他家里来了好几个人,不知道是不是今天出了什么事。” 对于龙井村,来方并不陌生,尤其是龙井村的村长家,更是轻车熟路。 “走吧!” 李想可以肯定,这群人跟自己无关,也不可能有什么埋伏,更不可能有刺客埋伏。 更何况,他身边还有席君买、秦怀玉这样的强者,就算在这荒山野岭之中,何惧之有? “来掌柜,您来了!老仙人正在施法,你们要不要稍等片刻?” 人未到,便有一位憨厚的汉子迎了上来。 来方脸露不解:“施法?” “是啊,老仙人说村子里有邪物,他在用法术抓邪物。只要抓到这只邪物,村正一家就不用三天两头生病了。” 看得出来,这人是真的相信道士的驱魔之术。 这不是单纯的无知。 就算是李想穿越过来的时候,农村里的人也不少人信这个。 李家有个远房亲戚,一年之内去世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叔叔,后来他的表弟出了车祸,他的儿子也出了车祸,他请来了位“先生”,给他看风水,辟邪,经过一番治疗之后,他将自己家的大门给拆了,换了一扇新的门。 这种东西,在农村地区可是很受欢迎的。 尤其在广东和福建一带,人们对此更加深信不疑。 “我从未见过老仙人出手,能不能让我们见识见识?” 当然,李想并不相信什么高人降妖除魔之类的鬼话,不过,他也没有反驳。 无论哪一个王朝,官府基本都只管到县一级。 就算是在县城里,也只有少数几个人是当官的,其余的都是普通的官员。 县之下的里或乡,村,坊,基本都是由各地方自行管理。 因为一个村子,往往都是同一个家族的人住在一起,所以,村子里的一切,都是由族长来决定。 村长,就是族长。 直到建国后,情况才发生了变化。 “许二狗,我难得带人到这村子里来,可不容易,难不成你还想让我们一直等下去?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打搅老仙人。” 来方见李想很感兴趣,便在一旁说。 “那……那就小声点,别吵到老仙人。” 龙井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是给燕王府种茶的,所以许二狗也不敢忤逆来方的意思。 “老仙施法,在下也是头一次听闻,武郎君,快去看一看。” 顾芳芳早就按耐不住好奇心,一听许二狗让大家过去,立刻迈着大长腿走了过去。 李想看了一眼这个身材高挑的女人,除了波音787和空客A380都能停在她的前面,其他地方都是完美的。 许老汉的院子里,一张松木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香炉,上面点着一炷香,一名须发皆白,看起来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老道,正围着桌子转来转去,口中念念有词。 什么老仙人? 李想还想着,会不会再遇到孙思邈那样的人,所以,他还是很好奇的。 但是,当他看到这熟悉的一幕时,他心中的希望,却是荡然无存。 这一幕,后世的导演们,早就把这一幕给拍烂了,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然而,龙井村的村民们,却并不这么想。 “武郎君,这就是老仙人降妖除魔的手段,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 顾芳芳坐在武媚娘的身边,虽然不需要踮着脚尖就能看到院子里发生的事情,但她还是忍不住想要看个清楚。 看起来,就像是一面倾斜的旗杆。 只见那道人时不时的在许老汉面前停下来,口中念念有词,仿佛许老汉身上有什么邪恶的东西一般。 “妖孽,速速现身!” 顾芳芳大惊失色,紧紧抓住了武媚娘的手臂。 只见道士一边喊着,一边从桌子上拿起一碗水,对着那张符箓吐了一口唾沫,随后桃木剑凌空一划,一只血红色的厉鬼出现在符箓上。 顾芳芳虽然见惯了才子,可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 当时就相信了,这龙井村是真的闹鬼了。 许老汉瘫软在地,脸色苍白。 周围围观的百姓们,更是吓得连连后退,满脸惊恐。 就连来方和席君买都是一脸的震惊,这道人居然能在符箓上幻化出妖魔来? “郎君,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武媚娘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但脸上的紧张之色,足以说明这件事对她的打击不小。 她再聪明,也只是一个少女。 遇到不懂的事情,自然会害怕。 第1322章太上老君三十六世徒孙 “媚娘,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李想一眼就看出,这道人在符纸上动了手脚,先是用碱水画了上了画,然后让符纸变干。 现在道人将水洒在符纸上,当碱水和特殊的姜水接触时,两种液体发生了反应,所有人都看到了血淋淋的鬼怪图案。 “呃,王…郎君,您……您还能施展法术,降妖除魔么?” 顾芳芳看向李想,目光中充满了好奇。 顾芳芳天不怕地不怕,面对李想这位皇子,她也没有半点拘束。 无欲则刚,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呵呵,我乃是太上老君三十六世徒孙,除妖除魔,还能不会的?” 李想他们说话的声音压得极低,根本不会被人注意到。 那道人手里拿着一张染血的鬼符,在众人面前晃来晃去,似乎很满意引起的恐慌。 “我花了三十年的寿元,才把这邪物给镇住,许村正一家遭殃的根源,就是这东西。” “有劳仙翁了!” 许老汉这才反应过来,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那道人就是一阵磕头。 救了他一命! 磕头又如何? 周围的村民们,也都纷纷道谢。 “不好意思,我修为不够。若是我师父在这里,肯定能将这邪物给镇压,到时候许村正一家的危机,也就迎刃而解了。” 许老汉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 不过,身为龙井村的村长,他的头脑自然要比普通人强得多。 他站起身来,从怀里掏出一袋钱,塞到道士手里,哀求道:“老仙人,求求你了,再帮我抓恶鬼吧。这是小老儿的一点心意,还请你再帮我一次。这一年来,已经有四个人生病了,再这样下去,我的家就毁了。” 那个道士从许老汉的手里接过了钱袋,在空中晃了晃,然后道,“唉,我倒是想帮你的,不过这一次的法事,已经耗尽了我三十年的寿元,如果再强行施展的话,怕是有违天和。” 许老汉也不是傻子,刚才那道人拿钱的时候,他可是看的清清楚楚。 “老神仙,治病救人,除魔卫道,乃是积德行善,何来有违天和之说,还请您再帮我一次。” 许老汉又拿出一块银子塞到道士手里。 那道人两眼放光,把手缩进了袖子里,再出来的时候,银子已经不见了。 “唉,虽然我很想帮你,但是我现在的力量已经……” 许老汉手中又多了一枚银币。 如此反复几次之后,许老汉实在是拿不出来了,那道人抬起头,一脸正气的看着天空,“既然你这么有诚意,那我就破例一次,强行施法,将你家的邪物抓出来。” 道士说着,又从桌子上拿起了一张符箓,看了看许老汉,又看了看村民们,又看了看李想。 两人的对话虽然不大,但李想等人的对话,却被道士听得清清楚楚。 这让他有些不满,这些家伙,是不是太不把自己的法术放在眼里了? “贫道又要施法,斩杀另一只邪物,以符篆显形,诸位可有人愿助贫道持此符?” 那道长走到许老汉面前,吓得许老汉连连后退。 道士看着许老汉这幅模样,也是颇为满意。 说完,他又转过身来,对着李想等人说道:“两位姑娘,愿意帮贫道吗?” “不要不要,你自己拿。” 顾芳芳吓得往武媚娘的背后缩了缩。 “那姑娘呢?” 道士看着武媚娘强作镇定的样子,忍不住将目光转向了她。 “我来吧。” 李想笑眯眯的站了出来。 那道人有些失望,因为他还是喜欢那两个漂亮的姑娘。 不过,看到李想挺身而出,他还是很高兴的。 刚刚那邪物出现在他手里的那张符纸上,很难让人怀疑是他动的手脚。 既然这个郎君愿意配合自己,那就一定可以将许老汉拿下。 “郎君?” 武媚娘看向李想的目光,充满了担忧。 未知总是会让人感到恐慌。 “媚娘,没事。” 李想冲着武媚娘微微一笑,然后走上前去,从那道人手里接过了那张符纸。 许老汉放下心来,只要不让自己再遇到什么邪恶的东西,那就万事大吉了。 至于这位小郎君,虽然是跟着来掌柜来的,但也只能祈祷他运气好了。 不知不觉间,李想的好感度又提升了一大截。 李想问道:“不知道长有何吩咐?” “你拿着这张符箓,站在这里,我只会施展法术,不会让你出手。” 说完,那个道士又提着一把桃木剑,围着桌子转了一圈,口中念念有词。 “世间污秽,皆散于天地之间。八方威神,令我自在。灵枢符命,响彻九天。吾乃五岳八海知闻,大道永存!” 那道长,又成了全场瞩目的焦点。 “妖孽,速速现身!” 只见那道人猛然转身,朝着李想冲去,整个人的气势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手中桃木剑再次凌空一挥,又拿起桌上的瓷碗,对着那张符纸就是一顿猛喷。 此时此刻,李想也被现场的气氛给吓到了,一脸紧张的表情。 他松开了手,那张符纸从空中飘落下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李想太过着急,他的右脚竟然踩到了那张纸,然后用手一抹,那张纸就彻底变了模样。 “老仙人,真是抱歉。来方,账本你不是带来了吗,撕一张纸给我。” 来方一脸懵逼,但李想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听得清清楚楚,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账本,递给李想。 “抱歉,老仙人。这张纸,是我特意准备的,好了,我们开始吧。” 李想又把那张纸举了起来,笑眯眯的看着那道人。 老道:??? 我的符箓都是特制的,你给我一张普通的纸,我还怎么施展法术? “唉,可惜啊!抓鬼是要看运气的,刚才我们错过了机会,被那邪物给跑了。” 许老汉怒了! 他这一年赚的钱都花光了,就因为这个来历不明的郎君? “老仙人,我们该怎么办?” 许老汉哭丧着脸,可怜兮兮的看着李想。 周围的人都有些尴尬了。 这一次,王爷是真的破坏了他们的计划。 回去之后,许老汉给的那笔钱,一定要还给他,让他再找个道士来做法事。 第1323章我来炸这个恶鬼如何啊 “没事,那东西虽然逃了出来,但被我用桃木剑伤了一次,几千年的修为都被毁掉了,现在已经没办法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那道人还是很敬业的。 既然已经拿到了报酬,那就一定要让许老汉放心。 “如此甚好!太好了!” 许老汉这才放下心来。 这钱花的不冤。 “好了,我这次来龙井村,也是有缘,正好路过。所以,我决定先把我们抓到的那只邪物处理掉,然后下油锅炸一炸,震慑一下附近的妖魔鬼怪,让他们远离龙井村。” 那道人又是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 这年头,能有这道长这么好服务的老神仙,已经很少见了。 这已经不是许老汉第一次邀请别人来自己家做法事了。 在此之前,他还特意去了一趟灵隐寺,请来了一位高僧,为他做法事。 可惜的是,这些高僧虽然说了很多经文,但是却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变化。 高僧施法之后,他们家的情况并没有好转。 无奈之下,许老汉又满杭州找了几个修为高深的道士,想要试试。 或许,他们家的邪物,并不是外来的佛法就能镇压的。 道家是土生土长的,应该能起到更好的作用。 许三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想着。 现在看来,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整个冬天,许老汉都很少露出一丝笑容。 “老仙人,我给你添柴。” 许老汉看着几个村民将一口大锅搬到了院子里,然后开始往里面加柴。 人多力量大。 有了村民们的帮忙,简单的灶台很快就被搭建了起来,架起了一口大锅,架起了火炉。 “咦,这是怎么回事?” 顾芳芳站在武媚娘的身边,皱眉小声说道。 此时此刻,武媚娘已经察觉到李想的不对劲。 而现在,他却是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王爷,这道人,怎么跟个骗子似的?和孙道长可不一样。” 雪晴也发现了不对劲。 “我看这位老仙人挺厉害的,刚才那张符纸,就是他给恶鬼加持的。” 梅川慧子看着老道又开始絮絮叨叨了起来。 “油的温度不够高,继续加热。” 明明锅里已经烧开了,那道人却丝毫不惧,伸出右手在锅里试了试温度,一脸的高深莫测。 “啊!” 许老汉看到这一幕,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位老仙人,真是太厉害了。 为了帮自己的家族除掉一场浩劫,居然连这么难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刚刚他还在为那银币感到惋惜,觉得这老神仙又是一个财迷。 原来是他误会了。 “再加点火,光凭这点温度,是杀不死恶鬼的。” 许老汉睁开了眼睛,却发现老道士的手掌已经伸出来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平静的看着自己。 “谢谢您的救命之恩,我一定把炉火烧得更旺。” 围观的百姓们看到这一幕,皆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个……这个老仙人,他耗费了三十年的修为,居然能够抵挡得住热油的入侵。如果他的实力还在,那该有多强?” 梅川慧子自认为已经很了解大唐了,却不想,上朝还真不是一般的地方,让她大开眼界。 “武郎君,你似乎对此并不感兴趣啊。” 顾芳芳的反应跟梅川慧子一样,可是,当她看到武媚娘没有任何反应之后,她还是强自镇定了下来。 当着武郎君的面,她是绝对不能输的。 武媚娘道:“王爷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他都不慌,我慌什么?” 顾芳芳这才注意到,站在武媚娘身边的李想,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一开始,她还以为李想是被吓傻了,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太可能。 难不成,燕王还会仙术不成? 所以他一点都不意外? “行了,这热油差不多能把恶鬼给炸死了。” 就在锅里沸腾的时候,老道士的声音再次响起。 然而,当他拿出那张画着恶鬼图案的符纸,走到众人面前,问道:“谁能把这个恶鬼丢进油锅里炸一炸?” “许村正?这恶鬼给你们家惹了那么多麻烦,你一定很讨厌它吧?如果你能把它抓在手里,扔进油锅里片刻,你就能报仇雪恨了。” 老道见周围的人都没有要帮忙的意思,也不觉得奇怪,走到锅边,和许老汉聊了起来。 “啊——我——” 许老汉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虽然恨透了这只恶鬼,但是他却是一点法力都没有,否则的话,他也不会请这么多的高僧来主持法事了。 “老仙人,我突然有一种想要尿尿的冲动,你……你还是找别人吧。” 许老汉有一种想要尿尿的冲动。 这倒不是假话。 他有一种想要尿裤子的感觉。 如果老神仙把那张符纸递给他,恐怕地上又要多出一摊尿液来。 “许村正这些日子劳心劳力,怕是没力气亲自炸那恶鬼,不如让我代劳好了。” 老道士回头一看,发现说话之人竟然是那个坏了他好事的郎君。 当然,现在的他,也不可能再多说什么。 “郎君,此事万万不可!” “好险啊,油都沸腾了。” “大丈夫能屈能伸,此事就交给那道人去办。” 席君买、来方都不同意让李想去炸那头恶鬼。 只有郑雪晴偷着笑了起来,已经明白是什么原理了。 然而,李想根本不理会他们的抗议,直接走上前去,拿起那张符箓,毫不犹豫的放入锅中。 “老仙人,这样就可以了?” 李想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老道的脸色有些尴尬,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郎君,还不伸出来?” 一时间,院子里安静了下来。 许老汉看着那位郎君,眼中满是震惊之色。 为什么之前找了这么长时间的和尚道士,都没发现法力高深的。 可是今天,却有两个人同时出现,其中一个还是主动找上门来的。 这掌柜的,是不是太关心他了? “老仙人,你刚才说只需要片刻时间,现在我能拿出来吗?” 李想笑眯眯的看着老道士。 原本仙风道骨的道人,此时却是暗暗后悔,自己怎么这么多事。 既然已经收了钱,那就早点结束吧。 非要在众人面前表现一番,看有没有可能换来几个银币的孝敬。 这下可好…… 第1324章重新换油,老神仙要跑路 “郎君,还不快伸出来?”来方欲哭无泪,武媚娘也学着李想的样子,走上前去,将手伸进了锅里。 “啊!” 顾芳芳歇斯底里的尖叫,让李想吓得魂飞魄散。 “好疼!” 武媚娘惊呼一声。 这一下,顾芳芳更是急得不行,她赶紧把武媚娘的手从油锅里拽了出来。 “如何,武郎君?痛不痛?你又不会仙术,怎么就那么蠢呢?” 顾芳芳抓着武媚娘的手,上上下下地检查了一遍,也没看出她的手有什么损伤。 “芳芳,这锅里的油,不是炸疼我,是你的手抓的太疼了!” 武媚娘无奈的搓了搓手臂,没想到这小妞力气这么大。 不过,既然对方是真心为自己着想,那就算了。 “油锅!” 顾芳芳见过武媚娘把手伸进油锅里,又亲手把自己的手从油锅里拔了出来,这一幕,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然而,那滚烫的油锅,却并没有烫到她的手。 这就有些奇怪了。 “来,试试吧。” 说着,武媚娘一把拉住顾芳芳的手,把她的手伸进了油锅之中。 “咦?” 由于武媚娘亲自拉住了她的手,所以顾芳芳虽然着急,但还是没有挣开。 然而,就在她的手伸入油锅的时候,整个人都是呆住了。 这沸腾的油汁,怎么就不热呢? 在这寒冷的冬日里,暖洋洋的,让人觉得很舒服。 看着李想三人的反应,老道有些不知所措。 “喂,谁这么粗心啊?这是把醋当油倒进去了。怎么办?刚才已经有一只鬼魂逃走了,如果再有一只鬼魂逃走,龙井村就危险了。” 在李想看来,老道的演技,只能骗骗那些涉世未深的人。 但面对狮山书院格物学院的人,却是不可能轻易得手的。 “什么?这是……醋?” 许老汉这才缓过劲来,但李想的话,却让他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如果那恶鬼还活着,肯定会回来找他的麻烦。 难怪这对郎君敢将手伸进去,原来是有人不小心往里面倒醋了。 刚才那股酸味,她也没多想,现在想来,那不就是醋吗? “油来了。” 许村正在龙井村里还是很有威望的,只是一会儿的功夫,就有和许村正相熟的村民提着一坛油走了过来。 “把这油放进桶里,加点油,把火烧大一点。” 李想让几个村民开始干活。 这时候,那老道终于恢复了神智,眼珠滴溜溜的转着,似乎在思考着该如何脱身。 在这个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他终于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 看来,想要和平解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些村民都是傻子,最喜欢的就是去这种地方坑蒙拐骗。 不过,有些时候,这些头脑简单的乡下人才是最危险的。 如果被他们发现自己是骗子的话,那能不能走出龙井村都是个问题。 “老神仙,你抓来的恶鬼,醋肯定炸不死吧?放心吧,我们已经换了油,等下我们就指望着你把那些恶鬼给炸了。” 李想看着许老汉说道:“把火点旺一点,否则恶鬼死不了,你就惨了。” 看着锅中沸腾起来的热油,那老道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山风呼啸,“呜呜”的声音不时响起,让人忍不住裹紧了身上的衣服。 杭州虽然属于南方城市,可是冬天的时候,却并没有感觉到温暖。 往年龙井村附近的几座山头,都会下雪。 “郎君,可否借一步说话?” 老道想了想,觉得还是先把李想给解决了比较好,否则村民们非要把他给炸了,那可就麻烦了。 “老神仙啊,我只是个过路的人,你跟我说什么?你看,这油已经沸腾了,要不,你把这张封印符放到油锅里?如果晚了,那恶鬼很可能会跑掉,到时候村民们可就危险了。” 李想看向老道,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是啊,老神仙,求求你了,帮我们炸死这只恶鬼吧,免得它再出来害人。” 许老汉没有丝毫的怀疑,上前一步,哀求道。 “老神仙,你是担心这油的温度太低,杀不了恶鬼吗?你可以试试。” 说着,李想一把抓住老道的手臂,将他拉到了油锅里。 “放手!” “不试试怎么知道?” “我说过,我不会尝试的!” “怎么?老神仙这是要自己动手了?那也好,赶紧把这符纸放进去炸一炸。” 武媚娘看着李想和老道谈笑风生,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自家王爷,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兴趣,调戏老道了? “都说了不试,你还有没有一点尊老爱幼的觉悟?” 许村正小院之中,气氛再次变得古怪了起来。 李想已经拉着武媚娘,退到了安全的地方。 这倒不是单纯的吃醋,而是滚烫的油汁,溅在手臂上,直接就会起泡。 感觉到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自己,老道下定了决心,也不管桌子上的东西,大步朝着村口走去。 “老神仙,你不想炸死这个恶鬼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可不行。” 李想的话,让许老汉心中一动。 事已至此,岂能放老神仙离开? “老神仙,你就行行好,把这恶鬼给炸了吧。” 许老汉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风度,一个箭步就追了上去,一把抱住了老道的大腿,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突然一只脚被人一把抓住,老道险些摔倒。 “你放开!” “我不放!” “你放开!” “我不放!” “你再不放手,我就把恶鬼附身在你身上了。” 听到老道的威胁,许老汉终于松开了手。 但是,那一双警惕的眼睛,却是死死的盯着老道,不让他离开。 这时,村民们才恍然大悟。 如果村子里的恶鬼不除,以后还会祸害村子里的人,那可怎么办? “老神仙,求求你,用法术将这恶鬼炸死吧。” “没错,这一枚银币,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您再出手一次,帮助我们龙井村。” “老神仙,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第1325章借钱给村民买地种茶,三年免利息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说着,但是老道却没有丝毫的改变主意。 “老神仙,我来助你一臂之力。” 许老汉心一横,也不管是不是得罪人了,拉着老道就往油锅里面走去。 这一次,那道长是真的受不了了。 那滚烫的油汁,是真正的油啊。 如果他把手抽出来,那他的手还能是自己的吗? “闭嘴!” 千钧一发之际,老道怒吼一声,然后幽怨的看了李想一眼。 “噗通!”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位老道,以为他要做法事了。 他跪在李想面前,哀求道:“郎君,饶命啊!” 谁都不傻! 事已至此,已经有不少人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不过,这老道年纪也不小了,不能随便揍他。 许老汉呸了一声,让那人将钱退了回来,然后叫来了两个大汉,将他带到了县衙。 “多谢郎君和来掌柜,今日若不是两位前来,老汉我怕是要吃大亏。” 许老汉虽然不知道那张纸上为什么会有厉鬼,不过估计也是那骗子的伎俩。 “许村正,这位就是我们掌柜的,专门来龙井村看茶园的。”一个中年男子说道。 来方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将李想介绍给许老汉。 当然,他并没有说出李想就是燕王的事情,否则的话,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平民,指不定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郎君好,今日若不是你来了,龙井村可就成了笑柄了。” 许老汉一想到今天的场景,就忍不住有些庆幸,自己的运气还真不错。 这一年来,他们家虽然也生过几次病,但都被大夫治好了。 看来,那些病,应该是个意外,跟什么妖魔鬼怪,都没有关系。 李想说道:“许村正太客气了,龙井村有一半的土地,都是我家的茶树种的,我当然希望大家都能过得更好。” 许村正:“这茶不错,一开始我们还有些抵触,现在一亩地的收入,抵得上几亩水稻了。如果不是村子里有那么多茶园,我连砖瓦房都盖不上。” “如今龙井村的村民们,应该都会种茶了吧?我觉得,你应该在外面租一块地,种上茶树,然后再派人来收购。” 李想要将茶叶推广到与铁一样的地步,自然不可能光靠自己种出来。 杭州是大唐盛产茶树的地方,但是和后世比起来,却是差得太远了。 李想希望,这件事能尽快解决。 现在定襄周围的草原上,茶砖的生意已经开始红火了起来,长安城里,燕王府和杨本满两家的茶,几乎都是供不应求。 这么好的机会,错过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而且,西洋也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就像李想和王富贵曾经说过,在没有鞋子的岛屿上推广鞋子一样,西方国家的茶越少,市场的潜力就越大。 后来欧洲人都喜欢喝红茶,这就说明,不光是亚洲人喜欢喝茶。 这正如马铃薯与玉米,并非只有印第安人才爱吃,只是其他地方的人们尚未有机会接触到这种神秘的事物。 这样一来,李想就必须尽快将茶叶推向全国乃至世界。 “郎君,这件事来掌柜已经跟我们说过了,我们都知道,种植茶叶并不会亏本。不过,租一大片地种植茶叶,风险还是很大的。” 许老汉将众人的担忧说了出来。 这一年,所有人都在求一个“稳”字,不想冒任何风险。 特别是在明知道危险的时候,更是如此。 顾芳芳:“如果租地太危险了,那就买下来吧。” 许老汉“……” 如果不是看在来方等人的面子上,许老汉绝对会骂人。 这还不如何不食肉糜呢。 “姑娘,这一亩地,就算是最贫瘠的旱地,一亩地也要十贯钱;若是好一点的稻田,没个二三十贯都免谈。” 许老汉看向顾芳芳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白痴。 要知道,就连他这个龙井村的村长,家里的银子都不超过百贯,寻常村民能有几贯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这还是因为来掌柜这些年在村子里推广种植茶叶的缘故,否则,五六年前,村子里一百多户人家,连一贯钱都拿不出来。 “这茶叶,只需附近有水,用旱地即可。如果是旱地的话,价格会更低。” 武媚娘看着许老汉和顾芳芳斗嘴,忍不住开口说道。 “这一点,我们都明白,只是,我们没钱。” 许老汉叹息一声,他知道种植茶叶是一件很赚钱的事情,但是想要大规模的种植茶叶,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许村正、来方,这件事情,你去跟乡亲们说说吧。如果有人想要种植更多的茶树,可以去杭州的大唐皇家钱庄借。三年之内,利息全免。” 听到李想的话,许老汉整个人都愣住了。 刚才来方说是他的掌柜,他也没有多想。 现在听李想如此大口气,他也不禁浮想联翩。 大唐皇家钱庄,一般人根本做不了主,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把钱借给龙井村的人。 而且,三年免息。 如果这位郎君不是在吹牛,那他的身份肯定很尊贵。 再想一想,这位掌柜是燕王府在长安城里的一位小管事,而这位掌柜的…… “你……你就是燕王?” 许老汉的声音都在颤抖。 燕王! 大名鼎鼎的燕王,现在竟然就站在他的面前,而且,还是来帮他的。 这是何等的幸运。 所以他立刻决定,一定要说服村民们,让他们把茶园扩大。 燕王殿下家大业大,又岂会骗他们这些村民? 很显然,这是在给他们指明方向。 “本王今日是微服私访,你唤我一声郎君便可!” 李想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心里却很清楚,这次的行程,怕是要到此为止了。 随便聊了几句,了解了龙井村的现状之后,李想便带着众人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燕王,今日,你又是如何察觉到这老道有诈的?” 一路上,顾芳芳都没再缠着武媚娘,而是一直在问李想的事情。 这丫头,还真是麻烦。 第1326章杭州城的珍宝阁,上门闹事 “为什么?” 李想说道:“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妖魔鬼怪,但我可以肯定,这些鬼魂都是老道事先画好的。” 顾芳芳:“早就画好了?不过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这张符箓一开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而且,那血腥的一幕,也不可能是假的。” “王爷,会不会是那老道事先用什么东西在符纸上画了一个对应的图案,然后风干后就变得模糊不清了?当他把水喷在上面的时候,那些画出来的东西,就会跟水产生反应,这就是那血腥的一幕?” 这一路上,武媚娘都在想着这一幕。 想来想去,也只有图书馆里的化学书上介绍的化学原理了。 而且,王爷也说过,整个大唐,最擅长这些事情的,就是那些老道。 估计这位“老神仙”,应该是掌握了某种化学原理,仗着自己的知识,到处招摇撞骗,没想到今天竟然让李想给碰上了。 “媚娘,你还真是个聪明人,你说得对,那一幕,就是这样发生的。” “这是什么道理?我怎么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顾芳芳看了看李想,又看了看武媚娘,总觉得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能听懂,但组合在一起,她就完全听不懂了。 …… 李想最近心情很好,看着武媚娘在钱塘县破了那么多案子,他也跟着乐呵。 “王爷,珍宝阁前几天就开张了,您要不要去看看呀?” 雪晴见李想终于有空,连忙替香儿询问。 西市的珍宝阁,在香儿的打理下,每年都能给燕王府带来不菲的收入。 不过,长安城的发展已经到了极限,所以,今年年初的时候,香儿就打算在全国各地开分店了。 李想虽然从刘谨那里听说过这件事,但并没有放在心上。 燕王府家大业大,如果只是一家分店的话,李想也不会太过在意,毕竟那些钱对燕王府来说压根不算什么。 李想:“好吧,在离开杭州之前,我过去看一下,看看它有没有和长安一样受欢迎。” 珍宝阁来钱很快,专门用来搜刮世家大族。 “王爷,珍宝阁这次来杭州开分店,带来的都是最新款的香水,据说开业第一天,比西市的店铺来的人还多。” 燕王府的大部分生意,都是武媚娘在打理,所以,她对杭州的珍宝阁,比李想更感兴趣。 “是啊,听说香奈儿一号开业第一天就卖出了两百瓶,这杭州的有钱人,还真是大方啊,连长安的贵族都比不上。” 说到珍宝阁,雪晴就滔滔不绝起来。 大唐的王公贵族,最喜欢的就是香料。 衣服上别着香包,男人也是如此,即便是李想身边,也有好几个段嫣然亲自动手做的香包。 洗澡的时候加点香料,味道肯定很好。 就连李世民在上朝的时候,都会先熏香。 就像是后世的口香糖一样。 甚至已经发展到了斗香的程度,相比之下,后世的斗鸡,斗蟋蟀,简直弱爆了。 “杭州的商人很多,尤其是天竺,波斯,大食,一瓶香奈儿一号就能卖到十个银币。” 顾芳芳前两天也去买过一瓶,她很清楚,这香水是怎么卖出去的。 “十银币一瓶,不是挺贵的吗?” 李想虽然知道江南有很多富豪,但还是被香奈儿一号的火爆程度给吓了一跳。 “王爷此言差矣。香奈儿一号是用水晶瓶装的,跟香奈儿2号的瓷器完全不一样。光是那一瓶水晶瓶,国外的商人们就能卖出十个银币一瓶。” 武媚娘就是香奈儿一号的忠实粉丝,她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茶。 没错,李想就是这么想的。 “走吧,我们去珍宝阁看看。” 看来,珍宝阁杭州分号的生意,比想象中的还要好,这让李想心中充满了好奇。 …… 珍宝阁的位置,选得很好。 青山楼外楼,位于钱塘县最繁华的地方,是杭州最著名的青楼酒楼客栈,也是有钱人的消金窟。 “王爷,前方好像出事了。”席君买道。 李想还没走到藏宝阁,便看到一群人围在门口。 “走,我们去看看。” 李想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来到这里,竟然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这么巧? 又或者是谁在故意捣乱? “你这个骗子,还说什么世界上最好的香水?你不是卖毒药吗?我还没娶媳妇呢,你就把我的脸给毁了,你说该怎么办?” 李想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个满脸痘子的男人,正一脸嚣张的对着一个中年男人破口大骂。 “启禀王爷,这位是王富贵的堂弟,珍宝阁杭州分号的管事王鹏。” 刘谨低声对李想说道。 “郎君,本店出售的东西,都是货真价实的,绝对不会对客人的安全造成任何伤害。这款香奈儿一号,在长安城已经卖出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情呢。” 一开始王鹏还以为,这个年轻人是不是用了他的香水,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但是,当他答应退钱、双倍赔偿的时候,对方还是不死心,立刻意识到,这家伙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商界的争斗,看起来没有朝廷那么激烈,但是实际上,却是复杂的多。 各种各样的手段,都用了出来。 珍宝阁在杭州开店已经有好几天了,门口时不时地会出现几个鬼鬼祟祟的人。 原本王鹏还抱着一丝希望,但现在看来,事情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 “哼,这可不是你说了算的。那我的脸呢?之前还好好的,昨天用了你们的香奈儿,脸上就长满了痘痘,现在更是不堪入目了。你让我以后做什么?你们这不是谋财害命吗?” 脸上长满痘痘的男人,似乎并没有打算就这么放过王鹏。 人群中,他的几个同伴,似乎是怕事情闹大了。 珍宝阁刚搬到杭州,附近的人都不知道珍宝阁的情况,只有几个认识痘痘男的人知道珍宝阁是被冤枉的,其他人都不在意,只想看热闹。 “王爷,这香水我们已经用了有一段时间了,从未听闻过长痘痘,这人多半是故意来找茬的。”武媚娘眉头紧锁,看着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脸色也变得凝重起来。 第1327章燕王府怎么了,我们是地头蛇 李想也是一脸懵逼。 他听说过酒精过敏症的人喝多了会脸红,甚至整个身体都会变红。 但从没听说过有人因为酒精过敏而长痘痘的。 而且,过敏也不是只出现在脸上的。 这个男人的脸上,长满了痘痘。 “短短几天时间,这香奈儿一号竟然卖出去了数千贯,怕是惹人眼红。” 李想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咦!王爷是说——” 正因为如此,武媚娘才会觉得自己的香奈儿一号出了问题,却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有人在搞鬼。 听到李想的话,他们的心都放了下来。 只要香水是安全的,就算有人闹事,又有什么关系呢? 燕王府还怕有人闹事? “王掌柜,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处理。” 武媚娘定了定神,走到了王鹏的面前。 身为王富贵的表弟,他当然听说过武媚娘的大名。 而武媚娘,则是随燕王出京,也就是说…… 王鹏环顾四周,一眼就看到了李想、席君买等人,顿时振奋起来。 不过,作为珍宝阁的分号,出了这种事情,还被王爷看在眼里,不免有些郁闷。 就像是一个部门的经理,兢兢业业,兢兢业业,一年365天,业绩优异。 可就在最后一天,上级来检查的时候,却出了岔子。 这让他很是郁闷。 “多谢了。” 王鹏向后退了两步,看向痘痘男的目光,变得越发不善起来。 “郎君,您是说,您的脸是在使用香奈儿一号之后,才出现的?” 看到武媚娘,青春痘男眼睛都亮了。 不过,到了这一步,他还是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的。 “是啊,随便问问别人,我钱桂虽然不敢称貌比潘安,但也算得上是玉树临风,玉树临风,可如今呢?你看我现在的样子,以后还怎么见人?” “你花了多少钱买这个香奈儿一号?” 武媚娘依旧不紧不慢的问道。 “十个银币!” “多久了?” “前两天!” “这是您自己买的?” “那是当然,否则你以为我这张脸会是这个样子?” 面对武媚娘这样的大美女,钱桂的语气也缓和了不少,但态度却没有丝毫的变化。 周围的人都好奇地看着这位美丽的女子站出来跟杭州出了名的流氓讲道理。 “你刚才告诉我,香奈儿一号的价格是多少?” “十个银币。” 钱桂不禁有些同情的看了一眼武媚娘。 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记性这么差,真是可惜了。 “香奈儿二号多少钱?” 武媚娘越问越快,钱桂也乐得陪着她说话。 “五银币!” “他们给你五个银币,来让你来找麻烦?” “不是,他们就给了我两个银币。” 武媚娘笑眯眯的看了钱桂一眼,没再多说什么。 两人说话的声音很大,周围还有很多人。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没有,我没有说他们给了我两个银币,我只是说,我没有被人收买。我——” 钱桂顿时慌了神。 自己怎么就鬼使神差的说出了这样的话来?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红颜祸水? “钱桂!” 武媚娘还没说话,王鹏已经走上前去,一把揪住了钱桂的衣领,大怒道:“我们珍宝阁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诬陷我们?” “钱桂在杭州可是出了名的地痞流氓,只要给他足够的钱,他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人群中,显然有人认出了钱桂,直接揭穿了钱桂的身份。 别看这些混混在普通人面前嚣张跋扈,可一旦遇到世家大族,那就是蝼蚁一般的存在。 “把他拖出去,狠狠地揍一顿,下次再让我看见他,就再揍他一顿!” 王鹏一边说着,一边向旁边的护卫下达了命令。 这一刻,他终于有了发泄的机会。 人群中,有人脸色铁青,差点没被钱桂给气得吐血。 他知道自己今天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悻悻的离开了。 “王鹏,你去通知一下陆全,让他们派几个人过来巡逻,谁要是敢捣乱,尽管动手。” 李想本是兴高采烈的出来溜达溜达,却没想到会看到这样的一幕。 很显然,钱桂只是个小喽啰,背后肯定有杭州的富豪,或者是冲着香奈儿香水来的。 无论是哪一种,李想都无法容忍。 …… 西湖之畔,一座占地极广的大宅坐落其中。 “姐夫,你就给我一次机会吧,钱桂今天太傻了。这么多人都听到了,我也没办法反驳。” 一个中年文士身后,朱投不停的作揖。 上午的时候,他还亲眼看到钱桂在人群中大闹了一场,本来一切都很顺利,可没想到半路杀出个仙女一样的女子,几句话就把钱桂给说蒙了。 破坏了大好的局面。 气得朱投恨不得让钱桂把那两枚银币还回去。 “我一直都不同意你的做法。珍宝阁在长安城也是赫赫有名,是燕王府的产业,你怎么能轻易染指?” 杭州府长史张起开口道。 东汉时期,张家开始兴盛,三国时期,吴郡张氏先后出过张温,张俨,张敦等名人,博学多才,名声大振,张家迅速成为名门望族。 张家在江南的地位在南北朝时期更加稳固,大唐立国之后,张家虽然没落,但依然是江南有数的豪门大族。 否则,他也不可能在杭州当这么多年的长史了。 “姐夫,我听说过燕王在长安城的权势。不过,珍宝阁在杭州,是我们的地盘,张家和朱家联合在一起,在这杭州,谁还敢惹我们?而且,我们又不是非要跟燕王对着干,我不过是想要香奈儿的香水配方罢了。” 朱投自幼养尊处优,锦衣玉食。 而且朱家、张家都是吴中四大家族之一,在江南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说句不好听的,普通的王爷,还真不是他们的对手。 尤其是杭州这一带,就连江南的顾家、陆家等大家族,都要给他们让路。 “香奈儿香水这么受欢迎,怎么可能会给你配方?就算钱桂不捣乱,也不一定能让王掌柜交出香水的配方。而且,你怎么确定,那王掌柜,会不会有什么秘方?” 张起对于自己的妻子,还是非常疼爱的,因此对这位小舅子也是格外的纵容。 最重要的是,这位小舅子做事还是很靠谱的,很多事情,他都能帮上忙。 第1328章对付长史 “姐夫,富贵险中求,现在我们只是对藏宝阁进行试探,冒点风险也是值得的。等我们拿到配方后,就可以自己生产了,到时候我们就可以跟着船去南洋了。” 杭州这些年在海外贸易上,可谓是风生水起。 张家和朱家本来不想插手,但这两年却是忍不住出手了。 “你先冷静一下,你最好不要得罪燕王,否则,我可救不了你。” 朱投的话,张起倒也觉得有几分道理。 …… “启禀王爷,钱桂从珍宝阁出来之后,左转右转,来到了一座大宅子里。我听说是朱家的。” 夜幕降临,秦怀玉急匆匆的赶了回来,向李想汇报今天得到的消息。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来杭州。 而且,谁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下一次,所以,李想必须要处理干净。 在杭州,敢觊觎珍宝阁的,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真正的地痞流氓,坐井观天,看不清大唐的全貌,还以为自己在杭州有多大的势力,所以才会肆无忌惮的建立藏宝阁。 这种人不足为惧,分分钟就能解决。 还有一种,则是一些世家大族,想要火中取栗,坐收渔翁之利。 毕竟,李想虽然在长安城很有名气,但还没强大到能震慑整个天下的豪门大族的地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所有人都要忌惮李世民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第二种可能已经发生了。 “朱家?” 李想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在长安的时候,他就和那些世家大族打过交道,又怎么会怕一个江南的世家? “是的。朱家现任家主的儿子朱投就住在那个院子里,我想,这个钱桂,很有可能就是受了朱投的指使。” 燕王府锦衣卫,虽然还没有覆盖整个大唐,但是在海贸重镇杭州,却是有着自己的影响力的。 这也是秦怀玉这么快就掌握到相关情报的原因。 “这个朱家,什么生意最大?” 要想对付他们,有两个办法。 一种,就是把这些人在官府的代表给干掉,另一种,就是把他们家族的产业给拆了。 特别是后者,虽然在大唐,许多人都没有太过在意,但李想却知道,这一招的杀伤力,远比前者要大得多。 当然,从长远的角度来说,还是前者更有优势。 不过,李想虽然是罢黜使,但想要惩罚地方官员,还是要受到很多限制,这就有些麻烦了。 还不如选择自己擅长的生意。 “朱家做的事丝绸生意!”秦怀玉回答说。 “王爷,若是如此的话,倒也简单。朱家还想赚更多的钱呢,丝绸这么赚钱,他还不满足,那就让他断了这条财路。” 武媚娘脸上带着笑容,不过她的提议却并不好笑。 “江南的那些世家,一个个都是高高在上的主,真当江南是他们的天下了?陆全,这几日,你派人把朱家所有出海的船都给封了,这其中的原因,想必不用本王去查了。” 有了市舶司这张王牌在手,对付朱家,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陆全忙道:“王爷放心,我这就去办。而且,朱投有个姐夫,杭州府长史张起,对他来说,也是一大助力。” “是吗?竟有此事?” 李想手指轻轻敲击着桌子,心中盘算着该如何给张起一个深刻的教训。 “王爷,我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武媚娘微微一笑,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李想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既能让张起吃不了兜着走。 “这还不简单?张起不就是朱投的姐夫?又是杭州长史。当官的,最看重的就是名声,既然朱投让钱桂在珍宝阁闹事,那我们就派人去找张起算账。” 武媚娘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很好,“先找个青楼的姑娘,再从济病坊里找个孩子,再让那个姑娘去杭州衙门闹事,把张起的事情说出去……” 听到武媚娘的计划,李想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这件事,对于任何一个时代的官员来说,都是有很大影响的。 尤其是在没有DNA鉴定的情况下。 她死皮赖脸地缠在张起身上,好歹也能让他难受一阵子。 当然,如果是平时,青楼女子是绝对不敢这么做的,因为张起分分钟就能解决掉她。 但是,如果有靠山的话,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这一手,不单单是针对张起,对朱投肯定也是有影响的。 这是最好的办法。 简单,可行,效果也很好。 对于武媚娘的提议,李想非常赞同。 …… 身为杭州长史,张起这段时间过得极好。 大冬天的,屋子里点着几个煤炉,倒也不觉得冷。 张起恰意地喝着龙井茶,起身去了刺史府,想看看诸位将军们有没有把这一年的工作做完。 然而,他刚一出现,便发现不少人看向他的目光都有些异样。 在官场上呆的时间长了,张起很容易就能分辨出别人看自己的目光是欣赏,是不屑,还是好奇。 看得出来,这几个手下看他的眼神,跟平时不太一样。 张起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一时间也说不出话来。 但越是这样,他就越是觉得奇怪。 难不成,他今天没穿好衣服? 张起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张长史,外面有动静,您可要去看看?” 一名兵曹看着张起,忍不住小声的提醒道。 “嗯?” 张起皱了皱眉,感觉到了不对劲。 不过,他并不担心。 按理说,府衙门口,若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早就有人来报信了。 他一大早就到了,也没人告诉他怎么回事。 “王八蛋,张起,你给老子滚出来……” “狗儿都两岁了,你连看都不看一眼,现在……” 一名相貌还算不错的女子,怀里抱着一名男童,旁边还站着几个水兵。 原本,还有人想要将这女子带走,但是水兵怎么可能让他如愿? 于是,诡异的一幕出现在了杭州府的大门口。 不到一刻钟,整个州府都知道了这件事。 第1329章家里还真有一个扶弟魔 就算是在未来,小三在公司大闹一场,也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 如果小三去找自己的老板,或者老板的老板,那就更有意思了。 至于阻止他们闹事,他们或许还能做做样子,可是当他们发现阻止起来并不容易的时候,所有人都变成了看热闹的人。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污蔑我?” 张起刚走到门口,就被这一幕给气到了。 “张起,干完这件事就翻脸不认人了?去年你还跟我说,等狗儿长大了,就给咱们在城外找个宅子住下,结果呢?从贞观十三年到现在,我也没见过你……” “好了,来人,把这个泼妇赶出去。” 但此时,城门前的护卫与胥吏,却是在水兵上吃过大亏,此时听到张起的吩咐,顿时噤若寒蝉,不敢上前。 如果不按照张起说的去做,那就是法不责众,到时候也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但如果自己上去,肯定会被打的很惨。 这几个家伙下手可不轻,要是被打断了手脚…… “张起,行啊,不给咱母子活路啊,那我就弄死你。” 说完这句话,女子将小孩放了下来,朝着张起扑了过去,两只手的指甲狠狠抓向了对方的脸。 这还不算,一口咬在张起的肩膀上。 一时间,整个州府门口都沸腾了起来。 张起虽然是个男人,但毕竟已经过了四十,力气也不见得比女人大多少。 一时间,两人打在了一起。 而他身后的小男孩则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惊呼声,怒骂声,哭声,交织成一片。 …… 张起有些想不明白,府门前的这场闹剧,到底是怎么结束的。 按道理说,堂堂长史,在府衙前,不应该如此无助才是。 但是大唐各州长史,只要刺史大人信得过,那就相当于二把手了。 刺史信不过你,也不过是个闲散之人。 “老爷,您终于回来了。求求你,救救朱投吧。” 张起刚一回家,他的夫人张朱氏就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什么?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么多伤,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没事,就是摔了一跤。” 张起吞吞吐吐,不知如何解释。 “不对,这分明就是被指甲刮出来的。” 张朱氏顿时脸色一变,“好呀,居然瞒着我带小的?” 身为朱家大小姐,张朱氏的身份也不低,说起话来自然是底气十足。 “夫人,您误会了。” “什么意思?你敢说,你脸上的伤疤不是女人留下的?” 大唐的女人,尤其是那些世家大族的女儿,在大唐的地位,丝毫不逊色于后世的女子。 就像房玄龄的妻子,在府里的地位如此之高,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他是范阳卢氏的嫡女。 所以张朱氏在府中,是个言出必行的人,否则张起也不会一直帮着朱投。 家里真的有个扶弟魔。 嗯,如果张起知道这两个字,肯定会觉得这两个字很贴切。 不管在什么时代,娶一个扶弟魔,都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情。 “是女人弄的,不过这事肯定和你想的不一样。你也看到了,我每天下衙都是第一时间回家,哪有时间养小的?” 张起对这位夫人也是宠爱有加。 “没时间?你还能没时间?” 张朱氏虽然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张起,但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张起脸上的抓痕。 不把这件事说清楚,她是不会安心的。 张起一脸的委屈。 今天在州府门口发生的事情,让他怒火中烧。 本以为回家之后会有一丝安慰,却不想…… 难怪都说,娶妻娶贤。 “夫人,这事我回来后想了许久,怕是朱投的原因。” 张起本不想说出自己的猜测。 但是,如果他不说的话,这个家就不会太平。 “啥?关我弟弟什么事?该不会是他派女人来抓你吧?” 听着张起的话,张朱氏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当然不是,不过他得罪的人太多了,我告诉你,这次来闹事的女子,背后有几个丘八随行,否则夫君何至于沦落到这等地步?” “你难道不知道,这市舶司是谁的吗?那珍宝阁又是何人所开?我早跟朱投说过,别管那么多闲事,现在怎么样了?这下好了,他们马上就要报仇了。” 一个女子,身边跟着几个丘八,这本身就是一个信号。 张起能坐到杭州长史的位置,自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事后略一思索,便有了几分头绪。 “你的意思是……是燕王?” 张朱氏本来十分愤怒,此刻却突然变得紧张害怕起来。 “我没有证据,不过仔细一想,敢在杭州府门口做这种事,而且还牵扯到了市舶司的势力,而且,这段时间,我也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所以,这件事情,很有可能是燕王府的手笔。” “原来如此!怪不得!” 张起看着张朱氏突然失魂落魄的样子,觉得有些奇怪。 “你不是让我帮朱投吗?” 虽然张起很想把朱投拖过来踢一脚,但作为一个成年人,他知道该怎么做。 “他刚刚来告诉我,今天朱家的两艘船,以偷税漏税的罪名,被市舶司的水兵给扣押了。船上的人还想要辩解,结果却被打得落花流水。” “更糟糕的是,他按照惯例,给了海军军官一袋金币,却被扣上了贿赂朝廷命官的罪名。” 张朱氏越说心中越是担忧。 虽然每一艘出海的船只,都要向海关缴纳关税,但这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 杭州市舶司也不是没有察觉到这一点,他们这些年一直对此视而不见。 为什么会突然袭击自己的家族? 原来是这个原因。 市舶司派人扣押了朱家的船只,又派了女人去府门口闹事,让夫君颜面尽失。 难不成,真的是他弟弟惹的祸? 张朱氏的气焰,顿时烟消云散。 “哎!” 张起一声长叹。 他现在能确定,今日之事,与燕王府脱不了干系。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我就说过,燕王不是好惹的,长安城里那么多世家大族,他都能闯出一片天来,怎么可能会被人欺负?这朱投竟然想要染指珍宝阁,简直是鸡蛋碰石头。” 第1330章唯一的办法,买下珍宝阁所有的东西 “老爷,这……这可如何是好?投儿没事吧?” 张朱氏原以为张家和朱家仍然是杭州城势大的家族。 可现在,面对燕王的几招,却是束手无策。 “那可不一定。还好他只是派了一个地痞去捣乱,并没有用什么手段,否则……” 张起心中暗自庆幸,幸亏自己劝住了朱投,让他不要去绑架珍宝阁杭州分号的掌柜。 否则的话,现在的情况就会变得更加复杂。 “这海上贸易,可是朱家最大的财源,若是朱家不能出海,我们还能做什么?”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如今的张朱氏,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大家闺秀了。 朱家自从几年前父亲过世后,在江南的势力就日渐式微,现在更是没有拿得出手的人才。 如果不是朱家,因为联姻的关系,跟各大世家的关系不错,怕是已经没落了。 “无论是杭州还是明州,船队想要出海,都不可能避过市舶司,否则就会被人抄了门,朱家若是还想要做海上贸易,就必须要赔礼道歉,向燕王府请罪。” 如果李想被罢免,或者不在杭州,那张起完全可以找人帮忙。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件事极有可能是李想一手策划的,如果他有什么非分之想,很可能会遭到更猛烈的攻击。 一不小心,他们家就成了给杭州各大豪门杀的那只鸡。 “那……那要不要让投儿到珍宝阁去跟他们的掌柜道歉?” 张朱氏这时候也没了主意,等着看张起如何说。 “准备一份厚礼,前往市舶司,见一见燕王。如果能见上一面,或许事情还会有转机,如果燕王执意要弄我们,哼哼,我们也只能拼个鱼死网破了。” 张起顿时眼前一亮。 张家本来就是靠着军伍起家的,虽然在大唐已经没有什么厉害的人物,但是家里的下人,还是有几个不错的。 “怎么会这样?” 张朱氏失魂落魄的跌坐在地。 …… 朱投心中一片冰凉! 先是钱桂那猪一样的表现,把他气得不轻。 再后来,他们的船队被舶司扣押,紧接着,大唐皇家钱庄又来催债了。 这一次借的钱,原本说的是下一年再还,但对方却要他现在就把钱还了,否则他就得把抵押给钱庄的各种田庄铺子卖掉抵债。 随后,他的姐夫也被刺史训斥了一顿,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别驾。 朱投最担心的还不是这些。 最让他担心和恐惧的是,他带着一大堆礼物,去了市舶司,却没有见到燕王。 就连拜访珍宝阁也全都失败了。 朱家在杭州的地位,一下子就变得岌岌可危起来。 不少跟朱家有生意往来的家族,最近的态度也变得暧昧不清。 “姐夫,要不,我们不做海运了?大唐那么大,燕王又怎么可能阻止的了我们?” “大唐虽大,但也没有人愿意因为我们而与燕王为敌。” 张起虽然当着妻子的面说了狠话,但现在想来,也没有什么好生气的。 要么承认自己的运气不好,要么…… “这件事的起因,是因为我们派人去珍宝阁闹事,如果我们花大价钱,把珍宝阁里所有的东西都买下来,然后让下人四处宣传,这样才能显示出我们的诚意。” 而就在这时,张朱氏却提出了一个看似无用,实则可行的办法。 “姐,我不服。” 朱投只觉得胸口堵得慌,一口气怎么也出不去。 张朱氏道:“不服有什么用?难道你要看着朱家在你手里覆灭不成?依我之见,我们不但要去珍宝阁采购,还要收买杭州城所有酒楼的说书先生,让他们对珍宝阁赞不绝口,让珍宝阁看到我们的诚意。” “这几天我出去的时候,总觉得有人在盯着我看,我想,他们是怕我们再冒险。辛亏我们没有冒险,不然的话,很有可能会全军覆没。” 这变脸也太快了吧,不过张起也没觉得丢人。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面子这种东西,真的不算什么。 “先拿出一半银子,平息此事,然后再去见一见珍宝阁的掌柜,表明我们的诚意。说不定,还能借此机会,与燕王府攀上关系。 朱投一阵无语。 …… 南洋的大海,完全不像是冬天。 李谊正站在甲板之上,拿着一张简单的海图,写着自己的航海日志。 贞观13年2月28,风和日丽。 昨日,格物书院号离开占城,一路南下,在半路上,就遇到了两艘大食商船,其中一艘商船,名为“大食”。 出海近三个月,格物书院号往往一天都遇不上一只船,但在南洋,大食商船却明显增多了。 南洋的气候确实如房教谕所说,十二月里,只要穿件短衫就行了。 在占城时,我看见那一年三熟的稻米,还有那些满身荆棘,臭气熏天,但味道鲜美的果子;有长达一丈的象鼻,还有……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当年燕王在书院时,曾经对所有人说过,让学生们多去大唐各地走走,至少也要去海上走走,见见世面。 这句话我以前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想,才知道这句话是对的。 …… 蒲罗中城,一座巨大的城堡内。 现在的它,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座城市了。 “房三郎,这些日子,码头上每日都有船只进出,附近过往的船只,也纷纷来此补给,看来这蒲罗中,的确是独一份了。” 周大福跟着张猛,在新的城市里巡视了一圈。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两千多名渔民留在了蒲罗,再加上那些从各地商人手中收购来的昆仑奴,蒲罗中的常住人口已经接近万人。 “现在来往的船只越来越多,我们得想个办法震慑住他们,否则想要让他们乖乖听话,那是不可能的。” 这年头,敢出海的,哪一个不是已经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 道义这种东西,对一艘漂浮在海面上的船来说,没有任何的用处。 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实力来说服对方,让对方害怕。 第1331章死缠烂打的顾家女 “确实是这样,看来登州造船作坊还需要再多造些船,此次回大唐,我会向燕王提议,在蒲罗中也设一处市舶司,让他们带着几艘战舰在这里驻扎。” 周大福想起来,这些日子,阿拉伯商船不断的停靠在蒲罗中,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大唐完全不同,已经发生过几次小摩擦了。 这样下去,肯定会出问题。 “蒲罗中的军力的确需要加强,不只是战船,城内也需要守卫。” 张猛已经意识到,蒲罗中的城对捕鱼队来说意味着什么,所以他才会继续在这里投资。 当然,他也没想那么多,也没想过在国外建立一座城,会引起什么连锁反应。 …… 豫章县,洪州。 云中都督府的第一批突厥人来到洪州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 唐通这一个月,忙得不可开交。 唐通是观狮山学院农业系的学生,虽然是唐俭的第三个儿子,但却不是靠着家里的人脉,留在了长安城里。 相反,这一次他主动请缨,跟着突厥人一起前往洪州。 洪州只是江南道的下州,无论是人口还是税收,都远远比不上长安城。 “唐郎君,这些大白菜越来越大了,我们终于有希望了。” 阿史那勇,原本是阿史那一族的一个分支,带领着一支千人的突厥人来到了豫章县。 一到豫章县,江流石等人就开始布置营地。 好在朝廷已经下令,所有的州县都会全力支持他们,户部还给他们准备了大量的农具,让他们在最初的不适应之后,很快就建好了自己的房屋。 于是,他们开始组织突厥人开垦荒地。 这么冷的天,怎么可能种水稻? 不过大白菜在豫章县还能种上。 突厥人虽然大多穷困潦倒,但是大部分人家里都有牛、羊、马,如果换成农具和稻米的话,他们的收入已经不逊色于大唐的普通平民了。 “等开春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播种,趁着这段时间,我们把水渠修好,引水过来。”王耀道。 唐通是农学院的学生,一直在关注着燕王府的南洋种植水稻,所以对农业还是很有研究的。 “要不要再修一条水渠?” 阿史那勇一脸的沮丧。 为了躲避薛延陀的威胁,这些突厥人都选择了向内迁移。 不过,连续的工作,让不少人都有些不适应。 “那是,冬天不修水渠,怎么能长得好?” 唐通见阿史那勇一副不太配合的样子,脸色一沉。 这些胡人,真当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了? 在豫章县,想要为所欲为,那是不可能的。 在观狮山书院的时候,王爷不是已经告诉过所有人,要怎么对付这些突厥人。 如果他们愿意合作,那就把他们当成自己人。 如果他们挑三拣四,不肯合作,那就不用客气了。 突厥人的总人数只有十几万,分散在山南道、江南道等地,基本上每个郡的突厥人都不会超过千人。 这些人,都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地方。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不是有当地人带路,这些突厥人根本不会有机会聚在一起。 就拿阿史那勇来说,他带了近千人,在豫章县安顿了一二百人,至于其他人,他甚至不知道该把他们安置在什么地方。 唐通并不怕他捣乱。 观狮山书院的学生,无论是农学院还是经济系,都是文武双全的人物。 在豫章县,他一共带了四五个学员,对突厥人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但是,我们天天工作,牧民们对我们很不满。” 到了豫章,阿史那勇才发现,原来自己也要亲自动手。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想着盖个房子,种点青菜什么的。 没想到马上就要修水渠了。 “阿史那勇,这些沟渠都是用来灌溉农田的,他们怎么会有意见?如果有人不同意,那就算了。” 阿史那勇一阵无语。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阿史那勇有些后悔了,他不该这么快就内迁了。 …… 最终,李想等人并没有在杭州府过年。 “芳芳啊,我们要去的方向是洪州,你们顾家好像在洪州没什么产业吧?” 武媚娘见顾芳芳根本就没打算回扬州,心里很不是滋味。 “武郎君,虽然在洪州没有什么产业,但也正因为如此,我才更该去。我这不是把生意做大了吗?” 顾芳芳对回扬州并不感兴趣,她觉得和武媚娘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生活。 每天不仅可以吃到好吃的,还可以体验到很多以前从未体验过的东西。 “顾管家,你家小姐闹得这么大,你就不管吗?” 武媚娘有些无语的看着顾芳芳身后跟着的顾雷。 “武小姐,如果我能说得上话,我们早就回扬州城了。” 顾雷的脸上,也露出了苦涩的笑容。 顾芳芳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对于她的性子可以说是再清楚不过了。 这丫头,聪明绝顶,一向是无法无天的。 扬州城第一才女之名,应该是靠着自己的努力得来的。 “王爷……”他的话还没有说完。 武媚娘见指望不上顾雷,便看向李想。 “这几个州都需要新的商人加入,顾家愿意投资洪州,本王觉得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这顾芳芳,跟武媚娘、雪晴她们不同,在这群人中,算是个活宝。 而且,看着武媚娘吃瘪的模样,李想觉得把她带到洪州,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顾家是江南数一数二的大家族,在洪州做生意,自然会吸引更多的商人加入进来。 再说了,等各府生产出大量的大米,总要有商人来运出去的。 光靠官府,效率太低。 “王爷,你就会欺负人。” 武媚娘撇了撇嘴,第一个上了船,一个人站在船头生闷气。 …… 从杭州到洪州,虽然不算太远,但也不算太近。 不过,考虑到这条路是沿着黄山山脉走的,再加上江南道现在的路况,想要到达那里,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李想等人选择的,就是长江。 第1332章燕王,快救救武郎君 冬天的江南还是很冷的。 尤其是长江一带,湿冷无比,就算是后世的人,到了冬天,也会觉得冷。 长江附近的几个城市,都能感觉到冬天的寒冷。 毕竟人家有暖气,你却没有。 “王爷,长江上的风浪,一点都不比大海小。” 刘谨与李想两人,正站在船尾,为讲解着燕王府的布局。 “冬天风大,有些地方难免会有些风浪,但长江毕竟是江南最重要的一条河,只可惜,它阻碍了货物从南到北的运输,所有的货物,都要运上船,才能上岸。” “这也是长江与大运河交汇处,扬州最为繁华的原因。我想捕渔队也可以在扬州设立分舵,把货物销往长江两岸。” “当然可以,不仅仅是扬州,还有杭州,泉州,广州,蒲罗这些地方的捕渔队,都可以在重要的州府设立分舵,既能将作坊出产的货物销往各地,又能及时收购各地的特产。” 就在李想与刘谨在交谈之时,船尾处传来顾芳芳一声尖叫。 “救命啊!” 李想还没反应过来,席君买已经抽出腰间佩刀,挡在李想身前,严阵以待。 “王爷!救命,武小姐掉进水里了!” 慌乱中的顾芳芳,喊了几句“救命”后,终于说出了重点。 “嗖!” 说完,李想便从船舱里冲了出来,直接冲向船尾。 李想坐的这艘船,是最大的一艘。 平时坐在船上,颠簸会小很多。 但现在,李想却觉得,这条船实在是太长了。 “救命啊!” 李想一路狂奔,直到顾芳芳的尖叫声响起,才停了下来。 “人呢?媚娘呢?” “王爷,在那!” 李想顺着顾芳芳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武媚娘时而沉入水中,时而浮出水面,两只手不停的拍打着水面,他连忙脱下外套,从船上跳了下去。 长江的海面上,波涛汹涌。 武媚娘和段嫣然在长安城的时候,偶尔也会去观狮山书院的温泉池里游泳,但她的水性并不是很好。 突然掉进长江里,寒风呼啸,又是寒冬,武媚娘的游泳技术根本派不上用场。 “噗通!” 李想纵身一跃,跳入长江之中,席君买紧随其后,丢下手中的战刀,纵身一跃,跳入长江之中。 如果燕王有个三长两短,那么,他这个侍卫也实在是太不称职了。 “快放下缆绳!” 刘谨是真的不会水,而且一群人跳下去,反而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只要确定了李想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刘谨就觉得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不会有任何的闪失。 “呼!” 李想连忙游到武媚娘的身边,却发现武媚娘的小手在水面上不停的拍打着水面,如果不把她救出来的话,恐怕会有生命危险。 至于落水的原因,暂时来不及想了。 “媚娘!” 眼看着一道水浪袭来,武媚娘竟然直接没入水中,李想顿时慌了神。 幸运的是,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李想都是个爱游泳的人。 而且,武媚娘落水的时间并不长,距离船尾也不算太远。 李想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一眼就看到了武媚娘消失的地方。 武媚娘在水里挣扎了两分钟之后,已经被水呛得快要晕过去了。 “哗啦!” 李想一只手揽住武媚娘纤细的腰肢,另一只手则拍打着水面,让自己浮出水面。 现在的武媚娘,恐怕还没有醒过来。 一般来说,一个落水之人,只要是清醒的,都会下意识的去抓人,把人拖进水里。 当然,李想现在根本没时间考虑这些。 “王爷,有我在,您先别急!” 就在这时,席君买也来到李想身边,见李想神色如常,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抓上绳子。” 没过多久,秦怀玉也抓着一条绳索,来到李想面前。 站在船尾的旱鸭子刘谨,这才放下心来。 “武郎君,你一定要平安无事。” 顾芳芳看着躺在李想身边一动不动的武媚娘,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就在刚才,她们正坐在船尾,谈论着江南之事。 顾芳芳最喜欢爬到自己家的院墙上,翘着二郎腿,欣赏着窗外的景色。 这一次,她大胆的坐在了船尾,而一向以淑女形象示人的武媚娘,也坐在了甲板上。 如果江面平静的话,只要小心一些,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不过,今天显然风大,而且顾芳芳还说起了她在扬州城欺负人的事情,让武媚娘笑得花枝乱颤,手也不由自主的离开了船舷,就不小心掉进了水里。 “张郎中正在另一条船上,速速让船队靠岸,将张郎中接来。” 看着李想顺着绳索缓缓浮了上来,刘谨也在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做。 “武郎君,武郎君,醒一醒,不要吓人家。” 当李想带着武媚娘从船舷上跳下,重新回到甲板上时,顾芳芳已经吓得瘫软在地,面无人色。 “别围着我,都散了。” 眼看着顾芳芳,雪晴,梅川慧子三人围了上来,李想当机立断,让所有人都散开。 很显然,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给武媚娘做心肺复苏。 “一二三。” “呼!” 如此反复了几次,武媚娘还没回过神来。 李想感到武媚娘的嘴唇动了动,顿时一喜。 “噗!” 随后,武媚娘就吐出了一口江水。 还好,李想已经湿透了,并不担心被淋成落汤鸡。 “吐吧,把能吐的都吐出来就行了。” 李想连忙提醒了一句。 虽然保住了一条小命,但如果不把刚才喝下去的河水全部吐出来,恐怕还是会拉肚子。 “什么?武郎君,你醒了,你醒了!” 顾芳芳不顾李想的警告,快步走到她的身边。 “咳咳!” 武媚娘的脸色渐渐恢复了正常,也许是因为她感觉到了李想的存在。 “别看着,赶紧让人熬点姜汤来。” 李想瞪着顾芳芳,一脸不爽。 不管怎么说,顾芳芳和武媚娘都在船尾,武媚娘掉进了河里,顾芳芳肯定也脱不了干系。 “雪晴,你带媚娘去房间换身衣裳。” 此时,李想才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已经被冻成了冰棍。 “王爷,我没事,您是不是为了救我,才跳河的?” 武媚娘感受着李想手臂上传来的温热,回想起昏迷前的记忆,心中暗暗庆幸,幸亏王爷没事。 第1333章洪州豫章 “走吧,我们去换身衣服,不然又要着凉了。” 李想轻搀扶起武媚娘,站起身来。 “哎哟!” 或许是她的双腿已经没有力气了,或者说,她根本就不想动。 李想一把将她扶起来,整个人都瘫软在地。 至于刘谨等人,一见武媚娘醒了,都离得远远的,生怕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 “雪晴,你的意思是,王爷是为了救我,才跳进河里的?” 船舱里,武媚娘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喝了一杯温热的姜茶,这才稍稍好了一些。 “嗯,我当时吓得不轻。那么高的甲板,风浪那么大,王爷说跳就跳。” 雪晴回想起李想跳下甲板的那一幕,整个人都呆住了。 “那……王爷救了我后,我为什么会醒来?我以前在益州见过落水之人,一上来就昏迷不醒,想要将他们救回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明明还在水里,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武媚娘虽然还记得自己醒来时的情景,但却并不记得之前发生了什么。 “这个……” 雪晴有些为难。 当时的情况,就连自己看了,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哪里还能说得出口? “雪晴,你倒是说说看。” 武媚娘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不得不说,武媚娘不愧是天之骄女,再配上她那妩媚动人的表情,连雪晴都为之心动。 难怪顾姑娘对她死心塌地。 …… 李想和他的船队,在润州停留了几日。 “可惜了,建康古城就这样变成了废墟。” 李想站在凉亭中,看着眼前的古城,感慨万千。 自东吴建都以来,东吴,晋,宋,齐,梁,陈六朝都曾建都于此。 可以这么说,经过三百余年的积淀,建康城已经变成了一座规模宏大、极具观赏价值的大城。 可惜,历史总是捉弄它。 “嗯,听说这里曾经是一座繁华的城市,人口过百万,不比长安逊色多少。不过,隋灭陈之后,隋文帝下旨,荡平建康城,将所有的宫阙城池都拆成了良田,大量的人口迁移到其他地方,现在偌大的都城却只是润州下属的江宁县。” 武媚娘的脸色已经好了很多,此刻正和李想并肩站在凉亭中,欣赏着周围的景色。 “江宁县的地理位置虽然不如扬州,但也不算太差,如果不是朝廷一味的打压,恐怕也会是一个富庶之地。” 大唐有很多潜力巨大的城市,李想虽然对江宁县现在的情况感到惋惜,但也不会去招惹朝廷里的大人物。 “燕王,朝廷真的把草原上的突厥人全部迁移到了江南道各处?其实,我觉得江宁县地广人稀,正好可以容纳大量的突厥人。” 一旁的顾芳芳忍不住开口说道。 然而,无论是李想,还是武媚娘,都装作什么都没听见。 这也太不讲政治了吧? 隋唐为什么会不约而同的打压古都江宁县? 那是因为它是六朝古都,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 如果突厥人在这里定居,那就…… “启禀王爷,这几日,我们一直都在江宁县耽搁。算算日子,咱们抵达洪州,也该是春耕时节了。要不,我们明天就出发?” 武媚娘是个聪明人,她知道,李想这次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在推广南洋水稻。 而且,南洋水稻的推广,对大唐的粮食产量,也有很大的帮助。 “好吧,我听说洪州的人不多,经济也不是很发达,但是大家都很爱读书,我也想去看看。” 自从李想建立观狮山书院以来,他就一直在关注着科举。 洪州附近,或者说江西,虽然科举不多,但上升的速度,却比普通州府要快得多。 看来,在后来的朝代里,江西的进士数位居全国之首,绝非偶然。 …… 由于是逆流而上,所以速度比较慢,好在距离并不远,李想终于在一月底抵达了豫章县的城门前。 “洪州以北,是个很适合种植水稻的地方,人少,水多。” 从长江进入鄱阳湖,再沿着章江往下游走,就能抵达豫章县。 至于章江,后世被称为赣江,乃是长江的第二大支流,水量充足,河面宽阔。 如果周围的水稻面积再大一些,那就方便多了。 李想:“这些年来,大唐的人口增长速度极快,如果不能及时干预,恐怕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据户部初步估算,光是贞观年间,就增加了近百万户,而且还在迅速增加中。等洪州附近的水稻种好了,肯定会吸引更多的人过来定居,到时候人口肯定会暴涨。” 按照历史记载,天宝年间,大唐人口最多达到了八千万。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八千万的数字,或许在贞观之治的最后几年,就能够达到了。 当然,前提是李世民的寿命要比历史上的长。 武媚娘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光是鄱阳湖周围的农田,就能养活几百万人了。” “启禀王爷,洪州来了几位大人。” 李想一群人,在码头上的时候,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 没过多久,洪州府衙、豫章县衙门的人都知道了李想来了。 别说李想是皇子,就算是一个长安来的普通官员,洪州府也得客客气气的。 由此可以看出,京官与地方官吏身份地位的差别。 “突厥人现在在哪里?” 李想可没心情和当地官员客套,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了起来。 苏州和杭州的视察,不过是走个过场,而洪州,才是李想要考察的地方。 李想最关心的,就是洪州,鄂州,襄州。 虽然他们都是后世水稻的主要产地,这些州郡在大唐的疆域之中,并不算什么,属于下州,所以长安城中的权贵们,并没有太多的兴趣。 而李想,则选择在这些州推广南洋水稻。 去这些地方的,也是观狮山书院的学生。 当然,扬州和苏州这些繁华的地方,也不是那么好去的,会有更多的机遇。 “燕王殿下,这些突厥人大部分都被安排在了章江一带,距离我们最近的桃花村,就是他们的聚居地。” 豫章县的曾行倒也是一把好手,朝廷给豫章县安排了近千名突厥人,他对他们的情况一清二楚。 第1334章期待用粮食换来妻子、房屋 “从豫章县城到桃花村有多远?” 一路乘船而行,船又大又舒适,还有美人相伴,倒也不算太累。 所以,李想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热情,他很想看观狮山书院和突厥人,是不是已经做好了春耕的准备。 早稻播种的时间,一般在惊蛰到春分这段时间,错过了这段时间,按照如今的播种方式,基本只能按着一年种一次。 洪州的土地肥沃,一年可以种植两季,李想并不希望这个好的开始,出现什么幺蛾子。 “桃花村在城西北五里外,骑马用不了多久。” 曾行是贞观二年的进士,在洪州也是个实干的人,看着李想把工作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也有些期待。 曾行出生于一个没落的地主之家,但他来到洪州,已经整整十二年了。 他的官职,在豫章县的县令之位上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没有升迁。 这与他不会讨好上级有很大的关系。 当然,这也和他的家世有关。 李想说道:“那就去看看吧!” 桃花村是一个很棒的地方. 村子就在章江的旁边,四周都是肥沃的土地。 阿萨塔只是一个突厥的普通牧民,虽然骁勇善战,但是他们每天都被薛延陀部族欺压,早就厌倦了草原。 这一次,能前往洪州,他心中的喜悦多于担忧。 天天有饭吃,这可比大草原强多了。 刚来桃花村时,阿萨塔还有些不适应开垦农田。 不过,阿萨塔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环境,成为了周围两百多个突厥人中,开垦出来的土地最多的一个。 按照朝廷的规定,开垦出来的土地,只要不超过一百亩,就都是你的。 有人可能认为,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开垦荒地,只给一百亩地,是不是太抠搜了? 李渊年间,曾颁布“均田令”,凡成年男子可得百亩田,其中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 所谓的“匀田”,就像是朝廷租给你的田地一样,人死了,地也就不属于你了。 只有永业田,才是你自己的土地,可以自由地购买出售。 实际上,朝廷的田地并不多,能分到一百亩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就拿关中道来说,人口密度太大,一户人家的田地,最多也就三十亩左右。 尤其在人口不断增长,而相对和平的年代,无主之地日益缺乏,农民缺田的情况更为严重。 说句不好听的,在关中,一户人家最多也就是几十亩地,能有一百多亩的,那都算的上是富农了。 两相比较,可见朝廷在推广南洋水稻上,下了不少功夫。 你可以开垦出百亩良田,由当地官府为你登记造册,成为你的永业田。 “阿萨塔,你的家族已经开垦了五十多亩地,难道你还想在江边开垦荒地吗?” 春日的下午,阳光明媚,并没有让人感觉到太冷。 阿萨塔挽起了裤腿,快速的用镰刀在荒野上收割着芦苇。 阿史那勇成为了桃花村的村长,享受到了一百亩的土地。 不过,他毕竟是村长,每天都会在村子里转上一圈,邀请唐通等观狮山书院的学生过来,指导他们开垦荒地。 “阿史那村正,我听唐郎君说,再过半个月,就能种水稻了,所以,我想趁着这个机会,多开垦几块地。” 阿萨塔还带着自己的母亲和妹妹来到了洪州,他渴望改变一家人的命运。 他在路过关中道时,就看到了许多令人羡慕的农家生活。 而且,大唐的郎君还在桃花村开了一所私塾,愿意教他们识字,这让阿萨塔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这些胡人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但对中原文化的博大精深充满了敬畏。 在过去,部落里面只有少数几个人识字,其他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 但是在桃花村,却有专门的人来教他们识字,也有医生给他们治病。 这让阿萨塔等一众突厥人都松了一口气。 “还是你勤快,哪像那几个,成天叫苦连天,害得我前些日子被唐郎君骂得够呛。” 一想到唐通的目光,阿史那勇就一阵心慌。 这一路上,观狮山书院的郎君都很和善,给人一种好欺负的感觉。 直到有一名突厥人胆大包天,调戏了一名大唐女子,然后被唐通直接就地斩杀,阿史那勇才知道,这些唐人并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大唐朝廷将突厥人迁移到桃花村后,所有的村庄都交给了这些学生来管理,而唐通,则是里正,也就是阿史那勇的上司。 “唐郎君昨天在夜校的时候,就告诉我们了。等秋收结束后,他就会给我们盖一栋宽敞的房子,再给我们买几个新罗和倭国的女奴。” 阿萨塔难得的笑了笑,似乎已经看到了秋收之后,他用自己的粮食换来了妻子、房屋和其他物品的幸福画面。 近几年来,定襄、登州一带的奴隶买卖十分兴旺。 越来越多的边境势力,加入到了这场猎杀奴隶的盛宴中。 就算是扬州这种偏远之地,也会有专门的奴隶船,将奴隶运到这里来卖,价格也比其他地方要高得多。 “有这份心就好,唐郎君都说了,只要大家都好好种田,每家几百亩地,一年下来,说不定能卖出几十贯,长安城里的寻常百姓,都比不上你这份收入。” 身为村正,阿史那勇特意去了解了一下桃花村即将种植的南洋水稻。 如果唐通所言不虚,那么这群突厥人或许真的过得比长安城里的百姓还好。 当然,他也没想过,随着水稻产量的提升,价格会下降。 虽然不是一文不值,但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一年也赚不了几个钱。 “我听说,从明年开始,我们村子里就要建一所私塾了,家里有孩子的,都可以去私塾上学了,这日子过得可好了。” 阿萨塔一边快速的收割着干枯的芦苇,一边对着阿史那勇说道。 这些芦苇,可以用来做肥料。 阿萨塔把唐通的话牢牢记在心里。 第1135章种田能手,花木兰 “王爷,这里是我们桃花村新开垦出来的一块地,有些地已经开垦出来了,随时都可以用。” 阿萨塔与阿史那勇交谈之时,几匹骏马停在不远处,果然是李想带着刘谨等人。 由唐通带队来视察桃花村。 “突厥人怎么这么积极?” 对于突厥人的心态变化,李想还是非常在意的。 边陲的胡人,根本不可能成为大唐的一份子。 但是,如果他们内迁到了遥远的江南道,那就不一样了。 这会不会成为地方动乱的源头呢? 或者,慢慢的融入其中,将自己当成唐人,过几代人,成为真正的唐人? 这也是李想最关心的问题。 “一开始,一些突厥人因为不习惯下地干活,一直抱怨不休。不过,经过这几天的恐吓,又树立了几个愿意配合的榜样,大家都好了不少。” 唐通知道李想是个什么样的人,将桃花村的情况告诉了李想。 “光靠威胁,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想要让他们心甘情愿的种地,还得给他们足够的好处。” 李想可不认为这些突厥人会心甘情愿的成为大唐的子民。 但如果安安老老实实地种地,赚到的钱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多得多,人总是会趋利避害的。 能过安稳日子谁愿意刀口舔血啊? 真以为朝廷不准备对付突厥人吗? “是啊,所以这段时间,我就用夜校,还有其他的办法,不停的给突厥人洗脑。 唐通是观狮山学院农业系的高材生,平时最喜欢模仿李想的话。 “洗脑”这两个字,就是他从李想那里学到的。 “既然要种地,那就得想办法激励农民。比如谁家种的稻谷最多,县府可以给他一个‘种田能手’什么的,挂在自家门口。” 这样的荣誉称号,花费几乎为零,但是在很多时候,效果却是相当不错。 当然,这只是名义上的,更重要的是利益。 “殿下英明,如果豫章县对那些获得了‘种田能手’称号的村民给予一定的优待,他们一定会更加积极的耕种。” 唐通一听就明白了。 “王爷,没有里正的允许,突厥人是不能离开自己的地盘的,如果让这些‘种田能手’自由进出,一定会有很大的吸引力。如果再给他们一些物质上的奖励,效果会更好。” 一旁的刘谨也开口说道。 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钱,只要能激发突厥人的积极性,好处就是显而易见的。 “这几天你们好好商量一下,春耕之前,先把这个规矩定下来,然后在洪州所有的突厥人聚居地推广。” 桃花村的情况,比李想预想的要好很多,这也给了李想很大的信心。 “唐郎君,你怎么又来了?” 阿史那勇早就发现了这群人的到来。 他曾经也是突厥人中的一个小贵族,什么场面没见过。 看着被唐通簇拥着的锦衣华服郎君,身后跟着几个膀大腰圆,腰间挎着一把大砍刀的壮汉,他便知道桃花村来了贵人。 那还不赶紧上去露脸? “阿史那勇,快来拜见燕王殿下!” 唐通一边说着,一边凑到李想身边,将阿史那勇的情况说了一遍。 “燕王殿下,阿史那勇有礼了。” “哪里哪里,听说你们将桃花村打理的很好,很不错嘛。” 李想看着阿史那勇,虽然穿着一身唐服,但是相貌却和唐人有很大的不同。 “桃花村能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多亏了唐郎君和观狮山书院的几位学生。” 唐通和他的几个同学,虽然住在豫章县,但是却一直在突厥人的安置点忙碌着。 这几个月来,唐通等人除了教导突厥人开垦荒地,建造房屋之外,大部分时间都在充当着教书先生的角色。 同样的话,从教谕口中说出,和从普通人口中说出,效果截然不同。 “南洋稻米,一年可以收获两次,只要你种得好,就能娶妻生子,你身为桃花村的村长,还请多多辅佐唐里正,大唐对有功之人,必有厚报。” 李想和阿史那勇并不熟,只能随口胡诌。 但在阿史那勇看来,这一切都是真的。 李想是什么人? 这可是大唐的皇子。 这要是传出去,自己在村子里的名声可就大了。 “燕王殿下尽管放心,我阿史那勇对大唐忠心耿耿,绝不允许桃花村有任何差错,也不允许附近村庄发生任何危险。” 阿史那勇身为阿史那家的旁支,自然知道李想想要看到的结果。 这样的目光,绝非阿萨塔这种辛勤劳作的牧民所能拥有的。 “好,我等着!” …… 李想的离去,并没有影响到长安城。 甚至因为这些年国力的飞速增长,长安城也变得越来越繁华。 一个国家有多繁荣,从娱乐业的发展就能看出来。 且不说平康坊里日夜繁华,光是观狮山书院的戏剧院,就足以说明一切。 “任老头,你这一天至少赚了十几个银币吧?一会儿请我吃饭?” 戏剧院门口,老任已经把倒卖和倒卖当成了自己的主要工作,忙着指挥着手下们低买高卖。 “韦掌柜,没想到你也来了。” 老任一看是城南马车作坊的老板韦宝,立刻换了一副笑脸。 “《花木兰》今天第一次公演,我怎么能不来呢?” 韦家的马车作坊虽然被燕王府给毁了,但韦宝来还是能在这里看戏的。 没问题,戏剧院在长安城之中,是出了名的高雅与平民的娱乐之地,每一次有新的演出,都会成为当时长安城最热门的话题。 如果不看的话,很难跟人交流。 “你果然没有看错人,《花木兰》太火了,长安城里的贵族都来看了,一张票都买不到。前排的票,翻倍都不一定能买到。” 老任几乎垄断了戏剧院周围的黄牛党,对哪出戏最火,他最清楚不过。 这种感觉,就好像前世的演唱会一样,有些哪怕你给了优惠,也不会有人来。 可也有一些,哪怕价格再高,都会去看。 人气好不好,一眼就能看出来。 第1136章狼烟起,江山北望 “听说《花木兰》要搬到剧院里去了,木兰诗已经成了所有酒楼说书先生的必修课了。昨天我去五合居的时候,看到郭得刚在说花木兰。” 经过那件事,韦宝也变了不少。 他对彭芝这个做掮客生意的人,态度好了许多。 毕竟,他的马车行,得靠着中间人的引荐,在才能卖出去。 要不然,就算彭芝再信任老任,韦小宝也不会搭理他。 “听说因为《木兰诗》的缘故,西市的马生意不好,不过鞍子生意却是越来越好了。” “是不是真的厉害,到时候你就知道了。那我就先走了,改日再找你喝酒!” 说完,韦宝便走了出去。 …… 燕王府。 “嫣然,你不去看看《花木兰》的第一场演出吗?” 李雪看到段嫣然已经有了身孕,便坐在了她的身边。 “彩排的时候我去看了,今天的首映式人特别多,我就不去凑热闹了。” 李想离京后,段嫣然更是深居简出。 除了偶尔回娘家一趟,就是进宫陪陪长孙皇后,其他的时间,她基本都待在别院里。 好在燕王府的院子很大,倒也不会让人觉得憋闷。 “我一进来,就看到兕子跟小玉米兴高采烈的走了出来,这两个小丫头,已经是长安城的新主人了。” 在李雪的记忆中,兕子是一个很安静的女孩,但这半年来,她和小玉米相处的时间长了,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小玉米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出王府,《花木兰》的首映礼,她怎么可能错过?” 段嫣然一脸的无奈,感觉这个女儿,她是真的管不住了。 事实上,对于两岁左右的孩子来说,看戏的话,大部分都是看热闹的,根本看不懂。 可谁知道,越是热闹的地方,小丫头就越是喜欢。 就连负责保护他的秦怀道,也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二哥以前太宠着她了,把她惯坏了。” 李雪也是没辙了,不过她心里已经打定主意,等孩子生下来,管他是男是女,都要严加管教。 “不说她了,你最近可好?我听说你之前一直有严重的孕吐症状,这几天不是已经好了吗?” 段嫣然确认之后不久,李雪也有了身孕。 李雪和任何一个新妈妈一样,都在担心自己的孩子会不会发育不良。 “好多了,孙神医给我讲了很多饮食上的注意事项,我现在也不敢乱吃了。” 李雪是个吃货,对于一个吃货来说,想吃却不能吃,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段嫣然和李雪正说着话,小玉米和兕子就来到了戏剧院广场的入口处。 “等等我,小玉米!” 马车还没停稳,小玉米就带着金毛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把秦怀道吓了一跳。 至于兕子,则是紧随其后,身后还跟着一个侍女。 “滚开!让开!” 小玉米穿着一身月白色梅花绣梅花裙,上面绣着五颜六色的花朵图案,头上扎着两个小辫子,脚上穿着一双淡粉色的鲸皮长靴,手里拿着一条细细的铁链,铁链上拴着一只威风凛凛的藏獒。 藏獒虽然还未满半岁,但体重却已经突破了百斤大关,而且一天比一天重。 一条大狗突然出现在戏剧院门口,吓得周围的人纷纷往后退去。 虽然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看这架势,就知道这人不好惹。 “兕子,动作快点,马上就要开始了。” 小玉米也不管金毛会不会闹出什么乱子来,见人多的地方就往哪里跑,秦怀道吓了一跳,连忙跟了上去。 “这是哪里来的野丫头,怎么能带着这么大的狗到处乱跑呢?” 今天是休息日,何勤勤和杨本满一起来看《花木兰》的。 “哼,敢在戏剧院门口如此嚣张的,整个长安城能有几个?” 杨本满看着趾高气扬的小玉米,心里很是不爽。 “这位姑娘好像是晋阳公主,难道……” 贺勤一听杨本满这么说,大概也猜到了眼前这个女孩是谁了。 “是啊。我可是参加过一次周岁宴的,这长安城里,怕是独一份了。看她的样子,比高阳公主都要跋扈。” 杨本满眼睁睁的看着小霸王冉冉升起,却又无可奈何,这让他很是恼火。 毕竟,她才三岁啊! 算了,眼不见为净。 …… 小茜看着她穿过人群,径直走进了检票口,却没有一个人敢说什么,这让她很是兴奋。 “我听紫霞姐姐说,燕王对永平县主很是疼爱,现在看来,传言不假。” 淼淼随着人流慢慢的往检票口走。 好在演出快要开始的时候,戏剧院那边又多了几个检票口,所以大家都加快了脚步。 “要是天下女子都像永平县主这般逍遥自在,那该多好?” “大白天的,醒醒吧。” 淼淼对着自己的贴身侍女翻了个白眼。 你一个小小的丫鬟,怎么能跟公主相提并论? 有这种想法就是罪过。 好在人越来越多,小茜也顾不上看小玉米了,生怕被人趁虚而入。 “走吧。” 戏剧院内,随着大幕缓缓拉开,“花木兰”两个字出现在舞台上,与此同时,一阵急促的军鼓也响了起来。 原本还有些喧闹的剧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倒是老韩,在战场上厮杀了大半辈子,陡然挺直了腰杆。 自从和吐谷浑一战之后,他已经很久没有亲自上阵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 如今李靖隐居不出,他这位亲卫又恢复了平日里的无所事事。 好在这段时间,老韩最喜欢去的就是戏剧院,光是《白蛇传》,就被他看了好几遍。 老韩对《花木兰》这种女主角的戏并不感兴趣。 但一想到是战争题材,他还是忍不住买了一张票进去。 “狼烟起,江山北望!” 鼓声之后,一群军伍打扮的人上台,唱着一首老韩从未听过的曲子。 这首歌听起来有些怪异,但却是让老韩热血沸腾。 这首歌真好听! 实在是太贴切了! 戏剧院的出品,就是好东西。 “心似黄河两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说到这里,老韩不由想起了自己在战场上和吐谷浑的战斗,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不由得热泪盈眶。 第1137章堂堂大唐就要四方来贺 这句话,好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他曾经带着将军深入突厥人的腹地,冒着生命危险,不顾一切的冲了过去。 他所过之处,所有和大唐为敌的势力,全部灰飞烟灭,谁能与之抗衡? “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他乡。” 老韩抿着嘴,强忍着泪水。 当年与将军并肩作战的那些兄弟,如今都已经不在了。 这二十年来,死了多少兄弟? 也正是因为如此,大唐才会有今日的盛世。 “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大唐要让四方,来贺!” 随着一首歌的结束,不少观众都跟着唱了起来。 大唐是一个尚武之国,立国二十余年,几乎年年征战,尤其是最初的十几年,几乎每一年都在战争中度过。 遥想当年,突厥入侵长安城的时候,大唐是何等的屈辱。 可以说,这首《精忠报国》,在《花木兰》正式上映之前,就已经让所有人都为之疯狂了。 “这首词,应该就是燕王所作吧?也只有他,才能写出这样一首诗来。” 淼淼坐在第一排,听见了鼓声,听见了马蹄声,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气息扑面而来。 不过,还没等她喘口气,一个美丽的女人,就出现在了舞台上。 一只大鹅在舞台上晃来晃去,配合着织布机的轰鸣声,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感觉。 “吼!” 就在观众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只獒犬突然从舞台上跳了下来,一爪子下去,那只大鹅就倒在了地上,鲜血淋漓,吓得正在织布的“木兰”尖叫了起来。 台下的许敬宗情不自禁地用袖子遮住了自己的脸。 这剧本不对啊。 这小玉米,又开始捣乱了。 看戏的时候,怎么就没给金毛牵好绳子。 “回来,金毛!” 小玉米对金毛的表现也很惊讶。 她这才想起,刚才光顾着出去了,忘了喂金毛吃的。 难怪这家伙一见到大白鹅,就忍不住要杀了它。 还好舞台上的画面一转,两个阵营的演员在台上你来我往,不时有人喷出一口“鲜血”,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紧接着,花木兰的爹收到了一张紧急征召令,这是剧情的第一个转折。 “大师兄,长安城的女人们,会不会因为《花木兰》的出现,也开始模仿女扮男装?” 狄仁杰带着刘广一起来看花木兰。 “这可说不准,自从上次《梁山伯与祝英台》之后,书院里就有不少同学确认同学是不是女扮男装来上课的。说不定,那些大家闺秀已经有穿男装出门的了。” 狄仁杰虽然只有十一岁,却已经有了一种成熟稳重的气质。 如果不是他的身材比刘广要矮一些,恐怕别人都会把他当成大师兄。 “老师离开长安城半年,长安城之中,依旧流传着关于他的传说。” 刘广想起最近几部很火的戏剧,都是师父闲着没事,跟周围的丫鬟们开玩笑的时候写出来的,不由得肃然起敬。 老师果然名不虚传。 随手就是一段又一段的经典。 不像他,连微积分都看不懂。 难怪老师有时候会说我是乐色! 虽然听不懂“乐色”是什么意思,但从这语气来看,绝对不是夸奖。 “师尊乃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自然非我等可比。这戏剧院里的东西,于他而言,不过是雕虫小技而已,倒是更注意格物学院的各种理论与实验。” “师兄,在我看来,你的算术虽然重要,但如果能和格物学院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或许你会有更大的成就。” 狄仁杰的语气,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师弟。 不过在见识到这个小师弟的不凡之后,刘广也只能认了。 “这倒也是。就拿格物学院提出的力学理论来说,其实和算学有很多相似之处,我之前并没有深入的研究过,现在看来,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刘广想了想,觉得狄仁杰说的很对,于是,他决定回去之后,将自己的数学知识,与格物学院的知识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 “好!” 狄仁杰与刘广交谈之时,舞台上的剧情已经进入到了花木兰奋勇杀敌的阶段。 紫霞身材高挑,穿着一身简单的盔甲,看起来英姿飒爽,吸引了不少少女的目光。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看了花木兰,我就不想再看别的戏了。” 老韩可不是狄仁杰,刘广,这么精彩的一出戏也能走神。 从头到尾,他都在仔细的看着,时不时的和自己在战场上的经历进行对比。 随着《秦王破阵乐》的奏响,大幕缓缓落下。 所有人都意识到,《花木兰》结束了。 “杨兄,你觉得如何,这歌剧团出品的东西,可从未让我失望过。” 贺勤和杨本满两个人走出了戏剧院,不由的有些失神。 两人这才回过神来。 “这出戏确实不错,尤其是那首《精忠报国》,更是精彩。不过,燕王有这样的才华,却不想着为国效力,却将精力放在了儿女情长上,实在是有些不妥。” 杨本满是个倔脾气,根本不会帮李想说话。 “当年,燕王在观狮山书院与学生们授课,我无意中看到了一本笔记。其中有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 “什么话?” “这件事情事关重大,大唐也好,观狮山书院也罢,都是如此。燕王殿下说,“宣传是一把神剑,这戏院里的戏,也是宣传的一部分。” 何勤的侄儿去年才进了观狮山书院,但这件事,他并没有告诉杨本满,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事实上,长安城中将自己的孩子送到观狮山书院读书的人,已经越来越多,只是还没有人去宣扬罢了。 “宣传?难道不应该是礼部考虑的问题吗?” 杨本满不明白,何勤为什么会对这句话如此推崇。 “礼部是有教化之责,但百姓们可不爱听他们的。就拿《精忠报国》来说,光是这一首歌传出去,不知道会有多少青年才俊想要为国效力?” 贺勤的格局比杨本满要高多了,这一点从他看问题的角度就能看出来。 第1138章有奖励,也有惩罚 “快躲开!” 杨本满还没想好该如何反驳,一条獒犬已经从他面前走过,他躲闪不及,差点被獒犬撞到。 “你……” 杨本满本来还想骂人,结果一看,居然是永平公主养的那条狗。 话还没说完,就戛然而止。 如果换做是李想,他说不定还真要怼回去,毕竟输了也没什么丢人的。 不过,面对三岁小姑娘,赢了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输了更是丢脸。 这些年来,杨本满吃了不少的亏,也学乖了。 他虽然嘴上说着看不起李想,但目光却一直盯着燕王府的一举一动。 只要是能跟上的,他都会跟着学。 最好的例子就是棉花,他准备在今年种上几十亩地,这样才能保证种子的充足,以备不时之需。 “杨兄,咱们走吧,出来的人太多了,再不走的话,又要堵死了。” 何勤看着远去的獒犬,又看了一眼杨本满,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李想带着一群人,在章江渡口巡视了一圈,检查了一下每一户人家的插秧进度。 今年的天气比较暖和,春季来得比较早。 到了二月底,秧苗就能移栽了。 “王爷,光是豫章县一千多名突厥人,再加上当地居民,就已经种植了二十万亩水稻,光是豫章县的粮食,就能达到一百万多斤。用不了几年,大唐的粮仓就会被填满。” 唐通站在李想身后,兴致勃勃的讲解着豫章县的发展规划。 豫章县地理位置极佳,南边的州府地势崎岖,住着许多来自各地的山民,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虽然同属鄱阳湖,但文化底蕴和豫章县比起来,还是差了不少,在人口方面,豫章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如果自己能够在这里混出点名堂,回到长安城之后,说不定还能混个一官半职。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随着水稻产量的增加,粮价肯定会下跌,这其中的关系,我们要好好想想。” 一国的粮食储备,自然是多多益善。 可谷贱伤农,如果朝廷对此不加重视,终究会影响到粮食生产。 但至少在短时间内,这个问题不大。 先解决了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然后扩大酿酒厂的规模,扩大棉花的种植面积,让粮食的产量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而不是只有粮食。 “王爷,百姓种南洋水稻的事,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我觉得,我们应该想办法。” 刘谨对现状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豫章县是最好的选择,但洪州其他县的情况就不一样了。 “刘谨问的这件事确实事关重大,稍有差池,就可能影响南洋的水稻推广计划。” 武媚娘也是这么想的。 一个村子里,那些迁徙过来的突厥人,有的在开垦荒地,有的在种地,有的觉得朝廷给了他们粮食,就算他们不干活,县衙也能养活他们。 这样的人,就是一个祸害。 “这还不简单?” 李想眼珠一转,立刻有了主意。 “什么?简单?”武媚娘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听。 “王爷,您有办法吗?”刘谨看向李想,眼中满是期待之色。 “很简单,就用一种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手段。至于奖励,我之前已经说过了,现在是时候惩罚那些落后的人了。” 李想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一些突厥人甚至认为,来大唐就是为了享福的。 是不是疯了? 刘谨:“以儆效尤?” “不错,水稻产量倒数的突厥人,需要多做一个月的苦役。如果连续两年都是倒数,就会被贬为奴隶,被朝廷没收土地,让他们去修路。” 李想曾经想过,要不要把所有的突厥人都派到大唐的各个地方去修路。 但是这些年来,突厥人一直都很安分,再加上李世民想要表现出天可汗的大度,所以这个提议还没有实施就夭折了。 但是现在,这些突厥人已经投靠了他,如果他还敢反抗,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只有那些听话的突厥人,才有资格被当做人类来对待。 “还有一点,突厥人和我们不一样,他们之间肯定会有矛盾,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变成动乱的源头,王爷您提出内迁,肯定会受到很多人的非议,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还是要早做打算的。” 李想带着众人来到洪州,首先调查的就是突厥人的内迁之地。 如何安置这些突厥人,如何避免以后的麻烦,刘谨认为,还是要先从洪州开始。 “刘谨的顾虑,我有一个办法,这些突厥人男女各不相同,我们倒是可以考虑一下通婚。比如说,突厥女子嫁给大唐本地人,就能多分二十亩良田,县府也会给她们两贯银子。” “媚娘说的没错。不过,我有个主意,需要唐通他们去做。” “燕王,王爷但说无妨,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唐通闻言,连忙附和道。 “我也不需要你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做,我只是想要让你们走得更远一些。大部分的突厥人都不会说唐人的语言,更别说是汉字了。你们可以制定一个标准,鼓励突厥人说唐语,穿唐服,行唐礼,尤其是突厥人的孩子,要从小培养他们成为唐人的骄傲,让他们有机会成为唐人的户籍。” 这个时代的其他国家,对大唐都是敬仰有加,和后世完全不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稍加引导,这些突厥人就会努力成为大唐的一份子。 “王爷,如果突厥人继续分散在村子里,用不了几十年,整个洪州就再也没有突厥人了。” 武媚娘听了李想的话,顿时来了兴趣。 毕竟,李唐皇室就是胡人后代。 就连关中的王公贵族中,也有不少是胡人的血脉。 只是久而久之,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天下人,都将他们当成了汉人。 只要给他们足够的压力,足够的利诱,他们就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至于那些冥顽不灵的…… 嘿嘿,我们正好缺奴隶修路。 真当朝廷把他们送到这里来是为了享福吗? 第1339章失踪的突厥人,死了! “好了,刘谨,你和豫章县的县令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想出个好办法来,我们先在豫章县试一试,如果效果不是很好,下个月就会在周围几个县推广开来。” 只是几句话,就已经决定了许多突厥人的命运。 …… 桃花村,阿史那勇照例走出了自己的小院,沿着黄泥路往前走去。 昨天李想赏赐给阿史那勇一坛五粮液,让他高兴坏了。 “村正,出事了,出事了。” 一大早,阿史那勇就遇到了刚刚从农田里赶回来的阿萨塔。 “怎么回事?” 阿史那勇有些不满。 如果不是阿萨塔是桃花村种植水稻的楷模,他早就破口大骂了。 “大罗特尔不见了。” 阿萨塔脸上露出一丝惊慌之色。 大罗特尔和阿萨塔走得很近,在桃花村里面,两个人都很老实,也很努力。 除了阿萨塔之外,大罗特尔开拓了整个村庄最大的土地。 再加上他们家的地,基本都是靠着章江的支流,虽然有的地方是沼泽,但只要小心一点,也能种出水稻来。 “我昨天早上还见过他,怎么会不见了?” 阿史那勇脸色大变,自从带着一群人来桃花村以来,还从来没有人失踪过。 “他有没有可能偷偷去了豫章县?” 阿史那勇再次问道。 突厥人是不能随意离开村子的,但是那些去过县城看过的人,却是心痒难耐。 桃花村里的很多牧民,现在都学会了穿上唐人的服饰,戴上斗笠,这样走起来,就不会被人认出来了。 “村正,大罗特尔不可能去豫章县,他下午还跟我说,要去找唐郎君,问问他施肥的事情,怎么会跑到镇上去?” “而且,他老婆还告诉他,大罗特尔昨天晚上去章江了,到现在还没回来。他老婆还以为大罗特尔会像往常一样在田里干活,所以也就没多想,结果……” “走吧,去看看大罗特尔的家。” 阿史那勇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或许,这会成为桃花村成立以来,首次发生的命案。 如果不把这件事情弄清楚的话,以后想要带领这些人工作可就难了。 “村正,请帮我把我的大罗特尔找出来,他一晚上都没回来。” 阿史那勇刚刚回到大罗特尔的家,就被一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女人缠住了。 不过,阿史那勇对这个女人没有太多的好感,毕竟她的丈夫一夜未归,她却直到第二天才察觉到不对劲。 “行了行了,哭哭啼啼有什么用?你昨天晚上睡得怎么样?” “我……我睡的时间不长。桌子上还有吃的,我平时都是这么做的。” “那你昨晚没醒,没注意到大罗特尔不在吗?” “今年我们家种了太多的稻子,我这一天都在忙,有点累,就…就…就……” 阿史那勇已经猜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阿萨塔,把所有人都召集起来,我们分散开来,在周围搜索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大罗特尔消失的原因,让阿史那勇百思不得其解。 大罗特尔已经好几个月没离开过桃花村了,根本不可能跟附近的村子有什么恩怨。 而且,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他也不能贸然前往陌生的地方。 说不定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发现大罗特尔正在某个田埂上呼呼大睡。 阿史那勇不禁自我安慰了一句。 “大罗特尔!” “你在哪里,大罗特尔?” “大罗特尔!” 这些突厥人还算团结,一听说大罗特尔失踪了,所有人都放下了手里的活,过来帮忙。 桃花村周围没有树林,稻田一望无际,连个人影都没有。 “村正,出事了!” 又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有细心的村民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呼呼呼”的一声巨响,在场所有人都听到了。 阿史那勇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咦!这双鞋!” 在阿史那勇的面前,出现了一双崭新的鞋子。 显然,没人会这么奢侈,把一双崭新的鞋子扔在这里。 “这个,村正,这双鞋,似乎是大罗特尔的。” 阿萨塔也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村正,这附近就是章江,有没有可能大罗特尔是失足落水了?” “也许他掉到沼泽里去了,这片土地上,只有大罗特尔一家人在开荒。” “不可能,章江两岸的水并不深,就算是不小心掉下去,也不会有什么大碍。这几天没下大雨,水流也没那么急。” 村民们七嘴八舌的说着。 “村正,你看,这边,那边有双腿……” 一个河边的村民跑了过来。 阿史那勇身为一个小部落的首领,对于死亡并不陌生。 所以,他并不会被这条腿吓到。 “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咬断了。” 阿萨塔此时已经没有了悲伤,他站在那里,仔细的看着腿上的伤口。 “村正,大罗特尔有没有可能被老虎吃掉了?” 别看桃花村就在豫章县城旁边,但那时候可不是后世,只有在动物园里才能见到老虎。 桃花村的村民们,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已经猎杀了两头猛虎。 所以,有这样的猜测也是正常的。 “不是,伤口也不像咬伤。而且,如果是老虎的话,为什么这里什么痕迹都没有?” 听到这句话,阿史那勇的表情有些困惑。 很显然,有什么事情,在桃花村附近发生了,只是不知道而已。 未知的东西,才是最可怕的。 搞不好,桃花村蒸蒸日上的发展,都要被这件事给毁了。 …… 下午的时候,豫章县,李想已经接到了消息。 “人确定死了没?” 李想听完唐通的汇报,也是一脸懵逼。 “我看未必,不过具体是怎么回事,回头问问豫章县的县令,说不定他会知道的更多。” 说曹操曹操就到。 唐通的话刚刚说完,豫章县县令曾行便求见他。 “曾县令,不知有何贵干?” 李想可没心情和曾行废话。 “燕王殿下,桃花村之事,在下也是听闻,特来说明一二。” 曾行知道,李想一直都在关注着桃花村的动静。 可以说,这座桃花村,其实就是突厥人几十万人的缩影。 如果桃花村的突厥人真的如朝廷所预料的那样发展下去,那么其他地方的突厥人就不太可能出事了。 第1340章浑身是宝的扬子鳄 “是吗?曾县令可知道是何人所为?” “知道!” “嗯?” 曾行的话,让李想有些意外。 他本来只是随口一问,却没想到对方居然真的答应了。 “燕王,这件事情,除了我们桃花村之外,并没有人知道。事实上,周围几个村子的人,听到这件事的时候,都已经猜到了。” “是吗?真的假的?” 曾行这番话,更是把李想给问糊涂了。 他还以为这是个谜案呢,原来这案子根本就是个公开的案子。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些消失的突厥人,应该是被章江里的鼍给吃了。” “鼍?” “是啊,豫章的人都管它叫鳄鱼。这鳄鱼一般都是冬天躲在土里冬眠,到了春天才会钻出来。刚从冬眠中醒来的鳄鱼是最危险的,它们会第一件事就是寻找食物。以前豫章县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李想一听曾行说到鳄鱼,顿时恍然大悟。 肯定是扬子鳄做的坏事。 不过,扬子鳄只在长江下游出没过,南昌附近也没有扬子鳄的踪迹。 看来,千年之后,很多事情,已经改变了。 在后世,哪怕是一只野生的华南虎,也会成为头条新闻。 李想只在动物园里见过鳄鱼,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种生命力如此顽强的史前生物。 鳄鱼看起来傻乎乎的,就像是一块漂浮在水面上的木头,其实它的鼻子很灵,视力也很好。 至于行动迟缓…… 根据后来的研究,鳄鱼在陆地上的短距离移动速度,可以达到56公里/小时。 这意味着什么? 华夏人所熟知的2008年奥运会百米短跑冠军博尔特,也不过是每小时四十五公里的速度。 所以啊,别以为鳄鱼看起来昏昏欲睡,行动迟缓。 千万不要等鳄鱼攻击你的时候,你才会发现鳄鱼并不慢。 不得不说,鳄鱼就是动物世界里的“程咬金”,看似呆头呆脑的,其实比任何人都要聪明。 要不然,他怎么可能活到现在? 就连他们的老大恐龙,也被活活耗死了。 “说起来,我们也没办法对付这鳄鱼,只能是尽可能的避开。尤其到了春天,这些鳄鱼纷纷从洞中钻了出来,稍不注意就会伤到人。豫章县还算好的,如果靠近鄱阳湖,靠近长江,那就更危险了,所以那里的农民并不多。” 身为豫章县的县令,曾行显然和鳄鱼很熟。 “曾大人,既然这东西如此凶残,已经影响到了百姓的耕种,那我们为什么不派人去剿灭呢?” 旁边的刘谨疑惑的问道。 “想要抓住它,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刘谨:“是吗?难道这鳄鱼的力气很大?还是速度很快?”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鳄鱼最擅长的就是挖洞,正所谓狡兔三窟,他们的巢穴可不止三个。” 曾行连忙解释道,他怕李想误以为他在豫章县什么都不做。 “他们的巢穴一般都有几条通道,有些是在芦苇丛里,有些是在沼泽里。这些生物很有智慧,它们经常在地下挖洞,挖出通风口,也会挖出一些侧面的洞口,来适应不同的水位。” 刘谨在曾行的介绍下,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鳄鱼怎么这么难缠? 不过李想反以为然。 鳄鱼能活到现在,已经不知道多少亿年了,它的老大恐龙都成了化石,自己却还能活着,自然有它的道理。 曾行叹息一声,“这些年来,我带着人去抓鳄鱼,有一次我挖开了一个鳄鱼的洞,发现里面弯弯曲曲,像是一个地下迷宫。 再说了,地上的动物也没几个能伤到它的,所以百姓们虽然恨它入骨,但也拿它们没办法,而且它们也没什么用,自然没人管它们了。” 曾行的话,李想都听懂了,唯独说鳄鱼没用,这让他无法接受。 鳄鱼,或者说鳄鱼,在后世都有专门的养殖产业。 据说,仅广东一个省份,每年的鳄鱼产量就高达10万条。 但凡稍大点的市场,都能见到鳄鱼肉的身影。 这曾行竟然说这鳄鱼没什么用? 李想扫了众人一眼,道:“什么叫没用?这鳄鱼的皮鞣制后,可以做成腰带,也可以做包袱,这鳄鱼的肉很好吃,可以炖,可以炒。就算是鳄鱼的内脏,也能用来做酸辣汤,说不定还能补血壮骨。” “至于鳄鱼的肝脏,可以补脑补血、祛湿,还可以养阴明目,就连鳄鱼的骨头,都可以磨成粉,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很好的补品。” 曾行:??? 刘谨:??? 武媚娘:??? 顾芳芳被噎住了。 大厅里,一片寂静。 尤其是曾行,更是张大了嘴巴。 这东西怎么到了燕王的嘴里,就成了稀世珍宝?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不如直接派人去抓鳄鱼算了。 “王爷,您怎么知道这么多?” 武媚娘忍不住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这一刻,李想才意识到,自己说的有些多了。 “啊,我是听孙神医提起过。” 李想觉得,这种时候,把黑锅推给孙思邈是最好的选择,毕竟他一时半刻是不可能露面的。 即便是回到长安城,也不会有人去问孙思邈有没有说过这句话。 再往前走一步,就算真的问了,又能如何? 事实胜于雄辩。 这鳄鱼,还真是好用。 “王爷,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如我们组织一批人去桃花村,将那些鳄鱼一网打尽,省的它们再出来祸害百姓。” 刘谨虽然心中疑惑,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去抓鳄鱼。 “刘谨说得不错,我看那些突厥人现在应该是人心惶惶,说不定其他地方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现在正是秧苗生长的关键时期,绝对不能出任何差错。” 李想现在也顾不上其他地方了。 洪州已经是他的地盘了,他可不想被一群鳄鱼破坏了这里的和平。 相反,他还想把洪州变成大唐的鳄鱼产业开源地,成为当地的明星产品。 不管怎么说,以大唐现在的植被和洪州的人口数量来看,这里的鳄鱼足够他们抓上几百年了。 第1341章被咬住腿的倒霉蛋 与此同时,李想等人正在前往桃花村的路上,阿史那勇也在江边找到了新的线索。 “来来来,拿锄头把它敲下来。” 阿萨塔无意中在河边的一处水滩上发现了一只怪物,毫无疑问,这就是曾行所说的鳄鱼。 阿萨塔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是当那只怪物张开血盆大口的时候,他看到了一堆白骨,他立刻意识到,这只怪物和大罗特尔的消失有关。 “哎呀!它的皮肤很硬。” 这头怪物虽然只有一人多高,但却给人一种不好惹的感觉,这让阿史那勇等人都有些紧张了。 就算是一头老虎,他们也不怕。 但这只丑陋的怪物,却让所有人都有些心虚。 “快,它要逃了!” 河滩上,一片混乱。 “小心点,阿萨塔!” 就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那只怪物吸引的时候,阿史那勇突然看到一只体型更大的怪物出现在了阿萨塔的身边,张开了血盆大口朝着阿萨塔咬了过去。 然而,为时已晚。 “啊!” 阿萨塔惨叫一声,被怪物一口咬断了半条腿。 “嘭!” “嘭!” 阿史那勇等人拿出了锄头,木棍之类的东西,狠狠的砸在了那怪物的身上,但却无济于事,那怪物死死的咬住了阿萨塔。 这还不算完,它把阿萨塔拖到了河里。 一抹鲜红的血迹,从水中蔓延开来。 阿萨塔挣扎着想要挣脱出来,他可不想和大罗特尔一样。 他的母亲,还在家里等着他养老。 “快,把他腿砍断了!” 与此同时,李想等人也赶了过来,看到这一幕,立刻下令道。 席君买也不说话,提着长刀就往河滩上冲去。 阿史那勇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见燕王身边的侍卫拔出长刀,一剑斩断了阿萨塔的右腿。 那怪物一口咬住了脚,很快就没入了水中。 很明显,要是不砍断腿,他就会像大罗特尔一样,消失在河水中。 “哎呀!腿疼,腿疼!” 阿萨塔依旧躺在水滩上,被鲜血染红。 鲜血,正从他的断腿处,快速的喷涌而出。 “赶快把他抬上岸。” 这个时候,抓鳄鱼的任务已经被抛到了脑后,当务之急,就是给这个倒霉蛋疗伤。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很有可能就是收买桃花村这些突厥人的最好机会。 “先把伤口包扎好,再把刀架在火上烤。” 虽然事发突然,但阿史那勇还是知道燕王是在帮他们。 “哎哟,疼死我了……” 阿萨塔虽然觉得自己是个铁骨铮铮的男人,但也没什么卵用,该疼的时候还是会喊。 李想连忙从背后的包裹里掏出一条特制的鲸须绳,将阿萨塔的断腿捆住,又从怀里掏出一小瓶“酒精”。 这东西是用来消毒的,虽然疼痛难忍,但是效果还是很好的。 很快,伤口便被处理完毕,李想接过了那把烧红的长刀。 “按住他,如果他乱动的话,那把红色的长刀会压到别处,到时候……” 不用多说,所有人都知道会发生什么。 伤口在大腿处,如果不小心把阿萨塔的蛋蛋给烤熟了,那就麻烦了。 “滋……” 一股怪异而令人作呕的烤肉味道传来,被烧红的钢刀一烧,鲜血就止住了。 至于阿萨塔,更是疼得昏厥了过去。 河岸上顿时安静了下来。 “燕王英明,下官在豫章县这些年,但凡被这条鳄鱼咬上一口的,就没有一个能活下来的。” 曾行也被这一幕给吓了一跳。 这燕王,还真是够果决的,二话不说,就让人把他的腿给砍了。 这个时候,只要有一丝犹豫,那名突厥人就会被鳄鱼拖入水中,就算是大罗天仙来了,也救不了他。 “被鳄鱼咬了一脚,不要挣扎。”李想趁机提醒道:“这样做,只会让自己被鳄鱼吃得更快,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 “放弃?”曾行问道。 “是啊,断足求生,保命。” 作为一个资深的股民,李想当然知道鳄鱼定律,因为鳄鱼定律在投资中的作用,就是及时止损。 做股票,难免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打你一个措手不及。 不管是不是因为黑天鹅的原因,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股价一直在下跌,这种情况下,止损是很重要的,不然损失会更大。 不过,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并不容易。 炒股票的人,可能都有这样的感觉,一只股票涨了,他们可能会忍上两三天,然后赶紧卖掉,因为他们担心,如果不卖掉,股价就会下跌。 但是当股价下跌的时候,他们又觉得,一旦卖掉,很有可能会反弹,他们怕自己会后悔,所以看着股票一直在下跌,越跌越不舍得卖。 最后,再也忍受不住,把它卖掉了。 然后。 才开始真正的反弹! 这是何等的痛苦。 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下一次,历史还会重演。 “燕王所言极是。这鳄鱼吃东西有个特点,它吃东西的时候,你越是挣扎,它吃的就越快。” 李想点了点头,道:“没错,一旦被鳄鱼咬上一口,除非你能瞬间杀死它,否则,你必须斩断自己的四肢。” “燕王,这就是你说的那鳄鱼?那岂不就是怪物?” 阿史那勇这才回过神来。 李想说道:“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多怪物?这还是你们刚来桃花村,什么都不懂,这鳄鱼至少在豫章县生活了几千万年。” 曾行:“是啊,燕王说得没错,豫章县的人都知道鳄鱼这个名字,连三岁小孩子都知道。” “王爷,这鳄鱼,我们之前抓过一只,虽然它的防御力很强,但也有它的弱点。以前没人去抓过它,即便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不好抓到。” “再加上它们经常出现在赣江附近的芦苇丛、竹林、丘陵等地,只要不是必要的话,它是不会伤害百姓的,所以大家才能容忍它们。” 它们的主食是蛙啊鱼啊老鼠啊之类的,人倒是不多见。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动物,只要人类不去招惹它们,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 你怕他,他可能更怕你。 第1342章捕鳄队,一只一百贯 “嗯,弱点是什么?” 既然李想要大规模抓捕鳄鱼,那么,他就必须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来抓鳄鱼。 南洋稻要在洪州周边推广,最好是章江、鄱阳湖一带。 但这些区域,却是最危险的区域。 不管是想要鳄鱼皮,又或者是想要推广水稻,控制数量是必须的。 “这鳄鱼背上虽然坚硬无比,但它腹部的白色区域,却是比较柔软的,若是被长矛刺中,十有八九会被刺穿。” “除此之外,我还注意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这只鳄鱼的咬合力很强,但是当它的嘴巴被什么东西堵住的时候,它的咬合力就会变得很小。属下曾经猎到过一只体型较小的鳄鱼,单手就能捏住它的嘴……” “这样吧,本王给你安排一个捕鳄队的任务,抓到的鳄鱼,顾家会给你一百文钱的价格。” 这样也是一箭双雕,既解决了祸害百姓的鳄鱼,又给豫章县多了一条财路,何乐而不为呢? 说不定以后豫章县也会因为这条鳄鱼而出名。 “多谢燕王,臣定不负殿下所托。” 这个时候,曾行哪里还能不答应? 先不说这是皇子安排的任务,光是这个价格,就已经很高了。 豫章县和长安城不同,这里的居民收入并不是很高。 在豫章县,有九成的人连一百文都拿不出来。 抓鳄鱼是有风险的,但只要小心一点,一天就能抓到好几十只。 这可是好几贯钱啊。 “燕王殿下,这次抓鳄鱼,可否由我桃花村派人一同前去?这个鳄鱼,不仅把大罗特尔给吃掉了,连阿萨塔也给弄伤了,如果我们桃花村不做点什么的话,我的良心可就过不去了。” 阿史那勇是个聪明人,他很快就意识到这是一笔很大的生意。 一箭双雕。 何乐而不为呢? 可就在这时,顾芳芳却带着几分幽怨的开口道:“王爷,我们顾家什么时候同意买鳄鱼了?” 身为江南几个大族之一,顾芳芳将顾雷等人带到豫章县后,便在县城之中开了一个店铺,准备收购豫章的特产,运往扬州贩卖。 不过,这家店是最近才开张的。 而李想,现在让他们去收购鳄鱼。 身为扬州人,顾芳芳自然是听说过鳄鱼的,但她从来没想过,买鳄鱼做什么。 虽然,她并不认为李想会给顾家带来什么麻烦,但一想到自己的店里要买各种各样的鳄鱼,顾芳芳的心就凉了半截。 “什么?本王说这鳄鱼全身上下都是宝贝,你当时听的口水直流吧?我还以为你会同意呢!”李想装出惊讶的样子。 “我……”顾芳芳羞得满脸通红,她偷眼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的武媚娘,“我什么时候流口水了?你不是说鳄鱼很好吃吗?” “放心吧,只要你好好经营鳄鱼的生意,迟早有一天会成为顾家最大的生意,到时候你爹一定会很高兴的,你到底要不要答应?” 顾家是江南道数一数二的大家族,有这样的生意,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李想并不认为,所有的产业,都是他一个人的,没有任何意义。 对他来说,赚的多赚的少,都无所谓。 最重要的,还是要让大唐的百姓过上好日子,只有这样,自己这个闲散王爷,才能过的舒心。 否则,今天这个农民起义,明天那个农民起义,那还了得? 大唐江山,终究是属于老李家的。 “芳芳,你放心,顾家既然是王爷安排的,自然不会亏待你。有了这样东西,顾家在江南的地位将会更加稳固。” 顾芳芳被武媚娘这么一说,顿时就闭上了嘴巴。 这丫头,到底喜不喜欢女人? 武媚娘已经变回了女子的身份,却还粘着她不放。 还好是两女,如果是男的…… 李想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王爷,那只鳄鱼已经出现在桃花村附近了,估计很快就会有它的踪迹。要不要我通知其他县,让他们也像豫章县一样,把鳄鱼抓起来?” 曾行当然知道江南顾家的事情。 现在看到李想把鳄鱼交给顾家,他也就放心了。 “好,你派几个胥吏去豫章县,就说顾家收购鳄鱼的事情,还有抓鳄鱼的事情,也要让人知道。” 抱歉,扬子鳄,你还没有被列入保护动物名单。 为了天下苍生,我只能牺牲你了。 章江在豫章县的地盘上缓缓流淌。 大部分时间,河水都是平静的流淌着。 豫章城十里外有一片沼泽,属于豫章县最偏僻的地方。 但今天早上,已经有十几个人来到了这里。 “大家小心点,这些鳄鱼喜欢在清晨出来晒太阳,这里是它们活动最频繁的地方。” 豫章县县尉覃松手里拿着一把特制的叉子,仔细的搜寻着周围的一切。 “大人,这鳄鱼早上出来的时候,反应是最慢的,如果我们能找到更多的鳄鱼,说不定我们今天早上就能抓到好几只了。” 徐菜坤是覃松最得力的手下之一,也是豫章县出了名的地痞流氓。 在豫章县,没有几个人比他更了解这里的情况。 再加上胆大心细,所以覃松组建起捕捉鳄鱼的队伍,首先想到的就是他。 “说的也是。” 覃松和鳄鱼也算熟了,略一思索,便觉得徐菜坤说得有理。 鳄鱼是冷血动物,早上的温度很低,血液循环不畅,四肢的反应也会变慢,视力也会下降,只有在阳光照射在它身上的时候,它的体温才会慢慢升高,然后才会恢复正常。 当然,这其中的原因,覃松不知道,徐菜坤也不知道。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鳄鱼喜欢在阳光下晒太阳。 “县尉大人,我们昨天抓到两条鳄鱼,他们就给了我们一大笔钱。这要是天天抓,咱们岂不是发达了?” 队伍中一人开口,声音中带着一丝希冀。 “我建议大家早上去抓鳄鱼,下午就别去招惹它们了。” 徐菜坤想了想鳄鱼的行事风格,给了他一个建议。 “下午有什么不可以的?” “鳄鱼在正午的时候,都会在水里呆着。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抓住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1343章鳄鱼皮包,鳄鱼宴 徐菜坤这么一说,众人才开始回忆起之前见过的鳄鱼,好像和他说的一模一样。 “县尉大人,你看,那鳄鱼比人还长,这鳄鱼怕是有一百多斤重吧?” 一名眼尖的队员,在一片芦苇丛旁,发现一只鳄鱼正在那里晒着太阳。 “咱们还是像昨天一样,我先把那鳄鱼的脑袋叉起来,不给它张嘴的机会,再找个人趴在它背上,文强你动作最快,找准机会一刀捅进它的嘴里,如果能砍下它的脑袋就更好了。” 覃松简单的吩咐了一句,十来人就散开了,将凌然团团围住。 豫章县的鳄鱼可没有岭南的鳄鱼那么大,只要小心一些,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以前没几个人组队去抓鳄鱼,所以他一个人对付那只鳄鱼有些吃力。 特别是那些体型较大的生物,一个人还真对付不了。 “糟了,那鳄鱼发现我们了,它想逃,大家快走!” 覃松等人走到芦苇丛前,就看到那只鳄鱼站了起来,冷冷地看着他们。 不要以为只有人类才怕这些野兽。 “它在这里!” “前面有一个洞穴,应该就是它的巢穴,把它堵上。” “把它按在地上,我要堵住它的嘴。” 经过一番折腾,这只两米多长的鳄鱼终于被抓了起来。 “噗!” 趁着鳄鱼还在半空中的时候,徐菜坤一刀砍在了它的身上。 这鳄鱼的体型也不小,若是刺在它的背上,怕是很难伤到它。 但是它的腹部却不一样,甲壳并不是很坚硬。 “嘶嘶!” 鳄鱼被刺中后,拼命摇了摇头,想要张嘴。 但覃松的叉子也是特制的,正好卡在嘴巴里,怎么也张不开。 再加上那三个大汉,很快,这只鳄鱼就成了他们今天的第一个战利品。 “兄弟们干得漂亮!” 覃松满意的看了一眼身下一动不动的鳄鱼,心想这燕王派给自己的任务还真是不错。 覃家在大唐根本就不算什么。 不过在豫章县,覃家也算是不错了。 如果燕王愿意支持他们覃家,那他们覃家,就能在洪州站稳脚跟了。 “县令大人,你看,那里有一条鳄鱼!” 湖羊山下不愧是豫章县人迹罕至之地,鳄鱼出没的次数比其他地方要多得多。 没过多久,覃松就带着一群人,重新开始了新的狩猎。 …… 在豫章县城西,顾芳芳买下了一栋大宅院。 “燕王,这些鳄鱼长得如此丑陋,这张皮有什么用?” 看着帮工把鳄鱼肚子上的皮剥下来,挂在竹竿上晾干,顾芳芳忍不住问了一句。 “有没有用,与你无关。不管怎么说,等这鳄鱼的皮处理好了,你就可以把它运到长安城里去,燕王府的服装店会把所有的东西都买下来,保证你不会吃亏。” 李想虽然没钱买鳄鱼包,但他也知道,自己的女朋友生气了,那就能包治百病。 总有一个包能解决这个问题的。 实在不行,再换一个。 鳄鱼的皮,虽然不能直接用来做包包,但可以做成半成品,运到长安城去卖,正是李想最想要的。 爱马仕的鳄鱼包,在后世动辄上百万,太吓人了。 就算是一个完全不知名的品牌,只要是货真价实的鳄鱼包,没有个几千块是拿不下来的。 因此,李想并不担心这些鳄鱼皮回到长安后会卖不出去。 对豫章县的人来说,鳄鱼没什么用,但对他来说却是个宝贝。 试想一下,长安城里的贵妇们出门的时候,手里都会拎着一只鳄鱼包,嗯,这名字听起来不太好,就叫金袋吧。 鳄鱼皮有黄金之称,这个金袋,更是贴切。 “王爷,那鳄鱼真的可以吃么?” 雪晴是个吃货,看着一块块鳄鱼被切成两半,满脑子都是今晚的晚餐。 “这个……真的可以吃?” 顾芳芳咽了咽口水,看着那并不算太厚的鳄鱼肉,有些不太习惯。 身为江南人的顾芳芳,平日里吃的都是羊肉、鱼肉之类的肉类。 现在看到这只鳄鱼,她就觉得很难受。 然而,武媚娘却不这么想。 在她看来,王爷为了鼓舞豫章百姓,尽最大努力消灭鳄鱼的祸害,竟然要带头吃这种丑食,大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意思。 不愧是我最喜欢的燕王。 “好吃不好吃,等晚上再说吧。” 李想淡淡说道。 前世,李想偶然间吃过一次鳄鱼肉,但并没有太多的记忆。 不过,他可以确定,这东西是可以吃的。 豫章县的人一年都吃不上几次肉,如果能吃到鳄鱼的肉,那就多了一种肉食。 最重要的一点,对豫章县而言,要将鳄鱼的危害降到最低,最好还是把它做成可食用的东西。 只要是能吃的,就只需要担心不要把它吃绝种了就行。 …… 今天,雅阁被包下了。 李想让自己的厨师去了一趟雅阁。 倒不是李想想要带着洪州的官员们吃一顿大餐,而是雅阁里,还真没人会用鳄鱼肉做菜。 为了让所有人都能看到这道“全鼍宴”,李想还特意准备了好几道菜。 这还是燕王殿下第一次在洪州设宴,洪州刺史和豫章县的县令都来了。 “大人,我听说,燕王已经让人在雅阁做饭了。” 曾行紧随洪州刺史陆蒙的身后。 在曾行看来,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让陆蒙高看自己一眼。 “早就听闻燕王府之菜冠绝长安城,没想到长安城之外,竟能尝到如此美味之物,实在是三生有幸。” 陆蒙心里美滋滋的,李想对自己如此客气,简直就是给足了自己面子。 当然,南洋的水稻,他也是大力支持的。 “真的假的?那我可要好好尝尝了。” 作为豫章县的县令,曾行的消息显然不如洪州刺史。 不过陆蒙和曾行说话的时候,不远处的覃松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提醒自己的上司。 “燕王到!” 就在这时,李想也到了。 “燕王好!” “燕王好!” 一番寒暄过后,众人纷纷落座。 这是华夏人的习惯。 李想也不想和这些人坐在一起,毕竟他马上就要离开洪州了,没必要和他们多说什么。 于是,半刻钟之后,雅阁的小二便将饭菜端了上来。 第1344章高阳是吃货,房遗爱的办法 “鳄鱼丸子汤,大家慢慢吃。” 雅阁的掌柜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铜盘走了上来。 “鳄鱼丸子?”王耀听后一愣。 陆蒙满是不敢相信。 他来洪州也有几年时间了,在雅阁也算是熟门熟路,可从来没听说过什么鳄鱼丸子汤。 “红烧龙掌,尝尝吧!” 陆蒙还没来得及动筷子,那老板就端着一盘奇怪的菜上了桌。 “来,本王先尝一尝这鳄鱼丸子,是不是很好吃?” 李想很清楚,如果他不吃,这些人肯定不会第一个动手。 连李想都动了筷子,众人也不好意思拒绝。 陆蒙强压下心头的不舒服,又夹了一颗鳄鱼丸子放进嘴里。 并没有想象中那种奇怪的味道。 咬了一口,弹性十足。 陆蒙的眼睛微微一亮,脸上的表情也轻松了许多。 出乎意料的是,这鳄鱼肉做出来的丸子,居然还挺嫩的,让人欲罢不能。 这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燕王殿下,我还是第一次尝到这鳄鱼的肉,没想到这鳄鱼看起来有些粗糙,但是,里面的肉却是如此的鲜嫩。” 陆蒙到现在都不明白,李想会请所有人吃鳄鱼肉。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趁机拍马屁。 “你们也尝尝这道红焖鳄鱼。” 李想最擅长的,就是应对拍马屁。 对于一般的马屁,他已经没有太大的反应。 陆蒙的实力,实在是太弱了! 之后,又上了炸鳄鱼排,蒜蓉鳄鱼,红烧鳄鱼尾。 一桌子的菜,都是用鳄鱼做的。 这一刻,不管是陆蒙,还是曾行,都是恍然大悟。 看来,以燕王的身份,就算是吃饭,也是别有深意的。 …… 春天已经来临,这是动物们喜爱的季节。 湿季到来,细雨绵绵,关中大地上,万物躁动。 房遗爱看着渭水码头越来越远,终于放下心来。 说完,他回头看着高阳,一脸憨厚的笑着。 “你瞅啥!” 高阳不禁对房遗爱怒目而视。 这段时间以来,高阳虽然觉得房遗爱并不像自己想得那样不堪,但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不情愿的。 否则的话,她也不会在洞房花烛夜,就让房遗爱得手,然后禁止房遗爱再来一次。 好在高阳公主的陪嫁丫鬟中,有两个是房遗爱的侍妾,这样他就不会天天对着如花似玉的妻子干瞪眼了。 反正灯光一暗,看不清面容,房遗爱便将其当做高阳。 “高阳,我记得你爱吃甜的吧?这次咱们先去一趟广州,今年年初府上派人去岭南买了些甘蔗地,以后想吃甜的肯定没问题。” 房遗爱知道高阳是个吃货,也有了一套对付高阳的办法。 每当她对他发脾气的时候,他都会跟她说,哪里有新的好吃的。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想找个话题聊一聊。 “那岭南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多果子?” 果然,提到食物,高阳顿时来了兴致。 “那是当然,就拿荔枝来说吧。我听说,广州府的人,都说荔枝不能隔夜吃,不然的话,容易生虫,影响口感。” 房遗爱有些后悔,在来广州之前,没有多了解一些本地的情况。 要不然,他还能把高阳给骗过去,让她知道,自己强大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是吗?” 高阳咽了口吐沫,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荔枝的鲜美。 高阳虽然贵为公主,但也只是在画上见过荔枝,听说过它的味道,却从来没有尝过。 说句不好听的,她答应房遗爱出海,百分之八十的原因,就是为了南方的美食。 “废话。还有那香蕉,也很好吃,就是运输困难,除非去岭南,否则根本吃不到。” 房遗爱和高阳谈起吃来,终于有了些夫妻相守的模样。 “按照时间来算,到了岭南后,荔枝、甘蕉也该成熟了,到时候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而且,还可以去钓鱼,尝一尝最新鲜的海鲜,比德香楼的鱼好吃多了。” 房遗爱不断地对高阳进行引诱。 这倒也不是假话。 任何一种海鲜,都是刚捕捞上来的时候最好吃。 这个时候,就算厨艺不怎么样,光是食材本身的味道,也足以征服无数吃货。 看得出来,高阳是个很挑食的人。 …… 桃花村。 阿萨塔命大,虽然少了一条腿,但总算没死。 当然,这其中也有李想的功劳。 “据唐郎君所言,这些秧苗长势很好。上个月,其他安置点也有小偷被抓,县官已经将此人贬为奴仆,分给我家,这可是大功一件。” 阿萨塔拄着拐杖,跟在母亲身后,走到了自己的田埂上。 阿萨塔是桃花村开荒的榜样,也是李想的要求。 而且,把犯了错的突厥人变成奴隶,交给突厥人,他们更容易接受。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所有人都习惯了自己犯下的错误之后,他们就会被贬为奴隶,至于他们会被送到哪里,就没有人会在意了。 这也是李想为以后对付突厥人做的准备。 不管怎么说,只要你们老老实实的为大唐贡献力量,大唐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谁要是觉得自己在这江南道,还能像在草原上那样肆无忌惮,那就去做奴隶好了。 这种免费的奴隶,哪里都需要。 “我就说嘛,有天可汗在,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我们家种了几十亩地的稻谷,等稻谷入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阿萨塔的阿娘是突厥人入侵大隋时抓来的汉人女子,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心理承受能力远超常人。 虽然儿子的腿断了,她很难过,但总算是活下来了,所以她也就接受了。 “阿娘,您放心,等我的拐杖用惯了,就能干活了。” …… 蒲罗中的船坞内。 今天有一艘特殊的船来了。 “李兄,这可是你说的蒲罗中?” 李庚走下船来,踩在了久违的水泥路上,不由得叹了口气。 书院考察船自登州出广州后,便基本处于一种越来越落后的状态。 就连号称南洋几大强国的占城、林邑,都没有一座能入得了他们的法眼。 没想到一路南下,居然能在蒲罗中见到如此坚固的城池。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整个码头都是按照文登码头建造的,甚至连码头上的泊位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来的。 这个张猛,还真是个懒鬼。 第1345章观山书院到蒲罗中 “一定是这个地方。还有,像这样充满中原风情的城市,你上哪去找?” 李谊虽然看到很多昆仑奴在码头周围干活,却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长安城里的权贵们都喜欢用昆仑奴,但蒲罗码头上的昆仑奴却是太多了些。 “这里的温度高达三十八度,与房郎君所说的完全吻合。” 朱慎和朱言则是拿着一根温度计,在上面写着什么。 温度计在观狮山书院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格物书院的学生几乎人手一支。 朱慎,朱言,这一次南下,两人都是做足了准备的。 “对啊,房郎君说过,蒲罗中应该是靠近赤道的地方,再往南走,便能看到新的海岛,那传说中的澳洲,应该就在蒲罗中的西南方向。” 朱慎一脸期待的看着南边。 这一路上,他们见过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在来的路上,他们已经确认了很多教谕们说过的话,尤其是燕王与房教谕的话。 所以,在到达蒲罗中之前,李谊和李庚他们就已经商量好,在抵达蒲罗中后,先休息半个月,再出发前往传说中的澳洲。 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的探险船刚刚靠岸,所有的船员都站在甲板上,欣赏着港口的景色,哈梅德也是一脸好奇的打量着这艘船。 捕鱼队的飞剪造型很特别,速度也很快。 这一点,哈梅德是知道的。 很多南洋的商人,都想从捕鱼队那里弄到一艘飞剪船,但是都没有成功。 眼前这飞剪船,却明显比之前见过的任何一艘都要大上一圈。 能有这样一艘船的主人,绝对不是一般人。 “萨布尔,回去之后,你去打听一下,这艘船是哪一家商行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尝试接触一下,哪怕是一开始给些好处,也无所谓。” 哈梅德好奇地打量着从飞船上下来的船员,脸上的好奇之色越来越浓。 出海的水手,身上都带着一股彪悍的气息。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年头,想要在大海上生存,必须要有足够的勇气。 不过,眼前这群人,看起来倒是有几分儒雅之气,倒像是蒲罗中城的私塾教谕。 “主人,这些唐人恐怕来头不小。回头我请那些唐人在码头上吃顿饭,顺便打听一下。” 波斯的局势,一年比一年糟糕。 哈梅德心中焦急,却又无可奈何。 以他对隔壁正在崛起的帝国的了解,如果波斯真的沦陷了,自己家族的麻烦可就大了。 在这种情况下,未雨绸缪是非常重要的。 据哈梅德所知,也只有这个东方国家,能够与大食抗衡,其他国家根本不够看。 如果想要在新国都定居下来,那么大唐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正因为如此,哈梅德才会如此关心蒲罗中内部。 …… 广州的光塔码头,这些年越来越热闹了。 去年年底,在李想的提议下,段家派人前往广州,收购了数千亩农田,种植甘蔗。 广州虽然是岭南道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但这里的房价,却远远比不上长安城。 这让段家更加坚定了甘蔗种植的信心。 土地便宜,意味着成本低,只要价格合适,就能赚到钱。 “郎君舟车劳顿,辛苦了。” 段开山刚下了船,段家派来广州负责甘蔗种植的段刚便已经等在那里了。 段刚知道今年春天段开山也要来岭南,所以每天都派人在码头等着,一看到段家的船进了港口,就立刻派人来通知他。 这样段开山下了船,第一时间就能看到他,这也是段刚的一点小心思。 在领导面前刷存在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非常重要的。 尤其是现在,段开山对广州的甘蔗种植情况并不是很了解,如果段刚能够及时上报,那么这份功劳就是他的了。 “段刚,你是不是把甘蔗种下去了?” 段家虽然在长安城之中,也算得上是一方豪强,但要说一下子买下广州府一万多亩的地皮,就算是比关中要便宜,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投资,段开山不得不重视起来。 “郎君,已经种下了,而且如今长势良好。这岭南气候比关中要温暖许多,甘蔗长势极好,估计六月和七月就能收获,到时说不定还能种出第二批。” 段家在广州唯一的产业就是甘蔗,所以段刚必须要熟悉甘蔗的种植技术,否则的话,他也不可能在这个位置上呆太久。 要知道,房家和燕王府,都派了各自的管事,来广州买地种甘蔗。 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自然能看出谁的成绩更好。 “广州是不是种植甘蔗的地方多?” 段开山从船上下来,跨上段刚备好的高头大马,缓缓而行。 段开山这还是头一次来到广州,按计划,起码要待小半年的时间,自然要好好观察一番。 “以前种了不少,但都是零散的,大部分都是农民自己种的,然后榨成汁液,然后卖给商人,或者自己吃。辛亏大部分农民都种上了甘蔗,否则的话,我们还真找不到这么多的甘蔗地。” “几万亩?” 段开山疑惑的看着段刚。 他们家买的地不就是万亩甘蔗吗? “不错,段家有一万多亩地,而房相府那边,也有近万亩。许管事一出手就是三万多亩,而且还在继续收购。不过,因为甘蔗的原因,有几块地还没种上甘蔗,一年两季的产量可能不够。” 段刚这些日子,于公于私,都与燕王府和广州的大管家保持着密切的联络。 岭南毕竟是冯家的势力范围,长安城之中,段家可以横着走,但是到了广州,就不得不收敛了。 “燕王府现在由谁负责?” 段开山听完段刚的解释,也是恍然大悟。 种植甘蔗,是段家在李想的建议下做的。 “是燕王府许参军长子,许贵。” “许敬宗唯一的儿子被燕王派去广州了?看来他对广州的甘蔗种植很有信心啊。” 第1346章甘蔗地,棉花地 燕王府的情况,段开山比谁都清楚。 许敬宗虽然名声不好,但是在燕王府却是混得风生水起。 尤其是在他执掌观狮山书院之后,许家在长安城中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 “许贵之女去年嫁给了冯盎的儿子,也就是岭南最有权势的冯家。我想,燕王殿下应该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才会被派到广州来。” “冯盎,耿国公?这一任广州刺史,不就是冯家的人吗?” 段开山既然要来广州,自然是要打听一下这里的情况的。 说句不好听的,现在岭南道,可以说就是冯家的。 在这里,冯家一句话,甚至比朝堂上的话更有分量。 当然,冯家对李世民还是很忠心的,否则的话,李世民也不会这么做。 “是啊,我去拜访过他几次,冯家的人,在广州府,似乎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般跋扈。” 从长安城到广州,段刚可谓是忧心忡忡。 自古以来,岭南就是流放重刑犯的地方。 听说那里到处都是地痞流氓,离得太远,一不小心就会丢掉性命。 不过,到了广州府之后,他才发现,只要不出广州太远,和大唐的其他州郡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广州的居民,大部分都是汉人。 “今晚就请许贵,还有广州府房家的管事,我去会会他们。” 段开山不是个爱动脑子的人,但他们三家是广州府种植甘蔗最多的地方,三家在长安城里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他来了广州,首先要做的,就是和这两家的管事见个面。 “无妨,这几日许贵和房镇都在打探郎君何时能到。” “对了,甘蔗已经种下去了,许贵有没有告诉你,甘蔗的事情?” 段开山很清楚,燕王府是长安城里最大的白糖生产基地,但他们的白糖都是从天竺来的。 怎么才能把甘蔗变成糖霜呢? 离开长安之前,他本想去找李想问一问,可惜李想早已经离开长安,不知道去了哪里。 总不能等种完甘蔗,还没弄明白怎么结出糖霜来,那才是真正的麻烦。 “我问过他,许贵说他会在广州建一个糖厂,榨出蔗汁,然后运到长安城。” 很明显,李想并不打算把制糖技术放在广州。 这种核心机密,还是谨慎的好。 只需将干蔗汁,也就是白糖的原始原料运回长安,再经过加工,便可制成白糖。 “把甘蔗汁晒干,然后运到长安去,应该没问题。” 段开山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对了,咱们是在广州府的哪一块地?” “广州府最好的地皮,就在番禺县,燕王府与房府的甘蔗地,都在那里。” “好,那就明天带我过去。” …… 就在广州的甘蔗长势喜人的时候,长安城周围的勋贵们,也开始种植棉花这样的新东西。 石静哼着小曲,往棉花地里加了些肥料。 去年,他种了新的南洋大米和稻鱼,让他的收入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本来今年他还打算继续养殖稻鱼,但听邻居们这么说,他还是决定听燕王府的管家来种棉花。 李想分了一半给长安城的勋贵,剩下的也只有三千多亩了。 李想想让燕王府做大唐第一的棉布商人,但绝对不想做第一大棉农。 “石福贵,你跟去襄州的石马和石豪,有没有来信?” 另一边,石福贵也在忙着给棉花施肥,两人认识很久了,偶尔也会聊上几句。 “上个月,我接到一封信,说他已经在襄州安顿好了,正在忙着开垦荒地,让他放心,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 有句话说得好,家书抵万金。 这个时代,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想要把消息传出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当然,这是因人而异的。 对于李想来说,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派人去送信。 “放心吧,我听说关中这次去襄州开垦南洋水稻的人有数万之多,朝廷对此很是重视,一定会安排妥当的。” 石福贵的两个弟弟之所以会选择迁移到襄州,也是因为他的一句话。 所以这件事,两家人偶尔也会聊一聊。 “燕王亲自出京,视察南洋种植水稻之事,倒不是太担心石马他们种不出稻来,就是怕他们人生地不熟,受人欺负,生病什么的。” 石福贵的话,倒也是实话实说。 这个时代,家族观念很重,很多时候,都是帮亲不帮理。 你一个外来人,真要跟当地人起了冲突,吃亏的多半是你。 “放心吧,狮山书院的很多学生,都是跟着迁移过来的,有他们在,没人敢闹事。而且,到时候燕王也会去一趟襄州,襄州距离长安并不算太远,你只需要静待消息便可。” 石静这番话,虽然有些安慰之意,但却是发自肺腑。 借着朝廷大力推广南洋水稻的机会,他们在襄州开垦出了一块百亩的永业田,让子孙后代受益。 而且,石家兄弟众多,石马和石豪也能照顾一二,再加上石家村其他几家也要去,这点风险与利益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那就拜托你了。” …… 长安城西北方向,渭水之畔,一座崭新的、恢弘的建筑正在冉冉升起。 “长孙兄,你麾下的那些大儒,已经答应去渭水书院任教了,是不是?” 郑海与长孙冲并肩而行,完成了渭水书院正式开张的最后一步工作。 如果说观狮山书院的蓬勃发展,刺激了这两家,那么渭水书院的建立,便是韦杜两家联合创办的曲江书院。 他们都是有眼力的人,自然能看出书院的未来。 虽然一开始可能会亏本,但是对于郑家和长孙家来说,却是不算什么的。 如今的书院,除了观狮山书院,大部分都是以科举考试为主,并不需要太多的实验。 不像后世,每一年的实验室,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放心吧,有我爹在,还能失败不成?” 第1347章能看观狮山书院出糗,简直太好了 长孙冲在朝中虽无实权,但却没有人敢小看他。 很多时候,官员在长安城里的影响力,并不是看他的官职,而是看他能不能影响到李世民的决策。 而长孙无忌,显然就是能够左右李世民决策的几位重臣之一。 而且长孙皇后稳坐后宫之位,闲杂人等也不会去找长孙家的麻烦。 “如此甚好,到时候,我渭水书院,定要后来居上,让观狮山书院与曲江书院,都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底蕴。” 郑海对自己的势力有着绝对的自信。 “说起观狮山书院与曲江书院,倒是有一件有趣的事情。” 一旁的长孙冲突然笑了起来。 “是吗?长孙兄为何如此高兴?” “欧阳询是曲江书院请来的,所以,他之子欧阳通,自然也是曲江书院的一员。”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郑海笑了笑。 “是啊。但这个欧阳通,清明之日,孤身一人闯入观狮山书院经院,以一己之力,挑战整个书院,观狮山书院中,竟无一人能与之匹敌。欧阳通在书法和经学上都是完胜,把观狮山书院打得落花流水,据说最后还把许敬宗气得摔了几个茶杯。” 长孙冲见多识广,又对观狮山书院颇为关注,自然很快便知道了其中发生了什么大事。 “是吗?竟有此事?” 郑海闻言心中一喜。 观狮山书院如今如日中天,六大学院加起来的教谕加弟子加起来足有五千余人,堪称大唐最顶尖的书院。 作为新生的渭水书院,他们当然想要看着观狮山书院吃瘪。 “是啊,据说是李想的徒弟狄仁杰,带着教谕骆宾王,闯入了曲江书院,与曲江学院的学生打了一场擂台,这才挽回了一点颜面。” “狄仁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很年轻,并不是观狮山书院的正式学生。” 李想收了狄仁杰为徒,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包括郑海。 “嗯,所以我才会这么说。毕竟狄仁杰这段时间一直在观狮山书院的各个学院学习,年纪轻轻就能和欧阳通打得难解难分,已经很了不起了。” “永平公主的教谕骆宾王,据说更是难得的才子,自幼便有神童之称,此次狄仁杰能和欧阳通斗个旗鼓,想必骆宾王也出了不少力。” 骆宾王的一生,其实并不是很顺利。 虽然少年成名,但因为太过刚直,再加上他本身并没有什么背景,所以,他很难在朝堂上立足。 可现在,他成了燕王府的教谕,一切都变了。 如果一个人没有足够的背景,他的言行举止都会受到社会的惩罚。 但是有了背景,那就不一样了,而且,他本身也是一位才华横溢的才子,最近长安城之中,几乎每一次的诗会,他都没少出风头,成为了一位才华横溢的才子。 “这个燕王,不但在赚钱上很有天赋,而且看人的能力,也很不错。马周,刘谨,许敬宗,褚遂良,还有那个上官仪,还有王平,他们以前都是默默无闻的,但是现在,他们的名气却是越来越大了。” 郑海叹了口气,心情有些低落。 “李想虽然看人有一手,但他终究只是个闲散王爷。我看啊,崇文馆可是人才济济,就连渭水书院的几位教习,都在崇文馆工作过。” 长孙冲虽然对李想很是欣赏,但却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 郑海开口道:“既然李想已经离开了长安城,那我们渭水书院,就应该好好表现一下,让所有的学子,都为进入渭水书院而骄傲,渭水书院,也能在每年的春闱大考中,夺得魁首。” 郑海不得不承认,观狮山书院在数学上,是出类拔萃的。 但是其他方面,郑海却是有着十足的把握战胜观狮山书院。 毕竟,朝试以明经科、进士科为主,明算科终究是偏门的一门。 就好像奥运会一样,我拿到了田径、游泳、足球等热门项目的金牌,效果比冰球和皮艇要好得多。 …… 观狮山书院内,许敬宗坐在办公室里,心情有些低落。 “观光,我看你明天就可以去参加科举考试了,如果你能考上,到时候,燕王想要给你安排一个职位,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经学院是观狮山书院里最弱的一所,每年参加科举考试的人,连其它书院的零头都比不上。 一开始,许敬宗还没怎么放在心上,毕竟李想根本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不过,自从曲江书院欧阳通找上门来后,他便改变了看法。 我可以不管学院的事情,但绝对不能让人看不起我。 很显然,这个欧阳通是曲江书院下一届科举考试的种子选手,如果明经科和进士科都考不上的话,那他们书院的名声可就臭了。 “许参军,我可以参加春闱,但想要我进入观狮山书院,那就别想了。” 骆宾王现在是永平公主的教谕,如果他现在成为观狮山书院的一名普通学生,燕王府岂不是会觉得是因为他教得不够好? 这么好的工作,如果因此而丢掉的话,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知道你去做书院的学生,有些委屈,但我可以代表书院,请你做书院的教谕,明年的科考,对你没有任何影响。” 许敬宗见骆宾王果然不肯加入观狮山书院,直接抛出了第二套方案。 论谈判能力,十个骆宾王都比不上许敬宗。 “这……” 先提个让对方难以答应的要求,然后被拒绝后,立刻提一个难度相对较小的要求。 这样的话,被拒绝的几率就会小很多。 果然,骆宾王只是略微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下来。 “既然你对我骆宾王有信心,我自然不会反对。不过,我可能不会天天来上课,这要看永平公主怎么安排了。” 骆宾王不想因小失大,所以事先把话挑明了。 “放心吧,我知道该怎么做。” 许敬宗只想让骆宾王成为观狮山书院的人,至于去不去讲课,他并不关心。 第1348章站在燕王的角度考虑问题 “许参军,骆宾王虽然有希望考取功名,但单凭他一人之力,想要压制曲江书院,怕是有些困难。还有,渭水书院,也将在几天后正式成立。” 骆宾王走出许敬宗的办公室后,刘涵站在一边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这倒也是,不过明经科、进士科与明算科可不一样,不是普通工匠子弟努力几年就能考上的。这些年来,参加春闱的学子,几乎都是各大世家的子弟,没有一个是工匠出身的。” 对于大唐的科举,许敬宗还是很了解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许敬宗的功绩。 怎么能不研究一下呢? “其实,如果王爷肯把房相请到观狮山书院去讲课,相信会有更多的学生想要加入经学院。再不济,你也可以请几位朝中重臣来书院教书,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读书人。” 刘涵的话,说得很直接。 作为一名读书人,观狮山书院也好,曲江书院也罢,甚至是渭水书院也罢,他最关心的应该是加入哪一个书院,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 以大唐现在的科举制度来看,如果自己的教谕是朝廷命官,那就有很大的机会通过科举。 许敬宗听刘涵这么一说,便在脑海里把朝中几个官员都过了一遍,然后说道:“户部尚书戴胄刚刚辞官,你随我去戴府一趟,看能否请他入书院讲学。” 戴胄虽然不如欧阳询、虞世南这等儒道巨擘那么有名,但毕竟是前户部尚书,权势也不小。 至少,对于许多从外地来到长安的学生而言,这是一件非常吸引人的事情。 一所学院的优劣,主要取决于其教师的水平。 这一点,就算是后世也是如此。 就算是马云捐了一千万,把学校建得金碧辉煌,也比不上北上广的任何一所重点小学。 在北上广,能进好小学的,以后至少也得是211以上的毕业生,985也不奇怪。 “如果戴大人愿意坐镇经院,那对经院的吸引力就会大增。礼部尚书颜师古和岑文都是京中赫赫有名的人物,如果能请到他们来书院讲课,哪怕只是像房二郎这样的客座教谕,也是极好的。” 刘涵现在满脑子都是如何帮助许敬宗管理好观狮山书院,所以对这方面的事情还是比较了解的。 这就像是后世很多大学的教授,有些人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之后,就热衷于做管理工作,希望能够在这个领域有所建树。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观狮山书院的确需要一批刘涵这样的科试状元,来充实书院的管理层。 “颜师古与太子关系不错,特意请他来书院授课,我得先问问王爷,免得坏了王爷的大事。” 许敬宗很清楚长安城里的局势,很清楚自己这位王爷在太子与魏王的争执中的立场。 正因为如此,他更要站在李想的立场上考虑。 这也是许多职场人成败的关键。 凡事不能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 在采取行动之前,你要想一想领导的需要和他的想法。 说句不好听的,领导想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一开始很多年轻人还不能接受,但经过几年的捶打,他们也就接受了。 “是啊,是我孟浪了。不过,我听说,渭水书院已经联系了不少朝中大臣,邀请他们去书院讲课。长安城之中,很快就会出现三强鼎立的局面。” 观狮山书院虽然占据了先机,但曲江、渭水两大书院的崛起,也是必然。 对此,许敬宗和刘涵都心知肚明。 章江码头上,洪州刺史陆蒙,豫章县令曾行三人看着缓缓驶向远方的船队,脸上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神色。 这些天来,李想一直在洪州各个县城转悠,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虽说从实际情况上看,燕王在洪州的这些日子,确实是给地方带去了不少好处,但有这么一个大领导天天盯着,任谁也受不了啊。 “顾家已经运送了第一批鳄鱼和猪皮,据说是要运到长安城去的,燕王府的铺子都出了大价钱。看来,我们可以安心的去抓鳄鱼了。” 陆蒙看着曾行,心中五味杂陈。 他怎么就没遇到过这样的好事? 估计用不了几年,豫章县就会从中县提升到上县,甚至有可能成为上上县。 “使君,顾掌柜还在豫章,另外,跟在燕王身边的王富贵,也表示回长安后,就会派船来收购水稻,看来顾家对洪州的未来很有信心。” 这几天,曾行可谓是喜忧参半。 作为一个勉强算得上有点背景,但又没什么背景的县令,如果不是机缘巧合的话,恐怕一辈子都只能做个县令了。 不过,如果能把南洋的水稻推广开来,再把鳄鱼的生意做好,说不定就能得到燕王的青睐,前途无量。 “嗯,顾掌柜虽然是个商人,但你要记住,他在豫章县的时候,一定要照顾好他。” 顾家在江南道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大家族了,陆蒙可没有将顾雷当做普通的生意人来看待。 “放心吧,这位顾掌柜前些日子跟我提过要扩建码头的事情,到时候我一定要请他到雅阁喝酒。” …… 顺着漳河进入鄱阳湖,很快便进入长江,没过多久,李想等人便来到了鄂州城外。 “王爷,依我之见,长江一带的几个州府,是值得大力开发的地方。沿长江而下,货物运输十分便利。” 刘谨更是明白了水路的重要性。 相比陆地上巨大的运输成本,水运无疑有很大的优势。 “不错,就拿鄂州城来说,它西临山南道,东临淮南道,南临江南道,再加上它位于长江之畔,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变得比扬州还要繁华。” 前世,李想经常在武汉出差,虽然对这座城市并不熟悉,但也知道这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地理位置非常优越。 只不过,现在的鄂州城,在整个大唐,还远远不够看。 在任何一个朝代,边境地区的发展,都不会受到太多的关注。 这鄂州正是三道交界之地。 第1349章黄鹤楼,农夫要见燕王 “我看这鄂州四面环水,周围大片地区应该不会缺水,确实是一个推广水稻的好地方。”一旁的武媚娘也不禁感叹道。 “水越多越好?” 一旁的顾芳芳插嘴道:“要是下一场大雨,指不定会有多少良田被淹。要我说,还是要苏州的位置好一些,一来靠近水源,二来也不像鄂州那样四面环水。而且,苏州那边的人口比鄂州要多得多,种植水稻的难度应该会更大一些。” 李想点了点头,对顾芳芳的话表示赞同,“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加强水利建设的,否则的话,长江附近的稻田,可能会有水灾。” 这丫头,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看样子,她是真的要跟在自己身边,巡视天下了。 李想没有等鄂州的官员来接他,而是径直来到了江夏县,住进了大唐皇家钱庄分号的后院。 当然,李想带着一支庞大的舰队进城,这件事肯定是瞒不过的。 于是,当天下午,鄂州、江夏等地的官员,便纷纷登门拜访。 “王县令,不知道今年江夏县的南洋稻米产量如何?” 看着江夏县令王风那副傻乎乎的样子,李想有些不爽。 “王爷,江夏县的水稻可不少。” 王风一脸谄媚的笑着,“现在是初夏,天气也不是很热,小的特意在黄鹤楼摆了一桌酒席,给您接风洗尘,王爷,你看……” 很显然,王风并不想让李想在水稻种植上多说什么,而是直接去参加宴会。 这是王风对付上司的一种手段。 “王县令这是什么意思?” “江夏城外的稻田里已经种满了稻谷,黄鹤楼边上的秧苗也长得很好,王爷不妨去黄鹤楼上坐坐,欣赏一下江夏城的落日。” “好,那我就去看看,王县令治下的江夏城,到底有多繁华。” 李想刚来鄂州,对这里的情况并不熟悉,所以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 对于黄鹤楼,李想自然有所耳闻,但两世为人,这却是他第一次来此。 原本李想以为,这座黄鹤楼只是一座孤零零的建筑,却没想到,这座楼竟然是一片建筑群。 黄鹤楼连接着江夏城,整座建筑都在城墙内,整座建筑都是用绿色的瓦片粉刷而成,看起来威严而又大气。 “燕王殿下,这黄鹤楼始建于东吴年间,最初是为军事所用,视野极好。站在这里,可以俯瞰整条江,也可以看到清江夏城的景色,当太阳落山的时候,整条江都被染成了金色,煞是好看。” 鄂州刺史方仁维与李想并肩而立,向众人介绍黄鹤楼之事。 李想本以为,这里只是一个观光大楼而已,却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有吃的。 看来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每年长江都会发洪水?” 李想知道,明清两代,长江、黄河都是水患频发之地,但他在长安,却很少听到有关的消息。 此时他登上黄鹤楼,望着长江向天边流淌而去,不免有些好奇。 “燕王殿下,鄂州年年有劳力,兴修水利,这些年也没出什么大问题。”方仁维有些得意的说道。 李想看了一眼清澈的河水,便不再多问。 这一年,整个长江一带,也就扬州城算得上是富庶之地,其他州郡根本没有这样的条件。 也就是说,长江沿岸的几个州府,人口密度并不算太大,自然也不会造成太大的生态破坏。 再加上各个湖泊都没有被开垦过,蓄水能力极强,所以长江并没有被洪水淹没。 当然,也不能否认这一切都是因为鄂州水利的缘故。 但直觉告诉他,这个鄂州,与他以往去过的其他州郡都不一样。 尤其是那个王风,长得跟个猪头似的,真不知道是不是个好官。 他可不是简单来看南洋的水稻推广情况的。 大唐的“黜陟”制度,其实就是中央审查地方官员政绩,决定官员升迁、贬黜的一种制度。 更重要的是,李想身上还带着李世民留下的“便宜行事”的命令。 “燕王,鄂州最出名的就是武昌鱼,你尝尝可对胃口?” 没过多久,黄鹤楼内便摆上了一桌丰盛的酒菜。 而且,他们喝的酒,还是燕王府的五粮液,看得出来,这几个人还真下了一番功夫。 “这武昌鱼,肉质细嫩,鲜嫩多汁,比一般的鱼要鲜美得多,当真是非同凡响。” 李想倒也没有矫情,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武昌鱼性情凶猛,算是江中少有的敌手,肉质也比一般的鱼类要好上许多。” “这道武昌鱼,是从江夏最好的酒楼请来的。” 方仁维和王风见李想似乎对这道菜很满意,也纷纷附和道。 一时间,黄鹤楼中一片其乐融融的气氛。 然而,就在黄鹤楼附近,却有一群农民,光着脚,朝着黄鹤楼走去,喊着口号。 或许是有人刻意为之,这些农夫在黄鹤楼前被拦住了。 “王爷,外面来了一群农夫。” 秦怀玉带着燕王府的护卫,分散在黄鹤楼的各个角落。 这几个农夫一出现,他就察觉到了不对。 “燕王,这些人最喜欢的就是闹事,我去处理就行了。” 王风一听,脸色大变,连忙站了起来。 倒是那鄂州刺史方仁维,却是一脸的平静。 “陛下封我为黜陟使,是为了察民情,察弊州之弊。既然这些农夫想要见我,那我就去看看。” 今天的事情有些诡异。 他今日刚到鄂州,按理来说,鄂州绝大多数人还不知道他来了。 可这些农民却偏偏找到了黄鹤楼,要见他一面。 这其中,显然是有故事的。 这鄂州的各级官员,似乎也不是铁板一块。 “王爷千金之子,岂是他们想见就能见的?这件事,我会处理的。” 王风说着说着,额头就冒出冷汗。 千算万算,他还是没有料到,对方竟然如此迅速的出手了。 在江夏,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大胆!王风,你觉得,燕王殿下想见谁,都要听你的?” 鄂州刺史方仁维站了起来,呵斥着王风。 第1350章今晚,烧粮仓 “燕王,我没有这个意思。” 王风恨恨的看了方仁维一眼,连忙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李想。 王风身为琅琊王氏核心弟子,与鄂州刺史方仁维向来不对付。 西晋末年,永嘉之乱,琅琊王氏衣冠,从临沂南渡而来,举族迁徙至金陵,而后又散布于江南各地。 琅琊王氏在唐朝的时候虽然比不上太原王氏,但也是江南道数一数二的大家族。 方仁维这种出身贫寒的刺史,拿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办法。 “王爷,要不要我去看看?” 这件事透着诡异,刘谨担心这些农民中有人想要伤害李想,于是提议自己去看看。 “不用了,我想看看真正的鄂州是什么样子。” 话音刚落,李想便下了楼。 这个时代的农夫,敢聚集在黄鹤楼前求见一位皇子,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可以说,这是在玩命。 李想非常好奇,他们为什么要冒险? “把稻田还回来!” “官商勾结,侵吞良田!” “把田还给我!” 当李想带着席君买等人出现时,看到的是一片混乱的街道。 “燕王,这几户人家好像是从关中迁来鄂州种南洋水稻的。” 方仁维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几个人是什么来头,也许是早就知道了。 “突厥人怎么会在这里?” 李想注意到,在人群中,还夹杂着几个和唐人不一样的人。 方仁维又道:“这些突厥人应当是云中都督府内迁往鄂州的流民,他们也是为了开垦良田而来。” “诸位,燕王已经到了,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刘谨上前几步,走到那些农户面前,随后开始询问。 “还请王爷为我等主持公道。” 王风听到这句话,顿时脸色大变。 李想离开京城,已经过去了大半年的时间。 像今天这种场面,电视上看过很多次,但是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还是头一回。 “王爷,那些农夫说江夏县的田地被人侵占了,朝廷许诺给他们的粮食减半,就连剩下那一半都是过期的。” 刘谨连忙跑到李想面前,简单的说了一遍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静观其变。 然而,就算是这样,站在他身边的江夏县县令王风,也是面色惨白,肥胖的身体微微颤抖。 “燕王,都是属下无能,才会酿成这样的惨剧。你放心,我这就去县衙,一定会彻查这件事,还江夏县一个公道。” “燕王殿下,下官觉得为这几个农夫去江夏县也不太合适,毕竟他们所报之事,正是江夏县中之事,为免引起怀疑,不如让他们挑几个代表,将他们安排到鄂州刺史府,是否更好?” 方仁维没有理会王风的敌意,而是对李想说道。 “这么多人挤在一起,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如这样,你们各自挑选几人随我回去,剩下的人,由方使君安排,让他们回自己的村子去。” 虽然现在看起来,江夏县县令王风的嫌疑更大,但李想并没有完全相信鄂州刺史方仁维的话。 这家伙,多半也是想借刀杀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真以为我好拿捏? “王爷,小的这就去办。” 听到李想这么说,刘谨这才重新回到人群中。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黄鹤楼的宴席自然也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了。 目送李想的车离开,王风狠狠瞪了方仁维一眼,拂袖而去。 …… 江夏县,县衙内。 王风在书房内走来走去。 “大人,优柔寡断,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方仁维这次是真的豁出去了,肯定是他派人去通知那些农民的,不然怎么会这么巧?而且燕王的行迹向来隐秘,这些田舍奴哪里知道?” 书房内,除了王风之外,还坐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男人,同样挺着个大肚子,跟王风差不多。 “不错,许掌柜所言极是。只要毁灭证据,再一把火烧了县衙的地契,这件事情,就会不了了之。燕王也不可能永远留在鄂州。” 王风的远房堂弟,江夏县县尉王云说道。 “就算没有证据,燕王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王风对自己能不能说服李想,并没有太大的把握。 此前,因为鄂州司马和别驾与王家交好,虽然不一定明面上为他撑腰,但也不会找他的麻烦。 而在江夏县中,那就是他的天下了。 是以鄂州刺史方仁维一时半刻也奈何不得他。 在大唐,州县两级制度下,一名县令的去留,根本不是刺史能够决定的,特别是像这种地方势力的县令。 “明府,朝廷拨来的南洋大米,大部分都已经送到了苏州和扬州卖掉了。若是迟了一步,被燕王发现江夏县粮仓缺粮,怕是不好收场了。” 许嘉,作为江夏县的首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王风的一只手。 所以,当李想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许嘉比王风更担心。 在他看来,王风这个王氏核心弟子,或许能躲过这一劫,而他,就危险了。 关键时刻,任何合作者都不靠谱。 “大哥,粮仓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我们只需要伪造一个小吏的失误,让粮仓失火,就算是燕王想要查,也不是一时半刻能够查出来的。再拖下去,事情就不好说了。” 对于许嘉的提议,王云显然也是赞同的。 “好,那就安排下去吧,今天晚上,我们一定要将这粮仓给烧了。” 王风在书房内走来走去,最终做出决定。 …… 夜幕降临,江夏城重归平静。 街上,更夫依旧在敲着铜锣。 与此同时,大唐皇家钱庄的后院,李想正听钱庄老板介绍着江夏县,以及鄂州城的一些情况。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些农民闹事,很有可能是因为王风和许嘉的原因。” “燕王殿下,这件事情并没有任何的证据。在江夏,许嘉的行事风格一直都很野蛮,一般人见到他们都会绕道走。江夏县的一个胥吏告诉他们,那些田地已经被人占了,但却不承认。” 第1351章我一个王爷,还需要证据吗 “这几个家伙,还真是好算计。朝廷许诺给这些流民一百亩的永业田,一旦开垦出来,一半都是别人的。如果他们只盯着突厥人,或许还不会有人来找麻烦,但是谁也没想到,他们竟然如此贪婪,居然敢霸占从关中道迁移过来的农夫的田地,简直是自寻死路。” 李想之所以提出迁移突厥人,一方面是为了解决边境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推广水稻。 只要能种出南洋水稻,他不太会在意过程。 只要不伤害到大唐百姓就行。 但现在,江夏县却是将手伸到了关中道的移民者身上。 这件事,他很生气。 “燕王,若要追查江夏县令与许掌柜之事,臣建议先派人到县中的粮仓去查一查,再查一查今年的账本,或许会有不少线索。” “好,本王明白了。刘谨,你明天带人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还有,帮我把方仁维约出来,就说本王要跟他单独谈一谈。” 李想话音刚落,门外便冲进来一个侍卫。 “启禀王爷,江夏城北起了一场大火,好像是粮仓失火了。” “着火了?” 李想立刻站了起来,走到门口,向外张望。 现在这个年代,房子基本都是木头做的,着火可不是开玩笑的。 稍有不慎,一大片建筑就会毁于一旦。 “燕王,那个方向,好像就是江夏县的粮仓。” 钱庄分号的掌柜在旁边提醒道。 此言一出,李想和刘谨面面相觑。 这不是刚想查粮仓,就失火了吗? 只要不傻的人,到了这个时候,就已经明白,这个江夏县,绝对有问题。 这些人怎么还敢这么做? “王爷,属下建议,派人去一趟县衙,将所有的地契都收起来,免得也着火了。” 武媚娘在旁边提议道。 “王爷,属下这就过去。” 千钧一发之际,刘谨站了出来。 “秦怀玉,你持本王令牌,前往县衙,若有阻拦者,格杀勿论!” 原本,李想只是看王风不顺眼,但如果江夏县管理的很好,他也不会为难王风。 结果刚刚一群村民来讨公道,到了晚上,粮仓就着火了。 这分明就是不把燕王放在眼里啊。 还真把自己当地头蛇了? 大唐兵强马壮,难道还怕琅琊王氏不成? 以前李世民对这些世家大族还算克制,因为这些世家大族才是大唐强盛的基石。 但是如果这些世家大族公然违反了律法,那么朝廷要如何处置你,外人也不好说什么。 打击一个,扶持一个。 到了最后,世家反而会成为大唐崛起的助力,而非阻碍。 这便是李想对各大世家的态度。 …… 鄂州刺史府。 “府君大人,江夏县失火了!” “这个王风,还真是胆大包天啊!” 没有人告诉方仁维是王风做的。 不过,有些事情,并不需要任何的证据。 “江夏县的粮仓里面虽然不多,但好歹还有一些粮食,现在被烧了,什么都没剩下。” “哼,这个王风,还真是狗急跳墙啊!不过,这也是一件好事,这样的话,燕王想不插手,也是不可能的事情。说白了,这就是在打燕王的脸。” 方仁维长叹一声,他终于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堂堂一府之长,竟然被江夏的县令给制住了,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我担心的是,一旦都给烧没了,他肯定会更加嚣张。” “别急。燕王的作风,在下也早有耳闻,亲身经历过沙场的人物,又岂是一般的纨绔子弟所能比拟的。” 方仁维早已经调查过李想的底细。 鄂州是朝廷推广南洋稻的重镇,李想自然要来一趟。 这几个月来,方仁维一直在谋划着如何铲除江夏县的那些人。 否则,李想怎么可能刚到鄂州,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情? 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大人,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别动。这种时候,与其主动,还不如等待,等燕王殿下有什么事情,自然会找上我。” 虽然方仁维很想知道,李想会对王风等人做什么。 但这件事牵扯到了很多人,一时半会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古代实行宵禁,无论是哪个朝代,晚上都不会允许你在街上随意走动的。 当然,在坊中走动没有太大的问题。 不过,在前往江夏县县衙的道路上,数十名身穿铠甲的燕王府侍卫,正策马狂奔而来。 马蹄声惊醒了不少江夏的百姓。 不少人从窗户往外看了一眼,又连忙关上了窗户。 鄂州虽然已经太平了二十多年,但老一辈的人都经历过隋末的动乱。 今天的事情,明显有些不对劲。 “来人止步!” 到了县衙门口,终于有一位胥吏出来,拦住了他们。 但秦怀玉却是理都没理他,只是亮出一块令牌,道:“让开,我奉燕王之命,封锁江夏县库房。” 秦怀玉连话都懒得跟一个小官多说。 而且,他是来找江夏县令麻烦的,如果他在门口喋喋不休的话,很有可能会泄露出去,到时候账本就没了。 “这都什么时候了,明天再说吧。” “碰!” 秦怀玉直接推了他一把,也不搭理他,带着十几个侍卫,跟着刘谨走进了县衙。 “快,去后院告诉王县令,就说燕王已经派人过来,要把库房给封了,一定要快!” 在刘谨兄弟走进县衙的时候,江夏县县衙内,刚刚平静下来的县衙,再次沸腾了起来。 许多人手忙脚乱,各种消息乱飞。 昨天晚上,江夏县城一片混乱,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到朝阳的升起,人们照常出门上工。 “王爷,这账本上,少了一份与移民有关的卷宗,看来,是有人在账本上动了手脚。” 刘谨和王富贵等人连夜将江夏县衙门里的账本和地契都检查了一遍,顿时发现了不对劲。 “没证据又如何,本王要是执意要找王风的麻烦,难道还需要什么证据不成?” 第1352章看来王爷也不过如此 武媚娘听完李想的话,美眸中闪过一抹异彩。 她一直觉得李想应该在官场上有所作为。 “其实,光是这场火灾,就足以将江夏县的县令拿下,只是……” 刘谨欲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李想:“想说什么就说!” “想要罢免这江夏县的县令并不是什么难事。但要把整个江夏县的有关的人都抓起来,定个重罪,那是不可能的。我倒是有个办法,能不能请动江夏县的头目,刺杀王爷?” 刘谨一边说着,一边看向李想和武媚娘。 这可不是什么好办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起谋杀案,十有八九是一场自导自演的大戏。 “刺杀?” 李想眼中精光一闪,如果能给王风扣上一顶大帽子,不但能免去他的县令之位,还能灭了他全家。 “王爷,这次行刺事件一出,再传点江夏县令就是幕后主使的谣言,这王风可就麻烦了。在这种情况下,对付这些违法乱纪的人,并不困难。” 对于刘谨的提议,武媚娘显然很是赞同。 虽然只是一场刺杀,但李想并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最多也就是让自己看起来有些狼狈。 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打破江夏县的僵局。 在贪污和刺杀大唐皇子这两个罪名之间,王风必须做出选择。 到时候,就算他想抵赖,也不是他能控制的。 “这倒是个好办法。王风做了这么疯狂的事情,很有可能会让他们内部出现裂痕,毕竟没有几个人愿意背负这样的罪名。不过,在这之前,本王还得去见一见鄂州刺史方仁维,看一看这江夏县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我们所想的那般。” 李想自然也注意到了王风和方仁维的“交流”。 而且,从皇家钱庄分号管事口中得到的消息来看,方仁维明显不是王风的人。 身为一州之长,方仁维自然有几分本事。 …… 江夏县的粮仓,在这一场大火中毁于一旦。 没了就没了! 第二天过得很平静。 刺史府里,谁也没提这件事该如何处理,只当是一场意外。 江夏县县衙内,王风有些忐忑,不过一天下来,什么消息都没听到。 难道,燕王真的以为这火灾是意外? “许掌柜,粮食销售的事情,你都安排好了吗?万一有人跳出来咬我们一口,岂不是麻烦?” 王风想了想去年搬到达鄂州之后发生的事情,想看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 “放心吧,这几个伙计跟了我这么多年,肯定不会背叛我。而且,这几个人也是拖家带口的,谁要是把咱们给卖了,就不怕家里人出事?” 许嘉坐在那里,淡定的喝着茶。 经过昨天晚上的慌乱,他并不认为李想会对他造成多大的威胁。 自己和他无冤无仇,只要燕王不针对自己,自己还怕什么? “该花的钱就得花,别让人给你使绊子。” 王风不得不提醒。 江夏县的粮仓里的粮食,总不能自己长出腿来,自己跑了吧? 这其中,肯定是有人知道的。 虽然江夏县的官员都是王风的手下,但谁知道会不会有人在关键时刻叛变? 忠诚,往往是因为背叛付出的代价太大,或者对方开出的价码太小。 “明府,之前县城里有人乱嚼舌根,要不要这几天把他们抓起来,关进大牢里,等燕王从鄂州离开再放他们出来?” 王云和王风是一条船上的人,自然要帮王风铲除一切可能出现的危险。 只要回到村里,王云就有大把的办法对付那些在黄鹤楼前喊冤的田舍奴。 “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派人将粮仓修好,这样才能将纵火的痕迹彻底的抹去,同时也可以让人知道,你是一个能干的官员,虽然是出了意外,却是知错能改,马上改正。说不定,坏事还能变成好事。” 许嘉有点坐井观天的感觉,他觉得对付李想跟之前那些朝中的官员差不多。 如果不是李想身边有几个如花似玉的女人,他甚至都想让王风送几个漂亮的女人给燕王了。 这东西,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适用的。 王风道:“好,对了,你派人去大唐皇家钱庄那边打探一下,看看燕王有没有什么动静,别被人偷袭了。” “放心吧,大哥,我这就去办!” …… 李想站在一棵古树下,背对着方仁维,久久不语。 有时候,上位者的沉默,会让人感觉到更大的压力。 方仁维站在那里不到一炷香时间,脸上已经开始冒汗了。 可是,见李想一言不发,也不好多说什么。 一只,两只,三只…… 一直数到三千四百只,李想才终于放弃。 这蚂蚁也太多了。 “不知方使君何时到鄂州任职的?” “燕王殿下,微臣于贞观十二年春天来到鄂州,算起来,已经有两年有余了。” 听着李想的话,方仁维轻叹一声,开口说道。 “你好像是河北人?” “正是,在下乃是冀州人。” 李想和方仁维聊得很随意。 “琅琊王氏在鄂州的地盘很有影响力?” 说到这里,李想话锋一转。 “燕王,何止是很有影响力?说句不好听的,在鄂州郡内,所有的官职,有一半以上,要么是王氏的子弟,要么是王氏的亲戚。只有我这个刺史没有和王家扯上关系。” 他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方仁维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实不相瞒,在下初到鄂州时,与王家关系还算融洽,给下官送了一座城中的府邸,里面有美婢,有奴仆,有各种奢华之物。他们说只要我以后不去管王家在鄂州城的事就行。但是,如果这样的话,那朝廷可就惨了。” 方仁维见李想认真聆听,更加坚定了借着这个机会搬到鄂州城琅琊王氏的想法。 “燕王,这鄂州地处要道,按道理而言,是占着地利的,就算不如扬州城,也不会相差太多。” “可城中各大店铺基本都被那个叫“许嘉”的家伙给霸占了,江夏的人管他叫许半城,而许嘉不过是江夏县令王峰一手培养出来的代理人,八成的利润,都会进入王氏的府库。” 第1353章刺杀,开始了 “王家要是开了几家店铺,那也没什么。只可惜,他们狼心狗肺,一直盯着普通人,不说以前,光是我来到鄂州,明里暗里占据的良田,至少有两万亩。” “去年朝廷拨出粮草,支援鄂州推广南洋稻,又将云中都督府、关内的数千人调往鄂州。” 方仁维滔滔不绝,仿佛终于找到了倾诉对象,滔滔不绝地讲述过去两年琅琊王氏在王风的带领下,在鄂州城为非作歹的事迹。 显然,为了今日,他也是做了不少的准备。 很多东西,他都能拿出来证据。 强占田地,强抢民女,欺行霸市,招摇撞骗,在鄂州城内,王氏子弟的气焰嚣张到了极点。 可以说,在江夏,百姓们无处申诉。 李想虽然觉得方仁维说的有些夸张,但也没想到,王胖子居然会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来。 “好了,我明白了,你可以走了。” 李想知道王风不是无辜的,所以他也没兴趣一条一条的听方仁维罗列琅琊王氏在荆州犯下的滔天大罪。 方仁维:“……” 燕王到底想干什么? 方仁维并没有听懂李想的话。 但李想却已经下了逐客令。 “燕王,臣告退。” 方仁维刚走出房门,顾芳芳便忍不住开口道,“真是岂有此理,琅琊王氏真是把咱们江南名门的脸面都给毁了。我真是瞎了眼,在扬州城时,我竟然和他们家族的人有过接触。” 顾芳芳身为江南顾家下一任家主,对琅琊王氏并不陌生,就连顾家的一些旁支都与琅琊王氏有姻亲关系。 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各大家族都是互相联姻的。 所以,太原王氏子弟坐在清河崔氏子弟旁边,随便聊几句,总能扯出点亲戚关系来。 范阳卢氏与荥阳郑氏也是如此。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地方,是我们看不到的。陛下屡次派人巡视天下,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王家的举动,虽然出乎李想的意料,但仔细想想,却也能理解。 或许是因为琅琊王氏的后人越来越肆无忌惮,最终,曾经叱咤风云的琅琊王氏,也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王爷,我这就安排人送你去江夏城里转转。” 秦怀玉很清楚李想找方仁维的目的,现在江夏县令王风等人作恶多端,栽赃给他们刺杀皇子,他也不会有任何负罪感。 “去吧,这件事需要速战速决,没必要细说。” 李想现在在想的,就是如何将王风和他的那些手下,全部捉拿。 现在捕鱼队都在海外建立补给站,人手不足。 不如把他们发配到数千里之外,甚至派到澳洲去,帮助大唐征服那些土著。 实在不行,南洋这么多海岛,总能找到一些有价值的地方,让他们住进去。 愿意下南洋的普通人家少之又少,房遗爱曾经不止一次向他抱怨人手不够。 说不定,他还能把那些犯法的人,都送到南洋去。 这些人再差,总比那些野蛮人强吧?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唐人。 大英帝国就把这些罪犯都流放到了澳洲,而且还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好处。 李想并没有在树下多做停留,抬头看了看天空,太阳还在头顶,便带着一群护卫,来到了大街上,准备迎接刺客的刺杀。 …… 江夏最出名的就是江夏街。 街道两旁,店铺林立,人来人往。 虽然比不上长安城东西市,但也是鄂州最繁华的地方之一。 李想穿着普通的衣服,在大街上闲逛。 到处都是天然的木制建筑,没有了现代电影中的老旧工艺,给人一种古朴的感觉。 “王爷,江夏城的物产其实很丰富,若是运到别处去,怕是会很受欢迎的。” 王富贵跟着李想、刘谨,一双小眼睛不停的打量着两边的店铺。 王富贵虽然不是什么成功的商人,但在长安城的商业圈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燕王府王掌柜这四个字,只要有人提起,就能猜到是王富贵。 “这一路上,我见到的大多都是新鲜的莲藕,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看来这鄂州还真是盛产莲藕啊。” 刘谨也注意着周围的动静。 “鄂州湖泊众多,星罗点点,适合莲藕生长,倒也在情理之中。不过,这些莲藕不适合保存,虽然产量很高,但也不适合大规模种植。” 后世的洪湖,以莲藕闻名,其中莲藕排骨汤,更是闻名遐迩。 洪湖虽然不在鄂州的管辖范围内,但也能说明鄂州一带,是最适合莲藕生长的地方。 “不好,王爷!” 就在李想与刘谨说话之时,席君买已经拔出了腰间的长剑,挡住了众人的去路。 只见一辆马车停在一条小巷旁边,从马车上跳下来十几个黑衣人。 这么小的一辆马车,怎么可能藏得下这么多人? “老大,他们是怎么发现我们的?” “对啊,我们都戴着面具,穿着夜行衣。” “你是不是傻,现在是白天,你穿得这么黑,肯定会被人注意到的。” 在出发之前,席君买还特意安排了几个护卫,让他们穿着便装,保护李想的安全。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秦怀玉竟然找了这么几个蠢货,就这点本事,也想刺杀王爷? 不过这些刺客一看就是来刺杀的,这么一弄,江夏县很快就会知道燕王被刺杀了。 “大哥,别管这么多,这可是一头肥羊啊,刚才那人可是放出话来,只要杀了这几个家伙,赏百金,老子这把刀,早就饥渴难耐了。” 显然,他们并不认识李想,只当他只是个外来的富家郎君。 “哐!” “哐!” “啊!” 燕王府的护卫们已经将李想围了起来,那几个蒙面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便已经被席君买一刀砍翻在地。 剩下的几个人见势不妙,立马掉头就跑。 是的,逃跑。 什么兄弟情义,在这一刻,都不如自己的性命重要。 “暂时不要去追,保护王爷才是最重要的。” 席君买知道秦怀玉在什么地方找的这几个人,也就没有继续追杀的必要了。 不管这些人来自何方,燕王在江夏城被刺杀一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不管是严刑拷打,还是栽赃陷害,总之,这几个杀手,一定都是受了江夏县令王风的指使。 这样的刺杀,根本不是他这个县令能够过问的。 只要脑子没坏掉,这时候王风就该跪下来向李想忏悔,以求宽大处理。 否则,整个家族,都将面临灭顶之灾。 第1354章交代,全部交代了 “什么? 方仁维刚喝了一口热茶,还没来得及咽下,就听到江夏街那边传来的消息。 “是真的,那几个刺客,现在已经有一半被擒,另一半逃走。听说燕王已经命人从城外调了折冲府的护卫入城捉拿刺客。” 折冲府的护卫,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调动的。 但是,李想已经出京,得到了李世民的允许,可以从折冲府调集一支兵马。 满打满算也不过一千两百人而已,李世民压根不会担心李想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折冲府护卫都出动了?” 方仁维一听,顿时明白了,燕王要搞大事了。 方仁维虽然觉得这次刺杀有些蹊跷,但却也是一件好事。 鄂州府前些日子发生了一起农民围堵燕王,然后是江夏县的粮仓失火,最后是燕王遇刺,谁也不会觉得江夏县的局势会平静。 “不错,估计半个时辰后,折冲校尉就会带着禁军进城。” “这王风,疯了吗?” 方仁维疑惑道。 无论是侵占田地,还是截留移民的钱财和粮食,这些都不是死罪。 至于刺杀燕王…… 方仁维摇了摇头,对王风的所作所为感到不解。 还好之前没和他正面刚,否则指不定这家伙也会给自己来一记狠的。 “备好马匹,我要见燕王殿下。” 方仁维身为鄂州刺史,自然是要去看望受了“惊吓”的燕王的。 …… “砰!” 江夏县县衙内,王风狠狠的将手中精致的茶杯砸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 “一群蠢货,王云,你真的没有这么做?” 王风双目喷火,胸膛起伏不定,显然是动了真怒。 “大哥,这件事我真没有安排。没有你的命令,我又怎么敢刺杀燕王?” 王云一脸的冤枉,他也是刚听到这个消息,怎么大哥就认定是他安排的了? “嗯?这么说,是我让你这么做的?” “没有,绝对没有。大哥,有没有可能,是许掌柜,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的做了什么?只要燕王在江夏城出了事,鄂州刺史方仁维首当其冲,我们虽然要负点责任,但也不可能杀头,许掌柜此举,也算是解了我们的当务之急。” 千钧一发之际,王云将责任推到了许嘉的身上。 虽然自己跟许嘉经常喝酒,看起来关系很好,但也仅此而已。 但是关键时刻,谁还会在乎这些? “许嘉?我看他还没这个胆量。” 王风一脸的底气不足。 这个许嘉,和他认识也有几年的时间了。 这家伙,胆子倒是不小啊。 无论是最开始侵占良田,还是最近截留朝廷发放的移民粮款,都是他提出来的。 如果燕王死在江夏,他只是个商人,自然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 想到这里,王风的脸色有些难看了。 “把许嘉叫来,我有话要跟他说。” …… 这一天,江夏县的百姓们像是看了一场大戏。 只见一群平日里高高在上,高高在上的王氏子弟,还有县衙的普通官员,此时此刻,一个个狼狈不堪,如同羊群一般被折冲府的人马带走。 尤其是江夏县的商家,看着许半城的店铺被砸,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在江夏县,只要是赚钱的产业,许嘉都会参与其中。 毫不夸张的说,这些年来,民怨沸腾。 “王县令,如果你想活命的话,还是老实交代的好。” 刘谨面无表情的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胖子王风。 为了防止他们串供,江夏县的人都是单独审讯的。 “王管家,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刺杀燕王殿下,我是无辜的。看在我们五百年前是本家的情分上,你就放过我吧。” 王风虽然脸色苍白,但他确实没有派人去刺杀,所以脸上的表情还是很平静的。 “哦?但是王云,江夏县尉,却和你说的都不一样,我该信谁?” “啊?” 王风微微一怔。 王云是他的远房亲戚,难道他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想要将责任推到自己身上? 他说了什么? “燕王的耐心是有限的,如果你不老实交代,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王管家,刺杀燕王的事情,确实不是我安排的,请您相信我。” “你说不是你派人放火的,我信了。你说你没有派人侵占移民们的农田,我也信了。现在你说你没有派人刺杀燕王,我还要不要信你?” 刘谨鄙夷的看了王风一眼。 自从粮仓失火以来,这还是王风第一次听到有人追究这件事,他的脸色变得有些慌张。 因为事发仓促,知道的人不少,真要查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脱身的。 不过,比起刺杀燕王,只要他一口咬定是属下打着他的旗号做的那些事情,而他又是事后才知道,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至少比起刺杀来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最多,这县令之位,不做也罢。 “王管家,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没有刺杀燕王。至于那几亩良田,粮食一事,在下确实有失察之责。” 王风思索了一下,又和刘谨开始了新的交谈。 “失察?王县令,你一句失察,就把数千亩良田变成了王家的产业,还因为你的失察,让南洋水稻种植受损,还真当天下是你王家的了?” “王管家,你就别开玩笑了,这件事……是王云和许嘉私下里做的,我真的不知道太多。说句不好听的,我这些年在江夏县,也就是吃喝玩乐,对这些事情也不是很关心……” 事已至此,王风也顾不得自贬身份的后果了,先把眼前这一关过了再说。 与此同时,秦怀玉正在审问王云,武媚娘则在审问许嘉,一番威胁和威胁之后,移民们的冤屈很快就被揭开了。 至于刺杀一事,大家都不是傻子,谁也不会承认。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既然当事人都招了,那事情就简单多了。 没过多久,李想便将方仁维叫了过来,任命他为江夏县的临时县令,至于其他的职位,方仁维在鄂州呆了这么久,肯定有自己的人脉,所以李想并不担心。 第1355章不错,值得培养 当然,王富贵也趁机出手,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几家店铺,为燕王府与捕渔队以及定襄商会的产业做好准备。 就连顾芳芳也没闲着,她让自己的仆人跟着王富贵去买了一批店铺。 短短几天时间,许半城的产业,就被清理得干干净净,不是被没收,就是被贱卖。 这一手,吓坏了鄂州其他县的官员,各种还田、补粮之类的事情,以最快的速度开始执行。 让人有一种太阳打西边出来的感觉。 而且李想拿王风下手,并不是真想把鄂州的官员一网打尽。 虽然他知道,像王风这样的人,有很多,但也不是那么好抓的,最重要的,就是让他们老实一点,完成朝廷的任务。 剩下的,只能慢慢来了。 当观狮山书院等书院的学生进入大唐各州之后,整个大唐的局势便会发生变化。 …… “听说王县令全家上下一百多口,都被发配到了崖州。” “这还不算,许半城的那一家老小,还有江夏县的许多胥吏,还有那些看守粮仓的人,都被发配到了崖州。” “报应不爽,这些人在江夏县做了那么多坏事,被发配到崖州,也是活该。” “燕王对我江夏的人,都是有大恩的。” “听说崖州离鄂州有数千里之遥,这一次,他们应该不会再来找我们的麻烦了。” …… 没过几天,王风一群人就被送上了船,前往崖州。 为了不让这些“免费劳力”死在路上,李想还特意派了衙役,将这些人送到了杭州,交给了杭州市舶司。 再由市舶司安排一艘船,将这些人送往崖州。 崖州是下南洋最重要的补给港之一,也是捕鱼队在这两年里,重点打造的补给点之一。 原本,李想是想把他们送到蒲罗中去的,但是那里毕竟不是大唐的地盘,他的这个决定,难免会引起一些非议。 所以,他选择了妥协。 不管怎么说,王风等人这辈子都别想再回大唐了,最好的办法就是留在南方,教导土著。 整个江夏县,都变了一个样子。 有方仁维这位鄂州刺史坐镇江夏县,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燕王,这里是突厥人最集中的地方。” 李想这次来,主要是为了视察南洋的水稻种植情况,所以,在江夏县衙门处理了一滩烂摊子之后,他便离开了县衙去视察农田了。 “朝廷的公文上不是专门交代过,不允许大规模的内迁突厥人集结。这个村子,应该有好几百人吧?” 李想满脸不爽的看着那一片片星罗密布的茅草屋。 拥有几百个突厥人的村子,如果衣食无忧,没有战争,几十年下来,至少也能发展到几千人。 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轩然大波。 “燕王,这些流民本来就是江夏县的人,既然王风已经做出了这样的安排,我也没有办法。” 方仁维有些郁闷地解释道,这件事本来就是王胖子惹出来的,结果却要自己来背这个黑锅。 “这个冬天,我们要找一个借口,把突厥人打散了。如果有人不高兴,那就不用客气。如果他们能够安安分分的听我的话,那也没有必要去欺负他们,你要教导他们,让他们学会大唐人的生活,让他们以拥有大唐的户口为荣。” 李想可不管这件事给这帮人惹来多大的麻烦。 现在的麻烦,总好过将来的麻烦。 “我知道了,观狮山书院的学生谢茂,在这个村子里建立了一所私塾,教那些突厥人的孩子们学习汉字,让他们过上汉人的生活,我会把这件事传下去的。” 方仁维知道,李想对观狮山书院非常看重,于是话锋一转,将话题引向李想感兴趣的地方。 “是吗?人呢?我倒要看看。” 观狮山书院里,已经聚集了五千多名学生,其中有不少李想都没见过。 不过,前两届的学生,李想都听说过,其中有几个比较优秀的,他还是有印象的。 只是不知道鄂州这边,会有谁被分配到这里来。 “王爷,我猜谢郎君现在应该在学堂里。谢郎君没事的时候,就会呆在学堂里,偶尔给孩子们讲课,偶尔也会教一些愿意识字的突厥人,据说,这些流民很喜欢他。” 这些天,方仁维虽然忙得不可开交,但也没有漏掉太多的细节。 燕王喜好什么,鄂州又有什么事、什么人与燕王有关,又该如何抱住燕王的大腿…… 这是方仁维这些天来,做梦都在想的事情。 “走,我们过去瞧瞧。” 话音刚落,李想便策马而去。 方仁维,席君买,刘谨三人也纷纷跟上。 …… “人之初,性本善……” 当众人走到私塾前,便听到里面传来孩童的诵经声。 看到这支队伍,周围的突厥人没有一个人敢说话。 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有大人物来了。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看这个拼音怎么读,只要掌握了这个拼音,再加上这本词典,大家想要识字也不是什么难事。” 李想走到一座破旧的黄泥房前,透过窗户,他看到一位年轻郎君站在讲台上,一本正经地讲着什么。 如果有一天,这一幕能够出现在大唐的每一个村子里,那将会是另一番景象。 可惜,这条路还很长。 “王爷,我知道这位郎君。” 就在这时,李想身后的王富贵说道。 “是吗?你知道他是谁?” 李想也知道,王富贵在长安城中,人脉极广。 不过观狮山书院,他应该不认识什么人才是。 如果许敬宗说自己认识台上这位,那李想一点都不奇怪。 至于王富贵? 算了吧。 “嗯,他叫谢茂,是长安县县令谢武的儿子。我在长安城和长安县令打过不少交道,所以对县令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甚至还在谢县令府上见过谢茂。” 见李想一脸茫然,王富贵连忙解释道。 “谢县令的儿子?这么巧竟然在鄂州见到了他。能放着安逸的长安城不待,跑到鄂州来当个小吏,这谢……” “谢茂。”王富贵喊道。 “是啊,这个谢茂,值得培养。” 第1356章房遗爱,你能不能穿上裤头 方仁维听着李想的话,眼中闪过一丝羡慕。 为什么自己的运气没有这么好? 看来,燕王对观狮山书院还真是看重,自己是不是也该考虑一下,要不要送儿子去观狮山书院。 “燕王殿下?草民谢茂,拜见燕王。” 谢茂站在讲台上,也注意到了周围的人。 一开始的时候,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然而,就在这时,他的目光却落在了李想的身上,整个人都呆住了。 燕王到了鄂州,这件事他也听说了。 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在这样的私塾里遇到他。 “谢茂,在鄂州住的还习惯吗?” 对于这位愿意放弃优越生活条件,跑到鄂州来推广水稻种植的学生,李想还是很乐意和他交流的。 在某些方面,他们是值得尊重的。 这就好比,在未来,有些大学生为了扶贫,甘愿放弃大城市生活,跑去祖国的西北边疆等偏远地区去扶贫。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至于谢茂他爹谢武,在长安城之中,虽然算不上什么高官,但好歹也是一方大员。 “燕王殿下,我在鄂州一切安好,这半年来,我学到了不少东西。” 对于观狮山书院的学生来说,李想绝对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书院里的很多教学材料,都是李想写的,而且,他还被称为长安城第一才子,是大唐的皇子,是一位会赚钱,会打仗的皇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观狮山书院,李想就是一个只可远观的人。 说李想几句不好的话,在别的地方或许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如果是在观狮山书院,那绝对是要出事的。 “除你之外,书院可有其他书院赴鄂州的学生?” “有另外两个人,一个是医学院的学生,一个是格物学院的学生,不过,他们经常去鄂州下属的几个县,一去就是十天八个月,这几个月,他们都不在江夏县。” 观狮山书院鼓励学生们去大唐各地走走,尤其是医科大学的学生,光靠闭门造车是不行的。 “好好努力,将来无论是留在这儿,还是回书院,又或者去做别的什么,本王都相信,你们一定会有一番作为。” …… 正当李想忙碌于鄂州视察水稻种植情况之时,东海之上,两艘飞剪船缓缓降下了一部分风帆,静待夜幕降临。 “哗啦!” 房遗爱浮出海面,美滋滋地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 四月下旬,天气渐渐转热。 尤其是在大海上,阳光明媚,大部分时间都不能呆在甲板上。 可是,呆在船舱里,却又是那么的闷热。 虽然带了不少硝石,但浑身都是粘乎乎的。 于是,房遗爱每天都要脱光衣服,在海里游上半个时辰。 “切!这家伙,连裤子都没穿。” 高阳见到房遗爱登船而来,肤色微黑,身形健硕,看起来也不是那么碍眼了。 可是,船上那么多人,他却脱个精光。 弄得高阳都不好意思了。 自从来到扬州,见识过与长安完全不同的城市之后,高阳对南方的兴趣也越来越大。 再后来,她出海后,第一次见到大海,即便是贵为公主,也不得不佩服。 偏偏房遗爱对海洋很有研究,在高阳面前表现得很好。 特别是为了彰显他在登州的丰功伟绩,房遗爱那斯甚至连渔网都备好了,还抓了一条大黄鱼,让高阳尝尝刚出海就下锅的清蒸大黄鱼是何等的美味。 有一天傍晚,遇到了一条鲸鱼,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那庞大的身躯上,不断地喷出水珠。 高阳这辈子都忘不了。 这种事情,她在长安城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了。 但是听说和亲眼所见,完全是两个概念。 “房二郎,做人不要太没样点好不好?你好意思吗?” 除了高阳一人之外,船上还有几个侍女。 “呵呵,天气太热了。” 房遗爱觉得,这几天是他最惬意的时候了。 虽然高阳有时候对他不是很热情,但更多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有了一种情侣的感觉。 在别人看来,这是一件非常失败的事,但在房遗爱看来,却是历史性的进展,让他十分满意。 “这才刚经过泉州,天气就热成这样了,那广州是不是真的像你说的那样,闷热难耐?” 高阳好奇地问道。 比起明末的小冰河时代,唐代的气候要温暖得多。 “南方的天气越来越热,从广州到崖州,冬天和长安城差不多,再往南走,就是蒲罗中了。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这里有很多长安城无法提供的美食。除了荔枝和香蕉之外,南洋还有一种叫徒良的水果,它身上长满了刺,散发着恶臭,但是味道却很好。” 房遗爱每天都提供着美食。 这样,才能让高阳的不满少一些。 “这么说,我们是直接去蒲罗中了?” 按照原计划,这支船队抵达广州后,就会立刻返航。 不过,一路上,高阳从房遗爱口中听到了许多关于南洋的故事。 除此之外,他还提到了最为神秘的香料岛。 以及布满燕窝的峭壁,以及海盗岛。 与此同时,房遗爱还告诉他,张猛在蒲罗中建造了一座城池,就相当于大唐的州县。 高阳对于南洋,更是好奇不已。 或许…… 不如趁此机会,去一趟南洋? 高阳忽然被自己的这个念头吓了一跳。 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有兴趣跟房遗爱一起出去玩了? “我极力推荐你去蒲罗中走一遭,领略一下大唐的大好河山,然后回长安城之后,整个天家就只有你一个人去过南洋。” 房遗爱一句话,顿时让高阳下定了决心,要继续南下。 “你是一家之主,你说了算!” …… 在一片黄沙之中,一支军队正向着西方缓缓前进。 “大总管,过了沙坝,便是荒漠,水草不生,气候奇特。” 侯君集之后,契苾何力骑马而行。 去年十二月,李世民命侯君集和左屯卫大将军薛万均为副统领,率两万大军,和突厥人、契比部各一万人,讨伐高昌。 第1357章唐军西域之行!目标澳洲! 事实上,大军是在年后才开始行动,四月底才会踏上西域的土地。 契贝何力是大唐少有的对西域局势熟悉的将领。 虽然是一名外国的将军,但是却深得李世民的信任。 所以侯君集一路走来,都给了他很大的面子。 “契苾将军,这些骆驼耐旱耐热,是不是比普通的马匹更适合带到西域去?” 侯君集回头看了一眼负责运送各种物资的驼队,脸色微微一变。 他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战斗。 长安城,距离高昌国,足有七千里之遥,就算是离开了这片沙洲,也是一段漫长的路程,等待着他的,将是一条无比艰难的道路。 他可不想空手而归。 当初和吐谷浑一战,他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功劳,这让他后悔了很久。 “大总管,在沙漠地带,这种骆驼确实是最佳的代步工具。幸亏定襄商会在定襄准备了数千头骆驼,否则的话,我们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弄到这么多的骆驼来。” 侯君集与燕王府的关系并不是很好,定襄商会的示好,让他有些担心,燕王府是不是在耍什么花招。 他哪里知道,不管是马周,还是李想,都是无条件支持大唐平定西域的。 只要有钱,一切都不是问题。 现在的西域,基本上都是西突厥的天下,虽然西突厥已经没落了,但是在西域,所有的小国都以西突厥为尊。 现在,高昌这个跳梁小丑,自然要将其斩杀,不然,这丝绸之路还怎么走? 所以,不管是出于个人考虑,还是为了大唐着想,定襄商会都会全力支持朝廷大军西进,剿灭高昌。 定襄商会的一支商队,更是远远的跟在了侯君集的身后数百里处,准备将自己的生意拓展到高昌国。 “哼,我自然不会让他们白白得到好处,只要这骆驼真的有用,等到高昌国覆灭,定襄商会自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如何平定高昌国,侯君集并不担心。 若不是这里气候恶劣,高昌只怕早就被灭了。 “薛将军的先锋营,应该已经进入了沙漠,再过两个月,便能抵达高昌边境。” 薛万均在大唐是出了名的骁勇善战,深得李世民的信任,这次出征高昌,他就是以副统领的身份,率领先锋营出击。 侯君集道:“犯我大唐者,虽远必诛。今天我们就在这里扎营,明天我们就进沙漠,这一路上,我们吃了多少苦头,就让高昌国来偿还吧。” …… 蒲罗中。 在张猛的不懈努力下,一间相对简单的修船车间终于建好了。 当然,李想也不想让飞剪船的制造技术传到南洋,所以,蒲罗中的工坊只负责船体的维修和维护。 在海上航行,这一点其实是很重要的。 如果不及时维修的话,船的使用寿命和速度都会大打折扣。 而这个修理工坊,则是专门负责对船只进行维修的。 “李兄,所有的食物和淡水都已经准备妥当,明天就可以出发了。” 李谊站在码头上面,看着身旁已经焕然一新的大船,脸上露出了兴奋之色。 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并不是燕王所说的美洲,也不是高产作物。不过澳洲也是一个很大的大陆,面积很大。 如果观狮山书院能证明澳洲大陆的存在,那它就是一件值得传颂的事情。 “兄弟,这一次南下,我们对海上的情况一无所知,就算有地图,也会有很大的风险,不如你在蒲罗中等着,如何?” 李庚看了李谊一眼,觉得没有必要两个人一起冒这个险。 “你不也一样吗?我要是怕死,还出海干嘛?” 既然已经来到蒲罗中,那李谊当然不会听从李庚的劝告,老老实实地呆在蒲罗中,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 再说了,这蒲罗中城连个女人都没几个,有什么好待的? 朱慎开口道:“按照地图上的说法,这艘船是朝着东南方向航行的,沿途会遇到不少陆地,只要不遇到风暴,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在海上,有陆地的地方,就代表着生存的希望。 他们最怕的,就是食物和淡水耗尽了,而四周都是茫茫大海,连陆地都看不见。 朱言点头道:“是啊,二哥说得对。南洋的岛屿上,虽然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动物,不过如果需要的话,找到些吃食也不是什么难事,这次澳洲之行,我们一定会一帆风顺的。” “你们两个,还真是让人佩服。为了证明房郎君所言,南半球气候与北半球截然相反,竟然如此不要命?” 李谊看着朱慎、朱言两人,眼中闪过一丝敬佩之色。 身为世家子弟,李谊对朱慎兄弟二人并没有什么好感。 说白了,在书院中,他们并没有太多的交集。 不过,这一路走来,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关系也渐渐的融洽了起来。 现在,他们已经是生死兄弟了。 朱言:“外面的世界很大,你应该多走走。燕王的教诲,我一直都记得。这支舰队继续向南进发,并不是为了确定气候变暖。” “是吗?这有什么用?” 李庚看向朱言兄弟,眼中满是好奇之色。 据他所知,这是钦天监的工作,如果是李关谦搞的鬼,他一点都不意外。 毕竟,李关谦他爹李淳风可是钦天监的人,对于天气变化这种东西,还是有一些研究的。 朱言道:“李郎君,海上最怕的就是飓风。” “当然,你也看到了大海上的飓风有多可怕。如果在外海遇到,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听说当年张郎君下南洋时,遇到了一场飓风,几乎全灭。” 李庚在观狮山书院,就是为了寻找高产作物,所以对航海方面的知识也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对这方面的知识还是很熟悉的。 朱言笑了笑,道:“那如果我们能通过温度、云朵、风向等因素来预测飓风的来临,那不就安全的多了?” “你知道飓风形成的时间吗?” 李谊忍不住问了一句。 第1358章朱家兄弟的愿望,预测海上飓风 朱言:“除非是神仙,否则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刮起飓风。” 如果李想在这里,一定会对朱言的这句话赞不绝口。 因为要确定飓风是怎么形成的,就得有卫星云图。 很显然,在大唐是不可能做到的。 “那你说什么?” 李谊有一种被占了便宜的感觉,脸都黑了。 “虽然不知道飓风什么时候会出现,但如果给我足够的时间,我至少能提前一天预知它的到来。” “如果在海上航行,你能提前知道飓风会从哪个方向袭来,那你就有很大的机会避开它们。就算是躲不开,躲到风暴不强的地方还是没问题的。” 朱言虽然不能预知飓风什么时候会来,但他已经摸到了一些门道,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能达到这个目标。 “事实上,我们的研究成果,并不只是对飓风进行预报,而是对海水流向的确定。若是能够在海上顺流而下,速度绝对比逆流而上要快上许多。在缺乏淡水和食物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加快速度,这样才能降低风险。” 朱慎则是站在一旁,配合着自己的弟弟,为他的研究做着宣传。 “海水的流向?” 李庚狐疑的看着朱慎兄弟,显然不太相信他的话。 “这个我也不能完全确定,不过据殿下所说,在海上航行时,如果能把握住洋流的变化,不仅能缩短航行的时间,而且还能保证航行的安全。” 朱言抬起头来,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朱言已经差不多能将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门口的那个地球仪背得滚瓜烂熟了。 为了验证他关于气候研究的理论,朱言希望能尽快把地球上所有的陆地和海洋都看个遍。 当然,这句话,他是不会对自己的好兄弟说的。 李庚:“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岂不是说,那些道士都是骗子?无论风雨都是可以预测的天气变化?” “我可没这么说,你自己怎么想我不管。” 道教是大唐皇室最大的靠山,朱言也不想得罪他们。 “好,只要你能证明你说的是真的,我一定会将你的功劳告诉许参军,让你成为书院的讲师,甚至在钦天监担任一个职位。” …… 梅川秋一现在是汉城一位著名的商人。 他是高句丽在汉城最大的合作伙伴之一。 “大管家,我们刚刚得到消息,高句丽太子高桓权已经前往长安朝贡,高句丽的长城已经修建得差不多了,现在高句丽还没有什么人敢对大唐动手。” 梅川秋一今天在汉城宴请了一批高句丽贵族,又用了几件精致的水晶饰品,这才打听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两年前,高建武出兵攻打新罗北方的七重城,高句丽人本来心高气傲,却节节败退,从此老实了许多。不过,我相信你的眼光,高句丽迟早会成为大唐的心腹大患。” 何青泉也是一脸的不解。 高句丽皇帝高建武虽然对大唐心存戒备,但至少表面上,他还是把大唐当成了自己的老大。 为什么你会觉得高句丽迟早会有野心? 难道是因为不是同类,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不过,梅川秋一虽然不是唐人,但做事倒是忠心耿耿。 “我知道,这两年来,何健已经联系了大隋近千名遗民,秘密组建了一支五百人的军队,以备不时之需,以熟悉地形,通晓高句丽方言的士兵为向导,以最快的速度攻下汉城周围的所有关隘。” 何青泉,梅川秋一,何健,这三人是李想留在高句丽的棋子,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一定会让高句丽吃不了兜着走。 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水将鄂州和襄州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条完美的河流三角洲。 襄阳作为襄州治所,其繁华程度比起后世之人知道的不知道要高上多少倍。 后世之时,襄阳在哪里? 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 就算知道,也不会把它当一回事。 存在感实在是太弱了点。 不过,襄阳在大唐也是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地,襄阳县在上县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可以说,这襄州,跟扬州,洛阳这两个大州,并无二致。 当然,这也是因为襄阳靠近长安,而且还有一条直通关中、长江的汉水。 “王爷,襄阳城可是和扬州城一样大的城池。” 武媚娘站在甲板上,看着那一望无际的城墙,忍不住叹了口气。 按照白居易的诗中所说,襄阳是一座方圆九里的大城,在古代也是极为罕见的。 看过《神雕侠侣》的应该都知道,郭靖镇守的是襄阳城。 可以想象,在古代,襄阳城是何等的繁华。 “襄阳乃是山南道第一大城,又是军镇重地,城墙修建得自然不凡。” 李想还是第一次来到襄阳,虽然被这座城池的雄伟给吓了一跳,但很快就平静下来。 看来,选择襄阳作为南洋水稻的种植基地,果然是正确的选择。 为了赶在段嫣然生下孩子之前返回长安,所以李想并没有在鄂州久留,而是直接前往了襄阳。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七月便能回到长安城。 “王爷,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大部分都会去襄州,所以这里的移民,也是最多的。南洋的水稻的种植规模也是最大的。” 武媚娘跟在李想身后下船,向襄阳进发。 “襄阳距离长安如此之近,想来也不会有什么麻烦,不如就在襄阳县安顿下来吧。” 大唐皇家钱庄、定襄商会都在这里开了分店,所以李想并不需要和襄阳的县令争夺地盘。 “这一路上,我们几乎都没怎么好好逛过,现在到了襄阳,王爷你不会还想让我在县衙里查案吧?” 武媚娘娇嗔道。 她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审理案件了,整部《大唐律》她几乎可以倒背如流了。 “呵呵,最多再审理几件案子,这是善始善终,不能让襄阳的人觉得我偏心。” …… 在襄阳城的西面,有一个村子,原本只有十几户人家。 自从去年年底,关中道将一千多户人家迁往襄州后,这个村子就发展成了一百多户人家的大村落。 王浚和王连两兄弟以前是关中的游民,现在在梧桐村安顿了下来。 第1359章王家兄弟的幸福生活 “大哥,水稻已经长出嫩芽了,看样子,再种一季应该没问题。” 王连望着那一眼望不到边的稻苗,心中满是期盼。 凡关中农家肯南迁种植南洋稻的,朝廷都会赏赐永业田百亩。 这一条,襄阳贯彻得很好。 不过,因为大部分的田地都要靠他们自己去开垦,王浚和王连两兄弟忙了两三个月,也没开垦出二百亩地来。 不过,他们还是会继续开荒,到了明年下半年,两百亩的土地就会被开垦出来。 事实上,能种出六十亩地,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了。 当然,这也是这个时代的农耕技术太差的缘故。 这跟前世广东、福建等地,家家户户都只有几亩地的人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王浚继续道:“燕王又岂会说谎?殿下既然已经向朝廷建议,要在襄州大面积种植南洋稻,那么这片地,自然是可以种两季的。” 王连:“大哥,咱们是不是该在今年收了稻子之后,再买个奴隶回来?否则的话,这么多的良田,就这么白白的浪费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在长安时,王连最大的愿望就是家里能有一块地,可惜一直没能如愿。 现在,梦想都翻倍实现了,却因为太忙了顾不过来…… 想想就让人可惜的很。 “好啊,关中很多人家都在用倭人和胡人当奴隶,他们还算老实。” 王浚略一思索,就答应了王连。 “哼,不老实才怪。给我们唐人当奴隶,农忙的时候,一天三顿,听说就算是小地主,也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有什么不满足的?” 就在几天前,王连开始了一日三餐的生活。 不过,一想到连一个下人都有机会过上自己这么多年都享受不到的生活,他的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 如果这些奴隶不努力工作,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如果我们家真的有两百亩良田,全部种上南洋水稻,一亩地的产量哪怕只有一百五十斤,一年两季,一年能收六万斤稻谷,一开始还不需要向朝廷交税,用不了几年,我们就能变成地主了。” 王浚算了算,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地主候选人了? 王连:“燕王府的王掌柜没骗我们,从关中迁往山南道,对于我们这些游民来说,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就是就是,我觉得,我们应该请观狮山书院的那位郎君写信,把我们那些穷亲戚都喊过来,也有个照应。” 王浚的想法,大概也是襄阳县不少关内人的想法。 作为一座军事重镇,襄州并没有将突厥人迁移到这里来,而是以关中的农夫为主。 “这倒是个好办法,我想,朝廷总不能一直扶持关中道等人迁徙江南吧,到时候要是取消百亩永业田,只留下二十亩,意义就不大了。这些永业田,若是卖出去,少说也得好几百贯。” 虽然永业田五年之内不能随意买卖,但毕竟是值钱的东西。 “没错,不用等了。现在水稻还在抽穗阶段,暂时也不需要打理,我们先去看看观狮山书院的学生,我看那位姚郎君挺热情的,说不定能在学堂里找到他。” “还愣着干嘛?快走快走,我还有好多事情要跟大哥他们说。” …… 今年春天,姚盛离开长安城到了襄阳。 他现在还是格物学院的学生,都没有毕业。 不过,书院除了鼓励毕业生去各地做县令、里正之外,还鼓励高年级的学生出去游历一两年,然后再回来继续读书。 李想当然不想观狮山书院培养出来一群书呆子。 有些事情,不亲身经历,是无法理解的。 就好像刚出校门的时候,长辈们都会告诉他,在公司里要圆滑一些,要这样那样。 可是,有多少人愿意听? 经过几年的磨练,吃了不少苦头,也就理解了。 成年人的世界里,哪有那么容易? “好了,今天的数学就讲到这里,下午继续背《三字经》。” 姚盛也是受了李想的影响,才进入了格物书院。 但是,教一些基础的启蒙,却是绰绰有余了。 “姚郎君,今日上山寻石了吗?” 姚盛刚从教室里出来,就看到了王浚和王连。 两人虽然是在襄阳才相识,可是姚盛的父亲姚老三是燕王府的工匠,王浚兄弟以前也给姚老三打过下手,所以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莫名其妙的亲近起来。 除此之外,书院还会将学生送往南洋各地推广水稻的州府,帮助他们适应当地的生活,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 所以梧桐村的人,姚盛基本都认识,尤其是王浚兄弟。 偶尔还会去他家蹭个饭。 “不用了,我发现了一处类似于磷矿的地方,这里有几百斤的样品。王浚,你要不要加入?” 姚盛在格物学院的主要研究方向是探矿法、采矿法和矿冶法。 但是,他并没有像他爹那样去研究金、银铜矿石,而是对李想曾经在学校里讲过的一种磷矿很感兴趣。 施磷肥能促进作物根系生长,提高作物的抗病性、抗倒性。 更重要的是,磷肥还能促进花芽分化,让果实提前成熟。 这肥料的好处,姚盛可是记得清清楚楚。 而且,燕王说的碳酸钾,对作物的产量也有很大的帮助。 所以,那个时候,姚盛已经下定决心,此生一定要帮助大唐的子民,找到大量的磷钾矿,用来增加大唐的粮食产量。 如果这个目标真的实现了,那自己岂不是要名垂青史? 姚盛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自信。 “姚,姚郎君,你这是什么意思?” 王浚、王连面面相觑,都有些犹豫。 在识字这一块,他们是绝对比不过这位的。 至于种田…… 难不成这姚郎君还会种地不成? “这些磷矿石,只要碾成粉末,就是最好的肥料,在每一亩地里,多加点磷肥,就能让水稻长得更好,产量也会更高。” “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找出一亩地施多少磷肥合适。 “燕王殿下曾经说过,肥料这种东西,不能太多,太多的话,反而会起到反效果,所以,这件事情,还需要不断的尝试。” 第1360章说了不要叫我武郎君 姚盛给王浚、王连简单说了一遍。 “能让水稻增产?” 王浚别的没听进去,唯独能提高产量刻进了心里。 现在南洋水稻的产量,已经很高了。 如果再提升的话…… 以后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是的,如果能找到最佳的配比,一亩地能多出几十斤的产量。” 别看只有几十斤,效果也远不如后世。 不过考虑到现在的粮食产量,一亩地能增加几十斤,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王浚:“磷肥就是石头,加点石头就能增产?” 姚盛不怒反笑,“干嘛?你信不过我,难道还信不过燕王吗?” “你这是什么话,我还能信不过燕王吗?不过,这只是一种实验,如果比例不对的话,水稻会不会颗粒无收?” 王浚更倾向于配合姚盛进行实验,但他还是想确认一下。 “不会的,我又不会傻到在地里撒满磷肥,怎么可能颗粒无收?” “好,我答应你。” 王浚一口答应下来,一来是因为两人以前就认识,二来也是相信李想的话。 “对了,两位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唉,你看看我的脑子。姚郎君,您这么一说,我差点忘了这件事情,是这样的。” 王浚直接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行,我这就给你写!” …… 李想在襄阳的这些日子里,觉得武媚娘跟他抱怨没怎么好好玩过,那就带着她出去玩吧。 这一次,他要去的地方,是大名鼎鼎的隆中。 “王爷,我听说诸葛亮娶了当地有名的才子黄承彦之女,可惜长得很丑,是不是真的?”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梅川惠子忍不住开口道。 这位和新垣结衣长得很像的姑娘,是个标准的三国迷,在燕王府里,恐怕就数她看《三国演义》最多了。 “是啊,诸葛亮那么有才华的人,而且还是荆州刺史刘表的外甥,为什么要娶这么一个丑八怪?” 顾芳芳也是一脸的疑惑。 顾芳芳是个爱美的人,她觉得帅哥就应该和美女在一起,否则她怎么会一眼就喜欢上了武郎君? “诸葛亮的妻子黄月英有个小名叫阿丑。其实,我觉得这只是一个谣言,我觉得阿丑不但长得不丑,还很贤惠,很漂亮,否则诸葛亮那么帅,怎么会愿意和她共度余生?” 听完李想的解释,顾芳芳和梅川惠子都明白了。 “王爷,为何给永平公主取名叫小玉米?” 雪晴这么一问,顿时引起了所有人的好奇。 “这不是我喜欢吗?” 李想可不能给大家解释什么是玉米,只能用一句话来结束这个话题。 “王爷,天都快黑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城里了,要不然在城门关闭之前,我们可能就回不去了。” 武媚娘心情大好。 