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 第43章 主次之分 宋阳并没有被喜悦冲昏头脑,他清楚黑娃子有装死的习惯,不少人因为错误判断它的生死,在靠近时遭到突然袭击而受伤。 他背着猎枪,解开系在灌木上的绳子,沿着石壁爬上崖顶,一屁股坐下来,大口喘着气,心还在怦怦跳,手脚也一阵阵地发软。 这是他第一次独自面对黑娃子,状况不断,每个问题都关系到生死,这次能够成功猎杀,很大程度上是靠运气。 他很清楚自己经验不够,心态也不好,打猎这条路,充满了困难和挑战。 两条青川犬时而跳上旁边的石头,竖着耳朵朝下面的黑娃子张望,来回蹦跳着,时不时叫一声,又跑回宋阳身边哼哼,沿着一侧山坡跑一段,看到宋阳没动,就又折回来,显得特别着急。 宋阳伸手轻轻地摸了摸两只青川犬的脑袋,不慌不忙地往枪里装填火药和铁砂,弄好之后又休息了一会儿,这才收拾东西,带着两条狗绕到山崖的一侧,顺着山坡慢慢地走到崖底。 两条狗马上跑到黑娃子那里,闻了闻,又警惕地退开。 宋阳先到崖底捡起掉落的斧头,发现斧口缺了一块,应该是砸到石头造成的。 他把斧头别在后面的裤腰带上,端起枪,小心翼翼地朝着黑娃子走过去,在距离四五米的地方停下来:“招财,进宝,过来!” 两只青川犬已经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听到呼唤,立刻跑到他的身边。 等两条狗让开,宋阳端着枪瞄准黑娃子的脑袋,扣动扳机,硝烟弥漫中,铁砂又一次射向黑娃子的头部。 随后,他把枪背在身后,抽出斧头,往后退了一段距离。 两只狗没有因为枪声受到惊吓而跑远,稍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又朝着黑娃子跑去。 宋阳猜测,鹞子岩的那位老大爷应该对这两条青川犬进行过训练,不然,一般来说,它们听到枪声会被吓得远远跑开。 现在它们不仅没跑,还在犹豫之后靠近黑娃子,说明已经适应了枪声。 这给宋阳省了不少麻烦,不然还得花时间训练它们适应枪声。 只是这两只青川犬的捕猎天性还没有被激发出来,显得有些迷糊,没有强烈的捕猎欲望。 看到黑娃子头部又中了一枪还是没有动静,宋阳双手紧紧握住斧柄,一步步靠近,再次朝着黑娃子的脑袋砍去。 斧刃深深地砍进黑娃子的头颅,还是没有任何反应,这下宋阳确定,黑娃子是真的死了。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得赶快取胆! 处于休眠状态的黑娃子,胆汁会流进肝叶,为了得到胆汁饱满的熊胆,猎杀时需要把它唤醒、激怒。而猎杀之后,也要尽快取出熊胆,不然胆汁会回流。 宋阳跟着李乘风一年,帮忙取过两次熊胆,对这个并不陌生。 他正从布袋里拿出杀猪刀准备动手,突然听到狗叫声。 抬头一看,一条铁包金的土狗从山坡下一块突出的大石头后面跑出来,接着走出一个人。 正是李乘风和他的猎狗巴豆。 宋阳有点惊讶:“师傅,您怎么也在这儿?” “我哪敢真的让你一个人来?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我怎么跟宋建国交代?”李乘风反问道。 “一直没发现您……您什么时候躲在那块大石头后面的?” “我比你早到半个小时,一直在那里喝酒,看着你行动。第一次就能做到这样,虽然过程有些手忙脚乱,但也算是合格了。从今天起,你出师了。师傅把你领进门,修行就靠你自己了,以后的路你自己好好想想,好好走。” 宋阳愣了一下,没想到李乘风为了这件事在暗中保护,更没想到自己这样的表现,还能得到师傅的认可。 确实,很多事情要靠自己,今天算是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只听李乘风接着说:“还是那句话,有的人的心有时候比野兽还恶毒。要是你没碰到那两个人,今天就危险了。” 宋阳点头表示同意,他当然明白李乘风说的是谁,今天对这一点深有感受。 李乘风躲在山石后面,那两个人的话他应该听得清清楚楚,他们做的肯定是对自己有好处却损害别人的事情。 “别发呆了,赶紧取胆,然后回去找人来搬肉。”李乘风催促道。 宋阳微微一笑,把趴着的黑娃子顺着山坡翻过来,让它躺着,然后拿着杀猪刀,开始切开肚子取胆。 几分钟后,他先把那团肝脏拿出来,从肝叶上把熊胆剥离出来,摘下胆管,割断后用麻线扎起来。 熊胆分为四种:金胆、墨胆、菜花胆和油胆。 金胆也叫铜胆,胆囊是铜黄色的,是最珍贵的;墨胆是黑色的,也叫铁胆,品质比金胆稍微差一点;菜花胆是黄绿色的,也叫清茶胆,在正常的熊胆里品质是最差的;油胆是黑娃子死后很长时间才取出来的,属于不好的次品,价格最低,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宋阳取出来的这颗熊胆是黄铜色的,对着光看,薄薄的胆囊像琥珀一样,正是品质最好的金胆,而且个头不小。 宋阳小心地用布包好,抬头看向李乘风。 还没等他说话,李乘风先说:“别看着我,赶紧自己收着。说了这是对你出师的考验,也是送给你的礼物,这些都归你,我什么都不要。你跟我进山这么多次,我也没给过你什么,这个就算补偿了。我走了……” 说完,李乘风挎着火枪,领着巴豆,转身走了。 看着逐渐远去的老人背影,宋阳站起身,大声喊道:“师傅,我会经常来看您!” 李乘风没有停下脚步,只是摆摆手:“来的时候,记得带酒!” 听到这话,宋阳忍不住笑了。 等李乘风走远,宋阳看向身边的两条青川犬,用杀猪刀割下一块块肝脏,喂给招财,直到它的肚子圆滚滚的再也吃不下,才接着喂进宝。 两只狗要有主次之分。 领回来几天了,宋阳从它们的表现能看出来,招财在嗅觉和力量上比进宝稍微强一点,自然是强者为尊,这样培养是为了以后它们能更好地配合。 狗和狼一样,是有等级之分的,而且这个等级非常重要。 宋阳这样做,就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招财的地位。 喂饱两只狗之后,宋阳用刀割下黑娃子的鼻子、膝盖骨和四只熊掌,用绳子拴好,挂在肩上,这才带着两条狗回家。 第44章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宋阳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宋军正在柴房前面挥舞着斧头砍柴,把砍好的柴整齐地堆放在柴房旁边。 看到跑过来的两条青川犬,他放下手里的砍刀,站起身朝着路口看去,只见宋阳沿着小路一步一步地走过来。当注意到宋阳肩膀上挂着的东西时,他一下子呆住了。 那黑乎乎毛茸茸的……难道是熊掌? 宋军紧紧地盯着越来越近的宋阳,更加确定他肩上挂的就是熊掌,心中的惊讶也变得更加强烈。 熊掌,就是熊的脚和掌。在古代,因为一只熊只有两只掌(特别指的是前蹄,后蹄一般用得比较少,而且大多取用右掌,左掌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用,据说“左”和“阻”谐音,有阻碍的意思,再加上“鱼与熊掌”的典故,让熊掌这种食材显得特别珍贵。 如果不是达官贵人,很难能够享用。 但是对于山村的百姓来说,没有那么多的讲究,都把它当作稀罕的好东西,所以宋阳把四只脚掌都带回来了。 “你这是打到黑娃子了?”宋军难以置信地问道。 “今天我出师,师傅告诉我一个黑娃子所在的石洞,让我去猎取,幸运地成功了!大哥,爸妈他们在家吗?”宋阳问道。 “妈和嫂子在屋里缝衣服,爸出去串门了。”宋军走上前,帮宋阳拿下四只脚掌。 村子里虽然有人曾经打到过黑娃子,但是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充满了好奇。 “别砍柴了,去把爸找回来,等会儿我带你们去背肉。有了这些,明年的肉和油就不用太担心了,能吃得好一些。这件事别往外说,有些东西,自己家关起门来吃没什么问题,如果传出去却不分给大家,就不太好了。” 当下,肉和油是很大的难题,自己家的条件不一定比别人家好,宋阳当然要先照顾好自己家。 等以后收获多了,再考虑分享也不晚。 他明白,和邻居们搞好关系很重要,但是现在自己家的温饱都成问题,只能先以自己家为主。 慷慨也是要有个限度的。 所以,宋阳回来的时候特意绕路,避开可能会遇见的人,打算悄悄地享受这份“独食”。 再说,熊胆这么珍贵,一旦被别人知道了,难免会被人惦记,白白增添麻烦。 宋军虽然老实厚道,但是听宋阳这么一说,也明白了其中的意思,点头说道:“我明白了!” 他提着四只黑娃子的脚掌,跟着宋阳进了屋子,把东西放进一个盆里,就转身小跑着去村子里找宋建国。 看着风风火火的兄弟俩,又看看盆里的东西,正在火塘边烤火缝衣服的王静雅和李嘉怡一脸的茫然。 宋阳只好把跟宋军说过的话,又向母亲和嫂子重复了一遍,两人才反应过来。 和李嘉怡的惊喜不一样,王静雅更担心宋阳的安全,急忙把手里的针线放在旁边的桌子上,着急地拉着宋阳转着检查:“你怎么一个人去打黑娃子了?以前村子里的人打黑娃子,哪次不是去七八个人?你就不知道害怕吗?这可是会要人命的,有没有受伤?” 面对母亲的关心,宋阳张开双臂,转着圈让王静雅看:“没事,黑娃子都没碰到我,放心吧……对了,赶紧烧点水,锅一定要洗干净,保证里面没有油!我要处理熊胆。” 熊胆珍贵又值钱,供销社收购站或者药材收购站虽然会收购,但是不接收没有处理过的新鲜熊胆。 他们只是帮忙代收,并不负责药材的加工处理。 这个熊胆必须经过处理才能拿去卖。 处理熊胆有特定的步骤,李乘风教过,宋阳也见过。 李嘉怡也放下手里的针线,赶紧往火塘里加柴,拿起铁鼎罐,仔细地刷洗了好几遍,打了水放在火上烧。 “先给儿子做点吃的,一大早就出去到现在,肯定饿坏了。” 王静雅忙着拿来玉米面,打算给宋阳熬面糊。一家人中午吃的是红薯,现在拿出玉米面,算是对宋阳的特别照顾了。 “妈,不用这么麻烦,我烤两个红薯就行,随便吃点,留着肚子晚上吃肉!”宋阳笑着阻止。 王静雅伸手轻轻地推了一下宋阳的脑袋,笑着说道:“随你!” 王静雅放好玉米面,挑了三个个头大、没有虫眼的红薯,拨开火红的火塘灰,把红薯埋进去烤。 宋军在村子里找到了宋建国,只说家里有事情,让他赶紧回家。 一直到出了村子,宋军才把宋阳打到熊的事情告诉宋建国。 宋建国既感到震惊又十分惊喜。 先不说一整只黑娃子,单单是一个熊胆能卖的钱,最少也相当于工人一年半的工资,对家里的改变可想而知。 这可以算是家里的大喜事。 父子俩急忙赶回家,推开门,正好看见宋阳从布包里拿出那个黄铜色的大熊胆,便赶紧关上大门。 “儿子,打黑娃子的时候没有出什么事情吧?” “没事。” “那就好!” 宋建国松了一口气,凑到宋阳身边,看着大熊胆,满脸的新奇,然后回头对一家人说道:“记住儿子的话,这件事情千万别往外说,财不能露白,懂吗?” 一家人纷纷点头。 “黑娃子是在蜂石岩打到的,是师傅告诉我的位置,也是对我的考验。我去打的时候,都不知道师傅就藏在旁边守着,他怕我出事。 现在,我出师了。 这黑娃子,师傅什么都没要。这一年下来,他教了我很多撵山、采药的本事……能有这样的师傅,是我的福气。” “以后好好孝敬师傅就行。以前你性子懒散,做事说话让人不放心,还瞒着我们。事情说清楚了,我也不是不开明的人,去问过李乘风,确定你在跟他学,也就没说什么。” “我不瞒着不行啊,我早就想学撵山、采药了,你们总是说山上豺狼多,豹子厉害,黑娃子凶残,一直不答应,我只能先做了再说。” “臭小子……行了,你也长大了,以后自己看着办。还是那句话,山上危险多,自己小心点,我可不想年纪轻轻头发就白了给你送葬。” 听到宋建国这么说,旁边的王静雅抬手拍了他一下:“不会说话就别说,就不能说点好听的……” 随后,她满脸笑容地看向宋阳:“儿子,等这熊胆卖了,也该考虑成家的事情了。” 宋阳连忙摇头:“成什么家啊,现在还不是时候。” 家里的情况还没有改善,成家会带来更多的麻烦,他不想现在面对,就选择回避这个话题。 眼看着铁鼎罐里的水沸腾起来,宋阳提着麻线,把熊胆放进开水里。 整个熊胆一泡到水里,就迅速瘪了下去。 第45章 挖过坟? 经过开水的蘸烫,熊胆会逐渐变小。 把它挂在阴凉的地方,放一段时间后,熊胆又会再次膨胀起来。 这个时候,需要再次用开水蘸烫,熊胆就又会缩小,接着继续挂在阴凉的地方…… 像这样反复操作,直到熊胆不管怎么放置都不再膨胀,就意味着胆汁已经完全被胆腑吸收了,这样的熊胆,才能够拿到收购站去换钱。 宋阳把手里蘸烫好的熊胆直接提到楼上,挂在自己床上晾衣服的竹竿上。 回到火塘边,扒开塘灰,看到红薯已经熟透了,他把三个烤红薯挖出来,拿起一个包谷芯,几下就擦掉了烧焦的外皮,抓着一个吃起来,另外两个塞进衣兜,然后走到水缸旁边,拿起木瓢,舀了半瓢水一口气喝下去。 从昨天在李乘风那里吃完晚饭回来,到现在一点东西都没吃,又忙了这么久,宋阳真的是饿极了。 看到大冷天里宋阳直接喝冷水,王静雅马上就叫了起来:“就知道喝冷水,家里是没火还是怎么样?年轻的时候不注意,等年纪大了,有你受的。” 宋阳笑着回答:“没事,就是太渴了,再说我早就喝习惯了,让我喝热水,反而觉得不舒服。” 山里人喝水确实不是很讲究,除非是在家里,要是在外面,口渴了,只要看到水看起来干净,找到有水的地方就能大口地喝起来。 正因为这样,在山里人经常走动的地方,能够看到不少被清理出来的小水塘,那都是喝水的地方,真正的山泉水,水质还是不错的。 “走吧,我带你们去背肉,把家里的刀子磨一磨,要剥皮、砍肉……” 接着,宋阳看了看两个蹲在木盆旁边,好奇地盯着盆里的熊掌,时不时伸手摸摸熊掌的毛、用手指戳一戳的侄女,又看向王静雅:“妈,您就别去了,三百多斤肉,我和爸、哥哥、嫂子,四个人能背回来,您在家里看着家照顾孩子。” 王静雅思索了一会儿,点头说道:“行!” 然后,一家人各自准备,背着背篼,带上菜刀、斧头,跟着大口吃着红薯的宋阳,一起往蜂石岩走去。 这段路要走一个多小时,对于平时忙着做家务和农活的大多数人来说,蜂石岩算是比较远的地方,离石河村有十多里路。但是对于撵山、采药的人来说,只能算是很近的距离。 很多时候,进山一次就是好几天。 大巴山的动植物资源丰富,但是也不是到处都是。竹鼠、野兔、野鸡、斑鸠之类的还算常见,可是那些皮毛珍贵、能产出名贵药材的兽类,不知道被多少人惦记着,往往进山几天都找不到一只,就算找到了,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猎到的。 这对于撵山人的本事是很大的考验。 山里的野兽虽然多,但是分布在广阔的区域,就显得很少了。 不然,守着这么丰富资源的山里人,又怎么会一直都很穷呢。 能够猎到一只黑娃子,对于宋阳一家人来说,真的是非常珍贵。 一路急急忙忙地赶路,当一家人来到蜂石岩,刚到山林的边缘,吃了很多熊肉、紧紧跟在宋阳两边的两只青川犬突然停了下来,朝着前面发出低沉的叫声。 宋阳抬头看去,只见大漆树下黑娃子的尸体旁边,蹲着两个人。 正是早上用石头弄醒黑娃子的那两个人。 看到他们,宋阳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头。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早上发现了熊,下午再来却发现已经被人杀了,心里不甘心。 “这两个人恐怕是来闹事的。爸,您认识他们吗?” 宋阳停下脚步,一家人也跟着停了下来。 “认识,他们是黑潭子村的人,左边那个叫封良明,右边那个叫吕正虎。六二年的时候,两家人一起从外地搬到山里来住的,我也就只知道他们的名字。” 宋建国走到宋阳身边,小声地说:“我听说,有人看到他们的父亲带着他们在山里挖过坟,用陪葬品换粮食,不知道是真是假。这个事情可别乱讲,干这种挖死人东西发财的人大多都心狠手辣……你怎么就确定他们会来闹事?” 挖过坟? 听宋建国说出两人的名字,又提到挖坟的事情,宋阳对这两个人总算有了一点模糊的印象。 他仔细回想,隐约记得八三年听说两个人死在了山里,都是被割喉死的。 要是真的干过这种事,那确实得特别小心。 “今天早上我来打黑娃子的时候,他们比我先到,也发现了黑娃子。估计是看到我师傅来过的脚印,怕黑娃子被别人先猎走,就故意用石头砸,把睡着的黑娃子弄醒。要不是我碰到他们乱搞,有了防备,说不定到洞口就直接被醒着的黑娃子冲出来抓伤了。” 这番话,让宋建国、宋军和李嘉怡满脸都是惊恐。 “果然够阴险恶毒……那现在怎么办?分给他们一些?”宋建国皱着眉头问道。 “分什么分?就算我不撵山也明白,这山里的东西没有主人,谁有本事谁得到。他们要是有本事,看到黑娃子就直接动手打啊,别人不会说半个字。现在黑娃子被我打了,他们一来没有帮忙,二来,这黑娃子的洞又不是他们告诉我的,要说的话,是李乘风先发现的。他们还这么阴险,凭什么分给他们!” 宋军生气地说道。 自己的亲弟弟差点被人算计,以前他只是不喜欢宋阳这一年的行为,关系倒也不算差,偶尔发火,也只是希望宋阳能多照顾家里。 现在事情清楚了,他不得不承认,宋阳比他有想法,做事也更有胆量,敢想敢做,考虑事情还比他全面得多。 只是,作为大哥的宋军,突然有一种被宋阳比下去的感觉。李嘉怡让他找宋阳问问,看能不能跟着一起多赚点钱,他不是没有想过这个念头,只是总觉得拉不下脸,心里的顾虑也很多。 眼睁睁看着宋阳打到的东西有人想来分一份,他心里怎么会舒服? 这是自己家的东西! 宋军能说出这样的话,宋阳有点意外,老实本分的大哥心里也有自己的原则,而这也正是他所想的。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俩带着枪,我们也把刀拿出来……走,过去看看这两个人想干什么,我倒要看看他们能玩出什么花样!” 宋阳说完,拿出带着的杀猪刀,马上带头朝着黑娃子尸体所在的地方走去。 第46章 借口扯皮 这一次过来,他们的目的是把黑娃子的肉背回去,所以没有带火枪,宋阳也没想到封良明和吕正虎两个人还会回到这个地方。 在那个时候,人与人之间经常会因为一点小事情就产生争执,可能因为一个摔碎的碗就吵得不可开交,也可能因为丢了一个鸡蛋就把整个村子都骂一遍。现在,面对一只价值好几百块的黑娃子引发的纠纷,而且还是和两个带着武器的人,谁也不能保证不会有生命危险。 实际上,在这深深的山林里,偷偷放黑枪这种事情都不奇怪。 宋阳很清楚人善被人欺的道理。 在某些人面前,哪怕一句服软的话都不能说,不然,他们欺负起人来就会像上瘾一样,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就像贪恋女色一样难以控制。 重活一世,有机会重新把人生的路走好,生命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活得窝窝囊囊,也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上辈子活得像个没用的人,受够了各种气。 面对人,他可不像面对黑娃子那样害怕。 被激怒的黑娃子只会凭借本能暴躁地拼命,完全没有理智。 但是人不一样,是人都会怕死。 宋阳难得有机会挺直腰杆,自然要挺起胸膛做人。 跟在身边的两只青川犬也呜呜地叫着,做出凶巴巴的样子,已经懂得保护宋阳了。 能好好交流就尽量好好说,如果对方要态度强硬,那也只能强硬应对。 宋阳已经下定决心。 现在,该做的防备不能少,尤其是面对这样两个阴险的人。 看到宋阳拿出杀猪刀,宋军把背着的背篼拿到身前,从里面拿出斧头。 宋建国也放下箩筐,从里面拿出厚背的剁骨刀。 李嘉怡脸色有点紧张,看到前面三个男人这样,也从背篼里拿出平时切菜用的菜刀,紧紧地握住刀把,跟在三个人后面。 两条青川犬跑到宋阳前面,盯着石坡上的封良明和吕正虎,跑几步就停下来,朝着他们发出呜呜的叫声,非常警惕。 看到宋阳一家人从树林里出来,坐在黑娃子尸体旁边的封良明和吕正虎也站了起来。 宋阳走到黑娃子旁边,看了两个人一眼,又看了看地上的黑娃子尸体,发现没有被动过。 他把带来的背篼放下,不理会两个人,直接蹲在黑娃子旁边开始剥皮。 封良明和吕正虎年龄差不多,都三十多岁,比宋建国小七八岁左右。 宋建国笑着跟两个人打招呼:“两位兄弟,也来山里逛逛啊?” “在家里没事干,就出来看看运气,看能不能打到点肉。早上到这里,刚发现上面的石洞里有个黑娃子,本来想着晚上叫些人,明天来打,下午忍不住又过来看了看,没想到已经被打死了。” 封良明勉强挤出一点笑容,转头看向宋阳:“我认识你,在山里碰到过,是李乘风的徒弟吧。这黑娃子是你一个人打的?” 很好,对方没有一开始就态度很强硬! 宋阳抬头看了封良明一眼:“这黑娃子我师傅几天前就发现了,留着给我做出师的考验,今天专门来打的。” 他先把话说明白,防止两个人以“先来后到”为借口扯皮。 “能够一个人打黑娃子的可不多,这下山里又出了一个厉害的撵山人。”封良明对着宋阳竖起大拇指:“是不是得到了一个大金胆?” 宋阳微微皱起眉头,握紧手里的杀猪刀,语气冷淡:“就算我这个刚出师的人也知道,问这些是犯忌讳的!” 别人得到了山里的猎物,问问肉之类的很正常,但是打听那些值钱的东西,难免让人怀疑是不是心里有想法。 “就是好奇而已嘛!”封良明尴尬地笑了笑。 “我也是运气好,侥幸打到的。” 宋阳想了想,接着骂道:“说起这件事,昨天我师傅来看的时候,这黑娃子还睡得很熟。今天我来,刚到石崖下面,正想爬上去看看情况,黑娃子的脑袋就伸出来了,吓得我转身就跑。 等了三四个小时,再去看,发现地上有滚落的石头,还有一些新鲜的脚印,才明白肯定是有人往洞里扔石头,把它弄醒了。真他妈的缺德,差点把我的命搭在这里……干这种事的人,简直不是个东西,太恶毒了。要是有人路过,被冲出来的黑娃子弄死,那就是在害命。” 说到这里,他抬头盯着两个人:“你们来的时候还没有被人动过……还是说,就是你们干的?” 两个人听到这话,微微一愣,互相看了一眼,脸色都有点发红,连忙摇头。 长相满脸麻子的吕正虎说:“怎么可能是我们,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三岁小孩,会干这种无聊的事情。