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妾这职业,必须得内卷!》 第382章 李元景的改变 “像是东临南楚那边的人,听说东临国那边啊,男人都会跳舞,还露肚皮呢。” “好生俊俏的男人,快来看呀,哈哈。” 议论声不断。 最近十来年,庆国国富民强。百姓生活富足,民风自然也逐渐开放。围观一群男人跳舞,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沈薇听到周围的议论声,好奇望去,只见那花船甲板上,有四个正在跳舞的东临国男人。 都是二十出头的健壮小伙子,身穿东临国的民族舞服,腰系铃铛,跳舞的动作流畅唯美,结实的胸肌袒露出来,引得不少看客惊呼叫好。 一舞完毕,周围掌声如雷。 不少看客取出银钱和鲜花,投掷到花船上,赏给那几个跳舞的东临舞者。 沈薇看得尽心,从兜里摸出银两,也打算往花船上扔。还没扔出去,手腕被李元景握住。 李元景面色难看。 “给他们赏钱,与逛青楼有何区别!薇薇,你这做法,成何体统?”李元景酸得不行。 沈薇古怪瞥他一眼,理直气壮道:“以前宫里夜宴,乐坊司的女子在朝臣面前载歌载舞。怎么,只准男子欣赏女子跳舞,不准女子欣赏男人做乐?” 李元景正欲反驳,旁边路过一对妙龄少女。 大概是听到沈薇的话,那妙龄少女笑盈盈捂着嘴,打趣道:“这位叔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虽生得不错,可惜上了年纪。你夫人年轻美貌,自然更喜欢俊俏的小郎君。” 少女们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翩然离去。 李元景的脸更黑了。 脑海里反复回荡着路人的话——“可惜上了年纪”。 可惜上了年纪... 李元景第一次对自己的年龄有了深深的危机感。湖畔灯会热闹,四处流光溢彩,彩灯之下的沈薇眉眼如画,几乎看不出年龄。 而李元景自己,长期操劳国事,虽也时常锻炼身体,可面容已不复当年。 “我乏了,回家。”沈薇哪里知道李元景弯弯绕绕的心思,转身朝皇庄的方向走去。 李元景一路沉默。 夜色已深,沈薇困倦地梳洗一番,倒床就睡,她自然拴上了门。 但李元景还是溜进来了,熟练地钻进被窝。沈薇迷糊中踹了他两脚,没踹走,便也懒得管了。 沈薇虽然暴露了“真面目”,却也没想和李元景鱼死网破,达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毕竟两人之间的羁绊太深,断不干净,也不可能断干净。 日子凑合着过吧。 沈薇半梦半醒中,似乎听到李元景的声音,李元景似乎在问沈薇,又似乎在问自己说:“难道朕真的老了?” 沈薇困意上头,靠着柔软的枕头睡着了。 ... 翌日。 沈薇起床梳洗,便听到采苹嘀咕:“主子,太上皇今晨起得很早,打了一套五禽戏,又去后院演武场和侍卫切磋了半个时辰,最后才去书房里看书,还把太医叫去了,很是奇怪。” 换作以前,李元景晨起之后,是绝不会练什么五禽戏。 沈薇稍思索一番,恍然大悟。 看来李元景昨日受到打击,觉得自个儿“年老色衰”,开始积极锻炼身体了。 接下来半个月,李元景依然保持每日锻炼,努力上进。直到一晚夜里,沈薇沐浴之后,正要回到床榻歇息,衣冠楚楚的太上皇又悄摸地爬了床。 这次,李元景有备而来,胆大妄为地揽着沈薇的腰,宽衣解带。 沈薇瞧见他黑眸里的火,惊愕道:“你…” 剩下的话被堵住。 浅色床幔掉落,床嘎吱响了半夜。 次日清晨,沈薇苏醒以后,发现身上居然不那么酸痛,骨髓里还隐隐残留着快意。 这简直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李元景餍足地将她抱在怀里,问她:“薇薇,这回可畅快了?” 沈薇沉默半晌。 昨夜雨疏风骤,李元景确实进步明显。沈薇不禁问:“你吃什么药了?” 李元景黑下脸,再三强调:“朕怎会以药物助兴!朕身强体壮,不需要那玩意儿!” 看沈薇一脸困惑,李元景得意道:“朕每日勤奋锻炼,还在书房里钻研数日房中秘术,自然大有进步。” 沈薇不是嫌弃他在床榻太蛮横? 李元景便主动地、认真地研究了很久书籍,学习书中知识,再学以致用。 他还每日勤奋锻炼,保证体力充沛,不比那些粉面小郎君差。 沈薇默了一会儿,忽然转移话题:“过几日我们去江南见母后。见过她之后,我打算畅游庆国。” 顿了顿,沈薇又默默补充两个字:“独行。” 独行,意思是不带李元景。 李元景瞬间炸了。 刚才飘飘然的惬意心思瞬间散了个七七八八。李元景扣住沈薇的腰,眼神沉沉:“沿途暗藏危机,岂能独行!朕随你一路。” 沈薇清凌凌的眸光扫过李元景,耐心给李元景讲道理:“承泰继位不久,朝廷局势尚未稳定。你留在燕京城,便是压在文武百官心上的巨石,无人敢造次。” “我此番周游,离开的时间不会太久。三五年必定回京。” 李元景拔高声音,仿佛听到什么天方夜谭:“三五年?” 一两日不见沈薇,他都浑身不适应。沈薇居然要抛弃他,离开三五年。 李元景不能接受。 他已经在努力改掉以前的恶习,试图重新挤入沈薇心里,可沈薇压根不给他机会,竟妄想离去! 沈薇清冷的嗓音传入李元景耳朵里:“我不是与你商量,只是通知你。” 她在后宅里待了二十年,一睁眼便是四四方方的院墙。沈薇早就想要云游四海,看看庆国浩瀚的疆土,体悟各处的风光人情。 李元景:“不行,朕不允许!” 沈薇幽幽看他一眼:“难道太上皇还要把我囚禁起来?” 李元景:... 刚才某一瞬间,他确实萌生过这个念头。 沈薇继续道:“人生很长,我想去外面看看——” 剩下的话卡在喉咙里,沈薇忽然痛苦地捂着头,一股莫名其妙的眩晕感从脑海里传来,仿佛要把她的灵魂扯开。 第383章 乐游 沈薇难受极了。头晕目眩,胃里莫名恶心,一张脸瞬间煞白。 沈薇胃里难受,趴在床边干呕起来,脸色苍白如纸。 李元景见状,也顾不得和沈薇争执,立刻传召太医。 不一会儿,驻扎在皇庄的随行女太医背着药箱匆匆忙忙赶来。沈薇额头冒冷汗,几近虚脱,李元景看得心惊肉跳,心脏泛着密密麻麻的疼意。 不久前,沈薇还是鲜活明媚的。不过转眼,便成了这副样子。李元景紧张地不行,一边担忧,一边暗暗自责。 莫不是昨晚闹得太过了? 女太医仔细把脉后,同样面露疑惑:“回太上皇,太后脉象似平不平,气血匮乏。前两日微臣替太后请平安脉,太后脉搏沉稳有力...古怪,实在古怪。” 短短两日,脉搏竟截然相反。 哪怕是医术精湛的太医,也从未见过这般古怪的脉搏。 沈薇头晕目眩,几乎站不稳,只能躺回床上歇息,很快昏睡过去。李元景哪还有心思做其他事,一直在床边守着,握住沈薇的手。 沈薇温热的手再次变得冰凉。 让他心惊的冰凉。 熬到中午,沈薇忽然奇迹般地苏醒。奇怪的是,她苏醒之后,沈薇的面颊再次恢复红润,眩晕的症状消失得干干净净。 沈薇胃口大开,午膳吃得很多。 太医又过来检查,发现沈薇的脉象变正常了。 “离奇,实在离奇。”太医评价。 沈薇也纳闷。 她长期锻炼身体,从不暴饮暴食,身体一向极好,怎会忽然眩晕发作? 她不禁猜测,难道自己患了某种离奇古怪的病症? 沈薇战战兢兢等候了几日,依然是吃嘛嘛香,做事儿精力充沛。那日忽然爆发的“眩晕”症状,再没有出现。 沈薇放下心来。 继续享乐。 李元景倒是被吓得不轻。他生怕沈薇再出意外,坚持每晚都要陪同沈薇歇息。他还暗中派人寻访名医。思来想去,还是江湖第一神医莫寻医术最高,可惜销声匿迹多年。 李元景联系到李承泰,让他给越国皇帝修书一封,联合起来寻找莫寻的踪迹。 时间悄然流转,盛夏进入尾声。沈薇收拾一番,准备前去江南,看望归隐的母后。 没有走官道,而是走寻常南下的道路。沈薇沿途走走停停,当做是在观光旅游,每走到一处便歇两天,在街坊巷尾转转。 约莫一个月后,沈薇和李元景来到一个叫“郁县”的小县城。郁县临近江南,还算繁华,盛产一种叫做“乌枣糕”的点心。 沈薇白日里尝过一盒乌枣糕,酸酸甜甜,入口香甜软糯,她十分喜欢。采莲向来会揣摩沈薇的喜好,便与采苹一路,返回街上为沈薇买糕点。 天黑,沈薇和李元景用过晚膳,却见采莲采苹匆匆忙忙地跑回来。 采莲慌张道:“太上皇,主子,大事不好!乐游公主不见了!” 沈薇和李元景双双错愕。 乐游? 乐游不是在燕京城的公主府?怎么不见了? 临时歇脚的小院子里,采莲将事情原原本本告知。原来前些日子沈薇忽然晕厥,这事儿不知怎么传到乐游耳朵里。乐游担心沈薇,便偷偷离开燕京城,一路跟随沈薇和李元景的行伍踪迹,来到了郁城。 黄昏时在街上,正在买糕点的采莲采苹,和女扮男装的乐游碰上了。采莲又惊又喜,见公主孤身一人,怕她出事,便想带乐游回到沈薇身边。 乐游也想见沈薇,便跟着采莲返回。岂料只是走过一条巷子,采莲一回头,乐游便不知所踪了。 “这丫头简直胡闹!”李元景脸色发黑,立刻派虎卫前去调查。 沈薇心里担忧,一晚上没怎么睡好。 次日天蒙蒙亮,沈薇刚进入浅眠,采莲便来报喜——乐游公主找到了。 初秋天气寒凉,清晨的风吹进小院子里。乐游像只脏兮兮的流浪小猫,头发乱糟糟披散,手脚沾满淤泥,身上披着一件厚厚的皮革披风。 她白净的脸蛋上,还有泥巴留下的脏污。 乐游自知犯错,偷偷地瞄了眼屋子里的沈薇和李元景,她挤出一抹乖巧的笑容:“孩儿拜见母后,见过父皇。” 李元景沉下脸:“胡闹!” 乐游瑟缩脖子,小声嘀咕:“前些日子母后突然晕厥,孩儿很担心,就想着来探望。谁知父皇母后又去了江南,我就想着跟上来...父皇,乐游知错了。” 认错的态度很诚恳。 沈薇叫来太医,太医检查一番,说公主并无大碍。沈薇才稍微放下心来。 沈薇靠在座椅上,接过李元景递来的热茶浅饮两口,语气不怒自威,质问乐游:“说说看,昨日为何会失踪。” 乐游乖乖站好,娓娓道来。 原来她偷偷跟随沈薇队伍时,经过一个郡县,顺手救了个被恶霸欺辱的姑娘,因此得罪了那群恶绅。乐游昨日来到郁县,在巷子里碰到那群恶绅。 乐游撒腿就跑。 恶绅紧追不舍。 乐游狡猾地躲进山里,在山里熬过了一晚。天亮后,她才敢偷偷溜下山,来小院里找沈薇。 “黄土之上,竟有这般恶匪。”李元景恼火,手一抬,让虎卫去把那帮欺负乐游的恶人处理干净。 接着,李元景又告诉沈薇:“薇薇,庆国疆土辽阔,你若执意独行云游,遇到的危险不会比乐游少。” 李元景还是不满沈薇要“独行”的念头。 借此,想要让沈薇认清人世间的险恶。 沈薇充耳不闻,她探索的视线扫过乐游,在乐游身上那件厚实的披风上扫了扫。