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奇怪谈》 第234章 寄生虫(四) 占顺飞本想带女友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身体。但章盈盈却认为,自己不过是因为长期节食减肥遭到了反噬罢了,并无大碍。 占顺飞拗不过她,只好作罢。 再加上他这两天实在是太累了,明天又是周一,两个人都还要上班。说实在的他也不太想出门。 于是占顺飞就点了一份外卖,两人吃饱喝足后简单地洗漱了一番,便早早上床睡觉去了。 夜里,睡得迷迷糊糊的占顺飞突然感觉到身旁的女友猛地抽搐了一下。 紧接着,一股凉凉的液体流到了他被女友抓伤的手臂上,快速渗进了他的皮肤。 占顺飞瞬间惊醒,他连忙打开床头灯检查自己的手臂,却发现皮肤干干的,伤口也已经开始结痂,没有任何异样。 而此时,仰卧在一旁的章盈盈正双眼紧闭,胸口一起一伏,鼻腔里还发出了有规律的呼吸声,仿佛睡得正香。 占顺飞不忍心打扰她,再次躺了下来。 “难道是自己做梦了?也对!怎么会有液体往上流呢?可那种感觉也太真实了吧!”占顺飞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当晚占顺飞做了一个梦。 大量黑色“液体”不断从章盈盈的眼耳口鼻以及另外的两个出口流了出来。 它们脱离章盈盈的身体,将自己包围、淹没,并通过他的眼耳口鼻以及另外一个入口进入到了他的身体…… 早上八点整,闹钟准时响起。 占顺飞习惯性地在床上赖了十几分钟,这才不情不愿地关掉闹钟,推了推身旁的女友。 “盈盈,起床了,起床了!再不起来上班就要迟到了!” 占顺飞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这两句话,可章盈盈非但不搭理他,还干脆用被子蒙住了自己的脑袋。 折腾了足足二十分钟,占顺飞终于放弃了叫章盈盈起床这个想法。 他想,“盈盈一定是累坏了,不如再让她休息一天算了。” 便自作主张地拿起章盈盈的手机,帮她向单位领导请了一天的病假。然后,迅速穿好衣服,急急忙忙地出门去了。 占顺飞踩着点儿进了办公室。他和往常一样跟前台小玲打了个招呼,可小玲却一脸诧异地看着他,并未给他任何回应。 这个细节占顺飞并未放在心上,而是径直走到了自己的工位。 正当占顺飞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时,突然感觉到今天办公室里的气氛异常压抑。 往日里同事们的交谈声和键盘敲击声此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寂静。 他抬起头来环顾四周,发现所有人似乎都在用一种极其怪异的眼神看着他。 可一旦和他对视上他们又会很快将头埋下去,装作一副正在忙的样子。 占顺飞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安,他试图与邻座的同事贾俊搭话。 虽然,贾俊在积极地回应他,但占顺飞却发现自己根本就听不懂他到底在说些什么。 即便对方吐字清晰、语速缓慢,每一个字都是中文,每一个字占顺飞都认识,但是连在一起他就是理解不了对方的意思。 占顺飞问贾俊:“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为什么大家都盯着我看?” 贾俊回答:“阿你脱大张为怎的么嘴了?那什一巴直吗么?飞下臼么你了?” 占顺飞又问:“贾俊你到底在说什么呀?” 贾俊皱了皱眉头:“阿啊不你话要医请我清?看不听院去说看要飞个假你?” 占顺飞有些生气了,他以为贾俊是在跟他开玩笑,于是便起身走到一位新来的女同事罗慧美面前,问道:“大家今天都怎么了,怎么都怪怪的?” 罗慧美一脸错愕地看着占顺飞,半晌才缓缓开口说道:“你在么你你什你说?” 占顺飞愣住了,因为罗慧美性格十分内向,绝对不可能跟他开玩笑。 也就是说,要么是大家今天突然都变得异常了;要么就是他自己出了问题,听不懂大家说的话了。 正当占顺飞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时,平时和他没什么交集的刘国权慌慌张张地冲进了办公室。 今天他又迟到了,而且还迟到了足足二十分钟。 这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了刘国权的身上,大家用异样的眼光盯了他好久才纷纷低下头,开始各忙各的。 刘国权一脸疑惑看了看大家,然后,一言不发地向自己的工位走去。 由于占顺飞站的位置挡住了刘国权的去路,他就拍了拍占顺飞的肩膀,对他说道:“麻烦让一让!” 刘国权话音刚落,占顺飞脸上立刻露出了欣喜的表情,他忍不住感叹道:“我居然能听懂你说的话!” 刘国权被占顺飞说得一头雾水,于是便问道:“难道我以前说话你都听不懂吗?” “不不不,不是的。是除了你之外的其他人说话我都听不懂了!”占顺飞连忙解释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刘国权微微皱起了眉头。 占顺飞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刘国权解释,便顺手抓住一旁的罗慧美对她说道:“你说句话给我们听听。” 此时,罗慧美脸上的表情已经从错愕变成了惊恐,她连忙甩开占顺飞的手,起身冲出了办公室。 突然,贾俊开口说话了:“阿权飞国,两看了究巴么怎你?么院嘴们张都怎那么女?你快坏去竟医别看吧!大把啊事吓给们同了!” 占顺飞和刘国权面面相觑,两人琢磨了半天也没想明白贾俊说的到底是什么。 之后,占顺飞和刘国权又找了几个人问话,不出意外,他们听到的还是一串串像乱码一样的语言。 这下两人也没心情继续工作了,便结伴来到走廊里抽烟。 刘国权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跟占顺飞分析着其中的缘由,“你说,我们两个是不是因为迟到早退被公司边缘化了呀?” “经常迟到的是你!我可没有迟到过,再说今天我是踩着点儿进来的。”占顺飞一脸愁容地回答道。 刘国权点点头,“也对!就算要孤立我们,也用不着用这么奇怪的方法。我看罗慧美那个样子也不像是演的啊!我们两个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吗?” 占顺飞眉头紧锁,“真的是我们两个有问题吗?有没有可能不正常的是他们呢?” 第235章 寄生虫(五) 占顺飞的话使两人同时陷入了沉思。 烟燃完了,缭绕在他们周围的烟雾逐渐散去,但他们心中的迷雾却越来越浓了。 半晌,占顺飞突然开口说道:“要不咱俩去公司外面逛一圈,看看其他人是不是也和我们的同事一样。” 刘国权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这下可算是让他找着一个翘班的正当理由了。 两人走出公司大楼,来到了附近的街道上,想随机找几个路人搭话。 然而,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街上的行人不但说着他们听不懂的话语,还做出了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占顺飞看见两个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的小女孩朝他和刘国权走了过来。显然,她们正要去学校上课。 两人有说有笑地交流着,一副十分亲密的模样。但她们走路的姿势却是背靠着背、手拉着手,就连头发和裙摆都相互拴在了一起,打成了节。 当她们像一只四条腿的螃蟹一样横着从两人身边路过时,占顺飞的脸上不由地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可其他的路人却对这一幕视而不见,包括刘国权在内。 下一秒,占顺飞又看见了两个正在路边玩耍的小男孩。 他们玩的似乎是一种叫“你拍一我拍一”的传统游戏。嘴里还唱着占顺飞听不懂的童谣,但旋律和节奏却异常熟悉。 只不过,两个小男孩拍的并不是对方的手,而是对方的脸。他们竟然在一边唱童谣,一边互相扇巴掌,每一巴掌都很用力。 他们的小脸蛋又红又肿,但诡异的是他们丝毫没有生对方的气,脸上还洋溢着笑容。 “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占顺飞眉头紧蹙,愣在原地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而此时,刘国权已经自顾自地走向了路边的一家奶茶店。 他准备点两杯奶茶润润嗓子,顺便再跟店员交流一番,看看自己究竟能不能听懂对方说的话。 就在刘国权离奶茶店还有几步路的时候,一个骑着电动车、戴着黄色头盔的小伙子火急火燎地从他身边挤了过去,抢先一步来到了奶茶店门口。 刘国权顿时火冒三丈,对方差点儿就把他刮倒了,但却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他当即走上前去,想要跟对方理论一番。却看见奶茶店里的女服务员拿出了一个包装袋和一大杯奶茶。 可她并没有将做好的奶茶装进包装袋里递给骑手,而是将那杯奶茶一股脑的倒在了骑手的脑袋上,然后将空袋子和空杯子塞进了骑手的手里。 更不符合常理的是,头发和衣服都被黏糊糊的奶茶打湿了的骑手并没有对女服务员发火。 他接过包装袋和空杯子,先是往杯里撒了一泡尿,随后又吐了一口痰。 然后,面不改色地将装满茶色液体的杯子装进了包装袋里,又娴熟地将纸袋放进了外卖箱。就跟没事人一样,启动电瓶车离开了这里。 刘国权渐渐石化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女服务员和外卖骑手为何会做出如此大胆的行为。 难不成一个是在帮自己出气,而另一个是在泄愤? 不过他很快便否定了这个想法。 先不说自己和女服务员非亲非故,她没必要这样做。就算她真的是在为自己出气,骑手怎么可能不对她发火,转而将气撒在顾客头上呢? 真是太匪夷所思了! 刘国权瞬间将要买奶茶的事抛之脑后,他左顾右盼地在人群中寻找占顺飞的身影,想问问他有没有看见刚刚那惊人的一幕。 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正在不远处的早餐铺门前炸油条的中年男人吸引了他的注意。 因为,刘国权竟然亲眼看见他将自己的手放进了滚烫的油锅里。 等他将手从油锅里拿出来时,他的五根手指已经被炸成了金黄色。 可没过一会儿,他又将自己的手放进了油锅里。直到再次捞起时,他的手已经起了一层酥脆的皮。 而那个人的脸上全程都没有表现出任何痛苦的表情。就如同以往每一个早晨,刘国权从他的店门口路过一样。 他只是机械地重复着那个炸油条的动作,一脸麻木。空洞的眼神里透露着对生活的无望。 正当刘国权不知所措的时候,街对面突然传来了“砰”地一声。 巨大的声响吓了刘国权一跳,他连忙将目光移向了街对面搭满脚手架、正在翻新的商铺。 只见一个身首分离的工人,倒在了血泊之中。如果刘国权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因为没有系安全绳,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 但令刘国权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工友见状,竟然也纷纷从两三层楼高的脚手架上跳了下来,被摔得血肉模糊。 可一眨眼的功夫,第一个坠落的工人竟然又从水泥地上站了起来,开始四处寻找自己丢失的头颅。 很快,他便在一旁的绿化带里找到了自己戴着黄色安全帽的头。他捡起自己的头,按在了光秃秃的脖子上。 虽然,他的身体是背对着刘国权的,但他的脸却朝着刘国权所在的方向,因为他将自己的头给装反了。 显然,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于是又用手将自己的脑袋旋转了一百八十度。这才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 刘国权惊恐万分,他想要尖叫,但他却发不出声来。这种感觉就像梦魇,可周围的一切又那样真实。并且他依旧能张得开嘴,也能迈得开腿。 现在,他只想立刻逃离这个恐怖的“异度空间”,回到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 “国权,国权,你怎么了?你的脸色怎么比吃了苍蝇还难看?” 占顺飞的出现把刘国权从崩溃的边缘给拉了回来。 半晌,他才哆哆嗦嗦地问道:“你你你……你看见了吗?” “看见什么?”占顺飞一头雾水。 “那个工人,他他他……” 刘国权话还没说完,占顺飞便打断了他:“你是说那个工人刚才从脚手架上摔下来了吧!” “对对对……他他……”刘国权依旧结结巴巴的,说了半天也没吐出一句完整的话。 “嗐,他没事儿!不就是二楼吗。你看,他都自己把掉在地上的安全帽给捡起来戴回去了!” 占顺飞一脸云淡风轻的样子。 第236章 寄生虫(六) “你……你说什么?他捡的是安全帽!”刘国权将视线从占顺飞身上移开,又看了那个工人一眼。 只见那人已经爬回了脚手架上,继续完成着他的工作。只是他身上触目惊心的伤口正在不断地往外渗血。 “不,不对!他要是真受了那么严重的伤,怎么会若无其事地继续工作呢?难不成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刘国权又问占顺飞:“你看见那个早餐店门口的老板了吗?他在炸什么?” “当然是在炸油条啊!还能炸什么?”占顺飞一头雾水。 “你看不见吗?他正在炸自己的手啊!”刘国权惊呼道。 “你假酒喝多了,还是早上吃了毒蘑菇啊?人怎么可能会炸自己的手呢?”占顺飞忍不住拍了一下刘国权的脑袋。 不过,他脸上的表情很快就变得凝重起来。没等刘国权开口,他便接着说道:“国权,早餐店里的那个小女孩好奇怪啊!她竟然在吃自己的头发!” 刘国权顺着占顺飞的视线望去,店里面的确有一个小女孩,可她吃的分明是粉丝。 他瞬间明白了过来,原来他们两个人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沉默半晌后,刘国权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说道:“占顺飞,我们去医院看看吧!有问题的好像是我们!” 占顺飞不可置信地看着刘国权,虽然他并不想接受这个事实。但犹豫了一会儿后,他还是勉强点了点头。 “医院挺远的,我们开车去吧。我的车就停在公司楼下。”说着,刘国权便自顾自地朝着停车场走去。占顺飞也只好跟了过去。 去医院的路上,刘国权一边儿转着方向盘,一边儿跟他说起了最近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怪事。 “占顺飞,我跟你说件事儿,你别害怕……” 原来刘国权上周末也去过浮云山庄。只不过他并不是去参加南瓜音乐节,而是去参加远房亲戚的婚礼。 婚礼是在星期六下午举行的,吃过晚饭后,刘国权又留下来闹了会儿洞房。等到他开车回家时已经接近十二点了。 那时,路上基本没人了,再加上他想早点儿到家,就开得特别快。 就在刘国权困得不行了,眼皮子开始打架的时候,前方的道路上突然窜出来了一个活物,吓了刘国权一跳。 他瞬间清醒了过来,连忙将刹车踩到了底,却还是撞上了上去。 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白色的东西飞出去了好几米。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撞到的是一只动物。 因为,那东西看起来不是很高,而且奔跑时速度特别快,还是四肢着地。所以,他也不是特别慌张。 可等他下了车走近一看后才发现,路中间躺着的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披头散发的女人,一动不动。 当时,刘国权的脑子“嗡”地一下。他心想,“完了、完了,这下全完了。自己不但酒驾,还撞死人了,这下要牢底坐穿了!” 等他好不容易冷静下来之后,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毁尸灭迹! 这条路很黑,而且周围都是山,既没有民宅,也没有监控。再走十几里路还有一条大河,只要他把尸体往河里一扔。这事儿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刘国权一连抽了三根烟,又自言自语地给自己做了一番思想工作。 “这事儿真不能怪我,是她自己冲过来的!要怪就怪她自己命短。谁让她不长眼睛,大晚上地四肢着地在公路上跑。 等等!四肢着地!人怎么会四肢着地呢?” 刘国权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心想,“自己撞到的东西真的是人吗?” 于是,他又走过去仔细检查了一下尸体,的的确确是个女人。 可这时他才发现,不论是女人的身上还是地上都没有任何血迹。而且,女人身上也没有伤口,只有一些像墨汁一样的黑色液体,而且正在流动。 一股寒意再次扑面而来,刘国权不禁打了个哆嗦。他害怕极了,可是他现在又不敢跑。 如果撞到的真是鬼也就罢了。大不了花点钱请个法师,给自己驱驱邪。但如果撞到的真是人,那可就得给自己请律师了呀! 经过一番艰难的思想斗争后,刘国权还是决定,不管是人是鬼先把现场清理干净再说。 于是,他壮着胆子将手伸向了那个女人。 就在他的指尖碰到女人胳膊的一瞬间,女人突然睁开眼睛猛地朝他扑了过来,狠狠地朝他手背咬了一口。 然后,她像一条鳄鱼一样趴在地上,利用四肢快速地爬走了。等刘国权回过神来时,女人已经消失在黑暗中。 这下,刘国权的酒是彻底醒了。他吃痛地大叫一声,连忙打开手里的照明功能检查起了自己的伤势。 看着手背上深深的牙印,他既惊又怒。可诡异的是,他的伤口冒得竟然是黑血。他来不及多想,连忙回到车内,驾车逃离了那里。 又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他手上的伤口钻进了他的皮肤里。他再一看,发现伤口已经在短时间内结痂了。 等他到家时,伤口就已经完全愈合了,一点儿痕迹都没有。而之前发生的一切就像是酒喝多了以后产生的幻觉一样。 之后,身心俱疲的刘国权倒头就睡,睡了整整一天。直到星期一早晨,闹钟响了一遍又一遍他才醒过来。 所以,他才会迟到。 “你说,我要是真的撞到了人。那人是不是刚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疯子啊?难不成精神病这种东西也会传染?” 刘国权绘声绘色地讲着他的遭遇,完全没有注意到副驾驶的占顺飞脸色比吃了苍蝇还要难看。 “你说你撞到的女人穿着白色连衣裙!他的头发是不是又黑又长,还留着齐刘海?”占顺飞突然转过头来,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刘国权仔细回忆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你怎么知道?难道你也碰到她了?” “快掉头!送我回家!你撞到的那个人很有可能是我女朋友!”占顺飞的语气几近癫狂。 第237章 寄生虫(七) 刘国权不可置信地看着一脸认真的占顺飞,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在对方的催促下掉了头。 就在这时,两人的手机几乎同时响了起来。他们分别收到了一条内容相同的短信。 由于刘国权还要开车,所以占顺飞便拿起手机大声朗读起了短信的内容。 紧急通知: 8月27日(周一)早晨,本市突然爆发大规模不明原因寄生虫感染。 该寄生虫为黑色流体状,名为黑液虫,可同时寄生于动物和人类体内。 主要通过伤口入侵真皮层。会逐渐遍布患者全身,控制患者行为。 且伤势越严重者被感染程度越高。轻度感染者会出现间歇性面瘫;高度感染者会做出四肢着地爬行、啃食生肉等诡异行为。 此外,该寄生虫会通过眼、耳、口、鼻、肛门、尿道等途径进入人体内。在8-24小时后逐渐入侵人类大脑,使患者产生幻觉。 包括但不限于,无法与未被感染者通过语言正常交流。对某种事物的恐惧被无限放大,最终具象化…… 请有以上症状及与被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市民,立即拨打求助电话:1749,在家中等待专业人士上门救治,或就近寻找黑色医疗车。 切勿擅自前往公司、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专家表示:疼痛感可以有效缓解患者症状,使部分患者暂时恢复正常。 阅读完短信内容后,占顺飞猛然想起了什么,二话不说便狠狠给了刘国权一拳。 “你干嘛?”吃痛的刘国权惊呼道,随即猛踩了一脚刹车,将车子停在了路边。 可当他转过头来想要质问占顺飞为什么要打他时,他惊讶的发现,原本在他眼中再正常不过的占顺飞突然变得异常了起来。而路上那些行为怪异的人们则恢复了正常。 此时,占顺飞正瞪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歪着脑袋、张着大嘴,咿咿呀呀地对刘国权胡乱比划着什么。 见刘国权愣在那里,迟迟无法理解他的意思,他便一头撞在了窗户玻璃上,脑门瞬间起了一个大包。 令刘国权没想到的是,这一撞竟然把占顺飞给撞好了。他的整个人立刻恢复了正常。 刘国权一边儿揉着自己红肿的脸颊,一边儿对占顺飞说道:“看来疼痛果然能使我们恢复正常,可接下来该怎么办?” 占顺飞思索片刻后,说道:“不管怎么样,先送我回家,我得见到我女朋友才行!” “可是,你女朋友还能治好吗?她……可是重度感染者啊!我们两个都是被她感染的!”刘国权直言不讳道。 占顺飞的脸色瞬间阴沉了起来,语气也变得十分冷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看来,你是不想送我回去咯!” “不是,我是说,咱们还是先打求助电话吧!”刘国权有些怯懦。 占顺飞一把拽起刘国权的衣领,警告他道:“不管怎么说,你喝了酒以后开车,撞到我女朋友是事实!她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一听这话,刘国权也不乐意了,“兄弟,话不能这么说。是她自己突然窜到马路上来的。再说了,我撞到她之前,她就已经被感染了,这怎么能赖我呢!” “你立刻送我回去,其他的事儿我就先不跟你计较了!否则……”占顺飞用不容拒绝的口吻说道。 见占顺飞给了他个台阶下,刘国权也退了一步,不情不愿地发动了汽车。 或许是为了缓和两人之间的关系,又或许是害怕占顺飞把自己酒驾撞人还逃逸的事儿给说出去。 正转着方向盘的刘国权主动对占顺飞说道:“兄弟,不好意思啊!我真不知道那是你女朋友!我也不是想逃避责任,后续的医药费都由我出好不好?” 而占顺飞只是“嗯”了一声。他现在根本没心情跟刘国权扯什么责任划分问题,只想赶紧回到家确认女友的现状。 接下来,除了占顺飞给刘国权指路以外,两人再没说一句话。他们在这种尴尬且怪异的氛围中各自保持着沉默。 就这样,过了十来分钟,刘国权突然注意到前方的路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医疗车。 一旁还站着几个戴着防护面具和手套的黑衣人,似乎正准备进一旁的民宅里收治病人。 刘国权不由地斜眼瞟了副驾驶的占顺飞一眼。 而占顺飞似乎已经猜到了他的心思,连忙警告道:“先送我回家,之后你爱干嘛干嘛!” 刘国权没有回应他,默默地转动着方向盘。可当他经过黑色医疗车时,却猛踩了一脚刹车将车子停了下来。 “你干什么?”占顺飞大惊失色。 “等我们先被接走了,再让他们去你家接你女朋友也不迟啊!” 说着,刘国权摇下车窗,对街对面几个黑衣人大喊道:“救救我们!我们被寄生虫感染了!救救我们!” “不行,我得先回家!你自己去接受治疗,车子借我用用!” 占顺飞一边扯着刘国权身上的安全带,一边打开了驾驶位的车门,试图把刘国权给踹下车去。 “这是我的车子,我凭什么要借你啊?”刘国权拼命反抗着,两个人在车内撕打了起来。 与此同时,街对面那几个黑衣人闻声朝他们走了过来。 就在他们距离刘国权的车子不到三米的距离时,一个身材精瘦的中年男人挣扎着从黑色的医疗车的车窗里逃了出来。 下一秒,黑色医疗车的门被打开了。几个黑衣人手持武器从车上跳了下来,朝男人追了过去。 男人见状,加快了自己的脚步。他一脸惊恐,嘴里还大喊着。 “不要相信他们!不要相信他们!黑液虫感染无药可医,患者都会被关起来。严重感染者会被杀掉!快逃……” 男人话还没说完,便被黑衣人手中的武器击中,瞬间倒地不起。不知是已经死了,还是晕过去了而已。 看到这一幕,刘国权和占顺飞都惊呆了。而另外几个黑衣人已经走到了他们车前,正准备把他们从车子里拽出去。 刘国权见状,临时改变了主意。他一脚将那个拉住他胳膊的黑衣人给踹倒在地。 然后,迅速关上车门,猛踩了一脚油门,带着占顺飞一起逃离了这里。 第238章 寄生虫(八) 黑色的医疗车在后面穷追不舍,但因为车身过于庞大不够灵活,始终无法追上两人驾驶的小轿车。 此刻,刘国权和占顺飞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他们不知道该往哪里逃,只能在大街小巷中来回穿梭。 透过玻璃窗两人发现,街道上到处都是行为怪异的人。 有的人正在四肢着地反向爬行;有的人像狗一样疯狂地刨着绿化带里的土;有的人则啃食着路灯、垃圾桶、长椅之类的东西…… 可令他们感到疑惑的是,那些黑衣人竟然对大街上的“感染者”视而不见,仿佛眼中只有一个他们两个人。 刘国权紧紧握着方向盘,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这些黑衣人为什么只追我们?这么多感染者他们都看不见吗?” 占顺飞则一脸凝重,他心想,“怎么才这么一会儿,街道就变得混乱不堪了?寄生虫传染得有这么快吗?” 不过比起这个,他更担心独自在家的女友。不知道那些黑衣人会不会破门而入,强行将她带走。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等待她的又会是什么?治疗?还是像那个男人所说的一样,被关起来或是处理掉? “都怪刘国权,要不是他主动停车去招惹那帮黑衣人,说不定自己都已经到家了! 现在倒好,因为他慌不择路,开的方向完全和自己家相反……” 占顺飞越想越觉得不安,他死死地盯着刘国权手里的方向盘,萌生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起来,他一把抓住刘国权的胳膊,试图从他手中夺过方向盘。 “我要回家!”占顺飞的声音有些歇斯底里。 刘国权被占顺飞的举动吓了一跳,他一边努力稳住方向盘,一边大喊道:“你疯了吗?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添什么乱!” 但占顺飞已经听不进去任何劝告,他甚至从副驾驶跨到了驾驶位。 车子在街道上左右摇晃,刘国权试图猛踩刹车让车子停下来,但占顺飞却百般阻挠。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失控的车子撞向了堆在路边的一大堆箱子。 一声巨响后,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子也终于停了下来。 刘国权缓缓睁开眼睛,他感觉自己头痛欲裂,身上有多处擦伤,但好在伤势并不严重。 他转过头去看向一旁的占顺飞,只见浑身是血的占顺飞也慢慢从座位上爬了起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占顺飞虚弱地问道。 “你还好意思问,要不是你抢我方向盘,我们怎么会出车祸?”刘国权气不打一处来。 “我抢你方向盘?”占顺飞努力地回忆着刚刚发生的一切,恍然大悟。“一定是寄生虫控制了我的大脑,使我丧失了理智!” 刘国权挣扎着坐了起来,看着已经严重变形的车子,心中充满了绝望。要不是他买了车损险,他一定会狠狠地揍占顺飞一顿。 “现在怎么办?那些黑衣人很快就会追上来。”刘国权问道。 占顺飞咬紧牙关,强忍着身上的疼痛打开了车门。“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先离开这里再说,我还得回去找我女朋友!” “你还真是个大情种!”刘国权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两人相互搀扶着从车里爬了出来,一瘸一拐地朝着一条狭窄的巷子走去。 可令他们感到诧异的是,此时的街道已经恢复了秩序,那些行为怪异的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刘国权和占顺飞面面相觑。 “难道说,刚刚那一切都是幻觉?我们不知从何时开始又犯病了。看来轻微的疼痛只能短暂地缓解我们的症状,出车祸后,我们才又恢复了正常。” “这下我们被撞得头破血流,看来又可以管好一阵子了!”占顺飞苦笑道。 就在这时,身后的黑影人们追了上来。刘国权和占顺飞见状,撒腿就跑。沉重的脚步声和急促的喘息声不断地回荡在狭窄的巷子里。 除此之外,还有黑衣人们的呼喊声,“我们是来救你们的,你们跑什么啊?你们不是被感染了吗……” 不知跑了多久,一道被铁链拴住的大铁门挡住了两人的去路。无路可退的两人就这样被黑衣人们给团团围住。 刘国权和占顺飞背靠着大铁门,紧张地看着逐渐逼近的黑衣人。心想,“这下完了!” 黑衣人们一步一步向两人靠近,但他们似乎并无恶意。 其中一个领头的人对他们说道:“你们别害怕,我们真的是来救你们的。你们的情况极其复杂,我们需要把你们带去安全的地方进行治疗和观察。” 刘国权一脸警惕地看着他们:“谁知道你们说的是真是假?之前那个逃出来的人说,你们会把被寄生虫感染的人关起来甚至杀掉。” 领头的黑衣人叹了口气,“我们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如果放任感染者到处乱跑只会危害更多的人。 至于那些被杀掉的人,他们其实本来就已经死了!” 听到这儿,占顺飞心头一紧,连忙追问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黑衣人们面面相觑,犹豫片刻后,解释道:“黑液虫会优先选择将死之人的身体寄生,因为那些极度虚弱的身体比健康的身体要好控制得多。 黑液虫会操控他们去帮自己寻找下一任宿主。直到他们的血液被完全吸干、内脏被彻底食空,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黑液虫才会全部爬出他们的体内。 在这个过程中,原宿主虽然已经死亡,但只要还有一条黑液虫残留在他们体内,他们就还能像没有意识的丧尸那样继续四处活动,感染其他人。 那些行为极其怪异会四肢着地爬行的重症患者,就是这种情况!” 闻听此言后,刘国权彻底松了一口气。但占顺飞却愣在原地久久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或许是为了彻底打消两人心中的顾虑,没等他们开口,领头的黑衣人又接着说道。 “不过你们放心,你们一看就是轻度感染者,只需要隔离观察就可以了。我们公司还会免费给你们提供相应的治疗!跟我们走吧!” “免费?”刘国权再次确认了一遍。 “是的!”黑衣人们点了点头。 “那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自然是愿意接受治疗了。”说着,刘国权主动走到了黑衣人们的身边。 不仅如此,他还劝说起了占顺飞:“兄弟,你也别犟了,咱们一起去接受免费治疗多好!” 占顺飞没有回答他,只是默默地迈出了第一步。 就这样,黑衣人带着占顺飞和刘国权走到了巷口。那辆黑色的移动医疗车早已在此等候多时。 可就在占顺飞一只脚即将踏入车内时,他一下子撞开了身边的黑衣人,头也不回地朝着人流量最大的地方跑去。 第239章 寄生虫(九) 占顺飞的举动搞得黑衣人们措手不及。惊愕片刻后,他们才纷纷朝着占顺飞逃跑的方向追去。 就这样,占顺飞利用人群的掩护成功地摆脱了黑衣人的追捕,踏上了回家的地铁。 可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他却始终没有勇气将手中的钥匙插入锁孔。 楼道里隐约弥漫着一股腥臭味儿,那是肉变质的味道。 以往,占顺飞一定会认为,是楼道的某个角落里藏着一只死老鼠。但如今,他的脑子里第一时间浮现出的却是女友惨死的模样。 突然,楼下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占顺飞心头一惊,用最快的速度打开房门躲进了屋内。 将房门反锁后,他的心始终悬着。女友的事儿暂时被他抛在了脑后,他忐忑不安地站在铁门前,通过猫眼观察着屋外的动静儿。 脚步声越来越近,占顺飞的心都快要跳出嗓子眼儿了。 可想象中的事情并没有发生,随后出现在他视线里的只不过是一个系着红领巾、背着书包的小男孩。 原来是住在楼上的邻居家的小孩放学回家了。占顺飞长舒了一口气。 “亲爱的,你在看什么呢?”一个温柔而又熟悉的声音冷不丁地响了起来,吓得占顺飞打了个激灵。 他猛地转过身来,却发现身后空无一人。正当占顺飞一脸疑惑之时,那个熟悉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亲爱的,我在你上面。” 占顺飞错愕地抬起头来,只见披头散发、脸颊凹陷的章盈盈正像一只壁虎一样趴在天花板与墙壁之间的角落里。 最诡异的是,她的身体虽面向天花板,但脑袋却旋转了一百八十度,两只空洞无神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已经彻底石化的占顺飞。 而且,她的下巴已经脱落,仅靠着一层皮连在脸上!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占顺飞惊恐地看着天花板上的“怪物”,就连想要后退一步都难以办到。 突然,章盈盈猛地从天花板上跳了下来,动作迅速而诡异。她紧紧地将占顺飞抱在怀里,那股浓烈的腐臭味儿让占顺飞忍不住干呕起来。 紧接着,她居然将自己正在溃烂的舌头伸进了占顺飞的嘴里。大量的黑液虫逃出章盈盈的体内,通过喉咙流进了占顺飞的身体里。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猛烈的拍门声以及刘国权的声音。 “占顺飞!占顺飞!你快出来!一旦你女朋友的身体没有利用价值了,她体内剩余的黑液虫就会全部出逃去寻找新的寄主,你现在很危险……” “好像……已经来不及了……”占顺飞绝望地看着厚重的大铁门,用尽最后的力气挣扎着将手伸向了门锁。 直到那一刻他才恍然大悟,他对女友的执念除了发自内心的爱以外,还有体内的黑液虫在作祟。 或许,自打在南瓜音乐节上遇见那个诡异的男人起,他们就已经被寄生在他体内的黑液虫给盯上了。 占顺飞忍不住冷笑了起来,“原来,一直自诩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不过是寄生虫的傀儡。 怪不得最新的研究表明,人类对于食物的偏好并非是完全由自己决定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肠道内的微生物影响。 而黑液虫只不过是将这种利于自己繁衍的控制行为发挥到了极致而已。 那么,这些突然出现在人类社会的恐怖寄生虫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 只可惜,占顺飞永远也无法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 “砰”地一声,门被踹开了。 手持火焰喷射器、灭火器的黑衣人们对着占顺飞和他人不人鬼不鬼的女友就是一顿扫射。 好在占顺飞家的客厅较为空旷,火焰并没有引燃其他家具。 刘国权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但他也不得不接受这个残忍的事实。 之后,黑衣人们迅速处理完了现场,带着被感染的刘国权和两具被烧焦的尸体离开了这里。 刘国权在黑衣人的引导下,上了一辆黑色的医疗车。而占顺飞和章盈盈的尸体则被扔到了另一辆黄色大卡车的车厢里。两辆车分别驶向了不同的方向。 可就在黄色卡车行驶的途中,大量的黑色液体透过车厢与门之间的缝隙流了出来。 一些钻进了马路旁边的绿化带里;一些逃到了城市的下水道里;还有一些流进了清澈的河水里,瞬间变得透明。 但透过后视镜看到了这一幕的司机却对其视而不见。 几个月后,针对黑液虫的特效药被成功研发出来的消息登上了各大新闻的头条。一直在观察区接受治疗的刘国权也得知了这个好消息。 即便特效药被黄牛炒到了十万一颗,包括刘国权在内的感染者们也是一药难求。因为被黑液虫感染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又过了半个多月,刘国权几经波折终于托关系、花重金买到了特效药。 拿到药丸的第一时间,他就毫不犹豫地吞了下去。 而服用完药物后,那些恐怖的幻觉和诡异的行为果然再也没有出现过了。只是,他总是感觉自己的脑袋隐隐作痛。 一开始,刘国权还以为自己只是个例。可当他跟身边同样服用过这种药物的病友们沟通过后才知道,原来所有人的身体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疼痛。 这显然是药物的副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一点。甚至还有人因为忍受不了疼痛的折磨主动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更是有人发现,服用完特效药后体内的黑液虫并没有消失。是时刻折磨着大家的疼痛感抑制了黑液虫的活性。 只要患者的身体上一出现伤口,就会有一些黑液虫逃出患者体内去寻找新的寄主! 直到愤怒的患者们一起找到了制药公司,不顾安保人员的阻拦冲进了实验室,看到了培养皿里的变异黑液虫,真相才终于大白于天下。 最后,在受害者们的逼问下,研究人员们终于承认了这个惊天骗局。 并如实告知众人,他们只知道疼痛能够使症状消失,但目前为止被黑液虫感染仍无药可医,不过他们正在努力研发中。 “无药可医!”听到这里儿,刘国权突然心生一计。 在他的号召下,患者们将培养皿里的变异黑液虫强行注射到了研究人员们的体内,并给他们一人喂了一颗所谓的特效药。 人们看着万分惊恐的研究员们,露出了一个个诡异的笑容,“这下你们应该能尽快研发出来了吧!” 第240章 催眠 “普通男人做梦不是金钱就是美腿,而我的梦里不是命案就是厉鬼……” 宽敞明亮的心理咨询室里,一个拿着黑色手提包的中年男人正坐在单人皮质沙发上,向年轻、漂亮的女心理咨询师娓娓道来自己的困扰。 “你是说,你总是梦见自己杀人?” 身穿职业装的卷发女人故作认真地敲击着键盘,快速地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记录下了患者的话。 “不是的,我是说我会在梦里杀人!”男人一脸认真地回答道。 “那么,你为什么会认为,你真的在梦里杀了人,而不是单纯地在做梦呢?”女咨询师的面色有些凝重。 “因为,我在梦里与人搏斗时造成的伤痕,醒来后依旧留在我的身上!” “或许,你只是梦游时不小心弄伤了自己而已!”女咨询师敷衍道。 “那这个该怎么解释?” 说着,男人拉下自己的领口,露出了肩膀。他的左肩上有一处已经愈合的枪伤。他说,“他在逃亡的过程中,被一名警察打中了肩膀……” 男人话还没说完,女咨询师脸上的笑容便已经消失了。 她警惕地盯着眼前这个一脸云淡风轻的男人,悄悄将手伸进了放着自己手机的上衣口袋里,以备不时之需。 “不过,关于枪伤的记忆非常模糊。有时候,我脑海里又会出现,我在银行做柜员时,被持枪的抢劫犯给击中的画面。” 男人话音刚落,女咨询师便长舒了一口气。“所以,你是银行柜员?” “或许,曾经是。”男人若有所思地说道。 听到这儿,女咨询师已经基本确定,该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了。但她并没有直接揭穿对方。 毕竟,每小时男子都要向她支付一千元的咨询费用。主动结束话题,实在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那么,你希望我能给你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呢?”女咨询师努力地拖延着时间。 “最近,我做梦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我已经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了。我甚至不能确定现在这一刻究竟是不是梦。”男子平静地回答道。 “你放心,我肯定是真实的!”女人斩钉截铁地说道。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男人反问道。 “因为……”女咨询师思索了片刻,然后,狠狠地掐了自己的手臂一下。“因为我能感觉到疼痛!” “我在梦里同样也能感觉到疼痛!我感觉我的梦境是另一个平行世界。当我们仰望星空时,宇宙中的另一个自己同样也在仰望着我们……”男人开始长篇大论了起来。 女咨询师打了个哈欠,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我来给你催眠吧!挖掘你潜意识里的真实想法,说不定能找到你的病根!” 她的语气突然变得兴奋起来。她兴奋并不是因为这个方法真的有用,而是因为如果患者同意用这个疗法的话,她不但可以不用听对方废话,还可以额外赚一笔钱。 男人犹豫了片刻,默许了女咨询师的提议。 “不过,催眠得另外收费哦。一小时两千元。”说着,女咨询师转身走到一旁的烧水壶前,冲了一杯生椰拿铁递给了男人。 “嗯。” 男人接过冒着热气儿的马克杯,看了一眼杯中隐约漂浮着白色粉末的液体,假装喝了一口,又不动声色地将液体吐了回去。 味道有些苦涩,但不止是咖啡的苦。 等到女咨询师转身去点香薰、拿道具的时候,他又悄悄将杯中的一大半液体倒进了一旁的花盆里。 女咨询师拿着金属怀表回到了沙发前,她看了一眼茶杯里所剩无几的液体,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那我们开始咯!” 说完,她手中的怀表像钟摆一样在男人眼前晃动了起来。 几分钟后,男人逐渐闭上了眼睛,他似乎已经进入了梦乡。 “今天,你一定会做个美梦的!”她扬起嘴角,但语气中却透露着一丝讽刺的意味。“两千元一小时的安眠药不会让你白买的!” 女咨询师打开了音响,播放了一首舒缓的音乐。然后,悠闲地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玩起了手机。 她已经想好了各种话术,现在她需要做的,不过是安静地等待患者醒来。 大约两个小时后,男人终于睁开了眼睛。 女咨询师见状连忙放下手机,来到男人面前,一脸关切地问道:“感觉怎么样?” “好奇怪,我今天居然没有做任何梦!”男人的语气有一些欣喜。“我感觉自己已经好多了!” 女咨询师面带微笑地对他说道:“你就是平时想得太多、压力太大,所以才会做那些奇怪的梦。回去以后给自己好好放个假,有需要再来找我!” 虽然,女咨询师的回答十分官方,但患者似乎对治疗的效果非常满意。他心甘情愿地支付了费用并对其表示了感谢,然后,起身离开了这里。 送走今天的最后一位患者后,女咨询师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她是位独居女子,唯一的室友是墙角的那只蜘蛛。所以,一关上门她便毫不避讳地脱起了自己身上的衣裳。 “热死了!”女咨询师喃喃自语道。 她先是走进卫生间上了一个厕所,然后打开了花洒,准备冲个凉。 不知道是不是电热水器出了问题,今天的水怎么也烧不热。好在现在是盛夏,不然她非感冒不可。 就在她犹豫要不要光着身子走出浴室去外面检查一番时,墙壁里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 “啧啧啧,肚子上赘肉太多了,身材也就那样吧!” “谁?谁在说话?”女咨询师惊恐地四处张望着,可四周除了墙壁什么也没有。 “难道是自己出现了幻觉?”她这样安慰着自己,但心脏依旧狂跳不止。 “咳咳……” 墙壁里又传来了一个男人咳嗽的声音,这次她听得清清楚楚,就是从墙壁里传来的。 “难道有人躲在墙壁里不成?这怎么可能呢? 等等,这个声音好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对了,是今天那个患者!没错,就是他! 难不成他真的是个杀人犯,难不成自己被他盯上了?他该不会跟着自己回家了吧?” 女咨询师不敢再想下去了,犹豫再三后,她还是决定壮着胆子出去看看。 她关掉花洒、裹上浴巾,拿起了一旁的拖把作为武器,小心翼翼地走出浴室。 与此同时,男人关掉了心理咨询室里安装了净水器的水龙头。 女咨询师闭着眼睛检查起了房间的各个角落。 全然不知,一个男人正双手交叉地抱在胸前,吊儿郎当地靠在一旁的墙壁上,面无表情地观看着这一出精彩的无实物表演。 而此时,距离催眠开始仅仅过去了二十三分钟。 “原来你才有梦游的习惯!你这个该死的骗子!”说着,男人从手提包里拿出了绳子,以及一把斧子…… 男人正在处理女咨询师的尸体,可耳边却突然响起了一阵熟悉的闹铃,他这才猛然惊醒,“又是梦!” 话音刚落,他便从自家卧室的床上醒了过来,但他的身上却依然沾满了鲜血! 第241章 二手车(一) 赵辉一直想买一辆二手车,在上下班的时候代步用。但奈何手头紧、要求高,迟迟没有下手。 这天,他终于在一个中介的联系下找到了一辆令他欣怡的新能源轿车。 这车不但款式较新、价格也非常合理。而且,才跑了两万多公里,没有任何维修记录。 并且,中介还以人头担保,这辆车从来没有出过任何交通事故。 经过检查和试驾后,赵辉仍非常满意,但他还是留了个心眼儿,在鸡蛋里挑骨头,好和中介讨价还价。 “这车性能还不错,就是这个颜色我不太喜欢。黑不溜秋的,要是是个白的就好了!”赵辉一边儿围着车子转悠,一边儿观察着中介脸上的表情。 “颜色不满意,买了以后可以自己喷漆嘛!想改什么颜色,就改什么颜色!”说着,中介从兜儿里掏出一包烟,从中抽了一根递给了赵辉,还不忘拿出打火机来给他点上。 “喷漆不要钱吗?对了,这个车这么新,车主为什么要卖啊?”吞云吐雾间,赵辉又已经打开了车门,准备再好好检查一番。 “哦!车主是做生意的,资金周转不过来,所以才急着卖!不然,哪里去找这么实惠的价格!这种车买到就是赚!”中介点头哈腰地跟在赵辉身后。 中介的态度令赵辉更加满意了。平时上班都是自己跟在领导后面点头哈腰,如今自己成了大爷,这种感觉别提有多好了。 虽然,他已经在心中暗自决定,“就是这辆车,就找这个中介买了!”但他嘴上说的却是:“能再打个折不?” “那么老板,您希望打几折呢?”中介的目光瞬间落在了赵辉脸上,语气依然非常谄媚。 赵辉眼珠子一转,试探性地问道:“八折?” 原本以为中介会委婉地拒绝自己。没想到,中介思索片刻后,给出的答案竟然是,“他再去找车主商量商量。” 即便是这样,赵辉也没抱什么希望。因为,就连他自己都觉得,现在这个价格已经是跳楼大甩卖了! 可中介一个电话打过去后,车主竟然奇迹般的同意了。 这下,赵辉再不买就不合适了。他也没磨叽,当即全款拿下了这辆二手车。当天晚上,就开着这辆新买的二手车回家去了。 赵辉的出租屋离提车地点较远,开回去差不多要两个小时。起初,一切都很正常,直到他把车开进了一条下穿隧道。 这条隧道又直又长,周围也没什么车,只是光线有点昏暗。照理说,开着应该非常舒服才对,但不知为何,赵辉刚一进隧道就感觉心里毛毛的。 他总感有一双眼睛正盯着自己,而且不是在车外,而是在车内! 赵辉下意识地扫视了一下周围,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但那种被盯着的感觉却愈发强烈。 他咽了口唾沫,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突然,车内的收音机自动打开了,诡异刺耳的杂音之中隐约还能听见几声女人的哀嚎。 赵辉吓了一跳,连忙伸手去关收音机,可无论他怎么按按钮,收音机就是关不掉! 与此同时,车内的空调似乎也出了问题,温度越来越低。明明是炎热的夏天,赵辉却感觉自己置身于一个冰窖之中。 他的心都快要跳出嗓子眼儿了,好在经过一番调试后温度逐渐恢复了正常。 而这时,收音机里的杂音也自动消失了,里面传来了男主播带有磁性的嗓音。他再次将手伸向了收音机的开关,但却依然无法成功关掉。 “应该是按键失灵了吧!”赵辉努力地安慰着自己,他甚至有些后悔买了这辆二手车。 可他转念一想,“为什么之前一直都没事儿,一进入这个隧道就怪事连连。会不会邪门的不是这辆车,而是这个隧道呢?” 于是,赵辉猛踩了一脚油门,想加速驶出隧道。可车子却像是被什么东西拖住了一样,速度怎么也提不起来。 就在这时,他赫然从后视镜中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正静静地坐在他身后的位置上。 赵辉惊恐地转过头,却发现后座上空无一人。他擦了擦眼睛,以为自己是看花了眼。可当他再次看向后视镜时,那个身影又出现了。 赵辉的心脏剧烈跳动着,恐惧如同潮水将他淹没。他死死地盯着后视镜中的身影,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他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再次转过头去,后座依旧空无一人。但当他的目光回到后视镜时,那个身影又的的确确存在,而且变得越来越清晰了。 那是一个身材瘦削的女人,穿着一件咖啡色的针织外套。赵辉看不清她的脸,又或者他根本就不敢仔细看她的脸。只能分辨出她的头发又黑又长。 突然,一阵刺耳的鸣笛声将赵辉的注意力给拉了回来。只见,一辆大货车从他身旁呼啸而过,几乎是擦着他的后视镜过去的。 他这才回过神来,自己差点儿就开到对向车道上去了。 赵辉惊出了一身冷汗,连忙调整方向盘,让车子回到正确的车道上。刚刚那惊险的一幕让他暂时忘记了后视镜中那个恐怖的身影。 他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却不经意间看到前方出现了一团火光。 竟然有人在隧道里烧纸! 这时,赵辉才猛然想起,明天就是中元节了。他真恨不得甩自己一巴掌,自己早不买晚不买,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买啊? 不知不觉,车子已经驶出了隧道。虽然,前前后后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但对于赵辉来说却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 前方的路灯越来越明亮,街道上的车子也逐渐多了起来。赵辉再次鼓起勇气看向后视镜,自己的后座空空如也,他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之后,这一路上也没再发生任何怪事儿,只是那个收音机确实有点儿小毛病。赵辉就更加确信,有问题的不是自己的宝贝车子,而是那条诡异的隧道了。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赵辉回家后还专门上网查了一下。发现,几个月前那条隧道里的确出过一场交通事故,造成了三死两伤。 还有许多网友留言说,事故发生后,每当自己开车经过那条隧道时,都会有怪事发生。 这下,赵辉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既然有问题的是隧道,那自己以后不去那条隧道不就好了。 说来也怪,自从那次以后,一切都仿佛恢复了正常。就连收音机都莫名其妙地自己好了。 至于那段恐怖经历,除了茶余饭后偶尔会和同事们聊起之外,也渐渐被他抛在了脑后。 就这样,赵辉每天都开着这辆二手车上下班,再也不用去挤地铁了。 可没过几天,怪事儿又发生了。 第242章 二手车(二) 第242章 二手车(二)这天,赵辉独自加班到深夜才回家。 好不容易把车开到了地下停车场,他已经困得连眼皮子都睁不开了,于是便趴在方向盘上睡了一会儿。 不知过了多久,睡得迷迷糊糊的赵辉忽然感觉,有一只冰冰凉凉的手钻进了他的衬衫里,正在不停地抚摸他的皮肤。 虽然,这让赵辉感到毛骨悚然,但他却并没有挣扎。一是因为他根本就动不了,二是因为这种酥酥麻麻的感觉还挺舒服。 渐渐地,赵辉再次进入了梦乡。 梦里,一个通体雪白的女人钻进了赵辉的车内,坐到了他的腿上,主动给他宽衣解带。两人在车内缠绵了好一阵子,女人才渐渐消失。 虽然,赵辉始终看不清她的长相;虽然,女人的身体非常冰凉。但单身多年的赵辉却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 他醒来后,不但发现自己衣衫不整,甚至还弄脏了自己的裤子。 这时,赵辉已经隐约感到事情有些蹊跷了。他不由地想到那个莫名其妙出现在后视镜里的女人。两者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 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这该不会是一辆撞死过人的事故车吧?而那阴魂不散的女人就是受害者!”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流传在网络上的恐怖故事。 故事讲的是,一名男子花低价买了一辆二手车。某天晚上,男子突然听见楼下传来了车子报警的声音。 他跑到窗前往楼下看去,发现果然是自己的车子在响。而且,他还隐约看见有一个人趴在自己的车子底下。 男子的第一反应就是,有人想偷自己的车。于是,便火急火燎地跑下了楼。可等他到了楼下却发现“小偷”已经不见了踪影。 他打开手电筒,往车子底下照去,下面依然空无一人。可就在他准备起身离开之时,他赫然发现黑暗中有一只眼睛正死死地盯着自己。 那竟然是一颗人类的眼球! 后来男子才知道,原来自己买到的是一辆事故车。原车主碾死了一个人,场面惨不忍睹。 当时,处理现场的人员找了好久,才找齐了死者支离破碎的身体,唯独少了这一颗眼球。 想到这儿,赵辉忍不住打了个冷战,不过,他很快又否定了这个想法。 这车这么新,就连一点儿剐蹭的痕迹都没有。而且,他已经反复检查过了好几遍,零部件都是原装的,绝对没有维修过。 如果真撞死过人,那么大的冲击力,不可能不留下一点儿痕迹。 突然,一阵异响声钻进了赵辉的耳朵里,就好像有什么东西钻进了他的车底。 赵辉心头一紧,为了实证这并不是自己因为恐惧所产生的幻觉,他又竖起耳朵仔仔细细地听听了一遍。 那响动声在这空旷、寂静的地下停车场里显得尤为清晰。的确有东西钻进了他的车底! 赵辉被吓得冷汗直冒,但他总不能一直躲在车里直到天亮吧!犹豫了一会儿后,他终于鼓起勇气打开了车门。 他不是没有想过要立刻逃离这个恐怖的地方,可好奇心又硬生生地把他给勾了回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打开手机里的手电筒,蹲下了身子朝车底望去。 下面空无一物,只是底盘的缝隙里还残留着一些没有被冲干净的泥而已。这些日子他行驶过的地方都是公路,那些泥显然是原车主留下来的。 赵辉刚松了一口气,异响声又出现了。他再次将目光转移到了底盘上。只见未被光线照射到的黑暗角落,藏着一双发着光的眼睛。 “啊!”赵辉惊叫一声。 随后,一只黑猫从车底钻了出来,落荒而逃。 “他妈的,原来是只猫!差点儿把老子魂儿给吓没了!”赵辉喘着粗气,骂骂咧咧地回家去了。 由于平时工作繁忙,赵辉也就没时间去仔细研究之前所遇到的怪事。 只是每个寂寞难耐的夜晚,他都会忍不住回想起和那个陌生“女人”在车内缠绵的感觉。只可惜,他再也没有做过那样的“春梦”。 都说,“只要胆子大,女鬼放产假!”赵辉也是精虫上脑,什么都不怕了。 为了再体验一次那种刺激的感觉。他竟然突发奇想,在三更半夜的时候,离开舒适的被窝,独自跑到了车子里去睡觉。 出乎意料的是,进入梦乡之后,那个女人果然又钻进了他的车子里和他缠绵了起来。 那女人比赵辉还要饥渴,各种花样都和他玩了一遍。消失之前,她甚至还主动告诉赵辉,只要想她了,就可以在午夜十二点之后来车子里找她。 之后的日子里,赵辉几乎每隔几天就会跑到车子里去睡觉,而那个女人也每次都会“赴约”。 自从过上了“幸福”生活,赵辉再也不愁眉苦脸的了,就连上班的时候都满面春风。同事们也都看出了他的变化,还非常八卦地问他,“最近,是不是谈恋爱了?” 而赵辉只是笑着摇摇头,打趣地说,自己被魅魔给缠上了! 可只要有同事追问下去,他又会敷衍地回答,可能是因为自己买了一辆二手车,再也不用挤地铁了,所以心情才会如此愉悦。 就这样,赵辉以这种奇特的方式和那“女人”过了好些没羞没臊的日子。 终于有一天,赵辉忍不住在梦里问那女人,究竟是谁?为什么会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他的梦里?” 女人没有回答赵辉,而是问他,“你想不想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我啊?” 赵辉脱口而出,“想啊!我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我上哪里去找你呀?” “你上得富大厦附近的青纱帐来找我。”说完女人便消失在了他的梦里。 梦醒之后,赵辉还专门用手机搜索了一个女人口中的“得富大厦”。 只可惜现实中根本就没有这个地方,只有一个叫“幸福大厦”的小区,在距离他七百公里之外的临市。 赵辉自然也就打消了去找梦中情人的念头。 可令赵辉没有想到的是,从那以后,每次女人和他翻云覆雨的时候都会用非常哀怨的语气问赵辉,为什么不去找她?还说她一个人在那里好孤独! 这话赵辉越听越感觉背脊发凉。于是便敷衍她说,自己去找过了,但是找不到她说的那个地方。 这次,女人似乎有些生气了。扔下一句,“我带你去!”连游戏都没做完便消失了。 第243章 二手车(三) 女人的话赵辉并没有放在心上,照样该干嘛干嘛。 周六晚上,赵辉开车去参加了一场聚会。哥几个撸串、喝酒、洗脚,一直玩到深夜才各自打道回府。 回家的路上,赵辉突然感觉肚子有些不舒服,就使用语音系统让车载导航带他去找最近的厕所。 车载导航提示他,最近的厕所距离他仅有一公里。不过,要驶离大马路,穿过一条路况不是很好的土路才能到达。 赵辉也没多想,当即就跟着导航上了那条小路。几分钟后,语音系统提示他目的地已到达。 可放眼望去,只有一栋被菜地包围的烂尾楼,哪有什么公共厕所? 而且,周围还散发着一股农家肥的味道,仿佛有人刚刚用大粪浇灌过地里的粮食。 但好在附近人烟稀少,大晚上的基本没什么人。赵辉实在是憋不住了,便打算找个相对隐蔽的地方就地解决。 等他下车以后才发现,原来距离车子不远的一处空地上有一个被人丢弃的马桶。 赵辉恍然大悟,“那人工智障所说的厕所,该不会就是这个吧?” 一想到这儿,赵辉就忍不住笑了出来。 他掏出兜儿里的卫生纸向那“厕所”走去。发现马桶还挺新,就是缺了一小块角、没有盖子,但完全不影响使用。 赵辉心想,“有总比没有好,至少不会因为蹲时间太长而腿麻。”于是,恶趣味的他便脱掉提裤子直接坐了上去。 第一次在视野如此开阔的地方地方拉屎,不管脸皮再厚的人多少都会有些心慌。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赵辉都会紧张地四处张望。 突然,不远处的苞米地里传来了一些声响。望着不断抖动的玉米秆,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这么晚了,该不会还有人在种地吧?如果是一个人那也就罢了,要是出来好几个,那自己丢脸可就丢大了。” 赵辉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紧张地盯着那片苞米地。心想,“究竟是应该立刻提起裤子跑路,还是不动声色地拉完?” 突然,几个黑影从苞米地里窜了出来,吓得赵辉差点儿从马桶上摔下来。 