我们本来也打算来打它的,把它弄醒了,我们还怎么打!” 封良明也赶紧跟着说:“就是,弄醒了对我们也没有好处。” 他突然注意到宋阳在看自己的脚,心里一惊,赶紧伸手拉了拉旁边的吕正虎:“走吧,黑娃子都被打死了,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吕正虎看看黑娃子,又看看封良明,看到他使眼色,就没有再多说,转身跟着封良明走了。 “别着急走啊,满山打猎,看到的人都有份,带点熊腿肉和五花肉回去尝尝!”宋建国对着两个人喊道。 “算了,我们也经常撵山,家里不缺肉!” 封良明回头说了一句,脚步不停,直接走了。 直到看着两个人钻进树林走远,之前还有点紧张的李嘉怡最先忍不住笑了出来:“小弟你可真够坏的,当着他们的面骂,就不怕他们翻脸动手啊?” “怕什么,这种事情他们要是敢承认,传出去名声就坏了,对他们没有好处。真敢动手,弄不死我,那死的就是他们。” 宋阳想起今天看到两个人做的事情,心里还是很生气,但是看到两个人还算懂事,没有纠缠,就催促道:“赶紧剥皮,把肉背回家。” 四个人聚在一起,互相配合,用杀猪刀和菜刀剥皮。 黑娃子能被打死,主要是那一枪,把眼睛附近的皮毛都炸坏了。宋阳估计,应该是有铁砂从眼眶打进了脑子。 整块皮毛剥下来后,大家就拿起剁骨刀、斧头,把黑娃子的肉切成大块,分别装在背篼里。 宋阳想到那些肠肚拿回去喂狗也不错,于是忍着难闻的气味,直接切成小段,挤出里面的脏东西,一起背着往回走。 一个人背着七八十斤的东西,来的时候用了一个多小时,回去的时候也没有多花多少时间。 在这大山里,山民们早就习惯了用肩膀挑东西、用背扛东西,力气大的人,能背两三百斤甚至更多。这点重量,对于李嘉怡来说都不算什么,更别说宋阳他们父子三人了。 第47章 杀年猪 寒冬腊月,夜晚早早来临。 宋阳四人从山里出来,踏上石河子村的泥土路时,天色已经变得很暗了。 天气寒冷,这个时候,村里的大多数人都缩在家里的火塘旁边取暖,很少有人出门走动。 两条吃了不少熊肉的青川犬,精神饱满,一路小跑到前面,跑一段就停下来,回头等着宋阳他们。 通往半山腰老房子的坡路是之字形的,下了这场雪,又连着冰冻了好些天,雪层不再像刚开始那样松松软软的,表层结了一层冰壳。 在这样的雪地上行走,得小心地选择没有被踩过的地方,不然会很滑。 四人每走一步,都会踩碎冰壳,小心翼翼地往上走,一路上伴随着咔嚓咔嚓的声音。 宋阳还记得,五岁那年,大雪铺满了道路,宋军带着他,把家里的洋铲当成雪橇,他坐在上面,双手紧紧抓住洋铲的把手,双脚往前伸来控制刹车和方向,顺着坡路一次又一次地滑下去,玩得特别开心。 没过多久,王岳和村里其他几个同龄人,像是发现了新奇的东西一样,兴奋地加入进来。 孩子们没有任何烦恼,玩得热火朝天。 坡路上的积雪被压得实实在在的,经过一夜的冰冻,变得非常难走。 全家人出行一下子变得很艰难,往下走容易摔倒,往上走也很费力。 结果,宋建国出去串门的时候,没走二十步就摔了三次。回到家后,他揪着宋军和宋阳,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那一顿打,让他们哭得很惨,尤其是大哥宋军,屁股上留下了一道道让人惊心的红印子,到现在宋阳都还记得。 从那以后,兄弟俩再也不敢这样玩了,就算想玩也会去别的地方。 尽管挨了打,但那些过去的时光还是让人怀念。 可现在,看着这条经常被人踩、到处是泥泞雪坑的上坡路,宋阳对它再也没有小时候那种喜欢的感觉,心里只想着搬出去。 他心里想:等熊胆卖了,就考虑分家盖房子。先和大哥商量,相信大哥会同意,毕竟大家都希望能住进更好更宽敞的房子。然后再一起说服爸妈…… 两条青川犬先跑到屋前,屋里的王静雅听到外面的动静,知道是宋阳他们回来了,赶紧从橱柜的抽屉里拿出手电筒,走出去,给几个人照亮。 “我在隔壁铺了竹席,用来放肉。”王静雅进屋的时候说道。 知道他们去背肉,她在家里提前做好了准备。 宋阳马上背着肉跟着王静雅来到隔壁,在她的帮助下,把背篼放下来,又忙着接过随后进来的宋建国、宋军和蒋依娜的背篼,靠着板壁放好。几个人接着把肉一块一块地拿出来,放在竹席上。 看着眼前这一大堆肉,一家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笑容。 “这些肉怎么处理?”宋军微微喘着气,揉了揉肩膀,兴奋地问道。 “那还用说,该炼猪油的炼猪油,该抹盐用烟熏的就熏起来。”宋阳笑着回答。 “我看还是拿去卖了,换点钱。竹鼠、麂子都卖了钱,这些黑娃子肉应该也能卖不少。” 王静雅一直想着攒钱,在她看来,能换成钱的东西都要换成钱。 宋阳和王岳都去卖过东西,还去过南郑的黑市场,都没出什么事,这让她的胆子也大了一些。 “不卖了,免得引起别人注意。这么大一堆肉,一下子卖不完,要是多跑几趟,很容易被人抓住。而且家里本来就缺粮食少肉,平时都舍不得吃。你看看两个侄女,头发都黄了,吃好点才能长身体,大人吃好了,干活也有力气。 关键是,熊肉不好卖,没什么人愿意买,又不值钱,太折腾。 能换钱的也就是熊鼻子、膝盖骨、这张皮和熊胆……黑娃子的前后掌,我明天拿去镇上看看能不能卖点钱,其他的就留着。 我能打到一只黑娃子,就能打第二只、第三只……放心吧,以后有的是机会!” 宋阳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石河子村,一个工分才四毛五分钱,就算是公社里最好的生产队,一个工分也不过六七毛钱,能达到这个数,那可是能受到表扬的。 这样就能理解,宋阳花掉那十五块钱的时候,宋建国和王静雅为什么那么生气了。 只有等土地分到各家各户,各自干各自的,自由市场再放开一些,情况才会变好。 现在,真没有多少人愿意花钱买熊肉。这熊肉啊,油倒是不错,可肉的味道,如果没有大调料调味,那股腥臊味太重,能卖到一毛多一斤就算不错了。而且还不好卖,卖得慢不说,要是被抓住就麻烦了。 再说,山里人要是想吃肉,自己大多会想办法到山里去弄。 前几天卖的竹鼠、麂子,能卖出去已经算是运气好了,碰到有需要的人了。 这些熊肉,还不如自己家留着,起码明年不用担心肉和油的问题,一家人的饭菜也能好一些。 宋建国点点头:“就按小儿子说的办。熊胆很重要,这东西要阴干需要不少时间,要卖还得再等等…… 这些肉得抹上盐,再用烟熏一下。反正都要熏,干脆把年猪也杀了,离过年也没几天了。这辈子还没熏过黑娃子肉,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大家都管住嘴,别往外说。” 他看了看趴在门口往里面看的云梅和云兰,又补充道:“特别是两个孩子,一定要看好!” 宋阳明白,宋建国是想通过杀年猪把打到黑娃子的事情掩盖一下。 杀年猪本来就是迟早的事,今年就早点动手。 只要关起门来自己吃,自己家不往外说,就算别人知道了,也不好说什么。 毕竟,村里不少人家都这么做。 要是到处炫耀却不分给别人吃,那就是不会做人了。 至于封良明和吕正虎,他们应该知道宋阳已经识破他们的坏主意,估计他们也不敢乱说话,事情传出去对他们也没好处。 而且杀年猪免不了要请人吃饭,也算是还了人情。 “那就选个日子杀年猪!”宋阳表示同意。 宋建国走进堂屋,提着煤油灯看了看日历,回来说道:“就后天杀,后天日子好。我明天去会计家开个证明,顺便把帮忙的人请了,再去大队会计那里办手续开票(交屠宰税)。明天就别喂猪了!” “等吃完饭,我给王岳家送点熊肉过去,顺便请他们一家子过来帮忙杀猪。” 王岳家跟自己家关系最好,一直以来都互相帮助,每年杀年猪,都少不了他们。 王岳和自己关系又特别铁,再加上上辈子他的照顾和帮助,宋阳自然不会忘记他们。这些熊肉,别人家可以不送,王岳家是一定要送的,而且要多送点。 “那就直接送个熊腿过去!” 宋建国也很大方,马上从竹席上挑了一整块熊腿放进背篼,这块熊腿至少有三四十斤。 “我也去找下张晨轩,请他来帮个忙。” 宋军看着宋建国和宋阳的举动,也有点心动,他也有自己的好朋友。 没想到,他话刚说完,王静雅就反对道:“还是算了吧,那孩子自从在锦城有了工作,他爸妈都变得很骄傲,看不起咱们。别给自己找麻烦,再说那孩子嘴不严,也不是个肯出力的人。” 宋建国也跟着说:“他们家确实看不上咱们,别喊他了。咱们爷仨,加上王岳爷俩,再请你林伯伯来主刀杀猪,六个人,杀一头一百七八十斤的猪,很轻松的。” 第48章 你什么人我还不知? 听父母都这么说,宋军默默地不说话。 宋阳回想起来,张晨轩的父母,在张晨轩丢掉制鞋厂学徒工作的事情被揭穿之前,那态度不止是傲慢,简直是嚣张得不得了。 事情暴露之后,一家人更是变本加厉。 张晨轩的母亲,那个姓吴的女人,为人特别刁钻、刻薄,说话又尖酸又狠毒,为了一点点很小很小的事情,就能对着人骂上三天三夜。 她吵起架来就像往滚烫的油锅里倒水,噼里啪啦地乱炸一通;那些伤人的话就像飞溅的热油星子,毫无道理地到处乱溅,让人想躲都躲不开。 宋阳每次想起她吵架的样子,听到那些各种各样的脏话,都不禁“佩服”,觉得自己过去的日子真是白过了。 上辈子放羊的时候,有两只羊没拦住,吃了她家地里的两棵玉米苗,那个姓吴的女人一路追到盘龙湾的石洞里。宋阳赔了两块钱,她还是不罢休。 她一只手叉着腰,一只手指着宋阳不停地骂,直到被彻底激怒的宋阳拿起斧头出来,她才吓得转身跑了。 即便这样,之后每次碰面,她那双眼睛都恶狠狠地斜着看,嘴里还不停地骂骂咧咧。 再说张晨轩,这小子就是个典型的不正经的人。自认为在城里混过,见过一些世面,哪怕没有工作了,还是看不清自己是山里穷人家孩子的现实,整天靠着一张嘴蹭吃蹭喝,惹了不少麻烦。 “大哥,听爸妈的,这家人,还是尽量少接触比较好。我知道你和张晨轩关系好,但是这人能说会道,心思多,不实在,你太容易被他算计了。” 在这山里,大家心里都有个标准,觉得靠谱、能带来好处的,就多来往亲近;觉得不行的,见面了把头一转,就当没这个人。 见一家人都这么说,宋军点点头:“我知道了!”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一家人回到火塘边烤火,王静雅在家里已经把饭菜做好了,既然有了熊肉,自然要加个菜。 宋建国让王静雅割下一块熊腿肉,做了一大碗葱段炒肉。 这肉有一股松油的味道,就像烧火用的油松,肉质粗糙,还带着一股膻味,算不上好吃。但就算这样,也不妨碍一家人把它当成美味的菜肴。 吃饱喝足后,宋阳放下碗筷,跟家人说了一声,用袋子把背篼里的熊腿肉盖好,背起来,打着手电筒,去王岳家。 还好,王岳家在村子东边,去的时候不用经过太多人家,又是晚上,一路上没碰到什么人。 到了王岳家门外,看到屋里的油灯晃动,宋阳没有直接背着东西进去,而是先把背篓放在旁边的暗处靠着,自己走到门口,跺了跺脚上的泥和雪,喊了声:“蛋子哥……” 屋里传来板凳挪动的声音,很快大门被拉开,王岳手里拿着本小人书,满脸笑容地对宋阳说:“快进来……” 宋阳探头看了看,见他父母都在,一个在抽烟,一个在纳鞋底,没有其他人,便转身回去。 王岳一脸疑惑,门开了不进来,怎么还往回跑:“你干什么呢?怎么不进屋?” “等一下!” 宋阳很快回到放背篼的地方,背起东西,快步走进王岳家。 “伯伯、婶子,我给你们送点熊腿肉过来尝尝。” 王岳接过背篼后,宋阳笑着说道。 “熊腿肉?” 一家三口都看向宋阳,满脸惊讶。 “哪儿来的?”王父起身走到背篼旁。 “今天我打到的,师傅在蜂石岩发现一个石洞,里面有只黑娃子,让我去打,算是出师考验,运气好打中了……肉挺多的,就想着给你们家送点。赶紧收起来,别让别人知道了。” 宋阳说完,赶紧关上门。 他们一家人嘴严,打过招呼后,不会把这件事传出去。 王岳揭开盖着的袋子,看着里面一整只熊腿:“怎么一下子送这么多?” “多吗?我觉得不多!”宋阳笑着说。 王婶也放下鞋底,凑过来看着大块熊腿肉:“你一个人打的?没受伤吧?” “没有……师傅在旁边看着我打的。” 宋阳心里清楚,自己打黑娃子的时候紧张得不行,这次是运气好,下次可不一定有这样的运气,所以不想把自己说得太厉害。 “拿太多了……你们家人多,自己都不够吃,还送这么多。”王父说道。 “跟我家还客气什么?赶紧收起来。”宋阳催促道。 “那就收起来……狗娃子,过来火塘边烤火!” 王父点头,王岳兴奋地把熊腿肉从背篼里提出来,双手捧着,拿到隔壁。 宋阳接过王父递来的板凳,在火塘边坐下:“伯伯、婶子,后天早上我们家准备杀年猪,想请你们和蛋子哥都过去帮忙,我爸明天就去开票了。” “行啊……我们早早过去。” 王父很爽快地答应下来,等王岳回来,叮嘱道:“熊肉的事,不许往外说。” 在火塘边烤着火,和王岳一家简单聊了几句,宋阳就起身告辞:“回去还有些事情要做,我先回去了。” “要不要帮忙?” 王岳知道宋阳回去是要处理熊肉,连忙问道。 “当然要了!” 宋阳顺便看了眼王岳放在一旁的小人书,是《杨家将》,笑着说:“把你这本小人书借我看看……” 无聊的时候,这可是打发时间的好东西。 但同时,宋阳也微微愣了一下,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浪费时间。 上辈子好歹读完了小学,认字不是问题,没事的时候,应该找些书看看,多学点知识总是好的,不能再像上辈子那样稀里糊涂地过日子。 听到宋阳想看,王岳二话不说,把小人书一合,递了过去:“我前几天去给大姐家送东西,顺便又带了几本小人书回来,你都没看过,我去给你拿!” 宋阳有了新的想法,把王岳递来的小人书推了回去:“我就随便一说,别拿了。我突然觉得还是找些别的书看看,学点知识。” 听宋阳这么说,王父立刻接过话,对王岳说道:“就是,你好歹也是读过书的人,都二十岁了,还整天看这些小孩子看的东西,有什么用?还不如用这时间学点知识。看这些打打杀杀的,你还能学会什么本事,是能学会一招半式,还是能学会腾云驾雾?” 王岳被莫名其妙训了一句,撇了撇嘴,冲着宋阳翻了个白眼,把小人书随手扔在旁边的饭桌上。 两人出门,经过皂角树旁的场子时,王岳伸手搭在宋阳肩膀上,指着蒋依娜亮着油灯的小屋说:“狗娃子,你该不会是又想打着学知识的幌子,去接近蒋知青吧?” 宋阳翻了个白眼:“我上次就跟你说过了,不会再打这种主意。” “还不承认,我突然想起前段时间,也不知道是哪个笨蛋,看着蒋知青在河里洗衣服撅着的屁股,看得眼睛都直了……”王岳满脸不相信。 第49章 去黑市卖熊 有这事儿? 宋阳愣了愣,仔细回忆,还真有了点模糊印象,好像是重生回来前几天的事。 那时,他和李乘风一起上山,回来时各自分开走,他抄了近路。路过村子河边时,正好瞧见蒋依娜挽起裤脚,站在冰冷且铺满细沙的河里洗着衣服。 她每一次弯腰,那动作自然就撅起了屁股,厚实的棉裤被撑得圆润挺翘,着实让人有些心颤。 不得不承认,宋阳心动了,其实很早就对她有好感。 蒋依娜本就长得漂亮,加上那与山里人截然不同的举止、气质和装扮,刚来的时候,就引得那时才十四岁的宋阳,有了小男人那种最本能的懵懂遐想,还总想着能靠近她。 更何况,如今他都快二十了,曾经的懵懂早已化作一次次冲动。 蒋依娜一次次的弯腰,让宋阳看得心里忍不住一阵阵地起伏。 直到寒风吹过,他才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身上不知何时已冒出热汗,而蒋依娜已经端着盆里洗好的衣物,正看着他。 那场面,别提多尴尬了,宋阳赶紧匆匆离开…… 即便现在回想起来,哪怕已经活过一辈子,也经历过不少事,宋阳还是觉得她是个让人难以抗拒的存在。 这种纯天然的美,哪是那些多年后在宾馆里,穿着极少布料遮体,翘着二郎腿玩手机,没了浓妆艳抹就不敢见人的庸脂俗粉能比的。 宋阳自认是个俗人,他觉得这些想法很正常,不过是一种本能的占有欲罢了。 当然,他也明白,对蒋依娜有任何想法都不切实际。毕竟也算熟悉,心里对她也有些怜惜,所以他还是强行把这些念头压了下去。 这点自制力,宋阳还是有的。 “蛋子哥,不对啊,你咋知道的?” 宋阳琢磨了一下,当时周围好像没别人,于是反问:“老实交代,你藏哪儿了?” “哪有藏,我当时挑柴回来,在对面山坡上看到的。本来想喊你,又觉得别坏了你好事,就没出声……”王岳解释道。 “别狡辩!” “真的!” “骗我?” “绝对没骗!” “我还是不信!” “去你的!” 两人一路笑闹着往宋阳家走去。 住在离村子有段距离的半山腰上,好处大概就是清净。就算有人想串门,也得掂量掂量这段路,要是觉得懒得走,可能就转头去别家了。 所以,宋阳带着王岳回到家时,家里没有其他外人。 事实上,晚上很少有人来串门。 这可真是个能安心“吃独食”的好地方! 屋子里弥漫着炒辣椒和花椒的气味,有些呛人,还不时能听到守在一旁的云梅、云兰的喷嚏声。 要进行烟熏之前,得先把肉腌制好,这些都是腌制用的调料。 此时,隔壁屋里,宋军和宋建国正在把准备腌制的熊肉剔骨,切成长条,洗净后简单沥水,再用盐均匀涂抹,然后用手反复揉搓。 弄好之后,把这些肉裹上腌制料,接着装缸进行腌制。 腌制料用的也就是辣椒、花椒、陈皮和白酒这些。条件有限,白砂糖、酱油、八角之类的舍不得用,也只能简单弄一下。 而王静雅和蒋依娜在忙着切肉炼油。 “王岳……快到火塘边烤烤!”王静雅看到王岳跟着宋阳进来,笑着招呼道。 “我是来帮忙的!” 王岳四处看了看,感觉有点插不上手,便问宋阳:“我干啥呀?” “放心,不会让你闲着!” 宋阳搬来一张桌子,用绳子把手电筒拴在楼楞的钉子上,照亮桌面。然后到隔壁从背篼里抱出一整张熊皮,找出两把不太锋利的刀,递给王岳一把:“帮我把这张皮上的油皮刮掉,慢点弄,别把皮划破就行。” 这皮得尽快清理出来,拿到楼上绷好阴干,才能拿去卖钱。 宋阳跟着李乘风打理过这些,知道怎么处理。在他的指导下,两人小心翼翼地刮着油皮,手脚冷了就到火边烤一烤。 一直忙了两个多小时,等肉装缸后,宋建国和宋军也来帮忙铲油皮。 四个人又花了大半个小时,终于把皮张上的油脂铲得差不多。宋阳拿去简单清洗后,挂在外面先沥着水汽,睡觉前还得把皮张绷起来阴干。 这事儿不难,楼上的板壁就行,用几根钉子就能搞定。 正好,熊油也炼得差不多了。宋阳弄了些椒盐,拿过筷子,招呼王岳和家里人一起吃油渣。 云梅和云兰本来一直等着,实在困得不行了才被送去睡觉。 这些油渣炼干后,那些怪味反倒没了,沾着椒盐,吃起来还挺香。 果然,没有什么是麻辣解决不了的。 宋建国给几人都倒了酒,大家慢慢吃着,边吃边聊天。 宋阳开始期待那些腌制好准备烟熏保存的熊肉,以后会是什么味道。 等吃得差不多,送走王岳,宋阳隐约听到村子那边传来公鸡的打鸣声。 宋阳估算了下时间,得,这觉干脆等从桃源镇的黑市场回来再睡吧。 他把熊皮从屋外拿进来,叫上宋军、宋建国,到楼上帮忙拉扯着,直接用钉子和麻绳把熊皮紧绷固定在板壁上。 冬天正是动物皮毛最好的时候,这一整张熊皮,毛针又黑又亮,还很长,非常漂亮,做件大衣都足够。 一想到只有二三十块钱的收购价,宋阳心里就有点舍不得。 但,攒钱建房娶媳妇才是大事,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收尾的事儿交给家里人,宋阳打过招呼后,拿起背篼,装上四只黑娃子的脚掌,打着手电筒,袖子里藏把杀猪刀,连夜赶往桃源镇。 两只蜷缩在狗窝里睡觉的青川犬,在宋阳出门时,抬头看了他一眼,并没有马上出来,直到宋阳顺着坡路走远,才纷纷跳出来跟上。 一路上,脚踩积雪发出的咔嚓声,在这冰冷的寒夜里格外清晰。 偶尔旁边的林木上,有积雪滑落,哗啦一声,总会惊得两条狗崽停下来,警惕地张望。 到达桃源镇后,宋阳用事先准备好的一块棉布蒙住口鼻,这才走进黑市场。 里面只有寥寥几个人,他有些失望地逛了一圈,只有一个人开口问他卖的是什么,一听说是熊掌,就没再多问。 时间还早,宋阳把背篼放在一旁靠着,一边搓手跺脚,一边耐心等待。 又过了大半个小时,黑市场上的人多了一些,但大家一看宋阳摆出来的四只脚掌,都转身就走。 熊掌虽说珍贵,可这东西,腥味重,处理起来麻烦,还得花不少时间,没有一定的厨艺和各种大料,做出来根本谈不上享受…… 宋阳看这情况,估计自己这趟可能白跑了。眼看天色渐亮,他只能无奈地把东西装进背篼,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一个小巧的身影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从宋阳身旁经过时,突然停下,往后退了两步,在宋阳面前蹲下:“这些脚掌怎么卖?” 声音清脆悦耳,充满活力。 宋阳有些意外地看向这个穿着不错,用围巾裹住大半张脸,有着一双弯弯的眼睛和一对辫子的女孩:“你能出多少?” “真正好的也就一对前掌,这四个脚掌……”她思索了一下:“我最多给你八块钱,全要了,你也能早点回家。” “行!”宋阳果断点头。 女孩反倒愣了一下,问道:“这么爽快,我是不是给多了?” “都开价了……可不好反悔啊!再说,打到黑娃子可不容易,多吗?” “算了……” 女孩摇摇头,果断数钱,然后把四只脚掌放进自己的背篼里,继续在黑市场里逛了起来。 第50章 兄弟之间的隔阂 宋阳有些遗憾,没能看清那女孩的面容,不过好歹把黑娃子的脚掌卖出去了。 这东西要想卖个好价钱可不容易,得碰运气碰到那种讲究吃而且愿意花钱的买家。 换成一般人,有那几块钱,买猪肉不好吗?才不舍得花这“冤枉钱”。 看那女孩的穿着打扮,估计不是普通家庭的孩子。 宋阳没有着急回家,一直等到镇上的供销社和门市开门,进去买了些面条、酒、调料,还买了些两个侄女喜欢的饼干,零零碎碎买了不少东西,这才带着两只青川犬往家走。 一家人昨晚都睡得很晚,宋阳到家的时候,其他人都还没起床,只有李嘉怡在外面剁着菜叶子喂鸡。 看到宋阳沿着路走来,她笑着打招呼:“卖出去了吗?” “卖了,八块钱!” “卖得还不错!” “算是碰到买家了。” “熬了一整晚,我去给你做点吃的,吃饱了好睡觉。” “不用麻烦了,我现在不饿。” “那行,等你睡醒了,想吃什么再跟我说。” 李嘉怡满脸笑容,她感觉这个小叔子真的变了,说话做事都带着一股冲劲,以前从没见他这么勤快过,就像换了个人一样,看着舒服多了。 