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年代:开局狩猎熊瞎子》 第一百零八章 来自切尔诺贝利事件的影响 约摸四五十分钟后,武安乡的乡道总算是出现在了李小烽和英子面前。 武安乡比曹家镇规模要小一点,不过和曹家镇那种什么都卖的集市不同,这里是靠山吃饭的猎人、跑山人们最常来的地方。 一般打到猎物,或者想买卖什么新鲜玩意儿,都会选择来这里。 之前炮婪子下山闹灾,水生大爷他们围猎打到的野猪,就是拉到这里卖掉的。 下了马后,英子就朝李小烽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李小烽嘿嘿一笑,也紧随其后翻身下马,抻着脖子活动起了筋骨。 骑马可不是件轻松事儿,很耗费体力的。 尤其是他一路上还得照看好英子,这一路颠过来,属实是把他给累够呛。 沿着乡道往里走,没一会儿就到了农贸集市。 这里的集市比较随性,麻袋一铺就是一个摊位,只要别挡了过道就行。 英子好奇的东张西望。 这种地方她还是第一次来,放眼望去卖什么的都有,晾干的林蛙,刚从土里刨出来的老参,泡酒的鸿茅,喷完粉的灵芝,她甚至还看到了一只大獾,正被人关在笼子里叫卖。 李小烽寻了个还算不错的位置,照例是铺好麻袋,然后把分割好的老豹子摆出来。 豹皮往外一掏,顿时就有人惊呼了一声。 “快看,有人来卖土豹子了!” 这话一出,当场就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力,不管兜里有没有钱,都捅着袖子凑过来看稀罕,里三层外三层的,把李小烽这个小摊子围的是水泄不通。 虽说这年头不禁猎,但土豹子这种狠货可不是随随便便能弄到手的。 前些日子这里卖过头大红豺,都在周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更何况这是只更加罕见的土豹子! “哎呦我去,这搁哪儿打的!” 有同行羡慕的不行,背着枪给李小烽派了根儿烟,羡慕的跟他打听。 李小烽倒也没拒绝,收了烟,就绘声绘色的跟这人讲起了打豹子的经过。 豹子和鹿不同,鹿是群居的,所以出没地点猎人们基本上不会和别人分享,都是自己留着发大财。 但豹子就不一样了,这玩意儿独居,还各自有领地范围,打了一头,这块儿基本上一年半载都不会再有土豹子出没了,所以说出来也无妨。 “哎呦我去,快瞅那豹爪子,比搪瓷碗还大!” “豹骨头是不一样哈,看着就比别的动物骨头粗上老些!” “肉估计不咋地,我听人家说,吃肉的动物,那肉都是酸的,人吃了反胃。” “净扯淡!这玩意儿的肉去了腥比牛肉都好吃,你知道个屁!” 有人得意的卖弄起了自己的见识,一样一样的给众人介绍豹子身上卸下来的这些零件儿的妙用,听的众人直呼神奇。 李小烽顿时一乐。 自己这卖个东西,咋还免费送了个推销员儿? “这个黄不溜球的就是豹鞭了,晾干以后拿去泡酒,晚上上炕前喝上一杯,保证让你那爆发力天天都足足的,劲儿大的厉害!” “可惜没豹血,那也是难得的好东西!” 李小烽每往外掏一样东西,就引的众人一阵惊呼,尤其是当他把豹子头拎出来以后,更是让人群直接大呼小叫了起来。 “哎呦我去,这豹子头可真凶,瞅那俩大牙,比我手指头还粗!” “这东西凶神恶煞的,摆家里头肯定能镇宅!” “就是有点儿丑,瞅着跟要吃人似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等李小烽把货全部摆好后,立马就有人过来问价了。 问的最多的自然是豹鞭了,这玩意儿确实好卖,五分钟都没到,就被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中年人一百六直接收走了。 李小烽自然很是满意。 那条鞭除了拿水洗过几遍,其他的基本上就没处理过,能卖出这个价格已经很不错了。 示意英子把钱收好后,李小烽就赶紧拿出秤杆,给等在一旁的人称豹肉。 豹肉能去风止痛,活血化瘀,对治风寒病和骨关节炎很有效果,所以哪怕李小烽给的价格是五块钱一斤的高价,都有不少人在抢着购买。 同样的,还有老多人蹲在地上,仔细挑选着麻袋上的豹骨。 豹骨的功效一点儿不比豹肉差,壮骨强筋,镇痛镇静那都不在话下,是相当有名的药材。 令李小烽没想到的是,豹肉还没卖完,豹骨头就先被人给买光了。 李小烽在心里大致数了数,光这些散骨头,居然就卖出了足足两百四十多块! “居然这么畅销?” 李小烽乐的直嘬牙花子。 他定的豹骨价格是四块钱一斤,看样子定价应该是低了,不然也不会卖的这么老快。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小烽摊子前的人是越聚越多,老些摊主连自个儿摊子都不顾了,跑他这儿来看红火。 有脑袋灵光的,喊声哥,要么塞盒儿烟,要么塞上包吃的,然后就挨着李小烽做起了买卖。 就连英子,都被卖雪糕的小贩硬塞了两根儿白糖老冰棍儿。 没过多长时间,豹子肉也被卖了个干净,两对儿大爪子也被个戴眼镜儿的老哥给一起买走了。 四十斤豹肉卖了两百块,豹爪子卖了一百五,就这么一小会儿,就又是三百五十块到手。 英子掂着手里的一大撂大团结,手都在抖。 来的时候她猜到这头老豹子能卖很多钱,所以在来的路上,她一直在默默告诉自己,到时候可不能丢人现眼。 可当这些钱真的放在她手里头以后,她还是不由自主的慌神了。 长这么大,她还是以第一次见着这么多钱,听着周围的喧闹声,脑袋都变的晕乎乎的,就好像是在做梦一般。 李小烽看在眼里,也是贴心的站到英子身旁。 “没事儿吧?” 李小烽轻声问道。 “头有点晕~” 英子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吐吐舌头,小声道:“没拿过这么多钱,我有点慌。” “这才哪儿到哪儿,以后有你慌的~” 李小烽哈哈大笑。 …… 这还没到正晌午,他的摊子上就已经空的差不多了,只剩下豹头、豹尾、豹皮这三样了。 这仨都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东西,价格也贵,肯定没骨头、肉、鞭那些好卖,询价的不少,但真掏腰包的,却是一个没有。 李小烽也不着急,一边儿和英子聊天,一边静静等待买主上门。 前面的那都是小卡拉米,真正能挣着大钱的,还得是这三样。 足足等到快一点,方才有个膀大腰粗,满脸横肉的壮汉过来,打量了李小烽几眼后,把那豹子头给买走了。 又是三百块到手! 李小烽乐呵呵的把钱递给英子。 他是真没想到能这趟货居然能卖的这么顺利,还以为得卖上个好几天呢! “小娃子,你运气好,赶上好时候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放羊倌坐在路边的青石头上,指了指那壮汉的背影,朝李小烽解释道。 “前段时间政府批了块儿地,要在武安乡起个变电所。” “这几天来了不少大人物、有钱人,不然你这东西可不好卖嘞!” 李小烽顿时就若有所思。 这事儿,顾建刚之前也和他说过。 看样子建设进度还不错,不然这些大人物,也不会还有心思来他这里买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正琢磨间,就又有个夹着皮包,戴着眼镜儿,梳着个油头的三四十来岁中年人,朝自己这边小跑了过来。 李小烽只瞟了一眼,就知道这绝对是个秘书。 小油头加白衬衫的穿搭实在是太经典了,这年头秘书们都爱这么打扮自己。 “诶!那小伙!” “你这豹皮咋卖啊!” 那中年人一路小跑过来,站在李小烽的摊位前,弯着腰上气不接下气的问道。 李小烽顿时就来了精神,没有先报价,而是招呼英子和他一起把豹皮抻开,而后就一脸认真的道: “老哥你瞅我这张皮啊。” “是不是毛发均匀又细腻,看起来还很富有光泽?” “呶,你再来摸摸,手感是不是平坦又柔润,摸起来还非常的暖和?” 那中年人照着李小烽说的摸了摸,感受了一下,颇为认可的点了点头。 李小烽看在眼里,顿时就笑了。 “我是实诚人儿,也不跟你多要。” “一口价,八百!” “连豹尾一起要的话,一千打包。” 李小烽比了个手势,笑的活像只狐狸。 “这么贵?” 那中年人嘟囔了几句,想搞价,但李小烽却咬死了这价格,死活就是不松口。 掰扯了一阵子,那人最后也没耐心了,直接从皮包里抽出十张百元大钞,认命似的递给李小烽。 “给我包好了,要送人的。” 那中年人一脸肉疼的嘱咐道。 李小烽搁旁边儿的摊位要了个干净麻袋,给那中年人包好后,就笑眯眯的目送他离开了。 看得出来,这人完全不懂皮子。 不过李小烽自己也没狮子大开口,八百一张豹皮,绝对没往贵了卖。 主要是因为豹皮的价格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这好不容易遇到个想买的,还是尽快出手为好。 省的跟别人似的,砸在手里头卖不出去,最后只能烂掉。 看着面前空空荡荡的小摊位,李小烽的心里也是无比的愉悦。 至此,一整只老豹子,总算是被他卖了个干干净净~ “英子,咱这趟赚了多少钱?” 李小烽回头,朝英子笑着问道。 “总共卖了两千零五十,我给旁边儿那大爷麻袋钱,他没要。” 英子把厚厚的一大摞钱包起来,递给李小烽,无比的兴奋,小脸都红扑扑的,一脸不可思议之色。 “居然卖了这么多!” 李小烽听了后,也是吓一大跳。 原先他估计这只老豹子也就值一千左右,万万没想到,居然卖出了足足两倍的价格! 看来自己对这种好东西的价格还是低估了,以后得问清楚了再拿出来卖~ …… “走,咱俩去吃顿好的!” 把钱递给英子,让她收好后,李小烽就大手一挥,带着英子直奔国营饭店。 所谓国营饭店,就是由国家经营的饭店,在这个年代,能在国营饭店吃上顿饭,回去屯儿里村子里,那得吹上好几天。 英子刚开始还兴高采烈的,可一走到国营饭店高高的大红门口,就扭扭捏捏的死活不肯进去了。 “小烽,我突然想吃粘豆包了。” “我听妈说武安的粘豆包比其他地儿的甜,里头还包着红枣和葡萄干儿呢!” “你带我去吃这个吧,刚刚过来的路口就有卖的。” 英子站在十字路口,拉着李小烽的手,不好意思的道。 李小烽闻言,心里顿时就酸的不行。 这傻媳妇儿,兜里明明揣着几千块,却舍不得花,非要去吃几分钱的粘豆包...... 让他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不吃那个!” “咱今天就吃饭店!” 李小烽深吸口气,不由分说的拉起英子的手,把她强行带进了饭店里头。 红烧鲤鱼,油焖大虾,奶油鸡杂汤。 一落座,李小烽就招呼服务员先上这三样菜。 都是英子爱吃的。 对于这种乖巧听话还顾家的好媳妇儿,就得狠狠的在她身上花钱! 也只有这种好女人,才值得、才配男人们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拿出来给她花! 不过可能是因为点菜时嗓门儿大了,李小烽点完菜,还被那服务员给瞪了好几眼。 “你好好说,小心惹得人家不高兴了揍你!” 英子憋着笑,指了指墙上醒目的标语。 “不准无缘无故殴打顾客。” 李小烽扫了一眼,顿时就绷不住了。 这年头的饭店服务员都是国家职工,很傲气的,把人家惹毛了是真的会揍你的。 属于是时代特色了。 李小烽就不止一次听说过有人到国营饭店吃饭,一直催来催去,嘴里还不干不净的,最后被女服务员给揍了的事儿~ 不过虽然国营饭店的菜品种类不多,服务态度也不好,但质量和味道那绝对是没得挑的,用料很足,绝对不会有偷工减料的行为。 菜还没上来,那四溢的香味儿,就已经把英子勾的直咽口水了。 “吃了饭,买点儿东西,咱们早点儿回去。” “你帮我把进山的衣服洗了,明早我要带狗上山。” 李小烽把筷子递给英子,沉声道。 第一百零九章 古城镇火车站 “蛇形跑。” “这名字听起来,感觉确实不是啥难度很高的东西。” 喝够了,歇够了,小胖就又觉得自己又行了。 瞎琢磨了一阵儿后,小胖就大言不惭的跟李小烽说道了起来。 “……” 李小烽一阵无言。 蛇形跑,那是部队的军事体育大纲考核科目之一。 练这个,主要是用来提高受训者的速度和敏捷性的,可以起到锻炼人体综合协调能力以及快速变向能力的作用。 这几样在狩猎过程中也是经常用到的东西,所以李小烽才把它编入了小胖的训练科目中。 不过这玩意儿既然都是老陆的考核项目了,那指定是轻松不了一点儿的。 “难度不高是吧~” “赶明儿,绝对安排你小子好好享受享受~” 李小烽暗戳戳的道。 …… 坐地上歇息了十来的分钟后,小胖的体力就差不多恢复过来了,重新变的生龙活虎了起来。 此前的抱枪三公里跑和吊砖据枪练习,真要说就有多费力气,那还真不见得。 这两样更多的是折磨人,下汗快,对耐力的考验比较高。 其实并不属于那种极其剧烈的无氧消耗行为。 “今儿个的训练就到此为止吧。” “你喝两口水,咱该上山,去老林子一趟了。” “瞅瞅捉到那白麂子没。” 李小烽看看时间,朝小胖说道。 反正距离那野猪肘子炖熟还得起码一个半钟头。 与其在院子里闲唠浪费时间,还不如抽这个空进山一趟,看看自己布下的夹子阵捉到那白麂子没。 没捉到的话,正好把小胖榨好的灯笼果汁儿和青草汁儿给用了。 再者就是从秃顶子屯儿到老林子来回往返上这么一趟,也差不多需要一个半钟头。 到时候下山回来家,那大野猪肘子也刚好熟透,直接开吃就行。 正正好好的。 “那快走呗。” “我早就想进山了。” 一提起进山,小胖的眼睛顿时就亮了,水都不愿意多喝几口,迫不及待的就催促起了李小烽。 李小烽哑然失笑。 年轻人果然还是喜欢丰富多彩的打猎生活啊,像体能训练这种较为枯燥的东西,那是真不待见。 不过这也很正常。 当初在国际狩猎公园学习的时候,他也和现在的小胖是一样的,都是在硬着头皮坚持。 也就打枪的时候才能让他稍微感到些许的刺激。 带上灯笼果汁儿和青草汁儿,李小烽和英子简单说了几句后,就牵着黑虎,用小胖一起一道往秃顶子山走去。 没牵追风和棒槌,主要是因为这趟不干打猎的活儿,用不到它们,牵黑虎来认认路就行。 正好也可以借着这个机会,观察观察这家伙在山上的表现。 想看出一条猎狗到底能不能适应狩猎生活,那还得带进深山老林子里头,才能见到真章。 有的猎狗在家里,或者是有人儿在边儿上的时候,看起来那叫一个勇猛。 不管面对体型比自己大多少倍的动物,都敢冲上去咬上两口,一副悍不畏死的架势。 但一进了山,好家伙那是瞬间就蔫儿巴了,只敢夹着尾巴跟在主人后头,完全不敢主动出去搜寻、探路。 像这种猎狗,那就属于典型的窝里横,烂泥扶不上墙。 像这种狗,那是必须要优化掉的,不能放任其在狗帮里,不然会把一整个狗帮都给带坏了。 毕竟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不仅人是这样,狗也一样的。 俩人进了山,就开始紧赶慢赶的往老林子钻。 一路上李小烽都没敢松开黑虎的狗链子,生怕链子一开,这家伙就当场跑的无影无踪了。 蒙细跟别的狗可不一样。 这货要是没了束缚一门儿心思想跑,那就是再给小胖和自己安上八条腿儿,那也甭想追上人家,到时候指定一跑一个不吱声儿。 追风和棒槌跟自己熟,还聪明,知道啥能干啥不能干,所以上山的时候它俩是从来不拴的,一直都是自由活动。 但黑虎和自己相处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感情不能说是完全没有吧,也可以说是几近于无了。 链子一松,跑掉的可能性极大,李小烽也不敢去冒这个险。 不过虽然是被链子拴着,但黑虎的表现却相当不错。 这狗一直兴冲冲的跑在李小烽和小胖两人的前头,跟个乡巴佬进城似的,一会儿这儿看看,一会儿那儿闻闻,瞅啥都来劲。 这就是典型的好奇心重,搜索欲望强,也是一条好猎狗所必须拥有的能力。 李小烽看在眼里,心中还是颇为欣喜的。 他是真怕黑虎是条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的猎狗,现在看来,纯属是他多想了。 不过有一点这狗让他不是那么满意。 那就是这货明显表现出了兴奋过头的状态。 举个例子。 像追风在山上狩猎的时候,时不时就会回头观察他,或者是停在原地等他,很知道和主人保持住一个适当的距离。 不会出现只顾自己到处疯跑,而对主人不管不顾这种错误的行为。 但黑虎就不是这样的。 从踏上秃顶子山开始,这货就肉眼可见的变的兴奋无比,和在李家小院儿时那副蔫儿巴的状态完全不一样。 那大舌头,呼哧呼哧的来回吐个不停,进了山,撒开脚丫子,闷头那就是往前一通乱蹿。 要不是李小烽早有心理准备,在后头死命勒住了狗链子,恐怕这会儿都已经被这家伙猛然爆发出来的蛮力给带倒了。 不过它倒不是想逃跑的那种蹿法儿,单纯就是太激动了,想漫山遍野的到处撒欢儿跑。 被李小烽在后头这么用力一嘞,黑虎也明白是什么意思,呜咽两声,没再爆冲过。 只是依旧摇着尾巴兴奋的跑在最前头,把狗链子绷的那叫一个紧实,都不待有一点儿打弯儿的。 可以理解。 李小烽紧紧跟在黑虎后头,脚步轻快。 每条狗的性格和天赋都不一样嘛,你不能要求每条狗子都跟追风是一个性子。 不现实,也不可能。 黑虎这货,它就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楞种,眼神儿好,能干仗、敢干仗,就足够了。 人本地凿子干的就是冲锋陷阵的活儿~ …… 一路紧赶慢赶,半个小时后,两人一狗,终于是到了老林子下头的山坳子里。 没有半刻的停留,李小烽直接就收好裤腿裤脚,趟着荒草、荆棘,打头往山坳子里头钻。 虽然这儿没有路,但咋说也已经是第三次来了,不能说是轻车熟路吧,也可以说是驾轻就熟了。 李小烽都不用刻意去看,他哪怕是闭着眼睛在这山坳子里头走,都不愁找着下铁丝套的地方。 这是他那强大的记忆力所带来的天赋。 读书这块儿可能做不到一目十行,但记路啥的,那绝对是过目不忘的水平。 以前在国际狩猎公园当导猎员开车的时候,他都不待开导航的。 就那山上的小路、野路,他只需要走上一遍,就能全部牢牢记在脑子里,一点儿不带忘的。 当时还人送外号:赛北斗~ 摸到下套子区域的附近时,黑虎就再度开始控制不住的兴奋了起来。 手腕儿粗细的大黑尾巴,更是不住的摇来摇去,敲在自个儿的屁股上啪啪直响。 猎狗突然从老实变的兴奋了起来,那就说明猎狗八成是察觉到了什么,再不就是突然有所发现了! “不会吧......” “难不成......套中了那白麂子了?” 李小烽心头顿时一喜。 黑虎作为本地凿子,虽然是标准的视觉猎犬,但人家毕竟是狗,长那么老大个鼻子也不是光用来出气儿的。 闻味儿这方面虽然比不上嗅觉猎犬,但多多少少也是可以闻出些什么来的。 只能说相比于其嗅觉,本地凿子在视觉方面的优势更突出罢了。 然而还没等他惊喜完,跑在最前头的黑虎就突然无比急躁的一连爆冲了好几下,整个狗直接就半直立了起来。 那凌厉中带着些许清澈、愚蠢的双眼,更是直勾勾的盯着远处的荒草荆棘丛,一眨都不眨一下。 可以看得出这货现在很急,狩猎欲望前所未有的高涨。 “我靠!” “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别急!” 李小烽无力的吐槽了一句,随即赶紧使用无情铁手,将黑虎给强行托拽了回来。 黑虎目光牢牢盯着的地方,正是他之前下夹子的位置。 那里显然是有什么东西存在的,不然黑虎也不会这么激动。 不放黑虎过去,主要是这货现在情绪太不稳定了。 如果真套中那白麂子了,就黑虎这凶神恶煞的模样,冲过去大黑舌头一吐,非把那胆小如鼠的白麂子给活生生吓死不可。 那他可就亏大发了~ 连着三番五次被李小烽给强行勒回来后,黑虎就有些不买账了,极为不满的站在最前头,斜着大黑脑袋直瞪李小烽,就差把生气俩字儿纹脸上了。 李小烽没搭理它,而是招手示意小胖跟上,俩人儿准备一点儿一点儿慢慢儿摸过去。 悄悄滴进村,打枪滴不要~ 先看看具体是啥情况再说。 然而黑虎却不管这些。 站在前头等了老半天,见一直得不到李小烽的指示,黑虎顿时就急躁的“嗷呜”了一声,干脆也不去看后头了,直接掉转过头来,浑身上下一起发蛮劲儿,拽着李小烽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往前跑。 “我槽!” 李小烽面色一惊,赶紧就拽狗链儿。 然而这一次黑虎是发了实狠,无论李小烽怎么拽都拽不动,这狗就好像跟他轴上了似的,死活非要拽着李小烽过去。 僵持了片刻后,李小烽叹了口气,到底还是顺了这家伙的心意。 蒙细本地凿子都犯这毛病,基因里就带有的先天问题。 这里说的问题,可不是咬人、扑人啥的这种。 而是特指蒙细猎狗本身的狩猎欲望一旦升腾起来,就会变得谁说话都不好使。 它的眼睛里、脑海里,会完全只剩下杀死猎物这一个目标,再也接收不到主人的任何指令和话语。 只有把猎物完全杀死、或者降服后,蒙细才能逐渐恢复理智的问题。 