她知道,李想最喜欢的,就是泡个舒服的澡,然后睡觉,而不是露营。 …… 从隆中到襄阳的官道,虽然不是很宽,但也很平坦。 李想等人策马而行,没过多久,便来到了襄阳郊外。 这个时间点,路上来往的行人车辆都比以前多了许多,速度自然也就慢了下来。 武媚娘掀开了车帘,往外看去。 当然,大部分时间,她都会看向前面骑马而去的李想。 一会儿发呆,一会儿笑,惹得顾芳芳一阵嫉妒。 “咦?” 就在武媚娘转头看去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只见两个大汉抬着一个担架,大夏天的,上面的人身上还盖着厚厚的棉被。 头发上还插着一根管子。 不过,病人是侧躺着的,所以武媚娘并没有看到他的脸。 “什么事,武郎君?” 顾芳芳一直注意着武媚娘,自然也看出了她的不对劲。 “不是说过多少次了吗?别喊武郎君。要不,你也学着王爷的样子叫我媚娘,或者叫我武照,或者叫我娘娘。” 武媚娘看了顾芳芳一眼,又是一脸的无奈。 “好,武郎君,那几个家伙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顾芳芳顺着武媚娘的目光看去,只见一群人正抬着担架,站在不远处的一条岔道上。 担架旁边站着五名身强力壮的汉子,他们不时的帮着担架上的人整理着被子,似乎是怕他着凉。 武媚娘,顾芳芳两人看向他们的时候,那两名抬着担架的男子已经满头大汗的停下了脚步,换成了另外两名壮汉。 “你去看看,担架上的人是谁,要不要我们帮忙?” 武媚娘看了一眼马车旁的侍卫,吩咐道。 没过多久,那侍卫回来禀告道:“娘娘,领头的那人说,担架上躺着的是他姐姐,她病得很重,到襄阳去看过,大夫都说没救了,夫家让他带着妹妹回家。” “这……这一家子,还真是够狠的!怎么能因为人快死了,就送回娘家,这还是人吗?” 一旁的顾芳芳忍不住出声呵斥,然而,却没人附和她。 这种情况,在普通人中虽然不常见,但还是有的。 这种事情,武媚娘也听说过。 又往前走了几里路,武媚娘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便让身边的护卫回去查探那些人的去向。 “怎么回事?” 李想看向武媚娘,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王爷,属下怀疑这两日襄阳城出了什么大案子,方才那些人,好奇怪。” 因为情报太少,所以武媚娘并没有说出自己的猜测,但也没有隐瞒。 “不会吧,要真出了什么大案子,怎么可能没人知道?过些日子,你去襄阳县查一查最近的案子,让襄阳县县令彭凯盯着。” “王爷,自从你到襄州之后,所有的大臣都在忙着处理身边的事情,免得被你抓住把柄。若是你刚到襄阳没几天,便出了什么大案,对襄阳县县令的考评也是有影响的。” 武媚娘这句话,无异于说襄阳县的官员肯定会欺上瞒下。 对于武媚娘来说,欺上瞒下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就是人性。 “好,我听你的。” 李想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幕,但他相信武媚娘,所以并没有多说什么。 第1361章个个都是戏精,瞒不住了才交代 当一群人来到襄阳城门口之时,之前离开的侍卫已经赶了回来。 “燕王,王妃,那群人将担架抬到了一处村子里,在一间屋子前停了下来,然后两个身强力壮的汉子迎了上去。” “你还记得村子的位置吗?”武媚娘问道。 “当然。” “你带着十几个护卫,如果那户人家的人想要离开,你就把他们抓起来。” 武媚娘心中已经有了八分确定。 不过,冤有头债有主。 在没有确定之前,不急着动手。 …… “王妃,我去县衙打听了一下,他们说最近两日并没有什么大案发生。” 众人回去后,武媚娘派去县衙打探情况的侍卫们,也都回来了。 “媚娘,襄阳乃南北通衢之地,难道襄阳城中就没有一丝痕迹吗?” “王爷,要不要多派人去查一查,这襄阳城内,是不是有什么大户人家出事了?” 说到这里,武媚娘看了一眼站在李想身后的秦怀玉。 武媚娘并不知道燕王府的锦衣卫。 但她却知道秦怀玉是做什么工作的。 襄阳乃是大唐的重地,想必秦怀玉在这里也有布置。 “好,怀玉,你去安排一下,看看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 襄阳县府衙内。 “明府,刚才燕王派人来问有没有什么大案,是不是听到了什么消息?” 县尉郭海脸带忧色。 “我不是吩咐过你,要等燕王出了襄阳,我才会为他们主持公道。” 彭凯没好气地瞪了郭海一眼,认为他办事不利。 “是不是因为他们是你的亲戚,所以你才坏了事?” “明府,瞧你这话说得,我像是那样的人吗?只是被劫杀之人,却是襄阳有名的木材商郭金沐的堂兄弟,只怕拖得越久,案子越难破,郭家只怕要闹上一场。” “郭金沐不是一直都住在长安城里,几乎没有怎么回过襄阳么?而且,我们也没有安排劫匪,他能怪我们吗?”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有种隐隐的不安。听鄂州来的商人说,燕王已经将江夏县的一千多人送到了崖州,属下怕他破案上瘾了。” 鄂州与襄阳相距不远,行商往来较多。 比如,江夏县县令王风被罢免的消息,很快就在襄阳城中传开,甚至于影响到了襄阳的一些商人。 “这些日子,燕王在外游玩,只要不是有人主动挑破此事,倒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彭凯是长孙无忌的人,自然知道燕王李想和长孙家的关系并不好。 如果自己被李想抓住了把柄,很可能会被撤职。 这也是他安排郭海去压下这件事情的原因。 但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这件事,怎么可能瞒得住? 只是一夜的安宁,第二日,彭凯刚醒不久,就有胥吏来报,说李想带人来县衙了,把彭凯吓了一跳,连忙从后院跑到了县衙的大堂。 “参见燕王殿下。” 当彭凯赶到时,李想已经落座。 “彭大人,本王想问一下,最近襄阳可有什么重大的案件发生?” 李想根本不想和这个欺上瞒下的县令废话,直接开门见山道。 “燕王,襄阳的百姓安分守己,勤勤恳恳,一年到头也不会出什么大案子。” 彭凯心里有些发虚,但还是先回答了。 总不能就这么束手就擒吧? “是吗?是吗?我怎么听说,城南郭家遭贼入室,还死了人?” 嗖! 彭凯脸色一变,这是怎么回事? 很显然,李想已经知道了一些事情。 不过,事到如今,也只能够寄希望于郭家人的识时务了。 “什么?真的假的?这件事情,我还真没有听说过,要不,我让郭家的人,人来县衙一问?” 尼玛。 这些人,随便拿出一个,都能拿到奥斯卡。 如果不是李想早就知道这件事确实发生过,恐怕都要被彭凯给骗了。 “好,带他们来县衙。” 他倒要看看,郭家的人,会怎么说。 襄阳的县城虽然不小,但是郭家却是住在城南,所以很快就将这一家人给叫到了县衙之中。 “郭金滇,本王听说你府上来了贼人,不知是不是真的?” 李想看了一眼大厅里那个胖乎乎的少年。 “燕王在跟你说话,你倒是回答啊!” 彭凯见郭金滇一脸呆滞地看着自己与郭海,不由一阵恼怒。 “不……不是的,襄阳城中太平无事,哪有贼人?” 虽然郭金滇很希望李想帮他主持公道,将那些劫匪全部抓起来,但他还是忍住了。 想起郭海的嘱托,他忍下心中的悲痛,违心地说了一句。 李想迟早会离开襄阳,而他却要带着一家老小在襄阳城生活很长一段时间。 真要把襄阳县县令、县尉都给得罪了,郭家以后还有好日子过吗? 他今年刚把稻田里的南洋稻全部种上,眼看着就要大丰收,家里的产业也能更上一层楼,没想到却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郭金滇,本王都帮你抓到了劫匪,你还想抵赖?难不成是你勾结劫匪,想要杀了你爹,好让自己早日成为郭家之主?” 李想的目光从彭凯和郭金滇身上扫过,微微摇头。 还真是和他们有关系。 “不是,燕王,我是无辜的,我怎能做这等不孝之事,这些贼人……” 郭金滇话音未落,整个人就瘫倒在堂上,嚎啕大哭。 随后,他将家里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当然,这其中也有襄阳县县尉郭海逼迫自己隐瞒案情的缘故。 “燕王,臣有失察之罪。襄阳城中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却是一无所知。还请殿下给臣一次戴罪立功的机会。 彭凯见状,第一时间做出了决定。 先认错再说。 “彭县令,这件事情,你真的是最近才知道的?” 武媚娘依旧是男装打扮,站在李想身边,听着彭凯的话,忍不住嘲讽道。 郭海倒也是个狠角色,一看情况不妙,立刻上前一步,跪在了公堂上。 第1362章破案如神武媚娘 “燕王,彭大人,还请见谅,是下官担心惊动了歹徒,又担心襄阳县的百姓会因为这件事情而恐慌,所以,我想暗中调查一番,等到事情水落石出,再将这件事情公之于众。没想到殿下这么快就找到了凶手。” 照郭海这么说,彭凯应该不会被牵扯进来,最多也就是影响到吏部的考核。 不过,只要彭凯还担任着襄阳县令一天,郭海就不愁日后的日子不好过。 “哼。” 郭海的小心思,李想又怎么会不知道? 不过,客观地讲,这件事对他并没有什么坏处,郭海所说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真的。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他有没有在暗中调查这个案子的基础上。 没过多久,那几名劫匪就被押了进来,郭金滇一看清楚这些人的面孔,又是一阵的嚎啕大哭。 这时,一群劫匪才意识到,他们已经完蛋了。 继续否认,只会吃更多的苦头,所以,干脆将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一遍。 …… “武郎君,昨日你如何得知那伙人是劫匪的?我和你同乘一辆马车,怎么没发现他们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案子一结束,顾芳芳就像是有一万个问题要问一样,不停地问着武媚娘。 “是啊,媚娘,你昨天是怎么知道他们不对劲的?” 此言一出,李想也来了兴趣。 我还以为自己的徒弟狄仁杰是个神探呢。 可现在媳妇居然也成了神探。 世事无常啊。 武媚娘微微一笑,“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这一年来,我每一次破案,都是靠着自己的细心和观察,才能把每一件案子都查个水落石出。” 顾芳芳被噎住了。 为什么她说的每一句话,她都听懂了,可是,她就是破不了? “媚娘,你能不能给我们讲讲,你是怎么第一时间就怀疑他们的?” 雪晴和顾芳芳一样,看向媚娘的目光也充满了好奇。 武媚娘继续道:“你有没有发现,那些大汉抬着担架的时候,有一个女人躺在担架上,而那几个男人却在不停地把手伸进被子里,男女有别,这太不正常了吧?” 顾芳芳:“看起来确实是这样,当时我就注意到了,不过也没太在意。但是仅凭这一点,还不能确定对方就是劫匪啊。” “当然,芳芳,你有多重?” “武郎君,这是秘密。”顾芳芳难得的害羞了一下,“不过,我也没必要瞒着你。” “打住!” 顾芳芳的话还没说完,武媚娘就感觉自己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一个女子能有多重?从体型上看,那个女子最多不会超过一百斤。但是你没看到那些大汉,一个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抬着一个女人,有什么难的?有必要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人吗?这也是其中一个疑点。” 雪晴道:“这倒也是个疑点,不过,也有可能是被子下面的女人太胖了,抬起来有些吃力。” “是啊,单凭这一点,还不能下结论。可是这大夏天的,这女人到底是生了什么大病,才会在这大热天裹着这么厚的被子?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什么病需要这样做。” “另外,我派人去打听了一下,据他们说,这担架上的女人是刚刚送到襄阳城救治的,大夫说没救了,就把她送回娘家。不过,他们并没有沿着大路进入襄阳城,这也是一个疑点。” 不等雪晴等人继续发问,武媚娘就把自己怀疑的东西都说了一遍。 “这么多问题加起来,事情就没有这么简单了。所以,我才会猜测,这群人肯定出了什么事。” “那被子里面是金银珠宝?”顾芳芳情不自禁地问了一句。 “是的,我猜是金银财宝。这些金银,不是抢来的,就是偷来的。所以,我才会派人跟踪他们。”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说得通了。就在刚才,那几个劫匪已经招认了,担架上躺着的那个女人,就是城中一家青楼的妓女。前天晚上,他们和那个妓女合谋,把钱放在了那个妓女的床上,让那个妓女装病,第二天一早,他们就会把她带到城外租来的房子里,然后再分赃。” 刘谨又补充道。 李想不由得叹了口气。 不愧是未来的女帝。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想和武媚娘又去了一趟襄阳的县衙,把积压已久的几件案子都查了一遍。 武媚娘也不负所望,很快就从卷宗中找到了更多的疑点。 然后将证人和嫌疑犯都叫来审问了一遍,很快就有几件案子被他们解决了。 武媚娘的脑门上就差写着我是神探四个字了。 妈的,这狄仁杰历史上不会是被武媚娘教出来的吧? 襄阳的木材商,在整个大唐都是赫赫有名的。 同时,在襄阳之中,木匠的数量也是极多。 从五月开始,各大州县的木匠都被召集了起来,集中打造一种机器。 为了这件事情,户部与工部甚至联合观狮山书院,将人手分配到各大州县。 当稻谷变成金黄色的时候,一种新型的器具,出现在了突厥人和关中道的移民的家中。 “大哥,这打谷机怎么看着这么奇怪?两百文的价格,说高不高,说低也不低。” 太阳刚从地平线上冒出来,地上的雾气还很浓。 而王浚王连两兄弟则是起的很早。 忙活了大半年,终于等到了收获的时候,梧桐村里家家户户都早早地起来了。 “就连县里的胥吏和观狮山书院的学生,都说这打谷机不错,你还担心什么?而且,我还没付钱呢。” 王浚对这打谷机很有信心。 这台打谷机,是李想在格物学院下属的一家机械工厂中,专门研制出来的。 其实,只要有想法,做一台打谷机还是很简单的。 作坊里的人,都在研究如何简化打谷机的结构,减少零件的数量。 王浚兄弟用的这台打谷机,就是经过几次改进后的产物。 “大哥,虽然我们还没交钱,胥吏也说了,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退了,但是你觉得,他们会退钱么?” “行了行了,先别想太多,先试一试,看看有没有效果。” 第1363章收稻子,打谷 王浚虽然对打谷机很有信心,可是他从来没有使用过,所以也没有办法判断。 一大片一大片的稻穗,伴随着鸟儿的鸣叫,静静地挂在稻田上,享受着最后的阳光。 王浚虽然起了个大早,可还是有人比他起的早,已经开始收割庄稼了。 割稻子是最累最辛苦的农活之一,尤其是在夏收的时候。 他们得赶时间,收割完之后,就得重新犁田,插上秧苗。 还得把稻谷晒干,这是一大堆活。 “五哥,观狮山书院的学生说,一般需要两三个人才能操作打谷机,这样效率更高,我们先把这片地里的稻谷割完。” 王浚拿起一把镰刀,挽起裤腿,光着脚丫,走进了稻田之中。 这把镰刀,是观狮山书院专门打造的,刀刃上带着细小锯齿,与其他镰刀不同。 王浚左手抓着一根稻草,右手拿着一把镰刀,用力一扯,一小把稻谷就被他砍了下来。 “刷刷刷!” 王浚不愧是种田的行家,割稻子的速度很快,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就砍下了数十株稻子。 稻叶的边缘有一排细小的锯齿,割麦子的时候,很容易被割破。 不过,农夫们每天都要劳作,皮肤已经变得坚韧无比,普通的稻谷划出的小口子,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来,试试打谷机。” 没过多久,打谷机前就堆起了一堆堆的稻谷。 金灿灿的稻穗,给人一种喜庆的感觉。 “哗哗哗!” 王浚拿起一把稻壳,一脚踩在脱粒机的踏板上,脱粒机上的滚筒开始转动。 王连连忙将稻子塞进麻袋里,随着轮子的转动,稻子立刻从麻袋里飞了出来,落入麻袋中。 王浚将手中的稻禾翻了个身,只是片刻功夫,稻禾上的稻皮就被清理的干干净净。 然后,他又抓起一把,如法炮制。 “这打谷机就是好用,太省力了,比以前轻松多了。” 王浚兴奋地一脚踩在打谷机上,他想,有了这东西,他再也不用担心打谷跟不上水稻的成熟速度了。 “哥,真有那么好用?” 王连情不自禁地直起身子,看向打谷机旁边的一幕。 “你看我的速度,怎么可能不好?依我看,别说二百文,就算是五百文,也值了。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省去两个苦力了。” 王浚笑得很真诚,充满了对未来的自信。 …… “启禀王爷,这里是梧桐村的水田,种植的都是南洋水稻。这里有九成以上的农民,都是从关中迁徙而来,他们适应得很快。” 这几天,李想带着武媚娘四处游玩。 刘谨也没有闲着,四处打听襄阳附近的水稻种植情况。 “关中距离这里并不远,有了这几个人的带头,明年肯定会有更多的人来这里,到时候,朝廷再把重心转移到南方,汉江一带的水稻种植就会更加的繁荣。” 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金色稻田,李想的嘴角也扬起一抹笑意。 大唐的粮荒,虽然还没有完全解决。 不过,现在天下太平,只要肯努力,平民是不会饿死的。 光是这一点,就已经是极大的提升。 “王爷说的没错,还有一件好事。观狮山书院的格物学院的学生,在梧桐村附近发现了一处磷矿,已经将其中的一部分进行了试验性的开采,准备用来种植今年的晚稻。” 梧桐村是关中的移民聚集地,所以刘谨对这个村子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一路上,只要遇到观狮山书院的学生,李想和刘谨都会找他们单独谈一谈。 “发现磷矿了?大唐工业有没有派人来建工坊?”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来了兴趣。 刘谨:“发现矿产的学生姚盛已经给我写了一封信,大唐工业那边应该很快就会派人过来了。” 大唐工业是许敬宗在李想的授意下,专门成立的一家工厂,主要经营工业项目,属于观狮山书院旗下的企业。 但是,谁又能想到,这样一个校办企业,将来却是大唐最庞大的行业巨头。 “襄阳周围是水稻种植的重要区域,这些磷肥生产出来后,可以迅速地卖给农民,还可以通过汉江输送到更多的地方。当然,一开始的时候,磷肥的价格不能太高,如果运到很远的地方,那就亏大了,所以我建议大唐工业多开采一些磷矿和钾矿。” 李想比任何人都清楚,肥料对于作物的产量有多么重要。 只要有足够的肥料,大唐的粮食产量至少能提高两到三成。 “那好吧,我会通知姚盛的,让他跟大唐工业的人说一声。” 刘谨不明白,李想为什么对这些石头如此看重,难道将这些石头碾碎,还能提高粮食的产量? 自古至今,从未听说过有这种事。 “王爷,肥料虽然便宜,但也是要钱的,我想农民们一开始是不愿意买的,等大唐工业生产出了大量的磷肥,不一定能卖出去。” 武媚娘的商业头脑,甚至还在李想、刘谨之上。 而且,她是燕王府各个产业的负责人,如果连这点本事都没有,李想怎么可能放心让她打理这么多生意? “没问题,到时候每家每户免费赠送五十斤磷肥,大唐工业那边会有专门的人来指导农户如何使用磷肥。等作物种完了,有没有磷肥,一目了然,农民们也会有个心理准备。” 李想有很多种方式可以宣传自己的产品。 这一招在后世很常见,在大唐也是行之有效的。 作为化肥推广的一种方式,先免费试肥,再收钱,才是最好的办法。 有免费的午餐,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一来,很多农民都会打着捡便宜的主意,扩大试用范围。 等大家知道肥料的好处,算出成本,自然知道该怎么做了。 武媚娘开口道:“王爷,有不少村民正在收割水稻,要不咱们去看看?” 一行人缓缓向村中走去。 从去年冬天开始,李想就一直在巡视南洋水稻的种植情况,如今终于看到了收获的一幕,所有人都想去看看。 第1364章长安西市小玉米 “哗哗哗!” 李想闻到了一股清香。 “王爷,这个打谷机,是不是以前那个机械作坊研制出来的?看起来效率还挺高的。” 一群人走在田地当中,看着周围农夫忙碌的身影。 “燕王,王妃,王管家,小的王浚有礼了。” 走到一片稻田前,那农夫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快步走了过来,躬身行礼。 李想和武媚娘面面相觑,没想到这乡下家伙,居然一眼就认出了他们。 李想出巡襄阳,这件事早就传开了。 不过,农民们对这些信息,却是知之甚少。 但眼前这位,却能一口叫出李想的名号,甚至连武媚娘和刘谨,都能一眼认出来,这就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了。 “王爷,这个农夫,好像以前在作坊里面干过活,我看着有些眼熟。” 李想和武媚娘听了刘谨的话,都恍然大悟。 梧桐村中的人,大多都是去年从关中道迁徙过来的,其中不乏燕王府的佃户,还有一部分人,则是跟随着燕王府来到襄州的。 看来,眼前这个农夫,也是其中之一。 “你在襄阳过得还习惯吗?我看今年的南洋大米,长势很好啊!” 李想连忙摆出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开始和那名农夫攀谈起来。 “托燕王之福,襄阳之地,我等皆得百亩永业田。新开垦出来的田地里,南洋稻长势很好。虽然比不上渭水之畔那片肥沃的土地,但也是不错的了。” 王浚听到李想的话,整个人都兴奋起来。 李想问道:“你种了多少亩地?” 王浚:“大概有六十亩左右,到下半年的时候,大概能种一百多亩。” 李想说道:“加油吧,这可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王浚:“我知道,从明年开始,我打算在稻田里养点鱼,把府里那些管事教给我们的东西,推广到整个襄阳县。” 聊了几句,李想也大致了解了一下这个梧桐村的情况。 这些移民现在的生活状态,跟他想象的差不多,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理想。 幸好今年没有自然灾害,否则对于南洋水稻的推广会有很不利的影响。 至此,李想终于有时间考虑回京了。 当然,为了以防万一,李想回京之后,还会向观狮山书院的学生打听一下情况。 有了这些学生的前车之鉴,书院每年都可以派一些学生去各地历练。 到时候,狮山书院就可以扩大招生了。 …… 长安城西城,一年比一年热闹,一年比一年热闹,一年不如一年,一年不如一年。 虽然是六月,天气炎热,但街道上的人还是很多。 不过,原本还十分热闹的人群,此时却是一下子朝着两边散去。 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獒犬,被小主人牵着,威风凛凛,霸占了半条街。 “小玉米,慢点走。” 段梅,段兰,段竹,段菊等七个姐妹,都跟着小玉米,浩浩荡荡的在西市里面横冲直撞。 不知为何,段志玄与段开山两人都是五大三粗的,但到了段家的第三代的七个小姑娘,一个个都是温文尔雅,眉清目秀的。 这一幕,彻底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 反倒是年纪最小的小玉米,成了小头目。 李想和段开山也不在长安,所以小玉米要么带着小兕子,要么带着段家的几位姐姐在长安城里闲逛。 要说起来,她还真没做过什么坏事。 不过是路过东家的饼铺,吃上一口。 路过西家水果铺时,随手拿了个桃子啃了两口。 至于钱? 小玉米从来没有带过钱。 但是这却让秦怀道很为难。 每一次出门,身边都要带上一大把的铜子银币,随时准备给这小丫头擦屁股。 小玉米才三岁不到,什么都不懂。 若是跟在她的身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话,怕是会坏了燕王府的名声。 虽然店里不少伙计都认识小玉米,她来店里吃饭,哪怕不付钱,也很欢迎。 当然,这世上没有平白无故的爱,也不会平白无故的恨。 这些商人们之所以喜欢小玉米,是因为燕王府,现在大唐的工匠、商人们的地位越来越高,只要是聪明人,都能知道是谁的功劳。 “走快点,听说前面有个新开的冰激凌店,我想尝尝。阿娘在府里,很少让我吃。” 小玉米扭头大叫一声,拉着威武雄壮的金毛就往前走。 金毛已经快一岁了,体重已经接近两百斤。 一抬头,竟然比小玉米还高。 可是,小玉米只需要拍一下它的头,它就会很快趴下,任由她骑着。 每当太阳落山的时候,小玉米玩累了,都会骑着金毛回家,这已经成为了长安城之中的一道风景线。 “那冰激凌吃多了容易腹泻,姨姨说了,一天只能吃一个。” 段兰快步走到小玉米面前,她虽然也想吃冰激凌,可是却谨记着段嫣然的话,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有什么好怕的,反正阿娘也不知道,到时候肚子疼了别跟她说。” 小玉米和李想一样,也是个吃货,但这丫头对甜食情有独钟,无论怎么吃,都不会觉得腻味。 “就算我们不说,别人也会告诉她的。” 段竹也吞了吞口水,一脸担忧的说道。 “算了,那给我来九个冰激凌。” 一群小姐妹边走边聊,到了一家冷饮店,小玉米也不管前面的人多不少,拉着金毛就往前挤。 自从燕王府发明了硝石制冰后,长安城里的人都知道了。 德香楼最早推出的冰激凌,在长安城中,也是非常受欢迎的。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讲理?” 排队的人中,有一些人认出了小玉米,但并没有说什么。 有几个人虽然不知道她是谁,但是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场来看,绝对不是一般人。 不过,其中一名穿着略微有点特色的大汉,却是忍不住出声喝斥。 “金毛,告诉他,不要靠近我。” 小玉米毫不犹豫的让狗咬了他一口。 金毛很聪明,直接一口咬住了那人的衣角,将他拉了回去。 第1365章高句丽王太子又如何 “大唐皇朝,怎么会有如此蛮不讲理的人?” 旁边一位衣着华贵的郎君见状,顿时不干了。 话音刚落,刚才被金毛咬住衣角的男人,带着几个彪形大汉,就朝着金毛冲了过去。 然而,金毛也不是好惹的。 一开始,它并不想伤害任何人,但现在,它感觉到了危险,立马松开了嘴巴,咆哮着,随时准备攻击。 “哐!” 秦怀道从腰间抽出双锏,快步走到了小玉米的身旁,“你不是唐人?是新罗百济人?” 小玉米他们听不出来,但秦怀道却能听得出来。 “哼,我家郎君怎么说也是高句丽王太子!” “高句丽王太子?哈哈,没听说过!” 秦怀道知道,高句丽是李想最痛恨的国家之一,虽然这件事是自家公主不对,但他一向是站在自己人这边的。 而且,这些人都是高句丽人,他爹秦琼在高句丽的战争中,也吃过不少的亏。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但身为人子的秦怀道还是有些不开心。 现在这几个高句丽人居然如此不把小玉米和金毛放在眼里,他当然不会客气。 “怀道兄稍安勿躁。今天我就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金毛,什么叫做长安。” 小玉米一听不是大唐的人,顿时放下心来。 金毛咬伤那些胡人,就算是阿娘知晓,恐怕也不会怪罪的。 这事情她也没少干过。 “听着,今天谁要是能在不用武器的情况下打败我的金毛,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如果你们输了,那就给我的金毛磕头三次,然后从我面前爬过去,这事情就算翻篇了。” “小玉米,不要这样!” 段梅见小玉米又要闹起来,秦怀道又不想劝架,便赶紧扯了扯她的衣袖。 “为什么不?我能插他们的队,那是他们的荣幸,他们居然敢说我的坏话,如果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以后长安城里的人,都会觉得我是软柿子。” 段梅被噎住了。 段兰:??? 段竹:??? 这位长安城新晋小霸王,连金吾卫都要忌惮三分。 “吼!” 小玉米一把扯开金毛脖子上的锁链,金毛就知道,自己的表演时间到了。 “殿下小心!” 一名高句丽太子护卫立即站了出来,将他护在中间。 高句丽曾经抵挡过杨广三次征讨,看起来还是很有实力的。 事实上,高句丽的高建武在来到大唐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恐惧,不断的向大唐表达自己的善意。 这一次派其子高桓权到长安城来,实际上就是想要和大唐搞好关系。 这也是为什么高桓权的侍卫们虽然带着刀剑,但是在西市里面却是不敢拔剑的。 当然,这也跟小玉米所说的,不能用刀剑有关。 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这几个小姑娘,绝对不是普通人。 很有可能,自己在长安城里,得罪了某个权贵。 “吼!” 金毛也不是吃素的,感觉到脖子一松,立刻纵身一跃,朝着一名高句丽侍卫扑了过去。 那侍卫虽然身手不错,但哪里是金毛的对手? 他下意识地抬起右手,挡在了自己的面前。 金毛强大的咬合力,直接在护卫的手臂上咬出了一道血痕。 其他护卫见状,纷纷围了上来。 他们虽然不敢拔剑,但也免不了要用刀鞘攻击金毛。 一时间,冰激凌店前的桌子、椅子都被撞飞了出去,而那几名高句丽护卫则是死死缠住了金毛。 “怀道哥,你还是劝劝小玉米吧。 段梅见周围都是看热闹的人,再加上小玉米看金毛打的津津有味,没有理会自己,便将目光投向了秦怀道。 “梅子,别担心,金毛从来都不会留手的。” 如果是别人被小玉米折腾,秦怀道可能会阻止。 不过,如果是高句丽人…… “哐!” 一名侍卫受了伤,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怒火,拔剑出鞘。 秦怀道心中很不是滋味。 公主都发话了,不准动刀动枪,这帮家伙居然当耳旁风了? “啊!” 秦怀道唯恐伤到金毛和小玉米,立即冲了上去,三两下就把几个高句丽人放倒在地。 留下了高桓权一脸懵逼。 难怪父王会让他亲自前往长安,为的就是进一步改善和大唐之间的关系。 这些唐人实在是太彪悍了,太不讲道理了。 东突厥不说,北地最强的薛延陀都被打得落花流水,西陲的吐谷浑也被灭了。 反倒是汉城附近,大唐的捕奴队频繁出没,对于高句丽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压力。 “给脸不要脸。” 秦怀道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一群人,觉得这一巴掌打的还不过瘾。 “如何?是跪下磕头,还是学着他们的样子?” “秦郎君,还请手下留情。这几个人是高句丽的使者,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怕是要耽误了明天的觐见。” 秦怀道身前,不知何时多出了礼部主事桂云笙。 之前的冲突,桂云笙就在旁边,但为了区区几个高句丽人,他还真不想和燕王府翻脸。 但是,现在秦怀道要对高桓全下手,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他负责接待高句丽的使节,如果出了什么事,他肯定会受到惩罚的。 “怀道哥,不要理他,这几个家伙竟然敢打我家金毛的主意,必须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小玉米才不管是不是高句丽的王太子,在她的眼中,这些高句丽人就是胡人。 “怎么,桂主事?你这是在为高句丽人出头吗?” 秦怀道看向桂云笙的目光,有些不善。 秦怀道身为秦琼之子,行事颇为低调,但这并不意味着,在长安城中,他就怕过任何人。 “不是,我不是想为他们报仇,而是不想错过明天的觐见。” 桂云笙可不想成为高句丽人的替罪羊。 如今大唐国力强盛,在长安城里,谁要是敢帮着外族欺负唐人,那他的名声可就臭了。 而且,给桂云笙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惹小玉米啊。 “哼,今日之事,你怎么看?”秦怀道。 第1366章燕王终于离开襄阳了 “我知道了,怀道兄,不如这样,这几个高句丽人,如果愿意拿出一千贯给长安城的济病坊,我就放他们一马。” 小玉米脑海中灵光一闪,想起了前些日子在医馆里看到的那一幕。 济病坊是一家类似于养老院和孤儿院的机构,虽然政府每年都会给一些补助,但是条件并不是很好。 小玉米第一次来的时候,就看到了不少可怜的孤儿,直接把自己的长命锁都捐了出来。 当然,没人敢要。 刚刚捐出,就被秦怀道以一百银币的价格换了回来。 “这……”桂云笙看看小玉米,又看看高桓权,神色有些复杂。 一千贯虽然多了点,但这钱又不是他出的,高桓权要是愿意,他也不会反对。 “如果我不答应呢?” 身为一国王太子,高桓权还是有几分傲气的。 “那就试试看吧!” 小玉米冷着脸,冷冷的看着高桓权。 “桂主事,这刁蛮姑娘是哪家的?” 高桓权也是个聪明人,在骂人之前,先开口问道。 桂云笙正要开口,但一接触到小玉米不怀好意的目光,顿时缩了回去。 长安城的新霸主,可不是他们能够得罪的起的。 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什么都没看到。 桂云笙仰头望天,故作沉思。 “我爹是李想,你有什么意见,尽管来找我!” 小玉米不理高桓武,继续说道:“怀道哥,如果他们不愿意做慈善的话,那你就帮他们一把,让他们变成一个没有自理能力的人,去济病坊给人做个伴!” …… 现在的长安城,已经变成了一个国际大都市。 而且,在征服了突厥之后,长安城中胡人的面孔并不少见。 而此时,长安城郊外,一处农家之中,十几个明显不是长安城居民的人,正围着一个人。 “小可汗,这样的机会可不多。燕王府永平公主当街羞辱高句丽王太子高桓权等人,逼迫他们捐出一千贯给长安城中的济病坊,此事,已经传遍了整个长安城。” “耶律洪,秦怀道是永平县城主身边的护卫之一,是个难得的强者,你确定你不会被他打败?” 自从薛延陀入侵东突厥,被薛仁贵、苏仿两个人打败之后,薛延陀的发展势头就戛然而止了。 内部各部落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曳莽与拔灼之间的矛盾也愈发激烈。 这个时候,有个投靠的唐人向他提议,派人到长安城去,找个机会挑拨诸国之间的矛盾,好让大唐无暇顾忌薛延陀。 曳莽也是个聪明人,自告奋勇的带着一群人去了长安城。 当然,名义上,他们是薛延陀的商队。 “放心吧,小可汗。秦怀道的实力虽强,不过如果我想走的话,他是留不住我的。” 身为薛延陀中少有的强者,耶律洪对自己的实力很有自信。 耶律洪的箭术和刀法,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 “不过,要如何才能让人相信,这次行刺永平公主的是高句丽的王太子?” 曳莽被耶律洪这么一说,顿时有些意动了。 高句丽是少数几个和大隋有过数次冲突的国家之一,不管是什么原因,最后都是胜利者。 所以曳莽觉得,如果能挑起大唐和高句丽之间的矛盾,对薛延陀的处境也有很大的帮助。 “小可汗,有时候,证据是没有意义的。只要把这件事情传出去,再加上高句丽人刚刚被永平公主羞辱,这件事情,就算是高句丽也脱不了干系。” 耶律洪之所以能得到曳莽的信任,不只是因为他的武力值高,更重要的是,耶律洪做事很有头脑。 “如果我们能从这些高句丽人身上偷到一些令牌,那他们就更有嫌疑了。” “是啊,听说燕王李想最是护短,要是有人刺杀他的女儿,肯定会不死不休。” 一群人你一言我一语,各抒己见。 “不错!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准备吧。” 曳莽来到长安已有一个多月,却始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 如今有了这样的机会,他自然不会放过。 …… 襄阳县城旁的汉江码头上,彭凯目送着白帆渐行渐远,终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自从被燕王抓到把柄之后,他就一直在提心吊胆。 他很担心,李想会利用自己的权力,把自己从县令的位置上拉下来。 虽然他已经写了一封信,命人快马送往长安城,想找自己的靠山,帮自己度过眼前的难关,但心里的担心还是没有丝毫减少。 当然,彭凯怎么也想不到,李想会放过自己,最大的原因,还是襄阳县没有在南洋推广水稻的时候拖后腿。 “明府,燕王殿下临走的时候,可是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把粮仓修好,然后,在秋收之前,再建一个粮仓,要不要建?” 郭海是彭凯的心腹,对彭凯言听计从。 事实上,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 长安城里的官员,虽然地位很高,但很少会插手县里的事情。 “盖,怎么不盖了?你看,早稻收成怎么样了。光是今年一季的收成,就超过了去年的总收成。如果真能收获晚稻,那襄阳县今年的收成抵得上以往两三年的收成,也算是一份政绩了。” 彭凯虽然是长孙家的人,但在没有得到明确的指示之前,不管是为了公,还是为了私,他都必须把粮仓给建起来。 大唐的考核,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人口的增长,二是税收的征收,三是名声。 而前两者,往往粮食的产量才是关键。 难怪彭凯要把南洋稻推广到襄阳县来。 身为长安城出来的人,他比任何一个县令,都要清楚,南洋水稻到底有多大的威力。 “好的,我知道了。” “这样吧,你和我一起去梧桐村,给那些种水稻最多的农户颁发种田能手的牌子,鼓励他们多开垦几块地,明年再种水稻。咱们襄阳县在水稻种植这一块,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第1367章全部种棉花,朕不答应 宣政殿,李世民刚刚批阅完所有的奏章,伸了个懒腰,突然开口。 明明是盛夏,可宣政殿里,却有几个大盆的冰块,所以,并不是很热。 “张阿难,昨日听你说,渭水之畔的稻田已经开始成熟,那岂不是说,江南的早稻,也该开始收割了?” 如果是以前,李世民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一点,因为距离秋收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 “陛下,现在渭水边上的稻田里,听说有些秧苗已经开始抽穗了。以燕王府去年种下的早稻来看,这一季,也该收获了。” 张阿难知道,李世民更在意的是李想在江南道、山南道视察水稻的事情,所以派人去打探消息。 “如此说来,各地的奏折也快到长安了,南洋水稻的推广成败,就看这一次了。” 李世民的目光中充满了期待,同时也带着一丝担忧。 “陛下,根据之前燕王的折子来看,南洋水稻的推广和种植,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相信过不了几日,就会有捷报传来。” “这孩子,当真是朕的福星。朕听说,长安城里,很多王公贵族,都开始种棉花了。” “是的,这一次长安城种植了一万多亩的棉花。据燕王所言,明年便可种植百万亩棉花。” “百万亩?哼,那是不可能的,关中的农田就那么多,如果都种上了棉花,那百姓怎么办?” 虽然李世民也清楚棉花的优势,但如果李想想要在关中范围内推广棉花,他绝对不会支持。 关中作为大唐人口最为稠密之地,首先要保证的,便是粮食的自给。 就跟后世一样,耕地红线是绝对不能踩的。 这可是关乎国家安危的大事。 “想必燕王殿下在江南与山南道大力推广南洋稻之时,也有这方面的考量。” 张阿难忍不住帮着李想说话了。 “哼!种个几万亩棉花也就算了。若是大面积种植,就算是上好的棉花,朕也不会答应。” 不得不说,李世民确实是一代雄主,他看问题的角度远超常人。 只是,他能想到的事情,难道李想会想不到? …… 清晨,天空一片蔚蓝,如同被清水冲洗过一般。 偶尔有几朵白云飘过,衬得晴空万里。 日头缓缓升起,花草树木上的露珠渐渐消失。 小玉米继续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 “阿娘,我去渭水书院看一看,听说那里有一尊巨大的孔夫子雕像,我想去瞻仰一番。” 小玉米人小鬼大,现在说话都这么有水平了。 前些日子,她在西市大闹了一场,闹得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了,段嫣然也不想让她再出门。 不过,小玉米是借着瞻仰孔夫子雕像的名义去的…… 好像不太好打击她的热情。 不等段嫣然说话,小玉米已经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至于金毛,它在燕王府的时候,从来没有被拴过链子,所以一直跟着小玉米。 与此同时,在燕王府的大门口,也有一道身影远远的看着。 “可汗,永平公主今天坐着马车往西去了,除了秦怀道,还有一个丫鬟和几个护卫。” 没过多久,就有消息传了过来。 身为北方第一大势力,薛延陀一族在长安城中,自然有着自己的眼线。 身为小可汗,曳莽能调动的人手也不少。 每天早上,小玉米都会准时出门,所以,想要打听到她的行踪,并不是什么难事。 “继续在远处监视,别惊动他们。” 一个月的时间,曳莽当然不会贸然出手。 “小可汗,今天永平公主没有去长安城,这对我们的伏击更有帮助,看来这是天意。” 耶律洪擦了擦腰间的弯刀。 这把弯刀沾染了无数人的鲜血,与耶律洪的身体融为一体。 这一次,尽管对方是个小姑娘,但耶律洪却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在草原上,一旦发生饥荒和战争,最先被抛弃的往往是老人和孩童。 身为薛延陀人,耶律洪可不像唐人那样悲天悯人。 “是啊,真是天助我也!耶律洪,我看我们是不是该撤退了?” 曳莽完全可以想象,永平公主遇刺的消息传出去之后,长安城里会发生什么事情。 到了那个时候,肯定会有大批的金吾卫追杀他们。 他可不想死在长安城里。 …… 长安城的西北方向,便是渭水书院。 从燕王府到渭水,再往前走,就是渭水书院的大门了。 或许是受了观狮山书院的影响,渭水书院建在了渭水之畔,正对着渭水。 相比于观狮山书院门口的石碑,渭水书院更聪明的是,这里有一尊孔子的巨型雕像。 这几日,孔子像,已经成为了长安城之中的一道风景线。 如果不是有相机,这里绝对是一处绝佳的拍照打卡地点。 不过,小玉米只是来凑个热闹的。 燕王府的学堂,对孔夫子并不是很重视,就算是骆宾王,也很少教儒家。 所以小玉米只是在渭水书院门口转了一圈,便觉得有些无聊,不如去观狮山书院的泳池里玩一玩。 “怀道哥哥,随我去观狮山书院如何?” 说完,小玉米就上了马车。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侧无人看管的车厢里,突然传来一阵响动。 一名身穿黑色劲装的男子从马车中走了出来,弯弓搭箭,一连三箭射出。 秦怀道在长安城年轻一辈中,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他的家传武功,少有敌手。 黑衣人刚一下车,他就感觉到一股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 说时迟,那时快,秦怀道一把抱住了小玉米。 只是,那三支箭,并没有射向小玉米。 “啊!”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从后方传来,却是两名燕王府的护卫不小心中了一箭。 只有一名侍卫反应够快,躲过了这一箭。 但是,这一次,秦怀道却是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很明显,这个黑衣男子的身份,绝对不简单。 能被选来当护卫的,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饶是如此,对方还是一口气干掉了两个人。 而且还是三箭齐发。 燕王府中,恐怕也只有秦安然能做到这一点。 第1368章射成了刺猬 “杏儿,你把小玉米抱到马车里去,千万别下来。” 秦怀道看着又是三箭射向护卫,又抽出弯刀飞奔而来,连忙把手中的小玉米往马车里一塞,连着被链子牵着的金毛也跳了进去。 好在杏儿一直跟在小玉米身边,一看就不是什么武林高手,所以那些人也没有对她射箭。 于是她跟在小玉米身后,跟着金毛上了车。 这辆马车,是作坊城专门生产的。 除了独特的减震、制动、转向系统之外,整个车厢都是由钢铁打造。 甚至那扇窗户上,还放了一块可以放下的钢板。 遇到危险的时候,只需要往马车里一钻,再把车门反锁上,外面的人,一时半刻,还真奈何不了。 这就好像面前站着一辆坦克,你就算是什么都不做,也拿你没办法。 “哐!” “哐!” 秦怀道迅速的和黑衣人缠斗在了一处。 但是,只是几个照面,秦怀道便感觉到了对手的厉害。 秦怀道虽然对自己的实力很有自信,但也能清晰的感觉到,对方在战斗方面的经验远超自己。 明明自己占尽了优势,可是却总是被对方轻而易举的化解掉。 短短数息之间,两人已经交手了数十招。 “怀道哥哥,快到马车下面来!” 小玉米大喊。 秦怀道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怀道哥,快走,我要放大招了!”杏儿大喊。 放大招? 秦怀道的心脏剧烈的跳动了一下。 唰! 秦怀道做了个假动作,整个人往马车底下扑去。 与此同时,车厢里面的许多金属板都自动的弹了起来,发出了恐怖的声响。 “咻!咻!咻!” 至少有上百根精钢弩箭,从四面八方激射而来。 这种无差别的攻击,绝对不是一个人可以抵挡的。 这就好比在战场上,个人再怎么勇猛,也不可能在箭雨中全身而退。 耶律洪千算万算,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事实上,这一天的前半段,正如耶律洪所预料的那样。 如果不能在一炷香之内击败秦怀道,那他就会逃走。 他甚至已经安排好了逃跑的路线,以及接应的人。 谁知…… “噗!” 无论耶律洪的剑术有多好,他都无法躲开射来的箭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变成刺猬。 因为,就在那些弩箭射完之后,又有一架特制的弩箭从车顶冒了出来,朝着他射了过来。 “杏儿,打中了,打中了!” 小玉米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拍起了巴掌。 爹告诉过他,如果有人想要伤害他,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从肉体上消灭他。 以前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大概明白了。 “公主,方才我一着急,就按下了所有的机关,马车里的箭已经用完了,这可如何是好?” 杏儿听了小玉米的话,心中却没有丝毫的喜悦。 射死一个人,如果后面还有别的人呢? 但是,杏儿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 渭水书院门口的动静太大,书院的护卫们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他们都知道,这次被刺杀的是燕王府的永平公主,如果他们不出手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当然,秦怀道在耶律洪被扎成刺猬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的从车底下钻了出来,坐在了车厢门边。 他的双腿,忽然有些发软。 还好他毫不犹豫地躲在了马车下面,否则,他现在就是一只刺猬了。 这个杏儿,还真是不靠谱啊。 “嘭!” 秦怀道在车厢里找了一根特殊的传令箭,点着了。 接着,一道璀璨的烟火出现在渭水书院的大门上空。 这是燕王府专用的传令箭,只要传令箭一响,附近的属于燕王府的人就会立即赶来。 特别是燕王府的护卫。 秦怀道也不知道这一路上会不会有别的埋伏,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召集了一批人,将公主送回府中才是。 长安城乃是大唐的都城,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 …… “嘭!” 宣政殿上,李世民摔碎了手中的茶盏! “给朕找出来!给朕查清楚!” 张阿难不敢怠慢,连忙向李世民汇报这件事情。 此时,李想正在视察南洋水稻的种植情况,长安城之中,竟然有人刺杀了永平公主,张阿难能够想象得到,李世民会有多么的愤怒。 当然,他更担心的是,李想知道这件事后,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说不定,还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启禀陛下,目前初步判断有三点。” “说!” “第一,这件事情很有可能和高句丽有关,永平公主在西市让高桓全吃了大亏。二是薛延陀的人,或者是西突厥人,又或者是其他人,想要挑拨高句丽与大唐之间的矛盾,将责任推到高句丽的身上。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燕王的仇人。” “高句丽?” 李世民皱了皱眉。 他对这个国家的印象并不好。 这一次,高句丽王高建武虽然把他的儿子高桓权送到了长安城,但是据李世民得到的消息,高句丽人已经在大唐边境修建了十多年的长城。 看起来,他们似乎并不想和大唐交好。 “是的,那名杀手当场被杀,燕王府的人在其尸体上发现了一枚高句丽的信物。不过有一点很奇怪,那名剌客好像是薛延陀人。” “不管是谁指使的,朕都不会放过他。” 虽然小玉米安然无恙,但李世民的怒火却没有平息下来。 长安城之中,竟然有人敢对大唐皇室成员下手,这是对皇室的挑衅。 而且,小玉米是李世民最疼爱的孙女,这笔账,他要亲自去算! …… 曳莽在院子里焦急的走来走去。 距离耶律洪离开,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却迟迟未归。 “小可汗,我们需要派人去支援吗?” “留下两人留守,其余人按照原计划撤离!” 曳莽做了个深呼吸,觉得等不及了。 大唐的实力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否则的话,薛延陀就不会想出这种办法,缓解自己的压力了。 如果耶律洪这一次失败,被唐人发现了端倪,那他就很难活着回到薛延陀。 大唐可没有什么外交谴责程序,分分钟就能要了他的小命。 第1369章动了燕王府,就不要想回到草原 “小可汗,要不,我们等一下耶律洪吧。” “耶律洪至今未归,我们也不能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万一被一网打尽怎么办?” 耶律洪虽然是他的左膀右臂,但再怎么厉害,也比不上自己的小命重要。 很快的,一支商队就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这座农庄。 毕竟,在耶律洪离开之前,他就已经让人准备好了一切,现在,他只需要按照计划行事就行了。 …… 燕王府。 段嫣然坐在大厅之中,脸色苍白。 虽然他们已经得到了小玉米平安无事的消息。 段嫣然却是一脸的不高兴。 小玉米才三岁不到,就被人刺杀了,这让她如何能忍? “启禀王妃,我们府上所有的侍卫,已经全部出动,在渭水一带搜索了一遍,要不了多久,就会有结果。” 管家还是第一次在段嫣然的脸上看到如此冰冷的表情。 不过,说实话,小玉米被人刺杀的消息传出去后,管家也有种天塌下来的感觉。 段嫣然道:“王爷所言极是,非我族类,必有异心。不管是薛延陀人、高句丽人、西突厥人,我都不会在意。之前我还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王爷总是想着怎么对付那些胡人,现在看来,我对他们还是太过温和了。” 管事道:“我听说,这次出手的是一名胡人高手,实力极强,居然能和怀道打成平手,绝不是一般人能指使的。” 段嫣然道:“能与燕王府为敌的人,定然不简单。” 段嫣然与管事说话间,小玉米已经被秦怀道送回了府中。 “孩儿回来了!” 小玉米强装着若无其事的往大厅里走去,生怕段嫣然再也不放她出去玩了。 “呼!” 段嫣然长长呼出一口气,她可不想让小玉米看见她难看的脸色。 虽然小玉米喜欢到处乱跑,但也不是她的错,她也没有责怪小玉米的意思。 “是不是饿了,管事的,带她去吃点东西。” 段嫣然马上要生了,所以她尽量不让自己的情绪波动太大。 “好的,阿娘,我这就去吃东西。” 小玉米难得这么听话。 “在你爹回京之前,不许你离开王府。” 小玉米刚走到门口,本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可段嫣然的话,立刻让她的心情一下子低落了下来。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她可不敢反驳。 今天这件事,虽然她已经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了,可实际上,这件事对她来说,也是很大的冲击。 当然,这也是因为她并没有看到那些侍卫被箭矢射死的一幕,否则的话,她就不会这么淡定了。 “还请王妃责罚,今日怀道一时不察,险些着了奸人的道。” 秦怀道站在段嫣然的对面,低垂着头。 如果不是李想特意为小玉米准备了一辆特殊的马车,恐怕这一次,他就真的要栽在这里了。 这样的情况,让一向自视甚高的秦怀道难以接受。 “他们已经盯上了小玉米,就算他们今天不出手,明后天也会出手,怀道,你不必自责。” 这几日秦怀道这位国公之子在小玉米身边兢兢业业,段嫣然自然不会如此无理取闹的责怪他。 “王妃,这名刺客的身手很好,很有战场上用刀的味道。依我看,此人来头不小。” 回来的路上,秦怀道一直在想,到底是谁干的。 高句丽人很可疑,但那名刺客显然不是一般人,而且还是胡人,很有可能是薛延陀,也可能是西突厥人。 “秦安然已经率人前去捉拿,王爷前些日子也派人送来一封信,应当快回长安了。到时候,我会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秦安然站在农家院子里,看着地上的两具胡尸,面色阴沉。 “打听清楚了吗? “总管,他下午就走了。这几个家伙还真是聪明,竟然被他们给跑了。” 燕王府的情报网也不是吃素的,再加上王府的护卫都被派了出去,很快,他们就发现了几个可疑的地方。 可当他们来到这个农家小院的时候,却遭遇到了激烈的抵抗,这其中肯定有什么猫腻。 从附近的农夫那里打听到,从上个月开始,就有一支胡人的商队驻扎在这里。 秦安然哼了一声,道:“他们以为逃出长安城,就万事大吉了?血债血偿,若是让他跑回草原,那就我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待在王府!” 李想带着秦怀玉离开了京城,秦安然就接手了燕王府的安保情报工作,现在小玉米却被人刺杀了,这让他如何不怒。 “一支数十人的商队,规模不算太大,但也不算太小。总管,我这就带人追上去。” 从长安城到草原,只有几条路可以走。 如果这些人急匆匆的离开,路过的人肯定会注意到他们。 毕竟,任何一支商队,都不会以最快的速度在长安附近赶路。 秦安然道:“传书下去,让王府里所有的店铺,都留意一下,是不是发现了一支数十人的商队。这些人应该没时间带什么货物过来,估计也就是空车匆匆而过。” 信鸽的饲养,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虽然早在春秋时代,中原就已经有人用信鸽传书了,但却从来没有大规模的推广。 直到隋末,方才有了一些进展。 但其使用范围仍受到限制。 燕王府成立锦衣卫后,李想便一直在想办法,怎么才能最快的将消息传递出去。 随后,他想到了飞鸽传书。 燕王府从江南召集了一批养鸽的农夫,经过多年的训练,燕王府终于有了自己的信鸽系统。 “总管,这几个人应该是薛延陀的人,他们想要回薛延陀,必须要经过定襄和朔州,要不,我带人过去等他们?” “不用了,他们要到定襄,至少也要好几天的时间。给我把热气队的所有人都派出去,最晚后天,我要看到他们的尸体!” 虽然院子里的人比他先走了一天,但秦安然还是有把握追上他们的。 现在是晴空万里,任你跑的再快,也没有热气球飞的快。 第1370章到汉中的水泥路也要修建了 这一日,长安城之中,气氛有些不同。 街道上,巡街的金吾卫比平时多了许多。 而西市的商人们,则是苦不堪言。 所有有嫌疑的人,都被盘问了一遍。 特别是薛延陀人,虽然在长安城安分守己经营多年,但这一次的行刺事件,还是让他们受到了牵连。 当然,真正倒霉的还是高句丽王太子高桓权,这一次他是真的惨了。 因为前些日子他和永平公主闹过矛盾,又有传言说是高桓权派人暗杀公主的,这让他整个下午都有些坐不住。 “备马,我要去燕王府。” 第二天,高桓权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就醒了。 简单的用膳之后,他便备了一份厚礼,准备前往燕王府拜见。 是的,高桓权虽然是高句丽的王太子,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根本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 来到长安城的这十多天时间,高桓权更加真切的认识到了大唐的强大,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绝对不想和大唐为敌的想法。 他是要登上王位的,如果高句丽被灭,他还怎么登上王位? 现在,他必须要让燕王府相信,这件事情与他无关。 …… 距离太原不远的一座荒山之上,一支商队一直到天色完全黑了下来,才停了下来。 “小可汗,就算那些唐人派人来追杀我们,他们也绝对想不到我们会走太原。” “对啊,他们的主要精力,应该都会放在定襄方向。” “耶律洪有没有成功?” 一停下来,众人就开始议论起来。 “希望别是空手而归,否则拔灼肯定要笑死我们了。” 他望向南方,期待着耶律洪追上来的那一幕。 然而,这一次,他注定要失望了。 …… 李想带着一群人,从汉中码头走了下来。 从这里到长安,最快的办法就是走陆路。 否则,就得沿着汉水,从襄阳到鄂州,再顺着长江,进入大运河,再绕一个大圈子,才能回到长安。 当然,李想是绝对不会给自己找麻烦的。 “王爷,三天就能从汉中赶到长安,就算是慢一点的话,五天也能到。算算日子,也快到王妃临盆的时候了。” 雪晴紧随李想身边。 因为已经安排好了前往汉中的人,所以下船之后,很快就有一辆马车在等着他们。 “看来,从汉中通往长安城的道路,必须尽快铺成水泥路。” 李想想了想,这条船顺汉水而下,就能抵达江南的大部分州府,这是一条十分方便的道路。 只不过,大唐一直以关中道为中心,所以关中才是最重要的。 刘谨道:“现在汉中的道路虽然还算平整,但比起水泥路来,还是差了一些。” “从晋阳至朔州的水泥路,现在已经快完工了。然后让建设局派人将长安城和汉中之间的水泥路修好,顺便把襄州的磷肥运到汉中去。” 想要富,先修路。 对于李想来说,这条水泥路可不是单纯的发家致富那么简单,而是关系到整个大唐的未来。 只有长安城中的政令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遍各州,这个庞大的帝国才能够继续有效的运行,否则的话,早晚会出问题。 “云中都督府大半的突厥人都已经迁移到了江南道,如果能够在朔州和突厥人之间修建一条水泥路,再在朔州和幽州之间修建一条水泥路,那么,河东、河北道一带,就可以彻底的安定下来了。” 眼看南洋水稻已经走上正轨,刘谨自然要为明年做打算了。 李想想下一年肯定是要大力推广棉花种植,可是关中上下,哪里有这么多好地种棉花? 这个时候,他的注意力自然要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 棉花比水稻和小麦需要的水要少得多。 但是大唐的北方,却是一大片无主的土地,虽然水利设施不是很好,但是却是最适合种植棉花的地方。 “有了这些水泥路,我们就可以随时调动军队,再也不用担心那些胡人的入侵了。不过,想要长久,就必须要除掉这些人。” 后世河南,山西,西疆,均为主要产棉区。 西疆暂且不提,山西、河南这两个地方,现在还在河东道、河北道的管辖范围之内。 这两处地方,除了临近关中的南方比较繁华之外,北部则是一片荒凉。 以朔州城为中心,一片荒芜。 利用好这片土地,首先要解决的是安全问题。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要把周围的胡人全部收服。 “王爷所言极是,以臣之见,现在的大唐,已经具备了平定天下的能力。” 刘谨带着李想,在前往长安城的路上,一路闲聊。 …… 天刚蒙蒙亮,朱富裕就爬了起来,吃了几个大饼,然后坐上了热气球。 “队长,不管薛延陀他们跑得有多快,我们今天早上就会超过他们了。如果还找不到他们,那就说明他们走的不是这条路线。” 秦安然已经下了死命令,如果让薛延陀等人跑了,他的良心可就过不去了。 这么可爱的一个公主,竟然被薛延陀派人刺杀,这要是让他们跑了,那他还有什么脸面去见王爷? “今天,我们三个人一起出发,沿着不同的路线前进,不要错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 朱富裕可没心情跟手下废话,直接坐在了一个热气机上。 即便是炎炎夏日,清晨的天空,也带着几分凉意。 因为这里是大唐的地盘,所以朱富裕的热气球飞得并不高。 就这么飘了一个多小时,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 “队长,快看,山下有一群人正在往北边跑。” 就在这时,一名眼尖的队员注意到了什么。 朱富裕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这才注意到这群人。 “三架马车,十来匹马。让热气球飞得更高一些,我们从他身边飞过,然后在前面的公路上降落。 虽然对方看起来很可疑,当然,朱富裕还是想要确认一下,免得弄错了。 …… 曳莽看着太原越走越远,长叹一声。 离开太原之后,他们已经脱离了危险的区域。 到了那个时候,就算唐人想要追杀他,也需要更多的人手。 不就是一位公主被刺杀而已,大唐应该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第1371章大唐必须要和薛延陀开战了 “小可汗!你看……” 曳莽刚刚松了口气,身旁一名侍卫突然指着天空。 曳莽循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了一幅让他无数次做恶梦的画面:热气球! 十多个热气球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缓缓地落了下来。 嗖! 曳莽的脸刷的一下白了。 虽然他带的这些人都是部落里的精英,但…… “往前冲,到了空旷的地方,所有人都分散开来,寻找机会返回草原。” 这个时候,已经容不得他多想了。 十多个热气球,里面至少坐了七八十个人。 并且,敢如此明目张胆的阻拦他,那就说明,他们有着足够的实力。 曳莽突然有些后悔,好好的当个草原小可汗,多好啊! 何必跑到长安城来邀功? “嗖!” 还没等曳莽催马,一支箭就破空而至。 紧接着,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声响起。 不等热气球落到地面,这些大唐士兵就已经在空中放箭了。 曳莽捂着流血的肩膀,面如土色。 …… 燕王府的院子里,一只信鸽飞了过来。 “启禀王妃,已经找到薛延陀的人了。” 秦安然接过纸条,飞快的看了一遍,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既然这样,那接下来的事情,你自己看着办吧。” 段嫣然这才放下心来。 一大早,就接到李想飞鸽传书,说他过几日便会回长安。随后就找到了那些刺杀小玉米的薛延陀人的踪迹。 看来,可以在王爷回来之前,让他们为自己的错误决定付出代价。 “王妃放心,我会亲自带人去的。” “还有我。” 便在此时,段移石走了进来。 燕王府出了这么大的事,段家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 现在,为了以防万一,段家的护卫,已经出动了一半。 …… “启禀陛下,刺杀永平公主的薛延陀人,已经全部被斩杀。” 宣政殿,李世民面前,张阿难低垂着脑袋。 秦安然并没有隐瞒薛延陀人的覆灭。 长安城之中,有很多不稳定的因素。 这一次,燕王府的护卫们以雷霆万钧之势出手,便是要告诉所有人,有些事情,是不能逾越的,一旦逾越,便会粉身碎骨。 秦安然连抓活口的兴趣都没有。 不需要! 无论什么理由,他们都该死。 至于幕后黑手是谁,他并不在意,反正迟早都是要被灭掉的。 “真的是薛延陀?” 李世民冷冷地说道。 去年的时候,秦安然、苏仿刚带着数千精锐,对薛延陀发动了雷霆一击,没想到他们这次又打起了小玉米的主意。 “是真的,而且为首的应该是薛延陀的小可汗,秦安然带着燕王府的侍卫,在太原城外截住了他们。” “去年,朝堂上就在讨论要不要对薛延陀发动进攻,现在晋阳和朔州之间的水泥路已经快要完工了,我们也该重新考虑一下攻打薛延陀的事情了。” 李世民望着北方,面色凝重。 他丝毫不担心和薛延陀一战。 但接下来,他又有些犹豫了。 大唐灭掉东突厥不过十几年,薛延陀等人就已经在草原上崭露头角了。 这还只是他碰到了,如果将来有一位新的皇帝登基,情况会不会变得更快? 这种祸害,可不能留给子孙后代啊。 草原上的事情,成为了困扰李世民的一个问题。 “想儿现在可在汉中?” 李世民忽然想起了李想在草原上的计划,这么多年过去了,薛延陀的性格似乎一点都没有改变。 “启禀陛下,燕王于昨日抵达汉中,明日便可抵达长安。” “朕倒要听听想儿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李世民想听李想的建议,毕竟,这次必须和薛延陀开战了。 李想离开长安半年多,李世民还真有些不适应。 …… 广州。 看着码头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房遗爱心中涌起一种久违的亲切感。 “高阳,到广州了,赶紧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尝尝荔枝吧。” 房遗爱抬起头,望着天空中的太阳,只觉得喉咙有些发烫。 夏天的岭南,真是酷热难耐。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热,和长安城的热完全不一样。 如果是在长安,就算再热,也不会有太大的不适,除非是在烈日下。 而岭南的热却是让人浑身上下都粘糊糊的,很不舒服。 “我现在只想好好的洗一个澡,浑身都不舒服。” 高阳感觉自己的衣服都快粘在后背上了,听说南洋比这里还热,真不知道夏天是怎么过的。 “我们先去码头问问房家的落脚点,然后在那里休息一下,然后再去找段大哥,他在广州呆了几个月,肯定比我们熟悉。” 想到许久未见的段开山,房遗爱心中竟生出一丝怀念之意。 这种感觉,让他有些不好意思。 “听说二哥在广州买了不少地,种了不少甘蔗?” 高阳和李想的关系并不好,但李想的一举一动,只要是皇室成员,都会关注。 这家伙太能折腾了,最重要的是,他很得宠。 “不错,许敬宗之子许昂被燕王府安排到了广州,掌管着燕王府的一切事务,这么说来,这个许昂在广州也算得上是半个主子了。” 房遗爱对燕王府的事情,比任何人都要了解得多。 房遗爱甚至还认识许昂。 当然,这只是萍水相逢,并没有什么交集。 “是吗?此话怎讲?” “原因无他,只因许昂之女,与耿国公冯盎之子成婚。而冯家乃是岭南道的一霸。” 房家虽然在大唐地位尊崇,但房遗爱很清楚,在广州城中,他还比不上冯家这样的地头蛇。 当然,真要闹起来,房遗爱也不惧。 “难怪二哥把他调到广州,果然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啊!” 高阳一行人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很快就被人带到了广州的房家大院。 “广州比我上次来的时候热闹了不少,那些蛮人商人好像也多了很多。” 房遗爱只是稍稍留心,就发现广州城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1372章高阳的荔枝病 房遗爱还未踏入房府大门,就被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吸引。 “哈哈哈,你终于肯离开长安城了,我们兄弟二人,终于又聚在了一起。” 段开山风一般的跳下马背,一把抱住了房遗爱。 他乡遇故知啊! 这对于古人而言,还真是值得庆贺的一件事。 那个时候,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很多人一别,就是在孟婆桥上重逢。 段开山和房遗爱虽然同为长安人,并不是一辈子都见不到面,但这一次在广州相见,却也是千载难逢。 “段大哥,你怎么跟个黑炭似的,终于有个比我还黑的人了。” 房遗爱看着段开山,只觉得他的变化实在太大了。 “换做是你,在广州呆半年,估计也是这个德行。” 段开山可不是一个习惯待在家里的人,天天晒着大太阳,不晒黑才怪呢。 “广州有什么好玩的?” 房遗爱并没有急着进屋,而是站在那里和段开山说着话,高阳则是白了他一眼,率先走了进去。 高阳之前看不起房遗爱,对段开山这个和房遗爱一样的人,自然也没有好感。 不过,这一次南下之行,高阳和房遗爱的关系也好了不少,最起码,房遗爱再也不需要明明有娇妻相伴,却过和尚般的生活。 “公主殿下,这是刚从树上摘下的荔枝,现在正是吃荔枝的好时节。” 大厅之中,高阳刚刚落座,房镇就已经将一盆冰盆放在一边,随后又有下人将各种新鲜的瓜果送了上来。 当然,房镇最喜欢的,就是岭南特色的荔枝了。 据说,荔枝采摘后不宜过夜,否则会有虫子滋生,味道也会变差。 所以,在吃荔枝的过段中,很有可能会把肉虫也吃掉。 因为,就连岭南这种盛产荔枝的地方,也不是每家每户,都能在这个时节吃到新鲜的荔枝。 高阳拿起一颗表面粗糙,表面凹凸不平的荔枝,凑到鼻子前嗅了嗅。 果肉的香味,透过果皮,扑鼻而来。 高阳纤细的手指在荔枝皮上轻轻一捏,便将那红色的皮给剥了下来。 原本红色的荔枝,瞬间变得像是一颗硕大的白色珍珠。 晶莹剔透的果肉,让人忍不住想要一口咬下去。 “嗯!” 高阳忍不住呻吟了一声,但随即便意识到,自己这样的表现,好像有些…… 好在房遗爱不在这里。 不过,这荔枝真的很好吃。 光是吃到香甜的荔枝,高阳就觉得这一趟南方之行是值得的。 在长安城里,就连李世民长孙皇后都很少有机会吃到这样的新鲜荔枝。 “房镇,你去忙你的事情,让秀儿留下来陪我便是。” 高阳不想在别人面前暴露自己不够文雅的一面,便把身边不太熟的人全都打发走了。 很快的,高阳就变成了一个吃货,狼吞虎咽的吃了一大盘子的荔枝。 然而,就在她心满意足地摸着肚子,只觉得浑身舒畅,正要起身去洗个澡的时候,却突然感觉到一阵头晕目眩。 “公主!公主!” 高阳身边的丫鬟见状,更是花容失色。 刚来广州就出了这么大的事? 大厅中一片混乱,立即惊动了正在门口与段开山闲聊的房遗爱。 嗖! 房遗爱闪电般地冲进了大厅。 “出什么事了,高阳?” 房遗爱见到高阳,只见她满头大汗,捂着自己的小腹,脸色苍白,瘫倒在地。 “启禀郎君,郡主方才吃了几颗荔枝,正准备去沐浴更衣,可……可她……” 秀儿一脸焦急,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 “糟了,忘了提醒了,荔枝不能吃太多,空腹吃太多会得荔枝病。” 段开山见状,顿时明白过来。 “快,让人去准备一些糖水或者甘蔗汁,给高阳公主喝下去,她的病就好多了。” 段开山虽然不知道“荔枝病”是什么病,但也知道该怎么做。 不要问他是如何知道这件事的。 所谓久病成医,大抵便是如此。 “段大哥,这糖水有没有效果?” 房遗爱有些焦急地看着段开山。 虽然两人关系不错,但没想到段开山居然还会医术。 这个提议靠谱吗? “郎君,这是给您准备的糖水。” 这个时候,房镇闻讯赶来,手脚麻利地给房遗爱煮了一碗糖水。 “荔枝病”,凡是去过广州的北方人,都有过类似的症状。 就算是有人提前警告过,很多人还是不相信。 然后就老实了。 “喝了糖水,再让人准备些岭南郎中推荐的凉茶,休息半天就好了。不过,一次吃那么多荔枝,就算是铁人,也受不了。” 段开山看着桌子上堆积如山的荔枝皮和荔枝核,心中已经隐隐猜到了高阳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症状。 “房遗爱,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吃太多荔枝会得荔枝病?” 高阳喝了大半碗糖水,靠在房遗爱的怀里,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我也没吃过荔枝啊!” 房遗爱感觉到自己的声音越来越小。 之前他还跟高阳公主吹嘘过荔枝有多好吃,结果现在却告诉高阳,他根本就没吃过,所以他才会不懂。 高阳无言以对。 “除了荔枝之外,也不要空腹吃太多的香蕉。不过,甘蔗地里的甘蔗,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段开山见房遗爱夫妇还蹲在地上,索性又叮嘱了一句,免得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段大哥,那我先把高阳送到房间里去休息了,明儿我来陪你。” 房遗爱当机立断,将段开山抛下。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这句话对他来说,根本就不适用。 而段开山见房遗爱说完这句话,便将高阳带出了大厅,顿时哑口无言。 这才日上三竿,你怎么就这么猴急呢? …… 李想正坐在灞桥上,听着侍卫们汇报最近长安城中的动静,脸色阴沉。 “王爷,没事就好,不过,小玉米以后出门,身边一定要有侍卫保护才是。” 小玉米作为燕王府的独苗,在长安城之中的名气,并不比李想低到哪里去。 这一次薛延陀的人盯上了她,难保不会有别人盯上她。 第1373章长孙冲:还是先不要招惹李想了 “看来,我们必须在河东道的各个地方,大力推广棉花,将朔州周围的土地,全部变成大唐的土地,将所有的胡人都消灭掉。” 一开始,李想并没有想过要不要大力推广棉花,但现在看来,想要在北方推广棉花,就必须要将大唐的疆域向北移动,压缩薛延陀和其他草原部落的生存空间。 “王爷,还是等长安城的棉花收完了再说吧。只有看到棉田的利润,大家才会更加积极的扩大种植面积。” 刘谨虽然对小玉米被刺杀一事也很生气,但他觉得棉花的推广不能太早,否则会适得其反。 “放心吧,本王想要对付胡人,可不只有这一种办法!” 李想冷哼一声,从灞桥上走了过去,前往燕王府。 …… 燕王府沉寂了数日,直到李想回来,才重新热闹起来。 “爹!” 李想刚走进燕王府,小玉米就迫不及待的跑了过来。 终于不用再被软禁了,太好了! “小玉米,长高了不少。” 李想一把将小女孩抱了起来,绕着地面转了一圈。 不知道是不是营养充足的缘故,小玉米的个头和体重都要比普通唐人孩子高出一截。 “王妃好!” 这时,段嫣然也走了过来。 “嫣然!” 李想放下手中的玉米,走上前去,拉着段嫣然的手,两人四目相对,一切尽在不言中。 “哎哟!” 忽然痛呼一声,段嫣然揉了揉自己的肚子,道:“这小东西,知道爹爹回来了,正在肚子里乱蹬呢。” 李想好奇的蹲了下来,凑到段嫣然的小腹前,感受着她的动静。 十月怀胎,实际上大多数婴儿出生的时间都是在九个月左右。 算一算时间,也差不多该生了。 “进去说吧。” …… 五合居。 这一天,刘旺心情很好。 自从五合居开始新菜路线后,五合居的人气虽然还是不如另外两家,但最近却隐隐有赶超的趋势。 渐渐的,长安城里的人都知道,这五合居,是一处美食荟萃的地方。 此时,长孙冲、杜荷等人正坐在五合楼的一间雅间中,品尝着五合楼新推出的红烧鳄鱼,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 洪州的鳄鱼皮运到长安后,燕王府就派了专门的匠人来处理鳄鱼皮,鳄鱼肉虽然不像鲸鱼肉那么受欢迎,但也被刘旺别出心裁的发明了出来新菜。 就连五合居的鳄鱼宴,也带动了长安城里的许多酒楼,都开始用鳄鱼肉。 “杜兄,李想昨日便已回长安城,依我之见,渭水书院与曲江书院,还是暂且不要去招惹观狮山书院。” 原本,杜荷与长孙冲商议,想要联合两大书院,去观狮山书院耀武扬威,好好展示一下自己的学生在经学上的优势。 不过,永平公主突然被刺杀,长孙冲昨天才得到长孙无忌的警告,让他不要去招惹李想。 “长孙兄不必担心,这件事情,我一定会处理好的。李想现在肯定很生气,我可不想当这个出头鸟。” 按照杜荷的想法,李想现在的心情一定很糟糕。 “是啊,我们先不去招惹他们,好好发展。那观狮山书院下属的戏剧院,这些年在长安城里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而我渭水书院,也正准备在这里建一座戏剧院,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剧目。” 长孙冲很清楚,戏剧院每天能盈利多要。 长孙冲对于如何经营戏剧院,还真没有太多的经验。 但现在,他想通了一件事,那就是跟着观狮山书院走。 “这个我知道,我听说这个戏剧院,书店,印刷作坊,都是一系列的产业。” 杜荷虽然看李想不顺眼,但在赚钱这件事上,他还是很佩服的。 “是啊,李想离开很长一段时间了,也不知道他回来之后会闹出什么事情来,大家都看得很紧。” …… 燕王府,李想正在和几名谋士开会。 “王爷,草原上的问题,是我们中原千年来最大的问题。依我看,只能用强了。” 秦安然出声道。 “秦皇汉武和胡人的战争,持续了多少年了?这些胡人就像是野草一般杀不完,一批接一批的冒出来。依我之见,还不如按照殿下之前所说的,在草原上温水煮青蛙,让胡人慢慢的用汉语说话,在定襄一带,这方面做得不错。” 在许敬宗看来,定襄的一举一动,都是自家主子在背后做的。 从这一点上,他就能看出,李想更倾向于用怀柔的方式,来解决草原上的问题。 许敬宗想通了这一点,也就同意了这个观点。 “我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草原的问题,就必须双管齐下。” 上官仪的提议,相对来说,算是比较折中的办法。 “要我说,干脆一个个的往江南道去,愿意去的,享受突厥人的待遇。而那些不愿意去的人,正好给了定襄捕奴队一个新的方向,用来抓捕奴隶。南方正在大力推广南洋水稻,需要大量的奴隶。” 刘谨跟随李想游历了大半个大唐,发现移民政策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所以,他决定支持更多的移民。 在他看来,如果没有足够的人口,胡人又怎么可能会有机会侵入大唐? “这倒也是。不过,也不能就这么放过他们。捕鱼队不是雇佣了很多倭人去挖矿了?先挑两千人回登州,经过几个月的训练,放到大草原上做几年马匪就可以了。” “告诉他们,只要完成这次的任务,大唐将会赐予他们百亩良田,成为大唐子民,所有掠夺来的财富,全部归他们所有。” 李世民是绝对不会同意把大唐的军队送到草原上去打秋风的。 但如果是石见银山的矿工,那就好办多了。 “昨日本王面见父皇之时,已经建议修建定襄至敦煌、定襄至朔州之间的水泥路,让黄河以北真正成为大唐的一部分。” “定襄商会联合定襄各商行,将盐、茶的价格提高三成,争取在明年之前,将价格提高一倍。所有投靠大唐的部族,全部迁往江南……” 李想将自己在草原上的一些想法,分享给了众人。 当然,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把这片草原变成塞外江南,让大唐的子民安居乐业,这样的话,才能更安全。 第1374章柳树皮有什么用呢 这一天,观狮山学院医学院的学生们,接到了一项特殊的工作。 “林大夫,我从来没听说过,柳树的树皮还能用来入药,咱们这一大群人,把柳树的皮剥下来,总觉得怪怪的。” 林秋是观狮山学院医学院的老师,昨天李想和他聊了几句,说要教他们炼制一种叫做“仙药”的东西。 “彭宇,你能不能猜到燕王的仙药配方?虽然从来没有大夫用过柳树皮,但是,谁知道有没有别的用处?” 彭宇虽然没有拜入林秋门下,但却是林秋亲自教导出来的学生,而且,在外科方面,他也算得上是一名颇有天赋的学生。 彭宇用来对付猪鸡的方法,对人也是有效的。 “这倒也是,不过我总觉得那些游客看我们的眼神怪怪的。” 彭宇刮下了一片柳树的树皮,放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渭水两岸,到处都是柳树,历史悠久。 每一棵树的树皮都会被削掉一些,这样就不会死了。 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对化学一窍不通,所以,李想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来制作抗生素,提高大唐的人口。 阿司匹林这种神药,一时半刻是研究不出来的,但水杨酸对他来说,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虽然这水杨酸类药物,在解热止痛的时候,会有很大的副作用,但也比感染发烧要好。 有了它,大唐每年因为感染而死的人,至少会少一半。 …… 宣政殿上,李世民望着张阿难,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想儿让人把树皮剥下来?” 李世民担心李想会因为永平公主被刺杀惹事,特意派张阿难关注燕王府的动静。 却不想,竟然是听到了这样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消息。 这树又不是薛延陀的,为什么要扒它们的皮? “是真的,渭水之畔,所有的柳树都被打得千疮百孔,树皮都被剥了下来。” 张阿难也是一头雾水,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把事情说了一遍。 “柳树的树皮有什么用?” 张阿难哑然。 陛下,这种问题不要问。 我不知道啊。 张阿难快哭了! “陛下,要不要请燕王入宫?” “好吧,朕倒要看看想儿能把那张柳树皮弄成什么样子。” …… 长孙府。 “爹,最近燕王府一点动静都没有,只有一群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学生,在渭水边折腾柳树,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长孙无忌回来之后,长孙冲说道。 “医学院?” 长孙无忌端坐在太师椅上,食指轻轻敲击着桌子,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是啊,全是医学院的学生,几百个人一起动手,把渭水两岸的柳树皮都给扒了个精光。” 长孙冲再也没有了以前的鲁莽,爹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事出反常必有妖,但凡和李想有关的东西,都不能用常理去揣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做的,就是多看少说。” 长孙无忌正头疼着作坊城附近那几万亩地的事情呢。 这些地皮,都是他们跟风买的,虽然不会贬值,但也不会升值,这让长孙家的钱,一下子被掏空了。 “是啊,渭水书院的事情,我已经和杜家联系好了,暂时不要插手。现在长安城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盯着燕王府,想要看看他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 燕王做了这么多事,突然又不吭声了,这让他们很不适应。 “陛下开完朝之后,又召开了一次会议,商议了一条水泥路的修建,其中大部分都是和草原上的人有关,我猜测,这件事很可能与李想有关。”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绝不会轻易放了薛延陀,但具体会怎么做,却是一时半刻无法判断的。不过,我想他应该不会平白无故和柳树皮过不去吧?” “静观其变吧。” …… 这些年来,大唐国力强盛,长安城的人口也是一年比一年多。 生老病死,本就是人之常情。 程家的同心堂,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前来求医。 一般情况下,像是发烧这种小病,小孩子还能忍着,到了大人身上,那可就难受多了。 发烧的人都知道,别说发高烧了,就是体温稍微高一点,都会让人浑身无力,难受的要死。 如果一直烧下去的话,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 为什么大唐的村子里,总会有那么几个疯子,或者是白痴? 大部分都是因为发烧而导致的。 这样的人,简直比死了还惨。 “师父,这个冬天还没到,但是生病发烧的人却是越来越多了。如今长安城中人越来越多,医馆却是没有增加多少,咱们就算是累死累活,也是有些吃不消的。” 这人正是陈畅,同心堂的馆主程沐的弟子。 程沐是长安城里颇有名气的大夫,他哥哥程芳也是太医院的太医。 “每隔几年,病情就会加重一次。去年的冬天,天气比较暖和,所以今年的瘟疫,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程沐迅速写了一张药方,让人去抓药,同时让陈畅叫下一个病人过来。 同心堂占地面积不小,有专门用来晾晒药材的院子,还有一个院子,是给重病之人居住的。 长安城之中,能住在这里看病的,无一不是身家不菲之辈。 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占地面积很大,但平日里却是冷冷清清的。 然而,今天的情况却有些不同。 “王爷,所有的树皮都被打碎了,酒厂的酒精也被运到了这里,然后该如何呢?” 这些年的历练,让林秋不再像以前那样懵懂无知了。 在得知李想要炼制仙药之后,他就一直跟在他的身后,生怕错过了任何一个关键的地方。 甚至,林秋还派人去附近县城给人看病的孙思邈,把他给请了回来。 “把所有的树皮都放进木桶里,用酒精浸泡两天。” 得益于各种作坊的发展,李想终于可以尝试着,批量生产一些经典的药物了。 当然,现代医学涉及到很多精细化工,以大唐目前的技术还做不到。 正因如此,李想才会选择从最基础的水杨酸提取开始。 第1375章观狮山书院的第一家医馆 水杨酸虽然有解热止痛消炎的作用,但味道太差,副作用也太大,所以一直没有普及开来,直到以水杨酸为基础,生产出了阿司匹林,才有了它的地位。 但李想相信,自己提炼出来的水杨酸,绝对比历史上任何一次都要纯净,副作用也会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当然,难吃的话,还是要靠糖来解决。 “然后呢?” 林秋看着一群医学院的学生,在李想的指导下,小心翼翼的处理着柳树皮和酒精,一脸期待的看着李想。 “怎么了?” “泡在酒精里之后呢?王爷,你要炼制的是仙药吧?” 在林秋看来,一株仙药,药效如此神奇,炼制起来肯定也不简单。 就算不是九九八十一道工序,也得有七七四十九道工序吧? 可是现在,他却只是将一堆树皮浸泡在酒精里,然后就什么都没了。 这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林秋,大道至简,这仙药虽然药效极佳,但炼制起来,却并不复杂。等过些日子,你就知道我这药的效果如何了。” “大道至简,王爷所言,正是我门之道。” 孙思邈一直在旁边看着,现在终于开口了。 说实话,他对李想拿出来的药很感兴趣,但也很疑惑。 要知道,他对各种药草的研究,在整个大唐都是数一数二的,但是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李想所谓的仙药。 号称药到病除? 如果李想能拿出一二十种珍贵的药材,再配上一些特殊的药方,他也相信一定能炼制出什么东西来。 不过,李想并没有这么做,只是将树皮和酒混合在一起,然后就没了。 不过,当李想说出“大道至简”这四个字的时候,他的心情却发生了变化。 孙思邈是个大夫,也是个道士。 做为长安城中道家中的几个人之一,与李淳风、袁天罡等人关系密切,对于道家典籍的了解更是远远超过其他人。 换句话说,治病救人是孙思邈的志向,而弘扬道教,也是他的志向。 要知道,李想现在在长安城中的势力,可不是一般的王公贵族可以比拟的,如果他支持道教,甚至是信仰道教,那意义就非同一般了。 李想的那句“大道至简”,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却勾起了孙思邈的好奇心。 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就更不用说了,光是格物学院,就有很多道家的理念,学院里的一些研究,也都是道士们在做的。 “我做这去病丸的初衷,是希望能够将一种通用的药丸,推广到大唐,降低中医界的门槛,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让更多的人得到治疗。” 这话恐怕也没有几个人会相信。 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药? 不过,孙思邈和林秋对李想还是很有信心的。 “如果这去病丸真有那么神奇,对天下百姓来说,也是一件幸事。” 孙思邈看着浸泡在酒里的柳树皮,语气有些底气不足。 “走吧,咱们去找许敬宗商量一下,咱们是不是该去一趟医学院附属诊所的事情?这里没什么好看的了。” 李想这次来观狮山书院,可不仅仅是想看看大家是怎么用柳树皮泡酒的。 想要延长大唐人的寿命,降低死亡率,就必须要有特殊的药物,同时也需要医馆普及。 现在医馆的数量太少了,也是因为百姓们有病,都是靠自己来解决的。 主要是药太贵了。 “王爷,大唐最大的医馆,真的要建在书院旁边吗?” 林秋双眼放光,死死盯着李想,眼中满是崇拜之色。 林秋身为孙思邈的弟子,医术早已登堂入室,早已具备独立开医馆的条件。 这一次,李想刚回长安城没两天,便告诉林秋,要为他开一家医馆,这让他喜出望外。 林秋见李想要动真格的了,顿时兴奋不已。 “当然,这只是第一个,如果经营得好的话,我们还可以在长安城多开几个分部,到时候洛阳,扬州,襄州,定襄,都要开。” 李想打算按照前世医学院的模式开医馆。 一是为医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二是治病救人。 任何一所医学院,如果没有附属医院的话,那就只能是纸上谈兵了。 “那……那我能不能去看病?” 林秋一向对自己的医术很有信心,此时却有些担心起来。 “当然,你必须去。到时候会有很多病人来找你,你也不用担心。” 任何一家好医院,都不会闲着。 等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医馆建好之后,肯定会人满为患,热闹非凡。 李想在许敬宗的办公室里,与孙思邈还有林秋闲聊着。 “延族,本王前些日子跟你提过要建一座医馆的事情,有没有打算?” “王爷,我已经买下了医馆的地皮,只等阎大人拿到图纸,就可以让建设局开工了。” 李想说什么,许敬宗就做什么。 正因为如此,李想才会对许敬宗很是满意。 “王爷,医学院已经按照您所说的,分好了儿,妇,内,外,药五个类别,都有学生在学习,那咱们的医馆,是不是也要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 身为神医,孙思邈对医学院的一切改革都很感兴趣。 按照李想的建议,将医学划分成了不同的学科,这也是医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是啊,各大学院的老师和学生,都可以抽出时间来医馆坐诊。另外,我们还可以招收几个女子,让她们负责给病人带路,照顾病人。” “尤其是我们的医馆,必须要有专门的住院区,专门用来治疗那些不能回家吃药的病人。而医馆里的大夫,也可以分三六九等……” 李想说出了自己对医馆的期望。 “王爷,这样的话,医馆还需要很多人。” 李想才不管那么多,有孙思邈、林秋坐镇,再加上医学院那帮免费劳动力,如果连个医馆都开不起来,还怎么增加大唐的人口? 我养你们有什么用? 第1376章孙思邈的招牌,推广新药 医学院专用的药圃中,李想眼睁睁的看着匠师按照他的指示,将水杨酸提取出来。 满屋都是酸臭味,怪不得一开始水杨酸不受欢迎。 这怎么看都不像是神药啊。 说它是毒药还差不多。 “将这些米粉、糖霜与这些提炼出来的材料混合,揉成丸子,晾干后装进箱子里。” 李想一只手捂着鼻子,脑子里却在盘算着,找谁试药。 “王爷,这仙药真的炼制出来了?” 林秋站在一旁,看着匠人一颗一颗的做着丸子,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孙神医,你觉得我们该怎么找人试一试这种药丸的效果?” “贫道去长安城门口摆一摊,自然就会有许多人来求医。” 对于李想的问题,孙思邈回答的有些得意。 孙思邈虽然时常神龙见首不见尾,但这些年来,基本都是游走于关中各地,为普通百姓诊治,孙神医之名,如今也是越发的响亮。 长安城里,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无人不知孙思邈之名。 毕竟,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这一生,绝对不会生什么病。 “包治百病不敢说,但发烧头痛牙痛腰酸腿疼,这一颗去病丸就能治好;即便是不能立竿见影,却也能让病症得到极大的缓解。当然,如果你的胳膊和腿都断了,这药就没用了。” 李想想起了前世阿司匹林的神奇功效,号称百病不侵。 这水杨酸钠,虽然没有阿司匹林那么强,但也差不了多少,只是副作用比较大罢了。 孙思邈道:“如果王爷这么有信心,明天我就带着一盒去病丸,去城门口摆摊,专门给病人治病。” “没问题,你让医学院的学生跟在你身边,把他们的病情记录下来,如果他们吃了药三天之后没用,就把所有的药费都退回去。” 虽然李想对这药很有信心,但既然有人愿意当小白鼠,那就让他尝一尝甜头吧! 对于老百姓来说,看病从来都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如果能够多跑几趟,就能省下这笔钱,谁都愿意。 当然,对于李想来说,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 “这倒是个好办法,老百姓一般都不是很有钱,如果能多给点,他们也会很乐意合作。不过,王爷,这去病丸的价格,你打算怎么算?” 孙思邈这辈子对钱不是很在意,但却是个励志救死扶伤的人。 这药丸的炼制过段,他全段看在眼里,李想也根本就没打算瞒着他。 事实上,如果没有高浓度的酒精,没有专门的提取设备,别人就算知道了制作方法,也不可能配制成功。 更何况,这水杨酸的浓度与纯度,根本不是大唐人可以控制的,所以李想并不担心这门技术会泄露出去。 “普通的病人,一天三次服用一颗保健品,服用三天,以百姓的收入来看,一场病,花个五十文,应该能承受得起吧?” 孙思邈道:“王爷打算卖五文一颗?” 李想点了点头,道:“没错,五文钱一颗,不过,现在来看病的人,只需要支付一文钱的诊金,就能买到同样的药。” …… 深秋时节,长安城之中,已经没有了之前的炎热。 明德门是长安城最繁华的城门。 这个时候,每个人都在忙碌着,就像是前世那些行色匆匆的上班族一样。 想要安稳的生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几年,粮价一直在下跌,老百姓的日子也好过了不少。 而长安城的房价,却是年年飞涨。 如果是李世民刚登基的时候,几十贯钱都能在长安城买一套好房子了。 如今…… 虽然不是买不起茅厕,但是想住一间舒服的房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包治百病,不要钱!” 孙思邈有些不适应地看着身后的两个吆喝的人。 不过想想自己是做好事的,还是忍了下来。 毕竟,这件事是李想提出来的。 城门外是不允许摆摊的,不过,大名鼎鼎的孙神医要在这里摆摊,谁也不会反对。 毕竟,他开这个摊子,就是为了救人的。 当然,他身后跟着一群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学生,也是为了让守城的士兵们知道,他们是燕王府的人,自然不会有不开眼的来招惹。 “孙……孙神医,我母亲头痛已久,长安城之中,不知道看了多少医馆,都没有任何的办法,这去病丸,真的能够治病吗?” 很快的,一名男子便将一名女子搀扶到了摊位前。 “行不行,试试便知。只要你这三天内,每天向我汇报服用之后的情况,我会全额退还你购买的费用,你就不用担心了。” 彭宇在旁边兴致勃勃的解释着。 很显然,彭宇比孙思邈更容易回答这个问题。 一向严谨的孙思邈,也不敢保证药能治好。 对他来说,这句话充满了疑问。 就算是同样的病,每个人的症状都不一样,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就不用治了,直接把药提前做好,确定了病情,就可以直接吃药了。 “那……那你的意思是,要是没效果,就能退钱?” 有孙思邈在,那人也不怕被骗钱。 但是,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所以,他想要确认一下。 “是的,接下来的五天时间里,我们将一直待在这里。” 彭宇耐着性子解释道:“这去病丸,一颗五文钱,每次服用一颗,最好是饭后服用,早晚三次,每一次间隔时间不能小于一个时辰,三天之内,如果还是不能缓解,那就可以退钱,而且还能让孙神医来帮你们看。” 孙思邈今天基本就是个摆设了。 因为不管病人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林秋和彭宇,都会给他们一盒去病丸。 头痛? 去病丸! 腰痛? 去病丸! 发烧了? 还是去病丸! 就连女人来例假疼的,都会拿出一盒去病丸来! 明德门口发生的事情,很快就在长安城中传开了。 很多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都会来到这里,想要购买一颗能够退款的去病丸。 第1377章同心堂看病的百姓都没有了 去病丸限量1000盒,退款只对头三天来的病人有效。 这是林秋、彭宇几人商议后得出的结论。 一方面,去病丸的数量有限,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有足够的数量。 另外,一千名病人,足以让医学生们研究上好一阵子。 有了这么多病例,就能判断出去病丸的效果了。 …… 同心堂中,程沐这才有时间泡了一杯龙井,悠闲的喝着。 “师父,最近这几天好像有些奇怪。” 张昌看着医馆内的情况,想起前几天自己忙得连口水都顾不上,再加上之前听到的消息,就忍不住来找程沐。 “有什么问题?” 程沐轻轻吹了口茶水,头也不抬的说道。 “从昨天下午起,病人的数量就开始减少。今天早上更是如此,下午的时候,病人还不到往常三成,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根据张昌的了解,这段时间里,来看病的人都和往年差不多。 “我们开医馆,是想让更多的病人受益。不过,我们是大夫,百姓健康,不用去医馆,这也是一件好事啊。” 程家是医术世家,对医术的追求远胜于金钱。 当然,这并不是说程家不在乎钱,而是他们有自己的原则。 也正是因为如此,同心堂在长安城之中,口碑一直都是排的上号的。 “师父,徒儿明白这个道理。我只是感觉最近医馆里的病人越来越少,我想应该不是病人变少了,而是另有原因。” 张昌目光飘忽地说道。 “有话直说。” 张昌九岁的时候就跟在程沐的身边,他的心思程沐一眼就看穿了。 很显然,这位弟子想要说什么,却又不肯说出来。 “师父,您可曾听闻过一个传闻?” 见自己的小心思被师父看出来了,张昌倒也不是很尴尬。 “什么消息?” “在明德门,孙思邈带领着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一群初出茅庐的学生,在那里打出了包治百病的旗号,卖一种神奇的药。” “师父,我虽然年纪不大,可毕竟是学医十二年的人,天下间,哪有什么能包治百病的药?” 而且,我还听说,那些人不管哪里不舒服,都会给他们开一盒去病丸,难不成,这个孙思邈是假的?”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他的老师,张昌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将心中所想,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孙神医的医术,我已经领教过了,他的医术很高明。虽然我们是竞争对手,但我不得不承认,他在医术上的造诣,比我高出一大截。” “就连我那位在宫里当差的哥哥,在医术上都不如孙神医。当年,陛下曾经邀请过孙神医到太医署任职,可惜都被拒绝了。” “而且长安城里,认识孙神医的人很多,根本不可能有人冒充他。至于那颗延年益寿丹,我也想不出理由他为什么要骗人,所以,到底有没有效果,还得拭目以待才行!” 程沐虽然不相信世上真的有什么药可以治百病,但他也不觉得孙思邈是在骗人。 以他的身份地位,已经不需要再做这些事情了。 所以,在明德门口发生的事,他是真的不明白。 程沐的处事方式,就是遇到看不懂的就静观其变,不做任何决定。 所以,他虽然听说过这事情,但还是按捺住了好奇心,留在这里行医。 “师父,那些来同心堂看病的病人,好像有人拿到了去病丸,我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终于,张昌总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如果你真的好奇,可以去看一看,说实话,我自己都觉得这件事情有些蹊跷,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好的,师父,我先走了。” 张昌生怕程沐改变主意,匆匆离开了同心堂。 …… 程芳今天值完班回来了。 “哥,你终于回来啦。” 程沐等了足足两个时辰,才终于看到程芳的身影,不由松了口气。 “怎么了,这么着急?” 程芳常久居宫中,早已练就了一副淡然自若的模样,平日里也不会露出慌乱之色。 “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研制出一种仙药,名为去病丸,号称可治百病。我一开始也不相信,后来张昌去问了几个病人,才知道这药确实很神奇,很多病都能治好。” “这两天同心堂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冷清,我怕再这样下去,家族百年基业就要在我手中毁于一旦了。” 程沐是一个大夫兼掌柜。 他现在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将同心堂经营的更好。 很明显,如果这颗药真有那么神奇,那长安城里所有的医馆,都会因为这颗药而倒闭。 不管得的是什么病,一颗药下去就好了,干嘛还要去医馆? 五文钱一枚,不算便宜,但也不是完全无法接受。 其实,只要效果好,老百姓都舍得花这个钱。 “我也听说过去病丸。朝中也有几个官员服用过,似乎对缓解疼痛和发烧有一定的效果,但我不相信它能治百病。每一味药都有它的特点,每一种疾病的病因也不一样,没有一种药能够包治百病。” 程芳第一个说出了她的看法。 虽然这颗丹药是燕王亲手炼制的,但程芳并不相信它能治好所有的病。 “这倒也是,长安城里没有任何一家医馆的大夫,会相信去病丸的功效。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几日,有不少病人,在服用了这药丸之后,症状明显好转,根本不需要狮山书院的引导,这些病人就会主动的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宣传,短短几天的时间,长安城之中,就没有几个人不知道这去病丸的存在。” 一开始听到去病丸,程沐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些年来,长安城里到处都是游荡的道士,兜售各种延年益寿丹、延寿丹、补肾丸等灵丹妙药,但却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医馆造成过太大的影响。 然而,这几天同心堂的病人却是直线下降,这就让程沐坐不住了。 第1378章一千人才死一个,我怎么弹劾 “此事事关燕王殿下与孙思邈,若去病丸真有如此神效,亦是大唐黎民之福,我等自怨自艾,未免太过无趣。但同心堂,还有长安城里的医馆,都不会倒闭。” “我听说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已经准备在大唐建立一座最大的医馆,如果去病丸真的能治好所有的病,那还建什么医馆?你完全可以在全国各地开药铺,卖去病丸。” 当然,程芳的眼界要比程沐高得多。 “可是,同心堂的确是冷清了下来。” “这只是暂时的,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去病丸并不能解决很多问题。而且,有些病,如果用其他的药物,价格会更低,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 程芳绝不相信,一颗药丸就可以让大唐所有的医馆、大夫全部消失,如果真的有那么神奇,那他也就认栽了。 “那……这么说,那去病丸的事情,我们暂时不管了?” 程沐拿出一个盒子递给高鹏,“你看,这是去病丸,味道很怪,但是效果却很好。” “这去病丸,我在宫里见过,除了能尝出糖粉和米粉的味道,其他的我都尝不出来。它之所以有这么强的药效,一定是因为一种我还没试过的奇怪东西。我们现在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暂时不去管它。” 李想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自然瞒不过李世民的耳目。 而张阿难则是拿出了几盒,放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其中有一盒,就送给了太医院的程芳等人研究。 “好吧,那我再看看。” 程沐神色复杂的应了一声,这才返回了同心堂。 …… 杨家,杨本满听着杨老四汇报的消息,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老爷,归义坊的一个病人,服用了这颗药后,很快便腹痛难忍,而且还经常呕吐,神志不清,昨天中午就死了!” 观狮山书院医学院出品的去病丸治死了人的消息。 只是一天的时间,长安城之中,就已经传开了。 当然,这背后是不是有人在推波助澜,谁也说不准。 “难道他真的是因为吃药而死的?你不会是另有目的吧?” 杨本虽然嘴上不饶人,但是也渐渐的学会了听话。 只要是和李想有关的事情,他都会认真对待。 “不错。他的肚子疼了好几年了,最近越来越疼了,后来听说明德门的孙神医卖的去病丸对缓解疼痛有奇效,就买了一盒,结果胃疼不说,还把自己给治死了。” 杨本满:“这几天,孙神医不是一直在明德门口摆摊吗?买了药的人,少说也有上千了,其他人没事吧?” 杨老四道:“郎君,我只听说归义坊有个人因为吃了这颗丹药而丧命,其他铺子也有几个人吃了这颗丹药之后,肚子不舒服,但从未听说过有谁因此丧命的。” “杨老四,你有没有想过,很多人吃了去病丸都没事,有的还能缓解疼痛,而归义坊的病人却死了,这怎么能怪去病丸呢?” 此言一出,杨本满立刻打消了弹劾李想的念头。 这一次的弹劾,注定不会有什么结果,而且还会引来很多人的仇视。 不存在的。 “这……” 杨老四顿时无语,不过很快,他又补充道:“不过,这个人确实是吃了去病丸死的,而且,孙神医也没有否认。” “静观其变。” …… 孙思邈、林秋带着一群学生,在观狮山书院医学院里,整理着推广去病丸后收集到的病例。 “回禀师父,一共给了一千人去病丸,回访的有九百四十三人。据目前统计,约有六成患者表示,去病丸彻底治愈了自己的病痛,为世所罕见的灵丹妙药;但也有两成的人说,服用了去病丸之后,症状减轻了不少,但并不能根治,而且这去病丸实在是太难吃了。” “而服用这种丹药的人,有一成以上的人都说肚子疼……” 林秋将学生们整理好的病例报告给孙思邈,李想也在旁边听着。 “这几个吃了药肚子疼的人,以前有没有胃疼的症状?” 孙思邈一脸严肃的问道。 昨天,归义坊的一个病人就是因为服用了去病丸而死的。 虽然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目前还没有给出官方的解释,但这人的死与去病丸有关,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 “这几个病人,我都看过了,大部分人都有胃病。不过,也有少部分人,是因为身体的其他部位疼,所以吃了药丸之后,就会觉得不舒服。” 林秋对数学很有研究,他让人将病历上的资料整理了一下,就能看的清清楚楚。 “这几个吃了药肚子疼的,空腹吃的有几个?” 李想插了一句嘴。 李想知道水杨酸类药物的副作用。 虽然已经达到了最好的浓度和纯度,但还是无法彻底消除副作用。 作为一种刺激肠胃的药物,空腹服用和饭后服用,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启禀王爷,这些人当中,大概有三成是空腹服用了去病丸,剩下的七成,虽然是饭后服用,但还是出现了肠胃不适的情况。” 这些天来,林秋听了太多太多的感激,他的心情本来很好。 可现在,一个病人吃去病丸之后就死了,这让他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得糟糕起来。 “从这张表格上的数据分析来看,这去病丸并不适合胃病患者服用,以后卖去病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不然的话,可能会加重病情。” “王爷,那个已经死了的人呢?我怕会有人借机生事。” 许敬宗站在一旁一言不发,但见李想亲口承认,去病丸并不是万能的,用在胃病患者身上,反而会适得其反,所以他才会这么想。 “是啊,如果病人真的是因为我们而死的,那就不太好了。” 林秋没见过什么世面,心思还是很单纯的。 不过,李想觉得,还是单纯一些比较好,这样才能在医术上走得更远。 “派人给他一百银币作为抚恤,然后让人把他安葬。” 李想并不认为,去病丸会出现什么医疗事故,所以,他也没必要隐瞒。 如果以后在大唐其他地方推广,恐怕还会发生同样的事情。 就算是最神奇的青霉素,也有过敏而死的。 但这并不妨碍它的推广。 第1379章也刮点柳树皮试试 “好,我这就去办。” 对于李想的做法,许敬宗虽然有些意外,但也在情理之中。 他们家王爷,向来通情达理。 “王爷,我们要不要继续卖这种丹药?还开不开医学院的诊所?” 林秋有些担心的看了李想一眼,生怕出现什么意外。 “卖,干嘛不卖?不过,在出售之前,你得跟人说清楚。” “燕王说得对,任何一种药物,都会有副作用。这去病丸,对绝大多数的病痛、发烧,都有奇效,不能因为它有点小毛病,就放弃它。” 孙思邈也发表了他的看法。 …… 杜荷兴致勃勃的请一群富家子弟吃饭。 “你们知道吗?那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研制的去病丸出了问题,死了一个人。” 杜荷夹了一颗鳄鱼丸子放进嘴里,慢慢的咀嚼着,然后对着众人说道。 “现在长安城里都在传这个消息,不过我在去五合居的路上,也听到了一个新的消息。” 韦思仁并不像杜荷所想的那样笑。 “是吗?最近发生了什么事?” “听说许敬宗亲自送了一百个银币到死者家里,对死者说了几句好话,让死者感恩戴德。不仅不怪观狮山书院,还觉得是没听医嘱乱吃去病丸,才会落得如此下场。” 这就是现实。 如果出了什么事,调解不成,十有八九是你开出的条件不够好。 说句不好听的,九成九的可能,都是你给的钱不够。 只要有足够的条件,就不会有人继续闹事。 毕竟,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未来着想。 没有了任何人,这个地球还是可以正常运转的。 “那……那这次观狮山书院是认栽了?李想就不怕以后卖不出去?” 杜荷被韦思仁的话弄得有些惊讶。 他本以为,李想会矢口否认,这样他就可以看戏了。 结果却承认了。 总感觉哪里不太对劲。 “据说在长安城里,有一千多人服用过这种药丸,大部分效果都很好,只有一个不幸的人死了。杜兄,您看这对去病丸而言,到底是福是祸?” 韦思仁喝了一杯酒,心情有些低落。 “行了行了,喝酒去吧,那去病丸怎么卖都无所谓,反正咱们府里又没开药店,不会影响到咱们的。” 其他几个世家子弟也在一旁打圆场。 可是,饭桌上的气氛,一旦发生了变化,又岂是那么容易恢复的? 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附属医馆,也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之中。 不过,关注此事的人却不多,倒是在西市一家名为益禾堂的药房,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李想在医馆还没开张的时候,就开了一家药店,专门卖去病丸。 名字也取成了益禾堂。 主要是李想前世真的很喜欢喝柠檬小麦青汁。 虽然有病人在试用的过程中丧命,但是这并不影响它的名声。 相反,这也让很多人了解到去病丸的功效。 谁家没个发烧头疼的? 家里放点去病丸,多安全? “师父,这些百姓怎么回事,连个大夫都没有,就跑到益禾堂去买药,就不怕出什么事吗?” 张昌有些失落。 益禾堂的药铺,虽然跟同心堂不是一条街,但也只有一百多米远,出了门就能看到。 一边是人山人海,一边是冷冷清清,这让他如何能高兴得起来? “去病丸的效果这么好,不是一两次事故就能阻止的。与其唉声叹气,不如设想一下,我们是否可以制造出相似的药。再说了,去病丸再厉害,也不是什么病都能治,有些病,还是要看郎中的。” 面对程芳,程沐虽然一脸担忧,但面对张昌时,却是一脸的自信。 没办法,他必须要维持自己师父的形象。 “师父,我打听过了,只听说渭水之畔有几个学生在挖柳树皮,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这药这么神奇,肯定有秘方,想要仿制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张昌虽然自认已经学到了一些东西,但是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制作出像去病丸一样的良药来。 “柳树皮?我可没在任何一本医书上看到过。不过,既然观狮山书院收集了大量的柳树皮,又得到了去病丸,我想,这去病丸和柳树皮之间,应该是有什么联系的。” “那……那回头我也去采点柳树皮,看能不能用来入药。” 这个时代的大夫,除了给人治病之外,还会给人开药方。 有些药方,甚至是独门秘方,独一无二。 所以,在这个时代,大夫们,一般都是对药材比较熟悉的。 “好,那就用柳树皮熬水试试。” …… 姚垚就在同心堂里面当伙计。 大部分时间,他都在帮程沐、张昌他们煮药,端茶倒水。 可能是发育过度的缘故,姚垚满脸的青春痘,看着就让人不忍直视。 程沐为了给他治疗痘痘,特意开了几张药方,但都没有任何效果。 姚垚脸上还长满了疙瘩,看得人毛骨悚然。 “姚垚,一下午的药还没用完,记得倒掉。” 张昌看着那一锅柳树皮水,有些失望,他觉得自己想的太简单了。 去病丸这么神奇的东西,岂是用柳树皮熬水就能代替的? 这几天,他给了几个愿意试一试的病人用了,但都没有缓解疼痛的效果。 “张郎君不必担心,这件事交给我就行,不会耽误明日炼药的时间。” 姚垚笑了笑,开始忙碌起来。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同心堂的后院之中,点着一根蜡烛。 当然,程沐并没有住在医馆之中,但像姚垚这样的伙计,大部分都住在了医馆后院。 不过不像张昌那样,每个人都有一间房,而这里的伙计,都是好几个人住一个房间。 “这药熬了半天,煤藕都浪费了不少,扔了太可惜了。” 姚垚看着面前的一锅浓稠的柳树皮水,心中盘算着如何将这一锅水回收利用起来。 “要不要洗脸试试,说不定有用呢。” 姚垚的脸已经很烂了,但他已经豁出去了。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张昌都每天都在研究柳皮水的效果,姚垚则每天晚上用剩下的药液洗脸。 第1380章神奇的美容新药 “姚垚,你这是怎么了?” 同心堂内,程沐抬起头来,看着姚垚端茶倒水,一脸的惊讶。 “师傅,我……我什么都没做。” 姚垚心中一紧,还以为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对,引起了程沐的不满。 “等等,你到底是不是姚垚?” 程沐一番话说得姚一明满头雾水。 馆主今天没喝酒,干嘛说这种话…… “邪门!这也太诡异了吧!” 这时候,一旁的张昌也发现了姚垚的不对劲。 “张郎君,我这是怎么了?” 姚垚急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同心堂的伙计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如果这活计就这么不明不白的丢了,他怎么对得起爹娘? 家里还得靠他那点微薄的工钱过日子。 如果他失去了这个工作,他的孩子们就上不了学了。 “不要紧张,你难道不知道,你最近变了很多吗?” 程沐看着眼前这个他一直看不上眼的伙计,此时已经出落成了一个英俊潇洒的少年。 这差距也太大了吧? “我,我怎么了?不是每天该起就起,该干嘛干嘛去,该睡就睡,没有丝毫懈怠,馆主,是我哪里做的不对吗?你说,我改!我会改的!” “姚垚,你知不知道你脸上的痘已经消失了?” 张昌不由提高了音量,看着那曾经让他很不舒服的疙瘩,竟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这让他很是不适应。 “啊?” 姚垚忍不住伸手在脸上抹了一把。 这几天,他一直在用柳树皮水洗脸,柳树皮水在木盆里黑乎乎的,看不出任何倒影。 而且,他也没钱买镜子。 经过张昌的提醒,他也想起来了。 这两天洗了把脸,疙瘩的触感似乎减轻了不少。 只是当时他并没有想太多。 姚垚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摸了摸自己的手。 这可是他多年的青春痘啊,怎么突然间就没了? 不只是馆主与张郎君,就连他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我给你开的药,你还在吃吗?” 程沐还以为自己开的药方起了作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不……不是。虽然馆主让我用医馆里的药材免费试药,但我总觉得太过浪费,一开始吃了几天也没什么效果,后来就没再用过。” 姚垚的话,让程沐有些摸不着头脑。 怎么回事? 自己开的药,都没有任何的效果,怎么会突然就好了? “你仔细想想,最近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比如吃东西,抹脸什么的?” 一旁的张昌开口问道。 “这里的伙食还是老样子,还是老样子。至于脸,等等,好像有点不太一样。” 姚垚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 张昌:“哪里不一样了?” “张郎君,你不是让我熬那柳皮水吗?” “那怎么了?” 张昌没好气的问道,几天下来,张昌都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还以为姚垚是不喜欢自己给他熬柳树皮水,所以给他增加了工作量。 “这个嘛,我想着这水煮久了,直接扔了多可惜啊,于是就用它来洗脸,早晚各洗一遍,连着好几天。难道与此有关?” 姚垚看了看程沐,又看了看张昌,心中有些忐忑。 两人面面相觑。 这柳树皮药水,还能治痘? 没听过啊。 “张昌,要不这样吧,隔壁武馆里有几个脸上有痘的伙计,也给他们洗一洗,看看效果如何。” 对于柳树皮水的新效果,程沐还是很期待的。 作为一个大夫,一个稍微有些追求的大夫,程沐当然希望自己能够根据前人的经验,创造出几种能够流传千古的药物或者药方,这样的事情,哪个大夫不喜欢? 如果这柳树皮水,真能治好一些皮肤问题,那它的作用,将会非常巨大。 别的不说,长安城里这么多女人,尤其是平康坊里的女人,肯定会第一时间用上。 但是,如果只是卖柳树皮水的话,那就太过分了…… 他得想一想,怎样才能使这种可能治愈皮肤病的东西变得高雅。 …… “师父,您真是太神奇了。看来这柳树皮水,还真能治好我的痘。” 几天后,张昌一脸激动的来到了程沐面前,一脸的激动。 “嗯,我已经想好了,将柳树皮水重新加工一下,加入米粉粉,用瓷瓶装着,以后病人用药的时候,直接用瓷瓶倒一点,敷在脸上就行了。” 程沐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他的妻子昨天在崔家的胭脂铺子买了几瓶价值不菲的脂粉。 原本,几枚银币才能买几瓶化妆品,这让程沐很不满意。 他觉得自己的妻子,实在是太不会过日子了。 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柳树皮水真的能治皮肤病、祛痘,那岂不是也能成为一种特殊的胭脂? 这种针对青春痘的化妆品,一定会很流行的。 “师父,要不我们把这药叫美容膏?” 张昌被程沐这么一说,顿时激动了起来。 虽然自己只研究出了一种治疗皮肤病的药物,跟去病丸比起来差的太远了,但也有很多人需要这种药物。 哪个女人不爱美,哪个郎君不想帅? 这美容膏在长安城之中,绝对会是炙手可热的存在。 有了美颜膏,同心堂的规模就能更上一层楼了。 “美容膏?不错的名字。张昌,这件事情就拜托你了。还有,你要记住,配方绝对不能泄露出去。” 程沐说到这里,意味深长的看了姚垚一眼。 “师父,我觉得我们应该多采购一些名贵的药材,比如人参、鹿茸之类的。这样一来,一般人根本就看不出这美容膏的成分,就算是泄露出去,也未必能找出问题所在,到时候仿制出来的美容膏,肯定不会比我们同心堂的产品好。” 张昌在同心堂工作了十几年,自然不是一般的大夫。 很显然,这美容膏就是以后同心堂最赚钱的产品,自然要想办法保密才行。 在这个时代,专利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如果被人知道了然后剽窃,你也没办法。 “张昌,这是个好办法。而且,用来装美容膏的瓷器,也要做得精致一些。那个萧家好像在长安城里有一家瓷器作坊,我们可以去他们的作坊下订单。” 第1381章同心堂的火爆生意 羊毛出在羊身上,程沐并不担心这些上好的瓷器会被糟蹋掉。 这是他从珍宝阁学来的,珍宝阁卖的东西,都是包装精美,让人爱不释手。 美容膏既然是用在脸上的,那就必须要漂亮才行。 平康坊,一片繁华。 随着长安城越来越热闹,到了晚上的平康坊更是光彩夺目。 “小姐,雨雨又要出场了,整个天香阁,无人能出其右。” 小茜垂头丧气的走到了淼淼的身边,将自己今天最想要做的事情说了一遍。 “雨雨不是吃错药长了一脸痘痘吗? 淼淼抬起头,疑惑的看着小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这半年来,雨雨比淼淼大胆了许多,身材也更加的惹眼,让她在天香阁之中,隐隐的压过了淼淼一头。 甚至有不少外地的富商都慕名而来,只为一睹雨雨的风采。 当初紫霞姐姐给她的那件亵衣,被雨雨这么一弄,更是勾人心魄。 她穿着一身薄纱,却总是能迷倒一大批达官贵人。 淼淼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她可没有雨雨那么大的胆子。 毕竟,他的身材没有雨雨那么妖娆。 “是啊,前些日子,我在后院见过雨雨小姐一次,她戴着面纱,遮住了满脸的痘,偶尔还会发出一声叹息。她看了那么多名医,都没有效果,妈妈对她的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没想到今天,她又变得这么漂亮了。” 小茜觉得自己这些天的幸福都白费了。 “是吗?” “是啊,我亲眼所见。我听说,这才几天时间,她就恢复如初了。” “是那个美容膏?” 淼淼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小脸,虽然还是跟以前一样漂亮,可是只要是个女人,都不会拒绝这种能够改善皮肤状态的脂粉。 “雨雨这几天,一直都在长安城之中,四处求医,难道这美容膏是一家药铺的新产品?还是说,还是她的爱慕者送给她的礼物?” 淼淼觉得,这只有两种可能。 再好的东西,也不可能从天而降。 “要不,我再去问问?如果这美容膏有如此神奇的效果,那雨雨房间里的侍女们肯定会大肆宣传,以彰显自己的美貌。如果是哪家医馆生产的,肯定会有消息传来。” 小茜觉得,不管是为了小姐,还是为了这张脸,她都必须弄清楚这款美容膏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 同心堂内莺莺燕燕,比平日里还要热闹许多。 不过,来这里的人,大多数都不是来看病的,而是来买东西的。 同心堂是一家大型的医馆,占地面积足有十多亩,里面有专门的药材和抓药的作坊。 “美容膏分为三个档次,金品、银品和铜品分别卖一金币一瓶,五银币一瓶,一银币一瓶,效果很好,有祛痘养颜的功效。” 张昌就像是药店里的伙计一样,给一群客人介绍着“同心堂”的美容膏。 他之所以把美容膏分为三个档次,也是受了师父的龙井茶的影响。 三种药材的治疗效果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药材的浓度不同,再加上人参之类的名贵药材,价格却相差甚远……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操作,却带来了巨大的利润。 尤其是那些名门闺秀,青楼的头牌,更是他们的常客。 当然,更重要的是,几个女人在使用了美容膏之后,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同心堂生意如此火爆的原因。 “给我来一瓶银品。” “给我来两瓶金品。” “买的多的话,能不能给点折扣?” “我脸上长了一道疤,美容膏能不能起到作用?” …… 张昌一边说着,一边使出了浑身解数,应付着各种问题。 同心堂负责收银的账房看得眼花缭乱,金币银币一枚一枚的往柜子里面装。 他也算见过不少世面了,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赚钱的。 “姚一明,你去一趟程府,让他派几个护卫护送这些钱去大唐皇家钱庄。” 程沐看着这火爆的一幕,紧张的咽了口唾沫。 都说花钱如流水,现在看来,赚钱如流水,才是最可怕的。 这同心堂之中,并没有什么厉害的侍卫,虽然长安城之中的治安很好,但是他也担心,这些钱放在医馆之中,会不会引来杀身之祸。 “馆主,我们库存不多了。” 程沐得到一个好消息,让他又是头疼,又是欣喜。 “好,我这就让人去准备。” …… “前几天才买了一些脂粉,还没开封呢。” “我没用过,凭什么不能退?” “九成,你只需要退我九成的钱,剩下的一成,算我运气不好。” 崔家脂粉铺的气氛,似乎与往日有些不同。 伙计毛小六一头的汗,一边给客户讲解着。 “抱歉,脂粉一旦售出,恕不退换。” “这些脂粉都没用过,为什么不能退?”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别说九成了,就算是八九成,五成也不行。” 毛小六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让他有些头疼。 “崔掌柜,你可算回来啦。” 就在毛小六快要崩溃的时候,崔掌柜从外面走了进来,一脸的阴沉。 崔家脂粉铺里出了这样的大事,自然有人赶紧去通知掌柜。 “还好,掌柜的回来了。 “是啊,终于有人做主了。” “大家静一静!” 崔掌柜怎么说也是崔家人,自然不会因为几个女子的吵闹声就吓倒。 真要动起手来,崔掌柜还真不怕这几个人。 长安城之中,那些身份尊贵的贵妇们,是绝对不会做这种掉价的事情的,因为她们根本就不在乎这点小钱。 眼前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家,甚至还有不少是青楼女子,有什么可怕的? “你们吵着要退钱,总得有个原因吧?平白无故,真当我崔家好欺负不成?” 崔掌柜的话,让店里的人都安静了下来。 没有人愿意说,他们只是听说了有更好的东西,才来退钱的。 “如果没有原因的话,是不能退的!” 第1382章恭喜燕王,是个郎君 崔掌柜很想知道,这几个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退钱? 至于退钱,就算是退了,也不会有多少钱。 “崔掌柜,如果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了,你能不能把我的东西退了?” 一名满脸青春痘的女子,犹豫了一下,上前说道。 崔掌柜道:“如果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那我就把钱退给你!” “说起来,你们这里的脂粉,都是长安城里最好的,不过,我觉得用了也没用,我脸上的痘痘和疤痕,都不一定能消掉,所以,我还是不要用了。” “如果你不涂我们的脂粉,可能会更严重。” 崔掌柜这番话,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但却又找不到任何破绽。 “不过咱们楼的雨雨姑娘,前段时间脸上也长了不少的青春痘,用了同心堂的美容膏,短短几天就恢复如初。而且,她之前用的脂粉,也是崔家最昂贵的脂粉,虽然花了不少钱,可效果却没有美容膏好,所以我想退回去。” 那女子显然也是天香阁的人,但却并不是什么大人物,所以她并不在意这些。 “美容膏?” 崔掌柜沉声问道。 他倒不是怕别人来找他的麻烦,而是怕别人有更好的胭脂水粉。 “是啊,我昨天就买了美容膏,所以我希望你能把没开封的脂粉退回去。” “毛小六,让开!” 崔掌柜可不想在这几个女人身上浪费时间。 只要不是开封用过的脂粉,都是可以退的。 与其为那点小钱纠缠,还不如为崔家脂粉铺的未来着想。 “毛小六,回头去一趟同心堂,给我弄点美容膏来。” 同心堂作为长安城中为数不多的几家医馆之一,崔掌柜怎么会不知道它的大名。 每一家医馆都卖药材。 但是,卖脂粉的医馆,却是少之又少。 现在,同心堂推出的美容膏,已经开始进军脂粉市场了,崔掌柜想不注意都难。 崔掌柜唏嘘不已。 这叫什么事? 人在家里,祸从天降。 那同心堂就不能好好开个医馆吗? 非要跟他的胭脂水粉铺抢生意。 …… 燕王府别院内,香儿兴冲冲的跑到李想面前,手里还拿着几瓶美容膏。 “王爷,长安城里的美容膏都快被抢购一空了,一瓶都买不到。” 香儿身为珍宝阁的掌柜,对于长安城之中的许多商业动向,都了如指掌。 她当然知道,这是同心堂出品的美容膏。 “美容膏?” 李想虽然对女人用的脂粉不感兴趣,但听了香儿的话,还是忍不住问道。 听起来,这东西似乎不像是大唐的。 会不会是另一个穿越者的手笔? “是的,王爷,这美容膏是同心堂推出的,据说很有效果,现在长安城里的女人们,都很喜欢用这种脂粉。” 香儿递给李想一瓶。 “王爷,前些日子,同心堂也派了不少人去收集树皮,我以为是有人走漏了风声,想要调查一下。不过什么都没发现,我想应该是学生们收集渭河边的柳树皮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身为锦衣卫头头,秦怀玉自然要第一时间向李想汇报。 同心堂的事情,他已经确定,没必要再向李想汇报了。 但现在香儿说起“同心堂”,而且还是一种从未听说过的新型脂粉,秦怀玉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知道的情况说出来。 “是吗?竟有此事?” 李想原本还有些疑惑,但听了秦怀玉的话,顿时恍然大悟。 自从阿司匹林出现后,水杨酸就成了医学上的一种中间产物。 不过,水杨酸精萃是一种美容产品,被许多人推崇。 看来,这同心堂也是机缘巧合之下,发现了这一点。 只是不明白,柳树皮怎么会跟脂粉扯上关系。 段嫣然道:“王爷,难不成这美容膏与柳树皮有关?” “嫣然,你马上要生了。而且,以你的美貌,根本就不需要这种。” 李想的这番话,让段嫣然很是受用。 段嫣然摸着渐渐隆起的肚子,开心地笑了起来。 突然,她的眉头一皱,感觉到自己的小腹有些疼痛。 李想在回京之前,就已经让稳婆在燕王府等待了。 现在已经有好几个人准备好了,看到段嫣然肚子疼,所有人都开始忙活了起来。 不过,自从燕王府出了个小玉米之后,所有人都变得淡定了许多。 就连李想也跟孙思邈静静的等在门外,并没有急得团团转。 “哇~哇~” 李想并没有等多久,稳婆便抱着一个孩子走了进来。 生二胎,确实比生头胎快多了。 “恭喜王爷,得了郎君。” 虽然李想不在乎孩子是男是女,但其他人就不一样了。 就连段嫣然本人,都想要个儿子。 “恭喜王爷,燕王府后继有人!” “王爷,贺喜了!”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恭贺之声,在门口响了起来。 李想说了几句客套话,便带着小玉米进了产房,去看望段嫣然。 “阿娘,您给孩儿生了个弟弟,孩儿以后出门也能有个伴啦。” 小玉米很是乖巧,和段嫣然并肩而立,一手拉着李想,一手拉着段嫣然。 “嫣然,辛苦了。”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的言语都是多余的,只有一句“辛苦了”是最好的。 …… 燕王李想之子出世。 这件事情,在长安城之中,也是引起了轩然大波。 甚至,李世民还特意将李想叫到了大明宫,和他进行了一番交谈。 “听说你们要在观狮山书院旁建一座医馆?” 李世民不明白李想为什么要建医馆。 去病丸虽然卖得不错,但完全可以在药店里卖,根本不需要建医馆。 这显然不是他的风格。 “是真的,父皇,医馆已经开工了,不过要到明年上半年才能完工。” “朕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建医馆?这可不是什么好生意。” “儿臣身为大唐子民,当然希望大唐能够在陛下的领导下,变得衣食无忧,所有人都能得到最好的教育和治疗。” “有了南洋水稻,有了曲辕犁,有了化肥,就有了更多的粮食。” “棉花、羊毛的推广,让每个人都有了一件衣服。” “至于观狮山书院,以及各所私塾、学堂的建立,就是希望有朝一日,人人都能读书。是时候考虑救治病人了。” 第1383章建大唐的纪念碑 李想的话,让李世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不是,你要学王莽是吧? “救人要紧。前些日子,药师告诉朕,他要辞去朝中一切职务,在家养伤,朕也很是感慨。当年一起征战天下的袍泽,大多都年老体衰,有的甚至已经长眠。” 李世民想不通,李想为什么要建这个医馆,也不管了。 而是和李想闲聊了起来。 这样的对话并不多见,李世民很少在小辈面前表现出自己的软弱。 大唐建国已有二十余年,在这个年代,以这个时代的平均寿命来说,有不少老将已经垂垂老矣,并不稀奇。 “干爹,我有个主意,就是不知道该不该说。” 李想话音刚落,李世民就白了他一眼。 又是这个! “少跟朕绕弯子!” “从先祖晋阳起,大唐经历了无数的战争,涌现出了无数的英雄人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他们的了解也越来越少。如果朝廷能建一座建筑,纪念这些英雄,缅怀大唐的英雄,让后人知道,大唐是多么的不容易,一定会鼓舞人心的。” 按照历史来看,距离建立凌烟阁,还有几年的时间。 李想觉得,这件事完全可以提前进行,而且,还可以进一步完善。 凌烟阁是给那些大英雄们准备的,但在大唐,值得纪念的人物远不止这几个,拿出一些底层的英雄来做榜样,或许能起到更大的鼓舞作用。 而且,凌烟阁的规模也是有限的,只有大唐的功臣才能进入其中,这也是大唐覆灭后,凌烟阁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原因。 在李想看来,在李唐之前,有几个英雄人物值得铭记。 在长安城里找到一块地方,修建一座纪念碑之类的地标建筑,让长安城里的人能够在清明节前祭拜,那就很有必要了。 “这倒是个有趣的想法,说来听听。” 李想这么一说,李世民顿时眼前一亮,这才是他想要的。 “父皇,朝廷完全可以在永兴坊附近,找一块一百多亩的土地,修建一座广场,叫做大唐英雄纪念广场,然后在广场上竖立一块巨大的石碑,上面写着大唐功勋碑。父皇每年带着文武百官去广场祭奠,让他们能够感受到这份荣耀的来之不易。” 李想简单的给李世民讲了一遍未来的事情。 “那你觉得哪一天祭祀比较合适?” 李世民的意思,就是答应了李想的要求。 大唐的每一个节日,都有着各自的特色。 李世民一时半刻也拿不定主意,到底什么时候才是最好的。 正如李想所说,这座纪念广场和纪念碑,对大唐来说,意义非凡,尤其是李世民,更是亲自带着文武百官前来祭拜。 “父皇,儿臣认为应该定在国庆之日,作为祭奠之日。” 李想来到大唐也有一段时间了,他很清楚,朝廷在鼓舞人心方面,实在是太缺乏经验了。 大唐怎么能没有国庆节这种好事! “国庆?” 这还是李世民第一次听说这个词,但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越想,他就越觉得这个办法不错。 在这个时代,平民对国家的概念并不是很深,家族观念对他们的影响更大。 国庆之日的设立,会给唐人一种国家认同感,再加上一系列的宣传,可以极大的增强民众的自豪感。 “是啊,建国之日是大唐最重要的一天,为了激发国人的爱国之心,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大唐的凝聚力。” 李想准备一步步地走下去,看能否改变封建王朝几百年一轮的弊端。 “好,朕会将这件事交给阎立本,让他和你好好商量一下。另外,你有什么好办法,尽管说出来。” “父皇,现在马上要到国庆了,我们需要一首歌来配合它。在祭奠仪式上,大家一起唱这首歌,应该会有很大的不同。” “前段时间在戏剧院表演的那首《花木兰》,那首《精忠报国》,朕很喜欢。” “干爹谬赞了,其实我觉得,《秦王破阵舞》中的几首曲子,只要稍加修改,就可以成为一首好曲子。” “不必自谦,朕知道《精忠报国》是你写的,你就是怕别人说闲话。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只要对我大唐有利,对天下百姓有利,对朕有利,难道还怕别人说闲话不成?” “父皇,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 “那儿臣就不客气了。” 李想的很多想法,都还没有付诸实施。 李世民的这番话,倒是让他有了一些想法。 “嗯?你真有办法?” 听到李想的话,李世民的心猛地“咯噔”一下。 难道这一次,他又要闹出什么大动静来了? “干爹,这件事,是关于卫国公的。” “哦?” 李世民没有说话,也没有说话。 “卫国公用兵无双。不过他再有本事,也已年过七旬,如何在兵法上不被埋没,这可不是卫国公一个人的事。” “你的意思是?朕可不会逼着别人收你为徒。” 李世民想起了自己曾经向李靖推荐过侯君集,却被他拒绝的那一幕。 这个时代,不管是什么兵法,还是什么独门绝技,人家肯教你,那是你的福分,人家不乐意,你也没办法。 这是所有人的想法。 “干爹,儿臣只是不想让卫国公的绝学失传而已,怎么能说是被逼的?” 军队是国家安定的基石。 大唐现在实行的是府兵制,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土地的兼并越来越严重,这种制度迟早会走到尽头。 当然,李想并没有急着对军队进行改革。 相反,如何维持大唐的将星璀璨,如何将大唐的军队牢牢的掌握在皇室的手中,这才是最重要的。 看着李靖等将领渐渐走出历史舞台,出现在战场上的机会越来越少,李想现在要做的,就是让他们的兵法策略能够流传下来。 “卫国公不想做的事,朕就是逼他也没用。而且,兵法这种东西,他是记在心里的,如果他不愿意教,你也没有用。” 第1384章皇家军校,干爹可以当校长 “父皇,我什么时候说过要用强了?再说了,就算我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这么做的。” 无欲则刚,以李靖现在的身份,还真没人敢逼迫他。 就算是李想出手,也无济于事。 当然,以他一个穿越者的身份,要收拾李靖的手段还是有不少的。 但是对于一位曾经为大唐做出过巨大贡献的老人,却没有必要这样做。 “那你到底想干什么?” 这让李世民很是不爽。 “儿臣想建立大唐军校!” “嗯?” 李世民愣了一下。 “儿臣想建立一座军校,教授用兵之道,名为大唐皇家军校。” 军校对军队来说很重要,但是放眼整个大唐,连一所像样的军校都没有。 大唐有很多老一辈的武将,但是将二代真正能够拿得出手的,却是寥寥无几。 譬如李靖之子李德塞,李德奖,秦怀玉他们,虽不能说是庸才,但与其父辈相比,却是远远不如。 尤其是李靖的两个儿子,看起来就像是个无能的阿斗。 关键李德塞身为李靖的大儿子,却对兵道不感兴趣,反而对工匠这一行非常感兴趣。 或许是李靖老来得子,把两个儿子都给惯坏了。 总之,连李靖本人,如今也不抱什么希望了,只盼着自己的孙子能够有所成就。 “大唐皇家军校?” 李世民眉头紧锁,仔细的思考着其中的利弊。 虽然李想什么都没说,但从名字上,他已经猜到了李想要做什么。 再结合之前所说的,他大概能猜到这个军校是做什么的。 “父皇,历史上,士兵们只知道将军,却不知朝廷,想要改变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大唐皇家军校。” 李想看出了李世民的犹豫,直接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让李世民答应下来。 李唐之所以能够一统天下,就是因为大隋之乱,李渊身为太原留守,也算得上是一方诸侯,跟随众人起义,这才打下了大唐这片江山。 李世民并不担心在他在位的时候,这些武将会造反,但是将来呢? 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但身为一国之君,却不是这样想的。 “能不能告诉朕,你到底要怎么做?” 李世民抬起头,目光复杂的望着李想。 如果李承乾能像李想一样优秀,那他也就不用天天操心了。 “干爹,大唐皇家军校的校长一职,儿臣建议由您来担任,以后也只有皇帝才能担任。不过,为了学院的实际管理,不妨设立一位都尉府,由这都尉府实际管理。” 听到李想的话,李世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这所军事学院的学生,在大唐帝国绝对是位高权重的人物,如果他们来自不同的势力,那绝对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朕来当校长?这也太夸张了吧?” 李世民虽然很赞同李想的建议,但表面上还是要谦虚一些。 当然,李想也不是吃素的。 “干爹身为大唐皇家军事学院的院长,所有的学生都是父皇的学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陛下身为君父,又是老师,这些学生自然会听从父皇的命令。尤其是那些出身低微的学生,除了投靠父皇,还能有什么办法?” 军校这种敏感的地方,还是交给李世民比较好。 “说说看。” 李世民被李想这么一说,顿时来了兴趣。 说实话,李世民对于大唐的掌控力虽然很强,但是最多也就是和十二卫中最重要的几个人比较熟悉,至于其他的,他就不太清楚了。 而且,大唐六百多个校尉,李世民认识的校尉也就那么几个。 如果大唐所有的校尉,都能成为军校的学生…… 李世民已经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尽快建立大唐皇家军校。 “我们在军校里,可以分为不同的专业。传统的骑兵和步战就不说了,父皇对这方面的了解比我多得多,我就不在这里班门弄斧了。不过,还有六项,还请父皇容我详细解释一下。” 对于大唐皇家军校,李想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计划,所以他决定趁着这次机会,向李世民说明情况,好让他早做准备。 “骑兵和步兵就够了吧?哪来的六科?” 李世民很好奇。 “父皇,除了骑兵科、步科之外,儿臣首先要提的,便是海军科。除了大唐,我们还有广袤的土地,仅仅是捕鱼队对海洋的了解,就已经远远超过了大唐的疆域,大唐想要在新世界站稳脚跟,海军是必不可少的。” 中原王朝对海军的发展并不是很重视。 不过,李想来自未来,他很清楚,想要让大唐称霸世界,海军是不可或缺的。 总不能一直靠捕鱼队来解决吧? “海军部,的确需要建造。” 李世民并没有和李想争辩,而是直接批准了海军部的成立。 这些年来,大唐从倭国、南洋带回了许多珍贵的东西,李世民也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另外,儿臣觉得,应该建立一个工兵科。” “工兵科?” 这还是李世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不过他并不明白李想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一个科目。 “是啊,工兵科,行军打仗,修路架桥,开辟渡口,才能保证军队的顺利行军。一支军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这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当然,李想建立这个部门,也是有私心的。 燕王府内,工匠的地位虽然在不断的提升,但是在整个大唐,却依旧是一个很低的职位。 大唐想要在科技上取得更大的进步,必须要提高工匠的地位。 工兵科的成立,就是为了让那些技艺高超的人在军队中有一个名正言顺的职位。 “说说看!” 李世民虽然没有立刻答应,但也没有反对。 “儿臣要说的这个部门,比较特殊,叫做参谋科,顾名思义,就是专门提供各种意见和建议的。” “一场战争的胜利,固然和统帅的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更重要的,却是整体实力的比拼。谋臣之所以存在,就是要将大唐的整体实力发挥到极致,不至于因为主帅的错误,而轻易的失败。” 第1385章以后谁敢造反? “照你这么说,不管是谁带队,结果都差不多?” 李世民淡淡地说道。 “陛下,如果有朝一日,大唐军队能达到这种地步,恐怕天下再无敌手。” “……”李世民无语。 这货,难道听不出朕的讽刺之意? 李靖领兵,与魏征领兵打仗,如何能相提并论? 一个久经沙场的将军,和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人,怎么会没有多大的区别? “你怎么确定,谋士的意见,比统帅更合适?” “父皇,儿臣有一句话要说得很明白,短期内,这个参谋,只是辅助主帅决策,暂时还无法代替主帅指挥。” “短期内?” 李世民敏锐的捕捉到了李想这句话的重点。 “是的,在短期内,参谋主要是为各个指挥官制定作战计划。但是,总有一天,如果有一天,两个人同时指挥一场战争,那么,对于军队的稳定也是有好处的。” “陛下,您想想看,如果每一场战争的作战计划都是由参谋团来决定的,将军们只负责执行作战计划,那军队岂不是更难成为某个人的私军了?” 李想的话,说到了李世民的心坎里。 “好,那就成立参谋科吧!这都五大科了,那还剩下三科呢?” “然后是后勤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战争就是后勤。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是,我一直觉得,我们的后勤效率很低,据说当年隋炀帝征伐高句丽时,动用了上百万的农民,用来运粮,效率实在是太低了。” 谁都知道,后勤的重要性。 在这个时代,将军们虽然有这种觉悟,但还是差得太远。 最重要的,还是后勤方面的专业人才。 毕竟,以前都是士兵们指挥着一群农夫,效率怎么可能这么高? “可!” 李世民没有再多说什么。 “接下来是军医科。若是将士们知道,他们受了伤,也很快就能治好,肯定会更加奋勇杀敌,而不是畏首畏尾。” “再加上军队在战场上的损失,大部分都是在受伤之后没能及时救治而死,军医科的作用,就是为了为大唐的军队培养合格的大夫。” 观狮山书院医学院,是大唐医药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李已经做好了为他们寻找竞争者的准备。 有竞争,才能进步。 “你倒是会说话。好吧,那就成立军医科吧,还有什么?” “我之所以把最后一个放在最后,是因为这个是最特殊的。” “最特殊的?” 李世民看向李想,心中充满了好奇。 按照李想的提议,大唐皇家军校的建立,绝对是一件非常完善的事情。 “是啊,我给这个部门命名为思想科!” “思想科?” 李世民也不知道这个部门是做什么的。 军校的学生,是不需要参加科举的,难不成还要教他们诗书不成? 那有什么特别的? “对,思想科,这思想科教谕,乃是陛下最为信任之人,就算能力稍逊,只要忠心,便可胜任。” “你是说监军?” 李世民看了李想一眼,眼中闪过一丝不悦。 “不,恰恰相反,思想科的学生,是要和士兵们交流,培养他们忠于朝廷,忠于陛下,忠于大唐,换句话说,思想课的学生,就是为了帮助陛下管理军队。” 听到李想的话,李世民倒吸一口凉气,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好狠的手段。 如果军校真如李想所说的那样,将军想要造反,将会变得更加困难。 随后,李世民又详细的询问了几个细节。 这个时候,大唐皇家军校的成立,只要不是脑子有问题,他都会毫不犹豫的赞同。 李想才回长安城不足一月,但长安城之中,上至勋贵,下至平民,都能感觉到燕王浓厚的存在感。 五合居中,劳大和牛柱三人正在和金太喝酒,而郭得刚则是在给他们介绍《笑傲江湖》。 这是李在回京的路上,为了给武媚娘等人解闷而编出来的故事,稍微修改了一下,回到长安城之后,武媚娘就让印刷厂开始印刷。 不出所料,该书在贞观十四年成为畅销图书。 辟邪剑法,令狐冲。 这是长安城里最常见的东西。 郭得刚作为一个说书人,很快就将这本书,变成了自己的故事。 据闻,观狮山书院剧场已经开始排演话剧版《笑傲江湖》。 “金掌柜,听说这个月你的铁匠铺的订单,比上个月多了一倍,真是厉害。” 劳大举起酒杯,与金太碰杯。 劳牛运输队是金太铁匠铺的乙方,所以劳大和牛柱自然要比金太低上一头。 但他麾下有两百多辆四轮马车,如今已经成为了长安城里最大的车队,所以他的地位,并不比金太差多少。 “拜燕王所赐,观狮山书院医学院附属医馆的订单很多,这几个月来,铺子里的生意越来越好。” 金太谦逊一笑,心中却是颇为感慨。 想当年,他只是永阳坊一个小铁匠铺的掌柜,而现在,他已经是一家拥有五百多名帮工的铁匠铺的掌柜。 这一切,都跟燕王脱不了干系。 劳大:“燕王对我们恩重如山,听说离观狮山书院不远,朝廷要建一所正式书院,想必又是一场盛宴。” 这种聚会,一是为了联络感情,二是为了交流情报。 对商人而言,消息通常就是钱。 “不是书院,而是一所军校,据说叫大唐皇家军校,燕王府的王管家正在和我们商议,看看能不能生产出足够的材料。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月就是学院开工的日子,今年应该就能完工了。” 金太的情报,明显要比劳大更加准确。 “真的假的?” 劳大大喜,感觉又有生意上门了。 建一所新的书院,又是朝廷的,自然不会小。 无论是观狮山书院,还是刚刚建成的渭水书院,都是一项浩大的工程。 作为整个长安城规模最大的运输队,劳牛运输队自然也能从中受益。 至于能分到多少,那就各凭本事了。 第1386章大唐的笑傲江湖 “废话,我怎么会骗你?据说,阎大人已经亲自去过好几次了,只等他弄出设计图之后,就可以开始施工了。过不了几天,长安城之中的水泥作坊和砂石作坊,就会得到消息。” 金太是听王富贵说的,听说燕王也参与了这件事,在他想来,只要李想插手,这件事就十拿九稳了。 “如此甚好!最近作坊城那边也没什么动静,我正愁生意不好做呢。目前来看,暂时是没有问题的。” 劳大满脸笑容。 “生意不太好?劳兄想得太多了。除了这个军校之外,我听说朝廷那边也打算建一座大型的纪念馆,而且曲江书院、渭水书院那边不也已经开始修建了吗?” “我想,未来长安城,会有更多的机遇。我本来还想把作坊的规模再扩大三成呢,万一哪天有新订单跟不上,那可就亏大了。” 金太隐隐感觉到,长安城,甚至是整个大唐,都将迎来一次新的发展,如果能够把握住这次机会,那么金太铁匠铺,很有可能会成为一个拥有一千多名工人的大型工坊。 “上个月,我还了大唐皇家钱庄的贷款,现在听你这么一说,我们是不是要重新组建一支车队了?” 劳大看了牛柱一眼,觉得这件事还是要好好谈一谈的。 “劳掌柜,咱们认识这么久,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这件事,这对你的运输队来说,可能是一个巨大的商机。” 金太与劳大相识之后,就觉得两人颇为合得来,偶尔指点指点也无妨。 燕王府想要让长安城里的大商人越多越好,这一点从王掌柜之前对他的帮助就可以看得出来。 更何况,这支运输队和他并不冲突,甚至可以说是相辅相成。 “多谢金掌柜,以后金太铁匠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我们商队一定竭尽全力。” “不必多礼,其实明眼人都知道,燕王从去年年底开始,就开始在大唐上推广南洋水稻,现在已经回到长安城,听说南洋水稻长势很好,现在已经是秋收的季节,到了那个时候,整个大唐的水稻,都会开始收割。” “听说燕王府正在全力扩建酿酒坊,对于大米的需求量也是与日俱增,届时,江南道和山南道的大米,都会源源不断地运往长安城。” 金太欲言又止。 有些事,还是点到即止比较好。 如果问的太详细,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运粮?” 劳大两眼放光。 作为一名专门做运输生意的人,他对长安从大唐各地运来的货物,都了如指掌。 京杭大运河是交通要道,但也有陆路,这是一个机会。 不过像山南道这样的地方,走大运河要绕很多路,最大的可能就是从汉水到汉中,然后再从陆路前往长安。 运输距离更远,机会也更大。 “劳兄,粮食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如果我们能够抓住这个机会,我们商队一定会成为长安城最大的商队。” 牛柱心中一动。 任何一个做生意的人,都想要做大。 “好了,明天我们先去大唐皇家钱庄一趟,在宝马马车行订五十辆。” …… 燕王府。 “爹,人家已经有一个月没出门了,不如你今天带人家出去玩吧。” 小玉米在王府里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 段嫣然也就算了,她刚生下小土豆,自然是以他为中心的。 至于李想,这段时间一直在忙着处理医馆、大唐皇家军校、大唐纪念碑之类的事情,忙得不可开交。 “那好吧,爹今天就和你一起出去玩。” 看着小玉米一脸委屈的样子,李想也是满口答应。 “那就去戏剧院吧。 小玉米一听可以出去玩,顿时眉开眼笑。 再加上她那天真无邪的眼神,让李想情不自禁的捏了捏她的脸颊。 “《笑傲江湖》里的辟邪剑法,到底有多强?世间竟有如此剑法?” 站在小玉米后面的秦怀道,也是武痴。 “怀道,辟邪剑虽然厉害,但在战场上,万箭齐发,必死无疑,而且,从一开始,我就说过,《笑傲江湖》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让你们不要太过在意,但是最近,却是接二连三的有人来问我。” 李想看着秦怀道,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些唐人得到的信息实在是太少了,以至于所有人都被这本书给迷住了。 据说,长安城里所有的说书先生,都在说《笑傲江湖》,而不是《三国演义》和《白蛇传》。 “那是因为您的故事太真实了,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 秦怀道的脸不由的红了起来。 “王爷,最近戏剧院要出一部新剧,叫《笑傲江湖》。 一旁的雪晴也露出期待之色。 “走吧,我们一边走一边聊。” 小玉米一把抓住李想的胳膊,一脚踹在了懒洋洋的金毛身上。 成年的金毛,在长安城里,也是一方霸主。 在小玉米的带动下,名气越来越大。 …… 城中,广州。 望着一望无垠的甘蔗田,高阳觉得此行还是挺不错的。 “公主殿下,许管家已经安排好了所有的榨汁作坊,今天就可以收割甘蔗了。” 房镇也有些兴奋。 在广州待了快一年的时间,也是收获的季节。 当他听说自己要去广州种甘蔗的时候,他的心就凉了半截。 广州自古以来就是流放犯人的地方,老爷让自己去那里,是不是因为自己犯了什么错误? 但是,房镇在这里呆久了,才知道广州并不像传闻中那样恐怖。 相反,只要习惯了不同于长安的闷热,就会觉得很舒服。 一年四季都能吃到新鲜的蔬果,这样的待遇,放眼整个长安城,又有多少人能够享受到? “真的能把甘蔗榨成糖吗?那长安城里的糖,岂不是要比以往更多了?” 高阳爱吃甜食,可是糖太贵了,她虽然贵为公主,却也不能天天吃。 当然,长孙皇后对大明宫里的开销管得很严,否则也不会缺糖了。 “据许管家所言,这些甘蔗榨成汁,然后晒干,运往长安城,燕王府上的糖厂便会答应买下。所以,我真的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做成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第1387章幸好只是一个义子 从黑糖到白糖,是一个巨大的分水岭。 所以,李想并不想这么快就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世界上爱吃甜食的人不止唐人,大唐的白糖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变得普通起来? 总之,哪怕门槛再低,一般人也吃不上糖。 那么,为权贵们节省资金又有什么用? 还不如卖去倭国捞点好处。 “当初燕王让我们到广州种甘蔗时,便明确的告诉我们,这种甘蔗是制糖的原料,至于如何制糖,则是燕王府的机密。不过,以许昂提出的糖霜收购价格来看,甘蔗的利润已经是种水稻的十倍以上了。” 房遗爱依旧是一身黑皮,但高阳已经没有那么厌恶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在广州城里,黑的人比房遗多得多。 高阳天天在广州跑来跑去,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明年我们就可以扩大种植面积了。” 高阳很少会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这一点,不用她吩咐,所有人都会这么做的。 而且,长安城里的权贵们,如果知道岭南甘蔗的利润如此之高,下一年肯定会有更多的人来种甘蔗。 毕竟,钱这种东西,没人会拒绝的。 戏剧院前,人山人海。 老任带着一群兄弟,已经开始忙碌了起来。 “一枚银币一张,前排还有两个位置。” 老任在人群里亲自吆喝,把刚买到的两张票卖掉。 最受欢迎的歌剧院,一票难求的状况,并没有完全缓解。 尤其是今天要表演的是最近在长安城里很火的《笑傲江湖》,门票自然也就更好卖了。 “两个银币?拿来。” 苏若器今天连排队都没去,仗着自己有经验,又不缺钱,直接找老任要了两张前排的票。 今天,他随长安县县丞谢韵,一同来到了戏馆。 机缘巧合之下,又有钱有势的苏若器,在长安城之中,也算是结识了不少人。 谢韵在官场上,也是经常打交道的,所以苏若器也就跟他混熟了。 “这些人还真会做生意,随便买一张票,就能赚到这么多钱。” 谢韵看着这一幕,也是感慨万千。 “谢县丞,正如观狮山书院的学生所说,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供给。歌剧院的票很少,自然会有人愿意排队买票,然后转手卖给别人。还有人专门买票,然后再卖给别人,我觉得这样可以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屁股决定脑袋。 作为这个规则的受益者,苏若器自然是支持的。 “说的也是,怪不得曲江书院和渭水书院要建一座戏剧院,原来是看中了观狮山书院这座戏剧院的潜力。” 谢韵与苏若器边走边聊。 …… “我二哥今天好像没来啊。” 李泰坐在歌剧院不多的包厢里,与杜林升聊着天。 “魏王殿下,《笑傲江湖》今日首次公演,如果不是提前看过,八成是会来看的。不过,就算他今天不来,只要他知道王爷在这里,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一半。” 杜林升身为魏王府的长史,李泰与李承乾之间的权力之争,自然是不遗余力的为他出谋划策。 他之所以会来看《笑傲江湖》,一方面是因为这部剧还未上映,就已经在长安城声名鹊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和李想“偶遇”,打好关系。 如今的李泰,早已不是当年的少年。 燕王府在长安城,甚至是整个大唐,都变得越来越有影响力。 当然,这些年来,为了招揽更多的人,他也没少花钱。 “朝廷已经决定将大唐皇家军校设立在观狮山书院附近,本王认为,这里是向军方渗透的最佳地点。” “陛下虽然是院长,秦叔宝是都督,但一切事情,都要听我二哥的。有了他的支持,我们在军校里面的话语权也会大增。” 长安城里没有几个人能明白大唐皇家军校的重要性。 不过,这座学府培养的是大唐的各级将领,这一点,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燕王现在是两不相帮,与朝中一些大臣一样。不过,就算不能拉拢,也绝对不能让他投靠太子。” 身为魏王府的实际掌控者,杜林升对燕王府的影响力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之前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现在想来,这个可能性很小,他为什么不下注?无非就是不想冒险罢了,以他的本事,只要新皇登基,想要建功立业,都不会轻易对他出手。” “不说定襄、登州,就说倭国、南洋这些地方,长安城里又有多少人知道他的厉害?” 李泰越想越明白。 燕王府拥有绝对的实力,任何人想要动他,都要掂量掂量,是否值得。 “那倒是,听说南洋蒲罗中,捕鱼队也建了个大城。蒲罗中是江南道许多海商前往南洋的必经之地,捕鱼队甚至会带着他们出海,为的就是让更多的商人在蒲罗中停泊。” 不知道为什么,杜林升突然想起了那一筐筐胡椒。 若不是他反应够快,怕是魏王府的财政都要因为捕渔队带回的胡椒而垮掉了。 “所以,二哥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如果不是他只是义子,恐怕在皇位之争中,也会有不少人支持他。” “魏王,我见燕王与晋王走得很近,难不成,他对晋王寄予了厚望?” 杜林升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虽然李世民对李治宠爱有加,但是在朝堂上,他却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 所以,不管是李承乾,还是李泰,其实都没有把李治当成竞争对手。 李世民也并没有将皇位传给李治的意思。 “雉奴和兕子都喜欢去燕王府,不过,我想没有人会因为这事情而改变主意。” 李泰想了想,觉得杜林升说的不太可能。 “或许是我想多了。” …… 高昌国,曲文泰每隔一段时间,便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特别是每一次和美女做完运动后,曲文泰都会觉得胸闷,胸痛,辐射痛,经常会伴随出冷汗,心慌,气短等一系列的症状。 高昌国并没有什么高明的大夫,而且除此之外,曲文泰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 第1388章国王被吓死了 “启禀王上,碛口有急报。” 曲文泰刚喝完一杯酒,一边欣赏着歌姬们曼妙的身姿,一边想着今晚要和谁睡在一起,却被一阵急促的声音打断。 “你就不能等我听完这首曲子吗?你连主次都分不清楚吗?” 曲文泰很是不悦的看了一眼这侍卫,这侍卫打扰了他的好心情。 自从高昌国攻打西突厥汗国,切断大唐与西域的丝绸之路之后,曲文泰的生活变得更加的轻松。 在西域,西突厥虽然没落了,但依旧是当之无愧的大哥。 在西突厥人的庇护下,高昌国周边几个小国家,也不敢造次。 “启禀王上,唐国大军已经杀到碛口,漫山遍野,铁骑纵横,势不可挡,我们根本无法抵挡,他们已经杀到了王都。” “什么?” 曲文泰霍然起身,面色煞白。 为什么他敢背叛大唐,投靠西突厥? 就是因为高昌国离长安城足有数千里之遥,中间隔着一片险恶的戈壁,大唐想要出兵,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现在,唐军突然出现在了碛口,这是怎么回事? 大唐出兵攻打高昌,这件事情曲文泰在西域做生意的时候,也听说过,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 唐军从长安出发,离开敦煌之后,便会进入一片荒漠,那里冬天极寒,夏天极热,很难通过。 在曲文泰看来,即便是艰难地穿过了这片荒漠,唐军的伤亡也不小,补给也不多,已经没有什么战斗力了。 可现在听来的消息,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这下麻烦了。 以高昌国的实力,连西突厥汗国都对付不了,更别说是大唐了,就连西突厥汗国都不敢招惹。 “父王,你没事吧?” 曲文泰之子曲智盛,一开始坐在旁边,一言不发。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他却发现自己的父王突然捂住了自己的胸口,脸色苍白,呼吸急促。 “快,让定襄的大夫来。” 曲智盛不是没有见过父王胸闷的样子,但是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况。 他的话还没说完,曲文泰就已经跪倒在地,脸色苍白,咬牙切齿,一副说不出话来的样子。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整个大殿都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舞姬们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跳。 “大王殡天了!” …… 柳谷城之外,侯君集带着一支侥幸穿越了沙漠的军队,在这里驻扎下来。 侯君集说起这一段路程,仍是心有余悸。 进入沙漠之后,情况远比侯君集预想的要糟糕得多。 沙漠里昼夜温差很大,水草也很少,再加上唐军以骑兵为主,军队的补给根本无法维持,很多士兵虽然活了下来,但要是没有补给,也会因为寒冷和饥饿而死去。 事实上,侯君集心中也是一片冰凉。 上一次和吐谷浑一战,他什么功劳都没捞到。 他很少有机会亲自带兵打仗,对于一个将军来说。 结果,在穿越沙漠的时候,他们的士兵就少了很多。 所幸,侯君集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面子,而继续带兵前进。 这一次,他当机立断,让副总管契苾何力带队,他的家乡就在西域。 可以说,整个大唐,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西域了。 正因为如此,李世民才让他担任行军道副使。 大唐的大军终于从高昌沙漠中走了出来。 接下来,就是侯君集的表演了。 “总管,我们得到消息,曲文泰前些日子被吓死了,现在他儿子曲智盛继承了王位,现在正在城内送葬。” “吓死的?” 侯君集、契苾何力面面相觑,他们实在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曲文泰身为高昌国国王,心理承受能力怎么这么差? 开什么玩笑? “总管,我们的探子已经再三确认,曲文泰确实是被吓死的,现在高昌国的所有将领、大臣,几乎都在城内。” 在侯君集看来,只要离开沙漠,击败高昌岂不是简简单单。 不过,眼前这一幕,却是让他始料未及。 契苾何力:“总管,曲文泰此举,对高昌国士气影响极大,末将建议,一鼓作气,一举攻下高昌都城。” “这怎么行,虽然我大唐此次前来,是为了讨伐高昌,但是偷袭高昌大军,却是有些不妥,若不能服众,日后必有后患。” 契苾何力被侯君集这么一说,也是一愣。 在契苾何力看来,侯君集并不是礼部那些腐朽的儒生。 这么好的机会,他为什么不抓住? “中郎将辛獠听令!” 侯君集并没有立刻回答这个的问题,而是看着地图沉吟了片刻,这才做出了决定。 “我命你作为先锋,立刻去田城,拿下这座城池。” 在侯君集看来,现在进攻高昌国的其他城池,应该是比较容易的。 若是直接攻打高昌城,只怕一时半刻也攻不下来。 若是惹怒了高昌城士兵,那就麻烦了。 毕竟,哀兵必胜。 所以,他决定先攻下高昌国所有城池,到时,对付高昌城的人,轻而易举。 “是!”辛獠道。 观狮山戏剧院。 幕布缓缓落下,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正当所有人都在等着看《笑傲江湖》如何开场的时候,后台突然传来了一首风格独特,却又十分清新的乐曲。 虽然大唐是个尚武的国度,但是经常来看歌剧的人,对于音乐的欣赏还是很高的。 就算是对音乐一窍不通的人,也有自己的判断力。 毫无疑问,这是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曲。 “苍天一声笑,涛涛两岸潮……” 歌剧院内,不少人已经被这首曲给镇得神魂颠倒了。 “我一直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在这长安城里呆着也没意思,明日我便出长安,云游四海,笑看天下。” 李德奖坐在了第一排,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李德奖身为李靖的次子,和他的兄长李德塞不同,他更多的是继承了李靖的衣钵,喜欢玩剑。 但李德奖更喜欢自由自在的游侠儿生活,并不想加入大唐的军队。 第1389章书院学子闹事,那就办足球 就算是一代战神李靖,拿这两个奇葩儿子,也是束手无策。 他之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隐退,不问世事,就是因为他审时度势,懂得进退。 可是,他唯一的两个儿子,却是如此的不争气,前途一片灰暗,他再怎么努力,也没有任何意义。 “父亲年岁已大,你若离京,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不如我推荐你去太子府谋个差使,凭你这一身功夫,再加上我家的身份,太子定不会亏待了你。” 李德奖突然听到自己哥哥这么一说,顿时吓了一跳。 “大哥,父亲不是一直不希望我们和太子走得太近么?陛下正值壮年,太子殿下却是屡屡被群臣弹劾。跟太子走得太近,可不是什么好事。” 李德奖虽然不想当官,但他的眼力还是有的。 “二哥,太子乃是当今圣上嫡长子,又得皇后宠爱,这江山,早晚都是他的。” 李德塞虽然压低了声音,但是周围还是有不少人的,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 随着一曲结束,一幅新的画面出现在了舞台上。 片刻之后,一根三米多高的旗杆被伙计抬到了台上,旗杆上插着一面青旗,右首旗上用黄绸绣着一头威风凛凛的狮子,迎风招展,将那头狮子衬托得栩栩如生。 左首旗上是“福威镖局”四个大字。 接着,不知道从哪里请来了八个身强力壮的帮手,站在旗杆旁。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后台传来…… 虽然在彩排时,李想就觉得这部《笑傲江湖》与电视剧相差甚远,但此刻戏剧院里的观众们,却都看得津津有味。 尤其是主角令狐冲的出场,更是让人热血沸腾。 “自从长安城有了戏剧院之后,我们就有了新的去处。” 谢韵与苏若器并肩而坐,时不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不错,我听说长安城之中,有几个落魄书生,也学着这一招,给酒楼里的说书先生写故事,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名动天下。” 在大唐的文人眼中,名动天下,往往意味着富贵荣华。 所以虽然是免费的,但还是有不少读书人乐此不疲。 “这个我倒是有所耳闻。如果不是真的很精彩,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谁会去写?万一客人不多,反而惹得一群人不满,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这倒也是。有一次,我在一家酒楼吃过饭,亲眼见过曲江书院有几个学生对说书先生的故事不满意,把人给打了。” “呵呵,这几个书院的学生,还真是吃饱了撑的找麻烦。” 身为长安县县令,谢韵自然知道苏若器说的是什么。 “这些学生在书院里,都是一群和他们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在一起,没有办法发泄心中的郁闷,所以才会如此暴躁。” “是啊,最近长安城里,狮山书院、曲江书院和渭水书院的学生打架事件不少。我昨天还特意去观狮山书院,叮嘱许参军,让各大书院管好自己的学生,别让他们整天当街溜子。” 谢韵最近处理过几起这样的案子,可不想每天都去擦屁股。 …… 观狮山学院。 李想听着许敬宗讲述这段时间的事情,有些无语。 “王爷,这几日长安城中,书院的学生与人发生了不少争执,连金吾卫都被惊动了。学院里的学生越来越多,不同学院的学生偶尔也会发生冲突。” 许敬宗能感觉到,这些新来的学生,一个个都有自己的主见,想要管好他们,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看来这些年轻人,都是精力充沛的。” 现在的书呆子已经不多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难免会有争执,甚至大打出手。 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 怎么才能耗死这些人? 李想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在大学时的遭遇,想要从中寻找一些启发。 网游? 算了。 找妹子? 嗯…… 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也不可能天天呆在青楼里。 看来,只有锻炼才是可行的。 篮球,橄榄球,羽毛球,乒乓球…… 李想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延族,这些学生平时都在做什么?” “有射箭,有蹴鞠,有马球,有散乐,有竞渡,有角斗,有郊游等等,不过总的来说,书院里的学生,活动量相对较小。” “蹴鞠?” 李想顿时眼前一亮,足球就是这么来的吧? 在后世,足球是最受欢迎的运动之一。 有个段子手的故事,大家都能听懂。 有个男人死了,上了天堂,见到了所谓的神,对他说:“我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那人说:“你能不能把小本子弄沉……” “这太难了。” 这人又补充了一句:“那我希望国足能进入世界杯。” 上帝沉默片刻,然后说道:“给我一个地球仪,让我看看小本子在什么地方!” 虽然足球伤了很多人的心,但大家还是把足球当成了自己的初恋。 自己完全可以把未来的足球带到大唐去。 蹴鞠在唐朝是一项大家都很熟悉的运动,虽然和现代的足球不太一样,但是也有很多的共同点。 这也就意味着,这项运动将拥有广泛的民众基础。 当然,马球对骑术也有很大的帮助。 大唐皇家军校,更是将马球列为了必修课。 “延族,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我打算将蹴鞠的规矩改一改,同时改名为足球。” “足球?” 听到这个名字,许敬宗忍不住问道。 “是啊,书院里的学生都是血气方刚的,我们得来点刺激的运动,让他们放松下来,免得天天惹是生非。” “王爷此举,当真是别出心裁。堵不如疏,现在长安县县令谢韵,隔三岔五就会来找我告状,我也很头疼。” “你把足球的规则写下来,然后让各大学院成立足球队,然后在学院里举办足球联赛。每一场比赛,双方各出十个人,再加上一个守门员,一共二十二个人,在长方形的草地上进行对抗,防守,进攻。” “王爷,这球赛是如何判定胜负的?” 这是李想交给他的任务,许敬宗必须全力以赴。 与其到时候搞不清楚状况,天天缠着李想,还不如把话说清楚。 第1390章赚钱的赌坊 “很简单,就是在比赛中用脚把球踢入对手的球门,每次射门得一分,比赛结束后,分数高的一队获胜。” “那要是两支球队的比分是一样的呢?” 许敬宗一句话就问中了关键。 “这个很简单,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比分相同的话,我们可以制定规则,再进行三十分钟的加时赛,如果还是平局的话,就让两队球员进行点球大战,得分最多的一方获胜。” 李想虽然不擅长足球,但也知道一些基本的足球规则。 对于许敬宗提出的各种问题,李想都一一作答。 “王爷,足球比蹴鞠更刺激,也更有团队精神,确实很适合书院的学生。属下觉得,这足球比赛,很快就会成为书院最受欢迎的运动。” 许敬宗也是识货之人,听李想这么一说,别说书院的学生了,就连他自己都有些跃跃欲试。 “足球虽好,但别忘了马球。你可以把我刚才讲到的足球规则,再完善一些,我希望这两个项目,能够成为观狮山学院的招牌项目。如果这件事情做的好的话,甚至可以在长安城范围内,举办职业联赛。曲江书院和渭水书院的学生,一直都在找茬,大家有什么不满,就在足球场上发泄一下吧。” 虽说曲江书院与渭水书院的建立,对观狮山书院而言,并不是一件好事。 不过,李想对此表示支持。 大唐的书院越来越多,教育也越来越发达。 如果未来,每个道,甚至一州之中,都能出现几个这样的书院,大唐必然会更加的繁荣昌盛。 只有大唐的智慧被完全开发出来,才能涌现出更多的人才,更强的国家意识,才能让科技进步。 “王爷的安排,实在是太完美了。我这就去安排,让各大学院组建足球队,按照新的规则进行训练,然后马上举行几场比赛,让大家熟悉一下这项运动。” 许敬宗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 只要把地面弄平,就能踢球了。 至于草坪的维护,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现在有一片平坦的黄土地就够了。 “去吧,足球比赛的规矩,没必要保密,如果曲江书院、渭水书院有人问,我们就大大方方的说出来。有竞争才有进步,如果其他足球队的表现比观狮山队更好,我倒要看看这些学生还能不能有脸出去捣乱。” 体育的普及,也是一种提高人口素质,延长人口寿命的一种手段。 李想很快乐,彭芝这几天过得更快乐了。 身为长安城最大赌场的老板,彭芝这些年赚了不少钱。 他已经赚回了在马车上欠下的钱。 “启禀汉王,这是上个月赌坊的进账,属下带来了。” 彭芝因缘际会之下结识了汉王李元昌,随后涉足赌场,完成了人生中的一次重大转折。 老任的黄牛生意虽然每天都能给他带来不小的收入,但是却远远比不上赌场。 那时候牙行里的伙计多得很,老任才会带人在观狮山书院歌剧院门口长期驻扎。 “我不看账本,彭掌柜,我相信你。” 李元昌接过彭芝递过来的大唐皇家钱庄的存款单,看着上面的数目,眼中闪过一丝喜色。 “真的假的?是不是算错了?老彭啊,我李元昌做生意向来讲究,咱们先说好拿四成,就只拿四成,你也不必担心我会坑你。” 李元昌心想,难道彭芝是故意给他钱的? 毕竟,身为商人,在汉王面前,难免会有些顾忌。 “汉王殿下果然是铁面无私。只是这一分钱,一分不少,都是王爷应得的。之所以比上个月更多,是因为来赌场的人更多了。 这些年来,长安城里很多在作坊里干活的人,都有了些积蓄。有了钱,他就会想办法找点乐子,所以我们赌场的生意才会越来越好。” 彭芝脸上带着一丝笑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照你这么说,下个月的利润会更高?” “汉王,不瞒你说,若论琴棋书画,我彭芝自认不如,但如何让更多的人进入我的赌场,让他们花更多的钱,长安城里,没有几个人比我更有本事。” “好,既然彭掌柜如此自信,那本王就拭目以待了!” 观狮山书院门口,是一片宽阔的空地,平日里除了几个游客,很少会有人在这里闲逛。 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有些不同。 在朝阳初升的时候,各大学院的学员们已经陆陆续续的到了。 “李兄,你今天代表的是格物学院。” 刘广笑眯眯的看着李关谦,陪着他一起进入足球场。 这个足球场,可不像后世那样,有什么特殊的建筑风格,就真的只是一块平地而已。 许敬宗讲解完足球比赛的规则后,各大学院立刻各自圈起了自己的足球场。 而在他们面前,则是一片操场。 球场上除了用石灰画了几条线,以及球场两边的球门外,再无其他设施。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集训,各大学院的学员们,已经对这种新型运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就算是不喜欢足球的人,也会假装知道,以免显得自己不合群。 今日观狮山书院的普通学子,几乎都聚集在了这场算学院和格物学院的比试之中。 “刘广,就你们这帮书呆子,老子一个顶俩。如果不是三比零的话,我李关谦请客。” 李关谦跟刘广的关系不错,但是在赛场上,谁也不会手下留情。 “我呸!你们格物学院,不过是仗着自己小队成员的身体素质好,才敢这么做。在我看来,足球是一项技术活。别说三比零,就算是一比零,你也别想,千万别让我们打个三比零,那样你就惨了。” 跟格物学院比起来,算学院的足球队算不上顶尖。 毕竟,算学院的学生虽然不少,但是在身体素质上,却是远远不如格物学院和农学院的。 就连法学院的那些学生,看起来都比他们强。 能欺负的,也就只有医学院的人了。 第1391章风靡长安的运动 “别做梦了,到了赛场上,我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 李关谦见许敬宗已经走了过来,也不再和刘广斗嘴,快步朝着格物学院足球队的方向跑去。 这个时代,可没有教练,所有人都是瞎打。 至于裁判,则由许敬宗亲自下场,以免大家心中不服。 只要许敬宗定下了判决,那么以后类似的事情,基本上都会以许敬宗的判决为准。 这和大英帝国的判例法很像。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英格兰人的打法有多么的高明,而是许敬宗觉得在足球比赛中还有一些细节上的欠缺,所以他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再慢慢的补充。 “阿牛,快上车吧,再迟就来不及了。” 刘方很大方的雇了一辆马车,将阿牛叫到了观狮山书院。 观狮山书院是长安城里最受关注的地方,足球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长安。 观狮山书院一推出足球,就有不少人知道了。 在观狮山书院的宣传下,来观狮山书院看球赛的人也越来越多。 尤其是在宣布观狮山书院第一届足球联赛的比赛规则与赛程后,观狮山书院门前便热闹了起来。 “刘兄,我听说,我们这里也准备划出一片空地来,供大家踢球用。咱们是不是也组建一个足球队?休息的时候,我们可以切磋切磋,说不定还能和观狮山书院切磋切磋。” 阿牛三口两口就吃完了早饭,跟在刘方的身后进了马车。 “那是当然,而且我觉得建设局也可以成立足球队,听说明年观狮山书院还会举办大唐足球联赛。” 如果说最近长安城里最热的两个字,那一定是足球。 特别是燕王府旗下的工坊,更是在极短的时间内,推出了大量用鲸皮制成的充气球,让这个原本很陌生的词汇,迅速的传遍了普通民众。 “这倒是个好办法,等回去之后,我会跟师父说一声,让他组建一支足球队。我觉得,咱们作坊里的工匠们,肯定能战无不胜。” 金太揉了揉自己肌肉虬结的手臂,想到铁匠铺里那些挥舞着铁锤的壮汉,他就觉得,金太铁匠铺的足球队,一定会在长安城中大放异彩。 “那可不一定,咱们建设局工地上的壮汉,可一点都不比你少。” 阿牛听了刘方的话,顿时闭上了嘴巴。 放眼整个长安城,能和建设局竞争的工坊,也就那么几个。 而且,建设局里,有不少帮工都是做体力活的,单论身体素质,普通作坊里的匠人,还真比不上。 当然,足球并不是只看身体素质,技术和配合也很重要。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后世就不会有足球比赛了,而是纯粹的体力比拼了。 “哔!” 格物学院与算学院之间的比试,在许敬宗的哨音中正式开始。 诺大的体育场内,一共有二十二人,分散在不同的位置。 不管怎么说,只要不违反规则,尽自己最大努力把球打进球门就可以了。 “哎呀!来了!就是这里!” 比赛才刚刚开始,就有一名算学院的学生把足球踢进了球门。 然后他激动的拉着身边的人,大声喊着。 只是,气氛有些古怪。 “徐二,你是不是傻了?那边才是格物学院的门!” 刘广一把将抱住他的徐二推了出去,指着徐二,一脸的愤怒。 他刚才还想着给格物学院的这些人一个下马威呢。 结果这个猪队友徐二,居然把球打进了自家球门! “啊?” 徐二一愣。 “哔——格物学院以一比零领先!” 虽然这是第一次出现乌龙球,不过许敬宗还是很果断的给出了一个有效的判定。 只要是在算学院的球门内进球,无论是谁,都算是格物学院得分。 听到许敬宗的宣判,李关谦面面相觑,看向自己的队友。 这个优势,来得太突然了。 他还在算学院会怎么进攻,然后就进了球。 格物学院所有的队员都还在各自的场地里。 虽然所有人都是一头雾水,但是比赛还是要继续的。 这一幕,更是让所有人都兴奋了起来。 又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格物学院就再次得分,比分变成了2:0。 而在球场的四周,则是人山人海。 作为许敬宗的左膀右臂,刘涵自然也在其中。 看来是时候考虑建一个足球场了,否则怎么安排这么多人? 前面的人围成一圈,后面的人根本看不清里面的情况。 刘涵在笔记本上做了个笔记,然后继续看向了比赛。 蹴鞠他也玩过,但是蹴鞠和足球,却是两个概念。 而且,刘涵也渐渐意识到,在足球比赛中,个人的实力并不是最重要的,还需要团队的配合,阵型,战术。 从这一场比赛之中,他能够看出很多东西来。 不愧是燕王,竟然能想出这样的主意。 “不知道长孙兄意下如何?咱们渭水书院,要不要组建一个足球队?” 长孙冲、郑海等人,赫然在列。 观狮山书院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长孙冲、郑海这两家的代表,自然是要来看看的。 定戳如果渭水学院的足球队被比下去,那就得不偿失了。 “干,干嘛不干?这场足球赛,看得人热血沸腾,正适合书院这样的年轻人聚集之地。而且,在我看来,这场足球比赛中,隐隐有几分兵法的味道。实在不行的话,还能让这些人把多余的精力发泄出来。” 别以为只有许敬宗一个人头疼,渭水书院、曲江书院也好不到哪去。 “这位燕王,还真是异想天开。他只是稍微改动了一下规则,用了鲸鱼皮做的足球,蹴鞠就变得如此流行起来。就算是最近兴起的马球,也无法与之相比。” 郑海有些感慨,看了看周围人的反应,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足球推广到渭水书院。 “观狮山书院的体育场太简陋了,等我们回去之后,立刻让工人们建一个足球场,等我们渭水学院超过他们,再加上一个比他们更强的足球队,那李想就亏大了。” 第1392章郭得纲的足球解说 “好球!” “射的好!” “呵呵,好!” 长孙冲与郑海说话之时,场中又出现了另一件精彩的事情。 李关谦单枪匹马,一脚将足球踢向了算学院的球门。 不过,这位守门员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纵身一跃,接住了足球。 “阿牛,今天的球赛真好看。” 刘方和阿牛两个人躲在角落里,只能勉强看清楚篮球场上的情况。 “可不是,不过这么热的天,连个座位都没有。” 五个人坐在中间,郭得刚正在给大家讲解这场比赛的情况。 郭得刚被朋友拉着去看足球比赛的时候,就意识到了一个机会。 现在长安城里讲故事的人,故事都是千篇一律的。 虽然很多人都会找一些落魄书生来写小说,甚至还会自己编故事,但都比不上《三国演义》,《白蛇传》,《花木兰》,甚至是《笑傲江湖》这些经典之作。 如今这场足球赛已经成了长安城百姓们最重要的谈资,如果他能把观狮山书院最近几场足球赛的情况用说书的方式讲一讲,应该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毕竟,能够到现场看比赛的人并不多。 整个长安城,上百万的人口,能来的加起来也不过一万人。 就在这个时候,李关谦的速度很快,直接冲向了对手的球门。 “砰”的一声,足球如同离弦之箭,直奔球门而去!” 说到这里,郭得刚故意停顿了一下。 “老郭,然后呢?” “这个球被门将接住了吗?” “快点,别吊人胃口了。” 周围的人都停下了手中的菜,催促着郭得刚继续说下去。 “就在这时,球碰到了横梁,然后弹了起来。” 郭得刚说完,就继续说道。 “算学院足球队连续受挫之后,很快就调整好了阵型,十名队员呈箭形,不断向格物书院的目标前进……” 刘旺很高兴,因为郭得刚的另类足球转播,五合居的生意已经超过了味之素和德香楼。 然而,五合居很开心,味之素和德香楼的心情却很不好。 “二哥,因为你的足球比赛,五合居的人气越来越高,去五合居吃饭的人也越来越多,这可如何是好?我们楼里的说书先生,连足球解说都不会。” 李雪也不客气,立刻向李来请教。 “王爷,这足球比赛,有那么受欢迎吗?” 还不等李想回答,段嫣然便开口问道。 这几天,她几乎没有离开过燕王府。 对外界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 “何止是受欢迎,简直就是人尽皆知。我听说,长安城里,几乎每一户人家都会有人踢球。买得起鲸皮球的就用鲸皮球,买不起的话,就自己想办法弄个球出来。” 毕竟鲸鱼皮足球才刚刚上市,价格昂贵,所以长安城之中,能够买得起的人并不多。 当然,自从足球开始流行之后,蹴鞠就被人遗忘了。 那几个蹴鞠贩子可就倒霉了。 有些没钱买足球的人,趁着蹴鞠大甩卖的时候,开始用蹴鞠模仿足球踢球的方式。 段嫣然:“怪不得小玉米这几天总喜欢踢足球,原来是这样的。” 李雪开口道:“那你还没告诉我,我们该怎么做?” “王爷,既然足球是您发起的,那么,您应该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德香楼从中受益吧?” 既然段嫣然都这么说了,李想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这个简单。” 李雪听了李想的话,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他这个二哥,还是跟以前一样,凡尔赛。 “五合居之所以这么火,完全是因为郭得刚的解说。你们德香楼的说书先生不如郭得刚厉害,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和他们比。” “什么意思?” “好了,现在观狮山书院的足球场还算干净,没有任何广告,这第一口汤,就留给德香楼的人尝尝吧。你只需要拿出五百银币的赞助费,然后就能把德香楼的各种招牌,把整个足球场围起来,让所有人都来看这场足球赛。” 现在的足球比赛,居然没有广告赞助商,这就很奇怪了。 前世就算是大学里有足球比赛,学生会的公关部,也会去当地的赞助商那里拉赞助。 理发店啊,ktv啊,网咖啊,自助餐厅啊等等。 “你是说,就像是在推广四轮马车和羊毛衫的时候的宣传一样?” 李雪也不傻,很快就明白了。 “对,广告,顾名思义,就是推广。德香楼是长安城之中最大的酒楼之一,很少有人不知道。但如果能一次又一次的被人提起,就会刺激一些人去德香楼用餐。或者说,听德香楼听的多了,就习惯去德香楼了,这就是广告效应。” 李想想让大唐的足球联赛变得更有影响力。 如果能够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让联赛盈利,那么这场比赛继续下去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后来李雪来找他,让德香楼把狮山书院足球联赛的第一个广告位给了他。 否则的话,就连四轮马车作坊和珍宝阁,也能成为赞助商了。 “在赛场周围挂个牌子,就能起到这么大的作用?” 李雪倒不是心疼那五百银币,而是担心这五百银币,会不会影响到五合居。 “放心吧,我的计划,还从来没有失败过。” …… 今日,观狮山书院附属医馆正式开张。 虽然很多建筑还没建好,但主体建筑已经建好了,林秋一秒钟也不想等,直接就住了进去。 这年头,可没有甲醛这种东西。 “师父,你的医馆终于开张了,你的梦想也就实现了,以后你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只要这家医馆还在,每天都有大量的病人可以治疗。” 林秋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医馆,心里美滋滋的。 他终于正式毕业了。 孙思邈虽然名义上是医馆的负责人,但实际上大部分的事情都是林秋在打理。 就像现在的外科,完全是林秋说了算。 “大唐其他州县,还有很多病人没有这样的医馆,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孙思邈白须飘飘,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第1393章煤藕铺子的新生意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医学上的一大进步,从现在开始,每一年都会有两三百个学生毕业。” “到时候,不管是来我们医馆,还是去州县开个小诊所,都可以让你的医术更加的发扬光大。” 医学院的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孙思邈的学生。 学堂里讲的最多的东西,就是孙思邈总结出来的各类医学知识。 当然,这其中也有李想的功劳。 尤其是最近,去病丸的问世,更是让孙思邈受益匪浅。 “学海无涯苦作舟,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你也不要太过自满,现在医学院里流传着很多新的理念,很多学生都在研究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就连燕王殿下,也会来给我们讲课,我有一种感觉,大唐的医术即将迎来一个巨大的转折点。” 孙思邈想起李想对他说过的血液理论,想起李想说过的病,想起李想说过的防病之法…… 这些东西,孙思邈所知道的那些知识,都不能解释,甚至都没有提及过。 “师父,我听说,燕王正在制造一种可以将物体放大数百倍,甚至数千倍的仪器,如果可以的话,那么,我们在治疗伤口感染和其他疾病的时候,也会有更多的办法。” 林秋回忆着在格物书院实验室里看到的一些画面,有些期待。 “医学的进步真快。” 林秋与孙思邈师徒二人交谈之时,李想带着武媚娘,王富贵,还有许敬宗,也一同来到了医馆。 这间医馆,其实就相当于李想培养医学人才的场所,正好可以和医学院相辅相成。 一旦这套培养体系走上正轨,大唐各地的小医馆就会源源不断的出现。 千万不要小看这个小小的医馆。 就算是在后世,赤脚医生开的小诊所,在农村也是很受欢迎的。 正如李想小时候生了病,每次都是去村里面的小诊所抓药。 摔了一跤,被玻璃割了流血,都是在小诊所里处理的。 小诊所里的赤脚医生,那可是全能型的。 虽然在正规医学院毕业的人看来,这些赤脚医生的水平很让人失望,但是他们确实解决了很多农村人的医疗问题。 这份功劳,是不能抹杀的。 “启禀王爷,如今孙神医与林郎君带了数十名医学院的学生,都在医馆里接待、治疗病患。等咱们医馆全部建设完毕之后,这里将会有百余名中医学员,一天可以接诊上千名患者。” 许敬宗跟在李想身后,跟在李想身后,一边走,一边介绍着医馆的情况。 “让所有医学院的学生,都得到一个在医馆里实习的机会,然后,通过考核的学生,派到大唐其它州县开医馆,我要让观狮山书院的医馆,遍布大唐所有的州县。” 燕王府不缺钱,所以,李想也没打算通过开医馆赚钱。 许敬宗说道:“王爷放心吧,明日开春之后,这个医馆就会建得差不多了,到时候咱们这些学员就有机会来这里实习。另外,我这段时间也请了几位名医前来授课,尽可能地搜集药方,供学生们研究。” 武媚娘道:“王爷,咱们大唐各县都要开这个医馆,所需银子可是不少的。” 武媚娘不明白,李想为什么非要在大唐开设医馆,因为那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难不成,这位王爷真的对那个位置感兴趣? “娘娘所言极是,大唐三百六十个州,五百五十七个县,如果每一个县都有一所医馆,那岂不是要几千个医生?” 一想到这个数字,许敬宗就不寒而栗。 王爷的计策,实在是太疯狂了。 李想被武媚娘和许敬宗这么一说,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这倒也是,那么多的县想要开医馆,光靠垫付是不行的,得想个办法才行。” 许敬宗一阵无语。 虽然他们嘴上不说,但事实上,不管是段嫣然还是许敬宗,都不太赞同在各县开设这么多的医馆。 “我想到了一种方法,可以解决医馆推广的难题。” 李想倒也没多想,很快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 这一点,在后世被证明是可行的。 燕王府的煤藕铺,在长安城之中的各个坊市都有,不仅仅是卖煤藕,还卖其他的东西。 看起来就像是前世的便利店一样。 从昨天起,这几家店铺的老板都被王富贵叫去了煤藕作坊,专门开了个会,通知他们从今天起,煤藕铺又多了一项生意。 “阿少古,这煤藕又是你一个人来买的吧?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开口,我马上让人给你送过来。” 身为四十三号煤藕铺子分铺的管事,沈三万对这里的熟客都很熟。 比如长安城里最大的砂石作坊老板阿义的左膀右臂阿少古,便是沈三万最大的主顾。 阿少古在长安已经生活了十年,抛开外貌不谈,他和长安城中的普通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这些落魄的突厥贵族,在长安城之中,基本上都过的很好。 “沈掌柜,老规矩,先给我送一车煤藕,对了,你店里最近可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 阿少古是个高级打工仔,月薪不菲,又不用在长安城里买房子,也没有老婆,所以经常光顾长安城的青楼赌坊,还有沈三万那家店里的各种新奇玩意儿。 “对了,我们店里刚进了一批新东西,保证让你满意。” 沈三万说着,将一个盒子从抽屉里拿了出来。 “怎么回事?不过是一些小纸条而已。” 阿少古本来还有些好奇,以为沈三万能拿出什么好东西来,结果一看,却是一小盒纸,顿时大失所望。 虽然来到长安城后,他认识了数百个普通的汉字,但他对读书写字,依然没有太大的兴趣。 沈掌柜这是什么意思? “呵呵,阿少古,这张纸不是普通的纸,让我给你简单的介绍一下这张纸吧,相信你一定会有兴趣的。” 沈三万想起昨天训练时听人说起的话术,忍不住提高了音量。 第1394章好运纸,好运连连 “好运纸?” 阿少古努力回忆,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他负责府中的物资采购,偶尔也会去新华书店看看,所以对于长安城之中,各种纸张的价格和种类,都有一定的了解。 但从未听说过有一种纸叫好运纸。 难不成,这张纸能给人带来好运不成? 这沈三万,真当自己是傻子,拿这个来糊弄自己吗? “沈掌柜,我拿你当兄弟,你拿我当傻子吗?” “想什么呢?稍安勿躁,听我解释,你就会明白,为什么这张纸叫好运纸了。” 沈三万倒不以为意,显然对这箱子里的东西有着十足的把握。 燕王果然是个聪明人,将人心看得比任何人都要透彻。 毫无疑问,长安城里,很多普通人,都愿意花几个铜板,买一张好运纸。 “这张好运纸之所以叫好运纸,是因为只要花一文钱买,就有机会得到一千贯的奖金。” “等一下!” 沈三万还没说完,阿少古就打断了他:“沈掌柜,我是不是听错了?一文钱就能换一千贯,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阿少古啊,我只是说你花了一文钱,就有可能拿到一千贯,又没说一定能拿到。要不然,我的煤藕店,用不了一会儿,就得关门大吉了!” “什么办法?沈掌柜,你给我介绍一下。” 阿少古满脑子里只有“一千贯”。 要是买十文钱的,自己还不成家财万贯的大财主了? 这好运纸,到底能不能带给自己好运? “这张好运纸,是燕王殿下为了推广医馆而设立的,为的就是让大唐的百姓在生了病之后,有机会去医馆看病。好运纸,正如它的名字所暗示的那样,购买它可以获得好运。具体的规则是,一张一文钱。 如果您抽中了第一名,那恭喜您,您可以凭它去煤藕厂换取一千贯钱。要是中了第二名,能得五百贯;同理,若是得了第三名,便可兑换百贯。 另外,还有十贯钱,百文钱,五十文钱,十文钱,五文钱等等奖励,就看你手气如何了。” 阿少古作为沈三万的第一位顾客,自然要好好解释一下。 事实上,沈三万这么一说,周围的其他客人也都竖起了耳朵。 一文钱换千贯,这样的诱惑对于普通人而言,简直是难以抗拒的诱惑。 “沈掌柜,照你这么说,你们怕是要赔得血本无归了吧?” 阿少古很想立刻掏出十个铜板买几张,看一看自己有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不过,这一次,他学乖了,遇到不懂的地方,都会第一时间问出来。 “阿少古,这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运气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每天都是普普通通的一天,因为幸运之神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在他们面前,所以他们买来的纸条上,很有可能会出现“谢谢惠顾”的字样。” “当然,我们煤藕作坊是不会从中赚到一分钱的,大家的钱,有一半会作为奖金发放给大家,剩下的一半,则会作为医馆的推广费用,发放到大唐各地的医馆之中。” 沈掌柜虽然不明白燕王府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地宣传医馆,但他也知道,这是一笔很有前途的生意。 “算了,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像我这样没读过书的也看不懂,先给我来十张。” 阿少古大概明白了这好运纸的含义。 说白了,就跟他去赌场一样。 不过,这收益也太高了点吧。 如果真的中了头彩,那就是一文钱换一千贯,简直…… 1000倍,10000倍,100000倍,100万倍…… 阿少古感觉自己的大脑都要短路了。 与此同时,他感觉自己的血液都涌上了头顶,脑子里已经开始幻想着拿到一千贯钱该怎么花了。 先去一趟天香阁,看看雨雨小姐的舞技,然后再去一趟宝马马车行,买一辆马车,然后再去德香楼大吃一顿,再去西市人市买几个下人。 “咳咳!” 沈三万看着阿少古嘴角流着哈喇子,忍不住蹙眉轻咳了一声。 “喏,这是10张好运纸,请收下,祝你今天好运连连!” “沈掌柜,我也要一个。” 虽然他们不知道中奖的几率有多大,但是光是听沈三万这么一说,就已经有不少人动心了。 一文钱而已,长安城里所有作坊的工钱,一天下来,少则七八文,多则十几文。 花一文钱赌一把,还是很划算的。 …… 李世民一身便服,带着张阿难,从安化坊走了出来。 身为一代枭雄,李世民最关心的就是百姓的疾苦。 虽然百骑司每天都会向李世民汇报各种情报,但他还是会找机会,乔装打扮,四处走走。 这一天,他闲着也是闲着,便悄悄的离开了大明宫。 “张阿难,这里的小贩比以前多了不少。” 李世民看着街道上的小摊小贩,心中一动。 按理说,长安城之中,只有东市和西市可以买卖,其他地方不允许在大街上出售货物,但这条规定,并不严格,所以也就形同虚设了。 当然,东、西两市并没有衰落,恰恰相反,这几个地方比往年还要热闹。 只是东、西两市的规模都是有限的,所以再怎么扩建,也无法满足长安城里所有人的需要。 “陛下,听说燕王府的四轮马车作坊,已经研制出了一种轻便的推车,百姓们只需要推着这辆车,就可以在大街上随意叫卖。就连那些在作坊里帮忙的工匠们,也愿意在闲暇之余,推着这样的车出去做点小生意。” 张阿难当然知道,长安城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且,燕王府的一举一动,他都看在眼里。 “之前想儿和朕提议,长安城里所有店铺的限制都应该取消,也可以适当地放宽宵禁的限制,这对朝廷和民众都是一件好事。” 李世民不得不承认,李想之前的提议,虽然有些荒唐,但现在看来,却是合情合理。 “陛下,臣以为,宵禁之事,事关长安城安危,不能掉以轻心。不过,各大街巷之间的宵禁,也不需要太过严格,只要百姓们不上街,就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第1395章李世民的谢谢惠顾 “前面那家店出事了吗?这么多人围在这里做什么?” 李世民与张阿难走在街道上,目光扫视着周围。 “臣这就派人去看看。” 张阿难发现,百步开外的一家店铺前,聚集了一大群人,正在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不时还能听到有人在大喊大叫。 “不用了,大白天的,还能有什么危险不成?” 要知道,李世民可是以武力踏上皇位的皇帝,武功自然不是盖的,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一个张阿难,还有几个侍卫隐藏在暗处,倒也不用担心会有危险。 “陛下……” 张阿难还想说什么,却被李世民用眼神制止了。 “哈哈,中奖了,中奖了!” “哎呀,谢谢惠顾,这已经是第十二次谢谢惠顾了。我说我这几天怎么这么倒霉呢,原来是运气不好,罢了罢了,我去尿尿,把晦气给排掉。” “沈掌柜,再给我一张吧,这么多人都中过奖,只有我没中过。” 李世民、张阿难两人刚刚走入人群之中,就听到了各种议论声。 “张阿难,你也去买十张,朕倒要看看,究竟是何物,竟能让这些百姓如此兴奋。” 李世民听到这里,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猜测。 一看就是燕王府的产业。 这段时间,李想一直都很低调,不知道在搞什么鬼。 “老爷,买来了。” 张阿难听了李世民的话,马上买了10张好运纸。 同时,他还注意到,店门口贴着一张大大的海报,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这好运纸的奖品。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是有人说今天有个客人在店里用一文钱买了一张好运纸,结果中了一百贯。 虽然大多数人都是文盲,但这个好消息对人们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再加上沈三万有意宣传,附近几个坊子都知道了这件事。 “谢谢惠顾!” 李世民也学着其他人的样子,用指甲在纸条上划了一下。 不过,虽然被封为天子,但是他也没有中。 “谢谢惠顾!” “谢谢惠顾!” 连续三张“谢谢惠顾”,这让李世民很不爽,但他还是忍住了。 “张阿难,你来刮一刮吧!” 说着,李世民将所有的纸条都递给了张阿难。 不过,能不能中,那就不一样了。 不出所料,十张全是“谢谢惠顾”的字样。 这是大多数顾客都要面对的现实。 哪有那么容易中大奖的? “老爷,是我运气太差,要不,我再买十张吧!” 张阿难略显尴尬地看了看那一叠“谢谢惠顾”的好运纸,略感尴尬。 “不用。” 李世民看着这热闹的场面,脸上露出了一丝复杂的神色。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你派人去查一查,燕王府是不是靠着这个赚钱的,赚了多少钱,又做了什么?” 西市附近的一家赌场里,彭芝照例在几个保镖的陪同下,在赌场里闲逛着。 可是,彭芝却觉得,这里的人,似乎比昨天少了许多。 “周发,你这几天的生意如何?”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彭芝特意询问了一个他比较信任的掌柜。 “掌柜的,生意还可以,但是……” 周发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眼前的情况。 这一年来,场子里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这个月的前几天,也是如此。 但是,这几天,他却明显感觉到,这里的人越来越少了。 同时,收入也越来越少。 如果彭芝不问的话,周发打算等弄清楚了再向他汇报。 “但是?有什么事吗?” 彭芝心里“咯噔”一下,感觉自己所担心的事情,怕是要成真了。 “掌柜的,不知怎么回事,最近一段时间,来这里的客人越来越少。平日里,傍晚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但今天,却是少了三成。属下已经派人去打听,长安城之中,有没有新开的赌坊。” 彭芝第反应过来,自己的地盘上,肯定是有人在和自己竞争。 正常情况下,他的理解是正确的。 “找到了吗?” 彭芝现在攀上了李元昌这棵大树,自然也就有了与人争的底气。 在长安城里,能做这种买卖的,都不是什么大人物,更不可能有自己这样的背景。 “小的已经再三确定,但长安城之中,并未听说有哪家赌坊开张,这一点,实在是令人费解。” 周发看到彭芝一脸不爽的样子,心中也是一阵失落。 “这么说,你还没弄明白为什么这里的客人这么少了?那我们就这么放任不管?” 说到这里,彭芝提高了声音说道。 毕竟,这里并不只有他一个人。 这段时间,每月向汉王进贡的银子越来越多,若是下个月给汉王府送去的银子少了,王爷会作何感想? 如果利润下降太多,那就得把上个月的收入贴回去,那就是要自己掏腰包了。 这样下去可不行。 “掌柜的,请您原谅我的无能。不过你放心,有几个老顾客,我跟他们很熟,回头我会去拜访他们,看看他们为什么不来。” 周发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想看看这些赌徒们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还等什么?” 说完这句话,彭芝再也不搭理周发,走到人群最多的一张桌子前,仔细的听着,想要从这些人的对话中,找出一些破绽来。 “是啊!大!大!哎,我的运气也太差了吧?” “哈哈,又是我赢了。 “我押一百文,这次必须赢回本。” 彭芝静静的看着,没有说话。 “唉,又没中!今天已经输掉了几百文,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多买几百张好运纸的,或许我现在已经是家财千贯了。” “嘿嘿,以你的运气,怎么可能买到幸运符?这辈子也不可能中大奖了。” “切!我邻居昨天买了五文钱,中了一百文钱,我就不信,我买几百文,还能输给他?” 那男子,一边骂着,一边离开了人群。 “郎君,可否借一步说话?” 彭芝意识到,从这个男子这里,很有可能会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第1396章李元昌:那我们学燕王府不就好了 “不要叫什么郎君,你可以叫我王坡。” 那男子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如此客气地叫他“郎君”,态度也变得温和了许多。 “喏,这是一枚银币,我想问你几个问题,只要你如实回答,这枚银币就归你了。” 彭芝从怀中取出一枚银币,对着男子摇了摇。 “好好好……” 王坡闻言,连忙伸手去接,却被彭芝给躲开了。 “别急,等我问完了,你就会得到这枚银币。” “您有什么想问的,但说到赌坊,整个长安城之中,能比我更了解的人并不多,你问什么,我要是回答不出来,那就算我孤陋寡闻,这银币我也不要了。” 王坡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口水,目光却不由自主的落在了彭芝手里的那枚银币上。 这个王坡,早年也算是个有钱人,只可惜,爹娘死后,王坡染上了赌瘾,家里的家业,也渐渐败光了。 有人说,十赌九输,但李想却觉得,十赌十输。 所以,能不沾就不沾。 “那我问你,什么是好运纸?” 换做以前,彭芝根本就不会搭理这种人。 “你不知道好运纸?长安城这段时间里,除了看球赛之外,最受欢迎的就是好运纸了。长安城里,只要是煤藕铺子,就能买到好运纸,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去买。” 王坡以前也买过好运纸,可他运气一直不太好,别说中千贯头彩,就连五文小奖都没中过,每每看到“谢谢惠顾”这四个字,他心里就有些泄气。 “是吗?这种好运纸如何受欢迎?有何特殊之处?” “那是自然。一文钱一张的好运纸,却能中千贯大奖,听说有个延康坊的叫花子,用一文钱买了一张,中了一百贯,当即在延康坊买了一座小院,开始从西市带货,在自家院子的街口摆摊,没过几天,便赚了不少贯钱。” 王坡将自己听到的事情说了一遍。 这位乞丐的故事,被长安城中的许多人,刻意地传播开来。 甚至有些人闲得无聊,特意跑到延康坊,只为见一见这个幸运的叫花子。 彭芝脸露忧色,“一文钱便有百贯?” “不,一文钱最多可以赢一千贯!” 王坡纠正彭芝所说的。 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中过千贯,但是,没人会觉得燕王府会骗人。 在这个讲究诚信的社会里,撒谎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一文钱赢千贯?” 彭芝脸色一变,有些不敢相信。 这也太奇葩了吧…… 他的赌场根本就没有这么高的赔率。 难怪生意这么差,原来是因为这好运纸。 “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说着,他的目光落在了彭芝手里的银币上。 “你有没有以前经常和你一起过来的朋友?” 深吸口气,彭芝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问道。 “有啊。” “嗯?” 彭芝瞪大了眼睛,瞪着王坡。 “就在我家隔壁,以前经常来的几个邻居,最近都没来过。”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他们都去买好运纸了,都觉得自己比那个叫花子幸运,人家都能赢一百贯,那他们岂不是有机会?我也是这么想的,等下我就去买张好运纸,看看运气会不会变好!” 听了王坡的话,彭芝再也不敢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了。 “你是说,这好运纸是在煤藕铺里卖的?那岂不是说,这就是燕王府的东西?” “好运纸的确是在煤藕铺里卖的,不过是不是燕王府卖的,这一点我也不敢肯定。” “好了,走吧,这枚银币你拿去吧!” …… 汉王府中,一片肃杀之气。 为了不让下月付款时场面尴尬,彭芝在弄清楚情况后第二天就找到了李元昌。 “照你这么说,我们的生意越来越差,就是因为那好运纸?” 李元昌脸色一变,他当然知道这是李想的手笔。 “是啊,我们赌场之所以生意这么好,就是因为很多人都想一夜暴富,总想着怎么赢钱,现在有了这个好运纸,他们就有了新的选择。” 彭芝可不想等下一次利润大跌后,再向李元昌交代。 还是早点通知比较好。 “既然这好运纸这么好,那我们要不要试一试?” 李元昌已经体会到了每个月有钱拿的好处,他可不想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 燕王府是出了名的会赚钱,跟着他准没错。 “汉王,除了燕王府,谁也做不了这好运纸。” 彭芝苦笑了一声。 李元昌的这个主意,他之前是想过的,不过在买了几张好运纸看过之后,他就知道,这个生意他是做不成的,至少现在是做不成的。 “什么?不让我们做?李想是不是太霸道了?” “并非如此,燕王殿下并没有禁止任何人发行好运纸,但长安城中的所有印刷作坊,都说他们做不出好运纸。” 燕王府的印刷业,代表着整个大唐最先进的工艺。 既然李想要做好运纸,那就必须考虑到防伪的问题。 万一有人给你整了几十个一等奖,你还收不收? 百姓们可不会管这是燕王府的,还是别人偷印的。 “一张纸而已,很难么?” 李元昌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但是对于印刷术这种东西,却是一窍不通。 在他想来,燕王府已经在长安城里印了很多好运纸,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为什么彭芝说不行? “汉王,这好运纸,印刷起来,当真是有些困难,是一种全新的设计,没人见过。” “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借鉴一下好运纸,做个类似的东西,这样就能避免这些问题了?” 李元昌难得的露出一丝笑容,对于自己的这个主意,他很是得意。 “当然可以,我在来的路上,就想好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卖一张卡片,在上面打上特殊的记号,然后按照规则,将号码锁定在某个人身上,让他去领奖。” “是啊,这不是挺好的吗?你怎么不告诉本王,难不成你以为本王能自己做这个事?” 第1397章棉花和蜂蜜 “小人冤枉,汉王,小人万万没有这个胆量,只是这里有一个很大的漏洞,长安城里没有人敢这么做。” 彭芝有些郁闷,汉王对他还是有些不信任。 “漏洞在哪里?我觉得挺好的。” 李元昌将彭芝的计划在脑海中过了一遍,越想越觉得可行。 “这个……汉王,如果我们公布了一个数字,比如1、2、3、5、6、7,那如果有人复制了我们卖出的号码,再去兑换呢?” 李元昌被彭芝这么一说,顿时哑口无言了。 他只顾着赚钱,谁知道会不会有人打他的主意? 这要是出了什么事,他之前赚的钱,可就全没了。 “那……这么说,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发生?” 李元昌看着彭芝,眼里满是不甘。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长安周围的南洋水稻,也到了收获的时候。 李世民已经接到了来自江南道、山南道的奏章,知道今年的收成肯定会比去年好很多,这让李世民很是高兴。 长安的南洋水稻,还没收割呢。 “张阿难,朕听说,现在长安城里所有的棉花,都准备收割了。” 一般来说,棉花并不一定要在同一天采摘。 别说各家的棉花长势都不一样,就算是一模一样,晚收几天也没什么区别。 然而,李想却并不这么认为。 为了让所有人都感受到棉花带来的好处,王富贵特意通知了所有的棉农,让他们在今天一起采摘。 收回来后,由燕王府的纺织作坊统一收购。 “是啊,听说李淳风特意为燕王府选了一个良辰吉日,算算时间,应该就是采摘的时候了。” 数万亩的棉花,在长安城的四周,形成了一道新的风景线。 “你派人去告诉想儿,棉花虽然好,但关中道却没有足够的土地让他种,如果他真的想要推广棉花,就必须拿出一个理由来。” 李世民等不到李想来找他,现在棉花成熟了,各大勋贵们也该考虑一下,明年要不要种棉花,种多少棉花,种在什么地方了。 “是!” …… 棉花栽培对水的需求并不特别大。 不过,燕王府带头,将渭水附近的良田都种上了棉花,所以,今年各大世家的棉花,都集中在了这里。 站在渭河之畔,白色的棉花被棕绿色的棉花叶子点缀着,别有一番美感。 一群蜜蜂在棉花上飞来飞去,发出嗡嗡的声音,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感觉。 观狮山书院就在棉田斜对面。 农学院有个叫温尔的学生,研究蜜蜂养殖已经有两年了。 在棉花地的边缘,有一座用茅草搭成的房子,周围是一排排的蜂巢。 “温师兄,棉花已经摘完了,现在该收蜂蜜了吧?” 狄仁杰和温尔一起来到棉花地旁,看着那些辛勤的小蜜蜂不停的飞来飞去。 很难想象,蜜蜂是如何将花蜜和花粉收集起来,再返回蜂巢,再将蜂蜜储存在蜂巢中,日复一日。 “怀英,稍安勿躁,过些日子,棉花蜜便会做好,我只留两箱,剩下的都送到燕王府去。” 在观狮山书院,谁不知道小玉米爱吃甜食,特别是蜂蜜做的甜点。 不过,现在的蜂蜜,基本都是大自然的馈赠,想要弄到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温尔会才会有了饲养蜜蜂的想法。 按照燕王殿下的说法,农学院并不是只研究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也不是只有大白菜、西葫芦、萝卜,还有石榴、桃子、李子等水果。 只要是跟动植物有关的,他们都能研究。 你甚至可以研究大雁什么时候去南方,去哪里。 自然,如何饲养蜜蜂,如何生产蜂蜜这种项目,也得到了书院的支持。 “蜂蜜为什么会有区别?” 在观狮山书院,狄仁杰是出了名的好学,好奇心也是出了名的,所有人都对他又爱又怕。 就是怕他问话。 “当然不一样了。棉花蜜,百花蜜,红枣蜜,刺槐蜜,每一种蜂蜜的颜色都不一样,味道也不一样,季节也不一样……” 一说起自己研究出来的蜂蜜,就连一向木讷的温尔都两眼放光,滔滔不绝。 “也就是说,想要大规模饲养蜜蜂,就必须要有大量的花朵,才能为蜜蜂提供花蜜?” “是的,我培育的棉花蜜很成功,燕王府里花田旁的蜜汁也很好。我听说,王爷打算推广棉花,养蜂业的春天,就在眼前。” 温尔只是个庶子,家里多他一个也没什么区别。 再加上他母亲死得早,其他兄弟姐妹对他也没什么感情,所以他很少回过家,大部分时间都在观狮山书院。 嗯,有蜜蜂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再好的花,也不可能一年四季都开花啊?” 狄仁杰的这一句话,可谓一针见血。 “怀英,你问得好,我去年才想起来。不过,这些蜜蜂会飞,会自己去采花。如果是在棉花田,棉花盛开的时候,蜜蜂会收集大量的蜂蜜,到时候就可以收获蜂蜜了。” “如果不是有很多花供蜜蜂采蜜,蜂巢里基本就没有什么蜂蜜,基本都被蜜蜂们吃光了。我想,唯一的办法,就是带着蜜蜂找到花丛采集花蜜。” “带着蜜蜂不停的变换位置?” 狄仁杰听到温尔这番话,两眼放光。 如果每天都能采到足够多的花朵,一窝蜜蜂每年能产出的蜂蜜肯定比现在多得多。 那么,燕王府中的蜂蜜,便再也不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了。 蜜汁鸡翅,蜜汁排骨,蜜汁烤昆仑瓜,蜜汁烤肉。 燕王府每年对蜂蜜的需求量,可不是一般的大。 特别是那德香楼从燕王府那里学来的菜,更是让长安城里的蜂蜜需求量大增,连带着蜂蜜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是啊,我打算明年就做这个实验。而且,我已经摸索出了一些饲养蜜蜂的方法,从明年开始,我会把这种技术,传授给附近的农民,让他们成为长安城里的第一批养蜂农民。” “我支持温师兄的意见。正如老师所说,农学院的学生,不能藏私,无论是提高粮食产量,还是提高果实的结实率,又或者是温师兄你养蜜蜂,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大唐的子民,提升大唐的国力。” “这样,我跟许参军说一声,给你准备两辆马车,专门用来运送蜂箱。” “这是最好的办法,这样我们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容纳更多的蜂巢。” 温尔一听,顿时喜上眉梢。 第1398章七八斤的海上大虾 “王爷,这一季的棉花,不比去年差多少,我们刚摘下来的几亩棉花,已经运到毛纺厂去了。” 王富贵跟在李想身后,脸上始终挂着灿烂的笑容,让李想差点没把他给认出来。 “其他几家呢?” 燕王府的棉花,李想并不担心,有观狮山学院的学生在一旁指点,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 而其他人,则是自以为是的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产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我看棉花长势很好。监察御史杨本满家的两亩地,已经采完了,产量和预期差不多。” “那个杨本满,他还种棉花?” 李想疑惑的问道。 这家伙,真是让人无语。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弹劾李想,虽然吃了不少亏,现在已经很少弹劾了,但是偶尔还是会冒出来。 可偏偏,这个人似乎对燕王府的所作所为,都是亦步亦趋。 长安城里,除了燕王府外,杨本满家是最大的茶园,这些年赚了不少钱。 据说,杨本满还派人回老家,把南洋水稻种了下去。 这不,燕王府才刚开始推广棉花,他便跟了上去。 “王爷,我们卖棉花的时候,说谁都能买,所以……” 王富贵紧张的看了李想一眼,生怕他不高兴。 “有什么好紧张的,杨本满种棉花,这不是好事吗?长安城里的人都知道他和本王的关系不好,既然他都选择了种棉花,那其他人就得考虑一下,是不是也该跟上了。” 李想可不是那种心胸狭隘的人。 杨本满身为监察御史,自然有弹劾的权利。 事实上,他并不是故意针对燕王府的。 但现在,李想反觉的他有些可爱了。 “王爷,宫中已经派人来警告过我们,只有我观狮山书院才能在关中道种棉花。” 王富贵一看李这是要将棉花推广开来,连忙出声提醒道。 “我知道了,回头再跟你说。” …… 随着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长孙府中灯火通明,灯火通明。 和往常一样,长孙冲来到了长孙无忌的面前,将自己知道的事情说了一遍。 “父亲,燕王府已经把所有的棉花都买走了,而且开出的价格也很诱人。孩儿粗略估算了一下,这片棉花田的收益,至少是水稻的十倍、二十倍,如此看来,棉花种植的前景很好。” 长孙家与燕王府向来不和,今年也想跟着燕王府种上几十亩地,可犹豫了许久,等他们下定决心的时候,已经没有棉花种子了。 “正是因为棉花种植的利润极高,所以陛下才会明确表示,不支持关中各州县将农田改为棉田。我倒要看看,那李想敢不敢忤逆陛下。” 长孙无忌原本对种植棉花很感兴趣,但现在听了李世民的话,顿时冷静了下来。 按照现在的情形,这种棉花并不喜多雨之地,而且朝廷已经将南洋水稻推广到了江南各地,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将棉花推广到江南。 那到哪里去弄一大块地来种棉花? “父亲,我听说燕王府、房家和段家,都在岭南种了不少甘蔗,现在李想又打算大面积种植棉花,孩儿觉得,我们应该在渭水书院中,建立一座农学院?别让观狮山书院抢了风头。” “这倒是个好主意,农业是大唐的根本,陛下对农业一直都很重视,而且建立一所农学院,一年也花不了多少钱,还是很划算的。” 长孙无忌看着自己的长孙冲,心里很是满意,这两年时间,他终于长大了。 …… 今天廖张氏回来得很晚。 “今天晚上不是约好了一起吃个饭吗?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廖大叔有些不高兴的说道。 “今天应该是比较早了,接下来的几天,我可能要晚一点才能回家,说不定还会在工坊的宿舍里睡。” 廖张氏舒展了一下身子,在床沿上坐了下来。 “这段时间不是挺忙的吗?” “从今日起,长安城各处棉花地里,便开始收割棉花,而我所在的工坊,便是负责去籽纺纱,你说这段时间,我会不会变得很忙?” “你不是说这几天雇佣了几个帮手吗? “人手的确是多了不少,但是长安城里的棉花田,却是翻了数倍不止,就凭我们几个人,一时半刻也忙不过来。侧妃娘娘已经吩咐过了,让咱们在羊毛作坊里,自立门户,开一家棉纺作坊。” “棉纺作坊?” “是啊,这棉花可真是个好东西,说不定哪天我们就能用上了。” 廖张氏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的粗布衣裳,又想起了作坊里纺出来的棉布,心中充满了期待。 就在长安城迎来秋收之时,南半球也迎来了春天的到来。 朱慎、朱言二人正站在甲板上,看着这一片美丽的海洋。 “二弟,有风啊!” 朱言张开双臂,闭上双眼,任由海风吹拂而过。 温暖的阳光洒落在海面上,将海面映照得如同一块破碎的金玉,给人一种莫名的怜惜之感。 “看海图,再过两天,我们就能抵达燕王说的澳洲了,真是让人期待。” 在海上航行,是枯燥无味的,而朱慎,每天都充满了激情。 格物书院号从蒲罗中出发后,天气便一天比一天炎热。 不过,这几天,天气已经开始变得不那么炎热了,偶尔经过几座岛屿,也是一派春暖花开的景象。 这进一步加深了朱慎关于南北半球气候截然相反的看法的信心。 “外面的世界,还真是精彩,这一次出海,比长安城要有趣的多。” 朱言、朱慎二人正聊着,李庚、李谊二人已经走到了甲板上。 “杨老七刚才在海里钓鱼,没钓上来一条鱼,不过倒是钓了几只七八斤的大虾,今天晚上可有口福了。” “七八斤?这也太可怕了吧?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 朱言咽了口唾沫,自从离开大海后,他感觉自己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整个人都变了。 他长这么大,都没怎么吃过肉,更别说是海鲜了。 就算是他爹加入了燕王府,家境好了,海鲜什么的,在他听来都是传奇。 结果现在每天都是海鲜。 不过,就算是这样,朱言也没吃过七八斤的大虾。 第1399章郎君,是陆地,肯定是澳洲 “你们看,还在那跳呢。” 李庚指着不远处的甲板,那里的确躺着几只巨大的怪物,虽然爪子上绑着绳索,但仍能看出它们的凶性。 “李郎君,这就是澳洲大龙虾吗?我们快到澳洲了吧?” 说到这里,朱慎忽然想起了李想上课时说过的话,顿时来了精神。 “澳洲大龙虾不太好吧?叫澳洲大虾更贴切吧?” 朱言看了自家二哥一眼,虽然,这个词语是从燕王的嘴里说出来的,可是,“龙”这两个字,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敏感了,他觉得,还是换个说法比较好。 “额,是的,澳洲大虾。” 朱慎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改口。 还好,船上没有像杨本满那样爱挑刺的御史,所以也就不用担心什么了。 “那就叫澳洲大虾好了,叫澳洲虾也行。这一路上,书院给咱们的地图都是比较准确的,算算时间,已经快到澳洲了。那今天晚上,我们一人来一只清蒸澳洲虾,再来一杯蒲罗中的五粮液。” 李庚觉得自己肯定能到达澳洲,没必要等澳洲的时候再庆祝,今晚就喝个痛快,第二天就去澳洲了。 “李郎君快看,前方又是一片陆地!” 李庚、朱慎等人正说话间,桅杆上传来了杨老七的声音。 杨老七除了睡觉,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桅杆上,就像是一只灵活的猴子。 不过,因为经常暴露在阳光下,所以看起来更像是一只大猩猩。 “杨老七,你再仔细看看,别是什么小岛啊!” 甲板上,李庚、李谊等一帮人,听了杨老七的话,却是一点都不激动。 这一路上,他们已经遇到了无数的岛屿。 甚至他还见过比蒲罗中还要大上数倍的大岛。 很多时候,他们都以为自己已经到了澳洲,可是当他们绕着海岸线走了一圈,才知道自己想多了。 大家都是第一次来澳洲,就算是有海图,也没有几个人敢全信。 走来走去,耽误了不少时间。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也不会花那么久才从蒲罗中到澳洲了。 “不对,这一次好像不太一样,这一块陆地上的植被比较少,视野也比较开阔,粗略一看,肯定比我们之前遇到的那些小岛要大得多,而且从海图上来看,这应该是澳洲的北边。” 杨老七当初参加捕鱼队时,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写。 不过,经过这几年的学习,他已经能够看懂一些文字了。 事实上,在捕鱼队,识字的人并不多。 “我去看看,你派人去准备好那澳洲大虾,如果真的到了澳洲的话,我们今晚就可以在岸上庆祝了!” 李庚说着,飞快的爬上了桅杆。 身为武将之子,李庚的身手自然是极好的,区区一根桅杆,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把望远镜拿来!” 李庚三步就上了桅杆,坐在了杨老七的身边。 “这个…李郎君,别的东西我杨老七都可以借给你,就是不借这个望远镜,不如……你先下去把你的那个拿出来?” 杨老七看着脖子上挂着的望远镜,一脸的纠结。 虽然因为长时间的摩擦,望远镜上的绳索已经变得又黑又亮,但是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宝贝的你!给我!等回了长安城,我给你送一台最先进的望远镜,能看得更远,看得更清楚!” 李庚盯着杨老七,这家伙睡觉的时候,还带着这个望远镜,这望远镜是比女人舒服? “那……那就拿着吧。我用了很多年,你小心点。” 杨老七慢吞吞的取下了脖子上的望远镜,小心翼翼的递到李庚面前。 “呕!” 李庚刚接过望远镜,还没来得及看清望远镜,一股特殊的气味就钻进了他的鼻子里,让他差点没把今天吃的金枪鱼给吐出来。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究?我还以为你很珍惜你的望远镜呢,为什么不把绳子洗干净?” 李庚一脸嫌弃的抓着绳子,尽量让它远离自己的鼻子。 “咦?” 李庚看着眼前的一幕,不由得惊呼了一声。 在场的人,都是识货之人。 这一路上,他们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景色,显然不是普通的岛屿。 一座普通的岛屿,一眼就能看到东边和西边。 而在他的面前,却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陆。 “如何?这次不一样了吧?” 杨老七见李庚这副模样,心中十分满意。 一路上,杨老七“谎报军情”了许多次,说到似乎已经到了澳洲,众人都不太相信。 不过,现在看来,自己的猜测是对的。 “我是在提醒大家,注意海里的礁石,澳洲,已经不远了。” 李庚做了一个深呼吸,压下心中的兴奋。 他们这艘船是捕鱼队下属登州造船厂生产的最新型的飞剪船,张帆之时,速度比寻常船只要快上许多。 不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见到陆地之后,李庚反命人放慢了速度。 离陆地越近,碰到礁石的几率就越大。 万一乐极生悲,那才是真正的大麻烦。 若是这艘船在澳洲搁浅,那么他就再也无法回到大唐了。 …… 此时,高昌城外,已经聚集了不少人马。 侯君集已经踏平了高昌国数座大城,高昌城也该被他攻破了。 “总管,这个曲智盛昨日还率军迎战,结果一败便想求和,当我们是猴子吗?今日我们去求和,过几日大军退去,他再造反?” 看到曲智盛派人送来的求和信,薛万均脸色难看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信上内容大概就是之前都是由于死去的曲文泰搞的鬼,自己即位之后认错,求大唐放过。 “哼,这个曲智盛还真会找理由,曲文泰死了,现在他继位,难道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一个死人吗?万均大可放心,我又不是傻子,除非曲智盛肯开城投降,不然的话,谈什么和平,谈什么诚意?” 侯君集当然不像孔颖达那么迂腐,曲智盛这一套,他早就驾轻就熟了。 隋炀帝曾经在高句丽身上吃过这样的亏,他以为高句丽人已经臣服于大隋,想要投降,就罢兵了,结果大家都知道。 第1400章永平港,这马屁拍的 侯君集和薛万均还有契苾何力简单的商议了一番,然后一封信,送到了曲智盛的手中。 当然,曲智盛也不可能莫名其妙的投降。 自古以来,除非是被逼到了绝境,否则没有哪个国王会选择投降。 侯君集见高昌城这几日城门紧闭,又有大量军士在城墙上巡逻,便明白了曲智盛的意思。 将最后一丝幻想抛之脑后,他立刻让人打造出一辆高达五米的巢车。 薛万钧亲自登上巢车,监视着高昌城的动向。 如此一来,高昌城的一举一动,都被唐军看在眼里。 投石机攻击的方向是什么,高昌城守军躲在什么地方,哪里有什么建筑可以攻击。 短短数日,整个高昌城都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所有人都知道,大唐的强大。 “大总管,斥候回报,北面突然出现了一支一万多人的西突厥军队,请派人去拦截。” 薛万均武功高强,骁勇善战,对这种无聊的攻城战并不感兴趣,但是对于西突厥的援军,他却很感兴趣。 高昌国之所以敢和大唐为敌,完全是因为西突厥的庇护。 这一万多人,应该是来支援高昌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迟迟不敢进攻。 “突厥人?呵!当初,几万精锐的铁骑,被燕王的千余骑给杀得溃不成军,难道还没有吸取教训吗?” 侯君集一点都不担心,这一万多的西突厥铁骑,能对他造成什么威胁。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西突厥已经没落了这么多年,现在内乱不断,又怎么可能倾巢而出,帮助高昌? 