他再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群野狗!而且,那群野狗也不是冲着他来的,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只见,其中几只大狗从玉米地里拖出来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然后,七八只狗就开始分食了起来。 赵辉有些好奇,它们究竟在吃什么东西?便提起裤子走了过去,打算一探究竟。 为了不惊动那群正在进食的野狗,赵辉就没开手电筒。可这一看,差点儿没把他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借着微弱的月光,他隐约看见了一个高度腐烂的人脑袋。脑袋上还挂着长长的头发,显然是一个女人的脑袋! 他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闻到的臭味,并不是农家肥发酵的味道,而是从那具尸体中散发出来的腐臭味。 赵辉忍不住干呕了起来。之后,他立刻逃到了车内,驱车驶离了这里。 尽管已经离那片菜地有好一段距离了,他的心脏依旧狂跳不止。他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那个恐怖画面,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仿佛还萦绕在他的鼻尖。 赵辉打开车窗,准备透透气。可一个不经意的抬头却发现,那个穿着褐色针织外套的女人又出现在了他的后视镜里。 而这一次,她的衣服和头发上沾满了泥土,脸上的皮肤已经开始腐烂。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可以看出被野狗啃食过的痕迹,有的地方甚至露出了深深白骨。 “啊!”赵辉惊叫一声,一个急刹将车子停在了路边。 赵辉本打算弃车逃跑,可车门却怎么也打不开了。 更惊悚的是,那“女人”已经不满足于只出现在后视镜里了。此刻,她正静静地坐在车子的后座,用一双空洞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赵辉。 要不是刚才上大号的时候,已经顺便放过水了,赵辉非得被吓得尿裤子不可。 “为什么不帮我报警?”一个哀怨的声音幽幽地飘进了赵辉的耳朵里。 他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这时,他才猛然想起了那个在梦中和自己翻云覆雨的女人,只感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你为什么不帮我报警?亏我还跟你……”女人的话再次证实了赵辉的猜想。 他不敢睁开眼,希望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可女人却一遍又一遍地质问着他,而且声音一次比一次凄厉。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鼓起勇气,哆哆嗦嗦地回答道:“我我我……我我今晚,喝喝了酒,报警……不不不是自投罗网吗?” 听到这儿,女人不由地冷笑了起来,可笑着笑着,她就哭了。 “冤有头,债有主!谁害了你,你就去找谁啊!”女人的哭声削弱了赵辉内心的恐怖,他试图劝女人放过自己。 “你以为我不想吗?我的亡魂被困在了这辆用来抛尸的车内。可那个杀千刀的又将车子卖给你!”女人呜咽着回答道。 “那你,究竟是怎么死的啊?”赵辉忍不住刨根问底了起来。 接着,女人娓娓道来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女人名叫秋红,并非本地人。几年前,她和同村的老乡一起来到这里打工。由于没什么文化,只好在一间老式发廊里找了一份给人洗头的工作。 时间一长,秋红便和已婚的发廊老板曾亮搅在了一起。 后来,因为受到了同行的竞争,发廊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即将面临倒闭。 曾亮竟然想出了一个损招,让年轻漂亮的秋红在给客人洗头的同时提供特殊服务,以此来吸引男性顾客。 一开始秋红并未答应这个过分的要求,但耐不住曾亮软磨硬泡。曾亮甚至还答应秋红等发廊生意好了以后,要跟自己的老婆离婚,给她一个名分。 想在大城市里站稳脚跟的秋红这才勉强答应了下来。 开设新业务后,发廊的生意果然好了起来。营业时间也从上午十点到晚上十点,改为了下午三点到凌晨四点。 曾亮通过秋红的“手艺”赚的盆满钵满 ,还买了一辆黑色的新能源汽车。 但他非但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反而还会私吞秋红的工资。 理由竟是,等他们结婚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用分得那么清楚。而且,店里包吃包住,秋红根本不用花钱。 一开始,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的秋红并未起任何疑心。直到她亲眼目睹了曾亮和别的女人搅和在了一起。 于是,感觉自己遭到了欺骗的秋红便在店内跟曾亮摊了牌,还扬言不但要让他身败名裂,还要让他蹲大牢。 情急之下,曾亮失手掐死了秋红。 还一不做二不休,趁着夜黑风高,用那辆他刚买不久的新能源汽车,将秋红的尸体拉到了那处名叫得富大厦的烂尾楼,埋在了附近的玉米地里。 之后,但凡有人问他秋红去哪了,他便会说秋红辞职回老家结婚去了。而其他人也都深信不疑。 起初,曾亮并不打算卖掉自己刚买的小轿车。可自从秋红死后,每当他开着那辆用来抛尸的小轿车时,都会有怪事发生。 除了能在后视镜里看到秋红坐在自己后座之外,导航还会莫名其妙地失灵,把他往一些非常危险的地方带。 好几次,他都差点儿出车祸。曾亮这这才紧急出手了自己的爱车。于是便有了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讲述完自己的悲惨遭遇后,秋红再次逼问赵辉究竟愿不愿意帮她报警?但得到的却仍旧是否定的回答。 显然,赵辉并不愿意为了这个陌生女鬼而搭上自己的前途。 秋红再次冷笑了起来,“我本不想牵连你……既然你不愿意帮我报警,那就帮我报仇!” 她话音刚落,车子便自己行驶了起来。 半个小时后,车子抵达了曾亮发廊所在的街区,径直冲向了发廊对面正的烧烤摊。 而正在烧烤摊上喝酒的曾亮被那辆曾属于自己的轿车反复碾压后当场身亡。其余三名来不及躲避的顾客和车内的赵辉仅为轻伤。 事后,调查人员认定是赵辉喝酒后产生了幻觉,所以才造成了这起交通事故。 但却无人能够解释,为什么会有目击者看见,事发时车内的驾驶位上空无一人! 第244章 庄园里的猫 阿莲娜今年七十多岁了,她既没有丈夫也没有孩子。 不过,她有一个庄园,里面收养了上百只流浪猫。并且,流浪猫的数量还在持续增加。 阿莲娜的事迹传遍了小镇,人人都夸赞她的善举。 就连她去集市上买东西时,商贩们都会主动给她打折。若是她要的份量不多,还会直接将东西送给她,分文不取。 阿莲娜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种被人夸赞和优待的感觉。但人们不知道的是,她并非对每一只猫都一视同仁。 阿莲娜最喜欢的是那些皮毛乌黑发亮的猫,其次是纯白色的猫。 毛色纯正的橘猫和狸花猫地位仅次于白猫。三花、奶牛以及玳瑁则是最不受待见的一类。 阿莲娜对黑猫们的偏爱,使得它们在这个小小的猫咪庄园里过着贵族一般的优越生活。 黑猫们拥有优先进食的权利,可以随意挑选舒适的地方休息。就连猫粮里的含肉量也比其他猫咪吃的高了百分之三十。 有时,阿莲娜还会给它们开小灶。她将别的猫咪通通关在笼子里,单独给黑猫喂食新鲜的鸡胸肉。引得其余花色的猫咪羡慕不已。 白猫们的地位稍逊黑猫一筹,但相比其他的品种则要好得多。它们可以优先享用黑猫吃剩下的鸡胸肉,也被允许使用黑猫们睡过的猫窝。 橘猫和狸花猫的地位虽然不如前两者,但也能过上相对安稳的生活。 而三花、奶牛以及玳瑁猫们则不得不努力在夹缝中寻找生存的空间。 阿莲娜给它们喂的是最廉价的猫粮。虽然,其中会夹杂着一些别的猫吃剩下的食物,但大多已经受潮、变质。 它们常常为了一点儿肉渣和骨头而相互争斗,还会时不时遭到黑猫们的欺辱。 而阿莲娜看到这番场景非但不会阻止,反而还会哈哈大笑。这样一来便更加助长了黑猫们嚣张的气焰。 可即便如此,猫咪们依旧将阿莲娜奉为上帝。因为,一旦被逐出庄园,它们就会在冰天雪地里被活活冻死。 阿三就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一只三花猫。由于丑陋的毛色,自打进入庄园的那天起,它就一直饱受黑猫们的欺凌。 阿三受够了这样的生活,但却无力改变现状。只能在看见流星划过天空之时默默许下心愿,“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变成一只纯黑色的猫!” 它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愿望竟然在仅仅两天后就实现了。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阿三在追逐老鼠的过程中,不小心打翻了一瓶没有盖好的墨水。沾到墨水的皮毛竟然奇迹般地变成了黑色。 阿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反复确认后,它心中一阵狂喜。当即在那滩流出瓶子的墨水中打起了滚儿,直到自己的全身都被染成了黑色。 墨水干掉后,阿三小心翼翼地走进了黑猫们的地盘,观察着它们的反应。 刺鼻的墨水掩盖掉了阿三身上原本的味道。再加上,每隔一段时间本来就会有新成员加入。所以,黑猫们并没有认出阿三来,只是觉得它身上的味道有些奇怪。 而阿莲娜年事已高,嗅觉早已失灵,眼睛也不太好,自然就没有认出阿三是一只染色猫。 就这样,阿三顺利地混入了黑猫的队伍,享受到了它从未体验过的优越生活。 它尽情地享用着美味的鸡胸肉,肆无忌惮地躺在柔软的垫子上晒太阳。就连老鼠拖家带口地从它面前走过也无动于衷。 它再也不用吃受潮的猫粮;再也不用睡冰冷的地板;再也不会遭到黑猫们的欺负。甚至还会和黑猫们一起去欺负别的猫,手段比真正的黑猫还要残忍。 渐渐地,它竟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只黑猫。直到它在企图偷吃金鱼的过程中,不小心打翻了大肚玻璃缸。 离开水的金鱼在残留着黑水的地板上不停地挣扎着 ,破碎的玻璃映照出了阿三的脸。 望着玻璃里逐渐露出原本花色的自己,阿三惊恐万分。它手足无措地想要逃离这里,可玻璃破碎的声音已经惊动了其他的黑猫。 它们不怀好意地看着阿三,纷纷从四面八方聚集了过来。 就在阿三以为自己即将被愤怒的黑猫给撕碎之时,阿莲娜提着满满一袋鸡胸肉回来了。 为了迎接“上帝”和她手里的食物,黑猫们暂且放过了阿三。它们围在阿莲娜的脚边,不停地发出谄媚的叫声,似乎是在向她示好。 阿莲娜在黑猫们的簇拥下径直走向了厨房。待鸡胸肉煮好后,她便将其扔进了一个巨大的笼子里。 黑猫们丝毫没有犹豫,争前恐后地挤了进去。 望着个个膘肥体胖,皮毛也愈发光滑油亮的黑猫们,阿莲娜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她“啪”地一声关上笼子,随即找来一辆板车,连同笼子和黑猫一起装进了自己的后备箱里,扬长而去。 从那以后,黑猫们便再也没有回来。于是,白猫替代了它们的位置。 很快,一条传言便在猫咪们中流传开了。有猫说,最得宠的黑猫们被阿莲娜送去了猫咪王国。 那里四季如春,有吃不完的鸡肉和鱼肉。它们每天都可以在种满猫草的地上打滚儿。就连空气都是猫薄荷味儿的! 闻听此言后,所有的猫咪都羡慕不已,只有阿三心中充满了懊悔。 他心想,“要是当初自己没有打翻鱼缸,没有洗掉身上的墨水。 那么,自己也会过上那般幸福的生活。而不是像如今这样,谎言被揭穿后,遭到庄园里所有猫的唾弃。” 从那以后,阿三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守在窗前,等待流星再次出现。 它要向流星许愿,希望自己变成一只纯白色的猫。然后,和其他白猫一起被阿莲娜送去传说中的猫咪王国。 不知是不是阿三的诚意感动了上天。半个月后,阿莲娜提回了一桶白色的油漆,她似乎打算粉刷墙壁。 望着那一桶白色的液体,阿三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于是,它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钻进了油漆桶里,将自己的皮毛染成了白色。 当晚,阿三做了一个美梦。 它变成了一只白猫,在长满了猫草的地上奔跑。那里很温暖,阳光明媚,就连空气都是猫薄荷味儿的! 次日,迷迷糊糊的阿三闻到了一股鸡胸肉的香味儿。 它猛地睁开眼睛,发现别的白猫们都已经被阿莲娜关进了笼子里,而门外似乎有一辆车正在等候它们。 “难道它们又要出发去猫咪王国了吗?”阿三兴奋地冲到了阿莲娜脚边,“喵喵喵……”地冲她叫个不停。 这一次,他绝不能再让自己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怎么还有一只白猫?哦,它的毛可真脏啊!都粘在一起了。管他的,先送到屠宰场剥了皮再说,大不了就扔掉!” 说着,阿莲娜提着阿三的后颈将它扔进了笼子里。 阿三这才注意到阿莲娜脖子上那条柔顺、油亮的皮草围脖。 它是纯黑色的! 第245章 狗头人(一) 高一的暑假,阿明和年仅五岁的弟弟阿斌跟随父母一起回到了父亲的老家,探望多年未见的奶奶。 奶奶住在一个被群山环绕的小山村里。这里山清水秀、民风淳朴,却一直流传着一个恐怖的传说——山里有专吃小孩的狗头人。 这种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因为,早些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村民家的孩子在独自上山砍柴的莫名其妙地失踪。 孩子一旦丢了,大概率是找不回来的。就算被人找到了,也已是一堆被啃得血肉模糊的尸骨。 起初,人们还以为孩子是被山里的野狼或是狗熊之类的野兽给吃掉了。 可事发地却并未发现任何野兽的足迹,只有两行没有穿鞋的人类脚印以及两行手掌印。 有村民声称,在孩子失踪的当天,他们亲眼看见了,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拖着血肉模糊的人类残肢进了密林深处。 相传,那怪物浑身上下都是黑的,只有眼睛是红色的。它的嘴很长,里面长满了尖利的牙。 它习惯四肢着地行走,站起身来差不多有两米。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活动最为频繁,一般只会出现在深山老林里。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村民们索性就不让还未上初中的小孩儿上山砍柴了。 哪怕十几岁的孩子想要上山砍柴,也不允许单独行动。要么和成年男子一起;要么三四个人结伴而行。 可即便如此,丢小孩的事情依旧没有停止,每隔几年就会发生。有的小孩是在独自放学的路上丢的,有的小孩则是独自在家的时候丢的。 仿佛狗头人的活动范围已经逐渐从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扩大到了附近的村庄。 可即便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村里却没有一个人报警。 因为有传言说,封建社会的某个大地主死前,在附近的深山里藏了三百箱金条。狗头人就是给他看守金条的神兽。 狗头人不会白吃小孩。它每抓走一个小孩就会留下一根金条作为报酬,以此来安抚痛失孩子的家属。 阿明在很小的时候就听父母说过狗头人的故事,但他一直以为那只是个传说。 因为,他早在五岁那年就跟随父母一起搬到了城里生活。并在学校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对于那些怪力乱神的东西自然嗤之以鼻。 可没过多久,便发生了一件令阿明感到毛骨悚然的事情。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 当天晚上九点左右,阿明和弟弟阿斌在奶奶家院子的洗澡棚里用葫芦瓢舀水冲凉。正当他们准备打肥皂泡的时候,不远处隐约传来了一阵野兽的低吼。 起初,阿明并未在意。 因为,当时他的父母和奶奶正在厅堂里看电视。电视声音开得非常大。他也不确定那声音是电视机里传来的,还是自己听错了。 或许是因为有哥哥在自己身边,年幼的阿斌也并没有过于担心。只是站在原地,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 但很快,他们就闻到了一股野兽身上特有的土腥味儿。那味道很重,一直萦绕在澡棚的周围,仿佛棚子外面有个东西正在围着他和弟弟转圈儿。 由于,这个洗澡棚非常简陋。三面墙以及门都是木头搭的,顶部就是一整块铁皮,上面铺了些塑料。占地面积一平米左右,每次最多容纳两个人。 风稍微大点儿都会有种要散架了的感觉,站在里面一点儿安全感都没有。所以,阿明立刻警觉了起来。 他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开始四处观察。就在这时,他透过木头之间的缝隙看见了一只红色的眼睛正在和他对视。 阿明心头一惊,死死地盯着那只眼睛,连大气儿都不喘。可那只眼睛却自己移动了起来。似乎是那东西正在寻找着可以进入澡棚的入口。 这时,阿斌已经被吓傻了,他呆立在原地脑子里一片空白。 突然,澡棚剧烈晃动起来,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响。仿佛有一个庞然大物正在抱着澡棚摇。 阿明惊叫一声,抱住阿斌,拿起手里的葫芦瓢就胡乱地向木门砸了过去。 按理说,轻飘飘的葫芦瓢并没有什么杀伤力,可当它砸在木门上面的那一刻,撞击居然停止了。 兄弟俩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他们紧紧相拥在一起,一动也不敢动。 就在这时,四根黑色的手指头从缝隙里伸了进来,胡乱地摸索着什么。紧接着,澡棚再次摇晃了起来。 借着昏暗的光线,阿明依稀看见那是四根像人类一样的手指。但却比普通的成年男人要粗。 它的指甲是黑色的,又尖又长,和狗的指甲没什么两样。 慌乱之中,阿明开始四处寻找可以用来攻击它的东西,可周围除了一些洗漱用品,别无他物。 于是,他再次捡起地上的葫芦瓢,狠狠地向那四根手指砸了过去。一旁的阿斌则被吓得哇哇大哭,不停地呼喊着,“爸爸妈妈……” 就在这时,在屋内看电视的父母终于听见了阿斌的呼救。 父亲冲进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就从屋子里赶了出来。嘴里还骂骂咧咧地吼道:“敢碰我儿子,老子砍死你!” 或许是被成年男子的气势吓住了,澡棚外很快就没了动静儿。惊魂未定的兄弟俩这才打开木门,扑进了父亲怀里。 自从那件事发生以后,兄弟俩便再也不敢在天黑以后独自出门了。哪怕是在院子里洗澡也会选在大白天。 可暑假才刚刚开始,父母想多陪陪老人家,没有要立刻带他们回去的意思。兄弟俩也只好提心吊胆地数着日子过。 这些日子,基本上都是奶奶一个人在做饭。从小就在城里长大的阿明根本就吃不惯这些农家菜,他总是觉得菜里有股没晾干的抹布味儿。 可每当他在餐桌上说,奶奶做的菜不好吃,有股怪味儿的时候。父母都会骂他娇生惯养,还警告他不许浪费粮食。 于是阿明便想了个对策。他每次吃饭的时候都磨磨唧唧的,故意拖到最后一个吃完。 等大人们没耐心等他都去干别的事情了,他便会偷偷把窗户打开,将碗里的剩饭倒到窗外。 而且,每次等到大人洗碗的时候,他还会独自跑到院子里,想办法把地上那些剩饭、剩菜给再扔远一点儿。 可一到了晚上,阿明就不敢出门了。但他又担心事情败露,老是忍不住往窗外看。 然后,他便惊讶地发现,自己刚刚倒在窗外的那些剩菜、剩饭已经不见了,而且一点儿没剩。 一开始,阿明还以为是奶奶养在院子里的那些鸡把它们给吃了。可邻居的话却让阿明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246章 狗头人(二) 隔壁住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单身汉。他的个子很高,有一米九三。只可惜脑子有些问题,一直没有讨到老婆。 但他大部分时候意识还算清醒,生活能够自理。和人交流也基本没有问题,只是说话的时候有些结巴。 那天下午,阿明和弟弟两个人坐在院子里的树荫下打游戏。单身汉便隔着围墙跟他们聊起了天。 一开始,阿明忙着打游戏,根本没功夫搭理他。再加上他说话的时候结结巴巴的,听着很费劲儿,阿明就更不想理他了。 直到他问阿明:“诶!你们……你们家里什么时候,养养了个……狗狗狗哦!好大一只哦,还是个……是个黑狗!” 阿明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一脸疑惑的看着对方,还以为他是在胡言乱语。“什么狗?我们家没养狗啊!” 见阿明回应他了,单身汉咧开嘴笑了笑,接着说道:“那那……那我看你每天晚上,都都……都拿饭喂它! 你你你……你在窗户那里倒,它就……就蹲在墙根那那那里张个嘴……嘴嘴巴接!” 听到这儿,阿明冷汗都冒出来了。但他还是壮着胆子问了一句:“你确定是条大黑狗吗?” 单身汉回忆了一下,回答道:“脑脑脑壳肯定……嗯……是个狗脑壳,但是没有尾巴。手和脚都都都很长。 站起来比比比我还高,我我……我还看到过,它它开你们家的窗户……” “什么时候?”阿明忍不住打断了单身汉的话。 单身汉思索了一会儿,突然变了个语调说道:“今天晚上。” 听到这样的回答,阿明哭笑不得。他忍不住骂了一句,“神经病!” 随即,拉着弟弟进了屋子。 虽然,阿明一个劲儿地在心里告诉自己,单身汉脑子有问题,说的话不能信。但那些话还是阴魂不散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当晚,阿明没敢再将剩饭倒到窗外,他破天荒地将碗里的饭全部吃掉了。 夜深了,阿斌早已进入了梦乡。可阿明却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单身汉的话就像一根钉子一样,深深地扎在他的心里。 明明是炎热的夏天,他却用被子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连一根脚趾头都不敢露在外面。仿佛那床薄薄的被子就是结界,什么妖魔鬼怪都进不来。 可即便如此,阿明依旧会时不时看一眼窗户,他总感觉会有东西突然出现在那里。 窗外安静地像是被按下了静音键一样。不知过了多久,阿明终于有了一丝睡意。 就在这时,他隐约听到了一阵轻微的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用指甲刮窗户。 阿明立马睡意全无。他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窗户,心脏怦怦直跳,连大气儿都不敢喘。 窗外的动静儿越来越大。接着,窗户缓缓被打开了。阿明惊恐地看着这一幕,可窗外却什么也没有。 就在他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的时候,一个黑影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 那黑影高大无比,一双红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阿明。阿明看不清那东西的脸,只能依稀看见它嘴里那两排尖利的牙齿,它的嘴咧得很开,它居然在笑。 阿明的身体止不住地颤抖着,他赶紧用被子蒙住头。 突然,一只大手掀开了盖在阿明身上的被子。那张狰狞而诡异的狗脸近在咫尺,阿明眼睁睁地看着它张开血盆大口,朝自己扑了过来。 “啊!”阿明惊叫一声,从睡梦中惊醒。 “哥,你怎么了?”阿斌揉着惺忪的眼睛问道。 惊魂未定的阿明没有理会他,而是迅速坐起身来,并将自己视线移动到了窗前。见窗户依旧关得死死的,他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原来只是个梦啊!也对,自己睡觉前明明已经把门窗给锁好了,外面根本就打不开。” “哥,你怎么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的阿斌打着哈欠又问了一遍。 “没事,没事!你快睡吧,我做噩梦了!”阿明拍了拍阿斌的小脑袋,如释重负地躺了下来。 窗外,虫鸣、蛙叫此起彼伏。偶尔还能听见风吹树叶,沙沙作响的声音。阿明的内心终于得到了片刻的安宁。 他望着惨白的天花板沉沉地睡了过去。不一会儿,屋内便响起了有规律的呼噜声。 这时,一个狗头人身的黑影从阿明和阿斌的床底下悄无声息地爬了出来。它蹑手蹑脚地来到窗边,轻轻打开了反锁着的窗户。 然后,又蹑手蹑脚地来到阿斌面前,一把捂住他的嘴巴,迅速将他从床上抱了起来。留下一个东西后,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到了窗外。 阿明的呼噜声依旧回荡在房间内。与此同时,黑影抱着阿斌在夜色中快速穿梭,很快便消失在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林里。 几个小时后,院里的鸡开始打鸣了。阿明翻了个身,摸到了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竟发现阿斌不在床上。 阿明的第一反应是,阿斌自己上厕所去了。可当他看到自己手里金灿灿的金条时,瞬间清醒了过来。 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安,他急忙跳下床,四处寻找阿斌的身影,却只看到那扇敞开的窗户,和在风中摇曳的窗帘。 “爸、妈!阿斌不见了!阿斌不见了!”阿明惊慌失措地冲出了卧室。他的呼喊声在寂静的清晨显得格外刺耳。 被惊醒的父母急忙从房间里跑了出来,一脸焦急地询问阿明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时,年迈的奶奶也颤巍巍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阿明呜咽着说道:“我……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睁开眼就发现阿斌不见了,窗户也敞开着,可我睡觉前明明把门窗都锁死了!” “对了,床上还多了个这个。”说着,阿明将金条递到了父母面前。 奶奶见状,大惊失色,她一边拍着大腿,一边说道:“阿斌,阿斌肯定是被那该死的狗头人给抓走了!” 听到这儿,阿明的母亲已经哭得泣不成声,她一边捶打着丈夫的胸口一边怒骂道:“我就说不该带他们回来吧!我就说不该带他们回来吧! 澡棚那次不引起重视,你非跟我说那就是只野狼!现在好了?你还我儿子,还我儿子!” “哭哭哭,现在哭有什么用啊?赶紧去找人啊!”阿明的父亲厉声说道。 第247章 狗头人(三) 一家人如梦初醒,这才分头行动了起来。 阿明的母亲先是打电话报了警,之后又和奶奶一起跑到了村长家里寻求帮助。阿明则独自留在家中等待警察的到来。 阿明的父亲本想召集村里的壮年男子,跟他一起进山寻找阿斌。可当大家得知阿斌是被狗头人给抓走了以后纷纷打起了退堂鼓。 面对众人的退缩,父亲气得直跺脚,大骂他们胆小懦弱。可听到这话村民们却不乐意了,甚至还有老人教育起了阿明的父亲。 “阿斌他爹,你出去闯荡这么多年了,你有所不知。那狗头人是山里的神兽,这些年来一直保佑我们村子风调雨顺。 你看,现在谁家不是盖起了二层小洋房。谁家又没丢过几个孩子?” 阿明的父亲刚想开口反驳,另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村民也掺和了进来。 “就是啊!而且狗头人抓住小孩很快就会把他吃掉。说个不好听的,阿斌现在说不定都已经被消化完了。去找他不是白白浪费大家时间吗?” 阿明的父亲怒目圆睁,被气得浑身发抖,“你们这说的是什么混账话?那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啊!如果丢孩子的是你们,你们还说得出这样的风凉话来吗?” 然而,众人依旧面露难色,没有人愿意给他提供帮助。 与此同时,阿明的母亲和奶奶也遭到了村长的劝阻。 “阿斌他娘,我说,这事儿就算了吧!阿斌啊,找不回来了。再说了,你不是还有个儿子吗?早点儿带他回城里安安心心过日子,以后别再回来了!” 听了村长的话,阿明的母亲悲愤交加,她质问道:“那我儿子岂不是白死了?” 奶奶则在一旁抹着眼泪,哀求道:“村长,求求你,帮我们想想办法吧。 村长无奈地摇摇头,“不是我不帮你们。但凡被那狗头人抓走的孩子就没有能活着回来的! 而且,阿斌怎么是白死呢?难道狗头人就没给你们家留下点什么?” 两个女人面面相觑。阿明的母亲犹豫片刻后,抹了一把眼泪,装模作样地问道:“什么?留下什么?” 村长冷笑一声,“就是那个沉甸甸、金灿灿的东西啊!要是你们把那东西交出来,我倒是可以考虑帮你们找找孩子的尸体! 做人嘛,不要太贪!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说到这儿,村长斜着眼睛瞟了一眼阿明的母亲。显然是在提醒对方,既然收了狗头人的好处就老老实实闭嘴,别再折腾了。 “好,既然你不帮我们找!那就让警察来帮我们找!到时候会牵扯出来什么,我可不敢保证!”阿明的母亲指着村长的鼻子说道。 听到报警两个字,村长勃然大怒,“你们,你们别敬酒不吃吃罚酒。那狗头人可不是好惹的,你们要是再继续闹下去,说不定会给整个村子带来灾难! 阿明的母亲瞪了长一眼,“警察很快就来了!”说完,她便拉着年迈的奶奶离开了村长家。 天空刚刚露出鱼肚白时,从镇上来的警车便开到了阿明家中。 此时,碰了一鼻子灰的父母和奶奶也已经回到了家中。一家人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警察的身上。 阿明一家将昨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调查人员。但对于金条的事却只字未提。期间,阿明差点儿将这件事儿给说漏嘴,但父亲却及时阻止了他。 在了解的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调查人员仔细勘察了一遍现场。 虽然,他们在阿明和阿斌的床底和窗台边均发现了一些黑色的狗毛,以及一些没有穿鞋的人类脚印。但对于狗头人的传说却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 之后,调查人员得出了结论,是一个家中养了黑狗且身材高大的男人,在阿明和阿斌进入卧室锁好门窗之前,就躲到了他们的床底。 待两人熟睡后,他捂住阿斌的嘴巴,悄悄抱走了阿斌。最后,从室内打开窗户逃走了。 并且,这个人非常了解阿明一家的作息时间,也很熟悉当地地形。很有可能就是本村的村民。 确定好大方向后,办案人员很快便挨家挨户地对附近的村民进行了走访调查。 可令他们感到惊讶的是,整个村子竟然没有一户人家家里养了狗。更不用说纯黑色的狗了,简直是闻之色吧。 要知道在农村养狗是一件和吃饭一样平常的事情。狗不仅可以看家护院,还可以陪伴孤独的老人。像这样全村人都不养狗的现象实属罕见。 这一发现让办案人员心生疑惑,他们继续深入调查。旁敲侧击地询问村民不养狗的原因。 然而,村民们却都是含糊其辞,要么说就自己不喜欢狗;要么就避而不谈。甚至还有人说,养狗不吉利,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厄运。 敏锐的办案人员察觉到村民们的异常反应,他们猜测这个村子很有可能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其中,主要负责侦办此案的贺志强决定从村子里的老人们入手,想看看是否能找其中的历史原因。 可绕了一大圈,最终又绕回了狗头人的传说上。原来,村民之所以不养狗,是因为狗头人早已被当地村民奉为了神明。 他们认为信奉狗头人会给自己带来财富。若在家中饲养和狗头人长相类似的动物,是对它的不敬,会遭到狗头人的报复。 特别是那种纯黑色的狼狗,村民们见了不跪下来磕三个响头都会被视为不够虔诚。 贺志强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他并不相信这种封建迷信的说法,认为这背后一定有更合理的解释。 于是,他命人扩大搜索范围,对村子周边的山林进行了仔细的勘查。 办案人员们在山林中艰难前行,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藏有线索的地方。他们拨开茂密的灌木丛,查看每一处可疑的洞穴,留意着地面上的蛛丝马迹。 随着搜索的进行,一些可疑的地方逐渐浮现在了众人眼前。 他们竟然在密林深处发现了,疑似人类活动痕迹。 一些地方的树枝明显有被人为折断的痕迹。还有的地方因为反复遭到踩踏寸草不生,从而形成了一条条小径。 除此之外,他们还发现了一个简陋的营地。营地中间是几块石头由堆砌起来的炉灶,里面有燃烧过的灰烬。周围还有一些用过的罐头和食品包装袋。 这更加证实了有人在这片密林中活动的猜测。 调查人员在山林中持续奋战了数日,依旧没有找到阿斌的下落。但他们却找到了一些儿童的骸骨,似乎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贺志强见状,立刻下令继续扩大搜索范围,誓要找出隐藏在背后的真相! 与此同时,紧张的气氛也在村子里蔓延开来。村民们无不担心调查人员的搜索会得罪狗头人,给村子带来灾祸。 可赵贺志强等人又一副不查个水落石出,不撤离村子的架势。 于是,村长便连夜召集了一帮人,开了一个紧急会议。 第248章 狗头人(四) 村长面色凝重地看着众人,说道:“乡亲们,再这样下去事情迟早会败露的。咱们得想个法子让那帮不信邪的家伙赶紧离开我们村!” 村民们面面相觑,一个年轻男人犹犹豫豫地开了口:“要不,咱们去跟阿明一家说说,让他们把案子撤了?” 村长瞪了他一眼:“撤了,撤了有什么用啊?现在他们已经发现其他孩子的尸骨了!不查个水落石出,他们会走吗?” 另一个中年男人突然说道:“那咱们就给他们制造点儿麻烦,让他们知难而退!” 村长叹了口气:“唉!就这么办吧!如果这招还是行不通的话,那就只有……” 众人迟疑了一会儿,最后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次日,当调查人员们准备继续在山林中搜索时,竟然发现他们的设备和车辆均遭到了破坏。 进山的必经之路也被大石头和倒在中间的粗壮树干给挡住了。 贺志强意识到这是有人故意为之,但他并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坚定了要查出真相的决心。 他下令清除路障,同时加快搜索进度。 然而,来自村民的阻力越来越大,甚至有大量村民开始拿着农具围堵调查人员,阻止他们再次进入山林。 双方一直从白天僵持到了晚上,谁也不肯做出让步 。 就在这时,阿明的父亲突然慌慌张张地冲到了人群之中:“不好了!不好了!狗头人又来我家里抓小孩了!” 贺志强等人一听,立刻跟着阿明的父亲赶到了他的家中,村民们也紧随其后。 众人来到阿明家,只见阿明正蜷缩在母亲怀中瑟瑟发抖。 厨房的地板上和窗边都有一些血迹,窗前是一地的碎玻璃,还有一捆绳子和一把倒在地上的椅子。 似乎有什么东西用椅子打破了玻璃窗,逃了出去。 贺志强先是命人沿着血迹追出去,随后又来到阿明身边,询问他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 阿明哆哆嗦嗦地回答道:“今天白天,我们一家人一直在外面四处寻找弟弟。天快黑了的时候,爸妈害怕我待在外面不安全,便让我先跟奶奶回去。 我害怕狗头人又藏在家里某个地方,于是便把家中能藏人的地方都找了一遍,这才敢锁好门窗。 可就在我走到厨房,准备找些吃的东西时,狗头人突然拿着一捆绳子从我家的灶台下面钻了出来。 慌乱之中,我就拿起一旁的菜刀,砍了它一刀。它这才丢下绳子,砸烂窗户逃了出去……” 贺志强眉头紧蹙,再次询问阿明:“你确定你看到的是狗头人?而不是一个人?” 阿明思索了一会儿,回答道:“当时天还没有完全黑,我就没有开灯。厨房里的光线很暗,我看得不是很清楚。 不过,我敢肯定,我遇到的就是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它全身都是黑色的,只有眼睛是红色的。个子很高,比我爹还高不少。” 村民们开始交头接耳,恐慌的情绪在人群中蔓延开来。阿明的父亲急得直跺脚:“这可怎么办啊?狗头人盯上我们家了!” 就在这时,负责追踪血迹的调查人员那边传来了好消息。“被阿明砍伤的狗头人抓住了!” 贺志强等人和村民们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现场 。 只见一个浑身涂满了灶灰、蓬头垢面的男人被一名办案人给死死地摁在了地上。一旁还散落着一个做工精细,看起来十分逼真的黑狗头套。 只是谁也没有注意到,他身上有被绳子捆绑过的痕迹。 很快,村民们便认出了这个男人。 男人名叫大军,就住在阿明一家隔壁。他的脑子有些不正常,父母也很早就去世了。基本没有人管他,只是偶尔会有好心的村民给他拿点儿吃的,保证他不被饿死就行了。 办案人员们当即将大军带回了审讯室。可不论他们怎么审问他,他都只会一边儿哭,一边儿发出“呜呜啊啊”的声音。 大家这才发现原来他是个哑巴! 由于大军无法正常交流,审讯工作陷入了僵局。贺志强只好派人先对他的住所进行搜查。 当办案人员们进入到大军家后,纷纷露出了皱眉的表情。屋内杂乱无章,还散发着一股极其难闻的气味儿,像是臭鸡蛋。 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他们居然在大军家的一口生锈的铁锅里发现了疑似人体组织的肉渣。灶里还有未烧干净的衣物。 但由于锅里的东西已经被煮过了,衣物也被烧过了。所以,法医也无法判断这些东西是否属于前几日失踪的阿斌。 不过没过多久,办案人员们便在大军家后面的果林里挖出了阿斌只剩下骨头的尸体,以及另外几副儿童的骸骨。 再加上,阿明曾告诉办案人员。邻居大军曾在阿斌失踪的当天下午告诉他和弟弟,今晚狗头人就会通过窗户进入他们家里。 如今,可以说是人证物证俱全。办案人员基本可以确定,大军就是长期扮演狗头人装神弄鬼,并掳走村中孩子的真凶了。 可即便证据就摆在眼前,无法开口说话的大军依旧无法给出明确的回应。他只是不停地在铁椅上挣扎着,嘴里时不时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无助。 之后,大军将会被送去做精神状态评估。如果他被判定,作案时完全不具有民事行为,那么他将免于牢狱之灾,被送往精神病院。 离开村子前,贺志强在广场的乡村大舞台上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 他呼吁村民们,不要再搞封建迷信了,一定要相信科学!如今,犯人已被绳之以法,大家也不必再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危了…… 可演讲都快结束了,台下的观众也没有一个人鼓掌,村民们纷纷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贺志强似乎并不知道,这个村子已经几乎没有十岁以下的小孩了。但大多数人的家里都或多或少有几根金条。 事情尘埃落定后,阿明一家将阿斌的尸骨安葬在了后山。然后,带着年迈的奶奶和那根沉甸甸的金条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 阿明一家离开后的第三天夜里,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开进了这个被群山环绕的小村子。 车子开到村长家门前停了下来,一个豹头环眼的男人拽着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下了车。 小女孩的嘴上贴着胶带、眼睛上蒙着黑布。她身上的衣服干干净净的,一看就是城里面的小孩儿。 村长撕下女孩嘴上的胶带,仔细打量了女孩一番,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细皮嫩肉的,口感肯定很好,带进去吧!” 男人点了点头,将小女孩拽到了院子里的柴房。只听见柴房里传来一声女孩的尖叫,紧接着便是野兽进食的声音。 很快,村长家的保险柜里又会添上一根金条。 第249章 案发现场之开膛手杰克(一) 夜幕下的酿酒厂响起了整点的钟声,一个浑身酒气的女人独自在一条浓雾弥漫的小巷子里醒了过来。 她的穿着十分朴素,头发有些凌乱,诱人的香肩随意裸露在外。 洗得有些褪色了的深色长裙上除了沾满了尘土之外,还残留着一些还未干掉的污渍。 显然,她是一个以个体为单位,专门为男人提供服务的体力劳动者。 莫起站起身来,一脸从容地拍了拍裙摆上的尘土。他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维多利亚时期的服饰。 莫起只要一做梦就会穿越到各种著名悬案的案发现场。只不过,每一次他获得的身份都是随机的。 他有可能是无关紧要的路人;也有可能是调查案件的探员;还有可能是冷血无情的变态;又或者是即将惨死的被害人…… 这一次,他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十九世纪的女人身体里,而且还是一个从事着高危职业的女性。 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懊恼。他掂了掂那两坨干瘪下垂的脂肪,掀开裙子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 “真的没有了啊,变得好透气!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次是开膛手杰克吧!” 很快,一旁的英文路牌便印证了他的想法,上面赫然写着伯汉宁街。这是其中一名死者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1888年9月8日凌晨6点左右,雾都的天已经完全亮了。 一位年纪偏大的马车夫在自己租住的廉价公寓后院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在此之前,他曾听到有东西大力撞击篱笆的声音。不过,这个聚集了大量贫民的街区非常混乱,打架斗殴是常有的事,所以他并未在意。 死者名叫安妮,45岁,是一名风尘女子,死状异常骇人! 她的颈部左侧有两处明显的刀伤,下手非常重,脊骨差一点就被切断了。这说明凶手曾企图割下她的脑袋,但最后并未成功。 她的裙子被掀至胸口,身上的伤口一览无余。腹部被完全剖开了,肠子从体内拉出,置于她的肩头。盆腔内的大部分零件以及三分之二的膀胱都被完全摘除。 她像一只刚刚被解剖完的青蛙一样,被随意地丢弃在这个巨大的“解剖盘”上。 但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受害者随身携带的物品却被凶手整齐地摆放在了她的周围。 两把梳子和一块棉纱布被刻意摆放在了安妮的脚边,一个装着药片的信封被摆在了她的头部。而两枚硬币则相隔较远,被分别摆放在了残缺的身体附近。 仿佛凶手在追求一种古怪的仪式感。 而这一切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还是在大白天。因为在30分钟之前,还有两名目击者能够证明安妮当时还活着。 即便是在秋天,高纬度地区的天依旧亮得很早。5点30分左右,雾都的天已经开始亮了。 要知道,案发地的人口密度非常大,在大白天明目张胆地犯下如此恶行,被人目击或是被当场抓获的概率是相当大的。 凶手没有能力去精心策划一场完美的谋杀,但却要刻意把控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 这也侧面说明了他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同时精神状态不太稳定。 就是这一起案件震惊了全世界,让开膛手杰克从此名声大噪。奠定了他作为连环杀手鼻祖的地位。 现在,莫起必须得弄清楚一件事。并不是他现在这个身体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而是,今天究竟是几月几号? 如果现在是在1888年9月8日凌晨6点之前,或许他就能够有幸目睹,开膛手杰克犯下那起惊世骇俗的凶杀案的全过程了。 光是想想就令他感到兴奋。 莫起提着裙子游荡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对于一个习惯了裤子的大老爷们来说,这身衣服简直就是灾难。 除了廉价的束腰挤得他呼吸困难以外,那蓬松的裙摆也会使他束手束脚。 若是换上一条普通的现代连衣裙,就连这狭窄的石板路都会变得宽敞许多。 昏黄的路灯照亮了散落在角落里的垃圾。其中有一团皱巴巴的纸,上面印着密密麻麻的黑字,那似乎是一份残缺的报纸。 莫起将它从地上捡了起来,找了一个光线最充足的地方。 报纸上的字全是英文,但精通四国语言的莫起阅读起来丝毫没有障碍,就像是在阅读母语一般。 报纸是1888年11月9日的,标题为:《开膛手杰克最残暴的一次罪行》。 此外,下面还有一行比标题略小一些的字:25岁风尘女子惨死家中,杰克犯罪手段再度升级。 虽然,莫起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机会亲眼目睹开膛手杰克的犯罪过程了。因为,这起案件之后,开膛手杰克就销声匿迹了。 但他还是认真地阅读起了那份报纸,生怕错过任何有用的细节。 案发地位于米勒院13号,一间十分逼仄的出租屋内。想要进去首先得穿过一个狭窄的拱形走廊,约6米长1米宽,周围都是住户,很拥挤。 这里是25岁的被害人玛丽简的住处,她并非本地居民,而是一个异乡人。 案发当晚,玛丽简在与人喝酒,她遇到了好几波男人,说不定其中就有开膛手杰克。 (报纸被水浸烂了一块,部分内容无法阅读。) 凌晨2点,有目击者看到,一个希伯来面孔的人接近了玛丽简。 他戴着一顶红色的软毡帽,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眼睛。穿着一件深色的羊皮风衣,马甲上有一条很粗的金链子。 他和玛丽简一同进入了她的房间,一个多小时都没有出来。 凌晨4点左右,一位被自家猫咪叫声吵醒的女士隐约听见有人在喊谋杀。但这种呼救声在这个街区很常见,所以她并未留意。 上午10点45分,被房东派来收房租的人发现,玛丽简在自己的床上被肢解。 凶手从左到右割破了她的喉咙,伤口深达脊柱。像其他死者一样,她也被开了膛。 但不同的是她被挖去了心脏,身上的各种零件被切掉后,整齐地摆放在了她的身边。 除此之外,凶手还剥除了她面部的部分皮肤,完全将其毁容。 她大腿的肌肉也遭到了破坏,可以清楚地看到裸露在外的骨头。 凶手的犯罪手法残忍至极! 玛丽简是所有被害人中,身体被损毁的最严重的一个。她身体的所有部位几乎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攻击。 或许是因为玛丽简的房间为凶手提供了犯罪条件。这一次,他有足够的时间沉溺于自己的欲望之中。 之后的一大块内容被人刻意撕掉了,上面似乎披露了一些可疑人物的样貌特征。 就在莫起蹲下身来,在一堆垃圾里翻找报纸缺失的部分时,突然有人从他背后用胳膊勒住了他的脖子。 那人似乎准备将这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拖到黑暗的小巷中去! 第250章 案发现场之开膛手杰克(二) 莫起被勒得快要窒息了。 但随之而来的是一股从口腔之中散发出来的臭味。这并不是普通的口臭,而是夹杂的腐烂气味的恶臭。 简直就是生化武器,给了他的鼻子致命一击。 除了将她拖走以外,那人的最终目的仿佛是要置这个女人于死地,好在他的力气并不是很大。 情急之下,莫起捡起一旁的空酒瓶狠狠地向后砸向了他的脑袋。 酒瓶并没有碎掉,因为它的玻璃很厚,远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脆弱。但它所产生的力度也足以让一个成年男人短暂地眩晕。 就在勒住脖子的胳膊逐渐松开的一瞬间,莫起迅速抓住男人的手臂,用尽全身力气使出了一个过肩摔。 但遗憾的是他并未成功。 此时,这个女人的肚子里一点儿食物都没有,只有酒。 由于长期酗酒,再加上严重的营养不良,使这个女人的身体瘦弱得像一根棉签一样,仿佛再用力一些她的腰就会被折断。 就算今天不死在这个男人的手里,她的寿命也不会太长。 很快,男人便再次从身后向女人发动了攻击。这一次,他掏出了一把长长的尖刀。 就在刀刃距离女人喉咙只有不到三厘米的距离时,莫起用手紧紧地握住了它。 一股股鲜血从她的手心里淌了下来,顺着倾斜的刀刃染红了她胸前的白色衣襟。可她就像是感觉不到疼痛似的,竟没有发出一点儿哀嚎。 耳边传来了男人细微的惊异声。莫起扬起嘴角,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对他说道:“没想到吧,开膛手先生,我天生就没有痛觉!” 莫起试图引诱男人开口,但对方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而是用尽全力再次将刀刃压了下来,仿佛想要切断她的指头。 就在这危机关头,莫起微微将头转向右侧,用人体最坚硬的部分对这个几近癫狂的男人发动了攻击。 他的牙齿狠狠地咬在了男人固定在刀柄上的手指,他能清楚地感觉到包裹着皮肤的坚硬骨头,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儿瞬间钻进了他的口腔。 可男人并没有立刻对疼痛做出相应的反应,过了好一会儿,他的喉咙里才发出一声短而急促的哀嚎。 他的声音不大,嗓音低沉而沙哑,像是来自地狱的低鸣。 不同于普通的烟酒嗓,那是长时间不与人交流引发的声带萎缩所导致的结果。 这一点,完全符合了莫起在穿越之前,根据他的犯罪手法对他进行的侧写。一个极度缺乏社交能力,长期将自己封闭起来的孤独灵魂。 或许这并不是他的主观意愿,而是出于某种客观的原因,周围的人都对他避而远之。 他手指上的肉都快要被莫起给咬下来了,可他依旧没有松手。他并不是完全感觉不到疼痛,这说明他的疼痛耐受性很高。 如果莫起没有猜错的话,他是一个痛觉迟钝的非先天性自闭症患者。 情急之下,莫起扬起脑袋重重向后砸去。他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砸到了对方的鼻子。随着男人的头颅后仰,莫起终于得以喘息。 可就在他准备再次使用头槌对男人发动攻击时,幽暗的小巷里传来了另一个男人铿锵有力的呵斥声。 “嘿!在干什么?” 黑暗中出现了一团微弱的光,那是从巡逻队员手里的煤油灯散发出来的。 男人一把推开女人,拿着尖刀飞快地逃离了这里。 莫起以最快的速度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本能地追了上去,可脚上带跟的女鞋和夸张的拖地长裙在极大程度上阻碍了他的步伐。 很快,他便被巡逻的队员给拦了下来。 “发生了什么?女士!”身穿制服、留着八字胡的男人拉着女人的胳膊,故作绅士地问道。 此时,莫起真想一巴掌扇死对方!发生了什么还需要问吗?难道他是色盲,看不出来自己一身血吗? 还是说,他高度近视,就算是在路灯的照射下,也依然看不清对方手里有刀? 又或者,正是因为他看清了对方手里沾满了鲜血的长刀,考虑到了自身的安全问题,所以才磨磨唧唧地没有追上去。 他似乎没有配枪,只有一根不带电的长棍,杀伤力还不如一把剪刀。若是他的母亲做糕点时需要擀面皮儿,应该能派上大用场。 不去追歹徒,反而将被害人给拦了下来。如果办事儿的都像这个废物一样,那么这个案子能破,才真是奇了怪了! 不过,莫起并没有指责他,而是十分配合地扮演着这个时代的人们该有的愚蠢模样。 他一边儿指着男人逃跑的方向,一边儿故作惊慌地用英语对巡逻队员说道:“那个人想要杀我,快去追他!他是开膛手杰克!” 巡逻队员迟疑了一秒,随后,装模作样地朝女人指的方向追了过去。 而此时,持刀男人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不过没有关系,反正莫起已经在他的手指上留下了罪犯的烙印,找到他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巡逻队员离开后,莫起开始四处张望起来,他试图从地上的垃圾中找到一些可以利用的东西。 虽然,他感觉不到伤口带来的疼痛,但也不能一直放任它流血不管。毕竟这个身体他还得用一阵子呢。 非常幸运,他捡到了小半瓶还没有喝完的烈酒。他品尝了一小口后,便将瓶中剩余的液体倒在了自己手掌上,对伤口进行了一次简单的消毒。 随后,他又从裙子的内衬上撕下了一条较为干净的布,对伤口进行了包扎。 做完这一切后,女人的体力已经被莫起透支到了极限。他找了个淋不到雨的台阶躺了下来,枕在一块木头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戴着黑色毡帽、衣着破旧、满脸胡茬的中年男人摇醒了台阶上的女人。 “嘿!安吉拉,你怎么浑身是血的躺在这里?”男人关切地问道,似乎和女人很熟的样子。 莫起睁开了稀松的眼睛,打着哈欠说道:“我刚刚差点儿被开膛手杀掉!”他忘记了切换语言系统。 “什么?”显然,这个男人听不懂中文,他还以为安吉拉喝多了,正在胡言乱语。 “我是说,我刚刚被一个疯子袭击了!”莫起不耐烦地用英文跟对方解释了一遍。 “哦,真是太糟糕了!如果可以,我真想用我的靴子帮你狠狠地踢他的屁股!”男人一副深表同情的模样。不过,他很快便表明了自己的真实目的。 “所以,你要和我进行交易吗?虽然我没有钱,但我可以让你去我的宿舍住一晚。那里总比大街上安全多了吧!” 第251章 案发现场之开膛手杰克(三) 莫起仔细看了一眼面前这个劳工模样的中年男人,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成交!不过,你还得给我提供一些吃的东西,我都快饿死了!” 他想,“若是换了安吉拉本人,也一定会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吧。” “当然了!面包可以吗?”男人十分绅士地将安吉拉从地上拉了起来,搂着她的腰晃晃悠悠地向一条漆黑的小巷走去。 “要是还有牛奶就更好了!”莫起自然而然地将手搭在了男人的肩膀上。 “哦,宝贝儿,你的要求可真不少!”男人笑着回应道。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说着,莫起学着风尘女子的模样捏了一把对方的屁股。 “奥利弗,我叫奥利弗!你怎么又把我给忘了?”男人的依旧保持着笑容。 “你应该知道,我睡过的男人比你打过的飞机还多。”莫起调侃道。 “我还以为,像我这种尺寸的稀有品种会让你印象深刻呢。”男人自夸自卖地捏了捏她的脸蛋。 步行了大约十几分钟过后,两人穿过一条狭窄的拱形走廊,来到了奥利弗的住处。一旁的门牌上赫然写着米勒院9号。 而开膛手杰克刀下的最后一个亡魂,生前就住在这个叫米勒院的地方,只不过,她住的是13号。 “这就是你口中,比大街上安全多了的地方?”莫起的语气中透露着一丝兴奋,但奥利弗却误以为那是惊讶。 他害怕对方会因为,开膛手杰克前不久才光顾过这里心存芥蒂,从而终止跟他的交易。 于是,连忙安慰道:“别担心,宝贝儿!那都是一周以前的事儿了,现场早就被清理干净了。这周围到处都有人巡逻,戒备很严!” “今天是周末,对吗?”莫起突然问道。 “是的,怎么了,周末你想给自己放个假吗?”奥利弗推开了破旧的木门,他的语气中有一丝嘲讽的味道。 “开膛手杰克每次作案的时间,都是在节假日的午夜至凌晨6点期间,对吧?”莫起若有所思地跟着奥利弗进了门。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说明开膛手杰克极有可能是一个有固定工作的人。 他的工作大概率不需要与人打交道,这使得他极其没有存在感。 并且,他的收入十分微薄,为了维持生计,他平时很忙,几乎要从早忙到晚,只有周末和银行假日才有时间作案。 又或者,他的工作需要在工作日的夜间进行。 很快,他就得到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好像是这个时间段,没错!”奥利弗仔细回忆了一下,随即关上了门。 他的房间非常狭窄,除了一张单人床、一把木椅子和一个可以用来当桌子的破旧储藏柜之外,几乎就放不下任何别的家具了。 窗户也非常简陋,即便是关上了也会漏风,而且还没有锁。这种只拦君子不拦小人的设计,对于入侵者来说简直形同虚设。 刚脱下外套,奥利弗便将安吉拉推倒在床,迫不及待地解开了自己的裤腰带。 “等等,说好的食物呢?”莫起十分扫兴地推开了奥利弗。 “你就这么饿吗?”奥利弗一脸不悦地来到储物柜前,拿出了一块干巴巴的面包,又转身给床上的女人倒了一杯水。 莫起接过面包坐在床上啃了起来。要不是为了帮安吉拉恢复些体力,如此难以下咽的东西,他才不会吃呢。 总之,在还未揭开开膛手杰克的真面目之前,他绝对不可以让安吉拉死掉!一旦他穿越到梦里的角色死了,他就会立刻醒来。 等到他下一次做梦时,又会穿越到另一个悬案的案发现场。这也就意味着,他再也没有机会解开上一个案件的谜底了。 此时,一旁的奥利弗也没闲着,他不由自主地将自己的咸猪手伸了过去。 莫起并没有阻止他,除了想体验一下当女人的快乐之外,他更想尽快让奥利弗得到满足。从而脱身去距离这里十米不到的案发现场看看。 莫起就着水将最后一口面包咽了下去,十分配合地在床上躺了下来。 他一边感受着这个奇妙的过程,一边询问起了奥利弗,案发当晚,他是否有听见什么动静? “没有!”满头大汗的奥利弗脱口而出。 “真的没有吗?你再好好想想,凶手进出13号房必定会经过这里。这种窗户的隔音效果很差,你不可能什么都没有听到!”莫起斩钉截铁地说道。 “你刚刚被袭击的是脑子吗?有谁会在翻云覆雨的时候讨论凶杀案?”奥利弗瘫软了下来,瞬间兴致全无。 莫起搔首弄姿地贴了上去。 他一边用指尖抚摸着奥利弗的胸肌,一边用极具诱惑的语气对他说道:“你再好好想想,要是你能给我提供一些重要的线索,你有需求的时候,随时可以来找我!” 听到这儿,奥利弗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免费?” “当然了!但前提是,你提供的线索要有用!”莫起一脸暧昧地看着奥利弗,指尖在他布满胡茬的脸上轻轻划过。 “你为什么突然对这个这么感兴趣?”奥利弗狐疑地问道。 “你知道袭击我的那个疯子是谁吗?”莫起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谁?”奥利弗心中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一开始,他还以为袭击安吉拉的是当地的帮派成员,或是跟她产生了经济纠纷的顾客。但现在看来,没那么简单。 “开膛手杰克!” 说着,莫起举起了自己受伤的手,“这就是我反抗他时留下的!” 看着对方手上触目惊心的伤口,奥利弗倒吸了一口凉气,“你……你竟然能逃脱他的魔爪?” “是一名巡逻队员救了我!”莫起敷衍道。 “你该不会……该不会想要亲手抓住他吧?”奥利弗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个骨瘦如柴的女人,结结巴巴地问道。 “难道你不想吗?听说,有位贵族为了缉拿他,开出了100英镑的悬赏。”莫起信口胡诌了起来。 “我怎么没有听说?”奥利弗一脸怀疑。 “那是你消息不灵通,我每天接触多少人啊!”莫起面不改色地说道。 “而且,我在他的手指上留下了我的牙印,要是真能抓到他,我愿意把奖金分给你一些!” 实际上,金钱对于奥利弗来说比安吉拉的免费服务还具有诱惑力。 虽然,他在酿酒厂里有份固定的工作,但收入十分微薄,交完房租后便所剩无几了。 而开膛手杰克的目标人物都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妇女,男人似乎没什么危险。 奥利弗犹豫了一会儿,对安吉拉说道:“当晚,我还真听到了一些动静儿!” 第252章 案发现场之开膛手杰克(四) “其实,玛丽简遇害的时候,我被她的呼救声给吵醒了。” 没等安吉拉开口,奥利弗又接着说道:“你别怪我冷漠,我相信当时被吵醒的人绝不止我一个! 但是没人敢去帮她,大家都怕引火烧身。除此之外,我还听见她喊了一声利普斯基!” “利普斯基?是一个人的名字吗?”莫起微微皱起了眉头。 “你不会不知道吧?”奥利弗表现得非常惊讶,但他还是耐心地跟安吉拉解释了一通。 “这是对希伯来人的蔑称。自从一年前,有一个叫利普斯基的希伯来人因为谋杀被执行了绞刑后,大家便用这个名字来侮辱他们。” “所以,你认为开膛手杰克是希伯来人?” “当然!很多人都这么认为!”奥利弗斩钉截铁地说。 “还有什么依据吗?”莫起追问道。 奥利弗想了想,接着说道:“我听说,在‘一夜双尸案’发生的那天,有人亲眼目睹到了开膛手杰克的长相。 但目击者也是一个希伯来人。所以,他不愿意指认凶手。他说,他不想亲手把自己的同胞送上绞刑架!” 听到这儿,莫起的脑海中不由地涌现出了大量他曾经查阅到的,关于“一夜双尸案”的信息。 9月30号凌晨一点左右,一名妇女的尸体在一条名叫博纳街的小巷子内被人发现。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一位珠宝商人。 当时,他正驾驶着拉货的马车经过此地。可当他想要拐进小巷子时,他的马却像受惊了一般,开始前肢离地、疯狂鸣叫,并拒绝继续前进。 于是,珠宝商人下了车,想要挪开前方的障碍物。可他走近一看才发现,原来挡在路中间的是一具血淋淋的尸体。他当即选择了报案。 被害人名叫伊丽莎白,44岁,以出卖肉体为生,生前疑似患有某种性病。 法医推测,她的死亡时间在30号凌晨12点46分到56分之间。 尸体的双肩均有淤青,右侧较为明显。锁骨和胸前都有被双手压迫所造成的痕迹。这说明,凶手是从她的背后袭击的她。 当时,伊丽莎白戴着一条围巾。或许围巾被凶手给一把抓住了,导致她猝然后仰。凶手再顺势抓着她的双肩,猛地将她撞到了地上,伊丽莎白便瞬间昏了过去。 和其他几位受害者一样,伊丽莎白死于割喉。凶手把她的头转向了一侧,割破了她喉咙左侧的主动脉,她的头都快要被凶手从脖子上给切下来了。 这非常符合开膛手杰克的作案手法。但奇怪的是,她并未被开膛破肚。 而且,开膛手杰克擅用的武器是一把长长的尖刀,但杀害伊丽莎白的凶器却是一把短刀。 那么,人们为什么会认为这一起案件也是开膛手杰克所为呢?还得从出事的前一晚说起。 29号晚上,天空下着小雨。一家俱乐部正在举办活动,人流量很大。为了招揽更多的顾客,伊丽莎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期间,两名劳工看见,她站在屋檐下和一个头戴圆顶毡帽、身穿黑色大衣的矮个子男人相谈甚欢。 其中一人还半开玩笑地提醒伊丽莎白,小心她的客人是连环杀人魔!没想到几个小时之后,伊丽莎白竟真的遭遇了不测。 但凶手大概率不是两名劳工目击到的那个人。 因为,12点35分左右,一个巡逻队员又看见伊丽莎白和一个一米七左右、手拿报纸、戴着猎鹿帽的男人站在一个俱乐部对面。 这说明,伊丽莎白已经开始接待下一位客人了。当时,雨已经停了,空气格外清新。视线也变得清晰了很多,巡逻队员不大可能会看错。 不久后,另一名目击者出现了——22岁的希伯来人施瓦兹。 施瓦兹经过博纳街时,看见一个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戴着一顶鸭舌帽的男人正试图强行把一个女人从街上掳到漆黑的小巷子内。 他听不懂英语,只知道女人连续尖叫了三声。他还以为是夫妻吵架,不想被牵扯进来,所以就走到了街对面去。 在穿过街道时,他看见另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戴着黑色毡帽的男人站在不远处点烟斗。 他不知道对方是之前那个男人的同伙,还是一个毫不相干的路人,便加快了离开这里的脚步。 女人被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放倒后,施瓦兹听见有个男人喊了一声,“利普斯基”。他认为那是在警告自己,于是害怕地跑了起来。 但没跑几步,他就发现那个靠在一旁点烟斗的男人跟了上来。于是,他一口气跑到了一处居民楼的铁门前。这时,跟在他身后的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由于,施瓦兹在伊丽莎白的尸体被人发现的前15分钟时,看到了她遭遇攻击的过程。次日,他被传唤进了警局。 施瓦兹通过一名翻译向警方讲述了他所看到的一切,却唯独回避了施暴者的长相。他表示,案发现场的那条巷子太黑了,他并没有看清。 施瓦兹离开警局后,一名报社的记者尾随其后。或许是因为,施瓦兹无法忍受这名记者的死缠烂打;又或许是因为对方动用了“钞能力”。 最终,施瓦兹说出了一个被他隐瞒的细节。案发时的那条小巷子的确很黑,但街道对面的灯还是照亮了施暴者的脸。 也就是说,施瓦兹其实是看清了施暴者的长相的。如果对方真的和他一样是一名希伯来人,那么一切就说的通了。 当晚,施瓦兹听到的那声“利普斯基”,很有可能并不是施暴者对他的警告。而是那个站在街头点烟的男人对施暴者的警告。 因为,他看见旁边还有其他的路人,也就是施瓦兹,所以有了“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勇气。 可当他发现,其他人并不想趟这趟浑水,而自己带有鄙视意味的警告非但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反而激怒了施暴者后。当即选择了紧随其后,和对方一起离开那个是非之地。 至于,另一位目击者后来为什么没有去警局报案,指认凶手,就不得而知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也能够从侧面证明,开膛手杰克很有可能就是一名希伯来人! 第253章 案发现场之开膛手杰克(五) 伊丽莎白遇害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又一名受害者被发现死在了距离上一个案发地点两公里不到的主教堂广场内。 死者名为凯瑟琳,46岁,同样是位风尘女子。 早些时候,凯瑟琳因为醉酒寻衅滋事遭到了拘捕。被释放后,她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独自在街道上游荡。 曾有三个男人看见,凯瑟琳死前与一个30岁左右的男人在一条通往教堂的窄巷子里谈话。 据目击者描述,那个男人身高不到一米七,皮肤很白,留着一小撮胡子。他戴着一条红色的领巾和一顶黑色的鸭舌帽,身上的衣服很破旧。 从外形上来看,他很有可能就是施瓦兹此前所看到的伤害伊丽莎白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开膛手杰克。 而伊丽莎白之所以未被开膛,是因为当时街上的人太多了。 开膛手杰克在行凶的过程中被两个目击者撞见了。他担心他们会立即去报案,所以未对尸体进行摧残。 伊丽莎白的身上没有发现其他的伤痕。这也侧面说明了,凶手的作案时间很仓促。 正是因为当晚第一次犯案时,开膛手杰克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自己的“杰作”,他才会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凯瑟琳的尸体是一名巡逻队员发现的。他每15分钟就会在附近巡逻一次。 凌晨1点40分左右,他穿过教堂路,在主教堂广场停下来了。他隐约听见漆黑一片的广场里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由于,这里并不在他的巡视范围内。所以,他犹豫片刻后还是选择了离开。 可如果当时他进去了,很可能撞见正在行凶的开膛手杰克。 4分钟后,巡逻队员回到了这里。某种神秘的力量指引着他走进了广场。然后,他便看见了令自己终身难忘的一幕。 广场中间的空地上,一具半赤裸的女尸被切割得像市面上的猪肉一样。 和前几位被害人一样,她也死于割喉。刀口非常深,从喉咙切到了脊骨。而且是经过了反复的切割,甚至在脊椎软骨上留下了刀痕。 此外,开膛手杰克还将她的面部完全毁坏。她的鼻尖被割掉了,眼皮和一只耳朵上都有刀砍过的痕迹。脸颊上还有被刀切割成三角形截面的伤口。 一时间,办案人员根本无法分辨出她的身份。直到她的男友认出了凯瑟琳随身携带的一张当票。 凯瑟琳的腹部有一条很长的口子,从胸腔一路向下直达盆骨。开膛手杰克就是通过这条口子把她的子宫和左肾摘掉的。 而且,从凶案发生到巡逻队员吹响哨子、拉响警报仅仅过去了五六分钟的时间。 开膛手杰克竟然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下和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这一系列的操作。 可见他的精神状态已经到了极度癫狂地步,他似乎已经不在意自己是否会被抓住了。 凌晨三点左右,一位搜寻嫌犯的警员在主教堂广场几条街之外的地方,发现了一块沾满了粪便和血液的围裙。 后经证实,这部分围裙属于死者凯瑟琳。 围裙附近的墙壁上沾有血迹,沿着血迹可以看到墙上有一行用粉笔写的英文。 流传下来的内容有两个版本,但矛头均指向了希伯来人。 一个版本是:“希伯来人不应该为任何事受到谴责。”而另一个版本是:“希伯来人不应该遭到任何谴责。” 无论是哪个版本听上去都有些生硬,甚至有点儿不明所以。 或许,写下这行字的人英语水平并不是很高。或许,他想表达的其实是:希伯来人不应该遭到无故的谴责! 这条留言没有署名。但结合之前所发生的事,可以推测出它大概率出自开膛手杰克之手。被丢弃的围裙碎片说明他正在往回走。 他很有可能就住在案发现场附近。这样一来,他才能够在不引人注目的情况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回到自己的住处。 只可惜,如此有价值的线索竟然在没有留下任何照片的情况下,就被当时的办案人员给擦掉了。 因为他们害怕,天亮以后,墙壁上的文字被路过此地的人们看到了,会加剧本地居民与希伯来移民之间的矛盾。 “一夜双尸案”发生后的第十六天,也就是1888年10月16日。由居民自发组成的白教堂警戒委员会的东区主席收到了一个小包裹。 包裹里有一封用黑色墨水写的信,还附带着一个小盒子。盒子内是半颗泡在酒精中的人类肾脏。 和那条留言一样,这封信同样没有署名。不过,信的头一行赫然写着两个醒目的单词“From Hell”。 此后,人们便称这封信为“地狱来信”。 信中这样写道:“送给你半个肾,是我从一个女人身上割下来的。特地为你保留的。 另一半被我炸着吃了,味道很不错! 我会把取出它的那把血腥的刀寄给你。不过,需要等段时间。 有本事就来抓我!” 许多人一度认为,这就是来自开膛手杰克的挑衅,但莫起却有另外的见解。 这封信的字迹非常狂野,从表面上来看,的确像一个精神状态不佳的人所写。但事实上,其内容的真实性根本无从考证。 信的内容简单明了且语句通顺,但字迹却时而潦草;时而规整。很像是一个正常人在刻意模仿一个疯子写信。 而且,人们也无法确定那半颗肾脏是否真的来自受害者。兴许,它是从医学院里某具用来解剖的尸体上切下来的也说不定。 其实,这并不是第一次有人冒充开膛手杰克写信。 自凶案发生以来,雾都警方就收到了数以百计关于开膛手杰克身份的信件。其中,绝大多数信件都对侦破案件毫无帮助,只会白白浪费警力而已。 不过,有两封信还是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他们最终选择将其公布。 1888年9月25日,中央新闻社的老板收到了一封用红色墨水写的信。写信人称自己为开膛手杰克。 他在信中这样写道:“亲爱的老板, 我听说警察已经抓住我了,还差的远呢。我被他们自作聪明的样子逗乐了,说什么已经有眉目了。 不过那个关于皮裙的笑话倒是很适合我。” 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封信是凶手本人写的,许多人认为它出自一名记者之手。 但这封信意义非凡。因为,信中首次出现了“开膛手杰克”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起得非常贴切,当凶手再次作案时就被冠之以名了。 而另一封信之所以会脱颖而出,是因为它精准地预言了“一夜双尸案”。 第254章 案发现场之开膛手杰克(六) “一夜双尸案”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央新闻社的老板又收到了另一封来信。 信封里只有一张明信片。笔记和25号收到的那封信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明信片上的内容如下:“亲爱的老板,还记得我上一次的暗示吗?明天你将会看到调皮杰克的作品,那将是两条人命。 另外,我会割下其中一个女人的耳朵送给警方。” 但事实上,之前所发生的两起惨案中并没有被害人的耳朵被割下。不过凯瑟琳的一只耳朵上的确留下了切割的痕迹。 这一细节似乎只有当时的办案人员和凶手本人才知道。 而信中所指的“明天”,也就是9月31日,以及案发时的9月30日均为周末,根本没有邮政服务。即便这封信是在案发之后寄出的也无从考证。 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它是开膛手杰克写的,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它不是开膛手杰克写的。 所以,这封信还是引起了警员们的高度重视。10月3号,他们开始对案发现场附近的街道进行挨家挨户地搜查。 可集体宿舍每家都可以容纳200到400人。其工作量非常大,简直如同大海捞针,结果也可想而知。 在莫起看来,这两封信件大概率都是某个记者自导自演的产物。 首先,中央新闻社是各个报社上面负责分发消息的权威机构。除了媒体工作者以外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它的具体位置就更不用说了。 其次,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开膛手杰克犯罪时非常放肆且手法残忍至极,显然是以发泄为目的随机杀人。 可那两封信的字里行间丝毫没有展现出他的愤怒。再加上那具有欺诈性的预告,怎么看都更像是一出浮夸的“表演”。 而且,开膛手杰克在行凶之前并没有进行周密的计划。他甚至有可能没有选择特地的人群作为自己的目标。 他刀下的亡魂之所以都是风尘女子,是因为这个群体在挤满了贫民、罪犯和移民的白教堂区域特别庞大。 有很大概率,并不是开膛手杰克选择了她们,而是她们主动选择了这个恶魔! 这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女性并不是只有一份工作。她们的生活艰辛且富有挑战性。 白天,她们可能是家庭主妇、纺织工、洗衣工、女佣……会在特别需要钱的夜晚走上街头,主动寻找客户,以此来赚取一些少得可怜的外快。 有时,她们甚至会为了一块面包和一个可以暂时休息的地方而出卖自己的身体。所以,她们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妓女,而是走投无路的妇女。 大多数受害者之所以大半夜还在大街上独自游荡,是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固定的住所,也买不起一个廉价的床位。她们迫切地需要钱。 也就是说,开膛手杰克根本就不需要主动寻找目标,只要他在街上游荡就会有猎物送上门来。 站街女会询问他,是否想要进行交易。谈好价格后,两人会一起去到黑暗的地方。 想要在这样的情况下,杀害一个因为长期吃不饱饭而身体孱弱、疾病缠身的妇女,对一个男人来说轻而易举。 可开膛手杰克却依旧对自己没有信心。 从背后突然袭击,以及反复切割受害者的喉咙,均体现了这一点。他想要把对方的脑袋切下来,以此来确保对方彻底死亡,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 他对自己的力量没有信心;对自己的杀人技巧没有信,他无法做到一刀毙命!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他并不具备屠宰和解剖方面的知识。他既不是屠夫,也不是医生!极有可能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卑微劳动者。 他甚至可能患有某种疾病,身体并不强壮,或是存在某种缺陷。所以,他才会对比他地位更加卑微、弱小的风尘女子下手。 此外,所有受害者无一例外地没有遭到侵犯。除了时间紧迫以外,还从侧面体现出了他对自己的某种功能没有信心。 可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取走了被害者身上的性器官。 要么他特别憎恨女性;要么他对女性的渴望已经到了一种变态的地步,企图通过这种方式彻底将对方占有。 试问,像这样一个极度缺乏自信、内心压抑且精神状况有些不太稳定的人,怎么会有勇气三番两次地写信挑衅大众呢? 恐怕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他下一次大开杀戒究竟是什么时候。又会对被害者做出怎样疯狂的举动。 只有在墙壁上写下那一行简短的文字的人,才符合一个情绪激动、无处宣泄愤怒的失败者的形象。 “希伯来人不应该遭到无故的谴责!” 假设这句话真是开膛手杰克所写,假设他当时想表达的的确是这个意思。 反推便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开膛手杰克是一个经常遭到无故谴责的希伯来人! 如此一来,这个披着神秘面纱的恶魔在莫起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画像”。 他是一个自幼便跟随家人一起来到雾都的移民。家长为了维持生计而忙于工作,他的童年极度缺爱。 他没有朋友,也缺乏基本的社交能力。常常遭到本地人的排挤。或许是因为他的移民身份;或许是因为他孤僻的性格。 长期与外界缺乏交流,导致他的心智年龄很不成熟。他内心十分压抑,心中的委屈和愤怒无处宣泄。 和同龄人相比,他的身材较为矮小,长相也不太出众,但也谈不上丑陋。基本没什么辨识度,非常容易混迹于人群之中。 他已经在白教堂一带居住很多年了,十分熟悉这里的每条大街小巷和每一个下水道。附近的居民也或多或少对他有点儿印象。 他被警察盘问时,会表现得十分紧张,给人一种胆小懦弱的印象。所以才会被忽视。 他有一份收入微薄的稳定工作,也有固定的住所。案发地都在他步行可以到达的范围内。只有在自己熟悉的区域作案,他才能在短时间内回到自己的住处。 在犯下第一起案件时,他已经独居很长一段时间了。和他相依为命的亲人大概率已经因为疾病或意外而去世。 这很可能是开膛手杰克突然开启杀戮的诱因之一。 不过,这一切都只是莫起的推测,想要揭开开膛手杰克的真面目还得抓到他本人才行! 据莫起所知,死于1888年11月9日的玛丽简是开膛手杰克刀下最后一个亡魂。此后,开膛手杰克便销声匿迹了。 但一般情况下,连环杀手是不大可能主动停止犯罪的。除非他死了,或者受到了不可抗力量的约束被迫停手。 再结合此前的遭遇,说明开膛手杰克如今仍然活着,并且仍在作案。 这也就意味着,他还有机会利用安吉拉的身体引蛇出洞! 第255章 案发现场之开膛手杰克(七) “奥利弗,我要去玛丽简的房间看看!”莫起自作主张地点燃了一旁的煤油灯,下床穿上了鞋子。 “你是说那间死过人的屋子?你去那个晦气的地方干什么?”奥利弗有些不解,但还是不由自主地跟着安吉拉走了出去。 “当然是去找线索了!”莫起拎着煤油灯在院子里东看看西瞧瞧,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哦呵呵!找线索?就你?你想钱想疯了吧!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张开双腿挣钱吧!”奥利弗毫不掩饰对安吉拉的鄙视。 莫起懒得搭理他,径直走到了米勒院13号。他发现,玛丽简的房间要比奥利弗的那间稍微大点儿,就连门窗也要结实一些。 而且,房门、窗户都被人锁上了,想要进去不是那么容易,得想办法用暴力破坏锁才行。 “奥利弗,案发当晚,你还听见了别的什么动静儿吗?比如翻窗户,或是用暴力破坏门锁。”借着微弱地灯光,莫起仔细地勘察着窗框的周围。 “没有!呼救声响起之前,院子里很安静。被吵醒后,我还特地往院子里看了一眼。这间屋子的窗户是锁着的。” 说着,奥利弗捡起地上的烟屁股叼在了嘴里,又从兜里掏出了一盒火柴。 正如奥利弗所说的那样,窗户的确没有被暴力破坏的痕迹。 “你怎么知道窗户是锁着的?”莫起追问道。 “这种窗户不锁很容易被风吹开,会发出‘哐啷哐啷’的声响。”奥利弗抽出一根火柴,往自己布满了污渍的皮鞋上划了一下。白色的火柴头立马燃烧了起来。 莫起若有所思地来到了门前。 “如果开膛手杰克不是从窗户进入的房间,那么就只能走门了。可是破坏门锁就更麻烦了,而且动静儿一定会很大。 那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了。开膛手杰克进去房间时,门没有上锁!” 莫起回忆起了之前在垃圾堆里捡到的那份报纸上的内容。 案发当天的凌晨2点,有目击者看到,一个戴着红色的软毡帽、穿着深色的羊皮风衣,打扮得较为贵气的希伯来人有说有笑地跟着玛丽简走进了她的住处。 凌晨4点左右,便有人隐约听见玛丽简在喊“谋杀!” 从时间上来看,那个男人的确有作案的嫌疑。但他大概率不是开膛手杰克。 凌晨两点到凌晨四点,中间间隔了整整两个小时。不会对受害者进行侵犯的开膛手杰克,没必要等那么久才对玛丽简痛下杀手。 而且,既然有人清楚地看到了那个男人的模样,事后警方一定会找到他进行调查。如果他真是开膛手杰克,这个案子就不会成为悬案了。 也就是说,那个打扮贵气的男人只是玛丽简的顾客。两点到四点之间,他与玛丽简在房间内寻欢作乐。 他离开时,大概率忘记了关上房门,而疲倦的玛丽简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这才给了开膛手杰克可乘之机。 那么,开膛手杰克为什么会突然把作案地点从大街上改到室内呢?这也许是个意外。 案发当天,开膛手杰克很有可能和往常一样在他熟悉的街道上寻找作案目标。只可惜那天他找了很久都没有遇到合适的人选。 凌晨四点前后,就在他无功而返,打算回到自己的住处时。他碰巧看见那个打扮贵气的男人从玛丽简的房间里走了出来。 除此之外,他还注意到了一个细节————那个男人忘记了锁门。 他知道那间屋子里住的是谁。他还知道,最近玛丽简因为重操旧业的事儿和她的男友闹了矛盾,她的男友被她赶出了这间屋子。 因为他就住在这附近!要么他就住在米勒院内;要么这是一条他回家的捷径。 于是,开膛手杰克打消了回家的念头。他安静地躲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等待那个男人走远。 然后,拿着那把银晃晃的长刀,无声无息地潜入了玛丽简的房间…… 这时,一阵冷风吹来,莫起手里的煤油灯熄灭了,四周立刻陷入了黑暗。他提着裙子找到了奥利弗,想让他帮忙点燃煤油灯。 衣着单薄的奥利弗被风吹得打了个寒颤。他一边从兜里掏出那盒只剩下几根的火柴,一边骂骂咧咧地说道:“哦,真是见鬼!今天怎么这么冷?咱们还是赶紧回屋子里去吧!” “你害怕了!”莫起毫不留情地拆穿了奥利弗。 “我害怕了?哦呵呵……” 奥利弗嘴硬道:“虽然,自从玛丽简死后,我时常能在半夜听见女人哀怨的歌声!可她又不是我杀的,我害怕什么?” 说着,他哆哆嗦嗦地拿出一根火柴,在自己的皮鞋上划了几下。可这根火柴却始终没有燃,它似乎有些受潮了。 “哦,真该死!”奥利弗愤怒地丢掉了那根火柴。索性将火柴盒里剩余的火柴全部倒了出来,捏在了一起。 “这下,总该点得燃了吧!”奥利弗拿着火柴使劲儿在自己皮鞋上划了一下,白色的火柴头瞬间一起燃烧了起来。 下一秒,莫起竟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蒜臭味儿。这个味道好熟悉,她似乎曾在开膛手杰克的身上闻到过。只不过,那味道比这冲多了。 “这是什么味道?”莫起问道。 奥利弗白了她一眼,跟看傻子一样,“火柴的味道!” “不!我是说,这种白色的火柴头是什么成分?”莫起激动地握住了奥利弗拿着火柴的手。“是白磷,是白磷对不对?” “别抢!别抢!一会儿该灭了!这是白磷,是白磷怎么了?”奥利弗甩开安吉拉的手,连忙用即将燃烧殆尽的火柴点燃了煤油灯。 “什么人的身上会有特别浓烈的白磷味儿?火柴厂里的工人!”莫起豁然开朗。 奥利弗想了想回答道:“这附近的确有一个造火柴的工厂,里面的女工身上就有这个味道!她们大多都有很严重的口臭,那味道简直可以和粪坑相提并论!” “那是因为,白磷有剧毒!持续吸入磷烟雾三到五年,他们会出现牙疼和下颚肿胀的症状。最终,牙齿会腐烂脱落。 那些臭味儿就是从他们嘴里的脓液发出来的。”莫起解释道。 “你怎么知道这些?”奥利弗一脸疑惑。 莫起犹豫了片刻,回答道:“一个客人告诉我的。” “那他一定是个黑心的资本家!”奥利弗似乎并没有怀疑安吉拉的话。 “奥利弗,你知道吗?我们马上就要抓到开膛手杰克了!”莫起主动岔开了话题。 “什么?哦哈哈哈哈哈……你被冻傻了吧!哈哈哈哈……”奥利弗忍不住大笑起来。 第256章 案发现场之开膛手杰克(八) “有火柴厂的工人住在这里吗?”莫起打断了奥利弗的笑声。 奥利弗思索片刻后,摇了摇头。 “那你知道他们的工作时间吗?”莫起提着煤油灯在玛丽简的屋子周围转悠了起来,奥利弗则不由自主地紧随其后。 “我只知道是周一到周五。他们每天都需要工作十四个小时以上,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原来如此,怪不得他只有在休息日才有时间和精力去杀人!”莫起自言自语道。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通过一条堆满杂物的幽暗通道走出了米勒院,来到了一条大马路上。 如果莫起没有猜错的话,杀害玛丽简后,开膛手杰克就是通过这条路逃走的。他一定就住在这附近!说不定,就是某栋在他视线范围里的建筑。 此时,天空才刚刚露出鱼肚白,原本寂静的街道便已经嘈杂了起来。又到了可怕的工作日! “等等!你的意思是开膛手杰克是火柴厂里的工人?”奥利弗略微有些惊讶。 “你知道吗,他从背后袭击我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脓液混合着白磷的味道。一个是从他嘴里散发出来的,一个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 “这算什么证据?”奥利弗不以为然。 “这当然不能算作证据!所以我需要你配合我引蛇出洞,抓他个现行! 放心吧,我和开膛手杰克交过手,他是个病秧子。我敢保证,他不是你的对手!” 说着,莫起抚摸起了奥利弗结实的肌肉,仿佛是在提醒对方,“你可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人!” 没等对方开口,莫起又接着说道:“要是真抓住他了,奖金你一半,我一半。功劳都算在你头上,怎么样? 你不但能得到钱,还会成为人们心中的英雄!你的生活会因此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你想让我怎么帮你?”安吉拉开出的条件很诱人,奥利弗几乎没有理由拒绝她。 “计划我会慢慢告诉你的。不过,周末到来之前,我恐怕得先住在你这里了!”莫起用手指拨弄起了自己的头发,语气有几分暧昧。 “铺垫了这么多,你不会就是为了说这一句吧!”奥利弗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表情。 莫起扬起嘴角,搔首弄姿地将胳膊搭在了奥利弗的脖子上,轻声在他耳边说道:“我又不是白吃白住,我会用我的身体好好报答你的!” 安吉拉话音刚落,奥利弗便一把将她从地上抱了起来,“宝贝儿,你先把面包的钱付清再说吧!” 他迫不及待地抱着安吉拉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粗鲁地将对方扔在了那张破旧的铁架床上…… “咯吱咯吱咯吱咯吱……” 这些日子,奥利弗照常去酿酒厂上班,莫起则独自徘徊在火柴厂附近,寻找可疑的人物。 结束各自的“工作”后,两人会回到奥利弗的出租屋。奥利弗会给安吉拉提供水和食物,莫起则会用安琪拉的身体给对方提供某种特别的服务。 周三晚上的火柴厂下班高峰期,一个身材矮小、面部肿胀、留着一撮小胡子的黑发男人进入了莫起的视线。 他戴着一顶黑色的小圆帽独自穿梭在人群之中。他将帽沿压得很低,刻意和身边的每个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他的皮肤白得像纸一样,深邃的眼睛里看不到一点生气儿,如同一潭死水。鹰钩一般的鼻子是典型的希伯来人面孔。 他还是典型的O型腿,走起路来不太利索。左腿似乎也有点儿问题,不知是受了伤还是天生畸形。 这样人畜无害得外形,相信不论是谁看了都会放松警惕。甚至还有可能会对他产生一丝怜悯之心。 那么,他真的是臭名昭著的开膛手杰克吗?想要弄清楚这一点其实很简单。只需要确认他的手上是否有莫起当时留下的牙印即可。 为了不打草惊蛇,莫起混在了火柴厂女工之中,悄悄地跟在了他的身后。总之,先弄清楚对方的住所再说。 离开火柴厂后,男人去商店里买了一根法棍面包。 他全程都和面包店里的女店员没有任何交流。他只是默默地拿走面包,将钱递给店员后又站在原地安静地等着店员找给他零钱。 他甚至不敢抬头看对方一眼,当对方递给他硬币时不小心触碰到了他的手指,他竟然做了一个缩手的动作。 这并不是一种伪装,而是条件反射。他发自内心地惧怕女人,这种惧怕源自于他内心的自卑。 如果莫起没有猜错的话,他曾经一定被女人深深伤害过。是那种刻骨铭心、难以磨灭的伤害! 或许,胆小内向的他曾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给自己暗恋了很久的女生告白。却没想到,对方不但没有接受他,反而嘲笑他、羞辱他。 他甚至还有可能遭到了自己情敌的殴打和欺凌,导致他的下体落下了终身残疾。 这种经历大概率发生在他还没有成年,心智和身体都还没有发育成熟的时候。当时,没有人为他伸张正义,他也没有能力为自己报仇。 于是,仇恨的种子就这样生了根,发了芽。惧怕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积攒已久、无处释放的愤怒才是根源。 见眼前的男人如此“腼腆”,女店员嬉笑着将零钱放在了柜台前,转身去忙别的事情了。 突然,男人抬起头来狠狠地瞪了女店员的背影一眼。然后,愤愤地拿上零钱转身离开了面包店。 这时,莫起注意到男人的右手大拇指下方有一块很明显的疤。不是牙印而是烧伤,像是白磷滴到皮肤上造成的。 如果莫起没有记错的话,被开膛手杰克袭击时,他咬的就是那个位置! 对方完全有可能为了掩盖手上的牙印,故意在工作时用白磷烧伤自己的皮肤。这下,男人的嫌疑就更大了。 男人一边啃着干巴巴的法棍,一边行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他看起来实在是太普通了。 如果不是有一定的依据,是绝对不会有人把他和一个连环变态杀人狂联系在一起的。 吃完面包后,男人拐进了一条没有路灯的小巷子。见此情形,莫起加快了自己的脚步,逐渐拉近了自己跟他的距离。 男人的步子保持在一个稳定的频率,他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人在跟踪他,又或者他完全不在意是否会有人跟踪他。 被迫放下屠刀又何尝不是一种救赎? 男人走出了黑暗,昏黄的路灯又重新照亮了他的身影。莫起眼看着他转向了右边,可等到莫起走出巷口时,男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条街并不宽,两旁都是门窗紧闭的仓库。没有车辆、没有行人,也没有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 他竟然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消失在了大街上。 第257章 案发现场之开膛手杰克(九) 莫起心头一紧,迅速冲到了街道中央,开始四处寻找男人的身影。 他的目光如鹰隼般扫视过每一处角落,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然而,街道上空荡荡的。除了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的巨型老鼠之外,没有其他活物。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从远处迎面走了过来。通过外轮廓可以分辨出那是一个男人,因为,这个时代的女人基本都穿着裙子。 但他绝对不是莫起跟踪的那个男人。他的个子很高,至少有一米八,身形相对挺拔,头上也没有戴帽子。 莫起忽然觉得他走路的样子有些眼熟。就在这时,那人兴奋地朝他挥了挥手。 “嘿,安吉拉!你怎么在这儿,是为了迎接我吗?”说着,他加快了自己的脚步。 “奥利弗!”莫起的语气略微有些惊讶。 “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说着,奥利弗从报纸包裹里拿出了一个香喷喷的烤红薯。 莫起毫不客气地接过烤红薯,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他已经饿了一整天了。 “对了,你刚刚有看到一个一米六七左右,戴着黑色小圆帽的男人吗?”莫起一边吃一边问道。 “矮个子男人?没有看到!不过我倒是看见了三只正在交配的狗。它们卡住了,哈哈哈哈哈…… 我跑过去吓了它们一跳!它们每一个都想往不同的方向跑,结果挣扎了半天还在原地。哈哈哈哈……” 奥利弗嬉皮笑脸地看着安吉拉,似乎是在等待对方回应自己的笑话。 “怎么?不好笑吗?”见安吉拉一脸阴沉,奥利弗脸上的笑容也逐渐凝固了。 “呵呵,呵呵呵……”莫起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已经尽力了,你就当我是个面瘫好了。” “说正经的,我好像找到开膛手杰克了!我跟着他一路走到了这里,可是一转眼他就消失了!” 说着,莫起将最后一点儿烤焦了红薯皮塞进了自己嘴里,吮了吮自己的手指。 “天哪!你居然找到他了!那些穿着制服的废物真应该把位置让给你!”奥利弗嘲讽道。 莫起一本正经地说道:“别开玩笑了,我肯定他就住在这附近!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里距离第一起凶案发生的地方和上一起凶案发生的米勒院都很近。 在连环杀人案中,第一个案发地点往往是凶手最熟悉的地方。他的家或者工作地点大概率就在附近。这被称为一级舒适区。 只有当一级舒适区遭到了大量的排查,他认为这里已不再安全时,才会跑到二级舒适区去作案。” “可这附近都是仓库!”奥利弗的表情突然认真了起来,语气也不像之前那样轻浮了。“再说了,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嗯……某个侦探是我的常客!”莫起随口编了一个理由。 “你可真是天赋异禀啊,宝贝儿!我还以为,抓开膛手杰克只是你想在我这里骗吃骗喝的借口呢!”谈话间,奥利弗开始四处张望起来。 这时,他突然注意到了一只正在往下水道里钻的老鼠。“等等,你是说他走到大街上就消失了?” “没错!”莫起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那他有没有可能像老鼠一样钻进了下水道里?”说着,奥利弗开始低头寻找起了什么。 闻听此言,莫起恍然大悟,“对了,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雾都的下水道宽敞得像地下宫殿一样!他甚至有可能就住在那里面。 这样一来既符合了独居的特点,又能完美地躲过警方一次又一次的搜查。还能在做完案后,以最快最保险的方式逃离案发现场回到自己的住处。 不然,他是如何在浑身是血的情况下躲过众人的眼睛的呢?” “安吉拉,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 趁着对方愣神之时,奥利弗已经趴到了不远处的一个井盖旁边。他刚想打开井盖,却被匆匆赶来的安吉拉给拦住了。 “你干什么?”莫起明知故问。 “这还用说?当然是进去看看了!”奥利弗低声说道。 “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你这样会打草惊蛇的。我们得等他外出工作的时候再进去寻找线索!”莫起拉起奥利弗的衣袖,示意他先跟自己回去。 奥利弗犹豫片刻后,站起了身来。临走前,他还依依不舍得望了一眼那个井盖。 次日,奥利弗破天荒地没有去上班。 他托人给老板请了一个病假。睡了个懒觉后,跟着安吉拉一起来到了昨晚的那条街道,等待着附近搬运货物的工人们全部离开。 正午时分,工人们陆陆续续地吃饭去了,街道上空无一人。两人见状,迅速打开井盖,钻进了下水道里。 一进入下水道,一股直冲天灵盖的臭味儿便扑面而来。穿过漂浮着大量粪便、垃圾和小型动物尸体的暗沟,他们在给工人预留的通道上发现了一口破旧的棺材。 棺材里铺着一些烂衣服和牛皮纸。一张防水布像被子一样被整齐地折叠在了一旁。棺材的周围还摆放一些爬满了虫子的锅碗瓢盆。大多都很破旧,像是捡来的。 “他竟然真的住在这里!”虽然,这刚好印证了莫起的猜想,但当他亲眼看到这一切时,依然会感觉惊讶。 “他真是个天才!一分钱不花就拥有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家!”奥利弗冷不丁地冒了一句。 莫起转过头来,一脸诧异地看着他。 奥利弗和安吉拉对视了一眼,“说实在的,住在这里可比‘便士旅馆’舒服多了。要不是我鼻子太灵了,我都想搬到这里来住了。” “此话怎讲?”莫起一边捏着鼻子,一边翻找着有用的线索。 “你不会不知道吧?”奥利弗狐疑地看着安吉拉,开启了吐槽模式。 “许多无家可归的人辛辛苦苦工作一天,只能从黑心老板那里赚到两便士。 可是,光在‘便士旅馆’里坐上一晚就要花费一便士。而且只能坐!因为,会有专门的人看着你,不让你睡觉。 要是想睡觉也可以,再加一便士。然后,你会获得一根绷直了的绳子。 当然了,是许多人共享一根绳子。你们可以一起把胳膊或者脑袋挂在绳子上睡觉。 到了第二天早上,你还能享受到被人突然摘下绳子后集体摔在地上的‘叫醒服务’! 他这口棺材放在集体宿舍里需要花费整整四便士呢……” 奥利弗话还没说完,莫起便打断了他。“看!我找到了什么!” 眼看着安吉拉从棺材里的那堆烂布中掏出了一把长十五厘米的尖刀,奥利弗瞬间愣在了原地。 第258章 案发现场之开膛手杰克(十) “这……这就是开膛手杰克的……杀人凶器。我们……我们把它交给警察吧!”奥利弗瞪圆了眼睛。 莫起拿着银晃晃的刀仔细地端详了起来。这就是一把能随便在市面上买到普通刀具。而且,被擦得很干净,没有留下一丝血迹。 “奥利弗,仅仅是一把刀证明不了什么。这种刀很多人家里都有。杀完人后,开膛手杰克很有可能还用这把刀来切过别的东西。”说完,莫起将长刀放回了原处。 “那要怎样才能证明他就是凶手?难不成,要找到那些被他切掉的人体零件?”奥利弗不由地加大了自己的音量。 莫起又仔细地翻找了一遍,什么有价值的证据都没有。 “那些东西大概率已经被他玩腻后扔进暗沟里了。还有他作案时穿的衣服,也已经顺着水流飘走了!”莫起冷静地回答道,眼神里闪过一丝失落。 “也就是说,我们白忙活了?”奥利弗有些懊恼。 莫起突然扬起嘴角,“怎么会呢!我们掌握了他的活动轨迹。想要再次引诱他犯案并将他一举抓获,岂不是轻而易举?” “你……真的要冒那么大的风险吗?”奥利弗忧心忡忡地看眼前这个柔弱的女子。 “只要你肯帮我,我就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况且,最近戒备很严,街上到处都是巡警。”莫起笃定地说道。 “你就这么肯定他会再次犯案?”奥利弗的眼神里充满了怀疑。 “一定会的!杀害玛丽简时,开膛手杰克的精神状态已经可以用癫狂来形容了。他根本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杀人行为!” 莫起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他知道,在最后一名受害人玛丽简被杀后,雾都警方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撤走了大部分的警力。 除了,从一开始就被认为是普通的报复杀人,没有受到重视的第一起案件外,之前的四件案子发生后,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而玛丽简一案,是所有案件中最骇人听闻的一起。这件案子可以用轰动世界来形容。可想而知调查人员们背负了多大的心理压力。 在没有抓到凶手的情况下,就这么把人给撤走了,怎么都说不过去。 那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了。雾都警方在玛丽简遇害后,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却碍于对方希伯来移民的身份,不得不将此事隐瞒。 因为,早在开膛手杰克犯案之前,本地居民和移民之间的矛盾就已经够尖锐的了。 要是让大家知道,丧心病狂的开膛手杰克是一个希伯来移民,雾都恐怕就永无宁日了。 但如今,被撤走警力的事情还未发生。也就是说,目前为止,雾都警方还没有找到犯罪嫌疑人。 以1888年的刑侦条件来看,他们大概率也无法通过DNA、毛发和指纹等线索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所以,开膛手杰克一定会再次犯案,被抓个现行! 在莫起的怂恿下,奥利弗最终答应配合他引蛇出洞。于是,两人便装作没有来过这里的样子,悄悄地离开了开膛手杰克的老巢。 从下水道的另一头出来后,两人竟然来到了米勒院后面的一条街。 这又一次坐实了莫起此前的猜想。他现在已经可以百分之九十九点九肯定,那个住在下水道的希伯来人就是开膛手杰克了! 之所以是百分之九十九而不是百分之百,是因为莫起从不把话说得太满。 经过一日的休整后,莫起和奥利弗于星期五晚上天黑后开始行动。 当晚七点半左右,莫起和奥利弗便已经守在了火柴厂门口,等待里面的工人下班。 到了晚上十点,火柴厂的工人们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开膛手杰克才慢慢悠悠地从工厂内出来。 他依旧戴着那顶破旧的小圆帽,依旧将帽沿压得很低,依旧没有任何存在感。就连一旁的奥利弗也表示,他对这个人没任何印象。 两人一路尾随开膛手杰克来到了一家商店。只见开膛手杰克轻车熟路地拿了两个土豆,放下两便士后,便径直朝着自己的老巢走去。 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少。在穿过那条黑暗的小巷子时,莫起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半瓶松子酒,将瓶中的液体倒了一些在自己身上后,晃晃悠悠地来到开膛手杰克的身边。 奥利弗则拿着一根棒球棍躲在了巷口的杂物后面。 莫起一边往自己嘴里灌着掺了水的酒,一边佯装成醉醺醺的样子,刻意往开膛手杰克的身上靠,“先生……你想要和我进行交易吗?我很便宜的,随便给我一点儿钱就行!” 开膛手杰克迟疑了一秒。随后,加快脚步离开了这里。 奥利弗见状皱起了眉头。可莫起却露出了一个自信的笑容,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莫起并没有缠着开膛手杰克不让他走,而是一头栽倒了在一旁的杂物上。接下来,只需要安静地等着对方回去拿上作案工具就好。 酒瓶从他的手里滚了出去,发出清脆的声音。开膛手杰克回头看了那个“酩酊大醉”的女人一眼,很快便消失在了转角。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躺在冷风中的莫起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潜伏在一旁的奥利弗竟然靠在墙角打起了盹儿。 就在这时,一个男人走了过来,一把推醒了奥利弗。 “干什么呢?这么晚了还不回去?”身穿制服的胖男人厉声说道。 奥利弗睁开惺忪的眼睛,打了个哈欠,“我没有钱支付房租,被房东赶了出来。” 胖男人仔细打量了奥利弗一番,微微皱起了眉头,“你最好找间便士旅馆,街道上很危险!” “好的,警官!”奥利弗点头哈腰地回应着对方。 胖男人见状,满意地离开了这里。 胖男人前脚刚走,一个双手背在身后的黑影便出现在了巷口的另一头。 黑影鬼鬼祟祟地朝漆黑的巷子里望去,见那个刚刚那个站街女还躺在地上,便掏出尖刀一步一步向她靠近。 就在黑影来到自己身边,举起尖刀的一瞬间。莫起突然大喝一声,从地上坐了起来,用双手握住了对方持刀的右手手腕。 紧接着,奥利弗挥舞着棒球棍从巷口冲了出来。 黑影见状想要立刻逃离这里,可奈何女人死拽着他不放。情急之下他狠狠地踹了女人一脚,撒腿就跑。 与此同时,那根棒球棍裹挟着冷风,直朝着黑影的脑袋砸去。黑影躲闪不及,挨了一闷棍,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恰好这时,胖男人也闻声赶了过来,他抽出腰间的配枪,对黑暗中的三人同时发出了警告:“放下武器,举起手来!” 奥利弗刚想开口解释,胖男人却再次发出了警告道:“放下武器,否则我就开枪了!” 奥利弗见状,只好丢下了手中的棒球棍。可就在这时,头破血流的黑影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拾起一旁的尖刀,发了疯似地向奥利弗的后背扎去。 “小心!”话音刚落,莫起已经用安吉拉的身体替奥利弗挡住了那一刀。 只听见“砰”地一声,黑影应声倒地。还好胖男人的枪法够准。 “安吉拉!安吉拉!”奥利弗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了莫起的脸上。 莫起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在奥利弗的怀中沉沉地睡了过去。他的胸口开出了一朵血红色的花。 事后,奥利弗将整件事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雾都警方。 经过一番调查后,警方最终确认被击毙的男子就是开膛手杰克。却碍于某种原因,并没有对世人公开这一消息。 奥利弗虽然没有得到安吉拉口中的奖金,也没能成为人们心中的英雄,却得到了一笔厚厚的封口费。 拿到钱后,奥利弗第一时间买了一束鲜花。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买花送给女人,只可惜不是送给活人。 他拿着鲜花和烈酒来到安吉拉的坟前,坐下身来像个老朋友一样和身旁的墓碑聊起了天。 “安吉拉,你知道吗?白教堂的女人们再也不用害怕了……” 与此同时,莫起从自家的卧室的床上醒了过来。 在睁开双眼之前,他依稀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澡对他说:“安吉拉,你知道吗?白教堂的女人们再也不用害怕了……” 第259章 噪音(一) 噪音是一个非常令人头疼的问题。 特别是对于神经衰弱、容易惊醒的人来说,它简直就是慢性杀手。但生活中它却无处不在。 唐娟楼上的屋子已经空置许久了,但她和老公以及孩子最近却老是听见天花板上传来“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的声音。 起初,他们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可每当夜深人静,他们即将进入梦乡之时,那有节奏的敲击声便会准时响起。 仿佛黑暗中隐藏着一双看不见的手,故意拨弄着他们的神经。 唐娟的睡眠质量本就不佳,再被这声音一搅和,她简直快要疯了! 每天早晨,她顶着黑眼圈骑电瓶车送孩子去上学的路上都心不在焉的,还差点儿出了车祸。 她的老公苗仁义白天工作的时候,也总是精神恍惚,做事频频出错,没有少挨上司的批评。 就连刚上小学二年级的小文,也因为睡眠不足,成绩一落千丈。 为了弄清楚这声音的来源,唐娟一家决定周五晚上就不睡觉了。只要那声音一响起,他们就立刻去楼上一探究竟。 凌晨两点了,唐娟一家还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每一分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 一家人紧张地等待着那个声音出现。可直到凌晨五点,楼上都还安安静静的,没有任何一点儿声音。 年幼的小文早就扛不住了,直接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看着熟睡的儿子,唐娟心中五味杂陈。她的丈夫也揉了揉疲惫的眼睛,说道:“看来今天晚上白等了。要不我们先去睡吧,明天再说!” 唐娟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夫妻俩小心翼翼地把儿子抱到床上,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房间。连脸都没洗、牙都没刷便脱掉外套躺了下来。 熄灯后半个小时,天花板上又响起了“咚、咚、咚……”的声音。只可惜,一家人睡得太死了,谁都没有被噪音吵醒。 这一觉,夫妻俩直接睡到了下午三点半。他们已经很久没有睡过好觉了。 吃过早、午、晚饭后,天已经黑了。夫妻俩看在“明天老子不上班,衣服裤子反起穿”的份上,决定再等一晚上! 晚上十点左右,小文在母亲的催促下独自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唐娟和老公两人则一人泡了一杯咖啡。 时钟依旧滴答作响。夫妻俩一个安静地躺在沙发上刷短视频,一个坐在餐桌前打手着机游戏,就连电视都没有打开。 夜深人静时,唐娟已经对短视频里的内容失去了兴趣。她的眼睛时不时就会不由自主地地望向天花板,耳朵也竖了起来,留意着任何一丝细微的动静。 然而,这一夜依旧平静如水,那个声音始终没有出现。唐娟甚至开始怀疑,那个声音是不是再也不会出现了。 由于白天又睡了一觉,唐娟和老公将近两点才躺在了床上。半小时后,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回荡在了漆黑一片的卧室。 就在这时,那噩梦般的噪音再次响了起来,而且声音越来越大。就像是有人在用橡皮锤一下一下地使劲儿敲击地板,节奏缓慢而诡异。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唐娟猛然惊醒,她的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就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了。 她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一脚踹醒了旁边鼾声如雷的苗仁义。 “老公,你听到了吗?”唐娟的眉毛拧成了一团。 “听到了!”苗仁义一脸不悦地从床底下爬了起来,敢怒不敢言。 “走,咱俩上楼去看看!”唐娟的语气十分坚定,可苗仁义却打起了退堂鼓。 “明天还要上班呢!再说了,楼道里多冷啊,跟冰箱似的。冻病了咋整啊?”苗仁义一边儿打着哈欠,一边打着屁。 “噗~” “你看我肚皮都着凉了。”说着,他迅速钻进了被窝里。 “你不知道穿衣服啊?我让你裸奔啦?”唐娟质问道。 “穿衣服不麻烦吗?”苗仁义翻了个身,背对着唐娟。 听到这儿,唐娟怒了,她揪着苗仁义的耳朵,骂道:“吃饭麻不麻烦?又得做饭又得洗碗。消化完了还得拉,干脆直接吃翔!” “好好好,去去去!”苗仁义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虎娘们儿!” 两人里三层外三层,裹得像一黑一白两个大棉花包似的,这才轻手轻脚地打开了客厅的门。 由于楼道里的灯时好时坏,唐娟便打开了手机里的手电筒。可她才刚走了一步,便大叫一声,退了回来。 “老公,外面好吓人啊!”她哆哆嗦嗦地说道。 “我们两个才吓人,大半夜穿成这样在楼道里晃悠。跟发了福的黑白无常似的。”苗仁义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将自己媳妇儿护在了身后。 可他只是往门外望了一眼,便跟着叫唤了起来。“啊!啊!” 这时,楼道里的灯亮了。苗仁义便壮着胆子又往门外看了一眼。 然后,骂骂咧咧地说道:“谁他妈在扶手上绑了个奥特曼的面具啊!我还以为是半截人呢!” 唐娟被苗仁义这副模样给逗笑了,回应道:“你顶多像个会叫唤的发面馒头。” “你这反射弧够长的!”苗仁义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这时,小文冷不丁地出现在了夫妻俩身后,又把两人吓了一大跳。 “大半夜的,你俩叫唤啥呢?我还以为发生凶杀案了呢!”小文揉着惺忪的眼睛问道。 “我跟你爸准备去楼上看看,到底是哪个逼玩意儿在扰民。”说着,唐娟将小文推进了卧室。 “我看你俩才扰民呢!”小文推开了母亲的手。 “快回去睡觉!”唐娟嘱咐道。 “睡啥呀?睡得着吗?那么吵!我跟你俩一起上去看看,是哪个逼玩意儿!”说着,小文就准备往外跑。 “没大没小!你穿个开裆裤就往外跑,一会儿把你小丁丁给你冻掉咯!” 唐娟一把将小文拎到了床上,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身跟着老公出了门。 第260章 噪音(二) 此时,敲击声还未停止。唐娟和老公畏手畏脚地来到了楼上。 两人刚想敲门,却发现门虚掩着。苗仁义和唐娟面面相觑。犹豫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问道:“那咱们还敲不敲啊?” 唐娟咽了口唾沫,故作镇定地说道:“你个怂货,还敲个屁啊!直接推门进去。我倒要看看,到底是哪个瘪犊子吵得我们没法睡觉!” 听了唐娟的话,苗仁义一咬牙,猛地推开了那扇铁门。门轴发出的“吱呀”声,在这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刺耳。 屋子里没有开灯,漆黑一片。借着楼道里微弱的灯光,才能勉强看清里面的状况。 客厅空荡荡的,没有一件家具。窗户和房门都关得严严实实。四面光秃秃的墙壁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有人吗?”苗仁义鼓起勇气走了进去,唐娟则紧随其后。 过了许久,他们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这里似乎真的正如他们所知道的那样,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 然而,那令人心烦意乱的敲击声并没有因为他们的闯入而停止。反而变得愈发清晰。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一下又一下,一下又一下,仿佛敲在了两人的天灵盖上。 更诡异的是,他们能明显感觉到脚下的木地板在随着敲击声一起震动。那声音大概率就是从地板里传来的。 苗仁义下意识地握住了唐娟的手。明明对方的手背很凉,可手心里却全是汗水。 “这、这到底咋回事啊?这也太邪乎了。”苗仁义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 虽然,唐娟此时也已经被吓得脸色苍白,但她还是故作镇定地说道:“是不是,他家的水管子出了啥问题啊?” 话虽如此,可她心里清楚,这声音就是从他们正下方的木地板里传来的。 “那咋整啊?这门开着是准备让咱俩给他修还是咋滴?”为了给自己壮胆儿,苗仁义不由地提高了自己的音量。 就在这时,楼道里的灯熄灭了。不论两人怎么喊,它也不亮。唐娟连忙掏出手电筒,打开了照明功能。 当手机里的光束晃到地面的一瞬间,两人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只见客厅中央的地板上,竟然有一大摊触目惊心的红色液体。 两人都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唐娟被吓得愣在了原地,苗仁义回过神来后连忙拉着她逃了出去。 两人一路狂奔回到了家中,锁好房门后,心脏依旧怦怦直跳。唐娟的手颤抖得厉害,按错了好几次才拨通了报警电话。 “喂、喂!同志,我要报、报案!楼上死人啦!地上全是血!” 半小时左右,两名身穿制服的调查员赶了过来。这时,夫妻俩才敢打开房门。 可当苗仁义和唐娟带着调查员来到楼上时,竟发现大门是关着的。他们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们夺门而出的时候,没有关门! 其中一名年纪稍大的调查员狐疑地看了唐娟和苗仁义一眼,问道:“你们两个有钥匙吗?” 夫妻俩面面相觑,摇了摇头。 另一个年轻的调查员试探性地敲了敲门,见许久无人回应,只好联系了一名专业人士来撬锁。 随着铁门缓缓打开,唐娟和苗仁义都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可当调查人员进入屋内,拉上电闸,打开电灯后,所有人都傻眼了。 整个客厅的地板都干干净净,别说是一大滩血了,就连一滴污渍都看不到。 唐娟和苗仁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明明就看到血流得满地都是,可之如今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之后,两名调查人员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其他的房间,均没有任何异常。 年纪稍大的调查员皱起了眉头,眼神里透露出了不满和疑惑:“血迹在哪呢?报假警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唐娟急得眼睛都红了,声音带着哭腔:“同志,我们真的看到了!就在客厅中间!” 苗仁义也在一旁拼命地点着头:“对,对,对!我们俩都看见了。我们也不知道为啥,你们来了以后它就没有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把那滩血给吓跑了呗?”年轻的调查员调侃道。 