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作精女配[快穿]》
1.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
夏日的深夜,月亮皎皎,虫鸣声不断,没了白日那般燥热磨人,丝丝凉风顺着半开的窗吹进卧室,也吹散了一阵火热。
“够了,薛储,你今晚发的什么狗疯。”往日里娇蛮的声音,这会儿添了几分软绵绵,在夜里格外勾人。
沈佑春已经累得不想动弹,她推着薛储的肩膀,可这人浑身都是硬邦邦的肌肉,推不动,她张嘴咬了一口,可是见着他好看深邃的眉眼,扎手的短发,麦色性感的肌肉,汗滴顺着下颚线滴落,深深的眼睛里带有浓重爱意在看着她,沈佑春又软了态度,可还是蹬着腿表示她要睡觉了。
不过这没有把薛储逼退,他一直都是沉默的话很少,埋头苦干,自从结婚之后什么都听沈佑春的,唯独夜里缠得沈佑春腰疼,可是沈佑春真生气的话,他再想要也会忍下来,或者伺候好了沈佑春舒服入睡,自己去洗冷水澡降火。
可是今晚的薛储,没有顾着沈佑春的疲倦,像是在失去之前极致的缠绵,拉着她度过这最后一夜。
也不知道过了很久,沈佑春已经昏昏欲睡,好像是薛储起来了,出门去一会儿又回来,给她换上了舒适的衣服,等薛储躺上来,沈佑春已经熟练的窝过去,脸颊蹭了蹭,在她要睡着之际,却听到了薛储的话。
一贯的低沉好听,光是听着声音就很靠谱,这会儿多了苦涩还有压抑,“明天我送你出去坐火车,你不用想着偷偷离开。你一个人从村里出去不安全。”
沈佑春顿时清醒了,听明白了他的话,也知道了他选择放手的意思,这还是头一次,沈佑春不知道怎么接话。
她是去年来的云里村当知青,在此之前,虽然父母已经牺牲了,可还有两个年长她许多的哥哥宠爱,嫂子也是把她当亲生闺女,日子过得很舒坦,不过时局不一样了,她只能暂时下乡避一避。
村里的日子可不好过,光是下地干活就折磨人。沈佑春是很佩服勤奋刻苦的优秀同志,可她打小就吃不了这种苦啊!
再加上家里被盯着,哥哥嫂嫂们也不敢寄什么东西给她,沈佑春过得更苦了,这才看上了薛储。无父无母,干活满工分,还有房子住,人高马大一身力气,不是孬种有脾气,能够护住他,还能上山找吃的,最主要的是长得好看。
一来二去,两人处对象了。
沈佑春的意思是偷偷处,等她回城了就分,就没人知道她和薛储处过对象的事了。可是遭到嫉妒心的人嚷嚷出去,她只能和薛储结婚,不过她留了退路,只是办了两桌酒,没有去县里领证。
现在也不流行领证,她这个做法也正常,而且夫妻之间的事,只要自己没嚷嚷出去,也没人知道他们领没领。
沈佑春熬了快一年,终于收到了哥哥的来电,家里已经安排好了,她找个机会回城就行。
她知道薛储对她有多在意,也听过不少知青没法回去的事,她就打算等明天找个理由让薛储进山,她留个信,自己偷偷回去,没想到薛储全都知道了。
沈佑春有了一点点的心虚和愧疚,可是,她要回城的决定从来没有变过,就算薛储对她再好也不行。
没机会回去,她都不想认命,现在有机会回去了,要她留下来,怕不是脑子被驴踢了吧。
“嗯。”沈佑春应了一声。
自觉现在不适合窝在他怀里睡了,沈佑春背过身,下一秒,薛储的胸膛又贴上来,强有力的手臂搭在她腰上,头埋首在她颈侧,呼吸带来痒意。
沈佑春挣扎,却被薛储抱得更紧,他的闷声里带着沙哑,“就这一晚,最后一晚。”
听着是有点心酸,沈佑春放弃了挣扎,都要走了,全当是给他的最后一点甜头吧。
沈佑春很困了,今晚又劳累过度,她很快就没心没肺的睡着,这件事并没有影响到她的心情和睡眠。
“你有没有一点···真心的爱过我?”黑夜里无人回应的时候,薛储才敢问出心里一直不敢说出口的问题。
沈佑春已经睡着了,自然无法回答,薛储也没有想要得到答案都固执,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只是不敢去想,心疼得厉害。
这种疼,和他当年太饿了,为了一口吃的上山,被野猪的牙齿穿过肚子的疼不一样,而是一种悄无声息的窒息,压得他理智要没有了,可是好几次崩溃,他又忍了下来,如此反复的焦灼,薛储想,他迟早会疯掉。
···
翌日一早,沈佑春起来时薛储不在家,不过厨房已经温好了早餐,她洗漱之后就可以吃了。
沈佑春感慨薛储的贴心,一时之间还挺舍不得,但这不妨碍她吃饱之后火速收拾包裹,想了想,她把手里的钱留下三分之二,放在了枕头下,等去到火车站之后再和薛储说,就当是弃夫补偿。
昨晚薛储说的送她去火车站这事,沈佑春没想拒绝,有薛储在,貌美如花的她更安全啊,孰轻孰重她又不笨的。
只是眼看着太阳爬到了九点钟,沈佑春在家里等得着急,终于看见薛储回来,她轻哼了声,不满质问,“大早上的你去哪里了,知不知道我要赶车啊,要是错过了怎么办,你真是气死我了。”
“我去攒了些东西。”薛储手里拿了不少好货,肉的多,看得沈佑春诧异,她跟在身边,见着薛储是要打包给她带走的,沈佑春翘起了嘴角,回去后和大哥大嫂说已经结婚了这事,他们应该也不会那么生气的吧?
“不会迟到,我看好时间的。放在厨房的早餐吃了吗,算了现在也凉了,等会儿去县里先去国营饭店吃一碗面了再走,路程远,在车上会饿,包里的东西也不要随便拿出来,在外面容易被小偷盯上。”
薛储是个话少的人,可是和沈佑春处对象之后,他的唠叨功夫日益渐长,他对沈佑春照顾自己好的能力很担忧,现在还是一个人回去,坐那么久的车,要是路上发生事怎么办,她会哭鼻子的的。
可时间来不及了,沈佑春也是急呼呼要走,要是缓几天的话他还能想办法一起回去,有他送着,他也不用在家里担忧。
“知道了知道了,你真啰嗦,和我大哥一样。”沈佑春听得耳朵起茧,她大哥看起来也是很严肃的一个人,偏生对她就是各种唠唠叨叨,总觉得没有他照顾着,她就会被欺负,会吃亏。
“东西太多了你不好提,等后面你回到家了我再寄给你。”薛储浅笑了笑,他对沈佑春的脾气了如指掌,吃亏也不至于,是个暴脾气来着,他就担心碰上不怀好意的人使阴招,外头很乱,丢失人口的情况每天都发生,一旦被拐走几乎找不回来,他私下里做一些挣钱的活,和走南闯北的货车司机聊天,知道很多。
见着沈佑春想反对,薛储继续说,“家里的山菌你不是很爱吃吗,还有我做的辣酱,没有它你能下饭?等你回去了,我就做好新的寄给你,我们也是夫妻一场,难道你还能和我客气不成。”
沈佑春一听也是这个理,再说了,她一直都理所当然的享受薛储的照顾和付出,也没觉得她回城了,和薛储分开了,再占他的便宜有什么不对,而且这是薛储自己要给她的,可怨不得她哦。
“行吧行吧,哎呀,别收拾了,后头你统统再寄给我就行,你看看,我的双手提那么多东西不会痛的吗,你就是不会心疼人,呆呆的木头一个。”沈佑春摊开双手,在家的时候娇养着,来了这里也没吃几天苦就有薛储。
她面色红润,白里透红,眉眼明媚好看,一看就知道过得很好,就连手指也是纤纤玉指,皮肤细腻,光滑滑的。
对于她说不会心疼人的指控,薛储沉默着接受了,疼不疼的,媳妇和他在夜里知道就成。
“行,那就先不拿了,后来回头我再寄给你。不过这些轻便的,可以拿一点上路。等回到家了就和大哥大嫂一起做晚餐吃,好让他们放心,你在这边过得很好,没有吃苦。”薛储都给她安排好了。
既说到了沈佑春的心坎上让她难以拒绝,也刷了自己的存在感,无时无刻不在透露着身份,可别回去了大哥大嫂就给沈佑春介绍男同志。
沈佑春看了看都有什么,“把你之前做的酱也先带上,没它拌饭,我吃的不香。我记得还剩下两罐,都是我的,你不准抢。”
“好。”薛储闷声笑了笑,昨晚彻夜难眠的担忧和心痛,这会儿没有了。
这样的她,又让他如何放下。身心都栽在了她手里,这辈子终是放不下的。
收拾好了之后,沈佑春只是提着一个小包,坐在了薛储的自行车后座前往县城。
这辆车还是他们在办酒的时候,薛储买来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虽然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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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陈旧了,可作为村里第二个有凤凰牌自行车的人,那一日薛储去接亲,沈佑春大出风头,可她还是不满意。
在她心里,她的婚礼不该那么简陋才对。
他们到了县里,先吃了一碗面,薛储送她去车站,又送进入车厢找到位置坐好,听着催促下车,他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薛储没有走,火车开了,他追着跑了一会儿,直到追不上,这才放弃。
他看了很久很久。
回去时,村里人见到他就背过身议论,不敢当面说,薛储在村里的名声有点吓人,别看沉默寡言一张脸,要是真把他惹怒了,打人是不分男女老少的。
薛储回到家,空荡荡的,往日的温馨没有了,他心里闷得慌,想着在车厢里分别前沈佑春贴在他耳边悄悄说的话,薛储在枕头底下摸出了钱,更是又气又想笑。
他的手指反复摸着温度,可沈佑春生活在这里的气息还是在不断消散。
“哥,薛哥!”
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薛储出去看,打开门,就是王东这家伙。
“你怎么来了。”薛储转身回去,面上又恢复了寡言少语。
王东关上门,急得在薛储身边打转,小声说,“哥,我听着村里那些长舌头的嘀咕,嫂子把你抛弃,自己回城了?”
薛储的脚步一顿,偏头看他,眼神很冷。
“别别别···别打我啊,我也是听村里人说,又不是我乱传的。”王东连忙举起双手,吓得头皮发麻。
差点忘记了一年前的薛哥是什么样了,自从薛哥娶了嫂子之后,人变了很多,这会儿又变回以前的吓人。
薛储收回目光,“她是回去了,不过我们没有分开。”
王东听不懂,人都回城了,咋还能是没分开,离得那么远,这一走,就没有再回来的可能了。
虽然在他心里,薛哥自然是最好的,可再怎么好,还不都是在村里,再怎么样也没城里端着铁饭碗的好。
“哥,你怎么让嫂子回去了?”王东不理解。
薛哥有多爱嫂子呢,他觉得,可能嫂子说想要薛哥的命,薛哥都能毫不犹豫的递出刀子。
人在村里,只要薛哥不放手,无论如何都走不掉的,没想还居然亲自送出去,薛哥什么时候这么善良大度了?
沉默了好一会儿,薛储盯着墙角的一朵野花开得正鲜艳,可再好,也只能局限于墙角之下当野花了。
“她一直都不属于这里,她应该有更好的生活,更灿烂的未来,我不应该成为她过上好生活的阻碍。”
王东更加听不明白了。
他打小就笨,很佩服薛哥的聪明,可能是根子里带来的脑子,薛家以前是大户人家,每个人都聪明的很,若不是碰上了现在的时局问题,他和薛哥也没机会称兄道弟啊,他高攀了嘞。
而且现在都没有过上生活不好吗?有房子有肉吃,还有自行车,嫂子什么活也不用干,薛哥就差没有捧在手里也怕摔了。
在他眼中的好生活,餐餐有肉吃,能吃到饱,不用担心饿肚子,已经是一种奢望了。
王东抓了抓头发,一脸不懂,“那嫂子走了,薛哥你怎么办?”
他不觉着嫂子离开了,薛哥会换一个新嫂子,要是真会有,也不会等那么久才会喜欢上嫂子了。不过嫂子是真漂亮,可性子太娇也太能折腾了,也不知道薛哥怎么受得了,而且看着每天还很乐呵。
薛储的眼神深了深,没接这话。
他眼里有干不完的活,找出了刀砍柴,“家里还剩下一点肉,今晚在这里吃了再回去。”
一听有肉吃,王东眼睛都亮了,撸起袖子,积极去干活。
“哥,你就是我亲哥!”
他是不聪明,可打小就知道跟着薛哥有肉吃,人也就聪明了这一回,还主打一个听话,叫他往南,绝对不往北。
王家孩子多,他夹在中间也不得宠,要想不饿死,就得争得抢。
王东那时候太瘦小了,根本抢不过。
现在他跟着薛储混,长了个子长了肉力气变大,在家里也没人敢再欺负他。
所以他无条件相信薛哥,薛哥说和嫂子没分开,那就是没分开,质疑不了一点。
2.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2
沈佑春要坐一夜还一个早上的车才到家,现在还是夏天,车里那个味啊,真是闻着头晕目眩想吐。
幸好她坐在靠窗的位置还能开窗透透气,不然她可得憋死了,特别是后头还进来了一个带着两小孩的小老太,大包小包,脖子上都挂满了东西,身上味道特别重,可不止是她,其他人也都扭过头憋住了呼吸。
真是要烦死。时间也是比较急,担心会有别的意外,大哥那边也腾不出时间来接她,也没法短时间里托人帮忙,大哥先前是有朋友在火车站工作能帮上忙,所以她当年下乡来的时候舒舒服服一点也不累,可大哥的朋友在半年前就调走了,隔空拜托帮忙的话,又得转找这里的关系,一来二去很耗时,沈佑春只好放弃了。
她可不想拖,得了能回去的准信,那是一刻都不想留下来,就怕会有变故。忍一忍吧,坐到明天早上就好了。
沈佑春是这样想的,可是好个屁,一点都不好!
她不喜欢在车里吃东西,要么被其他人用饥肠辘辘的眼神盯着看,要么空气里混杂各种气味臭味,饭菜再香都吃不下去了,可喝水还是要的,这不,喝多了,那肯定要上厕所,憋什么都憋不了三急。
等沈佑春去一趟回来,自己的位置居然被占了,就是那带孩子的小老太,让那宝贝孙子睡在她的位置上,见她回来了,小老太也没说叫小孙子起来,一个眼神都不带看,自己还睡得很香,欺负她一个年轻女的会面子薄不好开口。
本来坐车就累,沈佑春气炸了,她沉着脸,话也不多,抓住这孩子的衣服给拎起来丢给了小老太,位置都嫌脏了可没得选择,只能忍忍了。
小老太没想到沈佑春看起来好欺负,却是个硬茬子,她急急忙忙搂着被吓到的小孙子,用着指甲缝黑黝黝的干裂手指一指,对着沈佑春开骂,不熟练的普通话里夹着浓浓乡音,仔细听也不一定能听懂,她还是个大嗓门,骂人声音特别尖锐刺耳,“你这人是怎么回事,把我孙子摔坏了你赔得起吗!我看你一个白白净净的好姑娘,心思咋那么恶毒,连个小孩都动手!”
两人一起坐了半路车,她早就盯上了沈佑春,看着细皮嫩肉,穿得也好,肯定是有钱的。可没想到一个晚上了,每次吃东西,任由她带的两孩子一直哭,手指头缝了都是不肯露出一点,这可把小老太可气坏了。
想到这里,小老太就一巴掌甩到了孙女后背,没用的赔钱货,这点都讨不来。不都说城里的人面对可怜孩子都会心善吗,特别是好看的女同志最见不得女娃娃吃苦,没想这话都是假的。
沈佑春扫了她一眼,坐车本来又饿又累,还有精神上的折磨,她现在懒得吵架,坐下来,阴恻恻的说,“这位置是我的,你喊破天也没有理。要是再吵一句,我连你都揍。你扛揍,就不知道你的命根子扛不扛揍了。”
说着,沈佑春阴森森的扫了眼被小老太抱在怀里的男孩,至于瘦小的女孩缩成一团,存在感很低,她本身就不是好脾气的,对付死赖皮动口没用,直接动手才行,一巴掌她能扇两个。
这时候她又想起薛储的好了,就他那高大体格还有那张脸,往前一站,这小老太保管大气不敢喘一个。
可惜了时间太急,沈佑春还是搭了不少钱才拿到介绍信,以着家里有人病重的借口回去探亲。
要不然的话还能让薛储送她回去,在路上也不用担心有拐子或者小偷近身,轻轻松松一路。
小老太不服,一张尖酸刻薄的脸摆出凶相,吵架撒泼是她的看家本领,可那也是仅限在村子里作威作福,出到外面,人生地不熟,她还带着两孩子,再见着沈佑春盛气凌人真会动手,一时间她也不敢想着怎么继续占便宜,只好闭嘴了。
她骂不了沈佑春,只得又去掐了小孙女的胳膊,一直咒骂着赔钱货之类的话。
沈佑春知道小老太是在指桑骂槐骂她,可懒得搭理,她都累死了,坐一夜的火车也不能睡,谁敢睡啊,只是闭上眼睛两分钟又睁开了,折磨啊。
大家都和她一样的情况,见着沈佑春不出声,再加上小老太还在骂,他们的脸色也不好看,只好纷纷开口暗示小老太安静。
之前还觉着可怜,那小姑娘眼巴巴看着时给了些吃的,后头就被赖上了,给了一回就有第二回,谁家都缺吃的,哪儿能经得起给,也没人再嘀咕沈佑春冷血都话了,只要瞅见祖孙三人的眼神,他们立马闭上眼睛不看,眼不见为净。
小老太也不笨,知道他们已经有怨言,没人会帮她,这才彻底闭上了嘴巴。
外面可不是村里,在村里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同族同姓的也多,她再撒泼他们也是忍着,出到外面谁管你是谁。
沈佑春熬了一个晚上,小脸都憔悴了,毫无精神,等到第二天九点这样车到站,她背上包立马冲出去,呼吸到一口新鲜空气,耳边没有各种闹心的嘈杂声,沈佑春这才觉着她活了过来。
出站外很多人,挤挤攘攘,沈佑春往旁边走,昂着脑袋东张西望,见到了熟悉的身影后才恢复了点精神。
“大哥,大嫂!”沈佑春踮起脚挥手,穿过人群跑去。
漂亮的女同志到哪儿都会吸引目光,大家也齐齐看向了她笑着奔跑的身影,一条辫子甩着,日光下好看极了。
“小妹!”沈大哥夫妻两终于见着了小妹,既高兴又放心了。
天知道分别一年,他们是怎么样日夜担心。
小妹一个人远离家去到陌生的山沟沟里,还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家,面临的危险可想而知。
可当时候他们被举报了,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更不能打点,那样只会害了小妹。
沈佑春跑来到他们面前,笑容明媚,眉眼弯弯,“大哥,大嫂。”
“回家了就好,回家了就好。这一年累着了吧,看看,都瘦了很多,现在回家了就好,以后好好补回来。”沈大哥是个内敛的,这会儿也笑得眼角有了一道道褶子。
沈大嫂就不同了,她给了沈佑春一个拥抱,红了眼眶。
她是沈家领养的,和丈夫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沈家既然是她的恩人,也是她的娘家婆家。
沈佑春出生的时候,两人都已经十五了,没到两年,父母牺牲,可以说,沈佑春是他们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私心里和亲生女儿没有差别,有什么好的,她想到的就是紧着小妹,说沈大哥宠,最宠的莫过于是她了。
“好啦好啦,大哥大嫂,你们不用担心,我过得可好了呢,看看,是不是还胖了不少。”沈佑春也红了眼眶,不过她没有落泪,吸了吸鼻子,依旧是笑容灿烂,让他们看着她真的没有撒谎骗人。
沈大嫂把她放开,扶着沈佑春的肩膀打量,“我看看,哟,小脸蛋是圆了不少,比以前更漂亮了。”
只是这眉宇间的一抹韵味风情···沈大嫂作为过来人,她心头一紧,可这是女儿家的私事,要问也是回到家再问。
“是吧,我就说没有骗你们。”沈佑春昂起了小脑袋,格外神气。
她还是很自豪的,觉得自个儿是有运气在身上,下乡碰到了薛储。
当然了,这其中也包括她有一颗聪明脑袋,厉害的眼睛,看人很准。
这小表情,沈大哥忍俊不禁,却又开心,还是他那活得无忧无虑的小妹,“先回家,坐了那么久的火车也累了,回家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想吃什么就说,今天我们都在家陪你。”
“大哥大嫂真好。”沈佑春笑眯了眼,娇滴滴的撒娇,“我要吃大嫂做的红烧肉,离家一年,我就想着这一口肉,想得我夜里睡觉都流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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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做,把你喜欢吃的都给做上,今晚就吃个饱。”沈大嫂听到这话就是觉着好笑,多大年纪了,可心里熨帖,分别一年,感情也没生分。
她还担心,因为下乡的事,小妹心里会对他们有怨言,她心里也很愧疚,爹娘走的时候她和丈夫在床前发誓一定会照顾好保护好小妹,这一年里,他们夫妻两的内心煎熬,可不好受。
回到了阔别一年的家,沈佑春也不陌生,格局没变,她的房间也没变,还打扫干净了,多了不少新的家具,柜子里还有好几条新的漂亮裙子备着。
她洗了澡,总算洗掉一身味,换上舒适的衣服,倒在床上很快睡着。
沈大嫂听着没有动静了,她担心的推开门,就见小妹睡着了,被子落在地上,沈大嫂走进去捡起来轻轻盖在了沈佑春的肚子上,虽是夏天不冷,可女孩子家家的要护好肚子,宁愿热,也不要着凉。
沈大哥在客厅看报纸,小妹回来了,他一直悬挂的心落在了实处,紧绷的一年的情绪得以放松,似乎头发里的白头发丝也少了几根,变得年轻不少。
见着妻子从小妹房间里出来,他抬头问,“睡着了?”
“嗯,累着了,睡得很沉。”沈大嫂笑着点头,她去倒了两杯水,一杯递给了丈夫。
沈大哥接过,就见坐在旁边的妻子眼眶一红落泪,他手忙脚乱,也一脸疑惑,“华月,你怎么哭了?”
华月是沈大嫂的名字,她的父母当年都牺牲了,家中也没有个亲戚,孤儿一个,这才被她父亲的朋友沈父领养回来。
“我这是高兴。”华月是又哭又笑。
沈大哥明白,他放下瓷杯,伸手将华月抱在怀里,轻轻拍着背哄。
他何尝不是高兴呢,夜里都是躲起来偷偷抹眼泪,大男人一个,他也不好意思在妻子面前落泪,徒增了烦恼。
华月靠在他怀里,“忠哥,小妹就和我们的孩子一样,我们也只有小妹了。”
沈大哥的全名叫沈佑忠。他听着,心里也是疼得紧,沉沉的叹了一声气,“别多想了,那孩子和我们无缘,或许已经投生到其他人家过上好日子了,我们一直想着,反而耽误了转生,你说是不是。”
现在可不兴说这种带有封建迷信的话,可在家里夫妻两说说也没人知道,况且,也是一种心理安慰。
华月知道这个理,她擦掉眼泪,“我以后都不会再想了,终究是有缘无份。今后我们的孩子就小妹一个。”
他们当年也是有孩子的,结婚几年了才来,一个他们都太忙,二个身体原因不容易怀上,好不容易怀上,胎也五个月大了,年轻的夫妻俩都格外高兴,做梦都想当新手爹娘,可还是流产了。
那时候第一次有风波要…查的时候,沈家作为第一户是被冲进来检查,华月和他们讲理之际被撞倒了,也碰到了肚子,孩子没能保住,她的身体也落了病根无法再怀。
当时的沈佑春也不过十岁这样,亲手带大的孩子感情自然不同,会说话时,还叫他们夫妻两爹娘,后面慢慢的长大,懂事了才改过来。
发生的时候,沈佑春还在小学读书呢,等回到家知道了,气得像个牛犊子一样要去算账。沈家当时乱糟糟,他们忙不过来,一个没留意,还真让她偷跑出去了。
小小年纪的沈佑春知道打不过大人,就逮着他们的熊孩子揍,暗地里套麻袋,揍得两颗门牙都没有了,当然了,小小的沈佑春也挂彩了,鼻青脸肿,可她还是拿着两颗门牙战利品跟大嫂说,帮她和还没出生的小侄子或者小侄女报仇了。
华月既感动又心疼,还有担忧和生气,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小胳膊小腿的,要是被抓住了怎么办,胆子真是够大的。
从那时起,她就想,小妹不止是小妹,感情上也是她的孩子。
3.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3
沈佑春是闻着香味醒来,她睡得太深了,醒来时还是迷糊状态,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就走出去,仗着脸好看,脸颊压得绯红,头发再乱,也是很美。
“薛储,你做了什么,好香啊。”她打着哈欠,幽魂似的想去厨房,可走着走着发现有点不对劲,人也清醒了不少。
华月端着最后一碟菜出来,笑着说,“小妹醒了,去梳好头,换一身衣服就能吃晚饭了。”
“大嫂?”沈佑春的神情一顿,这才想起来,她已经回家了,而不是在云里村和薛储的家。
分别也不过是一天时间,她还没有换回来习惯。
不过,她刚刚好像喊了薛储的名字了吧···沈佑春一阵心虚,偷偷看了眼大哥,见着大哥看过来,她吓得立马收回目光,下一秒,她又淡定起来,她心虚做什么,显得好像做了坏事一样。
“我这就回去换衣服!”沈佑春撒开腿就跑回了房间关上门。
华月和沈佑忠互看了一眼,心里明白,小妹这是有事呢。
而沈佑忠就是皱眉,心里止不住的担心,这一年里,小妹的来信都是报喜不报忧,可是一个人去到陌生地方生活,又怎么可能没有忧。
沈佑春很快出来了,她回到家就睡,包裹也没人会动,一直放在她的房间里,沈佑春出来时把薛储装上的肉给提去厨房放好,又将两瓶酱放在了饭桌上,嘴里哼着小曲儿,心情很好。
这些东西,可不像是买的特产带回来,更像是有人做好的,华月看出了苗头,沈佑忠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两人相看了一眼,琢磨着怎么开口问是个什么情况,好让他们心里有个底才行。
饭桌上,沈佑春嘴很甜,哄着下厨的华月格外开心,沈佑忠的心情也不错,拿出珍藏的酒喝几杯。
沈佑忠喝了两口,他忽然发问,“小妹,你刚才说的薛储,这人是谁?”
“啊,这个···”沈佑春正在打开辣酱,用筷子挑一些出来呢,忽然被问,她转溜着眼睛,有些卡壳了,她讪讪一笑,“那是我的朋友。哥哥,知青院有很多人的,我和这个薛储玩得比较好。”
回家的路上,沈佑春是做好打算和盘托出的,可真的回来到了,她反而不懂要怎么开口。
为了转移话题,沈佑春把辣酱推出去,献宝的说,“大哥,大嫂,这辣酱很好吃的,你们尝尝看,保管会喜欢吃。”
他们家的口味基本上一致,就连薛储也是,当然了,这年头也不存在挑食情况,有的吃就谢天谢地了。
华月一笑,她挑出一点尝了尝,味道确实令人回味,这点不骗人,“是很好吃,你这个朋友的手艺很好,是一位男同志还是女同志?里面还放了肉吧,份量还不少,小妹的朋友很大方。”
舍得放肉的可不多,就算是再好的朋友,自己都不够吃,又怎么会舍得分出来。还做成辣酱怎么糟蹋,要是做成一块块的肉还能尝个肉味过瘾。
“小妹,你这朋友对你这么好,现在回来了,改天也寄点东西回去报答。这年都出远门了还能帮忙准备吃的朋友不少了。”沈佑忠也附和妻子的话,他盯着沈佑春的眼睛,说得意味深长。
最动荡的那几年,每天登报断绝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的不在少数,更何况是朋友。
夫妻两都是职工人,且还是当领导的,也经历过风风雨雨,一双眼睛不说很准,却也能看得出七七八八。
若只是玩得好的女同志朋友,小妹就不会是这个表现了,只会大大方方的说出来,显而易见,这位薛储是一个男同志,并且和小妹关系匪浅,要么是追求者,要么,已经处对象了。
他们想得最坏的关系就是处对象,可没想到,沈佑春却给了他们当头一棒。
“好吧,我承认,我在云里村已经结婚了,这个薛储就是我在云里村的丈夫。”沈佑春本来也没想一直瞒着,既然都被问了,她也不怕,直接说,“这两罐辣酱,还有厨房里的肉都是他让我带回来的。”
她越说越利索,语气都轻快了,说到后面还有几分骄傲和得意,然而华月和沈佑忠夫妻两就是瞪大了眼睛,以为是幻听了,可理智上告诉他们,这不是。
“小妹,你怎么结婚了,莫不是这个薛储欺负你了?”华月再也吃不下了,她担忧的问。
除此之外,她想不出别的理由了,小妹的眼光很高,能入她眼的男同志太少了,华月可不认为一个山沟沟里的村子,能有什么优秀的人可以让小妹另眼相待,到了非君不嫁的地步。
沈佑忠更是沉着脸,严肃说,“被欺负了你就和我们讲,这不是什么丢脸的事,你不需要为此感到蒙羞。我们会给你撑腰,拿回公道。现在是新世纪,不是旧社会,没人敢压迫妇女咽下委屈。”
他捏着筷子要捏碎了,自责和愧疚也让他喘不过气,小妹,小妹居然被···沈佑忠闭上了眼睛,额头冒着青筋,他不敢想下去,他愧对爹娘,愧对小妹,更是无脸活在世上。
沈佑春听着他们越说越离谱,连忙解释,“哎呀,大哥,大嫂,没有你们想的那种情况。薛储没有强迫我,也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我下乡的云里村民风淳朴,大家都挺好的,我没有被欺负。”
“咳,只是我不会种地,下地干活太累了,可是不干活没有工分,就没有粮食分,我吃不了这个苦,就,就看上了薛储能干,然后我就找他当对象了,当着当着,我们就结婚了。再说了,他长得很好看,你们放心吧,我眼光高着呢,要是不好看,不听我的话,没有能力,我才不会和他处对象。”
沈佑春说着又自豪起来,抬起下巴,像只神气的小天鹅,她就是这么厉害!
华月抚着心头,年纪大了,这大起大落的情绪,她听得差点要喘不过气来。
沈佑忠也是这个想法,刚才的心脏差点就要停。
不过没有被欺负就好,没有被欺负就好,仔细想,若是真被欺负了,小妹也不会有这个过得很滋润的状态,看来这个薛储也不算多差劲。
道理上他们懂,小妹打小就吃不了苦,被家里娇养,要她下地干活不太可能,多半都是这个薛储做的,可心理上却接受不了,他们呵护了十多年的小妹就这样被叼走了。
沈佑忠的心情那叫一个复杂,再看没心没肺吃晚饭的小妹,他更是一股气堵在心头,不上不下,闹得他脑壳疼,说来说去,还是时局问题,没有沈家被举报的情况,小妹就不会下乡,也就不会碰上什么薛储,还和他稀里糊涂结婚。
事情都是一环套一环的发生,怪不了任何人,只能怪发生这事的源头是他们无法控制的,很多人都因此而家破人亡,沈家这情况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现在你回城了,这个···薛储呢,他是怎么安排。”沈佑忠摁了摁太阳穴,头脑风暴的想着怎么收拾烂摊子了。
小妹本身是知青下乡,他现在是托了关系,安排好了工作让小妹回城,可这个薛储无法转到城里来。
沈佑春没当一回事,无情的说,“我和他分开了呀。大哥大嫂你们放心吧,我聪明着呢,和他结婚只是摆了两桌酒,没有去领证,更没有孩子。这关系断了就断了,还能有什么问题。”
沈佑忠被她的说法给噎住了,一时间的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小妹的想法还是那么语出惊人。
“···”华月也沉默了几秒,作为女同志,她现在难得同情起来这位薛储,碰上小妹,也是一场劫难。
从小妹带回来的东西,还有气色饱满的情况来看,薛储待她是很好的,只是真心没有被善待,小妹说走就走。
但同情归同情,他们当然是站在小妹这边,作为女同志,多爱自己,多为自己着想,这没有问题。
比起小妹会被欺负被辜负,他们自然是宁愿被欺负的是别人,人心本就是偏的。
“分开了也好,你们本来也不是一路人。你还年轻,未来的人生那么长,这条路上会有几个过客也正常。”沈佑忠也没觉得是这个问题,只要不是小妹被欺负,他又恢复成了淡定大哥。
至于小妹下乡期间,薛储对小妹的照顾,以及小妹回来没有阻拦,他会找个机会自己报答,他们两个既然分开了就不要再有联系,小妹以后的人生只会是一路繁华灿烂,他和华月在有生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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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会给她铺路。
沈佑春点头嗯嗯两声,“你们快点吃啊,真的很好吃,不用担心,薛储说过几天做了新的就再寄给我。哦对了,我还有很多东西没拿回来,太重了,我拿不动,薛储在过后会寄给我,我给了他家里的地址。”
她夹了一块红烧肉,再配上辣酱拌饭,混在一起一口吃,呜呜呜,实在是太香了!
这话一阵一阵的说,华月的一口气还没缓过来又高高提起,听着她头都大了,不是说分开了吗,怎么还一口一个薛储,而且东西你来我往的寄,这还叫分开吗?傻丫头,连家里地址都给了。
她沉默了,迷茫了,也不知道怎么说的好,只好看向丈夫,而沈佑忠也头疼,明显的藕断丝连。
“···”沈佑忠又摁了摁太阳穴,教育说,“小妹,你们都分开了,以后就是陌路人,就不能再要他的东西了。”
“这两者有什么关联吗?”沈佑春将脸颊鼓鼓的饭咽下去,没觉得不对,“是薛储要给我的,又不是我说要的。他要给,我为什么不要啊,而且他做的辣酱好吃,去山上采的山菌也好吃,没有这些搭饭,我是食之无味。”
她晃了晃脑袋,看向华月,“大嫂,我拿的包裹里有一只老母鸡,今早薛储去山上猎到的,明晚我们拿来煲汤喝,味道可好了。你们不知道,薛储好厉害的,他每回上山都能猎到好多东西,别人不敢进的深山他都敢进去。”
沈佑春自己都没发现,她每一句话里都带着薛储的名字,还格外喜欢罗列招人喜欢的点,可问她时,她嘴上又说他们已经分开了。
“···好,明晚就拿来煲汤。”华月浅笑点头。
她是看出来了,小妹的心里有这个薛储呢,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再加上被宠着,得到明显的爱已经习惯了,她也不需要去发现这点,因为她知道薛储爱她,爱得很具体,不需要她去找,就会很任性,不用去考虑别的事。
沈佑忠也是无声叹息,这傻丫头啊。
问题是,两人已经分开了,再者,他对于薛储的印象只是在小妹嘴里描述,很多时候是会带有个人私心在里面,薛储具体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只有在亲眼见到后才知道。
沈佑忠不算古板,只是在婚姻大事上也是传统,他忠于国家,忠于家庭,忠于妻子,也认为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都是原配的好,但也不是迂腐的人,真的过不下去了,分开也是好的。
照目前来看,他家这傻丫头过得很好,这个薛储还行,可问题就出现在了两人的身份差距问题。
但沈佑忠不着急,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一个女人,非她不可,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会想办法解决,所有的踌躇不前和犹豫不决,都是因为不够爱,无法撼动内心,以及太弱了,能力不行。
他就看看这个薛储能为了小妹做到什么地步,如果没有作为,没有能力,这样的人,也配不上他的小妹。
沈佑忠夹了一块肉给沈佑春,操心的说,“今晚早点睡休息好,明天你就去百货商场上班,你嫂子带你去,直接去找方主任,其他事我已经安排好了,你上班就安心上班,别闹事。”
沈佑春耸拉着眼皮子,一脸不情愿,她不喜欢上班!
可是,这个班,她是一定要去上的,否则就要继续下乡,沈佑春怎么可能愿意。
“我知道了大哥,肯定会好好上班的。”沈佑春点头保证。
沈佑忠又担心她会被欺负,话锋又变了,“真有人欺负你了也别憋着,万事还有哥哥嫂嫂给你撑腰。”
沈家渡过了最艰难的几年,也更上了一层楼,沈佑忠发狠了报复,现在一路平坦,根据内部消息,后面也算是逐渐安稳了,不会有什么问题。
大事上不出错就行,小事上,在沈家庇护下,小妹嚣张一点也无妨。
“怎么教孩子呢。”华月拍了一下丈夫的手臂。
她朝着沈佑春温柔说,“我们既不能欺负人,也不能让别人欺负了去。嚣张不是好事,懦弱也不是好事。”
沈佑春就是胡乱点头,嘴上说着知道了,至于有没有听进耳朵里,那是另外一回事。
4.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4
华月担心沈佑春第一天上班不习惯,醒来又会继续贪睡,她早早就起来做好了早餐,看好了时间敲门。
“小妹,小妹。”
“来了来了!”沈佑春打开门,她把头发扎起来,穿着一条裙子,踩着小皮鞋,回来后又是那曲城沈家的漂亮沈佑春。
她长得天生丽质,皮肤白皙,人高挑,眉不描而翠,唇不点而红,再加上气色好,眼睛亮亮的,脸颊还养出了一点肉,瞧着就是家里娇养出来的姑娘,笑起来时啊,格外的招人喜欢。
说她傲气,可她确实有骄傲的底气。好看的人本就受欢迎和追捧,更何况还有家世。
“大嫂,你好早呀,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家里的活交给大哥做就行,他大男人一个该做的,我们女孩子呢就应该多睡觉。大嫂长得那么漂亮,哼,也就是和大哥一块儿长大,才让大哥占便宜轻易娶回家。”沈佑春挽过华月的手臂,亲亲密密的哄着,明媚的笑容和甜美的声音,和今天的天气一样令人心情开阔。
她望着华月时,眸子格外明亮,“若我是个男子,定是会对大嫂心动,追求,想要带回家使劲的宠着。”
华月被哄得眉开眼笑,谁不喜欢一大早上就能听到好话,即便年纪来了,可是被夸漂亮,也是开心的。
“你呀你,出房门的时候是不是偷偷吃了蜜,这小嘴怎么那么甜呢,净说些让我甜滋滋的话。”她笑着点了一下沈佑春的额头,眼里都是宠溺,这样的孩子,她怎么能不爱。
沈佑春撅了撅嘴,半靠在华月身上,脑袋蹭了蹭,“才没有呢,本来就是因为大嫂好看呀,我有感而发的。真要说有,那也是大嫂犹如蜂蜜一样甜美喜人,我闻着甜味,才能说出甜滋滋的话,功劳都是大嫂。”
华月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一颗心泡在了蜂蜜里,可比蜂蜜还甜。
“好了好了,快去吃早餐,晚点时间就要迟了。”华月拉着沈佑春的手去到饭桌前,已经摆好了早餐,两个包子,一碗粥,里面还放了一点碎肉,散发着香味。
只有一份,明显是给她吃的,沈佑春没动筷子,先问,“大嫂吃过了吗。还有大哥呢,怎么没有看见他。”
“小胡大早上过来找他,你大哥临时有事去处理了。我们起得早,已经吃过了,你先吃。也不急,别噎到了。”华月说着,她又去翻出昨天换下来的脏衣服给洗了,连带着还有沈佑春的,也就两件,顺手的事。
沈佑春嗯嗯了两声点头,这个小胡她知道,以前是大哥的秘书,没想大哥被举报进去蹲半年后出来继续接手岗位,顺便还升职了,这个小胡又成为了大哥的秘书,看来是值得信任的,否则大哥也不会用。
华月干活麻利,见不得拖拉。等她洗好衣服挂起来,见着沈佑春磨磨蹭蹭的刚吃好,她又催促着回去拿包别耽误。
“大嫂,你可以先去忙的,我自己去就成,我知道去百货商城的路。”沈佑春打小就在曲城长大,再加上家里条件不差,她手头就松,能够玩乐的地方都有她的身影,百货商城更是常去之地。
“今天我休息。虽说你大哥已经安排好了,可我也得去看看环境怎么样。”华月就是这样了,嘴上教育着丈夫不能纵容孩子,可实际上,她的纵容不在话上,而是在行动里。
她当然知道沈佑春熟悉路,还有熟人照顾,可她就是不放心,理智上华月知道要放手,小妹也不小了,本身也知道处理,可感情上她就是想要补偿,小妹下乡了一年,这是她的愧疚。
两人相处了十多年,沈佑春知道大嫂的意思,她走过去,张开手抱住了华月,“大嫂,我一个人去真的可以,你就放心吧,不会有事的。你每天都在忙着家里和工作的事,说是休息,也没能好好休息,今天的时间都是你自己的,不会被任何人打扰,可以去做你想做的事,或者回去睡一觉都行。”
她再自私自利,对爱她的家人却是有一颗很柔软的心。
华月一怔,心里感动,她擦掉手上的水,“可是···闲下来了,我也不知道去做什么。”
她每天忙习惯了,真让她闲,反而会手忙脚乱,这是一种生活安排被打破的迷茫。
“这样吧,大嫂先去睡一觉,下午我们去看电影怎么样。下乡一年,我好久没有去看过电影了。看完电影,我们就去公园逛一圈。”沈佑春想了想,安排今天的事,其实下乡和薛储交对象之后,她一个月去看两次。
华月不知道啊,她心疼地摸着小妹的头发,“好,那就去。”
“就这样说定了,大哥中午不回来吃,大嫂也别煮了,我们就去国营饭店吃。偶尔也要换一个口味嘛。”
沈佑春有个手表,她下乡带去的,现在又带回来了,看了眼时间,“我就先去百货商城了,大嫂就在家里休息,等我回来接你,我们中午见。”
她说完,就是背过身摆手,急匆匆的出门去了,家里有自行车,她骑大嫂这辆。
华月跟着出去,看见沈佑春上了自行车离开,她也像一个老母亲般目送远行。
有了沈佑春的安排,华月也不迷茫了,她把家里打扫一遍,又将山菌拿出来泡水今晚煲汤,随后回去找漂亮的裙子,打扮打扮,中午出去看电影,光是想着,心情格外好,还哼着曲儿。
这一转来转去,她找回了点年轻的感觉。
沈佑春看着熟悉的街道,只是离开一年而已,什么都没有变化,不过有的路变好了,还多了几栋矮楼。
街道上已经有了不少人,她来到百货商城,轻车熟路去找了方主任方爱国,这位也是大哥的好朋友。
只是要比大哥年长不少,沈佑春都是喊着叔叔,等她敲了敲门,听到请进的声音,推开门进去,就见了穿着深色中山装,戴着一副眼镜,留着文人头发的方爱国,“方叔叔!”
“是佑春啊。我刚才就在想着你什么时候来,这不巧了,刚嘀咕呢你就到了。老话有句说的好,人最不经念叨。”方爱国抬起头,见着是记忆里的小丫头,他也露出了笑容,一下子就亲近了关系。
随着方爱国走出办公桌,拿着印有为人民服务几个字的陶瓷杯,拎起水壶给她倒了一杯温水,沈佑春走进去,双手接过说了谢谢,“下乡一年,我也很想方叔叔了,还有婶婶做的鱼。”
“你呀你,忘记了什么都忘记不了一口吃的,回头和你大哥他们上我家,让你婶婶给你做。正好她昨晚还念叨你了,只是忙着工作,等过几日不忙了,还想去你家找你唠叨。”方爱国的笑意更盛。
“哪能让婶婶等我呀,我去找婶婶玩才是。哦对了,方叔叔看,这是我在下乡的云里村带回来的辣酱,给家里留了一罐,还有一罐留给叔叔婶婶的。本来我还想做多一些拿多一些,可是太重了,我拿不动。”
沈佑春把包里的辣酱拿出来放在桌子上,顺便提了自己的辛苦。
“你这孩子,来就来了,还带什么辣酱。”方爱国顿时不满的说。
“哎呀方叔叔,您就收下吧,这可是我下乡的时候亲手做的呢,可好吃了,您拿回去和婶婶一起尝尝,我大哥大嫂都说好吃。等您和婶婶吃过了,也会觉着我超级厉害的!”沈佑春献宝的说,好似送出辣酱也只是小孩子的得意和炫耀,没有别的意思。
方爱国失笑地摇头,“好,那我就收下了。下乡的这一年怎么样,累不累,也是苦了你了。”
谁家的孩子谁心疼,他也是看着沈佑春长大,关心也不少。
“不苦不苦,这是多好的学习机会啊,您看,我这不就是知道了怎么做辣酱,都是乡亲们教我的,他们知道很多。不怕您笑话,我过去,也没有什么用武之地。”沈佑春脸一红,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日子苦啊,可是在外头当然不能说苦,可要说轻松也把别人当傻子,那就夸吧,使劲的夸乡亲父老好,大家都是革命同志,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等等。
方爱国的笑意加深,他当然知道沈佑春的意思,这孩子打小就是人精,这样也好,不会吃亏。
“怎么会没有用武之地了,你们年轻人都是八九点的太阳,都是国家的未来人才,在哪儿都能发光发光,建设社会。”方爱国也顺着她的话来说。
两人寒暄了一阵之后,他回到了办公桌,开始说正事了,“我们百货商场也卖洋货,这是正儿八经的准许买卖。”
沈佑春点头,她知道的,局势政策变了,前几年还国际建交了,现在多了很多洋货,可以看得出对来比起前几年的紧张,现在放松了不少,环境正在变好。
而她大哥就是接待外交的,她能知道的消息就更多了,家里的洋货也有不少,那什么巧克力更是吃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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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只是这洋货全都是用的洋文,售货员要想介绍好产品,知道卖的是什么,得需要会洋文。”方爱国知道沈佑春是读到了高中毕业,当初工作也是安排好的,可惜谁知道发生了那些糟心事。
他压下内心的感慨,继续说,“这方面你熟啊,你过来了就是负责这一块。工作也不多,有货来了你就看一下数量对不对,有人来问了,你就介绍产品,价格。”
洋货贵,来买的人不多,这个位置说重要也重要,要是一个洋文都不会,凸显不出国家欣欣向荣的面貌,说不重要也清闲,能买得起的人少,一个月里或许都没几个,但是洋货也要摆出来不能缺,这可是一种发展的体现。
比起进入厂里的其他岗位,这个岗位对沈佑春来说是最好的,沈佑忠会这样安排,也是在给她的未来铺路,这里啊,只不过是沈佑春开始的第一步,只要按着这条路走,将来不会差。
沈佑春心里门清,她微笑着点头,“我知道的方叔叔,交给我,您就放心吧。我有几斤几两,您也是知道的。”
她一点也不怯场,落落大方,家里培养出来的自信心,也是有实力。
“你是你大哥手把手教出来的,交给你,我肯定是放十万颗心。”方爱国一笑,他把沈佑春的信息填好,再给岗位的证件,盖有百货商城的印章,“刚下乡回来,今天休息一天,明天就要到岗好好工作了。”
“谢谢方叔叔。”沈佑春笑着双手接过,“对了方叔叔,媛媛姐在家吗,好久没见,我好想媛媛姐了。”
谈起自己的女儿,方爱国笑弯了眼,眼角都是褶子,“你媛媛姐得了推荐工农兵大学的名额,现在还在念书呢,等到冬天过节了才有时间回来。”
现在是没有高考了,可也有大学,否则国家怎么培养人才,只是需要推荐名额,而不是自己考上去。
“哇,媛媛姐好厉害!”沈佑春的眼睛都亮了,钦佩的说,“媛媛姐就是我的学习对象!方叔叔,我可以知道媛媛姐的寄信地址吗,我们好久没联系,现在我回来了,也想写一封信和媛媛姐说一声。”
她们相差几岁,不过玩得还不错,当初她下乡的时候,方爱国担心自己也会出事,就连夜将女儿送回了老家,后面平安度过了这才接回来,自然也就和沈佑春下乡的时间错开了。
“当然可以。”方爱国拿了一张纸填写地址递给了沈佑春。
沈佑春又说了些话,知道适可而止,不能打扰到方叔叔工作,这才离开。
走之前,她先去看了放在百货商城的洋货,在二楼,这个点刚开门,还没什么人进来,她看了几眼就离开了。
不过回家之前,沈佑春去了曲城的邮局,那处可以打公用电话,她去到时前面有几个人在排队,不过轮到她很快,前面的人只要把事情交代好就行了,可不敢叙旧多说,很耗钱。
沈佑春是打到了云里村大队委那边。
接电话的人她知道,是村长的女儿,沈佑春道明了身份,对方很震惊,“沈佑春,居然是你!?哦哦,是找薛大哥啊,行,我去叫人。”
匆匆说完她就挂了电话,这是正常,谁也不会一直挂着,先不说别人要用,就说时间就是钱。
那边,王芳佳要守着岗位可不能乱走,不过这个情况时有发生,找不到人,大队委有喇叭也喊不了那么远。
她都是见着一个人就叫带话给薛储。
等传到了薛储耳朵里,已经过去了要十几分左右。
他正从山上回来,本来打算今天就去寄东西,可想要多寄点,再加上昨晚怀里没有人了,独守空房,薛储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半夜起来进山,收获是不错的,寄给媳妇不算丢了媳妇面子。
“薛储,快去大队委办公室,沈知青打电话找你呢!”来人把话带到,心里很八卦。
现在村里已经传开了薛储被抛弃的事,之前他们都在羡慕薛储能娶一个漂亮知青做媳妇,现在媳妇跑了不要他了自己回城,幸灾乐祸的不少。
薛储沉寂的脸变了,眼睛一亮,将两捆柴火丢下来,“帮我带回去。”
他抛下一句话给了王东,跑得很快,眨眼间就不见人了。
“诶,薛哥——”
王东叫都叫不住,他抓了抓头发,一脸不解,这娶了媳妇的男人难道都像薛哥这样?