宋阳走进屋里,发现屋里的泥土地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就连昨天放熊肉的竹席,也被仔细擦洗过。 火塘里的炭火烧得正旺,钩子上挂着的水壶呼噜呼噜地冒着热气。他倒了热水洗了脸和脚,在火边烤暖和后,就上楼睡觉。 熬了整整一夜,宋阳钻进被窝,稍微暖和了一些,就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等宋阳一觉醒来,已经又是傍晚时分了。 他晃了晃脑袋,揉了揉有些麻木的脸,穿上衣服,拖着鞋子下了楼。 堂屋里,王静雅正在忙着做饭,李嘉怡在刷洗明天要用的锅碗瓢盆。 “儿子,是不是我们把你吵醒了?”王静雅问道。 正抓着油渣吃的云梅插嘴说:“幺爸,你睡觉的时候,我爸和妈都不让我们说话!” 宋阳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原来一家人是为了让他能睡个好觉,就算手里有活,也都做得小心翼翼。他心里不禁涌起一股暖流。 他伸手捏了捏两个侄女的小脸:“现在可以说话啦,大声说,幺爸都睡了十多个小时,睡够啦。” 说着,他到背篼里翻找,把买来的饼干递给两个小家伙。 两个孩子一看到好吃的,立刻高高兴兴的,特别会讨人欢心,认真地捧着宋阳的脸亲个不停,不让亲还不行,逗得在一旁看着的李嘉怡和王静雅笑得前仰后合。 “睡了这么久该饿了,再等一会儿,我正在炒菜,很快就能吃饭。”王静雅说道。 “不急!” 宋阳笑了笑,走到墙角换了双黄胶鞋穿上,出门去上厕所。他看到宋建国正在磨杀猪用的刀具,宋军则在一旁挥动锄头,挖着用来架大锅烧水烫猪的土灶。 “爸,票开好了吗?”宋阳随口问道。 “开好了,你林伯伯也请了,就等明天一早杀猪。”宋建国笑着回答。 一切都安排好了,宋阳便没再多问,去完厕所后,从圈房拿了把锄头,帮着宋军一起挖土灶。 水缸里的水早就挑满了,需要的柴火也准备好了,就连杀猪用的桌案也已经借来了。 这桌子是村里杀猪匠林金友家的,林金友是宋阳的伯伯辈,石河子村每年的年猪,几乎都是他杀的,手艺又快又好。 当然,人家帮忙,主家少不了要送一块肉或者一壶酒,这全看主家的心意。 昨天晚上大家都没睡好,吃过饭后,一家人早早地上床休息,因为明天又是忙碌的一天。 宋阳白天睡了十多个小时,到了晚上,反而睡不着了。 迷迷糊糊熬到快天亮的时候,他觉得浑身睡得酸痛,干脆起身,打着手电筒,挑着水桶,往土灶上架着的大锅里挑水,然后把柴火烧起来。 等一家人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起床,灶里的水已经烧开了。 “怎么起这么早?这事儿昨晚不是说好了我来做吗?” 宋军出来一看,见宋阳在土灶边蹲着烤火,再四处看看,发现没什么事可做了,便也走到灶火边蹲下烤火。 “谁做都一样,反正我也睡不着。”宋阳微笑着说。 “幺弟,我发现你变了,突然变得这么勤快!” 宋军一脸认真地说道:“对不起啊,以前没少骂你、说你,是我不对,说了些不好听的话。” 宋阳愣了一下,深吸一口气:“之前也是我不对,人太懒了,做事也马马虎虎、稀里糊涂的。当然,主要是怕你们反对,不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事……以后不会了,想做什么,我会提前和你们好好商量,这样就不会有这些误会了。” 宋军微微地笑了笑,拍了拍宋阳的肩膀,起身往屋里走:“我去把家里的炉火生起来烧水,等他们来了,好煮面条。” 这一笑,这一拍,算是把兄弟俩之间的那点隔阂消除了。 宋阳也跟着走进屋里,拿了四个土豆到土灶的柴火里烧着。 锅里的水烧了很久,水位下降了不少,他又往里面加了些水。 紧接着,一家人都陆续起床,开始忙着杀猪的事。 “孩子孩子你别哭,今天就宰大肥猪,孩子孩子你快睡,妈妈给你盖棉被。” 云梅和云兰也迫不及待地起了床,跑到屋外,姐妹俩唱起了童谣。 在孩子们眼里,盼过年最盼的就是杀年猪。 在这山村里,只要有年猪的叫声,年的味道就会立刻在整个村子里弥漫开来,在每家每户之间传递。 王岳是第一个赶到的,来的时候,宋阳正坐在土灶前的木柴上,沾着椒盐吃烤土豆。 “蛋子哥,来得挺早啊!” 宋阳笑着跟他打招呼。 王岳二话不说,直接从宋阳手里抢过那个已经吃了一半、黑乎乎的土豆,也不嫌弃,沾着椒盐就吃了起来:“有肉吃的事,当然要早,这种事不积极,那我不成傻子了!” 宋阳又从火堆里扒拉出两个烧得直冒火星的土豆,一个放在王岳面前,另一个抓在手里,从旁边捡起一块木片简单地刮了刮,完全不顾烧焦的外皮,吃得嘴和手都黑乎乎的。 没过多久,王岳的父母来了,看到王岳和宋阳两人满嘴黑乎乎吃烤土豆的样子,都笑了起来。 “你俩这嘴黑得像什么似的,赶紧去洗了!”王父催促道。 两人对视一眼,赶忙去桶里舀了冷水洗手、洗嘴。 家里煮好面条招呼着王岳一家吃的时候,叼着烟袋、提着杀猪刀的林金友才不紧不慢地顺着坡路走了上来。 人都到齐了,只等他吃完面条,就可以动手杀猪了。 第51章 老一辈摸索的经验 在这个时期,杀猪可是一件非常严肃重要的事情,它既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喜事,也是家里的大事,就连杀猪的日子都有很多讲究。 老话说,杀七不杀八,遇到亥日、亥时,还有阴历的六、八日,都不适合杀猪,而且还要避开家里人的属相。 在杀年猪的前一天,就不再给猪喂食了。 一方面,饿着的猪挣扎的力气会小一些,方便宰杀;另一方面,这样猪在宰杀时排便会少一些,肠肚清空后,处理起来也更方便。 更重要的是,只有饿了一昼夜的猪,才能“吊”出粉肠里的“粉”。 这粉肠是猪小肠和猪大肠连接的一小段,里面的“粉”,可是难得的美食。 一旦端上餐桌,那可是大家都抢着吃的好东西。 在这个主要以红薯、土豆和玉米作为主食的年代,能吃上一顿面条,实在是很难得。 林金友不紧不慢地走进屋里,看到李嘉怡递过来的一大碗面,汤面上油花裹着辣椒的鲜艳红色,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哟,吃得这么好!” “一年就这么一次,这可是大事,不能随便!”旁边的宋建国笑着递过板凳:“肯定得吃好点,再说今天要杀两头猪,您可得多费点力。” 林金友坐下后,在火塘石上敲了敲烟袋,把它装进衣兜,接过那大碗面条,用筷子搅拌了几下,挑起一大筷,张嘴“吸溜”一声,大口吃了起来,简单嚼了几下就吞了下去,咧嘴笑道:“这面条做得真不错,好吃!” “锅里还有,您可得吃饱!”王静雅在一旁说道。 林金友高兴地点点头,也不客气:“那我还得再吃一碗!” 村里像林金友这样的人,性格直爽,心里想什么嘴里就说什么,相处起来很轻松。 趁林金友吃面条的时候,宋阳叫上王岳开始摆放杀猪的案板。 这杀猪案板看起来像条长凳子,又宽又矮还很结实,足够好几个人按着待宰的猪在上面操作。 往年杀过猪,他们知道案板该怎么摆放。放猪头的一端要低一些,猪屁股的位置稍微高一点,这样在宰杀时,猪体内的血更容易流出来。 两人摆好案板后,又在屋前支起了挂肉的杆子。 这时,宋建国拨弄了一下屋里火塘的柴火,让火烧得更旺,钩子上挂着铁鼎罐烧水,另外准备一个盆,里面撒上盐、姜末、辣椒面、花椒面等调料,用开水冲开,放在一旁放凉。 这是用来接猪血的,猪血凝固后,用刀像切豆腐一样切成小块,煮一煮就能得到一盆美味的“血花(血旺)”。 等林金友吃完饭,抽了袋旱烟,终于准备动手了。他提着一个颜色都分辨不清的布包,里面装的全是他的杀猪工具,各种各样的刀子:剁刀、砍刀、割刀、剔刀,摆出来一大堆。 其中最显眼的,是一把又尖又窄又长的杀猪刀,寒光闪闪,足有一尺长。 宋阳对这把刀并不陌生,在打猎的时候,这可是必备的。要是碰到猎物,尤其是猛兽,一枪搞不定的时候,就指望这把杀猪刀了。在刀把上绑根木棒,就是很好的搏斗武器。 不过宋阳可不希望自己有使用它的那一刻。 毕竟,需要提刀搏斗的时候,肯定是到了拼命的时刻。 林金友走出来,宋建国、宋军、王父也都跟了出来。 宋阳找了根结实的棕绳,拍拍王岳的肩膀:“蛋子哥,帮我抓猪。” 宋军有些不放心:“还是我来吧?” 猪圈里垫着从山里搂来的松叶,黑猪在里面可不是吃饱就睡,而是不停地在圈里翻拱折腾,把垫圈的草叶都翻拱得细碎,和屎尿混合在一起发酵,成了很好的农家肥。 别看这头猪不到两百斤,却特别能折腾,有的獠牙都露出来了,凶得很,没点技巧还真制服不了。 宋阳一心想着打猎,以后少不了会和野猪打交道,要是连家猪都搞不定,还怎么混。 他摆摆手:“没事,还是我来!” 这是自家养的猪,对人没那么害怕。宋阳没有像别人家那样,上手就抓耳朵、提尾巴,强行把猪轰出来。因为那样很容易让猪挣脱受惊,又得追着折腾。 他先把棕绳打了个活结,然后慢慢靠近那头似乎察觉到今天要倒霉、不断往后缩的黑猪。趁着黑猪张嘴的瞬间,迅速把棕绳圈口套进猪嘴,猛地一拉收紧。 猪嘴里有长长的獠牙,被套住后,它惊叫着左冲右撞,把圈里另外三头猪也吓得惊慌起来。不过,被拴住嘴的黑猪怎么也挣脱不了。 宋阳把棕绳递给守在圈门口的王岳,自己绕到猪屁股后面,抓住猪尾巴在手上挽了一圈,用力往上前方一提。宋军也上前,帮着王岳往外拉,很轻松地就把黑猪赶出了圈门。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宋建国、王父也上前帮忙,揪住猪耳朵,直接把猪拖到案板边,调整好位置。 王岳和宋军把绳子交到林金友手里,王岳在前面拦住,宋军则往黑猪身上一扑,把猪扑倒在地。宋建国和王父趁机分别抓住前后两只蹄子,几人一起用力,把黑猪横放在长条案板上,死死按住。 黑猪被横放后,四蹄微微抬高,几人搂住猪的腋下,任凭它怎么踢蹬,都使不上劲,只能乖乖任人宰杀。 “让云梅把刀子拿过来!” 林金友把棕绳在猪嘴上挽紧,用左手提着,对在一旁看着的云梅说道。 在这方面,林金友很有讲究,一般不亲自拿刀,通常都是让小孩子把刀递过来。 据说这样可以免去杀猪人的罪过,小孩子年幼不懂事,不会犯递刀的忌讳。 云梅乖巧地把刀子递给林金友,站在一旁看着。 林金友瞪了她一眼:“赶紧回屋里躲起来,不许看!” 不满十二岁的孩子不能旁观杀猪,李嘉怡赶忙过来,把两个孩子都拉进了屋里。 这时,王静雅送来了早就准备好接猪血的盆子,顺便拿了块布,把黑猪的四蹄擦干净。 这也有讲究,叫做“洗脚”。 据说这样做之后,不会造下杀孽,猪能顺利投胎超生,家里养的猪也不容易生病。 其实在宋阳看来,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猪蹄上的脏东西在猪挣扎踢蹬时掉进盆里。 一切准备就绪。 林金友习惯性地用大拇指刮了刮刀锋,刀刃泛着青光,他小声念叨着:“猪娃猪娃你莫怪,你本是人们的一碗菜。今年去了明年来,畜牲快快去投胎。” 念完,他立刻动手。 刀尖斜着插入猪脖子,一直插至刀柄。 黑猪发出沉闷而凄惨的嚎叫,血液顺着刀子喷涌而出,“哗啦啦”地落进盆里。 不愧是杀猪的行家,林金友这一刀,完美诠释了快、准、狠,刀尖精准地刺到了黑猪的心脏,干净利落,一刀就结束了猪的性命。 这些年来,他从没有用刀子伤到过猪的胸肋,也从来没有补过第二刀。 要是刀子戳伤胸肋,猪血就会渗进胸腔,形成呛血,影响肉质。 而如果一刀没刺中,抽刀后猪还没死,这被认为是不吉利的。 所以,不难想象林金友有多受欢迎。 在村里,给他点酒或者肉就行;要是别的村请他去帮忙杀猪,除了酒肉,还得给他些钱。 宋阳静静地看着,仔细观察林金友的手法,又联想到李乘风告诉他的用火枪打野猪的最佳位置——前腿腋后三寸,那同样也是心脏的位置。 这些老辈人摸索出来的经验,真的很准。 第52章 评等级 黑猪在一阵抽搐之后,流淌的血液越来越少,最终走到了生命的终点。 接下来要宰杀的第二头黑猪体型更小一些,大概一百七十斤上下,宰杀的过程也就更为轻松。 说来也怪,看着猪血顺着杀猪刀喷涌而出,宋阳心中产生的,竟是一种热烈且豪放的感觉,仿佛这场景充满了欢乐。 目睹那刀子干脆利落地捅进猪脖子,他甚至感到有些舒畅。 宋建国拿来一些纸钱,蘸上猪脖子刀口处的鲜血,烧给这两头猪。随后,众人忙忙碌碌地把杀猪案板架在铁锅上方,将猪抬到案板上,方便浇水刮毛。 在刮毛之前,要先在猪蹄上扎一个小孔,插入小竹筒。王岳和宋军两人轮流,鼓着腮帮子一边往猪体内吹气,一边轻轻敲打猪皮,把猪吹得鼓起来,这样更方便浇水去毛。 蜀地有句俗语“死猪不怕开水烫”,说的就是这个步骤。 这次宰杀的两头猪,那头大一点的准备当作任务猪,送到食品站去。 当然,这种送交是有报酬的,按照食品站规定的价格进行收购。 小的那头,则留下来供自家明年食用。 在这个时期,养猪可以说是除了生产队工分分红外,农户最大的一项收入来源,也是多年来没怎么受到限制的副业。 毕竟,生猪不仅能出口创汇,满足城里的肉食需求,猪产生的农家肥对庄稼地也非常重要,所以养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每年,公社都会把任务分配到各个大队和生产队,生产队再把任务落实到农户,这就是所谓的任务猪。 养猪不像养鸡养鸭那样有很多严格的限制,甚至还有一定程度的鼓励,并没有像一些影视剧里展现的那么严格。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管控没那么严,为什么不多养几头猪发财致富呢? 实际上,这只是副业,人们的主要工作还是生产队的劳动生产。有劳动力的人都要去做生产队每天安排的农活。 喂猪的工作,主要由老人和孩子承担。宋阳读书的时候,每天放学后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割猪草。 关键是,这些大多是本地的土猪品种,在山里,连人吃的粮食都紧张,更没有多少多余的粮食用来喂猪。 至于饲料,想都别想,很多人家甚至要靠养猪换来的粮食维持生活。 就靠着割来的猪草、煮熟的烂土豆、烂红薯、洗碗刷锅的泔水,再加上点玉米皮之类的东西喂猪,本来生长就缓慢的猪,因为营养跟不上,长得就更慢了。 养一头一百多斤、不到两百斤的猪,往往要花费两年时间,付出的代价确实不小,普通家庭实在养不了太多。 而且,不允许农户私自宰杀生猪拿去出售,否则就会被认定为投机倒把。 这也是宋阳不卖熊肉的主要原因。 在宋阳家里,除了这两头正在宰杀的猪,还有两头六七十斤的,要等到明年才能宰杀。 能养这四头猪,多亏了王静雅和李嘉怡的勤劳,只是这些猪看着肚子拖地,却不怎么长肉。 在石河子村,今年能留下一整头猪当年猪的人家不多,大多数家庭只能杀一头,然后交一半给食品站。 “林哥,你帮我看看,这头送去食品站的猪能评个什么等级?”宋建国笑着向林金友问道。 在杀猪这方面,林金友经验非常丰富,估算的结果十分准确,几乎和食品站的验收员不相上下,偏差很小。 只见林金友弯下腰,在那头大一些的黑猪身上反复地摸脊背、按肚皮、捏肉膘,观察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这猪骨架看起来挺大,但膘不算厚,大概两百斤左右,出肉率有点低,估计能评个五级。” 食品站收购生猪的价格,是根据出肉率来评定的,一共有十二个级别。 每百斤毛猪出肉 77斤的,被定为一级,价格大概是五十三块左右。之后每百斤出肉量下降两斤,级别就降低一级,相应的价格也会减少一块五。 也就是说,这头任务猪一百斤的价格差不多是四十七块,整头猪也就只能换回九十来块钱。听起来钱数不少,但家里好几口人,平均下来一个人也就十多块钱,还没算上两个孩子。 养了两年的一头猪,就换来这么点钱,况且还要用这些钱买两只猪仔,再加上一家人一年到头的各种花费,日子过得紧巴也就不奇怪了。 为了能多卖点钱,每年在食品站评级的时候,各生产队的村民都和食品站的检验员斗智斗勇。比如,拉着生猪去收购站的时候,都会想尽办法把猪喂得饱饱的,希望能增加点重量。 一路上要是猪拉了点屎尿,村民们都心疼得不行。 但这些小手段大多逃不过检验员的眼睛。 为了这些事,双方经常争得脸红脖子粗。 要是谁也不服谁,就只能“见刀”。 所谓“见刀”,就是当场宰杀生猪,然后称重。但事实证明,这样称出来的结果和检验员预估的偏差很小。 因为距离桃源镇有十多里路,把猪运过去很麻烦,所以他们家选择直接宰杀后再送去过秤评级。 林金友都这么说了,估计下午把猪送到食品站,结果也不会有太大差别。 众人舀起锅里的水,浇在猪身上,开始刮猪毛,仔细地烫猪脚、烫耳朵、烫猪背。 黑猪的毛比较难刮,尤其是有褶皱的地方。 好在大家都是老手,动作熟练,不到一个小时,两头猪就处理好了。 接下来,由林金友动手,割下猪头,开膛后取出板油和内脏,大家便开始仔细寻找里面的粉肠。 “这两头猪的粉肠挺多的!” “是啊,确实不少!” “找仔细点,别到时候吃着吃出松毛来。” “怕什么,多割点……松毛而已,又不是屎!” 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热热闹闹的,大家都喜欢吃粉肠,都想多弄一些出来。 两头猪只需要分解一头,另一头开膛整理好肠肚就行,所以进展很快。 猪肉分解完成后,他们在案板上把肉切成一条条的。 王静雅早就端来簸箕,拿来盐巴。趁着猪肉还有温度,赶紧往上面搓盐,再抹上花椒、辣椒等调料,然后用铁钩子挂起来晾晒。 屋里,李嘉怡和王岳的妈妈已经在蒸玉米饭,还忙着切肉、洗菜,准备中午饭。 几人在处理猪下水的时候,宋阳惦记的是那两个猪尿泡。 猪尿泡可是个好东西,宋阳拿到后,先把里面的尿倒掉,然后将其翻过来,撒上一些盐揉搓清洗。 打理干净后,他拿着往屋里走,拿起其中一个,把火塘里的草木灰装进去,接着用麻线缠着木头把口封住。 看到宋阳这一系列操作,正忙着蒸饭的李嘉怡有些不理解:“老幺,你这是干什么呀,放了这么多灰,还能洗干净吗,这还能吃吗?” “这次不吃,我留着有用,打算用它们做两个装火药的包。” “这能行吗……做得成吗?”王岳的妈妈也好奇地凑过来,一脸怀疑。 “装满灰,等干了以后清理干净,再装上带竹舌的竹筒封口,最后上漆就行!” 宋阳简单地说了一下做法。 看到云梅、云兰两姐妹在一旁蹲着好奇地看着,宋阳犹豫了一下,拿起其中一个,找来竹节把它吹大,然后用麻绳把开口缠紧,递给云梅说:“给你们做个气球玩!” 云梅开心地在宋阳脸上亲了一下。 山里的孩子没什么玩具,要玩的话,只能自己动手或者让大人帮忙做。 用猪尿泡吹成的气球,既能当气球玩,又能当球踢,还特别耐用。 猪尿泡,承载了这一代人童年的许多快乐。 至于另一个猪尿泡,宋阳把它装满火塘灰,用木头和麻线缠好封口后,拿到楼上阴干。要把它制成成品,至少得一个月以后了。 第53章 干什么呢 中午的时候,时间比较紧张,很多菜来不及做,只能简单切了些里脊肉和猪肝,炒了几盘,再搭配上几个素菜,大家简简单单地吃了一顿饭。 到了晚上,才是吃杀猪饭的重要时刻。 王岳家父母和林金友都回去了。 王岳没什么事,就留在宋阳家里,帮着一起处理猪头和猪肠。 宋建国和宋军则去找队长杨连德借了牛车,拉着另一头猪去食品站。 很多人觉得猪肠又腥又脏,然而,当两个四川人讨论“吃什么”这个终极问题,又想补充点油水的时候,答案很可能就是“肥肠”。 在未来,很多四川人的一天是从一碗肥肠粉开始的。 那肥肠粉的红汤麻辣酸爽,辣度和酸度恰到好处,光是摆在桌上,看一眼就让人馋得不行。 现做的红薯粉口感滑爽又有嚼劲,油炸的豌豆粒咬起来酥酥脆脆,不过,这些都只是配角,那弹软入味的肥肠才是绝对的主角。 讲究的人还会再加上两段冒节子,打结后的猪小肠圆滚滚的,一口咬下去,软软弹弹,还会瞬间喷出汁水。 要是胃口好,再来一个焦香酥脆的锅盔,就着汤汁丰富的肥肠粉吃下去,那感觉,简直太舒服了! 每每想到未来这些吃法,宋阳自己都忍不住吞口水。 而今天,他可以好好品尝那些粉肠了。 粉肠可是猪肠中非常珍贵的一段。 猪吃东西后,吸收的养分都聚集在粉肠里,那些粉状物全是营养精华。 而且,粉肠加工起来并不麻烦。 很多人做粉肠时,把肠子里的粉挤掉,在宋阳看来,这简直是浪费。 最美味的,就是粉肠里的粉以及粉肠上连着的油皮。 宋阳和王岳把猪头、猪肠处理好后,将晾干水分的肉也放进缸里腌好。他们到屋里看了看饭菜准备的情况,便动手帮忙。 晚上来的人会比较多,宋阳从自家的自留地里拔了几个萝卜,削掉皮后,用滚刀切成块。然后把粉肠和萝卜块一起放进铁鼎罐里,再加入一些葱姜,开始煮。 大约半个小时后,煮得鼓鼓的粉肠已经很软了,用筷子一戳就破,萝卜块也熟了,汤水变得像牛奶一样白。 把煮熟的粉肠捞出来切成小段,做成白灼粉肠。又盛出一些粉肠放在萝卜汤里,加点盐和葱花调味,做成粉肠萝卜汤。 只需要简单准备一个蘸料,两道美味的菜就做好了。 白灼粉肠很有弹性,咬上一口,粉香四溢,这粉可是粉肠的灵魂所在。 而用粉肠煮出来的乳白色萝卜汤,原汁原味,绝对是一种享受。 这也是粉肠常见的做法。 原本打算用来做刨汤的粉肠,被宋阳巧妙地做成了两道菜。 接着,又从酸菜坛子里捞出用萝卜叶做的酸菜,煮了血旺。 而王静雅他们则准备了回锅肉、粉蒸肉、爆炒猪肝和五花肉丝。 菜品虽然不算多,但一家人实在,每道菜的量都给得很多。 所用的食材都来自今天刚宰杀的黑猪,配菜是自家自留地里的新鲜蔬菜。一年难得吃一次杀猪菜,吃的就是这份食材的新鲜,感受的是乡村的情谊,同时也是对未来的一种期待。 看着准备好的这些菜,宋阳不禁感慨。 对于他的上一世而言,这只是一份带着忧愁的回忆,如今却又难得地出现了。 宋建国和宋军回来得很快,和林金友估计的差不多,一头猪送到食品站,换回来九十三块钱。 宋军把牛车赶回队上交还后,顺便去跟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记分员打了招呼,这几位可是几乎家家杀年猪都会邀请的,毕竟来年上工的安排和工分统计都和他们有关,一点都不能马虎。 此外,宋军还跟两家关系好的人家说了一声,请他们傍晚过来吃杀猪饭。 宋阳也特意去请了李乘风,师傅可不能忘。 这一来,好几家人都到了,老人小孩都来了。 