这时,年纪稍大的调查员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问道:“对了,这房子不是你们的吧?你们是咋进来的?” 苗仁义连忙解释道:“哦!最近楼上老发出噪音,吵得我们整宿睡不着觉。我们就打算上来看看啥情况,结果发现门开着,我俩就进来了……” “噪音?这屋子里啥家具都没有,明显没有住人啊!哪里来的噪音?”年纪稍大的调查员狐疑地问道。 苗仁义和唐娟这才后知后觉,屋子里安安静静地,那噪音早就已经停止了。 “那声音是从木地板里发出来的,里面会不会埋着一个人啊?”唐娟连忙回应道。 闻听此言,年纪稍大的调查员趴在地上敲了敲地板。然后,一脸不悦地站了起来,“这地板是实心儿的,怎么埋人?平时少看些悬疑电影!” 唐娟和苗仁义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现在是百口莫辩,只好老老实实地立正接受批评教育。 两名调查人员离开后,两人垂头丧气地回了家。 此时天还没亮。要是抓紧时间,还能在上班之前再睡上一会儿。 可唐娟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她的脑子里全是那摊离奇消失的血迹。 突然,她想起了一个细节。那么大一摊血迹,但他们却没有闻到一点儿血腥味。虽然现在温度低,气味儿挥发得慢,但也不可能一点儿味道都没有啊! 莫非,那根本就不是血,而是别的什么液体。 “老公,你说是不是有人故意整我们啊?” 唐娟一脚踹醒了身边刚刚闭上眼睛的苗仁义,问道:“为什么每次我们一睡觉楼上就开始吵,不睡觉就什么声音都没有啊?” “故意整我们?为啥呀?你在外面欠高利贷啦?”苗仁义迷迷糊糊地问道。 唐娟白了他一眼,“我还怀疑你在外面沾花惹草,欠桃花债了呢?” 闻听此言,苗仁义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不是,你老公现在长啥样你心里没有数啊?我这膀大腰圆的,跟个胖头鱼似的,哪个不长眼的能看上我啊?” “你骂谁呢?”唐娟厉声问道。 “诶,对了!”苗仁义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接着说道:“要说谁有理由故意整我们,我倒是想到了一个人!” “谁啊?”唐娟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 第261章 噪音(三) 苗仁义问道:“你还记得住在我们家楼下的那个女人吗?” 他这么一说,唐娟的思绪瞬间被拉回了很多年前。 那时候,他们夫妻俩才刚从县城搬到市中心来,小文也还在上幼儿园。 考虑到孩子以后的上学问题,他们俩便掏出了所有积蓄,在一所重点中学对面按揭了一套二手房。也就是现在他们住的这里。 这套房子虽然地段好,可也有些年头了,屋内的设施非常陈旧。唐娟和苗仁义便又向亲戚朋友们借了一大笔钱,准备将它好好装修了一番。 可他们这一装修,楼下不乐意了。 因为,他们家楼下住的是一个神经特别衰弱的独居女人。她还是个独立撰稿人,根本不需要去公司坐班,成天都待在家里。 创作本来就是一件很废脑子的事情,天天听着电钻加锤子的声音,人哪里还有心思工作啊。 于是,女人三天两头就去物业那里投诉唐娟一家。不是说他们装修时产生的噪音分贝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就是说他们没有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装修时间。 可这事儿物业也不好管,总不能不让人家装修了吧。再说了,两边都是业主,想两边都得罪容易,想两边都不得罪那可就太难了。 所以,每次物业的处理方式都是,将“原告”和“被告”双方找来,让他们自己协商。 苗仁义这个人比较好说话,见对方是个女人就更客气了。他表示,他们以后会尽量让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装修,周末就停工。 可唐娟这个比较豪横。她心想,“我们花了那么多钱,好不容易买了套房子,凭什么要考虑邻居的感受啊?邻居又没给我们掏一分钱!不快马加鞭地装修完,那猴年马月才能住上新房子啊。” 于是,死活不同意周末停工,还冷嘲热讽地把女人给骂了一顿,说什么,“你嫌吵就自己买独栋别墅去呗,别跟我们这群人一起挤鸟笼子啊!” 后来,女人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每天早上带着笔记本电脑出门找一家咖啡店,在里面点杯咖啡坐着办公,等到晚上楼上装修结束了再回到自己家里。 本来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可等女人好不容熬完了这楼上装修的大半年,以为终于可以过上清净日子了的时候。楼上一家又搬进来了。 那时,小文还在上幼儿园,正是最活泼的时候。他成天穿个“叫叫鞋”在家里跑来跑去,跑来跑去。 有时候还会穿上唐娟的高跟鞋或是苗仁义的大号拖鞋在家里到处都是蹦哒,发出“啪嗒、啪嗒……”的响声。 更过分的是,小文喜欢在家里拍皮球,而且还是在晚上拍,因为他白天要上幼儿园。 到了周末或是寒暑假,小文偶尔还会叫上他的好朋友们来家里玩“枪战”。好几个孩子一起一边大笑,一边尖叫。 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除了孩子以外,大人也没好到哪儿去。 因为唐娟是个暴脾气,老公只要一惹她生气她就会开骂。而且,她“音量大、续航时间长”,能扯着嗓门儿从早骂到晚。发起疯来还会摔东西。 小文要是一调皮那就更完蛋了。唐娟必定会找来衣架、充电线、竹条之类的东西,狠狠抽他一顿。然后,小文便会哇哇大哭,吵得整栋楼都不得安宁。 苗仁义虽然是个性格温和的受气包,大部分时都安安静静的,可他喜欢做饭。 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在家里大展厨艺。不是劈大骨头,就是剁饺子馅儿。不是大早上,就是大晚上。因为其余的时间他要上班。 做完饭以后,他还要清洗锅碗瓢盆,打扫厨房的时候,又会发出“叮铃哐啷”的动静儿。 这让住在楼下的女人时常有一种,自家的房顶总有一天要被楼上给掀开的感觉。 为此,女人也想过很多办法。比如:在他们发出噪音的时候上去敲门,让他安静一点。 比如:趁唐娟送孩子上学的时候跟踪她们。找到小文的幼儿园老师,要求她多给孩子布置些作业。 还比如:买一副最好的耳塞,把自己耳朵给塞住。 她甚至还报过警,想让警察把唐娟一家给抓起来。可这些都治标不治本。 后来,女人实在是受不了,便打算把这套房子给卖了,搬到其他的地方去住。 奈何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买家,而她又还有十几年的贷款要还,根本就拿不出钱来再重新买一套房子了。 因为长期受到噪音的困扰,女人换上了非常严重的抑郁症,一度需要通过吃药来治疗。 说来也怪,自从唐娟听说楼下的女人患上了抑郁症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了。当时她还在想,“女人大概是找个了清净的地方,养病去了吧。” 这一晃大半年过去了,要不是苗仁义突然提起这个人,唐娟都快把她给忘了。 思来想去,夫妻俩还是觉得她的嫌疑最大。可他们转念一想,真的会有人等那么久才开始报复他们吗? 唐娟一脸愁容地看着苗仁义,她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苗仁义深吸一口气,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唉!要真的她搞的鬼就好了!大不了咱们就给她道个歉,平时多注意注意自己的行为。让她别闹了。” 唐娟虽然有些不服气,嘴上说着:“凭什么给她道歉?我们做错什么了呀?人都搬走了,还想着恶心我们,她真是坏透了!” 但她也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好暂时妥协,打算先把人找到了再说。 第二天下班以后,两人联系上了物业,想打听一下关于女人的消息。 可物业却表示,自从那女人患病后,就再也没交过物业费了。短信和电话都联系不上她。他们也不知道女人跑到哪里去了。 唐娟不死心,又去问了几个同一栋楼的邻居。可大家都不知道关于那女人的消息,也表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到她了。 就在夫妻俩快要放弃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 第262章 噪音(四) 这天晚上,唐娟在公司加班的时候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是:你家东西掉了。 就这么短短六个字,没有备注发给谁,也没有备注是谁发的,让唐娟感到莫名其妙。 她问对方是谁,对方不回。问对方是不是发错了,对方也不回。 由于唐娟手里的事还没忙完,她也就没太在意这条短信。可没过一会儿,她又收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短信,还是同一个号码发过来的。 唐娟干脆回拨了过去,但过了许久都无人接听。她刚挂断电话,同样的短信就又发了过来,还是只有那短短六个字:你家东西掉了。 起初,唐娟还以为是谁在跟她恶作剧,就没有理会它。可当她收到第六条这样的短信时,终于有些坐不住了。 她开始怀疑,难不成真是自己家东西掉了,有人在提醒自己?于是便给老公发了一条微信。让他好好检查一下家里,看看有没有掉什么东西。 半个小时后,唐娟收到了老公的回信。他说家里一切正常,什么也没丢,还问她发生什么事儿了。 唐娟随便敷衍了几句,便准备接着工作。可就在这时,她又收到了那条短信:你家东西掉了。 唐娟怒了,她当即编辑了一条短信给对方发了过去,“你神经病啊?”随后,将对方拉进了黑名单里。 她的世界终于安静了。可即便如此她也一直心不在焉的,工作效率非常低,还频频出错。 唐娟下班回家时已经很晚了,小区里的大部分住户都已经熄灯睡觉了。 她走到自家楼下时,下意识地抬头往楼上看了一眼。想看看这么晚了,自己家里的灯是否还亮着。 就在这时,她赫然发现自己家的阳台上坐着一个人。 虽然家里黑灯瞎火的,但借着明亮的月光,唐娟依然能分辨出那是一个长头发的女人! 那个女人就这么一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像个雕像一样。 唐娟的心跳陡然加快,一种莫名的恐惧爬上心头。她死死地盯着那个坐在阳台上的长发女人,双腿像是被钉住了一般,一步也迈不动。 “自己家可是安装了防盗窗的呀,那个女人是怎么进去的呢?” 她开始在心里疯狂地安慰自己。也许是自己看错了,那是个倒放在阳台上的拖把也说不定。又或许是儿子把他的超大型玩偶放在了阳台上。 可那五官分明的轮廓,以及随风飘动的发丝,又时时刻刻不在提醒她,那就是一个大活人! 就在这时,她猛然想起了那几条莫名其妙的短信:你家东西掉了。难不成是好心的邻居看到自己家里进贼了,所以才用这种方式提醒自己? 不过,她很快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直接告诉自己,有小偷钻到自己家里去了,不就好了吗? 再说了,有哪个小偷会一直坐在别人家的阳台上啊?那她跑到自己家里究竟想干什么?唐娟不敢再想下去了! “要不要立刻报警呢?”可一想到上回闹的乌龙,她的心里又打起了退堂鼓。警察来这里需要时间,万一他们来了以后又什么都没有找到,该怎么办? 犹豫再三,唐娟还是决定先回去再说。于是,她硬着头皮走进了楼道,并颤抖着掏出手机,拨通了老公的电话。 铃声响了许久都无人接听,就在她准备挂断电话时,听筒里传来了苗仁义带着几分睡意的声音:“喂,咋滴啦?没带钥匙啊?” 唐娟压低了自己的音量,结结巴巴地说道:“老公,你……你去阳台看看,咱们家阳台上……是不是有个人?” 紧接着,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响动,似乎是苗仁义起身去阳台查看的声音。 片刻后,苗仁义疑惑地回答道:“没有啊!怎么可能会有人呢!你今天咋啦?中邪啦?” “没有?”听到这儿,唐娟冷汗直冒。她心想,“难不成自己看到的根本就不是人!”她来不及跟老公解释,连忙加快了上楼的脚步。 楼道里昏暗的灯光忽明忽暗,短短五楼的距离,对于她来说却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 终于来到了家门口,唐娟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屋内一片死寂,只有客厅的夜灯散发着微弱的光。老公似乎已经回到了卧室。 她走到玄关旁边的厨房抄起一把菜刀,轻手轻脚地走向了阳台。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她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中猛烈跳动的声音。 终于,她鼓起勇气拉开了阳台的玻璃门,竟发现那里真的空无一人。 唐娟长舒了一口气,以为是自己太过紧张而产生了幻觉。 然而,就在她准备转身离开的那一刻,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她惊恐地回过头去。 “啊!”一声尖叫划破了寂静的夜晚。 身穿睡衣的苗仁义听见动静儿后,连拖鞋都没来得及穿便从卧室里跑了出来。 “怎么了?怎么了?”苗仁义连忙问道。 “你……你看那里。”唐娟哆哆嗦嗦地指向了客厅的角落。 苗仁义顺着唐娟所指的方向看去,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一个衣着单薄、披头散发的陌生女人正站在客厅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们。她的嘴角还挂着一抹诡异的笑容。 “你……你是谁啊?”苗仁义冲女人大喝一声,接过唐娟手里的菜刀胡乱地对着空气比划着。 这时,小文揉着惺忪的眼睛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大晚上的叫啥呀?跟杀猪似的!” “儿子,千万别过来!回你卧室锁好门!”苗仁义故作镇定地嘱咐道,他的心都快要跳出嗓子眼儿了。 闻听此言,小文连忙躲回了卧室。因为,父亲的语气一点儿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确认儿子暂时安全后,苗仁义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他举着菜刀不断地质问着女人:“你谁呀?说话!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 此时,唐娟已经打开了电灯的开关,客厅瞬间亮堂了起来。夫妻俩这才发现,站在角落里的正是那个住在他们楼下的女人。 她的身上竟然穿着一套病号服! 女人毫不畏惧苗仁义手里的菜刀,她一步一步朝夫妻俩走了过来。然后,从兜里掏出了一把系着红绳的钥匙递到了唐娟的手里。 夫妻俩定睛一看,这不是小文的钥匙吗!怎么会在她那里? 紧接着,女人凑到唐娟耳边,轻声说道:“你家钥匙掉了!” 说完,她发出一阵空灵的笑声,若无其事地打开大门走了出去。 第263章 噪音(五) 夫妻俩辛辛苦苦找了女人好几天,现在对方以这种方式主动出现在两人面前,唐娟和苗仁义反而有些不知所措了。 眼睁睁地看着女人离开后,心有余悸的苗仁义连忙关上了自己家的门,并将其反锁。 听到外面彻底安静了下来,小文躲在卧室的门缝后面小声问道:“爸妈,我现在可以出来了吗?” “出来吧!正好我有事儿问你!”唐娟没好气儿地说道。 “啥事儿啊?”小文犹犹豫豫地从门缝里钻了出来。 “你钥匙呢?”唐娟一下子将手里的钥匙拍在桌上。回想起今天的遭遇,她只感觉背脊发凉。 望着那把熟悉的钥匙,小文眉头紧锁。他思索了片刻,回答道:“哦!我今天写作业的时候,发现田字本用完了,就下楼去买了一个新的。大概是我回来的时候,把钥匙插门上忘取了吧!” 听到这儿,唐娟悬着的心才彻底放了下来。考虑到明天孩子还得上学,大人还得上班,她只是训斥了儿子几句后,便放他回屋睡觉去了。 之后,唐娟将自己不停收到奇怪短信的事儿告诉了苗仁义。现在她已经可以断定,那几条短信就是楼下的女人发来的。 “老公,你说那个女人是不是已经疯了呀?”唐娟脱掉外套走进浴室,打算简单地洗漱一下。 “不至于吧!我看她更像是在装神弄鬼!”说着,苗仁义顺手关掉了客厅里的大灯。 他正准备回卧室继续睡觉,却无意间注意到,自家的防护栏外有个披头散发的黑影正在像蜘蛛侠一样往楼上爬。 “娟儿!你看,那是啥?”苗仁义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惊呼道。 唐娟连忙从厕所里赶了出来。可此时,那个黑影已经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啥也没有啊!”唐娟一脸懵逼地站在苗仁义身后。 苗仁义猛地回过头去,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比墙还要白的“鬼脸”。刹那间,他只感觉头皮发麻,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在这一刻凝固了。 “啊!”苗仁义两腿一软,瘫倒在地。 唐娟被这突如其来的叫喊声吓得浑身一颤,她下意识地抓紧了苗仁义的胳膊,焦急地问道:“你看见啥啦?” 回过神后,苗仁义缓缓将手伸向了唐娟的脸,一下子将她脸上的东西撕了下来。“你搁这儿跟我演画皮呢?这么晚了还敷啥面膜啊?” “睡眠面膜不都是晚上敷吗?”说着,唐娟一把夺过苗仁义手上的面膜,贴回了自己脸上。 “哎哟,我早晚被你这个虎娘们儿给吓死!”苗仁义慢悠悠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你刚刚看到啥了?”唐娟一边用手指拍打着脸上的面膜,一边儿问道。 “我看到,楼下那个女人抓着我们家防护栏爬到楼上去了……” 苗仁义话还没说完,楼上就传来了“咚、咚、咚……”的声音。 夫妻俩面面相觑,他们立刻反应了过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唐娟撕下面膜,苗仁义披上外套,风风火火地冲到了楼上,准备抓她个现行。 大门依旧虚掩着,唐娟和苗仁义毫不犹豫地推门而入。屋内漆黑一片,客厅里空无一人,但那熟悉的敲击声依旧回荡在两人耳边。 或许是因为这一次两人都不那么害怕了,智商也逐渐上线。虽然脚下的地板在颤动,但苗仁义能明显感觉到那声音是从卧室里传来的。 果不其然,推开卧室的大门后,两人赫然发现,楼下的女人正蹲在角落拿着一个橡皮锤一遍又一遍地砸着地板。 “别砸了,别砸了!”看到这一幕,苗仁义气不打一处来。 他刚想过去阻止女人的行为,却惊讶地发现女人砸的不仅仅是地板。她手中的橡皮锤一次又一次地落在了同一个地方。而那个地方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 此时,唐娟已经打开了手机里的照明工具。两人这才看清,原来她砸的是一只活生生的老鼠。 女人一手抓着老鼠的尾巴,一手挥舞着锤子。老鼠的头已经被女人砸地血肉模糊,可她依旧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而且一次比一次用力。 苗仁义和唐娟瞬间石化,看着那一张已经分不出脑袋和身体的肉饼,两人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可女人就像是完全没注意到他们的到来,只是机械地重复着砸击的动作,每一下都带着诡异的笑容。 星星点点的血水溅落在她的脸上和衣服上,在惨白的月光下显得格外惊悚。 “疯了!她绝对是疯了!”唐娟的声音有些颤抖。她拉着苗仁义的胳膊,想要赶紧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 可苗仁义却仍试图阻止女人的行为。他强忍着不适,往前迈了一步,大声呵斥道:“别砸了!别砸了!它已经死了!” 女人突然停下手中的动作,缓缓抬起头来。她的双眼空洞无神,脸上的血液顺着脸颊滑落,滴在了满是血污的地板上。 她的嘴唇微微蠕动着,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没死,它还没死……” 苗仁义和唐娟对视了一秒,壮着胆子看向了那坨令人作呕的东西。就在这时,惊悚的一幕发生了。 已经死去的老鼠竟开始微微颤动,像是有什么东西即将从它的肚子里面钻出来。 紧接着,一只细小的爪子从血肉中伸了出来,随后是第二只、第三只…… 女人见状,突然又疯狂起来,她举起橡皮锤再次砸向那只“复活”的老鼠。 可这一次,老鼠像是被激怒了一般,发出尖锐的叫声,猛地从血肉中窜出,朝着女人的脸扑了过去。 女人尖叫一声,拼命挥舞着双手,想要把老鼠赶走。 苗仁义和唐娟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不轻,他们想要帮忙,却又不知道该从何下手。 就在混乱之际,唐娟手机里的光亮突然熄灭,整个房间陷入了一片黑暗。 黑暗中,可以听到女人的尖笑、老鼠的惨叫和各种奇怪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让人头皮发麻。 苗仁义慌乱地摸索着口袋,想要找出手机照明。可就在他的手指触碰到手机的一瞬间,一只冰冷的手从背后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一个阴森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也看到了……” 第264章 噪音(六) 苗仁义魂儿都快吓飞了。犹豫片刻后,他慢慢回过头去,女人那张沾满了血水的脸近在咫尺。 只见女人露出一个瘆人的笑容,挥舞着手里的橡皮锤狠狠地朝着苗仁义的脑袋砸了过去。 苗仁义躲闪不及,用脸接了一锤。鼻血瞬间从他的鼻腔中喷涌而出。可女人似乎并不打算放过他,而是再次举起了手里的锤子。 与此同时,唐娟正在一旁转圈尖叫。那只老鼠不知何时钻进了她的衣服里。 她不断地扭动着身体,双手胡乱地抓扯着自己的上衣,想要把那只老鼠给赶出去。可老鼠却越钻越深。 “老公,救我……救救我!”唐娟哭喊道,声音里充满了绝望。 苗仁义心急如焚,他想要冲过去帮忙,可眼前疯狂的女人就像一堵无法逾越的墙,拦住了他的去路。 就在锤子即将再次落到他脸上时,他下意识地抬起了手臂格挡。那一瞬间,他感觉全身的骨头仿佛都跟着颤了一下。 紧接着,他顺势抓住女人的胳膊用力一推。女人踉跄着后退了几步,跌倒在地。 “你疯了?”苗仁义警惕地盯着女人,怒吼道。随后,冲到了自己的老婆身旁。 可女人就真的跟疯了一样,突然发出一阵尖锐刺耳的狂笑,开始拿着锤子到处乱砸。 两人见状也来不及捉老鼠了,连忙推开女人冲到了楼下。正巧这时老鼠也在唐娟奔跑的过程中从她衣服里掉了出来。 两人丝毫没有犹豫,立刻拨通了报警电话。很快,女人便被赶路来的民警给带走了。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女人患有躁郁症,但是生活能够自理,而且前段时间病情也有所好转。所以家人便让她一个人回来了。 可女人刚一回来,便被楼上传来的噪音给刺激到了。想起之前的种种经历,女人忍无可忍。 为了报复唐娟一家,她便冒着掉下楼摔死的风险,通过窗户外的防盗窗爬到唐娟家楼上长期无人居住的空屋里,用橡皮锤不停地敲击地板。 这样制造出来的噪音虽然声音不大,但威力不小。而且还不容易打扰到其他邻居,就专门针对楼下。 只要她一想到唐娟一家被自己吵得睡不着,她便会产生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就这样,她一边敲一边笑,越敲越来劲儿,越敲越上瘾。甚至到了一天不敲地板就浑身难受的地步。 可手动敲击地板实在是太累了,为了节省体力,她通常会选择在唐娟一家刚刚进入梦乡时开始行动。 她会通过观察对面那栋楼的玻璃窗来了解唐娟一家的情况。比如:晚上她们在家里干什么,什么时候熄灯睡觉,都可以通过反光的玻璃窗直观地反映出来。 而且,唐娟夫妻俩的嗓门都很大。夜深人静的时候,只要女人将耳朵贴在地板上,夫妻俩在楼下聊些什么,她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后来,女人的报复行为变得越来越疯狂。仅仅通过制造噪音来折磨唐娟一家已经满足不了她了。她便开始装神弄鬼吓唬她们。 她知道,唐娟夫妻俩计划在噪音响起时上楼探寻真相。就事先在网上购置了一大桶拍戏时用的假血浆。 然后,将血浆倒在客厅中央,故意把房门打开,等着对方上门。自己则躲在卧室里继续用橡皮擦敲击地板。 只不过她没有料到,唐娟夫妻俩看到地板上的假血浆后会选择报警。于是她将计就计,在警察到来之前清理干净了地上的液体。 至于那只突然复活的老鼠,其实并不完全在她的计划之内。 她偶然发现卧室的地板上有一个老鼠洞。便事先利用捕鼠夹捉到了其中一只。 然后,当着夫妻俩的面,通过防护栏爬到楼上,故意引诱他们上楼。又当着夫妻俩的面活活砸死了那只老鼠。 其实,那只被砸死的老鼠并没有复活。因为女人是将老鼠按在老鼠洞上砸的,洞里的老鼠因此受到了惊吓,从洞口逃了出来。 再加上当时室内漆黑一片,看起来就像是复活的老鼠褪去了原来的那张皮,从死去的老鼠的肚子里钻出来了一样。 如今已经真相大白,女人也暂时遭到了警方的拘留。 唐娟一家也终于过上了几天清净的日子。就在他们以为一切都结束了的时候,那恐怖的噪音又响了起来。 只不过,这一次不是从楼上传来的,而从门外传来的,而且声音比以往清脆了许多。 “肯定又是那个疯女人在用橡皮锤敲我们家的门!”唐娟骂骂咧咧来到玄关,通过猫眼向门外望去。 可令她惊讶的是,门外的女人两手空空,什么工具也没有拿。对方竟然在用她的脑袋撞自己家的门!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即便她已经头破血流也依然没有停下来。 唐娟被这一幕给吓傻了,万般无奈下她又一次拨通了报警电话。 虽然,女人最后还是被警察给带走了,但唐娟却整天魂不守舍。 因为女人患有精神疾病,又没有对唐娟一家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顶多被拘留几天,很快就会再次出来。 这天晚上,唐娟睡得正香,耳边突然传来了“咚、咚、咚……”的声音。那声音很近,仿佛就是从床下传来的。 唐娟掀开被子下了床,趴在地上朝床底望去。赫然发现,楼下的疯女人正躲在那里,手持橡皮锤一下一下用力地敲击着地板。 “啊!”唐娟尖叫一声,从工位上滚了下来。 “原来只是一场梦啊!”她长舒了一口气,从地板上爬了起来。 窗外的天空漆黑如墨。此时,偌大的办公室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和她一起加班的同事都已经走光了。 唐娟收拾了一下办公桌上的文件,也准备打道回府。就在这时,那熟悉的敲击声又响了起来。 “这么晚了,不会还有人在装修吧!”出于好奇,唐娟寻着声源找了过去,竟来到了女厕所。那声音就是从某个隔间里传出来的。 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该不会是……” 唐娟深吸了一口气,猛地拉开了隔间的门。映入眼帘的果然是那个手持橡皮锤的女人,无论是她的神情还是打扮都和唐娟梦里的一模一样! “不,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这一定是梦!”唐娟疯了似地冲出公司大楼,径直奔向了自己停在大门口的电瓶车。 她要回家,她要远离这个疯子!她要逃离这恐怖的噪音!可是回家就能逃得掉吗?这一点,唐娟应该比谁都清楚。 唐娟驾驶着自己的电瓶车,飞速行驶在大马路上。她在思考究竟如何才能逃离这噩梦一般的噪音。 似乎只有两种可能,除非那个女人死了;除非自己聋了! “对啊!自己聋了不就听不见噪音了吗?” 突然,唐娟松开车把手,开始疯狂地捶打自己的耳朵,她竟然真的希望自己聋掉。 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唐娟眼前一黑,整个人都飞了出去。 几分钟后,唐娟颤巍巍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她的电瓶车已经被撞得支离破碎,手机屏幕也被摔坏了。 不过,她并未在意,现在她只想回家。 一个男人慌慌张张地从一旁的白色小轿车上跑了出来,他想要扶唐娟一把,却被对方拒绝了。 唐娟发现,那人的嘴似乎在动,可他却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一辆摩托车从唐娟身边经过,就像一张纸飘过去了一样,也一点儿声音都没有。 几滴鲜血从唐娟的耳朵里流了出来。渐渐地,风声、鸣笛声、嘈杂声统统消失了。 唐娟的世界彻底安静了! 她丢下坏掉的电瓶车和坏掉的手机,兴奋地朝家的方向跑去。可她没跑几步,那个可怕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她紧张地环顾着四周,可手持橡皮锤的女人并不在这里。 唐娟这才明白,那个声音是从自己的坏掉的脑子里发出来的。 以后,她坏掉的耳朵就恐怕只能听见这一种声音了。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第265章 纸人(一) 舒苏出殡那天,天空阴沉沉的。密集的乌云像一块沉甸甸的铅板,压得人喘不过气。 李铈抱着亡妻的遗照走在送葬的队伍面前,早已泣不成声。 亲戚朋友们都劝他想开一点,毕竟生死不能复生,而他又还有一个四岁的孩子需要抚养。面对亲友们的安慰,李铈沉默不语,只是频频点头。 其实,他并没有他表现出的那么悲伤。此刻,他的脑海里甚至浮现了他和小三在旅馆里厮混的场景。 除了他以外没人知道,舒苏的死不是意外,和他出轨脱不了干系。 或许是出于愧疚,再加上天还没有完全亮的缘故,李铈心里毛毛的。他总感觉身后的人群之中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 可他不敢回头,他必须得表现出非常悲伤的样子,他要哭得很专注。如果他突然转过头去,别人一定会问他,“怎么了?”那时,心虚的他又该做何回答? 就这样,李铈一直忍到了墓地。他在事先挖好的土坑前停下了脚步,故作自然地往身后的人群里看了一眼。 回过头的一瞬间,一张惨白而诡异的脸赫然出现在了他的眼前。李铈的心脏猛地一紧,差点儿就叫出了声儿。 他再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不过是一个被人举着的纸人罢了。 那纸人的形象是个女人,裤子被涂成了紫色,衣服被涂成了红色,上面还画着花花绿绿的大花。 令李铈感到不适的是,舒苏正好就有一套这样的睡衣。就连纸人的脸型都和死去的舒苏一模一样。 最晦气的是,其余的纸人和纸马眼睛里都只有眼白。唯独那个纸人被人画上了眼珠,还画得栩栩如生。 恍惚间,李铈仿佛看见那纸人的眼珠子从左往右地转动了一下。吓得他打了个激灵。 但凡在当地参加过一次葬礼的人应该都知道,民间一直流传着一个说法:烧给死者的纸人是不能画眼珠的,顶多戳两个洞来代替。 若是给纸人点上眼睛会招来不干净的东西,从而给周围的人带来厄运。扎纸铺的伙计又怎么会不清楚这一点呢?那人一定是故意的! 对方究竟是什么目的李铈不知道。他只知道,要不是自己现在“做贼心虚”,他怎么也得找到出那个故意给纸人画上眼珠的人,狠狠地揍对方一顿。 舒苏母亲的哭声将李铈的思绪拉回了现实。他强忍着心中的怒火瞪了那个纸人一眼,心想:“一会儿,看我不一把火烧了你!” 没过多久就到了烧纸钱的环节,纸人和纸马也会被一并烧掉。 眼看着那个画着眼珠子的纸人就要被扔进火海了。突然,一阵狂风吹来,那个纸人竟然一下子飞到了半空中。 诡异的是,只有它飞了起来,其他的纸人都老老实实待在原地。就好像它不想让自己被火烧掉,趁机逃跑了一样。 李明瞪大了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刚刚发生在眼前的一幕。这时,他也顾不上周围人异样的目光了,连忙追了上去,却只抓到一把空气。 纸人在风中飘飘荡荡,时而升高,时而下降,就是落不到地上。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操在控着它。 又是一阵狂风吹来,那个纸人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飞到了高空。它竟然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飞了…… 因为出了一段小插曲,舒苏的葬礼办得简单而仓促。望着那块不会开口说话的墓碑,李铈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可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墓园的角落。李铈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儿。 那人戴着一顶黑色的大檐帽,可身上穿的却是一条颜色鲜艳的红裙子,在这肃穆的墓园里显得格格不入。 她就静静地站在那片树林前面,远远地望着李铈,嘴角挂着一抹似有若无的笑容,好像在宣告着自己的胜利。 她就是李铈的情人——蒋雪瑶。 好在蒋雪瑶并没有要走过来的意思,而那些沉浸在悲伤之中的人也没有注意到这个异类的存在。不然,李铈真不知道自己今天应该如何收场。 可李铈怎么也没想到,原本在平地上站的好好的蒋雪瑶,身子突然向前一倾,跌倒在地。就好像有人在她身后狠狠推了她一把。 半晌,蒋雪瑶才揉着红肿的膝盖,狼狈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她刚才那股嚣张气焰瞬间消失地无影无踪,脸上就只剩下了惊讶和愤怒。 她的脸被地上的碎石子儿给刮花了。直到鲜血从深深的伤口里渗出,滴落在了她的红裙子上,她才意识到这一点,于是惊恐地尖叫了起来。 蒋雪瑶坐在地上撒起了泼,她明显就是想让李铈过去安慰她。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了蒋雪瑶的身上。 李铈的心跳都快要停止了,但他还是硬着头皮说道:“哪里来的疯婆子,竟然穿一条红裙子来扫墓,她脑子肯定有问题!” 虽然一些人在一旁附和道:“就是,就是……”但他们的目光却依旧没有从正在哭爹喊娘的蒋雪瑶的身上移开。 就在李铈以为自己出轨的事即将败露之时,舒苏的母亲竟无意间帮他解了围。 她趴在墓碑上哭晕了过去。其余的人见状,连忙将她送去了医院。李铈则以自己还要处理后续的事情为由,独自留在了这里。 待所有人都离开后,李铈终于来到了蒋雪瑶的面前。他试图将蒋雪瑶从地上拉起来,可蒋雪瑶却将他的手给打开了。 李铈心里憋着一口气,但他并没有马上发火,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敢。因为刚才来参加葬礼的人现在还没有走远。 “你怎么站在平地上都能摔跤?早就让你别穿那么高的高跟鞋了,这下好了吧!”李铈故作关心地责备道。 “关高跟鞋什么事?刚才是有人推我!”蒋雪瑶怒吼道。 “这里哪有其他人,你怕不是见鬼了吧!”李铈半开玩笑地说道。 蒋雪瑶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连忙回过头去。身后果然空无一人,只有冷飕飕的风从她的脖颈吹过,她不由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就在这时,李铈瞥见林子里的一棵树上挂着一个像风筝一样的东西,花花绿绿的。 他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刚刚“逃走”的那个纸人! 它的表情非常怪异,嘴角微微上扬,居高临下地看着李铈和蒋雪瑶,仿佛在对她们笑。但却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李铈明明记得,它飞走之前不是这个表情! 第266章 纸人(二) 李铈呆立在原地,冷汗浸湿了他的衣裳。待他回过神来后,脑海中便只有一个念头,“必须得抓住那个纸人,然后一把火烧了它!” 周围没有了“碍事”的亲友,李铈毫无顾忌地朝树上爬去。可等他好不容易要抓到那个纸人了,它却再次随风飘走了。 李铈被气红了眼,他发了疯似地追赶着空中的纸人,朝密林深处跑去。任凭蒋雪瑶如何阻挠也无济于事。 现在,他眼里只有那个诡异的纸人! 风渐渐小了些,连吹起一片落叶都费劲儿。可纸人却依旧飘飘悠悠地在低空前行着,始终和李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像是故意要把他引到某个地方。 不知过了多久,李铈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荒废的池塘前。纸人缓缓飘落,正好停在了池塘中央。 太阳落山,天色渐暗。 风越来越大,吹得李铈有些睁不开眼。可那轻飘飘的纸人却纹丝不动,或许是被水给打湿了的缘故。 李铈窃喜,“这下,你总跑不掉了吧!” 池塘很小,他盘算着池水应该也不会太深,便丝毫没有犹豫,朝着池塘中央走去。 冰冷的池水迅速浸透他的鞋袜,寒意顺着小腿往上攀爬。他的双腿变得越来越沉重,池底的淤泥像一双双从地底伸出来的手,试图将他拖入“深渊”。 每一步,他几乎都用尽了全力才能将自己的腿从淤泥中拔出。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李铈在心中默数着。他已经离那个纸人越来越近了。 “九步、十步、十一步、十二步、十三步……”距离那个纸人还有一步之遥。 “十九步、二十步、二十一步……不对!怎么走了二十几步,还没有走到池塘中央?”李铈眉头紧蹙,立刻停下了脚步。 按照他之前站在岸边目测的距离,顶多十几步就可以横跨整个池塘。可如今池水已经没到了他的胸口,他距离那个纸人竟然还有一步之遥。 应该说,无论他怎么走,始终都有一步之遥! 李铈瞪大双眼,死死盯着那个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的纸人,呼吸急促而沉重。恐惧如洪水猛兽般将他彻底淹没。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池塘中央足足有一分多钟,直到已经恢复平静的水面毫无征兆地泛起巨大涟漪,他才产生了一丝逃跑的念头。 水下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来回穿梭,但由于池水过于混浊,他看不清那究竟是什么。 不过,他可以肯定,绝对不是鱼!那东西很大,应该和一个成年人差不多。并且,它是白色的! 突然,一只苍白的手从他背后的水面伸了出来,猛地将他的脑袋按进了水中。李铈猝不及防,整个人都被浸泡在了池水之中。 腥臭的绿水通过鼻孔和嘴巴涌入了他的肺中,那种感觉比死还难受。此时,他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舒苏临死前的画面。 她一遍又一遍地挣扎着从水里探出脑袋,张大嘴巴“呜呜啊啊”地想要说些什么。却被自己一遍又一遍地给按了回去,直到她彻底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可直到这一刻,李铈的心中都没有一丝悔意。因为,他很快就会得到一笔数额巨大的赔偿金。那些钱是他没日没夜地工作十年也挣不来的。 “不,我不能死!如果我死了,那些钱怎么办?我还一分都没有花呢!” 强烈的求生欲望使李铈的四肢开始胡乱挣扎。可那只手的力量大得惊人,他就连将脑袋探出水面的机会都没有。 李铈绝望了,他感觉自己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慌乱之中,他艰难地睁开了自己的眼睛。通过浑浊的液体,他竟然看到了水底的情形。 原来束缚着他的并不是淤泥,而是一只只表面附着着青苔的人手,几乎占满了整个池底! 可他再定睛一看,那些手又变成了淤泥。 李铈绝望地闭上双眼,心中不断涌起对死亡的恐惧。他想大声哀嚎,可喉咙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就在他以为自己即将命丧于此的时候,按住他脑袋的那只手忽然松开了。紧接着,他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猛地拽出了水面。 李铈仰着脑袋,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涌上心头。现在他也顾不上那个纸人了,连忙转身朝岸边游去。 李铈游了很久很久,始终游不到岸边。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水中变得越来越沉,就好像自己的背上背了几十斤重的东西。 他低头看向水面,竟发现自己扭曲的倒影后面还有一个模糊的轮廓。那是一个女人的轮廓,正紧紧地贴在他背上! 李铈倒吸了一口凉气。犹豫片刻后,他壮着胆子缓缓回过头去,一张熟悉的面孔赫然映入了他的眼帘。 那是他死去的老婆——舒苏。 舒苏的双手轻轻地搭在李铈的肩膀上,十根手指都扭曲成了诡异的形状。她的脸如死时那般苍白,嘴唇是青紫色的。空洞的双眼里没有眼白,只有已经扩散的瞳孔。 那一缕缕湿漉漉的头发紧紧地贴在舒苏略微有些浮肿的脸上,腥臭的池水顺着发丝一滴一滴落在李铈的肩头。 那一刻,李铈的心脏都快要停止了。他下意识地想要挣脱,可他的身体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紧紧束缚着,动弹不得。 好在舒苏并没有要伤害他的意思。她缓缓抬起头来,咧开嘴对着李铈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随后,慢慢沉入水中。 舒苏什么也没有对李铈说,却比说了些什么更加令人毛骨悚然。 这种感觉就像是,即将被执行死刑的人虽然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但却不知道等待自己的究竟是哪种死法。 砍头、绞刑、枪毙、凌迟,还是五马分尸? 李铈心乱如麻,可他再定睛一看,泡在水里的哪里是什么舒苏,分明就是那个纸人! 他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恐惧了,一股热流从两腿中间涌出,与腥臭的池水融为了一体。 李铈想逃,可身体绵软无力。 突然,水中的纸人动了起来。一眨眼的功夫,它就游到了李铈身边。然后,再次将李铈拖入了水中。 第267章 纸人(三) 冰冷的池水瞬间将李铈吞没,像是无数尖锐的冰针同时刺进他的肌肤。 他本能地张嘴想要呼救,却喝进了一大口像脓液一样又腥又臭的脏水。 李铈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强烈的呕吐感迫使他再次张开了嘴巴。可他越是想吐喝进去的脏水就越多,多到快要将他的肚皮撑破。 更令他惊恐的是,那纸人在他的周围游来游去,时而出现在他眼前,时而隐藏在浑水之中。不知究竟想要对他干什么。 就在李铈的意识逐渐模糊之际,纸人猛地凑到了他的眼前。那原本平坦的面部竟慢慢长出了立体的五官。 它又变成了死去的舒苏! 舒苏的四肢像四条蛇一样紧紧地缠绕在李铈的身体上。那两只没有眼白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李铈,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怨恨还是悲哀。 她缓缓张开黑洞一般的大嘴,从喉咙里吐出一串串黑色的气泡,还伴随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腐臭味。 紧接着,一根溃烂的长舌从她的口中伸出,开始舔舐李铈的锁骨,又顺着脖颈一路向上一直到他的耳根。 这一幕让李铈感到似曾相识。 以往,舒苏每一次和他负距离接触之前,李铈都会要求对方用这种方式这样和自己调情。那是他最享受的时刻。 他曾幻想过,要是舒苏的舌头再长一点儿就好了。如今,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他却恨不得立刻切腹自尽。 因为,不论舒苏的舌头游走到了哪里,她的脑袋自始至终都要没有移动过分毫。 她的舌头可不止长了一点儿。它已经长到可以像围巾一样,绕着他的脖子缠上好几圈。甚至还可以打一个上吊节。 舒苏的舌头越缠越紧,李铈的挣扎越来越无力。他感觉自己正一点一点坠入深渊,终于黑暗彻底将他淹没。 李铈再次睁开眼睛时,身上的衣服和头发都已经完全干了。 周围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墙壁和天花板都白得刺眼。窗帘是蓝色的,一旁还有一张躺着人的铁架床。 李铈记得这个地方,两年前他做肛瘘手术的时候住过这里。只不过,当时陪在他身边的是舒苏,活生生的舒苏,而不是蒋雪瑶。 “哎呦,你终于醒了!可把我给折腾坏了!”蒋雪瑶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责备,还顺便邀了个功。 “我怎么会在这里?”李铈虚弱地问道。 “你还好意思问!你为了追一个纸人竟然跳进了湖里,我在岸上怎么喊你都没用。要不是有个在湖边钓鱼的大爷救了你,你恐怕已经躺在殡仪馆了……”蒋雪瑶没完没了地说了起来。 “湖?那不是一个池塘吗?”李铈一脸疑惑地打断了她,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想必之前经历的那一切都是他溺水时所产生的幻觉。 “你中邪啦?” 蒋雪瑶白了李铈一眼,指着自己脸上已经包扎好的伤口,说道:“我不管,我是去参加你老婆的葬礼才破相的,你打算怎么补偿我?” “谁邀请你去的,舒苏吗?”李铈没好气儿地反问道。 蒋雪瑶无言以对,故作生气地摔门而出。 那个如麻雀一般“叽叽喳喳”地吵个不停的女人终于离开了,李铈的耳朵也清净了。这一刻,他才开始怀念舒苏。 舒苏的话很少,也不像蒋雪瑶那般矫揉造作。她很能干,是个全职主妇,把李铈和孩子都照顾地无微不至。用“贤良淑德”四个字来形容她再合适不过。 可即便舒苏这么好,李铈也觉得她不够好。她缺少一些情趣,也不爱打扮自己。生了孩子以后,身材还逐渐走了样。 她整天将柴米油盐挂在嘴边,处处考虑如何省钱。甚至会为了节约十几块钱的车费,拎着二十斤的大米,让孩子跟她从超市步行几公里回家。 时间一久,李铈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舒苏不是他的老婆,而是他的老母。 说实在的,舒苏已经为李铈牺牲地够多了。她为了李铈独自来到了陌生的城市;她为了李铈辞去了体面的工作,安心在家相夫教子。 只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不论舒苏牺牲地再多,李铈都希望她牺牲地更多。比如:牺牲她的性命,换取巨额保险。 一开始,李铈并不想这样做。谁让蒋雪瑶就像个吸血鬼一样,不停地要求李铈给她买这买那。一旦李铈无法满足她的要求,她就会立刻将李铈的联系方式拉黑,玩失联。 其实,李铈并没有那么喜欢蒋雪瑶,他对蒋雪瑶的新鲜感早就过了。 可他为蒋雪瑶付出得太多了。为了满足对方,他甚至不惜刷爆了自己的信用卡,还借了十几万的网贷。 如果得不到蒋雪瑶,李铈会感觉自己之前所做的一切都白费了。 这种感觉就好比输掉了所有筹码的赌徒。执拗地认为,只要自己不停加注,总有一天能够回本。 于是,走火入魔的李铈拿自己的老婆作为筹码,豪赌了一把。 这一把,要么赢,要么死! 如今,自己还活着,而舒苏的死也被定性成了意外溺亡。李铈感觉自己赢了! 一想到那四百多万的赔偿金再过些日子就会打到他的账上,之前所有的恐惧都烟消云散了。他忍不住笑出了声儿。 如果不是一旁的病床上还躺着一个人,李铈现在真想放声大笑。他甚至会开心地在病床上蹦起来。 “对了,这里还有一个人!”李铈突然有些介意那人的存在。“自己马上就是百万富翁了,为什么还要和别人挤在一个病房?” 李铈鬼使神差地将目光转移到了隔壁那张床上。 床上的人背对着他,用雪白的被褥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他只能看清那人的轮廓,就连男女都分不出来。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那人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动过一下。“他睡着了吗?可是自己没有听见鼾声啊?还是说,他在装睡呢?” 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李铈掀开被褥走下了床。他来到窗边,打开了窗户。装作一副想要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的样子,在窗边停留了一会儿。 窗外漆黑如墨。不远处的绞杀榕在秋风的吹拂下晃动着茂密的枝叶,如同一个个鬼影。 李铈鬼鬼祟祟地扭过头来,用余光瞟了那人一眼,差点儿一屁股坐在地上。 被褥下面盖着的居然是一个纸人! 第268章 纸人(四) 床上的纸人和之前逃走的那个一模一样。如果李铈没有记错的话,它不是已经沉入了水底吗? 就算有人把它给捞起来了,它也应该变成了一堆软烂的纸浆,又怎么会完好无损地出现在这里呢? 李铈的大脑宕机了。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死死地盯着那个纸人。纸人也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看着李铈。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纸人依旧没有任何变化,但李铈对它的恐惧却只增不减。 即便如此,李铈也依旧没有想过逃跑。他认为,消除恐惧的最好办法就是彻底摧毁令他感到恐惧的事物。 他甚至产生了一个可笑的念头,他要用一把锋利的刀子一刀一刀捅死那个纸人! 李铈心想,“如果自己真的那么做了,那个纸人会流血吗?如果会,那就太可怕了!可如果不会,他又怎么捅得死它呢?” 想到这里,李铈的烟瘾突然犯了。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胸前的口袋,这才想起自己穿的是病号服。 他将视线转移到了搭在床头的外套上。烟就放在上衣的内兜儿里,他记得烟盒里还有一个打火机。 “对了!纸怕什么?当然是火了!”李铈灵光一闪,嘴角扬起了一丝邪恶的笑容。 他丝毫没有犹豫,在拿到打火机的第一时间就点燃了那个纸人。他生怕自己再晚那么一秒,察觉到了危险的纸人就会掀开被褥从窗户逃跑。 看着在火中“挣扎”的纸人,李铈肆无忌惮地笑了出来。恍惚间,他还听见了一阵哀嚎,似乎是从那纸人嘴里发出的。 如此一来,他更加肯定自己的判断了,那纸人果然是个邪物! 纸人叫得越凄厉,李铈就笑得越开心。就连恐惧也连同床上的被褥和那纸人一起化为了灰烬。 火势迅速在屋内蔓延。 直到已经老化的烟雾报警器响起;直到医生和护士手持灭火器冲进了病房;直到看见蒋雪瑶一脸震惊的表情,李铈才逐渐恢复了理智。 他立马换了一副嘴脸,佯装成心急如焚的样子和众人一起扑灭了大火。事后,他还谎称是自己不小心将烟头弹到了一旁的病床上引起了火灾。 由于,火灾并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再加上李铈认错态度良好,并积极地赔付了自己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医院并没有追究下去。这件事儿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处理完医院的事没多久,四百多万的赔偿金就到账了。李铈一次性还清了所有欠款,还带着蒋雪瑶去奢侈品店痛痛快快地消费了一回。 他本想给自己提一辆好车,庆祝一番。可妻子刚过世不久,不能太张扬,他也就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当天晚上,李铈从父母家里接回了年幼的儿子——李唯一。 李铈没有让李唯一参加舒苏的葬礼,所以李唯一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了。 在见到儿子之前,李铈想了很多借口。比如:你妈妈找了一份工作,要去很远的地方。又或者,你的妈妈跟别的男人跑了,不要你了…… 可这些借口一个也没有用上,因为李唯一压根就没有问起舒苏。这一点很反常。 李铈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出轨以后回家的时间就更少了。李唯一几乎可以说是舒苏一个人带大的,他从来没有长时间离开过自己的母亲。 李铈清楚地记得,李唯一被自己送到父母家的那一天,他因为许久没有见到母亲舒苏,哭了整整一晚上。 怎么才过去了几天,他就好像忘记了舒苏这个人一样。 更令李铈感到不安的是,以往总会要求自己给他买这买那的李唯一,今天出奇地沉默。就连经过琳琅满目的玩具店时,他也没有往里面看一眼。 快到小区门口时,李铈终于忍不住问儿子:“唯唯,这么多久没有看见妈妈了,你……难道就不想她吗?” 李唯一突然停下脚步,缓缓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盯着李铈,足足看了有一分钟,也没有说一个字。 李铈有些后悔问这个问题了。刹那间,他猛然想起了一个鬼故事。 一个男人因为出轨被发现了和妻子吵了起来,一气之下他杀了妻子。为了毁尸灭迹,男人用斧子将妻子的尸体破碎,埋在了自己院子里。 他不确定两个孩子究竟有没有看到这一切。于是暗自下定决心,只要他们表现出任何异常,就把他们一起杀了灭口。 可令男人感到奇怪的是,许多天过去了,家里的两个孩子竟然从来都没有问过他,他们母亲去哪儿了。就和平常一样,该干嘛干嘛。 有一天,男人终于忍不住了。他将菜刀藏在自己身后,来到孩子们跟前,问他们:“你们怎么不问我,你们的妈妈去哪儿了?” 两个孩子纷纷抬起头来看着父亲,异口同声地说道:“妈妈不是一直在你背上吗?” 这个故事是舒苏给李铈讲的,当时李铈并没有觉得它有多恐怖,只觉得这个故事很假。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再次回想起来,李铈竟然被这个俗套的故事给吓出了一身冷汗。因为,他真的杀了自己的老婆。 他真害怕下一秒,儿子就说出那句:“妈妈不是一直在你背上吗?” 事实证明,李铈多虑了。 沉默了一会儿后,李唯一一脸天真地看着自己的父亲,说道:“妈妈让我听话。她说,她在家里等我。” 李铈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儿,他连忙抓着儿子的肩膀逼问道:“你妈妈什么时候告诉你的?你妈妈怎么告诉你的?” 李唯一被父亲凶狠的模样被吓住了,他站在原地哇哇大哭起来,嘴里还念叨着:“我不要爸爸,我要妈妈,妈妈、妈妈……” 李铈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失态了,于是连忙跟儿子道歉。 可不论他怎么哄也没用,李唯一就是哭个不停。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对这个小东西起了杀心。 逐渐失去耐心的李铈直接将李唯一给扛了回去。可到了家门口,他又打起了退堂鼓。 “舒苏真的在家里等他吗?” 第269章 纸人(五) 见父亲站在家门口迟迟没有要进去的意思,李唯一停止了哭泣,他抽噎着问道:“爸……爸,你怎么不开门啊?” “嘘!”李铈对儿子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然后,鬼使神差地将耳朵贴在了冰冷的铁门上。 他竟然真的听到了一些动静儿! 李铈愣住了,他的手僵在半空,空白的大脑里忽然浮现出了一些恐怖的画面: 已经被泡成了巨人观的舒苏,一丝不挂地站在玄关,缓缓张开了爬满蛆虫的嘴,幽幽地对他们父子俩说道:“老公,儿子,你们回来了……” 一阵寒风吹来,李铈打了个哆嗦。 在儿子的不断催促下,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他最终还是将钥匙插进了锁孔里。 “舒苏,你也不想吓到唯唯吧……”李铈将儿子挡在身前,一边儿哆哆嗦嗦地转动着钥匙,一边儿对着门喃喃自语道。 门“咯吱”一声打开了。 虽然,李铈已经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在看到屋内的场景后,他还是被吓得心脏都快要停止跳动了。 屋里没有开灯,漆黑一片。 借着明亮的月光,李铈看见,舒苏和往常一样,穿着那件花花绿绿的睡衣和那双鞋底磨损得很严重的拖鞋,在客厅里走来走去。 她的头发湿漉漉的,身上的衣服也湿漉漉的。 李铈想,“并不是因为她淋了雨,或是穿着衣服洗了个澡,而是因为她刚刚从冰冷的湖水里爬了回来!” “你是谁?为什么穿着我妈妈的衣服?”李唯一怯懦地站在门口问道。 闻听此言,李铈这才反应过来,屋子里的女人比舒苏瘦了许多。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妈妈!”女人阴阳怪气地回答道。 李唯一没有理会她,气鼓鼓地冲到了自己的卧室里,狠狠地关上了房门。 李铈听出来了,那是蒋雪瑶的声音,紧绷的神经这才彻底放松了下来。 “你怎么不开灯?过来了也不说一声!”李铈走进屋子,下意识地将手伸向了墙上的开关,却发现灯怎么也打不开。 “还好意思问!什么破房子,洗个澡就跳闸了。害得我水都没来得及擦,随便找了件儿衣服就穿上了。”蒋雪瑶抱怨道。 “穿死人的衣服,你不觉得晦气吗?”李铈凑到蒋雪瑶耳边小声说道,言语中透露着一丝恶毒。 “哼,我才不信那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呢!电闸在哪呢?快把灯打开!”蒋雪瑶冲李铈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儿。 李铈慢悠悠地拉上电闸,电灯亮起的一瞬间他才发现,烧水壶里的牛奶噗得到处都是。 “你用这个烧牛奶,然后就去洗澡了?”李铈连忙拔掉了烧水壶的电源。 “怎么了?不可以吗?”蒋雪瑶一副不以为然得样子。 李铈冷笑道:“你小学念完了吗?一点儿常识都没有!沸腾的牛奶淋到了电源上,引起了短路,所以才会跳闸!” “那又怎么样?我不过就是想喝个热牛奶嘛!你至于人身攻击吗?是!我学历是不高,没有你老婆有文化……”说着说着,蒋雪瑶就开始无理取闹了起来。 李铈刚想冲她发火,却听见卧室里传来了李唯一自言自语的声音。 他连忙捂住蒋雪瑶的嘴巴,示意对方不要说话。然后,蹑手蹑脚地来到了李唯一的卧室门前,竖着耳朵听了起来。 李唯一说:“妈妈,妈妈,给我讲这个故事!” 一分钟过去了,没有人回应。 李唯一又说:“算了,算了,这个故事上次听过了,换一个吧!” 很长一段时间,屋子里都是一片死寂。 李铈松了一口气,就在他以为李唯一已经睡着了的时候,卧室内里又传来了一阵小孩子的笑声。 紧接着,李唯一说:“妈妈,你给我唱首歌儿吧,你唱歌最好听了!” 他话音刚落,李铈的脑子里便浮现出了一个熟悉的场景: 昏黄的灯光下,苏舒搂着小小的李唯一躺在那张一米二的小床上,身上盖着柔软的被子,周围摆满了玩具和故事书。 她满眼温柔地看着儿子,一边轻轻拍着对方的后背,一边开口唱道:“蓝蓝的天空银河里,有只小白船……” 那是舒苏最擅长的一首歌。李唯一两岁多的时候,舒苏就开始用这首歌来哄他睡觉了。 每当舒苏唱完第一句后,李唯一都会跟着唱起来。有时,李铈也会忍不住跟着哼两句。 