5.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5
薛储很快到了大队委的传达室。
看见他的身影,王芳佳立马将瓜子给收起来,端正态度,这岗位还是她爹扒拉给她的,工资是不高,可胜在轻松啊,她老爹说了得注意形象,要表现出勤恳的样子,王芳佳可不傻,做得很好嘞。
“薛大哥,你终于来了。”王芳佳探出头,她人长得浓眉大眼,声音也是继承王村长的洪亮爽朗。
这一说话,窄小的传达室都是她的声音在回响。
“王同志,麻烦你了。”
薛储无法自己拨打,需要靠王芳佳打回曲城的邮局进行人工转接,然后再找到沈佑春来接我,薛储才能联系到沈佑春,说上一句话。
这也是为什么王东会认为,沈佑春离开了,也就是真的离开了,在现在,出门需要介绍信,交通不方便,两人离得那么远,联系全靠寄信,想见上一面都难,又怎么可能会再续前缘。
“这有什么麻烦,我该做的事。不过薛大哥,这边等了十几二十分钟,我打过去也不知道沈知青还在不在邮局等你的电话,要是不等了,这又靠邮局那边去喊人,一来二去也不知道能不能说上话。”王芳佳的手里忙着摇号,嘴上也没闲说了一大堆。
说完之后,她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有点心虚,小心翼翼瞄了眼薛储的表情,见他沉默的看不出来是什么反应,王芳佳讪讪一笑,“那个薛大哥,既然沈同志来找你,那肯定会愿意等这几分钟的,哈哈。”
看她这个嘴巴,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沈知青回城的事她也听说了,那时她很惊讶,晚上回去问她老爹,她老爹点了点头,表示是真的,而且也说了,沈知青家里的来头还挺大。
王芳佳那时候就想到,看来沈知青和薛储以后是没可能了,也不止她一个人这样想,几乎村里的人都是这个想法。
不过这话,她可不敢当着薛储的面说,那不是让薛储记恨嘛,而且既然沈知青的来头大,没准顾念着夫妻感情,还会找机会将薛储弄进城里夜说不定,所以嘲笑更不可能了,起码人家还有这个机会呢,他们只能守在村里。
“我知道。”薛储只有平静的三个字,依旧是看不懂他内心是什么想法。
也佩服沈知青能够和薛大哥相处了,这不会憋得慌吗,王芳佳抓了一下头发,幸好幸好,这时那边接通了缓解尴尬。
她说了要找谁,刚才打过,转接员喊了一声“沈佑春,沈佑春在不在,有人找!”
“来了。”
王芳佳听到了沈知情的声音,她松了一口气,扭头说,“薛大哥,沈知青还在邮局等你,给。”
她把电话给了薛储,肉眼可见的发现,薛储脸上出现了笑意,虽然和他们的开怀大笑不一样,可冷硬的眉眼瞬间柔和,就和在漆黑夜里忽然倾泻月光照亮路一样,王芳佳都觉着神奇。
“薛储!你刚刚去干嘛了让我等那么久,你知道这十几分钟我有多无聊吗,你为什么不一直在传达室等我的电话,我最讨厌等人了!你一点都不好,老是惹我生气!而且,为什么要我先打给你啊,你没有手吗,没有脚吗,还是嘴巴没用了,怎么不知道打给我。可恶,我再也不想理你了!”说着不想理,可是也没有挂了电话。
薛储将电话放在耳边,听到了沈佑春臭骂了他一顿的声音,他的眉眼立即就弯了弯,明明也不过是一天时间,可他却觉得隔了很久很久,被骂了,他还是很开心,心里注入了一股暖流了。
“对不起,是我的错,知道你昨天到家肯定要好好休息,本来想今天去县里寄东西的时候再打给你的,我的错,下回肯定先一步打。回到家了怎么样,晚上睡觉记得不要踢被子,洗完头了要及时擦干,还有记得要把水壶里的热水装满,不要起来喝冰的···”
一向沉默寡言的薛储,在沈佑春面前好似有说不完的话,唠唠叨叨一大堆。
王芳佳在一旁听得乍舌,这都不像她自小就认识的薛储了,难道就是老爹说的,一物降一物?
她抓了一把瓜子离开了传达室,她可没有听人家夫妻私下聊天的爱好,虽然她是挺八卦的。
“知道了知道了,哎呀,你真啰嗦,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是觉得我脑子有问题,这些都不懂吗。”沈佑春听得不耐烦,可她的不耐烦,也是在薛储说完之后才发脾气。
薛储知道她的性格,嘴角弯了弯,眼里晕开温柔笑意。
“没有,你最聪明了。”他夸了夸。
沈佑春只是脾气大,娇气,可好哄得很,听着薛储那低沉悦耳的声音,她这会儿就是格外的舒畅。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回到家了本该是一件很开心,值得庆祝的事,当然了,她确实很开心的,可是到晚上之后,床上只有她一个人,沈佑春心里就怎么都不舒坦,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她起来了好几次,最后找了两个枕头,还把被子给卷起来,她躺在中间,像是被抱着一样才睡得很香,一觉到天亮。
现在打给薛储,把他臭骂一顿,沈佑春这才觉得舒服,“你知不知道昨天我回来在火车上被人欺负了,哼,你个没用的,肯定不知道了。”
其实也算不上欺负,就是占便宜没占成,这种小事情,她心里也没打算跟大哥他们讲让他们担心。
可是听到薛储的声音,沈佑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头涌出来一股莫名其妙的委屈劲,她把这事说了,还添油加醋说得严重了些,都把自己给说得眼眶一红,眼泪打转要流了,声音越发娇。
一听到被欺负的字眼,薛储的心都要揪起来了,他垂在裤侧的手握紧,头微微低着,隐匿在暗光里表情很灰暗,过了很久,那边,沈佑春还在“抱怨”她这一路自己回来有多辛苦,她说了很多。
转接员在窗口上敲了敲提醒,说时间很久了,沈佑春扭头飞快说了句知道了,也就停止了对薛储抱怨,可是对于薛储一直没吭声,光是听她唠叨像不在意一样,沈佑春又生气了,“你沉默着什么意思,怎么,听得不耐烦了是吧!”
似乎只要薛储敢说是,隔着那么远,她都能手脚并用的在薛储身上挠。
“没有,我一直在听着。”薛储很想摸摸她,抱抱她,可是抬起手的只能摸空气,他又失落的收回来,薛储沙哑着声音,溢出了浓浓愧疚自责,“对不起,是我的错,没有照顾好你。”
“哼,知道错就好。”沈佑春心虚了些,她是不是把话说得太重了啊,沈佑春轻咳了声,“我是什么人啊,哪儿还能让人欺负了去。只是一些想占便宜的赖皮,我一个凶恶眼神都能吓退了。”
转接员就没见过那么能讲的,来这里打电话的那都是不超过三句话,说完重点就挂,话费很高,谁家都舍不得这笔钱,她又催了一遍,占电话太久就是用公用资源,其他人还要不要打了。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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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春心里不耐烦,催催催,真的是,就讲了几句话就一直催,她心里骂骂咧咧,面上点头表示知道了很乖,和薛储说,“好了好了,不说了,我还要去忙呢,先挂了。”
没等薛储说话,沈佑春就挂了电话,交了费用,心情很好地蹬着自行车回去,堵了一个晚上的郁闷情绪这会儿都疏好了,回去的路上,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就连空气都是清新拂面。
那边,薛储拿着电话,不再听见沈佑春的声音,他的脸色又恢复了一寸寸的沉寂。
王芳佳在外头磕了一把瓜子,好几次回头看,见着还在讲话就继续蹲着,实在蹲得双脚有点发麻了,她这才扶着门边站起来,探头进去看见一身落寂的薛储,她小心问,“那个,薛大哥,你们聊好了?”
“嗯。多少钱。”薛储点头,打电话不要需要票,有钱就行,按时间算,很贵,所以现在的人都是写信多。
等王芳佳报了数额,他把钱交好,平静道了声谢,转身离开,高大的身量,过门槛时还需要弯腰低头。
王芳佳看了几眼,等薛储的背影消失在传达室,她也小声嘀咕,“薛大哥怎么看起来脸色很难看,心情不好啊,难道是和沈知青谈崩了?”
不过沈知青那么漂亮,是她见过最漂亮的姑娘,那肯定是薛大哥态度不好。
王芳佳说着,还很认可地点头,因为,沈知青是真的好看啊,就算在村里当知青时不会干活,和薛大哥结婚之后更是被宠惯了,可王芳佳还是觉得,这不是很应该吗,如果她是薛大哥,能有这么好看的媳妇,也会一样宠的。
也不知道大城市是什么样子,王芳佳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了,她想起家里有几样沈知青送的礼物,有一支口红她宝贝着呢,堂姐结婚了想抹,她犹豫了很久才舍得借出去。
算起来,她们也是朋友了吧,写信和沈知青聊天应该可以吧?说干就干,王芳佳开始找出纸和笔写信,奈何她肚子里没什么墨水,书是读到了初中,可也不是拿笔杆子的料,写的内容都是废话居多。
不过也没地方下手改了,王芳佳决定,写好了就去问薛大哥怎么寄信给沈知青。
“薛哥,你可算回来了。”王东走了几趟终于把柴全都扛回去,见着薛储往家里赶都身影,他揉了揉发酸的肩膀。
两人的力气就不是一个水平,薛储一手就能提起来的,他要分两次拿回来才行。
“嗯,辛苦了。”薛储将王东带回来放在门口的柴拿回去,两手一提很轻松,再从厨房找出了还有兔肉,还剩下后脚一小块,薛储递给了王东,“拿回去。”
“昨晚我都来蹭吃了一顿。”王东连连摆手,“哥,你留着自己吃啊。”
“这几天我不在家,这块肉没腊好,放久了会臭。”薛储丢给了王东,这可是肉啊,王东眼疾手快地接住。
掉地了也没关系,米粒掉地了都能捡起来继续吃,更何况是肉了。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薛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说,我王东肯定义不容辞!”王东也没再拒绝,拍着胸脯。
他肯定不会去问薛储离开两天要做什么。
薛储微微颔首,而王东也识趣的离开了。
薛储关上门,回到了房间,他从床底下隐秘角落找到了一个铁盒子,生锈了,周边已经脱色,上有一把很有了年代感的锁。
他垂眸看了许久。
6. 抛夫回城的原配知青6
沈家住在大院里,现在还是饭点时间,沈佑春骑车进去的时候,恰好碰到了不少人进出走动,只是来去匆匆的,也没有注意看,门口附近有个牵着一个小女孩的妇人,看见了下自行车的沈佑春,她怎么看都觉得眼熟。
“胡婶子,一年没见,这还怎么越来越年轻了呢。”沈佑春回头看,扬起明媚笑容,主动熟稔打招呼,她的目光落在了胡婶子牵的小女孩身上,惊讶说,“这是阿慧姐的女儿吗,真可爱呀,和阿慧姐长得好像,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
“佑春,真的是你啊,我刚才瞧着就觉得很像。”胡婶子一听沈佑春讲话,立马就确定了身份,这附近的人家,也没谁说话和佑春一样好听,这会儿还是夸人的,她更是笑弯了眼。
“是阿慧的孩子。这不,他们夫妻两都在忙,你说这孩子那么小的,放在家里,或许带去工位都不好,我寻思着恰好我的腰也疼,就过来带了。”胡婶子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发,笑容满面,而小孩子也不过一岁多两岁这样,走路还不算很利索,看见陌生人,她躲在了外婆的脚后面,怯生生的看着沈佑春。
阿慧是胡婶子的女儿,胡婶子有两个孩子,儿子娶的媳妇她不怎么满意,当初谈婚论嫁的时候也闹过不愉快。
后面女儿的孩子需要照顾,她的腰也不行了,把工作给了儿媳妇,但要求每个月给她一半的工资。
有了时间的胡婶子见女儿这边需要帮忙,就来帮女儿带孩子,反正儿媳妇也没开怀,照这样看能带到三四岁,也差不多了。
“这肯定的,那么小的孩子,要是离开长辈的视线磕碰到一点,可不得心疼。”沈佑春摸了摸口袋,拿出了两颗大白兔奶糖,她早上出门的时候顺手揣兜里,“婶子,给孩子甜甜嘴巴。”
“这怎么好意思。”
“有什么的,我小时候,胡婶子也给我糖吃呢。”
“行,那我就要了,小月,和姐姐说谢谢。”邻里邻居,胡婶子也没有拒绝,笑着应下来。
小孩子怕生,手里拽着糖,只是望着沈佑春,没有说话。
“这孩子胆比较小,等见了几次面熟了才喜欢吭声。”胡婶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看向沈佑春问,“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是知道沈佑春下乡的事,当年沈家的情况发生急,也没个准备,而且这年头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谁家都不敢冒头。
前些年最严重的时候不管你有没有错,被举报了,那些人像土匪一样摆着凶恶的脸进家践踏,有的还会被拉去街上游走批斗,谁都怕了。道理是这样,不过她也挺不好意思的。
幸好沈家没事,现在也更好了,她之前还在想什么时候会把沈佑春安排回来,这会儿还真就在家了。
“昨天早上刚到,坐车太累了就没有去和婶子说说话。”沈佑春笑着说,“那我就先回去了,婶子也去忙吧,改天有空了我们再唠嗑唠嗑。”
“诶好。”胡婶子点头。
等沈佑春推着自行车进了门,她这才牵着外孙女回去,一年不见,佑春这孩子更漂亮了,笑起来格外招人喜欢,脾气是娇,可待人处事很有分寸。现在回来了,再加上有沈家,兴许也是要开始谈婚论嫁的。
胡婶子上了年纪,看见单身的男女同志就会想到这方面的事,想着想着,她脑海里浮现了老伴说的一个优秀男同志,兴许还真有机会。
···
沈佑春可不知道就这一照面,胡婶子就想要给她拉郎配了,不过就算知道了,她也就是呵呵的笑一声。
好不容易回来了,谁会考虑这种事情,肯定要把一年里受的苦给补回来。
虽然她也没吃多少苦,可是在沈佑春眼里,她就是吃苦了,刚下乡时的心里情绪大,这也是吃苦,怎么就能不算呢。
再说了,就算要找过一个,条件就不用说了,没有免谈。再来就是肯定要和薛储一样高,脸和薛储一样好看,还要和薛储一样听话,她说一就不会说二,也不会和其他女同志有任何过线交流···
沈佑春在心里罗列了一大堆,反正肯定要按照这个标准来。
“大嫂,我回来了!”她一边喊着一边走进去停好车,就见华月诶的应了声出来,身上穿了条裙子,还抹了一点妆。
华月本来也没吃过什么苦,看起来就是年轻的,这会儿打扮之后就更显气质了。
华月摸了摸头发,有点不好意思,“小妹回来了,我刚才好像听见了你的声音,只是没见着你进家门。”
“在门口碰上了带孩子的胡婶,就和她说了两句话。”沈佑春笑着上前,“大嫂,你真好看!这裙子颜色好衬你肤色,更白了,气色也好,走出去说是二十出头的大姑娘都没人会质疑。”
华月的脸一红,笑容甜蜜,“是你大哥买给我的,他说他去见着的第一眼就觉得很适合我穿。”
“大哥眼光不错。”沈佑春拉着她的手进去,“只是这头发扎得不够相配,我来帮你弄。”
“这样不好吗?”华月反应过来时,她已经被沈佑春摁着肩膀坐在了镜子前。
之前她都是留短发,工作方便,后来沈家出事,她没时间打理,头发都长很多了,还没有来得及去剪。
“好是好,不过太简单了。”沈佑春也没做怎么复杂,就是盘了一个低盘发,看起来比刚才要适配很多。
盘好了之后,沈佑春在发包处别了一个发卡,素雅里添了一抹亮色,随后她歪头打量,又为华月描了眉型,嗯,可以了。
漂亮的裙子,也要有合适的发型还有妆容来匹配,缺了一样都不够好看。
华月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没怎么变化,可是又好像有了变化,她自个儿都喜欢,打扮果然会让女同志心情愉悦。
“小妹,你的手真巧。”华月很开心,许久没有体会过这份放松情绪了,特别是这一年来的煎熬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
沈佑春摸了摸鼻子,她这个人臭美的很,没事的时候就喜欢专研打扮,有些能穿出门,有些就只能在家里照镜子过瘾,太显摆了会被眼红的举报说走资本风。
前些年最闹的时候她几年都不穿新衣服,说要简朴,会有新衣服,也就是过年的时候,家里“咬咬牙”给添了一件。
“我也是瞎弄的,大嫂喜欢就好。”沈佑春看了眼时间,“我们现在先去吃午饭,下午就去看电影。”
“嗯行,你哥很忙,晚上可能都不回来吃了。”
“是出了什么事?”
“我也不清楚,他没和我说···”
随着并肩出门,两人的交谈声渐渐消失在院子里。
距离不远,她们没骑自行车,用沈佑春的话来讲,骑车那么累,还有风吹,打扮出来的美丽都被吹毁了。
再说了,逛一逛嘛,不走走怎么叫逛。
吃过午饭,两人前往电影院,这会儿也有不少人来,新出了一部电影名叫海霞,来看的女同志有不少。
沈佑春买了些小零食和华月进去找到位置坐好,过了会儿,电影开始了,沈佑春看得津津有味。
她在云里村的时候是计划要和薛储去县里看,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现在回城了,一起来看的身边人变成大嫂。
沈佑春的心里划过一抹她无法理解的情绪,很快就抛掷脑后,眼神盯着台上的黑白幕,偶尔有点模糊,可没有影响到剧情精彩。
特别是女主人公的英勇身姿,见着别人拍手叫好,她也跟着喊了一声好。
等电影结束,大家陆陆续续离开,沈佑春还是意犹未尽,她起身时看见华月偏过头,视线落在了左边一个昏暗交流。
“大嫂,你在看什么?”沈佑春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人群走动,她们这样打量也没引起注意。
应该是在看一对男女同志,那两位同志也站起来往外面走了,男的还算高,可光线不亮,看得不真切,女的站在那名男同志身侧,她更加看不清是什么样了,偶尔男的会低头说话,侧脸是笑着,看起来还挺亲密。
一起来看电影的年轻男女同志,十之八九就是处对象的,要是没处,单独出来的话会惹人闲话。现在还会有人盯着,走在路上牵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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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亲密一点,还会有人来问你们是什么关系。
“大嫂,你认识他们?”沈佑春直觉这里面会有什么事。
但幸好这不是大哥,要是大哥敢做对不起大嫂的事,她第一个大义灭亲。
华月摇了摇头,然后又点头,沈佑春看不懂。
只是这里人多,等出了外面,那两人骑自行车往相反方向去,华月这才解释,“你应该也认识,那人是钟继涛。他之前在部队,后面负伤转业,现在是一名公安民警。”
“啊?他是钟继涛?”沈佑春惊讶。
她当然记得钟继涛,小时候见过,他们差上了几岁,玩不到一起。
后面她记得钟继涛好像回到老家生活了,本来关系也就那样,这一分别,她更加记不住这号人物,大嫂提起名字的时候她耳熟还想了很久才记起来。
“嗯。”华月点头,她贴在沈佑春耳边,小声说,“听说他前几年在部队时已经结婚了,不过那段婚姻不怎么光彩。后来女方难产去世,留下了一个孩子,现在应该三四岁了吧。这里面的弯弯道道我们不清楚,钟家人肯定瞒得严实,对外说是这样的,具体没人去打听。”
“钟继涛转业回来后,他还带着一个女同志,说是他战友的妹妹,他战友去世了。两人情同手足,且战友还是为了救他而死,这份恩情太重,他很愧疚,就代为照顾这个无处可去的妹妹。”
“不过钟家人不喜欢这个女同志,张罗着想要给钟继涛找个媳妇。钟家条件不错,钟继涛这人长得也算是一表人才,现在前途也好,不图感情就图这份家底,自然有很多人想要当后妈。”
沈佑春听着,直觉上没那么简单,“刚才那女同志是现在相看的,还是他战友的妹妹?”
“是他战友的妹妹。”华月唏嘘不已,“问题就出在,钟继涛早上应该是和樊家的女儿相看吧。这前头刚和别人相看,后头就和所谓的“妹妹”出来看电影,两人还笑得开心,这做法也太过分了。”
樊家是普通的职工家庭,家里孩子多,且就看重男娃,已经有两个女娃下乡了,现在就还剩下一个适嫁的女娃。
以钟家的条件,要不是钟继涛是个二婚,前后还留下一个孩子,樊家也没法高攀,现在去相亲肯定是奔着能成的劲头,樊家怎么会甘心错过这门好亲事。
华月见过樊家的小女儿,没有安排下乡拿补贴和好名声,目的不是因为疼爱,而是要留在家里是用来干活的。
这孩子养得干瘦,一身怯懦,说话低着头,她带人去调节过,也和这个孩子做了心理工作,可作用不大。
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就是这个理,除了家里人的纠缠,还有自身立不起来的原因,外人是帮不了的。
说多了,她反而是里外不是人,后面也就不再多管,真的走到了尽头,被逼狠了,人才能自己立得起来。
像樊小妹这样,心里还对樊家人永远抱有一丝期待和依赖,那是别无办法。
沈佑春听得也乍舌,“他们都同进同出了,两人直接处对象不就行了?”
华月摇头,“谁都这样想,可钟继涛和钟家人都说这是认下来的妹妹,他们只是兄妹关系,哪是什么对象。”
沈佑春听得翻了个白眼,“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我看这钟继涛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他难道不知道忽然带一个女同志回家里会有什么名声?又不是一句认下的妹妹可以说得清楚。”
怪不得她小时候就看钟继涛不顺眼,眼神飘忽,一点都不定,是不靠谱的。
“谁说不是呢。”华月点头赞同,“找对象可别找这种人,一个男同志和其他女同志有模糊不清的关系,还对外说清清白白,认为别人都信,证明他的脑子有问题,处理事情的能力也不行,家里一团糟。嫁给这种拎不清的人,今后苦的就是自己。”
沈佑春表示,非常正确。报恩有很多种方式,偏偏用这种,问题本身就很大。
这段小插曲,两人只是当成了八卦来说,连沈佑春自己都没想到,几天过后,她莫名其妙就沾上了这八卦是非。
7.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7
沈佑春在百货商场上班了几天,适应良好,来她这里买东西的也没几个会挑刺,因为根本不懂的连踏入都不敢,要票的不多,可是价钱贵,而懂的也挑不起来,比起其他售货员,她这里是真轻松。
今天天气不好,早上出门的时候就是阴雨绵绵,现在下晚班了还是一样,雨不大,可是飘着毛毛雨一整天了,街上地面湿漉漉,墙面像是洗刷了一遍,灰扑扑的天空之下好似新了不少。
沈佑春站在百货商场门口,手里拿着一把雨伞,身边是一个短发,苹果脸的女孩子,她贴着沈佑春,笑容腼腆又开心,“佑春,明天休息,你来我家玩呀。我新得了不少布,是我小姨拿来给我的,可好看了,正好可以做新裙子,你一件,我一件刚好够。你可别跟我客气,我还得了你的帮助呢。”
她叫文夏,也是百货商场里的售货员,也就比沈佑春新来半个月这样,性格比较软绵,会被其他人排挤。
前几天就被说了,沈佑春见着她半天憋不出一个字,实在看下去,好心情帮忙说了几句,自那以后,文夏就缠上她了,以最好的朋友自居,在沈佑春面前,她唧唧哇哇的有说不完的话。
三个人以上就是群体,既然有群体那就是利益争执。在百货商城里上班的人,多多少少都是有沾亲带故的关系。
文夏的姨夫是采购员,这位置是个肥差,而另外竞争落选的人的亲戚也是一名售货员,文夏刚来时,没有老人带,很多事不懂,她去问就会被冷脸没什么人搭理,但是做得不好也被责骂就被针对了,她们可不管你懂不懂。
起初沈佑春也不被待见,可她不在意,她这个岗位可不好抢,要不然也不会空那么久,再加上她上头是方主任是沈家。
看人下菜的情况在这些地方尤为明显,新来的会被先打听家世了了才决定了他们用什么态度来对待。
“明天啊,明天我没有空,我二哥和二嫂他们要回家。”沈佑春拒绝了。
她打开雨伞,擦掉落在裙摆上的细雨,风吹来的,即便不冷,可吹久了还是会有凉意,“我就先回去了,改天有空再约。”
他们一周上六天班,星期天固定休息一天,这也是沈佑春上班以来第一次休息,她还想睡懒觉呢。
早起真不是人熬的,偶尔她都会想念在云里村的日子,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当然了只是偶尔会想,要她真回去,那也是不可能的,她沈佑春又不是脑袋被门夹扁了,不知道什么是好日子。
文夏失落,可沈佑春明确说有事了,她再提也不好,“那好吧,等你什么时候有空了我们再一起去玩。”
她没什么朋友,性格比较内向,沈佑春站在她面前为她出头的时候,文夏可激动了,心跳特别快。
她觉着,佑春就是她的英雄!
“等天气晴了,晚上下班的时候就去。”沈佑春还是挺满意文夏的,勉强可以当作朋友吧,笨是笨了点,可胜在听话啊,长得也好看,作为她的朋友,好看是第一要素。
她最讨厌那种笨的,还自认为很有脑子的人自作主张,后面又等着别人帮忙收拾烂摊子,这已经不是笨,而是愚蠢。
峰回路转,犹如雨过天晴。文夏的眼睛都亮了,重重点头,“好啊好啊!我会一直等佑春的!”
朦胧的烟雨天,平常这会儿还有太阳,现在是乌云笼罩,四周很少有人走动,天空灰沉沉。
两人分别,家是朝着相反的方向,文夏高高兴兴回去,人都要蹦跶起来,真希望明天就是一个大晴天。
唔,明天休息,不能和佑春见面,那就后天吧,后天一定要是个大晴天呀!文夏在心里默默的祈祷。
沈佑春一路回家,偶尔身边有几个人脚步匆匆经过,或是跑,或是骑自行车,雨不大,可也不想淋雨。
风吹来有点凉,沈佑春打了一个喷嚏,不过她的耳垂很热,心想,肯定是薛储在想她,除了薛储还能是谁。
可怜的薛储,和这么完美的她处过对象,现在分开了,以后没准都找不到比她还要完美的对象了,该不会是要孤寡一辈子吧?
不过就他那木头样,半天闷不出一个字来,会有现在的改变,还是她不爽的发脾气才慢慢改的,要是换成以前他那傻样,也就只有她眼瘸会看上了,这辈子怕是连对象的小手都牵不上。
想起那时候下乡,第一次碰上薛储,然后再偷偷撩拨处对象的日子,沈佑春的脸上不自觉就浮现笑意,可是一想到,她教出来的薛储,以后会以对她的方式对别人这样那样,她的脸色一僵,顿时拉下来很不爽,心里格外烦躁。
要是薛储在她面前,沈佑春肯定会去挠一顿解气,她是不懂为什么烦躁,可给她烦躁了就是罪不可恕的错,总之,千错万错都是薛储的错。
沈佑春往家里赶,脑海里幻想出来的两个小人,她在揍着薛储呢,而薛储不敢动,任由她打骂还要低头讨好。
她又弯着嘴角又想笑了,可下一秒,沈佑春笑不出来了,只见有个小屁孩埋头跑来,直愣愣就往她身上撞,力气相撞,再往后踉跄几步,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小孩手里拿的相片也落地,她抬起头,呆呆的看着沈佑春。
约莫也就四岁左右,是个女孩子,还算可爱,就是看着就不怎么机灵的样子,眼神好呆。
沈佑春皱眉,她低头看自己的裙子,眉头皱得更加深了,已经脏了一片,心里的烦躁达到顶点。
可这只是一个孩子,也没有大人追上来,她再怎么样也没法和一个小孩子说理。
“姐姐,对,对不起···”小女孩捡起相片紧紧抓紧在手里,她小心翼翼看了眼沈佑春,又深深低下头,说话也很小声。
沈佑春的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她弯腰拍了拍衣服上的水痕,“起来吧,下雨天了赶紧回家去,在外面乱跑做什么。要是有坏心思的人看见你一个小孩子把你抱走卖掉,也没人知道。”
小女孩捏着相片,眼睛亮了些,期待的问,“抱走了,我就可以见到妈妈了吗?”
“···”沈佑春沉默了一下,见着小屁孩手里一直拿着相片,她似乎懂了什么。
当年她父母牺牲的时候她还很小,也不知道生死离别是什么感觉。
等长大了,偶尔看见别人家的孩子都有父母,她也会幻想过爸妈还在是什么样子,但也不怎么伤心,她得到的爱比不任何人少。
沈佑春可不是一个会说谎来哄孩子的人,“不可以。”
小女孩的眼神一暗,垂下眸子,很难过失落。
沈佑春垂眸看着她,不过雨伞倾斜过去挡住了毛毛细雨,声音柔和了些,“但是你如果被坏人抓走了,你的妈妈会很伤心,也会哭,哭多了就会生病,生病的话她就不会在你身边陪伴了。”
“我不要妈妈生病!”生病这个字眼很扎心,小女孩抬起头,年纪不大,脸上的坚韧却不少。
沈佑春大概懂了,她的妈妈,或许是因为生病离开了。
“那就赶紧回家去。”沈佑春的耐心已经到了告罄边缘,语气变为了不耐烦。
小女孩想说什么,可是爬起来后,她低着头,什么都不说,只有眼泪一滴一滴落地,是比雨水还要大的泪水。
“他们说,妈妈是个坏人,是我害死妈妈的,我是个小灾星。”她看着相片,泪水还在流,“可是,妈妈才不是坏人。”
照片里是一名女性,柔顺的长发落肩,笑容温婉,照片已经很模糊了,可是能看得出来她长得很好看。
沈佑春知道这和她没有关系,应该转身就走才对,再说了,现在的拐子也不少,那些人偷走小孩后再让小孩子出来骗人,再继续拐人,谁知道面前这孩子是不是这个情况,她才不会相信任何陌生人,男女老少在她这里都一样的待遇。
“我管你回不回去,想淋雨就继续站在这里淋吧。”沈佑春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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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走了几步,听着背后传来小孩子的哭声,她脚步一顿,烦躁的低骂了一声倒霉。
沈佑春还是回头了,“哭什么哭,跟上来!真要被抓走了,你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她才不会小看孩子这种生物,他们很懂得察言观色,也明白很多事,只是还没能很好的表达出来而已,她自己就是小孩子过来的难道会不知道吗。
沈佑春说完,可不管小屁孩跟不跟,她继续走了。
小女孩也是哭着跑出来的,她将相片收进了衣服,倒腾了小短腿,吃力跟上沈佑春的步伐。
她害怕这个漂亮的大姐姐,可是又觉得,大姐姐不会伤害她。
沈佑春没有带回家,也不会问小女孩的家在哪里,保险点,直接带去公安局,要是送回家却是狼窝,她就算有点自保的能力,那也是一人难敌四手,再说了,做这种恶毒事的人阴招可不少。
一看是公安局,小女孩的眼里划过害怕,悄悄躲在了沈佑春背后。
沈佑春道明来意说捡到一个孩子,有个公安干事要去看躲在沈佑春背后的孩子,她站起来探出头一看,惊讶的说,“小婧,你怎么在这里!”
转而她就是高高挑起了眉头,板着脸呵斥,“你这孩子怎么那么不懂事,你爸爸为了去找你都把工作给放下了,他一个人带你还要上班已经够辛苦了,你不知道体贴就算了,怎么还给你爸爸添乱!”
她连缘由都不问,上来就是一顿呵斥,把本来就害怕的钟小靖给说得脑袋低垂,不敢说一句话,眼泪悬挂在眼眶里不敢滴落。
“照顾不了孩子,那就别生,生下来不管,当什么男人,孬种!”沈佑春翻了个白眼,盛气凌人的声音覆盖了整个办公室,他们全都愣住了,安静下来,看向沈佑春,被骂得一脸无措。
本来心情就不好,听着这人一顿喷,沈佑春更加不爽,“还有,这就是你们做到的关怀吗,不去指责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为什么能够让一个孩子哭着跑出去淋雨,反而来说一个三岁四的孩子不懂事。怎么,你们莫非都是天才啊,刚出生就会说话会看书,三四岁就能和二十几岁一样懂事了。”
小靖抬头,看着漂亮姐姐的侧脸,她呆呆的看着,两行眼泪流过脸颊。
“你、你···”刚才说话教育的干事头一回被这样说,她的脸色很难看,可是对上沈佑春冷漠的眼神,却又如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嘎不出声。
“你什么你,不会说话就闭上嘴巴。”沈佑春冷漠的扫了一圈,“这孩子的亲爸呢,你们傻站着做什么,还不快去找回来!”
“哦哦···”
等有个干事放下资料跑出去,他摸着后脑勺,后知后觉,怎么就乖乖听话了。
看见一脸烦躁又着急的钟继涛回来,他忙的说,“钟哥,小靖在办公室里,她被一个女同志带回来了。”
“什么!”
钟继涛拍了拍衣服上,还有头发上的雨水,抬腿就跑进去。
“小靖。”
看见小靖,钟继涛松了一口气,他是放下了担忧,转而眉眼又挂起了因为孩子不懂事而给他添麻烦的烦躁。
“小靖,快来爸爸这边。”钟继涛忍下情绪,朝着小靖招了招手,可小靖看了看沈佑春,又看向钟继涛,她低下头,看着地面,没怎么想动。
钟继涛的眉头压得更深,可是还有外人在,他也不能当着外人的面教育孩子。
“这位女同志,真是谢谢帮我带孩子回来。”
钟继涛挂起笑容说。
可是见着沈佑春回头,他呆了几秒,眼里划过惊艳,以及熟悉感。
“你···你是佑春妹妹?”钟继涛想起来了,话到嘴边,他用了一个更为亲切的称号,笑容里带着久别重逢的喜悦。
以前他就知道沈佑春长得好看,说是曲城一枝花都不夸张,只是没想到,长大后的沈佑春模样张开之后更美了。
8.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8
和钟继涛的反应相比,沈佑春的就是淡很多了,没有一点见到老熟人的喜悦,像是刚认出来,平静说,“原来是钟同志啊,好久不见。”
“既然孩子找到了家人,我还有事,就先回去了。”沈佑春不想多说。
上一天的班,身体是不累但是心累啊,她现在就想回家舒舒服服的躺着,要是再来一份热乎乎的汤就好了,下雨天最适合喝暖胃的汤。
沈佑春说着,没理会他们还有没有事情处理,直接离开了,带来公安局已经是在耐心崩溃的边缘徘徊。
小婧看沈佑春的背影,小小的追了两步,可还是停下来没有追上去,她知道的,她是要跟爸爸回家的。
面对她的冷淡,钟继涛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相反,还回忆了以前的时光,那时候的沈佑春对他就是这个态度,他都习惯了,要是很热情的话,反而觉得有种不真实的错觉。
“谢谢你们了,我就先带孩子回去。”钟继涛牵过孩子的手,和同事道别之后带着孩子出了公安局。
来到外面,他的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低头看着小婧,好几回想要教育一番在家里要听话懂事,可是看见孩子小小的,深埋脑袋,就是不敢看他,钟继涛就说不出来了,他叹息了一声,弯腰将小婧抱起来,放在了自行车上面,放低着声音说,“小婧,告诉爸爸,你为什么要哭着跑出家,你知不道这样做很危险,要是你被坏人抓走了,爸爸就找不到你了,你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他的一番苦口婆心,可小婧一直低着头,手里捏着相片,怎么也不肯吭声。
钟继涛不喜欢这种孩子,问什么都不说,他也没有那么细腻的心去观察发现孩子的心里在想什么。
“你不想说就算了。”钟继涛的慈父当不起来,他放弃了继续问,“等下回去了记得和爷爷奶奶还有姑姑道歉,为了去找你,他们也跟着跑上跑下。你要知道,因为你的事,大家都耽误了很多工作。”
快要五岁的孩子,本身已经知道很多事了,钟继涛也将情况摆明了和孩子讲,做错了事道歉很正常。
钟继涛上了自行车蹬回家,只是刚走了一点距离,就听见了小婧才开口说话。
“因为爷爷奶奶不喜欢我,他们说我是小灾星。”
钟继涛听到了这话,他忽然刹车,见孩子往前倒,他用脚撑住了自行车,然后将孩子给扶正坐好。
“小婧,你是爷爷奶奶的孙女,他们怎么可能会说这种话。你年纪是小,可话是不能乱说的知道吗。”
钟继涛严肃的说。
他并不相信自己的父母是这种人,前妻没有的时候他还在部队,他一个大男人也带不了刚出生的孩子,只能花钱托给了大院里也刚生孩子的嫂子帮忙喂养。
他爹娘都有工作,要他们去照顾那是不愿意的,再加上钟继涛要经常出任务,孩子是什么情况也不懂,他只知道,孩子的年纪上来了,会走路,会跑,后面就会叫爸爸,其他的一律没有参与过。
再后面等孩子两三岁,他就想送回去给父母照顾,他实在是照顾不来孩子,可去年的时候负伤转业,父女俩就一起回来了。
钟继涛转业了要上班,现在和父母住一起,孩子有父母照顾,他更加放心,也不会去考虑孩子的问题,在他眼中,他爹娘对小婧都是很不错的,怎么可能会骂孩子。
“他们就是这样说的!”小婧很大声反驳。
钟继涛皱眉,可是听见孩子下一瞬就放声大哭,他立马就说不出别的话来,手忙脚乱的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
小婧一直都很乖,他也没见女儿哭过,即便是当了爸爸,他也不会哄孩子,其实父女俩相处的时间不多。
“好了好了,是爸爸的错,我不该对你大声说话。”钟继涛下了自行车推着走,见小婧还在哭,而路过的人频繁回头看,那眼神是在确认他是不是一个坏人,钟继涛头疼,只好冒着雨去国营饭店,现在的情况也不适合回家。
“好了别哭了,今晚爸爸带你在外面吃,你想吃什么都可以。”钟继涛停好车,双手穿过小婧的腋下将孩子抱下来,笨拙的帮她擦眼泪,他小的时候,只要听到有吃的,眼泪保管收得很快。
果然,小婧也差不多,她嗯了一声,哭的眼睛鼻子红,不过眼泪没有再流了。
等坐在了饭桌前,钟继涛见她情绪好一点了,这才问,“爷爷奶奶对你不好?”
小婧是很小心的眼神看了眼他,然后低下头,犹豫了一会,她摇头。
孩子是会撒谎的,这点钟继涛知道,可是,他不觉得自己的女儿会撒谎,所以他沉默了。
“我不在家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对你的?”他声音有些干涩的问。
钟继涛前面有一个大姐,还有一个大哥,半年前他娘的工作已经给了大嫂接手,后面就是在家带孩子。
不过大嫂的孩子都已经不小了,用不着带,他娘还是挺轻松的,因着住家里,还有要养小婧,他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快一半的工资,拿来花销是完完全全足够的了。
这也是为什么今天知道小婧自己离开家,还找不到,最后出现在公安局,钟继涛会担心的出去找,可见到孩子之后又会很生气,认为孩子不懂事的原因了,他自认为也是养好了孩子,家里对她也好,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孩子的情绪很敏感,察觉到钟继涛有在认真听,小婧低着头,一句句道来,“奶奶会掐我,会说我是赔钱后,和我早死的妈一样是灾星,我就是小灾星,是我们害爸爸转业回来的···”
她说了很多,能够记得那么清楚,肯定是不止一次在她面前说,或许还是每天都说。
钟继涛也越发沉默,摸了摸兜想抽一根烟,发现没有只好作罢,直到喊了去拿菜,钟继涛慌忙站起来去端回来放好。
小婧也没有再说了,她接过钟继涛递给她的筷子,戳着米饭,闷闷的反驳,“爸爸,我不是灾星。我也不是赔钱货,吃家里的白饭。我每天都有在干活的,还给弟弟当大马骑。”
“谁让你这样做的!”钟继涛听到这里是拍桌而起,很气愤,见着周围人看过来,他深吸了一口气,重新坐下来。
大哥家新添了一个儿子,现在有两岁半这样了,他知道的,父母还有大哥他们都宠都厉害,可没想到作践他女儿。
“弟弟说骑马,奶奶说我是姐姐,就让我当大马。要是不当,就不给我饭吃。”小婧憋着嘴巴又想哭了。
钟继涛气得胸口起伏,摸了摸兜没见烟,只能压了下来。
“你当然不是灾星。现在是新社会,谁生来都是一样的,没有这种侮辱人的说法。”钟继涛在性格上或许是有弊端,可他一直接受的是根正苗红教育,思想上也不允许他犯这种低级错误。
钟继涛肃然的说,“你吃的穿的用的都是爸爸在养着,不是别人养你,没人能有资格说你是赔钱货。也没人能让你当大马骑。”
他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父母太能装了,可是细想之下也有迹可循,为什么小婧会越来越沉默还更加瘦了,父母的重男轻女思想,或许在大姐身上早就有体现,大姐嫁人之后很少回家,就算回来也是当天就离开,和家里也很喜欢划清界限,讲究我不要你们的,你们也别要我的。
作为被看重的男性,钟继涛以前没有发现这点,或许也是不在意,因为他是被偏重的那一个人,但是现在,这种事情隔一代发生在了他的孩子身上,不是大姐也不是别人,是继承他血脉的孩子,钟继涛就会去深想这里面的问题。
归根结底上,看轻他的孩子,也是在看轻他。
钟继涛明白,他在部队的时候前途不错,父母看重,但是私心里,他们更喜欢作为长子的大哥,只是表现不明显。
现在他负伤转业回来,当的也不是多好的领导,一个小队长而已,天枰就会开始倾斜,对他轻视,对他的孩子更不待见,可是为了拿每个月给的钱也会装,最后这笔钱也是养了大哥一家。
“好了,吃饭。是爸爸的错,以后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你了,你爷爷奶奶也不行。”钟继涛伸手去摸了摸小婧的头发,见女儿抬头看他,模样上有五分像他的母亲,钟继涛心里就是在无声叹气。
当年和小婧妈妈会结婚,那也是一个意外,两人没有什么感情,全是责任,同时也是因为当时的情况比较特殊。
谁能想到生下小婧之后,她就撒手人寰了。作为父亲,没有照顾好刚出生就失去母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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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他的问题。
孩子对父母有天生的依赖。被钟继涛摸头之后,小婧露出了笑容,小心翼翼问,“那我以后也能吃鸡腿吗。”
“当然可以!”
钟继涛心里泛酸。
他每个月给家里的钱足够小婧吃好几次鸡腿了,可是全都落入了大哥家的孩子嘴巴里,还欺负他的孩子。
局里最近有分配房子的安排,只是还没有通知落实,钟继涛知道这件事,还是因为有个领导是他还在部队里的老领导了,可他不愿搭上这个关系,谁也没有提,家里人也不知道。
可分配房子的要求一向很高,其中就有是夫妻,单身同志是没有希望的,再有一个就是本事厉害到可以让上级重任,这样的话,单身也能安排房子。
这个,钟继涛没办法满足,他的能力没特殊到这个地步,现在要想搬出去住,只能想办法满足前面一个,再加上他还有荣誉,分配到房子的机会很大。
可是要和谁结婚好呢,他父母都会对自己的亲孙女不好,更遑论是后妈。
钟继涛的脑海里划过几个人选。
···
沈佑春回到家的时候,忙好的沈佑忠在下厨,最好了最后一道菜,而华月把饭菜从厨房里端出来,频繁看门口。
“小妹,今天怎么回来那么晚。”见到是沈佑春,华月终于褪去了眼里的担忧。
比平常要晚了半个小时,他们刚才还在想,要是再不回来就要出去找人了。
今天下雨,天气阴沉朦胧,天黑的早,可不就是会担心的嘛。
“别提了,我在回来的路上碰上了一件事。”
沈佑春进去厨房洗手,帮忙盛好饭放好,饭桌上时,她把事情给前后说了一遍。
夫妻俩也是唏嘘不已。
他们没有孩子,内心深处是有遗憾的,无法理解那种有了孩子却不珍惜的人。
不过这也是别人的事,只能作为饭后闲聊,那还能会去瞎凑热闹。
“叩叩叩——”
“沈佑春沈同志在家吗,这里有你的信!”
饭后,一家三口在喝茶聊天,听见邮差敲门声,沈佑春眼前一亮,立马跑出去。
现在已经不下雨了,院子里潮湿,她打开门,道谢之后拿过了信,满脸笑意回去。
沈佑忠见了,他心情很不爽的说,“是那穷小子寄来的?”
这是什么称呼。华月拍了一下沈佑忠的手臂,这人真是,妹妹大了总会有自己的感情,还想不通呢。
“大哥,薛储才不是什么穷小子呢。”
沈佑春撅了撅嘴反驳,薛储兜里有没有钱,她比谁都清楚。
可是当看到来信是谁,沈佑春的笑意瞬间消失,脸顿时拉下来,心情不爽。
“大哥,大嫂,我先回房间了。”她气鼓鼓的离开,心里把薛储骂了千万遍。
该死的薛储,居然敢骗她,说寄包裹不见,现在连信也没有,电话更不见了,别让她再见到他,否则就有薛储好看的!
沈佑忠和华月互看了一眼。
沈佑忠疑惑:“这是怎么了这是,刚才还好好的,莫非这穷小子在信里说了什么气她话了?”
若是真气了,大有他要为小妹报仇的架势。
“我哪知道。”华月摇头,“女儿家的心事就是这样,因为一句话说得不对就冒火也正常。只要没有做对不起小妹的事,没犯原则上的错误,我们也不能胡乱插手别人的感情,小妹也不是三岁的小孩了。”
这话也是个道理,沈佑忠心里琢磨之后赞同点头,同时视线落在了华月身上表示她也是这样会莫名其妙发脾气。
男人和女人的思维不同,他有时候见妻子前一刻还好端端的,下一刻就发脾气,他也是摸不着头脑他做了什么惹了她生气,偏生问了也不会说,还会阴阳怪气的说他不在意她。
多次吃亏之下,沈佑忠已经摸出了规律,反正见到妻子生气脸色不好看,第一时间就道歉,态度还要好,至于为什么道歉,这也不需要知道。
埋汰她呢这是,华月的脸一红,嗔怒了他一眼,伸手去掐沈佑忠腰上的软肉。
这是个痒点,沈佑忠笑着立马求饶。
9.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9
不用上班的周日,沈佑春一觉就睡到了九点钟。
她起来洗漱后钻进了厨房,果真看见了锅里还热着几个包子,是她喜欢的口味,听见外头有说话的声音,沈佑春还以为是二哥二嫂回来了,她咬着包子出去看,是一个不认识的年轻男同志在和大哥说话。
“沈部长,沈科员这边有急事要处理,他拜托我来说一声大概傍晚才能回家。”他是沈科员的助手许诺,还很年轻,刚从学校里出来,分配来曲城成为沈科员的助手,让他开心很久。
沈佑忠点头,“行,我知道了。他那人忙起来就会经常忘记吃东西,你帮我多提醒他,真是劳烦了。”
老二和老二媳妇都是一样的忙碌,两人现在也都还没要孩子,因为太忙了,致力于投身国家建设事业。
再加上前些时候不稳定,自己都是朝不保夕,要一个孩子更操心,现在稳定下来也不知道家里什么时候会多一个小娃娃,不过按照老二夫妻两的研究狂程度,大概率只能盼着小妹有了。
“分内之事,不劳烦不劳烦。”许诺笑着摇头,青涩的年纪,好似一棵白杨树,沈佑春不免多看了两眼。
察觉到她投来的目光,许诺越过沈佑忠,看向了站在厨房门口的沈佑春,他看呆了几秒,意识到这个举动很冒犯,许诺的脸一热,快速红了起来。
“起来了。这位是你二哥的助手名叫许诺。”沈佑忠回头看向沈佑春,互相做了简单的介绍,“这是我们家小妹。”
有外人在,沈佑春还是会装乖的,她笑着点头,“许同志你好。”
“沈同志,你好。”许诺这一笑看着有点傻,他知道应该回去了,不过还是忍不住多唠叨两句话,“我知道的,我听沈科员提起过,每回说起沈同志都是滔滔不绝,也说很久没有见到了。”
“我也很想二哥了。”这个话题说起来未免有些伤感,且今天就能见到了,沈佑春也不想提及太多,她手里还拿着包子,客气问,“许同志吃过早饭了吗,要是没吃的话,就在我家一起吃。”
“不用不用,我已经吃过了。”许诺摆手,“那沈部长,沈同志,我就先去忙了。”
他是红着脸离开,他知道沈科员有个妹妹,经常挂在嘴上念叨,没想到沈科员的妹妹长得那么好看,不过也是,沈科员本身就好看,在他们科研室很受欢迎,很多人都在可惜已经结婚了,没道理亲妹妹会难看的。
不过是见一面的同志,沈佑春也没当一回事,她看向沈佑忠,“大哥,你不是去忙吗,怎么回来了?”