处于这个状态中的蒙细猎狗,不会对人、或者对婴儿、路人啥的有任何的威胁。 因为它全部的注意力,都百分百放在了猎杀猎物身上。 这种基因一旦作祟,唯一会威胁到的,只有蒙细猎狗自身的生命安全。 以前他认识一个朋友,曾经在零零年左右的时候,花七百块从内蒙抱了一直训好的纯血蒙细猎狗回来。 那蒙细确实不错,在山上撵兔子追鸡啥的那叫一绝。 当时他那朋友隔三差五的就会带上那只蒙细进山。 早上七点进去,晚上八点出来,每次都少说能整半书包野鸡、野兔子,家里的野味儿那是吃都吃不完。 有一年夏天,大晌午的时候,那人带着他的蒙细深入了林区。 在一处荒山野岭的山腰子上瞎溜达时,他突然在一根儿电线杆子底下瞅见了一大片儿高高隆起的黄土坡。 那黄土坡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密密麻麻的到处都布满了洗脸盆大小的黑窟窿。 不是别的,正是一处难得一见的兔子窝集中地! 那人扫了一眼,顿时就是一惊,可随即心里便是一阵大喜。 那黄土坡上的兔子窟窿,少说也得有五六十个,而且洞洞相连,里头全都被挖通了。 只要把耳朵贴在洞口,就能听到从里头传来的,无比清晰的、窸窸窣窣的动静。 依照他多年撵兔子经验来看,这里头光大兔子,就起码得有不下二三十只! 九十年代,一张兔子皮拿到集市上,少说也能卖个七八块,运气好的时候单张皮卖十来块那也是常事儿。 这一窝大兔子打下来,光卖皮就能卖二百多,更别提还有那么老些肉了。 最主要的是,像这种难得一见的大窝,里头的小兔子,那是绝对不会少的。 那段时间本地正好在流行一种独特的吃法,是将小兔子整只剥皮,然后撒秘制调料烤了吃。 据说是肉极嫩,味道极其鲜美,在饭店里完全供不应求。 那个时候的小兔崽子可老鼻子值钱了,一只就能卖上三十块的天价! 这一窝,要是指挥着自己的蒙细,连老带小全部都给端了,能发多少财他都不敢想! 那人的贪念顿时就上来了。 第一百一十章 副国级干部 头如梭,腰如弓,尾似箭,四个蹄子一盘蒜。 这话说的,就是蒙细狗,东北本地凿子的外貌特征。 来回抚摸了抚摸黑虎,可以明显感觉到它身上的细绒毛生长的非常均匀,也没有什么打结、或是缺损的地方。 这就是东北凿子和陕细的不同。 东北凿子看着瘦,但体表却有两层毛,一层是裸露在外,相对来说较长的背毛,另一层,则是隐藏在背毛之下的细绒毛。 遍布全身的细绒毛,可以让本地凿子在零下二十度的低温环境中都能存活,东北地区的动物身上基本上都长这玩意儿,没有这东西,你就不可能扛过冬去,迟早要被冻死在外头。 带着黑虎从前院儿出来,李小烽在众人的注视下和六哥依依不舍的告了别,而后就牵着黑虎,和老秦叔一起跨上了二八大杠。 临走前,李小烽趁六哥不注意,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偷偷塞进了六哥身上的围裙兜儿里。 拿走人家这么好一条狗,不给钱那是万万不成的。 虽然六哥一直大大咧咧的说是送给他的,但说归他这么说,自己这边儿可不能失了礼节,钱该付还得照付。 礼尚往来这块儿,他可不能掉链子,让人家觉得自己是个贪小便宜的货色。 况且就这狗的价值,真要拿到狗市上去卖,就他给的这仨瓜俩枣,那绝对是拿不下来的,想都不用想。 把狗绳往二八大杠的前头一系,李小烽就哼着小曲儿,高高兴兴的坐上了戳屁股的座椅。 老秦叔看在眼里,诧异的道:“这狗不用扛起来,绑到自行车后座儿上吗?” “就这么一路跑回去,那能行吗?” “别刚弄到手的好狗,路上又给跑死了。” 李小烽笑着摇摇头,朝老秦叔淡定的解释道: “你别看这狗细,好像一阵风就能刮倒似的。” “但这狗的身体机能,那可是实打实好的夸张。” “相比于担心它会不会累死,我觉得你更应该担心咱俩一路能不能跟得上这狗。” 李小烽笑道。 “有那么夸张吗?” 老秦叔有些不信,满脸质疑之色,觉得李小烽绝对是在夸大其词。 “那比比呗。” “这狗要是追不上我,改天你得多给我送俩野鸭子。” “那要是追得上呢?” 李小烽扭了扭车把子,好整以暇的道。 “它要真能追得上,以后你的狗的项圈儿,我都给你包了~” 老秦叔拍着胸脯打包票,狂立Flag,口气很是不小。 “行,叔。” “到时候你可别后悔啊~” 李小烽哈哈大笑,脚上用力一蹬,借着惯性就骑着二八大杠出溜了出去。 “好小子,你敢抢跑!” 老秦叔笑骂一句,紧随其后跟上。 刚开始的时候黑虎还有些胆小拘谨,不敢迈开步子,只敢跟在二八大杠的侧后方慢跑,步伐非常小,完全不敢迈步越到二八大杠前头去。 老秦叔很快就追了上来,看到这一幕,顿时就笑着打趣道:“我说啥来着~” “你这狗再咋牛逼,那也是肉长的,咋跟我这铁轮子比?” “你小子就等着给我送野鸭子吧~” “正好你叔馋了~” 说罢,老秦叔就志得意满的哼着小曲儿,从李小烽身边轻轻松松的超了过去。 超过去的同时,老秦叔还不忘扭头朝李小烽撇嘴啧啧两声,以示同情。 李小烽微微一笑,没有反驳,而是伸出手,轻轻拍了拍黑虎那巴掌大小的小脑袋。 这狗现在还是跟他不熟,有些认生。 不过没关系。 狗这玩意儿,想要快速熟悉,无非就是多喂食,多抚摸,多玩耍。 而遛狗,也是玩耍的一种。 再说这玩意儿是啥,本地凿子啊!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漫山遍野的到处撒欢儿了! 这会儿它还能克制的住,知道跟在二八大杠后头,一会儿本性上来,那拉都拉不住的。 到时候,老秦叔就知道这玩意儿跑起来有多夸张了~ 说话之间,黑虎就已经有些按耐不住,开始蠢蠢欲动了! 李小烽侧目看去。 只见那黑虎的步伐越迈越大,表情也变得比先之前要更加放松,甚至还低声吠了几下。 这不是那种恐吓性的、龇牙咧嘴的吠叫,而是狗子在感到快乐的时候才会发出的愉悦叫声,很容易就能听得出来。 随着持续奔跑的时间渐长,黑虎整体也肉眼可见的兴奋了起来,身上长长的鬃毛也开始随着身体的起伏开始大幅度飘舞了起来! 这是要加速度的前奏! 收着慢跑的时候,本地凿子耳朵和尾巴上的毛那都不带动的,只有在提速的时候,狗子身上才会出现这种反应! 李小烽还在愣神之际,就见那黑虎昂首挺胸,后腿猛然发力,眨眼就是几个纵跃,整个狗就跟那瞬移似的,一瞬之间就开始和他并驾齐驱了! “好狗!” 李小烽高呼一声,把狗绳放出最远距离,大声鼓励黑虎加速。 同时自己也站了起来,开始迈力的使劲儿蹬自行车。 本地凿子的速度一旦上来了非同凡响,这狗又力大,自己不这么蹬,很有可能会被它给带倒。 好在从武安乡回秃顶子屯儿是一路溜坡,不然就照这个骑法儿,他得把肺给喘炸,把腿给蹬断喽~ 感受到主人的气势,黑虎也是立刻兴奋的大吠一声,积极给出回应,撒开步子就往前蹿。 本地凿子跑的时候跟一般的狗不同。 一般的猎狗跑山,那四条腿儿抡的跟那电动小马达似的,前后左右一起发力,是靠频率和次数来提升速度的。 但本地凿子不一样,这狗跑山,靠的是后肢的力量,前肢更多是用来保持平衡,以及控制方向的。 本地凿子的后肢相当粗壮,和别的狗不同,本地凿子即使是在静止不动的时候,它的后腿都是大幅度弯曲的。 平时看不出来啥,可一旦跑起来,那差距可就大了去了! 本地凿子依靠后肢以及后腰协同发力,同时腿又很长,一步窜出去,能顶普通猎狗两三步远,关键这样发力对本地凿子来说还很轻松,对身体也不会有任何的负担。 就这种跑法儿,别说国内了,即便放眼全世界,能和它一较高下的犬种,那也是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看着大步跑在正前方,甚至还在不断提速、加速的黑虎,李小烽也是满脸的兴奋之色。 这样的本地凿子,他其实也是第一次养。 上辈子它虽然也一直想养一条蒙细,但奈何那时候已经找不到它印象里的本地凿子了,能找到的全都串儿的厉害,不是大厚嘴唇子就是垮塌松拉皮子,没有一点儿记忆里该有的模样。 现在有了这么一条好狗,也算是圆了自己两世为人的一个小小遗憾吧~ …… 老秦叔还在前头悠闲的骑着自行车,正欲回头调侃被他远远甩在后头的李小烽两句,可还没来得及回头,忽听得身后传来一阵剧烈的风声! “啥情况?” 老秦叔下意识的回头。 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便有一道黑漆漆的影子如狂风一般贴着他的自行车一闪而过,当场带起老大一片扬尘,结结实实扑了他一脸的灰土。 那速度,快的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以至于他竟然完全没能看清是个什么玩意儿嗖的一下过去了。 可紧接着,他就看到李小烽大呼小叫的蹬着自行车从他身边疾驰而过,一边猛蹬,嘴里还一边大喊着:“过瘾呐!过瘾!” 老秦叔大张着嘴巴,这才明白刚刚过去的,就是那条老长老长的黑蒙细! “这玩意儿......能跑这么快?” 看着一人一狗迅速消失不见的背影,老秦叔的大脑都有些宕机了。 他不是不懂狗。 相反的,因为和杨老拐的关系,他对猎狗其实是了解不少的,对本地凿子虽然知道的不多,但或多或少也听说过一些。 但他万万没想到,这玩意儿竟然能蹿的怎么快! 居然连他的洋车都能赶上、甩开! “这特么还是狗么......” “速度都快赶上摩托车了都。” 老秦叔郁闷的吐槽了一句,蹬上自行车,赶紧就朝前头的一人一狗追去。 …… 一路紧赶慢赶,五点出头的时候,老秦叔方才骑着自行车,气喘吁吁的赶到了家门口。 还没下自行车,他就远远的看到李小烽正仰天躺在地上,呼呲呼呲的猛喘粗气,不住的粗声咳嗽。 那动静,就跟那漏风的破风箱似的,贼拉吓人。 而那条细长的黑蒙细,此刻正静静的端坐在李小烽身边,一会儿左顾右盼四处张望,一会儿漫不经心的舔舐着自己身上的绒毛。 听到远处传来的自行车铃声,李小烽这才费力的起身,一脸苦笑的看向老秦叔。 “叔啊,这狗实属实有点儿太猛了。” “我这还是没敢彻底松开绳子,让它放开了去跑。” “就这,还是把我给蹬的,险些魂儿都给蹬飞出去喽~” 李小烽猛烈的咳嗽了几声,只觉得喉咙里一股子血腥味儿,顿时就苦笑着直摇头。 蒙细不愧是蒙细,狗中超跑这外号一点儿没叫错。 刚开始他还以为这家伙体格子大,速度和爆发力不会太猛,他拼尽全力,再加上一路溜坡,还是勉强可以跟得上的。 结果真跑起来就不一样了,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这家伙越跑越兴奋,一直在不断提速,半分钟都没到,绳子就给直接绷直了,拽的他胯下的二八大杠都在不停的晃悠,好几次险些被拽倒。 李小烽甚至还觉得这家伙特意放水迁就自己了。 因为这狗开始匀速跑后,时不时就会回过头来看他两眼,同时还会调整自己的步伐和速度,似乎生怕他掉队儿一般。 “这狗是真不错。” “瞧这耐力,多夸张!” “从武安乡一口气跑到咱秃顶子屯儿来,这都不带喘口气儿的。” 老秦叔上前,摸了两把黑虎的狗头,也是不住的啧啧称奇。 李小烽极为赞同的点了点头。 老秦叔这可不是在瞎说。 蒙细,主打的就是一个跑得快,耐力还好。 后世那些养其他狗的,遛的时候一般都是散步,最多也就跑跑步,再或者骑个自行车、电动车遛。 就这玩意儿,想有效遛,把狗遛舒服了,得开车,还得是半个小时起步...... 你整别的,那压根儿起不到任何效果,那狗纯是在跟你玩儿...... 就比如追风和棒槌。 这俩狗虽然也可以一口气从武安乡跑到秃顶子屯儿来,但绝对没办法做到像黑虎这样云淡风轻,闲庭信步的跑完全程。 甚至可以这样类比。 追风呢,属于货车,棒槌属于轿车,黑虎,人家那是超跑! 这仨狗要搁一块儿一起跑,追风和棒槌绝对要被黑虎给三两步拉爆! 这俩狗跑瘫在地上,那黑虎都不带多喘口气儿的~ 就是这么夸张! 先天天赋决定的,不服不行,谁让人家连长的都符合空气动力学呢~ …… “你不是还大呼小叫的喊过瘾么.....” “现在还过瘾不?” 开了门儿,把狗牵进院子里,老秦叔一边给黑虎量脖子尺寸,一边揶揄李小烽。 蒙细脖子长,不能按照普通狗的大小去做项圈儿,必须得仔细量好了尺寸才行。 “过瘾是真过瘾,累也是真累~” 李小烽哈哈大笑。 量完尺寸后,李小烽就转身出去,解开了一直拴在院子里的追风和棒槌,而后示意它俩去和黑虎认识认识。 这是独狗进狗帮,必须要完成的一步。 用专业术语来说,这叫狗子的社会化训练。 李小烽紧紧盯着追风和棒槌跑过去,面色不由得紧张了起来,心里不住的打鼓。 黑虎这狗好则好矣,硬件儿条件非常出色。 但毕竟它是蒙细出身,本身性格就不大好,再加上这狗原来在乡下,从小到大那一直都是被铁链子拴着,养在后院儿看门儿用的,可以说长这么大,和别的狗子那是毫无任何交集。 这也就意味着,这狗的社会化训练为零。 这种狗在和同类第一次接触时,会表现得异常敏感,对同类非常抵触,攻击性更是拉满。 弄不好就会大打出手,咬成一片。 在加上这货偏偏体格子大,气力还足,一个疏忽,闹出狗命来都不是没有可能的! 果然! 就在追风和棒槌好奇的凑近黑虎时,那黑虎立刻就低吼了起来,身体瞬间微伏,满口锐利森然的犬牙毕露无疑! 李小烽目光顿时一凝,朝老秦叔一招手,冷声道: “取我铁锹过来!” 第一百一十一章 八十年代怎么打电话 在座的众人中,其实也不乏家中宽裕者。 像老猎户马大爷,虽然够不着顿顿吃肉的标准,但每个礼拜能沾上三四顿荤腥,那还是可以做得到的。 但像李小烽家这样,一顿整这么大排场的,那是真没见过。 这可比之前跟着领导们在王胜利家吃的那顿可要好上太多了! 光这扑鼻的猪油香味儿,那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就在众人还在愣神的功夫,英子又依次把三盘热气腾腾的狍肉饺子给端了上来。 一盘清水狍肉饺,一盘蒸狍子肉饺,一盘煎狍子肉饺。 清水狍肉饺那是给王奶吃的,上车的饺子,本来也就是专门做给要上车走的人。 李小烽站起来,先给王奶盛了一碗。 “奶,别的客套话咱就不多说了。” “咱也不整那些虚头巴脑,煽情流泪的玩意儿。” “我就一句话,您吃好,喝好,休息好,完事儿了您高高兴兴的回去。” 李小烽把饺子递给王奶,又盛了老大一碗鲜土鸡汤,诚恳的道。 “就是王奶,该吃吃该喝喝。” “先甭想那其他的。” “这会儿就是天塌下来,那也没干饭要紧。” 小胖也在一旁笑嘻嘻的插科打诨道。 王奶感慨的接过碗来,看着都在笑呵呵的注视着她的众人,眼中顿时就忍不住的蒙上了泪花。 “快吃,你们快吃!” 王奶的上下嘴唇一阵蠕动,似想要说些什么,但好一阵沉默后,最终只说出来了这么六个字儿。 看着王奶颤颤巍巍的从盘子儿里夹起老大一口血肠,众人心中,一时间也是滋味儿百般。 这第一口,夹的不是血肠。 那是满满的,对林区的不舍和遗憾啊。 林区虽不是故土,但毕竟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比起故土山西来,又能差上几分呢? 李小烽也是在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 王奶的感受他可太懂了。 上辈子英子在给别人家打扫卫生,突然发病没了以后,他也曾短暂外出打工过。 那种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即将去往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的惶恐感,他太能感同身受了。 不过气氛也并没有一直这么压抑下去。 随着王奶的情绪逐渐稳定,开始主动和大家说话、聊天之后,餐桌上的气氛也迅速就热烈了起来。 当家的男人们在吆五喝六的划拳喝酒,你一杯我一杯互相猛灌。 女人们则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时不时就会爆发出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大哥和小文叔比较熟,俩人都比较文气,慢条斯理的一边吃菜,一边讨论什么配电站招人的事儿。 英子倒没去凑热闹,而是乖巧的坐在李小烽身边,一边儿笑盈盈的看着他,一边儿给他不停的夹菜夹肉,温声细语的让他多吃一点儿。 这幅情意绵绵,柔情蜜意的贴心模样,倒把李小烽都给整不好意思了。 但他偏偏又很享受这种“自己的女人,眼里满满的全都是自己”的奇妙感受,所以也就没去多说什么。 把头跟鸵鸟似的往碗里一埋,李小烽就心安理得的享受起了来自自个儿女人的爱意。 反正只要他不尴尬,那尴尬的就只能是别人儿。 再说了,他给别人的印象,一直以来也就是个小街皮子。 小街皮子干出这种没羞没躁滴事儿来,那也是很合情合理的吧~ 至于小胖和二哥李虎,俩人儿则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扑在饭菜上。 你一筷子老鸡腿儿,我一筷子大肘子,素菜那是看都不看一眼,一门儿心思全都放在了消灭肉菜上。 得亏是今儿个肉菜多,老刘、马大爷他们还带了其他的肉菜过来。 不然就原先李小烽准备的那几样儿,怕不是都还不够这俩人儿吃的~ …… 把酒言欢,人声喧沸。 这顿饭足足吃了两三个小时,最后桌儿上别说饭菜了,就连白酒都被喝干了以后,众人方才意犹未尽的拍着肚子,结束了这场宴会。 和刚开始吃饭时的拘谨不同。 这会儿的王奶才算是真正吃高兴了,把李小烽拉在身边儿紧挨着坐下,一边儿拍李小烽的手,一边儿不停地和大伙儿夸赞他,说他真是个能干的好娃娃,仁义,还有本事。 这点儿在座的众人倒是齐齐表示赞同。 “那可真是。” “小烽自从当了猎人以后,老李家的日子那过得真是芝麻开花儿节节高!” “甭说其他的,光是家里这吃都吃不完的肉,那都不知道要羡慕死屯儿里多少户人儿。” “更别提成天来往的那些大人物了。” “就先前给小烽带了把枪过来的那个戴眼镜儿的中年人,瞅人家走哪儿身后都跟着兵娃子,那就不可能是一般人儿。” 王婶儿一边往嘴里塞炉果,一边笃定的道。 屯儿里别人儿对老李家的情况不甚清楚,老多人在背后嚼舌根子。 说是李小烽这个小混球子不过是这段时间走了大运,才整的成天这么高调的。 日后必然要翻大跟斗。 但只有她这个做邻居的才知道,她这个大侄儿有多优秀。 毕竟她是真瞄见过大侄儿在院子里打枪的,那枪法准的,连那些处变不惊的大人物都给惊到了。 那不优秀才真是见了鬼了~ …… 众人又热热闹闹的胡侃了一阵。 等到堂屋里的挂钟“铛铛”的响起时,王奶才轻叹一声,和马大爷一道站了起来。 这是三点的挂钟。 再不走,马大爷就得黑天儿赶驴车回来了。 众人儿也全都站了起来,簇拥着王奶,一伙人齐齐往秃顶子屯儿口走去,要一起送王奶最后一程。 李小烽则跑去屋里,先数了十张大团结揣在兜儿里,而后又从西院儿牵了菊花青出来后,才和推着二八自行车的小胖一起出了门儿。 自行车是小胖去喊老舅的时候顺道儿借的。 他和李小烽说好了下午要去武安乡一趟,李小烽有菊花青,他可没有,不借个自行车,他就是跑死了也甭想跑到。 出了门儿后,两人就跟在马大爷的驴车后头,和大伙儿一起晃晃悠悠的往屯子外头走去。 棒槌也趁家里人不注意,偷偷摸摸的溜了出来,耷拉着个耳朵,一步不离的紧紧跟在马大爷驴车边儿上,靠近王奶的位置。 李小烽没说什么。 棒槌这狗倔,但也很仁义。 虽然跟了他,认他为主了,但还是记得这个从小把自己养大的老主人的。 偷偷跑出来,这是看见王奶要远行,特意来相送了。 他要是把棒槌给撵回去,以后指定要被这条倔狗给记恨上。 …… 一路边说边聊。 到了屯口时,已经有一道人影在静静等着了。 众人皆诧异的看去。 不是别人,正是家住屯口,以打铁器为生的老秦叔。 见到众人过来,老秦叔也是赶紧就迎了过来,还从背后拿出来了一大提溜东西。 李小烽扫了一眼,都是些糖饼子、糟子糕之类的吃食。 这个年代出远门儿,带糖饼子其实是最合适的,饿了就上杯开水就能吃。 又好吃又有味儿,还不用担心路上坏掉,尤其是坐长途绿皮火车赶路的时候,尤其适合带这玩意儿。 “王奶,我也来送送你。” “晌午小烽让小胖来刚喊我了,想让我一起去吃顿饭,给你送送行。” “但是吧你也知道,我这身份......最好还是别和你们搅合在一起的好。” “免得到时候连累了大家伙儿。” 老秦叔无奈的苦涩一笑,随即就不由分说的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了驴车上。 “东西不多,您也别嫌弃。” “当个路上填肚子的零嘴儿就行。” 老秦叔说完后,就又极为庄重的朝王奶鞠了一躬。 “当年的事儿,多谢您和磊叔帮忙了。” “不然我也不可能那么轻易的就在咱们秃顶子屯儿住下。” “磊叔没了之后,我没过去帮忙,也是因为我这身份的原因......” 