如今,再回想起那个画面,李铈依然感到温馨而美好。只可惜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 “船上有棵桂花树,白兔在游玩……”李铈的思绪被李唯一的歌声给拉回了现实,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一滴眼泪从他的眼角滑落了下来。 “桨儿桨儿看不见,船上也没帆。飘呀飘呀,飘向西天……” 听着熟悉的儿歌,李铈的心里好不容易有了一丝悔意。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不寒而栗。 因为,他竟然从这一句歌词里听到了两个人的声音。一个是他儿子李唯一的,另一个是他亡妻舒苏的! 舒苏的声音很小很小,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出来。李铈一度以为那是自己的幻觉,直到蒋雪瑶也将耳朵凑了过来。 从她脸上诧异的表情,李铈几乎可以断定她也听见了! 李铈和蒋雪瑶对视了一眼,似乎是下定了某种决心。犹豫片刻后,他猛地推开了面前这扇门。 卧室里只有李唯一一个人。 昏黄的灯光下,他一盖着一条蓝灰色的小毯子蜷缩在那张一米二的小床上,周围摆满了他的玩具和故事书。 在那些可爱的毛绒玩具之中,有一个白色的、没有毛的人形物体显得格外刺眼。 它靠在李唯一身边,搂着李唯一的肩膀,和李唯一盖着同一条毯子,只露出了半个身子。 那是一个真人大小的纸人,和那个被李铈一把火烧掉的纸人一模一样。特别是那双栩栩如生的眼睛,盯着李铈毛骨悚然。 最诡异的是,李唯一竟然一脸幸福地抱着它。就像抱着自己的母亲一样,一点儿也不觉得害怕。 第270章 纸人(六) 李铈快要疯了,他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阴魂不散”! 他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一把拽掉了李唯一身边的纸人,打算将它撕成碎片,可李唯一却百般阻挠。 他竟然叫那个纸人妈妈! “你再说一遍,这是什么?”李铈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的儿子。 李唯一抽噎了一会儿,泪眼汪汪地看着父亲,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求求你……不要杀我妈妈!” 听到这儿,李铈心里咯噔一下。他不知道李唯一是知道了些什么,还是真的中了邪。 他偷偷瞥了一眼一旁的蒋雪瑶,发现她也正在看自己。她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似乎是在认真思考李唯一的话。 “你在胡言乱语什么?”气急败坏的李铈狠狠甩了李唯一一巴掌。李唯一趴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 李铈准备将那个纸人揉烂、捏碎,然后一把火烧了它,又或是将它冲进下水道里。可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他竟发现那个纸人准备逃跑! 如果说,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诡异事件李铈还可以勉强用巧合来安慰自己。那么现在,他无论如何也骗不了自己了。 屋内没有风,纸人飞不起来,它就开始用那两条纸扎的腿一步一步地往门外挪! 李铈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幕,眼珠子瞪得都快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了。待他回过神来后,立刻抄起一旁的板凳朝那纸人砸了过去。 “啊!”蒋雪瑶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晚。 李铈心想,她一定是被这诡异的一幕给吓坏了,顿时产生了一种想要保护她的欲望。 “瑶瑶,你别怕!有我在什么鬼怪都伤害不了你!”李铈将瘫倒在墙角的蒋雪瑶护在身后。犹豫片刻后,朝那纸人扑了过去。 而纸人就像是被李铈的气势给唬住了一般,愣在原地不再动弹。李铈趁机抓住了它。 李铈开始疯狂地撕扯纸人,却发现纸人的外皮变得像布一样难撕。于是,他抄起一把李唯一做手工时用的剪刀,狠狠地朝那纸人扎了下去。 “啊!”蒋雪瑶又尖叫了起来。 李铈发现那纸人竟然会流血。他强忍着内心的恐惧与恶心,举起手里的剪刀又一连扎了那纸人好几刀。 纸人痛苦地哀嚎着,在地上滚来滚去。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让李铈感到异常地熟悉、异常地刺耳。 如果说,上一次在医院里用打火机烧纸人的时候,听到的哀嚎只不过是李铈脑子里的臆想。那么这一次,他是真真切切地听到了声音,用耳朵听到的声音! 李铈再定睛一看,那纸人光秃秃的脑袋上竟长出了长长的头发,原本扁平的面部也浮现出了立体的五官。 它的皮肤变得像真人一样的光滑,那画上去的衣物也变成了真正的布料。李铈清楚得记得,那是舒苏最喜欢穿的那件衣裳! 李铈感觉自己的脑子痛得都快要裂开了。他不想再看到那张诡异的面孔,也害怕听到它凄厉的惨叫。他不想再和这杀不死的鬼东西继续纠缠下去了! 恰好他发现,原本关着的窗户不知被谁给打开了。他的心里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他要将那个纸人扔出窗外。 李铈真的那么做了! 当他举起纸人的一瞬间才发觉,原来那纸人并不是轻飘飘的。它很沉,比李唯一还要重得多,但比舒苏要轻一些。 两秒钟后,窗外传来了一声巨响。紧接着是一阵汽车的警报声。 李铈迟疑了一秒,连忙冲到窗边往楼下望去。只见,一辆被砸得变了形的小轿车的车顶上竟然躺着一个鲜血淋漓的人。 由于天太黑了,李铈看不清那人的长相,只能依稀分辨出那是一个女人。可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刚刚扔下去的是一个纸人啊!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不成,刚才恰好有人从楼上跳了下来?”李铈的思绪乱得像缠绕在一起打了好几个死结的毛线团。 他忐忑不安地转过身来,想要下楼去一探究竟。却赫然发现,那纸人还在屋里,而且完好无损。 它身上竟然连一个特别明显的折痕都没有! 它就静静地躺在刚才蒋雪瑶待的那个地方,面带微笑地看着自己,仿佛是在嘲笑他。 “如果说纸人还在屋里,那么自己刚刚扔出去的又是什么?” 李铈壮着胆子向周围扫视了一圈。发现,此时屋里只剩下了两个人。一个是被吓得晕了过去的李唯一,另一个是几近崩溃的自己。 那么,蒋雪瑶去哪儿了? 李铈瘫坐在地上,久久无法接受刚刚发生的一切。他好像已经分不清纸人、死人和情人了。 不知过了多久,汽车的警报声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嘈杂的人声。 李铈终于回过了神。他战战兢兢地来到窗边,哆哆嗦嗦地往楼下看了一眼。下面果然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李铈害怕极了,他知道自己闯祸了。但诡计多端的他很快便有了主意。 他捡起地上那把沾满鲜血的剪刀,往自己身上狠狠地戳了几下。 做完这一切后,他又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楼下,拨开人群,来到蒋雪瑶的身边,装作一副悲痛欲绝的样子,拨通了急救电话…… 由于李铈家的楼层太高,蒋雪瑶未能被抢救回来。之后,李铈接受了警方的调查。 他承认,自己和蒋雪瑶之间的确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还将舒苏的死全部推到了蒋雪瑶的身上。 他说,前一段时间,蒋雪瑶为了逼自己离婚,三天两头就上门骚扰舒苏。舒苏大概是因为受不了她的刺激,所以才会在夜间骑电瓶车时精神恍惚,不幸落入湖中溺亡。 事实上,舒苏的确是因为发现了李铈和蒋雪瑶之间的奸情,和李铈大吵一架后,骑着电瓶车出走的路上落入湖中的。 只不过,蒋雪瑶并没有上门逼宫,也没有要和李铈结婚的念头。 而当时,一直跟在舒苏身后的李铈,本有机会在第一时间救起落水的舒苏。可是当他跳入湖中,游到舒苏身边时,他改变了主意。 他知道舒苏不会游泳,并且她的家人都清楚这一点。要是舒苏被淹死了,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还不用考虑财产的划分问题。 最重要的是,他记得舒苏一直有买保险的习惯。不论是医疗保险还是人身意外保险,她通通给自己和家人买了一份。 一想到舒苏死后,自己能得到一大笔赔偿金,那双原本想要救人的手就变成了害人的工具。 确认舒苏彻底断气后,李铈将她的遗体从湖里捞了起来。随后,拨通了急救电话。 湖边没有监控,再加上现场的各种痕迹都表明,苏舒是自己骑电瓶车掉进湖中的。最终,警方以意外溺亡结案。 至于蒋雪瑶是如何坠楼的,李铈则谎称是蒋雪瑶性格偏激,为了逼自己尽快和她结婚拿着剪刀自残,还戳伤了自己。 自己夺下剪刀后,对方又以跳楼相逼,没想到她竟然真的掉了下去。 一开始,调查人员并没有完全相信李铈的话。直到年仅四岁的李唯一出面替自己的父亲作证。得到了经济补偿的蒋雪瑶家属又答应不再追究此事,他们才撤销了对李铈的调查。 虽然,李铈的确有教唆儿子李唯一替自己做伪证,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李唯一竟然会表现地如此淡定。即便是在调查人员的反复追问下,也没有出现任何纰漏。 不过,这件事李铈并没有多想。只认为是儿子遗传了自己的“优良”基因,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之后,李铈又花重金请了个高人给那邪门的纸人做法,彻底封印了舒苏的亡魂。这才回家睡了一个安稳觉。 清晨,李铈被自己的尿给憋醒了。他不情不愿地离开被窝,走进了厕所。在看到镜子的一刹那,立马被吓得睡意全无。 镜子里映出来的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纸人! 他的脸僵得像纸糊的一样,看不到任何皮肤该有的肌理。眼线勾勒地十分随意,就像儿子的简笔画。猩红的嘴唇和那两坨腮红在白皮肤的衬托下格外突兀。 李铈慌慌张张地打开了灯,再次来到镜子面前,这才发现原来是自己被画上了纸人一样的妆。 正当他纳闷之时,李唯一拿着自己母亲的化妆品冷不丁地出现在了厕所门口。 他缓缓张开嘴巴,发出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老公,你知道吗?亡魂不止可以附在纸人上,还可以附在人身上……” 第271章 黑山羊 年底的时候,我和公司里同一个小组的成员们打算聚个餐。 寒冬腊月的,大家一致决定去吃点能让身子暖和起来的东西。身为组长的我就提议去吃城东那家新开的涮羊肉。 超过半数的人都同意了。下班以后,大家一起坐地铁来到了目的地。 这家涮羊肉是自助的,78一个人,据说用的是黑山羊的肉。 羊排、羊蝎子、羊肉卷、羊杂、水果、蔬菜、糕点……除了啤酒以外,什么都可以随便拿。 一般,大家为了吃回本都会首选肉类产品。只有才来公司两个月不到的新同事小柏拿了满满一盘子蔬菜。 我心想,他是不是看大家都拿的肉,觉得光吃肉太腻了,想要荤素搭配,所以才专挑素的拿啊? 可等到开动的时候我才发现,他就只吃了素菜和一些水果,锅里的羊肉他连捞都没有捞一下。 在我印象当中,小柏是一个比较腼腆的人。他不怎么喜欢和人说话,一到六点准时走人,从不留下来加班。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特点——地包天。我几乎就没有见到过他的上牙。我想,或许是因为他在意自己的形象,所以才不怎么说话吧。 恰好这次吃饭他就坐在我的旁边,为了拉近同事间的距离,身为组长的我主动和他攀谈了起来。 我指着他碗里的各种蔬菜问道:“你是素食主义者吗?” 他说:“不是,我只是不吃羊肉。” 我说:“嗐,吃不来羊肉你早说呀!早知道我们就去吃火锅了。” 他抿着嘴笑了笑,回应道:“没关系,我不想扫大家的兴。偶尔吃点素的也不错。” 这时,我的注意力又转移到了他脖子上的那条灰格子围巾。自打他进公司的第一天起,我就没见他摘下来过。 虽然现在天冷,戴围巾并不奇怪。可店内空调开得特别足,好多人一进店就开始脱衣服。唯独他吃了半个小时,还用风衣和围巾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了一张脸和两只手。 我忍不住问他:“你不热吗?要不要把围巾摘了?” 小柏迟疑了一秒,回答道:“哦,不用了。我觉得温度刚刚好。” 我知道,他在说谎!虽然我喝了酒,但意识还算清醒,我看得清清楚楚,他热得已经开始冒汗了。他一定在隐瞒些什么! 难道他的脖子上有一道很长的疤;或许他有某种皮肤病? 不过,我并没有当着众人的面拆穿他。直到聚餐结束时,我才找了个借口和他单独相处。 “小柏,你家住城西对吧?今天我回我父母家,咱俩顺路,一起吧!”说着,我拿上搭在靠背上的外套,站起身来,拍了拍小柏的肩膀。 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随后跟着我走出了餐厅。 此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大街上基本没什么人了。我俩并排走着,各自抽着烟。我很想问他关于围巾的事情,却又不知该从何问起。 为了打破此时的尴尬,我主动找起了话题,“你不吃羊肉,是因为羊肉膻味重吗?” 小柏吸了一口烟,似乎是在回忆些什么。半晌,他才娓娓道来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 “我的老家在大西北。每年过年,我都会和我的父母回乡下探望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家里养了很多羊。有白的,也有黑的。 有一头黑山羊长得特别壮,两只羊角弯成了螺旋状。我每次路过羊圈,它都会将两个前蹄搭在栅栏上,冲我“咩咩”叫。 它一叫,我就忍不住找些吃的来喂它。不过,我并没有直接把食物喂到它嘴里,而是扔进了羊圈。 为了接到高空中的食物,那条黑山羊竟然开始用两只脚直立奔跑。我从来没有见过用两条腿走路的羊,便经常用投喂的方式来和它玩耍。 久而久之,我就把它当成了朋友。每次我从城里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羊圈里看它还在不在。 有一次我妈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去羊圈玩。我就将那只黑山羊会用两条腿走路的事告诉了她。 结果第二天,我一起床便听说爷爷要杀羊。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千万不要是那头黑山羊。 可偏偏就是它! 那头黑山羊被捆住时,主动给我跪下了,似乎是知道它很快就要被人杀掉了。它流着眼泪看着我,大概是在求我救它。” 说到这儿,小柏手里的烟燃完了,他也没有再说下去了。 “所以,那只羊被杀了吗?”我忍不住问道。 小柏领着我走了老远,才在一处偏僻的公厕前找到了一个带烟灰缸的垃圾桶。他将烟头杵在金属烟灰缸里,接着说了下去。 “当时,我问正在磨刀的爷爷,为什么要杀那只羊。爷爷看了看泪眼汪汪的我,又看了看过来帮忙的邻居们,欲言又止。 后来我才知道,前段时间邻居家的鸡丟了好几只。他还以为是被黄鼠狼之类的动物偷吃了。 可一个住在附近、刚满五岁的小孩却说,当天晚上,他看见一个穿着黑色皮草、戴着大帽子的人打开了鸡舍的门。 那人将笼子里的鸡引出去以后,竟然直接趴在地上连皮带骨地把鸡给生吞了。 起初,没人相信那个五岁小孩的话。直到某天早上爷爷打扫羊圈的时候,在圈里的甘草下面发现了很多带血的鸡毛。 爷爷家的羊圈和邻居家的鸡舍几乎是连在一起的,中间就隔了一道很矮的栅栏。山羊轻轻一跃就能跳过去。 再结合我说的话,爷爷立刻明白了过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那时,我天真地以为,爷爷杀它就是为了吃羊肉。还觉得,圈里那么多只羊,杀哪只不行,为什么非要杀它? 于是,我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放走了它。 为了杀掉那只逃跑的黑山羊,几乎全村的人都出动了。一大群人把附近的山头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它。 我非常纳闷,不就是跑了区区一只山羊吗?真有必要搞那么大的阵仗吗? 直到几天后的晚上,那只黑山羊主动跑了回来,我才终于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当时,大人们都出去找羊了,家里就剩我一个人。 它先是用蹄子敲了敲窗户,见我没反应,才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咩咩咩’地叫了起来。 看到它回来了,我欣喜若狂地冲了出去。我第一反应是,它是回来和我道别的,却发现短短几天时间,它已经瘦得皮包骨了。 我顿时反应了过来,大西北地广人稀,冬天又特别荒凉,它跑出去根本就找不到吃的,只能等死。” 听到这儿,我忍不住问道:“那你给它拿吃的了吗?” 小柏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说道:“它把我给吃了!” 我愣了几秒,随即哈哈大笑起来。“那你怎么还能站在这里给我讲这个故事呀?” 小柏也跟着笑了起来,“你知道吗?会用两条腿走路的黑山羊是恶魔的化身。它吃掉谁就能变成谁的样子。” 一阵寒风袭来,我不由得哆嗦了一下。真看不出来,他平时那么腼腆的一个人,开起玩笑来还装得有模有样的。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好了,大晚上的别讲鬼故事了,怪吓人的!”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一直戴着围巾吗?”小柏突然问道。 说实在的,被他这么一吓,我现在已经不想知道了。我只想尽快回家,或是走到一个人多的地方去。 可还没等我回答,小柏就主动摘掉了他的围巾。 我做梦也想不到,围巾之下的脖子竟然长着厚厚的一层黑毛,和羊身上的一模一样。 “众生皆为菜。既然人可以吃羊,羊为什么不能吃人呢?”说完,小柏张开了血盆大口。 这时我才赫然发现,他根本就没有上牙! 第272章 圣诞怪物 “相传,有一种头上长着两个犄角、浑身黑毛、舌头很长的怪物名叫克拉普斯。 每年圣诞节的时候,他都会随身携带铁链和桦树枝条,和带着礼物的圣诞老人一起出现。 圣诞老人会用礼物奖励听话的好孩子;克拉普斯则会用铁链拴住淘气的孩子,再用桦树枝条抽打他们。 若是碰到极其顽皮的孩子,克拉普斯还会将他们装进口袋里带走。 至于带去了哪里,没人知道!” 说完,奶奶合上了故事书,并顺手关掉了台灯。“安迪,时间不早了,快睡觉吧!” 安迪从棉被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声问道:“所以,那些在圣诞节失踪的小孩都是被克拉普斯抓走了吗?” “或许吧!”奶奶站起身来,将故事书放在了床头柜上。 安迪追问道:“奶奶,你说我是好孩子吗?” “我的小宝贝儿当然是好孩子啦!”奶奶宠溺地看着安迪,亲吻了一下他的额头。 “那今年圣诞老人也会来给我送礼物,对吗?”安迪一脸天真地望着挂在窗前的袜子,那里面塞着他的愿望清单。 “明天一早你会知道了!”奶奶走到卧室门口停下了脚步,转身冲安迪笑了笑,随后关上了房门。 不知不觉分针已经转了一圈,窗外除了静静伫立在街道两旁的雪人以外,空无一人。可安迪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除了有些兴奋之外,他还有一点害怕。 他害怕那个叫克拉普斯的怪物真的存在。他的同学杰登就是在一年前的圣诞节失踪的。可据他所知,杰登并不是一个坏孩子。 安迪越想越害怕,于是他用被子将自己的脑袋给蒙了起来。 就在安迪好不容易有了一丝困意之时,窗外响起了一阵“砰砰砰”的声音,像是有人在敲击窗户。 安迪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掀开被子的一角。借着微弱的月光,他看见窗帘上投射出了一个高大的黑影。 “克拉普斯?”安迪倒吸了一口凉气。 突然,窗外的人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浑厚而又温柔。“小朋友,圣诞快乐!我给你送礼物来了!” 安迪再定睛一看,那个黑影并没有犄角。他戴着圣诞帽、留着络腮胡,手里还拽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子,里面似乎装满了礼物。 “是圣诞老人!”安迪欣喜若狂,立马掀开被子,冲到了窗前。 他迫不及待地拉开窗帘,发现窗外站着的果然是一位一身红衣的老人。 眼前的老人胖乎乎的,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又白又长的胡子搭在胸前,随风飘扬。和安迪印象当中的圣诞一模一样。 “你真的是圣诞老人?”安迪不可置信地问道。 “当然了!”说着,圣诞老人从红色的口袋里掏出了一辆巴掌大的玩具小汽车。“这个送给你,可爱的孩子!” 安迪看了看圣诞老人手里有些陈旧的小汽车,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我想要的不是这个!” “那你想要的是这个吗?”圣诞老人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泰迪熊。 看着那只穿着粉红色裙子、戴着蝴蝶结的小熊,安迪摇了摇头,“女孩子才玩这个!” “那你想要什么?”圣诞老人依旧保持着微笑。 “你就不能送我愿望清单上的东西吗?”安迪嘟着小嘴。 “你愿望清单上写的是什么?”圣诞老人不厌其烦地问道。 安迪微微皱了皱眉,“以前的每一个圣诞节,我一觉醒来都会在枕边发现我想要的礼物。你是圣诞老人,怎么会不知道愿望清单上写的是什么呢?” 圣诞老人迟疑了片刻,哈哈大笑了起来,“小朋友,这是我第一次来给你送礼物。以前的礼物是你爸爸妈妈送的吧!” 安迪思索了一会儿,心想,“那我今年岂不是能得到两份礼物。我可不想要两个一模一样的玩具枪!” 于是,安迪骗了圣诞老人。他说,他想要的是会说话的大黄蜂。因为爸爸妈妈嫌贵,一直不肯给他买。 闻听此言,圣诞老人忍不住扬起了嘴角,因为他的口袋里刚好有一个大黄蜂手办。 圣诞老人晃了晃手里已经拼好的大黄蜂,示意安迪打开反锁着的窗户。两眼放光的安迪毫不犹豫地照做了。 安迪从手里圣诞老人手里接过心爱的玩具,开心得在地上打起了滚儿。圣诞老人则站在窗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安迪自顾自地玩起了玩具,将窗外的圣诞老人忘得干干净净。 他想听听大黄蜂的声音,便按下了大黄蜂身后的开关,却发现大黄蜂早就已经没电了。 不过,安迪并没有放在心上。想着,明天换个电池不就好了。 安迪又摆动起了大黄蜂的四肢,打算将它拼回汽车的造型。可他玩着玩着却发现,大黄蜂的右手少了一根指头。 他猛然想起了杰登。他之所以想要这个玩具,就是因为杰登有一个。 当时,杰登将玩具带到学校借给他玩,他不小心弄掉了一根手指头。因为这个零件实在是太小了,一直没有找到,杰登好几天都没有和他说一句话。 正当安迪纳闷时,地上出现了一个黑色的影子。那是圣诞老人的影子,他不知何时钻进了安迪的卧室。 突然,圣诞老人从安迪身后捂住了他的嘴,并在他的嘴上贴上了胶带。之后,他又用绳子捆住了安迪的手脚,将他扔进了装满玩具的口袋里。 临走前,他还不忘顺走安迪床头的故事书。或许,它能成为他诱骗下一个小孩的工具。 圣诞老人将装着安迪的口袋扔到了窗外,并通过窗户爬出了安迪的卧室。 这时,一个黑影从屋顶上跳了下来,正好砸在了圣诞老人的身上。圣诞老人顿时晕了过去。 见一旁口袋里有什么东西在蠕动,黑影便解开了口袋上的绳子。 安迪艰难地从口袋里爬了出来。看到眼前的一幕,差点儿没被吓晕过去。 那是一个头顶长着两个山羊犄角、浑身黑毛、半人半兽的怪物。它手里拿着一根铁链,背上背着一个竹筐,筐里装满了桦树枝条。 可怪物似乎并没有要伤害安迪的意思。它替安迪解开了身上的绳子,又撕下了安迪嘴上的胶带。 然后,转身用铁链捆住了晕倒的圣诞老人。随即抽出了背篼里的桦树枝条,开始抽打对方。 圣诞老人被疼醒了,看到眼前的一幕,他差点儿没被吓得尿裤子。半晌,他才哆哆嗦嗦地问道:“克……克拉普斯?” 怪物点了点头,继续用力抽打着圣诞老人。 “克拉普斯不是只会惩罚小孩子吗?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圣诞老人带着哭腔问道。 下一秒,克拉普斯竟然开口说话了。“是吗,你今年多少岁了?” “五十六了!”圣诞老人惊讶地看着克拉普斯,回答道。 克拉普斯放声大笑起来,“我已经上千岁了,你在我面前就是个小屁孩!” 说完,他收起桦树枝条,准备将这个伪装成圣诞老人的变态拖走。 “哦,对了!还有你!你妈妈没有告诉你,不能随便给陌生人开门吗!”克拉普斯突然凑到安迪面前,拽着他的领子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 安迪刚想开口,克拉普斯便打断了他,“窗户也不行!” “可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安迪一边挣扎,一边哭喊道。 “小笨蛋,克拉普斯不光会抓走坏孩子,还会抓走蠢孩子!” 克拉普斯将安迪塞回了口袋里,连同圣诞老人一起带走了…… 十几分钟后,满头大汗的克拉普斯来到了一辆警车前。 他打开车门,在圣诞老人疑惑的表情下,将装着安迪的口袋扔到了副驾驶。随后,给圣诞老人戴上了手铐。 驾驶座上的警官摇下了车窗,对克拉普斯说道:“飞利浦警官,辛苦了!看来今天收获不小啊!” 飞利浦摘下头套,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发型:“是啊!本来想吓吓附近的小孩,让他们长点记性。没想到逮到了一条大鱼! 带他们回去做笔录吧!” 第273章 不断重复的一天 我已经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在2034年9月1日的早晨醒来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只知道这一天很不寻常。 明明八点半才喝完的咖啡,一眨眼的功夫杯里就蓄满了冒着热气儿的深色液体。 电视里永远播放着同一个节目,不但换不了台,就连关都关不上。哪怕是我拔掉电源,也没有任何作用。 准确地说,我根本就拔不了电源。即便我做出了拔电源的动作,手指也触碰到了插头。 但只要我保持这个动作超过三秒钟,我就会惊讶地发现,插头依然稳稳地插在插座上,而我手里的插头离奇消失了。 我打开手机,时间显示现在是八点四十五分。 再过十一分二十四秒,我的女朋友俞庆芳就会穿上那件灰色的羊绒大衣,背上她刚买的最新款路易威登,踩着那双红色的限量版恨天高出门上班。 我之所以能精确到秒,是因为在我的记忆中,这一幕今天已经重复过五次了。 我还知道,俞庆芳临走前会亲吻我的嘴唇,对我说:“宝贝,乖乖在家里等我回来!”然后,习惯性地拍一下我的屁股。 说实话,她这个举动会令我感到不适。应该说,我非常讨厌和她亲密接触。 这个离过婚的老女人已经快六十岁了,而我才二十出头。和她走在一起时,总会有人误认为我是她的孙子。 我已经记不清我为什么会和她在一起了,或许是因为她特别有钱吧!总之,我大把的青春都浪费在了她的身上,我好像别无选择。 终于,我忍不住出轨了,就在一个月前。 那天,我闲来无事在家里刷短视频,无意间刷到了一个叫Iceberg的主播。 她有着天使般的面孔,魔鬼般的身材。最主要的是,她的机械舞跳得出神入化,和职业选手相比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唱歌、跳舞都只是她的业余爱好,画画才是她的主业。她的人像素描画得就和打印出来的一样,还写得一手好字。 而且她非常敬业,每天都要直播大约十二个小时,不间断地表演各种才艺,从不会冷场。 我被Iceberg深深地吸引住了,所谓,“始于颜值,忠于才华”。 我忍不住给她刷了一些礼物。从免费的花朵到一两块钱的音符。然而,这些东西并不能引起她的注意,也不能满足我的虚荣。 看到她在直播间里给榜一大哥比心、跳性感的舞蹈,我心如刀绞。 为了得到她那一声微不足道的感谢,我刷礼物的次数越来越多,金额也越来越大。 直到俞庆芳的信用卡都快被我给刷爆了,Iceberg才在她众多的粉丝中注意到了我。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在我心中遥不可及的女人,竟然主动找我要了联系方式,开始对我嘘寒问暖。 在Iceberg的糖衣炮弹之下,我刷爆了俞庆芳的三张信用卡。不过,我稍微用了一点儿手段,成功地拦截了发送到俞庆芳手机上的付款消息。 我知道Iceberg和我在一起大概率是因为钱,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花的是俞庆芳的钱。 总之,我和Iceberg在一起很开心,就像俞庆芳和我在一起一样。我们不过是花钱买情绪价值罢了。 作为感谢,Iceberg同意和我线下见面了。就在今天,9月1号,中午十二点左右。 由于某种原因我无法出门,善解人意的Iceberg便主动要求来家里找我。 我和前几次一样,坐在沙发上忐忑不安地等待着门铃响起。即便我已经知道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心中的期待感依旧不曾被削减。 或许,正是因为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所以,才会如此兴奋吧! 在Iceberg到来之前,我会靠着手机上的推塔游戏来消磨时间。可第一局才刚刚开始,下一秒第三局就已经结束了。 算了,反正已经知道结局了。三局三胜,我每次都是MVP。 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十二点,门铃准时响起。我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了Iceberg穿着一身清凉的衣服站在门外的样子。 可美中不足的是,她戴了一顶黑色的宽沿帽子和一个黑色的口罩,整张脸只露出了两只勾人的桃花眼。 即便如此,依旧遮挡不了她的美貌。我敢确定,她摘下口罩后一定和视频里一模一样。 一进门,Iceberg便主动搂住了我的脖子。她一步一步将我逼到卧室的墙角,开始宽衣解带…… 她可真是个急性子!说实在的,我并不希望她那么快切入正题,搞得像她是来我这里上班打卡的一样。 和她翻云覆雨之时,我无意间从她的脖子上摸到了一个塑料标签。我想,应该是她不小心黏上去的。我连看都没看一眼就顺手将那个标签扔到了地上。 这时,我的脑子突然痛了起来,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给狠狠地敲了一下。我隐约听到了一句骂人的话,但那不是Iceberg的声音。 我敢确定不是她在说话,她的嘴正忙着呢。 这一段,我们重复了十来次。每当Iceberg摘下口罩时,时间都会静止一会儿。 但我依旧无法看到她的整张脸。站在俯视的角度我只能看清她额头上的刘海,和那又长又翘的睫毛。 几个小时后,我送走了Iceberg。直到她离开这栋房子,我也没有看见那黑色口罩下的容颜。 Iceberg说,留个悬念,下次见面的时候才会有期待感。 我觉得她说得对,情人之间的确需要期待感! 我对俞庆芳毫无期待感,甚至希望她死在下班的路上,永远不要回家。可往往事与愿违,今天她提前回来了。 她非常生气,一进门就准备打我。 大概是因为,今天是她还信用卡的日子,她终于接到了那三张信用卡的催债电话。 不出所料,我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我眼前一黑,醒来后又到了9月1日的早上。 我仿佛被永远困在了这一段时间里。不停地循环,不停地重复着同样的事,无法做出任何改变。 不!我不要再这样活着了!我要彻底结束这可怕的一天! 终于,我鼓起勇气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只听见“砰”地一声,正坐在电脑前反复观看行程回放、逐帧分析的俞庆芳被吓了一大跳。 她面前的电脑屏幕上瞬间出现了一个不断闪烁的巨大感叹号! 与此同时,躺在一旁的年轻男子脑袋上冒出了一股黑烟儿。连接在他后脑勺上的那根电线竟然莫名其妙地被烧焦了。 紧接着,黑色的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一排清晰的红字。 “非常抱歉! 尊贵的SVIP用户,MAN-00718号仿生机器人已经产生自主意识,选择自爆。我们将在24小时内将其回收,并上门为您更换新的机器男友。 暂时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还请谅解!” 俞庆芳尖叫一声,愤怒地将无限鼠标砸在了地上,冲着屏幕大吼道:“换一个有什么用啊?我三张信用卡里的钱能回来吗? 我要找到那个婊子,让她还钱!” 冷静下来后,俞庆芳捡起了地上的鼠标碎片,嘴里嘟囔道:“下一次一定要换个脑容量大的!这个型号的行程记录每到月底都会自动清零,害得我现在只能看到9月1号这一天。” 就在这时,她赫然发现地上有一个银色的塑料标签,上面写着:WOMAN-00718。 第274章 永不消失的爱(一) 林娜死后的第七天,难以入眠的陈宇轩和往常一样来到她的墓碑前,一边喝酒一边流着眼泪述说自己对她的思念。 正值凌晨,墓园安静得连一根针落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得见。 这时,泥土里隐约传来了一阵“砰砰砰……”的声音,像是有一只手正在用力地拍打着棺材。 陈宇轩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他放下酒瓶,将左耳贴在地面上仔细地听着里面的动静儿。 就在他以为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幻觉时,那声音又响了起来。 陈宇轩既惊恐又兴奋。他当即从后备箱里找来一把铁锹,挖开了坟墓上的泥土。 打开了棺材盖的一瞬间,奇迹发生了。 林娜猛地坐了起来,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然后,她哭着对陈宇轩说:“这里好冷,我想回家!” 陈宇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丢掉了手里的铁锹,将林娜从棺材中抱起,温柔地对她说道:“好,我带你回家!” 林娜的手里一直捧着一个白色的盒子。陈宇轩不敢问里那面装的究竟是什么。他怕林娜告诉他,里面是她的骨灰。 林娜的身体很轻,轻得就像没有重量。她比之前瘦了太多,原本圆润的脸蛋已经凹陷了下去,皮肤之下的骨头甚至有些咯手。 想必,是太久没有进食造成的。 陈宇轩一脸心疼地将她抱上了自己停在墓园门口的汽车。暗自下定决心,今后一定要好好照顾她,再也不会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可就在他将白盒子放进后备箱,准备发动汽车带着自己的爱人离开之时。 坐在副驾驶的林娜却突然对他说:“亲爱的,你去把挖开的墓恢复原样好不好?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的秘密。” 陈宇轩有些犹豫,天马上就要亮了。但经过深思熟虑后又觉得林娜说的有道理。于是,他将林娜独自留在车内,折返了回去。 半个小时后,满心欢喜的陈宇轩火急火燎地跑到了车子跟前。可当他打开车门后却惊讶地发现,林娜不见了! 陈宇轩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立刻启动了车子,发了疯似地在街道上四处寻找林娜踪影。 他确信林娜没有回到墓园,因为他在填土的时候一直关注着自己的车子。面朝他的那侧车门从来就没有打开过,林娜只能从另一侧逃走,那一侧是通向墓园外面的。 可他明明记得,自己下车之后给车子上了儿童锁。林娜又是如何自己打开车门的呢?陈宇轩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并没有仔细思考这个问题。当下最紧急的事情是,尽快找到自己失而复得的爱人。 若是再让他失去林娜一次,他一定会疯掉的! 陈宇轩几乎把林娜可能会去的地方都找了一遍,依旧没有看到林娜的影子。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阳光特别刺眼。陈宇轩拖着疲惫的身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回到了他和林娜的“爱巢”。 他在心里默默祈祷着,“兴许她自己回去了呢!” 506号房的大门上贴着一个崭新的迎春福,那是林娜生前亲手贴上去的。陈宇轩摸了摸那个金色的“福”字,不禁落下一滴眼泪。 这套房子是林娜的父母给林娜买的,自从林娜去世后,陈宇轩就再也没有来过这个充满了回忆的地方。这段时间,他一直住在公司的宿舍里。 想到这里,陈宇轩突然反应过来,“今天可是工作日啊!自己应该去上班才对!”可林娜不见了,他现在哪里还有心情上班啊? 突然,耳边传来了一阵沉闷的脚步声,陈宇轩连忙擦掉了脸上的泪水。但那个手里拎着垃圾袋、从楼走下来的胖女人依旧朝他投来了异样的眼光。 陈宇轩连忙从兜里掏出钥匙,找到其中一把插进了锁孔里。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把钥匙竟然插不进去。“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他换了一把钥匙,还是插不进去。 第三把钥匙虽然插进去了,可根本转不动。 就这样,他将自己身上所有的钥匙都试了一遍,还是打不开这个门。 陈宇轩骤起了眉头,“究竟是谁换了门锁?难道是林娜的父母?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难不成是要将这套房子换成钱,给林娜的弟弟? 不!不可以!这套房子卖掉了,林娜以后住在哪里?他们肯定还不知道林娜活过来了这件事。 那么,要告诉他们吗? 不行,绝对不行!他们年纪大了,受不了这种刺激!” 思索片刻后,陈宇轩下到了车库。他打算从后备箱里拿一些工具,强行撬开门锁。 打开后备箱的一瞬间,陈宇轩惊呆了。他辛辛苦苦找了大半天的林娜,竟然就蜷缩在他的后备箱里。 她紧紧地抱着那个白色的盒子,仿佛里面装的是她的心脏。 “亲爱的,你怎么在这儿?”陈宇轩热泪盈眶,一把搂住了奄奄一息的林娜。 林娜面如死灰,两个颧骨高高隆起,毫无生气儿的眼球嵌在深深凹陷的眼眶里,像两颗黯淡无光的塑料珠子。 才过去了短短几个小时,她竟然变得比之前更瘦了。瘦得像只有一层皮包在骨头上。 她的声音异常虚弱,每说几个字都要喘一下,仿佛随时都会断气儿。“我……害怕……阳光……” 陈宇轩恍然大悟!自己为了将林娜的墓地恢复如初,耽误了不少时间。那时,天空已经开始发白了。 林娜不知道自己多久才会回来,所以才自作主张地躲进到了晒不到太阳的后备箱里。 既然林娜都说她想要回家了,又怎么会乱跑呢? 陈宇轩心疼地抱起林娜,眼神里充满了自责。“我这就带你回家!” 上楼后,他当着林娜的面撬开了506号房的门锁。看着林娜疑惑的眼神,陈宇轩编了一个善意的谎言。 “噢,我不小心把钥匙弄丢了!” 屋里的摆设还是和林娜生前一样,所有家具都一尘不染。显然,前不久有人来这里打扫过一遍。 林娜示意陈宇轩拉上屋内所有的窗帘,她这才稍微恢复了一点儿活力。可她的状况依旧很糟糕,陈宇轩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林娜看出了陈宇轩的焦虑,用尽最后的力气安慰道:“你……在旁边……陪我……就好。” 说完,她晕了过去。 “林娜、林娜……”陈宇轩一遍遍地呼唤着爱人的名字。 可林娜脆弱地就像是一朵凋谢了的花,只要轻轻一碰,焦黄的花瓣就会一片片地落在地上。 一缕阳光透过窗帘间的缝隙,偷偷照射在了林娜的手臂上,她的皮肤立马被灼伤。 看到这一幕,陈宇轩的脑子里不由地浮现出了三个字——吸血鬼! “难不成,她需要喝血?” 第275章 永不消失的爱(二) 犹豫片刻后,陈宇轩冲进厨房,用水果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臂。 新鲜的血液一滴一滴落在林娜干瘪的嘴唇上。她就像是被打了一针肾上腺素一般,猛地睁开了眼睛。 她下意识地抱住陈宇轩的胳膊吸食了起来,如同一只饥饿的野兽。 面色惨白的陈宇轩因为失血过多而变得头晕目眩。但他并没有阻止林娜,他甚至有一丝兴奋,“自己的爱人竟然变成了传说中的吸血鬼!” 不知过了多久,林娜的气色终于恢复了一些,身上的脂肪也肉眼可见地变多了。她这才松开陈宇轩的胳膊,躺在沙发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陈宇轩捂着小臂瘫坐在地上,他的脑袋昏得厉害,视线也逐渐模糊了起来。可即便如此,他的目光依然锁定在林娜的身上。 他在心里喃喃自语道:“不管你变成什么,我都永远爱你!哪怕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替自己包扎好伤口后,陈宇轩终于感觉到了饥饿。现在他的胃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酒。如果再不吃点儿东西,他恐怕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陈宇轩打开冰箱,发现了一块巧克力蛋糕。只可惜蛋糕已经过期很久了,上面长满了五颜六色的毛。 其余的东西就更不用说了,蔬菜干得像皱巴巴的卫生纸。半个西瓜已经化成了水,散发着一股刺鼻的酸臭味。 橱柜里有生了虫的大米,可陈宇轩却不知道电饭锅被林娜放在了哪里。 他记得林娜很喜欢吃零食。就想着,应该找些饼干、薯片之类的,可以马上吃的东西。于是在屋子里翻找了起来。 陈宇轩几乎翻遍了所有的储物空间,就连一丁点儿零食的残渣都没有找到。不过,他在抽屉里发现了一张可疑的照片。 这张照片和几张林娜的单人照叠放在一起。上面总共有两个人,一个是林娜本人,另一个是一个和林娜年纪相仿的男人。 陈宇轩不认识照片上的男人,却又觉得对方有几分眼熟。可他怎么也记不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那个男人。 照片上,男人将手臂十分自然地搭在林娜的肩膀上,嘴角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而林娜则靠在他的肩头,面带微笑地注视着正前方。 两人的举止有些亲密,宛如一对刚刚相恋的情侣。 望着那个长相帅气、衣着得体、比林娜高了足足有一个头,各方面看起来都远远超过了自己的男人,陈宇轩的眼神变得阴鸷了起来。 他有些自卑。他忽然觉得自己配不上美艳动人的林娜,而照片上的那个男人和林娜才是天作之合。 不知为何,他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个片段。月朗星稀的夜晚,林娜和那个男人在床上缠绵,而他躲在衣柜里透过柜门间的缝隙、借着月光目睹了这一切。 “不!不会的!”陈宇轩摇了摇头,努力地压制着心里即将打翻的醋坛子。他甚至开始责怪自己,竟然会对林娜产生怀疑。 “那人是林娜的弟弟也说不定。”陈宇轩试图用这个烂得不能再烂的借口来欺骗自己,却无意间扫视到了抽屉里的另一张照片,心瞬间凉了半截。 那是一张全家福,上面总共有四个人。那对年迈的夫妻不用想也知道是林娜的父母。他们身边还有一个和林娜长得有几分相似的男人,端端正正地站在林娜的旁边。 “如果那张合影上的男人是林娜的弟弟,那么这张全家福上的男人又是谁?”陈宇轩勃然大怒,拿上照片便准备找到林娜问个清楚。 可等他气冲冲地来到客厅时,却发现原本躺在沙发上的林娜不见了。那里只有一个被鲜血染红了的白色盒子。 “林娜!林娜!”陈宇轩丢掉手里的照片,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八十来平的房子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大门紧闭着,陈宇轩确信自己没有听到开门的声音。就算开门没有声音,关门总该有吧!难道林娜还能从窗户飞出去不成? 于是,他又仔仔细细地在屋子里找了一圈,还是不见林娜的踪影。他这才肯接受林娜再次消失了的事实。 陈宇轩颓然地坐在冰冷的地板上,浑身无力,不知是过于饥饿导致的,还是过于愤怒导致的。 可最令他感到愤怒的却并不是林娜的不忠,而是林娜的不辞而别。现在,他好像已经原谅林娜了。他原谅她的一切行为,只要她能回到自己的身边。 就在这时,一阵熟悉的旋律响了起来。陈宇轩激动地掏出手机,来电显示却是自己的老板。 无心接电话的陈宇轩本想挂断它,但却鬼使神差地按到了接听键。不出所料,老板劈头盖脸的骂声从听筒里传了出来。 “陈宇轩,你他妈的不想干了是不是?今天有三户需要修空调,两户要装机,你居然一户都没有去! 你让李泽中一个人怎么安?你家里死人了啊?有事不知道提前请假吗? 你怎么不说话?问你呢!你死到哪儿去了? 我限你半个小时内出现在我面前,不然你就卷铺盖走人!一个破修理工,不要以为公司没你不行……” 没等对方把话说完,陈宇轩就面无表情地挂断了电话。有时候,他真的很想一刀捅死自己的老板,即便有些事明显是他的不对。 不过,对方倒是提醒了他。他就是个没前途的修理工!公司不是没他不行,林娜也不是没他不行。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陈宇轩终于坐不住了,他打算出门吃点东西,顺便找找林娜,再顺便给她道个歉。 走出小区后,陈宇轩径直来到了一家位于小巷子内的面馆。他对这附近的街区很熟,哪条街有几家店,分别开得是什么,他都无比清楚。 因为公司将他划分到了这个区域。这一带的业务都由他和李泽中,以及另外两个同事轮流处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认识原本和他毫无交集,比他小了整整五岁的林娜。 林娜的家庭条件很好,学历也不低,本科毕业于国内某所知名的211大学。这两年还有出国继续深造的打算。 那么,她为什么会看上相貌平平,只有高中文化的陈宇轩呢?这个问题,就连陈宇轩自己也没有搞明白。 他只记得,自己对林娜一见钟情,爱得一发不可收拾。并且,他确信自己对林娜的爱永远不会消失,哪怕林娜死了! 可是,林娜究竟是怎么死的呢?陈宇轩居然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第276章 永不消失的爱(三) “招牌牛肉面,请慢用!” 服务员的话打断了陈宇轩的思绪。他拿起筷子,机械地往自己嘴里塞着面条。 曾经百吃不厌的卤牛肉,今天居然味同嚼蜡。他只想快点吃完它,给自己把命续上,然后去寻找林娜。 周围嘈杂的人声逐渐清晰了起来。邻桌两个女人的交谈声猝不及防地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你知不知道,前段时间澜园有人跳楼了!” “业主群里听说了,好像是个女的!” “五楼跳下去的,送到我们医院没抢救过来,因为跳楼前还割腕了!” “啊?那是有多想死啊!” “什么原因不知道,也没留个遗书啥的!” 一道惊雷在陈宇轩的脑子里炸开了。他猛地一震,那些被他选择性遗忘的记忆如海水般瞬间将他淹没。随之而来的是一种令人生不如死的窒息感。 他仿佛看见林娜绝望地站在窗台边,然后纵身一跃…… 正当他沉浸在痛苦的回忆中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面馆门前一闪而过。他立马站起身来冲了出去。 “林娜!”陈宇轩一个箭步冲到那人身后,一把拽住了对方的胳膊。 “你谁啊?”女人扭过头来,一脸诧异地看着眼前的陌生男人。 “对不起,认错人了!”陈宇轩缓缓松开对方的胳膊。 他这才后知后觉,眼前的女的除了和林娜一样有一头柔顺的黑色秀发外,没有一点儿和林娜相似的地方。 陈宇轩失魂落魄地游荡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不知不觉就到了午夜。 此时,街道上几乎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那条开满的酒吧的街道依旧灯红酒绿、喧嚣不已。 陈宇轩鬼使神差地走进了一家名叫“偶遇”的酒吧,打算借酒消愁。 他独自坐在吧台的角落,听着震耳欲聋的音乐,一杯接着一杯、一瓶接着一瓶。 直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他才丢掉没喝完的酒瓶,冲到酒吧后面昏暗的小巷子内,扶着墙吐了起来。 “对不起奥兄弟,吐你脚上了!来我给你擦擦……”说着,陈宇轩弯下身子,用袖子蹭了蹭路灯的底座。 突然,耳边响起了一阵撕心裂肺的猫叫声,陈宇轩顿时清醒了许多。 他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到了小巷的尽头,竟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正蹲在光线照射不到的角落里啃食着什么东西。 “林娜?”陈宇轩试探性地叫了一声。 披头散发的女人果然缓缓回过头来。 陈宇轩这才发现,林娜的手里拽着一只一动不动的狸花猫,而她满嘴都是猫毛,脸上还有一道抓痕。 看到陈宇轩的一刹那,林娜立马将手里的东西扔到了一旁。她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红牙,像是见到了救星一般,一下子扑到了陈宇轩的怀里。 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你有没有那个东西?给我、给我……我好难受啊!给我,快给我!我快要死掉了……” 陈宇轩的第一反应便是,她需要喝血!于是连忙挽起袖子,扯掉了手上的绷带,将胳膊凑到林娜嘴边。 猩红的液体使林娜兴奋不已,她抱着陈宇轩的胳膊猛吸了几口,难受的症状似乎也得到了缓解。 可下一秒,她又一把推开陈宇轩,埋怨道:“不对,不是这个,不是这个味道……”话还没说完,她就倒在地上开始抽搐起来。 陈宇轩一脸疑惑,心想,“难道是自己的血不新鲜了?” 他紧紧抱住狼狈不堪的林娜,心疼地问道:“那你要的是什么样血?女人的,还是小孩的?告诉我,哪怕是天上的星星、月亮,我都给你摘!” 可林娜只是一个劲儿地发抖,很快便晕了过去。 犹豫片刻后,陈宇轩用手机打了一辆车。然后,将不省人事的林娜抱了上去。他打算先带林娜回家。 他们前脚刚走,那只在地上躺了很久的猫突然一跃而起,沿着墙头优雅地走掉了…… 乘客上车后,司机习惯性地往后视镜里瞄了一眼。见女人这副模样,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对方喝多了,便递给后座的男乘客一瓶矿泉水,让他给自己的同伴醒醒酒。 陈宇轩迟疑了片刻,默默接过矿泉水,灌进了林娜的嘴里。 其实,他并不希望林娜马上清醒过来,要是林娜嗜血的症状又发作起来,被司机看出了端倪,可就麻烦了! 可他转念一想,老用自己的血喂林娜也不是办法。自己的血根本不够她喝,况且她也不是很喜欢这个味道。 要是真被司机发现了这个秘密,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地杀了他,用他的血来喂养林娜。 趁着现在夜深人静,正是杀人的好时机! 陈宇轩甚至在脑海里构思出了一个详细的计划。一旦林娜醒过来了,自己就用皮带把司机活活勒死。 待林娜吸完他的血后,他就把车子家门口,先让林娜回家。自己再独自开车将尸体拉到没有监控的湖边,连人带车推进湖里。 好在林娜只是咳了几声,将嘴里的水吐了出来,便继续将绵软无力身子靠在陈宇轩的大腿上一动不动。 司机这才躲过一劫。 快到小区门口时,林娜才好不容易清醒了一些。她坐起身来,搂着陈宇轩的脖子,在他耳边大声说了很多露骨的话,听得司机面红耳赤。 可陈宇轩却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他甚至忍不住搂着林娜的腰,吻上了她的唇。 两个人越来越火热,身上的衣服也越来越少。司机见状连忙猛踩了一脚油门,以最快的速度将他们送到了目的地。 一进家门,林娜便迫不及待地将陈宇轩扑倒在了沙发上,连鞋都没来得及脱。陈宇轩喜出望外,在此之前林娜从来没有如此主动过。 恍惚间,陈宇轩感觉林娜变得和之前不一样了。她变沉了,身体也比之前要温热许多。她的头发摸起来有些枯燥,嘴里还散发着一股浓浓的槟囊味儿。 不过,这些细节都被陈宇轩刻意忽略掉了。因为,今夜林娜格外卖力,她使出了浑身解数让陈宇轩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陈宇轩一觉醒来已经到了第二天晚上,林娜又消失了。 不同的是,这一次她偷偷拿走了陈宇轩的手机和钱包里所有的现金。 第277章 永不消失的爱(四) 陈宇轩麻木地望着空荡荡的房间,他不明白林娜为何又不辞而别。不过,这次他似乎知道该去哪里寻找林娜了。 陈宇轩拿着钱包里仅剩的一张银行卡,来到ATM机前取了一些现金。 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吃过今天的第一顿饭后,他又驱车来到了那个叫“偶遇”的酒吧。 但这一次他并没有进去喝酒,而是径直走到了酒吧后面那条偏僻的小巷子内。 巷子里空荡荡的。唯一一盏亮着的路灯也出现了故障,变得忽明忽暗。 夜幕之下,只有垃圾堆里的老鼠和正在觅食的野猫还在频繁地活动着。 陈宇轩决定在这里守株待兔。 期间,巷子里大约来了四五波人,有从这里进入酒吧的,也有从酒吧里出来的。但他们之中都没有陈宇轩要找的人。 大约半个小时后,一个酩酊大醉的女人推开了酒吧的后门,跌跌撞撞地来到垃圾桶旁边呕吐了起来。 陈宇轩一眼就认出了林娜,他缓缓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一步一步向对方逼近。 而林娜似乎也察觉到了陈宇轩的存在,她仅用余光朝有动静儿的那个方向瞥了一眼,发现有人后便撒腿就跑。 林娜身轻如燕,跑步的速度异常快,仿佛是在逃命。陈宇轩怎么也追不上她。 就在这时,陈宇轩想起了自己停在酒吧门口的车子。于是,他记下了林娜逃走的方向,折返回去,发动了汽车。 四个轮子很快追上了两条腿。陈宇轩摇下车窗大声呼喊着林娜的名字,希望她能跟自己回去。 可林娜只是冷漠地看了他一眼,便装作什么也没有听到的样子,继续向无人的街道跑去。 陈宇轩有一种强烈的挫败感。他不明白,自己为林娜做了这么多,她为什么还是要离开自己?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产生了再次杀死对方的冲动。或许,只有她死了才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只有死亡才是永恒! 那么,已经死过一次的人还能再死一次吗?如果可以,林娜就再也无法逃跑了。如果不能,那撞下去又有什么关系呢? 想到这里,陈宇轩鬼使神差地踩了一脚油门。 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林娜的身体瞬间飞到了几米之外…… 陈宇轩不慌不忙地来到林娜身边,他发现林娜流了很多血。他不知道这些血是林娜自己的血,还是他的血,又或者是那只猫的血。 不过,这些对陈宇轩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林娜果然没有死! 她正四肢扭曲地躺在血泊之中,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疯狂的男人。 她的嘴唇微微开合,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可喉咙却发不出一点儿声音。除此之外,她的身体也动不了了,只能任人宰割。 “亲爱的,你再也不会离开我了对吗?”陈宇轩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献上了深情的一吻。 他用舌头舔了舔残留在自己嘴角的血迹,温柔地将林娜几近破碎的身体从地上抱起,放到了车子的副驾驶座上。还贴心地替她系上了安全带。 “宝贝,我这就带你回家!”陈宇轩转动着手里的方向盘,宠溺地看了一眼身旁的爱人,毫不在意对方脸上恐惧到了极点的表情。 突然,天空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很快便冲刷掉了罪恶的印记。 回到506号房时,林娜已经睡着了。 陈宇轩轻手轻脚地将她抱到了浴室里,打开热水,洗净了两人身上的污秽。而林娜全程都没有醒来。 之后,陈宇轩又自作主张地替林娜换上了睡衣。 这件睡衣很不合身,袖子和裤腿都长了一截,松松垮垮的,大了不止一个号。 除此之外,陈宇轩发现林娜的手臂上多了很多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仔细看还能发现隐藏在其中的小孔。 如果陈宇轩没有记错的话,这些伤痕前两天前都还没有。 他这才注意到,林娜的脸也有些奇怪。原来她眼睛周围的那两圈黑色的阴影不是黑眼圈,而是一洗就掉了的烟熏妆。 恍惚间,面前的林娜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身材矮小、面黄肌瘦的陌生女人。 陈宇轩背脊一凉,一把推开了那人。 可下一秒,她又变回了林娜的模样。 “一定是自己眼花了!”陈宇轩不断这样告诉自己。 他确定自己面前的就是林娜。因为,他在对方的身上找到了自己丢失的手机,以及一部分没有花完的现金。 于是,他抱着林娜沉沉地睡了过去。 次日,林娜依旧乖乖地躺在陈宇轩的身边。她没有跑、没有闹、也没有睁开眼睛。 陈宇轩对此很满意。他不是没有想过林娜究竟是死了还是睡着了,但他很快就释怀了。 一个会离开他的女人还不如一具永远陪在他身边的尸体! 而且,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既然林娜能复活一次,肯定还能复活第二次、第三次…… 好几天过去了,林娜还是没有要醒来的迹象。令陈宇轩没有想到的是,她的身体居然开始腐烂了。 她的头发像秋天的枯叶,轻轻一碰就掉了一大把。接触到床铺的下部皮肤已经出现了尸斑,有些地方甚至变成了绿色。 她的肚子越来越大,里面充满了散发着恶臭的气体。仿佛只要用针戳一下,就会像气球一样立刻爆炸。 望着逐渐“凋零”的林娜,陈宇轩的心仿佛被鞭子狠狠地抽打了一下。他决不允许时间毁掉林娜的容颜! 不能再这样坐以待毙下去了,陈宇轩决定为他的爱人做点什么! 他小心翼翼地替林娜脱下了已经粘连在她皮肤上的睡衣。用肥皂水一寸一寸地洗干净了她的表皮。 为了让林娜好闻一些,陈宇轩特地买了几种昂贵的香水,喷洒在了她的身上。但依旧遮盖不了浓烈的尸臭味。 所以,他又买了大量的香薰,摆放在了林娜家里的每一个角落。他甚至还在网上学习了防腐技术。 最让陈宇轩懊恼的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无法避免林娜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正在快速腐烂。