别看人没几户,却整整摆了四桌。 这顿杀猪饭虽然做得简单,即便在未来这样的杀猪饭可能很普通,但宋阳依旧吃得很有滋味。 别的不说,单说这猪肉,就不是未来那些用饲料催肥的白猪能比得上的。 这可是正宗的乡村黑猪,喂养了两年的优质食材,单纯论肉质和香味,那些白猪根本没法比。 宋阳不禁思考,等土地分到各家各户后,是不是该养一些黑猪。他清楚地记得,过不了几年,黑猪会变得非常稀少,不用饲料喂养的黑猪肉更是珍贵,很多人都很难吃上一口。 他没少听人抱怨现在的猪肉没有肉味。 嗯……这或许是一条致富的途径。 黑猪肉虽然生长缓慢,但却是难得的美味。 不过他又转念一想,近几年内,就算分田到户了,粮食依然紧张。而且对很多人来说,土猪生长速度远远比不上白猪,总觉得养土猪不划算。 在缺肉的年代,人们对食物还没细致到去比较肉质的差别,现在搞土猪养殖,还太早了。 好在四川的黑猪品种还保留着,没有完全消失,等过几年条件好了,再考虑这件事也不迟。 宋阳心里,其实还在想着更重要的事。 大家难得吃上一顿油水多的饭菜,屋子里的人吃得热热闹闹。有了酒助兴,场面就更加热闹了。 屋外突然传来敲门声,吃饱后正在火塘边烤火,听着大家聊天的宋阳赶紧起身去开门,一看原来是张晨轩。 虽然宋阳心里不太喜欢这家伙,但来的都是客人,他还是笑着招呼张晨轩进门。 “兄弟,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好赶上我们吃杀猪饭,赶紧上桌一起吃点!” “我吃过了,就是来你们家串串门。” “再吃点嘛,别这么客气!” 宋阳连拉带拽,张晨轩也半推半就地坐到了桌旁。等给他拿了碗筷,他吃起来的样子就有些大口大口的了。 宋阳一看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是闻到香味来的。 这顿饭一直吃到天黑了很久才结束,队上的几家人个个吃得酒足饭饱,脸上油光满面,纷纷告辞离开,张晨轩也没多待,跟着走了。 宋军大概是听了家里人的话,没有过多挽留。 王岳的妈妈帮着王静雅和李嘉怡收拾碗筷。 其余几人则围坐在火塘边抽烟、喝茶。 宋阳趁机给李乘风和王岳家都准备了些三线肉,等他们离开时带回去。 热闹的屋子终于安静下来。 宋阳把骨头残渣收集起来,拿去喂两只青川犬,又顺便给它们喂了一些黑娃子剩下的肠子,然后回到屋里,和家人一起坐在火塘边烤火。 云兰很自然地钻进宋阳怀里,把小脚一抬,让宋阳抱着。云梅见了,也抱着小板凳坐到宋阳旁边,仿佛只要能挨着宋阳就觉得很舒服。 这小小的举动让宋军对着她们俩瞪眼睛,却逗得宋建国和王静雅都笑了起来。 “儿子,你看那蒋知青一个人,怪可怜的。今天咱们杀了猪,你们平时关系不错,要不,你去给她送点肉?”王静雅突然说道,眼神里带着些特别的意思。 “都这么晚了,明天再说吧,这个时候说不定人家都睡了。”宋阳摇摇头。 “天早就黑了,时间还不算晚……你不去我去!”王静雅说着就去隔壁拿肉,也是一块三线肉。 宋阳见状,总觉得老妈肯定有别的想法,心里有些不安,赶忙放下云兰:“还是我去吧!” 他接过肉,打着手电筒出门。 两只吃饱的青川犬欢快地跟在两边,陪着宋阳一起走。 一路上安安静静,就在离蒋依娜的屋子还有一段距离时,两只青川犬先后发出凶叫。 宋阳愣了一下,用手电筒朝着狗叫的方向照去,只见蒋依娜亮着灯的窗外,有个偷偷摸摸的身影蹲在墙角,被一丛叶子掉光的金丝梅挡住,看不清是谁。 蹲在姑娘窗外,能有什么好事? 难道是个贼? 宋阳当即大声问道:“谁在那儿?干什么呢!” 第54章 连狗都不如 或许是因为做贼心虚被发现,那人一下子恼羞成怒。 “去你的,要你管!” 他猛地站起来,几步跑到大路上,对着宋阳就大骂起来。 听到这第一句脏话,宋阳心里顿时冒起了火。 不用看,光是听声音他就知道这是生产队保管员赵富贵的儿子赵强。 这混蛋,刚刚还在自己家里吃着杀猪饭,小酒喝得美滋滋的,这一转眼就跑来蹲在人家窗口下面,还一张嘴就是骂人的话。 宋阳不相信赵强听不出他的声音,却还是一开口就是脏话狠话,他突然觉得,刚才那顿饭简直就是喂给了白眼狼。 不,连狼都不如。 狼好歹还懂得感恩,而他呢,仗着老爹是保管员,在石河子村有点小权力,平日里就特别张狂,总想着别人对他点头哈腰。 都说别得罪保管,不然称东西会吃亏,少赚工分、少分物资,村民们平时受了气,大多选择忍气吞声,这也让他更加嚣张了。 但宋阳可不买他的账。再过一年半,就要分田到户了,到时候谁还怕他。 再说,大晚上蹲在人家墙角,指不定在干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在这个时代,乱搞男女关系可是大事,对他们家的影响更坏。 更何况,家人是宋阳心里最珍视的,那是他的底线,绝对不允许任何人触碰。 骂他可以,但要是辱骂父母家人,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 而且,宋阳心里还藏着上辈子没能报的仇。 他脸色阴沉,手里的手电筒直直地照向赵强的眼睛,一句话不说就朝他走去。 赵强抬手挡住眼睛:“还照,马的……” 话还没说完,走到他跟前的宋阳,扬起手电筒就朝他脑袋砸过去,紧接着一脚踹在他胸口,把赵强踹进了路边的沟里。 没等他起来,宋阳跟着跳下去,对着他又是两脚:“有种你再骂一句!大晚上蹲人墙角,我还以为是贼,问一句有错吗?你居然张嘴就骂人,你有资格骂吗?” “马的,我要你死!” 宋阳把手电筒的光打在赵强脸上,看到他满脸愤怒,还想爬起来拼命。 他一不做二不休,一脚狠狠地踹在赵强脸上,又把他踹回了泥沟里。 见他再次挣扎着伸手在沟里乱摸,似乎想抠出一块石头,宋阳又是一脚踹过去:“自己做了什么坏事心里没点数?识相的就赶紧滚,还敢跟我凶。敢骂我家人,你这是在找死!” 他可不会给赵强拿到石头的机会。 这接连几脚都很重,赵强见宋阳气势汹汹,顿时不敢乱动了,生怕宋阳朝他脑袋上踢,只能双手抱着脑袋惨叫。 可他手一松开,腰就露了出来,宋阳毫不留情地又补上两脚:“接着骂啊!” 动静闹得有点大,蒋依娜听到声音,打着手电筒从屋里跑出来,绕到屋后,看到是赵强,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眼神里充满了小心翼翼的厌恶和毫不掩饰的恐惧,看来她早就知道赵强的偷窥行为。 看到眼前这一幕,她很惊慌,赶忙拉着宋阳往后退:“宋阳,算了,别把事情闹大了。” 宋阳看了她一眼,没有退缩。 好不容易爬起来的赵强揉着脑袋,感觉手上湿湿黏黏的,凑近一看,立刻指着宋阳叫嚷起来:“把我脑袋打出了血,宋阳,你给我等着!” 这次,他不敢再像刚才那样满嘴脏话了,连“老子”都换成了“我”,气势明显弱了很多。 石河子村四十多户人家,到了结婚年龄的年轻人有好几个,没谁不惦记蒋依娜的,这很正常,宋阳自己也不例外。 扒窗户偷看这种事,听说过好几次,都是年轻人干的,宋阳能理解,他上辈子也有过这种想法,只是没有付诸行动。 就算干了这种事,大家心里都清楚不能被人发现,要是有人来了,通常都会赶紧跑掉,像赵强这么嚣张的,还真是第一次。 哼,他越张狂越好…… “怎么,还想倒打一耙?还是想让你爸在干活的时候刁难我家?你尽管来,我不介意把这事儿报告到公社去,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嚣张到哪里去!”宋阳冷冷地说道。 赵强听了,顿时不敢说话。 附近几家住户听到打骂声,纷纷打着手电筒、提着煤油灯跑了出来。 看到人越聚越多,赵强知道自己没理,赶紧往家走,遇到村民拦住问话,也一声不吭,避开人群就走。 但这并不能消除围过来的村民的好奇心,他们又把宋阳围住了。 “我听着又骂又叫的,怎么回事啊?”有人问。 还有人用手电筒照照泥沟里的痕迹,问道:“这是打架了?” “不但打架了,还打得挺狠,地上都有血了!”有人看得更仔细。 都是一群喜欢看热闹的人。 就在这时,接到消息的生产队长杨华德赶了过来,他打着手电筒四处看了看,然后看向宋阳问道:“阳娃子,怎么回事啊?” 宋阳为了避免以后传出不好的传言,打算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清楚。 他举起手里提着的肉说道:“叔,我家今天杀猪你知道吧,我妈看蒋知青一个人在这儿挺孤单的,就让我送点肉过来。我正走着,突然听到狗叫,打着手电筒一照,发现蒋知青屋子后面那丛金丝梅后面藏着个人,鬼鬼祟祟的。 我当时没看清是谁,以为是贼,就问了一句,结果赵强跳出来就对我大骂,还骂我家人,骂得特别难听,还说要弄死我,我能不揍他吗?” 一提到藏在那丛金丝梅后面,不用宋阳多说,大家都明白赵强在干什么。 杨华德看了看站在宋阳旁边的蒋知青:“蒋知青,是这样吗?” “我在屋里看书,先听到宋阳问是谁,接着就听到赵强各种骂人的话,真的很难听,还说要弄死宋阳!”蒋依娜点了点头说道。 不管怎么说,宋阳是她在石河子村关系比较好的人,而且宋阳这也是在帮她,虽然这事儿有点难以开口,她也知道赵强父亲的身份,但还是没怎么犹豫,把事情说了出来,还稍微添油加醋了一些。 杨华德微微点了点头,转身对着围观的人群摆摆手:“别看了,有什么好看的?赶紧走……干活的时候没见你们这么积极,看热闹倒是很在行。” 看着村民们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他又看向蒋依娜:“你也回去吧,门窗关好。” 宋阳把手里的那块三线肉递给蒋依娜:“拿回去尝尝,这是我妈的一点心意。” “谢谢!”蒋依娜小声说道,深深地看了宋阳一眼,提着肉转身走了。 第55章 先收点利息 “我该怎么说你们这些年轻孩子呢,一个个都是冲动莽撞的,做事一点分寸都没有。我刚才过来的时候,看到那孩子头上流了很多血,半边脸都是红的,看样子伤得挺重的啊。” 杨华德把宋阳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说道:“这事儿恐怕没那么容易就这么结束。不管怎么说,你把人打伤了,走,我带你去他们家,我帮你从中协调协调,给人家道个歉。” “道歉……难道我就该被他骂?” 宋阳神情淡定,微微一笑:“别说是赵强,就是他爸赵富贵敢这么骂我,我也不会放过他。骂人父母,还大晚上蹲女知青墙角,这还有道理了? 刚从我家吃完饭走的人,转头就大骂出口,一点情分都不顾。 他要是不服气,敢上门来找麻烦,要是队里没办法主持公道,那就去大队,大队不行就去公社。要是他非要来硬的,我奉陪到底。我先走了,叔,你也赶紧回家,外面冷。” 宋阳说完,转身带着两条青川犬离开了。 杨华德望着宋阳远去的背影,轻轻摇了摇头。 他深吸一口气,转身往家走,只是走到皂角树那儿时,犹豫了一下,又拐向了赵富贵家的方向。 宋阳一路上不慌不忙,几分钟后回到家里,看到一家人都围坐在火塘边,一起抬头看着他,脸上表情各不相同。 “你们这是干什么,都这么看着我?” 宋阳拖了个凳子,在火塘边坐下,想了想,接着说道:“要是你们想说给我向蒋依娜提亲的事,还是趁早打消这个想法。” 听他这么说,王静雅有些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们要说这个?” “怎么会不知道,你让我送肉时的眼神不一般。我好歹也是你们养了二十年的儿子,这点还看不出来?”宋阳笑着说。 “那姑娘长得漂亮,又有文化,整个石河子村,就你跟她关系还算好。我们都觉得,要是你去提亲,她很可能会答应。你明年就二十岁了,也到了该结婚的年龄。 她比你大三岁,老话说,女大三抱金砖。我找人问过,你们俩挺合婚的。 你打到了黑娃子,到时候把熊胆卖了,结婚的钱也够了……这么好的姑娘可不好找!” 王静雅说着,用脚轻轻碰了碰宋建国,不停地给他使眼色。 一直闷头抽着旱烟的宋建国抬起头,看了宋阳一眼:“是该考虑终身大事了!” “我就说一点,人家是知青,只要有机会回城,肯定不想留在我们这穷山沟里。就算婚事成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跑了,这种事你们就算没亲眼看到,也应该听说过。我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还是找个踏实可靠、一心一意能在山里过日子的姑娘才好。” 宋阳简单说了自己的想法,和之前跟王岳说的差不多。 他自己的命运都还没能完全掌控,实在不想在婚姻上给未来增加更多不确定因素。 一段不好的婚姻,简直就是给自己挖坟墓。 “看看,儿子和我想法一样,我也是这么想的,这事儿不靠谱!” 听到宋阳这么说,宋建国也笑了起来:“那么多条件比咱们家好的人家去提亲,那姑娘都没答应,明显是一心盼着回城。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还是稳妥点好。 再说了,那姑娘从城里来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娇气的很,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王静雅不服气地说:“人家在这山里也劳动好几年了,刚来的时候不行,不代表现在也不行啊。锻炼了这么久,我看她平日里下地干活,也不比别人差。” “村子里各种传言传得厉害,我看还是别招惹为好,那么多人盯着呢,还有人半夜蹲墙角,谁知道都干了些什么。” 宋军补充了一句。 “别乱说!” 李嘉怡瞪了宋军一眼:“你又没亲眼看见。” “巧了,我刚才去给她送肉的时候,正好碰到有人蹲在她窗子下面的墙角,我还把那人打了。”宋阳笑着说道。 听到这话,一家人都吃了一惊,纷纷看向他。 怎么去送个肉还能跟人打起来。 王静雅急忙问道:“你打的是谁?” “赵强,就是这小子蹲在墙角。我老远听到狗叫,就顺着声音用手电筒照过去,被一丛金丝梅挡住了,一开始没看清是谁,他又不跑,我觉得可能是贼,就问了一句是谁,在干什么。结果这小子跳出来就对我大骂,骂得特别难听,还说要弄死我。” 宋阳神情平静,淡淡一笑:“只要他好好说话,不张嘴就骂,也不至于被我打。他嚣张惯了,以为谁都怕他。” 听了这话,宋建国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你把他伤得严重吗?” “脑袋被我用手电筒打破了,还挨了我好几脚!” 宋阳说得轻描淡写。 王静雅却一下子着急了:“你这孩子怎么下手这么重,这下闯大祸了!” 宋建国沉着脸,起身拿起旁边桌子上的手电筒:“走,跟我去他们家一趟!” 宋阳明白,宋建国这是要去找赵富贵解决这件事。 “爸,别去了。我既然敢做,就不怕事情闹大。他家要是来找麻烦,我自己有办法应对。大不了闹到公社去,评评理,看看辱骂别人父母对不对,再问问躲在女知青屋子墙角偷窥该不该管!” 宋阳起身拦住宋建国,认真地说:“这事儿不是几句话就能解决的。有些人,你越是给他面子,他越不把你当回事。” 上辈子,有人看中了盘龙湾那块地方的环境,想在那儿开个农家乐,想让宋阳把房子转让。一来,他在那儿住了二十年,已经习惯了;二来,对方给的价格实在太低。 宋阳拒绝了。 带那人来的,就是赵强和他的几个狐朋狗友。见事情谈不成,就开始威胁,对着毫无还手之力的宋阳恶语相向,还动手打人。 后来在王岳的帮助下,找派出所才把事情解决了,拿到了一万多块钱的赔偿。 但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宋阳一直记在心里的仇。 现在回想起来,他觉得自己当时太窝囊了,被欺负成那样,为什么还要忍气吞声? 真该找个机会让对方知道什么叫血债血偿,哪怕搭上性命也无所谓,至少能出这口恶气。 如今能重生一次,他不想再这么窝囊下去,这个祸根,迟早要除掉。 吃杀猪饭的时候他没发作,不代表他会把这仇怨忘掉。 今晚,只是地点不太合适,就当是先收点利息吧! 第56章 做给你看,不是怕了 宋阳最终还是没能拦住宋建国。 被宋建国一把推开后,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父亲走出屋子。 到了大门外,宋建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宋阳,声音带着几分冷意:“你到底去不去?” 这样的语气,让宋阳觉得特别熟悉。 小时候,每当宋建国要他去做某件事,而他不愿意的时候,宋建国就会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后面往往还会接着数三个数。 要是回到小时候,宋建国此刻的话应该是:“你到底去不去……一……二……三!” “三”字一出口,如果还没行动,等待宋阳的,肯定是一顿把屁股打得红肿的“竹笋炒肉”。 这让他不得不长记性。 以至于很多时候,他只有两秒的思考时间,不管愿不愿意,都得马上行动。 那些被打的经历,早已成为了他的心理阴影。 宋阳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宋建国不再用这样的眼神和语气对他,但他明白,在父亲看来,这一趟必须去,而且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 短暂犹豫后,宋阳还是跟着走了出去。 父子俩小心地走下山坡上湿滑的土路,刚拐到村中大路,宋建国突然停住。 紧跟在后的宋阳差点撞上去,急忙错步闪到一旁。 “一上手就用手电筒朝强娃儿脑袋打,你这是下狠手啊,有什么深仇大恨非得这样?”宋建国没有看宋阳,声音透着沉重。 宋阳没法提到上辈子的事,只能说道:“没什么深仇大恨,就是听他张嘴骂人,骂的还是你们,我实在忍不住。” “被骂几句能少块肉还是能丢命……你就忍不住?”宋建国猛地转头看向宋阳,“跟李大叔学了一年打猎,你就这脾气?没点耐心,还想进山打猎?我这个不懂打猎的人都知道,干这行得沉得住气。 老实说,是不是因为那个姓蒋的女娃,你们俩争风吃醋才打起来的?” “不是!就是因为他骂人!”宋阳深吸一口气,语气低沉。 宋建国沉重地点点头,用手电筒照了照周边,从路边一丛水栒子上,折下一根拇指粗细的枝条,几下扯掉上面带刺的细枝,只留下主枝,朝着宋阳后背抽了过去。 水栒子,也叫野苹果,果实像缩小版的苹果,是山上常见带刺树木上结的野果。成熟时红彤彤的,也被叫做火棘。 老人们说,当年这种果子救了不少革命前辈的命,所以又有“救兵粮”的别称。 不同地方的叫法也不一样。 山里人常常一把把摘下这些火红的小果子,捧在手心,吹掉叶片,挑出坏果,然后一把塞进嘴里。刚一嚼,酸甜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散开,刺激得口水直流,适应之后继续吃,满是酸甜带来的满足感。 吃起来一把接一把,根本停不下来。 除此之外,它的树干也很有特点。 这种木头质地坚韧,是做斧头、砍刀木把的好材料。 “你忍不住,我来教你怎么忍!” 伴随着宋建国的声音,棍子带着尖锐的破空声落在宋阳脊背上,即便隔着棉衣,依旧疼得他火辣辣的。 “给我往强娃儿家走……走!”宋建国在后面催促着。 既然已经跟来了,宋阳也没有退缩。 每走几步,他背上就会挨一棍。 看样子,宋建国打算一路打到赵强家。 这情形,就跟负荆请罪没什么区别。 宋阳紧紧咬着腮帮,忍着背上的疼痛,一声不吭地往前走。他很想知道,父亲为什么要做到这种程度。 就这样,几分钟过去,宋阳身上至少也挨了二十多棍。 背上的火辣感已经变成刺痛,估计有些地方早就被打破皮了。 宋建国一路骂骂咧咧,这动静引得在家烤火的村民纷纷从屋里出来看。 今晚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话题,估计除了宋阳打赵强的事,又要多一件宋建国打宋阳的事了。 有人上前询问、劝说,父子俩都不说话。但联想到晚上的打架事件,再看看他们走的方向,大家不用问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一直走到赵强家门口,看到好事的人已经把赵富贵一家都叫了出来,队长杨华德也在。 父子俩这才停下脚步。 宋建国看着赵富贵,苦笑着上前,把手中的棍子递给赵富贵。 赵富贵看着他们俩,问道:“你们父子俩这是什么意思?” “赵哥,我带儿子来给你赔不是,现在他交给你处理。”宋建国说完,退到一旁。 赵富贵看了看手里的棍子,随手扔到一边:“我可不敢打,这要是打了,万一闹到公社,人家给我扣个大帽子,我可承担不起。” 显然,他很在意宋阳之前说要闹到公社的话。 杨华德赶忙出来调解:“行了行了,听说一路上这孩子已经挨了不少打。他俩都有错,都是冲动的年轻人。既然教训也给了,强娃儿伤得也不算严重,养几天就好。富贵,你就退让一步,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就怕我肯退让,阳娃子不肯退让!” 赵富贵看向宋阳,过了好一会儿,忽然看着宋建国笑了起来:“算了,多大点事,值得你这么大费周折。咱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哪能为这点小事伤了感情。 再说,他俩都快二十岁的人了,又不是三岁小孩,他们自己的事让他们自己处理,咱们就别插手了。 在我看来,我家这孩子,本来就该收拾,这次被阳娃子打了,看他能不能长点记性,不然迟早要出事。” “这就对了嘛,都是一个村子的,天天见面,别伤了和气。” 杨华德哈哈一笑,看看宋阳和赵强:“你俩还在这大眼瞪小眼的,还想再打一架?” 宋阳心里有自己的想法,但长辈们都主张和解,旁边又有这么多围观的人,他不能驳了长辈的面子,还是得表现得大气些。 “兄弟,对不起啊,我下手重了。”他朝着赵强说道。 赵强愣了一下,也有些不自在地说:“我也有错,不该骂你。” “行了,兄弟,到屋里坐!”赵富贵招呼宋建国。 宋建国则笑着摇摇头:“算了,改天吧,你也知道今天杀猪,家里还有一堆事要忙……走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宋阳也立刻跟上。 