沈薇放下茶杯:“独自在深山里过了一夜,那你身上的披风从哪里来的?” 乐游结结巴巴地回答:“...捡到的。” 沈薇道:“鲨鱼皮革,军中才有。你运气竟这般好,随手见到军中将士的皮革。” 乐游讪讪地摸鼻梁,俏脸划过一丝窘迫。 沈薇面色沉沉:“还不如实交代!” 乐游缩了缩脖子,不敢在母后面前撒谎。她垂下小脑袋,结结巴巴地说:“回、回母后...这披风是梁淮川的。他昨晚四处寻我,在山洞里找到孩儿,就、就把披风给孩儿了。” 第384章 再次晕倒 无论乐游去哪里,梁淮川总会暗中保护。 这次也不例外。 李元景吹胡子瞪眼:“梁淮川?又是那小子!乐游你已经及笄,不是小姑娘,怎能和外男牵扯不清!” 乐游小声辩解:“梁淮川不是外男,他很好呀。” 李元景气得拍桌子:“半夜三更,荒山野岭,孤男寡女,他那点心思朕还不了解?来人,把梁淮川给朕拖过来!” 不用派人去拖,梁淮川默默地从院墙翻进来。他拱拱手,客套地给李元景和沈薇行礼问安。 沈薇已经挺长时间没见过这个梁家小子。 梁淮川已经长大了,他个头高大,像只灰色的野狼,五官轮廓极其硬朗,剑眉星目显得很冷厉,皮肤是久经风吹晒的古铜色。 李元景脸色越来越差:“梁家小子,随朕过来。” 梁淮川不卑不亢,跟着李元景离去。 院子里,便只剩下沈薇和乐游。沈薇看乐游浑身脏兮兮,心里喟叹,派宫人带乐游前去沐浴更衣。 一个时辰后,乐游换上鲜亮的衣裳,开开心心依偎到沈薇怀里撒娇:“母后,孩儿只是担心你呀。以后不会再任性行事。” 沈薇抚摸闺女柔软的头发,笑道:“就算有梁淮川保护,你也不能掉以轻心。一辈子很长,你总不能全靠他保护。” 乐游唇角弯弯:“母后安心,就算昨晚没有梁淮川,孩儿也能度过危机。母后送给孩儿的匕首,我随身带着呢。” 乐游始终记得沈薇的教导——求人不如求己。 宫人送来糕点和茶水,母女俩聊着天。临近中午,沈薇还不见李元景和梁家小子回来。 沈薇召来采莲:“你去后院瞧瞧,若是梁家小子伤得太重,让太医给他治治。” 梁淮川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时,李元景便看他不顺眼。 如今梁淮川长得牛高马大,李元景看他更不顺眼。 难免会打一场架。 乐游完全不担心,对梁淮川的实力很有信心:“母后放心,梁淮川他可抗揍了。” 不一会儿,李元景和梁淮川双双露面。李元景面上无伤,脸色很臭;梁淮川脸上挂了彩,显然挨了一顿揍。 乐游瞧见梁淮川脸上的伤,忙放下手里的茶杯,关怀地问:“梁淮川,我看看你的伤!” 梁淮川微弯腰,让乐游能瞧见他的脸。 李元景见状,胡子吹得老高。皇家好好的白菜,被一只野猪给拱了,实在糟心! 接下来几日,沈薇和李元景继续朝江南赶路。乐游贪玩,不愿意回燕京城公主府,坚持要和沈薇一起南下。 没办法,沈薇只得同意,最后乐游和梁淮川也加入了南游队伍,一行人浩浩荡荡前往初秋的江南。 ... ... 江南风光好,初秋也温暖,江水清澈透亮,风景宜人。 新帝登基,昔日的太后荣升为“太皇太后”。太皇太后长期住在江南别院,沈薇再次见到她时,发现母后的气色好了不少,整个人神采奕奕。 一家人重逢,太皇太后命人摆了宴席,美美吃了一顿。夜晚,沈薇兴致大发,带着乐游去看灯会。 李元景派虎卫保护沈薇,自己则是在月下与母亲诉苦。 “在她心里,朕居然不是最重要的!母后,这些年薇薇一直在做戏!”李元景愤愤不平。 太皇太后幽幽喝口茶,神色平静:“论迹不论心。沈薇替你生儿育女,把三个孩子教养得极好,把后宫管得井井有条,她沈家的兄弟也对朝廷忠心,承泰那孩子也是年少有为,你便知足吧。” 李元景惊住。 他万万没想到,母后居然彻底倒向沈薇那边! 李元景不禁反问:“母后,难道您早知薇薇待我不是真心?” 只见太皇太后微咳一声,递给李元景一碗茶:“自然知道。” 李元景:... 李元景的世界再次崩塌了。 太皇太后安慰他:“你早些年从没把女人当回事,后宅子嗣差点全被澹台氏毁了。元景,你该感谢沈薇,若不是她,庆国没准已经乱了——哀家只后悔当年没有早些遇见沈薇。要是当年把她许配给你兄长为侧妃,兴许朝局更不同了。” 李元景嘴皮张了张,愣是半天没憋出一个字儿,咕噜咕噜喝了好几碗茶。 天色更黑,沈薇和乐游还未归来。 李元景生了一会儿闷气,不见沈薇的身影,心里涌起担忧,派人出门去接沈薇回来。 今晚天气古怪,乌云慢慢堆积天幕,冷风四面夹击,李元景在书房里看书,耐心等待沈薇归来。不知为何,李元景的心绪忽然变得慌张,有种难以言喻的惶恐席卷心头。 这种惶恐很熟悉,就如当年他与恒王争夺皇位时,忽然惶恐,下一刻调转马头去城外别院找要逃跑的沈薇。 啪嗒—— 冷风吹开窗棂,把书桌上的蜡烛吹灭,整个书房陷入黑暗。 李元景放下手里的书,听到院子外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接着,是乐游惊慌的呼唤:“传太医!快,母后晕倒了!” 院子里灯火大亮。 李元景迅速上前,将昏迷的沈薇抱入内屋。 今晚和乐游在灯会游玩,沈薇忽然又晕倒了,和数日前突发性晕厥的症状一模一样。夜晚狂风大作,拍得窗棂响个不停。 李元景握着沈薇冰凉凉的手,心里的那种惶恐感挥之不去。 他甚至有种错觉,好像自己会永远失去沈薇。 ... ... 遥远的大陆东南侧,群山连绵,东临浩瀚大海。在一个小小的渔村里,人群喧闹。 “救上来了吗?” “哎哟,喜儿怎么想不开跳水呢。” “捞上来了,让我看看还有没有气儿。” “不就是被吴王骂了几句,何必投海自尽,可怜她十二岁的弟弟,彻底成孤儿了。” “喜儿好吃懒做,妄想着吴王这根攀高枝儿,苦活累活都让弟弟干,我看她死了也挺好的,省得浪费鱼。” 渔民们叽叽喳喳,将投水自尽的姑娘捞起来。试探那姑娘的鼻息,气息全无。 已经死透了。 众人唏嘘不已。 十二岁的小少年哭得撕心裂肺,跪在姐姐的尸体边哀嚎。其他渔民于心不忍,个个掩面叹息。 在少年悲哀凄凉的哭声中,死透了的渔家女忽然睁开眼。 第385章 错换 南楚皇宫,隐秘的地下溶洞。 刺鼻的血腥味在阴冷空气里弥漫,寒潭中央的棺材里,陆芸的尸体安安静静躺着。溶洞氛围压抑,南楚皇帝李元礼站在棺材边,脸色阴沉。 他默默地擦去嘴角的鲜血。 “我都说了,强行启动仪器很危险。”莫寻盘腿坐在地上,活动酸痛的手腕,一脸无奈。 李元礼沉默。 莫寻继续叭叭:“现在好了,你不仅没把沈薇带回来,还将她陷于危险境地。天下之大,沈薇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她可能会变成濒死的老人,即将上断头台的囚犯,甚至可能变成男人...你怎么找她?” “沈薇已经是太后,她日子过得好好的,你何必非要破坏她的好日子?我要是沈薇,一刀戳死你得了。” “你以为李元景是蠢货?自己老婆换了个芯儿,他肯定能察觉出来。” 莫寻很无奈。 她被关在逼仄的溶洞里,眼睁睁看着李元礼冒险,却无力阻止。 仪器本就不稳定,在运行过程中出了故障,导致沈薇下落不明。 李元礼站起来,黑金色的帝王长袍掠过地上鲜血。他缓缓擦去嘴角的鲜血,冷道:“天涯海角,也要将她带回来。” 莫寻:... 莫寻一脚把身边的石头踹进寒潭里。水潭里发出“咚”地脆响。 莫寻骂了句脏话:“张鹤安的基因果然有病!早知道当年就不睡他了!” 安静片刻。 莫寻眉头缓缓皱起来,心里划过一丝不安:“我失踪两年,他还没找来...莫不是出什么事了。” —— —— 庆国江南。 沈薇突发性晕厥,昏睡了一晚上。太皇太后担忧得不行,疑心是李元景暗中欺负沈薇,李元景有口难辩。 李元景彻夜难眠。 翌日天亮,晨光熹微,院子树梢传来鸟叫。 昏迷的沈薇慢悠悠苏醒,她睁开眼,眼前光景由模糊变得清晰。入目是华美的香云纱床幔,暗香浮动,床榻边靠着一个高大俊朗的中年男人。 李元景在床边守了一晚上,忽然听到床榻微弱的响动。 他瞬间睁开眼,和沈薇目光对视:“薇薇?” “沈薇”眉心微动,唇角勾出一抹淡淡的笑。她似乎想开口呼唤李元景,可话到嘴边,忽然停住。 她并不知道,私下里原来的沈薇,是如何呼唤这位太上皇的。 是唤“太上皇”?还是唤“夫君”?亦或者还有其他的称呼? 所以她选择闭口不言,装作病情未愈的模样。 “薇薇,可有哪里不适?”李元景还未察觉到沈薇的壳子换了个人,他担忧地握住沈薇的手。 “沈薇”回想起当年沈薇的言行举止。作为大庆子民心中的贤德皇后,沈薇素来以温柔贤惠闻名。 于是,“沈薇”眼里流露出温柔,她轻轻回答李元景:“妾身没事。” 她的嗓音温柔似水,眼里藏着浓浓的爱意,和世间所有深爱丈夫的女子一样。 李元景的脸色瞬间变了。 ... ... 南楚皇帝和庆国皇帝都内心不安,而在遥远的大陆临海小渔村里,沈薇还处于茫然的状态。 她环顾四周,自己在一个破败的渔村小屋里。四面墙壁破损,木窗户维修多次,只剩个木板歪歪斜斜扣在床边。门是一张破鱼皮帘子,清冷的风灌进屋子里,吹得沈薇越来越清醒。 “阿姐,喝、喝药。”鱼皮帘子掀开,黝黑干瘦的小少年捧着破碗,涩生生地走过来。 沈薇定晴一看,小少年手里的“碗”,是个巴掌大的贝壳儿,里面是一些黑漆漆的苦涩药汁。 沈薇茫然了。 她这是在哪里? 她不是在江南陪乐游逛灯会?突发晕厥,人晕倒过去后,怎么一睁眼就来到这个地方? 莫非在做梦? 屋子里很破,没有镜子。沈薇转过身,脑袋砰得往墙上一撞。 咚—— 脑门剧痛,意味着这并不是梦。 黝黑小男孩似乎是吓坏了,他忙把贝壳碗放到小桌子上,眼泪汪汪过来抓住沈薇的手:“阿姐!你不要死,呜呜呜,就算你死了,吴王殿下也不会多看你的,呜呜呜。” 沈薇捂着剧痛的脑袋,她挣开小少年的手:“给我镜子。” 小少年红着眼,一溜烟跑出屋。没一会儿再掀开帘子进屋,手里捧着巴掌大的小铜镜碎片。 沈薇接过铜镜碎片。铜镜镜面模糊,隐约能照出她的脸。 是另一张脸,干瘦,微黑,眼睛很大,头发凌乱,模样勉强算是清秀。 看年龄,也就十五六岁。 沈薇放下铜镜,心里涌出一连串的脏话。她辛辛苦苦内卷二十年,终于能退休过上富贵奢华的好日子。好日子还没享受几天,居然又穿到另一个人身上! 难道她的往后余生,就要耗在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穿越上? 沈薇甚至有点绝望,看不到尽头的绝望。 可沈薇仔细一想,又感觉很奇怪。二十年前,她遭遇车祸来到这个世界,变成了王府里的丫鬟沈薇。当时她脑海里,继承了原主所有的记忆。 