说到这里,老秦叔顿了顿,有些羞愧的道:“还望您不要怪我。” “我怪你干啥玩意儿。” “你的事儿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小秦子的心思,我还能不懂?” “这么跟我见外干啥~” 王奶从驴车上下来,拉着老秦叔的手拍了几下,而后就忽的感慨道: “只是以后我不在了,你得更加百倍的小心了。” “那家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过去的。” “更何况你还得罪了那家人里头最难缠的那个骚狐狸。” 王奶说着就下意识的朝屯子里头望了一眼,怒了努嘴,一脸的鄙夷和无奈。 李小烽也顺着王奶的目光看去。 王奶所看的方向,正是整个秃顶子屯儿最宽敞、平整的位置。 秃顶子屯儿,说白了就是个夹在崇山峻岭之间的小村庄。 绝大多数屯儿里人,自家的房子,其实都是依托在一层一层参差不齐的地形上建造出来的。 就比如李小烽家和王婶儿家。 两家说是邻居,紧挨着,但其实高度上差了足足半米高。 王婶儿家的地面儿,都快要赶上李小烽家的院墙那么老高了。 这也是为什么王婶儿搁自家院子里,就能看到李小烽打枪的原因。 而秃顶子屯儿为数不多的那几块儿平坦地儿,则早在十几年前,就全被王胜利一家给霸占着,盖了他们家的房子。 当时村里的支书看不过去,扬言绝对不会允许王胜利一家这么做。 但后来不知为何就突然没了下文,而且整个人都变得麻木了起来,连村里大大小小的事儿都不去管了,每天话也不说一句,就跟那被抽了魂儿似的。 李小烽知道,王奶眼里看的,嘴里说的,八成指的就是王胜利一家。 但这里头到底有啥事儿,他却完全不清楚。 屯子里的大人们也是,一提到王胜利一家就三缄其口的,没人儿愿意站出来,把里头的弯弯绕绕给讲明白。 光知道嘱咐家里的后生们不要去招惹“王世仁”一家。 听了王奶的嘱咐后,老秦叔也是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俩人又搁屯子口唠了一小会儿,眼瞅着时候不早了,王奶才依依不舍的上了马大爷的驴车。 临走前,王奶坐在驴车上,紧绷着嘴,无比留恋的环视了秃顶子屯儿一圈儿。 浑浊的眼泪到底还是没能绷住,跟那断了线的珍珠似的,顺着脸上的皱纹,簌簌的就流了下来。 “回去吧,都回去吧。” “再这么送下去,我这哪儿还狠的下心走~” 王奶抹了抹眼泪,勉强朝众人挤出个笑容。 “路上可要注意安全!” “看好包裹,别被三只手给摸了。” “尤其是齐齐哈尔的贼,老厉害了,裹的那么严实的大媳妇儿进去,都得光溜溜的出来。” 老舅红着眼,跟王奶打了个趣儿。 “他奶。” “处理完山西的事儿,能回来的话就尽量回来啊。” “咱秃顶子屯儿的大伙儿,可都还眼巴巴的等着你呢~” 李母陈秀娥和王奶关系走的最近,站在驴车边儿上,也是在不住的抹眼泪。 可谁都知道,王奶这么大的年纪,这么一走,几乎是不可能再回得来了。 这也是李小烽为什么要这么大张旗鼓的给王奶整一顿送行宴的原因。 …… 众人你一眼,我一语,纵有万般不舍,但驴车到底还是晃晃悠悠的往外头走了。 棒槌想要追过去,但却被王奶抹着眼泪挥手阻止了。 她怕棒槌追上来,她真的会心肝一颤,一把将这个自家男人悉心养大的狗给抱起来一起带走。 李小烽默默的跟在一旁,也是暗暗叹息不已。 自古都是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啊。 活得好的人越过越好,活的越不好的,日子越是多灾多难。 从古至今都一样啊~ …… 驴车悠悠,马鸣啾啾。 送行的人,早都已经看不到了。 稍微往外走出一段距离后,一行人终于也走到了岔道口。 往下走,是李小烽要去的武安乡,往上走,是王奶和马大爷要去的曹家镇。 这也就意味着,到了李小烽和王奶最后分别的时候。 “小烽啊,你先过来。” 一路上只顾着抹眼泪,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王奶,这时候却一脸慈祥的主动朝李小烽招了招手。 “怎么了王奶。” “是不是有啥东西忘带了?” 李小烽赶忙凑了过去,关切的问道。 “不是。” “奶是有样东西要交给你。” 李小烽还没反应过来,就见王奶突然伸出瘦削的手掌,把一串儿微微有些泛旧的黄铜钥匙,郑重其事的放在了他的手掌心中! 第一百一十二章 崔姨的温柔 胡大海今儿个虽然喝的酩酊大醉,但并没有像上次在赵月月家那样,醉的连片儿都断了。 他还是能听的到三人说话的,头脑也还算清醒,只是身上没力气,软的厉害,张不开嘴而已。 胡大海不服的想要起来,可翻了个身,脑袋往荞麦皮枕头上一倒,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 梦里,他好像又回到了二四年。 他如一条孤魂野鬼,老态龙钟的拄着拐杖独自穿行在车水马龙间,从比肩继踵,青春靓丽的人流中潺潺而过,逆流而行。 他的耳边响着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的喇叭声、叫卖声、嬉闹声。 他独自站在公园里,看着人来人往,看着人山人海,恍若隔世... …… 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胡大海艰难的干咽了口唾沫,此时时刻,他的嗓子就像炸开了一样,干疼的厉害。 北大荒这酒就这样,跟烧刀子似的,不仅劲儿大,完事儿了第二天嗓子眼儿还贼拉疼,得来点儿汤水润润喉咙才行。 “这时候要是能有碗羊汤就好了...” 胡大海瞅了眼炕头柜子上的老式闹钟,想着院子里那头绒山羊,口水不自觉的就淌了下来。 当然,这肯定想想就行了,母山羊那是拿来挤羊奶用的,以后也能用来下小崽子,吃了那得可惜死~ 真想吃的话,东北还有种羊叫做锡林郭勒羊。 这种羊,才是专门儿拿来吃肉的羊。 锡林郭勒羊并非是东北特产的羊,而是来自隔壁内蒙锡林郭勒大草原的羊种。 锡林郭勒羊分为三种,分别是察哈尔羊,苏尼特羊,以及乌珠穆沁羊。 大山屯儿因为地处黑龙江和内蒙边界的原因,所以在这里也是能找到内蒙的羊种的,而是还是锡林郭勒羊中最好吃,有“羊中人参”美誉的乌珠穆沁羊。 乌珠穆沁羊和别的羊不一样。 其他种类的羊呢,天生都只有十三枚胸椎和六枚腰椎,但乌珠穆沁羊要多出一枚胸椎或腰椎来,因此生有28根肋骨。 这也就意味着,乌珠穆沁羊要比别的羊肉更多,产肉量更大。 味道呢,也是能和宁夏盐池滩羊、新疆阿勒泰羊相提并论的程度,绝对的顶级美味~ “以后有机会的话,也得整些这东西...” “别的不说,口福肯定能有保障...不用像这会儿这样大清早的在这里馋羊汤...” 胡大海感叹了一句,伸了个懒腰,一个鲤鱼打挺,翻身下了炕。 窗户外头,黑豹已经饿的饥肠辘辘了,正在百无聊赖的瞎溜达,母山羊还在睡觉,不过耳朵一动一动的,八成是在假寐。 胡大海顾不上收拾自己,先给这俩小家伙准备食物。 先是猪骨头熬了一大盆热汤。 胡大海紧接着又取了南瓜和土豆过来,皮都不用切,洗干净直接切滚刀块儿丢骨头汤里就是一顿煨。 等把土豆南瓜煨烂糊了之后,胡大海又抓了满满两大把苞米面儿丢进黑豹的饭盆里。 撇了根儿树枝,搅拌几下之后,一顿热气腾腾的的猎狗饭就新鲜出炉了~ 除了这些,胡大海还切了两大片子巴掌宽的大肉片子,整整齐齐的铺在黑豹的饭盆里。 猎狗饭呢,可以吃的不咋地,但一定要足够新鲜。 猎狗跟普通的看家狗可不一样,不能粗枝大叶的去对付,最差,也得保证的住它的健康才行~ 对于猎狗来说,健康,是远要比营养要更重要的东西。 喂完狗,胡大海又去老屋后头拿了一捆子马唐草过来。 马唐草是很常见的野草,在东北遍地都是,老屋没被林芳兵清理出来之前,这里到处都长满了这玩意儿。 马唐草是农村常用的催肥、催奶草,一般都被人拿来喂牛喂羊。 林芳兵过来之后,就全部都收割掉堆积了起来,当做了绒山羊的储备粮。 唯一可惜的就是老屋这里没有青储窖,没办法长时间保存。 不然就这一院子的马唐草,足够这只绒山羊吃上个一年半载的~ 整完了这些,天气尚还早,时候才刚刚八点。 胡大海去棚子底下转了一圈儿。 昨天吃剩的菜,已经全被林芳兵给收拾了起来,整整齐齐的摆在桌子上,全都盖好了盆儿,摆了满满一桌子。 十几道硬菜,就昨天那几个人肯定是吃不完的,男人们都在喝酒,女人们都在扯淡,没有小孩儿哥搂席,下菜肯定没那么快。 胡大海依次掀开看了几眼。 基本上每个菜都没被吃几口,像手把肉啥的,甚至都还没动过。 “这俩姑娘,我不说,也不知道带点儿回去吃~” 胡大海嘴角微挑,小声嘀咕了一句。 “不是没带,主要是实在吃不了...” “昨天大家都吃太多了~” 就在胡大海一个人偷偷嘀咕时,门却突然从外头推开了,然后就是一个秀气的小姑娘从外头走了进来。 她的声音柔柔弱弱的,一边进门,一边认真的和胡大海解释道。 “吃太多又不是不能拿回去。” “还省得你第二天做饭了。” 胡大海咳嗽了一声,往椅子上一躺,来了个葛优瘫。 林芳兵来了,那他就省的自己动手了,放心交给林芳兵就行。 “热点早饭吃吧,我一猜你就肯定也没吃呢。” “我躺会儿,酒劲儿这还没退呢,你多热俩菜,咱俩待会儿一起吃~” 就在胡大海要眯眼的时候,林芳兵却咬着嘴角,从口袋里掏了一对针织棉袜递了过来。 “给我的?” 胡大海愣了一下,接过来试了一下,发现有点大,多出了起码得有一厘米长。 胡大海活动了一下大拇指。 用料啥的相当不错,选的应该是顶好的棉布,两块钱一斤的那种,暖和的紧。 “我看你袜子破了,也没有换洗的。” 林芳兵小声说道。 胡大海挑了挑眉,这时候才注意到林芳兵的黑眼圈。 “熬夜织的啊?” 胡大海轻声问道。 林芳兵脸红了一下,没有说话,而是扭头拿着扫帚开始打扫卫生。 “...” 胡大海在心里轻叹了一声,把大了一号的新棉袜穿在脚上,心思深沉的躺倒在了椅子上。 第一百一十三章 八十年代的麻辣烫 和林芳兵吃了早饭后,已经快要到十点了。 胡大海换了身儿干净衣服,把五四式手枪别腰里,然后就去了赵月月家。 昨天吃喝玩乐够了,今天也该干正事了。 家里一堆山货,再不拿去卖掉,怕不是就要烂在家里了~…… …… 胡大海递给林芳兵一瓶大白梨,看着她十分不好意思的喝完之后,才晃晃悠悠的去了赵月月家。 想卖东西,就得需要借赵叔的爬犁、牛车、马车、以及洋车用。 洋车,就是自行车,传说中的二八大杠。 …… 到了赵月月家,赵叔、崔姨、赵月月都在呢,正坐在炕沿边儿上聊天儿。 “都在家呢啊~” 胡大海掀起门帘儿,推门进去,笑着打了声招呼。 赵月月闻声转过头来,见是胡大海,脸上立马就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光洁白皙的脸颊上带着一抹好看的润红色,宛如盛开的灿烂桃花。 “大海来了~” 崔姨赶紧就笑着起身招呼胡大海,给他倒了杯热水,同时又伸手拿了个东西过来,递给胡大海:“今儿早上正好屯子口有货郎过来,月月就去给你买了两对棉袜,让你平时换着穿~” 胡大海微微一怔,下意识的接过来,低头一看。 同样是纯棉的袜子,不过和林芳兵送的那副不一样。 林芳兵送的是副黑袜子,而赵月月送的,是副白袜子。 袜子上头还带着塑料包装,这在这个年代可不常见,一看就价格不菲,就冲这质量和包装,少说也得要花两三块钱! 胡大海不动声色的将新袜子揣进兜里,笑着道:“我哪儿用得着穿这么好的袜子。” “去供销社买几毛钱一对的那种就行~” 崔姨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要不你叔说你朴实呢~” 说罢她就扭头看向赵月月,笑呵呵的打趣道:“看着没闺女~” “以后找男人,你听我的,就得按照大海这样的标准去找,多持家~” “说啥呢妈~” 赵月月脸嗖的一下就红了,不敢看胡大海,而是张牙舞爪的和崔姨打闹作一团。 …… 从赵月月家出来,已经是十来点钟了。 胡大海在前头牵着马拉爬犁,赵月月则推着二八大杠走在他的旁边。 和以往的风格不同。 今天赵月月没有穿她那各种样式的漂亮裙子,而是例外换了身白衬衫加亚麻布的长腿裤,腰间还系了条两指宽的黑窄腰带。 没了之前那种明媚、精致如小公主一般的感觉,但浑身上下却充满了干练、爽利的美感。 胡大海自认为两世为人,对各种各样的美女早就已经司空见惯了,但当这样的赵月月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还是不由自主的就屏住了呼吸,眼睛就像粘了胶水一样,移都移不开。 他对这种攻气十足的打扮完全没有任何抵抗之力,一路上时不时就会不受控制的偷瞄上几眼。 “再偷看,小心我揍你~” 赵月月哼了一声,显然对胡大海的小动作一清二楚,不过嘴上这么说,但她分明却在弯着眼睛笑,看起来心情相当的不错。 “就看就看~” 胡大海知道自己被发现了,干脆也不遮掩了,直接就耍起了赖皮,言语之间相当的振振有词。 俩人一路打打闹闹。 回到老屋时,林芳兵早就已经在门口等着了,东西也全都帮胡大海提前拾掇了出来,直接装车走就行。 东西有哪些呢? 自然是阴干了的熊胆一副,八十来斤的东北大红豺一只,獾油一罐,狍肉二百斤。 獾皮狍皮那些,都送给了赵月月和林芳兵的家里人。 獾油胡大海原本是想留着自己用的,但转念一想,大山屯儿背靠林区,獾子多的数不胜数,迟早还要再逮到,不如干脆拿去换钱。 狍肉原本胡大海还以为能吃光的,但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他打回来的那两只大青栗子肥的很,个个都在一百六十斤往上,八个人一顿炫,结果连五十斤都没吃掉,还剩了老多呢。 还有就是狍子肉和其他肉不一样,坏的特别快,不赶紧卖掉的话,指不定啥时候就烂在家里了。 …… 把这些东西通通都装上爬犁后,胡大海三人就说说笑笑的,再度朝太东乡走去。 晌午饭就不在大山屯儿吃了。 根据他前两次的经验来看,吃了午饭再去,那指定得赶黑天才能返回来。 不如现在就走,到了太东乡正好十二点。 搁旧货市场堂子吃点好吃的,然后再把货卖完,回来的时候就算走的再慢,也不用担心再走夜路了。 这一点林芳兵和赵月月都极为赞同,一致表示同意。 “大日头太阳毒。” “喝点这个~” 胡大海从二八大杠的篓子里拿出两瓶大白梨,丢给爬犁上百无聊赖的姑娘们。 这些饮料还是赵月月昨天买的,也没拿走,全放在了胡大海家,正好可以带上,搁路上解渴用。 …… 烈日赶路,自不言表。 到了太东乡,正好是吃饭的时候。 胡大海带着赵月月和林芳兵,一人对付了一碗酥油拌面后,就直接去了山货市场。 照例是老地方,山货市场的最东边儿的小角落。 这里是整个山货市场最偏僻的地方,人流量最少,基本上没人会再这里摆摊。 胡大海前几次能卖出去,单纯是因为拿出来的货够猛,够罕见。 换别人来,搁这儿蹲半宿,都甭指望能有人能来看一眼。 这就是“奇货可居”的道理。 还是按照往常那样,把蛇皮袋子里面干净的一面翻出来当衬布。 胡大海把熊胆、红豺、獾油、狍子肉都依次拿出来,摆了满满一大堆。 应该是先前几次卖大货的原因,所以这次胡大海和林芳兵赵月月一来,就有不少人立马闻着味儿围了过来,殷勤的跟胡大海打招呼,迫不及待的问他这次又整来啥好东西了。 “这次打来的是豺狗子,顶好的东北大红豺!” 胡大海一边不紧不慢的上货,同时也在暗中观察着这些围过来的人。 别看太东乡只是个乡。 但就因为山市的存在,导致这里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 这点,从周围这些穿的五花八门的人身上就能看得出来。 第一百一十四章 切尔诺贝利的影响 穿普通黑绿蓝三色布衣的,是普通的平头老百姓。 他们是冲着狍子肉来的,熊胆、红豺这些,不是他们的菜。 那些穿大码西装,东挑挑西看看的,才是胡大海的目标受众。 这些都是以倒卖各种东西为生的人,比如从东北往南边儿倒腾粮食、药材,或者从东北往毛子那边儿倒腾衣服、小工业品这些。 说起来,毛子那边这会儿虽然还没到九一年解散的时候,但因为今年四月份发生的切尔诺比利事件,导致其国内物价波动极大。 往那边倒腾日常用品和粮油,这段时间能挣不少钱。 不过这都是些小钱,真要想挣大的,还得是九一年那波机会~ …… 摆好货物后,人群就全都涌了上来,举着手里的钱纷纷嚷嚷着要胡大海多给割上点儿。 八毛钱一斤的狍子肉说实话可真不便宜,这价格跟国营店里的肥猪肉比也就才差两毛,属于是最贵的那批野肉了。 但在太东乡却依旧卖的十分火热。 胡大海瞅了一眼排队的人群,苦笑一声。 他这两百斤的狍子肉,听着多,但估计连这儿一半儿的人都应付不了,到时候怕不是又要被没买到肉的人给说上几句。 林芳兵利索的给客人分肉,赵月月则在旁边管收账、算钱。 狍子肉是最好卖的,连二十分钟都没用,就被太东乡的老百姓们给哄抢了个一干二净。 獾油也紧随其后就以五十一坛的价格卖了出去。 这年代大多数人过的还是围绕着锅炉灶台打转的日子,常在河边走,哪儿有不湿鞋的道理,劈柴生火难免会遇到烫伤的情况发生。 这时候买上一罐儿效果好,见效还快的烫伤油送给老婆,就很有必要~ 回去指定能被自家媳妇儿mua上两口~ …… 但令胡大海意外的是,熊胆和红豺看的人多,问的人也多,但就是死活没能卖的出去,都是搁哪儿看稀罕的,一问价格,就都全摇着头走了。 说实话,他给的价格真不算高,熊胆九十,至于大豺,能以物易物最好,不成的话,就五百一只。 这真的是很良心的价格了,哪怕是国营店,都不可能给出这么低的报价。 然而仨人儿搁山市里站了一下午,来了很多感兴趣的人询问,但却并没能够成功出手。 胡大海皱着眉头站在大太阳底下,心里也是有些忐忑。 他还是乐观估计形势了。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啊,哪有那么多有闲钱的人。 以前卖的快,那主要是因为卖的那些不是男人用得上的,就是能吃进嘴里的,再不济,也能穿身上暖和暖和。 但熊胆和大红豺不一样。 前者是油胆,属于病变异生产物,非懂行的人不知道这玩意儿的价值。 后者呢,知道这是啥的那就更少了。 不少人甚至都以为胡大海这是偷了谁家的看家狗过来卖,还拍着胸脯大方的表示三毛一斤全要了。 给胡大海整挺无语。 “要不,还是卖国营店铺吧...” “虽然卖不了高价,但至少不用担心砸手里...” 赵月月惋惜的跟胡大海商议道。 胡大海沉默不语。 卖国营店倒不是不行,就是收购价太低,九十的熊胆转头就贬值成了五十。 这头他拼了命好不容易才从山里打回来的东北大红豺,更是很有可能连一百都卖不了... 实在是太亏了啊... “傻孩子~” “这东西在太东乡这小地方哪儿能出得了手!” “要我说,你娃还不如趁天气早,赶紧把这些东西带到古城镇去卖。” “那里人可比这儿多多了,搁哪儿才能有出手的机会~” 就在胡大海难以下定主意的时候,一旁卖老冰棍儿的老汉,却在这在时候开口提醒道。 “草!” “对啊!” “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老汉一语惊醒梦中人,胡大海一拍大腿,恨不得抱着老汉那张脏脸就亲上两口。 古城镇,是比太东乡更远,但人流量,居住人数,市场规模更大的地方,距离大山屯儿少说也得有二十里地远。 古城镇虽名为镇,但占地面积可着实不小。 因为是嫩江支流,乌裕尔河与讷谟尔河的交汇之处,所以那里出奇的平坦,是个四通八达,水路齐全的好地方。 那里不仅路多路平,更难得的还修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老式火车站。 如果他没记错的,应该就是火车G231列。 火车站,在八九十年代意味着什么? 就这么说吧,你可以直接将其类比为后世的高铁站、城市圈儿。 有火车站的地方,那就一定人流量不会少。 “走!” “去古城镇!” 胡大海一咬牙,直接示意林芳兵把东西都收起来。 这时候天气还早,连一点都不到,路上赶快点的话,二十里地,说穿了其实也就三五个小时的脚程。 只要到时候能顺利出手,他们还是能擦黑回来的。 赵月月倒没啥意见,直接表示同意。 主要是她长这么大,基本上都在大山屯儿附近生活,拢共也没去过几次镇里。 这回正好借此机会去多逛逛,多看看,长长见识。 再一个就是她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危,她知道大海能保护好她的。 林芳兵反倒是有些迟疑,这跟她平日里外柔内刚的果决性子很不相符。 “咋滴了?” “是不是担心回不去,奶奶没人照顾?” 胡大海非常明白林芳兵的顾虑是什么,轻声出言问了一句。 “嗯...” 林芳兵微微蹙着眉,小声嗯了一声,微微点了点头。 她倒不担心其他的。 主要就担心如果不能早点赶回去的话,奶奶一个人吃不了饭,没有她的帮忙处理不了生活上的事儿。 “卖了就走行不?” “咱们在镇上不逛了,整完了就早点回去好不好~” 林芳兵头偷看了胡大海一眼,没有拒绝,想了想,恳求的朝胡大海问道。 第一百一十五章 古城镇 莽草甸子,在林区环境中,属于比较特殊的地形种类了。 