看着宋建国父子远去,杨华德离开,围观的人也逐渐散去,赵富贵对着赵强说道:“以后你最好别招惹他们家。” “为啥啊,我这顿打白挨了?”赵强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一脸不服气,“他用手电筒砸,还用脚踢,都往我脑袋上招呼,这是想杀了我。” “你非要把事情闹大,就你干的那些坏事,能有好下场?有本事你当场打回去啊,没本事还嚣张什么?” 赵富贵狠狠地瞪了赵强一眼:“我就告诉你,一个对外人下手狠,一个对自家人下手狠,这父子俩都是狠角色,都是豁得出去的人,别以为他们好欺负。今天他们来,就是做给村里人看的,也是做给咱们看的。你真以为他们是怕你了?” 第57章 脑子是不是糊涂 “爸,说实话,我不认为打赵强这事儿我做错了。您打我,我知道您肯定有您的考虑,可您总得让我明白原因呀。不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脸上挂不住,我都快二十岁的人了。而且,真疼得厉害。” 宋建国背着手在前面走着,一直出了大村子,周围没人了,跟在后面的宋阳才开口问道。 “别装了,我打的人我还不清楚?你穿着那么厚的棉衣,能有多疼,装装样子罢了。我就是故意打给赵富贵看的,更重要的是打给村里其他人看。” 宋建国脚步不停,语气平稳:“现在,我当着他的面,当着全村人的面教训了你,那他就得管好他儿子。今天我给他足够的面子,如果他儿子再敢闹事,那就是他理亏。到时候,收拾他没商量。就赵强那小子的脾气,能忍气吞声?” 宋阳翻了个白眼:“我还是觉得这顿打挺冤的!” “是有点委屈你了。但这年头,有些人就喜欢拿着一点点权力当大旗,比如赵富贵,就因为当个保管员,去年收土肥的时候,就给咱家找茬,扣了不少份量,少了好几个工分。今年分粮食,又在秤上动手脚,至少少给了咱们二十斤玉米。 人家管着秤,有些事不好明说,只能自己心里憋气。 从今天起,你看他还敢不敢。只要他再敢刁难,我就敢说他是故意的。村里不少人都受过这种气,到时候让他下不来台,我揍他也是理直气壮。” 宋阳愣愣地看着父亲,突然觉得父亲“深谋远虑”。 他这才发现,自己对宋建国的了解太少了。 自己想教训赵强,而父亲想对付的是赵富贵,这是提前抢占了道理和依据的优势啊。 在宋建国说出他的用意时,宋阳就想到了这些,可…… “爸,我说被打冤,不是这个意思。再过一年多,土地就要分到各家各户了。到时候,生产队都没了,土地分到各家各户,自己种的粮食,交够集体和国家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宋阳咧嘴一笑:“到时候,各过各的日子,还怕什么。” “分田到户这事儿,我听那些走南闯北的人说过,苏同远那小子也讲过。但谁知道啥时候能轮到咱们山里人。” 看得出,宋建国也盼着这一天,只是这些年政策变来变去,让人心里没底。 “快了,最多到后年下半年就开始了。”宋阳肯定地说。 “你怎么知道?” 宋建国不明白宋阳为什么这么肯定。 宋阳想了想,决定编个理由:“我听说的。那天我去桃源镇卖熊掌,回来路上碰到几个从吉普车上下来的人,穿着笔挺的中山装,头发梳得油亮,一看就是大人物,是下来视察规划的。我听他们说,已经确定要推行这个政策,让老百姓日子好起来。” “真的?”宋建国还是有些半信半疑。 “当然是真的,我还能骗您?”宋阳笑道,“您看那些先推行的地方,粮食产量增加,再也不用担心吃不饱。队上开会也读过关于改革开放的报纸,为啥要改革开放,就是为了让日子越过越好嘛。” “哎呀……早就盼着这一天了!”宋建国一脸惊喜。 见父亲高兴的样子,宋阳知道他信了。 他突然觉得,现在是个好时机,不用再跟宋军商量,直接把自己心里的打算跟父亲说。 因为他此刻真切地感觉到,父亲心里很有盘算,有好事肯定会心动。而且,从之前的几件事能看出,父亲胆子不小,有机会的话,是个能做事的人。 沟通才是关键啊。 大家都闷在心里不说,谁知道彼此怎么想。 要带着一家人过上好日子,就得把事情说清楚,大家心里明白,才能少些隔阂,齐心协力。 “爸,我有两件事想跟您商量商量!”宋阳认真地说。 “什么事?” “分家还有盖房子!” “什么?” 听到宋阳的话,宋建国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怎么又提分家?” 宋阳对此早有预料,微微一笑:“就像你们说的,我也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就咱家这三间老房子,您和妈住中间,大哥和嫂子住左边那间,右边那间留给我。中间就隔了层木板,别的不说,这方便吗?做什么都不方便。” 在这个没什么娱乐活动的年代,夫妻之间亲密互动很正常。可就隔了层木板,稍微翻个身,床板一响,甚至呼吸重点,都能被听得清清楚楚,那种事更是得小心翼翼,根本没法尽情。 宋建国愣了一下,他当然明白宋阳说的意思,只是没想到宋阳会先提这个。 “我以后也要结婚,会有孩子。大哥家现在两个孩子也不小了,以后说不定还会再添孩子,这房子是不是太小了?” 宋阳接着说:“要是能有更大、更宽敞、更舒适的房子,住着多自在啊。” “那把房子扩建一下不就行了!”宋建国皱着眉头说道,“为啥非要分家?” 宋阳摇摇头:“为什么非要挤在一起呢?住在一起,以后婆媳之间、妯娌之间、兄弟之间,难免会有很多琐碎的小事,扯都扯不清,肯定会有怨气、有矛盾。兄弟间打架的事也不少。 分开过,各管各的,您和妈也能少操点心,大家都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爸,说句不好听的,您和妈总会变老,没法照顾我们一辈子。一直挤在一起过日子,不见得是好事。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分家好处更多。亲兄弟,明算账,这个道理您肯定懂。 不住在一起难道就不是一家人了?咱们始终是血脉相连的,这永远都改变不了。” 宋阳说完,便不再说话,静静地看着宋建国。 宋建国也沉默了,他走到路边蹲下,掏出旱烟盒,卷了根旱烟。 直到一根烟抽完,他才开口:“这些事,我不是没想过,也知道管不了你们一辈子,早晚是要分的……可你大哥……” 宋阳明白父亲在顾虑什么,无非是担心宋军日子过不好,担心自己老了以后的种种问题。 他马上说道:“您放心,您和妈,我来照顾。大哥那边,我也会照顾好。” 听到这话,宋建国愣愣地看了宋阳好一会儿,忽然笑道:“我和你妈才四十多岁,还用不着你小子照顾,被你这么一说,我都觉得自己一下子老了……那就分吧!” 就等这句话! 宋阳一下子兴奋起来,身上的疼痛都忘得一干二净:“我连盖房子的地方都想好了!” “盖哪儿?”宋建国饶有兴趣地问。 “我打算盖在盘龙湾,大哥盖在青沟!”宋阳笑着说。 “什么?盖在那种地方,你小子脑子是不是糊涂了!” 宋建国的笑容瞬间消失。 第58章 赌一把! 青沟和盘龙湾,仅隔着一道不算宽阔的小山梁。要是走山上的小道抄近路,十来分钟就能从一处到达另一处。而且相比盘龙湾,青沟距离石河子村到桃源镇的大路更近一些,处于大路的中段位置。 不过,对于石河子村而言,这两个地方都非常偏僻。 关键是,山坡林地里到处是布满青苔的嶙峋山石,对于石河子村的村民来说,这些地方没什么实际用途,就连去那儿砍柴都觉得路途遥远。 在这种地方盖房子,不仅远离村子,看起来还毫无价值,难怪宋建国觉得宋阳脑子不正常。 但宋阳心里清楚,这两个地方要是利用好了,那可都是难得的好地方。 就拿青沟来说,沟里常常云雾弥漫,气候温暖湿润。在未来,青沟两侧的山石坡地被人承包,建成了一个茶园。这里生产的大叶茶,质量上乘。 青沟里没有河流,只有一条小水沟,水源是从青沟入口处一块大石头下面冒出来的地下泉水。这股水流量不大,也就两根手指粗细。 别看这水不多,水质却非常好,喝起来甘甜清爽,冰凉冰凉的,而且常年流淌不停。 过往的山里人路过这里,总会趴在那块大石头下面,撅着屁股喝上几口。 等到饮水机逐渐普及,镇上的人都知道这里的水好,常常开车带着灌装桶来装水回去喝。 茶园老板承包青沟后,见来取水的人不少,就把水拿去检测,结果发现是品质极好的天然矿泉水。于是,老板在那儿建了储水池,安装了简单的过滤设备,顺便做起了卖桶装水的生意,甚至把水卖到了县城。 就凭这股水,日子就能过得富裕红火。 这么好的地方,宋阳怎么可能错过呢。 至于盘龙湾,那是宋阳上辈子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他对那里再熟悉不过。 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农民能干的那些活儿,他心里清清楚楚,只要想做,能做的事情有很多。 单说对面那大片竹林,只要精心管理,里面产出的竹子、竹笋、竹荪等,就能带来不少收入。 “爸,您先别着急生气,听我把想法跟您说一说。咱村的地您也知道,大多是山地,又贫瘠又狭小。等土地分到户了,咱能分到的地也不多,光靠种地,也就只能勉强填饱肚子。想要挣钱,还得把副业搞起来。 青沟那地方,看着偏远,其实背风朝阳。在那儿盖个房子,好好收拾一番,完全没问题。有那个水塘,用水也方便。别人嫌弃那些长石头的地方,可对于搞种植来说,那是极好的地方,比如种茶树。公社里就有种茶树的,人家一年分的钱,可让人羡慕了。 盘龙湾的情况也差不多。就因为地方偏,没人看得上,所以也不会有人嫉妒。 等土地分到户,大家土地不够,肯定会想方设法到处开垦荒地种地,哪怕只能种几棵玉米的地,都得利用起来。 换成别的地方,现在看着好,到时候想开垦多一点地,说不定就有人来争抢,闹得一塌糊涂,什么也干不了。但这两个地方不会,我们可以慢慢管理,把它们变成咱们自家的地方,地方也宽敞。 而且,只要把路修通了,离田地也没远多少,去镇上还更便捷呢。” 宋阳亲身经历过石河子村周边几十年的变化,知道做什么能赚钱,只是有些细节没法说得太清楚。 土地分到户刚开始的时候,很多人担心政策会改变,都没急着开垦荒地种地,还是老老实实地种着分到的那点山地。等一年过去,粮食真正到手,心思就活跃起来了。 要不是后来那场洪涝灾害被认为是过度砍伐山林造成的,从而早早禁止了砍伐,很多地方的树木都得被砍光用来开垦荒地。 为了争夺点田边地角,动手打架的事情经常发生。 那时候田地管理控制不严格,到处开垦荒地很常见。而这些地方,后来再次确认归属权时,因为种植使用了多年,也就顺理成章地划成了自家的土地。 但话说回来,在山里,光靠种地是发不了财的,还得在副业上想办法,搞点有特色、有价值的东西才行。 既然要在山里扎根,这些能赚钱的机会,怎么能错过呢。 至于耕地,宋阳倒不是特别在乎。后来有太多人放弃土地去城里谋生,真正愿意留在山里种地的,大多是老人。 其实,石河子村周边山里能做的事情不少,宋阳有信心都能充分利用起来,只是对青沟和盘龙湾特别喜欢。兄弟两家虽然有一段距离,但不算太远,相互照顾也方便。 没必要一直挤在石河子村,住得清静,还能少很多烦恼事。 话是说了不少,可宋阳心里没底,不知道父亲能不能理解,心里忐忑不安。 他自己也清楚,这不过是在分田到户的基础上,给父亲描绘了一幅山里人现在根本无法想象的美好前景。没到那一天,大家都会觉得这太不现实。 不过,很多人确实都盼着分田到户这一天的到来。 想了想,宋阳又编了个理由:“发展各种种植和养殖,是上面那几个大人物说的,能做的事情可多了,我大概听到的就有种茶、种药材、养黄羊这些……” 大人物的话,往往更容易让人相信。 宋建国愣愣地看着宋阳,他开始有点怀疑眼前这个满脑子想法的人,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儿子。这想法也太多、太长远了。 “你说的这些,都得等真的分田到户才能实现……万一政策又变了怎么办?” 果然,宋建国还是忧心忡忡。 “不管怎样,这两个地方,只要好好管理,不比咱们现在住的半山坡差。路修通了,连着大路,更方便。无非就是离村子远一点。那条一到雨雪天就难走的路,您还没走够啊?” 宋阳怀着一丝期待看着宋建国,鼓动道:“爸,咱们赌一把!离村子远点,也没人天天盯着,想干点别的事,也能更自由些,不会有什么坏处。” 宋建国看了看宋阳,没有立刻答应,只是又卷了根旱烟点上,一边抽着,一边顺着路往家走。 宋阳也不催促,分家建房可不是小事,而且还选了这么偏僻的地方……得给他足够的时间思考。 毕竟作为一家之主,不像宋阳,他必须把事情想得更全面、更稳妥。 谁也没想到,回家的坡路才走了一半,宋建国突然停下脚步:“儿子,我决定了,就按你说的,赌一把!” “爸,您真有胆量!”宋阳真心地称赞道。 同时,他也松了一口气,心里想的事,算是成功迈出了一大步。 更让宋阳没想到的是,父亲的胆量比他想象的还要大。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屋子,宋阳刚关上门,宋建国就说道:“等熊胆卖了,咱就准备盖房子、分家!” 这话让屋里不知道他俩去干嘛了的王静雅、宋军和李嘉怡,既惊讶又摸不着头脑。 宋军两口子疑惑地看着宋建国。 王静雅直接问道:“好好的,怎么突然提分家,你是不是糊涂了?为什么呀?” “孩子总是要长大的,要结婚成家、生儿育女。别的不说,晚上睡觉,想做点啥都不方便……” 路上宋阳跟他说了很多,他一路上也在思考。这会儿不自觉就照搬了宋阳的意思,可话一出口,他就觉得不对劲。当着老婆、儿子、儿媳的面说这话,实在是尴尬。 一旁坐着的宋阳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去给我睡觉!” 宋建国狠狠地瞪了宋阳一眼,然后看向宋军:“去拿点跌打药酒,给他擦擦背,给我用力揉,看他还笑……” 宋阳听了,顿时呆住。 第59章 成蛇钻草,成龙上天 在山里,大家多数都会用草药泡制各种各样的药酒,别看这些药酒的原材料看起来普通甚至稀奇古怪,却对跌打损伤、头疼脑热之类的病症有着让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宋军拿来跌打酒,宋阳脱掉上衣趴在床上,宋军看着他背上一道道红痕和淤肿,心里不禁有些惊讶。 按照宋建国的说法,擦药酒就得用力揉搓,这样才能让淤肿尽快消散,药酒的药力也能更快发挥出来。 于是,宋军真的使劲揉起来,疼得宋阳呲牙咧嘴,等药酒擦完,他早已疼得满头是汗。 宋军离开后,宋阳静静地趴在床上,听着楼下宋建国向家人解释打他的原因,还有分家的理由,以及要在青沟和盘龙湾盖房的想法。 实际上,蜀地不像北方那样有着强烈的家族观念。北方讲究四世同堂,家族意识浓厚,而在蜀地,虽然也有家族观念,但大家更倾向于凭借自身的能力去拼搏,各自寻找出路,追求更舒适美好的生活,崇尚凭本事吃饭。 正所谓“成蛇钻草,成龙上天”。 分家其实是解决一家人聚在一起产生矛盾的好办法。 聚在一起可能矛盾不断,分开了各自发展,反而可能像满天繁星一样,到处都有亮光。 宋建国费了不少口舌,主要是为了说服王静雅。 至于宋军和李嘉怡,其实心里早就有分家的念头。 如今一家之主宋建国表明了态度,又说明了原因,事情很顺利地就达成了一致。 “接下来,就是拼命挣钱,没钱的话,一切都是空想,什么事都做不成……明天开始,得抓紧时间驯狗打猎了!” 宋阳心里很明白,所有想法的实现都需要基础条件的支撑,而当下最关键的就是要有钱。 不然,“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想做的事因为没有启动资金,根本就没法进行。 这一夜,宋阳思绪纷繁,直到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 大概是趴着睡的原因,梦中董秋玲的身影不断浮现:微微皱起的眉毛,泪光闪烁的眼睛,羞红的脸颊,紧闭的嘴唇…… 于是,天亮后,宋阳多了件事儿:洗内裤和床单。 他早早起床,换了内裤,穿上衣服,扯下床单揉成一团,拿上盆来到屋子下面的水沟旁,把内裤和床单洗干净,然后拿回楼上挂在竹竿上晾晒。 准备下楼时,他看了看竹竿上挂着的熊胆,这几天因为天冷,熊胆没什么明显的变化,只能继续慢慢等着。 经过一夜的休息,他身上的伤痛好了许多,只有些轻微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疼痛。其实,宋建国本来就没真的下狠手,只是看起来吓人而已。 屋里,一家人已经忙碌起来。 昨天晚上只是把猪油炼好装缸,今天还有一件重要的事——灌香肠。 进入寒冷的时节,正是制作香肠和腊肉的好时候。 他们把腌制腊肉剩下的各种零碎肉都剁碎,拌上花椒、辣椒和其他香料,灌进肠衣里,扎好后进行风干和烟熏就行了。 这些事宋阳没去帮忙,而是拿了几个红薯放在火塘里烤着:“我准备去山上转转,看看能不能打到点东西,主要是想带两只狗去山上练练。” 宋建国没说什么,等红薯烤熟,宋阳扒出来剥皮时,他起身从橱柜里端出一个大碗,碗里装着昨晚炼油剩下的油渣,还顺手提来炒菜锅。 他把锅挂在火塘上方的钩子上,调整好高度,将碗里的油渣倒进去加热:“这油渣昨晚你没吃到,我专门给你留的,其他的都撒了盐装缸里了。” 可别小瞧这些炼得有些干巴巴的油渣,稍微撒点盐,就变成了又香又脆的美味。咬上一口,偶尔还能冒出点油来。 在这个油少水缺的年头,这种满嘴流油的感觉,丝毫不会让人觉得油腻,反而是一种极大的享受。 看到在热油渣,原本在王静雅旁边帮忙灌香肠的云梅、云兰也都跑了过来。 宋阳拿过筷子,等油渣热好后,挑了些瘦的,给两个小侄女一人喂了一块。他自己也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牙齿一咬,油渣里的热油冒出来,和口水碰撞,发出“滋滋”的声音,特别带劲。 这些油渣,有一半都进了两个小侄女的肚子。 吃饱后,宋阳上楼把火枪装填好,下楼拿上斧头和杀猪刀,然后带着两条青川犬出门上山。 “自己小心点!”王静雅叮嘱道。 “知道啦!” 宋阳摆摆手,脚步不停。 对于真正的猎狗来说,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素质:有足够捕捉猎物的胆量和对狩猎的浓厚兴趣,也就是所谓的猎性。 只要具备这些特点,哪怕不经过特意训练,也会有不错的狩猎能力。 所以,培养猎犬,关键在于狗本身的天性。 毫无疑问,青川犬在这方面是佼佼者。它们长期处于半野生状态,骨子里就带着狩猎的本能。而招财和进宝,更是其中的优质犬只。 实际上,训练猎狗最快的办法,是让经验丰富的老猎狗带着它们去打猎。 狗与狗之间是可以交流的,哪怕品种不同。 宋阳本来想着找师傅李乘风,借他的巴豆来带着这两只青川犬完成更好的训练。 但现在,巴豆好像不认宋阳,一见到他就咬,只听李乘风的话。 总不能为了训练猎犬,就让上了年纪的李乘风带着巴豆陪自己满山跑,况且还是雪天,李乘风体力也跟不上。 所以,宋阳只能按照李乘风教的方法自己训练。 这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需要不少时间。 不过宋阳相信,自己能把这两只猎犬训练得很出色。 毕竟,招财和进宝底子不错,而且在鹞子岩那位老大爷那里已经接受过一些训练。 一人两狗,沿着大路走了一段,然后朝着宋阳第一次挖竹鼠的老梁包方向拐去。 翻过老梁包,眼前是大片沟壑交错、山峦重叠的山峰,一眼望不到边。 今天难得地出了太阳,可不知怎么的,感觉比平日里阴天的时候还要冷。 一场大雪加上连日的阴冷,人的心情都变得有些压抑。 不过,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看到太阳,尤其是登上老梁包山顶,望着湛蓝的天空和四周被冰雪覆盖的山野,再想到自己想做的事已经有了进展,宋阳心里感到特别舒畅。 在没有风的山林里,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时间仿佛都停止了,耳边只有脚踩积雪发出的“咔嚓”声。 一路上,宋阳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留意着雪地上的痕迹。 接连翻过三座山,宋阳终于有了发现…… 第60章 半大的野猪 宋阳发现的,是一只野兔留下的痕迹。 招财和进宝的听力非常出色,那些宋阳听不到的细微声响,它们能轻松捕捉到。只要稍有动静,原本一路欢快奔跑在前面的它们,总会立刻停下,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警惕地张望。 它们的嗅觉同样灵敏,尤其是招财。 宋阳早就注意到,在山林穿梭时,招财不像进宝那样频繁地在雪地上嗅闻,而是抬头望向山林,鼻孔不停地一张一合,显然是通过空气中的气味来辨别方向。 进宝则相对更倾向于到处嗅闻,以此判断猎物所在的位置。 不过,猎狗追踪猎物主要依靠的是嗅觉,视觉只是辅助,听力也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 稍微对比一下两条狗的特点,就能看出,招财在追踪踪迹的能力上要比进宝更强一些。 这也是宋阳在日常喂养中,有意优先给招财喂食,确立它领头狗地位的原因。 或许是因为长期处于半野生状态,习惯在山野间穿梭捕食小动物,深知发出声音容易惊跑猎物,所以进入山林后,两条猎狗变得特别谨慎,轻易不发出声音。 发现踪迹后,它们都迫不及待地想要挣脱宋阳手中牵着的棕绳,去追逐猎物。 宋阳跟着它们在山林中穿梭,很快就在雪地上发现了一只野兔的脚印。 这时,宋阳发现了招财的一个大问题。 在雪地上训练猎犬,对猎人来说有好处,便于观察和指导,通过雪地上的脚印就能清楚判断猎狗的位置。 但对猎犬而言却不太有利,雪地上动物踪迹的气味比较淡,即便如此,也比空气中的气味浓一些。 所以,当招财找到脚印后,也开始顺着野兔的脚印追踪。 