如今她变成一个瘦瘦的渔家女,沈薇脑海里并没有关于她的记忆。 “你先出去,我躺一会儿。”沈薇沉下脸。 黝黑少年似乎很怕沈薇,他磕磕绊绊道:“阿姐,记得喝药。” 沈薇闭眼,点头。 小少年离开破屋子。 沈薇生无可恋地躺回床上,一双眼毫无焦距,宛如一条失去梦想的咸鱼。 辛辛苦苦二十年,一觉回到解放前,换做谁都无法接受。 沈薇不想奋斗了,她喃喃自语:“如果人生是一次次的重复,那内卷有何意义?我还不如直接躺平摆烂,死了就死了,反正死了还能继续重生。” 她毫无斗志地闭上眼。 躺平了一盏茶的时间。 沈薇一个翻身坐起来,拍拍自己的脸,气急败坏地骂自己:“根本躺不平!” 她就是卷王的命! 第386章 她到底活着还是死了? 她习惯了卷生卷死,喜欢刺激有挑战的日子。 她内心深处,根本不能接受自己的命运被他人玩弄掌握,躺平当咸鱼只会让她焦虑。 沈薇翻身下床,掀开鱼皮帘子走出去。刚走两步,那黝黑少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两只枯瘦的手臂死死抱住沈薇的腰,哭喊着:“阿姐!你不能去吴王府,呜呜呜,你会被吴王殿下打死的。” 沈薇:... 沈薇摸摸少年的脑袋:“松开。” 黝黑少年浑身颤抖,手抱得更重:“不,不松开,阿姐你打死我,我也不松开,呜呜呜...” 这孩子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沈薇衣角都沾上了亮晶晶的鼻涕。 沈薇冷静下来,安抚他:“我不去找什么吴王,你随我进屋,我有话问你。” 黝黑少年将信将疑。 姐弟俩进了屋。 屋子里很小,只有一张床,一个小柜子,没有多余的板凳。沈薇坐在床边沿,黝黑小少年瑟缩脖子,规规矩矩站着。 他乌溜溜的眼睛扫过坐在床沿的阿姐,忽然觉得有点害怕。明明阿姐还是阿姐,可她坐在床边沿,清凌凌的目光扫过来时,竟会让人有种想要下跪叩拜的冲动。 简直太奇怪了。 沈薇敲敲床沿:“我昏迷太久,脑子混乱。我问你,这是哪个国家,我又是谁?” 沈薇语气不怒自威,黝黑小少年向来害怕这个姐姐,嘴皮一张,什么话都如实相告。 问了大半个时辰,沈薇对自己的处境有了大致的了解。 她在东临国国界的边沿,一个叫吴县的穷沟沟里。 这副身子的原主,名字叫元喜儿,是吴县元家渔村里的渔家女。这元喜儿生得漂亮,小时候很受父母宠爱,渐渐养成了心比天高的性子,妄图嫁给东临的皇子王爷。 三年前,元喜儿的父母出海打渔,双双死在海难里,家里就只剩下元喜儿和她弟弟元福。 元喜儿从小好吃懒做,父母离世也不伤心,也完全不想扛起家里的担子,只想嫁给有钱人。她弟弟元福小小年纪,被迫给姐姐煮饭洗衣,每天还要去海滩赶海,捡一些贝壳鱼类换钱。 去年,东临皇帝的第四十个儿子赵子期及冠,按照东临国的规矩,成年皇子都要回到封地,自力更生。 偏偏,赵子期生母是个采珠女,姐姐贞敏公主早些年远嫁庆国,他一直不受东临皇帝看重。东临皇帝把最贫瘠的吴县划给赵子期,册封他为吴王。 吴王抵达吴县后,不像其他郡王那般压榨百姓,偶尔还会减免赋税,吴县百姓过得居然还不错。 吴王年纪轻轻,却有一个伟大的志向——他要娶“天下第一美人”未王妃,派人四处寻访美女。此事被渔家女元喜儿得知,元喜儿觉得自己攀龙附凤的机会来了。 哪怕是皇室最不受宠的郡王,在寻常百姓看来,也是高高在上的金钵钵。 元喜儿自诩美貌,故意跑到吴王面前自荐。被吴王一番冷嘲热讽后,元喜儿想不开,便投海自尽。她死后魂飞魄散,沈薇碰巧穿到她身上了。 “吴王...东临公主的弟弟。”沈薇揉揉眉心,还真是挺巧。 多年前,东临送来一位公主和亲,经过沈薇的暗中操作,东临公主嫁给了礼部侍郎晏云亭。后来晏云亭因澹台柔的事抑郁寡欢,办事屡屡出错,被赋了个闲职。 东临公主趁机独揽晏家大权,还聪明地跟着沈薇做生意,赚了不少钱,日子过得富足快乐。 沈薇沉思片刻,忽然问弟弟元福:“庆国太后沈氏死了吗?” 元福黑脸茫然:“庆国太后...阿姐,我不认识庆国太后呀。” 偏远渔村与世隔绝,百姓们心里只想着吃饱饭,哪里知道外界的风风雨雨。 沈薇摁住眉心,她得先确定“庆国太后沈氏”死没死。 如果“庆国太后沈氏”已死,那她可能就是灵魂不灭,在世间不停循环; 如果“庆国太后沈氏”没有死,事情可就有趣起来了,意味着她的“穿越”可能是有人在暗中操作。 “但愿庆国的‘我’还活着,我还有机会回去...李元景也不蠢,会发现我不见了。”沈薇还是想回到原来的身体,好好享受美好的退休日子。 “阿姐,喝药。”元福怯生生地把贝壳碗端来。 沈薇喝了一口,药味儿直冲脑门儿,又苦又酸又臭,估计是渔村村医开的药。 沈薇喝不下去,她将贝壳碗放到一边,随口问这个弟弟:“你不知道庆国太后,那你可听过庆国的谁?” 元福挠挠头,忽然一脸愤懑:“沈修明!大庆毒瘤沈修明!他罪恶滔天,人间恶鬼在世!海神保佑,让他一辈子娶不到老婆!哼!” 沈薇差点喷出一口苦涩的药汁。 东临百姓不认识庆国太后沈氏,反而认识庆国的文臣沈修明? 还说沈修明是毒瘤? 沈薇纳闷:“他干啥缺德事了?” 元福愤愤不平,小拳头捏紧:“他在上游修大坝,阻拦河水灌溉农田,太坏了!” 沈薇张张嘴,无法辩解。 对于庆国百姓来说,在东临国上游修筑大坝,稳固了两国边境局势,阻断了东临和南楚军事合谋,换来边境和平。 对东临国百姓来说,上游修筑大坝,破坏了东临国的民生水土,破坏他们的生计。 史书上的一粒灰尘,压在百姓身上,都是一座沉重的高山。 难辨对错。 ... 沈薇暂时在元家渔村住下。 既来之,则安之。 沈薇打算先养好身体,她这副身体实在太虚弱,又瘦又干营养不良,唯独一张脸勉强算是清秀。那吴王看不上她,也在情理之中。 等身子养好了,她再想办法回到庆国,回到原来的躯壳里。 “阿姐,你真的要和我一起赶海?”临近黄昏,元福瞧着手拿篮子的沈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好吃懒做的阿姐,居然要开始赶海了! 沈薇用夹子捡起一颗牡蛎:“多学习总没坏处。你教我辨认一下,哪些是能吃的海鲜?” 元福不敢相信,抖着嗓子告诉沈薇一些赶海技巧和细节。 黄昏退潮后,海滩上赶海的渔民不少。沈薇在元福的指导下,很快捡了半篮子的海鲜。 这时,海滩那头传来喧闹声。沈薇隐约听到有人在喊—— “吴王来了。” 第387章 最美的人 马蹄响动。 海浪拍打海岸,在夕阳余辉中,几匹马踏着沙滩出现。沈薇放下捡贝壳的篮子,扬起脖子远眺,想要看看吴王。 位于消息闭塞的小渔村,吴王赵子期是她了解外界消息的最佳来源。 “阿姐,咱们回家吧。”元福黝黑小脸浮起担忧,小心翼翼拽着沈薇的袖子。 他生怕姐姐再去冒犯吴王,惹出祸事。 沈薇拍拍元福的肩膀:“我就看看。” 退潮后的沙滩上,赶海的渔民多是女眷。男人们或出海打渔、或者翻修渔船,赶海这活儿基本由家里的女人去干。 一眼望去,沙滩至少有二三十个年轻姑娘。 马蹄声渐近。 吴王携带三个护卫,勒住缰绳,在沙滩悠闲骑马。 沈薇抬起头,远远打量这位年轻的吴王。吴王赵子期年龄约莫二十岁,有着一头东临人特有的乌棕色卷发,卷发披散,单侧还编了个很细的小辫子,发辫尾缀两颗亮闪闪的珍珠。 他皮肤微黝黑,身穿白金色的长袍,颇具异域和野性风情。 这副模样,沈薇想到她在落月湖游船上看到的东临跳舞男子。 赵子期是东临公主的亲弟弟,姐弟俩相貌五六分相似。 吴王大老远跑来沙滩,自然不是为了欣赏沙滩落日。黄昏时赶海的女眷多,方便他寻找心目中的“天下第一美人”。 可惜,吴王视线扫过沙滩,只看到一群面容粗糙的渔家女。他握住马鞭,一脸无奈:“都是些庸脂俗粉!没一个亮眼的!” 旁边的侍卫安慰他:“王爷,吴县不大,适龄女子不多。您若想要寻美人,小的们去隔壁县给您找?” 吴王垮下脸:“隔壁县是三十六哥的地盘,他好色,好姑娘都让他霍霍干净了。” 侍卫讪讪一笑,不知该如何劝。 吴王年纪轻轻,还未婚配。皇帝儿子多,哪有时间给一个不受宠儿子找老婆,吴王只能自己寻找。 吴王握着马缰绳,嘀咕道:“阿姐写信给我,说庆国美人儿多。没准天下最美的姑娘,就在庆国呢——” 话音未完,吴王目光忽然凝滞,他在海滩一众赶海的渔家女中,瞧见一道俏丽的背影。 那背影纤瘦,微黑的卷发在海风里摇曳,左手拿竹篮子,右手拿捡贝壳的木架子。此时夕阳余晖洒落,海边如波光粼粼的碎金子,那渔家女站在一大片的金色光芒里,神圣地宛如海神降临。 吴王看呆了。 这背影... 让他想到自己的母妃。当年母妃在海边采珍珠,也是这样纤瘦美丽的背影。 他赶紧策马,朝那道背影飞奔而去。吴王大呼:“你,你转过身来!” 沈薇把捡到的蛤蜊放进篮子里,转过身。 骏马停在她面前。 吴王看清楚沈薇的面孔,俊脸浮出难掩的失望。明明拥有如此美丽的背影,如此卓雅的气质,为何相貌生得如此普通。 吴王垮下脸:“怎么又是你这丑八怪!你又想干什么?本王就是跳海里喂鱼,也不会娶你!” 元福紧张兮兮地跑过来,拉着沈薇的胳膊就想下跪。 沈薇纹丝不动。 沈薇这段日子,打听过这位吴王的信息。吴王本性不算坏,最多算个纨绔子弟,在吴县整日骑马射箭采花,四处寻访心中的天下第一美人。 没干过杀人放火的恶事,不是大奸大恶之人。 沈薇勾起唇角,平静地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民女出生渔村,从小风吹日晒,自然生得皮黑面糙。吴王殿下想要寻世间至美,民女倒是听人说过,说世上最美的女人在庆国。” 吴王高坐马上,打趣道:“你知道庆国谁最美?” 沈薇面不红心不跳:“当然——听说庆国的太后沈氏,天人之姿,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只可惜,她前些日子病逝,当真是红颜薄命。” 吴王闻言,愣了片刻,随即哈哈大笑。 他笑得前仰后合。 吴王笑够了,这才捂着心口说:“你一个渔家女懂个屁,少在这里胡言乱语。庆国太后与我阿姐是闺阁密友,若是庆国太后病逝,阿姐早就写信告知我。你从哪里听来的鬼话?哈哈哈。” 吴王还在继续笑。 沈薇缓缓沉下脸。 算起来,沈薇穿成“元喜儿”的时间已经有大半月。东临和庆国接壤,若是庆国太后病逝,这消息肯定会传到东临皇室耳朵里。 听吴王的话,庆国太后沈氏还没死? 沈薇思绪混乱。 如果庆国太后没有死,那太后的躯壳里装的是谁?是渔家女喜儿?还是其他人? 沈薇茫然片刻,很快稳下心神。