诚如前文所说,这里没有大型食肉野生动物出没。 但由于其特殊的环境构成,这里到处都是密集而又紧实的高密度躲避物,因此也就成为了各种小动物的天堂。 除了此行的目标,咕咕鸟山斑鸠以外。 这里还同时生活着包括但不限于乌苏里蝮、野兔野鸡、游蛇锦蛇、草蜥麻蜥等各种各样的小型生物。 一些小体型的食肉动物,诸如豹猫、獾、豺、黄鼬、貉子等,也会时不时就从山上下来、从丛林区里出来,到这里进行捕食活动。 再加上由于草、荆过于丰富,生长密度过高,导致这里还隐藏了不计其数的草爬子、狗蹦子、老臭子。 对于人来说,其他的倒都还好,只这三样,那是真的要命。 草爬子先前说过了,一种吸血的蜱虫。 会钻进人的头皮、后脖颈、侧后腰、大小后腿这些部位的皮肤里吸血,一旦被它给钻进去,那就极难再将其整出来了。 狗蹦子,则指的是跳蚤。 说起来,很多人都以为跳蚤只在人身上有,但其实不然。 后世有专家专门做过研究,追根溯源的话,绝大多数跳蚤,其实都是家里的猫猫狗狗出去外头浪,从野外带回来,然后传染给人的。 跳蚤没草爬子那么可以让人清楚直观的知道它的危害。 但这玩意儿其实和草爬子一样,也是寄生在人身上吸血的,而且聚集、和爬过的地方,会让人感到奇痒难耐。 尤其是钻到特殊部位的毛发里,搁哪儿咬上你一口,那真是要了老命了,挠也不是,不挠也不是,非常折磨。 最关键的是,这东西传染起来特别厉害。 家里只要有一个人沾上了,那不出十天半个月,指定全家人身上都得生跳蚤,一个都跑不掉。 而且这家伙还有个特点,就是能传播疾病。 跳蚤可以在不同宿主之间进行传播病毒细菌活动,光是李小烽知道的,就有鼠疫、斑疹、伤寒这三样。 至于其他的,那肯定也不会少。 总而言之,在东北林区,跳蚤这玩意儿,绝对是不弱于草爬子的顶级害虫。 而老臭子,指的则是臭虫了。 比起草爬子和狗蹦子,老臭子其实没那么常见。 在神州大地上,老臭子有好几十种,其中只有两种会吸食人血。 很不巧的是,其中一种,就恰恰分布在东北地区。 老臭子这玩意儿吧,就突出一个名副其实,因为拥有臭腺的原因,它所经过的地方,都会留下难以消除的臭气。 尤其吸血类的,那味道更是重的吓人。 而且这东西很擅隐藏,它和草爬子、狗蹦子不一样,它俩是一门儿心思全用在了人身上,上了身就不肯下来。 但老臭子不一样。 这货趴人身上,进了家门儿后,就会立刻从人身上转移到到家里的床板、褥垫儿、亦或者是墙壁、墙壁裂隙之中,在这里生活、并且进行繁殖活动。 白天这东西是绝对不会出来的,苟的很,会完美避开人类活动时间。 只有夜晚降临,万籁俱寂的时候,它才会偷偷跑出来,趴到人身上去吸血、或是觅食,常把人骚扰的无法入睡。 李小烽有个小学同学,跟他说过这么一件真实发生的事儿。 说是他之前晚上习惯张着嘴睡,特别舒服,有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在饭店里狂吃各种鸡鸭鱼肉、美味大餐。 就是这些东西光是看着好看,但吃进嘴里,却是一股子臭味儿。 后来他惊醒,才发现自己在梦里嚼的,全都是大晚上出来吸血,误跑进他嘴里的老臭虫。 不过比起前两个来说,老臭虫畏光,尤其是现在这种大日当头的强光环境下,它更是不可能出来,倒也不用过分担心。 主要是得把草爬子和狗蹦子防好,别被这俩玩意儿寄生,带回家去。 …… 说话间,夹皮沟就已经到了。 站在两边高高隆起,中间深深低陷的夹皮沟边儿上,李小烽和小胖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睛里看到了一丝慎重。 虽然已经走过一次了,但再次面对这如海一般密集的莽草甸子,俩人儿心里还是有些没底。 他们面前的莽草甸子,那简直就是陆地上的白洋淀,荒草夹着荆棘丛,密密麻麻的完全不透风。 尤其是最中间,也就是夹皮沟陷下去的地方,那里的荒草长的,瞅着比他俩个码子都还要高。 都不用进去,李小烽就能想到这莽草甸子里头会有多热。 尤其他俩还全都是全副武装的,恨不得把浑身上下每一块儿暴露在外头的皮肤都覆盖住。 怕不是用不了半个小时,那就得混身上下都湿透了。 再者就是他们上次路过这里,那是有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带路的。 人家走这儿,那都不知道走过了多少次了,早就轻车熟路,把这里摸的门儿清底儿掉了。 因此他们上次走的时候,并没有费多大力气就直接横穿过了夹皮沟。 但这次不一样。 他们的目的可不是快速穿越,而是要在夹皮沟的莽草甸子里钻来钻去,寻找猎物。 难度比上次大了不是一星半点儿。 “检查!” 李小烽活动了活动筋骨脚腕儿,又给三条猎狗补充了水份后,就朝小胖喊了一句。 所谓检查,其实就是俩人儿互相帮着看看对方身上有没有疏漏的地方。 一个人的话,其实经常会有忘这忘那的情况发生。 而且有时候自己即便再怎么检查,不管检查了多少遍,就是死活都检查不出问题来,跟那中了邪似的。 只有事后,才会猛然惊觉,然后汗流浃背,暗自庆幸。 这种情况在李小烽自己身上都不止发生过一次。 因此互相检查这一行为,还是很有必要的,不管是进山还是下河,那都必须去做。 检查完,确定没什么问题后,李小烽就示意小胖牵上三条狗走在前头。 他则跟在它们身后。 俩人深吸口气,互相击了个掌后,就一脸兴奋的一起钻进了夹皮沟,莽草甸子里头。 “小胖,你到前头,和追风、棒槌、黑虎一起,把动静给我往大了造!” 李小烽把枪一挎,一脸兴奋的大喊道。 第一百一十六章 “耿专员” “不是......” “我长得有那么凶吗?” “能把它吓成这样?” 小胖指了指自己的脸,扭过头来一脸无语的道。 李小烽顿时一乐。 说实话,就小胖这快一米九的糙大汉子,往跟前儿一站,跟座铁塔似的,人都觉得压力大。 更别说这个和老母鸡差不多大小的灰鹞子了。 “要听实话吗?” 李小烽憋着笑揶揄道。 “额......” “不用了。” 小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瞅李小烽这样子就知道他肯定没憋好屁,果断就当场拒绝了。 “不想听的话,就把你衣领子那块儿的布条子扯下来给我用用。” 李小烽指了指小胖的胸口,笑道:“虽然是的确良的,扯了怪可惜的,但你这不是已经被挠扯烂了么~” “正好借我用用~” 李小烽笑眯眯的道。 “回去缝缝还能穿的......” “这要是回去的时候被我妈给看见了,非得扒了我的皮不可!” 小胖瓮声瓮气的道,心里颇有些不情愿。 嘴上这么说,但他手里可没停下,三下五除二的就把衣服脱了下来,嗤啦一声,把带领口的布条子扯下来,递给了李小烽。 “那不至于。” “你妈又不是我妈那种性格,真不至于那么虎。” “再说你小子这大体格子多抗揍,你妈哪儿打得动你~” “打你她都嫌手疼~” 李小烽笑嘻嘻的接过布条子。 小胖说这种话倒不是他真有多不愿意,他手上的动作李小烽可看的清楚,那可不带一丁点儿犹豫的。 主要是在这个时代,没人儿会这么奢侈。 别说这会儿了。 就是到了九十年代末,农村人儿那也照样舍不得把一件儿刚划拉了个口子的衣服就给丢掉的。 都是缝缝补补接着穿,穿不下了再拿给亲戚家的小孩儿穿。 直到洗的掉色儿掉光了,实在是穿不出去了,才会拿去当抹布用。 最后是抹布、墩布啥的都用不上了,那这件儿衣服,才算是真正完成了它的光荣使命了。 别人不知道,但李小烽自己,上辈子确实是这么过来的。 更何况小胖身上的的半袖儿,那是用“的确良”的料子做成的。 在这个人均大棉布的年代,“的确良”那是极少数人才会穿在身上的东西,绝对属于贵重物品。 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他是小胖,那他八成是做不到这样儿的。 “放心吧好兄弟。” “下午跟哥去乡里,鞋子衣服啥的你要多少哥给你买多少。” “你既然一门心思的跟着哥学本事学手艺了,那哥还能缺你这仨瓜俩枣的嘛~” 李小烽走上前,拍了拍小胖的肩膀,十分熟练的就给他画了个大饼。 而后他就拿着小胖的领口布条子,带着小胖一起,朝那灰鹞子缓缓走去。 要小胖的半袖领子,那是为了蒙灰鹞子的眼。 捉鹰、隼这类的猛禽,啥都不去做准备,就这么硬上手去抓,那指定是行不通的。 不仅难抓,还要遭重。 李小烽小时候就曾经在屯子口拣过只不知道为啥飞不起来的夜猫子。 那东西,比现在他面前的这只灰鹞子个子还要小上一点儿。 那时候他啥懂不懂,直接就上手去抓了,结果反而被应激的夜猫子抓的满胳膊都是血口子,跟被人拿刀片划拉了似的,老惨了。 猛禽的爪子、喙不是一般的锋利,所以想要捉住它们,就必须一蒙眼,二握脚。 这两样,同样也是有讲究的,不能胡来。 尤其是这只灰鹞子看样子身上还带着不轻的伤,所以他俩下手的时候,还要再得小心、注意一些。 这也是为什么李小烽特意要小胖的领子的原因。 小胖身上的半袖其他部分都是浅色的,只有领子口周围带着一部分黑色。 而给灰鹞子蒙眼睛,那自然是越黑、越不透光的东西越好。 像后世专门给猛禽设计的鹰眼罩,就全部都是统一的黑色,一点儿不透光。 轻轻一扣一系就能用,相当的方便。 但这个年头可没那玩意儿,而类似功能的道具,也只有在专门的训鹰人手里才有。 所以就只能先委屈一下小胖了~ …… 李小烽把布条子捏在手里,先给小胖打了个绕后的手势,自己则站在面边儿,不紧不慢的朝那灰鹞子慢慢儿靠近。 小胖心领神会,蹑手蹑脚的退出去,而后跟个大老鼠似的,弓着背,弯着腰,悄咪咪的往后头绕。 这是李小烽从一篇古文上学来的招式,贼拉好用。 尤其是遇到这种需要活捉的情况时,他最喜欢用这招了,每次使出来都效果奇佳。 主要也是因为野生动物的CPU不太行,情况稍微一复杂,脑子就不够用了。 很多时候它们也能意识到背后不安全,会表现得非常焦躁,但就是会控制不住的会把注意力全部放在前头。 一些群猎类型的猎食者,如豺、狼等,也很喜欢用这招来捕猎。 比如眼前的这只灰鹞子。 瞅见李小烽缓缓靠近,它站在荆棘窝子上,身体顿时就不安的来回挪动了起来。 一对冷厉的鹰眼,更是直勾勾的盯着李小烽看,脖子不住的往前一探一探的伸。 这是猛禽警告入侵者的动作姿态,是专门驱离威胁性比较强的对手时才会用的。 意思就是: 我现在非常生气,你最好赶紧停下脚步。 要是再敢靠近,一怒之下我可就要控制不住自己,扑过去跟你鱼死网破了嗷! 李小烽没有贸然向前,而是好整以暇的甩着手里的布条子,优哉游哉的在原地走来走去。 他就是个饵,一个用来吸引灰鹞子注意力的鱼钩。 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在不把灰鹞子刺激到的情况下,尽量把动作幅度做大一点,牢牢吸引住对面那个小家伙的注意力。 真正要出手,其实是消失已久的小胖。 说话间,那灰鹞子的身后就传来了一阵簌簌声。 随即,小胖那鬼头鬼脑的大胖脑袋,就从荆棘窝子后头伸了出来。 李小烽微微一笑。 等了这么久,演了这么长时间的戏,可算是等到小胖过来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芜湖 “泥地所留下的脚印,虽然不如雪地留下的脚印多,但却要更加清晰,猎人所能从中获取到的信息,相应的也会更多一些。” “就比如面前这些。” 李小烽示意小胖再靠近些,而后侃侃而谈了起来。 “你瞧。” “兔子在夜间行走的时候,留下的脚印基本上都是以四个脚印为一组。” “一前一后竖列两个,间距很大,而在两指宽的后方,则并排跟随着两个小圆脚印。” “这是兔子一跳一跳奔跑的时候才会留下的脚印。” 李小烽拱起左手,弯曲着四根手指,给小胖极为形象的演示了一番。 “那这些乱七八糟一大堆的呢?” 小胖点点头,随即又指向后方一大团极为凌乱的脚印,嘿嘿一笑道: “这里的脚印子这么多,瞅着跟个坦克似的,难不成也有老登兔子跟小文叔一个爱好,爱大晚上修坦克?” “咳!” “什么虎狼之词......” 李小烽猛咳一声,老脸一红,险些被小胖的话给噎道。 “别瞎说!” “这是兔子蹲地上留下的印儿。” 瞪了小胖一眼,李小烽才沉声解释道:“一般兔子留下的脚印都是四个小圆点,只有蹲下的时候,才会留下这种......咳......坦克印儿......” 李小烽顿了好一会儿,方才没好气的继续解释了起来。 以前看到这种脚印儿的时候他还不觉得有啥,可自从听到小胖的奇葩比喻后,他就完全忘不掉了,满脑子都是坦克印儿三个字~ “你瞧。” “这最外边儿,跟两条坦克履带似的长印儿,那是兔子的两条大长腿留下来的。” “坦克履带中间这俩小印儿,就是兔子的两条前腿。” “这最后头,跟炮管子似的小圆点儿,那是兔子的小短尾巴搁地上硌出来的印儿。” “根据这些信息,你能分析出来啥?” 解释完后,李小烽就立刻看向小胖,饶有兴致的提问了起来。 “嗯......” “首先是它是往那个方向跑的。” 小胖指了指“炮管子”印儿相反的方向,想了想,又道: “这条路应该很安全,这兔子也经常从这里走,这是不是就是你之前说的兔径?” “还有就是这兔子应该挺肥的,脚印儿比以前搁山上见过的大了一圈儿还多。” 小胖一边思考,一边认真的回答道。 “不错不错!” 李小烽闻言,顿时就眼前一亮。 小胖这家伙看着是个五大三粗憨头憨脑,混不吝的吊玩意儿,没想到脑子还挺好使,居然还会举一反三。 兔径这个概念他还没跟这小子讲,就随口提过那么一句,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无师自通,秒懂了。 最关键的是这小子眼力还非常好,没干过一天猎人的活儿,却居然能一眼看出这对兔子脚印儿的不同之处。 别觉得他这是在大惊小怪。 比大小这事儿看起来有手,呸,有眼就行,但那得是有参照物才好比较,一般人其实对动物的脚印大小根本就没什么具体的概念,那是职业猎人才会有的习惯。 像小胖这种,就属于要么记性很好,要么眼力很强,都是很好的猎人天赋。 观察一个人是否拥有天赋,就是从这些细枝末节上看出来的。 “说的很对啊。” 李小烽笑着拍了拍小胖的肩膀,满脸欣赏之色。 “野生的植食性动物,包括中小型杂食野生动物,都有走同一条道的习惯。” “这个道,就叫【兽径】。” “兔子的【兽径】,就是【兔径】。” 李小烽轻声道:“野兔走的路,分为寻找食物的兔径和回家的兔径两种,这点和麂子相似。” “或者说小体型的野生动物,都有类似的习惯,为的就是避免被捕食者蹲点猎杀。” “而我们下夹子捉野兔的时候,就不能把夹子下在寻找食物的兔径上,而是应该下在兔子回家的路径上。” “原因也很简单。” 李小烽环抱双手,给小胖逐字逐句的分析了起来。 “兔子寻找食物的路径并非只有一条,这小东西别看体型不大,但脚力可着实不错,活动范围能以巢穴为中心,覆盖到周围的三到五个山头。” “他们通常会把栖息地和觅食区域分开,以此来降低遇到危险的概率。” “最重要的一点,是兔子的盲目性很高。” “它们会利用自身的速度优势不断扩张其通行领地,今儿个还搁南边儿啃浆果,后天,说不定就掉头跑北边儿吃草去了。” “所谓的通行领地,其实就是兔子的觅食区域,这里,也是寻找食物的兔径最多、最密集的地方。” 怕小胖听不懂专业名词,李小烽还贴心的给他解释了解释何谓通行领地。 “而野兔在觅食时,警惕心和警觉性都会变的非常高,时刻准备逃离,稍有风吹草动,就会立刻逃之夭夭。” “所以,如果把夹子下在寻找食物的兔径上,那基本上都是在白费力气,兔子套不到不说,夹子还要被人捡了去~” “而下在兔子回家的路径上,那可就不一样了,一般过个一两天就能有所收获,而且活捉的概率极高!” 李小烽笑着解释道。 “那该如何分辨寻找食物的兔径和回家的兔径呢?” 小胖越听眼睛越亮,直在那里点头,随即又十分不解的提出疑问。 “很简单,就看你说的【坦克印儿】。” “在兔子脚印出没的地方,发现的【坦克印儿】越多,兔子粪便越少,就说明这里就是兔子回家的路,夹子就要下在这个地方。” “反之,【坦克印儿】越少,兔子粪便越多,说明这里是兔子觅食的地方,是不能放夹子的。” 李小烽指了指地上的兔子脚印。 “原来是这样。” “没想到就抓个兔子,里头居然还有这么多的说法、讲究~” 小胖挠挠头,听得那叫一个痴迷。 “那动物和动物之间各自的兽径,会有重合吗?” “万一重合的话,会不会干起仗来?” 小胖跟个好奇宝宝似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往外冒,停都停不下来,求知欲极其旺盛。 “那得看是什么动物了。” “主要看其在区域内食物链的地位。” “就比如老虎和豹子!” 李小烽把五六半抱在怀里,一捋袖子,侃侃而谈。 第一百一十八章 回家 翌日,清晨。 天才微微亮,李小烽就已经洗漱完毕,穿好了衣服。 在熟睡的英子身上来回大力捞摸了好几下,李小烽方才恋恋不舍的出了家门。 本来还以为小胖起不来的,李小烽都打算直接去他家里喊他去了,结果没想到刚一出门,就看到小胖正傻呵呵的站在院子门口朝他招手。 “不错。” 李小烽走过去,拍了拍小胖的肩膀,随口夸奖了一句。 这家伙平日里懒散的很,日上三竿还不一定起床,今个儿能来这么早,看来确实是将自己昨天说的话记在心里了,没当成耳旁风。 值得夸奖~ 想学打猎,那就少不得受苦,自己当初学打猎的时候,可比这要苦多了。 还是那句话,吃不得苦中苦,那就别想成为人上人。 “哥,咱们现在就去练枪吗?” 俩人并排走在路上,小胖把挂管枪牢牢抱在胸前,迫不及待的朝李小烽问了一句。 “不急,先练练你的体力。” 李小烽指了指屯子外头巍峨绵延的秃顶子山,而后又笑呵呵的丢给小胖一大撂糕点。 这会儿天还尚早,刘叔刘婶儿肯定还没起呢,小胖肯定是空着腹来的。 这可不行。 照他给小胖设计的训练强度,敢饿着肚子练,轻则头晕乏力,重了,直接昏迷在山上也不是没有可能。 “体力有啥好练的......” 小胖也不和李小烽客气,就着水壶就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说实话,哥。” “就我这体力,不是我吹牛逼,你真不一定有我跑的快~” 小胖边吃边撩起衣服,贱兮兮的给李小烽展示了展示他那满是肥膘的大肚囊子。 “呃......” 李小烽对这话倒是没反驳。 小胖人高马大的,别看满身都是肥膘,但那肥膘底下,那可是正儿八经的脂包肌,典型的古代将军身材,属于是那种不显山不露水的大力士体质。 力气和速度这块儿也确实如他所说,这方面他还真不一定能比得上小胖。 但他设计的训练计划,更多的其实是训练小胖的耐力。 上山打猎不是赛跑、举重,光有力气和速度是不够的,只有耐力足够的猎人,才能在深山老林里如鱼得水。 更何况在他的“一揽子”计划里,小胖将来是要做他的“二炮手”的。 “二炮手”,也就是“大炮头”的副手,平时负责协助炮头打猎,同时兼观察周围的情况,保证炮头的安全。 通俗来讲,“二炮手”就是“大炮头”那个可以放心交给他后背的战友。 这个位置,可不是谁都能做的,那必须得是知根知底、完全信得过的人来当才行。 以前社会动荡的时候,就经常有“二炮手”背刺“大炮头”的事儿发生,那就是因为用人不当造成的。 重生回来以后,自己虽然也认识了不少人,但要么不熟、要么年纪太大,真正有能力、也愿意跟他跋山涉水、深入丛林深处的,思来想去,也就只有小胖了。 …… 说话间,两人已然到了山脚下。 “绑好裤脚,先跟着我热热身,然后一口气跑到松树林前头,不准歇息哈。” “咱去松树林里头练枪去。” “你要是敢中间停下来偷懒休息,那你今天一枪也别想开,只能看着我打枪。” 李小烽拍了拍兜里的子弹,发出一阵清脆的哗啦啦声音,而后就和小胖仔细讲解起来了各种小知识。 比如上山前为什么要热身,为什么要注意呼吸频率等,一顿说教下来,把小胖听的那叫一个五迷三道,整个人都懵逼了。 “就爬个山,还有这么多门道?” 小胖挠挠大胖脑袋,话语里颇为不信,觉得李小烽这完全是在小题大做。 自己生在山下,长在乡村,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已经漫山遍野的四处乱跑了,长这么大,根本听都没听说过这些千奇百怪的说法。 “你照着我说的做就行了。” “你要是不信,那我可以和你比比,看咱俩谁先跑到松柏树林~” “你要是赢了,今天子弹你想打多少就打多少。” “要是输了的话,以后我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不准再有任何异议。” 李小烽挽起衣袖,笑呵呵的道。 “行!” “我来喊口令~” “三、二、一,跑!” 话音还未落,小胖就宛如脱缰的野马一般,嗖的一声窜了出去。 李小烽看着小胖那灵活的背影,好笑的摇了摇头,不过他并没有立刻追过去,而是彻底热开身以后,方才不紧不慢的跟了上去。 初时小胖还跑的极快,一度险些从李小烽视野里消失掉,看的李小烽心里也不由得赞叹不已。 这小子的先天条件确实好,即便不打猎,就凭借这膀子力气,去车间打螺丝,那也能不愁打成车间主任。 