可这时候,招财和进宝选择的方向却完全相反。 进宝顺着脚印前进的方向追逐,而招财却逆向而行。 两条青川犬分别嗅着脚印朝不同方向走,这表明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招财在倒着追踪。 倒追踪可是个大问题,必须强行纠正,否则猎狗不但无法靠近猎物,反而会离猎物越来越远,那还怎么打猎! “回来,错了!” 宋阳用力拉扯拴着招财的棕绳,进行牵引矫正,一边呵斥,一边不重不轻地给了它两巴掌,作为警告和惩罚,强行让它顺着兔子脚印的方向追踪。 又追了一段路,兔子的脚印在一丛灌木丛旁变得杂乱。 宋阳看得出,这只野兔在这里停留过,啃食了灌木丛的细叶。 果然,招财嗅着脚印,又出现了倒追踪的情况。 宋阳干脆停下,就在此地一次次地强行纠正。 在被拍打、呵斥几次后,招财终于找到了正确的追踪方向,继续前进。 似乎是察觉到脚印的干扰较大,它不再仅仅依靠嗅闻脚印,而是结合空气中的气味来辨别。 在下一个野兔停留的地方,它终于彻底纠正了这个问题,没有再出错。 “这就对了!” 宋阳笑着把招财拉到身前,伸手轻轻抚摸它的耳背、颈背,揉了揉它的脑袋,又在它脖子上挠了挠。 这是对它的精神奖励。 招财欢快地摇着尾巴,歪着脑袋看着宋阳,十分享受这种抚慰,还反过来舔了舔宋阳的手。 很多猎人习惯用肉食奖励猎狗。 但实际上,这种方式并不好,经常用肉食奖励,容易让猎狗养成贪吃、偷食的毛病。 精神奖励的效果并不比肉食奖励差,而且更能增进猎人和猎狗之间的亲密关系。 接下来的追踪过程很顺利,没再出现问题,宋阳也不忘时不时地鼓励和抚慰它们,心里也轻松了不少。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宋阳来说就是很大的收获。 在山林中穿行十多分钟后,宋阳看到了那只一直追踪的灰色野兔。它正蹲在一丛小树旁,不时低头在树根处翻找着什么。抬起头时,三瓣兔唇间多了一段草根,正不停地蠕动咀嚼着,两只长长的大耳朵竖得笔直,警惕地留意着周围的动静。 招财和进宝也发现了野兔,兴奋地往前挣扎,想要冲过去。大概是因为之前吃过野兔,所以它们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却被宋阳手中的绳子拉住,无法挣脱。 它们的动静惊动了野兔,野兔瞬间跳起,朝着上坡方向快速逃窜,眨眼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对于捕猎野兔,宋阳有不少办法,但他不想在这上面耗费精力。在众多猎物中,野兔数量多,也比较容易捕捉。 如果只是为了满足食欲,他没必要进行这样系统的训练,只需激发招财和进宝的本能,让它们遇到什么就猎捕什么。 但如果不加以控制,在追捕其他猎物时,一旦突然出现野兔、野鸡之类,猎狗很可能会改变目标,去追捕这些容易到手的猎物,那就会因小失大。 在训练阶段,宋阳可不希望自己的猎狗养成这样的习惯。 猎犬一旦追踪到某个猎物的踪迹,即便又发现了新的踪迹,也不能随意放弃原来的去追新的。否则,不断地丢,不断地换,最终将一无所获。 猎狗的训练必须有针对性,要有所选择,养成特定习惯的猎狗才是最出色的。 所以,宋阳当即改变方向,放弃这只野兔,继续在山林中前行。 翻过一道山岭,进入下方的沟谷时,招财和进宝似乎又有了新发现。 宋阳跟着它们没走多远,就在沟谷的雪地上看到了野猪的脚印。从猪蹄印判断,这头野猪体型不大,估计不到一百斤。 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一些拖拽的痕迹。 宋阳仔细观察后,确定了自己的判断:这是一头中了活套的半大野猪。 活套是一种用细钢丝绳固定在一根约三米长的坑木上的捕猎工具。中套的猎物在逃跑时,会拖着坑木到处走动,坑木常常会横在或卡在两棵树木之间,使猎物无法逃脱。 这种方法通常用于捕捉力量大、性情凶猛的猎物。 坑木拖拽留下的痕迹,让猎人更容易追踪猎物的踪迹,一路上的阻碍也能不断消耗猎物的体力,甚至将其困住。 这是一种很灵活的捕猎方法,比固定的钢丝绳套要好。 毕竟,固定的钢丝绳套容易被猎物在挣扎中挣断,导致猎物逃脱。 考虑到这头野猪不大,又有活套限制,宋阳觉得自己有能力应对,保证自身安全,而且这也是训练招财、进宝的好机会。于是,他立刻牵着两只狗,顺着沿途留下的踪迹追了下去。 翻过一道山梁,来到北坡时,宋阳看到了那头野猪。 第61章 这可是好事 这头黄毛野猪面对一左一右不断试探的招财和进宝,只能拼尽全力用三条腿支撑着身体,来回甩动脑袋朝两边拱挑。 它的体力实在是到极限了,这看似凶狠的拱挑动作,却常常让它踉跄着摔倒在地。尤其是往左边受伤那条腿的方向拱挑时,没了左腿支撑,它自己就会摔个四脚朝天,然后又急忙挣扎着站起来。 它也想逃跑,可没跑多远,就又不得不停下来应付两条青川犬的纠缠,关键是它根本跑不快。 招财和进宝只是在进行试探性攻击,谨慎得很,但即便这样,对这头黄毛野猪来说,也充满了威胁。 面对黄毛野猪的拱挑,两条青川犬总能敏捷地跳到一旁躲开。 当野猪转头去对付一只青川犬时,另一只就会趁机靠近试探。 随着野猪一次次徒劳的反抗,两条青川犬越来越大胆,也越来越兴奋。 宋阳在一旁的大树边端着枪观察着,他发现,招财盯着的是黄毛野猪的拱鼻,而进宝则盯着他之前打伤的那条前腿。 这两个地方都在流血。 宋阳突然想起李乘风说过,撵山犬第一次下口的部位很关键,第一次咬到哪个部位占了便宜,第二次往往还会选择相同的部位撕咬…… 很明显,两条青川犬选择攻击的部位,都是受了血气的吸引。 他脑海中忽然有了新主意。 宋阳端着火枪,小心翼翼地绕到野猪下方。 之所以选这个位置,是因为野猪要是朝他扑来,更容易往前摔倒,他躲避起来也更方便。 在距离野猪六七米远的大树旁选好位置站定,宋阳端起枪开始瞄准。 这是头雄性野猪,别看个头不算大,两个睾丸却鼓鼓囊囊地从两条后腿间露了出来。 大概是经常蹭痒的缘故,睾丸上面的毛稀稀拉拉,微微泛红,被夹着的尾巴遮住了一部分。 这就是宋阳的目标。 他调整着位置,趁着招财和进宝被野猪逼退的间隙,瞅准时机,再次开了一枪。 “砰……” 又是一阵火药烟雾喷出,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枪声。 火枪口喷出的铁砂,在野猪后腿上留下几道血槽,那对拳头大小的睾丸也被铁砂击中。 如此敏感又关键的部位受伤,那疼痛简直难以想象。 本就疲惫不堪的黄毛野猪,发出了从未有过的凄厉惨叫,像装了弹簧似的,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朝着前方疯狂冲去,一路跑一路嚎叫。 然而,没跑多远,它就再次摔倒,爬起来再跑,又再次摔倒,很快就被招财和进宝追上。 看着野猪挣扎着站起来,宋阳除了听到它不停的嘶叫,还看到它的身体止不住地颤抖,尤其是两条后腿,抖得格外厉害。 这下宋阳不着急了,默默地再次往枪里装填火药和铁砂。 这头黄毛野猪对两只青川犬已经没什么威胁了,他远远地站在一旁,看着两条狗和野猪继续纠缠,心里期盼着,被野猪睾丸上的血气吸引,招财和进宝能咬上一口,然后记住这个部位。 他不指望两只狗都去咬,哪怕只有一只咬也行! 一只会攻击猎物后部的猎狗可是非常难得的,就连李乘风带的巴豆都不具备这个能力,就算是李乘风也渴望能有这样的猎狗。 这种情况,宋阳没办法强迫,只能依靠猎狗的本能和判断,它们本能领悟到的才是最适合它们的。 所以,宋阳只是静静地等待。 等着招财和进宝真的咬上去。 因为此刻它们的试探,更像是用鼻子去嗅,宋阳盼着它们能有所发现。 他就这么看着两条青川犬围着黄毛野猪各种试探。 野猪只要稍微恢复点体力,就会立刻发起一阵冲撞,一瘸一拐地试图摆脱两条青川犬的纠缠逃跑。也正因如此,两条青川犬只能跟在野猪后面追撵,甚至还有空闲去嗅嗅地上的血迹,舔上一下,然后再继续追。 宋阳则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看着。 终于,黄毛野猪因失血过多,体力严重耗尽,趴在地上后,对两条青川犬的靠近也没什么反应,这让两条猎狗更加大胆了。 最先下口的是进宝,它围着黄毛野猪嗅来嗅去,渐渐绕到野猪身后,那里骚味和血腥味最重,正是睾丸的位置。进宝先伸舌头舔了舔血迹,突然张口咬了下去。 那两坨鼓鼓囊囊的东西被它当成了软嫩的肉。 这一咬,疼得黄毛野猪往前猛地一窜,进宝本能地往后一拽,还真扯下一块不大的肉,一口吞下去后,进宝的兴趣更浓了,紧接着又一口咬在睾丸上,往后撕扯。 哪怕疼痛让黄毛野猪想转身来拱它,进宝也紧紧咬着不松口。 最后,黄毛野猪被折磨得一边惨叫一边坐了起来,但还是摆脱不了进宝在它屁股后面不断地嗅,试图继续撕咬。 在野猪不断甩头朝两条猎狗乱拱的时候,它左边耳朵上沾染了不少血,随着耳朵的扇动,引起了招财的注意,招财也一口咬了上去,开始撕扯。 黄毛野猪无力地甩动脑袋,只能拖着招财来回晃动,却无法让它松口。 一看到这场景,宋阳知道,成了,一只咬耳,一只咬后,都很不错。 到了这时候,黄毛野猪也放弃挣扎了,耷拉着脑袋,喘着粗气哼哼。 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宋阳的目的基本达成。 他不再耽搁,把猎枪背到身后,抽出斧头,从侧面小心翼翼地靠近野猪。见野猪没什么反应,他高高举起斧头,用斧背朝着野猪的眉心狠狠砸了下去。 这个位置是要害,这一砸,黄毛野猪直接往前猛地一窜,然后倒地,四条腿不停地抽搐抖动。 宋阳又用斧头补了两下,野猪就只剩出气没有进气了。 宋阳学着林金友杀猪的刀法,拔出杀猪刀,对准猪脖子上选好的位置,斜着捅了进去。 从刀子的阻力上,能明显感觉到刀尖戳到了哪里。 这一刀下去,因为技法不太娴熟,有些偏了,戳到了胸腔骨头上,他赶忙调整位置,这才刺中心脏,随即血液快速涌了出来。 拔出刀子后,他没有急着开膛,而是找到野猪前腿后三寸的位置,又捅了一刀。这里其实是两根肋骨之间的筋膜,刀子进去大半时,就感觉戳到了心脏。 抽出刀后,宋阳等血流了一会儿,这才动手剖开野猪腹部,取出心脏,看着心脏上的两个刀口。 稍微对比一下,他就知道,用火枪打野猪的话,从左侧前腿后三寸的位置射击,是可行且有效的。 经验来自实践,他需要不断验证,将其变成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融会贯通的过程。 别看只是对付一头黄毛野猪,但今天宋阳收获满满。 他先割下两只猪耳喂给招财,等心脏取出来后,让招财吃饱,这才取下两个睾丸,喂给进宝,又喂了些肝脏和肺作为奖励。 趁着进宝吃肉的时候,宋阳动刀割下一只野猪后腿,看了看猪肚,也还不错,一并取了下来。 然后就等着两条猎狗吃饱,这才提着那只后腿和用麻绳拴着的猪肚,带着两只猎狗回家。 这可是好事! 第62章 融会贯通的过程 这头黄毛野猪面对着一左一右不停试探的招财和进宝,只能使尽浑身解数用三条腿支撑着身体,来回晃动脑袋朝两边拱撞、挑动。 它的体力真的已经达到极限了,这看似凶悍的拱挑动作,却常常导致它脚步踉跄,摔倒在地。特别是朝着左边受伤的那条腿的方向拱挑时,由于没有了左腿的支撑,它自己就会摔个仰面朝天,然后又赶忙挣扎着站起来。 它也想要逃跑,可没跑多远,就又不得不停下来应对两条青川犬的纠缠,关键是它根本跑不快。 招财和进宝只是在进行试探性的进攻,十分小心谨慎,但即便如此,对于这头黄毛野猪来讲,也充满了威胁。 面对黄毛野猪的拱挑,两条青川犬总能迅速地跳到一旁躲避。 当野猪转头去对付一只青川犬时,另一只就会趁机靠近尝试。 随着野猪一次次徒劳无功的反抗,两条青川犬越来越大胆,也越来越兴奋。 宋阳在一旁的大树边端着枪观察着,他发现,招财盯着的是黄毛野猪的拱鼻,而进宝则盯着他之前打伤的那条前腿。 这两个地方都在流血。 宋阳突然想起李乘风说过,撵山犬第一次咬的部位很重要,第一次咬到哪个部位占到了便宜,第二次往往还会选择相同的部位撕咬…… 很显然,两条青川犬选择攻击的部位,都是受到了血腥气味的吸引。 他的脑海中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宋阳端着火枪,小心翼翼地绕到野猪的下方。 之所以选择这个位置,是因为野猪要是朝他扑过来,更容易向前摔倒,他躲避起来也更方便。 在距离野猪六七米远的大树旁选好位置站稳,宋阳端起枪开始瞄准。 这是头雄性野猪,别看个头不算大,两个睾丸却圆鼓鼓地从两条后腿之间露了出来。 大概是经常蹭痒的缘故,睾丸上面的毛稀稀落落,微微泛红,被夹着的尾巴遮住了一部分。 这就是宋阳的目标。 他调整着位置,趁着招财和进宝被野猪逼退的空隙,看准时机,再次开了一枪。 “砰……” 又是一阵火药烟雾喷射而出,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枪声。 火枪口喷出的铁砂,在野猪后腿上留下了几道血痕,那对拳头大小的睾丸也被铁砂击中。 如此敏感又关键的部位受伤,那疼痛简直难以想象。 本就精疲力竭的黄毛野猪,发出了从未有过的凄厉惨叫,像安装了弹簧一样,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朝着前方疯狂冲去,一路奔跑一路嚎叫。 然而,没跑多远,它就再次摔倒,爬起来再跑,又再次摔倒,很快就被招财和进宝追上。 看着野猪挣扎着站起来,宋阳除了听到它不停的嘶喊,还看到它的身体不停地颤抖,尤其是两条后腿,抖得特别厉害。 这下宋阳不着急了,默默地再次往枪里装填火药和铁砂。 这头黄毛野猪对两只青川犬已经没什么威胁了,他远远地站在一旁,看着两条狗和野猪继续纠缠,心里期待着,被野猪睾丸上的血腥气味吸引,招财和进宝能咬上一口,然后记住这个部位。 他不指望两只狗都去咬,哪怕只有一只咬也行! 一只会攻击猎物后部的猎狗可是非常难得的,就连李乘风带的巴豆都不具备这个能力,就算是李乘风也渴望能有这样的猎狗。 这种情况,宋阳没办法强制,只能依靠猎狗的本能和判断,它们本能领悟到的才是最适合它们的。 所以,宋阳只是静静地等候。 等着招财和进宝真的咬上去。 因为此刻它们的试探,更像是用鼻子去闻,宋阳盼着它们能有所发现。 他就这么看着两条青川犬围着黄毛野猪各种尝试。 野猪只要稍微恢复一点体力,就会立刻发起一阵冲撞,一瘸一拐地试图摆脱两条青川犬的纠缠逃跑。也正因如此,两条青川犬只能跟在野猪后面追赶,甚至还有空闲去闻闻地上的血迹,舔上一下,然后再继续追。 宋阳则不慌不忙地跟在后面看着。 终于,黄毛野猪因失血过多,体力严重耗尽,趴在地上后,对两条青川犬的靠近也没什么反应,这让两条猎狗更加大胆了。 最先下嘴的是进宝,它围着黄毛野猪闻来闻去,渐渐绕到野猪身后,那里的腥臊味和血腥味最重,正是睾丸的位置。进宝先伸舌头舔了舔血迹,突然张嘴咬了下去。 那两团鼓鼓的东西被它当成了鲜嫩的肉。 这一咬,疼得黄毛野猪往前猛地一冲,进宝本能地往后一拉,还真扯下一块不大的肉,一口吞下去后,进宝的兴趣更浓了,紧接着又一口咬在睾丸上,往后拉扯。 哪怕疼痛让黄毛野猪想转身来拱它,进宝也紧紧咬着不松口。 最后,黄毛野猪被折磨得一边惨叫一边坐了起来,但还是摆脱不了进宝在它屁股后面不停地闻,试图继续撕咬。 在野猪不断甩头朝两条猎狗乱拱的时候,它左边耳朵上沾染了不少血,随着耳朵的摆动,引起了招财的注意,招财也一口咬了上去,开始撕扯。 黄毛野猪无力地甩动脑袋,只能拖着招财来回晃动,却无法让它松口。 一看到这场景,宋阳知道,成了,一只咬耳,一只咬后,都很不错。 到了这时候,黄毛野猪也不再挣扎了,耷拉着脑袋,喘着粗气哼哼。 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宋阳的目的基本达成。 他不再拖延,把猎枪背到身后,抽出斧头,从侧面小心翼翼地靠近野猪。见野猪没什么反应,他高高举起斧头,用斧背朝着野猪的眉心狠狠砸了下去。 这个位置是要害,这一砸,黄毛野猪直接往前猛地一冲,然后倒地,四条腿不停地抽搐颤抖。 宋阳又用斧头补了两下,野猪就只剩出气没有进气了。 宋阳学着林金友杀猪的方法,拔出杀猪刀,对准猪脖子上选好的位置,斜着刺了进去。 从刀子的阻力上,能明显感觉到刀尖碰到了哪里。 这一刀下去,因为技法不太熟练,有些偏了,碰到了胸腔骨头上,他赶忙调整位置,这才刺中心脏,随即血液快速涌了出来。 拔出刀子后,他没有着急开膛,而是找到野猪前腿后三寸的位置,又刺了一刀。这里其实是两根肋骨之间的筋膜,刀子进去大半时,就感觉碰到了心脏。 抽出刀后,宋阳等血流了一会儿,这才动手剖开野猪腹部,取出心脏,看着心脏上的两个刀口。 稍微对比一下,他就知道,用火枪打野猪的话,从左侧前腿后三寸的位置射击,是可行并且有效的。 经验来自实践,他需要不断验证,将其变成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融会贯通的过程。 别看只是对付一头黄毛野猪,但今天宋阳收获颇丰。 他先割下两只猪耳喂给招财,等心脏取出来后,让招财吃饱,这才取下两个睾丸,喂给进宝,又喂了些肝脏和肺作为奖励。 趁着进宝吃肉的时候,宋阳动手割下一只野猪后腿,看了看猪肚,也还不错,一起取了下来。 然后就等着两条猎狗吃饱,这才提着那只后腿和用麻绳拴着的猪肚,带着两只猎狗回家。 第63章 下次进山带上我 宋阳出门没多长时间,回到家的时候,正好赶上一家人围坐在火塘边准备吃饭。 宋阳推开门走进屋,把带回来的那只野猪后腿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一家人的目光都投向这块十四五斤左右的腿肉,宋建国起身看了看,惊讶地问道:“打到野猪了?” “在老梁包那边的山上,碰到一只中了活套、差点挣脱的黄毛野猪。我用它训练了一下狗,打死之后,就带了只后腿和一个猪肚回来。” 宋阳简单说了事情的经过,看了一眼锅里的白菜,笑着说:“有野猪肉,炒点尝尝!大家先别忙着吃,等炒了野猪肉再吃。” “那行,炒点!” 宋建国点头表示同意,转头吩咐宋军:“你去弄,让你弟弟烤烤火,在外面冻了半天,肯定又冷又饿……动作快点!” 有肉吃当然是好事,宋军没多说什么,只是憨厚地笑了笑,起身拿起刀去割肉。准备下刀的时候,他回头看着大家:“割多少?” “还想一下子全吃完啊?”王静雅瞪了他一眼,“弄这点肉不容易,还是得节省着点。别光想着闷头吃,留着多吃几顿不好吗?” 王静雅向来节俭。 “没事,多割点,这次吃完了下次还有机会打到。家里还有不少熊肉、猪肉,明年不愁吃的,不用节省!” 宋阳希望家里人能吃得好点,要是炒得太少,大家动筷子都小心翼翼的,多不痛快。 听宋阳这么说,宋军也就不再犹豫,当即割下一大块肉。 李嘉怡早就跟着起身,拿来洗菜盆,倒上热水,帮宋军洗肉。接着又找来大碗,把锅里的菜盛到碗里,腾出锅来炒肉。之后,她还出门到自留地拔了两棵大蒜。 云梅和云兰早就凑到宋军旁边,好奇地盯着桌上的腿肉。云梅转身跑到宋阳身边:“小叔,野猪长什么样啊?凶不凶?” “可凶了,嘴巴里有大獠牙,嘴还长,随便一拱,能把人拱飞。身上的鬃毛又硬又长,像钢丝一样,皮还特别厚,火枪都很难打穿。要是被它咬上一口,手脚都可能被咬断……你们以后千万别随便进山,一定要跟着大人,不然遇到野猪,跑都跑不掉!” 宋阳这话带着吓唬和警告的意味。 村里确实有孩子进山,遭遇野兽攻击丢了性命。 野猪还算好的,以前还有豹子进村叼鸡鸭、叼小孩呢。 深山对这些小孩子来说,实在太危险了。 云梅被吓得脸色微微一变,跑过去跟妹妹云兰把宋阳的话重复了一遍,还双手比划着,那模样张牙舞爪的,在她心里,野猪俨然成了会吃人的怪物。 “爸,我记得咱们家好像有一些细钢丝绳吧?”宋阳心里想着捕猎野猪的事,需要用到细钢丝绳,想了想又说:“好像还有八号铁丝?” “都有,就在我房间床底下放着。你找这些东西干啥?” “我打算做几个活套。我打的这头半大野猪,应该是属于一个野猪群的。就凭我手头的火枪和这两只还没完全长大的猎狗,不太容易对付它们。要是有活套绊住它们,就不一样了。” 宋阳顿了顿,接着说:“我记得前几年打到野猪,可以到队上换工分吧?” “前几年庄稼总被野猪祸害,村里派人去守、去打,打到的野猪确实能换点工分,算是有点奖励,但不多。这两年没这回事了,打来的野猪大多是参加撵山的几家人分了。”宋建国摇摇头,“你想靠野猪肉换工分,不行。 打到值钱的猎物倒是可以考虑,像熊瞎子和香獐子这些,可值钱了。但打到了谁会交出去换工分啊,交给队上还不是便宜了那几个人,划不来。这事儿危险,我不太想让你去做。” 宋阳想了想,说道:“我就当是训练狗了。弄回来的肉要是自家吃不完,可以分给大家,还能换点人情。野猪肚可是好东西,拿回来腌着,到黑市上应该能卖钱。还是值得一试的,闲着也是闲着,能赚一点是一点。不管是人情还是钱,都是收获。” “你这么想……也有道理!” 宋建国点点头,“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也好帮你照应着。” 听到这话,正在切肉的宋军也停了下来:“我也去!” 正说着,外面传来招财、进宝的叫声,宋阳赶忙起身,打开门一看,原来是王岳。他笑着打招呼:“岳哥……招财、进宝,别叫了!” 两只吃得饱饱的青川犬听到宋阳的呵斥,停止了叫声,转身回狗窝趴着消化食物。 王岳走到门前,在柿子树下的一块石头上,把脚上粘着的泥土刮掉,跺跺脚,抖掉脚上的积雪。 家里是夯实的土地面,没有水泥地板。每年雨季,家里人进进出出,总会不可避免地把泥土带进来,时间长了,地面上经常落脚的地方,就会鼓起一个个结实的小土包。 山村里虽然没那么多讲究,但出于礼貌,大家在雨雪天进别人家的时候,都会尽量把脚上的泥土清理干净。 “狗娃子,我来请你、你哥还有叔明天到我家帮忙杀年猪,有空不?”王岳一边说着,一边往屋里走,一进门就看到桌上的野猪腿肉,立刻拉住宋阳:“又打到野猪啦,下次进山带上我啊!” 第64章 你没意见吧 “你家明天杀猪……那肯定得有时间啊!” 宋阳热情地招呼着:“快到火塘边烤烤火!” 