她是能够休息,可沈佑忠作为领导,行程的安排自然不可能会和普通人一样死板,昨晚就说今天早上要去开会,往后的外来宾客会多起来,自然的,沈佑忠管理外交的事,人也会很忙。
而大嫂的话也去忙了,别看在家里是温温柔柔,可是在单位,那可是有名的铁娘子。
“回来拿一份资料。”沈佑忠已经拿好了,放在他的公文包里,刚才也是准备要出门就碰上来报消息的许诺。
“昨晚不是说要睡到中午才起来吗,怎么这会儿就起床了。既然起来了,今天不下雨,还出太阳,一直闷在家里也不好,和朋友出去转转,也不要走太远了,更不要去人少的地方。”沈佑忠说着,已经习惯的从口袋里掏出钱,家里的票都放在一个铁盒子里,谁需要谁就拿,可是钱不会。
沈佑春嗯嗯应了两声,大哥给的钱,她也不客气的全都收进了口袋里,笑眯了眼,“大哥上班辛苦了,你放心,我会守好家的。今晚的菜我来买,你们想吃什么尽管说。”很大方的样子呢。
“才上了一周的班,手里也没工资,每天还买东买西,你口袋里能剩几个钱。”沈佑忠可是亲手将小妹抚养长大,算是大半个爹了,还能不知道沈佑春的意思,他浅笑摇头,又多给了一些,“省着点花,要是再花没,可就真没有了。”
话是这样说,可只要沈佑春摊开手,瘪着嘴角说没钱了,给钱给的最快的也是他。
“知道了知道了,大哥还不放心我嘛,我可是很勤俭节约的人!”沈佑春说得一点都不心虚。
偏偏沈佑忠都听不下去了,他看了眼手表,“我就先去忙了,你自己在家乖一点。”
“嗯嗯!”
沈佑春送到门口,目送大哥远去,她这才关上门。
这是沈佑春最喜欢的时刻,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想做什么都行,尽情撒野。
玩了一会儿,沈佑春也没说假话,决定出门去看看供销社还有什么可以买的,顺便到处走走,而且她好久没去照相馆拍照了,没下乡之前她隔三岔五的就去,下乡之后,云里村那边的县城的照相馆有是有,可小地方,拍出来的不好看,沈佑春去过一次拍得不开心,现在回来了,可不得全补上来。
沈佑春打扮好了出门,只要兜里有钱有票,想买的东西都能随心所欲的买,她并不介意是一个人出门玩。
当逛一段路累了,见着国营饭店新出来一道菜,沈佑春没有犹豫的走进去,中午回去也是她一个人吃,大哥他们都不在家,等她自己下厨的话那太遥远了,宁愿花钱在外面吃。
吃饱喝足,沈佑春去往供销社,没想到碰上了钟继涛带着小婧,两人也是出来买东西,手里提着不少了,而钟继涛身边还跟着一个年轻的女同志,对方看着钟继涛的眼神明显就是不清白,带着害羞,还有暧昧。
沈佑春想起来了,这应该就是大嫂口中说的,钟继涛转业后一并带回来,并且认下的干妹妹。
而看见她,钟继涛也惊讶,转而心里就很微妙,他想这或许就是缘分,如果没缘分,昨天也不会恰巧被沈佑春碰上,并且帮助小婧了。
“漂亮姐姐。”小婧跑到了沈佑春面前,抬起头看她,笑容是腼腆的,不过看起来比昨天开心不少。
沈佑春垂眸看她,淡淡地嗯了一声。
“佑春妹妹,你也是来买东西吗,好巧。”钟继涛很大方的说,“昨天你帮了小婧,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你呢,本来也是打算今天去沈家的。你想买什么我来买就好,或者现在还有时间,我们去百货商城看看。”
昨晚回去钟家,因为小婧的事,他和父母还有大哥大嫂起了争执,也见证了父母的偏心,更加迫切想要申请局里安排的房子出去住,也是该要出去了,大哥的孩子多,家里根本住不开。
尔后他提到是沈佑春帮的忙,父母对他的态度又好了,说什么今天出来买点东西去沈家当面感谢之类,他也知道了沈家出事之后,沈佑春下乡一年。
现在沈家好了,而沈佑春刚回来并且在百货商场上班,这样的家底和相貌,来沈家求亲的门槛可以踏破,知道父母的意思,钟继涛也起了不切实际的想法。
他盘算过自己的竞争力,其实也是可以的,不久的将来提职是肯定的,再加上有沈家帮助的话也会越来越好,能够申请下来房子那就是铁板上的事,根本不用担心出问题。
虽然他们中间有小婧在是妨碍了点,可小婧只是一个女儿而已,又不是儿子,影响不到他和佑春未来的孩子。再者,沈佑春的家底好,不缺这点资源,应该也是不在意他有一个女儿,反正养大了嫁出去就行。
只是这些想法也不过是夜里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产生的胡思乱想,虽然心动,可他知道沈佑春的脾气不好,沈家也是出了名的护短,就算有想法,在沈佑春没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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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倾心他之前他是不敢提出的。
钟继涛又不是个傻子,他会先试探,要是试探出没机会的话,他就会换一个人,当然不会就奔着沈佑春去。
但是相比之下,沈佑春就是最佳的选择,他当然不想现在放弃,就想着试一试,只要沈佑春爱上他就可以了,其他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那肯定是无条件的信任和服从,到时候都不需要他做什么。
“不用,我随便买一点。”沈佑春还是淡淡的脸色,心里暗骂了一声晦气。
她觉着钟继涛看她的眼神带有算计,这种算计让她浑身不爽,什么玩意儿,也敢算计她沈佑春,还真是胆子肥。
对于沈佑春,钟继涛习惯了热脸贴冷屁股,他继续笑着说,“那你先看,等下我一起给。小婧昨晚回去还在一直说着想要见你呢,小婧,现在见到了,怎么害羞起来了,不是说要把奶糖拿去送给姐姐吃吗。”
按理说也不算叫姐姐了,这样他们的辈分上就有了差距,不过看着沈佑春那张脸,还真是说不出姨这个称呼。
小婧舍不得,这还是爸爸第一次买大白兔奶糖给她吃,可犹豫了之后她还是伸出手递给了沈佑春。
“最近牙疼,家里人不给吃糖。”沈佑春拒绝了,并且和在看戏的售货员快速说了要买什么,她现在只想走人,实在是晦气。
钟继涛知道沈家人对沈佑春宠得厉害,就差十指不沾阳春水了,他是不赞同的,不过女人嘛,婚前被家里人多宠点无所谓,嫁人了要照顾老的照顾小的就会干活了,这不是什么问题。
“涛哥,你拿得重不重,我来拿吧。”钟继涛身边的女同志开口说话,她长得也不错,皮肤还挺白的,穿着一条红色裙子,可沈佑春今天也是红色系,且她的衣服那都是老裁缝专门量尺寸拿好的布料去做的,差别就上来了。
“不用,我是一个男同志,怎么能让女同志出力气。”钟继涛喜欢彰显自己的体贴,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是看着沈佑春,并且介绍说,“佑春妹妹,这位是我的妹妹,柯美霞。美霞,这位是沈佑春沈同志,我们一起长大。”
他着重提了后面那一句,他想的是,他们之间有儿时的情谊在,肯定会比其他人要亲近许多。
柯美霞一笑,“沈同志你好。昨天真是太感谢你了,要是小婧出了点事,我和涛哥都是痛不欲生的。”
啧。这话听着倒像是夫妻两。
沈佑春歪头一看,视线在两人之间回转,她笑了,很无辜和不解的表情,“哦哦,你们是兄妹啊,真是抱歉,我刚才看着还以为你们在处对象呢,是一家三口出来,打扰到你们怪不好意思的。原来是兄妹关系啊,不过钟同志,我怎么记得,你家就你和你大哥两个孩子,什么时候多了个妹妹?”
钟继涛的脸色微变,但他很快就换上了笑容,解释说,“真是妹妹,我家的远房亲戚表妹。也是最近才来我家住的,你刚回来,不认识也很正常。”
听到他急忙否认,柯美霞的心里一阵失落。
“这样啊。”沈佑春拉长了声调没再往下说,她给了票和钱,提着东西转身要走。
钟继涛想表现的帮忙拿,沈佑春躲开手,还不耐烦瞪了他一眼,这时她却听到了无比熟悉的声音,喊着她的小名,昨晚还在梦里出现缠着她不放。
沈佑春的头皮发麻,脑子里一片空白。
“岁岁。”
低沉,思念,缱绻。
沈佑春呆住了一瞬,她飞快回头,就见薛储提着两个大包裹站在她身后,深邃好看的眼睛正深深的看着她。
地上有影子,不是幻觉,是真的薛储,真的就这样出现在了她面前。
10.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0
沈佑春惊讶了几秒,她疾步朝着薛储走上去,眉头一挂,就开始发挥了一长串的指责。
“薛储,你怎么在这里。好啊你,电话没有,信没有,说好寄包裹给我也没有。你就是纯心让我生气的!”
沈佑春越说越气愤,自然了,心里也很委屈,不过她爱面子得很,将头扭到一边不给他看见,脸颊气鼓鼓的。
还是气不过,她手里拿着东西不方便,只能抬脚踢了一下薛储的小腿,好似炸毛的小猫,“薛储,我最讨厌你了!”
“对不起,是我的错,我过来晚了。”薛储等她发泄好了,这才开口,抬手摸了摸沈佑春的头发。
明明也不过是几天时间,可薛储觉得,有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再次见到她,那么鲜活的她,抬手就能摸到,这几天空落落的,拉扯到很疼的心脏,奇迹般地瞬间治愈了,流淌着一股暖流。
“哼。”见他认错态度还行,沈佑春是还有点小气,不过语调落了下来没那么尖锐,被顺毛了。
见着他们认识,并且举动亲昵,明眼人都知道是一对了,况且两位同志长得好看,站在一起可太养眼了。
周围人看着,脸上不自觉露出笑意,年轻真好啊,谈对象也还是看别人谈的开心。
“佑春妹妹,他是谁?”钟继涛傻眼了,他没听过沈佑春谈对象的事啊。
危机感上来,钟继涛俨然是护花使者的信念上身,他肃然着脸色,往前一站,严厉的盯着薛储看,“这位男同志,还请你离佑春妹妹远一点,更不要动手动脚,这可是耍流氓!”
现在抓耍流氓的风气没以前那么严重,但是如果真喊出来是耍流氓,而被抓走定了流氓罪可不是轻松的。
沈佑春的脸色一瞬间难堪了,回头看向钟继涛,一副“你有病”的眼神。
而薛储沉下脸,同样目光阴沉沉盯着钟继涛,恍若一头行走夜间要捕猎的孤狼,钟继涛都惊了一下,头皮发麻。
“耍什么流氓,这是我对象,拿证结婚的,眼瞎看不出来啊,真瞎了就去医院看,少在这里乱喷粪。”
沈佑春忍他够久了,冷笑的嘲讽,“真要耍流氓,我看是这位钟同志喜欢和女同志的关系不清不楚吧。你这样的作风很有问题,也不知道你的单位知不知道你的品行,品行不佳的人怎么能做好事,我可以和你的领导提醒提醒。”
她又不傻。就算她脾气再不好,可是出门在外,就她一个人的话和男同志起争执,倒不是说双方打架上的吃亏,而是名声上的吃亏,很容易就被有心之人揪着男女问题进行抹黑,这几年多的是这个情况。
所以她刚才都是勉强敷衍,只想买了东西赶紧走人,等晚上再和大哥他们好好说道。
钟继涛被这一番话怼到脸上,人都麻了,一时之间找不到话来回。而薛储则是弯起嘴角,垂眸看着沈佑春的眼神很温柔,他是个被承认身份的人了。
“走了回家。幸好今天出太阳了可以晒晒去晦气,要不然是真倒霉。”沈佑春嫌弃的看了眼钟继涛就拉着薛储离开,她还有很多话等着盘问薛储呢,懒得花时间在这里浪费口舌。
她将东西都给薛储拿,自己空着双手回去,而薛储也不介意,他力气大,也没想过要沈佑春动手干活。
柯美霞知道自己的境况,听见沈佑春已经结婚了,她欣喜,只是也不会表现在脸上,而是抬头看钟继涛,温柔说,“涛哥,我们也回去吧。我知道你和沈同志一起长大,心里把沈同志当成妹妹,会担心也正常。不过沈同志既然结婚了,我看她的对象也不是坏人,不用担心的,你刚才也是关心则乱。”
有了台阶下,钟继涛点头,顺着话说,“是我一时太心急了,担心佑春妹妹会吃亏,改天再和他们道歉。”
没人喜欢被看戏,更何况还是很爱面子的钟继涛,这会儿的供销社没什么人,可两个售货员已经在嗑瓜子了,那眼神就是在看戏,他脸上很尴尬,提了东西急匆匆离开,心里也在庆幸没有对沈佑春表现出有想法,只是许久没见,再次见到老朋友再有恩情的热情了点。
只是钟继涛心里可惜,没想到沈佑春居然嫁人了。
看着那个男人大包小包,难道是沈佑春在乡下找的男人?肯定是了。一个漂亮得过分的女知青去到穷乡僻壤的山村里,没有庇护,肯定会吃亏。
看来也不怎么样嘛,乡下找的男人能有什么前途,现在还跟着过来。
···
沈佑春可没多想她说出口承认薛储是她对象的事,说就说了,能有什么问题。
这会儿她正揪着薛储腰上硬邦邦的肉拧,咬牙切齿的说,“你要是敢隐瞒我一点,就有你好看的!”
“没有隐瞒。”薛储如实说,“我舍不得你离开,可是我也知道,你应该要回来,而不是自私的把你留下。你在这里,我就想着过来找你,耽误了几天时间。坐火车下来后一路打听家里地址,想着也不能空手上门,就打算来供销社买礼品,等买好了就先去招待所安顿好,晚上再托人去你家说有亲戚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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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敢贸然去,也不敢以沈佑春丈夫的身份去,在没有得到沈佑春的承认之前,薛储不敢破坏她的名声。
可他过来了,就会一直守着,直到获得认可,他再光明正大的站在她的身边。
期间,他也不会让沈佑春走向其他男人。不过这个想法,薛储不会说出来,沈佑春想做什么都可以,唯独这点不行。
沈佑春听得心里莫名不是滋味,和薛储在一起吧,其实是她见色起意再加上利用多一些,感情是有,她又不是木头人,朝夕相处之下薛储还对她那么好,动容是有的,可习惯享受别人付出的宠爱了,她给出的就会很吝啬,但是每次给出一点点回馈,她都能看见薛储的开心激动,即便不明显。
“来都来了,住什么招待所,招待所有家里舒服吗,真是个榆木脑袋。”沈佑春不拧了,气呼呼的收回手,她也不懂为什么会气,可心里就是闷闷的,或许是她理解到,薛储有真心的在为她考虑。
榆木脑袋这个称呼在薛储心里不是骂人,而是沈佑春对他的爱称,他很少会情绪外露,除非内心觉得很幸福的时候,比如现在,薛储的嘴角一直翘起了微笑弧度,久久没落,“等下我再去百货商场买,第一次上门拜访,总是要带礼品的。”他不想让沈佑春跌了面子,就算做不到的要求也会办到。
“你不是带了两大包裹吗,这些就够了,我大哥他们也不看重,打脸充胖子的行为他们才是最讨厌的。”沈佑春懂他,其实早就准备好了,就是觉得不够,来到了这里再买多一些才不会显得礼轻。
薛储不由的紧张起来,“大哥他们现在在家里吗。”
他知道工人的作息安排,是故意选在周日来的,其他时间要是家里没人,他也落了个空。
沈佑春摇头,“不在,忙着呢。”
“那我先去招待所,等晚上了再去家里拜访大哥他们。”薛储也想和沈佑春待在一起,可他知道规矩。
他做不到去轻视了自己的爱人。
沈佑春一听就生气,磨磨唧唧的,可转念一想也知道了薛储的意思,第一次上门总是要守规矩的。
她翘起了嘴角,勉强同意了,“行吧,我带你过去招待所。在这曲城,就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
薛储安静听着她在讲曲城的风光,说着儿时和朋友一起玩耍的趣事,他的脑海里也展开了当时的画面。
可惜的是,那些年的时光没有他的参与,只能看着一砖一瓦去描绘明媚的她,却又庆幸他们现在碰上了。
11.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1
今晚二弟他们回来,华月在单位忙好了之后打算提前回去,一家人好不容易团员,今晚的晚餐是要做丰盛一些。
她脑海里已经做了安排,动作上却不慢,离开办公室之际,宣传部主任过来敲了敲门,她手里拿着一份资料给华月签字,先要领导签字了,他们的宣传工作才能落实展开,单位讲究一层层的审核,少一个审批都不行。
这件事之前开会讨论过,现在只是宣传部进一步落实,华月也事先知道了,签下名字之后她递给了宣传部主任,只是对方没走,反而笑着说,“华主任,小沈同志是不是回来了?”
沈佑春回来的事很低调,不过也没刻意隐瞒,时间久了,该知道的都会知道,宣传部主任也听过风声。
他们也没意外,意料之中的事。沈家既然又站起来了,那肯定会想办法将沈佑春安排回来,换成他们也是一样的做法,谁会愿意自家孩子在外面吃苦。
“嗯,已经回来一个星期了。”见她忽然提起小妹,华月疑问,“怎么了。”
宣传部主任想了想,歪头过去,很小声的说,“我今天不是去钢铁厂开会吗,下午回来的时候在街上看见小沈同志了,她身边跟着一个相貌英俊,身材高大的男同志,两人有说有笑,感情很不错的样子,小沈同志是谈对象了?”
她也不是八卦,只是既然看见了,华月又是她的领导,况且她也算是和沈家交情不错,就给华月提个醒。
作为沈家的女儿,目前也只有沈佑春还没结婚,现在回来了,盯着这个婚事的人有很多,只是还在观望没有行动,自古结两姓之好,那都是很盛行。
华月刚想摇头,小妹谈没谈,他们住在一起,她能不知道吗,回来后一直上班,也没和那个男同志走近。
可忽然想起来,小妹回来的时候说起过,她在下乡的地方结婚了,结婚对象叫什么薛储,难道现在就是那薛储?
应该是了。她知道小妹的性格,如果不是纳入可以信任范围的人,不可能会露出亲近的言行举止。
就算在短时间里重新认识了其他男同志,也不可能会发展那么快。
“是啊,她谈了一个对象。”华月笑着点头,还有点无奈的说,“我和她大哥的意思是等过几年再希望她找个合适的对象,就在家里附近离得不远,我们也能照看,要是离开身边了总是放心不下。只是这孩子有自己的想法。”
“孩子大了都这样,我家那个才十岁呢,现在都有自己的想法了,有小秘密也不和我讲。”对此,宣传部主任深有同感,她笑着宽慰说,“不过我看小沈同志的对象不错,仪表堂堂,人也板正,走路昂首挺胸有精神,你和沈部长也能放心了。再不济还有你们帮忙把关,错不了。”
人家都这样说了,再谦虚下去也不是真的谦虚。华月顺着话来接,“小妹打小就机灵,她做事我们放心。不过这做家长的,谈到婚姻大事,总是会担心孩子吃亏,还是女同志,仔细些才好。”
“是这个理,我现在也有了担忧。”宣传部主任有个女儿,她也是呵护长大,可是随着女儿年纪越发大,她操心的事就更多了,就怕以后谈对象被欺负。
当了母亲的人啊,就有操不完的心,直到两脚一蹬的那天都会挂念着。
“人生在世,总要走这一遭,当年我们的不也是。”华月拿过外套,她上班是穿得一身干练,“我就先回去了。家里还有很多事要忙,得安排好了才能专心工作,老沈那边也是忙得嘞。”
“华主任就是闲不住,我们都在说是学习的劳模。行,那我也去忙了。”
华月出了单位骑自行车回去,脑海里也在想着事,她想,大概率就是这位薛同志,也不知道小妹会怎么安排。
今晚莫非就要上门拜访?有点突然,这样的话,饭菜就需要多做一点了,接待姑爷不能出错,也彰显身家不缺。
她是没有外嫁出去,然后受到婆家的压迫等经验,可这回事听多了也知道不少,无论怎么样,他们娘家这边的态度要摆出来,谁也不能欺负了小妹。
华月一路骑车回家,这个点还没碰上什么人,不过这会儿的沈佑春在家里了,院子里停放一辆新自行车是她的。
“大嫂,你回来啦,看,这都是我买的菜,今晚做这些足够了吗。”沈佑春的心情很不错,眉眼弯弯笑着,就连说话也是很欢乐,像是唱歌了一样。
和之前拿到了不是期待的信的臭脸来比,那是一个天差地别。现在这会儿,满面红光,眼睛亮亮,仔细看的话,沈佑春的嘴唇比以往要红润了一些,唇珠还有细微红肿,越发美了。
华月作为过来人,哪里看不出来是个什么情况。
“足够了。”她走上去看了一眼,何止是够啊,供销社仅有的肉都买回来了吧。
华月见着沈佑春还在傻乐呵,她打趣说,“小妹,这些菜都是你选的?”
“是啊!”沈佑春点头。
见着华月笑而不语,一双“你还在装”的眼神,沈佑春琢磨出了点意思,她也没害羞,诧异的说,“大嫂已经知道啦,什么时候的事?不应该啊,我又没有带回来和你们碰见,还藏得严严实实,大嫂什么时候看见的?”
她还说要给家里人一个惊喜呢,至于是惊喜还是惊吓,那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了。
“同事看见了和我说,本来我还在猜测是不是,你倒好,一点也不害羞。”华月捏了捏小妹的脸蛋,手感是真让人留恋,同时也很自豪,他们把小妹养得很好,“薛同志什么时候来到的。”
“今天早上刚到呢。大嫂,他好过分的,我回来之前他不和我说有这个打算,我回来一个星期了也不寄信告诉我,偏偏今天来到了才说。大嫂,他这个行为是不是很值得生气。”沈佑春说起薛储的事来就会话不停。
听着是在埋怨薛储的“不懂事”让她不开心,可沈佑春眉飞色舞的,脸上带着笑意,心里指不定怎么在乐呵。
华月知道她的心口不一,故意顺着来,她板着脸,“你说的不错,既然处对象了怎么能有所隐瞒,这是不信任的表现!这位薛同志的做法并不好,等你大哥回来了,我们再商议商议把你交给他靠谱吗。”
“大嫂,哪里有你说的那么严重,他也不是故意的,事情没有把握能不能办下来薛储也拿不准,他的意思是先和我说了我会担心,要是后面来不了我会失望,他是做得不对,可也是为我好。”沈佑春一听又不乐意了,连忙找补说好话。
薛储没有不靠谱啊,一直都很靠谱的。
只是听见华月笑出了声,沈佑春知道了是故意逗她的,她罕见的脸上一红,扭头过一边,“大嫂太过分了!”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华月努力收起笑意,可嘴角依旧含笑,“他现在落脚在哪里,怎么不带回来家里。”
沈佑春压下热热的耳朵,说起这个,她撅嘴不满,“他在在招待所,等下才过来。我是叫他来家里,可他说不能没有规矩,第一次上门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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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你们都不在家,我就这样带一个男人回家独处,就算结婚了,可先前也没有来家里提亲,会影响我的名声。你说说他这人,都已经结婚了还讲究这些,是不是傻。”
“这不是傻,是尊重你。”华月却很满意。
她没见过薛储,可是光听着这个做法,华月对薛储的印象就很不错。
沈佑春看了满桌的菜,“可是,我是想让薛储过来下厨的。这样吧大嫂,你先去找大哥玩一玩,等薛储做好了我让他回招待所,等你们回来,他再来。”
这无厘头的安排也就只有她能想得出来,偏偏薛储还同意了,并不介意被当一个下厨工具人使唤,否则也不会买了那么多菜,全是沈佑春爱吃的菜品。
“华月她好笑的说,“哪里有姑爷头一回上门就让他下厨的,以后有的是机会表现,不差这次。我来做,就几个菜而已,又不是什么难事,你去告诉薛储六点半来,你回来顺便带酱油。”
“好吧,那我就去和薛储说一声,真是辛苦我最最最最亲爱的大嫂了。”沈佑春抱住了华月的手臂撒娇。
华月笑着说,“快去吧。早点回来啊,要是等你大哥他们回到家知道这件事,你还在外面逗留,我可帮不了你。”
“好嘞!”
*
薛储已经换了身衣服站在招待所门口等着了。
看见沈佑春过来,他沉默寡言的脸色浮现了笑意,先一步朝她走去。
“薛储,我大嫂回来了,她说你六点半再过去,晚餐不用你来做。”沈佑春笑着昂头看他,“我要去买酱油,然后回家帮忙,我警告你啊,今晚我重在参与的饭菜,你一定要全都给我吃完!”
如果不是在大街上影响不好,沈佑春都能挂在他身上,或者戳着他的胸口,薛储长得高,力气大,沈佑春最喜欢的就是勾着他的脖子,被他抱起来坐在他的小臂上,视线都宽了很多。
“我知道了,会吃的。”薛储认真点头,温柔目光一直看着她,还能看见她那清澈的双眸里满是自己的身影。
沈佑春就喜欢折腾他,“你还要猜出来,我都动手做了什么,猜对了有奖,猜错了,就有大大的惩罚,也不准拒绝。”
薛储和她一起去买酱油,“那我可以现在就开始思考要什么奖励了吗。”
沈佑春很自信,“当然可以,不过你也就只能想想啦,我可不信你能猜得出来。”
“猜得出,味道很特别。”薛储说得格外坚定。
沈佑春立即不爽了,“你在说我的厨艺不好?!”
“没有,是厨艺很好的意思。对我来说,岁岁做的饭菜,总是有特别的味道。”薛储摇头,小心护着她走路以免撞到。
沈佑春好奇一问,“咳,是什么味道?”
饭菜不都是香味吗,或者烧焦糊掉,平常都能闻到,这能有什么特别的。
薛储弯着唇角,“心暖的味道。”
还有一种,缩在阴暗潮湿角落里的毒蘑菇,忽然享受到了阳光的明媚温暖,快要腐烂的尸体,也暖暖的活了过来。
“薛储,你这是吃太烫了,给烫到的吧,还心暖的味道,你变了。”沈佑春白了他一眼,这话是怎么说得出口的。
薛储笑而不语,她当然不会知道这种感觉,不过他也不想她知道。
在此过去之前,那并不是什么值得提起的事,只要她的世界永远鲜活就好。
夕阳拉长了两人的影子远去,互相纠缠不分。
12.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2
沈二哥沈佑良是和妻子宣雩一起回来,两人长得好看,沈佑良看着文质彬彬,很是邻家温柔哥哥的类型。
因为日夜要做实验用眼睛厉害,他戴了一副眼镜,看起来更加斯文了,嘴角挂着温柔笑意,眼神给人很友善的亲和力,而宣雩则是面容冷清,眉眼英气,刚毅果断的类型,而且她的身姿挺拔如一名军人,可站在沈佑良身边,好似冬日遇见了暖阳,她的眉梢带有笑意,锐利目光柔和。
两个人的感情之路,说起来也是一桩往事。
宣雩确实是军人出身,后面因为沈佑良的研究项目比较特殊,她被调回来了负责沈佑良的安全,还有保护资料。
一来二去,她看上了沈佑良,而沈佑良知道自己的这副面皮挺受女同志欢迎,可还是第一次被女同志一本正经的问他要不要处对象,好似一把出鞘的宝剑,快狠准破开他的想法跟着走。
当时的沈佑良脸红成猴屁股,点头同意了,因为他心里对宣雩也有好感,如果没有的话,都会直接拒绝。
回到家里,沈佑良推了推眼镜,看见了里面一道熟悉的身影,他的眼眶一热,温柔的声音带上了沙哑,“岁岁。”
感知到丈夫的情绪,宣雩在旁边拍了拍他的手臂安慰,自然,看见了沈佑春飞奔出来,她也是眉眼一弯笑着。
“二哥,二嫂!”
听到声音,沈佑春放下碗筷,兴奋跑出去,那么大年纪了,她当然不会扑到哥哥身上,而是扑进了宣雩怀里。
宣雩每天都有高度训练,力气足够,脚步连动都没有,张开手稳稳接住了沈佑春,臂弯还有肌肉的痕迹。
“二嫂,我好想你啊,天天都在想,想得睡不着,人都瘦了。”沈佑春一上来就是好话哄,可说着说,她的眼泪就流,埋首在宣雩怀里,呜呜的哭好不可怜,眼眶红红,鼻子红红,像只小兔子。
宣雩也心疼她,将人抱得很紧,轻柔的拍着沈佑春后背,当成了小孩子哄,“好了不哭了,再哭的话,我们家最漂亮的姑娘就要成为小花猫了。”
并非爱屋及乌,她是真心实意喜欢沈佑春这个妹妹,即使被家里养得娇气了些,可这里面也有她的一份功劳,宣雩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坏事,女孩子性格霸道自私一些反而能保护好自己。
再说了,他们能够护着小妹。只是没想着了小人的道,沈佑良也被关起来谁都不能见,被审问,人瘦得只剩皮包骨,小妹只能下乡躲避,不过她有在偷偷安排到了云里村,那边有宣家的人,会在暗中帮忙照顾几分。
“我才没有哭呢,二嫂看错了,只是风吹沙子进入了眼睛。”沈佑春嘴硬,还好面子,宣雩笑了笑没有戳穿她。
沈佑春小时候真的是哭包,娇气得不行,性子急也霸道,这都是被宠坏的,兄长嫂嫂怜惜她,要星星不要月亮,但她又会撒娇啊,做错了事一撒娇,谁舍得罚。
最后家里人看她很臭美,只能用“女孩子哭太多的话容易变不好看”来糊弄住,小小的沈佑春一听会不好看,就把这话记得特别清楚,很少会哭鼻子。
就算是哭,也只会夜里躲在被窝偷偷哭,可不会让别人看见。谁要是说她哭了,那就是踩了猫尾巴炸毛。
沈佑良摘下眼镜擦掉泪水,他温柔笑着,晃了晃手里袋子,很是慈爱的目光,“岁岁,看,二哥给你带了礼物回来。”
他不怎么会哄孩子,以前带妹妹的时候琢磨出了一个道理,买礼物给肯定管用。
别人或许还能坚持不买,可沈佑良不行,只要妹妹瘪着嘴角想哭,他立马缴械投降,根本说不出一句严厉的话来教育。
沈佑春离开了二嫂香香的怀抱,双手接过袋子抱着,她刚流过眼泪,双眸本就明亮,这会儿还有一层水光,笑起来好像是揉了稀碎的星辰,格外好看,“谢谢二哥,我最喜欢二哥了!”
“你们听听,你们听听,前头还说最喜欢大哥,也不过就是几分钟的事,现在又变成最喜欢二哥了。”
沈佑忠走出来,双手背在身后,故意板着脸说,“小沈同志,你这个不坚定容易动摇的思想是错误的,要严格改正。”
华月也走出来,横了他一眼,就装吧,就看看能说得了几句。
“那又怎么了,你们都是并列第一的最喜欢,谁还规定最喜欢就只能有一个了。”沈佑春轻哼了声才不上当。
“回来到了,累不累,家里煲了汤,先进去喝一碗暖暖身子。”华月将手里的一块布挂在屋檐下的绳子上晾晒,笑看他们,“汤还是小妹亲手煲的,她说这是爱心汤,今晚谁要是喝不到两碗她就要生气的。”
宣雩接过大嫂手里的凳子,斜睨了眼沈佑春,好笑的说,“那么凶的啊,不过小沈同志,这汤你确定全程是你自己煲的?”
“那是当然!”沈佑春才不心虚,“你们闻闻,空气里的味道是不是很香,显而易见,我煲的汤绝对好喝!”
沈佑良也是一笑,“还真是,今晚有口福了。”
几人拿着东西进去放好,还算宽敞的客厅,随着家里人多了,几个都是大人的走动好像拥挤了,可是欢声笑语的很温馨
“今晚有客人?”宣雩发现饭桌上多了一副碗筷,可现在就五个人。
沈佑良一看,也是好奇问,“是谁?”
他知道家里的习惯,自家好不容易团圆了,是不会在这一天有外人作客打扰的,而碗筷的位置是放在了小妹身边,因为他们家的位置是固定的不变,要是客人来的话就会用另外一张桌子,很显然是和小妹亲近的人。
所以沈佑良问出来后,他的视线落在了沈佑春身上。
这件事沈佑忠先一步回来已经知道了,他也看了眼沈佑春,坐在了沙发上,“是有客人来。不过这个客人是谁,还是让小妹说吧,我们不好就解释。”
“是这个理没错,小妹来说最好。”华月赞同点头。
沈佑春:“···”
对上二哥二嫂的视线,她一阵心虚和紧张。
“二哥二嫂,你们先坐,来,喝一杯茶暖暖身子,缓解疲劳,你看你们累得都有了黑眼圈。”
沈佑春很殷勤,拉着他们坐下来,然后又倒了一杯茶放在面前。
沈佑良和宣雩互看了一眼,能让小妹那么紧张的,看来这个客人很特殊了。
沈佑春对着手指,笑眯眯的说,“咳,是这样的,跟你们说一件大喜事,我们家要多一位新成员了。”
这话听得误导性极强,老二夫妻下意识以为是大嫂怀上了,可转念一想也不像,如果有的话他们早就知道了,且也不是刚才的说话方式,很显然不是,问题依旧是在沈佑春身上。
沈佑良推了推眼镜,耐心很好的接话,“家里有新成员是一件好事,人多才热闹,冷冷清清的就不是家了。不过这个新成员是谁,我们怎么没有看到?”
“他等下就来了。”沈佑春戴着手表,她看了眼时间,说好六点半,薛储还真的就在六点半准时敲门。
大家都听到了敲门声,而沈佑春立马高兴起来,撒开脚丫就跑出去。
老二夫妻面面相觑,不解的看向大哥大嫂,沈佑忠淡定的喝了一口茶,“待会儿你们就知道了。”
嗯,很快还真知道了。沈佑春拉着一个男同志进来,两人手牵手好不亲密,是什么关系一眼就能看出来。
老二夫妻的呼吸一窒,心想,得亏他们只是端起茶杯没有喝,要不然会当场表演一个失态的喷出来。
好不容易一家团圆,家里养的娇花就被外人连盆带花端走了,搁在谁身上忽然知道这个消息都难以接受。
“大哥大嫂,二哥二嫂,这是我对象薛储。咳咳,也不能说是对象,我们在云里村的时候已经结婚了。”沈佑春介绍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到底还是心虚。
薛储捏了捏她的手心,他松开了牵着沈佑春的手,放下手里提的两大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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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眉目清正,规规矩矩的说,“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你们好,我是薛储,岁岁的对象。那么久了才上门拜访是我的疏忽造成,我们是在云里村结婚了,不过还没有正式拜访过长辈,我们的婚礼也普通,让岁岁受委屈了这是我的错,你们放心,后面的结婚流程,我会和两位兄长和嫂子商议,绝对不会让岁岁再受半点委屈。”
错也不是他的错,就算能有介绍信回来曲城,也联系不上被关起来的他们,甚至还会牵连上麻烦,这也是在沈佑春下乡期间,他们不会联系她的原因了,这是一种保护。
但理是这个理,作为被拐走妹妹的这边,他们第一时间肯定是愤怒的,但又因为薛储的态度不错,这份怒火又熄灭了,作为一个男人,要是站在女人背后没有担当,那么永远都不是可以嫁良人。
“···”沈佑良再次推了推眼镜,镜片背后温柔的眼睛变得犀利起来,他半眯着眼看向薛储,见到薛储不卑不亢的回应,沈佑良心里满意了一点,眼神不畏缩不躲避,起码不是一个软蛋子。
沈佑良只是看着温煦无害,可该有的心计和手段并不少,要不然的话,他们早就在这场风波里死了。
能够活下来,并且借着这股“洗牌”的东风步步高升的人,怎么可能不精明。
气氛一下子安静下来,关于薛储提出的商议,他们并没有接话,态度不明。
这是在薛储的预料之内,完全能够理解,如果是他的女儿将来要嫁人了,他的心情绝对不会好任何一点。
现在是属于交锋,而他会和岁岁在一起这个决心并不会因为任何事动摇。
男人对男人有本质上的了解,靠不靠谱,起码在一照面上能看得出来七七八八。见薛储散发的强烈气息,沈佑忠和沈佑良缓了缓脸色,心里还算认可的,故而沈佑忠给了妻子一个眼神。
“先吃饭,等下饭菜就凉了,等吃饱了再好好聊。”作为长嫂,华月笑着站起来,“你看你,人来了就好,还带那么多东西做什么,家里什么都不缺。”
薛储知道,他过了第一关,“这是应该的。”
有这个话作为开头,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起来,而大多是沈佑忠兄弟两在问,薛储老老实实照说。
既然想要娶人家捧在手心里宠爱的妹妹,他当然不会有隐瞒。如果一个男人在面对心爱女人的长辈面前连坦诚相待都做不到的话,用谎言编织出来的虚假感情,将来是走不远的。
他要和他的岁岁长长久久。
见没她什么事了,沈佑春抚着胸口,暗暗松了一口气,刚刚的紧张氛围真是吓死她了。
平常再惯着都没事,可事关婚姻大事,她还是会听话的,所以并不会为薛储讲话。
哥哥他们不是故意刁难,或者设高门槛,要是连她的哥哥都搞不定,就是没有娶她的本事,那她还嫁给他做什么。
几人落座,沈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只要不在咀嚼饭菜的时候说话就行,这个基本的礼貌要有。
而沟通也是能看出一个人是什么水准的有效方式之一。
起码在饭后,沈家两兄弟对薛储的态度算得上是和颜悦色,把妹妹交给他,他们是满意的。
他们相信自己的妹妹不会忽然眼瘸看上一个差劲的男人,可保不准会有脑子突然抽风的情况出现。
这事他们见过太多了,有的女同志因为男人的几句花言巧语就被哄得晕头转向,沉浸在“爱情”里无法自拔,这部分人最后都会被辜负会吃亏,男人讲情话是最没有成本的勾搭女同志的方式。
是不能绝对的说结果就没有好的,或许会有,可过于稀少,有的人就愿意飞蛾扑火,心甘情愿去博这个可能性。
可他们不允许自己的妹妹成为这样的人,他们呵护了十几二十年的妹妹,给她最好的一切,不缺爱,不缺钱,什么都不缺,可不是让她过习惯了好日子,脑子抽风想要去体验苦日子的。
13.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3
等一杯茶喝完了,沈佑忠作为大哥,话题又拐到了最开始提及的事。
他只是问,“婚礼的事不着急。你这次过来曲城要住多久?两天,五天,还是十天?等回去之后又如何。”
实际上也是在说两个人的差距大,就算他们觉得薛储还行,配得上小妹,可是,这并不足以让他们同意把小妹交给薛储,摆在面前的问题就是,薛储没有工作,没有住所,没有收入。
他们是可以安排,薛储也可以住在家里,可这也仅仅是因为,他们心疼小妹,也舍不得小妹离开身边,并不是真的想要帮薛储。
况且,薛储自己连爬上来的契机都没有,他们也不会帮。一点能力都没有只能依靠女人,这样的人等日后真有机会起来了,成为白眼狼的概率很大。
就算他们能护着小妹,可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既然现在能防着,又何必埋下未来也许会出现的事态。
薛储知道他们的担心,人之常情的事,心里也不会敏感,如实说,“我这次过来就不回去了,工作的事已经安排好,只是住的地方还需要再找,如果找不到的话暂时就先住在运输大队。”
“运输大队?你在里面找了什么工作?”这回是沈佑忠诧异了。
其他人也是惊讶,而沈佑春也不啃苹果了,她暗暗瞪了薛储几眼,在说“这么大个事你居然敢瞒我,等下你死定了”的意思,作为枕边人,薛储会意,也看了她一眼,眼眸温柔带着安抚。
他解释说,“家里有个认识的长辈,对方欠下了薛家一个恩情,我用恩情和他换了一个来曲城工作的机会。恰好,他就在曲城的运输大队,而运输大队里有个司机在送货途中遭到抢劫,被捅几刀废了,现在缺司机,这个工作机会落在了我这里,后面会在运输大队当货车司机,跑长途的。我在云里村忙了好几天就是在奔波这件事,已经落实了,明天就能去报到。”
现在世道还很乱,各地说严格,可也只是城里好管理,开货车跑长途的话走过的路很偏僻,荒郊野岭的,跑出来几波人抢劫也没人知道,这已经是普遍的现象了,胆子不够大的,也不是谁都敢去开,会容易没命。
不过货车司机的工资高,福利好,而且把货物运送外地,只要自己有货,还可以私下里倒弄赚一波钱,几乎所有人都在这样弄,都有这个机会了,也是争破头抢到的工作,又怎么可能不盯着这个收入,就说每次来往不同的地方,收集到的物资都能很丰富了,日子过得要比其他人好上不少。
而沈佑春更气了,她咬着苹果咔咔响,这件事,薛储也没有和她说起过,而且有那么好的机会以前居然不用!
虽然她那时候也没法回曲城,回来了那不就是羊入虎口,可这不代表着,她就高兴薛储居然瞒着她。要是她事先知道了,也就没有在忽然接到可以回城的消息之后,她面临要将薛储抛弃,而纠结一个晚上的困扰了。
可现在也不好质问出口,等私下里只有他们两个了,看她怎么臭骂一顿。
沈佑忠缓了脸色,眉上带有笑意,小妹没有看错人,做事有章程,稳扎稳打,而不是冲动冒失,是个可靠的。
这样的人,他很欣赏,只要给机会,日后肯定不会只是一个区区的货车司机,会走得更远。
既然如此,那他且先看着,若是可以了,他不介意送一场东风造化。
“货车司机啊,也是一个好工作,好好干,扛起养家糊口的重担不是问题。”沈佑忠点头,他同意了他们的事,“住的地方也不用找了,既然你们已经结婚,你是我们沈家的姑爷,怎么说也是沈家人了。家里不挤,能住得开,你就在家里安心住着,熟悉环境,专心上班才是正经事。”
沈佑良听着大哥点头了,他推了推眼镜,面上带有笑意,恢复成了温和面孔。
“大哥,这不妥。”薛储是高兴得到了认同,可还是摇头拒绝了。
沈佑良板着脸,“怎么,你是好面子,担心被嘲笑是来吃软饭的?”
“不是。”薛储摇头,他看向了沈佑春,见她吃着脸颊鼓鼓,眼睛亮亮,他的目光一下子就柔和下来,说话温柔了,“我不想让别人说了岁岁的闲话。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安排好一切的。”
他自己肯定心急,可是都走到了这一步,他不介意再等等,起码他自己要先安顿好了才能提其他的事。
沈佑忠这回是真心实意的笑了,“行,我们就等你上门来提亲。”
薛储很感激,“谢谢大哥。”
他本身就不喜欢嘴上说很多承诺的话,现在也不会说漂亮话,可是他会用行动证明,把岁岁交给他是值得的。
沈佑春也悄悄松了一口气,她才不会去承认是在担心薛储会被大哥他们赶出去,反正现在的结果是好的就行了。
既然得到了认可,后面的聊天也不会再那么紧绷,随便聊些家常,不知不觉时间过去,外面已经天黑了。
薛储提出了辞行,沈佑春站起来,“我送你。”
“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今天的时间匆忙了些,改天我再上门拜访。”薛储被沈佑春推着后背走,他笑了笑,摸着她的头发,离开前也回头看向了沈佑忠他们道别。
两人出了外面院子,沈佑春立马拉下脸来,伸手就去掐薛储腰上的肉,效果不大,可她就是要发泄。
“好你个薛储,居然什么都瞒着我。”沈佑春是咬牙切齿,不爽的她重重冷哼一声,把头扭过一边,还抱着双手。
这是在沈家,家里还有大哥他们盯着,薛储也不可能像在云里村的家里一样关起门来亲密一些没事,他只能弯下腰,戳了戳沈佑春的脸颊,深邃的眼睛带笑,“真的生气了?我也没想要隐瞒你,本来我也是计划着要出去上班稳定下来,可还没有提上议程你就先回来了,我也就顺势过来。”
他知道沈佑春吃不了苦,当初下乡的时候会盯上他,很大程度就是为了让他帮忙干活,薛储心里门清,可是他心甘情愿上钩,甚至是庆幸沈佑春看上的人是他,而不是别人。
“没有和你提是担心事情生变,到时候让你想太多,确定落实了我会和你讲的。”薛储不做没有把握的事,可计划是赶不上变化的,他总要多想几条路。
沈佑春又不笨,她想到了这点,可不妨碍她借题发挥,反正就是生气。
“给。”见她还是不开心,薛储把存折塞进了沈佑春的手里,“一直都是你拿习惯了,我拿着反而心里不踏实。”
结婚之后,他早就将家底都交给了沈佑春,不过沈佑春离开的时候留下来了,并没有取走。
钱是哄女孩子的最佳方式,沈佑春现在是不缺,可谁会嫌钱多呢。
她打开来看,沈佑春惊讶了,比她回来之前多了不少,“你哪来的钱?”
薛储贴在她耳边小声说了几句。
沈佑春瞪大了眼睛,反应过来,她一个拳头捶在了薛储的胸口,还不忘压低声音,“你个大木头,你就敢这样带上火车一路过来,要是弄丢了怎么办。”
不知道还好,现在知道了有,要是真弄丢了一小块,她夜里都能整宿睡不着觉。
“不会。”薛储说得很笃定,人都是欺软怕硬,他的个头体型往前一站,小偷都不敢近身了。
薛储低低笑了声,“天晚了,回去吧,我自己回招待所。”
“嗯嗯,你快点走吧。”沈佑春现在就想回去拆包裹,没有一点分别的不舍。
薛储看得牙痒痒,见着大哥他们没有看出来,他站着没动,目光灼灼的盯着沈佑春,眸色很深。
“你胆子真是大,也不怕我大哥二哥看见了冲出来打你。”沈佑春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嗔怒了一眼。
她心虚的左看右看,还回头看了一眼,踮起脚飞快在薛储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她自己的脸颊也热了起来,推着薛储的后背,不耐烦说,“好了好了,你赶紧回去,真是啰嗦。”
在云里村的时候她是挺大胆的,关起门来没人看见,有事没事就对薛储上下其手故意逗他,可是现在回到了家里,她还是害怕会被家里人看见的。
薛储摸了摸她的脑袋,眉眼带着笑意,转身走进了巷子里离开。
沈佑春探头看了一会儿,她关上门,拍了拍热乎乎的脸颊,想着包裹里的东西,欢欢喜喜回去了。
见到她这样,华月笑着说,“人走了。”
“嗯嗯!”沈佑春伸了个懒腰,“哎呀,有点困了,大哥大嫂,还有二哥二嫂,你们今天忙了一天也累了,赶紧睡觉吧,特别是二哥二嫂,难得休息。”
华月也说,“是啊,二弟,弟妹,热水已经有了,房间我也收拾好了,你们就先洗个澡睡一觉,一圈人都忙瘦了。”
“也好。”沈佑良点头。
和兄长嫂嫂们打了招呼,沈佑春钻回了房间,关上门,迫不及待打开薛储今天让她先带回来的小包裹。
几件衣服中间裹着一个还挺大的木盒子,有两成,她打开第一层,两排整整齐齐金灿灿的金条有点晃眼睛,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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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春合起来,眼睛眨呀眨,缓了缓,然后又打开,兴奋的不行。
她挨个摸了摸,拉开第二层,全都是金首饰,摆在中间的是一个镂空金丝凤钗,特别精美漂亮,彰显着奢侈与贵气,看着就不像是一般人能用的。
沈佑春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小心的拿起凤钗,栩栩如生,真似一只金凤凰展翅要飞走。
她拿在头上比划比划,虽然不能戴,可看着也高兴啊。
沈佑春看够了,她把东西全都收回去放好,心里有点疑惑,她的家境也不差,有点见识的,这些应该不是普通工艺制作,倒像是以前宫里的东西。
所以薛储就是一个云里村的普通人,他怎么会有,而且还是那么多,保存的很完好,没有磨损痕迹,这就证明,不是在以前趁乱偷拿,而是本来就有的。
不过沈佑春只是好奇的想了一下,她就抛掷脑后了,没有再去思考这个问题,管他是怎么有的,反正现在是她的了!