当然,高昌国是最近才加入突厥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什么都不做,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于是,就有了如今的局面。 “大总管,末将请战。” “行,你率一万铁骑,三天内击溃突厥人的援军。” …… 夕阳西下,波光粼粼的海面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的迷人。 李庚,李谊,朱慎,朱言他们一个个都站在甲板上,看着逐渐靠近的陆地,一个个都笑了起来。 这一笑,在夕阳的余晖中,在金色的海水中,在海鸥的飞翔中,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今晚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下,明天我们就沿着海岸线开过去,见识一下澳洲的辽阔。” 李庚在格物学院中也算是比较有地位的人了,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他和李谊商议决定的。 当然,在航海这件事上,他是不会站出来的。 “据燕王所言,澳洲有两万里海岸线,若是想绕一圈……” 李谊的脸色有些复杂。 他们的飞剪船虽然算得上是这个时代速度最快的船,但要在大海上航行两万里…… 如果没有固定的补给点,恐怕所有人都回不去了。 “兄弟,我们不需要走遍澳洲的海岸线,只需要走上十天左右的路程,就可以确定,这里就是燕王所说的澳洲。所以,这张地图上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对的,我们先找个合适的港口停下来,然后在那里建立补给站,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去了。” 李庚倒也不是不要命的主。 他还要去一趟美洲,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神奇的高产作物,而不是把自己的小命搭在澳洲。 “既然如此,那就好。那个补给点,就叫格物港吧!” 李谊放下心来。 “我看就叫永平港吧!” 朱慎的马屁一出,顿时没人再有异议! 呼! 呼! 豆大的雨点打在船板上,溅起一片水花。 水花溅到甲板上,立刻炸开。 这些小水泡,如同一顶半透明的帽子。 大雨滂沱,杨老七在桅杆上呆不下去了,躲在舱口往外望去。 他们自数日前抵达这片大陆之后,便开始了一场特殊的雨。 清晨朝阳初升,晴空万里,一个时辰后,暴雨倾盆而下。 紧接着,雨过天晴,美丽的彩虹,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然而,就在船帆升起后不到一个小时,又是一场大雨降临。 “二哥,这里的天气,实在是太奇怪了,和长安城,完全不一样。” 不知何时,朱言、朱慎兄弟二人也挤到了船舱门口,望着外面瓢泼大雨,一脸的无奈。 在这样的天气下,一般人都会下锚,然后上岸避雨。 不过,这里只有雨,没有风。 而且岸上人生地不熟,说不定还会有危险,于是他们就找到了一个天然的码头,所有人都待在了船上。 朱慎开口道:“现在是八月末,应该是深秋了,但这里的野草才刚刚盛开,和长安城的情况完全不同。” 朱言道:“没错,我们之前对天气变化的研究,在这里似乎并不适用。” 朱慎:“这种天气已经持续了好几天,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应该就是燕王所说的雨季。四季之分,世人皆知,当初燕王说有的地方一年无四季,只有旱雨两季,小的一直不解,今日一见,终于明白。” 朱言道:“如果是雨季,那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下完的。我们最近不太适合出海。” 朱慎道:“是啊,所以我想看能不能把船停在码头上,我们去陆地上看看,这里的生活方式,和大唐的生活方式有什么不同,只要有足够的深度,就说明这块大陆有多大。” 朱言道:“这个港口是个天然的港口,三面环海,只有一条宽达数里的通道,可以让船只在里面航行,不会感觉到任何风浪。” 朱慎:“所以我认为这里是个不错的补给点,将来船队可以在此落脚。以这个港口的面积来说,容纳数百艘船只都不成问题。” 朱言道:“正有此意,二哥,要不,我们先回船舱,和李庚、李谊他们商议?” …… “永平港”这个名字,得到了船员们的一致认同。 李庚带头,带领一帮人砍树,在靠近码头的地方搭了个房子。 既然要探索内陆,自然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另外,所有人都把永平港当成了澳洲的第一个落脚点,所以建几栋房子是必须的。 就连朱慎,也自告奋勇的要留下来观察澳洲的气候变化,以及当地的资源,然后带着人修建永平港,等待新的船队到来。 第1401章这肯定是燕王说的口袋兽 “二哥,经过这半个月的观察,雨季似乎也不是很危险,只要不在低洼的地方逗留就行了。” 看着屋外重新变得白茫茫一片的世界,朱言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是啊,李庚已经通知了所有人,从明天开始,我们一半人留在永平港,另一半人分成两队,先去内陆转一圈,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以前燕王说过,新大陆上经常会出现一些新品种、新作物、新矿之类的东西,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找到一大堆狗头金,至于大面积的露天煤矿,那就更正常了。” 朱慎虽然对气候变化研究最为热衷,但他也知道,气候变化和地理环境是分不开的。 要想了解澳洲这块大陆的气候状况,为以后的气候研究增加素材,熟悉当地的地理环境是很有必要的。 当然,既然大家都决定以永平港为中心,最好是附近有矿。 “矿产的事情,我觉得也不是很急,我们应该想办法解决粮食的问题。李庚、李谊这两位郎君,昨日便去附近打了几只野羊,收获颇丰。杨老七带着几个水手,在码头上打渔,船上的食物基本都用不上,要不然,我们也不会在永平港待如此久。” 吃的喝的,走到哪里都是必需品。 淡水方面,船队在永平港发现了几条小河流,一直通到港口,倒也不愁没水喝。 但是食物,却是现在急需的。 如果要继续待在港口上的话,那就得有足够的食物来源了,毕竟这一支舰队中,有不少人都是从渔民中挑选出来的。 不过,随着不断的深入澳洲大陆,捕鱼这种事情已经变得不太现实了。 朱言与朱慎两人正说话间,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下来。 灿烂的阳光洒在潮湿的大地上,短短一刻钟,大片土地已经干涸。 如果不是到处都是积水,任谁也不会相信这里刚刚下过雨。 “走吧,我们去外面转转,顺便把今晚的晚饭给解决了!” 李庚腰悬长刀,手持弓箭,带着几个水手,从临时搭建的住所走了出来。 “二弟,走,我们过去瞧瞧。我的箭术一直很好,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好好表现一下。” 朱言是一刻都不想呆在木屋里了,连忙拿起弓箭,跟着李庚走了出去。 这一次,两百余名船员,可以说都是全副武装的出航。 许敬宗还特意向秦安然要了一批弩箭,以备不时之需。 还有各种各样的箭矢,都塞得满满当当。 没过多久,李庚带着数十人跟了上去,剩下的人继续在码头上忙碌着,建造着这个临时基地。 出身武将之家的李谊,则是带着一群人,在据点周围修建起了防御工事,就像是在修建一座军营一般。 当初燕王就提醒过他们,这片新的大陆上,也有土著。 有的土著温顺,有的土著野蛮,要小心应对。 或许,对于一些土著来说,观狮山书院号上的船员,就是他们的食物。 “李郎君,这里好像有不少羊,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几天众人已经将港口周围方圆一两公里的区域搜索了一遍,李庚带着众人一路前行,终于来到了一片他们从未踏足过的区域。 没有道路,也没有人烟。 李庚等人正沿着一条被雨水冲刷出来的沟壑往前走着。 “哎呀!奇怪,奇怪。” 李庚身后,一名船员指着左侧,一脸紧张,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怎么了?有什么好奇怪的?” 旁边的朱言插话道。 只是,他话音刚落,就看到那人所指的方向,出现了好几只奇形怪状的生物。 只见一片绿油油的草原上,四五只褐色的小动物,长着尖尖的脑袋,正在吃草。 不过,可能是察觉到李庚他们这些外来者的闯入,其中一个怪物突然抬起头来,看向众人所在的方向,一动不动。 是的,就这么站着。 朱言看的很清楚,这些怪物虽然长着四条腿,但是却像是人一样直立起来。 这可不多见。 “怎么回事?” 李庚也发现了左侧的异状。 “你们看,这怪物肚子里好像还藏着一只小的。” “二弟,难道这就是燕王所说的带袋子的动物?” 要知道,李想在观狮山书院上课,可从来都不会拿出一本正经的教案来,而是给学生们讲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或者是传说。 所以,当李想介绍这种肚子上长着一只口袋的动物时,并没有人怀疑。 毕竟山海经里,还有很多更稀奇古怪的东西。 可是,当他们看到这个怪物的时候,却是有些接受不了。 “这怪物看起来比人还高,看起来至少有两百多斤,如果澳洲有很多的话,那我们就不用为食物发愁了。” 李庚说道。 只是,谁也没吃过这种怪物的血肉,一时间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李郎君,我看永平港那边好像有不少野羊,刚才老远就能看到好几群,不如咱们去抓几只羊吃了。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也不知道能不能吃。” 朱言见这怪物长得有些像老鼠,脑袋又尖又尖,觉得能不吃还是不要吃的好。 “要不,我们抓几只回去养着,等回到长安,让所有人都见识一下?” 朱慎的提议,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同。 “既然遇到了这几只口袋兽,不如将它们抓回来。毕竟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李庚说着,将强弓递给了旁边的护卫,然后大着胆子,赤手空拳的朝着那些袋鼠走去。 在李庚缓缓靠近的时候,那些口袋兽纷纷停下了啃食青草的动作。 一双小眼睛瞪得滚圆。 其中一只看起来有些害怕,撒腿就跑。 但是,那些实力较强的,却是一动不动。 “算我一个。” 朱言觉得,李庚一次抓不到几只口袋兽,就放下弓箭,跟了上去。 “啊!” 李庚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当他走到近前的时候,一直都很安静的口袋兽中,看起来最强壮的一只,突然直立了起来。 看他那桀骜不驯的模样,还有那稀疏的胡茬,那结实的胸膛,那一块块凸起的肌肉,还有那暴起的青筋,都让李庚心中一凛。 不需要出手,光从气势上,就能判断出这只口袋兽的实力不弱。 第1402章长安的糖霜生意 “李郎君,这一战,就让我来吧。” 朱言已经追到李庚的身后,然后猛地往口袋兽冲过去,一脚踹了过去。 然而,口袋兽却是一跃,将朱言的攻击轻易躲了过去。 李庚看到朱言出手,也冲到了另外一只袋鼠面前。 可能是第一次见到人,这袋鼠跳了起来,挥舞着手臂,像是要跟李庚打一架一样。 不过,李庚突然一拳砸在了口袋兽的脸上,将口袋兽给打懵了。 就这? 李庚这才放下心来。 看来这些食草动物,再怎么凶猛,也就这样了。 连续挨了李庚几拳,口袋兽终于回过神来了。 只见他利用灵活的胳膊,跟李庚有来有回的交手。 几个回合下来,李庚就知道,就算不拔刀,他也能活捉,这让他有了一种戏耍猎物的冲动。 “嘭!” 就在李庚这么想着的时候,口袋兽的尾巴突然抽了过来。 李庚怎么也没想到,这家伙的尾巴竟然还能抽到自己,这让他差点没被抽死。 在战场上,绝对不能小看对手。 与此同时,朱言也被口袋兽踢了好几脚,狼狈不堪。 朱言和李庚虽然都是经过训练的,可是,口袋兽的攻击,却是实打实的。 你永远都不知道,它下一次攻击会用什么地方。 好在其他的船员也纷纷上前帮忙,他们人多势众,很快就将这些口袋兽制服。 “算我倒霉,以后在野外遇到口袋兽一定要小心,没有武器,普通船员根本打不过。” 朱言鼻青眼肿,一边用绳索帮口袋兽包扎四肢,一边郁闷的抱怨着。 “是啊,我看这口袋兽在陆地上应该很少有人是它的对手,你们要是遇到了,恐怕会很危险。” 李庚的情况,并不比朱言好多少,今天,他几乎是倒霉透顶了。 因为跟他交手的那只,差点一脚踹在他的裤裆上,让他心有余悸。 真是大意失荆州。 看来以后得把这玩意儿列入澳洲头号危险动物名单了。 …… 西市,跟往常一样,人山人海。 街道两旁的银杏都已经枯黄,树叶落在路边,给西市平添了几分别样的美感。 甘元一身唐人打扮,站在糖霜铺后的银杏下,欣赏着长安城里的秋日。 在大唐呆了十几年,甘元已经完全爱上了这里。 哪里像他老家,常年炎热,又脏又脏,吃的东西也不多。 “掌柜,大食商人贾赛尔的船队昨日已经到了渭水码头,带回了一万多斤的糖霜,我提议,把所有的糖霜都买下来,这样长安城的糖霜,就可以完全由我们来决定了。” 卡瓦哈尔是甘元的心腹,糖霜店的大小事务,基本上都是他一手操办的。 而甘元本人,要么去五合居尝尝鲜,要么去平康坊找一个愿意招待他的地方。 燕王府推出白糖后,甘元的生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不过,他很快就改变了主意,成为了燕王府产糖原料的主要供货商,赚的盆满钵满。 因为白糖的利润很高,所以燕王府并没有把收购的价格压得太低。 这样一来,甘元的生活就变得更加惬意了。 销量越大,利润就越高。 甘元在长安城里便拥有数座大宅,据说身家已破十万贯,乃是长安城里最强大的胡商之一。 “你确定,这贾赛尔的糖霜,是从天竺运来的?” 甘元虽然也有稳定的糖霜运输渠道,但因为大部分都是走陆路,所以效率并不高。 而这个贾赛尔,在香料生意不成的情况下,亲自回到了大食,途径天竺,发现长安城的糖霜价格要比天竺贵上数十倍。 于是他转而做起了天竺糖霜。 不过,他并不是直接进入市场,而是通过批发的方式,将糖卖给了长安和洛阳的商人。 “掌柜的,我已经亲自检查过糖霜的品质,绝对不在大唐的之下,只有天竺才能生产出这么好的糖霜,他应该没有骗我们。” “一万多斤糖霜,涉及数万贯,你再去找他压一压,今日我也去大唐皇家钱庄走一趟,看他们肯不肯借。” 甘元虽然有十万贯资产,但也不代表他能一下子拿出数万贯现钱来。 前世那些亿万富翁,别说几十亿,就算是几千万,他们也未必能拿得出来。 想要变现,还得等一段时间。 很多时候,人们根本不需要变卖自己的资产,只需要用这些东西来抵押贷款就行了。 看得出来,甘元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对这一招还是很熟悉的。 “太高的话,可能会有点难度,但稍微低一点,也不是不可能。我担心的是,贾赛尔到时候直接去燕王府,跳过我们,将糖霜卖给燕王府。” 卡瓦哈尔担心时间拖得越久,贾赛尔开出的价码就越低。 比起甘元的商队从陆地上运来的东西,还要便宜两三成。 “我当然明白这一点。不过,贾赛尔狠燕王府肯定是恨之入骨,只要我们不把他逼的太紧,他也不会直接与燕王府做生意。” 作为西市的大商人,甘元当然知道贾赛尔的来历。 贾赛尔曾经是长安城里最有名的商人,他的胡椒和肉桂,可以说是千金难求。 可惜,捕鱼队从南洋带回了大量的香料,把他的生意都给毁了。 时至今日,长安城里的香料价格,比起鼎盛之时,已经下降了两成左右。 “好吧,那我再去和他们谈一谈,看他们是不是还能降点。” 卡瓦哈尔撇了撇嘴,思索着该如何劝说贾赛尔降低价格。 …… 光塔码头上,房遗爱、高阳公主再次登船。 适应了岭南的气候后,高阳公主又起了南下之心,房遗爱自然是举双手赞成。 段开山看着今年的甘蔗已经收割完毕,前几批糖霜已经运到了长安城,今日房遗爱要去南洋,他便带着最后一船的糖霜,乘船返回长安。 “遗爱,下次我们一起去南洋吧。” 段开山难得地有些想念家里的七个女儿,便打消了跟着房遗爱去蒲罗中看看的念头。 不过,随房遗爱下南洋的,还有许多船,都带着蒲罗中所需要的物资。 第1403章只要不是唐人,再有钱也不接待 “段大哥,等你回到长安,一定要替我向阿娘说明情况,省得他为咱们操心。” 房遗爱之前并没有告诉家里,他要去南洋,否则八成得不到批准。 “我让你写信,你自己都不敢,还让我去你家里解释,是不是欠揍?” 段开山无语地看着房遗爱。 “我给阿娘带了很多岭南风味的东西,她懂我的意思,至于信什么的,那就不用多说了。” “你们两个大老爷们,别婆婆妈妈的了,到底去不去?” 高阳公主站在甲板之上,望着烈日当空,有些不耐了。 “走吧。” 房遗爱果然是个妻管严的主儿,听高阳这么一说,便朝段开山招了招手,让船上的人开船。 …… 杨柳冰淇淋店,是西市最著名的冷饮和甜品店,据说它的主人是关中的柳氏。 柳长川是个年轻有为的人,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将杨柳冰激凌店经营的风生水起。 “掌柜的,今天糖价又涨了,今年已经涨三次了,要不咱们的冰淇淋也涨价?” 负责采购的付签走到柳长川面前,一脸的紧张。 他是去年才加入杨柳冰激凌店的,虽然不是掌柜的嫡系,但因为算术不错,为人忠厚老实,所以今年柳长川才会把这份重要的工作交给他。 “白糖价格又涨了?长安城里卖糖的铺子都涨价了?” 这白糖虽然是燕王府出产的,但是却并不做零售,而是做批发。 “全涨了,听说这次不是燕王府的白糖作坊提价,而是各大商行的白糖供应不足,所以才涨价的。比如我们和几家长期合作的铺子,基本都能保证供货,但有些铺子就不一样了,有时候有钱都买不到。” 付签是负责采购的,对白糖的行情很了解。 这一年来,长安城里的白糖需求量至少增加了四倍,而燕王府白糖作坊的白糖产量却并没有增长多少。 虽然有许多贪图便宜的人,从其他店铺买黑糖,但是白糖的供应依然十分紧张。 要知道,燕王府的糖都是从各大糖商那里收购来的,如果没有足够的原材料,白糖的产量怎么可能会增加? “昨天你不是听说了吗,贾赛尔带着老家的糖霜来了长安?糖怎么又涨了?” 柳长川看向了付签,有些疑惑。 杨柳冰激凌店制作的各种食物,大部分都是用白糖和糖霜做的。 “是啊,这件事现在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不过我听说,这批糖霜昨天就运到了西市的一个天竺商人的仓库里,那个商人还请了几个侍卫来看守仓库。” “不过,奇怪的是,贾赛尔的糖霜并没有影响到糖霜的价格,反而涨了起来,这就有些奇怪了。” 付签的脸色有些难看。 今天出门前,他还以为糖价要跌呢,就算不跌,也不会涨,可没想到,糖不但没跌,还涨了。 这是什么道理? “在西市做冰激凌生意的,只有那些天竺商人,看样子,他们是想在糖霜上大赚一笔。” 柳长川很快就明白了付签的意思。 做生意就是做生意,如果他能控制某种资源的价格,那他的价格就会水涨船高。 “这……这可如何是好?” “那就去买吧,带上银币,一次买50斤糖,我觉得价格还会继续上涨。” “什么?还要加价?” 付签疑惑地看着柳长川。 …… 天香阁内,贾赛尔与甘元两人,正在一处雅座上,欣赏着雨雨姑娘在台上的曼妙舞姿。 “听说今日长安城里,糖霜的价格,又涨了半成,甘元兄,这笔买卖,我可亏大了。” 贾赛尔一脸肉疼,像是丢了几万贯似的。 “贾赛尔,你赚的可真多,糖霜在天竺卖多少钱一斤,运到长安城又是多少钱一斤,我这铺子里的糖霜,利润连两成都不到,哪像你,一下就是十倍。” 当然,甘元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优势的。 这和事实无关,商人都是这样想的。 “这怎么一样?在海上航行,稍有不慎,不但赚不到钱,还会丢掉性命。你更舒服啊,每天在五合居吃吃喝喝,然后在平康坊寻个好地方,过一夜快活,那才是真正的生活。” 贾赛尔半真半假地说道,但语气中却带着一丝戏谑。 当然,长安城很好。 不过,海上的利润确实很高。 特别是随着大唐和南洋的航线越来越多,风险也越来越小。 如果不趁着海商的生意还没多起来的时候多赚点钱,以后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呵呵,这有什么好的?你看那雨雨姑娘跟淼淼姑娘,根本就没把我们放在眼里。在长安城里,唐人才是最幸福的,我们不过是混口饭吃罢了。” 甘元说话的时候,目光一直落在雨雨的身上。 甘元虽然经常来平康坊过夜,但是也不会有雨雨这样的头牌来招待他。 要知道,大唐的花楼姑娘可是很有骨气的,不是大唐人,就算有再多的钱,人家也不会搭理你。 “嘿嘿,这雨雨不伺候你的话,那就加钱。” “那是两码事,这是一种感觉。说实话,如果雨雨肯收留我,我就是要给她一千银币,我也不会拒绝的。” 甘元砸吧砸吧嘴,一副回味的样子。 “1000银币又如何?你只需要把糖霜的价格提高一些,就能赚回来了。” “没那么简单,我只是将价格调高了一些,看看燕王府会有什么反应。” 甘元和贾赛尔碰杯。 他的糖霜铺子,大部分的销售对象就是燕王府的白糖作坊,可以说,燕王府才是他最大的主顾。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燕王府的白糖作坊,也是最大的供货商。 但甘元到底只是个天竺商人,就算占据了绝对的优势,他也只敢慢慢抬价,生怕燕王府翻脸。 “有什么好怕的?你现在是长安城里最大的糖霜商,价格贵了那么多,燕王府想要赚钱,就必须要把白糖的价格提上去。” 贾赛尔对燕王府恨之入骨,虽然他不敢找燕王府的麻烦,但是看着甘元对燕王府的制糖作坊下绊子,他还是很高兴的。 虽然,他知道这样做并不会对燕王府造成太大的伤害。 第1404章想涨价那么简单,媚娘你大胆说不 甘元开口道:“但愿如此,明日我便与燕王府的糖铺掌柜说一声,如今糖霜的价格已经比他们收购的价格高了三成,我们也该涨价了。” 燕王府,李想正抱着小玉米在药园里摘着果子。 百草园越建越大,成了燕王府最大的风景。 “爹,再踮起来点,我还没够到呢。” 小玉米一只手抱着李想的脑袋,另一只手则高高举起,准备摘果子。 与此同时,李想的一双手死死的抱住了小玉米,生怕小丫头一个不小心,掉下去。 “王爷,如今小玉米都已经无法无天了,您还把她宠成这个样子,以后谁还敢娶她啊?” 段嫣然站在一旁,一脸的无奈。 之前,她对李想的话半信半疑,但当小土豆出世之后,她才知道,李想并没有骗她。 如果不是小土豆和李想长得很像,恐怕所有人都会以为,这不是李想的儿子。 小玉米天天和李想腻在一块,要么去观狮山书院,要么去东西两市溜达,就连去大明宫拜见长孙皇后的时候,李想也带着小玉米。 “王爷,岭南的甘蔗不是种得很多吗,什么时候能轧糖?” 就在李想忙着照顾小玉米的时候,武媚娘却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 “媚娘!” 看着武媚娘的样子,段嫣然就知道她遇到了什么不高兴的事情。 “嗯?长安城里,到底是谁这么不开眼,敢得罪媚娘?” 李想放下肩膀上的小玉米,将一颗梨子递给了段嫣然和武媚娘。 随即,他又拿起一颗一口咬了下去。 在这个没有农药,空气又这么好的情况下,剥皮这种事,根本不需要。 “哼,都是那些天竺商人搞的鬼,以为控制了关中的糖霜供应,就可以随意的涨价,哪有这么容易?” 做生意的时候,武媚娘更看重的是商业规则,让所有的作坊和店铺都能公平竞争,如果不是这样,天竺商人再多,也不可能是燕王府的对手。 即便是天竺商人,也得依附于长安城中的权贵。 “冰激凌的价格涨了吗?我们在广州种植了不少甘蔗,这不是什么秘密吧?” 李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难道这些人以为,除了天竺之外,这个世界上就没人能做糖霜了? 真以为制糖有多难? 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还真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哼,那又怎么样?前些日子,听说渭水码头上有一批大食商运来了一批糖霜,按理说糖霜的价格应该马上就会降下来,但是没想到的是,这一次竟然还在涨。他们只知道告诉大家,长安城对于白糖的需求量很大,需要大量的储备,不然的话,价格又会上涨的。” 天竺商人的心思,武媚娘一清二楚。 不过,广州的甘蔗还没有成熟,她对天竺商人也没什么办法。 总不能把白糖作坊给关了吧? “许昂给我发来一封信,说广州的甘蔗长势不错,算算日子,甘蔗也该收获了,不出意外的话,运糖霜的船也快到了。” 李想并不担心天竺商人会涨价,等广州的糖霜一到,就算赔钱也不会有人要。 “王爷,那甘元开出的价格,我是不是真的要拒绝?总不能等会儿求着人家把糖霜卖给咱们吧,那多难看啊。” 据武媚娘所知,长安城的糖霜都是天竺产的,如果和天竺商人闹僵了,那可就亏大了。 “大胆的说不,以后糖霜要多少有多少。” 这一年,广州种了上万亩甘蔗,虽然这个数字比起后世来说,根本不值一提,但在这个时代,那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 观狮山书院的一角,紫霞坐在一片枯黄的树叶中,抚琴而立。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云儿却发出了一道抱怨之声。 “小姐,糖霜的价格又涨了,再涨的话,我们就没钱吃了。” 紫霞是观狮山书院的教习,每月都有一笔俸禄,再加上之前积攒下来的一些积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不过,对于糖之类的奢侈品,却是很少吃的。 虽然她们也很爱吃甜食,但大部分都是买比较便宜的黑糖。 当然,这只是相对而言。 “嗯?你怎么又开始抱怨了?” 紫霞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琴声被打断而生气。 她现在心情很平静,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要是观狮山书院能招几个女学生,偶尔来找她聊聊天,那就更好了。 “我算了算,现在一斤白糖的价格,在年初都能买两斤了。” 云儿撇了撇嘴,气呼呼的坐到了紫霞的身边。 因为主仆二人的收入大不如前,云儿现在也是精打细算。 糖霜的涨价,让她很不舒服。 虽然,这些东西,对平民百姓而言,并不是必不可少的。 就好像在经济危机时期,口红的销量飙升,那是因为化妆品是女性的必需品,如果没有足够的财力去购买昂贵的化妆品,那么就只能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的口红。 “听说德香楼和素斋最近推出了几道酸甜可口的菜肴,深受欢迎,长安城里不少达官贵人也开始学着做,糖成了达官贵人的必备,这么多人买,肯定会涨价的。” “小姐,你这是在帮那些奸商说话啊,这东西没变,却是涨价了,这不是坑人么?奸商!奸商啊!” “云儿,你可别胡说八道,长安城里最大的糖商,非燕王府莫属。” 紫霞虽然身在观狮山书院,但是依旧关注着燕王府的动静,长安城中的人都知道这糖是谁做的。 “我说的是糖霜,不是糖。” 云儿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声音却明显小了许多。 “喂,糖霜涨价了,我们以后少吃点就是了。” “不过我怕再涨下去,要不我再去买点,免得过几天又要涨价了。” “不用了,糖霜的价格应该不会太高。这一年,燕王殿下让许昂去广州种甘蔗,以王爷的本事,一定能把甘蔗榨成糖浆,打破天竺商人垄断的局面。” 很显然,紫霞对李想的信任,远超常人。 连白糖这种神奇的东西都能做出来,何况是普通的糖霜呢? 当然,在长安城中,也有许多人,像紫霞这般想法的。 第1405章房玄龄:相信燕王府 “掌柜的,我今天按你说的,买了一百多斤糖霜,够咱们酒楼用一段时间了。” 五合居中,负责采办的伙计走到刘旺面前,一副邀功请赏的模样。 “最近的客人,都喜欢吃甜的,我看这一百斤的糖,最多也就半个月就能吃完。” 刘旺又是痛苦,又是喜悦。 五合居的生意越来越好,这让他很是高兴。 但是,一款新菜刚刚推出,如果因为糖霜涨价也跟着涨价,那对人气会有很大的伤害。 有些客人虽然不缺钱,但是心里不舒服,以后可能就不会再来了。 毕竟,旁边还有一家不逊色于五合居的德香楼,以及味之精。 “那……那要不要我再去一趟?今天我去天竺商人甘元的店里,发现好多人手里都拿着几十斤的糖霜,现在的情况跟以前不太一样。” “再买一百斤,就足够吃一个月了。” 刘旺想了想,开口说道。 “好的,我这就去拿钱。到了明天,糖霜可能还会涨价。” 类似于五合居的一幕,在长安城各处上演。 甘元站在店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客人,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糖霜这种东西,一般人是买不起的,价格越高,销量就越好。 这和卖其他东西,完全是两个概念。 看来,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不过,还是要控制一下霜糖的销售速度,让所有人都感受到糖霜的供不应求。 甘元咬了一口冰激凌,这么想着。 …… 房府之中。 房玄龄刚下班回来,卢氏就开始诉苦。 “喂,房乔,那房镇去广州,不就是你安排的吗?我还以为甘蔗是用来做糖霜的,为什么长安城的糖霜,每天都在涨?” 卢氏掌管着房府的财政大权,若是糖霜、白糖的价格飞涨,负责采购的人自然会向她解释。 否则的话,账房是绝对不会答应多出这么多钱的。 不要以为这是唐朝,就没有反腐的手段。 “凡事都有一个过程,甘蔗是今年才种的,能不能成功,还要等收获的时候才能知道。现在长安城里,但凡有点钱的人家,都喜欢买糖,买糖的人多了,价格也就涨了。” 在广州买下万亩良田,这等大事,房玄龄怎么可能不知道。 事实上,这也是房府近年来最大的一次投资。 幸好他们每年都能从捕鱼队里拿到分红,而房遗爱做的味之精生意,来钱也快,不然也不可能一口气买下一万亩地了。 虽然这片土地很贫瘠,但那也是很多钱。 “哼,道理大家都懂,但是莫名其妙的涨价,这些商人也太黑了吧。” “为什么?我刚才不是说,长安城里的勋贵们,对白糖、糖霜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供应量却没有增加多少。当然,很可能是西市的一些商人趁机赚一笔。” “那朝廷为什么不插手?任由那些商人肆意抬价?” “糖霜又不是粮食,想吃就吃,如果你们觉得贵,那就不买了。朝廷管不了那么多。” “要不,我明天让人去西市买点?否则的话,价格会越来越高,到时候又要多花钱了。” 现在的房府虽然富裕,但是卢氏还是习惯了精打细算,一如从前。 “不用了。当初燕王殿下提议让我等去广州种甘蔗,算算时间,甘蔗早该成熟了,指不定什么时候长安城里又会多出一堆糖霜来。” 房玄龄神色稍稍一怔,但还是决定相信李想的话。 房玄龄虽然知道天竺商人是糖霜最大的供应商,但既然燕王建议他去广州种甘蔗,而且燕王府的种植面积比他大了好几倍,应该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这也是房玄龄经过无数次教训,建立起对李想的信心后,做出的决定。 “哼,我记住你的话,如果糖霜再涨,你这个月就别想去酒楼吃饭了。” 从旁边经过的房遗直,只当没听见,低头快步而行。 渭水码头在扩建了几次之后,现在已经可以同时停靠一百多条船,每天来这里做苦力的,就是一堆纤夫,力工之类的。 “老刘,这是你这个月赚的钱吗?” 趁着午饭时间,阿北和老刘坐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呵呵,差不多吧,今年码头的船比往年多,早来晚走,比前两天赚得多。” 老刘一张脸晒的黝黑,虽然看起来并不是很强壮,不过却给人一种很有力的感觉。 阿北:“你真厉害,这一个月赚的钱,比长安县那些小官都多。” 阿北跟老刘是一个村子里的人,一起来长安城讨生活,所以说话还是很有底气的。 老刘道:“跟他们比起来,那些小官的工资虽然不高,但是长安城里面的商人多了去了,随便给点钱,都抵得上我们几个月的工钱。所以,你必须要有一技之长,而不是像我们一样,靠着身体吃饭。” 阿北:“所以你才会支持你家大郎去观狮山书院学习?要我说,他读了那么多年书,也该去赚钱了。以码头的赚钱速度,还看什么书?就算是做个普通的官吏,也不能留在长安啊。” 阿北的想法,代表了渭水码头上的一些纤夫的心声。 不过大部分人都跟老刘一样,都是支持自己的孩子去上学的。 在燕王府的影响下,长安城里的各大工坊,都开始开设私塾,招收学生。 也就是说,现在的长安城,想要学习,比十年前要容易太多了。 如果是十多年前的时候,别说是当苦力,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小地主,想要养活一个读书人,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读书,本就与平民百姓无关。 “阿北,这不是一回事。我大郎可是观狮山书院的毕业的。别的不说,单单是靠那几个同门师兄弟,他这辈子就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不像是咱们,总有一些地痞流氓,想要占咱们的便宜。” “依我看,你二儿子还是有机会的,让他回小学读几年书,然后去观狮山书院读书。” 第1406章东家不好了,燕王府的糖霜到了 老刘虽然不识字,但是对自己的孩子,还是很支持的。 就算是前几年收入不高的时候,他也是咬牙把孩子送到学校了。 长安城里的私塾,对工坊弟子的收费很低,但对别的人,却要收很高的费用。 “真的假的?算了,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改天再聊吧,听说长安城之中,新开了几家酿酒作坊,出了不少的好酒,正好可以尝尝味道。” 阿北正说着,渭水之中,有几艘船缓缓的靠近了码头。 阿北和老刘看着船只靠岸,而许昂则是意气风发的站在船头,看着越来越近的码头,嘴角带着一丝得意的笑意。 从长安城出来,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 他还以为他爹是为了表忠心,不惜牺牲儿子的前程性命,非要把他送到岭南去,负责甘蔗的种植。 我在长安城过的很好,你让我去那种地方干什么? 如果不是看在能迎娶岭南冯家女儿的份上,许昂一开始就想拒绝这个安排。 可没想到,在这里待了一年多,他才发现,岭南并不是传说中的那样。 尤其是广州,其实和长安城也差不了多少,只是天气有些闷热。 当然,青楼的姑娘们,身材差一点,肤色黑一点。 “许掌柜,我们这次带回来的糖霜足足有两船,以后再也不愁糖霜供应不上了。” 他身边的一名伙计,是许昂最信任的人,这次回长安,许昂也带上了。 “是啊,不过我听说最近长安城的甜品很受欢迎,这两艘船上的糖霜,估计很快就会卖完了。还好,还有好几船的糖霜应该快到了,等明年甘蔗地面积扩大一倍,就不愁没糖霜。” 许昂已经不再抗拒前往广州。 如果真的能够将广州打造成大唐的产糖基地,管理着数十万亩甘蔗田,那么许昂在广州的生活将会非常的惬意。 有了这种新型的飞剪船,长安城和广州之间的行程,将会大大的缩短,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往返一次。 “对啊,我记得以前大家买糖霜的时候,都是一斤一斤买,嫌贵。许掌柜,糖霜多了,会不会变便宜了?” 伙计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脸的担心。 “你终于想起这个了?” 许昂丝毫不意外。 什么东西,一旦供应增加,价格就会下降。 当许昂看到作坊里一捆捆甘蔗变成糖霜的时候,他就明白长安城里的糖价要跌了。 不过,这并不会影响到燕王府的发展。 要知道,以现在糖霜的价格来看,一亩甘蔗的收入,抵得上几十亩水稻了。 这明显不正常。 在许昂看来,哪怕一亩甘蔗的收入只能抵得上五六亩水稻,也足以吸引无数关陇贵族,把自己的族人送到岭南去种甘蔗。 “这……这可如何是好?” “我们船上的糖霜,成本比天竺人低得多,就算价格再低,我们也不会吃亏。燕王安排我们前往岭南,想必也是早有准备。” “嘭!” 许昂的话刚说完,只听一声轻响,船已经靠岸了。 …… 五合居。 最终,刘旺还是没能忍住,将糖醋里脊、糖醋排骨等新口味的价格都提高了两成。 毫无疑问,这会引起一些顾客的不满。 不过,考虑到西市糖霜和白糖的价格比去年高了一倍多,刘旺觉得自己已经承受不住成本的上涨了。 再涨下去,他就受不了了。 最近一段时间,五合居的生意很好,原本打算用一个月的糖霜,在十天之内就卖光了,刘旺让伙计又买了几百斤。 这一次的价格,比上一次还要高出两成,饶是五合酒楼的生意再好,刘旺也是忍不住皱眉。 “掌柜,今天我去德香楼和味之精问了一下,所有菜品的价格都是一样的。而且,我还听说,厨房里已经没有糖了。呵呵,现在长安城里的糖霜和糖,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到时候肯定会很麻烦的。” 五合居中,负责采购的刘伟,是刘旺的堂弟,此刻正在刘旺面前炫耀着自己得到的情报。 “是吗?德香楼和味之精居然一点都不担心?你不是说今天糖还限量出售吗?这些天竺的商人,还真是会玩花样。” “是啊,现在想要买到糖霜,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虽说白糖是燕王府出产的,但一斤白糖的价值相当于几斤糖霜,所以大多数菜都是用糖霜来做的。” “德香楼和味之精要是都用白糖代替糖霜,也赚不到什么钱。” “没准他们能弄到更便宜的糖。管那么多干嘛,反正咱们五合居的糖霜够用就行。” …… 甘元垂头丧气的离开了王金生的府邸。 他本以为,经过这么长时间,王金生肯定会答应他的涨价要求。 没想到对方态度坚决,只同意按照年初的价格收购,一文钱也不会涨。 这让甘元很是不爽! “老板,您可算回来了。” 当甘元下了马车,来到糖霜铺前时,卡瓦哈尔正一脸焦急的迎了上来。 “急什么,想什么呢?我跟你说过,要沉得住气,不要慌。” 甘元的心情本来就不太好,再加上卡瓦哈尔那张臭脸,顿时更加不爽了。 “没有。” 卡瓦哈尔一急,话都说不利索了。 “少废话,有什么话就跟我说。” 甘元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后院走去。 “听说这一次从渭水码头运来了不少的糖霜,听说这消息的人都跑到咱们这里来退订金了。” 最近糖霜的价格一直在上涨,甘元想出了一个新的办法,那就是让一些顾客先交订金,然后再按照市场价将糖霜送过去。 说白了,就是期货,而不是现货。 明明甘元的仓库里有许多糖霜,但他却偏偏要这么做,脑子比一般人要灵活许多。 “怎么回事?” 甘元停了下来,问道:“那个贾赛尔,他不是刚刚出海回来吗?听说他还在长安城里,难道是其它天竺卖糖霜的商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倒也罢了,不过……” “卡瓦哈尔,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你就去马厩养马。” 甘元很讨厌别人卖关子,哪怕卡瓦哈尔明显不是故意的。 不过那又如何? 同样的效果。 第1407章多花了上千贯,是可忍孰不可忍 “那糖霜,听说是燕王府从岭南运来的,一次运了两船,渭水码头上,不少人都看到了帮手一桶一桶桶的往外搬糖霜,据说后面还会有几船。” 卡瓦哈尔一脸苦相,有种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感觉。 他不是傻子,燕王府能运回这么多糖霜,说明糖霜的生意,已经不是天竺商人的专利了。 再结合之前得到的消息,燕王府在岭南种植了大量的甘蔗,也就是说,燕王府已经掌握了制糖的技术,而燕王府的白糖作坊,则是负责将糖霜转化成白糖。 卡瓦哈尔感觉自己的好日子要到头了,这是他的末日。 “怎么可能?这种制糖的技术,只有天竺的工匠才能掌握,就连我都不知道,如果大唐有谁知道,长安城的糖霜也不会被天竺商人垄断。一定是你的情报有误。” 甘元脸都白了,根本不信卡瓦哈尔的话。 这些年来,他在长安城之中,赚了不少的钱。 如果一下子赚不到这么多钱,他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而且,如果长安城中的糖霜,因为燕王府的糖霜而下跌的话,那他在贾赛尔那里买到的糖霜,岂不是要亏本了? 因为要控制销量,所以这批糖霜,现在还留在仓库里。 这要是亏了,那他之前赚的钱可就全赔进去了。 那才是真正的伤筋动骨。 “掌柜的,我也不希望这消息是假的。而且,既然客人都来退货了,那就说明,其他人也得到了消息。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快,把店铺里的限购制度放开,想买多少,我们就卖多,。然后你再去那些大客户的家里,问问他们要不要糖霜,如果他们现在就付款的话,我们可以给他们打个折。” 在短暂的慌乱之后,甘元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两船,不,是好几船糖霜。 有了这么多的糖霜,长安城里的糖霜价格肯定会大跌。 就算需求量再大,也不可能支撑得住。 “不用了,西市的人都知道。从收到消息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其他商家应该都已经收到消息,现在除非大幅度降价,否则糖霜根本没人要。” 卡瓦哈尔给甘元泼了盆凉水! 房卢氏亲自去了一趟味之精。 这酒肆虽然名义上是房遗爱与燕王府开的,但房遗爱与燕王府并无二致,加上房遗爱还在外面,所以味之精的事,就交给了她这个做母亲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这是房府的主要经济来源。 “夫人,今日本店所有甜菜已经全部恢复正常供应,客人可以随意点餐,生意已经恢复正常。” 味之精的老板站在她身后,向她汇报着这几天的情况。 自从许昂带回了两船的糖霜之后,长安城的糖霜价格就开始直线下跌。 短短三天的功夫,糖霜的价格已经跌去了大半,几乎和年初的价格持平。 最重要的是,价格还在下跌,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天,价格就会跌到去年的一半。 这么大的动静,可是很少见的。 “不管是糖霜还是白糖,都要买一两天的,不能一次性买太多,价格会降下来的,我们还会有更多的糖霜送来。” 房卢氏接到房镇托许昂带回的书信,上面说房家、成王府、燕王府在广州种植甘蔗的进度,所以糖霜的价格肯定不会再涨了。 事实上,如果燕王府能把白糖的价格降下来,那糖霜还能不能卖得出去,还真不好说。 “小的知道,如今糖霜价格每天都在下跌,若是一次性买太多,那可就亏大了,我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房刚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每天都在为糖霜发愁的事情。 的确如此,房府在岭南种植万亩甘蔗的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只是一开始的时候,大家并没有太过在意。 他们觉得,这些甘蔗,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用。 谁知…… “你可以让人多研究一些甜品,随着白糖的增多,长安城里的达官贵人,甚至是平民百姓,对于甜食的需求量都会越来越大,你总不能一直等着燕王府的新菜吧?” 房卢氏的话,让房刚脸上闪过一丝尴尬。 说实话,味之精之所以能跻身长安城前三,靠的就是燕王府的菜式,房刚并没有自大到觉得是自己厉害,所以才能做得风生水起。 “夫人,我知道了,等白糖涨价的时候,我就让人研究新的菜式了。” …… 刘伟战战兢兢的站在刘旺身边,脸色有些难看。 “老板,甘元态度很坚决,他说我们的糖霜很久之前就定了,绝对不会退钱的。他还嘲笑我,说糖霜涨价的时候,我为什么不把它退了?” “几百斤糖霜没用多少,就已经跌去大半,看这势头,再跌下去,咱们岂不是又多花了上千贯银子?是可忍孰不可忍。” 刘旺心中五味杂陈。 一方面,作为一个大客户,他当然希望糖霜的价格能够保持在低位。 如果五合居的糖霜刚刚卖完,价格又降下来,他一定会笑死的。 可如今…… 情况完全颠倒了过来。 看着仓库里的糖霜越来越多,他的脸上也没有了笑容。 “最重要的是,谁也没有想到,燕王府竟然会用甘蔗来制作糖霜。” “我打听过了,岭南的甘蔗并不是今天才种的,很早以前就有人种,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人能把甘蔗榨成糖霜,所以甘蔗的种植面积并不大。” “从一年前开始,燕家、房家、段家在广州种了数万亩甘蔗,所以渭水码头上的那一船糖霜,就是从今年才有的。” 刘伟虽然没能把糖霜退回去,但也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了解一下糖霜现在的情况,了解一下未来的价格走势,也是挽回刘旺对他的印象的一个重要途径。 “既然甘蔗能制糖,明年肯定还会继续种植,其他王公贵族也会派人去岭南种甘蔗,看来糖霜是不会再涨价了。” “是啊,这几天来这里吃饭的人,都在商量着要不要派人去岭南买地种甘蔗,甚至有人已经开始考虑长安是不是也可以种甘蔗。” “我听说,观狮山学院的几个学生,已经开始研究甘蔗的种植方法,甚至不惜千里迢迢,跑到岭南去。” 第1408章小兕子给李世民送燕王府新甜点 “涨价后,还有人在议论这件事吗?” 听刘伟这么一说,刘旺才想起来前段时间,五合楼的甜点价格上涨了。 涨价是一件很难抉择的事情,却能直接影响到利润。 刘旺现在很纠结,到底是把价格调回来,还是先放一放。 降价容易,涨价难。 如果大家都没有异议,那就没必要降价了。 “除了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对这件事议论纷纷之外,现在已经没有人在意。掌柜的,我看这价格就不用降了,这些人都是有钱人,只要菜做的好,他们还会来的。” “好,我明白了,趁着糖价大跌,让后厨多研发几道甜菜,满足客人的口味。” 刘旺并不是一个爱吃甜食的人,但他也知道,甜食在长安城里是很流行的。 …… 定襄城内,南来北往的客商络绎不绝。 长安城之中,有不少的权贵,都在定襄安排了生意。 而且,马周还让达飞、拓跋鳌等人去附近的部落抓人,让定襄变成了一座人口接近五十万的大城。 当然,定襄的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 定襄城的主要产业之一,就是羊毛、煤藕等等,奶制品的作坊到处都是。 “马长史,您看这黄油如何?作坊里的工匠根据胡人的手艺,进行了几次改进,现在已经是非常纯正,味道也更好了。” 定襄商会新建的黄油作坊的掌柜张阚,是马周夫人张氏介绍来的,也是张家的一名得力干将。 马周身为燕王府在定襄的代掌使,地位丝毫不下于定襄刺史。 如果不是这样,敦煌张氏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马周。 虽然大家只知道这些世家大族,但敦煌张氏,却是西北地区的地头蛇,影响力很大。 所以,马周才会同意这门亲事。 虽然大家表面上看世家大族不顺眼,但是结婚这件事,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平民百姓,都会想方设法的和大族联姻。 当然,皇室眼中的大族,和普通人眼中的大族,那是完全不同的。 “嗯,这黄油已经和王爷说的差不多了,从今天开始,我们就可以大批量的生产,不过这黄油的保质期,你还是要让工匠们好好研究一下,看看在不同的环境下,保存的时间。” 对于黄油,马周还是抱有很大期望的。 如果黄油作坊真的能做出燕王殿下在信中提到的那种黄油,那定襄附近的各种牛奶和羊奶就能派上用场了。 毕竟,奶粉的受众面并不广,虽然解决了很多问题,但还是有很多牧民,将自己生产的牛奶,留在了家里。 “我也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不过黄油在密封的瓷器里可以保存一个月到两个月,现在看起来比以前好了很多,我觉得应该能保存的更久一些。” 这张阚能成为这个作坊的负责人,在这方面,没少下功夫。 虽然在定襄市场上看起来并不是很受欢迎,但燕王既然能让大家都做出来,想来在长安城里也有不小的用处。 “当然是越久越好,如果运回长安城,用不了多久就会坏掉,很多商人都不会再卖黄油。” 马周现在也算是商人,对许多生意上的规矩和道理,都看得很清楚。 要知道,现在的定襄商会,已经是大唐除了捕鱼队之外,最大的商行。 …… 燕王府内,李想正在指挥厨子们做饭。 “王爷,是不是把牛奶煮凉了,再把鸡蛋清和白糖拌匀,倒入锅里,就能做出你说的美味了?” 武媚娘站在李想身边,一脸疑惑的看李想将食材全部处理完毕。 无论是牛奶还是羊奶,都带着一股刺鼻的味道,在长安城之中,并不是很受欢迎。 当然,这也是因为它们不易保存,不能卖给普通人的缘故。 否则的话,只要价格合适,哪怕味道再难闻,也不愁卖不出去。 “好吃不好吃,不在于复杂不复杂,重要的是味道。” 李想回想起当初在顺德吃过的双皮奶,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虽然在花城也有卖双皮奶的,但是顺德才是正宗的。 以前,李想并不这么认为,只要步骤正确,任何一家店做出来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直到朋友领着他到顺德去吃双皮牛奶,才发现名字一样的东西,味道却有天壤之别。 “这双皮奶,没有王爷说的那么好吃,不过,炸奶看起来还挺好吃的。” 武媚娘看着厨娘将混合好的材料放入油锅中,眼中闪过一丝感兴趣的神色。 显然,炸牛奶的吃法,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双皮奶,炸奶,甜甜圈,起司蛋糕,你随便挑一个吧。” 燕王府内,段嫣然、媚娘、小玉米、雪晴等人,都喜欢吃甜食。 于是,李想就开始准备各种经典甜点,丰富大家的早餐和下午茶时间。 …… 大明宫,夕阳西下,李世民还在忙着批阅奏折。 身为一国之君,只要他愿意,就会有无数的事情要做。 而且,李世民是一个非常勤奋的皇帝。 “父皇,你先休息一下,兕子给你送来了美味的食物。” 兕子亲自提着食篮,身后一位宫女战战兢兢的跟在他的身后,唯恐她摔了个跟头。 “哟,今儿又出门了?” 不用抬头,李世民也能猜到,兕子应该是得到了李想的好处。 自从李想回京后,李治与兕子去燕王府的次数便多了许多。 “嘿嘿,二哥让厨子做了很多新的甜点,父皇,你一定没吃过,味道真好,把我的肚皮都撑起来了。” 兕子将食盒放在李世民的桌子旁,取出几件精致的器皿。 “父皇,炸奶你肯定没吃过,对不对?” “炸奶?牛奶也可以油炸啊?” 李世民停下手中的笔,看着兕子从食盒里拿出几个饭盒。 “当然,除了油炸之外,双皮奶味道也很不错,又甜又香,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是什么?” “父皇张嘴,尝尝。” 这一幕,在宣政殿上,却是难得一见的温馨景象。 只有在兕子到来的时候,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即便是李世民最疼爱的李治,也是在他长大之后,变得越来越严厉。 就连李治,也不敢一个人偷偷的去宣政殿了。 第1409章穿越者的另一个杀器 “味道不错。” 李世民夹起一块炸奶,外酥里嫩,奶香四溢,让人食指大动。 不得不说,李想的烹饪技术,绝对是无人能及。 …… 贞观十四年秋,长安城因为李想的归来,变得热闹了起来。 随着朱雀大道两旁的树木再次变得光秃秃一片,李想也在想着明年要不要种上棉花。 李世民说得很清楚,关中道的农田,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李想也没有太多的选择。 而那些尝到了甜头的世家、勋贵们,根本不需要他们鼓动,就已经开始考虑如何扩大棉花的种植面积了。 不过,李想必须要想办法,让长安城里的农夫,甚至是关中道的农夫,去别的地方种棉花。 “王爷,属下认为,明年河东道的棉花种植,是最可行的办法,也是稳定河东道北方的局势。” 李想的许多计划,武媚娘都了如指掌,李想也经常和她讨论棉花的种植方法。 “河东道是最好的选择,从长安到洛阳,再到晋阳,再到朔州,都是水泥路。除了南方的几个州府,人口比较多,往北的话,唐人就少了很多,而且大部分都是无主之地,不会有太大的阻力。” 未来的山西,河南,河北,这三个地方,全都是棉花主产区,李想当然不可能傻到去江南推广。 再说了,如果能把棉花推广到草原上,那就更好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河东道种棉花的好处传出去,让那些农民去河东道,让读书人们多为我们说几句话,否则效果会很差。” 在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 像长安这样的大城市,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自然愿意迁移的人多。 “说起来,本王还真想出了一个引导舆论的好办法。” 李想大致明白了武媚娘想表达的意思,无非就是想要控制民众的情绪,让民众接受自己的理念。 “王爷,你的意思是?” 武媚娘虽然这么说,但她也知道,想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没想到,李想竟然有了主意。 这让她有些意外。 “媚娘,你有没有发现,如今长安城之中,百姓们的消息渠道,实在是太少了?这些消息,大多都是口口相传,到了后来,已经完全变了味道。” “如果能把整个长安,甚至整个大唐的大事,都记录下来,再卖出去,会不会传播得更快,更准确?” 李想这才发现,这些年来,自己似乎忽略了一件事。 这是每一个穿越者都会做的事情。 “王爷,您的意思是,让印刷厂印一本简单的书,然后低价卖出去?但长安城里,有很多人是不识字的。而且,就算是识字,那些文雅一点的文字,一般人也看不懂。” 武媚娘是个聪明人,瞬间就明白了李想的意思。 “不是书,就是随便印几张纸,我叫它报纸,一文钱一张,雇人到处卖,也可以放在煤藕铺子里卖。至于识字,长安城里的人,识字的比例,还是很高的。” “每个作坊里的人,都能识字,而且也不需要所有人都识字,只要有足够的吸引力,就会有人告诉周围的人。至于文雅的话,完全可以改一改。” 在燕王府的治理下,大唐的文盲已经减少了不少。 虽然相对于后世来说,现在的识字率还很低,但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一文钱一份?” 武媚娘听李想这么一说,顿时意识到了一件事,“王府的印刷作坊,在大唐应该是数一数二的,技术也是最好的,不过,就算是这样,一文钱一份的报纸,也会亏本吧?一文钱虽然不多,但若是长安城中有不少人买,一天亏个几十贯,那就是一笔恐怖的数目了。而且还是长久亏损啊。” “那不会亏本的!” 李想似笑非笑的看着武媚娘。 “不亏本?” 武媚娘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印刷作坊的资料,确认了一下自己的猜测,这才开口道: “除非您只印一张小纸,否则是肯定会亏本的。” “据媚娘所知,想要把长安城里最重要的信息全部收集起来,一张纸肯定是不够的,至少要有一本普通书的四五页那么多。” “按照这个规模,一份报纸的成本最少也要两文钱,这还能不亏吗?” “媚娘,我不是说印报纸不会亏,而是如果我们做报纸的内容,就不会亏本了。” 李想想起前世的报纸,那是一块钱一张的报纸。 如果算上印刷成本,所有公司都会赔钱。 但事实上,真正亏本的报纸并不多。 你当广告是摆设吗? “王爷,请您原谅我的愚钝,印报纸就已经亏本了,如果再做报纸的内容,那还得赔多少钱?” “这需要人来写文章,需要人去收集信息,需要人去卖,这些都是要钱的。” “当然,如果这份报纸能像王爷所说的那样,控制住舆论,那损失的钱,也是可以接受的。” 武媚娘很清楚舆论的重要性,如果只是因为推广棉花而亏本,以燕王府的财力,还是能够承受得起的。 “先赔钱,然后再想办法赚钱。这样吧,明年三月份就可以种上棉花了,如果想移民,最好今年就开始,否则就太晚了。” “所以这报纸,必须要尽快的建立起来,本王将会亲自担任这份报纸的主编,至于具体的运营,就交给你了,过几天,我们就会推出一份新的报纸,来检验一下效果。” 现在都九月,再等下去就要下雪了。 长安城和朔州之间虽然有水泥路,但是理论上,如果能够将所有人都集中起来的话,迁移的速度会很快。 不过时间已经不多了。 …… 上面一张嘴,下面跑断腿。 这一点,骆宾王深有体会。 好在这件事事关重大,李想倒也不是坐视不理。 “燕王,这份报纸的篇幅有限,若是照你所说,怕是要用很多纸才行。” 李想让骆宾王把朝堂上的大事,东、西两个城市的商人,以及各种小道消息,全部都写在了报纸上,顿时引起轩然大波。 第1410章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 “如果只是谈国事,百姓们未必会感兴趣。你说什么吏部尚书易主,谁某某被陛下封为某州刺史,普通百姓能有多大的兴致? “官府的人,不用看报纸,都能知道!” “所以您这个建议,并不是很好,反而会影响我们报纸的销售。如果报纸卖不出去,那我创办这份报纸的目的,也就无法实现了。” 李想搞这份报纸并不只是为了娱乐。 如果真的是为了让自己开心,那还不如让紫霞姑娘多演几出戏。 “既要严肃,又要幽默,王爷,这份报纸的篇幅太小了,想要做到完美,谈何容易?” 就算是让骆宾王写一篇文章,他也会毫不犹豫地下来。 不过让他来管理一家报社,他还是感觉到了一股巨大的压力。 最重要的是,从来没有人见过报纸,燕王殿下突然想要做这件事,他是一头雾水。 无奈之下,他只能和李想来商量一下。 “这个好办,我们先把报纸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政治,第二部分是商业,第三部分是日常生活中的趣事,第四部分是……” 李想琢磨了一下,还是决定开个外挂,让这份报纸更好卖。 “那就连载吧,等报纸做大了,我们再做两版,比如足球赛,马球,戏剧等等。” “连载?王爷,你是不是又有什么新作品要写了?” 骆宾王眼中精光一闪,立刻将注意力从报纸上移开。 这些年来,论小说话本,放眼整个大唐,恐怕都找不出比李想更好的人了。 “这件事,本王还得好好想想,你先把其他的事情处理好,每一个内容都要找个编辑,到时候再向外征集稿子就行了。” 李想还没想好要写哪一个,所以,他并没有和骆宾王商量。 “这个编辑不难找,我们去观狮山书院请几个老师或者学生过来就行了。不过这份报纸,我也是第一次做,一点经验都没有,三天之后就出来,会不会太仓促了?” “考验你能力的时刻到了!” “……” 燕王府的印刷作坊,即便是深夜,也是灯火通明。 一大早,骆宾王就将第一期的报纸给写好了,然后就去了一趟印刷厂,监督报纸的印刷。 这个时代,可不是电脑排版的时代,你拿着稿子,鼠标一点,立刻就能印出来。 “骆郎君,这份报纸字数太多了,就算是连夜赶工,也不一定能印出五千份,不如先印一千份,到时候再做决定。” 印刷作坊的掌柜戴兰显然对骆宾王张大口要印五千份很不满意。 长安城虽然是一座人口超过百万的大城,但是按照户数来算,也不过十多万户而已,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存货? 戴兰是一个责任心很强的人,他可不想让骆宾王浪费自己的资源。 “那明天上午先印一千份,剩下晚点再印。” 这份报纸虽然叫《大唐日报》,但李想已经和骆宾王打过招呼,三天一版。 这也是为什么骆宾王并不着急今天晚上就能印完的原因。 “好!” 戴兰也没办法,只能继续安排人手,让他们继续准备五千份的报纸。 近几年造纸作坊蓬勃发展,印刷作坊自然不愁纸不够用。 唯一的缺点就是,用活字印刷的话,需要一段时间。 …… 黎明时分,朝阳照常从东方升起。 用过早膳,苏若器照例坐着去大理寺的马车。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 苏若器趴在车厢窗口,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忽然听到一道稚嫩的童音,顿时引起了他的注意。 “停车!” “你卖什么东西?” 苏若器让车夫停下,然后对着小孩喊道。 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叠纸,嘴里还哼着奇怪的曲调,像是在卖什么东西,让苏若器很是好奇。 “郎君,新出了一份《大唐日报》,一文钱,要不要来一份?一文钱一张,光是这张纸,就值一文钱了。” 赵小五本是一个孤儿,在济生堂长大,今天是他在街上卖报纸的第一天。 不过,这些年来,他早就练就了一张脸皮,嘴皮子功夫也是一流的。 而且昨天就有人教过他们如何卖报纸,是以苏若器一开口,立刻就对答如流。 “《大唐日报》?” 苏若器想了想,觉得自己还真没听说过。 “实不相瞒,郎君,这份《大唐日报》,是燕王殿下特意安排的,为的就是让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大唐的时事。” “一文钱一张的报纸,根本就是亏本的生意。” “你看,今天这份报纸上,可是记载了朝廷里的最新动态,还有东西市的各种新闻,就连燕王都亲自写了一篇文章。” 赵小五一字不识。 他完全不知道大唐日报上写的是什么。 不过,这并没有妨碍他把报纸卖给别人。 要知道,东家可是说了,卖出十份报纸,每个人都有一个铜板的奖励,卖得越多,奖励也就越多,没有上限! 赵小五在医馆里呆了这么多年,也没怎么攒过几个铜板,所以,他比任何人都关心这个问题。 但凡有点成就的人,都不会留在济病坊。 这里的人不可能永远收留他们,像赵小五这样十岁的孩子,最多只能在里面再吃两年稀饭,剩下的一切,都要靠自己。 毕竟,济病坊是朝廷开的,虽然是慈善机构,可也不能养人一辈子。 “燕王有什么新的计划吗?” 苏若器听到这话,两眼放光。 “给我来一个,不,给我来五个!” 苏若器看着赵小二手里拿着的《大唐日报》,顿时来了兴致。 区区几个铜板,他还真的没有放在心上。 但是,这本书上,却是燕王的最新杰作,引起了他的注意。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买份报纸,泡一壶龙井,好好看看。 至于额外买来的那几份,则是去送给同僚和上司。 这东西,虽然看起来一文不值,但却是最合适的,可以让人欠下一个人情。 毕竟,就算这份报纸只有一张纸,但好歹也是一本书吧? 这样的礼物,比什么甜点都要好。 第1411章郭得刚:燕王又出新作了? “五份?” 赵小五大喜过望,连忙从怀里掏出五份《大唐日报》,递给苏若器。 “郎君,请收好!《大唐日报》现在是每三天出一次,如果你感兴趣的话,等下次出了,我再给你送过去,你只需要告诉我地址就可以了。” 一次买了五份,赵小二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位大主顾。 如果能把这位大客户变成自己的固定客户,那自己就能每天卖出更多的报纸,拿到更多的奖金。 那岂不是说,等他十二岁了,就能在济病坊附近买个小院了? “好啊,前面那条巷子里的苏府,就是我家。如果我觉得不错的话,那就多订一些。” 苏若器一听赵小二说能送到,自然是高兴的不得了。 至于赵小二能从中捞到什么好处,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嗯,放心吧,燕王府的东西,绝对是最好的,郎君绝对会喜欢。” 赵小二一边走,一边吆喝着。 “卖报了!卖报了!燕王殿下的新作品出来了!” …… 五合居之中,郭得刚正在说书。 但最近也没啥新鲜事儿了,于是又把《笑傲江湖》给搬了出来。 还好,这时候的观众并不挑剔,虽然很多人都听过这个故事,但郭得刚说出来,却是另一种感觉。 这种节奏感,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模仿出来的。 “师父,你看,徒儿找到宝贝了。” 郭运彭趁着郭得刚休息的时候,急匆匆的跑了过来,将一张新的纸递给了林逸。 “什么好事,就不能晚点再说吗?” 郭得刚疑惑的看了郭运彭一眼。 自己这个徒弟,向来都是乖巧懂事的,今天怎么回事? 这么急性子,可不是说书的料。 “好像是燕王出了一本大作,你看,就在上面。” “运彭,我知道你喜欢诗词歌赋,我们说书,还是要懂点诗词的。不过,你要知道,诗也好,词也好,都不能成为我们说书的题材,这一点,你可别搞错了。” “燕王殿下的诗词造诣,冠绝长安城,少有人能出其右,不过,如果你有空的话,不妨去看一看《三国演义》,看一看《白蛇传》,看一看《笑傲江湖》,这样对你说书的能力,也有很大的帮助。” 郭得刚一听,顿时就不乐意了。 郭运彭手中拿着的,只是一张纸,上面写着的字并不多。 所以,郭运彭所说的新作,应该就是一首诗,或者是几首诗。 不过,再好的诗,也不可能改编成说书的内容。 总不能在这首诗的后面,再加上一堆故事吧? “师父,我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诗集了。这一次,我无意中在《大唐日报》上看到了燕王殿下的最新作品,所以,我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诉你了。” 郭运彭一看师父误会了,连忙解释。 他当然不会有怨气。 现在的师徒关系,和后世完全不同。 说句不好听的,拜了师父为师,那就等于是认了半个爹,被人打,被人骂,就算是告到官府,也是他吃亏。 “咦!只是一张纸而已,怎么可能有说书?” 郭得刚用一种看白痴的目光看着郭运彭,这让他很不爽。 不过,当郭运彭说起《大唐日报》的时候,他却是来了兴趣。 郭得刚接过了报纸,仔细的看了起来。 “朝廷将安西都护府设在交河城。” “秋粮大丰收,江南道各郡粮仓,都是满满的。” “糖价渐降,长安百姓笑逐颜开。” “观狮山书院第二期医馆,正式启用。” “下个月,大唐皇家军校正式成立。” 郭得刚看着这上面的内容,眼睛都直了。 很明显,郭运彭口中所说的,应该就是燕王的新作品了。 虽然署名是“罗贯中”,跟《三国演义》里的名字一样,但是所有人都知道,罗贯中是燕王的一个马甲。 就连《笑傲江湖》,也是以罗贯中为笔名的。 “……说起来,女娲娘娘炼石补天,在大荒山上炼制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巨石,高十二丈,宽二十四丈。娲皇用了三万六千五百枚,只有一枚留在了青埂峰上。谁知道,这块石头经过淬炼之后,竟然有了灵性,可以随意的移动……” 郭得刚全神贯注地看着李想的新作《红楼梦》,根本没有注意到有人在催促他说书。 “咳咳!” 刘旺也发现了这一点,他走到郭得刚的身边,轻轻的咳嗽了一下。 郭得刚却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至于郭运彭,则是一脸的尴尬,看了看自己的掌柜,又看了看自己的师父,有些不知所措。 “刘掌柜,老郭这是怎么了?把我们晾在这里?” “是啊,这么漂亮的一封信,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快点,刚才还在讨论五岳剑派的比试呢,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听着众人的催促,刘旺只能抱拳道歉。 说完,他一巴掌拍在了郭得刚的肩膀上,“老郭,这是什么?能不能让我看看?” “啊?” 郭得刚看着刘旺和郭运彭,一脸的茫然。 看得出来,他是真的看进去了。 不过,他也不傻,很快就反应过来。 “运彭,说书这种东西,练的再好,也比不上在擂台上说出来的更有效果,我倒要看看,你这几天练得如何了,下半段,你来说。” 郭运彭先是一愣,随即又兴奋起来,颤颤巍巍地走到了台上。 自己已经出师了? 这是不是太突然了? …… “陛下,今天长安城出了一份名为《大唐日报》的报纸,据说是燕王殿下的手笔。” 宣政殿,张阿难将手中的《大唐日报》递到了李世民的面前。 报纸这东西,还真是新鲜。 但上面记载的却是一些朝廷大事,这就不得不让百骑司提高警惕了。 如果不是燕王府的人弄出来的,恐怕早就被封杀了。 “咦?想儿又弄出什么新东西了?” 李世民看着桌子上的报纸,眼中闪过一丝好奇之色。 “从今早开始,长安城里所有铺子里,都有卖《大唐日报》的,很多孩子都在叫卖报纸。现在长安城里,谁不知道燕王出了新东西?” 第1412章长漂秀才,给报纸写文章赚银子 张阿难感觉自己这段时间有点忙了。 或者说,自从李想回到长安城后,他的生活就变得无比繁忙。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新的事情发生,而这一切,都要向李世民汇报。 天知道李世民什么时候就能看到这些东西。 “这份报纸上写的是朝政,虽然有些敏感,但也不是什么机密,朕相信他会处理好的。” 李世民扫了一眼,发现里面并没有什么机密,这才放下心来。 看来,李想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文铭是江南道一个落魄的书生。 从武德年间开始,就一直在为科举而奋斗,到现在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当年那个英俊潇洒的少年,都已经三十多岁,还没有考取功名的迹象。 当初离家时,他可是发过誓,不考上进士就不回家的。 然而…… 文铭在长安城中漂泊了这么多年,却是一事无成。 用后世的话说,文铭就是“长漂”了。 他住在一间廉价的出租屋里,给人写信,当老师,赚点零花钱。 事实上,在长安城里,想要找到一份工作,并不是一件难事。 每一家工坊都在招人,而且开出的工资也是不菲。 当然,这种体力活,文铭是绝对不会干的。 他辛辛苦苦学习了这么多年,可不是来给人做苦工的。 “文铭,这是你的稿费。” 上官仪的马车在文铭租住的地方停了下来,推门而入,只见文铭正抱着一本书,摇头晃脑。 要说起来,这文铭还真算得上是个有骨气的读书人。 他跟上官仪,都是同一届的秀才,关系还算不错。 如果他的脸皮足够厚,完全可以靠着上官仪,在燕王府混个一官半职,可惜,他始终拉不下这个脸。 当然,也多亏了上官仪的帮助,他才能在长安城中漂泊这么多年,否则的话,他早就无家可归了。 这次骆宾王负责《大唐日报》的策划工作,想要招揽一些作家,上官仪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机会,所以就推荐文铭过来。 竞争还是很激烈的。 原因无他,因为这个位置很轻松。 至少比起在作坊里给人打工要轻松得多。 光是这一点,就足以吸引无数读书人前来投稿。 “游韶,真是不好意思,让你百忙中抽空过来了。” 文铭从上官仪手中接过钱袋,却被手上的沉甸甸的感觉吓了一跳。 他终于不是以前那种饥一顿饱一顿的书生了。 然而,上官仪何等精明,见文铭脸色大变,哪里还不明白他的心思。 “文铭,稿费是骆宾王自己定的,多少钱都不关我的事。稿费的事情,你可以问他。” 说实话,上官仪自己都觉得有些奇怪,一篇文章,竟然有五百文的稿费。 那份《大唐日报》,一文钱一份,已经很便宜了。 现在又是按销量给作者发稿费,这就更贵了。 难道骆宾王就不怕赔得太多,把《大唐日报》给毁了? 上官仪晃了晃脑袋,压下心中的疑惑。 “游韶,无论如何,我都要谢谢你了。我算是看出来了,整个长安城里,比我文笔更好的人有很多,像我这样有才华的人,也有不少,多亏了你,我才有机会成为《大唐日报》的特约撰稿人。” “而且,我对这份工作很满意,如果每一次都能发表一篇文章,那我就心满意足了。” 文铭现在已经不指望自己能考上了。 换做任何一个人,在高考失败了几次之后,恐怕也没有继续坚持下去的勇气了。 文铭留在长安城,并不是想要考取功名,而是觉得无颜面对自己的父母。 “最重要的是,你的故事很好,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会把那些故事写成这样,而且,还得到了燕王的夸奖。” 文铭在《大唐日报》上发表的那篇文章,就像是民间故事一样,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虽然这个故事看起来有些俗气,但对于《大唐日报》的受众来说,却是非常讨喜的。 “不管这个故事有多么的精彩,但是,我却必须要感谢你给了我这样的机会,否则的话,我就是天天写,也不会有人愿意看。” 这个时代,出书基本上都是作者自己掏钱,稿费什么的根本就不存在,大家出书,也不是冲着稿费来的。 当然,像文铭这样的读书人,表面上是不好意思谈钱的,但实际上,他很需要钱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 “好好努力,现在是三天一期,过不了多久,说不定就会变成一天一期,到时候你可要忙了。” 上官仪给了文铭一笔稿费,又寒暄了几句,这才告辞离去。 身为燕王府功曹,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 …… 长孙府。 “父亲,这是燕王府的《大唐日报》,听说今天已经卖出去了几千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长孙冲对于燕王府的事情,一直都非常关心,而且,这份报纸的发行,还在长安城之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不知道才是怪事。 “这份报纸我看过了,里面的内容虽然杂乱无章,但还是有不少人愿意看的。不过,有一件事我想不通,一文钱一份,根本赚不到钱,李想为什么要这么做?” 长孙无忌虽是一代奇才,但终究不是穿越者。 对报纸的力量还不太了解。 特别是在没有网络,没有电视,没有广播的情况下,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这东西的威力。 这个时代书很贵。 虽然近十年来,书籍的价格已经降了很多,但也不是一般人能买到的。 一本普通的书,贵的要十几两银子,最便宜也要几百个铜板,普通人怎么可能买的起? 当然,目前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正致力于对造纸工艺的进一步改良,降低造纸难度,拓宽造纸原料的选择面,未来纸料的成本可望进一步降低。 不过,再怎么便宜,书也是很有价值的东西。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这曲江书院倒是学得挺快的,我听杜荷说,曲江书院正在准备推出一份报纸。” “不如我们和郑家谈一谈,在渭水书院也办一份报纸?我已经让人做了一个简单的计算,如果销量不是太大的话,一家报纸也不会亏多少钱。” 第1413章寒门学子的春天到了? 长孙冲虽然不知道李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他还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弄一份这样的报纸。 如果李想能搞出什么名堂来,他也能跟着沾光。 这是他的经验之谈。 “你终于长大了。这倒是个好主意,燕王弄出一份《大唐日报》,肯定是有什么打算,不过我们也不用太过担心,既然他做了一份报纸,那我们就做一份《长安晚报》,同样三天一版,不管燕王有什么目的,我们也都不会吃亏。” 长孙无忌一脸的欣慰。 长孙冲的提议虽然不是什么好主意,但是在这个时候,却是最合适的。 如果等到一切都弄清楚了再开始,那可就来不及了。 “父亲,我这就让人去办。听说《大唐日报》请了很多穷书生来当专栏作家,如果我们再不去的话,说不定好苗子就被人挑走了。” 长孙冲看来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短短一天的时间,就打探到了不少的消息。 “放手去做。有什么不懂的,尽管跟我说!” …… 观狮山书院不远处的一座小院里,上书“大唐日报”,正是最近在长安城里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唐日报》出版的地方。 这几天,骆宾王一直在这里。 不管怎么说,他现在的教谕工作,平日里也是敷衍了事。 虽然,李想对小玉米的教育非常重视,但却从来没有强迫过她。 “王爷,这样写一篇文章,原本要一两页才能写完的,现在却要改成一页,甚至两页。” 骆宾王看着李想手里拿着一本《大唐日报》,发表着自己的看法,脸上满是疑惑之色。 “没关系,等纸张、印刷成本降下来后,我们再多弄几张。现在只有一页纸,将来会有两页、三页、甚至更多的纸。不过,白话文还是要普及的。” “当然,我觉得大家都需要时间来接受,你可以参考《三国演义》、《笑傲江湖》等。” 想要办一份报纸,就离不开白话文。 一般人就算是识字,也看不懂文言文。 就像是后世的华夏人,人人都能识字一样,但光是《论语》,就足以让无数人望而止步。 如果《大唐日报》上的文章都是这样的话,就算一开始大家都是图个新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销量也会越来越少。 李想并不想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如果仅仅是《三国演义》的水准,那还说得过去。不过,王爷说的像是日常说话一样,实在是太占篇幅了。” “给你一个过渡的时间,两个月后,除了朝廷的公文之外,所有的文章都要通俗易懂,那些只认得一千多个普通文字的伙计们,也能看得懂,而不是只有一群读书人看得懂。” 对于《大唐日报》的开局,李想还是很满意的。 虽然销量还没破万,这要是放在后世,绝对是扑街扑街的节奏。 如果一家报纸的销量不超过十万份,那就亏大了。 当然,不包括学术类的。 “这个,王爷,您可要想清楚了?” 骆宾王见李想真要将报纸改成白话文,也慌了神。 这样的转变,又有多少读书人能接受? 不过,李想可不会在意那些读书人看不看得上眼,他只想让大部分人都能接受。 “我已经想好了。如果有人不服,那就换一个人,咱们的报纸,要的就是数量,曲高和寡,有什么意思?” …… 文铭忽然发现,他们这些读书人似乎变得更受欢迎了。 接下来的几天,有几个穷困潦倒的读书人,来找他打听。 “文兄,你真的能赚钱吗?” 如家客栈中,朱智看向文铭的目光充满了期待。 朱智也是江南道的一个落魄书生,比文铭还要惨。 他甚至没有足够的钱租房子,只能睡在如家客栈的一个大通铺里,里面住着七八个人。 而今天早上,竟然有人向他提出了约稿,这让他兴奋不已。 因为就在昨天下午,文铭拿到了稿费,请了几个平日里关系不错的书生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 所以朱智对约稿的事情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 原本他还有些羡慕,没想到第二天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朱智,《大唐日报》是这样写的,但长安晚报不是燕王府开的,所以我也不知道稿费是怎么算的。不过有《大唐日报》做对比,长安晚报的掌柜应该不会这么小气。” 文铭有些惊讶,这才几天的时间,现在又出现了《长安晚报》。 听说《曲江日报》也在招人。 报纸什么时候这么火了? 这是不是代表着自己这些寒门学子的春天就要到来了? 苍天有眼啊! 这几天,郭得刚可是急坏了! 每天早上起来,他都会让郭运彭去打听一下最新一期的《大唐日报》。 虽然早就知道《大唐日报》每隔三天就会出版一次,但他依然在期待着会有什么惊喜。 虽然他只看了《红楼梦》的前两章,但他已经有了一种感觉。 当然,因为前面的内容比较枯燥,所以《红楼梦》并不像《三国演义》、《白蛇传》那样,一开始就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可是郭得刚是谁? 他看得出来,这本书有多好。 这要是放在前世,绝对是顶级编辑。 来说书,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师父,第三期《大唐日报》到了。” 就在郭得刚忐忑不安的吃着早餐的时候,郭运彭终于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快,让我瞧瞧。” 郭得刚一把抢过报纸,看了起来。 郭得刚看了一眼,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好在今天的报纸上还有《红楼梦》。 李想的《红楼梦》,因为篇幅的关系,每次只有一回。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这本书恐怕要到明年才能连载完。 还好,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连载,所以也就没多想,看完之后,只是看到最后那句“预知下回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心中不免有些不爽。 “师父,你今天还要去五合居说书吗?” 郭运彭看着自己的师父目不转睛的看着报纸,有些犹豫的问道。 第1414章红楼梦只能一期一回 其实,这份报纸一共就这么大,哪怕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也用不了一刻钟。 不过郭得刚看书的方式,跟别人不一样,他在想,该怎么说。 所以,每一章回,他都要花上好几倍的时间。 这一看,就是一上午。 上一次,郭运彭看到这一幕,就忍不住问了起来。 毕竟,五合居的说书先生,每天说书的时间都是固定的。 刘旺可以同意改时间,但宾客们却不能同意。 上一次,郭得刚也是让郭运彭去救场的。 这一次,郭运彭是真的希望自己的师父能够再一次的让自己救场。 他宁愿多救几次。 “你先去,如果我忙完了,我会过去的,如果我不去的话,就你上。” 郭得刚也知道郭运彭的心情,可也不在意。 他膝下无子,郭运彭的父母早就去世了,所以郭得刚是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接班人来培养。 说书先生虽然地位不高,但只要讲的好,也能过的比普通人要好。 起码不需要风吹日晒,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人羡慕了。 “好,师父,您慢慢看。您放心,我已经吩咐过那个卖报纸的书童,如果有新的报纸,一定会第一时间送到我们府上,绝对不会打扰到您看《红楼梦》的。” 郭运彭怕郭得刚反悔,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 燕王府内,李想的身边,正围着一群莺莺燕燕。 “王爷,后面的呢,我还可以接着抄。” 武媚娘揉了揉有些酸痛的手腕,看向李想,眼中满是期待之色。 李想亲自口述《红楼梦》,让武媚娘抄写。 论写字速度和美感,李想和武媚娘比起来,简直就不值一提。 “是啊,王爷,虽然《大唐日报》每隔三天出一期,但我们的《红楼梦》根本就不用等那么久,您完全可以先把这本书写好,然后再在报纸上连载。” 段嫣然也被李想这突如其来的一句结束语弄得心烦意乱。 每一次都是在关键时刻被打断,这让她如何受得了? “二哥,虽然我觉得这个故事不如《白蛇传》好看,但大家都很喜欢,你没必要卖关子吧?” 一旁的小兕子也是怂恿道。 在她们的带领下,雪晴和梅川惠子也纷纷开口。 特别是顾芳芳,她就像是没把自己当外人一样,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 这丫头来长安已经有一段时间,却从来没说过要回家,这让很多人都觉得,李想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我李想对天发誓。 李想的目光,偶尔会落在顾芳芳那一双修长的大腿上,但却并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反倒是这丫头,每天都想着撬李想的墙角! “连载,可不是随便写一本就行的。照你这么说,那我也不用搞什么《红楼梦》了,直接把《三国演义》和《白蛇传》分成几个章节,一章一章地连载好了!” 李想的态度,比平时要坚决得多。 大唐日报就是因为《红楼梦》才火起来的,这要是提前出书,那还连载个屁啊? “燕王,如果你不想一口气更完的话,那也是可以的。多更几章应该不会影响到《大唐日报》的连载。” 一旁的顾芳芳打起了新的主意。 但这次,李想却是铁了心要让长安城的人兴奋起来,为《红楼梦》,为《大唐日报》造势。 “王爷,大唐日报三天一期,是不是有些名不副实,能不能每天都出一期?” 武媚娘的提议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归根结底,她还是希望李想多写一些。 “不急,明天再说。” 武媚娘:??? …… 观狮山书院。 许敬宗拿出大唐日报的最新一期报纸,仔细揣摩李想的意图。 “许参军,这份《大唐日报》,其实就是一本用来收集各种消息的小册子,既然燕王殿下如此重视,那么,我们书院也可以做一份。” “当然,燕王府已经有《大唐日报》了,再做一份同样的报纸也没什么意思,说不定还会惹得王爷不高兴。不过,如果我们出一份专为书院学子,为天下士子准备的报纸,不知是否正合燕王的心意?” 刘涵现在就像是许敬宗的秘书,天天和许敬宗在一起。 当然,这样做也不是白费功夫。 尤其是跟着许敬宗这种老油条。 在他们看来,刘涵混在观狮山书院这一届中,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给书院学生看的?那么,他们会不会买?再说了,这样的报纸,怎么写?总不能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吧?” 许敬宗不是没想过刘涵的这个念头。 不过,思来想去,他还是不太满意。 既然要跟风,那就得把握住节奏,万一拍错了马屁,那还不如不拍呢。 “许参军,这份报纸的门槛可以稍微高一些,《大唐日报》主要刊登朝政大事,市井消息,商业消息,连载连载,那我们就换一种方式,把书院各院学生和教谕们的研究成果刊登出来,与大唐日报并不冲突。” 刘涵在提出这个提议之前,就已经想好了。 所以许敬宗一问,他立刻就能接上话来。 “这样倒是避免了,但也只有一些学生会买这种报纸,谁会对这种报纸感兴趣?也不可能每天都印一堆报纸,然后无人问津。而且这些东西,也不是天天都能弄到的。” “这很容易,我们可以把报纸和别的东西联系在一起。比如户部现在招人,不是要到观狮山书院参加算术考试吗,还有各大工坊的工匠等级考核,都是由我们书院的教谕出题的。” “那我们为什么不制定一个规则,出题一部分的内容在报纸上,让他们买我们的报纸呢?” 许敬宗听了刘涵的话,眼睛都亮了起来。 虽然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是效果却是非常好的。 “刘涵,这倒是个好办法,书院的报刊,就由你来办。这样,你先做个计划,我抽空向燕王复命。” 第1415章长孙冲:亏死那个李想 长孙冲与郑海正在谈论着《长安晚报》。 “长孙兄弟,我已经让人查过了,最近一期的《大唐日报》,虽然在长安城里已经售出了上万份,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事情。” “是吗?怎么说?” 长孙冲听说了这件事情,想着自己家的《长安晚报》只印了一千份,还没卖完,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 现在听郑海这么一说,顿时来了兴趣。 “《大唐日报》一文钱一份,算上纸张、印刷、作者和报童的报酬,长安城里一份报纸最少也要亏两个铜板。这两个铜板看似不多,但积少成多,也是一笔很大的数字。” “两个铜板?这个损失和长安晚报差不多,但他们的销量是我们的十倍以上,亏损的数量是我们的十倍。” 长孙冲终于找到了一个让他高兴的理由。 “呵呵,这也就是长安城而已,听说燕王府还派人把《大唐日报》送到了关中道、洛阳等地。每一份报纸,光是运费就需要两文钱以上。” 郑海根本看不清李想在做什么。 他虽然支持渭水书院跟着走,但也不会全力投入的。 “这个李想,是不是太有钱了?这么亏本的卖报纸,能有什么用?难不成他还想趁机图谋什么?” 长孙冲也是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李想在做什么。 “不知道,不过这份报纸是公开发行的,他想要做什么,大家都能看得出来,我们还是静观其变吧。” …… 这段时间,天香阁有了新的变化。 不知是哪位姑娘想出来的主意,还是妈妈想出来的办法,大唐日报在天香阁里到处都摆着。 这份报纸一文钱一份,天香阁每次都会买上几百份,放在桌子上,也花不了多少钱。 不过,也有不少来这里消遣的客人,偶尔也会拿起来看一看。 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在天香阁多待一段时间了。 像青楼这样的地方,倒不是怕呆久了,而是怕一个人都没有。 只要你还在这,他们就会想办法让你花钱。 “小姐,这里有一份最新出版的《大唐日报》,刚刚送到。” 小茜将一张报纸递到淼淼的面前。 小茜虽然识字,但也不可能看得懂报纸上的内容。 于是,每一次,都是她缠着小姐讲。 淼淼对于有人跟她一起分享,还是很高兴的。 “如海托妹夫引荐。” 淼淼什么都没有看,只是将最近一章的《红楼梦》翻了出来,然后看的津津有味。 “哎呦,你就别走来走去的,看的我头晕。” “小姐,这一章讲的是什么呀?林黛玉怎么了?” 小茜一直在淼淼的身边转来转去,现在淼淼不说话了,她立刻就开口问道。 “这个以后再说吧,这个章节比前面几个好多了,好像还有很多铺垫,我感觉这是要进入正题了,你先别急,等我看完了再告诉你。” 淼淼没有理会小茜期待的目光,自顾自地看起了报纸来。 长安城之中,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反应。 很显然,李想这一招,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燕王府不远的石家村内,一群人正聚在一起,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 “石明,来得好,快把这份《大唐日报》念给大家听听,看看有没有你阿耶说的那么准。” 石富见隔壁石养之子石明走来,赶紧请他在正中坐下。 石明是观狮山书院的一员,在石家村也算得上是个人物。 “大郎,既然大家都很好奇,那你就再念一遍,看看我有没有骗他们。” 石养看着自己最得意的儿子,也是一脸的自豪。 哪怕石富摆明了不信任他,他也不在意。 在村子里,只要儿子争气,做父亲的做什么都会扬眉吐气。 石明虽然只有十来岁,却已经有了成熟稳重的气质,丝毫不惧。 “来了来了!” 石富接过旁边邻居递来的一份报纸,递到石明面前。 石明接过报纸,看了起来。 “去年燕王殿下在长安城种出了南洋水稻,一年可以种两次,陛下和朝中大臣们都很重视,将南洋水稻推广到了江南道和山南道。” “为了推广南洋水稻,朝廷不惜重金,将云中都督府的大批突厥人迁往江南,还把关中道上的许多百姓都迁往了南方。” “石明,这件事我们也听说过,可这件事已经过去一年了吧?” 石富等了一会,见石明迟迟不出来,忍不住出声打断道。 “石富叔,稍安勿躁。这篇文章才刚开头。据我所知,这是长达两千多字的长文,乃是燕王府王管事亲手所著,而我,不过才刚刚开始读而已。” 石富一听,脸色顿时变得尴尬起来,“那……那你说吧,我们洗耳恭听。” “长安城外面有个叫石家村的村子,前些年,石家村在长安城外可是出了名的光棍村,很多年轻人找不到老婆,因为他们穷,没人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穷得叮当响的人。” “这种状况,从几年前开始有了改变,尤其是燕王殿下发明了稻鱼养殖技术后,石家村便成了长安城外有名的富庶之地。不过,这也是相对而言的。我们只是过上了不饿肚子的生活,而这显然还不足以使我们的生活更上一层楼。” “这个时候,朝廷又发布了一条新的移民政策,不仅解决了这些人在旅途中的开销,还许诺每人可以得到一百亩永业田,并免费赠送南洋水稻种子。” “甚至,观狮山书院还派出了许多学生,与他们一起前往移民区,生怕没人能种出这种新的水稻。石家村的石良、石连,都是普通的移民,现在已经有了几十亩地了。” 说到这里,石明忍不住顿了顿,看向其他人。 很显然,这篇文章,已经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谁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能上报纸。 他怎么也没想到,石良和他的两个儿子,竟然会出现在报纸上。 难道要名垂青史? 这让很多原本不打算搬迁的人,都有些后悔了。 第1416章大唐日报头条,树挪死人挪活 “石良、石连兄弟二人去了山南道襄州的襄阳县,襄阳县距离长安城并不远。” “从陆路到汉中,再乘船过去,也就是几天的时间。” “在下有幸随燕王视察水稻种植之事,在襄阳县外遇到了石家村的兄弟二人。” “当时,他们种植的南洋水稻已经有六十多亩。” 那么可能有人要问了,朝廷不是一人百亩永业田吗?怎么只有六十亩地?” “朝廷向来言出必行,绝不会欺瞒百姓。” “原来,这位石良兄弟,就是因为人手不足,才先种了六十亩地,就算是六十亩地,到了夏收季节,也有一万多斤的产量了。” “石良兄弟直接把自己家的水稻卖了大半,又雇了个佣人帮着犁地,一次就种下了110多亩地……” 石明念得很慢,足足念了十五分钟,才将《树挪死,人挪活》这篇文章念完。 “所以,我说的是真的吧?石良,石连,这下发达了,我早就说过,移民是个好机会,但很多人都不听。要不是家里只有我一个男丁,三代单传,我也跟着去了。一百亩良田,抵得上三十年的苦役了。” 石养看着所有人都在为儿子朗读报纸而欢呼,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 虽然他对石良兄弟有些羡慕,但更多的是高兴。 “不是吧?石良给我们送来了信,并没有说买了奴隶。” 石富又是兴奋,又是难以置信。 自己这个连老婆都找不到的弟弟,竟然有奴隶了? 这一幕,想想都刺激。 “《大唐日报》是由永平公主老师钦点,由燕王殿下亲自操办,还能有假?上面写了石良石连买奴隶,就一定买了,再说了,你没听说吗,这一次夏收的粮食有一万多斤,这些钱,足够买两个老婆了。说不定现在每天晚上都能抱着美人睡觉。” 石养在石家村中,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之辈,见此良机,自然要表现一番。 而且,石良兄弟二人的移民,也是他出了力的。 “喂,石养,一会你就不用回去了,石明今天正好回来,我宰了一只阉鸡,咱们好好喝上一顿。” 到了这个时候,石富心里已经有数了。 看来,这两个弟弟,真的是发达了。 看来,自己的祖坟,是要冒烟了。 …… 大明宫。 长孙皇后从婢女手中接过那份《大唐日报》,习惯性的看向了报纸的右下角。 咦? 长孙皇后觉得自己拿错了。 翻到另一页。 是《大唐日报》啊。 可是今天这是什么情况? 《红楼梦》呢? 为什么写南洋水稻? 说好的一次更一章呢? “姐姐,你有没有看《大唐日报》?” 韦贵妃趁着长孙皇后愣神的功夫,已经到了含凉殿内。 “我也是刚拿到的,怎么了?” 长孙皇后不愧是一宫之主,方才明明还一脸茫然,现在却一点异样都没有了。 “燕王殿下在《大唐日报》上连载的《红楼梦》,原本应该是一次一章的,不过今天报纸上没有,我想知道这本书是不是不写了,或者是出了什么事,所以才来问你的。” 韦贵妃虽然有些着急,但说起话来却很是沉稳。 “那好吧,我也发现《红楼梦》不见了,刚要看看。” 像《大唐日报》这样的新事物,出现在长安城里,皇宫里的权贵们自然是第一时间得到了一份。 一开始,所有人都没抱太大的兴趣。 但是,当他们把所有的内容都看完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朝政之事,她们也听说过不少,自然不会引起她们的注意。 最让人惊讶的,还是连载《红楼梦》。 事实上,第一章、第二章,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 因为那时候剧情还没完全展开,大部分都是在铺垫,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关注。 但再过几章,情况就不同了。 很显然,这一次的主角,与之前的主角完全不同。 以前的书里,很少有关于女人的。 大明宫里,不需要任何人去宣传,就有一群妃子,成了《红楼梦》的忠实读者。 包括长孙皇后在内的所有人。 追更这种事情,当年也不是只有程咬金才能干得出来。 “母后,您的意思是,今天报纸上没有《红楼梦》?” 长孙皇后、韦贵妃等人正说着话,却被小兕子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 “是啊,你是燕王府的常客,应该知道些什么吧?” 长孙皇后这才意识到,自己忽略了身边的兕子,顿时有些后悔。 大明宫中,除了李世民、张阿难外,还有谁比李治与兕子更了解燕王府? “每一次,二哥给我讲这个故事,我都会在场。前两天,他把最新的故事说了一遍,但后来又安排人推迟更新了,说这是为了给别的文章腾出空间。” 听到这句话,所有人都放下心来。 只是这次没有连载,下一次还是会继续。 幸好没有太监。 好吧,虽然他们不知道太监是什么意思。 “《大唐日报》上刊登的那篇文章虽然也很精彩,但都是关于移民的事情,这想儿,真让人捉摸不透。” 就连长孙皇后都忍不住埋怨起来。 这些小故事,怎么可能比得上红楼梦里的故事精彩?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听二哥说,好像是关于种植棉花的。” 兕子毕竟还小,听不懂太多。 “是关于种植棉花的?” 长孙皇后闻言一怔。 她可不认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事实上,对于棉花的种植,很多贵族都很感兴趣,甚至有王公贵族试图说服李世民,让他在关中道多种棉花。 可是燕王府却是一直没有动静,这就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谁也没想到,《大唐日报》上,竟然还藏着李想的伏笔。 如果不是兕子的话,谁也不会想到这一点。 不过,长孙皇后还是想不明白,这份报纸,怎么会跟种植棉花有关? 想儿的行事风格,还是和以前一样,让人捉摸不透。 “姐姐,既然燕王殿下已经将最新的一章说完了,那么,要不要让人把这一章的内容抄录一份,一想到要等上几天,我就寝食难安。” 韦贵妃虽然有些意外,但她现在更在意的是《红楼梦》。 第1417章李世民:哪个贵族会离开关中? “这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如果能多看几章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韦贵妃此时的心情,长孙皇后是非常明白的。 李想的《红楼梦》,才刚刚进入高潮,后面就没有了! 这还不把人逼疯? “母后,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我这就去二哥那里,一定能拿到最新的稿子。” 兕子自告奋勇,将这件事揽了下来。 燕王府对兕子来说,就像是回家一样。 “好,这件事就拜托你了!” 长孙皇后亦是微微一笑,对于儿子的天赋,也是佩服不已。 随便写本书,就能那么精彩。 整个长安城,都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阿义看着手中的《大唐日报》,心中充满了喜悦。 身为突厥贵族,阿义看报纸、看账本都很在行。 “头儿,上个月来我们这里买石头的,比去年还多,这是我们这几年来,第一次比碎石卖得更好。” 阿少古笑眯眯的把工坊里的情况说了一遍。 阿少古是阿义最忠诚的奴仆,他的命运和阿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阿义花了大价钱,想要借着大明宫的建设大赚一笔,却没想到,水泥的出现,给了他很大的打击。 好在后来大唐要修建水泥路,需要大量的石料,而阿义的工坊也及时的调整了一下方向,将重心放在了碎石上,这才让他们重新振作了起来。 不过,碎石的利润肯定不是条石能比的,再加上又不是只有他们一家能做碎石生意,所以这些年,他们的日子只能说还算过得去。 但是,自从大唐开始建造纪念碑之后,事情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几乎不用水泥,而是用各种石头。 阿义的作坊,简直就赚翻了。 “阿少古,你先别急着高兴,这几个月朝廷正在修建碑亭及周边建筑,所以石材订单很多,以后可不会再有这种好事了。” 阿义虽然心情很好,但是嘴上还是很谦虚的。 不过,这话却是实话。 李想用了大量的石头,来保护石碑千年不坏,而大唐皇家军校,则是用钢筋水泥砌成,连石头都没有用。 “话是这么说,但做了这笔买卖之后,至少长安城内不少人都能看出来,条石比水泥,也有其自身的优势。这几天,来买石头的商人,明显比以前多了不少。” “是啊,还好当初我没有去找燕王府的麻烦,要不然也不会像现在这般安逸。我现在明白了,在这长安城里,你可以得罪任何人,但绝对不能得罪燕王,这等于是得罪了钱。” “是啊,听说去年云中都督府迁往江南道的族人,现在过得挺好的。我看了一份《大唐日报》,上面说豫章县的兄弟过得很好。” 《大唐日报》已经连续报道了好几天江南道、山南道移民们的幸福生活,每一位看过这份报纸的人,都不会错过。 “是啊,我听说,这一次的迁移计划,也是有效的,希望草原上的人,能够把握住这个机会。” …… “启禀陛下,燕王觐见!” 宣政殿上,李世民还在批阅奏章,张阿难迟疑了一下道。 “是吗?他终于肯进宫来看朕了。” 李世民忽然想起,最近朝堂上,经常有人提议,让他在关中种植棉花,李想今天来找他,恐怕就是为了这个。 不过,他对李想的提议,还是很感兴趣的。 “请进来!” 经过数年的修建,大明宫终于建成了。 因为采用了很多现代的建筑手法,所以这座宫殿看起来跟旁边的太极殿有很大的不同,气势十足。 好在,李想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入皇宫了,所以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李想被小太监带到宣政殿时,李世民正在低头批阅奏章,似乎没看到李想一样。 噗! 又来了! 不过,李想并不在意。 站在原地等了片刻。 “告诉朕,你今日来,所为何事?” 大约一刻钟之后,李世民放下毛笔,活动了一下筋骨。 “儿臣这次来,是为了草原的长治久安。” 李想一开口,就大言不惭,吓得张阿难打了个寒颤。 什么时候,燕王的话,变得如此的不靠谱了? 当着陛下的面,你怎么能这么说? “这事情岂是儿戏?” 李世民深深的看了李想一眼,沉声说道。 草原的长治久安,是每一个中原王朝都梦寐以求的事情,很多大臣都在这个问题上出谋划策,包括李想,都曾经告诉过他草原上的战略。 李世民显然不会因为李想的一句话而兴奋。 “干爹,儿臣不过是有几分见解罢了。” “那朕就先听听你的意思,朕倒要看看,你所谓的长久之计,究竟有何不同之处。” 虽然李世民并不在意,但他还是希望李想能给他一个不同的建议。 李想一向都能给人惊喜,如果这次也能给他一个惊喜,那就再好不过了。 “预计这个月内,大唐纪念碑的建设将会有一个雏形,儿臣认为,有功之人的封赏,陛下可以提前考虑。” “怎么,难道是朕亏待了那些有功之臣?” 李世民虽然不知道李想为什么要提这件事,但这句话实在是太难听了。 “不,我没有这个意思。不过,长安城之中,权贵云集,能够耕种的田地,都已经分配完毕,只有河东道的中部和北部,还有大量的良田荒废,而云中都督府,虽然紧邻着黄河,但却没有多少良田,实在是暴殄天物。” 李世民问道:“你的意思是……” “儿臣建议陛下趁着大唐碑落成之机,赏赐云中都督府以及河东道以北的大片荒地草场,同时参照南洋推广水稻之法,凡愿前往云中都督府及河东道北部州府之民,皆可享百亩永业田,免三年赋税。” 李想并没有直接告诉李世民,他是要如何让草原长治久安的,而是将自己的计划,一点一滴的说了出来。 “云中都督府那地方,就算朕给每一位功臣都封了数万亩地,那又如何?谁会去?” 第1418章感情这就是你的树挪死人挪活 李想这么一说,李世民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 移民到边疆,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朝代都是这样做的。 如果事情真有那么简单的话,草原上的事情早就解决了。 “干爹,如果只是赏赐给功臣数万亩,他们自然不会有兴趣,毕竟云中都督府是一片草原,完全是胡人的地盘,一般人去了,恐怕连命都保不住。收益很少,甚至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提出这个建议?难不成你以为朕也像你一样,成天无所事事?” 李世民看着李想,眼中闪过一丝不悦。 “投入与产出是不成正比的,所以之前的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边疆的稳定问题。但是,如果边关的物产比长安城多得多,无论是勋贵大臣,还是平民百姓,都能享受到巨大的利益,那还会是现在的局面吗?” 见李世民依旧面无表情,李想只好继续说道。 “这些年来,长安城之中,有不少权贵开了作坊,赚了一大笔钱。” “这人啊,只要有五成利,他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有十成利,什么法律都可以不管,要是有三十成利,哪怕是杀头也在所不惜。” “想要勋贵和富商把这些年赚来的钱投到边关,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这样能让他们能赚到更多的钱就行了。” 李世民虽然不喜欢李想的这些歪门邪说,但还是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李想的说法。 “以往云中都督府的土地,都是用来放牧的,但唐人并不擅长放牧,而且他们的安全也得不到保证,所以即便是赏赐给别人,也不会有人愿意将这些土地交给自己的家人去管理,更不要说平民了。不过,现在不一样了,至少,河东道以北,暂时是安全的。” 李世民补充了一句:“如果只是这样的话,还不足以让所有人都投入到边境。” “当然了,没有好处,谁也不会去的。但是,如果我们在那里种一亩地,能够比在关中多出十倍的收入,那还会有人愿意去吗?” “十倍?”李世民倒吸一口凉气,“这怎么可能?难不成你还想在边境种甘蔗不成?” 这一年多来,李想一直在研究南洋水稻、棉花、甘蔗等农作物。 很显然,云中都督府肯定是种不了水稻的,就算种出来,一年也种不出两茬来,赚的钱也不会超过十倍。 剩下的就是棉花和甘蔗了。 “干爹,甘蔗喜热,长江以北根本种不出来,儿臣只会将蔗种推广到岭南一带。”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让所有人都去河东道北边种棉花?这棉花真能带来十倍的利润?” 李世民这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在建议,要放宽关内的棉花种植。 别说十倍,就算是五倍,甚至三倍,都能让无数人换成棉花。 “我敢保证,第一年能有十倍的利润。长安城里种着棉花的人家很多,稍微一打听,便能知道今年棉花的收入。” “现在长安城里已经有了一条直通朔州的水泥路,从河东道到云中都很方便。这些地方,基本都是平地,只要放火烧了,清理出一大片地来,稍微整理一下,就能变成棉花地了。” “头一年能赚十倍,那未来呢?” “以后肯定没那么高了。目前是棉花产量偏低,因此棉花产品价格将较高。等棉花种植面积大了,价格就会降下来,但如果朝廷限制了棉花的种植面积,那么,这些地方的收入,绝对是种农作物的两到三倍。” 这个时代,不是想种什么就种什么的。 如果朝廷将棉花的种植范围限定在哪个州,这样既能保证产量,又不会影响到大唐的粮食生产,所以李想提出这个建议,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虽然利润很诱人,但想要让普通人自愿迁移,还是很难的。” 李世民对李想的话表示赞同,但他也认为,大规模移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如果仅仅是赏赐给功臣、勋贵,那就毫无意义了。” “平民迁移,最大的问题就是路途遥远,这一点,朝廷可以考虑给予帮助,当然,让更多人知道移民带来的好处,明白树挪死,人挪活的道理,还是有人愿意冒这个险的。” 听到李想的话,李世民突然想起前些日子《大唐日报》上的那篇文章,说道: “难道你弄出《大唐日报》,就是想骗老百姓种棉花吗?” “朕说呢,最近报纸上怎么全是讲江南道、山南道移民的幸福生活的文章,原来你早有安排。” “这份《大唐日报》上的内容,绝对是真的,绝对不是胡编乱造。让所有人都知道,朝廷的政策是多么的好,这才是最重要的。” “你说要推广棉花,朕倒是有些理解了。但是,这片草原的长治久安,和这个有什么关系?” 李世民并不在意李想的辩解,直接把话题拉回到正题上。 如果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生活在一起,或许还能和平相处。 但是,一旦有了边境,游牧民族就成了农耕民族的天敌,这是自然规律。 游牧带来的粮食不像农耕那么稳定,一旦遭遇天灾,粮食很快就会枯竭。 在这种情况下,掠夺是必然的。 这一规律,从春秋战国开始,一直延续到了秦汉、隋唐。 如果没有李想,这场战争,将会持续数百年,甚至数千年。 “干爹,草原无法长治久安,究其根本原因,还是这些地方并不属于大唐。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战争和征服,但是大唐的官员们,却始终无法将这片土地纳入自己的统治。想要维持草原的长久和平,就必须改变现在的局面!” “你是说,推广棉花,会改变这一点?” “光靠推广棉花,肯定不行。但是云中都督府,以及河东道北边的棉花种植,只要规模上去了,这些地方就会遍布唐人村镇,慢慢的,这些地方也会变成大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关中一样。” “如果所有的牧场都变成了农田,那么大唐的军队就会一直驻扎在那里,那自然就不用担心草原了。” 第1419章你想要朕怎么支持你 李想要做的,就是将这片草原,变成一片肥沃的土地,让这片土地,成为大唐的州县。 会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这年头,谁还会去想这些? 到处都是老虎,到处都是树。 在这个时代,谈什么保护动物,什么环保,完全是扯淡。 “朔州自古以来就是边陲之地,别说那些达官贵人了,就是平民百姓,也没有几个愿意去的。” 李想这么一说,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趣,不过对于这个提议,他还是不太相信。 如果草原上的事情真的那么好解决,那么,又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麻烦? 这就是身在局中的感觉。 在此之前,那里没有棉花之类的特产,也没有连接长安与朔州的水泥路,粮食也不够用。 所以,李想的这个计划,在李世民看来,根本就是一个不切实际的计划。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登州的干鲸肉,江南的水稻,可以直接从水路运到洛阳,再用水泥路运送到洛阳和朔州一带的州县,这是一件非常方便的事情。 大容量的四轮马车和水泥路面大大提高了运输效率。 一、二百万的人口,都能供得起。 毕竟,他们虽然以棉花为主,但总不能什么粮食都不种吧? 按照大唐的风俗,就算是给他一百亩地,他也会种上一些菘蓝,粟米之类的东西来填饱肚子。 而且,这里距离草原很近,有不少的牛羊,并不是所有的货物都要从其他地方运过来。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干爹,平民虽然是普通人,可只要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让他们明白移民带来的好处,自然会有人做出正确的决定。 观狮山书院医学院附属医馆,将会在每一个州县中,至少建造一所医馆,同时,儿臣还会派人,在各州建立至少一家棉纺厂,并建立相应的私塾、小学,并鼓励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前往这些地方实习,全力支援州县的建设。” 很显然,李想在推广棉花的时候,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百姓担心的事情,我都会帮你解决。 每个人都有一百亩良田,如果全家都搬过去的话,说不定能分到几百亩地。 对于家里没有多少田地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一旦朝廷真的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必然会有大量的移民涌入。 这些年来,关中的人口急剧增长,已经超过了土地的承载能力,是时候迁移了。 “现在薛延陀的人已经蠢蠢欲动,如果大量迁移百姓到朔州附近,很可能会爆发一场大战,生灵涂炭,朝廷的威严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李世民已经完全被李想给说动了,不过他心中还有一丝顾虑。 “干爹,薛延陀人再也翻不起什么风浪来,只要五万兵马,就能将他们一网打尽。” “这件事情,我已经想好了,从定襄到银州,再到朔州,再到幽州,这四个节点,就是大唐北部边陲的第一道防线。” “现在从定襄通往银州的水泥路已经开始动工,从朔州通往幽州的水泥路也已经开始动工,再过两三年,这条纺线就会彻底稳固下来。” “幽州?” “幽州是连接辽东的要冲,大唐要控制辽东,就必须在这幽州上下功夫。” “以儿臣之见,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幽州修一条直通海边的水泥路,然后直接走海路,把大唐的河东道和河北道连接起来,货物的流通速度会大大加快,这对商人和军队都有很大的好处。” 对于李世民来说,他的目标是高句丽。 虽然李想早就有了计划,但幽州毕竟是大唐的重地,如果不把这座城市打理好,对于稳定东北的边境,也是一件非常不利的事情。 “朕要怎么配合你?” 李世民想了想,说道。 显然,他对李想的提议,非常感兴趣。 如果李想的计划成功,那大唐的边陲,将会向北扩张。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草原长治久安,就不是梦了。 特别是幽州的建设,更是触动了李世民的心弦。 “我想要的支持,其实也很简单。首先,大唐英雄纪念碑建好之后,对朔州附近进行大规模的封赏,供关中的百姓迁徙。” “接下来,户部要准备移民途中所需的粮食,以及抵达目的地后所需的农具与御寒物资……” 李想已经和刘谨和武媚娘商量过很多次,所以,他对自己的计划,还是很有信心的。 …… 新出的《大唐日报》,不知道让多少《红楼梦》迷恨得牙痒痒。 燕王又断更了! 原本应该是连载的位置,现在却全是关于棉花种植的文章。 除了简单地讲述了棉花从播种到收获的每一个节点,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之外,还有长安城当前的棉价、棉花产量。 一亩棉地的收入,相当于二十亩水稻。 这一点,长安城之中的权贵们都心知肚明。 然而,却没有人去宣扬,谁也没有想到,燕王府竟然会将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 随着报纸的发售,长安城乃至整个关中道,都沸腾了起来。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在想着明年能不能种上棉花。 “老爷,燕王这是要做什么?朝廷明明已经禁止了关中道的棉花种植,为什么他还要在《大唐日报》上大肆宣传棉花种植的好处?那岂不是让所有人都偷着种棉花?” 杨老四看完报纸后,疑惑的和杨本满讨论了起来。 今年杨家也种了一些棉花,按照《大唐日报》上的说法,利润要比茶叶高得多。 杨本满摇了摇头,道:“没那么简单,以我对燕王的了解,他应该不是傻子,否则,我也不会被他算计。” 杨本满眉头紧锁,不知道李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如此一来,关中道中的百姓,哪里还有心思种田,都在绞尽脑汁,想办法弄到棉花种植的许可。” “我这就去问问其他同僚,最近朝廷有没有什么大动作。我一直觉得,《大唐日报》在大肆宣扬移民和棉花种植的好处,应该是另有图谋。” 杨本满放下手中的报纸,站了起来。 第1420章长孙无忌:我必须带头支持啊 李世民动作极快,没过几日,朝廷便颁布了关于河东道和云中都督府的政令,并开始鼓励关内民众前往县府报到。 而《大唐日报》,更是将这个政策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进行了详细的报道和解读。 同一时间,朝中议论纷纷了近一个月的功勋榜,也终于有了结果。 不过,与凌烟阁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功勋榜上并不仅仅只有二十四位功臣,更有七十二位英雄被雕刻成了雕像,摆放在了纪念碑周围。 与之相比,李世民对于那些有功之臣的封邑更多,而且大部分都在朔州等地,倒也不会引起太多的关注。 “父亲,孩儿恭喜你登上功勋榜榜首。” 长孙无忌身侧,长孙冲微微一笑。 “低调,低调,绝对不能让人看到我们的得意。” 长孙无忌抚须而笑。 说起来,这二十四位功臣,在朝堂上也是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而且,很显然,这些功勋大部分都是秦王府的旧将,跟随李渊征战天下的功臣并不在其中。 虽然还剩下七十二个名额。 “父亲,你为了大唐付出了那么多,陛下也看到了,那些人不过是嫉妒罢了。” 在长孙冲看来,父亲绝对是居功至伟之人。 别的不说,就说玄武门的事情,如果不是父亲在背后推波助澜,谁来当皇帝还真不好说。 当然,这件事,他也只能在心里想一想,就算是父子,也不能说出来。 “这些年,燕王,终于有点出息了。可惜了,如此好的提议,竟然不是太子提出的。” 长孙无忌心中一惊,没想到李世民居然会给他这么大的赏赐。 和李渊不同,李世民登基之后,除了第一年大肆封赏,之后,他对所有的封赏,都是小心翼翼,甚至可以说是吝啬。 这一次,却是一反常态。 “只可惜,这些封地都在朔州的北边,大部分都在云中都督府的地盘上,实在是有些鸡肋。” “二十四位有功之臣,每人赏永业田三万亩,七十二位有功之臣,每人一万亩永业田。如果不是朔州这样的边陲之地,关中道上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良田?” 长孙无忌显然比长孙冲看得更远。 李世民这么做,显然是有深意的。 而且,朝廷刚刚颁布了一份关于河东道移民的公文,其中还提到了关中道禁止大面积种植棉花的禁令,基本上就是在告诉所有人,这里的土地,都是朕赏给你们种棉花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还好是在朔州,如果直接封赏在西域的话,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意义。现在朔州和长安都有水泥路,最多也就是一个月左右的路程,还算可以接受。” 对于长安城里的权贵们来说,朔州的安全并不是最让他们担心的。 毕竟,以大唐现在的实力,还没有人敢去招惹。 他们更关心的是,这片土地是否值钱,是否能带来财富。 “冲儿,我让你去打听一下棉花种植的利润,怎么样了?” 朔州的土地上,如果所有人都种粟米,那么他们的投入和产出,都不会有太大价值。 毕竟,朝廷赏赐给他们的,可不是什么现成的良田,听说大部分都是荒地,根本就不能用。 说句不好听的,长孙家要不先投几万贯银子,这片地都不可能变成田地。 正因为如此,李世民才会如此大方。 这些土地赏赐给那些有功之臣,成为大唐的一块肥沃的土地,那朝廷也是赚的。 这是一种双赢的局面。 “父亲,我打听过了,种棉花确实很赚钱,除了燕王府在广州种的甘蔗外,没有什么比棉花更赚钱的了。如果朝廷把所有的土地都用来种棉花,那一年的收入,恐怕比我们铁匠铺都要多。” 长孙冲不得不佩服李想的点石成金之术。 联想到《大唐日报》上的内容,以及这段时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李想的格局,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陛下把我排在了功臣榜的首位,不管是于公于私,我都要支持朝廷种植棉花的计划。” “目前来看,种植棉花还是有些赚头的,就算是路途遥远,投资多,但最后的收益也是相当可观的。” “如果能把这些土地都变成良田,那对于大唐北疆的稳定,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对于李想,长孙无忌是越发的忌惮。 但是,他也不得不配合。 虽然不知道李想得到了多少好处,但这对大唐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 北方这片广袤的土地,还是很有前途的。 …… 石明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农场的温室里研究棉花的长势。 离开观狮山书院后,他招了一辆马车,朝着自己的住处驶去。 石明家里这些年虽然过得不错,但也从来没有坐过马车回家过,一般都是靠着自己的双腿走路。 但今天,他却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见父亲了。 “明儿,你这次回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石养见到自己唯一的儿子回来,先是一喜,然后又有些担心。 自从进入观狮山书院后,石明几乎每个月都会回一次家,剩下的时间都用来学习和研究。 这才半个月不到,又不是什么重要的日子,这明显有些反常。 难不成,他做错了什么事,被狮山书院开除了? 一念及此,石养的脸色顿时一白。 “父亲,没事,就是有点想你。” 石养听了石明的话,更是心惊肉跳。 有问题! 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如果是以前,他绝对不会对自己的儿子说出这样的话。 哪怕这是他的真实想法。 “明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诉父亲,你放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揍你的。” 石明:??? 这句话,你从小就跟我说过无数遍,结果都是一样的。 当初我偷看寡妇洗澡的时候,我还不想承认,你就这样说。 当年自己在邻居家的茅厕上动了手脚,让人家掉到粪坑里去了,你不也是这么说的吗? 如今…… 他又不是三岁小孩子,还不至于上这种当。 不过,他也没做什么坏事。 第1421章劝说父母去种棉花 “明儿,快告诉我,到底怎么了?” 见石明一言不发,石养心中更是焦急。 “父亲,我没事。” 石明也是苦笑不已。 这时,石明的阿娘得到消息,也从屋里走了出来。 “父亲,阿娘,你们还记得《大唐日报》吗?” “那还用说,那石家两兄弟就是靠着这个出名的吧?听说他们家正考虑举家迁往襄阳。如果我们现在去,朝廷还会给一百亩永业田,到时候再去,可能就没有了。” 石明的阿娘,一脸的羡慕。 石福一家,以前穷得叮当响,现在却是发达了。 虽然现在自家的生活条件已经好了许多,但是比起他们来,还是差的太远了。 人与人之间,最怕的就是攀比。 “别别别,现在还有别的办法,我不建议你把所有的鸡蛋都压在一个篮子里面。” 石明此言一出,石家夫妇都是一愣。 当年石良、石连迁往襄阳,虽说是石养出的主意,但究其根本,却是受了石明那番话的影响。 怎么自己的儿子突然改口了? “石良他们的事情,不会是……骗人的吧?” 石养试探着问道。 “不会,绝对不会有假,燕王殿下可是亲眼所见啊!而且,关中道搬迁的农民也不少,报纸上说的是不是真的,一目了然。” 石明知道自家父亲为什么这么想。 “那你怎么不支持我们一家搬出去?” “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你难道就不好奇,为什么我会在这个时候回来?还不是为了移民!” “啊?” 石养一愣。 “明儿,难道你要抛下我们,和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一起,去江南道吗?” 说到这里,石明的阿娘眼圈都红了。 她就这么一个儿子。 “事情不是这么回事,你知道渭水河畔的那片棉花地吗?咱家也有好几亩地呢。这片土地,能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利润,你们应该比我更清楚。” “那是当然,我原本以为,南洋水稻和养鱼,已经是天下最赚钱的生意。不过,朝廷已经下令,禁止在关中种植棉花,除了各大学院的农学院之外,所有的农田,都不能种棉花。” 石养说这话的时候,也有些惋惜。 只赚一年的钱,明年就要停种了,真是遗憾。 “父亲,虽然关中道禁止种棉花,但朝廷颁布了一份新的公文,云中都督府和河东道北边都有种植棉花的权利。” “关中的人只要到河东道北边,就能得到朝廷赏赐的百亩永业田,而且还可以再买一百亩,价格也很便宜,一亩只要一个银币。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石明本身就是观狮山学院农业系的学生,对棉花的种植很感兴趣。 另外,朝廷最近还公布了一份有功之臣的名单,赏赐了朔州以北的一大片土地,允许种植棉花。 由此可见,朝廷的用意。 观狮山书院内,许参军已经在大讲堂中召开了一场动员大会,让所有人都去河东道、云中都督府,开医馆,指导棉花种植。 石明已经报了名。 “那……那岂不是说,只有在河东道才能种棉花?” 石养诧异地看了儿子一眼。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种植棉花有多赚钱。 虽然随着种植面积的扩大,棉花的价格也会下降,但总比粟米水稻要好。 再说了,一百亩良田的吸引力,丝毫不逊色于南洋水稻。 “是啊,除了那些地方,都不许别的地方种。父亲,现在河东道,已经有了一条直通长安城的水泥路,根据许参军的说法,长安城和河东道之间,都会定期有长途马车来往。” 石明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说服父亲,让他跟自己一起搬到河东道去,当然,他也想多解释一番,解决一下家里的顾虑。 “明儿,别告诉我你要去河东道。” 石明的阿娘突然开口,让石养一惊。 他知道,观狮山书院有个习俗,将学生送到各地,长安县县令唯一的儿子,就在山南道。 “父亲,托燕王之福,我家这些年可算是迈了一大步,不愁吃穿了。” “不过,朝廷禁止在关中种植棉花,养水稻和养鱼的人太多了,根本赚不到什么钱,你不是想建一座大宅院,光宗耀祖吗?” “要我说,咱们全家都搬到朔州去,种上二百亩棉花田,用不了几年,就能家财千贯了。” 石明说出了今天来的目的。 出乎他的意料,父母虽然有些意外,但并没有立刻拒绝。 看来,石富一家的遭遇,给了他们很大的刺激。 “明儿,那朔州就在大草原旁边,突厥人虽然已经全部迁徙,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其他的胡人侵扰过来。薛延陀这次不是闹出了不小的动静?” 像石养这样的农夫,看待问题的角度,和长孙无忌等人完全不同。 对于他们来说,现在已经安定下来,举家搬迁,安危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棉花的巨大利益。 “父亲,不用担心。区区一个薛延陀,如何能和大唐抗衡?上次秦安然将军带着几千骑兵,就把薛延陀的十万大军打得溃不成军,你是知道的。现在我听说,工部下属的那个神秘的火药局,已经研发出了威力更大的武器。” 石明受过观狮山书院的教育,从来没有把胡人放在眼里。 在他的眼中,大唐只不过是懒得清理周边的胡人罢了,否则的话,早就不会有什么胡人了。 当然,这是自信,还是狂妄,因人而异。 “我和你阿娘,可种不了二百亩棉花地。而且路途遥远,还不知道该如何去呢。” 石养的脸上,露出一丝动容之色。 “这一点,朝廷早有考虑,我听说朝廷会建立一支商队,专门用来运送移民。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去县衙登记一下,确定一下名额,否则,等到第一批人满了,就只能等待下一批了。” 石明显然知道得更多一些。 第1422章能适应一天三顿,怎么就不适应用奴隶 很多外界要费很大力气才能打听到的消息,在观狮山书院中,却是很容易就能得到。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对于观狮山书院的学生而言,也是一种好处。 为什么后世的人,从小到大都以名牌大学为目标? 师资教育不同只是一个客观因素,更重要的是人脉资源。 清北毕业的学生,可不是二流大学毕业的学生能比的。 等你毕业之后,想要找人帮忙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现在就做决定?” 石养虽然有些意动,但如此大事,让他一下子就做出决定,还真有些为难。 很多农民都是这样,明知道有这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却还是犹豫不决。 “父亲,朝廷给的一百亩永业田,是按照报名的顺序来的。去的早,就能选到最好的地,去的晚了,好地就被人捷足先登了。” “什么?娃他爹,好田跟差田,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不如,不如……” “明儿,那二百亩地虽好,可咱们家却种不了,这可怎么办?” 石养仍旧在挣扎着。 “父亲,我们家这些年也赚了不少钱吧?要我说,干脆去西市人市买两个奴隶,省得你那么辛苦。” “什么?买奴隶?我们这些人,怎么可能买奴隶?” 石养显然还没有摆脱贫农的角色,总觉得自己还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那种。 买奴隶? 在他的印象中,只有勋贵和地主,才会这么做。 关我什么事? “父亲,西市的奴隶,十个银币都不到,贵的才十多个银币。买两个,到河东道去种棉花,不就能赚回来了?” “说的也是,不过……不过,用奴隶这种事情,我还真不太习惯。” 石养听了石明的话,越想越有道理。 石明笑道:“父亲,一开始你一天只吃两顿饭,现在一天吃三顿,你有没有觉得不习惯?这不是挺好的吗?” “是啊,以前天天吃稀粥,现在天天吃干饭,你不也习惯了吗?依我看,这件事,应该由明儿做主,他这么大了,都该成亲了。” 石明的阿娘这么一说,石养顿时放下心来。 但是,话题一下子就跑偏了。 “明儿,你阿娘说得没错,你也是个适婚的年纪了。我的意思是,我们要抓紧时间,把亲事定下来,这样,父亲才知道该怎么做了。不然以后搬去河东道,一个人都不认识,耽误了你的婚事,那可如何是好?” 石明:??? 怎么画风突变的这么快? 我不是一直在为移民的事情发愁吗? 怎么会这样? “咱们还是快去县衙报到吧,免得被人捷足先登了!” 河东道的迁移,比想象中要快得多。 为了赶在大雪来临前把第一批移民送往目的地,第一批移民在登记之后的5天内就准备好出发了。 “石明,这大唐运输队,真能把咱们送到河东道,还不要钱吗?不会是半路要我们的钱吧?” 石富带着一丝忐忑,将最后一包东西往马车里一塞。 虽然朝廷负责运送移民,但也不可能奢侈到每家每户都配一辆马车。 每一辆马车上,都坐着十几个人,行李都被塞得满满当当,想要在马车上休息,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他们也没有任何怨言。 这不是比步行要好吗? 如果他们真的想要一辆马车,那就自己去租。 “石富叔,您放心,大唐运输队是燕王殿下亲自向陛下申请成立的,有户部做后盾,这点银子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就算你们不相信车夫,也应该相信陛下和燕王吧?” 石明原本可以随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同行,但一想到父母也要去河东道,他就跟着一起。 如此一来,周围的农夫们也都放下心来。 另外几个负责移民的胥吏,知道的事情比石明要少得多,说了也没人信。 “听说大唐运输队将来要开通一条从朔州通往长安城的马车线路,从朔州到长安,每天至少有一辆马车?” 石养看着周围的马车,也有些好奇。 大唐运输队的出现,实在是太突然了。 据说很多车夫,都是从建设局上借来的牛车和马车。 不过他们用的马车,却是宝马马车行里最新式的四轮马车,用的是钢铁做的轴承,车轮是软木的,价格不菲。 “这还不算完,从长安城到朔州,从长安城到洛阳,从洛阳到晋阳,从晋阳到朔州,这几个主要的州郡,都有大唐运输队的长途马车,为了方便大家的出行,这些地方都有专门的驿站,所有的旅客,都会在这个车站下车,这样也方便一些。” 这些日子,石明忙得不可开交。 一方面,观狮山书院对前往河东道、云中都督府的学生进行了一系列的紧急集训,消耗了大量的时间。 另一方面,他的家人也要迁徙,石明不得不回去帮忙。 还好,总算是熬过去了。 石富:“这几个驿站,不就是类似于朝廷的驿站吗?” 石明笑道:“石富叔,你说得对。据我所知,朝廷正在准备把所有的驿站,都交给大唐运输队,供长途马车停靠,乘客们也可以在驿站里休息。”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坐的这辆马车,就相当于朝廷的马车了。这大唐运输队,不就是朝廷的一个衙门吗?” 石明也放心了不少。 这个时代,大唐朝廷在民间的威望极高,民间对于朝廷的信任度还是很高的。 各级官员都不敢对平民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是相当的融洽。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大唐运输队虽然隶属于朝廷,但和长安县、户部、工部这些地方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按照燕王的话来说,大唐运输队是大唐的国企,和朝廷的衙门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马车上坐着的,大多都是和石明相熟的村民,他也不介意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众人。 这样也好,可以让大家的神经稍微放松一些。 第1423章把列祖列宗的牌位都搬过去 “国企?” 石富和石养对视一眼,都是面面相觑。 这两个字,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 看来,观狮山书院的学生,还真是与众不同啊。 不知道为什么,石养心里竟然有些安慰。 至于石富,则是想着,等自己的孩子大一点,就送他去观狮山书院学习。 石明说道:“对,这个国企,就像是一个作坊,而这个作坊,就是大唐的作坊,它的主人,就是户部。我听说,户部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国企管理司。”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辆马车就是户部所有了。当年石良、石连二人到襄阳,沿途之事,都是由户部安排,才顺顺利利的。” 石富看了一眼马车内的一家人,这才放下心来。 做出这个决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石良、石连已在襄阳开辟了一片天地,他这个做大哥的,只须领着家中其余人直接去,便可舒舒服服地生活下去。 不过,种棉花的利润,他还是很清楚的。 “所有人上车,准备出发!” 很快,一名户部的小官员,就在马车里大声的吆喝着。 这一次大唐运输队出动了二百辆马车,一次运送两千多人前往河东道。 再加上那些有钱有势的人,都是自己租了马车跟在后面,一下子就把三千多人给迁移了过来。 如此大的动静,长安城中,自然是掀起了轩然大波。 …… 蓝田县刘家村,族长刘柳一大早就被刘方给叫醒了。 不大的刘家村,四面环山,人口一千多人,只有一条小河两岸的几块田地。 所以,一旦遇到天灾,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逃亡。 这也是刘柳在长安城里,成了流民的原因。 不过,刘家村的村民们,却趁着燕王府招人的机会,前往长安城讨生活。 刘家村曾经是个穷乡僻壤,但现在却成了蓝田县有名的富庶之地。 每到过年,一些在长安城里混得风生水起的乡亲们,都会回到刘家村,摆下一桌丰盛的酒席,引得附近几个村子的人都是羡慕嫉妒恨。 “族长,我这次回来,是想让大家尽量搬到河东道去种棉花。这也是朝廷大力提倡和扶持的政策,一路之上,几乎所有的开销,都由户部承担。” “等到河东道的时候,一个成年男子,可以得到一百亩的永业田。这些都是次要的,毕竟前往江南道、山南道等地的移民地,同样能分到同样数量的稻田。” 刘方跟刘柳打了个招呼,这才将自己的来意说了出来。 “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刘柳虽然上了年纪,但是脑子还是很清楚的。 “最关键的是,棉花的利润是玉米的十倍二十倍。如果不是朝廷下令,禁止种植棉花,我们刘家村也不会有今天,我们连一粒棉花种子都买不到。” 刘方这次回来,当然是要把族人都劝到了河东道去种棉花。 作为建设局的四级工人,刘方识字不少,对周围的情况也很了解。 这些日子以来,长安城中发生的事情,他都很熟悉。 当朝廷宣布这个政策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这是刘家村千载难遇的机会。 刘方现在在建设局混的风生水起,刘家村的其他村民也都在长安城里帮忙,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而在他的家乡,还有数百人没有离开。 虽然生活条件比周围的村子要好很多,但是和《大唐日报》上所说的移民们的幸福的生活相比,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从大唐日报创办到现在,所有的报纸,刘方几乎都看过。 关于移民们的幸福生活,他已经听腻了。 “什么棉花,我们从来没听说过,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利润?” 刘柳活了这么多年,刘方的话虽然很有诱惑力,但他还是冷静的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族长,不会种棉花,也是正常的。其实,在关中道里,懂得种植棉花的人并不多。” “观狮山书院的农学院,特别安排学生跟随移民到河东道,教他们种棉花。今年我们在长安城外种了一万多亩棉花,听说比水稻还容易,那还怕什么?” “刘方,河东道距离蓝田县太远了,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刘柳跟刘方说着话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围了过来。 刘方开口道:“所以我才提议,要将刘家村举村迁往河东道,并将列祖列宗的牌位也一并接去。我们有几百号人,还有其他的移民在附近,没人敢对我们怎么样。” 刘柳道:“我听说,朝廷在晋阳和朔州之间修了一条水泥路,那河东道应该也有水泥路吧?” 刘方:“不错,从晋阳到朔州,已经有一条水泥路了。所有的移民,都可以坐四轮马车,顺着水泥路往河东道走。” “而且,这些移民,都被安排在了河东道的南边,而那些晚移民的人,则被安排到了北方。” “族长,你也知道,越往北走,越是偏僻,越是靠近胡人。” “这个……给我半天的时间,我把村子里所有的青壮都召集起来,大家一起商量商量。” 听到刘方的话,刘柳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身为刘家村的族长,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了,自然知道搬到南边和北边有很大的区别。 河东道的南面,紧挨着关中道。 至于北方的朔州,那就是边陲之地了,旁边就是胡人。 光是地价,就有不小的差距。 …… 杜府。 “你真的要去朔州?” “虽然朝廷给了三万亩良田,但是那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说白了,就是一片草原而已!” “想要种出一片棉花地来,少说也得上万贯,还得安排不少人手。” 杜如晦虽然死了,但他还在二十四功臣之列。 而杜芳,因为继承了爵位,所以朝廷还是给了他三万亩田地。 “二弟,我知道你对燕王并没有什么好感,而且,我也并不是很喜欢他,不过,种棉花能赚多少钱,你心里没点数吗?” “如果不是你拦着,咱们家最少也能种上几十亩地,如今已经错过一次,难道还想再错过一次不成?” 第1424章因为移民潮,韦家的黄包车火了 很明显,杜荷是准备把杜家的势力集中起来,好好经营那三万亩朝廷赏赐的田地。 除非想错过这波棉花行情,不然要么去河东道,要么去云中都督府。 “虽然种棉花能赚不少钱,但是这么多人种,万一燕王府把价钱压得太低,我们岂不是白忙活了?” 杜荷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是他,他也会这么做。 “哈哈,你也太小瞧燕王了吧?虽然棉价下跌是大势所趋,但燕王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它变得如此便宜,否则长安城里的权贵们,哪里还会放过他?” “到时候,就算是陛下都要反对。” “不过,不过……” 杜荷无言以对。 “没什么可是的!这次河东道由我带人去,你们另带些人到岭南道去买地种甘蔗。” “现在长安城里的权贵们,都对棉花和甘蔗垂涎三尺,父亲死的早,如果我们不抓住这个机会,杜家偌大的家业,很有可能会毁在我们的手里,到时候,你还怎么面对父亲?” “岭南?大哥,那……那里,应该是关押犯人的地方吧?” 杜荷一看大哥的态度,就知道没得商量了。 “哼,燕王府,房家,还有段家的人,都已经先我们一步过去了,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二弟,你整日里都跟着长孙冲,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了,长孙家是怎么回事?他们昨天就出发前往云中的都督府了,他们家去岭南购买地皮的掌柜,上个月已经离开了。” 杜荷无言以对。 程芳与黄旗再次约好到味之精品尝新出的美味佳肴。 离开大明宫后,两人在丹凤门前,足足等了一刻钟,才有一辆马车停了下来。 长安城这么大,想要出去,肯定是要坐马车的。 当然了,也有一些车夫也是靠着赶车赚外快的,就像出租一样。 平日里,丹凤门外,都会有马车等候,等待客人的到来。 但是,今天的情况,明显有些不同。 “程医正,今日真是奇怪,怎么在丹凤门外耽搁了一刻钟,平日里的马车呢?” 黄旗略显臃肿,虽然温度逐渐下降,但穿得也多了起来。 出了大明宫,又在太阳底下站了一会,他才发现自己的额头上都是汗。 “是啊,按理说丹凤门这条路,应该是车夫们最容易招揽生意的地方,应该有不少车夫在这里等着才是,可今天却是一个人都没有。” 程芳也是很纳闷。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现在的长安城,不管走到哪里,都很难找到马车。你们等了一刻钟,已经很快了,我昨天接待了一位客人,足足等了半个时辰。” 马车夫是个很健谈的人,虽然这两个人一看就是大明宫里的贵人,可他却丝毫不惧。 贞观之时,官员们的素质都很高,不会无缘无故的欺压平民。 更何况,他还是城南运输队的马夫,只要他不惹事,真有什么事,掌柜的肯定会替他们挡着。 “什么?怎么会这样?” 程芳倒也不介意和车夫闲聊,虚心请教。 “马车的数量是在增加,但这并不是不缺。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这几天,从长安城到河东道的马车,最少也有上百辆。最近长安城出去了那么多的马车,肯定是有联系的。” 不管在什么时代,司机都是话痨。 尤其是在皇城根下的司机,简直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谈,上至朝政,下至哪里的烤鸭最正宗,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 “这倒也是。这几天,朝廷一直在大力推行向河东道迁移人口,据说是燕王殿下一手操办的,燕王府的上官仪也在主持,户部、工部等部门也都在全力配合。” 黄旗虽然掌管着御膳房,但宫中的许多事情,他还是知晓一二的。 而且,移民们要去河东道种棉花,也不是什么秘密。 “我明白了。” 程芳像是明白了什么。 作为一个大夫,他的医术或许是合格的,但是在某些方面,他还是差了一些。 …… 城南的马车作坊里,韦思仁、韦小宝两人看着大厅里的几个客人在那里讨价还价,一脸的喜色。 “郎君有所不知,这些日子,二轮马车的销售量可是大增,特别是您提出来的那种不用马拉的两轮黄包车,一天可以卖出几十台,平时无人问津的两轮马车,每天都有不少人买。” 自从被对面的宝马马车行打击之后,韦宝就吸取了教训,做出了很大的改变。 首先,他让人模仿宝马马车行,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 这些马车虽然寿命没有对面的那么长,但是却比对面的要便宜得多。 当然,他并没有完全放弃传统的两轮马车,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加减。 加,是为了让这辆马车更耐久,而减,则是为了节省成本。 这一年,韦思仁向韦小宝提出了一个建议,那就是把两轮马车简化了,变成了人力车,卖给长安城里的人。 本来韦思仁也没指望这黄包车能卖出多高的价格,但没想到,这黄包车居然卖的这么好。 特别是这几天,几乎都快卖光了! “听说燕王府的马车已经全部供应给了大唐运输队,就连宝马马车行都快没车卖了。” 韦思仁笑着望向城南马车行库房的方向,心想这是个绝佳的时机。 “不错,在燕王的推动下,朝廷已经开始全力支持百姓迁移到河东道种植棉花,而且陛下还赏赐了永业田一百万亩,这些田都在朔州的北面,现在长安城中的权贵们,都在忙着把人手和物资送往朔州。” 韦小宝很清楚,自己的马车生意为什么会这么好。 说实话,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个惊喜。 在此之前,城南马车行并没有太大的发展。 可是现在…… 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韦宝脑海中浮现出宝马马车行还没成立时的繁华景象。 “好了,大家都走吧。朔州的土地越多,对于交通的要求也就越高,到时候,光是从长安城到朔州之间,不知道要用多少辆马车,才能将这条水泥路填满。” “我听说燕王府的马车作坊正在扩大生产,咱们的作坊可不能落下,赶紧招些工匠过来,把产量再提高一些。” 第1425章侯君集:都破城了,抢一下不是应该的? 韦思仁也不是傻子,他看得出来,大唐修建了这么多的水泥路,对于马车的需求量肯定是巨大的。 而且,长安城里的作坊越来越多,很多材料都要运到各地,所以马车的使用也越来越频繁。 “郎君不必担心,属下自会安排妥当。除了扩大马车作坊之外,我想我们应该扩大运输队。这对我们的推广,有很大的帮助。” 城南马车行的马车和黄包车,虽然卖的还算不错。 不过这些东西卖得并不贵,利润也远不如四轮马车来的高,所以韦小宝还是希望自己作坊里的四轮马车能和宝马马车行相提并论。 “嗯,经过半年的观察,你组建城南运输队的功劳不小。” “我们生产出来的四轮马车,大部分都卖不出去,可我们把它们组建运输队里,让它们在长安城里跑来跑去,这样一来,四轮马车的需求量就会大大增加,现在,我们完全可以扩大运输队的规模了。” 劳牛车队是长安城里最大的一支车队,韦小宝早就派人去打听过了。 韦小宝调查了一下,才知道,做运输生意,还是很赚钱的。 不过,为了避免和劳牛运输队直接竞争,韦宝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让城南的运输队,将重心放在了运人上,而不是单纯的运输货物。 “郎君,燕王府已经向河东道借了很多车夫和马车,现在长安城里无论是人还是货物的运输,都很难满足。” “我听车夫们说,很多客人都抱怨说,他们等了很久,都等不到一辆空着的马车,真是太好了。” 韦宝对李想的印象,比任何时候都要好。 “既然要扩充城南运输队,不如做得更大一些。” “大唐的运输队,不是要吞并朝廷在各地的驿站,然后在长安和各府之间开辟一条长路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城南运输队,就可以考虑在关中境内州县之间进行客运了,省得大唐运输队把所有的好处和名声都抢走。” 韦思仁身为韦贵妃的侄儿,在韦家也是举足轻重的角色,知道的事情自然也不少。 “郎君,如此最好。现在关中的人流量越来越大,长途客运市场,肯定会很大。” “到时候,我会让工坊制造出一批特制的马车,用来制作这种马车,相信会有很大的效果。” 韦宝脑海中浮现出自家马车作坊出产的四轮马车,与燕王府的马车并驾齐驱的画面。 大唐太大了,就算自己的马车不能排在最前面,但是排在第二位,也够他赚翻的。 …… 高昌城已经乱成了一团! 自从西突厥人的援军被薛万均轻松击溃之后,曲智盛在城内抵抗了片刻,终于承受不住压力,选择了投降。 侯君集从长安千里迢迢赶到高昌,自然不会对高昌人讲什么仁义道德。 虽然他并没有像胡人一样,允许自己的军队烧杀抢掠,但是在军纪方面,他并不是很严格。 最重要的是,侯君集带着亲兵,将高昌国王侯府邸洗劫一空,就连曲智盛的府邸,也被洗劫一空。 薛万均虽然反对侯君集的做法,但却并没有太过坚持。 “父亲,那些值钱的东西,我已经挑出来放在了大帐里,其他价值不大的东西,都记在了战利品里。” 侯强兴致勃勃地走到侯君集面前,向他汇报着这几天的收获。 侯强是侯君集的义子,也是此次洗劫高昌城的罪魁祸首。 也不知道是不是造化弄人,侯君集虽然膝下无子,但义子却是不少。 他的亲兵,都是他的义子。 侯强和侯昌,是他最信任的两个人。 “这次来高昌,可不容易,很多兄弟都死在了沙漠之中。等回了长安城,你给每家每户都送点礼物,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侯君集虽然爱财,但却并不是财迷心窍,否则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不过,这次前往高昌,并不容易,所以,他让手下士兵将高昌国所有王公贵族的府邸全部搜刮了一遍,然后用来犒劳士兵,顺便犒劳自己。 “我知道了。父亲,我在高昌城内,还找到了两个漂亮的女人。这两个小丫头,肤若凝脂,娇嫩如婴儿,也只有父亲这等大英雄,才有资格享受。” 侯强艰难的咽了口唾沫。 “那这些日子,薛万均与契苾何力两个人在干嘛?” 侯君集虽然是行军总管,但是薛万均和契苾贺力的身份也不低,对于高昌城的情况,两人都隐隐的表示出了不满。 所以侯君集觉得,自己有必要安抚一下他们。 “这些天来,他们一直带着一小群人在城外打猎,似乎并不想插手城内的事情。难道他们对你有意见?” 侯强的眼中,只有侯君集,至于薛万均、契苾何力等人,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哼,装模作样!” 侯君集认为他们又不是最重要的人物,根本不需要考虑如何奖赏士兵,所以就没有插手城中的事情。 毕竟,如果被御史弹劾,那就麻烦了。 “父亲,要不要我给他们送点东西,让他们收下?” “罢了,既然他们不想管,那就别管了。你去安排吧,过些日子,我们要考虑撤军的问题,免得留下后患。” 总体来说,侯君集对高昌一行还算满意。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场灭国的战争,足以载入史册。 “哦,对了,定襄商会不是也进了城么?给他们一点便利,城内看中的店铺,都给他。我会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侯君集想起了那几匹骆驼在沙漠中的作用,想起了定襄商会给他的好处。 现在的大唐日报,每天的发行量都在一万份以上。 大唐日报,整个长安城,没有几个人不知道。 金太也是如此。 这些日子以来,他的心情有些烦躁,甚至连阿牛送来的《大唐日报》都没有心情阅读。 以前,他最喜欢的,就是《红楼梦》了。 “师父,咱们这口铁锅,比其他铺子里的要复杂得多,锻造的次数也要多得多。” “不过这些东西,一般人是看不见的,买的都是廉价的铁锅,要不要学着做一口那样的铁锅?” 第1426章好锅卖不出去 阿牛自然明白金太的为难之处。 金太的铁匠铺越做越大,除了制作各种农具和钉子之外,还生产铁锅。 本来,大唐平民所用的锅,大多是陶制的,有钱的人家,可能还会有铜鼎,很少有人会用铁器。 首先,铁器的价格要比陶器高出数倍,特别是在燕王府的冶铁作坊还没有开始运转的时候,铁锅这种东西,一般人根本买不起。 不过,随着燕王府的厨艺流传开来,长安城里的所有酒楼,都开始使用大铁锅,方便炒菜。 哪种做的菜好吃,大家都知道。 渐渐地,人们开始考虑用铁锅做饭了。 尤其是前几年,铁矿石的价格大幅下跌,导致铁锅的生产成本也跟着下降。 这一点,金太自然也看在眼里。 但是,他对自己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当初,燕王府让他炼制一口铁锅,可是下了不少功夫的。 当然,按照这些标准来炼制的铁锅,品质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 这种锅具不容易粘锅,炒菜时香味十足,炒菜时还能防止油进入锅内,既省油又方便清洗。 金太特意拿自己作坊生产的这口铁锅,跟市面上卖的那口做了比较。 虽然外表看起来差不多,但内在却是天差地别。 可惜,金太算了算,成本比对方还高,这可如何是好? 这一等,就是两年多的时间,直到几个月前,他终于下定决心,要推出一口铁锅,命名为金太铁锅,就是要靠质量取胜,而不是靠着成本取胜。 可惜,买锅的人,并不知道这一点。 “阿牛,别人看不出来,难道你看不出来吗?金太铁匠作坊不做农具,也不做铁锅,只做长安城里最好的东西。这口锅,明明可以做出更好的,却非要降低成本,这样做,不是长久之计!” 金太也有他的原则。 仓库里的铁锅已经有一千多个了,这些铁锅都是经过了十二道工序,七道冷锻,五道热锻,十八道火锻,各种大小工具锻打三万次,光是成本,就超过六百文。 如果这些铁锅都卖不出去的话,金太打铁铺就亏了近千贯。 更重要的是,为了打造这样一口大铁锅,动用的工匠们足足有上百人之多。 如果这锅卖不掉的话,那么这些工匠很可能就要失业了。 这对于金太来说,实在是有些难以接受。 否则,他也不会如此焦急。 “师父,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如果仓库里的铁锅越来越多,如果还卖不出去的话,我们这一年的工作可就白做了。” 阿牛的脸上流露出一抹焦急之色,金太铁匠铺对他来说,就是他的家。 “嗯,我知道,我会考虑的。” 金太叹息一声,一副无奈的模样。 “掌柜的,燕王府的王掌柜来了。” 这个时候,下人来报,王富贵已经到了,金太自然也不敢怠慢。 “什么?王掌柜来了!” 金太立马站了起来,一扫先前的沮丧。 王富贵是金太这辈子的恩人,若不是他订购了大量的钉子,金太铁匠铺也不可能发展成如今的千余号人的大作坊。 因此,对于王富贵,金太一直心存感激。 “金太,最近生意如何?” 没过多久,王富贵在大厅里跟王富贵见了面,王富贵打了个招呼,就问起了正事。 “托燕王殿下与王掌柜的福,在下的打铁作坊,如今也算得上个样子了。” 金太并不想出什么事都麻烦王富贵,所以也就没提作坊里的铁锅卖不出去的事情。 当然,就算他不说,王富贵也知道,否则他也不会来。 “听说你最近心事重重的,很多人都在看你的笑话。” 王富贵对金太也不客气,直截了当地说道。 这让金太有些不好意思。 金太的铁锅卖到了八百文一口,长孙家却只卖不到五百文,这就造成了价格上的巨大差距。 长安城之中,也有商人劝过金太,将铁锅的制作方法改一改,降低成本,但金太根本不听。 于是,流言四起。 这些事情,一般人不知道,但在长安城的商业圈里,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说来惭愧,都怪我这个掌柜没能控制好成本,做出来的铁锅虽然质量不错,可卖不出去。实不相瞒,仓库里的铁锅已经有上千只了,我本来还在犹豫要不要继续生产。” 既然王富贵都把话挑明了,那金太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了。 说实话,他也想听听王富贵的想法。 毕竟,在经商这一块,整个长安城,甚至是整个大唐,都找不出第二个能比燕王府做得更好的。 “你这口锅,比其他的都要好。” “那是当然,一口铁锅,要经过十二道工序,绝对是市面上最好的铁锅。如果你有时间,我可以亲自下厨,用这口锅做一道简单的清水炒蛋,你就知道这口锅有多好了,一滴油都不沾,这是其他店做不到的。” 说起自家的东西,金太顿时来了精神。 “既然如此,那就继续生产吧,不能减少产量,甚至可以增加产量。” 王富贵的话让金太愣住了。 仓库里的铁锅都有上千口了,还想增加产量? 这。 如果不是看在王富贵曾经帮过他的份上,他真想骂娘。 亏的钱不是自己就不心疼的吗? “王掌柜,这铁锅虽好,但我们不敢增加产量,因为根本没人买啊。” 这时,阿牛开口说道。 如果生产更多的话,那么销售将会非常的困难。 “放心吧,我既然让你们增加产量,那就一定有办法。这样,你就可以把仓库里的存货都清空了。” 王富贵想起李想交代的事情,以及接下来要做的事情,顿时信心大增。 “王掌柜,其实我也不该问这个问题,可是……可是我们的铁锅比别人贵太多了,就算是摆在店里,也卖不出去。偶有过路的胡人不知道情况,才会买。” 金太虽然对王富贵的能力很有信心,但对于卖掉自己家的铁锅,他也没有太大的把握。 第1427章报纸上的广告 “要不,你先干着,然后,我再告诉你怎么做,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你的铁锅好不好卖了。” 王富贵端起侍女奉上的香茗,轻轻吹着,细细品着。 …… 长孙家的炼铁作坊,已经不像以前那么风光了。 不过,还好,他们及时的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打铁上,这才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毕竟,长孙家的铁锭虽然比燕王府的铁锭贵了不少,但用来炼制铁器,却又是要比长安中的其他铁匠铺强上一些。 这大概就是从外面购买材料和自己制作材料的区别了。 因为从燕王府的冶铁作坊里买来的铁锭、精铁,都比长孙家的价格略高。 燕王府不是慈善机构,他们也要赚钱。 长孙冲正在自己的铁匠铺里,看着一群工匠在打铁。 “现在什么生意最赚钱?” 长孙冲现在已经参与到了长孙家的许多生意中,但是在具体的事情上,却还不如作坊里的掌柜。 “郎君,最赚钱的肯定是武器,但大部分武器都是禁止出售的,所以规模不大。另外,制作各种农具,都是我们的拿手好戏。” 长孙冲身后,长孙家铁匠铺的管事恭恭敬敬的站在那里,解答各种问题。 “这些工匠怎么看起来锻造的更像是一口锅?” 长孙冲伸手一指旁边的工匠,还有那一口已经成形的铁锅,开口道。 “郎君慧眼如炬。说起来,这口大锅是今年销量最好的一种,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到了明年,这口大锅的利润,就会超过农具,武器。” “所以这段时间,属下一直在招募工匠,扩建工坊,好打造更多的铁锅。” “这锅卖的好不好?” “嗯,很受欢迎。长安城之中,现在流行炒菜,以前用来炖菜的陶锅、铜锅,不适合炒菜,但是这口铁锅,却是专门用来炒菜,卖的很好。” “既然这锅卖的不错,那就加大生产规模。人手不够的话,我们可以去招人,只要给足了钱,就不愁招不到人。” 这些菜是燕王府做的,长孙冲还是很在意的。 不过,他并不介意用这锅赚钱。 “郎君,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这就去招两百个帮手,把锅的产量再提高一倍,到时候咱们长孙家的大锅,就能在大唐家喻户晓。” …… 如今,《大唐日报》已经被长安城里的人所熟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 有关心朝政的,有关心市井传闻的,有关心商人消息的。 当然,大部分真正感兴趣的,还是连载的《红楼梦》。 文华是一家水果铺的老板,此时正在一名报童的手中买下一份《大唐日报》,然后回到后院,迫不及待的看起了最新的一章。 然而,文华刚刚坐下,就发现《大唐日报》似乎和平时有些不同。 原本应该只有两尺见方的报纸,此刻却足足多出了一尺有余。 更让人高兴的是,今天的《红楼梦》,比平时多了一倍。 文华花了一刻钟的时间,看完了这一期的文章,接着又看了一遍。 “什么?这版面是不是有点不对劲啊?” 如果只是写一本《红楼梦》,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的篇幅,但是文华却发现,这本小册子上,竟然还有一行字。 “金太铁锅!” 在大唐日报的右边,赫然写着三个加粗的大字。 旁边还有一个简单的介绍,说明了这口大锅的制作过程有多么的复杂。 最让人吃惊的是,在这段话的末尾,居然还有一口铁锅的图案,这可是极为少见的。 到目前为止,《大唐日报》只有文字,没有图片。 谁能想到,为了一口从未听说过的铁锅,竟然破例了。 金太铁锅,光可鉴人,不沾锅,只要999个铜板! 名额有限,请尽快预定! “这……这锅真有那么厉害?怎么能让燕王府的《大唐日报》出面宣传?” 文华不禁有些疑惑。 然而,当他看到燕王府的介绍时,却发现燕王府的饭菜,都是用的金太铁锅,而燕王府的菜,在长安城,也是出了名的好吃。 虽然这个价格有些贵,但文华还是决定自己去买一口。 这些年来,靠着卖蜜桃村里的桃子,文华已经赚了不少钱了。 不到一个银币,他还是能接受的。 虽然他家里已经有了一口铁锅。 不过,那又如何? …… 刘方身为建设局部的四级工匠,早就在永阳坊买下了一座宅院,将一家老小都接到了这里。 这几天,他每天都要和一群工匠一起,在大唐皇家军校的建筑工地上赶工。 今天,他要在家里修改图纸,所以一直到中午才离开。 然而,走了一段路后,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了。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平日里根本就没有多少人。 难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糟糕! 这不是我的好朋友阿牛开的金太铁匠铺么? 刘方心中一紧,加快了脚步,顺着人群走了过去。 如果这家店是外人开的,刘方或许会绕路而行。 还是少惹点麻烦比较好。 不过,阿牛是他来长安后认识的第一位本地朋友,刘方自然十分珍惜。 现在阿牛的店铺出了问题,他怎么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呢? “我要了!” “给你,一枚银币,不用找了!” “伙计,是我先来的,你得先把那口锅给我。” “别挤,都给我排队。” 刘方走到人群中,发现一群人都在争先恐后的购买着铁锅。 这是怎么回事? 阿牛被师父派去打理铁锅的铺子,每天都卖不出什么东西来,愁得头发都白了。 怎么一下子来了那么多人? 难不成金太准备以更低的价格出售? 刘方脑中思绪如电。 “刘方,来得正好,快来帮忙收钱啊!” 天气越来越冷,阿牛却是满头大汗,忙的不亦乐乎。 整个店铺里只有阿牛一个人,还有几个伙计,但却要面对一百多名客人,场面非常的混乱。 不过,还真没见过有人趁乱拿了锅不给钱的。 第1428章长孙冲:爹,咱家的铁锅卖不出去了 “阿牛,怎么回事?今天怎么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难不成你师傅以后不做铁锅了?” 刘方认识的几个工匠,都在金太铁匠铺里当帮手。 如果不做铁锅的话,意味着一些人的收入将会减少。 所以,刘方还是很在意的。 “当然要做铁锅,你没看到铁锅都快被抢购一空了吗?” 阿牛一脸茫然的看着刘方,他不明白刘方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如果是几天前,阿牛还不会觉得奇怪,毕竟一天的时间,连两个铁锅都卖不出去。 但在这种情况下,他还问出这样的问题,脑子坏了么? “这……这是什么情况?买铁锅的人怎么那么多?” “刘方,你一定是没看《大唐日报》吧,否则的话,你也不会这么问。” “这几天忙得连饭都吃不上,哪有时间去看《大唐日报》。别说昨天了,就是上一期的报纸,我也没时间看。为什么这锅卖的好和有没有看报纸有关系?” 刘方虽然急着赶回大唐皇家军校,但是看着阿牛忙碌的样子,再加上自己的帮手还没到,他去了也没用,索性也去柜台上帮忙。 “这件事情一时半刻说不清楚,你有空看一看《大唐日报》不就明白了吗?” “总之,据王掌柜所说,这里是燕王殿下特意开辟出来的广告版,上面第一个广告就是金太铁锅。从昨天下午开始,我们店里的生意就好了不少,但也没这么夸张。” “昨天快宵禁的时候,我就回来了。难道这锅就是因为这个广告,才能卖的这么好?” 虽然刘方不知道这个广告意味着什么,但他还是听懂了。 从名字上就能猜出一些东西来。 “是啊,没想到这广告效果这么好。难怪王掌柜只要我们付一成的利润,就让我们打广告。” 阿牛听到王富贵要把铁锅卖到九百九十九文的时候,很是不解。 本来就有不少人嫌金太铁锅贵,卖不出去,现在倒好,直接涨价了。 这算哪门子道理? 金太和阿牛一开始并不是很在意给《大唐日报》的那一成利润。 毕竟,一个月也就卖个几十个锅而已,一成的利润,能有多少? 这也就相当于在味之精请王富贵吃一顿饭的钱。 但是现在,阿牛却不这么认为了。 不过,他并不后悔。 毕竟,铁锅的价格,已经涨了两三成,但是依旧是供不应求。 区区一成利润又如何? “这广告的力量,实在是太恐怖了。不过,你也不用担心铁锅卖不出去了。” 刘方感觉自己的脑袋有些转不过弯来,可是,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 “父亲,我今天刚收到消息,金太铁锅的价格已经翻了一倍,而今天咱们却连一口铁锅都没卖出去。” “偶尔有人来,也是询问有没有金太铁锅出售。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大唐日报》上有专门的版面专门介绍了金太铁锅。” 长孙冲在长孙无忌回来之后,立即去找他。 前些日子,他还让作坊老板招人,扩大铁锅的产量,现在却出了这样的事,他自然是急坏了。 长孙家的铁锅,对于普通人来说,都是非常昂贵的。 整个长安城,能用得起铁锅的家庭,连三成都没有。 金太铁锅卖得越多,就代表着越来越少的人买他们家的铁锅。 “我昨天看过《大唐日报》,当时还在想,大唐日报会不会更亏?现在看来,这个新的版面,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长孙无忌一阵头大。 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 如果对方的铁锅价格比他高,那他可以降价。 现在对方价格翻了一倍还卖的这么好,难道他还能涨价不成? 长安城的人,又不是傻子。 “我听说,金太铁锅的广告就是他们的一种宣传手段。想要在报纸上做广告,按道理来说,应该是要收费的,这应该是大唐日报为了回本而想出来的一招,没想到却收到了这样的效果。” 长孙冲这一天也没闲着,他做了很多事情。 “这个李想,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以前他是步步为营,我还能把握住他的心思,现在却是让人捉摸不透。” “这份大唐日报,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把它当回事,但他却凭借这份报纸,轻而易举地完成了河东道的迁移,现在又找到了新的生财之道。” 长孙无忌叹了口气,道:“生子当如孙仲谋啊。”。 “父亲,要不要在《长安晚报》也给咱们家的铁锅做广告?” 长孙冲虽然觉得学着李想的样子很不舒服,但他还是决定试一试。 “没用的。据说,大唐日报的发行量已经达到了两万多份,不仅仅是长安城,就连洛阳、关中道的许多州府,甚至是定襄,都有人在出售。” “《长安日报》呢?好像就没卖过一千份吧?其中有一半,都是给渭水书院的学生和教习们准备的。” 长孙无忌的眼光还是很毒辣的。 大唐日报能有这么大的宣传效果,肯定离不开它的销量。 长安日报、曲江书院的《曲江日报》这些报纸,根本无法复制。 当然,《长安日报》试试广告,也是必须的。 但短时间内,他是没办法挽回自己的铁锅生意了。 “可是……可是我们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金铁锅,把整个铁锅生意给占满了吧?” “不用担心。一口999文的铁锅,就算是卖的再好,也撑不了多久的。等那些买得起这样昂贵的铁锅的人买完之后,剩下的人就会来我们这里买更便宜的铁锅。或许,有了他们的铁锅,咱们的铁锅也能卖的更好。” 长孙无忌的观点很独特。 但在某些方面,却又说得通。 金太铁锅占据了高端市场,成为了长安城中所有人的榜样。 许多老百姓,虽然金太铁锅是买不起的,但说不定还会忍不住,去长孙家买一口铁锅。 这种感觉,就好像上世纪90年代的农村,买了一台电视机。 只要有一家人买了电视机,其他的人就会跟着买。 就算是买不起这么大的电视机,他们也会买更小的。 第1429章澳洲沙漠中的绿洲 “那……那就这么算了?” 长孙冲有点儿泄气。 因为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办法破局。 “怎么可能!金太金锅走的是高端路线,我们走的是低中档路线。现在的价格还是太高了,我打算把成本降到三百文,就算这锅小一点,也没关系。另外长安日报,也要想办法,扩大发行量,然后再做广告。” …… 味之精。 金太请王富贵共进晚餐. 说实话,这些天发生的一切,都跟做梦一样。 他还没从那些震惊中回过神来。 他一直在担心的事情,就这样迎刃而解了。 最重要的是,他赚了不少钱。 “能与王掌柜相识,真是三生有幸,来,我先干为敬!” 金太对王富贵是真心实意的道谢。 金太铁锅是大唐日报树立的广告典范,看到金太铁锅卖得好,王富贵自然是乐见其成。 这关系到《大唐日报》未来的发展。 总不能一直亏钱吧? 在这种情况下,《大唐日报》已经没有了扩张的空间。 “金掌柜,你要谢就谢燕王吧,这主意是燕王提出来的,我只是向王爷举荐了你而已。” 王富贵完成了李想交代的事情,又得到了金太的感谢,心里美滋滋的。 “王掌柜的大恩大德,在下没齿难忘,也谨记于心。” 金太与王富贵开始了商业互吹。 不过这马屁拍的还是很不错的。 就在长安城气温持续下降之时,澳洲却是另一番景象。 “这该死的天气,真是难受啊。” 李庚不停的拍打着自己的脖子,想要将这股燥热给压下去。 他们在永平港停泊之后,所有人都登上了岸。 前半个月,大家都在忙着建造新的聚居地,然后分成了三个小队,朝着内陆进发,如果一个月之内还没有走到目的地,那就返回永平港。 李庚等人一路向南,已经走了快一个月,但依然是一片荒芜之地。 李庚现在最担心的不是前面有什么东西,而是如何找到水源,否则的话,他们很可能就回不去了。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在澳洲,居然还有这么大的一片沙漠。 因此团队当中的淡水储备也是严重不足。 “李郎君,我刚才在这座小山上看了看,前面好像有个山谷,要不我们过去看看?” “山谷地势较低,应该是有水源的。如果那边没有的话,就很难在这附近找到水源了。” 杨老七跑到李庚跟前,满头大汗。 这一次探索内陆的时候,大家都是沿着一条湍急的河流往前走,到了后来,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借鉴的道路。 好在有指南针,倒也不怕迷失方向。 而且开始的时候,他们每天都能打到几只山羊,所以食物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所以,所有人都在不停地前进,哪怕周围的环境变得越来越糟糕,他们也没有回头。 “山谷?远吗?” 李庚一脸的期待。 “再走半天就能到了,如果没有水的话,我建议我们明天就直接回去,否则会很危险的。” 杨老七在船上当了望手,地位比普通水手高多了。 再加上,他和李庚关系不错,在探索队中,他的地位,仅次于李庚。 当然,这其中也有李谊,朱慎,朱言三人没有加入这支队伍的原因。 “希望这一次能找到水源吧,不然的话,就算我们想回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李庚对于澳洲这块广袤的土地,也是越来越有兴趣了。 根据李想给他的地图,想要穿过这片大陆,至少还需要数个月的时间。 “沙漠里都有绿洲。我想这里应该有一处水源,只是因为我们对这里不熟悉,所以一直没有找到。” 说到这里,杨老七心里也没底了。 李庚已经一天没喝水了,也没心思和杨老七聊天,他默默的带队去了峡谷。 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才来到了峡谷边缘。 “李郎君,你快看,峡谷中有一道溪流,你看……” 老天爷并没有为难他们,当他们走到山谷边缘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条蜿蜒的小溪。 虽然不知道这条小溪从哪里来,又流到哪里去,但是所有人都放下心来。 只要有水,什么都好说。 有了水,李庚甚至开始考虑要不要继续向南走了。 “我们分头寻找,看看怎么下去。” 李庚感觉到一股清凉的风从山谷中吹了出来,顿时感觉到了一股舒爽的感觉。 书院里的教谕们曾经说过,心静自然凉。 “这边有个斜坡,注意一下就能下去。” 十几个人分散开来,寻找着通往地下的通道。 这条天然形成的山谷,虽然陡峭,但也有平坦的地方。 …… 山谷中,一群野山羊正在饮水。 就在这个时候,为首的一只山羊突然抬起头来,看向了远处。 山羊飞快的奔跑着,在满是碎石的小溪中奔跑着。 山羊的蹄子踩在了一块石头上,发出了哗啦啦的声响。 其余几头山羊也连忙跟上。 “这些畜生倒是聪明。走了这么久,我们也累了,就先放你们一马吧。” 李庚等人早就注意到了河边的羊,正想着要不要加个餐,却没想到这些羊竟然这么聪明。 “郎君,只要这山谷里有羊,咱们就不用担心它们会逃走,咱们先将袋子里的水给填满。” 杨老七并没有气馁,而是把鞋子脱掉,光着脚丫就往溪水里走去。 冰凉的水流,从杨老七的脚下流过,让他很是舒服。 没死在海里,却差点被渴死。 这种感觉,简直…… 这群人当中,大部分都是已经快一个月没洗过澡的壮年男人。 想想看,那会是什么味道? 很快的,以李庚为首,所有人都在溪水里泡起了澡来。 那些散发着恶臭的衣服,都是随便洗了洗,然后拿去晾晒。 很快的,探索队的成员们,又恢复到了刚刚进入这个世界时的样子。 …… “郎君,这山谷当真是个好地方,有水有兽,还有树,倒是个不错的中转站。” 杨老七一边啃着烤羊腿,一边打着饱嗝,一脸的惬意。 ? 第1430章郎君,你看这像不像金子 他们补充了一些水,洗漱了一下,这才支起帐篷,准备休息一两天再继续赶路。 当然,这也给附近的野兽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也不知道是不是刚才遇到的那群羊,总之,有几个箭术不错的人,在附近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肩上都扛着一只羊。 这些山羊个头都不小,杨老七目测了一下,少说也有七八十斤重,大的那只甚至有一百多斤。 足以让探险队的每一个人都吃饱喝足。 从蒲罗中出发时,船上还带着一些香料,烤全羊现在已经没有一丝膻味了。 “确实是个很好的中转站。燕王说过,美洲有高产的粮食作物,澳洲是不是也有?” “我想,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澳洲的情况,然后再动身去美洲,否则,如果这里就有那些高产作物,那我们千里迢迢跑到美洲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如今,李庚对于澳洲这个幅员辽阔的大陆,已经有了浓厚的兴趣。 “这么大的地方,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我想,明天我们就沿着小溪走下去,看一看它的发源地和它的长度。要是有高产作物,很可能就在水源附近。” …… 杨老七一行人在野外生存的经验也不少,不过半个时辰,一行人就已经开始沿着那条小溪前进了。 虽然气温和昨天差不多,但杨老七并不觉得有多热。 这条小溪并不大,只有两米多宽,而且不深,有些地方甚至没过膝盖。 “如此荒芜之地,竟然有一处这样的山谷,鸟语花香,当真是有趣。” 李庚乐呵呵的走在前面,和杨老七说着话。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杨老七也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不时的用脚踢着地上的石头。 “出来走走,比留在长安城要有趣的多。” “是啊。虽然每次出海的时候,我都想早点回家,但每次回家的时候,我都会有一种想要出去的冲动。” 杨老七的话,说出了在场不少人的心声。 一路闲聊,很快就到了中午,一行人将路上杀来的山羊切成一块块,放入锅中煮了起来。 在烈日下行走,也是一件很耗费体力的事情,每个人都吃得很多。 杨老七吃了一斤多的羊肉,摸了摸肚子。 明媚的阳光照在溪水上,反射出点点磷光。 杨老七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那条小溪上。 然而,就在他转过头去的时候,却是猛地转过身来。 太阳照在水面上,只能照出一片光来,为什么水底的石头也会闪着光? 杨老七瞪大了眼睛,往小溪里看去,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哗啦!” 他连裤腿都懒得卷起来,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进水里。 周围的人,对杨老七走向小溪,并不意外。 “有东西在发光!” 杨老七喃喃自语着,将一块婴儿头颅大小的石头,从小溪里搬了出来。 这一次,阳光照射在石头上,让石头散发出耀眼的金光。 等等! 金光? 杨老七浑身一哆嗦,想起了在倭国看到的那一箱一箱的金子。 这玩意,怎么跟黄金似的? 虽然颜色不像金块那么纯净,但里面的金色斑点,却跟金子很像。 杨老七拿着石头,快步走到了李庚的面前。 这群人里面,就属李庚的背景最好,对于黄金之类的东西,他是最熟悉的。 “杨老七,干嘛抱着这么大一块石头?” 李庚看着杨老七走了过来,有些不解。 淡定! 一定要淡定! 杨老七在心中默念了几句。 “郎君,你看这块石头,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石头。” “嗯?”他微微一愣。 李庚狐疑的看了杨老七一眼,这才把目光落在了石头上。 “咦?” 只是瞬间,李庚就感觉到这石头有些不对劲了。 金银两种东西,对普通人来说,只是一个传说,许多人这辈子都没见过。 但李庚不同,他出身名门,自然不会缺钱。 说是石头,其实更像是一大块金子。 虽然看起来,里面还夹杂着一些沙子和杂质,但李庚对这东西,还是很有信心的。 “郎君,这是金子吗?” 杨老七颤声问了一句。 杨老七当然知道,有没有黄金,那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虽然只找到了一颗,但是肯定还有第二颗,第三颗。 杨老七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 “恭喜你,杨老七!就冲着这块金子石头,你这辈子都不用愁吃穿了。” 很快的,他的队友们就围了上来。 “郎君,此物虽是在下得来,却是大家之物。再说了,既然这小溪里有一颗,那肯定还有更多的,我们去看看吧。” 杨老七在倭国见过不少世面,所以并不贪心,没想要独吞。 “嗯,应该还有。” “走!” “这东西看起来像个狗头,不如叫它狗头金怎么样?” 众人一边议论着,一边向着那条小河走去。 在金子的刺激下,所有的疲惫都消失了。 一群人撸起袖子,开始在溪水中寻找狗头金。 “看来,这块石头里也有金子。” “这一把沙子,在太阳的照耀下,竟然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这块石头里面的金含量很高啊,有拳头那么大。” 很快的,小溪里就传来了一片欢呼声。 虽然没人像杨老七那样捡到小孩脑袋那么大的狗头金,但是也捡到了不少拳头大的金块。 至于小一点的就不提了。 “郎君,这附近一定是一座金矿,这条山谷绝对是个好地方。” 杨老七四处张望着。 此时,众人已经走到了溪水源头的不远处,一看就知道,这条小溪的源头,就在数里之外。 但奇怪的是,这股力量的源头,却是山谷中的一个山洞。 “郎君,这洞里虽然没再找到更大的狗头金,倒是发现了不少金光闪闪的金沙。看来,这片区域,还真是一座金矿啊。” 杨老七和李庚并肩而立,走到了小溪的源头处。 这是一片水潭,水潭上方两丈多高,有一个幽深的洞穴,水正是从这里流出来的。 ? 第1431章为了成为唐人努力的张小田 “这是唯一的解释。虽然我听说将军府有专门的工匠,负责开采各种金矿,但是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大唐有哪座金矿能出产像狗头金这样的东西。” 李庚很是兴奋。 就算是再有钱的人,也无法抗拒这样的财富。 很显然,这座金矿,是一座无价之宝。 按照船队出发前定下的规矩,出海所得收益,一半归观狮山书院,两成归格物学院使用,其余三成用于奖励出海之人。 这样的金矿,光是那些拳头大小的金子,就足以让所有人发财了。 “郎君,如此巨大的金矿,我们既无工具,又无精通炼金术之人,根本无法开发。但只要回了长安,请书院派人到澳洲开采这座金矿,将来格物学院的实验便不愁资金短缺。” 格物学院的一名学员,满脸兴奋的道。 在这荒无人烟的山谷之中,根本就没有人去想着,是不是能够将所有的财富都据为己有。 而且,只要能平安回到长安,分到一杯羹,便能让所有人都富得流油,自然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 “我们分头搜索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然后再回去。” 李庚脑中念头急转,开始给众人分配任务。 …… 石见银山。 姚老三巡视着矿区,看着矿区内的每一株植物,眼中都流露出浓浓的留恋。 他已经得到通知,明日启程返回长安。 更是受邀担任格物学院的教习,教导学生如何寻找矿藏,如何分辨各种矿物,如何熔炼各种矿石。 姚老三是大唐为数不多的几个擅长勘探、开采、冶炼的人之一,当初来倭国的时候,他是不太愿意的。 倭国是什么地方? 然而当他来到石见银山的时候,才发现,这座山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可怕。 相反,他在这里的地位,要远远高于长安城。 石见银山里,有一万多的唐人和倭人在忙碌着,姚老三的地位虽然不是最高的,但也是顶尖的。 “师父,你不用担心,我会处理好这里的事情的。” 姚老三的弟子白孟不停的劝着。 白孟的悟性是所有人中最好的,甚至有了姚老三的几分实力。 “白孟,这个国家既然有石见银山这么大的银矿,那肯定还有更多的金矿,银矿,铜矿,大唐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财富。我希望你以后能挖到更多的矿,而不是坐在银山上坐吃山空。” 姚老三有些惋惜,这些年来,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石见银山上。 石见银山的产量,已经超过了整个大唐的银矿。 当然,姚老三在其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弟子知道了,明日师父您返回长安,弟子便带人前往难波津,听闻和歌山附近有人出过金,应该是有金矿的。” 白孟一直在关注着倭国其他地方的金矿和银矿的消息。 这种事情,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 “对了,记得多带几个护卫,不是所有的倭人都对大唐忠心耿耿的。” …… 初冬的草原上,没有一丝生机。 偶尔有几头野狼游荡在草地上,寻找着落单的小羊羔,饱餐一顿。 天空中,一只苍鹰正盘旋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猎物。 “校尉,前面五里处有个薛延陀的部族,不如就从他身上下手?”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一群身材矮小,却给人一种威风凛凛的感觉。 “这一次的机会,我们必须要抓住。褚主薄已经把燕王的话带到了,如果王爷对我们的表现满意,我们就可以以唐人的身份加入大唐,把我们的家人带到大唐去。所以,等会儿,你带着监军跟在后面,若是有人怕了,尽管动手。” 张小田对这个机会很是珍惜。 当初,他就是靠着投名状,才从一个小小的银矿工,一跃成为了小头目,手下有一百多个帮手,后来更是成为了小鬼子中的最高头目,成为了小鬼子的首领。 说句不好听的,张小田真想掏心掏肺,以表忠心。 当然,张猛在石见银山呆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特意让他跟了自己的姓氏。 这一次,李想安排了两千名身强力壮,忠心耿耿的倭国矿工,由张小田带领,前往大唐。 他是一个双手染满了倭国人鲜血的倭国人。 “将军放心!在登州集训之时,褚主薄便已经交代过,此行的目的与目的,大家都心知肚明,相信不会有人拖大家的后腿。” 去石见银山,为大唐效力的倭国人,一般都不是什么好人家。 这些本来就吃不饱饭的倭国人,来到石见银山后,虽然每日辛苦劳作,但至少不会再挨饿了。 对于大唐,他们的忠诚度自然是直线上升。 在这个时代,对国家和民族都没有太多的概念,只要给他们足够的食物,他们就会把对方当成自己的首领。 “是啊,这次的行动,就是要让胡人知道,我们是多么的凶残,对于那些反抗的胡人,绝对不能手下留情。不过,如果投降了,就不要杀了他们,我们还想从他们身上得到一些物资。” 几里地的路程对骑马来说不算什么,于是张小田又给大家讲了一遍战斗的意义。 这些骑兵的骑术虽然一般,但是身上的装备却是相当不错。 再加上这次选的是一个只有几百人的部落,他一点都不担心会输。 如果连这样的部落都对付不了,那他们也就不用混了。 …… 完颜蟾在草原上名声不显,但在部落里却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他功夫不错,又是部落首领的护卫首领,一般人根本不敢欺负他。 但是,自从去年他随真珠可汗攻入云中都督府,被打得落花流水之后,他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当时天下大乱,完颜蟾自顾不暇,哪里还顾得上别人? 所以,当他回到部落的时候,他已经从护卫首领的位置上退了下来。 以前没人敢欺负他,现在很多人明里暗里欺负他。 年初的时候,他的独子在草原上玩耍,结果被一头狼给吃了。 也不知道是真的没人,还是有人看到了这一幕,想要拖延时间。 若不是草原生存艰难,他早就离开部落了。 ? 第1432章雨后春笋的报纸 “不对劲!” 耳力远超常人的完颜蟾只觉得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他连忙翻身下马,侧耳倾听。 片刻后,脸色变得复杂起来。 一队两三千人的骑兵正在向这边赶来,自己是不是应该回去示警? 自从去年战败之后,薛延陀身边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数千人的军队,所以完颜蟾几乎可以肯定,来者是敌。 但是干嘛要回去跟他们说? 自己现在孑然一身,无牵无挂,这些人的死活与自己何干? 说不定还能帮他报仇。 在这里纠结了足足一刻钟的时间,远处已经有一队人马冲了过来。 没过多久,完颜蟾就被团团围住。 不过,因为他没有反抗,所以张小田并没有杀他。 “唐军?” 完颜蟾一脸茫然的看着眼前这一大群人。 他以为是唐军来了,所以才会投降。 “不是又如何?” 张小田饶有兴趣的看了完颜蟾一眼。 “除了唐军,我谁都不会效力的!” 张小田听到这句话,却是一点也不惊讶。 毕竟,这也是他的想法。 “吾等为燕王效命,若事成,皆为唐人,那就是唐军,你称我为唐军也无不可。你现在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是带着我们进攻前面的部落,另一条路就是把你的尸体留在这里喂狼。我给你三息时间考虑!” 完颜蟾:“……” 三息? 让我好好想想? “哐!” 张小田抽出腰间的大砍刀,冷着脸看着完颜蟾。 “我愿为大唐效力,但我希望日后能追随燕王!” “哼,那就看你怎么做了!” 完颜蟾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再多说什么,简单的说了一遍部落的情况,便和张小田等人一起冲了出去。 半个时辰后,部落里再也没有一个站着的。 不是趴在地上,就是跪在地上。 “都尉,这些人留着何用?徒增麻烦。” 完颜蟾注意到张小田是想让他们投降,顿时慌了神。 虽然大部分都是女人,但是青壮年也有五六十人。 帮助张小田他们一起灭了部落,这些人怎么可能放过他? 然而,张小田注定不会将完颜蟾的想法放在心上。 在褚遂良的提议下,他此次前往草原,就是要尽最大的努力,将薛延陀和大唐接壤的各个部族彻底的剿灭。 不过,褚遂良还是让他继续招揽投降的人。 一次不需要太多,只需要几十个,甚至几百个。 这样就算每一次都会损失惨重,忠诚团的人数也会一直保持在两三千人左右。 除非是遇到薛延陀的大军,否则没有任何一个部落能够抵挡得住这种规模的进攻。 张小田道:“不用担心,我们大唐什么都不缺,只需要安排一支队伍,把这批人送到朔州,自然会有人给他们安排住处。” 完颜蟾:“……” 我不担心? 这让我如何放心?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既然改变不了,那就接受吧。 “都尉,这几个人,我都认识,能不能问问他们,愿不愿意为我效力?他们不会说汉话,不太方便指挥。” 完颜蟾的汉语说的还算不错,能和张小田交流。 至于跪着的,那就难说了。 “好吧,那就看你的本事了。” 张小田哪里不知道完颜蟾的心思,不过他也不以为意。 他只想快点把这件事情做完,然后回到长安城里,做一个唐人。 之前在石见银山的时候,他就从张猛、姚老三他们口中,听到了许多关于长安城的奇闻异事。 张小田是石见银山里所有倭人中,汉学造诣最深的一个,他没事的时候,都会去看书。 “谢都尉!你不用担心,北边有个小部落,西边也有个部落。” 完颜蟾大喜过望。 看样子,用不了多久,他就能成为百夫长,甚至是千夫长了。 长安城之中,不知道有多少份报纸,突然出现在了这里。 金太铁锅,在《大唐日报》上做广告之后,很快就将库存中的上千口铁锅,全部出售一空,供不应求,这一幕,被长安城的商人们看在眼里。 这让很多人都意识到了报纸的价值。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长安城里就出现了各种报纸。 几乎所有的大工坊,世家大族,都开始自己做报纸了。 谁都觉得赚钱很容易。 “掌柜的,《渭水日报》,《城南晚报》,还有《北方日报》,这几天,已经给我们打过广告了,但是……” 刘伟手里拿着几张报纸,和刘旺站在一起,一脸的纠结。 “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些报纸?《大唐日报》你搞不定,《长安晚报》、《曲江日报》怎么也搞不定?长安城里,就只有这三家报纸了吧?” 刘旺也注意到了这几天的客流量变化。 说句不好听的,这一百多贯的广告费用,似乎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掌柜的,《大唐日报》只为燕王府旗下的作坊做广告,怎么可能有我们的份?另外两家也差不多,上面写着长孙家,杜家,韦家,郑家,还有其他几家旗下的小作坊。” 刘伟觉得很冤枉,人家报社也是为了自己的生意着想,自己怎么能跟他们抢呢? “长安城之中,突然出现了这么多的报纸,不知道哪一家报纸的广告更有效,这几天,你多关注一下。” 刘旺知道这是事实,但他也没有别的选择。 …… 郑掌柜听着阿三讲述最近发生的事情,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掌柜的,这两周来,虽然书籍的销量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纸张的销量,却超过了前几个月的销量。特别是造纸作坊生产出来的一种两尺见方的纸,可以用来印刷报纸,掌柜的你真厉害。” 阿三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的掌柜。 一开始,新华书店推出了一种两尺见方的特制纸,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是郑掌柜,让造纸作坊也做了一批类似的纸,放在书店里卖。 没想到,这种纸,竟然成了三味书屋最赚钱的。 当然,这也和长安城之中,几乎所有的造纸作坊,都是书铺的附属产业有关。 不过,造纸如此赚钱,将来燕王府必定又要开一批新的造纸作坊,自己以后还能不能过得这么舒坦,还真不好说。 ? 第1433章长安青楼之争 “说来也是巧合,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里,长安城就冒出了这么多的报纸,一开始只有《大唐日报》一家,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家了。” “因为他们发现,卖报纸赚不到钱,而做广告,赚的钱更多。我听说,金太铁匠铺第一次给《大唐日报》做广告的时候,就花了一百多贯。” “大唐日报之所以能打广告,那是因为他们的报纸每一版都有两万份以上的销量,其他的报纸都没有这个销量。”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对于长安城报纸上的乱象,郑掌柜还是很清楚的。 “我听说,现在一些商家的广告费都是按销量给的,有的报纸一次印一次,就涨一次,所以这些天,报纸的销量每天都在上涨。” 阿三有些疑惑,报纸印了那么多,如果卖不出去,那还有什么意义? 不过,随着印刷量的增加,纸张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是他乐见其成的事情。 “我之前就在想,三味书屋是不是应该自己做一份报纸,不过现在看来,还好还没有。在我看来,长安城里的报纸虽然很多,但最终能够生存下来的,也不过十余家而已。” “那……这么说,咱们书店的纸张销量,会不会下降得很快?” “未必!虽然没有几家报纸能够存活下来,但是总的发行量还是有可能增加的。” “特别是几家大型报纸都已经开始向长安城外扩展,未来的销量应该还会持续增长。” “在短期内,纸张的供应量还能继续增加,等各大报社都有了自己的造纸作坊之后,才是真正的麻烦。” 郑掌柜看得很清楚,造纸作坊,最少在明年开春之前都会生意很好。 …… 长安城之中,文曲书院和三味书屋的名气,都比不上新华书店,但是却也不小。 文启明敏锐的捕捉到了一个商机。 作为一家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和《大唐日报》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所以竞争还是很激烈的。 不过文启明对朝堂上的事情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就算是市井新闻,他也只对男女之间的事情感兴趣。 然而《大唐日报》、《长安晚报》、《曲江日报》三家报社,却从来没有报道过这些事情。 于是,文启明就看到了商机。 没过多久,《风月报》就成立了,这是一份写了很多年轻人情爱的报纸! 平康坊中有几个落第士子,都是文启明请来的专职作家。 “陈寡妇家里出了怪事。” “传说中的倭国习俗。” “两个人,有同一个妻子。” 很快,《风月报》上就出现了这样的文章。 和《大唐日报》一样,文启明也找了一批人来卖报纸。 不过,他找的不是济病坊的孩子,而是东西两市的地痞流氓。 “郎君,你要不要买一份新出的《风月报》?” “要不要打听一下天香阁的秘密?《风月报》是最好的选择。” “怡红楼的秘闻,想必你也想看看,郎君,要不要试试。” 这几个小混混,将《风月报》到处宣扬开来。 虽然前两期卖得不好,但是越卖越好。 短短两周时间里,《风月报》的发行量已经超过了两千份,仅次于《大唐日报》《长安晚报》,《曲江日报》。 甚至有一些外地的商家主动提出要在洛阳,襄州等地销售《风月报》,而大唐运输队现在已经开通了从长安城到洛阳的长途客车,这就让这份报纸在两座大城市中迅速的传播开来。 文启明虽然赚不到什么大钱,但总算是找到了一条新的生财之道。 《风月报》虽然没有《大唐日报》那么大的篇幅,但却卖出了五倍的价格,即使不做广告,也能赚钱。 至于报纸,不管是哪一种,只要卖的好,都会有广告商找上门来。 “文掌柜,这是我们韵水楼最大的诚意,不过我们也有一个条件,还请文掌柜遵守。” 韵水楼的掌柜,正在后院与文启明商议着广告的事情。 韵水楼是平康坊的后起之秀,虽然比不上天香阁、怡红楼、百香阁等,但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这就好比凯迪莱克和奔驰宝马之间的差距一样,想要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宣传。 “如果你能在《风月报》上做半年的广告,那就说明你是有诚意的,我现在就可以确认,明天你就会在报纸上看到广告。” “不过,你把我们报社限制在六个月之内,不能再接别的青楼的广告,这就有些强人所难了。说句不好听的,你们也不是我们报社唯一的顾客。” 文启明虽然很高兴,不过,生意归生意,像韵水楼这样的客人,自然是越多越好。 “文掌柜此言差矣。你还可以去找一些化妆品店,成衣店,甚至是药铺,在你的报纸上做广告,并不一定非要去青楼。” “这样吧,你把价格再提高两成,这半年内,我们《风月报》都不会再接别的妓院的广告。不瞒你说,天香阁的老板,昨天还邀请我去味之素吃饭呢。” 文启明这是前世房产中介的惯用伎俩了。 你刚才不是在和我讨价还价吗? 你还没想好吧? 那我就让你紧张一下,给你找几个竞争对手。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这一招虽然不怎么样,但却十分有效。 就好像你看房子的时候,看到了一套还算不错的房子,想要跟对方谈一谈价格,中介费什么的。 韵水楼掌柜被文启明算计了一把。 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韵水楼掌柜也不知道文启明说的是真是假。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韵水楼就失去了进入第一梯队的绝佳机会,这个险,他承受不起。 “好,那我们就先商量一下,把所有的条件都写在契约上。” 韵水楼掌柜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在韵水楼看来,用钱就能解决的问题,并不是什么大事。 大不了,等出名了,以后把点姑娘们的价格定得高一些,羊毛出在羊身上嘛。 第1434章杨本满上奏,必须管理报纸 天香阁内,小茜怒气冲冲的走了过来。 “雨雨也太无耻了吧,居然让《风月报》给她写了一篇关于她的报道。如果是平时,雨雨估计许多人连正眼都不会看一眼,可是现在……” 《风月报》,在青楼酒馆之中,都是很受欢迎的。 小茜虽然常常看得脸红脖子粗,但和《大唐日报》一样,她每天都会看《风月报》。 “小茜,看的越多,她的人气和身价就会越高。以她的性格,做出这种事也不奇怪吧?” 淼淼已经渐渐的失去了和雨雨争夺天香阁第一美女的念头,但是小茜却并不这么认为。 “小姐,我要不要跟妈妈说一声,免得给我们天香阁丢脸!” “哈哈!小茜,你觉得妈妈会不知道?” 淼淼冷笑:“雨雨做的这件事情,虽然不一定是什么好事情,但是却会让天香阁的名声大噪,到时候,妈妈也会跟着沾光的。” “可是……可是她的手段,却让人无法接受。” “有什么好奇怪的,大家都是青楼女子,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小茜被淼淼说的哑口无言。 …… 《风月报》的火爆,吸引了大量的眼球。 那些想要进入报业行业的人,发现那些追随着《大唐日报》的人,正在变得越来越艰难。 长安城的商人们,在发现报纸上的广告无效之后,也纷纷停止了这种烧钱的行为。 不过,《风月报》的异军突起,却是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门槛低,成本低,收益高。 这简直就是为很多人准备的。 甚至彭芝等人,也有办报的想法。 “掌柜的,《风月报》那么好弄,那咱们就办一份《花雪报》好了,人家写什么,咱们就找几个穷书生来写。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只要能让人喜欢,那就足够了。” 老任是老黄牛了,现在彭芝对他还是很信任的。 “这倒是个好主意,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钱,如果成功了,一个月能赚一百贯,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身为《风月报》的忠实读者,在萌生创办报纸的念头后,彭芝对此也做过一些研究。 “还是掌柜的高明,我马上去安排,过几天《花雪报》就能正式发行了。在销售方面,我们肯定不会输给《风月报》。” 老任手下有一群黄牛,也有彭芝手下的人,根本不愁卖不出去。 和彭芝一样想法的,还有很多长安城的人。 一时间,整个长安城的报刊界,都弥漫着一股乌烟瘴气的味道。 含元殿。 杨本满左右看了看,然后“咳咳”一声,上前一步。 这些日子以来,他在朝中的表现也是相当的低调。 但这并不代表他的性格就变了。 “陛下,昨日我下朝的时候,在丹凤门的大街上,看到一些人在兜售报纸。微臣粗略一看,内容粗俗不堪,有伤风化,有损我大唐形象。” 杨本满往前走了一步,段开山在大殿里看了他一眼,眼中带着警惕。 这小子,就是爱整自己的女婿。 好不容易平静下来,难道又要闹出什么幺蛾子? 第一个创办的报纸的不就是李想吗? “在这份报纸上,有像《大唐日报》这样让人拍手称快的,也有像《风月报》和《花雪报》这样的黑心报纸。” 杨本满的下一句话,让程咬金微微一愣。 这是在捧《大唐日报》吗? 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 “如今长安城之中,大大小小的报纸,少说也有三四十种,良莠不齐,让百姓们的生活,变得混乱不堪。” “微臣还听说,现在市面上已经有一些报纸,专门刊登一些不雅的画面,博取眼球,毫无底线,微臣建议陛下,对所有报纸进行严查,将那些有伤风化的报纸封禁。” 杨本满的话一出口,整个朝堂上,就再也没有人反对了。 朝中大佬们,很多都与长安城中的某一家或者是几家报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杨本满的这句话,却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毕竟,一堆乱七八糟的报纸,会让报纸行业变得更加的糟糕。 甚至有可能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让那些认真做报纸的人血亏。 “陛下,微臣也提议,对长安城中所有的报刊进行严查,绝不能让这种乱象再发生。” 何勤勤也是站在杨本满这边的,拿着枪指着报纸。 “玄龄,你意下如何?” 李世民也知道杨本满说的是什么。 但这报纸,却是李想一手创办的,《红楼梦》在长安城中,已经拥有了一大批的粉丝。 就算是大明宫里,对《红楼梦》不感兴趣的人,也是屈指可数的。 所以他也不能完全禁止报纸的发行。 但如果什么都不做,那也不太好。 毕竟杨本满所说的事情,确实是有一定道理的。 “陛下,劝也没用。微臣以为,这报纸的问世,固然有开民智之利,但杨御史所言,也有其弊端。” “长安城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现如此之多的报纸,足以说明报纸这种东西,的确存在着一定的需求量,所以不能单纯的禁止。” “可是,不管也不是办法。微臣提议,在朝廷中设立一个机构,负责各大报纸的管理,制定一些行业规则,划分发行区域。” 房玄龄也是个聪明人,很快就有了主意。 报刊越是兴盛,大唐的文风便越是兴盛,大唐境内读书识字的人便会越来越多。 甚至在一些穷苦人家,都可以把报纸当做识字课本来使用。 毕竟,一文钱的报纸,和动辄数百文的书比起来,简直是不值一提。 “房相的提议果然高明,我也同意。” 长孙无忌也是点了点头。 《长安晚报》现在是大唐最大的三家报纸之一,他可不希望因为一场弹劾,就把报社给关了。 事实上,长孙无忌身为功臣榜第一人,眼光自然不会差。 杨本满说的这些问题确实存在,需要改进,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臣附议!”众人纷纷附和。 很快,含元殿内,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开始讨论下一件事情。 第1435章以后报纸全部用白话文 房玄龄特地请李想在味之精吃一顿饭。 这可真是少见啊! 当然,李想也不会拒绝。 “房相找我有什么事?” 房玄龄和李想寒暄了几句,便在包厢内落座。 “燕王,话不多说,你应该也听说了,朝廷准备设立一个主管报刊的机构。但我想听听,你有什么建议吗?” 房玄龄和李想都是老熟人,甚至可以说是自己人。 “这个不好说,但也不简单。首先,就是从现在开始,所有的报纸都要在这个组织中注册,提交资料,并且缴纳一定的押金。” “任何一家报纸,一旦发现违法,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业、取消发行资格等等。” 李想自然也听说过长安城的报业乱象。 骆宾王不止一次向他诉苦,说《大唐日报》的客户都被《风月报》给抢走了。 甚至,还有一些顽固不化的小报,在造燕王府的谣。 因此,整顿势在必行。 “燕王果然不愧是报纸之父,光是这一条,便不同凡响,解了老朽心头之忧。” 房玄龄听完李想的解释,也是微微一笑。 今天请李想吃顿饭,果然是个正确的决定。 “房相谬赞了。这第二个条件,就是限制报纸的内容。” “造谣、诬陷、诽朝廷,是绝对不能出版的。当然,这也是有限度的,我可不想看到报纸上全都在歌功颂德,那样的话,报纸就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而且,报纸的发行量,也是有限的。有些东西,显然不适合那些半吊子的学生看,所以,你要给他们一些指导……” 李想花了小半个时辰,给房玄龄讲解了一下各大报纸的运作方式。 “燕王,臣突然发现,今日之报影响如此之大,我朝中是否也应该办一份官报?” 房玄龄看着李想,脸上露出一丝尴尬之色。 这对于《大唐日报》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行啊,不用你说,我都想好了,这报纸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贞观之治报》。” 李想此言一出,房玄龄微微一怔。 他也不知道李想说的是真是假。 “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些过了?” 房玄龄还是很爱面子的。 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扣上一个奸臣的帽子。 不过,既然李想都这么说了,他也不好直接拒绝。 他总不能说贞观算不上盛世吧? “我看不错,想必陛下也会喜欢。大唐运输队是户部的下属机构,而礼部则负责报纸,可以发布朝政的各种机密信息,解读朝廷的各项政策。” 李想打算将《大唐日报》打造成一家综合性的报纸,而《贞观之治报》则打造成官方报纸。 而且,他也很赞同这种朝廷报引导舆论。 “那我回去整理一番,再向陛下复命。” 房玄龄顿时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错觉。 …… 长安城里的商贾们,对朝廷的办事效率颇有微词。 其实也分情况。 一旦得到朝廷的重视,效率将会超乎你的想象。 就在房玄龄和李想用过晚饭后的第三天,文曲书院便来了一群官员,将文启明请了过来。 《大唐报业管理办法》被送到了文启明的面前,同时送来的还有一份限期整改通知书。 销量最大、最具争议性的《风月报》成了新政后第一个倒霉蛋。 当然,这份计划,是房玄龄亲自制定的,并不是完全禁止的。 如果你只在平康坊的青楼和酒馆里卖的话,那么,对《风月报》的限制就会放松。 总之,在这段时间里,文启明必须得表示一下诚意,直到他们的方案通过。 …… 李想再次来到了大唐日报的总部。 “宾王,从明天起,报纸由三天一版改为两天一版,另外,报纸上的文字,也要通俗易懂。” 每一次行业大乱,都是弱肉强食。 对于《大唐日报》,李想是寄予厚望的。 如今《大唐日报》在定襄,在登州,在洛阳,在扬州,在杭州都有销售。 虽然不是很及时,但在没有更好的传播方式之前,大家都不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事实上,就算是李世民,也不可能每天都能收到来自各大州的消息。 比如岭南,从广州到长安,最快的飞剪船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如此一来,大明宫得到的消息,就会滞后一段时间。 这是历朝历代都有的一个问题。 “王爷,我已经参考了《三国演义》的写法,尽可能地通俗易懂,想要继续发展下去,就只能用日常用语来表达了。” 作为一个传统的读书人,骆宾王对用白话文写作,其实是有些抵触的。 可是,事到如今,他也不想失去这个机会,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写一篇大家都看得懂的文章,怎么了?” 骆宾王被李想的话噎得说不出话来。 “王爷,这件事,怕是会闹得沸沸扬扬。毕竟,长安城里的读书人,都是以文言文起家的,突然发生这样的变化,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骆宾王觉得如果连他都觉得难以接受,更别说其他的读书人了。 为什么学者看起来很高尚? 因为现在的社会,读书的人太少了。 那些圣人之言,没读过书的人,是看不懂的。 这种优越感,可不是谁都能体会得到的。 如果以后所有的报纸、文章都是白话文,那这些书生又该如何脱颖而出? 毕竟,现在的长安城里,识字的匠人和帮手,还是很多的。 “为什么不能接受?先秦时期,文字笨拙,书写艰难,所以,人们不可避免地要简化文字。” “毕竟,刻录五十个字和三个字,那是天差地别的。所以,在那个时代,用文言文来记录信息再合适不过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纸张的价格已经降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再加上鹅毛笔的普及,想要写出更多的文字,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问题就在于,你写得太复杂了,很多人都看不懂。” “王爷的话,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听说,国子监里有很多读书人,已经对咱们报上的文章很不满意了,怕是会连累王爷。” 第1436章孔颖达:以后还有谁学儒家? “别担心,我从来都不是怕事的人。这些年,麻烦不断,若是怕事的话,这长安城哪里还有我的容身之地?” 李想猜测,反对白话文的,应该就是儒家的人了。 现在狮山书院除了经学院之外,还有几个书院,和儒家有很大的冲突,所以李想也能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那就战吧! 仅此而已! 在大唐,国子监有着特殊的地位。 一方面,这是一个教育部门,类似于后世的教育部。 而国子监,也是大唐最顶尖的学府之一,自从李世民下令扩建之后,现在已经拥有了五千多名学生和教谕。 论规模,丝毫不弱于如今的观狮山书院。 最近长安城中的报纸很多,所以国子监也有自己的报纸,取名为《风雅报》。 “孔祭酒,这是最新一期《风雅报》的销量,除了国子监的学子们自己订了八百多份外,市面上只有两百多份。” 司马采是国子教谕,为国子监编修《风雅报》。 作为和孔颖达等人一起被册封的大儒,司马采的天赋绝对不低,否则也不会被李世民举荐。 不过,就算有才华,也不代表你就能经营好《风雅报》。 “不足200份?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大唐日报》现在销量已经有三万多份了。” 孔颖达有些接受不了这个差距。 事实上,他对李想,也是非常不满的。 而这家伙,却是一年比一年好,这让他情何以堪? “算上整个大唐所有的报纸,最近一次也就卖出了三万多份,也就是说,销量已经相当于其他几家报纸的总销量了。” 司马采面露苦笑,解释道。 不是他不努力,而是他的对手实在是太强了。 “他们为田舍奴写的那篇文章,都卖出了三万本,凭什么《风雅报》就差了这么多?比文字功底,所有报纸加在一起都比不过咱们。” 孔颖达对《大唐日报》的白话文很不满意。 只是,这件事,要想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实在是太难了。 他又不是御史,不能信口开河。 “文采?孔祭酒,你可能没看过最新一期的报,哪有什么文采?就像是大家平时说的话一样,一点都不优雅。” 司马采身为《风雅报》的社长,却被一家毫无文采的报纸压着打,脸上自然挂不住。 “这……这简直就是把我们这些读书人当成了农夫,长此以往,谁还能看得懂那些伟大的文章?这样做,会毁了我们儒家的传承。” 孔家能屹立天下这么多年,靠的就是孔子的这面大旗。 如果没有人能读懂儒家典籍,那他的地位还能保住吗? 孔颖达想着想着,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 李世民看着面前的奏折,也是一阵头大。 这些奏章,大多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虽然级别不高,但也有一定的影响力。 特别是随着科举考试在大唐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他们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毕竟,五科之中,进士科与明经科,向来都是最好的。 可惜的是,这两门课都是儒家弟子。 论惹事能力,儒家弟子还是很有一套的。 “张阿难,你去将李想召入宫中,朕有事相询。” 李世民看完了所有的奏折,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猜测。 李世民对李想这几天的表现非常满意,自然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训斥他。 从李想以前的表现来看,白话文的出现,肯定是有原因的。 “干爹日理万机,怎有闲情逸致听我唠叨?” 李想已经猜到了李世民的来意,心中大定。 当初让骆宾王写一篇白话文的文章,他就知道会有人反对。 毕竟,白话文并非没有缺陷,从对传统文学的继承上来看,也存在着一些缺陷。 “别笑了,都是当父亲的人了,还这么不正经。” 李世民看着李想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心中不禁有些生气。 “听说河东道的第一批移民已经到了,如果能在这场大雪之前安顿下来的话,这一次的迁徙,就算是成功了。” 李想并没有说白话文的事情。 “这件事情以后再说吧,为什么《大唐日报》上的文章,都是粗俗不堪,毫无美感可言?” “干爹,什么是俗?什么是雅?《红楼梦》和《三国演义》都是白话文,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俗呢?” 李想打断了李世民的话。 《红楼梦》现在到底有多火,从那些妃子们的反应就能看得出来。 更别说什么《三国演义》了。 李世民怎么可能说他们俗? “文言文是从秦汉时期流传下来的,是我们中原能够屹立千年不倒的重要保证。如果人人都用白话文,那传承就没了。” 李世民对孔颖达等人的弹劾,是赞同的。 “既然干爹这么问,那微臣就先从文言文说起吧。据微臣所知,文言文是在先秦口语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古代汉语文字,也是后来秦汉各朝所仿写的文字,对吧?” 李世民微微颔首。 “骆宾王也问过类似的问题,微臣的解释是,古人将先秦语言经过加工,才有了最早的文言文,这是因为古代的书写工具太过笨拙,书写起来非常吃力,所以才会省略文字,追求简单,这是必然的。” “不过,写字的工具一直都在发展,长安城里,谁还会用竹简写字?” “可即便是有了纸,历代的文人墨客,却依旧强调着对文言文的模仿和美化,这就导致了文言文逐渐脱离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微臣认为,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文人故意为之。” 李世民皱了皱眉,问道:“文人故意为之?” 李想似乎早就料到李世民会问这个问题,微微一笑,道:“干爹,这件事很简单,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在宫廷和书斋里,古文被称为儒家正统。它的优美与晦涩,它与日常生活的距离,使得文言文能够保证它所承载的知识与文化只属于士大夫阶层,使得平民很难跨越阶层,社会上没有太多的上升空间。” 第1437章说服李世民,必须白话文 “按道理来说,文字和语言的作用是一样的,但他们为什么要用文言文来掩饰自己的意思,让普通人看不懂?” “为什么?”李世民问道。 李想说道:“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世家大族,一直保持高高在上的地位。干爹,推广白话文,对那些大家族来说,也是一种打击。” 李世民听到李想的话,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白话文运动,跟自己打压世家有什么关系? 这孩子,是不是早有预谋? “但是,白话文的普及,会让先贤们的作品,变得不那么好了。” 李世民虽然支持李想,但心中却有几分疑惑。 “干爹,提倡白话文,并非是要将文言文完全摒弃。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根本就不认识什么字,只要不是文盲就好了。至于文言文,在各大书院、私塾里,自然是可以教的。” “文盲?” 这还是李世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 他只知道盲人,却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文盲。 “干爹,我以为民众要改变自己不识字的状况,推广汉语拼音与词典,无疑是一大助力。但是,如果白话文不能同时普及的话,那他们想要摆脱文盲的身份,将会变得非常困难。” 文言文跟白话文的区别,就像是数学和算数的区别。 “那照你这么说,不仅不能阻止白话文推广,还应该大力支持?” 以李世民的格局,根本不担心百姓们的文化程度高了,到时候朝堂就会失控。 相反,他最担心的就是世家大族势力过大,无法掌控。 杨广在位的时候,不就是各大世家带头造反的吗? “是啊,说不定朝廷还可以在明算科、明医科中,先推行白话文,让民众觉得朝廷是拥护白话文的。” “朕明白了!” …… 郑海和长孙冲正在讨论《长安晚报》。 渭水书院的报纸,虽然在长安城之中,也是排在第二位的,但两者之间,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 这情况无论是郑海,还是长孙冲,都无法接受。 “长孙兄,我觉得《大唐日报》之所以能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连载《红楼梦》的缘故,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个人,也能写出类似的东西,那销量肯定会大增。” 作为《红楼梦》的忠实粉丝,郑海对《大唐日报》的火爆程度有着更深的了解。 然而,长孙冲却有不同的看法。 “连载《红楼梦》,肯定会引起很大的反响。不过,我认为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大唐日报》上的文章,文字浅显易懂,即便是那些粗通文墨的工匠们,看了之后,也会明白其中的意思。” “白话文?哼,这东西虽然能让识字的人更容易看懂,但也会降低报纸的格调。如果不是因为《红楼梦》的缘故,《大唐日报》早就倒闭了。” “《红楼梦》是好,这一点我承认,但如果没有通俗易懂的文字,就像是《春秋》和《尚书》那样难以理解,那长安城里,又有多少人愿意每天都在期待着新的连载呢?” 郑海被长孙冲这么一说,顿时哑口无言。 是啊,一本书写的再好,如果没有多少人看得懂,那还有什么意思? 这份报纸之所以能卖的这么好,不只是因为它的内容质量好,更重要的是,它的受众面很广。 “郑兄,我觉得《长安晚报》也应该走口语化的写法,拉近和《大唐日报》之间的距离,否则,大家一提起报纸,都只知道《大唐日报》,到时候,我们的努力就白费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我听说现在朝中很多人都在指责白话文的使用会带来不好的影响,现在其他的报纸还都是用文言文,只有那些低俗的小报才会跟着用白话文,这要是改了,指不定会惹来一身的麻烦。” 郑海不知道,推广白话文,对荥阳郑氏会有什么长远影响。 但长安城之中,反对白话文的人很多,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你我合力,何惧之有?我们不去招惹他们就算好的了。” “再说说那些低俗的小报,他们也是用了白话文,才能卖的这么好。” “你看那《风月报》,刚被勒令停业,在很短的时间里,它的销售量就赶上了我们;而且,这还是建立在价格比我们贵五倍的基础上,如果他们也像我们一样,一文钱一份的话,恐怕早就超过我们了。” 长孙冲同样是《风月报》的常客,对于这份报纸的情况,自然是了如指掌。 他也很难受。 这种感觉,就像是前世的快播被下架了一样。 “既然如此,那就先试试好了。不过,我觉得可以先把文言文占一半,白话文占一半。” 最终,郑海还是屈服了。 “好吧,就按郑兄说的办吧!” …… 在长安城中,李想的名气很大。 可是,段嫣然却恰恰相反。 除了在大明宫里,她偶尔也会出去走走,剩下的时间,都是在燕王府里度过的。 过着足不出户的生活。 不过,经过武媚娘与顾芳芳两人的撺掇,她难得地主动请长安的贵女们,举办一场《红楼梦》品鉴会。 “媚娘,这个包放在这里怎么样?” 顾芳芳是最积极的一个,她正在准备品鉴会的大厅里,摆放的都是燕王府旗下的最新产品。 “我觉得在这里放个行李箱比较合适。” 武媚娘也是兴致勃勃。 这些包的原材料,就是从洪州运来的鳄鱼皮。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终于成功的鞣制出了漂亮的鳄鱼皮。 现在,这两款全手工制作的鳄鱼皮包及鳄鱼皮旅行箱即将正式上市。 李想也给这些包包弄了一个品牌,叫爱唐氏,作为一个高端品牌,价格自然不会太低,主要针对的是大唐王公贵族。 当然,更多的还是那些青楼女子。 武媚娘和顾芳芳举办了一场《红楼梦》的品鉴会,与其说是为了鉴赏,倒不如说是为了推销自己的包包。 尤其是顾芳芳,现在顾家是江南最大的鳄鱼皮供应商,不管是出于私心,还是出于公心,她都希望爱唐氏能有个好的销路。 第1438章长孙皇后打听红楼梦 “如果这里有行李箱的话,我想在桌子上放一个小袋子比较合适。” 顾芳芳毫无淑女风范地叉着腰。 “媚娘,这里最便宜的包包都要一个金币,贵的都要十几个金币,会有人买吗?” 段嫣然虽然对生意上的事情不怎么上心,但是身为燕王妃,要说真的什么都不管,那是不可能的。 “你放心,这几个包,都是王爷亲手画的图纸,工匠们费了好大的劲才做好的。整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爱唐氏更好的包包了,所以,贵一点,也是应该的。而且,一个金币和五个金币对买家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 对于爱唐氏,武媚娘还是很有信心的。 长安城的贵族小姐们,从来都不会随身带包,而是让下人帮她们拿着。 不过,按照李想的说法,长安城的箱包市场,还是很有潜力的。 段嫣然沉吟了一下说道:“确实如此,一般人根本买不起。” …… 魏王府,魏王妃阎氏手持请柬,与李泰并肩而立。 “爱妃,你去参加这次的品鉴会,一定要跟燕王府的女眷们打好关系。阎家与燕王府本就走得近,这对你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李泰与李承乾之间的皇位之争,已经愈演愈烈,朝堂之上,已经有一些大臣开始站队了。 李想在长安城的地位非同一般,两大势力都想要拉拢他。 可是,李想却死活不肯表态。 “王爷,燕王妃一向深居简出,我和她虽然有过几面之缘,但并没有太深的交情。这一次,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阎氏当然知道和香儿打好关系有多重要,可是她心里却是一点底气都没有。 她本就不是个会赚钱的女子,在魏王府里,从来都是别人捧着她,哪里会在乎别人的感受。 而现在,李泰摆明了就是想让她去巴结香儿段嫣然和武媚娘。 这让她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本王当然知道,不过,燕王府家大业大,又控制着大唐皇室钱庄,还有其他势力,如果他们都倒向了东宫,我魏王府又怎么会有明天?” 李泰这么说,并非是为了吓唬阎氏。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李承乾登上皇位,还是李泰登上皇位,另一方都不可能好过。 这一点,所有人都看在眼里,所以最近两方的矛盾才会愈演愈烈。 “妾身……定当竭尽全力。” 阎氏也是无可奈何。 她本来就没有什么野心,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对于李泰而言,他的眼中只有皇位,对于阎氏的想法,他并不在意。 …… 一阵寒风吹过,整个长安城都进入了冬季。 虽然雪还没下,但是温度已经变得很低了。 然而,燕王府的大门口,却是异常的热闹。 各种奢华的马车进进出出,络绎不绝。 “拜见皇后娘娘,拜见韦贵妃,拜见德妃。” 段嫣然和武媚娘亲自站在门口相迎,这一幕,让所有人都为之侧目。 只是没想到长孙皇后等人也在。 “燕王府每年都会举办一次这样的宴会,这一次,我当然要来了。” 长孙皇后倒也不矫情。 “是妾身失礼了,媚娘一定会让王爷,多举办几次诗会的。” 武媚娘天生有一种气场。 虽然是皇后娘娘,可她却是镇定自若,丝毫不惧,倒是让人对她刮目相看。 武媚娘见长孙皇后来了,也就不在门口等人了,亲自把她迎进了院子里。 长安城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光秃秃的树叶,只有燕王府的院子里,偶尔还能看到几棵常青树。 如果去了百草园,那就不一样了。 长孙皇后等人并没有坐着马车,而是由武媚娘陪着往里走。 “媚娘,我听说你把《红楼梦》抄了一遍,又改了一遍?” 长孙皇后果然是为了《红楼梦》才跑到燕王府来的。 “是啊,母后。” 对于长孙皇后来说,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而且,小兕子一直呆在燕王府,这件事根本就瞒不住。 “这么说,你手里应该有最新的章节了?” 长孙皇后一脸期待地看着武媚娘,就像一个普通的追更读者。 而随着剧情的发展,《红楼梦》也变得更加有趣了。 这让那些看过《大唐日报》的读者们,更加急切地想要看到更多的内容。 然而,《大唐日报》上非但没有更新,反而每隔一段时间就停一次! 长安城里,无数人都在等着看着《大唐日报》,对它恨之入骨。 “母后,媚娘手里的,比报纸上多了几章,其它的王爷也没说。” 武媚娘无奈道。 其实,她本身就是一个《红楼梦》迷。 准确来说,她就是李想的脑残粉,李想的任何作品,她都会爱不释手。 “几章就够了,回头你把稿子借给我的宫女抄录一份。” 武媚娘:??? 今天在场的贵人那么多,该不会都是来问她要红楼梦的吧? …… 《红楼梦》已经连载两个多月,前半部分已经写好,第一部已经单独印出来了。 而现在,这本书就放在了鉴定会上。 在这些书籍的旁边,还有一些插图,给人一种书评会的感觉。 当然,这十多个包包,也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虽然每一个贵族都会做生意,但是到了明面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为了不影响这次的品鉴会,爱唐氏包包的数量并不多,就是为了提醒大家,燕王府又推出了一款新的产品。 魏王妃阎氏来的很早,手里还拎着个包,正在向段嫣然“请教”什么。 “听说鳄鱼很厉害,很难抓到,没想到用它的皮做包,还挺豪华的。” 所谓的拉关系,很多时候都不是简单地说一句“跟着我”、“加入我”就可以了。 而是双方达成了某种默契,或者是借着这个机会,隐晦的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段嫣然虽然不太喜欢说话,却并不笨,相反,她很聪明。 至于太子妃和魏王妃今天为什么这么早就来了,而且还不顾身份的缠着自己,一副和自己很熟的样子。 这一点,李想早就告诉过段嫣然和武媚娘。 第1439章顾芳芳:有了这个包,以后出门就方便了 总之,段嫣然只想让所有人都来参加这次的品鉴会,至于其他的,她一概不管。 无论是谁,都是如此。 如果是普通人,可能会得罪两方。 毕竟,想要成为一个墙头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燕王府就不一样了,燕王府摆明了要保持中立,谁也拿他没办法。 或者说,根本就不敢拿他怎么样。 “媚娘,我听说,燕王府的工坊里,有很多女人都在干活。” 长孙皇后来的很快,在场的人也都纷纷向她行礼。 不过,这里毕竟不是什么正式的场合,大唐的礼仪并不像明清那么复杂,很快,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长孙皇后直接对着武媚娘说道。 毕竟,武媚娘对《红楼梦》和燕王府的了解,要比段嫣然更多一些。 “是啊,娘娘,有些事情,女人做的比男人还好。而且王爷也说了,如今大唐人手紧缺,若是让一个女人在家里无所事事,那就太可惜了。” 武媚娘不敢告诉长孙皇后,李想说过,女子可以撑起半片天,所以,她只是简单的说了几句。 “说的也是,和女红一样,女子明显要比男子好。听说最近观狮山学院医学院招收的都是突厥人和倭人的女人?此话怎讲?” 长孙皇后也是怕燕王府传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 “媚娘倒是知道一点。说起来,这件事,还牵扯到了我们这些女人。” “王爷他觉得现在的大夫,基本都是男的,给女人看病,难免会有些不便,有些女人因为怕麻烦,就会耽搁病情,甚至丧命,所以,王爷希望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能培养出一批女医生女护士来。” 观狮山书院虽然招收的女子多为胡人、倭人,但这件事情在长安城中也引起了不少的非议。 自古以来,女子除了上学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机会了。 “是啊,不过这个护士是干嘛的?” 长孙皇后比较开明,对于观狮山书院的做法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不过,武媚娘所说的那个护士,她还真没听说过,于是好奇之下,就开口问道。 “回禀娘娘,这护士,便是负责照顾病人的。” “在医馆里,有些事情并不一定要大夫来做,只需要经过简单的训练,护士可以照顾病人,这样医生就可以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治病救人上。” 想要培养出一个合格的医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医学生学习时间最长的原因。 就算是本科,正常情况下,也需要五年以上的时间。 再说了,在三甲医院里,本科学历也不算什么。 而且,李想还想让观狮山书院的医馆,在全国的州县开设分部。 在这种情况下,护士是必不可少的。 “这个主意不错。” 长孙皇后微微颔首。 …… “一拉就开!再拉一下,它就关了!” 顾芳芳不同于段嫣然与武媚娘,她虽然对《红楼梦》也很有好感,但她今天的关注点,却是在推荐爱唐氏箱包这件事上。 身为顾氏嫡女,这样的身份让她在这样的贵妇人聚会上游刃有余。 再加上她那活泼好动,能说会道的性子,倒也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我知道拉链是什么了。” “是啊,芳芳,你把拉链的特性说得很清楚了。” “拉链这两个字,还真是贴切。” 顾芳芳的周围,围了一圈人。 今天段嫣然举办的品鉴会,除了长孙皇后和大明宫里的贵人之外,长安城各大世家的妻女,也都来了。 虽然大多数人都是《红楼梦》的粉丝,但是也知道,这是一种社交形式。 她们都是在名利场中长大的,自然看得很清楚。 “别小看拉链,别看它很简单,但做起来还是很麻烦的。” “因为拉链是用来打开袋子的,所以不能出现爆裂或者卡住的情况,否则很可能会让袋子无法使用。” “另外,这个拉链是由牙链、拉头和锁紧件组成的,为了让爱唐氏包看起来更有档次,拉链的链牙都是用纯铜打造的,而且还经过了特殊的工艺。” 顾芳芳最近一直在爱唐氏箱包作坊,所以她很清楚这些包的制作难度。 除了鳄鱼皮之外,最难的就是拉链的制作。 当李想说出这个概念的时候,工匠们都傻眼了。 随后数十名工匠花费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才最终完成。 毕竟拉链是工业时代的产物,想要制造出大小一致的链子,难度很大。 虽然机械作坊那边也在研究用水驱动一些机械,但是效果并不是很好。 有了拉链的事情,李想觉得,大唐的工业水平,必须要提升了,否则,他的许多计划,都将无法实施。 “芳芳,这个包真好看,我还从来没见过。” 在场的人都不是傻子,自然知道顾芳芳为什么会这么热情的推荐爱唐氏箱包。 虽然这里的包包不多,但价格贵啊。 “燕王殿下这次出来游历,发现没有合适的行囊,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而且,有时候我们这些女孩子出门,都要带上小镜子,小梳子,发簪,脂粉之类的小玩意儿,如果没有包包的话,会很不方便,所以,王爷才会让工匠来做这个包。” 顾芳芳半真半假地解释道,“从明天开始,这批爱唐氏包包,就会在珍宝阁里销售,到时候,大家就能买到。” …… 品鉴会,从早上一直持续到了中午。 与此同时,燕王府的厨子们也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午膳。 比如双皮奶和炸奶,这些都是长安城里新流行的食物,但燕王府的最好吃。 而新推出的黄油面包和甜甜圈,更是让那些贵族小姐们为之疯狂。 “撑不住了,撑不住了。” 李雪捂着肚子,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生过孩子的人,跟出嫁前完全不一样了。 “这个甜甜圈真的很好吃,每天吃都吃不腻。” 房遗玉经常和房遗爱一起来燕王府,并没有将自己当成外人。 而且,她的年纪与小兕子相仿,所以在饭桌上,她与兕子都很活泼。 第1440章杨本满带小妾去买包 “遗玉,我跟你说过,让你常来二哥家,你总在府里呆着,是不是后悔了?” 兕子艰难的将一块冰激凌塞进嘴里,然后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吃过饭后,武媚娘拿出一件特殊的东西,放在了品鉴会旁边的一间小屋子里。 “这东西,看起来好奇怪。虽然看起来很软,但看起来也没什么用啊。” 德妃娘娘的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不知道武媚娘为什么要给她看。 “媚娘,这些白色的东西,怎么看起来像是棉花呢?不过,外面的布料好像是麻布做的?” 长孙皇后倒也有几分眼力,她虽然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但也能看出这东西的材质。 “为什么在中间的位置,会有一对纽扣?是不是要把它们连在一起?” 杨妃也很好奇,拿起一个样品仔细的看了起来。 燕王府里,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有人都很期待。 “几位娘娘,身为女子,每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不方便,甚至有不少人因此而出丑。” “虽然有人尝试过缓解这种情况,但是效果并不是很好。说句不好听的,媚娘跟王爷,在街上散步的时候,地上都有血迹,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武媚娘很会说话。 她要介绍的这件事情,实际上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不方便在公众场合说出来。 虽然房间里的人不多,但是这件事情,却是一个很难开口的话题。 所以她决定先把自己的“糗事”说出来,这样才不会让人觉得尴尬。 “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没想到你也遇到了。” 一旁的韦贵妃笑着附和道。 “难不成,你来月事了?” 长孙皇后跟德妃对视了一眼后,才开口说道。 “没错,这种东西叫卫生巾,用来搭配内衣再合适不过了。每次来月事时,把这个垫在内衣上,再把这个扣扣上,卫生巾就不会掉下来了。” 现在市面上还没有专门用来制作卫生巾的魔术贴,所以李想决定用纽扣代替。 虽然效果会大打折扣,但至少不会掉下来。 “这,这也行?” 沉默片刻后,韦贵妃开口问道,说到了所有人的心坎里。 “当然,媚娘已经试过了,效果很好,再也不用担心月事了。不过,因为这东西太过特殊,也不能直接送到大明宫,所以,今天就让媚娘给你们介绍一下,等回宫的时候,你们就可以把卫生巾带回去了。” 长孙皇后等人听了武媚娘的话,顿时松了一口气。 最重要的是,她说的话,所有人都认同。 “你想得真周到,这个卫生巾真的是帮我们解决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它的作用还挺大的,难怪你这么支持河东道的棉花种植。” 长安城里最近发生的事情,长孙皇后当然清楚。 就连大哥一家,也派人去了朔州北边,不但将朝廷赏赐的三万亩地全部开垦了出来,又买了两万亩地,为明年的五万亩棉花做准备,可谓是大手笔。 “这种棉花,用途很广,燕王府里,已经有了不少的工匠,专门研究棉花的用途。” 武媚娘也放下心来,这次的品鉴会,主要是围绕着爱唐氏包包和卫生巾展开的,目前来看,效果还算不错。 在古代,人们留长发,是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所以,即便是男子,也是留着长发,只有发髻。 有女朋友的都知道,长发妹子洗头很麻烦。 先不说洗头发的麻烦,光是洗完头发,还得用吹风机把头发吹干。 既然所有人都认为沐浴会很麻烦,那就必须给朝中各级官员留出沐浴的时间。 久而久之,这也成了一种假期。 这一天,又到了休沐的时候,杨本满带着他新纳来的小妾,到了西市。 说起来,杨本满对这个小妾还是很喜欢的,虽然喜欢攀比,但是长得却是极美,跟杨本满年轻时候想要追求却得不到的女人几乎是一模一样。 所以,当她说要买一个包的时候,杨本满眼睛都不眨一下的说道:“买!” 于是,他得到了热情的回应。 现在下了马车,他的双腿还是有些发软。 毕竟,他已经老了。 “珍宝阁?这里有没有包啊?” 杨本满抬起头来,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家店里,顿时有些慌了神。 上一次自己新纳的那个侍妾,说是看中了一面镜子,自己当时也是满口答应。 最终,他为珍宝阁贡献了一百贯。 那可是一百贯啊。 用买一套房子的钱买了一面镜子。 这一次,他又回到了珍宝阁,难道又要重演一遍? 杨本满脑子里飞快的转着念头,这才放下心来。 那镜子确实很特殊,别的地方都没有。 这年头,包的价格再高,也不会太高。 最多也就是多花点银币而已。 这点钱,他还能负担得起。 毕竟,杨府现在已经是富甲一方了。 “老爷,那款爱唐氏包包,珍宝阁不卖。” 小妾妩媚一笑。 “那去哪买?” “老爷,您看那里,珍宝阁旁边的那个房间,很有特色吧?” 杨本满听到这话,忍不住往旁边看了一眼。 这一看,顿时感觉到了不同。 这房子只有两层高,和长安城比起来,实在是太普通了。 虽然房间里都是巨大的玻璃窗,但是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所以并没有太过惊讶。 只有几根柱子,其余都是透明的玻璃。 虽然现在鲸油蜡烛的价格已经降了很多,稍微有点经济条件的平民都能买得起。 但在光天化日之下,点鲸油蜡烛,这也太奢侈了吧? 更让人惊讶的是,偌大的店铺里,只零零散散的摆放着几个行李箱,还有七八个穿着同样衣服的女孩。 “爱唐氏?” 杨本满抬起头来,看着那牌匾,一脸的疑惑。 虽然没有多余的装饰,却有一种雍容华贵的感觉。 “是的,老爷,昨天我看中了一款爱唐氏的新款鳄鱼包,很好看,也很雅致。” 小妾看了杨本满一眼,眼中带着几分讨好。 第1441章燕王在海外的布局,越来越有效果 “好了,我们进去吧。” 杨本满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却并没有因此而退缩。 两个人走进店里,发现地上铺着漂亮的瓷砖,暖气很足,显然是装了地暖的。 “老爷,这个款式。” 小妾径直走了过去,指了指架子上的一款包包。 杨本满抬起头来,这一看之下,顿时脸色大变! “十八个金币?” 爱唐氏箱包走的是和珍宝阁一样的路线,每一件商品都标明了价格,也就不需要多问了。 只是,杨本满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半截。 这价格,比之前的镜子还要高。 要不要买? 杨本满的脸色变了又变。 不过,作为一个男人,他也不好说不买! …… 海浪一波接一波的拍打着海岸。 几只海鸥在海面上空盘旋,展现着优美的舞蹈。 李谊站在桅杆上,这是整个永平港最高的地方,也是最好的位置。 “李庚,赶紧回来,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找你麻烦了。” 李谊举着望远镜,目光朝着远方望去。 然而,那里只有几只口袋兽,李庚却不见踪影。 按照计划,众人兵分三路,向内陆进发,一个月后再返回。 现在,李谊、朱言、朱慎这两支小队,已经返回永平港半个月,而李庚等人,却迟迟没有返回。 这让所有人都为之担忧。 “李郎君,这样吧,明日属下带着一队人马,沿着他们走过的那条路搜寻一番,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甲板上,朱言忍不住向李谊提议道。 “不行,一开始,我们就说好了,如果有一队人没有及时回来,其他小队也不能去找,就在码头等着,我不能因为李庚是我的朋友就破坏我们的协议。” 李谊回答朱言的问题时,脸上带着一丝坚毅,还带着一丝痛苦。 出发之前,燕王还特意叮嘱过,这片新大陆可能会出现的种种凶险。 为了将全军覆没的危险降到最低,所有人都做出了一系列的约定。 这一路上,李谊见到了不少的毒蛇,还有数百头威风凛凛的野牛。 如果这数百头蛮牛攻击李庚等人,那结果…… 说实话,李谊现在很担心李庚的安全。 “这都半个月了,再不去找,怕是来不及了。” 朱言满是纠结。 “再等半个月,实在不行,就留一部分人守住永平港,剩下的人就回去吧。” 李谊的决定虽然有些冷血,却也是最好的办法。 离开大唐已经有一段时间,这一路走来,收获颇丰。 如果这些东西都带不回去,那岂不是辜负了燕王与许参军的一番苦心? 这对于大唐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损失。 毕竟,经过这一趟,基本可以证明,地球上是有南北半球之分的,而且还在海图上发现了澳洲。 …… “哈哈~总算没有白费功夫,这群野马终究还是不如我们。” 山谷中,李庚骑着野马,放声大笑。 李庚等人除了在野外寻找狗头金、金块和金沙之外,还找到了一群野马。 经过几次斗智斗勇之后,李庚带着十几名身手敏捷的队员,终于将这群野马给制服了。 这对他们来说,意义非凡。 这条峡谷中的金矿,显然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矿藏。 几千年来,没人来过这里,光是野外发现的狗头金,就有数十块之多。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他们个个力大无穷,也不可能将这么多的黄金全部带走。 现在有了马,情况就不同了。 “杨老七,你去准备一下,飞马五人前往永平港口,告诉李谊他们,让他们帮忙运送。这样,也省得他们为咱们操心。” 李庚算了算时间,他也不想再耽搁了。 按照出发时的约定,如果自己等人还没有消息,他们很有可能就会返回大唐。 所以,李庚等人想要回到大唐,最快也要等到明年,才能等到新的船到。 一年的时间,他可不想就这么白白浪费掉。 “李郎君莫急,有了这些野马,回永平港也就几天的时间。” 杨老七被太阳晒得跟昆仑奴一样,不过看起来心情还是不错的。 “以前学院里有些学生还不明白出海有什么意义,但现在有了这么多金子,很多人都会闭嘴的。” “这还不算完。澳洲发现金矿的消息传到大唐,不知道会有多少冒险者在海上寻找宝藏,实在不行,就去澳洲找金矿吧。到时候,燕王殿下也不需要再费心费力的去鼓励大家出海了。” 现在的杨老七,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傻乎乎的穷小子了。 对于李想在海外的布局,他多少有些了解。 “没错,先有倭国的石见银山,后有南洋香料岛,如今澳洲又有一座巨大的金矿,出海的人越来越多了。” 无论在什么时代,黄金的价值和吸引力,都远远超过了普通的物品。 黄金作为贵重之物存在了数千年之久,自然有着它的特殊之处。 …… 蒲罗中。 张猛面带忧色,望向东南方向,沉声说道。 李庚他们从蒲罗中出发,已经有近半年的时间。 一点动静都没有。 找到澳洲了吗? 他们到澳洲了吗? 是不是遇到什么风暴了? 或者说,现在怎么样了? 身为李想的好友,张猛当然清楚,这艘探险船意味着什么。 “郎君,要不要属下率领一支船队,前往东南探索?” 周大福刚刚将一批货物运到蒲罗中城,此时正和张猛一起站在城墙上。 “不用了,大海这么大,就算你带着十艘船,能找到他们吗?” 张猛现在也算是一名资深的水手了。 “他们中有一半是观狮山书院的学生,这些学生都是燕王培养出来的,若是折损了,王爷一定会心疼的。早知道这样,我就和他们一起去了。” 周大福一脸遗憾的说道。 “燕王殿下曾经说过,要在海上建立更多的补给点,现在看来,势在必行了。” 张猛不知道为什么,叹了口气。 第1442章长安移民在忻州 忻州。 石养等人就在这里安顿下来。 根据朝廷法令,太原府以南地区不准种棉花。 这里是大唐河东道的精华之地,根基稳固,根本不需要推广棉花,就可以发展的很好。 而忻州又是太原府北首的州属。 说句不客气的话,先一步报名的石养,自然是获得了最多的好处的。 太原作为李唐王朝的发祥地,历来守卫森严,完全不必担心毗邻太原的忻州会有什么重大危险。 当然,石养分的地就在忻州以北的土地上。 “爹,刚才县里送了一车的蜂窝煤过来,房子也建起来了,终于可以放心了。” 忻州的地形并不算平原,山上也有不少,这为石养一家建造房屋提供了便利。 “明儿,你忙你的去吧。你刚当上了里正,也该多走动走动。” 石养一脸傲然之色。 早些年,这里应该还有人居住,但现在,村子已经被废弃了。 这次从长安过来的一千多名外来移民,都被安排在这里,零散的分成好几个村落。 所有人都得到了安置。 在大唐,里正虽然算不上什么官员,甚至连文官都算不上。 不过,也算是一个不错的起点。 对石明这种农家子弟来说,还算不错。 但是世家大族就不一样了。 “爹,不用担心,刺史大人这次对移民工作也非常重视,已经有不少的安排。现在大家都在忙着开垦田地,在这方面,你们可比我强多了。等开春了,就要开始教大家种棉花了。” 石明对于自己的水平还是比较自信的,所以也没有太大的压力。 “朝廷对这一次的迁徙,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大唐运输队直接把咱们送到忻州,还给每家每户都发了农具,听说等会儿还会给大家免费发棉花种子,这日子过得可真滋润。” 石养是经历过隋末动乱的人,他很清楚自己年轻的时候,和现在的生活有很大的不同。 “爹,燕王亲自出马,还能出什么乱子不成?等我们把那两百亩良田开垦出来,剩下的钱再买一块地,等棉花收完了,我们就可以把木屋改造成砖瓦房了。” 对于李想,石明可谓是死心塌地。 像石明这样的人,在观狮山书院并不少见。 当然,李想的实力,也足以让他们崇敬。 “好吧,你说了算。不过,你也得提前准备一下,免得耽误了你的婚事。” 石养绕来绕去最后还是说了这个,让石明很是头疼。 “爹,我先去村口石富叔那里转一圈,然后再去别的村子转一圈,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讨论这一主题没有任何好处。 石明当机立断,选择了逃跑。 “加油!” “加油!” 长安城里的天气越来越冷,但球场上的气氛,却是越发的热烈。 这一个月来,在建设局的加班加点下,曾经的操场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露天足球场。 阶梯状的观众席,能容纳更多的观众。 这让现场的气氛,变得更加热烈起来。 当然,与之相伴的还有观看比赛由免费改为付费。 好在门票是一文钱到十文之间,并不算太贵。 “王爷,还有十五分钟,我们书院足球队和国子监足球队,会有一场友谊赛。” 贵宾席上,李想和许敬宗坐在一起。 自从足球出现之后,很快就取代了蹴鞠,风靡了整个长安城。 与观狮山书院齐名的国子监,自然也有足球队。 而且,国子监里的学生,大多都是出身名门,身体素质并不比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差多少。 所以,这一次的“友谊赛”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虽说是友谊赛,但观狮山书院和国子监,怎么可能有什么友谊? “长安城的人,似乎对这场足球比赛很感兴趣。” 李想扫了一眼周围,这座足以容纳近万人的足球场,此刻已经坐满了人。 哪怕是凌冽的寒风,也无法阻挡观众们的热情。 大唐人都是好战分子,足球、马球之类的体育项目,都有很大的群众基础。 李想让工人们修建了一个更大的足球场和赛马场,明年就可以在长安城举办足球联赛和马球联赛了。 使“大力发展体育运动,增强全民体质”由一句口号变为现实。 “王爷,足球真的很吸引人,现在不仅仅是各大书院,就连长安城里的很多小学,都有自己的足球队。就连咱们王府,也成立了足球队,听说左武卫和其他军队,都很喜欢足球。” 许敬宗这段时间一直在大力宣传足球。 不仅成立了观狮山书院的足球队,还成立了各院系的足球队,还专门训练了一批裁判。 目的就是为了更快的普及足球运动。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许敬宗并不在意。 他只知道,只要李想会满意就好。 “是啊,这个足球推广起来,意义非常大,搞得好的话,说不定还能给大唐带来一个新的商机。” 体育行业,未来还是很有利润的。 “王爷,自从我们给德香楼打了广告后,来找我们做广告的商人就多了起来。虽然现在的广告费还不多,但随着足球比赛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广告费也会越来越多,到时候肯定会有利润的。” 许敬宗接过了李想的话头。 “广告只是一个方面,另外球员们的衣服和鞋子,也需要专业的工匠来做,这样才能让他们更容易的踢球。这也是一种新兴产业。” 阿迪达斯、耐克这种,短间内是不可能再出现了。 不过,支持几个服装品牌走体育路线,还是可以的。 只是李想还是有些担心,大唐的民众会不会觉得穿得太寒酸了? “是。在长安城之中,已经有几家新的工坊出现了,这些工坊都是用来制作足球的。虽然我们王府做的是最好的鲸皮球,但是价格也不便宜,现在已经有人开始做羊皮球了,而且卖的还不错。” 跟在李想身边这些年,许敬宗对李想的心思,也渐渐有了几分了解。 很多时候,他并不在意燕王府的收入,他更在意的是大唐百姓的收入。 第1443章从足球比赛中嗅到的商机 这边李想跟许敬宗说话,另一边,孔颖达正在贵宾席上和司马采他们交谈着什么。 “养国子以道,教六艺,一曰礼,二曰乐,三曰射,四曰御,五曰书,六曰数,这就是儒家的治国之道,足球虽然和射击不一样,但是确实是一种锻炼身体的运动。” 贞观时期的儒家思想,并没有达到明宋时代的程度。 就算是国子监,学生们也要学射箭和骑马,总不能把学生教成一无是处的读书人吧? 所以,孔颖达虽然不太喜欢李想搞的足球,但在国子监里,却是非常支持足球运动的。 “孔祭酒,我注意到《大唐日报》上有一小部分是关于足球和马球的,我想我们的《风雅报》应该也可以考虑一下。” 司马采最近一直在忙着《风雅报》的销售,渐渐的,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想要卖的好,就得让人爱看。 “这不合适,足球虽然流行,但也不是什么高雅之物,你这么写,只会拉低《风雅报》的档次。” 司马采一阵无语。 “哔!” 一声哨声响起,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时间差不多了,裁判的哨音响起。 比赛开始。 …… 赵小二原本是个孤儿,后来成为《大唐日报》最早的一批报童,日子过得极为充实。 以前,虽说每天只是帮着打扫卫生,什么都不用干,但赵小二却感觉不到生活的快乐。 从卖报纸开始,他就是早出晚归。 虽然一天只赚了十来文钱,却让他看到了无限的希望。 在卖报纸的过程中,他渐渐识了几个字,知道了很多关于长安城和周边的事情。 不同于其他读者对《红楼梦》的喜爱,赵小二却对足球情有独钟。 《大唐日报》上的每一场足球赛,赵小二都会让人帮他朗读。 然后,他会尽可能地去理解那些报道上的内容。 以前,赵小二总觉得读书难,但是现在,当他真正接触到了书,接触到了文字,他才发现,这四四方方的字,似乎也不是那么的难。 这才两个多月,他就认得了五百多个字。 甚至,他还用这段时间赚来的钱,买了自己的第一本书。 一本名为《大唐字典》的书,这是由上官仪等人编撰的。 “小二,等比赛结束后,我们再去买一张好运纸。有了足球比赛的票,一文钱就能买两张。” 赵小二和济病坊的朋友徐峭坐在最后一排,看着场上的比赛。 “徐峭,我们还是别去了,我宁愿多看一场足球比赛。” 在赵小二看来,一文钱就是十份报纸的买卖。 如果不是他太喜欢足球了,他是绝对不会花这么多钱来看比赛的。 他更不愿意再多花一个铜板买两张好运纸。 “难道你没听说,曾经有个乞丐,用一文钱买了一张好运纸,结果中了一百贯。一百贯钱得卖多少张报纸呀。” 徐峭可不是赵小二。 他把卖报纸赚来的钱都花在了买好运纸上。 和赵小二,简直是天壤之别。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难道人人一文钱就能中百贯的?” 赵小二依旧有些不舍。 “要不这样,如果你喜欢的观狮山书院足球队赢了的话,咱们今天去买彩票怎么样?说明你今天的运气不错。” 徐峭和赵小二关系最好,当初在济病坊,两人几乎是形影不离。 而且,买彩票的乐趣,就在于大家一起买彩票,看看自己中奖了没有。 这就是为什么他一次又一次的买…… 还怂恿赵小二。 “这个……可以。” 随着赵小二的话音落下,观众席上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狮山书院又有一名选手得分了。 “快看,小二!瞧瞧!你的运气真好,话音刚落,观狮山书院就进了一球。” 徐峭又蹦又跳的大叫起来。 “进球了?妙啊!果然是观狮山书院赢定了。” 对于赵小二来说,这份《大唐日报》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大的贵人,因此,对于李想,他是非常感激的。 支持观狮山书院的足球队,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 …… 彭芝静静的坐在足球场的前排,丝毫没有受到场内气氛的影响,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 自从好运纸出现之后,他店里的生意就一落千丈。 汉王李元昌最近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对他的支持也大不如前。 好在彭芝也是个聪明人,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机会。 这次过来,就是为了确定这个商机。 “郎君,如今足球比赛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热衷于足球的人也越来越多。如果我们按照每一场比赛的情况,给出一份特别的赔率,肯定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老任一边说着,一边坐到了彭芝的身边。 “我毫不怀疑,这是一件很有诱惑力的事情。不过,赔率的设定,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要是太高的话,我们就亏大了,要是太低的话,就没人买了。” “这一点,还需要专业人士来分析一下。” “好吧,我们先模拟一下,然后再研究一下如何推演。” 不得不说,彭芝天生就是个旁门左道的行家,从最开始的牙行,到后来的炒作马车,再到现在的准备。 毕竟,这东西比买好运纸更有吸引力,因为它能让人联想到足球,也能测试出球队的实力。 如果做得好,甚至有可能成为大唐最大的博彩公司。 当然,李想是绝对不会让彭芝搞什么假球之类的。 如果他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李想倒是不介意让他赚一笔。 “那好吧,这段时间我会密切关注的,另外,你也派人去各大学院打探一下,看看他们的实力。我发现,同一支足球队,不同的球员上场,表现出的实力也会有很大的不同。” 老任眼光也不差。 虽然他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对于体育博彩行业,他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假以时日,说不定真的能闯出一番名堂来。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建立在大唐还能继续繁荣的基础上。 否则的话,谁还会对足球感兴趣? 第1444章孤儿赵小二中一等奖 赵小二站在一家煤藕铺子前,手里拿着一枚铜钱,一脸的纠结。 “小二,如果你真的不舍得的话,我帮你付这个铜板吧。” 徐峭见赵小二站在门口,一副犹豫的样子,忍不住说道。 “没,没必要。今天狮山书院赢了,我们约好了一起来买的。” 花别人的钱去买好运纸,赵小二自然是做不出来的。 “老板,来两个好运纸。” 徐峭被赵小二这么一说,也不多说什么,拉着他就往店里走去。 “还有我!” 赵小二将票和一文钱交给了掌柜,看着手中的两张好运纸,有些肉疼。 “谢谢惠顾?为什么总是这样,难道所有的好运,都是谢谢惠顾?” 徐峭急不可耐的刮起了自己的好运纸,结果却并没有什么“幸运”的感觉。 “就在这里刮一下?” 赵小二还是第一次买好运纸,有些不太适应。 “稍等,等我把这张刮好了再教你。”徐峭说着,还对着自己的手指吹了口气,好像这样就能改变自己的运气。 “哎呀!又是谢谢惠顾。算了,我看看你的运气怎么样。” 徐峭叹息一声,从赵小二的手中接过好运纸。 可刚拿起,又塞回到赵小二手里,说,“这种东西,还是要亲手刮才舒服,喏,你看,用指甲轻轻刮一下,就能看出什么来。” “这就完了?” 赵小二也学着他的样子,可刮了几下,就停了下来。 “什么?没关系,谢谢惠顾也是应该的,你不是还有一张吗?继续刮吧,说不定还能中大奖。” 徐峭只当赵小二心疼自己浪费了一个铜板。 “等等,徐峭,你看,我这是中奖了吗?” 赵小二一脸懵逼,将纸条递到徐峭面前。 “让我看看。” 徐峭接过来一看,顿时捂住了嘴巴。 他飞快的看了看周围,发现街上有金吾卫在巡逻,煤藕铺子里也没什么异样,便将赵小二拉到了一边。 “一等奖!小二,您中奖了!你……你的运气也太好了吧,这么多年来,我都没听说过有谁中一等奖的。” “一等奖?” “是啊,一等奖,一千贯啊!小二,你这是发了大财!” 徐峭看了赵小二一眼,有些羡慕,但更多的却是高兴。 赵小二可是他仅有的一个朋友,这一次居然抽到了一等奖,这让他兴奋不已。 不管是抽奖,还是打麻将,新手的手气,真的很难预测。 …… 这段时间,渭水码头一直都很热闹。 过了中秋,江南道的晚稻已经收割完毕,等晒干了,粮商们就会过来收购。 虽然今年的水稻产量翻了一倍,粮价下跌了不少,但种植南洋水稻的农户,收入却增加了近一倍。 当然,为了防止粮价再跌下去,出现谷贱伤农的情况,捕渔队还专门派船到苏州和杭州等地去收运大米。 李想早就计划好的烈酒,终于可以开始了。 “王爷,尝尝这新酿的酒,味道不错。” 武媚娘端着一杯新酿的酒,递给了李想。 燕王府的五粮液,可以说是整个大唐最好的酒。 不过,这酒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的,而且价格也不便宜,现在有了足够的粮食,酒厂立刻开始扩大规模,准备推出更多的酒。 “嗯,这酒还行。不过,如果是高档酒,那就得放在酒窖里沉淀,否则味道会很重。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按照米的质量和酒的品质,来划分酒的档次。” “五粮液走的是高端路线,选用的原材料都是上等的,用的是上好的山泉水,还有专门的玻璃厂生产的玻璃瓶。至于二锅头,只要够烈就好。” 燕王府已经在长安城打响了自己的名气,如果再推出更便宜的二锅头,根本不愁销路。 但是,长安城中的市场,却并不是他最关心的。 “对了,等二锅头一出来,你就派人送到定襄去,在草原上推广开来。定襄周围的牧民,这些年都赚了不少,也该尝尝二锅头这等好东西了。” 一斤二锅头,也就两三斤米的样子,成本倒也不高。 但李想却说,至少要卖几百文钱一斤。 或者,你可以用牛羊来换。 “王爷,您是不是把那些胡人当成了肥羊,隔三差五的就宰一次?” 听到李想的话,武媚娘哪里还不明白他的意思? 胡人生活在寒冷的冬季,对烈酒有着天然的偏爱。 “人家安安分分的养羊养牛,咱们买卖羊毛、茶叶、布匹、美酒、瓷器,人家该感激本王了,媚娘,你怎么能说是宰呢?你要好好把握言辞。” 武媚娘、雪晴:“……” 王爷什么都好,就是太不要脸了。 “听说最近在西市的集市上卖了不少薛延陀的女人和孩子,王爷,你是不是也参与了?” 段嫣然小声的问道。 和武媚娘不同,段嫣然对于李想外面的事情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对于李想的一些手段,她还是有些难以接受的。 但是,在大唐,只要是和胡人有关的事情,几乎都会牵扯到李想,所以,段嫣然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嫣然,你这是在担心什么?这些薛延陀的女人和孩子们,在草原上饥寒交迫,来到长安城之后,就算是被卖去做奴隶,也不愁吃穿。” “对于大唐来说,这些年来,很多工匠和平民都富得流油,无论是纳妾,还是购买奴隶,都有大量的需求,对双方来说,是双赢的局面。” 段嫣然也是无语了。 “王爷,如此大规模的酿酒,所需要的粮草,实在是太多了。到时候,那些御史还不是要弹劾你?” 武媚娘很识趣的转移了话题。 事实上,历朝历代,都是禁止酿酒的。 所以,武媚娘的怀疑,并不是没有可能。 “酿酒主要以大米为主,江南道这一年两季稻已经大获成功,明年不用朝廷再鼓励,也会有不少农户种上双季稻。” “到时候水稻的产量只会越来越高,如果不大量收购酿酒的话,农民们的收入就会变差。” 当然,李想也不可能为了一己之私,而牺牲百姓的粮食。 第1445章味之精开到了定襄城 李想相信,大唐绝对有足够的食物来源。 不到一亿人,却占据了这么大一片土地。 当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没有人会嫌弃吃的太多。 只不过,李想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不管怎么说,王爷说的都是对的,怪不得长安城里的权贵们,对你又爱又恨。” 段嫣然:“……” …… 定襄城内,一座新开的酒楼,就在城中最繁华的位置。 开张之日,定襄文武官员纷纷前往捧场,场面颇为壮观。 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得出来,这“味之精”是一家很特别的餐厅。 所以,在定襄城中,根本就不需要人来维持秩序,也没有人敢来闹事。 “头领,这道烤全羊,比我们之前吃过的都要好吃,物有所值。” 拓跋鳌手中抓着一块烤羊排,吃的满嘴流油,对着拓跋甘说道。 拓跋鳌、拓跋甘两人,如今手握近千人的捕奴队,在定襄城也算得上是举足轻重的人物。 最近,他们接到命令,要在黄河沿线对付一群薛延陀的部族。 临走前,他们去了新开张没多久的味之精。 “这很正常,我听说这道菜在长安城里是数一数二的,味之精很多菜都是出自燕王府。你想想看,燕王殿下喜欢的菜,能不好吃么?” 拓跋甘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用衣袖抹了抹嘴角,一边品尝着美味,一边跟拓跋鳌闲聊着。 不要以为胡人对美食就不感兴趣。 面对美食,全世界的人都会有同样的反应。 “头领,你说得对。怪不得这么多定襄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前来观礼,听说马大人宴请宾客,现在都在味之精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秘密是瞒不住的。 而且,拓跋鳌等人所言,并非什么隐秘之事,所以这件事才会这么快的传开。 “前些日子,听闻燕王府王掌柜到定襄推销香料,引得附近几个部族首领纷纷前来购买。这些年来,从长安往定襄运来的香料,也是越来越多了。” 拓跋甘几年前也来定襄收购过一些香料,但因为大家都不太会用香料,加上香料价格昂贵,买一次就不会再买第二次了。 但现在,各种美味的菜肴,却让所有人都意识到了香料的重要性。 相信以后,香料的推广,会更加的容易。 定襄作为丝绸之路上的必经之地,同时也是通往吐谷浑与周围部族的必经之路,每日来往的胡人不计其数。 这些财大气粗的胡人,在吃的方面,还是很舍得花钱的。 怪不得马周要定襄商会在味之精的隔壁,开一间专门卖各种香料的店铺,这也是情理之中。 而且,为了减少调料的难度,马周还特意让人调配了一种特制的香料包。 这种笨办法,对于那些胡人来说,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头领,燕王府的附属产业在定襄越有势力,咱们的日子也就越好。等到大唐将薛延陀、突厥人等全部征服之后,我们就可以直接在大唐登记造册,正式成为唐人了。回头再去一趟长安,买个宅子,好好过一把瘾。” 拓跋鳌虽然谈不上厌倦如今的生活,但对于长安,显然是更加向往的。 这几年,胡人,尤其是定襄一带,受大唐的影响很大,每个人都有一个长安的梦想。 他们的梦想就是有一天,在长安安家落户。 “放心吧,照这样下去,薛延陀,还有整个西突厥,恐怕也坚持不了几年了。只是,谁知道他会不会另有打算?” 拓跋鳌现在的眼界也不是一般的高,通过不断的抓捕定襄周围的胡人,他已经感觉到,大唐在国力上的优势,正在变得更加的明显。 毫不客气的说,现在的大唐,已经没有人能够和它抗衡了。 事实上,大唐已经具备了在几场局部战争中,同时取得胜利的能力。 “听闻长安城里有一所观狮山书院,乃是大唐第一书院,等我家孩子再大些,定要送他们进观狮山书院。” “切,燕王连你的名字都不记得。不如趁着这次机会,好好表现一下,或许,你会有机会的。” 长安城迎来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大唐皇家军校正式成立。 李世民作为校长,自然是要出席的。 军校虽然成立的时间很短,但是学员的数量却是相当可观。 长安城里很多权贵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所以很多人都想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军校里来。 而且,李想还提议,从十二卫中挑选一些识字的年轻人,让他们进入军校学习,第一批就有五百人。 “陛下,这次招收的都是普通的学员,等学院稳定下来之后,微臣建议,将所有的校尉都送到学院之中,至少学习三个月,以此来培养他们对大唐的忠诚度。” 秦琼身为大唐皇家军校的副校长,实际上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管理者。 这几天,他经常去燕王府,和李想商议军校的事情。 在别人看来,李想还是太年轻了。 但秦琼可不这么认为。 秦怀玉和秦怀道都是燕王府的人,秦琼对于燕王府的各项事务都非常关注,李想这些年的表现他也做过详细的调查,再加上现在观狮山书院蒸蒸日上,大唐皇家军校的建立,也是李想的授意。 而且,李想在定襄、吐谷浑的时候,也表现出了惊人的实力。 在骑兵和步兵方面,李想不如别人,但在创新方面,所有人都远不如李想。 他想要的是有创意的想法。 “不止是校尉,以后学院发展起来之后,凡是领兵百人以上的军官,都要去军校进行训练,如果不能通过,朝廷会给予相应的处罚,表现优异者,优先提拔。” 李世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进入军校了。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创新,尤其是其中各种学科的划分,更是给人一种正规化的感觉。 “陛下所言极是,当日微臣与燕王交谈之时,燕王殿下再三强调,大唐幅员辽阔,为防意外发生,如何有效的管理各地府兵,便成了当务之急。” 第1446章皇家军事学院的列队和军姿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让这些学生去接受三个月的基础队列训练,是不是有些过了?毕竟,我们军校的主要任务,就是教授各种战术和战斗知识。” 李世民看了一眼李想。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李想的身上。 燕王府的护卫的训练方式,他们多多少少都听说过一些,有些人甚至还试图模仿,但却从来没有人真正做到过。 而现在,燕王府大统领秦安然,被大唐皇家军校聘为总教官,这其中的意义可就大不一样了。 李世民也是一脸的茫然。 “陛下,如果这些人都是刚征募来的农家子弟,那么这三个月的训练时间就会缩短到两个月,甚至是一个月,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现在学院里的学生,要么是世家子弟,要么是十二卫的老兵,都有自己独特的习惯。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听从命令。” 李想本想低调,但是现在看来,是不可能的了。 “燕王,你的意思是,大唐十二卫的士兵,根本就没有进入军校的资格?” 一旁,李君羡没好气道。 这一次,他手下的数十名手下,都被选入了军校,李想现在言语间,对这些人有些不屑。 这让他很是不爽。 以他的眼光来看,负责大明宫安全的,必然是精英中的精英。 现在却被嫌弃了? “是的!” 李想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一时间,全场鸦雀无声。 “陛下,微臣特意看过秦安然训练士兵的方法。当年燕王带着自己的亲卫,作为讨伐吐谷浑的先锋,军纪严明,一般的军队根本无法与之相比。如今这军校刚刚成立,先立个规矩,也是稳妥的。” 李靖身为大唐军神,自然也受邀到了这所军校任教。 他一直很欣赏秦安然,但今天却站了出来,表达了自己的支持。 “其实,想知道这个安排好不好,也很简单。先按着秦安然的方法进行三个月的训练,再与十二卫中的精英们进行一次较量。” “如果这些学员能够在这场比赛中获胜,那就说明这一次的训练效果不错。如果输了,我们就要重新考虑训练的方式了。” 一旁的段志玄貌似公正的提议道。 事实上,他早就知道燕王府的护卫是怎么训练的,所以,他对燕王府的护卫还是很有信心的。 “那就按段爱卿所说,先练三个月,看看效果如何。” 李世民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 操场上的积雪已经被清理干净,可是水泥地面上却还残留着一些积雪。 朱富裕握着教鞭,来回踱步,一脸的兴奋。 “挺胸收腹,目视前方。” “混账东西!说你呢,扭什么脖子?说好的一动也不能动呢?” “右边第二个,站出来,做100个俯卧撑。” 朱富裕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成为一名教官,教导大唐的军人。 这是一堂与普通“课”不同的课。 秦安然成为了总教官,虽然只有五百名的学员,但也不是他一个人就能教的。 他也需要从燕王府的护卫中挑选一批人帮他。 而朱富裕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朱富贵等人对李想制定的训练计划,早已烂熟于心。 刚开始的时候,军姿连一刻钟都做不到,现在,已经可以做到半个时辰了,这是何等的进步。 “看来这些学生虽然桀骜不驯,但接受能力还是很强的。 秦安然满意地笑了笑,看着校场上排成一排的方阵。 由于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站着军姿和齐步走,所以除了秦琼之外,其余的将军基本上都待在家中。 每一天,都会抽出时间来上一节课。 当然,军校和观狮山书院不一样,军校的课程除了理论课之外,还有很多实践课。 为了满足学员们的训练需要,学院还特意划出了一片占地面积相当于观狮山书院的两倍大小的空地。 “这些学生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出来的,如果连这点承受力都没有,又怎么能成为我们的重点培养对象?” 秦琼带着秦安然在演武场上走来走去,检查学员们的训练进度。 当然,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帮教官打压一下这群学员。 毕竟,这些教官大多出身低微,很多世家子弟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哔!” 一声哨音响起,大唐皇家军校的宿舍区再次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被偷袭了,但是他们的反应却并不是很好。 当然,这也跟光线太暗,衣服穿起来不方便有关。 “最后三名学员,恭喜你们,明天的早餐就没得吃了!” 朱富裕的声音如同恶魔之音,将最后赶来的几名学员吓得魂不附体。 在军校,每天都要高强度的训练,连早餐都不吃…… 太阳高高挂起,饥饿的感觉,足以让人生不如死。 如果早上没吃东西,导致早上的训练出了问题,那可就惨了。 那岂不是…… 学员之中,无论出身勋贵,还是农家子弟,经过这几日的高强度训练,他们现在最期盼的,就是每天的饭食。 如果失去了这唯一的快乐时光,那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注意了!所有人绕着操场跑三圈!” 朱富裕见众人再也不敢反对他的决定,心中很是满意。 …… 出了丹凤门,程芳照例叫了一辆马车回家。 虽然以程家的财力,完全可以买一辆马车,但是程芳每天都要进宫,所以让车夫在外面等着,实在是太显眼了。 所以他每天早上乘坐自己的马车,晚上则会雇一辆马车载着自己回家。 入冬以来,天气越来越冷,他也没去过别的地方。 这段时间,程家同心堂生意蒸蒸日上,他自然心情大好。 虽然发现美颜霜是个意外,但也让程家赚了一万多贯。 未来一段时间内,这笔收入将会源源不断地进入他的腰包。 程芳觉得有必要跟堂哥商量一下,要不要在洛阳开个分店。 “咦!停在这干什么?” 程芳坐在马车里想着心事,却发现马车已经停了很久。 第1447章好利来面包坊 “郎君,前面排队的人太多了,我看一时半刻过不了。” 车夫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他们可不是按时间收费的,如果堵车了,那就亏大了。 时间即金钱,这句话用在他们这一行身上再合适不过。 程芳被车夫这么一说,有些不解的掀开了车帘。 平时也不会堵车,但今天却要等很长时间。 映入眼帘的,是一条长长的队伍。 很多人都是不想走太远的,所以都是绕道而行,占据了大半条街。 剩下的人则是看热闹的人,将剩下的路给堵住。 嗯! “这是车费,你可以走了。” 程芳看着那面写着“好利来”三个黑白相间的大字的店铺,闻着那诱人的香味,也停下了脚步。 程芳先下了车,屁颠屁颠的跑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虽然不知道“好利来”是什么,但是光是闻着这股香味,程芳就有一种想吃的冲动。 夕阳西下,寒风呼啸。 程芳等了快十五分钟,终于轮到他了。 不过,随着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香味也越来越浓,而且,他也确实有些饿了。 程芳突然觉得自己好饿好饿。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看着这些人手中的东西,他只觉得有些眼熟。 程芳一边等着,一边从那些买了东西的人口中得知了这家店卖的东西。 黄油面包?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甜甜圈? 蛋挞? 没听说过! 程芳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尝一尝好利来的味道。 “一个奶油面包、两个甜甜圈、四个蛋挞!” “来两个甜甜圈!” “不用打包,能不能便宜点?” 程芳听着店里的客人和服务员的对话,忍不住舔了舔唇。 “两个黄油面包,四个甜甜圈,还有四个蛋挞。” 程芳也顾不上多少钱了,赶紧点了一份,想着给自己的女儿带点。 “嗯,一共是十六个铜板。如果您想要食盒,再加两个铜板。” 一位年轻的姑娘,负责收钱。 事实上,整个好利来的伙计都是漂亮的年轻女子。 程芳一怔。 在大唐,女性的地位虽然比其他王朝要高一些,但也没有这么高吧? 这掌柜的,还真是与众不同。 “这是十八个铜板,你用食盒装一半,其他的,我就在大厅里吃了。” 程芳结账之后,迫不及待的将东西端到了一张空桌子上,也不管斯文是什么,拿起一个甜甜圈就往嘴里塞。 香脆可口的口感让程芳忍不住眯起了双眼。 甜甜圈入口即化,带着一股甜甜的味道。 程芳又咬了一口松软的面包,那叫一个甜啊。 有了这个好利来,他就有足够的早餐和零食了。 不用再为当值饿肚子而发愁了。 程芳吃的津津有味,而武顺和紫霞则是站在大街上,看着这热闹的一幕。 “紫霞妹妹,燕王的提议确实不错,本来我还想着一口气在长安城开十二家,肯定会影响生意,没想到才开了一天,生意就这么好了。” 武顺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脸上露出兴奋的神色。 武顺是武媚娘的亲姐姐,在燕王府住了很久。 只是,她一直都很低调。 当然,这也是因为她的身份比较尴尬的缘故。 但自从李想请来王府的厨子,做了各种各样的糕点和面包后,武顺就彻底上瘾了,每天都泡在厨房里,和一群厨师一起做饭。 武媚娘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很喜欢做面包这种东西,甚至还开玩笑地说要不要开个店。 没想到,武顺并不在意,反而让李想伤心了。 黄油面包、甜甜圈,都是用黄油的大户,关系到定襄黄油作坊的销售,也关系到草原上的牛奶。 而且对糖的消耗很大,对制糖工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让武顺他们开一家连锁面包店,一方面可以丰富大唐民众的饮食,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黄油、糖的消耗。 就连养鸡场里的鸡蛋,也不愁卖不出去了。 “燕王殿下号称财神爷,自然能拿出这么好的方案来,武顺,现在你是不是可以安心了?” 紫霞在燕王府的地位有些尴尬,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了观狮山书院,但是偶尔也会去一趟。 几次下来,也就跟同病相怜的武顺混熟了。 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人,武顺对自己开一家面包店并没有太大的信心,于是便拉上了紫霞。 久而久之,一直在燕王府鬼混的兕子、房遗玉,也表示要加入他们的行列。 最终,“好利来”成了现在的样子。 “的确如此。说是我们自己做的,其实是燕王殿下派人选的地方,布置的,可以说是王爷一手操办的,这让我很是过意不去。” 武顺从小被杨氏培养,从小就十分严厉。 占人便宜这种事,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当然,对李想来说,给自己的大姨子和妹妹做生意,花点钱怎么了。 而且也花不了几个钱。 “听你这么说,我才是最尴尬的那个。燕王是你妹夫,晋阳公主是王爷的妹妹,我才是占了便宜的。” “紫霞妹妹,此言差矣!这段时间,你一直在为好利来做准备,可以说,你的功劳最大。” 武顺说的是实话。 作为天香阁的头牌,紫霞自有一套独特的待客之道。 现在她出现在好利来的面前,俨然一副霸道总裁的样子,一切都很顺利。 当然,有燕王府的支持,干什么都会很顺利。 “光是这十二家铺子,就解决了近百名女子的生计,如果长安城每一条街都开一家好利来,就能解决数千名女子的生计。等过了这段时间,我们再考虑扩张。” 很显然,紫霞想得比武顺要多。 在燕王府生活了这么久,她对李想还是很了解的。 知道他对待女子的方式和大唐很多人都不同。 现在大唐所有的作坊,都面临着人手短缺的问题。 尤其是最近几年,山南道和江南道都有不少人在种水稻,今年又有一批人搬到了河东道种棉花,所以长安城里的劳动力短缺现象已经很明显了。 如果大唐的女子也能像男子一样工作,那一切都不一样了。 毕竟,作坊里的女工虽然也有,但毕竟是少数。 “我妹妹也这么说,你俩的想法倒是不谋而合。” 第1448章房遗爱哄高阳 天香阁内,小茜兴高采烈的迎了上来。 “小姐,刚才云儿给我们送来了一个食盒,说是紫霞小姐与另一家店的出品,您尝尝。” 女人对甜食的喜好,自然要高于男人。 像是青楼里的姑娘们,相互攀比,那就更不用说了。 以前糖价那么高,销量也没下降多少,就是因为有她们支持。 “紫霞姐姐,你这是要开新店了?” 淼淼最近很忙,一直都没有时间去看紫霞。 紫霞比她还要忙,她也没办法去找。 是以,她是真的不知道好利来今天开业了。 “是啊,云儿告诉我,长安城一共开了十二家新面包店,有很多好吃的,排队都排不上,有的店甚至连黄油面包都做不完。越是这样,排队的人就越多,想去的人也就越多。这一去,就是一去,听说路上,还堵了不少的马车呢。” 很显然,小茜已经和云儿聊过了。 “如此甚好。紫霞姐姐在观狮山书院当老师,现在又开店了,日子过得还挺有趣的。” 淼淼忍不住就想要将自己赎出来。 可是,赎出来又有什么用? 天下之大,却没有太多的地方可以容身。 …… “阿娘,黄油面包和甜甜圈现在已经很有名了,蛋挞也很受欢迎。” 深夜,燕王府的一座小院里,武顺正兴致勃勃的跟杨氏说着今日的所见所闻。 武顺和武媚娘虽然是一母所生,但和武媚娘比起来,却是小巫见大巫了。 现在能在阿娘面前炫耀,她自然很开心。 “这世上,还有谁能比得上燕王府的厨艺?而且,这两样东西,还没有在长安城里流传开来,所以才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依我之见,总不能总指望燕王府的厨子吧?” “那你怎么不玩点新花样?比如,可以在黄油面包里加点干果,加点蜂蜜什么的呢?” 杨氏也很高兴,不过她的目光还是放在长远的事情上。 “阿娘,您就放心吧,燕王说了,我们可以买下一块更大的地皮,用来做好利来的分店。而且,我们还可以向大唐皇家钱庄贷款。” 有了武媚娘的帮助,不管是武顺,还是杨氏,都不缺钱。 可是,别人给的东西,和自己努力得到的东西,那就是两回事了。 所以不管是武顺,还是杨氏,都过的很节俭。 当然,李想也不会亏待了大姨子和岳母大人 “既然燕王已经有了安排,你就跟着照做就是。” 南洋。 一艘飞剪船在前方开路。 “这不是入冬了么?南洋的夏天,怎么比长安城还热呢?” 高阳站在舱门处,只觉得这南洋的气候,简直就是非人! 如果不是房遗爱告诉她,他们已经快到蒲罗中了,她早就掉头回去了。 “高阳,这南洋的气候就是这样,尤其是蒲罗中这一带,常年炎热,如果是夏天来这里的话,那就更热了。正是因为这样的气候,所以才有很多只产于南洋的水果,在大唐,是绝对吃不到的。” 一招鲜吃遍天。 房遗爱已经熟练地将高阳公主的注意力转移开来。 “蒲罗中是不是有你说的那种长满了刺,味道很怪,但是味道很好的果子?” 高阳一路走来,也不知被房遗爱勾引了多少回。 “当然有。这种水果在夏天虽然是最美味的,不过在冬天还是有可能吃到的。放心吧,张猛在蒲罗中呆了这么久,肯定能帮我们弄到。” 房遗爱并不在乎到时候会不会兑现自己的承诺,他只想先安抚高阳。 “我可不想再来了。” 高阳有一种被房遗爱骗了的感觉,但又无可奈何。 …… 蒲罗中的东南方,一艘飞剪船正以极快的速度朝着前方驶去。 李庚站在桅杆上,透过望远镜看到蒲罗中的身影,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这一次去澳洲探险,实在是太刺激了。 如果不是探索队在山谷里发现了一群野马,而他又擅长驯马,恐怕得过一年才能回来。 长安城里的爹娘,怕是会以为他失踪了。 “郎君,咱们这次去蒲罗中,要不要安顿一下再出发?” 杨老七一想到那些金子,就兴奋的不行。 要知道,为了把那些金子带回永平港,他们可是跑了好几趟峡谷。 这可是数千斤的黄金啊! 虽然这几千斤黄金对燕王府来说不算什么。 但是一想到这峡谷里,有无数的黄金等待着他们去开采,他就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静观其变吧。蒲罗中是大唐的一座城池,在那里休养生息,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不在这里休息几天的话,直接回长安城的话,我们就只能在占城休息,与其如此,还不如在蒲罗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直接前往崖州,然后再前往广州、泉州等地进行补给。” 占城和林邑两座城池,李庚是不想上岸的,那样难免会有泄露黄金的风声。 这一批黄金,无论放在哪个国家,都是价值不菲的。 说不定就会对他们出手。 …… 蒲罗中城变得更加雄伟了。 毕竟,捕鱼队为了建城,可是花费了不少的人力和物力。 蒲罗中,也是大唐各地的商人下南洋的必经之地。 因此,城中的各种店铺、客栈林立。 “萧兄,你这蒲罗中,还真是不一样。” 前些日子,崔剑和萧华山带着一批货物到了蒲罗中,然后收购了一些特产,准备带回江南去卖。 在蒲罗中城中,像崔剑他们这样的大唐海商,还有很多。 当然,大部分都是来自大食,天竺,波斯的外商。 这些人,几乎垄断了蒲罗中向西的海运,捕鱼队根本不可能进入。 “蒲罗中的位置很好,各种设施也很齐全,大家都很乐意来这里休息。我听说,就算是海盗,也会偷偷的跑到这里来卖东西。” 萧华山身为萧家的船队的船长,对海上的许多事情都了解的比较多。 “不错。这个张猛,只要能让蒲罗中变得更繁荣,其他的他并不在意。你没看城门上的规矩吗?也就是说,蒲罗中是一个自由的城市,只要你不闹事,没人会在意你的来历。” 第1449章房郎君,我是杨老七 身为崔家后人,崔剑一直觉得世家大族做事已经够没有底线了,可现在一对比,他才发现,自己和张猛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萧华山环视一圈,道:“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蒲罗中是一个商业城市,没有太多的条条框框,没有太多的限制,最起码我们不用担心安全问题,而且还能赚钱,我想下一次再来的时候,这里应该会更热闹一些。” “是啊,这次回大唐,我就跟家族提议多下南洋,在蒲罗中买下一块地,建立一处贸易点。” 崔剑更看好蒲罗中的未来。 对他来说,这里是一个非常适合世家发展的地方。 萧华山道:“这倒是个好主意,回头我也跟家里说说。” …… “嘭! 房遗爱、高阳二人,终于抵达了蒲罗中。 “越往南走,港口就越不发达,没想到在蒲罗中,我竟然看到了广州的影子。” 高阳望去,只见四周白帆点点,许多船都停在了这里。 许多昆仑奴在码头上忙碌的卸货,不远处那雄伟的城墙,完全看不出这里是南洋的一个小城。 “燕王殿下对蒲罗中城的修建很是支持,几乎每个月都会有几艘捕鱼队的船过来,就连水泥作坊都已经建好了。” 房遗爱回想起,他刚来蒲罗中时,这里还是一片荒僻之地。 这里虽然是天然的港口,但却很少有船停靠。 但现在,这里却和文登码头一模一样,繁华程度,远远超出了长安城之中的贵族们的想象。 “这么多昆仑奴,如果让长安城的人看到,一定会觉得蒲罗中很有钱。” 高阳很清楚,在长安城里,昆仑奴的价格很高,甚至比新罗婢还要高。 所以当高阳看到码头上竟然有这么多昆仑奴的时候,心中也是一惊。 “高阳,蒲罗中通往西方,大食商人把昆仑奴运到这里,比运到长安城要容易得多,所以昆仑奴的价格要比在长安城低得多。” “在这里,很多事情,都不能用长安城的标准来衡量。比如香料,你入城之后,才会发现,这里面的香料价格,还不如长安城的一成呢。” 房遗爱、高阳刚下船,杨老七就发现了他们。 飞剪船现在并不少见,但能有飞剪船的,都是捕鱼队,或者是跟捕鱼队关系密切的人。 所以,杨老七早就注意到了房遗爱的船队。 杨老七一眼就认出了房遗爱等人。 当初在倭国,房遗爱和杨老七的关系还算不错。 而且当时船队中领头的人也就那么几个,没人会认不出房遗爱。 “房郎君,房郎君!” 正当房遗爱想要询问如何找到张猛之时,却听到有人在叫他。 难道是巧合,自己刚要去找张猛,他就出现了? 等等! 换了是张猛,肯定不会这么斯文的称呼。 “是我,杨老七!” 眼看着杨老七就要接近房遗爱,却被几名侍卫拦了下来。 高阳公主此次随房遗爱出海,随行的侍卫实力也是非同小可。 “杨老七,你怎么来了?” 房遗爱惊喜地看了一眼这个比自己还黑的家伙,“让他进来,自己人。” 杨老七一听房遗爱对护卫们说“自己人”两个字,就忍不住心中一动。 自家郎君还是一如既往的没架子。 “房郎君,数年不见,没想到又能在蒲罗中见到你。” “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房郎君,我有一事相告。年初的时候,观狮山书院就派人去南洋了。” “我是周大福船长让我过来帮忙的,正好我们的船前两天才从澳洲回来,按照计划,后天我们就会返回长安。” “澳洲?” 房遗爱被杨老七这么一说,脸上不禁露出愕然之色,“你是说燕王所说的澳洲?” 观狮山书院的地球仪,早已不是秘密。 就连长安城里的人,也有不少人来参观过。 但是,无论是澳洲还是美洲,在历史上都没有任何的记载。 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不认可地球上的标记的原因。 现在杨老七告诉他,他从澳洲回来了,这个消息对他的冲击很大。 “是啊,从蒲罗中一路向东南,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到澳洲,澳洲这么大,我猜我们发现的应该是在澳洲的北方。饶是如此,这次我们的收获也非同小可,那里可是有黄金的……” 杨老七的声音戛然而止。 澳洲有一座金矿,这件事并不需要瞒着房遗爱。 可是现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可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 “有什么?” 高阳在旁边,有些好奇地插嘴道。 这一路走来,房遗爱一直跟她说着南洋的事情,所以对澳洲也有所耳闻。 那个时候,当她听房遗爱描述的那块堪比大唐的大陆的时候,她是一点都不相信的。 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既然有澳洲,那会不会美洲欧洲也是真的? “郎君若是感兴趣,待会入城见到李郎君,不妨与他们商议一二,我带您去转转,保准让您大开眼界。” 杨老七犹豫了一下,但也不敢直接带着房遗爱等人上船。 “好,先进城再说。正好,李庚、李谊也在,我们可以去喝一杯。” …… 房遗爱看到张猛、李庚等人,顿时兴奋起来。 李庚、李谊两人,不知道是在炫耀,还是在兴奋,热情地邀请房遗爱去他们船上看看。 房遗爱心中疑惑,但还是耐不住好奇,跟了上去。 李庚带着一群人进了船舱,船舱里守着的几个高手,立刻躬身行礼。 虽然大部分的船员已经上岸,可是李庚还是要安排一些人在船上看着的。 “高阳公主,你看,这就是我们从澳洲带来的东西。” 李庚神秘的一笑,让房遗心心里一动,连忙打开了船舱的大门。 就算是大白天,船舱内的灯光也不是很好。 房遗爱勉勉强强看到船舱里只有一堆石头,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不禁大失所望。 尤其是高阳。 “李庚,你费了这么大的劲才去了澳洲,就为了这些破石头?” 第1450章杜荷在广州种甘蔗 “高阳公主,你看这几块石头有什么不同之处?” 李庚接过侍者递来的鲸油油灯,又从船舱中取出一枚“石头”,放在了桌上。 “咦!这些石头我没见过,不过你大老远的跑到澳洲就发现了这些,也不值得吧?” 这些金子虽然纯度很高,但并不是纯金。 而且,造型浑然天成,高阳一时之间也没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等等,这块石头看起来像是一块金,但是纯度好像不怎么样。” 房遗爱在倭国见过金矿,眼光比高阳要好上一些。 “你在地上随便捡一块石头,都能做到这一步,你还嫌它的纯度不够高?” 李庚半是不屑半是骄傲地说道。 “从地上捡来的?” 这回,换成高阳大吃一惊了! 高阳身为李世民的掌上明珠,从小就衣食无忧。 但这并不代表,她的零花钱就很多。 相反,大唐的每一位公主,在嫁人之前,都不会有太多的零花钱。 “对啊,你看看这个,这块狗头金,少说也得有十来斤了,还是在一条小河里捡来的。” 高阳彻底无语了。 …… 说岭南四季如春,或许有些不太恰当。 不过,十二月的广州府,温度确实不会太低。 段纲是段志玄派去广州的大掌柜,闲了一段时间后,又忙了起来。 首先,他要不断地收购各种田地,以备不时之需。 这一年,他种甘蔗赚来的钱,一文都没带回长安,而是全花在了土地上。 段府甚至还派人从长安送来千两黄金,去广州购买更多的农田。 今年,段志玄打算让段纲在广州种植至少3万亩甘蔗田。 既然已经尝到了甜头,为什么不趁机捞一笔呢? 段纲这段时间,除了买地之外,就是应酬了。 广州城中,许昂,段纲,还有房镇,都是如今最为出名的三位掌柜,种植甘蔗的大户。 别人想要大面积种植甘蔗,还得找他们帮忙。 “许兄,听说这一次,燕王府准备在这里种上十万亩的甘蔗,还真是舍得下本钱。” 广州酒楼的包厢里,许昂等人一见面就聊起来了。 作为广州城中最负盛名的餐厅,广州酒楼的菜品充满了岭南风味,据说是冯家的产业,高端宴会都会在这里举行。 许昂:“规模扩大的不错,从一万亩跳到了三万亩,看来今年甘蔗地的用工紧张程度,会更高。” 房镇:“去年的时候,大家都尝到了甜头,种植甘蔗比种别的更有利润。今年,我们要多种点东西。杜二郎这次把我们叫来,就是为了种甘蔗的事?” 比起燕王府和段府,房家和杜家的关系,显然要好上许多。 于是,房镇为了杜荷的面子,把话题转到了正事上。 “诸位都是广州最早种植甘蔗的人,实不相瞒,这次请大家来,就是为了种甘蔗。还望诸位多多指教,让我杜家也能为大唐的制糖事业出一份力。” 形势比人强,杜荷不得不在这些掌柜面前低下高傲的头。 事实上,他并不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他只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并没有认清自己。 这一次,杜芳亲自带队去了朔州,并且逼迫杜荷带着人去了广州,开始了甘蔗的种植。 如果不能把甘蔗弄好,大哥是绝对不会让自己回到长安的。 所以,他才会如此的焦急。 杜荷在广州是待不下去的。 在长安,他每天都会去平康坊逛逛,或者和一些世家子弟一起去酒楼吃顿饭。 到了广州,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太子殿下一直都很支持甘蔗的种植。有句话说的好,有钱一起赚,不过,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希望诸位能够遵守一些规矩。” 许昂也没让杜荷为难。 燕王府是大唐最大的白糖生产商,无论甘蔗的种植面积有多大,价格都是燕王府说了算。 随着大唐对白糖的需求越来越大,对甘蔗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所以,不管是杜家、长孙家,还是其他来广州的权贵子弟,只要是想种的,许昂都没有给他们使绊子。 否则的话,他们怎么可能在广州买地,雇佣农民? “许掌柜大可放心,我杜家从来都不会破坏规矩。到了广州城,我杜家唯许掌柜马首是瞻。” 杜荷把自己的态度放的很低。 他希望杜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甘蔗园,这样他就可以尽快的回到长安了。 “许兄,今年光是我们三家,就种植了十六万亩甘蔗,杜家,长孙家,萧家,古家,还有其他几家,估计都在十万亩以上,这是去年的数倍,会不会导致甘蔗的价格大跌?” 段纲看着许昂,眼神中带着一丝担忧。 对他来说,种甘蔗的越来越多,对段家来说,也是一件很不利的事情。 这句话,倒也没错。 许昂道:“放心吧,段兄,我刚刚得到长安城传来的消息,白糖的销量大增,光是上个月的销量,就超过了前几个月的总和。到了明年,需求量会更大,杜郎君刚从长安回来,对这件事情最有发言权。” 许昂话音刚落,房镇和段纲的目光都落在了杜荷的身上。 这位郎君刚从长安回来没多久,比谁都清楚这一点。 “许掌柜所言不虚。如今长安城各大酒楼里,糖醋排骨、糖醋里脊之类的甜菜都很受欢迎,各种甜品也都卖得很好,说不定燕王府最近还会有什么新的甜品流传出来。” “长安城里的勋贵们,对于糖的需求量,也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着。所以,我才会出现在这里。” 杜荷回想起自己在五合居吃过的各种甜食,对于种植甘蔗更有信心了。 唯一的问题是,杜家的人都不会种植甘蔗,万一许昂暗地里给他使什么绊子,那后果不堪设想。 下一次回长安,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 正因为如此,他才肯把姿态放的那么低。 “既然许兄如此说,在下也就不再多想了。不过,现在种植甘蔗的面积越来越大,我们去哪里找这么多人?” 段纲有些迟疑。 第1451章冯家的选择,再也不是岭南霸主 这三万亩甘蔗,在农忙的时候,至少需要上千人来帮忙。 现在各大家族的勋贵,已经种下了二三十万亩甘蔗,需要的人也越来越多。 广州的闲汉可不多。 最近几年,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生意也越来越好。 广州又开了几个新的作坊,把多余的劳动力都给占了。 “这一点,段兄不用担心,广州城虽然人口不多,但在西边还有不少僚人,我已经和冯家商量过了,让他们在广州帮忙种甘蔗。” 很显然,许昂是早有准备的,要不然,燕王府的十万亩甘蔗,又该由谁来种? 买昆仑奴也不合适。 先不说价格昂贵,还是限量供应。 还不如让那些僚人来种。 “这个主意不错,据说僚人的生活本来就很贫困,连吃饭都成问题,偏偏这帮人还喜欢时不时的捣乱,如果能把他们招进甘蔗园里种甘蔗,那就一举两得了。可是,他们真的会对我们言听计从?” 房镇这样一问,段纲的心又提了起来。 “是啊,我们来广州也有一年了,这岭南道的人,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现在冯家的冼夫人去世了,那些僚人未必会听我们的。” 段纲所说的“冼夫人”,就是冯盎的奶奶,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少有的女中豪杰。 冼夫人是岭南人,是南梁、陈、隋三朝两广一带俚族首领,更有征服崖州的赫赫战功,在岭南有着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冯家能在岭南发展到今天这一步,和冼夫人脱不了干系。 “到时候我们只需要以极低的价格买下冯家提供给我们的人就行了,有冯家在,他们也不会太难管理的。” 饭桌上,许昂并不想说太多血腥的事情。 如果这些人不愿意主动种甘蔗,那他们还能做什么? 那就用强吧! …… 冯氏祖宅之中。 冯盎的儿子冯飞担忧道:“父亲,长安城里的贵人们都在广州种甘蔗,咱们家是不是也种点甘蔗?” 这一天,是冯家每个月都会召开一次的家族会议,所有重要的人都聚集在一起。 坐在正中的是冯盎,他是岭南道的实权人物。 可以说,冯家的后人,遍布岭南道的各大州县。 “甘蔗在岭南并不稀奇,早就种出来了,怎么今年才变得这么火热?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掌握了将甘蔗转化为糖霜的技术。” “我们冯家在岭南的地位本来就不高,若是再和长安城的权贵们争锋,只怕会惹来杀身之祸。” 冯盎当然比冯飞更有远见。 如果种植甘蔗的都是些普通人,那冯家早就动手了。 可是,番禺县中那些大肆收购良田的人,却没有一个是好得罪的。 不是王爷,就是国公,冯家虽然在岭南是土皇帝,但是得罪了这几个人,也没好日子过。 他们冯家还没有强大到可以和朝廷抗衡的地步。 “父亲,据说种植甘蔗,一亩地的收入相当于十亩稻田,卖给他们这么多土地,我们会吃亏的。” 冯飞是许昂的姑爷,他对甘蔗的种植有更多的了解。 特别是,当他听到燕王府明年要种十万亩甘蔗的时候,心里更是无比的羡慕。 虽然种甘蔗的人是他的老丈人。 “我觉得父亲说得很对,冯家卖地赚了一大笔钱,还可以在广州招人种甘蔗,赚点外快,没必要跟他们竞争。说句不好听的,咱们种几十万亩甘蔗,就算种出来了,人家要是不买,那还得了?” 冯玳作为冯盎嫡子,冯飞大哥,也是冯家的下任家主,此时也表态了。 “大哥,那些僚人可不是那么好招揽的。人家招的人可不是几十个人,而是几百上千人,那就很难了。” 冯飞虽然很尊敬自己的哥哥,但也不得不说出自己的看法。 冯家也不是冯盎一个人说了算的,他的家人,无论嫡子还是庶子,都可以畅所欲言。 “二弟,你太天真了,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部下都会这么听话,不过那又怎么样?我们养了这么多的下人,可不仅仅是看门的。” “更何况,朝廷对岭南道的掌控力明显加强了,自然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各大部落在岭南称王称霸。” “这一次,正好借此机会,清理一下那些人,顺便赚点钱,何乐而不为呢?” 冯飞不是笨蛋,听出了冯玳的弦外之音。 “捕鱼队把广州当成了海上贸易的重要中转站,他们肯定不想看到广州周围出现不稳定的因素。” “广州分号的掌柜告诉我,如果冯家能帮他们处理掉这批人,捕渔队就能在南洋站稳脚跟,做海运生意。” 冯玳身为冯家下一任家主,对于大唐各地发生的事情,自然是非常关注的。 对于捕鱼队之类的特殊存在,他也有过深入的了解。 其中捕鱼队的护卫和船员,足足有数万人之多。 冯玳也听说过这些人的战斗力。 说句不好听的,冯家再也不能在岭南称王称霸了。 如果冯家再不改变自己的身份,那么等待他们的将是一场灾难。 李想绝对不会允许,如此重要的海运通道,充满了不确定因素。 “难怪家族在上个月购买了两艘飞剪船。不过,大食、波斯、天竺的商人,比大唐的商人要多得多,捕鱼队能不能帮我冯家在他们的地盘上立足?” 冯飞将他的担忧说了出来。 冯玳:“如果是一般情况,那就绝对不会。不过,考虑到捕渔队是燕王所为,我就更有底气了。难道你没有发现,近两年来,由广州开往南洋的船增加了许多倍。” “我听说,南洋的捕鱼队,竟然在蒲罗中建城了,这可不是普通的商行能做到的。” 冯盎坐在主位上,认真的听着众人的发言,他很少开口。 不过,从他脸上那欣慰的微笑来看,他对几个儿子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 冯家在他死后,也不会后继无人了。 如今的长安城,已经没有多少人不知道观狮山书院。 因为每年春闱上榜的人越来越多,所以名声也是越来越大。 尤其是最近医学院招收女子的事情,更是引起了各种各样的争议。 就连《风月报》、《花雪报》这两家刚刚恢复营业的报纸,也开始胡编乱造起来,让长安城的民众们,对这件事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1452章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女学生 “今天的人体解剖课就说这么多了,请大家记住,明天我们会在实验室里对尸体进行解剖。” 林秋傲然而立,目光扫视全场,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医学院虽然招收了一群女子,但是她们的教学方式跟男生是分开的,宿舍也是分开的。 好在医学院里的老师,大多都是须发皆白的老中医,或者像林秋这样,不分男女,只分病人的人。 所以,安全问题不用担心。 “林郎中,我有一事不明。你不是说过,很多疾病都可以用手术来治疗吗?” 当初医学院招收女学生时,李想就把梅川惠子安排了进去。 这也是为了让其他女生放心。 当然,梅川惠子会不会将大唐的先进医学带回倭国,李想倒不是很担心。 一方面,医学和其他技术不一样,保密性比较差。 而且,梅川惠子在大唐生活了这么多年,别说偷偷溜出去了,就算是把她送回倭国,她也不愿意。 然而,李想万万没想到,进入医学院之后,梅川惠子竟然摇身一变,展露出了惊人的医术天赋。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当初燕王妃生下永平公主的时候,还特意找家师商量过。据王爷所说,这难产也是有办法的,只是这世上还没人做过。” 林秋看着梅川惠子,并没有觉得对方有多烦人。 只要是涉及到医学方面的话题,林秋几乎都是来者不拒。 “如何化解?是不是要在肚子上开个口子,把孩子弄下来?” 李想要在这里,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对梅川惠子刮目相看。 这句话听起来很随意,但是却是一针见血。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建议你可以考虑一下。” 林秋看着梅川惠,眼中满是期待之色。 长安城里,几乎每一天,都会有人难产,一尸两命都很正常。 不过,林秋是个男医生,没人会让他给自己的妻子剖腹产。 “但是,该从什么地方下手呢?怎么才能保证孩子的安全?” 梅川惠子跟林秋当着一群女生的面,开始讨论剖腹产的事情。 这一幕,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梅淑伦,你确定手术能治好难产吗?我大哥就有个侍妾,去年死于难产。” 契苾何芳一边听着林秋与梅川惠子的对话,一边和梅淑伦交谈着。 虽然都是刚入学的新生,但水平却是一目了然。 比如梅淑伦、契苾何芳等人,目前还停留在医学上,老师让她们做什么,她们就做什么,根本不可能独立思考。 不过,梅川惠子毕竟是在燕王府里看过不少书的人,所以很快就接受了医学院里老师教的东西。 在这个时代,外科的理论和实践都是非常匮乏的。 而不是像上辈子一样,需要八年的时间才能入门。 说句不好听的,大唐皇家军校的学生,最多也就是学习一年的时间,第二年的时候,就可以正式毕业。 “何芳,看他们讨论得这么认真,好像真的能行。你没听说过吗,刚才林老师说,燕王早就跟孙神医讨论过这件事,好像是早就准备好了,就等着王妃娘娘出事呢。” 梅淑伦是阿义的妹妹,和契苾何芳在入学前就认识了。 虽然这两人并不是自愿来狮山书院的,但在来到这里之后,她们也就认命了,很快就接受了现在的情况。 …… 观狮山书院旗下的益禾堂。 说是门庭若市或许不太合适,但却也是热闹非凡。 后世的三甲医院,似乎也是如此。 而现在,现在益禾堂的规模,恐怕已经不逊色于三甲医院了,其实力在整个大唐都是首屈一指的。 “这副药,连喝三日,每日三次,九次服用,便可痊愈。” “这是去病丸,这药对你的头疼有很大的帮助,其他的药暂时不要用了。” “没事,就是太累了,好好休息,多喝点鸡汤。如果可以的话,吃一点人参补一补。” “你的伤已经好了,等下我让人给你换药就行了。” 孙思邈虽然年事已高,但几乎天天都来益禾堂坐诊。 林秋他们,虽然个个都能独当一面,但孙思邈还是每天勤勤恳恳的冲在最前线接诊病人。 长安城里的病人,有孙思邈这位神医在,都会争先恐后地往益禾堂跑。 毕竟,从明德门到益禾堂,都是有马车的。 “惠子,给她缝一下。” 林秋在女学生中发现,梅川惠子跟自己很像,在医术上有着惊人的天赋。 想要在短时间内做到这一点,几乎是不可能的。 中医的药方五花八门,如果连每一种药材的成分都不知道的话,根本就开不出药方来。 只有外科手术,才是最快的。 而且,梅川惠子对剖腹产也很感兴趣,林秋便带她去了一家医馆,让她练习一下。 剖腹产的对象不是那么好找的,但是缝合手术却是家常便饭。 唐人生性刚烈,一言不合就拔剑相向,受伤是常有的事情。 自从医馆开张之后,每天都要接待几个受伤的病人。 梅川惠子做了个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虽然她已经被大体老师训练过很多次,对一些东西的接受能力也是突飞猛进。 但是,这还是她第一次在活人身上缝针。 不过,她现在也知道,在益禾堂里,缝合这样的伤口,并不是什么大事,只要伤口不坏,缝合的好一点坏一点,都无所谓。 在这个时代,没有人会提出什么美容缝合,只想把伤口缝好就行。 把孙思邈这些年来最得意的药方“麻沸散”给病人服下,然后在病人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用沾了酒精的棉球对伤口进行清洁。 当然,麻沸散的药效是有限度的,无法达到完全麻醉的效果。 “啊!” 酒一沾到伤口,就算是神志不清的病人,都忍不住惨叫出声。 梅川惠子吓得手一抖,手里的镊子差点掉在地上。 “作为一名医生,你必须要有一颗坚强的心,尤其是在外科手术过程中,会有很多血腥的场面,病人的反应会很大,如果被打扰太多的话,轻则延误治疗,重则会出现严重的失误,甚至死亡。” 林秋则是一脸木然的站在一旁,看着梅川惠子按照课本上的步骤一步步将伤口缝好。 第1453章难产的契苾夫人 “缝肉缝起来跟缝衣服也没多大区别。多缝几针,就能适应了。” “现在你既然对剖腹产很感兴趣,那这伤口缝合也是必须要做的,如果连这点小伤都做不到,又如何能缝合孕妇腹部这么大的伤口。” 别看林秋平时冷冰冰的,但是在医术方面,却是毫无保留。 医学院招收女生的原因,他很清楚,也很赞同。 这些年来,他不知道遇到了多少因为隐瞒病情,而导致病情恶化,甚至丧命的女人,这其中的好处,他比谁都清楚。 “林郎中,你看我缝的怎么样了?” 梅川惠子低头看了一眼患者腿上蜿蜒如蜈蚣的伤口,有些不好意思。 她可是亲眼看着林秋缝合伤口的,每一针都是那么的整齐,那么的精准。 哪里像是她现在缝合的伤口,看起来那么的触目惊心。 “这还是第一次。接下来,你上午去学院上课,下午再来医馆帮忙。只要是缝合伤口的,我都会尽量给你安排。” 林秋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却是给了她很高的评价。 一个女子能做到这一步,就已经超过了大多数男人。 在医学上,有没有天赋,那是天壤之别。 尤其是外科,有些人穷其一生,都没能踏入其中。 一些简单的手术,有的人几天就学会了。 林秋,梅川惠子,这两个人显然都是天才中的天才。 仅仅是缝合了七八个伤口,梅川惠子的表现已经不逊色于医馆里的其他大夫了。 甚至还跟林秋讨论了一些改进的方案。 这样的速度,即便是林秋这样的医学天才,也是叹为观止。 “林大夫,我之前听燕王说过,外科手术,讲究的是消毒防炎。” “他曾说过,伤口处长着一些肉眼看不到的小虫,只要抹上酒精,这些虫子就会被杀死。” “但是,剖腹产是要取出孩子的,肯定会露出很多的空间,总不能拿酒精来清洗吧?” 梅川惠子的话,让林秋也是一愣。 他从来没做过这样的手术。 但是,他转念一想,剖腹产跟做肠痈,也就是阑尾炎的手术,应该是差不多的。 “剖腹产的事情,还需要再商量一下,有机会的话,我可以去问问王爷。但是腹部的伤口,却不能用酒精来清洗,那样的话,孕妇很有可能会死在手术台上。” “虽然孩子救回来了,但是孕妇死了,这不符合我们的目的。” 林秋虽然没有经历过“保护大人和保护孩子”这两个选项,但他已经可以想象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嗯,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这件事,越想越觉得剖腹产有多难。林大夫,这要求未免太高了些吧?” “不,你的想法和燕王殿下的要求是一致的,很好。” 林秋继续鼓励道,“燕王殿下已经让人在医馆里建了几间蚕房。这几个房间的建造非常严格,就连手术的器械,都要喷酒精。我想,这是为了防止王爷说的那些看不见的虫子,钻进伤口里。” “好吧,改天我再向你讨教讨教。” …… 这天,是观狮山书院休沐的日子。 所有的老师和学生们,都被允许回家休息了。 契苾何芳带着梅淑伦坐上了返回长安城的马车,在家门口告别。 “何芳,你回来了?” 契苾府并没有因为契苾何芳的归来而变得热闹起来,相反,契苾何芳却是感觉到了一丝异样。 只有那个老仆人向她问好,随后便继续埋头工作,眉头紧锁。 “宁叔,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有没有大哥的消息?” 契苾何芳也不傻,立刻意识到家里出事了。 今年年初,族长契苾何力率军出征高昌。 从年初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十个月的时间。 这让契苾何芳有些担心,难道自己的哥哥出了什么事? “何芳,家主昨日随大军凯旋归来,一切安好,立了大功。” 契苾宁是契苾家族的大总管,和契苾何力有一些血缘关系,算是叔伯。 “大哥回来啦?妙啊!那我怎么看你们府里的人,脸色都不太好看?” “夫人出事了。” 契苾宁一脸的纠结。 “夫人出事了?” 契苾何芳心中一紧,这位嫂子现在是契苾家族的大人物,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 契苾何力多年来无子,直到这一年出征的时候,才知道夫人有了身孕。 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契苾一族的下一任家主,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出生。 “夫人已经连续两天肚子疼了,稳婆现在就在屋子里,也没有办法。” “昨天家主从外面回来之后,就一直守在产房外,一直都没有休息过。要不,你去看看他,让他休息一下?” 契苾宁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让契苾何芳心中生出一丝不妙的预感。 按理说,哥哥回来了,嫂子也快生了,按理说,应该是双喜临门才对。 看这样子,嫂子的情况不是很好。 这年头,生孩子跟进鬼门关差不多。 不管是胎儿过大,还是骨盆过小,又或者是胎位不正。 这些,后世的剖腹产都能解决。 但在古代,就是一条甚至两条人命。 契苾何芳也顾不上向契苾宁询问细节,快步跑进了院子。 产房外,契苾何芳听不到痛苦的声音,反而是一群稳婆满头大汗的跑来跑去。 契苾何力呆呆的站在门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大哥!” 不知为何,契苾何芳鼻子一酸。 大哥是何等人物,何等威风,今日却是半点英雄气概都没有。 “何芳来了。” 契苾何力看了看自己最疼爱的妹妹,一言不发。 昨日他才回府,就听到夫人临盆的消息。 这比攻打高昌城时,还要让人兴奋。 只是,等了一整天,也没等到孩子出生,倒是那几个进进出出的稳婆,脸上都露出了惊慌之色。 契苾何力也不是傻子,立刻明白过来。 他老婆的胎位不正,怕是很难生下来。 对于后果,契苾何力心知肚明。 本以为会有奇迹发生,结果一夜过去,妻子的惨叫声已经小的几乎听不见了。 有个胆子大的稳婆,更是跪在他面前赔罪,让他准备后事。 第1454章给嫂子做剖腹产或许能活 “我去看看。” 契苾何芳是女子,自然不会有太多的顾忌。 再加上她在观狮山学院的医学院里也学过一段时间,直接进了产房,想要看看里面的情况。 “二娘子。” 何芳刚进门,就有丫头含着泪,迎了上来。 而自己的嫂子,却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给嫂子准备点糖水,这样下去不行。” 契苾何芳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 看得出来,这两天来,嫂子也是累坏了。 而且看她的样子,应该是没有吃多少东西。 分娩的痛苦,据说是人类所能承受的最大痛苦,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过,是很难体会的。 在这种情况下,什么“多吃点”之类的话,都是苍白无力的。 一个孕妇,怎么可能不知道多吃点对身体有好处呢? 可是,吃又吃不下。 “嫂子,加油。” 契苾何芳走到嫂子面前,握住了嫂子微凉的手,说出的话苍白无力。 “嗯。” 看得出来,孕妇已经没有了说话的力气。 “稳婆,我嫂子现在怎么样了?” 契苾何芳拉着一位稳婆走到墙角,询问情况。 “二娘子,夫人肚子里的胎儿胎位不正,昨天还不明显,这会己经隐隐的露出小腿来了,想纠正也纠正不了。这种情况我见过很多次了,估计是难了。” 稳婆知道契苾何芳在府里的地位很高。 所以她尽量把事情说清楚,免得到时候怪到她们头上。 契苾府中,已经有了七八位稳婆,其中不乏长安城里有名的稳婆。 虽然她们并不需要担心自己的生命,但是也希望别人能够体谅一下自己。 “小腿都露出来了,再用力的话,应该就能出来了吧?” 何芳是个黄花大闺女,学的又不是妇产科,根本听不懂稳婆在说什么。 “二娘子此言差矣。一般胎儿都是头朝下,我们先看见的就是头,这样才有可能顺利分娩。先看到脚,那就说明胎位完全颠倒了,这是最糟糕的情况,就算是神仙来了,也不可能让孩子顺利生产。” “为什么?” 契苾何芳问了一个在稳婆看来很愚蠢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小孩子的脑袋先露出来,那么他的身体就会慢慢的钻出来。如果是先看到脚,那最多也就是一条腿出来,因为肚子里的孩子不是笔直的,所以另一条腿是不可能出来的。就算你运气好,两只脚都能出来,但两只手就卡住了。” “这么说,没有别的办法了?” 契苾何芳看着稳婆,眼中满是希冀。 “唉,我活了五十多岁,接生过的人少说也有几千,却从来没见过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把孩子生下来的。” “那个……那个孩子没能生下来,我嫂子还能活吗?” 契苾何芳又问了一个在稳婆看来很傻的问题。 “二娘子,我们都能理解你的心情,除非来个神仙能把孩子从稳婆的肚子里取出来,否则……” 稳婆的话,让契苾何芳心中一动。 “你的意思是,如果能把孩子从孕妇的肚子里拿出来,那母子两个人都能活下来?” 稳婆闻言,脸色变得古怪起来。 契苾家的二小姐,是不是脑子坏掉了? 这种问题都能问出来。 如果真有这么厉害的人,还留着她们做什么? “二娘子,如果真有这样的仙人,孕妇和孩子都有可能活下来。” 契苾何芳闻言,立刻转身出了门。 “大哥,我听人说过一个法子,或许能救回嫂子和孩子。” 契苾何芳走到契苾何力身边,一脸的兴奋。 “咦!何芳?你确定?” 契苾何力眼中闪过一丝希冀之色。 显然,他对现在的情况,也是心知肚明的。 要不然,他也不会站在这里,一脸的绝望。 现在听到妹妹的话,顿时又燃起了希望。 “我现在就读于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听闻学院中有人正在研究剖腹术。剖腹产,就是用来应付产妇难产的。” “如果能把嫂子送到医院,找个合适的医生给嫂子剖腹产,说不定还能救下嫂子和孩子。” 像梅川惠子这样的天才,任何一个女学员想不认识都难。 她在班上跟林秋讨论过很多次剖腹产的事情,大家都知道。 不过,这样的事情,却没有人会当真。 契苾何芳也是如此,她第一次听说这种技巧的时候,就像是听天书一样。 要不是嫂子难产,她也不会想到剖腹产。 “剖腹产?” 契苾何力一脸的不解。 这种生产方式,他们闻所未闻。 不过,光听名字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没错,就是把孩子从腹中取出,解决难产的难题。在医学院里,已经有过不少成功治疗肠痈的例子。”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剖腹产其实就是一种类似于肠痈的手术,从理论上来讲,还是有一定成功率的。” “这是真的吗?” “大哥,除了这个,还有什么办法?” 听到契苾何芳的话,契苾何力立即做出了决定。 照这样下去,不出明天,他们家就得办丧事了。 如果按照自己妹妹所说的去做的话,虽然不一定会成功,但也不是没有机会。 “宁叔,你去安排一辆马车,送夫人去益禾堂。” 契苾何力已经到了做父亲的年纪,但是他的妻子和几位姬妾却迟迟没有动静,眼看着就要做父亲了,结果却遇到了这种事情。 所以,只要有一丝可能,他都会去试一试。 在去医馆的路上,契苾何芳告诉他,剖腹产的时候要脱光衣服,因为医学院的医生都是男性,可他并不在意。 身为特勒族,他们并不像汉人那样在意男女之间的隔阂。 这与中原的情况截然不同。 契苾何力虽然已经在大唐生活多年,但很多根深蒂固的东西还是很难改变的。 所以,契苾何力虽然承受不住直接面对契苾何芳所说的那一幕,但却能够坦然的接受别人给自己妻子做手术。 只要能够保住夫人的性命,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第1455章不管成不成功,都会感谢王爷 “孙神医在不在?” “不在。” “林郎中可在?” “不在。” “他们今天来益禾堂了么?” “没有!” 当契苾何芳等人赶到益禾堂的时候,却发现几个重要人物都不在,这让他们很是郁闷。 “小娘子,昨日我听梅川惠子说,他们今日要去燕王府,是想问一件事情。” 益禾堂值班的大夫叫彭宇,他对契苾何芳还是有些印象的。 如今看到她一脸慌张的带着一群人走进益禾堂,身后还跟着一个虚弱的孕妇,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是,在简单的询问之后,彭宇却是知道,以他的能力,根本就无法治疗。 一般人生孩子,都不会去医馆,也不会去找大夫,都是请有经验的稳婆来处理。 “何芳,你刚才说的那些人,可以做剖腹产吗?” 路上,契苾何芳将自己听说过的剖腹产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 “对,必须找到,不然别人怎么可能做剖腹产?就算是他们中的一些人,我也听说过,他们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手术。 燕王府,梅川惠子回到燕王府后,第一件事就是询问李想剖腹产的事情。 孙思邈和林秋在燕王府的时候,就像是一家人一样。 所以,才会问李想各种问题。 “王爷,那您是不是也认为,剖腹产是完全可行的呢?” 梅川惠子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 虽然大家都知道,李想也没做过剖腹产之类的事情,但不知为何,他们对李想充满信心。 “嗯,理论上完全可以做到,但是,剖腹产是需要实践的。” “而且,剖腹产也不一定就能解决难产的问题。一个不小心,就算是剖腹产,也不一定能保住她的命。” 虽说后世剖腹产技术已经很成熟了,任何一家县级医院都可以做。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可以轻易成功。 即便是观狮山书院这种大唐最好的医科大学,对于人体的构造,也是知之甚少。 更别说,这种剖腹分娩的方式了。 “王爷,只要这法子可行,奴婢也就安心了。我打算在医学院继续研究产妇分娩,尽量让更多的母亲生下孩子。” 梅川惠子的话,让李想心中一动。 如今婴儿的死亡率,远超后世。 新生儿死亡率更高。 更多的人,甚至还没来得及出生,就已经死亡了。 如果梅川惠子成功的研究出剖腹产术,并且推广开来,那么婴儿的存活率将会大大的提升,对大唐的人口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好了,我先把我对剖腹产的理解和注意事项整理一下,然后你再仔细的看一看。惠子,如果这件事成了,你一定会成为大唐最伟大的女子,就连陛下都会对你刮目相看。” 李想这句话,绝对不是吹牛。 生孩子这件事,不只是平民百姓要面对,就连大明宫里的贵人们,也要面对。 甚至可以说,皇室对于这件事情,也是格外的重视。 “启禀王爷,契苾将军有急事,想要见您。” 就在这时,一名侍卫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契苾将军?”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完全搞不懂契苾何力为什么会突然找上门来。 “是啊,他好像很着急的样子,差点就冲进来了!” 事实上,这名侍卫的禀报,已经给了契苾何力一个面子,因为心急的契苾何力,想要冲进燕王府,却没有成功。 “王爷,我这就回去。” 梅川惠子虽然很想和李想多说几句,但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在这里久留。 “难得回来一次,就不必告退了,将契苾何力请来,让他来见我。” …… 契苾何力这个人很有智慧。 纵观他一生,为大唐尽忠,也算得上是一位名将了。 但今天,契苾何力却是一脸的焦急。 “王爷,敢问孙神医,林郎君,还有梅川小姐,都在府中吗?” 契苾何力丝毫不在意这样的问话是多么的不礼貌,反正以后再解释、赔礼道歉就是了。 “嗯?” 李想看向契苾何力,眼中充满了疑惑。 “王爷,我夫人难产,稳婆说她撑不过明天。我听闻孙神医与林郎君正在研制剖腹产术,专治难产,请王爷帮我找几个大夫,救救我妻子的性命!” 听到契苾何力的话,李想的目光顿时亮了起来。 剖腹产的理论学习才刚刚结束,梅川惠子也需要找人做实验,这不正好么。 汉人不用说了,没有哪个家庭会来剖腹产的。 就连胡人,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剖腹方式。 所以,李想一直在发愁,梅川惠子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剖腹产手术。 现在终于有机会了,不但可以救人,还可以解决实验上的问题。 “剖腹产并不一定能救得了难产,而且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人做过这种手术,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契苾将军,你有没有想过这些事情?” 李想不动声色的问道。 “王爷,舍妹如今正在观狮山书院医学院读书,与梅川姑娘乃是同窗,孙神医与林郎中皆是她的老师,自然也听她说过剖腹产的事情。” “王爷,你不用担心,在稳婆眼里,我夫人和孩子已经死了,就算是手术失败,我也没意见。但现在,只要有一线希望,我就会去尝试。” 契苾何力慷慨激昂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李想迅速回忆起契苾何力的资料。 按照史书记载,他在高昌大捷之后,便迎娶了临洮县主,成为了大唐皇室的乘龙快婿。 现在,临洮县主,恐怕还没有成为县主呢。 看来,如果不是他的蝴蝶效应,他的夫人还真如稳婆所说,活不过明天。 “我刚才还在跟她们商量剖腹产呢。既然契苾将军对他们有信心,本王自然是赞成的。” 听到李想这么一说,契苾何力松了口气,连忙说道:“好! “那接下来怎么办?” 契苾何力心急如焚。 “你夫人呢?” “在益禾堂。” “怀玉,让林秋带着孙神医等人马上去益禾堂候着,把蚕室都准备好,速度要快!” 第1456章大唐的第一例剖腹产手术成功 剖腹产很有意义。 李想可不想错过这个绝佳的机会。 虽然一会儿是林秋和梅川惠子要做手术,但为了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他还是要在旁边盯着的。 好在契苾何力是胡人,并不在意男女之事。 不然就麻烦了。 所以,尽快的培育出梅川惠子,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否则,就算是林秋、孙思邈等人,掌握了剖腹产术,又能如何? 很少有人愿意请他们做这样的手术。 很多人宁可看着自己家的女人死在病床上,都不想把她送上手术台,然后被别的男人给做手术。 这件事,不是李想改变就能改变的。 “王爷,我一个人上?” 梅川惠子忐忑不安的站在蚕室里,看着面前虚弱的孕妇,她的心都提了起来。 为了满足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教学需要,蚕室的墙壁都是透明的,可以让学生们看到手术的过程。 在这个没有消毒和消毒技术的时代,蚕室里的人越多,感染的风险就越大。 所以,远距离观察,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因为这件事发生的太过突然,所以并没有学员前来观看。 至于契苾何力,他也想加入,其他人自然不会答应。 而契苾何芳,则是在李想的允许下,进入了蚕室。 光靠梅川惠子一个人,是绝对做不到的。 既然契苾何芳也是医学院的学生,那就让她学妇产科吧。 “放心,有林秋在,本王也在一旁看着,你尽管放手去做。” 李想刚刚才知道,梅川惠子的医术很好,是个很好的医生,所以,他才会让她来。 最多有什么事情,他还能帮着收拾残局。 如果在自己的指点下,还是失败的话,那怕是凶多吉少了。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你一定可以的。” 林秋也难得地说了一句让人听着舒服的话语:“咱们这一届,你的医术进步最快,又是第一个提出剖腹产的,大胆去做吧。” 契苾何芳看着擂台上越来越虚弱的嫂子,心中充满了担忧。 梅川惠子望着众人,做了个深呼吸,走到手术台上。 “何芳,帮我把你嫂子的衣服脱下来,林郎中,你帮我束缚上她的手脚。” 天赋异禀的梅川惠子,很快的就进入了状态。 不过,在做完这一切之后,一向冷若冰霜的林秋,脸上也不由浮现出一丝红晕。 不管是男是女,是胡是汉,他都亲手解剖过。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平静地看着一个人的身体。 不过,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就这么出现在眼前,还是让他有些脸红。 当然,他绝对不会有什么龌龊的想法,只是有点不好意思而已。 好在作为一名出色的中医,他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 “何芳,帮我剃一下毛。” 梅川惠子开始有条不紊的工作,脑海中还在回忆刚才和李想商量的剖腹产计划。 手术台上的孕妇,一开始还有些不太配合,但看到梅川惠子和契苾何芳的时候,也就释然了。 “嫂子,忍着点,可能会有点疼!蚕室里有大唐最好的外科医生,只要剖腹产成功了,你们母子两个就有救了。” 看着梅川惠子拿起手术刀,准备动手,契苾何芳连忙对自己的大嫂说了几句。 如果她挣扎的太厉害的话,手术的难度会更大,成功率也会更低。 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契苾何芳当然希望手术能顺利进行。 “何芳,你别担心,这两天那么疼我都忍住了!” 契苾何芳的嫂嫂感激的看着众人。 虽然自己现在处境艰难,但胡人毕竟不像汉人那么挑剔,只要能救活腹中的胎儿,一切都好说。 不管什么民族,母爱都是伟大的。 “何芳,用一块布塞住她的嘴,免得一会把舌头咬到了。” 李想小心翼翼的说道。 疼的时候,可能会下意识的咬紧牙齿,一不小心就会咬到自己的舌头…… “啊啊啊!” 梅川惠子的手术刀落下,契苾何芳的妻子虽然嘴里含着纱布,但还是忍不住呻吟出声。 很快的,她额头上就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当然了,梅川惠子杏眉之上也是如此。 一个疼,一个紧张。 “何芳,记得帮惠子擦汗,可别滴到病人身上了。” “冷静下来!” 林秋看着梅川惠子手指在颤抖,忍不住出声提醒道。 “按照我们刚刚教你的步骤去做,过不了多久,你就能看到孩子了。” 李想一边说着,一边引导着梅川惠子进行剖腹产。 很快,切开腹腔,切开子宫,把羊水抽出来,把胎儿取出来,剪断脐带。 半个时辰后,众人终于看到了一个男婴。 “把他的脚抬起来,在他的后背上轻轻拍打一下,然后再狠狠的打他的屁股。” 孙思邈没听到孩子的哭泣声,赶紧出声提醒。 身为大唐为数不多的精通妇产科和儿科的大夫,孙思邈自然知道新生儿哭声的重要性。 按照后世的说法,胎儿在娘胎里的时候,都是泡在羊水里的。 而且,在分娩过程中,羊水有破裂的可能,而孕妇的血,也更容易进入胎儿的口中。 所以,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就算是不哭,也要想办法让孩子哭出来。 而且,生下来的孩子,是不可能像鱼一样在羊水里游动的。 呼吸是由人体的各个器官来完成的。 新生儿在吸入第一口空气时,肺部扩张,将吸入的氧气再呼出。 这样新生儿的呼吸系统才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哇……” 随着梅川惠子染血的手落在小男孩的屁股上,孩子的哭声让所有人都放松下来。 至少,不会出现一尸两命的情况。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缝合了。 别以为把孩子拿出来,就万事大吉了。 梅川惠子又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才把最后一针缝好,累得瘫坐在了椅子上。 益禾堂跟现代的医院有很大的不同,更像是疗养院。 毕竟现在的高楼大厦,造价都很高。 所以除了主体建筑,其他地方都只有一层。 古香古色的,完全看不出医院的样子。 不过,契苾何力这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显然没心思欣赏这里的景色。 第1457章大唐日报的宣传 “宁叔,你看这个孩子,能不能拿的出来?” 契苾何力觉得,这才离开长安城一年多的时间,自己似乎已经落伍了。 是这个世界变得太快了? “族长,不管这件事情靠不靠谱,观狮山书院的益禾堂,在大唐也是数一数二的医馆。” “孙神医和林郎君,在长安城之中,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就连大明宫里的程医正,都要给他三分薄面。” “前一段时间,他们还拿出了一种神奇的丹药,号称能治百病,对任何疼痛都有效。” 契苾宁虽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但还是选择说能够让他安心的话来。 “我契苾一族人口不多,好不容易有了个子嗣,如果死了,我也没脸去见父亲了。” 虽然胡人不像汉人那样注重传承,但是契苾何力的心中还是非常的不舒服。 “人已经被送到蚕室里两个时辰,一点消息都没有。只是在我看来,现在还没有消息,反而是一件好事。族长,您先坐下来休息一下。” 契苾宁所言不无道理。 手术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 契苾何力并不担心有人会隐瞒什么。 “契苾将军,还请随我来。” 就契苾何力焦急的等待之时,一名医馆中的郎中走了出来,将两人带到了蚕室之中。 “如何?有没有成功?” 契苾何力紧张的握紧双拳,又松开,再握紧。 “这个……我也不知道,不过林郎中让我来找你。” 这大夫应该是林秋临时找来的,不敢多说什么。 正常情况下,只有手术做完了,或者发生了什么变故,才会打电话给家属。 目前来看,手术应该已经结束了。 不过,这大夫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敢多说什么。 但他的举动,却让契苾何力产生了一种错觉。 在契苾何力看来,如果手术顺利的话,医馆应该是欢天喜地的通知自己才对。 现在,他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夫,带着他去了蚕室。 这是—— 契苾何力吓得双腿发软。 当初攻打高昌时,他也没皱过眉头,但是现在,他却是连路都走不动了。 甚至有种想哭的冲动。 “郎君,此事难逃一劫,且去蚕室看一看。” 契苾宁扶着契苾何力,跟在郎中后面. …… “这小东西好可爱,有点像我哥哥。” 契苾何芳抱着刚出生的婴儿,开心的在众人面前晃了晃。 “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怎么可能长得像?连五官都没长齐。” 林秋的话一如既往的直接,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何芳,你带着孩子离开这里,这几日,你和惠子就在蚕室里照顾你嫂子。现在手术成功了,不过你嫂子是死是活,还要过几天才知道。” 李想这才放下心来。 不管未来会发生什么,剖腹产都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再加上契苾何力的妻子都被治好了,长安城里应该会有不少人接触到“剖腹产”这个新名词。 虽然很多人不能接受这个手术,但是真到了一定的程度,总会有人心动的。 那些想要保住孩子的家庭,会有更多的人被送到医馆来剖腹产。 “何芳谢过燕王,谢谢孙神医,谢谢林郎中,谢谢梅川小姐。” 契苾何芳这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感谢大家。 当然,红包这种东西,现在还不流行。 …… “那,那真的是我儿子吗?” 当契苾何芳抱着一个孩子出现在契苾何力面前时,这位魁梧的男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 这两天的时间,可以说是度日如年,一点都不为过。 如果夫人一直没有怀孕,他或许还会无动于衷。 现在怀了孩子,马上就要生了,结果却差点没了。 那种感觉。 还不如在战场上挨两下。 “大哥,你看他的眼睛,跟你长得简直一样!” 手术很成功,契苾何芳也很兴奋。 原本,她只是在契苾宁的建议下,才去观狮山学院的医学院学习的。 可是现在,她却无比的庆幸自己的决定。 从今天开始,她就打算像梅川惠子那样,潜心研究剖腹产术,好让自己也能救人一命。 刚刚梅川惠子认真做手术的样子,深深的打动了她。 这一刻,她对于大唐的认同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你嫂子在哪里?她没事吧?” 契苾何力的这句话,让契苾何芳稍稍安心了一些。 若是自家大哥只顾着自己的孩子,不管嫂子的死活,她都不会安心的。 虽然剖腹产很成功,但是她比谁都清楚嫂子受了多大的苦。 “大哥,我在蚕室里亲自给嫂子做了手术。嫂子还在蚕室里,过些日子才出来,如果伤口不发炎的话,应该是能挺过来的。” “不过,燕王说了,剖腹产的女人,以后都不能生孩子了。现在的医疗水平,不生孩子是最好的,不然再做剖腹产,可就不一定了。” “放心吧,我会按照你说的去做。孙神医等人是不是还在里面?我要跟他们说声谢谢。” 这一刻,契苾何力终于恢复了一名大将的风范,重新焕发出了他的风采。 “不用,他们在开会,总结这次剖腹产的经验,为以后培养更多的医生做准备。” …… 《大唐日报》,在长安城里,已经成为了一种固定的报纸。 销量也逐渐趋于平稳。 《女神医妙手回春》 为了普及剖腹产术,李想特意请来了骆宾王,亲自撰写了一篇稿子。 经过契苾何力的同意,他详细的说明了这次剖腹产手术的情况。 当然,以现在这个时代的人的接受程度,这篇文章只着重介绍了梅川惠子的医术,并且告诉大家,这次的剖腹产是在梅川惠子和契苾何芳的帮助下完成的。 整篇文章中,既没有提到孙思邈,也没有提到林秋,更没有提到李想。 契苾何力等人,绝对不会到处宣扬这件事情的真相。 “程医正,你有没有看今天的《大唐日报》?” 程芳刚到太医院没多久,一位相熟的大夫华宁,就找上门来了。 第1458章长安幼儿园 “你说的是那个剖腹产吗?” 程芳刚才已经看完了《大唐日报》,自然知道华宁要说什么。 “是啊,我看过他们医馆的肠痈手术,确实很厉害,成功率也很高。但肠痈的手术,只是切掉一小块发炎的肠子,虽然难度很大,但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但现在,他们竟然敢开腹取胎,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对于这个消息,华宁并不怀疑。 这件事情牵扯到了契苾何力这种大将军,怎么可能有假? “十个女人中,有两个会遇到难产,甚至三四个都有可能。有的人运气好,还能把孩子生下来,有的人运气不好,一尸两命。” “这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剖腹手术,我到现在都不太明白是如何做到的,但其中的含义,却是非同一般,特别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培养出了这么多的女医生,实在是让人有些好奇。” 之前观狮山书院医学院招收女子,闹出了不小的动静。 尤其是孔颖达为首的儒士们,认为书院招收女子,有些伤风败俗。 程芳身为医生,把自己的女儿程琼送到了医学院读书。 “程医正,听说陛下打算在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里,招收一些女医生,这是真的吗?” 华家跟程家同出一脉,都是医道世家,在华夏的医学世家中,地位极高。 在长安城里,进入太医院当御医,才是他们最好的出路。 以前,太医院里的大夫,都是师徒父子传承的。 如果观狮山书院的招收方式不一样,华宁也可以考虑一下,要不要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去。 “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在有孙思邈和林秋这位医道奇才在,观狮山书院医学院已经成为大唐的医学圣地,而且还有燕王撑腰,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程芳与华宁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题渐渐从剖腹产的事情上转移开来。 …… 宣政殿内,李世民正在听着张阿难的禀报,此时的他,目光幽深,似笑非笑。 “那岂不是说,剖腹产真的能治好难产?” 李世民每天都要看一份《大唐日报》。 虽然他没有时间仔细看,但大体的内容还是要知道的。 身为一国之君,他当然知道剖腹产意味着什么。 为什么古代人的平均寿命较短? 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很多孩子会早夭。 就连皇宫里,每一个朝代,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妃子。 哪怕是李世民的后宫,也是如此。 所以,不管是于公于私,他都必须弄清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是啊,我已经派人去找了那几个接生的稳婆,都说人是活不成了,但契苾将军却是亲自去了一趟燕王府,让孙大夫给她剖腹产,结果孩子顺利的生了下来。” “现在契苾将军的妻子还在医馆里,不过听说她的情况已经稳定了下来,最多三五天,她就可以回家休息了。” “孙神医?这报纸上写的是梅川惠子和契苾何芳做的手术?也就是说,她们什么都没做?” 李世民知道梅川惠子是李想从倭国带回来的侍女,听说李想把她送进了医学院,但他还是不敢相信,一个女人能做出这样的剖腹产。 “陛下,虽然不能百分百确定,但我敢打赌,绝对不止梅川惠子和契苾何芳,燕王,孙神医,林郎中,应该都在。” “奴婢觉得,梅川惠子应该是主要人物,但她是受人指点的,至于报纸上为什么没有提到这件事,那就是另有隐情了。毕竟,做这个手术的时候,要把衣服都脱下来。” 李世民瞬间明白了张阿难的意思。 仔细想想,李想将梅川惠子和契苾何芳作为剖腹产的典范,对于观狮山书院,对于大唐百姓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燕王府,李想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和往常不同的是,小玉米并没有像出门。 但是,王府中的下人们,却是苦不堪言。 这位小公主,每天都带着金毛到处惹是生非。 今天跑到养鸡场,把一群母鸡吓得半死,第二天又跑到温室里,把刚发芽的种子给糟蹋了,后天把刚出生没几个月的弟弟弄哭了。 如今成了燕王府的心腹大患。 “王爷,小玉米太调皮了,要不,我们把她送到学堂里去?” 段嫣然刚把小玉米哄哭了的弟弟安抚下来,然后看向李想,一脸的无奈。 “私塾一般都是六七岁之后才开始上学的,小玉米才三岁,在学校里根本听不懂。” 李想知道自己的女儿有多调皮,总不能让她一直这样下去。 “天天遛金毛,一不留神就去长安城搞事。这金毛有两百多斤重,一般的护卫根本打不过,万一伤到什么人,那就麻烦了。” 李想听了段嫣然的话,心中却在想着该如何解决这件事。 是不是应该办个幼儿园? 专门用来教导那些还没入学的孩子们。 “嫣然,你这么长时间都不出去,我也没有时间天天在家里,你是不是很无聊?” “那倒不是,我从小就是这样。” 段嫣然完全搞不懂李想为何会忽然提起自己。 “我有个主意,长安城里,像他这么大的世家子弟,应该不少。像你这样足不出户的女人多了去了,能不能建立一所专门的学校,教那些还没上私塾的孩子们?” 李想的提议,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所以,段嫣然并没有太过惊讶。 “可是,王爷,你不是说小玉米不懂私塾里的东西吗?那么,给孩子们开的学校,到底教的是什么?这种三四岁的孩子,你教读书识字也没用。” “幼儿园里教的东西,跟学校里学的不太一样。说是学校,其实就是孩子们聚集在一起,一起玩耍,一起学习的地方。” “俗话说,三岁看老,这句话虽然有些夸张,不过也说明了一个人在幼年的时候,性格会对他的一生产生很大的影响。 “既然如此,那就试试吧。” 段嫣然觉得跟一群孩子玩,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这件事我会让许敬宗去办的,然后在王府附近建一所幼儿园,李雪也可以来幼儿园任教。 第1459章科学杂志,计时器 观狮山书院内,李想手中捧着一本薄如蝉翼的“书”。 从《大唐日报》出版到现在,报纸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了。 许敬宗期待已久的那份特殊的报纸终于要面世了。 “王爷,这些都是我们经过多方筛选,从各大学院的老师和学生们的建议中,挑选出来的,您看如何?” 许敬宗想要做一份不同的“报纸”,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直到现在,才算是完成了。 “这个想法很好,不过叫报纸不太合适,我觉得应该叫杂志。” 李想飞快的翻看了一遍,脸上露出感兴趣的神色。 很明显,许敬宗这次要推出的,是一份发表论文的期刊。 然而,这个时代可没有论文这一说,每个人的论文都是五花八门。 “杂志?确实,我们的杂志,一般都是一两个月出一期,跟报纸还是有区别的。” “而且,我还打算把这本书装订成书,当做书来卖。王爷,你觉得,我们的杂志,应该叫什么名字?” “就叫《科学》!” 李想想也不多想,直接取了出来。 诸子百家中,儒家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如果自己研究出一门新的科学来与之抗衡,那绝对是万众瞩目的事情。 而且,李想还希望,观狮山书院的《科学》,能成为大唐乃至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 现在看来,倒是挺让人期待的。 “科学?” 许敬宗虽然能看懂每一个字,但却不知道什么是科学。 “在我看来,科学是一种有序的知识体系,它以可测试的解释为基础,以预测客观事物的形式、组织等。我一直在强调,只有实践才能证明一切,所谓的科学,就是将我们过去的经验和知识,归纳成一套理论。” 虽然听不懂,但许敬宗却觉得很厉害。 “王爷,要不要让印刷作坊印刷一期《科学》?” 不过,这并不是重点,既然李想把这玩意儿的名字叫《科学》,那就叫科学。 许敬宗自然不会和李想计较这些。 “咦!难道是一种新的计时装置?” 李想一边与许敬宗闲聊,一边快速浏览起了第一期《科学》的内容。 虽然很多内容并不新鲜,但都是书院以前讲过的东西的总结。 不过,在杂志的末尾,有一篇文章引起了李想的注意。 时间怎么算? 华夏最早学会计时的时候,大约在商朝末期,一天一夜被分成一百份,这是一种用来计算时间的方法,每个朝代都在使用,直到清朝末年才被废除。 在很久很久以前,日晷和漏壶都是最先进的计时工具。 但在李想看来,这两样东西,无论是精度还是便利性,都远远达不到他的预期。 他不是没想过弄手表之类的东西,不过考虑到零件太过复杂,制造起来太困难,于是就放弃了。 但现在,看着这篇报道,他却有一种走入死胡同的感觉。 大唐虽然造不出手表,但这并不代表他们造不出钟表。 李想粗略的扫了一眼,发现这篇文章还挺有水平的。 在那篇论文中,已经写出了这种新型计时装置的工作原理,以及一张图纸。 “他叫郎晴?” “王爷,郎晴这人我知道,是格物书院的学生,也是印染作坊的一名工匠之子,已经在书院学过三年,对于各种机器的制造非常有天分,大唐皇家钱庄的冲压机器,也是由他来改良的。” 这一次,许敬宗几乎把所有的文章都看了一遍。 虽然看不太懂,但也知道作者是谁。 许敬宗这种人,在一定程度上是很好的领导者。 基本上,只要是和观狮山书院有关系的人,都能从许敬宗这里得到答案。 “让他来见我。” 一年之中,昼夜各不相同,没有精确的计时工具,其实非常不方便。 李想想看看,郎晴到底研究出了多少东西,如果能的话,一定要尽快做出钟表来。 “弟子拜见燕王!” 没过多久,便有人将郎晴带到了李想的身边。 那是一个长相有些木讷的少年,个子不高,皮肤黝黑,但是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神。 “坐吧,我们聊聊。” 李想笑一笑,轻松自在。 一个成功的领导者,在面对下属时,往往都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 相反,面对自己的直属下属,他很可能会对自己的下属进行严厉的批评。 这一套,李想已经驾轻就熟。 “燕王,臣……臣可以站着。” 对郎晴而言,站立或许比坐着更有压力。 李想倒也不勉强。 “你什么时候开始研究这种新型计时装置了?” “我家附近有一家道观,里面安装了日晷,我从小就经常去那里玩,对这个可以显示时间的日晷很感兴趣。” “不过,日晷是用太阳的影子来计时的,遇到阴天或者下雨的时候,日晷就会失去作用。所以,我一直都有个梦想,那就是做一台可以自动计时的仪器。” “我父亲是个木匠,在木工方面还是很有一套的,我试着做了几件东西,但都没有成功。” 谈起自己的研究,木讷的郎晴就打开了话匣子。 “直到有一天,王爷为我们讲解了那些齿轮、轴承和螺栓,我才突然想起来,我们是不是可以用它们来做一个新的计时装置?” 李想看了郎晴一眼,说道。 一开始他去书院谈齿轮这些基础工业零件,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大的收获。 “你的想法很好,计时装置需要不断的转动,才能准确的记录时间。只要涉及到转动和传动,基本上都离不开轴承和齿轮。” 李想虽然对手表的制作一窍不通,但对机械手表,却有一定的了解。 “是啊,燕王,我也正有此意。所以从那时起,我就专门跑到轴承研究所,参加轴承的研发和生产,并且共同设计了好几种类型的齿轮。然后,我就在想,该怎么用它来计时。” 一旁的许敬宗看到李想与郎晴两人兴致勃勃的讨论着什么新的计时装置,也是一脸的惊讶。 本来他对这篇论文并不是很重视,只是觉得有意思,便将它放到了《科学》期刊的末尾。 而现在看来,这篇才是李想最感兴趣的。 第1460章长孙冲的嘲笑,燕王有钱烧的 “这样吧,本王有个计划,一天十二个时辰,这也太简陋了,我们可以把这十二时辰分为二十四小时,每小时又分为60分钟,一分钟分为60秒。如此一来,这时间的精确度,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李想拿出纸笔,在上面画了一个时钟的表盘。 同时,他还跟郎晴交流了一下钟表的原理。 李想的话听起来有些乱,但郎晴却总能抓住重点。 看来,他对这钟,还真是下了一番功夫。 想到这里,李想不禁有些期待起来。 “燕王殿下,我觉得你的计划是完全可行的,我之前还有些迷茫,但现在,我终于想通了。我相信,这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够拿出样品来。” 郎晴强忍着激动,向李想保证道。 “嗯,你可以和铁匠铺里的工匠们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买到最新的钢材,他们在制造四轮马车时,对弹簧的研究也很有心得。” 现在生产电池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管是哪一种时钟,总要有个动力源。 正因如此,李想才会在与郎晴的交谈中,提出用发条和摆钟来驱动时钟。 有些古老的摆钟就是这样工作的。 《科学》第一期的发行量达2000册。 观狮山书院就包了一半,剩下的都是对外出售的。 当然,这种专业性的学术期刊,没几个人能看懂,买的人也就更少了。 “刘涵,想要让《科学》销量大增,我只能按照你说的去做了。” 《科学》现在是每月出一期,许敬宗抱着一丝希望,想要按照正常的方式把《科学》卖掉。 然而,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很少有人愿意购买《科学》。 “许参军,这本《科学》期刊上收录了各大学院学生们的最新研究成果,如果能够将这些知识普及开来,将会有影响不到的效果。现在作坊里的工匠等级评定制度已经实行多年,我想这批工匠才是《科学》的第一目标客户。” “所以,将《科学》中的内容与考试内容结合起来,才是最有效的方法。至于会不会被人诟病,按照燕王的话来说,只要对大唐有利,就算现在有人不明白,那又如何?就是因为他们不明白,我们才要引导他们。” 刘涵也知道,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这就像是一些大学里的老师,在辅导书里都能看到考试的内容,如果不买的话,很有可能会挂科。 于是,这本冷门的书就火了。 这种现象在华夏并不明显,但却一直都在发生着。 “好,我这就去找燕王,一切照旧。” …… 刘泽军是四轮马车作坊的工匠。 身为三级锻造师,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都在刻苦学习。 在燕王府的工坊里,四级工匠是一个分水岭。 一旦踏入了这一步,你在工坊里的地位和收入,就会直线上升。 当然,如果你能升到五级,六级,乃至传说中的八级,那财富地位更是不在话下的。 “刘泽军,你有没有看到公告栏上贴着的新公告?” 一名熟悉刘泽军的匠师见他闲暇之余还在看书,忍不住出言提醒。 “没有,是不是作坊里出了什么事?” 这段时间,刘泽军除了上班,就是研究关于四级工匠考试的资料。 作坊的考核制度实行多年,很多匠师们都有自己的心得体会,供刘泽军等人参考。 “那你得抓紧时间去看一看,顺便把《科学》买回来,否则下一年的考试还真不好办。” “此话怎讲?这公告栏上的内容,是不是跟考试有关?什么《科学》?” 刘泽军抬起头,有些不解。 “具体是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总之,《科学》是一本官方指定的参考书籍,有些题目是直接从这本杂志上发出来的,没看过这杂志的人,很有可能会被淘汰。” 刘泽军闻言,“嗖”地一下窜了出去,速度奇快无比。 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他自然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 “冲兄,你看过那本《科学》了吗?” 五合居中,郑海与长孙冲两人再度聚首。 “我查过了,据说除了观狮山书院自己消化了一部分,剩下的基本没人买。呵呵,没想到观狮山书院也有今天。” 长孙冲得意地笑了起来。 渭水书院旗下的《长安晚报》,现在的发行量已经稳定在每期三千份左右,虽然距离大唐日报还差得远,但因为有固定的客户做广告,所以基本不会亏本。 “这《科学》我看过了,虽然印刷精美,用料也比其他报纸要好,但是一本五十文的价格,还有那些晦涩难懂的内容,肯定没人会买。” “那个许敬宗脑子有病吧,竟然弄出这样的东西来,我看李想肯定会被气得吐血。” 郑海并不知道,李想已经对《科学》杂志进行了审核,并且给出了一些建议。 而且,这本杂志跟报纸完全不一样,目标人群也不一样。 “看他们能撑到什么时候,不过一期只卖两千份,短时间内,观狮山书院怕是要赔钱了。” 长孙冲虽然对《科学》的未来并不是很看好,但他也知道,这玩意儿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消失的。 “呵呵,那我们就当个好人,每一期都买几份《科学》,让曲江书院知道观狮山书院在做什么。” 郑海优雅的笑了笑。 他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表现出“胜利者”的大度和笑容了。 “我听说,李想回到长安后,观狮山书院旗下的各大学院,都投入了大量资金,修建了不少新的实验室,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 观狮山书院的事情,长孙冲一直都很关注,甚至其中一些学生都是长孙家的人。 所以,书院里发生的事情,只要不是太隐秘的事情,他都会知道。 当然,这也是李想没有保密的原因。 “李想号称大唐的财神,如果他舍得花钱建书院,那就再好不过了。” “尤其是那些稀奇古怪的实验,我之前就觉得长安城里的道士们炼丹已经很诡异,如今观狮山书院里居然也有人在做这种事情,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 第1461章让李世民成立专利局 “郑兄,这些人每天都在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尤其是在夜里,更是如此。听说格物学院有个实验室在做实验的时候发生过爆炸,有好几个人受伤。” “是吗?” 郑海微微一怔,说道:“我一直在想,渭水书院有没有必要建立一所格物学院,但现在看来,根本不需要。” “今年新开了一所农学院,我想这比格物学院的意义要大得多,就算是增设一个医学院,也比格物书院靠谱多了。” 长孙冲与郑海的这番对话,已经基本是接下来数年渭水书院的发展方向。 …… 李想亲自前往宣政殿,想要找到李世民。 看得张阿难心中一颤。 这燕王,一入宫,就没消停过。 难道他们两个人天生就不对付吗? “专利局?平白无故要朕弄这么个机构出来做什么?” 李世民扫了一眼李想准备好的奏折,实在是想不通,李想到底是怎么了? 好端端的弄个什么组织? 真当户部这些年的税收多的没地方放了? 几年前,他好不容易把一批冗员都给裁了,现在又要开倒车了? “干爹,前些日子,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研制出了去病丸,可治百病。而在此之前,水泥、玻璃和钢铁的发明,更是让大唐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我说的可对?” “对与错,朕心里有数。” 李世民淡淡道。 “士农工商,缺一不可。士子和农夫的地位,在历史上,一直都是被公认的。但是工匠、商人的存在,从来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这些年来,长安城中大大小小的作坊、工匠越来越多,给大唐带来的利益也越来越明显。” “只不过,几千年来,大家都对自己的独门技艺,抱着不放,以至于很多优秀的技艺,都失传了。” “别人或许不明白,但干爹一定能明白这里面的坏处。” “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将自己的本事公之于众,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项技术的研发中来,那么成立一个专利局来保护这些技术是非常必要的。” 李想话音刚落,李世民又道:“那什么专利授权,是不是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去研究?” 身为一国之君,李世民当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别的不说,光是水泥的发明,就极大的方便了道路的建设。 就算是大明宫,如果不是水泥,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建好。 “父皇,专利局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发明者,让他们通过这项技术获得收益,你想想看,一个人辛辛苦苦,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好不容易研究出了一项新技术,然后就被人模仿,这让谁还会去研究新技术?” 李想之所以想要弄出专利,就是因为《科学》杂志。 尤其是,郎晴提出了“时钟”的概念,现在还在研发中,李想觉得自己有必要拿到专利。 就算是大唐皇室的专利部门,也不可能将所有的技术都保护的如此完美。 不过,专利局的存在,却是任何人都不敢忽视的。 未来一段时间内,观狮山书院以及燕王府的各大作坊,将成为大唐最大的专利申请机构,从某种程度上说,专利局也在为李想保驾护航。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说出来的。 这是正常人都想不到的。 就算有,那也是阳谋。 “如果因为有了专利保护,一旦某项技术落在了某个人的手里,那它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就拿曲辕犁来说,想要申请专利,就必须要有专利,这样才能让别人生产,与此一来轩辕犁的推广,才会缓慢下来,这可如何是好?” 李世民也不是吃素的,他立刻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父皇所言极是。但专利的存在,并不是用来限制专利的,而是用来保护发明人的,其他的制造者也可以向专利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让他们生产曲辕犁,这也是一种激励。” 在未来,专利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技术,可以轻松解决大部分的问题。 “你在奏折上说,由观狮山书院牵头,成立专利审查委员会,决定每一项专利的有效性,以及每一项专利的有效期,这样的安排,有没有人同意?” “父皇,专利审查是一门非常专业的学问,如果不懂这方面的话,很容易就会陷入混乱。” “大唐皇家专利局虽然挂着工部旗上的旗号,但实际上却是由专利审查委员会来执行,而内侍监则是有权参与其中的。” “至于其他人有没有意见,儿臣认为,无论是观狮山书院,还是曲江书院,亦或者是渭水书院,只要他们在这方面有专长,都可以胜任。” 李想倒也不是真的想要将专利局一家独大。 从短期来看,这是一件好事,但从长远来看,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到最后,他的目的就达不到了。 “朕可以下旨设立这样的机构,先试行一年,若效果不佳,便将其废除。” 李世民虽然还没有完全明白专利局的重要性,但想到李想的深谋远虑,也就答应了下来。 “那就有劳父皇了!” …… 郎晴这几天很忙! 许敬宗很清楚,李想对这个名不见经传,相貌平平的学生,非常看重。 所以特地安排了机械作坊里面的一些工匠来帮助郎晴,好让他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制造出《科学》上的那篇论文当中提到的计时器。 “王帛,你照着这张图做几个齿轮。” 作为首批样品,郎晴所用的木材都是机器车间里最普通的木材。 主要是现在的金属加工技术太过单调,稍微复杂点的东西都难以做出。 就拿齿轮来说,想要制造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锻造。 但是砂模的精度一般都不高,需要工匠用锉子一点点的打磨,制作出一个齿轮,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后世的齿轮,都是有专门的磨齿机加工出来的,哪里还用得着这么麻烦。 不过,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的了。 或者用木头,一颗一颗地用手磨。 “郎君不必担心,在机械作坊里,能比我做得更好的人,还没有呢。两天之内,就能看到一颗和设计图完全吻合的齿轮。” 王帛年纪比郎晴差不多大,但是他的手艺却是出类拔萃。 所以许敬宗才会派他来帮助郎晴。 第1462章远洋船队上的怪病 “燕王殿下想让我们尽快的将大钟制作出来,然后,再进行一次的实验,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齿轮。” 郎晴身为格物书院的学生,在算术上的造诣也是极高,他已经按照六十进制的要求,设计出了合格的齿轮。 但是有些东西,在没有经过实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想要验证它的精度,就必须拿到实物才行。 从这一点来看,后世的CAD软件,其实是非常有用的,可以极大的减少产品的开发难度,缩短开发时间。 …… 冬天的南洋,浪比较大。 一支船队朝着北方疾驰而去。 杨老七坐在桅杆上,拿出纸笔,拿出小本本,一脸严肃的写起了航海日志来。 腊月初八,风和日丽,风五级。 船队离开蒲罗中后,一路向北,李郎君并没有让我们下船,哪怕中途停下来补充淡水。 这几天已经有不少船员开始出现不适。 一开始,这些船员只是烦躁不安。 李郎君还以为是出海太久,导致船员们情绪失控。 但随着症状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多的船员出现了症状,其中两名最先发病的船员身上也开始出现了出血的迹象。 其中一名重伤的船员从昨天起就一直在发烧,据说浑身上下都在隐隐作痛。 这样的情况,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 眼看着船就要抵达崖州,船上的气氛有些凝重。 希望此次回长安城后,孙神医与燕王能帮忙找出其中的缘由,否则只怕会影响后续的出航。 杨老七长叹一声,合上笔记本。 李庚、李谊两人站在甲板上,脸色都很难看。 “李兄,我以为,等到了崖州,让所有水手都先休息几日,然后找大夫,看看有没有什么药材,可以缓解他们的症状。” 李谊面露担忧之色。 原本按照计划,他们根本不会在任何地方停留,除了补充必需的饮水和食物之外,便直接朝着长安疾驰而去。 不过,现在看来,这个办法是行不通了。 “我想了想,这些人可能真的是在船上待的时间太长,身心都有些不舒服。” “如果继续赶路的话,他们的士气肯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感染上这种奇怪的病。不过还好,现在看来,这种病并没有传染性。” 李庚之前虽然担心这批黄金的安全,但澳洲有金矿这件事,他也没打算说出去。 所以大家除了在蒲罗中休息了一段时间,就一直呆在船上。 这和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那时候朱慎朱言两人研究气候,完善海图,一路上都是走走停停,遇到合适的补给点就停下来休息,然后大家一起吃吃喝喝。 “这件事太奇怪了,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问杨老七,以前的捕鱼队,虽然偶尔也会烦躁不安,但从来没有这么严重过。” “如果不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我晚上都睡不好觉。” 李谊有一种被人当头敲了一棍的感觉,破坏了他的好心情。 如果不是这样,这一次出海,可以说是完美的。 他们完成了所有的任务,在地球仪上找到了澳洲的位置。 更让他们惊喜的是,他们竟然在澳洲找到了一座巨大的金矿。 澳洲这么大,难道就没有其它的金矿和银矿? 谁也不知道。 不过,光是这一座金矿,就足够吸引大量的人去澳洲探险了。 张猛得知澳洲有金矿后,对蒲罗中的建设就更加的重视。 他本以为,这里只是一个连接南洋与西方的通道,却没想到,这里竟然是连接澳洲的重要通道。 “为今之计,只能尽可能地将这些事情记录下来,然后,回到长安城后,向燕王详细禀报,看能否请孙神医出手相助。” …… “冲儿,你知道李想这段时间在干什么吗?” 长孙无忌接过差事,回到府中,便召来了长孙冲。 “父亲,李想这几天一直都很低调,几乎没有什么新闻。但我听说,他最近经常去观狮山书院。” 长孙冲有些不解,父亲为何一回来就和他说李想的事情。 “工部新成立了一个新部门叫专利局,但这个部门的负责人其实就是许敬宗,除了内侍监和工部安排的两人之外,其余的人都是观狮山书院的。” “朝中增设机构向来是一件大事,这一次陛下竟然没有征求朝中大臣们的意见,便直接下旨成立了这个机构,倒是让我觉得有些蹊跷。” 长孙无忌并不想承认,他甚至不知道专利局是做什么的,只能从儿子那里打听一些消息。 事实上,朝中许多官员,对于专利局这个组织,其实并不是很了解。 “父亲,李想一直都是谋定而后动,虽然我不知道这个专利局是怎么回事,但我可以肯定,绝对不会伤害到李想。至于它到底有什么用,我想再观察一段时间,便会有答案。” “既然专利局已经建立起来,那他们肯定不会闲着,只要他们做了什么,我们都能猜到。” 长孙冲已经今非昔比,就连面对父亲,他都变得越来越有信心了。 “这倒也是,陛下虽然没说这个专利局是做什么的,但听一些小道消息,似乎是在为长安城里的工匠们服务。” …… 《贞观十四年腊月,长安第001号专利。》 这个专利号是专利局首次公布的专利。 而其所针对的对象,当然就是郎晴新发明的计时装置。 专利局已经制定出了一些规矩,贴在了办公室的门口,上面写着违反规矩的惩罚。 虽然没有专利法,但李世民亲自下令,让专利局成立,李想也就顺水推舟,定下了一些规矩。 只要他还在长安,敢无视这些规矩的人就不多。 “王爷,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二十年,按照这个条件,如果郎晴成功制造出这种新型的钟表,那它的价值,绝对不会低于一百万银币。” 许敬宗并不单纯,他知道每一件事所代表的意义。 李想竟然愿意将这么好的技术,拱手让给郎晴。 这绝对是大手笔。 事实上,这钟的研发,李想功不可没,否则郎晴想要研究出一套成熟的钟表理论,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第1463章燕王府的人在明德门做什么 “越多越好,如果学生和工匠们发现,只要提高技艺,钻研创新,就可以家财万贯,那么就会有更多的聪明人愿意来观狮山书院求学。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最终对所有人都有好处。” 李想并不关心将专利授权给郎清,对燕王府会造成多大的损失。 只要能将专利这个概念推广开来,吸引更多的工匠、学生加入到这个项目中来,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 “郎晴原本只是一名普通工匠子弟,这么大一笔钱,我怕他驾驭不了。” 许敬宗不亏是当院长的人,他的眼光很毒辣。 普通人突然暴富,往往是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 前世那些中了大奖的,拆迁的,有多少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虽然不能说没有,但也有不少人的幸福感下降了。 “我和他有过两面之缘,郎晴作为一名学员,心理年龄要比实际年龄成熟一些,我相信他能够应付得来。” “而且,这个专利的意义,我们都能看得出来,郎晴未必能看得懂。搞不好,这个专利还不如直接给他一百贯钱来的刺激。” 李想半开玩笑的说着。 事实上,他也能做到这一点,只是没必要。 否则的话,又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手笔? “既然王爷这么期待这口钟,那我就派人给朗晴打个下手,让他尽快将这口钟推出来。” 许敬宗能感觉到李想的急迫。 接下来,就是他大展拳脚的时候了。 “行,不过你要和刘谨打个招呼,先选一块地,把钟表作坊建起来。趁着天气还没那么冷,赶紧把作坊建好。” …… “何芳,你知道吗?燕王殿下专门为格物学院的一名学生建了一间工坊,还特意请陛下为这名学生建了一个新的部门。” 契苾何芳和梅淑伦在观狮山学院里散步。 这些天来,书院里有很多传言。 但无一例外,都是关于朗晴的。 契苾何芳道:“听说过,那个朗晴,我以前没听说过,没想到他竟然能写出这样一篇精彩的文章。听说燕王对他很是看重,朗家这次发达了。” 梅淑伦开口道:“朗晴发明了一种新型的计时装置,并且获得了第一个专利。” “而且,最主要的是,燕王殿下对这件事情的重视,我想,这件事情,很有可能会成为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标志。” 契苾何芳:“作坊已经开始建造了,很快就能完工。我昨天还特意把那一期科学给翻了出来,从头看到尾。” “虽然很多内容都看不懂,但是能感觉到,这几个人写的很好。尤其是那朗晴的那一篇,简直就是压轴的存在。” 梅淑伦说道:“只可惜,这篇文章里没有一篇是我们医学院的,真是太可惜了。希望下一期节目不会是这样。《科学》杂志被格物书院霸占了,以后干脆叫《格物》吧。” 梅淑伦才上医学院没多久,就已经有了一种集体荣誉感。 “医学院怎么可能一点论文都没有,等着瞧吧,以后肯定有好东西出来。” 明德门是整个长安城最热闹的城门。 但从今天早上开始,建设局的一群人,就已经在城门前搭起了架子,看起来像是在做什么。 守城的士兵显然是被吩咐过的,并没有插手他们的工作。 “刘方,上面让我们来观狮山书院帮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明德门的城墙完好无损,根本就不需要修缮。” 刘方和刘青两人负责搭建帐篷。 虽然不明白这个任务是什么意思,但是两个人还是加快了工作的速度。 “刘青,上面让我们来这里,肯定是有事的。至于做什么,以后再看吧,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 刘方的心态比刘青要好一些,也没有太大的架子,只是不紧不慢的指挥着几个帮手。 还好,没过多久,许敬宗就带着一群人来到了观狮山书院。 “一天之内,能不能在城墙上建造一个小阁楼?” 对于刘方等人,许敬宗也不客气,直接给他们分配了任务。 “建阁楼?” 刘方觉得这件事很奇怪。 “没错,这就是阁楼的设计图,你只需要照着做就可以了。” 李想让许敬宗尽快将明德门的钟楼建好,许敬宗也不敢怠慢。 朗晴的大钟在经过多次校正后,已经可以走得很准了。 年关将至,李想当然希望能赶在贞观十五年到来之前,给明德门装上这口大钟。 这是大唐历史上最先进的钟表,也是长安城里最重要的计时工具。 当然,这也是为了给燕王府的钟表作坊打广告。 前些日子,李想还特意去了一趟大明宫,向李世民解释了一番,这才得到了李世民的首肯。 从今天开始,这座钟楼,将会成为长安城中的一道风景。 “许参军,放心吧,这阁楼不是什么复杂的建筑,天黑之前,一定能建好。” 刘方从许敬宗手中拿过图纸,粗略的扫了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作为建设局的中坚力量,刘方的实力还是很强的。 无论是协调、管理、文化知识,还是自己动手砌墙的技术,无一不是一流的。 “等这座楼阁建好了,我们格物学院的人明天就会派人来布置。” 许敬宗和刘方简单交流了几句后,便亲自在旁边看着两人干活。 作为长安城的正门,如此巨大的动静,不知道会引来多少的议论。 许敬宗的所作所为,很快就传遍了整个京师。 “你的意思是,许敬宗在明德门不知道干嘛?” 国子监,孔颖达看着面前的卢韶,开口问道。 “老师,是这样的,我刚出城,路过明德门的时候,看到一群人在城墙上忙碌着,许敬宗正站在城门处,和工人们聊着天。” 孔颖达对观狮山书院的重视,卢韶自然是知道的,所以在看到明德门口的那一幕之后,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还是第一时间来到了国子监告诉孔颖达。 “许敬宗在明德门这么重要的地方能做什么?居然让人在那里大兴土木,难道他就不怕御史们弹劾他?” 孔颖达有些看不懂这些观狮山书院的人了。 第1464章长安城的时钟声 “老师,明德门守卫森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竟然还能建造出这样的建筑,定然是得到了陛下的首肯,只是不知道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 明德门对于大唐来说意味着什么,卢韶当然是心知肚明的。 要知道,玄武门可是皇宫的重地,而明德门,则是整个长安城的重中之重。 即便是长安城里的权贵,也不敢在这里闹事。 而现在,观狮山书院带着一群人过来,也不知道在搞什么鬼,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哼,那群人就知道惹是生非。这一次,我倒要看看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如果他们还敢乱来,我就弹劾他们!” 孔颖达知道观狮山书院的影响力,以及渭水书院、曲江书院的建立,都让国子监的地位,变得越来越低,这让孔颖达很是不爽。 尤其是观狮山书院,这里的学生大多都不是正统的经学,反而是格物之类的旁门左道很受欢迎。 这让孔颖达如何能接受? …… “王爷,你是说,用一堆木头计时,这样会不会不准?” 当朗晴开始组装那口沉重的大钟时,李想、段嫣然、武媚娘都被请上了城墙,见证了这一历史性的时刻。 在李想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座大钟的某些部件,将会被替换成更精密的部件。 但这口大钟,却是一直存在于明德的门口,成为了贞观盛世的见证。 “机械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不同的部件组合在一起,会产生奇妙的效果。以前觉得不可能的事,也会渐渐成为现实。” “可是这口大钟需要不停的转动,怎么才能保证它一直在转动呢?” 段嫣然这句话,恐怕也是大多数人心中的疑问了。 因此,李想倒也没有太过惊讶。 “这个钟上,有一根特殊的发条,只要每天都转一次,这样就可以保证时钟不停地为摆锤和分针提供动力。” 在这个时代,无论是电池,还是太阳能,包括纯自动化的机械设备,都无法实现。 李想让朗晴做的这个大钟,实际上就是和以前乡下的那种摆钟是一个样子的。 “王爷,如果这钟能再小一些,肯定会有不少达官贵人买的,说不定还能开出一条新的生意。当然,这钟必须比日晷之类的传统仪器更精确才行。” 武媚娘的关注点和段嫣然完全不同。 在她看来,很多事情都需要权衡利弊,才能决定接下来该怎么做。 “是啊,钟表业是个很有前途的行业,不只是家家户户都需要。不过,这么小的钟,我们暂时还做不出来,只能先满足公众场合,以及家庭需要。” 当然,李想也想尽快推出手表之类的小玩意,但以目前的金属加工技术,根本不现实。 最起码也要弄出一台简易的车床来,把金属加工技术提高一大截,才能生产出像手表这样的东西。 “启禀王爷,所有的关键部件,都已经安装完毕。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它拧紧,看看它能不能正常工作,然后把它的外壳盖上,就算大功告成了。” 很快,朗晴亲自拧上了一颗螺丝,大钟已经安装好了九成左右。 “那就去上发条。” 李想二话不说,直接亲自上了发条。 他准备用朗晴的事情,来刺激一下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让他们看看,一件新的发明,能给他们带来什么。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大道理,什么感情,都只是暂时的。 从长远来看,最重要的是利益。 古往今来,都是这样。 “咔擦!” 发条的声音有些刺耳,但李想并没有因为这而生气。 不要小看这座钟,它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格物学院院建立多年,已经到了一个瓶颈。 很多东西,学员们都是一知半解,只差临门一脚。 以钟表精确计时,对于格物学院的发展而言,绝对具有重大的意义。 比如,李想找人做了一个关于重力的计算。 不过,这些理论基本都缺乏精确的参数。 比如重力加速度,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数值。 像孔颖达这种人,肯定不会在意这些,也不会明白其中的含义。 但李想就不同了。 哒!哒!哒! 在朗晴拧紧发条之后,分针开始按照一定的规律移动起来。 这声音虽然嘈杂,但是却是清晰的传入了所有人的耳朵里面。 一、二、三、四。 李想默默的看了一眼大钟。 在没有校准机构的情况下,他能做的只是粗略的判断。 就好像现在是早上几点,谁也说不清楚。 然后按照太阳落下的时间,进行粗略的调整,然后再慢慢精确。 不管怎么说,它的精确度都比日晷要高得多。 至少刻度从刻钟变成了一秒钟。 “子丑寅卯辰,王爷,您把时辰都标在了边上,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了。” 段嫣然看了一眼钟上的指针,再结合李想给他们讲解的大钟的原理,她立刻就明白了。 虽然,李想将一天的十二时辰分为二十四小时,不过为了照顾大唐人的接受能力,他还是让朗晴把所有人都习惯的时辰放在了钟面的旁边。 当然,再过几年,人们也习惯了这种新的表达方式,也就不需要那么花哨了。 “想要让所有人都接受,就必须先要用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过些日子,我会在王府、观狮山书院各安几个大钟,各大作坊也各安一个,让大家都能感受到它的好处。” 既然已经研究出来,李想也不可能一直放着不用。 更何况,他花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弄出了大唐皇家专利局,为的就是这东西。 …… 锵!锵!锵!” 当明德门的钟声敲响十二下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发现了这边的变化。 “这大钟,每隔一刻钟就会响一次,真是太神奇了。” 明德门的守将,自然是感受的最清楚。 许敬宗在城楼上弄了这么一件东西,守城的将领自然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大致了解了这口大钟的情况。 站在大钟的旁边,观察了半个时辰,对于大钟的运转,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第1465章树立典型,朗晴的高光时刻 “将军,从现在开始,我们换班的时候,不用担心是不是到了交接的时间,只要看看这个大钟,不管是阴天还是下雨,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是啊,这样我们就可以更精确地关闭城门了。正如燕王所言,这个大钟,分秒不差。” 事实上,这大钟,一天之内的误差并不会超过一秒。 朗晴甚至已经想好了,以后每隔十天,都要对大钟进行一次矫正,否则时间一长,就会出大问题。 毕竟,这可不是电子钟。 再加上零件的精度问题,一天误差几秒钟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然,这并不影响它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影响后续的宣传。 …… 今日,观狮山书院大讲堂,进行了一次特别的演讲。 以往,只有李想、孙思邈这等大人物,才有资格在大讲堂里讲课,或者是书院聘请的朝中大员。 不过,今天似乎有些不同。 主讲人是朗晴。 燕王府下属的钟表作坊正在赶工,现在只有明德门有一口完整的大钟。 不过,这并不妨碍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对大钟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大师兄,你觉得师父会不会上场?” 大讲堂中,刘广,狄仁杰两个人自然也来了,只不过两人的位置并不在最前面。 因为李想也来了,书院里的大人物们自然也都来了,刘广和狄仁杰自然不可能坐在最前面。 “师父肯定会上场,但是能上场多久,就要看师夫对朗晴的支持程度了。” 刘广望着大讲堂门口不断走进来的人,对今天的演讲,也充满期待。 这座大讲堂在建造之初,就已经可以容纳一千人。 但是,从今天的情况来看,这一次进来的人数,绝对超过了两千人。 这一次,观狮山书院的学生,至少有一半都会参加。 剩下的一半人,虽然也想过来,但却没办法,没位置了。 “我去钟表作坊看过,这座大钟看起来很简单,但是里面的零件却是非常复杂的。说起来,这位朗师兄能发明出这样的计时装置,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师父肯定会大力支持的。” 在观狮山书院呆了这么久,狄仁杰看了这么久的燕王府藏书阁,越发觉得自己的见识还是太少了。 他曾经自认世间最聪明之人,自幼便不屑于理会俗世之人。 自从成为李想的弟子之后,他的性格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越是努力,他就越是感觉到自己的不足。 “自书院建立以来,有资格主持这等盛事的学生,朗晴是第一位,他那口钟,当然也有其独到之处。我们先听听,看看它到底是什么意思。” 刘广看着走到讲台上的许敬宗,显然是要开始一场与众不同的演讲了。 …… “我想,你们应该都听到了明德门上方那口大钟的声音。这是我观狮山书院最重要的成果之一,燕王已经让人建立了一家钟表作坊,而专利局,也将第一个专利颁发给了朗晴。” “所以,朗晴会以专利的形式入股,占钟表作坊百分之五的股份,这个股份是固定的。” 许敬宗一上台,就抛出了一条重磅新闻。 书院中的学生们虽然不像外面的平民那样看重钱财,但也不是傻子。 再加上古人比较早熟,对钱的理解更深。 “另外,这家作坊生产出来的钟表,都将以朗晴牌的名义命名,而朗晴的名字,也将刻录在每一座钟上。” “另外,书院会聘朗晴为格物书院的教谕,并设立钟表研究院,院长由朗晴先生担任。” 许敬宗这句话一说完,台下顿时响起一阵窃窃私语声。 这个奖励,让所有人都有些意外。 就连身为当事人的朗晴,此时也是一脸的茫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才是真正的名利双收。 “观狮山书院,是一个人才辈出的地方,在这里,你们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华,可以为大唐创造最大的价值……” 就像后世开会时一样,观狮山书院真正的管理者许敬宗足足讲了十五分钟才下台。 如果不是看在李想在场,他说不定还会说上半个小时。 “多谢燕王,若不是燕王,我朗晴也不可能有今日的成就。作为一名普通的工匠子弟,我前十五年一直在为填饱肚子而努力,而观狮山书院则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 朗晴虽然不太会说话,但是有了事先准备好的演讲稿,他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刻钟的废话。 还好,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 昨天,李想还特意给他打过招呼,让他安排好今天的演讲。 “这个大钟的优点,我就不说了,你们自己去体会吧。下一步,我想解释一下,这只大钟牵涉到格物学院所有人都在学习或研究的科技。这样大家才能更好的了解自己学了什么。” 朗晴看了一眼李想所在的座位,这才开始讲课。 学习的目的是什么? 尤其是格物学院的学习,为的是什么? 很多人都在问这个问题。 就拿李想在格物大厦做的重力实验来说,虽然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它到底有没有实用价值。 还有就是,格物书院的学生,都要学习算学院的课程,这一点,很多人都不太明白。 这一切,今天都将在朗晴的演讲中得到阐述。 “第一件事情,就是燕王所说的齿轮。这个齿轮看似简单,但是其中蕴含的知识,却是无比的深奥。说句不好听的,光是这个齿轮,就足以让很多学生穷其一生去研究。” “众所周知,大钟有三根针,秒针,分针,时针,秒针走一圈,分针走一格,分针走一圈,时针走一格。这道理说起来简单,实际上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对齿轮的传动比有着十分精确的认识才行。” 考虑到今日前来听课的,除了格物学院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学院的人,所以朗晴尽可能的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解释。 即便是遇到了很难讲明白的地方,他也会在黑板上画上几个草图。 可就算是这样,他也足足讲了半个时辰。 而且,这还只是最基本的理论。 第1466章李世民感觉到钟的好处 “大钟除了齿轮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部件,叫做摆锤。这个摆锤连接着秒针和发条,是让大钟动起来的关键。它的重量和长度,都和大钟的精度有关,只有这样,我们的大钟才能走的更准。” 格物书院的学生,在朗晴的解说下,对这只大钟有了更深的认识。 因为大钟的很多内容,都是有专利保护的,朗晴也不需要隐瞒什么。 他还给大家讲解了一下核心结构。 就这样,一直讲到中午,快到饭点的时候,朗晴才从讲台上走了下来。 到了最后,李想自然也要上台讲话。 “心越大,梦越大。” 李想一上台,就说出了这句话。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不需要马拉的马车,不需要人力就能敲打铁锭的机器,不需要风帆的船只,可以像鸟一样飞行的机器,这些东西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真的有可能吗?我认为是可能的!” “我观狮山书院要成为大唐第一书院,自然要走一条前人从未走过的道路。总不能像国子监的学生一样,天天说着子曰子曰吧?” 李想并不担心孔颖达会不会对他有意见。 反正现在两家已经闹得这么僵,再闹下去也不会更坏。 更何况,现在李想打着“科学”的旗号,这就注定与儒家思想发生了冲突。 他并不是要彻底的消灭儒家,而是想要扭转大唐以儒家为正统的风气。 科学是基础,儒家思想是补充。 我吃肉的时候,可以考虑给你留点汤水。 “这句话,我憋在心里很久了。” 狄仁杰坐在人群中,听着李想的演讲,心潮澎湃。 在观狮山书院中学习了一段时间后,他又对其他的学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就是不知道这位大唐的宰相大人,是不是也因此成为了一名科学家。 “士农工商,如同一个人的五脏,少了任何一个都不行。虽然格物书院的学生所学的许多东西,都被视为匠师之术,但本王却丝毫不觉得尴尬,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工匠。” “当年,如果不是有能工巧匠把火炮造了出来,本王又怎么可能击败突厥两万精锐?若无这些工匠,长安至定襄,长安至洛阳,哪有今日这般坦途?” 随着曲江书院与渭水书院的日渐壮大,长安城里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也感受到了不同的压力。 李想趁机把话挑明了。 “众所周知,咱们书院办了一份叫做《科学》的期刊。或许很多人会奇怪,本王怎么会取这样的名字,与国子监那《风雅》相比,似乎少了几分诗意,难道是我黔驴技穷了?” “事实上,依本王之见,无论是格物学院,还是农学院,亦或是其它学院,诸位所做的研究,求真的过程,都是一种对科学的探究。” “本王把观狮山书院所讲的与别的书院不同之处,归结为科学。现在你们还觉得,儒家思想很重要吗?” 闻言,许敬宗的心猛地一跳。 不管你承不承认,现在儒家思想的影响是很大的。 如果李想真把儒学摔在地上,然后踩在脚下,那反弹的力量会很大。 这可不是许敬宗想要的。 “儒家思想当然重要。孔子曰仁,孟子曰义,我从未否认儒家思想的重要。但是,光靠儒家,就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吗?能提高农民的粮食产量?能提高作坊的生产率?能治好病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科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无论是大钟,还是未来出现的新事物,都会对大唐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观狮山书院,就该理直气壮的去做科技研究,对自己的制度,对自己的课题,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一场与众不同的讲座,加起来,也用了将近一个小时。 多年之后,观狮山书院的后人再看这场讲座的记录,便会发现,这场讲座中,隐藏着太多的东西。 这使这更具历史性。 就连后世的历史卷,也将其列为必考科目。 受益最大的朗晴,自然也是名声大噪,成为贞观十四年观狮山书院最出名的人。 因此,钟表研究所在成立之初,就吸纳了数十名来自不同学院的学生,成为仅次于机械作坊的研究所。 当然,朗晴倒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 相反,李想给了朗晴很多建议,让他变得更忙了。 哪怕临近年关,各大学院都已经放假,可他依旧在所里忙得不可开交。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而长安城里的第二口大钟,并不是装在观狮山书院里,而是装在大明宫里,这是李世民亲自下令的。 如此一来,朝会开始的时间也就更精确了。 当然,这也是为了让朝堂上的官员们,看到这口大钟的不凡之处。 “陛下,想儿治下的观狮山书院,还真有几分他的风范,各种匪夷所思的想法,让人难以想象。” 长孙皇后跟着李世民,登上了大明宫的城墙,仔细的打量着大唐仅有的两座大钟。 “嗯,这口大钟,意义非凡。有了这个大钟,朕就能精确到秒,也就是说,朕可以随时掌握时间的变化。” 身为一代帝王,李世民又怎么会看不出这口大钟的不凡? 长久以来,大家都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在某种程度上,所有人都在用太阳的上升和下降来计算时间。 当然,这种精度是有很大问题的。 尤其是在没有阳光的情况下。 “我听说,想儿为了这口大钟,特意向专利局提出了申请,看来他对这口大钟寄予了很大的希望。” 长孙皇后虽然不插手朝政,但这并不代表她不知道朝中的情况。 “据朕所知,他想要借着这个专利局的成立,鼓励更多的人发明出新的东西来。” “以这个大钟为例,燕王府的钟表作坊一次招了五百名工匠,等于给五百户人家提供了一笔固定的收入,这对于稳定社稷,改善民生,都大有好处。” 李世民现在已经接受了一个观点,那就是大唐的稳定,在于人民的富足。 当所有人都不愁吃穿的时候,谁还会跟着别人去造反? 吃饱了撑的? 第1467章想儿这是在千金买马骨啊 “我听说燕王府下属各大作坊已经雇佣了五万多名工匠,长安,登州,定襄等地,也不知道有多少工匠富了起来。” “不过,这口大钟的价格肯定不低,他请了这么多人,万一卖不出去怎么办呢?” “虽然朕不知道想儿要把那口钟卖给谁,不过,你也太小看大唐的有钱人了。” “这些年来,大唐各地的权贵们,不管是海上的贸易,还是各种作坊的建设,都赚了不少。” “不管价格有多高,都不会缺人买的。毕竟,这玩意不仅实用,而且还代表着身份。” 李世民显然对大钟的未来寄予厚望。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不是这座大钟实在是太大了,而且制造起来也太麻烦了,他甚至还打算在皇宫里的每一座宫殿里都安装一座。 “陛下,我听说燕王府的王富贵已经放出风声,要在珍宝阁里拍卖一座大钟。而且,这些日子,燕王殿下还经常往钟表作坊和钟表研究所跑,想来用不了多久,便会有新的消息传出。” 一旁的张阿难适时插话道。 “钟表研究所?” 李世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组织的时候,感觉到了一丝异样。 “不错,这钟表研究所是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下新成立的研究所,据说燕王和许敬宗对此很是重视,经常会有很多学生去那里研究,而这个研究所的负责人,就是发明了大钟的朗晴。” 大钟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张阿难自然也是花了不少心思去了解。 还好,他的努力没有白费。 “朗晴,那个发明了这大钟的学生?直接让一名学生成为钟表学院的院长?!” 李世民不禁对朗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大唐,想要一步登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张阿难:“他们支持得还真不少。据说,那家钟表作坊的利润,已经有百分之五给了朗晴,燕王府光是买来的各种设备,就价值两千贯。” “这都是小事,真要算的话,也不算什么。不过,卖钟也能赚一大笔钱。若是朕估计没错,这作坊一年的利润,少说也有万贯之多。这等于说,那郎清一年可以领到超过五百贯的分红,而且还是年年都有。” 这些年来,李世民的国库和私库都十分阔绰。 虽然这些钱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但他能感觉到李想对朗晴的看重。 这是在千金买马骨啊。 …… “王爷,这些东西都是用钢铁制成的,处理起来非常的缓慢,而且零件的报废率也非常的高,这就使得每一座大钟的造价都非常的昂贵,是不是可以用一些硬木或者是黄铜来做,这样建造的速度会更快一些。” 钟表工坊内,朗晴正在向李想汇报最新的消息。 这些天来,朗晴几乎没有休息过,他每天都泡在钟表作坊和钟表研究所里面,只为了能够完成李想提出的一个月生产一千台的目标。 按照这个速度,一年都不一定能生产出一千台,更别说一个月一千台了。 限制大钟生产速度的,就是各部件的加工速度。 “用硬木黄铜?” 李想脑中闪过这个念头,开始分析其可行性。 “这些零件日夜不停地运转,要是用的是硬木或者黄铜,会不会磨损得很快?这样的话,钟表的准确度就会大大下降了。” 处理硬木和处理钢材,难度绝对是天差地别,所以,李想很清楚,换一种材料的好处。 但如果因为材料的改变而使其准确度大打折扣,那也是毫无意义的。 “多少会有些影响,不过我们可以选择一些硬度较高的木材,比如紫檀木,再涂上一些鲸油。然后叮嘱那些买了大钟的人,一定要按时给大钟上发条,每隔十天,就给大钟涂上一层鲸油。” “这样一来,准确度就有了保证。至于一两分钟的误差,对普通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 “更何况,钟表研究所还可以进行专门的研究,看一看那些笨重的钟表,到底有多大的误差。到时候,我们可以给顾客一些说明,让他们定期调整时间。” 朗晴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会和李想提出这个意见。 作为发明了大钟的人,他当然知道精度意味着什么,也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 “王爷,朗晴的提议,我觉得很好。而且,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材质来定价,想要精确的大笨钟,就得多花点钱,想要便宜点,我们也能给你便宜点的。这样一来,很多人都能买得起大钟了。” 王富贵插了一句。 跟在李想身边这么多年,他对生意的嗅觉,比以前敏锐了许多。 很显然,如果按照明德门现在的大钟来做,那么一座大笨钟,就算是成本价,也得在百贯以上。 如果不把大钟的成本降低,钟表作坊一年也赚不到什么钱。 不过,这么大的一座钟,竟然要卖几百贯,实在不利于推广。 毕竟,李想对大钟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从一开始,他就不打算让大钟只是一种奢侈品。 毕竟,这玩意儿跟鳄鱼包,镜子什么的,都不是一个档次的。 “好吧,就按你说的办。王富贵,你和朗晴商量一下,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章程。” 李想沉吟片刻,便答应了他的提议。 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然后再提升精度。 等到车床、蒸汽机等机械制造出来后,加工金属齿轮的难度就会降低,钟表的精度也会随之提高。 “王爷,我知道了。除了内部的材质不同之外,外壳的设计也可以裁撤一些。比如这个表盘,如果贵的话,我们可以在上面加个玻璃罩。还有,钟的底座,可以做成铜制的,也可以做成银质的,也可以用金子。” 王富贵在科研这方面确实不在行。 不过对于如何卖东西,他还是很有经验的。 “这件事就交给你了。不过,我有一些条件。” 朗晴和王富贵听完李想的话,顿时精神一振,聚精会神的听着李想的要求。 第1468章咱们金太铁匠铺也要造齿轮 “首先,体积要小!如果有一天,能变得有拳头那么大,或者只有手指那么大,那它的作用将会完全不同,到时候人人都可以在身上带上一只钟,这其中蕴含着多么巨大的商机,相信大家都知道吧。” 王富贵听完李想的话后,忍不住咽了口吐沫。 人手一只钟,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需要多少钟? 然而,相比于王富贵的兴奋,朗晴却是皱起了眉头。 越是小的东西,越是不好弄。 别说手指大小的时钟了,就算是拳头大小的时钟,也是难上加难。 这意味着里面的各个部件都要做得更小,同时还要保证精度和强度,这些门槛都不是一两天能够迈过去的。 “第二点,世间上要更加精准。在一般人看来,每天晚几分钟,晚一分钟,都不会有什么区别,但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在不同的实验室进行实验,误差比较大的话,很多实验的结果都会出现偏差。” “王爷的教诲,我铭记在心,我会把这两点,刻在大门上,作为我们钟表研究所的宗旨,我这辈子,一定会为王爷打造一口满意的钟。” 朗晴很清楚,这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不过他就是这样的人,越是困难,他就越是想要挑战。 李想以及观狮山书院对他的支持,朗晴自然不会让他们失望。 …… 金太现在很忙。 自从金太铁锅出现在《大唐日报》上之后,销量就直线上升。 现在,铁锅成了金太铁匠铺的主要收入来源。 “师父,前些日子,我和建设局的刘方一起吃过饭,他对徒儿说了一件事情,我感觉很不错。” 阿牛为金太斟了一杯茶,这才在一边坐下。 “是吗?什么东西能让你这么有眼光的人感兴趣?” 金太这段时间心情不错,以前很少会跟自己的弟子开玩笑。 “明德门那边不是多了一口大钟么?当时刘方就参与了安装大钟的那坐阁楼,所以他亲眼目睹了大钟的安装过程。” “大钟?听说长安城里的人,都很喜欢这钟。别告诉我,你是想让我师父做一口大钟?” 金太心中一动。 他的眼力还是很不错的。 大钟的未来是有目共睹的。 “怎么会?据说,为了防止有人窃取这大钟的制作方法,朝廷在燕王殿下的授意下,还专门设立了专利局,如果有人胆敢仿制这口钟,必然会被燕王的杀鸡儆猴。” 别说是不是真的能做出来,就算是能做出来,阿牛也不会傻到去找燕王府的麻烦。 “你的意思是?” 金太只当自己的徒弟不自量力,想要挑战燕王的威严。 现在看起来,还好他还没疯。 “徒儿提议,咱们作坊可以分出一批工匠,专门研究如何制造齿轮。因为大钟里面,有很多零件都跟齿轮有关。” “齿轮?难道是那四轮马车里面的?” 齿轮这个名字,金太当然听说过,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作坊会做这样的东西。 “是啊,我总觉得,未来可能要用到齿轮的地方很多。现在只有燕王府的几个作坊能生产齿轮,其他的作坊都还没涉足,这可是个好机会。” 金太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在思考着什么。 “你去找几个工匠,看看能不能做出来,到时候我去问问王掌柜,看他有什么想法。” “是,我这就去办。” …… 随着新年的临近,长安城中的王公贵族们,也变得忙碌了起来。 房府中,房夫人正在招待范阳的亲朋好友。 “姑姑,我们送照邻到长安,主要是听说孙思邈的大名,所以想请他出手,看看能不能治好照邻的旧疾。” 大厅中,一名翩翩公子正抱着一名孩童,与房夫人、房遗植交谈着。 “卢韶,听闻照邻自幼聪慧过人,既然已经到了长安,不如就在府中住下。在长安城里,你想学什么,自然会有更好的老师教你。” 房遗植看着这个瘦弱的孩子,眼中满是宠溺之色。 “是啊,照邻都八岁了,到了上学的年龄。在长安城里的任何一所私塾,都比回范阳要好。” 房夫人适时地表态。 照邻眼神坚定,虽然话不多,但是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感觉不到他只是一个孩子。 房遗植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顿时来了兴趣。 “表哥现在在江南任职,这次本想让他入仕,不过碍于顽疾,他也只能作罢,我觉得姑姑这个提议不错,你觉得呢,照邻?” 卢韶也是最近才察觉到自己这位堂弟的不凡,否则也不会问一个孩子的意见。 “早就听说长安城里有三大书院,里面的小学堂数不胜数,我早就想去开开眼界了,到时候就拜托姑姑和遗植哥哥了。” 卢照邻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他离开范阳之后,家里就已经想好了要将他留在长安的事情。 现在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住在房府,还是住在长安城卢氏的别院。 “阿娘!” 就在这时,房遗玉蹦蹦跳跳地走了进来。 在兕子的带领下,房遗玉成了燕王府的常客。 这一天,她和小玉米、兕子他们一起去百草园里堆雪人。 却不想,她还没来得及跟阿娘打声招呼,就看到自家阿娘正在会客。 “你来见见照邻,他是你表哥,你可以带他去长安城转转。” 在房府中,房遗玉是和卢照邻年纪最接近的。 更何况,房夫人还希望自己的侄儿,能跟燕王府走得更近一些。 永平公主教谕骆宾王,这一年来,在长安城之中,可谓是声名鹊起。 说不定还能借此机会,让范阳卢氏与燕王府之间的关系有所缓和。 至少,她不会像卢韶一样,与燕王府断绝关系,那可不是房夫人想要的。 “好,那你跟我来。” 人越多越好玩,房遗玉并不在意。 …… 燕王府内,书房内,李想正在忙碌着。 “王爷,您这两日一直在书房里忙碌,不如先用些点心,歇一歇。” 武媚娘走到李想面前,给他倒了一杯热茶。 李想的书房,只有她和段嫣然和香儿可以随意进出。 最多加个小玉米。 第1469章准备制作蒸汽机 “媚娘,我有话要跟你说。” 李想放下笔,看着桌子上的一张图纸,皱着眉头。 这几天,李想一直在绞尽脑汁,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蒸汽机的一切,都整理了一遍,为的就是在观狮山书院建立一座蒸汽机研究中心。 这些年来,长安城之中的作坊越来越多,工匠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地位也越来越高。 也是时候考虑制造出蒸汽机了。 以目前的科技水平,想要将蒸汽机,没有两到三年是不可能的。 如果再不做好准备,大唐各大作坊的人手就会越来越紧张。 这些人虽然成长的很快,但毕竟是人,比不上机器。 “王爷可是在为此物发愁?” 武媚娘放下了手中的东西,目光落在了桌子上的几张图纸上。 只是,饶是她再怎么聪慧,一时半刻也想不明白,李想画了什么。 “不错,我在观狮山书院给学生们讲课的时候,曾经说过一件很有趣的事情,那就是用煤藕来烧水,一旦水开了,盖子就会自动冲开。” “也就是说,蒸汽也是可以使用的?” 武媚娘问道。 “对,也不对。水蒸气本身是没有什么威力的,可是如果不停的烧开水,水壶里面的蒸汽就会不断的增加,如果不能及时排出,里面的气压越高,就会把水壶的盖子给顶开,所以才说蒸汽也有能量。” “水壶里的水蒸气越来越多,如果没有一个出口,很可能会爆炸。” 武媚娘不知道李想找她有什么事,但还是坐了下来,开始闲聊起来。 “小小一壶水,竟有如此威能,如果我们能制造出更多的蒸汽,用更坚固的容器来装,那是否也可以利用一些特殊的装置来利用这些蒸汽呢?” “王爷,这张图上的古怪玩意,是不是就是利用蒸汽的东西?” 武媚娘眼睛一亮,又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画。 虽然不知道这台机器的效果如何,但如果能用蒸汽来驱动机器的话,对于燕王府的作坊来说,绝对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身为燕王府的主事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人手不足的情况。 最重要的是,有些工作可以用机器来代替人力,而不需要担心工人们的体力消耗问题。 燕王府旗下最受欢迎的,就是造纸作坊和煤藕作坊了。 “没错,这就是本王心中的蒸汽机,不过如何制造,如何使用,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我打算由罗通牵头,观狮山书院成立蒸汽机研究所,由格物学院的学生和各作坊抽调的工匠,共同开发这台蒸汽机,争取早日量产。” 以后世的眼光来看,最早的蒸汽机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但是以贞观十四年为节点,这台蒸汽机无论哪一个零件,都是困难重重。 别的不说,光是蒸汽的传递,就需要极高的密封性,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工匠们头疼了。 “罗通对很多工艺都很熟悉,由他来负责这个工程是最合适的。不过,如果蒸汽机能够发挥出它的威力,那它的体积一定很大,制造起来也会非常复杂,媚娘觉得应该给他们更多的时间。” 罗通现在是武媚娘的左膀右臂,作坊里有什么技术上的问题,他都能帮上忙。 所以武媚娘自然会帮他说话。 “那是自然,我本来就没想过要现在就弄出来。” 李想现在抛出这件事情,是为了让格物学院的教习和学生们,先丰富一下蒸汽机的建造理论。 “与此同时,也开始着手设计,先做个样机,看看理论是不是正确,还需要改进什么。只要他们能在三年内将蒸汽机造出来,我就心满意足了。” 科研这种事情,李想比任何人都明白,急不得的道理。 别说三年,就算是五年,在李想看来,也不算什么。 毕竟,这是一款划时代的产品。 大唐想要进入工业革命,就必须要等到蒸汽机的量产才行。 …… 百草园里,卢照邻看到小玉米正带着一群人在那里堆雪人,一副领头的样子。 段梅和段兰也就比她大一岁而已。 而晋阳公主、房遗玉等人,年纪明显比小玉米要大得多,此刻却是围在她身边,围着她转。 “山中没老虎,猴子称霸王。” 卢照邻此言一出,那几个正在堆雪人的女孩,全都停了下来。 “啪!” 说着,小玉米就把雪人的鼻子给扯了下来,朝卢照邻砸了过去。 “卢照邻,你这是何意?你当我是猴子啊?你才是猴子,尖嘴猴子。” 兕子没好气道:“房遗玉,你是从哪里弄来的怪胎,长安城中怎么没听说过他的名号?” “照邻,不可轻慢,快给大家道个歉。” 房遗玉看着卢照邻,有些不好意思。 这位表弟怕是还以为,这是在范阳呢。 难道他还不知道金毛的实力吗?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又没说错什么,干嘛要道歉?” 卢照邻从小就被宠坏了。 哪怕对方是一群公主,国公之女,他也不会放在心上。 范阳卢氏,都是如此的强硬。 “哼,看书看傻了?我问你,一大一小两个雪球一起落在地上,谁先掉到地上?红黄两种染料混在一起会变成什么颜色?你知道吗?”小玉米似乎是想给卢照邻一个教训,连忙说道。 “那我再问你一遍,世界上哪条路是最窄的?” “你还不知道吗?是冤家路窄啊……” “为什么锤子打不碎鸡蛋?知道么?” 房遗玉连珠炮般的发问,让卢照邻哑口无言。 “哼,以锤击卵,岂有不碎之理?” 卢照邻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屈辱。 真要比诗词歌赋,那绝对是秒杀全场的存在。 卢照邻是范阳卢氏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将这些典籍看了个遍。 再加上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就算是《论语》,他也能背的滚瓜烂熟。 可小玉米问的这些问题,却是他从未遇到过的。 一时半刻,还真没办法消化。 “呵呵,用锤子砸鸡蛋,肯定不会碎的。” 小玉米见卢照邻吃瘪,也就不生气了。 这小丫头,真是喜怒无常。 卢照邻:??? 第1470章狄仁杰认输 “小玉米,改天带他去观狮山书院的实验室看看吧,免得有些人总是不知天高地厚。” 兕子觉得,卢照邻虽然嘴上说着“小玉米”是猴子,但实际上却是在鄙视自己,于是也在一旁说道。 “我觉得没必要去观狮山书院,让我二师兄来一趟就行了,让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小玉米看着这个卢照邻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心里有些不爽。 长安城中,敢对她如此嚣张的,早就被她和金毛教训了一顿了。 因为房遗玉的缘故,小玉米并没有让金毛欺负卢照邻。 “你刚才问的那些都是些旁门邪道的东西,你要是真有本事,大可以光明正大的用古文来和我比拼,谁怕谁?” 卢照邻心里很不是滋味,刚才的小玉米让他很没面子。 “读书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二师兄在文学、数学、法律、医学上都比你强,这才是真正的厉害。” 说完,小玉米连雪人都不堆了,转身就走。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来! “是谁把我夸成这样了?” 狄仁杰带着刘广,走进了百草园的大门。 狄仁杰经常来燕王府,很多时候直接就住在这里。 晋阳公主等人见到狄仁杰,并不意外。 倒是卢照邻一脸狐疑。 永平公主口中的二师兄,就是这个人? 长得很普通,看起来也没有什么才华的样子。 “二师兄,你终于来了。还不快帮我教训一下这个卢照邻,让他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小玉米一看狄仁杰来了,顿时眉开眼笑。 “小玉米,既然你觉得这个小家伙在古文上有很高的造诣,那我就跟他比一比,就用明经科的主要考核方式。如果我用明算科、明法科之类的东西去跟他比,反而会让人觉得我欺负他。” 狄仁杰虽然不想和一个明显比他小好几岁的孩子计较,但是为了给小玉米撑腰,他还是要做点什么的。 毕竟,他现在才十一岁,还是个孩子。 而且,狄仁杰觉得自己在经学上的造诣并不逊色于算术,只是在观狮山书院中不怎么表现罢了。 “哈哈,那就这么说定了。既然郎君这么有信心,那在下就不客气了。” 卢照邻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弧度。 这是他的拿手好戏。 这是一种考验,用来考验考生对经文的记忆能力。 说白了,就是一道又一道的填空题。 只要将经文背熟,就不愁不能补全。 “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你先出一道题,我只要答对的次数和你一样多,就算你赢。” 狄仁杰可不敢说自己只要做错一道题目就输,要知道《论语》、《周易》、《礼记》等等,这些都可以算得上是明经科的考题。 谁也不敢保证,卢照邻会不会挑一些冷门的段落来刁难自己。 所以,最多也就是平手。 两人互相问了几个问题,虽然都不是什么生僻的题目,但卢照邻和狄仁杰却是一口就答了出来。 如此反复数次,竟无一人出错。 两个人你来我往,狄仁杰和卢照邻却是多了几分惺惺相惜之感。 这两个人,一个才十一岁,一个才八岁,都是天赋异禀之辈。 长安城之中,想要找出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又才华横溢的人,实在是太难了。 “二师兄,如何,赢了么?” 小玉米在一旁看着狄仁杰和卢照邻斗嘴,一时间分不清谁胜谁负。 “小玉米,不好意思,我输了。” 狄仁杰心胸宽广,不是那种输不起的人。 这是事先说好的,平局就算输。 到目前为止,两人已经互相询问了不下十个问题,还没有出现过任何的差错。 于是,狄仁杰果断认输。 倒不是说他的天赋不够。 正相反,他自以为和卢照邻一样,都是聪明绝顶的人物,不必再争了。 他年龄稍大一些,因此认输。 “狄郎君并未落败,我不过是诗书造诣深厚,才能与狄郎君斗到现在。如果是数学或者法律,我早就输了。” 卢照邻虽然高傲,但是面对真正的强者,还是很谦虚的。 狄仁杰这种无所不知的境界,在卢照邻的心目中,简直就是完美的典范。 这次他肯来长安城,除了治病,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听闻长安城这些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便想来看看。 “行了,别互相吹捧了。二师兄,你再谦虚,卢照邻还不把自己当成长安城的第一才子了?哼,我爹还有我的师父,都还没出手呢。” 小玉米看到一向沉稳的二师兄输了,脸上露出不悦之色。 但是,狄仁杰一道都没答错,让她也不好多说。 “小玉米,师父最喜欢的就是有才华的年轻人,如果师兄找到这样的人才,并且向师父推荐,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狄仁杰这么一说,卢照邻顿时来了精神。 哪怕身在范阳,他也听说过燕王的大名。 狄仁杰是燕王的亲传弟子,如果自己也能学到一些东西,那可就是天大的机缘了。 小玉米听到狄仁杰这么说,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她觉得,如果能将卢照邻拉拢过来,成为爹的弟子,倒也是一件好事。 这样的话,自己就可以慢慢的欺负他了,今天的仇,迟早要报。 “爹在书房里,你可以带卢照邻去他的书房。” …… “拜见师父。” 书房内,李想和武媚娘正坐在那里。 李想见刘广和狄仁杰都来了,便邀请他们去书房坐坐,顺便问问他们关于蒸汽机的事情,如果他们感兴趣,说不定还能参与到这项划时代的发明中来。 李想并不担心大唐会因此失去一位宰相。 大唐最不缺的就是官员,而是各种先进的技术。 “怀英,他是谁?” 李思一眼就看见狄仁杰身后跟着的卢照邻。 要知道,狄仁杰可是很少带外人来燕王府的,这一次,他竟然带着一个人来了,这让李想很是好奇。 第1471章难道燕王是想缓和与世家的关系? “师父,我也是刚见过这个天才,是房三娘子带着来找小玉米他们玩的。他叫卢照邻,虽然只有八岁,但在文学上的造诣,却是连十八岁的都比不上。” 狄仁杰既然已经决定将卢照邻推荐给李想,自然是不遗余力的夸赞。 “卢照邻?”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 他只是坐在书房里,就有一位历史上的大人物从天而降。 卢照邻被誉为初唐四杰之一,确实是有真本事的。 “燕王殿下,娘娘,照邻有礼了。狄郎君口中的神童不敢当,不过是记忆力异于常人,看的书也多。” 在李想面前,卢照邻也就没那么嚣张了。 “照邻什么时候从范阳来到长安的?” 李想虽然对范阳卢氏这种世家没什么好感,但对卢照邻却十分重视。 这是一位历史上的悲剧人物。 他虽然才华横溢,但仕途却并不顺利。 再加上武则天对世家大族的打压,所以卢照邻虽然年轻时过得很滋润,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日子也不好过。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李想都不可能对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有什么坏心思。 “前几日刚到,今日去房府看望姑姑,正巧遇到表妹要来燕王府,便随她一起来了。” “怎么样,怀英对你很是推崇,你对他也很欣赏,要不要跟着怀英学习一下?” 李想倒也没想过要收卢照邻为徒,毕竟他的长辈都不在。 不过,让他跟着狄仁杰学习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观狮山书院的经学院,一直都缺人。 这个卢照邻,如果好好培养的话,说不定还能考个明经科。 这样,也省得渭水书院和曲江书院的那些老家伙们,在这里耀武扬威。 “多谢燕王成全,在下也正有此意。” 卢照邻恭恭敬敬的向李想和狄仁杰行礼。 像他这样的世家大族子弟,一旦认真起来,谁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王爷,照邻既是房夫人的侄儿,又不是外人,不如找个机会,让他拜入王爷门下,如此,怀英今日也算得偿所愿了。” 武媚娘看得出来,李想对卢照邻很是欣赏。 虽然不知道李想为什么会对他如此看重,但考虑到李想从来没有失手过,武媚娘也不得不相信,卢照邻绝对不是普通人。 既然这样的话,那还不如抓紧时间将其招揽过来。 “拜见师父!” 卢照邻也是个聪明人,趁着这个机会,赶紧躬身行礼。 他一点也不担心江南那边的父亲会反对。 相反,如果错过了这次机会,以后想要拜入李想的门下,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恭喜师父喜收良才!” 狄仁杰也在旁边推波助澜。 “不必多礼,不过既然是我的学生,有些事情还是要注意的,怀英,你可要和照邻好好说说。” 对于卢照邻这个亲传弟子,李想当然不会拒绝。 就算是范阳卢氏的后人,也是如此。 …… 除夕之夜,长安城里的权贵们都知道了一件大事。 一向与世家不和的燕王,竟然收范阳卢氏的人为徒! 难道他的脾气变了? 王安问道:“崔兄,你说的是真是假?” 虽然快过年了,但王安还是去崔庆和郑海的家里吃了顿饭。 原本,这一次的聚会,卢韶应该也在其中,只是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忘记”了他。 崔庆道:“消息是房府那边传出来的,有人说李想带着一个孩子过来,应该是真的。” 郑海:“范阳卢氏与燕王府向来不和,从未听说过与燕王府有过合作。” “难道这里面有房夫人的影子?听说李想收了房夫人的亲侄子,房家跟燕王府走得很近,说不定李想就是冲着房夫人,才会答应收他为徒。” 王安一想,好像也是这么回事。 崔庆说道:“据我所知,李想在收徒这件事上,从来都是慎之又慎。大弟子刘广,乃观狮山书院明算科第一名;二弟子狄仁杰,号称神童,名传观狮山书院。而他的三徒弟,则是秦叔宝的小儿子,武功之高,年轻一辈罕有敌手。这次收来的这位卢氏子弟,应当也是有些本事的。” “不管他有什么过人之处,但李想收了范阳卢氏的人为弟子,这一点毋庸置疑。如今海外贸易如火如荼,河东道移民植棉的工作也基本完成,不能被卢氏抢了先。” 郑海觉得,与燕王府交好,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 一开始他还有些犹豫,毕竟郑家在燕王府吃了大亏,现在去讨好燕王府,岂不是让人看不起? 既然卢家已经开始,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我们家在朔州买下了数万亩地,打算明年种棉花。至于这些棉花能不能赚到钱,就看燕王府的意思了。” 王安也觉得郑海说得很有道理。 身为河东道的大族,长安城中的权贵们,都在朝着河东道的北边进发,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们当然不会放过。 什么事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和钱过不去。 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等过了年,你再找个由头,试探一下燕王府的态度,看能不能找到机会。” 虽说崔家跟燕王府的梁子最深,但崔庆觉得,这次的合作还是可以考虑的。 崔庆和王安,还有郑海,都是一样的想法。 …… 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都放假了。 但许敬宗却几乎天天都呆在书院里。 刘涵是许敬宗的心腹,自然也不会回家。 “许参军,你觉得燕王会不会向世家低头?” 房间里只有许敬宗和刘涵两个人,两个人的关系本来就很好,所以刘涵才会问出一些平时不太方便说的问题。 “你问这个干什么?” 许敬宗埋头写字,连头都没抬一下。 年底的时候,他要总结一下观狮山书院这一年的情况,以及明年的计划。 “燕王新收了一个弟子,名叫卢照邻,范阳卢氏的嫡系。这些年来,燕王与各大世家的关系一直不太好,当年卢家就因为羊毛的事情亏了不少钱。” 刘涵也不隐瞒,直接把自己的心里话告诉了许敬宗。 第1472章长孙冲又在李承乾面前抹黑 “那有什么大不了的?范阳卢氏这些年靠着卖羊毛可是赚了不少钱。” “再说了,河北道的食盐基本上就是卢氏从登州进货的,也赚了不少,更别提他们从捕鲸中获得的巨额利润。” “这么多年下来,他们应该也知道和燕王府合作赚的更多。” 许敬宗的眼光,自然要比刘涵高得多。 这世上,除了杀父之仇,还有什么是放不下的? “可是,许参军,你不是说过,陛下一直在削弱世家的势力吗,燕王之所以深得陛下的信任,是因为他是大唐皇室中对付世家最得力的人?” “一个得罪了当今所有世家大族的王爷,就算是再有钱,再有才华,皇帝也不会猜忌他,现在燕王向世家低头,那情况可就不同了。” “你怎么知道燕王向世家低头了?就凭他收了卢家子弟为徒?” “且不说卢家会不会将自己的子弟送到燕王身边,就算两家暗中有过约定,也不可能向燕王低头。难道,你以为燕王会甘心屈居人下?” 许敬宗已经完全投向了李想,自然对李想做过很多调查。 从李想推动科举改革,推动各大书院的建立,就可以看出,他一直在摧毁世家大族的底蕴。 崔卢郑王这样的大家族,怎么可能不知道? 当然知道。 但李想的计划,却是个阳谋,他们根本无法阻止李想的计划,只能用各种手段,来阻挠他的计划。 当然了,他们的反抗也是徒劳的。 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世家开始建造自己的船只的原因,不管是捕鱼还是出海,每年的收入都是超乎想象的。 “我当然不相信燕王会向那些世家低头,可是,每一次看到那个卢照邻,我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到他是卢家的人,这样一来,想要对付燕王,也会变得有些困难。”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刘涵,你可别耍小聪明。” 说话间,许敬宗忍不住看了刘涵一眼。 “放心吧,许参军,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也是一时好奇,才会说出来的。” 刘涵心里咯噔一声,连忙辩解。 别看许敬宗平日里在学生们面前一副老好人的样子,但刘涵作为许敬宗的跟班,自然知道他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平易近人。 …… 李世民同样在宣政殿,听着张阿难的禀报。 虽然距离新年还有一段时间,但是李世民还是很忙的。 “也就是说,卢照邻原本是来长安城求医的,他去燕王府只是一个意外。” 李世民第一时间就知道了李想要收范阳卢氏的子弟为徒的消息。 这是不是意味着什么? 这岂不是说,李想和世家之间的关系,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连李世民自己都不敢肯定。 如此一来,张阿难忙得不可开交。 还好,调查出来的情报,并不是什么机密,没过多久,就有了结果。 “陛下,此事确实是一个意外,微臣猜测,卢照邻拜师之事,范阳卢氏族长也是后来才知晓的。” “这个卢照邻,真的只有八岁?就连号称天才的狄仁杰都比不上他?” 李世民好奇的问道。 整个长安城,想要成为李想的弟子的人能从长安排到洛阳。 不过,除了刘广,狄仁杰,还有秦怀道之外,李想并没有收过任何一个弟子。 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徒弟,难免会引起人们的好奇。 “奴婢听说这个卢照邻有过目不忘之能,但总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过,既然是燕王的亲传弟子,那就前途无量了。” 张阿难直言不讳。 “注意各大世家的动向,想儿收徒只是一时起意,但以他的身份,想要做什么,外人自然会有些无端猜测。” “是。” …… 东宫。 李承乾面色凝重地听着长孙冲讲述着最近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 “你是说,李想收他为徒,是有深意的?” 虽然李承乾几次想要拉拢李想,但都失败了。 要说心里没想法,那是骗人的。 尤其是在贞观十年以后,因为腿脚不舒服,性格变得敏感多疑。 李世民在教育李承乾的时候,更多的是批评。 有这样的“虎爸”,他身上简直就是一堆的毛病。 就连李世民为李承乾挑选的副手,也大多走的是“直言直谏”的路线。 李世民对那些劝谏太子的人,也是给予了一定的奖励。 于他而言,这是表示对李承乾的看重的一种方式。 这么多年来,李承乾所做的一切,都没有得到任何的认可,可想而知,这对他的打击有多大。 “太子殿下,我觉得,燕王殿下的实力越来越强,或许,他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些不该有的想法。” 当然,长孙冲也不可能帮李想说话,说不定还会从中作梗。 “不该有的想法?他不过是个义子,怎么可能会有什么非分之想?” 李承乾冷冷一笑,他觉得能和他一较高下的,只有李泰。 “殿下,只是燕王深得圣恩,身家丰厚,深受百姓和工匠们的爱戴,再加上他和很多军中旧将走得很近,岳父更是褒国公,万一……” 李承乾被长孙冲这番恶毒的话吓了一跳。 怎么听着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难道说,李想之前拒绝了他的招揽,是另有目的? 想着想着,李承乾的脸色就变得越来越难看。 “如何证明李想真有此意?” “太子殿下,这件事情,我们可以再试一试,看看燕王会不会同意,如果他还在犹豫的话,我想,他应该是另有目的。” 长孙冲对燕王府的产业垂涎已久了。 如果能借着东宫之力,灭掉燕王府,那么,他便可以成为长孙家最大的功臣。 “好吧,我再试试。” …… 崖州。 李庚看到船员们的状态渐渐好了起来,这才笑了起来。 “看来就是因为太匆忙赶路了。” “真的吗?如果是因为在船上呆的时间过长,那么其他的症状呢?这分明就是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靠岸之后病就会好起来。” 和李庚比起来,李谊明显有些怀疑。 第1473章贞观十四年的燕王府 “不管怎么说,舰队的士气已经完全恢复,等回了长安城,把路上发生的事情禀报给燕王,然后,再请孙神医帮忙,我想,这件事情很快就能解决。大不了,我们以后下南洋,多在补给站停靠就可以了。” “去南洋有补给站,但是,如果你去美洲呢?也许真的会在船上漂流半年甚至一年。那个时候,如果不把这个隐患解决掉,以后说不定还会出事。” “既然如此,我们还是先回长安吧。我想,燕王应该会有应对之策。” 这次出海之后,李想在李庚心目中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 现在,就算李想告诉他,自己能飞,他也绝对会信。 “这是唯一的办法,不过在回去的路上,我们要把所有人的情况都记录下来。这些年来,虽然也有不少人出海,但像这次这么远距离的却是从未有过。” 李谊毕竟在格物学院呆过一年,知道观狮山书院的传统,就是多看多学多记。 难道,他还能因为一句话,就让燕王给自己一个答复? 就这样,他们在除夕之夜,再次启程返回长安。 贞观十四年除夕,李想闭门不出。 燕王府,热闹非凡。 彭汉生早早的洗漱完毕,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今天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李想让管家在院子里布置了一场盛大的年夜饭,所有人都聚集在了一起。 “李连,听说燕王殿下已经同意了你用温室里种的萝卜做种子,明年就可以大规模的推广了。” 当彭汉生赶到院子的时候,院子里已经围满了人。 很自然的,他和同样出身太极宫太监的李连站在了一起。 两人被遣出皇宫的时候,就已经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迷茫。 即便是在宫中当差,长安城里的权贵们,也会对他们高看一眼。 其实,所有人对太监的看法,他们都心知肚明。 可是,当他们来到燕王府的时候,却发现事情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托你的福,这萝卜又白又大,跟以前只有拳头大小的时候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到时候,长安城里的人,就不只是大白菜了,还有萝卜。” 李连也很满意自己培育出来的结果。 当然,这只是对着彭汉生,他才会如此的肆无忌惮。 “正好,你们一个负责孵蛋,一个负责培育温室,正好可以交流一下各自的收获。” 彭汉生正和李连说着话,林升已经走到他面前。 这三个太监,在太监里,都是数一数二的。 在燕王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 “听说你准备了不少的五粮液,还有一些二锅头。等会一定要喝个痛快。” 林升也笑了起来,看向彭汉生、李连的目光充满了感激。 “师父,您来了,我可找死您了。” 彭宇出现在彭汉生的身边,和他们聊了起来。 “彭宇,听说你现在是观狮山书院医学院附属医馆的馆主,恭喜恭喜。” “是啊,我也没想到,汉生的手艺还能用这样的方式流传下来。” 李连和林升看着彭宇,都觉得彭汉生是最大的赢家。 彭宇父母双亡,彭汉生对他来说,就像是他的父母一般。 当然,彭汉生在教授这方面,并没有丝毫的隐瞒。 这也是为什么彭宇会被林秋看重的原因。 “李连,别嫉妒了,许参军不是说了吗,明年有时间去观狮山书院的农业大学,给学生们讲课吗?他们都是你的学生。” 彭汉生看着李连那羡慕的眼神,立刻谦虚的说道。 …… “这里,紫霞!” 在院子的角落里,武顺对着刚进来的紫霞招了招手。 自从开了好利来之后,两人的联系就多了起来。 事业成功的女人,心态是不一样的。 “武顺,你这身衣服真好看,配上你的皮肤和身材,真是绝配啊。” 紫霞朝着武顺走去,脸上带着一丝笑容。 虽然好利来的合作者中,也有兕子、房遗玉两位,但紫霞与武顺的关系,却是最好的。 一方面是因为她们的年纪相差不大。 另一方面,她们的情况也差不多。 “紫霞姐姐,你这张嘴,就像是吃了蜜一样,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甜。” 武顺虽然比不上自己的姐姐,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不聪明。 对于紫霞这位好朋友,她自然有一套相处的方法。 “啧,小丫头,你这张嘴倒是越来越会说话了。” “听说今天晚上,燕王殿下要给我们一个惊喜,走吧,我们先坐下来,看看天色,宴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惊喜?” 紫霞微微一怔。 连李想都说惊喜,那肯定是真的惊喜了! 虽然她现在已经接受了现实,但对李想的事情,她还是很关心的。 “是的,我从姐姐那里听说了这件事,只是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武顺也是一脸的期待。 …… “王爷自幼聪慧,只是这十多年来,一直没有好好利用自己的能力。陛下的那些龙子龙孙,谁能和他相比?” 虽然对方是自己的亲弟弟,但管家还是一副骄傲的样子。 “大哥,你可别胡说八道,小心被人听到。” 一切还是要小心为上,虽说今日在场的都是燕王府的人,但是也不能保证其中没有其他世家的奸细。 “管家,王爷说了,让你去主座。” 就在这时,雪晴走了过来,将管事叫了过来。 “这个……雪晴小姐,你先坐着吧!这里人太多了,我不能跟他们一起去。” 虽然他也和李想坐在一起吃过饭,但在这种正式的场合,他是绝对不会带头破坏规矩的。 这一点,李想自然也清楚。 不过,知道是一回事,她还是要喊的。 …… “二师兄,每年燕王府的除夕之夜,都是这般热闹?” 卢照邻跟在狄仁杰的身后,看得目瞪口呆。 范阳卢氏虽然是天下最大的家族之一,府邸的面积丝毫不逊色于燕王府。 可是,从小到大,卢照邻还从来没有过过这样的除夕夜。 世家大族,讲究的就是礼节,什么时候见过如此热闹的场面。 第1474章尉迟恭:大过年的,燕王府被围攻了? “这一点,大师兄最有发言权,我就不知道了。” 狄仁杰看着眼前熙熙攘攘的景象,心里也是十分向往的。 狄家在太原的地位虽然没有卢家在范阳那么高,但是也有很多规矩。 自从拜在李想门下之后,狄仁杰的日子才算过得逍遥自在。 “师父觉得,规矩这种东西,记在心里,守住自己的底线就行了,没必要拘泥于形式。所以燕王府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不是很森严,可是实际上,所有人对王爷娘娘的尊敬,并不亚于世家大族。” 刘广是李想最早收的徒弟,所以他知道的东西,要比狄仁杰、卢照邻等人知道的更多。 “师父他只看关键,只看结果,其他的都交给下面的人去做,师父对他们的信任越深,府里的人就越卖力。长安城中,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能比得上燕王府的人了。” 狄仁杰的脸上,不由得浮现出一抹骄傲之色。 …… 李想也不废话,一盏茶之后,便宣布宴会正式开始。 没过多久,各种各样的菜就从厨房里面端了出来。 有肉,有酒,有菜。 李想并不担心御史们会说他贪图享乐。 有钱吃好点怎么了? “爹,这个鸡腿我要!” 小玉米礼貌的问了一句,手已经伸到桌子上的鸡腿上。 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小玉米人虽然小,胃口倒是挺大的。 “王爷,这一年,咱们一家有五个人,下一年,就是六个人了。也不知道嫣然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如果是男孩就好了,否则像小玉米那样,我们王府可就不会安宁了。” 段嫣然看看小玉米,又看了看小土豆,嘴角勾起一抹幸福的弧度。 段嫣然对现在的情况很满意。 身为豪门,想要独自霸占李想,那是不可能的。 与武媚娘和香儿相处的还算融洽。 大家都是聪明人,彼此心里都有数,谁也不会去自讨没趣。 “等过了年,你家的幼儿园赶紧开张,把这只神兽给关起来,大家都能清静一下。” 李想捏了捏小玉米的小脸,又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这让武媚娘恨不得生个女孩出来。 当然,这个念头很快就消失了。 无论李想有多么疼爱自己的女儿,武媚娘都想要一个儿子。 母凭子贵,这句话一点都不假。 “差不多了,过了元宵节,应该就能开张。听说皇子殿下与燕王之子要入园,现在还未开放,便有近百人前来报名。” 段嫣然有些无奈地叹息一声。 她很清楚众人的想法。 “无妨,我们欢迎之至,到时候每人收一百贯,让他们肉疼去吧。” “啊?” 段嫣然小嘴微张,看向李想的目光,充满了震惊。 他们的王爷…… 满脑子都是钱吗? “王爷,若是这幼儿园能让一些富商之家的子弟进来读书,别说一百贯,就是二百贯一个月,都会有很多人抢着进来的。” 不得不说,武媚娘还是很会揣摩人心的。 一个商人,不管幼儿园教的是什么,只要能跟这些世家子弟做朋友,那就是赚大发了。 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会大方的说一句:钱不过是身外之物。 “王爷,媚娘,你们这样不是让我难做了吗?” 段嫣然白了他一眼。 李想和段嫣然、武媚娘聊着天,时间过得很快。 夜幕降临,燕王府灯火通明。 下人点燃了所有手臂粗细的蜡烛。 除此之外,还挂着各式各样的灯笼,丝毫没有黑夜降临的感觉。 酒过三巡,酒劲上来,场面越发的热闹。 随后,李想又去找刘谨他们喝酒去了。 “嘭!” 就在众人快要吃饱喝足的时候,院落中却是传来了一声巨响。 “嘭!” 漫天都是五颜六色的烟花,原本喧闹的院子,只听到“嘭嘭”的烟花声。 “王爷,这算不算惊喜?” 武媚娘看的如痴如醉。 这一幕,就像当初第一次见到李想的时候。 “大过年的,不放烟火,总感觉少了些什么。以后每一年,我们燕王府都会放鞭炮!” 李想一把搂住了段嫣然和武媚娘。 然而小玉米跟她弟弟却是一点面子都不给,直接打断了这温馨的一幕。 “爹,我还要放烟花呢。” 在小玉米看来,烟花很美,但放烟花更吸引她。 “那怎么行,这玩意太危险了,改天爹让人给你弄点威力小一点的。” “爹,记住你的话,不许反悔。” “王爷,这是媚娘这辈子,最难忘的一个年了。” “是啊,和去年的冷清完全不同。” “从现在开始,除夕之夜,我们都要这样过!” 李想可不管这件事行不行,直接把话挑明了。 就在李想在燕王府看烟花的时候,尉迟恭却是倒了大霉。 “大帅,快看,城外有古怪的讯号冲天而起,好像是燕王府所在的方向,这……这可怎么办?” 尉迟恭和一众金吾卫站在明德门的城墙上,神色复杂无比。 此时的长安城,早已经进入了宵禁,明德门更是早已关闭,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在没有得到李世民的命令之前,是绝对不会轻易开城的。 可是,燕王府的警报声,却是接二连三地响了起来。 尉迟家,虽然没有程家那么显赫,但也是长安城中,为数不多的,和众多宿将关系比较好的家族。 “让人继续盯着那边的动静,然后派人去大明宫复命。” 尉迟恭很想打开城门,去燕王府一探究竟。 难不成燕王这些年树敌太多,被仇家盯上了? 如果是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么长安城,将会迎来一场巨大的灾难。 一念至此,尉迟恭的脸又皱了起来。 此时此刻,李世民正带着他的妃子们,在大明皇宫中享受着天伦之乐。 因为宴会即将结束,所以气氛也没有一开始那么凝重,气氛也变得轻松了许多。 “二哥,现在的大唐,蒸蒸日上,国泰民安,就算是秦皇汉武,也要逊色一筹。” 李世民身旁,长孙皇后一脸欣慰的笑着。 且不说长安城的人口每年都在增加,光是户部的税收,就有两千五百万贯。 比之贞观初年,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最重要的是,赋税一直保持在一个很高的水平,这就给了朝廷更多的资源。 第1475章李承乾和李泰的交锋 “对了,朕听说,过了年,想儿要在珍宝阁举行一场大钟的拍卖会。” 李承乾坐在不远处,听着李世民与长孙皇后说起李想的事情,脸上的表情也是微微一变。 看来长孙冲所言非虚。 他必须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而李泰则是和李承乾坐在一起。 真不知道李世民是怎么想的,竟然让两人坐在一起,难道他以为这样就能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 “大哥,我听说,你派去燕王府的人,到现在都没见过二哥?” 李泰摆明了就是要让李承乾不高兴。 李泰觉得,贞观十四年年底,如果能够让李承乾不高兴地结束这一年,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魏王府长史杜林虽然去过几次燕王府,但也都没能见到李想。 不过,李泰还是忍不住想要刺激一下李承乾。 李世民对李泰宠爱有加,这是所有人都看在眼里的。 相反,李承乾在文武百官中的威望,却是一落千丈。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部分原因,那就是李世民安插在身边的大臣们,他们可以用李承乾的所作所为寻找借口劝谏。 毕竟,谁不会挑刺呢? “哼,我听说你这几天跟一群纨绔子弟混在一起,你就不怕御史们告你一状吗?” 李承乾也压低了声音,对李泰发出了一丝威胁。 “哈哈,天香阁的丫头,可没有东宫的戏子有趣,听说你最近的口味很重。” 李泰意有所指,李承乾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了起来。 一年前,李承乾与一位名为程心的戏子有过一面之缘,两人聊了几句,发现两人很是投缘。 程心虽然是个男的,可是,他却总是女扮男装的出现在东宫里,已经引起了不少的非议。 李泰这句话,明显是戳到了李承乾的痛处。 “李泰,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拉拢勋贵,魏王府一年的收入都是固定的,哪来的多余银子?” 就像李泰对东宫的一举一动都很在意一样,李承乾也派了很多人在暗中监视着李泰。 毕竟,他现在是大唐的太子,可以调动的资源实在是太多了。 “嗯?魏王府赚钱怎么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燕王府才是长安城最赚钱的地方。” 李泰并不担心李承乾会拿他拉拢商人的事情说事。 虽然他做的有些过分,但是这种事情,在任何一个家族,都是一样的。 如果李承乾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不知道会得罪多少权贵。 “哼,燕王府赚的都是光明正大的银子,而你魏王府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勾当,你当我不知道?” 李承乾当然知道,光凭这一点,还不足以除掉李泰,所以,他只能在这里说说。 “呵呵,有这闲工夫,还是担心一下你的屁股吧。听说舅舅这大半年都没去过东宫?” 李承乾被李泰这么一说,脸都黑了。 如果不是李世民等人就在不远处,他早就拂袖而去了。 长孙无忌是李承乾的最大支持者,他和李承乾曾经走得很近。 但是长孙无忌这一年来,对于李承乾的事情,却是越来越不上心了。 虽然谈不上力挺李泰,但是那种支持力度上的转变,只要是个人都能够感觉得到。 李泰的话,直接撕破了李承乾的伪装。 这一刻,李承乾觉得,自己必须要改变对李泰的态度了。 前些日子,汉王李元昌对自己说过的话,他还记得清清楚楚。 看来,他对李泰的态度还是太温和了。 就在李承乾冷着脸,思考着如何对付李泰的时候,李君羡匆匆而来。 这可是大明宫中的大将军,平日里都是在城墙上巡逻的,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这一点,不仅是李承乾看出来了,在场的所有人也都看出来了。 原本热热闹闹的宴会,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 李世民身后,张阿难的脸上也露出了震惊之色。 “启禀陛下,尉迟大将军派人飞马前往丹凤城门,说他们在明德门附近发现了大量的警报,请求开启明德门,派遣金吾卫前去查看情况。” 李君羡刚得到这个消息,他也是大吃一惊。 自从小玉米被刺杀之后,长安城里的人就见识过燕王府用火箭示警的手段,所以他们对这种有特殊声音,有烟花的东西很感兴趣。 李君羡和尉迟恭一样,也担心会不会有人趁这个机会来找李想的麻烦。 对他来说,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这也是在接到消息之后,他会第一时间找到李世民的原因。 “大量警报?” 李世民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不见。 “是啊,据说求援持续了一刻钟左右,我怕来不及……” “是不是哪里弄错了?” 李世民的话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就连李君羡对李世民很有信心,也不敢在这件事情上多说什么。 如果真的出了什么意外…… “陛下,我想想儿应该不会有事,他府上的侍卫,个个身手了得,就算是一般的将军,也不是他们的对手。不过,小心驶得万年船,还是派人去看看比较好。” 长孙皇后开口道。 “张阿难,你领人过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何事?” 李世民想了想,终于下定了决心。 这么多年来,李想可没少得罪人。 连小玉米都被刺杀了,谁也不敢保证,其他势力会不会铤而走险。 “是,微臣遵命!” …… 燕王府内,李想带着段嫣然等人,在烟花表演结束后,便离开了宴会厅。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这场宴会就此落幕,而是迎来了一个新的高潮。 参加过公司聚餐的人,都会有一种感觉,那就是领导走后,大家就可以尽情的玩了。 院子里的小舞台上,立刻就有人开始安排表演。 燕王府内,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卢照邻,此刻也在狄仁杰的带领下,站在了院子里。 明德门与燕王府之间的水泥路上,张阿难焦急的挥舞着马鞭,希望自己的坐骑能够更快一些。 凌冽的冷风吹过耳畔,张阿难毫无所觉。 特别是看着眼前的燕王府,他的心里更是焦急。 第1476章张阿难:我要看到燕王安全才能走 隐约间,可以看到火光与兵器碰撞的声音传来,令张阿难彻底绝望。 在这样的天气下,竟然还有人敢在深夜潜入燕王府,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燕王府的侍卫已经有不少随迁往河东道的,今夜又是年三十,秦安然自然不可能在府中。 这个时候,正是燕王府最虚弱的时候。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张阿难就差点红了眼。 “王爷,外面好像发生了什么事。” 与此同时,秦怀玉正要在王府里巡逻一圈,忽然神色一凝,叫住了李想。 “大家一年都在努力,今晚放松一下很正常,怀玉你就别管了。” 李想以为秦怀玉指的是他不在的这段时间,下人们闹出的动静。 “没有!王爷,有一队骑兵,至少有两百多人,正朝我们这边赶来。” “嗯?” 李想一下子就清醒了。 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居然还有骑兵朝着自己的府邸疾驰而来。 这其中的意味,可就非同一般了。 “王爷,我的建议是,立刻让王府的侍卫,都戒备起来。这院子里有不少人都喝醉了,若是真的有人盯上了咱们王府,那现在可就是动手最好的机会了。” “你去门口看看,如果有什么不对,立刻通知我。” 李想脸色阴晴不定,想了想,还是不太相信,到底是谁这么大的胆子,竟然敢对自己的府邸动手。 两百名骑兵,这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能调动得动的。 这里是长安,虽然戒备不像城内那么森严,但也算得上是有重兵把守,李想可以肯定,绝对不会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入侵。 一旦惊动了皇宫,整个长安都会大乱。 当然,李想也没想到,会有人这么大的胆子,来攻打燕王府。 而且,就算有什么意外,他也有自己的底牌,所以并没有急着出手。 听到李想的话,秦怀玉也不再多说什么,转身就走,只留下席君买和李想两人。 …… 张阿难紧赶慢赶,总算来到了燕王府的大门前。 虽然里面还在忙碌着,但是外面却是一片寂静,这让他觉得有些奇怪。 当然,当这对骑兵来到燕王府的时候,便已经有穿着盔甲的护卫爬上了城墙。 “什么人?” 这时,秦怀玉已经杀到了门口,蓄势待发。 “我是张阿难,不知燕王安好?” 秦怀玉借着门口的灯笼,看到了一张有些眼熟的脸。 “张阿难?” 他没跟着陛下,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王爷一切安好,张公公这么晚来,是有什么事吗?” 秦怀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眼前的情况,似乎有些不对劲。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让守卫开门的原因。 “我能不能见王爷一面?” 张阿难虽然觉得今日之事可能有些误会,但没见到李想,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时候不早了,燕王殿下已经休息,若有事,明日再议。” 秦怀玉此言一出,张阿难刚松了口气的心脏又提了起来。 难不成秦怀玉勾结外人,想要谋害燕王? 要不然,怎么会说燕王已经休息了? “哐!” 张阿难拔出腰间长刀,看向秦怀玉的目光充满敌意。 “巡逻的军士说,燕王府的警报声很大,可是,你却告诉我,燕王睡着了?秦怀玉,今夜若见不到燕王,休怪我手下无情。” 看着张阿难的模样,秦怀玉愈发不解。 和几年前相比,长安城的气氛,发生了一些变化。 太子和魏王两位皇子之间的争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眼前的一幕,让秦怀玉想起了十五年前的玄武门。 “张公公此言何意?” 秦怀玉手按在刀柄上,严阵以待。 看到这一幕,其他护卫也都紧张地握住了刀柄。 燕王府这么多年来,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陛下担心燕王安危,所以才会在明德门关闭的情况下,让我来确认燕王的身体状况,而你却在这问我是什么意思?” “秦怀玉,燕王对你一向不错,你就这么报答他?你到底有没有良心?我数三声,再不开门,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王府内的打斗声越来越激烈,不时传来嘈杂的声音,听得张阿难心中一紧。 “张阿难,休要狡辩。燕王对我有大恩,我秦怀玉对燕王绝无二心。” “除夕之夜,你不在陛下身边侍候,却领了一队人马杀上燕王府,意欲何为?”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动手吧!” 张阿难怕秦怀玉有什么拖延时间的手段,再也懒得与他废话,准备硬闯燕王府。 气氛顿时一变。 双方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一旦开战,必然会有一场腥风血雨。 “慢着!”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李想的声音。 门口出了这么大的事,根本不用秦怀玉吩咐,就已经有侍卫去通知李想了。 就连李想,听到张阿难带着一百多号人过来的时候,也是一愣。 除非是李世民想不开了,张阿难没道理找自己的麻烦啊。 于是,他也没睡,和席君买一起走到了门口。 当然,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让香儿、段嫣然,武媚娘,还有小玉米他们,都躲进了一间密室之中。 “王爷!” “张阿难,发生了什么事情?现在给我拜年,是不是太早了点?” 没过多久,李想的身影便出现在了围墙上头。 “咦?” 张阿难走上前去,确认站在墙边的真是李想后,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今日之事,有些诡异。 “今夜的警报,燕王可知道?” “警报?” 李想看了张阿难一眼,又看了一眼周围的侍卫。 燕王府的人都在这里,怎么会有人发出警报? 张阿难看着李想的反应,也是一脸懵逼。 难道是尉迟将军,出了什么差错? 尉迟将军听错了? 从燕王的反应来看,燕王府应该是安全的。 “这……” 张阿难只觉一阵眩晕。 “燕王殿下,今天晚上,陛下在皇宫里设宴,李君羡突然禀报,长安城的尉迟将军来报,燕王府那边有火光冲天,很是担心燕王那边出了什么事。” “只是城门紧闭,想要开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陛下听闻此事后,虽心存疑虑,但恐燕王有个三长两短,便命我亲率百骑出城。” 第1477章李靖夜不能寐 想了想,张阿难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说了一遍。 很明显,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误会。 他带着一群人,连夜出城,也不知道长安城之中,会有什么样的流言蜚语。 这件事不弄清楚,他还真不好交代。 以他对李世民的了解,李世民恐怕还在宫中等待着自己的答复。 “什么?这也叫警报?” 李想与秦怀玉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惊讶。 很明显,张阿难所说的警报,指的应该就是之前放烟花的那一幕。 李想做梦都没想到,原本只是想放个烟花,讨个美人欢心,结果却变成了一场闹剧。 这简直就是…… “燕王,这烟花难道不是一种警告?” “开门,我们进去说。” 到了这个时候,双方才意识到,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 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在这一刻,荡然无存。 “燕王,我就不进去了,我要赶回去复命,否则,陛下怕是要彻夜难眠了。” 李想听了张阿难的话,也不勉强,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也就是说,这些烟花,都是观赏用的?” 张阿难看了李想一眼,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燕王,还真是不让人省心啊。 贞观十四年都要过去了,他竟然给自己惹了这么大的麻烦。 “是啊,如果你不信的话,回头带几箱烟花回去,不就真相大白了吗?” 到了这一步,张阿难已经无话可说了。 没过多久,他就拿着几箱烟花回去复命了。 …… “媚娘,这件事有些蹊跷。” 密室之内,段嫣然坐在武媚娘的身边,一脸的愁容。 本来是要休息的,结果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人不禁有些紧张。 “姐姐,我看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不过,这件事倒是提醒了我们一件事,王爷的仇家确实不少,尤其是吐谷浑、突厥人和薛延陀。” “这些人对王爷都有很大的仇恨。再说了,各大世家或多或少都受过王爷的气,有人想要借刀杀人,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武媚娘心思缜密,可不是一个会被人利用的人。 在她看来,接下来的数年里,长安城的局势会变得更加难以预料,燕王府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 “这倒也是。上次小玉米遇刺的时候,我可是吓坏了。这还是薛延陀自己想出来的办法,如果长安城中有人配合,说不定还真能得逞。” “之前王爷花了那么多钱,要在南洋建城,我还有些不解,但是现在,我觉得很有必要这么做。” “不止如此,府内的护卫也需要加强了。陛下允了王爷扩建府邸,可以扩充到三千护卫,可是王爷却始终保持着千人的规模。” “如今这千余人中,有半数已经被派往河东道,协助办理移民事宜,还有些去了登州,定襄一带,留守长安城的,竟然不足三百人。” “而且这三百多人,未必都在这里。” 武媚娘添油加醋地说道。 “不错,这次之后,我们一起去劝王爷,就算不为王爷自己着想,也要为孩子着想。” …… 大明宫,李世民听着张阿难的禀报,脸上满是无语之色。 “就是放个烟花?” “是啊,燕王殿下让工匠们做的烟花,就是为了让节日的气氛更加的热闹一些。” 张阿难虽然已经感觉到了李世民的不悦,但还是要继续说下去。 “你有没有派人通知尉迟恭?这家伙,还真是能折腾。” “我已经派人去跟尉迟将军说过这件事,我想他现在应该已经明白了。” “好了,你可以走了。” 李世民摆了摆手,“明天放吧,朕倒要看看,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竟然能给我们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不知道为什么,李世民突然有些想念李想巡视江南道、山南道的生活了。 “陛下,这烟花虽然是燕王殿下给的,但是,却也是一种能发出警报的东西。稍微改造一下,说不定还能派上用场。” 张阿难的话虽然在理,但显然是在为李想开脱。 不过,李世民却一点都不在意。 若是张阿难帮李承乾、李泰说好话,他或许还会多加注意。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烟花,应该跟黑火药有关。这两年火药制造局都没出什么成绩,想儿与其天天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还不如让他去火药局。” 就在这时,李世民心中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可以对李想进行“惩罚”。 给这个好吃懒做的家伙安排点活做,也是对他的一种惩罚。 …… 李靖本来已经睡着了,可是一群从朱雀大街上飞奔而过的骑兵,却让他清醒了过来。 除夕之夜,宵禁时间,怎么会有这么多骑兵在外面狂奔? 李靖对政治十分敏感,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不同。 这一夜,他自然是无眠的。 老韩曾经是李靖的贴身侍卫。 所以,打探消息的任务,都是由他来完成的。 “我跟踪了他们一段时间,他们应该是百骑司的人,好像是张阿难带着陛下的命令离开了明德门,不知道他们肩负着什么重要的使命。” 老韩在外面转悠了半个时辰,看着张阿难带着人回了大明宫,这才回了自己的府邸。 “深更半夜,张阿难率领骑兵出皇宫了?” 李靖眉头一皱,想不出个所以然。 “是啊。看样子,他们的队伍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也没有发生过战斗。” 老韩也觉得今天晚上的事有些蹊跷。 他在长安城生活了这么长时间,遇到的怪事实在是太多了。 “长安城里的局势正在悄然改变,老韩,你要盯着大郎和二郎,有些事情,不要让他们插手。” 李靖也知道,自己这个长子,与李承乾走得更近一些,这可不是自己想要看到的。 但是,儿子长大了,从小就不听话,这让他很是无奈。 “太子的皇位还没坐稳,这长安城怕是以后不会太平了。” 老韩虽然是个军人,但眼力还是有的。 “注意你的言辞!我现在是大唐皇家军校的教习,只负责教导陛下的学生,其他的事情,我都不知道。” 第1478章世家参加拍卖会,这是接触燕王府的机会 东宫里,李承乾一声叹息,带着几分惋惜。 “你的意思是,燕王府其实没出事?” 宴会结束之后,李承乾便让孙家庆去打探燕王府的消息。 从李君羡那里得到的消息来看,肯定是发生了很大的事情。 本来,他还挺高兴的,李想不肯加入他的阵营,终于咎由自取了吧。 “启禀太子,我听一名禁军说,今日金吾卫在城中巡逻时所看到的示警信号,其实只是燕王自己玩的一种烟花。张公公火急火燎的跑到燕王府门口,差点就和燕王府的侍卫打起来了。” 长孙冲也是一脸惋惜。 在这种情况下,李想肯定要吃大亏。 结果,一切都是假的。 “长安城的很多人,都会因为这场误会而失眠,不知道父皇会怎么惩罚李想?” “殿下,恕臣直言,陛下应该不会责罚燕王。”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长孙冲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 “既然李想这么得宠,那就一定要将他拉拢过来,如果不能拉拢,那就想办法除掉他,否则的话,他迟早会投靠别人。” 现在的李承乾,心胸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宽广了,已经容不下太多。 “这倒也是,听说他和晋王走得很近,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听到长孙冲的话,李承乾心中更是下定了决心。 除夕之夜,许多人未睡。 新年第一天,一场大雪落下。 因为除夕之夜的误会,今年的正月有些不同。 李想很少会去拜访那些关心他的大人物,也就在宴会上应酬几句。 就在这时,已经忙了一天的朗晴,带回了一个好消息。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虽然这个词听起来有些不太贴切,但是无论是钟表研究所还是钟表作坊,都因为丰厚的奖金而放弃了回家过年。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第一批钟终于完成了。 这些钟有两米高,一米宽,半米厚。 在未来,这是一种过时的东西,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不过,和明德门的大钟比起来,已经是进步了不少。 至少在世家大族中,这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这钟虽然笨重,但总比那大钟要好得多。 “王爷,珍宝阁已经将拍卖会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明德门上方那座大钟,经过这一个多月的正常运转,效果众人也是有目共睹的。这次拍卖会,一定会非常热闹。” 王富贵将拍卖会的事情,汇报给了李想。 这么大的事情,光靠云香儿一个人是做不到的,所以王富贵更适合。 “这拍卖会,价格高者得。这一次的价格,将会影响到钟的价格,所以,你多找几家关系不错的人,在关键时候,给他们一些帮助。” 李想的话说的很隐晦,但王富贵瞬间就明白了。 “王爷尽管放心,一切都安排好了。到时候,金太也会参与竞拍,如果第一座大钟没有卖出八百贯,他一定会抬价的,还有阿义他们。” “总不能只有一群商人来买吧,要论财力,世家才是最富有的。” 长安城的权贵们,都在李想的带领下,赚了一大笔钱。 …… 珍宝阁的面积,几乎是刚开业的时候的两倍。 作为大唐最大的奢侈品专卖店,无数的商人来到长安,都会来这里打卡。 不过,今日的珍宝阁,却与往日大不相同。 王富贵干脆在门口搭了个台子,在珍宝阁外面摆上拍卖台。 至于会不会占用西市的街道,会不会影响交通,会不会影响到长安城的形象,这些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只要不是脑子有问题,没有谁会傻到来插手。 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魏征一样如此头铁。 “原来是王兄。” 郑海下了车,就看到王安也下了车。 “明德门的大钟,我可是一直眼馋的很啊,今天终于要拍卖一口这样的钟了,我当然要来看看。” 王安并没有因为郑海的到来而惊讶。 各大世家,都想要跟燕王府交好,所以,这一次的拍卖会,就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而且,还能让燕王府看到自己的诚意。 说不定以后还能有更多的商业合作。 至于李想领会不会感激,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不管怎么说,世家向来都是聚在一起的。 “有了这口大钟,长安城里的人,便再也不用担心时间的问题了,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郑海倒不担心王安觉得他是在讨好李想,毕竟,他也不是真的怕了李想。 这些世家嫡子,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砺,已经变得圆滑了许多。 今日若能与燕王府合作,那便与燕王府交好。 如果明天,燕王府的作用不大,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第一个站出来,对燕王府下手。 所以这一次态度上的转变,其实也没有什么意义。 “以前,燕王府出了什么新货,都会有人遭殃,而这口大钟,对谁都有好处。看来,这口大钟,注定要大受欢迎了。” 虽然王安并不清楚,今天要拍卖的这座大钟,与明德门那座又大又笨重的大钟相比,到底差了多少。 不过,越是有地位的人,对于时间和钟表的要求就越高。 而且,如果长安城里所有的勋贵世家,都有一口钟,而自己却没有,那就太丢人了。 很多时候,奢侈品都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攀比心理。 现在的钟表,已经有了一些奢侈品的味道。 “看来你越来越聪明了,长安城里谁还能拦得住燕王府的生意?” 郑家和李承乾的关系比较好,所以郑海很清楚李想赚钱的方式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很多人都在心里嘀咕,如果东宫能有燕王府一半的赚钱能力,那魏王府也不会有今天的地位了。 “连崔庆都来了,这次拍卖会,怕是有好戏看了。” 王安见不远处停着一辆马车,一看就知道是崔庆的。 “没想到,今年开春之后,长安城最大的盛事,就是一场拍卖会,世事无常啊。” 郑海叹了口气。 早知道李想那么能折腾,郑家打死也不敢这么做。 现在想要修复关系,还得靠这种商业性质的拍卖会。 太掉价了! 第1479章倭国人抬价,恼怒的清河崔氏 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到了晚上十点多的时候,王富贵轻咳一声,亲自走上舞台。 当然,这种拍卖会,李想是绝对不会参与的。 不过有刘谨与许敬宗两人压阵,倒也不担心这次拍卖会出现什么意外。 没过多久,就有工作人员将第一批的五座钟抬了上来。 和明德门那笨重的大钟比起来,眼前这几座大钟显然要“精致”的多,一出现就吸引了不少目光。 “等会一定要把第一个钟表买下来,别怕贵。” 阿义坐在台下,立刻下定了决心。 可以预见的是,大钟将来一定会在大唐大受欢迎。 除了明德门和大明宫之外,这是第一个被拍卖的钟。 如果阿义拿到第一个钟,一定会引起许多人的注意。 这其实也是一种宣传,毕竟阿义现在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城外的石材。 阿义在长安城呆了十几年,对生意的嗅觉也不是那么迟钝,他很清楚这一招的效果。 更何况,这钟还是很好用的。 “首领,第一个钟恐怕很难拿到,很多人都是志在必得。” 老任左右看了一眼,显然也是底气不足。 “就是有点难度,才有意思。而且,难度越大,就越有诚意。” 阿义的女儿梅里亚,已经被送到了观狮山学院的医学院,他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加入李想的队伍。 不过,想要上李想的船,谈何容易? 特别是阿义,他本来就犯了错。 “诸位,关于这座大钟的作用,我就不多说了。