王静雅给王岳递了个凳子,示意他在火塘边坐下。 宋阳也走回来,伸手在火上烤着,同时说道:“这野猪是我今天上山驯狗时,碰到别人设的活套套住的,打死之后带回来一只后腿。你想跟我去撵山,岳叔怕是不会同意吧!” “兄弟,我都二十岁了,比你还大呢,我爸妈难道还能管我一辈子?再说了,我爸也不是那种不开明的人。” 王岳一脸正色地问道:“我明天当着你们的面跟我爸说,他要是同意,你就带我进山……行不行?” 王岳一直是宋阳心里认为最合适、最靠谱的伙伴人选,别说王岳自己想去,宋阳其实也想带上他。 只是他有些担忧,怕王宏远不同意。 要是王岳在山里出了什么意外,可怎么向王宏远交代。 不过现在听王岳这么说,宋阳立刻就点头答应了。 火塘上的炒菜锅里,猪油迅速融化,微微冒烟时,放入辣椒、姜蒜,稍微爆香后,切好的野猪肉下锅。伴随着“滋啦”的声响,宋军用锅铲快速翻炒,接着放入盐和酱油调味,等野猪肉完全熟透后出锅。 宋阳起身,也给王岳拿了碗筷。 王岳也没客气,直说在家吃过饭了,吃点肉就行。 在这个时候,除了特定的几种保护动物,其他的野生动物,都是人们用以饱腹的食物,几乎没有不好吃的说法。 不过平心而论,单从口感来说,这些野味所具有的一些特殊味道,确实比不上家养的畜禽。 就拿野猪来说,不像北方的野猪,米仓山里的野猪体型没那么大,也没那么肥,大多是瘦肉,肉质纤维比较粗,吃起来有明显的粗糙感,还带着一股松树油的味道,和家猪肉区别很明显。 野鸡肉的口感也不如家养鸡,主要是野鸡肉同样缺乏脂肪,肉质不够细腻,但炖出来的汤却格外鲜美。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野味只是人们弥补食物中肉少油少的一种途径,可不像后来那样被当作美味佳肴。 就算是大名鼎鼎的熊掌,如果没有经过大厨精心料理,吃起来口感也就一般,甚至还不如猪蹄有滋味。 真是不亲身经历,就难以领会其中的味道。 看着一家人,还有吃得津津有味的王岳,宋阳心里满是踏实。 一顿饭吃完,宋阳和王岳聊了会儿天。等王岳回去准备明天杀猪的事儿后,宋阳让宋建国把家里的细钢丝绳找出来,做了几个活套的圈口。这些东西带到山上,找到那群野猪活动的地方,绑在大树上,就能做成很不错的活套陷阱。 准备好活套后,宋阳背上背篓,来到屋子旁边的山沟。沿着山沟往里走,两边的坡地越来越陡峭。 在坡地上,有一片青冈树,其间还夹杂着毛栗子树和核桃树。宋阳打算在这里收集一些果实,稍微加工一下,当作诱饵。 家里的玉米、红薯,就算宋阳再不喜欢,也不舍得拿来折腾。 在食物短缺的时节,对于山上的野生动物,尤其是食量较大的野猪来说,这些东西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而且,他不想花太多时间等待,有了诱饵,能让野猪更快上钩。 有了活套的牵制,只要足够小心,就算不用枪,要捕杀野猪也并非难事。 山沟很陡峭,两侧树木结的野果,经过秋冬季节松鼠和各种鸟类的“洗礼”后,仍有不少伴随着落叶、泥沙滚落到山沟里,被掩埋起来。 村里平时积肥,因为这里地势陡峭,即便腐叶堆积得很厚,也很少有人来。 宋阳到了地方,放下背篓,拿起钉耙扒开雪层和落叶,很容易就找到了藏在下面的青冈子(橡子)。 在村民眼中,青冈树比它的果实更有价值。因为青冈树木质坚硬沉重,常被用来做楔子、钉农具,还是优质的柴火,有“除去青冈无好火,除去娘亲无好亲”的说法。 当然,在宋阳看来,青冈树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被砍伐后的树桩腐烂后,会生长灵芝。 在这个年代,灵芝价格不低,也有人收购,只是数量不多。 宋阳还知道,这东西是培养黑木耳的绝佳基质。 扒开雪层和腐叶后,不仅有青冈子,还有野核桃、毛栗子。虽然有些已经发霉或者被虫蛀了,但仅仅花了个把小时,宋阳就收集了不少。 感觉数量差不多了,宋阳便回家。他直接用舂米的碓窝将这些东西捣碎,然后用炒菜锅干炒,炒出香味后,用袋子装了起来。 与此同时,宋军按照宋阳的要求,把带回来的野猪肚子清洗干净,简单抹上盐腌制后,挂在火塘上方晾干。 宋阳打算多积攒一些猪肚,拿到黑市上去卖。 因为第二天要去帮王岳家杀年猪,宋阳早早便睡了。没老婆在身边,想玩乐也没机会,只能睡觉。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宋阳就到了王岳家。只见王岳正在土灶里烧火,烤着土豆。 其他的准备工作昨天就基本完成,于是宋阳干脆和王岳一起蹲在土灶边烤火、吃土豆。 王岳家今天只杀一头猪,大概两百来斤。帮忙的除了宋阳家父子三人,还请了隔壁两家邻居,动刀的还是林金友。 人多力量大,事情一个半小时左右就结束了。因为时间还早,大家接着就开始剔骨、切肉条并进行腌制。反正这头猪有一半要送交食品站,事情不算多,就连猪肚、猪肠的清理也顺便完成了。 就在宰杀、刨猪毛的时候,张晨轩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也挽起袖子加入进来。这让王岳看得一愣一愣的,事后他问宋阳:“这家伙啥时候冒出来的?我可没请他啊。” 宋阳笑了笑,他知道张晨轩就爱混吃混喝,肯定是听到猪叫声特意找来的。 不管怎么说,既然人家来帮忙了,中午饭和晚上的杀猪饭正餐,肯定不能不叫上他。 简单吃过中午饭,宋阳见没什么事,便找到王岳打招呼:“岳哥,下午没啥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回去干啥,就在我家待着呗,等晚上吃饭。” “我准备进山布置几个活套,明天打野猪。” “我也去!” “你得在家帮忙准备杀猪饭,不太合适吧!” “有啥不合适的,送半只猪我爸一个人就行。至于做菜,有我妈和隔壁的阿姨、妹子们……等等,我去跟我爸说。” 王岳显得十分兴奋,转身就进屋把王宏远拉了出来,当着宋阳的面直接说:“爸,我想跟狗娃子去撵山,你没意见吧?” “想去就去!”王宏远随口说道,“狗娃子我是看着长大的,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我和你叔的关系你们也知道,就希望你们多亲近。你们俩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我能有啥意见?” 宋阳见王宏远答应得这么干脆,赶忙说道:“撵山这事儿挺危险的,我就怕万一出意外,叔您怪我。” “都不是三岁小孩了,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有啥好怪的?你们做事有分寸就行!” 王宏远微笑着看向两人,“晚上记得早点回来,尤其是铁蛋,还得忙着回来请人吃饭呢。” “今年都要叫哪些人啊?”王岳问道。 “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员……”王宏远一一列举着。 他刚说到保管员,王岳立刻就不高兴了:“叫别人行,叫保管员?我可不叫。狗娃子和赵强那家伙打架的事儿,要不是那天晚上我睡着了不知道,不然我非揍死那家伙不可! 年年都叫他们,他家杀猪的时候怎么不见叫我们?再说赵富贵也不是什么好人,我早就看他们家不顺眼了。赵强还敢跟狗娃子耍横,让我叫他家吃饭,我宁愿喂狗,也不叫,省得影响心情!” 第65章 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 见王岳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王宏远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王宏远压低声音说道:“你问问狗娃子,为啥明明他占理,你叔还拿棍子赶着他去登门道歉?有些事就得摆在明面上来做,你以为我就看得上他们一家子……你这小子就是个莽撞的人,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你不去拉倒,晚上我去。” 王岳撇撇嘴,转而问宋阳:“我需要带啥?” “带把斧头就行!” 不过是去布置几个活套,事情并不复杂。 王岳回屋拿了斧头,就跟着宋阳出发。 在通往宋阳家的岔路口,宋阳回去取了火枪、准备好的诱饵以及几个钢丝绳活套。他正要领着招财、进宝出发时,先一步回家的宋军也出来,说想跟着去看看。 反正这会儿家里也没别的事,宋阳便点头同意了。 两条青川犬在前面小步跑着,宋阳领着两人,一路翻过老梁包,朝着昨天发现被套野猪的地方找去。走小路的话,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到达。 昨天那只黄毛野猪被套后,拖着坑木跑了不少地方,和野猪群走散了。 只有找到它与野猪群分开的地方,才能继续追寻野猪群的位置。 昨天虽说是出了太阳,但冰雪并未融化多少,今天又变得阴沉沉的。即便过去了一天,那些脚印依然清晰可辨。 在野猪拖着横木离开的路上,还多了两个人的脚印,看来下活套的人已经来过,昨天宋阳留下的野猪肉想必也被取走了。 他们顺着黄毛野猪留下的脚印反向寻找,在下方的山沟里,发现了其他野猪离开时留下的脚印。 那头黄毛野猪就是在这条沟里中套的,设套的人应该在这附近布置了三个钢丝绳活套。脚印还很新,另外两个活套已被拿走,只留下两根三米多长的木头。 仔细观察野猪脚印,发现猪群里的野猪数量并不多,只有六头,而且是惊慌逃窜的。 黄毛野猪中套时发出的惊叫声,足以让猪群选择逃离。 它们顺着山沟跑了百来米,就拐上了左边的山坡。 这些痕迹清晰可见,追踪起来并不困难。 他们又走了将近两个小时,在山坡谷地中绕来绕去。实际上,与之前野猪逃离的山沟相比,翻过的距离不过是四个山头而已,要是走捷径,用不了多久。 就在那片向阳的坡地上,林间有许多山石,生长着大片水青冈树,地上有不少被拱翻的痕迹,有新有旧,不难判断,这里就是野猪群经常活动的区域。 就在这时,招财停下脚步,竖起耳朵,发出凶狠的叫声。紧接着,一直低头到处嗅闻的进宝,也跟着呜呜地叫起来。 宋阳示意宋军和王岳停下,自己聚精会神地细听,隐隐约约听到山坡下方的山沟深处传来哼哧声。 看来这群野猪并没有走远。 他在周围转了转,发现有几个地方被野猪踩出了黑乎乎的小道。 “就在这儿下活套,走,咱们走远点去砍木杆,离得太近容易把野猪吓跑。” 宋阳揉了揉招财的脑袋,转身招呼王岳和宋军,朝着所在山坡的背面走去。 在山里用斧头砍木头,声音会在山沟谷地里产生很大的回音,而野猪听力敏锐,很容易被惊动而逃跑,所以他们必须走远一些。 很多动物都有自己的“兽道”,这些是它们经常走且认为安全的路线,把活套设置在这种地方,更容易捕获猎物。 钢丝绳套的粗细要合适,更关键的是要把套子拴在小树上或者足够结实的长木杆上,而不是固定在大树上。 如果拴在大树上,野猪被套住后激烈挣扎,它的冲击力足以扭断钢丝。 只要来回冲撞几次,钢丝就会剧烈对折,出现折痕,再挣扎几下,钢丝绳很可能就会断裂。 拴在小树上则不同,野猪挣扎时,小树会跟着摇晃,缓冲野猪的强大冲力,反而会让套子勒得更紧。 让它拖行的木杆也是同理,山上树木繁多,木杆会不断被阻挡,限制野猪行动,持续消耗它的体力,这用的是巧劲。 宋阳带来了五个钢丝绳套,三人砍来五根粗木头。宋阳用钢丝绳拴好后,在发现野猪拱翻痕迹的地方,挑选不同兽道两侧的灌木丛缝隙,把活套圈口稍微扩大,竖着架在里面。 接着,他把带来的诱饵倒在这片区域的中心位置。 野猪嗅觉灵敏,这种炒香的诱饵很容易被它们察觉,自然会循味而来。 在没有惊动的情况下,它们不会抬头狂奔,而是一边嗅着气味,一边用鼻子拱地前行。 野猪皮糙肉厚,不怕灌木和荆棘,在其中穿行自如。只要脑袋钻进圈口,往前冲会被勒住,往后退则会被突出的獠牙挂住,同样会被勒紧。 当然,也有可能会避开活套。 所以,宋阳在这里布置了五个活套,算是大面积撒网,不指望全部捕获,只要能套住一只,就不算白费劲。 对他来说,选择了打猎,还怕家里没肉吃?野猪身上能拿去卖钱的,也就猪肚,但这东西也卖不了多少。他主要还是想训练猎犬,同时希望用充足的肉食,让招财和进宝能更好地成长。 这两条青川犬正处于长身体的阶段,现在太瘦了。 宋阳会把握这个度,不会让它们长得太胖,不然会影响灵活性,捕猎欲望也会降低。 昨天早上上山时,它们吃饱了野猪肉,从昨天晚上到明天,宋阳不会再喂它们任何东西。狩猎前保持半饥饿状态,能让它们发挥得更好。 布置活套时,宋阳轻声向王岳和宋军讲解这样设置的目的。 蜀地山势险峻,不同于平原和丘陵地区。 在这种大山里,很多地方连人通行都困难,更别说骑马追逐猎物。 对于猎人来说,再快的脚步也比不上更适应山林环境的野兽。 在这种地方打猎,要么借助猎犬追撵围困猎物,等待猎人赶来射杀;要么几个猎人相互配合,进行驱赶围猎。 要是独自一人,在这草木繁茂的地方,即便在冬季,想靠近猎物都绝非易事。 这里可不是凭借精良武器和高超枪法就能随意捕猎的地方,也不是在山林中一眼能望出几百米的开阔之地。 出于求生本能,猎物往往比猎人更加警觉。 除非运气好,偶然碰见。 这是一个更考验技巧和耐心的猎场。 也正因如此,想要打猎,宋阳既需要优秀的猎犬,也需要得力的伙伴。 王岳看起来大大咧咧,但在宋阳讲解的过程中,听得格外认真,还不停地向宋阳提问,问的都是关键要点。 反观宋军,却是东张西望,最后只轻飘飘地说了句:“看着挺简单的,也不难嘛!” 宋阳听到这话,眉头微微一皱,心里暗自思考:真有这么简单? 第66章 要有耐心 打猎这件事,从来就不是简单的。 就拿现在布置的这个小小的活套来说,看似简单,实则是前辈们经过多年摸索积累下来的经验。 怎样辨别兽道? 针对不同猎物,活套该如何放置? 为什么要把活套拴在小树或者粗木拖杆上,而不是直接固定在大树上? 猎物喜欢什么样的诱饵? 就连钢丝绳套的粗细,都有很多讲究。 这些都是在深入了解猎物习性之后总结出来的,哪能以“简单”二字一带而过。 打猎是个细致的活儿,更是个技术活儿,粗心大意可做不来。 宋军的态度让宋阳有些失望,但他转念一想,本来就打算让宋军守家,让自己能安心在外闯荡,他早就不在自己打猎搭档的考虑范围之内。 家里就兄弟俩,不能因为打猎这种充满未知风险的事,都在山里出意外,父母和妻儿总需要有人照料。 毕竟,自己在打猎这行也只是个新手,选择了这条路,未来会怎样还不明确,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小心谨慎。 这次带他出来,只是想让他见识见识,做的也都是有把握的事,所以宋阳也不想再多说什么。 当下,事情办完,宋阳便招呼两人回家。 返程途中,他们选择了山里的近路。走到一半,跑在最前面的招财突然停住。 宋阳一路上都保持着警觉,对最容易察觉情况的招财格外留意。见它停下张望,他也赶忙朝招财看的左上方望去。 然而,被林木遮挡,什么都看不到。 进宝随后也察觉到了异样,停了下来,朝着斜上方张望。 宋阳对跟在身后闲聊的王岳和宋军轻声示意:“有情况,别出声!” 两人见状,立刻闭上嘴。 宋阳拿下挎着的火枪,做好射击准备。 从两条青川犬的反应来看,并没有丝毫害怕,宋阳推测不会是大型且有威胁的动物,否则它们不会是这样的表现,只是不确定到底是什么。 他端着枪,小心翼翼地朝着左边山坡的空旷处走去,尽量放轻脚步,避开可能碰到的枝叶。 招财和进宝轻快地从灌木丛的缝隙中钻过去,小跑几步后停下,竖着耳朵盯着上方。 又往上走了一段,宋阳终于看到了林子里的动物,是一只有着漂亮尾羽的野鸡。它正转动脑袋,警惕地打量着四周,双爪在雪地上刨了几下,低头啄食两口,又抬头观察周围的动静。 招财和进宝应该跟随成年猎犬捕食过野鸡,此刻行动格外小心。它们走几步就停一下,有时会抬起一只前脚,半天不放下来,甚至还会压低身体,仿佛生怕被野鸡发现,借助枯枝败叶的遮挡,一点点靠近。 看到这一幕,宋阳欣慰地笑了,这俩小家伙太聪明了,不愧是天生的猎犬,骨子里的捕猎本能展现得极为充分。 “老二,是什么东西?” 下方突然传来宋军的大声询问。 这声音瞬间惊走了野鸡。 宋阳原本想看看招财和进宝如何扑击野鸡,这下想法落空了。 野鸡受惊飞起,招财和进宝立刻冲了出去,但显然已经扑不到了。 野鸡扑腾着翅膀,本能地朝前飞去,方向正好朝着宋阳这边。它没能一下子飞多高,先落在一棵马尾松的枝头稍作停留。 这给了早有准备、端着枪的宋阳一个极好的射击机会。 宋阳顾不上枪里装的是大颗粒铁砂,直接扣动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正准备再次振翅飞走的野鸡应声掉落,在雪地上扑腾了几下翅膀,便没了动静。 两条青川犬立刻跑过去,招财抢先一口咬住野鸡的脖子叼了起来。宋阳赶忙上前,抓住野鸡腿扯了一下,招财却不肯松口,仍旧紧紧咬着。见状,宋阳不得不呵斥它:“松口……” 同时,他扬起手做出要打的样子。 可招财还是不松口,直到宋阳在它嘴上不断加大力度连拍几下,大概最后一下让它觉得疼了,才松开嘴巴。 又发现一个小问题! 宋阳觉得有必要对两条青川犬好好进行捡拾训练,让它们能做到令行禁止,让捡就捡,让吐就吐。 不然任由它们发展,很可能自己叼着猎物就吃起来,养成护食的习惯,甚至跟主人抢夺猎物,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明天还要来看活套,顺便继续训练它们,宋阳没打算把野鸡喂给它们,直接提着就走。 招财和进宝犹豫了一下,赶忙跟了上来。 到了山下,宋阳看向宋军,微微皱眉,略带责备地说:“不是跟你说了别出声吗,是没听清还是怎么回事?要是真有好猎物,就被你刚才这一嗓子给吓跑了。” “我看你上去半天没动静,忍不住问了句,这也不是啥大事吧,我还不是想问问需不需要帮忙!”宋军多少有些不开心,“我还做错了?” 宋阳心里有话,但还是忍住了,只是微微摇头,耐着性子说道:“到了山上,要尽量少出声,还要有耐心,不然什么都发现不了,记住了。” 宋军闷着头不说话,倒是王岳点了点头:“记住了!” 宋阳看了看自己的亲哥哥,知道他心里已经有点不高兴了,小毛病还真不少。 “大哥,打猎的事,狗娃子可是跟李乘风学过的,比咱俩懂得多,说的都是经验,这样学习的学习机会可不能错过,别不当回事!”王岳看出宋军心中有气,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他要是需要帮忙,肯定会喊。咱们贸然行动,只会帮倒忙。” 宋军听了这话,这才微微点头。 王岳随后接过宋阳手中的野鸡,提着翻看了一下,发现野鸡身上有几个不小的血窟窿,用来打小兽的铁砂,打在野鸡身上造成的创伤挺大:“这只野鸡我带回去,晚上我们烤着吃!” “你带回去吧,好好处理一下,把里面的铁砂弄干净点,不然咯牙!”宋阳提醒道。 “不咯牙我还不稀罕呢!”王岳冲着宋阳眨眨眼。 见他这样,宋阳知道他肯定另有打算,连忙问道:“你想干嘛?” “你别管,晚上你就知道了!”王岳一脸兴奋,提着野鸡继续往前走。 三人一路返回,没再遇到其他情况。 追踪野猪群耽误了不少时间,回到石河子村时,天色已经有点晚了。 “大哥,狗娃子,东西放好后,赶紧叫上叔、婶、嫂子和两个侄女到家里吃饭,别等我再来喊,自觉点哈!” 在通往宋阳家的岔路口,王岳交代了一句,便急匆匆地往回赶。 第67章 还不服气呀? 哥俩沿着湿滑泥泞的坡路回到家中,一进门,便瞧见李嘉怡正在给两个女儿梳头发、扎小辫,女儿们身上穿着新做的棉布衣服,脚下蹬着崭新的黄胶鞋。 “叔叔,等会儿去外公家吃饭,背我吧,我怕把衣服鞋子弄脏了呀!”看到宋阳进来,扎着冲天辫的云兰立刻欢快地迎了上去,紧紧拉着宋阳的手摇晃着。 宋阳笑着伸手捋了捋她的冲天辫,应道:“行啊!” 那特意买来的花布料,做成衣服给两个侄女穿上后,让她们仿佛焕然一新,整个人看上去喜庆了许多,就像画帖里走出来的娃娃似的,虽说头发有点发黄,人也略显瘦弱,但却透着一股精气神。 这时,王静雅把给宋阳做的那套衣服拿了过来,说:“快换上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宋阳接过来,在身前比了比,自信地说:“肯定合身呀!”说着,他便提着衣服上了楼,将火枪挂好,脱掉外衣,把新衣服穿上试了试,果真是一如既往的合身。 这衣服的样式虽说不怎么新颖,但在这凡事都得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年月里,能有这样一件崭新的棉布衣服,随便穿出去,那都足以引得旁人频频回头张望。想到待会儿要去王岳家吃杀猪饭,宋阳干脆就直接穿着新衣服下了楼。 回到堂屋,王静雅拉着他转着圈地打量,从她脸上的笑容便能看出,她对自己做的衣服极为满意,还说道:“换上新衣服,人都显得更精神了,咱家老幺这模样,那也是一表人才呀,带出去给大姑娘们瞧瞧,哪个能不喜欢哟?”这显然又是开始操心宋阳娶媳妇的事了。 宋阳赶忙说道:“所以呀,您还有啥好担心的,难道还怕我娶不到媳妇不成?别催我呀,等房子盖好了,再谈这事吧。”说完,他便走到火塘边烤火去了,云兰也跟着跑过去,小脚一抬,让宋阳抱她。 “山上的活套弄好了?”宋建国拿着一根竹丝插进烟嘴,抽出来时带出了黑乎乎的烟油污垢,接着问道,“有没有把握呀?” “有没有把握现在还不好说,得明天去了才知道呢。”宋阳如实答道,在撵山这件事上,他可不会轻易说大话,毕竟在猎物到手之前,说什么都还为时尚早。 “有把握才怪呢,不就弄几个钢丝套绑上一根木杆子,然后把钢丝套随便往树丛里一放就行了,要是这么简单就能套住野猪,那撵山也太容易了,我可不相信!”一旁的宋军忍不住插嘴道。 “那你说活套该怎么下呀?你要是会,就教教你弟弟呀!”宋建国瞪了他一眼。其实这种确实是最简单的陷阱设置,很多不撵山的人都知道做法,宋建国自然也是见过的。宋军被这么一怼,自己又没亲自下过活套,顿时无言以对。 宋建国见状,又接着说道:“还以为你多懂呢,结果是不懂装懂,净说些废话……”眼看宋建国还要继续数落宋军,宋阳连忙劝道:“爸,别说了……大哥也是第一次跟着上山摆弄这些,以前又没亲自做过,不理解也正常。” 