只要好好培养,做个合格的猎手,那肯定是绰绰有余的。 不过跑到半山腰以后,这小子的速度就肉眼可见的慢了下来,脚步都放缓了许多。 李小烽不紧不慢的吊在后头,暗中观察小胖会不会偷懒。 好在这小子还算认真,虽然好几次都想要歇脚,不过最终并没有那么做,还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 快到山顶时,小胖已然已经累的不像样子了,不能说是气喘如牛吧,也可以说是筋疲力尽了,整个人摇摇欲坠的,仿佛只要山风一吹,就会立刻倒下去。 而李小烽这时候方才发力,撂下去“不错”后,就大步流星的从小胖身边超了过去,留下一脸不服的小胖独自在后头咬着牙追赶。 等到小胖气喘吁吁的勉强翻过山头,前方的李小烽却已经施施然到达了目的地。 在小胖难以置信的目光中,李小烽停步、驻足、气定神闲的举枪、瞄准,而后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后,一只二三十厘米长,灰扑愣愣的大鸟,就从前方足足有十来米高的老松树枝上啪嗒一声掉了下来。 小胖倒吸倒吸口凉气,学着李小烽的样子尝试举枪。 然而此时他的双手却宛如中风了一般,抖动哆嗦如筛糠,莫说瞄准了,他就连最基本的端枪都端不结实! “我服了!” 看着李小烽那气定神闲,从容不迫的背影,小胖擦了擦满额头的汗,由衷的长叹一声。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大公野猪 “该说的你叔都说了。” 让芳兵奶奶跟你说话吧~” 崔姨嘘寒问暖了几句后,就温柔的把话筒递给了林芳兵奶奶。 胡大海呢,则赶紧朝林芳兵招了招手,把话筒递了过去。 林芳兵奶奶是个相对来说比较严厉的人,原本他还以为林芳兵免不了要被奶奶狠狠的训斥上一顿。 万万没想到,林芳兵奶奶并没有说什么重话。 问了问具体的情况之后,并没有责备什么,而是和颜悦色的说既然赶不上时间回来了,那就多跟同学一起在外面玩玩,明天赶早回来就成。 胡大海和赵月在一旁偷听,俩人儿也是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 林芳兵奶奶还是有比较开明的,并没有像赵叔那样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训斥林芳兵。 这当然不是他对自家孙女儿不上心。 他老人家就这一个孙女儿,不上心那是不可能的。 主要还是林芳兵奶奶这是在顾忌自家孙女儿的面子,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落了她的面皮。 “好的奶奶。” “明儿赶早,我们就早早的一起回去!” 林芳兵看了胡大海一眼,小心翼翼的的道。 “行。” “挂了吧,电话贵,你们几个小娃娃注意好自己的安全就行!” 林芳兵奶奶祝福了几句之后,就施施然挂断了电话。 “你小子,可记得给我早点儿回来!” “那那些乱七八杂的事儿,我害的跟你商量了!” 赵叔、崔姨、林芳兵奶奶说完话之后,老村长也举着电话跟胡大海又叮嘱了几句。 “您就放宽心吧!” “一大早我指定让你们瞅见我~” 胡大海笑哈哈的拍着胸脯补充道。 …… 挂断电话后,胡大海就带着林芳兵和赵月月俩人儿,去古城镇的镇中心耍去了, 古城镇名叫镇,但其实是个很大的地方,交通四通八达,再后世更是跨建形成了市中心。 胡大海照着记忆,先带着俩人儿吃了顿饭,逛了逛街,然后就找了家店睡下。 …… 一大早,三人就回到了大山屯儿。 …… 刚把林芳兵和赵月月送回家,胡大海才刚踏进门儿,一个邋里邋遢的老人正好笑嘻嘻的从胡大海家门口经过。 那老人头戴狗皮帽子,俩手揣在兜里,背上背着把油渍渍的挂管枪,正哼着小曲儿招摇的从胡大海面前经过。 “诶?” “这不老舅吗!” “今儿个咋这来高兴?” 胡大海好奇的大喊一声,结果把那正哼着小曲儿想事情的老人给结结实实吓一大跳。 “胡家老大?” “你大清早不搁家睡觉,搁这儿吓唬人儿干啥玩意儿?” 老人抽抽鼻子,有些纳闷的问道。 胡大海嘿嘿一笑,赶紧凑过来,往老舅跟前儿一凑,笑呵呵的八卦道:“老舅平时愁眉苦脸的,今儿个咋这来高兴?”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昨天晚上野猪下山,乌泱泱一片,今儿个咱周围的几个屯子,都一起要进山打围呢!” 胡大海一听,眼睛立马就亮了起来。 “老舅,我也想想跟着你们去打围,你带我也去开开眼界呗~” 胡大海嘻嘻哈哈的道。 “不行,不行不行。” “围猎太危险了,不是你小孩子能整的,你不能去,赶紧回家去!” 老舅连连摆手,想也不想当场拒绝。 开小玩笑,山上危险的很,出事儿了谁负责? 他可担待不起。 胡大海也知道里头的缘由,没有硬逼,而是想了想,从怀里掏出包大前门儿,往老舅身上的口袋里就塞了进去。 “老舅啊,这是我的心意~” “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胡大海拍了拍老舅的胳膊,笑嘻嘻的道。 “这......” “不太好吧......” 老舅干咳了一声,摸了摸鼓鼓囊囊的口袋,当即就勉为其难的道:“心意还挺足~” “不过仔细想想,这事儿倒也不是一点儿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样吧~” “你们答应我别乱跑,我就带你上山耍耍,打打围去~” “我可告诉你,山上好东西老多了,还有猪告子呢!我昨天就杀了三四只!” 胡大海眼神一亮,追问道:“猪告子在哪儿杀的?” “就在山上头的野猪窝里,我们几个老伙计当场就生火烤了,你还别说,味道真是不错。” “就是领头的那头大猪很凶,一直在远处朝我们嚎~” 老舅一副回味的模样,不过想想那头大猪凶神恶煞的模样,他又缩了缩脖子,有些莫名的畏惧。 李小烽的脑袋顿时就嗡的一声响。 打围杀猪,可不是这么打的啊! 像这种把人窝点了,还把人崽子都给烤了的行为,在猎人中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属于非常恶劣的哪种行为! 野猪群,一般都会有两位掌权者。 一位是首领公野猪,一位是负责观察、照顾的雌野猪。 一般情况下,受到枪声惊吓的野猪群会由雌野猪带着崽子们逃跑,公野猪负责断后。 但如果雌野猪先被打死,种群里的其他成员也相继死亡后,也会有极少数特殊的首领公野猪会出现照顾崽子的行为。 老舅嘴里那头瞅着模样极其凶悍的大猪应该就是这样。 停了老舅的话之后,胡大海不由得就皱紧了眉头,心里一阵阵的不安。 莫名觉得自己这次跟着去看打围不是个好事情。 但这话都说出去了,不去又肯定不行。 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 野猪群里,能够产生这种行为的首领公野猪要更加聪明,领地意识也非常强,当然,也说明它比起一般的首领公野猪来说要翻倍的危险。 那头大猪,绝对是躲在暗处,亲眼目睹老舅他们生火烤掉了自己的小崽子吃! “你不用觉得怕。” “昨天我是没注意到他,给他跑山上去了~” “不然就你老舅我这百发百中的枪法,那大猪它只要敢露头,我就能一枪把它给结结实实的崩成烂西瓜!” 老舅得意的拍了拍肩膀上的挂管枪,哼着小曲,意气风发的带着胡大海就上了山。 跟在老舅身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胡大海,这时候眉头简直都要皱成疙瘩了。 通常来说,哪怕是再凶悍的公野猪,见到人天然还是带着些害怕的,并不是一上来就会悍不畏死的发动攻击。 这是猎物的天性决定的。 因为人的体型本身要比野生动物高出许多去,具备相当程度的威慑力。 但像大猪那种首领公野猪就不一样了。 这种野猪知道人的战斗力没它强,攻击的时候就会非常凶悍,毫不犹豫。 都不能说是危险性了,是致命性直线上升! 至于老舅的枪法,胡大海都不想去多说什么。 纯纯的二把刀。 老舅的枪法连一般的猎户都不如,打打鸟啊野鸡啊啥的还算可以。 但要打也很足这种速度极快的活靶、快靶... 老舅他能中一枪都算成功...... …… 不过老舅背后那把枪倒是还不错。 胡大海眼睛一转,目光又移响了老舅背后的那把枪。 这是柄常见的土铳。 但在其上头,搁猎枪的枪身上拼接了半自动枪管机匣。 这种枪打的可不是土铳那种纸包弹米涅弹头,打出来的那是正儿八经的单发半自动弹,正儿八经的大口径步枪弹。 不仅射程远,威力还大,准度还更高呢! “这枪搁老舅手里可惜了。” 李胡大海在心里暗戳戳的道。 …… …… …… 九点钟的时候,老舅带着胡大海一起到了山上。 所有人全部到齐。 组织这次打围的是隔壁屯儿的猎户头子,名叫赵五。 赵五看见老舅带了个小年轻上山,立马就黑了脸,下巴拉老长。 围猎可不是儿戏! 小年轻大都性子跳,毛手毛脚的,没老猎手带着非常容易出事,更何况这次还是围猎野猪群! 不过在老舅信誓旦旦的打包票下,赵五最终还是松了口,也没赶胡大海下山,同意他跟着看看西洋景,长长见识。 猛嘬两口水烟,赵五和其他猎人唠了一会儿,抬头看看天色之后,就开始招呼着给在场的人分组,划分区域搜寻野猪群的足迹。 野猪通常在早上和晚上活动,但受到惊吓后,则会转变为夜间活动。 此时,正是它最为困倦的时候! 赵五经验非常丰富,时间拿捏的相当老辣! 胡大海暗暗点了点头。 猎手头子不愧是猎手头子,安排的东西和自己上辈子在国际狩猎场学到的差不多。 胡大海自然是要跟自家屯儿的老舅分在一组的,由老舅带着。 赵五也是怕胡大海这个年轻娃子出事,根据多年的围猎经验,他给老舅和胡大海分的,其实是按照常理来说,野猪群最不可能出现的地方。 然后赵五还给他俩分了一头土黄猎狗,给他们上了最后一道保险! “就不该带你来,不然就凭我那枪法,那负责搜的肯定是深山老林!” 老舅显然对赵五划给他分的搜寻区域相当不满,一路上一直在嘟嘟囔囔。 “这块地儿吧,咋说呢~” “虽然有林子,有一片又一片的灌木丛,有不少野猪可以躲避藏身的地方。” “但这儿距离咱们大山屯儿还是太近了,时不时就有人路过。” “别说白天,就是大晚上,都不可能有野猪群敢过来!” “更别说那群被惊吓过的野猪群了。” 老舅连连抱怨道。 胡大海可不敢有任何的大意和偏见,一边走,一边随时注意着周围的环境变化,以及牵着的那条大黄狗的任何反应。 他没有带自己的枪和狗一起过来。 主要是这是别人组织的围,他这种没正式加围的,只能看,不能打的,这是狩猎的规矩。 “可惜了了,你老舅我这百步穿杨的枪法,看样子今天是用不上了~” 老舅把挂管枪背在背上,一路上叨叨个不停,一直在长吁短叹,一副怀才不遇的模样。 走了半晌,原本摇头摆尾跑在前面的大笨狗突然就停在了棵老杨树前。 狗子低头嗅了嗅,又在半空中闻了闻,然后顿时就兴奋的吐起了舌头,拽起狗绳就要往不远处半人高的荆棘窝子里蹿! “这是闻到猪味儿了?” 胡大海心头一震,赶忙喊道:“老舅,狗有反应了!” “野猪群很有可能就在这里!” 老舅也注意到了大笨狗的动静,但他还是依旧坚持并不认为这里的荆棘窝子里会有野猪。 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道:“肯定是狐狸崽子或者狼崽子搁这块儿撒尿了!” “野猪群咋可能来这种地方!” “别说野猪群了,哪怕有一头野猪,我立马回去吃……” 然而老舅的话还没说完,一声低沉有力的猪咆哮声就突然从前方的荆棘窝里响起! 下一秒,一道跟坦克车似的黑影猛的就从荆棘窝里冲了出来,獠牙凶猛,如黑风一般,粗莽嚎叫着就朝老舅冲了过去。 “老舅!快开枪!” 李小烽瞪圆了眼睛,厉声大喝,魂都要快被惊出来了! 老舅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到了了,一时间只觉得手脚冰凉,浑身使不上劲儿,被胡大海这厉声一喝,才勉强回过些神来,仓促的举枪就射。 “砰!” 第一枪擦着公野猪头顶的鬃毛飞了出去,带起一溜儿猪毛。 公野猪厉声嚎叫,四足发力,冲势更猛,竟然完全不惧怕枪声,无比的凶悍!! 很显然,这是一连多日的围猎,让它已经适应了这种巨大的声响! 老舅哆嗦着手再度举枪瞄准,冷汗大颗大颗的往外冒。 这就是拼接挂管枪的好处,不用像传统猎枪一样打一枪上一发子弹,容错率很高。 然而因为手抖的实在太厉害,砰的一声,老舅这一枪居然再度打空,这次更是连根猪毛都没打到,歪到姥姥家了! 公野猪嚎叫着,距离已经不到数丈远,近在咫尺! 老舅脸色煞白,嘴唇都在颤抖,再度据枪瞄准,第三次开枪。 “噗!” 挂管枪枪身剧烈一震,只发出了一声闷响,然而却并没有子弹打出。 “怎么这时候臭子儿了?” 老舅手软筋麻,腿肚子都在哆嗦。 “吭!” 炮婪子没有给老舅开第四枪的机会,臭子儿还没来得及退出,巨大的黑影就以万钧之势撞了上来。 “汪!” 就在此时,一道黄色身影猛的从旁边蹿出,一个飞扑挡在了老舅身前。 “咔嚓!” “嗷……” 随着一阵惨叫声响起,那道黄色身影当场就被炮婪子的两根獠牙戳了个对穿,身上的骨头更是不知道被撞断了多少根,嚎叫声极为凄惨。 那黄色身影,正是刚刚分配的猎犬,东北最常见的大笨狗。 老舅同时也被一股巨力顶飞,后脑勺磕在地上,痛的险些昏死过去。 幸好挂管枪枪柄正好替他挡住了炮婪子的獠牙,不然就这一下,他恐怕就已经不行了。 老舅手里的挂管枪,也在此时被公野猪撞的脱手而出,跌落在旁边。 公野猪摇头晃脑,甩尾扬鞭,把肠子都已经流出来的大笨狗从獠牙上甩下来,而后张开獠牙大口,猛的就朝老舅的脸啃了过去。 这场遭遇战描述起来篇幅很长,然而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事实上连一分钟都不到。 眼看着公野猪就要啃掉老舅的脸,就在这时,一跟长木棍嘭的一声,从后头飞过来,狠狠的砸在了公野猪的背上。 “嗷!” 公野猪连声长嚎。 他其实并不痛,更多的是愤怒,转过身来,就嚎叫着就朝胡大海冲了过去。 “老舅,把挂管枪给我踢过来!” 胡大海双眼紧紧盯着坦克一般撞过来的公野猪,心砰砰直跳,肾上腺素急速飙升! 野猪攻击人的方式,无非一冲、二撞、三挑、四啃,再凶再厉害的野猪,也逃不过这四个基本规律。 当然,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应付得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先不说在体重和速度的加持下,野猪的力量能有多恐怖,单单它那推车一般大小,黢黑壮实背部高耸的身子,悍不畏死厉声嚎叫着朝你迎头撞过来时,那种扑面而来的冲击力和压迫感,就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而胡大海面对的这一只,更是远比普通首领公野猪更加壮硕,更加庞大,也更加凶悍致命的大公野猪! 只扫了一眼,他就立刻确定了这是头体长接近两米,肩高足有一米多,起码五百斤重的乌苏里大野猪! 老舅就是被这玩意儿的突然袭击给吓心慌了,六神无主,这才连空三枪,最后更是耻辱的连枪都被下掉了。 大公野猪来得极快,猪嘴旁边的獠牙都在努着劲儿往外翻,一个呼吸就冲到了胡大海的面前。 老舅捂着脑袋拼命想要站起来,但后脑勺传来的剧痛却让他浑身痉挛,完全使不上劲,连呼吸都不畅了。 他只能憋起一口气,使出所有的力气,把地上的挂管枪努力往大公野猪所在的方向蹬。 蹬完这一脚,他就躺在地上彻底虚脱动弹不得了。 胡大海极为大胆,背靠大杨树,觑的准确,在大公野猪即将撞到自己的瞬间直接一个侧翻,随后头也不回的就去捡地上的挂管枪。 “砰!” 大公野猪嚎叫着一头攒在大杨树上。 一人合抱,十来米高的大杨树当即便发出咔嚓一声响,险些被大公野猪这一下直接拦腰干断! 当然,这是因为这颗大杨树已经枯死了很多年,树干中间都被蛀空掉了,因此才能造成这种效果。 倘若是活着的大杨树,哪怕是比大公野猪更大更壮更凶的黑面神,顶多也只能创下几片树皮树疙瘩块儿来。 大公野猪摇摇晃晃的转过身,有些站立不稳,显然是冲的太猛撞在树上给冲昏了,猪眼都在不住的翻白。 胡大海抓住这宝贵的时间赶紧捡起枪,随后立即转身正面面对大公野猪,一边退臭子儿重新装机匣,一边快速往另一侧拉跑。 与中大型野兽对敌,绝对不能背对它们,正面面对一可以针对野兽的行为快速做出反应,二来也可以依仗身高威慑野兽,让它们不敢肆意进攻。 主要即便没干过,那死也死的能有尊严一点...... 往另一边拉跑是因为老舅还躺在地上吭哧瘪肚的哼唧个不停,他不把炮婪子引走,万一老舅被五百多斤的炮婪子踩上一脚,就他现在这个状态,不死也得弄个残废。 退臭子儿的同时,大公野猪已经清醒了过来,再度厉声嚎叫着冲向胡大海。 胡大海平举挂管枪,左手五指发力,稳稳握住护木,枪托快速抵在右肩内侧,深吸口气,先是瞄向炮婪子两眼中间的上方,可随后便立即枪口下移,对着大公野猪的腹部就是一枪。 当然不是怕子弹打不穿大公野猪的头骨。 这夯玩意儿再怎么说也是肉长的,又不是铜头铁脑,主要是距离太近,这头大公野猪跑的又不是一般的快,他没把握一枪打中,所以立刻就把目标换成了大公野猪腹部那块儿碗口大小,相对更容易打中的心肺区。 这地方打到必死,只不过需要点时间,一般被打中心肺区的猎物往其他地方跑个几十米就凉凉了。 “嘭!” 放完这一枪,胡大海想都没想,直接抓紧挂管枪就转身扑进侧后方的荆棘窝子里。 侧跑过来的这片地方都是些胳膊细的小树和荆棘从,没有大树给他躲,他只能往荆棘窝子里钻。 “嗷!” 大公野猪受伤见血,眼睛都红了,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冲过来的速度不减反增,追着胡大海的背影长嚎一声,一头就扎进了荆棘窝子。 千万不要以为只有人类才会受到肾上腺素的影响,哺乳动物几乎都会产生和释放这种东西,这也是很多小体型的野生动物在受到追捕的时候敢反过来搏命的原因。 大公野猪刚冲进荆棘窝子,胡大海就从另一边抱着挂管枪滚了出来,手上胳膊上脖子上脸上到处都是被荆棘刺划拉出来的血口子。 大公野猪体型大,速度快,冲的越猛越不容易转向,胡大海在听到炮婪子冲进荆棘从的巨大动静后,就立刻就地一滚,趟着扎人的荆棘丛从另一边滚了出来。 “嘶......” 胡大海倒吸口凉气,疼的龇牙咧嘴。 幸好自己穿了胶底鞋,不然就这一下,全身都特么得挂彩。 荆棘窝子就不是人去的地方,只有野猪这种皮糙肉厚的玩意儿才敢在里面乱蹿。 来不及胡思乱想,胡大海咬牙快速起身,直接立式据枪。 他也不急着朝蛄蛹乱动的荆棘窝子开枪,而是保持姿势,右手食指牢牢扣在扳机上,一步一步慢慢往后退。 机匣只有十发子弹,老舅用掉三发,自己用掉了一发,剩下的每一颗子弹都得省着用,以应对未知的危险。 荆棘窝子到处搅动,胡大海的枪口也跟着窝子里的那团黑影来回移动。 下一秒,伴随着一声巨大的嚎叫,大公野猪带着一身刺儿就从荆棘窝子里猛冲了出来。 胡大海眼睛一眨都不眨,迅速扣动扳机,这一次,他瞄准的是大公野猪的左脚。 “嘭!” 随着枪响,大公野猪也嚎叫着失去了平衡,重重跌倒在地上,推土机一般带起一大片灰尘。 胡大海眼睛微眯,没有再后退,而是一个侧翻,膝盖半跪在地上,以极快的速度抬起枪口。 这么点子时间,心肺区中弹的中大型猎物且还不足以丧失行动能力。 大公野猪虽然跌倒了,但在惯性的作用下,还是一路翻滚着滑到了胡大海的面前。 漫天黄土中,大公野猪凶恶丑陋的猪嘴大张,嚎叫着朝胡大海的脸皮就狠狠一口啃了上去。 胡大海甚至闻到了猪嘴里那种难以形容的腥臭味儿以及猪身上浓烈的尿骚味儿。 但大公野猪的这一口并没有能够咬下去。 一支黑洞洞的枪口已经顺势大力抵进了它柔软的口腔,直直抵在了它的咽壁上。 左手托,右手握,左肘放平向前搓,枪托抵入肩外窝。 跪姿射击要领。 “嘭!” 子弹在火药的作用下快速击发,瞬间穿透大公野猪的后脑,穿破厚厚的野猪皮飞出,在大公野猪的脖子后炸出碗口大的伤口,当场血肉飞溅! 最后一声猪嚎,被响彻林间的枪声彻底湮没! 漫天尘土中,胡大海淡定的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土,从容起身。 这一次,这只凶悍、狂暴、蛮横暴躁的大公野猪,不甘的瞪圆了猪眼,却再也没能够站起来! 把远处还在哼哼唧唧的老舅背到杨树下,胡大海赶紧给他快速检查了一遍。 这是他上辈子在国际狩猎公园学到的野外救护知识,一直都没用上,没想到今儿个给老舅招呼上了。 “哎呦~我滴胳膊肘啊~” “哎呦~我滴波棱盖儿啊~” “哎呦~我滴腰间盘呐~” “哎呦~嗯?好像都不太疼啊......” 里里外外检查了半天,老舅除了后脑勺被磕了个大包,也就右胳膊擦破了点皮儿,就他那点儿伤,还没自己钻荆棘窝子受的伤多。 