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拍卖的规矩。” “首先拍卖的这一批钟表,上面镶嵌着精美的宝石,底座是纯银打造,底价五百贯,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十贯,价高者得。” 没过多久,所有人都听到了王富贵的声音。 “头领,底价五百贯,怕是没个几千贯都拍不下来,要不要加价?” 任老头一脸肉痛,只觉这个钟贵的有些离谱。 为什么要镶嵌宝石? 把纯银得底座换成木头的不好? 珍宝阁也是不会做生意。 “不试一试,便放弃,那不是我阿义的作风,这一千贯你先记在账上,三千贯之内,就可以拿下来。” 五百贯的起拍价格,已经超出了阿义的预料,但他还是觉得有必要尝试一下。 “六百贯!” 虽然很多人都想要拿到第一座大钟,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都在等着别人先动手。 一时间,拍卖会陷入了一片寂静。 “不错!客人出了六百贯,还有超过六百贯的吗?” 王富贵忍不住有点担心,难道自己一上来就得依靠“托”? 还好,很快就有了回应。 “七百贯!” “八百贯!” “一千贯!” 有了第一个人的带头,现场顿时又是一阵骚动。 “王兄,要不你把这口钟让给我吧。” 崔庆和王安坐得很近,却没有一个人动手。 在他们看来,一开始的竞价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等价格涨到一定程度之后,他们再出手。 但是,这样想的人太多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崔兄,看这架势,少说也得几千贯才能拿下这口大钟吧?你这是要孤注一掷了吗?” 虽然王安对第一个座钟很感兴趣,但如果价格过高,他也就放弃了。 “图个吉利罢了,王兄既然这么说,那就是答应了。” 崔家是褒国公的远房亲戚,也就是李想的远房亲戚。 只是,这些年来,燕王府与崔家的关系一直都很僵。 甚至在背后,还发生了不少的争斗。 想要拉近关系,自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不然怎么能看出他的诚意来? “一千二百贯!这位客人出了一千二百贯,可有人出更高的价格?” 这是王富贵第一次主持这样的拍卖会,不过很快他就适应了。 “两千贯!” 崔庆扫视一圈,这才亲自动手。 果然,这个价格一出,全场顿时鸦雀无声。 从一千二百贯加到两千贯,只要脑子没问题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崔家对这口大钟志在必得。 比如阿义,他就直接认输了。 为了讨燕王府的欢心,把清河崔氏给得罪了,那就划不来了。 至于金太等与王富贵事先联系好的商家,见这个价格如此之高,也就没有再出价了。 王富贵见无人出价,便准备将手中的锤子落下。 两千贯,并没有出乎王富贵的意料,但这已经是他的预期了,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开始。 “五千贯!”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倭国人?” 崔庆一看对方是个小鬼子,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不错!五千贯,可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格?” 王富贵大喜,五千贯已经比他预想的还要高了。 毕竟,再怎么精致,再怎么奢侈,也不可能值五千贯吧? “崔兄,不要被倭国人比下去。” 这时候,王安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让崔庆脸色涨红,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王家、崔家的关系虽然复杂,但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一条心。 大家族,肮脏的事情多了去了。 王安看着崔庆吃瘪,心里也乐见其成。 “五千五百贯!” 崔庆深吸一口气,在王富贵还没开口的时候,他又加了一个价格。 只要不是傻子,都会明白,再争下去,就会得罪崔家。 所以除了那个倭国人,没有人再出价了。 即便是王富贵,也不由侧目。 这一看,却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这梅川内库怎么来了? 难不成是王爷请来的帮手? 王富贵愣了一下。 “一万贯!” 嗤! 梅川内库一说完,全场一片寂静。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梅川内库和崔庆的身上。 这倭国人,是想找清河崔氏的麻烦吗? 嘿嘿,这下好玩了! “一万贯?” 王富贵似乎已经忘记了这是在台上。 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 他见过太多太多的钱了。 不过,花一万贯买一座钟,还是有些出乎他的预料。 王爷这个“托”,还真是厉害,上来就是一万贯。 第1480章梅川内库的打算 “一万贯!有没有加价的?” 王富贵的话,对崔庆来说就像是一道催命符,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但是,崔庆不是傻子,他知道,这个时候,生气是没用的,如果继续加价,就算是成功了,那他在长安城之中,也会成为笑柄。 一时间,进退两难。 “一万贯,此钟归阁下所有!” 王富贵也不废话,直接一锤落下,结束了竞拍。 梅川内库的出现,让所有人都是一愣。 除了王富贵、刘谨等少数几个人,几乎没有人记得这位曾经的倭国使团副使。 即便有人觉得有些熟悉,也不会多想。 有钱的人都是傻子。 目前,梅川内库给人的感觉就是如此。 那可是一万贯啊。 买个大钟? 这是把钱当成空气了吗? 王富贵站在高台上,没时间理会众人的反应,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拍卖。 不过,在梅川内库的帮助下,拍卖会进行得比王富贵想象中的还要顺利。 当然,一万贯一座的情况没有再发生。 然而,第二座钟依旧以五千贯的天价卖出,让所有人都为之侧目。 有了这两个标杆,最后拍卖出来的大钟,没有一个低于一千贯的。 虽然市面上已经出现了大量的金币和银币,但是这么大一笔钱,还是让珍宝阁的掌柜有些手忙脚乱。 这还是因为珍宝阁是燕王府的产业,若是一般的商人,恐怕连睡觉都不敢。 这么多钱,岂不是会被小偷盯上? “郎君,我查到了,那个倭国人叫梅川内库,昨天刚到。据说,这梅川内库,是倭国派来的第一批使节之一,应该对长安城有所了解。” “我听说燕王府在倭国很有势力,所以他才会花这么大的代价买下这口钟,以示对燕王府的支持。” 崔家家大业大,打探消息的速度还是很快的。 “哼,捕鱼队现在在倭国横行霸道,这些倭国人只会欺负弱者,越是被他们欺负,他们就越是不把人放在眼里。算了,这件事以后再说。” 面对这样的情况,崔庆也是束手无策。 …… “香儿,既然这钟这么受欢迎,不如我将这钟运到江南道去卖,岂不是两全其美?” 这样热闹的场合,顾芳芳当然不会错过。 虽然父亲几次催促她回扬州,可顾芳芳却是不为所动。 当然,这都半年过去了,她也不想再等下去了。 把这件事情跟父亲说,她就可以在长安城呆很长一段时间。 “芳芳,这个我没意见,珍宝阁目前只有杭州一家分店,其余地方尚未开张,委托你们代为售卖,倒也无妨。但这件事情,你应该去问王管事,也可以去问燕王。” 香儿当然知道顾芳芳和燕王府的关系。 而且,顾芳芳的这个提议,对她来说也是双赢的。 “好,我这就回去,将这件事情告诉燕王。我想,他应该是想要卖掉更多的钟。” 顾芳芳非常自信,她的判断是正确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对这钟很有信心。 越是富裕的家庭,越是讲究时间。 她估计,如果把这钟拿到江南去,单单扬州一地,就能卖出上百个来。 …… “梅川君,虽然此钟看起来很是不凡,但一万贯一座,未免也太贵了些吧?” 梅川内库旁边,一名看起来地位不低的男子说道。 “伊藤君,您还是第一次来到大唐,恐怕还不太了解这座珍宝阁的意义。此钟是否值万贯,无须赘述。其实,如果把它带到奈良去的话,至少能卖出一万贯,但这不是我想要的东西。” 梅川内库虽然是出使大唐的正使,但还是认真的向副使伊藤博武解释了一遍。 毕竟,伊藤家在倭国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家族,势力之大,丝毫不逊色于梅川家。 现在两家的关系还算不错,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 “哦?这珍宝阁难不成是哪个长安城的勋贵开的?” 伊藤博武看了一眼梅川内库,露出了好奇之色。 “东、西两市,但凡有点名气的店铺,背后都有权贵撑腰。伊藤君,你应该知道捕鱼队的能量有多大吧?珍宝阁跟捕鱼队,都是大唐燕王的产业。” “另外,我们从登州登岸之时,所见到的众多作坊,其中有一半,也是燕王殿下所开。据说定襄城内,燕王府也有不少的作坊。” “这么说来,这口大钟,应该是燕王的私人作坊出品,然后在珍宝阁中出售,梅川君花了这么大的代价,买下了这口大钟,是想给燕王府送礼?” 伊藤博武并非愚笨之人,很快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关联。 “是啊,就算我们给燕王一万贯,他也不会多看一眼。但如果用这一万贯来拍卖那座钟,那就不一样了。” 梅川内库不禁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赞赏。 虽然明日拜访之时,他还准备了一份厚礼,但这一万贯比什么礼物都管用。 “那岂不是说,就算有人出价两万贯,梅川君也会买下这座大钟?” “是啊,钱再多又有什么关系,只要能让燕王看到我们的诚意就行。” “听闻梅川君家的儿女都在大唐,不如我们去见一见?” 伊藤博武趁机向梅川内库说了一下出使长安的情况。 否则的话,他这个副使,还真就只能当个配角了。 “说起来,很久没听到惠子的消息了。明日去燕王府一趟,我会好好打听打听。不过,她是燕王身边的下人,你也别指望能帮上什么忙,很可能还会适得其反。” 梅川内库花了很大的代价才得到了捕鱼队的支持,他可不想利用这个关系来帮助倭国。 不管怎么说,他都想好了,如果梅川家在倭国没有立足之地了,那就去长安城投奔燕王府,这样也算是给自己的家人留了一条后路。 “今天有个消息,不知道是真是假。” 伊藤看着梅川内库,表情有些复杂:“最近长安城里出现了一位女神医,名叫梅川惠子,梅川君的女儿好像就叫梅川惠子?” 第1481章长孙家也要开格物学院 “神医?惠子以前是不会医术的。” 梅川内库也是一脸懵逼。 “她在大唐呆了这么多年,就算以前什么都不知道,现在也明白了。你说,如果惠子跟着我们回国的话,能不能让她教几个徒弟?” “这件事,以后再说吧。” 伊藤的心思,梅川自然是一清二楚。 这件事情对于倭国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于梅川家来说,却不见得。 先不说惠子愿不愿意跟他回去,就算愿意,能不能得到李想的同意都是两说。 以梅川对李想的了解,李想绝对不会让女儿离开大唐。 梅川内库自然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影响到他和燕王府之间的关系。 …… 珍宝阁拍卖会上发生的那一幕,以极快的速度,在长安城之中传开。 一次拍卖就拍出了二十多万贯,这在以前,谁也没有想到过。 “许参军,你的意思是,光是这一次的拍卖会,朗晴就能得到一万贯?” 刘涵咽了口唾沫,满是不敢相信。 这是一个非常夸张的数字。 “大抵如此,王爷千金买马骨,此次拍卖,珍宝阁并未收取一分一毫,全数归入了钟表作坊的利润之中。那朗晴在钟表作坊中也有股份,分到一万贯也是正常。” 许敬宗对金钱已经不是那么热衷了,所以对于朗晴一夜暴富他并不是很羡慕。 “燕王殿下真是好手段,一座普通的钟竟然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 身为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刘涵对钟表作坊还是有所了解的,知道这座钟的成本,绝对没有拍卖会上所说的那样离谱。 “正合王爷的心意。有了朗晴的前车之鉴,其他学员和作坊的工匠们,都会对自己的新产品充满热情。就算是那些毕业了,想要去官府部门或者是作坊工作的学生,也有可能留在观狮山书院,继续做自己的研究。” 在某种意义上,许敬宗自认为在这次拍卖会中,他也算得上是赢家。 书院能够留下更多优秀的学生,将来便会拥有更多的影响力,而他这个书院真正的负责人,也会变得更加重要。 “是啊,我想以后应该不会有人再嘲笑格物学院的学生穷酸了,钱多了,影响力就不一样了。” 刘涵叹了口气,而长孙冲则是一脸郁闷的跟长孙无忌聊着天。 “爹,你真的已经决定了在渭水书院建立格物学院?” “冲儿,凡事都要顺其自然。今天早上的拍卖会,你应该听说了吧,一口大钟,都被炒到了天价,长安城里,哪个王公贵族,一年赚的钱,能比得上他们一天的收入?” 就连长孙无忌,都有些羡慕李想的赚钱能力。 一天就能赚二十万贯,这在以前,谁也不敢想象。 而现在,事实就就发生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更重要的是,长安城里有很多达官贵人,都为这二十万贯做出了贡献。 “但这格物学院,却是专研工匠之事,推广这等奇淫之术,岂非对我院的风气造成不好影响?” “什么奇淫之术,不过是儒家为了抬高自己的地位而说的话而已,凡事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么说来,咱们的铁匠铺,也算奇淫之术了?” 长孙冲听了长孙无忌的话,顿时哑口无言。 长安城中,哪个世家大族不会使用这奇淫之术? “既然如此,那我格物学院肯定要向观狮山书院学习,否则要想完整的创造出许多理论来,实在是太难了,而且也不太现实。” “观狮山书院做的不错,我们也跟着学一学,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李想巴不得所有人帮助他提升格物学院的威望?他肯定不会阻止渭水书院这么做,说不定还会给一些帮助。” 长孙无忌与长孙冲的想法自然是不一样的。 他知道这个格物学院必须要尽快建立起来,这对所有的人都有好处。 …… “王爷,倭国的使节又到了,这次来的正使是梅川内库。” 刘谨从拍卖会场回来后,便向李想做了汇报。 “梅川内库?就是他拍下了第一个钟表?” “不错,今日唯一一座价值万贯的座钟,便是梅川内库从崔庆手中夺来的,怕是把清河崔氏都给得罪了。” 刘谨一边说着,一边看向李想身旁的段嫣然,却见段嫣然面无表情,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她身为段家之女,而且已经嫁人了,对于自己的位置,自然是一清二楚。 否则的话,李想与清河崔氏的争斗,也会让她焦头烂额。 “这小子,还真是会耍花招。既然如此,那就明天去见他一面,看看他这次到大唐来的目的。还有,把惠子叫过来,让她见一见她爹。” 李想并不喜欢倭国的使节团,说的好听点是来朝贡的。 说难听点,这些家伙就是来偷师的。 不过,这次出使大唐的使者是梅川内库,倒是可以去看看。 “梅川内库旁边还有一个倭国人,名叫伊藤博武,地位应该和他差不多。” 刘谨一五一十的说出了自己知道的一切。 “那就看他的了,聪明的话,就老老实实的,否则的话,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多了去了,多一个尸体也没什么。” 李想对梅川内库的随从是谁,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连天蝗都不放在眼里,更别说其他人了。 …… 当长安城里的人都沉浸在过年的气氛中的时候,定襄城却有些不一样。 胡人并没有过春节,但是在定襄城中,受到唐人的影响,还是有一些人想要过新年的。 不过,总的来说,定襄的新年气氛并不像长安那么浓郁。 “郎君有所不知,这北市虽然远不及长安城东西两市有名,但论起繁华程度,却也不输于它们。” 上官仪和家里的管家,在处理完定襄刺史的事情之后,便开始了他的微服私访。 上官仪因为曾经主持修建水泥路,又曾经担任过朝廷命官,所以在去年底的时候,李世民就让他担任了定襄刺史一职。 这个任命有些出人意料,但更多的却是期待。 然而,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人之外,谁也不会想到,这一次的任命,居然是大唐覆灭草原的前奏。 第1482章一个茶砖一头羊,一瓶酒一银币 “定襄是燕王殿下一手建立起来的,现在的定襄商会,就像一个庞然大物一样,给定襄带来了无限的生机。” “草原上的牛羊,牲畜,羊毛等等大量运到定襄,大唐的盐,茶,陶,锅,也从这里运到草原上,北市不繁荣,才是怪事。” 上官仪虽然是第一次来到定襄,但身为燕王府的重臣,他对定襄城的了解,远远超过了长安城中的那些王公贵族。 “我听说,如今定襄已经有五十多万人,其中有一半以上都是胡人,燕王向陛下举荐郎君到定襄任职,莫非是想要对胡人动手?” 跟在上官仪身边的管家,对很多事情都了如指掌,上官仪对他也没有隐瞒。 “定襄乃是王爷封地,此地又是北方要冲,王爷既然要对付薛延陀,自然要在定襄站稳脚跟。” “以前马长史在的时候,定襄的经济命脉就已经被燕王府控制住了,我这次来,就是想让我来当个恶人,好好训一下周围的胡人。大唐对不听话的人,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李想准备在今年的河东道,大力推广棉花种植,想要继续向北扩张,就必须先把薛延陀这个拦路虎给解决掉。 从朔州以北,到定襄以北,这一大片地域,都在薛延陀的掌控之中。 现在这么多的勋贵都去了朔州,自然要想方设法的打压薛延陀的人。 不过,定襄这边,却是要自己去争取一下了。 “郎君,要不定襄一带也种些棉花吧?如果解决了胡人,定襄来的人会越多,定襄的发展就越好。” “放心吧,燕王殿下深谋远虑,自有他的打算。现在的重点,是河东道的棉花种植。我们这次来定襄,就是想和马周商量一下情况,准备大军出征。” 穿过北市的繁华,上官仪能感觉到定襄的勃勃生机。 渐渐地,他不再理会自己的管家,而是将注意力放在了街道两侧的店铺上。 “最好的茶砖,一只羊一块。” 上官仪看到一家店铺,顿时来了兴致。 他从来没有见过用茶砖换羊的交易方式。 在西市,大家都是用金币和银币来交易的,很少有人会以物易物。 “先生,您要茶砖吗?” 虽然上官仪看起来并没有要买茶砖的意思,但是,店小二还是很热情的迎了上去。 在这里工作的人,大多都是胡人,如果不热情一些,恐怕很多人都会望而却步。 “那茶砖如何?是不是很畅销?” 上官仪从店里拿起了一块茶砖,放在鼻下嗅了嗅。 不像是用新鲜的茶叶炒的,就算是长安城里的普通人,也不一定会买。 不过,一只羊一块,那就是一百文钱。 这还是定襄,如果把茶砖卖到更深的地方,岂不是要几只羊才能换到? 看起来,这茶砖重量还不到一斤。 “郎君,茶砖卖得还可以。但是比起定襄商会来,却是差的太多了。定襄城中,不管是胡人还是唐人,都已经习惯了煮好的茶水,而我们这里的茶砖,大部分都是附近部落的人买的。” 看到上官仪气度不凡,店员也是难得的客气了几句。 “现在草原上的胡人,都喜欢喝这种东西了吗?” “是的,把这种茶砖掰成一小块,和着牛奶、马奶一起煮,这在定襄一带的牧民们,已经成了家常便饭。现在,茶砖已经成了草原上仅次于盐的东西。” “听你的口音,好像是江南人?” “小的来自杭州,大掌柜在长安城任职,种植了很多茶树,现在大部分都卖给了定襄的铺子。” “杨记茶楼?” 上官仪抬起头,看着牌匾,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道身影。 “杨本满是你们的东家?” “郎君,您知道我们东家是谁?” “见过几次,好好干吧。” 上官仪拍了拍伙计的肩膀,转身去找别的店铺去了。 太阳越升越高,北市的人也越来越多。 街道上到处都是贩卖马匹和牛羊的胡人,他们手里拿着铜钱,不断在街上叫卖。 各种各样的人都有,热闹非凡。 不时有士卒在街道上巡逻,北市虽然人多,但却井然有序。 “郎君,这里卖二锅头,莫非也是燕王的产业?” 走了一段路,一家明显比旁边一家更大的酒铺,出现在了上官仪的面前。 “进去瞧瞧!” 上官仪当然知道,燕王府旗下的酿酒作坊,在年前就推出了一种价格不算太贵的二锅头。 现在看到定襄有卖二锅头的铺子,自然是来了兴趣。 “先生,您是要批发酒,还是自己喝?” 掌柜的眼尖,一眼就看出了上官仪的气质跟一般的客人不一样。 作为位于北市的店铺,伙计们平日里接待的大多都是来自定襄的各部族牧民以及一些小店铺的掌柜。 二锅头想要在短时间内占领这片草原,自然不可能只靠自己的实力。 有些人,甚至比定襄商会更适合在草原上推销商品。 毕竟在草原上,部落众多,各有各的行事风格。 “批发又如何?自己喝又如何?” 上官仪饶有兴趣的看了那伙计一眼。 “如果是批发的话,我会让掌柜的和你商量一下打个折,如果你想要自己喝,我们会给你标准价格,绝对不会坑你。” 伙计指着店铺上的各种牌子,上面都有标价。 虽然周围的牧民都不识字,但这种明码标价的行为,还是让他们感到了一丝安心。 “一枚银币一瓶?” 上官仪接过一瓶二锅头,看了一眼。 “郎君,这种二锅头,放在长安城,一瓶也就一百文左右。” 管家低声对上官仪说道。 “郎君,长安城是长安城,定襄是定襄,如果你将二锅头运进草原深处,说不定能用这一壶酒换回一头牛。” 管家的声音虽然很小,但是却瞒不过店小二的耳朵。 当然,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店员们说话的方式也是经过特殊训练的。 二锅头很赚钱吗? 那是肯定的。 不过,对于胡人来说,哪一样不是暴利? 没有丰厚的利润,谁会跑到草原来做买卖? 比如盐,在长安城里,一斤盐最多就卖两文钱,但是在草原上,一斤盐就能买一头羊。 第1483章仆骨部的打算,卖掉牛羊给定襄商会卖酒 “价格越高越好。” 店员:??? 他还想要说什么,可是听到这句话,却是再也说不下去了。 难道今天遇到肥羊了? “那这酒,郎君要不要买?” 店员的脸上,带着一丝期待。 “不用,我就随便看看。” 店员:??? “行,那郎君想好了再告诉我。” 伙计说完,便去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郎君,二锅头是燕王特意要求的新品,我刚刚看过了,从咱们进门开始,就有不少胡人上门,看样子生意不错。” “二锅头虽然贵了些,不过品质却是上乘。这些胡人何曾尝过这样的美酒?或许,一个银币一瓶,对他们来说,已经是非常划算的价格了。” 上官仪这番话,说到了很多胡人的心坎上。 …… 一月,草地上仍是冰和雪。 科曼是去年阿卡萨的新部下。 身为仆骨人,投靠了薛延陀之后,科曼的生活并不好过。 尤其是最近两年,因为薛延陀的内乱,仆骨人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作为西北部族,仆骨人虽然驻扎在定襄六百多里外,却也知道了定襄的局势。 后来科曼带着仆骨族的一位首领柯巴鲁斯来到了定襄,成为了阿卡萨手下的一名掌柜。 当然,这掌柜能坐到什么位置,能坐多久,就看他的表现了。 科曼的第一份工作,便是将二锅头推广到大草原上。 当然,二锅头也不错。 当科曼喝下这杯酒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这世上会有这样的酒。 就连柯巴鲁斯这个部族的首领,都心悦诚服。 仆骨部在薛延陀内部的地位并不高。 在广袤的草原上,部落的地位不高,就代表着草原上没有肥沃的草场,没有足够的牛羊。 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日子不会好过。 穷则思变,科曼亲自说服了柯巴鲁斯,让他和唐人在定襄结盟。 “科曼,你带来的200瓶二锅头已经卖完了,我还以为所有的仆骨部都很穷,现在看来,我们才是真正的穷鬼。” 柯巴鲁斯看着面前的牛群和羊群,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是喜是悲。 两百瓶二锅头运到仆骨部的领地上,就换来了三十头牛,五百头羊。 只要运到定襄,送到定襄商会,立刻就能换回数百贯钱。 而柯巴鲁斯、科曼等人,则可以分到两成。 “族长,你对族人一向仁慈,每到灾荒的时候,你都会帮助那些穷困潦倒的牧民,不像其他部落的族长,就知道剥削。” 科曼的话让柯巴鲁斯心里好受了一些。 “唉,我也是爱莫能助。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找到了一个赚钱的方法。” “只要咱们帮着定襄商会把二锅头卖出去,今年最少也能赚个几千贯,这可是我们这几年所有的牲口加起来的收入。” 柯巴鲁斯觉得,去年他来定襄,绝对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 现在薛延陀人对于依附在自己身边的仆骨、回鹘和拔也古等部族的仇恨越来越深,已经有不少人开始动起其他的心思。 能够抢先一步抱住定襄这条大腿,实在是一件幸事。 仆骨族本来就不是什么大部族,不管是投靠东突厥,还是投靠薛延陀,又或者是投靠大唐,对他们来说都没有任何的区别。 跟着谁混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们就愿意跟着谁混。 什么忠心,都是浮云。 “对,族长,我觉得我们应该把部落里的牛羊全部卖掉,只留下一部分以防万一,然后召集族里的青壮年组成一支商队,去卖二锅头。” “这次我们运气不错,虽然只带了十来个人,但总算是把东西给安全卖掉了,要是下次再遇到什么马贼之类的,那就亏大了。” 科曼认为,只有完全依附于定襄,依附于定襄商会,才是部落的最佳出路。 “那就按你说的,把部落迁到定襄城外去,留下女人和孩子,青壮年组成商队去卖二锅头。” 柯巴鲁斯可不想回到过去那种苦逼的生活中去。 在定襄,阿卡萨带着他们体验了一把有钱人的生活。 德香楼的菜,光是想想就让人垂涎三尺。 那北市的繁华,让人流连忘返。 至于那传说中的青楼,那就更让人向往。 夷男这段时间过得并不轻松。 为了缓和部落内的矛盾,他发动了一场针对突厥的战争,出兵攻打突厥的老巢。 结果,刚尝到甜头,就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十万大军被秦安然、苏仿两人打得溃不成军,仓皇而逃。 虽然损失的人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却已经大大的打击了夷男的威信。 在草原上,强者为尊。 那些蠢蠢欲动的回鹘、拔也古、阿列、同罗、仆骨等部族,更是让夷人头疼不已。 而最令他郁闷的是,就在去年,庶长子曳莽率领一批精锐前往长安城寻仇,却被杀得干干净净。 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解决了他汗位继承的问题,但是对于薛延陀的士气,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父亲,自从去年冬天开始,朔州周围就出现了大量的唐人,其中一些人已经抵达了云中都督府,我听说朔州又多了一万多的守军。看来,大唐是真的要动手了。” 拔灼皱了皱眉,站在夷男面前,商议着开春之后,薛延陀的大计。 薛延陀虽然在北方草原上拥有庞大的势力,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行政体系。 与草原汗国相比,它更像是一个部族的联盟。 只有收税的时候,才能证明夷男在各部落中的统治地位。 “定襄在西,朔州在东。之前大唐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定襄,定襄附近有西突厥、吐谷浑、我们三个,就算吐谷浑覆灭,西突厥也会替我们分担压力。但是现在大唐在朔州扩张势力,我们腹背受敌,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夷男能够成为薛延陀的可汗,实力自然不会差。 他知道薛延陀现在的处境。 但是一年前,薛延陀派往长安的使者无功而返,让他知道,大唐和薛延陀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团结一致,共同对抗西突厥了。 第1484章捕鱼队就是倭国的土皇帝 “我听说,唐人正在修建朔州、定襄两个地方的水泥路,打算把这两个地方连在一起。” “一旦水泥路修好,黄河以南就真的成了大唐的腹地,有了水泥路,唐军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发,而为了缓解大唐的压力,我们至少要向北撤退五百里。” 拔灼对大唐这种动辄修水泥路的行为是深恶痛绝的。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很高兴,觉得大唐这么做,简直就是要亡国的节奏。 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大唐虽然修建了更多的水泥路,但是大唐的实力却没有丝毫的下降,反而越来越强。 相反,这些年来,薛延陀和大唐的差距越来越大。 现在,夷男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战的话,他不是大唐的对手。 不战的话,以后就更不可能打得过了。 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 难不成还能继续往北方跑? 如果是这样的话,分分钟就能让其他部落倒戈。 “之前有人曾经提议,派一位使节前往高句丽,考虑和高句丽结盟,本来我还以为这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但是现在看来,此事却是要好好考虑了。” 夷男想了想,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虽然以前他并不看好高句丽,认为他们的实力还不如薛延陀,但是现在看来,这并不算什么事。 形势所迫,他不得不考虑联合的可能性。 总比一个人面对唐军要好得多。 “我记得这件事情是王文安提议的,为什么不把他派到高句丽去,让他出使高句丽?成则父汗重用,败则无伤大雅。” 拔灼思索片刻,提议道。 “好,那就这么办。” …… 燕王府内,梅川内库刚和李想见过面,就被请到了梅川惠子前。 这么多年过去了,父女重逢,气氛倒是有些不同。 虽然在倭国,女人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一家人,梅川内库和燕王府之间,也是有联系的。 所以这次梅川内库难得的和梅川惠子聊了起来。 顺便,他也想知道,梅川惠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爹,现在你有什么打算?” 梅川惠子对倭国的感情并不是很深。 尤其是和李想一起来长安后,梅川惠子更是感觉到了人生的巨大落差。 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有了做人的感觉。 所以当她得知爹被任命为遣唐使正使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喜悦。 李想对倭国、吐蕃国、北胡三国的态度如何? 特别是进入观狮山书院学医后,她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有时候,她甚至想过要不要改名叫李惠子,和自己的过去一刀两断。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梅川惠子就像是八十年代去了美国,想要和自己的过去彻底断绝关系的华夏女人。 “惠子,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燕王若肯让我们学,我便派人去学;如果不想让我们知道,那么,我是绝对不会允许任何人去触碰的。我们梅川家已经上了燕王府的船,孰轻孰重,我心里很清楚。” 梅川内库刚刚已经向李想表达过自己的立场,此刻见女儿面露担忧之色,又解释了一遍。 随着捕鱼队在难波津的驻地越来越大,相当于已经在倭国的中心地带建起了一座城市。 前些日子,又有倭国人想要重建造船作坊,结果刚建好没多久,就被“海盗”给打了个稀巴烂,一个工匠都没能幸免。 整个倭国的海岸线上,根本就没有一个像样的造船作坊。 以前的小渔船都可以自己造,但现在,“海盗”连打鱼用的船都不允许造。 奈良的贵族们,难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吗? 不过,就算知道又有什么用呢? 倭国本来就是个岛国,现在海上运输基本都被捕鱼队控制着,就连岛与岛之间的联系,也主要靠捕鱼队建立的运输船队。 说句不好听的,这捕渔队简直就是小鬼子的皇帝。 梅川内库之所以能在倭国立足,完全是靠着捕鱼队的力量,他可不想把自己的基本盘给毁了。 “爹,我劝你还是先到大唐去走走,看看大唐的繁华,看看天朝上国的强盛,不要自误。” 梅川内库虽然听着梅川惠子的话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但一想到自己从奈良到长安的路上所看到的一切,梅川内库就忍不住叹息了一声。 以前他还想要左右逢源,但是现在看来,这根本就不现实。 还不如全心全意的为大唐效力。 “爹,我说的是真的。当年我来到大唐之时,长安城便已经是一片繁华。这些年来,大唐的实力远超倭国,曾经强盛一时的吐谷浑,也因大唐覆灭,不可一世的吐蕃也屈服了。” “去年自以为抱住西突厥人大腿,远在七八千里外的高昌国,如今也已是亡国灭种。就算是薛延陀,在我看来,他的好日子也不多了。” “燕王对倭国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否则奈良城的贵族们,又怎么会过得那么舒服?” 梅川惠子毫不客气的吹捧着大唐的所作所为。 她对自己的父亲并没有太深的感情,而且自己还是被父亲当礼物一样的送走了。 现在的她,已经彻底的把自己当成了唐人。 “爹知道,但派来的使者中也有伊藤家的人,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认清形势。” “哼,看不清形势,那就让他们永远呆在大唐好了,生老病死本就是人之常情,伊藤家有人得了什么病,死了也是正常的。” 梅川内库:“……” “我平时不是在观狮山书院,就是在益禾堂里。不过你最好不要把不靠谱的人带进去,观狮山书院在唐人眼里并不是什么秘密,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不过,对于来历不明的胡人,他们并不是很欢迎。”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她的爹,所以梅川惠子并没有彻底抛弃他。 “惠子,我听说你已经成了大唐有名的神医了。” 梅川内库见梅川惠子似乎想要下逐客令,连忙问道。 “我现在在观狮山学院的医学院读书,不过还远远达不到神医的程度。到现在为止,也只是做了几台剖腹产而已。那些传言,都是假的。” 第1485章总算知道为什么不送钟了 “剖腹产?” 梅川内库看着女儿的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手术,但是从名字上也能猜出个大概来。 这到底是不是他的女儿啊? 她以前就连杀鸡都不敢啊。 “是啊,大唐也好,倭国也罢,每一年死于难产的孕妇太多了,当年我阿娘不就是在生我的时候难产而死的吗?我现在在医学院里学的就是怎么照顾这些难产的孕妇,保证她们母子平安。” “你说的解决办法,就是开膛破肚,把孩子生下来?” 梅川信有些不敢相信,再次确认道。 “是啊,所以才叫剖腹产。” 梅川内库:“……” “现在医馆里只有我和契苾何芳会剖腹产,不知道今天有没有难产的病人,我在这里耽搁了很久,就先回去了。” 说完这句话,梅川惠子和爹打了声招呼,便上了燕王府的马车,前往益禾堂。 客厅里只剩下懵逼的梅川内库。 …… 吏部侍郎韦芒,在长安城里的地位并不高,但却是举足轻重的人物。 只要是来长安城办事的人,都和他打过交道。 往年长安城里出了什么新东西,过几天就会有人送来。 对此,韦芒早已习以为常。 现在的他,吃的穿的,都是别人给的。 不过,这几天来,他对送礼物的人却是有些不满。 这帮家伙,还真是不知好歹。 这长安城的大钟,已经在珍宝阁里卖了好几天,也没有人送来。 这是不想要升官吗? “老爷,《长安晚报》出了新一期,刚才有个报童在门口送来了。” 一名仆从递上一份最新的报纸,递给了魏挺。 对于长安城里的那些勋贵们而言,长安城里的三大报纸,《大唐日报》,《长安晚报》,《曲江日报》,基本都是必看的。 这些报纸的后台,都不是省油的灯,总能打听到一些普通人不知道的消息。 所以看了这些报纸,就能知道朝廷的动向。 “送钟就是送终,所以可不能用钟来送礼!” 韦芒刚刚翻开《长安日报》,一条醒目的头条就吸引了他的眼球。 平日里,他都会先看一眼朝政的消息,但今天,他却被这条新闻给吸引住了。 “长安城里多了一件很贵的东西,叫钟,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多了一种礼物。今天我要提醒大家一句,万一触犯了这个禁忌,那可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韦芒一目十行的看完了这篇报道。 这样的文章,摆明了就是给燕王府添堵啊,估计也只有《长安日报》有这个胆子了。 “我现在身体很好,和两个女人上床都没问题,还怕什么送钟?” 韦芒看完之后,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没人送自己钟。 看来是有人怕触碰到了他的禁忌。 可他又不是怕这个。 “唉,看来我只能自己买个钟了。” 韦芒又是一声叹息,感觉自己又要大出血了。 这就有些麻烦了。 有压力才有动力。 这一个月来,朗晴几乎是没日没夜的工作,李想怕他突然猝死,强行让他休息了三天。 欲速则不达。 无奈之下,李想只能下令让朗晴休息。 趁着这段时间,他便直接回了永和坊的家。 朗晴是李想树立的榜样,许敬宗特意安排了一辆马车,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足够郎家过上一个丰盛的元宵节。 “朗阴,听说明德门的那口大钟,就是那个叫朗晴的家伙发明的。” “难道是同名同姓?那朗晴据说赏赐万贯,如今在观狮山书院也是颇有名气。” “是啊,如果我有一万贯,不,就算是一千贯,我也不会再住在永和坊了。” “我听说,他家朗晴,自从被送到观狮山书院读书后,便很少回家,现在更是一年都没回来过,难不成,他是被人包养了?” “朗阴,我听街边卖肉的说,他家里除了年前买了半斤瘦肉,就没再去买过肉,可真够节俭的。” 元宵节的时候,所有的作坊都关门了。 虽然现在才十点多钟,但是永和坊里的街坊邻居们,却都在闲聊着。 朗阴本来就是个不起眼的人,所以也没人会拿他当话题。 但是前些日子,不知从什么地方传出消息,说明德门的那个大笨钟,竟然是朗晴发明的,这下子,街坊们对朗阴更感兴趣了。 “朗”这个姓氏并不算太大。 应该没有几个同名同姓的。 而且,朗阴之子就读于观狮山书院,这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诸位,别开玩笑了,说不定,这朗晴,只是跟我儿同名同姓而已。” 憨厚老实的朗阴坐在人群中,有些不敢相信这朗晴就是他们家的朗晴。 一开始,他还以为朗晴是他的儿子。 可是,连过年也不回家,朗阴心里也开始没底了。 以前朗晴是不喜欢过年的,因为过年的时候,别的孩子都有好吃的,穿漂亮的衣服,而他却没有。 如今赏赐了一万贯,应该是衣食无忧了。 “应该是同名同姓吧,不然怎么可能过年不回家?” “呵呵,你是不是怕我们借钱?” “这倒也不是没有可能,也许他们已经在长兴坊的大户人家买下了宅子,准备搬家了。” 听到朗阴的话,周围的邻居们纷纷打趣道。 其实,他们倒不是心怀不轨,只是有些嫉妒和羡慕罢了。 但是,老实人也是有脾气的。 原本因为朗晴不在家,心情还算不错的朗阴,一听这话,顿时提高了音量,“你这人怎么这么八卦呢?” 朗阴说出这番话后,心中的怒火顿时消散了。 他是个老实人,从来不跟人脸红,更别说骂人了。 “哟,有个好儿子,郎大师也变了啊,都会对我们大呼小叫了。” “朗阴,别告诉我,你走在大街上,会装作不认识我们。” “不过是同名同姓而已,有什么好得意的?” 很多人这辈子都没被朗阴这么吼过,突然被这么一吼,心里都不是滋味。 朗阴被几个邻居说的面红耳赤,尴尬的站在那里。 第1486章衣锦还乡,热闹的郎家 “咦,这么豪华的马车,为啥进了咱们这个小胡同了?” 很快的,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转移了。 因为,就在这个时候,一辆四轮马车从巷子的出口驶了进来。 四轮马车在长安城里并不少见,到处都是。 但是在永和坊的小巷子里,却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豪华的马车。 这些人虽然都是长安城中的住户,但能买得起马车,哪怕是最便宜的两轮马车的人,都是寥寥无几。 更别说是这种价值数百贯的豪华马车了。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辆劳斯莱斯出现在贫民窟一样,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被吸引过去。 “奇怪,难道是迷路了?为什么还要往里走?” “看那马车,上面印着观狮山书院,好像是观狮山书院的。” 虽然这些街坊邻居没有一个人能买得起这么奢华的马车,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对这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 这就跟后世的人,一谈起豪车,就像是自己家里有好几辆法拉利一样,说的头头是道。 这是人之常情。 “咦,那辆马车没有走,而是朝我们这边过来了。” “它的速度变慢了,难道……难道是为了朗阴而来的?” 这条巷子里,能跟观狮山书院扯上关系的,也就朗阴一家了。 “爹!” 随着一声马嘶,朗晴掀开车帘,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父亲。 “大郎,你……你回来了?” 朗阴看着许久未见的儿子,竟然以这种方式出现,一时间还真有些不适应。 “今日元宵,燕王不想让孩儿再去作坊做工,便让许参军给孩儿准备了一辆马车,把孩儿送回来。车上的东西可不少。” 朗晴从马车上一跃而下,看着周围熟悉的邻居们,开口打招呼道。 “朗晴出息了啊!” “都见到燕王殿下了啊?” “我听说,你就是明德门那口大钟的发明者?” “《大唐日报》不是说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发明了大钟,获赠万贯?是不是就是你啊!” 朗晴刚从马车上下来,街坊邻居们,就纷纷开口询问。 “几位叔叔见笑了,那口钟,是我带着一众弟子与工匠们,由燕王亲自指点,亲手打造而成,并非我一人之功。至于奖励,其实也不太准确,只是燕王让人提前发下的一笔奖金。” 周围的邻居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有一个是坏人。 朗晴从小就生活在这里,对这些人的性格,自然是一清二楚。 今天因为做饭的烟火吵了一架,第二天两家又要为墙多进一尺的事吵一架。 但如果谁家有困难,他们也会出钱出力。 “那你还真是家财万贯了啊。” 朗晴闻言,没有说话,只是微微一笑,算是默认了。 然而,这却使朗阴大吃一惊。 一万贯。 这……这钱咋有种馅饼从天而降的感觉? 寻常人家,一下子多了几十贯,几百贯,那是高兴坏了。 但若是突然多出一万贯钱,他反而会担心。 并没有太多的喜悦。 就算是在未来,也是如此。 如果中了五百万,恐怕都要笑醒了。 但如果你中了五个亿,那你晚上就会寝食难安。 “这辆马车里有一只宰了的羊,还有一头猪,爹,你去叫大家一起吃。” 朗晴的话,也是将朗阴拉回了神来。 车夫应该是得到了许敬宗的命令,开始帮着把东西从马车里搬出来。 羊肉和猪肉有几百斤。 还有几袋米,几袋面粉,青菜萝卜,几坛二锅头,更不要说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了。 “哎呀,看来这家伙真是赚大发了。” “真是个好孩子,我们家有一把新的菜刀,可以用来切肉。” “我把家里那扇门板搬过来装肉。” “我去打点水来洗一下。” 看着面前的一头羊,还有半头猪,街坊们顿时忙活了起来。 虽然刚过了年,每个人的肚子都不缺油,可是现在的百姓,谁会嫌肉多? 更何况,这还是免费的。 “来,大郎。” 相较于邻居们的雀跃,朗阴则是有些担心的将朗晴拉到一旁。 “什么事,爹?” “传闻是真是假?” “这是怎么回事?” “爹,我说的都是真的,不是谣传。我现在是观狮山书院钟表研究所的所长,手下有十几个工人,在书院里也有自己的住处。爹,从现在开始,你就不需要这么辛苦了。” 朗晴看着自己的父亲,有些感慨。 因为阿娘病死得早,爹那一个人带着两个弟弟妹妹,吃了不少苦。 就连他自己,也是一直一个人。 虽然他现在还不到四十岁,可他的脸上却是布满了皱纹,看着就让人心疼。 “怎么会这样?” 听到朗晴的话,朗阴反也是有些不知所措。 虽然他一直都在期待着有一天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但这美好的生活,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老二跟老三怎么样了?” 朗晴四处看了一眼,没看到自己的两个弟弟妹妹,不由问道。 “今天是庙会,他们早早的出门了。” …… 众人拾柴火焰高,这话一点都不假。 朗阴跟朗晴,一边说着话,一边将所有的东西,都搬到了朗家的院子里。 原本就不大的院子,一下子挤进去十几口人,再加上一堆杂物,一下子就显得有些拥挤。 “这肉怎么切,您尽管开口,我保证给您安排妥当。” 一名年轻时跟屠夫学过肉的邻居,拿着一把刀,努力的挤出笑容。 “爹,不如这样,我们把这只羊留下一条腿,留下几条猪骨,几条瘦肉和猪油,其余的分给左邻右舍。” 朗晴见爹盯着他,顿时心中一动。 原本家里的一切,都是爹一个人说了算。 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现在天气冷,这些肉三五天都不会变质。 但朗晴毕竟家财万贯,这点牛羊肉他还真看不上。 “都分了?” 朗阴有些纠结,但很快,他就释然了。 自己的儿子,终于有出息了。 再也不需要为几斤肉发愁了。 他可不想这么快就搬走,如果不给街坊邻居一点好处,指不定会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 第1487章介绍金寡妇,变坏的鸡蛋 “好,就依你。” 朗阴说完这句话,忽然感觉到自己的气质完全不同了。 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唯唯诺诺,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 朗家,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要不,趁着元宵节,咱们拾掇拾掇一下,摆几桌酒席,请街坊邻居们吃个饭?” 朗晴也想让爹过的更好,所以才会给这些邻居一些小恩小惠。 至于去别的地方买房,暂时还不是他考虑的范围。 现在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制造出更小更精确更高产的钟表来。 “哟,还挺热闹的嘛。” 很快,媒婆就得到了消息,找上门来。 以前,朗阴不是没想过再娶一个女人,但是都没有人愿意嫁给他,所以他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今天在自家门口见到了永和坊最出名的王婆,着实让人有些意外。 “你怎么来了,王婆?走,我们进去聊聊。” 很快的,邻居们就过来帮忙了。 朗家现在可是发达了。 这一点,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在邻居们看来,朗阴在有了钱之后,就不能再一个人生活了。 “朗阴,我告诉你,你应该听说过金寡妇吧?论身材,论容貌,在永和坊都是一等一的,你看如何?” 王婆觉得这个时候还是要趁热打铁的,不然被别人抢了先,那自己可就亏大了。 永和坊里的每一户人家的情况,每一处的变化,她们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当初,大家都听说了朗晴的事情,她也去了朗阴的家里。 但是,这件事从来没有被证实过,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信了。 今天突然听到朗晴回来的消息,王婆第一时间就来了。 以她的眼力,一眼就看出朗家这次发达了。 “这个……这个,我们稍后再谈。” 朗阴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的偷看自己儿子一眼。 他当然喜欢那金寡妇。 但是,他却不得不为儿子考虑。 “爹,你辛苦了这么久,是时候找个人陪陪你了。你要是觉得合适的话,可以跟王婆多聊聊,别管我们做子女的怎么想。” 朗晴微微一笑,将心中所想说出来。 …… 燕王府这几年,在家禽养殖业上,可谓是风生水起。 虽然李想并没有大肆扩张,但长安城里最大的家禽养殖场,也是燕王府的产业。 虽然林升现在已经不需要他亲自动手,但他每天都很忙碌。 他要检查一下手下的太监和宫女们,是不是真的按照他的吩咐去做了。 “爹,我给你换了个新的煤藕炉,晚上睡觉的时候记得把窗户开大点,别关紧了。” 林升绕着养殖区走了一圈,这才回到了自己的小院里。 这个小院一共有四间屋子,林升与李连就住在这里。 当然,开口之人,并非林升的亲生儿子。 他以前是个太监,怎么可能有儿子? 不过,就像是太极宫中,地位高的太监会收几个干儿子。 当然,他也承认了林升是他的儿子。 反正他们两个都是孤家寡人,凑在一起,就有了更多的希望。 “好的,你先回去吧。” 林升摆了摆手,让林天先走。 “爹,我看那只老母鸡的鸡冠,前段时间还是红色的,现在却有些发白了,按理说,它应该已经下蛋了,但是,却连个蛋都没有,要不要我再帮你找找?” 林天太了解林升了。 他知道,这是他惯来的节俭。 虽说燕王府并不缺鸡蛋,但是鸡蛋却是不翼而飞,这肯定让他的心里有些不舒服。 “我当然知道,可是我已经把整个院子都翻了一遍,连一只鸡蛋也没看见。这些母鸡,平时都不会出现在院子里的。” 林升看着屋檐下那几只围在煤炉旁取暖的母鸡,心情有些低落。 身为下人,林升所住的小院,其实是有厨房的,如果他要做饭的话,可以自己做。 而在院落的最边上,则是临时的厨房。 “也没听说有什么黄鼠狼什么的,不可能说没就没。爹,我再看看,一定能找到的。” “不用了,都找了几次,你要是有空的话,帮我把厨房里的煤灰给清理干净,旁边都堆着一大堆煤灰呢。” 林升倒不是很在意这些蛋,他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 院子里的人并不多,彼此之间都很熟悉,应该不会有人偷鸡蛋。 “好的,您等等,我去把这些煤灰都搬到百草园里去,顺便给几棵树做肥料。” 林天一边说着,一边挽起袖子。 现在已经是一月底,虽然已经停了雪,但温度依旧很低。 然而,林天只是铲了两把灰,额头上就冒出了冷汗。 “爹,这些煤灰,以后我会定时给你打扫一遍,这样就不会堆积那么多了。” 林天将煤灰装进篮子里,和林升聊了起来。 “等一下!” 林升眼尖,在灰烬中看到了一颗鸡蛋。 “咦?” 林天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这颗蛋,他放下铲子,用手在灰上翻了翻。 随着他的动作,又是几个鸡蛋。 “爹,这里怎么有鸡蛋?” “我就说那只老母鸡怎么也下不了蛋,前几天它总喜欢去厨房,原来是在这里下蛋。我猜,它应该是把鸡蛋下在了灶台上,鸡蛋掉下来之后,上面沾满了煤灰,如果不挖开,根本就发现不了。” 看着面前的鸡蛋,林升终于放下心来。 困扰了他一个多月的问题,终于解开了。 “爹,刚才有个蛋被我的铲子砸破了,我待会儿就蒸个蛋。” 说着,林天拿起一颗蛋壳碎裂的蛋,挑了出来。 “我怎么闻到了一股怪味?” 林升的鼻子很灵,一眼就看出了这颗蛋有问题。 “我看看。” 林天边说边从碗中拿起一个鸡蛋,然后用手指轻轻将蛋壳剥开。 “怎么会这样?” 呈现在林天与林升眼前的,并不只是蛋黄与蛋清,而是一整块的蛋黄。 但又不像是臭鸡蛋。 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东西。 “师父,这蛋有古怪,上个月刚生下的蛋,不可能这么快就坏掉。” 林天疑惑的看着面前的蛋,怎么也想不明白。 﨔 第1488章燕王府的松花蛋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蛋。不过看起来很特别,蛋白都是褐色的,上面有一层特殊的纹路。” 林升拿起这枚刚刚剥去壳的特制鸡蛋,情不自禁地掰下一片,就要往嘴里送去。 “爹你等等,让我试试。” 林天虽然看着面前的鸡蛋有些恶心,但既然干爹都想尝一尝了,他也只能站出来了。 毕竟,这个奇怪的蛋,一看就不一般,谁知道吃下去,会不会中毒? “不用了,这蛋虽然有些古怪,但那褐色的蛋清,却像是琥珀一般晶莹剔透,上面的银色纹路就像是出自能工巧匠之手一般。这么神奇的蛋,怎么可能有毒?” 林升想着,这鸡蛋放在煤灰里已经一个多月了,虽然偶尔也会往里面倒一些茶水,但是也不可能坏掉啊。 就算坏了,也不会要了他的命。 所以非要尝一尝不可。 林天熬不过他,索性也夹起一块,闭气送进嘴里。 一开始,林天还以为自己会很难受。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当这颗“坏鸡蛋”入口的时候,一股清凉的感觉却是从他的口中传来。 他情不自禁地咬了一口,尝到了“变质的蛋白”。 没有臭味,没有异味。 林天的双眼不由自主的睁大了。 那味道,让他至今难忘。 他身为燕王府的家丁,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嘴上自然也是养刁了。 然而,这个“坏鸡蛋”,跟他之前吃过的任何一种食物,都是不同的。 很快的,林天的脑子里就开始给嘴巴下指令,命令它把嘴里所有的“坏鸡蛋”都吃掉。 同一时间,林升也是和林天一样的表情。 两人互相看了看,然后不约而同的把手伸向碗里的坏鸡蛋,一口吞了下去。 “啪叽!” 林天舔了舔嘴唇,有些后悔自己吃的太快了。 “爹,要不要看看这几个蛋是不是都这样?” “好,那我们再来一颗试试,如果都一样,那剩下的一颗,再送到燕王的面前,看看王爷有没有尝过这颗古怪的蛋。” 林升有些想不通,这鸡蛋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吃起来这么好吃? 然而,这时候林天已经动作麻利的将另一只鸡蛋剥开,递到了林升的面前。 该有的礼貌还是要的。 林天将“坏鸡蛋”取了一半,掰下一片,小心的送入口中。 这一次,他并没有一口吞下,而是细细品味起来。 那味道,让他永生难忘。 以前在太极宫中,吃个水煮蛋都是一种享受。 不过到了燕王府后,鸡蛋已经不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水煮蛋虽然依旧是林升最喜欢的食物,但那只是一种怀念而已。 可现在,林升又吃了一次“坏鸡蛋”,不,应该说是腌鸡蛋。 这腌蛋的味道,简直颠覆了他对鸡蛋的认知。 这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啊。 “林天,这蛋放进煤灰里,怎么就成这样了?” 这一刻,林升开始思考,以后该怎么做这个腌蛋。 很显然,鸡蛋放在其他地方,就会变质,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 但是放进了煤灰里,就变成了这样。 “师父,我看这里好像还残留着一些茶渣什么的,是不是里面有茶叶渣,还有煤灰什么的?” 林天不知道腌鸡蛋是怎么弄出来的,他蹲在地上,仔细的打量着四周。 “管他呢,回头我试试看。往煤灰里扔几个鸡蛋,往煤灰和茶叶里打几个鸡蛋,再往盐里加几个鸡蛋,总会有办法的。” 林升略一思索,便有了主意。 据他所知,燕王府的鸡蛋产量越来越大,而西市的鸡蛋价格却在不断地下跌。 如果能把鸡蛋腌制好卖出去,那价格就不一样了。 “要不,我们把剩下的给燕王殿下尝尝,他对吃食很有研究,说不定能给我一些建议。” 林天沉吟了一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嗯,说的也是,走,我们快过去,还能赶得上吃午饭的时候,把腌鸡蛋端上来。” …… “你从哪里弄来的松花蛋?” 中午的时候,李想和小玉米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来到食堂吃饭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盘子里放着五六个松花蛋。 上一次吃这种东西,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以前他每个星期都会吃一次松花蛋瘦肉粥。 看着松花蛋,他还挺怀念的。 “松花蛋?王爷,你是说这腌蛋吧?这是负责温室的林升送来的,说很好吃。我和盼盼小姐尝了尝,味道不错,就剥了几个给大家吃。” 雪晴一边说着,一边回味着刚才的味道。 “松花蛋?上面确实有一些类似于松花的纹路。不过,我好像没吃过松花蛋。” 武媚娘看了一眼晶莹剔透的松花蛋,又拿起了一块。 “媚娘,这松花蛋不适合怀孕的女人吃。 武媚娘被李想这么一说,脸上顿时露出失望之色。 不过,一颗蛋而已,她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 “嗯,这松花蛋的味道还不错,但还差了一些火候。” 李想刚说完武媚娘不能吃,自己也拿起了一块,一口咬了下去。 虽然对于林升等人来说,松花蛋已经很好吃了,但李想还是觉得有些不一样。 “那林升为什么要做这腌蛋?这个蛋看起来怪怪的,没想到还可以用来腌制。” 段嫣然见李想也尝了一口,也拿起一块放入自己的碗里。 “我也不知道,等会你把林升叫来,我倒要看看他是怎么做的。” 既然林升送来了松花蛋,李想也就顺水推舟了。 这松花蛋最好的做法就是用鸭蛋,现在这几个明显都是鸡蛋,味道就没那么好了。 要是能推广开来,即便是普通百姓,就不用担心自家的鸭蛋会变质了。 “是啊,王爷,这松花蛋好奇怪,明明只是一个普通的鸡蛋,可味道却这么好,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蛋。” 段嫣然一开始并不在意,尤其是李想说还差了点火候。 可是当她咬下一口松花蛋的时候,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这是一种全新的美食。 什么叫火候不够? 难怪所有人都说,王爷是个挑剔的人。 﨔 第1489章现在才知道燕王说的流水线好处 作坊城已经建了很多年。 陆陆续续的,工厂越来越多,但是周围还是有一大片的荒地。 虽然一些地方已经提前铺上了水泥路面,但依然给人一种荒凉之感。 长孙家也跟着凑热闹,买下了这三万亩地,现在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已打算出售所有的土地。 “郎君,这次燕王让我等前来,恐怕不仅仅是游山玩水这么简单。” 朗晴带着几个钟表研究所的学生,在作坊内闲逛着。 做为大唐最大的四轮马车生产作坊,一天至少有两三百辆马车从这里下线。 这些马车,有的被卖给长安城,有的被其它商人转卖到关中各地,还有洛阳。 反正长江以北,马车有一大半都是出自燕王府。 “这段时间以来,钟表作坊的产量一直都在缓慢的增长着,可是距离燕王殿下的要求,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要知道,一辆四轮马车,所需要的零件并不比我们的钟少,但是,一天最少也能达到两三百辆的产量,所以,燕王才会让我们来这里学习。” 朗晴的悟性很高,李想虽然没说什么,但也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座钟的需求量很大,虽然不能像拍卖会上那样卖出天价,但也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李想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这就给钟表作坊定下了KPI了。 更小,更准,生产速度更快! 前两件事急不得,但再快一点,却是完全有可能的。 当然,李想也可以自己设计一条生产线,专门生产钟表,但他不想那么累,而且,他想培养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师。 所以,他决定让朗晴带着一群人去看看。 “刘笮,能不能跟我们说说,这四轮马车作坊是怎么建造的?你们的产量还能扩大吗?” 朗晴一脸谦虚的看着刘笮。 刘笮是四轮马车作坊新出来的四级工匠,专门负责这条生产线的设计,这次马车作坊的掌柜特意派他去迎接朗晴他们。 “没问题,朗所长。我已经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了一下,长安城里的马车生意,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那我现在就给你们讲一下,这几年来马车的产量有了什么变化。” 朗晴的大名,刘笮早有耳闻。 事实上,燕王府旗下各大作坊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刘笮甚至还拜读过朗晴的论文。 当然,刘笮之所以会看这篇文章,完全是因为匠师等级考核,需要在《科学》上发表过一篇文章。 但是,这一次不同了。 每个有志于艺术的人,都会认真地阅读《科学》上的每一篇论文,即便是完全看不懂的部分,他也会去看看。 谁不想成为第二个朗晴? 小小年纪,就已经功成名就,家财万贯,这是何等的人生赢家啊。 “这家马车作坊一开始建造的时候,一天只能生产二三十辆。而且,因为每个工匠的手艺都不一样,所以每一辆马车上的部件,都是不能互换的。” “燕王殿下看过之后,很是不满,特意把作坊里的掌柜和主要工匠都叫来,想出了一条流水线的制作方法。” 刘笮是最早进入作坊的工匠之一。 从一个学徒,升到了四级工匠,这也是四轮马车作坊发展的一个缩影。 “流水线?此话怎讲?” 朗晴一下子就抓到了关键。 “简单来说,就是把制造一辆马车所需要的所有零件都分解开来,每个人只负责其中一种工序,当你完成了这一道工序之后,再交给下一道工序。” “就拿马车来说,以前都是由一名或数名工匠负责,而现在,我们这里已经有了专门的马车生产流水线,上百名工匠,每一名工匠只负责一小部分的工作。比如钻孔的人只负责钻孔,负责切割的人只负责切割。” “为什么要这样划分?” 虽然,朗晴也知道自己问出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但他还是忍不住问道。 “朗所长,这可是大事啊!其实一开始,包括我在内,那些马车作坊里的工匠们,都是和你一样的想法,认为这种所谓的流水线生产方式,根本就是鸡肋,但一试之下,却是截然不同,简直可以说是翻天覆地。” “真的假的?” 朗晴觉得这刘笮也不太靠谱,明明只是个工匠,说起话来却是如此的浮夸。 “那是自然。你知不知道经过几次改进,我们一天可以制造八十辆马车,而不是三十辆马车,然后又经过几次改进,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朗晴看向他的目光,刘笮自然也察觉到了。 不过,这倒是个不错的机会。 如果是别的作坊的伙计过来,刘笮未必会告诉别人。 除了燕王府,他不想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别人。 可是在朗晴等人来之前,他就被叮嘱过,一定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实力。 “光是这条所谓的生产线改造,就能增加这么多的产量?” 朗晴看向刘笮,有些不解。 他还有些不敢相信。 如果刘笮告诉他,产量增加了一倍,他还会相信。 但是现在,却是翻了几倍,甚至是几十倍,这实在是太恐怖了。 “是啊。在流水线上,每一个匠人只需要专注于一道工序或者几道工序就可以了,所以加工的速度也会更快。” “而且因为划分的很细,所以大部分的工作,哪怕是学徒和初级工人,也能胜任,这大大提高了工人的工作效率。所以,制造一辆马车所需要的时间就会大大的减少。” 刘笮接着给朗晴讲了一些马车作坊生产线设计的细节。 走进作坊,听着刘笮讲解设计原理,看着工匠们按照刘笮所说的,一个接一个地加工着零件。 那速度,而且每一个零件都是一模一样的,这让朗晴有了灵感。 理论联系实际,才能起到教学的作用。 “刘郎君,照你这么说,若是将座钟的每一个部件都分解成不同的步骤,让每一位工匠只完成一个步骤,那岂不是说,座钟的生产率也会大幅度提升?” 朗晴自然不会认为刘笮是在吹牛,对他的称呼也发生了变化。 﨔 第1490章小兕子兴冲冲要上幼儿园 “生产效率的提高是肯定的,但能提高多少,就要看你的具体设计了。而且你这座钟的制作方法和我们的不太一样,还需要测试一下。” “朗所长、刘郎君,这流水线的制作方式,有没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每个工匠只做一件事,如果有一天工匠生病了,或者出了什么事,不能来的话,那这个作坊就开不下去了。” 站在朗晴旁边的学生问道。 “是啊,如果是这样的话,生产效率会不会更低?” 朗晴一想,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你们难道听说过,因为工匠不在,我们的作坊就停产了的事情?” 刘笮微微一笑,反问道。 “一人负责一道工序,并非只会一道工序。每一道工序都相对简单,每一位匠师都会做几道,甚至几十道工序。只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我们才只让他负责一个工序。” “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都能去做别的工序,不会出现你说的那种情况。” 没等朗晴等人开口,刘笮就把事情说了一遍。 “说的也是,我刚刚可是被吓到了。” 朗晴有些自嘲的一笑。 “燕王殿下有一个新的办法,看看能不能给你们提供一些借鉴。” 刘笮很清楚,李想对钟表作坊的重视,所以,他也没有浪费时间,将自己所知道的,都告诉了对方。 “什么办法?” 朗晴以为听完这些,这一天的课程就结束了,没想到刘笮竟然还给他介绍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不管是马车还是钟表,都需要大量的零件来制造。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配件都是由作坊自行制造出来的。燕王殿下曾经说过,合理分工,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就是流水线的概念。” “分工合作?” 对于刘笮的话,朗晴一时之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是的,就是将一些零件送到更专业的作坊生产,然后送到我们这里来组装。” “就拿马车来说,车轮有专门的轮子作坊,轴承有专门的轴承作坊,弹簧有专门的弹簧作坊,齿轮有专门的齿轮作坊,这些零件做出来之后,再运到我们的马车作坊,通过流水线来安装。” 刘笮说的这些话,在马车作坊里,已经不是一个秘密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完全可以把钟表的部分零件交给其他作坊生产,而我们钟表作坊只负责安装和设计,以及一些最擅长的部件的生产。” 这一次,朗晴终于明白了刘笮的意思。 “对,没错。如果你想要快速提高生产效率,那么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毕竟你们钟表作坊才刚刚建立,技术含量还不高,很多零件其它作坊都能生产,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这样既省钱又高效的办法?” 刘笮对朗晴微微一笑。 “不知道刘郎君可愿来我钟表作坊,为我们重新设计一条新的生产线,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放心吧,这件事我会处理好的,到时候你就能得到更好的待遇,升职加薪。” 听到朗晴的话,刘笮顿时一怔。 还有这种好事? 如果是在燕王府之外的人说出这样的话,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拒绝。 不过,钟表作坊跟马车作坊,本就是兄弟关系,同属燕王府,现在朗晴愿意亲自拉拢他,他还犹豫什么? “朗所长,这不太好吧?” 刘笮虽然心动,但一口答应下来,却是有些不好意思。 那岂不是显得自己太三心二意了? “没事,那就这样吧。不出意外的话,从明天开始,你就可以在钟表作坊上班了。” 朗晴见刘笮神情,便知此事已成。 …… 天气渐渐转暖,长安城里也多了几分热闹。 段嫣然和李雪筹备的幼儿园,终于要开张了,不过这一次,却是让所有人都兴奋了起来。 “九哥,别磨蹭了,赶紧的。” 大明宫中,兕子起了个大早,在李治的房间外不停的催促着。 “我刚洗漱完,早饭都没吃。不是9点才开始吗?还不到7点。” 在一名侍女的服侍下,李治梳洗完毕,这才无奈的出现在兕子面前。 “切,御膳房的厨子怎么可能比得上二哥的手艺?走吧,我们现在就出发。” 今日,兕子有些兴奋。 李想特意让兕子与李治两人负责收取费用。 两人都学过新式算术,尤其是李治,在算术上的造诣远超常人。 不过,让他来管理幼儿园,那就是大材小用了。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李想还是要给那些送孩子来幼儿园的家长们留个规矩,那就是每个学期都要交学费。 他可不相信,若是李治、兕子两人亲自出手,谁还敢不给? “好了好了。我都看不下去了,收个学费而已,至于这么激动吗?如果你真的想赚钱的话,可以去好利来当一个会计。” 李治虽然与兕子关系不错,但是大清早被吵醒,还是让他有些不爽。 “哼,那你去找嫂子,找李雪姐姐告状去吧。” 说着,兕子气冲冲的离开。 “等我一下。” 李治紧随其后。 …… 长孙府内,长孙冲有些为难的又问了一遍长孙无忌。 “爹,真的要送颜儿去幼儿园?反正就是一群孩子在一起玩,颜儿去了也没有什么意思。” 这幼儿园是燕王府的产业,虽然是长孙无忌做主,但长孙冲对此并不赞同。 “当然可以。冲儿,李想崛起已成定局,我们没必要与他为敌。你要对付他,必须要找准时机,一击必杀,否则,我宁可什么都不做。” 与长孙冲相比,长孙无忌的眼光要高明得多。 “可是颜儿在家也挺好的,把他送过去,指不定会被欺负成什么样子。” “那幼儿园只招收三岁到六岁的孩子,颜儿都四岁了,李想的女儿才三岁,你还怕他受欺负?而且,李想既然让他的王妃来办这个幼儿园,肯定不会允许这种恃强凌弱的事情发生,你要相信我。” “听说那幼儿园的学费半年就是一百贯,李想是不是太黑了?” 长孙冲见爹态度坚决,也是无可奈何。 﨔 第1491章什么感情能比得上光屁股上幼儿园 “你看这报名的都是哪个家族的子弟?朝中四品大员的家眷,只要符合条件的孩子,基本上都报了名。据说东西两市的一些商人,为了争夺这个名额,甚至不惜付一千贯。” “自从李想宣布要开这幼儿园之后,但凡有点野心的人,都会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里来。至于钱,一二百贯对咱们家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长孙无忌趁机对自己的儿子进行了一番教育。 “太子和魏王的孩子都要上幼儿园,虽然现在谁当皇帝还不一定,但先跟陛下的子孙打好关系,总归是百利而无一害。” “而且颜儿将来想要在朝中有所作为,自然是要结交几个朋友的,这个幼儿园,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再好的感情,能比得上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同窗情谊吗?” 长孙无忌早就看穿了李想的想法,并没有拒绝。 没办法,别人都不如李想,被他抢了先。 而且,就算是别人开幼儿园,影响力也没李想大吧? 要知道,现在东宫和魏王府都想把他拉到自己这边来。 也只有李想开的幼儿园,才可以让李泰和李承乾的孩子一起上学。 …… 幼儿园虽然不在长安城内,但离明德门还是很近的。 还不到九点,各种豪华的马车就停在了这里。 这要是放在前世,那绝对是一场奢华的车展。 “我乃是汉王府的管事……汉王的长子,想要来这里,还得排队?” 一名穿着华贵的管家带着一名孩童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但很快就被小玉米和金毛给赶了回来。 “哼,你以为你是汉王就了不起了?太子的儿子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在这里排队?” 小玉米带着兕子他们,早早的就来到了幼儿园。 她本来就是个闲不住的人,这会更卖力的拉着金毛,站在门口,维持着秩序。 所有人都知道,她是燕王府的大小姐,所以,谁也不敢得罪她。 就算是心里不痛快,也绝对不会表现在脸上。 不过,这位汉王府的管事,明显是脑子有问题。 “这就是燕王的行事风格吗?让那么多人排队,为什么不早一点让人进来。” 汉王的管家一听李承乾的儿子李厥也老实排队了,声音顿时小了下来,不过嘴上还是不饶人。 “既然来了,那就得守规矩,否则就别来了。” 小玉米懒得搭理他,一句话就把他给堵死了。 段梅和段兰则是一脸羡慕的看着小玉米嚣张的样子。 这一点,她们是学不会的。 “好了,现在是九点,所有孩子都来这里登记,拿到号码牌就可以进入花园,然后去隔壁的房间缴纳费用。” 而此时,李雪出现在了门口,开始安排人去办理报名手续。 “李厥,你可以进去了。” “进来吧,李光。” 李雪和几个侍女,正在门口忙着给孩子们登记。 “半年一百贯,会不会太贵了点?” 很快,又有几个人跳了出来。 “怎么,长孙庆你有问题吗?你要是不服气,可以把李厥领回去。” 李雪看到来人是李承乾以前的书童,顿时不高兴了。 如果这问题是李承乾提出来的,她或许还能耐心解释解释。 “就算是在幼儿园里每天都能吃到山珍海味,一学期也不需要一百贯钱吧?” 长孙庆倒不是舍不得,这钱本来就是东宫出的,只是看着不顺眼罢了。 “是不是有人拿刀威胁你逼你来了?如果你觉得贵,那就别来了,很多人一千贯都抢不到名额。” 李雪还真不怕他。 再说了,如果第一个人不能压得住,以后那些世家大族的管家们岂不是都要闹事了? “给不给?不给就让开。” 这时,杜林升从他身后走了过来。 因为李泰的长子已经过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所以今天来的这位,是个庶子,是个丫鬟的儿子,在魏王府的地位并不高。 为了不让他在幼儿园里被人看不起,李泰特意让王府的长史杜林升带着他来上学。 “你……” 长孙庆见李雪和杜林升看向他的目光都有些不善,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 “大胆!你想把欠条扔在这里就走?做梦去吧!” 这时,李治的声音从旁边的厢房传来。 “我又没说不给,过段时间再给吧。” “哈哈,这就是郧国公的家教?今天,我李治就是来收银子的,我倒要看看,谁敢不给银子,就离开这个房间。” 李治站了起来,一脸的不悦。 虽然李想给了他和兕子收钱的任务,但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交给他们。 一般情况下,事情都会有专门的账房来做,他们就是打个下手,打发一下时间。 不过,就在他身边的侍卫,对着一个想要离开的管家大喝一声后,就轮到他上场了。 他只是看了一眼桌子上的付费单,便知道此人是张亮府中的人。 “晋,晋王。” 那管事一看是李治,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不过当他看到李治身边的晋阳公主时,心中更是郁闷。 如果仅仅是燕王府,他或许还敢仗着张亮在军中的威望,与之叫板一番。 不过,晋王李治,晋阳公主李明达,都是李世民最宠爱的人,他立刻就怂了。 “怎么,你平日里压榨百姓的钱财惯了,想赖账?” 李想让他来做账房,这其中的用意,李治心知肚明。 对于被利用的事情,他并不在意。 “晋王说笑了,在下只是身上没带那么多钱,所以才打了个欠条,我……我回头再给你补上。” 说完这句话,他就灰溜溜的离开了。 …… “长孙冲之子,长孙无忌之孙,长孙颜。” “李承乾二儿子,李厥。” “李泰二儿子,李光。” “云国公张亮之孙,张卓。” “京兆韦家公子,韦思齐之子,韦贵妃之侄韦吉。” “萧锴嫡子,萧瑀之孙,萧锦。” “温彦博之孙,温冯。” “岑文本的侄儿,岑长清。” 李想接过名单,看了一眼,暗暗咂舌。 虽然早有预料,这个幼儿园里肯定会聚集着一些勋贵子弟,但是却没想到,这一次居然来了那么多朝中权贵的子弟。 看来,这个幼儿园,将会成为未来大唐宰相的摇篮。 第1492章医学院的新成果 “王爷,您看这几个孩子,都是天之骄子,我该怎么教育他们呢?” 段嫣然有些为难了。 这几个孩子,娇贵的不得了,打又不能骂。 她是真的有些头疼。 “上了幼儿园之后,就只是普通学生,严格按照幼儿园的规定来,能够来到这里的,最少都是富商之子,背后都有强大的靠山。” 不过,李想对此却并不在意。 一视同仁,才是一种最好的方式。 虽然父母之间的恩怨,难免会影响到他们,但李想并不想让他们之间产生隔阂。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就像我们的小玉米一样,你可不能把她当成普通学员来看待。” 段嫣然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惹了一个大麻烦。 “这样吧,你找几个大家闺秀来教孩子,让她们把幼儿园的规矩传出去,聪明一点的人,就不会管孩子的事了,真要遇到麻烦,我们也不怕。” 旁边的李想开口安慰道。 “没办法了。” 段嫣然看了一眼在游乐场里面玩的不亦乐乎的孩子们,心中暗自盘算着要怎么教育他们。 既然开了一家幼儿园,她就不想让这所幼儿园成为孩子们的游乐场。 幼儿园才刚刚开张,还没闹出什么动静来。 一开始的时候,王公贵族们还在议论纷纷,但是到了后来,大家也就习惯了。 然而,李想却是意外的发现,格物学院,竟然给了他一个意外之喜。 “延族,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童天只是一个普通的医学院老师吧?” 李想一边翻看着《科学》杂志,一边津津有味的看着。 “在玻璃作坊里,你可以用放大镜观察很多东西,你会发现很多有趣的东西。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拿着鹅毛笔,用放大镜一看,就会发现它非常的粗糙,是不是很惊讶?这些线条都是由无数个黑色小点构成的。” “有些爱美的女人,总是想要让自己的皮肤变得更加的光滑,但是当你拿着放大镜去看的时候,就会发现,你的皮肤上到处都是粗大的毛孔,而且还不平整,根本就谈不上漂亮,甚至还有一些黑色的东西。” 李想没想到,格物学院的放大镜并没有在物理上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反而在医学院中得到了最大的发展。 当然,如果仅仅是为了介绍放大镜,还真没什么好惊讶的。 有了老花镜,有了近视眼镜,弄出放大镜也不是什么难事。 “在放大镜下,我们看到的是另一个世界。那么,我想,如果不用酒精消毒,伤口很有可能会感染,而一旦感染,很可能就没救了。” “为什么用酒精消过毒的人很少会发炎?这些伤口是否有些我们没有注意到的地方?” “虽然用现在的放大镜,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过我们可以大胆推测一下,如果放大十倍百倍,会不会有什么发现?” “我觉得这是一定的,在这个世界上,肯定有我们平时所说的看不见的小东西。我想,不管是伤口感染,还是食物腐烂,都和这些看不见的小东西有关。” 李想看完之后,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在童天身上加把火,让所有人都对这个世界有更多的了解。 “王爷,虽然这篇论文还没有得到确认,但《科学》审核委员会的几位委员认为,这篇论文极具想象性,或许能给我们医学院带来新的治疗思路,因此准备将其作为论文发表。” 许敬宗见李想对童天写的那篇文章如此感兴趣,也在旁边帮他解释了一下。 “再过五天,《科学》就要出新一期了?” “没错。” 虽然不明白李想问这个做什么,但许敬宗显然对这方面并不陌生。 “这样吧,你去将童天叫来,本王倒是有个办法,可以验证一下他所说的那个小东西,然后再修改一下,直接坐实那个小东西的猜测,到时候引起的轰动,绝对不会一样。” 李想觉得,想要在医学上有所突破,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肯定要研究细菌和病毒,否则,无论他们做什么,都不会有什么结果。 …… “燕王有礼了。” 虽说观狮山书院很大,但李想想要找个人,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童天,你写的这篇文章,我倒是觉得挺有趣的,你的放大镜呢?” 李想并没有和童天绕弯子,而是直奔主题。 “有。” 童天从怀中取出了一个小木盒,脸上带着一丝兴奋。 看得出来,这个放大镜对他来说非常珍贵。 放大镜是用一个精致的檀木盒装着的,上面还盖着一块毛料,生怕弄坏了。 “这个放大镜的放大范围是多少?” 李想将木架取了出来,里面是一个放大镜,仔细看了看。 “燕王殿下,这个放大镜大概可以放大二十倍,可以说是目前玻璃作坊里最好的一种了。” 闻言,李想稍稍有些失望,但也在情理之中。 就算是后世的放大镜,也只有三十倍左右,想要再放大,就必须用显微镜了。 而现在,童天竟然能弄出二十倍的放大镜,这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了。 “你就没有想过,把这个放大镜的镜头固定在框架上,然后再透过其他镜头,看到下面的东西吗?” 李想对显微镜还是很熟悉的,虽然不是医生,可对显微镜的原理还是有印象的。 既然医学院要做细菌跟病毒的研究,那么显微镜就是必不可少的。 “这个我还真没试过,这次回去之后,我会去一趟玻璃作坊,和陈大力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把这个放大镜做出来。” “延族,你们可以让书院与玻璃作坊合作,成立一个研究所,研究放大倍数更高的放大镜。这对医学院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或许对格物学院也有特殊的作用。” 显微镜是一种非常常见且实用的实验设备。 “王爷放心,回头我会亲自去一趟玻璃作坊,把这件事给办好。” 许敬宗见李想似乎对这些东西非常感兴趣,便立刻去办了。 “言归正传,童天,你怎么就那么肯定这个世界上有一些肉眼看不见的东西呢?” 李想指着那份稿子,在童天眼前晃了晃。 第1493章鹅颈瓶实验 “大胆推测,谨慎求证。当年在书院里,燕王殿下说过的话,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肉眼看不到的,我只是根据我之前对伤口炎症、食物腐烂等方面的研究推测出来的,现在我正在尝试确认那个小东西的存在。” 童天看起来有些木讷,但是却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 “你有什么想法吗?” “还没有。”童天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我相信我们很快就会有办法的。” “如果你还是没有头绪,那我倒是有个想法。比如食物的腐坏,据你所说,一定是一些细小的东西落在食物上,然后繁殖,最后导致食物腐烂。”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设计出一种方法,让这些小东西不能和食物接触,然后放上几天,看看它们会不会腐烂?” 李想耐心的讲解着自己的实验方案。 “可是我们不能阻止那些小生物进入到食物里面,就算是密封在箱子里,也会变质的。” “那是因为,箱子里面也有那小东西。” “那要怎么做,才能让小东西消失?否则的话,这个实验就没法继续下去了。” 童天并没有把李想当成王爷。 两人越说越快,许敬宗都有些听不懂了。 “这样吧,你们学院不是有玻璃瓶吗?本王再画一只鹅颈瓶,瓶口要弯成鹅颈形。” “接着,我们往两只瓶中倒入肉汤,然后用火把汤烧开。据我所知,大多数生物在沸腾的时候是不可能存活下来的,所以这瓶里面的小东西,很有可能已经被杀死了。” “然后,我们将两种类型的瓶子放在温暖的房间里,观察它们是否变质。如果,如果鹅颈瓶里的肉汤在一个月内没有变质,那是不是就能证明,空气中有一些我们看不见的小东西?” 为了让童天明白他的意思,李想难得的说了很多话。 “王爷,既然那些小东西都是会动的,那鹅颈瓶里的肉汤要是变质了,也不能证明那小东西存在吧?” 童天有些为难的说道。 “是的,但如果只是鹅颈瓶里的肉汤没变质,那就说明空气中有一些看不见的小东西。” 巴斯德所做的鹅颈瓶实验,本身并不能证明细菌的存在,而是为了证明生物只能从生物体中产生,而自然界是不可能自行产生新的生命的。 可是,李想却不知道该如何证明这件事。 当然,最好是尽快把显微镜做出来,让所有人都看看它到底长什么样子。 事实胜于雄辩。 “王爷明鉴,此法甚妙,我这就去准备实验。” 童天听完李想的话,沉吟片刻,忽然一拍大腿,大声欢呼起来。 “等等,这个鹅颈瓶本王已经有些想法了,回头我把它画下来,然后让你们许参军派人去玻璃作坊,今天就可以开始烧制鹅颈瓶了。” 虽然这么小的一批鹅颈瓶,单独烧制的话,成本肯定不低。 若是童天亲自去找,人家也不一定会搭理他。 不过,既然李想亲自安排下去了,那么童天的实验室里,很快就会有鹅颈瓶。 “多谢殿下,如果真能证实那件小东西的存在,那……这件事情的意义,将会非常的重大。” 虽然童天一直坚信小东西的存在,但是却不知道该如何证明。 如果不是《科学》杂志喜欢发表一些有创意的文章,他还真不敢发表这篇论文。 …… 童天走后,李想将几件事单独交给了许敬宗。 “童天有自己的实验室吗?” “啊?” 许敬宗微微一怔,似乎没料到李想会有此一问,忙道:“王爷,暂时还没有。现在医学院里,只有孙思邈、林秋和梅川惠子有独立实验室。” “给他安排一个,让他好好研究一下这个小东西,本王总觉得,这个小东西一旦被发现,必将名垂千古。” 李想当然知道细菌的存在,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证明这一点。 “我这就去办。说起来,孙思邈和林秋两个人,在医学院里培养出来的天才们,也渐渐的成熟了起来。” “去年招收的女学员中,有梅川惠子、契贝何芳,还有一个叫程琪的,听说林秋对她寄予厚望。” “程琪?” 李想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却没有任何印象。 “是啊,她是太医院程医正的女儿,从小就学医。所以,现在只有孙思邈和林秋两个人在教她,其他的老师,根本没办法教她。” “女生有女生的好处。选好苗子,重点培养,打响名气,要是大明宫里,能有几个女医,那就更好了。” 有时候,效率这种东西,在有压力的情况下,是可以发挥出超乎寻常的威力的。 李想将实验方法告诉了童天,第二天,医学院的实验室里,就开始了一场比较实验。 李想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决定亲自去看一看。 “燕王,我这里有十个鹅颈瓶,从明天开始,我每天都会开一个,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变化。” 童天一边说着,一边给李想介绍着。 “这几个瓶子,特别是鹅颈瓶,如果你乱动了,那些小东西就有可能钻进去。毕竟,我们并没有把瓶子封好。” 李想这才想起来,自己在试验的时候,似乎忘记了一些细节,并没有告诉童天,而是在离开的时候,又补充了一句。 “密封?” 童天闻言,也是若有所思,李想并没有注意到。 “燕王殿下,如果空气中有什么小东西,将肉汤加热的话,小东西就会被杀死。如果我们把这个鹅颈瓶封起来的话,这些肉汤是不是就可以保存很长时间了?” 不得不说,童天的推理能力还是很强的。 李想都没往这方面想,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 “你可以再做一次实验,检查一下密封瓶里的肉汤是不是好的。” 这一点,李想心知肚明。 只是缺少实验过程,如果直接给出答案的话,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观狮山书院想要培养出一位大师,就必须要进行各种实验。 第1494章杨本满生气,人的身体怎么会有什么生物 一天! 两天。 三天。 四天。 打开的瓶子里,肉汤散发出一股恶臭,而鹅颈瓶里的肉汤,却都没什么明显变化。 当然,正如李想所说,这只鹅颈瓶在倒完肉汤之后,就不能继续实验了。 如果你今天倒了一点出来,第二天再拿出来,那就是坏的了。 这会直接影响到实验的结果。 “王爷,为了防止肉汤变质,我特意在实验室里加了几个火炉,里面的温度,每天都能达到三十多度。但这鹅颈瓶里的肉汤,已经放了四天,居然一点味道都没有,也就是说,空气中确实有一些我们看不见的小东西。” 童天有些激动的说道。 “不错,我也这么觉得。” 李想微微一笑,鼓励道。 “王爷,按照计划,今天《科学》就要出刊了,要不要趁着这个机会,把童天的那篇《放大镜下的世界和猜测》给改了?” 许敬宗当然知道童天的实验对李想来说有多重要。 从目前的结果来看,论文中的一些用词是可以被证实的,而实验的过程,也会证明更加有说服力。 所以他才会在旁边提醒。 “《科学》的发行时间,推迟到今天晚上十一点。童天,你赶紧把这篇论文改一改,然后让印刷作坊的工人们加把劲,争取把这篇论文发表在《科学》上。” 《科学》第一期有关于时钟的文章,第二期虽然不是很出色,但有了童天的这一发现,《科学》的影响力很快就会提升。 李想觉得,自己有必要帮观狮山书院一把。 …… 长安城之中发生的事情,杨本满都非常关注。 当然,他更在意的,是李想的动向。 无论是《大唐日报》,还是《长安晚报》,这两份报纸他都会天天看。 即便是《科学》这种期刊,他也看过不少。 这一天,他照常起床,洗漱,吃东西,然后出门。 杨本满坐在豪华的马车里,舒服的躺在鲸皮沙发上,拿起《大唐日报》。 《大唐日报》今日并无特别之处。 当然,连载中的《红楼梦》除外。 所以,杨本满在到达大明宫之前,就已经看完了所有的报纸。 随后,他拿起了那本《科学》。 杨本满看过《科学》期刊前两期的期刊。 事实上,有一半的内容,他根本就看不懂。 然而,即便如此,这也阻挡不了他对《科学》的订购。 “齿轮的新加工方式。” “温室种植作物的好处。” “三次方程在工程上的的应用。” 杨本满习惯性的看了一遍,然后挑了几个自己感兴趣的。 忽然,一个标题吸引住了他。 “我们居住的世界里到处都是无形的小东西。” 杨本满注意到,这是这一期《科学》期刊的论文。 显然,这篇文章才是重中之重。 在第一期的时候,最后一篇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所以,原本无人问津的位置,现在成了“压轴”。 从第二期开始,狮山书院决定将最重要的一篇文章,留在最后。 这一期显然也是如此。 “一粒沙,便是一方天地。大多数人看到后,第一反应就是联想到佛经,不过,我却从另一种角度体会到了其中的深意。” “用放大镜看一颗沙子,你就会发现它是完全不同的,它真的是一颗沙子吗?也许你们会对这个结果感到惊讶。” 此时的《科学》,距离后世的科学杂志高度还是很遥远的。 这些论文,跟后世的论文,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所以,李想也没有让观狮山书院的学生,按照后世的标准来写论文。 童天的这篇论文,看起来就像是一篇随笔。 “作者用鹅颈瓶做了一次实验,从侧面证实了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着一些肉眼无法看到的小东西。接下来,我要向大家展示的,就是这种小东西的存在。” 杨本满看完之后,皱起了眉头。 他在说什么? 空气中有无数看不见的小东西? 这不是在故弄玄虚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岂不是说,每个人的眼睛、鼻子、嘴巴、甚至胃里,都布满了这些小东西? 那人为什么不会死? “实验已经持续了四天,鹅颈瓶里的肉汤也没有变质,我相信在《科学》杂志出版之前,鹅颈瓶里的肉汤应该还能吃。” “也许有人会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事实上,我已经想到了你的问题。为了保持实验室里的温度,我在实验室里安装了五个火炉,每天都会有人来检查。” 杨本满看完之后,又看向了作者。 观狮山学院医学院教授兼微生物学研究所所长童天。 这人能登上《科学》,已经代表了观狮山书院的态度。 李想这是要搞什么鬼? 抛出如此惊世骇俗的观点,不就是为了吸引眼球吗? 难道…… 是不是跟太子之争有关? 杨本满下意识的这么想着。 新年之后,朝堂上的气氛变得越来越诡异。 朝堂之上,已经有不少人公开站在李泰这一边。 当然,李承乾身为东宫正统,自然也有不少人支持他。 两边都在拉拢朝中的中立派官员。 燕王府自然也在其中,这一点,杨本满很清楚。 “什么是微生物?它们看起来怎么样?它的特征是什么?这一点,我暂时无法回答。不过我们不妨大胆设想,仔细求证。” “我们的伤口为什么会发炎?天气越热,食物越容易变质,天气越冷,食物就越容易保存,这是因为天气炎热,微生物更容易繁殖吗?” “又比如,喝了脏水,就会腹泻,可是这水看起来很干净,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难道也是因为这些东西里有我们看不见的微生物吗?也就是说,在我们的胃里,甚至血液中,都存在着大量的微生物。” “胡说八道!妖言惑众!混淆视听!” 看到这一幕,杨本满直接把杂志给扔了,破口大骂。 人类的胃和血液中存在着大量的微生物? 光是想一想,就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怎么会这样? 如果是这样的话,人还能活吗? 为了博眼球,这观狮山书院还真是什么都敢写。 第1495章长孙无忌决定添一把火 杨本满气鼓鼓的想着要不要出手。 这些年来,他一直忙于家族生意,在朝中的存在感大打折扣。 也就是说,他弹劾的次数少了很多,很多人甚至怀疑他是不是被钱给蒙蔽了双眼。 童天这个名字,在长安城之中,并不是很出名,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 但他是观狮山书院的老师,也是微生物研究中心的所长。 这个童天,应该在观狮山书院很有地位。 既然如此,那就用他来祭旗好了。 杨本满心中一动。 这时,他又捡起那本《科学》,继续往下看去。 “作者认为,微生物是真实存在的。尽管受放大倍数的限制,目前尚无法直接观测到这些微生物,但燕王对此项研究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观狮山书院微生物学研究所便在此背景下成立,我们将致力于微生物学的研究,提升大众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并为医学的进步与生命的进步提供更多的支持……” 杨本满看完了童天的论文,足足用了一刻钟的时间。 他也想好了该如何弹劾。 …… 大朝会上,杨本满“咳咳”一声,上前一步。 看到这位许久没有说话的御史大人站出来,大殿中不少人顿时来了精神。 看来,今天有好戏看了。 也不知道是谁要倒霉。 李承乾有些担忧的看着李泰,生怕杨本满说出什么关于自己的话来。 李泰看着李承乾,也是如此。 两兄弟四目相对,但很快就移开了目光。 两人心中都在盘算着,如何才能更好的利用御史。 谁能拉拢到更多的御史,谁就能在朝堂上占据上风。 “下官欲参燕王和观狮山书院妖言惑众。” 杨本满的这句话,就像是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了一颗石子。 这一点,他早就想好了,那童天名气不大,弹劾起来,影响不大。 毕竟,有李想和观狮山书院撑腰,童天最多也就是被批评一顿。 “呼!” 李承乾心中一松,幸亏不是弹劾自己的,否则的话,那就麻烦了。 杨本满这个搅屎棍,一动手,可没那么简单。 李想到底做了什么,让他如此愤怒? “陛下,微臣要弹劾杨本满,妖言惑众,混淆视听。” 杨本满的话还没说完,段志玄就抢先一步开口了。 李世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朝会才刚刚开始,就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但凡和李想有关的事情,都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这几天也没听说他有什么新的动作,怎么杨本满一开口就说想儿是“妖言惑众”? 难怪段志玄会有这样的反应。 “先听听杨御史怎么说。” 房玄龄身为左仆射,见李世民不说话,也就站了出来,维持秩序。 “不知道诸位看过《科学》这一期没有,我在上朝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上面写着,我们生活的空气中,到处都是微生物,我们的饮食和饮水中,都有无数的微生物。就连胃里、血液中,都存在着数不清的微生物。这还不叫妖言惑众?” 杨本满义正言辞的看着满朝文武,扔下了一枚“大炸弹”。 对于这《科学》,朝廷里的官员本来就没几个人感兴趣,更别说是恰好看完了最新一期的期刊了。 至于童天的那篇论文,则是排在了最后,就连那些已经开始阅读《科学》期刊的官员,也还没看到童天那篇呢。 听到杨本满的话,所有人都愣住了。 人的胃里,血液中,有无数微小的微生物? 虽然不知道这个微生物是什么东西,不过听起来好像挺恐怖的样子。 怪不得,杨本满会说观狮山书院和李想在妖言惑众。 这句话,听起来就像是在胡说八道。 杨本满看着众人的反应,心中也是十分满意的。 现在看来,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现在的大唐,日新月异,长安城中到处都是欣欣向荣的景象。如果让《科学》杂志上的这种言论流传出去,造成民众恐慌,那大唐大好的局面,恐怕就要毁于一旦了。” 杨本满感觉自己就像是正义的化身,滔滔不绝的说个不停。 “我看明明什么都没有,怎么会有微生物?观狮山书院只凭一些捕风捉影的猜测,就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结论,微臣认为,此事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应该将《科学》这种混淆视听,妖言惑众,哗众取宠的杂志予以严惩,以儆效尤。” 当然,杨本满也没想过仅凭这个,就能扳倒李想。 可是,这一次的事情,却能让文武百官们知道,他依旧是那个敢于直言,无所畏惧的御史。 含元殿中,一片诡异的寂静。 就连刚才想要将杨本满碎尸万段的人,也都闭上了嘴巴。 这杨本满说的话,实在是太让人匪夷所思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科学》杂志上的那篇论文,也未免太…… 虽然御史们有风闻奏事的权力,但是谁也不会相信杨本满是在胡编乱造。 这也就意味着,这本《科学》杂志上的确是有什么惊人的发现。 “咳咳!” 房玄龄上前一步,“陛下,此事只是杨御史的一面之词,属下建议朝会结束后,再做定夺。” 房玄龄再次祭出了拖字诀。 杨本满见自己的目的基本上已经达成,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他可不相信,白纸黑字的事情,李想还能狡辩。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科学》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这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很快的,又有大臣提出了另外一个议题,暂时将微生物的事情放到了一边。 而长孙无忌,则是站在人群中,想着如何将这件事情利用起来。 很显然,杨本满说的是真的。 但《科学》毕竟只是一本普通的期刊,和《大唐日报》比起来,影响力还是差了一些。 如果这件事传出去,观狮山书院的压力,岂不是要翻上数倍? 既然《科学》的读者不多,那我就让更多的人看到这文章。 长孙无忌很快就决定,等下了朝会,他会派人去联系《长安晚报》的负责人,对《科学》杂志上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进行评论。 长孙无忌想着李想即将面临的局面,嘴角不由露出一丝笑意。 很多人都是这样想的。 毕竟,这是针对李想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不好好利用一下,那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第1496章世家的报纸纷纷嘲笑 “想儿,朕且问你一句,那本《科学》期刊,是否观狮山书院未经你的允许,擅自发表的?” 李世民结束了朝会,第一时间将李想召入宫中。 今天大朝会上,他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一言不发,但杨本满说的话,却让他不得不担心。 然而,就在他亲自打开《科学》期刊,看到杨本满所说的那篇文章之后,他的心中却是再也没有了一丝侥幸。 但即便如此,在见到李想的时候,他还是希望,这一切都是观狮山书院在搞鬼,而李想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然而,他注定要失望了。 “干爹问这个做什么?微生物这个词,是我亲自取的。童天的试验计划,也是我和他共同完成的。” 李想并不是一个喜欢把责任推给手下人的人。 更何况,作为一个穿越者,微生物这种东西,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朕看过那篇文章,这个实验并不能证明一定有微生物。而且,他说的人体内和血液中可能也有大量的微生物,这就很可怕了。那样的话,我们还怎么活?” 李世民实在想不通,一向精明的李想,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误。 “干爹,鹅颈瓶里的肉汤经过加热之后,已经保存了六天,而装在罐子里的肉汤,隔天就会变质,这不是最直接的证据吗?” 李世民见李想还在狡辩,也是一阵头大。 不到黄河心不死啊。 “不管朕信不信,就算你们说的是真的,也不会有人相信你们的话。关键是,你的这个理论,简直匪夷所思。” “干爹,其实微生物也没你们想得那么恐怖,并非每一种都对人类有害。我敢打赌,这些微生物对人类并没有太大的伤害。” “当然,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人们不相信我也能理解。现在观狮山书院正在与玻璃作坊合作,设计一种放大镜,可以将物体放大数百倍,甚至数千倍,让所有人都能看到微生物的真面目。” 李想倒也没有太惊讶李世民会有这样的反应。 任何一种理论出现,都会对传统观念造成冲击。 就像哥白尼的日心说一样,也是经历了千辛万苦才得到承认的。 有他在旁边指点,以童天为首的微生物学研究所,想要证明这些微生物的存在,估计用不了多久。 到时候,再请一群人来看一看,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放大百倍千倍?你是想告诉我,微型生活还需要放大到这种程度吗?这麽小的东西,它怎麽能生存?它怎么长胳膊和腿?” 李世民微微一愣。 李想的话,实在是太惊人了。 “至于微生物的具体形态,我也不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它跟我们平时见过的鸡、鸭、猪、狗有很大的不同。” “就像是一块肉被一分为二,然后又分成了一半,继续分下去,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我认为,这些无法分配的东西,都是组成生命体的最基本结构。我想,微生物的结构一定与此有关。” “……” 李世民无语。 李想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听得懂。 但是组合在一起,为什么会有一种怪怪的感觉? “这么说,你对《科学》的论文很有信心了?他不是在妖言惑众,而是发现了真相?” “妖言惑众?怎么,难道今天的朝会上,有人说了什么不成?刚好捕鱼队有几艘新船没下水呢,我正愁怎么取名字呢。” “……” 李世民无语。 “好了,你可以走了。你要尽快把那个放大镜弄出来,不然没人会信的。” 李世民懒得和李想多说,摆了摆手,便开始批阅奏折。 …… 《长安晚报》已经卖完了。 这份以“震惊”为标题的报纸一出现,就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抢购。 《曲江日报》等几家报纸一看,也都纷纷跟进。 “郎君,字体已经写好了,再改,怕是来不及了。” 《曲江日报》印刷厂里,老板看着韦仁,一脸的为难之色。 “没时间了,那就加班吧,最多今晚不回去了,我陪着你。” 韦仁得知《长安晚报》销量大增的消息的时候,也到了晚上了。 同时,他也很清楚,为什么这份和《曲江日报》不相上下的报纸,会突然这么受欢迎。 这么劲爆的消息,他怎么可能放过? 他顾不上吃晚饭,直接去了一趟印刷作坊,同时让人去通知作者,让人赶紧写一篇稿子。 能坑观狮山书院一把,让李想吃不了兜着走,还能提高曲江书院的报纸销量,这机会他不可能错过。 “好吧,我这就去安排。不过我想,就算我们忙到天亮,也不一定能印完。” 掌柜的也没想到,这一次印刷的量比平时多了一倍,而且时间也很紧。 最重要的是,稿子还没好呢。 “能印多少印多少,天亮之前印不完,我们就继续印。反正每隔两天就出一期,就算明天才出,也能卖出去。” 韦仁倒也能理解印刷作坊的难处。 他这次提出的要求,还真是有些不同寻常。 …… “王爷,这几个人实在是太过分了,要不咱们去《大唐日报》上写一篇文章,把这件事情说清楚?” 身为《大唐日报》的主管,骆宾王对于自己的竞争对手,自然是每天都有关注的。 结果,《长安晚报》和《曲江日报》,就连《风月报》这种以八卦为主的小报,也加入了对“微生物”的报道。 如果只是一篇普通的报道也就算了,毕竟在《科学》上也有关于微生物的报道。 但所有的报纸,都在否认《科学》,否认观狮山书院的发现,甚至还夹杂着各种嘲讽和猜测。 骆宾王现在和燕王府走得很近,眼看着《大唐日报》的竞争对手靠着这一招大赚特赚,心中自然是不爽的。 “别急,玻璃作坊新研制的新型放大镜很快就会问世,到时候咱们再在《大唐日报》上发表一篇关于微生物被发现的官方消息,这可比什么辟谣都管用。” “现在他们在这里大呼小叫,其实就是在帮我们宣传微生物,不用管他们。” 李想撇了撇嘴。 第1497章显微镜做出来了 李想倒是无所谓。 现在把事情闹得越大,以后影响也就越大。 既然微生物已经被证实了,那就必须要让更多的人知道。 无论是扩大观狮山书院的影响力,还是对微生物的研究,都是一件好事。 “王爷,这……这就这么算了?” 骆宾王一脸不甘的说道。 “这个时候反驳只会让他们更有动力,不搭理他们,才证明我们更有底气。” 李想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玻璃作坊的新型放大镜上,或者说显微镜上。 他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至于那些小喽啰,以后有的是办法收拾他们。 现在叫的越凶,以后只会被打得更惨。 “这个……好吧。” 骆宾王心有不甘,但还是照做了。 …… 陈大胆在玻璃作坊里,也算是个老资格了。 作为玻璃作坊里唯一一个七级工匠,陈大胆在烧玻璃、打磨镜片方面,有着一套独特的技艺。 有些东西,就算是教的再详细,也学不会。 尤其是磨玻璃这种东西,最考验的就是手感和眼力。 这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所以,陈大胆亲手制作新型放大镜的镜片。 “王爷,这镜片已经按照您的要求打磨好了,显微镜的框架也已经做好了,只要装上镜片,就能看到效果。” 陈大胆看着李想在玻璃作坊里守了两天,心里也是很忐忑。 “把它们放在镜框上,让我们看看效果如何。” 李想对显微镜自然是再熟悉不过。 他根据显微镜的结构,画出了一张图纸,让熟练的木匠完成了框架。 甚至,他还设计了镜框和焦距调节装置。 “王爷,把两个镜片凑到一块,就能……放大到几百上千倍?” 旁边的童天有些底气不足地说道。 “放大镜只有一个镜头而已,基本能达到20倍以上就不错了。而显微镜则是由两个镜片组成,一个是目镜,一个是物镜。” “我们目前正在研制的显微镜,能够放大到500倍,以后单片透镜的放大率再高一点,就能放大到1000倍。” 李想还是很乐意向童天这个未来显微镜的主要使用者,解释它是如何工作的。 “500倍,1000倍?那……那岂不是说,微生物也能用这种显微镜直接观测到?” 童天看向李想,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知道为什么叫显微镜?因为它可以看到微生物。” 李想看向童天,微微一笑。 这家伙,还真是紧张啊。 这很正常。 长安城之中,关于观狮山书院与《科学》杂志的讨论,已经成为了茶余饭后的笑柄。 在这段时间里,微生物成了长安城里的一个“热词”。 就算是不识字的人,也听说过这微生物。 作为这件事的核心人物,童天的心理素质远不如李想,他虽然相信自己的猜测,但却没有李想那样的先见之明。 所以心里承受的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王爷,目镜和物镜都已经准备好了,镜架上也有反射镜,要不要试试?” 陈大胆倒是想看看,这台显微镜到底有没有李想说的那么神奇,但他还是忍住了。 在这种关键的时候,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把那水拿来,让我们看看里面是什么。” 李想坐在显微镜前,一只眼闭上,一只眼对准目镜,开始操作起来。 因为镜架是木制的,就连旋钮也是木制的,所以显微镜的灵敏度并不高。 但很快,李想就发现了问题所在。 “王爷,这是给您准备的水。” 陈大胆亲自拿起一杯水,放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起来。 李想抬头看了一眼,取出一块玻璃薄片,将一滴水滴入其中,放入显微镜下观察起来。 接着,他又用显微镜调整了一下焦距,这才看到了不同的景象。 “童天,你看,这一滴水中的世界,是不是真的如肉眼所见一般,清澈见底,宛若无物?” 李想二话不说,直接把童天叫了过来,让他帮忙操作显微镜。 早就对显微镜垂涎三尺的童天,此时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尊敬。 他对陈大胆投来的好奇目光,视若无睹,径直走到李想刚才坐的地方坐下。 只见他做了一个深呼吸,就像李想一样,闭上左眼,用右眼对着目镜。 “啊!” 童天刚看了一眼,整个人就像是被电击了一样,猛地站起身来。 然后用力一闭眼,再睁开。 他又看了看显微镜。 画面还是老样子。 不是错觉! 这不就是燕王说的微生物吗? 没想到,这一滴水里,居然有这么多的微生物。 童天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目镜,似乎要把每一个画面都牢牢的记在心里。 “童所长,我也可以看看吗?这样我就有办法改进了。” 终于,陈大胆忍不住了。 见童天盯着显微镜看了足足五分钟都没有起身的迹象,连忙说道。 “王爷,我看这显微镜,还真是厉害呢。可以说,这是贞观十五年最大的发明之一。” 童天不情不愿的给陈大胆让座,然后对着李想说道。 “我们的显微镜还不够好,对微生物的清晰度还不够高。如果再放大一些,再清晰一些,就能发现更多的东西了。” “而且,这台显微镜还有很多改进的地方,比如可以观察水滴、木屑、动物头发等等。有些东西是不透明的,想要看清楚,还得想办法。总之,这台显微镜还有待改进。” 李想什么高端显微镜没用过,现在再用一台山寨版的显微镜,只觉得索然无味。 不过,这样的举动,却是让童天对他更加的欣赏。 燕王殿下可真够谦虚的。 造出了这样一台伟大的显微镜,他却没有丝毫的自满,反而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提出了许多改进的建议。 自己还需要向燕王学一学,不能以为自己只是说了一句微生物的理论,就以为自己很厉害了。 童天看了李想一眼,眼中精光一闪。 李想被吓了一跳。 我很喜欢你的才能。 不过,我可没兴趣和你在一起。 第1498章首届大唐学术交流大会,燕王想做什么 宣政殿上,李世民正在批阅奏折。 “启禀陛下,燕王求见,要不要宣他上来?” 张阿难咬着牙,打断了李世民的思绪,开口问道。 这几日,张阿难忙得不可开交。 忽然间,长安城里出现了很多关于微生物的讨论,他自然很重视。 原本张阿难以为,《大唐日报》会和其他几家报纸对着干一架,但现在看来,根本没有什么动静。 现李想突然跑到李世民面前,张阿难觉得他绝对不是吃饱了撑的。 “他来了?宣。” 李世民虽然不知道李想找他有什么事,但他还是点了点头。 “父皇,我给你带来了一件神器。” 李想走到李世民面前,也顾不上客套,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 “嗯?” 李世民连忙抬头,看向李想。 “什么东西?” “燕王殿下,我来帮你。” 张阿难见李想要打开箱子,连忙走上前去。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李想都不可能刺杀李世民。 不过,张阿难依旧保持着警惕,时刻注意着箱子里可能会有什么。 小心驶得万年船。 张阿难所扮演的角色,就注定了他容不得半点危险。 “如此,便有劳张公公了。” 李想不以为意,将盒子放在地上,交给张阿难,让他自己去开。 然而,张阿难明显有些失望。 打开之后,里面并没有什么神器之类的东西。 箱子里放着一件木制的东西,旁边还放着一些棉布,看样子是为了防止碰撞。 至于刀剑这种危险物品,那是绝对不会存在的。 “想儿,你口中的神器,就是这个?” 李世民站了起来,走到了李想的身边。 当他看到盒子里的东西时,脸上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失望之色。 有时候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父皇不用着急,到底是不是神器,待会便知。” 李想不慌不忙的从盒子里拿出显微镜。 然后放在了李世民的桌子上。 李想见桌上放着一杯茶,便伸出一根手指,在茶杯上滴了一滴水,然后放在了玻璃上。 这个动作让张阿难眼角抽搐了一下。 李世民的眉头微微一皱,却没有说什么。 这家伙,难道是朕太久没有骂他,所以才会如此放肆? 李世民的目光落在李想的身上。 然而,正在调试显微镜的李想,却是丝毫没有发现李世民与张阿难的异样。 “好吧,父皇,您可以学着我的样子,用眼睛看一看。” 李想将显微镜调整到最好,这才让李世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李世民看着李想装模作样的样子,完全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但这一次,他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学着李想的样子,开始观察起显微镜来。 “什么?怎么会有这么多小虫子?” 李世民看着那密密麻麻的虫子,忍不住问道。 “父皇,这就是茶里的虫子。” “什么?这茶里怎么会有虫子,燕王莫要血口喷人。” 张阿难被李想这么一说,顿时急了。 这句话听起来就像是在责怪他没有保护好陛下,竟然把一杯装满了虫子的茶呈上来了。 要知道,李世民可是把半杯茶都喝了。 “这虫子难道就是你之前的那种微生物?还真有那么多?” 李世民是个聪明人,很快就猜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 “是的。这就是微生物一般情况下,茶水沸腾后,里面的微生物都已经被杀死了,但是我把它放在玻璃上的时候,却带着很多看不见的微生物,所以你可以在显微镜下看到很多虫子。” “显微镜?你说的那个放大镜,是不是就是这个?” 李世民拿着显微镜仔细地看了看,并没有看出什么特别之处。 然而,就是这看起来寻常的东西,却能用它看到微生物。 难怪李想说,这是一件神器。 这句话,很有道理。 “是的,这台显微镜的放大范围大概是500倍,所以可以看到很多微小的生物。接下来,玻璃作坊会继续制造更高精度和更高倍率的显微镜,这样才能更清楚的观察微生物的形态。” “父皇,微生物只是一种笼统的叫法,在我看来,它应该分为很多种。接下来,观狮山学院微生物学研究所,将着重于生活在我们身边的各种微生物,看看能不能从这些微生物身上,找出一些我们之前无法解释的东西。” 李想给李世民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 然后,他就可以狠狠地抽那些在长安城里耀武扬威的人的脸了。 如果能够得到李世民的认可,那就好办多了。 国子监,孔颖达手里拿着一张请帖,一脸懵逼。 “首届大唐学术交流大会?李想这是要做什么?” 孔颖达还在犹豫,要不要看在李想的面子上,让国子监去参加这次的交流会。 最重要的是,这种学术交流会,以前还从来没有人举办过。 “孔祭酒,昨日观狮山书院派人送来了这张请柬,据说,观狮山书院已经将请柬送到了曲江书院、渭水书院,还有长安城中的一些医馆、王公贵族家中。” “依我看,观狮山书院应该又要推出什么新事物或理论,所以想借此扬名。” 对于观狮山书院,司马才章是国子监里最了解的一个。 “观狮山书院还在被人嘲笑,说他们只会骗人,没想到这才几天时间,他们就想出了什么新的东西?” 在孔颖达看来,观狮山书院举办的这场学术交流会,就是为了吸引眼球,并没有什么新意。 “孔祭酒,难道这是想借此机会在大唐的学术领域立威?观狮山书院是大唐最大的学府,就连国子监都比不上。” “我听说,他们的势力还在不断的扩张,看来野心不小啊。” 司马才章的猜测虽然不是很准确,但却和李想的想法不谋而合。 “哼,书院招收的学生多了,实力也强不到哪里去,整天招揽工匠子弟,拉低了书院的档次,还想拿第一?” 显然,孔颖达对于国子监,还是比较自信的。 第1499章长孙无忌:燕王的身份要是暴露,大唐的天都会塌 “这倒也是,不过,座钟的出现,对观狮山书院的影响力,也是有好处的。现在所有人对格物学院的看法,都和以往完全不同。” “今年连渭水学院都多开了一个格物学院。” 孔颖达被司马才章这么一说,顿时就不高兴了。 “那什么渭水书院,还有曲江书院,根本就没有一点节操。既然观狮山书院搞出这么大的动静,那我们倒要看看,他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 “王爷,这事情就这么算了吗?现在我们已经可以在显微镜下观察到这些微生物,也该给他们一点教训了。” 骆宾王很是郁闷。 他当然知道,过几天,观狮山书院要举办一场学术交流会。 而且,关于显微镜的事情,李想也没有隐瞒。 现在,骆宾王心里憋了一肚子火,正琢磨着给《长安晚报》和《曲江日报》这些报纸找茬呢。 那些报纸在嘲讽观狮山书院的同时,也在嘲讽《大唐日报》。 如果不是有李想出面,恐怕骆宾王都要在报纸上把这些人骂个狗血淋头。 骆宾王最擅长的就是骂人不带脏字。 “在报纸上骂他们又不会少一根毛,反倒是咱们《大唐日报》的发行量要比他们大得多,这一场骂战反而给他们增加了关注度,相当于给他们打了一个免费的广告。” 李想很清楚,前世有些小品牌,就是喜欢和各大品牌、大公司作对,为了吸引眼球,甚至不惜和各大品牌叫板。 这个时候,你回应了,他们就高兴了。 这种骂战,可比打广告强多了。 打个比方,有个名不见经传的山寨手机,跟苹果打了一场官司,闹得越大,哪怕官司输了,最后却得到好处。 一个山寨机公司从一开始知道的人不多,一下子全国都知道了。 虽然有可能直接GG,但更大的可能是销量大增。 “王爷,可我还是有些不服气。” 骆宾王自然明白李想的意思,不过,他也不想就这么放过对方。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渭水书院不就是《长安晚报》的后台吗?如果我们的医学院、农学院和格物学院都用上了显微镜,那他们还能坐得住吗?” 李想这句话,绝对不是信口开河。 这几天来,《科学》杂志上已经收到了十多篇关于显微镜研究的论文。 比如,有的学员拿着显微镜去看木屑,就会发现里面有许多丝状物质。 有学生在显微镜下观察血液,发现了许多有趣的东西。 这些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在《科学》上占据了很大的篇幅。 可以预见的是,下一期《科学》将会比以往任何一期都要厚。 “那……那这显微镜的价格是多少?如果价格太高,他们也不会买太多。” 骆宾王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同意了李想的说法。 不过,在他看来,这显微镜也就值几贯钱,最多也就是几十贯钱,并不能给对方造成太大的损失。 “呵呵,你很快就会知道的,反正,他们一定会心疼的。虽然他们买不起那么多显微镜,但只要价格合适,他们也得出血。” 李想很有信心,渭水书院和曲江书院,一定会买显微镜。 就算价格再高,他们也只能忍着。 别忘了,这两个学院都有一个农学院,一个医学院,还有一个格物学院。 既然知道了显微镜的效果,那就没理由不用。 …… “父亲,观狮山书院只是开个交流会而已,有必要亲自去一趟吗?” 长孙府中,长孙冲看着父亲也要参加今日的会议,有些疑惑。 长孙无忌点了点头,道:“李想做事一向滴水不漏,这次所谓交流会绝对没有那么简单,里面肯定有什么隐情,不亲自去看一眼,我实在是心里难安。” 对于李想,长孙无忌是越发的忌惮。 李承乾的表现实在是太让他失望了,早知道这样,他就不会把宝压在他身上了。 每一次,看着李想蒸蒸日上的样子,他的压力都会倍增。 这件事情,他不敢轻易的告诉任何人,就连长孙冲,他都不知道该不该将这件事情说出来。 毕竟李想的真实身份一旦暴露,那可真的是天要塌了。 “如今观狮山书院就像是一只落水的猴子,孩儿看他们也翻不起什么风浪来。” 长孙冲想着这些天长安城里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想到,李想居然会落得如此下场。 太解气了! “李想从来都不是一个忍气吞声的人,看着狮山书院,看着《大唐日报》上的新闻,我的心越来越沉。冲儿,狗要咬人的时候,是不会叫的。” “好吧,既然父亲你这么着急,那我们就过去看看好了。据说这次观狮山书院广发请柬,国子监之类的书院就不用说了,朝中重臣、王公贵族、富商巨贾,都收到了请柬,这是要做什么?” “这一次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如果不能拿出点像样的东西来,那人就丢大发了。” 说罢,长孙冲带着长孙无忌就出发了。 …… 今天的观狮山书院非常热闹。 许敬宗几乎一夜没睡,早早的就来到了大讲堂,确定了会场的布置,协调了所有的工作人员。 这样的学术交流活动,在观狮山书院尚属首次。 在李想的规划中,未来一年至少要举行一次这样的学术交流活动。 等大家都适应了,再视需要,也可以单独开格物学、医学、数学、法学、农业等等细分领域的学术交流。 这是一种典型的学术交流方式。 “许参军,听说这次朝会有不少大臣到场?” 刘涵跟在许敬宗身后,确认了一下情况,这才放下心来,好奇问道。 “燕王殿下之所以选择在休沐的这一天举办交流会,为的就是将文武百官都召集到这里来。” “据说就连平日里极少离开皇宫的皇后娘娘都会来,说不定陛下也会到场,否则我至于这么紧张吗?” 许敬宗也没想到,李想竟然能把这次的学术交流会闹得这么大。 但身为观狮山书院实际上的一把手,他还是很乐意看到的。 﨔 第1500章你今天要像你的名字一样大胆 “显微镜和微生物的发现,意义非凡。正如燕王所言,未来大唐医道的发展,乃至衣食住行等诸多方面,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虽然我不知道显微镜和微生物对其他领域的影响有多大,但如果能找出微生物和疾病之间的联系,并且找到杀死它们的方法,那就完全不同了。” 刘涵虽然擅长数学,但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明白显微镜和细胞学,显微镜和细菌培养的关系。 但这并不妨碍他对显微镜以及微生物学的未来充满期待。 “是啊,那些嘲笑我们的人,肯定会被打脸的。燕王为了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把显微镜的价格定得很高。” 许敬宗想起那显微镜的价钱,不禁哑然失笑。 显微镜的制作过程,他再清楚不过。 一台显微镜的造价,他还是能估算出来的。 可以说,这一次,燕王又发现了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 …… “萧公!” “拜见魏公!” 到了晚上九点,大讲堂前已经是人山人海,包括房玄龄在内,所有的朝堂重臣都来了。 就在所有人都到得差不多的时候,又有一队马车来到了观狮山书院的门口。 左右千牛卫簇拥在一起,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是李世民。 “冲儿,现在你应该知道,这次的交流会有多重要。连陛下都亲自到场,那就意味着,李想这次带来的东西绝对非同一般。朝中大臣们又不是傻子,不可能看不出来。” 在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进入大讲堂之后,长孙无忌突然开口对身旁的长孙冲说道。 既然是学术交流,那肯定是要从讲座开始的。 所以大讲堂中,大多数人都是坐在各自的座位上。 即便是李世民,也是一样。 他的座位自然是坐在最前排的。 这一刻,站在后台的陈大胆双腿发软。 一开始,李想让他去做一场显微镜的报告,他还以为是在观狮山书院讲课那样。 他从来没想过,今天会有这么大的场面。 “大胆,你要向你的名字一样大胆起来,我这就让人在讲台上点上一排鲸油蜡烛,这样的话,你只需要看着那些蜡烛就可以了。” 李想知道陈大胆肯定会很紧张,所以在安排好接待工作之后,就去后台和陈大胆聊了几句。 对于童天,他倒是没有太过担忧。 毕竟身为观狮山书院的老师,他每天都会给学生们上课,虽然他对这场交流会很兴奋,也很紧张,但至少还能保持着上台演讲的状态。 “王爷,要不,你自己跟他们说吧?这台显微镜,就是你发明的,而我,只是负责打磨镜片而已。” 陈大胆还在垂死挣扎。 “大胆,这是一个提升工匠地位的好机会,如果让我上去,那是再简单不过了。身为工匠,难道你就不希望大唐的工匠地位提高?” 听了李想的话,陈大胆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一点,他还真没想过。 这么一想,燕王安排自己上台讲话,倒也是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的。 他又怎么能让燕王殿下失望呢? 陈大胆做了个深呼吸,一脸坚定地说道:“王爷,你放心,这次的报告会,我陈大胆一定办得漂漂亮亮的。” 不知道为什么,陈大胆对这场报告会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期待。 这一次的大唐学术交流会,被后人载入史册,成为了一种特殊的象征。 甚至有不少学者将其视为大唐近代化的开端。 在场的每一位,都是足以载入史册的人物。 更别说陈大胆和童天了。 “想必大家都很好奇,这次的交流会,究竟有什么内容吧?” 李想虽然让陈大胆和童天去讲座,但他总不能真的什么都不做。 于是,在所有人都坐下后,他第一个走上讲台,充当起了主持人的角色。 “今天我们要介绍的是一种叫显微镜的东西,然后是显微镜下的微生物,最后,我会让你们在外面看一个实验。” 李想在台上侃侃而谈。 但很快,台下就响起了一片议论声。 虽然众人对显微镜一无所知,但李想既然敢说能用显微镜观察到微生物,那就说明这件事的重要性,非同小可。 再联想到最近长安城之中,关于“微生物”的讨论,不少人的脸色,都变得有些期待了起来。 在《长安晚报》的宣传下,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微生物的存在。 甚至有不少人,亲自参与到了与微生物学有关的讨论中。 从李想的话中,就可以看出,这件事已经尘埃落定。 如果他能证明微生物是真的存在的,那意义可就不一样了。 “好吧,我相信大家都很想看看显微镜,为什么用它就能看到别人看不见的微生物?接下来有请玻璃作坊的七级工匠,显微镜制作者,陈大胆,为大家讲解一下显微镜方面的知识。” 说完,李想扭头对陈大胆做了个请的手势。 这个时代,可没有投影仪,想要发表演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还好,为了这次的交流会,观狮山书院做了很多准备。 李想话音刚落,一名学生就推着几块巨大的黑板,上面画着显微镜的图案。 几乎是同一时间,已经有学生搬来了一排显微镜。 “父亲,李想这是成何体统!如此重要的会议,陛下也在这里,他居然安排了一个工匠上来?” 长孙冲有些不满的咕哝道。 除了第一排和第二排之外,其他座位都不是固定的。 这也是长孙冲能够坐在长孙无忌身边的原因,否则的话,长孙无忌坐在第一排,长孙冲肯定只能坐在后面。 “冲儿,你有没有想过,李想这么做是有什么目的?就算他事先不知道陛下会来,也应该知道朝堂上会有很多大臣出席才对。在这样的条件下,他还安排了一个工匠来做报告,这肯定是有考虑的。” 长孙无忌可是老奸巨猾之辈,长孙冲看事情的角度自然不如他。 虽然不能百分百肯定,但李想这么做,估计就是为了提升工匠在大唐的地位。 士农工商,这是几千年来的传统。 李想想,想要提高工匠的地位,士农工商不分主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﨔 第1501章长孙冲的关心,那显微镜是真的吗 “现在长安城里,工匠的地位比以前高了不少,这还不够?难不成,李想真以为工匠能与读书人平起平坐?” 长孙冲一脸愕然。 显然,李想的举动,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燕王府内,工匠数量太多了,李想当然希望工匠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长孙无忌心中暗暗猜测,李想到底想要做什么。 “显微镜最重要的部件,就是一对经过特殊打磨的透镜,然后将这两个透镜放入显微镜中……” 台下众人议论纷纷,台上的陈大胆则专注的讲解起了显微镜的制作原理。 他并不担心别人学了这套理论后,会去仿制。 先不说燕王府的玻璃工艺,就算是你能做出玻璃,也未必能做出符合显微镜要求的镜片。 退一万步说,就算你能做出符合显微镜要求的镜片,也不一定知道该如何配比。 技术不好的人,就算给他一百块玻璃原石,也不可能做出一块像样的镜片来。 陈大胆对自己的手艺很自信。 “程医正,我觉得这只是一面镜子而已。这个显微镜,不就是简单的将两块玻璃拼接起来,难道这样就可以看到那些肉眼不可见,摸不到的微生物了?” 大讲堂中,华云内一脸茫然的对着程芳说道。 “我听说过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的放大镜,而那个放大镜,据说只能放大好几倍,这个显微镜,应该是跟放大镜差不多的原理,不过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根本看不见微生物。” 对于显微镜的真实性,程芳并没有怀疑。 毕竟李想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他们讲解显微镜的原理,而且台上似乎还放着一台显微镜的样品,不可能作假。 “程医正,你觉得这台显微镜能看清里面的微生物吗?真的有这种微生物?” 华云内并不擅长外科手术,所以对微生物的概念并不认同。 “虽然在长安城中,有不少人在嘲笑《科学》,但我更倾向于微生物的存在。” “你想想,为什么风寒会彼此传染呢?这是否是因为其中的微生物扮演着媒介的角色?而且,他们之前也提到过,如果有一种微生物,能够引起伤口炎症,而酒精又恰好可以杀死这种微生物,那就可以解释酒精消毒的原理了。” 程芳虽然是学中医的,但是在外科方面,也是有涉猎的。 他当然知道,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用酒精消毒伤口,可以有效地防止伤口感染。 “除非我能在显微镜下看到这些微生物,否则我肯定是不相信的。” 华云内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 “我知道大家都对陈大胆所说的显微镜很感兴趣。不过,在这之前,请各位先听我讲一讲微生物。” 陈大胆说完后,童天上台了。 掌声,并不适合在这个时候响起。 是以,大讲堂上,只有台下的议论声,并没有任何掌声。 不过童天也没指望大讲堂里的这些大佬们会对自己进行一番勉励,而是直接按照事先安排好的方式,开始讲课。 微生物研究所的学生们配合着,将黑板换了一遍又一遍。 从显微镜上看到的画面,呈现在所有人的眼前。 这些画,都是由那些擅长绘画的学生们,通过显微镜观察到的画面,绘制出来的。 没办法,现在可没有相机。 只有这样,才能让所有人都感受到这场交流会的魅力。 “这张图,就是用显微镜观察水滴当中的微生物画出来的,你们有没有觉得很神奇?这一滴水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微生物?那岂不是说,我们的胃里面也有大量的微生物?” 台上,童天渐渐的进入了自己的状态。 “每个人的胃里都有很多微生物。当然,这也没什么好怕的,这些微生物未必就是坏事,说不定还能帮助消化。” 童天花了快一个小时,才终于讲完了微生物方面的知识。 这一次,整个大讲堂都安静了下来。 虽然童天曾经在《科学》杂志上发表过类似的论文,但现在,他却是一脸自信的站在讲台上说着。 就算心里有疑惑,也没人敢说出来。 在这场报告会之前,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嘲笑微生物学的理论。 以现在的情形来看,再调侃下去,很可能会被打脸。 “多谢父皇,多谢母后,多谢诸位大臣,多谢在座的诸位捧场,听了这两场讲座,想必大家都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这台显微镜了。”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你们可以依次上来,看看这台显微镜,我们会有专门的学生教你们如何操作。” 李想走上讲台,宣布了一件振奋人心的事情。 不过,这里只有二十台显微镜,而这一次,来的足足有五百多人。 有些人可能都没有机会亲眼看到。 “怎么样,父亲?这个显微镜有那么神奇吗?” 等到长孙无忌用完显微镜,一脸平静的让下一位使用时,长孙冲连忙上前询问。 今天来的大人物很多,长孙冲暂时还没有机会试镜。 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就不需要有人去组织,所有人都会根据自己的身份来决定谁先来。 当然,李世民是看过的,所以他并没有加入到人群中。 “看来当初在渭水书院设立格物学院,果然是对的。这个显微镜看起来很普通,没什么特别之处,但实际上却可以将物体放大数百倍,让我们能够看到一些平时看不见的东西。” 长孙无忌神色复杂的看向李想,只见他正和长孙皇后并肩而立说着什么。 自从观狮山书院召开学术交流会之后,长安城里便再也没有人敢跳出来说微生物就是妖言惑众了。 所以,李想才会请来这么多人,就是为了让他们为显微镜和微生物背书。 “所以,显微镜是真的,微生物也是真的。” 长孙冲有些失望,压低了声音道。 虽然早有预料,但从父亲口中得到证实,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 第1502章一千贯一个,你怎么不去抢 “观狮山学院的微生物研究所才刚刚建立,我们还有机会超越他们。” “显微镜对微生物的研究很重要,你看看观狮山书院有没有卖,如果有,你自己做主,给渭水书院买个十几二十台。” 现在长孙无忌已经确定了微生物的存在,他现在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将利益最大化。 虽然他暂时还搞不清楚,研究这些微生物究竟能给他带来什么直接的利益。 但长孙无忌看着观狮山书院对微生物的研究如此积极,便知道渭水书院必须要跟上。 有时候,你的速度比别人慢,也没关系,只要跟上就好。 但如果你的眼光不如别人,那才是真正的麻烦。 …… “啥?一千贯一台显微镜?这简直就是抢劫啊!” 王富贵笑眯眯的站在大讲堂的角落里,负责显微镜的销售。 既然已经研究出来了,那就推广开来。 李想并不打算将显微镜拱手让出去。 这么多人往观狮山书院泼脏水,总要让他们吃点苦头。 经过今天这场会议,所有人都看到了这台显微镜的神奇之处。 只要是对医学有兴趣的人,都会买一台显微镜。 “长孙郎君,咱们这里还有一款价格不贵的显微镜,您看如何?” “比如这两百倍的,只要五百贯。如果您还嫌贵,我们这里还有比较便宜的。喏,这个放大一百倍,只要一百贯。” 王富贵现在见过的勋贵之家太多了,而且有李想在背后撑腰,他也不怕被人说成是抢劫。 觉得贵? 不买就是了呗。 又不是粮食,朝廷才不管多少钱呢。 而且高科技产品,不贵点怎么能体现出它的逼格? “这一百倍显微镜能不能看见微生物?” 长孙冲压下心中的怒火,沉声问道。 “只有四百倍的显微镜才能看到微生物,一百倍的显微镜就不能了。” 王富贵是个很诚实的人,他当然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撒谎。 “那我要它干嘛?” 长孙冲有一种吐血的冲动。 “那也不能这么说。举个例子,想要看到一根头发具体的形状,只需要一百倍的显微镜就可以了。有些东西,肉眼看起来很小,但在显微镜下却能看清。” 为了今天,王富贵可是做了不少准备的。 所以对于显微镜的作用,他也是如数家珍。 “虽然显微镜能够清晰地看到微生物,但一台一千贯,太贵了。这样吧,我买十台,价格可以便宜一些吗?” 长孙冲一头黑线,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小商贩那样讨价还价起来了? “抱歉,这台显微镜的价格是固定的,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你可不要小看这台显微镜,它的制作难度很大,而且废品率很高,产量也很少。” “如果你今天不买的话,就会被别人买走,下一次销售就是一个月之后了。” 长孙冲一阵无语。 “王掌柜!我要那能看见微生物的显微镜。” 就在长孙冲犹豫不决之时,已经有人开始下订单了。 所有人都听见王富贵与长孙冲的交谈。 他们可不觉得,自己的声望,能够超过长孙冲。 所以老老实实在后面等着。 但要是显微镜的产量是有限的话,不抓紧时间,更待何时? “给我也来一个一千贯的。” “给我来个一百贯吧。” “来两个一千贯的。” 有人带头,后面的人也跟着起哄。 大家又不是傻子,这个显微镜可是独一份的,除非你不想用。 否则,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要挨这一刀。 这一幕,给所有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无形中,人们对新设备的研发热情也随之高涨起来。 谁不想有一天,自己也能挡住别人的去路? …… 眼看日上三竿,李想便带着众人前往观狮山书院的餐厅。 这些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没去过食堂吃饭的,所以也是兴致勃勃的凑了过去。 “陛下,燕王果然不愧是大唐最有钱的人,听说他卖显微镜,赚了两万多贯。虽然两万贯对于座钟一天二十万贯的收入来说,并不算什么,但也足以让我们刮目相看了。” 长孙无忌坐在李世民的身边,一脸赞许的道。 房玄龄正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送进嘴里,听到长孙无忌这么一说,不由侧目望去。 事实上,他也有些想不明白,长孙家与燕王府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怎么到了这个时候,两家的关系依旧没有缓和下来。 长孙无忌一有机会,就会把李想踩在脚下。 这与房玄龄所知的长孙无忌,并不相符。 “据说显微镜的镜片,只有陈大胆这样的七级工匠才能制作出来,难度很大,产量也很少,所以才会这么贵。” 一方是大舅子,一方是儿子。 很显然,李世民肯定是站在李想这边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不过,燕王这点石成金的本领,还真是让人佩服。同样一块玻璃,经过他的加工,那可是无价之宝啊,如果哪天户部缺钱了,让他来做户部尚书,恐怕陛下都不愁没钱花了。” 长孙无忌能感觉到李世民对李想的喜爱,心中虽然有些担心,但表面上还是笑呵呵的打趣道。 “想儿,来,我们一起吃。” 李世民抬头一看,却见李想已经结束了自己的工作。 他知道饭后会有一项特殊的实验,李想刚刚应该是在安排实验。 李世民看着李想忙碌的样子,心中也是松了口气。 不过,他的表情落在李承乾和李泰的眼中,两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羡慕之色。 “父皇,这观狮山书院的厨师,厨艺可好?合不合胃口?” 李想走到李世民身边,坐了下来。 “在吃的方面,没有人能比得上你。听说,观狮山书院的厨子,都是你们府里的厨子教出来的。” 李世民虽然吃惯了山珍海味,但偶尔也会尝一尝这些饭菜,也是一种享受。 这种感觉,就像是后世的人,在吃了太多的鸡鸭鱼肉之后,就喜欢吃一些穷人才会吃的野菜。 每隔一段时间,就想着换一种口味。 第1503章铜球气压试验 “二哥,今日父皇和诸位大臣都在这里,若是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不如用过膳之后,大家都散了吧。” 李想抢了李泰的风头,让他很不爽。 而且,他现在是李世民最宠爱的人,整个朝堂上,能入他法眼的屈指可数。 “父皇,如果说上午的显微镜和微生物让你们明白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我们看不到的东西,那么下午的实验,就能证明空气中还带着一股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比如,我们每一个人,每一秒都要承受数十匹战马的重压。” “噗呲!” 李想话音未落,长孙冲已经忍不住笑出声来。 一口汤喷了出来。 “燕王说笑了,每一刻都要承受数十匹战马的重压,那还不被压成肉饼?这天下还有谁能活下来?” 长孙冲的行为虽然有些失礼,但也是众人心中所想。 微生物都已经如此不可思议,空气中的气压更是夸张。 那可是十几匹战马啊! 这是何等的沉重。 “想儿,先不说这空气有没有压力。就算有,也应该很轻才对,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压力?” 李世民好奇地问道。 但李想却没有反驳。 如果只是嘴上说说,历史上那实验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名气了。 李想微微一笑,道:“陛下,要看下午的实验,才能知道空气是不是真的有压力。我想,不管我怎么解释你们都不会相信的,毕竟光靠嘴皮子是不行的。” “当初观狮山书院在《科学》期刊上发表微生物学的论文时,长安城里很多人也都不信。我虽然不明白,但是,你的这个实验却是让我很感兴趣,我很想知道这个实验是如何说服我们的。” 房玄龄开口道。 从一开始,他就站在了李想这边。 当然,他并不认为李想和储君之争有什么关系,否则他也不会站在李想这一边。 “玄龄所言极是,朕等着。” 李世民的自制力很强,虽然心中充满了好奇,但见李想不想说,也不好多问。 …… 观狮山书院大讲堂的前方,是一片颇为宽阔的广场,广场上人头攒动,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沿着这条路走几百米,就是大门旁的足球场。 为了方便所有人观看,李想特意在足球场上布置了一个场地。 这样一来,阶梯状的座位分布,后面的人就能看见了。 “师父,已经准备好了,我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将铜球中的空气全部抽走了。” 刘广与狄仁杰走到李想身前,向李想解释了一下实验的准备情况。 在目前的科技水平下,想要做到真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这个实验并不需要真空度很高,所以李想并不担心失败。 而刘广和狄仁杰则是一脸的担忧。 “好吧,你带着人,一匹一匹的增加战马,让他们知道什么叫惊喜。” 李想虽然没亲眼见过这个实验,但这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实验,所以并不担心实验失败。 如果非要说失败的话,那就是原本需要十六匹战马才能拉动的铜球,现在却只需要五六匹战马才能拉开。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足以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了。 两个金属半球之间,连个固定装置都没有。 一般情况下,两个人都能拉开。 观众席上,所有人都看着李想对着一群人下达命令。 除了一个巨大的铜球和几匹马外,再无他物。 这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好奇。 难不成,燕王要在足球场上玩铜球? 这是什么游戏? “父皇,诸位大人,这是一个由两个空心半铜球组合而成的球体,只要轻轻一掰,就能将两个半球分开。不过,我已经用一种特殊的方法,把铜球里的空气都抽走了。现在,有没有人来试试,能不能打开它?” 李想提高声音,看向李世民等人。 至于远处的人听不听得见,他并不在意。 “我来试试!” 就在这时,一个洪亮的声音从李世民的身边传来。 李想万万没想到,张亮竟然会亲自出手,这让他非常意外。 不过,这也是好事,谁都知道这位国公有多厉害,如果连他都打不开,那就更没人能打开了。 “这边请!” 张亮对李想点了点头,直接走到铜球旁边,一脸云淡风轻。 他将铜球转了好几圈,发现它确实是两个半球,中间没有任何连接的痕迹。 在球的两端,各有一个手柄,可以方便的拉动。 “咦!” 一开始张亮只用了点力,但铜球却纹丝不动。 旋即,他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他半跪在地上,深吸一口气,双手用力,想要把这铜球给扯下来。 到最后,铜球依旧稳如泰山,他额头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 足足过了好几分钟,张亮才感觉浑身无力,铜球依旧纹丝不动,这才放下铜球来。 如果不是众目睽睽之下,张亮绝对会认为,李想是在耍什么花招。 否则以他的力量,怎么可能扯不动? 张亮对李想苦笑着摇摇头,便灰溜溜的走了。 “如你们所见,就连张将军都无法将这两个小球给拉开,因为这两个小球之中的空气都被抽干了。” “今天吃午饭时,我告诉大家,大家都得顶着十几匹战马那么重的空气,谁也不信。所有人都怀疑过,在这样的重压之下,我们会不会被压成肉饼?但我们不是好好的吗?” 接下来,李想又说了一遍气压的问题。 “那是因为压力从四面八方而来,相互抵消,让我们根本感觉不到压力。而这个铜球,却是把空气都抽走了,也就是说,这个铜球里面并没有任何的压力,有的只是外界的气压。” “根据我刚才所说,这等于是在铜球上加了十几匹马那么重的压力。” “一个人的力量再大,难道还能强得过十几匹马?所以刚刚不是张将军实力不济,而是这气压太高了。” “接下来,就是测试的时候了。在这个足球场上,有几十匹马,我们先让两匹马拉铜球,看能否把它拉开。两匹不够,那就四匹,还是不行的话,就继续增加。” 第1504章孔颖达嘴硬,格物学算了吧 马拉铜球的实验非常简单,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李想吩咐了几句,便让刘广安排人,在马匹上安装一些辅助工具,让马匹能够更好的拉动铜球。 “嗯!诸位,请睁大你们的眼睛,看这两匹马,能不能拉开铜球。” “啪!” “啪!” 李想话音刚落,狄仁杰与刘广便同时一鞭抽在了两匹战马上。 一前一后,两匹马同时冲了出去。 然而,还没等马匹跑出多远,绳索绷紧,马就停了下来。 “咴咴!” 因为跑得太快,两匹马都快站不稳了。 然而,铜球依旧稳如泰山。 “什么?两匹马居然都拉不动这铜球。” 李世民看着这一幕,也是目瞪口呆。 “陛下,微臣很好奇,到底要多少匹马,才能把这颗铜球拉开?” 房玄龄微微一笑,道。 倒是长孙无忌站在一旁,看着足球场,神色有些复杂。 虽然实验还未完成,但他总觉得,这一次他恐怕又要失望了。 这李想,还真是个难缠的家伙。 “双马之力,似乎有些不足,那就各加一匹,看能否将铜球拉开。” 足球场上,李想的表情也轻松了许多。 只要不是第一次就被拉开,实验就已经完成了一半。 剩下的,就是惊喜了。 遇到不懂的东西,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不相信。 就像是20世纪初,长三角那些穷得叮当响的穷光蛋们,每天都要靠大闸蟹填饱肚子一样。 如果告诉他,一百年后,只有富人才能吃到螃蟹,他一定会“呸”一声。 观狮山书院的足球场旁,此时却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两个中空的圆球合在一起,怎么可能拉不动?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这件事就太不可思议了。 “孔祭酒,依我之见,国子监也该考虑设立格物学院了。” “如果燕王的这几项实验能够被圣上批准,那么格物学必然会迎来一个新的高峰,虽然这次春闱并没有考到这方面的内容,但只要这门学科在朝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便一定能够吸引到更多的人前来学习。” “咱们国子监继续排挤它,指不定哪天就被人给甩在后面了。” 司马才章看着李想,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 “就算李想证明了这一点,那又如何?国子监可以在医药、数学、法学上投入更多的精力,而格物学,则暂且搁置吧。” 孔颖达是儒家的正统传人,怎么可能轻易接受格物学? 不过,司马才章只是提了一句,他心里也清楚,孔颖达能同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啪!” “啪!” 很快的,第二轮实验就在足球场上开始了。 然而,实验才刚刚开始,就戛然而止。 其中一匹马,被绳索一拉,直接摔在了地上。 人们越发觉得铜球承受着巨大的拉扯力。 “大哥,要不我们打个赌吧,这铜球要几匹马才能拉开?” 比起李承乾,李泰的心理承受能力强多了。 不管李想今天闹出多大的动静,对他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 相反,这样反而更能衬托出现在的太子殿下是多么的不堪。 “哼!” 李承乾直接无视了李泰,而是将目光投向了球场。 其实,他对此,也是充满了好奇。 难道这片虚无的空气,真能对人造成如此大的压迫力? 否则,这铜球怎么会纹丝不动? “玄龄,如果真的能证明空气中有压力,那对于大唐来说,有什么用?” 此时此刻,李世民对李想的话,已经是深信不疑。 继续试验,也不过是满足一下众人的好奇而已。 “这次的试验,对大唐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的好处。不过,从这个实验中得到的理论,或许能够帮助匠人制造出一些特殊的装置,或者推动格物学的发展。” “虽然微臣尚不知如何运用,但相信燕王与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的诸生,总能想出些法子来。或许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看到更多的东西了。” 房玄龄显然对李想更有信心,这番话也是一针见血。 “咴咴!” 就在房玄龄和李世民说着话的时候,又是一声马嘶。 已经加到六匹马了,铜球却纹丝不动。 这一刻,所有人的态度,都发生了变化。 大家都很好奇,到底要多少匹马才能把铜球拉开。 李想也没闲着,六匹不行,又加了八匹。 八匹不够,那就十匹一起上。 接着是十二、十四。 可是铜球依然纹丝不动。 如果不是早有准备,这些马根本不可能同时发力。 “陛下,如果十六匹骏马都拉不动,那压力也太大了吧?” 即便是在烈日下,二月的天气也不会太热。 但房玄龄却是满头大汗。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一幕。 “啪!” “啪!” “啪!” 一排辅助人员同时挥舞着鞭子,催促着马匹加快速度。 或许是被激怒了,十六匹战马并肩而行,给人一种截然不同的感觉。 “嘭!” 随着绳索绷紧,一声巨响在足球场中响起。 众目睽睽之下,在十六匹骏马的合力之下,铜球终于一分为二。 分开的瞬间,一声巨响,让所有人都是一惊。 就连李想都被吓了一跳。 不过,马上就反应了过来。 “张阿难,你去看一看这颗铜球,它真的是两个半圆吗?” 看台上,李世民派了张阿难过来,想要确定这球是不是被人动了手脚。 他相信李想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或许在看台上,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 张阿难闻言,不再多言,快步走到了铜球前。 他伸出双手,弯下腰,将这两个半球举了起来,仔细看了看。 这两个半球表面光滑无比,显然是经过特殊打磨过的。 张阿难放下心来。 很显然,这两个半球并不是直接相连的。 事实上,这两个半球之间,隔着一层黑色的隔板,足以证明这两个半球并不是相连的。 不过,还是先打开再看看比较好。 “诸位,这枚铜球就放在格物楼前,作为我观狮山书院的标志性之物,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参观。” 李想一看张阿难的表情,就知道他在做什么。 还不如将这铜球拿出来,让所有人都看看。 第1505章给学生们讲一讲空气 “陛下,这两个半球都很光滑,没有任何连接的迹象,我到现在还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要用这么大的力气,将两个半球连接在一起,然后,将里面的空气抽出来,但是,燕王的这个实验却是完全符合了他所说的事情。” 张阿难走到李世民面前,大声说道。 李承乾,李泰,房玄龄,长孙无忌,都听到了这句话。 只是,每个人的反应都不一样。 “这一次的大唐学术交流会,果然不同凡响,朕这一趟没有白来,这样有趣的活动,应该经常举办才对。” 李世民的话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 孔颖达羡慕的要死。 可惜,这些年来,国子监除了编写基础书籍,并没有立下什么功劳。 这让孔颖达有些着急了。 这样下去,儒家的地位会不会越来越差? 大唐的第一次学术交流会,终于落下了帷幕。 随着李世民的离去,观狮山书院中的朝中大佬们,也都纷纷散去。 反倒是书院的学生们,一个个兴致勃勃的聚在一起,谈论着这三件事。 “师父,这空气是怎么回事?它无形无质,却又无处不在。有时候,我们会闻到一股恶臭,有时候,我们会感觉到空气中的湿气,有时候,我们会感觉到一种干燥的感觉。” 狄仁杰和李想并肩而立,问出了一个他一直想不通的问题。 “王爷,今天来的学生太多了,大家都不愿意离开,要不,您给我们讲一场关于空气的讲座?” 许敬宗今天一整天都在幕后工作,此时也来到李想身边。 “是啊,师父,要不您给我们开个讲座?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你的课了。” 刘广也想听一听自己的师父有什么新的见解。 “好,既然大家都这么有兴趣,那本王也就简单说说我对空气的理解。” 李想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下来。 想要物理和化学飞速发展,首先要做的,就是让学生们更好的理解。 气体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物质,在没有彻底弄清楚原理之前,很难解释清楚。 …… 虽然面对的不乏后世名人,但李想却没有丝毫的怯场。 只需要将初中、高中所学过的知识拿出来,就足以让所有人都为之侧目。 “大家可以看看,我手里这个烧杯,是我们学院实验室里最常用的东西。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个小实验。” 一时间,整个大讲堂又热闹了起来。 然而,这次只有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在此。 “现在,我点上了这支蜡烛,没被吹灭的话,它是不会熄灭的。现在,我把这个大烧杯放在蜡烛上,你们看,蜡烛会发生什么,谁来帮忙?” 为了让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李想还给大家做了一个小小的互动。 “我来!” 李想话音刚落,便有一名学生举手,走上了台。 “王爷,前些日子,卫国公大朗李赛突然提出要到格物学院读书,我便做主答应了下来。” 许敬宗凑到李想耳边,低声将事情说了一遍。 李想点点头,不再多言。 没过多久,李赛将烧杯拿了起来,又看了看那根蜡烛,没看出什么名堂来,将烧杯盖在了蜡烛上面。 大讲堂里面,所有人都看着烧杯中的蜡烛,沉默不语。 几分钟后,房间里的烛火摇曳了几下。 没有风,火焰却在摇曳。 这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根蜡烛上。 “哎呀!蜡烛灭了!” 突然,有人惊呼出声。 燃烧的蜡烛居然真的熄灭了。 “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杯子上的蜡烛会突然熄灭?为什么旁边的蜡烛没有盖在烧杯里,却还在燃烧?” 李想很满意众人的反应,清了清嗓子,这才开始讲课。 “难道是让蜡烛燃烧的空气殆尽了?” 狄仁杰是个聪明人,他把铜球的实验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一种真空状态,所以蜡烛才会灭。 不得不说,狄仁杰这么一句话,倒是让不少人感觉到了一种合理的解释。 “空气一旦耗尽,就会变成真空。到时候,想要打开烧杯,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你看,我只是稍微动了一下,就让它移动了。” 说话间,李想已经端起了烧杯。 这样一来,狄仁杰之前的回答,就完全被推翻了。 如果是真空的话,那是不可能有人能够打开的。 “有没有可能,空气中的某一部分,是和蜡烛燃烧有关的,因为杯子盖在了蜡烛上,所以当那部分空气燃烧殆尽的时候,蜡烛就会熄灭?” 就在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卢照邻突然说了一句。 在李想看来,他说的话,已经和真理八九不离十了。 “照邻说得很有道理,好像确实比我之前所说的要合理。如果空气中有几种不同物质的话,那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蜡烛熄灭了,为什么臭鸡蛋一打开,空气中就会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了。” 狄仁杰补充道。 有了这两人的带头,原本寂静的大讲堂顿时热闹了起来。 “都别吵了!” 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李想才让众人停了下来。 “这个实验,很多人都猜到了。不仅是蜡烛的燃烧,还有木柴、蜂窝煤等的燃烧,都需要空气中的一种物质,我将其称之为氧气。” “那么,空气中的氧含量是多少呢?这个问题,我希望你们自己去探索。所以,空气中只有氧气吗?我想你们在打开烧杯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空气中的成分并不只有一种。” 李想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空气中究竟有多少种气体,本王也不清楚,只能靠你们自己去摸索了。但从刚才的实验来看,我很容易就打开了烧杯,这说明空气中并不只有氧气。” “与此同时,空气中的其它成分也会因情况而有所不同。地球上一定还有很多气体,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而已。臭鸡蛋之所以臭气熏天,是不是因为它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气体?” “茅厕里臭气熏天,难道里面也有一种特殊的气体?” “亦或者,蜂窝煤作坊的矿洞里,曾经发生过一次爆炸,是不是那里的空气里也有一种特殊的气体?这就需要你们自己去寻找答案了。” 﨔 第1506章这一次,杜家想和燕王府走的近一些 虽然李想早就知道,空气中,有氮气,有二氧化碳,有稀有气体。 还知道,鸡蛋的恶臭来自于硫化氢,煤矿的爆炸来自于甲烷。 不过,这种事情,他也没办法解释。 而且,操之过急,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于是,他索性只讲半句话,只负责推测,剩下的交给观狮山书院的老师和学生们去琢磨。 李想的猜测,也被整理成了一本名为《燕王殿下的一百个猜想》的小册子。 …… 随着春天的到来,朔州北部的草原已经不再是过去几年的萧条景象。 杜芳策马而行,缓缓的在自己的地盘上巡视着。 为了开发这片棉花地,杜家动用了近五十名青壮,再加上一些佃农和奴隶。 “郎君,听闻昨日倭国人又送了一批人过来,咱们也不愁赶不上播种了。” 杜芳身旁的管家李书,脸上露出欣慰之色。 李书去年初到朔州时,十分担忧。 一方面是担心自己的安全,另一方面则是担心自己的投资打了水漂。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手不够。 原本朔州是一个边镇,没有太多本地人,就算你开出高薪,也招募不了几个人。 没想到,每隔一段时间,那倭国人就会送不少奴隶过来。 而且人数还在不断的增加。 “燕王的计划很周密,在时机未到之前,谁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后手,推广种植棉花的人是他,移民到河东道也是他的主意。” “再联想到水泥路的修建,这一切都是环环相扣的。二弟天天跟在长孙冲的身后跟燕王作对,他却不知道,河东道的长孙家,比任何人都要积极地开垦棉田。” 长孙家的地就在杜家旁边,而且杜芳也知道,除了朝廷给的那块地之外,他们还买了很多的草场,现在已经全部种上了棉花。 之前杜芳还担心,这些棉花地不好开垦。 不过,在冬天,杂草都黄了,一把火烧掉,立刻就能让这里变得光秃秃的,还能让土地变得更加肥沃。 再用改良后的马拉犁犁地,效率非常高。 反正朔州就在草原的边上,最不缺的就是牛马。 至于各种农具,都是移民时就准备好了的。 “二郎从小没受过什么苦,这次郎君派他去广州种甘蔗,我想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应该已经成长了不少。” 李书也不好多说什么。 虽然他不喜欢杜荷,但是他毕竟是一个仆人。 “罢了,不去理会他,建设局负责疏通水渠的事情,进展顺利吗?” 杜芳来朔州已有数月之久,对于如何种植棉花也颇有心得。 虽然棉花比水稻和小麦要节水多了,但是没有水也是不行的。 而且,这里本来就是一片草原,就算有一条河,也没有什么用。 “雪化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行动了,据说他们已经停止了水泥路的建设,全力修建水渠。刚刚种下种子的时候,对水的需求并不大,我想应该能够赶得上我们的进度。” 对于建设局,李书是非常信任的。 在建筑方面,他们是专家。 “这一年,我们种了那么多的棉花,只要有燕王说的有一半好,我们这些出了大力的人,也都跟着沾光了。” 杜芳之前和李想没有什么交集,只是这几年对李想有所了解而已。 可越是了解,越是发现其中的不凡。 现在,杜芳想要和燕王府走得更近一些。 …… 细密的春雨,如同万千银丝,在空旷的天空中荡漾,就像是一道珠帘。 这些银色的丝线,就像是一片云雾,笼罩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 有几只早归的燕子,在蒙蒙的细雨中穿梭,仿佛要用它那剪刀般的尾巴,把那珠帘似的雨点剪开。 春雨贵如油,这一场及时雨,使得忻州北部的一个村庄里洋溢着幸福的气息。 再也没有了往日的荒凉。 石明身为村长,早在年前就组织村民们搭建了临时的房子,准备开垦荒地。 现在天气转暖,家家户户的田地里都是忙碌的身影。 朝廷发放了农具,忻州府也备好耕牛与犁地的驽马。 不得不说,这次迁移过来的人,过得比他们来之前想的还要好。 “石富叔,这是你的棉花种子,你要记住,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才能种下去。” 清晨,石明起了个大早,做着棉花播种的最后准备工作。 因为所有的棉籽都在燕王府,而且李想并没有想过从种子上赚钱。 于是就按照移民的情况,给各县免费发了棉花种子。 然后,再由观狮山书院派出去的学生,把这些棉花种子,分发给农户们。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提高观狮山书院学生在移民群体中的地位的一种手段。 “石明,种棉花,是不是除了播种和采摘比较累之外,其他的都很容易?” 石富倒是不怕累,他担心的是,他的地太多了,怕顾不过来。 “石富叔,您就别操心了,种这种棉花,不比种粟米累。等你忙完农活,说不定还能去附近的制砖作坊、水泥作坊帮忙,赚点零花钱养家糊口。” 制砖并不是什么技术活,自从水泥出现之后,用青砖盖房子的人就更多了。 这样的房屋,安全性和耐用性都远超木屋。 而水泥作坊,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 李想也不客气,只需要给专利钱就行了,燕王府下属的水泥作坊,会有专门的工匠来指导你建造。 作为交通枢纽,朔州自然也有其水泥生产基地。 现在想要在周边地区推广种植棉花,那就需要更多的水泥来修建道路和沟渠。 短短时间内,朔州就出现了五六家水泥作坊。 虽然规模不大,但也能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 “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 石富笑呵呵地接过石明递过来的棉花籽。 放心了?谁信啊。 如果你不担心的话,就不会每隔几天就问一次同样的问题了。 石明心中如此想着,面上却依旧保持着微笑。 像石富这种农民,他每天都要面对无数,早已习以为常。 﨔 第1507章在大唐发展一个中产阶层 “头儿,咱们现在已经凑齐了三千人,不如直接深入薛延陀的腹地,干一票大的如何?” 张铁虽然是薛延陀的族人,可是自从投靠张田之后,他的心思就放在了薛延陀的身上。 “薛延陀的大军,自然有燕王殿下的安排,我们只需要做马贼就可以了。如今就连薛延陀人都知道,我们就是大唐的人,但是却什么证据都拿不出来。” 张田对自己团队的实力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如果贸然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坏了李想的大事,那就得不偿失了。 “头儿,事实上,如果不是送回朔州的俘虏太多,现在队伍都有一万人了,谁还敢小看我们?” 先锋官小田,对队伍没有达到他的预期感到遗憾。 “如果真的有一万大军,燕王殿下又怎么可能放过我?” 张田说的很实在。 如果他们的实力很强,完全可以占据一片草原,建立几个部落,称王称霸。 这让燕王怎么想? 张田一家老小都去长安了。 他可不想让李想误会。 所以,这支队伍的人数,一直保持在三千人左右。 “要不,我们换个方向,向西走,那边薛延陀的部落应该更多。” 张铁见张田心意已决,也就不再坚持。 “去西方并非不行,不过那是后话。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保证在朔州周围五百里之内,不会有薛延陀的大部落存在。先把这些地方整理一下,然后再去朔州休息一下,征求一下褚主簿的意见。” “听说燕王已经派褚主簿去了朔州,就是为了那些棉花地。” “头儿,棉花是不能吃的。大唐在朔州安排这么多人种棉花,不知道花了多少钱?” 张铁跟在张田身后,继续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草原行军,一天都看不到半个人影,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如果他们不互相说话,就会感到窒息。 “听说这棉花是可以纺成棉布的,燕王在向朝廷提议之前,想必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张田对李想还是很有信心的。 “大唐的匠师,往往有着鬼斧神工般的技艺,可以把许多我们认为不会使用的东西,进行加工,变成更好的东西。” 很显然,张铁对于大唐还是很有好感的。 “听说朔州要在云中修建一条水泥路,需要大量的帮手。我想,接下来的几年,我们都可以轻松的在草原上战斗了。” 像张铁这样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打打杀杀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 “放心吧,想去长安的话,三年后就可以了。如果你们想一辈子当马贼,也没问题,以后我们就往北走,应该会有很多部落。” 张田的这番话,让“马贼”们都很满意。 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去长安的,尤其是那些被俘虏的人。 …… “富贵,登山从朔州带了一封信过来,告诉我那里的移民安置问题,现在勋贵百姓都去了,倒是没有几个商贾,你可以把一部分人引到朔州来经商,这里的交通很方便,人口也很多,赚钱的机会很多。” 燕王府内,褚遂良送来的那封信已经被李想拿到手,他立刻召来了王富贵。 朔州历来为军事重镇,商业较为萧条。 这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朔州地理位置虽然没有定襄那么好,但是也不算太差。 定襄的开发模式,完全可以在朔州经过改造后使用。 蜂窝煤作坊的事情,根本不需要李想亲自动手,就已经有很多人在做了。 还有水泥作坊。 但是和生活有关的作坊,就比较少了。 而那些大街走小巷的小贩,更是寥寥无几。 李想希望朔州不再是边陲之地,而是一座类似于关中其他各州的城市。 他还完全可以向北移一点,将白道、云州这两个地方划归到大唐的管辖范围,地盘将会进一步的扩大。 “王爷,我这就去安排。东西两市的不少商人,倒也不是完全没有这个想法,只是对那里不熟悉,终究还是有些担忧,如果是有组织的话,肯定会有很多人响应。” 得到李想的首肯,王富贵立刻表示愿意带领团队,前往朔州发展。 “大唐运输队从长安至朔州的运输路线也已经公布出来,除了各大商行之外,还可以鼓励一些小商小贩前往朔州发展。” “等今年的棉花成熟了,那边的达官贵人,还有农民的口袋里估计都有不少钱,赚钱的机会多着呢。” “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扶持几个典型,然后在《大唐日报》上好好宣传一下,吸引更多的商人到朔州去。” 向北、向西扩张,这是李想早就计划好的大唐发展的方向。 水泥路所至之处,就是大唐的疆土。 “我知道了,王爷。等我们离开的时候,我会带上一位《大唐日报》的作者,好将朔州的未来展现给关中的人看。” 王富贵此时才真正体会到,这《大唐日报》给自己带来的好处。 先不说广告的效果如何,光是各种文章的影响力,就不是一般的大。 “钱不是永远都赚不完的,适当的分润给别人,养大了羊,我们才能赚得更多。” 李想对王富贵还是很有信心的。 只是这家伙的眼界还是太窄了,所以才会单独提醒他一句。 李想的一个目的,就是给大唐增加一个中产阶层。 益禾堂现在已经成了大唐百姓生病时最爱去的地方。 先不说有孙思邈这位神医坐镇,还有林秋这位外科医生,也是一把好手。光是这梅川惠子的名气,就足以吸引长安城中所有人的目光。 说句不好听的,长安城里,孕妇难产的事情,每天都有。 有些人是幸运的,也许能活下来并生下孩子。 但有些人,却没有这样的运气。 自从有几个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将难产的婆娘送到了益禾堂,然后顺利的剖腹产下了孩子,大部分的媳妇也都康复之后。 妇产科的名气,也渐渐的打响了。 现在,梅川惠子这位女神医的名号,对那些孕妇来说,甚至比孙思邈的名声还要响亮。 﨔 第1508章能不能开一个皮肤科学堂 “师兄,刚才那个从医院出来的,不就是御史大夫杨本满的小妾吗?他怎么舍得把自己的小妾送到这里里来?” 刘广和卢照邻来到益禾堂门口,想要孙思邈看看病。 卢照邻虽然是李想的亲传弟子,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刘广和狄仁杰在教导他。 当然,生活方面的事情,也都是刘广这个大师兄来处理的。 卢照邻从范阳来到长安,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治好他身上的隐疹。 这种隐疹,就跟野草一样,治好了又反复复发。 这是卢照邻从小就有的病,找了很多医生,都没有治好。 这东西奇痒无比,就算是英雄好汉,也会被这小小的疹子弄得灰头土脸的。 有好几次,卢照邻都会用手去挠痒痒。 可惜,越是挠,就越是痒,简直就像是牙痛一样! 而且,卢照邻身上的疹子,似乎也是因为阳光的缘故。 一旦被阳光照射到身体上,这种症状就会变得更明显、更严重。 孙思邈给他开了很多次的药,但是效果并不是很好。 “长安城之中,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将自家女子,送到益禾堂来看病。据说,杨本满的小妾很多,但是却只有一个儿子,一直没有别的子嗣,如今好不容易有了身孕,自然是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和小妾都死了。” 对于杨本满,刘广还是比较了解的。 毕竟,这家伙在朝堂上,一直和李想作对。 身为大师兄,刘广自然要弄清楚自己的对手是谁。 “的确如此。我听说,惠子现在每天都会接一两个病人,医学院的女学生,有一半都跟着她一起去了新成立的妇产科。” 卢照邻不是住在燕王府,就是住在观狮山书院。 所以,他对最近发生的事情,还是比较了解的。 虽然他才九岁。 这要是放在后世,那就是相当于十五六岁的少年了。 毕竟,在这个时代,十五六岁的孩子,都已经当父母了。 “是啊,这也是为什么医学院要招收新的女学生,有了梅川惠子这个金字招牌,今年招收的女子比去年多了不少。不像去年的时候,只有一个汉族学生程琪,其余几人,都是胡人。” “大师兄,以前我还嫌时间多,现在倒好,我都感觉不够用了。每天都有很多东西要学,如果天天都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 两个人边走边聊。 “照邻,你也别灰心,孙神医一定能治好你的病。而且,你不是过目不忘么?上天让你吃尽了苦头,却也让你拥有了超凡的能力。” 刘广开口安抚道。 上一次,他和卢照邻一起去燕王府的藏书楼时,才知道卢照邻的记忆力很强。 在刘广的印象中,过目不忘只是一个夸张的说法。 当然,也有记性好的。 不过,刘广并不认为自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可惜,现实告诉他,有时候,人和人之间的差距,远比人与狗之间的差距要大得多。 “但愿吧。” …… “风入皮肤,与气血相争,便成了暗疹。治风,先治血,这样吧,我再给你开一副药方,里面有当归、红藤、三棱、莪术等活血药,你先试五天,看看有没有效果。” 孙思邈检查了一下卢照邻身上的疹子,然后想了想,开了一张药方。 “孙神医,那我的瘾疹,有没有治好的方法?” 卢照邻一脸郁闷的问道。 孙思邈到现在,已经给他换了几副药方。 虽然不是完全没有效果,但是效果却是微乎其微。 卢照邻已经绝望了。 孙思邈是长安城里名气最大的中医,如果连他都束手无策,那还有谁能治得了? 当初在范阳的时候,那些大夫治不好自己,不是因为医术不行,而是因为自己得病太难治了。 “照邻,这种疹子并不少见,很多人都有过。但因人而异,有的人根本不吃药,过一会儿就会自行康复;有的人,只需要服用一些药物,就可以慢慢的恢复过来。” “当然,也有像你这样的人,吃再多的药,也不能完全治好。也有可能是好了一段时间又复发了,吃了药又好了一段时间,周而复始,你年纪还小,耐心点,总有一天会治好这瘾疹的。” 孙思邈并没有骗卢照邻,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他说了一遍。 不过,卢照邻也是个聪明人,他也知道,自己的病,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治好的。 “孙神医,现在观狮山书院的医疗技术发展的很快,长安城之中,应该有不少人患有类似于他这样的皮肤病,我们能不能在医学院里,单独开一门课,让学生们学习皮肤病?” 刘广提议道。 “单独开一门课,专门研究皮肤病?” 孙思邈闻言沉思片刻,说道:“这倒是个好办法。虽然在此之前,皮肤科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但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皮肤问题,而且每一种病症,都有不同的治疗方法。” 现在,医学院的学生们,研究的方向也越来越专业化了。 孙思邈觉得皮肤科的成立,很符合现在的潮流。 内外科,妇科,皮肤科,以后可能还会细分。 …… 燕王府内,李想终于有了空闲的时间。 趁着这段时间,他把脑海中的九年义务教育课本和高中课本重新整理了一遍,准备在观狮山书院的教材中加入一些内容。 武媚娘,狄仁杰,两个人都在旁边帮忙。 整个燕王府,恐怕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这些了。 “师父,我昨天带着照邻去见孙神医了,可是……” 狄仁杰想了想,觉得有必要将卢照邻的事情告诉李想。 虽然这并不是什么致命的疾病,但从昨天开始,卢照邻就一直闷闷不乐,这让狄仁杰很是担心。 “不是去过很多次了吗?怎么会这样?” 李想一脸懵逼。 孙思邈在他心目中,已经是当世第一大夫了。 卢照邻看起来很好,不过是一种皮肤病而已,怎么可能治不好呢? 﨔 第1509章杨本满的女儿也得了疹子 “听孙神医这么一说,照邻的瘾疹虽不是不治之症,但也是个疑难杂症,想要根治怕是不容易。” 听到狄仁杰的话,李想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正如孙思邈所说,很多人都得了皮肤病。 在未来的岁月里,李想的皮肤恐怕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 但那时候,抗生素、激素都有不少。 治疗皮肤病的方法很多。 当然,也有一些人皮肤病的无法根治。 “我倒是听说过,炉甘石研磨成粉,和水一起敷在身上,可以治疗许多皮肤病。孙神医的方子里,有炉甘石吗?” 李想想了想,以现在的条件,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炉甘石了。 这种药,他曾经用过,很多皮肤病专家都喜欢给小孩子用的。 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治好卢照邻的病,但是总要试试的。 就算治不好,也能减轻一些痛苦。 不然的话,炉甘石这种普通的草药,又怎能火爆这么久? “那是什么?师父,这好像是道士用来炼丹的矿石,我可没听说过它能用来治病的。” 狄仁杰见多识广,连忙问道。 “因为从来没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其实炉甘石有很好的治疗湿疹的作用。反正长安城里也有炉甘石,你让人去买一些,磨成粉,加适量的水,然后给照邻涂抹。” “好,我这就去准备。” 狄仁杰想不明白,炉甘石这种石头,是怎么治好皮肤病的。 不过,他对李想的实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虽然他和卢照邻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两人都是天才,所以关系还是很好的,他很乐意看到卢照邻的病被治好。 …… “师兄,这炉甘石涂抹在我身上,让我感觉到一股清凉之意,立刻就不那么痒了。” 狄仁杰在卢照邻的房间里,亲自为他敷上炉甘石。 “这炉甘石看起来并无出奇之处,不知师父是如何得知它能治皮肤病的,如果真的有效的话,对于大唐所有的皮肤病患者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这是狄仁杰亲手制作的炉甘石药水。 他当然知道,这是一种多么简单的药液。 作为一种药物,只要效果好,自然是越简单越好,这样越容易推广,价格也就越低。 比如这个炉甘石,成本连一个铜板都不到。 如果拿到益禾堂去卖,哪怕赚钱,估计也只能卖到两文钱一瓶,这已经很便宜了。 而且,一瓶药显然能使用很长一段时间。 除非你全身的皮都出了毛病。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瓶药的作用就更大了。 因为这样的病人,一定会被折磨的生不如死。 “师傅的见识,我们拍马也赶不上,这世上,也许真的有天生就能悟道的人。” 卢照邻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说实话,这么多年来,他也是吃尽了苦头。 “再过几日,看看效果如何,如果有可能,我们再去一趟孙神医那里,向他推荐这炉甘石,让长安城里的很多人,都能享受到这好处。” …… 杨本满坐在杨家大宅里,长吁短叹。 原本,前些日子,他的小妾成功给他生了个女儿,他终于儿女双全了,按理说,他应该高兴才对。 但是,不到两天的时间,女儿的身上,就开始长出了疹子。 简直惨不忍睹。 想到这个才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孩子就要遭受这样的折磨,杨本满就觉得心如刀绞。 “老爷,我请了好几个郎中来看过,他们都说孩子长痱子是正常的,多洗几次澡就好了。” 杨老四也没别的办法,只能在旁边安慰道。 这么小的孩子,哪个大夫都不敢乱开药。 万一出了什么事,怪谁? “这天气还没热起来呢,怎么会长这么多疹子?” 杨本满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的女儿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疹子。 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不舒服。 即便是睡着了,小家伙也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脸。 尽管她的指甲已经剪得很短,但脸上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道道的抓痕。 “要不要带她去益禾堂看看?也许他们能想出办法来。” 杨老四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也没多少底气。 “看一看也无妨,你去安排马车吧,我亲自送她去。” 杨本满其实并不想去,因为他刚刚弹劾了李想。 上次去益禾堂,是因为小妾难产,他没办法。 如今…… 哎! 为了女儿,他连自己的面子都不要了。 …… 第二天一早,卢照邻就来找狄仁杰了。 “砰砰砰!” “砰!” “砰!” “醒醒,二师兄!” 在狄仁杰面前,卢照邻已经没有了任何的顾忌。 天还没亮,他就把狄仁杰给叫醒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要和狄仁杰一起分享这份喜悦。 “大清早的跑到我这里来敲门,吵到我睡觉了。” 狄仁杰对这位天才小师弟,实在是生不起气来。 果然,学霸和差生的区别太大了。 前世的时候,就算是学霸迟到,老师也不会说什么。 要么装作没看到,要么就关心一下有没有事。 可是,要是有个差生迟到了。 “XXX,你这是怎么了?你到底想不想读书了?” 或者,“你不想看书,就别妨碍别人看书。” 或者,“今天放学后留下打扫卫生”。 总之,想让老师对你另眼相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好了,师兄!我身上的疹子都不见了!” 卢照邻看着狄仁杰,兴奋的撸起了袖子。 从第一天开始,卢照邻就感觉到了一种清凉的感觉。 果然,从第二天开始,他身上的疹子就少了很多。 而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很难再找到疹子了。 只有一些地方,还残留着一些痕迹。 这也太出人意料了。 不管以后会不会复发,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卢照邻欣喜若狂。 “是吗?这炉甘石,当真是神乎其神。孙神医给你的药,吃了很久都没能完全消除,现在只用了几天炉甘石,就全部好了。” 狄仁杰走到卢照邻身边,仔细的检查了一遍。 第1510章好像是来打孙神医的脸 “二师兄,这真的是炉甘石?你是不是加了什么珍贵的药材?” “从采集炉甘石,到研磨,再到涂上,都是我亲手完成的,就是加了点清水。世间之物,各有各的用处,我们之所以认为它没什么用,可能是因为我们还没找到正确的用法而已。” 狄仁杰的话很有哲理。 “走吧,去益禾堂给孙神医看一看。” “你饿不饿了?” “我去弄点胡饼回来。” “我还没洗脸。” “二师兄,反正你平日里也不怎么注意形象。走,我们现在就走。” 狄仁杰无言以对。 真想揍他一顿! …… 孙思邈日子过得随意且舒心。 每天早上,他都会去益禾堂坐诊,同时也会让一群医学院的学生在旁边帮忙,或者是在旁边看着。 下午,他便回到书院,要么给学生们上课,要么就是在实验室里试验自己的新思路。 虽然每天都很忙,却也很快乐。 特别是在童天、李想两人提出微生物的概念后,孙思邈更是对显微镜下的各种事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去微生物研究中心,和童天交流。 “孙神医!” 这一天,孙思邈来到医馆的时候,正好看到狄仁杰和卢照邻两个人在等着他。 对于李想的两个徒弟,他还是比较熟悉的。 “怀英、照邻啊,你们来得好早啊!上次给你开的药,还不够吗?” 孙思邈习惯性的看了看卢照邻的脸色,发现他的气色比他预想的要好得多。 莫非是上一次改配方的时候,有效果了不成? “我……我还没吃。” 卢照邻一脸尴尬。 这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来这里,是在打孙思邈的脸的。 孙思邈已经换了四五种药方,三四个月过去了,效果却是微乎其微。 可现在,自己连他开的药都没吃,随便抹点炉甘石药水,就没事了!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打脸啊! “没吃?” 孙思邈的脸色沉了下来。 他看病,不分贫富,尽其所能。 但是,他最讨厌的,就是不听医生的话的患者。 那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孙神医,有件事情,我想跟你说一下,正巧前些日子,我跟师父聊起了照邻的情况,他给我们提了个建议,我们想要试试,所以这些天一直没吃你开的药。” 狄仁杰一看孙思邈不高兴,连忙替卢照邻解释。 这倒也不全是假话。 “什么建议?” 对于李想的医术,孙思邈也是十分佩服的。 现在听他这么一说,也就释然了。 事实上,对于李想时不时冒出来的几个经典方案,他也是颇为惊讶。 先不说那些开膛破肚的手术,光是酒精消毒,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去年的去病丸,在整个大唐都是赫赫有名的神药。 传授给梅川惠子的剖腹产,也让所有人大开眼界了。 难道他找到了治疗隐疹的方法? “师父让我去买些炉甘石,磨成粉,加水调成药液,涂抹于肌肤之上。” 狄仁杰的话还没说完,孙思邈已经走到了卢照邻的身边,挽起了他的袖子。 没有任何的痕迹! 原来他身上那些让人不舒服的疹子,已经消失不见。 再看另一只手,也是如此。 孙思邈暗暗称奇,连忙又给卢照邻检查了一遍。 “孙神医,我已经检查过了,所有的症状都消失了,一点痒的感觉都没有了,我这辈子都没这么舒服过。” 卢照邻对孙思邈的粗鲁行为并不在意,反而很配合的给他演示了一遍。 困扰了他十几年的顽疾,一下子就没了。 再开心也不为过。 “不对啊!真的不见了!” 孙思邈的脸色虽然还算镇定,心里却很吃惊。 身为医生,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皮肤病有多难治疗。 卢照邻身上的疹子很难治好。 而现在,却被名不见经传的炉甘石给治好了。 身为道士,他当然知道那炉甘石。 就连他自己炼丹,也会将炉甘石加入其中。 但是,这些年来,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炉甘石还能用来当药用! 果然,每一件事物,都会有意想不到的用途。 “你还吃了什么药?是不是燕王给你吃了什么别的药?” 孙思邈又问了一遍。 “孙神医,炉甘石不就是治疗隐疹的神药吗?” 孙思邈被狄仁杰的话噎得说不出话来。 “我会让学生们炼制一批炉甘石药液,如果这炉甘石真有如此神奇之处,那么我建议,我们可以大量生产,将其销往天下,造福天下。” 孙思邈在这一点上,自然是远超常人的。 …… 杨本满一脸纠结的站在益禾堂的门口。 但最终,他还是咬着牙走了进去。 他身后只有抱着女儿的丫鬟。 低调点,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挂号! 排队! 杨本满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所以这一次,他并没有摆什么架子,而是老老实实的等着。 女儿的病情虽然严重,但还没有到生命危险的地步。 这里可是益禾堂,还轮不到他撒野。 “孙神医,能不能麻烦你给我女儿检查一下?” 杨本满在焦急的等待中,终于轮到他了。 “病成这样才过来?” 孙思邈见小丫头被丫鬟抱在怀里,脸上全是被指甲抓伤的痕迹,而在抓痕的旁边,还长着各种各样的小疙瘩。 如果是密集恐惧症患者看到这一幕,绝对会吓晕过去。 这小丫头到底吃了多少苦? 除了哭,她什么都做不了。 “什么?是不是……很严重?” 杨本满的脸色刷的一下白了。 在朝堂上,他虽然嘴硬,但是毕竟是个父亲。 这些年来,他妻妾成群,好不容易有了个女儿,却从来没有让他安心过。 这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孙思邈竟然说情况很严重! 此时的杨本满,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家属。 听医生说病情很严重,没办法不紧张。 “比如长了痱子,可以用金银花泡水洗一洗,一般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难道你们没这么做?” 孙思邈边说边给小丫头检查身体,发现她全身都是疹子。 这可不多见啊! 一般情况下,痱子最容易长在背部、臀部等地方,其他部位只要保持干燥就行。 不像这孩子,浑身上下都是…… 第1511章请孙神医给开一瓶新药 “孙神医,已经洗过了,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杨本满恭敬的说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在外面再嚣张,在医院里也得换一副嘴脸。 “这几天奶妈都吃什么了?” 小丫头的病情比他想象中要严重得多,孙思邈觉得还是要弄清楚状况,才好下定论。 但是,杨本满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于是他转头看向那个抱着婴儿的丫鬟。 “我这不是想给奶妈补补身子吗,家里的人从定襄运来了一批冻牛肉,每一顿饭,我都会准备一份莱菔焖牛肉,一份大白菜炒牛肉,一份牛肉汤。” “牛肉可以滋补脾胃,强身健体,当然是好东西。适用于体弱乏力,中气下陷,面色蜡黄,筋骨酸软,气虚自汗的人。” “要是小娘子身上没长疹子,或者没那么严重,那就没问题,但是现在不同了,牛肉本身就是发热性的食物,对于各种皮肤病都是有一定的刺激性,这几天先别吃牛肉了,先吃点清淡的。” 小丫头还不到一个月,奶娘吃什么,就相当于她吃什么。 奶妈们大概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虽然怀孕期间对食物有些忌口,但是大部分的食物都是可以吃的。 相反,生完孩子之后,哺乳期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饮食。 很多孕妇能吃的食物,都不能吃。 毕竟,你吃的东西,都是给孩子吃的。 你要是忍不住去吃酸辣鱼,指不定你家孩子就得拉一个月的肚子。 大人拉肚子,一两天也就没事了。 一个小孩,拉肚子,那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不到一岁的孩子。 “孙神医,等我们回去之后,立即换清淡的饮食!” 这一刻,杨本满无比的后悔。 本以为吃牛肉能给奶妈补补身子,还能让女儿健康一点,谁知道会闹出这么大的幺蛾子出来。 “除了吃的,我再开个药方,用热水擦身子,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这可不是一两天就能治好的。” 孙思邈想了想,还是开了个方子。 “孙神医,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能不能……” 杨本满是个很聪明的人。 听孙思邈这么一说,再结合他刚才的神情,他就猜出不少事情。 “孙教谕,刚才怀英不是告诉我,卢照邻配制的药水,对皮肤病有奇效?” 站在孙思邈身边的程琪忍不住出声。 这小丫头身上的疹子,实在是太多了。 简直不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从她的角度来看,孙思邈开的药方虽然没什么问题,但却很难起到奇效。 相反,卢照邻的炉甘石,或许能起到不同的治疗效果。 “孙神医……” 听到程琪的话,杨本满向孙思邈投去哀求的目光。 “不是老夫不给用新药,而是老夫也不知道这药到底有什么作用,虽然看起来对皮肤病有奇效,但毕竟是未经证实的。” “这,这东西用在孩子身上,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只是不一定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这么说,你的意思是说,它的作用很大?” “这倒也是!” “那……那就麻烦孙神医帮我女儿换新药了,出了什么事,我一力承担。” 杨本满一咬牙,下定了决心。 很明显,这种药水是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研制出来的,专门针对皮肤病的。 而且应该是被人用过的,只是孙思邈没给自己的女儿用的原因是还没完全研究出来。 现在长出了这么严重的痱子,再用一种新的药水,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杨本满决定尝试一下。 “那好吧,我给你开一瓶!” 孙思邈想了想,回答道。 益禾堂的药房,可以说是医学院的一部分了。 凭借着“去病丸”的神效,开店之后,很快就在长安城之中站稳了脚跟,成为了长安城之中,可以排进前三的药房。 益禾堂药房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拿出几种新的方子来,长安城里所有店铺,都在关注着这件事情。 比如程沐,每隔几天,就会让自己的弟子张昌和姚垚,在店铺中转悠一圈。 不为别的,就是想看看益禾堂的药,看看自己能不能研究出新的药方来。 不得不说,去病丸的事情,对所有人都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可以说,所有店铺的生意,都因为这去病丸,少了一成。 这一天,张昌跟往常一样,在同心堂的药房附近转悠了一圈。 一开始,这只是一种例行的观察。 这一看,还真有点门道。 益禾堂的药房两侧,已经挂满了牌子。 “神仙水,祛除肌肤烦恼!” “专治各种疑难杂症,治疗皮肤病的仙水!” “观狮山学院医学院隆重推出神仙水,价格低廉,效果显著!” “婴儿,老人,男女都可以用的神仙水!” 张昌一看益禾堂药房里的广告,顿时面色大变。 他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程沐怎么会对益禾堂的药房如此上心? 这其中的缘由,其实并不复杂。 同心堂现在最赚钱的地方就是卖美颜霜,每天都能赚不少钱。 长安城里,不管是名门闺秀,还是青楼里的女子,都需要化妆。 而这美容霜,也是他们在研究去病丸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 程沐对这美容霜充满了怀疑,如果益禾堂愿意研究一下,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药方的关键。 今天,程芳看到“神仙水”的广告,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益禾堂也推出了自己的美容霜。 “兄弟,这神仙水多少钱?” 张昌深做了个深呼吸,推门而入,来到益禾堂的药房前。 既然师父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那就必须要弄清楚。 “郎君,本店有三款神仙水,最低的只需两文钱一瓶,稍好一点的五文一瓶,最贵的十文一瓶……这位郎君……” 张昌一听是两文钱一瓶,顿时有种天塌地陷的感觉。 两文钱! 这怎么可能? 他的美颜霜,卖的比他贵了一百倍。 虽然利润很高,但成本肯定不会低于两文钱。 也就是说,就算不赚钱,美颜霜的价格也比神仙水要高。 能卖多少钱? 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张昌的脸涨的通红,涨的通红。 第1512章益禾堂的生意直线下跌 “郎君怎么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益禾堂药房的伙计见张昌已经站不住了,有些担忧。 “不……不用了!真的只需要两文钱?” 张昌好歹也是程沐的得意门生,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 “当然,我不会骗你的,这瓶神仙水,只需要两文钱。” 张昌:??? 这名字听起来很高大上,但价格却是…… 你们卖的再贵点不行吗? 多赚点钱不是更好吗? 大家一起薅贵族的羊毛,不是更好吗? 一般人都不会在意自己的皮肤好不好,也只有贵族和有钱人才会在意这一点。 “这是观狮山学院研究出来的新药吗?” “是啊,昨天刚到。” 伙计觉得这位客人有些古怪,但良好的教养,还是让他面带微笑。 然而,伙计的服务很好,张昌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反倒是脸色更白了。 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大叔,我们这里的神仙水是最好的选择,一瓶才两文钱。” “郎君,您脖子上的疮疤,用神仙水敷上一两日,便能痊愈。” “小丫头,你是不是长了痱子?那就试试这神仙水吧,一定能治好你的病。” “你胳膊上的痘痘是不是很痒?你试试我们这里最高级的神仙水,十文钱一瓶。” 就在张昌一脸懵逼的时候,其他的店员也是不停的给客人们推荐着神仙水。 要说神仙水。 成本自然不会太高。 最贵的神仙水其实和最便宜的一模一样,成本也不过一文钱。 至于为什么要设置差价,无非就是为了满足一些人的心理:越贵越好。 这些手段,在燕王府的各大店铺中,都是屡试不爽。 “这神仙水我要了,一样的给我来两瓶。” 张昌渐渐冷静了下来。 这一次,他必须要回去跟师父商量一下了。 …… 广州。 房遗爱和高阳两个人,在南洋逛了一圈之后,终于回到了家中。 为了成全高阳的碎碎念,张猛特意把他们带到了香料岛上。 “长安城才是最舒服的地方!”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漂流,一进入广州房家大院,高阳整个人都瘫软在椅子上。 在船上的时候,就算是高阳公主,平日里吃的东西,也是和陆地上的不一样。 别的不说,光是水果和蔬菜,她就不能随便吃了。 “来,尝尝这新鲜的香蕉,听说它生长在树上,广州现在还不是香蕉生产的季节,这种东西很少见。” 高阳对房遗爱虽然态度大变,但房遗爱依旧是一副“舔狗”的样子。 高阳也没客气,拿着香蕉就往嘴里塞。 可能是太久没吃新鲜水果了,也可能是因为这根香蕉真的与众不同,她一口气吃完一根,又拿起一根。 这一次,她没有再囫囵吞枣。 而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着。 房遗爱看得津津有味。 不知为何,房遗爱开口道:“吃香蕉就好好吃吧,别舔了,舔够了没有?” 高阳一开始还没什么反应,心想我爱怎么吃就怎么吃,关你什么事? 只是,她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又舔了一口香蕉,她的脸突然变得通红,似乎想起了什么。 “房逸爱,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整天就知道这些!” 去倭国的时候,李想无聊的时候,给房遗爱等人讲了很多故事,让他们学到了很多东西。 现在却是学以致用。 “呵呵,长途跋涉,不如早点休息吧!” 房遗爱的脸皮虽然比不上城墙,但也比高阳厚了不少。 再加上这一路走来,已经快一年了,日久生情。 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比以前要融洽的多。 “是谁在船上说今年的甘蔗产量比往年高,让我去看看的?” 高阳向房遗爱翻了个白眼。 “甘蔗当然要看了,不过明天再看也不迟。” 高阳无言以对。 …… 这段时间,程芳可忙坏了! 先不说观狮山书院医学院附属医馆的剖腹产手术,光是医学院扩招的事情,就够他忙的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李世民下令,将所有的御医,全部调到狮山书院的医学院任教。 虽然是导师,但有时候也是学生。 李世民的这道旨意,并不是为了缓解观狮山书院的教谕短缺的,而是因为太医院的无能。 前些日子,宫里的一位妃子难产,太医院也没办法,只好请来了梅川内库和契贝何芳,给她剖腹产了。 而肠痈手术,也是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强项。 “哥,你终于有时间来看我了!” 程沐见到程芳,立刻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自从益禾堂推出神仙水之后,同心堂的护肤品销量就一落千丈。 虽然神仙水涂抹在皮肤上,确实有效果,但跟美颜霜比起来,还是差了不少。 但谁让人家便宜呢? 程沐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破局。 情急之下,他只能求助于自己的大哥。 “此事我也有所耳闻,事实上,我认为你搞错了方向。” 程沐焦急的原因,程芳自然是知道的。 其实他也听说过,益禾堂药房推出了神仙水,他桌子上还放着好几瓶呢。 这神仙水,他已经拿宫里的几个太监试过了。 这是一种神奇的治疗皮肤疾病的方法。 “搞错了?” 程沐有些没听懂程芳在说什么。 哪里搞错了? “是啊,你想的太多了,想要在神仙水的作用下,生意不受影响,那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会受到太大影响。” “这怎么能不担心?他们的价格,就算是最贵的,恐怕连咱们的零头都没有。这才五天的时间,美颜霜的销量就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再这样下去,我们的利润可就没了。” 程沐有些郁闷,这是怎么回事? 自己都快急死了,大哥居然还说自己多虑了? 本来还想从这家伙身上捞点好处,现在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太现实。 也对,虽然大哥的医术比他高明,但这毕竟这是一做生意。 “没有!你错了,只要不是自身出现严重问题,美颜霜是不会有太大影响的。程沐,这几天美颜霜的销售一直在下滑,主要还是我们定位不准。” “神仙水我也研究过,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炼制出来的,但是据说是治疗皮肤病的神药,对许多皮肤病都有奇效。” “不过,这款美颜霜就不同了,虽然同样是护肤,但神仙水属于药物,美容霜属于胭脂水粉。” “只要定位清楚了,这美颜霜卖的好不好,跟神仙水也没多大关系。” 第1513章渭水码头停靠的新船队 听到程芳的话,程沐心中一惊! 是的,他的美容霜,本来就是用来做胭脂水粉的。 大多数的女子,都会当做水粉来用。 买这美容霜,并不是因为她们的皮肤变差了。 大多数时候,都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皮肤,让自己的皮肤变得更好。 但神仙水就不一样了。 虽然这也是一种神药,但只要把神仙水和美容霜区分开来,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大哥,你这一招,果然厉害。明天我会让伙计把美容霜换成新的,专门开辟一片区域。” 程沐也不傻,一下子就想明白了。 之前,同心堂只卖美容霜,给人一种药品的感觉。 如今为了划清界限,自然也是要有所行动的。 而且,很多胭脂水粉铺子都在联系他,想要批发美容霜。 正好趁此机会,一并解决掉。 “你能想到这一点,我就放心了。这美容霜还是有很大的开发空间的,毕竟女人都是喜欢用水粉来达到更好的效果的,除了祛斑之外,我们还可以开发一些美白保湿的产品,让胭脂水粉成为同心堂的一大支柱,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低价出售其他的药材了。” 程芳与程沐不同,这段时间他也常去观狮山书院,所以也知道了些事情。 赚女人的钱最容易。 这句话,他在观狮山书院的时候,也听人提起过。 同心堂的美容霜,就很赚钱。 既然赚钱容易,那就想办法赚更多的钱。 最多也就是用其他药材回报百姓,为程家争光。 …… 下了一场小雨,整个渭水码头都笼罩在一片白蒙蒙的雾气之中,能见度很低。 出于安全考虑,不少船都是在天亮后才开始卸货。 不过洪大力还是一如既往的早早就来了。 “大力,前些日子我花了五文钱买了一瓶神仙水,以前那几天经常发痒的地方,抹上之后真的就好了,不愧是神仙水。” “我听说,这神仙水,就是观狮山书院的,你儿子也在那里?” 阿北平时都不怎么关心大力家孩子的学习情况。 就连洪大力让自己的孩子去读书,他也不是很赞同。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不是应该去码头搬东西吗? 一天最少也有十几个铜板的收入,再过几年,就能在长安城里买一座宅子了。 不过,他最近用了神仙水,听说是观狮山书院做的,这才想起,自己的搭档的儿子也是观狮山书院的学生。 “我的大郎现在在格物学院读书,神仙水是由医学院配制出来的。” 洪大力虽然不识字,不过对观狮山书院还是很了解的。 只要是与观狮山书院有关的消息,他便会聚精会神地听下去。 “不是学医的?我在想,他能不能给我们弄点神仙水来。” 阿北的话,说得很有底气。 两个人都很熟悉,所以也就不需要客套了。 “他虽然不是学医的,但是对神仙水还是有所了解。阿北,你下次再去买,就买那两个铜板一瓶的,效果差不多。” 洪大力家里就有一瓶神仙水。 事实上,长安城中的不少人家,家里都已经开始常备神仙水了。 谁还没个痒的时候? 一瓶两文钱,很多人都买得起。 “这能一样吗?五文钱的肯定比二文钱的好多了,如果不是嫌十文钱贵,我真想买个十文钱的,那瓶看着就顺眼多了。” “神仙水价格不一样,但本质上,却是一样的。正如我家大郎所说,这只是浓度不同,添加的辅料不同,效果也不一样。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二文钱的最合算的。” 洪大力跟阿北两个人坐在码头边的石凳上聊着天,等着哪艘船上货。 洪大力和阿北这边说着话,另一边,一只船队也从渭水的方向,慢慢的靠近了码头。 “大力,来了个大活啊。” 阿北眼尖,早就看到了那几艘船,正往岸边靠近。 “咦,他们好像刚从海上回来。” 洪大力和阿北都是做码头多年的老油条了,一眼就能看出船上的情况。 就像江南道运米的船,和出海归来的船,水手们的气质也是截然不同。 眼前这些人,皮肤黝黑,就像昆仑奴一样,而且大多都很瘦,应该是刚从海上回来的。 而且是在海上漂泊了一段时间后才回来的人。 渭水码头上,几乎每个月都会有一艘来自南洋的船靠岸。 不过,受水路所限,一般的船只是无法直接抵达长安的,必须在沿海州府换船。 “这么多人站在甲板上,看起来很兴奋的样子。大力,我估计这帮家伙至少也得在海上漂了三个月吧?” “应该不只是这样,看他们皮肤黝黑的样子,应该是在阳光下呆了很久。现在是春天,只有南方才有太阳,南洋一来一回,半年时间就过去了,所以,这些人在海上估计漂泊了大半年。” 洪大力和阿北百无聊赖的讨论着靠岸的船,等待着新的任务。 他们现在的样子,就跟西市那些地痞流氓一样,一边看着街上的姑娘们,一边想着赚钱的办法。 半个小时后,已经有不少人从甲板上跳了下来。 只是,出乎洪大力几人意料的是,那支船队并没有叫自己这些苦力过来帮忙,而是打算自己动手。 这种事情,虽然有可能发生,但却并不划算。 除非你们船上什么也没有。 “阿北,你怎么感觉怪怪的?你看这几个人,两个人抬着一个箱子都很吃力,不是太沉,就是力气不够。这些从海上回来的人,应该都很大方吧?为什么不愿意出点钱?这也太吝啬了吧。” 洪大力跟在一群苦力后面,站在那刚刚靠岸的船队旁边,看着他们忙活,邹了皱眉。 “看样子,这艘船上的东西很多,却要自己去搬,这也太奇怪了,难道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阿北最恨的,就是这种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做的船队。 如果不是船上的人太多,肯定会有苦力过去捣乱。 第1514章市舶司来收税,称黄金 洛阳与长安之间的水道,在清理了淤泥,拓宽了航道之后,很多船只都可以直接来长安。 靠码头为生的苦力,每年都在增加。 这些苦力,大多都是同乡,各自抱团,形成一个小团体。 当然,这些人在长安城里,也翻不起什么大浪来,只能组成一个小团体,保护自己。 哪怕是老实的阿北和洪大力,也不例外。 “你看,这是要去找麻烦的人。” 别说几个脾气不好的苦力,就算是大力和阿北也看不上眼前这支船队。 这几天一直在下雨,很多船都停了,这也就意味着这些苦力的收入下降了不少。 并不是所有的劳工都像洪大力那样存钱,有的人过的就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日子,分逼不剩。 这几天没了收入,生活质量一下子就降到了谷底。 “嘭!” 两名正在搬运货物的水手,突然被一名苦力撞了个正着,随后那苦力迅速钻入人群,消失不见。 那两个水手本来就摇摇晃晃地抬着一个箱子,这一撞之下,顿时失去了平衡。 箱子掉到了地板上,里面的东西洒了一地。 这个时候,天空中正好飘过了一片乌云,太阳渐渐的露出了它的真面目。 金色的沙子,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哎呀!金子?” 阿北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码头上那些亮晶晶的东西,眼睛都直了。 金币这种东西,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在长安流通了。 在码头上,几乎没有一个人身上带着金币。 不过也有不少人见过金币。 很明显,眼前这一大堆亮晶晶的东西,就是那些还未变成金币的黄金了。 “哐!” 原本站在码头边看戏的李庚,第一时间抽出腰间的长刀,带着十几个精英侍卫,迅速将两边看热闹的苦力们分开。 财帛动人心。 长安城虽然是天子底下,大白天的,也没有几个人敢在渭水的码头上抢劫。 但是有这么多的黄金,再加上法不责众的潜意识,如果不把这种情绪压下去,很有可能会酿成大祸。 好在他们的船队靠岸已经有一段时间,渭水码头上的捕鱼队已经到了。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帮着维持秩序。 原本有些骚动的人群,终于安静了下来。 “难怪他们不肯让我们帮他们搬东西,这里面装着的可是价值不菲的黄金。” 洪大力这才反应过来。 然而,阿北还是提出了疑问,“总不能全都是黄金吧?” “他们好像都是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其中有几个我看着很眼熟。” 洪大力在旁边看了一会,发现有几个人看起来还挺眼熟的。 虽然这几个人的皮肤都黑了不少,不过联想到去年观狮山书院的那一批人,洪大力觉得,十有八九就是眼前这几个人了。 “观狮山书院?不会是从南洋回来的吧?我听说有人在《长安晚报》上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看到过一篇报道,说观狮山书院有一艘船,已经在海上一年多未归,应该是凶多吉少了。” 阿北虽然是日光族,可是他知道的东西,却比大力要多的多。 “让开!” “都让开!” 洪大力和阿北还没来得及往前看,就有一群人过来维持秩序了。 这艘船一靠岸,就立刻派人去求援了。 “李郎君,我们是不是应该让市舶司的人过来?我们从杭州换船时,就没交过税。” 杨老七站在码头边,给李谊提个醒。 杨老七是第一批出海的捕鱼队,他是亲眼看着市舶司成立的,也知道李想对它的期望。 “市舶司?” 李谊当然听说过,李想是毕竟是市舶司都督。 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货物还要交税。 这可不是什么商船。 “没错,每一艘出海的商船,都要缴纳一定的关税。我们虽然跟普通的商船不一样,但也运了很多澳洲、南洋的货物,按照海关的规矩,是要交税的。” 杨老七解释道。 虽然就算不交税,市舶司的人也不会来找麻烦。 不过,这也算是违规了。 “不用了。你看,市舶司的人来了。” 就在李谊犹豫要不要给市舶司打招呼的时候,朱言出声道。 作为大唐特有的税收组织,李想量身定做了一套特殊的衣服,很容易被人认出来。 “既然市舶司来了,那我们就按照他们的规矩来。” 李谊这才放下心来,事到如今,再纠结也没有用了。 …… 方维,长安市舶司的一名小吏。 因为出航的船只,大多经过扬州,杭州,明州,泉州,广州等地,所以方维的日常工作,倒也不是很忙。 很多时候,一天都不会有几艘船需要缴税。 平日里,他都是在渭水码头附近的大楼里,一边喝着茶水,一边看着《大唐日报》。 不过,还没等他泡上第二壶茶,就有人来通知他,让他们去码头收钱。 无奈之下,他也只能过去。 市舶司成立多年,已经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税收制度。 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商家提供的数据,进行抽检,确定符合要求,才能交税。 所以,这个任务并不复杂。 当然,他也听说过,杭州每天都有大量的船只进进出出,杭州市舶司的官吏,比他要忙的多。 “一共有多少货?” 就在方维到了码头,准备照常上班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丝不对劲的地方。 “这些个箱子里装的都是我们带来的东西,要不称量一下?” 李谊看着市舶司的管事一脸怀疑的看着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这批黄金,是他无意中在澳洲找到的。 为了防止消息泄露出去,他们并没有派人去清点。 至于称重什么的,那更就没人干了。 “那……那我去称一称,不过这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码头上的管事知道这支船队隶属于观狮山书院,虽然有些不满,但也不敢说什么。 燕王殿下对观狮山书院的重视,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他可不会傻到和自己的上司为敌。 第1515章一箱金子,又一箱金子 “我注意到,所有的箱子都是一样的,里面装着什么?” 具体的工作,就交给方维这样的小官去做了。 因此,在称完金沙后,他随口问了句。 如果是同样的箱子,他们一般都是直接按数量算。 “每一箱都不一样,既然要缴税,那就一起称量,免得被人说我观狮山书院逃税。” 杨老七和几个人一起,将从船上搬下来的几个箱子搬了过来。 “好,那我们就都称一遍。第一个箱子,金沙,237斤。” 方维边说边做记录,最后再次确定,这箱子里装的确实是金沙。 身为市舶司的小吏,虽然对这一箱金沙有些惊讶,但也仅此而已。 每次出海归来的商队,都会带回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否则谁愿意出海? 所以,这一箱金沙,对他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你要是真有本事,就带几十箱金沙! “一箱金沙,243斤!” “一箱金沙,298斤!” “……264斤!” 渭水码头,诡异的安静了下来。 虽然那一箱箱金沙,让所有人都兴奋了起来。 不过很快,李庚等人就将码头上的气氛安抚了下来。 等到市舶司的人来收税的时候,气氛才慢慢的变了。 就连负责记笔记的方维,手都在微微发抖。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黄金。 最重要的是,这些黄金和金币完全不同。 一块一块,每一块都是不规则的,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 一看就是纯天然的黄金。 哪里有那么多的黄金? 他们究竟发现了什么? 还有没有? 无数人脑海中闪过这样的念头。 “大力,难道……难道南洋,真的遍地都是黄金和香料?” 不远处,洪大力跟阿北也没走,正和一群苦力在旁边围观。 有市舶司的胥吏在这里收税,捕鱼队的人也在维持秩序,倒也没人敢闹事。 “我听大郎说过,南洋是一个岛屿众多的国家,和大唐有很多不同之处。不过,我也没听说过,南洋的黄金很多。” 洪大力两眼放光的看着那一箱一箱的黄金。 要知道,像他们这样的苦力,可不是没搬过什么值钱的东西。 就连大唐皇家钱庄的金银船,都是他们帮着装卸的。 不过,这一次的感觉,却是截然不同的。 “大力,咱们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南洋?出去一趟,就能大赚一笔。” 阿北口水直流,目光灼灼。 “去南洋的船队很多,但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带着这么多的黄金回来的。” 现在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是也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很多,你要不要去找你们大郎问问,他们是从哪里弄来的黄金?” 阿北不甘心。 …… 五合居,萧华山与崔剑两人边吃边聊。 作为萧家、崔家的掌舵人,平安贸易在这两个人的带领下,已经成为了南洋最大的几个船队之一。 萧华山、崔剑两个人,早就名扬长安城了。 这一次,他们从南洋带回了不少香料,也算赚了不少。 在出海之前,他们经常在长安城里吃顿饭,商量着下一次出海该带什么去南洋。 “萧兄,我看可以多买一些去病丸和神仙水,反正也不贵,就算在南洋卖不掉,也不会亏本。” 崔剑是知道的,南洋那边,又湿又热,很多人都得了皮肤病。 虽然不知道神仙水能不能治好这种皮肤病,但总归是要试试的。 两文钱一瓶的神仙水,如果能够治好他们身上的皮肤病,他有信心一瓶五十文,甚至更高。 “以前往南洋卖药材的人,可不多见,崔兄,这倒是个好主意。” 萧华山的眼光还是很毒辣的,崔剑一说去病丸和神仙水,他就知道这两样东西的好处。 “还有那个座钟,南洋的王公贵族,也不缺钱,说不定能赚个万贯钱。” 随着越来越多的船队下南洋,海上贸易的利润也越来越低。 以前,只要是南洋的货物,都能卖个好价钱。 想要继续享受这一笔巨大的利润,就必须要做出正确的选择。 不然的话,虽然不会亏本,但收益却不会太大。 “不只是座钟,我想,我们可以考虑把四轮马车运到南洋去。不过,我们需要几个木匠,把马车拆下来,然后再运到南洋去组装。”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将这次出海的货物清单增加了一些内容。 “长安城的香料,虽然比南洋贵了不少,但也比前几年便宜了不少。萧兄,我看你也该好好想想,从南洋往长安带些什么更有好处。” 崔剑眼光还是很毒辣的,他已经察觉到香料行业的利润在不断下滑,他在想,是不是还有别的更好的机会。 …… “好大的手笔!真是壮观啊!” 这时,郭云鹤回来了,对着郭得刚嘀咕道。 “什么叫壮观?” 郭得刚讲完了《红楼梦》之后,就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却见自己的徒弟一脸惊慌的跑了过来。 “师父,我今天算是长见识了,一箱又一箱的黄金,都是天然的,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简直比那些金币箱子还夸张。都说南洋盛产香料,没想到,竟然还有黄金,真是让人意外。” 郭云鹤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了羡慕之色。 当然,他也没打算去南洋,在五合居过得很好。 “什么意思?” 郭云鹤的话,让郭得刚有些摸不着头脑。 “师父,您说过,每隔一段时间,我就要去渭水码头,找一些说书的素材,然后我就看到了壮观的一幕。” “那观狮山书院的一艘船去年年初下南洋,一整年毫无动静,甚至有人怀疑他们可能再也回不来了,但今日,他们却出现在了渭水码头,将一箱一箱的黄金搬了下来……” 郭云鹤将今天发生的事情详细的告诉了郭得刚。 对他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素材,丝毫不逊色于香料岛。 “郭云鹤,你说这船是观狮山书院的?” 崔剑和萧华山两人自然也听到了郭云鹤的大呼小叫。 他们都是下过南洋的人,听说过观狮山书院要去寻找澳洲。 那时候,两人还以为这些学生闲得蛋疼,跑到澳洲去做什么,去南洋弄点香料回来不好么? 没想到时隔这么久,居然回来了。 第1516章准备发行大唐的银票 “嗯,的确是观狮山书院的,上面很多都是学生,以前那些学生们,都是一副书呆子的模样,但是现在,他们的气质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的皮肤虽然黝黑,但是精气神却是截然不同。” “你是说,南洋那边,有很多金子?” 崔剑可没心思听郭云鹤胡扯,打断道。 “是啊,这么多的黄金,负责清点的官员足足花了一个时辰。当时渭水码头闹得鸡飞狗跳,今天晚上,估计那些报社都要印疯了。” 崔剑和萧华山听到郭云鹤这么说,不禁面面相觑。 难道南洋也有金子不成? 还是说格物学院发现的澳洲有黄金? 这可是大新闻。 “崔兄,今日就到这里吧。” “那好吧,我们先分开去问问,明天再聚一次。” …… “王爷,格物学院的船已经回来了!李庚、李谊等人都在大厅等候。” 燕王府,李想正和小儿子在一起,享受着难得的天伦之乐,却得到了这样的好消息。 难道小土豆是福星? “李庚他们回来了?走,咱们去看看他。” 李庚的计划,李想虽然听闻过很多次,知道他们是去澳洲探险了。 不过,这么久都没有动静,他还是有些担心的。 现在他们回来了,难道是真的到了澳洲? “燕王殿下!” 李想看着面前站着的一群皮肤黝黑,身材消瘦的男人,差点就认不出来了。 还好,杨老七还是老样子,看起来和以前没什么区别。 再看看李谊,李庚,虽然变了不少,不过好歹也是完好无损。 “大家辛苦了!既然大家都安然无恙,那我也就放心了。不过,你们都和昆仑奴一样了,是不是吃了不少苦头?” 李想已经从刘谨的口中得知,他们已经顺利抵达澳洲,找到了一座价值上百万两黄金的大金矿。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先关心大家的安危。 否则,很容易让人寒心的。 “燕王殿下,我们自登州出发,一路南下,一路补给,倒也没吃多少苦头,倒是学到了许多东西。” 李庚、李谊互相看了看,然后上前半步,对着李想说道。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回答,总比一群人七嘴八舌的要好得多。 “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这个世界之大,超乎我们的想象,听说你去了澳洲?” “是啊,多亏了王爷给我们提供的海图和地图。澳洲的位置,跟地图上的位置,几乎一模一样。可惜,我们只去了澳洲西北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多地方没去过。” 李庚想起了永平港的事情,回到长安之后,他就有了再次出海的想法。 出海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 “澳洲的海岸线比我大唐要长得多,想要把所有地方都弄明白,绝非一朝一夕之事。” “你能在澳洲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载入史册的事情。以你为例,以后我们书院还会源源不断的派人去澳洲,甚至去别的地方探险。” 李想最想去的地方,就是美洲,因为那里有着丰富的资源。 光是土豆,玉米,红薯,南瓜,番茄,橡胶…… 每一个都是那么的诱人。 “燕王不必担心,等到大家都到长安休整一番,再去澳洲也不迟。一批人去澳洲探险,另一批人则留在永平港,开采那片区域的金矿。” “金矿?这座金矿竟然有这么大?” 李想对澳洲的第一印象,就是这里有大量的铁矿,而且大部分都是富矿,根本不需要经过任何处理,就能在熔炉里熔炼。 未来澳洲的铁矿石,将会是华夏的主要矿石来源。 对于金矿,他还真不是很了解。 李想只知道美洲出现了淘金热,却不知道澳洲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对,很大。王爷,光是外面收集的黄金,就有上百万两,可见这座金矿的规模有多大。我想,书院应该安排人手,将这座金矿开发出来,为以后的探险提供经费。” 李庚早就想好了,该怎么和李想说。 在国外冒险,开销很大。 如果只有学术上的奖励,那就很难继续下去了。 如果大家都能在探索中得到好处,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 大唐皇家钱庄,在大唐已经彻底的站稳了脚跟。 无论是金银币,还是存款、贷款,都已经被人们所接受。 但是,大唐皇家钱庄,不管刮风下雨,都不会关门,但是今天,却是破天荒的宣布,要提前打烊了。 “王掌柜,金块、金沙都已经运进金库了,不过估计要过几天才能鉴定出金块的成色。” 大唐皇家钱庄金库,王富贵望着紧闭的大铁门,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 这一次,带回了如此之多的黄金,自然是以最快的速度运往大唐皇家钱庄。 不管是金块还是金沙,都不能直接使用。 而且放在别的地方,还不如存放在金库里面来得安全。 “不用每一块都鉴定,只需要抽取样品,确定其纯度,然后给出一个测量结果。这件事情必须要尽快,燕王还在等着我们的考核结果,然后,再给所有人发赏。” “王掌柜,我听说,这批黄金中,要抽取两成作为奖励,对不对?” “废话!这是燕王殿下在出航前就定下的规矩,怎么可能因为带回的金子多,就随意更改?而且,正如王爷所说,黄金不是财富,唯有流通,才是财富。” 王富贵今天心情很好,很少跟人解释这些事情。 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黄金代表着财富。 …… “王爷,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不过,这么多金币和银币发下来,钱庄里也不会剩下多少了。” 王富贵走到李想身边说道。 王富贵身为大唐皇家钱庄的管事人,自然知道这间钱庄的底细。 “我让你去印刷作坊弄来的银票弄好了吗?” 李想没有正面回答王富贵的问题,而是转移了话题。 这些年来,大唐的生意发展得很快,需要大量的资金。 虽然金币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是非常昂贵的东西了。 但有些商人,动辄几千贯,甚至上万贯的交易,想要使用金银币,确实不太方便。 特别是在出远门的时候,身上带着大量的金银币,既不安全,也不方便。 第1517章不知道燕王会给我们多少钱 大唐虽然统一了,但是山贼路匪之类的,却是不可能完全消失的。 所以不管是捕鱼队还是定襄商会,都在期盼着能有一种可以让大家在大额交易中更方便更安全的新方法。 李想一听,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银票。 这东西在宋朝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在华夏流传了一千多年,自然有它的价值。 至于纸币,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李想暂时还没想好。 “差不多了,第一批样品已经做出来,明天我会带着印刷作坊的掌柜来跟王爷说明情况。” 李想让王富贵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这个位置上站稳脚跟。 “这些样品你都看过了吗?” “是的。一百贯、五百贯、一千贯,这三张银票都做得很精致,就连王爷所说的防伪措施,都写在了上面。我可以想象,东西两市的商人们,拿到这些银票后,会有多么的高兴。” 王富贵每天都在跟一群商人打交道,燕王府的生意也是他负责的,所以他很清楚现在的大额交易会遇到什么问题。 如果这银票真的可以流通的话,那就能解决很多商人的燃眉之急了。 “既然这些问题都已经解决了,那我们就先在这些从海上回来的学员们身上用,一次最少也要发一百万贯钱,如果是银票,那就好办多了。” 李想并不担心,以大唐皇家钱庄的信誉,那些商人不会接受这些银票。 现在让船上的人先试一试,也不会有任何的风险。 就算有人担心,也会第一时间拿去买下自己需要的东西。 谁也不敢退! “王爷,其实,也不是没有其他的办法。那就是,所有商人在我店里采购货物,只要超过一百贯,就必须用银票,否则不卖。” 王富贵的做法,并不新奇。 不过,不得不说,效果还是不错的。 燕王府的每一家作坊,几乎在本行业都是大唐最大的。 “这件事,就交给你了。现在大唐皇家钱庄在全国各地已有五十余家,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在各州各府开设钱庄,至于规模,可以视情况而定,但不能少。” 其实,在李想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各大城市,都建立钱庄。 不过,以现在的商业形势来看,很多县城里都没有什么有实力的商人,在州府开一家钱庄就足够了。 盲目扩张,容易出现漏洞,人才培养跟不上。 “是!到年底,我大唐的皇家钱庄便会超过百家,明年便会超过两百家,后年便能遍布各州。” 王富贵信誓旦旦的说道。 …… 这一天,船员们都十分激动。 大唐皇家钱庄清点了一下所有人从澳洲运回的黄金,终于有了一个确切的数字。 而且,李想还许诺,要拿出两成,奖励给船员们,今天就是兑现的日子。 于是,一大清早,大唐皇家银行的大门前,就有一大群的船员在排队等候。 即便是李庚,李谊,朱慎,朱言,都是如此。 从船长到水手,所有人都分到了一杯羹。 当然,平分是不可能的。 虽然许多人认为,平均分配比较公平。 不是的。 “大锅饭”常常是最不公平的。 “李兄,不知道燕王会给我们多少钱?” 现在的李谊,已经不是一提到钱,就觉得丢脸的富家郎君。 他大概知道了这次带回来的东西的价值。 比较市舶司在收税的时候,就已经估算过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结果。 现在只不过是大唐皇室钱庄,来验证一下这批黄金的纯度罢了。 “不清楚,不过肯定不少。” 李庚也听说了,这一次的奖励,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 毕竟,有的时候,不愁吃不饱,就怕不够分。 “当年随燕王入倭国的那批船队,带回的金银比咱们这次要少,但赏赐下来,最次的也有百贯以上,现在咱们人少财多,每人赏赐肯定更多。” 坐在他旁边的杨老七,是最有发言权的人。 这还是他第二次参加如此大规模的奖励。 可以说,此时的杨老七,既淡定,又兴奋。 他之所以淡定,是因为他很清楚,这次的奖励有多大。 兴奋的是,他大概知道自己能得到多少奖励,奖励多到让他无法淡定。 财帛动人心。 尤其是这种光明正大,合法的巨额收入。 他准备去长安城买一座大宅院,把登州的阿娘和妹妹接来,再娶个媳妇,在长安城里过一辈子。 当然,出海还是必须的。 没了大海,杨老七感觉日子都过不下去了。 “王掌柜!” “奖励时间到了!” “金币和银币呢?” 人群一阵骚动。 不过,也没有人会傻到在这个时候来找麻烦。 “奉燕王之命,这一次出海的奖励,由我来发放,现在你们每个人都可以来我这里领取奖励。” “由于此次赏赐数额不小,总金额在八十万贯以上,我大唐皇家钱庄特地发行了银票。” “这张银票,可以在大唐皇家的任何一家钱庄兑换成银币,不收任何费用,也没有任何的手续。” 在发钱之前,王富贵肯定会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银票,免得大家以为他给的是白条,只给他们一些废纸。 “这些银票,都是由燕王亲手设计,再由工匠以特殊的工艺打造,待会大家拿到银票后,我再给大家讲解这十二种防伪方案。” 王富贵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比不上李想。 有李想在,就算有人怀疑,也不会说出来。 “现在,所有人都站在原地,我念到名字的人,可以来领赏了。” 王富贵没有多说什么,直接开始。 “李庚!” 跟抽奖不同,王富贵是从最高奖开始发奖金的。 “喏,赏赐给你,自己清点吧!” 王富贵在发赏之前,就已经安排人清点银票,此时见李庚来了,便将他那一份交给他。 李庚拿着一叠纸,心里也是疑惑了起来。 银票? 一张纸就能换成金银? 燕王会骗我吗? 带着这样的疑问,李庚拿起一张“纸”,走到王富贵身边,仔细看了看。 第1518章杨老七在长安买房 “一千贯!” 精美的纸页上,右上角、左下角各有一个醒目的“千贯”字样,中间则是一个硕大的阿拉伯数字“1000”。 一张纸就是1000银币,100金币? 李庚虽然对李想很有信心,但心里还是忍不住生出几分疑惑。 “不要想了!至于这些银票有没有用,你可以去钱庄换,或者去珍宝阁买。” 王富贵看了李庚一眼,又说出了下一个名字。 