略作思索后,宋阳又看向宋军,说:“大哥,咱们亲兄弟,我就有话直说了,你别听了不高兴呀。” “有什么话你就说呗!”宋军抬头看向宋阳。 宋阳先是把这次进山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停顿了一下,才接着说:“原本我是想叫上大哥一起去撵山的,可后来我觉得大哥不太合适。 大哥你做事不够认真,缺乏耐性,既不愿意学习,又管不住自己。你看看王岳,他就不一样,我讲的那些,他一直在认真地问,问的都是关键要点,而且让他别出声,他就真的一声不吭。 大哥你呢,在旁边东张西望的。同样是跟着去的,你也在旁边看着,那你说说,这个最简单的活套,你学会了没?” 宋军听了,脸色涨得通红,避开宋阳的目光,低下头看着火塘中燃烧的柴火。宋阳微微叹了口气,继续说道:“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呀,我知道你性子急,也是为我好,但撵山这事儿很多时候可不能毛躁,不然容易坏事,还容易出问题。以后大哥你就别想着跟我进山了,你确实不太适合。咱们哥俩总得有一个留在家里,家里的事还得多靠你担待,这样我才能放心进山呀。很多时候进山一去就是好几天,家里不能没人照应,咱们哥俩各有分工,才能把这个家支撑起来。” 宋军的性子老实憨厚,面对外人时,让他出力他从不含糊,相当积极大方,就是心思有些急躁,不够细心,还有点急于表现,又生怕别人看不上,也正因如此,在人前他有时会显得畏缩,放不开手脚。不像王岳,乍一看大大咧咧的,但实际上心思细腻得很。 表面上看着莽撞,实则莽撞得有道理,这样的性格不容易吃亏,属于那种敢想敢做、敢打敢拼的类型。 宋阳也不想说什么“为你好”之类的话,他心里明白,大哥都二十多岁且当了几年爹的人了,想要让他把性子改过来,谈何容易。 撵山可不是件轻松的事,他觉得还是果断些好,若是勉强带着大哥,那反而是害了他,让他安稳地待在家里或许更好,这样也才符合自己的初衷。 “知道了。”宋军闷声闷气地应了一句。 宋建国一看他这副模样,顿时有些恼火,说:“怎么,还不服气呀?你就是马马虎虎的,难道我说错了?不上山也好,省得去了帮不上忙,还净帮倒忙,好好在家照管着,能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他这话一出口,本想劝说宋阳几句的李嘉怡也只好闭上了嘴。 “时间差不多了,咱们过去吃杀猪饭吧,别让人再过来喊一次了。”宋阳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再多纠缠,起身把云兰高高举起,放在自己脖子上骑着,率先出了门。 一家人简单收拾了一下,便纷纷跟着出门了,走在最后的王静雅把大门锁好。小心翼翼地下了屋前的坡路,岔到大路上时,宋阳回头看了一眼,只见李嘉怡背着云梅,和宋军远远地落在后面,两人不知道在小声嘀咕些什么,脸色都不太好看。 宋阳心里明白,他们肯定是因为刚才的事,但他也深知,自己必须得果断些,若是勉强带着宋军,只会成为拖累。 到了王岳家,那里已经热闹非凡,老老小小来了二十多个人。屋子里人太多,都在忙着炒菜做饭,要是都进去的话会很拥挤,于是有一半的人在外面或蹲着或站着,聚在一起闲聊,更多的人则围在王岳身边。 而那只被打了几个窟窿的野鸡,已经被王岳打理好了,正在早上杀猪的土灶里烧着柴火烤着呢。 第68章 丢人现眼 宋阳把云兰从身上放下来,将她抱入怀中,走到土灶旁坐下烤火。 土灶里由柴火燃尽后留存的木炭燃起了火,几乎不见烟雾。 那处理妥当的野鸡表面刷了香油,在炭火上烘烤得滋滋作响。 时不时会有一滴油滴入炭火中,冒出缕缕青烟,或者蹿起一小团火苗。 从情形来看,已经烤了挺长时间,王岳在上面撒下盐、花椒粉以及辣椒粉,野鸡的外皮部分区域已然变得金黄,诱人的香味四处飘散。 围在土灶周边的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可目光大多都聚焦在土灶里烤制的野鸡上,不少人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就连几位年纪较大的长辈,也不例外。 看到宋阳前来,王岳笑着跟他打招呼:“狗娃子,瞅瞅,我这烤得咋样?” “好不好吃,尝过才能知道。” 宋阳见云兰眼巴巴地盯着烤鸡,小手紧紧拉着他的手,急切地想要去拿,便明白她馋了,于是说道:“岳哥,瞧瞧熟了没,给我侄女撕一块尝尝。” “别着急,再烤一会儿,火候还差点火候。” 王岳不慌不忙地翻烤着野鸡,眼睛却不时地往四周张望。 又过了一会儿,只见有一家人朝着王岳家走来,正是保管员赵富贵一家。 赵富贵夫妻有四个孩子,两个大女儿都已嫁人,大女儿嫁到了隔壁的黑潭子村,二女儿嫁得远些,在三十多里外一个叫王家坡的村子,一年里难得回来一回。剩下的就是赵强和比他小四岁的弟弟赵中海。 兄弟俩看到土灶边围了不少人,也凑了过来。 赵强看到宋阳在这儿,脸色微微一变,大概是觉得转身离开太失面子,只好硬着头皮跟旁人打招呼,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宋阳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便不再理会。 这时,王岳把烤好的野鸡从土灶里取出:“差不多啦,再烤就太干巴了。” 说着,他撕下一块鸡腿肉,递给云兰。 小侄女很小心谨慎,伸手触碰了一下,感觉烫,便拉着宋阳的手去接。 宋阳接过,将肉一小块一小块地撕下来,喂给她:“好吃不?” “好吃!” “那还不谢谢叔叔。” “谢谢叔叔!” 小家伙此刻特别听话,宋阳说啥就做啥,嘴上说着,眼睛却始终没离开那块烤野鸡肉。 “你就这么谢我呀……” 王岳故意把脸凑到云兰面前:“来,亲一个!” 云兰没有亲他,反而往宋阳怀里缩了缩,宋阳被她这么一挤,险些没坐稳。 见云兰不愿意,王岳伸手轻轻捏了捏她的脸蛋,然后转身,把肉一块块撕小,递给周围围着的人:“都尝尝我的手艺,肉不多,每人尝一点!” 大家围在土灶边许久了,此时王岳把野鸡肉一块块分给他们,众人赶忙往嘴里塞。 最后,王岳手里还剩半块连着骨头的野鸡胸脯肉,看到赵强还没分到,犹豫了一下,把带着金黄鸡皮的那一半递给了他。 看到大家吃得津津有味,都夸赞王岳烤得棒,肉又递到面前,而且还是不错的一块肉,赵强想都没想,笑着接过来就塞进嘴里。 “咯嘣……” 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赵强的脸色瞬间变了。 这种状况,村民们都很熟悉,毕竟条件有限,做玉米面或红薯粉食物时,吃到沙子之类的东西是常有的事。 大家一听到这声音,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只是,赵强这一口咬得特别用力。 “这声音够清脆的!” “这下可好喽!” “真有意思!” 众人哄笑起来,不少人都带着看热闹的意味。 赵强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那团野鸡胸脯肉里混杂着不少血迹。他蹲下身子查看,从里面挑出两颗不规则的铁砂,对着周围的人骂道:“你们这帮家伙,笑啥呢!” 说着,他又往地上狠狠地吐了口血水,看看宋阳,又瞅瞅王岳:“把我嘴巴都划破了,牙齿都快磕掉了,你们俩故意坑我!” 他对着在场的人发了一通火,又转头责怪宋阳和王岳,一下子把在场的人都给得罪了。 听到这话,宋阳还没来得及开口,王岳一下子就站了起来:“老子就是故意的,你能怎样?大家都清楚这野鸡肉是火枪打的,肉里有铁砂很正常,清理不干净也常见。给别人吃都没事,到你这儿吃到铁砂就成老子故意的了? 老子好心把最好的一块给你,本来我自己还留着吃呢,看你是客人,才分点给你尝尝,你是饿疯了吧?狼吞虎咽的,自己吃得急,吃到铁砂还怪老子,张嘴就骂人!” “谁不知道你俩关系好,别人都吃不到,怎么就我吃到了,不是故意的是什么?肯定是你俩商量好的。” 赵强又吐了口血水,恶狠狠地盯着王岳。 “我就说,你这家伙连狗都不如!” 王岳抬腿就是一脚,把赵强踹得在满是泥污的地上滚了一圈:“给老子滚,我家不欢迎你。” 这下,赵强气得暴跳如雷,从泥地里翻身站起来,就要冲上去和王岳动手。宋阳见状,把正在啃鸡腿的云兰放到一旁,走到王岳身边,眯着眼看向赵强。 到了此时,宋阳哪能不明白,王岳要这只野鸡,就是特意寻个机会给自己出气。 事情做得合情合理,让人挑不出毛病。 这就是王岳,自己最铁的兄弟。 既然赵强认定是他和王岳串通好故意为之,他没理由不站出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正是教训他的好时机。 可赵强一看到宋阳站到王岳身旁,想起那天晚上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顿时就怂了,赶忙往后退了几步。 就在这时,屋里听到吵闹声的长辈们纷纷走了出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不用宋阳和王岳多言,旁边目睹全过程的人你一言我一语就把事情讲明白了。 当着众人的面,赵富贵只能沉着脸对赵强大吼一声:“还在这儿丢人现眼,给我滚!” 赵强恶狠狠地瞪了宋阳和王岳一眼,转身就走。 他母亲也叫上赵中海,跟着离开了。 王岳父母出来想留人,都没能留住。 回来的时候,王岳父亲忍不住瞪了王岳一眼,他已经猜到肯定是王岳故意的,只是当着大家的面,不好多说。 晚上吃饭的时候,只有赵富贵一个人留了下来,但也只是匆匆喝了几口酒,前后不到十分钟,几乎没怎么动筷子,就说吃饱了,起身离开了。 第69章 当年当背脚子 一顿杀猪饭,众人边吃边闲聊,差不多过了两个小时才结束。 众人散去后,王岳家里就只剩下宋阳和宋建国。 王静雅和李嘉怡吃完饭后,帮忙收拾了碗筷,完事就叫上宋军,带着云梅和云兰先回家了。 直到这时,王宏远才对王岳说道:“你这小子怎么就不听劝,把人给得罪跑了,这不也让咱家丢面子嘛,显得咱们招待客人不周到。” “他也能算客人?哪有他这样的客人!” 王岳哼了一声,不屑地说道:“就赵强那品行,要不是之前没惹到我,不然早就收拾他了。” “你个莽撞的家伙……以后可别再乱来!” 王宏远瞪了他一眼,接着看向宋建国:“我估计,到了明年,赵富贵还是会在秤上做手脚。” “我之前已经很给他面子了,要是明年他还敢这么干,我非让他不但当不成保管员,还得把这几年私吞的都吐出来。我可都记着呢。” 宋建国不慌不忙地掏出烟袋,给王宏远递了些烟叶,边卷边说:“七七八八算下来,他从我这儿起码捞了三十块钱的好处。挣点钱、弄点粮食容易吗?可倒好,他家猪圈里的猪一头比一头肥,吃得比人都好。” 听到两人这番话,宋阳心里清楚宋建国的想法,倒也不觉得意外。 王岳却愣住了,目光在王宏远和宋建国脸上来回看,过了好一会儿才说:“爸,叔,你们该不会是打算整治他们家吧?” 王宏远瞥了王岳一眼:“所以才叫你小子别乱来,你们那些小打小闹有什么用,过家家似的。要做就得让他一次就长记性,知道害怕。” 这话让宋阳不禁睁大了眼睛,从王宏远平静的语气中,他听出了一股狠劲。 这位平日里看起来高大憨厚的伯伯,原来也不简单。 再看看自己父亲宋建国,宋阳突然觉得,两家关系这么好,是有原因的。 宋建国和王宏远给他的感觉,和村里其他村民不太一样。 “伯伯,爸,你们以前是不是在外面闯荡过?” 没错,就是闯荡过!这就是宋阳对父亲和王宏远的感受,一种上辈子从未有过的感受。 王宏远和宋建国相视一笑。 宋建国转头看向宋阳:“闯荡?什么闯荡,别乱说,小心惹祸!我们也就是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跟着长辈们当了几年背脚子,经常在汉中和咱们县城之间来回跑,算是见过点世面。” 听他们这么解释,宋阳大概明白了一些。 这算起来,应该是六十年代的事了,那时候日子过得很艰难。 汉中是个交通枢纽,南来北往的人很多,人员复杂,没有点本事还真不好在这条路上走下来。 大巴山区地势险要,交通不便,自古以来,山区的生产生活物资大多靠马驮人背,人们把那些在山间背运货物的青壮年男子称为背脚子。 一个紧贴后背弯曲的背篓和一根打杵,就是他们简单的工具。 山里经常有野兽出没,还有盗匪横行,所以,背脚子们大多结伴而行,互相照顾,共同应对路上的危险。 后来汽车运输兴起,在米仓道、汉壁古道上,就很难再看到这群头顶青天、脚踩蜀道的背脚子了。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哪怕再过二三十年,在万源大竹河镇依然有这样的人,以这种古老的背运方式,穿梭在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织的高山之间。 还有不少人转变为类似周边县城和山城的棒棒军,成为靠出卖体力为生的特殊群体。 走在县城里,经常能看到背着大喇叭口背篓,手里拿着 T字形打杵,嘴里叼着烟或者啃着馒头,在车站、码头、大街小巷到处张望找活干的人,就是他们。 他们把长途背运变成了短途,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城镇中,寻找生存的机会。 农闲时,他们在城里背运货物挣钱,农忙时,又会回到农村老家种地。 除了少数全家都进城谋生的,大多数背脚子舍不得把在城里挣的辛苦钱花在租房和住旅馆上。 他们宁愿在街边、洞口、桥下随便找个地方,往背篓里一钻就凑合睡一晚。一到冬天,寒风吹过,只能蜷缩着身体瑟瑟发抖到天亮。 白天辛苦干活,晚上睡在街头,天当被子地当床,走到哪吃到哪,一天的生活费甚至不到 15元,四处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就为了多攒点钱养活自己和家人。 山区行路困难,赚钱艰难,生活更是艰苦。 回想起上辈子见过的种种,宋阳心里挣钱的想法更加强烈了。 要是一直这么混日子,说不定自己也会迫于无奈,走上这条艰难的道路。 “怎么从来没听你们提起过这事呢?”王岳疑惑地问道。 王宏远淡淡地说:“就是卖力气的事,有什么好说的!” 话虽这么说,但宋阳猜,这背后肯定还有其他的事情。 既然两人不愿意说,他也不好再追问。 眼看时间不早了,宋阳催促宋建国:“爸,明天还要进山去看活套,你不是也打算去吗,咱们早点回家吧。” 宋建国点点头,点燃卷好的旱烟,站起身来:“是该回去了。” 这时,王宏远问道:“我听王岳说,你们下了五个活套,有多大把握能抓到野猪?” “这还真不好说,要是野猪群因为其他情况跑远了,有可能一只都抓不到。”宋阳确实没法保证。 “反正我也没事,明天早上我也跟你们一起去看看。要是抓到大家伙,还能帮你们一把。” “伯伯,您是不是担心岳哥呀?” “还说我呢,你以为你爸跟着你去是为什么?还不是担心你!” 宋阳愣了一下,扭头看向宋建国,随即笑了。 要不是王宏远这么说,他还真没往这方面想。 这一刻,他突然感受到了父爱的深沉,虽然无声却很厚重。 “那行啊,明天早上一起去!” 宋阳点头答应。 父子俩从王岳家出来,宋阳走在前面,宋建国背着手默默地跟在后面。 出了村子,宋阳环顾四周,见没什么人,便停下脚步,等宋建国走到身边,才开口说:“爸,给我讲讲你和王伯伯当年当背脚子的事呗。” 宋建国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有什么好讲的?这些事,你少打听。” 宋阳撇了撇嘴,越发觉得里面有故事。 只是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会说出来。 他无奈地长叹一口气,只能慢慢等着了。 第70章 老辈人传下来的 次日清晨,宋阳起床下楼的动静,把宋建国吵醒了。 天色依旧昏暗,两人先是生火,接着烧水。正当父子俩洗脸的时候,屋外的招财和进宝突然叫了起来。 不用想,肯定是王宏远和王岳来了。 宋阳赶紧出门,喝住两条青川犬,把二人迎进屋里烤火。 随后,他提起铁鼎罐挂在火上,往里面倒水。 “你这是要干啥?”王宏远拉住他问道。 宋阳笑着解释:“今天进山,估计得花不少时间,我煮点面条,大家吃饱了再去,说不定待会儿还得费不少力气呢!” 王宏远赶忙阻拦:“别忙活了,我们背篓里带了红薯,要是饿了,在山上生个火烤着吃就行。” “别跟我客气……” 倒掉洗脸水回到火塘边坐下的宋建国说道,“吃一碗面,咱们又不是外人!” 王宏远听后,点了点头,松开了拉着宋阳的手。 杀猪那天,宋阳买了几把面条,一直还没来得及用。 水烧开后,宋阳把面条下进去,煮熟后过了遍凉水,接着放了不少熊油,又将辣椒、花椒和姜蒜爆香,再从坛子里捞出一把酸菜,稍微翻炒后,加水煮汤。 煮好后,宋阳拿来碗筷,每碗装上一大筷子面条,浇上油润香浓的汤汁,最后撒上葱花,递给众人。 面条看起来就特别诱人,汤汁酸爽麻辣,还泛着油光。 毕竟天气寒冷,多吃点熊油能抵御寒冷。 大家呼噜呼噜地吃着面,宋阳随口问道:“昨晚吃杀猪饭,怎么没见苏同远呢?” “我去他家叫了,不知道这小子跑哪儿去了,没在家,没办法只能算了!” 王宏远一边吃面一边说道,“这小子整天到处闲逛,也不知道在忙啥,见人就爱耍嘴皮子,心思还多,从小看大,这人不太靠谱,你们俩孩子,少跟他来往。” 宋阳笑了笑,没再多说。 他先吃完面条,上楼拿了火枪,在屋里装填好火药和铁砂,又找来斧头和棕绳放进背篓。看了看王宏远和王岳的背篓,里面同样装着两把大斧头、绳子,还有红薯和土豆。见大家准备得差不多了,等他们吃完,简单收拾了碗筷,这时天也亮了,一行人便出了门。 原本在窝里睡觉的招财和进宝,像是知道他们要进山打猎,急忙从狗窝里爬出来,伸了伸懒腰,便快步跑到宋阳身旁,紧紧跟着,生怕错过这次表现的机会。 众人踩着冻得更加坚硬的积雪,沿着山间弯曲的小道,翻过老梁包,进入山林。 一路上,四人都没怎么说话,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宋建国和王宏远一进入山林,就显得格外警惕,从背篓里拿出斧头,一边走一边留意着四周,但凡哪里有动静,立刻看过去,时刻保持警惕。 宋阳同样很警觉,一边观察周边环境,留意林间雪地上野兽留下的痕迹,一边关注着招财和进宝的反应。 突然,走在前面的招财猛地停住脚步,双眼紧紧盯着前方茂密的灌木丛,身上的毛一下子竖了起来。 进宝也跟着有了同样的反应。 宋阳抬手示意,宋建国他们三人立刻停下,握紧斧头,小心地打量着周围。 宋阳轻手轻脚地走上前,来到招财身边,顺着它注视的方向看去,只见前方三十多米远的树林中,一蓬灌木丛的树枝微微晃动了几下,随后便没了动静,也看不出什么异常。 再看两条狗,依旧保持着戒备的姿态,紧张的气氛一点也没有缓解,这表明那片丛林里肯定有比较厉害的动物,否则两条青川犬不会如此严阵以待。 宋阳蹲下身子,端着火枪,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灌木丛。 他手中只有一把火枪,虽说一行有四个人,但面对凶猛的野兽,在不确定能否对付的情况下,不能贸然行动。 他耐心等待着,终于,一个身影慢慢地从灌木丛中走出,进入他的视线,竟然是一只狼。 在离村子这么近的地方发现狼,宋阳着实吓了一跳。 他环顾四周,并未发现其他野狼,只是单独一只的话,应对起来倒也不算难。 “这皮毛倒是不错……” 就在准备开枪的时候,他犹豫了,停下了动作。 他发现这是一只正在哺乳期的母狼。 母狼也早已察觉到他们,但并没有表现出凶恶的样子,只是平静地看了几人一眼,便转身离开,很快消失在树林中。 招财和进宝恢复正常后,宋阳收起火枪,回到众人身边。 “为啥不打?”王岳疑惑地问。 宋阳笑了笑:“那是只哺乳期的母狼,打死它,只能得到一张皮毛。但如果不打,明年山里可能就会多几只狼。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打公不打母,打大不打小,不能斩尽杀绝。 打猎也得讲究方法,不然山里的猎物迟早会没有。上山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然,如果遇到危险,也不能手软。” 经历过后世全面禁猎的时期,宋阳知道即便自己不打,也有人会不顾规矩猎杀。但他并不后悔刚才的决定。 在这方面,他深受李乘风的影响,至少觉得这不是错误的选择。 只是一只母狼,对村子造成不了太大影响,又不是狼群,对他们一行人也没有威胁,和会破坏庄稼的野猪、黑熊不是一回事。 “规矩就是规矩,别轻易破坏,这是老辈人传下来的,很多话都很有道理!” 王宏远笑着说道,“听狗娃子的。” “记住了!”王岳点点头,小声重复着,“打公不打母,打大不打小……” 宋阳微微一笑,带头走了大概一个半小时,众人来到昨天撒诱饵布置活套的山坡林地。 撒过诱饵的雪地已被拱翻,五个活套有四个被触发,不过只有两个成功套住了猎物。 顺着木头拖拽的痕迹,宋阳从脚印的大小和深浅判断,一只是和上次捕获的差不多大的黄毛野猪,另一头体型就大得多了,少说也有三百来斤,是个大家伙。 “套住了两只,一大一小,我们先去找小的那只,找到后,我用它训练下狗,先别忙着打死。” 宋阳叮嘱道。 对他来说,驯狗比猎杀野猪更重要,有了好猎犬,寻找猎物更容易,进山也更安全,至于肉,就更不用担心打不到了。 “听你安排,我们对这事儿虽说也了解一些,但都是些表面的东西,确实没你懂得多……一群人进山,要是各有各的想法,可不是好事。” 王宏远转头看向王岳,“以后跟着狗娃子打猎,有意见或者建议,可以提出来商量,但千万别固执己见。狗娃子跟李乘风学了不少本事,懂得更多,要以他为主。别犯糊涂,不然容易坏事,知道不?” “爸,我心里明白,别人我信不过,狗娃子我还能不信嘛。”王岳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