···
翌日,沈佑春的笑容在踏入百货商城的那一刻,瞬间消失了,唉声叹气。
。。“哎···”
文夏一脸不解,“佑春,你为什么叹气啊,不开心吗?”
“你不懂的。”沈佑春摇了摇头。
难道要她说是因为需要早起上班?这话要是说出来,那她可不得被口水喷死。
现在一个工作岗位多难求啊,工作还是可以继承的,她有班上还敢嫌弃,要是被有心人抓住这点不放的话,她就是思想有问题,奢侈享乐作风。
在外面谨言慎行,沈佑春还是知道的。
“哎呀,不要想那么多。今天天气好,出太阳了,今晚下班去我家呀,上次说好的要做新裙子。”文夏还惦记着这件事。
“行。”沈佑春既然答应了,也不会反悔。
得了肯定回答,文夏很高兴。
不过真的到了下班时间,这个约定无法进行了,因为沈佑春要去对货,新来了一批洋货,她需要去检查。
什么时间来不好,偏偏刚好卡在下班点,沈佑春心里一阵烦躁,但是在外面上班,面对同事,她还是挂着笑脸。
“这个放这里,还有这个。”纵然再嫌弃,沈佑春对待工作还是很细心的,她一一对好清单和运送来的货对不对。
等安排好了,沈佑春也得到了仓库管理员的一个大拇指,“沈同志,没想到你不止会俄文,还会德文呢。”
老一辈的对俄文熟悉一些,但是对其他洋文,那是基本上听不懂,更别说什么德文了。他也不知道的,刚才问了沈佑春是哪国的文字才知道。
“哪里哪里,我也只是懂一点皮毛。”沈佑春谦虚的说。
“懂一点也好啊。”
两人说着话,忽然听到了咚一声的动静。
沈佑春也好奇看过去,仓库这边每天一般来来往往确实有不少人,可一般都是来拿货的,并且要有登记手续。
不过现在这个点,也很少会有人来拿货了。
“谁?”仓库管理员走过去,就看见了一个瘸腿老汉走出来,沧桑的脸上是憨厚笑意。
管理员一看是他,也没在意,“卢老汉,你怎么在这里?”
卢老汉手里还拿着扫把,他年纪挺大了,佝偻着背,“刚才,我在外面扫地,好像看见了一只老鼠,我就进来看看。”
沈佑春看了他一眼,同样没有多在意。
她知道这个卢老汉,是个可怜人,孩子全都死光了,自己还一身病。
“仓库在后面就是不好,容易招老鼠。”管理员没有多想。
他看向沈佑春,“沈同志,你对货都记好了吗。”
沈佑春点头,“可以了,没有问题。”
“行,那就下班了。”管理员让他们出去,他也关上了门锁好,“卢老汉,你也赶紧下班吧,这个点了,肚子饿得慌。”
“诶好。”卢老汉点头,他转身离开之际余光看了眼紧锁的仓库门。
“沈同志,明天见。”
“明天见。”
沈佑春和他道别,也急匆匆离开了百货商城。
她出到外面,看见了薛储来接她,沈佑春笑得开心,骑车的事自然是由薛储来做,两人一起回沈家。
而薛储的工作已经落实了,暂时住在运输大队的宿舍,明天就开始上班,而且马上要出一趟短途送货。
两人唠唠叨叨说了一路,夕阳渐渐被夜幕吞噬,天色昏暗了下来。
14.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4
时间过得很快,这周日就是中秋节了。
现在的物资虽然匮乏,生活条件也不好,可是在能力范围之内,好不容易的团圆节日,大家还是想要尽力的过好,这也导致了百货商场在这几天很忙碌,进进出出购买货物的人特别多。
沈佑春的工作以往很清闲,几乎没什么人来看,可这几天也跟着一起忙。
因为上二楼的人多了起来,大部分也不是买回去过节,而是婚嫁的大喜事,选择结婚的日子一般都是在节日多。
不过比起其他忙得脚不着地,喊得喉咙冒烟的售货员,她这里依旧轻松不少。
只是沈佑春也没想到,她会在这里碰上了钟继涛,早就把这号人物给望之脑后了,而钟继涛身边今天没跟着他的女儿,也不是他的义妹柯美霞,而是一个皮肤比较黄,且瘦一些不过还挺高的女同志,站在钟继涛身边,两人的气质有些不搭,还有生疏感,但是一起过来买东西,可见关系不普通。
“佑春妹妹。”钟继涛看见沈佑春也诧异了一下,很快就收敛了情绪,扬起笑容来打招呼。
这次他可没有别的想法,真的就是单纯打招呼,喊佑春妹妹也只是因为这样显得两个人的关系还不错,不谈其他的,交好不交恶,永远都是一件好事。他可不想被沈家惦记。
况且,沈佑春已经有对象这件事传开了。那男同志现在在运输大队上班,在沈家来去自如,那就是得到了认可,这让很多蠢蠢欲动的人都暗道可惜,那么好的姻亲,被别人抢先了一步。
“钟同志。”沈佑春点头,称呼上就知道了态度对待他和对待其他人也没什么不同,“你们需要什么,我找出来给你们。”
可没多少可以随意挑选的机会,需要什么就说,售货员会拿出来,等拿出来看了不懂的就问,爱买不买。
钟继涛每次见到沈佑春都会被她惊艳到,今天也是一样,只是他也不敢有其他想法了,大方的说,“这是我对象樊同志,我们即将结婚了,这不是中秋节要到了吗,我们的婚礼也在中秋节,我今天有空就和樊同志出来逛逛,只是女同志喜欢的东西我也不懂,佑春妹妹,可以帮我给樊同志推荐一些吗。”
他身边的樊同志,本来见着沈佑春时瞬间提起来的心,不过在听到钟继涛大方的说她是他的对象,她害羞的低下头,虽然两人是相亲认识,可接触下来后,她是真的喜欢上了钟大哥。
“可以。”沈佑春点头,心里还挺诧异但又不意外,钟继涛要是真喜欢家里那个义妹,也就不会拖那么久了。
不过钟继涛会和樊同志结婚,婚期还那么赶,这完全在沈佑春的意料之外。
她还记得大嫂说过钟继涛之前相看的对象是樊家人,看来就是眼前这位樊晓芳了,初看两人一强一弱,再加上家世不平等,确实是一个好拿捏的对象。
至于是不是真的好拿捏,那就不一定了,能让自己在最不可能被选择的条件之下让钟继涛答应和她结婚,这就不是一般人。不过沈佑春只是在心里八卦了一下,她也看向了樊同志,“你需要什么。”
“钟大哥送给了我一条红裙子,说是在我们结婚的时候我能穿,也能图个喜庆。”樊晓芳说起这个来,她的脸一红,是羞涩和甜蜜,长那么大还没有男人给她买过东西,在钟继涛递给她的时候,她就深深沦陷了,这个男人,她一定要牢牢抓住,不管是因为喜欢,还是为了以后的好生活。
说着话来,樊晓芳还看了一眼钟继涛,双眸满是依赖和爱慕,这让钟继涛的大男人虚荣心得到了无比满足,樊晓芳这才满意的收回目光,小声的说,“我看见别人穿红裙子是脸白白的,唇红红的,很漂亮,我····我也想在和钟大哥结婚的时候和她们一样好看。”
她摸了摸脸颊,是羡慕和期待的,可说出来的不是自己想要,而是为了钟继涛,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心甘情愿地花钱。这是樊晓芳在樊家生存摸索出来的道理,不说很有用,可是有效果。
钟继涛挺直了腰背,而且,他也不想在沈佑春面前丢了男子气概,故而笑着说,“晓芳,你不用和她们比,无论你是怎么样的,我都觉得好看。”
男人情话无论真诚与否,樊晓芳听着心里很美,她不会去想钟继涛说这话的背后是为了什么,因为她心里明白钟继涛不怎么看得上她,和她结婚也是着急,而且还有个女儿,可是她不介意,只要结婚了就行,以后的事以后说,而且钟继涛爱面子,在外面也会给她面子,这就足够了。
沈佑春听出来了,她高看了这位樊晓芳一眼,并且表示还挺支持。
作为女同志,要很清楚的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并且要把过上好生活摆在首位,情情爱爱什么的那不过是生活里的点缀,可有可无,男人的感情最不重要,这点上,樊晓芳可比那什么柯美霞聪明多了,而她就欣赏聪明的女人。
口红一楼有,二楼也有,可二楼的是海外品,不需要票,但是价格很贵。就从樊晓芳能够哄得钟继涛来二楼给她买一支昂贵的口红,这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手段,沈佑春勾起了笑意,为樊晓芳推荐了适合她的一支口红,还有一盒化妆品,这里摆放有镜子,她好人做到底,指点了樊晓芳怎么化。
樊晓芳长得不丑,五官不错,还是有几分清秀的,只要好好养一段时间,再学会打扮自己,本身长得也高挑,绝对不会差。
现在这会儿她的脸在沈佑春的双手之下,人没有变,可气质上却发生了很大变化,脸上带有妆,唇上抹了口红,樊晓芳不自觉都自信了起来。
而钟继涛在身边看,眼睛都亮了不少,见着樊晓芳变好看了,他心底那因为没得选的遗憾和可惜也消散了不少。
“沈同志,真是太谢谢你了。”樊晓芳很感激,目光也带着交好的讨巧。
她没有将沈佑春当成情敌,两人没有可比性,甚至连在钟家住的那个柯美霞都没有,她很清楚的知道,她要抓住的是钟继涛,其他人没用,只有钟继涛才是她过上好生活的关键。
沈佑春浅浅一笑,“不客气,是确定只要这两样了吗。”
“···这些都太贵了。”樊晓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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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想要,可对于钟继涛这样的人,她不能直接开口说要,而是眼神表现出了渴望,面上还是要摇头拒绝。
樊晓芳将口红推回去,抬头看向了钟继涛,笑容腼腆又害羞,“钟大哥,我们去一楼看吧,这里没有适合我的。”
“怎么不合适了,我看这些都很合适。”钟继涛心里更满意她的懂事了,本来对价格确实心疼,白白花钱买这些玩意儿,可这会儿他只想买下来,“佑春妹妹,这两个都好,我们都要了。”
樊晓芳一听,满眼的震惊还有感动,可还是坚持摇头,“钟大哥上班那么辛苦,我们拿这些钱去买一些肉回来给钟大哥补一补身体才好,我不要紧的。”
换成是别人,沈佑春都懒得看,直接赶走了别碍眼,可是这会儿没其他人来,她也没事做,看得津津有味,就差来一把瓜子嗑。
这位樊同志是有些手段的啊。看来以后的钟家会很精彩了,下班回去了让大嫂跟进一下八卦,她也能听。
“你喜欢就买,家里也不缺一口吃的。好了,不准拒绝,这事就说定了。”钟继涛很满足于成为樊晓芳的天。
他一敲定音,爽快的直接掏钱买下来,是挺肉疼的,可是一见到樊晓芳一脸感动又爱慕,只能依赖他,钟继涛也心甘情愿,再说了,自己的媳妇打扮好看了,他带出去了也有面子不是。
东西到手了,樊晓芳害羞的低下头时,嘴角翘了翘,她跟在钟继涛后面离开前,回头看了眼沈佑春眨了眨眼。
沈佑春差点笑出了声,一物降一物,这话老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她欣赏这位女同志,以后的生活不会差。
接下来也没什么事,偶尔会有人看看,可见着太贵也就离开了,不过口红这个还真比以前卖的多,几乎都是要结婚了,或者谈对象了一起来。
沈佑春看了看没什么货了,她让一个看家居的售货员帮忙看一会儿,她拿着单子去后面仓库补个货。
她做好了登记,去到要找货的区域,对着清单一一拿出来,只是有点多。
卢老汉还在扫地,他见着,走过来说,“小沈同志,我来帮你拿吧。”
“是卢大爷啊,谢谢了,不过我能拿得动。”沈佑春笑着拒绝了。
她一一对着编号,确认没有问题了就在后面打勾,只是对着对着,沈佑春的眉头皱了一下,笔尖停顿住没有再动,看着那些数字,有点不解。
卢老汉拿扫把站在旁边,多看了几眼。
感觉到他的目光,沈佑春抬头,疑惑的问,“卢大爷,你还有事吗。”
“没事没事。小沈同志,你这里要是需要打扫的话就和我说。”卢老汉摇头,憨厚的笑着。
“好的。”沈佑春和不熟悉的人可以友好打招呼,可不喜欢聊太多。
卢老汉拿着扫把离开了仓库。
沈佑春继续看编号,她把其他的翻出来对比了一下,总觉得有奇怪之处。
可是可叫别人帮忙看着时间太久也不好,沈佑春把编号都写下来,然后抱着几个不大的箱子离开了仓库。
15.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5
沈佑春就是这样的性格,不惦记还好,要是惦记了一件事,只要没到手或者没搞懂,就会在脑海里一直出现,扰得她脑子不清净。
再加上她还有些强迫症,只要一直有序的事情乱了,浑身不舒服,堪比有毛毛虫爬过全身的难挨,很想抖落,又死活找不到在哪里,可是这里感觉又无处不在,真是烦死了。
下午不算忙,等下班了之后,沈佑春推着自行车回去,好几次差点骑到坑里翻跟头,还是文夏提醒。
今晚的文夏和她走同一条路,因为文夏的小姨的家是走这边,她今天要去她小姨家作客。
本来文夏也是邀请沈佑春一起去玩玩的,不过沈佑春拒绝了,而文夏也没坚持,双方心里知道不会去,这话也不过是客气的说法。
“佑春,你怎么了,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在想什么呢。”文夏骑车在沈佑春旁边,见着沈佑春眉头紧皱,她担心的问,想到了什么,她拉长了声音,小声打趣说,“哦~我知道了,你肯定在想薛同志,应该快回来了吧。”
薛储跑了短途回来后每天都来接沈佑春,文夏自然就碰上了,知道两人是对象关系,她举双手双脚支持,她是有点颜控的,两个浓颜,一个高大帅气,一个明媚动人,站在一起太美好了。
这两天没见薛储来接,听着沈佑春说是去跑长途了,文夏当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这样说也只是猜测。
“没什么,哼,谁在想他了,我只是有点头疼。”沈佑春也不会和文夏说实话,这只是她自己喜欢胡思乱想的毛病。
文夏点头相信了,看向远处的傍晚,“也是入秋了,晚风比夏天要来的凉,脑子吹多了不好,是真疼,以后来上班要多带一件衣服。”
沈佑春胡乱应了一声,到了一个分岔路口,两人道别后,沈佑春回家,没想到看见沈佑良这会儿在家,“二哥,你回来了啊,大哥昨晚还说你这几天都不回来,忙得晚上都没时间睡觉。”
“许诺又来打小报告了。”沈佑良是真忙,之前的高高瘦瘦是身姿修长,现在真的就是瘦了,脸颊没了什么肉,眼底泛着清色,人太过忙碌的时候,眼神是不会明亮的,只有浑浊和暗淡的疲倦。
“我需要的书放在家里了,抽空回来找,只是没有找到。”沈佑良推了推眼镜,他左看右看,轻轻叹息了声。
沈佑春心里嘀咕,怪不得,二哥的袖子挽了起来,她一回家,就见着二哥把家里每个角落都翻了一遍。
“是什么书啊。”她走进去,手里提着一份点心放好。
这是文夏给她的,作为一楼的售货员,文夏经常会有瑕疵品,私下里自己人消化,顺便也给她带了一份。
“算法选集,一本德文书,巴掌大,很小的一本书。”沈佑良说,“你以前有见过。这本书对我现在很重要。”
以他们的家庭,家里有书多并不奇怪,再加上他和沈佑忠的职位缘故,去年动荡的时候那些人进来翻找查看,没有超出范围的书也不会被收走,有的收走了,后面沈家没事,就还了回来。
“这本书啊,我好像有见过,让我想想。”沈佑春抱手,点着脑袋,忽而眼前一亮,“我想起来了,二哥,你等等。”
她急匆匆走回了房间,沈佑良也是满怀期待,跟着走到了门口,不过没有进去,妹妹长大了要避嫌。
这本书还是在沈佑春很小的时候看见了,那时候沈佑良也觉得没什么用了,见着妹妹喜欢就拿给她玩。
沈佑春有点收集癖,她会把很多零碎的小物件都收起来,放在一个箱子里攒好,印象中好像是在这里。
“找到了。”沈佑春翻箱倒柜,在箱子的最底下找出了这本书,封面已经很陈旧,还有她乱涂乱画的痕迹。
她打开,书已经泛黄陈旧了,每一页都写了密密麻麻的数字,绕圈圈的算法,一看就是沈佑良的笔记,他的算数很厉害,说是天才都不为过,沈佑春递给他,“二哥,你看是这本吗。”
“是。”沈佑良接过一看,卸下了凝重的脸色,扬起了笑意,他抬手摸了摸沈佑春的脑袋,“幸好有小妹在,要是真弄丢了,我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办法了。”
“二哥和我客气做什么,只是被我拿来涂涂画画,很花了,你看看还能用吗。”沈佑春摸了摸脸颊,怪不好意思。
年纪小的时候就是这样,拿着笔,连墙面都画。不过她的画也不是给画得乱七八糟,而是喜欢配图,在空白的地方画几个小人,不会覆盖在那些文字和数字上,就是显得杂乱。
“没事,我能看得懂。”沈佑良的记忆力很好,否则也不会忽然想起来这本书就急匆匆回家找,他只是借着寻找灵感。
“我先回研究院了,你自己乖乖在家,要是肚子饿了就去外面吃。”沈佑良整天待在研究所,花钱的机会很少,所以他身上也不带什么钱,窘迫的只能摸出来一张大团结给沈佑春,还当成小孩子哄,“拿去买糖吃,天黑之前要回家,也不要去偏僻的地方。乖乖的,哥哥去忙了。”
‘‘我现在有钱,发工资了呢,二哥不用给我。’’沈佑春没要,在单位上班就是这样,她虽然是月底进去,可是算工资的话也会算一个月,发到她手上有二十四块钱,算是高工资了,还有上其他福利,像今天是带回来的点心,也不怪说有个顺口溜“听诊器方向盘,人事干部售货员”都是些香饽饽工作。
“你的工资是你的,二哥给你的也是你的,女孩子家家多买几件衣服。有钱在手才好。”沈佑良还是塞给了她。
自小到大都给习惯了,要他现在不再照顾妹妹了,浑身不自在。
好吧。沈佑春不嫌钱多,开开心心收下,见着沈佑良穿上一件外套要走,她去倒了一杯温水递给他,“二哥先喝一杯水,这点时间还是有吧,你看你的嘴唇都要起皮了,真的是,还说我呢,自己忙起来就不管不顾。那么着急,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吗?”
“你长大了。”被妹妹关心,沈佑良心里暖暖的,他接过水杯,对自家妹妹,他也没隐瞒,“我们的人在国外理学学先进技术,偷偷传回来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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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航天技术的方式,可是消息被藏在国内的奸细截获了,现在这个密码条不知道沦落在了什么地方,到我们手上的只有一半,还剩一半,我想破解出来密码这一半,好能快点找回来。”
他们肯定有属于自己内部人知道的暗号,而这个暗号设置一层层很复杂。
“事关重大,你知道就好,不要对别人提及。”沈佑良喝完了一杯水,疲倦的身体得到缓解,人舒服了不少。
他放下杯子,“好了,我要去忙了。你不要想太多,这不是你该担心的事,自己在家,有事就去我,要是我没空,你就找许诺,他是我的助手也代表我。”
“知道啦,二哥再忙也要注意休息。”
沈佑春送他去到门口,等沈佑良走远了,她关上门回去,摸着下巴深思,从包里掏出她做下来的笔记,研究了好一会儿,脑子没搞懂,肚子先饿了。
时间是不知不觉就过去,等发现的时候,外面已经天黑了,而大哥还有大嫂没有回来,这是他们忙起来的常态,沈佑春已经习惯了,她也懒得出去吃,在家随便下了一碗面条,外加一个荷包蛋解决。
“这个放在这里,也不对,那把这个数字减掉?”
夜里,房间还亮灯,沈佑春洗漱之后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笔涂涂改改,还是没有琢磨出门道。
这种和数字做对手的活看来只适合二哥,只是二哥太忙了,她也不好请教添麻烦,又不是三岁小孩了,不知道什么叫懂事。
沈佑春选择了放弃,“算了,明天再说吧。”
她关了灯睡觉,至于大哥他们什么时候回来也不知道。
只是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们又不在家了,厨房锅里还热着早餐。
沈佑春吃饱喝足去上班,心里感慨,领导也不是一般人能当的,忙起来会熬几个通宵,压力无疑是巨大。
明天就是中秋节了,今天要比前几天更忙碌,沈佑春还抽空去帮了其他人,也不是积极,而是她也要假装表现表现,反正不是出苦力,只是动动嘴皮子就能留下好印象,为什么不做呢。
这一忙起来,她也忘记了编号乱的事,等忙好了之后,眼看又到下班时间了,沈佑春一拍额头,这才想起来这事。
“文夏,你先回去吧,我要去仓库一趟,等会儿再回家。”沈佑春想要再去看一次,把所有的编号全都排列记下来,单子上是有,可她发现,有些编号和货不对,在不确定是出错,还是被动手脚之前,她也不好报上去。
因为这是她要负责的工作,在没有把握之前,就冒冒失失跑到领导面前去说一堆乱七七八糟的事,这是很犯了严重,也很低级的错误,递给领导的,不是你的猜想,而是结果。
谁都很忙,没人喜欢听废话。
文夏失落,又问,“需要我去帮你吗。”
“不用,很快就好了。”沈佑春摇头。
现在是夏天,等她记好,天都还亮着,而且是在百货商城里,也不是什么陌生偏僻地方,没什么要紧的。
16.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6
沈佑春去到仓库时,管理员丁大叔也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回家,明天就是过节,还恰好碰上休息时间,外嫁的女儿都会回来,他当然是开心的,攒了不少的点心糖果零食,明天正好都拿出来给小孩吃。
丁大叔的子嗣多,还都养活养大了,这几年孩子嫁娶的事频繁,他攒下来的老底也全都要掏空了,女儿和儿子都一样,他尽己所能的给了体面的补贴,老本没有了,可是能够看着孩子成家,他当然是高兴。
再说了,他现在还只是正值中年,也不是多大年纪,精力和力气有的是,还有的是时间慢慢攒老底过生活,以后年纪大离世了也有东西留给后人,算是没浪费这一生,丁大叔看得通透。
见着沈佑春急匆匆过来,正要上锁的丁大叔回头,乐呵呵笑着,“小沈同志,你这还没下班呢。”
“是要下班的,这不,忽然想到了还有些货没整理好,今天的事今天做好,这规规整整的才能不乱套。明天好能安安心心过节。”沈佑春也是笑着回应。
实话当然不会说,得选个由头,积极工作那是最好的借口。
这不,丁大叔一听,笑容里带着赞赏,“现在的年轻人都勤奋还聪明,比我们那一代细心多了,未来有你们,我们这些老家伙放心的嘞。”
沈佑春很谦虚,正经的说,“丁大叔,您这话就折煞我了,以前多苦多难啊,国家和老百姓能坚持过来,拥有现在的生活,那都是脱离不了你们这一代和往上几代前辈的付出,我们只不过是受了前辈们的托举。”
来当仓库管理员,那也是识字的,丁大叔读过几年书,也习惯沈佑春这文绉绉的话,听着心里很熨帖。
以前是真的难啊,他都四十几岁了,搁几十年前,能活下来就是命硬的。
“越来越好,越来越好。”丁大叔笑眯了眼,他收了钥匙,把锁头放下来,重新打开门,“你进去整理吧,我在这里等你。”
沈佑春是有这个想法,她一个人在的话,要是丢了什么东西,那就是百口莫辩了,可丁大叔也在就不一样了。
只是也到了下班时间,再加上明天过节,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丁大叔大概率也会走得快。
她这才会急忙赶过来拦住,并且先赞扬了一番美德,先将丁大叔高高挂起,后面会主动空出时间来等,就不是她“要挟”的缘故,自己心甘情愿做事,和别人言语威胁,那就是两个情况了。
当然,想法归想法,沈佑春也不会傻到将想法表现在脸上,她面露为难,退一步说,“本来还想赶上时间的,不过没赶上。整理货也不着急,我周一再来弄也行,哪儿能耽误丁大叔下班。”
“工作的事,哪里是耽误,我们都在百货商城上班,那就是组织上的大事。”丁大叔义正言辞,他可是很有思想觉悟的老同志,晚一点回去也没事,后头开会的时候领导没准还赞扬他坚守岗位,能得到劳模荣誉,可很是光荣的事,“小沈同志,快去弄吧,有需要帮忙的就说。那些弯弯道道的洋文我不懂,出力气还是可以的。”
沈佑春一笑,“行,那就麻烦丁大叔了,货不多,我很快的。”
“这有啥麻烦的。”
丁大叔摆了摆手。
沈佑春来到了海外区,她拿出笔记本,一一对上之前的记录,并且把还在仓库里的货物编号全都写下来。
工作场上,别人好说话,她也不能得寸进尺,会影响形象和名声。
沈佑春写下来是觉得奇怪,可也不会在这里研究,记号了之后,她合起钢笔,起身离开了仓库,走出外面,见着丁大叔和卢老汉在聊天。
“丁大叔,我已经弄好了,真是太谢谢你了。”沈佑春礼貌的说,她看向了卢老汉,对方手里拿着月饼,还有一瓶酒,也是下班了,没有拿着扫把在工作,她打招呼,“卢大爷,您这还没回去呢。”
“准备回了。”卢老汉笑着,他年纪上来,有了白发,眼角也是褶皱,晃晃酒瓶,“得了一小瓶酒,我过来问小丁要不要一起喝。”
他爱喝酒,常年的习惯了,鼻子都有些泛红。
“喝,等下我回去做两碟小菜,咱们一起喝。”丁大叔也是个爱喝酒的,每周星期日都会喝上很久。
他婆娘去给儿子带孩子去了,家里太小,就一间房一个小客厅,不过孩子结婚两年后分了房子下来,自己在外面住,现在管着他的婆娘不在家,丁大叔解放了,可不得喝个够。
“那我就先回去了。”沈佑春点头,她离开了仓库,有些心事重重的样。
丁大叔感慨,“小沈同志是真负责。之前我看她娇滴滴的一个女娃,还以为做不来活。”
他是百货商场的老人了,肯定知道沈佑春和上头领导关系好,不过这也只是私下里嘀咕,关系户在现在很普遍,普遍都是接父母班,和领导关系好。
外人可能有意见,可内部都是这个操作,没人会认为不行,已经是规矩了。
“是啊,小沈同志细心,这仓库里海外区的物件都摆放整齐,还是女娃娃细心。”卢老汉顺着话说,眸子朝下垂了垂。
“细心是好事。”
丁大叔去锁好门,卢老汉看了眼沈佑春离开的背影,转过头,目光落在了锁上的仓库门。
丁大叔笑着走回来,“老卢,走,去我家整两个下酒菜。”
“诶好。”
两人有说有笑,一高一矮的离去。
···
夜深了,沈佑春俯首在书桌前,桌面摆满了很多有各种数字算法的纸,涂涂改改也找不到思路。
沈佑春自小跟着两个哥哥长大,二哥还是一个算法天才,她虽然算不上多聪明,可是耳濡目染之下,她也知道不少。
小时候她和二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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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二哥最喜欢给她布置的就是数字解密,只要她能算出来,就能要各种礼物,而她格外臭美,喜欢很多漂亮裙子,发卡,鞋子等等,是解得很困难,可想破头一天可以算出来,很有成就感。
沈佑春将推算出的数字找出来排列好,再一一对上字,她写下了一行字。
——8月15,12点整,炸
看到推出来的字,她的心头猛跳,即便不知道是对的还是错的,可如果是对的,那不就是今天吗,不,是还差两个小时的今天,现在是晚上十点,只要到了十二点整就是15号。
炸?炸哪里,什么人炸的,怎么炸?
沈佑春没能解开这个,她皱着眉头,翻看桌面上的笔记,可始终算不出来。
只能去找二哥了。
可是现在很晚了,大哥大嫂在接待外宾,两天都没有回来,住在单位那边,双方都被盯着,现在去和他们讲的话也不好行动,甚至还会打草惊蛇。
二哥的研究所离家比较远,她现在骑车过去的话时间不够,但是其他人她无法相信,谁知道有没有藏着接应的奸细,这几年挖出来很多,现在还藏有不少,可能走在身边擦肩而过的就是。
而这个线索是海外来品里找到的,所以极有可能就藏在这批货里面,如果···如果炸的是百货商城呢?
可能性太多了,沈佑春的脑子很乱,她掐了掐掌心,疼意让自己冷静下来。
可没时间去思考怎么办了。
沈佑春站起来,拿过外套穿上,将所有资料全都收进军绿色包里,她离开了家,骑上自行车前往方叔叔家。
接近中秋的夜晚不黑,明月高悬很亮,有些人家还点着灯,只是四周巷子很安静,车轮碾压地面发出的声音在寂静的空间里传来,显得吓人。
前面有一个小巷口,忽然窜出来一个人,速度很快,直接往她的自行车上撞,措不及防的拦下,沈佑春就算想刹车,脚踩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她连人带车翻下来,手掌撑地擦破了皮,疼得她要飙泪,嘶了一声。
对方熟练,踩着她的手,也将她的脑袋摁在地,不会给对手反击的机会,更何况还是男人和女人的力气差距。
这个操作,让沈佑春气极了,她受不了这个屈辱,咬紧牙根的挣扎。
“别动。”
可是腰上被抵住了一个冷冰冰的家伙,后头是沙哑的声音,他在咬字很重,不太像本地人说话的腔调。
现在也没禁枪,乡下靠山吃饭的村民都有一两把猎枪,城里面的人趁着以前乱的时候藏起来几把也没人知道。
沈佑春不傻,当然知道那是枪,她脸上很慌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厉声问,“你们是谁,想干什么。”
然而没人给她回答,她的嘴巴被捂了一块黄色布,浓烈刺鼻的药味让她一阵眩晕,最后两眼一闭昏迷了。
17.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7
夜色浓重,家家户户已经熄了灯,偶有几只夜里才敢出来的流浪猫乱窜,饿得皮包骨,蹲在每个洞口寻找机会逮老鼠。
人都没有吃的年代,街上见不到猫猫狗狗,山里的野兽都被狩猎,它们知道危险,白日里都是躲起来,等黑夜来临,人类都睡觉了,这才敢冒头找吃的,否则自己就沦为食物。
夜里有只黑猫饿得乱窜,好不容易见着一只老鼠出没,也不知是去挖了那家的洞,和其他瘦瘦小小的老鼠相比,这只老鼠油光发亮,黑猫舔着嘴巴,紧追不舍,抓到了,它就能饱餐一顿。
这一追,老鼠钻进了老鼠洞溜走,黑猫急得乱窜,它越过墙,跳进了低矮的黄土泥房里,听到人类的声音,它竖起耳朵炸毛,立马躲起来,低头嗅着老鼠的味道在找,见了老鼠顺着墙角溜进房子,它也跟进去。
纸糊的窗破破烂烂,一盏油灯放在了陈旧发霉的矮桌面,此时围着三个男人,他们叽里呱啦的说着话,越说越激动。
有个人回头看了眼被丢在角落,绑手绑脚的沈佑春,他手撑桌面,神情也带着愤怒,激动的在反驳。
“八嘎!”
他对面的男人个子不高,听了很愤怒,扬手甩了他这人一巴掌,很用力,这人的头扭到一边,连也迅速红肿,嘴巴里溢出血,他呸了一口唾沫,伴随着血液里,还有一颗根角略黑的蛀牙。
药效过去,沈佑春醒来就听到了这一声小鬼子的鬼语,对方很谨慎,她被捂着眼睛,就算听到什么,看不见环境,那也是没用的,无法留下信息,果然,能当奸细的,都不是愚蠢之辈。
“现在是几点了。”沈佑春不好动,手脚都被绑起来了,幸好是让她靠着墙,而不是斜躺在地上那么难受的姿势。
听见她的声音,三人停下了争执,纷纷看过去,一个弱女人,现在还被困住,没什么反抗能力,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
没有得到回答,沈佑春也不着急,她看不见,只能用耳朵分辨声音来源的方向,当然了,这也不过是说话时的下意识习惯,想要寻找对方的眼睛,看不看得见,她没在意,继续说,“你们既然把我抓过来,肯定也猜到了,我已经发现了你们的暗号,担心我解算出秘密,这才把我抓住。你们在计划什么,具体有什么目的,想要在八月十五号,12点整引炸了百货商城,为刚稳定下来的华国制造动荡是吗。”
本来不在意的三人,听到这话,脸色这才凝重起来,刚才打人的那个走过去,他蹲在了沈佑春面前,掐住了沈佑春的下巴,见着沈佑春扭头要躲,他不生气,反而笑了,不过掐住下巴的手也更加用力,捏得沈佑春的脸颊下凹,“你很聪明,还很漂亮,我就欣赏你这样的女人。”
他的中文说得很溜,可是仔细听的话,也能分辨出咬字不同,还有一股大佐腔调。
“你们那屁股大点的地方,能有几个活人,一巴掌都能数得过来,而你就是井底之蛙,见识短浅到我都不想多说。现在因为我的优秀能让你见见世面,你是不是应该要跪下来感激涕零才对。”沈佑春咧开嘴,一点也不怕激怒到小鬼子,即便是阶下囚,还被捆绑,她依旧是高傲的沈佑春,趾高气昂的气势足以蔑视妄图居高临下的人。
这小鬼子还没有生气,另外一个就是一阵阵的八嘎声响起,阴恻恻的说,“井藤,还有二十分钟,我们的任务就完成了,你留着这个女人做什么,赶紧解决了,我们也好趁夜离开回岛国。”
“不急不急,我就喜欢性子辣的女人。”井藤猥琐的笑着,他是生气沈佑春的话,也决定了先玩够再杀,不过在此之前,他还乐意打击一下这个女人的傲气,“你说错了,我们要炸的不是百货商城。你是很聪明,可惜,你们华国有句话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花费力气混进来,可不是炸一个没用的地方。华国正在崛起,全世界都看着,你说说,要是死了几个外来宾,全世界会不会嘲笑,哈哈哈哈。”
他为他们岛国即将到来的胜利而猖獗大笑,他是优秀的岛国军人,以前羞辱性的惨败投降让他给很受辱,这次肩负重任要来摧毁华国的建交之路,他潜伏很久了,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今晚过后要回去被天皇褒奖,他就是帝国的英雄,会受敬仰。
“什么!你们是想炸外使馆!”沈佑春的脸色巨变,挣扎要起来,却又被井藤推翻倒地,而井藤见她这个恐慌的反应,就是满意的大笑,沈佑春还是不敢相信,疯狂的摇头,“这不可能!外使馆保卫严格,进出的人都会被检查,外人根本不可能进去,你们没有本事炸了外使馆,这只是你靠做梦才做到的事!三十年前的八月十五你们战败投降,三十年后的今天同样是八月十五,你们的阴谋诡计更不可能会成功!”
这个事实戳到了井藤的愤怒点,他抓着沈佑春的头发,摁着脑袋往墙上砸,因为过于用力拉扯,沈佑春的头皮很疼,墙不算硬,可她也晕乎乎的了。
因愤怒而扭曲的脸很恐怖,井藤还甩了一巴掌在沈佑春脸上,沈佑春的脸疼得火辣辣,她呸了一声,而井藤再次抓着沈有春头靠近,阴笑连连,“保卫严格又如何,外使馆里有我们的人,我们里应外合,你们就等死吧。”
“你撒谎!外使馆根本不可能有你们的人,我们早就排查了一遍奸细是谁。”沈佑春有着一闪而过的慌乱,可很快又坚定起来,骨子里的倔强和不服输,让井藤恨极了,他恨的不止是沈佑春,而是千千万万的华国人,都是硬骨头。
三十年前的今天,帝国战败回去之后,他的父亲,一个为帝国效忠的伟大军人,因为战败了,无脸面对天皇,回到家切腹自尽,他只能看着父亲死亡,从那以后起他就发誓,一定会洗刷这份耻辱!
井藤已经将沈佑春看成了是死人,他很放心的说出来,“我知道你们排查了,可没用的,外使馆里武官的情人是我们的人,就连参赞也有,你们这些愚蠢的华国人,对付自己人是很厉害,对付外敌,简直就是毫无能力,还说什么以礼交国,简直是可笑之极。今夜过后,华国将重新是岛国的所有物。”
“井藤,够了,不要多生事端,赶紧杀了走人。”另外一个低声呵斥。
他不满井藤很久了,性格傲慢又愚蠢,整添喜欢将井藤家过去的荣誉挂在嘴边,简直就是脑子有病,可任务计划由井藤负责,他不得不听。
如果,如果井藤死在这里,等他回去之后就说是华国人杀的,为了完成任务死了,所有的奖赏全都是他一个人···这样想着,他看着井藤的背影的眼里渐渐攀升起了杀意,比起两个人离开,一个人行动的目标显然更小更安全。
“怕什么。等看了爆炸再回去,这么美的女人,就这样杀了可惜,我先爽爽。”井藤松开抓着沈佑春头发的手,他站起来,□□着解开裤子,为了潜伏,为了任务,他很久没有痛快玩女人了。
在一旁没说话的另一人,见着井藤朝沈佑春深处魔抓,他呼吸急促,犹豫再三还是冲过去挡在了井藤面前,害怕是害怕,可他还是坚定说,“井藤君,我的孙子呢,你说只要我给你们传消息,事成了,就把我的孙子还给我,现在我要见我的孙子。”
卢老汉。沈佑春听到这个声音,心里是尘埃落定,并没有多意外,她早就怀疑了卢老汉的奇怪行为。
“蠢货,还等你的孙子,你孙子早死了。”好事被打扰,井藤抓着卢老汉的衣服提起来,说着残忍的话,可是笑容很得意,“你个老不死的东西知道他是怎么死的,我把他用一根棍子从他□□穿进去,放在架子上用大火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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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到一层皮熟了,然后再把他剖开肚子···”
“畜生!你个畜生不得好死!”
他的话还没说完,卢老汉已经发疯了,他知道这小鬼子不会说谎,以前也是这样虐杀的华国人,卢老汉浑浊的眸子里都是泪水,还有赤红的恨意。
他咬了一口在井藤的手上,很用力,已经流了很多血,在井藤将他丢开时,虎口位置已经被卢老汉咬掉了一块肉,鲜血淋漓,还见了森森白骨。
井藤很生气,掏出枪给了卢老汉一枪,惊得躲在角落里的猫吓得尾巴都直了,叼着好不容易抓到的猫,窜上了围墙就跑进了漆黑的草丛。
卢老汉被子弹打穿了脑袋,洞口涓涓细流是鲜红的血,他死的时候瞪大了眼睛,望着沈佑春的方向,眼角都是泪水,他的身体抽搐了一会儿,想说话,可说不出来,彻底断了气。
井藤捂着流血不停的伤口,气到失去理智,咒骂了几声,又对着井藤的尸体打了几枪,然后对准沈佑春。
只是在他开枪之前,他就先被外面打进来的子弹打穿了手臂,井藤面色骇然,知道是暴露了行踪,两人转身就跑,跳窗翻墙出去,见有人从外面进来,他们立马分开逃,井藤逃的方向就是刚才黑猫逃走的方向。
他跳起来,双手抓住了墙,再跳上去踩在上面,然后纵身一跃落地。
在要逃进林子的时候却被忽然窜出来的薛储摁在地上,他的膝盖压住井藤的后背,只见骨头断裂的咔嚓了一声,薛储快狠准的折断了井藤两只手的手腕,枪落地,井藤痛得惨叫连连。
薛储捡起枪,抵着井藤的额头,将他拎起来,带回去给了将这里包围起来的军人看管,就是急急忙忙冲了进去,目光四处寻找沈佑春在什么地方。
而宣雩已经进去了,她蹲在沈佑春面前,解开了绳子还有眼布,看着沈佑春红肿的脸,还有擦伤,头发零散,手腕是绳子陷入皮肤的勒痕,娇养长大的小姑娘何时这么狼狈了,宣雩把她扶起来,而被捆绑太久,沈佑春的手脚发麻没力气站着,只能靠在宣雩的怀里。
宣雩的眼眶一热,几乎要落泪,“辛苦了,很疼吧。”
“···是有点···疼,不过···没···没事···”沈佑春的脸是肿的,说话时很疼,口齿不清。
她靠在宣雩的肩膀,看见一脸着急进来的薛储,两人的视线对上,沈佑春的神情顿了顿,眼眶一热,在蓄泪了。
“岁岁。”
薛储的心都在发颤吃了,连眨眼睛都不敢,紧紧盯着她,走上来。
“你们先聊,我去处理事。”宣雩把眼泪收回去,将沈佑春放在了薛储手上,忍着要流出来的离开了这里。
被他这样看着,沈佑春扭头,平日里娇蛮的声音,现在说得很慢,“我知道我现在很丑,你···”
她还没说完,下一秒,就被薛储抱在了怀里,他很用力,双臂像铜墙铁壁一样要将她揉碎塞进身体里。
沈佑春一怔,脖子上湿湿的,很热,薛储在害怕的发颤,在哭泣,他的泪水在传达着恐惧失去的不安。
“我又没事,哭什么。”沈佑春张开双手回抱他,靠在薛储宽厚的胸膛,心安的感觉席卷全身,她犯困了,渐渐的软了身体。
“薛储,你怎么才回来啊,我好累···”沈佑春缓缓闭上了眼睛,昏睡在了薛储怀里。
她当然怕,也疼,可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她是沈家人,是沈佑春,怎么可能会退缩,多没面子的事。
“安心睡吧,没事了,我们回家。”
薛储的声音沙哑,怜爱的亲了亲她的头发,将人横抱起来往外走。
回去之前,要先去一趟医院检查身体,沈佑春这个情况,他不放心。
18.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8
窗外的清晨,阳光正好,医院里的一排树在就在住院楼这边,长得枝繁叶茂,有些已经伸到了窗边,风吹树叶沙沙响。
或许是环境安逸,也或者没觉得有危险,如此,方便了两只枝头小鸟飞过来,站在了窗边,互相啄羽毛。
它们是不怕人,胆肥得很,是医院的常客,就是大清晨的,被它们那鸟叫声吵醒的人就不怎么美妙了。
薛储一直在病床前守着,天刚亮,他开了窗透新鲜空气,然后就去打水了,没想到回来就见着两只小鸟站在窗台唱歌,听到了开门声,看见了他进来,它们只是歪头看了他一眼也不飞走,胆子是真大。
担心会把沈佑春吵醒,薛储来到床头,将水壶给放下来,起身时要将这两只小鸟给赶走,可手腕忽然被拉住了,柔软的触感令薛储心头一颤,他回身,就见沈佑春醒来了,正在看着他。
“岁岁。”薛储立马回身,他坐在了床边的小矮凳,拉着沈佑春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薛储贴着感受了好一会儿,凝重的神色渐渐转为了轻松,“感觉怎么样,身体还没有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不舒服。”沈佑春动一下,撅着嘴,很郁闷,“我这是睡了多久,骨头都要躺软了好难受。你个木头,还不快点把我扶起来。再躺下去,我头疼。”
倒也不是生气的口吻,想不想起来是她的想法,她不说的话,薛储也不知道她的意思,但沈佑春就是想要欺负他。
薛储听话的把她扶起来,还拿着枕头垫在后背,这样靠在床头的时候舒服些,然后就倒了一杯水,“肚子饿不饿,先喝水暖暖胃,我去买吃的回来,你想吃什么,不过刚好,还是要吃清淡点。”
“是有点饿了,等下你去找一碗粥给我,再放一点···算了,我也吃不下去,你看着来就行。”沈佑春捧着水杯,一口气就喝了大半,人也精神不少,“你还没说呢,我昏睡了几天。”
“两天。”薛储说起这个,眼里和心里的心疼,要在脸上化为实质了。
可他说不出来教训的话,说她怎么能以身犯险,再给沈佑春做选择,她还是不会改变想法,薛储很明白。
“那么久。”沈佑春惊讶,现在安全之后,她也没有害怕,就是充满好奇心,“这小鬼子的迷药那么厉害的吗。”
薛储接过空水杯放好,见她一点都没有吃到教训,他也是无奈了,抬手揉了揉沈佑春的头发,又温柔的帮她顺好,“你以为呢,这种药是专门用来迷倒生病发狂的牛群,用在你身上的剂量还是小的了,要是重的话影响神经。”
沈佑春:“···”
这个事实不用听到也罢,她和疯牛相提并论了。
“两天啊,中秋节都过去了。”沈佑春很可惜,好好的假期还没能体验就没了,而且她还想亲手做月饼呢,攒了几天的食材都攒好了。
“没关系。”薛储的脸上浮现了一抹笑意,注视着沈佑春的目光很温柔,“只要全家人整整齐齐的在一起,那就是团圆的好日子,也是中秋节,不是在固定的某一天才算。如果人不齐,中秋也不是团员,而是看着别人阖家欢乐,自己形单影只,徒增寂寞烦恼罢了。”
守了两天,他很害怕,也不敢闭眼,即便医生说会醒过来,问题不大,可是沈佑春一直以来都是鲜活的,精力旺盛的,现在却安安静静的,昏迷不醒的躺在床上,他度秒如年,整颗心要碎掉了。
幸好她没事,幸好她醒来了。
“说的也是。”沈佑春赞同点头,只是难得听到薛储说这种话,她挑眉,似笑非笑地说,“好你个大木头,我也就昏迷了两天,你这嘴巴是跟谁学的,现在好话一箩筐的出来,和以前不一样了。”
薛储浅笑,用脸颊贴着沈佑春的掌心,自己蹭了蹭,抬眸望着沈佑春时,好似在摇着尾巴的大狼狗。
“不是变,只是觉得,能够和你在一起,我很感恩这份幸运。人生短短百年,除去我们没认识的时光,再减去以后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光,我们能真的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过是短短几十年。”
“然而这短暂的几十年里,还要减去每天晚上的睡觉,以及我们工作时的分别。我能牵着你的手,目光所及都是你的身影的时光,似乎更少了。”
“这两天我很害怕,害怕失去你,害怕我的世界再次变得贫瘠,害怕……就算我随你一起走了也找不到再有你的世界了。这种害怕,比置身在黑暗里还要迷茫和恐惧,因为我得到过,却失去了,还找不回来,这是一种凌迟。”
“或许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当然,我自己可能都不知道,因为每次在我知道我爱你的时候,我都清楚的意识到,其实这份爱,比我知道的还要深。”
薛储说着情话不是深情款款,也没有海誓山盟的动听,他只是很认真的,带着温柔爱意的目光看着沈佑春,好似讲述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实。
无论沈佑春想什么时候回头,就能看见他坚定不移的站在身后,随时可以挡风遮雨,她也能肆意飞向更广阔的天空,觉得累了,想要寻找栖息地,就飞回到他怀里。
他很少会用言语表达内心,更多的是默默注视,用行动来表示。可一旦说出来的时候,直击着沈佑春的灵魂,他的情意不沉默,是一团火,被他包围着,只要她伸手,就能摸到温暖。
情话令人心醉,沈佑春默默听着,笑容渐渐爬在脸上,两人目光黏在了一起,像糖丝,怎么拉扯都不断又很甜腻。
她用另一只手贴在了薛储的脸颊,也弯下腰凑近了他,眸光盛满了笑意,恍若一闪一闪的璀璨星星。
“薛储,人不睡觉是容易变老的,你看看,你都瘦了。你要是变丑了,我可就不要你了,我只喜欢好看的。”沈佑春摸着薛储的眼睛,两天没睡,他的眼里有了血丝,黑眼圈,下巴也有了胡渣。
她回应了他的感情,她在说,她也喜欢他,薛储听出来了,或许她的喜欢没有他的深,可是这就足够了。
薛储很开心,眉梢带着笑意,他亲了亲沈佑春的掌心,嗓音悦耳,“岁岁的眼光好,有你在,我不会变丑的。”
“好啊你,现在都会夸我好话,给我戴高帽了。”沈佑春故意的嗔怒,捏着薛储的脸颊玩。
两人嬉闹,不知不觉,年轻的身体慢慢靠近,眼神也暧昧了起来。
就在两唇要贴起来时,门忽然被打开,听着“咳咳”了两声,他们立马分开。
沈佑春用手指搅着被子,脸颊泛着绯红,再厚脸皮,可是和自己的对象要亲亲差点被撞见,她还是会害羞的,“大哥,大嫂,你们来啦。”
薛储的耳根子也在发烫,只是不明显,他站起来,“大哥,大嫂。”
“嗯。”沈佑忠扫了薛储一眼,鼻孔出气的应了声。
他是满意这个妹夫,可是看见自家妹妹被占便宜,他心里还是不爽。
华月拍了一下丈夫的手臂,她笑着说,“小妹醒了就好,我们也能放心了。”
说白,她看向了薛储,“薛储。你都不眠不休的守了两天,赶紧回去睡一会儿,接下来我们照顾小妹就好。”
薛储摇头,“我不困。”
华月是不赞同,身体再好也不是铁打的,再这样下去怎么熬得住。
“我们也是挤时间过来,你要是累垮了,谁来照顾岁岁。”沈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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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也出声了。
他刚才只是心里不舒坦,可更多的满意两人感情好,将薛储看成是一家人了,也会担心他的身体状况。
沈佑春才不帮腔呢,笑吟吟的看着薛储,在看好戏。
“大哥大嫂的意思我明白,不过你们放心,我不会乱来的,是真不困,现在让我回去也睡不着。”薛储真的没有睡意。
已经熬了那么久,身体熬成了习惯,身体在大白天是没有想要睡觉的信号,相反因为沈佑春醒来,他很精神。
沈佑春知道他,笑嘻嘻的说,“大哥,大嫂,他说没事那就是没事,你们不用担心,他这人的脾气倔得很,不想回去睡,一头牛来了都拉不走。”
“你还说薛储呢,自己不也是这样的人。”沈佑忠气呼呼走过去,手指要点在沈佑春的额头教育她乱来,不过沈佑春立马朝着薛储靠过去,薛储也不担心得罪大舅哥了,连忙将沈佑春护着。
沈佑忠更气,这一口气要喘不上来。
“行了你,气性那么大。”华月无语的看了眼丈夫。
但看向沈佑春时,她轻叹了一声气,“小妹,我们不是要说你的意思。只是太危险了,如果那天晚上那两人不是单纯的要将你迷晕带走,以做人质安全离开,要是真发生了什么意外,我们要怎么办。”
薛储摸了摸她的头发,沈佑春探出头来,乖乖的说,“我知道你们的担心,可情况紧急,我只能这样做,而且有二嫂一直暗中跟着保护,我顶多就是吃点被甩巴掌的苦,不会有别的事。”
她又不傻,在发现了端倪,再联想到二哥说的事,立马就和二哥偷偷商量好了,又不是一个人胡乱行动。
单当然了,二哥是强烈不同意她这样做,可奸细已经盯上她了,只有她成为诱饵才能获得更多消息,她也相信二嫂的能力,不会让她有事的。
“你们看,我这不是没事嘛,这就证明,我很有在世诸葛的本事,运筹帷幄,哎哟,疼!”沈佑春还没得意起来,就被沈佑忠弹了额头,她疼得立马捂着额头在柔,不服气,又不敢吭声。
看她这心虚的样,没点认错态度还骄傲自满,沈佑忠很气,又说不出其他严厉的话来,只得重重冷哼了声,背过身,眼不见为净,在老二和他说的时候,他那是气得要七窍升天。
瞒着他这个大哥私自行动,怎么,是没有把他当成大哥是吗。
华月也不好劝说,她朝着沈佑春挤眉弄眼,而薛储也是拍了拍沈佑春的肩膀。
“大哥,我真的真的知道错啦,你别生气,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做这种犯险的事了,你不要生气嘛~”沈佑春慢吞吞挪过去,拉着沈佑忠的袖子扯了扯,软绵绵的撒娇。
沈佑忠下定决定了要给她一个严重的教训,任凭沈佑春怎么说,他就是无动于衷。
没办法了,沈佑春只能拿出绝招,“哎呀,我的头好疼呀~”
沈佑忠秒回头,满脸着急,“怎么了,医生,快去叫医生。”
可见着沈佑春笑嘻嘻的,一看就是装的,他又气又无奈,最后也气不下去了,担心的反而还是他自己。
“你啊你。”沈佑忠觉得,他的头发都白了好几根。
沈佑春为了表示自己没事,她很馋的说,“我好饿呀,可以出院了吗,呜呜呜,好想吃肉。”
本来也不算多馋,可说着说着,好像真的很想吃了,嘴巴也不想吃清淡的。
“我去问医生。”
薛储出去找来了医生,检查后没事了,可以回家了,只是要每天多喝水。
踏出医院,不用再躺着,沈佑春觉得,外面的一片树叶都是那么的可爱。
19.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19
他们还没离开,得了消息的宣雩就过来了,她换上了便装,身后跟着两个警务人员。
这次事关重大,牵连到了国际上的建交问题,沈佑春的情况,上头也在时刻关注着,作为负责人的宣雩,自然也是由她过来询问,并且,姑嫂的身份也能少了防备心,可以信任。
“大哥,大嫂,妹夫。”宣雩点头打招呼,这声妹夫叫得薛储暗暗高兴,也叫了一声二嫂。
宣雩来到床边,笑看沈有春,“感觉身体怎么样了,要是有任何一点不舒服都要说出来,不能大意。”
“没有不舒服的地方,我现在很健康,都能倒拔杨柳了。”沈佑春握紧拳头,俏皮的逗趣引起大家笑了笑。
“没事就好。”宣雩摸了摸她的脑袋,转身看向其他人,“大哥大嫂,还有妹夫,你们先出去,我和小妹有些事要聊聊。”
看她身后跟着两个警务人员,意思也很明白了,要对那天晚上的经过进行详细记录,并且了解到沈佑春套出了什么消息,这个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只是沈佑春一直昏迷无法得知。
“好。”沈佑忠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他们离开了病房。
薛储临走之前看了沈佑春一眼,转身走了。
担心肯定是有的,不过他相信也不会有什么事,是二嫂负责的,他只是担心,那天晚上的事并不愉快,沈佑春不断回忆的话会有心里阴影,可配合调查的事,谁也不能拒绝,沈佑春也不会。
宣雩是鼓励并且安抚的眼神,“不用害怕,只是把当晚的经过说一遍就好。”
他们是暗中有跟着并且保护,可是进入黄泥屋之后的情况不了解,也不知道他们的对话,肯定是要问的。
沈佑春点了点头,她确实不怕,以旁观者的角度将事情讲了一遍,并且着重说了那叫井藤的小鬼子说外使馆里的奸细都有谁,她牢牢记着,本来那天晚上是当场就和宣雩说的,可她的身体没撑住昏迷了,这一睡就是两天之后,幸好这迷药没让她失去记忆,不然这几巴掌就白挨了,她肯定会气死。
等她说完之后,宣雩的脸色凝重,抬头和两个警务人员看了一眼,她再看向沈佑春,严肃的问,“确定都是这些了吗,没有遗漏。”
“没有。”沈佑春摇头,很肯定,没有丝毫迟疑。
她好奇的问,“二嫂,那什么井藤两个小鬼子怎么样了?”