既然太后沈氏没有死,那就意味着沈薇还有机会回到那副身体里,还有机会过上退休的好日子。 她得尽快回到庆国! 沈薇有种预感,她似乎被牵扯进一场精心设计的阴谋里。可能出了某些意外,她才阴差阳错来到喜儿的身躯里。 在脑海里一番思索后,沈薇默默地攥紧拳头,恨恨地想,别让她找到幕后凶手。 找到凶手,沈薇必定一刀戳死他! “丑八怪,以后看到本王,记得躲远点。”吴王勒住马匹缰绳,嫌弃地扫了眼沈薇黝黑的面庞,策马转身离去。 马匹渐行渐远。 沙滩上聚拢的适龄渔家女,一个个失望地分散开。 有个渔家女拎着篮子,幸灾乐祸地走到沈薇面前:“喜儿,就算你再显摆,王爷他也看不上你。一而再再而三被拒绝,换做是我,早就跳海喂鱼喽。” 元福结结巴巴说:“巧姐,你别说了,阿姐她身子还没好。” 名为巧姐的渔家女耸耸肩,鄙夷地扫了眼沈薇,拎着篮子继续去赶海。 元福顽强地拽着沈薇的衣袖,嗓音带着哭腔:“阿姐,你,你千万别想不开。阿姐你长得特别好看,真的。” 元福生怕沈薇遭受刺激,想不开再去跳海。 沈薇拍了下元福的脑袋:“我不会死,我还要活到百岁。咱们再捡些蛤蜊,明日去集市换钱。” 元福:“...哦哦,好。” 姐弟俩勤勤恳恳赶海。 今日运气好,两个大篮子装满海鲜,姐弟俩满载而归。 回家的路上,元福心情很好,哼着不成调的渔村小曲儿。 元福想到今日阿姐和吴王的对话,元福好奇道:“阿姐,庆国沈太后真的是世上最美的女子吗?” 沈薇尴尬地摸摸鼻梁,面不红心不跳:“应该是。” 第388章 寻找起死回生之人 ... ... 另一边,吴王骑马离开沙滩,三名护卫紧随其后。 吴王攥着缰绳,脑海里不知为何,浮现出渔家女喜儿的话——【听说庆国的太后沈氏,天人之姿】。 “天人之姿?难道长得真的极美?”吴王有点感兴趣。 吴王对庆国太后沈氏,还算熟悉。 他姐姐嫁去庆国后,得到庆国太后沈氏的庇护照拂。姐姐写给他的信件里,多次夸赞沈氏“无与伦比的智慧和勇气,不输男子”。 把沈氏夸得天花乱坠。 吴王嘀咕:“姐姐只夸沈太后聪明,可似乎从没提过沈太后的容貌。” 不过能得到皇帝半生独宠的女人,想来容貌也不会太差。 吴王不禁好奇,这沈太后长得到底是什么模样? 身边的侍卫好奇道:“王爷,您难不成还想娶庆国太后?” 吴王没好气瞪他一眼,一马鞭子甩过去:“老子就算想娶,能娶得到吗?沈太后夫君是庆帝,儿子是新帝,兄长是大将军,弟弟是该死的沈修明,还和我阿姐是闺中密友,老子敢娶吗?你脖子上的东西只是用来增高的?” “闭上你的鸟嘴,这话要是传到东临皇室,再传到庆帝耳朵里,庆帝以此为借口开战,灭了我东临小国,老子岂不是成了千古罪人!” 侍卫缩脖子,默默地闭上嘴。 吴王骂了侍卫一通,心里却有了主意。明日给庆国的阿姐写一封信,拐弯抹角问问沈太后的相貌如何。 就当满足他好奇之心。 天色已晚,吴王今日寻找美人的计划再次失败,他只得闷闷地带着侍卫打道回府。回去的路上,侍卫好心提醒:“王爷,皇都那边发来的信函,要求各封地君王在辖区寻找【离奇死亡又奇迹复活之人】,您还没办呢。” 吴王俊脸黑漆漆。 前几日,东临皇帝给各封地的几十个儿子们写信,要求他们寻找一个“死而复生”的人。 吴王自然也收到信函。 但他压根不想搭理。 东临国是个巴掌大的小国家,靠近浩瀚的大海。偏偏运气不好,东边毗邻强盛的庆国,南边毗邻强盛的南楚。 夹在两个大国之间,像个可怜的受气包。 这次东临皇帝寻找“死而复生之人”, 是南楚皇帝发布的“命令”。东临不敢得罪南楚皇帝,只得按照南楚皇帝的要求,在境内找人。 吴王骑着马,嘴里骂骂咧咧:“依本王看,南楚皇帝就是个疯子!找什么死而复生的人,人都死了,还能活?父皇也窝囊,一辈子被庆国南楚压榨。本王若当了东临皇帝——” 侍卫小心翼翼问:“若是王爷您当了东临皇帝,那将如何?” 吴王年轻俊朗的面庞浮出几分嘚瑟,扬起下巴:“若是本王当了东临皇帝,必将把阿姐从庆国接回来,让她当东临皇帝——本王胆小,不敢杀人杀血亲。阿姐胆子大,她敢杀父皇,这皇帝该让她当。” 侍卫:... 王爷有点志向,但不太多。 抵达王府,吴王翻身下马,叮嘱侍卫:“你带人随便在找那所谓的死而复生之人,不用太仔细,到处逛逛喝点茶溜达。再给父皇传信,就说本王把吴县地皮儿掀开,也没找到人。” 侍卫拱手:“是。” ... ... 庆国,燕京城落月湖皇庄。 变成沈薇的陆芸,一脸倨傲地坐在椅子上,手里悠悠闲闲地捧着一杯荷花茶。 和陆芸的平淡从容不同,屋子里的李元景、李承泰、太皇太后、乐游等人,各个脸色阴沉。 陆芸喝了一口清香的荷花茶,闭上眼回味:“好茶,这么好的茶,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喝过了。沈薇真是好福气,害死了我姐姐,换来这样好的命。” 她顶着沈薇的脸,神态语气截然不同。 陆芸其实也没想到,自己刚来到沈薇的躯壳里,只说了一句话,便被李元景察觉到异样。 李元景不愧是大庆皇帝。 他揭破陆芸的伪装,利用言辞的缺漏查出了陆芸的身份。 但陆芸有自己底气。 她霸占着沈薇的身体,李元景不敢对她下狠手。因为,陆芸越发理直气壮。 乐游气得眼圈发红:“你赶紧把我母后换回来!解除这厌胜之术!” 乐游也没想到,如此离奇古怪的事,竟会发生在母后身上。 母后晕厥之后,壳子里换成另一个女人的灵魂。 这简直是画本子里才有的怪事。 陆芸把玩着精致的茶杯,眼神不屑:“答应我的要求——发布诏书公告天下,恢复云州陆家的清白名誉,将陆家血脉接回云州,赏封地爵位。再杀了沈氏的大哥和弟弟,追封我姐姐为皇后,风光大葬。” 屋子里一片死寂。 陆芸还在狮子大张口,为死去的姐姐陆萱讨要好处。 陆芸不够聪明也不够美貌,一辈子没啥大出息,为姐姐报仇的念头支撑着她度过艰难的十几年。在她心里,姐姐陆萱是她的信念。 李元景和李承泰父子俩对视一眼,不着痕迹交换了想法。 太皇太后则是牵着乐游,沉着脸离开了这间屋子。 陆芸压根没发觉那对父子的情绪变化,她像是胜券在握,对李承泰说:“我姐姐的儿子也长大了,你退位,让他当皇帝——” 啪嗒—— 陆芸手里的白玉杯子,啪地落到地上。茶杯碎裂,馥郁清香的荷花茶泼了满地。 陆芸浑身发软,力气全无。她惊愕地瞪大眼:“你们在茶里动了手脚!” 李承泰面色阴沉:“让你失去力气的药罢了——实话招来,你到底对我母后用了什么邪术?” 陆芸愣了下,随即得意道:“我偏不告诉你们!有本事对我用刑!不过你们可得仔细些,这是沈薇的身体呢。” 屋子里再次陷入死寂。 李元景沉下声音,吩咐虎卫:“来人,去皇陵挖出陆萱的尸体,去东坡坟堆挖出陆国公夫妻的尸骨。” 陆芸呼吸一窒。 李元景脸上带着诡谲阴沉的笑:“当着你的面,挫骨扬灰。” 风拍打窗棂。 刹那间,陆芸恍惚以为面前的李元景是恶魔临世,浑身携带暴涨的戾气,令人毛骨悚然。 第389章 下定决心离开 东临国,元家渔村。 沈薇和弟弟元福满载而归,晚上美美吃了一顿海鲜。天黑后,渔村里陆陆续续安静下来,沈薇回到屋子里歇息。 她和弟弟住的屋子很小,只有一间主屋,外面用木板和渔网搭了围墙。沈薇睡在床上,弟弟元福抱着鱼叉,在窗子下铺了一张鱼皮,放上薄被躺着。 夜里海浪声大,沈薇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沈薇前些年住在富贵窝里,吃住样样都是最好最精细的。如今莫名其妙流落到小渔村,住在四面透风的渔屋里,夜晚不仅有海浪声打搅睡眠,还有一丝丝寒气入侵薄被褥,实在难受。 沈薇在小小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在拍打的海浪声中,她想起很多年前的旧事——大概是前世还在读书那会儿,她住的就是这样差的屋子。 沈薇睡不着,看雪白的月光漏入窗户,将窗棂下的弟弟面容照得清清楚楚。沈薇视线落到弟弟手中的鱼叉上,纳闷道:“阿弟,你睡觉时为什么总要抱着鱼叉?” 从沈薇穿成元喜儿后,她便发现这个奇怪的现象。 年仅十二岁的小少年元福,夜晚总是睡在窗子下,手抱鱼叉,天亮才将鱼叉挂回墙上。 元福默默地攥着鱼叉,没吭声。 “嘎吱——” 屋外传来奇怪的响动。 沈薇竖起耳朵:“外面是什么响动?” 屋子里很黑,惨白的月光落入屋子里,把屋子照得如灵堂。 元福如愤怒的鱼儿跳起来,手拿鱼叉,气恼地冲出屋外。 沈薇听见屋外传来惨叫。 “哎哟,阿福你别戳我!我是来看你姐姐的,我当你姐夫,我还给你铜钱。” “滚开!” “啧,你们姐弟俩脾气真差。喜儿那破烂货不知被多少人糟蹋过,老子没嫌弃她,放心,我会给钱的。” “你再不滚,我就戳你喉咙!” “行行行,我滚我滚。你姐长得一副骚样儿,今天在沙滩露面,不就为了勾引男人嘛。老子又不是不给钱,还拿鱼叉戳我!” “滚开,不许再来!” 屋外一阵喧闹。 没一会儿,动静停下来。 元福板着小脸,手拿锋利的鱼叉,气鼓鼓地回到屋子里。他关好门,又坐回窗棂下的临时小床榻毯,手拿鱼叉,不停地抹眼泪。 沈薇沉下眼眸,她算是明白了。 寡妇门前是非多,孤女门前是非也多。自从父母死于海难后,元喜儿姐弟俩没了靠山,在渔村里时常被欺负。元喜儿正值妙龄,在一众黝黑的渔家女中,算得上是模样最俊的。 她没长辈撑腰,家里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在村里光棍儿看来,元喜儿就是人人唾手可得的香饽饽。 前段日子元喜儿投海自尽,救活后一直在家里养病。今日黄昏在沙滩抛头露面,又引起村里光棍的注意。 他们妄想着半夜翻墙闯进来,尝尝这块香饽饽。 沈薇忽然能理解,为何元喜儿总妄想着嫁给吴王。也许在元喜儿看来,嫁给吴王,至少能彻底摆脱村里光棍们的觊觎。 “好了,别哭。”沈薇走到窗棂下,半蹲在元福面前,伸手擦擦小少年的眼泪。 元福吸吸鼻子,哽咽道:“阿姐...我不会让他们欺负你,呜呜呜。” 沈薇拍拍元福的肩膀,温声道:“谢谢阿弟。” 夜晚的渔村冰冷刺骨,失去父母的姐弟成了彼此唯一的温暖。 沈薇下定决心,一定得尽快离开元家渔村。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地方不能久留。 ... ... 翌日天蒙蒙亮,沈薇被元福的呼唤声吵醒。 “阿姐,你先洗把脸,汤马上好了。”屋外传来元福的呼唤声。 沈薇披衣起床。 元福是个很懂事的小孩子,长期被他姐姐磋磨欺负,性子也没变坏。