再这样下去它很快就会变成两个黑洞。 他往林娜的眼眶里塞过玻璃珠子,看上去非常别扭。而且,只要他把林娜扶起来,沉重而光滑的玻璃珠子就会从眼眶里掉出来,摔成碎片。 他也试过在两颗白色的乒乓球上分别画上两只眼睛。可他生来没有绘画天赋,画的眼睛不是一大一小,就是奇形怪状。 某天,陈宇轩在商场里给林娜挑选衣服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摆放在橱窗里的人形娃娃。那双卡姿兰大眼睛简直和林娜的一模一样。 陈宇轩心生一计,精心挑选了七八件衣裳,让老板娘进仓库里给他拿还没有拆封的新货。 老板娘丝毫没有怀疑,高高兴兴地进了仓库,还以为今天来了一个大客户。 可等她出来时,大客户已经不见了。一同不见的还有橱窗里女模特的眼睛。 第278章 永不消失的爱(五) 林娜有了一对漂亮的新眼睛,她如同重生了一般“容光焕发”。 陈宇轩对此非常满意,最重要的是林娜的眼睛再也不会腐烂了。 换上眼睛后的半个小时,林娜竟然开始眨眼了。陈宇轩开心得手舞足蹈,他相信是自己的真心感动了上苍,林娜很快就会再次复活! 为了庆祝这件喜事,陈宇轩开了一瓶红酒,还给林娜换上了一条白色的长裙。那是他第一次遇见林娜时,林娜穿的裙子。 音响里放着悠扬的音乐,陈宇轩抱着林娜的尸体在黑暗中跳起了华尔兹。 他之所以不开灯,是因为他打从心底里认为,强烈的光线会灼伤林娜的皮肤,加速她腐烂的速度。 虽然,借着窗外的灯光很难看清林娜的脸,但陈宇轩的目光却始终深情地注视着怀中的爱人。 那两颗刚刚换上的眼珠子随着蹩脚的舞步一起在林娜的眼眶里转来转去。像是在刻意回避陈宇轩炽热的目光。 陈宇轩心想,“一定是林娜还没有习惯用这双眼睛。不然,她一定也会深情地凝望着自己。” 曲子结束后,陈宇轩将杯中的红酒倒进了自己嘴里。他还给林娜倒了一杯。林娜不肯喝,他就用嘴将红酒灌进了林娜的身体里。 酒红色的液体顺着林娜烂掉的嘴巴流进了她空荡荡的胸腔,又从她身体的另一端渗了出来。 陈宇轩有些恼怒,他摇晃着林娜的肩膀,质问道:“你不喜欢这个味道吗,你为什么不喝?” 林娜没有说话,回应他的只有两只不停乱转的假眼珠子。 “那你想要喝血吗?”说着,陈宇轩挽起了自己的袖子。 即便,手臂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撕掉了上面的疤。 他将散发着血腥味的胳膊凑到林娜嘴边,林娜还是无动于衷。林娜就那么瞪着那对不再转动的斗鸡眼,死死地盯着陈宇轩的胳膊。 陈宇轩这才发现,林娜的嘴唇已经彻底烂没了。他恍然大悟,没有嘴巴,她要怎么说话!没有嘴巴,她当然没法喝酒了! 于是,他从冰柜里找来了两节香肠。煎好后,用胶水粘在了林娜的牙齿上。 可这样的嘴实在是太丑了,就连陈宇轩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陈宇轩一气之下吃掉了黑胡椒味的“嘴巴”,又用面团混合着番茄酱重新给林娜捏了一个烈焰红唇。 虽然嘴巴的位置有一点歪,但陈宇轩对自己的杰作还算满意。丑归丑,至少它看起来没那么搞笑了。 这时,林娜突然开口说话了。她哭丧着脸说:“我变成现在这副鬼样子,你一定不爱我了!” 林娜话音刚落,嘴唇便从牙齿上掉了下来。 陈宇轩捡起地上的嘴唇粘了回去,将食指放在林娜的嘴唇上,斩钉截铁地回答道:“我对你的爱永不消失!” 说完,他将林娜扑倒在地,开始疯狂地亲吻那微微有些腐烂的躯体。 陈宇轩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越来越投入、越来越激动。可怜那些刚出生的蛆宝宝们被剧烈的晃动吓得四处逃窜。 今后的日子,陈宇轩对林娜的照顾更加无微不至了。 林娜的头发掉光了,他就立马跑到楼下的美发店里,为林娜定制了六顶假发。 一顶长的、一顶短的、一顶直的、一顶卷的、一顶黑色的、一顶黄色的。 为了防止林娜的脚趾和手指脱落,他就用裹满了胶水的绷带将其牢牢绑住。 考虑到美观,他还分别给脚趾和手指都贴上了五颜六色的美甲片。 害怕林娜的身体腐烂得太快,他就倒上满满一浴缸的福尔马林,为其沐浴。 除此之外,他还会用浸了油的绸缎包裹林娜的身体,以此来达到防虫的目地。 一旦林娜身上的某一块肉脱落,他便立刻用蜡油填补上去。 他仿佛在凭借记忆,为死去的林娜重塑“肉身”。 陈宇轩的努力没有白费,在他的精心雕琢下,林娜的躯体变得越来越完美。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他和林娜的感情也越来越牢固,因为林娜再也没有离开过他。 不过,林娜偶尔还是会向陈宇轩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比如:她想在天黑以后下楼散步。闻一闻栀子花的香味,顺便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一开始,陈宇轩是拒绝的。 他不厌其烦地告诉林娜,“为了防止你的鼻腔生虫,我已经用蜡油把你的鼻孔堵上了。你连鼻孔都没有,你根本就不用呼吸,也闻不到任何气味!” 林娜很委屈,但却无能为力。或许,她唯一能做的,只有躺在床上默默哭泣。 有时,陈宇轩整晚都能听见她那充满怨气的哭声。 林娜还会要求陈宇轩带自己出去整容,或是买一些化妆品回来。她总是吐槽,陈宇轩捏的脸实在是太丑了! 而陈宇轩的做法是,扔掉家里所有的镜子,再给玻璃窗贴上纸。反正林娜也晒不了太阳。 林娜还很讨厌洗澡,她讨厌福尔马林的味道。其实,陈宇轩也不喜欢福尔马林的味道,但目前为止他又没有别的办法。 他实在是不希望林娜每一寸皮肤都被涂满蜡油。那会让他有一种在和蜡像交往的感觉。 就这样,陈宇轩度过了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直到某天,林娜突然对他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吧!你愿意娶我吗?” 陈宇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激动得热泪盈眶,当即跪在林娜的面前,郑重地回应道:“我做梦都想要娶你!” 第二天一早,陈宇轩带着全部的积蓄去商店里买了一对婚戒。然后,独自来到了小区附近的一家婚纱店。 他总共挑选了两套礼服,一套中式的、一套西式的。红色穿着喜庆,白色穿着浪漫。 期间,营业员也问过他,新娘怎么不亲自来试婚纱?陈宇轩只是搪塞道:“她不方便出门。” 见顾客脸色骤变,识趣的营业员没再多问。可当陈宇轩要求营业员将礼服打包,他要自行带走时,营业员犯了难。 因为礼服是陈宇轩租的,需要还。 而那件白色的婚纱裙底有支撑,不方便折叠。要么新娘自己来穿回去,要么就只能派专人给新人送到家里或是结婚的酒店。 其实,陈宇轩完全可以选择换一件不需要支撑的婚纱,可他偏偏就看上了这一件。他想要给林娜一个完美的婚礼。 犹豫再三后,他还是在纸上留下了住址。 第279章 永不消失的爱(六) 次日清晨,婚纱店里的化妆师带着那件白色的礼服准时敲响了506号房的门。 陈宇轩从门缝里探出半个脑袋来,仔细地打量了眼前这个身材娇小、三十出头的女人一番。 随后,又将目光转移到了那件立在门口的白色婚纱上,瞬间露出了欣喜的表情。 “放在门口就好,我自己拿。你可以回去了!”陈宇轩用不容拒绝的口吻说道。 化妆师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那个……先生,这件礼服穿起来很繁琐。还是让我进去帮新娘穿吧!” “不必了,请回吧!”陈宇轩的脸阴沉了下来。 化妆师有些为难,因为她还有任务在身。她这次来可不是专门送婚纱的,真正的目地是捆绑销售化妆服务。 为了进门,她找了一个让人很难拒绝的理由:“先生,不好意思!这件婚纱上的饰品很容易损坏,需要专业人士为新娘穿戴。 如果您拒绝我的服务,损坏婚纱是需要照价赔偿的!而且我是专业化妆师,可以帮新娘做包括发型在内的全套造型……” 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方还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 “我都说不用了!”陈宇轩有些恼怒,打算用关门的方式将其赶走。 化妆师皱起了眉头,心想,“这家人还真是小气,连结婚都不愿意多花一分钱!怪不得,门上连一个“囍”字都没贴。” 就在门即将合上的一瞬间,屋内传来了一个尖着嗓子的声音。“亲爱的,让她进来吧!我想画一个漂亮一点儿的妆。” 下一秒,门果然打开了,一股奇异的香味儿扑面而来。 虽然,刚才那个声音听起来怪怪的,但化妆师并没有多想。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让客户花最多的钱,得到最少的服务。 化妆师卖力地将婚纱扛进了屋内。然后,脱下了自己的背包。 陈宇轩见状,连忙关上了房门。 她这才注意到,原来屋内光线昏暗并不是因为天还没彻底亮,而是因为所有玻璃窗都被纸糊上了。 灯没有开,客厅的角落里点满了大大小小的香薰蜡烛,香得有些刺鼻。还隐约夹杂着一股臭味儿。 虽然,明显可以看出,屋子被人用鲜花和气球精心装扮了一番,玻璃窗内侧也贴上了大大的“囍”字。 但在摇曳的烛光下却显得异常诡异! “那个……请问,有鞋套吗?”化妆师咽了一口唾沫,站在玄关故作镇定地问道。 “不用换鞋!”说话的同时,陈宇轩已经用钥匙将门反锁。 只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咔、啪”,化妆师不由地打了个激灵。 不知为何,她突然开始在心中忏悔,自己曾经那些坑蒙拐骗的行为。她有种不好的预感,她的报应要来了! 但她还是抱着最后一丝侥幸的心理,自我安慰着,“或许是自己想太多了。新娘不过是患了某种不能见阳光的疾病而已。 况且,自己工作的婚纱店离这里很近,总共不到二十分钟的路程。自己去了哪里,身为店长的姐姐也是知道的。只要一个电话,她就能立刻赶过来救自己!” “真是钱难挣,屎难吃啊!”化妆师小声抱怨了一句,声音小到只有她自己听得见。 “进来吧!帮我把婚纱穿上!”那个奇怪的声音再次钻进了她的耳朵里。 化妆师倒吸了一口凉气。 因为,那个女人般尖细的声音并不是从某个房间里传出来的,好像是从她身后的那个男人嘴里发出来的! 她一脸惊恐地回过头去,却发现男人正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示意她赶紧进去。 化妆师有些不知所措了,她寻思着,“如果这个男人真有问题,想要对自己做些什么,一开始没必要赶自己走啊! 是自己硬要进来的,不是吗?难道是自己过于紧张,听错了?” “进去啊!你不是来给新娘化妆的吗?新娘就在卧室里!”陈宇轩一脸茫然地看着满头大汗的女人。 “可以……把灯打开吗?”化妆师小心翼翼地问道。 “不可以!”陈宇轩立马回应道。 化妆师犹豫了片刻,拿起地上的背包,硬着头皮走进了卧室。 看到新娘的一瞬间,她全身上下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她发誓,这是她这辈子看到过的最惊悚的一幕! 只见昏暗的房间内,一个头戴假发、身上缠满了绸缎、鼻尖和四肢都有些溃烂的人形物体,正端坐在一把藤椅上,瞪着那双即将掉出眼眶的假眼珠子,死死地盯着她。 起初,化妆师并没有意识到坐在椅子上的是一具女尸。 她还以为,那是一个由男人亲手制作的真人大小的丑娃娃。只不过,因为保存不当,有些地方烂掉了。 “那……那……那,那是新娘?”化妆师哆哆嗦嗦地问道。 陈宇轩的脸上露出了自豪的笑容,语气也变得温和了许多。“是啊!那是我的新娘!她很美吧!” 化妆师冷笑着点了点头,她似乎别无选择。好在,目前来看,这个精神不太正常的男人情绪还算稳定。 “一定要给她化得比现在更加美丽哦,今天可是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我会全程监督你的!”陈宇轩笑着在化妆师耳边说道。 “那是……当然的了!”她故作镇定地回应着对方。心里想的却是,“究竟应该如何逃离这个恐怖的地方?” “先从头发开始弄吧!”陈宇轩指挥道。 “可是……那是……”化妆师指着那顶黑色的假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陈宇轩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冷漠地质问道:“怎么?假发就不能做了吗?你不是说,你是专业的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需要一定的时间!”不知为何,她有种一旦违抗了这个男人,就会被立刻处死的感觉。 “没关系,我们有的是时间!”那个尖细的声音又冷不丁地出现了。 这一次,化妆师看的清清楚楚!的的确确是从那个男人的嘴里发出来的,但他好像浑然不知! 第280章 永不消失的爱(七) “还好是从这个男人嘴里发出来的!如果是从那个丑娃娃嘴里发出来的,那才叫恐怖呢!”化妆师默默地安慰着自己。 她深吸了一口气,从包里拿出了梳子、发夹一类的工具。然后,鼓起勇气将手伸向了那顶假发。 然而,她仅仅梳了一下,那顶假发便从丑娃娃的头上滑落了下来。 化妆师心里“咯噔”一下,手忙脚乱地想要将假发套回去。在这个过程中,她无意间发现,丑娃娃的脑袋不是光秃秃的。 它居然有头皮,血肉模糊的头皮!上面还粘着几缕没有脱落的发丝! 突然,一个白色的、肉嘟嘟的东西掉到了她的手上。她定睛一看,竟是一条正在蠕动的“活蛆”! “啊!”化妆师扔掉手里的工具,尖叫了起来。她一边拼命甩着自己的胳膊,一边本能地往外冲去。 幸运的是,男人并没有阻拦她。不幸的是,客厅的门怎么也打不开。这时,她才猛然想起,门早就被反锁上了。 一阵寒意袭来,危险仿佛已经悄然而至。她缓缓地转过头去,那张病态、扭曲的脸近在咫尺。 “还没化完妆呢,你想去哪儿啊?”陈宇轩瞪着那双饱含杀意的三角眼,不紧不慢地说道。 化妆师两腿一软,瘫坐在地上。恐惧根本不足以形容她此刻的感受。她的大脑已经死机了,眼前的一切太不真实了! 陈宇轩粗鲁地将化妆师从地上拎起,强行拽到了“新娘”的面前。准确的说,是那具女尸面前。 他命令化妆师给“新娘”换上婚纱,再化一个精致的妆容。当然,头发也得好好弄一下才行。 虽然,他一句威胁的话都没有说,但那副令人生畏的表情就像是一把无形的刀,架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天已经彻底亮了,但屋子里的光线依旧异常昏暗。 借着微弱的烛光,化妆师强忍着想要呕吐的冲动,流着眼泪装扮起了面前的女尸。可她却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 其实,她哭并不完全是因为害怕。她还担心,摸了尸体以后,自己的手会变臭。 她真的很想告诉对方,自己学的是美容美发,而不是殡葬。给死人化妆这种事儿,应该找入殓师才对。 如果非要让她来做,至少应该给她拿一双手套吧! 忽然,她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面前这个女人究竟是怎么死的?该不会,是被这个男人杀死的吧!” 但她很快又否定了这个想法。“不对,这个男人看起来很爱她。既然那么爱她,又怎么会伤害她呢?” 想到这里,眼泪掉得更厉害了。她竟然有一点同情这个痴情的男人。 不知不觉中,新娘的造型已经做好了。由于化妆师全程都心不在焉,不论是发型还是面部的妆容都做得十分敷衍。 望着那紫色的眼影、大红色的腮红,以及像头顶长了个菠萝一般的发型,她心想,“这回完了!老公、儿子,你们晚上不用等我回来吃饭了!” 可出乎意料的是,这对新人“都”很满意。 “亲爱的,我好看吗?”陈宇轩站在化妆师身后,用尖细的声音说道。语气听起来十分愉悦。 “美的不像话!”说着,陈宇轩走到“新娘”面前,深情地吻了下去。 看到这一幕,酸水儿已经反到化妆师的喉咙了。但为了不激怒对方,她还是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你的技术不错,我会付给你报酬的!”陈宇轩回过头来看着化妆师,扬起嘴角说道。 从业十几年来,化妆师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顾客就是上帝!”如果“上帝”不满意,真有可能会要命! 看到“上帝”脸上露出了笑容,化妆师喜出望外。此刻,她居然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那颗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要不是此刻的氛围过于诡异,她甚至想掏出手机,让对方给自己打个五星好评! “那个……报酬就不用了,这是您买婚纱附赠的服务。如果没有别的什么事儿,我就先不打扰你们了。 祝你们新婚快乐!” 说完,化妆师一股脑地将各种工具抓进了自己包里,拿起背包就想走。 要是换了别人对她说这话,她怎么也得“象征性”地收个吉利的数字——一千八百八十八。 但是现在,她只想要命,不想要钱! “等等!”陈宇轩平静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警告。 听到这两个字,化妆师好不容易放下的心终于要死了。她如同被隔空戳中了穴位一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既然来都来了,不如就由你来当我们婚礼的司仪吧!”陈宇轩一脸诚恳,他甚至从西装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大红包,递到了化妆师的面前。 望着那个鼓鼓囊囊的红包,化妆师开始动摇了。她盘算着,“这么厚的一叠钱,怎么也得有一万块吧!自己得忽悠多少个顾客,才能赚到一万块啊!” 于是,她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屋内精致的装潢,又打量了一番男人身上的西装。她知道,这套礼服可不便宜。就算是租的,也得花不少钱。 再结合,对方住的是位于闹市区里的高档小区,化妆师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男人很有钱!有钱人多少都有点儿小众癖好,不碍事的! “所谓富贵险中求!有钱不赚,王八蛋!再说了,就算自己不要钱,今天不当这个司仪还真不一定出的去。不如,成全他算了。”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化妆师将手伸向了那个红包…… 几分钟,婚礼正式开始了。 化妆师面带微笑地站在客厅中央,看着手机,有模有样地念起了主持词。 “各位冰箱彩电、各位桌椅板凳,大家好! 在今天这个黄道吉日,我们欢聚在绿塘大道澜园7栋506,共同为陈宇轩先生和林娜女士举行盛大的新婚典礼! 现在,我宣布:陈宇轩先生和林娜女士的婚礼正式开始。有请我们的新郎、新娘入场。大家鼓掌!” 说完,屋内响起了化妆师一个人热烈的掌声。 下一秒,陈宇轩面带微笑地挽着他盛装打扮的“新娘”缓缓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看着眼前荒诞至极的一幕,化妆师开始在心里反复确认,“这真的不是自己昨天野菌子吃多了而产生的幻觉吗?” 第281章 永不消失的爱(八) 化妆师不动声色地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臂,疼得她差点儿叫出了声。 尽管内心慌乱不安,但为了那份丰厚的礼金以及自己的小命,她还是强装镇定地将这场诡异的婚礼主持了下去。 “陈宇轩先生,请问您是否愿意娶林娜女士为妻?无论贫富贵贱、无论生老病死,都不离不弃?” 化妆师努力地保持着脸上的笑容,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些。然后,悄悄将手机里正在循环播放的《婚礼进行曲》的声音调到了最大。 陈宇轩一手搂着“新娘”的腰,一手抚摸着“新娘”的脸,望着那对一上一下的假眼珠子,深情地说道:“我愿意!” 化妆师又将目光转向那具穿着婚纱的女尸,问道:“林娜女士,请问您是否愿意嫁给陈宇轩先生?无论对方贫穷富贵……” 话还没说完,不知从哪里吹来了一阵阴风。屋内的烛光开始不停地摇曳,使本就昏暗的屋子变得更加阴森恐怖。 可所有的窗户明明都关着啊! 这时,女尸的眼珠突然自己转动了起来。它死死地盯着陈宇轩,眼角竟渗出了两行血泪。 化妆师隐约听见,有一个沙哑的声音在不断重复着三个字。但由于音乐声太大,她只听清了开头的“不”字。 有那么一瞬间,她的心脏都快要停止跳动了,手里的手机也因此掉落在了地上。 因为她可以确定,那个声音不是从男人嘴里发出来的! 显然,陈宇轩也听到了那个声音。他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新娘”,一遍一遍地质问道:“什么?我没有听错吧!你为什么不愿意?为什么……” “新娘”没有回应他,只是微微张着嘴巴,依靠纱裙里的支撑一动不动地立在原地。 陈宇轩的情绪越来越激动。他不停地摇晃着“新娘”快要脱落的胳膊,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 此刻,化妆师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她瘫坐在地上,身体止不住地颤抖了起来。 突然,陈宇轩转过头来,一脸阴鸷地盯着手足无措的化妆师,开始自言自语。“明明是林娜让我娶她的,她怎么会突然反悔呢?” 说着,陈宇轩松开“新娘”,一步一步朝化妆师走了过来。“一定是因为你!是你说错话了,让林娜不满意了!是你毁了我们的婚礼……” 望着那张越来越狰狞的脸,化妆师内心恐惧到了极点。她不顾一切地爬向玄关,却被一只粗糙而有力的大手摁着脑袋,在地上狠狠地砸了几下。 “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那个冰冷的声音不断回荡在化妆师的耳边,她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将自己拖进了没有窗户的浴室。 “救命啊!谁来救救我,杀人了!救命啊!救……”被砸得晕头转向的化妆师无力地哭喊着。可三面都是墙壁,声音根本传不出去。 其实,就算传出去了也没什么用。此刻,她的手机仍在客厅的地板上播放着那首《婚礼进行曲》。曲子的声音实在是太大,大到可以彻底掩盖住她的呼救。 陈宇轩不慌不忙地用抹布塞住了她嘴巴,又找来一根绳子将她捆在了马桶上。然后,走进厨房挑选了一把锋利的刀。 在这个过程中,化妆师隐约听见了男人和那具尸体的“对话”。 “亲爱的,对不起!我不应该随便找个人来当司仪,敷衍你。” “你杀了她,我就原谅你!” “真的吗?这么久没喝血,你一定饿了吧!她细皮嫩肉的,血一定很香甜。” 闻听此言,化妆师惊恐地瞪大了眼睛,泪水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 她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扭动着身体,试图挣脱束缚着她的绳索。嘴里还发出了含糊不清的呜咽声。 可一切都是徒劳。 陈宇轩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进了浴室。他的眼神空洞而疯狂,手里那把又长又尖的刀子在烛光得映照下显得格外刺眼。 他蹲下身来,用刀刃在化妆师的脖颈前比划着,似乎是在寻找最佳的下手位置。 就在他举起刀子的一瞬间,化妆师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砰砰砰!”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楼道里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紧接着,门外传来了一个中年女人沙哑的怒吼。 “不要放,不要放,烦死了!我都说几遍了?不要放歌,听不到啊? 我家里还有个一岁的小孩,知不知道?你们吵得他都没法睡觉了!” 陈宇轩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刚才在婚礼上“拒绝”他的并不是林娜,而是这个住在隔壁的老女人! 这栋楼和隔壁的那栋楼挨着,两户之间只有一墙之隔。而且,墙壁很薄,隔音效果很差。夜深人静的时候,陈宇轩经常能听见隔壁有人在说话。 一定是那首《婚礼进行曲》的声音太大,影响到了他们。再加上所有的窗户都关着,听不清外面的声音。那女人又多次隔窗提醒无果,这才主动找上门来。 虽然,明知道自己错怪了化妆师,可陈宇轩依旧不打算放过她。应该说,从她进门起的那一刻,就别想再活着出去了! 任何人都别想来打扰他和林娜的生活! 陈宇轩没有搭理屋外的女人,他打算先解决掉面前这个再说。奈何那女人喋喋不休,看来不关掉音乐她是不会离开的。 于是,他将刀子放到了一旁的洗手台上。走到客厅,捡起地上的手机,直接按下了关机键。这下彻底安静了。 可陈宇轩刚回到浴室,敲门声又响了起来。同时,还伴随着女人骂骂咧咧的声音。 “开门,开门!我知道有人在家,不要以为把声音关了就算了!这几天你们在家里搞什么?整的臭气熏天的!我窗户都不敢开了! 再不开门我去找物业了啊!” 这句话如同一道雷,在陈宇轩的脑子里炸开了。他心想:“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来啊!” 犹豫片刻后,陈宇轩关上浴室的门,来到了玄关。 他先是透过猫眼往门外看了一眼,确定中年女人是一个人来的,这才磨磨唧唧地开了一条门缝。 “对不起啊!窗户我都关上了,没想到还是影响到你了!”陈宇轩脸上的笑容假得不能再假了。 “你们在屋子里搞什么啊?臭死人了,知不知道啊!”中年女人不依不饶。 “我们什么都没做啊!你确定味道是从我们家里发出来的吗?要不您进来闻闻。”陈宇轩试图将对方引诱到屋内。 中年女人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问道:“对了!住在这里的小姑娘前几天不是跳楼了吗,你是她什么人啊?” 第282章 永不消失的爱(九) “哦!我是她未婚夫!”陈宇轩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未婚夫?”中年女人的语气中仍夹杂着一丝怀疑。 这时,浴室里传来了一声异响,像是有什么金属物体掉在了地上。中年女人立马警觉了起来,“屋子里还有别人哦?” 陈宇轩思索了片刻,面不改色地说道:“没有啊!可能是什么东西没有放稳吧。你进来坐坐,我给你倒杯茶。站着说话怪累的!” 他话音刚落,浴室里又传来了一阵“呜呜呜”的声音,那种声音只能是从人的嘴巴里发出来的。 “你……不是说没人吗?”中年女人瞪大了眼睛,质问道。 “真的没有人。要不,你进来看看!”陈宇轩脸色骤变。他一把抓住了中年女人的胳膊,似乎已经彻底失去耐心了。 “你放开我!放开我!”中年女人惊慌失措地甩开了胳膊上的手,转身向安全通道跑去。 可她还没跑几步,便感觉有什么东西狠狠地敲在了自己的脑袋上,随后便失去了意识。 陈宇轩面无表情地将手里的花瓶放回了原处。趁着四下无人,连忙将中年女人拖进了屋子里。 “亲爱的,你怎么又弄回来一个。这下麻烦咯!”陈宇轩尖着嗓子说道。 “看来,得买个绞肉机了!”说这句话时,陈宇轩的声音又变了回去。 他踹了中年女人一脚。见对方没有任何反应,便取下自己的皮带,勒在了她的脖子上。“就从你开始吧!” 陈宇轩刚一用力,中年女人便醒了过来。她本能地抓住了自己脖子上的皮带,双脚开始胡乱地蹬踹。 “嗯嗯……嗯,呜呜……啊!”中年女人痛苦的挣扎着。可她越是挣扎,陈宇轩就勒的越紧。 很快,她便没了动静儿。 陈宇轩探了探对方的鼻息,似乎已经没气儿了。他这才走进厨房,挑选了一把砍骨刀。 他之所以没有用刀子杀人,是因为他担心对方会大声呼救。现在,他已经没有这种顾虑了。 陈宇轩提着刀子回到了客厅。可他刚刚将刀刃抵在中年女人的脖子上,厕所里竟然传来了“啪”地一声。 他连忙冲进厕所,发现化妆师竟然已经想办法拿到了他刚才放在洗手台上的那把刀,并用其割断了绳子。 地上还有一瓶被打碎了的化妆水,应该是她刚才不小心碰倒的。 “你……你……你不要过来!”化妆师手持尖刀,哆哆嗦嗦地说道。 “呵,想杀我?就凭你手里那个小玩意儿吗?”陈宇轩讥讽道,随即亮出了那把明晃晃的砍骨刀。 化妆师两腿一软,坐在地上崩溃地哭了起来。但她还是不忘将刀尖对准陈宇轩的身体。 陈宇轩毫不畏惧,一步一步向化妆师逼近,脸上的表情阴森至极。 “我们来玩个游戏,你捅我一刀,我捅你一刀!我们看谁先死,怎么样?”说完,陈宇轩放肆地笑了起来。 没等化妆师开口,他又接着说道:“要不这样,我给你个机会。你把刀子放下,自己把自己嘴塞住,自己把自己绑起来。 我就先去解决外面那个老女人,晚点儿再杀你!” 化妆师还是没有回答,她已经被吓傻了。身体止不住地颤抖了起来,就连手里的刀子都拿不稳了。 陈宇轩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他一脚踹掉化妆师手里的刀子,猛地朝她扑了过去。 化妆师当场就被吓晕了。 见对方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陈宇轩有些茫然。他的手不小心碰到了一处软软的东西,立马起了生理反应。 男人一旦下面硬了,心就软了。 他放下砍骨刀,仔细地端详起了化妆师的脸蛋和那凹凸有致的身材,这才发现她风韵犹存,瞬间起了歹念。 不过下一秒,他就克制住了自己。“不,不可以!林娜还在外面呢,自己怎么能做对不起她的事呢?” 他转念一想:“林娜的身体实在是有些干瘪,让人‘难以下咽’。 而且,爱和性是两码事。我睡别的女人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并不代表我不爱林娜了!” 就在陈宇轩做着艰苦的思想斗争之时,敲门声冷不丁地响了起来。 陈宇轩快要疯了!屋子里的人都还没杀完呢,怎么又来了一个?而且,这回来的还是个男人。 “您好,麻烦开一下门!麻烦开一下门好嘛?”门外的男人不厌其烦地敲着门。 陈宇轩忍无可忍,一个箭步冲到玄关,连手里的刀子都没来得及放下。 透过猫眼,他看见门口站着一个“黄袍加身”、气宇轩昂的年轻小伙子,手里还提着一份外卖。 “原来是找错地方了!”这是陈宇轩的第一反应。于是,他站在玄关,隔着门大喊一声:“你走错了,我没点过外卖!” 外卖小哥不死心,看了一眼外包装上的小票,接着说道:“没错啊,就是7栋506!麻烦您出来拿一下吧!电话也打不通。” “我说过了,不是我点的!”陈宇轩的语气明显有些愤怒。 “也许是别人给您点的呢。先生,就算不是您点的也麻烦您出来拿一下,好吗?不然,我没办法交差啊!”外卖小哥一脸无奈。 “知道了,放门口吧!一会儿我自己拿!”陈宇轩只想快点打发走他。 外卖小哥犹豫片刻后,将手里的东西放在了门口,转身等电梯去了。 望着对方离去的背影,陈宇轩犯起了嘀咕。“究竟是谁点的外卖?是那个化妆师吗?不,不可能!她都绑起来了。 难道真是送错了?那么,这份外卖自己拿,还是不拿呢?” 思索了一会儿后,陈宇轩还是决定把外卖拿到屋子里来。 他正好饿了是其次。主要是因为,他害怕那份外卖一直放在门口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反复确认门外没有其他人后,陈宇轩鬼鬼祟祟地打开了房门。由于,外卖被放在了一伸手就能拿到的位置,陈宇轩并没有从屋子里走出来。 一拿到外卖,他就立刻关上了门。然后,迫不及待地拆开了包装。 他很想知道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美味佳肴,他似乎已经闻到了米饭的香气。 袋子里总共装了三份食物,还是热乎的。 陈宇轩打开第一个纸盒,发现是一份白米饭。于是,他又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第二个纸盒,还是一份白米饭! 当他打开第三盒时,映入眼帘的居然还是一份白米饭! 陈宇轩有种被人耍了的感觉。一气之下,他将米饭丢在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 就在这时,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同时,还伴随着刚才那个外卖小哥的声音。 “先生,对不起!刚才那份外卖我送错地方了,能麻烦您把它还给我吗?” 第283章 永不消失的爱(十) 陈宇轩正在气头上呢,没想到这小子居然主动找了回来。 他心想,“反正杀一个也是杀,杀一群也是杀。不如连他一起干掉算了。” 于是,他拾起地上的砍骨刀,将其藏在身后,慢慢地打开了房门。“外卖在屋子里。我还没打开呢,你自己进来拿吧!” 外卖小哥丝毫没有犹豫,一个箭步跨进了屋内。 可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具穿着婚纱的女尸和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大妈,以及散落一地的白米饭。 趁着外卖小哥愣神之时,陈宇轩举起了手里的砍骨刀,对准他的后脑勺猛地挥了过去。 殊不知,这一切都被外卖小哥通过柜门上的反光玻璃看得清清楚楚。 他就像是有备而来一般,转身一个回旋踢,干净利落地踹掉了陈宇轩手里的武器。 “不许动!再动我就开枪了!”说着,外卖小哥顺势掏出了藏在黄色外套里的手枪。 与此同时,一群持枪的警察从安全通道里冲了出来,将陈宇轩死死地摁在了地上。 他们已经埋伏在那里多时了。考虑到屋内可能有人质,强行破门而入会激怒犯罪嫌疑人,所以不敢贸然行动。 再加上,他们完全不清楚屋内究竟是什么情况,便想出了让刚入职不久的年轻同事扮演外卖小哥,骗犯罪嫌疑人开门这一招。 “快叫救护车!有人员受伤!”“外卖小哥”冲及时赶来的同事们大声呼喊道。 随后,几人合力将两名伤员送到了楼下。 “小邱,辛苦了!” “演得可以啊!” “身手不错嘛!” 身穿制服的老警察们对着扮演外卖小哥的年轻警察一顿夸赞。只有陈宇轩一脸惊讶。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警察之所以会及时赶到,是因为化妆师在对着手机念主持词的时候,悄悄拨通了报警电话。 化妆师那句,“在今天这个黄道吉日,我们欢聚在绿塘大道澜园7栋506,共同为陈宇轩先生和林娜女士举行盛大的新婚典礼!”其实,是说给警察听的。 电话那头的接线员一听到详细地址便立马警觉了起来。 再加上,警方前不久才处理过一起跳楼案件,事发地点就在澜园7栋506,而死者就叫林娜!他们就更觉得这其中必有蹊跷了。 事后,被陈宇轩用皮带勒到休克的中年女人经过医生的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化妆师也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她只是受到了一些惊吓而已,身体并无大碍。 至于那具女尸,终于可以入土为安了。她其实不是林娜,而是一个叫陈悠悠的十九岁少女。 陈悠悠自幼叛逆。后来,又因为父母离异,各自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无人管教。 以至于很早就辍了学,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了一起。还染上了一些不好的习惯。 他们白天无所事事,或是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来维持生计。晚上就去酒吧里蹭酒喝,顺便看看能不能靠出卖色相来换取一些钱财。 遇见陈宇轩的那天,陈悠悠恰好犯病了,但又没钱买药。她心里如猫爪般难受,就像有数万只虫子在身上爬一样。 为了缓解自己的症状,陈悠悠就干出了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虐待流浪猫,撕咬它的皮毛。 然而,这一切在酒喝多了、精神恍惚的陈宇轩眼里竟然变成了,她在吸流浪猫的血。 在陈宇轩的认知里,死而复生的林娜已经变成了吸血鬼。他理所当然地把陈悠悠当成了林娜,带回了林娜的家中。 而陈悠悠为了盗窃对方的钱财,也没有戳破这一切。为了让陈宇轩入戏更深,她甘愿出卖自己的肉体。 待陈宇轩彻底对她没有防备之时,她就顺利地卷走了陈宇轩的手机和现金。 这便是她一看见陈宇轩撒腿就跑的原因。她还以为,陈宇轩是酒醒了过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来找她算账的。 虽然,陈悠悠被陈宇轩开车撞倒的那一幕是有目击者的,但却没有人主动报警。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想趟这趟浑水。 再加上,陈悠悠很多年没有和家里人联系了,那帮狐朋狗友也没有人真的在意她的死活。自然也不会有人报案寻找她。 要不是化妆师为了冲业绩,死皮赖脸地进入了林娜家中。这件事还不知道多久才会败露呢。 至于林娜复活这件事,则纯粹是陈宇轩的臆想。 林娜死后没多久,家人就将她的遗体火化了。当晚,陈宇轩从坟墓里刨出来的,不过是林娜的骨灰,就装在那个白色的木盒子里! 后经警方调查发现,陈宇轩并非是林娜的男朋友。林娜的家人和朋友也表示,他们从来没有听林娜提起过这个叫陈宇轩的男人。 而林娜真正的男朋友其实是陈宇轩在林娜家抽屉里翻出来的那张合照上的男人。 他一直在国外深造,直到林娜死后才回国。匆匆参加完林娜的葬礼后,很快他就又出国去了。 但陈宇轩却坚称,自己和林娜交往过。两人还有过肌肤之亲,并且是林娜主动提出来的。 只可惜林娜已死,这一切都无从考证。 警方推测,陈宇轩在林娜家修理空调的时候,结识了林娜。从此便疯狂地迷恋上了对方。 他通过长期对林娜的跟踪、监视,幻想自己和林娜正在交往。 在此期间,他甚至有可能通过撬锁、翻窗等方式悄悄潜入到林娜的家中,幻想自己正与其一起生活。 最后,经过心理专家评估,陈宇轩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且在行凶时完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所以,不用负刑事责任。 但他的余生大概率都会在精神病院度过。 来到精神病院的第七天晚上,陈宇轩看到林娜的亡魂化作一缕青烟,钻进了一个年轻、帅气的男护工身体里。 他掏出吃饭时私自藏起来的半截黄瓜,悄悄跟在男护工的身后,喃喃自语道:“林娜,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爱虽然永不消失,但会转移。 对于陈宇轩来说,“林娜”也只不过是受害者们的代号而已! 第284章 夜车 陶萌的学校位置很偏,在距离市中心最远的一个郊区,周围几乎都是农田。 这天周末,陶萌打工的甜品店迎来了一个月一次的卫生检查。直到晚上十一点,陶萌才匆匆换掉工作服,赶往乘坐公交车的站台。 开往大学城方向的107路公交车半个小时一趟。末班车十一点发车,始发地距离这里只有两站。 现在过去大概率是来不及了,但陶萌还是想碰碰运气。她可不想花半天的工资打车回去。况且,前几次她都赶上了。 深夜的街道静悄悄的,急促的脚步声清晰地回荡在陶萌耳边,偶尔还能听见几声从远处传来的犬吠。使原本就非常焦急的陶萌更加不安了。 好不容易来到了站台,已经十一点十二分了。陶萌象征性地等了几分钟,便掏出手机打开打车软件,想看看能不能约个顺风车。 就在陶萌低头看手机的时候,一辆破旧的公交车缓缓从黑暗中驶来,停在了她的面前。 车门打开了。陶萌有些意外,但还是下意识地跨了上去。她甚至都没来得及看一眼这辆车是不是107路。 “请问,是去大学城方向的吗?”陶萌礼貌地问司机。 司机没有回答她,只是默默关上车门,发动了车子。 透过那一圈包裹着驾驶位的磨砂玻璃,陶萌仿佛看见里面的人点了点头,这才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两块钱,塞进了投币箱里。 这辆车比平时的107路短了一截儿。车上只有十几个座位,一个乘客都没有,车内的光线也十分昏暗。 不过陶萌并未在意,她正暗自庆幸又节约了几十块钱。 疲倦的陶萌走到最后一排,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望着窗外不断变换的城市夜景,没多久她便有了一丝困意。 二十分钟后,车子驶离了市区。道路两旁的高楼大厦逐渐变成了低矮的平房和一望无际的农田。 由于车子中途颠了一下,陶萌瞬间清醒了过来。 此时,车上已经多了几位乘客。他们戴着草帽、穿着老式的布衣,身上还粘着一些稻草,看上去风尘仆仆的。 如果陶萌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应该是住在附近的农民。可他们手里却没有拿任何农具,也没有带装菜的竹篮或是背篓。 陶萌心想,“这么晚了,田里什么也看不清。谁还会出来干活儿呢?他们兴许是去谁家喝了酒,刚回来也说不定。” 夜色漆黑如墨。乡间小路上没有安装路灯,远远望去都是黑压压的一片,多少有些阴森。 可陶萌却突然感到头晕,她迫切地想要打开玻璃窗,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就在这时,她隐约看见前方的一棵大槐树下有两个人正站在路边聊天。可等车子从他们身边经过时,陶萌才赫然发现,那是两座坟。 陶萌心头一紧,“啪”地一声,关上了窗户。 车子依旧在缓缓行驶着,陶萌打开手机一看,已经十一点五十八分了。 照理说,四十分钟左右的车程,十一点五十五就应该到学校门口了才对。可现在车子依旧行驶在农田里,她连学校的影子都没有看见。 陶萌有些着急了,因为午夜十二点校门会准时关闭。若是晚个几分钟,跟门卫大爷、宿管阿姨说说好话,还有可能被放进去。要是再晚一些,那她就只有翻墙回宿舍了。 “一定是这辆车太小了,动力不足,所以才会慢一些!再加上这黑灯瞎火的,司机慢慢开也是为了乘客们的安全着想。晚了就晚了,安全第一嘛!” 陶萌努力地安慰着自己,不经意间瞥见了有趣的一幕。一个人戴着草帽,独自穿梭在半人高的水稻田里。 这时,一只鸟儿飞向了他身后的水稻,那人立马折返回去,站在田里、张开双臂,佯装成稻草人想要吓走小鸟。 “稻草人不就是仿的人吗?他用手驱赶走鸟儿不就好了?” 陶萌忍不住笑了出来,可她转念一想,又觉得背脊发凉。“那人是怎么看见自己身后的小鸟的呢?” “一定是那鸟儿发出了声音。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 虽然,找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但陶萌脸上的笑容还是消失了。她又陷入了能不能按时赶回学校的焦虑之中。 一分钟过去了,车子终于到站了。可到的却不是陶萌要去的那一站,他们依旧没有走出这片农田。 这一站没有人下车,又上来了一个戴着草帽的乘客。 陶萌再回头一看,稻田里的那个人不见了。而且,方圆十里都看不到一个人影。陶萌心想,“该不会上车的就是他吧?那他走得也太快了!” 他的帽沿很宽,遮住了那人的脸,不过从身材可以看出,对方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 令陶萌感到奇怪的是,他上车以后并没有给钱,司机也没有提醒他。他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走到倒数第三排的位置坐下了。 “难道有什么她不知道的惠民政策?本地农民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 不过,陶萌很快又否定了这种想法。就是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乘车都还得象征性地刷一下老年卡呢。他怎么什么都没有刷? 那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了:那人逃票了! 陶萌朝对方投去了鄙夷的眼神,她不由地打量起了那人的穿着。她想看看对方究竟是穷到了什么地步,就连两块钱的公交车票都不愿意买。 突然,她注意到了那人垂在车座旁的手臂。伸出袖口的竟然不是手指,而是一捆稻草! 陶萌再定睛一看,这些乘客似乎都没有脚。座位底下不是露出裤腿的稻草,就是一根根木棍! 她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这一路上都如此安静,大概是因为这些乘客都没有嘴巴吧! 那么,那个司机呢?他不说话也是因为没有嘴巴吗?磨砂玻璃后面,握着方向盘的东西该不会是两捆稻草吧! 陶萌快要疯了,她想要大声尖叫,却又感觉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掐住了自己喉咙。 恰好这时车门打开了,陶萌连想都没想便连滚带爬地下了车。好在车上的那些东西并没有跟下来。 回过神来后,陶萌又感觉之前看到的那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当下最重要的是,如何回到学校。 周围还是黑漆漆地一片,但却不是农田了,而是一块被铁丝网围起来的荒地。陶萌朝四周环顾了一圈,竟看见了那个熟悉的钟楼。 那是学校的大门!原来车子已经开到了学校附近,只不过这里并没有站牌。 陶萌慌慌张张地朝校门跑去。她本来都已经做好了翻墙的打算,却发现校门竟然开着,门卫室里一个人都没有。 陶萌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连忙冲到了宿舍楼下。 可奇怪的是,宿舍的大门也开着。宿管阿姨在休息室里打盹儿,陶萌轻而易举地就回到了自己的寝室。 室友们都已经睡了,鼾声此起彼伏。 陶萌蹑手蹑脚地掀开被子躺到了床上。她不敢打开手机,也不敢去厕所里洗漱,生怕吵醒了自己的室友。 当晚,陶萌做了一个梦。梦里,各种蛇虫鼠蚁都朝她爬了过来,还有鸟儿想要啄她圆圆的鼻头,但通通被守在她身旁的稻草人给驱赶走了。 清晨,陶萌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她迷迷糊糊地摸到手机,按下了接听键。听筒里竟然传来了室友的声音。 “萌萌,你去哪儿了?昨天怎么没有回宿舍啊?” “我没有回宿舍?”陶萌猛地坐了起来,赫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田野里,身下是一个稻草垛。 草垛旁边还立着一个真人大小的稻草人。他的眼睛是两颗纽扣,嘴巴是一根暗红色的毛线,嘴角上扬地很厉害,像是在对陶萌微笑。 正当陶萌愣神之时,远处驶来了一辆没有显示屏和车牌的小型公交车。 一些稻草人陆陆续续地下了车。他们蹦蹦跳跳进入了农田,找到各自的位置,张开双臂,开始了这一天的工作。 第285章 绿帽子(一) 我是一个空调修理工。某天,我在上门维修空调的时候对我的顾客一见钟情。 她年轻漂亮、家境优渥,还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而我,只不过是一个高中毕业、相貌平平的大龄剩男。 我知道,今天过后我们就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为了再次见到她,我故意弄松了空调里面的一个小零件。然后,主动留下了我的名片。 等空调使用一段时间,那个零件彻底脱落后,她一定会再次联系我的! 不出所料,几天后我果然接到了她打来的电话。 那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刚刚下班的我正打算随便找个馆子吃晚饭。一听到那个令我朝思暮想的人的声音,我连饭都没吃便立刻赶到了她家门口。 按下门铃之前,我站在门口对着邻居家门上的反光玻璃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发型。看着玻璃里灰头土脸的自己,我忽然打起了退堂鼓。 正当我犹豫要不要先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再来时,门居然开了。 她穿着一件紧身的白衬衫和一条灰色的包臀短裙。两条又白又长的美腿光溜溜的,胸前的脂肪呼之欲出。 我直勾勾地盯着她足足有一分钟,直到耳边响起她略带诱惑的声音才回过神来。 “进来吧。”说着,她转身走进了卧室。 她的卧室有些凌乱。床头摆放着一盒杜蕾斯,换下来的内衣内裤随意搭在床边的椅子上。看得我面红耳赤。 “那个……空调,有,有什么问题吗?”我咽了口唾沫,结结巴巴地问道。 “最近噪声有点儿大,你帮我检查一下呗!”她坐在床上翘着二郎腿,故作娇媚地说道。 恍惚间,我仿佛觉得她在勾引我。但我很快又在心里否定了这种想法,“不,不可能!她怎么会看上我这种人呢?” 我掏出工具开始检修空调。因为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我并没有试机,而是直接拆掉了外壳。可当我看到那个故意被我弄松的零件时,我愣住了。 它依然挂在原来的那个位置,并没有脱落。 “不应该啊!如果她开了空调,这个零件一定会被震掉。可是它被震掉了,空调就无法运作了。而她刚才给我说的却是,空调的噪声有点大。” 这时,我又猛然想起了一件事。虽然,前几天很热,可是下过一场雨后就降温了,这几天根本就用不着开空调。 “难道说,空调根本就没有坏?”正当我纳闷的时候,忽然有一双手从身后环抱住了我,吓得我从椅子上跌落了下来。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的梦中情人。下一秒,她竟然在我的面前解开了上衣的纽扣。 我既震惊又欣喜,这一幕虚幻的就像是在做梦。我甚至开始怀疑,眼前的一切是不是都是我的臆想。 可那种“硬邦邦”的感觉又是如此真实。 在她的百般挑逗之下,我不顾一切地发泄出了内心最原始的欲望。 一番翻云覆雨之后,她像是终于完成了任务一般,面无表情地穿上了衣服。 正当我躺在柔软的双人床上,回味着她的体香之时,她却冷漠地将我的衣裤扔到了我的身上。 “时间不早了,请回吧!”她用不容拒绝的口吻对我说道,和刚才搔首弄姿的样子判若两人。 这突如其来的转变让我有些不知所措。这种感觉就像,她上一秒还在亲吻我的嘴唇,下一秒就狠狠地甩我一巴掌。 虽然我有些不明就里,但还是老老实实地下床穿上了衣裳。 在这个过程中,她始终将脸别到一旁。似乎是羞于看到我的身体,又或者是不想让我看到她脸上那种嫌弃的表情。 那一瞬间,一个大胆的猜测在我脑中一闪而过——我遇到了仙人跳! 我警惕地观察着四周,发现除了衣柜以外,没有别的可以藏人的空间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地方,生怕柜门一开就会从里面跳出来一个壮汉。 可事实上并没有,她只是一个劲儿地催我赶紧走。 我茫然地看着她,欲言又止。我想问她,刚才发生的那一切究竟算什么?又觉得这样有些矫情。 因为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我们不过是一夜情。“那么,她又为什么会找上我呢?” 见我站在门口,却迟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她终于耐不住性子了。 “怎么?你该不会是想要空调修理费吧?”她冷笑着从钱包里掏出两百元钱递到了我的面前,有些鄙夷地问道:“这些够了吗?” 我当然不会要她的钱,我甚至感觉她应该找我要一些钱才对。不然,我今天一整晚都会想,她这样做的目地究竟是什么? 但我终究还是没有问出口,真相大概率会非常残忍。 望着她那冷漠无情的眼神,我叹了口气。随后,拿上工具箱,离开了这里。 那天晚上开始,我失眠了。白天工作的时候也心不在焉。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想那个问题——她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 单纯地为了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还是想要达成睡够各种职业的男性的目标?又或是有别的什么特殊的癖好? 为了解开心中的疑惑,我开始利用下班时间跟踪她,窥视她的生活。 可几天下来我一无所获。她的生活轨迹就跟大多数的普通白领一样。 上班时,在公司楼下买一杯咖啡。下班时,买一些菜回家做饭。周末偶尔会去健身房,不然就是跟朋友或家人一起聚个餐。 就在我以为,这个问题我永远也无法找到答案的时候,我再次接到了她打来的电话。 这一次,她家里的空调是真的坏了。 我以业务繁忙为由,天黑以后才不慌不忙地拿着工具箱来到了她的家中。即便她上次的态度有些恶劣,但我依旧对她抱有一丝幻想。 “或许,今晚我们还能再发生点什么?” 不出所料,今天她穿的是一条淡绿色的吊带睡裙,没有穿内衣。略微有些湿润的头发随意地披在香肩上。 她的卧室比上次更加凌乱,还弥漫着一种让人意乱情迷的香味。 这么明显的信号,明眼人怎么会看不出来呢。她就差没直接把那两个字写在自己脸上了。 但我还是第一时间去检查起了空调。毕竟有些事男人是不能太主动的,搞不好会坐牢。 我一边拧着螺丝,一边用余光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就在她那纤细的手指即将触碰到我的身体之时,桌子上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显示后,她连忙接听了电话。 通过对话内容,我隐约可以猜到是工作上的事。她和电话那头的人聊了足足有三十多分钟。 不过,我一点儿也不着急。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刚好可以趁着她没有盯住我的时候,实施我的计划。 她挂断电话时,我已经成功地将空调的外壳安了回去。然后,她在我面前褪去了身上唯一的一条裙子……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还没等她下逐客令,我便立马识趣地穿上衣服离开了。 她刚一关上门,我就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打开了一个软件。紧接着,我看到了她家卧室的监控画面。 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前脚刚走,另一个男人就从她卧室的衣柜里钻了出来! 第286章 绿帽子(二) 我心头一紧,还以为她家进了贼,转身就想回去保护她。 可接下来,屏幕上的画面就像一根尖锐的冰锥,直直地插进了我的心脏。 只见,那个男人满脸笑意地将刚从浴室里走出来的她拥入怀中,开始亲吻她的嘴唇,试图在我之后又一次和她发生关系。 而她非但没有反抗,反而一脸享受的模样,完全不像与我交媾时的那般高冷。 那个男人不是贼! 也对,他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穿着打扮也十分贵气,和灰头土脸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相比之下,我才更像是一个伪装成修理工的贼。 忽然,我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个男人该不会看到我在空调里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吧? 一想到这里,我的身体就像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住了那般冰凉。 不过,我很快又否定了这种想法。首先,我捣鼓空调的时候是背对着柜子的,头和身体会挡住我的动作。 其次,我装针孔摄像头的时候非常小心。就是她打完电话突然进来,也不一定能看清我究竟在干什么,更不用说躲在衣柜里的人了。 退一万步说,就算那人真的看到了,也应该会第一时间报警,或是把针孔摄像头拆掉才对。又怎么会在明知道有监控的情况下继续和她做那种事呢? “那么,那个男人是谁呢?为什么会躲在衣柜里?” 这晚,我一夜未眠。我就呆呆地坐在那辆停在她家小区门口的车子里,一边盯着手机里的监控画面,一边思考这个问题。 “那个男人是她的男朋友吗?不对,如果是她的男朋友,怎么能够容忍她和别的男人搞在一起呢? 那他只能是小三了!只有小三才会在正牌回男友来的时候躲进衣柜里。 这么说来,我才是她的正牌男友! 那么,我和她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呢?大概是我们第一次发生关系的时候吧! 她看出来了我对她一见钟情,所以才会对我投怀送抱!我们两情相悦,只是谁都没有说出来而已! 对,我才是她的男朋友!我才是她的男朋友!” 想到这里,我豁然开朗。情绪也由悲伤转变成了愤怒。我们才交往半个月不到,她竟然就出轨了! 可我转念一想,这事儿应该怪我才对! “谁叫我没有主动跟她表白,没有早点儿给她一个名分!她一定是生我的气了,所以才随便找了个男人玩玩。 怪不得,每次完事后她的态度都会发生180度的转变。一定是因为我太木讷了,我应该在做爱的时候给她表白才对! 再说了,我们上床是她主动的,而他们上床是那个男人主动的。难道这还不能说明她真正爱的人是我吗? 而且,那个男人长得这么帅,一看就是长期招女友,却不招长期女友的花花公子。 长得帅的男人都靠不住,只有我才会对她死心塌地! 他们肯定是一夜情!” 很快,监控里的画面便证实了我的猜想。凌晨五点左右,男人早早地起床洗漱了一番。随后,拎着一小包行李离开了她家。 走出小区后,男人上了一辆网约车。为了调查他的身份,我毫不犹豫地发动车子跟了过去。 我一路尾随男人到了机场。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向了国际出发的方向。 我在心中窃喜,“果然是一夜情!” 之后,我几乎跑遍了附近的所有花店,想要给她一个惊喜。可是没有花店会在凌晨六点多开门。 就在我无计可施的时候,我忽然注意到三楼有一户人家的阳台上,种了一盆开得正艳的粉玫瑰。 于是,我通过一楼和二楼的防护栏爬了上去…… 一个小时后,我拿着那束带血的粉玫瑰一瘸一拐地出现在了她家门口。 我忐忑不安地站在原地,迟迟不敢按下门铃。 或许,我这样有些草率。我应该等到花店开门时,给她买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那样会显得比较正式一点。 可我实在是等不及了! 况且,这束花是我亲手为她摘的,我还为此受了伤。我想,无论是哪个女人都会被如此浪漫的行为感动地痛哭流涕吧! 正当我犹豫不决之时,门开了。 此时是早上七点半,恰好赶上她出门上班。大概是没想到我会出现在她家门口,所以她被我吓了一跳。 一声尖叫后,她一脸诧异地看着我,“你来这里干什么?还有,你……你怎么这副德行?” 说完,她推开我,自顾自地走到了电梯门口,按下了向下的按钮。 “她在关心我身上的伤!”我心里乐开了花,于是连忙追了上去。 “我……我,我……”我支支吾吾地将手里的玫瑰递到她的面前,鼓起勇气大声说道:“我们和好吧!这是我亲手为你摘的玫瑰。” “和好?”她的语气惊讶中带着一丝嘲讽。 “对不起,都是我不好!表白这种事应该我主动才对,你一定等了很久吧……”我连忙解释道。 “什么?哈哈哈哈……我真想给你一巴掌,可是又怕给你打爽了!” 说着,她一朵一朵地揪掉了我手里的玫瑰花花瓣,扔到了地上。“花我收下了,你可以滚了!” 她话音刚落,电梯门就开了。她跨进电梯,我想跟着进去,却被她拦在了门外。 “别再来骚扰我了!早知道你这么不上道,就不跟你玩了!”她的语气异常冷漠,一点儿也不像开玩笑。 听到这儿,我手里的花柄掉落在了地上。随后,电梯门也缓缓关上了。 “什么意思?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站在原地崩溃了大概四五分钟,突然想明白了她为什么会这样对我说。一定是她觉得我送她的花太敷衍了,没有花钱的东西怎么能算礼物呢! 