这算是机密,不过她也是和这件事有牵连,知道也没关系,沈佑春还记恨着被打巴掌,被抓着头发用脑袋撞墙的事。
现在后脑勺还有点肿痛,得亏不是很硬的墙,要不然她不止晕,兴许都傻了。
“死了。”宣雩叹气。
沈佑春震惊,“死了?这不是被活抓回去审问吗,怎么会···”
宣雩却是没什么意外,“很正常,他们这种人当卧底,都是抱着被抓了就必死的决心,并且,他们的暗中伙伴为了防止秘密泄露,也不会让他们活着进入审问室。”
“幸好幸好,我那晚刺激他们就是为了套消息,两个傻子还真上当了。”沈佑春也是担心会发生这种情况,那不然她干嘛吃饱了闲的让自己被抓,然后再说各种刺激话进行引诱套话。
“你的消息会帮我们很大的忙。”宣雩浮现了担忧,“我们虽然隐瞒了下来有你的参与,不过安全起见,在事情没有彻底解决好之前,你暂时不要去上班,就在家里待着,我们会派人暗中盯着保护你的。”
沈佑春一听,她看向四周,这才发现和普通医院有不同,她明白了。
她昏迷的两天,看来也是不怎么安全。
“我都听二嫂的安排。”沈佑春没有异议。
宣雩笑了笑,小妹一直都是个聪明人,沈家就没有笨的,自然也没有懦夫。
宣雩说,“你受了惊吓,自己一个人在家也不好,我会和大哥他们说让薛储来陪你。”
这小子别看是沉默寡言,可是出手的狠辣程度,让她有点惊讶,两只手活生生就给掰断了没有丝毫迟疑和留情,如果不是不能弄死,兴许都能抹了脖子,宣雩很惜才,是个当特殊兵的料,不过薛储志不在此,还挺可惜的。
不过太狠辣了也不好,这种人的内心太小了,小到只能藏着自己,或者最重要的人,多一点都不会有,对别人更不会有怜悯之心。这点上也不合适他们舍己为他人的奉献精神。
沈佑春当然乐意,只是她小声问,“薛储的身份···没有问题吧?”
她说的不是指奸细,而是现在对打压臭老九不算很疯狂了,起码没有前几年那么恶毒,当然,薛储的身份也不至于那么严重,只是在云里村的时候,她听过关于薛家的一些事,真要追究也沾上边,薛储有和她讲过。
“已经调查过了,没事。”
宣雩给予肯定眼神,沈佑春这才放心,也对,要是有事的话,薛储也不会还是自由身了。
事情讲完了之后,宣雩让他们进来。
宣雩离开之后,大哥大嫂他们也要去忙了,中午是抽空过来看,见着沈佑春醒来,他们也能放心的上班。
即便再担心沈佑春的情况,可职责所在,他们也不可能放下手里头的工作来陪伴。
普通的岗位或许可以,但职位越高,责任就越大,自然也不会有什么自由可言,他们要做的是在岗位上奉献。
沈佑春理解,并且表示她还有薛储呢,没有问题。
回到家里,沈佑春看什么都亲切,等薛储放下大包小包的东西,她就推着薛储的后背进了房间门。
薛储回头看她,欲言又止,沈佑春轻哼了声,手指戳着他的胸口,凶巴巴的说,“你给我去洗澡了然后赶紧睡觉,我警告你啊,千万不要说让我不高兴的话,否则有你好看的!”
“没有说不睡,只是,我睡在你的房间,这···好吗?”薛储笑了笑,抓着沈佑春的手指放在唇边轻吻。
虽说已经有了身份,可是在外人眼中他们还只是谈对象的阶段,留宿在沈家,细说来也是影响不好的。
沈佑春抬了抬下巴,“有什么不好的,我们已经是夫妻了,住在一间房这不是正常的事吗。”
薛储的眼神深了深,“可是···我们也没有领证。”
摆酒的事,可以说是在乡下摆了,现在也不流行摆酒,会摆,但也仅限几桌,邀请亲戚来喝一杯就算可以了,并不主张隆重,影响不好。
“这好办,明天我们就去领。”沈佑春说的轻松。
可是下一秒,她就被薛储拉进怀里抱着,薛储靠在她的肩膀,说话时气息痒痒的,“下午有时间,我们下午就去领,你觉得怎么样。下午和明天也就隔了一个晚上,没有差别的,不是吗。”
“好像也是,那就下午去。”沈佑春被说服了,她点头,也就没见薛储扬起的嘴角。
只是听见了一声轻笑,沈佑春反应过来,她揪着薛储的手臂拧,“好啊你,居然在套路我,长本事了啊!”
薛储抬起头,满眼笑意,“你已经答应我了,反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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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你看看你现在,不修边幅就想这样,让我带你去领证,是想让我丢脸吗。”沈佑春抱着手,气鼓鼓的把头扭一边。
“等我十分钟,很快就好。”薛储亲了亲她的脸颊。
在沈佑春的一个拳头过来之前,他将人松开,提着包裹进了房间,翻出自己的衣服抱着盆去洗澡。
沈家有单独的水井和洗澡房,还是做的男女分开,以前沈家爷爷还在的时候砌的了,这房子也见证了几代人来来去去。
在这个时间里,沈佑春也回去换了身衣服,站在镜子前照了照,找出口红抹上了颜色,看起来更加明媚动人。
薛储的时间观念很强,说好是十分钟,恰好就是这个点出来,洗澡房没有镜子,他拿着衣服进房间的时候,沈佑春还在照呢,挑挑拣拣盒子里的发卡,都是她的最爱,也不知道选那个。
“我戴那个好看?”她拿了最钟意的两个在头上比划,见着镜子里出现了薛储的身影,沈佑春问。
“都好看。”薛储已经训练出来了。
不过他看了看,选了红色,“今天是喜庆的好日子,红色好看,而且更衬你今天肤白,气色好。”
这个回答,沈佑春很满意,回头时,踮起脚在他唇上亲了一口,让薛储的唇也染了红色,“奖励你的。”
只是在她要离开的时候,薛储的手抚上沈佑春的后脑勺,很轻,不会碰到她的伤口,然后往他怀里扣着两人的贴合。
薛储的另一只手撑在梳妆台,他弯下腰,追着沈佑春离开的红唇,撬开唇齿继续了这个吻,并且加深。
“唔···薛···薛储···”
吐息时她一说话,更加方便了薛储索取。
薛储亲吻时不喜欢闭眼,沉寂的黑眸翻滚着浓烈的爱意,就这样直勾勾看着沈佑春的眼睛,看她动情,透过她的清澈眼眸,看见了自己那狰狞的欲望,对她的渴求,还有占有。
他的体温太热了,编织成了密不透风的网将她笼罩,困在里面,要将她融化,沈佑春难以呼吸,双手拉着薛储的衣服,不施粉黛的脸颊渐渐升起了绯红。
暧昧声过了许久才停,薛储满足的退了出来,擦掉沈佑春唇边的水渍,看着叫人怜爱的红唇,他又忍不住啄了几口,手指细细摩擦她的脸。
沈佑春缓了过来,拳头捶在了薛储的胸口,“你亲那么久,口红都没了。”
她回身照镜子,口红没了,但是现在的唇,比抹了口红还要漂亮,只是走不出门,有经验的都知道做了什么。
“没事,再涂就好。”薛储浅笑着,亲了亲她的头发。
包里有他的东西,薛储找出来开始剃胡渣,只是镜子太矮了,他弯腰也不方便,目光无措的看着沈佑春。
沈佑春嘀咕了一句“你真麻烦”,然后拿着桌面摆的小镜子,举起来给薛储照,“没事长那么大只做什么,你看看,你一进来,我的房间都挤满了。”
她的卧室也不小了,家里人宠爱,给她的房间是最大,并且朝向最好的,可薛储手长脚长,目测都要长到一米九了,体格还壮,站在她的房间里,好像一头巨狼闯入了小兔子的窝。
“有事。”薛储摸着下巴,还需要微微弯腰,就着镜子剃胡渣,促狭的笑意在眼里划过,“岁岁喜欢,每次你都摸个不停,要是不长这样,你该不高兴了。”
知道他在暗指他们的房中趣事,沈佑春老脸一红,谁说他是个沉默寡言的来着,就是个不知羞的闷骚!
20.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20
现在的结婚证很简单,像是奖状的一张纸,写上双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旁边就是“我们自愿结婚···”的一串证词,还有一个大红印盖章,曲城比别的地方要先进不少,还给了一些喜糖。
沈佑春更加在乎糖,剥了一个放进嘴里吃,味道还行,而不在意的结婚证已经被薛储拿着了,他看了又看好几次,看着看着还露出了傻笑,简直了,傻大个一样,她都没眼看,生怕路人看过来认为她带个傻子出门。
“你收敛点,别笑得那么傻。”沈佑春推了推他的手臂,瞅了眼大红纸结婚证,而薛储捏着两边,看就算了,还翻来覆去的看,她嘴角一抽,“不就是一张纸吗,有什么好看的,你再看下去,还能看出来一朵花不成。”
她是不理解的,在她眼中,有感情的话不差一张结婚证,没感情的话有结婚证也没用。不过看着薛储很想要,她心情不错,就大方他一回,可是也别那么傻乐呵,大街上的,她不要面子的吗。
薛储折起来,小心的收好,“结婚证是不能看出一朵花来,可是看着它,我的心里就能花开遍野。”
“嗯,这话也没错,你现在都笑成了一朵花。”沈佑春抬头打量他,喜上眉梢这四个字在薛储的脸上得到了真实写照。
现在是持证上岗了,薛储牵过沈佑春的手,还是十指相扣,他们前往供销社去买东西,今晚好好庆祝。
在曲城好几天了,他发现,这里的风气比较自由,街上是谈对象的男女,牵个小手也没事,管得没那么严苛。
简单买好了之后回家,沈佑春还很精神,家里有收音机,她坐在客厅玩,见着薛储再次从洗澡房回来,一身清爽,她催促着薛储赶紧回睡觉,会显示洗澡,那是因为从外面回来要是不先洗澡,她是不允许睡她的床。
“嗯,马上就去。”也不急这几分钟,薛储去洗好刚才买回来的新鲜苹果,削皮之后还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用牙签插好放在了沈佑春的面前,回来的路上还买了一些果脯,当做小零食。
沈佑春啥都不用做,舒舒服服躺着,翻看一本连环画,薛储还去翻出一张薄毯子过来给她盖好免得着凉。
确定没什么事被使唤了,他蹲在沈佑春面前,亲亲她的脸颊,“要是想出门的话就叫我,不要一个人出去。家里的活,等我起来了再弄。果脯也不要吃太多,容易积食,肚子疼,晚上吃不下饭了。”
“嗯嗯,知道了知道了,你好啰嗦,快点去睡觉,三,二···唔···”
沈佑春听得耳朵要起茧了,视线就没有在画上挪开,故事真好,不过她的话还没说完呢,画忽然被抽走,眼前是薛储放大的脸,然后她的唇就被堵住了,她躺着,薛储是俯身将她覆盖,困在臂弯里,这个姿势很强势占有欲,没有一点机会能够逃走。
等过了一会儿,沈佑春觉得舌尖已经在发麻了,咬了一口薛储,而薛储这才将她放开,离开时还卷着她的唇含弄一会儿,眼神深深。
这样子太熟悉了,很危险,沈佑春立马压着他的胸膛推开,拉过毯子缩在角落,脸颊红红的,还看了门口一眼生怕哥哥嫂嫂们忽然回来。
虽然她知道这个点他们是不会回来的,可还是心虚,不由的,沈佑春嗔怒了一眼越来越放肆的某人,“我告诉你啊,大白天的,不能乱来。”
薛储笑了笑,浅尝之后的眉眼多了温柔,他站起来,也没打算再做什么,“不要躺着看书看太久,这样对眼睛不好。我就先回去睡觉,不打扰你了。”
对上沈佑春那“我可不信你”的质疑眼神,他还真回了房间,关上了门,将自己塞进了沈佑春的小床,闻着属于她的香味一阵心安,强撑的身体终将坚持不住了,疲倦侵蚀着大脑,薛储合起了沉重的眼皮,很快入睡,太困了,还打起了很轻的鼾声。
···
傍晚的夕阳斜照了一半的院子,落在了斑驳的墙面,一道道的刻痕,是沈佑春小时候记录身高的回忆。
卧室的窗帘遮光效果不算好,夕阳也照了进去,沈佑春醒来的时候迷迷糊糊,还得眯了眯眼适应,不过发现是躺在了自己的床上,她转身看,旁边没人,却有睡过的痕迹。
她记得,原本是在客厅看画,听着收音机,什么时候睡着了也不知道,更不懂,何时被薛储抱进来放在床上的。
沈佑春拍了拍脸清醒,都怪天气太好了,暖洋洋的,她才会想要睡觉。
“薛储,薛储——”
沈佑春起来,随意扎了头发,出了房门后东张西望,都没看见薛储的身影,却听到了门口有说话声音。
她走出去,探头远远看,好像是薛储在和胡婶子聊天呢,薛储的脚边还有一筐的散炭。
“你就是佑春那丫头的对象啊,我都听说了,可惜我这几天带外孙女回了家,没能见着。哎哟,现在这一见,不错不错,和佑春丫头很般配。”胡婶子笑着说,她没带孩子,臂弯里提着一个菜篮装有菜,头上一块布。
胡婶子也是路上碰到的薛储,见到陌生面孔,而且还是出入沈家,她就好奇的问了一声,听到薛储介绍身份说是沈佑春的丈夫,胡婶子眼睛都亮了,这可是她回来后听到的新鲜八卦的主角啊,就拉着聊几句家常话。
起初她听到说是从乡下来的,心里还纳闷,以沈家的门第,也不会让自家女儿嫁给一个乡下汉子吧,不过又听说有工作,本事不小,在运输大队里上班,可是听多了没见过人,现在这一见到还交谈上了,胡婶子越看越满意,小伙子是真不错,还一表人才,身强体壮,家里的顶梁柱就该这样。
薛储很喜欢听别人夸他和沈佑春相配的话,听着,他带了些笑意,“时候不早了,我就不打扰婶子去忙。家里还有活做,改天有空了,我和佑春再去拜访婶子。几颗糖,婶子别嫌弃,带回去给孙女吃。”
“这是喜庆的好事,咋会嫌弃。”胡婶子也没客气的收下了,几颗糖而已,大家都是图一个喜事的好福气,“那我就先走了,家里缺不了人。”
只是走之前,胡婶子转溜着眼睛,图薛储是开货车的司机,卖个好,她见四下也无人,低声说,“你们要是需要散炭就和我说,我女婿是铁路工人,用蜂窝煤的话可比外面的好,也不贵,紧销着,比散炭要省钱省票,谁都抢着要。不瞒你说,我那女婿有办法,下回你和他聊聊,大家都是邻里邻居。”
“好,谢谢胡婶子。”薛储知道她的意思。
是个聪明人。胡婶子一笑,“客气啥,那我就先回去了。”
等她一走,薛储关上门,回身就见沈佑春起来了,端着碟子里站在屋檐下,脸颊鼓鼓的吃苹果,正望好奇着他。
“刚刚是胡婶子?”她听着声音,很像,不过也不是真的很确定。
薛储嗯了声,他拿着散炭去厨房放好,“家里的散炭没有多少了,回来的时候正好碰上胡婶子就闲聊几句,她说,以后想用炭的话,可以用蜂窝煤,她的女婿现是铁路工人,方便。”
“胡婶子的女婿确实是一名铁路工人。”在她还没有下乡之前就是了,沈佑春当然知道。
她咬着苹果跟在薛储身后,悠闲的看他在忙活,琢磨了胡婶子的话,沈佑春好想明白了什么,“胡婶子已经知道你在运输大队上班了?”
“嗯。我没有说,但···好像附近的人都知道了。我刚来,是陌生面孔,只要我出去,别人一问我是谁家的,我说我是沈家的女婿,沈佑春的丈夫,他们既恍然又好奇。”薛储放好之后用钳子夹了两块出来放进灶口里,今晚煮饭要用。
“正常,你每天都来,又不是偷偷摸摸,一传十十传百的,大家都知道我嫁人了,但是见过你的人不多,一听是八卦里的人物,可不就是盯着你看。”
沈佑春挤眉弄眼的,笑眯眯的说,“体验了一把被热情包围,感觉怎么样。”
“不怎么样。”薛储摇头,见着沈佑春在看他的笑话,他无奈的说,“回了不好,不回也不好。而且,她们太能扯了。”
要是在云里村,因着他的为人,没什么人会缠着他说话,见到都是离远。可在这里不行,都是看着沈佑春长大的长辈,薛储当然不会甩脸子或者冷脸,那很不礼貌,可实在是招架不住各种问。
沈佑春好奇问,“后来呢,你怎么脱困的?”
薛储一本正经,“我说,家里的饭要糊了。”
他不想再经历一次了,老老少少的把他围起来,一人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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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先不说耳朵很吵,脑子很疼,就说是在把他当猴子看戏了。
“哈哈哈,薛储,你也有今天!”沈佑春毫不客气的大声嘲笑。
薛储也微微一笑,他站起来,双手不可避免地染上了灰尘,没法捏沈佑春的脸,他只好弯下腰,用鼻尖和她的鼻子碰了碰,四目相对,倒映着彼此眼里的对方,“笑得那么开心。”
“哼哼,难道还不给我笑吗。”沈佑春插了一块苹果戳在他唇上玩。
“给。”薛储张嘴想吃,却被沈佑春拿走了,笑意狡猾。
“不给你吃。”
沈佑春自己咬着,刚叼好,下一秒,薛储就来了一个口中夺食,眼眸晕开笑意,“嗯···不给也能吃。”
“过分。”
沈佑春气鼓鼓,面上却笑着。
“今晚想吃什么。”薛储转身去洗了手,然后整理今天带回来的食材。
“鸡肉,加土豆一起闷。”
“好。”
···
沈佑忠他们不回来,这几天,家里只有他们。
只是仅限在家呆一天,沈佑春开始无聊了,拉着薛储出去玩,骑车逛曲城的风景,再去拍了好多相片,看电影,有什么好吃的都去,二嫂说是最好不要出去,可也没说不能出,这不是还有薛储嘛。
而且,她不喜欢被动,难道要一直缩着啊。再说,现在盯着她也没什么用了,昏迷的时候动手没成功,现在她都醒来,该说的已经说了,比起盯着没什么作用的她,还不如想着怎么博弈。
事实也正是如此。
第三天的时候,大哥他们都回来了,而带给了沈佑春一个消息。
沈佑忠将文件递给了她,应该不是坏事,因为他是笑着的,“看看。”
沈佑春一脸疑惑,只是见大哥他们的心情都不错,她也期待了。
等打开之后,她很惊讶,“我这是得了推荐名额,九月份要去上大学了?!”
沈佑春还真没想到自己的奖励会是这个,她能够想到的是钱和票或者物品,有的,还是一条毛巾一个盆。
沈佑忠笑着点头,慈爱的目光满是骄傲,“嗯,你这次立了功劳,也向上头展现了你的能力,让你去当售货员是埋没了人才。”
“这条路,你走的,比我给你铺的要好。”沈佑忠看着亭亭玉立的妹妹,由衷说,“佑春,你长大了。”语气莫名有些伤感,好像他好老了一样。
他依旧是会把妹妹护在身后的哥哥,可是,在此之前,他也能做到放手了,让妹妹去走自己的人生路。
沈佑春撅嘴,“我才没有长大呢!再说了,难道长大了,哥哥就不认我这个妹妹了。”
这是故意曲解,缓和气氛呢,他们都笑了,自家的孩子,怎么看都是最好的。
薛储也是满眼温柔的看着沈佑春,她是在被爱的包围里长大,这样就很好。
“是,哪里会不是,一辈子都是。”沈佑良背着双手,故作严肃,“除非你不想要我们了。”
“怎么可能!”
沈佑春应得很大声。
见着沈佑良笑,她故作反应过来,气呼呼的告状,“二嫂,二哥在欺负我,你要帮我报仇。”
“撒谎,这才叫欺负。”沈佑良举起手作势要敲脑袋。
沈佑春立马躲在薛储背后,从臂弯里弹出个头,“略略略,你弹不到。”
“二哥。”薛储也配合放将她护着,看向了沈佑良,一副“你不能打”的样。
沈佑春更得意了。
沈佑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很是无可奈何,“大哥,大嫂,你们看看,现在这小子也胆肥了。”
“还不是跟你们学的。”华月站起来,笑着说,“今天是个喜事,上回你们领证,我们也都不在家,是要好好庆祝。不过,今天,厨房是你们男人的事,我们女人要出去逛逛。”
“大嫂威武!”沈佑春第一个举起手赞同。
宣雩也跟这一笑,“我也赞同。”
“妹妹们,走了。”华月很有大嫂风范,一手一个妹妹出门去了。
被留下的三个男人面面相觑,继而笑了,撸起袖子开始干活。
21.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21
现在这个时间已经是上学的时候了,沈佑春拿到入学通知,和进入校园,前后也不过就是只有两天时间准备。
不过学校就在家附近,曲大,也是全国目前大学里名列前茅,外语专业更是其中的强项,她不需要去到很远的地方,说来也不用准备什么,只是捡一点生活用品放在学校宿舍备着。
沈佑春是没打算住宿舍,学校也不会强求,毕竟学生的年纪各种参差不齐,教学环境相对来说宽松自由。
只是偶尔可能会住,比如上课太晚之类,宿舍有不少舍友了,打过招呼之后相处还可以。
大家都是新入学的新生,并且得到推荐上来,要么很有本事,要么家里有本事,对于沈佑春晚她们一段时间并没什么看法。
再说了,人靠衣装马靠鞍,从沈佑春的长相谈吐再到穿着打扮,明眼的都看得出来家境好,肯定是会选择交好,而不是交恶。
下课之后,沈佑春抱着书回去宿舍放好,学校发的书,她都是放在宿舍,有些就带回家,每天抱来抱去的话,她也觉得累。
几人一起说说笑笑回宿舍,各自忙好了之后说着闲话,其中就聊到去玩的事,见着沈佑春在收拾东西,有个舍友问,“佑春,明天没有课,我们打算早上去爬山,你要一起去吗。”
“我就不去了,你们去吧,玩得开心。”沈佑春摇头,她的桌面有一面镜子,正在对镜梳妆呢,上了一个早上的课,人都憔悴了不少。
虽说她都会,学习并不吃力,家里就有一个会八国语言的大哥,自小就切换不同国家的语言和她说话,长时间这样的环境下来沈佑春也会,只是吧,坐在教室里太久了,人是会枯萎的,瞧瞧她现在的小脸蛋,布满了疲倦。
有个女生靠在她的桌前,从笑着打趣里看得出来,她和沈佑春的关系比其他人要好,“哟哟哟,看看这小脸笑得,好似春天桃花开了一样漂亮,是不是要和薛同志约会啊。”
她们都知道沈佑春已经结婚的事了,过来整理宿舍的时候,可都是薛储在跑前跑后,而沈佑春就是动嘴皮子,给她们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薛同志是没来读大学,可也是读到了高中,这个学历已经很不错了,而且长得好看,还有正式工作,两人站在一起,就没人会说不般配的话,感情还很好,令人羡慕。
“是啊,他这两天有空,正好明天没课,我们都好几天没见了,可不是要出去约会。”沈佑春大方点头,一点也没遮掩。
大哥他们是大忙人,特别是大哥,已经肩负重任飞国外去了,陪同的还有大嫂,而二嫂和二哥也在研究所忙碌。
沈家早就搬到了大院里,很安全,可家里太无聊,薛储也在忙,这几天,沈佑春都是住宿舍。
学校对接国际,环境上很好,否则的话,她也是住不习惯的,刮风下雨都会回家。
沈佑春照着镜子确认没有问题了,她站起来,撩了头发一笑,“我就先出去了,下次上课见。”
她是走了,留下几人面面相觑,也说不出什么不好的话来。
大家的生活不算多差,起码家里的条件是可以的,只是这一对比沈佑春过的生活,总觉得差了很多,有的人,生来就是来享受。
长得好,家世好,人聪明,找的男人也好,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用愁,完全没有可比性。
沈佑春可不知道自己又被羡慕了,她来到宿舍楼下,而薛储已经在等着了,手里提着一个小袋子。
见着沈佑春,薛储走上来,摸着沈佑春的手有点凉,然后揣进了他兜里暖和,先是看精神面貌怎么样,确定在学校过得不错,没有被欺负,也没有烦心事,眼睛依旧明媚璀璨,他也就放心了,唠叨一长串,“冷不冷,怎么就穿那么一点,现在的天越来越凉了,以后出门多带一件衣服,感冒不是小事。”
“不冷啊,我里面穿有一件。”沈佑春瞄向了薛储提的东西,笑眯了眼,“是板栗,好久没吃了。”
相处得久了,他们之间越来越默契,也心有灵犀,她都不用开口,一个眼神的事,薛储就能领会。
“知道你喜欢,就趁热带过来。”薛储剥好,递到了沈佑春的嘴边,“味道怎么样?这是我带回来的板栗,拜托在运输队食堂的老杨做的,他说他炒板栗很有一手。”
沈佑春给予了肯定,“味道非常可以,比以前吃到的都要好吃。”
“喜欢吃就好。这次带回来不少,等下回再想吃了,我再拜托老杨做。”见她喜欢,薛储也就跟着开心,眉眼弯着浅笑。
至于麻烦这回事,只要给点好处,谁都乐意帮,老杨本身就是食堂大厨,很方便。
他本意是私下里给点钱,不过老杨没要,薛储就分了一些板栗,一来二去,交情还不错。
老杨祖上还是大厨出身,别的不好学,可薛储还能学到几手补身体的药膳汤,他有时间了,都会做给沈佑春喝。
“嗯嗯!”
沈佑春点头,张嘴接受投喂,有的吃就行,她才不会管那些小事。
两人说着话出了学校,薛储没有骑自行车,现在深秋了,风越来越冷,骑车更冷,而且两人几天没见,手牵手散步聊天,晒晒太阳,可比骑车浪漫多了。
他们去了国营饭店,吃过午饭之后,薛储神神秘秘的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沈佑春虽然疑惑,可也相信的跟去,她是很放心薛储的。
走了大概十来分钟,他们站在了一个房子前面,这房子的位置还不错,就在邮局不远处的拐角,铁门旁边有一棵树,墙上爬满了三角梅,现在才十月中,三角梅还在开花,阳光下很漂亮。
薛储有钥匙,他打开门进去,地面铺满了树叶,有的已经泛黄,有的才刚掉落,院子不大,围墙都包了过来。
这是一栋小洋房,有两层,许久没人住了,灰尘大,寂寥萧瑟,但是房子很漂亮。
“喜欢这里吗。”薛储仔细看沈佑春的反应,见她没什么排斥,只是好奇的打量,他也是松了一口气。
“还行,只是太乱了,打扫干净之后会是个很好的住所。”沈佑春点头。
她看向了薛储,半眯着眼,“老实交代,你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还是说,你偷偷买下来了?”
说到买,她压低了声音,现在可不兴私人买卖,房子也是这样,被发现的话问题大条了。
“嗯,两千块买的。”薛储点头,然后就被沈佑春拧了腰上的肉,不算疼,就是痒,薛储拿下她的手裹在掌心了,亲了亲手背,他眼里晕开笑意,“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没那么粗心大意,会给人抓到把柄。事实上,有很多人都这样做,房管所的那批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嘴巴吃饱了就行。不然一个家庭里十几口人,就那么一点逼仄之地,老老少少挤在一起,根本住不开,很多人私下里都是以借住的借口来买,明面上也不会讲买卖,没有谁那么蠢。”
这个情况很常见,只要不是脑子进水的,没有谁会站出来举报。
有钱租房买房,那肯定是日过得还行的,收入固定化之外,谁家还没点见不得人的收入,否则单靠每个月那点粮,怎么养着一张张嗷嗷待哺的嘴巴。
沈佑春也知道这点,只是他们家不缺房子住,犯不着让薛储铤而走险做这种事。
房子好是好的,她也喜欢单独一栋小洋房,过得很自在,换做以前,她才不会为薛储考虑,可是现在,感情上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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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自然也会为他担心。
有沈家在,是能保住薛储,可工作前途会有影响。作为在这场风波里被影响到下乡的人,沈佑春平日里再娇纵,也是在不会被挑错举报的范围里。
薛储轻轻点了一下沈佑春的鼻子,笑着说,“我知道你的意思,只是,我希望有属于我们自己的婚房,我们的婚礼至今还没举办,我不想你受委屈。而且,这房子确实是我一个亲戚给我的,不算是买卖。而房管所那边我有朋友,这事是过了明路,不是私下里暗箱操作,经得起查,不用担心。”
“你在曲城还有亲戚?我怎么不知道。”沈佑春一听,眼神顿时危险了,居然对她有隐瞒。
“其实我也不知道,说来,这个亲戚还是隔了几代的旁支,到我爷爷那一代都没有联系了。”薛储解释说,“我也是在找房子的时候碰上了对方,然后知道这段往事。在我爷爷那一代,他们早就离开大陆了,留着一个老人守房子,这次回来也是申请到了回乡证回来几天,主要回来祭拜老人。”
沈佑春这才缓了脸色,薛储和她说过薛家的事,在末代王朝没有倾覆之前,薛家祖上也是几代为官,职位还不低,而薛储的曾祖父还是户部的头头,也就是管钱的,后来时局发展不同也就落败了。
到了薛储父亲那一代更是没剩几个人,而年幼的薛储在经历家破人亡之后,被一个薛家的老仆带回了云里村,当成是自己后代养大。
后面老仆死了,薛储就成了一个人,事情发生太多,当时他年纪也不算小,什么都经历了,亲眼见到了父母的死亡,渐渐的,人也就在沉默中带着锋利。
“当年他们能离开,也是受了我曾祖父的恩惠,而他们未来也不会回来了,这房子本来也是打算能卖就卖,可知道大陆内地现在政策不兴买卖,为难之际,这才转到了我手里。”薛储也没想到打瞌睡就送来枕头。
他已经看好了另外一处,是一个平房小院,和在云里村差不多,只是位置不怎么好,对比之下,能住在这里自然是比别处好的。
原来是这样。沈佑春点头,心里的顾虑没有了,不过她还是瞅着薛储打量,“我怎么觉得,你这人做事很顺利呢,只要想要什么,没多久,总会有很好的契机出现在你面前,运气也太好了吧。”
“有吗?”薛储没感觉,他将沈佑春搂紧怀里,低声的声音很温柔,还有虔诚的感激,“真要说有的话,那就是我活了二十三个年头,运气最好的时候就是碰上了你,还和你在一起,和你结婚组成一个家,身边一直有你的相伴。”
这话沈佑春爱听,她翘起了嘴角,“那要是我没有下乡呢,你就碰不上我了,这话也就不成立。”
她没有得到回答,不过抱着她的手臂紧了紧,薛储蹭了蹭她的头发,以往可能会心慌,可现在他很心安。
薛储说的坚定,还是偏执的坚信,“或许在云里村碰不上,可是我想,我们迟早会在曲城碰到。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和你碰上。”并且,沉沦。
沈佑春更加高兴了,甜言蜜语嘛,谁不喜欢听,虽然世界上没有如果这个可能,可如果的说法提出来,薛储的回答她也满意,干嘛不高兴,谈对象不就是为了开心。
“房子那么乱,我才不要打扫,你自己扫。”沈佑春挣脱了他的怀抱,走在新家四处看,和薛储说她的想法。
薛储跟在身后,一一记下来。
家具齐全,不算多新,可是保护得很好,看着崭新不旧,他们并不需要再买了,只要简单收拾就能入住。
见沈佑春佑认真的构思怎么布置属于他们的家,薛储看她的眼神也很温柔。
他所求不多,两个人,永远在一起就足够了。
22.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22
他们摆酒办婚礼的时间定在了12月2号。
临近好日子,却下起了雨,而且一下就是好几天,阴雨绵绵,入冬了更冷,天空灰沉沉的都没几个人想出门。
这让本来平常心面对的沈佑春,心里都在犯嘀咕,难道结婚当天不是好日子?这要是一直下雨的话,根本就摆不了,还把美美的期待心情全搞没了。
虽说在云里村的时候他们已经摆过了,可是当时候,沈佑春有着一种应付了事的心态,高兴和期待没有多少。
现在有家里人的祝福,情绪上也没有担心远在家中不知道哥嫂情况的失落和紧张,她能够全心投入到这场婚礼。
当然了,也是少不了现在和薛储的感情不同,以前是抱着回城就将他抛弃的心态,得过且过,现在两人不会有分离的情况发生,沈佑春是心甘情愿嫁给他,对未来充满了肯定和期许。
不过,老一辈的眼力是不错,有大智慧在里头,11月底的时候,雨就停了,随后就是连续出好几天的大太阳,将所有潮湿都晒干,空气连人都是暖洋洋,雨过天晴,喜悦的心情提高了好几倍。
这一天早上,沈佑春在凌晨就被大嫂拉起来了,穿上早就准备好的一条红色收腰长裙,里面还有棉,不冷,只穿一条裙子也很保暖,至于化妆,沈佑春自己来,她不想被化成脸颊红成猴屁股。
不过头发的话,她不方便,是由大嫂弄的。
华月拿着梳子站在后面为她梳头,动作很轻柔,沈佑春从镜子里看见了大嫂,她好像是笑着,又好像想哭,不是难过的哭,是一种喜悦,还有不舍。
为了更好的送小妹出嫁,华月这段时间也很忙,将能准备的陪嫁全都准备好了,她知道薛储人可以,小妹也不会嫁得远,就在家附近,他们想看依旧可以看到,只是,终归是不同的。
“你刚出生那会儿,我和你大哥还在学校,听到消息,连课都不上了,急急忙忙的跑去医院。等我们去到的时候,你已经出生了,包着襁褓,放在妈的身边,很小一只,皱巴巴的还很红,当时候你大哥就说,他是大哥,肯定不会嫌弃妹妹丑的,以后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家里有钱,再丑都不怕。”
华月想起了往事,说着说着,她也笑了出来,时光是最留不住人的,回忆起来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可又好像发生在昨日。
“大哥怎么这样。”沈佑春撅了撅嘴,居然说她丑,真是过分。
华月笑着说,“小孩子刚出生,大部分都是这样的情况。等养了一段时间,你越发好看可爱,喜欢笑,谁逗你都是先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盯着看,然后就笑起来,每天我和你大哥二哥他们都是抢着抱。”
后来爸妈走了,她也做到了长嫂如母,将小妹视为己出,时间一转,也到了送出嫁的年纪。
沈佑春听着心里发堵,任性的说,“大嫂,我不嫁了,就在家里住,陪你们。”
“傻孩子,说什么傻话呢。”华月轻笑,手上也没慢,将沈佑春的头发盘上去,“如果你找的对象不好,就算你要嫁,我们也不同意。可薛储很好,你嫁给他,我们放心。而且我有你大哥,你二哥有二嫂,我们都有人陪,不需要你花时间来陪伴,我们并不孤单,有枕边人说话。每天还很忙,实际上,家里其实只剩下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现在你找到知心人了,我们高兴还来不及。”
人这一生,大多数都是孤独的,在人生这条路上能找到相伴左右的爱人,是很幸运的事。
华月将头发盘好,戴上花,仔细看着有无错漏,她弯下腰,和沈佑春一起看着镜子里的新娘子,眉眼如画,明媚动人,真真的人比花娇,“很美,小妹是我见过最美丽的新娘子。”
“我也觉得我好看,真是便宜薛储了。”沈佑春臭美又自恋,可她确实有这个资格说这种话。
宣雩撩起帘子,走进来说,“大嫂,小妹,好了吗,薛储已经来接亲了。”
“小妹真漂亮。”她来到沈佑春身边,眼里是惊艳。
本来就很好看了,这会儿一打扮起来,还是新娘子,顾盼生辉,让人看了一眼就挪不开目光。
沈佑春翘起了嘴角,大大方方接受夸奖,她就是这么好看。
“好了好了,新娘子出门咯。”华月让沈佑春站起来,她整理了裙摆。
外头。
院子里很热闹,沈家也有一些亲戚,今天都来了,还有关系好的朋友,以及街坊邻居。
毫无疑问,薛储被为难了,其他人只是凑热闹,难关在沈佑忠和沈佑良。
不过今天是大喜之日,他穿得仪表堂堂,胸前戴着一朵花,脸上的笑容就没落下过,被为难也不慌不忙的摆平。
“新娘子来了。”
随着华月他们出来,她喊了一声,大家的视线齐齐看过来,看见了沈佑春,都是被美得不敢眨眼睛。
“哥,你可真有福气。”王东也来了,穿得像模像样的和薛储一起来接亲,这会儿也是感慨的说。
他当然知道嫂子漂亮,就没见过那么好看的,可是今天,好像更漂亮了,不像真人,是天上的仙女吧。
薛储勾起嘴角,目光灼灼地盯着沈佑春,很自豪。
这是他媳妇。
沈佑春被看得害羞了,薛储这眼神是真的,要把她吃掉一样,她微微偏头,躲过了视线以免对视上。
“薛储,你以后要是敢对我妹妹不好,就有你好看的。”沈佑忠拍了拍薛储的肩膀,眼神带着凌厉,这是作为大哥给小妹的后盾。
沈佑良推了推眼镜,也是严肃的说,“薛储,不要让我们失望。”
薛储身姿挺拔,目光坚定,“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你们放心,我薛储这一辈子只会对沈佑春好,永远爱她,护她,如果我食言了,不用你们责罚,我自己都不会要了我这条命。”
他极少会说承诺的话,在他眼中,那不过是花架子,说再多,还不有如行动来得真切。可他知道大哥他们的担心,也想告诉他们,薛储爱沈佑春,不会让他们失望。
“好。”沈佑忠点头,“小妹,过来。”
沈佑春来到了沈佑忠身边,然后,沈佑忠将她的手,放在了薛储的手里,“你们两个要好好过日子。”
两边父母都不在了,薛储更是没了亲人,作为大哥,长兄如父,沈佑忠就是父,他的话,两人都听。
沈佑春和薛储互看了一眼,两人笑着点头,齐声说,“我们知道了,大哥。”
见着氛围有些低落,人群里的王东眼睛一转,忽然喊的说,“抱一个!抱一个!薛哥,你不能作弊,要把嫂子抱上车啊!”
有人起哄,其他人也跟着来,结婚是大喜的日子,只要玩闹不出格,参加婚礼的朋友都会起哄。
有的人还会喊亲一个,或者其他小游戏,不过鉴于沈佑忠他们都在,年轻人害怕,只能喊抱一个最简单的互动。
“抱一个!抱一个!”