感情扶他的时候又是手软又是腿软又是脚软,整的那么严重,全都是被大公野猪给吓的...... “汪——汪!” 就在这时,一连串微弱的狗叫忽然从远处传来。 胡大海拱起右手遮在眉梢上,循着声音的方向远远望去,但见一条条黄的、黑的、花的猎狗正从沿着山脊朝他这里飞奔而来。 胡大海了然。 应该是他开枪时候的动静被山上的猎户们听到了,怕出事儿,直接先把猎狗给放过来了。 这些猎狗逢沟大跳,遇坡飞跃,动作非常敏捷,跑的相当快,按照后来专业的划分,应该大多都属于指示猎犬。 盏茶的功夫,就乌泱泱一大群气势汹汹的跑了下来。 看见地上五百多斤硕大无朋的大公野猪,这些猎狗顿时一个个跃跃欲试,汪汪大叫着远远的就要开始迂回包抄,试图围上来。 “去!” 胡大海赶紧挥手呵斥,提着挂管枪站到大公野猪尸体旁。 这些猎狗经常和猎户们配合,可以说是久经沙场了,经验非常丰富,一见胡大海这副模样,立刻就明白这只野猪已经被打死了,一个个的都开始低下头使劲儿摇起了尾巴,小跑过来围着胡大海不断转圈,流着大哈喇子乞食。 一般这时候猎户们就得赶紧割上几块野猪肉或者拿脏器下水来喂猎狗了。 要是你舍不得,或者只顾着自己嘴里的那两口,那这些猎狗的捕猎积极性就会下降很多,几次三番后,再好的猎狗也都废了。 不过胡大海身上没带刀,割肉啥的肯定是做不了了,只能看好这群嘴馋的小东西,防止有哪个憋不住,偷摸上来咬两口。 几分钟后,猎户们也都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 瞧见没事人一样的胡大海之后,众人这才舒了口气,走过来拍拍大公野猪的尸体,难以置信的就都朝胡大海比了个大拇哥。 “老舅以前确实没吹牛哈,枪法确实厉害,这么大一头大公野猪都被他给干挺了!” “诶?老舅人儿呢?” 话还没说完,众人的余光就扫到了靠在杨树下半死不活的老舅以及肠子流了一地,身体都已经僵了的大笨狗。 “这......” “是......狗没了?” 众人围上来,尽皆吃惊的问道。 “老兄弟们,要不是你们狗,现在流肠子的该是我......” “你们的狗......它是替我死的!” 老舅揉了揉酸涩的眼睛,难受的给大伙解释黄狗的死因。 众人全都认真听着,当听到黄狗舍身挡下大公野猪的撞击时,心都跟着揪了起来。 这不是寻常狗能够做到的事。 哪怕是他们养的这些聪明凶悍又听话的猎狗,一样也做不到。 须是那种经年累月跟人呆在一起,通了人性的老狗,方才有可能做到。 跟强壮与否聪明与否无关。 “这是条真正的好狗!” 赵五吧嗒吧嗒抽着旱烟,感叹不已,伸手把挎在背上的绿色军用扁壶拽过来,拧开盖子,浇了半壶大酒在大黄狗身上。 壶里是他从供销社打来的好酒,平日里他都舍不得喝,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抿上一两口,今天他直接倒出去了大半壶。 这是他身为老猎人,对这条好狗最无上的敬意。 原本众人想就把大黄狗埋在山上,但老旧执意要把大黄狗带回去安葬,胡大海便脱了自己的外套下来,帮他把大黄狗的身体仔细包好。 做完这一切,众人才开始回头给大公野猪开膛。 这玩意儿实在太重了,最少也有五百斤,抬回去得累死,不如就地放血开膛取肉。 赵五拿出猎刀,在衣服角上擦了擦,朝胡大海沉声问道:“胡家老大,会卸猪不?” “要是不会,就让我来。” 赵五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杀猪好手,每年过年都有人请他杀年猪,平时围猎时获得猎物,也大都由他掌刀。 这么问,也是围猎时的规矩。 不管猎物的主人会不会割,你都得先问过才行,猎物的主人允许了,你才能动刀子。 胡大海却大手一挥,直接接过了赵五递过来的猎刀。 一群猎户顿时目露奇色。 在他们的印象里,胡家老大一直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打猎也就罢了,可能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但这啥时候连开膛取肉都会了? 杀猪分肉的手艺,那得正式拜师才能学到,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会的。 肉割不好,那是会脏了肉的,比如开肚的时候刀头不小心划破了肠子,那周围的肉可就全都完蛋了。 尤其是野猪,开肚的时候更是得加倍的小心。 家养的年猪在挨宰前是要空两天肚子的,只喂清水,是为了尽量排干净肠子里的东西,但野猪不一样,一肚子的猪屎,一个不留神就是“汤汁淋漓”。 不仅肉坏了,还会弄的自己一身骚臭。 “可别逞强啊胡家老大,这么老大一头大公野猪,杀坏了怪可惜的。” 有人不放心的喊道。 胡大海微微一笑,没有答话,而是转过去拍了拍侧翻的大公野猪,觑准野猪脖子下方的位置,毫不犹豫的就一刀捅了进去。 噗嗤一声,猎刀除了刀柄,整个刀身都精准的没进了野猪脖子下方的那一小块。 随着猎刀快速抽出,炮婪子的大猪头也跟着晃了两晃,片刻后,猎刀捅出的刀口处,猪血就开始像消防栓漏水一样,一条血柱往外直喷。 赵五下意识的点了点回头。 这一刀,又快又准,又稳又狠,力度还把握的正正好。 这手法,比起他这个老杀猪匠都不遑多让! 猎物分割,也是有讲究的。 先割后剔,那得是在肉案子上才行,野外哪有这条件,围猎还好说,要是独猎,那分割猎物就必须讲究一个快字。 中大型猎物想要完整带走是不可能的,必须现场分割,这又导致了另一个问题,就是浓重的生肉味儿血腥味儿极有可能会招来野兽。 所以只有能在野兽到来之前就能把猎物快速分割好带走的猎手,才是一名好猎手。 当然,围猎就不用在意这些了,这么多人又是枪又是猎狗的,野兽敢过来,下场和滑铲没什么区别,只能是给猎户们多加两块肉补充一下营养。 胡大海耍个刀花,看着猪血流个差不多以后,才再次拿着猎刀,在大公野猪的尾巴后肛处轻轻一划。 倘若是在屯儿里,拿个桶放点盐,个搅个搅,这么大的猪起码能放出小半桶猪红来。 可惜这是野外,没有条件,只能将这些猪血统统放掉,不然一直留在炮婪子体内,肉会坏的比平时快很多,搁不住。 膀子微微发力,猎刀刀口沿着炮婪子的后臀一路划到后脖颈,一气呵成,让李小烽颇有种游刃有余的感觉。 “五爷,你这刀好快!” 胡大海由衷的赞叹。 赵五摸了摸胡子拉碴的下巴,得意洋洋的道:“那可不,这可是我拿两瓶北大仓加半扇袍子肉跟鄂伦春兄弟换来的,正儿八经的考陶!” “怪不得!” 胡大海颇有些羡慕。 鄂伦春猎刀“考陶”的大名他早就如雷贯耳,剥皮、割肉、剔骨都可以用这一柄刀轻轻松松完成。 可不论是后世还是现在,他都没有见过真正的考陶,只买到过一些仿制品。 “鄂伦春猎刀和鄂温克族猎刀,以后有机会必须弄两把在身上。” 胡大海暗道。 刀走后脊,至后脖颈收刀,胡大海的刀子迅速回转到刚刚下刀的后肛处,先掏鞭,再沿着炮婪子的腹部顺流而下,开骨过腹,一刀直接割到大公野猪的猪鼻子底。 野外卸猪不取完整猪头,一来很麻烦,二来很不好拿,吃力还不讨好,直接拆成两半省时又省力。 猎人们看了都说好! 赵五瞳孔一阵地震,不由自主的往跟前凑了凑,想要看的再清楚一些。 这样的刀法,已经不能用好来形容了。 简直就是...... 那句城里话怎么说来着,对了,这特奶奶的简直就是艺术! 他活了这么大,还真没见过能一刀到底不出差错的,他师父杀了几十年的猪都不一定能做到! 而且这还是在野外! 瞥了一眼眼睛瞪得溜圆的赵五,胡大海暗笑不已。 这手艺可是他在国际狩猎厂的时候专门学来给人表演看的,主打的就是一个行云流水,当时他靠这手绝活可没少挣钱,演出一次两百呢~ 话说回来,这人呐,就是穷的天天盼着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城里人却有空就往村子里往野外钻,尤其喜欢看这种粗犷野蛮的表演方式,还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什么卸肉仙人。 想不明白。 一刀到底,一大滩猪肠子猪下水就迫不及待的蠕了出来。 胡大海把肠子递给旁边的赵五。 赵五稍微收拾了几下,就通通全都丢给了猎狗们。 这玩意儿新鲜的也不贵,买肉的时候稍微贴几分钱就能带上一付,但处理起来是真心麻烦。 让胡大海亲自动手收拾这玩意儿是绝不可能的,很容易弄得自己一身猪屎味,铁定要被赵月月和林芳兵嫌弃死。 猪肺同样喂猎狗。 这东西更过分,虽然不臭,但是够脏啊,不洗个十来次根本干净不了,能把人活活累死。 掏出一付猪肝,胡大海自己留一半,另一半则给了领头的赵五。 赵五牵头组了这场打围,分给人家,这是应该的。 猪心猪肚猪舌都是好东西,胡大海开口要走了猪心猪肚。 回家让林芳兵再给他炖个猪心汤,烧个猪肚条,再切半盘猪肝子,他能美死。 猪舌和两大跟猪腿,这些则分给了那个提供猎狗的老实庄稼汉。 给他家损失最大,一条好猎狗没了,拿点好的那是理所应当的。 腰子在肉里,得割肉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至于猪尿泡,只能说狗都不吃...... 处理完内脏,剩下的就是割肉了。 随着胡大海手里的猎刀划过炮婪子的后脖颈,将大公野猪最后连接的地方一分为二,这场卸猪盛宴也正式达到了高潮,所有人的情绪都高涨了起来。 打围的规矩,只要是参与了打围的猎手,不论多少都得分些肉给人家。 一个人独吃独占,那以后就没人会愿意跟你处了,别人围猎不带你,你喊人家去打围人家也会不搭理你。 五百多斤的大公野猪,放干净血,扒去又厚又硬又腥臊的野猪皮,剁掉四个蹄子,再分完下水,居然还剩下二百多斤的肉。 基本一半的出肉率,已经相当不错了。 这地方距离山下的大山屯儿也就不到五六里地,走一会儿就能到,所以胡大海直接就扛起了半扇猪放在了自己肩膀上。 完整的猪心猪肚猪脊骨,两个猪蹄,半付猪肝以及一百多斤的野猪肉,这是他应得的。 不仅没人有意见,反而全都在夸胡大海大气。 直接拿出半扇猪让大伙儿分,这可是相当豪气的做法,换他们,可不一定舍得这么做。 一直闹到接近晌午,众人才分好肉,唱着山歌喜气洋洋的下了山。 这次打围人不多,也就十来个,所以最后剩下的分到每个人手里,也足足有八九斤重。 在这个买大白菜都得凭票供应的年代,能有八九斤肉吃,全家老小都得美上好些日子! 当然,这肉肯定不是白分的。 赵五怀里揣着半付猪肝,越看胡大海越顺眼,还拽过自己的绿色军用扁壶,示意胡大海来上两口。 他甚至还拍着胡大海的肩膀,笑呵呵的说过些日子把鄂伦春兄弟介绍给他认识。 其他猎户也都过来说话,纷纷表示下次打围你小子必须得在,不来那就是不给老哥们面子。 胡大海笑着回应,心里也有了数。 他这是被眼前这个打围小团体给正式接纳了。 有了这个门路,对他以后的猎人之路的帮助会非常多。 就比如......搞到趁手的武器,还有更多的顶级猎狗! 第一百二十章 猎野鸭子 杀完野猪,胡大海回到家里。 照例是让林芳兵给收拾干净,处理好以后再放起来。 则时候时间也才刚到上午十点。 这刺进山还是很累的,险些出事。 胡大海在家里哼哼唧唧的小躺了一会儿,然后就迷糊了过去。 野猪嘴底下救人还是很累的,很耗费精气神,哪怕是他这个大小伙子也有些遭不住。 等胡大海再醒过来时,已经是十二点了,林芳兵刚做好饭,在笑盈盈的等他。 “吃饭!” 胡大海神伸懒腰,一脸愉悦之色。 …… 俩人刚吃完饭,胡大海正准备和林芳兵一起收拾一下院子等老村长过来。 结果村子没来,却等来了个瘦子。 瘦子是胡大海为数不多的朋友,也是个闲不住,爱上山玩儿的人。 “大海哥!” “两点有空没?” 瘦子一进门儿,就迫不及待的朝胡大海问道。 “有啊?” “咋地了?” 胡大海不解的回答道。 “哪感情好。” “跟我一起去楚梁河打野鸭子呗!” 瘦子兴高采烈的道。 “成!” 一听是要打猎,胡大海想也不想,赶紧就答应了下来。 野鸭子那是好东西啊大补,就是不卖,自个儿吃都成,好吃到爆。 “那行。” “你可记住时间啊哥。” “下午两点,村口集合,好些人一起去呢!” 瘦子搓搓手,兴奋的说完消息后,就又兴冲冲的回了家,说是要准备准备。 送走瘦子后,胡大海想了想,在家里翻找了半天,然后从柜子里拿出先前林芳兵给他买的铝制老式水壶。 这东西和后世军训发的水壶样式差不多。 上面是两根儿结实带子,用来固定瓶子不脱落,是狩猎赶山必备良物,人手一个的好宝贝。 …… 接下来就是擦枪,换衣服这些乱七八遭的东西。 前前后后准备完之后,时候也就已经差不多了。 胡大海又来来回回检查了好几遍,然后才放心的准备出门。 林芳兵直到胡大海要出去,喊了一声等等,然后从身后拿出个油纸包的东西,递给胡大海。 胡大海接过来一看,原来是五六个刚做好的酥饼。 酥饼这玩意儿好啊! 做的时候要先用油和一盆油面,再另起一盆干净的面和好,用干净的面去包油面,做成黄白相间的面剂子。 然后再从里捏开,包上加了面粉的糖,擀成厚实的大面饼子,最后拿大铁锅一烙,这东西就算是做成了。 这玩意儿那可是实打实的糖油混合物,说是纯纯的热量炸弹也不为过。 照林芳兵的想法,拿来当赶山时候吃的干粮,那确实是还挺合理的~ 从大山屯儿到楚梁河,来来回回光走,花费的时间就得走上起码六个小时。 不带点这种能填肚子,提供能量的瓷实,他这个大小伙子还真不一定能抗得住这么造。 全部都打点妥当好以后,胡大海跟林芳兵告了个别,然后就打声口哨,带着黑豹一道烟赶往了村口。 到了村口时,好些人都已经到了。 胡大海扫了几眼,好些个他都认识,大部分都是上午打大公野猪时一起分过肉的。 “大海哥!” 瘦子也在,见胡大海来了,就立刻笑哈哈的招手,过来打招呼。 胡大海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小胖脸上青一块儿紫一块儿的,满脸黑蓝青,赶忙关切的问道:“你这咋了,跟人干仗了?” “咋被打成这幅猪头模样?” 瘦子闻言顿时就绷不住了。 “这话说来憋气!” “还不是因为我上午回家就跟我爹他妈说要去打猎。” “然后就被我妈拧着耳朵一顿揍!” “没办法,我趁我爹妈不注意,好不容易才瞅机会刨出来,跟大家伙儿一起上山~” 胡大海听了后,顿时就皱起眉头让瘦子赶紧回去。 他可不想被瘦子老爹老妈记恨上,说自己每天净带着他家的儿子不学好。 但最终在瘦子可怜兮兮的目光,以及一声声矫揉造作的大海哥中,胡大海还是摇头,无奈妥协了。 这小子耍起混来有一手的,能跟他搁这儿耍一整天嘴皮子,今天要是不带他,那自己也甭想去打鸟围了。 “你紧赶在我身边儿,哪儿都不许去!” “敢乱跑,下次绝对不带你!” 李小烽把糕点递给瘦子,笑着吓唬道。 …… 人齐之后,便前呼后拥的朝楚梁河进发。 先上老虎山,沿着蜿蜒的山路,一行人直接往松柏树林子里走去。 松柏树林在半山腰处,是一片较为密集的树林。 这条路早都被林区附近的猎人带着猎狗走烂了,也没人在意安慰什么的,连个警戒的人都没有。 众人一路上嘻嘻哈哈的,不断有人说荤话打趣儿。 这时候的莽林子里,竟然时不时就能看到几只肥硕的麂子在蹦蹦跳跳的埋头吃草。、 这让胡大海十分的惊奇。 胡大海远远的瞅了瞅。 好家伙这些小玩意儿胖的脑袋都看不到了,只能看见撅着个肥硕的大圆屁股。 麂子说白了,其实也是东北鹿的一种,长不了多大。 就是到了深秋吃的肚子饱饱的,也就只有不到五十斤,开膛之后那就更轻了,出不了多少肉。 不过味道却很是不错~ 小炒黄麂肉,那是有资格上桌,能拿来招待贵宾的好菜,可想而知其味道有多不一般~ 麂子很机警,听到身后有动静后就立刻头也不回的一溜烟儿跑了,速度奇快。 不过倒也并没人开枪去打。 大伙儿的目标是楚梁河,这会儿谁要是打了这只麂子,就得扛着这玩意儿走到楚梁河,那必是要被累个半死滴。 …… 走了好半晌后,众人成功穿过了松柏树林子,然后队伍就停了下来。 胡大海抬头。 穿过松柏树林,就是林区真正的形态。 这里是人迹罕至的原始丛林,到处都是茫茫苍苍,遮天蔽日的古木巨树! 此刻早已没人在说笑,所有猎户都拿好了手里的枪,面色慎重! 在东北,原始丛林可和别的树林大不一样。 你要说什么树最高,那可能有不同的答案,但你要说什么树最能扎堆儿,又高又密,那人们会不约而同的告诉你,绝对是东北的红松树。 老虎山毗邻东北林区,和老虎山一样,林区里头生长的,也是最常见的兴安落叶松。 这种松树的特点,就是高大挺拔、树冠茂密,最最重要的是,密度极高,两株十来米高的大树,有时候相互之间的间隔甚至都不超过两米。 别的地方的松树长得矮,那是因为它的生存环境太好了,轻而易举就能得到充分的阳光,导致松树的树枝只会往周围伸展。 在东北可完全不一样。 本身兴安落叶松就是品种高大的树木,再加上这里密度高,想得到更多的阳光,这些松树就只能拼了命的往高了长。 经年累月下来,这里就卷出了漫山遍野的巨大红松树林。 和松柏树林不一样,人只要一踏进红松林这片区域,就能明显感觉连温度都降了一些。 一行人默不作声,快速前进。 初时还能看到一些零零散散被砍倒的松树,那都是被附近屯子里的人砍回去当柴火烧的,稍微往里面走走,环境就很趋向于原始森林状态了,给人的感觉十分压抑。 胡大海紧紧拉着黑豹,可能是背阴面的原因,他感觉周围凭空就安静、阴冷了许多。 这里草木茂盛,地上还有厚厚的松针落叶腐殖层,一个不小心就会绊倒,偶尔还能看到一堆不知名的白森森兽骨。 胡大海走过去,轻轻一掰就折了,显然是已经被风化的不成样子了。 路是没有的,只有在经验丰富的老猎户带领下,众人才能从这片松柏树林里走出去。 胡大海则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默默记路、记路上、周围各种明显的标记。 早晚有一天,他会带着自己的狗帮来闯这片林子,不知道路可不行。 黑豹表现的很活跃,一直在跃跃欲试的,一会儿紧盯这边,一会儿紧盯那边,狩猎欲望高涨,显然是发现了猎物的存在。 胡大海自己甚至都能听到附近林子里悉悉索索的声音,听那动静,恐怕不是野猪就是某种野鹿! 潮湿的地面上,还能看到许多新鲜的梅花状脚印,每个都足足有拳头那么大,蜿蜒着消失在了林子深处。 这种大小和脚印的深度,不用想也知道,肯是马鹿留下的! 胡大海轻吐口气,目光逐渐炽热了起来。 这就是莽莽苍苍,遮天蔽日的红松树林! 密不透风、人迹罕至的高山密林里,生活着不计其数的野生动物,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都有可能在这里出现! 上辈子他甚至听说过,有人在这里打到过一头只有在林区深处才能遇见的土豹子,着实发了一大笔横财! 然而就在他想入非非时,前方的队伍却突然一阵骚动。 黑豹也瞬间人立而起,紧紧盯着正前方,尾巴都不摇了,一副戒备之色。 胡大海赶紧踮脚遮眉看去,但见一团黑色阴影,旋风般的跑到了远处山坡上的林子后,惊起一大片叽叽喳喳的鹪鹩群。 “是黑瞎子!” 瘦子眯缝着看了几眼,面色有些沉重。 和瘦子谨慎的态度不一样,见那黑瞎子跑了,队伍里反而有不少人觉得十分可惜。 好大一颗熊胆没了...... 倒不是他们艺高人胆大,主要是这会儿人多。 若是一个人的话,迎面撞见黑瞎子,那肯定是会怕的,但现在这么老些人、那么多条枪,那就是人熊冲过来,它也只有挨枪子儿乖乖躺下睡觉的份儿! 许是被打得多了,这年头的黑瞎子精得很,远远地就搁山坡上搁树上瞅,一见人多扭屁股就跑,滑溜得很。 短暂的小插曲后,众人继续前进,迅速赶路。 如果从上方看,就可以看到这伙儿人排成了一列整齐的纵队,如刀子一般沿着山坡的背斜线,快速而又精准的横穿了整片无边无际的红松树林。 这是只有老猎手带路,才能做到的效果! 足足走了快有一个多钟头,松柏林才逐渐变的稀疏,视野也逐渐开阔了起来。 胡大海擦擦额头上的汗,仰头看了看太阳,估摸了一下,这会儿应该还不到九点。 要是能保持这个速度的话,正晌午就能到达楚梁河。 还不错~ …… 红松树林下方,就是大名鼎鼎的赤皮沟了。 赤皮以前叫夹卵子沟,据说是有只黑瞎子在这块儿被夹了,嗷嗷大叫,见着人过来急着想跑,结果一用力,把自个的卵蛋子给扯下来了。 从那以后,人们就都管这块儿地叫夹卵子沟了,后来政府来绘制地图,觉得这名字太狂野了,遂才改名儿为赤皮沟。 胡大海站在山坡上俯视下方,可以看到所谓夹皮沟,其实就是老大一片中间凹陷、两边凸起的无人荒地。 这里没什么高大的树木,但是长满了灌木荆棘,这些灌木荆棘密密麻麻,足有半人高,带刺儿的不带刺儿的应有尽有,这里是野猪、蛇类等中小型猎物的乐园,山猫子猞猁也爱在这里头晃荡,给自己整点儿夜宵。 胡大海纵目远望,发现夹皮沟的荒草地里有好几块儿东倒西歪的圆形地儿。 那里就是典型的野猪窝,都是野猪群在大炮婪子的带领下夜以继日拱出来的。 赤皮沟没松柏林危险,但想要趟过去可不容易,非常耗时间,还有可能会踩到土球子,所以需要非常非常小心。 