早饭是两碗蛤蜊汤,没加什么调料,只用清水煮了十几个肥美的蛤蜊。 元福的碗里,只有两个蛤蜊。 剩下的,全在沈薇的碗里。 沈薇心里默默叹口气,她用筷子把自己碗里的蛤蜊分了一半给元福。 “阿姐,我,我不饿。你的病还没好,你多吃些。”元福受宠若惊,连连推拒。 沈薇道:“你不多吃点,怎么保护我?” 元福抱着贝壳碗,只觉得鼻梁发酸。 蛤蜊肉鲜美,姐弟俩饱餐一顿。昨晚赶海捡到不少海鲜,元福将一部分的海鲜处理风干,存作干货;另一部分则是养在水桶里,准备送去集市换钱。 沈薇没有在家里养伤,她选择跟着弟弟去集市。姐弟俩收拾一番,拎着海鲜桶出门。 迎面遇见了邻居家的渔家女巧姐。 巧姐正在缝渔网,眼珠子在沈薇清秀的面庞扫了一圈,阴阳怪气道:“哟,喜儿又出门了?打扮得花枝招展,又要去勾搭吴王殿下?” 元福气鼓鼓地说:“巧姐你别胡说!阿姐和我去集市卖海鲜!才不会去找王爷呢。” 巧姐啧了声:“谁不知道集市就在吴王府边儿?你阿姐贼心不死,妄想攀高枝呢——她嫁给村里的老光棍儿都算高攀,还想嫁王爷呢,真是天大的笑话。” 元福小脸气得通红。 沈薇拽着弟弟的胳膊:“别搭理她,先去集市。” ... 集市在吴县中心,靠近吴王府。 县城里的人不少,集市上熙熙攘攘,充斥浓郁的海鲜味,十分热闹。 吴王赵子期来到吴县后,看这地儿实在太穷,百姓一个个饿得面黄肌瘦,他干脆大手一挥,直接减免了全县百姓的赋税。 吴县百姓没有沉重的赋税压力,口袋鼓了,日子居然一天天好起来。不少外地的商人也来到吴县,开始做生意。 沈薇跟着弟弟穿梭在集市中。元福像个成熟的小大人,熟练地摆摊开始卖海鲜。 沈薇则是好奇地四处观察,已经窥见吴县繁华的一角。这吴王看起来年纪轻轻,管理郡县却挺有一套。 吴王采取“无为而治”的策略,盘活了一个贫穷的郡县。 沈薇甚至觉得,吴王整天骑马到处跑,“寻找美人”只是个借口,真正的目的是体察民生。 沈薇跟在弟弟身后,陷入沉思。她完全没注意到,集市那头,人群中传来喧闹声。 吴王赵子期巡街了。 第390章 护送贡品到庆国 吴王每天都要出门溜达,四处寻找美人,采购美味海鲜。今日吴王穿得华贵,头戴微旧的白玉冠,身穿微旧的紫金袍,没有骑马,脚踩祥云靴,手执白玉扇,悠哉哉在集市里溜达。 吴县百姓都认识他。 吴王从不拿民脂民膏,他身边的侍卫手拿钱袋子,吴王看中什么,侍卫便掏钱买什么。 吴王每日巡街,天潢贵胄的压迫在,商户们不敢缺斤少两,也不敢虚涨物价。普通百姓们,都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王爷,吴县这破地方真找不到美人,您还是死心吧。”侍卫手里抱着满满的海货,委婉地劝。 “嘘,不要出声!”吴王忽然脚步顿住,视线落到不远处的一道清瘦背影上。 纤瘦如柳! 身姿摇曳! 哪怕穿廉价的麻布衣裳,也遮掩不住她周身的气质。 吴王当年在皇城阅美无数,一眼便看出,这必定是个姿容绝世的姑娘! 其他的渔家女拿蛤蜊的手势,都是一把直接抓。这姑娘拿蛤蜊,以食指和拇指两指轻捏着,指尖微微上翘,姿势很优雅。 吴王激动不已,他啪地将白玉扇子合上:“幼年偶遇越国国师,他”上前去和那姑娘打招呼:“姑娘从哪里来,姓甚名谁,可有婚配——” 话没说完。 吴王瞠目结舌看着沈薇。 怎么又是她! 吴王脸色瞬间垮下来,不耐烦地扇扇子:“你到底有多倾慕本王?天天往本王面前撞。本王说过很多次,你容貌丑陋,本王看不上你。” 沈薇一脸莫名其妙。 她正陪着弟弟卖海货,这吴王莫名其妙冒出来,叽叽咕咕指责她。 简直有病。 吴王视线偏移,看到沈薇身边没卖完的蛤蜊,他道:“这些蛤蜊本王都要了,你拿了钱赶紧走人!” 这下沈薇听懂了,她立刻把剩下的半桶蛤蜊交给侍卫。侍卫掏钱,沈薇数了数铜板的数量,确认无误后,拉着弟弟转身就走了。 动作麻利,毫不拖泥带水。 吴王还没反应过来,沈薇已经拎着空桶远远离去。吴王怔住片刻,意犹未尽地端详沈薇的背影:“背影挺好看的,可惜脸太糙了...” 吴王在集市逛了半天,满载而归。前脚刚迈到王府,从东临皇都的圣旨后脚便到了。 传旨的太监叽叽喳喳说了一通,吴王跪在地上听。圣旨的意思是,今年东临国要向庆国进贡的一批贡品,护送贡品的活儿交给吴王来办。 圣旨还说,今年东临国的收成不行,希望吴王能代表东临国皇帝,向庆帝提出“减免两成贡品”的建议。 太监传完旨,留下几车贡品后,扬长而去。 吴王呆呆地握着圣旨,仰天骂了一句:“父皇这呆鱼,他是要害我啊!” 往年送贡品到庆国是一件美差,庆国不是白拿贡品,还会赏赐银钱。东临国的皇子大臣,争相抢这好差事。 偏偏今年东临国的收成不好,国库空虚,送到庆国的贡品品质不佳。东临还想向庆帝请求“减免两成贡品”,简直是送死。 庆国新帝李承泰是谁?就是当年第一个提出“在东临上游修大坝拦水”的人! 没准庆国新帝早有灭了东临国的念头。 万一庆帝以“贡品不诚”为借口,直接杀了护送贡品的皇子臣子——东临国屁都不敢放一个。 弱国在强国面前,没有呼吸权。 吴王急得焦头烂额:“老子还没娶到媳妇儿,父皇这贪生怕死的狗东西,居然让本王去送死!” 侍卫一脸担忧:“嘘,王爷您小声些,传旨太监还没走远呢。万一让他听见您责骂皇上,后果不堪设想。” 吴王怒斥:“你不会把大门关上吗?大门关上,传旨太监就啥都听不见了!” 侍卫:... 侍卫默默去关门。 门关好,吴王又在屋里痛斥父皇一番。皇命难违,护送贡品去庆国的事儿板上钉钉。 抗旨是死,去庆国也是死。 吴王背负着手,在屋子里来来回回踱步,半晌后他拿定主意,吩咐侍卫:“磨墨,本王要给阿姐写信求助。大不了本王去庆国投奔阿姐,永远不回东临。大不了本王当个卖国贼,投靠庆帝,率兵攻下东临。” “反正东临国烂透了,从上到下烂透了,还不如划入庆国版图。” 吴王嘴里骂骂咧咧,办事的速度却很快。一封求救信很快送了出去。 吴王又去查看那几车贡品,大多是海鲜干货和珍珠宝石。东临皇帝大概知道此行凶险,没有派皇都的宫人随同,连个引路人都没派,而是让吴王带自己的人手护送贡品。 就差把“卖儿子”写到脑门上了。 吴王磨牙,对父皇的憎恨厌恶又深了一重。他挠挠头,叫来侍卫:“你去县里贴张告示,说本王要护送贡品去庆国,重金招募一个熟悉庆国路况风土之人。” 侍卫转身去办。 王府里安静下来,吴王一屁股坐回椅子上,揉揉眉心,百感交集。 ... ... 元家渔村。 沈薇和弟弟元福卖完了所有的海鲜,得了一吊铜钱。元福开心地蹦蹦跳,笑嘻嘻地说:“阿姐,我们再攒两三年的钱,就能在县里买个小房子。” 元福想搬出渔村。 渔村太小,风言风语不断。父母在世时,元福一直觉得村子里的村民是好人,淳朴善良。可自从父母死于海难,原本淳朴老实的村民,一个个变得狰狞可怖。 老实的男人们,觊觎姐姐的美色。 老实的女人们,在背后痛斥姐姐是下等货。 元福不喜欢这个村子了。 “怕是等不到搬出村子的时候了。”沈薇停住脚步,看到她的小屋子前,已经来了一大堆人。 面容黝黑的老大娘瞧见沈薇,笑盈盈地打招呼:“喜儿,阿福,你们姐弟俩可算回来了——来来来,喜儿快过来,大娘给你说了一门好亲事。” 说着,老大娘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指给沈薇看。 那中年男人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了他家里年过六旬的老父老母,两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 第391章 逃走 一群人把屋门口堵得严严实实。 沈薇暗中皱眉。 老大娘是村里的媒婆,经常给各家姑娘说亲事。老大娘笑盈盈招呼沈薇:“还愣着干嘛?快进屋给我们倒口水喝。” 元福不开门。 沈薇道:“我还不想成婚,你们别在我屋门口待着。” 老大娘指着沈薇,对那中年男人说:“瞧瞧,喜儿这姑娘是害羞了。姑娘家嫁人之前,都是这样害羞。” 中年男人是同村人,都称他为老黄。 老黄一双贼溜溜的眼睛上下打量沈薇,眼里满是精光。 老黄前两年娶了个老婆,老婆生孩子时难产,婆家全选择保小。结果是产妇大出血死亡,剩下两个瘦弱的儿子。 一下得了两个宝贝儿子,老黄腰杆硬了,只觉得在村里倍有面儿。 可很快,老黄发现家里没有老婆,两个奶娃娃只能由两个上年纪的老人照顾,他打渔回家吃不上一口热乎饭,孩子也瘦骨嶙峋。 他四十来岁,上有老下有小,拖家带口的,根本没有姑娘敢嫁给他。 他很快盯上了同村的元喜儿,喜儿无父无母,家里只有个弟弟,她长得又标致漂亮。娶回家当老婆最合适,任打任骂也不会还手,毕竟没有娘家撑腰。 老黄给村里媒婆一笔钱。 于是今日,一行人浩浩荡荡上门来提亲。 “他都快五十岁了,怎么能娶我姐姐!”元福气得小脸通红。 老大娘笑道:“年纪大好呀,年纪大才懂得疼人。” 元福气愤:“那你怎么不嫁给他啊,让他多疼疼你。” 老大娘瞪了眼元福:“小孩子啥也不懂,尽说胡话。我在给你姐说亲,你快进屋端几张板凳出来,再烧一壶开水。” 老大娘话音刚落,渔村路口那头,又来了一伙人。 是村里的另一个光棍儿,他带着自己家里人也上门来提亲。 两伙人碰着了,那是互相看不顺眼,当场扯着嗓子开始骂。 “喜儿是老子先看上的,你来抢什么?” “我今日带了媒婆提亲,我比你先来。” “你他妈半只脚踏入棺材,还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元家渔村不大,沈薇门前的动静很快惊动整个村子。渔村里的觊觎沈薇的老光棍儿不少,听到风声后一个个都挤了过来,加入这场骂战。 渔村阳盛阴衰,还有重男轻女的风气,女婴溺入大海,男婴精心养着。长年累月下来,村里至少十几个上年纪的老光棍儿。 其他渔家女看不上他们,他们便把主意打到元喜儿身上。如今这些光棍或者鳏夫,都乌压压挤在沈薇屋子前,从吵架升级为打架,争抢元喜儿的所有权。 在吵吵闹闹中,沈薇和元福关上屋子门,用木棍抵着屋子门。 “阿姐,他们怎么能这样呀!你是个人,又不是一条鱼。”元福气得直抹眼泪。 沈薇暗叹。 人性卑劣,本就如此。 沈薇原来的计划,是在渔村里好好养伤,再和弟弟捡海鲜换钱。积攒足够的银钱后,她再前往庆国。 她不能等着李元景来救她。 靠别人,永远不如靠自己。 可沈薇实在低估了渔村的人性。她再怎么聪明睿智,长住在村子里,也不可能在一群恶鬼的觊觎中平安生存。 她得尽快离开渔村,越快越好。 “阿弟,咱们还有多少钱?”沈薇拉着元福回到屋子里,两人低声交谈。 元福从床底拖出一个木箱子,数数里面的铜板:“加上今天卖蛤蜊的钱,有三百个铜板。前些日子阿姐您病重,用掉了不少钱。” 东临国的物价和庆国有差异,东临国的铜板不太值钱,一吊钱才一百个铜板。 沈薇在脑海里算了下三百个铜板的价值,去庆国,三百铜板根本不够。但沈薇已经下定决心,她必须得离开这破渔村,她可以去东临的皇都,那里有她开的商铺分店。 这些年里,各国之间没有战事,沈薇的商业版图在大陆各国遍地开花。在东临国的皇都,也有沈薇开的铺子。 只要联系到分店,就有机会回到庆国。 “收拾行李,带上干粮,天黑后走。”沈薇叮嘱元福。 元福小脸惨白,猜到姐姐的意图后,半晌后用力点头:“阿姐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此时,屋子外面的动静已经小了很多。渔民们打架斗殴,惊动了村里德高望重的老村长。老村长出面,将这场闹剧终止。 老村长当然不是给沈薇出头的。 老村长把这帮老光棍儿召集起来,让他们坐下来慢慢商议谁娶元喜儿。 吵吵嚷嚷半天,没个结果。 谁都想独吞元喜儿这块香饽饽。 商议了很久,有人忍不住提议:“要不咱们每个人娶她一年?今年她去我家,明年去老黄家,都给咱们生个胖娃娃。反正她没爹没妈,能活着就不错了。” 此话一出,全场陷入静默。 老村长抽着水烟,昏黄眼珠子滴溜溜转,竟没有反驳。 海边金黄的太阳慢慢沉入大海,天渐渐黑了。 ... 天黑后,沈薇当然不会直接带着弟弟逃跑。这样风险很大,容易被人察觉。 所以,沈薇先让元福假装去沙滩赶夜海,装作捡到一个很大的砗磲。 元福背着大包的行李,故意在门口大声嚷嚷:“阿姐!我捡到了一个好大的砗磲!能换好多钱!” 沈薇打开门,故作欣喜:“当真!咱们马上去县城里卖了。” 元福故意问:“要不明天去县里?” 沈薇回答:“那可不行,万一它今晚死了,可卖不到好价钱。走,咱们这就去县城夜市里卖。” 姐弟俩的声音很大,传到隔壁邻居家里。隔壁的渔家女巧姐不耐烦地打开窗,阴阳怪气道:“捡到个破砗磲,多大点事。你们声音小点,别吵到我睡觉。” 元福憨憨挠头:“哦,那我小声些——巧姐你先睡,我和阿姐去夜市卖砗磲。” 沈薇和元福背着行李,踏着夜色离去。 巧姐撇撇嘴,骂了句“破烂货”,随即关了窗子。 第392章 毛遂自荐 ... 沈薇和元福两人沿着大道,先来到县城。 吴王喜欢热闹,来这个破败县城后,就废了原有的宵禁制度,鼓励百姓们晚上出门做生意。吴王天黑后还喜欢逛夜市,买点烤鱼烤虾和美酒。 吴王时常夜巡夜市。 有他这尊大佛在,小偷和土匪不敢露面。夜市治安不错,开饭馆的,开酒楼的,开胭脂铺子的,各行各业渐渐多了起来。 “在夜市里买些干粮,再出吴县直奔皇都。东临国小,快的话五六日能到皇都。”沈薇在夜市买了张东临国地图,盘算着去东临皇都的路程。 正当沈薇飞速转动脑筋研究路程的时候,她听到不远处的议论声。 “吴王府张贴的告示写的啥?” “吴王殿下要出使庆国,招募一个精通庆国文化的引路人,还招募随行的厨子佣人。” “咱们这破县城几十个渔村,百姓世世代代打渔,谁懂庆国啊。” “最近来吴县的外商挺多,没准就有去过庆国的呢。” 沈薇走到新张贴的告示前。 她一目十行读完这张告示,眼睛瞬间亮起来。 ... ... 夜幕下的吴王府,灯火通明。 吴王赵子期睡不着觉,背负双手,在书房里走来走去。他长吁短叹,走到书桌旁边那一面巨大的铜镜前,望着镜子里的自己。 相貌,依然东临最俊。 举止,依然东临最雅。 可他知道,自己这英俊优雅的生命,可能不久于人世。 “王爷,属下在夜市买了您最爱的烤鱿鱼,您尝尝。”侍卫捧着一碗烤鱿鱼进来。 吴王闭上眼,推开那碗鱿鱼,声音沙哑沧桑:“本王命悬一线,现在还怎么吃得下东西?哎,当年越国国师说,本王身怀大运,二十及冠之后会遇到贵人帮扶,可见他的卜卦也不为真。” 吴王心里难过。 五岁那年,他姐姐贞敏公主被送到庆国和亲。吴亡心里苦闷,一个人默默地海滩撒尿诅咒父皇,边撒尿边哭嚎。 可能是他哭得太惨,让途经此地的越国国师碰见了。 那位仙人般的男子给他卜了一卦,说他是“大富大贵之命“。人生只苦前二十年。二十及冠后,只要一心向善,便会遇到极贵者的帮扶,往后余生平安富贵。 当时吴王抽抽搭搭地抹眼泪,听完国师的话,又顺口问了一句:“那我将来的媳妇儿好看吗?” 国师的卜卦盘转了许久,国师回答:“你会遇到一个非凡的女子。” 国师似乎还预见到别的东西,他面容变得格外凝重,转身离去。 吴王把国师的话牢牢记在心里。 他孤零零地在东临皇室里苦熬了多年,他承受住了宫人们的折磨,熬过了三十九个哥哥的嘲讽和十几个弟弟的鄙视,终于熬到二十岁,远离皇都,来到吴县这破地儿。 谁知,地皮还没捂热呢,天降横祸,他被父皇派去护送贡品。 九死无生的差事。 吴王叹息,望着镜子里自己英俊的面容:“本王招募良才的告示贴出去这么久,还没人揭榜。哎,自古男颜多薄命。” 侍卫讪讪提醒:“告示才贴出去两个时辰,并不久呀。” 吴王抬脚踹了侍卫一脚:“就你话多。” 这时,屋外传来另一个侍卫的禀报:“王爷,有人揭榜了!” 吴王大喜过望,亲自去王府门口迎接。 夜幕低垂,王府门口的红色彩灯铺下满地的红晕。吴王大步靠近,远远看到一道纤瘦的背影。 他略微吃惊。 好清瘦好美丽的背影。在宫灯照亮的夜晚,那背影有种翩然超脱尘世的美好感,像是画本子里的高人。 哎哟,这腰好细。 哎哟,这腿好长。 可惜了——是个男的。 拥有清瘦美好背影的青年,缓缓转过身,露出一张微黑粗糙的脸,右脸还有巴掌大的黑色胎记。他一头微卷的黑发扎在头顶,用灰布条束着。身穿渔民的抹布衣服,脚踩麻绳拖鞋。 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大概是长期没吃饱饭,身材又瘦又小。 吴王看了青年一眼,暗暗嫌弃,背影挺好看的,可惜相貌好丑。 丑得甚至有点眼熟。 “小民沈卫,看到王府外的告示,特来毛遂自荐。愿当王爷的引路人,”女扮男装的沈薇拱拱手,客气地向吴王行礼。 吴王面露嫌弃:“你这长相,你这皮肤,一看就是土生土长的渔民,你懂庆国的风土人情?” 沈薇回答:“精通。” 她没说假话。 她可太了解庆国了,连庆国太上皇亵衣的颜色都知道。 护送贡品的日子迫在眉睫,吴县这地儿几乎都是本地人,没几个人了解庆国。吴王没得挑,只能让沈薇进屋。 书房里,吴王手执白玉扇,歪歪斜斜坐在椅子上:“你自称精通庆国,那本王考考你。” 沈薇:“请王爷提问。” 吴王先是提了几个关于庆国的简单问题,沈薇对答如流。 吴王提高难度,开始询问庆国的道路情况。沈薇磨墨,当场给吴王画了一幅简单的庆国疆土版图,标出官道的路线。 吴王脸色当场变了。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又黑又丑的少年,居然真的了解庆国。 还把地图画出来了! 吴王挠挠头,试探地问:“要不你再画个庆国的边境布防图?本王到时候卖给南楚皇帝,挑拨庆国南楚打仗,东临坐收渔翁之利。” 沈薇嘴角抽了抽:“小民不知布防图。” 还要庆国的布防图,你咋不上天呐。 吴王收敛神色,面露严肃:“本王开个玩笑,不必当真。不过沈卫,你分明是个东临人,为何如此熟悉庆国?” 沈薇垂下眼眸。 夜风拍打窗棂,漏入的凉风吹得沈薇发丝凌乱。她长叹一口气:“人人都有秘密。王爷若是逼问,小民只能离去。” 沈薇在赌。 吴王被东临国当做弃子,连去庆国的引路人都没有。沈薇及时出现,能够解决他的燃眉之急。 所以,即使吴王怀疑沈薇的身份,也不得不雇佣她。 吴王确实在考虑沈薇的身份,他的视线落到沈薇脸上。 那是一张纯正渔民的脸,略显粗糙。只有常年在海边风吹日晒的人,才有这样的脸。 应该不是皇都派来的杀手。 且沈薇那饱含沧桑悲苦的模样,让吴王想到画本子里“背负血海深仇、背井离乡、忍辱负重的可怜主人公”。 难不成,眼前这人真有一个了不得的身份? 吴王想到了国师当年的预言。 莫非,这就是他的贵人... 第393章 永远回不来的阿姐 护送贡品去庆国的事迫在眉睫。哪怕知道眼前的“沈卫”疑点重重,吴王也根本没得挑选。 他只能雇佣“沈卫”。 吴王收敛神色,告诉沈薇:“本王雇你当引路人,过两日你随本王出发。” 沈薇拱手:“小民多谢王爷,定不辜负王爷的信赖。” 吴王让侍卫给沈薇安排了一间屋子,沈薇暂时住进王府里。 沈薇离去后,吴王召来侍卫:“去查查,这沈卫到底是什么身份?本王来吴县足有一年,没听过有姓沈的渔民。” 沈姓,在整个东临国都很少见。 更像是庆国那边的姓氏。 侍卫拱手:“是,属下这就去查。” 吴王一个人在简陋的书房里徘徊踱步,心里怅然。如果越国国师当年的占卜是真的,他命中的贵人已经出现,那他命中注定的媳妇儿咋还没露面? 难不成,他未来媳妇儿在庆国? ... ... 吴王府,侍卫将沈薇带到一间屋子里。屋子装潢简陋,只有桌椅和床铺。 但比起元家渔村的破屋子,已经好了很多。 沈薇关上房门,草草洗漱一番,精疲力竭地躺回床铺上。她思考了一会儿去庆国的路线,思维渐渐飘远。她想起二十年前,她刚变成燕王府里的丫鬟沈薇,那时候也靠着野心,得到了一间小院子的居住权。 如今躺在吴王府的小屋子里,沈薇心里叹口气,有种往事重演的恍惚感。 ... ... 翌日,吴王又继续招募了厨子和马夫。护送两车贡品去庆国,护送团队至少要有十个人。 引路人、侍卫、马夫、厨子,缺一不可。东临皇帝不给吴王送帮手,吴王只能自己招募。 引路人、侍卫和马夫好找,厨子可不好找。吴王府的厨子知道去庆国无异于送死,当场跪在地上给吴王磕头,说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真不敢踏上这有去无回的旅程。 出发日子迫在眉睫,厨子还没找到。正当吴王感到头疼的时候,侍卫来报,说有个小娃娃上门来,说愿意当厨子。 吴王吃惊。 派人把小娃娃带来,吴王定睛一瞧,居然是元家渔村的元福。 吴王太阳穴突突地疼,他没好气道:“你个小屁孩甭来捣乱,回家照顾你姐姐。” 元福鼻梁一酸,扑通跪在地上嚎啕大哭,他边哭边说:“我阿姐...她已经死了,呜呜呜。” 小少年哭得撕心裂肺,眼泪鼻涕糊了满脸。 吴王听得耳朵疼,把桌上的一盘子糖糕递给元福:“别哭别哭,你姐前两天还好好的,怎么就死了?” 元福低下头,小手擦拭眼泪,把元家渔村老光棍们觊觎阿姐的事儿,原原本本告诉吴王。 