为了让她看到我的诚意,我打算给她准备一个大大的惊喜! 这天,我以生病为由请了一整天的假。 我开着车子来到花卉市场,买了满满一车的鲜花。随后,我又将所有花搬到了她家门口,撬开了她家的门锁。 第287章 绿帽子(三) 我用玫瑰花铺满了她卧室的每一个角落。将自己“包装”好后,埋进了床上的鲜花里。我要把自己当成礼物送给她。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我逐渐舒展开身体,呈“大”字型躺在花床的正中央。带刺的玫瑰轻轻刮蹭着我的皮肤,我嗅着浓郁的花香和淡淡的血腥味儿沉沉地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玄关处隐约传来了开关门的声音,我猛然惊醒。她的脚步由远及近,我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紧接着,一声轻微的惊叹声钻进了我的耳朵里。我仿佛看见了她瞳孔骤缩、双手捂唇、一脸欣喜的模样。 正当我在心中倒数“三、二、一”,准备突然从鲜花里跳出来给她一个惊喜的时候,耳边再次传来了她充满疑惑的声音。 “怎么会有这么多花?唐泽,是你回来了吗?” “唐泽是谁?是今早离开的那个男人吗?她居然还惦记着他!”我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样,瞬间从高空跌落到了谷底。 正当我愣神之时,她突然将我身上的鲜花捧起,我的一部分身体立马暴露在了她的面前。 “啊!”她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瘫坐在地。 我只好拨开身上的玫瑰,强颜欢笑地对她说道:“喜欢吗?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礼物!” 她盯着我,愣了足足有三分钟,才崩溃地冲我嘶吼道:“你有病啊!” 没等我开口,她又接着质问道:“你怎么什么都不穿跑到我的床上来?你为什么要在那种地方系上蝴蝶结?恶心死了! 还有,你究竟是怎么进到我家里来的?” “我……我……”我刚想开口解释,她却狠狠地甩了我一巴掌。 “滚!拿上你的东西给我滚!不然我就报警了!”说着,她将我从床上拉起来推到了门外,并将我的衣裤和一些玫瑰花扔了出来。 我一边流泪,一边穿衣,难过到无法呼吸。 可我难过却并不是因为她将我赶了出来。而是因为我看见,她把玫瑰花扔出门外时,不小心被刺划伤了手指。 她一定很痛吧! 虽然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但我能明显感觉到她已经开始讨厌我了。 所以,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并没有再去打扰她,而是继续通过监控和跟踪的方式暗中观察。 就这样,我看到了这辈子最令我震惊的一幕。 那天深夜,她从外面带回来了一个五六十岁左右、满头白发的流浪汉。 我本以为她只是单纯的心善,看流浪汉可怜,想要给对方拿一些吃的东西。 可她竟然在流浪汉吃饱喝足后,将对方带进了浴室给对方洗澡。在这个过程中两人发生了关系。 更令我震惊的是,她将流浪汉打发走以后,点开了正对着卧室床铺的笔记本电脑,并移开了电脑屏幕前的遮挡物。 我这才发现,她的电脑居然是开着的,并且一直在录像。 在简单观看了一遍视频内容,给自己的脸打上马赛克后,她将视频通过聊天软件发送了出去。 由于距离过远,屏幕上的字太小,我并不知道她将视频发送给了谁。 但直到那一刻,我才猛然清醒,我和流浪汉都不过是她游戏中的一环罢了。我们和道具没有任何区别。 她甚至还有可能用同样的方式勾引过快递员、水电工、外卖小哥、保安、物业…… 那么,她究竟为什么这么做呢?是为了将这些东西发布到网上盈利吗?还是有什么别的目地? 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之时,电脑屏幕上的对话框里弹出了一个视频通话的请求,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同意。 我定睛一看,视频那头的竟然是上次躲进她家衣柜里的那个男人。 之后,两人通过视频互动,她还在对方的要求下做出了一些不堪入目的事情。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满足对方变态的癖好。 有那么一种人,能从观看自己的伴侣与他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获得一种带有耻辱的快感。 这种心理被称为绿帽癖,而那个男人大概率就有这种癖好。 本以为得知事情的真相后,我会恨她、怨她、唾弃她,觉得她下作。 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我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撕下她光鲜亮丽的外壳,看到她千疮百孔的内心后,我竟然产生了一丝莫名其妙的快感。 原来在我面前高高在上的她,也有如此卑微、不堪的一面。 同时,这也激起了我对她的保护欲。或许,她是在对方的胁迫之下才做出这样的事情的。 于是我暗自下定决心:我要拯救她,我要带她脱离这片苦海! “那么,我应该如何拯救她呢?”正当我苦于找不到切入点之时,那个肮脏、丑陋的流浪汉竟然纠缠起了她。 起初,那个流浪汉只是赖在她的家门口不走,并一直跟着她。直到她拿出一些钱财来,流浪汉才暂时放了她一马。 从那以后,那个流浪汉几乎每隔几天就会出现在她上下班的路上。 她也曾警告过流浪汉,不要再来骚扰她!不然,她就报警抓他。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的警告对流浪汉丝毫不起作用。 为了不节外生枝,她只好一次又一次地拿钱消灾。 或许是因为有钱吃饭了,流浪汉甚至肉眼可见地变胖了一些。 但流浪汉要的远不止这些。后来,他不但扬言要跟她结婚、住进她家,甚至还胆大包天到企图在大街上侵犯她。 那晚,流浪汉将她堵在没有人的死胡同里,以搜身为由,伸出布满污垢的手开始撕扯她的衣裳。 她紧紧地攥着自己的衣领,一边用手提包拼命地砸着对方的脑袋,一边叫他滚。 手提包上的金属装饰物不慎划伤了流浪汉的额头。流浪汉瞬间暴跳如雷,一把扯住她的头发,往一旁的墙壁上狠狠地砸了过去。 躲在暗处的我知道,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于是,我看准时机冲上前去,一脚便将流浪汉踹翻在地。 他的头磕在了一旁的台阶上,鲜血立马涌了出来。 这下,他是彻底被激怒了。他从兜里掏出了一把匕首,毫不犹豫地朝我的腹部捅了过来。 第288章 绿帽子(四)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她竟然挡在了我的面前替我挨了一刀。 看见刀子插在了她的腹部,流浪汉慌了神。或许,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真的会捅到人,于是撒腿就跑。 鲜血从伤口处汩汩涌出,迅速浸透了她淡蓝色的衬衫,晕染出了一朵血红色的花。 她的面色惨白如纸,就连呼吸都变得非常微弱。可她却用尽最后的力气对我说了四个字,“不要报警!” 我一脸震惊地看着她,她不是总拿报警警告对方吗?不过,很快我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原由。 她一定是害怕流浪汉被警察抓住后,会把她主动勾引他的事给说出来。她虽然嘴上这么说,其实并不敢付诸实际行动。 犹豫片刻后,我颤抖着掏出手机,拨通了120。 等待救护车的每一秒都无比漫长,像是被按下了慢速播放。我紧紧抱着她逐渐失温的身体,不停地重复道:“没事的,没事的,救护车马上就来了!” 可她还是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终于,救护车的鸣笛声由远及近,赶来的医护人员迅速将她抬上车。 急救室的红灯亮起,我在门口来回踱步,内心被深深的自责啃噬着。 不知过了多久,医生疲惫地走出了急救室。我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前,抓住医生的手臂,声音颤抖地问:“她怎么样了?” 医生摘下口罩,沉重的语气中又带着一丝庆幸,“没有捅到要害,放心吧!已经脱离危险了!” 那一刻,我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我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 虽然,我的确按照她交代的那样没有报警,但这件事还是引起了医院的注意,他们悄悄拨打了110。 面对警察的询问,我们都非常默契地谎称,遇到了持刀抢劫的歹徒,并且没有看清他的长相。 由于那个胡同附近的监控年久失修,警方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凶手。这件事暂时就不了了之了。 之后,她并没有将自己受伤的这件事告诉家人。也默许了我以朋友的名义,日夜守在她的病床前照顾她。 渐渐地,她主动向我敞开了心扉。 她说,她之所以会为我挡刀,其实并不是为了救我。而是因为她早就不想活了,但又一直没有勇气去死。 虽然,我大概已经猜到了其中的原由,但还是装模作样地问了下去。 然后,她便向我解释了,她为什么会主动勾引我,以及那个流浪汉为什么会纠缠她。 和我猜的如出一辙,果然是因为她在国外深造的男友有绿帽癖。 并且,她男友的绿帽癖非常严重。已经到了不看到自己的伴侣与别人缠绵就无法勃起的地步。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她出轨的对象身份地位越卑微,她的男朋友就越兴奋。 既然话都已经说开了,我也就索性打破砂锅问到底了。我问她:“是他胁迫你去勾引别的男人的,还是你为了取悦他才这样做的?” 她思索了一会儿,回答道:“大概是为了赎罪吧! 其实,他一开始并没有这个癖好。可由于我们长期分居两地,我按耐不住寂寞,便在我生日的那天酒后乱性,出轨了他在国内的好兄弟。 谁能想到,为了给我一个惊喜,那天他竟然偷偷回国。抱着蛋糕和礼物躲在了我卧室的衣柜里目睹了一切。 是我先对不起他的!”说完,她失声痛哭了起来。 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好转移话题,“你的痛苦源于你并不想做那些事情,你又何必作践自己呢?” “我爱他!”她目光坚定地说道。 “那么,你认为他爱你吗?”我问道。 听到这里,她沉默了一会儿,缓缓开口说道:“大概,是爱我的吧!” 我毫不犹豫地拆穿了她的谎言,“他不知道你很痛苦吗?还是对你的痛苦视而不见?” 她被我说得无言以对。 我接着问道:“你有没有想过,他的绿帽癖有可能并不是你造成的。” “你这话什么意思?”她抬起头来,泪眼汪汪地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震惊。 “我的意思是,这一切都是你男朋友和他兄弟设计好的!” 我话音刚落,她便激动地冲我嘶吼道:“你凭什么这么说?” 我摁住她的肩膀,试图让她冷静下来,继续说道:“他一直躲在衣柜里,眼睁睁地看着你和他的兄弟进了卧室,上了床,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冲出来揍你们! 你不觉得很荒唐吗? 假设在这之前,他并不知道自己有绿帽癖,他完全可以在这件事还没有发生的时候阻止你们,不是吗?” “不,不!不可能!”她疯了似的抓扯着自己的头发,眼泪如同决堤的洪水涌了出来。 我趁机将她搂在怀里,“别再欺骗自己了,跟他分手吧!再这样下去会毁了你的人生的!” “可我的人生……已经毁了!”她哽咽着说道。 突然,她猛地将我推开,转身就想往窗外跳。好在我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才没有酿成悲剧。 “不,不要!你死了,我怎么办?”我跪在地上恳求道:“离开他好吗?离开那个不爱你的男人,重新开始!你愿意接受我吗?” 她流着眼泪,冷笑了起来,“你真的不介意吗?我可是个荡妇……” 她话还没说完,我便迫不及待地打断了她,“我不介意,我不介意!我爱你!我对你的爱永不消失!” 她再次大声强调了一遍:“我是个到处勾引男人的荡妇!连乞丐都不放过!” “没关系!哪怕你是妓女也没有关系!”我用几近祈求的语气说道。 她没再回应我,只是趴在我的怀里哭泣。哭到眼泪都流干了,哭到天都快亮了,她才疲惫地昏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时,她强行办理了出院手续。我拗不过她,只好开车将她送回了家中。 为了让我安心去上班,她向我保证,她绝不会再做出任何危险的举动,也会找机会和她那个心理变态的男友提出分手。 考虑到我可以通过监控观察到她的状态,我便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到客户家中帮他们处理了一些比较紧急的问题。 接下来的几天里,相安无事。而她也在身体初愈后回到了公司上班。 只是,她的男友依旧会在视频里向她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虽然,她都有找借口拒绝,但那句“分手”却迟迟没有说出口。 不过没有关系,我愿意等她!不管多久我都愿意等! 就在我以为,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时,已经逃走的流浪汉竟然会因为没有钱吃饭,铤而走险跑到了她的公司门口勒索她。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精神恍惚。 她会不由自主地走到马路中间;她会站在河边,看着湍急的河水发呆很久;她会走进药店,以失眠为由购买大量安眠药。 可每当她想要轻生之时,我都会及时出现,阻止悲剧的发生。 我不忍心看着心爱之人在自己面前慢慢凋零,于是下定决心,要帮她扫除今后人生路上的所有障碍。 我问她,“如果我让那个流浪汉消失在你的世界里,你还会想死吗?” 她问我:“你怎么让他从我的世界消失?” “杀了他!”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闻听此言,她笑了,笑得如此凄凉。 “你要是真敢这么做,或许我会爱上你吧!” 她轻描淡写的一句玩笑话,我却当了真。当晚,那个流浪汉就死于了车祸。 我将流浪汉的尸体抛入河中。用河水洗干净车子后,又去花店买了九十九朵红玫瑰。然后,满心欢喜地开着车子朝她家驶去。 我心想,“这一次,林娜一定会接受我的表白吧!” 这时,我忽然听见身后响起了一阵刺耳的警笛。我心头一紧,莫不是刚才抛尸的时候被人发现了吧。 我刚准备掉头逃走,可下一秒,警车便从我的身边急驰而过,紧随其后的是一辆救护车。 它们都和我驶向了同一个方向——澜园。 第289章 夜钓 罗文峰最近迷上了钓鱼,一天不摸鱼竿他就心里痒痒。 可他白天要上班,只有晚上才有空闲时间。再加上,他听人说,晚上安静鱼儿警惕性低,容易钓到大鱼。 他索性就试着开启了夜钓模式,果然收获颇丰。 这天下班后,罗文峰和往常一样,回家刨了几口饭,把碗筷往池子里一丢,拿上鱼竿就出门去了。 妻子见状,脸立马垮了下来。 丈夫天天啥也不干,就知道钓鱼。辛辛苦苦做的饭随便刨两口不说,连碗都不洗就跑了。换谁能高兴啊? 于是,她就追出去骂了几句比较难听的话。像什么“你最好死外面,别回来了”之类了。两口子就这样吵了起来。 吵了半天,罗文峰发现自己吵不过妻子,他嗓门不够大。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 他心想,“老子今天就要钓个够!钓一通宵,第二天直接去公司上班。省得每次回去晚了都挨骂。” 到湖边时,已经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这荒郊野外的,就连白天都基本没什么人,更不要说晚上了。罗文峰便找到老位置,坐下来开始打窝。 可今天不知怎么的,他坐湖边两个小时了,浮漂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他就寻思着,“是不是因为自己老来这一片钓鱼,把附近的大鱼儿都钓光了呀。还是说,自己今天来晚了,好东西已经被人钓走了?” 犹豫了一会儿后,他还是拿上渔具,开车绕着湖转了大半圈,找了一处既偏僻又隐蔽的位置坐了下来。 刚一打完窝,罗文峰就隐约听见一旁的芦苇丛后面传出来了一阵响动。于是他拨开芦苇,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发现远处有个大爷正在水里用渔网网鱼。 他心想,“还有拿渔网来网的呢,看来自己找对地方了。这里肯定有好货!” 不知道过了多久,水里终于有了动静儿。动静儿还不小,看样子不是小杂鱼。罗文峰一下子来了精神,连忙握紧鱼竿,将鱼儿拽了上来。 不出所料,是条大胖鱼。罗文峰心里那叫一个高兴啊!可他正打算将鱼儿从钩子上取下来,却发现这鱼已经不动了。 他心里咯噔一下,“该不会是条死鱼吧?” 在钓友圈里一直流传着一句话,“死鱼正口,收杆就走!” 因为,死鱼是不会咬钩的。要是被鱼钩勾着鱼脑还好。要是勾住的是鱼嘴,还是在嘴里,那大概率是水下有什么东西给挂上去的! 罗文峰定睛一看,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这鱼钩不但在鱼嘴里,鱼嘴还是闭上的! “晦气!” 罗文峰叹了口气,打算收杆回去。嘴里还骂骂咧咧地说道:“都怪那个批婆娘跟老子吵架,影响老子发挥!” 可下一秒,他又猛然想起,自己今天离家之前,不是扬言说要钓一通宵,不回去了吗? “那么早就回去了,岂不是很没面子?而且回去以后,屋头那个批婆娘肯定要阴阳怪气地唠叨半天。” 他转念一想,“自己出门走的急,没带身份证,开不了房。在车里睡一晚怪不舒服,还不如坐在这儿继续钓鱼呢!” 而且,他曾听朋友说过,“死鱼正口”其实没那么玄乎。 鱼死前因为缺氧基本都会张嘴,小鱼就会从大鱼嘴里钻到它的肚子里吃它。 那些钓到死鱼的,不过是因为恰好抛竿到了死鱼附近,被小鱼咬着饵料将钓钩拖到了死鱼嘴里。 而且,钓友圈里不是还流传着一句话吗?“死鱼正口,不臭带走,起锅烧油,两口白酒。” 想到这儿,罗文峰捡起那条被自己扔在地上的死鱼闻了闻,居然比自己老婆在菜市场里买的还新鲜。是钓上来以后才死的,也说不定。 于是,他就将鱼扔进了桶里,继续抛竿钓鱼。 大约十五分钟过后,罗文峰隐约看见河面上飘来了一个圆圆的东西。由于隔的太远他看不清,便用手电筒照了照。 这不照不要紧,一照差点儿没把他的魂儿给吓掉了。他居然看到了一张巨大而稚嫩的脸! “难不成是被泡成了巨人观的人脑袋?那还钓什么鱼啊,赶紧报警吧!” 为了避免自己因为眼花而报了假警,罗文峰又壮着胆子朝那个大脑袋仔细看了一眼。 还好他又看了一眼,原来河面上飘着的,不过是一个印着大头儿子头像的氢气球。 罗文峰被搞得哭笑不得,“妈的,自己吓自己!我说这孩子怎么五官这么抽象,长得那么眼熟呢,原来是个明星啊。” 没过一会儿,鱼漂就有了动静儿。 这回,罗文峰笑得都合不拢嘴了,自言自语道:“什么‘死鱼正口,收杆就走’!我看是‘死鱼正口,越钓越有’!” 罗文峰费了老大的劲儿才将鱼竿给拉上。本以为是一条大鱼,没想到钓上来的却是一只鞋子。 这是一只右脚的女式皮鞋,上面有一个蝴蝶结,款式非常老气,被绷得都有些变形了。看样子应该是中年大妈穿的。 罗文峰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面无表情地将鞋子从鱼钩上取下来,抛回了湖里。继续等待鱼儿上钩。 他心想,“老子已经活了几十年了,就差没见过鬼了。我倒要看看,这玩意儿到底能有多邪乎! 退一万步说,要是真碰上不干净的东西了。 大不了以后,窝子就用糯米打;鱼竿就用桃木做;饵料就用狗血开;鱼线就用墨斗线;钓位就用罗盘找!”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罗文峰逐渐有了一丝睡意。就在这时,水里有什么东西猛地拉了一下鱼线。 罗文峰两手一滑,鱼竿一下子就被拽到了水里。 罗文峰水性不算好,勉强会游泳。可上千块钱的鱼竿,哪能说不要就不要呢。 眼看着竿子越飘越远,罗文峰连衣服和裤子都没来得及脱,一咬牙就跳进了水里。 好在靠岸边的湖水不算太深,他也很快抓到了竿子。 可就在他拿着竿子,快要爬上岸的时候,突然有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脚踝,一下子将他拖回了水里。 罗文峰被吓得心跳都快要停止了。他呛了一大口水,一边扑腾,一边“咕噜咕噜”地吐着泡泡。 好在水里那东西的力气明显没有罗文峰大,他很快又挣扎着爬到了岸边。 可水里那东西还是不肯放过他,就这么一直抓着他的一只脚踝。搞得他上也上不了,下也下不去。 就这么一直挂在岸壁上,直蹬腿儿。 这时,罗文峰忽然急中生智地说了一句:这么热的天,我干脆上岸把衣服脱了下来洗个澡算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句话起了作用。总之,他刚一说完,水里那东西竟然真的就放开了他。 罗文峰见状,连滚带爬地上了岸,一看脚踝处全是淤青。 可他还是不想放弃自己的鱼竿。思索了一会儿后,他找来了一根长树枝将鱼竿刨到了岸边,顺利地拿到了竿子。 此时,鱼线的那头还勾着一个东西。罗文峰将其捞上来一看,竟然是一只女人的鞋子,和刚才钓上来的那只一模一样。 只不过刚才那只鞋子是右脚,而现在这只鞋子是左脚! 罗文峰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这也太邪门了! 要是刚刚水里没有东西抓他的脚踝,他兴许还能安慰自己,这一切都是巧合。可现在,证据就赤裸裸地摆在眼前! 要是再在这里钓下去,恐怕下一个钓上来的就是女尸了! 在互联网上一直流传着一个梗,说有些钓鱼佬胆子特别大,就是钓到尸体了也要先放在一旁,等到第二天早上天亮了才报警,因为怕惊了窝子。 但罗文峰看来,这纯属扯淡。就算那人胆子大,不怕尸体。从泡过尸体的湖水里捞起来的鱼,谁还敢吃啊? 他承认,这回自己是真的怂了。 于是,哆哆嗦嗦地将桶里的死鱼倒进了湖中。然后,一股脑地将渔具扔进了钓箱里。这个鬼地方他一刻也不想再待了! 临走前,罗文峰无意间瞅到了那个站在水里捞鱼的大爷。 他善心大发,便走过去提醒对方,水里有脏东西,别在这捞鱼了。趁着还没出事儿,赶紧回去吧! 这大爷也听劝,把网一收就准备跟罗文峰一起走。 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大爷年纪大了反应慢,在原地转了半天,也没能走到岸上去。 这时,大爷有些着急了,冲着岸上的罗文峰喊道:“小伙子,我的腿好像陷到淤泥里去了,拔不出来。你能不能过来拉我一把呀?” 罗文峰也没多想,丢下手里的工具便朝大爷跑了过去,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援助之手。 可当他握住那只枯枝般的手之时,心瞬间凉了半截。大爷的手居然没有一点儿温度,比刺骨的湖水还要凉。 突然,大爷猛地一拽,一下子将罗文峰拉入了水中。 他这才看清,原来大爷根本就没有脚,只有半截身子飘在水面上! 第290章太奶奶(一) 江乃馨的太奶奶已经年过百岁了,再过不久就是她108岁的大寿。 按照惯例,江家上上下下都会回到祖宅给老人家庆生。可江乃馨的妈妈张秀华却坚决反对女儿回去。 在江家人的眼里,张秀华是一个迷信、刻薄的女人。 她总说,老人活太久会吸走子孙后代的福气。每次参加太奶奶的生日宴没个好脸色就算了,还总是当着亲戚们的面劝太奶奶早点去死。 让众人无法理解的是,太奶奶并非是那种常年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会拖累子女的老人家。 相反,她能吃、能睡,还能下地干活儿,身体好着呢! 而且,太奶奶的手特别巧。不但能编一些竹筐、草帽之类的东西卖钱,刺绣的功夫也是远近闻名。因此,攒了不少积蓄。 不仅如此,太奶奶还很大方,只要晚辈来看望她,她都多多少少会给些红包。 儿孙们的生辰八字她也都记得清清楚楚。每年定会提前准备一些黄金、首饰之类的贵重物品,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们。 照理说,家里有这样一位老人简直是祖坟冒青烟儿了。江家上下除了张秀华以外,没有一个不喜欢太奶奶的。 特别是十七岁的江乃馨,简直恨不得搬到老宅里跟太奶奶一起住。 可偏偏她的母亲就跟中了邪似的,怎么看太奶奶怎么不顺眼。江乃馨也因此和母亲产生了一些隔阂。 好在太奶奶大度。虽然,她明知道张秀华对她是什么态度,也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对方的不是。面对张秀华恶毒的言语和白眼也只是一笑而过。 张秀华的丈夫江文远既是个大孝子,又是个妻管严。他非常希望妻女能和自己一起去给太奶奶庆生,但又过不了老婆那一关。只好让女儿自己选择。 江乃馨知道自己拗不过母亲。于是便和父亲商量好,表面上答应母亲不去参加太奶奶的生日宴。等父母走了以后,再自己坐车过去,卡着点儿到。 她不相信,到时候母亲还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自己给送回去不成? 太奶奶108岁生日当天的凌晨六点,江乃馨独自踏上了回老家的班车。总共五个小时的车程,她刚一上车便睡着了。 这一天起了大雾,能见度特别低不说,亮的还比平时晚。为了安全起见,司机就特地开得特别慢。 到了早上九点半,太阳出来了,雾渐渐散了。为了能准时到达目的地,不耽误大家时间,司机又开得比平时快了一些。 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提速就出事儿了。 由于太阳比较大,阳坡路上的水蒸气很快就蒸发了。可现在是冬天,阴坡的气温非常低,路面一时半会儿干不了,依旧特别湿滑。 拐弯的时候,司机一不留神就把车子给开到沟里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江乃馨在一片死寂中缓缓苏醒。她站起身来走了几步,竟感觉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就像飘在空中的氢气球。 四周黑漆漆的,什么都没有。没有司机;没有乘客;没有大巴;没有山林;就连脚下的路都没有。 她似乎掉进了一个世界之外的空间。 江乃馨鬼使神差地往前走着,仿佛有一个看不见的东西一直在为她指引方向。 走着走着,两旁就开满了红得妖艳的彼岸花。可一旦她经过那里,彼岸花又通通消失不见了。 接着往前走,远处竟然出现了一座熟悉的村庄。那是她出生的地方,是父亲的故乡,也是太奶奶住了一辈子的家。 江乃馨激动地朝村子跑去。 突然,数十只恶狗从黑暗中窜了出来。它们在江乃馨身后穷追不舍,一边咆哮,一边张开血盆大口,露出了锋利的犬牙。 江乃馨不敢回头,只能一个劲儿地往前跑。可她跑了很久很久,却怎么也到不了近在咫尺的村庄。 眼看着就要被那群恶狗追上了。这时,一个熟悉而苍老的声音在她耳边响了起来。 “乃馨,别再往前跑了,再跑就回不来了!” 就在江乃馨愣神之时,那群恶狗已将她团团包围。 “乃馨,别怕!克服你心中的恐惧,这一切都是幻象!”声音再次响起。 江乃馨终于想起来这个声音是谁的了,心中顿时燃起了一丝希望。 她回头往身后望去,只见满头银丝的太奶奶手持一根打狗棍,健步如飞地朝她跑了过来,替她赶走了那群恶狗。 然后,太奶奶拉着江乃馨的手往回走去。就在走出黑暗的一瞬间,太奶奶消失得无影无踪。 江乃馨猛地睁开了眼睛。 周围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儿,到处都是歪七扭八、满身是血的乘客。车内的场景可以说是惨不忍睹。 江乃馨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刚刚出了车祸。 更糟糕的是,除了她以外,所有的人都失去了意识。而唯一清醒的她,双腿又被卡在了变形的座位里。 江乃馨强忍着疼痛,艰难地将头凑近破碎的玻璃窗,向外望去。 可映入眼帘的不是草木就是石头,根本看不到半个人影。 冷冽的山风裹挟着树叶,沙沙作响。明明是艳阳高照的白天,却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显而易见,车祸发生的地点极其偏僻,如果不主动想办法向外界求救,可能很久才会有人发现他们。 江乃馨第一时间就想起了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机,这似乎是她能与外界取得联系的唯一希望了。 她来不及多想,下意识地将手伸向了上衣口袋。就在手臂微微挪动的瞬间,一阵钻心的疼痛从小臂处传来。 江乃馨这才发现,自己的小臂已然呈现出诡异的弯曲。她不由地倒吸一了口凉气,“骨头断掉了!” 豆大的汗珠从她的额头滑落,泪水也在眼眶里打转。 她强忍着剧痛,一点一点地挪动手臂,终于艰难地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然后,颤抖着手指,按下了110。 然而,电话拨出了许久却始终无人接听,回应她的只有冰冷的忙音。 江乃馨不死心,又反复拨打了几次,可手机的信号却越来越微弱。 绝望如同潮水般向她涌来,瞬间将她淹没。 第291章 太奶奶(二) 此时,几十里之外的江家祖宅里,美酒佳肴已经备好,除了江乃馨之外的其他人也都已经到齐了。 大家围坐在圆桌旁,有说有笑地等待着宴会开始。 只有江乃馨的父亲一脸愁容地站在门口,一遍又一遍地拨打着女儿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 “你在跟谁打电话?” 张秀华冷不丁地出现在了江文远身后,吓地江文远差点儿将手机扔了出去。 “没,没有啊!”江文远下意识地否定道。 他原本就和江乃馨串通好了,要装作不知道女儿偷偷来参加宴会这件事。要是让妻子知道,自己和女儿是一伙儿的,那妻子还不得闹翻天。 “可我明明看见你在打电话!”张秀华不依不饶。 江文远灵机一动,回答道:“哦!这不是快中午了吗,我想看看乃馨吃饭没有。电话一直没人接,估计还在睡懒觉呢。” 张秀华将信将疑地抢过丈夫的手机,一看通话记录,果然是打给女儿的。这才放了他一马。 张秀华本来也想给女儿打个电话。可她一想到女儿大概率还在跟自己赌气,就算打过去了对方也不会接,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很快便到了中午十二点,一家人都以为江乃馨不来了,也就没有等她。大家在吃饭、喝酒的同时,给太奶奶送上了礼物和祝福。 可这饭吃着吃着,原本笑容满面的太奶奶就跟突然心肌梗塞了似的,“咚”地一声栽倒在了桌子上。任凭周围的人怎么喊她也没有任何反应。 这可把大家给急坏了,连忙合力将太奶奶背到床上,拨打了急救电话。 由于,江家老宅距离镇上的大医院太远,救护车一时半会儿过不来。大家也只能站在一旁干着急。 毕竟太奶奶年纪也这么大了,大限将至也说不定。甚至有人一边哭,一边商量起了太奶奶的后事。 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半个多小时以后,太奶奶居然自己醒了。而且生龙活虎的,就跟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一家人只好再次电话联系120,告诉他们,刚才是虚惊一场,老人家已经自己好了,不用过来了。 这电话刚挂不久,江文远就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得知自己女儿出了车祸,正在送去医院抢救的路上。 他这才迫不得已,将江乃馨瞒着自己的母亲,悄悄来参加太奶奶生日宴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张秀华一听,差点儿没当场晕过去。可眼下她也没有心情责怪谁了,赶紧在众人的陪同下开车赶到了医院。 好在因为送医及时,江乃馨保住了性命。只是她全身多处骨折,出院以后恐怕要坐很长时间的轮椅才能完全康复。 可那辆大巴车上的其他乘客就没那么幸运了。在这起事故中,江乃馨是唯一一个幸存者。 或许是因为大巴车坠入山沟的时候是车头着地的,而江乃馨刚好坐在了最后一排,才侥幸逃过一劫。 不过,令调查人员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江乃馨被恰好路过此地的救护车发现时,已经浑身是血地倒在了公路边上。 那个地方距离坠毁的大巴车起码有好几十米的垂直距离。四周又都是崖壁,根本就没有路。 就是身体健康、年轻力壮的村民想要独自从沟里爬到公路上来都困难,更别说江乃馨一个弱女子,还受了那么严重的伤。 而且,专业人员到事故现场勘察后,在最后一排被人从外部破坏的座位旁发现了江乃馨的手机和背包。 包里还装着她带有身份证的钱包和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 也就是说,江乃馨大概率是被人从严重变形的车座里解救出来,背到了一旁的公路边上的。 可奇怪的是,这个人救了江乃馨以后,不但没有报警,也没有拨打急救电话。而是直接把江乃馨扔在路边就走掉了。 要不是那辆原本准备去拉太奶奶的救护车发现了她,她恐怕就凶多吉少了。 而调查人员之所以排除了,江乃馨自己破坏掉座位,从山沟里爬到公路上的可能性。 是因为,她的左手手指和右手小臂都受了很严重的伤。根本使不上任何力气。 再加上,她装有贵重物品的背包和手机都在旁边,并没有被卡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nmxs8|n|cc|15298416|16411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住。如果她意识清醒的话,一定会带上那个重量很轻的包和可以用来打电话求助的手机的。 可如今江乃馨仍处于昏迷状态,这一切谜团或许只有等她醒来后才能解开。 看着全身上下缠满了绷带的女儿,江文远陷入了深深的自责。要是当初他听妻子的话,不让女儿来参加生日宴会就好了! 只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原本就极力反对女儿参加生日宴会的张秀华看到这一幕就更崩溃了。她一边捶打着自己的丈夫,一边将心里的怨气通通发泄到了太奶奶身上。 “我就说不让她来吧!你看,这下好了吧!要是我女儿有个三长两短,我就跟那个死老太婆同归于尽!” 一听这话,江文远终于忍不了了。他一把推开无理取闹的张秀华,愤愤地说道:“你有什么事儿冲着我来,关我奶奶什么事儿?” 张秀华也不甘示弱,指着江文远的鼻子,说道:“我问你,哪个一百岁以上的老人既能刺绣又能种地?不要人给她端屎端尿就是好的了。 你说,她不是老妖婆,是什么?” 周围的亲戚一听这话也不乐意了,纷纷指责张秀华不该将全部的责任都推到老人家身上。 照他们的话来讲,虽然,江乃馨的确是来参加太奶奶的生日宴路上出的车祸,但这一切不过是巧合罢了。想必太奶奶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 再说了,要是先前张秀华没有阻止自己的女儿来参加生日宴,江乃馨也就不会坐上那辆出事的大巴。 这事儿,要怪也只能怪张秀华自己! 可张秀华就像一块油盐不进的石头,依旧不依不饶。他甚至揭起了江文远大哥和二姐两家人的伤疤。 “我问你们,大哥是**的?二姐的一儿一女又是**的?难道你们都忘了吗? 我找人算过了,那个老妖婆最多只能活到92岁。后面那十几年,都是她靠子孙后代的命给自己续的! 堂屋里供奉的那个来路不明的神像就是最好的证据,我明天就去砸了它! 我看那个老妖婆到底还能活多久!” 第292章 太奶奶(三) 张秀华的话瞬间将所有人的思绪拉回了二十多年前。 那时,江文远的母亲还没有过世,太奶奶也才八十多岁。 只不过,八十多岁的太奶奶身体远没有现在这么硬朗。时不时就会因为一些小感冒而卧病在床。 这可把江文远的母亲折腾的够呛。那几年,她经常向儿女们抱怨,自己年纪大了,照顾不了太奶奶了,想要把对方送去养老院。 至于那些常年在外打拼事业的晚辈们就更没时间照顾太奶奶了。最后,大家一致同意了这个提议,开始张罗起了把太奶奶送去养老院这件事。 太奶奶知道了这个消息以后伤心欲绝。她年轻的时候日子本来就苦,丈夫又死得早。 闹饥荒的时候,三个孩子饿**两个。 为了养活江文远的父亲,她没日没夜地挖野菜、刨地瓜、削树皮。好几次都因为饿得头晕眼花,差点儿掉到山下摔死。 好不容易熬到自己年纪大了,儿孙们都出息了,日子也一天过得比一天好了。他们却嫌自己是个累赘,要把自己给送走! 于是,太奶奶连夜收拾好了行李,拖着带病的身体离家出走了。她就是去山里自生自灭,也不想被送到那个冷宫般的地方。 次日,江家人发现太奶奶不见了,急得上窜下跳。 一家人发动附近的邻居,翻遍了附近的山头,找了太奶奶三天三夜也没看到她的踪影,但却仍然没有放弃。 其实,比起太奶奶的安危,他们更担心村里人说闲话。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离家出走,除了儿女不孝之外,还能有什么原因? 要是他们连找人都不积极的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们主动把太奶奶给赶出去的呢。 就这样,半个月过去了,太奶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村里一时间也是谣言四起。说什么,江文远的母亲嫌照顾老太太麻烦就把她给杀了,就埋在自家后院里。 甚至还真有人偷偷跑到江家的后院里去挖。虽然,最后他们什么也没有找到,但却依旧对谣言深信不疑。 因为这件事儿,江文远的母亲被气得一病不起。 她怎么也想不通,丈夫死后,自己尽心尽力地照顾对方的母亲那么多年。最后竟然还背上了个莫须有的罪名。 没过几天,她就撒手人寰了。 谁也没有想到,就在江文远母亲去世的当天,太奶奶竟然自己回来了。她的手里还抱着一尊造型怪异的神像。 至于是哪路神仙,则没人知道。 只是从那以后,老太太就跟返老还童了一般,身体一天比一天好。大字不识一个的她还自学了不少手艺。 也再也没有人敢提送她去养老院的这件事儿了。 事后,太奶奶告诉家里人。她连夜出走的那天在山上迷路了,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处从来没有见过的破庙,索性就在庙里住了下来。 那间庙很小,是用木头搭的。看上去年代非常久远。 屋子中间有一张缺胳膊少腿的供桌。唯一一尊神像也是随意地倒放在地上,上面还爬满了蜘蛛网。 她心想,“这毕竟是人家的地盘,自己不能白住。” 于是,就把庙打扫了一遍。还找来石头垫起供桌,将神像擦干净后端端正正地摆放在了供桌上。没事儿就拜一拜。 说来也怪,之前吃什么药都没用,只不过是在这打扫干净的破庙里睡了一晚,太奶奶的病就奇迹般地好了起来。 更令太奶奶感到意外的是,原本荒废了好久的破庙,竟然会莫名其妙地出现新鲜的贡品。 有又大又圆的苹果、做工精美的糕点、香喷喷的猪头肉,甚至还有酒水。 而且,她这期间一直住在庙里,从来没有见其他人来祭拜过。只是偶尔会有些狐狸、黄鼠狼、刺猬、蛇之类的动物跑进来。 起初,太奶奶也不敢动那些贡品,只能自己去外面挖些野菜充饥。直到有一天她饿得实在是遭不住了,再加上那些贡品再不吃就要坏掉了。 她才斗胆跪在神像面前,小心翼翼地询问,自己是否可以吃掉贡品。 结果,太奶奶话音刚落,原本在供台上放地好好的苹果,居然一个一个地滚到了她的面前。 太奶奶认为这是神仙显灵,默许了她的要求。于是,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她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nmxs8|n|cc|15298417|16411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一边吃,一边哭,还不忘跪在地上一个劲儿地冲神像磕头。 虽然,吃完所有贡品后,太奶奶的肚皮都快撑破了。但那天晚上是她这么久以来睡得最香的一次。 一觉之后,更神奇的事儿发生了。供台上居然又凭空多出来了几样贡品,而且还和之前的不一样。 这一次,是香蕉、馒头和烧鸡。都是太奶奶平时最爱吃的东西,就像是专门为她准备的一样。但太奶奶还是忍住了。 又过了一两天,太奶奶饿得不行了。就像上次那样,小心翼翼地跪在地上询问神像,她可以吃这些东西吗? 这回,等了许久也没有东西滚到她的面前。 太奶奶有些失望,还以为是之前自己吃得太多了,神仙不乐意了。便将稻草裹在自己身上,打算早点睡觉。毕竟梦里什么都有。 可她刚一躺下,奇迹又发生了。香蕉居然被人剥好了,一整只烧鸡也被撕成了一块一块的。 太奶奶终于明白了神仙的意思,这不就是叫自己赶紧去吃吗?就这样,太奶奶又饱餐了一顿。 要是不出什么意外,太奶奶本可以一直住在这里的。 只可惜,当天晚上下了一场大暴雨,直接把破庙给冲垮了。好在整个庙都是木头搭的,屋顶也是朽得不行了。 掉下来的时候已经碎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砸在身上也不疼。太奶奶基本没有受伤。 不过,太奶奶第一时间想的可不是自己的安危,而是那尊神像。她冒雨将神像从破庙里给抢救了出来。幸运的是神像并没有被砸坏。 可现在庙已经没了,不但自己没有地方住了,神像也没有地方住了。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太奶奶决定把神像带回家供着。 听了太奶奶的话以后,大家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但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能独自在山里生活这么久,回来以后身体还越来越好了,多少是有点说法的。 就这样,江家的一些人有事儿没事儿的时候,也会试着拜一拜那尊神像。结果,越拜事业越顺利,越拜生意越红火。 只是没过几年,家里的人就接连发生了意外。 第293章 太奶奶(四) 首先,是江文远52岁的大哥。 他明知道自己患有冠心病,却在太奶奶92岁的生日当天,因为过量饮酒导致血管破裂,最终**。 其次,是江文远二姐24岁的大儿子。 他在太奶奶即将过95岁生日的前一周,被高空落下的瓷砖砸中了脑袋。送医抢救后,不治身亡。 然后,就是江文远二姐不满一岁的小女儿。在太奶奶一百零一岁生日的前一天,被一根奶酪棒卡住了气管,窒息而亡。 而如今,十七岁的江乃馨又在太奶奶108岁生日的当天出了车祸。很难不叫本就迷信的张秀华将这一系列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算命的还说了,年纪越小,死得越蹊跷的,续的时间就越长。 大哥给那老妖婆续了三年;二姐的大儿子给那老妖婆续了五年;二姐的小女儿给那老妖婆续了八年! 真是丧尽天良啊!牺牲子孙后代几十年的阳寿,就为了给自己续那么几年!”说到这儿,张秀华的情绪有些崩溃。 即便张秀华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江家人还是不相信,这世上竟会有人为了让自己多活几年,牺牲子孙后代的性命。 他们更不可能允许张秀华砸了那尊神像。 因为,自打太奶奶将神像捡回来供奉以后,江家的子孙后代几乎都升了官发了财。 这些年,就连张秀华的丈夫江文远,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语文老师一路晋升成了副校长。 对于江家人来说,神像就是传家宝!哪怕江家老宅起火了,什么金银珠宝都可以不要,也一定要把神像给抢救出来。 就在一家人跟张秀华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太奶奶冷不丁地出现在了江乃馨的病房门口。 大家瞬间安静了下来。 刚才张秀华说的那些话,太奶奶都听见了。她不紧不慢地来到江乃馨的病床前,一下子跪了下来。 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对着众人哭诉道:“秀华说得对,这些事儿都赖我!要是我不庆生不就没有这些事了吗? 都怪我,太思念你们。一年到头儿也见不了你们几回,就想着以举办生日宴的名义让一家人团个圆。 都怪我,都怪我这个死老太太活得太久了……” 大家看见太奶奶这副模样,纷纷上前安慰道:“这些事儿怎么能怪您呢?都是意外,是巧合!您快起来吧,地板凉!” 可太奶奶话还没说完,死活都不起来。 她拉住张秀华的衣袖,一脸诚恳地说道:“秀华,你想打我、骂我都可以。可那神像千万不能砸啊! 我比你们晚到了医院一会儿,是因为我临走前跪在神像面前,祈求神仙保佑我们家乃馨大难不死。 要是能让乃馨好起来,我愿意用我这条老命换她一命。 神仙告诉我,乃馨今天之内肯定能醒过来!你要是砸了那神像,乃馨可就性命堪忧了呀!” 张秀华将信将疑地看着太奶奶,沉默了很久,算是暂时默许了她的请求。 一个小时以后,病床上的江乃馨果然睁开了眼睛。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惊呆了众人。 她居然说,是太奶奶救了她! 出车祸后,她感觉自己进入到了一个类似虚无的空间里。走过了开满彼岸花的黄泉路,路过了恶狗岭,看到了望乡台。 要不是太奶奶的声音将她从昏迷中唤醒,她恐怕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回到现实世界后,她又发现自己的双腿被卡在了变形的车座里。手机也完全没有信号,根本打不通电话。 恍惚间,她看见太奶奶领着一帮村民来救她了。他们合力将变形的座位拆掉,背着她爬坡上坎地来到了公路边。 只是那帮村民长得青面獠牙的,就像古画上的小鬼,自始至终都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而且,救护车一来,他们就和太奶奶一起消失了。 然后,她就再次失去了意识。 这件事儿,太奶奶自然是极力否认的。她说,自己的确是祈求神仙保佑曾孙女儿,但那都是在她得知江乃馨出车祸以后发生的事儿。 江乃馨之所以会认为是自己救了她,除了神仙显灵以外。大概率是因为,江乃馨是给自己过生日的路上出的意外,出事前心里一直惦记着自己。 所以,才会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候产生了幻觉。而在场的其他人,也纷纷同意这种说法。 既然,现在女儿都已经醒过来了,还口口声声地说是太奶奶救了她。张秀华自然也没话讲了。 她甚至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错怪了老人家。 “或许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nmxs8|n|cc|15298418|16411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太奶奶生日前后,家人接连出现意外真的只是巧合。或许,那个算命的是个骗子,想让自己花钱消灾才编了这么个故事?” 不过,张秀华对太奶奶依旧没个好脸色。毕竟她之前说话那么刻薄,现在要她突然转变态度,她还真拉不下这个脸来。 为了避免两人共处一室的尴尬,每次太奶奶在病房里陪着乃馨的时候,她都会找个借口出去转转。 入夜,亲戚们基本都已经走的差不多了。病房里就只剩下了江乃馨、江文远、张秀华和太奶奶。 张秀华又觉得气氛有些尴尬,便嘱咐江文远好好看着江乃馨,自己去医院附近的超市里买点生活用品。 江文远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可他看女儿都已经睡着了便放松了警惕,没过多久就躺在一旁空着的那张病床上,打起了呼噜来。 这时,太奶奶轻手轻脚地走到了江乃馨床边坐了下来。她一边抚摸着江乃馨光滑的脸蛋儿,一边端详着那张熟睡中的年轻面孔。 在心中自言自语道:“乃馨啊,的确是太奶奶救的你。不过,你猜太奶奶为什么要救你? 因为,太奶奶年轻的时候日子苦啊!活了二三十年了,都没怎么吃过肉。 第一次吃肉吃到饱,是我大女儿饿死的时候;第二次吃肉吃到饱,是我二儿子饿死的时候。 你爷爷年纪小,身上没有几两肉,吃的也不多,侥幸活了下来。不然就没有你了! 现在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我也快入土了。不像你,一出生就锦衣玉食。 我这副身体已经快不行啦!太奶奶想借用你的身体多享几年福,你没意见吧!” 突然,太奶奶的嘴里冒出了一股青烟,一下子钻到了江乃馨的身体里。然后,“咚”地一声,栽倒在地。 江文远被这声音惊醒,连忙冲过去扶起了太奶奶,撕心裂肺地喊道:“奶奶,奶奶,你怎么了?” 此时,从超市里买完东西回来的张秀华也刚好看见了这一幕。她猛然想起了太奶奶今天说的,要用她那条老命换乃馨一命。顿时热泪盈眶。 回过神来后,她转身冲向了医导台。“医生,医生!快来啊!救救我奶奶……” 与此同时,躺在病床上的江乃馨猛地睁开了眼睛,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 第295章 噩梦工厂(二) 令唐凯齐没有想到的是,更离谱的还在后面。 唐凯齐转来的这天是周三,正好赶上每周一节的思想教育课。 起初,他还以为思想教育课就是思政课。讲的无非是经济、文化、哲学什么的。 直到上课铃响起后,班主任两手空空地走了进来。他才发现,事情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的。 这节课根本就是在给他们洗脑! 班主任居然告诉他们,“不要和你们的同学交朋友,同龄人也不可以。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你们是敌对关系! 更不要和他们一起讨论除了学习以外的任何话题。你们的任务只有学习! 愿意和你一起吃喝玩乐的人,都是在耽误你的时间;是在教唆你浪费你父母的血汗钱;是在拖你下水;是在谋财害命!” 唐凯齐这回算是,“小刀喇屁股,开了眼儿了”。 他以前就读的学校就算管理再严格,也是教育同学们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像这样鼓励大家把同学当敌人的,是他连做梦都想不出来的剧情。 可除了他以外,其他的同学却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还纷纷站起来,慷慨激昂地宣誓,“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场面堪比大型**现场。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十点半,终于可以回宿舍休息了。走到宿舍楼下,唐凯齐又愣住了。 宿舍从一楼到五楼,每一层的窗户都被铁栏杆封得死死的。“十年寒窗”直接变成了“十年铁窗”。 不知道这么做是为了防止有人爬楼,还是为了防止有人**。 这时,唐凯齐忽然想起了,自己在以前的学校里,和好兄弟张越一起连夜翻墙出去上网的情景。 当时,他们的宿舍在五楼,窗户也没有栏杆。两个人初生牛犊不怕虎,就趁着所有人都睡了以后,抱着阳台旁边的下水管道一路滑到了一楼。 本来再翻过一道围墙,外面就是网吧了。 没成想,张越刚一翻过去就看见了拿着手电筒巡逻的保安。于是,他又连忙翻了回来,拉着唐凯齐就往教学楼里跑。 他们之所以不回宿舍,是因为从宿舍下来容易,上去难。 一开始,两人计划出来上网的时候就没打算中途回去。准备在网吧待一个通宵,第二天早上和走读生们一起回学校。 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把他们的计划彻底打乱了。 可现在保安已经发现张越了,只是没有抓住他。 为了避免学生出现意外,自己担责,保安立刻将有人从男生宿舍翻出来的这件事上报给了校领导。 只不过,保安就看见了一个人影,所以也就只上报了一个人。 得知了此事后,教导主任立马电话联系了男生寝室的宿管阿姨,让她们连夜清点人数,把翻墙出去的那个学生给揪出来。 与此同时,和唐凯齐、张越同一个寝室的男生们也得知了这个消息。连忙通过QQ给两人通风报信,让他们赶紧回来。 但并不是他们两个不想回来,而是根本就回不来。宿舍的大门是锁着的,钥匙在宿管阿姨手里。 如果他们现在想要回去,要么通过下水管从一楼爬到五楼;要么翻进一楼的某个宿舍,走楼梯上到五楼。 前者,不光容易被人发现,还容易掉下来摔死。后者,必定会被人发现。而且,一楼住的全是高年级学生,根本就没有他们认识的人。 思来想去,两人还是决定先在教学楼躲一晚上。请家长也好,写检讨也罢,明天再说吧。 就这样,两人找了一间门锁坏了还没来得及修理的教室溜了进去,坐在最靠墙的角落,心惊胆战地玩着手机。 没过一会儿,同寝室的男生又给他们发来了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现在宿管阿姨还没有清点到他们寝室。 恰好今天,隔壁寝室的李毅在校外的好兄弟偷偷混进学校来找他玩了。当晚,那人就住在李毅的寝室,和李毅挤在一张床上。 现在,宿管阿姨要清点人数了,李毅的好兄弟不能再待在隔壁寝室了。不然,隔壁寝室就多了一个人。 所以,大家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那就是,让李毅的好兄弟过来唐凯齐和张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nmxs8|n|cc|15411114|16411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越所在的寝室,顶替他们其中一个人的位置。 坏消息就是:他只能顶替一个人。 唐凯齐这个人仗义,当即就表示,让那人顶替自己的好兄弟张越。 张越又觉得这样不合适,让那个人顶替唐凯齐。 可唐凯齐知道,张越的父亲很严厉。要是让他得知,张越半夜不睡觉从学校翻出去上网,非打得张越皮开肉绽不可。坚决要让那人顶替张越。 张越还是觉得这样不妥,毕竟被保安发现的人是自己。也坚决要让那个人顶替唐凯齐。 唐凯齐便安慰张越说,当时不论谁先翻出去都会被保安发现的。 要怪也只能怪自己不该叫张越一起出来上网。而且,自己的父母很好说话,从小到大他都没有挨过父母的打。 即便唐凯齐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张越还是不同意让那人顶替自己。还说,大不了两个人一起受罚。 他们两个人在这边迟迟做不了决定,可宿舍那边的人实在是等不及了。因为,宿管阿姨都已经清点到隔壁寝室了。 于是,那人便自作主张地决定,宿管阿姨先点到谁的名字,他就顶替谁。 就这样,学号靠后的唐凯齐成了倒霉蛋。不过,他还真就一个人扛下了所有,愣是没把张越给供出来。 唐凯齐心想,“不就是翻出去上个网吗?无非就是些请家长、写检讨、停课处分之类的惩罚。没什么大不了!” 可谁知道,最终下来的结果竟然是勒令退学。 谁让他是从五楼滑下水管道逃出来的呢。说个不好听的,万一摔**谁负责? 校领导们觉得,有这样的学生在,简直就是个定时**。只有对他的处分足够严厉,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避免其他学生模仿。 为了让唐凯齐完成学业,他的父母也是操碎了心。到处“求爹爹,告奶奶”,花了不少钱,才好不容易将他弄到了现在这个学校来。 想到这里,唐凯齐的眼眶湿润了。倒不是因为他觉得父母辛苦,而是他开始怀念以前的学校和同学了。 那一刻,他第一次产生了逃离这里的念头。 第295章 噩梦工厂(二) 令唐凯齐没有想到的是,更离谱的还在后面。 唐凯齐转来的这天是周三,正好赶上每周一节的思想教育课。 起初,他还以为思想教育课就是思政课。讲的无非是经济、文化、哲学什么的。 直到上课铃响起后,班主任两手空空地走了进来。他才发现,事情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的。 这节课根本就是在给他们洗脑! 班主任居然告诉他们,“不要和你们的同学交朋友,同龄人也不可以。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你们是敌对关系! 更不要和他们一起讨论除了学习以外的任何话题。你们的任务只有学习! 愿意和你一起吃喝玩乐的人,都是在耽误你的时间;是在教唆你浪费你父母的血汗钱;是在拖你下水;是在谋财害命!” 唐凯齐这回算是,“小刀喇屁股,开了眼儿了”。 他以前就读的学校就算管理再严格,也是教育同学们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像这样鼓励大家把同学当敌人的,是他连做梦都想不出来的剧情。 可除了他以外,其他的同学却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还纷纷站起来,慷慨激昂地宣誓,“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场面堪比大型**现场。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十点半,终于可以回宿舍休息了。走到宿舍楼下,唐凯齐又愣住了。 宿舍从一楼到五楼,每一层的窗户都被铁栏杆封得死死的。“十年寒窗”直接变成了“十年铁窗”。 不知道这么做是为了防止有人爬楼,还是为了防止有人**。 这时,唐凯齐忽然想起了,自己在以前的学校里,和好兄弟张越一起连夜翻墙出去上网的情景。 当时,他们的宿舍在五楼,窗户也没有栏杆。两个人初生牛犊不怕虎,就趁着所有人都睡了以后,抱着阳台旁边的下水管道一路滑到了一楼。 本来再翻过一道围墙,外面就是网吧了。 没成想,张越刚一翻过去就看见了拿着手电筒巡逻的保安。于是,他又连忙翻了回来,拉着唐凯齐就往教学楼里跑。 他们之所以不回宿舍,是因为从宿舍下来容易,上去难。 一开始,两人计划出来上网的时候就没打算中途回去。准备在网吧待一个通宵,第二天早上和走读生们一起回学校。 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把他们的计划彻底打乱了。 可现在保安已经发现张越了,只是没有抓住他。 为了避免学生出现意外,自己担责,保安立刻将有人从男生宿舍翻出来的这件事上报给了校领导。 只不过,保安就看见了一个人影,所以也就只上报了一个人。 得知了此事后,教导主任立马电话联系了男生寝室的宿管阿姨,让她们连夜清点人数,把翻墙出去的那个学生给揪出来。 与此同时,和唐凯齐、张越同一个寝室的男生们也得知了这个消息。连忙通过QQ给两人通风报信,让他们赶紧回来。 但并不是他们两个不想回来,而是根本就回不来。宿舍的大门是锁着的,钥匙在宿管阿姨手里。 如果他们现在想要回去,要么通过下水管从一楼爬到五楼;要么翻进一楼的某个宿舍,走楼梯上到五楼。 前者,不光容易被人发现,还容易掉下来摔死。后者,必定会被人发现。而且,一楼住的全是高年级学生,根本就没有他们认识的人。 思来想去,两人还是决定先在教学楼躲一晚上。请家长也好,写检讨也罢,明天再说吧。 就这样,两人找了一间门锁坏了还没来得及修理的教室溜了进去,坐在最靠墙的角落,心惊胆战地玩着手机。 没过一会儿,同寝室的男生又给他们发来了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现在宿管阿姨还没有清点到他们寝室。 恰好今天,隔壁寝室的李毅在校外的好兄弟偷偷混进学校来找他玩了。当晚,那人就住在李毅的寝室,和李毅挤在一张床上。 现在,宿管阿姨要清点人数了,李毅的好兄弟不能再待在隔壁寝室了。不然,隔壁寝室就多了一个人。 