“岁岁,我们回家了。”
薛储将手里的花送给沈佑春,他弯下腰,轻松的将人抱起来,还原地转了一圈,这下起哄声更大了。
“薛储。”
沈佑春吓了一跳,靠在他怀里,小声的嗔怒,可眉眼含笑,明媚动人。
薛储亲了一下她的额头,稳稳的抱着走出去,其他人跟在身后,小孩子则是跑着要糖果,瓜子花生。
薛储借了两辆吉普车来接亲,本来想用六辆,以沈佑忠他们的职位可以办到,只是担心太过惹眼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保险起见,只好安排了两辆,但是自行车安排了十辆,寓意十全十美。
同时为了留下纪念,薛储还想办法找到相机,让王芳佳拍,是的,王芳佳因为和沈佑春通信频繁,两人已经是好朋友了。
再加上在云里村的时候交情也不错,沈佑春邀请了一起过来参加婚礼,和王东一起来,也安全,来回的车费还有住招待所的钱她包了。
至于文夏,她则是跟在沈佑春身边,穿得也很喜庆,作为和王东一起照顾新人的两边人,她还挺害羞。
这也导致了外面里三层外三层围绕的人群更多。
一来是看新娘子沾喜气,结婚这种事向来最受欢迎被围观,二来也是接亲的队伍大阵仗,没几个人见过。
见新郎新娘出来,大家讨论声更大了,就没见过那么登对的一对新人,男俊女美。
家中无长辈,沈佑忠他们也是要跟着过去新家,商量之后,摆酒也是在新家摆,情况不同,也不用在意那些繁文缛节,所以这呼啦一群人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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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跟上,看热闹的有,而被邀请来喝酒的穿得很新,走在最前面。
黑夜降临,白日过去,热闹的婚礼平息下来,沈佑春也喝了不少酒,脸颊红扑扑,双眸有些醉态了。
华月见状,回头说,“薛储,你带先小妹回去休息吧,客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这里有我们招待就行。”
他们可没有闹洞房的习俗,吃过饭,敬酒,聊几句祝福的话,事情也差不多了。
“行,那就麻烦大嫂你们多累一些了。”薛储扶着已经站得歪歪扭扭的沈佑春,最后还是抱起来上楼回房。
一楼也有两间房,那是留给沈佑忠和沈佑良夫妻两的,这里也是他们的家,想了就来住,永远有他们的位置。
独栋的小洋房有个好处就是,很方便,二楼有厕所,有洗澡间,还有热水直通,还有一个享受的浴缸。
这里的布置偏向西化,主打的就是享受,上上一任房子的主人是个洋人,被邀请来教授外语,那时候有教堂,后面战乱,他带着家人离开回去家乡,这房子辗转几处现在才是他们的。
“薛···薛储···”
沈佑春很少沾酒,今晚贪杯,她很上头的醉了,可是又好像没有醉,还很清醒。
她拉着薛储的手不放,就这样看着他。
薛储只好抱着坐在沙发,两人面对面,他小心为沈佑春揉脑袋,“头难受吗。”
“不难受。”
沈佑春摇头,她还没大舌头,说话也利索,凑头过去闻了闻薛储身上的味道,再闻自己的,沈佑春嫌弃的说,“臭的,我不喜欢。”
“喝得有点多,是挺臭了,你先坐在这里一会儿,我去放热水。”薛储要将她放下,可是沈佑春一直摇头不愿意,就挂在他身上不撒手。
薛储没有办法,他只好抱着去洗漱间,一手拖着沈佑春的臀部坐在他小臂上,一手去安排放水找衣服。
等他忙好了,沈佑春趴在他怀里好像都睡着了,薛储帮她脱了衣服,将人放在浴缸里,被温热的水包裹,沈佑春一下就醒来,酒也散了不少。
两人早就坦诚相见过不知多少回,事后,薛储帮她洗澡的事已经轻车熟路,这会儿,沈佑春也不害羞,她趴在浴缸边,昂起小脸,哼哼了两声。
薛储脱了上衣,还有裤子在,他蹲在浴缸边,拿着毛巾,小心的将沈佑春脸上的妆容卸掉。
“哗啦——”
沈佑春起了玩乐的心,她捧着水泼在薛储身上,湿了健壮的胸膛,水滴沿着腹肌而下没入裤头。
“酒醒了?”薛储也不恼,他将毛巾洗干净挂好,转身朝沈佑春走去,眼神危险。
“薛储,我警告你啊,我累了一天,你不能乱来。”
沈佑春知道他的意思,立马当缩头乌龟。
她知道的,薛储这人别看一本正经,可是夜里黏着她需求很旺盛,而且现在这都要禁欲半年了,无法想象她今晚要怎么渡过,腰没准都螚折断了。
薛储低沉笑了声,他挤进浴缸,设计这房子的主人很会享受,浴缸能坐下两个人,也能很畅快的施展。
“喝酒多不好,出点汗,可以把酒精排出来。”
薛储拉着沈佑春的手臂将人搂进怀里,水温本来就热,年轻的身体紧贴,透露着极致渴望,沈佑春咽了咽口水。
她抬眸,撞进了薛储低头时,那双深邃又火热的眸子里,晃了晃,就被他带入了另一番天地。
小小的浴缸,好似变成了深海,海浪一下一下的拍打翻卷。
沈佑春失神的扶着浴缸边缘,双眸迷离,看着泼出去满地的水,泄力时,她被薛储的长臂一揽抱在怀里站起来。
紧接着,后背是冰凉的墙面,沈佑春冷的一个哆嗦,可紧贴着她的宽厚胸膛又很热,可谓是冰火两重天。
“岁岁,放松些···”
薛储低低喘着气,目光炽热,脸上身上的汗水和水已经分不清了。
沈佑春觉得他很过分,这都持续多久了。
可碰上这档子事,出了房间门很纵容的薛储还有很多过分的行为。
这一夜,她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沈佑春都不知道。
都说春宵一夜值千金,薛储是真的没有浪费一分一秒。
23.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23
曲大的校园风景,在几十年前充满朝气蓬勃,几十年后依旧如此。
只是对比以前,现在的社会发展快,科技传播也广,放眼望去,学生的穿着可以称得为时尚。
学校门口停满了小车,几乎人人手里一部手机,三三两两结队在校园里走动,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前行。
今天是大一新生开学的日子,老生抱着书来往教学楼,而新生脸上茫然稚嫩的脸庞,在好奇打量校园,怀揣着对新环境都探索,对未来的憧憬,眼里都是年轻的光茫。
“快快快,开学典礼要开始了。”
“你们听说了吗,今天会有最美校长出席,为新生致辞。”
“最美校长?谁啊。”
“你是一点也不关注新生群消息,沈佑春,沈校长,群里还有相片,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
新认识的朋友,没有话题之前,讲学校的新鲜事是最快展开熟悉的方式,因为大家都不懂,都好奇。
几个女生聊得投入,一下子忘记路怎么走了,学校太大,她们又刚来,就想着到处看看熟悉环境,也就没有坐车,靠着两条随逛,走着走着,忘记了是那一条。
沈佑春停好车,手里拿着公文包,她看了眼腕表时间,急匆匆而走,脸上有懊恼,都已经这把年纪了,薛储那老家伙还是能折腾。
起因是她出差半个月,薛储转个身就找借口以巡查产业为由跟着过去“偶遇”,然后看见她被一个同龄单身的男老师表白,对方深情款款的说对她一见钟情,想要和她开展中年人的第二春,被薛储看见,醋劲很大。
沈佑春在脑子里想演讲稿,见着几个学生东张西望,很熟悉的面孔,这里不是指认识,而是她们迷茫的样子,她在这几天见到太多了,应该说每年的开学季都不可避免会有。
“你们···迷路了?”沈佑春停下来,虽说疑问,也说得很肯定。
三人浑身一个激灵,看着沈佑春,满眼的惊艳,美人在骨不在皮,即便人到中年,看起来也不再是十八年华的样子,可保养得很好,容颜老去缓慢,沈佑春依旧很美,知性,优雅,贵气还有智慧,光是时尚的穿搭,和那身气质,就足以迷倒一片人到中年的成功人士,小年轻表白的也有不少。
“老师好。”反应过来看呆了,三人尴尬的脸红,连忙礼貌打招呼。
她们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师,可称呼老师总没错,而且看着也像是老师。
“嗯。”沈佑春浅笑,为她们解决目前困境,“是要去参加开学典礼吗,是的话就和我一起走吧,我也是去参加的。”
“谢谢老师,我们是新生,迷路了。”三人欣喜,乖乖跟在沈佑春身后。
只是学生面对老师,下意识的会言行拘谨,她们想说话,也不懂说什么,互相推着都没讲一句话就到了,心里还很可惜,就这么错过了机会。
“你们从这里进去就是了。”沈佑春稍作停顿,给她们指了路,又去忙自己的事了。
三人再次说着谢谢老师的话,等沈佑春的背影消失在眼前,久久没有回神。
“如果我老了也能像老师这样,不,有十分之一,我就满足了。”
“我觉得,最美校长,就应该是这样才对。”
邂逅了美人老师,三人的心情很好,走进去找到自己班的位置,刚坐下来没多久,开学典礼也很快就开始了。
等主持人说请沈校长上台为新生致词的时候,人出来,看清是谁,三人目瞪口呆,这,这不是刚才碰上的老师吗。
伴随而来的就是激动和兴奋,同时还有崇拜。
此时,她们心中立下了目标,将来也想像沈老师一样厉害,而在未来的某一天,当她们成功站在各自领域发光发亮,再次成为无数年轻女性奋斗的目标。
榜样的力量从来都不弱。
作为校长,沈佑春今天的事情就是为新生致辞,后面不算忙,也能挤出时间回家一趟,参加大哥的七十大寿。
兜兜转转,大哥都已经七十,而她也五十五岁了,容颜虽渐渐老去,心却还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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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回去的路,她没自己开车,是薛储来接,比她要年长五岁的薛储已经六十了,可还能看看见年轻时的英俊帅气,身材也保持得很好,没有上了年纪的老态,精神奕奕,再加上他创下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几十年的上位者气场强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成熟男人。
亦如当年,薛储从来不会让沈佑春走向他太久,而是他率先走过去,牵着她的手一起,护着上了副驾,薛储上了驾驶座,然后倾身过去为沈佑春系好安全带,还给了一个额头吻,送上早就准备好的一束玫瑰花,看着沈佑春那双温柔宠溺和爱慕的目光从未改变,“岁岁辛苦了。”
他来接下班的时候,都会这样说,并且带上一束花,每次送的花都不同,就算是同品种也是不同的插花样式。
在节假日的话,里面还会藏着戒指,项链,或者直接塞一条金子等等,都会有不同的礼物。
年轻的时候有浪漫,比如他去山上回来也会带一把野花,要是冬天没花,碰上什么野果子,或者有趣的玩意儿,他都会带回来送给沈佑春。
“这花很香,等下回去了放到花瓶里,我们挑选给大哥的礼物你没有忘记拿吧。”沈佑春闻了闻花香,心情很好。
“当然不会,早就准备好了。”
等他们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热闹了,大家都还在,身体健康,齐聚一堂,欢声笑语。
七十岁的沈佑忠已经退休了,手里牵着相伴一生的妻子,接受着祝福,笑容满面。
沈家院子里的花开得正好。
家里的小辈喜欢拍照,难得的时光,总是要留念。
“来,大家都看这里。”她摆好相机,调好时间,回到了沈佑春和薛储身边依偎,年纪不大,已是绝代佳人。
“3,2,1,茄子!”
相片留档那一刻,也保存了大家庭的幸福笑容。
细看,照片里的薛储,他拥着沈佑春的肩膀,视线没有看镜头,而是垂眸,笑看着沈佑春。
温柔,缱绻。
从年轻到老,从未改变。
24.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
临鹤县一中里有几颗杏花树,已经过了四月份的花期,现在已经五月中了,累累果实藏在树叶里面已经有几颗开始黄皮,不过整体还是青皮的多,一颗颗挨着是大丰收,现在还没到成熟期,可是,盯着它们的人可不少。
其中就有沈佑春,一周里面会有几天是过来看有没有熟透的果子可以吃。
她早就盯上了好几个位置,只要拨开繁密重叠的叶子,就能看见里面藏着七八颗很饱满的大杏子,藏得严实,不容易被发现,是她一直观察的目标。
太高的位置她够不到,矮的位置也轮不到她,但是只能看不能吃,还是看别人吃,对于自小就习惯占便宜的沈佑春来说很难受,如浑身发痒,可反手到后背去挠,怎么也都挠不到一样烦躁。
不过现在,她对这些杏子不算多着急和看重,因为她找到了很好的饭票,咳,不对,不能用这个词,不太好听。
准确的说,她找到了对象,既然是她对象了,那养她也是天经地义不是吗。沈佑春就是这么认为,并且贯彻落实的,这半个月来她的肚子不饿了。
这不,今天上课,书呆子在偷看她傻笑,被她逮着了,书呆子的脸瞬间红成猴屁股,连耳垂都红透,沈佑春真担心他会不会着火,同时,她内心也是无比的自豪和满足,又一个倾佩在她容貌之下的呆子啊。
她给了书呆子一个眼神,中午下课之后,两人就在这杏花林碰面,这里已经是他们私下里见面拉拉小手的秘密基地了,书呆子就是书呆子,她勾勾手指头,书呆子就能被迷得神魂颠倒。
沈佑春自小就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并且她还很聪明,懂得利用这张好容貌给自己谋了好多好处。
她才不想干活呢,晒得和那四个姐姐一样粗糙又黑,年纪轻轻的看起来和三十多岁一样,她看着都害怕。
自从见到村里有些个别受宠的女儿可以去读书,还不用干活,每天还有肉吃,沈佑春很馋,她也很想要。
她长得好看,嘴巴也甜,整天跟在重男轻女的爸妈身边唠叨,兴许见她是真好看,想以后多卖,哦,用个好听点的说法就是,嫁出去多要彩礼给她那猪头小弟。
他们咬咬牙,商量后还是忍痛让她去读书了,也不用干活,养得白白嫩嫩,她在老沈家,那可是头一份,当然,无论怎么样也比不过猪头弟。
沈佑春一路读到了初中,见着差不多了,父母也不想再花钱,开始找亲事。
这可怎么行,沈佑春当然不乐意回去被安排嫁人,恰逢政策变了,高考的大风吹遍地,他们村还真有人考上大学,从此走出门,腰杆子都能挺直,身份立马不一样,被人尊重。
她觉得,自个儿还是幸运的,立马抓住这一点继续诱哄爸妈,都读到这一步了,再读三年高中,考上大学的话国家分配工作,那就是捧着铁饭碗的大好事,以后更能帮助弟弟···
总之,沈佑春很会围绕会给猪头小弟谋利的方向来说,爸妈最后点头同意了,这才有现在她上高中的事。
可是,就算上了高中,她的生活也不算多好,父母本就不情不愿给她读书,当然也不会给读书额外的钱。
沈佑春能过得还行,那是因为她私下里会揍猪头小弟,会从他手里拿钱,而猪头小弟被她揍怕了,养成了习惯,很听她的话,这才过得不惨。
她今年读高二了,下半年高三,要是明年考不上大学,爸妈肯定会立马给她安排相亲,想着怎么更好的嫁出去回本这些年付出的钱,再捞到好处。
沈佑春有了危机感,她知道自己的学习成绩不行,能够考上来,那全凭运气吊车尾,对于明年能不能考上大学成功离开这里,她把握不大,就算她想,脑子不允许啊。
沈佑春开始物色身边有什么好的对象,靠着对象往上走,能过上好日子,她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人生在世,不图好生活,难道还能图什么?
男人有钱会变坏,女人变坏才有钱。这可是她看这三年来因为政策改变了之后观察身边的人和事总结出来的话。
风向变了,很多人有了前途,开始踹开身边的旧人,寻找新人,特别是读书离开的,还有做生意的,最严重。
只是吧,她很挑剔,要么家世可以,但是长得不行,还抠,想着空手套白狼,要么就是单纯长得不好看。
她都想放弃了,咬咬牙想着,要么努力一把,没准儿明年又能祖坟冒青烟呢,或者想办法拿到介绍信,离得远远的,现在还没取消介绍信,走到哪儿都不行,否则她也不会那么着急了。
而事情出现转机在一个月前,江惊墨转学来到了临鹤一中,还是在他们班。
这人,戴着一副眼镜,高高瘦瘦的,皮肤白皙,唇红齿白,说话也温柔,笑起来好看,很有书卷气息,一看就知道家里条件好,穿的衣服和别人都比一样,也长了一张很好欺负的脸。
而且听说,江惊墨还是从京市那边来的,有一天周五放学,沈佑春看见江惊墨走出校园,还是有小轿车来接!
小轿车啊!沈佑春惊呆了,伴随着她有了个想法,看着有钱家世好,人也好看,戳在了她的审美,她心痒痒。
秉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观念。她立马展开了行动,刻意去接近。
没想到,江惊墨还真是一个腼腆的书呆子,很容易害羞脸红,出手也大方,拿出来的东西都很贵,最主要的是,特别听话,看她的时候眼睛亮晶晶。
沈佑春就在心里偷笑,幸好她抢先一步,要是被别人先下手了,失去那么好的梯子,她肯定要气到吐血。
然后半个月前,他们就正式在一起处对象了,不过是地下恋情,瞒得挺好的,除了身边一两个玩得好的朋友知道之外,别人都不懂。
沈佑春在前往杏花林的时候,脑子里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她摸了摸脸颊上长出来的肉,心情很美。
等她去到杏花林,远远的就看见江惊墨已经站在树下乖乖等着了,她的视线一下子就看向了江惊墨单肩背着的书包,鼓鼓的,里面肯定有很多好吃的,她的心情更加美了,脚步加快了些。
两人是从眼神约好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可沈佑春才不会做一个先来然后苦等男生的女生,她要让男生等她,然后再试探对方的态度和底线。
如果会不耐烦或者不喜欢,从言语里都能观察出来,她眼尖得很。
江惊墨手里拿着一本书在看,时不时推眼镜,心不在焉的样子。
听到了脚步声,他一下子就扭头,看见是沈佑春走来,杏花树下,她笑容明艳,眸如秋水,好看得像是杏花仙子,江惊墨看呆了很久。
他的心跳,砰砰砰加快,脸颊也渐渐热起来,细长的指尖捏着书很用力,指甲盖在发白,眼睛发亮。
沈佑春来到了他跟前,见着江惊墨直愣愣的,她举起手在江惊墨面前晃了晃,“呆子,你在发什么愣。”
“佑春,你来啦。”江惊墨回神,他抓了抓后脑勺,笑容腼腆害羞,羞涩得不敢和沈佑春对视,目光闪躲,在不经意碰上的时候,他面红耳赤,“你肚子饿不饿,我带了很多好吃的。”
他献宝似的打开书包,露出里面的零食,全都是沈佑春喜欢吃的,她看了一眼,非常非常高兴,赞赏的看了眼江惊墨,而江惊墨咧嘴,笑得更加傻里傻气了,镜片背后的眼睛弯似月亮。
“你还问,当然饿了,今天早上的数学课好难,我都听不懂,老师还安排了好多作业。”沈佑春拉他的手去到杏花树背后,那里是死角,可以挡住外面的视线,他们在里头约会不会被发现。
这是他们的秘密基地了。至于这段时间为什么没人过来,安安静静的没有被撞见一次,这不在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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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春考虑的范围内。
江惊墨乖乖跟在身后,听她娇气的埋怨,视线落在两人牵上的手,皮肤相贴,他的嘴角缓缓勾起,日光下镜片反光了一瞬。
“你不知道,我好饿好饿了,读书真的好累,下课了就想要去食堂吃饭,可是为了来找你,我宁愿饿一段路,而你个书呆子还一直看书,连我来了都没发现,下回我再也不来找你了。”她迟到是因为肚子饿,是为了来找他,总之,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和她无关。
这里有一张椅子,两人坐下来,沈佑春轻车熟路的开始把责任推到江惊墨身上,要让他加深愧疚和心疼,这两样才是她过得好的前提,光凭喜欢有什么用的,愧疚和心疼可比喜欢长久,喜欢容易转移到别人身上,哼,她才不会那么傻。
“佑春辛苦了,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不应该让你饿肚子,也不该让你废了好大劲来找我。”果然,江惊墨一听,满眼的心疼,他眼巴巴看着沈佑春,用自己的手指勾了勾沈佑春的小拇指,很小声,又带着诚恳,“佑春,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哼。”沈佑春往旁边挪了一个位置,不想搭理他的意思,江惊墨急了,眼睛含着水雾像是要哭了一样。
沈佑春挪一下,他也跟着挪,确保两人都是紧挨着,直到沈佑春没有位置挪,当然,她也不想挪了,发脾气也要有个度,再过就不好了,留下的就不是心疼和愧疚,而是难以理解的烦躁。
听着他委屈巴巴道歉,沈佑春回头,声音放软了不少,“那你下次不能这样了。”
“嗯嗯!佑春最好了。下回我先把零食放在你的课桌抽屉里。”江惊墨欣喜若狂地点头,他拆开了一个零食包装,是很香的饼干,里面夹着奶油巧克力,递到了沈佑春嘴边喂,期待的目光很亮,“佑春,你尝尝看喜欢吗。”
好香。沈佑春早就饿了,听着,她也没有客气,咬一口就去了一半,一块饼干也不大。
唔,超级好吃!
沈佑春很喜欢,不过还是要等了一会儿,似乎才勉为其难的说,“还行。只是太干了,我还是想吃饭。”
“等下午劳动课结束,提前放学了,我们就去外面吃。”江惊墨擦掉她嘴角的碎屑,把沈佑春咬了一半剩下的饼干都吃了,然后又开其他零食投喂。
两人说着话,吃了不少零食,沈佑春已经饱了,人也奇怪,在吃饱之后,她看什么都顺眼,也乐得给江惊墨甜头。
“呆子,闭上眼睛,别动。”沈佑春偷偷一笑,眼里划过狡猾。
江惊墨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不过也不会问,沈佑春说什么就是什么,说让他闭眼,他就乖乖闭上眼睛,一动不动。
真听话。沈佑春很满意。
只是头一回做这种事,她也紧张,脸颊发烫,但她的胆子一向很大,最后还是鼓足勇气,倾身过去,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落在了江惊墨的唇上,软软的一碰,很新奇的体验,沈佑春的心里也像是炸开了烟花。
而江惊墨的呼吸都急促了,绷紧着身体,他刷一下睁开眼睛,看向沈佑春时,沈佑春已经快速离开了他的唇,扭过头,背对他,只看见红彤彤的耳垂,还有白皙脸颊如抹上一层绯红。
“佑,佑春···”
反应过来他们刚才是···是亲了吧,江惊墨顿时面红耳赤,都能冒烟了,他说话也结巴,心里还有失落,就是轻轻的一碰,他还没能回味,全都消失了。
“下午还有劳动课呢,我就先回宿舍了。”沈佑春想要站起来走,可是被江惊墨拉住了手,她回头时,江惊墨那张清隽如玉的脸在面前放大,随后,他贴了上来,和她刚才一样的行为,两人四目相对,一个惊讶,一个害羞。
咚咚咚——
也不知道是谁的心跳声太大,顺着风,吹进了彼此的耳朵里,那么清晰,紧张,还有悸动。
25.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2
一片落叶盘旋落下,好巧不巧,正好卡在了江惊墨的眼镜和眼睛之间,贴在了镜片上,阻挡了两人之间缠绵起来好似糖丝般的视线。
暧昧氛围瞬间被打破,哪里还想亲亲,看着江惊墨变成了“独眼侠”的独特造型,绿色眼罩,沈佑春是觉得滑稽好笑,而江惊墨也很很窘态,默默拿下眼镜,树叶也落在他的手心里。
……眼镜真碍事啊。两人立即移开目光,各自端正坐好,心里有着同样的想法。
“我回宿舍了。”沈佑春逃跑似的起身就跑了,连零食都没有拿,不过到头来都是她的,沈佑春并不着急,只是这会儿,她不敢和江惊墨再待在一起,要是再亲一次,她是同意,还是拒绝?
沈佑春觉得,这个问题有点难,虽然她是挺喜欢的,感觉还不错,可要是就这样同意的话,就会显得她过于随便了。
给点甜头可以,但是甜过头就会腻,这对她没什么好处,没有的总是最好的,随便就能要到,她会吃亏。
打定了注意,沈佑春是不好意思地跑了,还不忘用最好看的姿势,保证背影也不奇怪。并且,今天下午,她还要躲着江惊墨,也不全都是装,主要也是,第一次亲,总会害羞的。
江惊墨这回没有追,他眯了眯眼,温和的眸子有些锐利,望着沈佑春离开的背影,直到缩成了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视线里。
他垂眸,看着掌心里的绿叶,江惊墨轻笑了声,重新戴上眼镜,又是那一身书卷气息的腼腆害羞书呆子。
“感觉···还不错。”江惊墨摸着唇回味刚才的触感,软软的,很香甜,和她这个人一样,看着很甜美可口。
他站起来,把书包封好,也离开了这里。
沈佑春和舍友的关系不好不坏,现在是饭点,大家都是陆陆续续回来,她单独回去,至于去做了什么,也没人多在意。
随便聊几句,分别躺床上睡觉,等着下午的劳动课结束,就能放学回家了,每周五的下午都是劳动课。
沈佑春侧身躺着,脑海里不断回放在杏花树下的那一幕,她摸了摸唇角,脸颊是控制不住的发热。
迄今为止,她做过很多大胆的事,可是,远远没有今天具有挑战性。她居然和一个男生亲了···虽然只是嘴碰嘴,贴在一起,轻轻一碰就分开了,但这也是亲,已经超过了她所能接受的范围。
啊啊啊,江惊墨这个书呆子,什么时候那么大胆了?自己偷亲,那是因为知道要这样做,没什么紧张,可是,被一个男生亲,忽如其来,这感觉完全不同,和手里被塞进来一个点了火的鞭炮一样,明知道要炸开了,可鞭炮黏在手里,怎么甩也甩不掉。
沈佑春越想樾脸红,而且还不由自主地会发笑,她觉得自己被江惊墨影响了,否则怎么一想到他就想笑。
不要啊!虽然江惊墨读书是很厉害,可是,她才不要和江惊墨一样呆呆的。
江惊墨是个书呆子,江惊墨是个书呆子···
沈佑春拍了拍发烫的脸颊,一遍遍的在心里默念这句话,过了好久,才把在杏花林下大胆亲她的江惊墨给赶走。
迷迷糊糊睡了一个短暂的午觉,沈佑春不情不愿爬起来去班级,等着开会,然后参加劳动课。
她去到的时候,江惊墨已经在了,读书很积极,桌面摆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现在还打开一本,看得津津有味。
听见脚步声,江惊墨抬起头,眼里瞬间亮了起来,把要脱口而出的佑春两个字给咽回去,他眉眼弯弯的笑着,目光很温和,又有礼貌,“沈同学···”
沈佑春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眸明亮如秋水波动,可想到了什么,沈佑春脸一红似三月桃花,她轻咬着唇,低下头,飞快挪走目光,拉开凳子坐下来,全程避如洪水,没有说话。
江惊墨的神情一顿,他缓缓收起了嘴角笑意,修长好看的手指推了推眼镜,也低下头,掩盖面上失落。
只是坐在后面,要想引起前面女同学的注意,办法有很多,江惊墨受不了被无视,连同学之间友好互助“请教学习”的过程都没有了,每次在教室里,这都是他们做掩饰相处的机会。
江惊墨在脚下踢了踢前面的凳子,没有得到回应,反而还听见,沈佑春拉着凳子往前挪远离的声音。
他捏紧了手中的笔,低着头,垂在眉眼上的头发丝每一根似乎都在诉说着他的失落,阳光透过窗落在了他身上,侧脸柔和,却又像是隐匿在黑暗里,头顶一片乌云,正在酝酿一场大雨。
教室里充斥着其他学生的聊天声音,无人留意到他们之间那短暂的互动和眼神交流,而沈佑春也和她前面的同学在聊天,还是一个男生,他们的课桌是单人桌,这一列靠在最里面的墙边。
沉默了几息之后,江惊墨好似对做题有了困扰,他揉了揉额头,手上转着笔,然后,笔一个不小心飞出去了。
而且还是打在沈佑春的小臂,再落地,啪嗒一声,唤回了沈佑春的注意力。
她惊讶地回头,看了眼望着她是一脸无辜的江惊墨,再看了看地上的笔,这个小把戏,书呆子还知道耍心机了啊。
“不好意思啊沈同学,我的笔掉了,可以麻烦你帮我捡吗,掉在你的椅子旁,我这里不方便捡。”江惊墨不好意思的一笑,视线却一直锁在沈佑春身上不放,看得很真切,他的目光里带着一丝委屈和不解,怎么就不理他了。
“当然可以。”沈佑春点头,她知道万事不能太过,弯腰捡起来后递给了江惊墨,在笔被接过去的时候,她感觉到了江惊墨的指尖摸到她的手指,摩娑了两三秒,然后又若无其事地收回。
如果不是他红起来的脸,沈佑春还真以为是无意的,没想到,胆子还真变大了,知道变着法子偷偷摸摸。
“谢谢你沈同学。”拿到笔,江惊墨腼腆笑着,弯了弯眼睛,“沈同学上次问的问题知道怎么解了吗。”
沈佑春深知打一棒就给一个甜枣的理,她每次对付那猪头小弟就是这样的,这会儿既然江惊墨主动递出梯子,她就顺着路走,“还没有,可以麻烦江同学再和我说一遍吗,你上次教了我之后,我自己解题,又忘记了。”
她敲了敲脑袋,小表情很苦恼,好看的人做出来是灵动可爱,惹得江惊墨的笑意加深,很想摸摸她的头。
江惊墨点头,很友好互助,温声的说,“是我不对,上讲的解题思路比较复杂。你不知道的步骤在哪里,我看看。”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我都不知道。”沈佑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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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和他客气,她拿来了作业题,摆在江惊墨的课桌,用笔圈出了不会的地方,几乎是包含了全部,还剩下的三道题她写了,错了两道,对了一道。
嗯···能写成这样,也是一个本事。
江惊墨见着,罕见沉默了几秒,心里对沈佑春的水平再次有了肯定,比他预想的还要低一些。
照这样的成绩,明年要想考上京市的大学,无异于难于登天。可他是一定要把人一起带回去的。
当然,要是考不上,他多的是办法带回去,可应该是她会不喜欢的方式,脾气很大,闹起脾气来不好哄。
沈佑春见他愣神,脚下踢了踢江惊墨的鞋子在生气,这表情是什么意思,是在嘲笑她吗!沈佑春暗暗瞪了他一眼,说话上却迷惑,“江同学,你怎么发呆了,难道你也不会吗?”
“会,只是在思考讲解思路。”课桌下,因着沈佑春反坐,两人的脚不可避免碰上,江惊墨也碰了碰她的小腿,翘起了嘴角,点头,他拿着笔,开始给沈佑春讲解,还真换了讲题的思路。
沈佑春拖着脸,一开始会分神去听江惊墨的声音,很好听,可是渐渐的,被江惊墨带入了做题的乐趣里。
她一直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堵住的大脑,好似一下子就畅通了。之前难以理解也想不到的逻辑,这会儿频频点头。
果然,她才不笨,是老师教的方式不适合她,本身她也是有天才的天赋,只是苦于一直都没有被挖掘出来而已!沈佑春一下就挺直了腰板,使劲给自己美化,从不内耗。
一节自习课之后,沈佑春从没发现,学习是如此有趣的事,再次看见数学题,她头一次呼吸顺畅,亲切可爱,看江惊墨更顺眼了,这个对象交得真好!
见她眼睛亮亮的,很开心,连喊着“江同学~”的声音都和刚才不同,带着甜甜的味道,尾音上翘很俏皮,江惊墨就知道,他把人哄好了,用对办法也是很好哄。
很快,班主任走进来,说了一些学习上的事,开始安排分组劳动,很可惜的是,沈佑春这回没有和江惊墨一组。
她离开座位时看了江惊墨一眼,后者也很失落,不舍的目送,沈佑春也不舍,这个不舍之情是因为,要是和江惊墨一组,她就能想办法偷懒了。
沈佑春离开之后,江惊墨也站起来,这时,一个女生走过来,笑看着他,有点害羞,“江同学,你好,我们是一组的,要负责去擦外面的窗和拖地,给,这是抹布,我们一起擦窗吧。”
“不用了,谢谢,我比较喜欢拖地。”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礼貌笑着拒绝,语词也很坚定,是不容置疑的。
他没有再多看女生一眼,走出了座位,向其他男生而去,对方喊了声江惊墨的名字,然后也给了他一把拖把,男生眼里自觉做重活。
女生很尴尬,红着脸走进了女生队伍,尽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平静。
好看的人走到哪儿都受欢迎,沈佑春是这样,每天都有塞进书包和课桌的情书,偷看她的男生更是数不胜数,献殷勤的也多,但是沈佑春又不笨,懂得爱惜羽毛,一直都是避嫌。
而江惊墨刚转学来一个月,受欢迎程度也高,看着温良无害,很好接近,可是,真的去接近就会发现,很难。
26.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3
每个班级都会负责学校一个区域的卫生问题,沈佑春分到的小组就是去楼下的一个小操场打扫卫生,两座教学楼之间,种有不少树和花草,这个季节的树叶茂盛,风一吹,落叶也不少。
江惊墨在拖走廊,起身时,视线朝下看,这个位置对准的就是沈佑春打扫的地方,他自然也能看见沈佑春拿着扫把在划,日光下,风吹了她鬓角落下来的几缕碎发,纤细手指挽过耳朵后,莹润的侧脸秀气可爱,中午起来她扎了一条麻花辫,好方便上劳动课。
但是,动作是懒洋洋的,她不想多做,就在原地一直扫着比较“难扫”的落叶,好似叶子是从从地面长出来一样,扫不走,比起学习,想办法偷懒,她反而很在行,江惊墨见着,眼眸浮现笑意。
可很快,他笑不出来了,有几个男生相携走来,被包围在中间的一个男生比较高,在朋友推搡之下,男生来到了沈佑春面前和她说话,也不知说了什么,沈佑春笑了,而男生反手抓了抓后脑勺,隔着远,表情看得不真切,可是,这是害羞了,江惊墨很肯定,他的眸色一沉,聊什么那么开心。
和江惊墨一起拖地的男生,他是地不好好拖,举着拖把和同学玩,被班长严厉的呵斥说了之后,他嬉皮笑脸的道歉。
但是这才好好拖了一会儿,他就和身边同学勾肩搭背,还不忘叫上江惊墨一起,扬起很阳光的青春笑容,“江惊墨,我们要去洗拖把,你要一起吗。”
读书的年代,女生喜欢约着一起上厕所,最少都是两个一起,要是一个人走的话,还要走过别人教室外的走廊,心里会觉得尴尬,手脚无处安放,总觉得被无数双看着,而男生也喜欢结队,做什么都喊一声,不是因为尴尬,而是一种,就喜欢一群人行动。
或许成长就是,从成群结队,到形单影只。现在的他们,正处在前者的年龄阶段。
“好。”江惊墨收回沉沉的目光,拿着拖把和两个男生一起下楼。
他们聊得火热,在说最近新出的游戏,偶尔话题也会带上江惊墨,知道江惊墨也有,还玩过了,他们就是兴奋地嗷嗷叫,一下子就是好哥们。
厕所在一楼,他们需要走下去洗拖把,顺便重新换一桶水,洗抹布都弄脏了。
虽然每周都有在打扫卫生,可该脏的还是会脏,而且也不是每周都是安排打扫教室,有的还会去给学校的角落除草等。
江惊墨来到了一楼,微微偏头,看向了不远处的沈佑春,因为是背对着,沈佑春没发现他,那个男生已经离开了,沈佑春正在扫着树叶,铲进垃圾筐里,等下要拿去垃圾车那边倒。
现在用水需要排队,等了几分钟,终于轮到他们了,两个男生把水龙头开得很大,哗啦啦的声音冲洗拖把,玩闹起来,他们又举着拖把互相“打架”,谁也不让谁,然后不小心,水溅到了江惊墨身上,得亏是洗好的拖把,并且还是甩的水龙头水,不然的话,江惊墨的白T恤会脏得很明显。
江惊墨皱了皱眉,他立着拖把,看向那两人,现在是夏天,太阳正好的时候,冷是不会,可湿了不舒服。
“对不起啊江惊墨,我们没注意看见你在这边。”他们抓了抓头发,满脸愧疚和心虚,江惊墨什么时候过来的也没注意看。
见着湿了一片的衣服,短头发的男生叫姜明,也是他刚才叫江惊墨一起过来的人。
作为家境也是不错的,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江惊墨穿的上衣是现在最新流行的一款。
是他最喜欢的港星穿的同一款牌子,特别贵,内地现在还没有,他缠着父母想要很久了,可是遭到父母严厉拒绝,现在却穿在了江惊墨身上。
姜明在早上看见的时候就特别羡慕,而且他发现了,江惊墨每天穿的衣服都不重样,而且还都是他喜欢的穿搭!
他羡慕得,眼泪要从嘴巴流出来了,要是给他一套就好了,他现在也只能在家里偷穿他哥的喇叭裤。
“江惊墨,这衣服···我们赔给你。”一人做事一人当,姜明咬咬牙,很不舍,可还是说得坚定。
他现在省吃俭用,存钱是要买游戏机的,还有买喜欢的港星新出的唱片,等暑假,还想买□□镜去舞厅。
他哥经常去,每次去都是去大半夜才回家,被爸妈说了也不改,照样去,那肯定是很好玩,可是他哥说他年纪小怎么也不肯带他去,姜明不服气,就想着攒钱了就自己偷偷去看。
“不用,你们也不是故意的。而且衣服只是湿了,又不是脏了不能再穿,风吹干了就好。”江惊墨摇头,他推了推眼镜,白皙无害的温润脸庞有些为难,“只是···这样湿着也不舒服,我想去外面太阳下晒一晒,这样干得快一些。不过我拖地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就这样离开也不好,还是等拖完地吧。”
一听不用赔钱,姜明顿时恢复了精神,他的零花钱也不多,花钱还大手大脚,好不容攒下来的要是一下子就没了,他会觉得,眼前一片黑暗,游戏机没了,□□镜也没了,生活没了期待。
“我来帮你做!拖个地而已,我在行!哪里用得着你来动手。”姜明立马夺过扫把,眼睛亮得像是灯泡,殷切得不行,“衣服湿了容易感冒,你快点去晒。也别真晒着太阳啊,在树底下坐着就行,太阳多烈啊,要是中暑了怎么办。”
从今以后,他,江惊墨就是他姜明的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亲兄弟!最近港片看多的姜明,很喜欢讲江湖义气。
“这···那好吧,剩下的活就麻烦你了,也不多,还有一小块没拖。”江惊墨犹豫了下,又低头看着湿一片的衣服,他还是点头了,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礼貌笑容,温润有礼,俨然是别人家的孩子代表。
姜明双手分别拿着拖把,昂起脑袋,说得一脸自豪,“这有什么,我就爱拖地!”
江惊墨依旧挂着温和浅笑,背过身时,加深了嘴角上翘的弧度。
而看着江惊墨离去的背影,姜明长吁短叹,他这个兄弟,以后他得罩着点,性格太温和,可不得容易被欺负了去。
姜明拿着扫把,雄赳赳气昂昂的上楼,另一个看了全程,完全不敢吭声的同学积极地提着一桶水跟在姜明身后,真要赔钱的话,他也没钱赔啊,回去和他爸妈说,肯定是会被抽皮带拿着擀面干两人混合抽打。
幸好幸好。江惊墨以后也是他兄弟,过命兄弟!又是一个沉迷看港片的孩子。
···
沈佑春在学校的朋友不多,其中池燕是一个,两人会交上好朋友,倒不是因为什么“我觉得你长得漂亮想和你做朋友”这么奇怪的发展,或者一见如故,志趣相投,相反,一开始两人还挺不对付。
后来有一次,沈佑春发现了池燕在放学之后,会自己偷偷去卖东西,不多,就是自己手工做的一些小玩意儿,这让沈佑春大受震惊。
因为池燕在班级里都是“家境不错”的好形象,池家也很宠爱这个女儿,穿的用的花销都很高,身边有几个小跟班。
起码在她眼中,就是梦寐以求的好生活,羡慕了很久,而池燕也高傲得很,每天抬头看人,这也让沈佑春背地里嫌弃她喜欢露出鼻孔给人看。
即便没有吵起来,可是,两人气场不合,眼神对上都是无形交锋。
所以被她撞见了这一幕之后,池燕也慌乱,还故作镇定威胁,可沈佑春才不怕她,就算两个人打起来,猪头小弟一身肉不是白长的,还高,再加上自小被家里宠得厉害,两个池燕都不够他打。
沈佑春是嘲笑了几句,可是见到池燕还真卖出了赚钱,她也意动了。
女孩子想要一直好看,花在身上的钱可不少,但是父母肯定不乐意给她,而她想要花销,只能自己来想办法,压榨猪头小弟已经不够她用了,而且也压榨不了多少,沈家又不是什么富裕人家。
后来她和池燕聊,生意变成了她也入伙,不过她不用去卖,就是提供一些好看的,新鲜的有趣的饰品,比如说用废布做成的发圈,成本低,但是卖出去赚翻倍,可前提是要好看,独特。
去年赚了一些,但是今年上半年,池燕就没有再做了,说是事情被家里的大哥大嫂知道了,他们想要搜刮她的钱,并且说会影响他们。
改革开放之后虽然做生意的人多了起来,可观望的更多,他们害怕政策再变,前些年的情况谁都怕了,而最反对的就是职工家庭,池燕的大哥大嫂都是工人,害怕池燕做生意影响他们的工作。
池燕和他们吵了一架后就不干了,赚的钱只要省吃俭用,够她专心读书,明年考上了大学,就彻底离开这里。
池燕之前确实过得还不错,可这是父母还在世的时候的事了,现在她的父母过世,她被大哥管着,而她大哥很不喜欢她,认为父母偏心,还是偏心一个女的,这让他心里很不服气,也在记恨。
后面娶了老婆之后更加厉害,两人一个鼻孔出气,池燕现在在池家一点都不好过,她在学校过得很好都是强装的,但是她很好面子,不想被发现,为了能维持住这个形象,她才会出去赚钱,否则她爸妈留给她的钱足够读完高中了。
不过会决定不干,也不全是她大哥大嫂的插手,而是因为,她的时间都花在挣钱上了,晚上熬夜,白天上课没精力会打瞌睡,没法听课,成绩一落千丈,变到了吊车尾,池燕可不想明年连大学都考不上,孰轻孰重还是知道的。
现在两人分到一个组搞卫生,池燕拿着扫把走来,要和沈佑春一起拿垃圾去倒,见着沈佑春在磨洋工,她很无语,“你在搞什么鬼,再磨蹭,等下放学时间就晚了,你还想留校啊。”
“能留校也不错啊,谁想回去。”沈佑春撇嘴,要是可以选择,她还真不想回去。
先不说沈家里的“明争暗斗”很烦,就说回去一趟也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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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路途遥远,坐班车坐牛车,折腾得她人都要吐晕了。
池燕知道沈佑春的家境,闻言,赞同点头,要是让她回去那地方,她也不愿意。
“你不想回去,我还想赶紧回家。今晚我大嫂的亲戚要来,有一场硬仗要打。”池燕弯下腰,正要拿起垃圾筐的耳,余光见江惊墨正在走过来,她用手肘推了推沈佑春,挤眉弄眼的说,“快看,你家那个来找你了。”
“嗯?”沈佑春正被晒得有气无力呢,她已经尽量躲在树荫底下了,可五月份的天越发热,还是很难受。
听着池燕的话,她立马精神,回头看,还真是江惊墨在朝她走来,不过他衣服的衣角湿了,也不知道怎么弄的,说他是书呆子,还真是书呆子。沈佑春担忧,不会被欺负了吧?
“沈同学。”江惊墨是一直看着沈佑春打招呼,和沈佑春对视了一会儿。
随后勉强看了池燕一眼,好似才发现有这个人存在,他礼貌里带着客气和疏远,干净利落,“池同学。”
他看向了她们之间脚边的放着的垃圾筐,友好说,“我正好有空,需要帮忙吗。”
江惊墨用余光扫了眼池燕,隐晦的意思明显,池燕一个激灵,反应特别快。
池燕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垃圾桶,很生气的说,“江惊墨,你来得正好,你评评理,明明是分组劳动,沈佑春居然要我一个人去倒垃圾,这合理吗。”
“池燕你···”沈佑春立马飙火,只是听见池燕很小声的飞快说“我给你们机会了啊,你抽屉里的巧克力零食记得送我一份”然后就站直身子,还是怒气腾腾的样,沈佑春顿时哑言,而江惊墨还一直笑看着她,有外人在呢,还这么明显,也不知道遮掩,她的脸颊发热,咳,这是被晒的。
沈佑春别扭的和江惊墨对视了一下,她看向池燕,也气呼呼反驳,“我什么时候说让你一个人倒了,我的意思是,你拿一段路,我拿一段路。”
“哼,你的一段路就是嫌累了推给我。”池燕瞪眼,两人谁也不服谁。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温和的说,“那个,你们别吵了···”
“我不管,我才不倒!”池燕一甩头发,转身就走了。
反正两人在班级里就是这样,说不过两句话就吵起来,而池燕的脾气也大,见怪不怪,根本不需要担心。
沈佑春不甘示弱,她想要把人拉住,不过江惊墨说,“没事,我来倒吧。太阳大,沈同学扫地也累了,你先坐着休息。”
在前头,还没走远的池燕听到这话,她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什么叫睁眼说瞎话,这就是!
她看沈佑春扫地扫了半个钟,还都是在两棵树之间打转,一点太阳晒不到,这叫累?偏心眼也太严重了吧!
“···一筐垃圾也沉,你一个人搬不动,我和你一起。”沈佑春的眼皮子一跳,忍着笑意,她放下扫把,抓着垃圾筐另一边,和江惊墨一起拿去垃圾车。
树荫和斑驳日光交汇,拉长了两人的身影,紧紧挨在一起,没有很亲密的举动,可是两人之间的悸动,时不时对视一眼又笑,一看就有问题。
垃圾车距离这里比较远,倒垃圾的活没几个人愿意做,都是轮流来。
等走得远一些了,身边没什么人经过,沈佑春斜睨了眼江惊墨,像是打量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可把江惊墨看得不好意思了,他曲着手指挠了挠一脸颊,害羞的问,“佑春,你为什么一直这样看着我?我的脸上沾了东西吗。”
“江惊墨,没想到你的演技不错呀。”沈佑春笑着调侃,“先从笔掉了让我捡,再到一起倒垃圾,你好会哦。”
被戳破了小心机,江惊墨脸红的点头,然后又摇头,他扭头看着沈佑春,眼里是喜悦笑意,真诚的温声说,“原本是不会的。但我很贪心,很想很想和你单独待在一起。虽然每天上课都能见面,可是,在教室,你有很多朋友,课间十分钟,我只能有你的五分钟。”
他的眸色是浅棕色,在日光下会格外明显,亮亮的,温柔的,就这样专注的看着沈佑春,少年人眼里没有别的景色,好似在看着稀世珍宝。
沈佑春的脸瞬间也红了,大脑一片空白,而说话的江惊墨比她还要夸张,两人的脸是一个赛一个红。
忽然听到了一声喧闹,周边同学的追逐打闹,惊醒了他们,下一瞬,视线像是被烫着了一样,他们同步别过头。
风吹来,树叶沙沙响,清风里夹着一股花香,吹散了夏日的焦躁。
沈佑春下垂视线,盯着鞋尖在愣神,心神不宁只知道往前走,她的心跳加快,太阳还晒得她有些眩晕。
这呆子是故意的,怎么突然就会说这种肉麻兮兮的话了,之前蹦出一句都能面红耳赤半天,支支吾吾不敢说。
每天都在看书,很认真的样子,该不是在偷看什么不正经的书了吧?
27.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4
劳动课结束后,班主任又说了一些话,布置不少作业,等铃声响起,这才放学。
每周五放晚学,他们都是提前一节课,方便家住远的学生回去,要是太晚了,出了事情,学校这边也会有管理责任。
班里同学一涌出去,池燕拿起书包也是紧跟队伍,很快就散了一半。
沈佑春在后面磨磨蹭蹭的收拾书,其实她心里着急,还在惦记着江惊墨说的去外面吃饭,处对象后她格外期待周五,而后桌的江惊墨也在慢吞吞。
他们要等人散了,学校里没什么人了,等下一前一后出去,才不会引起注意。不过这都是沈佑春认为可以遮掩的方式,她可不敢明目张胆的谈恋爱,最后要我不成了,或者被老师找谈话甚至叫家长,对她来说很吃亏的。
而江惊墨也随她,既然觉得偷偷摸摸的可以有安全感,他也不会拒绝,而且,相比之下,这样做还真另有一番感觉,看着沈佑春每天像做贼一样贼头贼脑,在要被发现时就很紧张,夜里想起来,他就是想发笑,真可爱。
沈佑春起身,回头看了一眼江惊墨示意,然后离开座位,而江惊墨正要跟在身后,这时,姜明嬉笑着走过来了。
他抬起手想要搭在江惊墨的肩膀,但是看见江惊墨的眼神,好像很嫌弃,在说“不要碰我”的意思,姜明讪讪一笑,举起来的手改为挠着自己的后脑勺,“江惊墨,放学了,你要和我们一起去打球吗。在学校不好玩,我们要去少年宫里面打,里面的球场很大,比在学校好玩多了。”
他们玩得好的,好不容易等周五放学了,怎么可能会回去那么快,已经高中了,又不是小学,而且还是男孩子,对他们放学后晚点回家,家里人不会管太严,天黑之前到家就行。
“不了,你们去吧,我还要回家写作业。”江惊墨微微一笑,礼貌拒绝,他手里还抱着两本书,很是好学生的样子。
姜明震惊,立马躲远,他就没见过放学不去想着去玩,而是要急着回家写作业的!这还是人吗!简直就不是人!
“哈哈,那我们就自己去了,你···回家好好写作业,改天有空我们再一起打球。”他急匆匆说完,拉着同伴就跑了,好比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
要是让他爸妈知道朋友里有那么喜欢学习的人,而他一点都不努力,整天就想着去玩,他就惨了,肯定会被爸妈管着,连放学去打球的时间都没有了!