元喜儿失去父母,又被村里的老光棍觊觎欺负,还遭到吴王的辱骂,万般绝望下投海自尽。 吴王听得一愣一愣的。 他背着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这破渔村还有这种恶事?来人,去查查情况!” 吴县小,侍卫很快把元家渔村的事查清楚。吴王没想到,小小渔村里竟藏着如此丑恶卑劣的龌龊事。 他以为自己在皇室里被欺压,已经够惨了。 没想到元喜儿比他还惨。 吴王百感交集,还有些暗暗懊恼。元喜儿的死,和他也有关系。吴王想了想,吩咐侍卫:“把元家渔村那帮老光棍抓起来,每人打三十板子,关进县衙大牢里做苦役。等本王从庆国回来,再收拾他们。” “此外,去告诉元家渔村的村长,以后村里再有欺辱孤女的事发生,元家渔村的海鲜就不能在县城卖了,都去喝西北风去。” 吴王让侍卫去处理渔村。 他瞧着泪眼汪汪的元福,安慰似拍拍他肩膀:“你阿姐跳的哪片海?等会本王派人去海边搜搜,尽量找到她的尸体。” 元福眼泪如断线的珠子,他哽咽道:“回不来了...呜呜,我阿姐永远回不来了...” 昨晚,沈薇决定女扮男装进吴王府时,便已经把真相告诉元福。 元喜儿已经死了。 现在活在她躯壳里的是另一个人。 元福听得错愕,但其实他心里早有怀疑。毕竟他和元喜儿是亲姐弟,朝夕相处多年,了解彼此的本性。阿姐苏醒后,不再懦弱贪心,变得勇敢坚毅,元福心里便有了一点点猜疑。 沈薇说出真相后,元福哭着接受了。 “王爷,我煮的鱼汤特别好喝,我还会做很多菜。”元福跪在吴王面前,“我愿意当王府的厨子,求您给一条活路吧。” 吴王俊眉深深皱着,耐心告诉元福:“你当本王去庆国是闹着玩?本王此行,九死一生,小命都可能交代在庆国。” 元福:“那我也要与你一路。渔村我回不去了。” 明日出发,眼下也没多的选择。吴王看着泪眼汪汪的元福,恍惚间想到曾经的自己,当年阿姐被迫去和亲,他哭得比元福还惨。 吴王无奈,只得点头同意。 吴王拍拍元福的脑袋:“等到了庆国,我把你送到我阿姐家里。她长住庆国,特想东临的食物,你在她那里也算有个去处。” 元喜儿的死,吴王也有间接责任。 稍微照顾下元喜儿的弟弟,就当是吴王的恕罪了。 ... ... 翌日天蒙蒙亮,吴王府门口的马车已经备好。三辆马车,两辆马车装贡品,一辆马车坐着吴王。 队伍总人数十一人,潦草地出发了。 沈薇是引路人,骑着一匹瘦马走在最前端。走出吴县的地界时,沈薇摊开手里的东临地图,研究着走哪条官道最近。 她正要继续往前走,旁边骑马的侍卫拦住她:“沈小弟,先歇一会儿,王爷有事。” 沈薇纳闷:“张五哥,赶路要紧,王爷还有什么事?” 名叫张五哥的侍卫叹口气,似乎已经习惯了:“王爷要告别故土。” 沈薇:... 沈薇回过头,看到吴王庄严地从马车里走出来。吴王那头长长的乌棕色卷发,编成了一条长长的辫子,辫尾缀珍珠。他抚去微旧紫金王袍上的褶皱,又凑到侍卫举起的铜镜前,仔细地照照自己英俊的面孔。 确定自己外貌依然高雅英俊后,吴王这才缓缓踩到吴县的土地上。 他弯腰取一抔黄土,望着破败的吴县风貌,一时间悲从心起,迎着萧瑟的风,慷慨激昂开始背诵:“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第394章 寻到踪迹 远离故乡,归期渺茫。 吴王心里伤感,不禁泪潸潸。 悲伤的眼泪还没冒出来,清晨萧瑟的风先来了。 风吹得他衣袍猎猎作响,手里的黄土扬起,洒了他一面。 吴王被吹得鬼迷日眼,咳嗽连连,嘴里沾了不少黄土,本就微旧的衣服更加陈旧,样子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吴王心痛地抚摸自己这件最贵的衣裳,骂骂咧咧钻回马车里。 沈薇看得眼皮直抽,她压低声音问身边的侍卫:“吴王殿下一直都这副做派?” 和吴王认识的时间不长,沈薇得出一个结论——吴王这孩子长得挺好,可惜脑子有病。 侍卫张五哥叹口气:“习惯便好。” 吴王归位,车队浩浩荡荡出发。走到天黑,在一处破败的驿站停歇。 驿站几近荒废,只剩一个老卒守着,自然没精力给吴王做晚膳。一直躲在队伍最末端的元福,默默地抱着锅碗瓢盆和食物去厨房。 沈薇这才注意到,元福居然也在队伍里! 沈薇忙去驿站后厨里,看见元福熟练地烧水煮鱼,小小的身板在后厨里忙碌。沈薇揪住他衣领:“你来作甚?此行危险。” 那晚向元福道出真相后,元福看上去很伤心,一个人默默地回渔村了。 沈薇以为,元福不认她这个姐姐了。 谁知,这小崽子居然躲进了护送贡品的队伍,还当了队伍里的厨子。 元福被抓包,眼圈瞬间红了,他委屈地说:“阿姐,我没地儿去了...除了跟着你,我想不到要去哪里。” 父母死于海难,姐姐投海自尽,村子里人性凉薄,元福才十二岁,只觉得前途灰暗,看不到一丝丝希望。 他不知道去哪里,他只能跟着沈薇。哪怕眼前的女子,并不是他真正的姐姐。 元福抱着沈薇的胳膊,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阿姐,我不会拖后腿...你就让我跟着你吧。” 他哭得实在太伤心。 像只无依无靠的小黑狗。 沈薇想到前尘往事,终究是动了恻隐之心,她抚摸元福的脑袋:“此行危险。若是遇到拦路恶徒,你无需顾虑我,直接逃跑。” 元福泪汪汪点头。 只要能跟在姐姐身边,再大的危险他也不害怕。 元福继续煮鱼汤,他厨艺好,熬出的鱼汤雪白,香味扑鼻。吴王吃得很满意,连连赞叹元福是个好厨子。 夜幕降临,车队在驿站歇息,天亮后继续出发。 ... ... 吴县。 吴王离开时,留下大半的王府班子治理吴县。他的离开,并没造成吴县秩序的紊乱。 吴王离开的第四日,一队穿南楚兵服的骑兵来到吴县。 王府里的管家前来接待。 为首的骑兵问:“让吴县调查‘死而复生之人’,可有线索?” 王府管家讪讪道:“皇帝陛下旨意一到,我家王爷掘地三尺开始找人。可惜啊,实在找不到什么死而复生之人。” 南楚骑兵是个精明人,他没相信管家的一面之词。而是派人去县城张贴告示,把赏金提到“百两白银”。 骑兵心里也无奈。 南楚皇帝两月前忽然下旨,让各国探子寻找‘死而复生之人’。各国探子百思不得其解,但天命难违,只得各自寻找。 东临国这边,南楚皇帝派了一支精锐的骑兵队伍进入,亲自排查。骑兵队伍走了大半个东临国,至今没找到符合条件的人。 毕竟——【本该死亡却又离奇复活】这个条件,实在是太苛刻。 骑兵本以为,在吴县也会无功而返。岂料,告示刚贴出去,当天下午,就有人揭了告示。 一个皮肤黝黑的渔家女被带进王府,她怯生生地拿着告示,两股颤颤,眼珠子四处乱转。 “民女巧姐,见过大人。”巧姐第一次进王府,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南楚铁骑,肢体抖如筛糠,紧张地几乎要晕过去。 骑兵头子扫了眼这渔家女:“你认识‘死而复生之人’?” 巧姐连连点头:“当然。不瞒大人,民女住在元家渔村。就在一个多月前,村子里的元喜儿跳海自尽,捞上来时已经断气。可不知怎么地,她忽然又活过来了。民女常年打渔,见过不少溺死的倒霉鬼,没哪个像她这样怪,醒来几乎变了一个人。” “今日民女去集市卖鱼,瞧见告示,便想到村子里的元喜儿,所以揭榜求见。” 骑兵大喜过望。 眼见事情有眉目,骑兵忙问:“那元喜儿在何处?” 巧姐回答:“据说元喜儿前几日又跳了海,吴王殿下还重罚了不少渔民。但民女觉得她没死,跳海几日不见尸首浮上来,她弟弟也没踪影,好生古怪。” 骑兵仔细琢磨,觉得元家渔村的元喜儿可疑。 他调查一番后,将元喜儿之事书写下来,迅速传回南楚。南楚那边很快回了信,南楚皇帝亲自下旨,让骑兵队伍仔细调查元喜儿和她弟弟的行踪。 ... ... “阿嚏——” 破败官道上,引路人沈薇打了个重重的喷嚏。旁边的侍卫张五哥听见,忙善意提醒:“沈小弟,冬日将至,你可得顾好身子。等出了东临地界,咱们就是一群瞎子,全靠你引路呢。” 沈薇揉揉鼻梁。 望着远处连绵起伏的山脉,她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前面的地儿叫玟州,地理位置很特殊,位于南楚、庆国和东临三国的交界地,没有衙门管理,属于三不管的国界过度地带。 距离玟州还有半日的路程,沈薇看天色阴沉,又下暴雨的征兆。她便叫停了队伍,在官道旁的驿站歇息一晚。 队伍刚迈进驿站,磅礴大雨哗啦啦落下,沈薇淋了一身的雨水。驿站里生了火堆,一帮大老爷们纷纷脱下打湿的外套烘烤。 唯独沈薇没脱下湿衣服。 吴王看沈薇淋得像个落汤鸡,瘦不拉几的很是可怜,显得背影越发单薄。 “阿嚏——”可怜的引路人又打了个喷嚏。 猫儿似可怜。 吴王暗暗欣赏了一会儿沈薇好看的背影,善心大发,取出自己的一件干燥外衣,慷慨地递给沈薇:“把湿外套脱了,穿本王的衣裳。” 沈薇默默地裹紧湿外套:“不。” 第395章 身份被察觉 吴王嘴角抽了抽。 他看沈薇那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十分来气儿:“本王看你引路辛苦,特意给你一件干爽的衣裳。你这丑——” 吴王本来想骂“丑八怪”。 可话到嘴边,又被他生生咽下去。 之前他自负英俊潇洒,辱骂渔家女元喜儿“丑陋粗鄙”,害得这姑娘万念俱灰跳海自尽。他心里愧疚,没想到自己的言语会给她带来伤害。 从那以后,吴王努力改自己的毛病,尽量不骂人相貌丑陋。 吴王把话吞进肚子里,瞪了眼沈薇:“你不想穿本王的衣裳,本王也不强求。不过路途遥远,你是咱们队伍的引路人,万万不能生病,知道吗?” 沈薇默默点头。 那边,元福一溜烟跑过来,拽着沈薇的胳膊:“我...我带你去后面换衣裳。” 沈薇跟着元福离去。 吴王眼眸半眯,狐疑地打量离去的两人。元福这小屁孩,何时和引路人这般亲密? 思来想去,吴王越发觉得“沈卫”形迹可疑。吴王暗中召来侍卫张五郎,压低声音询问:“之前本王让你调查沈卫,你查清楚他的背景了?” 侍卫张五郎回答:“没有。” 吴王气恼道:“你们干什么吃的,这点小事也办不好!” 侍卫张五郎摊开手心,满脸无奈:“王爷,咱们王府穷啊。别说查沈卫的来历,就是连只走丢的猫都不太能找回来。” 任何牛哄哄的暗卫组织,幕后必须要有强大的财力支持。 吴王穷得响叮当,他养的几个侍卫最多保护他的安全,查别人身份这种需要精力财力的事,真的不容易办。 