但凡东北人,就没不讨厌这些灌木丛荆棘丛的,胡大海也一样,每次从这种地方趟出来,身上那都少不了要挂彩。 足足耗费了两个多小时,太阳都升到头顶上去了,众人才满头大汗的勉强爬过夹皮沟。 “呸呸呸!” 胡大海苦着脸把嘴里的草屑木屑吐掉,把粘在身上的胡场子扒拉下来,然后就赶紧回头检查黑豹咋样。 这吊地方草爬子可不少,万一粘黑豹身上,不及时给它弄下来,那后面可有的麻烦了。 来回检查了几遍,狗腿上除了挂着些胡场子,其他的倒是没啥。 胡大海一脸嫌弃的把这些胡场子远远丢掉。 这东西学名叫苍耳,没啥害处,就是拾掇起来很麻烦。 爬过夹皮沟,剩下的路就非常好走了,一路向西,就能到达此行的目的地,楚梁河! 胡大海猛灌了两大口水,摸了摸背上老舅那把油叽叽的挂管枪,心情都瞬间变的愉悦了起来。 解开黑豹的链子,胡大海直接纵狗狂奔。 目标,是肥头圆脑的野鸭子! 黑豹跑在人群的最前面,四脚飞踏,昂首挺胸,如同大将军一般,跑一会儿还会回过头来,站在高处歪着脑袋观察众人,然后再调整自己的奔跑方向。 “好狗啊!真有灵性!” “这模样儿,是内蒙那边儿的狗吧?咋弄来的?我年前想买一只,都特么没人儿肯卖给我!” “兄弟,你家这狗啥时候配啊,我家有条母子,打围老厉害了,配的时候咱哥俩联系联系呗?” …… 听着众人的夸赞,胡大海自己也觉得脸上有光。 黑豹在家里可不这样,温顺的跟条哈巴狗似的,整天就知道想法设法的哄全家人开心,然后骗吃骗喝。 可一上山,那简直就是换了条狗,威风凛凛的,狩猎欲望肉眼可见的强烈。 “好猎狗,还是得多往山上带!” 胡大海感慨了一句。 把这么好的狗圈在高墙大院里,只会让它一点一点沦为玩物,白白浪费了那一身的兽血! …… 一行人顶着大太阳紧赶慢赶,终于在正晌午的时候到达了腚沟子河。 “真不容易啊!” 瘦子站在胡大海旁边,掀起衣服猛擦汗,感叹连连。 他长得又高又瘦,走这段儿路着实把他给累够呛,尤其是过夹皮沟的时候,那家伙汗流浃背的,累的他都不想说话了。 胡大海把水壶递给瘦子,而后凝视前方的楚梁河。 楚梁河原名叫清波河,虽名为河,但却比一般的湖还要大上好几倍,一眼过去,甚至都不太能看到边际。 这河很奇特,本身是圆形的,但中间却有一道直直的沼泽湿地,直插在河中央,不宽,拢共也就只有三四米,但是极长,横穿了大半个河面,是各种野生鸟类最喜欢去的地方。 站在李小烽所在的地方远远的往下看,呈现在他面前的,就是波光粼粼的圆形河水中央,直插着一道黑乎乎的东西。 胡大海嘿嘿一笑。 黑豹这里嗅嗅那里嗅嗅,没闻到什么猎物的味道,于是就撒着欢儿朝腚沟子河跑了过去。 同行的猎人们也走过来,拍拍胡大海和瘦子的肩膀,招呼俩人赶紧跟上。 “愣那儿干啥玩意儿,赶紧下泡子啊,去迟了都给别人儿打光了!” 胡大海和瘦子对视一眼,赶紧就撒丫子往下跑。 打鸟围肯定是不可能站一起打的,不然都分不清哪个是哪个的猎物。 都是各自挑块儿地,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但是第一枪,是必须要一起放的。 倘若有人不管不顾的先开枪,把河里的野鸭子都给惊飞了,那是要被大伙儿骂死的,下回也没人儿愿意再喊他过来一起打围。 胡大海提着挂管枪猫在一处炕面儿高的水泡子草甸子里。 这里芦苇、茅草、蒲草、小叶章连成一片,他只要半蹲下,这些茂盛的水生植物就正好可以给他做遮挡。 前方百米外的芦苇丛里,足足有上百只野鸭子凑在一起吃鱼吃虾,挥着翅膀扑腾来扑腾去的,还有的害搁那儿打架,嘎嘎叫,吵的人脑瓜子疼。 胡大海举着枪预瞄了几下,找了个好点的角度,但并没有开枪,而是看向河边。 待会儿会有人站在河边举红旗子,旗子一收,猎人们才可以开枪。 这时候就是拼手速和准头了,开枪又快又准的,才能在第一时间有所斩获。 这第一枪,一般打的都是公鸭子,公鸭子头大,身体圆,尾巴尖,母鸭子就要差上一些。 最次的就是带崽儿的老母鸭了,真没几两肉,一般也没人打,看着还可怜。 胡大海相中了两只又肥又圆的蓝嘴绿脖野鸭子,这俩货应该是两个鸭群的老大,一边嘎嘎叫唤一边干仗,从芦苇丛一路打到蒲草堆儿里。 “好好好!” 胡大海十分满意。 这会儿多活动活动,待会儿吃起来更劲道~ 黑豹正在不远处稍深一点的河里扑腾来扑腾去,撵着一对儿花脸鸭跑。 说是撵,其实是纯在被遛,那俩花脸鸭一看到狗过来,直接埋头往水里一钻,当场就消失不见了,只留下傻狗懵逼的在水面上东看看西看看。 等到那俩花脸鸭从水面其他地方钻出来换气以后,傻狗才会气急败坏的追过去。 胡大海看的直乐。 他还以为黑豹会怕水呢。 这次出来打鸟围专门带上它,就是想着顺道在腚沟子河里训练训练它。 没想到它不仅不怕水,水性居然还不错,一进河扑腾了两下子,叫都没叫唤,就开始四处撵鸭子了。 当然,它这点儿水性跟野鸭子那肯定没得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正看的乐呵,胡大海猛然瞥见有人在拎着旗子往河边走,顿时赶紧收回目光,使劲儿拍了拍自己的大腿。 黑豹听到身后的动静,也是立刻就不再追那两只花脸鸭了,直接转头游回到李小烽身边,使劲甩甩身上的水,一脸的乖巧。 黑豹躲闪不及,当场就被追风溅了一身。 “靠!” 胡大海笑骂一声。 打旗语的人叫“端锅的”,平时上山打围,端锅的不用扛枪,人负责的是做饭,以及辅助猎户们。 老舅今天也在场,和瘦子站在岸边,也是一脸希冀的看着胡大海。 端锅的平举三角旗子,顿了一会儿,左右一看,看到拿枪的猎户们都在看他后,才猛的把手臂往下重重一挥。 同一时间,胡大海直接提枪转身,右腿微微往外一侧,直接扑通一声跪进水里,抵在淤泥底部。 左腿则九十度弯曲,左手紧托挂管枪护木,手肘抵在左膝盖上,右臂与水面平行,把整个身体的重心都压在后脚踝处。 准星迅速锁定目标,胡大海左眼一闭,一秒完成水面据枪瞄准整套完整动作! 两只大公野鸭子此刻正打的难解难分,扑腾着翅膀,嘎嘎乱叫,互相都使劲儿伸长着脖子,要去啄散对方胸前的正羽。 其余小弟也围在旁边打作一团,场面无比混乱! 胡大海屏息凝神。 就在两只大公野鸭脖子交叉的瞬间,胡大海右手食指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嘭!” 开枪的瞬间,胡大海直接起身,看都不看结果一眼,直接扭头对着追风,朝百米外的湖面一指。 “黑豹!” “上!” “汪!” 一听到主人的命令,黑豹立即就如同脱缰的野马,奋力朝远处湖面上氤氲而开的血迹游去。 直到这时候,远处方才响起噼里啪啦连绵成片的枪声。 霎时间,整个河面上顿时惊起铺天盖地的鸟类,数不尽的鸟雀野鸽从芦苇里、从蒲草中、甚至从水草里面钻出来,扑腾着翅膀腾空而起,在天空中惊叫着来回盘旋! 这一切描写起来篇幅很多,但实际上也就只有一个呼吸的时间而已! 大群大群的野鸭子在空中嘎嘎乱叫,于腚沟子河上空盘旋不定,一会儿一股脑的飞向远处的山巅,一会儿又一窝蜂的飞回来,在腚沟子河上空惊慌失措的飞来飞去。 此刻的胡大海却已经再度举起了枪,双腿站定,手托护木,准星和整个上半身融为一体,跟随着空中来回飞的野鸭群同步缓缓扭动! 打空中的野鸭子,不能蛮打,要描着它的头部开枪,这样命中率才高,打中后才好捡。 当然,主要是因为他手里拿着的这把枪的原因~ 一般打野鸭子用的都是气枪,这种枪威力没有别的枪大,用来打野鸭子最合适,既能致死,又不会把野鸭子的肉打坏。 像老舅递给他这把改装过的挂管枪,拿来打野鸭子就颇有点大炮打蚊子的意思,一旦打到野鸭子身体上那就是老大一个血窟窿,肉都不能吃了。 所以他在开枪瞄准的时候,打的必须是野鸭子的脖子和脑袋。 胡大海左眼紧闭,右眼圆睁,聚精会神,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准星和猎物上。 它的目标,是漫天飞舞的野鸭子群中,最为肥硕,飞的最快的那只! 那是个肥头圆脑胖嘟嘟的大公野鸭子,明显要比周围其他的同类要大上整整一圈,毛色也是无比鲜亮好看,在阳光照射下甚至还泛出了碧绿色的光泽。 胡大海稍微目测了一下,顿时暗呼一声好家伙! 这只野鸭子展开翅膀后的翼展快有接近三十厘米了,嘎嘎叫着在天空中来回飞舞,叫声也最大,引导着漫天的野鸭子群在空中快速盘旋。 胡大海心中了然。 这绝对是腚沟子河中某伙野鸭子群的首领。 这些首领每当种群受到威胁的时候就会带头飞在最前面,领着这些野鸭子在空中快速飞行,通过聒噪的叫声和看起来极为唬人的数量吓走捕食者。 这是他们面对鹰隼这类天敌时常用的方式。 不过显而易见,这招对人类那是完全没用。 不仅没用,还会让他们死伤惨重。 对着持枪的人类用这招,远不如直接飞到人类头顶上拉屎,下屎雨效果好~ “嘭!” 旁边一个比胡大海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瞄准了一只野鸭子,自信开枪。 然而枪响之后,子弹划过天空,却只削掉了野鸭子的一根尾羽,啥都没打下来,气的他在一旁直拍大腿。 “奇了怪了!我瞄的准准的啊!” “什么吊破枪!关键时候掉链子!” 年轻人气急败坏的锤了手里的枪杆子两下,嫌弃的恨不得直接把枪丢水里。 胡大海却是在心底偷偷一乐。 年轻人! 打空中快速飞行的野鸭子,可不是这么打的! 当草丛中、芦苇里的野鸭子受到惊吓,应激飞起来以后,像这个年轻人这种没有经验的猎户,会本能的想要去瞄准野鸭子的身体,将准星对准野鸭子那胖嘟嘟的大肥肚子。 这样打是反而是很难打中的,基本上都是纯在碰运气。 即便是打到猎物了,那打的也是目标旁边或者后面的同类,属于是殃及鱼池,歪打正着。 正确的方法,应该像他这样,去瞄准野鸭子的头部。 枪法好,或者经验老练的猎手,会在举起枪来去瞄准天空中野鸭子的一瞬间,直接去寻找它的眼睛。 这么做既能快速找到野鸭子的头部,又能迅速明确野鸭子的飞行方向。 最最重要的是,定位到野鸭子那又圆又肥的大脑袋后,千万不能着急去开枪。 这是很多老猎手都会犯的毛病,瞄准以后忍不住就想要开枪速战速决。 事实上下打高,慢打快,放缓开枪速度才能更好的提高命中率。 枪开的快,不一定打的准。 当然,这可不是说让你在那里慢慢瞄准,慢慢开枪。 这样做,是为了保证自身能够完全把枪架好。 胡大海自信一笑。 此刻他的枪口,已经彻底和天空中那只肥硕的野鸭子保持了同步运动! 只有像他这样枪口随鸟而动,能够保证在激发子弹时枪口完全在自己的控制之下,这样打出的子弹才能拥有绝对精准命中目标的能力! “嘭!” 指尖微叩,一声枪响骤然爆发! 胡大海看都没看那只大肥野鸭子的落点,直接自信移枪,把枪口往左微微一偏,迅速锁定了天空中另外一只肥硕的野鸭子。 有黑豹在,不管这些被他打中的野鸭子落在哪里,哪怕就是掉到深水区,追风都一定能把它们给衔回来! 这就是带着猎狗的好处! 挂管枪的动静还是很大的,胡大海这一枪击发后,当即就把前方盘旋的野鸭子群给惊跑了,呼啦啦一大片直往旁边的山坳子里使劲飞。 “嘭!” 胡大海再度扣动扳机。 枪响后,远处的天空中当即就有两只野鸭子一起惨叫着从空中跌落下来。 子弹威力大也有威力大的好处,这里的鸟群太密集了,一穿二乃至一穿三都不是没有可能,毕竟自己打的是野鸭子的脑袋。 就看哪个夯货运气不好了~ 打完这一枪后,胡大海就先收起了挂管枪,没有再继续瞄准。 这群野鸭子受到枪声惊吓,已经飞得很远很远了,别看此刻目力范围内的天空中仍旧是乌泱泱的一大群,感觉还有很多。 但你要是举枪瞄准的话,准心里其实只能看到一个极小的黑点。 目测最起码也在四五百米开外了,这时候再打,那纯是在浪费子弹。 不过也不用觉得可惜。 这伙儿野鸭子迟早是会飞回来的。 胡大海抻了抻胳膊,静等黑豹把远处的野鸭子衔过来。 这块儿长满了芦苇、茅草、蒲草、小叶章的水泡子,那可不是他瞎选的! 胡大海挑的这片水泡子,里面的水草非常茂盛,尤其是那些蒲草和芦苇丛,足足有半人高,放眼望去老大一片,一下子都看不到头。 在水泡子中间的水面上,时不时就能听到噼啪一声,那是鱼尾巴拍打水面形成的旋儿,不用想也知道是鲫鱼瓜子在偷吃浮萍。 像这种草木茂盛食物丰富的地方,那绝对是野鸭子这些野生鸟类最青睐的繁殖场所。 之前打的不可开交的那两只大公野鸭子,八成就是在搁那儿抢这块地儿呢。 野鸭子这种东西,单个儿的时候胆子特别小,但成百上千只聚在一起,那胆子可就大了,更何况这块儿还是它们的繁殖地。 现在看似都被挂管枪的枪声给吓跑了,但用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呼呼啦啦的再飞回来。 它们是绝对不会离开自己的繁殖地的。 所以,胡大海才会完全不着急。 …… 黑豹嘴里衔着两只大肥野鸭子,只露着个湿漉漉的狗头,在水草甸子里一顿狗刨,朝胡大海所在的方向游过来。 这是最开始被一发子弹穿脖子打死的那两只,李晓峰目测了一下,心底十分满意。 这俩野鸭子加起来最起码也有七斤重,绝对算得上是顶级收获了! 就是黑豹要受累,在水里一趟趟的衔这么重的猎物,其实一点儿不轻松。 不过看它的样子倒是很高兴,还有空搁那儿扑腾水,一副憨憨的模样。 老舅和瘦子俩人站在岸边看的都呆了。 别人打“飞鸭子”,那用的都是霰弹枪或者鸟铳,像胡大海这样拿步枪子弹来打的,别说见了,听都没听说过,当真是头一份儿! “乖乖!” “大海啊,你这枪法不去当兵可惜了......” “你要是去参军,绝对是神枪手级别的!” 老舅大张着嘴巴,一脸的不可置信。 他知道胡大海的枪法好,但万万没想到,能好到这么夸张的地步! 瘦子没摸过枪,只是觉的胡大海打的这几枪很帅,但老舅,那是真的被实实在在震撼到了! 只有经常打猎的人,才知道这几枪到底有多牛X! 这可不是装铁砂的鸟铳,一打打一大片,这特娘的是步枪弹啊! “距离这么远,打的还是高速移动的头鸟,居然还能打中!” “这难度也太高了......” 老舅呆呆的摇了摇头。 “有多高?” 胡大海扭过头来问了一句。 “有三四层楼那么高......” 老舅叹息一声,喃喃的回答道。 …… 此时周围的枪声也已经陆陆续续的都停了下来。 这是第一轮鸟围结束了。 猎人们把枪丢在岸边,喜气洋洋的跳进河里,前去拾掇自己的收获。 直到鸟群再飞回来以后,众人才会组织起第二次打鸟。 黑豹把嘴里的那两只野鸭子衔过来,甩了甩身上的水,就又顺着胡大海所指的方向,龙精虎猛的游了过去。 后面的三只,要比最开始打的那俩野鸭子还要肥,追风明显看着都吃力了许多,没有刚刚游的那么快了。 主要是这三只野鸭子掉落的地方也有些远,都落到深水区去了,这对黑豹的体能也是一大考验。 等到黑豹把猎物全部都叼回来以后,胡大海就立刻奖励的搓了搓它的狗头,而后接过老舅递过来的猎刀,咔咔两刀,把那两个被打烂掉的鸟脖子连头割了下来,直接丢给黑豹。 这是给它的奖励。 平时在家里,那喂的肯定都是做好的食物,但在外面,猎狗必须得吃血食。 一是可以培养猎狗的凶性,二是能够让猎狗记住这种猎物的味道,三则是为了塑造猎狗脑海中主动狩猎就等于得到奖励的思维方式。 想培养出一条好猎狗,就得从每一件小事儿上去下功夫、花心思仔细培养才行。 差不多、可以了这种想法,一刻都要不得。 胡大海打量着这五只肥嘟嘟的野鸭子,心里还是颇为满意的。 这五只野鸭子一个赛一个的肥,光看那肉嘟嘟的下腹,就知道里面少不了油水。 就得是这种野鸭子,吃起来那才最有滋味。 尤其是炖汤,放两只进去,绝对能炖出老大一锅油唧唧的老鸭汤! 当然,最让他得意的是这五只野鸭子全部都是大公野鸭,尤其是中间的那只,绝对是天空中领飞的头鸭。 绿头、白领、栗色胸,体型庞大,毛色油亮,富有光泽。 这种野鸭子在野外可不多见,成百上千只漫天飞舞的野鸭子群里,拢共也就只有这么一只! 看这家伙肥肥胖胖的模样,胡大海甚至都怀疑就它这种体型,是怎么飞得起来的?还飞的那么老快! 以至于让他搁那儿瞄了好久,才有把握打下来! 来回翻看了几下,除了前两只的脖子被打烂掉了,其他的,子弹都是直接从脑部或者眼睛处穿了过去,身上保持的相当完整,没有一丁点儿伤口。 胡大海心里也是感叹连连。 还是打天上飞的容易呀! 也就是在天上,啥遮挡物都没有,飞的那么老高,他还能给打下来,还是一穿二。 这要是搁山上,那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别说一打二了,超过一百米,体型大点儿的猎物还好说,像“跳猫儿”这种体型小的,往那草里坳里一躲,你根本看都看不见。 …… 说话间,远处的天边忽然由远及近,响起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 胡大海赶紧就起身端好挂管枪。 黑豹也立刻静悄悄的趴在李小烽腿边,机警的看着天空中的密密麻麻的黑点儿,蓄势待发。 但见乌泱泱一大片野鸭子,绕着山边又嘎嘎叫着飞了回来,遮天蔽日的,如同蝗灾一般,看起来倒是十分唬人,气势十足。 楚梁河这边的猎人已经在大声呼喊了,一把把早已装填满了鸟弹的霰弹枪和装满了铁砂的鸟铳被他们高高举起。 胡大海摇了摇头。 他是不会用这两种枪的。 霰弹、鸟铳,拿来打野鸭子固然好使,但问题是有点儿太好使了,杀伤范围着实有点儿广,只要把天上的野鸭子群放近些,瞄准了一枪下去,最差最差都能打个两三只下来! 如果是其他时候,胡大海倒也不介意给挂管枪换上霰弹枪子儿爽爽。 但现在这个月份,正是母鸭子孵鸭蛋带小鸭子的时候。 哪怕猎人们再怎么小心,那一鸟铳下去,难免还是会伤到不少母野鸭子。 所以从一开始胡大海和老舅就说好了,让他打野鸭子可以,但必须得用步枪弹。 他的目标,从来就只是那些领头的大公野鸭。 就比如此刻他牢牢锁定的那只。 胡大海的脸稳稳的贴着枪托,左眼轻轻闭上,枪口稳定的往鸟飞行的方向移动。 今天他来这里,只干一件事。 那就是: 枪打出头鸟! 在东北,野鸭子并不单纯指绿头鸭,而是所有野生鸭子的代称。 就比如他现在锁定的这只,赤脖、白腹、黑爪,这种野鸭子就不是绿头鸭,而是赤颈鸭,因为头顶上带着老大一块红黄斑,因此也被叫做“鸿运当头”。 赤颈鸭要比绿头鸭小上一些,但很多猎人图吉利,打鸟围时都会捎带上那么一两只。 这只赤颈鸭也是个超大个儿,飞在最前面,但即便它身为头鸟,可和绿头鸭比起来,也就一般公鸭大小,甚至还有些不如。 野鸭子群从西边山坳里飞过来,兜了个圈儿,沿着腚沟子河西岸上空盘旋。 胡大海早已瞄准完毕,端着挂管枪,但却并没有扣下扳机。 他在东边儿角,先开枪的话,会把这群野鸭子惊的不敢过来。 得等西边儿的猎人先开枪,把鸟群全部赶过来后,他才能猎个痛快! “嘭!嘭!嘭!” 猎人们不讲武德,一排鸟铳打下去,当即便有二三十只野鸭子嘎嘎惨叫着从半空中跌落了下来。 听到那边枪响的一瞬间,李小烽嘿嘿一笑,这才扣动扳机。 挂管枪的声音不小,但掩藏在噼里啪啦的鸟铳、霰弹枪声音里,那真不算个啥。 “嘭!” 枪响,天空中的赤颈鸭应声儿落! 胡大海连一刻也没有迟疑,此刻的他目光锐利,如同无情的开枪机器,手里的挂管枪迅速调整位置,迎着受惊后哄飞过来的野鸭子群就疯狂开枪。 “嘭!嘭!嘭!” 每一声枪响,必有一只肥硕的头鸟被他凌空击落! 七发,足足打下九只! 弹无虚发! 没有一颗空弹! 一旁的老舅看的是瞠目结舌,人都快要给看傻了。 这是第三次一串二了吧? 见过打鸟的,没见过这么打鸟的! 这特奶奶的简直就是在炫技! 把他这个所谓的老猎户看的当真是无地自容! 说句不好听的,换他来,怕是一枪都打不到...... …… 胡大海却皱紧了眉头。 这种密度的鸟群,按照他的水平,七发子弹不应该只有这么一点斩获才对。 这要是在国际狩猎公园,就这成绩,年末考核都过不了,奖金都得被扣光...... “还是太久没系统训练了,没有海量的子弹来喂手感,枪法下降的属实有点快......” 胡大海感慨了一声,而后就转身,朝岸边傻站着的老舅高喊: “老舅!弹夹!” 老舅这时候方才从震撼中回过神来,尬笑一声,赶忙手忙脚乱的从兜里往外掏弹夹。 光顾着欣赏这难得一见的枪法了,正事儿被他给忘了个一干二净~ …… 接过弹夹,胡大海极为干脆的一秒换弹,而后立刻半蹲,面朝向小胖和老舅所在的方向,左膀发力,直接将枪口迅速大角度上抬! 此时的野鸭子群,已然已经飞过了三人的头顶! 胡大海半蹲在地上,枪口极为快速的小幅度移动,毫不犹豫的数枪连开! “嘭!嘭!嘭!” 又是六只模样不同的野鸭子应声坠落,掉在远处的草丛里。 天空中的野鸭子群都被这几枪给吓坏了,肉眼可见的在天空中空出来了老大一片,扑棱着翅膀聒噪的往远处逃去。 胡大海意犹未尽的收枪,站起来,心里颇觉得可惜。 野鸭子群已经飞远,第二轮鸟围结束了。 老舅没及时把弹夹给他,不然这一次,他起码也能清空两个弹夹~ 黑豹跃跃欲试,一会儿看看猎物,一会儿看看李小烽,急不可耐的想要去把猎物都给叼回来。 “去!” 在黑豹无比期盼的目光中,胡大海终于抬起手,笑着下达了命令。 看着黑豹欢脱的背影,胡大海擦擦手,揉了揉自己酸涩的眼睛。 