出了教室,沈佑春走在前面,而江惊墨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两人没说话,可江惊墨的目光除了看路之外,频繁落在沈佑春身上,夕阳斜照,落在她身上镀上了一层光晕,他的眸色也愈加温和,萦绕在彼此之间的氛围有着无法言说的愉悦和亲密,他们就这样走到了校门口。
沈有金也在县城读书,现在读初三,他长得高,家里有一点好吃的都先给他吃,还爱吃肉,在初三的年纪已经长得很高了,一身敦实,说是高中生,也没有差别,长得比较成熟。
他现在正一脸不耐烦的站在一中门口,见着出来的人都不是沈佑春,更激情不耐烦,心里嘀咕,这沈佑春在搞什么鬼,那么久了还不出来,他都要饿死了。
小时候他被沈佑春这个姐姐欺压,在爸妈面前不敢怎么样,但是私下里的时候对他不是掐就是打,还抢他吃的,沈有金害怕极了,导致在家中是小霸王的他唯独听沈佑春的话。
在渐渐长大之后等他长得比沈佑春还高了,还出来读初中了,知道反抗,嘴巴上也会不服气,可是被打压成习惯,他也就是嘴巴过过瘾,还真不敢和沈佑春作对,因为,沈佑春真的会下死手,还是阴着来,他心里是害怕的。
等了快要半个钟,沈有金的耐心告罄,肚皮打鼓一直咕咕地叫个不停好饿,终于看见了沈佑春的身影,沈有金立马走上去,嘴里还不客气,“沈佑春,你磨磨蹭蹭的干嘛,不知道现在几点···”
可是看见紧跟着沈佑春背后走出来的江惊墨,还淡淡扫了他一眼,沈有金的脸色惊恐,立马闭嘴,救命似的换上了一张狗腿子的笑脸,蹭到了沈佑春身边,主动拿过书包背在自己身上,跟着沈佑春的脚步走,小小的握拳锤肩膀,“五姐,你上了一天的课,肯定很累了吧,我给你锤锤肩。”
“是有点累了,等下你要请我吃东西,不吃一点好的,我心里难受,心情不好,身体就会不舒服。”沈佑春点头,坦然享受猪头小弟的服务,不多使唤使唤给他加深被欺负的记忆,迟早会翻天。
这可不行,沈有金生来就是她的打手,要听话,指哪儿打哪儿,敢有反抗的小心思,立马掐断苗头。今后孝不孝顺父母,她管不着,但是一定得孝顺她,否则有他沈有金的好果子吃。
沈有金的嘴皮子一抽,心痛,舍不得,他每周能拿到的零花钱就那么一点,其中要上交两成给沈佑春,剩下的就是他自己能用,本来就没几块钱,他省吃俭用,攒下来那么久,就是为了周五去买东西,还被盯上了。
“姐~您宽宏大量,我的错,我是大错特错,刚才不应该摆脸色给你看,姐,你打我两巴掌消消气。我真没钱了,别的同学都有□□镜,我也想买一副,姐,你就成全我吧,姐,姐~”
沈有金低头做小,不断说好话,就差没有流下两行辛酸泪,□□镜在最近很流行,他们初中生都知道了。
学校管得不算严,有同学买了然后带到教室显摆,立马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沈有金也想要,他觉得戴上之后人特别帅,要是再有一件皮衣,还有一条牛仔裤,那就更完美了,这是他和同学聊天知道的时尚穿搭,港星都这样穿。
至于是不是真的帅,他哪里知道,反正就知道,同学说很好看,他就是想要,想穿在他们面前显摆。
沈佑春抱着手,不搭理他,势必要给点教训,胆儿肥啊,他沈有金是什么货色,眼皮子一抬她就知道在想什么了。
无外乎就是有了想要逃离她的手掌心的妄想,逍遥自在,怎么可能的事,就是欠虐,一天不虐皮痒痒。
沈有金打小就知道自家五姐的铁石心肠,黑心肝儿,见没戏了,他看向在他们身后,隔着两步之远跟着的江惊墨。
他堆起笑容,讨好谄媚,“姐夫,我真的错了,您帮我和我姐说说好话,原谅我这一回吧,我真的很想要□□镜。”
如果说他怕沈佑春,那是因为自小就被洗脑了,再加上年纪相仿,一起长大,打打闹闹之下姐弟的感情也深,他嘴上是嫌弃,可打心里就认沈佑春是他姐,他得听话,可是面对江惊墨,他就是发怵了,双腿发抖,恐惧居多。
还记得,他知道他姐处对象了,第一次见到江惊墨的时候,沈有金很生气,打定主意要给这拐走他姐的男人一个教训,没想到,别说教训了,他被吓得像只缩着尾巴的狗,一个字不敢说。
沈有金生气又憋屈,还不敢跟他姐说这人的真面目,因为这人威胁他,要是敢乱说话,甚至回家敢欺负沈佑春的话,就会让他悄无声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了想变成鬼都没法子,那眼神阴森恐怖,沈有金是吓怕了,只能点头答应。
本来上头有一个姐压着就憋屈,现在又来了一个看着人畜无害实则吓死个人的姐夫,他是永不见光明!
不过有个好处就是,他们只要周五放学去约会,拿他在场做挡箭牌,他总能得到不少奖励。
现在提□□镜,也是故意让江惊墨听见的,近墨者黑,自小就在沈佑春的淫威之下长大,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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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也不笨。
所以,沈有金的一声姐夫,喊得江惊墨浑身舒畅,嘴角勾起了愉悦笑意,眸色温和,看向他的眼神还算满意。
而沈佑春则是又气又害羞,耳多发红,没有回头去看江惊墨,也能感觉到他那含笑的眸子落在了自己的侧脸,沈佑春用力拧了沈有金胳膊上的肉,眼睛一瞪,“你个臭小子,你瞎喊什么!”
这条路四下没什么人,就算有,也是在马路对面,沈有金喊得名目张大,“姐夫,救我。”
“佑春,我知道一家店,饭菜的味道还不错,我们现在过去。等先吃饱了,再逛一逛新开的一条街,多了不少服装店铺。天气热了,你也要添置夏装,我们去看看裙子怎么样。”江惊墨走上来和沈佑春并肩而行,说话温柔。
离学校远了,他摆下手去勾了勾沈佑春的手指,见着没有拒绝,随后张开五指穿过她的指缝,两人十指相扣。
沈有金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在眼皮子底下发生,只能看一个臭男人占他姐的便宜,可什么也不能做,还得毕恭毕敬叫姐夫,憋屈,实在是憋屈!
他心里在咆哮,也不妨碍很狗腿子点头,去买衣服好啊,他多喊几声姐夫,也会有他的份,这姐夫是真有钱。
为了新衣服,沈有金的好话张口就来,“姐,姐夫说得对,你看,你细皮嫩肉的,那些粗糙的衣服裙子会划伤你的皮肤,我相信姐夫的眼光,肯定会为你挑几条好看的裙子。你可是我姐,我姐夫的对象,肯定要穿好的不是。”
沈佑春哪里不懂他的小心思,斜睨了沈有金一眼,不过她今天心的情不错,轻哼了声,施舍般地说,“只要你乖乖听话,□□镜是吧,准许你买了。”
要想拿捏住使唤得顺手,偶尔还是要给点甜头的,要想驴跑,总得喂粮。
嘿嘿,□□镜有了,他想要的牛仔裤,皮大衣,还有游戏机等等还远吗,一点都不远!
沈有金欣喜,眼睛蹭亮,就差举起手发誓了,“姐,我听话,一直都听话。这都多少年了,咋还能质疑我的忠心,你说东,我绝对不往西,但凡脚尖敢歪一点点,我都能打断自己的腿!”
他敢发誓,放眼他们村,再也没有比他更听话的弟弟了,就连喊他去掏粪,他什么时候拒绝了,二话不说的事。
这还是发生在小时候了,附近村里有个女的,专门做牵线搭桥给别人家抱孩子的事。谁家孩子多,养不起,她都会去帮找下家,赚中间钱。
有一回就找到了沈家,说沈佑春长得粉雕玉琢,她能安排一户家境不错的好人家,他们家夫妻求了很多年还没孩子,需要找一个孩子带去福气招来他们的孩子,肯定值一个巴掌的数。
那时候沈佑春还挺大了,她是不担心她爸妈会心动,前面已经有五个姐了再嫌弃,也没有像别人家那样恶毒的想要儿子就把女儿闷死,淹死,或者丢掉等等做这种短命鬼缺德事。
甭管他们存着什么心思,那都是留在身边自己养大了,更别说五女儿长得那么漂亮,好看的脸是万里挑一都难挑一个,傻子都不会给抱走啊。
父母拒绝了,沈佑春偷听到这事之后还是气不过,就指使着沈有金去掏粪。
村里的旱厕那不是一般的臭,夏天的时候还有蛆爬上来,沈有金很不情愿可还是捂着鼻子,听话照做了。
傍晚的时候两人蹲在半路,逮着人了,给了那女的一个屎到临头,把她给吓得尖叫,还招来很多人围观嘲笑。
按理说,要是能去好人家过上好日子,可比在沈家舒服,可沈佑春又不是傻,捡到丢弃的,好心带回去养兴许能碰到好人家,这种张口要抱养的能有这么好进的吗,里头肯定有问题,她打小就知道什么才是对自己好的。
28.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5
现在改革的春风吹满地,市中心多了很多私人开的铺子,路边还有不少摊位,放眼望去卖包子,卖烧饼卖面的都有,卖衣服卖包包鞋子的也有不少。
胆子大的才敢出来尝试,胆小的见到了都绕道走,生怕和自己沾上关系惹麻烦。
不过生意是真的可以,大家都憋疯了,不需要票,只用花钱的买卖很多人都愿意交易。
这也导致了像是报复性的购买,每个摊位前都有很多客人,有的甚至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这条长街特别热闹。
空气里飘着各种香味,沈佑春像是仓鼠进食,看见什么都想吃,走走停停一小段路,脸颊鼓鼓的,手上嘴巴就没停过。
她只管吃,江惊墨负责在一旁给钱买,她吃不完的剩下的也是他包圆了。
这个好工作,原本是沈有金接手,曾经他还一度抱怨,现在连他姐吃剩下的他都没能吃,混得也太惨了吧,不过再得到姐夫新买的一份后,他笑眯了眼。
经过卖包子的摊位前,沈佑春见着老板揭盖子,一阵白雾往上涌,待一阵风吹来雾散了之后露出包子真面目,原来一个大蒸笼里面是一个个摆放整齐的小蒸笼,约莫就成年男子的一巴掌宽。
小蒸笼里是个头很小,连捏的褶子都很巧,圆头圆脑的,瞧着格外可爱,也很有食欲的小包子,皮很薄,都能透过皮看见里面的陷,还是肉味的,闻着味道就知道很好吃,一口一个,肯定很满足。
沈佑春看直了眼,口水在泛滥,而沈有金也是这样,他长得大只,现在还是最能吃的年纪,一路走来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不多,零零散散,和塞牙缝没区别,都没有三分之一饱,这会儿他直勾勾的盯着小包子,肚子咕咕叫。
江惊墨顺着沈佑春的视线看过去,他弯了眉眼,温和的声音问,“小笼包啊,这家老板的手艺还不错,今早孔叔带给我的早餐就是小笼包,我还想着下周一的时候带一份去学校给你当早餐,佑春想吃吗?”
想想想!沈有金在一旁先一步在心里回答,小鸡啄米似地点头,渴望的眼神盯着姐夫看,虽然姐夫没有看他,而是一直在盯着他姐看,但是没有关系,不妨碍他表达出强烈想吃的念头!
“超想的!”沈佑春实诚点头,转而她就是对着江惊墨一瞪眼,气呼呼的说,“你居然背着我吃独食,还是那么好吃的包子,好啊你,还说什么心里最在乎我,原来好话都是骗人的,以后你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不能当真了。”
沈有金听着头皮发麻,尽量缩小存在感,以前他还很担心,不是谁都受得了他姐这脾气,等下把有钱姐夫给吓跑了怎么办,可是没想到,他这表里不一的姐夫就喜欢他姐这样的大脾气,别说会生气了,姐夫还低头弯腰哄。
一开始他很震惊,在他们村里,没几个女的会对男的发脾气,当然他姐是例外,初见这一幕,给了沈有金很大震撼,后面见多了,他已经习以为常,反正被欺负的不是他姐就行。
“对比起嘛佑春,我早上吃到的时候是想带给你的,可是带到学校的话冷了不好吃,我就想着等下周一找个盒子保温,这样你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包子,口感更好。”江惊墨的情绪很稳定,一张温柔笑脸凑近沈佑春,浅棕色眸子带着笑意,轻声细语的哄着,“你看,现在能吃到现成的,岂不是更加好了,我们买一笼,好不好。”
沈佑春勉为其难点头,手指戳了戳江惊墨的手臂,她矮一些,需要抬头看他,漂亮的眼睛一瞪,凶悍是不见,反而是明亮双眸圆溜溜的,像一只伸爪子挠人的小猫,“哼,这次就原谅你了,但是我警告你啊,不能再有下次。”
“谢谢佑春善良原谅我,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江惊墨点头,无比认真的表情,像是在记什么大事。
他哄好之后,两人又开开心心的手牵手去到摊位前买,沈有金跟在后边,他摊手表示,看吧,他就知道是这样。
新鲜出炉的小笼包就是好吃,沈佑春让江惊墨拿着,她用牙签戳了一个起来放进嘴巴,咬皮很薄,咬一口,里面的汁流出来很香,不是油腻,可是太烫,烫到舌尖了,吐出来也太难看,她忍着被烫到的痛,快速咀嚼咽下去。
可是被烫到的疼痛没有消失,沈佑春急得眼眶湿润,眼角噙泪了,“呼——呼——好烫好烫,唔,好像烫到舌头了,好难受。”说话都有点大舌头。
“我看看。”江惊墨连忙把东西丢给沈有金拿,他弯下腰检查,沈佑春也配合,是有点红了,她眼巴巴看着很委屈,怪可怜的娃,江惊墨心疼地摸了摸她头发,“好了好了,我们不哭哦,没事的,等会儿就好了,千错万错都是这包子的错,没事做那么烫做什么。”
江惊墨一边温柔地哄着,也不会责怪沈佑春粗心大意吃得太着急,然后拉着沈佑春去买水喝,旁边就有一家店,酸酸甜甜,沈佑春又开心起来了。
沈有金嘴里咬着包子,双手拿满了东西,手忙脚乱跟在他们身后,心里美滋滋,两笼包子都是他的了!
他们也逛不了多久,错过了班车,想要回去,只能等第二天了。
回来车站等,见到班车来了,沈佑春还是撅着小嘴,闷闷不乐,能不能别回去啊!实在是不想回去受苦!
然而,任凭她心里再如何不情愿,最终还是要回去的,沈有金在卖力拿东西,走在前面开路,而沈佑春走在他后面,轻轻松松,在上去之前,她回头看了还站在原地目送她的江惊墨。
“姐,别看了,这里有位置,快点过来坐!”沈有金无法理解他们的分别之情,他挤上车,好不容易抢到一个位置,立马把东西放上去占着,其他人没抢到不甘心,可是被沈有金一瞪就退缩了。
沈佑春很不爽,“来了来了,真是的,催什么催啊。”
她坐下来,这位置靠窗边,还是朝向车站这边,她朝外看,能够看见江惊墨。
车窗是开着的,沈佑春稍微探出个头,这次就是真的不舍了,“江惊墨,我们周一见啊。”
两天时间好久,要不,她和老师说申请住在学校吧?可是要额外多交钱,爸妈肯定不会掏钱给她住宿,要她自己拿钱,也万分舍不得,存一点钱容易嘛她,还是咬咬牙回去吧,熬到明年就好了。
“周一见,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江惊墨来到窗底下,在外面,他们也不好牵一牵手,四目相对之下只能传递着彼此的不舍。
他将目光落在了沈有金身上,与看沈佑春的和善不同,看沈有金就是带着威压,可面上他还是微笑着,“有金,你姐姐是女孩子,你是男孩子,回到家记得要保护要佑春,不要让她受欺负了。”
“我知道我知道,姐···江大哥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我姐。”沈有金拍着胸脯啪啪响,一脸保证,就差没有放血立誓了。
他想要□□镜到手了,还能买一件新衣服,心里别提多高兴了,现在唯命是从,叫他做什么都乐意。
班车里很快挤满了人,连过道都是站满了,提的东西还很杂,活物都有。
随着司机喊了一声“开车咯”,沈佑春只能对着江惊墨挥手,车子渐渐远去,她回头喊,“我们走了,你也快点回家去吧,天都要黑了。”
“知道了。”江惊墨走了两步跟上,等班车离得很远了,他这才放下手。
这时,有一辆小轿车停在车站旁,下来一个黑色西装的男人站在江惊墨身后,“惊墨,老爷子找你。”
“嗯。”江惊墨转身上了后座。
车子缓缓离开。
过了一会儿,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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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栋中式院内,院内有一颗很大的银杏树,风吹落叶,傍晚仅剩的夕阳余晕透过银杏树照进窗棂,分散的金光落在屋内陈设,也落在了江惊墨身上,他站在光影的交汇处,神情是一面光一面暗。
他拿着手摇电话,垂眸,安安静静的没有吭声,听着对面在说话。
等过了许久,江惊墨抬眸看向窗棂外的银杏树,平淡的眸光接住了这最后的亮色,他抬起手,光束从指尖穿过,他握住,又握不住,依旧能够从指缝溜走,这种感觉,令人心中很不愉悦。
他想要的,就从没有失败过,无论什么事。
江惊墨终于说了唯一的一句话,“嗯,我知道。很抱歉,目前我还不能回去。是,这边我有私事要处理。”
挂了电话,方才那西装男人走进来,就这样站在江惊墨不远处,见着江惊墨转身走出去,他也紧跟其后。
江惊墨从书架拿出一本书,他坐在了沙发上,双腿随意交叠,屋内寂静,只有他翻看书页的细微声音。
西装男人去倒了一杯茶过来放在茶几上,是刚煮好的茶,冒着热气,一股醇香。
他说,“惊墨,饿了吗,我已经安排厨房备好晚饭了。”
江惊墨垂眸看着书,没有接他这话,只是说,“孔叔,你去帮我办一件事。”
他说的“帮”字只是客气,语气淡淡的带着命令口吻。
“好。”西装男人点头。
他也没问是什么事,安排给他的,他完成就好。
江惊墨合起书放在膝盖之上,倾身去端起茶喝了一口,他微微嘁眉,没有再喝,放了下来。
“不喜欢了?这茶是你最喜欢喝的。”西装男子坐在对面沙发,手里同样拿着一杯茶,他喝的还是一样的味道没变。
“不是。”
江惊墨嘴角勾起,镜片后的眸子略带深意,“只是喝茶之前,嘴里含过一块糖,甜味太重,两者相冲,会坏了甜味。这茶,还是改日再喝吧。”
闻言,西装男人没再说话。
他抬眸,见着江惊墨眉梢有笑意,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他大概懂,这块糖是指什么了。
——
“哈秋——”
班车回到进入村里的路口,沈佑春打了一个喷嚏。
此时已经很晚了,夜幕降临,周边草丛里发出蟋蟀叫声,虽还没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可一层黑暗笼罩下来,晚风吹来,还是很凉快。
“姐,你冷不冷,我这里有衣服,赶紧披上。”沈有金立马积极的关心,迟一秒都不允许。
要是真感冒了,周一回去让江惊墨看见,他不死也惨啊。
沈佑春摇头,“不冷,大热天的,这风吹来刚好解热,有什么冷的。”
两人说着话时,远处有一架牛车赶来,赫然正是沈父,见着儿子,他黝黑的脸上扬起很大笑容,很自豪。
当然了,见到女儿,他的笑容也没减。儿子让他在族里兄弟,还有村里挺直了腰背,五女儿长得漂亮嘴巴甜,走出去他都被夸这女儿养得好,将来享福,时间久了,他也就看重沈佑春。
“爸,你怎么才来啊,我这都等了多久,肚子很饿了。”沈有金被父母惯坏了,在父母面前的态度可以说是很坏,可沈父不介意,还是笑呵呵的赔不是,牛车停在面前,利索的将东西搬上去。
沈佑春也跟着喊了一声爸,慢吞吞地爬上牛车,得亏洗干净了,还铺上一层垫子,否则她都要捏鼻子不敢呼吸。
而且,她总觉得,沈父刚才来时对她的笑容里带着几分不怀好意,令她毛骨悚然的,心里立马戒备起来。
沈佑春几乎是没有怀疑的肯定,她这个爸一定是在打坏主意,还是打在她身上。
29.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6
回村的路经过田地,路两边都是稻谷,沉甸甸,明月高悬,好似一个硕大的路灯,照亮了山间的小路。
偶尔还能见到萤火虫在飞,有一只飞来了沈佑春面前,她伸手要碰,萤火虫受到惊吓又飞走了。
牛车上还有一小堆柴火,回去的时间有点久,沈佑春都犯困了,她用书包垫着,斜靠在柴火堆打瞌睡,意识渐渐模糊,耳边沈父和沈有金说话的声音在放空。
她都要睡着了,忽然车轮压进一个坑里再出来,然后又是凹凸不平的石头和黄泥混杂路,哪里还能睡,沈佑春爬起来,弹得屁股好疼,麻了,唯一安慰自己的就是,幸好不是下雨天。
每逢下雨天,她宁愿睡在学校门口,也不想回来,泥泞的黄泥路,别说牛车拉人,他们都要下来推车,雨水溅起黄泥落在衣服上,鞋子陷入泥泞的湿泥里踮不起脚,怎么看都是狼狈。
每当回来一次,沈佑春都在心里坚定的想,她一定要出去,并且一定要成功!
现在已经通电,可也不是家家户户都用电,装了灯泡的更是少数,就算拉了电,装了灯泡的也不会亮太久,只有重要的事情才会舍得打开,光是交电费就是一笔钱,村里人可舍不得。
沈家也是一样的情况,虽然拉了灯,因为沈父很好面子,他自己的亲兄弟拉了,他要是不拉,总觉得没有面子,好像生活被比了下去,所以咬咬牙,还是拉了,就是舍不得用,除了过节,或者他宝贝儿子说要用才会开,就连沈佑春嘴巴再甜,那也是坚定不移的拒绝,能送去读书,已经是头一份了。
他们回到村里时,依旧很晚,静悄悄,这个点也没人出来讲话了,偶尔有几家还开灯,在夜里格外明显。
今晚的沈家也开了,就是为了等沈有金回来,吃上热乎乎的饭菜,生怕他在外面饿着,至于沈佑春的也有份,作为孩子里第二个受宠的,她的碗里虽然没有鸡腿,也有一个有肉的翅膀。
沈佑春回到家时,就是得到了这样的晚饭,她不饿,在县里的时候早就吃饱了,不过装模做样的把鸡翅给吃了。
剩下不喜欢吃的,她也不会表现出不喜欢,而是笑着推到了沈母面前哄一哄,动嘴皮子的事,不亏,“妈,你在家等我们肯定也累了,还有爸也是,那么忙了还要去接我们,我又没做什么活吃不了这么多,你们吃。”
她这碗的量还不错,有菜有肉的,虽然不多,可也算是丰盛了。
但是,都是肥肉居多,老一辈都喜欢吃肥肉,认为这才是精髓,宝贝着,大部分都是用来炼油,然后吃油渣,会拿来做成菜的是肥肉里带有一点瘦肉,沈佑春不喜欢吃啊,一口下去,是她难以接受的油腻,简直是受不了。
沈母笑弯了眼,对着小女儿的孝顺格外满意,再说,打小就偏爱了几分,成年累月下来,这份偏爱里也掺夹了几分真心的母爱,比沈父好一点,“我不饿,你吃,我听着村里人说读书不容易,脑子用得多,你看看你,一周过去都瘦了不少,你多吃点。”
小女儿自小就漂亮,出门嘴巴也甜,逢人就笑眯眯的打招呼,她听多了被夸这个女儿养得好,心里也是自豪,而且,她说沈佑春瘦了,是真心话,就盼着将来沈佑春能找到一个好人家帮衬娘家,可不得注意点小女儿的脸蛋,现在都喜欢脸圆有肉,证明家境不错,有福气,太瘦的没人喜欢。
“没有瘦啊,读书累是应该的,爸妈那么辛苦供我们读书,我肯定要努力。只是我也心疼爸妈在家里干活辛苦。”沈佑春尽挑着好话讲,她看向去放好牛车回来刚进门的沈父,“爸,我吃不了那么多,妈说不吃,你来吃。”
现在的人缺衣少食,老老少少都能吃,所以沈佑春说吃不了的话,他们就认为是说辞,沈父顶着一张黝黑的脸,露出了笑容,“我不饿,你吃。咋会吃不下,这鸡还是你妈下午刚杀的。”
一只鸡可以吃好几天,不过周五,儿子回来了,他们就炒了半边,剩下的半边等周日孩子回学校再炒。
“谢谢爸妈。”沈佑春一笑,低头扒饭,而坐在她对面的沈有金一进屋就喊饿,然后坐下来就开始吃,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可在父母眼中,儿子能吃是福,那眼神,慈爱目光要化为实质了。
除了他们几个说话之外,家里的大姐二姐已经出嫁,现在还有三姐和四姐在家,这会儿她们也没睡,爸妈没睡,她们不敢去睡,拿着衣服坐在缝缝补补,白天干活,也就晚上有时间。
听见沈佑春和爸妈的说话,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各自挪开目光,撇撇嘴,五妹打小就很精,知道怎么从爸妈手里拿到好东西,还能去读书。
她们也想啊,可是没有小妹的嘴巴和一张脸,都是一个爹妈生的,也不知怎就把小妹生得那么好看,把她们生的那么普通,一开始就不公平。
她们也想学小妹嘴甜,哄爸妈开心,可是说不出来,而且也不管用。
后来还想使唤小妹,最好能从她手里拿走好东西,可惜使唤不动,小妹聪明着呢,真惹得她烦了,还会去告状,她们和小妹比,爸妈肯定偏小妹。
沈佑春假装吃了几口,然后假意说吃得好饱,剩下的饭菜,最后全都落入了沈有金的嘴巴,长身体的年纪肚子像个饭桶,吃进多少都还喊饿。
一家人说了几句话之后就各自去洗澡了,没有水到家,全都是去村里的一个共用蓄水池去打水提水回来。
现在夏天,沈有金和沈父拿着衣服直接去蓄水池的水龙头洗,村里的男人大部分都是去那边洗,给家里省水,不约而同的规定,夏天晚上的时候,女人不去,孩子可以去和大人一起洗。
女的就在家里洗,厨房已经烧好了水,沈母只是简单洗脚就回房了,干了一天活她早就累了,没有睡是等儿子回来,洗碗洗衣服的事还有两个女儿干。
沈佑春也不用挑水,上头两个姐姐已经帮她弄好了,她拿着衣服,舒舒服服去洗就好。
倒也不是因为姐妹情深,而是利益诱惑,等她洗好了之后回房间,她们已经在等着了,看见她进来,眼睛都亮了。
“喏,一人一盒。”沈佑春也不会过河拆桥,打开包,拿出了她在百货商场买的两盒涂脸的美白膏给她们。
有没有用她不知道,她也不需要美白,本身就白里透红,天生丽质,而且现在用的还是江惊墨给她的。
不过这什么美白膏应该还行,她看见有很多人买,价格还不便宜,贵死了,她都舍不得,可还是咬咬牙买了。
两人得了想要的东西,脸上满是笑容,各自很宝贝的拿着,三姐收好之后,她走过来,靠着沈佑春时闻到一股香味,心都荡漾了,再看着小妹长得国色天香,和村里格格不入,她每次都晃神,这真是她亲妹妹?要不是当年,她就看着小妹出生,没准还真怀疑是不是爸妈抱养的了。
沈佑春搓了搓手臂,受不了她这眼神,起身远离了点,“有什么事就说,干嘛这样看着我。”
当年分家,沈父分到的地方很小,也就一间房,还有一间厨房,连凳子都没有,后来这两间还是夫妻两借钱起的。
现在沈有金自己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就是五个姐妹挤,拿着碎花布一挡就有私人空间,后面大姐和二姐出嫁了,房间空了不少,三个人也住得开,个人隐私更多了,但也看得见。
“小妹,你好像长高了,以前那些衣服不合身了,你还要穿吗。”三姐沈玉花别扭着开口,眼里的渴望,就差没有说,她想要了。
听到这话,正打开盒子,想要往脸上抹的四姐沈珠花也走过来,坐在沈佑春的另一边,“小妹,我也想问呢。我的针线活可以,你的衣服还都是我缝的,鞋子也是我纳的,你要改衣服的话我来做吧,保管能改好。”
姐妹两都想要,小妹手里的东西都是好的,指头缝露出一点都够她们炫耀很久了,以前还是会有嫉妒,可是后面没有了,只有讨好。
没见着对小妹最好的大姐,在小妹的出谋划策之下嫁人之后过得可滋润了,前头回来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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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夫陪着一起,大姐笑得可幸福了,脸还圆了不少。
至于二姐,爱掐尖要强,万事喜欢和小妹争,小妹也不喜欢二姐,别说会帮了,那都是冷眼相待,小妹的性子爱憎分明得很,可不会看在是亲姐妹就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现在二姐过得其实不算多差,和沈家都是一样的环境,可婆家关系复杂,日子压力大,回来都没什么笑脸的。
自那以后,她们就更加讨好小妹了,心里是很酸,可谁能不酸呢,凭啥好的都给了小妹,给小弟她们就不说了,那是爸妈心心念念的儿子,没有小弟之前,她们的生活也是这样。
可小妹是女儿,她们也是女儿,这么对比,明显更大,心里才会有严重的不平衡感,可真要说因为嫉妒去做什么坏事,也做不出来。
家里都是爸妈说了算,她们也不得爸妈偏爱,能做什么坏事,要去告状,爸妈也不听啊,还被打一顿。
沈佑春知道她们在惦记自己的旧衣服,别看旧,可是她很爱护裙子,看着还很新,而且布料也好,她比她们都高上一些,身形也丰满不少,她们拿回去改改正好合身,穿出去也是有面子。
这点小事,她也不会小气,大方的说,“不要了,你们两个分着拿吧。”
得了点头,两人都高兴,别人家都是小的捡大的穿,他们家反过来了,大的捡小的,不过有的穿就行也不挑。
沈佑春和她们没什么聊的,她擦了脸和手,还把身体也擦了,躺床上准备入睡,而那边,两姐妹已经商量怎么分了,可颜色选择上拿不定注意,只好来问沈佑春,因为沈佑春穿着特别看,很会打扮,两人也想学。
“这都几点了,衣服又跑不了,明天再说。”沈佑春很累了,现在躺床上只想睡觉,她侧身没理会她们。
只是刚闭眼,她又睁开眼了,沈佑春坐起来,拉开遮挡床的帘子,她们房间没有灯,不过可以点油灯,只是没那么亮。
“等等。三姐,四姐,问你们个事儿。”沈佑春盘腿坐着,两人折身回来。
见着沈佑春就穿一件背心,露着白皙的皮肤,鼓鼓的胸前,因为背心宽而看见了一些弧度,白白的,两人的脸一红,虽说自己也有,可是,总归不一样啊。
沈佑春没有注意,问,“我不在家的一周里,家里有发生什么事吗。”
“没有啊。”沈玉花摇头,她大一些,干的活就比较多,而且也不是个喜欢八卦的人,很少去听这些事。
沈珠花这人就活络不少,话是不多,可喜欢听,她想了想,点头,“好像是有。”
沈佑春看了她一眼示意继续说,刚得了衣服,沈珠花也是知无不言,她坐在沈佑春身边,“你还记得咱们隔壁村有个大队委不,那个方书记的儿子前两年不是考上大学了吗,还摆了好几桌,可风光了。”
“记得。”沈佑春记得她还跟着爸妈去吃席了,当时带的她还有沈有金。
会被邀请,那还是因为当年在修小学,沈父在里头干活,然后被小小重任,当了个小组长,威风了一把。
大队委管着好几个村,说不上是个官,可多少也是有点小权力,放在偏僻的村里已经受用了,备受敬重。
“前两天我看见这方书记和他媳妇来了咱们家,也不知道说了什么,爸妈很高兴,说了好久,方书记两人才离开,而且,爸妈的好心情,到今天就没少过。”沈珠花知道的也就这么点了,“他们在说话,我当时拿衣服出去洗经过看见了,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应该是大喜事吧,看爸妈笑成那样。”
沈佑春听着,若有所思。
见沈佑春沉默不语,没接她的八卦,沈珠花不太高兴,“小妹,你在想啥呢。”
“没什么。”沈佑春不欲多说。
她敷衍的给她们分配好衣服打发走,然后拉上帘子遮光,倒头就睡。
甭管是什么事,她觉着以爸妈那开心的样,肯定会在明天或者后天说出来,事关她的话也会和她说。
30.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7
早课很容易形成生物钟,难得周末回家,沈佑春想多睡一点都不行,到点就醒了,能够听见公鸡打鸣,两个姐姐起来穿衣服,出门去,紧接着,就是早早就起来做了早餐,然后骂骂咧咧的沈母,而去挑水回来的沈父则是坐下来,开始劈柴,砍柴刀没入木头里,再举起来捶地咚咚咚的声音。
吵死了。沈佑春翻个身,拉过被子捂住耳朵,翻个身靠近墙面,蒙头继续睡回笼觉,就算睡不着,她也不会起来的,起那么早干嘛,早起就要干活,她才不想做,懒惰是人的本能,她是在遵循本性。
她赖床不起,爸妈也不会真的把她拉起来,还有沈有金在,而且这个时间,地里的活不忙,是准备收成的阶段。
80年时他们村响应政策取消工分制了,与之同年,村里的地按人头分,男女都一样,不过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能分了。
杏林村的地产还算宽阔,平地也多,他们家不算上当时已经嫁出去的大姐二姐,五口人分到七亩地,沈家自家分家还有一亩的自留地,一亩的高产地,算下来,地也不少了,每天都很忙。
现在分地到各户,谁家勤快,谁家就有饭吃,村子里欣欣向荣,懒惰的人家也有,一贯会被嘲笑越活越过去了,而沈父和沈母也是能干,两个人把九亩地都打理得很好,家里的日子过得不算多难。
人无完人,父母也没有完美的,他们的缺点很多,起码重男轻女,在女娃这边上就是一个很大的缺点,可优点也是有的,对女儿不算苛刻,该给的也会给,只是没儿子多,而儿子该宠的会宠,可是也要下地干活,他们想要男娃,就是为了将来撑起家,守住这里的房子和田地,不被欺负。
这不,沈有金大早上也被喊起来去干活了,自留地和高产地的玉米可以掰了,两个姐姐去掰,他就要挑回来。
这可是个体力活,这种地一般都是在山里,距离家远,来回一趟,挑的还很重,要是没点力气都能压垮。
沈有金打着哈哈出来,套上破烂衣服,这是他留在家里专门干活穿的,新衣服谁舍得穿去下地干活,他手上没闲着,嘴里却不耐烦嚷嚷,“知道了知道了,妈,你喊什么,全村就你嗓门最大,大早上的想睡点懒觉都不行。”
“声音不大,你们能起来吗,一个个的都能睡到中午。”沈母嘴上这样说,声音却也放低了些。
她见着沈佑春还没起,要去推开门,沈有金一个激灵,手脚灵活的连忙拦住,“妈,五姐明年就高三了,就让她睡呗,那多耗脑子啊,这点活,我和三姐和四姐干就好了。玉米地都是毛,还有毛毛虫,五姐哪回去了不是一身痒,哭着回家,到头来还得去找药涂,老遭罪了,还浪费时间。”
他可不敢让五姐干活,而且会一身痒也不是假话,要是周一去让姐夫知道了,他不死也脱一层皮。
再说了,活确实不多,五姐干活还磨磨蹭蹭,多她一个也没用,看着都嫌累,等她掰好,他都干完了。
得亏沈玉花和沈珠花已经去掰玉米了,要是听到小弟这话,两人就是翻白眼,心里各种不适滋味,怎么的,五姐就是亲姐,她们就不是了吗,她们干活就不会累不会痒吗,不过这也还是只能在心里嘀咕,真要说出来,小弟可不会惯着她们,脾气可大了,打小就只和沈佑春亲近,对她们平淡。
小弟出生后,见着父母那各种宠爱,她们心里吃味,连带着对小弟也排斥,觉得他就是生成一个男人而已,有什么好得意,可是后面见着五妹和小弟走得近,她们是后悔了,可那时小弟已经知道事了,哄也没用。
“你说说你五姐这是什么毛病,我就没见过村里人下地干活,还会全身痒的,就最她娇气。”沈母被说服了,可还是心头不舒服地唠叨几句,转身去找了扁担还有箩筐给儿子挑上。
还能是啥毛病,懒呗。以前就不干,现在还有个姐夫,就差十指不沾阳春水了,他都羡慕。都说他是家里唯一男娃得宠,被安排下地干活也没缺了一次,脏的累的,还都是他干。
沈有金抓了抓头发,心里是这样嘀咕,不过面上没接这话,他三两下吃过早餐,还有一个鸡蛋,勉强算半饱了,就挑着扁担出去了,脚步轻盈,干活积极,也不是真勤快,而是村头有一家小卖部,他姐有钱,中午回来了,就哄他姐去买汽水,还有康师傅红烧牛肉面,还有小蛋糕,他很喜欢小蛋糕上的花,哦哦,还有···
沈有金走去干活的这一路,满脑子都是吃,他昨天可看见了,姐夫给了五姐不少钱,就是给五姐回家买零食吃的,里头应该也有他的一小份吧···不管了,肯定有,磨也要磨到一份!
沈佑春可不知道零花钱已经被惦记了,家里的人一个个出去干活,安静下来,她迷迷糊糊间又睡着了。
等起来的时候摸了摸枕头下的旧怀表,周围破旧了,可时间还看得清楚。
这是她偶然有一次去废品站淘到的宝贝,不过已经用不了了,找人修也不行,后面遇上了江惊墨,他倒是厉害,拿回去倒弄几下修好能用了。
现在已经十一点钟,怪不得盖着被子热,外头的太阳已经很晒了。村里不缺树木,还是靠近山,就算是夏天也凉爽,比不上在县城热,回家睡觉晚上还是需要盖被子的,不然凉飕飕。
沈佑春舒舒服服起了床,洗漱好之后钻去厨房,有稀粥,咸菜,还有一个鸡蛋,以及昨晚的剩菜,家里养的母鸡是下蛋功臣,攒起来没有拿去卖,多的话,孩子一人一个,少的就分半。
许久没吃咸菜了,沈母下厨有一手,特别是做腌制食物,特别香,沈佑春吃得很满足,吃饱喝足了之后,她把被子拿出来晒一晒太阳,衣服早就被洗好了,挂起来晒着风吹,这会儿都要干了。
而墙角已经堆了不少挑回来的玉米,沈佑春摸了摸鼻子,忽然发现,她好像没什么事情做。
在她犹豫要不要剥玉米时,门外响起了动静,是沈有金挑最后一担玉米回来,后头跟着三姐和四姐。
三人身上都是枯草树叶,戴着草帽,脸上满是汗,晒得脸红扑扑,沈有金更是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穿的衣服全湿了,满脸汗,等他蹲下来将最后一担玉米倒出来成堆放着,也是累得直喘气。
赶在三人埋怨的目光看过来之前,沈佑春拿过好看的帽子戴上遮阳,先一步说,“我刚才听见有人拍箱子喊卖冰棒,你们赶紧洗洗,大热天的,我们去买来吃,要是去晚,卖冰棍的都要走了。”
姐妹姐弟之间也是有相处之道,沈佑春小气,还敛财,一般不会主动说出去买,可是她说出来了,那就是她会请客,而这种情况,一般会发生在她们干活,她当甩手掌柜的时候。
沈有金拿起衣服擦脸上的汗,大着胆子提要求,“五姐,我还想吃康师傅红烧牛肉面。”
“行,吃!”沈佑春就大方一回,因为她也想吃。
得了肯定,沈有金高兴,沈玉花和沈珠花也高兴,三人也不觉得累了,欢欢喜喜去洗了脸擦身体换一身干净衣服,人清爽了,跟着沈佑春出门,四人穿过村里,走到村头,赶上了要骑着二八杠离开的走货郎。
此时还围着几个孩子,家长不给买,硬是拉着不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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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大哭的孩子离开了。
四人赶紧追上,走货朗打开箱子让他们选,沈佑春选了老冰棍,她喜欢这个味,两姐姐要了奶油冰棒,沈有金不爱吃甜,选了橘子冰棒。
沈佑春还买了两串赤豆冰棒,让沈玉花和沈珠花一人拿一串跑去给还在地里干活的爸妈,大热天的,时间一久就会融化,得了会等她们的肯定,两人跑得飞快。
倒也不是沈佑春喜欢使唤两个姐姐干活,而是吧,一巴掌五根手指都有长有短,像她,还偏爱食指呢,认为食指长得最好看,所以自己要是不争取哪里来的关注,她可是给了机会的,两人要是把握不住,她也没有办法,当然了,各有所想,要是想和爸妈以后不相往来,那她也不在意。
沈佑春和沈有金站在树底下吹风,这里有棵榕树,听老一辈说已经有百年树龄了,枝繁叶茂,很适合乘凉,也是小孩子聚众玩乐的好地方。
小时候,沈佑春还爬上去,不过在看到有毛毛虫,还爬到她身上,吓得她哇哇大哭,差点掉下来之后,她再也没有爬过树了,害怕。
等了一会儿,等两人吃完了冰棒,姐妹两也急匆匆回来,从绚烂的笑容里看得出来,这一趟回去收获不错。
沈佑春也没问,继续走,穿过一个池塘,再走过田埂,一个小坡,往上走是比较宽敞的大路,再前面就见到几座房子,然后是公路,有车来回开过,他们走的是小路,大路离小卖部远。
周末,学生都回来,此时的小卖部聚集了不少孩子,沈佑春难得大方一回买了不少零食,惹来一群小孩子的羡慕。
沈有金和两姐姐那是昂首挺胸,自豪得不行,年纪不小了,可很享受这种目光。
心心念念要吃泡面,四人也不在外面闲逛,急忙回家烧水,此时爸妈也在家,坐在屋檐下乘凉还剥玉米。
他们的手上就没有闲的时候,得知了花钱买那么多不值的玩意儿,两人板着脸生气,可见着自己也有一桶泡面,泡好了之后香味弥漫,这教育的话又咽了回去,吸溜一口,好吃,贼香了。
一时间,院子里都是泡面的香味,还有吸溜泡面的声音。
沈父吃东西快,三两下,也不觉得烫嘴巴,沈有金就是继承的他,沈父吃光面,还把所有水也喝光了,一滴不剩,一滴都不浪费,手上继续剥玉米。
不过他看向了沈佑春,沈父也不会拐弯抹角,直接就说,“五妹,你还记得方伯吗。前两天他们来咱家了说想要给你和他们的儿子方泽议亲,我和你妈认为这是一门好亲事,方家有家底,就这一个儿子,方泽还是大学生,前途无量,嫁过去你也吃不了苦跟着享福。你觉得咋样。方泽就是前两年考上大学的,你还去吃过酒席,不过他那时候不在,你没能见着面。”
他也不蠢,当时没有一口就答应下来,传统也有传统的好,在他的观念里,认为婚姻大事那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怎么可能随便和儿戏。
前头两个女儿出嫁,他不说多爱女儿,可也不会把孩子嫁给不好的人,背地里,他都是走了好几趟,打听男方的家庭,为人怎么样,可行了才把孩子嫁过去。
嫁人之后,他这个当爸的就是管不着了,今后的生活过得咋样,那都是自己闯出来,哪还能包一辈子。
沈佑春懵了一下,抬头,迷茫的脸色还没有反应过来,而沈有金则是吓得头皮发麻,本来在喝汤的,立马就喷了出来,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爸,你说啥,要给五姐议亲?!”
完了,完了,这要是让姐夫知道,他都不知道自己会被埋在那个山头!
31.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8
沈佑春反应过来了,她心底是一瞬间的慌乱,可是很快又稳定下来。
父母有这个想法,不代表她就会嫁啊,不用那么着急,再说了,还有沈有金在前头挡着,不会让爸妈真的这样做。
虽然不知道私下里江惊墨和沈有金说了什么,但是她知道,沈有金很听江惊墨的话,一来是护着她,不能被欺负了,二来应该是盯着她不能有二心。
偶尔的时候,她是觉得,江惊墨这书呆子也是有脾气的,说不上来是哪里怪,反正有时候奇奇怪怪,有时候不知不觉,她就听了他的话,反应过来觉得不对劲,可是又想不通,好像没什么问题啊,她只能放弃,不折磨自己的大脑了。
而沈玉花和沈珠花姐妹两没想到是要给小妹议亲,她们两在前头都还没动静,这越过她们给小妹议亲事,看来方家许诺的条件肯定是很好了。
一时间,两人又是羡慕,方家确实是殷实的人家,而且人儿子还是大学生,一毕业就能分配工作有铁饭碗,未来的日子,那可是一想就幸福。
都是一个爹妈生的,可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两人心里嘀咕,也不敢念叨出声,爸妈可不会手软,要是说话不好听,惹了他们生气,爸不会动手,妈那有力的巴掌就会甩在背后。
沈父看了眼反应很大的儿子,他也没当一回事多想,自小这儿子就和五女儿走得近,感情比和他这个当爸的都要好,他低头继续剥玉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再过几年,也该轮到你议亲了。”
“爸,你说得真早,我这才几岁啊就和议亲扯上关系了。”沈有金一听还有自己的事,还是结婚,可一点都不脸红。
他都要十五了,该懂的都懂,捧着泡面盒,埋头喝了一口汤,坦然自若说,“将来我要娶的媳妇,肯定是要我喜欢的。你们可不能像给五姐安排一样,胡乱给我安排媳妇,现在是新时代,恋爱自由,不兴父母自作主张那一套。”
男子汉大丈夫,以后会找媳妇是正常事,沈有金没觉得有什么值得害羞的,不过对媳妇要求他也不懂,还没开窍,只是觉得,肯定不能找一个娇气的媳妇,反正不能和五姐一样,伺候一个就够了,他可不想再多来一个,日子还要不要过了。
“你这孩子说的,我们也是为你姐好,难不成还会找不好的人家,把你姐嫁过去吃苦不成。就是见着方家不错,才想着和你姐也般配,是门好亲事。”沈母帮腔开口,她可不乐意听到自己是封建家长,压迫孩子嫁娶,搁前几年管得严,这话提都不敢提就怕被举报一家子去住牛棚,那可都完蛋了。
作为当事人,沈佑春垂眸,慢条斯理地吸溜泡面,还没有要开口的意思,先听他们说,看看都有啥信息。
“我可不信是什么好亲事,方家那儿子年纪也不大,还是大学生,将来在城里吃铁饭碗,前途无量的,咋还会回村里找媳妇。你们也不看看,别说前几年高考没恢复了,能去城里当工人的都在城里找,更别说这几年高考恢复,谁家走出去的大学生,不都是在外面找城里媳妇。”
沈有金又不笨,道理说得井井有条,作为家里的男娃,将来顶梁柱,他不是被溺爱长大,基本上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没什么天真可言。
而且作为每周来往学校,还是去城里读书的学生,他见的,自然比整日只能在地里干活的父母要多。
环境对教育起到关键的影响作用,见的多了,他的思想,眼见,看法,也和村里人不在一个层面。
这也是他和沈佑春感情最深的原因,和父母说不来,和前头那四个姐姐更说不来,也就和沈佑春玩得来,自小就和沈佑春粘一块儿,多多少少还是会被沈佑春的思想影响,到慢慢定型的。
沈佑春给了沈有金一个眼神,后者接收到了五姐的鼓励,顿时腰板挺直了,他可是接受教育的良好少年!