吴王掩面,扼腕长叹。 ... 元福在后院的小屋子生了一堆火,沈薇迅速将身上的衣裳褪下,烘干。 她现在这副身体脆弱得很,稍微经受一点风吹日晒,都容易病倒。 沈薇决不能让自己生病。 夜幕降临,破败驿站里的屋子四处漏风漏水,屋檐水滴滴答答落了满地。众人挤在一间大屋子里,吃完元福煮的鲜美鱼汤,东倒西歪准备睡下。 沈薇提醒吴王:“夜晚门口派侍卫轮流值守。” 吴王:“荒郊野岭,没必要吧。” 沈薇冷静道:“小心驶得万年船。” 此处距玟州不远,玟州多土匪流民。 这帮亡命之徒个个见钱眼开,才不会管你是不是官府的人。只要有利益,他们会蜂拥而上蚕丝,吃干抹净。多土匪流民。 吴王队伍三辆马车,其中两辆马车装满贡品,很容易被盯上。 吴王挠挠头:“行,张五哥,今晚安排兄弟们轮流值守。” 侍卫领命去安排分工。 吴王则是深深瞥了眼沈薇,这个相貌普通的渔村小少年,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可这一路上,其貌不扬的沈薇展露出非凡的谨慎。 简直不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倒像是经验丰富的老江湖。 吴王心里越发好奇,这沈薇到底是谁? 雨水下个不停,屋子里的众人陆陆续续睡着了。沈薇昏昏沉沉靠在柱子边,身上披着一件厚厚的鱼皮毡。元福紧挨着沈薇,依恋地依偎在沈薇腿边,睡得正香。 睡到后半夜,元福被灌入屋子里的冷风吹醒了。 他迷糊地揉眼睛,下意识去碰碰沈薇身上的鱼皮毡,嘟囔道:“阿姐...把鱼皮毡盖好,今晚好冷。” 喊了几声,没见沈薇回应。 元福凑到沈薇面前,敏锐察觉到她呼吸变得不太对劲。元福摸摸沈薇的额头—— 额头滚烫。 元福吓了一大跳:“阿姐!” ... 历经风吹雨淋,沈薇这副脆弱的躯壳承受不住,当晚发了高烧。 沈薇意识模糊,整个人宛如在火山烈焰里煎熬,难受极了。 沈薇再次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简陋的小床上,屋子里陈旧,清冽阳光从窗缝隙里钻进来。 沈薇身上盖着一条微旧的锦被。 她略微诧异,挣扎着坐起来。趴在床边的元福惊醒,揉揉眼睛看向沈薇,惊喜道:“阿姐,你醒啦!太好了!” 沈薇张嘴想要询问。 却发现她喉咙剧痛,嗓子如同刀割似说不出话。 “阿姐,你昨晚高烧,吴王殿下将他的风寒药给你服用。海神庇护,阿姐你总算醒了。”元福眼泪汪汪。 沈薇指指自己的喉咙,示意她无法发声。 元福心疼地不行:“阿姐,嗓子沙哑是暂时的,过两日就能好。你先躺着,我再去给你熬药。” 元福一溜烟跑出屋子。 沈薇摁压眉心,脑袋还晕乎乎的,浑身没有力气。她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衣裳,惊讶地发现,她身上居然穿着一件宽大的微旧蜀锦袍。 队伍里,唯有吴王才有这种好衣裳。 沈薇心里忽然涌起不好的预感。 果然,下一刻关闭的房门打开,吴王大步迈进来。他一双眼珠子死死盯着沈薇,满脸受骗的表情,他气恼道:“元喜儿!” 沈薇:... 吴王道:“怪不得本王总觉得你眼熟,原来你竟女扮男装混到本王身边当引路人!别以为本王不知道你想干什么!你那点心思,真以为能瞒住本王?” 沈薇心脏一紧。 难道吴王察觉到她身份有异,知道她想利用进贡队伍回庆国? 元喜儿本是个已死之人,沈薇灵魂钻进她躯壳里,才侥幸延续了生命。 “死而复生”实在古怪,吴王怀疑她的身份,也在情理之中。 正当沈薇思考着如何给吴王解释时,只见吴王气哼哼道:“你混入队伍,不就是觊觎本王的美色?” 沈薇一脸茫然。 觊觎...美色? 吴王长得还不如李元景呢,有什么好觊觎的。 感觉被欺骗的吴王背负双手,一头长辫子随着他走路的姿势晃啊晃,吴王冷哼,质问沈薇:“你是不是还打算趁着本王夜里歇息时,偷偷和本王生米煮成熟饭?” “怪不得,你一路总用那种直勾勾的眼神盯着本王!狼子野心,实在不堪!” 沈薇张嘴要骂他。 可她生了病,浑身没力气,喉咙失声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第396章 南楚 吴王还在那里叽叽喳喳:“怎么,本王戳穿你的龌龊心思,你无话可说、无言可驳是吧?本王是绝不会遂你的愿!” 说完,吴王拂袖而走。 沈薇嘴角抽了抽。 这人脑子有病! ... 引路人生病,队伍暂时在驿站歇脚。吴王回到驿站院子里,一屁股坐在石板凳上生闷气,心里还是不畅快。 好个元喜儿! 为了当王妃,竟做出这样大胆的事! “王爷,请用茶。”侍卫张五郎端来一碗热茶。 吴王接过茶,没有当即喝完,而是问:“张五郎,要不本王把沈卫——哦不,元喜儿逐出队伍?” 张五郎委婉劝道:“王爷,不能赶走她。” 刚离开东临国的国土,前方漫漫长途,没有引路人堪比瞎子走路。 吴王捧着茶碗,若有所思:“你的意思是,元喜儿对本王情深义重、至死不渝。她明知前途艰险,依然冒着生命危险追随本王,她这样的姑娘很难得?” 侍卫张五郎:“...” 他不是这个意思。 侍卫张五郎开口:“王爷,还是留下元喜儿吧。” 队伍需要她。 吴王咕噜喝了大半碗的茶,心里还是烦躁,他叽叽咕咕地说:“你劝本王留下元喜儿?可本王要娶的女子,是这世上最非凡最美丽的姑娘!本王把元喜儿留在吴王府,该如何向未来的王妃解释...不过,她对本王一往情深,本王实在不忍辜负,要不纳她当妾吧。” 张五郎:... 张五郎委婉解释:“王爷,属下的意思是,让您把元喜儿留在队伍里。” 不是让你把她留在王府当妾! 且这一路上,张五郎经常和元喜儿聊天。张五郎在元喜儿的眼睛里,只看到她对吴王的嫌弃,没有一丝丝的爱意。 吴王没好气瞪了眼张五郎:“你这小厮,简直胡来!元喜儿卧床不起,本王岂能趁人之危,在行路途中要了她!看你老实巴交一个汉子,思想竟如此下流龌龊。” 张五郎噎住,半晌吐不出一个字儿。 跟着吴王混,泼天的富贵没轮到他,泼天的屎盆子天天扣他脑袋上。 吴王喝完一碗热茶,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下定决心。 他风风火火回到驿站屋子里。 沈薇正靠在床沿,皱着眉喝元福送来的风寒退烧药。吴王推开大门冲进来,惊得沈薇差点把手里的药碗砸过去。 元福:“王爷,瞧您急匆匆赶来,莫非队伍遇到土匪了?” 吴王大手一摆:“没有土匪袭击。元喜儿,本王刚才和张五哥畅聊一番,经过他的提醒,本王决定成全你。” 沈薇满头雾水。 成全她什么? 吴王铿锵有力道:“若是本王能平安回国,便纳你为妾!” 一口苦涩的药水卡在喉咙里,沈薇被呛到了,咳个不停。她简直不理解吴王这家伙的脑回路,沈薇剧烈咳嗽,连连朝吴王摆手。 她才不当什么妾! 她要回庆国继续养老! 吴王看沈薇连连摆手,以为沈薇不满意。他俊脸变幻莫测,驻足在原地思考片刻,终于妥协:“罢了,当妾实在有些委屈你。将来本王纳你为侧妃,可好?” 沈薇:“咳咳咳咳——” ... 队伍没有在驿站逗留太久,次日天亮后,队伍再次踏着晨光出发。沈薇还有些发低烧,喉咙只能发出低哑的声音。 她戴上遮风帷帽,把今日要行驶的路程指给张五郎看。沈薇再骑上马,准备继续走在队伍前面。 吴王打量她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心里叹口气。他招呼沈薇:“来和本王坐马车,不必骑马。” 沈薇在脑海里权衡片刻。 她风寒未愈,风中骑马确实容易出事。沈薇做任何事,只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向,于是她果断地下马,钻进吴王的马车里。 吴王啧了声。 她竟这般迫不及待。 队伍继续出发。马车里舒适多了,坐垫柔软,避风避寒,沈薇喝完风寒药,歪着脑袋靠在车壁,抓紧时间补充睡眠养足精神。 她下午要去的地方是玟州。 玟州很乱,整个队伍必须得提高警惕,提防恶人抢劫。 吴王默默地品茶,沈薇就坐在他对面,双眸紧闭靠在车壁,吴王情不自禁端详着沈薇的睡颜。 皮肤还是又黑又糙,相貌勉强算清秀,瘦得像只猫,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她都达不到美人的标准。可吴王看着看着,竟莫名觉得她还挺漂亮。 睡觉的姿势很好看。 气质极佳。 吴王忍不住开始反思自己:“难道本王在吴县待得太久,没见过美人儿,现在看到一只黑猫都觉得眉清目秀?” 沈薇被他的声音吵醒,她不耐烦睁开眼:“什么猫?” 风寒未愈,声音很哑。 吴王忽然觉得有点热,口有点渴。 他心虚地喝了一碗茶水,不敢看沈薇的眼睛:“没什么...你,你继续歇着。” 车队沿着官道继续行驶,速度很慢,远处已经能窥见庆国的边境山脉,还有那条流通两国的明远河。下午,沈薇睡够了,醒来后摊开地图,开始研究接下来的路程。 最危险的一段路,在玟州。只要穿过玟州抵达庆国的疆土,自会有沿途官员接待,安全性有足够的保障。 正当沈薇思索着路线时,马车外传来张五郎的声音:“王爷!有消息。” 吴王掀开车帘:“什么消息?山匪劫道?” 张五郎摇头:“不是山匪。是庆国尚书令沈修明。他在玟州歇脚,派人来传信,说他在玟州等咱们。” 吴王茫然,随即满脸欣喜:“他不在燕京城,跑来玟州作甚——管他了!这回不用担心在玟州被抢劫,直接赖上沈修明。” 庆国尚书令出门,自然带了武艺高强的护卫。吴王悬吊吊的心落地,恨不得马上飞到玟州,躲在沈修明这棵大树下。 “前面亭子歇一会儿,都去河边洗把脸提神儿,天黑前赶到玟州。”吴王欢天喜地下令。 沈薇也很意外。 沈修明居然跑到玟州了?难道是为了找她? 沈薇暗中松了一口气,只要能和沈修明碰面,她回庆国这事儿十拿九稳。下午太阳温热,沈薇走出马车透气儿,她低烧还未好全,额头脸蛋微微发烫。 元福去河边打水,要给沈薇熬风寒药。沈薇走到河边,掬起一捧水拍拍脸。 冰冰冷冷的河水覆面,她稍微清醒了些。沈薇袖子擦去面上的水,听到身后传来响动,她以为是元福,便回头道:“风寒药熬好——” 剩下的话卡在喉咙里。 河畔不知何时,已经被乌压压的黑色铁骑侵占。 明远河水缓缓流淌,印刻“南楚”二字的雪红旌旗在风里舒展。逆着凛冽的日光,沈薇看到一道高大的人影朝自己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