两百多个人,他一个一个的分发下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李谊!” 王富贵说着,李庚就开始清点自己手里的银票。 一、二、三、四、五…… 李庚数着数着,心中越发震惊。 一张银票就是一千贯,这也太多了吧。 李庚足足数了两分钟,才算完。 足足有五十张! 这比他预想的要多得多。 他本以为,李想给他一万贯,已经是仁至义尽。 这可是五万贯啊! “你干嘛!” 李庚定了定神,这才注意到旁边的李谊。 “这个……这个奖励也太丰厚了吧?” 显然,李谊对于自己所获得的奖励,也是十分震惊。 至于这些银票如何使用,有没有用处,那就不是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了。 “诸位在格物学院之中,地位最高,得到的奖励自然也是最高的。诸位放心,此次赏赐下来,就算是最低的水手,每个人都有一千贯,诸位尽管放心拿去。” 王富贵喊了一声,旁边的李庚、李谊也跟着叫了起来。 只有少数地位较高的,才敢在领取了赏赐之后,站在一边。 其他人拿到东西,都会第一时间离开。 “二弟,我看平康坊这段时间,怕是要红火起来了,各大青楼的牙行,也都能大赚一笔。” 朱言看了一眼手中的银票,脸上露出满意之色。 燕王,还真是大方啊。 等奖励的消息传出去后,书院里的学生肯定会蜂拥而至。 一次赚来的钱,抵得上别人一辈子的收入。 有多少人,愿意放弃这次机会? 任贤,如今已经成为了长安城之中,光德坊第一大牙行的负责人。 自从父亲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歌剧院门口的黄牛生意上之后,彭芝旗下的一部分牙行就成了任贤的负责人。 光德坊,就在长安城之中,也是一处很有名的坊市,因为它靠近皇城。 住在这里的人,大多不是什么高官勋贵,也不是贫民,都是些身家不菲的商人和伙计。 用后世的话来说,现在的光德坊,就相当于一个大型的中产社区,里面的人很多。 因此,任贤掌管的这间牙行,主要就是介绍各种房屋,并从中抽成。 说白了,就相当于后世的房产中介。 “郎君,你是想买房子还是卖房子?我们满堂红是光德坊最大的一家,也是最规范的一家,您想要什么,我们都可以满足。” 杨老七刚一进门,就有一个掌柜的迎了上来。 这一幕,跟登州那一幕,简直判若两人。 长安城不愧是长安城,就连牙行都比登州要好。 “光德坊现在有什么房子卖的?” 杨老七再也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乡巴佬了。 而且,他现在口袋里有上千贯的银子,自然是有底气的。 早在几天前,有不少人因为不好意思去大唐皇家钱庄兑换银子,便去了燕王府的珍宝阁和其他的店铺。 结果一试之下,发现真的可以当金币和银币来用,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就算只是燕王府的铺子收银票,也没有人会在意。 “郎君打算买什么价位的宅子?咱们有好几套。” 任贤虽然只有二十来岁,但是在牙行里混了十几年,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光看杨老七的样子,就知道这是个潜在客户,而不是来问东问西的。 当然,身为中间人,他得先了解一下杨老七的要求,然后再做决定。 这是未来房产中介公司的惯用伎俩。 我得先摸清你的底细,然后才能有的放矢的向你推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办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想买个三进的院子,能直接住进去最好不过了。” 杨老七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又要出海了,所以也不想把院子重新装修一遍,太累了。 “三进院落?这么巧?郎君,昨天有个老顾客,托我们把院子卖了。我看过这个院子,两年前才重新装修过,里面的家具都很新,不需要你费心,直接拎包入住就行了。” 任贤的脸上,露出了狂喜之色。 这可是一只肥羊啊! 敢买下光德坊三进大院的人,身家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如果是前世,中介公司最喜欢的就是杨老七这种人了。 这就相当于在广州的珠江新城,直接买一套两百平米的大别墅。 要是在深圳南山区买一套海景别墅,那就更好了。 光是中介费,他就赚大了。 “哦,那他怎么会卖给我?” “唉,生意做砸了。光德坊就在西市附近,很多人家都在那里开店。” “这西市,虽然每天都有很多人在排队,生意很好。不过再繁华的地段,也会有人在赔钱。” “听说这宅子的主人,最开始是在长安城里卖益州的脂粉的,后来生意越来越差,所以才想着把长安的宅子卖了,然后回益州。” 任贤能坐上牙行的掌柜之位,可不是因为父亲是老任。 彭芝是绝对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产业被人糟蹋的。 所以,任贤在这方面,还是很有一套的。 “除了这个院子,还能选什么?” 杨老七可不想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身上。 他是昨天才开始看房子的,虽然想要越快越好,但是也没想会这么着急。 如今,他已经派人送信给阿娘和妹妹,让他们在登州住到长安之前,先把宅子安顿下来。 “当然有,郎君。除了这个院子,我们还有两座不错的宅子,回头我带你去看看。” “好了,我们去看看。” 杨老七也不问价格,径直的跟了上去。 任贤的心情,更加的激动。 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对方。 第1519章李世民对银票的态度 大殿内。 李世民在询问张阿难。 “听闻想儿赏赐了五万贯给李庚?” “是啊,陛下。” 张阿难哪敢隐瞒。 恐怕李世民会认为,李想是想拉拢朝中大臣儿子。 这是大忌。 “看来这次观狮山书院是真的发了一笔横财,光是赏赐给船上的人,便有八十万贯。有了他这一手,想要出海的人就更多了。” 李世民现在才知道,出海的好处有多大。 别的不说,光是国库每年的收入,就足以让他明白出海的好处。 “这次格物学院运气不错,在澳洲找到了一座金矿,否则的话,恐怕八万贯都拿不出来,更不要说八十万贯的赏金了。” 格物学院找到了澳洲这个传说中的地方,更是在那里找到了黄金。 这一点,张阿难早就告诉了李世民。 所以,李世民才会将这个巨大的地球仪放在这里。 每当他累了,休息的时候,他都会站在地球仪前看一看,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南洋盛产香料,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下南洋,现在澳洲发现了一座金矿,应该会吸引一些人前往澳洲探险,虽然朝中有些大臣对这件事有意见,不过朕觉得没必要鼓励,但也没必要阻止,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张阿难一时语塞,这是李世民从未对他说过的话。 “那银票,你派人盯紧了。一张普通的纸,价值就相当于百贯千贯,朕怕出什么事。” 当然,李想已经将银票的事情,告诉了李世民。 虽然李世民并不反对,但却并不是很赞同。 这东西,彻底的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 “陛下尽管放心,最近东、西两市的银票已经流通一段时间。据我所知,燕王府所有的作坊和店铺,只要是百贯以上的生意,都不收金银,必须用银票。为了这件事情,还差点发生争执。” “这一招,也是因为买不到的东西太多了,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不得不说,李世民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其实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给你金币或者银币,而你却要银票,这不是折磨人吗? 这种感觉,就像是未来做生意的时候,给你现金,你不要,而是要支付宝、微信之类的。 这绝对是一件很烦人的事情。 不过,未来会有中央银行来监管这些不接受现金交易的商人。 而现在…… 嘿嘿,有些东西,不用银票是买不到的。 豪华马车。 座钟。 还有各种各样的镜子。 这是独一无二的。 …… “大哥,我找到了几名船员,对他们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之前大家都以为澳洲是个笑话,没想到他们竟然找到了一座金矿,运气真好。” 崔剑是在五合居吃过饭的时候才知道格物学院的事情的。 身为崔家下南洋的负责人,他当然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如今崔家在南洋的地位,也算是稳固了下来。 在蒲罗中城中,崔家就有一座大宅院。 可是,就在他放松警惕的时候,却发现李想已经越过了蒲罗,继续往前走去。 “没有任何挖掘工具,都能弄到这么多黄金和金沙,我听说里面有几块黄金个头很大,这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澳洲有一个巨大的金矿。” “澳洲和我们大唐差不多大。观狮山书院能找到金矿,那附近是不是也有其他金矿?还有,澳洲的土地很大,除了金矿,还有银矿吗?” “崔剑,出海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但是,崔家也不能放弃澳洲。” 崔庆是崔家内定的下任家主,他现在已经是家族中的实权人物了。 比如,下南洋这件事,就是他一手操办的,如今看来,效果不错。 如此一来,崔庆在家中的地位就更稳固了。 “大哥,这次澳洲之行,主要还是要看燕王的意思。如果能像下南洋那样,捕鱼队愿意帮忙,去澳洲也不是什么难事。我看过观狮山书院的地图,澳洲和蒲罗中学离得并不远。” 崔剑设身处地的想了想,如果他是李想,绝对不会希望别人在澳洲的资源上,和自己竞争。 崔庆点了点头,道:“这件事你不用担心,我这就联系其他家族,去试探一下李想的虚实。” “既然他能把香料的利润分享给所有人,那澳洲说不定也愿意分享。” “而且这么大的一片地盘,让他一个王爷独享,让陛下如何看?这让太子殿下如何看?” 崔庆的眼光,绝对比崔剑要高得多。 结果自然也不一样。 …… 观狮山书院最近一段时间都很热闹。 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的学生占据了一大半。 但算学院、农学院、医学院等学院的学生也有不少。 格物学院前去出海的弟子,根据每个人所得的奖赏,最低的都是两千贯。 这可是一大笔钱。 购买力丝毫不逊色于后世的两千万。 这几名大赚特赚的学生回到书院后,便成了众人议论的焦点。 “两位真的打算一人捐一万贯?” 许敬宗看了看李庚,又看了看李谊,有些惊讶。 他当然知道这两个人的来历。 许敬宗本以为他们来狮山书院是为了图个新鲜,却不想去年就跟着船队出海了。 更出乎许敬宗意料的是,他们竟然愿意捐出一笔两万贯的巨款,用来建造一座造船作坊。 许敬宗虽然知道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五万贯,但吃进去的东西,想要再吐出来,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尤其是在长安城里的那些勋贵们眼中,更是如同貔貅一般。 “许参军,银票就在这里,怎么可能有假?经过这一次的航行,我们才知道,一艘好的船,是多么的重要。虽然这艘船是捕鱼队作坊里最先进的飞剪船,但我觉得这艘船还可以变得更大,速度更快,更能承受风浪。” 对于许敬宗的话,李庚没有丝毫犹豫。 这些日子,李庚与李谊几次聚会,商讨未来的计划。 这一次,他们除了要对澳洲进行探索外,还准备去美洲探险。 蒲罗中去美洲,比去澳洲要远的多。 这一路走去,海上的风浪很大,补给也不多。 这就需要更好的船了。 所以,他们才会有了建一个造船研究所的想法。 第1520章李承乾想造假,可是做不到 “是啊,许参军,现在大唐的造船作坊虽然越来越多,但真正有创新的,却只有捕鱼队的造船厂。” “我希望,我们观狮山书院,不仅仅是在物理学上,更要在造船上,走在世界的前列。” 一旁的李谊也开口道。 “好,既然这样,那我就替书院收下这些银票。” 许敬宗也不矫情,见李庚、李谊两人确实想要搞个造船研究所,他自然乐得如此。 《大唐日报》用了三天的头版头条,刊登了一篇名为《格物学院》的文章。 丰厚的奖励自不必说,更是让不少原本还在犹豫的人,纷纷加入到了海上。 而澳洲的发现,更是让所有人大开眼界。 再加上澳洲有金矿,很多人都想去澳洲碰碰运气。 相反,大唐皇家钱庄发行的银票,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应。 毕竟,一张百贯的银票,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本就用不上。 这就像是后世的支票,不管上面的政策怎么变,老百姓都不会太在意。 毕竟,支票这种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 不过,东、西两市的商人们,更关心的却是这件事情。 陈琦在西市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商人了。 虽然主要经营丝绸,但是登州和定襄却是有些产业和店铺的。 陈琦一直都在关注着燕王府的动向。 在所有船员都领到了作为奖赏的银票后,他直接拿着一大堆黄金,和几名水手交换了两千贯银票。 一百贯,五百贯,千贯都有。 “这里是10枚金币,请收好!” 大唐皇家钱庄,陈琦拿着一张百贯银票,来到柜台前,将银票换成了金币。 “多谢!” 收起金币,陈琦这才放下心来,朝着珍宝阁的方向走去。 他马上要去苏州采购货物,身上要带的钱足有两万多贯。 如果是以前,为了安全起见,他肯定会带上护卫,再雇个信得过的镖局。 不过,这银票却给了陈琦一个新的主意。 有了这些银票,想带多少钱就带多少钱。 只要找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就不会出什么事。 这些银票都是大唐皇家钱庄开出的,任何地方的分舵,都可以正常兑换。 如果不用去钱庄兑换,而是直接用,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这一次,他成功的将银票换成了银币。 所以,他决定再去西市一趟。 珍宝阁是燕王府的产业,所以,他决定先去看看。 如果珍宝阁不收银票,那就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珍宝阁愿意接受,那就再找一家跟燕王府无关的铺子试试。 陈琦倒不指望所有店铺都接受银票,毕竟对于一些小店铺而言,银票的价值实在是太高了,万一收了假货,那可就要命了。 但大一些的店铺,应该能够明白银票对他们意味着什么,银票很有可能会在他们这里流通。 …… 东宫。 李承乾,李元昌,长孙庆,还有其他几个人,都在这里。 “真的不能作假?” 李元昌将手中的百贯银票翻来覆去地转了一圈,面色变幻不定。 在大唐皇家银庄发行的时候,李元昌就想出了一条生财之道。 不过他也知道,以他现在的实力,根本不够看,所以才会和李承乾联手。 现在皇位之争,需要更多的钱财,李承乾自然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李元昌的提议。 然而,当长孙家去了几家与东宫走得比较近的印刷作坊打听了一下情况之后,得到的消息却让他大失所望。 “汉王殿下,这些银票印出来的纸张,属下已经找过印坊和纸坊的掌柜验证过,根本就没见过,更别说是仿制。” 长孙庆也是一脸的失望,这是怎么回事? 本以为自己要发财了,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徒劳。 在李想看来,一张银票,哪怕是最小的一张,也值一百贯,按照大唐现在的需求量,一吨特制的纸张,应该足够了。 前期的投入还是必要的。 “这张银票虽然看起来很精致,上面的图案也很清晰,但是,燕王府既然能做出来,那就说明,这张银票应该是可以做出来的。东宫养了那么多人,难道就一点消息都没有?” 李承乾看着长孙庆,脸上露出一丝不悦之色。 对他来说,再复杂的银票,都是人为制作而成。 可现在,长孙庆却只带回了这样的消息,这让他彻底的失望。 “太子殿下、汉王殿下,别看这张银票看起来普通,但在《大唐日报》上,却有详细的记载。这种纸,就算是放在水里泡一段时间,也不会烂,这是市面上任何一张纸都无法做到的。” “而且,这张银票上,还印着大明宫的图案,栩栩如生,普通的印刷作坊,压根做不到这一点。” “最难伪造的,就是这张银票的颜色,这种鲜艳的颜色,就算是用手摸上去,也不会掉色,也不会有油漆的痕迹,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长孙庆这两天也没少费心。 特别是当他听到印刷作坊和造纸作坊的老板信誓旦旦的说,他们做不出这样的银票来。 毕竟跟在李承乾身边多年,他太了解太子的脾气秉性了。 如果他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恐怕会让太子觉得他办事不利。 “说这些有什么意义?大唐皇家钱庄是怎么做出来的?” 长孙庆被李承乾的话噎得说不出话来。 事实上,并不是只有李承乾一个人打着银票的主意。 不过,他们的想法,注定是徒劳的。 李想既然把银票拿出来了,自然也要做好防伪措施。 如果连这个问题都解决不了,那他就白活了。 毕竟,假钞对于金融的影响,他比谁都清楚。 …… “王爷,我今天听到一句话,说这张银票根本没用,远不如以前的存款单管用。” 秦淮玉身为锦衣卫负责人,显然也是从什么地方得到了消息。 虽然不太相信,但他还是将这件事报告了上去。 “哦,此话怎讲?” 李想倒也不意外。 这段时间,银票的推广比他想象中的要顺利得多,被人怀疑也是正常的。 第1521章长孙无忌对钱庄的态度 “因为银票是匿名的,一旦丢失,那损失可就大了。” “以前大家把钱存到大唐皇家钱庄的时候,都会有一张存款单,这张存款单必须经过特殊的验证才能取出来,就算丢了,别人也用不到。” “银票都是匿名的。至于存款证明,光是存钱就要交押金,这就限制了它的发展。而且,从商业的角度来看,货币的自由流通才是最重要的,存单并不能自由流通,只是为了方便携带。” 秦淮玉毕竟自己的得力手下,李想将自己的计划,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至于存钱,收取保管费,虽然跟后世截然相反,但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没有现代银行的时候,大家到钱庄存的都是金银铜子,保管起来并不方便,所以收取保管费也是理所当然。 等到有一天,纸币被所有人所接受,钱庄才会考虑给存款者支付利息。 “不过,一千贯的银票丢了,那就亏大了。更何况,若是有人仿造,钱庄还不赔得血本无归?” “现在还没有人能复制我们的银票。至于损失,每个人都要小心,你能弄丢这么大面值的银票,说明你根本就不缺钱。” “并且,严格来说,每一张银票上,都有一个密码,想要查到,也不是不可能,只是需要大量的人力。” “既然如此,那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如果真担心弄丢了,那就见机行事吧。” 秦淮玉还是头一次听到银票还能追踪的消息,颇感意外。 不过,这样也好。 这几天,他可是听说了不少关于银票丢失的消息。 “每一张银票,都有一个特殊的编号,在大唐皇家钱庄兑换的时候,需要记录一些资料。只要顺藤摸瓜,就能查到银票的来历。” “但实际上每一张银票的流通情况都很复杂,真要查起来,也不一定能查到,所以才会留下这样的手段。” 李想并没有将这条消息发到《大唐日报》上。 毕竟这件事本身就不够严谨,说出来只会徒增不必要的担忧。 “王爷有心了,属下这就派人去大唐皇室在定襄,登州,洛阳,扬州,杭州等各大州的钱庄分号运送银票,王掌柜这几天一直在催我。” 银票的印制,都是绝密的。 每一家钱庄分号的银票,都要经过长安才能运到京都。 李想亲自出马,让人开一家镖局。 为了能够更好的为商人们所接受,这个镖局和燕王府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而是由长安城中的一些武将家族组成的。 李靖之次子李德奖,为大总管。 “好了,这些银票和存单,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人送过来,这一次,你可以让李德奖的顺风镖局,承担一部分的工作。” “从现在开始,我们可以把大唐的一些货物运出去,王府的护卫也可以把注意力转移到别的地方去。” 李想的决定,对李德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助力。 大唐想要进一步发展商业,就必须要有镖局的存在。 从历史上看,镖局在明清时期的快速扩张,与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密不可分。 既然李想想让大唐皇家钱庄实现“天下大同”,那就必须要有相应的配套设施才行。 比如这几个月来,长安城境内新开了几家小型钱庄,王富贵曾经想过要不要打压一下,但李想拒绝了。 百花盛开,便是春天! …… “父亲,听说去年大唐皇家钱庄赚了五十多万贯,长安城里有京兆韦家,还有江南顾家,我们是不是也要开一家钱庄?” 长孙冲陪着长孙无忌在五合楼喝酒,听闻大唐皇家钱庄日进斗金,顿时心痒难耐了。 “开这个钱庄,最重要的就是信誉好,而且要分散开来,这样才能赚钱。比如京兆韦家,比如江南顾家,都曾经做过类似钱庄的生意,只不过现在做了一些升级。我们长孙家从未做过这方面的事情,贸然进去,也不一定能赚到钱。” 在金融领域,长孙无忌明显属于保守派。 没办法,这玩意儿还真不是那么好理解的。 “京兆韦家这个月新开了两家作坊,听说是从钱庄借的钱,现在我们在朔州,在广州投资了那么多钱,家里的钱也不多了,如果能像韦家、顾家一样,用钱庄的钱来发展生意,那就不一样了。” “大唐皇家钱庄从来没有规定不能借钱给我,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去找他们。” 长孙无忌自然不会轻易被说动,更何况还牵扯到了这么大的事情。 “我只是不想让李想坐收渔翁之利。” 长孙冲喃喃道。 不过,见长孙无忌心意已决,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毕竟,长孙无忌现在还掌控着长孙家的大权。 这段时间,平康坊真的很热闹。 李庚和李谊两个人,在海上漂泊了一年,早就憋坏了。 这几天,他几乎是天天泡在平康坊里。 天香阁和怡红楼的小姐们,谁不知道这几天来,两个出手豪绰的郎君每天都在不同的酒楼里过夜。 “李庚,你的黑眼圈是怎么回事?就跟被妖怪吸走了阳气似的。” 今日,观狮山书院船舶研究所揭牌仪式正式开始。 李想亲临现场,李庚、李谊作为赞助人,自然也得到了露脸的机会。 事实上,这两万贯钱对观狮山书院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李想还是很乐意接受的。 在后世,无论是哈佛、耶鲁这样的私立大学,都是靠着校友的捐款,来维持经济的。 虽然观狮山书院现在不缺钱,但培养学生捐款这种事,长期来看,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李想一直想要将观狮山书院打造成一座屹立千年的学府。 “王爷说笑了,我昨晚实在是太兴奋了,根本就没有休息好!” 李庚老脸一红,他当然不敢说自己是从天香阁赶过来的。 “睡不好还揉腰干嘛?我可从来没听说过,睡不好还会腰疼。” 李庚、李谊的事,李想也有所耳闻,所以才会开玩笑。 他并不打算插手此事。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适当的放松反而是一件好事。 毕竟,长时间的紧张,很容易让人变成疯子。 第1522章让孙思邈做六味地黄丸 “王爷,听说最近平康坊的生意好了不少,书院里也有不少学生去过,尤其是那些刚从海上回来的人。” 一旁的许敬宗也开口道。 他对此不置可否。 事实上,对于这一点,整个大唐都是持开放态度的。 但是,许敬宗的话,却让李想意识到,自己有必要做点什么。 “这几个学生也像李庚那样,眼圈发黑,腿脚发软吗?” “燕王殿下,我可不是腿软!” 李庚涨红了脸,还在狡辩。 “我建议你去孙神医那里开个方子,好好调理一下身体,然后留在书院,好好总结一下出海的经验。” “这样吧,延族,告诉所有人,从今年开始,书院就实行学周制了,周一至周五禁止学生前往平康坊,从今日起,开始执行。” 李想可不想被这群熊猫眼给带坏了。 不过看在这些人辛苦的份上,他还是决定适当帮他们一把。 正巧,孙思邈这段时间一直缠着他交流医术,随便丢出一张药方,就够他研究一阵子了。 “什么?” 李庚想起自己和天香阁的淼淼小姐一起喝酒的事情。 好不容易约她出来,却白白浪费掉了。 …… “地黄,山茱萸,这两样东西都很常见,山药和泽泻水是很多药店里都有卖的,牡丹皮也能入药?老夫还是第一次听说。这六味药……王爷,你这方子是从哪得来的?” 孙思邈看着手里的药方,一头雾水,怎么也想不起来。 李想脸上挂着笑容,不说话。 “熟地为君,滋阴补肾,填精髓髓,孙神医对其功效想必是十分清楚的;配伍山茱萸,可以说是与熟地黄的强力配合,而山药则是一种很好的药膳食材。” “又与泽泻利水、泄肾浊、与熟地黄相减,可谓互为补充;至于牡丹皮,据说有泻肝火的功效,茯苓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孙神医,你看怎么样?” 李想拿出来的,自然是六味地黄丸。 这是一种在北宋就出现的神药,即便是李想穿越之前,也在各大药铺中卖得沸沸扬扬,所以它的配方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 “这六味药,三补三泻,这药配起来,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也不知效果如何。” 孙思邈单凭这几味药的搭配,他就知道这是一张不错的药方。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确定效果如何。 “孙神医,我保证你一定会满意的。药方上写着每一种药材的用量,你只需要让人将这些药材加工成丹药,然后让李庚那帮平康坊的常客试一试,就知道效果如何。” “满意是什么意思?平康坊我又没去过!” 孙思邈听出李想话里有话,忍不住解释道。 这药的效果实在是太特殊了。 “呵呵,人虽然老了,可身体好,孙神医偶尔去看看也无妨。” 李想和孙思邈已经很熟悉了,甚至可以肆无忌惮的说一些荤段子。 当然,这种事情,孙思邈是绝对不会主动跟李想聊的。 “六味地黄丸?这药,是王爷您取的名字?还真是贴切,霸气侧漏。” 孙思邈为了不和李想“污”,硬生生把话题岔开了。 “益禾堂的药房,已经有了去病丸和神仙水,现在又多了一颗六味地黄丸,这两种丹药,听起来都很好听,效果也很好,长安城里的人,想不知道都难。” “六味地黄丸的药效如何我不知道,但是这去病丸和神仙水却是货真价实的神药。王爷,你身上有没有更好的药方,不如一起拿出来吧。” 孙思邈提出自己的建议,简直是“得寸进尺”。 “我一会儿还要去格物学院讲课,就不和你废话了。” 李想一看孙思邈的老毛病又犯了,连忙溜之大吉。 …… “二哥,那黑糊糊的药,真的有用吗?” 观狮山书院中,朱言手中拿着一个瓷瓶,里面装着六味地黄丸,他在犹豫,该不该吃。 这些丹药,都是书院发下来的,说是有补肾的功效。 朱言感觉自己身体壮的跟牛一样,一点都不想吃这种补肾的丹药。 好像吃了就等于承认自己肾虚。 “三哥,我听说六味地黄丸是从一位仙人那里得来的,孙神医觉得这丹方不错,便让自己的学生研究出来。现在还没在益禾堂的药铺里卖,就给我们送来了,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你居然还不满意?” 朱慎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小把六味地黄丸,一仰头,就往嘴里塞。 然后端起桌子上的水杯,一饮而尽。 “燕王开的药方,我当然是信的,可是,我的肾却是好好的,为什么要吃这种药?” “呵呵,前几天不是说走着走着就腿软了吗?你没听李郎中说过吗,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不管你有多健康,呵呵!” 朱慎鄙夷的看了一眼自己这个嘴硬的弟弟。 “好吧,我说不过你。” 朱言的脸涨得通红,只是朱慎看不出来,因为他的肤色太黑了。 “听闻李郎君服下这六味地黄丸,才过了两日,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腿脚不酸,腰不酸,黑眼圈也没那么重了。” “二哥,他已经好几天没去过平康坊了!” “朱言,你整天跟我抬杠是吧?” …… 同仁堂内,张昌走到程沐面前,手中多了一个瓷瓶。 “师父,这是益禾堂的新药,最近很受欢迎。二十个铜板一瓶,虽然不便宜,但还是被抢购一空,我可是花了大价钱从别人那里买来的。” 张昌和往常一样,隔三岔五就去一趟各大药店,尤其是同仁堂,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药上市。 六味地地丸闹出如此大的动静,自然引起了他的注意。 其实,不管是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还是益禾堂,对六味地地丸的推广力度都不是很大,不过,六味地地丸的销量依旧很好。 这就跟西地那非一样,很多人都没见过,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知道这个药的存在。 六味地地丸虽然不如西地那非那般神奇,但在如今的长安,却是极受欢迎的。 所以,在那些船员们开始尝试之后,立刻就火了起来。 这火,是口口相传,效果也是立竿见影。 第1523章李承乾的嫉妒,这个李想怎么没时间见本王 “这六味地黄丸!虽然没说药方,但从名字上来看,应该是六味药制成的。” 程沐接过张昌递过来的小瓷瓶,把玩了片刻,便拔开瓶塞,倒出几颗药丸,放在鼻下嗅了嗅。 作为一个医术高超的中医,程沐只需要嗅一嗅,就能猜到药方的大致内容。 “有熟地黄的味道。好像还有茯苓味,这样的搭配显得有些怪异;剩下的那些药材,似乎都经过了特殊的处理,混合在一起,很难分辨出是什么。” 张昌听了程沐的话,有些失望。 他甚至在想,能不能让同心堂也炼制一种六味地黄丸。 销量这么好,肯定能赚不少钱。 可是,六味地地丸的配方他都弄不明白,更别说仿制了。 “我妹妹在观狮山学院的医学院读书,要不我让她帮我问问?” 张昌不想放弃,不管是出于医学上的理解,还是出于商业上的考虑,他都想弄清楚这六味地地丸到底是什么成分。 “昌儿,这几日你的医术已经荒废了,还是不要出去了,好好在医馆里坐诊,好好钻研医术。” 程沐没好气的看了张昌一眼。 张昌的这个办法,明显有些不靠谱。 同心堂在程芳的提议下,已经把美容霜当成了化妆品,摆脱了神仙水的影响。 他们已经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提升同心堂的医疗水平。 否则的话,观狮山书院医学院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推出一种新的药方,到时候,长安城之中,只怕是再也找不出第二家医馆了,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益禾堂,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 再过几年,整个大唐的大夫,恐怕都是从这些学院里出来的。 这是程沐最不愿意看到的。 …… “程馨,你觉得为什么李想有那个精力去研究药方,却连见本宫一面都不愿意?” 李承乾轻轻抱起程馨,让程馨服下一颗六味地黄丸。 在东宫里,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李承乾对他的态度也越来越放肆。 太子妃劝都劝不动,还被晾了一个多月,东宫里的人,再也不敢劝李承乾了。 当然,李承乾可没那么大的胆子,让魏征和刘汨等人知道。 否则的话,这件事情早就传到李世民的耳朵里了。 虽然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种风气,但在隋唐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的。 但是,李承乾身为太子,他的这个爱好,却是任何人都无法接受的。 这个时代,可不是现代,很多国家的总理,都喜欢同性。 “或许,燕王殿下醉心于医道吧,否则,六味地黄丸又怎会出现在世人的面前?听说,传说中的神仙水,就是他发明的。” 程馨的声音很轻,比大多数女人都要温柔。 再配上他那白皙的皮肤和柔软的身材,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男人。 “好啊!说到底,他还是没把我放在眼里,否则也不会这么为难我,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很显然,李承乾并没有因为程馨的话,就放弃对李想的仇恨。 他是个敏感的人,对周围的一切,都有一种特别的理解。 昨天有个宫女因为偷看自己的大腿笑,结果被拖出去打死了。 …… 金太铁匠铺这段时间,一口气招收了数百名工匠,还在作坊城内买下了一片新的地皮,准备扩建。 金太做出这个决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当阿牛说起齿轮的制造时,他立刻就来了兴趣。 当然,既然决定尝试制造齿轮,那么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出售给谁。 金太跟王富贵的关系一直都很好,所以他想要把作坊做大,自然要征求一下王富贵的意见。 正巧,王富贵得知钟表作坊正在改建生产线,正愁着如何提高产能。 其中之一就是把一些零件交给专业的作坊生产。 这样两人一拍即合,由王富贵牵头,朗晴与金太见过一次面后,便定下了一批齿轮订单。 钟表作坊还专门派了几位工匠到金太铁匠坊指导制作。 而金太,也没有让他失望。 作为一个每天都要处理铁锭的作坊,金太铁匠铺生产出来的金属齿轮,丝毫不逊色于钟表作坊里的那些。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金太挑选了一半有经验的铁匠,专门用来制作齿轮。 而且,他们的作坊,也是最早接受新尺寸标准的,所以,在很多方面,都和燕王府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师傅,上个星期我们送出去了三百多个齿轮,但是钟表作坊那边说,从下个星期开始,每周要做五百个齿轮。 阿牛又是高兴,又是担忧。 如果不能及时交货,或者交货困难,那就更让人头疼了。 “好,顺便多招几个人。另外,我刚刚去了一趟钟表作坊,他们的生产线改造非常值得我们借鉴。我准备把齿轮的制作流程也做一次调整,不再是一人制作一个齿轮,而是分成十多道工序,一人负责一道工序就行,这样新手很快就能上手,提高生产效率。” 金太听到阿牛这样说,倒也不觉得奇怪。 前几天,钟表作坊组织了几个外地作坊的老板去参观生产现场,金太看了一眼,总觉得他们要提高产量了。 那时候,朗晴还特意给他们解释了流水线生产的重要性,暗示所有人都要按照这个思路来改造。 虽然这并不是强制规定,但如果只有金太铁匠铺一家改变了主意,那就值得商榷。 所以当阿牛告诉他,订单增加的时候,金太第一时间就做出了改变生产线的决定。 当然,为了防止大幅改动导致产量降低,他打算先修改一半,如果成功了,再修改另外一半。 “我在《科学》上见过一篇关于流水线生产重要性的文章,师父,就算你不提,我以后也会跟你说的。我听说,四轮马车作坊就是其中最成功的一家。” 阿牛现在识字不少,每一期的《科学》他都会仔细阅读。 金太的打铁作坊越做越大,金太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而且,阿牛也是他的弟子,所以很多事情,都是他来处理。 第1524章顾芳芳回扬州,长孙冲仿造座钟 渭水码头,依旧是一片热闹。 顾芳芳看着武媚娘渐渐隆起的小腹,心不甘情不愿的准备上船。 父亲顾刚刚给管家顾雷下了死命令,无论如何,也要将她带回扬州。 这个小丫头,以巡视家中产业为借口,离家出走一年之久。 一开始,顾刚还以为她是看上了那个“武郎君”,所以对顾芳芳的胡闹视而不见。 后来,管家顾雷先回到了扬州,顾刚这才知道,原来那个“武郎君”居然是女的。 “媚娘,几个月后,我就回来,我现在才知道,扬州哪里比得上长安。” 顾芳芳心里还是有些想念父亲阿娘的,所以,她这次一定要回扬州, “顾家现在在长安城做生意做的风生水起,不仅开了钱庄,还卖鳄鱼肉和鳄鱼皮,你以后会有机会来长安的。” 武媚娘看了顾芳芳一眼,微微一笑。 一开始武媚娘还挺头疼这个直来直去,喜欢粘在自己身上的丫头,现在相处的时间长了,倒是有些舍不得。 “等我再回长安,你的孩子也该出世了。我可告诉你,我要当他的干娘。” “太好了,如果我家宝宝知道,还没出生,就有个有钱的干娘,一定会很开心的。” 顾芳芳撇了撇嘴,“哼,再有钱,也不可能比得上你家燕王。都说有钱人抠门,我今天算是开了眼界,我顾家都是在江南这么大力推广钟表,他们竟然以这么高的价格卖给我。” 当钟表作坊的产量提高后,朗晴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供应给其他州府。 顾芳芳在燕王府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可以说是亲眼看着座钟的诞生和演变,她当然知道卖座钟是有前途的。 所以她这次回扬州,就直接找了一家钟表作坊,要了三百口钟。 然而,这个价格,却让顾芳芳非常的不爽。 虽然她拿到的价格,比珍宝阁卖的要低一些,但顾芳芳对钟的成本还是很清楚的,所以,她有种被李想坑了的感觉。 “奇货可居。扬州有很多商人,还有大食、天竺的商人,如果你能把这些座钟卖给他们,绝对能赚到双倍的利润。” 谈到正事,武媚娘自然不会听顾芳芳三言两语就能糊弄过去的。 其实,顾芳芳在商业上也是很有天赋的。 但她心思没有放在这上面。 “哼,我扬州城百姓还没用上呢,怎么能让外国商人先用上呢?” “行了,那是你们顾家的产业,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你自己看着办。天色已晚,也该上船了。” “媚娘,你这是要下逐客令啊。” 顾芳芳一脸委屈的样子,让武媚娘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如果你真的不愿意回长安城,那我就在长安城里,为你物色一位勋贵公子,以后你就住在这里。” 武媚娘此话一出,直接把顾芳芳给吓跑了。 顾芳芳现在是个标准的逃婚族,根本不想嫁人。 这一点,武媚娘还是很清楚的。 …… “咚!” 一声清脆的钟声响起,燕王府的钟表作坊,迎来了短暂的休息时间。 早七点开始,晚六点下班,中午一小时吃饭,中午休息十五分钟,这就是钟表作坊工匠们的工作时间。 “王掌柜,这种流水线生产方式,的确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这段时间,我们钟表作坊的产量已经翻了好几倍,再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朗晴陪着王富贵参观了一下作坊。 燕王府的作坊很多,但最有现代气息的,却是四轮马车作坊,然后就是这钟表作坊。 王富贵对于钟表作坊的生产进度,还是非常关注的。 “虽然产量提高了很多,但还是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如今,我们的座钟仍然价格过高,而且尺寸过大,精度不能令人满意。” “朗晴,你赶紧想办法改进。另外,王爷还打算在船上安装座钟,你也要想一想,在颠簸的情况下,该怎么做。” 王富贵比朗晴更清楚,李想到底有多看重座钟。 光是把这座钟做成人人都能带在身上,王富贵就觉得压力山大了。 无奈之下,他只能继续施加压力。 毕竟,李想没有时间亲自告诉朗晴等人,而是让王富贵和刘谨来处理一些事情。 “至于精度,钟表研究所用的是全金属齿轮,精度要比木制齿轮高,而且还可以做得更小。” “不过齿轮的制造效率比较低,我们正在和一些机械作坊合作,利用水车的动力,设计出一种齿轮加工设备。” 朗晴这段时间一刻都没闲着,王富贵问话的时候,他自然不会手足无措。 “这倒是个好主意,王爷常说,要提高生产力,要有魄力,不能固步自封。朗晴,如果你能按照王爷的要求做出能随身携带的种来,历史上一定会留下你的名字。” 王富贵看着朗晴,有些羡慕。 王富贵现在的地位,比朗晴还要高。 但是如果将时间拉长到数百年,甚至数千年后,他几乎可以肯定,朗晴的名气更大。 再过几百年,就没人认识王富贵了。 不过朗晴不同,那时候的钟,应用范围肯定要大的多。 作为发明者,自然会被人记住。 或许,朗晴的故事,会出现在学校的课本上。 …… 长孙家的铁匠铺里,有一座颇为神秘的院落。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这里就有人把守,一般人是进不去的。 长孙冲满脸不爽的看着那座与珍宝阁出售的座钟一模一样的座钟。 “郎君,我们已经检查过几次,每一个部件都是一模一样的,但不知为何,组装起来的时候,却是走错了方向。” 一名执事战战兢兢的说道。 燕王府一次简单的拍卖会,就赚了二十万贯,让长安城里的勋贵们都为之震惊。 什么时候赚钱这么容易了? 很快的,就有人模仿着钟表的样子。 单从结构上来说,燕王府的钟,似乎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真正上手之后,才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一开始的时候,你做的那个钟根本走不动,现在好不容易能走了,你却告诉我,走上几个时辰,就得停下来,而且误差足足有半个时辰。” 第1525章李靖的幸福和烦恼 长孙冲对座钟的仿造很是期待。 尽管李想唆使李世民设立大唐皇家专利局,想要独吞这口钟的利益,但长孙冲丝毫不惧。 一方面,这个专利局毕竟是新玩意儿,还没人见识过它的威力。 而另一边,长孙冲心中也早有打算。 到时候自己再换一个造型,还能说自己侵权不成? 长孙家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不怕得罪李想。 “郎君此言差矣。不过,我听说燕王府的钟表作坊,所用的量具,都是由观狮山书院统一制作,每一个部件的大小都是固定的。” “我们的作坊,从来没有用过观狮山书院的新测量方法,所以这些齿轮,即便是按照样品做出来的,也会出现一些误差。” “如果是普通物品,这个误差还不算什么,但用在钟表上,那就会出现很大的误差。” 长孙家族的管家,显然不是那种只会吃干饭的人。 但是,在没有得到长孙冲的同意之前,他又怎么敢完全接受这种新的计量方式呢? 长孙冲与燕王府不和,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李想的那些东西,什么毫米,厘米,米,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长孙冲虽然聪慧,但终究只是个读书人,对于这些事情了解的并不是很深。 不过,自家管家的脸色,已经说明了一切。 “去买几套新的测量仪,把钟表的零件重新做一遍,看看能不能用。” 长孙冲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座钟的利润,所以他选择了接受观狮山书院的理论。 这样的事情,在长安城中并不少见。 观狮山书院做的很多事情,都是潜移默化的,虽然他们并没有花多少心思去宣传。 不过,渐渐的,大家都意识到了能赚钱,也就心甘情愿的跟了上去。 …… 李靖这段时间很喜欢去大唐皇家军校教书。 不用去想什么朝堂之争,什么阴谋诡计,只需要把自己所学到的东西教给学生就行了。 李靖在收徒这件事上,一直都很谨慎。 因为收徒和在书院里教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有资格拜他为师的人,日后必成大器。 他在军中的影响力本来就不小,朝中不少将领都跟他关系匪浅,如果再大肆招收弟子…… 指不定哪一天就被扣上居心叵测的帽子。 不过,李靖却是想要将自己的一身本事传给后人。 这两个儿子都不争气,就算他想教,他们也不愿意。 只有苏仿,才能勉强继承他的衣钵。 “大人,大郎如今在观狮山书院,已有两个月未归,据说整日与格物学院的人厮混,不知可否让我将他召回来?” 老韩蹑手蹑脚的从外面走了进来。 老韩是李靖的心腹,李靖在马邑当县丞的时候,他就一直跟着他。 所以李靖在卫国公府中,对老韩也是毫不避讳的。 老韩一生未娶,无儿无女,却不负李靖所托,把卫国公府当成了自己的家。 “算了,跟着观狮山书院的人,总比参与到储君之争里面好。” 与老韩交谈,李靖也不避讳什么。 李赛作为李靖的长子,李靖一直没少为他操心。 按理来说,李靖晚年得子,对他也是颇为宠爱。 但是,从小到大,他对于刀剑都没有太大的兴趣。 李靖用尽了各种手段,最后都是无功而返,只能认命。 不过,还有一件事,让李靖颇为担忧。 李世民登上皇位后,立了李承乾为太子,可是满朝文武却很少有站在他这一边的。 而李赛又和李承乾走的很近,经常跟着李承乾,所以很多人都认为李靖是太子党的人。 其实,李靖并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 如果一定要选一个党派的话,那只能算是一个保皇党。 谁当皇帝,李靖就扶持谁。 至于储君之争,更是毫无兴趣。 “你说得对,如今东宫与魏王府的争斗愈演愈烈,大郎能躲进观狮山书院,也是一件好事。” 老韩不是傻子,否则李靖也不会让他去做这么多的事情。 “那二郎呢?听说他弄了个顺风镖局,是燕王府在背后撑腰?” 李靖长叹一声,只觉自己这两个儿子,就没一个省心的。 身为卫国公的二儿子,居然想要当一名游侠。 之前听闻他要云游四海,让李靖很是郁闷。 所以前段时间,他想开顺风镖局,李靖并未插手。 “二郎的顺风镖局,生意兴隆,招揽了不少人手,东、西两市的商贾纷纷找他们押镖,大唐皇家钱庄甚至委托顺风镖局负责长安至定襄的押运任务,没想到顺风镖局做得这么好,最近长安城里,又多了几个镖局。” 老韩咧嘴一笑,很是满意。 一开始,他对顺风镖局并没有太多的好感。 不过看现在的情况,似乎还真是一份正经的工作。 大唐皇家钱庄也承认了他们的身份,那就等于是得到了官方的承认。 这可比当游侠强多了。 大唐虽然还有许多的游侠儿,但实际上,他们的生存空间并不是很大。 乱世之中,行侠仗义,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是很多武者梦寐以求的事情。 但这部分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不安定的因素。 任何一个大一统的朝代,都不会允许大量的游侠存在,也不会允许游侠在没有经过官府审判的情况下,私自建立自己的刑堂。 因此,李德奖最初的理想,并没有受到任何的支持。 就连李赛这个不靠谱的家伙,都不赞同自己的弟弟。 “如今的燕王,行事越发的高深莫测了。但是大郎和二郎这件事,咱们家却是欠了人家一份情。” 李靖长叹一声,也不去想这些烦心之事。 …… 观狮山书院并未停下脚步。 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各种研究机构的建立,学院内的建筑也越来越多。 一座与周围环境截然不同的古朴建筑中,一群人正忙碌着。 这便是观狮山学院蒸汽动力研究院。 “怀英,王爷给的那张图,真的是这个样子吗?我怎么觉得蒸汽机一点用都没有?” 李赛有些泄气地看了一眼这个奇怪的大包。 第1526章太子殿下,我们可以先斩后奏 这段时间,李赛基本都待在蒸汽机研究所里。 按照李想给的图纸,带着一群学生和工匠,将东西一件一件的做了出来。 谁能想到,在做完样品之后,除了把水烧开之外,其他的部件都没有任何的反应。 按照李想的说法,蒸汽机可以作为机械的动力,比如压煤,压纸,甚至是其它机械工具的动力。 可是,眼前的这一幕,却和李想所说的完全不一样。 “我们做出来的东西,应该是连接装置出了问题,否则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 狄仁杰也是一脸的懵逼。 李想曾经告诉过他,蒸汽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多三年时间,就得把蒸汽机造出来。 当时狄仁杰并没有想那么多,他还想着今年就能造出蒸汽机来。 结果花了几个月的时间,也没能研究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看来自己还是太小看蒸汽机了。 “燕王殿下只是将蒸汽机的原理简单的告诉了我们,至于连接装置是不是合理,那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蒸汽机的应用前景很好,学院也给了我们一大笔钱,到现在都还没有任何进展,这让我很是担心。” 李赛轻抿了抿唇,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李赛虽然是一年前才来观狮山书院的,但他的能力却是丝毫不弱,虽然观狮山书院的大多数学生,理论知识要比他强上。 可比起学院里的学生,李赛的实践能力却更强一些。 “师父说,研制一台成熟的蒸汽机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我想蒸汽机研究所完全可以和机器作坊联合起来,对现有的样机进行研究,找出问题所在,再逐步改进。” 狄仁杰觉得,师父当初的叮嘱,并不是没有根据的。 既然师父说三年之内能够完成,那就是最好的结果了,那么,自己就应该摆正态度,脚踏实好好干。 “也只有这个办法了,看起来蒸汽机比想象中要难上许多。怀英,燕王说蒸汽机可以彻底改变大唐民众的生存状况,这是不是有些夸张了?” 李赛现在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蒸汽机研究所上。 没有人比他更关心蒸汽机的未来。 他是未来的公爵,却像个工匠一样埋头研究蒸汽机,除了对工艺的热爱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希望自己能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后世之人,或许难以理解,青史留名,对于古代人而言,究竟有多大的吸引力。 特别是对于那些不愁吃穿的人来说,这比什么都重要。 “难说,虽然有些夸张,不过师父说的话,从来都是有根据的。” “如果这台蒸汽机真能让作坊里的东西更快、更容易,还能为各种设备提供动力,如果它能装在四轮马车上,那大唐的生活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燕王府的时候,狄仁杰就听李想说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事情。 所以在很多方面,他都比别人更能接受。 “唉,可是我现在一点头绪都没有,不如改日将燕王请来,让他指点一二?” 李赛被狄仁杰这么一说,非常的心动。 蒸汽机越有用,发明者的声望也就越高。 李赛从小就喜欢钻研各种“奇淫技巧”,被无数人暗中嘲笑。 李靖在朝堂上没什么野心,也是因为他的两个儿子不争气。 李赛很想让所有人都见识一下,他的这些东西,并不是一无是处。 “好吧,那我就和师父说一声,他一直很关注蒸汽机,说不定会来看看。” 换做别人,想要让李想出手,恐怕没那么容易。 不过对狄仁杰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 东宫。 “李塞?我请过他好几次了,他都没来,该不会是见情况不妙,投靠了李泰吧?” 李塞是李承乾极力笼络的对象。 李赛身为李靖长子,与李承乾站在一起,被许多人视为李靖在为当今太子撑腰。 “殿下,李赛这几日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去了狮山书院,也不照照镜子,女儿都五岁了,怎么就成了书院的学生?” 长孙庆自然感觉得到李承乾对于李赛的不满,说起话来也是毫不客气。 “既然是观狮山书院的学生,那就没理由不来参加这场宴会,你有没有找到他?” “没有。据说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观狮山学院的蒸汽机研究所里度过,研究所的大门有专人把守,一般人是不能进去的。” “我去过两次,却不见那李赛。” “太子殿下,依我之见,那李赛身为卫国公的长子,不去从军,却整日与一帮工匠厮混,如今大概也是醉心于什么新工艺,未必是另有居心。” 就算是长孙庆,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那该死的二弟,总是破坏我的计划,现在还想拆我的台。哼,真当老子好欺负不成?真当长安城无人能奈何得了他吗?” 李承乾今天再一次受到了李世民的训斥,所以心情很差。 “太子殿下,臣认为汉王那句话说得对。” “那句话?” “先斩后奏!” 长孙庆向李承乾使了个眼色。 这位太子,简直就是当年隐太子的翻版。 总是犹豫不决,却偏偏有个能干的弟弟。 谁都看得出来,不主动出击的下场。 长孙庆是李承乾的铁杆支持者,他本来是想借着辅佐皇帝的功劳,坐上六部尚书之位的。 “让我考虑一下!” 李承乾神色变幻不定,脑子里不停地盘算着其中的利害关系。 如今,虽然朝堂上的局势并不是很好,可母后,却是全心全意的支持着他。 所以要他把全部身家都押在这上面,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曾经的潞国公府,门庭若市,热闹非凡。 侯君集豢养了一大批养子,也接纳了许多前来投奔的商贾,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但现在,这些都已经过去了。 侯君集一个人在后院喝酒,闷闷不乐。 一年前,他率军去了高昌,本以为这是他人生的巅峰。 事实上,他轻而易举地就把高昌给灭了,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惜,这位功臣回到长安城之后,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奖赏,而是直接被关进了大牢之中。 第1527章张亮上奏,请陛下泰山封禅 侯君集进城后并没有向李世民汇报。 而且,在高昌时,他纵容手下劫掠,私吞了不少宝物。 高昌虽小,但是却是古丝绸之路上最重要的一环,所以,其境内财富还是相当可观的。 这一切,在侯君回朝之前,就已经传遍了整个长安城。 结果可想而知。 如果不是岑文为侯君集求情,李世民又看在侯君集在玄武门之变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恐怕侯君集就要在大牢之中终老了。 “父亲,你一个人在这里喝酒,不如随我去东宫吧,太子肯定会对父亲的好酒很感兴趣。” 贺兰楚石走到侯君集面前,提议道。 贺兰楚石很清楚李承乾现在的处境。 如果能够将自己的老丈人侯君集拉拢到太子身边,那么自己在东宫之中的地位就会更稳固一些。 等李承乾登基之后,封他为国公也不是不可能。 “储君私自接近武将,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还不懂吗?” 要知道,侯君集可是从兵部尚书到吏部尚书,再到亲自领兵出征的大将军,绝对是位高权重。 虽然刚刚从大牢里出来,但影响力还在。 特别是与他一同出征高昌的将士们,更是清楚侯君集因何受罚,对侯君集的认同感自然更高。 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侯君集现在的处境,也是显而易见的。 李世民登基之后,对自己的部下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嘉奖。 侯君集立下大功,封地一千户,而程咬金,却只有七百户。 别的不说,单从这一点上来说,侯君集的功劳比起程咬金要大得多,影响力也更大。 不过,因为他的下场并不好,所以史书上对他的记载并不像程咬金那样多。 自从上次女儿侯海棠失去了成为太子妃的机会之后,侯君集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去见过李承乾了。 “父亲,今时不同往日。如今魏王殿下深得圣眷,太子却屡次遭朝臣弹劾,心里自然着急得很。若不是得到了长孙皇后的大力支持,说不定陛下已经动了另立魏王为太子的心思了。” 贺兰楚石此言一出,侯君集顿时腾地一声站起身来。 东宫与魏王府之争,他也有所耳闻。 不过,在他离开长安之前,这件事情还不是很清楚。 而且和贺兰楚石不同,他和李承乾如今有很长时间没见过,所以有些事情,他并不是很清楚。 此时听着自家姑爷之言,才知储君之争,竟已到了这等程度。 “朝堂上的文武百官,大部分都是站在太子这边的吧?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大唐的嫡长子,将来不管怎么样,皇位都是他的。” “父亲,万一立贤怎么办?” 随着贺兰楚石的话音落下,整个后花园都安静了下来。 按理说,从法理上来说,没有人会质疑嫡长子的继承权。 但是有了李世民这个例子在,谁是接班人,恐怕还真不好说。 “殿下似乎想要见我?” 侯君集沉思良久,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 “父亲以一己之力,平定了一个国家,却惹得当今圣上如此震怒,这一点,太子自然是心知肚明的。虽然他今天没让孩儿去请父亲,但是父亲被关进大牢的时候,他就当着我的面说过,要为父亲打抱不平。” 李承乾究竟想请侯君集过去? 贺兰楚石当然不敢在这件事上胡言乱语。 否则的话,一旦事情闹大了,自己这个中间人,岂不是两边都不讨好? “既然这样,那你今日便去东宫打探一下,看看太子殿下到底是怎么说的。如果他真有兴趣,那我就找个机会和他见上一面。” …… 含元殿,早朝刚刚开始,便掀起了轩然大波。 张亮清了清嗓子,上前一步,说道,“陛下,自古以来,历代帝王都有封禅之礼。天下有不应而用之者,未睹符瑞也。虽受命而无功,至梁父矣,德不洽,洽矣,日有不暇供给,故事用希也。臣建议陛下择日前往泰山封禅!” 听到张亮的话,李世民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任何一个皇帝,都不会放弃封禅。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始皇帝二十八年,在泰山封禅。 后有汉武帝和汉光武帝封禅。 在大唐,贞观五年,赵郡王李孝恭第一次提出了封禅大典,李世民知道时机未到,所以拒绝了。 贞观五年底,武士彟等人又上书请求李世民封禅,仍未获准。 此后,大臣们仍不死心,在贞观六年继续上书。 这是李世民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也是他最清醒的时候。 当然,这并不代表李世民就不是一个虚荣的人。 最重要的是,封禅大典非同小可,可以说是劳民伤财。 如果臣子一开口,皇帝马上就同意。 那样的话,肯定会惹来不少的非议。 就算是诸葛亮,也是刘备三顾茅庐才请来的。 李世民推辞了几次,才答应了下来。 在他登基十五年的时候,张亮再次察觉到了李世民对封禅的渴望,所以才会在朝堂上做出这样的决定。 “陛下文韬武略,末将赞同郧国公之言。” “臣附议!” 含元殿中,不少大臣纷纷附和。 很显然,这件事得到了李世民的认可,朝堂上至少有一半的人不会反对。 当然,也有例外。 “臣有异议!现在的关中,虽然百姓生活得很好,衣食无忧,也不是没有可能。但封禅大典,牵扯太大,耗费的人力物力太多,山东百姓承受不住,很可能会出问题。” 魏征的话,无异于给李世民泼了一盆凉水。 原本他还想着谦虚几句,然后答应下来的。 毕竟,现在的大唐,比起自己刚登基的时候,不知道强大了多少倍。 李世民自认为有资格封禅。 “郑国公,您不反对陛下去封禅大典,莫非是觉得陛下功绩不足?” 张亮见魏征开口反对,脸上露出一丝不悦之色。 “够了!” 魏征面无表情,目光落在张亮身上。 第1528章定襄富得流油,我们要抢一把 “这么说,陛下的德行还不够了?” “陛下德行自然是千古无双!” 魏征头再铁,也不至于在这种事情上栽跟头。 “你是说,天下还没有稳定下来?” “稳定了!” 虽然大唐年年战乱不断,但魏征倒也不会说天下未定。 “这么说,郑国公是觉得百姓日子不好过?” “有了南洋大米,又有了曲辕犁,庄稼肯定能大丰收!” “郑国公,你为什么不同意陛下去泰山封禅?” 含元殿中,一群人看着张亮与魏征似乎相谈甚欢的样子。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息。 “郧国公是不是听错了?这一点,我一开始就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山东百姓日子不好过,陛下现在去泰山,是不是不太好?” 魏征的这番话,倒也有几分道理,不过很显然,有不少人并不认同。 一时间,朝堂上议论纷纷。 看到这一幕,李世民虽然有些失望,但也不是傻子。 “封禅之事事关重大,改日再议吧。” 听到李世民的话,房玄龄也是忧心忡忡。 从李世民的话中,他已经听出来了李世民的想法。 古往今来,哪个皇帝不想封禅? 不过,房玄龄的想法,却与魏征不谋而合。 封禅大典,劳民伤财。 要知道,李世民想要登上泰山,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既然要展现文治武功,那就一定要办得越大越好。 不仅是朝中大臣,就连番邦属国,也都要派人前来,光是人员、侍卫,就有数十万之多。 在古代,后勤补给相对薄弱的时候,为了满足十万人的出行,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那样的话,绝对会引起轩然大波。 现在长安城中,不少的作坊,都缺人。 …… 春风一吹,一望无际的草原就变得绿油油的。 朝阳初升,朝阳照耀在草原之上,给草原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微风吹过,泛起了金色的涟漪。 春天到了,各种野花争奇斗艳。 朝阳下,这里一片,那里一片。 小蜜蜂在花丛中飞来飞去,采集着花蜜。 别有一番诗情画意。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大唐对定襄、朔州的布置,根本瞒不过夷男。 作为北方草原上的第一汗国,薛延陀在定襄、朔州,乃至长安城中,都有着自己的眼线。 “父王,现在在定襄大唐的兵力还不是很强,如果我们主动出击,不但可以出其不意,而且还可以大捞一笔。” 拔灼站在夷男面前,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夷男已经派人去各大部族求援,准备打定襄一个措手不及。 不过,他心中也有些犹豫。 夷男能稳坐薛延陀的可汗之位,自然不会看不透。 他当然知道,大唐和薛延陀的差距有多大。 真打起来,还真不一定能赢。 不打的话,以后可能就更难了。 所以,拔灼提议进攻定襄,然后立即逃入草原,这一点,他是赞同的。 但是接受是一回事,让他主动进攻大唐的城池,他心中多少还是有些犹豫的。 跨出这一步,便是生死之战。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否则的话,这么多部落的首领聚集在一起都不敢,恐怕就没有人敢入侵大唐了。” 夷男很清楚薛延陀的处境。 和当初和大唐联手击溃突厥一战相比,自己的号召力还差得远。 “父亲,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定襄的唐国商人们,用廉价的货物,换来了牧民们的牛羊,甚至是以次充好,坑蒙拐骗,定襄附近的那些部族,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 “我们可以用这一点,说服所有人,也可以让我们和大唐之间的矛盾,只限于商人一方,留有回旋的余地。” “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年来,各大部族的首领都知道,定襄已经富得流油,只要去一趟,我们就可以衣食无忧了。” 拔灼想要在不和大唐全面开战的情况下,大捞一笔。 可是,世事难料。 “好吧,试试就知道了。” 从大唐皇家军校建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大半年的时间。 现在,第一批学生已经完成了特训,正式开始了他们的学习生活。 “药师啊,我家二郎早就想拜您为师了,这些年来一直不得其门而入。没想到,在这军校里,居然还能听你讲课,啧啧,也只有我女婿才能做到这一点。” 段志玄和李靖刚刚下课,正在半路上闲聊。 作为大唐皇家军校,所有课程的教习,基本上都是由十二卫中的一位大将军来授课。 第一批学员,都是各卫和世家子弟中的佼佼者。 比如程处亮,现在就在骑兵科学习。 “燕王要建军校,与你何干?” 李靖与这段志玄也算是相熟了,说起话来自然是毫不客气。 “呵呵,这可是我的女婿。” 李靖额头挂满黑线。 “药师,干嘛这样看着我?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个军校?现在长安城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把人送到这里来。” “我什么时候说过军校了?” 李靖听了段志玄的话,又想起两个儿子来。 别人家的公子哥儿们,都会把适龄的孩子送去大唐的皇家军校读书,而自己的两个儿子…… 烦死了! “你怎么看昨天陛下让兵部安排的那个什么阅兵?” 段志玄没有再继续挑衅李靖,而是说起了自己的事情。 就在昨日,秦琼突然在朝堂上提议,要在建立大唐的立国之日,举行一次阅兵仪式。 好多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一时间,所有人都无言以对。 所以李世民决定,每年的五月初一,都是大唐开国大典的日子,而这一次的大唐开国大典阅兵,则是由兵部和大唐皇家军校共同举办。 所有人都听说过检兵。 但阅兵是什么,谁也不知道。 “还能是谁的想法,不是你家女婿又是谁?” 李靖很清楚,这一切都是李想在搞鬼。 或许,就是因为李想的建议,才有了今天的大唐开国大典。 这么多年来,大唐发生的怪事,几乎都跟燕王府脱不了干系。 第1529章阅兵消息带来的反应 “大唐立国二十余年,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当年的战争。设立这个节日,就是为了提醒所有人,这是多么的不容易。” “至于这次阅兵,虽然不知道其中有没有什么深意,不过对于我们这些领兵打仗的人来说,应该没有什么坏处。” “秦叔宝今日特意去了燕王府,应该是为了商议阅兵之事吧?既然陛下打算以大唐皇家军校的学生为主,再从十二卫中抽调一些人参加阅兵,想必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人想要到军校来。” 李靖深知军事人才的重要,所以大力支持大唐皇家军校的建设。 否则的话,以他的身份,怎么可能天天在学院里讲课? 在家里喝酒多好? “军校虽然不错,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一半的课程都是文化课?” “我们是军人,又不是靠嘴皮子打仗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练习一下骑术和箭术。” 段志玄虽然经常在学院里讲课,但是他并不认同军文兼修的风气。 “打仗不是靠嘴皮子,而是靠脑子!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吗?” 李靖是大唐武将中,最有文学造诣的一个。 否则的话,他也不可能写出一篇兵书。 要知道,在古代,可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写书的。 “但也没必要设置这么高的门槛吧?我听说,这次大唐皇家军校,将会制定一项新的规定,如果学员的文化成绩达不到要求不能毕业。从现在开始,所有来这里学习的人,都要识字。” “军校是培养统帅的地方,如果连这些都看不懂,又怎么能带兵打仗呢?” “算了,反正我老段也不需要再去参加这个无聊的考试,随他们去吧。” …… “燕王,再过一个月就是开国节,我们要不要让他们像军校的学生一样走正步?” 燕王府内,秦琼亲自前来,与李想商议阅兵之事。 既然是李想提出的要求,秦琼自然不会坐视不理。 而且,他也想听听李想的意见。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我们进行队列训练。你也看到了,现在的学员们都是什么样子的,这是一种全新的队列训练,可以让我们大唐军人在阅兵上展现出更多的风采。” “别的不说,光是数千人一起走在朱雀大街上,就足以震慑住所有人。” “阅兵的目的为何?那就是让他们看到大唐的强大,看到我们大唐军队的强大,看到我们这些年来的建设成果,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军队能够维护我们的边境。” “说白了,就是要让所有人都被我们给吓到,不然没必要搞那些的东西。” 李想也亲自去看过十二卫的操练,这支军队,说不上彪悍,但也说不上有多强。 不过,他们的队形并不整齐,很难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冲击。 如果这支军队能够像后世的阅兵一样,装备精良,光是这股气势,就足以让任何一个国家为之胆寒。 “可是,我们的学员们都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想要在一个月内将一万名士兵全部训练完毕,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秦琼自然明白李想的意思,但他担心自己训练到一半就被拉上去,到时候丢了军校的脸。 “足够了!先将一万人分成两百组,然后再进行训练,现在大唐皇家军校的学生,已经完全掌握了正步,正好让他们来当教官。” 前世的大学,军训有一个月的时间,前半个月是文化课程,后半个月才是真正的队列训练。 所以,李想一点都不担心,一个月之内能不能练好。 再差,也不可能走的这么不整齐吧? “既然这样,那我回去之后立刻着手安排。不过,这十二卫的人,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秦琼能够想象得到,这几个刚刚结束训练的学员能够成为教官,一定会将自己所受的苦难加倍的施加在他们身上。 …… “梅川君,你有没有看《大唐日报》的新闻?” 倭国大使馆内,武藤博武走到梅川内库的面前,手里拿着一张报纸。 因为要在长安住很长一段时间,梅川内库来到长安后,只是在礼部给他安排的院子里住了几天,然后买下了附近的一座大宅院,让倭国的使节们住在了这里。 “《大唐日报》,《长安晚报》,《曲江日报》,我天天看啊,武藤君有什么发现吗?” 梅川内库这段时间过得还算清闲。 反正他已经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能学多少就学多少。 长安城里的各大作坊,都不允许使节们学习,观狮山书院也不允许他们去听课,只能参观。 不过,渭水书院与曲江书院,却是将一些人招了进来。 “大唐的开国大典定在五月初一,然后举行阅兵典礼。我想,这也是一次很好的机会,可以更好的了解大唐的军力。” “都说天朝上国兵强马壮,但是到底有多强,却是谁也说不准,这一次,我倒是想要借着这一次的机会,好好的了解一下。” 武藤博武这些日子都很活跃,常常找机会去看看这个,去看看那个。 “既然大唐要在朱雀大街上举行阅兵,那就没有瞒着任何人的意思,你想看的话,随时可以看到。” “梅川君,这次的阅兵,听说是由大唐皇家军校联合兵部举办的,我们还从未去过大唐皇家军校,不知可否借此向礼部请命,让他们安排我们参观一番?” 观狮山书院允许小鬼子自由出入,而大唐皇家军校却是禁止小鬼子进入的。 就连大唐的人,都不能随意进出。 这也就意味着,大唐皇家军校的神秘之处越来越多。 不仅仅是大唐的人,就连周边的邻国,也对这件事情充满了好奇。 在过去的几个月时间里,大唐皇家军校也抓到了好几名想要混入的胡人,并且将他们全杀了。 “武藤君,这不是奈良城,而是长安城。什么武藤家,什么梅川家,对于唐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别说燕王,长安城里随便一位王公贵族,都能让我们吃不了兜着走。我觉得,你最好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否则的话,你会被赶出长安城的。” 第1530章太子长子告状,小玉米抢甜甜圈 梅川内库见武藤博武居然盯上了大唐皇家军校,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即便是唐人,也很难进入,但是武藤博武却一直想要去。 如果让燕王知道了,还不知道会怎么惩罚自己呢? 毕竟,他是正使啊。 “我听说长安城里有不少将军在军校任教,如果我们能派几个人进入军校学习,对于我们来说,绝对是一件大有好处的事情。” 武藤博武明显没受过什么社会的毒打,他只觉得他是为了倭国着想,梅川内库应该会站在他这一边。 再加上这段时间和礼部的接触,让他也觉得有这个可能。 “听说石见银山已经派人到大唐,如果你真的想知道大唐的兵法,为什么不试着和他们接触一下?去大唐皇家军校,想都别想。” 梅川内库比武藤博武要清醒的多。 别说军校,就是那些大唐独一无二的玻璃作坊,水泥作坊,钟表作坊,这些都是他们绝对不能触碰的。 不然的话,他们这些人恐怕都回不去了。 …… 观狮山歌剧院。 上个月的演出全部取消。 不过,歌剧院内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反而变得更加的忙碌了起来。 “这种单簧管,和长笛、笛子都不一样,呼气时,腹部要鼓起,吸气时,腹部要向内收缩。” 吹奏竖笛时,好象士兵在射箭;一支箭能射出多远,威力有多大,就看你拉弓的力度有多大,弓弦绷得越紧,射出的力量也就越大,回去好好练一练,一定要有气势。” 紫霞站在高台上,按照李想的吩咐,不断嘱咐着众人。 阅兵总不能没有一点BGM吧? 在穿越之前,李想并未亲自参加过阅兵仪式,但每次他都全程观看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个军事爱好者。 于是,他便将后世最经典的《阅兵进行曲》给学来了,并让紫霞在歌剧院组建了一支军乐团,专门用来演奏阅兵进行曲。 为了让这首歌听起来更有气势,李想还找工匠弄除了一些大唐还没有的单簧管,打击乐器。 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都给我站好,坐好,站好,把自己想象成大唐的士兵。” 今天,李想还特意跑到歌剧院,检查军乐团的建设情况。 阅兵的主要任务是大唐皇家军校,所以李想并不担心,毕竟有这么多刚刚经历了一场磨难的学生。 而另一件事,则是军乐团,这是一种很好的烘托气氛的手段。 “王爷,不如把军乐团搬到大唐皇家军校去,让乐师们提前体验一下,了解一下大唐的军队,是不是更好?” 紫霞提议道。 过去,人们在剧院里排练的戏剧,只是为了让观众开心,而不是像今天这样。 紫霞也担心军乐团达不到李想的要求,所以才会这么说。 “可以,那就这样,军乐团的人每天都要在军校训练两个小时,让他们亲身体验一下,到时候演奏起来,才能更有气势。” 对于紫霞的提议,李想没有任何异议。 而且,提前把所有人都召集起来,也是有好处的。 毕竟,李想是这次阅兵的发起者,自然希望这场阅兵能够顺利进行。 …… “老师! 未来之星幼儿园里,李厥泪流满面的跑到段嫣然身边,向她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他虽然是长安城里最有权势的太子长子。 但在未来之星幼儿园里,段嫣然却是一视同仁,不分父亲是谁。 否则的话,幼儿园也开不下去了。 当然,这并不代表幼儿园就太平了。 这个“黑恶势力”,由小玉米领导,纠集段梅,段兰,段竹等一帮人,专门在幼儿园里教育那些不听话的孩子。 这让段嫣然有些头疼。 “李厥,小玉米对你做了什么?你去跟老师说一说。” “小玉米把我的甜甜圈抢走了,还让我明天再给她带一份,不然我就没早饭吃了。” 李厥看了段嫣然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委屈。 身为太子长子,自小便受到各种严苛的教育。 从李世民为李承乾请来的老师来看,基本上都是一些腐朽的儒生,李厥享的家教可想而知。 这也导致了,到了未来之星幼儿园,他对小玉米这个奇葩玩伴一点办法都没有。 “来来来,小玉米!” 听到李厥的话,段嫣然差点气炸了。 她最近沉迷于甜食,体重暴涨,俨然一副小胖妞的模样。 害得段嫣然不让她吃甜食了。 比如甜甜圈之类的,根本就没有给她吃的机会。 没想到,她居然会用这样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太气人了。 “阿娘,李厥的甜甜圈不是我吃的,全被段梅吃光了!” 小玉米被李厥这么一说,当即是将责任推到了段梅的身上。 舅舅家有七个女儿,都是阿娘最疼爱的。 小玉米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会把责任推到她们的身上。 最可气的是,段梅他们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什么事情都愿意为她顶罪。 有时候就连段嫣然也很好奇,小玉米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段梅,这件事到底是不是小玉米做的?” 段嫣然见小玉米嘴角还沾着糖,听到这样的回答,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真的,真的!” 段梅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段嫣然恍然大悟! 一定是小玉米偷了李厥的甜甜圈,怕事情败露,所以拉着段梅一起背锅。 她实在想不通,这小丫头是怎么知道这么多事情的? 小小年纪,心思却这么多,也不见她有什么烦恼。 如果不是段嫣然从小看着长大的,她甚至会怀疑,小玉米到底是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李厥,老师问你,是不是小玉米抢了你的甜甜圈?” 段嫣然不想再问小玉米了,因为她知道,是问不出什么的。 李厥想要说些什么,但他的目光却是不由自主的落在了那小玉米的身上。 “老师,是我给的,我一个人吃不完,就给小玉米,还有段梅,都分了。” 第1531章长孙颜给长孙冲讲小猪裴奇 段嫣然“……” “啪!” 段嫣然拉过小玉米,对着她的小屁股就是一巴掌。 “阿娘教你的,小玉米?你为什么天天这样胡来?小孩子要老实,要有礼貌,不能以大欺小,知道吗?” 问也问不出什么来。 段嫣然直接开干。 “阿娘,孩儿再也不敢了,孩儿最喜欢您了,您怎么忍心打孩儿呢?” 小玉米被打之后,立马换了一张脸,抱住段嫣然的大腿撒娇。 所以,段嫣然抬起的手,再也抬不起来了。 这种情况,她已经经历了多少次? 这闺女,还真是没法教啊。 “老师,不要再打小玉米了,都怪我,你要是再打下去,幼儿园里的人都不想和我一起玩了。” 李厥身为受害者,看到小玉米受到惩罚,不但不幸灾乐祸,还为小玉米求情。 刚才他还在生气,因为他刚要放进嘴里的甜甜圈就被人抢走了,早上出门的时候还被父亲训斥了一顿。 现在看到小玉米受到惩罚,顿时后悔不已。 小玉米是他的表妹。 虽然表妹总是欺负他,但是他还是很喜欢和小玉米一起玩的。 只有和小玉米在一起,李厥才能体会到那种无忧无虑的感觉。 其他几个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父母教育过了,对李厥的态度,都有些不太好。 虽然李厥才只有五岁,但他对这种事情还是很敏感的。 “嫂子,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你没必要这么生气吧?” 这时候,李雪走到了他们的面前。 她当然知道未来之星幼儿园是什么样子的。 不过,她和李想的想法很像,在她看来,小孩子之间的打闹,只要不是太过分,父母就不要干涉。 在她看来,小玉米虽然顽皮却很聪明,从来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就算是带着金毛,她也只会让金毛去吓唬人,不会真的去欺负人。 “小玉米才三岁,就已经这么调皮捣蛋了,等她长大了,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段嫣然看着小玉米趁着她跟李雪说着话,一溜烟就跑没影了,无奈地叹息一声。 …… 长孙府内,长孙冲模仿着他的父亲,一脸严肃地看着自己儿子。 他坐在堂上,任由长孙颜站着,听他说些什么。 “老师在幼儿园教的都是什么?” 虽然长孙冲并不是很赞同去幼儿园。 不过既然去都去了,那就只能关心一下儿子的日常生活了。 “早上,他带着我们跳了一支舞,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叫裴奇的小猪的故事。父亲,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你有所不知。” 长孙颜以前对长孙冲还有些忌惮,主要是因为长孙冲在他面前总是板着一张脸。 但是上幼儿园后,他接触了很多人,尤其是小玉米,他发现自己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害怕了。 之前长孙颜难免想,李厥天天受小玉米的欺负,怎么还跟着她玩? 不过,在被那小玉米给弄得有些狼狈后,他发现自己也变成了李厥。 “小猪裴奇?难道裴家把李想给得罪了?” 长孙冲一听李想给一头取了这么个名字,顿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虽说如今长安城里,因为燕王府的缘故,已经有不少家庭开始吃起了猪肉。 但猪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却没有提高多少。 “啊?” 长孙颜没听懂父亲在说什么。 “噢,没关系,你接着讲。” “父亲,老师说了,小猪裴奇跟我们一样,都很可爱。她已经四岁了,跟阿娘父亲,还有哥哥裴治一起住。裴奇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打游戏,也喜欢穿着漂亮的衣服去郊游,最喜欢带着小绵羊苏西在泥坑里蹦蹦跳跳的。” 一提到“小猪裴奇”,长孙颜的心情就好了不少。 他长这么大,还真没听过这么有趣的事情。 幼儿园里有很多好玩的玩具,也有很多好玩的东西。 现在,他每天早上起来,都会吵着要去幼儿园。 就连周末放假,他都想去。 “你是不是每天都在幼儿园里听老师讲课?” 长孙颜口中的小猪裴奇到底是怎么回事,长孙冲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他只是觉得,让自己的大儿子去上幼儿园,就是为了听故事,实在是太无聊了。 “父亲,这还不算完。后面还玩游戏,老鹰捉小鸡,我最喜欢了。” “玩游戏?” “没错。游戏结束后,老师教大家唱歌,今天我学了一首歌曲《找朋友》,非常好听。父亲,要不要我给你唱一首歌?” 长孙颜说着,也不管长孙冲愿不愿意,自顾自的唱了起来。 长孙冲一阵无语。 “好的,快去吃饭吧。” 长孙冲看着长孙颜开心的模样,也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的意思。 反正他年纪还小,只要他开心就好。 总比自己这辈子,都没怎么开心过要好。 …… “小朋友,今天我请来了一位叔叔,给大家上一堂新的课。这位大叔刚从澳洲回来,今天要给我们介绍一种奇怪的动物,它的肚子上有袋子。” 幼儿园里,李雪把李庚介绍给了孩子们。 虽然幼儿园里的孩子们大部分时间都在玩,但按照李想的吩咐,每天都会给孩子们讲半个小时的故事。 让这些孩子从小就对这个世界保持好奇心,并且在很小的时候,就接受观狮山书院教授的一些观点。 在他的影响下,这些人长大之后,绝对不会是现在的唐人一样。 大唐能否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很大程度上,还得看他们的表现。 “咳咳!” 这段时间,李庚给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讲了不少出海的经验,但这还是他第一次跟一群小孩子打交道。 “孩子们,看到叔叔身边的大球了吗?你怎么看这个大球。” 眼前这几个小家伙,虽然都是一群小屁孩,但每一个的身份都不在他之下。 李庚在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就一直在思考着,该怎么做才能让这堂课变得更好。 光靠观狮山书院的讲座的手段,显然是行不通的。 毕竟,他们还只是个孩子。 但如果没有更好的东西,邀请他来讲课也没有任何意义。 他想了想,觉得还是要把大道理用有趣的语言来表达,这样才能起到教育的作用。 第1532章郭得刚的新评书,隋唐英雄传 “老师,那是橄榄球!” “你是不是傻?明明是个大球啊!” “李琴,你还要不要脸了,什么大球,大球?那是个地球仪!” 长孙颜长身而起,一脸骄傲的大声应道。 眼前这一幕,与他在阿翁书房中见到的一模一样,一眼就认出。 “是的,长孙颜小朋友,你说的一点都没错。” 未来之星幼儿园里的孩子们都穿着一样的衣服,每个人衣服上都有自己的名字,李庚一眼就认出了长孙颜。 他也听说过,这是长孙无忌的长孙。 “我们所居住的地方,是一颗大球,名字叫做地球,谁能帮我找到大唐在地球上的什么地方?” 李庚话音刚落,下面的孩子们就七嘴八舌的问起来。 “老师,如果我们站在上面,会不会掉下来?” “老师,这是谁做的?” “老师,既然地球是球体,那太阳、月亮就是球体吗?太阳是怎么发光的?” 这些未来的大唐之星,一个个都变成了问题孩子,这让李庚很是头疼。 毕竟,这些问题,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过还好,他好歹也是个有经验的老师,很快就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 “好吧,刚才老师给大家介绍的这只动物,来自澳洲,我们给它起了个很特别的名字,叫口袋兽,下次老师再去澳洲的时候,看能不能带回几只活的,让大家也看看。” 很快,李庚的第一堂课就要开始了。 孩子们似乎还没玩够。 未来之星上的课程时间并不长。 毕竟,一个人能够集中精神的时间很短。 上这么长时间的课,实际上意义不大。 …… 想要宣传一件事,有很多种方式。 《大唐日报》、《长安晚报》、《曲江日报》,在这段时间里,几乎同时发布了多篇关于国庆的文章,都是围绕着国庆这一主题展开的。 在李渊建立大唐的时候,他就让李世民去打仗。 而李世民也没有让人失望,接连击溃了陇西李轨,薛举父子,这两个人后来都是李世民的得力干将。 随后,他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刘武周、宋金刚等人从并州赶走,又生擒了河北的夏王窦建德。 随后,他又大败王世充,然后继续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很快就完成了统一。 这么多年过去,很多人都记不清了。 但是在各大报纸和各大酒楼说书先生的宣传下,这件事情很快就成了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宣传的威力就在于此。 后世之所以把宣传部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上,就是因为他们很清楚宣传的重要性。 “老师,大唐的实力果然非同一般,看来您选择大唐,果然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五个人坐在中间,萨布尔听着郭得刚的《隋唐英雄传》,一脸的佩服。 这个月的《隋唐英雄传》,已经在新华书店上架了。 郭得刚还是很会说书的,他很快就将这本书改编成了说书。 “我们在长安已经待了十余日,这几天已经走遍了整个长安城,就算是波斯全盛时期,也比不上大唐。” 哈梅德夹起一块红烧肉送进嘴里,笑的很开心。 当初在蒲罗中,他为了得到唐人的认同,甚至不惜让出一部分利益,也要和张猛套近乎。 这么多年过去,总算是有了成果。 现在,他已经收到了来自于张猛的信件,准备在长安城里住下来。 当然,在长安做生意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长安的业务做得不好,那么哈梅德或许还会选择退守广州。 他在广州发现了波斯商人,其中有好几个都是他在大唐认识的。 “大唐的实力越强,我们也就越安全。张郎君曾经说过,只要心系大唐,长安城就会欢迎我们波斯人,如今长安城就连大唐曾经的大敌,突厥人也有不少,只要能让唐人感觉到我们的善意,我们就有可能成为新的唐人。” 在波斯,萨布尔的日子并不好过,否则他也不会成为哈梅德的奴隶。 所以,对于波斯,他的感情其实并不是很深。 而且,现在的波斯,已经被大食人打得岌岌可危,大片的土地都被侵占,根本没有任何的未来。 这让萨布尔更加的想要让自己的主人在大唐扎根。 别的不说,光是这些美味,就足够将萨布尔心甘情愿永远留在长安城了。 “稍后再去西市逛逛,看能否买个铺子,然后再做些生意,先在长安扎下根来,再做打算。” 哈梅德作为波斯最富有的几个人之一,这次长安之行,他并没有带太多的人马。 他的产业、钱财,如今大半还留在蒲罗中,还有一部分留在广州。 可以说,一旦情况不对,他就会立刻离开长安。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初次来到长安,人生地不熟的,总要有所准备才行。 哈梅德还能活到现在,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 段移石有一种报仇雪恨的感觉,心情大好。 当初被阿耶强行塞进皇家军校的时候,他的脸上还带着几分不情愿。 自己都有老婆孩子了,还去上学干嘛? 而且阿耶也知道,他打小就不爱学习。 不过,他也没办法。 段移石上了军校,上的是骑兵科。 如果只是学习骑兵作战的战法,虽然有些枯燥,但段移石却觉得还可以接受。 可是当他进入学院的时候,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在秦安然的带领下,燕王府的护卫们每天都要在校场上操练。 一个时辰不动,就是合格。 段移石差点没被吓死。 接下来的队列训练和内务,都让段移石很是不爽。 特别是那深夜的紧急演习,更是折磨人。 段移石很想和秦安然比划比划。 不过,对于不听话的人,教官们有很多办法。 段移石吃了几次亏,也学聪明了。 直到三个月后,他才能从枯燥的训练中解脱出来。 然而,在训练结束之后,段移石却发现,自己所做的训练,并不是完全没用的。 现在,他要让十二卫的精英们,再一次体会到当初的感觉。 第1533章朱雀大街阅兵式带来的震撼 “站好了!你是不是虚了?马上就是开国节,长安城里会有几百万人在这里看着,你是想让大唐皇家军校蒙羞吗?你是不是想丢十二卫的脸?” 段移石手持马鞭,只要有人达不到他的要求,就给他一鞭子。 要将三个月的训练时间压缩在一个月之内,十二卫自然是吃了不少苦头。 不过因为每天晚上都有意识形态的教官在教导他们,所以这些士兵的配合还算不错。 段移石有些失落。 当然,他也很高兴。 用不了几日,这支军队就会出现在朱雀大街上。 听说到时候朝中的大臣都会到场,就连陛下也会参加。 这等盛况,可不多见。 …… 五月初一清晨,天还没亮,明德门外,前来阅兵的万人大军已经全部集结完毕。 这次阅兵,虽然是在朱雀门前举行的,但也是要从明德门一路走到朱雀门,为的就是让所有人都能一睹大唐的威严。 身为《大唐日报》主编,骆宾王当然不可能错过这样的大事。 为了写出最接近现场的稿子,他昨天晚上就在大唐皇家军校住下了。 然后,他就和仪仗队一起,在明德门外等待着。 虽然天色还未亮,但那整齐划一的服饰,以及那浩浩荡荡的队伍,还是给了骆宾王很大的震撼。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不太明白,为什么要接受这么长时间的军姿队列训练。 此时在明德门外等待,效果就完全不同了。 如果是普通士兵,就算是十二卫中最精锐的士兵,这个时候也该休息了。 可是现在,上万人的队伍,却都站得笔直,没有一个人说话。 如此庞大的一群人,竟然没有一丝声音,这给人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这一点,守城的士兵们再清楚不过了。 如果不是知道这些人是要参加阅兵的,他们甚至已经做好了求援的准备。 “咚!” “咚!” “……” 明德门上方那座大钟,在这一刻发出了七下清脆的响声。 “吱吱吱!” 古老的城门缓缓打开,一条宽敞的道路出现在阅兵队伍的视线中。 明德门今天并不对外开放,因此,城门大开之后,并没有像平时那么喧闹。 秦琼骑着白马入城,见时辰已到,一声令下,接受阅兵的一万大军缓缓入城。 从明德门到朱雀门,一般需要两个时辰的时间,为了防止有人上厕所,每个人都只是简单的吃了点东西。 不过,这个时候,却没有人感觉到饥饿。 朱雀大街两侧,已经聚集了大量的平民。 不少人都是从报纸上得知这次阅兵的消息,早早的就占了个好地方守着。 甚至有人已经做好了从明德门跟在阅兵队伍身后,前往朱雀门的准备。 秦琼走在最前面,对周围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不过,除了必要的命令之外,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废话。 而街道两旁的百姓们,却是兴奋的议论纷纷。 “主人,传闻唐军所向披靡,单看这阵势,便非比寻常。” 萨拉依和哈梅德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能够观察到大唐的军队的机会。 身为长安城里不怎么出名的胡商,自然是没办法站到朱雀门前的观礼台上去观礼,只能沿着朱雀大街走一圈,随便找个地方看一看。 “我去过大食,一开始我还以为,波斯军队根本不可能战胜他们。这么多年来,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比大食人更强大的军队,但是这一次,我终于看到了一支让我刮目相看的军队。说句不好听的,这支军队,绝对是天下第一。” 此时此刻,哈梅德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留在大唐了。 这段时间,他已经在长安城里见过很多胡人。 长安城的平民们,虽然看不起他们,但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欺负他们。 至于那些身居高位的突厥人,据说在长安城里混的风生水起。 如今哈梅德已经攀上张家这条线,相信很快就能在长安城里站稳脚跟,成为所有人都认同的唐人。 “我听说,光是长安城里,就有十万以上的兵马,而大唐各地的州郡,更有数十万的兵马。放眼望去,根本找不出一个能击败大唐的国家。主人,我想我们也该去拜访一下张家的族长了。” “好,那我明天就送帖子过去!” 朱雀大街两侧,随着阅兵队伍的前行,人群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一万人,说起来好像不多,但实际上,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二百人一个方阵,就是五十个方阵。 里面有骑兵,也有步军,行走在朱雀大街上,颇有几分威武之意。 “牛铁柱,如何?有这样一支精兵镇守江山,朔州和定襄的安危,难道还会有问题不成?” 朱雀大街上,劳大,牛铁柱两人也在看阅兵。 劳牛运输队是长安城里最大的运输队,但现在却遇到了一个瓶颈。 劳大想把劳牛运输队的经营范围扩大到定襄、朔州,因为他认为这两处市场最有希望。 一方面,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两州没有洛阳那种大型的地方运输队伍。 劳牛运输队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 而大唐现在正在大力发展河东道北部的棉花种植,而朔州作为棉花产地的核心集散地,必然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至于定襄,做为丝绸之路上的一个重要据点,一直以来在大唐都有着极高的地位,并且以极快的速度发展着。 “咱们先去定襄,那是燕王的封地,我们可以先在那里建立一个分舵,等到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再去朔州。” 牛铁柱已经没有了继续留在长安城的理由了,但是他也不想走的太远。 “好,定襄就定襄。过几天,我会带着几个老朋友一起去,到时候,我就把我们的牛车运到定襄去。” 劳大心中豪情万丈。 只要大唐军队能守住边关,他就有信心把劳牛运输队的生意做得更好。 随着阅兵的队伍越来越近,长安城里的很多人都被震撼到了。 长安城已经十多年没有打仗,很多人都没有经历过战火。 这一次,从明德门往朱雀门,一万人整齐划一的行进,带给所有人的震撼是超乎想象的。 骆宾王看着这一幕,心中已经在盘算着,该如何写稿子了。 第1534章长安城的月亮都比倭国的圆 一大早,大明宫里的宫女和太监们,就忙得不可开交了。 这一天,是大唐开国二十四年,也是大唐历史上第一次设立的立国纪念日,甚至还举行了阅兵仪式。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还有皇宫里的大人物们,都会来参加这次的开国大典,然后去朱雀门的塔楼上看阅兵。 “九哥,我穿成这样好看吗?” 兕子穿好衣服,去见李治。 这一年,她已经十岁,也开始懂打扮了。 她马上就要去参加一个盛大的典礼,自然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这一天,整个长安城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到了朱雀门,观看阅兵仪式。 可以说,这一天,是群芳争艳的日子。 “兕子,你长得这么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李治看也不看,淡淡道。 “九哥!你再这样的话,我可要告诉二哥,让你不要再跟着我出宫了,父皇已经让夫子教你了。” 兕子觉得自己精心打扮了一上午,却得不到一句舒坦的夸奖,顿时有些不高兴。 “你身上的衣裳是燕王府成衣铺新做的,料子也是上好的,配上你的气质,自然是鹤立鸡群。” 李治充耳不闻,绕着兕子转了一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随着李治年龄的增长,李世民对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想要每天都去燕王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李治的老师虽然没有李承乾的那么厉害,但也差不了多少。 这让李治郁闷之极。 所以他很珍惜每个月能出宫几次的机会。 “算你识相,走,我们先去一趟朱雀门。据说,阅兵的队伍,是从七点钟开始,沿着朱雀大街走的。” “我带着最新式的望远镜,站在朱雀城楼上,也许能看到阅兵队伍缓缓向我们走来,听说这次阅兵就是按照二哥的意思办的,肯定会很精彩。” 对于李想,兕子充满了信心。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李想曾经的辉煌战绩上。 “什么?这倒是个好主意,本来我是打算晚一点去,早去了也是看那些无聊的人聊天,如果能拿着望远镜看阅兵,那就完全不同了。” 李治闻言,也是连忙穿上衣服,在一名侍女的服侍下,吃过早饭,便带着兕子离开了皇宫。 …… “所有人各就各位,不要乱走。现在朱雀门已经被金吾卫和千牛卫团团围住,我可不希望有什么误会,影响了我们的演奏。” 紫霞要亲自上场,指挥乐队演奏进行曲。 紫霞在排练了一个月后,更加明白了这首曲子的重要性。 特别是在大唐皇家军校,当一万名大唐士兵,伴随着进行曲一起排练时,那种热血沸腾的场面,她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紫霞姑娘,百骑司的人会派人来通知我们陛下过来的时间,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开始演奏了,陛下还从来没有听过这曲子,到时候咱们给陛下一个惊喜。” 刘涵被许敬宗派来协助军乐团的人进行交流。 “刘郎君莫急,此曲我等早已烂熟于心。而且,我们乐队里的每一个位置都有几个人,这样就算有些人紧张了,也不会影响到整体的效果。” 紫霞虽然有些紧张,但是脸上却是露出自信的神色。 能参加这样的盛会,她心里其实也挺兴奋的。 刘涵:“是啊,现在都八点,观礼台上已经聚集了很多人,不久之后,陛下以及朝中大员们都会登上朱雀门,大家可以稍微放松一下,接下来才是真正考验我们的时候。” …… “梅川君,这次的大唐国庆阅兵,看起来还挺隆重的。” 武藤博文、梅川内库等藩国的使节们,已经站在了朱雀门前的看台上。 为了展示大唐军威,礼部将驻京的各国使节全部请了过去。 当然,就算没有邀请,这些人也会想方设法的想要看看大唐的军队。 “今天是大唐开国纪念日,也是第一次有开国大典,也是第一次举行阅兵仪式,整个大唐都非常重视这件事情,你没看到朱雀大街上聚集了无数的人吗?” 梅川内库感受着朱雀大门上那股肃穆的气息,更是坚定了抱住大唐这条大象般大腿的决心。 在长安城待的时间越长,他就越是不想回奈良。 有时候,长安城里的空气似乎更清新一些,就连天上的月亮,也比倭国的月亮要圆一些。 “不知道经过大唐皇家军校一个月的封闭式训练,这支军队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我越来越期待这次的阅兵了。” 这些日子以来,武藤博文一直在打探大唐皇家军校的消息,但是却始终没有得到任何的消息。 “好像是来了。” 梅川内库眯起眼睛,隐约看到一队黑色的人马正从朱雀大街的尽头向朱雀门走去。 “我真希望我们也有望远镜!” 随着望远镜的生产越来越多,现在整个大唐,斥候们几乎人手一台望远镜。 就连一些重要岗位的小队长,都会配发一台望远镜。 但作为军用装备,望远镜目前还不对外出售。 每一架望远镜都有编号,燕王府的玻璃作坊里,有专门的人负责记录。 大唐军方对望远镜的管理非常严格,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检查一次,有没有丢失。 所以武藤博文也只是听说过这玩意儿,却是一直都没有机会拥有。 想到这里,他的心中不免有些遗憾。 看台上,几名唐人已经拿起望远镜,看得津津有味。 这让武藤博文更加心痒难耐。 “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契苾何力他们一样,加入大唐,以唐人的身份生活。要不然,你肯定是没机会了。听说大唐的人都称望远镜为千里眼,有了望远镜,普通人就可以清楚的看到数百米外的景象。” “一些好的望远镜,甚至可以清晰的看到数里外的情况。试想一下,在战场上,如果斥候每个人都配上这种千里眼,那么敌人还能有什么秘密可言?” 比起武藤博文,梅川内库对望远镜更加了解。 即使是第一次来大唐的时候,他也隐约知道,捕鱼队上的瞭望手,身上都有一件特殊的宝物。 “长安城里有望远镜的人多了去了,我不信开大价钱还弄不来一个。” 很显然,武藤博文还没有经历过现实的毒打,以为唐人和倭国人一样,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 第1535章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快看,九哥!那骑着白马走在最前面的,是秦叔吗?” 朱雀门的塔楼上,兕子拿着望远镜,一脸兴奋,和李治一起看着。 “秦叔身为大唐皇家军校的第一个老师,自然要由他带队。” 李治一边说着,一边从怀中掏出一个望远镜,仔细的看着。 简单的调焦后,镜头中就出现了一个清晰的画面。 身为燕王府的常客,兕子、李治二人手中都拿着一副最新型号的望远镜。 在陈大胆的带领下,玻璃作坊现在对镜片的制作也是越来越熟练。 不仅显微镜、放大镜的产量大增,望远镜及各类近视眼镜、老花镜等产品的产量也呈直线上升之势。 “我从来不知道,这万人齐聚的场面,竟然如此壮观。难以想象,如果是一场战争,数十万人同时出现在战场上,会是什么样子。” 兕子看着那缓缓推进的方阵,心中也是震撼不已。 看《三国演义》,都说是千军万马,谁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可是现在,眼前出现了一万个活生生的人,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数十个方阵一字排开,却丝毫不乱。兕子,我倒是有些期待这次的阅兵了。” …… “陛下驾到!” 朱雀门的塔楼上,李世民的身影出现在了那里。 与此同时,朱雀门下的军乐团,也奏起了军乐。 秦琼骑着飞马来到城墙下,等待着李世民的旨意。 张阿难、李君羡两个人本来是反对这个环节的。 秦琼虽然武功高强,但李世民身边却没有护卫,一旦有人闹事,无论是千牛卫还是百骑司,都不可能第一时间出手相助。 但是,李世民毕竟是一国之君,他想了想,这一次的巡视,对他的声望有很大的帮助。 这也是为了让大唐的将士感觉到,他是多么的重视和信任他们。 所以,今天他才会带着秦琼,出现在阅兵队伍的队伍中。 “诸位辛苦了!” 李世民一边说着,一边按照李想的吩咐,摆了摆手。 “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出乎他意料的是,对方并没有说出“见过陛下”,也没有说“陛下万岁”,反而说出了这么一番慷慨激昂的话来。 这一点,李想事先并没有告诉他。 “诸位辛苦了!” 当李世民说出同样的话时,他的情绪已经完全变了。 看着那一排排挺拔如松的士兵,李世民心中涌起了一股豪情。 “为陛下效死!” 朱雀门前,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感受到了那些士卒身上散发出来的强大气息。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这次阅兵是在大唐皇家军校中训练的,甚至还有人去看过。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训练的效果居然是如此的强大。 虽然这一万人,基本上都是从十二卫中挑选出来的精英。可是,在十二卫中,也有实力和他们不相上下,甚至更强的。 但现在这股气势,就算是千牛卫,恐怕都是要逊色一筹。 这是怎么回事? 许多人的好奇心,都被勾了起来。 “诸位辛苦了!” “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李世民策马而行,足足走了十几分钟,才回到了城墙上。 而就在这个时候,随着兵部尚书李绩的一声大喝,阅兵正式拉开了帷幕。 一面大唐龙旗飘扬而起。 升旗手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大步向前。 “狼烟起,江山北望。” 一首气势磅礴的《精忠报国》,响彻在每一个人的耳中,那一刹那,所有的唐人都以身为唐人而自豪! 武藤博文和其他诸侯国的使节们,却是百感交集。 这一刻,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大唐是无敌的,只能和他交朋友。 很快的,第一个方阵的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每一步都是那么的精准,那么的有力。 阅兵仪式上,每一个方阵都像是一个人,每个人的表情都很严肃,充满了斗志。 看得人热血沸腾。 没过多久,更精彩的一幕出现了。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开始了行军。 虽然在训练中,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训练,但是此时此刻,李世民、所有人都看到了。 唐军是如此的强大! 就连房玄龄、长孙无忌等朝中重臣,也是一脸兴奋的靠在城楼上,目不转睛的看着下方的军队。 伴随着这首特殊的进行曲,这一幕给所有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时间回溯到数日之前。 科曼从定襄运来的二锅头已经被抢购一空,整个部落都沸腾了起来。 这几个月来,这个小小的仆骨部落,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 一开始的时候,只有科巴鲁斯带和科曼贩酒。 科巴鲁斯在尝到甜头之后,立刻让族中青壮全部化身酒贩,源源不断的去定襄收购,再卖给附近的仆骨部落。 仆骨部虽然不是薛延陀汗国最大的部族,但也占据了方圆数百里的草原,足以让科巴鲁斯和他的部族过上舒适的生活。 “头儿,现在草原上卖二锅头的人多了起来,不过还有很多地方没人去。我们是不是应该在别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二锅头的销售范围扩大一些?” 科曼感觉到了赚钱的甜头,他的野心也越来越大。 这几次定襄之行,他买了许多从前压根都不敢想的东西。 整个部落,虽然只有两百多帐篷,但是每个人,都有一口大锅。 虽然只是一口简陋的铁锅,但是牧民们每家一口锅,这在草原上是很少见的。 要知道,几年前,就算是一只陶罐,对于草原人来说,都是富贵人家的象征。 铁锅? 就算是部落的首领,也不一定有一个破锅。 “可以,但如果我们的生意做得太大的话,部落里的人就没什么人留守了,就连一些青壮妇女,都得帮着干活,那些老弱妇孺,如果遇到马贼……” 科巴鲁斯当然想要赚更多的钱。 如果是几年前,他可能会觉得那些金币和银币还不如几头牛羊。 不过,在去定襄用它们买到了东西之后,科巴鲁斯是真的喜欢上了。 金灿灿的金币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让科巴鲁斯感觉到了一种别样的快乐。 第1536章这就是唐人说的投名状 “头儿,这一次我们去定襄采购物资,是不是应该将部落里的所有人都搬到定襄城外去?以后,我们就是定襄城的人,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放心的把二锅头卖到各地去了。” 科曼说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想法。 必须承认,这是一个极端的决定。 科巴鲁斯的这支小部落,虽然规模不大,不过,在草原上他们也有自己的牧场。 如果按照科曼的计划去做的话,那就等于是放弃了这片草原,放弃了游牧民族的生活。 这一点,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 “头儿,我听说定襄的唐人,家里的金币和银币并不多,他们要么存到大唐皇家钱庄,要么换成银票,方便保管。” “如果我们在外面遇到马贼,或者是被附近的部落盯上,那我们的损失可就大了。” “不过,只要到了定襄城,可以将金银兑换成银票,或随身带着,或藏在某处,便可放心使用。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我们就可以和唐人一样,和阿卡萨、蒙巴顿一起喝酒,那样的生活,岂不是比草原上更好?” 科曼看出了科巴鲁斯的犹豫,又补充了一句。 胡人对于故土的归属感并不是很强,科巴鲁斯只是不适应而已。 现在有了科曼的劝导,他立刻就做出了决定。 “好,那就按你说的办,过了今晚,我们就准备搬家。” 科巴鲁斯想起了在阿卡萨家里看到的那一幕,又想起了自己在草原上的生活,终于下定了决心。 “头儿,一支庞大的军队,正从我们右侧二十里外经过。”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负责放哨的牧民骑着马跑了回来,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庞大的军队?” 科巴鲁斯反问道。 这片草场虽然算不上深入草原,但距离边陲已经很远了,一般情况下,薛延陀的军队和唐军是不会出现在这里的。 “是啊,光是先头部队,就有一万多人,后面还跟着一大群人。头儿,看来可汗要做一件大事了。” “不会吧,我昨天才从小可汗那里回来,也没听说可汗派了什么使者过来。” 科巴鲁斯疑惑的问道。 东突厥也好,薛延陀汗国也罢,都是如此。 虽然名义上是部落联盟,但是可汗并不能完全控制整个草原。 一般情况下,只有在战争爆发的时候,才会要求其他部落过去。 “头儿,虽然这里距离定襄有七百里之遥,但是定襄周围的部族,大多都是投靠了定襄,和大唐的关系也是极好的。难道可汗不想惊动唐军,所以才没有调动我们这些部族的兵马?” 科曼心中闪过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在他的脑海之中不断地浮现,越来越强烈。 夷男也不是傻子,定襄城周围发生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心急如焚。 如果任由大唐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投靠薛延陀的部族,很快就会全部投靠大唐。 这是草原部落的底线。 “至少数万人,突然毫无征兆的出现在这里,看这架势,恐怕是要去定襄了。科曼,你觉得,这场战争,最终会是大唐胜利,还是可汗获胜?” 科巴鲁斯脑子里飞快地计算着其中的得失。 是装作若无其事,静观其变? 又或者是飞马奔向定襄报信? 哪一种方法对自己最有利? “头儿,我不是在打击你,就算是可汗偷袭定襄,最后的胜利者也一定是大唐。” “大唐的实力,在定襄就已经显现出来,我听说,长安比这里还要热闹一些。” “我观定襄守军,人人佩钢刀,甲胄皆为铁甲,城墙上架着的弩车,据说射程可以达到二百步以上。” “更何况,长安城与定襄之间,都是水泥路,八百多里的路程,定襄发生的事情传过去也不过是两天的时间而已,长安城那边,调兵过来也就是两天的时间。” “到时候,大唐就会立即派兵,沿着水泥路赶来支援,只要几天时间,就可以扭转战局。这在十多年前是绝对无法想象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觉得可汗能赢吗?” “定襄城又高又厚,短时间内根本攻不下来,到时候唐军里外夹击,薛延陀还能不能活下来都很难说。” 科曼生怕酋长做出什么错误的决定,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大堆。 “这么说,你是想让我们在大军到来之前,把消息传到定襄城内的唐人?” “对!既然薛延陀汗国已经注定了灭亡,那我们又何必和它同归于尽呢?薛延陀汗国属于薛延陀人,并不属于我们仆骨人,他们这些年对我们仆骨人做了什么?头儿,咱们在定襄酒楼,听说书先生说起过投名状的故事。” “现在,就是我们交投名状的时候了!只要我们赶在可汗大部队到来之前,将消息传回定襄城,到时候,定襄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们。这份恩情,就连唐人都会感激!” “你若是不放心,咱们就只带一小部分精英,分成几股前往定襄,剩下的人,就留在部落之中,等形势明朗了再出来!” 科曼说的很有道理,也算是将科巴鲁斯心中所想都考虑进去了。 果然,科巴鲁斯并不傻,只是稍微一想,就做出了决定。 “不用了,我们两个人,每个人带二十个好手,立即动身前往定襄!要是去晚了,我们可就白去了!” …… 大明宫里,灯火通明。 今天是大唐国庆之日,上午举行的阅兵仪式,令整个长安城都陷入了一种狂热的气氛中。 在阅兵之后,李世民带着文武百官前往大唐的大唐英雄纪念碑前,进行了一次祭奠。 李世民看着众人兴奋的样子,想起了李想曾经说过的,要逐步放宽宵禁,所以,他也就顺水推舟,宣布了长安城的新的宵禁政策。 大明宫里,李世民正在宴请群臣。 自从登基之后,李世民就一直节俭,裁撤了大量的宫女、太监,就连长孙皇后,也亲自带着后宫妃子,在后宫纺着麻布。 所以,平日里,也不会有什么盛大的宴会。 就算是有宴会,也不会太过丰盛。 不过,这一次的宴会,却是前所未有的盛大。 第1537章李靖表明态度,不站队 用专门的马车,从登州运来的大量新鲜的海鲜,被端上了桌子。 巴掌大小的海虾,手掌大小的鲍鱼,手指粗细的海参,美味的黄鳍金枪鱼…… 这手笔,实在是太大了。 不过,此时此刻,就算是最能挑事的魏政,也不会跳出来弹劾。 毕竟,从一开始,李世民就说过,这一次的开国大典,所有的开销,都是从李世民的内库出的,而不是户部。 这些年来,李世民靠着捕鱼队印钞的能力,比任何一个朝代帝王都要富有得多。 这次的宴席,不管花多少钱,都不算什么。 “真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见到这样的盛世。” 在萧瑀身边,坐着一位六十多岁,却气度不凡的老妇人。 这是他的妹妹,前隋朝的萧皇后。 自贞观四年大唐战胜东突厥,迎回长安的萧皇后,便深居简出,许多长安城里的人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更多的人认为她已经去世了。 今日,在这特殊的一天,她和萧瑀,一同出席了这一场盛宴。 “阿姊,现在的大唐,比任何朝代都要繁荣,就算是汉武时代,也没有这么繁荣过。别的不说,光是这一桌菜,就说明了很多问题。” 别看萧瑀经常和李世民斗嘴,但对自己的妹妹,却是温柔的。 “确实如此,南洋香料、广州糖霜、倭国鲍鱼、登州海鲜、江南鳄肉、定襄牛肉……大唐国力真是日渐强盛啊。” 萧皇后早已过了贪图美食的年龄,但见到这样一桌不寻常的宴席,也是感慨万千。 一直以来,她都十分怀念杨广刚刚即位的那段日子。 但平心而论,就算是当年的隋朝,也没有现在这么强大。 “现在,我萧家的重心已经转移到了海上,长安城中的权贵们,也都开始出海了,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萧瑀和萧皇后正聊着天,忽然有一队人马匆匆而来,将这热闹的一幕给破坏了。 这一天,李世民心情很好。 前些日子,魏征又上了一份奏章,反对他去泰山封禅,最后不得不答应下来。 这让他很不爽。 这种不快,在这一刻,已经荡然无存。 李世民很满足,因为他知道,这是一场盛大的阅兵。 有这样一支强大的军队,大唐根本就不可能富强。 就算自己不去泰山封禅,也会被载入史册。 “陛下,大唐皇家军校才建立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就已经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我们必须要将其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长孙皇后平日里并不与李世民谈论朝中之事,但是今日,她却忍不住站了出来,为军校说话。 “不错,别的不说,就说这一次的队列训练,就能极大的提高士兵的士气,提高他们的军纪。以前没人明白,但从今天开始,没人会怀疑了。” 今日,朱雀门城楼上的将军们都很清楚,十二大卫被派去阅兵的时候,会发生什么。 有些士兵虽然勇猛无双,但是在战场上却是毫无纪律可言。 如果你想用一堆条条框框来约束他,那效果就不会太好了。 就像列队一样,十二卫虽然也很重视,但与军校完全是两个概念。 一开始大家都觉得,站个军姿有什么意义? 经过今天的阅兵,他们已经感觉到了差距。 “父皇,只是一个月的时间,军校的学生就改变了十二卫的面貌,儿臣想让东宫的侍卫们也跟着学一学,免得丢了皇家的脸。” 旁边的李承乾说了一句话,听起来倒也合情合理。 然而,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却有不少大臣面面相觑。 这位太子殿下,还真是越来越会做人了。 这是什么一石二鸟的办法? 这件事情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东宫侍卫的训练,但实际上却是有几个效果的。 一方面,这是东宫认可了大唐皇家军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拉拢军校的学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间接的提升,也是一种提升李承乾实力的方式。 而且,从李世民的表现来看,他是非常支持这种训练方式的,而李承乾,也是按照李世民的意思来的。 “陛下,微臣认为,我们应该将新的训练方法推广到十二卫之中,毕竟他们才是军队的中流砥柱。” 李靖站起身来,开口道。 因为李靖之子李德謇与李承乾关系密切,朝中许多人,都将李靖视作支持李承乾的人。 现在他站出来说了这么一句话,明眼人都能听出其中的弦外之音。 即便是李承乾,也皱起了眉头,看着李靖的目光有些复杂。 到了最后,这位大唐军神依旧没有选择任何一方的意思。 不过,相较于李想不肯站队,李承乾对李靖的态度,却要轻松得多。 毕竟在玄武门之变之前,他也没有表明立场,难道他的魅力还能比父皇还大? “药师此言甚善,我们要尽快和大唐皇家军校商议,制定出一套章程来。如果十二卫的训练效果不错,就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李靖的要求,李世民笑着答应了。 不过,他的笑容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一条紧急的消息,打断了他的笑容。 第1538章定襄八百里加急,房玄龄都赞成打仗 “启禀陛下,定襄八百里加急!”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原本热闹的宴会,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李世民的身上。 李想也是如此。 如果说在长安城里,谁和定襄的势力走得最近,那一定是他。 所以,还有很多人的目光都落在李想的身上。 八百里加急,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动用的。 每一次出现,都意味着一场灾难,一场叛乱,一场战争。 如今定襄与长安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今年并未出现明显的灾荒征兆。 至于造反,定襄最大的靠山李想,就坐在他们中间,绝对不可能是造反。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 敌袭! 无非是西突厥和薛延陀了,这两个势力对定襄都是虎视眈眈的。 果然,李世民只是看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好大的胆子,真当我大唐好欺负吗?” 李世民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结果被一个街溜子给打扰了一样。 这让他很不爽。 今天是个大日子。 整个大唐都陷入了一片欢腾之中,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一个新的时代。 结果,不到一天的时间,薛延陀就狠狠的抽了所有人一个耳光。 快醒醒啊! 谁说大唐是无敌的? 我不就弄大唐了么? 李世民怎能不怒? “陛下,难道定襄被薛延陀攻破了?” 李靖在旁,问出了众人心中的疑惑。 “定襄八百里加急,薛延陀带着十万大军来到定襄,定襄附近已经有不少部族投靠了过去,情况十万火急。” 李世民将奏章递给李靖,一脸的不以为然。 “陛下,微臣自请带兵出征,此番不除薛延陀,誓不回京!” 段志玄走上前去,提出要带兵出征。 定襄乃是燕王府的地盘,薛延陀来犯,段志玄自然是最担心的。 “陛下,区区一个薛延陀而已,臣只需要带一万士卒,就足够了!” 秦琼也上前一步。 作为跟随李世民征战四方的大将,他已经很多年没有亲自指挥过军队了。 现在,他已经是大唐皇家军校的老师,重新找回了当年在战场上的那种感觉。 特别是那一万人,给他一种极好的感觉,以他们为核心,和定襄守军联合起来,就算是面对薛延陀,他也有把握一战。 薛延陀的军队虽然有十万之众,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真正能打的只有四五万人,剩下的都是一些跟着打酱油的牧民。 如果战事顺利,他们或许还能发挥点作用。 如果输了,他们肯定会第一个跑路。 “想儿,你觉得呢?” 李世民却是丝毫不在意这些将领的请求。 这么多年来,只要一有战事,满朝文武都会争个你死我活。 贞观之时,猛将如雨,最不缺的就是能领兵打仗的猛将。 对于这些将军来说,这次出征就是去邀功,必须要抓住这个机会。 在和平年代,普通士兵想要升职都很难。 这种立功的机会,谁愿意错过? 唯一的区别就是,各地的边军对战争的热情都比较低。 “陛下,这次薛延陀入侵东突厥的地盘,已经表明了他们的意图。” “现在,我们大唐正在全力发展河东道北部,争取在那里建立一个稳定的后方,但是薛延陀却是个绊脚石,如今他们非但没有和大唐搞好关系的意思,反而想要在定襄的入侵中捞一笔。” “如此行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立国威,不杀不足以平边境。” 从薛延陀派人来杀小玉米的那一刻起,李想就已经把夷男当成了死人。 在李想的眼中,薛延陀所谓的控弦百万,已经成为了大唐工业发展的奴隶。 现在人家已经打到定襄来了,不趁机除掉薛延陀,实在是说不过去。 “燕王所言极是。陛下,微臣也赞成倾巢而出,讨伐薛延陀。” “现在我们大唐兵强马壮,打一场局部的战争,对我们没有任何的麻烦,从定襄到朔州都有直达长安的水泥路,使用四轮马车,我们就可以快速将物资都运到前线去,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彻底的解决大唐北疆的局势。” 身为尚书左仆射的房玄龄也站了出来,对讨伐薛延陀表示支持。 一般情况下,文臣是不喜欢打仗的。 但大唐初年却是一个例外。 哪怕房玄龄,早年也都曾随李世民南征北战,所向披靡。 更何况,现在正是对付薛延陀的好机会。 如果大唐主动进攻,想要从茫茫草原中找出他们的主力,恐怕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很有可能,什么都找不到。 但是现在不同了,夷男主动带着十万大军进攻定襄,只要解决了这十万大军,薛延陀的实力就会大打折扣,再也没有和大唐抗衡的力量。 从定襄到朔州,一条连接大唐北部边陲的水泥路已经开始修建,用不了多久,整个草原就会彻底的落入大唐的掌控之中。 这么好的机会,房玄龄怎么可能放过? “陛下,薛延陀的主力现在已经到了定襄一带,不如我们分成三路,一路前往定襄,与薛延陀周旋,另一支部队由朔州直捣薛延陀的后方;另一队则继续北上,直捣薛延陀的王廷。” “三支军队根本不需要统一指挥,完全可以各自为战,削弱薛延陀的力量,就是他们的目的,等开始下雪,再回朝。” 李靖的提议很有特色。 他根本就没想过这一战能不能赢,就是要趁着这个机会,把草原上所有的部落都打趴下。 管你是薛延陀,还是哪个部落的,见一个杀一个。 当草原上再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威胁到大唐的部落时,定襄,登州,朔州这些地方的捕奴队也该出动了。 当然,这句话他是不会说的。 “启禀陛下,前些日子,百骑司得到消息,高句丽境内出现了薛延陀的使者的踪迹,这次夷男可汗出兵攻打定襄,也不知道高句丽那边有没有什么动作。” 张阿难本来不想多说什么,但是考虑到这件事可能会影响到整个战局,他还是决定把这件事告诉李世民。 第1539章三路大军,几乎都是燕王府的人 “嗯?” 李世民早就看高句丽不顺眼了,现在听到张阿难说出高句丽境内有薛延陀使臣的消息,心中已经宣判了高句丽人的死刑。 “陛下,臣可以肯定,高句丽现在还不敢大举入侵,就算是和薛延陀合作,最多也就是派几支军队去边陲,吸引我们的一部分兵力。只需要派一名将领去幽州,再加上一万兵马,以防不测就行了。” 李靖坐在李世民身边,而张阿难又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张阿难所说的话,他自然也听在耳中。 “先把薛延陀干掉,然后再收拾高句丽!” 李世民冷冷地说道,声音中带着一丝冰冷。 天子一怒,凡人岂能承受? “陛下,卫国公之策,老成持重,微臣以为,此次前往定襄驰援的大军,就交给苏仿、秦安然两人去吧,至于其他两路,微臣也觉得应该给那些年轻将领多一些历练的机会。” 大唐的朝堂之上,有不少骁勇善战的将领。 不过,大唐立国二十四年,很多将领的年龄都已经不小了。 如果再不培养新鲜血液,恐怕再过十年,大唐就要面临无将可用的窘境。 李想看得出来,李世民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只是以前他并没有多想,以为以他的身体状况,足以平定天下,不可能出现武将不可用的情况。 实在不行,他就亲自出征。 之后,他都亲自率领大军攻打高句丽。 “陛下,不管是秦安然,还是苏仿,他们都是有能力的,但是面对薛延陀的十万大军,微臣觉得,还是派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将比较好。” 长孙无忌见李想将指挥给了苏仿和秦安然这两个关系最好的人,立刻反对道。 如果这件事情真的成功了,那么,燕王府的势力将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他可不想这样。 “无忌所言极是。陛下,末将愿率军去定襄,助陛下铲除薛延陀这些跳梁小丑。” 长孙无忌的话,说出了很多人心中所想。 侯君集立刻上前一步。 以大唐现在的实力,谁都看得出来,对付一个薛延陀,没有任何的悬念。 这一刻,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水泥路带来的好处。 如果是往年,从长安城派人去定襄,还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而现在,却是毫无阻碍,瞬息而至。 一场热闹的宴会,转眼间就成了商议讨伐薛延陀的事情。 以长孙皇后为首的其他女眷,都悄悄地从宴会上退了出去。 女人不适合在这种时候呆在那儿。 一些没有资格参加讨论的世家子弟,也纷纷离开。 在侯君集的带领下,一群老将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 “任命苏仿为陇右道行营总管,秦安然为陇右道行营副总管;带着三万大军,明日出发。任命李绩为关内道行辕总管,张亮为关内道行辕副总管;率领两万大军,三日后出发,任命李客师为河东道总管,契苾何力为河东道副总管。” 李世民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太久,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现在可不是闹着玩的时候。 听到李世民的话,所有人都闭上了嘴。 然而,李想还没来得及高兴,就感觉到一道道不善的目光,朝他射了过来。 如果不是李世民的三个儿子都还活着,恐怕很多人都会怀疑,他是不是想要立一个新的太子。 至于秦安然,那是燕王府的人。 而苏仿,却是被埋没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什么动静。 多亏了李想的推荐,才有机会再次带兵出征。 苏仿的名声,是在吐谷浑、薛延陀两战之后慢慢建立起来的。 否则的话,李世民让他担任陇右道行军总管一职,恐怕会有许多人不服气。 但现在不一样了。 虽然很多人都觉得自己没有机会了,但是苏仿的实力,却是丝毫不逊色于他们。 …… 定襄城外,夷男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战利品,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父王,这些东西,已经抵得上我薛延陀几年的税收。那些出发时磨磨蹭蹭、犹犹豫豫的部落,现在应该不会再有怨言了。” 拔灼也笑了。 这一次薛延陀孤注一掷,将大军调往定襄,也是冒了极大的风险。 如果再像去年攻打东突厥的时候那样,损失惨重,薛延陀分崩离析也就指日可待了。 还好,一切都很顺利。 大军直扑定襄,一路无阻。 也就是他们在进入定襄的时候,受到了几拨人马的攻击,死伤了一些人。 相比于那点损失,现在的收益大大超过预期。 尽管定襄一天前就收到薛延陀进犯的消息,及时将周边地区的人员收拢入城,但附近市集这么大,又是一片混乱,许多店铺都来不及搬空。 现在全都便宜了薛延陀。 精致的瓷器,好喝的烈酒,漂亮的羊毛衣,还有铁锅,盐,茶…… 这一次的战利品之多,差点让薛延陀的部下自相残杀。 虽然有不少人试图镇压,但还是有数百人因为争夺资源大打出手,被自己人打死。 “这些东西,你先分一半给各部落吧。谁的人多,就分的多,谁的人少,就分的少。我要让他们明白,跟着我是对的,比如那群契丹人,明明能抽调更多的兵力,最后却只派出了数百人,看他们有没有悔不当初的觉悟。” 夷男将二锅头一饮而尽,满脸通红。 定襄城外驻扎着一支军队,正在派人去各城门大吼大叫,鼓动城内薛延陀的人造反。 当然,夷男也没抱太大的希望,也没想过直接攻城。 草原人,最擅长的就是野战。 攻城,他们并不擅长。 现在,他正安排人去准备攻城的器械。 “父王,定襄城短时间怕是攻不下来了,要不我带着几万大军,去附近的村子扫荡一遍如何?” 拔灼早就听说过,在定襄一带,大唐和周边的胡人,都富得流油。 现在不趁机捞一笔,更待何时? 原本,他们是打算在定襄呆上半个月的,如果能够拿下这座城,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如果不能拿下,那就去看看其他的城池。 反正就是趁着这段时间,收拢兵力,大肆劫掠一番。 第1540章可汗,我们最好三天内退兵 “先把定襄城围起来,看看能不能攻下来,那可比抢什么村子好多了。” 对于攻下定襄外城,夷男还是很有信心的。 这些年来,因为定襄城的发展速度太快,原来的地方已经不够用了,所以这些年来,不断地向南,向西扩展,形成了一个外城。 这些外城的城墙一般并不高大,其中也有着各种作坊,包括定襄商会的羊毛作坊、黄油作坊等等。 “有道理,我这就去看看攻城器械。” 原本还有些忐忑的拔灼,此刻也是放下心来。 他们并不担心唐军的援兵,只是想着自己能够赶在援军到来之前赶回草原。 这十万大军,可不是区区几千人就能解决得了的。 如果只有几千人,他们也不惧,要是调动几万大军,一时半会也来不了。 “大汗,我有一事相求。” 就在夷男两人兴高采烈的畅想薛延陀美好的未来时,王文安上前进言。 “王太傅,有话直说就是了。这一次你去高句丽,让大唐调动军队到辽东去,对我们来说,也是大功一件。” 对于这个投降者,夷男还是相当重视的,还被封为太傅。 当然,薛延陀人的太傅,和大唐的太傅是截然不同的。 就像吐谷浑一样,虽然给了很多什么太傅少傅,但是这些官职都是鸡肋,该干嘛干嘛。 吏部尚书能管得了汗国的人事变动吗? 想得美! “大汗,微臣提议,三日之内,就将大军撤出定襄!” 王文安此言一出,营帐内顿时安静下来。 十万大军昨日才到定襄城下,今日好不容易将附近洗劫了一遍,还没来得及分一杯羹,就想要退兵? 这样的话,若是传出去,怕是各大部落的族长都要跳起来。 所有人都尝到了甜头,谁愿意放弃城内的财富和资源?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打劫定襄的机会了。 甚至在未来的几年里,为了避免被大唐报复,所有人都要躲到北方的大草原里去。 不吃饱怎么行? “王太傅,您……您在说笑吗?” 夷男勉强笑了笑,看到王文安一本正经的样子,他还真有点不适应。 “可汗,我没有开玩笑。虽然大军才刚刚抵达定襄,但已经有了很大的收获,再过两天,我们就可以横扫周围的部落和村庄,过上一段好日子。” 王文安虽然投靠了薛延陀,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他。 所以,这些年来,他还是有机会到定襄之类的地方走走,了解大唐现在的情况。 越是了解,他越是明白,大唐现在的实力到底有多强。 到了深夜,他都有些后悔了。 不过,后悔也没用。 如今,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保住薛延陀的力量,让他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 虽然定襄城被薛延陀的十万大军团团围住,但是城内的守军却根本没出城迎战。 事实上,如果薛延陀人真的想攻下定襄,没有十天半个月的时间,留下数万具尸体,是不可能的。 最重要的事,定襄和长安城之间有水泥路。 唐军只需要数日时间,便能调集更多的援军,薛延陀的军队想要退走,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可惜的是,夷男虽然考虑到了大唐的援军,但没有想到,几天之内,对方就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至少,不会大规模的出现在这里。 “太傅,父王带兵出征,可不是为了让大家平平安安的过年,现在唐军几乎毫发无伤,肯定会觉得我们薛延陀好欺负!” “如果我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拿下定襄城,哪怕只是攻下外城,那意义就完全不同了。我听说,定襄城外,住着二十多万人,这可是一笔横财。” 拔灼虽然觉得王文安有用,但对他的意见,却不是很在意。 为了不让夷男相信王文安,拔灼亲自站了出来,提出了自己的异议。 “小可汗,定襄城虽然物产丰富,但据我所知,在定襄境内,每一个唐人的家中,都常备着刀剑,一旦国破家亡,这些人就有可能成为唐军。” “就算他们没有什么战斗力,拿着刀给我们砍,那也太浪费时间了,如果这个时候,大唐的援兵从后方杀来,情况将会截然不同。” 王文安认为,见好就收才是上策。 吃得太多,反而会坏了肚子。 他们千里迢迢而来,却在短短几天内撤军,是有些儿戏。 不过,只要有足够的战利品,就不会影响到军队的士气。 “不行,这些攻城器械都已经准备好了,总要试一试才行,不然就这样退走,我心有不甘。” 王文安见状,也不说话了。 “王太傅不必担心,这件事情,我一定会处理好的。我已经派人去侦察了,如果有更多的唐军过来支援,我们再考虑撤退。” 夷男安慰了一句,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 定襄外城的城墙上,上官仪、马周、牛进达三人肃穆而立。 对于薛延陀和大唐之间的战争,所有人都早有预料。 可是谁也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薛延陀的人居然会主动进攻定襄。 不得不说,这一次是真的出其不意了。 “牛将军,上个月我们定襄守军才朝且末城调去了一万人,现在是最薄弱的时刻。如果薛延陀全力进攻的话,我们能够支撑到什么时候?” 上官仪在政事上很有一手,但带兵打仗,他就不懂了。 看着城外那一大片白蒙蒙的薛延陀人帐篷,心中也是忧心忡忡。 现在城内只有一万多人,就算加上临时征召的民夫,能守城的也不过三万人。 上官仪担心自己等不到援兵。 “上官刺史不用担心,守城可不是野战。就算是我们只有一万大军,薛延陀的军队想要攻破定襄城,也需要好几天的时间。” “而且,他们并不擅攻城,我们的守城器械也非常精良,只要撑过最初的几轮进攻,薛延陀就不得不退兵,等待他们的只有失败。” 牛进达虽然有些担心,但脸上还是露出了自信的神色。 第1541章劳达的决定,运输队的机会 “八百里加急是两天前出发的,按照时间来算,长安那边应该也收到了消息,援军应该快到了。” 马周毕竟在定襄呆了很多年,比起上官仪来,要沉稳得多。 “就算陛下昨天接到了八百里加急,想要出兵,至少也要一到两天的时间,再加上准备和行军的时间,我估计至少要十天之后,才能等到援军。” 上官仪的猜测,与真珠可汗大同小异。 “不,不用那么长时间!最起码,第一批援军用不了那么久。” 对于上官仪的判断,马周明显不赞同。 “我也觉得用不了这么久,上官刺史放心就是,定襄乃是燕王殿下封地,薛延陀进犯定襄的事情传到长安,王爷岂能坐视不理?” “我听说朔州以北,有一支马贼在薛延陀的地盘上游荡,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燕王的手笔,当初薛延陀的人敢派人刺杀永平公主,现在又大举进犯定襄,你以为燕王会坐视不理?” 牛进达和李想打过几次交道。 再加上李想的种种传闻,他对镇守定襄,已经有了十足的把握。 “不知道那支捕奴队得到消息之后,会不会去牵制薛延陀的军队,如果到时候大家能够配合默契就好了。” 达飞他们的三个捕奴队足足有数千人。 如果运用得当,那可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对于这一点,马周还是很期待的。 “静观其变吧,或许再过几天,局势就会明朗了!” 牛进达远远的看着薛延陀人不停的制造攻城器械,开始调整自己的防御策略。 “安然,你带一万人作为先锋部队,由苏仿率领剩余的两万人稍作准备便可出发。” 出了大明宫,李想将秦安然叫了过来。 他虽然是燕王府的护卫统领,但真正负责护卫的却是席君买和秦怀玉两人。 “王爷放心,我们这一万人,都是从十二卫中挑选出来的精锐,经过这一个月的磨合,他们之间的配合,应该不会有问题。” 秦安然一听要担任陇右道副总管,顿时兴奋不已。 之前虽然同样是面对薛延陀的十万兵马,但那是取巧取胜。 但这一次不一样,虽然李想把热气球借给了他,但薛延陀已经有了前车之鉴,对热气球已经没有那么忌惮,已经有了应对的办法。 秦安然梦寐以求的一战,终于来了。 只要打败了薛延陀,他知道自己的前途不可限量。 “此番与薛延陀一战,难保不会爆发一场恶战,这样吧,我让君买领五百侍卫随你出征,夷男既然想要火中取栗,那就断了他这只手,趁此机会,将薛延陀打入历史尘埃,那是最好不过了。” 按照李想的计划,现在薛延陀等人居住的这片草原,就是大唐未来种植棉花和土豆的地方。 当然,牧场也会保留下来,但却不会再出现千年前那种游牧民族轮流称王的情况了。 “王爷,这些侍卫还是留在您身边比较好,如果薛延陀人想要趁虚而入,将长安城搅得天翻地覆,那就麻烦了。这一次,所有的军队都装备了将军府最新研制的弓弩和盔甲,我有必胜的把握。” 燕王府只有一千多名护卫,而且分散在各处,若是将这五百名护卫全部带走,燕王府的防御将会大打折扣。 秦安然知道,李想在长安城的仇家也不少,他可不想出什么幺蛾子。 “不用,这世上还没有人能要我的命。薛延陀人虽然有过对付热气球的经验,但有时候,他们也不是万能的。朱三福跟着你,不用担心会有伤亡,到时候让他们去。” 这一次,李想是真的力挺秦安然了。 也算是为小玉米出一口恶气。 …… 劳牛运输队总部,牛铁柱正在劝劳大。 “劳大,还是那句话,不管是定襄,还是朔州,都是边陲之地,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生什么事情,咱们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长安城里,好好发展吧。你看,这不就出事了吗?” 牛铁柱原本已经答应了劳达在定襄扩大生意的计划,却没有想到,这才一天不到,局势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定襄被薛延陀的十万大军围起来了! 这件事情,在五月初二的时候,就已经在长安城之中传开。 就连《大唐日报》的头版头条,都被推迟了半个时辰。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是不可能立即带着人前往定襄的。 “牛铁柱,我可不这么认为。本来,我们是打算将朔州放在一边,向定襄发展,现在我觉得我们可以双管齐下。只要战争结束,定襄、朔州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发展高潮,没了薛延陀的掣肘,他们的未来会更好。” 劳大比牛铁柱更为激进,他认为这正是发展的最佳时机。 要是错过这个好机会,或许其他运输队就会脱颖而出。 “劳大,虽然我也相信我们大唐的士兵,但是薛延陀的军队足足有十万之众,就算是打赢,恐怕也要很长一段时间。到时候,薛延陀只要深入草原,隔三岔五就出来一次,定襄城还能繁华起来?” 牛铁柱说的话,虽然有些悲观,却也是长安百姓的心声。 “要不,我们打个赌?如果一个月之内,大军还不能解决薛延陀,定襄的扩张计划,就暂时搁置。” “不过,若是大唐将薛延陀的人全部剿灭,我们就向大唐皇家钱庄贷款一万贯,将生意扩展到朔州、定襄。到时候,我们分头行动,你看如何?” 劳大不想跟牛铁柱在理念上有分歧。 所以,他决定赌一把。 “好,就这么办!” 牛铁柱想了想,答应了下来。 …… “冲啊!” “最先登上城头的勇士,赏赐一百枚金币!五个女人!” “赶紧的!往这边打!” 夷男曾经当着一群首领的面许诺过,谁出的力最大,谁就能得到更多的战利品。 昨日,夷男已经将城外的战利品分发了下去。 所有部落的人都很高兴。 几乎没死多少人,就有这么大的收获,让所有人都信心大增。 所以,这一次的攻城战,他们也变得更加积极了。 这些人早就听闻城中的资源和财富远超城外,自然不想落在后面。 不过,没人想过,就算抢到了东西,能不能活下来,还不一定呢。 第1542章夷男暂时收兵 “将军,我们为什么不使用火油弹?薛延陀马上就要登上城墙了。” 牛进达站在城墙上,亲自督战。 “放心吧,薛延陀只是试探而已,如果我们连这样的攻击都无法抵挡,那么再多的火油弹也没有任何意义。” 虽然城墙上有强弩,也有火油弹。 当然,没有使用这些利器,不是没有反击的意思。 源源不断的滚木和擂石,从城墙上被扔了下来。 不少正在攀爬云梯的薛延陀人,纷纷从空中坠落下来。 虽然不会立刻死亡,但若是被擂石再次砸中,那就是死路一条。 “呵呵,唐军不过尔尔!” 夷男在距离城墙五百米的地方,看着这一幕。 虽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名薛延陀能够登上城头。 只是一刻钟的时间,他们就已经冲到了城墙之下,开始攀爬城墙。 比他想象中的要快得多。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今天晚上,自己应该能够在定襄城中休息了。 “大汗,这恐怕是个陷阱!唐军的防御如此之弱,实在是太奇怪了。” 王文安对依楠说道。 “王太傅,你没有听说,定襄有一万守军,已经被派往且末城去了吗?这一队人马已经出发了,但还没有到,这样一来,原本就不多的定襄守军,又失去了一万多人,所以,他们的反抗也就弱了。” 夷男只觉胜券在握,豪气顿生。 “传我命令,全军出击!告诉众兄弟,待得定襄城破,便是他们享福的时候,里面的钱财还有那些皮肤白皙细腻的唐人女子,都是他们的!” 顷刻间,城墙前便聚集了一大群人。 “弟兄们,上啊!” 拔灼也抽出腰间的弯刀,带头冲了上去。 定襄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肥,没有人愿意最后一个进城。 “将军,前方四百米处,敌军主力已经逼近!” “三百米!” 牛进达身边的人不停的向他汇报着情况。 “弓弩上弦!” “射击!” “嗖嗖嗖!” 一道道凌厉的破空声响起。 无数小臂粗细的弩箭,从城头上飞了出去,朝着薛延陀人射去。 居高临下的射击,不过数百米的距离,弩箭能够将薛延陀人像串肉串一样的收割。 一百多架车弩同时开火,数百名薛延陀人立即被射成了筛子。 但是对于十万大军来说,这点损失根本不算什么,没过多久,那些倒霉蛋就被后方骑兵践踏成了一滩烂泥。 大军在短暂的停顿之后,朝着城墙冲了过来。 “投石机,放!” 牛进达冷冷一笑,等薛延陀的先锋军距离城墙还有百米之时,又送上了一份大礼。 原本是用来扔石头的,现在换成了抛火油弹,效果并没有减弱多少。 没过多久,薛延陀的军队中就燃起了一颗颗掺有特殊材料的火油弹。 只不过片刻的时间,薛延陀的军队就被斩成了两段。 不少士兵来不及停下来,就一头扎进了火里,开始烤肉。 原本兴高采烈的夷男,此时心如刀绞。 光是这一波火油弹,就让薛延陀人死伤了数千人。 更糟糕的是,这一次的冲锋,戛然而止。 虽然依旧有不少人没有被火油弹击中,他们依旧在往前走,很快就会爬上云梯。 不过,后面的军队并没有跟上去,夷男想象中的场景并没有发生。 “继续扔滚石檑木,再过半个时辰,再来一轮火油弹。” 牛进达冷冷一笑,准备让薛延陀尝尝他的守城本领。 我最擅长防守了! “啊!” “啊!” “哐!” 各种惨叫之声此起彼伏。 一群乌鸦在空中飞舞着,时不时的“哇~哇~” 远处,一只只秃鹫闻到了血腥味,朝着这边飞了过来。 “撤退!” 只是一个时辰不到,夷男就承受不住了。 虽然冲在最前面的都是各大部落的人,没有一个人是夷男的人。 可拔灼手下的是薛延陀麾下的精锐。 看着十万大军,瞬间损失了十分之一,夷男心中一阵肉疼。 最重要的是,他并没有把握在短时间内拿下定襄城。 而左右两侧,已经归顺过来的几个部落的人,显然并没有冲上去的意思。 这一战,已经无法继续下去了! 这一点,他还是能看出来的。 薛延陀人一听,立刻掉头就跑。 这些唐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火油弹不要钱似的扔了出去! 最重要的是,这火油弹非常的诡异,一旦被点燃,想要熄灭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就真的要被活活烧死了。 谁不怕? “启禀大人,薛延陀人已经撤退了!” 上官仪如释重负地走出了城楼。 他实在是担心今日定襄城会被攻破,那样的话,他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暂时撤退了,不过我估计明后天,他们还是会大举攻城,今天是他们大意了,不然也不会死那么多人,下一次就更难对付了。” 牛进达的脸上没有丝毫的得意之色。 现在可不是高兴的时候。 “援军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如果薛延陀人不顾一切的攻城的话,那就麻烦了。” 上官仪看了一眼城墙上受伤的士兵,脸上露出担忧之色。 薛延陀的军队虽然没能攻上城头,但还是有很多箭矢射进了城头,对唐军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火油弹还很多,就算夷男不停地进攻,我们也能坚持三五天,薛延陀想要拿下定襄,没有数万人的伤亡是不可能的。” 牛进达冷冷一笑,看了一眼远处不断后撤的薛延陀军队,开始思考起明日守城之事来。 “外城的城墙不高,城墙下堆积着不少滚木礌石,以后等他们爬上城墙的时候,根本不需要用云梯,我们该怎么办?” 上官仪探头探脑地看着城下的惨状,心中暗叫不妙。 “上官刺史不用担心,炸药包还没用呢。” 牛进达高深莫测地笑了笑。 这种炸药包,是去年才装备给定襄守军的,牛进达很想知道,薛延陀好不容易爬上城墙,结果被炸上天的时候,会是什么心情。 “炸药?工部的火药?” 上官仪对炸药不是很了解,但是印象却很深。 “没错!” “这下稳了!” 第1543章仆骨部发达的机会就在眼前 科曼带着二十多人来到了定襄,向马周禀报之后,就在阿卡萨府中住下。 他为定襄争取到了一天的准备时间,自然是受到了极高的礼遇。 不要小看这一天,如果不是今天,北市的很多商家,还有住在定襄周围的帐篷里的人,都不会有机会进城。 虽然在外面损失了不少,但总算是保住了大部分人。 有了这些人在,定襄很快就会再次繁荣起来。 “阿卡萨,请允许我加入守城的队伍,虽然只有二十多个人,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科曼就不再犹豫。 现在定襄城守军相对较弱,外面还有十万大军在围攻,若是让他们攻进来,那就是死路一条。 从科曼的角度来看,定襄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这个时候,就是表忠心的时候。 锦上添花者比比皆是,雪中送炭者寥寥无几。 只要科曼所在的仆骨部,能够让定襄的大人物们感受到他们的诚意,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阿卡萨。 在蒙巴顿的帮助下,阿卡萨成为了定襄城第二大胡商。 只要是来定襄讨生活的胡人,都希望能够和阿卡萨搭上关系。 一年下来,什么都不用干,光是收礼,就够他舒舒服服过日子了。 有了这个例子,许多投靠大唐的胡人顿时信心大增。 “科曼,这件事情,上官刺史,马大人他们都已经知道了,你放心,现在的情况虽然危险,但定襄城还在,不会失守,昨日薛延陀人的试探性进攻以失败告终,今日又被火油弹重创。” “如果再给他们来一记重击,恐怕他们就会考虑撤退。如果不是牛将军怕自己一出手就震慑住他们,让他们立刻知难而退的话,恐怕他早就使出压箱底的绝招了。” 阿卡萨现在深得马周的信任,在定襄城中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瞒不过他的。 而阿卡萨,也是值得信任的。 从达飞带着捕奴队四处劫掠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了他们这辈子都要依附在大唐的脚下。 “可是我听说,定襄城的守军并不多,不知道能不能抵挡得住十万大军的进攻。” “噗呲!” 阿卡萨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虽然他偶尔也会有些担忧,但是昨天亲身感受过薛延陀的攻击之后,他也就不那么担心了。 薛延陀的攻击虽然凶猛,但是城墙上的士兵的死伤却并不多。 反倒是他们,死了一批又一批。 每一颗火油弹落下,都会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烤肉味。 这一幕,不仅让城墙上的人有些不舒服,就连薛延陀麾下的诸多部族首领,也是心惊肉跳。 攻城这种事,真的不是他们擅长的。 如果是在平原上,就算再多几倍的唐军,他们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而现在,有了城墙的保护,无数的战士,连敌人的一根汗毛都没碰到,就莫名其妙的飞上了天空。 他们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科曼,我建议你明天去城墙之上,见识一下我大唐战士的守城之法,你久居草原,恐怕还没有意识到,如今的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管怎么说,你的决定是对的。” “就算是燕王殿下,也一定会记得你的名字。只要你好好为大唐效力,将来的成就也会和我一样。” 阿卡萨很满意科曼这个新加入他半年的仆骨人。 当初阿卡萨为了将二锅头推广到大草原之上,招揽到了十多位和科曼一样的合作者。 而这一次,表现最为出色的,却是来自于一个小小的仆骨部的科曼。 不仅仅是向仆骨部落销售二锅头,就连薛延陀入侵的消息,也提前通知了大唐。 这份投名状,可比什么都管用。 阿卡萨估计,这场战争结束之后,马周很有可能会以科曼为榜样,大力支持他,让所有人都知道,跟随大唐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好吧,现在城墙上到处都是战火,我却是什么都做不了,若是能上城墙,哪怕只是看一眼,我也会安心许多。” 得到阿卡萨的首肯,科曼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不管是为了打探消息,还是为了守城,科曼都想要登上城墙看看。 …… 定襄通往长安城的水泥路上,一支庞大的军队正在急速的奔驰着。 马蹄声在水泥地面上响起。 这万马奔腾之势,让过往的路人都是一愣,随后便是一种自豪感。 “副总管,派几百个热气球营的人过去,会不会太冒险?” 席君买紧随秦安然之后,一马当先。 秦安然离开长安时,吩咐朱三福带领热气球营先走一步,而不是跟随大军。 他们是悬浮在半空中的,虽然看起来比骑兵要慢,但是却不受地形的限制。 而且飞得越高,风力就越大,骑兵们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他们就已经接近定襄城。 秦安然让朱三福打头阵,并不是指望他能像第一次一样击退薛延陀,而是为了防止定襄城在这几日被攻破。 虽然他对定襄的守军很有信心,但是如果在他赶到之前,这定襄城就已经被攻破了,那可就太可笑了。 热气球营提前抵达,至少会对薛延陀造成一定的影响,让他们不敢贸然攻城。 不然的话,那可就成了热气球丢下的火油弹和炸药包的最佳靶子。 “放心吧,朱三福那边,我已经说好了。只要城内安全,他们就可以按兵不动,然后等我们内外夹击,追杀薛延陀溃败的大军。” 热气球营只带了这么点弹药,秦安然当然要好好利用一下了。 “王爷的意思是,我们要把薛延陀的人一网打尽,就算那蛮人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他斩尽杀绝。” 席君买面色狰狞,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王爷的草原战略,已经执行多年,经过多次调整,现在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只要消灭了薛延陀的人,草原上短半刻内是不会再有什么大的部族出现的。” “这样一来,王爷在草原上的计划,就有了很大的施展余地。” “再加上如今定襄至朔州的水泥路已经动工,朔州至白道与幽州之间的水泥路正在修建之中,就连定襄至肃州之间的水泥路,也即将完工,大唐的边关至少可以向北推进千里。” 第1544章大唐援军抵达定襄 大唐在剿灭突厥一事上,和薛延陀联合起来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场战争只是消灭了一个老对手,而不是消灭了整个草原。 因为这一战,薛延陀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和上一次不同的是,这次是大唐独自对薛延陀发动了进攻。 就算是仆骨,回鹘,契丹这些部族,都有拉拢的可能,但是却没有人愿意去做。 以大唐现在的实力,根本不需要他们的帮助。 相反,如果能够将这些部落一网打尽,对于大唐来说,反而是最好的选择。 如今水泥路到处都在修建,缺人手是个大问题。 因为不管是铺设碎石、沙子,还是拓宽道路,都需要很多人手。 而水泥这种东西,因为各地都有建设水泥作坊,倒也算不上紧缺。 “确实是这样,王爷还说,此战过后,我们要扩大陇右道的势力范围,扩大河东道的势力范围,同时建立漠北道,把大草原纳入大唐的管辖范围之内。” “而且,王爷已经决定,将关中所有寺庙中的僧人,全部转移到漠北道,由朝廷建造寺庙,所有的胡人部族,都要皈依佛门,否则,就必须搬迁到岭南道。而且所有的部落都要在一片草原上生活,没有官府的允许,不能迁移。” 席君买不明白李想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能感觉到,李想想要彻底解决草原上的问题。 身为李想的贴身侍卫,他当然知道李想对寺庙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现在却愿意在未来大力宣传,这绝对不是什么菩萨心肠。 李想一边想着如何解决草原上的危机,一边回忆着后世,辫子王朝是怎么对付蒙古人的。 蒙古这个曾经统治过欧亚大陆的部族,在辫子王朝的统治下,完全没落了。 不仅人口越来越少,战斗力也越来越弱。 其中,辫子王朝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庙抵得上十万大军! 蒙古总共才两三百万人口,就有几十万人出家当和尚,可想而知,人口出生率会降到什么地步。 李想也准备如法炮制,将这个政策,推广到漠北道。 这样的阴谋,就算有人看出来了,也拿他没办法。 同时,扩大“羊吃人”的影响,让各部落的牧民都能在自己的牧场上过上安稳的生活。 长此以往,又有几个人愿意去刀口舔血? 而且,有了水泥路,再加上几座重要的城池,大军随时可以调动,漠北道上发生大规模的叛乱,已经不太可能了。 除非大唐内部出现了内乱。 “王爷雄才伟略,一心想要彻底铲除草原部族对中原的威胁。草原还是很大,东起辽东,西至西域,数千年来,中原从未真正统治过他们,想要像中原那样统治,谈何容易?” “不过,越是艰难,我们这些年轻一辈的人,就越要奋发图强,一举歼灭薛延陀的军队,才是最关键的一环。” “到时候,再想办法把高句丽、西突厥一网打尽,整个大唐附近再也不会有任何的国家能够威胁到我们了。王爷年纪轻轻,总有一天,他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秦安然很庆幸,自从认识李想之后,他的人生就走上了正轨。 以现在大唐诸将的年龄而论,再过十余年,他极有可能成为大唐军方的中坚力量,就像当年的李靖一样,成为一代军神。 …… 定襄城外,一座小城之中。 夷男再也没有了之前的轻松。 十万大军,伤亡了一万多人。 虽然伤亡了一万多人,还剩下八万人,看起来还算不错。 但是,如果是野战,损失超过百分之二十,那就直接崩溃了。 如果军纪不够严明,损失一成就会有人想要逃跑。 当然,胡人没有太多的后勤人员,对于伤亡的承受能力更强。 不过,要是超过百分之三十,那就不好说了。 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天,损失就会增加到百分之三十。 夷男已经看到了几个部落首领脸上的恐惧。 定襄城的坚固程度,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父王,今天的战斗虽然激烈,但守城的士兵也损失惨重。好几次,我们的勇士们都已经登上了城头,眼看着就要胜利了。我认为,明日我们可以分成三路,分别攻打三面城墙,一举攻下定襄城。” 这场战争是拔灼挑起的,他当然不想撤退。 那样的话,他在薛延陀人心中的威望将会一落千丈,甚至有可能不能继承汗位。 在草原上,可没有什么嫡长子继承制。 跟着谁能拿的好处多,那些部落就愿意跟着谁。 “昨天晚上,我们的斥候传来消息,定襄城降落了一批热气球。如果明天我们还拿不下定襄城,那就是撤退的时候了。” 虽然这个时候撤退有些丢人,不过考虑到这一次缴获了大量的物资,也不算空手而归。 所以夷男见定襄如此难缠,也就没有那么坚决了。 “三天!父王,三天之内,若是不能拿下定襄,我们便退兵!” 拔灼已经尽力拖延两日。 按照他的估计,再过三天,定襄守军就会全军覆没。 …… 现在是五月份,天气还是很热的。 好在定襄地处北方,除了正午时分,其余时间倒也不算太热。 秦安然率领的一万多人,日夜兼程,终于来到了定襄。 他并没有急着赶路,而是在日落之前停了下来。 “副总管,热气球营发现了薛延陀的大军,要不要再往前走几十里,突袭他们?” 席君买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和薛延陀一战了。 席君买或许不是一个顶级的统帅,却也是一个顶级的将军。 “连续四天的急行军,士兵们需要休息一下,而且我们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和定襄取得联系。” “只有里应外合,才能取得最大的战果,否则的话,就算我们现在就冲入薛延陀的大军中,也会损失惨重,这绝对不是燕王想要看到的。” 秦安然看出席君买对他的安排并不是很了解,于是简单的说了一句,同时也把李想给搬了出来。 他可不想让这个疯狂的家伙带着几百号人去搞事。 第1545章看傻子一样看着自己的族长 秦安然决定回京之后,一定要和李想提一说,把席君买送到大唐皇家军校去,免得他变成《三国演义》里的张飞一样的莽夫。 “说的也对,王爷想要把薛延陀的十万兵马全部歼灭,尽量避免大唐的损失。” 席君买虽然有些冲动,却并不是无脑之辈。 …… 王文安急的嘴唇都起了水泡。 攻城的第一天,他就向夷男提出了撤退的建议,见好就收。 只要保存实力,在茫茫草原上,大唐就算想要报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人数一多,消耗就大了。 人数太少,起不到什么作用。 至少在未来的几年里,薛延陀是不需要太过担心被大唐灭掉的。 可是,现在的情况,却让王文安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尤其是那热气球。 虽然这些热气球一次也没有对薛延陀他们发动攻击,可是,他们的头顶上却始终悬着一把利剑,天知道什么时候会落下。 “可汗,如果今日不能攻下定襄城,我的建议是立刻撤军!我们在定襄耽搁了这么多天,按照时间来算,大唐的援兵现在应该已经赶到了。” 王文安也知道这话说得难听,但他还是走到夷男面前说了。 现在薛延陀兵强马壮,撤退虽然会影响士气,但也比被大唐援军灭掉要好得多。 “明日,我向拔灼承诺了,明日没攻下城,便退兵!” 夷男不甘心的说道。 现在的情况就有些尴尬了,攻吧,看起来唾手可得的城,却怎么也攻不下来。 撤吧,不甘心啊! “可汗,我们昨天已经尝试过三次进攻了,但是都没有成功,如果今天不能攻下,我们的士气将会受到极大的打击,时间拖得越久,我们就越危险。” 王文安说的是真心话。 “等这一战结束再说吧!” 夷男并没有把话说死。 随着朝阳缓缓升起,士兵们也都吃过早饭,聚集在一起。 又是一场新的攻城战。 …… “游韶,秦安然昨天晚上就带着先锋部队到了定襄,我们约好了,趁着薛延陀进攻的这段时间,里应外合,狠狠的打他们一顿。” 马周带着上官仪,站在城墙上,远远的就看到了薛延陀的军营中传来的声音。 这几天,薛延陀人的攻势越来越猛烈,按照他们的估计,这一战的规模,绝对是前所未有的。 好在援军已经到了,秦安然带了一万先锋军,后面还有苏仿的两万大军。 不过,这也足以让定襄城的防御压力大减,甚至能对薛延陀的军队造成不小的打击。 “宾王,这位牛将军还真是擅长防守啊。如果是我的话,早就拿出大威力的炸药包,但牛将军却一直留到了今天。” “还有热气球营,朱三福几天前就来了,几次想要作战,都被牛将军给拦了下来。我有种预感,这场战争会很有趣,真珠可汗应该是想在今天一举拿下定襄城。” 上官仪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身为定襄刺史,他刚刚上任不久,就遇到了薛延陀,也就是真珠可汗率领十万大军入侵且末城,而且还遇到了定襄的守军轮换防守,这让他的压力很大。 定襄是大唐境内数一数二的大州,无论是每年上缴的税收,还是地理位置,都不容有失。 说句不好听的,定襄城一旦失守,上官仪就只有死路一条。 真要苟且偷生,一辈子都别想从政了。 “我对秦安然的实力很有信心,当年他和苏将军率领数千骑兵就敢偷袭薛延陀的军队,讨伐吐谷浑也立下大功,这一次燕王更是将王府中最精锐的侍卫都给调了过来,今日之战,我也不用太过担心。” “无非就是能给薛延陀的军队造成多少损失而已。我担心的是,薛延陀的人今天挨了一顿揍,会不会掉头就跑?” 事实上,马周说的很有可能。 在这茫茫草原上,对方真要逃,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拦得住的。 “希望这个真珠可汗能有点骨气,不要一言不合就跑!” …… “科曼,你说今天定襄城能不能守得住?” 科巴鲁斯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原本对于定襄守军,他还有些信心,可是从昨天开始,薛延陀的军队就是三个方向同时进攻,而且好几次都有人成功登上了城头,这让他心中大为震惊。 虽然最后全部被击杀,但对于科巴鲁来说,情况并不是很好。 以他对薛延陀人的了解,这一天,恐怕又是一场大战。 定襄城,很可能就在今天被攻破。 因此,科巴鲁斯有些后悔了。 难道自己的决定是错误的? “我想应该没问题。” 科曼对于这一点,显然比科巴鲁斯要有信心一些。 “你凭什么这么肯定?” “头儿,你有没有发现?定襄城中已经聚集了近两万青壮年,但是除了一些准备滚木和石块之外,并没有一个人被派上城墙与薛延陀人战斗,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在牛将军的眼中,定襄城的防御还是可以控制的,根本不需要这些年轻人上战场。” “这些年轻人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就算是在守城的时候,也起不到太大的作用。或许,牛将军是怕他们捣乱,所以才没有这样做。还是说,他太紧张了忘记了?” 科曼看着科巴鲁斯,脸上露出了惊讶之色。 如果不是看在对方是一族之长的份上,科曼根本不会多说一句话。 又有哪位守将会忘记这件事? 再说了,你没看那些青壮们身上都带着精钢长剑么,只要一声令下,立刻就可以帮助作战! 守城不同于野战,就算是没有经过太多的训练,也能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头儿,我听说真珠可汗率领的军队入侵突厥的老巢的时候,突然遭到了一件神秘的武器的攻击。但是我从来没有看到定襄城的守军用过这样的武器,难道大唐就没有为定襄这样的重镇配备这样的武器?” “科曼,薛延陀的军队昨天就已经登上了城墙,那应该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他们真的有这样的武器,为什么不直接动用呢,还要等多久?我想,有可能那些人给的情报有误。因为上次战败,故意夸大了那武器的威力。” 第1546章热气球、炸药包 两年前的那一战,科巴鲁斯并没有参与,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也是一些牧民的想法。 若非如此,这两年来,薛延陀的势力也不会如此动荡。 “怎么可能?之前大唐燕王殿下以千人之众,击溃了西突厥的精锐,然后又以数千精锐的兵力,大破真珠可汗的十万大军,不管是不是同一种武器,威力都不会小。” “而且前几天晚上,你也看到了天空中落下的热气球,但是这些日子,你可曾见过他们在战场上出动?难道他们到定襄是来游玩的?” 从种种迹象来看,科曼对于定襄的防守还是很有信心的。 听到科曼这么说,科巴鲁斯心中的担忧稍稍缓解了一些。 能不能守得住,就看今天了。 …… 定襄城外,夷男今天已经将自己所有的力量都投入到了攻城战中,这一次,他是豁出去了。 果然不出他所料,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已经有不少人冲上了城头。 “不错!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夷男松了一口气,以为自己终于有机会了,这才松了口气。 说实话,从今天早上开始,夷男就有些心神不宁。 这一次带着这么多人来定襄,如果连定襄城都拿不下来,那就太可惜了。 “大汗,只要拿下定襄城,光是外城的资源,就足够薛延陀舒舒服服的过上好几年。” “我听说外城那里有一家铁器作坊,里面有很多上好的钢铁,有了这些东西,我们就不用担心大唐的报复了。” 王文安终于放下心来。 夷男已经向他保证,只要今天不能拿下定襄,大军就会立刻撤离。 当然,就算打下来了,他们也需要两天的时间才能离开。 “这次拔灼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几次攻城,都是他在指挥。这一次,也是他身先士卒,否则的话,效果就不会这么好了。” 夷男笑呵呵的看着城墙上不断有人攀爬而上。 虽然很快就被消灭,但势头还是很猛的。 “轰!” “轰!” 就在夷男暗自庆幸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连绵不绝的轰鸣声。 这个声音对于夷男来说是一场噩梦。 这也是他在突厥的地盘上,被唐人打得落花流水的原因。 “可汗,看来唐军坚持不了多久了,终于动用了这张底牌,只要撑过这一波,我们就赢定了。” 事已至此,王文安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安慰自己。 但是,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夷男站在一旁,一言不发,目光却是死死的盯着城墙。 好在唐军留下的炸药包虽然不少,但薛延陀人在攻城之后,已经被奖励冲昏了头脑,不可能就这么退走。 就在夷男观察着城墙上的情况时,一艘又一艘的热气球从城内飞了起来。 秦安然看着数十里外的热气球升空,也下令全军出击。 这一点,他昨晚就已经和守城士兵说好了。 薛延陀人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进攻定襄上,对周围的防备已经降低到了极点。 直到秦安然带着大军冲出十里,薛延陀都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当然,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但现在因为夷男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这一战上。 所以这一次,除了他身边的五千精兵之外,所有的兵马都被派去攻城了。 “前进,前进!在城墙立足的部落,赏一万两黄金!” 城墙下,拔灼眼中燃烧着熊熊的怒火,催促道。 炸药包!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定襄守军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动用这张王牌! 不管是昨天,还是前天,守城的情况都很糟糕。 可他们就是没有用! 现在,拔灼已经无路可退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鼓舞士气。 薛延陀一族能在草原上称王称霸,自有其过人之处。 第一次看到热气球上的炸弹,十万大军就被吓得不轻。 不过,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还是有不少士兵踩着地上的尸体,朝着云梯上冲去。 连续几天的攻击,城墙下的滚木已经堆积了不少。 这等于是将城墙的高度给拉低了。 薛延陀七八万大军同时进攻三道城墙,根本不是几个炸药包就能挡住的。 毕竟,在定襄城中,炸药包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 否则的话,他们根本不需要守城,只需要不断的扔炸药包就行了。 “牛将军,为什么要换掉一半的城卫军?” 上官仪对牛进达的举动,有些摸不着头脑。 在他看来,薛延陀的军队一定会倾巢而出,让年轻的士兵上城墙,这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要把一半的守卫都派出去。 虽然他们已经守了好几天了,但是只要再坚持一段时间,胜利就在眼前。 再这样下去,岂不是等于拿着刀,把自己给阉了? “上官刺史,以我们现在的实力,用炸药和热气球,应该能守住城墙了。我们派人下去,就是为了更好的歼灭薛延陀。” 牛进达在定襄呆了这么久,很清楚草原上哪个部落最难缠。 打不过,那就逃。 想要全歼敌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很多时候,损失一两成之后,一看情况不妙,就会逃之夭夭。 哪怕打赢了,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摧毁敌人的抵抗力量,说不定下一次就会被对方翻盘。 “如何才能更好的除掉薛延陀?牛将军,你是不是要下令,让他们去追杀薛延陀?” 上官仪虽然对兵法一窍不通,但也不是傻子。 “是啊,秦安然的一万精锐已经在外面等着了,只要热气球营一出,他们就会立刻发动进攻。到时候薛延陀攻城失利,又被空中热气球弄得没了脾气,现在又来了一队精锐骑兵,士气必然大跌,败局已定。你觉得,如果我们在这个时候冲出定襄城,他们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牛进达的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 “游韶,达飞、拓跋鳌等人已经用信鸽传书联系好了,他们今天也会找机会,在薛延陀撤退的途中,对薛延陀发动攻击。” “这一次,如果不给薛延陀人一个深刻的教训,其他部落是不会长记性的。” 第1547章没想到自己会这么死 城墙外,传来阵阵爆炸声,喊杀声不绝于耳,马周笑了起来。 薛延陀人虽然悍不畏死,但是在炸药面前,个人的勇武根本就不够看。 达方就是其中之一。 身为夷男之子,他虽然做事不经大脑,但在夷男的几个儿子中,他的武力是最强的。 就连当年带着军队去长安城刺杀小玉米的曳莽,都不是他的对手。 一般情况下,一个万人敌的达方,在战场上能起到的作用还是很大的。 前些日子,薛延陀等人能够登上城头,就是因为达方身先士卒,做了表率的缘故。 战场之上,人人都有感情。 看着将军悍不畏死的冲上去,他们自然会热血上涌,不顾一切的冲上去。 “轰!” 达方一只脚踩在云梯上,就要向上攀爬。 然后,天上就掉下了一个炸药包。 这些日子以来,朱三福已经向定襄守城的将领们传授过热气球营使用炸药包的经验,那些炸药包有的甚至还没落地就直接炸开。 达方的运气就比较差了。 一个炸药包就在他头顶炸开。 他和他身后的侍卫甚至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便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下一地的残肢断臂,也不知道哪一个才是达方的。 …… 一个热气球被朱三福熟练的操纵着飞向薛延陀的营地。 虽然这几个营地的帐篷都是散乱的,火油弹的威力并不大,炸药包的作用也不是很大。 不过,仅仅是扰乱薛延陀的军心,已经足够了。 “可汗,我们不能这么下去了,我看他们今天是拿不下襄城了,要不,我们撤兵?” 王文安也注意到了战场上的变化。 很显然,已经有一些部落的人,被吓得不敢上前。 到了这个时候,只要再有一根稻草,这一次的攻击,就会变得溃败。 “王文安,你整日里妖言惑众,难道是大唐的奸细?” 在夷男身边,刚刚退回来,准备劝说夷男将最后五千人送上战场的拔灼,听到王文安这句话,顿时呆住了。 他是真的怒了! “小可汗,这一会功夫,我薛延陀麾下的勇士已经折损万余,如此下去,就算攻下定襄,又能如何?” 王文安当然要解释一番。 拔灼的手已经按在了刀柄上,一副随时准备砍人的模样。 “凭什么?我们损失如此之大,难道就这样算了?” “正是因为死伤惨重,我们才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在抵达定襄之前,我就向可汗提出过撤退的建议。定襄城外的收获,已经超乎我们的想象,大唐日新月异,我们就像蝼蚁一般,一点一点的搬过去,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但是现在,定襄城已经把薛延陀的勇士们杀得血流成河了!” “一派胡言!你们唐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拔灼见父王似乎被王文安说动了,顿时急了,拔出刀来,狠狠的砍在了王文安的脖子上。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 夷男正想着该怎么做的时候,却发现王文安已经被拔灼给杀了! 拔灼虽然没有杀过人,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的身手不行。 王文安一个读书人,如何能挡得住他一刀? 王文安瞪大了眼睛。 他到死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落得如此下场。 “拔灼!” 夷男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虽然他对王文安并不怎么认可。 不过,拔灼在他面前杀了,这让他很不爽。 “父王,任打任罚,孩儿自当承受!” 拔灼也是干脆利落。 人都已经杀了,前线的军队还在厮杀,夷男还能拿他怎么样? 现在最重要的,是拿下定襄。 …… 随着一阵整齐的马蹄声,一队骑兵由远而近。 他们的队形很整齐,步伐也很一致。 秦安然的一万大军,看起来就像是三四万人一样。 夷男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这一看,顿时面色大变。 如果是平时,他根本不惧这些骑兵。 但是现在,他已经把所有的兵力都投入到了攻城战之中,根本就没有人能够阻止对方的进攻。 在战场上,想要召集数万人,难度之大,足以让所有人望而却步。 如果是在野战,他还不会太过担心,一万人面对六万人,那就是自寻死路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 很多部落已经萌生了撤退的念头,再加上天空中时不时落下的炸药包和火油弹,更是让他们士气大跌。 要是有一队骑兵冲出了战场,聪明的人就会立刻转身就跑! 夷男也不傻! 他知道,现在不是逞强的时候。 很快,他就带着五百贴身侍卫,朝着北方狂奔而去。 其他人见状,也不再犹豫,转身朝着北方走去。 攻城? 谁爱去谁去! “哈哈!好,秦安然果然不愧深得燕王的信任,这一次进攻的时机,当真是恰到好处!” 城头上,牛进达看得清清楚楚。 原本不断冲击城墙的薛延陀大军,此时已经调转马头,朝着后方退去,城头上的守军压力顿时小了许多。 “把城门打开!” 城门吱呀作响,早已等候多时的五千铁骑,从封闭了十几天的城门中冲了出来。 一时间,战局呈现出一面倒的趋势。 秦安然的一万铁骑,整齐的冲入薛延陀的军阵之中,一路横冲直撞,将薛延陀的军队冲散。 随后,他又绕了一圈,又杀了回来。 如此反复了好几次。 城门处,大军浩浩荡荡,与秦安然的军队形成了一个十字形的阵型。 一个鲜血淋漓的十字架! …… 达飞和拓跋鳌,一直都是死对头。 以往,两人都是避而远之。 虽然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但是两人都希望能够成为大唐不可或缺的助力,这其中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竞争和小手段。 不过,这一次,却是在定襄北边的一座荒山后面,一起出现了。 “达飞,你确定薛延陀的军队会从这里撤退吗?” 昨天,拓跋鳌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马周请求他和联手,寻找一个合适的地点,伏击撤退的薛延陀大军。 拓跋鳌不明白,马周是怎么知道薛延陀的军队今天会退走的。 不过,他还是按照马周的吩咐去做了。 第1548章必扫薛延陀王庭 “当野兽陷入恐慌的时候,他们就会沿原路返回,这是很多猎人猎杀野兽的方法。” “虽然不知马长史凭什么如此肯定薛延陀今日会退兵,但我想,他必定是另有手段。” “夷男率领十万大军来到定襄,却在定襄大败,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隐情,我不知道,但是我敢肯定,这件事对薛延陀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薛延陀人现在就像是一头受惊的野兽,很可能会选择原路返回。” 达飞用望远镜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这是整个捕奴队仅有的一套望远镜。 “如果薛延陀的人不从这里经过,那他们岂不是可以逃走?” “如果他们跑了,那才是最好的机会,定襄城中,还有谁的军队比我们更熟悉草原?这一次反攻薛延陀,我们只要立下大功,以后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达飞是去过长安城的,所以他很清楚,在十二卫之中,突厥人的数量并不少。 他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被大唐官方认可。 到时候,达飞就可以彻底的摆脱胡人的身份。 “谢谢!如果真如你所说,从今往后,只要是你达飞的捕奴队,我拓跋鳌都会退避三尺!” …… 夷男的坐骑,在草原上自然是难得一见的良驹。 就连护卫用的马,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所以他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战场,一路向北。 其他部落的人也纷纷跟上。 “真是阴魂不散啊!这些唐人的热气球,真是该死!” 夷男抬起头,看着不远处的热气球,心中充满了仇恨。 如果是平时,这个时候,大唐的追兵早就被他甩开了。 不过因为头顶上有个热气球,所以倒是成了指引方向的灯塔。 这是在向大唐传递一个消息,那就是夷男在这。 同时,也让薛延陀其它部落知道了自己的位置。 在他们的身后,还散落着大量的残兵败将。 一般情况下,他身后的兵马应该是越多越好,但是现在,夷男却是巴不得身后没有一支溃兵。 “大汗,那些热气球好像跟不上了!” 天无绝人之路! 夷男觉得自己的运气终于来了。 他松了一口气! “驾!” 他挥了挥手中的马鞭,想要趁着这个机会,尽快摆脱大唐的追踪。 “大汗!左边!” 还没等伊南反应过来,他身边的一名护卫已经大声叫道。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很明显,这些人并不是为了迎接夷男而来。 …… 夕阳的余晖洒在定襄古城上,跟周围的草原形成了一副凄凉的画面。 更多的秃鹫在天空中盘旋,偶尔还能听到乌鸦的鸣叫。 当苏仿带着后方的两万大军抵达定襄城外时,入目之处尽是尸横遍野的景象。 大量的青壮年被组织起来,开始打扫战场。 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浓烟滚滚,遮天蔽日。 尸体太多,根本埋不完,牛进达就让人直接将尸体烧了。 “牛将军,你说夷男今日为何会输?” 牛进达带着上官仪等人出城迎接苏仿。 虽然援军还没来,就已经赢了。 不过,这份恩情,他们还是要领的。 “哈哈!如果一切顺利,夷男现在可能已经死了!” 牛进达想起了在半路上埋伏的达飞和拓跋鳌,不知有没有得手。 “启禀苏将军,秦安然已经率军追击薛延陀的军队,而定襄城内的守军,大部分都已经追了出去。薛延陀虽然被我们打退了,但是还有很多人逃掉了,如果您现在去北方,或许还能抓到一些薛延陀的残兵败将。” 马周好心的提醒道。 不过,越是这样,苏仿就越是郁闷。 这一路走来,他的心情很好。 作为陇右道大总管,他终于成为了大唐最顶尖的武将之一。 结果还没发力呢,对面就没了。 “牛将军、马长史,情况紧急,燕王想要将薛延陀这一支有生力量彻底歼灭。如今陛下已经分兵三路,不管有没有追上薛延陀溃败的军队,我都要去薛延陀的王廷,扫平沿途部落。” 苏仿不再多说。 想要分一杯羹,就得看自己的速度了。 很显然,薛延陀在定襄之战中吃了大亏。 中、东两路大军应该已经快要到边境,再不走的话,说不定他们就会先一步抵达王廷。 大军集结在薛延陀的王廷所在,这是出征之前就商量好的。 好在这一次,苏仿只带了骑兵,速度极快。 “这一次的草原之行,绝对不能手下留情。” 马周意有所指道。 显然,李想是想借此机会,彻底解决草原上的危机。 在马周看来,如果苏仿能够把这条路上的牛羊全部搜刮一空,那就再好不过了。 能够带走的都带走,无法带走的全部杀掉。 就算是浪费,也不能给草原上的部落留下任何东西。 这么一折腾,冬天来了,草原上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不是加入大唐,就是饿死在草原上。 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正确的道路。 毕竟,对于胡人来说,国家的概念并不是很强。 如果追随大唐能够让自己更好的活下去,那么自己就做个唐人好了! …… 从去年年底开始,朔州城就在飞速发展。 这样的变化,杜芳看在眼里。 “郎君,这里的棉花长得很好。我原本以为,朔州这片草原,就算是开垦出来,也不可能长得这么好,毕竟以前没种过农作物,土质比较差。没想到这片土地竟然比关中更加肥沃,燕王提议在这里种植棉花,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李书跟在杜芳的后面,在杜家的棉花地里转了一圈。 杜如晦乃是功臣榜上的佼佼者,杜家得到的封地自然也是极好的。 沿着田垄,可以看到一条官道。 在水泥路旁边,杜家的棉花价格,就比其他人高了不少。 “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还真不好说。燕王殿下做事,向来都是谋定而后动,或许,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观狮山书院的农学院的确认。” 第1549章命令捕奴队百无禁忌,破坏草原 此时此刻,杜芳对李想的崇拜,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在他看来,燕王府既然跟房家走得很近,没道理不跟杜家走得近。 之前,因为杜荷的事情,两家闹得不可开交,不过,杜芳自信,自己一定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说的也是,朔州这边有不少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帮大家种棉花,如果没有他们的指点,很多人都不会种棉花。” 李书天天和观狮山书院的学生打交道,他也从中受益良多。 就在这个时候。 远处隐隐有马蹄声传来,杜芳和李书都有些好奇。 出了这条路,就是真正的草原了。 这个季节,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前往草原? 就算是大的商队,也会等到秋天的时候,才会去收购牛羊,现在才五月份,正是牛羊长得最好的季节,谁也不愿意卖掉。 “启禀郎君,这骑兵少说也有一万之数!好像是我大唐的铁骑!” 李书不只是一个普通的管家,他早年跟随杜如晦游历天下,见多识广。 他的箭术和骑术都很不错,一般的壮汉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邪门!不会出什么事了吧?我怎么没听说这里有什么动静?” 杜芳很清楚,这样一支军队的重要性。 很显然,这支军队并不是为了游玩而来。 看他们那杀气腾腾的样子,分明是有任务在身。 “郎君,属下这就去打探消息,如此庞大的军队经过朔州城,必然会传出各种流言。现在,长安城之中,大部分的权贵,都在朔州城中有不少的产业。” 李书一边说着,一边调转马头,朝着朔州城的方向走去。 当然,他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去抢官道。 一个不小心,他就会被这群人给撞成肉酱。 …… “不错!妙啊!” 草原上,张小田看着手中的一封信,心情有些激动。 为了更好地掌握自己率领的“马贼”的行踪,燕王府的情报部门已经制定了一套特殊的联络计划。 每月一次,在指定地点举行联络,传达有关资料。 张小田收到了一封新的信。 “队长,朔州又给我们送来了新的补给?” 他手下张治见张小田如此高兴,也上前询问。 他们虽然奉行以战养战的方针。 但是从草原上掠夺来的资源,却远远比不上大唐的资源。 特别是那种度数极高的酒,更是难得一见。 此时此刻,张治对于大唐送来的这批物资,也是充满了期待。 不过,这些补给并不是固定的,每一次都不一样。 这也是为什么张治一看张小田的反应,就以为又有新的物资送来了。 “物资?呵呵,想都别想!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大家都可以自由活动,只要是愿意加入我们小队的人,都可以加入我们。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破坏,让这片草原变得更加混乱。” 这半年来,张小田感觉自己过得很开心。 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如此享受这种生活。 当然,更让他高兴的是,这一次的任务结束后,他将带着这些倭国的矿工去长安城,在那里,他们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成为新的唐人。 最重要的是,捕鱼队同意他们回倭国,将自己的家人带回大唐。 真是双喜临门。 自从倭国出现捕鱼队之后,奈良城的权贵们和难波津人,对于大唐的新生活,都充满了向往。 大唐,可以说是九成九的倭国人向往的地方。 “扩大规模?妙啊!这可真是太好了,以后我们再也不需要在草原上躲藏了。” 张治一直想要壮大自己的队伍,好让自己在草原上做更多的事情。 但是,“马贼”的人数,却是不能超过两千人。 “完成了这个任务,你们就可以去长安城,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再也不用为家人担心了!” 张小田迅速地向全体队员传达了这一信息。 果然,原本因为疲劳而有些低落的士气,一下子就提升到了顶点。 很多人都选择了参军,就是为了能够成为大唐人。 现在的大唐,对于倭国人的吸引力,甚至超过了后世的老美。 这也是为什么小鬼子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会喜极而泣的原因! 在这方面,没有人比李想更了解小鬼子了。 …… 五合居,长孙冲与郑海正在商议渭水书院新建的格物书院之事。 随着《科学》期刊越来越受欢迎,曲江书院的格物书院也正式成立,开始招收第一批学生。 他们也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大部分老师都是从观狮山书院的格物学院毕业学生里面招来的。 长孙冲本来对这个局面有些难以接受,但是形势比人强,单凭他一人之力,根本就不靠谱。 “郑兄,我看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缓一缓,建立格物学院的事情,等到定襄战事明朗之后再说。” “定襄之战,与格物书院的建立有什么关系?” 郑海不明白长孙冲这是什么意思。 “这一次,薛延陀十万大军进犯定襄,朝廷理应派兵驰援。不过,李想还是动用了他的人脉,让苏仿、秦安然两人率领三万铁骑,浩浩荡荡的杀了过去。” “虽然我对大唐的军队很有信心,但是薛延陀也不是吃素的,依我之见,不如三军合一,再派几位朝中重臣前往定襄,一举击溃薛延陀的进攻。” 那天晚上宴会,长孙冲也在场。 看着当时风头正盛的李想,让他非常不爽。 前些年李想如此折辱他,他一直记在心里。 可是,现在,他却连李想的影子都看不见了。 还怎么报仇? 这样的差距,就算是普通人,也难以接受。 “三万人对十万人,固然压力巨大,但是有了定襄守军的帮助,守住定襄城,却是不成问题。” “毕竟,攻城与守城是两回事,就算是薛延陀的军队再多一倍,也不一定能够攻下定襄城。” 郑海显然没有想过,仅仅凭借三万大军,就能击溃薛延陀。 对于他来说,如果能够顺利的守住定襄城,逼退薛延陀的军队,那就是大功告成了。 第1550章第二次八百里加急,夷男死了 “明明有机会击败薛延陀,却被李想出了这么一个馊主意,害得薛延陀的军队在劫掠之后,又能重新回到草原上,简直是助纣为虐。” 长孙冲实在想不通,满朝文武,为何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对。 他们就这么相信秦安然和苏仿? “让开!” “都让开!” 说话间,长孙冲透过窗户,看向了外面。 却发现远处的街道上,正有几名骑兵策马而来。 长安城中,没有几个人敢这样做。 这是八百里加急? 走到近前,长孙冲才知道,这是八百里加急。 一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八百里加急。 这一幕,令长孙冲大吃一惊。 难道是自己担心的事情成真了? 李想的所作所为,简直就是祸国殃民! 长孙冲心中一股正义感油然而生! 李想的计划失败,按理说,长孙冲应该欣喜若狂才对。 但不知为何,长孙冲的心情突然变得糟糕起来。 和郑海闲聊了几句之后,便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然而,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面。 “啥?定襄大捷?” 长孙冲瞪大了眼睛,看着长孙无忌刚刚下了值回府。 如果大唐败了,他会很难过。 可是,李想的阴谋得逞,却让他更加的郁闷。 薛延陀一族,很早以前就生活在北方,是铁勒部落的一个分支,匈奴的后裔。 据说原本是和薛族混居的,后来被灭族,并入延陀族,这才有了薛延陀这个名字。 薛延陀人在草原上的历史并不算短,但很多时候,他们的存在感并不强。 直到突厥人的实力越来越弱,周围的部落都受到了极大的压迫,他们的首领夷男趁机建立了薛延陀汗国。 这可以说是薛延陀历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 汗国建立之后,曾经臣服于东突厥的回纥,拔野古,阿跌,同罗,仆骨,都投靠了薛延陀,薛延陀汗国在漠北草原上,已经是一股强大的力量。 其疆域东至辽东靺鞨,西至西突厥,南至沙碛,北至俱伦水,势力扩张极快,已有数十万精锐骑兵。 而接下来,就是薛延陀人的第二次人生转折。 之后东突厥的瓦解,薛延陀人收获不小。 大唐就像历史上所有的朝代一样,虽然战胜了草原上的强敌,但却没能将这片广袤的草原纳入自己的统治。 而现在,薛延陀人也抓住了这个机会,开始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在最鼎盛的时候,薛延陀汗国以夷男为首,吞并了东突厥的大部分领土,成为了这场战争的最大受益者。 此外,夷男又将王廷由于督军山迁至都尉捷山之北,独逻河之南。 到了这个时候,薛延陀人已经成为了草原上新的霸主,拥有了二十万精锐,实力达到了巅峰。 作为带领薛延陀走上巅峰的人,夷男的实力自然不会差。 论头脑,论身手,在草原上也算得上是一号人物。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他一手建立起来的汗国,居然只存在了十多年,就会烟消云散。 “杀!” 虽然他身边的这些护卫,个个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而且装备精良。 但是,战败之后,士气却是低落到了极点。 现在又被达飞和拓跋鳌带着数千人拦住,这让他们如何是好? 即便是拼死抵抗,也无法改变结果。 “可汗!从西面杀出去!” 夷男的护卫首领看了看自己身边只剩下了两百多人,正盘算着是不是能带着夷男逃出生天。 “不行!逃不掉的!” 夷男脸色惨白,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这里居然埋伏着这么多人,难道这些唐人是神仙吗? 他是不是算准了自己会输,所以早有准备? 若非如此,定襄的守军也会更多,为何不在城中加派人手? 夷男的心情有些低落。 他自以为兵强马壮,但是在大唐的眼中,却是不堪一击。 “噗!” 一支箭矢不知道从哪里飞射而来,精准的命中了夷男的脖颈。 一代天骄,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死在了这座小山丘后面。 一看大汗死了,那些护卫也不跑了。 一次让达飞和拓跋鳌措手不及的反击,让他们损失了数百名精锐奴隶。 然而,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反击都是徒劳。 “达飞,这次我们是不是立了大功?” 拓跋鳌听到队伍里有人喊了一声“可汗”。 再加上他们装备精良,胯下的马匹更是难得一见。 不难猜到,这群人的首领,绝对不是一般人。 “把尸体带回去吧,呵呵,没想到这一战,我们竟然占了最大的便宜,牛将军若是知道,怕是要郁闷死了。” 和拓跋鳌并肩作战之后,达飞已经抛开了之前的偏见,笑呵呵的跟拓跋鳌聊了起来。 …… 大明宫,李世民看着从八百里加急送来的捷报,一脸的错愕。 薛延陀居然输了? 苏仿才带着大军离开没几天,怎么就传来了捷报? 这让李绩怎么想? 他是在苏仿之后出发的,现在大军还没有离开关中,定襄就已经大获全胜了。 “张阿难,你说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李世民虽然知道这是真的,但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幸福来的如此突然。 按照他的估计,秦安然的先头部队应该已经参战了,苏仿的部队应该还没到。 可是秦安然只有一万人,再加上定襄的守军,连突厥人的一半都不到。 结果这一战,居然赢了! 这个秦安然,还真是个人才啊! 每一场战斗,他都能给人带来惊喜。 把李雪嫁给他,没看错人。 “陛下,千真万确!” “虽然过程有些惊险,却也是有根据的。” “牛将军的守城能力,在整个大唐都是数一数二的,再加上热气球营、火油弹、炸药包,再加上秦安然率领的先锋营的突然出现,都说明了这一战的胜利是可信的。” “正如燕王所言,这是我大唐国力取得的胜利,任何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是浮云。” 第1551章朕等了这么多年,也不差这一年 张阿难也颇为兴奋。 薛延陀虽然没有突厥人对中原造成的破坏那么大,但好歹也是一位大汗,横跨北方草原,麾下有二十万精锐大军。 但是现在,却接连被大唐击败。 光是定襄城外,薛延陀的尸体就有几万具,还有很多人逃了。 但是现在,大唐三路齐出,薛延陀汗国覆灭只是时间的问题。 “原本我还担心,薛延陀人和高句丽人会联手对付我们,但是现在看来,这件事情已经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不管高句丽这一次会不会动手,朕已经不担心了,按照想儿的说法,现在的大唐已经拥有了同时参与多场战争的能力。高句丽人,就算不招惹我大唐,朕也会找他们的麻烦。” 如果说李世民最恨哪个国家,那么东突厥绝对是第一个,但是现在,颉利可汗却跪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第二个就是高句丽了。 高句丽在贞观时代的实力,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它不是朝鲜半岛上的一个小国,而是一个盘踞在辽东的大片土地,再加上朝鲜半岛的统治者。 杨广出动六十万大军,连续三次没能征服高句丽,固然有隋朝内部的原因,但也从侧面证明了高句丽的强大。 高句丽是大唐边陲最强大的国家之一,拥有数百万的人口。 特别是杨广第三次征伐高句丽,结果兵败而归,留下了一大批士兵和平民百姓。 这些被遗弃在辽东的隋人,大多数都被迫投靠高句丽了,这也是他们最后的选择。 这使得高句丽的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尤其是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工匠。 这对于高句丽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飞跃。 大唐统一中原后,高句丽的君王还是故技重施,奉李唐为老大,表面上看起来很听话。 但实际上,他们在辽东修筑了二十余年的防御工事。 有的地方,甚至连长城都修好了。 看得出来,大唐一直是他们最大的敌人。 也难怪薛延陀和高句丽很快就达成了协议。 “陛下,依燕王之见,不如明年再与高句丽一战,这一年就开战,未免太过仓促了些。” 张阿难还真怕李世民一怒之下,再次对高句丽下手。 这不是儿戏。 毕竟,高句丽人给中原留下的教训,远比任何一个国家都要深刻。 不是随便派个兵马过去,就能把他给灭了。 “放心吧,朕等了这么多年,也不差这一年!” …… “王爷,这次秦安然是真的立功了。朝廷派出三万兵马前去支援,把薛延陀的军队打得溃不成军。” 这样的大事,燕王府自然是最先得到消息的。 与此同时,李想也从马周那里,得到了一份详细的战报。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把他困在燕王府,实在是大唐的损失。如今朝中虽然猛将如云,但新生代将领却是少之又少。虽然很多武将世家的子弟都精通兵法,但是和他们比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李想的这句话,说出了许多人心中的担忧。 别的不说,就说李靖。 堂堂一代军神,两个儿子居然都对兵法一窍不通。 而段志玄和张亮这些老牌武将的儿子,也不过如此。 比如现在的段开山、张猛等人,都已经将重心放在了海外。 而秦怀玉更喜欢收集情报。 说句不好听的,现在的武二代,水平肯定是直线下滑。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觉得秦怀道很有潜力,他继承了秦叔宝的衣钵,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天下无敌了。” 刘谨对小玉米的贴身侍卫还是很了解的。 秦怀道为人仗义,李想给他制造了不少机会,但他一心只想做小玉米的护卫。 否则的话,这次跟随秦安然前往定襄,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更何况,他父亲还是秦叔宝,一个校尉之位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可是,他却心甘情愿的留在燕王府做一个小小的侍卫。 “怀道是个聪明人,等他想通了,就有机会。虽然大唐现在看起来没有什么强大的敌人,但是麻烦肯定也不少。” “王爷,您是说高句丽那边的事情?听说陛下有和高句丽开战的意思。” 谁都知道,李世民对高句丽早就有想法了。 事实上,只要是隋朝血脉传承下来的朝代,和高句丽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好到哪里去。 杨广三次攻打高句丽,可谓是颜面尽失。 但实际上,这一战,却是狠狠的抽了中原,抽了所有汉人的耳光。 “不止高句丽,还有西突厥,吐蕃,南诏,大唐的敌人也不少。而且,除了大唐之外,还有大食帝国,他们的实力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迟早会和我们发生冲突。” 不得不说,李想的眼光,要比刘谨高得多。 “是吗?我听王爷说过很多次大食的事情,而且长安的大食商人也越来越多,难道这个国家已经强大到可以和大唐抗衡的地步了吗?” 刘谨有些疑惑的问道。 事实上,李想对于大食的评价,整个长安城中,几乎没有人认同。 大唐的军事力量何等的强大,又有谁能拥有这样的力量能对抗大唐? “现在的大食和大唐相距甚远,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底细。但是大食人的威胁是非常明显的。” “不管是突厥人,还是薛延陀人,甚至高句丽人,都不是大食人的对手。据我所知,大食这些年一直在扩张,已经吞并了波斯大半的领土,用不了几年,我们大唐就有可能在西域和大食人开战。” 李想很清楚,唐高宗年间,大唐和大食之间的战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现在大唐的扩张速度越来越快,双方之间的冲突只会越来越剧烈。 如果大唐还不把这件事情当一回事,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毕竟,西域和长安之间的距离可是非常遥远的。 无论是物资的供应,还是信息的传递,都是困难重重。 反倒是大食人,在后勤上要好得多。 可以想象,未来的大唐将会承受多么巨大的压力。 李想之所以在蒲罗中建立城池,就是为了对付大食人。 大食、大唐,这两个帝国在这个时代都是冉冉升起的超级帝国。 一山不容二虎啊! 第1552章钟被雷劈,乘机给李想上眼药 五月份的长安城的天气,就像是少女的脸,说变就变。 前一刻还晴空万里,下一刻却是风云突变,电闪雷鸣。 “轰隆!” 几道闪电闪过之后,雷声滚滚。 大明宫中,房玄龄和长孙无忌等一众大臣,正在含元殿商议大事,没过多久,天色便暗了下来。 “陛下,钦天监说,这几天会有雷雨,果然应验了。” 房玄龄望着窗外的天色,不由赞叹一声。 “观狮山书院,李淳风之子李关谦,据说那里有一批人,专门研究天象变化,而上一次的卜筮,便是由观狮山书院之人推演出来的,这一次,李淳风已经将这件事情禀报给了朕。” 对于观狮山书院,李世民也是很欣赏的。 似乎天下间就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事。 以往,除了钦天监的人,谁会去研究天气变化? 除了一些老农,对于天气的变化,会有一定的经验。 “听说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正在修建一座天文台,据说就是那两个随船去澳洲的学生弄出来的,燕王还特意赏赐了他们两个。” 房玄龄的声音响起。 观狮山书院,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除此之外,长安城中的报纸,也变得越来越流行,很多重要的事情,都可以在报纸上找到蛛丝马迹。 “玄龄,你是说朱慎与朱言?真倒是听想儿说起过这两个人,热气球营就是他们父亲带出来的,为大唐立下了汗马功劳。” 定襄大捷的喜悦还未完全过去,李世民自然对朱三福这个同样为他做出了巨大贡献的热气球营的负责人,印象十分深刻。 “看来燕王所言极是,我们大唐最不缺的就是人才。” 就在房玄龄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一个巨大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 “轰隆!” 这声音仿佛就在众人耳边响起,即便是身经百战的李世民,也不禁打了个寒颤。 怎么回事? 为什么会有雷鸣般的感觉? 还没等李世民回过神来,就见一队千牛卫从丹凤门中冲了出来。 “启禀陛下,朱雀门前那口钟遭到雷击!” “什么?真的吗?” 李世民愣了一下。 有一道闪电劈在了皇宫的大门上? 什么情况? “是真的!这一幕,很多守卫都看在眼里,现在那口大钟已经碎成一片一片了,有的地方已经化成了灰烬。” 听到这话,李世民的脸都黑了。 这一幕,让得周围的文武百官,都是噤若寒蝉。 偌大的含元殿,变得异常安静。 所有人都能听到雨点“哗啦哗啦”的声音,偶尔还能听到“轰隆”的声音。 “陛下,为什么会有雷劈在那座钟上,难道这钟是妖魔鬼怪,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吗?否则为何要遭天谴?” 大殿之中,宗正卿李段开口说道。 身为宗正,李段对李想,向来没有什么好感。 毕竟,李想作为一个义子,还到处搞事,李段不止一次想要教训他。 不过,李想大部分事情都让大唐受益匪浅,让李段也不再管了。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认同李想的做法。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跟孔颖达是好朋友的缘故。 在这样的环境下,李段能认可格物学院,那才是怪事。 “襄邑郡王,鬼神之说,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夏天的时候,总有些房子会被闪电劈中,这座钟被雷劈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此钟问世以来,为大家带来的好处,大家都有目共睹。” 房玄龄这个时候,当然站在了观狮山书院这一边。 “丞相大人,这长安城之中,建筑那么多,为什么好巧不巧就劈在了这座钟上,如果不是这钟出了什么问题,那这又是怎么回事?难道天雷跟这座钟有仇?” 别人或许会忌惮房玄龄这个左仆射,但李段却是丝毫不惧。 他与李渊乃是堂兄弟,也就是李世民的叔父。 大唐皇室中,没有一个人的地位比他高。 当他认真起来的时候,就连李世民都要忌惮三分。 “世间之事,皆有缘由。为什么东西会掉在地上,为什么喝生水会拉肚子,什么铁矿石会变成钢铁。虽然到现在为止,我们都还没有弄明白这雷声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这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很明显,房玄龄《科学》的影响很大,他也学到了一点现代的科学观点。 “胡说八道,一派胡言!天雷专劈人间邪魔。依我看,这钟乃是邪物,就不该出世。” 很显然,李段是想要借着这个机会,扭转长安城之中,越来越多的科学风气。 如今,除了观狮山书院之外,还有渭水、曲江两所书院开办了格物学院。 也只有他那个好朋友带着的国子监还在坚持着。 “玄龄,襄邑郡王说的不一定都是真的。你也许认为大明宫门上那口钟遭雷击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别人会不会这么想?长安城里的数百万人,会不会这么想?” “我想,他们应该更赞同襄邑郡王的说法。我只是担心,这件事传出去,会有什么不好的流言蜚语。” 长孙无忌这句话,明显不怀好意。 但是这话说的很有道理,让人无法反驳。 但很显然,这是一种挑衅。 好在李世民还没有糊涂到分不清是非的地步。 “召李想入宫,朕有事相询。” …… 大明宫中,很多事情都是公开的。 尤其是正门城楼上那座大钟遭到了雷击。 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长安。 “娘娘,天雷降下,乃是大凶之兆,莫非是有人图谋不轨?” 韦贵妃正巧跟长孙皇后说着话,正好有人来说这消息。 不过,她并不觉得那大钟是被雷劈中的罪魁祸首。 相反,她觉得被雷劈的应该是那座塔楼,或者说是大明宫。 历代以来,皇宫被雷击,都会有皇帝不仁的传闻。 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 百姓们会怎么想? 你不是天子么?怎么会有雷电劈在你的住处? 这是不是在说,老天爷觉得你缺德,所以才劈你? 第1553章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很正常 “现在我们大唐国力强盛,对外平定,内安民心,不管是谁作乱都不怕。” “如果长安城里的人拿这件事情做文章,我们就可以把他们抓起来,然后送他们去修路。” 长孙皇后的脸上闪过一丝冷意,她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阿娘,我以前听二哥说过,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又或者是打雷,都只是一种自然现象,并无太多的深意。观狮山书院的格物书院,就有人在研究这方面的知识。” “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自然现象,但打雷本身就是一种自然现象。” 一旁,兕子发表意见。 不得不说,李世民对于自己的儿子是非常严厉的,但是对自己的女儿,却是非常的宽松。 就拿李治来说,他已经很少有机会离开皇宫了。 而兕子就不一样了,她不是去燕王府,就是去观狮山书院,要么就是带着小玉米去看看新店的情况。 “自然现象?这是什么意思?” 韦贵妃见自己的观点被兕子反驳,心中有些不悦。 虽然说长孙皇后在后宫权倾一方,可是韦贵妃的身份却是不低的。 她背后有京兆韦氏撑腰,在后宫之中,她的地位仅次于长孙皇后。 所以,没人敢反驳她。 “自然现象,只是一个相对概念而已。二哥说,所谓的自然现象,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因为客观的存在而产生的一种现象,这是一种完全独立于人为因素之外的现象。” “换句话说,自然现象,它与不道德和叛乱无关。正如月有阴晴圆缺一样,一年之中也会有四季的更替,天气的冷暖,天空中的风雨昼夜,都属于自然现象。” 韦贵妃被兕子说得哑口无言。 她发现,自己说不过兕子。 还不如不去想,免得丢人现眼。 “既然这是一种自然现象,那就不要再多说什么了,与其这样,还不如多想点别的。” 长孙皇后看了一眼外面的大雨,眉宇间有几分忧色。 大唐刚刚打了一场大胜仗,难道又要大难临头了么? …… 朱雀大街由青石铺成。 在李想看来,这条街和长安城的主干道很搭,每一块石板都被打磨得很光滑。 这也是为什么在修建了几条水泥路之后,朱雀大街并没有被挖掘的原因。 外面大雨倾盆而下,“哗啦哗啦”,李想正坐在自己的鳄鱼皮沙发上,心里琢磨着一会儿该如何解释这次的雷击。 这件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小太监已经将含元殿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李想。 “王爷,我们虽然不相信鬼神之说,但是,长安城里,还是有不少人相信的。” “前朝大兴宫曾经发生过一次雷击,那时候各种对皇室不利的传闻。这次要是不给个说法,指不定真会有人把锅扣在咱们家钟头上。” 秦怀玉走到李想面前坐下,开口说道。 “知道了!但想要解开雷电之谜,却是有些麻烦,因为这涉及到对事物的更深层次的理解,别说是朝堂上的官员,就算是观狮山书院的格物学院的学生,也未必能看懂。” 李想何尝不知道秦怀玉的顾虑? 虽然这样的担心在后世看来是很无趣的。 而此时此刻,它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我听闻,钦天监中的李淳风精通天文历法,到时候我们要不要征求一下李淳风的意思?” “他虽然可以通过天象来判断天气的变化,但那只是一个大概,再传下去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李想相信,除了他之外,再也没有人比他能更清楚的解释这个现象了。 不过,大钟被雷劈,倒是给李想提了个醒——建筑的避雷问题。 “含元殿的人运气不错,躲过了一劫。” 如果这一道雷电落在含元殿上,恐怕会造成更大的影响。 甚至,还会引起更多的骚动。 毕竟,李世民还在含元殿中,与朝中大臣商议着什么。 车轮在潮湿的地面上滚动着,溅起一片水花。 没过多久,丹凤门已经遥遥在望。 …… “燕王,来得正好!这口大钟放在大明宫墙边,现在被雷劈了,你该当何罪?” 李段看到李想进来,直接发难。 李想并没有和众人打招呼,而是和李段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宗正,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很正常,你说的这又算什么?” “什么叫正常?那么多东西,雷劈什么不好,非要劈那口钟,这不是有毛病吗?” “长安城里,有钟的人家少说也有几百户,照你这么说,那些人家会不会都被雷劈死?” 李想的话,让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他们家里确实有一座钟。 这座钟虽然没有那大钟大,但也是一样的。 如果真如李段所说,那以后打雷,会不会很危险? “哼,今天雷打大明宫那口大钟上,谁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打到别的地方?燕王,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你担待得起吗?” “没事儿!” 李段一脸懵逼。 “想儿,你给朕说清楚!” 一旁的李世民终于忍不住了。 李段已经六十多岁了,如果在含元殿被活活气死,那可就成了皇室的笑柄。 “陛下,这雷电,不过是天地间的一种自然现象而已。虽然电流是无形的,但是却是真实存在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在冬天,天气比较干燥的时候,如果用梳子梳理自己的头发,那么头发就会自动的飘向梳子?” “这是为何?” 李世民说道。 对于李想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冒出一些新奇的想法,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细菌与显微镜的风波才过去没多久,似乎又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因为梳子和头发接触的时候,会产生电流。” “这个世界上的电,有正负之分。” “比如这道闪电,其实就是云层中带着正负两种不同的云,通常情况下,这两种云分布在不同的地方,但随着天气的变化,这些带着不同电荷的云相遇,便会发生电荷碰撞,这就是我们看到的闪电。” 第1554章怎么证明电的存在 李世民微微一愣。 李段:“……” 方玄龄:“……” 话音刚落,李想就发现自己成了整个含元殿的焦点。 所有人都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他。 “咳咳!” 房玄龄看着这诡异的气氛,清了清嗓子,打破了寂静。 “燕王,这个……恕我直言,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 李段也是立刻就道。 “就是,你这神神秘秘的说了这么多莫名其妙的话,是为了炫耀自己有多厉害吗?我活了六十年,见多识广,却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话,难道你觉得朝中再也没有人能制衡你了?” “燕王,你刚才所说的摩擦,是不是还有别的办法可以证明?毕竟只是一把梳子,一根头发,怎么可能会有电?” 房玄龄见李段转移话题,连忙问了起来。 “雷霆万钧,乃天地之威。燕王殿下,你不觉得,这梳子和雷电比起来,是不是太匪夷所思了?” 对于李想,长孙无忌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不管怎么说,今天李段就是冲在最前面的,所以他说什么,大家都不会觉得奇怪。 “电的大小是不一样的。一滴雨能有多大的力量,谁还管它有多危险?但是当无数雨滴汇集到一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你看那滔滔不绝的黄河,你还觉得一滴雨的力量不大吗?” “这电量也是如此,梳子上的电量,自然不值一提,根本不会被人注意到。但当这些电荷积累起来的时候,却会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给人一种天威的感觉。” 论嘴皮子功夫,李想还真没怕过谁。 就算再多几个,又有什么好怕的,何况是长孙无忌、李段? “说到底,就是你在胡说八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是真的?” 李段冷哼一声,对于李想的话,他根本就不信。 “想儿,你观狮山书院的格物学院,不是一直都在做实验吗?你能不能做个实验,证明电流的存在?” 李世民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以他对这些人的了解,如果他不站出来的话,这场争论会一直持续到晚上。 “陛下英明!我有一种办法,可以让雷电落在你的身上,让你感觉到雷电的存在,当然,这也是我一直没说的原因。” 李想不可能不给李世民面子。 其实,这件事情,在入宫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好了。 富兰克林的风筝实验,在后世的教科书中,都有记载。 “是吗?你能证明吗?你有什么证据?” 至于实验的危险性,李世民直接无视了。 这雷声是怎么回事,难道天上真的有雷公电母不成? 这是所有人都想知道的事情。 “是啊,难道,你还能御雷不成?你怎么可能让闪电出现在你的面前?” 对于李想的话,李段明显不信。 “当然不可能像在外面那样,弄出雷电来。但是模拟闪电,却是不难的事情。” “这几天,雷雨天很多,我去安排一下,明后天,我会给大家展示一下电的样子,如果有兴趣,也可以亲身体验一下。” “不过,试验是有风险的,运气不好的话,很可能会被电晕过去。” “燕王,你能引雷?我能不能参加这个实验?” 而此时,被喊了过来的李淳风,忍不住开口道。 身为钦天监的人,没有人比他更想知道为什么会有闪电。 更何况,他自然是和李想站在一边的。 而且他也想知道电这玩意儿怎么会有正负两种属性,怎么会和摩擦有关? 李淳风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读书的时候,整个人都充满了力量。 至于刚才李想所说的危险,他直接无视了。 “当然可以,这个实验并不复杂,所需的材料也很好准备,只要把握好时机就行了。” “这样的话,我们还是等实验结果出来再说吧。” 李世民已经不想再听李段和李想斗嘴了,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一位是宗正,也就是他的叔叔。 一个是皇子。 不管怎么说,这两个人吵起来,都有损皇家颜面。 “好啊!我倒要看看,你会如何撒谎!” 李段一脸的倔强。 至于其他含元殿的官员,大多数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此事与他们无关。 …… 雨停了,大臣们离开了含元殿。 李世民走了,忽然想知道更多关于电的事。 不知为何,李想后面那句话,似乎并没有说完。 在这方面,李世民自问还不如李想。 但在识人方面,李想却是远远不如李世民的。 “想儿,电是干什么用的?如果真如你所说,那我们是不是可以避免再次被雷劈?” 四下无人,李世民终于开口了。 “父皇,虽然儿臣还在研究电的使用方法,但我有一种感觉,电的作用很大。” “再过几十上百年,由于发现了电,我们的生活也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那是需要时间的。至于防御雷电,那就简单多了,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大明宫在被雷电击中的时候,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李想当然知道电的作用。 但是使用电这种东西,对于大唐来说,还差得很远。 连蒸汽机都没发明出来,怎么可能做到这一点? 这根本就不是飞跃式的进步。 当然,避雷针这种东西,并不是什么难事。 “哦?” “谈到这一点,就不得不说到电的转移。我推测,电是可以传播的,但有些东西是不能传播电的。” “我们只需要找一种能让闪电通过的东西就行了,就像是一根铁柱一样,把它固定在房顶上,这样的话,雷电就会先攻击这根铁柱,雷电落在铁柱上,然后再将其传导到地面上,这样一来,我们就不用担心房顶和墙壁会被雷电破坏了。” 李想尽量用最简单的语言,将避雷针的原理说了一遍。 至于他是怎么知道雷电更适合用铁来传递的…… 什么都不要问! 那肯定是瞎猜啊! “这就完了?” “是啊,用铁柱做成避雷针,就可以避免雷击,刚才那道闪电劈在了丹凤门的那口大钟上,那口大钟是用青铜打造的,正好安装在城墙顶上,一旦有雷电落下,那口大钟就会被击中,所以这和大钟并没有关系。” “原来如此!那你怎么证明电的存在?” “干爹,请允许我保守秘密,按照这几天的天气状况,我们很快就能揭开谜底了。” 第1555章起风了,雨还会远吗 燕王府。 小玉米高兴的在李想身边绕来绕去。 “爹,这风筝真好看,是为我制作的吗?” 这一天,李想正跟小玉米玩得不亦乐乎,却被小太监喊到了大明宫,这让她很是不爽。 没想到李想一回来,就让人把材料都准备好了,开始制作风筝。 小玉米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一切都是李想安排给她的。 “如果你喜欢的话,爹可以再给你做一只,这个有用。” 李想是绝对不会让小玉米用铜线风筝的。 “不过我觉得这个风筝很漂亮,就像一只雄鹰在天空中翱翔,我也想像这只鹰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愣住了。 这种想法,实在是太不符合大唐女子的性格了。 这么多年,他到底养出了一个什么样的女儿? 未来对大唐会有什么影响? 希望不要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放心吧,回头爹爹给你弄一只鹰,比这只大一点,比这只漂亮多了。” 李想:“……” “王爷,你真的能用风筝接住天上的闪电?” 段嫣然不知何时走了过来。 显然,今日太极宫中发生的一切,她都已经知晓。 “放心吧,夫君我什么时候做过没把握的事?” 李想虽然不懂富兰克林为什么要放风筝,但从原理上来说,他完全可以用风筝来引雷。 唯一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谁会被雷电击中。 猪? 狗? 牛? 绵羊? 还是找个对事物感兴趣的人? 罢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 “王爷,是小的连累您,不如,您把这事情交给小的?” 李想:“……” 当朗晴来找李想时,李想第一反应,就是钟表所那边,出现了突破性的进展。 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看来,这家伙是把自己看得太高了,以为给李想惹了麻烦,所以才会站出来,以示自己的责任。 他堂堂燕王,什么时候轮到让自己的手下来背黑锅了? “朗晴,你整天想什么呢?我不是让你研究更小更准确的时钟吗?” “小的辜负了王爷对我的信任,那更小、更精确的钟表,到现在都还没突破。” “那你还想这些有的没的?观狮山书院的老师和学生,只需要专心学习,朝堂上的事情,不需要你们操心。” 李想看了一眼朗晴,顿时哑口无言。 很显然,大明皇宫里那口钟遭雷击的事情,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在长安城里传开了。 要不然,朗晴也不会来燕王府。 李想还以为,他是来给自己报喜呢。 “可是……可是我听说,朝中有人说,大明宫被雷劈了,是大钟干的,要治它的罪。怎么会这样?这大钟是我提出的主意,造出来的也是我,若要惩罚,我自当受罚。” 李想一脸懵逼。 属下忠心耿耿,这是一件好事。 可是,为什么李想一点都不开心? 果然,不是所有手下都有许敬宗那么机灵。 如果是许敬宗的话,肯定不会有这么大的纰漏。 “好了,本王知道该怎么处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雷声?有些人就是不学无术,就让我来教教他们,这个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就算李想知道大钟为什么会被雷劈,他也绝对不会把朗晴交出去。 否则,谁还敢为李想卖命? …… 夏日正午,天气常常高悬。 前一刻还晴空万里,下一刻却是阴云密布。 李想听从朱言、朱慎两兄弟的提议,当机立断,在大明宫等了三日。 “燕王,艳阳高照,怎么会有闪电?为什么要选在今天做试验,难不成你还想让这么多朝中的官员陪你耗着?” 黄门侍郎刘洎站在一旁,颇有几分不耐之意的埋怨。 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雷电的秘密,李想特意将大明宫的所有官员,都召集到了含元殿前,等待着实验的开始。 支持李泰的刘洎,并不怎么喜欢李想。 当然,若是李想反戈一击,倒向李泰,那刘洎又是另一番模样。 “我倒是想问问,待会雷声大作,会不会下雨?” 长孙无忌见李想面带微笑,对刘洎视若无睹,心中有些不安,便向李淳风问道。 “虽然前几日下午就下了一场大雨,但我观察了一下天象,发现雨已经停了。今天看起来,并没有下雨的迹象。” 李淳风实话实说。 “我刚吃过午饭,就当出来散散心。” 岑文本哈哈一笑,打圆场道。 身为中书舍人,岑文本前途无量,这一点毋庸置疑。 再加上年纪尚轻,朝中许多人都愿意跟他结交。 有了这句话,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一时间,整个含元殿都安静了下来,只有树上的蝉鸣还在不停的叫着。 仿佛在说:“太热了!好热!” “燕王,一刻钟过去了,天气还是没有任何的变化。在座的都是国之柱石,事务繁多。总不能就这么干等下去吧?这要是一下午都这样,大家不就白忙活一下午了吗?” 李段看向李想的目光,充满了敌意。 李想搞这样的实验,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挑衅。 “想儿啊,看这天气,还真不像是要下雨的样子,你确定要等吗?” 这一次,李世民是真的不忍心了。 虽然他相信李想,但天象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难以预料的。 在李世民看来,李想能做到这一点,也在情理之中。 他终究只是一个人,并非神。 “陛下稍安勿躁!马上要变天了!” 对于朱言和朱慎,李想是绝对相信的。 朱慎和朱言是观狮山书院中最擅长预测天气变化的人,也是这一年来对不同区域天气变化做过深入研究的人。 不过,就算是在现代,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也不是很高。 但考虑到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李想还是选择了坚持。 “陛下,好像有风在吹!” 房玄龄突然开口,让所有人都是一怔。 果然,不知何时,起了风。 虽然阳光依旧明媚,可是这忽然刮起的风,却是让人感到有些古怪。 含元殿前再次恢复了平静。 这一次,所有人都感觉到了天气的变化。 只是几分钟的时间。 炎热的夏天,一阵清凉的风吹散了所有人心头的烦闷。 第1556章杨本满:感谢李淳风,让我逃过一劫 “燕王,有一团黑云从东方飘来!” 李淳风眼尖,伸手一指,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过去。 果然,一团黑云,正以极快的速度向着这边飞来。 这一刻,所有人都认同了李想的话。 果然,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了。 “哐当!” 含元殿的一面玻璃窗,在越来越强的风中轰然关闭。 因为风太大,玻璃碎了。 天空之中,太阳渐渐被乌云遮蔽,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太阳已经完全消失。 前一刻还是晴空万里的长安城,下一刻就被阴云所笼罩。 “轰隆!” 远处隐隐有雷鸣之声,虽然不仔细听根本听不见,但却给人一种强烈的震撼。 李淳风明明说了,今天不会下雨的,但是李想非要一口咬定能下雨。 所有人都在等着看李想的笑话,却没想到,竟然真的下起了雨。 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世界了! 寒元殿前的广场上,一些树叶被风吹的猎猎作响。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会相信,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燕王,我能不能参加一下实验?” 李淳风的心中,顿时一片火热。 如果说一开始,他还有些怀疑李想说的是不是真的,那么现在,他已经完全相信了。 李淳风最擅长的就是推算天气。 可现在,他堂堂专家,却被李想给打趴下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相信了李想的话。 如果真能证明雷中的电,那意义可就不一样了。 “李监正,本王的这个实验很危险,如果雷电太多的话,很有可能会被雷劈死。” 李想自然是全力支持李淳风这个天文方面的专家。 不过,这个实验实在是太危险了。 虽然富兰克林成功了,但俄国的科学家们,却因为同样的实验,而丢掉了性命。 “连燕王都不惧,本王又何惧之有!” 李淳风的话,让李想暗自摇头。 他可不想冒这样的风险。 万一被雷劈死了,那可就成了笑柄。 真是丢尽了穿越者的脸。 “我也怕啊!” 李想黑着一张脸,道。 “啊?” 李淳风微微一愣,旋即讪讪一笑,道:“燕王说笑了!” “我没开玩笑!我说正经的!这一点我已经想好了,你只需要把风筝放在天上,让它飞进云层里,然后找一个人拉住风筝的绳子,这样雷电就会落在你的手上,让你的手发麻,就像是被电击了一样。” “如果雷电落下太多,则浑身发麻,甚至汗毛倒竖;并且,如果雷电落得太多,还会在皮肤上留下一道道电弧,看起来就像是纹身一样。当然,如果运气不好,那就是死路一条!” 既然李淳风要参与实验,那么李想就必须把事情说清楚。 他与李淳风之间的谈话,在场那么多大臣都听在耳中,倒也不必担心事后会被人指责。 “那……那你之前是怎么做的?” 李想一开口,李淳风虽然有些忌惮,但是却也不敢退缩。 当然,他也很好奇,如果他不在,李想会如何。 “我本想请杨御史出手,将这只风筝给放了,杨御史与本王关系如何,大家都知道,若是本王说自己经历过雷击,很多人都不会相信。不过,如果是杨御史说的,那就不会有人怀疑了。” 李想转过身来,目光落在杨本满身上。 这伙正一脸懵逼的看着他。 杨本满原本还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可是现在…… 想到刚才李想所说的危机,他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躲在人群里,这才能让自己有安全感。 “轰隆!” 雷声越来越近,李淳风也不再多说,直接从李想身边取过风筝,直接走向了广场。 因为乌云密布的缘故,明明是正午时分,却给人一种黑夜的感觉。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片乌云。 “燕王,李监正有没有危险?” 房玄龄知道李世民对李淳风的喜爱,如果李想的实验,让他死无葬身之地,那可就麻烦了。 “当然有危险,不过,这根风筝线并不算太长,不可能深入云层,李淳风只要不是太倒霉,也不会丢掉性命。” 李想不敢打包票。 “风筝飞起来啦!” 此言一出,整个含元殿都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李淳风的身上,想要看看李想所说的是不是真的。 华夏的古代人,对雷电有着很深的了解和研究。 据后世出土的殷商甲骨文资料分析,“雷”字已出现于商代晚期甲骨文中。 再看这“雷”字,上面有一横,表示天。 “雷”字最长,代表着“雨”,所以,那两个小点,就是雨了。 再往下一个“田”,就是田地了。 古人创造“雷”一词,意为下雨时,田野上雷声滚滚。 直到西周时,人们才在青铜器上发现“电”字。 当然,这个“电”字,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电的上方写着“雨”,下方写着“电”。 “电”这个词不仅表明了人们在田野上看到的强烈闪电的形状,而且表明只有在下雨时才会出现这种现象。 当然,这一点在后世并不适用。 如果只有下雨的时候才有电,那大家以后还怎么使用手机,电脑,电视,电灯? “轰隆!” 云层中的闪电越来越多。 李淳风手持风筝线,站在广场中央,颇有几分出尘之意。 狂风将他的衣袍吹得猎猎作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故弄玄虚!” 李段的目光落在李想和李淳风的身上,喃喃自语。 不过,或许是底气不足的缘故,这句话除了他自己能听到,其他人都没注意到。 “李淳风跑起来了!” 杨本满走上前去,看着李淳风代替他进行了一次测试。 这一刻,杨本满再也看不下去了。 没有人比他更在意这个实验。 毕竟,如果不是李淳风的话,放风筝的人很可能就是他。 在场这么多朝中大臣,如果李想提出让他做实验,杨本满也不可能拒绝。 也因此,对于李淳风将会遇到什么情况,他十分好奇。 第1557章李淳风差点被雷劈死 “轰隆!” 雷声越来越近,气氛也越来越紧张。 就连吃瓜群众,都被这种氛围所感染。 难道,真如燕王所说,这道闪电是由无数朵带着电荷的云朵碰撞而成? 这真的是自然现象吗? …… 含元殿的广场上,李淳风微微闭上眼睛,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狂风,轻轻的奔跑着。 他努力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那只手上。 可是,他绕着广场走了几分钟,却什么都没有发生。 如果是的话,那就只有铜丝拉得更紧了。 大概是风太大了吧。 “轰隆!” 就在这个时候,李淳风却是感觉手上一麻。 他知道,这不是幻觉。 刚才那股莫名的心悸,就是雷电吗? 李淳风的眼睛陡然睁大,一动不动。 他抬起双手,想要看清风筝上发生的一切,同时也能更好的感受到自己手臂上的触感。 “啊!” 没过多久,李淳风就感觉到自己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打雷了!燕王,天打雷啦!” 如果说上一次李淳风还有些不敢肯定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肯定,自己刚刚的确是被雷劈了。 这只小小的风筝,竟然真的可以引下天雷。 这就是被雷劈的感觉。 虽然狂风呼啸,电闪雷鸣,但李淳风的话语却是清晰地传入所有人的耳朵之中。 这。 他竟然接住了雷电? 难道李淳风和李想是一伙的? 众人还没来得及说话,含元殿上空的黑云就越聚越多。 似乎下一刻,就要砸在众人身上。 黑云之中,雷电之声变得更加清晰。 “轰隆!” 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劈下一道巨大的闪电。 当然,李想也看在眼里。 相比于其他人的好奇,李想则是一脸大写加粗的懵逼。 果然,李淳风的身上,火星四溅,身上的衣服全部燃烧起来。 李淳风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来,整个人就倒在了广场之上。 那风筝顿时飞上了天空,消失在了云层之中。 就在这时,李想已经冲了过来。 虽然实验成功了,但李想并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 堂堂一代神人,竟然被一道雷给劈死了。 心脏还在跳动! 还有脉搏! 李想走到李淳风面前,第一时间就确定了。 这会,太医程芳也来了。 “快过来,心肺复苏!” 程芳被噎住了。 心肺复苏术,是观狮山书院医学院最近推出的一种急救方法,已经成功的救了不少人的命。 程芳等太医院的大夫,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进修。 当然,新版本的心肺复苏,也是必不可少的。 就连程芳身为医正,也是如此。 但是,让他对李淳风进行人工呼吸的话…… “赶紧的!快救人啊!你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吗?” 李想抬起头来,看到程芳依旧呆呆的站在原地,顿时提高了音量。 程芳叹了口气,一脸无奈。 唉…好吧…… 足足过了数分钟,一直闭着眼睛的李淳风才缓缓睁开。 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死了么? 怎么回事? 当李淳风睁开双眼之时,发现自己被一群人给包围了。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有很多地方都在燃烧。 更令他惊讶的是,他竟然什么都没穿! 一丝不挂! 这么多人看着呢! 这以后还有什么脸面见人! “太好了!太好了!” 人群中有人说道。 不知道是谁开了个头,其他人也都纷纷议论了起来。 “想儿,你说李淳风是不是被雷电给劈了?” 李世民又问了一遍。 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真正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是啊,好在李监正命大,挺过来了。虽然有些灼伤,不过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碍。” 李想看着李淳风的惨状,也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才是真正的勇士。 为了实验,他差点丢了性命。 “燕王殿下,这一次的实验虽然成功了,但这并不能证明你说的是真的,或者说,这雷电和其他的东西无关。” 李段看到这一幕,也是大吃一惊。 不过,雷电是无形的,他可不会轻易认输。 李想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有了这一次的试验,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的学生们,便可以进行一系列的实验。 虽然电力还不能投入使用,但在理论上却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燕王,我想,你刚才说的电,应该是正确的。” 已经清醒过来的李淳风,不顾身上已经被烧焦的衣物,第一时间便开始支持李想。 别的不说,光是李想描述的那种联系,李淳风就已经经历过了。 如果电并没有李想所说的那么神奇,那他又如何知道电流是这种感觉呢? 李淳风有一种打开了新世界大门的感觉。 “被雷劈都没死,这李监正还真是命大。” 尉迟敬德在李淳风身边走来走去,一脸的好奇。 “咳咳!” 房玄龄也是个识趣的人,被这么多人看着李淳风,也不是什么好事,于是,他清了清嗓子,说道:“给李监正准备几套衣服。” 虽然他们都是大老爷们,对这些东西都不会有太大的反应。 不过,这一幕也太猥琐了吧? “虽然对什么是电,还有很多疑问。不过这也说明,那口大钟被雷电劈中,是很正常的事情,没必要深究。” 李世民的话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而骆宾王,则是被允许观看这一幕的,自然是将这一幕记录了下来。 到了第二天,“风筝实验”的消息,就会在长安城之中传播开来。 虽然这并不能完全消除人们对于雷电的神秘感,但至少有一部分人认为,雷电只是一种自然现象,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 就在长安城里议论纷纷的时候,观狮山书院的角落里,一座名为电力研究所的新研究所悄然成立。 李关谦来担任所长。 他爹差点抵上一条命,才勉强摸到了一点电的门槛,李关谦自然也想弄清楚“电”是什么。 而且,李想还在观狮山书院做了一场演讲,对电的应用前景进行了展望。 李想的这个想法,在很多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但李关谦却认为,他可以尝试一下。 五年不行,那就再来五年。 十年不行,那就再来十年。 他就不信了,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研究出“电”来。 第1558章小二进观狮山书院 “李关谦,既然你想要研究电力,那就先想想怎么储存电能,否则的话,你根本不可能在实验室里做很多实验,你总不能每一次都像你爹一样用风筝去引电吧?” 对于电力研究所,李想是全力支持的。 不过说实话,他对这个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并不乐观。 能在小范围内看到电能的使用,已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王爷,这也是我的问题。我试过很多种方法,就像你说的那样,在不同的情况下,电荷是不同的,但不管是哪一种,它所携带的电流都很微弱,根本无法用于研究。” 李关谦带着满腔的热情创办了这个研究所。 然而,当他真正开始工作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 电,本就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 虽然那个风筝实验证明电流的存在,但这并不能改变人们对电的理解。 “所以,你得想个办法。我有个想法,你可以试试。” “铁匠铺里有一个新的作坊,专门用来研究和制造一些特殊的东西,比如硫酸,你能不能试着用硫酸做媒介,用铜片、铅片、铁片等材料,制造出一种能发电或储存电能的东西来。” 李想并不想逼得太紧,但如果不给他一些提示,恐怕在他见到李渊之前,大唐的电力技术就不会有任何进展。 “王爷,我刚才在王府别院的藏书阁里,看到了一份关于电荷的资料,能不能把这份资料抄录一份,送到电力研究所?” 燕王府的藏书中,有很多是李想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课本整理出来的东西。 其中的一部分,会丢给观狮山书院,互助小学,私立学校,当做教材。 还有一些不合适的,则是被雪藏了起来。 李关谦和刘广走得很近,所以偶尔也会来燕王府的藏书阁看一看。 “可以,不过在你们还没有弄明白这一点之前,不要把这件事情传出去。” 李想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下来。 既然李关谦对电力研究感兴趣,那他当然是支持的。 事实上,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也已经意识到,当他们的理论或研究方向被燕王认可时,很多看似不太可能同意或同意的事情,都会变成现实。 听了李想的话,李关谦对电力研究所的未来,又多了一份信心。 时光飞逝。 最近狮山书院的格物学院,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长安城里,很多人都对这件事情很感兴趣。 赵小二,出生于济病坊。 最开始的时候,他还指望着靠卖《大唐日报》翻身,没想到一张“幸运纸”就让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卖《大唐日报》的缘故,赵小二对于读书的兴趣非同一般。 虽然前十年,他几乎什么都不识字。 不过,自从卖《大唐日报》之后,他的人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或许是因为他天赋异禀,或许是因为观狮山书院的要求太低。 经过一番努力,赵小二在格物之道上的出色表现,竟然被观狮山书院的格物学院录取! 没想到,李关谦竟然会收他为徒。 李关谦到底看中了他什么? “师父,我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所有的材料。” 赵小二一大早就在电力研究所里忙活着。 李关谦从李想那里了解到了电力方面的知识,便一直在进行实验,直到现在,他才终于找到了一条可行的道路。 然而,一连好几天,都没有任何效果。 “王爷说过,这些金属可以用来发电,但我试了很多种金属,比如金、银、铜、铁、铅,都试过了,却始终找不到任何线索。” 对于李想的话,李关谦倒是没有任何怀疑。 事实上,李想的这番话,观狮山书院中已经没有几个人对他的话产生了怀疑。 说句不好听的,李想说自己能飞到天上去,所有人都会信。 “师父,我记得燕王说过,电流分为正负两种,可是,我们的实验是将一块金属放入硫酸中,那么,正负电是不是就会一直存在?我们试试把金属片放在左边和右边,看看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赵小二善于观察,善于思考,这也是他能成为观狮山书院新招收的学员的原因。 之前大明宫里,李想对他说的那番话,赵小二是不在场的。 不过,骆宾王亲自撰写的那篇文章,他却是能一字不漏的背诵出来。 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李想的意思。 “正负?这倒也是。” 李关谦回忆着李想的话,发现自己的实验方式,似乎并不正确。 “是啊,而且,我觉得我们的实验方案还可以再扩展一些。既可将铁片放入硫酸溶液中,又可将铜块置于其中,又可将铅块置于其中;或者一边放一块铁,一边放一块铅。不管怎么说,我们都要试一试。” 赵小二见自己的建议被采纳,兴奋不已,又说出了另外一个主意。 “那就试试吧。” …… 观狮山学院医学院解剖室里,童天正拿着一堆青蛙在练手。 在这个时代,获得一具尸体,可比后世容易多了。 但是,大体老师的数量并不多。 于是,兔子和青蛙就遭殃了。 “童教谕,《科学》期刊上刊登了几篇关于电的论文,从那个风筝实验中,我们也看到了电线可以在铜线上传输的现象。看来,在我们书院里,电是最受欢迎的东西了。” 程琪委屈的嘟囔着。 医学院在观狮山书院,一直都不是很受欢迎,就算是童天研究出了微生物学,学医的学生也不多。 尤其是当他们听说,学医学的时候,要接触尸体的时候,立刻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看过那篇文章,如果电的效果真的如你所说的那么好的话,对于我们的医学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别的不说,光是王爷说的那电灯,就足以让所有人都受益了。” “鲸油蜡烛虽然好用,但是做手术的时候,还是不够亮的,而且还得担心蜡烛离手术台太近,蜡烛的油脂会不会沾到病人的伤口上。” 第1559章颤抖的青蛙腿,带电了 童天一边回答程琪的问题,一边麻利的给众人演示了一遍青蛙的解剖。 程琪出身于医学世家,虽然不是最有名的女学生,但她的医术却是最好的。 否则的话,她怎么敢在课堂上和童天这么说话? “说的也是,想进电力研究所现在的人可不少,听说许参军还特意给电力研究所批了三千贯的实验经费。”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才能在电学上有所突破。” 程琪对书院里的事,还是比较关注的,不管是哪个学院。 “很多事情的发现,都是需要运气的,运气好的话,几天之内就能有所突破,运气不好的话,一年两年都没有什么进展,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童天所说的,正是观狮山书院这段时间里,各个实验室里发生的情况。 虽然这些意外的发现,都是有前提的,但不可否认,很多事情确实需要运气。 就连小蓝片,也是一次意外。 “说的也是。” 程琪拿起一把镊子,学着童天的样子,开始为解剖小青蛙做准备。 咦? 程琪拿着镊子,在小青蛙的腿上摸了摸,细心的她发现,小青蛙的腿好像在颤抖。 这是从未见过的现象。 况且,这青蛙已经死了。 程琪拿着镊子,又往青蛙的另一条腿上摸去。 这次,她看的清清楚楚! 又是一震! 奇怪! 程琪又把一只青蛙放在实验台上,又试了一遍。 这一次,没有任何的震动! 还是那群青蛙。 程琪觉得有些不对劲,她把两只青蛙换了个姿势,又试了一次。 这次,情况正好相反。 原本一动不动的青蛙,突然动了! 刚才还能动弹的,现在却一动不动了! 程琪一脸的不解。 很明显,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地方是自己没有想明白的。 程琪一遍又一遍的尝试着,每一次都是这样,当她用镊子靠近的时候,有一只青蛙就会颤抖,而另一只却不会。 看样子,这件事跟青蛙无关。 难道…… 程琪注意到桌子上有一根铜线,她刚才没注意,让一只青蛙放在铜线上。 “童教谕,我在铜丝上放了一只青蛙,然后将镊子放在它的大腿上,它的腿就会颤抖;不过我把青蛙放在铜线外面的实验台上,却一点反应都没有,这是为什么?” “咦!真的假的?” 童天放下手中的工作,朝程琪走了过去。 程琪一边说着,一边自己做了试验。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如程琪所说。 “问题出在这根铜线上!” 童天迅速锁定了这一点。 其实,这个问题已经很明显了。 “童教谕,那本《科学》上的风筝实验,是以铜线为引线,这种现象会不会和电流有关?” 程琪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就再也控制不住。 “电?” 童天对调查研究并不是很感兴趣,但医学院的人对格物学院的各种突破研究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是的,李关谦师兄所著的那篇文章中,已经有过详细的解释,那就是,当正与负两个点相接触时,便会产生电流。在风筝实验中,第一次感觉手臂发麻,就是因为电击的缘故。” 程琪的老爹程芳,就是目睹了风筝试验的“受害者”。 所以程琪比其他人知道的要多得多。 “你是说,这根铜丝和铁镊子,一个带正电荷,一个带负电荷,所以当镊子靠近青蛙的腿时,它的腿就会颤抖?” 童天琢磨着程琪的话,越想越是觉得有趣。 如果真能用这种方法发电,这绝对是突破性的发现。 “我也没有什么证据。童教谕,不如我们联合电力研究所,对这种现象进行研究吧。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敢打赌,这篇论文一定会登上《科学》的头版头条。” 程琪已经向《科学》投过几次稿,但至今一篇都没能登上。 观狮山书院已经将《科学》期刊的论文数量,作为学生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尤其是《科学》这本期刊现在受到了更多的关注。 据说,从现在开始,每一位学生毕业的条件,就是要在《科学》期刊上发表论文。 “这倒是个好办法,我们现在就去找李关谦,和他谈一谈,电力研究中心,就在我们解剖室附近。” 童天也顾不上上课了,放下手里的事情,和程琪一起去了电力研究所。 …… “啪!” 一朵小小的火花,在所有人的眼前绽放。 “我是不是看错了?真的就像是一道闪电?” 李关谦转过头,看向了童天、赵小二等人,脸上满是激动之色。 李关谦在电气研究所里用铁片、铜片、硫酸做过实验,听到童天和程琪的话,立刻得出了一个新的结论。 当两块金属之间夹着某种物质时,就会产生电流! 这一点,倒是和李想之前说过的话不谋而合。 于是,李关谦立即对实验方案进行了调整,他在玻璃箱的两端分别装上了一片铁片和一片铜片,然后将硫酸倒进了其中。 然后将铜线和铁线分别放在两个金属块的两端,随着铁线与铜线的一端慢慢靠近,便形成了刚才的画面。 “啪!” “师父,我的实验也有了新的进展。” 而赵小二,则是拿起了一根由银块与铁块组成的丝线,在靠近之时,竟然冒出了一些火星。 “也就是说,青蛙的腿之所以会颤抖,是因为它的一端连接着一根铜线,当镊子放在青蛙的腿上时,另一端就和金属板相连,所以才能发电?” 程琪将解剖室里发生的事情,用自己观察到的现象和原理,来解释。 话虽如此,但童天却觉得一切都说得通了。 “这可不是一般的发现!时至今日,朝中仍有大臣对燕王所说的雷电之理存有疑虑,如果能把电造出来,这些事情便好解释了。” 李关谦非常的兴奋,他感觉电力研究所这几天的工作,竟然有了这么大的进展,前途不可限量。 当然,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 毫无疑问,童天、程琪两人功不可没。 第1560章电池!大唐皇家科学奖! “是啊,我们书院无论做什么,都会有大臣站出来质疑。” “现在,我们可以通过实验证明电是如何产生的,也可以证明它的存在,朝廷里应该不会有人拿着那口大钟被雷劈的事情来找你的麻烦。” 童天自己也被很多人质疑过细菌,所以对李关谦的解释更是感同身受。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会对这个实验方案进行一些改进,如果有什么效果更好的话,就让燕王亲自来看看。我有预感,我们很快就能揭开电的奥秘。” 李关谦感觉自己的小心脏,在这一刻都在颤抖。 难道要流芳百世了? 李想看着面前的电池,整个人都惊呆了。 没想到这才几天的功夫,电力研究所就研究出了这玩意儿。 难道大唐已经开始向电力社会迈进了? 这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王爷,这是电吗?” 李关谦目光灼灼的看向李想,想从他这里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 “你们怎么想到电池的?” “电池?王爷,这句话说得好。这玩意儿简直就像是一池装满了电的水,说是电池也不为过。” 李关谦两眼放光,他相信,这种电池一定会成为长安城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虽然还没搞清楚这块电池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但看着李想一脸震惊的样子,李关谦就知道,这玩意儿绝对是突破性的! “燕王殿下,这枚电池,是家师根据您在讲座上所说的理论,以及童教谕与程琪的偶然发现,给了我灵感,才设计出的。” 赵小二解释道。 “童天?这玩意儿关他什么事?” 对于童天,李想再熟悉不过了,这可是未来大唐医学界的风云人物。 不过,童天和电力研究所的事情,他可没听说过。 “事情是这样的,我给医学院的学生做一次解剖青蛙,程琪无意中发现一只青蛙放在铜丝上,当镊子接近青蛙时,青蛙会出现意外的抖动。按理说,这些青蛙都已经死了,应该不会再有什么动作才对。” “程琪尝试了很多次,确定自己没有看错,意识到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所有人都不知道的。” “恰好最近《科学》期刊上发表了不少与电学有关的论文,燕王殿下又在书院里亲自授课,程琪大胆推测,是不是铜丝、蛙腿和镊子之间也有电流流动的缘故?” “如果是这样的话,很多事情都能解释的通了。但我们并不清楚这种结合是怎么产生电流的,所以就去了电力研究所,和李关谦他们合作。” 童天在一旁,将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童天,我想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你和程琪名垂千古。说不定一千年后,你们的故事能家喻户晓。” 李想的嘴角,不由自主的扬起一抹笑意。 他也不想逼得太紧,却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巧合。 有了这种电池,大唐对于电力的研究肯定会大大加快。 虽然距离电力社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李想这辈子,恐怕都没机会看到电力社会的到来。 但是毫无疑问,这对于大唐来说,是一种更深层次的了解。 物理、化学、生物学、医学,都是相互联系的。 没有一门科学是可以独立发展的。 如果不是在机械学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又怎么会有镜片的改进? 而没有化学工业的发展,哪来好的镜片? “王爷,童教谕说的没错,这电池确实是程琪无意中发现的。” 李关谦并不想把这份功劳全部揽在自己身上。 “电池的体积不同,材料也不一样。电能的影响因素,以及电能的大小和强度,都是由电能研究所来研究的。假以时日,观狮山书院的电力研究中心,必然会被世人所知。” 对于电力的研究固然重要,但在李想看来,蒸汽机才是当务之急。 所以,他只是简单的勉励了几句,并没有透露太多关于未来电子技术的事情。 但这一次的发现,却是提醒了他,为了刺激观狮山书院,甚至是整个大唐的民众,对于新技术新理论的热情,也是一种极好的刺激。 …… “王爷,你的意思是,由观狮山书院发起,设立大唐皇家科技奖,奖励那些在科学、医学、数学、农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 听到李想的话,许敬宗微微一愣。 如果李想仅仅是为了表彰和嘉奖观狮山书院的师生,那就算闹出再大的动静,许敬宗也不会感到意外。 而这一次,却是面向了整个大唐。 也就是说,观狮山书院也好,曲江书院也罢,又或者是一些其他流派的匠师、郎中,他们发明了什么新奇的东西,都可以拿到这个奖。 而且,李想还说过,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会邀请当今陛下亲自颁奖。 这就很不寻常了。 “是的,目前只有这四科,以后看情况再加。至于此奖,除颁发奖杯外,另加赏万贯。” 万贯? 许敬宗看了李想一眼,有些不敢相信。 这是何等的大手笔。 一万贯! 说句不好听的,拿到大唐科技奖的人,都能一夜暴富。 燕王殿下是不是太看重这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了? “这笔银子,由燕王府出,由大唐皇家钱庄,还有捕鱼队做担保。至于这个奖是怎么评选的,延族,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到时候,我会在各个领域成立一个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推荐我,我再决定谁是获奖者。” 如果不是大唐的顶尖科学家还没有成长起来,那么大唐皇家科技奖,就只有李想一个人能拿到了。 谁能比李想更了解什么是划时代的发明? 至少,有李想在,不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如果是评奖委员会自己决定的话,搞出什么“水变油”或者“永动机”之类的东西出来,那才是真正的笑话。 “我知道了,那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是不是今年就可以举办了?” “既然要做,那就越快越好。这一次,我会给你定一个奖项。反正赏金是我出的,应该不会有人有异议。” 第1561章孔颖达:为什么经学不设立奖 这个时候,就算观狮山书院举办了“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力。 不要说整个大唐,就连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都不会太过在意。 当然,一万贯的赏金一旦公布出来,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 “好……好吧。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如就定在六月十六?时间还剩下十多天,我完全可以将这件事安排出去,大肆宣传。” 李想挑了挑眉,倒也没说什么。 这个许敬宗,可真会抓住机会拍自己的马屁。 这一天,正是李想的生日。 这一天,也正好是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颁奖典礼,一旦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李想的名气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这已经不逊色于诺贝尔奖了。 “随你的便!” 李想对许敬宗的能力很有信心。 反正他只想办一个奖项,其它的都无所谓了。 …… 国子监,孔颖达正拿着一本新出的《大唐日报》,眉头紧锁,一脸的愁容。 “俗!这也太俗了吧!俗不可耐!” 观狮山书院要在全大唐设立“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这件事情许敬宗当然要大肆宣扬。 尤其是燕王府每年拨出四万贯作为科技奖励,可谓是大手笔。 这肯定会引起民众的热议,而且还能让获奖者的研究成果,得到更多的认可。 如果不是诺贝尔化学奖的发明者,恐怕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导电塑料的存在。 普通人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这个奖金稍微大一点,其实对于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前期宣传也有很大的帮助。 说白了,就是在打广告。 这就像是彩票一样,如果奖品的金额不够大,那么,就算燕王府将所有的奖金都兑现,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相反,如果把特等奖定得更高,哪怕拿出一半的利润来做奖金,那影响力也是非同凡响的。 “孔祭酒,观狮山书院的做法虽然有些俗气,但我还是不得不佩服他的大度,佩服他对医学,医学,数学,农学的支持。” 孔颖达旁边的司马才章感慨了一句。 身为《风雅》杂志社的社长,司马才章对各种宣传手段都有了很大的了解,他很清楚,大唐皇家科技奖的人气,很快就会水涨船高。 “李想拿钱来衡量学问,这不是把我们这些读书人和商人相提并论吗?” 孔颖达在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里发现了农学方面的内容,他可以理解,因为没有农学,农业就不能稳定。 至于算术,他还能勉强听懂,毕竟科举也考。 医学方面,接受也并不困难。 至于物理学,他虽然不喜欢,但也知道,李想对物理学非常看重,所以才会把它列入科学技术奖。 但可惜的是,这奖项中,并没有涉及到经学。 这意味着什么? 李想的意思是,经学并不是很重要? 他这是要公然扯起科学的大旗,将经学排除在外了吗? 如此下去,以后还会有几个人将精力放在经学上? 孔颖达有些接受不了。 当然,这话他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并没有对司马才章说出来。 “孔祭酒,话是这么说,但观狮山书院设立这样的奖项,对这些领域的学生和导师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而且根据《大唐日报》上的说法,这个奖并不限制获奖者的身份,哪怕是一名农民,只要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也可以拿到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农业奖;就算是一名普通的工匠,也有机会拿到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 司马才章说的是实话,而不是像孔颖达那样,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目光看。 “才章,你说咱们国子监要不要搞个文学奖什么的?” 孔颖达感觉自己坐不住了。 既然李想觉得这是个好办法,那他也没必要跟他客气,拿过来用就行了。 “当然可以,不过户部也不可能额外拨给咱们国子监奖金。” 国子监毕竟是朝廷的官衙,一切开销都是固定的。 别说是户部,就算是其他衙门,也不可能答应。 要不大家也学着他的样子,弄几个奖,从户部那里骗点钱不就行了? 谁不想分一杯羹? “哼,钱只是身外之物,我们不能用这些东西来玷污这个奖项的纯净。” “就这样吧,咱们国子监也学观狮山书院,弄个新的奖出来,我们选在他们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颁布的日子颁布!” 孔颖达认为设立奖项并不难。 事实上,抛开严谨和逻辑不谈,获奖并不是什么难事。 未来的行业协会,每年都会颁发无数的奖项。 对于任何一个大公司来说,如果一年拿不到几十个奖,那就太对不起自己的身价了。 “这个……孔祭酒,要不,我们把颁奖日期错开?否则的话,目标太大了。” 司马才章也不想和燕王府发生冲突,毕竟,他和李想之间并没有太大的恩怨。 “不必!这样,我们的奖项才会更受关注,再加上李想的宣传,才能让更多的人知道。” 孔颖达这才笑了起来。 他为自己的妙计而高兴。 能在明面上蹭热度,占点便宜,这种感觉真好! 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出现,是非常突然的事情。 不过,有了《大唐日报》的宣传,又有万贯赏金,短短几天时间,整个长安城都沸腾了起来。 “师兄,你觉得这一届的数学奖获得者会是谁?” 狄仁杰和刘广都是数学方面的专家,对于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事情,自然是非常关注的。 当然,他们在意的并不是这一万贯的奖金,而是李想对于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看重,以及他为自己规划的蓝图。 一定要把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办成天下最负盛名的奖。 如果是其他人说出这句话,恐怕狄仁杰,刘广都会当做一个笑话来听。 但这话从李想嘴里说出来,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这些年来,无论李想之前说的那些话,有多不靠谱,现在也都一一应验了。 虽然有些事情看起来很遥远,但却没有人敢直接说出来。 第1562章只要对大唐有好处,朕就支持 “这可说不准,既然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奖金定得如此之高,想必师父也是非常注重创新的。” “但在数学领域,想要做出突破性的成果,却是非常困难的。如果要给他颁奖的话,我觉得数学奖应该颁给师父才对。” 刘广是第一个拿到明算科第一名的学生,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清楚。 别说李治、狄仁杰这样的天才,就是这些年来,学院招收的学生中,也有不少厉害的。 尤其是在私塾和学堂里,燕王府旗下各大作坊的工匠子弟,在观狮山书院中,已经有不少出类拔萃的人物。 “师父肯定不会给自己颁发这样的奖项,说实话,这些年大唐的数学发展得很快,很多老师和学生都有资格拿奖。” 虽然这次的奖励是面向整个大唐的,但狄仁杰没想过,除了观狮山书院之外,还有人能够拿到这次的数学奖。 因为观狮山书院,代表着大唐最顶尖的数学学院。 “很快就会有答案的。还不如趁着这次机会,好好想想,怎么才能让观狮山书院的名声更大一些。” 身为李想的首徒,刘广非常清楚,李想对于观狮山书院的期望有多高。 所以,他一直都在努力的提升观狮山书院的声望。 …… 许敬宗办公室里,刘涵正一脸好奇地打听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到底是怎么回事。 “许参军,连你都不知道谁拿了奖么?六月十六不就是颁奖典礼吗?” 许敬宗这句话倒是出乎了刘涵的意料。 “按照王爷说的,每一年年底各大学院都会开始收集大唐所有参赛者的资料。因为要顾及岭南道这样的偏远省份,所以这项工作要到1月底才能完成。” “然后,各大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情况,挑选出几个最有希望拿到奖的人,再由燕王殿下来决定。” “为了确保获奖者能在六月十六抵达长安城,获奖者的名单将会在三月初确定,并进行邀请函的发放。” “如此一来,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最少也要半年的时间,这一届的评选,肯定是不可能这样大费周章的。” “不过,燕王殿下似乎并不想等到明年,所以,我也不知道这一届的人选是谁,不过,我猜,应该是我们书院和燕王府的工匠。” 刘涵这些年一直在为自己效力,难得主动问自己一件事,许敬宗也就耐心的解释了一遍。 这样,他就不会有任何的想法了。 “燕王的独断专行,其实也是一件好事。毕竟,要说起科学上的造诣,恐怕还真找不出第二个。那些眼高于顶的书院老师和学生,在他面前,就像是一只温顺的小白兔。” 刘涵在观狮山书院的地位虽然不低,但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听他的。 事实上,很多天才,都没有将刘涵放在眼里。 这也是为什么刘涵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的原因。 “话是这么说,但王爷还是想尽快走上正规的程序,让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权威更大一些。而且,也不会显得太过儿戏。” …… 宣政殿。 “张阿难,想儿到底想要做什么,难道真的要朕去给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颁奖?” 李想的雷电学说才刚刚结束,没过几天,又有新的东西冒了出来。 李世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特别是这个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明显就是给观狮山书院的人准备的,却非要在上面加上“皇家”二字。 这简直就是蹭热度。 “陛下,燕王行事,向来都是谋定而后动。一开始的时候,《大唐日报》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但现在,它已经成为了一份每天都离不开的报纸。” “就算是观狮山书院,一开始也没人在意,但现在,却是由不得他们不重视了。” “奴婢觉得,这次的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或许也是如此。” “现在谁也看不出来,不过,既然燕王殿下提议让陛下去颁奖,那么奴婢猜想,如果陛下能够参加的话,或许会有一些意外的收获。” 只要不是太过分的事情,张阿难都愿意帮李想说话。 李世民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这倒也是,很多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东西,最终都能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希望这一届的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也能做到这一点。” 李世民已经下定了决心,现在只是在和张阿难随口说说。 “说起来,陛下,最近长安城里闹得沸沸扬扬,听说国子监的孔祭酒,对这件事情很是不满,认为燕王只尊科学,不尊儒学。” “就连最近出版的《风雅》里,孔祭酒都亲笔写了一篇文章,对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进行了抨击,还说国子监也会设立一些奖励,以激励后人。” 张阿难将自己在长安城之中听到的一些传闻,当成是一个笑话告诉李世民。 他发现,李世民最喜欢的,就是和李想有关的事情。 “这个奖只有数学、医学、物理学、农学四个奖项,却是有一点,观狮山书院应该不会缺这一万贯。” 李想自掏腰包,将每一项奖励都定在了万贯之上,这一点,李世民心知肚明。 据他所知,这个奖项不是每个学院都有吗? 可惜,明经科和明法科都没有相应的奖项。 “陛下,有没有可能,燕王殿下根本就不相信经学是一门科学,所以才没有设置这个奖?” “这倒也是。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就是在故意挑起科学与儒学之争。这家伙,还真是闲不住啊,儒家能流传至今,不是没有道理的。” 儒家思想之所以能始终受到统治者的拥护,其原因在于它有利于巩固皇权。 李世民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并不反对儒家思想的传播。 当然,他也看到了科学的好处,自然不会拒绝。 身为上位者,他们巴不得手下发生冲突。 如果所有人都站在同一战线上,那他这个皇帝还怎么做? “既然燕王在观狮山书院设了经学院,那便说明他并没有完全否认儒家的存在。只是对他来说,科学才是最重要的。” “算了,先别理他。按照想儿之前的说法,只要对大唐有利,那就应该大力提倡。” “现在看来,无论是观狮山书院,还是他倡导的这一套科学,对于大唐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朕当然要支持。” 第1563章陈五妹的邀请函 贞观十五年六月十六,天朗气清,凉风习习。 一大早,观狮山书院的大讲堂就已经人满为患,这是许敬宗亲自安排的。 李想对这次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非常重视,许敬宗自然尽心尽力。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今天都没机会进去看一看的原因。 要知道,李想可是厚着脸皮,邀请了朝中重臣,甚至还邀请了长孙皇后。 为了不让这场颁奖典礼成为一个自娱自乐的项目,李想还邀请了曲江书院,渭水书院,国子监等书院的知名教谕。 就连太医院,将作监,司农司,太史司,还有长安城之中有名的大夫,都被请了过来。 如此一来,这张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邀请函,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物以稀为贵,才是最重要的。 就算是一些原本不太在意的人,在发现身边有人拿到了邀请函,自己却没有拿到邀请函的时候,都会有一种失落感。 “你真是太厉害了,才入学一年,就有机会参加这样的颁奖仪式,我听说今天参加颁奖典礼的人,连两百人都不到,我们这些刚入学的学生根本就没有资格参加。” 从宿舍里出来,学生们就开始议论起了今天发生的事情。 身为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他们更能感受到这种气氛,也能感受到李想和许敬宗对这件事的重视。 “我……我不知道许参军为什么要给我邀请函。昨天早上,我才接到通知,说要去参加颁奖典礼。” 陈老四的妹妹陈五妹,原本就读于登州互助小学,后来观狮山书院开始限量招收女子,便借机来到长安城。 陈老四是第一批出海的捕鱼队员,他的身份虽然比不上杨老七,但也算不错了。 他对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自然是宠爱有加。 一般的家庭是不会允许女孩子进入学院学习的,但是陈老四却不一样,他已经被现代科学的魅力给折服了。 只要是李想做的,陈老四都会全力支持。 陈老四自然是支持妹妹去观狮山书院的。 “难道是你在前两期《科学》上发表的那篇论文的缘故?所以才能得到今天这个颁奖典礼的名额?” “说不定,你哥哥立了大功呢。” “书院这几天一直在招收女生,可能是为了给我们打气,所以才让陈五妹来当我们的表率。” 宿舍里,陈五妹那一届的几个女生,都在窃窃私语。 如今的观狮山书院,教谕加学生已经超过了五千人,近两年来,已经有超过一万人的规模。 今天观狮山书院的教谕和学生,能被邀请的总共也就两百多人,所以大家都很好奇陈五妹怎么会被邀请。 …… 大讲堂中,阿史那杜尔看着契苾何芳,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芳芳,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听说这次颁奖典礼的邀请函很难拿到。” 李想并没有选择在晚上举行,而是选择了上午举行。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虽然开国节已经取消了宵禁,可夜晚依旧不方便。 所以,从早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大讲堂外面就已经陆陆续续的来了一些人。 好在今天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也没人敢摆什么架子。 “阿史那叔叔,凭什么你能来,我却不能?这个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跟你们这些将军一点关系都没有。” 契苾何芳自然认得阿史那杜尔,因为她是契苾何力的妹妹。 而且,契贝何力和阿史那杜尔的关系也很好。 “芳芳,当初你大哥把你送到观狮山书院的时候,我还不怎么赞同,事实证明,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 阿史那杜尔自然也听说过契苾何芳被冠以女神医的名头。 “当然,我一回家,所有人都对我另眼相看。” 契苾何芳傲然说道。 阿史那杜尔笑着和她聊了几句,没过多久,又来了几个熟人,他又开始了新的社交活动。 程芳与程沐兄弟二人,今日也被邀请出席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颁奖仪式。 “兄弟,你觉得这一届大唐皇家科学奖的医学奖会花落谁家?” 今天是大人物们聚会的日子,程芳和程沐虽然有幸出席了颁奖典礼,但也不会有人特别注意到她们。 于是兄弟俩就在后排找了个地方,安安静静的聊着天。 “这可说不准,说实话,这几年能够拿到奖的东西很多,比如那去病丸,一颗药就能缓解很多的痛苦,甚至可以说是神药。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大批量生产,平民百姓都可以使用。” 程芳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安排去观狮山书院的医学院听课,所以对医学院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 当然,他没想过观狮山书院之外,还有人能获得医学奖。 “那倒是,当初燕王殿下发明了酒精消毒,再到后来的各种手术,不知道救了多少人的命。” “就连那六味地黄丸,也是一种神奇的丹药。据说长安城中,几乎所有勋贵之家都会采购六味地黄丸,专门用来招待客人,就连天香阁都有。” “还有神仙水,据说制作起来很简单,但是效果却非常的好,几乎所有的皮肤病都能治好。就算不能彻底治好,至少也能减轻一些,这可是解了无数人心头之忧。” 虽然程沐自认为自己的美颜霜已经是天下第一了,但是那是他在研究去病丸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没想到这美颜霜竟然能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帮助。 “细菌的发现,剖腹产的普及,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总之,这三样东西,随便拿出一件,都足以拿到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我倒要看看,他想要立个什么样的榜样出来。” 程芳说的很有道理。 说白了,这个奖项,其实就是李想想向其他人传递什么信息。 不管是医学还是农学,燕王府都在这几年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话是这么说没错,从今天的情况来看,虽然可能只有观狮山书院拿到奖,但我可以保证,下一年,甚至后年,一定会有其他人拿到这个奖。” 第1564章李承乾决定反对科学,拉拢儒家 一开始,程沐收到请柬的时候,并没有放在心上。 后来他才知道,这张邀请函的价值很大,而且他这个医馆的掌柜也被邀请来了,这其中的深意就值得深思了。 在场的人都不是傻子,自然知道李想在打什么主意。 “都别说了,看这架势,好像是陛下与皇后娘娘到了,这颁奖典礼,怕是要开始了。” 程芳感觉到大讲堂外热闹的气氛,便拉着程沐起身,准备去见里面的大佬们。 …… “汉王叔,你觉得李想这么热衷于科学研究,是不是真的很厉害?” 李承乾与李元昌并肩而行,朝着大讲堂的方向而去。 这段时间以来,李承乾和李元昌走的很近,两人也算是志同道合了。 汉王李元昌身为李渊之子,在长安城之中,也是颇有势力的。 而且,他的书法,在皇族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在士子中,也是颇有号召力的。 李承乾没有李泰的天赋,也没有李泰和长安城中的士子们的关系。 现在李元昌帮他拉拢士子,正好弥补了他的短板。 “太子,我到现在都没弄明白,科学到底有什么用。不过我觉得,这个奖里有医学和农学两个奖项,都是很吸引人的。” “听说李想在江南道推广南洋水稻,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当地的人都把他当神一样供着。别的不说,光是剖腹产这一点,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李元昌虽然心胸狭隘了一些,但是出身于皇室,他的眼力还是有的。 若是能安安分分的专心写字画画,说不定唐初还能多出一位书画大家。 “不过,据我所知,朝中很多大臣都是反对科学的,尤其是国子监的大儒们,更是反对科学的。你觉得我应该支持科学,还是应该反对科学?还是不表态?” 对于李想,李承乾自然是不爽的。 但如果支持科学,能让自己坐稳太子的位置,他也不会反对。 当然,现在看来,对科学持反对态度的人会更多。 毕竟,如果他反科学,那么朝堂上的许多大儒,都会先对他产生好感,弥补过去两年来给大家造成的负面影响。 “儒家正统之位,想要撼动,谈何容易?如今朝中州官,哪个不是自小就学过儒家?想要让他们相信科学,谈何容易?” “太子殿下,依臣之见,科举之事,我等自然不好反对,但格物之事,若有人反对,影响也不会太大,还能增加儒门之人的支持,倒也值得一试。” 李元昌的这个办法虽然有些取巧,但是却也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当然,如果他也是个穿越者,知道格物对于未来有这么大的影响,那就绝对不会这么说了。 “好,就依汉王叔之言。” …… “大家都知道,这一次是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颁奖仪式,请大家多多指教。这个奖项,其实已经酝酿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曲辕犁,南洋水稻,新甘蓝,新萝卜,南洋大米,棉花,玻璃镜,大钟……” “这些东西的出现,给大家带来了什么好处,已经不用多说了,公道自在人心。但是,我们也不能让那些发明这些技术的人,就这么默默无闻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谁不想每天都过着风花雪月的生活?” 这一次,李想作为主持人,亲自主持了颁奖典礼。 简单的打过招呼之后,便直奔主题。 在场的人很多,但真正明白李想举办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是什么意思的,恐怕没有几个人能理解。 就连李世民都很支持李想搞这个奖,不过他并不是很在意。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这个的奖项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利益。 可以想象,如果诺贝尔奖是华夏的,那么这个奖项,将会成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奖项,这对于国内的各个学科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刺激。 “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不是针对某一个科学成果,也不是针对某一个研究对象。但是,他却是评委会每年评选出来的最有价值的发明。” “这些东西,或许一时半刻看不出来,但你们可能已经开始感受到它带来的好处了,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种革命性的技术。” “很多人都不明白,数学奖和农学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奖项里,难道数学真的这么重要吗?学农学有什么用?不如给经学设个奖吧。” 李想此言一出,大讲堂内的所有人,都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 “燕王,你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还好今天不是我主持,否则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 舞台的角落里,许敬宗暗暗叹了口气。 一般人是不会去做这种自寻死路的事情的。 可是,李想却做到了,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我倒要看看,他到底要说什么!” 台下,孔颖达冷笑一声,目光落在李想的身上。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地球仪这个东西。身为中原王朝,能够屹立数千年,屹立不倒,靠的就是那些不朽的典籍。” “从《大学》《中庸》到《春秋》《诗经》,都是我国文化之源,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其价值历久弥新,是启迪智慧的最佳途径。我从未否认。” 李想的话,让所有人都是一脸懵逼。 难不成,这家伙想妥协了? 他不是一向反对儒家,崇尚格物的人吗? 怎么听起来,好像他也是儒家的支持者? “然而,要富国强兵,光靠儒家是不够的。秦汉时期,靠儒家思想能战胜匈奴?不能!” “我大唐就是因为儒家思想才灭了东突厥的吗?突厥人侵略大唐,这个时候跑去和他们讲儒家学说有什么用?上次薛延陀入侵定襄的时候,我们就是靠着儒家打赢的?” “不是!是靠着陛下的运筹帷幄,靠着将士用命,靠着将士们的刀枪箭弩,靠着农民们种出来的粮食,靠着我们大唐日益强大的国力。” “无论是数学,还是调查,又或者是农医,都极大的提升了大唐的国力。” 第1565章第一个获奖的,陈五妹 “科技的进步,对于大唐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我们应该理直气壮的发展科技,鼓励大唐的学者和工匠们钻研科技,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 孔颖达本以为,李想会改变主意,但万万没想到,李想的话,却让她大吃一惊。 李想越是夸赞科学,就越是衬托出儒家的无能。 这是赤裸裸的打脸啊。 所以,李想还没开口,他就站了出来。 “燕王,照你这么说,去你的观狮山书院读书,就不听圣人之言?到那时候,天下的人不讲仁义廉耻,不讲忠孝仁义,只顾自己的私利,那大唐还怎么存在?” 孔颖达的话,非常的犀利。 换做任何一个人,恐怕都不会说出“大唐还怎么存在”这样的话。 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孔子的后人,再怎么作死,也不会死,这可比什么免死金牌靠谱多了。 这也是为什么他可以说出自己想说的话的原因。 “孔祭酒,我大唐九成以上的黎民百姓,连孔夫子的遗作都无缘得见,照你这么说,岂不是全是不忠不义,不仁不孝之徒?” 李想话锋一转,将孔颖达刚才说的话,原封不动的还给了他。 效果自然不用多说。 没看到孔颖达涨红了脸,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句话,却是暗藏杀机。 你说对也不对。 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家各说各的,把水搅浑。 但是,孔颖达显然还达不到这种程度。 “科技的进步,降低了纸张的成本,提高了印刷的效率,增加了普通百姓和工匠们的收入,增加了更多的人受教育,学儒,学道,从这一点来看,科学的发展推动了儒学的普及。孔祭酒,你为何要将儒学与科学对立起来?” “在先秦时代,百家并起,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典籍。儒家独尊之后,数百年来,典籍并不多。依我看,科学的好坏,就是看它能不能提升大唐各个领域的科技水平,能不能提升大唐的国力,能不能改善大唐的民生。” 说到这里,李想又重复了一遍,这是他从李世民那里学习到的。 孔颖达一肚子的话都说不出来了,面对三个有利于,他是真的无话可说了。 当然,李想并不想和孔颖达计较,而是转移了话题,说起了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颁奖典礼。 “好了,闲话就不多说了,现在我要宣布的是,这次的颁奖典礼,到底是哪一位获奖者,将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 “数学是所有科学的基础,无论是格物学、医学、农学,都需要数学。好的数学工具,好的思想,都能给你带来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在格物学研究上,数学的帮助很大……” 作为一门基础学科,数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李想看来,大学里学的那些微积分和线性代数,对工作了后的他来说没有任何用处。 但不得不说,数学对物理的推动,还是很有帮助的。 “这十年来,大唐的算术进步有目共睹,无论是算盘的出现,还是新型的复式记账方法,又或者是一元一次方程,二元一次方程,三原一次方程等等,这些都对大唐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却是一件看似不起眼,实则意义非凡的发现。众所周知,圆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是。不管是天文学,还是历法,所有与圆有关的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一件事:圆周率。”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圆周率这个名词,其实就是圆的周长和直径的比值。定义虽然简单,但是如何计算,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一点,历代算家都做过不少研究。” “看过《周髀算经》或《九章算术》的人,应该都知道,这本书上提到了圆周率是三,也就是说,圆的周长是直径的三倍。但经过一代代数学家的研究,圆周率的精确度也在不断的提升。” “东汉张衡测得的圆周周长是3.162;三国时代,王蕃计算出圆周率的数值是3.155;到了魏晋时期,数学家刘徽提出圆周率是3.14,后来祖冲之又把这个数字提高到了7位数。” 台上,李想发表了一大段话,然而台下大多数人却是一头雾水。 不是要公布获奖者的名字吗? 为什么要说这么多莫名其妙的话? “今日,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便是一位成功将圆周率计算到小数点后16位的人,这对我国天文学、历法的发展,以及对数学的精准研究,都有极大的帮助。” “而且,算出来这个圆周率的人,还是一个刚入学观狮山书院算学院一年级的女学生,下面,让我们祝贺观狮山书院算学院陈五妹同学,荣获贞观十五年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数学奖!” 没有掌声! 这不是流行的东西! 还好,李想已经让剧院的工作人员排练过,否则的话,现场肯定会陷入一片死寂。 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一个算学院的女生,竟然拿到了数学大奖! “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大讲堂里,刘广感慨道。 刘广看过陈五妹的那篇关于圆周率的论文。 虽然这个过程很奇妙,但刘广并不觉得有什么。 没想到,师父竟然给她颁发了数学奖! 这让男教谕和男学员们颜面何存? “师兄,这是一个意外,不过,这也不奇怪。” 狄仁杰似乎读懂了李想的意思。 刘广问道:“你的意思是?” “今天是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次颁奖仪式,我们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大唐有这样一个奖项,而且,我们也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奖项不论出身,是在给优秀的人一个机会。师兄是说,给陈五妹颁发数学奖,还是给你,给我,给晋王殿带来的震动?” 刘广被狄仁杰一句话堵得哑口无言。 他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得出来,一定是给陈五妹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学生带来的震动和谈资更大! 第1566章有困难找燕王,功劳是大家的 按照这个趋势来看,无论支持也好,反对也罢,明日长安城之中的报纸上,只怕都会出现各种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消息。 而各大酒楼的说书先生们,自然也不会放过这样的消息。 用不了多久,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消息,就会传遍整个大唐。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一个奖项的知名度越高,其影响力也就越大。 有时候,价值并不是最重要的。 就拿菲尔兹奖来说,菲尔兹奖虽然被誉为数学界的诺贝尔奖,但能够拿到的人,却是屈指可数。 当然,李想也想将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打造成诺贝尔奖之类的东西,而不是什么菲尔兹奖之类的东西。 …… 陈五妹整个人都不好了! 从昨天接到邀请函开始,她就觉得非常惊讶。 谁知道,接下来才是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从小到大,她都很喜欢数学。 在登州的时候,她的数学是所有私塾里最好的,就连老师都答不上来。 后来进入互助小学后,接触到的东西越多,陈五妹在数学上的天赋就越亮眼。 陈老四之所以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妹妹送到长安读书,就是因为看到妹妹在数学上的天赋,以及李想对各种人才的看重。 陈五妹今年十六岁,在这个年代,已经是个孩子的母亲了。 陈老四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才让她去观狮山书院。 还好,陈五妹很争气,虽然身为女子,但在观狮山书院中,她却是力压群雄。 “陈五妹,快上来吧,陛下要给你颁奖。” 陈五妹还没回过神来,就被旁边的学生推了一把。 “啊——我——我——” 陈五妹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上台领奖? 拿奖这种事情,她已经见过很多次了。 可是,她却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好在房遗玉在一旁看戏,连忙上前搀扶,这才将陈五妹扶到台上。 台上,李世民和李想并肩而立。 说实话,这还是他第一次给女生颁奖。 很难想象,眼前这个小丫头,一个诺诺怯怯的小丫头,会是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得主。 而且还是个小富婆,家财万贯。 不过,李世民也终于明白,李想为什么要选这个奖项了。 必须得有含金量才行。 在这个基础上,谁能引起轰动,谁就能获奖。 李世民是个聪明人,他很快就猜到了其他的获奖者。 很有可能,后面还会有更多的惊喜。 “你就是那个陈五妹?来,别怕。 李世民微微一笑,很是和善。 观狮山书院派来的画师,正在飞快的记录着颁奖仪式的画面。 当然,李想也向阎立本来发出了邀请。 “多谢陛下!” 陈五妹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除了下意识地说了声“谢谢”,其他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本来,李想是想让所有获奖人都来做一段五分钟的即兴发言,但许敬宗提议,把这个环节给取消了。 看来,许敬宗对这群人的了解更多。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连话都说不出来,更别说即兴演讲了。 陈五妹走下舞台之后,李想又接着念起了下一个奖项。 至于李世民,则被安排在一张椅子上,这也是为了让李世民看起来威严一些。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就是中原人的生活方式。可是,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那道光芒又有什么样的奥妙?这道光线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很多人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在很久以前,作坊里的工匠们发明了一种划时代的东西,那就是玻璃,然后是玻璃窗、温室、望远镜等等。” “不过,工匠们从未停止过探索,他们通过研究不同形状的玻璃制品在光线照射下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从而发明出了放大镜,再经过一系列的组合和光学研究,便诞生出了显微镜,用来观察微观世界。” 相比于刚才,众人更能理解李想的意思。 毕竟,显微镜和微生物的出现,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为了鼓励工匠们对光学的研究,以及对未知世界的探索,本年度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将颁发给刚刚晋升为八级工人的陈大胆,希望他能在光学原理和显微镜上,更上一层楼……” 台下的陈大胆已经听不到李想在说些什么了。 他的反应也不比陈五妹好多少。 他只是一个工匠。 一名从古代开始就无人问津的工匠。 而现在,燕王要给他颁发这样的殊荣,这简直就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 而且,显微镜和镜子的原理,别人不懂,他陈大胆又怎么会懂? 真要论起贡献,李想绝对比他更有价值。 然而,当陈大胆对上李想的目光时,他却忽然明白了什么。 这才是他们的王爷啊。 有困难找他,功劳则是大家的 这样的王爷,他就是拼了命也报答不了。 陈大胆做了个深呼吸,挺直了有些佝偻的脊背,这才走上了舞台。 李想竟然将格物奖颁给了工匠,这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些意外,不过,有了陈五妹的带头,他们也就更容易接受了。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很好奇,这一届的医学奖和农学奖,究竟会颁给谁。 还好,李想倒也没浪费时间,直接宣布了医学奖得主的名字。 “契苾何芳?不是梅川惠子?” 当李想宣布医学奖的得主时,就连长孙皇后都十分纳闷。 没有别的原因! 因为,梅川惠子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 平民和勋贵之家,每天都有新的孩子出生,也有不少人因为难产而死。 虽然剖腹产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是确实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 就算是最后没能保住孩子,大人也能活下来。 这可比以前要好太多了。 难怪久居深宫的长孙皇后都听过她们的名字。 “皇后娘娘,梅川惠子来自倭国,现在看来,燕王殿下设立这个奖项,很有可能是为了大唐人而设的。契苾何芳是契苾何力将军的亲妹妹,实力仅次于梅川惠子。听说她的医术,是想儿和林秋亲自教出来的,现在在益禾堂里,也是小有名气的女医生。” 这一点,一旁的女官解释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女子想要出名,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第1567章李泰:看来这个李想对皇位也是一个威胁 “燕王殿下果然是不拘一格,陈五妹、陈大胆也就算了,现在又把医学奖颁给一个突厥人,这也太……” 程沐和程芳坐在后面,看着契苾何芳走上台来,心中感慨万千。 虽说剖腹产已经算得上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但他们原以为,能拿到这个奖的是孙思邈或是林秋的。 毕竟,这两个人,才是观狮山学院医术最好的人。 “燕王殿下将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举办得如此盛大,还开出了一大笔奖金,想必也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投入到科技的研究中去。” 当然,程芳看人的眼光也很准。 事实上,很多人都看出了李的意图。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想的计划,其实就是一个阳谋。 阿史那杜尔本来只是来看戏的。 虽然身为十二卫将军之一,他也受到了邀请,但他却没有想到,这次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颁奖仪式,居然和他扯上了关系。 事实上,数学奖和格物奖都与他无关。 不过,他也没想到,李想会将医学奖颁给契苾何芳。 这意味着什么? 一方面是因为契苾何芳是突厥人,所以突厥人在军队中的地位还不错,并没有受到太多的打压。 不过除此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建树。 你看看满朝文武,哪一个是突厥人? 至于农业方面,则是在燕王的帮助下,学会了种棉花。 至于工匠,那就更不用说了。 唯独在商业上,阿义的出现,才让突厥人找回了一些颜面。 可现在,却被契苾何芳打破了。 这可是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医学奖啊! 看看今天来的都是些什么人,就可以看出这个奖项的含金量了。 而且,契苾何芳是个女人! 说句不好听的,光是李想让契苾何芳获奖这件事情,就足以让阿史那杜尔对大唐的归属感大增。 可以说,李想这一手,不仅赢得了突厥人的支持,而且还为后世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就像陈五妹一样,打破了女性在学术上的桎梏。 “王爷,燕王这一手,实在是高明。长安城里的突厥人,恐怕很快就会投靠燕王了。” 杜林升看着众人的反应,凑到李泰的耳边,低声提醒道。 “以前我总觉得大哥是个大麻烦,但现在看起来,情况就不好说了。” 李泰看着台上,李世民和李想两人,正在为契苾何芳颁奖。 这两年来,李承乾的声威大减,没几日便被朝中大臣弹劾,可谓是雪上加霜。 虽然朝中大的许多官员都没有选择站队,然而勋贵子弟之中,却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站在了魏王府的一边。 李泰有信心,在三年之内,取代李承乾的位置。 但现在,他却意识到,李想对他的威胁越来越大。 虽然,李想与皇位无关,但李泰却知道,李想和军方走得很近,身家也很丰厚。 这样下去,李世民死了,自己还能顺利登上皇位吗? “是啊,我们得好好计划一下了。” 周围人太多,杜林升也不好多说什么,免得被人听到。 “民以食为天。作为一个农业国,农业技术的发展,更是至关重要。” 李想见契苾何芳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这才开始宣布最后一个奖项。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一奖项的颁发显得有些多余。 虽然所有人都知道农业对于大唐的重要性,但是从骨子里,所有人都没有把这些农民放在心上。 否则的话,“田舍奴”这三个字,又怎么会成为大唐最受欢迎的脏话? “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冬天吃青菜是有好处的,种子的改良,可以提高作物的产量,看似不起眼,但实际上,却可以改变所有人的生活。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专门设立了一个农学奖,用来鼓励大家重视农业科技的发展,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这一刻,没有人有异议。 而这个奖项,也是四个奖项中,争议最大的一个。 虽然大家都看不起农民,但不可否认,农业很重要。 一千年前如此,一千年后也如此。 “在观狮山书院的各个学院中,有这样一群学生,他们不辞辛苦,跑到各个地方,指导开拓者们种植作物,寻找提高作物产量的办法。” “大家都知道,去年江南道、山南道的新型南洋水稻,都获得了巨大的收获,照这样下去,早稻肯定会大丰收。” “在丰收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山南道襄阳县的一片田地里,水稻的产量是周围地区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不管是肥沃的还是贫瘠的土地,照顾的好,照顾的不好,都会影响到产量,少了两成,少了一半,都不奇怪。” 李想顿了顿,看了看众人的反应。 其实,他说的是事实,但也正是这些事实,勾起了所有人的好奇心。 所有人都明白,李想接下来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这话没错。不过,襄阳县这边的水稻增产,并不是说土地肥沃之类的,那又是什么呢?答案出乎我的意料,肥料!” 李想的话一说完,全场一片哗然。 或许有人从《大唐日报》、《科学》等期刊上看到过“肥料”这个词,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还是第一次听到。 想要让作物增产,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什么是肥料?简单地说,就是某种能使作物生长得更好的东西。人们习惯于讨论这片土地是不是肥沃的,那么,什么是肥沃的呢?也就是说,这片土地上适合作物生长的养分,是不是足够多。由此可见,作物的生长,必须要吸收某种特殊的物质。这些肥料,都是专门用来补充作物的。” 化肥的使用刚刚开了个头,要使其得到更广泛的推广,让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明白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观狮山书院学生姚盛,专攻肥料对作物生长的影响,在襄阳找到一处磷块矿,已基本确定磷块制磷肥对水稻生长的作用,并进行了对比试验。襄阳县的高产稻田,就是用磷肥做的。” 第1568章长孙皇后的建议 接下来的内容,已经没有多少人关注了。 对于他们而言,知道施磷肥能提高作物产量,这一点已足够。 但是,别人不知道,姚盛又怎么会不知道? 这一次,他收到信鸽,便急匆匆的赶回长安,却发现只是一场颁奖仪式。 说实话,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还是很失望的。 襄阳,新的实验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大唐国企的磷肥作坊才刚刚开始运转,下半年便可以开始大规模生产,他这位关键人物的离去,对里面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回到书院后,同窗们还打趣他,说他能不能拿个奖。 然而,这一点,姚盛压根没想过。 在他看来,自己只是按照燕王的建议,研究了一下那些石头对于作物的影响,除此之外,便什么都没有做。 然而…… 当李想说出自己的名字时,他的心“咯噔”的一声,整个人都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没过多久,他就听到了最后的结果。 他得奖了! 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农学奖! 皇帝陛下亲赐! “快快,远儿!赶紧上台领奖啊!” 姚老三一脸兴奋的推着自己的孙子,说道。 姚老三是燕王府最著名的矿工,之前被燕王府挖到了倭国,开采石见银山。 老实说,一开始姚老三还挺不高兴的。 但胳膊拧不过大腿,他只好在石见银山里扎下根来,一直到今年当上了观狮山书院的教谕,才算真正回长安。 不过,这次出国工作,对他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转折点。 一个工匠,哪怕技艺再高,地位也不会太高。 而现在,他成了观狮山书院的教谕,身份自然不同。 更让他惊讶的是,自己的孙子姚盛,居然拿到了农学奖,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 他是挖矿的。 自己的孙子,是种地的,没想到还真有机会拿到农学奖。 这让他如何不兴奋? 光是这份荣耀,就足以让人刮目相看。 说句不好听的,拿到这个奖,他这辈子都可以在观狮山书院混了。 “爷爷,这……是不是重名了?” 姚盛到现在还有些不敢置信。 “除了你,还能有谁在观狮山书院,去过襄阳县,还能找到磷肥的?怎么会是重名?” 这个时候,见多识广的姚老三,终于冷静了下来,脸上带着笑容,催促着姚盛上台。 “这也太胡闹了,这一届农学奖,竟然颁给了一位矿物系的学生,也不知道是农学奖还是格物奖。” 孔颖达和司马才章一边说着,一边看着姚盛走上台来,小声的抱怨着。 孔颖达当然不会拒绝李想给农学方面的奖励。 毕竟,“农”在儒家中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然而,这一次获奖的人,却是出乎了他的意料。 “孔祭酒,按照现在的情况,这个奖项应该是颁给那些致力于提高作物产量的人,而不是那些在田地里种地的人。” 司马才章琢磨了一下,觉得自己对这次颁奖典礼的排名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事实上,李想对此并不避讳。 说句不好听的,数学奖、农学奖等等,都是为了鼓励人们在科学上有所创新。 …… 如果按照后世的标准,这一届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颁奖仪式,可以说是简陋到了极点。 但这件事情,对于长安城之中的勋贵们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陛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观狮山书院,对我大唐也是有很大的帮助。”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坐在同一辆马车上,一路返回大明宫。 长孙皇后,自然要借此机会,为李想说几句好话。 “确实出乎朕的意料,原本朕以为观狮山书院只是一个小势力,为燕王府的各种作坊效力,但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观狮山书院不仅让曲江书院、渭水书院一众声名鹊起,而且还为大唐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就拿医学院来说,据说下属的益禾堂,已经成为了长安城之中最大的医馆,很多人生病了,都会跑到那里来看病。” “而格物学院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些新的发明,带给大唐实际的利益。” 这是李世民的真实想法。 一年又一年,观狮山书院的势力越来越大。 从每年的科举录取名单来看,观狮山书院的学生越来越多了。 以前,他们只出现在明医科、明算科,而现在,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已经遍布其他学科。 就算是明经科和进士科,对于观狮山书院的学生来说,也不是高不可攀的存在。 李世民之所以支持李想,就是因为观狮山书院对于大唐来说,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 否则的话,他一定会插手这种不受他控制的事情。 “这书院既然能给大唐带来如此大的利益,臣妾认为朝廷应该加大扶持力度,就算不能给钱,也该给点土地。” “就拿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来说,朝廷完全可以考虑给获奖者一个爵位,这样的话,对于工匠的吸引力就更大了。” 难得李世民提起朝中之事,长孙皇后自然是无话不谈。 这并不是什么禁忌,只要李世民愿意听,就无所谓。 “皇后不必担心,朕这就回去安排人去办。长安城里的书院不少,但还是可以继续开的。另外,洛阳,晋阳,定襄,杭州这些地方,朝廷还可以鼓励民间和官府在各地开设书院。” 更多的书院,代表着寒门士族与平民能够得到更多的学习机会,这对遏制山东士族以及关陇贵族势力的不断壮大非常有利,与李世民的治国理念不谋而合,他当然要大力支持。 其实不用长孙皇后提醒,他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 而现在,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观狮山书院大讲堂,颁发第一届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居然是……” “从一个穷丫头,到现在的万贯富翁,就靠一个科学技术奖。” 《震惊!励志少年远赴襄阳,在深山里挖出一件稀世珍宝,连燕王都赞不绝口。》 “一刀在手,胜过佛陀。” “一天之内,长安城多了四个万贯富翁,说不定你也有机会。” 第1569章难道因为你是倭人的缘故 第二天,关于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消息,在长安城的所有报纸上都登上了头条。 这一次,无论是获奖者,还是奖金,都是一件非常具有话题性的事情,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引导,就成为了长安城中的热门话题。 “父亲,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我看也不怎么样啊,咱们渭水书院也可以搞个类似的奖,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我听说上个月才开始筹备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正好借此机会,把渭水书院的名声也推上去。” 长孙冲站在长孙无忌的身前,满脸的不甘。 这些日子,长安城里到处都是关于“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议论,长孙冲不知道有多郁闷。 “天时、地利、人和,你以为随便弄一个奖项,就能火起来?” 长孙无忌显然对自己的儿子这种意气用事的说法很是不以为然。 “为什么不可以?请陛下亲临,我们也能办到;在报纸上宣传一下,并不难。无非就是奖金多了点,咬咬牙,咱们还是出得起的。” “冲儿,这不是重点。无论是数学奖,还是格物奖,亦或是医学奖、农学奖,观狮山书院的候选人实在太多了,多年来累积的成绩,实在让人无话可说。” “而我渭水书院又是什么情况你不知道么?如果我们也这么做的话,那该给谁颁发呢?如果只是从学院里找人,那就没意思了,但放眼整个大唐,谁能与观狮山书院相提并论?” “难不成你辛辛苦苦弄出来的奖,最后却要颁给了观狮山书院?李想巴不得多拿几个奖呢。” 长孙冲听了长孙无忌的话,顿时无言以对。 这一点,他还真没想过。 除非是经学、书法、书画之类的奖项,否则在观狮山书院面前,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 科学的大旗,是观狮山书院打出来的。 …… 梅川内库开始只是抱着看戏的心态,看着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公布。 但当他了解到几位获奖者的情况,尤其是医学奖得主是同样精通剖腹产术的契苾何芳后,他的心情就变得很糟糕。 说实话,剖腹产的创始人,李想才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但论手术水平,梅川惠子肯定要比契苾何芳高出一大截。 然而,她并没有获得医学奖。 “父亲,你别想太多了,奖不奖都无所谓,惠子根本就没想过这些。” “而且,燕王还告诉我,契苾何芳虽然是突厥人,但是突厥人已经投靠了大唐,契苾家族已经在长安生活了十年,他们的户籍都在长安县,我是倭人,所以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是不会颁给我的。” 梅川惠子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 考虑到现在的交通、通讯条件,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想要成为全球的奖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李想虽然很想将它打造成诺贝尔奖那种世界性的奖项,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办到的。 既然如此,还不如把目标定在大唐。 但是,梅川惠子就得不到奖了。 “我当然知道这一点,但我还是不甘心。你的实力比契苾何芳更强,凭什么拿不到这个奖?” “父亲,说实话,我们两个谁更厉害,还真不好说。一开始,因为我比契苾何芳更早接触到这手术,所以我做出来的,比何芳要好得多。不过,契苾何芳的手术天赋很高,就连林大夫都对她赞不绝口,而且这几个月来,她每天都在做手术,所以她的技术可能比我还要好。” 当着父亲的面,梅川惠子并不觉得暴露自己的弱点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做手术,天赋比努力更重要。 显然,契苾何芳和林秋一样,都是天赋异禀之辈。 虽然她的天赋很不错,但也有强弱之分。 “惠子,你和燕王在一起这么多年,他…他……” 梅川内库:“……” 当初,惠子就是作为礼物,送到李想的闺房中的,可这么多年…… 如果李想不喜欢女人,那也就算了。 可是,他还有好几个妃子,几个孩子。 难道是因为惠子是倭人的缘故? “父亲,惠子能跟随燕王殿下,已经很好了,就连雪晴小姐,也不是王爷的人,怎么可能轮到我?” 梅川惠子的话让梅川内库大失所望。 …… 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引起的热议,在天气逐渐变得火热之后,才渐渐的平息了下来。 这几天,李想和段嫣然经常去观狮山书院游泳,段嫣然生完孩子后,身体恢复的很快。 “媚娘,这水看起来很好,等你把孩子生下来之后,我们就可以天天来这里游泳了。” 段嫣然看了一眼站在岸边静静等待的武媚娘,提议道。 总的来说,两人的关系还算不错。 段嫣然负责燕王府的内务,而武媚娘则负责燕王府的生意,两人并没有太多的交集。 当然,以她们的智慧,也知道该如何相处。 “可不是嘛,王爷说过,女人最好的运动就是游泳。只要每天游泳一个小时,肚子都不会太大,大腿也不会太粗。” 再美的女人,也不会喜欢长了个大肚子。 虽然李想现在很宠她们,但这并不代表她们没有危机感。 毕竟,这是一个男人为主的世界。 男人三妻四妾,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好吧,等王爷有时间了,就带他去游泳,免得他整天泡在实验室里,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段嫣然注意到,自从李想视察完水稻之后,他就一直待在实验室里,有时候一待就是两三天。 对此,她颇有微词。 所以她才会坚持游泳。 “我听说,自从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颁奖典礼结束之后,观狮山书院又多了八个实验室,长安城的学子们,都想要加入观狮山书院。我估计,王爷最近会忙着处理书院的事情。” “你说的对,就像今天一样,好不容易答应了我们一起去游泳,却被许敬宗叫走了。” 段嫣然叹息一声。 身为女人,她当然希望李想能一直陪着自己,不离不弃。 但身为燕王妃,她也希望李想,能够将正事都放在第一位。 第1570章蜜桃村的桃子滞销 李庚和李谊等人都在许敬宗的办公室里。 “王爷,是这样的,我们已经跟医学院的学生讨论过很多次,就连孙神医都给出了一些建议,但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 李庚叹息一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李想。 从蒲罗中返回大唐的“格物学院号”上,已经陆续有许多船员出现了之前不曾有过的病症。 虽然在崖州休息了一段时间,很快就恢复了过来。 不过,李庚并没有放松警惕。 而现在,他已经去了澳洲,明年、后年再去一次美洲的打算。 如果不弄清楚这一点,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该如何是好? 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回到大唐? 他到美洲去,并不是为了成为一名殉道者。 “这些人经常发烧、皮疹、关节疼痛,这不就是败血症吗?” 败血症是欧洲水手们的噩梦,也是所有水手的噩梦。 李想医术高明,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 “败血症?” “王爷,你可知道怎么回事?” “有没有办法?” 李想话音刚落,李庚,李谊,林秋三人,就开始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 这几个月来,林秋一直都在观狮山学院的医馆里值班,但是却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李庚这样的病人。 就连孙思邈这样的老中医,都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而李庚和李谊,则是信誓旦旦的说,这是船员们生病的原因。 再加上还有几个医学院的学生一起出海,这就成了一个无解的问题。 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得的是什么病,怎么治? “败血症是可以治好的,平时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一般不会得这种疾病。但如果只吃干粮,几个月后,抵抗力差的人就会先生病。” 李想也有些后悔,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 败血症差不多是从航海时代开始的出现。 好在这一次,格物学院号虽然撞上了,却并没有造成什么大的灾难。 否则,李想一定会后悔死的。 “是不是只需要吃新鲜的水果和蔬菜?” 林秋目光一凝,看向李想,目光中充满期待。 他隐隐有一种感觉,那是一种未知的东西。 为什么只吃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就行? 为什么只吃干粮就不行? 难道是因为新鲜蔬菜和水果里有什么东西是干粮所不能提供的? 难道是因为这些动心对人体有好处? 这是什么东西? 一时间,林秋的脑海中冒出了无数的疑问。 “是的。所以,在崖州休整一段时间后,船员们的情况就会好很多。事实上,只要你们每个星期能够在陆地上进行补给,就不会出现败血症。” “但是,如果我们将来到美洲去,地球上有许多地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两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找不到陆地,怎么可能吃得上新鲜的蔬果?” 李庚的这一句话,却是将兴奋中的李谊给浇灭了。 是啊,船上怎么会有新鲜的蔬果? 这个办法虽然不错,但是治标不治本。 “除了蔬果之外,红酒还可以缓解败血症。但在船上喝酒,终究不是解决之道,只能起到辅助作用。” 李想还记得,西班牙人就是靠着红酒,才治好了败血症,才让无敌舰队称霸世界。 “如果有一种方法,可以让水果和蔬菜保持新鲜,那该多好。” 许敬宗叹了口气道。 李庚等人还好,李想却是双眼放光。 也不是没有可能让蔬菜水果变质。 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 想要让大唐的百姓走上航海之路,就必须要解决这一点,否则的话,海上的风险太大了。 尤其是到美洲去,到欧洲去,每一次出海,都要在海上呆上半年。 李想看向许敬宗的目光中,充满了欣赏,“延族的想法很不错。” 林秋:“……” 李庚:“……” 李谊:“……” 燕王到底在想什么? 许参军如此荒唐的想法,居然被他说成是好主意? “这样吧,延族,你派人去准备一些水果,我们去实验室试试,看看能不能做出一种不会变质的果子。” 在蜜桃村,水二贵曾经是最平凡不过的村民。 那时候,他家里只有三亩地,一片桃园。 一年下来,也就只能勉强维持一家五口的生活。 然而,从贞观十一年起,他的人生开始发生了改变。 那一年,定襄与长安城之间的水泥路修建,而蜜桃村是第一个受益的村子。 一个偶然的机会,水果店的文华来到蜜桃村,把蜜桃村里最好的桃子运到西市去卖,让长安城里的村民,与水果商人,还有长安城里的百姓,都能获得一种双赢的局面。 当村民们看到桃子能赚钱的时候,也都纷纷扩大了种植面积。 一开始,大家都很谨慎,但第二年,当文华带着一群水果商人来到蜜桃村,想要买桃子的时候,所有人都沸腾了。 尤其是水二贵家,因为种的桃子比较多,所以很快就变得富裕起来,盖起了一栋大房子,周围的村民也开始种植桃树。 经过这几年的种植,今年蜜桃村的水蜜桃产量再创新高。 不过,水二贵的心情并不好。 农民们最担心的事情,就发生在蜜桃村,甚至是附近的村民身上。 “二叔,桃子真的要降价出售?” 水二贵一脸为难的看着自己的二叔,准备将一担一担的新鲜桃子送到山下。 “二贵,没办法。你看这一年,你们种了多少桃树?许多种了好几年的桃树,现在都已经开花结果。从去年起,桃子的价格明显在下跌,现在好多人家都没开始采摘,价格也没那么便宜,再等下去,说不定什么时候连一文钱都卖不出去。” 二叔的话让水二贵的心都凉了半截。 这倒也不是不可能。 作为蜜桃村第一大户,水二贵这些年过的那叫一个滋润。 虽然去年桃子的价格下跌了不少,但他还是赚了。 否则的话,他也不可能咬牙花那么多钱将三个孩子送到长安城去读书。 第1571章水果罐头真的对航海有用吗? 如今,水二贵已经在长安城中买下了一座宅院,大儿子在观狮山书院读书,两个儿子都在上小学,他的媳妇常年生活在长安,他偶尔才会回一次蜜桃村。 他不想让这样的生活,就这么结束。 要知道,去年为了扩大桃园的种植面积,他甚至从大唐皇家钱庄借了五百贯,一下子买了三名仆役,让他们帮着干活。 如果今年桃子卖不出去,那该怎么办? “二叔,你见过文掌柜来买桃子吗?” 文华是水二贵的老朋友了。 不过这些日子以来,也没见文华来过,他寻思着是不是该去长安看看文华了。 “现在文掌柜已经很少亲自出去买桃子了,平时都是他店里的伙计在处理。不过我听掌柜的说,最近桃子卖得好,长安城里种的桃树也多了起来,虽然比不上咱们蜜桃村的,但也便宜。所以,他们最多也就是跟去年一样。” 水二贵的二叔是蜜桃村的耆老,知道的事情不少。 “桃子已经开始成熟了,过几天再摘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时间一长,桃子就会熟透,到时候就会掉下来,就不值钱了。” “不行,我要亲自去一趟长安城,看有没有办法把桃子卖出去。” 这一刻,水二贵的心中,终于有了一丝担忧和恐惧。 今年天气好,桃的收成比往年都要好。 水二贵估计,蜜桃村周围的村子,今年的桃子产量,至少是去年的两倍以上。 如果没人买的话,那就麻烦了。 “你去找几家店铺的老板,看看有没有收购的。就算是低于去年的价格,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与水二贵相比,二叔看事情的态度明显悲观了许多。 当然,这其中也有他丰富的经验。 他这辈子,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事情,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往好的方面去想,不然的话,只会更惨。 …… 观狮山书院研究室内,李庚等人看着李想指挥着学生们忙碌,脸上都露出了好奇之色。 “王爷,只要把果子放在玻璃罐中,热一热,再塞上木塞,就能保证果子不坏吗?” 李庚本以为,李想会拿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却没想到,这只是一件普通的东西。 他可不相信这种方法能够解决水果腐烂的问题。 “很多事情,都是大家意想不到的。你们应该听说过童天的微生物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吧?不管是食物还是水果,他们的腐烂都是微生物造成的。” “我们把水果切成小块后再加热,这样基本能杀灭大部分微生物,然后再用软木塞密封起来,冷却后再在上面涂上一层鲸油,这样就能把水果和外界隔离开来。这种水果罐头就能长期保存了,在海上肯定是必不可少的。” 罐头这种东西,在后世到处都是,制作起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当然,想要像后世那样量产,那就太难了。 李想并不想一上来就大搞特搞。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只有在海上航行和战争中,才需要大量的罐头。 一般人根本买不起。 而且现在用的都是玻璃瓶,虽然成本不高,但价格却降不下来。 否则的话,玻璃就变得一文不值了。 看来下次得让人做一批瓷器,看看能不能用来做罐头。 “已经做好了,过几天就知道效果如何。一般情况下,这样切下来的果子,用不了第二天就会烂掉。” 许敬宗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成功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到时候我们就不愁没有水果吃。对了,王爷,这种方法,能不能用来储存蔬菜?” 李谊看向李想,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尽管多吃水果和蔬菜可以治疗败血症,这个计划看起来太简单了。 不过,李谊对李想还是很有信心的,而且,经过崖州的治疗,船员们的病情也有了明显的好转,所以,他也就相信,这个办法,一定能治好他们的病。 “当然没问题。但是,任何手段都是有限制的。水果罐头,半年到一年都不会坏,但是两三年后,就不一定能吃了。毕竟,虽然大部分的微生物都被我们消灭掉了,但是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微生物都会被消灭。” 李想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众人,让他们不要掉以轻心。 “王爷,我觉得民间的咸菜,加点盐,味道会更好一些,能不能在罐头里加点盐?” 许敬宗今天虽然没怎么说话,但每次都是一针见血。 怪不得,李想越用越顺手。 “延族,你这句话说的正是时候。在蔬菜罐头中加入盐,可以延长罐头的保质期,就算出海两年,也不会变质。” “不过,如果加盐的话,味道可能会变得很奇怪,可以在里面加点糖粉,但是价格会更高。” “加糖的话,会不会让罐头更容易变质?” 李庚有些不明白。 对他来说,甜的东西总是容易坏的。 “这个罐头里只有果汁,因为它的糖分比较高。如果再加糖,糖的浓度就会越来越高。我有个猜测,任何一种微生物,都必须要在合适的环境下才能生长。” “低浓度的糖汁里面,微生物可以生长得很好,但是浓度太高的话,反而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当然,这个猜测是不是正确的,还需要做更多的实验才能确定。” 李想也没办法解释,为什么微生物不能适应高浓度的盐分和糖分,因为这涉及到细胞壁和微生物的结构,还有渗透压,只能靠他们自己去验证了。 “王爷所言极是,到底是真是假,只需再试验一番,便可知晓。” 许敬宗像往常一样在旁边刷存在感。 “那好吧,我回去和微生物研究所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把罐头做出来。” 李庚感觉,下次美洲之行,似乎安全了不少。 这件困扰了他大半年的事情,终于要解决了。 “抓紧时间研究,延族,你联系王富贵,在作坊城里找个现成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改造一下,弄个罐头作坊出来。到时候,我们的‘格物学院号’再一次出海,就能派上用场了。” 第1572章也许燕王是做水果呢 在观狮山书院中,水文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 虽然他的天赋不怎么样,但是学习态度很好,所以成绩还算不错。 事实上,像水文这样的学生,在观狮山书院中占了很大一部分。 毕竟,天才不是树上的果子,一摘就有。 这一天,水文吃过午饭,照例回宿舍休息,没想到父亲竟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父亲,是不是家里出事了?” 水文一愣,父亲除了上次送他去学校外,就再也没有来过书院找过他。 这突如其来的事情,让他不得不担心。 毕竟,水文每个月都会回一次长安城一两次,基本上都能见到父亲。 如果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他也不会跑到书院来找自己。 “没什么……没什么,我这几天要在长安住一段时间,就来看你了。” 水二贵支支吾吾的说道。 这几天,他已经去了两个城市的水果店,包括文华那个。 不过情况并不乐观。 前两年,桃子的销路很好,附近的农民,也纷纷效仿。 另外,近几年来,其他水果的种植面积越来越大,长安城里的居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水果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但两者的增幅,却是天差地别,桃子现在已经不受欢迎了。 反倒是桃产量暴涨,而价格却在不断下跌。 东西两市的水果摊,今天打算采购的桃量,估计还不如去年呢。 这让水二贵很是担心。 自家的桃园里,已经有不少桃子等着采摘。 这可是时令水果,错过了采摘的时间,就会烂掉。 “父亲,你是怎么学会撒谎的?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有心事。” 水文对父亲憨厚老实的性格还是很了解的,他知道父亲肯定是遇到什么事儿了。 “我……我没事,我……我就是随便来问问的。” 水二贵想起了文华的叮嘱,有些犹豫。 水二贵来长安城的时间并不长,而文华是土生土长的长安人,所以他并不在意。 文华感受到了长安城的变化。 他建议水二贵到观狮山书院寻水文,因为文华深知观狮山书院的能量。 文华虽然不知道水二贵儿子在观狮山书院过得如何,但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试一试。 “父亲,有什么问题,你就说吧。” “咱家里种了不少桃树,今天天气很好,今年肯定会有好收成。” “这有什么不好?” “听我把话说完。” 水二贵这么一说,压力也小了很多,直接把家里的情况说了一遍。 “父亲,这么说这些桃子已经卖不出去了?” 水文没见过世面,不明白为什么桃子突然就不受欢迎了。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想着,这段时间,你要多多留意书院,多打听打听,看能不能想出些法子来卖桃。” 水二贵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有些尴尬。 …… 作坊城的面积很大,但现在使用面积还不到十分之一。 不过,这些地皮都是长安城和定襄之间修建的水泥路周围的,价格极低,所以李想并不担心。 距离金太铁匠铺不远的地方,是一座去年完工的作坊,一直都是门可罗雀。 但这几日,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师傅,我看到这瓷器作坊已经有几辆马车运到这里来了,王管事是想把这个作坊改成仓库吗?不应该啊,瓷器作坊有专门的库房,不需要运到这里来。” 阿牛一边跟师父聊天,一边好奇的打量着不远处的无名作坊。 燕王府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新建一座新的作坊,而这座作坊里,已经建好了许多建筑,但都是空着的。 但某一天,却成了优势。 眼前的作坊也是如此,短短几天的时间,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看这作坊里进出的人,很多都是观狮山书院的学生,看来燕王又自创了些什么东西。” 金太对于燕王府的一切,都有了更多的了解。 一看就知道这附近的作坊生产的都是一些自己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 “师父,你说的没错,不过奇怪的是,这次送来的果子好像不少。这作坊里的工匠应该不多吧,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水果,燕王府的作坊待遇还真是不错。” 阿牛与金太之间的关系,远超普通的帮佣与雇主,所以金太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这件事情,不能以常理度之。这些果子,并不一定是给工匠们吃的。你不是说有几车瓷器被运到了这里吗?或许,那瓷器就是用来盛放水果的。” 金太也没有想到,自己只是随口一说,居然就猜中了真相。 当然,这并不重要。 这两个家伙,就是闲着无聊,在闲聊。 …… “王掌柜,第一批试生产的罐头已经出炉,已经放置两日,并未变质,看来是成功了。” 罐头作坊那边,李庚亲自盯着,看到生产线已经开始运转,这才放下心来。 这一天,他陪着王富贵去了一趟实验室,考察了第一批罐头的质量。 结果还算不错。 “对了,我听说格物学院号下个月要去澳洲,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王富贵丝毫没有因为罐头作坊的成功而惊讶。 这些年来,李想交代什么,他就做什么,每次都成功了。 “是的,除了格物学院号外,这次随同我们一起出海的船只有四条,这些船都是燕王殿下亲手取的,而且还取了很有寓意的名字。” 李庚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有些不自然。 “我知道,数学之星陈五妹号,格物专家陈大胆号,妇科圣手契苾何芳号,五谷丰登姚盛号。” 王富贵倒是没想到,李想竟然如此看重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 先不说长安城各大报纸对这艘船进行了铺天盖地的报道,光是给这艘船起这样的名字,就足以让人名垂青史了,更别说还有一万贯的奖金。 听到李想的话,王富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而陈五妹等人就更不用说了。 不过这也是一种很好的激励,王富贵听说,像陈大胆这样的获奖者,不管是教授自己的技术,还是在实验室里做实验,都会更加尽心尽力,一个人就像是顶几个人用一样。 第1573章桃子有销路了 “我们准备把永平港建好,把蒲罗中和永平港之间的商路彻底打通,让唐人有更多的眼光投向澳洲。” 李庚虽然有些担心,他找到的那座金矿,会不会因为其他人的介入而产生纠纷,但毕竟澳洲有这么大。 李想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会鼓励所有人都像建设蒲罗中一样,鼓励人们去澳洲探险,寻找宝藏。 这片海域的资源,基本上都是谁找到就归谁。 他们只需要在大唐缴纳关税就可以了。 “既然如此,那就多生产一些罐头吧。” “是的,愈多愈好。最重要的是,在这一望无际的大海上,要是生了败血症,会对士气造成很大的影响。” “但现在有个问题,那就是我们要做水果罐头,需要大量的水果。每天都要派人去西市买各种水果,所以,生产效率并不高,如果能找到一家专门卖水果的商人,那该多好。” “王掌柜,这有什么难的?东、西两市,水果铺子应该很多吧?” “有是有,但我们的工坊需求量很大,不一定能满足。再说了,那些商贩都是从农民手里买水果的,如果能直接从农民手里买,那不是更好吗?” 王富贵本身就是做生意的,对于商货之间的差价,自然是一清二楚。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能从农民手里买到这些水果,价格至少能打对折。 虽然钱不多,但王富贵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从燕王府赚大钱。 “王……王管事,桃子行不行?”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没问题,我们这里有一半就是桃子罐头。” 王富贵看着面前这名学生,总觉得他有些面熟,但又想不起来是谁。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或许能直接从农户那里收购一大批桃子。” “洪宁,你的意思是?” 李庚显然认识眼前这位学生,但他只知道洪宁是长安城工匠之子,也不知道这桃子他是想从哪里弄来。 “我们寝室里有个叫水文的同学,他住在离长安城不远的蜜桃村,那里盛产桃子,这些年在西市很受欢迎。” “听说蜜桃村和附近的几个村子,都种了不少桃树,今年的桃子也长得不错,他们一直在想办法。如果派人去收购,肯定能便宜很多。” 这段时间,水文经常一个人发呆,时不时的叹息一声。 在询问了一番之后,他才明白过来,不过对于这件事情,他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没想到,这一次的实验,竟然给了他一个惊喜。 “这么巧?” 王富贵与李庚面面相觑。 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 罐头作坊对水果的需求很大,如果蜜桃村真如洪宁所说,那就是最好不过了。 当然,水果是季节性的,光靠蜜桃村一地,显然是不够的。 不过,至少在收获桃子的时候,还是没问题的。 “我这就去找水文,让他向李郎君和王掌柜解释。” 说完,洪宁就冲了出去,他要第一时间通知水文。 …… “水文,今天上午没课,不如我们一起去藏书阁如何?” 格物学院的宿舍,比起后世的大学,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乍一看,还以为是大户人家的宅院。 虽然还是四个人一间房,但是却有独立的卫生间,尽享奢华。 “今天没什么兴致,还是算了吧。” 水文无精打采的靠在床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他们一家人之所以能过上好日子,都是因为蜜桃村的桃园里种的桃子。 如果真像父亲说的那样,他们不仅赚不到钱,还可能把去年赚的钱都赔进去。 水家虽然在长安城里买了宅子,但手头上的银子并不多。 水文担心家里出了什么事,他不能再留在观狮山书院了。 这让他无法接受。 他是真的喜欢在观狮山书院读书。 虽然他的智商不如其他学员,但是他的勤奋,让他的成绩并不差。 “如果实在不行,不如我陪你一起去许参军那里,看能不能让我们食堂采购一批桃子,然后每天给学生和老师发一颗,这样基本就可以解决你们桃园的问题了。” 一个舍友宋银提议道。 “不,我做不到。而且,这个办法最多只能解决我家里的问题,我的亲戚也有很多,没办法全部解决。” 水文叹息一声,心中却是一片茫然。 他父亲来找他,就是想让他从同学和老师那里,帮他打听一下桃子的销路。 不过水文不太好意思麻烦同学们,而且他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 “水文!” “水文!” 还没看到人,就听到了声音。 洪宁刚走到院门前,便大喊了一声。 “来了,老洪!” 宋银虽然不知道洪宁为什么这么急着去找水文,但是从声音上来看,应该不是什么坏事。 “赶紧的!跟我来!” 洪宁一看到白水文,立刻拉着他的手就要离开。 “怎……怎么了?” 水文有些不习惯被一个男人牵着手。 “还能做什么,你们村子里的桃子,还有附近几个村子的桃子,都有销路了!” “什么?啊啊啊啊!” 水文激动的跳下了床。 结果,乐极生悲,脑袋磕在了床上。 观狮山书院的宿舍,李想是按照前世的标准设计的,一间房里有两张上下铺,四个人一间房,中间还有几张桌子。 “卧槽!肿起来了!” 宋银摸了摸水文的头,一脸的懵逼。 这些床,都是用实木做的,这磕一下不好受吧。 “行了行了,快跟我去一趟实验室,和王掌柜谈一谈,看看能不能买到更多的桃子。” 洪宁看了看宋银,又看了看水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王掌柜买这么多桃子做什么?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燕王府有什么水果铺子。” 水文一边说着,一边跟在洪宁身后。 “这不关水果铺子的事,罐头作坊需要大量的水果。马上就要出海了,需要大量的水果罐头,现在王掌柜正愁着怎么弄到这么多的水果,正好我也是实验室的一员,所以才会推荐你们村的桃子。” 洪宁连忙把事情说了一遍。 第1574章水家村的嫉妒 “那岂不是说,这个罐头作坊不仅现在需要大量的水果,以后也有稳定需求?” 水文虽然不知道罐头作坊是做什么用的,但他知道罐头作坊每年都需要大量的水果,这已经足够了。 “当然,我们每年都需要大量的蔬果水果,据说做成罐头后,可以保存一年之久。水文,你们家要发达了。” “洪兄,等我忙完了,我请你吃一顿味之精,尝一尝长安城最好的酒楼的味道。” 水文不是个小气的人,如果能把桃子卖出去,那他一个月就能吃上一顿味之精,甚至吃几顿都不在话下。 “呵呵,到时候你可要破费了。” 洪宁也不客气。 这两年来,宿舍里的四个人,每个人的家世,性格,都已经很清楚了。 水家虽然算不上富裕,但只要桃子卖得好,几顿味之精还是能吃得起的。 太阳缓缓升起,照在关中的大地上。 蓝天白云,鸟鸣阵阵。 然而,水二贵现在可没心思去欣赏了。 一些最先成熟的桃子,因为没有及时采摘,已经开始腐烂。 往年这个时候,蜜桃村的村民们都很忙,也很高兴。 但现在,却是一片愁云惨淡。 这一幕,在未来将会成为常态。 打个比方,一个农民种辣椒赚的盆满钵满,下一年,村子里就会有很多人种辣椒,到时候所有人都会血本无归。 又或者是看到有人开了一家米线店,赚了一大笔钱,然后又冒出一家类似的米线店,赚得盆满钵满。 当初外卖大战,也是如此。 无数次的教训,只要不落到自己头上,别人说再多也没用。 “二贵,趁着还没降价的时候,我们还能卖出几个桃子,赶紧多卖几个,不然的话,真的什么都赚不到了。” 二叔和水二贵并肩而立,眼巴巴地望着桃树上挂满的大桃子,一脸的恋恋不舍。 “好的,二叔,我这就让人去把成熟的桃子摘下来,送到大街上去,不管多少钱,我都卖!” 水二贵终于认清了现实,他知道,再不采取行动,他是真的要倾家荡产了。 “你能这么想,我很高兴。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你就别想那么多了。” 二叔拍着他的肩膀,叹息一声。 …… “呵呵,原来是水郎君,蜜桃村的大财主,水二贵,怎么来卖桃子了?有没有人买?” 水二贵领着几个下人,扛着桃子上了官道,田家村的田缮拦住了水二贵,一脸的幸灾乐祸。 这个田缮,年龄和水二贵相仿,是附近有名的地痞流氓。 当初在蜜桃村偷桃子,被水二贵教训了一顿,结下了梁子。 最近水二贵混得风生水起,田缮也不敢太过为难他了。 但现在,情况却完全不同了。 不管是蜜桃村,还是田家村,几乎每家每户,都种植了大量的桃树。 田缮当然知道桃子卖不出去了。 在他看来,这附近几个村子里,桃树最多的就是水二贵了,这一次,他要倒霉了。 “田缮,走开!” 水二贵的脸都黑了,懒得理会。 “呦吼!你以为你是谁啊?哼!” 田缮挖了挖鼻子,抠出个东西来,然后用食指压住大拇指,猛的一弹。 那眼神,那表情,分明就是在看一场好戏。 “田缮,你想打架吗?” 水二贵当初就敢收拾这个田缮,现在又怎么会怕他。 当然,他也听说了,这一年来,田缮和附近的几个混混走的很近,时不时的欺负一下老实人。 再加上他们十几个人经常结伴而行,一般人还真不敢招惹。 当然,水二贵也不想管这件事情。 “哎呀!水郎君好大的胆子,怎么,有这么多下人跟着,你的底气就足了吗?嘿嘿!别人怕你,老子田缮还能怕你!” “再过几个月,你的下人就会跑了!对了,我听说你从大唐皇家钱庄借了一笔钱,下月就到了,是不是?你能拿得出来钱还吗?要不我给你出出主意?” 田缮觉得自己今天真是太爽了。 堂堂蜜桃村第一人水二贵,竟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被他如此嘲讽。 从今往后,估计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了。 “给我滚一边去!” 水二贵阴沉着脸道。 倒是他身后那些下人们,脸上都带着担忧之色。 看得出来,田缮的那番话,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水二贵手里还拿着他们的卖身契,如果水二贵真出了事,他们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这条路又不是你开的,我站在这里有问题吗?只要你能从我的裤裆下面里钻进去,今天的事情就算了。” 这些年来,田缮只被水二贵教训过,自然是恨到了骨子里。 有的人,挨了一顿打,却不想着吸取教训,只记得是谁惹到他了。 “你……” 水二贵望了望周围,周围的村民虽然不少,但却没有一个人为他出头。 反倒是那些指指点点的人,像是在看一个笑话。 蜜桃村和田家村虽然隔得很远,但关系却不好。 往年经常因为水源和田地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 这一点,就算是后世也是如此。 邻村之间,很少有什么和睦的。 “你看那水二贵,听说他在长安城买了房,现在还不是一样的倒霉。” “嗯,做人要低调。” “他家种的桃树,都快有半个村子那么大了,还想着种更多呢,偷鸡不成蚀把米,活该。” “嘿嘿,当年我就劝过,不要种那么多桃树,他偏不听,这下可惨了。” “切,这也叫劝?你这是酸了吧?” 各种流言蜚语传入水二贵的耳朵里,水二贵心中充满了绝望。 在村子里,就算是亲戚,也会担心别人比自己有钱。 更别说那些村民了。 显然,田家村的村民们,都在看着他的笑话。 可还没等水二贵继续说下去,一队马车,就从远处的小路上,开了过来。 这些年来,不管是蜜桃村,还是田家村,马车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 但是像今天这样,一来十几辆车,这还是第一次。 第1575章有本事你出海啊 田缮正对着水二贵吐沫横飞,却发现他一直在看着村口,回头一看,就看到了越来越近的车队。 “父亲,我回来啦!” 马车还没停稳,水文就从第一辆马车里跳了出来。 “文儿,你……你怎么来了?” 水二贵看着自己的儿子,十分的惊讶。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至于田缮,在看到水文带着一队人马回来之后,就担心自己会吃亏,连忙退到了一旁,想要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父亲,我是来帮村里卖桃子的!” 水文脸上露出一丝得意之色。 昨天早上洪宁把他带到王富贵面前,把村子里的情况跟王富贵说了一遍,果然引起了他的兴趣。 王富贵在详细了解了情况后,当机立断,决定以蜜桃村附近的桃子为主要原料来源,作为最近一段时间里,罐头作坊的原料来源。 于是便有了这次水文驾着十几辆马车回乡的一幕。 不用说,马车肯定是王富贵安排的。 而田缮等人,则是认为水文在长安城发了大财了。 “卖桃子?多少钱?” 水二贵一脸的期盼。 当初他去观狮山书院寻找水文,其实就是抱着万一的希望。 然而,没想到这才几天时间,形势就发生了变化。 “父亲,燕王府的罐头作坊要来买桃子了。你看,那么多马车,咱们桃子以后不愁卖了。” 水文有些兴奋。 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可以帮上忙了。 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感觉。 这就像是前世,很多人第一次拿到工资,哪怕只是两三千块钱,也会兴奋不已。 “是……是真的吗?” 水二贵觉得自己听错了,他正准备认倒霉呢,怎么突然就来了这么一出?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有人来买,不管多少钱,他都会卖出去的。 特别是田缮刚刚那番话,更是让他受到了很大的刺激。 “那是自然,但是价格上,我们必须给他打个折扣,毕竟王掌柜已经说了,这是很大一批货,而且是个长久生意。” 他可不认为这是一个坑人的好机会。 那是不可能的。 燕王府的作坊,还从来没有被人威胁过。 再说,他凭什么威胁? 现在的价格,完全由采购的人说了算,根本不会给他们讨价还价的机会。 当然,在水文带着一队人回去的时候,王富贵就吩咐伙计们,让他们以公道的价格收购。 这件事不是什么秘密,负责采购的人都知道。 所以在来的路上,水文已经知道了这批桃子的价格。 虽然以前没怎么关注过家里的事情,但前段时间水二贵来找过他,简单地说了一遍情况。 所以水文知道,现在的价格已经很合理了。 考虑到了今年的情况,也并没有趁机压榨农民。 总之,今年大家都能多赚点钱,至少比种地赚得多。 至于暴利? 嘿嘿! 想都别想。 “好吧,对了,你罐头作坊要不要买其他人的?” 水二贵是个热心肠的人,家里的事情解决了,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村里的亲戚朋友,还有村里的桃子。 虽然没有他种的多,但是也是他的心血啊! “都要了!” 王富贵安排的工作人员明显给足了水文面子,站在那里一言不发,给了水文一个表现的机会。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狮山书院的学生,在燕王府中的地位,自然是比他们要高上许多的。 如此一来,想要加入观狮山书院的人就更多了,这也间接的提高了书院的门槛。 若是放在几年前,但凡有点文化的年轻人,想要考入观狮山书院,都不是什么难事。 但现在不同了,每次就有七八成的人被刷下来。 …… “他们是不是傻?以前我们都是把桃子运到官道上,再装进马车里,他们就不怕把桃子磕坏了?” 水文在蜜桃村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他就带着一大堆桃子离开了。 “田缮,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聪明?我昨天晚上就打听过了,他们把桃子运回来后,直接送到了罐头作坊,做成了罐头。” “因为刚运回去的时候,就要直接洗干净切好了,一点小磕碰都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如果每一次都让人把货物运到官道上,那就麻烦了。” “田老四,有什么好得意的?搞得跟开罐头作坊的人是你似的。” 田缮有些失望,他还以为水二贵出事了,这一带应该没人敢来找他的麻烦了。 谁也没想到,他儿子水文居然带着一群人回来了。 这对蜜桃村以及周围的村民们来说,简直就是喜从天降。 而田缮却恰恰相反。 田家村的村民们,昨天还在嘲笑水二贵,但一听说罐头作坊要大量收购桃子,一个个脸色都变了。 一个个厚着脸皮跑到蜜桃村,和水二贵拉关系。 甚至还有人拿了一只母鸡,或者一筐鸡蛋,想要水文派人来买桃子。 利益面前,所有的东西都会发生变化。 “田缮,别人或许会怕你,但我可不怕你。哼,我一个猎户,罐头作坊还有那桃子,关我什么事?如果你的朋友们想要找我的麻烦,那就先看看我的弓箭能不能让你得逞。” 田老四没好气地说道。 本来,看到街坊们都在种植桃树,田老四就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作为一个猎人,田老四的家在这一带也算得上是小康之家。 可是近几年来,很多人都靠卖桃子发家致富,田老四在村里的地位一落千丈。 本来,桃子卖不出去,他还暗自窃喜。 那些不听他劝告的农民,怕是要遭殃了。 还不如跟着自己去打猎呢。 结果,没过几天,作坊里的人就开口了,要多少有多少。 虽然价格不是很高,但对于周围的村民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喜事了。 “哼,打猎算个屁!有本事你去出海啊!田老四,明日我便随弟兄们去一趟长安,看有没有机会去南洋看看,听说海外不只是香料岛,连黄金岛都有,到时候,不管是种桃树,还是打猎,都比不上我赚的钱。” 田缮被田老四的话刺激到了,决定找个机会出海。 这几个月来,一直都在讨论这件事情。 海外可没那么多规矩,谁运气好,谁就能得到最大的好处! 第1576章李世民:要是父皇能看到如今的大唐就好了 德香楼内,文华好不容易才将王富贵请了出来,共进晚餐。 身为西市最大水果铺子的掌柜,文华对水果这方面的事情还是很了解的。 前些日子,一直在下跌的桃子价格,竟然又涨了起来。 就连一些水果铺子,也进不到桃子了。 甚至其他水果的价格,也开始稳定下来。 文华略一询问,便明白了罐头作坊的用途。 “王掌柜,来尝德香楼的盐焗海螺,可是别有一番风味。” 文华努力保持着微笑,不让自己看起来太过谄媚。 身为水果商人,他来找王富贵有什么事,两人都心知肚明。 当然,王富贵答应出来吃饭,也不是真的缺一顿饭。 长安城里,想请王富贵吃一顿饭的商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罐头作坊对水果的需求量很大,如果有个专业的水果商人愿意帮忙,王富贵觉得还是能赚点钱的,毕竟这次的合作,跟当初派人去西市收购水果是完全不同的。 那种采办的水果,卖得很贵,但要找个中间商,跟农民做生意,赚点钱,那就不一样了。 毕竟,自己出去买水果,人工运输成本什么的也高啊。 让专业人士来做这件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专业的事,就让专业的人做吧。 这是李想最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而王富贵则认为,自己是在李想的授意下,为罐头作坊寻找专业的合作伙伴。 “文掌柜,我们都很忙,我也不多废话。” 王富贵边吃边聊。 到了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再去考虑其他商人的想法了。 直接点,省事儿。 “请王掌柜吩咐。” “合作倒也不是不行,罐头作坊对桃子,苹果,梨等水果的需求量都很大,如果你们能长期稳定地供应这些水果,并且以合理的价格供应的话,这件事完全可以交给你们。不过,我想知道,你准备怎么做?” 相比于价格,王富贵现在更在意的是稳定供应。 特别是以后,罐头作坊的产量肯定会越来越大,到时候光靠几个农民种几棵果树,根本不够用。 “王掌柜,我是这么想的,就比如说蜜桃村是长安城里最受欢迎的桃子产地。我打算,每一种水果,我都会选择两三个村庄,让他们大规模种植,我们会提前跟那些农民商量好,从他们那里购买。” 文华在见王富贵之前,自然做过一些功课,了解过一些罐头作坊的情况。 作为西市最大的水果商人,王富贵派人去蜜桃村买桃子,他是知道的。 就在昨天,他还特意去见了水二贵,询问了一下蜜桃村和罐头作坊的交易细节。 “这倒是个好主意,当初燕王殿下去看罐头作坊的时候,就说过,如果能多建几个果园,说不定就能稳定地供应水果了。不过,我想知道一下,你是怎么说服那些村子的?” 王富贵听到文华这么说,顿时笑了起来。 这个文华,还真是有两把刷子,一句话就说到了点子上。 “这几年来,我手下的人基本上都和附近的果农打交道,谁的果子最好,谁想要扩大种植面积,他们都一清二楚。” “回去之后,我会带人去几个村子,跟村长、里正商量一下,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然后再决定要不要把果园建起来。为了让村民们放心,我会向大唐皇家钱庄贷款一批银币给他们当定金,让他们安心种植果树。” “我听说,观狮山学院的农学院,最近一直在培育新的果树,我会跟他们合作,推广新的果树品种,并且请农学院的学生们去果园里指导,这样,我们就能更快的提高水果的产量。” 文华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王富贵。 他注意到王富贵脸上有了笑容,这才放下心来。 找观狮山书院的农学院合作,是他临时起意的一个好主意。 现在看来,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这倒是个好主意,当初燕王在农学院视察的时候,也说过这一点,想要大面积种植果树,选苗是非常重要的。” “否则的话,水果的味道会变差,产量也会下降,影响到农民的种植积极性。这样吧,你去和罐头作坊的掌柜谈一谈,如果没问题的话,从现在开始,罐头作坊水果的采购就交给你了。” 王富贵想了想,觉得这次和农学院合作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回头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李想。 现在,李想已经开始意识到,该如何将书院的研究成果,付诸实践。 对此,王富贵自然心知肚明。 而文华的这一举动,也为农学院的科研进行产业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现在贞观十五年已经过去了大半年,总的来说还是风调雨顺。 虽然中间发生了薛延陀人的入侵,但是很快就被解决了。 大草原上还有一些部落在肆虐,但是已经不会对整个战局造成太大的影响。 今天的朝会上,户部和其他几个部门汇报了上半年的情况,朝堂上一片平静。 朝会结束后,李世民将房玄龄,长孙无忌,魏征,岑文本等人留在了宣政殿中,商议下半年的事情。 “陛下,户部已经接到了山南道早稻丰收的详细报告,相信不久之后,江南道也会传来同样的消息。早稻大丰收,即便关中的小麦、粟米收成不佳,我们大唐也不会再为粮食而发愁。” 房玄龄两鬓微白,这些年来,他也没少操劳。 但是看着大唐蒸蒸日上的景象,他的嘴角也是露出了笑容。 “听说今年河东道的棉花长势很不错,棉花田的长势比大家想象的要好。” 魏征也收起了苦涩的表情,笑着说道。 在座的大臣们都在朔州附近都有一片棉花田,棉花长势极佳,这是所有人都想看到的。 “陛下励精图治,大唐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衣食无忧,此乃大唐之福。” 长孙无忌趁机拍马屁道。 李世民捋了捋胡须,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果然,自己才是最适合带领大唐走向强盛的人。 如果父皇还在就好了。 不知道为什么,李世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玄武门的那一幕。 第1577章陛下,有扫帚星从东方而来 “启禀陛下,钦天监监正李淳风,求见!” 就在这个时候,李世民的身旁,走进来一名小太监。 一般情况下,只有李世民把他叫来,询问一些事情。 他很少主动求见李世民。 不过,李世民也知道,事情恐怕非同小可,所以才会来求见他。 “陛下,彗星从东方而来,恐有不祥之兆。微臣昨夜一直在观察天象,如今我大唐太平无事,突然降下这么一颗彗星,怕是有妖人作祟。” 李淳风的一句话,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淮南子·兵略训》中很早就记录了彗星。 武王伐纣的时候就出现了一次。 同年,周武王发动叛乱,灭商。 再加上彗星长得跟扫帚似的,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不祥之星。 因此,每一次彗星的出现,都会掀起一阵波澜。 “启禀陛下,秦始皇在位的时候,也曾出现过几次慧星。始皇帝七年,慧星从东方飞向北,五月飞向西方,最终秦国大将军蒙骜身死,之后夏姬夏太后身死。历朝历代,彗星出现,都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么是叛乱,要么是重臣被杀,陛下要早做打算。” 李淳风见众人都不说话,就继续开口。 宣政殿里,原本其乐融融的气氛,也是荡然无存。 不管是房玄龄,还是长孙无忌,都不会轻易相信鬼神之说。 不过,大家都听说过慧星是个灾星。 按照历史记载,彗星的出现,确实是不祥之兆。 最重要的是,没有人能够解释彗星的存在,所以他们更愿意相信这些事情。 “陛下,李大人之言,虽不能全信,却也不能不信。不过,大唐东面无战事,也无灾无妄,也不知道会有什么灾难发生。” 房玄龄环视一圈,终于忍不住开口。 “大唐东面还算平静,但再往东就是大海了。捕鱼队在倭国的时候,在海上遇到了很多麻烦。难道李大人所说的东方,就是指的大海吗?” 长孙无忌话中有话的说道。 毕竟,现在所有人都在猜测。 “李淳风,你觉得会有什么麻烦吗?” 李世民看着李淳风,眉头微微一皱。 上至“袁天罡”,下至“李淳风”,在某些方面,李世民更倾向于“信任”他们。 随着年龄的增长,李世民的野心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 就像秦始皇、汉武大帝那样,虽然年轻时风光无限,但到了晚年,还是免不了要去寻找仙药,去信仰巫蛊之术。 虽然李世民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他的野心却是越来越大了。 如果不是高句丽还好好的,他也会成为秦始皇那样的存在。 “陛下,臣惭愧,昨夜观天象,在发现那颗彗星出现的时候,臣便开始推演,但至今仍是毫无头绪。” 李淳风的脸色有些苦涩地道。 如果是李想在这里,他一定会反驳道:“当然不可能,彗星的出现只是一种自然现象,根本不需要解释。” “陛下,臣听闻观狮山书院中,燕王已命人建起一座观星台,玻璃作坊的匠师专门做了一架天文望远镜,估计这几日便可完工,不如让李大人去观狮山书院的观星台看看,能不能对这颗彗星有更多的了解。” 张阿难执掌百骑司,自然知道更多的事情。 “观星台?” 李世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建一个观星台。 这不是钦天监的职责吗? “是的,说是专门用来观测天象的观星台。” “这个天文望远镜和我们常用的那种望远镜有什么不同?” “应该是有些不同,不过,具体的还需要再问一问,据我所知,这架天文望远镜在前几天就已经安装好了,据说,负责这台望远镜的人,就是曾经获得过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陈大胆。” 张阿难暗自松了口气,还好自己打听到了天文台的消息后,让人对这件事情有了更多的了解,否则还真不好回答。 不过,他也为自己的多嘴而感到紧张。 如果李世民再问下去,他可能就答不上来了。 “对了,陛下,好像是李大人家的大公子在主持天文观测。” 张阿难看着李淳风道。 李淳风听着张阿难向李世民报告的情况,脸色略微有一些黯然。 他儿子在观狮山书院弄了个天文台,还弄了个天文望远镜,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这还了得? 他就这么一个儿子。 是不是该考虑纳妾开个小号了? “李淳风,那你就去观狮山书院一趟看看吧。” 李世民想了想,觉得再多说也是无用,还不如让李淳风去看一看,李想新弄的这个观星台是干什么用的。 观狮山书院的学生们,都发现学校门口不远处,多出了一座造型别致的大楼。 和其他建筑的水泥结构不同,这座建筑的墙体是传统的砖石结构。 说来也怪,观狮山书院虽然不缺地,但这座大楼占地面积却连百平米都不到。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圆柱一样。 “王爷,这天上的星星,真的是一颗又一颗的太阳?” 看着正在组装天文望远镜的陈大胆,李关谦忍不住向李想确认道。 原因无他,因为这件事,实在是太诡异了。 “当然,其他的星星就像太阳一样,只是因为距离我们比较远,看起来并不是很大。但实际上,比太阳小的星星也不多。” 李想拿出了自己那点微不足道的天文知识。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足以让李关谦为之震撼。 李关谦身为李淳风之子,对于“奇门八卦”“天象”之事更是颇有研究。 “每一个都有太阳那么大?那……那岂不是说,天空中有无数的太阳?这怎么可能?” 李关谦脑子有些乱了。 李想今天所说的一切,都让他大吃一惊。 “为什么不可能?宇宙浩瀚,我们地球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滴水。当你看到夜空中的星星时,你自己数数看,到底有几颗星星?这些星辰离得太远了,就算是光,也要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才能到我们这里。” 第1578章观狮山书院的天文望远镜 “什么?光要几万年才能到我们这?” 李关谦看向李想的目光,就像看着一个傻子。 这也太扯淡了吧。 光也有速度吗? 就算有,那该有多快啊? 燕王殿下说过,很多星辰,都需要数十万年的时间才能到达。 这也太离谱了! “算了,还是等格物学院有了更好的理论再说吧。总之,你只需要知道,天空中的星星,都是类似于太阳的恒星。” “像什么紫微星、武曲星、还有什么智多星、文曲星,都是骗人的东西。” 李关谦被李想这么一说,顿时哑口无言了。 要是信了他的话,他老爹的饭碗就保不住了。 如果这些天象都是假的,和天命无关,那历代皇帝为什么要派人去研究? 而且,既然燕王说这一切都是谎言,那么,他建这个观星台又是为了什么?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启禀王爷,已经全部装好了,按照你给我的图纸,我们现在就开始调试。” 就在这时,陈大胆突然开口了。 “试试就知道了!” 深吸一口气,李关谦完全忘记了李想的警告,迫不及待的想要试一试这台奇形怪状的大型天文望远镜。 按照陈大胆的说法,光是那两个特制的镜片,他就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 这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好的镜片。 不知道有没有用。 “不要看太阳!” 李想眼睁睁的看着李关谦摆弄着望远镜,想要将望远镜对准太阳,顿时吓出一身冷汗。 这可是天文望远镜啊! 现在阳光明媚,如果李关谦把望远镜对准太阳,估计分分钟就会有惨叫声传出来。 然后……大唐就又多了一个瞎子。 即便是这架刚刚装好,还没来得及发挥作用的望远镜,用来看太阳肯定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 “抱歉,是我忘了。” 李关谦听见李想的提醒,也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大错。 在观狮山书院,望远镜并不少见,李关谦也有一个。 他很久以前就知道了,望远镜绝对不能对准太阳,不然会把眼睛弄瞎的。 天文望远镜虽然和一般的望远镜有很大的不同,但也有一些相似之处。 差点就把自己的眼睛给弄瞎了。 想想都觉得可怕。 “延族,等会记得派人盯着这台望远镜,一是防止有人不小心把它弄坏;二来,也是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李想直接无视了李关谦的道歉,转头对着许敬宗说道。 “王爷不必担心,我们格物学院目前已经招揽了十余名教谕、学员为使用者,由他们轮流看守这架天文望远镜,随时记录天象变化,以及发现新的星星。” 许敬宗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稳健可靠。 “王爷,你刚才说,天上的星星,就像是一颗燃烧的星星,如同太阳一般。那岂不是说,我们每晚看到的月亮,也是一颗燃烧着火焰的星球,那么月球上就不会有天宫,也不会有嫦娥了。” 雪晴可爱的问道,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没错。 照燕王这么说,那岂不是说,月球上根本没有什么嫦娥? “不对!” “什么?不对?那岂不是说,真的有嫦娥?难道……难道她真的能飞不成?大唐有没有去过?她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 雪晴一句接一句的问道。 许敬宗,李关谦,刘涵,秦怀玉,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李想的身上。 “不对,月球并不是一颗炽热的星星,它只是一颗普通的行星,就像我们地球一样。它之所以能在夜晚发光,是因为太阳光照射到月球上,产生了反光。” “至于上面是不是真的有天宫,或者是嫦娥,你们今晚就可以拿着望远镜去看看了。” “这个……这个望远镜能看清月亮上的物体?” 李关谦一脸的惊讶。 只有实践才能证明一切。 他很清楚格物学院的规矩。 虽然李想的话听起来很玄乎,但如果亲眼所见,他也不会怀疑。 年轻就是好,接受新事物的速度要快得多。 “应该能看清楚。” 李想也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 为了这个望远镜,他可是花了大价钱,让陈大胆研磨了许多片玻璃镜片,才把它打磨出来,效果如何,就看今天晚上的表现了。 “启禀王爷,钦天监李淳风求见,说他是奉陛下之命来观天象的。” 此时,李淳风也到了。 “你爹这鼻子还挺灵的。” 李关谦被李想这么一说,脸都涨红了。 “王爷,我……我并未告诉他,这一个月来,我都未曾回过家。真的!我发誓!” “看把你吓成什么样,反正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我也没打算瞒着任何人。” 李想被逗乐了,没想到一向自信满满的李关谦,竟然也有如此敏感的一面。 …… “燕王,昨夜东方出现彗星,必有大事。” 李淳风来到观星台之后,看到李想的第一句话,就有些奇怪了。 最起码,李想觉得很奇怪。 “李大人何出此言?” 李想刚给李关谦普及了一下天文知识,就有人送上门来了。 李关谦立刻找补道:“父亲,如果彗星真的出现的话,今天晚上应该还能看到。正好观星台那边已经组装好了天文望远镜,我们可以通过这台望远镜,对彗星进行详细的观测,让我们更好的了解彗星。” 不知道为什么,李关谦总觉得,在他眼里,无所不能的父亲,好像…… 他可不想自家父亲再出糗了。 “天文望远镜?难道,你建这个观星台,就是为了观察天象?” 望远镜的作用,李淳风当然清楚。 望远镜上写着“天文”两个字,可想而知是什么意思。 “是啊,否则你以为我建这个观星台有什么用?难道是为了抢你们钦天监的饭碗吗?” 李淳风:“……” ……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蔚蓝的天空上,繁星点点。 它们虽不能像太阳那样灿烂辉煌,也不能像月亮那样明净明亮,但是它们闪烁着,闪烁着,如梦似幻,使夜空更美。 第1579章对皇权的不利影响 “彗星来了!” 李淳风的眼力足够好,在没有望远镜的情况下,很快就看到了那一颗彗星。 “李关谦,把望远镜调到最大,让你爹看看彗星是什么样子的。” 这一夜,李想并没有回家,而是和李淳风等人,坐在观星台上,看着夜空中的星星。 事实上,上一世,李想只在高中的时候,见过一次天文望远镜。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碰过这东西了。 “找到了王爷!” 李关谦玩了一下午的天文望远镜,现在已经很熟练了,几分钟之后,他就找到了李淳风所说的那颗彗星。 “一边去!” 李淳风毫不客气的将李关谦推开,自己则是拿起了望远镜。 李关谦没办法,谁让这是他爹呢,他只能委屈的站在一旁。 李想看着他那跃跃欲试的表情,只觉得有些好笑。 “原来这就是彗星的尾巴,跟云彩差不多。” 李淳风仔细地观察了数分钟后,口中感慨道。 “李大人,按照我的推测,彗星应该是由各种气体组成的。离太阳较远时,由于温度较低,慧星呈球形。 随着距离太阳越来越近,彗星上的物质会因为温度的升高而变成可能是冰或其它物质的气体。所以,它的尾巴很长,就像是一朵巨大的云彩。” 李淳风是大唐天文学领域的权威,如果李想能够说服他,那对所有人的天文知识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王爷,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继续观察这颗彗星,当它渐渐远去,消失不见,它就会重新变成一个圆球。” 李关谦想要在这待上几天,看看这颗彗星到底会发生什么。 如果彗星真的变小了,尾巴也会慢慢消失,那就证明了李想的猜测。 “是的,这种彗星在宇宙中有很多。在此之前,由于没有天文望远镜,我们只能观察到彗星运动的一小部分。看得多了,发现了规律,你就会发现,这些彗星和星星并不是那么神秘。” 李想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将科学素养在大唐推广开来。 虽然天文学的发展,对于大唐的生产力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却极大的激发了所有人对知识的好奇心。 好奇心很重要。 就像是女人对男人的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那么追求起来也会变得更加容易一些。 当一个人的好奇心被激发出来的时候,想要让他接受科学知识,就比较容易。 未来,观狮山书院还会发现更多的东西,要让大唐的权贵和平民们,慢慢接受这些发现。 “燕王殿下,这一次,我用天文望镜看那颗彗星,看得更加的清楚了。我突然想到,能不能把望远镜做得更大,更清晰?” 李淳风感觉到李关谦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拿着望远镜去看那颗彗星了,这才有些不甘心的把望远镜让给了李关谦。 当然,他也没闲着,直接和李想聊了起来。 “理论上是可行的,不过镜片的制作难度很大,需要循序渐进。从现在开始,我打算让观星台和玻璃作坊合作,制造出更好的天文望远镜。” “钦天监能不能安排一些人,帮我观察天空?” 使用过天文望远镜的李淳风,可不想再回到以前那种靠眼睛去看星空的日子。 事实上,他还指望着李想,能给钦天监打造一台天文望远镜,但这件事,他还是忍住没有提。 “当然可以,我们随时都可以去!我希望观狮山书院的学生,还有长安城里的人,都可以拿着这架望远镜,好好看看这片天空。” “那就好,长安城中,肯定有很多人对望远镜很感兴趣。” …… 慧星的出现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李淳风能看到,自然别人也能看到。 很快的,长安城里,就传出了扫把星现世的消息。 好在大唐内部还算稳定,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但也有人担心。 身为一国之君,李世民对民间传言的监视也是非常严格的。 “陛下,如果燕王殿下说的是真的,那么,只需要把这件事情发到《大唐日报》上,就可以打消很多人的顾虑。否则的话,总会有一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推波助澜。” 张阿难对于观星台上发生的一切,还有长安城之中的某些流言,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所以在这件事情上,他的态度很明确。 李世民想了想:“将观星台的观测结果公布出去,让一些人利用观狮山书院的观星台,观察星星,便可化解彗星带来的骚动,不过,这星辰异象,未必就是坏事,若是将这件事情说出来,日后关于紫微星等星辰之事,就再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那……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把燕王的这些话给封杀了?” 张阿难心头一震,霍然醒悟。 君权神授自古就有。 何为神? 何为天? 何为天子? 没有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既然答不上来,那就只能按照朝廷的意思来。 现在,燕王说了,天上的星星,不过是自然现象,它们的出现与消失,并无特别的意义。 那样的话,岂不是说,皇室的神秘感就没有了? 虽然后世信仰神明的人很多,但这种东西,还是比较敏感的。 也就是李世民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如果换做其他皇帝,恐怕早就勃然大怒了,到时候李想可就惨了。 “堵不如疏,堵也没用。封锁的越多,别人就越容易抓住机会。罢了,朕倒要看看想儿究竟有什么本事,就让他折腾去吧。” …… 《大唐日报》上的一篇报道,让观狮山书院的观星台,瞬间火了起来。 “嫦娥不在月球?那……嫦娥奔月是假的么?” “月亮其实上面什么都没有?” “天文望远镜能把月亮看得清清楚楚吗?” 长安城之中,所有人的心中,都冒出了这样的疑问。 不过,观狮山书院之前已经流传出了不少“异端邪说”,大家也都接受得差不多了。 在这样的气氛之中,第二支观狮山书院的船队,离开了渭水码头。 第1580章朔州的棉花和棉花蜜 “王爷,长安城里有不少世家大族,都在跟着书院的船队,万一他们看到金矿,起了歹心怎么办?” 渭水码头上,许敬宗和李想看着远去的船队,脸上满是担忧之色。 事实上,在许敬宗看来,既然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发现了澳洲,那就不需要对外公布了,观狮山书院完全可以自己开发。 如果不是有人带路,那些世家还真不一定敢去澳洲。 就算是下了决心,也不一定能够找到那座金矿。 “从大唐前往澳洲,必须要经过蒲罗中,只要这座新城市被我们掌控,其他船只只要不是脑子坏掉,都不会在澳洲闹事。而且澳洲这么大,没人会认为这里只有一座金矿。而且,就算他们有恶意,又怎么可能是我们的对手?” 大唐距离澳洲太过遥远。 想要在这片大陆上发展,光靠观狮山书院是远远不够的。 李想的眼光和许敬宗完全不一样,所以他才会默许其他世家大族跟着船队前往澳洲。 他不是怕对方对金矿有兴趣,而是怕对方嫌弃澳洲什么都没有。 “你说得对,我们书院这次出动了五艘远征船,招募了数千名水手和工匠。” “现在大唐境内的其他船队,都要依靠捕鱼队,暂时不用担心。本王担心的是那些大食商人,他们咄咄逼人,在西方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如果他们知道澳洲有一座金矿,一定会出手的。” 李想已经从波斯和大食的商人口中,了解到了一些关于大食帝国的事情。 说句不好听的,大食和大唐崛起的时间差不多,都是亚洲大陆上最强大的势力,而且还在不断的扩张。 两大帝国之间,必然会有摩擦。 别的不说,光是南洋的香料生意,就让大唐商人和大食商人之间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 “是吗?看来,王爷对这个国家很上心啊。” 对于大食,许敬宗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了。 和很多唐人一样,在他的印象中,大食人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大食和我们完全不同,未来一百年内,他们都是我们最大的敌人,就算是打赢了,想要彻底的消灭他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李想并不是真的想把中东纳入大唐的统治范围。 不过,在某些关键的地方,大唐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毕竟那里全是石油啊。 …… 朔州北部的一片草原上,以往每年的七月,野草都会长得很茂盛。 但现在,这里已经换成了一片片整齐的棉花地。 一人多高的棉花幼苗,已经开始发芽。 田地里,不时能看到一些农夫,正在除草。 不时有蜜蜂飞到花骨朵上,扇动着薄薄的翅膀,欢快的采摘着花蜜。 在棉花地旁的官道上,停着几辆马车,几个农夫围着一个少年,似乎在忙着什么。 “温郎君,蜂巢里的蜂蜜增长速度,比之前快了不少。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们又能收获一次蜂蜜了。” “嗯,棉花蜜确实是个意外之喜。棉花开花之前,先采蜜。” 说话的是观狮山学院农业系的温尔,他现在是一名专门研究人工养蜂的人。 据他所知,蜂蜜是从各种花中采集而来。 但他观察了这么久,才发现,棉花蜜并不是从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中提炼出来的。 不像其他的花蜜,比如桃花蜜,温尔注意到,棉花的叶子上有许多与其他叶子不同的大小叶脉。 在棉花的主脉下面,似乎还有一处可以分泌花蜜的地方,蜜蜂可以从这些花蜜中提取蜂蜜。 而且在花瓣的下面,还有一种类似于花蜜的东西,可以让蜜蜂不需要等着棉花开花。 因此,温尔得出结论,用棉花养蜂,在开花前,首先从叶脉下面分泌出蜜液,然后从苞叶下面开始分泌花蜜,最后才是棉花自身分泌的花蜜。 这就意味着,在棉花地周围,至少可以多采集几个月的蜂蜜,而不是像以前那样,需要去寻找不同的花,这样的话,蜂蜜的产量就会大大的增加。 “温郎君,我听说明年棉花田还会继续扩大,如此一来,就算是采完了棉花,蜜蜂们也能采集到不少蜂蜜。” 百姓最为看重的就是乡土,更何况是贞观年间。 所以,哪怕温尔这大半年来拉着几辆马车,带着几个养蜂人,不停的在朔州周围奔波,如果真的可以不受苦也能过得很好,没有人会一直跟着温尔迁徙的。 “能是能,但过了九月,花蜜就没了,不利于扩大养殖规模。如果能多开一会,那该多好啊。” 温尔发现,如果蜜蜂所能采到的花蜜非常少,那么他们必须在蜂房里留下足够的蜂蜜供蜜蜂食用,否则蜜蜂将大量死亡。 不过这样一来,蜂蜜的产量就会大幅度下降,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只是,这件事,显然不是一时半刻能够解决的。 …… 杜书和杜芳正在杜家的棉花地里走着。 为了把棉花种好,杜芳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了朔州,偶尔回一趟长安。 还好,从朔州通往长安的官道,全部都是水泥路面,纵马疾驰,也不过五六天的时间。 “郎君,据观狮山书院诸生预估,这一季的产棉量,应该不会逊色于长安城之外。虽然价格肯定没有去年那么高,但绝对能赚不少钱。基本上,这一年的棉花卖出去,咱们府上花在这片地上的钱,也都赚回来了。” 杜书感觉自己的未来,又多了几分期待。 前些年,杜家好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家道中落。 虽然说底子很厚,但杜书还是有些担心。 现在看到数万亩的棉田都能收获,他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前些日子,燕王府有人卖给棉花脱粒的机子,价钱不低,倒是有不少人买。要不,我们也买几台?” “郎君,这要看咱们要不要自己做棉布了,如果不自己做棉布的话,那脱粒就没意义了,价钱也高不到哪里去。那些买了这机器的人家,都是做麻布、丝绸、羊毛生意的,想要绕开燕王府,自己做棉布。” 杜书身为杜家的总管,对于朔州各大家族的情况,自然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第1581章柴家要涨蜂蜜价格 “这么说,现在不能买了?” 杜芳也不是傻子,杜书这是什么意思,他当然知道。 杜家的产业,没有一个与“衣”有关的,纺织方面的人才自然不多。 而且这脱粒的机器的价格也太高了,而且光脱粒的话,棉花价格也涨不了多少,想要把脱粒机的成本赚回来,还不知道要卖多少。 确实没什么用。 “郎君,崔家,萧家,卢家,长孙家,都在朔州建了一家专门生产棉布的作坊。虽然每家每户都种了不少棉花,可真要说起来,还真不一定能满足作坊的需要。所以,他们肯定要从市场上买棉花,我看,与其建作坊,还不如多买些地,多种些棉花,赚的钱未必比他们少。” 杜家的实力,杜书是知道的。 纺织方面,跟崔家和萧家没法比。 不过,如果只是比拼种植的话,那就是看谁更加用心了。 “那行,就按你说的办吧,回头你去一趟朔州,看能否再买些地,明年都种上棉花。 杜芳道不象杜荷那样常常感情用事。 既然种棉花赚的钱和别人脱粒一样多,干嘛要白费这个功夫? …… 自古以来,蜂蜜都是最好的补品,一直都是贡品。 长安城里住着那么多达官贵人,对蜂蜜的需求量自然也是极高的。 因为在大唐养殖蜂蜜并不受百姓欢迎,所以很多时候,还是要靠山民自己去采集野蜂蜜,然后再卖给那些收购的商人。 虽说蜂蜜大多都是零星收购,但长安城之中,整个西市也就一家卖蜂蜜的店铺,其它人根本不敢做这个生意。 因为这个店铺,是柴家开的。 当然,各大店铺的掌柜们,倒不是怕了柴家,而是蜂蜜的产量有限,虽然价格不菲,但是利润并不足以支撑世家子弟们去争夺。 柴家一开始还担心,大量的糖霜会影响蜂蜜的需求量。 结果一点影响都没有。 就算是最好的白糖,也比不上蜂蜜的味道。 比如糖水什么的,怎么也不可能比得上蜂蜜水。 “郎君,上个月蜂蜜的价格涨了两成,可销量却比上个月好了许多。我打听了一下,光是那个好利来的蜂蜜面包,就占了我们店里三成的蜂蜜销量。” 柴家的蜂蜜铺子里,掌柜的正在向柴令武介绍着最近的情况。 柴令武身为柴家的二郎,又是李世民的乘龙快婿,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特别是柴家,因为他的坚持,垄断了西市的蜂蜜生意,他在家族中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 “既然这样的话,这个月的价格就再涨两成吧。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如今蜂蜜供不应求,价格高一些也很正常。”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蜂蜜放上几年都不会变质。还不如把买来的蜂蜜存起来,每天只限卖几十斤。等下个月的时候,我们再加价。” “行,那就按你说的办。” …… 张小田已经在草原上呆了快一年。 张小田这一次的任务,随着河东道总管李客师、副总管契苾何力率军杀入草原,也就宣告结束。 将薛延陀部落在朔州周围五百里范围内的一切都清理干净之后,张小田顺利的返回朔州,准备前往长安城享福去了。 一部分愿意继续刀口舔血的倭人,则被派往登州,加入淳于氏率领的捕奴队。 大部分想要安稳生活的倭人,以及中途被俘虏的薛延陀人,都会被派往长安和江南道。 张小田,张治,张铁三个人,都是准备在长安城里生活的人。 在草原上发了一笔横财,现在身家不菲的张小田,准备回到朔州,好好的爽一把。 然后,他们便会启程,返回长安。 “队长,去年我们去朔州城的时候,朔州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都怀疑,我们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朔州城的大街上,张治跟着张小田四处乱逛。 “是不一样了。其实一进城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原本往北走几里路就是一片草地,但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片肥沃的土地,种着所谓的棉花。城中的作坊也多了起来,人也多了起来。” 张小田看着街道两旁的景象,只觉得眼花缭乱,心中更是为自己能够加入大唐而感到骄傲。 “首领,这些唐人还真是财大气粗啊,居然开垦出这么多的田地来种花。” 张铁用一种奇怪的语气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呵呵!这棉花可不是一般的棉花,唐人……我大唐之所以种棉花,并不是因为我们有钱没处花,而是因为这些棉花可以做棉布。” 有张铁在,张小田都觉得自己格局都大了,心情也好了不少。 “棉花还能纺成棉布?唐人不是会把羊毛纺成羊毛衣么?要棉布做什么?” 这些年来,距离大唐最近的一些部族,靠着贩卖羊毛为生,生活越来越好。 关于羊毛的传说,张铁也听说过。 “不清楚。我听说,这棉布还有羊毛衣,都是燕王殿下一手弄出来的,从加入石见银山开始,我就听过很多次他的事迹,我能为燕王殿下效力,真是三生有幸啊。” 张小田虽然与李想素未谋面,但是李想的脑残粉。 事实上,张小田为首的这些人中,有不少都是大唐的铁杆粉丝,或者说是李想的粉丝。 大家不要惊讶,小鬼子一向都是恃强凌弱的。 现在的大唐的强大,已经超出了倭国人的想象,他们对大唐的崇拜和仰慕,远超所有人的想象。 更不要说张小田这种在大唐生活过的人了。 “不错,来到大唐,果然是我一生中做的最正确的决定。等我在长安城安顿下来,我会去倭国把我的家人接回来,我要把我的孩子,培养成真正的唐人。” 张小田一边回忆着刚刚吃过的美味佳肴,一边摸着自己身上的丝绸衣裳,估计奈良城的贵族们的日子过得还不如他呢。 “走吧,那边好像新开了一家店铺,我们去看看。” 这句话,张治已经听张小田说过很多次了。 与其在这里感叹,不如去看看朔州的繁华。 他可不想在长安的时候,像是乡下人进城一样,丢脸。 第1582章千贯商人马飞飞 朔州马车站。 这是今年年初才完工的马车站。 这里并没有什么高大的建筑物,也没有巨大的广场。 那些刻在石碑上的出发时间和价格,才是来往朔州做买卖的小商小贩最为在意的。 这些商人一般都是雇了长安城里的运输队的苦力和牲口,将货物运到朔州,然后高价出售,然后带着钱坐上公共马车返回长安。 然后又开始新一轮的交易。 这样一来,贩卖东西的难度就大大降低了。 不需要马车,也不需要雇佣马夫,只需要雇佣一支运输队的车队就可以了。 不管怎么说,如今的劳牛运输队已经扩展到了朔州,朔州与长安城之间每日都有马车来往。 商人们雇一辆马车前往朔州,即使想回程,朔州的劳牛车队也可以及时的安排一辆马车从朔州前往长安。 说得直白一点,就相当于快递公司。 马飞飞就是从长安乘坐公共马车前往朔州的受益者。 他身家有个几十贯,是长安本地人,平常最爱的就是听说书。 但是五合居这种地方,他根本就去不起。 不过,在他住的地方,却有一位说书先生在路边摆摊。 这种说书先生,就像是杂耍演员一样,说完之后,就等着别人给他打赏,维持生计。 当马飞飞得知从长安城到朔州的公共马车价格极低的时候,他便意识到自己的机会来了。 因为有邻居报名到河东道种棉花,所以马飞飞知道,在不久的将来,朔州一定会有大量的人口涌入。 而且,很多物资,也未必能够及时供应得了这么庞大的人口。 这是一个机会。 马飞飞用自己所有的钱去西市买了各种各样的蔬菜种子,随后乘坐公共马车前往朔州。 结果没费什么力气,他的身价就翻了四倍。 原本在西市一文钱一件的东西,放到朔州,卖个三四文都不成问题。 当然,这其中也有他挑选出来贩卖的东西很巧妙的原因。 到了朔州后,很多移民都分到了百亩地种棉花。 但是,总不能什么蔬菜都不种吧,这就导致了蔬菜种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随后,马飞飞注意到,朔州的奴隶价格比长安城要低得多,尤其是那些胡人奴隶,价格还不到长安的一半。 于是,他大胆地用赚来的银子,雇了一辆牛车,将这些奴隶运回长安城,送去西市的人市。 如此一来,短短数月之内,马飞飞的财富便从数十贯增加到了上千贯。 “郎君,这生意好像越来越火爆了,上次西市人市的一个奴隶的价格,差不多都跌了两成,这次回去,指不定还要跌下去。” 生意越做越大,马飞飞就在自己住的坊市里找了一名值得信任的年轻人,让他帮自己做事。 两个人照例乘坐公共马车从长安城前往朔州,到达朔州马车站之后,就在车站旁的一家客栈住下。 “小黑,你长见识了不少啊。这一次朔州之行,我并没有购买奴隶的打算,听说这里有一家牛肉干作坊,我想去那里买点牛肉干。” 马飞飞嘴角露出一丝笑容,心中盘算着此行能赚到多少钱。 牛肉干,在长安城之中,绝对是一种罕见的食物。 这几年来,从定襄往长安城运送了不少牛肉,也卖了一些干牛肉。 不过总体来说,牛肉还是比较稀有的。 毕竟这年头,牛可是重要的农业资源。 即便定襄能够从草原上的牧民那里弄到大量的牲畜,但也不可能将所有的牲畜都吃掉。 “肉脯?如果价格合适,一定会大卖的。” 孙小黑也是一脸的激动。 有时候,并不是因为牛肉干比鲸鱼肉干更好吃,而是因为它非常稀有。 长安城之中,不知道有多少人,终其一生,都没有吃过牛肉。 就算是图个新鲜,也有不少人会买上几块尝尝味道。 “这家牛肉作坊应该是最近才开始生产的,用的是草原上的牛肉。听说这段时间,草原上的牛羊不计其数,光是朔州就忙不过来了。否则的话,也不会杀那么多犍牛了。” 马飞飞的观察力很强,他能从一些简单的信息中,提取出自己想要的信息。 现在的大唐,和宋明时代已经不一样了。 因为掌握着吐谷浑这块盛产马匹的宝地,所以草原上绝大多数的部族,包括薛延陀在内,都在名义上归顺了大唐,所以他们境内的马匹并不是很缺乏。 牛不够,那是相对而言的。 所以此次扫荡草原所得的许多战利品,便不需要全部运回长安,就地处理或许能够带来更大的收益。 把一头牛运到长安城,也要花很多钱。 长安附近,牛的需求量并不大,比十年前少了一半。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身体比较弱的牛,都会被卖到肉铺里宰杀的原因。 当然,还有一些牛肉干,是从草原上弄来的。 但是质量却不怎么样。 “那我们就趁这个机会,多买点牛肉干,然后在大唐卖出去。不过,过不了多久,长安城里就会出现很多卖牛肉干的人,我觉得我们可以从洛阳坐船去扬州,这样能赚更多的钱。反正,每天都有不少船从洛阳去扬州,来往非常方便。” 孙小黑苦口婆心的劝着。 马飞飞的收入越高,他的生活也就越好。 他很清楚这一点。 “小黑,这倒是个好办法。这一次,我们去江南看看,能不能赚到更多的钱。” 马飞飞两眼放光,对孙小黑的提议深表赞同。 …… 这段时间,褚遂良忙得不可开交。 作为燕王府的代掌者,他有很多事情要做。 建一个棉花加工作坊,协调观狮山学院农学院的学生们,指导移民们种植棉花,和朔州各大世家的代表商谈合作事宜。 他每天拜访的人很多,拜访他的人也很多,忙得脚都不沾地。 “褚主薄,这些日子,我们在朔州转了一圈,有一半的人愿意留在这里种棉花,是不是也能分到一百亩永业田?” 张小田想先把下属们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再准备出发去长安。 第1583章农学研究所,提高水稻产量的办法 “张小田,这一次你立了大功,燕王已经说了,允许你以唐人的身份加入大唐。” “如果你那边想要留在朔州的倭人,能够抛弃你们倭国的恶习,说唐语,穿唐衣,行唐礼,那么我可以在朔州南部为他们找一片土地,作为他们的住处。” “不过,你可要告诉他们,每个安置点,最多只能容纳一百个人。一旦接下了县府发下来的百亩良田,就必须安安分分的种地,不得有任何违法之事,否则,出了事,我可不会帮你求情。” 褚遂良心中暗喜,嘴上却不这么说。 跟草原上的牧民不一样,把倭国人送到朔州,风险不大。 这些人都是外来者,在大唐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位,只想着安安本分的做一个农夫,做一个大唐人。 和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不同,中原王朝在接纳了他们之后,就将他们安置在了边陲。 王朝强盛时,这还不算什么。 国势一衰,这些人肯定又要恢复本性,成为边疆的不安定因素。 “褚主薄不用担心。我的这支队伍,都是从石见银山中挑选出来的,对大唐忠心耿耿,几乎人人都能说汉话。到时候,我会让他们和其他的唐人一样,就算是和倭国人说话,也不能说倭语,免得给褚主薄添麻烦。” 张小田怕褚遂良改变主意,连忙拍着胸脯保证。 “好,晚上县衙的胥吏会来给你登记,过几日,你就可以把永业田分给他们,你就在长安城里安安心心的过日子吧。” 褚遂良罢了罢手,开始赶人。 他那么忙,哪有时间和张小田废话。 观狮山书院农学院如今已有千余名教谕和学生,是仅次于格物学院的第二大学院。 今年早稻大丰收,晚稻顺利播完,谢林从鄂州返回长安。 原本,父亲谢韵还想着,等谢林回来了,就可以安排他去司农监当文书了。 不过,经过这一年半的历练,谢林已经完全爱上了种田的生活,他觉得,去观狮山书院做一名教书先生,研究一下水稻的种植改良,比呆在司农监要有趣得多。 许敬宗对他也不薄,专门在农学院下面建立了一所水稻研究所,并任命他为所长,方便他研究。 这一天,正好是水稻研究中心开放日。 为了支持水稻研究所,李想亲自到场,并且让许敬宗为水稻研究所在襄州,鄂州,苏州,广州建立基地,用于水稻育种的研究。 “谢林,这件事,我有个想法,你看看。” 说完话之后,李想又在新成立的水稻研究所里转了一圈,顺便给谢林来点“拔苗助长”。 “王爷尽管吩咐!” 谢林看向李想,双眼放光。 虽然他对于水稻的种植与改良非常感兴趣,并且有着自己的一些研究想法。 不过,整个观狮山书院都知道,李想的想法,是最有创意的,也是最有可行性的。 如果今天能得到指点,说不定以后还能拿到大唐皇家科学技术奖的农学奖。 “这水稻的种植与改良,无论怎么做,最终的目标都是提高水稻的产量,想要增加水稻的产量,只有几个办法。” “一种像是格物学院的姚盛,他正在研究如何使用肥料提高水稻的产量。另一种,则是推广南洋水稻,改良水稻种子,从根本上提高产量。另外,我们还得想办法减少病虫害,能不能想出一个办法,把那些虫子给消灭掉。” 李想一口气提出了三条增加水稻产量的方法。 虽然不能说所有的研究成果都很好,但是任何一项技术的突破,都能让水稻的产量更上一层楼。 没办法,现在的水稻产量,跟后世差的太远了。 就算是引进南洋水稻,也只能达到后世三成的产量。 当然,李想也没想过能提高多少,毕竟,这是无数科学家的心血结晶。 只要大唐的粮食产量能赶上后世的一半,李想就已经很满足了。 如果能够完成这个目标,再加上未来从美洲运来的土豆、红薯,至少可以养活五亿人。 到了那个时候,大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超级帝国”。 “燕王殿下,这三条增产之路,我们研究所一定会深入研究,还会与姚盛继续联合研究。” “至于新品种的培育,我们还打算去南洋,找一些高产的品种。至于怎么消灭虫子,我们暂时还不知道,不过我们会做一些实验。燕王,您觉得这样行吗?” 谢林听出李想话里的弦外之音,心中一动。 有些事情,他或许不知道,可是,燕王却一定知道。 观狮山书院这些年的发展,有很大一部分原因,离不开李想的明里暗里的指点。 如果能得到燕王殿下的亲自指点,那么,他们的研究速度将会大大的加快。 “我有几个想法,第一个办法,我已经在讲课的时候说过了,姚盛也在研究,你们好好配合。至于第二个办法,我倒是有一个想法,不过这个想法比较麻烦,不是一时半刻就能见效的,可如果能够成功的话,或许能够提高水稻的产量。” “燕王殿下,我等并不怕麻烦,也不惧花费时间。” 谢林就好像一个饿了几天的人,突然看到一桌子的红烧肉,顿时口水直流。 很显然,燕王又想出了一个新主意。 “这个办法并不复杂。我想,水稻的品种,在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些不同。有些稻子长得结实些,不易被风吹倒;有些稻米籽粒较多,但稻穗不一定饱满;有的水稻长得又高又大,但稻穗却很短。还有的水稻,虽然不容易生病,但产量却很低。” “我们是不是可以尝试着将不同的种子杂交,从而获得更多的优势?” 谢林想到了什么,点了点头:“我听说,长安城附近的农户,都会养一头上好的公猪,用来配种,这样生出来的小猪,才能长得更好。燕王的做法,似乎也是一样的。” 一样的? 一样个屁! 为什么要举给猪配种的例子……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第1584章柴家将学生打了,不能卖蜂蜜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了,总之,你自己看着办吧。” 李想轻咳一声,懒得和谢林多说。 这时候,刘涵推门而入,满头大汗,一看就是一路小跑过来的。 “刘涵,怎么了?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沉不住气。” 许敬宗连忙看了一眼李想,见他并没有生气,这才对着刘涵训斥了几句。 “王爷,许参军,出事了!农学院的几个学生被人打了,现在已经被抬回来了。” 刘涵也顾不上刚刚失礼了,连忙解释道。 “什么?农学院的学生被人打了?什么情况?是渭水书院,还是曲江书院?这段时间不是都消停了吗?而且,谁会下这么重的手?难道他们真的要翻脸不成?” 许敬宗一脸不爽的问道。 自从曲江书院与渭水书院成立以来,学生之间就有过不少的矛盾,甚至还发生过打架斗殴。 不过,所有人都很有分寸,没有闹出太大的动静。 再加上足球、马球等运动的兴起,学生们终于有了发泄的地方,打架的事情就算有,也已经很少能闹大传到许敬宗这里。 至于私底下会不会这么和谐,那就不得而知了。 “许参军,并非曲江书院,也非渭水书院,是驸马都尉柴令武手下的一名侍卫,下手狠辣,虽未拔刀,但刀鞘却直指要害,我们农学院的学生,与他们争执了片刻,结果……” “他们人呢?” 李想没好气的说道。 刘涵回道:“燕王,对方的人应该还在西市,临走前放出话来,让我们去找他们算账!” “我说的不是柴令武他们,而是农学院的学生。” “刚带回来的,现在被送到了医学院。” “走吧。” 李想虽然急着报仇雪恨,但比起报仇来,他更想知道农学院那边的情况,顺便安抚一下他们。 当然,路上顺便了解一下情况,也好决定反击的力度。 毕竟,李想从来都是帮亲不帮理的。 如果是他这边理亏,那就适当地控制一下力道,出一口气就行了。 如果是对方搞的鬼,那他要是不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岂不是让所有人都觉得观狮山书院好欺负。 虽然出手的是驸马都尉柴令武的侍卫,但是李想根本就没有把柴家放在眼里。 柴令武父亲虽然是李渊众多女婿中,唯一一位登上功勋榜的,他娘更是大唐功勋卓著,深受李世民爱戴的妹妹。 不过那又怎么样? 你越厉害,我要是拿你立威,效果不是更好吗? “那岂不是说,这些农学院的学生,都在帮温尔卖蜂蜜?” 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事实上,在李想等人抵达医学院之前,刘涵就已经给他说明白了。 “是啊,温尔就是我们农学院培养蜜蜂的带头人,他现在正在朔州推广人工养蜂,产量很大。前几天,第一批蜂蜜运到了农学院,温尔的几个同学,就拿去西市卖了,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结果没过半日,柴令武和他的护卫就找上门来,让农学院的学生们,要么把蜂蜜低价卖给他们,要么自己留着吃,不许卖。” “我们学员不过是嘴上说了两句而已,结果柴令武身边的侍卫就动手了。王爷,这驸马都尉柴令武,未免也太看不起观狮山书院了吧?” 现在,刘涵跟观狮山书院是一条船上的蚂蚱。 柴令武挑衅狮山书院的弟子,他自然希望李想能给对方一个好看。 至于后果如何,他也懒得去想。 “别急!我要让长安城里的权贵们知道,观狮山书院是本王罩着的,要是敢动,就得付出代价!” 李想心中盘算着,该如何给柴家一个教训。 赶尽杀绝什么的,是绝对不可能。 先不说两人是表兄弟,光是李世民如此照顾柴家,李想只要不是立刻造反,就不可能把柴家给灭了。 但如果只是小打小闹,那就没意思了。 当然,一定的小冲突还是必要的,毕竟普通百姓能看到的也就这种小冲突了。 至于更深层次的较量,一般百姓是看不出来的。 “见过燕王殿下!” 当李想赶到医学院的时候,孙思邈已经处理完了几名伤者的伤势。 看他们鼻青脸肿的样子,就连走路都有些吃力,可见被打得有多惨。 “大家安心养伤,什么都不用担心,我会替你们讨回公道的。” 李想又跟众人确认了一番事情经过,又安慰了众人一番,这才离去。 …… “王爷,柴家乃是长安城之中数一数二的豪门大族,富可敌国。柴家乃是武将世家,平阳公主率领的军队曾经也是大唐最强大的军队之一,但是平阳公主只是一个女人,所以在很多方面,她都不能像其他的男人那样,得到同样的赏赐。因此当年高祖可是赏赐了不少钱财珍宝,勉强当是补偿。” 李想走后,秦怀玉给他介绍了一下柴家的情况。 很显然,王爷这是要给柴家一个下马威,所以他必须要解释清楚。 “柴家做的生意很多,除了在关中贩卖蜂蜜之外,他还是大唐最大的鲸油蜡烛商人,也是捕鲸业发展最快的家族。” “啊?” 李想微微一怔,这说的是柴家还是燕王府?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捕鲸这种事,难道不是捕鱼队负责的吗? 鲸油蜡烛,难道不是捕鱼队开始搞出来的? 怎么柴家反而成了这行业的领头羊? “王爷,当年虽然是您带捕鱼队出海去打鱼捕鲸的,还命人做了鲸肉和鲸油蜡烛,但登州的捕鱼队主要做的是制盐、造船和航海贸易,除了最开始造了几条捕鲸船,其他的都是海运的船。” “于是,登州的捕鱼队,不但不能成为鲸油蜡烛的行头老大,甚至连前三都排不上。当然,如果我们想要成为第一的话,还是很容易的。” 秦怀玉看出了李想的疑惑,连忙解释道。 “嗯!除此之外,柴家还经营着什么产业?” 李想已经打定主意,除了报复柴家的护卫和蜂蜜店之外,还得给他们一些经济上的打击。 让他们明白,所谓的财富,不过是虚妄。 第1585章锦衣卫在行动 “多着呢,柴家在晋阳有不少煤矿,有晋阳的煤藕作坊,听说自从修了水泥路后,运输费用大大降低,现在朔州到处都可以看到晋阳煤藕作坊出产的煤藕。虽然贵了点,不过卖的还是挺好的。” “好啊!柴家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李想发现柴家不但跟着燕王府赚钱,还加入了煤藕生意。 这跟风的本事,还真不错。 “柴绍已经死了好几年,他的长子柴哲威继承了谯国公的爵位,成为了柴家家主,在勋贵之中他也算得上是个有眼光有能力的人,柴令武虽然资质平庸,目光短浅,但毕竟不是柴家的掌舵人,所以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除此之外,柴家还拥有许多铜矿和其他矿产,在长安城中也是数一数二的丝绸商人,据说怡红楼的幕后掌柜就是柴家。” “以前还好,以后就不一定了。柴家作为柴令武的大哥,自然要为自己弟弟的行为付出代价!” 对于柴家,李想已经有了计划。 虽然后面还有许敬宗、刘涵等人,但是他并没有隐藏自己的意图。 “现在长安城里到处都是四轮马车,每天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怀玉,你去好好安排柴令武的那些侍卫,三日之内,全部给本王做掉!” 刘涵一听这话,顿时松了口气。 燕王殿下果然厉害,原本他还担心,柴家的势力太大,会把这件事给压下去。 谁知道…… “王爷放心,我这就去办!” “对了,你去查查柴令武经常去的地方,给他一个下马威,让他长长记性。至于柴家在登州的捕鲸船队,你去安排,现在南洋缺人,把他们的船都抢过来,送到南洋去,柴家的捕鲸队的人就派去香料岛采集香料,一辈子都要和香料作伴。” “这倒是个好办法,就算柴家的人怀疑,也拿不出证据来。同时,我们也能解决香料岛人手不足,需要保密的问题。” 秦怀玉咧嘴一笑,感觉柴家终于要遭报应了。 “至于他家的蜂蜜铺子,每天都让人拉着一车夜香过去,直接一不小心,给他灌满了,我倒要看看,这蜂蜜铺子能撑到什么时候。” 身后的许敬宗闻言一怔。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很阴了,可谁曾想…… 王爷可不是个省油的灯。 …… 荆车可现在就在劳牛的运输队里干活。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荆车可已经混成了个小头目,深得劳大和牛柱的信任。 昨日,许久未接任务的荆车可,终于接到了新的指令。 原本还在怀疑上面有没有忘记自己的荆车可,这才放下心来。 这个任务虽然不难,但荆车可已经做好了亲自出手的准备。 若非如此,他还真差点忘了,他是燕王府的锦衣卫了。 “肯定是他,哼,既然你不在柴府里老实呆着,那就说明你命不好。” 荆车可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就锁定了柴令武的位置,并且亲自去看了看他身边的护卫的长相。 如果他们能在车祸中逃出来,那么,他就已经做好了亲自动手的准备。 如果弄不死,那就当是一场普通的车祸好了。 反正是劳牛运输队赔钱! 荆车可不是很在意自己会不会暴露身份。 他早想回去给秦怀玉干点活了,天天跑车,自己都快把自己当车夫了。 “何兄,若是有机会,还请你和柴郎君美言一二,这份恩情,我一定记下了。” 一家酒楼前,何田吃饱喝足,手里拿着几枚银币,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今天请客的是柴家的一位长安城里的商人。 柴家虽然是柴哲威当家,但生意上的事情他却不是很擅长,反而基本是是柴令武负责。 于是,很多商人都把主意打到了柴令武的身上。 何田身为柴令武的心腹侍卫,自然是受到了许多商家的拉拢。 “放心吧!旁人的话柴郎君不一定听得进去,但我说的话还是管用的。” 吹牛逼又不犯法。 何田才可不想把自己的私心暴露给柴令武。 不过既然已经吃了饭,喝了酒,拿了钱,总得给他点安慰吧。 “那就好,听说五合居又出了一道新菜,改日我请何兄尝尝。” “没问题,没问题。” 何田笑了笑,摆了摆手,转身离开。 “快让开!让开!马儿受惊啦!” 就在这时,街道上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何田听到了动静,但他喝了太多的酒,反应也慢了许多。 结果,“嘭”的一声,顿时就被一匹马撞飞了。 他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那辆马车碾了过去,在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直接晕死了过去。 至于能不能醒过来,那就要看命硬不硬了。 类似的一幕,在接下来的两日里,在长安城的各个角落里,不断地发生着。 柴令武身边的护卫,竟然一个不剩,全都出了车祸! “大哥!求求你了!” 柴府中,柴令武再也不复之前的从容,面色苍白的站在柴哲威的面前。 如果说何田出车祸的消息对柴令武来说不算什么,但他的护卫们却是一个接一个的“碰巧”出了车祸,而且最重要的是,都是马匹受惊了。 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这不是巧合。 再联想到前些日子这几个侍卫的所作所为,柴令武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李想对自己动了杀心。 好吧,他还真没想错。 “二弟,这几个人只是对你的护卫下手,并没有对你动手,我想,他们应该是想给你一个警告。” 直到现在,柴哲威都没有想到,燕王居然会为了几个学生就来针对柴家。 柴令武能想到的事情,他又怎么会想不到? 那几个护卫对观狮山学院的学生动手后,第二天就出了车祸。 一击毙命,三人重伤! 柴哲威很清楚,燕王府就是来报仇的。 更可笑的是,受伤的人都被送到了益禾堂去。 谁也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大哥,他为什么不杀我?昨日我回府的路上,就接连撞到三辆马车受惊,这……这不是冲着我来的,还能是什么?” 第1586章李世民一眼看出问题 柴令武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害怕过。 他本以为,以这他柴家的身份,在长安城之中,应该是无人敢动自己。 却没想到,会遇到李想这样的奇葩。 虽然昨天他毫发无伤,但是现在的他,已经变得胆小如鼠。 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马匹受惊”这种话。 “你也说了,这一路上你连续遇到三次马车受惊,可是却一个也没撞着你,这还用说吗?而且,这件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他出手教训你的护卫,也不算太过分吧?” 柴哲威也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燕王府在长安城之中的地位。 他虽然不怕李想,但也不想得罪燕王府。 “不过,今天早上我们家在西市的蜂蜜铺子,又有一匹拉着夜香的马受惊了,现在整个蜂蜜铺子前面全是夜香!” “昨天这样,今天也这样,明天又怎么办?后天呢?我们的蜂蜜铺子还开不开了?到时候,长安城里的那些权贵们,只怕都要笑掉大牙。” 柴令武本来还指望着大哥给他撑腰呢,可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这怎么能忍? 长安城中的权贵们,虽然会嘲笑柴家,但大多数人都是在嘲笑他柴令武。 这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 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待过他。 “观狮山书院是李想的心头肉,你的人打了人家的学生,他怎么可能不针对你?这蜂蜜铺子,一时半会儿是开不下去的。” “这件事我已经调查清楚了,观狮山学院的农学院,正在大力发展人工养蜂,肯定会卖蜂蜜。” “现在朔州棉花地的未来还在他们手里,犯不着为了蜂蜜铺子,跟燕王府闹得不可开交。” 蜂蜜铺子虽然以前也是柴家的一大财源,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 若非如此,柴哲威也不可能让柴令武一个人打理蜂蜜铺子。 柴令武不服气了:“大哥,今日我们退让一步,明日又退一步,万一那李想得寸进尺,那可如何是好?柴家岂不是成了所有王公贵族的笑柄?” 不知道为什么,柴令武就是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 他已经能够想象到,这次的事情过后,别人会如何议论自己。 尤其是他的蜜蜂店,“碰巧”被运送夜香的马车连着撞了两天。 然后“恰好”,装满了夜香的木桶被打翻在地,整个蜜蜂铺子前面都被夜香占据了。 那味道,让附近的几家店铺都吃了大亏! “闭嘴!令武啊,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以大欺小,如今父亲没了,阿娘没了,柴家也不是以前的柴家了,一步走错,就是万劫不复。” “还有,你整天跟太子混在一起,别以为我看不出来,我警告你,不要因为一己之私,连累柴家。” 柴令武身为次子,注定无法继承柴家的爵位,也无法继承家业,想要出人头地,就必须通过自己努力。 然而,什么样的奋斗可以和从龙之功相比? 与柴令武有同样想法的,还有李承乾身边的权贵子弟。 否则的话,李承乾给他的那点银子,柴令武又怎么会看得上? “太子是未来的天子,我去见见他怎么了?柴家不是没落了吗?想要发扬光大,就得想个办法。” 柴令武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好了,我也不跟你废话了,这是你自找的。” 柴哲威也不想跟他说太多关于李承乾地位不稳的事情,以柴令武那性子,恐怕再喝几口酒,就会把自己给卖了。 那柴家岂不是把东宫给得罪死了? 这样的结果,绝不是他想要的。 …… 宣政殿内,张阿难正犹豫着该不该将燕王府与柴家之事禀报给李世民。 可是李世民是什么人? 他一看就知道张阿难有什么事情要说。 “婆婆妈妈的,什么时候像个大姑娘了?” 李世民难得抽出时间,拿出了一本刚编纂好的《红楼梦》全本细细品读。 一边与张阿难聊天,一边细细品味着故事情节。 “陛下,这些日子长安城里出了些事情。只是这件事情,牵扯到燕王府和柴家,所以各大报纸上都是只字不提。不过,在吃完饭之后,大家都在热烈的议论着。” 张阿难听了李世民的话,连忙闭上了嘴巴。 这件事情,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但是巡街的人,却找不到任何证据。 于是,这一切都成了巧合。 “令武得罪了想儿?” “陛下英明!这一次,柴二郎是真的得罪了燕王。” 张阿难微微一愣,没想到李世民这么快就猜到了原因。 难道是有人向李世民汇报了什么? “哲威行事向来沉稳,像他父亲,而令武却是有些跳脱,自幼没吃过苦,没吃过亏,没什么本事,却自以为了不起,他会惹上什么麻烦,朕一点都不好奇。详细说说。” “这件事要从观狮山学院农学院的一位学生说起,他觉得蜂蜜很难买到,价格也很高,于是开始研究人工养蜂,小有成就。他带着几个学生,还有一些农民,跑到朔州去种植棉花蜜,听说收获不错,产出了不少蜂蜜。” “蜂蜜越多,就越要考虑销路,这是观狮山书院的特色之一,一旦做出来,就要考虑赚钱的问题。” “那又如何?他们卖蜂蜜,为什么柴家要找他们的麻烦?” 李世民只知道柴家开了一家蜂蜜铺子,却没想到长安城中,柴家垄断着蜂蜜的生意。 “这就是柴二郎的不对了,蜂蜜的价格很高,利润也很高,柴家在长安城之中,一直都是独家经营,不允许外人染指。观狮山书院的学生卖蜂蜜,和柴家结下了梁子,柴令就让手下护卫去打观狮山书院的人,但是……” “柴家二郎,果然扶不上墙。”李世民一脸的不爽,接着问道:“但是什么?” “但是没过多久,这几个护卫就接二连三的出事了,无一例外都是被受惊的马车给撞了,一个人死了,三个人受重伤。” 第1587章新罗圣骨到长安 “嗯?” 李世民又不是傻子,这怎么可能是巧合呢? “另外,柴家的蜂蜜铺子,连续三天都被运送夜香的马车给砸坏了,臭气熏天,现在已经关了门。” “想儿现在怎么这么跳脱了?”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李世民可以肯定,这一切都是李想的计划。 一方是自己的儿子,一方是自己的女婿,先不说这件事柴家理亏,就说帮亲不帮理,李世民也肯定会支持李想。 “我听说,珍宝阁今天进了一批棉花蜂蜜,价格比柴家的蜂蜜铺子低了一半,而且还说,以后还会源源不断的供应。” 李世民听了张阿难的话,更加坚定了支持李想的决心。 但是,李世民总觉得,李想对柴家,肯定还有其他的计划。 “好了,朕明白了,柴家最近有没有什么动静都来向朕汇报,不要让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太僵。” …… “李想如此对待你,你难道就这样算了?” 李承乾与柴令武,正在东宫中对饮。 柴令武之事,在长安城之中,已经在权贵们之中流传开来,以李承乾的情报网,自然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他敏锐的察觉到,这个时候,正是拉拢柴令武的好机会。 柴家虽然没有燕王府那么有钱,但是也是出了名的财大气粗。 有了柴家的全力支持,李承乾就有了很大的把握登上皇位。 现在,他心中已经有了打算。 “太子殿下,这个仇必须要报,不过柴家是我大哥说了算,如果不是他让我不要去找燕王的麻烦,我早就让运夜香的马车去撞珍宝阁了,我的护卫也死了一个,伤了三个,我要是不为他们报仇,以后谁还愿意为我效力?” 柴令武一副愤怒的样子。 这段时间,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度日如年。 一出门,就感觉到有人在指指点点。 可是,面对李想的报复,他却没有任何办法。 “武兄,有仇不报非君子。李想羞辱你,羞辱你柴家,摆明了就是看不起你。他是父皇最宠爱的人,谁都不放在眼里,就连我这个太子,他都不放在眼里。” 李承乾在旁边煽风点火。 “殿下……” 柴令武从他的话里,听出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等本宫登基之日,你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李承乾意有所指地道。 “太子殿下尽管放心!” 有些事情,只要捅破了这层纸,就能有更深层次的交流。 柴令武自以为给柴家找了一条康庄大道,结果却给柴家挖了个大坑。 …… 就在柴家沦为权贵们的笑柄之时,一群使节来到了长安城。 “圣骨,大唐果然是天下第一国度,比新罗还要繁华。” 西市,一群衣着华贵的女子,带着一群护卫,在人群中穿行。中文九饼 领头的是新罗的圣骨金柱贤。 圣骨,是新罗最顶级的骨品。 新罗的骨品制,与中原的九品中正制十分相似。 不过,他们并不是将人分为九品,而是分为十七品。 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森严社会等级制度,在新罗已有数百年之久。 后世阿三的种姓制度,与骨品制截然不同,但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金柱贤能成为新罗的圣骨,身份自然尊贵无比,此次出使大唐,也是以使节的身份。 大唐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使团有女子随行。 对了,金柱贤的另一层身份,她是新罗女王的妹妹。 若无意外,下一任新罗女王,也将是她。 可以说,在整个新罗“唐化”过程中,她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是如此,所以我才不断的向女王建议,一定要联合大唐,学习大唐的一切,只有这样,我们新罗才有能力对抗百济、高句丽。特别是现在百济已经联合了高句丽,咱们新罗被他们夹着,一点办法都没有。” 金柱贤自幼学习汉学,在新罗的贵族中,大唐最受尊敬的。 这也是她被来做使节的原因之一。 毕竟,说句不好听的话,新罗这一次来,就是为了和大唐结盟。 虽然现在还没有到兵临城下的地步,没有那么紧迫,但肯定是要来求人的。 “不过,我们来大唐这么多天,也没见过大唐的皇帝,看起来对我们并不是很在意。” 金正蒽是金柱贤的护卫队长,也是难得的文武双全的女子。 “前几个月,我们接到消息,说薛延陀汗国派使者,想要联合高句丽,共同对抗大唐,本来我是想把这情报送到大唐卖个人情的,但是现在看来,事情恐怕不是那么简单。薛延陀汗国现在即将在大唐的铁蹄下灰飞烟灭。我听说,有人已经将那真珠可汗的脑袋给摘了下来,送到了长安城。” 金柱贤看着西市繁华的街道,脸上露出复杂之色。 身为新罗圣骨,女王之妹,从小锦衣玉食,什么样的宝物没见过? 因此,她来西市,倒不是想买什么,而是想从这里,间接地了解一下大唐的局势。 很显然,这件事已经超出了她的预料。 她当然希望大唐变得更强,只有这样,他们才有机会联合起来,共同对抗高句丽、百济。 不过,她也不想让大唐变得太强。 如果大唐强大到连高句丽都能轻易解决的地步,那新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那么,结盟又有何意义? “不错,大唐能够以几万人的兵力,击溃薛延陀的十万兵马,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大隋。而且我还发现,这西市里,有几家卖刀剑和农具的铺子,这些刀剑,用的都是精钢,这说明唐军的武器,一定很好。” “那是自然,自登州登岸之时,一路行来,我便发现不少农家用的是铁耙,在新罗,农家能有一把木耙就算不错了。” 金柱贤一方面为大唐之行感到庆幸,另一方面也为新罗与大唐之间的巨大差距而感到惋惜。 她的姐姐,到现在还没有孩子,而且,这么多年来,她的身体一直很虚弱。 这一点,外人不清楚,但金柱贤却是一清二楚。 这一年来,女王已经不止一次向她透露过,想要将王位传给她。 这让金柱贤更加担心新罗的国家大事了。 否则的话,她也不会以二十多岁的年纪,主动请缨,前来大唐出使。 第1588章最好的是,去拜见燕王 “圣骨,现在的大唐,和我们所知道的完全不一样。仔细想想,大唐皇帝不急着见我们,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这是一个了解长安城,认识一些权贵的好机会。听说咱们的新罗婢参在大唐颇有名气,正好作为贺礼。” 金正蒽在新罗的时候,认识一个倭国商人叫梅川秋一。 这位商人非常热衷于收购新罗人参,而金正蒽也正是利用这一点,经过多方调查,才知道这批人参是运到大唐去了。 在新罗,这些人参并不值钱,但是在大唐,却是价值翻了好几倍。 “是啊,这些日子,我们也得到了不少的情报。要论长安城里的权贵,太子、魏王、燕王,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至于大唐的武将,我们暂时还不急着去见他们。” 金正蒽能想到的事情,金柱贤又怎么可能想不到。 “圣骨,你看,前面就是珍宝阁,听说这里是燕王的产业,卖的都是高档货,据说,长安城之中,只有珍宝阁,才卖这种天价的玻璃镜子。” 两人一路往前走,很快就到了珍宝阁。 事实上,珍宝阁现在已经成了西市的一道风景线。 有来自各国的唐使臣,有来自各地的胡人商人,也有来自大唐各地的长安之人,几乎都会来到珍宝阁。 就算是不买东西,也可以去看看。 “进去看一看,从珍宝阁里卖的东西,可以间接的了解一下大唐的制作水平。毕竟,作为大唐最好的店铺,这里的东西都是大唐最好的。” 既然来了,金柱贤自然要进去看看。 作为一个二十岁的少女,她也对珍宝阁充满了好奇。 “圣骨!这不就是《大唐日报》里说的座钟吗?听说只有长安和洛阳这样的大城市才有。” 金柱贤等人刚刚走进珍宝阁,便被门口的钟给吸引住了。 对于这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精确计时工具,任何一个上位者都不会拒绝。 “这座大钟,时、分、秒都是独立转动的,每到一个小时,它都会自动敲响,可想而知它的结构有多么复杂和精密,就算是买回新罗,一件一件拆开来仿制,也不一定能做出一模一样的钟表。” 金柱贤看着面前的座钟,眼神有些复杂。 这一幕,比她第一次见到镜子时还要震撼。 “圣骨,越是这样,我们越是要向大唐学习。只可惜,有些人并不赞同你的唐化,你应该把他们带到长安城来,让他们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显然,金正蒽对新罗内部反对金柱贤的大臣十分不满。 “既然来了,那就去燕王府吧。我总觉得,大唐的很多变化,其实都与燕王殿下脱不了干系,若能得到燕王殿下的大力支持,此次长安之行,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一刻,金柱贤明白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 礼部侍郎李道宗最近有些烦躁。 李道宗是李世民的堂弟,论战功,仅次于李孝恭。 他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的功劳太大,对皇帝来说是个威胁。 贞观十一年,他从礼部尚书升为江夏郡王,开始了他的堕落生涯。 他因为收受贿赂,然后被抓进了大理寺的大牢。 李世民将李道宗革职,剥夺了他的封地,只留下一个郡王的爵位,在家中养老。 然而,李道宗在家中只过了两年悠闲的生活,便在贞观十三年被重新召回朝堂。 然后在贞观十四年,复职为礼部侍郎。 “父亲,新罗只是个小国,随便派个侍郎去迎接就行了,不用担心。” 李道宗二儿子李景仁见父亲下值归来,就一直眉头紧锁,不由开口劝道。 “景仁,此言差矣。既然陛下给了我这个礼部尚书的位置,那么我就绝对不会允许别人在礼仪上对大唐指手画脚。我大唐是诸国之楷模,不能在礼节上让人耻笑。” 身为皇族,李道宗当然知道维持礼仪的严肃性有多重要。 礼,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要大家认清自己的位置,别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 说得更直白一些,你是臣子,就要安安分分做一个臣子,别想歪了。 “父亲,不过这新来的使节是个女的,礼节可没说怎么招待女子。与其纠结这个问题,还不如交给其他人去解决。他们还没去见陛下呢,那你赶紧安排吧,宫里肯定会给礼部下命令的。” 李景仁胸无大志,只想安安心心的过完余生。 若非如此,他身为李道宗的二公子,在长安城里,也不会如此低调。 你看那段开山,看那房遗爱…… “嗯,这样也好。” …… “姐姐,我听人说,王爷在见一位绝色佳人?” 燕王府内,鼓起肚子的武媚娘正带着段嫣然在药园中散步。 李想见过的人很多,武媚娘应该不会这么感兴趣才对。 可是今天,听说是个漂亮的女人,还是个还没嫁人的外国女人,而且还是个身份尊贵的女人,这让她不得不警惕起来。 她可不想在燕王府里多一个妹妹。 “新罗使者金柱贤?今天一大早就过来了,还没走,真是让人意外。” 段嫣然知道,李想并不是个好色之徒,要不然,郑雪晴和惠子早就被他收入房中了。 “不错,听说新罗女王是个女子,这金柱贤很有可能会成为新一代女王,怪不得,王爷对他另眼相看呢。” 段嫣然就算聋了,也能听出武媚娘语气中的酸意。 “噗嗤!” “媚娘,我可不这么认为。” “是吗?那你觉得呢?” 武媚娘却是一点都不尴尬。 她和段嫣然的关系有些特殊,但两个人都是聪明人,所以相处得还算融洽。 “新罗位于高句丽与百济的交界处,而且陛下一直想要征服高句丽,王爷对高句丽也是非常的不满。” “薛延陀已经被大唐解决,剩下的就只有西突厥和高句丽两个对手了。以我看,朝廷现在应该已经在考虑,要不要对高句丽下手了。” 第1589章高句丽覆灭之时,就是进攻新罗之日 段嫣然并不傻,只是她为人低调,不会轻易将自己对朝政的看法表达出来。 不过,这并不代表她不明白。 特别是李想,更是毫不掩饰自己要灭掉高句丽的意思。 再结合今天发生的事情,她大概能猜到李想要见金柱贤的目的。 “也就是说,这次王爷和金柱贤见面,是要商议如何对付高句丽?” 武媚娘自从有了身孕之后,对于外界的一切都不怎么关心,倒是难得清静了。 只是如今被段嫣然提起,聪明如她,哪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新罗这一次派使节到大唐,就算是不是要出兵高句丽,也是要针对高句丽的。听说捕渔队在新罗和其他地方都有人手,到时候从王爷那里问一问,就能知道更多。” “是啊,就怕王爷看到像金柱贤这样身份特殊的女人……” “新罗婢在长安城的名气很大,难怪你会有这样的想法。” …… 就在李想见金柱贤的那一天,李世民将他召进了大明宫。 身为新罗使臣,自然有专人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李世民听闻金柱贤前往燕王府,想听听李想对她的看法。 “想儿,那新罗人此次前来大唐,就是为了与我大唐联盟?” “父皇,这只是他们一厢情愿的想法,或者说,这是最好的结果,他们只是在高句丽和百济人的逼迫下,想要借助大唐的力量,来帮助他们。” “朕迟早要征服高句丽,多一个新罗作为盟友,对我大唐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对于新罗,李世民还是很有好感的,历史上唐朝与新罗是真正的盟友。 只是,他大概也没有料到,新罗会成为下一个薛延陀。 前世大唐攻打东突厥和高句丽,出力最大,但是大唐却从来没有得到过最大的好处。 灭掉东突厥后,大唐在名义上除掉了一个强敌,但同时也培养出了新的敌人。 又过了几年,又是一个死循环。 中原在这方面不知道吃过多少次亏,但是真正学到教训的,却并不多。 “干爹英明,如果能够得到新罗的帮助,对于我们的军队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而且还可以牵制住高句丽的一部分兵力,让他们在高句丽的战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李世民说的没错,李想也不是那种固执的人。 “所以你答应与新罗结盟了?难道是因为今天早上收了太多的野山参?” 李世民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打趣道。 金柱贤来找李想的事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李想很清楚,李世民也很清楚。 所以,李想并不担心李世民会拒绝他的礼物。 “父皇说笑了,这次新罗使者带回来的野山参,比他们卖给大唐的那些要好得多。不仅有数十株百年人参,就连千年人参,都有好几株,是我进宫时都带过来了。” “你的速度还真快,还真会拍马屁。” 李世民觉得,李想就像一条泥鳅,想要抓住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干爹,要对付高句丽,我认为必须加强海军力量,这些年来,登州水师虽然增添了几艘海船,但速度还是不够快。现在我们大唐各大船作坊的产量都提升了很多,也该为水师添置船只了。” 从长安城到高句丽,不仅路途遥远,而且地势险峻。 冬雪难行,夏雨难行。 所以,李想认为,水陆并进才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的大唐,恐怕还不太习惯从海上进攻。 “水师?如果我们从登州去的话,很容易就能抵达高句丽的腹地,不过,用水师去攻打高句丽,最多也就是在海岸线上,根本无法上岸。” “干爹,我们不能上岸,但我们可以下船。虽然走陆地比较麻烦,但只要有足够的船只,平壤与汉城之间的距离并不算太远,登州水师还是可以尝试一下的。” “朕明白了,回头再说。过两天,朕会正式召见新罗使节,你将今日所知道的都告诉朕。” 水师扩编,非同小可。 光凭李想三言两语,李世民自然不会妄下定论。 “这个金柱贤,乃是新罗的圣骨,新罗王的妹妹,将来极有可能会成为新罗的女王。别看她年纪不大,但在人情世故上却颇有一手,而且对大唐的情况也了解的很清楚。” “这一次,应该是受到高句丽、百济两大势力联合施压,高句丽东边的大君渊盖苏文,频频在边陲挑衅,意图吞并新罗。新罗虽然也算得上是精锐之师,但比起高句丽来,却是差得太远了……” 这件事关系到大唐在朝鲜半岛的未来发展,李想必须要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李世民。 燕王府的情报调查机构,在汉城和其他地方做了很多年的布局,并不是一无是处。 要说对半岛局势的了解,整个长安城,恐怕没有人能比得上李想了。 “既然新罗与高句丽有血海深仇,那朕就成全他们。我倒要看看,高句丽该如何应对。” 一想到杨广三次都没能击败高句丽,李世民就忍不住兴奋起来。 “干爹,我有个建议。” “说!” “结盟不是不可以,但盟约就是用来打破都,高句丽覆灭的那一天,大唐就要对新罗发动进攻。我提议,在制定攻打高句丽的计划之时,也将新罗纳入其中。” 李世民微微一愣。 怎么回事? 早上才收了金柱贤的礼,下午就提出要灭掉新罗? 实在是…… 那以后谁还敢和大唐合作? “想儿,我大唐乃是仁义王师!” 李世民看了李想一眼,神色复杂,虽然他也知道,这对于大唐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但他还是有些不情愿。 “仁义只适用于对大唐百姓。而且攻打新罗,也不是没有道理。” “在战场上,误会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你想打,你就有很多借口。就算找不到理由,也能找出理由来。我再说一遍,只要对大唐有利,那就一定要做,至于史书会如何记载?干爹,胜者为王啊!” 第1590章杨老四希望老爷弹劾燕王 李世民眼睛一亮。 这个时候,他想的不是高句丽,不是新罗,而是玄武门之变。 这也是他一直以来的心结。 所以,李想的话,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安慰。 “不错!这件事,朕答应了。毕竟,薛延陀的事情还历历在目,如果再来了个新罗,那大唐岂不是成了笑柄?” 李世民能坐上这个位置,本身就不是一个迂腐之人,否则也不会有玄武门之变。 “干爹既然有征伐高句丽之心,我认为,朔州和幽州之间的水泥路,也要抓紧了。另外,从幽州到辽东城之间,也要修建一条水泥路。” “从朔州到幽州,修建一条水泥路,自然是势在必行。不过,修建幽州通往辽东城的水泥路,会不会没有太大的意义?虽然这样可以加快行军的速度,但是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一点?” “没有,完全没有。想要将辽东纳入大唐的统治之下,这条水泥路也是必须要修的,只是提前了一些。” “辽东一年之中,有近半年的时间,都是冰天雪地,不像是草原上可以养马,就算是统治了,没有任何的意义。” 李世民的这番话,恐怕也是大唐大多数人的心声。 虽然开疆扩土是军人的愿望,但能不能做到,那就是另一回事。 “辽东虽然冬季长些,但土地十分肥沃,种水稻等农作物也不错,收成可能比关中还要好一些。” “花了这么多心思灭掉高句丽,不用白不用,或许再过几年,就会有新的敌人出现。” “这件事,朕需要考虑一下!” 李世民虽然赞同李想的说法,但想要真正掌控辽东,所需要的资源,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 李世民必须要考虑一下,这样做到底值不值。 …… “圣骨,这位燕王,似乎并不像传闻中那般桀骜不驯,难以相处。” 一座用来招待外国使节的大院子里,金正蒽站在金柱贤的身后,脸上带着开心的笑容,说着早上的事情。 到处都能买到报道燕王府的消息的报纸,只要不是太过隐秘的,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当然,金柱贤这次来找李想,也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就连送礼,都是精心挑选过的。 “果然顺利得出乎我的意料,这位燕王殿下的风采也远超我的想象,而且,他看起来很年轻,却十分沉稳,一点都不像是一个纨绔子弟。” 金柱贤回想了一下今天发生的事情,除了李想那一双仿佛能看穿她的眼睛让她有些不自在之外,其他的她都很满意。 特别是对于新罗联合大唐,共同对抗高句丽一事,李想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同意了。 “高句丽的渊盖苏文一心想要吞并新罗,恐怕做梦也想不到,我们居然会和大唐结盟。” 毫无疑问,金正蒽对高句丽并不感冒。 不过,在高句丽,她最恨的就是渊盖苏文。 高句丽十万大军是渊盖苏文的坚定支持者。 如果不是国王高建武和高恒全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不应该和大唐开战,渊盖苏文恐怕已经在辽东兴风作浪了。 “哼,高句丽在击败了大隋之后,吸收了大隋数十万的士卒和工匠,自以为实力大增,所以想要像大唐那样,不断的扩张自己的势力。” “圣骨啊,仔细一想,渊盖苏文这么想,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对大唐讨伐高句丽的决心,将会大大的增加。” “等到大唐对高句丽下手的时候,我们再对百济下手,到时候打败高句丽,再把百济给收拾了,我们舒舒服服的坐收渔翁之利,享受大唐为我们打下的高句丽,完成高句丽帝国的梦想。” 金正蒽认为新罗的未来是光辉灿烂的。 “但愿吧。两天后,我们就会去面见大唐的皇帝,如果他没有狮子大开口,这一次大唐之行,我们的主要目的就已经达到了。剩下的,就是大唐那边派人过来,帮我们新罗改进一下工艺。” “以前我们国家不太重视工匠,但是这几天,我发现大唐的工匠似乎很受欢迎,特别是燕王府,一个手艺好的工匠,在长安城也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金柱贤逛了一圈东西,对于大唐的手艺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很多时候,从一个人能够制造出什么样的产品,就可以判断出他的水平。 “这个想法不错,而且我还发现,大唐最不缺的就是钢铁,如果能够将这些技术带到新罗,那么新罗就可以称霸半岛,完成前人没有完成的任务。” …… 这段时间以来,杨家上下一片和谐。 杨本满值班回来之后,便在家里陪女儿玩耍,很是享受。 再加上这一年来,府里的生意蒸蒸日上,赚了不少银子,他的心情自然是极好的。 “老爷,有件事情我想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杨老四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一脸笑容的走到了杨本满的面前。 “速速说来,别卖关子。” 杨本满没好气的问了一句。 “昨日新罗使者去见燕王,据说进门之时,便有不少人见到他们抱着一箱一箱的礼品进去,走时却是两手空空,所有的贺礼都被燕王府收走了。” “老爷,燕王私自收了使节的礼物,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完全可以在朝堂上弹劾他,让李想颜面尽失。” 虽然杨府这些年靠着种植茶叶赚得盆满钵满,但杨老四对燕王的事情却是一直耿耿于怀。 他希望自己的老爷能够给李来一个下马威。 就算不能把李想给拉下马,至少也可以给他制造点麻烦。 “新罗使者?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位新罗国的使节应该是个少女。” 杨本满把女儿放了下来,看着杨老四皱眉道。 因为新罗使节的身份特殊,礼部对此也是头疼不已,不知道该怎么接待,杨本满自然是听说过的。 “是啊,听说是个非常漂亮的少女。说起来,那些蛮族也太过分了,竟然派了一个女人来做使节,听说他们的国王也是个女人,这不是倒反天罡人伦吗?” 第1591章圣骨,大明宫真豪华 新罗使臣的事情,这几日的报纸上都有报道,长安城之中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情。 大唐每个月都有藩国使节来长安,新罗使团之所以如此受人瞩目,与新罗之主以及使节团都是女子脱不了干系。 “燕王府家大业大,只因收受新罗人馈赠而弹劾,效果不大;不过,如果能证明燕王确实是收受了新罗人的重礼,然后背叛了大唐的利益,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杨本满再也没有了一开始的倔强。 这些年,他的生活过得很好,也没有必要再折磨自己了。 杨府靠着紧跟燕王府的步伐,赚得盆满钵满。 当然,杨本满是不会给李想钱的。 至于年少时的梦想和雄心,谁没有年少轻狂过? “这……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杨老四见杨本满根本就没打算弹劾李想,顿时大失所望。 “要么什么都不做,既然做了,就一定要有效果。否则的话,朝中谁还会畏惧我杨本满?” 杨本满现在已经明白了,怎么才能做一个真正的监察御史。 …… 倭国使节所住的院子里,武藤博武满脸通红的走到了梅川内库的面前。 “梅川君,你听说过新罗人派使者来长安的消息吗?” “这件事情在长安城里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当然知道。长安城里,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其他国家的使节前来,新罗使臣有什么特殊之处,就是领队的是个女的?” 梅川内库现在很开心地在长安城里混吃混喝,把五合楼、德香楼、味之精等等各种酒楼的菜都尝了个遍,吃的不亦乐乎。 身为遣唐使,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有很大区别。其他国家的使节到大唐来做什么,都和我们无关,但是新罗人不同。” “我听人说,新罗想要和大唐结盟,共同对付高句丽和百济,我想这是我们的机会。” 武藤博武想起了几年前,倭国在百济有一块地盘,甚至还打算向大陆扩张,可惜的是,他们连这片小地盘都没能保住,更别说扩张了。 不过,在奈良城内,也有不少贵族,对朝鲜半岛抱有野心。 “你说。” 梅川内库大概知道武藤博武的意思,不过他还是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他已经认清了现实,李想不交代的事,他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新罗使者已经去了燕王府,李想要是有什么吩咐,自然会通知他。 现在没人通知他,说明这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现在武藤博武跑来找他,梅川内库自然没兴趣掺和这件事。 “梅川君想一想,大唐和新罗联手对付高句丽、百济人,以大唐的实力,对付高句丽绝对没有任何的问题,这对百济来说,也绝对是一场灾难。” “如果我们倭国加入大唐、新罗的联军,趁着大唐进攻高句丽,我们再派人去攻打百济,会不会有意外的收获?” 武藤博武觉得自己终于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了,这让他很是兴奋。 这可是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事。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武藤家族的地位将会水涨船高。 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苏我家,也不敢小看他们。 “武藤君,你当我是傻子吗?” 梅川内库瞪了武藤博武一眼,感觉他是在给自己挖坑。 以李想的性格,如果大唐能够征服高句丽,肯定不会愿意看到另外一个岛国出现在半岛上。 事实上,如果没有大唐的允许,小鬼子是绝对没资格下场的。 武藤博武的计划看起来很好,但是想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大唐的配合。 “梅川君?你为什么这样想?大唐想要对付高句丽、百济,既然新罗愿意帮助他们,那么我们倭国也愿意出一份力,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燕王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武藤君,我今日便将这句话送给你。 “本王给你的,就是你的,不给你的,你不能抢。” 说完这句话,梅川内库直接回了自己的房间,完全无视了还在发呆的武藤博武。 …… 对于面见李世民,金柱贤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毕竟新罗尊大唐为宗主国,两个国家一起对付高句丽、百济,几乎是没有任何阻力的。 李世民虽然想起了李想的提议,但看向金柱贤的目光,却没有任何异样。 虽然李世民怎么说也是个男人。 看着这么漂亮的女人,尤其是在国外,地位很高的女人,他的眼神虽然有些怪异,但还是掩饰的很好。 “圣骨啊,大明宫好气派啊。我发现大唐居然奢侈到用琉璃当窗户,建造这么大的宫殿,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金正蒽兴奋的跟随着金柱贤,朝着外面走去,时不时的还会回头看一眼。 “大唐的实力,各方面都很强。你瞧,礼部借给我们的那辆四轮马车,新罗却找不到,可是在长安城里,这样的四轮马车随处可见。” “轮轴也有特殊的构造,有的用精钢制成的轴承,有的用铸铁车轮,有的用精美舒适的鲸皮软榻,据说最豪华的马车上还配有减震装置,还有高级的制动系统,这一切都显示出大唐的强大。” 虽然和大唐达成了联盟,但是她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工匠。 但是大唐方面也说了,新罗方面如果有需要,可以用金钱购买,一切都好说。 “大唐的实力越强,击败高句丽的把握就越大。 “这倒是个好消息,不过一旦高句丽被灭,接下来就是新罗就和大唐的接壤了。如果到时候,他们有什么想法,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不得不说,金柱贤还是有点眼力劲的,并没有被成功冲昏头脑。 只是,她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 因为如果不联合大唐,新罗很有可能连一年都撑不过去,就会被高句丽灭掉。 “我觉得,此事不用太过担心。大唐虽强,但长安城距离辽东太远,虽然国力强盛,但毕竟人生地不熟,就算能够击败高句丽,也无法在辽东立足。否则的话,大隋也不会三次攻打高句丽都没打下来了。” 第1592章房遗爱回长安 “但愿吧!这几天,咱们就好好逛一逛长安城,看有没有机会学到更多的东西再回去。” “前些日子,我听人说,在礼部附近有一座别院,是倭国遣唐使居住的,很多人都在国子监读书,我想,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倭国可以派使节去长安求学,大唐应该也能帮我们安排新罗派使节过来学习。” 既然找不到工匠的帮助,那就自己找人学。 金柱贤可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人。 大唐的实力已经被她看出来了,她必须要想尽一切办法去追上大唐。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只是不知道咱们能不能去那什么观狮山书院,我听闻这些年来,大唐多的许多新鲜事物,似乎都与观狮山书院有关。” “看情况吧。” …… 渭水的码头上,一只船队正在缓缓驶来。 房遗爱站在甲板上,心中一片宁静。 “长安城,我又回来了!” 这一去,就是一年多的时间。 当然,收获也是巨大的。 之前对他爱理不理的高阳,现在已经基本被调教的差不多了。 “高阳,下次我们可以去一趟倭国,虽然距离不是很远,但是很多地方都很美,跟南洋完全不一样。特别是到了秋天,枫叶红了,漫山遍野的红叶,跟河流、湖泊交相辉映,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意境。” 一路上,房遗爱对长安的生活还是有些想念的。 如今船队已经接近了渭水的码头,但是他却觉得,在海上,才是最好的选择。 “哼!瞧瞧!我本来肌肤雪白,现在却跟昆仑奴似的,南洋的天气真是古怪,一年四季都这么热。” 高阳虽然觉得此行收获颇丰,但对出海却并不是很感兴趣了。 看了看其他国家的城池,她才知道,大唐是多么的发达。 观狮山书院的歌剧院,西市的珍宝阁,满街飞奔的马车,德香楼,味之精,都是国外没有的。 当然,广州的荔枝,还有南洋的水果,虽然闻起来臭,但味道却很好,也是一种令人怀念的味道。 “这是南洋的气候太热,不过如果你去了倭国,你会发现气候和长安差不多,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气候。” “呵呵,你这一走就是一年,你说要是你是阿娘会答应我们继续出海吗?” 高阳对着房遗爱翻了个白眼,便要下船。 “呃……” 房遗爱无言以对。 说实话,一想到待会儿要看到母亲,他是真的有些害怕。 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常年在外,之前说是半年后就回来,结果都一年多了才回来。 虽然在广州的时候,他就已经派人给阿娘送过一封信,但是终究是没有回来。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情,他从来没有放在心上,但是在长安,这件事情却是他无法忽视的。 他和高阳一走就是一年,连个孩子都没带回来,这可怎么办? …… 燕王府内,武媚娘即将临盆。 李想经历过两次这样的事情,已经变得非常平静。 不过,一向成熟稳重的武媚娘,此刻却是忧心忡忡。 “王爷,您看这个孩子,是男是女?” 这是一个很低级的问题,可李想根本无法回避这个问题。 段嫣然生小玉米和小土豆的时候也是这样。 看来武媚娘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一个女人而已。 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有这样的担忧。 “那就生个闺女吧!” 李想的回答还是老样子。 “小玉米不是都成了小魔女了吗?为什么还要生女儿?” 武媚娘虽然肚子疼,但也知道现在生不出孩子来,所以并没有急着去找产婆,而是让李想陪着她。 “小魔女有什么不好的,小玉米虽然调皮了一点,但是也挺可爱的,嘴巴比谁都会说话,年纪轻轻就会哄人开心,嘴巴又甜,说不定以后再有个妹妹,她也不会这么淘气了。” 小玉米现在已经是幼儿园里的小霸王了,李承乾的儿子李泰的儿子,还有其他的贵族子弟,没有一个敢惹她的。 事实上,小玉米只要别欺负他们,他们就谢天谢地了。 “好吧,小玉米虽然调皮,但也很可爱,就算是惹了祸,也不会让人生气。听说在幼儿园,她就是当之无愧的老大,所有人都对她言听计从。” “那是因为谁不听话,就教训谁,到最后,谁还敢不听话。” 李想想起了小玉米在幼儿园里捉弄其它孩子的一幕,忍不住笑出声来。 很多时候,真的很难想象,这个小丫头,竟然只有四岁。 好在,她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李想才会任由她胡作非为。 如果她真的做出什么欺负百姓的事情来,李想肯定不会允许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因为小玉米聪明,小小年纪,就懂得分寸。 “哎呀,我的肚子又痛了!” 渐渐地,武媚娘感觉到了胎动。 她已经没心思和李想多说一句话。 产婆二话不说,就把李想给赶了出去。 即使是在燕王府中,生孩子这种事情,也是绝对不能让一个男人看到的。 哪怕是在未来的医院里,让丈夫陪着生孩子,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而且武媚娘,本人也绝对不会答应。 房间里传来武媚娘的呻吟,李想本以为自己还能保持镇定,但很快,他就像是第一次生孩子一样,变得焦躁不安起来。 梅川惠子和契苾何芳已经严阵以待,以防不测。 孙思邈也在府里待命。 按理说,武媚娘这次生孩子比谁都安全。 不过李想依旧有些忐忑。 “爹爹,如果我以后有个妹妹的话,我会天天带着她一起玩的。” 很快,小玉米跟段嫣然就从产房里走了出来。 “一个刚出生的小家伙,连路都走不动,你带着她做什么?” 李想看着小玉米天真无邪的眼神,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我的力气大啊!你放心,如果我抱不了,我可以找段梅帮忙,她一定会听话的。” 段嫣然:“……” 第1593章李恪给李世民献祥瑞 不知道为什么,段嫣然对自己的哥哥有些同情。 虽然是姐姐,可小玉米,却把哥哥的七个女儿,都给玩弄于股掌之间。 小玉米做好事,坏事儿就交给段梅她们了。 小玉米一个人躲在一边发号施令,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小土豆已经会走了,你可以和他一起玩。” 看着绿竹抱在怀里的小土豆,李想真怀疑他是不是小玉米的弟弟。 一个像个小魔女,一个温柔的像只小白兔。 搞得好像两个人的性别都不一样。 “哼,小土豆真没意思,每次掐他的脸,他都会哭,真没意思,还是带着我的金毛出去走走比较有意思。” 小玉米鄙夷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弟弟。 “小玉米,小土豆是你的弟弟,你不觉得他很想和你一起玩吗?” 段嫣然把小土豆接了过来,放在了地上。 结果这个家伙一落地,就跌跌撞撞的朝着小玉米跑了过去。 奇怪的是,小玉米总是惹得小土豆哇哇大哭,一副不想跟他玩的样子。 但是他却很喜欢和姐姐在一起。 “哎呦,阿娘,弟弟多没意思啊,再给我生一个妹妹好了。” 段嫣然:“……” …… 长孙皇后在听红楼梦的戏。 这已经成为了她每天的习惯。 这可是她儿子所著,而且写的如此有趣,她当然喜欢。 虽然这本书给人一种悲凉的感觉,结局也不是很好,但这并不妨碍它的魅力。 “皇后娘娘,大喜啊,大喜啊!”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宫女急匆匆的走进了大殿。 一般的宫女,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若是一个不小心,遇到了心情不好的贵人,那就是要被拖出去打死的下场。 比如后世的紫禁城,据说有十口水井,但宫中之人却无人敢喝。 不管是哪一代,皇宫里都有不少冤魂。 “什么大喜?” “今日,燕王侧妃产下一子,皇上已经派人去封他为南洋郡王了。” “媚娘生了?好好好!好啊!” 闻言,长孙皇后顿时笑了起来。 …… “哐当!” 东宫里,李承乾将手中的茶杯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父皇未免也太看得起李想了!区区一个刚出生的庶子,居然就被封了南洋郡王之位,这是一个亲王庶子能有的身份?” “这又不是他亲孙子!” 李想又做父亲了。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的权贵们。 该送礼的送礼,该拉关系的拉关系。 燕王府很少举办宴会,这是一个送礼的好时机。 “殿下,李想能为陛下赚钱,自然会得到更多的关注。据我所知,国库里的银子已经超过了五百万贯,这还不算捕鱼队和其他产业。” 长孙庆深得李承乾的信任,几乎是寸步不离的跟在李承乾的身边。 “呵呵!钱再多,也得有命花!” 前些日子,李承乾刚刚受到魏征的弹劾,正在气头上。 更何况,不久前李泰还被李世民赐下了一座府邸,这一对比,李承乾的心情就更加的糟糕了。 “侯将军已经表明了对太子殿下的支持,而我在东宫的千牛卫中,也一直在试探着一些人的想法,现在,已经差不多了。” “都怪他们!本宫这也是被逼无奈啊!” 李承乾的脸上露出一丝狰狞之色,似乎在想着什么。 …… “圣骨,昨日去观狮山书院的时候,连门都不让进,这次要去给燕王送礼?” 金正蒽本以为,以他们的使节身份,长安城的大部分地方都能去得了。 结果,她慕名前来观狮山书院,却被拒之门外,这让她很是恼火。 “必须去!燕王喜得贵子,正是送礼的好时机。这一次和大唐结盟,虽然不一定都是燕王的功劳,但是只要你在长安城里多呆一段时间,你就会知道,燕王的势力有多么的强大。这样的人,绝对值得结交。” 比起金正蒽,金柱贤的眼界要高很多。 当然,一想到李想似有深意的看着自己,她就有些不好意思。 她也想找个机会,和李想见上一面。 “那好吧,该送的东西都送完了,再送的话,就什么都没有了。” “既然带过来了,那就全送出去,如果送礼都送不成,那可就麻烦了。” 人参这种东西,在长安城很值钱,但在新罗并不少见。 金柱贤丝毫没有心疼的感觉。 这就像是当年李世民赠送给新罗使节的那些玻璃制品一样,这些东西虽然在新罗价值连城,但李世民却一点都不心疼。 很多你认为重要的事情,在别人看来可能并不重要。 “希望这一次的礼物,能够有所回报。燕王是貔貅吗,有进无出!” 金正蒽有些无奈,但还是去准备礼物了。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长安城变得越来越热闹。 李恪来到益州已经一年有余,此时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返回长安城。 益州虽然好,但毕竟离长安太远,不是个好地方。 以大唐现在的情况,任何一位皇子都不可能通过造反登上皇位。 甚至说,你想造反,都必须要有李世民的认同! 这一点,李恪自然是心知肚明的。 “启禀陛下,吴王殿下已经回京,说要献上祥瑞之物,献给陛下。” 宣政殿,张阿难走到李世民面前,脸上带着一丝古怪。 张阿难身为李世民的近臣,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位蜀王李恪的与众不同。 在李世民众多儿子中,唯有李恪,才配得上李世民一句“英武类我”。 就连李世民,在继位李治之后,也曾经想过要立李恪为太子。 由此可见,李世民对李恪的重视,丝毫不下于李泰。 “祥瑞?” 李世民一脸的不爽。 经过李想这么多年的洗脑,他对祥瑞之类的东西,早就不感兴趣了。 如今他最疼爱的三子为了进贡瑞兽,大老远从益州回了长安,自然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 有句话说的好,越是期待,越是不愿意看到失望。 “是啊,吴王已经在外面带着那瑞兽等着了!听说这头异兽谁也不认得。” “那便请他进来,朕倒要看看,恪儿到底发了什么疯,平白无故的献上一只瑞兽。” 第1594章大臣们给李世民拍马屁 没过多久,便有人去请李恪入宫,一同入宫的还有那辆装载瑞兽的车辇。 “恪儿,你刚才说的那头瑞兽,就是这个?” 李世民在李恪的带领下,来到了宣政殿的门口。 只见一架马车的门帘被掀开,一个硕大的笼子出现在马车里,一只从未见过的动物正坐在笼子里,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 “父皇!这只瑞兽的眼睛周围有两个黑色的圆圈,像是睡眠不足的黑眼圈。他拥有黑色耳朵,黑色的鼻子,黑色的嘴唇。但它身上的毛发却是雪白的,不是很特别吗?” 李恪指着笼中的瑞兽,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 这头瑞兽,是他在益州游历之时,无意中得到的,看着颇为不凡,所以特意让王府的侍卫去打探,并且将它抓了回来。 他正愁找不到合适的借口回长安,没想到这么快就有借口了。 “它的眼睛很大,就像是戴着墨镜一样。” 李世民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一副眼镜。 “父王,我查了很多资料,认为这只瑞兽,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貔貅!” “貔貅?” 李世民微微一怔。 龙,凤,麒麟,貔貅这些,从古至今都被认为是瑞兽。 但是一般人都认为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都是杜撰出来的。 而现在,李恪告诉他,眼前的怪物是貔貅,这让他很是不解。 “没错,貔貅可以守护财富,是皇室的象征。我在益州时,曾经试着养过这只貔貅,发现它很好养,便将它送到了长安。” “父皇,现在大唐国力强盛,恰巧又有瑞兽出世,千百年来从未有人发现过,如今父皇在位,这还不是大吉之兆,又是什么?” 李恪越说越是兴奋,仿佛为大唐做了一件大好事般。 瞧瞧! 像貔貅这样的瑞兽,历代都没人发现,被他发现了。 而且这瑞兽,可不是某些地方胡乱报出来的,也没有证据。 自己亲自将瑞兽的实物送到长安城,甚至连养育之法都研究出来了,以后谁要是有疑问,直接来看看不就行了。 “张阿难,将想儿喊过来,让他也过来看看,或许他对这类事情有不同的看法。” 李世民的声音中充满了兴奋。 李恪刚才那番话,说中了他的心事。 但是,他又怕出什么意外。 然而,李世民的话,却让李恪愣住了。 自己离开长安城这么久,父皇居然连这种事情都要先问过李想了? 得想个办法把他拉过来。 再不济,也要打好关系。 …… “阿娘!快去看看宣政殿前的瑞兽貔貅!” 后宫之内,兕子兴冲冲的向长孙皇后走去。 大明皇宫中,几乎没有她去不了的地方。 原本她只是闲着无事,想去宣政殿看一看李世民到底在忙些什么,没想到却听说三哥千里迢迢送来了一只瑞兽。 这个时候,兕子也是第一时间跑了过来。 她只看了一眼那只瑞兽,都没和李世民和李恪说一句话,就一溜烟的跑了。 李恪有些疑惑,还以为是瑞兽把他吓跑了。 谁能想到,她竟然跑到后宫来,要和长孙皇后一起赏这只罕见的瑞兽。 “瑞兽,这是什么意思?兕子,这是什么瑞兽?” 长孙皇后看了她一眼,又将目光落在了《红楼梦》上。 作为一个理智的皇后,长孙皇后并不相信瑞兽这种东西。 “就在宣政殿前面。三哥从益州带回来的,我去看过,确实很特别,就像是传说中的貔貅一样。” 兕子对貔貅的兴趣远超常人。 “恪儿?” 长孙皇后微微蹙眉。 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李世民对李恪颇有好感,朝中许多大臣都站在李恪这一边,这一点长孙皇后当然也清楚。 身为前朝公主之子,李恪的血脉自然要高贵许多,朝中大臣中,有不少曾为大隋效力的大臣,对李恪有着特殊的感情。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李恪血脉高贵,有人支持他,也有人反对他。 那些靠着谋反上位的人,如何甘心李恪登上皇位? 到那时,天下还会是李唐还是杨隋? 到时候,李恪会不会趁机清算当年那些谋反之人? 这种担忧,一旦产生,就很难消除。 你就算是拍着胸脯说不会,也得让人信才行。 “不错,三哥无意中在益州发现了这只瑞兽,呃,貔貅,说是盛世的预兆。历史上那么多皇帝,也没见过貔貅出世,偏偏在这个时候出世,这难道不是一个盛世的标志吗?” “既然如此,那我就亲自去见一见这个貔貅,是不是真的如传闻所说的那般。” 长孙皇后不再迟疑,将《红楼梦》放在桌上,跟在兕子身后,朝宣政殿走去。 与此同时,大明宫里,也有不少闻讯而来的人往宣政殿赶去。 就连两个当值的大臣们,也都好奇的走了出来,想要一睹貔貅的真容。 看看这只瑞兽,真是传说中的貔貅吗? “陛下,《逸周书·周祝》中有云,虎豹貔貅,皆在深山之中。《史记·五帝本纪》中也说过,轩辕帝曾教熊皮貔貅,与炎帝于坂泉大战一场。虎、豹是真实存在的,记载中的貔貅应该也是真实存在的。” “但是数千年过去了,却从来没有人见过。如今吴王殿下带来的这只瑞兽,在下看起来确实有些像貔貅。” 杨师道围着马车走来走去,看着那只瑞兽,突然开口道。 有他带头,其他人也纷纷表态。 “陛下,在座的各位都是饱学之士,可是这瑞兽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再加上刚刚杨尚书所说的话,这只瑞兽说不定就是传说中的貔貅。上古神话中虽然有关于貔貅的记载,但是却从未被人发现。” “微臣以为,如今大唐百姓安居乐业,一片欣欣向荣之景,上古瑞兽貔貅现世,实乃大唐之幸。” 相较于杨师道,中书舍人高季辅的马屁就更加夸张了。 李恪听得一愣一愣的。 原本以为献出瑞兽,已经是走上了奸佞之路,心中还有些不安。 特别是眼前这是否为瑞兽,是否为貔貅,他比谁都清楚。 现在听了这些人的话,他隐隐有种感觉,这很有可能就是貔貅。 不,本来就应该是的! 第1595章熊猫?大臣溜溜球了! “恭喜陛下!” 长孙无忌看着李世民的笑容,忍不住拍马屁道。 很快,所有人都回过神来,开始使出浑身解数拍马屁。 有几个反应慢的,已经后悔得肠子都青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与此同时,李想也到了。 说实话,在听说李世民请他去大明宫看瑞兽貔貅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不敢相信。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别说貔貅了,龙,麒麟,凤凰,在这个世界上都没有听说过。 而现在,李恪为了李世民,特意从益州送了一头貔貅过来。 谁信啊? 他又不是傻子! 不过,以李世民的智慧,能够让他亲自去看一看,那就说明李恪送给他的那只动物,绝对不是一般的动物,至少李世民是没见过的。 是以,李想倒也想进去看看。 当他来到宣政殿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这不熊猫么?” 此言一出,所有人本来都在恭维,可李想的这句话,却像是国王的新衣里面,那个小男孩说出了一句“国王没穿衣服”这样的话,全场瞬间就寂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所有人都以为是貔貅,为什么燕王却说它是熊猫? 什么熊猫? 我们怎么就没听说过呢? 而且这瑞兽分明就是貔貅,哪来的什么猫? 怎么看都不像一只猫。 哪有这么大的猫? 看起来就像是一头熊。 “熊猫?二哥,那可是貔貅啊,您……您没看错吧?” 李恪率先开口。 别人可以不说话,他却不能。 如果真的把这一手好牌给毁了,那他才是最倒霉的。 虽然李世民不会追究自己的责任,但是他的目的却是彻底的落空了。 “是啊,二哥,这分明就是貔貅,哪里是什么熊猫。” 李想此言一出,原本还兴致勃勃的邀请长孙皇后来看貔貅的兕子,立刻站了起来,大声反驳道。 “想儿,你是不是见过这东西?” 对于李想的眼光,李世民是非常信任的。 这些年来,每当她遇到什么不明白的事情,都能从他那里得到答案。 “大熊猫应该只存在于我大唐的剑南道,喜栖息于终年被云雾笼罩的,气温较低的竹林。它最爱吃竹子,爱爬树,它一天中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睡觉。当地人管它叫白熊、竹熊……” 李想的话,让李恪脑中一片空白,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就在剑南道西北方向发现了眼前这只瑞兽。 那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四季如春,正如李想所说的那样。 难不成,它真的是那什么熊猫? 李想话音刚落,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特别是杨师道和高季辅,这两个人,刚刚还在为李世民歌功颂德,脸上都露出了尴尬的神色。 好不容易放下身段去拍马屁,结果…… 燕王来的太不是时候了。 就算你把这件事悄悄告诉李世民,大家也不会这么尴尬。 就在所有人都在拍马屁的时候,你却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 丢人! 太丢人了! “陛下,今天吏部来了不少事情,臣要回去当值了。” 杨师道没那么厚的脸皮,第一个承受不住,直接溜溜球了。 “想儿,你确定这只是一只熊猫?” 李世民也是一脸的懵逼。 但他知道,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否则只会让自己更加难堪。 “当然是熊猫了。不过熊猫虽然不是貔貅,却也是难得一见的异兽,说是瑞兽也不为过。” 李想此言一出,李恪顿时松了口气。 这一天,实在是…… “是啊,这只大熊猫看起来很可爱,很特别,朕还从来没有见过,你千里迢迢把它送到长安,也是有心了。” 李世民还是很喜欢李恪的,不想让他难堪,所以给了他台阶下。 “是啊,父皇,我有个想法,就是在观狮山书院周围,选择一片荒山,建一个万兽园。到时候,将世间所有的珍奇异兽,都放入其中。书院里的农学院,长安城里的百姓们,都可以去看看,不出长安,便能知道世间一切。” 李想忽然有了一个想法,那就是在大唐建造一个动物园。 在未来,但凡有点名气的城市,都有自己的动物园。 这个时代的人,什么都不懂,多见识一些稀奇古怪的动物,也能开开眼界。 尤其是在介绍动物的时候,还能说出它们的产地,以此来勾起人们的好奇心。 比如澳洲的袋鼠,非洲的狮子,印度的大象,美洲的金刚鹦鹉,都会被放进万兽园,让所有人都知道,大唐之外,还有更广大的世界。 “万兽园?” 李世民心中一动。 时至今日,李世民已经自认为是千古一帝了。 大唐比之秦皇汉武,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么,如何使后世更多地认识到贞观年间的繁荣和强盛,便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可是,万兽园这个名字,却给人一种铺张浪费的感觉,这让李世民很难做出决定。 “是的,我们可以在长安城中,建立一座万兽园,由朝廷和观狮山书院的人负责管理,收集各种珍奇异兽,供人观赏。” 想要靠万兽园赚钱,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李想并不介意将这件事推到朝廷和其他书院的头上。 “好,朕准了!” 至此,这件事也算是告一段落了。 …… 观狮山书院附近,有一座荒山,周围全是沙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用途。 不过,这些天建设局已经将这里围起来了,大批工匠搬来了各种施工设备,没过几天,就把大熊猫安置区给安置好了。 至于其他的地盘,那就慢慢来吧。 毕竟,抓都还没开始抓,急什么? “段梅,搞快点!” 万兽园虽然只是一小片区域,但因为大熊猫的存在,所以很快就吸引了不少长安城的人前来围观。 从明德门到万兽园,大唐运输集团已经开辟出了一条公交线路,因为乘客太多,不得不增加了班次。 “小玉米,大熊猫已经被围起来了,你放心吧。” 段梅看着小玉米和金毛在前面跑着,再加上烈日当头,她也不想跟上去。 第1596章金毛头一次吃亏 “听说这只大熊猫很可爱,我会让金毛把它推到角落里,然后我自己去摸它。” 在小玉米看来,大熊猫也不过是一只大猫而已,完全不懂得畏惧为何物。 “这不太好吧?万兽园不是有规定,谁都不能给动物喂食,不能碰它们,不能吓唬它们吗?” 段梅是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和小玉米完全是两个极端。 “不能乱喂,这一点我能理解,但摸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又不会有什么损失!哼,既然不能碰它,那我就让金毛去把它赶走。” 段梅被噎住了。 万兽园中,虽然人很多,但是在金毛的威慑下,所有人都自动的让开了一条路。 秦怀道被这么多人围着,心中有些忐忑。 如果有人心怀不轨的话,那可就麻烦了。 偏偏小玉米就喜欢往人多的地方跑,这让他很是无奈。 “段梅,你看,大熊猫看起来很单纯,也很可爱。尤其是它那两个黑眼圈,配上它那雪白的毛发,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没过多久,玉米已经到了熊猫馆的门口。 周围围满了人,都好奇的打量着大熊猫。 “金毛,轮到你了,记住,别伤到大熊猫就行了。” 小玉米也不管金毛能不能听懂她的话,给金毛松绑,让它从矮墙上跳了进去。 金毛是长安城的霸主,但这还是它第一次见到大熊猫。 虽然他感觉眼前这个家伙比自己大了一圈,但他自信,这个家伙估计不是他的对手。 它犹豫了一下,然后继续向前冲去。 当金毛走到大熊猫面前的时候,它突然停了下来。 大熊猫斜眼看了金毛一眼,自顾自的啃起竹子来,完全没把金毛当回事。 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金毛,它扬天长吼一声,就冲了过去。 “啊!” 段梅情不自禁的惊呼出声。 这金毛有多厉害,她是亲眼所见的,如果伤到了这只可爱的大熊猫,那就太可惜了。 就连始作俑者的小玉米,都忍不住训斥道:“金毛,吓唬吓唬它就好了,可不能伤到它。” 围观的人一看大熊猫馆里有好戏看,都纷纷起哄。 “咬它!” “打架啦!要打架啦!” “呵呵,不知道谁会赢?” “完蛋了,大熊猫完了。” …… 这一刻,金毛的身形在阳光下,显得无比的威武。 张开的血盆大口,给人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一幕出现了。 “噗!” 金毛冲过来,大熊猫一巴掌拍在了金毛的脸上,金毛凶猛的攻击,瞬间就被化解了。 “啊呜!” 虽然大熊猫并未使出全力,但金毛大意之下,还是吃了大亏,痛得它嗷嗷直叫。 但它认为这只是一次偶然,还没等大熊猫用爪子去抓,金毛已经再次扑了上来。 然而,这一次,它却没那么幸运了。 大熊猫突然站了起来。 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拉开帷幕! 不少人都觉得这一趟不虚此行,虽然门票让他们有些肉疼,但是能看到这一场战斗还是值得的。 “啊呜!” 堂堂长安城的金毛,竟然被大熊猫打得落花流水。 李恪抓来的大熊猫是一只成年的,体重在四五百斤左右,身高一米五左右,藏獒虽然被称为犬中之王,但和大熊猫比起来,还是差得太远了。 大熊猫看起来人畜无害,但它的本质,却是一头熊。 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随便揉捏的。 金发肩膀上的伤口就是明证。 小玉米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吹了一声口哨,将金毛给叫了回来。 本来她是想劝金毛别对大熊猫下狠手的,没想到…… 这跟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金毛流血了!没想到大熊猫竟然这么厉害,连金毛都打不过,真是让人意外。” 段梅看着金毛流血的样子,也有些着急。 作为燕王府的常客,段梅与金毛之间的感情自然是极好的。 虽然做不到像小玉米一样,对它呼来喝去,不过平时的玩耍还是没问题的。 现在看到它受了伤,当然心疼。 “怪不得爹爹要建一座万兽园,用来养大熊猫,原来是它和猫是不一样的!走走走,赶紧把金毛送到附属医院,找林大夫给它治伤。” 小玉米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 就是因为她的疏忽,才让她的好朋友受伤了。 “好了。到时候,万兽园中将会饲养各种珍奇异兽,其中可能有我们不知道的东西。以后,我们要更加小心,不要让金毛再过去了。” 段梅看着刚刚回来的金毛,嘴里还在不停的哼哼唧唧,心里也是一阵担忧。 看得出来,大熊猫这一击,对它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还好它反应快,躲过了熊猫的攻击,否则的话,这只威风凛凛的藏獒,很有可能会死了。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今年关中仍有不少农户在种水稻,中秋时节,田间一派繁忙景象。 同样忙碌的还有渭南县林家村的林狗蛋。 虽然清明的时候已经摘了一批,但是秋季的茶叶他也开始摘了。 当然,他也曾经尝试过,秋茶做炒茶的效果并不是很好。 于是,他灵机一动,想着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些茶叶。 他让人将新鲜的茶叶摘下来,放在新鲜的蒲团上,让它在阳光的照耀下变得墨绿色。 然而他却是嫌茶叶太硬,又继续揉捏,将茶叶切成一条条。 最有特色的,就是使用腌制咸菜的经验,将揉好的茶叶放入木桶中,用力一压,然后用湿布盖住,放在阳光下晾晒。 如此反复了好几天,直到新鲜的茶叶变黄变黑,他才拿出来再次晒干。 “相公,这茶是不是又不行?” 林三娘子还没有试过泡茶,但她相信,林狗蛋这一次的试验,一定会失败的。 “反正都是秋茶,价格肯定不会太高,不如我们多试试,如果能找到新的冲泡方式,或许能让茶园的收入增加一倍。” 那时候的林狗蛋,只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民。 自从靠着种茶树赚了不少钱之后,他就开始自学了。 当然,这其中也有吕掌柜给他的那本书的功劳。 他现在的知识虽然谈不上多么高深,但日常的阅读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偶尔也会买上一本《科学》看看,从中汲取灵感,去探索未知。 第1597章林狗蛋的新茶 “虽然不能卖出高价,但也能卖个好价钱。你把茶叶弄得这么难看,就算吕掌柜和宋掌柜跟咱们家关系再好,也不会要这种茶叶的。” 林三娘子看着面前的茶叶,脸上满是心疼之色。 是的,她是唯一一个全程看着这一切的人。 若是换做其他人,绝对认不出这是茶叶。 “任何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在《科学》杂志上看到过一篇关于茶叶加工的论文,虽然没有给出具体的制作方法,但是却给出了几种方法,比如我现在用的这一种。”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在开玩笑,林狗蛋拿出了那本《科学》。 林三娘子虽然不识字,但《科学》,她还是知道的。 现在林狗蛋告诉她,这是一种在杂志上看到的泡茶方法,所以她并没有太多的怨言。 其实,林狗蛋才是林家的当家人,但是很多时候,夫妻两个人都要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 “既然观狮山书院那边都这么说了,我们不妨再试一次。不过你也不用每次都试那么多,太浪费了。” “放心吧。来,去烧水,我试试这茶是不是可以喝。” 几次都没有成功,不过林狗蛋并没有放弃。 他作为茶园的主人,自然是准备了不少的茶具。 每一次来了客人,林狗蛋都会端茶招待。 随着茶叶产量的增加,茶叶的价格出现两极分化,一些平民百姓也渐渐学会了沏茶。 尤其是当有客人上门的时候。 “这水一直放在炉子上,现在已经开了,你可以试试。” 林三娘子也没报什么希望,将茶壶、茶具都放好后,便准备出去办事了。 林狗蛋却是不以为意,熟练地摆好了茶具,随手抓了一把“茶叶”放进了茶壶里,又拿起茶壶,直接倒了进去。 虽然林狗蛋现在发达了,但他的本质还是农民。 所以他泡茶的时候并不讲究,一般都是往茶壶里放一些茶叶,然后往里面加水。 “咦,好特别的颜色。” 过了一会儿,林狗蛋将茶水倒进了一个白色的瓷杯里。 跟之前的龙井茶不同,这一次,林狗蛋看到的是鲜红色的茶水。 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林狗蛋的心中竟然有些兴奋。 难道,这一次成功了? 林狗蛋的手都在颤抖,他拿起茶杯,轻轻的嗅了嗅。 虽然不是那种炒出来的茶香,但是却是带着一股淡淡的果香。 林狗蛋兴奋的张开嘴,一口将茶水喝下。 林狗蛋只觉得一股醇厚,甘甜的味道在口腔中蔓延开来,让他的味蕾都为之颤抖。 “这茶一点都不腻,有龙井的味道,最重要的是还带着一丝甜味。” 林狗蛋有一种感觉,自己的实验已经成功了。 虽然不知道其他人喝了之后会有什么反应,但是他自己还是很满意的。 “夫人!” 林狗蛋在林三娘子还没有走远的时候,就大声的喊住了她。 他要让自己的妻子尝一尝这味道,让她知道,这几天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吕掌柜今天要来买茶,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林三娘子嘟囔了一句,却是继续往回走。 “来吧!你尝尝,很好喝的!” 林狗蛋笑得很开心,亲自为林三娘斟茶。 “你刚才泡的茶,就是这个?” 林三娘子看着茶杯中的茶水,有些好奇,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茶水。 “是啊!果然是我这些天的杰作!” “哼!别吹牛了!” 林三娘子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是却是主动的从林狗蛋的手中接过了茶杯,喝了一大口。 “怎么样?” 林狗蛋看向林三娘子,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那表情,就像是一个考了一百分的小学生,正等着家长夸奖一样。 “你……你说的这些茶,真是用秋茶泡的吗?” 林三娘子咂了咂嘴,显然对这一口茶很是满意。 “是的,这是我新泡的茶叶。” “真好喝。” 林三娘子想了想那茶叶的模样,总觉得这茶不是什么一般的秋茶。 这可不是普通的茶叶,颜色鲜艳不说,茶香也很浓郁。 只是这茶叶,看起来就像是变质的茶叶。 “过几天,我会多做一些,到时候,我会亲自去一趟长安城,让他们帮我卖出去,我相信,这茶一定会卖的很好!” 林狗蛋本来就很喜欢这茶,现在被林三娘子这么一说,他顿时信心大增。 “长安城第一好茶叫龙井,这茶叶自然要取个名字。” “这个好办,这茶颜色鲜红,就叫红茶吧!” 林狗蛋一听,还挺好听的。 “茶水是鲜红色的,而这茶却是黑红色的,有的甚至是黑色的,根本就不是红色。” 林三娘子似乎有些为难。 “放心吧,我们这里的茶,就叫林家红!” 林狗蛋兴奋的说道,声音之中充满了兴奋。 这位吕掌柜的全名是吕通。 自从跟着宋掌柜做茶叶生意后,他的身家就水涨船高。 尤其是在林家村,几乎所有的茶农,都认识这两个人。 所以后面虽然有很多商人跟风,但能有他们做得好的,却是寥寥无几。 这一天和往常一样,买来的茶叶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倒是吕通,隔三岔五就往林家村跑一趟,也算是打好关系了。 “吕掌柜,你可真是来对了,我这几天新做了一批红茶,你尝尝。” 林狗蛋是吕掌柜的老朋友。 这些日子,他已经准备了大量的茶叶,准备去长安城卖掉。 现在有了吕掌柜这样的专业茶叶贩子,他说出来的话,肯定比一般人要靠谱得多。 “什么?怎么会有红色的茶?这简直就像是在喝血一般。” 吕通感觉林狗蛋说的有些不太靠谱。 “稍安勿躁,我给你泡一壶,你先喝一口,然后再看效果。” 林狗蛋被吕通这么一说,也不气馁,反而笑了起来。 他很想看看,等下吕通会是什么表情。 “好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倒要看看,这红茶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天闲着也是闲着,收购茶叶的事情自然有手下的人去办,所以吕通直接跟着林狗蛋去了。 第1598章一起在长安开铺子 没过多久,林狗蛋亲自泡茶,给吕通倒了一杯红彤彤的茶水。 “嗯,是红色的?真的是茶叶泡出来的吗?” 吕通一脸的诧异,接过茶杯,仔细的嗅了嗅。 没有任何异味。 相反,浓郁的茶香扑鼻而来,让他感到十分的舒服。 “吕掌柜,你看,这是用来泡茶的红茶,千真万确。” 林狗蛋给吕通拿来了一捧红茶,仔细的看了看。 “这红茶在冲泡之前,味道不如炒制的好,而且卖相也不是很好,但是泡出来的茶,却是让人赏心悦目。” 吕通端起茶杯,仔细的看了看。 这一刻,他已经选择性的将林狗蛋口中的红茶评价给忘了。 “嗯,红茶的味道和炒出来的茶完全不同,但又各有不同的滋味,应该会有人喜欢。” 林狗蛋一脸的骄傲,这是很少见的。 虽然他是个农民,但是红茶却是他发明的。 如果这红茶能够普及的话,那自己岂不是要名垂青史了? 这。 这是祖坟冒烟了吗? 林狗蛋想着等下要去祖宗牌位前烧香了。 这红茶滑入喉中,一股奇特的芬芳随之弥漫开来,吕通甚至觉得舌根处隐约泛起一丝甘甜。 这滋味与炒茶那种直来直去的清香截然不同,反而多了一种温润醇和的韵味。 “狗蛋。”吕通放下茶杯,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今天这新鲜茶叶,我先不收了,你这制好的红茶,可否卖给我?” 一个绝佳的商机已然呈现在眼前。 吕通在茶行里摸爬滚打了多年,对长安城里人们的口味偏好一清二楚。 时下流行的炒茶,终究是男人们的杯中之物,鲜有女子真心喜爱。 可眼前的红茶,吕通却认定它天生就是为女子准备的。 那股温润中透出的醇厚甘甜,定能俘获长安女眷们的芳心。 在他看来,这便是红茶最大的价值所在。 “吕掌柜,我们相识多年,这红茶卖给您本是情理之中的事。只是,我已与长安城里的客商定下约定,明日便要启程运送这批红茶过去售卖,所以……” 林狗蛋早已不是那个任人拿捏的庄稼汉了。 茶叶经由茶商转手能翻出多少利润,他如今心里跟明镜似的。 直接贩卖红茶,远比卖鲜叶的收益要高得多。 他甚至盘算着,可以把邻里乡亲的鲜叶都收过来,制成红茶,那价格恐怕要翻上十倍不止。 “是这样啊……” 吕通暗自咬牙,他深知自己绝不能错失良机。 这红茶的制作工艺他一无所知,但他敢肯定,长安市面上从未有过此类茶品。 倘若此茶味道不佳,再新奇也无用。 可偏偏它的口感如此独特,必将大受欢迎,那么谁能抢占先机,谁就能掌控未来。 他曾想过与林狗蛋签下独家契约,让这红茶只能由他售卖,那自己定能赚得盆满钵满。 但吕通没有被贪念冲昏头脑,他明白,以林狗蛋如今的精明,这种好事肯定是不可能的。 短暂的权衡之后,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心中成型。 “既然如此,我们换个法子如何?你我相交非止一日,我吕通的为人和本事,你应该信得过。这红茶,我断定大有可为,而我在东西两市恰好都有铺面。” “不如我们联手,你专心制茶,我负责经营售卖。店铺所得,先行扣除你制茶的本钱,余下的利润,你我二人平分,你看如何?” 不得不说,吕通的提议让林狗蛋也是怦然心动。 他先前所说的长安客商,不过是随口编造的托词。 他一个乡野村夫,纵使有些家底,在长安城里却毫无根基。 若无得力之人相助,红茶再好,也未必能卖出好价钱,甚至可能因其色泽奇特而无人问津。 吕通此刻提出的方案,堪称仁至义尽。 首先便言明扣除他的制茶成本,这本是个可以模糊操作的环节,毕竟一斤鲜茶值多少钱,大家都心知肚明。 但是新制红茶的成本究竟是多少,全凭林狗蛋一张嘴。 他若说一贯钱,那便是一贯钱。 他若心肠硬些,报个五贯钱,那这红茶的出产价就是五贯钱。 可以说,吕通这句话,就等于平白送了林狗蛋一大笔利润。 更何况,从店铺门面到人手伙计,全由吕通一力承担,他包揽了所有繁琐的事务,最后却只与林狗蛋平分利润。 这无异于支付了一笔高达五成的技术转让费,堪称天价。 吕通不是没动过提出其他方案的念头。 可念头在脑中一转,他便立刻打消了。 为免夜长梦多,他索性将自己最大的诚意和盘托出。 倘若林狗蛋对这样的条件还不首肯。 那他…… 那他…… 那他就只能再退一步! 四六分,甚至三七分,他都愿意谈。 这红茶生意在短期内是绝无仅有的独家买卖,只要能做起来,无论怎么分,吕通都有把握赚得盆满钵满。 “吕掌柜,此言当真?” 林狗蛋也被吕通这过分优渥的条件给砸懵了。 照这么说,自己什么都不用干,就能坐着收钱了? 这活计,可比平康坊里那些姐儿揽客还要轻松。 “狗蛋,你若是不放心,咱们可以立下白纸黑字的契书。” 吕通神色沉静地说道。 这个时代的买卖,虽有契约一说,但更多时候,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口头承诺。 一旦谁的信誉坏了,便再难在生意场上立足。 因此,东西两市商贾云集,却几乎无人敢做欺诈之事,这种风气,是后世那些小商贩难以想象的。 “好!吕掌柜如此爽快,我也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我林家的红茶,便全权交由你来发卖。” “从今往后,我林狗蛋只与你吕掌柜一人合作。我在林家村制茶,你在长安城售卖,咱们兄弟俩联手,定要闯出一片富贵!” 林狗蛋强忍着内心的狂喜,与吕掌柜敲定了合作。 “狗蛋,既然要在长安城开张,这红茶的产量务必要跟上。莫要等到开业了却供不应求,咱们只能干瞪眼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从指缝溜走,那才叫人追悔莫及啊。” 第1599章武顺从红茶看到的面包坊商机 吕通长舒一口气,他预感到,自己人生的第二个春天就要来了。 “你且宽心,我家中去年恰好新盖了几间屋子,一直空置着,正好拿来改成制茶的作坊,届时我将我那几个内兄内弟都叫来帮忙,产量定能迅速提上去。” 林狗蛋也开始盘算起后续的安排。 他清楚,制茶之事不能再靠他一个人单打独斗了。 那点产量,根本不够看。 当然,为了防止制茶的秘方外泄,他也不可能随意雇佣村人,索性让利于自家人,打算将林三娘子的兄弟们都拉进来。 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式经营,虽然在后期壮大时或有弊病,但在创业之初,却是最稳妥可靠的方式。 正如后世江南一带的许多私营产业,起家时也多是家族作坊。 许多学院派的专家总觉得这般模式落后,那般管理不善,远不如西方的职业经理人制度。 他们却不想想,这些企业大多是从一间小作坊起步,在那个一穷二白的阶段,除了自己的至亲手足,又能去信任谁,又能去雇佣谁? 除了亲人,还有谁更值得托付? 作为长安城首屈一指的面包铺子,好利来在寸土寸金的西市自然也占据了一席之地。 武顺用过早膳,便如往常一般,带着一名丫鬟出门,开始对各处分号进行例行视察,权当是散心。 如今的她,已然出落得标致动人,正值谈婚论嫁的最好年华。 然而,这位姑娘家的心思却全然不在儿女情长之上,反倒将全副心神都倾注在了好利来的生意经里。 西市这家分号,是所有铺面里最为气派的一间。 两层高的楼阁,一楼用作后厨与当面售卖的店堂,二楼则被布置成了雅座,方便客人们坐下来细细品味。 为了迎合一些老主顾的喜好,二楼也开始供应茶水,久而久之,竟有了几分茶室的模样。 正因如此,武顺对燕王府名下的茶叶也下了一番功夫去了解。 可说来也怪,对于那声名鹊起、价格不菲的龙井,她个人却怎么也爱不起来,只因不合自己的口味。 这就好比后世的咖啡,有人为之痴迷,有人却觉得苦涩如药,即便是顶级的蓝山,送到嘴边也只会皱眉推开。 “武姑娘,方才有一家茶铺派人送来一斤茶叶,说是让我们试用,您瞧瞧?” 武顺刚踏入西市分号的门,掌柜的便迎上来低声禀报。 这种主动上门赠送样品以求合作的举动,在后世司空见惯,眼下却算得上是新鲜事。 “哦?还有这等事?拿来我瞧瞧,正好沏一壶试试。” 武顺生出了几分兴致。 好利来选用燕王府茶坊的龙井茶,在长安城里几乎是人尽皆知。 燕王府作为炒茶工艺与新式冲泡方法的开创者,在茶叶行当里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现在居然有别的茶铺敢把自家的茶叶送到好利来来,暂且不论这法子是否新奇,难道他们自认品质能胜过龙井茶不成? 怀着一丝疑虑,武顺走进了铺子的后院。 这个时代的商铺大多是前店后院的格局,后院既是伙计们的住处,也是存放货物的仓库。 作为食品店,好利来的后院自然是收拾得井井有条。 院里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设有石桌石凳,武顺接过掌柜备好的茶具与热水,打算亲自验证一番这茶叶的虚实。 “咦?这茶叶好生古怪。” 当她打开竹筒,将茶叶倒出一捧时,神色瞬间起了变化。 眼前的茶叶,与清亮翠绿的龙井截然不同。 那暗沉发乌的色泽,甚至让人怀疑是不是已经存放过久而变了质。 那家不知底细的茶铺,总不至于送一斤坏掉的茶叶过来吧? 莫非是有人想暗中使坏,败坏好利来的名声? 武顺的心思不禁转深了一层。 “送茶叶来的铺子,可知在何处?” 她看向一旁的掌柜,随口问道。 “回武娘子,送茶人说他们是街口新开的林家红茶铺,就在咱们铺子前面不远处,据说是前几日才开张的,小的还没来得及过去瞧过。” 掌柜见她神色有异,有些忐忑地回答,生怕是自己哪里处置不当,惹了东家不快。 武顺听完,倒也没再多言。 既然是一家实体存在的铺子,那故意构陷的可能性就低了许多。 在这西市的地界上,燕王府的威名还是相当管用的。 “武姑娘,这林家红茶铺当真奇特,送货的人说,他们家的红茶与市面上的截然不同。” 掌柜将新到的茶叶呈上,补充道,“铺子实在太忙,我还未来得及细看,也不知究竟有何玄机。” “红茶?” 武顺心头虽有疑虑,却未多言,只是静下心来,动手泡茶。 沸水注入壶中,不过片刻,一幕异景便在她眼前展开——茶汤竟缓缓呈现出一种剔透的殷红之色,宛若上好的玛瑙。 原来这便是“红茶”一名的由来么? 武顺带着几分好奇与期盼,将红艳的茶汤斟入杯中。 热气袅袅,她以手拢着杯口,用樱唇轻轻吹散雾气,而后小心翼翼地品了一小口。 茶之优劣,一入口便知分晓。 仅仅是那一小口,就让武顺的眸光瞬间一亮。 她再也顾不得烫,竟有些急切地将杯中余茶一饮而尽。 “去,把店里的甜甜圈、饼干和面包都拿些过来,我来试试,看它们与这红茶是否相配。” 这红茶仿佛有一种魔力,喝下之后,武顺的脑海里竟自然而然地浮现出自家铺中那些面包的身影。 这感觉与清雅孤高的龙井茶截然不同,它似乎天生就该有伴,不适合独自品味。 “武娘子,东西齐了。我还擅作主张,带了一壶晨间新送的牛乳。” 掌柜心思活络,“这红茶若是兑些牛乳,想来便不那么烫口了,草原上的牧民喝砖茶,也常是这么配着奶喝的。” “好,既然要试,便把所有法子都试个遍。” 武顺听罢,只觉得原本有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二楼茶餐厅,未来忽然一片光明。 第1600章林家红茶铺子的冷清 下人很快便重新备好了两杯茶,一杯是纯粹的红茶,另一杯则添了牛乳,成了色泽温润的奶茶。 武顺先取了块饼干,蘸了蘸红茶送入口中。 “这滋味……妙不可言,想必长安城中的贵女们会为之倾倒。” 味蕾上传来的新奇体验,让武顺对这红茶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你也来尝尝。” 她向掌柜示意。尽管品尝的速度不慢,但武顺的举止依旧透着一股浑然天成的优雅。 这份教养源自她母亲的大隋皇族血脉,即便经历过困顿岁月,也未曾磨灭分毫。 掌柜尝了几口后,迟疑地开口:“武娘子,我怎么觉得……这红茶与咱们的好利来才是绝配?” “不错。”武顺亲自验证了他的说法后,给出了论断,“何止是绝配,这红茶,简直就是为我们的好利来而生的。” …… 时近正午,烈日当空,西市的喧嚣却丝毫传不进林家红茶铺子。 店内,一股无形的压力让空气都显得沉闷。 吕通一脚踏入铺内,带进一股热浪,他抬手抹去额角的汗珠。 “掌柜的……” 伙计周纺立刻从柜台后迎了上来,脸上满是藏不住的焦急。 整个上午,别说成交一笔生意,连个正经询价的客人都没留住,这让周纺心里像压了块大石头。 “情况还是老样子?” 吕通沉声问道,他极力压制着内心的烦躁,不愿在伙计面前流露半分。 “嗯,一个买的都没有。” 周纺的声音透着沮丧,“冲着新店开张进来的倒是有几个,大概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可他们一瞧见咱们这红茶的模样,什么话都不问,扭头就走。” 周纺自己也品过这茶,滋味虽不如西湖龙井那般清香闻名,却也醇厚甘润,独具一格。 怎么就落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 这实在有些反常。 “你就没请他们坐下尝一尝我们备好的茶?” 吕通对新货开局不利有所预料,但一两都卖不出去的惨淡光景,还是超出了他的想象。 这生意从筹备至今,光是送出去的人情茶就有几十斤,再加上各种投入,亏空已经不是个小数目。 难道自己这次真的看走了眼? “掌柜的,我冤枉啊!”周纺满脸委屈,“不是我不用心,是他们根本不给我机会。一看到那茶叶黑黢黢、黄不拉几的,就像见了什么脏东西,我话还没出口,人就没影了。” 他对这铺子是掏心掏肺,每个进门的客人都笑脸相迎,奈何这茶叶的长相实在太不讨喜。 “长此以往,不是办法。”吕通低声自语,目光掠过空荡荡的店铺,“新铺开张,头三天最是关键。要是开头就冷冷清清,旁人就会认定我们的货不行,不然怎么会没人买?这个印象一旦形成,就再也扭转不过来了。” 在商海里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他太懂顾客这点心思了。 若是没有转机,这红茶怕是真的要砸在手里。 “掌柜的。”周纺忽然开口,显然也是动了番脑筋,“我瞧着西市里好多商号都在报纸上花钱博名声,听说那金太铁锅就是靠着《大唐日报》一炮而红的。要不……咱们也试试?至少得让长安城的人知道,咱们的红茶是别处没有的新品。” 吕通会把他带在身边,也正是看中他这份机灵劲。 如今长安城里,学着在报纸上、甚至在马车车身上做文章的商人,已经不在少数。 “广告?”吕通苦笑着摇了摇头,“你见过哪家成名的龙井需要登报吆喝吗?再者说,你刚才也讲了,我们不缺进门的人,缺的是肯留下的人。” “花那笔冤枉钱,顶多是让更多的人进来看一眼,然后更快地走掉,那又有什么用呢?” 吕通何尝没有动过花钱宣传的心思。 他家底虽不算丰厚,但支撑几天的广告开销倒也不在话下。 然而,一想到西市那些砸下重金吆喝,最终却血本无归,只能黯然关张的同行,他便觉得那是一条不敢轻易踏足的险路。 “那可不一样。”周纺却不肯就此罢休,“倘若我们把红茶的妙处与独到之处,乃至它的样貌,都在宣传里讲得一清二楚,届时寻来的客人,想必也能心中有数,不至于误会。” 在他看来,只要能让更多人知晓林家红茶的名号,订单自然会随之而来。 “难啊!若真有这么简单,今天踏进我们铺子的那些人,为何连一句解释都听不进去?为何连送到嘴边的免费红茶都吝于尝上一口?” “掌柜的,要不我们换个法子!”周纺的眼睛亮了起来,“我们索性在店门口支个摊子,多煮几大壶红茶,任由路人免费取饮。” “这天气炎热,路上口干舌燥的人肯定不少,他们或是没空,或是不愿花钱解渴。只要他们尝到我们的红茶滋味绝佳,口口相传,生意不就来了?若是运气好,碰上个真正懂行的,我们这局面不就盘活了吗?” 周纺越说越是振奋,只觉得自己先前的想法都太过拘谨了。 “想法可以一试,但成效未必如你所想。” 吕通的头脑却异常冷静。 “会停步贪这杯茶水的人,多半不是我们红茶真正的买家。” “他们即便觉得好喝,也未必舍得花钱购买。而我们那些潜在的贵客,又岂会随意在路边喝来路不明的施舍之物?” 吕通的分析一针见血。 眼下这红茶的定价,是冲着龙井茶去的。 虽说只是比肩入门级别的龙井,未敢与顶级的争锋,但这价格也足以让寻常百姓望而却步。 只要红茶的产量和制法未能普及,它的身价便不可能一落千丈。 因此,周纺这个法子,注定收效甚微。 这就像是拿钓富贵人家的饵,去喂了路边的杂鱼,徒劳无功。 这红茶的目标主顾,在吕通看来,是那些勋贵府邸的夫人们,她们绝非会来铺子门口讨一杯免费茶水解渴的人。 “对了掌柜的,”周纺又想起一事,满怀期盼地问,“您今日送去各家试用的那批红茶,您看什么时候能有回音?” 第1601章小兕子献宝 “唉!天知道有没有回音!” 吕通叹了口气,在周纺面前也不再掩饰自己的疲惫。 “若非是白送,许多店家根本不屑一顾。在他们眼里,我们这主动送上门的茶,就是来历不明的玩意儿,怎敢轻易给客人用?” “尤其是那天香阁,我才刚把来意说明白,他们连茶叶的影子都没见着,就直接把我轰了出来。” “平康坊里的楼阁都拿龙井茶待客,对我们的红茶瞧不上眼也算情理之中,可其他的酒楼客栈,难道也半点兴趣都无?” “我瞧不出谁有兴趣。”吕通又是一声长叹,“罢了,或许真是我异想天开了。我本以为这红茶是我吕通平步青云的依仗,能借此一跃成为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大商贾。” 话音落下,吕通意兴阑珊地转身走向后院。 他现在只想一个人待着。 然而,他踏入后院还不足一刻钟,周纺便火急火燎地冲了进来,声音里满是压抑不住的激动:“掌柜的,快!快出来!来了位大主顾!” …… 武顺站在林家铺子的柜台前,饶有兴致地打量着那些盛在罐中的红茶。 这些茶叶虽然也分了三六九等,但乍看之下,似乎并无太大分别。 “武姑娘!您的大名在下早已如雷贯耳,今日能大驾光临,真是令小店蓬荜生辉。您若有事,派个下人知会一声,我亲自过去拜见便是,何须劳动您亲自跑一趟。” 掌柜吕通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既热络又不显谄媚。 武顺的名号,在寻常百姓中或许不响,但在西市这片商贾云集之地,却无人不晓。 作为武媚娘的亲妹妹,她一踏入商界便备受瞩目,尤其是“好利来”的成功,更让她成了无数人研究的对象。 看看“好利来”背后的那些东家,哪一个又是寻常人物? 吕通对一个年纪比自己女儿还小的姑娘如此恭敬,实在是商场常态。 在这里,身份的落差,有时比官场还要现实。 “是吕掌柜吧?不必多礼。”武顺并未理会他的客套,目光依旧落在茶叶上,开门见山地问,“这红茶,是你们铺子自家研制的?” “姑娘真是好眼力!”吕通精神一振,知道大主顾上门了,便不遗余力地推销起来。 “这红茶正是我们林家铺子的独门手艺。铺子里的另一位东家,耗费了无数心血,历经多年尝试才摸索出这套制法。” “您别看它干茶的样子不起眼,那是因为大家看惯了炒茶。实际上,我们这上等的红茶冲泡开来,叶形舒展,汤色明亮,别有一番风韵……” 这正是吕通与林狗蛋合作的价值所在。 若是让只懂制茶的林狗蛋来卖,恐怕他只会老老实实地按成本报个价,就算想多赚点,在吕通看来也不过是小打小闹。 如何包装珍品,如何将好东西卖出好价钱,这门学问,寻常人难以企及。 “行了,我明白了。”武顺抬手打断了他,“我就问你,倘若好利来的每家分店都上架你们的红茶,作为茶餐厅的招牌茶饮,你能给我们什么价?” “好说……” “你先不用急着回答。”武顺制止了吕通险些脱口而出的惊喜,“回去仔细盘算一下,想好了,直接去西市的好利来,那里的管事会和你详谈。” “茶叶是什么行情,你我心里都有数,就别跟我说什么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耗费多少人力物力了。” 武顺只是稍作了解,心中便已有了决断。 这是姐姐武媚娘教她的,凡事当断则断。 红茶与面包是天作之合,既然如此,先把大局敲定下来便是。 至于具体的条款细节,自然有手下人去打理,否则养着他们做什么? “武姑娘放心,我一定给您一个最具诚意的价钱!” 吕通按捺住内心的狂喜,毕恭毕敬地将武顺送出了店门。 林家红茶铺子的前路,一片光明! “好利来”本就定位高端,光顾的客人非富即贵,能在店里点上一壶茶悠闲品尝的,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可以说,“好利来”的顾客,与林家红茶的目标客户,几乎是同一批人。 如今红茶能顺利进入“好利来”的雅座,就等于把最好的招牌打到了最精准的客人面前。 那些在茶餐厅里品尝过的小姐夫人们,最有资格评判这茶的好坏。 她们从不缺钱,一旦发现了心头好,自然会寻上门来。 吕通已经想好了,供给“好利来”的价钱可以定得极低,保本微利即可。 这几乎等同于一笔推广费用,用最低的成本,撬动最优质的客源。 …… 大明宫内,一派祥和静谧,长孙皇后正专注地做着针线活,殿外忽然传来一阵清脆又急促的脚步声。 “母后,母后!” 人未到,声先至。 长孙皇后放下手中的活计,含笑望向殿门,只见爱女兕子一阵风似的跑了进来,白皙的脸蛋因奔跑而泛着健康的红晕。 望着女儿如今活泼康健的模样,长孙皇后心中满是慰藉。 曾几何时,这孩子体弱多病,连太医都连连摇头,断言她难长成。 幸而她常去燕王府,有孙思邈和李想二人以食疗之法悉心调理,这几年身子骨才日渐强健起来。 “瞧你这满头大汗的,又得了什么新奇玩意儿,这般献宝似的?” 长孙皇后温言道。 “母后,女儿给您寻来了好东西,您一定会喜欢的!” 兕子献宝似的将一个纸包小心翼翼地放在案几上。 “哦?莫非是新贡的御用龙井?” “母后只猜对了一半,这确是新茶,却非二哥府上那种。” “是哪家的茶,还能胜过御用龙井不成?” 长孙皇后饶有兴致地看着女儿已经开始张罗宫人准备茶具。 “此茶与二哥的龙井各有千秋,不好说谁胜谁负。但我知道,这茶定合母后心意。” 兕子神秘一笑,亲自摆弄起一套晶莹剔透的琉璃盏,“它与龙井的路数可大不相同。” “你这孩子。”长孙皇后莞尔一笑,“宫里谁人不知,母后素来不喜饮茶,便是你父皇最爱的龙井,我也难得碰一下。换了种茶,你就这般笃定我会喜欢?” 第1602章做大茶叶市场 “父皇爱喝龙井,是因其清香雅致。可母后不喜,也是因其性偏凉。女儿带来的这红茶,性子温润,最是适合女子不过。母后您瞧,这茶汤的颜色,是不是就大不一样?” 说话间,兕子已将茶冲泡完毕。 滚水注入玻璃盏中,暗红的茶叶舒展开来,一抹温润的琥珀色泽缓缓漾开,与寻常绿茶的青翠汤色截然不同。 “这汤色红亮,倒真配得上红茶二字。既然我儿这般推崇,母后便尝尝。” 长孙皇后接过茶盏,轻啜一口,温热的茶水顺喉而下,一股醇厚甘甜的暖意在口中弥漫开来。 她静静地品完一整杯,才长舒一口气,眼中满是惊喜。 “好孩子,你果然没说错,这红茶……母后很喜欢。看来以后,宫里人说本宫不喜饮茶的老话,要因你而改一改了!” …… 自从女儿降生,这个月以来,李想几乎是足不出户,一直都守在燕王府中。 他深知,武媚娘刚刚生产完,即便有乳母照料小地瓜,无需她亲力亲为,但产妇的心绪却最为微妙难测。 源于另一个世界的记忆告诉他,新生命的喜悦过后,随之而来的往往是巨大的失落与空虚。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从母亲转向新生的婴孩,那种被忽略的落差,足以摧垮一个女人的心防。 因此,他寸步不离地陪着,生怕她有半点不适。 “姐夫,您快尝尝,这是我们好利来新上的红茶,客人们都喜欢得紧,尤其是女客。” 武顺端着一杯汤色红亮的茶水,小心翼翼地递到李想面前,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起初,为“好利来”引入这款茶时,她只觉得其风味与面包是天作之合,并未多想。 可当这款红茶在所有店铺都大受欢迎,名声鹊起之时,她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似乎亲手为燕王府的制茶坊扶植起了一个劲敌。 “红茶?” 李想原本正与武媚娘低声软语,目光一落在那琥珀色的茶汤上,脑中仿佛有根弦被猛地拨动。 这个时代,怎么可能出现红茶? 这本该是近千年后才有的产物,如今却活生生地摆在眼前。 他的第一个念头便是:难道这个世上,还有第二个来自未来的人? “是的,姐夫。这茶来自西市一家叫林家红茶的铺子,我打听过了,是那里的一个茶商和渭南县的一户茶农合开的,也是最近才有的新东西。” 渭南县的茶农? 一个普通的农户,怎会懂得红茶的发酵工艺? 这套路,像极了某个初来乍到的穿越者,拿红茶来小试牛刀。 李想的脸色阴晴不定,让一旁的武媚娘和武顺都揪起了心。 莫非,他真的因为这件事生气了? “王爷,这茶的味道确实别致,与我们府上的龙井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味。”武媚娘端起茶杯,轻啜一口,“不过,既然旁人能制得,想来我们王府的匠人也能摸索出来。若论对茶性的精通,放眼整个大唐,恐怕也无人能出我们之右。” “对啊,姐夫!”武顺立刻心领神会地接话,“只要王府能制出红茶,好利来自然只会用自家的东西!” 然而,姐妹俩这次都猜错了。 李想哪里是在意什么商业竞争,他惧怕的是一个不可控的变数,一个可能颠覆他现有生活,甚至带来未知灾祸的同类。 这才是他绝不愿看到的局面。 眼看李想依旧眉头紧锁,武顺急忙补充道:“姐夫,那制茶的林家,祖上就是渭南林家村的普通农户,只是机缘巧合下种了几亩茶山。后来全靠姐夫您发明的炒茶法,才让长安周边的茶叶值钱起来,他们家也跟着沾了光。依我看,这红茶多半是他们误打误撞,走了大运才弄出来的。” 当武顺的话音落下,李想紧绷的神情明显舒缓了开来。 这发现是出自偶然还是歪打正着,都已无关紧要,只要对方是土生土长的大唐子民,不是什么穿越者,那便再好不过。 “怀玉,你带人去一趟林家村,探查一下他们制作红茶的工艺。切记,我们只为知其所以然,莫要多生事端。燕王府的茶坊一家独大,并非长久之计,市场上多一些有实力的大茶商,多几种新奇的茶叶,才能将整个盘子做大。从大局来看,这对我们燕王府反而是件好事。” 李想唯恐秦怀玉会错了意,给林家村带去什么不必要的麻烦,那便违背了他的初衷。 “啊?姐夫,您当真……是这么想的?” 秦怀玉还未回应,一旁的武顺却先是满脸错愕。 闹了半天,自己方才的担忧纯属多余。 “这还有什么真假?我难道会因为好利来用了别家的茶叶就迁怒于你?若我真是这般气量,燕王府的家业又岂能做到今日这般光景?” 李想没好气地瞥了武顺一眼。 那丫头却只是俏皮地吐了吐舌头,识趣地不再多言。 “王爷,茶坊生意如今是我们王府的几大支柱产业之一,无论长安还是杭州,都有数不清的茶农依附我们为生。这红茶的异军突起,当真不会动摇我们的根基吗?” 武媚娘虽然产后不久,身姿却已恢复如初,此刻她秀眉微蹙,提出了自己的顾虑。 “媚娘,盐、铁、茶,此三者,终将成为大唐立国之本。如今茶叶的地位,比之前两者尚有云泥之别。所以我非但不担心红茶会冲击我们的龙井,甚至不打算去压制林家,反而愿助他们一臂之力,让这林家红茶与龙井一道,成为我大唐茶品的两面旗帜。” 听完李想这番话,武媚娘的脸上不由得漾起一抹动人的微笑。 这便是她所倾心的男人,这份格局,这份胸襟,放眼天下,几人能及? “王爷竟如此看好茶叶的前景?” 武媚娘向来很看重府中的茶坊,可听了李想一席话,才发觉自己的重视程度或许还远远不够。 倘若茶叶真能与盐铁并驾齐驱,成为帝国的基础民生,那其未来的空间,简直不可估量。 “当然!”李想的语气斩钉截铁,“草原上的部族,过去不曾饮茶,如今不也渐渐离不开了?再往西看,还有更遥远的国度,他们现在同样不知茶为何物,但将来呢?” “终有一日,茶叶会成为人人不可或缺之物,其地位,将与盐巴等同。” 他这番掷地有声的断言,让武媚娘心中的最后一丝疑虑也烟消云散。 第1603章波斯哈梅德的生意经 长安西市一隅,一座气派的宅邸静立于喧嚣之外,这里是波斯远洋巨商哈梅德的居所。 在长安的这段时日,大唐的强盛与繁华让他彻底打消了回故土的念头。 他深信,普天之下再无第二处能像大唐这般,足以抵御大食铁蹄的兵锋,给予他真正的安宁。 他也成功搭上了张家这条线。 靠着张猛的一封书信与自己毫不吝啬的重金投入,张家已将他这位异域富商视为可以信赖的附庸。 “主人,这是西市那家新开的糕点铺里最受欢迎的蜜糖圈饼,配上您近来爱喝的红茶。” 贴身仆人萨布尔将早餐恭敬地摆上桌。 自从来到大唐,哈梅德对各式美食都兴致盎然,但唯独早餐,他偏爱那家胡风糕点铺的出品。 萨布尔作为他最信赖的仆人,早已将主人的喜好牢记于心。 “我昨天在糕点铺二楼的茶座,无意间瞥见邻桌客人的喝法,他们竟将牛乳兑入红茶之中,你去取些新鲜牛乳来,我也想试试这番新奇的滋味。” 哈梅德对茶的品味,与唐人迥异。 他始终喝不惯本地人钟爱的龙井,觉得那茶汤滋味过于清淡,总像少了些什么。 于是他习惯在茶中加入糖霜,以求入口醇厚。 当他发现了红茶后,便立刻被其浓郁的风味所吸引,每日非此不饮。 “主人,府里每日都备有新鲜的牛乳,不必再去买了。我这就为您调制一杯牛乳红茶。” 萨布尔不仅忠心,更难得的是那份善于察言观色的机敏,这也是他能深得哈梅德倚重的原因。 片刻之后,一杯色泽温润、奶香与茶香交融的饮品便呈现在哈梅德面前,瞬间勾起了他的食欲。 他拿起一个蜜糖圈饼咬了一大口,随即端起茶杯,让加了糖霜的牛乳红茶顺着喉咙滑下。 甜腻的糕点与同样甜厚的奶茶混合在一起,这种在唐人看来或许有些古怪的搭配,却让他感到无比满足。 他心中一动,暗忖这或许正是胡人与中原之人的口味差异,绿茶虽好,却未必能迎合所有人的喜好。 “萨布尔,你也来尝一口,告诉我你的感觉。” 安顿下来后,哈梅德无时无刻不在寻觅新的商机。 海贸的利润虽高,但他一个外族人,单靠转运南洋货物,终究根基不稳。 他必须找到新的财路,才能在此地长久立足。 眼前的红茶,便是一个让他怦然心动的契机。 他让自己的仆人品尝,正是为了验证自己的商业嗅觉。 “回主人,这红茶近来在长安城里声名鹊起。据说贩售红茶的店铺日日爆满,许多高门贵府的夫人都遣人争相采买。我们府上这一斤,还是花了大价钱才从旁人手里匀来的。” 萨布尔并未落座,他心思通透,已然领会了主人的言外之意。 “你的意思是,这红茶如今已是千金难求的稀罕物了?” 哈梅德的眉头不禁锁了起来。 眼下的局面,可不是他所乐见的。 “正是如此。自从得了好利来的青睐,长安城里的贵妇们便将喝红茶视为风尚,据说就连宫里的娘娘们,也爱在午后用一块好利来的糕点,配上一杯红茶,还给这取了个雅致的名号,叫下午茶。” 萨布尔对长安城里的大小风闻都了如指掌。 他的一口唐言说得极为地道,虽读写稍逊,却雷打不动地每日翻阅《大唐日报》与《长安晚报》,便是《风月报》、《花雪报》这类街头小报也从不放过。 因此,他虽是波斯人,可要论对这座都城的洞悉,许多寻常百姓都未必及得上他。 “萨布尔,你觉得,若是我们将这红茶销往大食,销往埃及,甚至运到遥远的拜占庭,那里的人会喜欢吗?” 作为波斯海商,哈梅德对波斯以西的世界格局了然于胸,远非寻常唐人可比。 他深知,此时的西洋并非只有大食与波斯,再往西去,还有埃及、拜占庭、叙利亚和法兰克王国等一众邦国。 过去,哈梅德的生意主要是往返于南洋或广州,将东方的奇珍异宝贩运至大食或埃及,换回巨额的财富。 但现在,大食人却想撇开他单干,并几乎垄断了西洋的商路。 他必须找到一样大食人无法染指的货物,否则这生意便做不下去。 而这红茶,恰恰具备了成为这种独门货物的潜质。 它不像寻常茶叶,在大唐遍地皆是。 眼下的情形是,唯有林家红茶铺子出售此等风味独特的茶叶。 只要他能抢占先机,至少在未来数年里,红茶的生意大有可为。 尽管西洋人对茶叶尚且陌生,但哈梅德亲身品尝之后,凭着他对那些贵族的了解,他坚信红茶在西洋必能开辟出一片广阔天地。 “主人,卖出去想必不难,只是航路如此漫长,其中的风险实在太大了。” 萨布尔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忧虑。 好不容易才在大唐安稳下来,他打心底里已经不太想再过那种风口浪尖上的漂泊日子了。 “在大唐,论及远洋贸易,无人能出捕鱼队其右。捕鱼队是燕王府的产业,而好利来也与燕王府关系匪浅。” “既然好利来能够推广红茶,便说明燕王府并未将红茶视为核心要物,这便是我们的机会。” “我想,我们可以与捕鱼队联手,即便不成,与其他船队合作也未尝不可,总而言之,这件事我们最好是与唐人合伙,方能各取所长。” 哈梅德深谙财富需众人共分的道理。 在蒲罗中以北的航线上,大唐的势力无人能及。 可一旦越过了蒲罗中,进入西边的海洋,唐人便远不如他熟悉了。 唯有各展其能,这桩买卖才能做得长久。 “主人既然已有如此周全的考量,那我也认为,这红茶生意值得一试!” …… 近来,长孙冲的心情颇为舒畅。 起因是西市新开的一家林家红茶铺,异军突起,竟从燕王府的龙井茶口中夺下了一块不小的市场份额。 一时间,长安城里无数双眼睛都在暗中观察,想看看燕王府会如何应对。 更有《长安晚报》推波助澜,连日用大篇幅报道林家红茶,几乎成了其不收分文的喉舌,让那红茶铺的掌柜吕通喜不自胜。 第1604章为竞争对手摇旗呐喊,燕王府要做什么 “郑兄,你觉得这红茶的生意,可有门道?” 五合居的雅间内,长孙冲与郑海对坐,一如既往地享受着佳肴,维持着他们圈子里的交情。 他们这些勋贵子弟深谙人脉经营之道,与同层次的友人隔三差五便要聚会,联络感情。 这不仅是消遣,更是巩固地位的必要手段,是普通人家因财力或眼界所限,难以企及的生存智慧。 “长孙兄,你这个念头怕是长安城里不止你一人有。” 郑海放下酒杯,神色审慎,“按常理,燕王府几乎独占了整个大唐的茶叶行当,断然容不下旁人来分一杯羹,所以我这段时日,一直按兵不动。” 郑海设身处地地想过,若自己是燕王李想,绝不会坐视一个根基浅薄的红茶铺子坐大。 以燕王府的权势,想捏死这么个小角色,办法多得是。 只需李想流露出半点不满,下面的人自会办得妥妥帖帖。 然而,怪就怪在这里。 红茶的潜力人人都看得见,燕王府却出奇地安静,毫无动作。 “我起先也与你一般想法,觉得没必要为了茶叶去触李想的霉头。但不知你是否看了今日的《大唐日报》?上面有篇文章,实在透着古怪。” 长孙冲呷了一口美酒,若有所思。 “哦?今日的报纸我恰好还未看。怎么,又有何奇闻?” 《大唐日报》如今已是天下第一大报,消息最为灵通权威,长安的权贵富商之家,几乎无人不订。 郑海府上自然也有,只是今日事务繁忙,尚未展阅。 “文章标题是《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这是近来《大唐日报》头一次提及林家红茶,头一次论及茶叶行当的格局。” “文中非但没有打压,反而盛赞红茶的出现,称其对茶叶发展有重要贡献,还点明了它与龙井茶的不同,甚至开创性地提出了红茶一说,将市面上其他茶叶尽数归入此类。” 在读到这篇文章前,长孙冲纯粹是幸灾乐祸,乐于见到燕王府的生意受挫,哪怕这对他本人并无实际好处。 可这篇文章一出,他反倒纠结起来,这才有了刚才那一问。 这些年,他在李想手上吃的亏实在太多了。 如今李想非但不打压对手,反而在自家的报纸上敲锣打鼓,鼓励众人去钻研红茶,开发新品,这让他极不适应。 这感觉,就好像燕王府又挖好了一个新坑,正笑眯眯地等着那些跟风者往下跳。 倘若李想知晓他这番心思,只怕会大呼冤枉:自己一片好心,想要促进行业繁荣,奈何在对手眼中,一切都成了阴谋算计。 “红茶与绿茶并列?”郑海的眉头紧锁,“这《大唐日报》竟给了林家这般高的赞誉?” “可不是么,所以我才觉得这像是明褒暗贬的手段。但细想又不对,这篇文章一出,满长安城想必都会涌去品尝红茶,售卖红茶的店铺也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无论怎么看,都对燕王府的生意百害而无一利。” 长孙冲的眼界毕竟有限,无法洞悉李想此举的深意。 “听你这么一分析,此事确实透着古怪。” 郑海也猜不透李想的真实意图。 世上哪有这般经商的道理? 主动为对手摇旗呐喊,助其成长? 还是说,李想察觉到燕王府的势力已然过盛,为免新皇猜忌,故意示弱藏锋? 无数念头在郑海心中一闪而过。 “更蹊跷的还在后面,我劝你回去仔细看看今日的报纸。文中除了红茶、绿茶,还抛出了黑茶、白茶、青茶、黄茶的概念,这些名目,我等皆是闻所未闻。” 长孙冲接着说,“我原以为燕王府迟迟没有动作,是在钻研红茶的制法。可看完这篇文章,我彻底糊涂了。” 长孙冲的脸上满是困惑,他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了智谋上的差距。 “长孙兄何出此言?这些五颜六色的茶名,或许只是执笔人信口胡诌罢了。若论颜色,我还能说出七色彩虹茶呢,杜撰名目谁不会?” 郑海出言宽慰,因为他自己也想不通,区区茶叶,何来如此多的门道。 “不,郑兄,此非我涨他人威风。” 长孙冲严肃地摇了摇头,“燕王府恐怕早已掌握了这六大茶类的所有制法,只是先前单凭一个绿茶便已日进斗金,无需尽数拿出。如今林家红茶异军突起,他们便顺水推舟,将所有底牌都亮了出来。” “因为文中并非空谈,而是简要提及了各类茶的工艺区别。就拿红茶来说,文中点明其工艺特点在于不经杀青,而是先经萎凋,再行揉捻,最后发酵,将其定义为全发酵茶。这足以证明,他们对这些茶的制法了如指掌,至少对红茶是这样。” 长孙冲的一席话,让郑海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眼前的局势,他越发看不懂了。 李想这么做,不等于亲手为自己培养了无数个竞争者吗? “若真如你所言,那无论是红茶还是黑茶,都大有可为。我们只要避开他们独占的绿茶,便是一片广阔天地。” 郑海沉吟片刻,心中仿佛捕捉到了李想的一丝想法。 “郑兄的意思是,郑家也想涉足茶业?” “茶叶的利润,人人都看在眼里。既然李想主动敞开了大门,我们又何必与钱过不去?” 想通了关节,郑海的脸上反而浮现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 杨本满下值归府,便在厅堂中枯坐,面前的茶水早已失了温度。 一个多时辰过去,他依旧纹丝不动,眉头紧锁。 一旁的管家杨老四,自小便跟着杨本满,主仆情谊深厚,见状终是按捺不住,轻声问道:“老爷,可是朝堂上有什么棘手之事?” “朝中风平浪静,并无大事。”杨本满摇了摇头,声音有些沉。 “那您这神色,倒像是在为什么事忧心忡忡。”杨老四对主人的脾性了如指掌。 杨本满轻叹一声,也不隐瞒这位心腹老仆:“你我都知道,这些年杨家全靠着茶园和作坊的茶砖,才积攒下这份家业。” “可如今,这门生意是越来越不好做了。” “种茶的人多了,炒茶的法子也传开了,虽说他们做不出龙井茶那样的绝品,但仿制些卖给胡人的茶砖,却非难事。” “今日我便察觉,茶砖的市价,已不复往年那般稳固了。” 第1605章如何处理薛延陀 杨老四常年掌管府中产业,对行情自然清楚。 他宽慰道:“老爷所言不虚。但咱们杨家的茶砖产量冠绝长安,放眼整个大唐亦是屈指可数。论名气,除了燕王府的龙井,谁能与我们匹敌?依我之见,短时间内,旁人还动摇不了我们的根基。” “根基?”杨本满拿起桌上的《大唐日报》,指尖在上面轻轻敲了敲,“今日看了此报,我才真正感到了危机。” “燕王殿下这篇文章,分明是在告诉天下人,茶叶这块大饼,人人皆可分食。” “你看那林家红茶,近来风头何等强劲,惹得多少人眼红?如今殿下更是将天下茶叶分为六类,其中竟有四类是闻所未闻的新品,这分明是给所有人指了条新路啊。” 杨本满作为茶业的局中人,比旁人更能看透这篇文章背后的深意。 这简直就是一篇鼓励天下商家投身茶业、钻研新茶的檄文。 “他这是想让整个茶叶市场都沸腾起来。我在想,我们是不是也该着手,去试试那所谓的黄茶、黑茶,抢占先机。” 杨老四听罢,沉吟片刻,提出了更稳妥的看法:“老爷,黑茶、黄茶毕竟是纸上之谈,从未有人做成过。我们家大业大,若贸然投入人手钱财去钻研,万一走了弯路,恐怕会影响眼下茶砖的生意。” “反倒是那红茶,林家已经趟出了一条路,证明此路可行。我们何不先试试这红茶,看能否破解其中的奥秘?” 杨本满紧锁的眉头缓缓舒展开来,赞许地看了杨老四一眼:“你这话说得老成。与其去追逐那些虚无缥缈的新品,不如先拿下这已经成功的红茶,不错,就这么办。” “那文章里提了一句,说红茶是发酵而成,这便是个方向。想来只要用心,琢磨出来也非难事,你即刻去安排吧。” 渭南县的林家村,秋末时节本该是一年里最清闲的日子,茶山的喧嚣早已沉寂。 然而今年,村里却弥漫着一股前所未有的火热气息。 这一切,都源于村里的能人林狗蛋和他研制出的林家红茶。 他不仅带活了整个村的营生,还以高出市价半成的价格,将各家各户的秋茶悉数收走,在村民心中已是恩人一般的存在。 “狗蛋,这是头一笔红利,我全给你兑成了大唐皇家钱庄的票子,你点点。” 吕通惬意地品了口杯中的红茶,从鼓囊囊的怀中摸出一沓厚实的银票,递给林狗蛋时,脸上闪过一丝夸张的肉痛。 尽管工坊产能有限,这段时日售出的红茶数量并不算惊人,但其昂贵的售价和惊人的利润,让吕通觉得自己过去几年的辛苦经营,竟还不如这半个月的进项。 这让他百感交集。 “怎会这么多?” 林狗蛋接过银票,当着吕通的面数了起来,随即被票面上的总额惊得倒吸一口凉气。 他原以为这厚厚一沓只是些小面额的票子,谁知仔细一看,数目竟如此巨大。 足足四千三百贯! 这笔巨款对林狗蛋而言,无异于天文之数。 “单靠铺子自然赚不了这许多。”吕通见林狗蛋一脸震惊,得意地解释道,“前几日有个波斯来的大胡子海商,对咱们的红茶赞不绝口,当场拍板预购两千斤,还先付了一大笔定金。” “我想着,虽说咱们的铺子要扩张,还要去洛阳那些大地方开分号,但账上也不必压着这么多现钱,索性先分了,让大伙儿都高兴高兴。” 吕通觉得,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滋味实在太美妙了。 他不禁感慨,那科学杂志上说的什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果然不是空话。 虽然他也不太明白这制茶算不算技术,生产力又是什么深奥的道理,但这并不妨碍他此刻的畅快。 “吕掌柜,说出来不怕您笑话,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多钱。”林狗蛋好不容易平复了心绪,将银票珍重地贴身藏好。 这沓纸片虽然没有成堆铜钱那般震撼的体积,但它所代表的价值,带来的冲击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狗蛋啊,往后你会习惯的。”吕通拍了拍自己肥硕的胸口,痛心疾首地说道,“眼下最要紧的,是趁着冬闲把制茶的作坊再扩建几番!明年的产量可绝不能再像今年这样供不应求了,我每天看着那些订单,就好像看着一堆堆白花花的银子从我眼前溜走,这心呐……疼得厉害!” “吕掌柜放心,我回头就去办!” 怀揣着四千三百贯的巨款,林狗蛋只觉得浑身充满了干劲与豪情。 …… 秋风萧瑟,长安城中却因北境传来的连番捷报而暖意融融。 薛延陀主力已失,广袤的草原仿佛成了大唐铁骑的跑马场,无数的牛羊战利品正源源不断地送往朔州与凉州。 随着大雪将至,出征的将士们也即将凯旋。 宣政殿内,李世民龙心大悦,正与房玄龄等几位心腹重臣商议着如何处置这片新得的疆土。 而李想,也被破例召来,参与这场关乎国策的廷议。 “陛下,薛延陀之地,东西两千里,南北亦过千里,如此广袤的蛮荒之地,当真有必要耗费国力,设置郡县,将其纳入版图吗?” 吏部尚书杨师道率先提出了疑虑。 在他看来,这无异于一桩亏本买卖。 且不说要为此派出多少官员,单是长安城里这些娇贵的读书人,能否适应草原的苦寒生活就是个大问题。 那地方在众人眼中,恐怕比流放岭南还要凄苦,谁愿意去? 这官职,名为封疆,实为惩戒,他这个吏部尚书可不想为此得罪满朝的士子。 魏征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陛下,臣以为,或可效仿燕王殿下旧日的移民之策。将草原上的部族尽数迁往岭南安置,草原上再无人烟,北疆之患岂不一劳永逸?” “此言差矣!”岑文本立刻反驳道,“草原上的部族,如野火春风,剪除不尽。今日没了薛延陀,明日便会有李延陀、张延陀。迁移之法,治标不治本。反观燕王殿下的经略之法,虽看似繁复,但若能化繁为简,逐步推行,或可真正将北方草原化为我大唐的疆土,此等功业,千古未有!” 岑文本虽与李想素无深交,却对其高瞻远瞩的方略颇为认同。 第1606章把地给我,我替朝廷免费修路 “燕王殿下的蓝图固然宏伟。” 长孙无忌慢条斯理地开口,言语间似是赞许,却又暗藏机锋。 “但殿下提出,要以水泥路连接各处要隘,并广设驿站,这其中的花费……恐怕将国库一年的岁入都填进去,也未必能听见一个响声吧?” 他一番话,既肯定了计划的价值,又指出了其最致命的软肋,滴水不漏,尽显老油条之态。 殿内一时陷入沉寂,众说纷纭,却都绕不开一个“钱”字。 御座之上的李世民,眉头微蹙。 身为帝王,他比谁都渴望开疆拓土,建立不世之功。 但长孙无忌的顾虑也正是他的顾虑,理想宏大,现实却很骨感。 治国理政,终究离不开柴米油盐。 这笔钱,大唐拿不拿得出? 就算拿得出,又值不值得? 最终,李世民的目光落在了沉默的李想身上。 “想儿,此事由你而起,你说说看。” “父皇,儿臣的立场从未动摇,今日如此,将来亦是如此。北方边患,已是我华夏千年之痼疾,我辈不能再将此等难题甩给后世子孙。” “如今我等尚觉棘手,国力承压,可以想见,后辈若要再图此事,只会难上加难,甚至可能未及根除边患,便先有社稷倾覆之危。” 李想此言一出,朝堂之上,不少重臣都眉心紧锁。 社稷倾覆? 这等警世之言,满朝文武,恐怕也只有他敢宣之于口。 “燕王殿下言重了。一劳永逸地解决草原问题,自然是人人所盼,可朝廷也不能因此而罔顾大唐腹地其他州府的民生啊。” “正是。草原苦寒,广袤无垠,朝中可有哪位才俊愿去那不毛之地为官?若要修路,户部未来数年恐怕都得勒紧裤腰带,连原定的河道治理这等大事,也只能无限期搁置了。” “以巨大的人力财力,去维持一片几乎毫无收益的疆土,实在是得不偿失,犹如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 大殿内,反对之声此起彼伏,显然,认同李想者寥寥无几。 这并非是说群臣短视,而是以当下的眼光来看,将广阔的草原纳入有效统治,确实是天方夜谭。 然而,李想却对大唐日新月异的技术充满了信心,他坚信,这数千年来的被动防守格局,将由他亲手终结。 他心中早已有了蓝图,待到那吞云吐雾的蒸汽机问世,只要用铁轨将中原与几大边陲重镇相连,朝廷对边疆的控制力便会得到颠覆性的提升。 “草原之上,并非只有牛羊。建设局在修建从凉州至朔州的水泥官道时,已在榆林发现了一座储量惊人的露天煤山,又在党项部落旧地探明了一处大型铁矿。据一些归降的薛延陀人所言,漠北之地,尚有铜矿。” “至于修路的钱款,户部大可向大唐皇家钱庄借贷。或者,儿臣还有一策,朝廷可将水泥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出让给建设局,由建设局独力承担所有修路用度。” 李想的第一个提议,群臣早已听得耳朵起了茧。 借钱终究是要还的,众人对此兴致缺缺。 可这第二个法子,却让满朝文武精神一振。 北方草原的土地,在他们眼中与废土无异,正愁如何处置。 即便李想点明了煤矿、铁矿,可那地方实在太过遥远,除了少数家中涉足此道的勋贵,多数人并不在意。 若是能用这些“无用”之地,换来一条至关重要的水泥路,谁会不乐意? 就连素来与李想不睦的长孙无忌,此刻都恨不得立刻赞同。 “想儿,建设局果真愿意如此?” “父皇,儿臣金口玉言,绝无虚假。” “好!那此事,朕就依你了!” 李世民话音刚落,众人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轻松的笑意。 然而,这笑容尚未在殿中漾开,一声震天动地的巨响“轰隆”一下,让整座大明宫都为之震颤。 此乃皇宫禁地,何来如此巨响…… 侍立在李世民身后的张阿难吓得脸色惨白,当即连滚带爬地跑出去查探情况。 群臣面面相觑,惊疑不定,唯有李想的脸色倏然一变。 旁人或许听不出所以然,但他却再清楚不过——这是火药的爆鸣。 整座大明宫都是由建设局一手打造,他对这里的每一寸构造都了如指掌,也深知这宫墙之内,绝不该有此等声响。 大殿之内,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落针可闻。 在这种时刻,言多必失,沉默是唯一的自保之道。 “莫非……是宫中有变?”房玄龄忧心忡忡地低语。 近来太子与魏王之间的角力日趋白热化,隐隐有当年玄武门事变前的肃杀之气。 他更清楚工部设有火药局,那东西的威力他曾亲眼见识,此刻这声响,与记忆中的爆鸣声别无二致。 更让他心惊的是,声音似乎来自后宫方向,而那里,正是大明宫玄武门之所在。 长孙无忌的脸色同样阴晴变幻,心中已是惊涛骇浪。 他暗自思忖,不论此事是太子所为,还是魏王的手笔,接下来都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腥风血雨。 他近些年对太子的态度早已不如当初那般坚定,此刻更感到一种被卷入漩涡的恐惧。 殿内的死寂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千牛卫大将军李君羡快步入内,甲胄作响:“陛下,宫门已全部关闭,丹凤门、望仙门等各处皆安然无恙,已在掌控之中。” 李世民闻言,紧绷的神情稍稍缓和。 尽管他内心不愿相信这与李承乾或李泰有关,但帝王之家,最怕的就是万一。 李君羡的到来,总算让他稍感心安。他强作镇定道:“再等等,看张阿难那边的消息。” 片刻之后,内侍张阿难面色惨白地奔了回来,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陛下,查明了,是后宫含冰殿的后院发生了爆炸,已有一名宫女殒命,另有一人受伤。” “含冰殿?” 李世民的眉头瞬间拧成了一个疙瘩,目光如电,下意识地扫向了李想。 第1607章原来是沼气池爆炸 含冰殿,那是德妃的居所。 提起德妃,朝臣或许没什么印象,但若说起她的本家姓氏——阴,便足以勾起一段尘封的血腥记忆。 德妃阴氏,正是前隋长安留守阴世师的女儿。 当年,阴世师不仅顽抗李渊大军,更狠下毒手,杀害了李渊之子李智云。 除此之外,阴世师甚至掘了李氏的祖坟,手段可谓歹毒至极。 长安城破,阴家满门抄斩,唯有阴氏因姿容出众,被当时的秦王李世民看中,收入宫中,后因诞下皇五子李佑,才得以晋封德妃。 这段恩怨是宫中秘而不宣的旧事,此刻却因一声巨响被重新炸了出来。 “陛下,事态确是如此。含冰殿近三成的殿宇毁于一旦,但爆炸的根源却极为蹊跷。事发地并非殿内,而是院中一片空地,爆裂之声仿佛来自地底,着实令人费解。” 张阿难只觉得肩上的担子重如泰山。 皇城禁内出了这等大事,他却连个所以然都说不出来。 情势紧急,他亲自去过含冰殿的废墟,那地方留下的大坑,除了是被人预先埋设了巨量火药,他实在想不出第二种可能。 可含冰殿是德妃寝宫,守备森严,寻常人等休想踏入半步,更何谈掘地三尺埋设火药? 退一万步讲,真有歹人图谋不轨,又何必在院子里白费力气? 直接在殿内动手,岂不更能达到目的? “张阿难,你确定爆炸之处,是在含冰殿的院落里?” 李世民那道意味深长的目光,李想看得分明。 这种时候,他必须站出来。 且不说他从未动过加害德妃的心思,就算真要动手,也绝不会用这般粗劣的手段。 他有的是办法,能让德妃悄无声息地从这世上消失。 “正是,臣亲自勘察过,含冰殿后院多了一个两丈多宽的深坑。” “那地方,原本可是沼气池?” “沼气池?” 张阿难一时没领会李想口中的新词是何物。 此物乃是建设局营造大明宫时一并修建的,具体功用因不甚雅观,并未对外宣扬。 因此,宫中众人只知晓有洁净明亮的茅厕和冬日温暖的地龙,却鲜有人知晓其背后的污水处理的沼气池。 “对,就是汇集和存放各处茅厕秽物污水的池子。” 李想稍作解释,张阿难瞬间恍然大悟。 他过去也曾好奇,宫里那些新式茅厕的污水究竟流向了何方,是否会留下通往宫外的管道,威胁宫城防卫。 为此,他特地了解过,知道有专门的池子用于储存这些秽物。 只是这“沼气池”的名头有些古怪,他听过一次便忘了,只记得有那么个东西。 “燕王殿下这么一说,臣想起来了!爆炸之处似乎确是那污水池所在。现场虽已一片狼藉,但四处散落的污秽之物倒是能印证这一点。” 张阿难略一思索,肯定了李想的猜测。 “燕王殿下,莫非含冰殿的爆炸,与这沼气池有关?” 一旁的房玄龄开口问道。 “不错,我虽未亲临现场,但十之八九便是此物所致。不过,这沼气池寻常不会有事,宫内各处池子都设有专门的通气孔。除非通气孔被人堵死,池内秽物发酵产生的气体无处宣泄,此时又恰好有火星落入,便会引发爆燃。” 李想见众人目光都汇聚在自己身上,立刻详细说明,免得李世民以为自己脚下也处处是隐患,坐卧不宁。 “这么说来,你这沼气池,本身就是个祸患了?” 长孙无忌眉头紧锁,眼神不善地望向李想。 生死关头,谁能坦然处之? 然则,总有忠勇之士,为更宏大的信念,不惜以身犯险。 但这所谓的信念,绝不包括如厕的便利,而那些愿以身犯险的人,也绝不包括宫里养尊处优的贵人。 因此,长孙无忌抛出的这个问题,可谓用心险恶。 他只需将化粪池的危险坐实,再抓住李想未曾提前示警这一点,那么“居心叵测”这顶帽子一旦扣下,李想浑身是嘴也辩不清楚。 “赵国公此言差矣,”李想不接这圈套,反而反唇相讥,“吃饭会噎,喝水会呛,莫非人就该不饮不食?走在路上可能失足,睡在榻上或是一梦不醒,难道这路也不走了,觉也不睡了?” 有些质问,无论回答“是”或“否”,都是输家。 与其掉入陷阱,不如釜底抽薪,让提问者自讨没趣。 “哼,燕王殿下这是强词夺理!”长孙无忌显然不肯罢休,“大明宫乃陛下御居之地,何等尊贵,怎能容下化粪池这般凶险之物?你明知它有爆燃的可能,为何始终秘而不宣?” 长孙无忌与李想不睦,朝中人尽皆知。 但见他如此急于将李想置于死地,一旁的房玄龄不禁暗自摇头。 这位赵国公素来智计过人,为何一碰到李想,就屡屡失了平日的水准? 难道他们之间,还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隐情? “都住口。”李世民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争执,“先处理正事。这化粪池既然可能爆燃,就必须防患于未然。不过,想儿说得也有道理,宫中各处化粪池都设有通气孔,不易出事。为何偏偏是含冰殿出了意外,此事必须查个水落石出。” 他朝张阿难递了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正要安排人手,却被一个匆匆赶来的内侍打断了。 “德妃想吃烤羊肉,让宫女在后院生了炭火?” 李世民听完禀报,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 那小太监被皇帝的目光看得心惊胆战,连忙解释:“回陛下,正是如此。皇后娘娘方才已去过含冰殿,问清了事发前的经过。娘娘料想陛下急于知晓原委,特命奴婢前来禀告,希望能对查案有所助益。” 在宫里当差久了,谁都明白,这种时候最是凶险。 无论是为了封锁消息而被灭口,还是无辜受到牵连,宫里随时都可能多出几个冤魂。 “父皇,若真是这样,那此事便解释得通了。”李想立刻说道,“儿臣推测,正是那烧烤的炭火引燃了从化粪池中泄露的沼气,才导致了爆燃。” “此外,父皇可命人再去查探,看含冰殿后院化粪池上方的土地,近期是否有人动过。若非如此,单凭地表上的明火,也不至于引发这般大的动静。” 第1608章变废为宝,沼气照明 李想只觉得这桩飞来横祸实在有些冤枉。 他知道化粪池在后世也并非全无炸裂的先例,但那终究是小概率事件,谁能料到就偏偏让自己赶上了。 更要命的是,出事的地点是大明宫的后宫禁地,炸的又恰是德妃娘娘的寝宫,这盆脏水泼下来,真是怎么洗都费劲。 “燕王殿下,既然此物有如此爆燃之险,就该即刻设法根除。不然,您这岂不是将陛下置于危墙之下吗?” 长孙无忌此言一出,殿内众人纷纷附和,这可是众人难得的意见一致。 “无忌的顾虑不无道理。”李世民开口了,“想儿,今日之事朕姑且信是意外,可谁也保不准还会不会有下次。朕不希望宫里因为这化粪池而人心惶惶。况且,朕记得你的燕王府、观狮山书院,还有长安城里不少功勋府邸,也都修了这东西吧?” 李世民并非有意刁难,他心里清楚,这八成就是一桩意外,只是李想好心办了坏事。 “父皇,要化解化粪池的风险,方法并不复杂。若不想大动干戈,只需派人勤加查看,确保通风口通畅即可。若是想一劳永逸,主动消耗池中秽气,那便需要稍作改造。” 李想侃侃而谈,脑中浮现出后世在乡野之地推广过的沼气池。 那东西虽然因造价不菲未能全面普及,但其原理和建造工艺却算不上什么惊天难题。 “如何主动消耗?” 方才那声巨响,依旧让李世民心有余悸。 这种无法预测的变数,是他这种掌控欲极强的帝王最为厌恶的。 “化粪池中积郁的秽气,其实是可燃之物。只要加装一套合适的导管,便能将池中秽气引出,用作燃料。如此一来,既能变废为宝,为锅炉房节省煤藕的用度,甚至还能制成沼气灯,供夜间照明。” 李想话音刚落,一旁的房玄龄便投来了钦佩的目光。 这么些年,他最欣赏李想的一点,便是无论陷入何等困境,此子总能另辟蹊径,将旁人眼中的麻烦事化为奇思妙想。 “沼气灯?” 照明问题向来是当世的一大难题。 鲸油蜡烛的出现虽有所改善,但要做到光亮又廉价,依然遥不可及。 李想突然抛出的这个新名词,立刻勾起了李世民的兴致。 “正是。此气可燃,只需用合适的装置加以引导,便可点亮灯盏,彻夜不熄。” 李想没打算复刻后世那些构造精密的沼气灯,他只想弄个最简单的引火装置,让这灯一年到头、不分昼夜地烧着。 这样既能根除化粪池的爆炸隐患,又能顺带解决一部分照明需求。 “此事你详细说来听听。若真能化害为利,那今日这场风波,倒也不全是坏事了。” 尽管搭上了一个宫女的性命,还伤了一人,李世民却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在这个时代,也只有李想这个异数才会真正在意下人的死活,寻常勋贵哪里会顾及这些。 “父皇,是这样的……” 眼看众人都被吊起了胃口,李想便将自己脑子里那点关于沼气池和沼气灯的存货倾囊而出,给在场众人做了一次科普。 一番口干舌燥的解说下来,总算将这场无妄之灾化解了大半。 他心中暗叹,这可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 大明宫那一声巨响的余波,远比李想预料的更为深远。 尽管朝堂上下都心知肚明那不过是一场意外,但在长安城的街头巷尾,此事早已被演绎成无数个版本的宫闱秘闻,阴谋之说甚嚣尘上。 当然,这些流言蜚语尚不足以撼动李想分毫。 真正让他上心的,是另一件事。 “殿下,您总算要对作坊城那片地动手了?” 刘谨的语气中透着一股如释重负的轻松。 最近几日,李想频频垂问作坊城与建设局的近况,让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这些年下来,作坊城已然蔚为大观。 燕王府的马车、齿轮作坊,金太的铁匠铺,林林总总上百家作坊汇聚于此,每日里,有超过两万名匠人在长安与作坊城之间奔波。 然而,这片繁荣的作坊区,与燕王府在此地拥有的广袤土地相比,不过是沧海一粟。 当初为了抵扣修筑定襄水泥官道的巨额开销,户部划拨了这片位于长安城外十数里的荒地。 正因其偏远荒芜,地价低廉,才换来了如此惊人的面积。 “大明宫化粪池之事,倒是提醒了我。” 李想沉吟道,“若是能统一规划屋舍,配备完善的盥洗室与化粪池,再将那池中秽物所生之沼气善加利用,应当大有可为。作坊城的匠人日益增多,每日往返奔波,多有不便。我打算先建一批屋子,看看成效。” 是否要涉足这“房地产”的行当,李想内心颇为挣扎。 如今的长安城,居大不易,房价较武德年间已翻了数倍,人口激增更让住房愈发紧张。 这本是制约燕王府作坊发展的瓶颈。 可他一旦开了这个头,那些权贵世家必然蜂拥而上。 对他们而言,打通关节、获取地契易如反掌,届时官府卖地,权贵建房,百姓争购,地价房价节节攀升,恐怕会演变成一场只为牟利的狂欢。 “殿下不说,我这几日也正要禀报此事。” 刘谨带着几分玩笑的口吻说道,“各家作坊的掌柜们,这两年可没少在我耳边念叨。况且,作坊城那边的土地平整多年,连主要的排污管道都铺设妥当,却迟迟不见后续动静,大家伙儿都快望眼欲穿了。” 刘谨此言不虚,燕王府在作坊城投入的钱财堪称海量,却多是不见回报的先期投入,他怎能不急? 他没有官身,不与马周、上官仪等人入朝为官,只一心一意做李想的私人幕僚,将燕王府的产业当做自己的身家性命来经营。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李想胸有成竹地说道,“前期准备如此周全,要看到成果又有何难?我让建设局调拨数千人手过去,不出一个月,便能让数百栋新式别墅拔地而起。” 第1609章长孙无忌:我家产业要多元并进了 “别墅?” 刘谨初闻此名,神情中满是困惑。 “对,就是那种独门独户的宅子。” “作坊城的第一批居所,面对的终究是城里的工匠,宅子若建得太大,多数人都买不起。” “可我们既然要建,就必须与众不同,总不能学长安城里某些坊市,院落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看着就心烦。” 李想继续阐述他的构想。 “所以我打算建造一种新式宅院,将干净的盥洗室作为每户的标配,甚至可以推广使用玻璃窗。” “另外,再给每家建一座地龙池,引地气生火,可供主人家烧水做饭,乃至夜间照明。这么一来,营造的费用自然低不了,所以宅子不能太大,连院子算在内,有个方圆数十丈的占地便足够了。” 李想仿佛已经看到了作坊城内,一排排精致的宅院井然有序地铺开,心中不禁畅想,或许数年之后,这里会成为拱卫京师的一座新城,那番景象定然别有风味。 “王爷。”刘谨听完,苦笑着说,“倘若真按您这般条件建造,即便每座宅院只有方圆数十丈,恐怕也不是寻常工匠能负担得起的。” 燕王府的工匠薪俸已算优厚,可这又是盥洗室,又是玻璃窗,还要造什么地龙池,一听便知所费不赀,将来能有几人买得起? “刘谨,这首批雅居,本就不是给普通工匠准备的。” 李想摆了摆手,“那些技艺达到四级以上的工匠,以及各处商铺的掌柜、管事们,才是我们真正的目标。” 显而易见,李想要建的这批宅院,虽占地不大,却是不折不扣的高端居所,当然,这与京城里那些动辄百亩的豪门府邸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王爷,恕属下直言,即便是四级工匠,要买下这样的宅子,只怕也会伤筋动骨。”刘谨依旧不看好,“除非我们不计成本,只为赚个名声,否则这造价是断然压不下去的。” 在他看来,更稳妥的办法是先建一批简单的院子,低价卖出去,等作坊城的人气旺起来,再考虑营造这些昂贵的宅院。 “卖东西,你何时见本王发过愁?”李想自信一笑,“只要我们的宅子品质过硬,我就有的是办法让人抢着要。你等着瞧,第一批买下宅子的人,将来只会庆幸自己下手快,捡了天大的便宜。” 后世那些五花八门的营销手段,李想随便拿来一用,就足以让这几百套宅院变得炙手可热。 “王爷既已成竹在胸,那属下便不多言了。” 见李想心意已决,刘谨便不再争辩。 过往的经历一再证明,每当王爷如此笃定时,最终的结果总会超乎所有人的预料。 他需要做的,唯有遵从与执行。 “属下这便去协调建设局,准备开工事宜。” …… 近些年来,大唐国运昌隆,百业兴旺,催生了无数发家致富的门路。 长安城里的权贵世家,对这种时局变迁的感触尤为真切。 但凡是抛得下身段,不以经商为末流贱业的人,都赚了个盆满钵满。 如此一来,将家财投向何处,便成了一门极深的学问。 同样是一笔钱,投对了门路,一年下来就能翻上半番。 可若是看走了眼,或许连一成的利都难以保证。 放在往年,一成的年利足以让人称羡,可如今,世事最怕的便是一个“比”字。 放眼整个长安城,哪家勋贵不是在这几年里富得流油? 相较之下,长孙家这点进账,就显得有些不够看了。 “父亲,从今年头八个月的账目来看,炼铁坊的进项已经占不到家族总进项的一半了,反倒是其他几项产业的增势迅猛。待到咱们家的红茶生意走上正轨,恐怕炼铁坊的占比,还要跌落到三成以下。” 赵国公府内,长孙冲与长孙无忌父子二人正对着几册账簿,商议着家族的机密要务。 国库钱粮几何,并非秘闻。 可一个世家的家底究竟多厚,却是讳莫如深之事。 时下,没有哪个家族愿意将自家的财力公之于众,长孙家亦是如此。 这等核心的账目,除了掌总的管事,便只有长孙无忌父子有资格过目。 “咱们的炼铁之法,比之燕王府,终究是落后了一筹。” 长孙无忌轻叹一声,“说句实话,若非及时将重心转到打造铁器成品上,为父看那炼铁坊恐怕连维持盈利都难。” 尽管长孙家今年的总收益仍在增长,可这立家之本的产业不振,终究是压在他心头的一块阴云。 “父亲,上月孩儿去过炼铁坊,其实咱们的匠人也在精进,并非原地踏步。尤其是近来新建的炼钢高炉,一旦能顺利出钢,眼下的被动局面定能扭转。” 燕王府的精钢为何能那般价廉物美? 作为其最大的对手,长孙家自然是费尽心力派人打探。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几经周折,总算让他们窥得了一丝门径。 沿着这条线索,长孙家的工匠们反复试炼,终究摸索出一条用铁矿石直接炼钢的路子。 虽说此法炼出的钢品质稍次,但终归是迈入了钢的门槛。 只需稍加锻打提纯,便可成为真正的精钢,这让长孙家炼钢的耗费大为降低。 “我们在进取,你又怎知那燕王府的李想会固步自封?单靠炼铁吃一辈子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不过冲儿,你能想到转投红茶,买下茶山,延请茶师,为父甚是欣慰。我们家的产业,是时候多元并进了。” 或许连长孙无忌自己都未曾察觉,他受李想的影响已是与日俱增。 就如“产业多元”这等新词,换做从前,他哪里听过? 这些都是从《大唐日报》的文章里流传开来,潜移默化间,便成了人人都能接受的说法。 这般情形,俯拾皆是。 若真要清点大唐每年冒出的新词,怕是半数都与燕王府脱不开干系。 “父亲所言极是,多元化乃是必然之选。只是咱们家看似家大业大,可手头能动用的活钱却不算充裕。孩儿以为,家中那些收益不佳的产业田庄,该出手时便要出手。旧的冗余不去,新的财源何来?” 长孙冲意有所指地说道。 第1610章军粮的问题 长孙无忌何等人物,一听便知儿子这番话背后的深意。 “冲儿,你拐弯抹角地,是看上了什么买卖?” “父亲,您忘了作坊城边上那几万亩闲置的地了?当初买下是花了些钱,可这么多年过去,数万贯的本钱就这么压着,实在可惜。” “这笔钱若是活用起来,无论是建几座作坊,还是添几艘海船,恐怕早就把本钱都赚回来了。” 那片地,确是长孙无忌当年效仿燕王府的手笔买下的。 只是这步棋走到今天,始终是纹丝不动,未见半分收益。 虽说地价略有抬升,眼下出手能小赚个万八千贯,但相较于几年的资金沉淀,这点利润实在不值一提。 难怪长孙冲会动了卖地的心思,毕竟这前景瞧着着实是有些渺茫。 “你说的也有道理,此地留在手里确实不如变卖了划算。那就卖了吧,正好拿出一万贯去购置茶园,再用余下的钱去岭南扩大甘蔗的种植,倒也是个稳妥的营生。” 长孙无忌稍作权衡,便允了儿子的提议。 他隐约觉得,李想在作坊城囤积的土地远胜于他,必有深意,自家这块地若能耐心持有,长远看或许另有他用。 可这一等就是数年,终究是耗不起了。 如今长孙家处处需要用钱,变现也是无奈之举。 “那……孩儿明日就让管事去物色买家。” 长孙冲心中一松,他还真怕父亲会驳回这个提议,毕竟这等于是在质疑父亲当年的决策。 “不必费那个力气了。”长孙无忌眼光老辣,“这片荒地,除了燕王府,我料想满长安城也找不出第二个真正感兴趣的买家。旁人即便拿得出这笔钱,也未必有这个魄力接手。我们长孙家的人,总不能跟钱过不去。” 他虽然看不透李想的局,但也笃信,旁人更看不透。 如此一来,这块地的归宿,除了燕王府,还能有谁? “又是燕王府……” 长孙冲的脸色顿时变得五味杂陈,眼神里写满了无奈,却又带着一丝早已习惯的认命。 在燕王府手上吃过的亏太多,他几乎已经麻木了。 也罢。 他心想,卖给燕王府就燕王府吧,好歹能赚上一笔,不至于落个亏本的笑话。 …… 中秋一过,秋粮陆续归仓,京城的粮价也随之应声而落。 贞观十五年又是一个丰年,然而这份喜悦却未能吹散段志玄眉间的愁云。 作为大唐皇家军校新上任的后勤科主官,他正为一个棘手的问题头疼。 皇帝李世民将北征薛延陀前线将士的抱怨一股脑地转给了他,核心问题就是军粮。 “燕王,你来评评理。”段志玄对着李想大吐苦水,“北征的那些小子们递回来的信里,怨声载道,说天天吃羊肉腻得慌。” “想当初在长安,哪个不是盼着能大口吃肉?如今到了草原,牛羊管够,他们反倒挑三拣四起来,这叫什么事?一个个的筋骨都让安逸日子给泡软了不成?” 领兵打仗,段志玄是行家,可这琢磨吃喝拉撒的后勤门道,着实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本就是被李世民看中那份粗中有细的特质才坐上这个位置,可如今面对这历朝历代都未曾妥善解决的难题,他也不免感到压力。 万一哪天自己带兵出征,这麻烦事不就落到自己头上了? “父亲,此事恐怕不能全怪将士们娇气。”李想听完,温和地解释道,“咱们汉人的肠胃,素来以五谷为主,猛地日日只用荤腥填肚,身体自然会吃不消。这并非意志不坚,而是水土不服。轻则精神不振,重则上吐下泻,真到了战场上,是会影响战力的。” 李想的话让段志玄陷入了沉思。 他女婿说的确实在理,可如何解决呢? “您想,草原上的牧民为何那般看重茶叶?” 李想见状,顺着思路引导下去,“正是因为茶能解油腻,调和饮食。咱们的将士遇到的,是同样的问题……” 一个念头豁然开朗,李想的眼睛亮了起来。 “我有主意了!”他有些兴奋地说道,“咱们可以在军粮中加入茶砖!” “茶砖易于携带,分量也轻,让将士们用它煮水喝,既能化解肉食的油腻感,又能补充身体所需的一些微量元素,防止因饮食单一而生病。而且军中大批量采买,成本也高不到哪里去。” “茶砖倒是个不错的法子。”段志玄捻着胡须,认可了这个提议,“这东西在草原上确实吃香,正好能解了将士们天天吃牛羊肉的油腻。但它终究只是个添头,解不了馋。弟兄们肚子里还是念着那口粮食,想吃一碗热乎的粟米饭或者麦饭。光靠喝茶,也填不饱肚子啊。” 段志玄越发觉得,今日将李想请来大唐皇家军校,是他近几个月来最英明的决定。 单是茶砖这个点子,就足以让他去上面交差了,但他直觉这年轻人身上还有更大的宝藏。 “可出征的队伍,军粮不都以粟米面食为主吗?去草原的将士,总不能例外吧?” “带着是一回事,能不能吃上是另一回事。”段志玄叹了口气,满是无奈,“带的多是粟米,但吃那东西得安营扎寨,埋锅起灶,费时费柴。在草原上跟敌人周旋,瞬息万变,哪有那功夫?” “能得空烧上一锅热水给弟兄们喝口热的,就算天大的幸事了,就连分发的牛羊肉,也多是滚水里随便一汆,半生不熟的,哪还顾得上味道。更别提慢火去熬一锅粟米粥了。” 段志玄不经意的话,却让李想心头猛地一跳。 有锅热水就算幸事了? 他记忆深处,有一种后世无数人赖以为生的美食,可不就是只需要一锅热水吗? “我倒是有个法子,能做一种军粮,只需用热水冲泡,片刻即食,方便至极。只是不知做出来的口味,大家是否能接受。”李想难得地没有把话说满。 “热水冲泡就行?”段志玄双目陡然一亮,身体前倾,“你说的是用粟米还是面粉做的?” “没错,只要有沸水浸泡几分钟便可食用。粟米能否制成,我尚无十足把握,但用面粉来做,绝对万无一失。” 第1611章炸面饼,做泡面 “那还愣着干什么?立刻就去试试!” 段志玄猛地一拍大腿,霍然起身,“后勤科什么粮食都不缺,学院里也有现成的庖厨。想儿,这事要是成了,那可是不世之功啊!” 为了军粮之事愁了数月,如今终于见到曙光,段志玄比谁都心急。 “那便去试试。其实法子不难,让庖厨和好面团,先蒸熟,再下到油锅里快速炸干即可,若是有现成的面条,那做起来就更快了。” 李想对这东西再熟悉不过了。 他想起自己当年求学时,常常苦读到深夜一两点,晚饭早已消化殆尽,腹中空空。 这时,一份泡面就是最便捷的慰藉。 他也曾因旁人说泡面不健康,特意去了解过它的做法。 但是看来看去,不过是面粉制成的面条,先蒸后炸,甚至还有非油炸的工艺,实在想不出不健康在何处。 在他童年时,九十年代的乡下,一包泡面更是孩子们眼中的顶级零食。 李想清晰地记得,自己小学三年级时,用攒下的五毛钱买了人生第一包方便面,没有泡,而是直接捏碎了当零食干吃。 那种满口酥香的滋味,是他后来再也未曾寻回的珍贵记忆。 …… 大唐皇家军校的后勤处,向来是个无人问津的冷衙门,与旁人眼中油水丰厚的“后勤”二字截然相反。 寻常学员若非走投无路,绝不会踏足此地,毕竟没人乐意整日面对无穷无尽的抱怨和指责。 段志玄领着李想踏入厨房时,一股热浪夹杂着食物的香气扑面而来。 这里是学院的心脏,为两千多名学员提供一日三餐,此刻正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段公,燕王殿下!您二位想用些什么,打发个人来传句话便是,何必亲自跑这一趟。”一个身形圆滚的厨子擦着手迎了上来。 他叫康元,曾是秦琼府上的掌勺,与段志玄是旧识,因此面对国公也毫无惧色,言谈间透着一股熟稔。 至于李想,这位燕王殿下亲和的作风早已传遍,无论对谁都无半分王爷架子,康元自然也无需过分拘谨。 “老康,今天不是来蹭饭的。”段志玄摆摆手,神色郑重,“燕王殿下要研制一种新式军粮,你务必打起十二分精神,按殿下的吩咐来,半点差错都不能有。” 康元一听,心里反倒松了口气。 在他看来,能当军粮的东西,制作方法必然简单明了,否则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哪有功夫去摆弄复杂的吃食。 他自信地对李想一拱手:“殿下但请吩咐,小人别的本事没有,这手上的活计还算稳当。” 李想也不客套,目光扫过案板上的面团,直接下令:“将面团切成细丝,再盘成一个个圆饼,放入蒸笼里蒸到八分熟即可。” 指令清晰明了,康元立刻动手。 不到一刻钟,一盘盘蒸好的面饼便已出笼。 “接下来,起油锅,将这些面饼炸至金黄酥透。”李想接着说。 随着面饼下锅,滋啦的声响伴随着浓郁的油香弥漫开来。 很快,一盆金灿灿的炸面饼就摆在了众人面前。 康元从头到尾一丝不苟地执行着命令,但眼中的困惑却越来越浓。 终于,他还是没忍住,问道:“殿下,军粮从未有过用油炸制面食的先例。若只是为了吃面,将士们直接携带面粉不是更轻便吗?” “旧例是旧例,今日便要开个新例。”李想淡然一笑,对这结果颇为满意,“去取一壶滚水,再备一碗调味的酱料来。” 段志玄在一旁看得分明,整个流程确实不繁琐,唯一的关键在于油炸这一步,对军中后勤而言是个不小的负担。 可他转念一想,倘若这东西真能用开水一泡即食,那点麻烦便算不得什么了。 毕竟,这种金贵的军粮,也不可能让全军将士都吃上,肯定是给精锐吃的。 那些辅兵有一口吃的就不错了,要什么四轮马车? 李想亲自动手,为段志玄展示泡面的制作过程,他将一块面饼置入碗中,随即注入滚水,直至水面恰好没过面饼。 “就这么……一泡就行了?” 尽管李想事先讲解过,但亲眼目睹这番操作,段志玄心中还是涌起一股别样的惊奇。 “这泡面吃起来就是这般省事。条件差的时候,等上片刻就能直接入口。若是连热水也无,干嚼亦可,只是口感会有些干硬难咽。当然,为了滋味更佳,稍后我们可添些酱料,再撒上些许葱花。” 段志玄的反应,正中李想下怀。 分享的乐趣,远胜于独自享受。 能让他人见识到自己独有的新奇事物,这种感觉确实非同凡响。 “干嚼也行?那我得尝尝!” 话音未落,段志玄已迫不及待地抓起一块面饼,直接送入口中,“咔嚓咔嚓”地咀嚼起来。 起初,他并未抱任何期待。 可嚼了没几下,他那双本就如铜铃般的大眼,瞪得更圆了。 我的天! 该不会是噎着了吧? 怎么眼睛睁那么大? 段志玄的反应让李想心里一惊,正盘算着是否要上前去为他捶背。 “这……这就是你说的难以下咽?” 好在李想还未行动,段志玄便自己开了口。 他显然不是被噎住,而是被这味道给震住了! “是啊,难道不是吗?” 李想有些发懵,不理解段志玄为何会有如此剧烈的反应。 “这分明是无上美味,何来难以下咽之说?倘若连这都算难以下咽,那前线奋战的将士们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军中的寻常伙食有多么粗劣,段志玄是亲身体验过的。 与那些食物相比,眼前的面饼简直称得上是人间佳肴。 “您觉得好吃便好!” 见段志玄如此激动,李想也拿起一块面饼尝了尝,味道确实远不及他记忆中的泡面。 “那这碗泡了热水的,想必也差不多能吃了吧?” 段志玄一口气啃完三块干面饼,才将目光重新投向李想刚刚泡好的那一碗。 “可以了。我瞧见那边还有炖好的羊肉和羊汤,舀一些进去拌一拌,味道应该会更好。” 李想也不管段志玄,径自先给自己的碗里添了料。 要论这大唐厨子的手艺,李想唯一欣赏的便是他们做的羊肉。 此地的羊肉质极佳,即便烹饪手法粗糙,仅是清水一煮,对李想而言也已是难得的美味。 第1612章大唐皇家军校全部吃泡面 “好!就按你说的办,这里泡了好几碗,我便勉为其难,一一品尝一番了。” 段志玄对自己肚子的容量毫不担心,满脸期待地端起一碗泡面。 “吸溜吸溜”声不绝于耳,李想才刚吃了两口,段志玄竟已将一整碗面一扫而空。 他舌头不怕烫吗? 李想不由自主地多瞟了段志玄的嘴唇几眼。 还好! 段嫣然的嘴唇可没他这么皮实! …… 大唐皇家军校的膳房重地,此刻却因段志玄与李想的驾临而气氛陡变。 这二人即便只是静立一隅,无形的气场也足以让所有厨役感到压力,知晓有贵人亲至。 待到康元遵照嘱咐将那新奇的泡面烹制完毕,灶台边早已被好奇的人群围得水泄不通。 许多厨子甚至放下了手中筹备午膳的活计,纷纷凑上前来一探究竟。 燕王府的菜肴名动长安,是上至权贵下至黎庶皆知的传奇,而对于他们这些以烹饪为生的人来说,这名号的分量自然更重。 此刻能亲眼目睹李想指点膳房伙夫制作吃食,怎能不引人瞩目? “父亲,此物……当真有那般美味?” 李想浅尝了几口碗中的面,只觉得口感平平,虽不至于难以下咽,但与前世的泡面相去甚远。 他实在不解,为何段志玄的反应竟与自己截然不同。 “想儿,你这就不懂了。”段志玄豪迈地解决掉一碗加了肉酱的泡面,又顺势将另一碗原味的也一扫而空,只留下那碗加了羊肉汤的准备细品。 “我知你燕王府家底丰厚,什么样的山珍野味没见过。但你得明白,此物若作为军粮,其水准堪称空前绝后!你且让康元再多做些,今日午饭,全院上下都吃这个。你等着瞧,看可有一个人说它不好?” 康元见李想尝了几口便将碗筷放下,似无再食之意,便壮着胆子上前,略带冒昧地问道:“燕王殿下,您这碗面……可否赏赐给小人?” 在段志玄看来,这并无不妥。 用剩的餐食赏给下人,本就是一种荣宠。 “拿去吃吧。”李想对此不以为意,在他眼中,这泡面实在算不得什么金贵东西。 “那盆里还有许多未曾泡发的,你们若有兴趣,大可都尝一尝。” 他这话一出,周围几个胆大的厨子立刻上前,取了盆中的干面饼,兴冲冲地各自寻了碗去冲泡。 那些动作慢了或是有些抹不开脸面的,便只能眼巴巴地等着下一锅了。 …… 骑兵科作为大唐皇家军校的核心,向来是勋贵子弟们争相进入的学科,段移石与秦琼三儿子秦怀善自然也不例外。 “段二哥,今日都过了饭点了,怎么还不见开饭?早上训练被罚没吃早饭,我现下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秦怀善与段移石一同坐在饭堂里,面带苦色地等着午饭。 学院八个科系通常分批用膳,各有固定的区域。 段家与秦家交情匪浅,段移石和秦怀善这两个小辈的关系也十分亲近。 “自打我入这学院,膳房还从未有过这般延误。这帮厨子当真可恨,完全不体恤我等训练之苦,竟敢在这节骨眼上拖延!” 段移石亦是满脸不悦。 骑兵科的训练强度极大,能量消耗远超常人,即便早餐吃得再饱,此刻也已是腹中空空。 这就像平日一碗饭便足矣,可一旦投入高强度的操练,便会觉得连吞两碗都填不饱肚子,运动与否,差别就是如此巨大。 大唐皇家军校的饭堂里,一股焦躁的情绪正在弥漫。 “学院里风平浪静,没出任何乱子,怎么这饭点都过了,还不见吃的送来?” 秦怀善忍不住抱怨,身旁的段移石也跟着发着牢骚,周围学员们的脸色一个比一个难看。 就在众人的忍耐即将耗尽,一场骚动一触即发之际,厨房的人总算抬着一个个大盆子走了出来。 几个坐在前排的学员刚要拍案而起,却猛地顿住了,因为他们瞧见燕王李想与段志玄竟也跟在后面。 那几句已经冲到喉咙口的喝骂,又被他们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段二哥,你父亲怎么和燕王殿下一同来我们这儿用饭了?” 秦怀善坐在原位,压低了声音问道。 学院饭堂的桌椅都是定额的,饭菜也按桌分配,想多吃主食可以自己去添,但眼下这阵仗显然不寻常。 “确实古怪。”段移石目光锐利地扫过那两位贵人,“我猜,今天开饭晚了,八成和他们有关系。” 李想和段志玄只是静立一旁,目光扫视全场,并无开口的意思。 很快,学员们的好奇心便被腹中的饥饿感彻底击溃。 “嗯?今天就这么一盆面?”当负责打饭的学员将食物端回桌上时,秦怀善诧异地出声。 学院的训练强度极大,伙食向来优渥,即便不是顿顿见肉,也绝不会缺了荤腥。 可眼下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是一盆汤水看着颇为寡淡的面食。 场面一度有些诡异。 然而,饥肠辘辘之下,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有人带头动了筷子,其他人立刻跟上。 霎时间,整个饭堂只剩下此起彼伏的“吸溜”声,仿佛所有人都得了重感冒一般。 “啊!没了?”秦怀善吃相斯文,一碗下肚,正想再添一碗时,却发现盆里已经空空如也。 直到此时,填饱了肚子的众人才有闲心评判起方才的食物。 “这面食其貌不扬,滋味却着实不赖。” 段移石是吃饭最快的一个,刚刚足足干了三大瓷碗,那种在后世都是盛汤用的大海碗。 他打了个饱嗝,意犹未尽地说道:“食堂要是为了准备这新吃食才耽搁了时辰,那我倒是可以原谅他们了。” 他咂了咂嘴,心中那点火气早已烟消云散,只剩下一丝遗憾:“这汤里头,若是能再添几片羊肉,那才叫绝了。” 周围不少学员也都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饭堂里的一切,都被段志玄和李想尽收眼底。 段志玄长舒一口气,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他对李想笑道:“想儿,我没说错吧?这泡面,称得上是一道美味了!” 看来,陛下交办给他的差事,算是圆满完成了。 第1613章将泡面之法公布于众 “殿下,你这泡面可是个好东西!我拿去给叔宝和药师他们品尝,无不交口称赞。我这就打算进宫面圣,呈给陛下一试。只要陛下点头,此物便可定为军中常备口粮,优先供给草原前线的将士们。” 段志玄素来雷厉风行,一日之内便将此事敲定了大半。 在大唐皇家军校,他这个后勤总管拍了板,秦琼都督首肯,连李靖这般宿将也无异议,此事便已成定局。 至于再上报给李世民这位挂名院长,不过是段志玄借机在陛下面前露脸罢了。 没错,他就是在邀功。 为朝廷效力,光有苦劳是不够的,更要让君上看到你的功劳,此乃为官之道,古今皆然。 尤其是在某些官僚气息浓厚之处,这一点更是重中之重。 “既然诸位将军都认为可行,那这泡面便可大量生产了。只是孩儿以为,这口味上尚有精进的余地,不妨让康元再多琢磨琢磨,或许能调配出更佳的滋味。” 李想深知后世泡面滋味万千,远非眼前的单一口味可比,若能让大唐将士的口粮更美味些,他很乐意多费些口舌。 “改良之事不急于一时,可徐徐图之。眼下这泡面,已胜过军中现有干粮百倍,足以应付未来数年之需,尽可先行投产。待我大唐国力愈发强盛,四海平靖,将士们的伙食自然会水涨船高。” “父亲,若要大量制作,我倒有个想法。与其在军校内自建作坊,不如将这方子公之于众,交由长安城内的商户去生产。届时,兵部只需按标准采买验收便可。” 李想察觉段志玄有意在军校里头兴建作坊,便立刻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想让泡面的产量和口感得到最大提升,引入市场竞争无疑是最佳途径,否则十年之后,恐怕还是老样子。 至于配方外泄,李想并不担忧。 环顾大唐周边,所谓的对手已渐不成气候,至于远在西洋的大食,目前还威胁不到腹地。 “军粮采办假手于商人?这……此举是否有些不妥?” 段志玄虽不轻视商贾,但对李想这个提议,还是感到了几分惊愕。 “父亲有所不知,这泡面的制法并不繁复,即便我们严守秘密,要不了多久,那些精明的商人也能自行摸索出来。到那时,军校作坊做一块或许要耗费两文钱,而从市面上采买,可能一文钱便绰绰有余了……” 李想话未说完,但段志玄何等人物,瞬间便领会了其中关窍。 真到了那一步,他这个主张自建作坊的人,岂不成了朝中同僚的笑柄? 只怕那些专好吹毛求疵的御史言官,还会借此上奏,弹劾他中饱私囊,质问他为何旁人一文钱能办成的事,到了他手里却要花上双倍的价钱。 大唐皇家军事学院的食堂里,学员们正品尝着一份新奇的午餐。 若论味道,它自然无法与德香楼、味之精那等长安城顶级的酒楼相提并论。 学院里的学员泰半是勋贵之后,山珍海味早已品尝过不知多少。 一碗看似清汤寡水的面食,又怎能企及那些珍馐的万一。 然而,正是这份朴实无华,却带来了出人意料的口感与风味,让这群未来的将领们大感新奇,心中充满了满足与期待。 在某位大人物的推动下,学院时常会组织学员前往野外进行拉练。 近处的骊山、终南山,乃至于更远处的华山,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野外的环境远比学院内艰苦,运气好时能携带军粮急行,运气不好便只能就地取材,体验一番荒野求生。 如今有了这滋味甚好的面食,日后执行任务时的伙食岂不是有了天大的改善? “此言有理。”段志玄听闻了反馈,并未固执己见,“这泡面的制法算不上复杂,索性就公之于众。让长安城里的商户们都去建几个作坊,产量上去了,价格自然就下来了。” 他之所以如此爽快,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正是他的女婿。若是换了旁人,恐怕就没这么好说话了。 …… 另一边,张小田在长安城的生活已步入正轨。 当初的捕鱼队和燕王府都信守了承诺。他与一批同乡的倭人抵达长安后,便被安置在一处宽敞的院落里,应得的赏赐也以银币和银票的形式尽数发下。 手中有了余钱,这些决心在大唐扎根的倭人便纷纷在城中购置了房产。 张小田作为他们的首领,获得的赏赐最为丰厚。 即便买下了一座不小的宅院,添置了四轮马车与仆役婢女,他的身家依然相当可观。 寻常人或许会就此守着财富安度余生,但张小田却不甘于此。 他渴望为这笔钱财寻觅一个合适的去处,投资一份产业,这既是为了财富增值,也是为了能更彻底地融入大唐这个崭新的家园。 值得一提的是,在燕王府的运作下,他如今已是长安县的一名在册农户,可以理直气壮地自称为唐人了。 “队长,您看这份《大唐日报》上的文章,我觉得这个叫泡面的东西,或许是个不错的商机。”他的副手张治拿着一份报纸,神情兴奋地走了过来。 燕王府麾下的所有产业,无论内外,都设有扫盲班,要求雇工必须识字。 职位越高,对汉话水平的要求也越严苛。 因此,像张小田和张治这样的倭裔,阅读文书早已不成问题。 “泡面?”张小田的兴趣被勾了起来,他从张治手中接过报纸,“拿来我看看。” 对于“泡面”这个词,张小田是头一回在《大唐日报》上瞧见。 然而,报纸上对这新奇吃食的详尽描述,尤其是将其列为大唐新型军粮的说法,瞬间就抓住了他的心。 作为一名刚从沙场归来的军人,张小田深知军粮的重要。 草原上单调的羊肉曾让他们这些唐军士卒从最初的欣喜迅速滑向厌倦,对故乡饭食的思念与日俱增。 倘若这泡面真如报上所言,那其价值将无可估量。 第1614章想当年,咱修建大明宫的时候 “面条经过蒸制再用油炸,就能变得易于携带,开水一泡便能食用,还口感上佳?世上竟有这等神物?” 张小田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他把那篇文章又仔细品读了一遍,一个大胆的计划已在心中酝酿成型。 “完治,马上去市面上采买一批最好的面粉,让府上的厨子立刻动手,我们必须亲眼见证这泡面是否真如报纸上说的那般神奇。” 他从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 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张小田已经想好了后续的每一步。 只要这东西可行,他就要立刻开办一家泡面作坊。 自己这样的外来者,想在长安城与那些根深蒂固的世家勋贵竞争传统行当无异于以卵击石,但若能在一个全新的行当里拔得头筹,前景将大不一样。 “明白!今年关中大丰收,面粉价钱一降再降,若能做成这精贵的泡面卖出去,价钱翻上几番,这里头的赚头肯定小不了。” 张治心领神会,话音未落,人已快步奔向门外。 …… “嘶溜……嘶溜……” 府邸的饭厅里,张小田和张治各捧一个大碗,正埋头品尝着新鲜出炉的泡面,吃得满头大汗却酣畅淋漓。 “队长,这《大唐日报》果然金字招牌,从不骗人!这味道,这便捷,和报上说的一模一样!” 张治放下瓷碗,脸上是难以掩饰的激动与满足。 想当初,在石见银山做苦工之前,他不过是倭国一个连姓氏都奢望不起的农人,终日劳作却难求一饱。 而今,他不仅在繁华的长安城拥有了自己的宅院,还为了方便照应,特地花重金请牙人寻了这处与张小田紧邻的院子。 “作坊城那边我记得有些空置的作坊正在发卖,下午我就去看看,价钱合适今天就定下来。你马上去联系工匠,打造专用的蒸笼和炸锅,越大越好!” 张小田的决断一如既往的果断,这是从尸山血海中磨砺出的果敢。 他很清楚,报纸将泡面的制法公之于众,能看到这天赐良机的绝非他一人。 在这种时候,谁的行动更迅速,谁的决心更坚定,谁就能在这片新蓝海中抢占先机,奠定胜局。 先人一步,便能步步领先,自古皆然。 “队长,我手头也有些积蓄,愿意投入三成,只求两成的红利便心满意足了。” 张治心思活泛,但在燕王府中的分量远不及张小田。 张小田是能直面燕王殿下、随时与王富贵往来的大人物,而他自己则默默无闻。 不像张小田,不仅能得到燕王殿下的亲自召见,还能时常登门拜访王富贵。 “你的好意我领了。但我张小田做事,一是一,二是二。三成的本钱,就该拿三成的利。这事就这么定了,别再拖泥带水。你马上去联络工匠,把咱们专用的家伙什定下来,我这就动身去一趟作坊城。” …… 刘方相如今是建设局一支工程队的总管。 想当初,他不过是刘家村一个普普通通的庄稼汉,经过这些年的摸爬滚打,总算在长安城里闯出了些许名堂。 近来,他手下的队伍接了个作坊城的活。 那里的房舍都按同一份图纸建造,本是驾轻就熟的工程,用不着他这个总管事必躬亲。 但差事是燕王府指派的,据说是燕王殿下亲自过问,建设局上下没人敢怠慢。 更何况,图纸上还多了一个叫“沼气池”的新鲜玩意儿,据说产生的沼气能引来烧水照明,这活计的棘手程度便陡然提升了。 “头儿,这方便面可真是个好东西!一壶开水下去,片刻就能吃上热乎的。以后弟兄们就算忙过了饭点,也不用饿着肚子干活了。” 在作坊城的工地上,刘方相正和几个匠人毫无架子地蹲在砖堆上,人手一个大陶碗,呼噜呼噜地吸溜着面条。 自打《大唐日报》介绍了这种方便面后,长安城里嗅觉灵敏的小贩次日便支起了摊子,售卖自家仿制的面饼。 图个新奇的百姓,花上几文钱就能买一块尝尝鲜,或是在摊边就着开水直接吃下。 头一批吃螃蟹的摊贩,都借此赚了些辛苦钱,虽不多,却也证明了此物的潜力。 正是这些零星的摊点,让张小田这样的大商家看到了商机,下定决心要建作坊大干一场。 不出十日,由作坊量产的方便面便铺满了东西两市的货架。 建设局麾下数万工匠遍布天下,对这种能快速果腹的食物需求极大。 加之有王富贵从中牵线,方便面刚一问世,建设局便立刻购入大批,分发给各处工地的匠人。 “那可不!想当年咱们修大明宫、铺那条通往定襄的水泥官道时,大冷天的,要是错过了饭点,就只能吃冷饭冷菜了。” 刘方相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嗝,又一次向身边的匠人们讲起了自己那段引以为傲的往事。 尽管这些故事工匠们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但人人还是得摆出一副兴致盎然的神情,时不时还得插嘴问上一两句,以示自己听得投入。 这番应酬,也着实是难为他们了。 说到底,世上各行各业,谁又没有自己的难处呢? 刘方相或许只是单纯地喜欢追忆往昔,可底下的人,却没一个敢不识趣地怠慢。 …… 石明越来到忻州已近一年,亲眼见证了这片土地从荒芜到兴盛的全过程。如今,这片曾经的荒地被命名为石家村,寄托着众人对长安故土的一份思念。 天刚蒙蒙亮,石明越便起了床,随手拿了块蒸饼,一边啃着一边对父亲石养山说道:“阿耶,我今晚有事要留在县城,您和阿娘不用等我了。” 石养山望着儿子匆忙的背影,脸上满是自豪。 这孩子,当真给自己长脸。 他还没从观狮山书院结业,就已在忻州当上了里长,最近更有风声传出,等今年的棉花收完,他便要被调往县里出任县丞,前程不可估量。 “你只管忙你的正事,家里的棉花有我跟你阿娘在,误不了事。”石养山爽朗地应道。 第1615章棉花蜜农户的不舍 “棉花一摘下来就赶紧卖掉。” 石明越临出门前不忘叮嘱,“每天中午都有作坊的马车过来收,价钱都差不多。咱们这没法给棉花脱籽,留久了受潮发霉,可就一文不值了。” 近来,四处奔走的收棉商人越来越多,有些农户便动了心思,想把棉花囤积起来,待价而沽。 石明越却认为此举毫无必要。 眼下的棉价已经不菲,一亩地的收益远超种粮,若是一味贪心,最后砸在自己手里,那才是追悔莫及。 “我晓得。”石养山心里有数,“我摘一筐就卖一筐,最好直接在地头就清空,一朵都不带回家里来。” 他虽然觉得今年的棉价不如去年京城那般高昂,但也明白,如今遍地都是棉田,产量上来了,价格自然会回落,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朔州北部,广袤的田野已化作一片雪白的海洋。 棉花竞相绽放,如繁星般点缀着大地。 杜书紧随在主人杜芳身后,巡视着杜家的棉田,他兴奋地禀报道:“郎君,从已经采摘的几百亩地来看,今年棉花大丰收已是板上钉钉。我们府上先前投下的本钱,今年一年就能尽数收回,明年起,便是纯赚了!” 放眼望去,田垄之间,是密密麻麻埋头采摘的劳力。 与其说他们是奴仆,不如说是战俘。 这些人大多是薛延陀各部的俘虏,在早前的战事中被李客师、契苾何力等将领俘获。 按李想最初的计划,这些胡人本该被安置到江南或岭南。 然而,朔州勋贵们的棉田实在太过缺少廉价劳力,最终,近八万薛延陀俘虏便留在了这里。 “燕王殿下在这种关乎根本的大事上,果然信守承诺。” 杜芳心中感慨万千,为自己当初力排众议,将家族资源重注于朔州棉田的决定而感到庆幸。 有了这个成功的开端,想必明年投身棉花种植的世家会更加踊跃。 他很清楚,仅朔州这一处产业,便能为杜家带来至少几万贯的年收入。 这还仅仅是第一年,若能年年如此,杜家在长安城中的地位,必将因此而水涨船高。 “确实如此。” 杜书对那些从长安前来朔州投资棉田的世家大族的心态洞若观火,“就说那分离棉籽的机具,过去其制造之法乃是燕王府的独门绝技,别家作坊根本无从仿效。” “王府若是有心保密,外人甚至连其构造都无缘一见。可现在,为了推动棉田的普及,王府的机械作坊竟公然出售此物。” “价格虽不菲,却也让许多人免去了后顾之忧。” 包括杜家在内的许多家族,起初最大的顾虑便是棉花去籽的技艺完全由燕王府掌控。 这意味着什么? 各家辛劳所得的棉花,除了卖给燕王府的作坊,别无出路,否则只能眼看其腐烂。 这种被人扼住咽喉的滋味,谁又能甘之如饴?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 仅朔州一地,从事棉花脱籽的作坊已不下十家,织造棉布的作坊更是林立,更有数不清的商贩穿梭其间,深入田间地头收购棉花。 可以说,燕王府为了推广棉花,是主动放弃了独占整个产业的巨大利益。 “是啊,经此一事,燕王殿下在京城中的地位只会愈发坚不可摧了。” …… “温郎君,您此番回了长安,开春后还会再来吗?” 朔州马车站,一群蜂农围着温尔,满是不舍。 在过去的一年里,温尔引领他们走上了专业养蜂的道路,使朔州的蜂农户数激增至数十家,且仍在不断壮大。 这些因棉花蜜而富裕起来的农户,对温尔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各位放心,春耕之前我必会返回。”温尔安抚众人道,“据我所知,来年朔州的棉花种植规模至少要再扩大三成。届时,此地将成为大唐的棉花之心,养蜂一道大有可为。” “我这次回去,便会向书院提议,在朔州设立一个棉花研究所,统筹所有与棉花相关的研究,自然也包括我们的棉花蜜。” 温尔心中早有盘算。 棉花在未来大唐百姓的生活中,必将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无论是棉种改良、增产技术、病害防治,还是加工工艺,乃至依附于棉花产业的养蜂业,都前景无限。 而他作为这个棉花研究所的倡议者,在未来的新机构中,定然能谋得一席之地。 “温郎君,您若能说动观狮山书院农学院在此地建一座蜂蜜作坊,定能为书院赚取不菲的收益。” 一位有生意头脑的蜂农建议道,“我们采出的蜂蜜,眼下都是原样运往长安售卖,未曾深加工。若能在作坊里头,按方配比,添入些许辅料,再用精美的器皿包装,那利润定会翻上几番。” “说得对!有了专门的作坊,我们养蜂心里也踏实,不必日日担心采出的蜜无人来收。”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纷纷附和。 “诸位的心意我都记下了,回去后自会向许参军呈报。各位且安心等我的好消息。” 温尔见车夫已在频频示意,便不再耽搁,拱手作别后登上了马车,“我们明年再会!” …… 大明宫的化粪池,在建设局匠人们的巧手改造下,焕然一新,悉数化作了能产出沼气的沼气池。 这些新生的洁净之气,通过管道被输送到一盏盏特制的沼气灯中。 这种所谓的沼气灯,构造并不复杂,本质上就是一个让沼气稳定燃烧的装置。 只是此灯虽好,却也有不便之处,那便是点燃之后,若想随意启闭,颇费一番功夫。 即便如此,这无疑也是一项足以载入史册的创举了。 “阿娘,您瞧,这玻璃灯罩护着的就是沼气灯。灯芯是中空的铜管,沼气便从其中涌出。有了它,往后宫里再不怕风雨,也省却了频频更换鲸油蜡烛的烦扰,大明宫自此再无长夜了。” 兕子领着长孙皇后等人在宫中漫步,望着那些首次亮起的沼气灯,言语间满是藏不住的骄傲。 这灯虽非她所造,但出自李想之手,她便觉得与有荣焉。 第1616章武媚娘:王爷,你终究只是燕王啊 “以铜管为芯输送沼气,岂不是靡费甚巨?” 铜在大唐与钱帛无异,长孙皇后一听灯芯是铜制,首先想到的便是国库的开销。 “阿娘多虑啦。”兕子赶忙解释道,“只有灯芯和沼气池底的关键一截用了铜,其余管道皆为铁制。” “为防锈蚀,建设局的工匠们还特意在铁管上刷了三层厚漆呢。若非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用陶瓷管也未尝不可。” “我听狄仁杰说,作坊城那边新建的作坊,输送沼气便尝试了铜管与陶瓷管并用之法。” 对于燕王府的诸般事务,兕子可谓如数家珍。 她平日里除了待在宫中,便爱往李想或武顺那里跑,要么就是陪着小玉米玩耍。 狄仁杰作为小玉米的师兄,与她也时常见面,许多来自燕王府产业的新鲜事,都是他讲给兕子听的。 “母后,沼气池虽初建时耗费不菲,可一旦落成,益处无穷。” 李治也在一旁为这项新发明助言。 “于宫外百姓而言,沼气不仅能照明,更能用来烧水做饭。寻常人家若有了一座沼气池,一年到头几乎无需再买煤藕,也免去了冬日里烧煤炉子,担心中碳毒的风险,其利大焉。” 李治今年虽已十四,在朝堂上却依旧没什么分量。 宫中人尽皆知陛下宠爱晋阳公主与晋王,但也仅此而已。 李世民对李治的疼爱,与对李泰的器重截然不同。 满朝文武,从未有人想过他有朝一日能登上那个至尊之位,众人眼中唯一的悬念,只在太子李承乾与魏王李泰之间。 “想儿在教化一道上,确实独辟蹊径,令人叹服。” 长孙皇后慈爱地望着李治和兕子,“观狮山书院办得有声有色,各处小学、蒙学也声名远播,就连那幼儿园,如今都成了长安勋贵人家瞩目的焦点。不过,这些都还不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 “那阿娘最佩服二哥的是什么呀?”兕子仰起脸,眼中满是好奇。 这个问题,她确实从未深思过。 “我最欣赏他的,是他那种能让旁人甘心追随,甚至奉若神明的气度;你瞧瞧你们兄妹俩,几乎要把想儿当成导师来敬重了。” “我何尝不想拜二哥为师,只是他瞧不上我罢了。您看刘广、狄仁杰、秦怀道、卢照邻,哪个不是人中龙凤,他身边从不缺能人。二哥是不是嫌我天资愚钝,才不肯收我?” 李治此言一出,长孙皇后瞬间没了言语的兴致。 她生的这几个儿子,终究是没一个能企及她与他们父亲的万一。 …… 燕王府,书房内,李想与武媚娘正对坐清谈。 伴随着燕王府的声势日益浩大,牵涉的事务也盘根错节,愈发繁杂。 很多时候,已由不得李想自己想不想置身事外。 不中听点说,如今的燕王府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无数双眼睛。 “王爷,在大明宫中推行沼气灯,此举恐怕暗藏祸根。沼气毕竟是易燃之物,一旦被人用作歹心,这笔账迟早要算到您头上。” 尽管此时建言已有些晚了,武媚娘依旧忍不住道出了自己的忧虑。 “交通脉络、夜间光明、生产动力、疫病防治、天下粮仓,这五者是扼住大唐国运的咽喉。别的暂且不提,只说这光明一项,如今的鲸油灯烛虽让不少人家告别了长夜的黑暗,但寻常百姓又有几户能真正用得起?” “诚然,用不起烛火的百姓更用不起沼气灯,但在大明宫推行此物,是对新型照明方式的一种探索和引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找到一种更稳妥、更明亮、也更低廉的光源,或许就在我们有生之年。” 面对武媚娘,李想总愿意将心中的宏图和盘托出。 她时常能带给他一些独特的视角,让他那些超前的构想不至于与大唐的现实脱节。 “王爷,恕媚娘斗胆直言,您所说的这几项,固然是关乎国运兴衰的基石,可这些难道不该是陛下与太子殿下所谋划的吗?您的身份,终究只是一位王爷。” 话音落下,武媚娘的目光便牢牢锁在李想脸上,试图从中捕捉到一丝一毫的波澜。 而她自己的心,也因这番大胆的试探而悬到了嗓子眼。 燕王府是何等局面,她比谁都清楚。 不客气地说,李想若有那份心思,改天换日也并非痴人说梦。 换言之,他若真想当个与世无争的逍遥王爷,断不会是眼下这般光景。 如此经天纬地的亲王,除了当今圣上,未来哪位新君登基,有把握能将他稳稳地掌控在股掌之间? 面对武媚娘的疑问,李想并未立刻作答,只是倚着书案,指尖在案几上有节奏地叩击着。 事实上,李承乾与李泰近来对他的态度转变,早已让他心中有了计较。 他一心为大唐社稷,为万民福祉,不图分毫私利,可这份赤诚在某些人眼中,却成了居心叵测的伪装。 对此,李想既无意辩解,也觉得多说无益。 “媚娘,有些事,但求问心无愧。至于你的顾虑,我不妨说句僭越之言,你真觉得这江山,最终会落到太子或青雀手上吗?” 此言一出,石破天惊,武媚娘顿时杏目圆睁。 “王爷的意思是,您要……” 她话未说完,便下意识地扫视了一圈,确保这书房之内再无第三人。 “你想偏了。玄武门之鉴不远,我若真有此心,绝不会重蹈覆辙。” “既如此,王爷又何以断言,太子与魏王皆与大位无缘?如今满朝文武,虽不明着依附,可心中都认定了未来君主非此二人莫属,只是在观望谁能笑到最后罢了。” 武媚娘冰雪聪明,一点即透,可面对李想这番仿佛洞悉天机的言论,依旧是百思不得其解。 “症结在于太子。他本握着一副天赐的好牌,却被自己打得稀烂。” “他若能安分守己,这储君之位便稳如泰山。可惜,他连自己都信不过了,行事愈发荒唐,屡屡令众人失望。若非陛下顾念旧事,又有皇后娘娘居中回护,东宫之位恐怕早已易主了。” 话已至此,李想索性不再隐晦,决定对自己的枕边人坦诚相告。 他意识到,连媚娘心中都有此疑虑,府里那些核心部属们,只怕更是人心惶惶,唯恐将来站错了队被清算。 看来,是时候寻个机会,向他们透露些许风声,以安众人之心了。 第1617章那张宝座,已经与魏王府无缘 “陛下对太子心存不满,朝野上下皆有察觉,可终究,未曾有过废立之意吧?” “那要看你站在谁的立场。换作你是太子,眼见陛下对青雀的恩宠逾制,赏赐之丰厚甚至超过了东宫,更默许魏王府广纳贤才,你会作何感想?” “你难道不会觉得自己的位置岌岌可危?你可会甘心束手待毙,坐等被废?自古废太子,可有善终者?” 李想的这番话,字字句句都像是说到了李承乾的心坎里,精准得令人心惊。 “这么说……太子早已认定储位不保了?” 武媚娘何等聪慧,立刻领悟了其中的关键。 “自从他腿疾,这颗疑惧之心便已种下。跛足之人为君,历代未有先例。起初或许是自怨自艾,才做出那些悖逆之举。可陛下,时至今日仍对他存有一丝期望。然而,太子本人却未必这么想。你想,一头被逼入绝境的困兽,又岂会坐视一切被夺走?” “难道他……他敢效仿当年玄武门之事?可他并非当年的陛下,此举无异于自取灭亡!” “若不放手一搏,又怎知没有胜算?退一步说,即便他不敢对圣上有所不敬,难道连动一动魏王的念头都没有吗?” “这……” 武媚娘秀眉微蹙,一时竟有些语塞。 “我再问你,太子若真行此险招,无论成败,你以为他的东宫之位还坐得稳吗?” “若是败了,自是万劫不复,可即便侥幸得手,只要大明宫仍在陛下掌控之中,他的下场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陛下龙体康健,这天下,便不会有第二个玄武门。” “依王爷之见,太子殿下的储位已是岌岌可危了?” 面对武媚娘的疑问,李想的嘴角勾起一抹难测的笑意:“也就是这几年内的事了。” “既然太子储位不保,那岂非意味着魏王殿下将是入主东宫的不二人选?” 武媚娘的看法,也代表了朝野上下绝大多数人的心声。 李泰乃陛下嫡次子,圣眷正浓,储君之位仿佛已是他的囊中之物。 “媚娘,你且换位思量,设身处地为陛下想一想。他膝下皇子众多,自然不愿看到自己身后,儿孙们手足相残,落得凄凉收场。倘若废黜太子,改立魏王,你觉得太子还能有活路吗?以李泰的心性,他能容得下本王,容得下雉奴,乃至其他兄弟吗?” 李想的这番话,是武媚娘从未深思过的角度。 甚至满朝文武,也鲜有人从这个层面去揣度储君的人选。 李世民自己便是踩着兄弟的尸骨登上的皇位,为了史书上的名声不至于太过难看,他定然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们重蹈覆辙,那将是何等的讽刺。 当然,这终究只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 “以妾身对魏王殿下的认知,他绝非宽厚之人,若他登基,太子殿下性命堪忧,其余诸位王爷恐怕也难得善终。” 武媚娘沉吟片刻,给出了自己的判断。 “正是此理。你能看透这一点,陛下又岂会想不到?所以,你莫看李泰如今风光无限,实际上,那张宝座早已与他失之交臂。” “所以,这便是王爷您既不亲近东宫,也疏远魏王府的缘由?” 武媚娘心思聪慧,经李想一点拨,瞬间便领会了他置身事外的态度。 “可以这么说,但也不尽然。不过是志趣不同,不便为谋。本王真正期盼的,是陛下江山永固,趁此良机,将大唐的根基彻底重塑,届时,方是推行新政变法的良机。” “变法?” 武媚娘的脸色瞬间煞白。 这还是她头一次从李想口中听到如此惊世骇俗的字眼。 自古以来,变法乃是强国之策。 然而,推动变法之人,几乎都不得善终。 商鞅的下场,便是最好的明证。 “对,变法!但此事不急于一时,尚需数年筹谋!” …… 秋风吹过,草原上的草木由青转黄,而朔州城却迎来了它一年中最鼎盛的时期,比往昔任何时候都要繁华。 库彻是一个来到朔州还不足一年的薛延陀人,对眼下的生活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清晨的铃声将他从作坊宿舍的睡梦中唤醒。 他利索地起身洗漱,随即走向作坊食堂,享用了一顿在草原上连做梦都不敢奢求的饱饭。 饭后,他精神抖擞地来到自己的岗位,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 他是一名棉纱作坊的搬运工,干的是最纯粹的体力活。 从田地里运来的新棉,在经过脱粒处理后,便会送到他们这里。 库彻的职责,就是将一麻袋一麻袋的棉花从货运马车上卸下,再搬运到指定的工位。 朔州城里各类作坊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多数新来的移民都奔着官府许诺的百亩田地去了,愿意留在城里做工的人反而成了少数。 这无形中,便为库彻这样的胡人提供了谋生的机会。 他并非战俘或奴隶,而是主动前来投奔的,因此在待遇上比其他人要好上一些。 “库彻,你听说了没?东家说明年还要扩大场子,到那时,我们兴许就不止是搬运工了,有机会当上匠人!” 一个同样扛着百斤重物的工友,中气十足地与他闲聊。 对于他们这些薛延陀汉子来说,成为一名作坊匠人,是他们目前最大的指望。 匠人的工钱更高,活计更体面,晚上还能免费去夜校读书识字,甚至自己的孩子都能免费上作坊办的蒙学和小学,这样的好事,诱惑力实在太大了。 “我也听说了,咱们东家是长安来的大户,明年要种更多的棉花,作坊自然也要跟着扩建。不光是咱们这,我听说其他几家作坊也都在招兵买马呢。” 库彻扛着棉花袋,紧随着工友的脚步答道。 “是啊,你看现在这城里,哪还有乞丐的影子?只要有手有脚,就不愁没活干。各家都缺人,咱们的机会就来了。前几天我刚去书铺买了本字典,打算自己先学着认字。只要咱们诚心跟着大唐干,日子肯定差不了。” “没错,城里那些早年东突厥迁来的人不也常说嘛,只要安分守己,听朝廷的话,日子只会越过越红火。” “要是能识文断字,得到唐人的看重,我们也能成为真正的唐人。我现在是看透了,这世道,只有跟着大唐才有好日子过。” 第1618章属下立军令状,绝不放跑柴家一人 库彻想起自己在草原上那二十多年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再看看如今的生活,心中对过往没有半分留恋。 无论在哪个部落,哪个汗国,最底层的牧民,日子都苦不堪言。 直到前年,他家里才有了第一口铁锅,质量还差得不行。 “我也是这么想的,就算我们这辈子成不了唐人,也得让我们的娃儿成为唐人。” 说到底,薛延陀人与唐人一样,都渴望安稳富足的生活。 只要能过上好日子,对于改变身份这件事,他们并没有什么抵触。 或许再过两三代人,这片土地上便再无薛延陀人与突厥人之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唐人。 …… 在登州外的苍茫海域上,一支船队正破浪前行,航向东北。 这并非寻常的商队,船只虽不多,却艘艘都是体量惊人的巨舶,其雄伟的轮廓昭示着非凡的财力。 高悬于桅杆之上,那面迎风招展的“柴”字旗,更是向所有航海人宣告了船队主人的身份。 “周提督,发现柴家船队了!”陈老四快步走到周大福面前,声音里难掩兴奋。 不远处的另一片海面上,周大福正亲自坐镇市舶水师最新锐的几艘战舰,静候着将这支柴家船队一口吞下的时机。 他执掌市舶水师提督之印已有两年,许久未曾接到李想的直接命令。 此刻,一纸针对柴家船队的密令,让他沉寂已久的热血瞬间沸腾,决心亲自出马。 “全速压上去,命令他们停船受检。派人登船后,立刻控制住所有水手,让他们老老实实待在船舱里。” 周大福的语气轻松,毫无压力。 用市舶水师专业的战舰去对付商船,无异于牛刀杀鸡,根本不存在失手的可能。 他甚至不在乎对方是否会知道是市舶水师在背后动手,反正这些人即将被送往香料岛了此残生,真相也就无足轻重了。 谁让他们柴家,偏偏惹到了自家的王爷。 “提督放心,属下敢立军令状,绝不会放跑一人!” 陈老四斩钉截铁地回应。 在这无边无际的大海上,他丝毫不担心这几艘商船能插翅飞走。 这柴家,当真是瞎了眼,竟敢与王爷为敌。 陈老四的妹妹如今是观狮山书院的风云人物,更是大唐皇家科技奖算学奖的得主,他们陈家的满门荣耀,早已和燕王府牢牢地捆绑在了一起。 因此,任何与燕王府作对的势力,在他眼中都是不共戴天的死敌。 就在市舶水师的战舰以雷霆之势逼近时,柴家船队为首的甲板上,柴荣道的脸上浮现出深深的困惑。 他率队出海已非首次,虽说每次缴纳的市舶税都有些含糊不清,却也远谈不上偷税漏税。 他实在想不明白,前方的市舶水师为何如此来势汹汹,连最基本的航海招呼都省去了。 “柴总管,看样子来者不善啊!” 柴荣道身边的几名心腹手下,脸上都写满了忧虑。 在这片大海上,柴家的船队几乎无所畏惧,但市舶水师绝对是那个例外。 这支装备了捕鱼队造船作坊最新杰作的舰队,是整个大唐海域上无可匹敌的存在。 如今的渤海之内,早已没了海盗的立足之地,那些胆敢挑衅市舶水师的狂徒,骨头都化作了鱼儿的养分。 得益于日益通畅的交通,朔州与京城长安之间的距离仿佛被大大缩短了。 这种便利是双向的。 长安城里刚刚印出来的《大唐日报》,几天后就能摆在朔州的报摊上;而朔州棉纱作坊里出产的棉纱与布匹,也能源源不断地在数日内被运抵京城。 作为棉花种植的首倡者,燕王府名下的作坊规模并不算大,仅仅是消化自身棉田的产出。 真正让市场风云变幻的,是那些蜂拥而上、各自建厂的勋贵世家。 反倒是观狮山书院下属的机械作坊,通过出售纺织设备赚得盆满钵满。 “殿下,近来从朔州运往长安的棉纱棉布实在太多,如今东西两市的布价一日低过一日,已经跌破去年的一半了。” 王富贵满面愁容地来到燕王府,向李想禀报着最新的市场动向。 河东道百万亩棉花的巨大产能,彻底将棉布这种曾经堪比丝绸的贵重织物拉下了神坛。 眼下虽不至于像麻布那般低廉,但想恢复去年的高价已是绝无可能。 “棉花一旦实现大规模种植,布价下跌是必然的结果。” 李想对此却显得十分平静,“依我之见,现在的价格还是太高了。即便再对半砍一次,对许多寻常百姓而言,依然是难以负担的奢侈品。” 棉布的未来,注定是靠薄利多销来打开局面,否则推广种植的意义便会大打折扣。 贞观十五年的大唐看似国力鼎盛,民生日益改善,但放眼全国,能安稳吃饱、体面穿衣的家庭仍非多数。 京畿之地尚好,偏远州县的百姓生活依旧困苦,许多人一生都穿不上几件新衣,冬日里因衣衫单薄而不敢出门更是常态。 这并非李想希望看到的景象。 “可殿下,价格如此走低,在河东道种棉花的利润岂不是要大大缩水?这恐怕会挫伤各家的积极性吧?” 王富贵担忧地问,他深知李想为了推广棉花付出了多少心血。 “不必多虑。”李想胸有成竹地摆了摆手,“就算布价再跌一半,种植棉花的收益依旧远超寻常粮食。” “况且,河东道北部的土地本就廉价,朝廷赏赐的田地也多在那一区域。” “只要那些土地能产生可观的收益,哪怕不及长安周边,也足以让那些勋贵们继续投入了,没人会跟钱过不去。” 李想对那群勋贵的心思拿捏得极准。 这些棉田,要么是白得的赏赐,要么是廉价购入。 如今土地开发成熟,其自身价值便在飞速上涨,这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潜在财富。 更何况,衣食住行中的“衣”是永恒的需求,整个大唐乃至更广阔的世界,都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市场缺口。 经营得当,大唐的棉布完全有潜力成为最核心的出口商品,让世人提及这个东方帝国时,想到的不仅仅是精美的瓷器。 第1619章燕王府,只做高端 “殿下的意思是,我们也跟着降价?” 王富贵明白了过来。 “降吧。不过,今年的跌势也差不多到头了,市场很快会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 李想吩咐道,“你抽空去一趟观狮山书院,找格物学院的许敬宗,问问我交代他研发的那件东西进行得如何了。” “倘若一切顺利,等到市面上的布价稳定下来,你就立刻着手,给我大批量地收购棉布。” 李想从未打算让燕王府的作坊与那些勋贵在低价的泥潭里打滚,进行毫无意义的消耗。 在他看来,燕王府的招牌就意味着引领潮流,意味着人无我有的独创和人有我优的卓越。 这块金字招牌的声誉,绝不能在寻常棉布上蒙尘。 “殿下,倘若我们此刻大量购入棉布,恐怕会遏制住这下跌的势头,引得价格回升。毕竟许多人都在持货观望,等着价格跌到谷底。” 王富贵常年跟生意场上的人周旋,对市场的脉动十分敏锐。 “无妨,正好给市场一点信心。”李想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来年我还指望那些勋贵加大棉花种植,让原料价格稳定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对我们长远有利。” 至于成本,李想自有盘算,他相信凭借燕王府的工艺和设计,最终的成品足以让最挑剔的顾客也心甘情愿地买单。 …… 另一边,杜府因主人归来而显得格外有生气。 杜芳自朔州归来,为久别的府邸带来了难得的活力。 他离家近一年,虽偶有折返,却总是行色匆匆。 今日总算能在家中安坐,府内上下都透着一股喜气。 管家杜书却带来了烦心事:“郎君,朔州那边每日都有数车棉布运抵京城,可咱们在西市的铺子里,售价却一天比一天低。” “照此下去不是办法,依小的看,不如趁着别家还没动作,将这批货转手销往海外,或许能觅得良机?” 杜芳眉头微蹙。 对于风险莫测的航海贸易,他向来心存疑虑。杜家虽也涉足,但与崔家、柴家那几家相比,不过是浅尝辄止。 “出海之路变数太多。”他沉吟道,“眼下棉布的价格虽在下跌,却还没到亏本的地步,不必急于行险。” “我看,不如先将布匹运往定襄、襄州等地,那些州府需求不小,我们能更快地回笼资金。” 杜书立刻领会了主人的意图,点头称是:“郎君所言极是。棉布虽不及毛料御寒,但胜在价廉耐磨,在北边那些州府定然销路不愁。” “必须抓紧。”杜芳神色凝重地补充道,“我们能想到的路子,长安城里那群人精只怕也早有盘算。” 他本以为最大的威胁来自燕王府,没想到真正入场才发现,朝中受赏的那些功勋之家,家家都是对手,反倒是燕王府那边静悄悄的,只顾着卖自己的棉花,毫无动静。 “郎君安心,小人明日便动身前往定襄,定要为府里寻个好销路!” 杜书立刻请命。 …… 在观狮山书院深处,一间充斥着刺鼻气味的实验室内,李关谦与狄仁杰正全神贯注地埋首于工作。 作为李淳风的爱子,李关谦仿佛继承了父亲对万物奥秘的探求之心,对物质间的转化抱有浓厚的兴趣。 因此,当燕王李想下令在书院内设立化学实验室时,他便当仁不让地挑起了负责人的担子。 “李兄,这新调制的染剂,气味着实有些呛人。” 狄仁杰皱着眉头,将一块块裁剪好的棉布浸入染缸,仔细观察着不同配方产生的效果。 大唐固有的染色工艺已相当成熟,但眼前的成果显然更胜一筹。 “味道是重了些,但你看这色泽,远比市面上的货色来得明艳夺目,足见王爷说的方子功效非凡。” 李关谦一边指导着助手们微调配比,一边解释道,“况且,真正的染坊都是露天作业,气味易于挥发,不像我们这实验室四壁封闭,将味道全闷在里头了。” 随着今年棉花的丰收,棉布的产量即将超越丝绸,直追麻布与羊毛。 如何让这种新兴布料呈现出千变万化的姿态,成了李想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尽管棉麻注定是寻常百姓的日常穿着,丝绸仍是权贵阶层的象征,但通过推出琳琅满目的款式,便能极大地拓宽棉布的价值空间,使其既有亲民的廉价品,也能有媲美丝绸的高价货。 “用我们的染料处理过的棉布,不仅色泽牢固,耐洗涤,不易褪色,我看是时候交付给染坊试制了。” 狄仁杰心知肚明,近来从朔州运抵长安的棉花堆积如山,而燕王府非但没有急于出售自产的棉布,反而还在市场上大举购入,这一切都是在等待他们实验室的成果。 “今日做完这最后一轮对比,便将配方送去吧。让他们先染制一批出来,投放到市面上试试水,看看百姓的反应如何。” 能亲眼见证自己的研究成果迅速转化为商品,李关谦的内心充满了激动与期待。 …… 长孙府内,长孙冲面带几分犹豫,向长孙无忌请示:“父亲,燕王府的人近来在西市大肆收购棉布,几乎是见多少收多少,我们是否也要跟进?” 长安城里,紧盯着燕王府一举一动的大有人在。 毕竟除了作坊城那次失手,但凡跟风燕王府的投资,大多都赚得盆满钵满。 “棉布的价格已经持续下跌了许久,按理说也该触底了。为父推断,李想此举,是料定棉布价格在未来会反弹,即便不涨,也能维持现有价位,否则他没有理由如此大费周章地囤货。” 长孙无忌的分析听似条理分明,但语气中却透出一丝罕见的迟疑,连长孙冲都敏锐地察觉到了。 “那我们也购入一些?反正价格再跌也跌不到哪里去,就算赚不了大钱,想来也不至于亏损。”长孙冲提议道。 “也好。我倒要看看,李想费那么大劲买下堆积如山的棉布,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第1620章郎君,咱们柴家的船队失踪了 柴府坐落于长安城的黄金地段,庭院阔大。 时值深秋,后院那棵古老的银杏树叶已落尽,满地金黄,宛如一张华美的地毯。 柴令武刚与友人在外饮宴归来,正在院中信步消遣。 “大哥,这几个月我们府上的进项增了不少,是不是该趁机多置办些田产?” 在这个时代,财富最稳妥的象征便是土地。 后世之人有了余钱便想买房置业,而大唐的显贵们,则热衷于购置良田。 柴家自然也不例外。 “置地一事,我并无异议,关键在于,何处的田产才是我柴家最该买的。” 柴哲威沉吟道,并未直接驳斥弟弟的提议。 兄弟二人虽一母同胞,在家中的分量却天差地别。 柴哲威身为嫡长子,生来便注定要继承爵位,言行举止间自有一股沉稳持重。 而柴令武作为次子,前程需靠自己双手挣来,心思便活络得多,也更敢于放手一搏。 这并非天资有别,实乃境遇使然。 “兄长,依我之见,放眼天下,再没有比京畿之地更金贵的了。” 柴令武目光灼灼,“如今长安百业兴旺,四方百姓涌入,人多了,钱袋子也鼓了,这地价自然是水涨船高,一日贵过一日。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 “京畿之地固然稳妥,却非一本万利。” 柴哲威缓缓摇头,“你再看那朔州以北的荒原,如今价贱如土,仅及长安一隅。可一旦垦辟为棉田,其利数倍于寻常田亩。不出三五年,那片不毛之地亦会寸土寸金。” 柴家今年在朔州试种棉花,收益颇丰,此事柴哲威虽未事事过问,却也了然于胸。 京中勋贵之家,多半也是如此,起初不过抱着观望之心,待见到成效,便纷纷摩拳擦掌,准备大举投入。 “朔州?”柴令武的脸色沉了下来,“那不是燕王李想的地盘吗?我们去那里置地,赚来的钱粮,岂不都成了他的功绩?我可咽不下这口气!” 前些时日,他府上护卫遭遇“意外”之事,虽无凭据,柴令武却认定是燕王府在背后捣鬼,至今仍耿耿于怀。 “令武!”柴哲威的语气重了几分,“是非曲直,你我心知肚明。此事本就是你先失了分寸。燕王府势大,他没有借题发挥,已是看在父亲的面子上了。你莫要再纠缠不休,为家族招来祸端。” 兄弟二人正对谈间,管家伍佰连滚带爬地冲了进来,神色慌张:“大郎君,二郎君!不好了,出大事了!我们派去捕鲸的船,一条都未归航!还有,前往倭国的船队,算算时日也该抵达登州了,可至今杳无音信!” “什么?”柴哲威霍然起身,眉头紧锁,“我并未听闻登州外海近期有风暴,船队怎会无故失联?” 柴家的殷实富庶,在长安城中绝非虚名。 一则因先主平阳公主功高盖世,太上皇念其毕竟是女子之身,便在钱财上予以了巨额封赏;二则柴氏本就是望族,根基深厚。 多年积累下来,放眼京城,也唯有那后来居上的燕王府,在财力上能稳压柴家一头。 近年来,柴家收益增长最迅猛的营生,便是捕鲸与海贸,其利润已然占据了家族总收入的半壁江山。 毫不夸张地说,即便是柴家这等雄厚家底,若是一夕之间断了这笔财路,也足以令其元气大伤。 “郎君,登州管事那边递来了急信。” 伍佰神色凝重,步履匆匆地走了进来。 “虽说秋日里风信不定,但登州海域素来平静,与我们同期出航的各家船队,如今都已悉数归港,唯独我们家的船队迟迟未归,杳无音信。登州那边觉得事有蹊跷,特来信询问长安这边是否有什么变故。” 在燕王府的引领下,以信鸽传递消息早已成为勋贵世家之间最便捷的远距离通讯方式,柴家自然也豢养着专人负责此事。 “你的意思是,我们的船队在海上遭人算计了?” 柴哲威头脑清明,立刻从伍佰的禀报中洞悉了事态的蹊跷之处。 毕竟,这么多船只同时人间蒸发,任谁也不会相信这仅仅是场意外。 “正是。”伍佰大胆说出自己的判断,“郎君,咱们的船都是新置办的,每年都精心维护,断不可能出问题。海上又无风暴,航线更是走了千百遍,绝无可能平白无故就消失了。此事十有八九是冲着我们来的。” 这也是他方才急切闯入的原因。 若是天灾,损失再大,家族也能承受。 可这种不明不白的暗算,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这是否意味着日后的海路将处处充满危机? 那些失踪的船员,家族又该如何向其家人交代? 一连串棘手的问题接踵而至。 这次船队失踪,直接造成的钱财损失便不下三万贯,更不用提那些无法估量的间接影响,这笔账足以让柴家感到切肤之痛。 “你不是说渤海一带早已没了海寇的踪迹?” 一旁的柴令武闻言,不满地质问伍佰,“退一步讲,就算有不开眼的海寇,他们去劫掠满载货物的商船还有些道理,谁会脑子不清醒去动我们的捕鲸船?抢回去能做什么?下海捕鲸吗?” “二郎有所不知。”伍佰苦着脸解释道,“正因为渤海并无成气候的海寇,此事才更显严重。旁人的船都安然无恙,偏偏我们的船出了事,这背后的黑手是谁?若不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我们日后的海上生意还如何做得下去?” 他身为柴家大管家,与家族的命运早已紧密相连,一损俱损。 “我记得渤海一带如今已无海盗出没,这似乎是登州市舶司的水师在那片海域清剿过后的功劳?” 柴哲威若有所思,像是在确认一件被忽略的事实。 “大郎所言不差。”伍佰立刻应道,作为柴家的总管,他对这些信息了如指掌,“市舶水师如今制霸大唐各处海疆,无人能敌。即便是朝廷新近在登州扩充的官办水师,也远非其对手。” 第1621章备礼,去燕王府道歉 “大哥,你的意思是,我们的船队是市舶水师下的手?” 柴令武在一旁听出了弦外之音,脸色骤变。 他再迟钝也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市舶水师听命于谁,长安城的权贵圈子里人尽皆知。 燕王李想以市舶都督府大都督的身份,牢牢掌控着各地的市舶司,而那支水师更是他一手扶植起来的私兵。 这支力量如今在登州、扬州、广州乃至南洋的蒲罗中都设有据点,舰船逾百,兵员数万,俨然一个海上王国。 毫不夸张地说,在市舶水师的船上,皇帝李世民的圣旨甚至都远不如李想的一句话有分量。 “除了他们,还有什么势力能让我们的几支船队在同一时间人间蒸发?” 柴哲威的目光冷冷地投向柴令武。 他本以为,柴家与燕王府的摩擦,在护卫被打、店铺关门后已经告一段落。 现在看来,那不过是个开胃菜。 早就听闻燕王李想此人睚眦必报,今日方知传言不虚。 “李想他……” 柴令武怒火中烧,话未说完便要转身冲出去。 “站住!你想去哪?” “大哥,李想这欺人太甚!我非得找他问个明白!” 柴令武的面部肌肉因愤怒而扭曲。 他自幼横行霸道,何曾吃过这等闷亏,若不发作出来,他感觉自己往后在长安城都抬不起头。 “问个明白?你拿什么去问?你可有半点证据能将此事与燕王府联系起来?” 柴令武顿时语塞:“我……” “市舶水师既然敢动手,就绝不会留下任何活口。我们的船和人,恐怕早已沉入海底喂了鱼。” 柴哲威的话像一盆冰水,浇得柴令武心头更火,却也让他无法辩驳,“二郎,你若无凭无据地冲到燕王府,反倒会被人说成是蓄意污蔑。” “污蔑?我有没有污蔑,他李想自己心里没数吗?” “二郎,就算燕王殿下心知肚明,又能如何?我们没有证据啊!” 柴哲威看着柴令武,心中也颇有微词。 若不是他当初动手打了观狮山书院的人,柴家何至于惹上这等麻烦,以至今日连安身立命的船队都被人一锅端了。 钱财损失事小,造船作坊日夜赶工,新的船队很快就能置办起来。 可若是出海一次就沉一次,那无异于把金山银山往海里填。 柴家家底再厚,也经不起这般消耗。 柴哲威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心中的波澜,做出了决断:“备一份重礼,我要亲自去一趟燕王府。” …… 随着西市棉布的价格趋于平稳,这种新织物的优越性也逐渐深入人心,嗅觉敏锐的商贩们纷纷将其运往各地销售,开辟了新的商路。 燕王府旗下的成衣店更是顺势推出了一系列棉布成衣,极大地促进了市场的兴盛。 其柔软的触感和舒适的穿着体验,不仅赢得了平民的青睐,也让习惯了绫罗绸缎的权贵阶层爱不释手。 “陛下,如今市面上的棉布价已基本稳定在每尺五文钱。” 在宣政殿内,张阿难正向李世民禀报着棉布的最新动向。 作为朝廷力推的重要农作物,河东道棉花的推广成果始终是李世民关注的焦点。 眼下棉花收获完毕,市场的反应便成了新的重心。 “这个价钱还算公道。” 李世民的御案上陈列着几块不同的布料——丝、麻、棉、毛,他用指尖细细摩挲,感受着它们质地的差异,“只需二三十文钱,寻常人家便能添置一身新衣,质地远胜麻布。” 棉布并非价格最低廉,透气性也非最佳,但其综合的实用性却无出其右。 尤其用作贴身穿着,那种舒适感即便是华贵的丝绸也难以企及。 事实证明,物品的价值并不总与其价格成正比。 “确是如此。对寻常农户而言,购买棉布或许尚有负担,但对长安城里工坊的匠人们来说,穿上一身棉布衣物已是毫无压力。此布比麻布更耐用,保暖性亦佳,百姓们今年冬天可要好过了。” 张阿难心中暗自懊悔,他自家今年未在朔州购置田地种棉,错失了这巨大的商机和便利。 在长安城中,与他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因此近来,各家勋贵府邸纷纷派遣子弟北上朔州,为来年的棉花种植提前布局。 李世民放下手中的棉布,面露欣慰之色:“粮食增产,布匹丰足,再有剖腹产这类医术的出现和观狮山书院医馆的设立,我大唐今年的人口想必能有不小的增长吧?” 人口,在这个时代即是国力的象征,一县人口的多寡,直接决定了其在行政评级中的地位。 若是往年,人口激增只会引发对土地和粮食不足的忧虑。 但如今的长安城,无人再为此事发愁。 恰恰相反,各类工坊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旺盛,甚至从草原贩来的奴仆身价都上涨了三成,这反过来又刺激了登州淳于家和定襄达飞等人的捕奴队伍更加频繁地活动。 “其余州县的情况尚不明确,但仅就长安而言,今年的人口增幅已超过一成。” “好!朕即位至今,总算能过上几天舒心日子了!” 李世民的喜悦溢于言表。 然而,世事总难两全。 当君臣在宣政殿内畅谈盛景之时,范阳卢氏麻布店的掌柜却是一脸愁云惨雾。 “东家,非是小的们不尽心,实是我们这麻布若再不降价,便要和棉布一个价了。” 铺子里的伙计无奈地解释道,“百姓们又不傻,过去没得选,麻布再差也是最便宜的,只能买它。可如今有了棉布,价格相差无几,品质却天上地下,谁还愿意花冤枉钱来买麻布呢?” “这麻布的利钱本就薄如纸。早先被那羊毛制品一冲,咱们已经让过一回价了。眼下要是再降,这铺子怕是连门都开不下去了。” 卢掌柜紧锁眉头,“症结在于,如今肯穿麻布的百姓少了,就算咱们把价钱压到地里去,怕也无人问津。” 他心中暗叹,自家这铺子,怕是与燕王府天生犯冲。 从羊毛到如今这光景,次次都被他们搅得不得安宁。 第1622章火爆的燕王府布庄 一旁的伙计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掌柜的,若是肯降价,倒也……倒也不是全无销路。” “哦?”卢掌柜抬眼看他,已然听出了他话里有话,“你且细说。” “前几日,有客商上门,想采办咱们的货。他们要的量极大,只是价钱压得狠。而且……他们还说,若咱们肯单卖麻线,他们有多少便收多少,只要价格能松一松口。” 范阳卢家家大业大,自有麻料作坊,库中囤积的麻线不在少数。 如今麻布滞销,这些麻线若不能另寻出路,恐怕就要烂在仓库里了。 “有多少收多少?好大的口气!” 卢掌柜一脸狐疑,“这麻线离了织机,还能有何用处?莫非他们想用咱们的线,去织布跟咱们打擂台?他们有这个本事?” 卢掌柜绝不相信,天下间还有谁家的织布手艺和成本,能胜过范阳卢家。 “千真万确。来人我虽面生,但私下里打探过,据说是替燕王府那位王富贵王掌柜办事的。” “王富贵?”卢掌柜愈发困惑,“燕王府?他们弄出的棉布正当红火,抢了咱们的生意,怎的回过头又要收咱们的麻线?这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 伙计也是一脸茫然:“小的也想不通。论纺织手艺,咱们范阳卢家的麻布冠绝大唐,他们买咱们的线去织布,品质超不过咱们,成本也低不下来,除非他们是存心做赔本的买卖。” 卢掌柜沉吟半晌,终于拍板:“先不忙回复,看看别家铺子降价后市面如何。若行情能回暖,我们没道理把原料卖给燕王府。” “同样是折价,凭什么便宜了他们?” “可若是……行情依旧不见起色,那库里积压的麻线,也只能认了,全数卖给他们。” …… 林家红茶的生意蒸蒸日上,让林狗蛋在数月之间便积攒了可观的财富。 在长安城置办下这处气派的宅院后,他索性将老家的茶园事务暂且放下,与妻子林三娘子一同在此享受起了京城的繁华。 用过早膳,林三娘子便凑到林狗蛋身边,提起昨日吕掌柜送来的那匹棉布,话锋一转道:“夫君,再过些时日便是我娘的寿辰,我想着去西市转转,挑两匹上好的料子给她做身新衣裳,也算我们的一片心意。” 嘴上说着是为丈母娘挑选寿礼,可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分明写满了对西市琳琅商品的好奇与向往。 这哪里是单纯的采买,分明是想拉着他一道去逛。 林狗蛋看破不说破,正好他也想借机多走动走动,熟悉这座雄伟的都城,便笑着应承下来:“好,都依你。” “我听说西市的成衣铺子,师傅手艺精湛,做出来的衣裳样式新颖又舒适。”林三娘子又补充道,“如今咱们手头宽裕了,也该给你添置几身体面的行头。” 往日里,她定是亲自缝制,但如今眼界开了,也想让自家男人穿得更讲究些。 “若有中意的便看看,没有也无妨。” 林狗蛋对穿着向来不甚在意,即便在遍地华服的长安城里显得有些朴素,他亦安之若素。 但见妻子一片心意,他也不愿拂了她的好意。 两人很快便置身于西市川流不息的人潮中。 果不其然,林三娘子并未急着寻觅布庄,而是兴致勃勃地从街头逛到巷尾,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一个时辰过去,林狗蛋双手已被各色物件占满,脚步也渐渐沉重起来,而他的妻子却依旧神采奕奕,毫无倦意。 眼看妻子还有继续探索下去的势头,林狗蛋只得巧妙地引导:“三娘子,你看前头那家布铺,人头攒动,好不热闹,想必定有不凡之处,我们何不过去瞧瞧?” 林三娘子瞥了眼丈夫略带疲色的脸,对他今日的耐心颇为满意,便顺着他的话应了声好。 一踏入那间铺子,喧闹的人声便扑面而来,柜台前挤满了挑选布料的客人,伙计们应接不暇,叫卖声此起彼伏。 “给我来一匹天青色的!” “这桃粉色的可还有?我要一丈!” “掌柜的,快把那匹靛蓝的拿给我!” …… 这等热闹景象,在西市也属罕见。 “夫君快看!”林三娘子挤进人群,惊喜地发现,“这家的布料颜色真多,比我们之前看的那些都要鲜亮!” 林狗蛋也仔细端详,确实,这里的棉布不仅色彩纷呈,而且色泽饱和明丽,远非寻常货色可比。 “瞧这抢购的架势,再犹豫片刻,怕是连布头都剩不下了。”林三娘子见林狗蛋确实累了,便体贴地说道,“我看就这家了,不必再逛别处。我们赶紧挑两匹,也好早些回去歇着。” …… 王富贵近来心宽体胖,身形都圆润了不少,体重估摸着已奔着两百斤去了。 他接连巡视了东、西两市的棉布铺子,瞧着那火爆的销售场面,脸上乐开了花。 自家的棉布,定价高出旁人五成,销量反倒更胜一筹,这门生意,转眼便成了燕王府的钱袋子之一。 “娘娘,这是棉布生意开张至今的账簿。如今,咱们府上的布庄,无论规模还是进项,在长安城里都是首屈一指的。” 武媚娘产后调理了月余,便重新接手了王府的部分产业。 府中有奶娘照料新生儿,倒也无需她事事亲为。 “我记得,我们大部分的棉布都是从别处工坊购入原胚,再自行染制后出售。仅仅是多了一道转手的功夫,就能做到全城最赚钱?” 武媚娘一边翻看着账本,一边问道。 她对棉布生意的兴隆有所耳闻,但看到账目上,尤其是最近七日那惊人的流水,还是感到了几分奇特。 “娘娘明鉴。市面上别家的棉布,多是原色,样式单调,虽则价钱便宜,却入不了勋贵富商的眼。” “当然,也有卖染色布的,可他们的货色,要么颜色黯淡,要么种类稀少,最要命的是还容易褪色。” “因此,长安城里但凡要买上好的彩棉,最终都会寻到咱们府上的铺子来。” 王富贵言简意赅地解释了其中的关窍。 观狮山书院的化学实验室拿出的染料方子,早已在府上的染坊大规模投产,这正是燕王府的棉布能一骑绝尘的根本。 第1623章弹棉花的老兵 “是因为用了怀英他们化学实验室的染料?” “正是娘娘所言。若没有化学实验室的那些新颜料,咱们这铺子的利润,怕是要凭空少掉九成。” “哪能像现在这样,我们卖一匹布赚的钱,能抵得上别家数匹。” “别看咱们的布销量只占全城的两成,可这棉布买卖的八成利,都进了咱们的口袋。” 王富贵说起这些,语气中满是自豪。 尽管武媚娘的到来分管了他的一些差事,但他心中并无芥蒂。 这位可是王爷的侧妃,是正经的主子,他脑子清醒,断不会生出与主家争权的念头。 “只多一道染色工序,便能取走八成的利润?” “只多不少!我们的彩棉售价比旁人高了至少五成,可成本却没高出多少。这长安城里,不知多少人眼红心热呢。” “王爷常说,不遭人妒是庸才。”武媚娘的唇边,不由得漾起一丝笑意。 …… 北地的朔风卷过草原,给朔州城披上了一层寒霜,宣告着初冬的降临。 街头巷尾,行人们纷纷裹紧了新添的羊毛衣物,抵御着这突如其来的寒意。 “吴大哥,天这么冷,您又出门了?” 巷子里,吴存兵的身影在晨光中显得格外独特。他肩上扛着一套奇特的工具,步履虽有些蹒跚,却透着一股劲头。 作为朔州城的老街坊,人人都知道他曾是府兵,在战场上用这条腿付出了代价。 在过去,像他这样因伤退伍的兵士,日子过得最是艰难,朝廷那点微薄的抚恤金,对于一个无法从事重体力活的家庭来说,无异于扬汤止沸。 他那条不听使唤的腿,让他连下地劳作都成了奢望,更别提跟壮劳力比效率了。 因此,即便去年官府颁布了优厚的垦荒令,他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出城开辟棉田,不是不愿,实是无能为力。 “是啊,跟几家主顾说好了,今儿得上门把活儿干完。这天一冷,都等着盖新弹的棉被呢,去晚了可就耽误事了。” 吴存兵回过头,满是沟壑的脸上绽开一个质朴的笑容。 这笑容与俊朗无缘,却像冬日里的暖阳,照亮了他对未来的憧憬和满足。 他那全套的家当——一张特制的大弹弓,一个奇巧的磨盘,配上一柄弹花小棰和几根牵纱篾,看似简陋,却是一个月来朔州城里最吃香的行当。 起初,当书院里的年轻学子找上门,要免费传授他这门手艺时,吴存兵还当是遇上了什么新骗局。 可转念一想,自己一穷二白,还有什么值得人骗的? 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学了起来。 没想到,作为城里最早掌握这门技艺的工匠之一,他很快就尝到了甜头。 “吴大哥,我娘家二侄女快出阁了,您可得给我留个空,也去弹一床喜被啊!” 邻居看着他一瘸一拐却精神抖擞的背影,忍不住在后面大声嘱咐道。 “放心吧,都记着呢!过两天就给您弹得松松软软!” …… “咚!咚!咚!” 温尔信步走在朔州城外的一座村庄里,一阵奇异而富有节奏的声响从村子中心传来,吸引了他的注意。 棉花采收季一过,他总算从繁忙的公务中脱身,得以在朔州四处闲逛,亲眼见证此地的变化。 如今的朔州,早已非吴下阿蒙,其繁华程度在整个河东道,已是直追晋阳。 就连城外的村落,也处处是人声鼎沸,一派兴旺景象。 那些种植了棉花的农户,今年的进项至少翻了一番,多的甚至有两番。 即便没种棉花的,进城去工坊做工,挣的也比往年多得多。 “温兄,你听,那是什么声音?前面聚了好多人,好像挺热闹。” 石明越跟在旁边,好奇地张望着。 他这次奉命前来朔州,明面上是考察棉花推广的成功之道,私下里也存了些故地重游、顺道与观狮山书院的旧友们聚聚的心思。 好在忻州与朔州之间有定时的公共马车往来,旅途倒也便捷。 “走,我们去瞧瞧。”温尔也被勾起了兴致。 两人挤进围观的人群,只见场子中央,一名壮汉正挥舞着一件形似巨弓的工具,在那堆积如云的棉絮上有力地拨动着弓弦。 随着弓弦的每一次震动,发出的“咚咚”声响,那些已经去除了棉籽的棉花便被弹得愈发蓬松洁白,仿佛在弦上起舞。 石明越望着眼前这番景象,颇感新奇,向温尔说道:“我原以为各家收了棉花,无非是卖去作坊脱籽纺纱,或是自家留些填进被褥,却不想还有这般处理法子。” 温尔也是看得入神,对这门手艺充满了好奇。 他们二人的对话被旁人听了去,立刻便有位乡人热情地凑上前来解说。 “两位公子是头回到朔州吧?这叫弹棉花,是近半个月才兴起的新鲜事。只要花点小钱,买上几斤去了籽的棉絮,请师傅弹上小半日,就能得一床松软暖和的新被子。” “原来棉花还能如此用。”石明越心中一动,暗忖此法若是能引入忻州,定能大受欢迎。 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富庶之家,寒冬腊月里谁不盼着一床暖被? 更何况今年河东道棉花产量甚丰,价钱也亲民,寻常人家也消费得起了。 “公子过奖了,这法子可不是我想的。” 埋头忙活的弹棉郎吴存兵听见了他们的谈话,笑着插了一句,“这都得感谢燕王殿下,派了观狮山书院的才子们来朔州。他们先是教我们种棉花,前不久又有人来传授了这弹棉花的本事。” 吴存兵手上的活计并未因说话而停顿,连着十几天操练,他早已熟能生巧。 他打量着温尔和石明越,觉得这两人气度不凡,与当初教导自己的那些书院学子颇有几分神似。 “可是观狮山书院的学子教你们的?” 温尔和石明越相视一笑,心中已然了然。 想来也是,书院里格物学院那群人,素来喜欢捣鼓些新奇实用的玩意儿。 如今朔州棉花丰产,他们想出法子来物尽其用,实属情理之中。 第1624章收棉籽,榨油 “正是。我看两位公子的气质,与教我手艺的先生们很像,莫非二位也是从观狮山书院来的?” 吴存兵试探着问道。 一个人的风骨,虽无形,却能被感知。 这是一种微妙的共鸣,如同乡人异地相逢,总能凭感觉认出彼此。 “不错,我们正是观狮山书院的学子。” 温尔坦然承认,这身份并无需隐瞒。 话音刚落,周遭的村民态度瞬间一百八十度转变。 方才还只是围观,此刻却争先恐后地涌上前来。 “两位公子远道而来,来我家喝口热茶歇歇脚吧!” “我家梨子刚摘的,甜得很,两位公子尝尝鲜!” “公子若是有暇,能否去我们村里的蒙学给孩子们讲一堂课?” 突如其来的热情让温尔和石明越有些招架不住。 他们何曾想过,观狮山书院的名头在民间竟有如此分量? 这感觉虽然陌生,却……让人心中油然生出一股暖意和自豪。 朔州城南,空气里终日弥漫着棉絮的气味。 随着棉花的大规模种植,这片区域已然演变成一个庞大的棉花产业聚集地。 从剥离棉籽的初道工序,到纺纱织布的精细活计,产业链上的每一环都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而长安城里那些显赫门第的徽记,也悄然出现在各个作坊的牌匾之上。 在长孙氏名下的一家棉籽剥离作坊内,管事面带几分踌躇,走到了掌柜跟前。 “掌柜的,方才有人上门,想买咱们作坊里的棉籽。” 按常理,棉籽这种从棉絮里分离出的无用之物,如何处置全凭下人做主,根本无需惊动掌柜。 但这次不同,管事认得来人,是燕王府新开张那家作坊的伙计。 此事便不能不慎重了。 朔州城里谁人不知,长孙家与燕王府素来不睦。 “买棉籽?” 掌柜闻言,也生出了几分好奇。 棉籽虽是种子,可如今整个朔州遍地棉田,来年根本不愁种源。 可以说,绝大多数的棉籽,除了丢弃别无他用,各家作坊都是直接装车运到荒郊野外扔了了事。 眼下竟有人主动要买,听意思还愿意付钱,着实透着一股古怪。 “是的,他们说,十斤一文,还说可以自己上门来拉,不劳我们费心。” “价钱倒是其次,反正都是要扔的东西。有人肯收,倒省了我们一趟功夫。”掌柜沉吟道,“我只是想不通,他们要这东西何用?” “掌柜的,那位燕王殿下的行事风格,素来出人意料。” 管事点明了对方的身份,掌柜心中的疑虑便消散了大半。 尽管他清楚自家东主与燕王府的积怨,但他本人对燕王府并无恶感。 说句实在话,若非那位燕王李想在朔州推广棉植,他如今也未必能当上这作坊掌柜。 “既然他们要,卖了便是,我们留着也占地方。” 与此同时,朔州城外,河水滔滔,奔流不息。 在河道水势最急之处,几架前所未见的巨型水车正借着水力缓缓转动,其形制古怪,引人注目。 水车旁,一座新落成的大院静静矗立,这便是燕王府最新的产业。 说来也怪,燕王府在朔州的作坊数量不多,规模也称不上宏大。 起初,许多人都以为李想会凭借独有的棉花脱籽技术,独占整个朔州的剥绒生意。 谁知他竟将脱籽机以每台一百贯的价格公然发售。 各家权贵毫不迟疑,纷纷购入,建起了自家的作坊。 如此一来,燕王府自家的脱籽作坊,反倒在众多同行中显得毫不起眼。 这已让不少勋贵百思不解。 而更让他们费解的,便是城外这座由燕王府主薄褚遂良亲自督建的神秘作坊,至今无人能猜透其真实用途。 水榭旁的作坊内,巨大的木槌随着水车的转动,有节奏地起落,沉重的撞击声回荡不绝。 褚遂良负手而立,目光紧盯着石槽中被反复捶打的物料。 “主薄大人。”胡呼虎恭敬地侍立一旁,脸上洋溢着兴奋,“方圆百里的棉籽都已入库,晾晒妥当。今日是首次开工,想来不久便能见到金黄的油液了。” 这位吐谷浑人是首批归附定襄商会的部族首领之一,如今被委以榨油坊掌柜的重任,无疑是燕王府向所有投效的胡人展示的一份厚待与前景。 “用棉籽榨油,此事迟早会传开,瞒不住人。”褚遂良的视线并未离开那轰鸣的机械,“但关键在于榨出油后的提纯工艺。那几道秘方,才是此事的命脉,你须得严防死守,绝不能让外人窥得半点门道。” 想当初,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的学子们演示如何从废弃的棉籽中炼出油时,褚遂良也曾惊为天人。 但作为燕王府在朔州的主事者,他瞬间便洞悉了这项技术背后蕴藏的惊人价值,当即拍板兴建作坊。 他深知,在大唐,油何其金贵,寻常百姓家一年到头也难得几两。 如今这棉籽油若能量产,其意义不言而喻。 “大人尽管安心,”胡呼虎信心十足地回答,“旁人即便猜到这油出自棉籽,也无济于事。” “一来,这水力驱动的重锤压榨机非寻常工匠所能仿制;二来,初榨的毛油苦涩难咽,若无观狮山书院提供的秘方和那几种市面上绝迹的辅料进行提炼,根本无法食用。这核心的法门,牢牢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 “如此甚好。”褚遂良微微颔首,“王府推广棉植,利国利民,此为公心。但我们也不能任人将王府的善举当作可欺的愚行。那些人靠着种棉赚了第一笔钱,这棉籽榨油的第二笔利,就该由我们燕王府独享。” 他对此事的处置极有把握,料想李想殿下也定会赞同。 此项产业的技术门槛极高,非普通人家所能染指,燕王府将其收归己有,断的也只是那些豪门勋贵的潜在财路。 况且,这条财路本就是无中生有,是王府独辟蹊径的成果,他人即便眼红,也说不出半句不是。 他们最多在棉籽价格上做些文章,可到头来,高昂的油价最终还是会转嫁到他们这些主要的买家身上,不过是作茧自缚罢了。 “请主薄大人静候佳音!”胡呼虎的声音里充满了干劲,“属下定将此地打造成冠绝大唐的油料之源,为王府再添一宗日进斗金的产业!” 第1625章医用纱布、棉帐 大唐皇家军校的蚕室里鸦雀无声,只有器械碰撞的清脆声响。 作为观狮山书院医学院的首席教谕,林秋受邀在此进行外伤处置的教学演示。 他手法娴熟,动作间自有一股沉稳的气度,是这间挤满了军医学员的屋子里的绝对核心。 “持针钳。” “清创。” “缝合线。” 指令简短而清晰,在为学员们展示了一套利落的伤口缝合术后,林秋拿起了一块雪白的网状织物。 “林教谕,以布巾覆创,向来是医家大忌,此物难道不会污秽伤处,引来溃脓吗?” 一个清朗的声音打破了寂静。 林秋的动作并未停下,他赞许地看了一眼提问者,那是军医科里悟性最高的学员程道。出身于长安医学世家程家,即便只是旁支,这份敏锐也不同凡响。 “你问到了关键。”林秋一边小心地包扎伤口,一边解释道,“寻常布料确实藏污纳垢,是伤口大敌,但此物名为医用纱布,由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运用新法织造,不仅织法特殊,极为透气,更经过了严格的消毒程序。” “它非但不会致使感染,反而能隔绝外界尘污,保护创口,让伤处愈合得更快,特别是对那些又深又阔的伤口,效果显著。” 程道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难怪军医科最近下发的医疗箱中,都将此物列为了必备之物。” 每个军医学员都配有医疗箱,里面装着酒精、去病丸和各类器械,而这轻飘飘的纱布是最近才添进来的新成员。 “正是。”林秋的语气变得格外郑重,“你们要记住,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伤员众多,人手有限,不可能人人得到及时救治。” “那时,一块干净的纱布,一个及时的包扎,就能有效止血,为抢救争取到最宝贵的时间。它看似寻常,关键时刻却是能从阎王手里抢回性命的东西。” 这套理论最初由李想提出,经孙思邈和林秋反复验证后,才有了如今的成果。 林秋深信,此物将彻底改变大唐外伤救治的格局。 尽管消毒酒精的问世是划时代的创举,但这不起眼的纱布,同样是外科学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块重要基石,它让无数复杂的伤口处理变得更加安全和高效。 …… “府里新换的这批帐幔,触感似乎与往日的丝罗大不相同。”段嫣然拂过床榻边垂下的纱帐,目光中带着一丝好奇,望向李想,“这般琐事,竟也劳动王爷亲自费心。” 以往这些小事,他从不插手,今日的举动确实反常。 李想含笑不语,引着她的手细细感受那纱帐的纹理:“嫣然,你再仔细看看。我们府里惯用的丝帐,虽华美,却娇贵得很,经不起几次浆洗。而寻常百姓用的麻帐,又过于粗疏。你手上这个,却是用棉花纺纱织就的。” 他语气中透着一丝得意:“它兼具了麻帐的价廉和丝帐的细密,却比丝帐更结实耐用。可以说,是做帐幔最合适的材料。” 段嫣然冰雪聪明,一点即透。 她眼眸一亮,瞬间领会了李想的深意:“棉花……帐幔家家需用,夜夜不离。若天下百姓都用上这棉纱帐,那对棉花的需求将是何等巨大!我们一直在河东道推行的棉花田,其价值便不可同日而语了。” “这还只是开始。”李想的目光望向窗外,仿佛看到了更广阔的未来,“棉纱可织帐,棉絮可制衣,可填被。你上次试过那件棉衣,其保暖之效远胜皮毛。待棉花产量大增,价格降下来,寻常百姓也能在寒冬拥有一身暖衣、一床暖被。到那时,天下间能少多少受冻之人,这才是盛世该有的模样。” 段嫣然心领神会:“所以,河东道的棉田,还要再扩建才是。” “不止河东道。”李想的雄心显露无疑,“待我大军平定西域,我便会奏请朝廷,将棉花带到那片广袤的土地上。” “历来,朝廷对西域之地总觉取之无益,守之耗费。但若那里能成为我大唐的棉仓,源源不断地出产棉花,再辅以日后更为便捷的运输之法,那片不毛之地,就将变成我朝不可或缺的膏腴之地,其战略价值将无可估量。” …… 长安城中,但凡有些门路的世家,都在私下里议论着同一件事——柴家,怕是要不行了。 观狮山书院的蜂蜜生意,对柴家而言不过是癣疥之疾,无关痛痒。 然而,他们赖以为生的大海,却突然变得死寂。 那支深入远洋追捕巨鲸的船队,连同那些往返于半岛与倭国之间的商船,都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要知道,鲸油是点亮柴府万家灯火的根本,鲸肉是家中一项不菲的进项,而东海的航线,更是维系柴家运转的血脉之一。 如今,这些财源被人生生掐断,后果不堪设想。 这就好比一棵参天大树,被人剪去了几根枝叶,或许无伤大雅;但若是有人将其主根斩断,那离倾覆也就不远了。 柴氏一族人丁兴旺,开销巨大,收入骤然断了六七成,这日子还怎么过? 府邸之内,气氛一片凝重。 “兄长,不必再派人查了。”柴令武面色铁青,语气中满是愤恨,“能有这般手腕,让我们的船队人间蒸发的,除了那李想,还能有谁?别让我抓到他的狐狸尾巴,否则我定要在朝堂之上,当着陛下的面参他一本!” 这段时日,柴令武的日子尤其难熬。 曾几何时,他出入长安各大酒楼,迎接他的无不是巴结与奉承。 可现在,他总觉得身后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那些窃窃私语仿佛都在嘲笑他的落魄。 这种天壤之别,让他难以忍受。 柴哲威作为一家之主,神情中透着一股深沉的疲惫。 “我早就告诫过你,长安城中潜龙卧虎,并非人人我们都能得罪。父亲母亲不在了,柴家早已不复当年盛景,等着看我们笑话的人多如牛毛。” “我看,你该抽个空,亲自去一趟观狮山书院,为你当初动手打了人家学子的事赔个不是,再出资为他们捐建一座楼,以示我柴家的诚意。” 柴哲威的眼界与城府,显然不是他这个弟弟能比的。 第1626章柴家的另一条腿也要被燕王府打断 “什么?” 柴令武一听,火气直冲头顶,“兄长,我承认打人是我不对,可他们不是已经报复回来了吗?” “燕王府都快把刀架在我们脖子上了,我们不思反抗,反倒要去摇尾乞怜?这种窝囊事,我做不出来!” 他气得浑身发抖,从小到大,何曾受过这等奇耻大辱。 就算当年跟在李承乾身边,也多是平等的合作,何曾卑躬屈膝过? 如今家门遭此大难,竟还要去向仇人低头认错,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他却浑然忘了,过往有多少人,也曾被他这般欺辱,被迫前来登门谢罪。 “拿什么去抗衡?放眼整个大唐,凡是与海贸沾边的营生,谁能绕得开燕王府?得罪了他们,我们投出去的钱财,便如石沉大海,连个响都听不见。” “再说这长安城,盘根错节的生意,哪一桩哪一件背后没有燕王府的影子?多少权贵跟在燕王府后头分润好处?” “此刻与燕王府为敌,便是与满朝新贵为敌。我柴氏若想安稳,就绝不能逆流而上!” 柴哲威望着自家弟弟,满脸的失望与无力。 不说他平日里惹是生非,光是早早地投靠太子李承乾这一步棋,在他看来就错得离谱。 说句不好听的,凭着柴家的根基,凭着母亲平阳公主留下的荫庇,他们本可在夺嫡之争中置身事外,静观其变。 无论最终谁人登临大宝,都不会轻易动他们。 要知道,母亲于大唐,有开疆拓土之功,这江山社稷,有她的一份心血。 若非身为女子,那九五之尊的位子,谁坐还未可知。 作为平阳公主的血脉,柴哲威对家族的前途本有十足的底气。 可偏偏多了个不让人省心的弟弟,让一切都充满了未知。 “难道就这么忍气吞声?长安城里那些人,会如何议论我柴家?” 柴令武也明白兄长所言非虚,可胸中那口恶气,实在难以下咽。 “燕王府这些年,固然是笼落人心,财路亨通,可树大招风,得罪的人也不在少数。我看那李想,正是要寻个由头立威,你偏偏就撞了上去!” “我柴家名声在外,根基却已不比从前,正是外强中干之时。拿我们这只最显眼的鸡来儆猴,效果不是再好不过?” “你现在该担心的,不是旁人怎么看,而是好好想想再这么下去,柴家会落得何等下场!” 话音未落,仿佛是上天要印证柴哲威的忧虑一般,老管家伍佰步履匆匆地从院外走入。 “出什么事了?” 兄弟二人正在密谈,若非要事,伍佰断不会在这个时候进来打搅。 这份主仆间的默契,还是有的。 “大郎君,有桩事,老奴觉得需得向您禀报。” 伍佰的目光在柴令武身上扫过,神情颇为复杂,随后才躬身对柴哲威开口。 他这一句话,让柴哲威的心猛地往下一坠。 柴家近来噩耗连连,难道风波又起? “说吧。” 柴哲威吸了口气,竭力让自己保持平静。 越是这种时候,他这个家主越要镇定,一步踏错,柴家便可能万劫不复。 他很清楚,当今圣上李世民虽与母亲姐弟情深,却也深知母亲与父亲柴绍的婚姻并不美满,心中对柴家素有芥蒂。 纵然不至于落井下石,但指望他在关键时刻为了柴家去斥责自己的儿子,无异于痴人说梦。 “城里新开了一家名为汉庭的客栈。” “汉庭客栈?” 听到这个名字,柴哲威紧绷的神经稍稍一松。 区区一家新客栈,在偌大的长安城里,算不得什么大事。 然而,念头一转,他脸色骤变。 龙门客栈是柴家眼下最重要的一笔进项,这家新开的“汉庭”,难道是冲着自家的生意来的? 长安城内,论起客栈的单项翘楚,龙门客栈确实排不上号。 若说菜肴,五合居、德香楼之流更胜一筹;若论风情,天香阁、怡红楼之辈独领风骚;即便是住宿的奢华程度,也渐渐被后起之秀超越。 然而,龙门客栈的地位却无人能撼动,它早已成为大唐旅宿业的一面标杆。 其分号星罗棋布,遍及大唐的各州府,影响力根深蒂固。 更难得的是,每一处龙门客栈都占据着黄金地段,规模宏大,集餐饮、住宿、娱乐于一体,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服务,深得那些长途跋涉、入京赶考的学子们的青睐,往往一住便是数月。 对如今的柴家而言,龙门客栈的分量又重了几分。 随着出海贸易的断绝、鲸油和蜂蜜产业的锐减,家族的财源几近枯竭。 毫不夸张地说,龙门客栈已是支撑整个柴家的顶梁柱。 一旦这根柱子倒了,柴家必将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而且短期内绝无翻身的可能。 “大郎,数月前,咱们客栈的掌柜就来报,说对面几处宅子被同一人买下,之后便用高墙围起,日夜赶工。” “属下当时还好奇是何方神圣,有如此魄力,现在,答案揭晓了,那片正在兴建的庞大建筑群,便是汉庭客栈的头一家分号。” 伍佰的语气沉重,向柴哲威禀报着。 “这汉庭客栈偏偏开在我们对面,这不是明摆着要跟我们柴家为难吗?这到底是谁家的手笔,查清楚没有?” 柴令武怒不可遏,感觉胸口都要炸开了。 近来柴家接连受挫,难道现在什么人都敢踩到柴家头上作威作福了? “该不会是……燕王府吧?” 柴哲威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紧盯着伍佰。他现在最怕听到的,就是任何与燕王府有关的坏消息。 若早知李想会拿柴家来“杀鸡儆猴”,当初柴令武的家仆殴打观狮山书院的人时,他就该亲自出面,将大事化了,何至于落到今日这般田地。 “大郎,此事由王富贵亲手督办,千真万确,就是燕王府的产业。” 伍佰此言一出,整个厅堂瞬间死寂。 就连一向冲动的柴令武,也泄了气,再也发作不起来。 此刻,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给家族招惹了多大的祸端。 方才兄长让他去观狮山书院赔罪,他还觉得是小题大做,折损了柴家的颜面。 现在看来,若再与燕王府硬碰硬,对方的后手只会更加凌厉。 “备车,再备上一份重礼,我还要再亲自去燕王府一趟!” 柴哲威的声音透着疲惫。 被人如此逼迫,他也想挺直腰杆,硬气一回。 但现实的世界里,意气用事是奢侈品。 在家族存亡面前,所有的颜面和脾气都必须让路。 第1627章汉庭客栈自助餐火爆长安 杜荷终于从岭南回到了长安。 将近一年的风吹日晒,让他原本白净的皮肤变得黝黑,但整个人的气质却沉淀了下来,远比离京时稳重。 他在岭南的这一年,并非虚度光阴。 杜家在番禺县投下的甘蔗种植园,已然颇见成效。 规模虽不及燕王府与程、房两家,却也足以跻身前列。 此番随他一同回京的,便有大批由那些甘蔗提炼出的精美糖霜。 棉花与甘蔗,这两项杜家从未涉足的产业,如今看来,极有可能成为家族未来的两大财源。 听完杜荷的详尽禀报,杜芳紧绷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欣慰的笑意。 他当初力排众议,坚持投入巨资分头在河东与岭南开拓新产业,如今总算证明了自己的眼光没有错。 想当初,即便是杜家这样的高门,同时拿出两笔数万贯的巨款进行豪赌,家族内部的反对声浪也是一波接着一波。 “兄长,我离开的这一年,长安城里可有什么变故?”杜荷见自家大哥面露笑意,悬着的心也放下了大半。 “城里的事情,真是说上三天也说不尽。不过要论近来最引人瞩目的,非柴家莫属了。” 杜芳一提到柴家,便感慨万千。 他庆幸自己把杜荷派去了遥远的岭南,否则以这小子的性子,怕不是要成了第二个柴令武。 这两个惹祸的本事,简直如出一辙,都是专坑兄长的主。 这一刻,杜芳对柴哲威的焦头烂额,竟有了几分感同身受。 “柴家?可是令武兄他们家?出事了?” 杜荷与柴令武同为李承乾的伴当,往来密切,关系虽说未必那么纯粹,但交情总归是有的。 听闻柴家出事,他自然十分关切。 “何止是出事。那个柴令武,不知死活,竟敢去捋燕王府的虎须。恰好燕王殿下正愁找不到一个分量足够的靶子来立威,柴家便一头撞了上去。” “先是柴令武的几个随从,被当街失控的马车撞得非死即伤,而后柴家赖以为生的蜂蜜生意,也被挤兑得门可罗雀。这还不算完,最致命的是,他们引以为傲的捕鲸船队和出海的商队,全都杳无音信,人间蒸发了!” “全都失踪了?” “对,连片帆影都没回来。” “难道……这些都是燕王殿下的手笔?” 杜荷只觉一股寒气从背脊升起,想起自己过去也曾屡次三番地挑衅过李想。 “谁说得清呢。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就在前几日,柴家最根本的产业龙门客栈,也迎来了灭顶之灾。燕王府针锋相对,就在龙门客栈的正对面,开了一家名为汉庭的新式客栈。” “这是……打算从根子上断了柴家的活路?” 杜荷不禁为自己的那位“朋友”捏了一把冷汗。 他很清楚,在经商一道上,放眼天下,恐怕无人能与李想争锋。 …… 作为燕王府商务体系的重臣,王富贵肩上的担子着实不轻。 即便武媚娘已分担了部分产业,他所掌管的摊子依旧庞大得惊人。 近来,为了“汉庭客栈”的开业能一鸣惊人,他更是耗费了无数心血。 他深知,李想筹建汉庭客栈的深意。 在明面上,这是为了与龙门客栈分庭抗礼,但其真正的核心,是看中了客栈业的巨大潜力,并将其作为燕王府在大唐宏大布局中的一枚关键棋子。 所幸,王富贵的呕心沥血换来了丰厚的回报。 汉庭客栈甫一开张,便成了长安城里万众瞩目的焦点,用“宾客盈门”来形容,都显得有些保守了。 “王大掌柜,咱们那自助餐厅的场面,实在是太火爆了!从清晨到日暮,里面的人就没断过。我们定了两个时辰的用餐时限,可根本拦不住那潮水般涌来的食客啊!” 汉庭客栈的掌柜王霆虞,正带着一种既兴奋又苦恼的复杂情绪,向王富贵述说着开业以来的盛况。 自助餐厅这种经营模式,在大唐堪称开天辟地头一回。 当初,无论是王富贵还是王霆虞,内心都对设立自助餐厅持保留意见。 毕竟,在这尚有无数百姓食不果腹的年头,搞这种任人吃喝的馆子,岂不是跟银钱过不去? 尽管餐厅里的荤菜,主要以燕王府自产的猪、鸡、鸭肉为主,鲜有其他更名贵的肉类,但其吸引力已是无与伦比。 二十文的定价,说不上廉价,却也绝非高不可攀。 无数食客为了值回票价,当真是从前一天晚上便开始饿肚子,直饿到头昏眼花、走路都得扶着墙,才晃进汉庭客栈的自助餐厅,双眼放光地直扑各种肉食。 他们狼吞虎咽,仿佛要将一辈子的亏欠都弥补回来,直到食物堵到喉咙口,再也咽不下去为止。 那“扶墙而入,扶墙而出”的景象,成了餐厅外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更有甚者,因吃得太急,险些当场噎死,逼得观狮山书院医学院附属医馆不得不派个郎中常驻餐厅外,以防刚开业就闹出人命,触了霉头。 “无妨。”王富贵气定神闲地安抚道,“王爷本就没指望靠自助餐厅盈利,它的首要任务是为我们聚拢人气。你难道没发觉,仅凭这一间自助餐厅,我们汉庭客栈的名号就已经响彻长安了吗?” 开业首日,《大唐日报》便在头版给予了极大的版面,对汉庭客栈进行了浓墨重彩的报道,其中自助餐厅更是被反复提及。 长安百姓近些年腰包渐鼓,对这闻所未闻的自助餐厅充满了好奇,尤其是那句“肉食管够”的宣传,简直是致命的诱惑。 这可是肉啊,居然可以敞开肚皮吃! 这是多少人做梦都不敢想的美事。 许多自诩饭量过人的“大胃王”,都摩拳擦掌,自信能轻松吃回那二十文的本钱。 诚然,的确有少数人能做到。 但这个“少数”,数量微乎其微。 寻常人就算胃口再好,一两斤肉下肚,也基本到了极限。 而二十文钱的价值,足以覆盖这两斤肉的成本。 正如后世的李想在体验自助餐时多次验证过的那样,想靠食量占到便宜,对绝大多数人而言,终究只是个美好的幻想。 第1628章杭州学子到长安的住宿选择 “名声是打出去了,可依着咱们汉庭客栈的底蕴,就算不搞这自助餐厅,扬名也只是时间问题。” 王霆虞是王富贵的堂弟,因其在生意上颇有见地,才被王富贵安排到此地担任掌柜。 也正因有这层关系,王霆虞对王富贵说话向来直接,更何况这几日,自助餐厅的伙计已向他抱怨过好几次,对里头的情形颇为担忧。 “王爷行事,何时做过亏本买卖?我虽也未完全领会这自助餐厅的妙处,但务必得让它长久稳当地开下去。” 王富贵走到餐厅门口,也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 厅内人头攒动,座无虚席,若非有伙计在门口拦着,只怕人都要挤成一团,谁也别想安生吃饭。 他甚至在人群中看到了几个熟面孔,似乎是城中其他店铺的掌柜或东家,也来凑这个热闹。 看来,这种新奇的吃法,对各色人等都有着不小的吸引力。 “可有人故意糟蹋东西?”在门口站定,王富贵问出了心底的一丝顾虑。 “那倒几乎没有。我们事先有规矩,浪费的食物多了要额外收钱,再者说,长安的百姓也没有糟蹋粮食的习惯。” 王霆虞不明白王富贵为何对这点小事如此上心。 他哪里知道,这番担忧其实是李想当初特意嘱咐的。 在李想的认知里,后世的自助餐厅,最大的问题便是食客取用过量却吃不完,大量食物最终沦为厨余,造成了惊人的浪费。 然而,李想终究是对这个时代不够了解。 除了少数勋贵之家骄奢淫逸,绝大多数人对粮食都怀着一份敬畏。 即便食物可以随意拿取,人们也不会去肆意挥霍。 “好,这头一阵子你多费心盯着。自助餐厅不为赚钱,但菜品的新鲜绝不能含糊,别把我们燕王府的金字招牌给毁了。” 燕王府名下的产业,盈利多少终究是考量业绩的一项。 王富贵也怕王霆虞为了让账目好看,动用劣质食材,那就与李想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王掌柜放心,我若敢把汉庭客栈经营成龙门客栈那般黑心,不等您发话,我自己就得把我活剐了。” …… 梁之琛,一位来自杭州府的学子,脚下的尘土尚未洗净,人却已站在了长安城的街头。 距离春闱大考尚有数月,但京城中早已汇聚了如梁之琛这般从五湖四海提前赶来的读书人。 这既是为防路途多舛耽误了科考大事,也是为了能在这帝都之中与各路才俊切磋学问,互通有无,以免闭门苦读,错失良机。 初来乍到,梁之琛需寻一处能安稳住上大半年的落脚点。 一番打听下来,城中两家客舍进入了他的视线:一是老字号的龙门客栈,二是声名鹊起的新式客栈汉庭客栈。 他决定亲自探访,毕竟是长住之地,半点马虎不得。 踏入汉庭客栈,梁之琛便向伙计发问:“小哥,我若在此长住半年,可有什么优待?” “这位公子,我们店里有月租之惠,每月仅需一贯钱。”那伙计应对娴熟,显然已接待过不少备考的学子,“您若一次性住满六个月,店里还将为您免费提供早膳。” 汉庭客栈的价目清晰透明,在大堂用木牌公示,童叟无欺。 这套明码标价的模式,让伙计在接待客人时少了许多讨价还价的麻烦,当然,若是客人有住宿之外的额外需求,譬如享用客栈附设的自助餐食,那便另当别论了。 梁之琛听罢,心里盘算了一下,便拿出另一家的条件来压价:“对面的龙门客栈,住半年可免去一月房钱。你们这儿不仅贵了两成,优惠也远不及人家,这似乎有些不合情理吧?” 他虽已在心中属意这间格调新颖的汉庭客栈,但读书人骨子里的精打细算,让他忍不住想再争取些实惠。 “公子,话不可这么说。” 伙计并未直接辩驳,而是巧妙地转换了话题,将谈话的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我建议您先随我上楼看看房间。倘若房间不能让您满意,再大的优惠想必也失了意义,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套话术,正是李想特意培训的成果。 他虽非酒店经营科班出身,但凭借后世的见闻,对服务业的门道了如指掌,早已将各种应对策略教给了掌柜王富贵。 梁之琛觉得伙计言之有理,自己只在大堂转了转,尚未见过客房真容,便颔首道:“也好,那便先看看房。” 伙计引着他穿过院落,来到一栋二层小楼前,推开二楼一间客房的门。 这客栈的建筑风格在大唐显得颇为独特,虽无雕梁画栋,却自有一番简约雅致。 “公子请看,这便是我们的标准客房。”伙计自信满满地介绍道,“我可以向您保证,在整个长安城,您绝对找不到比我们这儿条件更好、价格更公道的住处。若您能在别家找到,我们汉庭客栈分文不取,房钱全退!” 梁之琛一脚踏进客房,脚底传来的厚实绵软触感让他心头一震。 “这……这地面铺的是羊毛地毯?” 他见多识广,立刻分辨出这不是寻常客栈能有的手笔。 “郎君好眼力,正是上等的羊毛地毯,我们汉庭的所有客房都是如此。”那伙计微微一笑,神情中带着一种训练有素的自豪,“不过,这地毯只是开胃小菜,我们真正的过人之处,另有乾坤。” “哦?还有何乾坤?” 梁之琛的好奇心被彻底勾了起来,他随着伙计的指引,向房间深处走去。 “郎君风采不凡,想必对《大唐日报》上的新鲜事物多有涉猎。我们客栈引以为傲的,便是这名为盥洗室的所在。” 伙计推开一扇门,里面是另一番天地。 “此间设有自来水管道,无论沐浴洁面,都无需再假手他人,更不必踏出房门半步。当然,这还不是它最妙的地方。” 梁之琛心中震撼。 他曾在报纸上读过长安显贵府邸中设有类似设施的报道,但亲眼所见,还是头一遭。 光是能在房中沐浴这一点,就足以让他下定决心,将此地作为落脚之处了。 可听伙计的口气,这似乎还不是全部? 第1629章新晋说书人郭云鹏 “那最妙的地方是?” “郎君请看此物,我们称之为马桶。” 伙计指着一个白瓷器具,自信地介绍道,“有了它,便再无风雨寒夜出恭之虞。您看……” 他轻轻按下一个开关,“只需一按,活水便会奔涌而出,将污物冲刷得一干二净,不留半点痕迹与气味。” 伙计见他面露惊奇,又补充道:“当然,为了满足不同客人的需求,我们的客房也分等级。” “寻常客房的盥洗室,沐浴用的是备好的热水木桶。而更高级的套房,不仅窗户用的是琉璃,盥洗室内还有能直接洒下热水的花洒。毕竟价格不同,享受自然有别。” 梁之琛看着眼前的一切,由衷赞叹:“这盥洗室的设计,当真是巧夺天工,闻所未闻。” “这还不算完。”伙计的自信几乎满溢出来,“我们客栈的被褥皆是新棉所制,厚实保暖,足以抵御严冬。若郎君懒于出门,我们可提供送餐入房、代洗衣物、洒扫除尘等诸般服务。一句话,在汉庭,但凡客人有需求,我们便有应对之法。” 这种无微不至的便利,彻底打动了梁之琛。 他不再犹豫,当即拍板:“好!就住这里了,先给我开半年的长住房。” 棉花,无疑是近来坊间最引人瞩目的话题。 郭云鹏,这位刚学成出师便被味之精重金聘请的新锐说书先生,便敏锐地抓住了这个风口。 他近期的所有评书段子,几乎都离不开棉花这个核心。 无论是河东道如火如荼的棉花种植景象,还是新奇的棉花蜜、棉籽油,都成了他口中绝佳的素材。 至于棉布、纱布乃至蚊帐的妙用,他更是能发挥想象,信手拈来编排出引人入胜的故事。 郭云鹏的原则很简单,观众想听什么,他就讲什么,至于故事的真实性,那并非他首要考虑的。 当然,郭云鹏之所以舍弃《红楼梦》、《三国演义》这类早已深入人心的经典,反而选择棉花、甘蔗这些看似冷门的农作物大做文章,背后自有深意。 为了不动声色地推广这些经济作物,李想可谓费尽了心思。 味之精、德香楼这些酒肆茶楼的说书人之所以如此卖力,除了迎合听众的好奇心,更关键的是他们都接到了明确的指令,要朝着这个方向进行舆论引导。 “郭先生,你把这棉布吹得天花乱坠,可我怎么就没觉得它有多好?论保暖,它及不上熊皮大氅;论舒爽,它也比不过绫罗绸缎啊。” 郭云鹏刚讲完一段略显平淡的“棉布的划时代意义”,台下便有好事者高声发难。 “这位客官所言极是,棉布在保暖上确实逊于熊皮,凉快方面也的确不及丝绸,可它胜在价廉啊。” 郭云鹏对味之精与燕王府的渊源,以及燕王府与棉花推广的密切关系,心中一清二楚。 他很明白自己的立场该站在哪一边。这位说书人的行事风格与郭得刚迥异,在他看来,博得燕王府的欢心,远比个人的虚名重要。 只要能让燕王府满意,名气自然会随之而来。 “要说价廉,它现在也比麻布贵吧。” “眼下是如此,但不出几年,这情况可就大不一样了。” “几年后的事,谁又能说得准呢?” 在味之精的大堂里,郭云鹏与几个挑刺的客人唇枪舌剑,毫不示弱。 然而,这场意料之中的辩论,却被邻桌客人的一声惊呼给强行中断了。 “快瞧窗外,那队护卫好生威武!” “哪儿呢?哪儿呢?” “乖乖!这气派,真是了不得。” 在满堂的议论声中,小玉米正一手牵着大金毛,一手拉着段梅,沿着味之精门前的宽阔街道悠然前行。 尽管华丽的四轮马车就跟在后头,但这小姑娘偏要自己下来走动。 秦怀道这次倒没有阻止,只是他身着一套崭新的行头,不时扭动身体,显得有些不太适应。 脚上是锃亮的长筒鳄鱼皮靴,身上是墨绿色的修身长裤,腰间束着一条鳄鱼皮带,配上黄铜打造的精致带扣,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干练气质。 在他身后,两列共二十四名燕王府护卫,身穿同款制服,腰挎长刀,迈着整齐的步伐,气势逼人。 这身引人注目的“奇装异服”,毫无疑问又是李想的手笔。 随着棉布实现大规模生产,染色工艺的难题也基本被攻克,新的应用便应运而生了。 为大唐军队更换制服的计划,已是箭在弦上。 李想并非要贬低传统唐装,但在他看来,军装的首要考量绝非美观,而是实战。 宽袍大袖固然飘逸,可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任何一丝累赘都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 更深远的考量在于,通过推广新式服装,可以撬动整个社会的经济结构。 当下的百姓大多男耕女织,衣物自给,这并非长久之计。 李想期望引入更精细的社会分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而成衣产业,便是一个绝佳的突破口。 “快看,是永平公主和她那条叫金毛的獒犬,身后跟着的想必是燕王府的亲卫。啧啧,这身装束,当真气派!” 在味之精酒楼内,房遗爱指着窗外对高阳说道。 他们今日前来,本是想看看自家产业的新貌。 “她头上那顶帽子式样新奇,配上那身利落的衣裤,真有几分英气逼人。” 高阳的目光早已被街上的小玉米牢牢吸引,心里盘算着如何也能弄到这样一身行头。 “公主毕竟年幼,穿上虽是可爱,却少了些韵味。高阳,若你穿上……” 房遗爱的话语里带着一丝热切,“待会儿我便去燕王府讨要一套,你回府穿给我瞧瞧,如何?” 他脑海中已经浮现出高阳身着修身制服,脚踩高筒靴的模样,那紧致的线条…… 房遗爱顿时觉得口干舌燥,恨不得立刻就拉着高阳回家。 “房遗爱!你眼睛往哪儿看呢!”高阳被他那毫不掩饰的灼热目光看得脸颊发烫,嗔怪地瞪了他一眼,尽管两人关系早已今非昔比。 “嘿嘿,高阳,我们这就去燕王府走一趟,你也同去吧。” 第1630章大唐皇家军校的新式军服 “小玉米,街上的人都在看我们……我们还是上车回去吧?” 段梅跟在小玉米身后,被路人投来的无数目光看得浑身不自在,小声地建议道。 “看就让他们看!这可是爹爹交代给我的差事,我怎么能中途退缩。”小玉米得意地扬起下巴,挺着小胸膛,步伐更显坚定。 这趟差事,本就是李想计划中的一环。 他与刘谨商议,要让长安百姓亲眼见识新式军服的风采,而当时恰好在场的小玉米,立刻把这件“美差”揽入怀中。 对她而言,这简直是天赐良机,一个能正大光明在长安城闲逛的完美借口。 比起幼儿园里那些对她毕恭毕敬、毫无新意的玩伴,这种万众瞩目的自由时光实在太美妙了。 “可……可是,我们回府,让护卫们自己巡街,也不耽误姑父的计划呀。”程梅试图再次劝说。 “那怎么行?没了本公主,光凭这些护卫,哪有这么大的号召力?”小玉米一口回绝。难得能逃离幼儿园出来放风,不好好逛个够本,岂不是太亏了? “那……好吧。”段梅虽比小玉米年长一岁,却向来以她马首是瞻,听她这么说,便不再坚持。 “这才对嘛!走,我们去西市瞧瞧热闹去!” 燕王府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张阿难的耳目,更何况是李想这般毫不遮掩的行事。 宣政殿内,李世民的目光落在几套崭新的服饰上,强行压下了亲自上身体验一番的冲动。 当朝的衣冠礼制极为繁复,仅《礼记》对士人着装便有“朝玄端,夕深衣”等诸多规矩,对襟、袖长、缘边尺寸皆有法度,一丝一毫都马虎不得。 身为九五之尊,他所受的束缚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陛下,此服确由燕王府传出。昨日,永平县公主与燕王府的卫士身着此衣,在长安城中巡游了一日,引得街头巷尾议论纷纷,褒贬不一。” 张阿难的心境早已是古井无波。 燕王殿下若是安分守己,他反而会觉得不习惯。 昨日那点动静,在他看来,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 毕竟,衣裳穿在各人身上,不喜欢,不穿便是,谁也无法强迫。 “张阿难,你换上试试,朕想看看效果。” 李世民暂且克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但他深知李想的性子,绝不会无的放矢,既然费心设计了这套行头,还在自己的卫队里推行,必然有其深意。 “遵旨。” 张阿难对此并无异议。 说实话,他第一眼看到这身利落的服装时,便已心生向往。 身为练家子,他一眼便洞悉了其便利之处,眼下能奉旨一试,正合心意。 片刻之后,一个焕然一新的张阿难出现在李世民面前。 合体的剪裁将他矫健的身形勾勒得淋漓尽致,平添了几分英武之气。 为了切身感受这新衣的好处,张阿难甚至略显失仪地在殿中舒展拳脚,活动了一番筋骨。 若非场合不对,他真想取来佩刀,当场演练一套刀法。 “陛下,臣以为,此等新式服装,当在全军推行!” “哦?” 李世民颇为意外,一向谨言慎行的张阿难,竟会提出如此大胆的建言。 作为百骑司统领,张阿难向来信奉多看少言,极少主动发表看法。 “此服能让将士们行动更为迅捷,手脚不再受束缚。尤其是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分毫之差便可定生死。两军实力相当,最终获胜的,很可能就是穿着新式军服的一方。” “此事干系重大。”李世民沉吟片刻,他认同张阿难的判断,但大唐如今国力鼎盛,无需冒进,“传朕口谕,命想儿先在大唐皇家军校试行新装,待看清成效,再逐步推广至十二卫及各折冲府。” 在大唐皇家军校内,一场关于军服更易的讨论正在李想和秦琼之间展开。 “殿下,更换军中服制乃是大事,牵一发而动全身,还请三思。”秦琼看着李想拿出的新式军服图样,面露沉吟。 军校如今已有两千余名学员,声势日渐壮大。 李世民虽是默许李想在学院内试行,但其背后的深意,在场之人都心知肚明。秦琼受过李想的救命之恩,只要不触及根本,他都愿意为李想保驾护航。 “新军服固然便捷,样式上却与传统大相径庭。” 作为思想科主官,牛进达的视角更为刁钻,“一旦在军中铺开,势必会引起朝野震动。礼部那群老夫子最是看重衣冠礼制,视其为立身之本。我们这么做,恐怕会捅了马蜂窝,招来无数言官的奏疏。” 自《礼记》问世,便成为社会秩序的圭臬。 在那些尊崇古礼的人看来,礼义为本,而正衣冠,则是礼义的开端。 新式服装的出现,无异于对旧有传统的公然挑战,礼部官员绝不会坐视不理。 “大唐之所以为大唐,便在于其海纳百川的胸襟。固步自封,只会走向衰亡。” 李想的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新事物层出不穷,才是社会活力的体现。至于礼部,他们若想用陈规旧律来阻挡时代的车轮,我李想不介意亲手把他们碾碎在车轮底下。” 今时今日的燕王李想,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任人拿捏的少年,寻常的攻讦弹劾已伤不到他分毫。 何况长安局势愈发波谲云诡,他需要适时展露锋芒,震慑宵小。 李世民的龙体尚安,至少还有八年光景,这便是他最大的底气。 秦琼听罢,不再犹豫,眼中闪过一丝决断:“殿下既有此魄力,末将愿为前驱。不如就以军校为始,将新式军装定为学员的制式服装,无论出入,一体遵行。学院里勋贵子弟众多,由他们引领风潮,事半功倍。” 李想也无意彻底废除传统服饰,他所倡导的,不过是在军队、工匠等需要便利活动的群体中推广新衣,以作引导。 其他场合,只要衣着得体,旁人无权干涉。 这时,牛进达又想到了另一层:“殿下,新军服的制作皆出自燕王府名下的作坊,此事若传开,难保不被人诟病,说您此举是为自家产业牟利。” 他与李想私交甚好,才会点出这其中的利害。 李想淡然一笑:“本王要的是这股新风,而非区区几两银子。这作坊谁都能开,只要有人能做出比燕王府更好、更合用的军服,本王立刻将订单转让给他。我不过是抛砖引玉,真正的好玉,还在后头呢。” 第1631章新一轮花魁之争 一个城池的盛衰,往往能从其歌舞坊市的景象中窥见一斑。 声色犬马之地越是兴盛,通常也意味着经济的繁荣,反之亦然。 长安,作为天底下最宏伟的城池,其乐坊文化自然冠绝宇内,而平康坊的熙攘繁华,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片坊区紧邻着威严的太极宫,与万年县的官署仅一坊之隔,东面则是商贾云集的东市。 天香阁,名列长安三大青楼之一,就坐落于平康坊靠近东市的黄金地段,生意之兴隆,足以引来无数同行的侧目。 “小姐,您快去瞧瞧那个雨雨吧!我们费了那么大劲才把她的风头压下去,可今天这情形,全变了!” 小茜一脸焦急地快步走到淼淼跟前,将自己刚打探到的消息和盘托出。 “她能掀起什么风浪?”淼淼漫不经心地翻着手中的《红楼梦》,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怡红楼不是新来了几个西域舞姬么?身段比她妖娆,舞衣比她轻薄,早就把她那些旧恩客勾走大半了。” 如今的淼淼,是天香阁当之无愧的头牌,将雨雨稳稳地踩在脚下。 这个局面来之不易。想当初,雨雨红极一时,正是她将淼淼从头牌的位子上挤了下去。 在这烟花之地,失了首席还能东山再起的,可谓是凤毛麟角。 “您亲眼看了就明白了。真不知她从哪家绣坊弄来了几身怪模怪样的衣裳,眼下正穿着在台上献艺呢。” “哦?莫非她也学那些胡姬,连最后的体面都不要了?” 淼淼对雨雨的印象还停留在过去,认为她除了卖弄风情,再无别的本事。 在她看来,雨雨和自己早已不是一个层次的对手。 在这行里,凡是走那条路的,多半只能红火一时,很快便会色衰爱弛,被众人遗忘。 自己能重夺花魁之位,便是最好的佐证。 毕竟,如今长安城里的文人雅士越来越多,品味也大不相同了。 “不,恰恰相反!那雨雨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和过去判若两人。” 小茜实在不知该如何描述自己所见的景象,但从台下那些客官的神情里,她已嗅到了浓浓的危机感。 作为淼淼的贴身丫鬟,她与自家小姐的命运早已紧紧相连。 “是吗?她竟换了路数?”淼淼终于放下书卷,好奇地看向小茜。 “正是。您还是亲自去看看吧,比我在这说破嘴皮子都管用。” “也好,我稍后便去。” …… 苏若器是天香阁的熟客,平日里最爱听淼淼姑娘弹奏一曲。今日他下了衙,便熟门熟路地来到此处。 只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即便苏若器家境殷实,也不可能日日都请得起淼淼小姐。 他轻车熟路地寻了个临窗的雅座,要了几碟小菜,一壶七里香,自斟自饮,欣赏着台上的歌舞。 虽说二锅头和五粮液之类的烈酒在宴席上极受欢迎,可在这温柔乡里,大多数人还是偏爱酒性温和的七里香。 这也让酿造此酒的崔家颇感欣慰。 “苏兄,你这眉梢眼角的喜气,可是藏都藏不住啊?” 祝之善端起酒杯,笑着调侃道。 作为《长安晚报》的首席撰稿人,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穷困潦倒的书生,如今与苏若器一样,都是天香阁的座上宾。 两人的交情,既非同袍之谊,也无同窗之雅,却是在这销金窟里,品着一样的酒,赏着一样的姑娘,久而久之,竟也生出几分知己的默契。 这等情谊,虽上不得台面,却也别有一番滋味。 “有这么显眼?” 苏若器下意识地摸了摸脸,笑容却不自觉地更深了。 他这个从九品下的大理寺狱丞,总算熬出了头,内部消息传来,他的官职即将晋升。 若非时机敏感,不宜张扬,他早就想遍邀好友,大肆庆祝一番了。 没曾想,自己这般内敛,还是被祝之善一眼看穿。 “苏兄有何喜事临门,不妨说出来,也让小弟跟着乐呵乐呵?” “谈不上什么大事,只是仕途上或许将有几分变动。” 苏若器觉得,祝之善非官场中人,倒也无需太过遮掩。 “哦?苏兄这是要高升了?那可得好好庆贺一番!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夜雨雨姑娘有新舞,我做东,请苏兄去台前雅座,保准让你不虚此行。” 祝之善一提起这个,神情便兴奋起来,压低了声音:“我昨日初见,那滋味……啧啧,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当时我脑子里就冒出一句诗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雨雨姑娘?她近来不是很少登台了吗?莫非又琢磨出了什么新花样?” 苏若器对天香阁的门道一清二楚,雨雨曾是此地的头牌,她的路数,他自是了然于心。 “嘿,一睹便知。” 祝之善卖了个关子。不多时,随着满场灯火一暗,雨雨在万众瞩目下登场了。 “嘶!” “哗!” 满场的惊叹与口哨声,瞬间炸开了锅。 只见雨雨身着一套从未见过的奇特制服,样式紧致挺括,将她玲珑有致的身段勾勒得淋漓尽致。 那修长的双腿,紧束的腰肢,非但没有一丝一毫的裸露,反而比那些寻常的薄纱罗裙更具冲击力,瞬间攫取了所有人的目光。 看惯了胡姬舞女们千篇一律的袒胸露臂,雨雨这身装扮,无疑是石破天惊。 “祝兄,雨雨姑娘这一曲……当真是别出心裁,风情万种啊。” 苏若器的眼珠子像是黏在了台上,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如何?我没说错吧?” 祝之善得意地眯起了眼,“你瞧着吧,用不了几日,整个平康坊的风向都得跟着变。我正在构思,明日的《长安晚报》上,该如何为这新风尚写上一笔浓墨重彩的文章。” “这身行头,若叫那些老夫子瞧见,怕是要痛心疾首,可……确实够味!” 苏若器一拍大腿,心中已是活络开来,盘算着回头是不是也去寻几套类似的衣裳,让自己府中的婢女们换上试试。 与苏若器有同样念头的人,不在少数。 于是,短短数日之间,这股由女子引领的新式着装风潮,竟出人意料地率先风靡了全城。 第1632章李世民:承乾继位,能容得下功高震主的弟弟吗 珍宝阁作为长安城首屈一指的奢侈品商铺,其内部专为成衣开辟的区域也是琳琅满目。 无论是羊毛、丝绸还是棉布制品,皆是精品。 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一款呢子大衣。 此种面料为燕王府作坊独家秘制,且向来只出售成衣,布料概不外流。 近来,铺子里最畅销的便是改良过的新式棉布女装与剪裁合体的呢子大衣。 无论黑、绿、红等颜色,几乎一上架便被抢购一空。 “娘娘,您真是神了。”珍宝阁里,一名小伙计满眼崇拜地望着香儿,“我们不过是按您的吩咐,将几件大衣赠予了相熟的贵客,没想到竟引得满城贵妇都为之倾倒。” “这便要看赠予何人了。” 香儿今日心情甚佳,不吝指点道,“譬如雨雨姑娘,她本就是我们阁里的贵客。这衣裳由她穿上身,用王爷的说法,便是为我们做了活招牌。一件大衣售价五枚银币,送出去固然心疼,但它能换回的,又何止五百银币。” 她话锋一转,继续道:“当然,还有另一层缘由。那新式棉布女装虽好看,却过于新潮,许多高门贵女一时还难以接受。就连王妃娘娘,若非王爷再三要求,也只敢在私下里悄悄穿给他一人看。” “但这呢子大衣便不同了,即便内里穿着寻常襦裙,只需往外一套,腰带一束,风情便出来了。若是再配上我们新到的鳄鱼皮或鲸鱼皮短靴,那通身的气派更是截然不同。” 为了让客人们直观地感受到大衣的魅力,成衣区的女伙计们都统一换上了特制的大衣,成为最吸引眼球的风景。 “眼下天气渐寒,我看这大衣的销路只会愈发火爆。听说如今长安的贵妇们都爱上了直接在外买成衣,东西两市也冒出了不少铺子呢。” “此乃好事。我们只做最顶尖的货品,别的机会,留给他人也无妨。按王爷的说法,我们吃肉,总得给别人留些汤喝。” 香儿的语气中透着十足的自信,对珍宝阁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 宣政殿内,李世民疲惫地看着御案上堆积如山的奏折。 正如他所料,李想弄出的新式服饰,在朝中激起了轩然大波。 以孔颖达为首的一派老臣,接二连三地上书,言辞激烈地弹劾李想,并奏请朝廷下令禁绝此类服装。 这些奏折,暂时都被李世民留中不发。 “张阿难,此事你怎么看?” 李想给大唐带来的冲击越来越大,有时连李世民自己都感到难以把握。 “陛下,旁的事奴婢不敢妄言。但那新式军装在皇家军校推行后,确实广受赞誉。尤其是在野外求生、越野奔袭等操练中,其便利性是传统服饰无法比拟的。” 张阿难躬身道,“不过,祖宗的传统也非同小可,朝中为此有所争论,由他们去争论一番,或许也并非坏事。” 张阿难一反常态,将众人的真实想法和盘托出。 的确,面对新潮的服饰,许多人心里都存着一份纠结。 若说它不好,为何已有人欣然上身? 可若说它好,其形制又与人们世代相传的观念大相径庭。 尤其是燕王在军校推行的新式军装,朝中诸多将领都密切留意着,对其利弊得失,大家心里都有一本明账。 “你所言不差,朝堂之上若是风平浪静,那反倒是天下奇闻。只是朕有些想不通,那个杨本满,这次竟没有上书弹劾想儿。” “长安第一谏”杨本满的名头,在京城里可谓是无人不晓,李世民也正是因此才对这个人物印象深刻。 为此,他还特意让张阿难去调查过此人的底细。 可今天,他翻遍了案上所有弹劾的奏疏,唯独不见杨本满的名字。 这真是怪事一桩。 如此绝佳的由头,杨本满居然能按捺得住。 “陛下,杨御史如今在御史台里可是数一数二的富户。当年他随燕王殿下扩建茶坊,这几年家财滚滚而来。说句实在话,杨家的茶业如今在大唐已是第二把交椅,每年带给杨御史的进项,怕是不下五万贯。” 张阿难对杨本满并无偏见,只是就事论事,将自己所知的情况禀报上去。 “张阿难,依你之见,这长安城里,像杨本满这般的人,是否还有许多?” 李世民面露沉吟之色,这神情让张阿难不敢轻易接话。 他听得出来,天子此问,绝非字面上的意思。 储君与魏王之间的明争暗斗,已到了愈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些事,李世民并非一无所知。 但他自负能掌控全局,故而一直未曾下重手干预。 这也正是后人评说他时,常言其为千古一帝,却非慈爱之父的缘由。 “陛下,盐铁茶三事,茶在草原的分量,如今已能与盐铁比肩。杨御史家有广袤茶园,乘此东风大发其财也是自然。其余人家,但凡跟对了门路,获利亦是颇丰。” 张阿难斟酌再三,还是硬着头皮回答了李世民的问话。 “想儿为了削弱世家门阀,下了不少苦功,也因此得罪了许多人;可反过来看,长安城里靠着他发家致富的勋贵,同样不在少数。你说,将来太子继位,能容得下他这位功高盖主的弟弟吗?” 李世民这番话,张阿难是万万不敢再接了。 这已不是寻常对话,而是君王的心事。 放眼满朝文武,即便是房玄龄在此,恐怕也不敢对这个问题妄加揣测。 陛下此问,究竟是何用意? 字字句句,都透着一股让人心头发颤的寒意。 “多留神东宫的举动。前不久朕刚下令处置了那个优伶,保不准青雀又要弄出什么事端来。” 李世民靠在御座上,神色明暗不定,无人能猜透他心中所想。 天子之心,犹如深海之渊,深不可测。 …… 尽管绝大多数人仍旧身着传统服饰,但长安街头巷尾涌现的崭新衣着风格,已从最初的惊世骇俗,渐渐变为人们司空见惯的点缀。 “唐大人,属下在豫章时,总觉得那里已是天下顶好的繁华地,今日一见长安,才知是井底之蛙了。” 徐文强跟在唐同人身后,目光被眼前川流不息的人潮所震撼,“这人流量,怕是豫章的十倍也不止。” 唐同人在豫章郡历练两年,政绩斐然,加之其父唐俭的声望,回京便被破格提拔为司农少卿,前途一片光明。 徐文强正是他在豫章发掘的奇才,此人原是县中一名不良人,唐同人此行特意将他带来,欲引荐给燕王李想。 第1633章锦衣卫渗透武侯和不良人 “长安城是大唐的心脏,繁华冠绝天下,你初来乍到有所震撼也属正常,住些时日便习惯了。”唐同人淡然道。 “如此庞大的人口,想必每日的纠纷争讼、衙门接到的案子也定是堆积如山吧?” 徐文强出于职业本能,立刻想到了治安问题。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这是不变的铁律。 “案子自然少不了。”唐同人侧头看了他一眼,“我带你来,正是要将你举荐给燕王殿下,看看你在豫章推行的那套法子,能否在长安也派上用场。” 他与徐文强的相识纯属意外。 当初在豫章,唐同人被窃走了一件私人物品,钱财事小,但那物件于他有特殊的纪念意义。 这位国公之子动了真火,一番周折下,正是靠着不良人徐文强才物归原主。 接触之中,唐同人惊讶地发现,这徐文强虽出身市井,却能识文断字,办案尤其敏锐,是个被埋没的可造之材。 于是回京之际,便起了提携之心。 与此同时,长安县丞谢韵正为此焦头烂额。 他这个县丞,向来是个不显眼的角色,功劳簿上找不到他的名字,可一旦出了什么棘手的麻烦,他总是第一个被推出来应对。 自从新任县令到职,他的清闲日子便一去不复返,每日忙得脚不沾地。 “谢县丞,西市那边近来不太平,商户们几乎天天报案,说钱袋被窃,恐怕是有窃贼团伙在活动。” “这种偷鸡摸狗的案子,若非当场人赃并获,事后追查便如大海捞针,谈何容易。” 谢韵烦躁地翻阅着案牍。 卷宗里记录着近一个月来的大小案件,其中竟有八成悬而未决。 虽说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数量一多,便汇成了巨大的压力。 更何况此处是天子脚下,谁也说不准哪件不起眼的小案,背后就牵扯着哪位惹不起的权贵。 “属下以为,要揪出这些犯事的家伙,还得从城里那些地痞无赖入手。这群人就算自己没动手,也多半晓得是谁在背后捣鬼。” “想法不错,可实行起来却处处是掣肘。那些地痞滑头,一见我们官府的人,嘴巴比谁都严,哪肯吐露半句实话?更何况,如今朝廷三令五申,办案需有实证,不得屈打成招。” “满城的言官都盯着呢,万一我们用刑审讯,被人参上一本,那可就是无妄之灾了。” 谢韵只觉得,这长安县丞的位子是越坐越烫手。 照理说,如今民生向好,百姓也多知书达理,他这个官应该当得更轻松才对。 可现实却是,随便一件案子都变得棘手无比。 “大人说的是。像是寻衅滋事、当街抢掠这类案子,除非能当场擒获,人赃并获,否则光是搜集证据,就要耗费大量的人手和时间,实在是得不偿失。” “当场擒获?谈何容易!那些贼人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我们的人根本望尘莫及,又能如何?” 谢韵亲身经历过犯人从眼皮子底下溜走的事,深知下头那些胥吏的辛苦。 就拿那些负责巡逻的武侯来说,每日在街上奔波,早已筋疲力尽,真遇上突发状况,往往已是有心无力,追不上逃窜的犯人。 “这确实是个大麻烦。长安城内人流如织,街道错综复杂,就算朝廷肯为武侯配马,也施展不开。” “若是有办法能让咱们的人轻易追上贼人,那该多好!” 谢韵近乎异想天开地感叹了一声。 …… “侧妃娘娘,若想在长安城中不动声色地扩张咱们的势力,属下倒有个计策。” 燕王府内,刘谨躬身立于武媚娘身前,姿态谦恭至极。 “哦?讲来我听听。” 武媚娘端起茶盏,轻呷了一口,眼神平静地落在刘谨身上。 近来,她从李想对时局的态度中,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丝变化,心中也随之生出了些盘算。 燕王府权势滔天,当今圣上李世民在位时,因信任李想,尚能容忍。 可圣上终有老去的一日。 武媚娘感到,自己必须未雨绸缪。 “关键在于武侯与不良人。我们燕王府的锦衣卫在这些人中早已渗透,他们看似只是无品无级的衙门走卒,却是对长安城最了如指掌的一群人。倘若能将这股力量完全收归己用,在紧要关头,其作用未必会输给一整卫的兵马。” 刘谨身为李想的私臣,未在朝中担任任何官职,一身荣辱皆系于李想,可谓是绝对的自己人。 因此,武媚娘所提之事虽说有些逾矩,刘谨也只是稍作思量,便决心相助。 “既然刘管事认为武侯与不良人是突破口,那便抓紧去办。稍后我会带小玉米和小土豆出府,届时,皇后娘娘所赐的那块玉佩会不慎遗失。你可借此为由,向王爷建言,推行武侯改制之事。” 武媚娘行事向来滴水不漏,深谙如何制造一个恰到好处的由头。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谢韵心中暗叹,昨日还唯恐公务繁杂,一不留神得罪了哪位王公贵胄,今日这祸事便找上了门。 “严不良,此事可有眉目?” 谢韵的目光紧盯着眼前之人,语气中透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未察觉的急切。 此人便是长安县衙里公认的第一好手,严素。 严素此人,向来是根难啃的硬骨头,一身本事出神入化,却也因此目中无人,从县尉到县令,历任上官都对他颇为头疼。 若非此次牵扯到燕王府,干系重大,谢韵实在不愿启用这匹脱缰的野马。 “回禀谢县丞。”严素的语调不咸不淡,“要说这世间的案子,越是血腥的,线索反而越是明朗。杀人总要用刀,放火总会留痕。唯独这偷鸡摸狗的勾当,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卑职已经问遍了城里几个有名的插手,都说没动这趟活。” “插手?” 见谢韵面露不解,严素便解释道:“插手,是行话,专指那些混迹市井,趁人不备探囊取物的好手。空手取物的,叫清插;借家伙什儿的,比如小刀快剪,就叫浑插。” 第1634章市偷也分三六九等 “区区窃贼,竟有如此多的名堂?” 谢韵不禁讶然。 严素嘴角微撇,似乎对这位官老爷的少见多怪早已习惯: “这算什么,行里头的门道多着呢。” “有那借着乞讨的名义登门,实则相看地势、摸清底细的,人称铁算盘;有那专偷人家晾晒衣物的,叫收晒郎。再往下分,在城外乡野下手的,是草窃;在城内集市活动的,便是市偷。” “这些道道,可不是坐在衙门里看看卷宗就能懂的。” 严素虽是不良人,却与三教九流素有往来,在长安县的地下世界里,也算是个颇有分量的人物。 “依你之见,燕王府这桩案子,是市偷所为?” “八九不离十。但市偷也分三六九等,若是惯偷,顺藤摸瓜,总能找到些根须。就怕是那种捞一票就走的过江龙,或是哪个穷疯了的百姓临时起了歹念,那才真是大海捞针,无从查起。” 严素的语气里带着几分烦闷。 他本以为谢韵亲自出马请他,必是出了什么惊天血案,能让他好好活动一番筋骨,谁知竟是这等偷盗小案。 这种案子,从古至今就没断过,往后也少不了。 寻常百姓家丢了东西来报官,衙门里人手有限,应付几句也就不了了之,谁会真花力气去查? 大家心知肚明,只当是破财消灾罢了。 若非这次失主是燕王府,这案子怕是连卷宗都不会多写一笔。 时代变迁,当人们不再身携重金,甚至连钱袋都弃之不用时,梁上君子们便会发现自己空有一身技艺却无用武之地,街头巷尾的窃案自然也就少了。 毕竟,暗中行窃与当面豪夺,终究是两回事。 更何况,天网恢恢,无处不在的眼睛会劝退大多数不安分的念头。 “都撒出去,务必尽心尽力。不管有多难,我们长安县必须拿出态度来,万一惹得燕王殿下不快,你我都没好果子吃。” 谢韵揉了揉眉心,疲惫地吩咐。 心中暗叹,流年不利,今年处处透着不顺。 …… “殿下。”刘谨躬身道,“您曾提及的警察一事,属下以为如今正是时机。长安城日益纷乱,宵小横行,偷盗之风屡禁不绝。” “就说侧妃娘娘玉佩失窃一案,已过去三日,长安县那些不良人动用了所有力气,至今连窃贼的影子都没摸到。” “王府尚且如此,寻常百姓若是丢了东西,恐怕更是石沉大海,再无找回的可能了。” 除了武媚娘失物是子虚乌有外,刘谨所言句句属实。 长安作为天下通衢,四方汇聚,人流之庞杂,冠绝当世。 而人潮汹涌之地,向来是滋生罪恶的温床,管理难度与罪案发生的可能都随之激增。 “警察……” 李想的指尖在桌案上无意识地叩击着,陷入了沉思。 那个诞生于千年之后英伦岛屿,并最终被世界各国采纳的警察治安体系,其优越性不言而喻,对维护社会秩序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反观大唐,无论是巡街的武侯还是缉盗的不良人,职能混杂,权责不清,远未形成一套正式的体系。 更关键的是,这些人地位不高,尤其是“不良人”这个行当,更是被许多人视为贱业,避之不及。 “殿下,眼下长安暗流涌动,若能借此机会,对武侯与不良人进行革新,并将新组建的警察机构牢牢攥在王府手里,那我们燕王府的锦衣卫便能如虎添翼,行事将便利许多。” 刘谨并未掩饰自己的动机。 他虽是听从武媚娘的计策,但归根结底,他相信此事对李想百利而无一害。 无论李想对那个至尊之位有无觊觎,将这支力量掌握在手,便等于为自身安全添上了一道坚实的屏障。 这支力量看似不显山露水,却能于无形中护卫王府周全。 在刘谨看来,李想偶然提及的这个制度,简直是为眼下局面量身定做的妙计。 “雪晴,取笔墨来。” 李想并非不知变通的迂腐之人,见刘谨如此积极,也不愿挫伤他的锐气。 他转向刘谨:“我口述一些关于警察制度的构想,你来执笔,拟一份奏疏。本王找个机会呈给父皇御览。” 他也已下定决心,连武媚娘上街都能“丢失”贵重物品,可见长安的治安的确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 若再放任下去,这座日益繁荣的都城,恐怕真要沦为藏污纳垢的罪恶之渊了,那绝非他所愿见。 …… 燕王府邸门前,徐文强手心微微冒汗,内心满是忐忑。 “徐兄,久等了,随我来吧。” 正当他局促不安之际,唐同人的身影从府门内走出,如同及时雨一般,让他紧绷的神经松弛了几分。 唐同人出身显赫,又是观狮山书院的高材生,出入王府自然顺畅。 可徐文强一介布衣,纵然身手矫健,却也因此被门前护卫视作不明人物,拦在了门外,不敢轻易放行。 “唐兄,殿下真的……肯见我?” 徐文强跟上几步,声音里难掩惊诧。 他并非没见过那位尊贵的燕王,只是在豫章那次,他不过是尘埃里的一粒沙,而对方是天上的星辰,遥不可及。 “何止是肯见。”唐同人拍了拍他的肩膀,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我刚一提及你的名字,殿下便主动开口要见你。说实话,我都没想到,你的大名竟能入得了燕王的耳。” 徐文强强压下心头的狂喜,郑重道:“此番恩情,无以为报。改日定在德香楼设宴,定要请唐兄好好喝一杯。” 说罢,他整理了一下衣衫,随着唐同人迈入了那道曾将他拒之门外的高大门槛。 年过三十,在不良人这个行当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徐文强对自己的处境洞若观火。 论捕拿追踪的本事,他自信不输于任何人;可论及人脉背景,他却无一可恃,这便是他仕途上那道看不见的壁垒。 两人来到李想面前时,这位燕王殿下并未端着架子,反而目光温和地落在徐文强身上。 “本王对你有印象,当年在豫章,一手擒服鳄鱼的,就是你吧?” 第1635章二八自行车 李想的确对他印象深刻。 不久前,经刘谨提醒,他向李世民呈上了一份治安革新的蓝图。 长安城中原有的巡街武侯与不良人,虽人数众多,却管理松散,人员良莠不齐。 李世民对李想的办事能力向来放心,加之对城中治安乱象亦有耳闻,便准许他先行试点,成立一个全新的警察总署,下辖长安、万年两县警署,专司其职。 尽管名义上仍受县衙节制,实则直接听命于总署。 这套前所未闻的“警察”体系刚刚获批,李想正愁着该由谁来挑起长安和万年两县的大梁,没想到,他记忆中那个能力出众的徐文强,竟自己送上门来了。 “草民徐文强,代表豫章百姓,向燕王殿下致以诚挚的谢意。” “自从引进了南洋稻种,豫章的乡亲们便告别了饥饿,而对鳄鱼的清剿,不仅为当地百姓开辟了新的财源,更让百姓免遭其害。如今,整个豫章都对燕王殿下感念不尽。” 面对李想,徐文强不知该如何续言,索性将这些功绩一一道来,他认为自己所言句句属实,并无半分谄媚之嫌。 “你率众首开先河,组建队伍清剿鳄鱼,并一举成为豫章捕获量之最,你的能力,本王有所耳闻。” 李想的地位远在徐文强之上,说话也无需兜圈子,“听唐同人说,你此来长安,是想谋个前程?” “正是。良禽择木而栖,文强自问有几分追踪缉捕、查案断案的本事,也带出过几个得力的徒弟。近些年豫章的太平便是明证,几乎没有悬而不决的案子,甚至许多江洋大盗都绕着豫章走,生怕折在我的手里。” 谈及自己的往绩,徐文强眉宇间流露出十足的自信。 他敢于随唐同人来长安闯荡,凭的就是这份底气。 他深知,若想大富大贵,非得有贵人提携和千载难逢的机遇不可。 但若只是想当个寻常的捕快,对他而言易如反掌。 “你的事,唐同人已与我说过。正好,本王日前向陛下请了一道旨意,要整顿长安城内巡街武侯与不良人的体系。” “这万年县警察署署长一职,你便先去试试。” 李想说道,“稍后刘谨会与你详谈具体的章程,你先照此推行,若有更好的想法,随时可以与刘谨商议。” “多谢燕王殿下栽培!文强定当鞠躬尽瘁,唯殿下马首是瞻!” 徐文强并非不通世故的莽夫,他明白,李想此刻的重用,需要他立刻表明立场。 若不能及时献上忠心,这署长的位置恐怕就真如殿下所言,仅仅是“试试”而已。 官场用人,忠诚永远是第一位的。 徐文强本就对李想心怀感佩,此番来投,便是认定了燕王府。 如今李想将万年县警察署署长这等要职相托,他自当剖明心迹。 “警察署署长这个位子,可不好坐。不过你放心,本王会为你备下一件利器,让你带去上任,免得你一个初来乍到之人,难以服众。” 尽管李想要推行的是一番新政,但诸如后世的报警专线、巡逻车乃至巡逻直升机,自然是天方夜谭。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李想便束手无策了。 …… 罗通相貌平平,属于那种在人堆里毫不起眼的角色。 然而,他却总能化腐朽为神奇。 作为燕王府作坊里第一个八级大工匠,他在机械制造领域的造诣堪称登峰造极,放眼整个大唐,也难寻出第二个能与他比肩的巨擘。 因此,燕王李想要打造的新奇玩意儿,理所当然地由罗通牵头主理。 “罗教谕,这东西的其他部分都好办,咱们作坊造出来不费吹灰之力,可唯独这环环相扣的链条,实在是个棘手的难题。” 匠人钟楠很清楚,罗通虽然出身尊贵,但如今在观狮山书院格物学院挂着兼职教谕的头衔,也最爱听旁人如此称呼他。 “王爷把这链条称作自行车的核心,一旦运转,磨损便在所难免。如何让它经久耐用,而不是三天两头就出问题,这才是关键。否则,这东西造出来也只是个摆设。” 罗通的愁绪全写在了脸上。 仿制一辆样车出来当摆设,他有十足的把握。 可要让此物成批量产,且保证每一辆都皮实耐用,这难度就非同小可了。 “师父。”站在罗通身侧的徒弟石载月忽然开口,“徒儿打听到,就连宝马马车作坊用的轴承齿轮,都有一半是从金太打铁铺采购的。而金太打铁铺所用的特制精钢,又源自旁边一家叫阿牛特殊钢的作坊。” “我们何不也去那里购入一批特殊钢材,试试用它来打造链条,看效果如何?” 作为罗通的亲传弟子,石载月说话直率,并未过多顾虑这采买之事背后可能牵扯的种种人情世故。 “阿牛特殊钢?”罗通在脑海里搜寻了一番,确实对这个名字感到十分陌生,“从未听过这家作坊。” 石载月连忙解释道:“师父有所不知,这家作坊是新近才从金太打铁铺分出来的。据说他们与观狮山格物学院有往来,专门从王府的炼铁坊购入上等精钢,再用独门法子二次冶炼,使其具备特殊功用。” “这法子的根源,好像还是燕王殿下在书院讲学时提出的一个构想。徒儿想,若是他们没做出些名堂,金太那样的人物也不会放手让他们自立门户的。” 身为罗通的弟子,石载月虽非书院学子,却也耳濡目染,消息颇为灵通。 阿牛特殊钢作坊的规模不大,产出的钢材也定向供给金太打铁作坊,在行外几乎无人知晓。 这就像后世的寻常百姓,他们只关心座驾的品牌,却从不探究车身钢板出自哪家工厂,或是轮毂轴承采用了何种金属。 “既然燕王殿下认可阿牛特殊钢作坊的工艺,那便采购一批回来试试。我们必须尽快拿出成品,敲定自行车的制造流程。作坊城那边,二八自行车作坊的招牌都挂上去了,我们要是进度跟不上,我这张老脸往哪搁?” 这个时代的作坊建设无需像后世那般为精密设备预设地基,通常是先建好厂房,再搬入简易器械,便可迅速投产。 燕王府正是尝到了这种模式的甜头,才会在作坊城长期预备几处空置厂房,同时不断兴建新的作坊。 第1636章秦怀玉学车 “师父放心,我这就动身去阿牛特殊钢作坊,把钢材带回来。” 石载月向来干脆利落,话音刚落,人已转身出门。 另一边,燕王府别院内。 “王爷,这便是您所说的自行车?” 一架在武媚娘等人眼中造型古怪的器物正静静立在庭院中央。 这是机械作坊刚呈上的样车,李想特意要来,好让众人开开眼界。 “正是,媚娘,你可别小瞧它。一旦骑行熟练,一个时辰便能走三四十里,日行两三百里不在话下。” “两三百里?”秦怀玉闻言双目放光,忍不住确认道。 “不错。若是体魄强健之人在平坦的水泥路上骑行,一天跑三百多里也并非难事,速度丝毫不逊于马匹。更重要的是,它不像马儿会疲乏,要吃草料,还得费心照料。你只需定时在链条和轴承处涂抹些鲸油,便可随心所欲地使用。” 眼前的这辆自行车,确实平平无奇,甚至有些粗陋。 没有橡胶车胎,也无华丽漆色,通体就是铁与木的结合。 但李想本人却早已按捺不住,跃跃欲试。 “看,它真的能动,而且不会倒!” 李想熟练地踢起支架,跨坐上座垫,右脚在踏板上猛地一踩,车子便稳稳地向前滑去。 骑车这门手艺,一旦掌握,便会成为身体的本能。 他只在院中绕了几圈,便完全找回了熟悉的感觉。 这车虽笨重了些,但核心构造与后世无异,已足够让他满意。 随着李想越骑越快,院中众人的惊叹声也愈发热烈。 “王爷,请让属下也来试试!” 李想刚一停稳,秦怀玉便迫不及待地请求道。 秋末的午后,和煦的日光为燕王府的别院镀上了一层暖金色。 秦怀玉模仿着方才李想的姿态,略显生涩地跨上了那名为“自行车”的两轮奇物。 李想本已做好了看他摔几跤的准备,不料那车身仅在最初摇晃了几下,便迅速被秦怀玉稳住。 不过片刻功夫,他骑行的姿态已看不出丝毫新手的滞涩。 这让李想不禁回想起自己儿时学车的窘态,那时他身形尚小,只能将一条腿从车架横梁下穿过,以一种别扭的姿势蹬踏,不知摔了多少跟头。 眼见秦怀玉上手如此之快,李想不由得暗自感慨,这人与人之间的天分,果真有云泥之别。 “殿下,此物便是您提及的、要为警察署配备的神兵利器?” 刘谨快步上前,目光灼灼地盯着在院中自如骑行的秦怀玉。 这自行车如此轻巧便捷,对维护长安秩序的警察而言,其价值不可估量。 过去巡查一个里坊,耗时良久,若有了此物,一日数巡亦非难事。 在他看来,官差的身影越是频繁出现,城中宵小之辈便越是不敢妄动,这无形的震慑远胜于事后追捕。 “正是此物。”李想颔首道,“本王计划,为长安两处警察署的每位官差都配上一辆。如此一来,无论是日常巡防还是紧急出动,效能都将倍增。” 他心中已然构想出一幅画面:身着统一制服的警察,骑着统一形制的自行车穿行于街巷,这本身就是一道流动的风景线,更是一种权力的彰显。 要让所有人都明白,长安的秩序守护者不容挑衅,从而根除某些人作乱的念头。 这股威慑力,便是安定民心的基石。 “殿下的构想极好,只是……”刘谨的兴奋稍褪,转而露出忧色,“此物构造精巧,想必造价不菲。若要人手一辆,开销之大,恐怕户部难以批复。 “而若由王府出资,又恐引人注目,将我们暗中扶持警察署之事公之于众,这与殿下的初衷相悖。” “你只看到了它眼前的价值,却未见其长远的影响。” 李想的目光望向远处,语气深沉,“于大唐而言,自行车的出现,远不止是代步工具那么简单。豪门贵胄自有车马,但供养车马的耗费,寻常百姓望尘莫及。” “此物则不同,它轻便易学,不择路况,无论是宽阔驰道还是狭窄巷弄,皆可畅行无阻。更重要的是,它的养护开销极小。试想,若将来此物能普及至千家万户,民间的往来流通将何等便捷!你认为它昂贵,视其为珍奇,但在本王看来,它的未来并非如此。” 李想深知,一个时代的强盛,往往与重工业的兴衰息息相关。 无论是后世的哪个强国,汽车工业都是其经济的擎天之柱。 但在如今的大唐,谈论这个未免过于遥远。 他曾设想过推广四轮马车,但思来想去,都不如结构更精巧的自行车来得实际。 此物若能普及,必将是一片崭新的天地。 “殿下,此物虽好,但其骨架皆由精钢打造,成本恐怕非寻常百姓所能承受。” 刘谨的顾虑很现实,他不像李想那般充满信心。 精钢在大唐,向来是与昂贵划等号的战略物资。 一辆自行车耗费的精钢不在少数,他甚至担忧,一旦此物风行,恐会导致精钢这种国之利器外流,为敌所用。 “精钢的价钱,早就该降一降了。”李想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如今连长孙家的作坊都能依样画葫芦地炼出精钢,市价却纹丝不动,岂有此理?” “我已接到朔州的消息,建设局在那里探明了一座储量惊人的铁矿与煤矿。我打算就在矿区左近,兴建一座规模空前的冶炼作坊,届时,大唐的精钢产出,翻上几番亦非难事。” 大唐疆域辽阔,矿产资源远未到后世那般紧张的境地。 以眼下这点微不足道的钢铁产量,根本无需担忧矿石枯竭。 至于煤炭,河东道等地更是遍地都是,取之不尽。 将燕王府的冶炼产业向北疆扩张,条件已然成熟,甚至能凭空催生出一座边疆新城。 “翻……翻几番?” 刘谨的声音都有些发颤,他被这个数字惊得心头一跳。 他并非觉得大唐消化不了这么多钢铁,只是这增长的速度未免太过骇人。 “惊讶些什么?”李想淡然道,“自我王府新法炼钢以来,大唐的钢铁产量较之开国之初,已增长了何止十倍?在此基础上再添数倍,不过是顺势而为。” 与后世那动辄亿吨的产量相比,这点增幅甚至不值一提,当然,这种跨越时代的比较并无意义。 第1637章明年争取日产千辆 刘谨的思绪飞速转动,瞬间便想通了其中关节,脸上的忧色尽去,转为抑制不住的兴奋。 “若真能如此,自行车价廉,则万民受益,此乃大唐之福!更重要的是,我燕王府手握如此海量的精钢,便意味着能源源不断地打造出精良的兵甲,若战事需要,府库中的兵器将取之不尽!” “正是此理。”李想颔首,目光深远,“但眼光要放长远些。钢铁、煤炭与水泥,此三者,乃是我大唐迈向强盛的基石。” “钢铁要增产,煤炭的开采也要齐头并进。至于水泥,是时候将技术进一步放开,让更多的作坊涌现,让大唐处处皆有通途。” 随着一阵轻快的金属摩擦声,秦怀玉驾驭着那新奇的自行车,在李想和刘谨面前灵巧地停下。 “殿下,此物当真神妙!有了这自行车,往来奔走,何其迅捷。莫说巡捕司可用,便是我大唐军旅,亦可酌情配备一二。” 李想微微颔首,目光深远:“军中大规模换装为时尚早,崎岖野地,铁马终究不及战马。不过,倒是可以先打造一批特制车辆,交由十二卫试用,探一探它的潜力。” 毕竟,在可预见的未来,骑兵依旧是地面作战的王者。 李想虽在极力推行水泥官道,但覆盖范围终究有限。 “殿下,此车的形制已然大定,虽细节尚有可精进之处,但各部机件已可量产。”一直默立一旁的罗通此时开口,言辞恳切,“是否可以先试制千辆,投放市井,看看销路如何?” “可。”李想的视线从车上移开,落到罗通身上,“就按此规格,先造一千辆。但有些事,要在制造中不断求精。尤其是耐用性和造价,你们要反复权衡。” “另外,二八自行车作坊要着手建立一套度量之法,成立专门的测量组,用以测算每个部件乃至整车的优劣,所有试验中得出的数据,都要妥善归档利用。” 大唐的工业,尚在萌芽,一切都显得粗放。 李想毕竟见识过后世的景象,对那些看似寻常的部件背后所蕴含的工艺和标准,有着远超当下的理解。 就如后世汽车,其产业化之精细,令人叹为观止。 车身框架的每一个冲压件,不仅要尺寸分毫不差,焊接的牢固程度更有严苛的标准。 如何验证? 各家都有秘而不传的法门。 又比如车轮上那根黑乎乎的悬架弹簧,看似粗笨,毫无技术可言。 实则不然,它需满足的条件极为复杂。 除了基本的尺寸与承重要求,其表面应力、不同负载下的形变幅度、乃至抗疲劳的极限…… 每一项背后,都是无数次试验和积累的成果。 这些深层次的要求,非一日之功,而是一个漫长的沉淀过程。 李想期望以这小小的自行车为引,将他在观狮山书院中逐步推行的标准体系与理念,渗透到各个作坊的血脉之中。 这番作为,短期内或许难见奇效,但从长远看,却是为大唐的工业根基浇筑磐石,为一个全新时代的到来积蓄力量。 “殿下放心,二八自行车作坊的工序,正是借鉴了四轮马车作坊的流水作业之法。眼下部件多由机械作坊统一制造,日后熟练了,便可将部分部件交由其他专精此道的作坊承制。” 作为燕王府的老人,罗通对李想的宏图总能领会七八分。 “自行车的核心,比如车架的设计,以及链条和刹车片这些关键部件,由我们的主作坊亲自把控。至于其余的构件,则全部分包给外部的作坊去生产。” 李想顿了顿,补充道,“为防止任何一家独大,我要求每一种零件,都必须确保有不低于两家的供应商,让他们相互竞争,优胜劣汰。” 李想深知,今日的善意若不加以约束,便可能在未来滋生出难以撼动的垄断巨头,那是自寻烦恼。 尽管眼下这些零件技术尚浅,谁都能仿制,谈不上垄断。 但长远来看,随着工艺日渐精深,技术壁垒一旦形成,局面就完全不同了。 他脑海中浮现出后世某些产业的景象,看似供应商林立,实则在一些核心部件上,全球只有寥寥数家能达到顶尖水准,从而扼住整个产业链的咽喉。 “王爷,您尽管宽心。”罗通躬身禀报,“二八自行车作坊那边,已经在和城中各家作坊洽谈,准备将部分零件的制造任务下放。若一切顺利,作坊日产量可达数百辆。” “几百辆,作为今年的起步,尚可。” 李想点了点头,随即语出惊人,“但我的目标是,明年此时,日产必须突破一千辆。未来,我更希望看到日产数千辆的盛况,到了那一步,其影响将是天翻地覆的。” “一天……几千辆?”罗通听得瞠目结舌,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燕王殿下的雄心,实在超出了他的想象。 他忍不住问道:“殿下,且不说如何实现如此庞大的产量,就算造出来了,销路何在?一天几千辆,一月便是十余万辆,即便价格再亲民,总不能低于一贯钱吧?我大唐天下,能消费得起的人,当真有这么多吗?” “没错!”李想的目光深邃而坚定,“你只看到了车,却没看到车背后的人。” “若一日能产五千辆,单是二八自行车作坊本身,雇工便可达数千乃至上万。而为它提供零件的配套作坊,少说也有几十家,又能吸纳上万名工匠。” “再加上销售、运送、维修保养的环节,整个产业链能养活的人口,将轻松超过三万人。” “这三万个劳力,背后就是三万户家庭,他们都将因自行车而生活富足。于国,这样一座作坊,每年上缴的税赋便可达二十万贯以上,这难道不是一桩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吗?” 李想之所以不厌其烦地解释,就是要让罗通明白,这绝非仅仅是造车卖钱。 这其中的道理,与后世地方争抢大型车企落地如出一辙,看重的正是其对就业、税收和整个地方经济的巨大拉动效应。 在他眼中,如今的自行车,之于大唐,便如后世的汽车产业,是撬动整个经济格局的杠杆。 当然,他心中还有一个念想,若是能从遥远的美洲大陆引来橡胶树,在南方诸地广为种植,让自行车换上更有弹性的橡胶轮胎,那才算是真正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