“这···”沈母不认识几个字,当年村里是有扫盲班,可家里的活让她忙得脚不着地,哪里来的时间去学,她听着是挺有道理的,可拿不定主意,只好看向沈父,他们家是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
沈父没吭声,低头琢磨着儿子的话,抬头看向沈佑春,“···五妹,你说说你是咋想的。我们说的议亲,也不是让你马上就嫁,只是先定下这门亲事,等你明年考上大学了,再考虑摆酒结婚。”
和很多父亲一样,他和孩子没什么话聊,埋头做事,很多时候态度强硬,可事关嫁娶上也不会就自己拿主意,还是会和孩子聊的,前头选的两个女婿,他也是掰开了讲,让她们自己选择。
再者,他对儿子寄予厚望,对这五女儿也不差,眼看着就要当大学生,日后有前途,目光没有那么短浅。自己有铁饭碗,可比嫁去了婆家才有来得好,将来要帮衬娘家,自己也有底气。
“爸,妈,我知道你们是在为我好,方家的条件摆在眼前是不错,十里八乡都比不上。”沈佑春先肯定了他们的好意,而不是一开始就生气拂了面子,让父母难堪,如此根本就无法敞开说。
“但是,我的想法和小弟的一样。这方泽眼看着还有两年毕业,将来肯定不差,现在也不兴结婚早,可忽然说要和我们家议亲,这怎么看都不对劲。当然了,我也不是把别人想那么坏,而是方家再怎么说都是有家底的,还有关系,我们就是普通农民,真的踩坑了,我们无处伸冤只能吃闷亏。”
沈佑春说的真心实意,绝无半点为了要说服而瞎编,她本身就是无利不起早的人,就连现在和江惊墨处对象也是没得选之下忽然出现了一个很好的选择,所以实在是太清楚这类人的秉性了。
要换做是别人,或许会为方家的条件打动,也或者,她在山穷水尽的时候为了活下去,就算方家是火坑,她也会咬牙往前跳,可现在又不是这种必须的情况。
不过,就算要拒绝,沈佑春也不会立马就发脾气和父母吵,认为他们是在压迫她,而是先将其中的厉害关系说一遍,进行说服放弃。
当然了,沈佑春是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能说服放弃的前提是因为爸妈还算会听,而不是真的就因为方家摆出的条件就答应,进行强迫她必须退学嫁人,做父母方面是有诸多不好,这却是一个优点。要是碰上那种喜欢掌控孩子一生的父母,她少不了有一场硬仗要打。
“我姐说的很对。”沈有金凑过脑袋,神秘兮兮的说,“你们知道吗,我们班有个同学他姐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好八卦是华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他说得挤眉弄眼,沈佑春被勾起了好奇心,挪凳子过去听,两个姐姐也是,就连剥玉米的沈母也是看着,而沈父的反应不大,不过耳朵是竖起来听。
“我这个同学,他家里也有几个孩子,这个姐姐排在第三。事情事发生在去年,也是有个大学生,是另外一个县,我同学外婆家那边的人。也是上了我同学家,说要给他姐结亲。后面结成了,但是不出半年,两边人成了仇人,我同学的姐也离婚了,闹得特别厉害。你们猜这是为啥。”
沈有金卖起了关子,再加上他故意压低声音,听在心里像挠痒痒一样很想知道后续。
“赶紧说,别扯有的没的。”沈佑春给了他手臂一巴掌,其他人也是谴责目光看着沈有金,说话不说完,这和拉屎拉一半有什么区别。
“原来啊,这男的在读大学的地方勾搭了一个女同志,和这个女同志在那边有了个小家。但是这个男人没有告诉家里,毕业后分配回到家,听着父母给他介绍媳妇,他也想甩掉那边的女同志,就答应了这门亲事。但是结婚之后半年,那女同志有孩子并且将孩子生下来,直接抱上门了要男人负责。”
沈有金说到这里,他拍了拍大腿,呸了一声,“真不是个男人。我那同学的姐姐受不了这个屈辱,还一时想不开绝望下喝了农药,得亏发现得早送去医院,要不然现在都死了。”
听他说完这事,大家都是同样的愤怒,特别是沈玉花,她就是排第三的,特别有代入感,气得骂骂咧咧。
同时还有后怕,咋受苦受难的都是女人,之前她还嫌弃沈父插手大姐二姐的婚事,老是跑去打听,现在她庆幸了,这结婚可是头等大事,还真要再三暗中打听,才知道男方是人是鬼。
“你同学的姐姐就是不够狠,离婚前就应该在夜里拿剪刀先剪了这男人的老二,让他一辈子当太监。能够成为新中国的头一个太监,也是让他倍有面子的了。”沈佑春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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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并做剪刀做了剪的动作,两个姐姐一脸赞同。
“···姐,你这也太凶狠了吧,得多疼啊。”沈有金下意识夹紧腿,害怕,恐惧。
他未来的姐夫要是不洁身自好,死的肯定很惨。他以前就听他姐背地里嘀咕过,要是男人敢做坏事,她宁愿当寡妇拿钱自己潇洒,也不会离婚让男人潇洒,而且他姐,还真是说到做到的人。
不过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姐和姐夫也是天生一对,都是挺狠的一人。
见女儿说话那么不着调,沈母动了动嘴巴,最后还是闭嘴了,女人本就艰难,嫁出去更是难,凶一点起码比懦弱无能要好。沈父也是这个想法,不过他当爸的,听着孩子口不择言,还是提醒,“咳,五妹,不要瞎说。”
咋能是瞎说,对付这种男人,就该要让他当太监,不过当太监都是便宜他了,早死最好,活着碍眼睛,浪费粮食。沈佑春撅了撅嘴不服气,不过她也没再说什么,她爸还在呢。
反正这种话,她们女人私下里聊得可起劲了,和几个姐姐也聊过,嫁出去的大姐和二姐也是这个想法,嫁人是要去占领别人的地盘,哪儿能被欺负了去,沈佑春不承认她把四个姐带坏了。
“老沈,我瞅着,这方家确实来得很突然。真要结亲的话,他们那边有不少人选,也不单我们家五妹读过高中,怎么会跑来我们村,找上我们家。我看,这事不成,还是回拒吧。”沈母的胆子不大,仅限于在家里和村里。
作为最底层的老百姓,她太知道被压迫的苦楚了,别说人家是管好几个大村的书记,就说是他们村的村长都能对村民进行压迫,方家要真是有什么目的,他们家可招架不住,只能吃亏。
前头方家找来的时候,他们夫妻两是真高兴,女儿嫁入书记家,将来儿子也能得到帮衬,不说远的,就说在大队委安排一个活,那也是很轻松的一句话,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前途很不错的了。
可现在经过两孩子一分析,还有儿子说的事,虽说错不在女方,可流言蜚语害人,女方也会被议论,还会牵连到其他人的婚嫁。沈母再也高兴不起来了,还想立马避嫌,可别真惹上了事。
沈父没应声,他问了沈佑春的想法,“五妹,你真考虑好不相看了?兴许方家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是真想要给儿子找家附近的儿媳妇,城里的姑娘有傲气,嫁人是属于下嫁,做公婆的还要看儿媳妇脸色,他们也是不乐意的。要是错过了这婚事,今后你要想找更好的不容易,我和你妈只会在地里干活,没有好人家给你相看了。”
这情况也不是没有,他们就是泥腿子出身,就算考上了大学,也不过是有前途的可能,和早就扎根在城里的城里人相比,一样会被看不起的,嫁娶嫁娶,养女儿的低嫁了不好,养儿子的高娶了也不好,门当户对就是极好,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他不懂什么大道理,只知道普通人怎么生存。
三女儿和四女儿将来的婚事,他也是这个安排,嫁一个和沈家差不多的就成,吃得饱,穿的暖,人品好,勤奋点总错不了。说来,两个女儿也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这事是要提上议程了。
“爸,我考虑好了,这婚事和我不合适。再说了,我年纪也不大,不着急。”沈佑春点头,她目前还没有想要换对象的打算,等明年考上大学,她就算和江惊墨分开了,外面也多的是人选,目光干嘛要放在家附近,兜兜转转又回村,这不是白读出去了吗。
见她决定好了,沈父也不逼,点头答应了,“行,你想好了就成,今后后悔了也怨不到我们。你决定好了,回头我见着方书记,就和他说说。”
能和方家结亲,他起初是乐昏了头,现在冷静下来,他也不着急了。
五女儿打小就聪明伶俐,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心里有章程,以后肯定不差。自己亲生的,还年长几十年,沈父当然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样的性格,只是他沉默寡言,不说罢了。
沈佑春知道是这个结果,淡定的很,而沈有金则是松了一口气,拒绝了就好,他的命在姐夫手里头是保住了。
只是连沈佑春也没想到,本以为过去的事,在第二天又提起来了,沈佑春还见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方泽。
32.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9
事情是这样的,沈佑春的二姐,也就是沈银花怀孕了,现在已经是四个月稳定了,所以上周的时候二姐夫来家里报过喜事。
不过家里的农活忙,爸妈还没有时间过去看,就捡了些东西让二姐夫带回去。
现在沈佑春和沈有金回来了,就安排他们两过去看望沈银花,顺便带上家里攒的鸡蛋,红糖还有赶忙做出来的小孩衣服,不多,就两件,还有一顶帽子和一双鞋子,作为娘家人,在孩子还没出生前是会准备这些。
大早上的,沈佑春还在睡得迷迷糊糊,就被拉起来催促洗漱,穿好衣服过去。
家里没有自行车,走亲戚全都是靠走路,沈银花嫁得不算远,走路大概一个半小时就差不多到了,走的大路,而不是难走的小路。
沈母把该给的东西全都装进背篓让儿子背着,然后将几个鸡蛋饼塞进还在打瞌睡的沈佑春怀里,见她哈欠连连,沈母没好气的说,“赶紧醒着,别去到了你二姐家还是这副样,多埋汰。你也看着你姐,可别走路走路睡着了,一跟头栽进地里,满身是泥的回来,尽耽误时间。”
后面那句话她是对着沈有金讲,小女儿不靠谱的事,她这个当亲妈的肯定知道,一贯会偷懒当甩手掌柜使唤儿子,不过她都是看在眼里也不说。
村里也不是没有偏宠儿子太过,以后反而不孝顺的情况,将老父亲老母亲给扫地出门,给一口饭吃都不愿意的也有,她当然得防着一点。
沈有金皮实的说,“您可就别瞎操心了,我姐那打瞌睡的功夫,她能一边走路一边睡,栽跟头那么丢脸的事不会发生。”
“整天胡咧咧。”沈佑春再打了一个哈欠,“妈,那我们就去了,三姐和四姐真不去?”
她往屋里头看,两姐姐没出来,今天休息不用去干活,昨晚她们瞎聊很晚,可今早,两姐姐就能爬起来,兴奋地讨论怎么改衣服,这个勤奋劲,沈佑春表示佩服,一个懒觉都不睡的是狠人。
“钻衣服里头了,拿扫把赶都不会去的。这年头谁家都缺吃的,也不是逢年过节,那么多人去,回头还说我们是家里没饭吃要去讨吃的,说你姐有个穷酸亲戚,你两去就成。”沈母清点了要带的东西缺了什么,想了想,她还是将楼下来的一半鸡给包好装了进去。
她看向沈佑春,小声嘀咕的嘱咐,“待会儿去到见到你姐了,你就和她说,这是单独给她补身子的,让你姐夫偷偷熬汤,可别傻的拿出来一大家子吃,不然,她亏得裤衩子都没得穿。”
两孩子都精明着,这也是她和老沈等两孩子周末回来了才安排去看二女儿,要是让老三和老四去,那不得了了,话都不会说,撒个慌眼睛就转,傻子都看得出来有问题。
谁家女儿怀了,娘家人去看,都是会私下里送东西,可那也不会明晃晃就拿出来,好东西肯定藏着,免得遭人惦记。
“知道知道,二姐又不笨,有好东西都不知道自己攒在窝里,嫁个人难道脑子还能犯傻了。”沈佑春点头,嘴里咬着鸡蛋饼,“妈,那我们走了。”
沈母送他们到门口,“赶紧去吧,你姐留饭,你们吃中午的就成,下午回来,晚上可别在那边吃了。”
村里人不兴做午饭,早上吃了去干活,中午饿了就随便吃一口,很少会进厨房煮,也就晚上人齐了,才会煮好一点。
“知道了。”
沈佑春挥了挥手,和沈有金一起乘着天刚亮,远处青山背后刚升起来的太阳而去,朝阳洒在身上还没热,只是驱散了雾水。
沈母站在门前看了一会儿,直到两孩子的身影越走越远,她这才转身回去,找了镰刀又去地里干活了,沈父早就去了,大早上挑水回来,想着地里的活还没干完,也没歇息片刻就去做了。
他们都是忙习惯了,半辈子都在地里刨食,看着地里的粮食长得好,心里头高兴,日子也有盼头。
前往大路前的小路会经过一片田地,这里有人种了西红柿,结出的果子很多,一簇一簇的挂着。
现在还不是西红柿普遍成熟的月份,最早也要到下个月六月,但也不是全都这样,和采光有关,有些露在外面,每天照太阳,已经先提前其他西红柿红皮了,一片绿里红彤彤,很有食欲。
沈有金顺手就摘了两三个,也不多,在外面容易摘的就这么点,他拿着就往衣服上擦,给了两个好的给沈佑春,他自己吃一个皮已经裂开的,咬一口,有点酸,不过还挺好吃,三两下就吃完了。
这是常态了,别人也会这样做,经过了,见到想吃,顺手就摘一两个,他们家的也经常被摘,而且他们不摘,看看盘算在天空的鸟,等他们走了,就会沦为鸟的食物,每一个都啄几口。
沈佑春也没觉得有啥,今早吃的鸡蛋饼有些口渴,来一个西红柿刚好解渴。
他们离开这片田地,偶尔遇到熟人,也会打招呼,然后上了水泥公路,沿着公路一直一直走,见着开过的车,而他们要倒腾两条腿,沈有金羡慕说,“姐,我什么时候可以坐上姐夫的小轿车啊。”
他见过一回,羡慕的眼泪汪汪,他长这么大,家里连二八杠自行车都没有,更别说只在传说中的小娇车,要是让他坐上一回,半夜都能笑醒。
“我都还没坐上呢,哪儿就能轮到你了。”沈佑春翻了个白眼,不过心里头也想着什么时候能体验一次坐小轿车是什么感觉。
沈有金当然抢不过他姐,姐夫都会一脚踹来,能跟着喝一口肉汤谢天谢地了,“期盼,期盼,知道啥叫期盼不。我姐是谁啊,那是无所不能的沈佑春,坐小轿车而已,简简单单的事。”
“少给我戴高帽,胆肥了你。”沈佑春给了他一脚。
沈有金捂着屁股,嘿嘿笑躲开。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左右,他们终于到了进村的路口,沿着这条路进去一直走,会经过两个村,还有一块鱼塘,在往前就是一片庄稼地,穿过庄稼地对面错落的房屋,那就是二姐嫁的人家了。
他们穿过庄稼地,看见有个人提着两条鱼回来,有点眼熟,仔细看,那不就是二姐夫吗。
“姐夫。”沈有金先打了招呼。
在忙着提东西的二姐夫闻声抬头,见着是他们,快步走上来,笑着说,“五妹,小弟,你们怎么来了。”
他说的家乡话,他听得懂沈家那边的乡音,可是沈佑春他们听不懂这边的,所以二姐夫这家乡话里夹着不太熟练的普通话,村里人,就连村里学校的老师教书很多时候都会用家乡话教学。
常年生活在村里没人说,时间久了就会淡忘,这还是他和沈银花结婚之后,沈银花会说普通话,夫妻两天天在一起,他也学到了,说得也越发顺,而且小姨子和小舅子都是读书人,他很敬佩,讲普通话也能拉近差距。
沈佑春笑着说,“二姐不是怀孕了吗,我们想着二姐,趁周末放假回家就过来看看。二姐夫,我二姐呢?”
“她在家,我没让她出来干活,家里的玉米收回来了,她就在家里剥玉米,累了就能睡觉。”二姐夫没听出来这是试探,他脚上还穿着水鞋,满是泥,手上提的鱼也沾了泥巴,“刚好,我今天捞到了两条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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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就在家里吃饭,我煮鱼给你们吃。走一路过来累了吧,你们二姐看见你们肯定很开心。”
两人跟在他身边回去,见沉默下来,沈佑春用手肘捅了捅沈有金的手臂,沈有金开口,“二姐夫去哪里捞的鱼,那么肥,我瞅瞅,一条应该有三四斤重了。”
“我们村后山有块村里的鱼塘,谁都能去捞,银花说想吃鱼,今天也没什么事做,我就去山上碰碰运气,没想还真捞着了。”二姐夫也开心,八十年代的农村依旧缺衣少食,鱼肉也是老百姓餐桌上不可多得的加餐好菜。
三人说着话,很快就到了家。
二姐夫姓梁,名叫梁光田。梁家在这里也是一个大户,不是指有钱,而是人口多,在梁光田这一代,他有三个亲兄弟,十余个堂兄弟,他在家里排老二,结婚之后就分家自己单过了。
他分到了两间屋子,还有一间小厨房,只是这厨房还是借钱砌的,前后花了三百块,但是空间大,也能分成两间房,还是用的青砖,算是一份不小的家产。
远远的,就见两间并排的房子前堆有玉米,有一个人坐在矮凳上剥玉米,还有两个同伴一起,从年纪来看和沈银花相差不大,她们应该是妯娌关系,有天聊,一个人也不会寂寞。
梁光田的嗓门大,还没走近,就扯开嗓门喊,“银花,你看谁来了!”
沈银花回头,看见是小妹和小弟,脸上顿时露出欣喜,站起来走过去,风风火火,“你们俩怎么来了。”
她在家是掐尖要强,觉得爸妈偏爱小妹,可到底是亲姐妹,有事还是护着的,特别是嫁人之后就格外想。
而且之前她和大姐回家,大姐说想要做生意的事,小妹给出了注意,她觉得不行,呛了几声,姐妹之间生有闷气,发脾气的时候没什么,可是离开家,回来这边,沈银花怎么都不舒坦。
更特别是,前头还没怀的时候她又回去一次,听说大姐现在过得红红火火,日子越发好了,心里更不是滋味,可她这人好面子习惯了,要她拉下脸来道歉,实属是为难,可又不想关系僵硬,还打算过几天回去一趟。
沈佑春说话可不客气,“二姐这话说得,我们想来见你,还不能来了。”
这是她们的相处方式了,姐妹之间哪来的隔夜仇,拌嘴肯定会有,自个儿都能咬到自个儿的嘴唇呢,气过了不斤斤计较就好。
“你这妮子尽乱说,我又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天天来我都高兴,住在这里和我一起更好。”沈银花没好气地拍了一下小妹的手臂,她的脸上满是笑容,怀孕之后长胖了点,看着比以前要温柔。
见着有客人,两个堂妯娌在沈佑金她们打招呼过后也起身离开了。
不过这时有个小孩手里拿着一颗糖在嗦,欢欢喜喜跑来,“妈,上大学的方泽小舅过来了,爸叫你赶紧回去呢。”
听到这话,看着比沈银花年长几岁的女人笑容满面,转身牵着孩子回去了。
小孩说的乡音,大部分是听不懂,不过“方泽”两个字她不懂用乡音表达,说了去学校学到的普通话,特别是提到大学生时,她格外的自豪,腰杆都挺直不少。
这年头,大学生主要是城里多,从村里考出去的特别少,也不怪考上一个就很值得炫耀,未来捧铁饭碗,谁不羡慕,起码梁家这边好多村都没见过一个读书人。
方泽?沈佑春挑眉,是昨天说到的那个方泽吗,这……也不会有那么巧的事吧,没准只是同名同姓而已。
村里人取名大多都这样,撞名的有很多,真有同名同姓,也不奇怪。
33.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0
方银花拉他们回屋讲话,二姐夫梁光田陪了一会儿,看日头上来了,他起身离开出去开始准备午饭。
这年头的村里也就这么点东西,说是准备,其实也没什么,最丰盛的就是捞上来的两条鱼。
“姐夫,我来帮你。”沈有金和二姐没什么话聊,坐得屁股发闲,也和梁光田出屋去了。
梁光田拒绝不行,只能随他去,两人也能聊得起来,不过大多数是他在问沈有金在县城读高中的事,听得他心里头激动,心想着,他得要好好挣钱,以后也送孩子去读书,面上都是有光。
他的家里孩子多,男娃三个,女娃四个,还全都养活下来了,只是家里也很穷,一条裤子破破烂烂穿几年,一天到晚就是饿得慌,肚子里没有多少粒米,不过养养,也能吊一条命养大。
作为男娃,梁光田上过几天小学,二年级就回来干活了,字是认得几个,可不多,比起他,沈银花还读到了五年级毕业。
现在这会儿,小学就只有到五年级,后面沈银花没去上初中了就回家干活。
屋里头,只剩下沈佑春和沈银花在,她拉过背篓,将里头的东西一一拿出来,顺道将沈母叮嘱的话转述,一字不拉,说着说着,沈佑春听到哭泣声,她一脸懵,抬头看,是她二姐眼眶红红的,抱着小孩子的衣服帽子鞋子,眼泪是止不住的流,说不上来是因为离家伤心,应该是感动和思念居多。
嫁人了之后,她有对未来生活的迷茫,还有一种,从没有过的,对父母,姐妹还有弟弟的思念之情,在家的时候她很介意父母的偏心,可是嫁人之后,这股情绪没有了,有的只是想回家。
也就是丈夫不错,时间久了,她也暖了心,不再日夜都想着回家,而是一起努力经营好他们的小家。
沈佑春不会说安慰的话,见着沈银花流两滴泪了还不行,还在哭唧唧,她干巴巴的说,“···你这肚子都五个月大了,妈说了情绪要稳,你要收敛风风火火的性子,不要容易动怒更别乱动手,有事也得忍着,等孩子生下来了再算账,要不然你这大肚子,吃亏的就是双份。有事情你就让姐夫上,要是一点都不知道护着你,这样的男人要来也没用,你就要立马想办法为自己考虑。”后一句话是她自己的话了。
掐尖要强的人自然是受不了吃亏,在沈家的时候,因为是一家人,沈银花的脾气大但也只是嘴上说说,可嫁人之后,除了梁光田,面对的都是陌生人,还想欺负她一个新媳妇,沈银花可是发火好几次,表现出她绝不是软弱可欺的样,成功站稳了脚跟,也不会让她那偏心的婆婆欺负。
作为家里的老二,梁光田不受宠,父母偏爱大哥,也宠爱小弟,他夹在中间,虽然不算多受气,可是有什么好处,父母也想不到他,幸好梁光田不是软弱愚孝的性子,次数多懂了父母的意思,就会自己争取。
后来沈银花嫁给他,夫妻两的性格,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把自己的小家给撑起来了。明面上看着他们分家之后自己花三百块起了厨房是吃亏,可是,这也是夫妻两合计的结果。
他们住的这里离堂屋远,不靠近他们,而且这块起厨房的地方还大,时间久了,他们把周边围起来那也是他们的地盘,等以后有钱了,加上这间分到房子,那就能起两栋,可大哥和三弟就要和一群人挤挤攘攘,看似占便宜了,不用花钱,分家就能分到不少,可是,今后住得不舒坦。
这年头的村里讲究人多才不会被欺负,要是家里单独一个,不说被欺负得狠了,家里的房屋田地粮食等肯定护不住,谁都会来抢,所以村里人嫁娶也会看对方的家里人员多还是少。
可家里兄弟多的关系也复杂,沈父一来看重梁光田这二女婿家里人丁兴旺,不是单支被欺负,二来也是走好几趟,私下里打听碰了几次面,观察到梁光田的性格还不错,立得起来,合适沈银花,才促成这门亲事。
事实证明,他慎重选择的女婿没有看走眼,两人合得来,婚后越发恩爱,日子也过得不错。
“谁都能吃亏,我可不会吃亏。”沈银花吸了吸鼻子,将泪水憋回去,摸着一顶帽子,以她的月份来看冬天孩子可以戴上,也是有心了,她笑着说,“这是三妹和四妹做的帽子吧,她们的手可真巧。以前她们还是有机会能去纺织厂上班的,可是被大堂姐给抢了去,不然现在也是工人了。”
说起来这事她就是生气,这发生在79年的时候了,那会儿有个纺织厂要来他们村那边建厂,要了村里的一块地方,给了村里一笔钱,每个人平分,他们家也得了一些,当时大姐已经出嫁了她还没有没有,后面年初二大姐回来,爸妈给了她们一人十块,也就知道了这事,纺织厂许诺给村里五个名额。
杏林村的人多,林林总总加起来有四五百个,不过他们都是一个姓集中,也就是沈姓。偶尔有些外姓,是许多年前逃难来的,在这里定居,也就成了杏林村的人,工人名额轮不到外姓,全都是沈姓的人分了,谁都想去,投票选的,三妹和四妹的针线活好,本应该能选中一个,可被大堂姐抢了。
“你还想着这事呢,那纺织厂都要倒了,工人都要下岗走光了,堂姐也回来了,听妈说他们家正为她相看。不过她眼光高着,相看了几个都不满意。”沈佑春抓了把碗里的瓜子嗑。
沈银花一听,惊讶的说,“这是怎么回事?”
她嫁出来后,对家里那边的事知道的不多,回娘家也是急匆匆一天,早上去晚上回,还真没时间瞎聊。
沈佑春知道的也不多,“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爸妈说,是厂长不干人事,厂里的钱全都巴拉进自己的口袋,还在外头养了两个小的。拿的货差,卖出去的货也差,被退货多了,还被举报,他做的事情已经暴露,被带走调查了,好像都半个月了都没有出现在厂里,现在厂里是副厂长在管。”
“该,这种人就该被查,老百姓都吃不饱穿不暖,他倒好,自己吃撑了还能养小的。”沈银花呸了一声。
两人瞎聊了很多,直到梁光田进来说可以吃饭了,这才起身去厨房,样样家具都有了,也是像模像样的家。
吃过之后,沈银花是要走一段路散步,村里的老人说有助后面生产,她也不想吃饱了就躺,就带着沈佑春他们去自家地里种的果树看看。
一棵柿子树,两棵枣子树,只是现在还没到结果的季节,没什么好逛的,就当是散散步步,娘家人来看出嫁女儿生活的地方怎么样,能不能放心。
不过这一去,也碰上了同样出来走走的方泽一行人,他被围在中间,很是众星捧月的样子,而本人也很享受这种恭维,虽然是礼貌笑着,可眉眼流露出来的骄傲和得意,也是非常明显。
沈佑春这回是很肯定了,这人就是昨晚爸妈口中说的,方书记的儿子方泽,模样还行,身高也过得去,穿得干干净净,头发还弄过了,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放在这附近也是很出挑。
不过和她的江惊墨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沈佑春没有兴趣,可方泽却对她很有兴趣,初见时惊艳,知道是沈家,杏林村的,更加感兴趣了。
他开口就叫上了学妹,还问成绩怎么样,心仪哪里的大学,还说,他是过来人,对学习,还有高考成绩估分有经验,要是有不懂的可以问他之类。
他们都是学生,见着聊起来,其他人也竖起耳朵听,可这就踩在了沈佑春的雷区。
她的成绩本就不行,一直担心明年高考考不上,这才找了江惊墨,而方泽这样问,对她来说就是有种撕开羞耻布的意思,管他有没有这个炫耀意思,可沈佑春觉得有就行,要不是有沈有金拉着,她都能暴跳如雷。
那么多人看着,沈佑春皮笑肉不笑,硬是挤出的话,“我的成绩平平,比不上方学长聪明。考大学的事在明年,我也没想那么远,认真学好现在就行。”
“作为女生,能读到高中也是很优秀了,成绩平平无所谓,考上大专,以后也有工作。要是考不上,高中毕业的机会比起没读过书的也多。”方泽说得头头是道,看似鼓励,可话里无疑是认为女生读那么多书也没用。
别人听着没觉得有问题,还一股脑认为说得不错,这里可比杏林村落后,能出去读书的女娃就没几个,在他们眼中,能读到高中,是真的很厉害了,要是男娃子考上大学,才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值得摆几桌,女娃子考上有什么用,以后嫁人了,那也是别人家的,和供读书的娘家没关系。
沈佑春的眼皮子一跳,张口就想怼回去,沈有金连忙拉住,给了二姐一个眼神。
别看二姐是暴脾气,可真的让五姐发脾气,那才是骂得对方体无完肤,二姐以后还要生活在这里,他们不能惹事。
“咋会考不上大专,要是考不上,我们家小妹年纪也不大,再读一年也行,家里都支持。”沈银花听着方泽的话也不舒服,她同款的皮笑肉不笑,意味深长的说,“再说了,我家小妹还是在临鹤一中读高中,那可是自己考上去的,还是重点班。我可听说了,一中的毕业生,最差都是上大专了。”
临鹤县最好的高中就是一中还有二中,可方泽当年读高中,这两个都没考上,去了排名比较末尾的高中。
这么一说出来对比,方泽的脸色难看了一瞬,沈家二姐是在说他连一个女人都不如吗。
沈银花扬高了声音,故意说,“小弟,你可要努力努力啊,你五姐在一中读书,等九月份,你可别考上其他高中,没能去一中和你五姐当同学,成绩落后那么多,爸妈都能打断你的腿。”
沈有金挠着脑袋,一脸为难,“二姐,我又没五姐聪明,还能咋努力。”
“整天想着玩,不好好学习,还好意思说!”沈佑春拧了他的耳朵,挤眉弄眼的得意。
“···”沈有金那是有苦难言,到底是谁整天玩不好好学习,可这会儿他还得配合。
他觉着,五姐是真有运气在身的,学习成绩平常吊车尾,可考试了,偏偏像踩狗屎运一样擦边考上。
经着两人插科打诨,这话题揭过,沈银花也累了,带着弟弟妹妹和丈夫回去。
她傲气得很,虽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傲气的心,可面上那样,就像是斗胜的战斗鸡,走路都带风。
方泽他们也回去了,来这里是摘青瓜的,已经摘了一桶,他等下带回去。
等回到家了,他也懒得再待,直接问了借钱的事,他大姐有点犹豫。
家里也没几个钱,要是再给小弟的话···可方泽说,女人以后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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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娘家,不给他给谁,他以后挣钱了就加倍还,想了想,她还是掏了。
等方泽离开,她丈夫知道了这件事,气得两人吵了一架,她底气不足,可还是做着期盼,“阿泽说了,他只要把纺织厂盘下来,以后就能挣大钱,只要挣钱了,就会加倍的还给我们,还让你这个姐夫去厂里当领导。”
现在的大学生名头好用,谁都认为是有本事,能干大事的。她丈夫渐渐息了怒火,被这个大饼哄好了,开始做起了以后在厂里当领导,使唤工人的美梦。
这边。
沈银花回到家又不困了,她知道下午小妹和小弟就会回去,舍不得分开,就拉着他们讲话。
其中就聊到了刚才的事,沈银花知道一点,她小声说,“那女的,不是你姐夫的亲嫂,只是一个同村的人,按照辈分,我们喊一声大嫂而已。我听说,她娘家那边的老奶奶毒得很,手里头死过好几个女娃子,有一个就是这大嫂的妹妹,老奶奶见又是个孙女,就想丢进灰里想闷死,后来没死成就给送出去给别人养了。她家里都是女娃,方泽不是亲弟弟,是堂弟,他们的父亲是亲兄弟。”
她也是嫁出来后,见的多了,对比之下,爸妈虽然看重小弟,可对她们也是不错了。人果然是有对比才有平衡。
前些年是因为粮食没有,认为女娃是赔钱货,养来浪费粮食,现在是有了计划生育的政策,谁家都紧着皮想要儿子,不是儿子,女娃可就遭罪了。
沈有金也不解,甚至无法明白这种人的脑子在想什么,“这也太恐怖了,自己都是女的,咋还能嫌弃女儿?”
他倒没有别的想法,在他们家,他还羡慕当女儿呢。要知道村里种地可没肥料,用的都是自家攒下来的猪屎牛屎,还有挑旱厕粪池里的排泄物,臭气熏天,他长大后力气有了,这些都是他挑的。
冬天不用挑,还都是集中在夏天挑去灌溉,来回一趟,全身都能臭完,还不能不做,他不做,难道要几个姐姐做吗,这味道,现在想起来,沈有金都要吃不下东西了,呕~
“谁知道呢,这世道,什么人都有。反正我以后肯定不是这种人,女儿儿子都是我的孩子,谁敢动我的孩子,谁就是我的仇人。”沈银花说着,阴恻恻视线落在了梁光田身上,看得他头皮发麻,忙地说,“我也是这个想法。”
他还真不看重,甭管女儿还是儿子,等老了,孝顺的自然会孝顺,不孝顺的不管男女都一样不孝顺,养老的本钱还得是自己攒,养到一个没用的,棺材本都贴进去,所以他想的还真不多。
男女都是他的种,自己的孩子护不住,还能给人闷死,这种男人,他打心眼里瞧不上。
不过能要儿子,他也想要的,这是承认的实话,因为村里的宅基地都是世世代代传,这可是田地啊,老百姓的根,不像城里人,房子也就那筒子楼的巴掌大地方没得传,但是对女儿和儿子,他还是会一视同仁,绝不偏袒。
沈银花哼了一声,信没信不提,可这话听在心里舒服。
“嫉妒呗。再说了,这事也是男人同意,都有责任。”沈佑春咬了一口青瓜,脆甜脆甜的,水分还多,好吃。
沈银花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有的女人嫁过去被男人管着,想反抗也无能为力,不过有的,自己纯属就是这样的人,总之,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
几人聊到下午三点多了,沈银花怀着孩子已经很困了,沈佑春姐弟提了离开,知道挽留没用,而且太晚回去也不安全,夫妻两捡了不少东西塞进背篓给带回去,梁光田进山捡的菌子也给带上了。
离开前,沈佑春偷偷塞了点钱给沈银花,五十块,也是挺多了。
沈银花大惊,她知道的,爸妈拿不出这笔钱来,只能是小妹的,她连忙还回去不要,不过沈佑春还是强硬的给了,“拿着,我还在读书,也不急着用钱。你怀孩子,自己得注意点,别去干重活。”
她手里头攒了不少钱,就是去年和池燕挣的,她的审美好,还会画图,做出来的小饰品很好卖,成本少价格贵,前前后后也赚了两百块,再加上这段时间江惊墨给的,她兜里也是有钱,咬咬牙给出一点也不要紧。
“别送了,快回去睡觉,我们走了。”沈佑春不想被追上,也不想看见沈银花的眼泪汪汪,拉着沈有金赶紧离开。
沈银花是真哭了,钱捏在手里,她心里很暖,也很感动。
没嫁人的时候,她和小妹经常拌嘴,还以为小妹心里介怀,她也不懂怎么缓和关系,没想小妹心里还惦记着她。
等沈佑春和沈有金回到村口的时候都要五点半了。
没想平常安静的村口,这会儿聚集了不少人,沈有金眼尖,兴奋的说,“姐,你看那是姐夫不?准没错了,就是姐夫。”
江惊墨站在人群里,鹤立鸡群,气质独显,想不看见都难。
沈佑春也看见了,这一刻,兴许是欣喜大过惊讶,惯性大于大脑思考,跑了上去,似有所感,江惊墨也很回头,看见了朝他跑来的沈佑春。
夕阳在她背后散落一层金光,她扎着两条辫子,笑容明媚干净。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也跟着勾起嘴角,目光所及,都是在朝他跑来的女孩身上,小心脏噗噗噗跳个不停。
34.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1
沈佑春还没来到江惊墨跟前,而江惊墨已经走上去了几步,两人的视线撞上,眼里都是彼此的身影,同频扬起了笑容,萦绕在两人之间的氛围好似清爽夏日里吹过了带花香的风。
见着沈佑春的掌心有些红,额头也因为走路太累冒出了细汗,脸颊一团红晕,眼睛亮亮的,江惊墨很想为她擦汗,可在外面不好亲近,只能温柔着声音说,“拿着还挺沉的,怎么不给有金拿。”
江惊墨说着,眼皮子一掀,淡淡目光掠到了紧跟上的沈有金身上是在质问,沈有金立马举起双手,为自己辩解,“姐···江大哥,这可不是我不想拿,是我姐说她要自己拿,渴了还能吃。”
是的,沈佑春手里仅仅是拿了两根青瓜,又不重,还是她自己挑出来想吃的,甚至还是在几分钟之前才拿出来的,而一路上回来都是他背,肩膀都要压出痕迹了,也没见有人心疼他啊!
江惊墨一听,眸色转瞬了温和,垂眸看着沈佑春,而沈佑春忙着朝江惊墨后面看那群不认识的陌生人呢,抬眸看江惊墨,疑惑地问,“书呆子,你怎么突然过来了,那些人是谁啊?”
“我跟着一个叔叔过来的。我记得你说过,你家就在杏林村,知道他今天要来杏林村考察,我没什么事就跟过来了。”仗着这个角度没人看见,江惊墨伸手去勾上了沈佑春的手指,轻轻晃着,大拇指还反复摩挲着沈佑春的手背,好似面对珍宝轻柔呵护。
他专注的看着沈佑春,那双浅棕色的眸子越发温柔,迎着晚霞,也不知是晚霞的红晕落在脸上显得满脸通红,还是他过于害羞而面红耳赤,或许是后者,情话呢喃而出时,江惊墨的眼睛很亮还有羞涩,“佑春,我想见你。可是来到杏林村,我却找不到你在哪里,只能等。本来以为会遗憾今天要见不到你了,思念之情只能留到明天缓解,可是幸运还是眷顾着我的,我今天还是见到了你,真好。”
晚风将他的柔情吹入了沈佑春的耳朵里,拂过心头,痒痒的,有很温暖,她的脸也刷一下闹得很红,直愣愣的被江惊墨的目光吸引住,待脸颊过于发烫,她回神,连忙垂下眸子,是很少听到情话的害羞也是心虚。
至于心虚什么,或许是,她在欺骗一个书呆子的感情吧,本来也不会心虚,可是见着书呆子那么纯情,难免就有了一点点愧疚。
沈佑春想着明年考上大学就计划分开的事,脸颊上的热度渐渐冷却,可不能让江惊墨发现,分开之前,她还需要江惊墨的供养呢,沈佑春挽过头发在耳朵后,笑着嗔怒了一眼,轻哼了声质问,“我们就一天没见,你去哪儿学到的情话,你很不对劲呀书呆子。快点老实交代,你是不是背着我做坏事了。”
江惊墨摇了摇头,很乖,腼腆的笑着,“我没有做坏事,只是见到你的这一刻,大脑已经先一步组织好了语言,这是下意识的反应,也是我内心深处,此时此刻很想对你说的话。”
“这还差不多,姑且相信了你的说辞。”沈佑春翘起嘴角,面上笑着故作勉强点头,心里是甜蜜的可也别扭。
那么听话,明年要分开了,她还真舍不得。可是,她也没想过和江惊墨有以后,只是想着处对象的时间里得到供养,能多要点好处就要。
江惊墨是京市人,以后肯定要回去的,她虽然自私也贪婪,可是心里门清,她就是有点小心机而已,京市那种地方,她可吃不消,老老实实在这里就好。
高门可不是那么好攀的,她只是想要好处,又不是想跳火坑,好处要到了,立马就回头。
到时候,江惊墨回他的京市,她就在她的江市,她想,这段处对象的往事,他们不提的话也没人知道。
江惊墨可不知道自己在被计划着要“分手”了,这会儿格外开心,笑意温柔,“好,谢谢佑春相信我。是我不好,我的嘴巴笨,因为害羞就不敢对佑春说好听的话,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多说点,只要能让佑春开心。”
说着说着,他很愧疚,没有给她最好的一切。
“那么认真呀,要是学得累了,会不会在怪我是个麻烦精,给你添了学习任务,耽误了你的学业。”他是真有一手,沈佑春被哄得傻笑,心里那点别扭又没有了,甜甜蜜蜜的和他说悄悄话。
明年的事明年再说,现在还谈着呢,没准以后可能都找不到像江惊墨这样的对象了,分开之前要多享受享受。
江惊墨和她拉小手,目光坚定,一本正经的说,“你永远都不是麻烦精。而且,作为佑春的对象,这也是我应该做到的事。我也不觉得麻烦,佑春愿意使唤我,证明是喜欢我的,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觉得麻烦。”
他说到后面,脸颊刚褪下去的绯色又红起来了,害羞又开心的望着沈佑春,这也是另类的表白了,将喜欢宣之于口,于性子腼腆的人来说并不容易,可是说出来了,自个儿都先开心。
“既然这样,嗯···我要每天···”语气停顿了一下,沈佑春一副“你要感激我”的表情,“算了,谁叫我心地善良呢,我要每周都听一次,要是你做不到就有惩罚。”
江惊墨依旧是满眼盛着笑意,“好,每周都会说,而且是要不重样的。”
沈有金站在一旁,听着两人说黏糊糊的话,浑身起鸡皮疙瘩,好肉麻啊!这种话是怎么说得出口的,他不理解,谈对象实在是太可怕了。
而且,大庭广众之下,手拉手还没松开,想要拉多久?沈有金无语望天,他这么一个大活人,两人就顾着亲亲密密,把他无视掉,这样真的好吗?
“咳咳!”
尽职在望风的沈有金,看见沈父看过来,还朝他们走上来,他立马重重咳了两声提醒,牵牵牵,也不看看在什么地方,碰一下还不行,还牵着不放开了,咋地,有胶水粘着啊,沈有金心里嘀嘀咕咕,还不忘扯开嗓子喊一句,“爸,我们从二姐家回来了!”
沈佑春吓了一跳,像是被烫到了一样,立马甩开江惊墨的手,往旁边站拉开距离,表现出和江惊墨不熟的样子。
她朝前看,也笑着打了声招呼,“爸。”
江惊墨一阵失落,委屈巴巴的看着沈佑春,可是只能看见侧脸,他整理好了表情,回头看向沈父,露出了标准的礼貌笑容,戴着眼镜更像知识分子很有亲和力,好感倍增,温声谦和,“叔叔,你好。我叫江惊墨,是沈佑春同学的同班同学。我和家里叔叔一起过来,没想到碰上沈同学就闲聊了几句。这个时间点了,叔叔吃过晚饭了吗。”
他三言两语就掌握了主导权,沈父本来还在纳闷,怎么看见小女儿和一个男生走近,现在一脸懵,只能跟着江惊墨的话走,想不到其他去了。
不过江惊墨这话听在耳朵里也没什么问题,就是正常地打招呼,村里人碰面也会问吃没吃饭,就连沈佑春姐弟也没听出有什么涵义。
不过见着她爸没有看出异样,沈佑春暗暗松了一口气,她可不想父母知道她谈对象了,但是见着江惊墨那么淡定,和腼腆的书呆子样不同,她侧头多看了两眼,怪异感又起来了。
“···你好你好。村里人,都不吃那么早,还没吃,不过五妹的妈在家里煮了。”沈父有些局促紧张的回应。
他说着不熟练的普通话,同样夹有乡音,不过比起其他人来说他讲得不错了,家里有两个读书人,时间久了,一个屋檐下生活,他们也会说。
沈父没见过世面,也没见过几个大人物,见过最厉害的也就是方书记了,这会儿看见江惊墨的穿着还有一身气质,不用想都知道家世很好,而且还是跟着县长还有县书记一起过来,更不得了了。
年龄大,并不代表就能抹掉身份差距上带来的矮一截。
相反,正因为年纪大,经历了沧桑知道了什么是现实,才会更加的紧缩。初生牛犊不怕虎这话,为什么会用在年轻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很抱歉,碰上了说几句话,没想到耽误沈同学回家吃晚饭,还劳烦沈叔叔出来找。”江惊墨是歉意的语气。
沈父大半辈子都是和村里人打交道,说话粗,面对文化人,他不擅长交流,就像“很抱歉”这种斯斯文文的话就没有从他嘴里说出来过,虽然家里有两个读书人,可那是自己的孩子,用不着斯文,说着烫舌头,说不出。
“···不碍事,不碍事,还早着,我们家也不吃那么早,太阳还亮堂堂。”沈父憋了几秒,憋出了这一句还算斯文的话。
有点说不下去了,他急忙看向两孩子,说话自然多了,“你们咋回来那么晚,留在二妹家吃饭了?”
“没有吃,就是聊天聊过头了,也不晚啊,这还早着呢。”沈有金抬头看了眼天空,夏天的傍晚,起码要七点半才还会黑,现在五点多,还很晒。
“那个……小江啊……”沈父犹豫着开口,说到吃饭,热情好客的人家都会邀请回去一起吃饭,他也不例外。
“爸!吃青瓜,二姐家种的。”沈佑春急声打断了沈父的后话,塞了一根给沈父,另一个根在手,她看向了江惊墨,就是同班同学的交情,客气说,“江同学,你吃吗?别看青瓜长得不雅观,可脆脆甜甜,味道很不错。”
江惊墨有些诧异,伸手接过,他的手指修长白皙,“谢谢沈同学。”
“不客气。你先忙,我们也回去了。”
沈佑春摆了摆手,目光和江惊墨交汇粘上了几秒,她回头,跟着沈父背后回去了。
至于邀请他回去吃晚饭,沈父还没能说出来,就被得了沈佑春眼神的沈有金拉走,转移注意力,沈佑春也是抚着胸口庆幸。
是处对象了,可她就没想过要江惊墨知道她家在哪里,更别说邀请回家,只是他自己找来,那只能硬着头皮上。
算盘暂时落空,也看出来沈佑春那拙劣的想法,江惊墨意味不明的低笑了声,垂眸看着手里的青瓜,眼睑挡住了光线,投下一片晦暗阴影。
他迈着步伐,回到了前来考察的队伍里,孔叔也在,没有跟在身边保护打扰江惊墨,却也时刻观察周围。
杏林村的村长在陪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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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和书记讲话,随行队伍里有很多人,想表现的更多,只是县长宋邦就是笑笑,见着江惊墨走上来,他笑容里的热情多了几分热络,主动询问,“惊墨,你认为方案怎么样?”
他一出声,大家都看向了江惊墨,这位少年跟在队伍里,谁都注意到了,只是不懂身份。但是能够带来,还被重视,那肯定是不普通的。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谦和似彬彬有礼的君子,浅笑着说,“宋县长是为百姓做事的好县长,这些年来不是修路就是办厂,带动了经济,改善了百姓的生活条件,经验很多,我只是一个年轻人,哪里懂的什么方案。”
他给了面子捧场,宋邦也高兴,可不敢飘飘然,还是要谦虚,虽说也不是使劲地贴上去奉承,可是有政绩在,等江惊墨回去京市了愿意帮他在老爷子面前美言几句,他往上升的机会也多了不少,对手忌惮三分。
江家这个派系扎根太深,谁站出来都是举足轻重的人物,风雨飘摇的年代都屹立不倒,更上一层楼,更遑论现在改革春风吹满地的欣欣向荣年代里,谁都想挤进去得到庇护,他也不例外。宋邦出身微寒,虽有点政绩,可全国四四万的同胞,找出比他有能力的人才太简单了,在内办事,讲究的是人脉资源。
故而宋邦摆了摆手,“我们上年纪了,思想和看法难免会有固化的时候,做人做事最忌讳止步不前,停留老旧。年轻人的想法多,脑筋转得快,多听听年轻人的声音,对我们来说也是活到老,学到老的好方式。”
他的话已经到了这一步,江惊墨自然是要接过来,而不是让话落地。
“既然如此,那我就冒昧说一说想法了,若是说得不对,还望各位前辈莫要取笑。”江惊墨依旧浅笑,谈吐温和有礼,游刃有余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前头纺织厂的事出了不少影响,想要重新置办工程并且扩大,最直接受影响的就是杏林村,我想,适当的走访,倾听村民的声音,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不过···这也要看村长的意见,我们忽然上门拜访不好,还需要村长来统筹安排。”
这个建议,既不会泯然众人,也不会过于出头,因为这话也不是没人提过,不想获得关注,没有喧宾夺主。
宋邦心里感慨,不愧是出身江家,做事滴水不漏,他笑着点头,“这个提议好,沈村长,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可以。”沈村长哪里有不答应的理,脑海里快速想着安排去拜访谁家,要干净,还要会讲话。
思来想去,沈佑春一家放在倾听声音的名单里,有两个读书人,家风还行,说话也不畏畏缩缩,半天憋不出几句话太丢脸,也不是话到嘴边的都是脏话,不会丢了杏林村的形象。
村里的房子会圈有一个院墙,还有大门,有人在家不会关上,等江惊墨站在了沈家的门前,嘴角上扬,眸色很深。
他望进去,就看见沈佑春在试一条新裙子,两个姐姐围着她打转,看哪里不合身要修改,她长得好看,身段也好,高挑,亭亭玉立,穿什么颜色都合适。
这条新裙子是红色,很少有人能驾驭得了红色,不小心就穿出了土,可她穿着,更衬得肤白明媚,像一朵牡丹花,即便还是花苞期,正在缓慢绽放,可美人在骨,也露出了风华绝代。
听到门口的喧闹动静,沈佑春回头,再次见到江惊墨,她很诧异,还有慌乱,书呆子怎么找上门来了?
而且怪异感更重,就有种,只要江惊墨想要找到她,总能有无数的手段和办法……只是现在还处在用温和的方式……
沈佑春一个激灵,被自己那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想法给惊到了,怎么可能的事,她这脑子,也会开始胡思乱想了。
随着村长进来和沈父交涉,介绍县长等人,道明来意之后,沈家人都有些局促,不过还能稳住,招待上门客人。
沈佑春得了任务去倒茶,见江惊墨的目光看向她,沈佑春飞快和他对视了一眼,见着江惊墨腼腆一笑,还是熟悉的书呆子,背过身时,沈佑春又轻松起来,果然是胡思乱想,江惊墨只是跟着大家来,又不是他要来。
不过总觉得,江惊墨的来头不止是有钱,沈佑春之前还一直都以为是他家里做生意有钱,现在她犹豫了,和县长一起啊,那是当官的,明年真能顺利分手吗?
或者……找个理由提前分吧,趁着现在处对象的时间短,感情还不算多深,免得真的来头不小,明年她提分手,反应过来知道是被耍了之后,她要面临被报复。
沈佑春一直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主,选择和江惊墨处对象是,考上大学就分,考不上的话没有好工作,没有更好的选择前,就继续让江惊墨供养,是她的最后退路,现在冒出了要和他分开的念头也是担心自身的利益受损。
但是也不行,都在一个学校读书,要是分了,提前报复怎么办,她怕是不能读了,这绝对不行。
唉,有时候眼光太好太准也不行,一选就选到了重量级。沈佑春还是头一次那么为难,这一切都怪问题的源头江惊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