这几枪看似没用多长时间,但其实却耗费了他很大的精力,尤其时用准星去定位、瞄准、锁定天空中快速飞行的公野鸭子时,他的眼睛从头到尾眨都没敢眨过一下。 说起来简单,公野鸭子比母野鸭子体格大、长的漂亮、飞的快。 但在实际操作中,想要在密密麻麻成百上千成千上万只漫天乱飞的野鸭子群里快速识别出大公野鸭子,真的非常非常考验眼力和专注力。 只需一个恍神,注意力稍一不集中,就会立刻眼花缭乱,丢失目标! 胡大海摩挲着手里的弹夹,站在原地闭目养神,静静等待着野鸭子群第三次飞回来。 每被围打一次,野鸭子群重新安定后再飞回繁殖地所需要的时间就越久。 趁着这个时间,猎人们就会赶紧装填弹药,然后下河捡回猎物。 打围过程中是绝对不允许下河的,枪子儿可不长眼,万一被打流弹打到,屯儿里可就要热闹上好几天了...... …… 等了足足半个多小时,瘦子都饿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天边方才再次传来野鸭子群的聒噪叫声。 胡大海耳朵一动,立刻倏的睁开眼,抖擞精神。 野鸭子群这次学精了,全部飞的极高,也没再敢贴着猎人们所在的河岸飞,而是吵闹着在河对岸徘徊。 那个位置很刁钻,已经不能说是深水区了,非常非常远,而且水草极为丰茂,即便有人能够打中野鸭子,那也不可能捡回来。 胡大海了然,并没有急着举枪。 这是野鸭子群在和猎人们拉扯,巡回类大型野鸟群经常会有这种行为,老常识了,稍微对鸟群有所了解的老猎人都懂。 除了几个年轻小子在端着枪不断比划,其余的猎户们都在老神在在的观望。 又是十几分钟后,野鸭子群终于试探着开始往这边飞,在几只雄鸟的带领下一圈又一圈的在天上来回旋转,慢慢向猎人们所在的河这边靠近。 直到这个时候,胡大海方才不徐不疾的立姿据枪。 这次的野鸭子群,是先往他这个方向飞过来的。 等天空中的野鸭子群逼近射程范围的一半后,胡大海没有再犹豫,觑个准确,深吸口气,无比果断的迅速开枪。 “嘭!嘭!嘭!” 几个呼吸之间,他就直接清空了整个弹夹! 胡大海眼睛一眨不眨,紧紧盯着天空中的野鸭子群,手上动作丝毫不停,间不容发的迅速换弹,而后一边调整角度,一边极速瞄准! 全力模式!火力全开! 霎时间,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枪声咆哮,接二连三的野鸭子噼里啪啦的直往河里掉,此刻的天空中,宛如下起了一阵野鸭子雨! 河面上,登时便飘起了大片大片的血花,染红了好大一片,久久不曾散去! 老舅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一切,嘴巴大张,倒吸口凉气,整个人呆若木鸡! 胡大海的这顿开枪,竟然给他造成了一种仿佛是霰弹枪在打鸟的离谱错觉! 两个弹夹倾泻完毕,野鸭子群方才惊慌失措的掉头,朝另一边飞去。 不是它们调整的慢。 在听到枪声后的第一时间,野鸭子群就在天空中立刻做出了反应。 奈何胡大海开枪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两个弹夹打完,这群野鸭子方才聒噪的飞出了挂管枪的射击范围。 看着河面上七零八落的野鸭子尸体,胡大海轻轻叹口气,心里并没有多大的成就感。 这几枪快则快矣,但准头其实并没有多好,最少空了两枪。 而且有几枪质量也很差,并没能准确的打到野鸭子的头部。 主要是时间太短了,等了半个多小时,也就只有这短短不到半分钟的射击时间。 另一边,此刻也已经响起了噼里啪啦连绵不绝的枪声。 所有猎人都牟足了劲儿,使出浑身解数,对着天上的野鸭子群一顿输出。 三轮围猎后,野鸭子群会被彻底吓破胆,要么等天黑,要么等他们走,否则这群野鸭子是绝对不会回来的。 瘦子站在一边看李小烽打枪,看的他自己也是心里直痒痒。 瞅见有几只野鸭子被枪声吓慌了神,脱离出队伍漫天乱飞,竟然又朝着自己晃晃悠悠的飞了过来,瘦子的眼睛顿时一亮,舔舔舌头,迅速凑到胡大海身边,嘿嘿一笑。 “大海哥,教教我呗,让我也放两枪过过瘾!” 瘦子搓搓手,作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胡大海看了瘦子一眼,换好子弹,直接就把挂管枪递了过去。 哪个男孩儿没幻想过自己威风凛凛扛着枪大杀四方的模样啊~ 能理解。 再说都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兄弟,放两枪就放两枪呗,只要别对着别人开枪就行。 “左手托住护木,右手握紧,注意枪托,一定要抵在膀子上。” “不是这样抵,稍微往外面移一移!” “对!就是这样!准星瞅见没,跟着那野鸭子一起动,瞄他的头哇,你瞄它屁股干啥玩意儿?” …… 在胡大海的絮叨中,瘦子终于龇牙咧嘴的做好了射击动作。 对着迎面飞过来的野鸭子,瘦子枪口一抬,嘴角一歪,果断自信开枪。 “嘭!” 枪响。 那天空中的野鸭子被这声巨大的动静当场吓昏了头,胆也颤心也惊,胡乱扇着翅膀,反而嘎嘎大叫着朝瘦子这边加速冲了过来。 胡大海的眼睛瞬间睁的溜圆。 那野鸭子如轰炸机一般,嘎嘎叫着从瘦子头顶快速掠过,啪嗒一声,一泡棕黄色的稀屎,精准无误的砸在了瘦子的脸上。 “我靠!” 瘦子下意识的伸手去擦,一看到满手的稀屎,当场就怒了,气急败坏的抬枪就打。 然而这一枪不仅没打到野鸭子,他自己还反被挂管枪的枪托狠狠砸在了眼窝上,当场就是一阵长嚎,跟个狗熊似的捂着眼睛在水泡子里乱蹦跶。 野鸭子掉转头立刻往回飞,还不忘在天空中连声嘎嘎大叫。 就仿佛是在嘲讽瘦子那洋相百出的枪法。 “呃......” 胡大海单手扶额,不忍直视。 瘦子这枪法......歪到姥姥家去了...... “教的好好的,咋还能打成这样?” 无奈的从瘦子手里拿过枪来,胡大海重新做了一遍战术动作,而后瞄准天空中那只肇事逃逸的野鸭子。 准星里,野鸭子此刻已经只有米粒大小了。 胡大海稳端挂管枪,眼睛一眨不眨,枪口一丝一丝往下挪。 开始微操! 眼睛、准星、猎物,三点之间,逐渐形成一个细微的弧度。 两秒后,胡大海微吐口气,气沉丹田,顿了顿,而后食指缓缓叩动扳机。 “嘭!” 随着一声枪响,那已经逃到腚沟子河中央的野鸭子,忽如断线的风筝,笔直的就从空中掉了下来。 胡大海收枪,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在他看来,前面打的那几枪,远远不如这一下来的精彩! “上货!” 胡大海喜笑颜开,大手一挥,三人一狗顿时就齐齐朝河里冲去~ …… 对于猎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满满的猎物更能让人心情愉悦了。 数了一下,加上最开始打的那五只,此行三个弹夹,除去空掉的那两枪,总共打下来了三十六只大肥野鸭子。 胡大海粗略扫了一眼,红脖子的、蓝翅膀的、白嘴巴的、黑爪子的,应有尽有,各个都是圆头圆脑,肚子鼓鼓的。 除了三只被流弹穿死的母野鸭子外,其他的无一例外,都是肥嘟嘟、体格结实的大公野鸭,其中不乏体重超过四斤的领飞头鸭! 听起来似乎数量不多,但摆在面前可是老大一堆,都堆成小山了。 这个数量其实刚刚好。 再多,可就不好往回拿了。 黑豹趴在地上喘着粗气,大舌头一吐一吐,腹部剧烈的收缩,显然是被累坏了。 老舅高兴的哼着歌,捡了些干柴火过来,生起火,嚷嚷着非要给两人露上一手。 连打三次后,这次的鸟围也就彻底结束了。 猎人们放下枪,生火的生火,吃干粮的吃干粮,开始在腚沟子河边进行休整。 胡大海稍微歇了歇,而后就和瘦子去找其他猎人借了幅扒网。 借到以后,俩人就兴冲冲的跑回了这片水泡子,一边沿着岸边走,一边眯着眼瞅那些水草密集的地方。 草甸子芦苇丛里,不仅生活着野鸭子,同样也生活着许多其他的野生动物,都是非常优质的野生资源。 刚在岸边走了没两步,胡大海就看到前方岸边的水草猛的一动。 胡大海想也不想,立刻就把手里的扒网丢了出去,而后猛的迅速向回一拉。 一条两三斤重的鲤拐子登时就被他直接从水里提溜了上来。 “牛哇!” 瘦子无比佩服的竖了个大拇指,心里赞叹不已。 话说他这个哥哥什么时候学了这么一身好本事? 这一晌午的,自己啥都没干成,净出洋相了,和峰哥一比,活脱脱像个小丑…… …… 不过这种捕鱼方法太看运气了,俩人在河岸边逛了老半天,总共也就网上来两条鱼,另一条更是只有巴掌大小,还不够他们塞牙缝的。 还了别人扒网,胡大海想了想,从一旁的树林子里撇了两根两三米长的树杈子,而后就又兴致勃勃的带着瘦子直奔芦苇丛。 “走,哥带你去捡野鸭蛋!” 野鸭子的窝,就藏在芦苇丛或者靠岸边的茂密水草里。 这个跟品种有关,像灰不溜秋的斑头鸭,就喜欢把窝建在水边的芦竹子里头,而发色漂亮的绿头鸭,则更喜欢在河沟子里筑巢。 打鸟围时,其实并不是所有的野鸭子听到枪声后都会往天上飞,还有一部分母鸭子,会被吓的钻进巢穴里瑟瑟发抖,一动不动。 也就是俗称的“趴窝”了。 胡大海要找的,就是这些藏在窝里精神紧绷的母鸭子。 一块地儿一块地儿的找,那显然是不现实的,太麻烦了,况且自己的老腰也遭不住。 胡大海朝瘦子挥了挥手里那根两三米长的树杈子。 这时候就得派这玩意儿上场了! 这树杈子可不是乱选的,需得挑分支多,树叶子也多的才行,不能是光秃秃的一根光棍儿,那个可没啥作用。 “你搁左边,我搁右边,咱俩一起往前走!” “脚步放慢点,耳朵也得听仔细了,有动静就说!” …… 胡大海和瘦子简单的吩咐了几句,而后就指了指前方的芦苇丛,俩人儿猫着腰缓缓向前。 树杈子必须保持在芦苇一半儿高的地方,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树叶树杈从芦苇丛里划过,就能听到簌簌的声音。 俩人顶着大太阳在芦苇丛里拖了好一会儿,但却没有任何收获。 “大海哥,这法子真行吗?” 瘦子汗流浃背,挠挠头迟疑的问道。 胡大海抹了把汗,心里也不是很有底。 这方法是上辈子在国家狩猎公园时,一个老前辈教给他的。 不过老前辈原话说的是得用麻绳,在麻绳中间栓上好几根棍子,然后找两个人儿各持麻绳一端,用短棍儿来吓水草里的野鸭子。 自己这不是条件有限嘛,只能拿树杈子来顶替~ “应该是......没问题!” 胡大海摸摸鼻子,干咳一声。 瘦子看李小烽这动作,顿时就满脸狐疑之色。 “我读的书少,你别骗我!”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树杈子前方的芦苇丛里就忽的一阵骚动,两人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只灰扑扑的野鸭子嘎嘎大叫着飞向了天空。 看样子,像是只母麻鸭。 胡大海顿时精神一振。 “搁那野鸭子逃跑的地方搜,野鸭子窝就在那儿!” 胡大海赶忙喊道。 “明白!” 瘦子嘿嘿怪笑一声,撅着屁股就在芦苇丛里一阵扒拉。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母野鸭子现了身,那它的窝,自然也就暴露无遗了。 一分钟都没到,瘦子就兴奋的起身大喊,让胡大海赶紧过来,说自己找到窝了! “小心点儿,窝子里可能有蛇。” “别被咬到了,野鸭子还没吃上,我就得先去你家吃饭了~” 胡大海在后边儿打趣道。 这自然是在和瘦子开玩笑。 事实上东北常见的水蛇绝大多数都是无毒的,临水而居的也就野鸡脖子厉害点儿。 不过野鸡脖子看着花里胡哨的,但胆子不大,甚至还有些害怕人。 只要自己不去犯贱、手欠,野鸡脖子是不会上来跟你干的。 说这话,主要是为了让瘦子当心点儿,即便是无毒蛇,被咬上一口那也不好受。 蛇嘴里可不干净,万一感染了很是麻烦,屯儿里的黑膏药可治不了感染。 麻斑鸭的窝做的倒是很不错,快有擀面盆儿那么大了,胡大海数了数,里头足足有十一颗鸭蛋。 算是个富窝儿~ 野鸭蛋呈青灰色,和家鸭蛋比起来要稍微小上一圈儿。 不过这小东西滋味儿很足,一般不拿来煮、炒,而是直接用大颗粒盐腌,这样保存的时间长,吃起来还更有味儿。 早上喝稀粥喝糊糊的时候,要是能配上这么一颗咸香冒油、口感沙绵的咸鸭蛋,美的哟~ 胡大海干咽了口口水,不敢想了。 “发财了~” 瘦子乐的合不拢嘴,大手一挥就要把这些野鸭蛋全部带走,不过却被胡大海给伸手阻止了。 “拿一半儿就行。” “野鸭子孵化率不算高,给人家留个种儿。” “这样来年咱们才会有更多的野鸭子和野鸭蛋吃。” 瘦子哪儿听得懂什么孵化率,单纯是胡大海让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 从打鸟到兜鱼再到摸蛋,亲眼目睹了胡大海的各种神奇操作后,他现在对胡大海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各种言听计从。 没办法,不听不行啊。 自己站那儿跟个大傻子似的,鸟打不到不说,还被鸟滋了老大一泡屎,丢死个人。 跟着大海哥,那真是吃香的喝辣的,要啥有啥! …… 捡完这窝野鸭蛋,俩人又拎着大树杈子在芦苇丛里一阵祸祸。 靠着这个土法子,俩人足足掏了五六个野鸭子窝后方才罢手。 “凡事过犹不及,一定要懂得见好就收。” 胡大海老神在在的拍了拍瘦子的肩膀。 其实主要是实在拿不了了~ 瘦子拿自己的衣服小心翼翼的兜着这二十几颗野鸭蛋,回去的路上,还对身后这片偌大的芦苇丛十分不舍,嘴里一直在嘟囔个不停。 “可惜了了......” “早知道就该背个草篓子过来!” 胡大海心中莞尔。 …… 回到岸边,老舅已然坐在地上美滋滋的喝起了小酒,老脸红红的,看起来有些微醺。 他前边儿的火堆上,正烤着条肚肥身圆、滋滋作响的鲤拐子。 三只大肥野鸭子串在比拇指头还粗的芦竹子杆儿上,就放在火堆旁,全部都被烤的焦黄流油,香气四溢。 胡大海顿时食指大动。 他们这伙人搁老远跋山涉水爬过来,为的是啥? 为的不就是这个嘛! 脱掉衣服,拿出先前带的酥饼,拧开水壶盖子,三人围坐在一起,开始愉悦的干饭。 老舅的手艺确实没的说,从串野鸭子的手法上就能看得出来。 这芦竹子杆儿是从野鸭子的屁眼儿捅进去,再从鸭嘴里捅出来的,串的非常紧实,完全不用担心吃一半儿掉地上。 虽然有的部位烤的有些过头,都焦掉了,但不碍事儿,吃起来还是很不错的。 当然,肯定没法儿和林芳兵做的比。 胡大海一口酥饼一口烤野鸭子,再就上老舅带的散酒,河边儿小风一吹,吃的那叫一个美~ 这三只野鸭子是他之前快速开枪时被打到了身子,把肉给打坏掉了的那几只,没必要拿回去了,直接在这里烤掉填肚子最好。 半个小时后,三人终于酒足饭饱,老舅和瘦子心满意足的靠在一起,搁树荫低下闭目养神。 回去的路可不近,这还带着这么多的猎物,可得把精神头养好。 胡大海摸着肚子眺望了眺望远处。 见大伙儿也都在休息了,他便回身,重新去取了老舅的挂管枪。 “你拿枪干啥?” 老舅打着哈欠诧异的问道。 胡大海指了指远处的山坳子,微微一笑,道:“打只大雁。” “你们稍等片刻。” “我去去就回!” 大雁,其实就是野鹅。 和野鸭子一样,大雁也是群居性迁徙鸟类。 如果在迁徙途中遇到大型栖息地,大雁群就会落脚休息,捕食打尖儿。 如果栖息地的食物资源恰巧还很丰富的话,甚至还会有一小部分的大雁会选择主动脱离雁群,直接留在当地猛吃。 用不了几个月,这些离群的大雁就能把自己吃的和家养的大鹅似的,个个膘肥体壮,体格健硕。 当然,这些大雁的下场通常也比较惨,基本上落单以后,用不了多久就都进了猎人们的肚子里~ 楚梁河的野生资源还是相当丰富的,所以这里同样也留有大雁群,不过数量不算多,只有二三十来只左右,基本上都是脱离雁群留下来的吃货。 不过有归有,但大雁可并不是那么好打的。 和野鸭子不同,大雁生性非常谨慎,而且十分聪明,视力还出奇的好,据说一双眼能够清楚的看到四五百米外的动物。 楚梁河的这些大雁从别的地方一路迁徙而来,早就经历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枪林弹雨,性格分外机警。 因此胡大海他们这伙猎人刚一靠近河边,就被藏在芦苇丛里放哨的孤雁发现了,呼扇着翅膀在河里头呷呷大叫。 大雁群一听到示警声,就立刻全都跑到楚梁河最里面去了,和岸边保持了非常远的距离。 这个距离已经超出了猎枪的有效射击范围,而且大雁群还一直在十分警惕的观察着他们这伙人。 打第一轮鸟围的时候,这伙大雁一听到枪声响起,立刻就头也不回的往山里头飞,没有丝毫的迟疑。 显然是对枪声非常熟悉。 当时胡大海看到这一幕后,登时就没了任何想打大雁的计划。 结果这群大雁绕着不远处的一座山徘徊了一阵子,居然就那么直挺挺的落到山坳子里去了,而且再也没有飞起来! 而那时候,一轮鸟围的枪声还在继续。 当时胡大海就留了个心眼儿。 按理来说这是极少发生的事情,大雁群一般被枪声惊起来以后就很难再落地了,除非看到他们这伙猎人离开。 现在出现了提前落地的情况,那就只有两种可能。 一,在他们之前就有不止一批的猎人来这里打过野鸭子了,导致这群大雁对枪声没有那么的敏感害怕。 二,就是它们落脚的那块山坳子里,也有类似腚沟子河的湿地栖息地环境。 这才是胡大海敢跟老舅夸海口,说去去就回的原因。 …… 打个口哨,黑豹就立刻飞奔了过来,紧紧的跟在胡大海的身后。 一人一狗,朝着之前观察到的大雁落脚地小跑而去。 若是其他的狗,胡大海自然是不敢带的,大雁群很警惕,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放哨的孤雁逮到。 但黑豹极有分寸,单独出去狩猎的时候基本不张嘴叫,都是通过动作、神态、姿势来提醒他有所发现。 有黑豹在,他才能更快的搜寻到这伙大雁的踪迹。 听说在别的地方,还有专门以打大雁为生的雁翎队儿,由一个枪法好,深知飞禽习性的雁把式带头,一晚上就能收拾一百多只大雁,非常赚钱。 他没那个本事,他所能倚仗的,只有自己的一手枪法以及灵性十足的黑豹。 最主要的是有黑豹在,能很好的防止他被大型野生动物偷袭。 不过那群大雁落脚的地方并不是在深山老林里,危险性要小很多,所以胡大海他才敢大着胆子背枪带狗单人去寻。 那片山坳子就在楚梁河的左侧,不过并没有路,放眼望去遍地都是荒草。 胡大海伸手指示了一下方向,黑豹就立刻心领神会,摇着尾巴跑在最前面,朝山坳所在地儿一路嗅了过去。 沿途还看到了只足有七八斤重的大黄肥野兔在啃野草,见到胡大海这一人一狗,那肥兔子当场就吓得一个哆嗦,出溜一声钻进了草丛子里。 黑豹歪着头看向胡大海,发现主人没有让它去追的意思,于是便立刻回头,继续往山坳子的方向小跑。 胡大海摸了摸背上的挂管枪,心里也是怪痒痒的。 这么大的野兔可不多见,不打了带回家真是可惜~ 不过现在要是开枪的话,那大雁就肯定打不成了。 为了早上出门时答应英子的话,他只能忍痛放走那只肥肥胖胖的大黄野兔。 一人一狗沿着山腰快速前进,约摸半小时后,前方东跑西跑的黑豹忽的停了下来,迎着吹过来的风使劲嗅了两嗅,就立刻加速往前面跑。 胡大海顿时心头一喜,赶紧跟上。 这是迎着风,从空气中闻出猎物的味道来了! 虽然不能确定是什么猎物,但看追风奔跑的方向,恐怕八九不离十,就是那群落在山坳子里的大雁! 以极快的速度翻过长满了荒草的山坡,胡大海往山坡下一瞅,赶紧就蹲了下来,同时在自己的大腿侧边儿上使劲儿拍了两拍。 这个动作他在家里和黑豹练习过很多次了,一听到拍大腿的声音,追风立刻就掉头跑了过来,在李小烽的脚边安静伏下。 胡大海躲在荒草丛里,悄悄探头观察。 但见坡度陡峭的山坡下方,赫然出现了一片被郁郁葱葱的矮树遮挡住的,泥泞不堪的黑土水洼地! 这片洼地不算大,面积只和三四个农家小院差不多,但可以看出洼地的中间部分很深,都呈现出深黑色了,目测最起码也有十来米深! 这就是典型的山塘,隐藏在山峰之间,凭借自己的纵深,即便天气多旱都很难干涸,是山里面的野鸟们最喜欢躲藏的地方。 几十只大雁正惬意的在塘面中间游曳,有的在互相给对方梳理毛发,有的在啄水草吃,看起来颇为悠闲。 一只稍小一些的孤雁站在塘边的黑泥地里,警惕的观察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胡大海估测了一下距离,微微皱了皱眉头,然后就趴在荒草丛里,一点一点的往下摸。 虽然是上打下,但从山坡到水塘的距离还是有些太远了,完全不在挂管枪的射击范围内。 他得摸近一些,才好射击。 黑豹想要跟过来,但却被胡大海一个手势阻止了。 他还没教黑豹如何长时间匍匐前进,让它这样贸然跑过来,必被下面放哨的孤雁发现。 往前足足爬了有一百米后,李小烽方才停下。 略微调整了调整呼吸,胡大海趴在地上,从草丛里悄然探出黑洞洞的枪口! 胡大海的眼睛半眯。 准星里,赫然出现了那只左顾右盼的孤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