所以,大家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那就是,让李毅的好兄弟过来唐凯齐和张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411114|16411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越所在的寝室,顶替他们其中一个人的位置。 坏消息就是:他只能顶替一个人。 唐凯齐这个人仗义,当即就表示,让那人顶替自己的好兄弟张越。 张越又觉得这样不合适,让那个人顶替唐凯齐。 可唐凯齐知道,张越的父亲很严厉。要是让他得知,张越半夜不睡觉从学校翻出去上网,非打得张越皮开肉绽不可。坚决要让那人顶替张越。 张越还是觉得这样不妥,毕竟被保安发现的人是自己。也坚决要让那个人顶替唐凯齐。 唐凯齐便安慰张越说,当时不论谁先翻出去都会被保安发现的。 要怪也只能怪自己不该叫张越一起出来上网。而且,自己的父母很好说话,从小到大他都没有挨过父母的打。 即便唐凯齐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张越还是不同意让那人顶替自己。还说,大不了两个人一起受罚。 他们两个人在这边迟迟做不了决定,可宿舍那边的人实在是等不及了。因为,宿管阿姨都已经清点到隔壁寝室了。 于是,那人便自作主张地决定,宿管阿姨先点到谁的名字,他就顶替谁。 就这样,学号靠后的唐凯齐成了倒霉蛋。不过,他还真就一个人扛下了所有,愣是没把张越给供出来。 唐凯齐心想,“不就是翻出去上个网吗?无非就是些请家长、写检讨、停课处分之类的惩罚。没什么大不了!” 可谁知道,最终下来的结果竟然是勒令退学。 谁让他是从五楼滑下水管道逃出来的呢。说个不好听的,万一摔**谁负责? 校领导们觉得,有这样的学生在,简直就是个定时**。只有对他的处分足够严厉,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避免其他学生模仿。 为了让唐凯齐完成学业,他的父母也是操碎了心。到处“求爹爹,告奶奶”,花了不少钱,才好不容易将他弄到了现在这个学校来。 想到这里,唐凯齐的眼眶湿润了。倒不是因为他觉得父母辛苦,而是他开始怀念以前的学校和同学了。 那一刻,他第一次产生了逃离这里的念头。 第296章 噩梦工厂(三) 唐凯齐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了楼道。整栋楼都很安静,几乎只能听见匆匆的脚步声和开关门的声音。 他找到自己的寝室,推开房门。竟然看到了一个男生正站在阳台上,一边用凉水浇着自己的脑袋,一边小声地背着英语单词。 如果现在是炎热的夏天,唐凯齐也不至于如此惊讶。可偏偏现在是深秋,那个男生的校服里还套着一件毛衣。 而其余的七个人均对这一幕熟视无睹。他们不是坐在自己的床上安安静静地做题,就是在洗脸刷牙的同时,目不转睛地盯着手里的复习资料。 唐凯齐退出寝室,默默地关上了房门。间隔了几秒钟后,他再次推开门。 映入眼帘的仍然是刚刚那般景象,甚至没有一个人抬起头来看他一眼。 “居然不是幻觉!”唐凯齐自言自语道。 眼前这些衣服穿得整整齐齐,头发留得比**犯还要短的同学们,和他之前一进宿舍就开始放飞自我的室友们,简直是天壤之别! 他甚至怀疑,寝室里是不是被安装了智能监控摄像头。只要有人在干别的事情的同时没有学习,就会被装置一枪爆头。 不然,大家怎么可能都这么自觉! 突然,一阵钻心的疼痛从腹部传来,唐凯齐连忙放下书包朝厕所跑去。 但他很快又折返了回来,打开书包从里面拿出了一包卫生纸。还顺便拿了一本练习册,打算装装样子。 要是换做从前,他唯一可能在上厕所的时候带上课本的情况是:他觉得纸不够了,兴许一会儿能把它撕了拿来擦屁股。 可现在这样的环境,就会不由地让他产生一种,“别人都在学习,你怎么好意思拉屎”的负罪感。 从厕所里出来后,唐凯齐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来学校之前,父母不是告诉他宿舍是四人间吗。 现在怎么变成八个人的上下铺了?如果是八个人的宿舍,那独卫和公厕还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唐凯齐在心里憋了很久,终于忍不住找了一个看起来学习没有那么认真的同学,问道:“请问,咱们宿舍一直都是八人间吗?我来之前不是听说是四人间吗?” 那人抬起头来一脸诧异地看着唐凯齐。似乎是在疑惑,“他为什么要跟我说话?他是不是想拖我下水?他是不是想浪费我的时间?” 唐凯齐也一脸诧异地盯着那人,心想,“他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这个问题很复杂吗?他有没有可能是哑巴?” 这样尴尬的气氛差不多持续了两分钟,直到一旁身材瘦弱、戴着眼镜的男同学主动开口才彻底结束。 “年级前两百名才有资格住四人间!”说完,他就低下头接着做题了。 唐凯齐越想心里越不平衡,骂骂咧咧地说道:“既然住不了四人间,那我们凭什么要交四人间的钱? 按照这种逻辑,学校完全可以说住的是单人间,让所有人多交一倍的钱。然后规定,只有考到年级第一才能住单人间!” 他原以为,自己这么说会引起大家的共鸣,然后和他一起吐槽。话匣子打开后,交朋友不就是轻而易举的事儿了吗? 可出乎意料的是,没有一个人理会他。“最怕空气突然安静”,自讨没趣的唐凯齐默默地闭上了嘴。 此刻,他的心里又多了几分想要逃离这里的冲动。 没过多久就到了熄灯的时间。几乎是在十秒之内,除了唐凯齐之外的所有人都合上课本,躺了下来。 唐凯齐原以为他们会挑灯夜读,没想到睡觉倒是挺积极的。但很快,他就明白了其中的原由。 “那位同学,你怎么还坐在床上?想扣分了是不是?快躺下!”一个男不男女不女的声音冷不丁地从门口传来。 唐凯齐本能地朝声源望去,竟通过玻璃窗对视上了一双眼神阴鸷的眼睛。那是一双男人的眼睛,似乎是年级主任。 吓得唐凯齐菊花一紧,连忙躺了下去。 这晚,唐凯齐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因为,他的作业基本没有动,他还不知道明天他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大约凌晨一点左右,唐凯齐感觉肚子疼痛难忍。他第一反应便是晚上吃坏了肚子。于是掀开被子,打算下床拉屎。 可梯子才刚爬到一半,耳边便传来了一个幽幽的声音。“熄灯以后,禁止活动。” 唐凯齐被吓得差点儿从梯子上摔下来。但他还是故作镇定、理直气壮地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503591|16411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说道:“我上厕所!” “上厕所也不行!”那个声音回答道。 “又来了!”唐凯齐气不打一处来,稍微提高了一些自己的音量,“那你让我拉床上啊?” “憋着!”说话的人依旧是那副毫无情绪波动的语气。 “**!”唐凯齐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那一瞬间,他有一种想把说话的人从床上提起来打一顿的冲动。 但他转念一想,“规矩也不是他定的,他也是受害者。如果不是有什么连坐制的处罚,他才懒得管我呢。 除此之外,肯定还有很多**的规定。 比如:在特定的时间内,桌子上不能放东西;垃圾桶里不能有垃圾;晾衣杆上不能挂衣服之类的。” “算了,那我去走廊里的公厕上总可以了吧!”没等那人回应。说完,唐凯齐就立马拿着卫生纸溜出了寝室。 深夜的走廊黑漆漆的,安静地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就在唐凯齐距离厕所只有几步的距离时,另一边的尽头传来了一阵清脆的脚步声。 那脚步声像是节奏分明的鼓点,每一步都敲在了他紧绷的神经上。 唐凯齐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儿,“这么晚了还有人巡逻?” 可借着窗前的月光,他分明看见走廊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难不成声音是从楼下传来的?那我还怕什么?每一层都有一道上了锁的铁门。” 犹豫片刻后,他一个健步闪进了厕所里,打算先解放肠道再说。 唐凯齐擦完屁股的同时,一直回荡在走廊里的脚步声也消失了。可他却不想回寝室了。 他站在被铁栏杆封死的窗户前,向楼下望去,在脑海里研究起了逃跑路线。 他发现窗户的附近有一根下水管。如果能想办法把铁栏杆锯开,他就能像之前那样抱着水管滑到一楼。 唐凯齐正聚精会神地目测着铁栏杆的直径,突然被人狠狠地拍了一下肩膀。 他猛然回头,一张人脸近在咫尺。 就在他以为自己被巡逻的人给抓住了之时,那人却对他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 “嘘!你也打算逃跑吗?” 第297章 噩梦工厂(四) 望着眼前身材微胖,左边眉毛有一颗大黑痣的男生,唐凯齐只觉得对方有些眼熟。随后,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 “不要说话,跟我走!”说完,小胖子蹑手蹑脚地走出了厕所。 唐凯齐迟疑了几秒,安安静静地跟在对方的身后。直到对方走到了走廊另一端,被铁链锁住的大铁门前,他才忍不住小声问道:“你有钥匙吗?” 小胖子没有回答他,而是使劲拽了拽门上的铁链,发出了“哐啷、哐啷……”的声音。 “你小声点儿,会被人听到的!”唐凯齐降低音量惊呼了起来。 这时,小胖子突然转过头来,面无表情地看着唐凯齐,大声喊道:“报告老师,我们寝室有人想逃跑!” 他话音刚落,不苟言笑的年级主任便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原来他一直在这一层巡逻。 不光是这一层,每一层都有一个负责巡逻的老师,时不时就会走出宿舍到楼道里转上一圈。 “什么?**的居然阴我!”唐凯齐这才猛然想起,这个小胖子不就是那个不回答自己的问题,只会一脸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室友吗? “还敢骂人!你,给我过来!”说着,年级主任一把拽住了唐凯齐的领子。与此同时,用另一只手摸了摸小胖子的脑袋,一脸欣慰。 “老师,我是高二三班李晓冬。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回去睡了!”小胖子的语气中没有掺杂任何感情,如同一个没有生命的机器人。 “去吧,去吧!我记住了,高二三班李晓冬,加两分!”年级主任笑眯眯地拍了拍小胖子的肩膀,似乎对他非常满意。 而唐凯齐只觉得,“那个死胖子很像一条狗。” 那晚,唐凯齐生平第一次遭到了如此严厉的体罚。再加上他没写完作业,“数罪并罚”,搞得他以为自己今天就要把小命交代在这里了。 要不是他的所有通讯工具早就被没收了,他真想打电话报警。 次日,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唐凯齐以养伤为由请了一天的病假。 但当他得知,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依然要完成这两天的作业,并且除了吃饭以外他只能待在寝室里的时候,他就更加坚定了要逃离这里的决心。 下午两点左右,除了唐凯齐以外的所有同学都离开寝室,回到了教室上课。 听到那熟悉的铁链与铁门的碰撞声后,唐凯齐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从床垫下面掏出了,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从正在装修的实验大楼里偷来的锯条,一瘸一拐地走出了寝室。 虽说,大白天逃跑很容易被人发现。可正因为如此,白天的时候各个地方基本上都不会有人巡逻。 所以只要胆子大,在白天逃跑的成功率反而会比晚上高。这是唐凯齐多年来逃课出去上网积攒的经验。 唐凯齐先是透过门上的玻璃窗往宿管老师的宿舍里看了一眼,确认里面没有人后迅速闪进了厕所。 他鬼鬼祟祟地来到窗户边,用剪下来的一小块床单包着锯条小心翼翼地磨了起来。 或许是为了节约成本,三楼以上的厕所外面的栏杆很细,而且空隙较大。 只要锯断其中两根,唐凯齐就能侧着身子从空隙钻出去,顺着窗户外的下水管,从四楼滑到寝室外正在筹划施工的空地。 虽然严格来讲,那个区域依然属于校内,但和已经修建好了的建筑群是完全隔离开的,而且周围没有监控。 唐凯齐早就踩好了点儿,穿过那片空地后,再翻过一道两米多高的围墙,他就彻底自由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栏杆终于断掉了。 唐凯齐艰难地从空隙钻了出去,还不慎被断口划伤了胳膊。好在他一向热爱运动,身体素质过硬,最终顺利地来到了地面。 接下来,他忍痛穿过空地,来到了那道两米多高的围墙前,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 不过,他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心想,“有很多人在这里拉过野屎也说不定。” 他甚至自我安慰道:“那不是臭味,而是自由的气息!” 翻墙这种事对于天生就有身高优势的唐凯齐来说,简直就和吃饭一样简单。他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526360|16411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一个助跑起跳就勾到了围墙的边缘。 就在他为自己即将获得自由暗自窃喜之时,一只枯枝般干瘦的手突然抓住了他的脚踝,硬生生地将他从围墙上拉了下来。 摔得四脚朝天的唐凯齐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转身便对视上了一张和他年纪相仿的脸。 他气不打一处来,抬手就给了那人一拳。心想:“完犊子了!又被走狗给发现了,干脆把他打死,埋这儿算了。” 可那人却只是用手揉了揉自己的脸,似乎并没有生气。 “别翻了,没用的!墙那边是一条三米宽的化粪池,你掉进去会被淹死的!”男生面不改色地说道。 唐凯齐知道对方没有骗自己,那股臭味儿大概率就是从化粪池里散发出来的。 于是,他面色凝重地打量了眼前这个又矮又瘦,头发像被狗啃过一样的男生一番,在心里想着对策。 这时,他才惊讶地发现,这个人的左边眉毛上竟然也有一颗大黑痣。 唐凯齐再定睛一看,对方居然和昨天举报自己的那个小胖子长得惊人地相似,顿时又心生了几分逆反心理。 “谁……谁告诉你我要翻墙了?我就是趴那看一看。”唐凯齐努力地掩饰着内心的慌张,转身就想离开。 那个男生却一把抓住了唐凯齐的衣袖,连忙说道:“我知道怎么出去,但现在不行。等到吃晚饭的时候我带你出去!” “切!又给老子来这套!”唐凯齐忍不住冷笑了一声,一下子甩掉了对方的手。这回,他说什么也不会再轻易相信别人了。 可那个男生就像狗皮膏药一样粘在唐凯齐的身后,叨叨个不停。 还说什么,“现在千万不能翻回学校,这个时间有班级在上体育课,墙那边有人巡逻。” 唐凯齐自动屏蔽了对方,自顾自地来到了空地和学校之间的围墙前,打算先翻上去看看再说。 可他才刚冒了半个脑袋出去,不料下一秒耳边就传来了一个中年男人的呵斥声:“喂,你怎么出去的?” 男生见状,连忙找地方躲了起来。 第298章 噩梦工厂(五) 唐凯齐又一次被抓住了。 几个保安像压制犯罪分子那般,粗暴地将他按倒在地,尖锐的石子儿磨得他的膝盖生疼。 尽管倍感屈辱的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挣扎,但终究双拳难敌四手。 没过一会儿,一双大头皮鞋便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又是你!屡教不改的东西,看来得给你点儿颜色看看了!”年级主任翘着兰花指扶了扶自己的眼镜,厚厚的镜片在阳光下反射出了刺眼的光芒。 唐凯齐怒目圆睁,冲着眼前身材矮小的中年男人嘶吼道:“你这个死娘娘腔,放开我!这个书老子不念了!打电话给我爸妈,我要退学……” 可他话还没说完,一个黑色的麻袋便套在了他的脑袋上。 “哼!没教养的东西,我会让你后悔说出这句话的!”说完,年级主任给了保安一个眼色,他们便心领神会地将唐凯齐给抬上了一辆白色的面包车。 颠簸了二十多分钟后,车子缓缓停了下来。唐凯齐感觉自己被人扛进了一处阴冷的地下室。 紧接着,他的四肢被固定在了一个像手术台一样冰冷的东西上。 随着金属大门被重重地关上,所有来自外界的杂音统统消失了。四周静地可怕,只有他的谩骂声和轻微的脚步声清晰地回荡在耳边。 麻袋被人扯掉的瞬间,冷白色的强光刺得唐凯齐睁不开眼。 待他逐渐适应周围的光线后,他这才发现周围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大型仪器。一旁还站着一个身穿白大褂的男人和两名护士模样的女人。 唐凯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不是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情节吗?他甚至想过自己可能会被打进医院,也没有想到会被直接送上手术台。 “你们是谁?你们想对我干什么?”唐凯齐欲哭无泪。 身穿白大褂、戴着白口罩的男人拿着针筒走到了唐凯齐的身边。 振振有词地说道:“人之初,性本善!你之所以会如此顽劣,是因为你的大脑出了问题!别担心,我们这就帮你修复它!” 说完,一剂麻药推进了唐凯齐的身体。 昏迷期间,他似乎感觉有人用手术刀切开了他的头皮和肌肉层。然后,又用颅骨钻在他的脑袋上钻出了两个小孔…… “叮铃铃铃铃……” 唐凯齐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猛地睁开了双眼。 恢复知觉后,他第一时间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却发现脑袋完好无损。除了头发变短了一些之外,没有任何异样。 一身冷汗的唐凯齐长舒了一口气,掀开被子,从宿舍的铁架床上坐了起来。 此时,天刚蒙蒙亮。 广播里正循环播放着冰冷而又熟悉的提示音:“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请同学们抓紧时间,在十分钟之内洗漱完毕,于五点四十到操场集合,准备早操……” 从起床铃响起开始计算,五分钟不到的时间,已经有同学收拾好自己,出门去了。 他们之所以会如此迅速,是因为他们为了节约时间都和衣而睡。 唐凯齐茫然地看着这略显荒诞的一幕,心想,“我怎么会在宿舍里?” 更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向来不喜欢穿着衣服睡觉的他,此时也套着校服。而且,他身上的伤竟然已经奇迹般地痊愈了。 之前经历的一切,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唐凯齐正纳闷呢,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下意识地抬起头,却发现是之前举报自己的那个小胖子——李晓冬。 “再不走要迟到了!不光扣分,还要罚你多跑五圈!”说完,李晓冬急急忙忙地出了门。 李晓冬不提醒他还好,这一提醒,唐凯齐就更一头雾水了。他抠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这个人为何如此善变? 眼看着寝室里的人都已经走光了,唐凯齐这才慌慌张张地穿上鞋子出了门,连脸都没洗,牙都没刷。 跑操时,唐凯齐魂不守舍地混在人群之中。他一直在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难不成是他的脑子出了问题?” 所以,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等他再回过神来时,人已经坐在了教室里。 他甚至连自己什么时候回寝室拿的书包,什么时候去吃的早饭都不记得了。 到了语文课,班主任竟然还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了唐凯齐一番。 说他,才来学校一个月不到,就快速地适应了新环境,在成绩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还让他再接再厉。 唐凯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自己明明才来学校几天而已。而且,自己从未参加过任何考试,又怎么会在成绩上取得进步呢? 可他翻开课本一看,上面居然密密麻麻地写满了笔记,就连课后习题也一题不落地全部完成了。 没一会儿,语文课代表便将之前交上去的练习册发了下来。每一道写过的题,老师都帮他们认真批改过。 唐凯齐的作业正确率很高,一眼望去几乎全是红钩。 虽然,那笔记的确是唐凯齐的没错,但他敢肯定,这些东西不是自己写的! 因为,答题栏里有很多生僻的词语,他连读都读不出来,更别说正确地运用了。 “究竟是谁模仿他的笔迹,帮他完成了这些作业呢?那人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 唐凯齐一边翻着写着自己名字的练习册,一边试图从中找到蛛丝马迹。 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练习册上记录着老师批改作业的日期,而最后一页使用过的纸上,清楚地用红笔写着10月31号! 他如梦初醒,猛地抬起头来,向黑板上的值日表望去。日期栏里赫然写着:11月1日! 唐凯齐记得,自己是国庆假期结束之后转来的这里。 也就是说,现在距离他第二次逃跑被保安发现时,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多天。但他却完全不记得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唐凯齐的大脑快要宕机了,“难道是自己穿越了不成?” 第299章 噩梦工厂(六) “我前几天来上过课吗?”趁着班主任转身板书时,唐凯齐突然抓住同桌的手腕,小声问道。 女生猛地将手缩了回来,一脸诧异地点了点头。 唐凯齐不敢相信,反复问她:“你确定吗?真的是我?” 女生不语,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 唐凯齐还是不死心,又转过身去问另外的同学:“我前几天来上过课吗?” 得到的无一例外都是肯定的回答。 更让唐凯齐没有想到的是,这短短一天时间里,接连有好几位老师都在课堂上表扬了他。 可即便如此,依旧无法让唐凯齐彻底信服。他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老师和同学们为了让他早点融入这个压抑的环境,合起伙来骗他。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唐凯齐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要亲自去查一查教室里的监控! 这天中午,唐凯齐没有去吃午饭。他独自来到监控室,以自己放在书包里的钱被人偷了为由,要求查看监控。 一开始,值班的保安并没有答应他的请求。他好说歹说,还悄悄给保安塞了个红包,对方这才勉强同意他看个十分钟。 唐凯齐随手将日期调到了10月21日上午十一点。 监控画面竟然显示,一个穿着蓝色校服、身形和他相似的男生正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座位上,认真做着笔记。 阳光透过窗户斜照在那人的侧脸上,那张脸和唐凯齐的一模一样! “这……这怎么可能……”唐凯齐颤抖着手将日期往前调了几天。果然和同学们说的一致,他的确去上课了。 唐凯齐还想再往前翻一翻,看看自己究竟是从哪一天开始回到课堂的。可保安却以时间到了为由,将他赶了出去。 但如今事实已摆在眼前,他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呢。 “难不成,那场手术真的成功地改造了自己的大脑,让自己从一个叛逆的学渣变成了一个认真听讲的好学生? 自己之所以会失忆,是因为手术留下了后遗症!” 可他转念一想,“如果自己真的被迫做了手术,脑袋上为什么会没有伤口呢?” 唐凯齐越想思绪越乱,最后索性就什么都不想了,继续和往常一样,该上课上课,该吃饭吃饭。 真相早晚有一天会浮出水面。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唐凯齐在老师们的一声声表扬之中,逐渐“迷失了自我”。 看着课本上工工整整的笔记,以及试卷上那一行行步骤详细的标准答案,唐凯齐也开始相信那些都是他亲手写下来的。 于是,他开始认真听讲、积极完成作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再也没有想过要逃离这里。 唐凯齐原本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坚持下去,直到高考结束。可次月的考试成绩却让他大跌眼镜。 他如此刻苦地学习了一个月,考出来的分数竟然还没有上一次高。准确地说,离上一次还差了一大截。 他的同桌就更不用说了,拿到成绩单以后,趴在课桌上抽泣了整整一个晚自习。 虽然,身心俱疲的唐凯齐的确想过要放弃,干脆回到之前那种散漫的状态,过舒服的日子算了。 可他又觉得,如果真的这样做了,自己之前的努力不就都白费了吗。 “况且,每次考试的题目难度都不一样,成绩有起伏也很正常。不如再坚持一段时间看看。” 就这样,唐凯齐变得比之前更加刻苦了。 下了晚自习后,他也不再像往常那样第一时间回到寝室休息,而是专心致志地坐在座位上写着未完成的习题。 就连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他也没有发觉。 不知过了多久,灯突然熄灭了。紧接着,门外传来了一个中年大叔的声音。 “同学,寝室都要关门了,还不回去?” 唐凯齐猛地回过头去,发现门口站着一个身穿保安制服的黑影,似乎是在等他走后锁门。 他这才慌慌张张收拾好东西,走出了教室。 他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往楼梯口走去,脑子里全是刚才那道未解完的数学题。 走廊里黑洞洞的,稍不留神就会摔跤。他前脚一滑,硬生生在地板上劈了个叉。好在周围没有别人,不然这个脸可就丢大了。 韧带拉扯时所产生的疼痛感将他的思绪从那道数学题里拽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尿意,他居然连自己想要上厕所这种事都给忘记了。 正巧转角处就是厕所,唐凯齐一个健步就迈了进去。可他刚走进厕所,便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只见窗台前的地板上正坐着一个人。他脑袋歪着,双臂自然下垂搭在身体两旁,一动不动的,似乎已经没有了意识。 唐凯齐第一反应便是,有人晕倒了。于是连忙冲上前去,打算将人从地上扶起来。 可他走近一看才发现,那人居然是个女的。 借着惨白的月光,唐凯齐终于看清了她的脸,还有那根缠绕在她的脖子和栏杆上的电线。 唐凯齐做梦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的人竟是自己的同桌! 她的模样异常骇人,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血痕。吓得唐凯齐连滚带爬地从厕所里逃了出去,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裤裆已经湿透了。 这时,刚才那位保安从黑暗中走了过来,腰间的一大串钥匙随着他的脚步声哗哗作响。 唐凯齐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冲到了保安的面前,哆哆嗦嗦地说道:“厕所里……有,有人……自自自,杀了!” 更令唐凯齐没有想到的是,保安听清楚他说的话以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冲进厕所里救人。而是询问起了唐凯齐的姓名和班级,说之后会联系医生对他进行心理辅导。 不仅如此,保安还警告他,今晚看到的事情不许说出去,让他赶紧回到寝室。 那一晚,唐凯齐一夜没有合眼。 他的确没有将这件事给说出去。并不是因为他害怕保安的警告,而是他不清楚,究竟是自己摸黑进了女厕所,还是同桌死在了男厕所。 更何况,他还尿裤子了。这么丢人的事怎么能往外说? 虽然,唐凯齐并不承认自己是被吓的。他觉得是因为自己尿急,就算不看到尸体,液体也会往外漏。 但事实就是他的裤子的确湿透了! 再说了,出了这么大的事,想必明天早上班主任一定会对全班宣布这个令人悲痛的消息的,根本就用不着他来讲。 次日,唐凯齐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进了教室。可当他拉开椅子的一瞬间,如同被石化了一般愣在了原地。 他旁边的座位竟然不是空的! 此时,那个位置上正端坐着一个人,正是唐凯齐已经死去的同桌! 第300章 噩梦工厂(七) “她被抢救过来了?这么快就回来上课了?”这是唐凯齐看到同桌后的第一反应。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埋头翻书的女生,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很快,他便发现了其中的端倪——她的脖子上居然一点儿伤痕都没有! “难不成是她用粉底之类的化妆品遮住了伤痕?” 想到这儿,唐凯齐下意识地将脑袋凑了过去。这下他看得清清楚楚,对方的脖子上的确没有抹任何东西。 “你干嘛?”突然,女生将脑袋转了过来,两张嘴差点儿就碰到了一起。 “我……我……没啥,我就是看你脖子上……好像有个虫子……”唐凯齐猛地将脑袋缩了回来,脸唰地一下就红了。 可对方却一副若无其事地样子,冷漠地将头转了回去。 唐凯齐总觉得同桌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虽然,他真的很想问对方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他又害怕这样会刺激到了对方,所以迟迟开不了口。 此时,上课铃响了起来,唐凯齐连忙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可他满脑子都在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老师讲的他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他似乎已经无法像之前那样专心学习了! 下课后,唐凯齐被班主叫到了心理咨询室。正如保安所说的那样,果然有医生对他进行了心理辅导。 可是当唐凯齐陈述完昨晚发生的一切以后,医生却告诉他了一件令他震惊不已的事情。 原来,保安进到厕所以后并没有发现他口中的尸体。无论是男厕所还是女厕所里都一个人也没有。 为了保险起见,保安甚至还发动了自己的同事,将整栋教学楼里的所有厕所都挨个搜索了一遍,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最后,医生得出结论:是唐凯齐学习压力太大,产生了幻觉。 还给他开了一些药物,让他按时服用。 唐凯齐虽然表面上相信了医生的话,还答应对方会按时服用药物。但背地里却将那些药给扔进了垃圾桶。 他宁愿相信这是同桌为了捉弄自己而上演的戏码,也不相信是自己眼花了。 唐凯齐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将这件事追查到底。于是,他当即找到了自己的同桌,打算问个清楚。 可不论他怎么死缠烂打,对方就是不理会他。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唐凯齐几乎无时无刻都在观察自己的同桌。 他发现,对方不光学习比之前刻苦多了,就连精神面貌也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在此之前,对方上课的时候老是昏昏欲睡,眼睛永远半睁着,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特别是上完英语课以后,她一定会抓紧时间趴在桌子上补觉。 可如今,她就像不知疲倦似的,永远瞪着一双看似炯炯有神,实则毫无生气的眼睛。 而且,她上厕所的时间也变得异常规律,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去一次厕所;下午第三节课下课后去一次厕所。每天如此。 仿佛,上厕所这件事并不是一个生理需求,而是一个被人提前设置好了的程序。 最诡异的是,她似乎已经没有了情绪这种东西。 如果唐凯齐没有记错的话,自己的同桌是一个既胆小又害羞的女生。 以往,自己跟她说话的时候,她都不敢直视自己的眼睛。可如今,就连自己试探性地假装用笔尖戳她的眼睛,她也不会因为害怕而躲闪。 她冷漠地像一个机器。 这种感觉,唐凯齐还在一个人身上感受到了,那就是李晓冬! 不同的是,自打唐凯齐见到李晓冬的第一天起,李晓冬便给他这样一种感觉。而他的同桌,是在发生了那件怪事以后才变成这样的。 想到这里,他的脑子里又不由地浮现出了另一个身影——那个长得像李晓冬的男生。比起李晓冬,他似乎更像人类。 一个大胆的假设在唐凯齐的脑子里潜滋暗长——“自己的同桌和李晓冬该不会都是机器人吧?” 他仔细一想,“自己好像从来没有见过李晓冬洗澡。” 在寝室的时候,李晓冬每次都是穿得整整齐齐走进浴室。几分钟后,又穿得整整齐齐从浴室里走出来。 他的头发几乎是干的,身上也一滴水都没有。 就好像他走进浴室以后,只是打开花洒放了一会儿水,换了身衣服就出来了! 为了验证这个可笑的猜想,唐凯齐故意将水撒在了李晓冬的身上。可想象中的事情却并没有发生。 对方没有因此而短路,也没有责怪唐凯齐。而是机械地从抽屉里掏出纸巾,擦干了身上的水,然后继续做题。 唐凯齐不死心,又将水倒在了对方的头上。 看到这一幕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可当事人却只是警告了唐凯齐一句,“不要再玩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然后,又默默地擦干了自己身上的水。 “他没有生气!他居然没有生气!” 这下,唐凯齐几乎可以肯定对方就是机器人了。只不过他是一个防水机器人! 之后,唐凯齐又对自己的同桌进行了同样的测试,她的反应和李晓冬如出一辙。 “也就的说,自己的同桌在死后,被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机器人给替换了。而李晓冬,早在自己来到这个学校之前就已经被替换掉了! 那么自己也会被替换掉吗?还是说自己已经被替换过一次了? 如果说,之前代替自己来上课、考试的,是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机器人,那么一切也就说的通了!” 想到这里儿,唐凯齐只感觉脊背发凉。 他想立刻逃离这个可怕到不真实的地方,却又害怕再次被抓住。这一次,他可能就不会那么好运了。 好在,再过二十多天就要放元旦了。只要撑到那个时间;只要让他有机会离开这个噩梦工厂,他说什么也不会再回来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唐凯齐提心吊胆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继续假装很努力地学习。 可他万万没想到,元旦放假之前还有一次测验。 据说,考得不好的同学会遭到非常严厉的惩罚,甚至还有可能被剥夺放假的资格! 第301章 噩梦工厂(八) 第301章 噩梦工厂(八)不过,唐凯齐156斤的体重,除了最近一个多月胖出来的十斤以外,剩下的146斤都是反骨。 不论反抗会付出多大代价,他都不会选择认命。 为了成功逃离这个鬼地方,他在考试的前三天,废寝忘食地打好了所有科目的小抄。 矿泉水瓶的环绕标签内、中性笔的笔管里、橡皮擦的侧面、卫生纸的夹层,以及校服的内衬都暗藏玄机。 考试铃响起,唐凯齐一边盯着如天书一般的试卷,一边用余光观察着监考老师的一举一动。 只要一让他逮住机会,他就会立马打开小抄,开始“奋笔直书”。 监考老师在讲台上来回踱步的声音像鼓槌一般敲击着他的耳膜。距离考试结束已不足十五分钟了,可他的试卷还有整整一页没做。 当他破釜沉舟,再次挽起衣袖,想要看一看那些常用的数学公式之时,头顶突然投下了一片阴影。 一位负责在走廊里巡逻的监考老师,不知何时从后门进入了教室。 他拿起桌上的试卷,翻到了需要填写姓名和班级的那一页,默默记下了唐凯齐的名字。 “唐凯齐,我记住你了!考完下一堂,来教导处一趟!” 他话音刚落,大部分同学便齐刷刷地抬起头望了向他。但仅仅一秒钟后,他们又纷纷将目光移到了自己的试卷上,继续埋头伏案。 虽然,作弊被抓,成为了全班的焦点,但唐凯齐却一点儿也不会因此感到羞耻。 考试作弊这种事,他已经是惯犯了。他只是有些懊恼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倒霉。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唐凯齐注意到了一个细节。那些抬头看热闹的同学里没有自己的同桌和李晓冬。 在他以往的印象里,只要有人作弊被抓,几乎全班同学的注意力都会被吸引过来,就连年级第一也不例外。 很少有人能做到如此专注。但如果那些没有抬起头的同学都是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就另当别论了。 反正现在已经被抓现行了,唐凯齐也就不用再做最后的挣扎了。临时想好了对策的他,开始观察起了那些奇怪的同学。 他发现,当交卷铃声响起的那一刻,自己的同桌和李晓冬几乎是在第一时间放下了手中的笔。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人也是如此。而刚才,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没有被突发事件所吸引。 “难道说,除了自己的同桌和李晓冬之外,还有好几个同学也都被机器人给替换了?”唐凯齐不敢再想下去了,他只希望自己接下来的计划不会再出什么岔子。 上午的第二堂考试考的是语文,可铃声都响了好几分钟了,唐凯齐的座位依旧是空的。 这时,监考老师终于察觉到不对劲了,连忙动员了唐凯齐的班主任和其他老师,四处寻找他的下落。 殊不知,此时唐凯齐已经趁着这段学校到处都空无一人的时间,翻墙逃到了那片空地。 虽然到这一步为止,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可如何跨越那条粪坑却成了最大的难题。难不成,要他游过去? “别想了,这条路走不通!” 就在唐凯齐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之时,那个长得像李晓冬的同学又冷不丁地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唐凯齐回过头来,怔怔地看着他,半晌才鼓起勇气问道:“你……你是真正的李晓冬?现在坐在教室里代替你考试的那个是机器人,对不对?” “看来,你已经知道这个秘密了。没错,我就是李晓冬。但教室里的那个不是机器人,而是被基因改造的克隆人! 一年前,我因为成绩长期垫底被迫成为了他们做克隆人实验的对象。 那时,他们的克隆技术还不够成熟。所以,本体会被暂时关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大楼里,以防不时之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立刻处理掉。 就当我以为,自己永远无法逃出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之时,突然发生了一场地震。房间里的墙塌陷了,我也因此逃了出来。”李晓冬毫无保留地将这一切说了出来。 “那你为什么还要回来?”唐凯齐一脸疑惑。 “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一年里,他们一直在四处搜寻我的下落。谁能想到我就一直寄生在学校里呢? 再说了,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留在学校里还可以混进食堂吃口饭,出去只会饿死!” 前一秒,李晓冬还在为自己的机智而感到骄傲,后一秒脸上就写满了心酸。 “你为什么不回家?”唐凯齐想当然地问道。 “回家?我知道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秘密,回到家里他们就会放过我吗?搞不好,还会因此连累我的家人。况且,我另有打算……” 李晓冬话还没说完,远处便传来了一阵嘈杂的人声。显然,他们是来寻找唐凯齐的。 “你一定知道怎么出去,对不对?求求你,带我走吧!”唐凯齐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连忙抓住了李晓冬的胳膊。 李晓冬将唐凯齐拉到一处土坡后面。拨开茂密的杂草后,一个半人高的下沉式洞穴出现在了两人眼前。 “我们先在这里躲一会,等来找你的那些人走了,晚饭时再翻回学校。 到时,会有校外的垃圾车进来收垃圾。你如果不嫌脏不嫌臭,扒住垃圾车的车底,就可以跟那些垃圾一起被运出学校。” 说完,李晓冬便率先钻进了洞里,唐凯齐也毫不犹豫地跟了进去。 这个洞很小,坐一个人刚刚好,两个人就稍微有点儿挤了。但正因为它小,所以才如此隐蔽,从外观上来看这里是不可能装得下活人的。 唐凯齐被挤得有点儿难受,但他却一声也不敢吭。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周围渐渐安静了下来。 唐凯齐那颗时刻悬着的心这才放进了肚子里,他也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你刚才说的另有打算,是什么打算?” 李晓冬冷笑了一声,眼里展露出了一丝锋芒,“虽然,那个克隆人替代了我的身份,但他的成绩比我好太多了。 我想让他替我学习,替我参加高考。等考完试以后,再想办法杀了他,夺回属于我的身份!这样,岂不是两全其美?” “那你为什么要帮助我逃跑呢?”唐凯齐的眼神忽然变得警惕了起来。 李晓冬笑了笑,“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你逃出去以后,对我没有任何坏处。还能成功地分散他们的注意力。” 唐凯齐仔细一想,觉得李晓冬说的有道理,于是选择了相信他。 而李晓冬也的确没有骗他。靠着李晓冬提供的方案,他果然成功地逃出了学校。 当不知行驶了多久的垃圾车逐渐停下之时,唐凯齐感觉自己终于自由了! 接下来,他要第一时间去警察局报案,再让他们通知自己的父母,来接自己回家。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刚刚爬出车底,迎接他的就是学校里那群熟悉的面孔。 一剂麻醉药打入体内后,唐凯齐瞬间失去了意识。紧接着,他再次被强行带上了那辆白色的面包车。 “徐博士,还是你有先见之明,在这批克隆人身上安装了定位器。不然,就让这小子给跑了!” 年级主任一脸谄媚地看着一旁身穿白大褂的男人。男人的注意力却都在“唐凯齐”身上。 “我制作、改造了那么多克隆人,他还是第一个能觉醒本体意识的呢。 看来,得彻底清除他原来的记忆,才能让他变成一个完美的学习机器!” 第302章 玩具熊(一) 刚一打开酒店的房门,林萱便被坐在角落里的那个巨大玩具熊给吓了一跳。 那只玩具熊的体型和真的棕熊一样大。它穿着一件红白条纹的毛衣,胸前有一个可爱的蝴蝶结。 但林萱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它可爱。 它圆圆的大脑袋上有两个半圆形的耳朵;圆圆的手、脚上还有尖尖的爪子。可大大的肚子却是瘪的,就像里面的棉花被人掏走了一样。 还有那对逼真的玻璃眼珠,在昏暗的灯光下透着说不出的怪异。 “这也太大了吧,放在那里怪瘆人的!”林萱拽了拽男友刘树嘉的衣袖,躲在他身后迟迟不敢进去。 “你不会胆子小到连玩具熊都怕吧?”刘树嘉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 “不是!它太大了,大到可以藏进去一个人!”林萱怯懦地说。 刘树嘉甩开林萱的手,径直走到玩具熊面前,朝它的肚子狠狠踢了几脚,又一拳打在了它的鼻子上。 蓬松的绒毛陷了下去,很快又弹了回来。他并没有注意到,玩具熊变了形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生气。 “帮你检查过了,里面没有人!再说了,有我在,你怕什么?”说着,刘树嘉一把将林萱拉进自己的怀里,不由分说地吻了上去。 刘树嘉顺势将林萱扑倒在床上。正准备宽衣解带之时,林萱却拦住了他。“还没洗澡呢!” “夯完了再洗!”刘树嘉迫不及待地说道。 “不行,玩了一天,臭死了!”林萱的态度很坚决,任凭刘树嘉如何撕扯她的衣裳也决不妥协。 僵持了几分钟后,刘树嘉终于失去了耐心。他一把推开林萱,转身走进了浴室。 “死女人,真扫兴!”刘树嘉打开花洒,小声嘟囔着。随后,他将手机架在一旁,一边看美女直播,一边打起了飞机…… 林萱疲倦地躺在洁白的床单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她感觉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正在蹭她的身体,像是刘树嘉的脑袋。他的头发又细又软,摸上去就是这种触感。 “树嘉,你这么快就洗完了?”林萱闭着眼睛问道。 对方没有回答她,继续蹭着她的身体。 林萱隐约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但那味道很快就被弥漫在房间里的香皂味儿给掩盖住了。 “树家,不要!我还没有洗澡呢!不行,不可以摸那里……”林萱依旧闭着眼睛,她实在是太困了。 这时,浴室的门突然打开了。刘树嘉一边用浴巾擦着头发,一边站在镜子前挤着牙膏。“你嘟嘟囔囔的,在和谁说话呢?” 刘树嘉话音刚落,林萱便感觉自己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给刮了一下,疼得她猛然惊醒。 她这才发现,自己身边空无一物,但手臂上却多了一道抓痕。 “树家,你刚才一直在厕所里面吗?”林萱捂着破了皮的伤口,眉头紧锁。 “不然呢?”刘树嘉漱掉了嘴里的泡沫,慢悠悠地从浴室里走了出来。 林萱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刚才是什么东西在蹭我?毛茸茸的!它还划伤了我的手!”说着,她举起了自己受伤的胳膊。 不知为何,两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将视线转移到了那只巨大的玩具熊身上。可它就静静地坐在那里,似乎从来没有移动过位置。 突然,窗外的两声猫叫打破了此刻的气氛。 刘树嘉走到窗前,发现窗户没有关严。那个缝隙刚好可以钻进来一只猫。 “是猫!”刘树嘉笃定地说道。 “是猫?”林萱有些怀疑,“这里可是五楼!” “五楼怎么了?它就不能从天台上跳下来吗?好了好了,不要疑神疑鬼的!你该不会怀疑那只玩具熊吧?”说到这儿,刘树嘉忍不住冷笑了一声。 见对方有些不耐烦,林萱也不想再和他继续争辩了。她默默捂着红肿的手臂呆坐在床边,眼泪都快溢出眼眶了。 其实,她仔细一想便觉得对方说得有道理,“难不成还能是那只玩具熊?”但她就是觉得自己委屈,于是生起了闷气。 “你怎么还哭上了!”刘树嘉见状,连忙搂住林萱,替她擦了擦脸上的泪。 林萱赌气地推开了他,一言不发。 “好了,好了!宝贝,我错了!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前台找找有没有酒精,给你消消毒。”刘树嘉站起身来,向玄关走去。 林萱却一把拦住了他,“你别走!我一个人害怕!” 刘树嘉迟疑了一秒,随后露出了一个淫荡的笑容。“那你让我夯一下,让我夯一下我就不走了!” “哎呀,讨厌!我还没洗澡呢!”林萱破涕为笑。 “那咱们去浴室,一边夯一边洗!我都等不及了!”说着,刘树嘉将林萱从床上抱了起来。 两人嘻嘻笑笑地进了浴室…… 洗过第二次澡后,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精疲力尽的两人终于钻进了被窝儿,可林萱却怎么也睡不着。 她总觉得,黑暗之中有一双眼睛一直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和男友。 是那只玩具熊!没错,就是那只玩具熊! 它那两颗假眼珠子做的太逼真了,和它的身体极不协调。就好像在一个二次元的角色上面安了一对三次元的眼睛。 而且,它坐的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直视他们躺的那张双人床! “树嘉,树嘉……”林萱小心翼翼地推了推身边的男友。 刘树嘉翻了个身,没有理会她。 林萱不死心,加大了自己的音量:“刘树嘉,醒醒!” “怎么了?”刘树嘉一脸不悦地转过头来,仿佛已经受够了这个麻烦的女人。可刚才翻云覆雨之时,他可不是这般态度。 “亲爱的,我害怕得睡不着!你能不能,叫前台来把那个熊给搬走?”林萱用几近恳求的语气说道。 “不能,老子懒得穿衣服!”说完,睡眼朦胧的刘树嘉便将后背留给了她。 林萱都快要哭了,她一边在枕头旁边摸索着自己的内裤,一边掀开了被子,打算穿好衣服下床去开灯。 这下,刘树嘉被搞得彻底睡不着了。他感觉自己快要被这个神经质的女人给逼疯了,但他又不能动手打她。 为了泄愤,他索性光着身子下床,把那只巨大的玩具熊给揍了一顿。 然后,又将它塞进衣柜里,用一张实木板凳把柜门给堵上了。 第303章 玩具熊(二) 这么一折腾,刘树嘉也彻底睡不着了。于是,两人躺在床上刷起了短视频。 可白天刷到的,不是扭腰就是秀腿;晚上刷到的,不是妖怪就是厉鬼。 此刻,手机里的博主正在讲述无数人的童年阴影——《虎姑婆》。 刘树嘉问林萱,小时候有没有听过这个故事。 林萱摇了摇头,她只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猜测是一个恐怖故事,但不知道具体讲的是什么。 刘树嘉一听,来了兴趣。心想,“居然还有人没听过这个故事!”非要让林萱也听一听。还骗她说,这个故事一点儿也不恐怖,结局特别温馨。 在对方的一再忽悠下,林萱还真就试着听了下去。 故事大概讲的是:父母外出,将一对兄妹独自留下在家中。 天黑以后,兄妹听见有人敲门,来者自称是他们的外婆。殊不知,是山中的虎妖化作人形,前来骗他们开门。 愚昧的弟弟给所谓的外婆开了门。还在“外婆”的怂恿下,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和她一起睡觉。 机智的姐姐有所怀疑,就故意把锅灰抹在自己身上。被“外婆”嫌弃后,独自睡在床下。 半夜,姐姐听见“外婆”在咀东西,“嘎嘣、嘎嘣”的,就问她在吃什么? “外婆”说,她吃的是刚刚在厨房里拿的炒胡豆。 姐姐不相信,因为家里没有胡豆。便说她也想尝一尝,“外婆”就给了她一个。 姐姐接过“炒胡豆”一看,竟然是弟弟的手指。这才确定“外婆”就是虎姑婆变的。 但她强忍着内心的恐惧没有表现出来,还骗虎姑婆说她想出去上厕所。 虎姑婆怕她跑了,就把弟弟的肠子拴在了她的身上,另一头牵在自己手里。 姐姐知道虎姑婆怕打雷。出门后,一边打鼓,一边喊“打雷了,打雷了!” 故事的最后,虎姑婆在姐姐的忽悠下钻进了柜子里,被从柜子顶上淋下来的开水给活活烫死了。 刘树嘉原本以为林萱听完这个故事后,会害怕得躲进自己怀里。 可林萱却一脸淡定地说:“这个故事我听过。只不过,我听的那个版的外婆是熊变的。在我们那里叫《熊家婆》。 最恐怖的是,这个故事是我外婆给我讲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不敢单独和她睡觉。” 林萱刚一说完,那个关着玩具熊的衣柜里突然发出了一阵不小的动静儿,弄得柜门“砰砰”直响,仿佛里面有什么东西想要出来。 要不是柜子前抵着一把椅子,门恐怕已经被那东西从里面撞开了。 “妈呀!”林萱惊叫一声,用被子捂住了自己的脑袋。 原本胆大的刘树嘉这下也慌了。他抄起一旁的台灯,做好了应战的准备。 可下一秒,柜子里便传来了一阵老鼠的叫声。“吱吱吱……” 刘树嘉放下台灯,长舒了一口气。开始破口大骂起来,“这什么破酒店,又是老鼠又是猫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不行,我得找前台去……” “别!我一个人害怕!”林萱从被子里探出头来,一把拽住了刘树嘉的胳膊。 “那你跟我一起去!”刘树嘉想当然地说道。 林萱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她清楚刘树嘉的脾气,要是真让他跟人理论,搞不好会打起来。 这里可是位置偏僻的景区。他们两个人生地不熟的,要是真出了什么意外,连个可以马上喊来帮忙的人都没有。 “大小姐,那你想让我怎么样?”刘树嘉有些无奈。 “睡觉吧!反正老鼠被关在里面也出不来。对了,桌子上不是有耳塞吗?把耳朵塞住就行了!”说完,林萱还对男友撒了个娇。 刘树嘉犹豫了一会儿,骂骂咧咧地拿起了耳塞,自己一副,林萱一副。 “我说酒店怎么那么贴心?还给客人准备耳塞。原来是太吵了,怕客人投诉。破酒店!倒八辈子血霉了,选了这家……” 林萱将耳塞严严实实地塞进了自己的耳朵里。她一来嫌弃柜子里的老鼠太吵;二来嫌弃柜子外的男友太吵。 耳朵清静下来后,两人很快就睡着了。 他们谁也没有听见,柜子里的老鼠突然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之后便彻底没了动静儿。 不知过了多久,林萱隐约听见耳边传来了一阵咀嚼东西的声音。“嘎嘣、嘎嘣”的,就和故事里形容的声音一样。 她明明记得自己戴着耳塞,便以为自己正在做梦,并未起任何疑心。 可到了第二天早上,林萱习惯性地翻了个身,却摸到了一滩黏糊糊的东西。 她猛地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差点儿没把她给吓晕过去。 刘树嘉不见了。原本雪白的床单被鲜血染成了红色,上面还残留着两截人类手指。 “啊!”林萱下意识地尖叫了起来。 回过神来后,她迅速披上被子,冲出了房间。 在这个过程中,她依稀看见柜子的门敞开着。那只曾被刘树嘉粗暴对待的玩具熊,此时正歪着脑袋,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它瘪瘪的肚子不知为何鼓了起来,嘴角还残留着暗红色的血迹。 走廊外的阳光刺得林萱睁不开眼,她一不小心就跌倒在了地上。 此刻,她害怕极了。她害怕那只巨大的玩具熊会从屋子里追出来;她害怕它一张嘴,满口都是尖利的牙齿。 一想到这里,她就两腿发软,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好在,一名酒店的工作人员恰好路过这里,将狼狈不堪的林萱背到了大厅。 冷静下来后,林萱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酒店的工作人员。 震惊之余,工作人员迅速带领几名保安赶往了案发现场,并报了警。 经过仔细地勘察后,调查人员给出了一个答案:是游荡在附近山上的藏马熊翻窗进入了酒店的房间。趁着林萱熟睡之时,吃掉了她的男友,又翻窗逃走了。 虽然,林萱并不想接受这个牵强的解释,但她也实在是想不出别的可能性了。 她总不可能相信,男友是被那只巨大的玩具熊给吃掉的吧。 几天之后,法医剖开了那只玩具熊的肚子。 望着那些还未被完全消化的人体残骸,他一脸震惊。 “这下,到底该怎么跟别人解释呢?” 第304章 镜(一) 孙晚汐在城中村租的房子到期了,她原本是想续租的。 可无良心房东看她把原本的又破又脏的自建房改造得像样板间一样。一高兴就给她每个月涨了两百块钱的租金。 几次协商无果后,孙晚汐决定不租了。可到了退押金的时候,房东又以各种理由克扣她的押金。 消毒费扣一百,家具折损费扣两百,门把手不好使了扣五十,床垫弄脏了扣八十…… 令孙晚汐想不通的是,门把手是她后来换的,床垫也是她自己买的。 原本的家具就只有一个小冰箱、一台旧洗衣机、两张没有床垫的铁架床和一台坏掉的空调。 一气之下,孙晚汐连夜用备用钥匙进入房间,破坏掉了自己购置的所有东西,还顺手往下水道里倒了一桶水泥。 为了避免遭到无良房东的报复,孙晚汐在距离城中村很远的地方租了一套户型和原来差不多的房子。 虽说,这里交通没有原来方便,但胜在便宜。而且屋子里面有很多旧家具,保存得都还挺好,使用起来没有任何问题。 最主要的是,她听中介说,房东一家早就在外地定居了,这套房子就成了闲置资产。只要她每个月按时交房租,其余的事房东都懒得管。 于是,孙晚汐当场就跟中介签订了租房合同。她心想,“这回不要说无良房东了,就是房东都遇不到了。” 搬到新家的那天,天气格外好。阳光洒在打包好的纸箱上,仿佛预示着美好生活的开始。 孙晚汐打算先将每个房间彻彻底底地打扫一遍,再用自己带来的物品将屋子精心布置一番。 到厕所洗拖布的时候,孙晚汐发现了一个不太寻常的地方。厕所里没有镜子,屋子里的其他地方也没有镜子。 不过,她从原来住的地方带了一个穿衣镜过来。所以,她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问题,就到卧室里打扫卫生去了。 卧室里有一个大立柜,非常陈旧,上面布满了厚厚一层灰。 但柜门上的雕花很精美,看起来像古董一样。柜门打开,内侧居然是一整面穿衣镜。 孙晚汐心想,“原来镜子在这呢!”就忍不住在镜子面前多照了一会儿,还拍了几张自拍照。 然后,她就把柜门关上开始拖地。 拖完了所有房间后,孙晚汐打算回到卧室抹灰。可她抹着抹着却发现,原本脏兮兮的家具已经干净了。 上面还依稀残留着水渍,就像有人刚刚已经把这些家具给抹了一遍似的。 孙晚汐有些摸不着头脑了,难道是自己忙晕了,忘记自己已经把家具给擦过一遍了? 可她明明刚拿起抹布啊! 就在这时,孙晚汐兜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她的好姐妹,她是来叫孙晚汐一起出去吃晚饭的。 孙晚汐想着,“反正房间也收拾得差不多了,正好自己也饿了。不如先出去把晚饭解决了,剩下的明天再弄。” 洗了个手就出门去了。 见面后,两人就近找了个饭店,吃了顿烤肉。由于吃得太撑,又逛了一会儿街,恰好碰到了几个打算去喝酒的朋友。 朋友们得知孙晚汐今天搬家,非要拉她出去一起庆祝一番。 孙晚汐盛情难却,只好带着好姐妹跟他们一起进了KTV。 灯光昏暗的包厢加上震耳欲聋的音乐,再配合上各式各样的酒水,人也就没了时间观念。 孙晚汐在不知不觉中玩到了凌晨三点半。 和朋友们分别后,她独自带着几分醉意坐上了一辆网约车。好在司机也是位女性,孙晚汐便没了顾虑,在车后座呼呼大睡起来。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车子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孙晚汐迷迷糊糊地下了车,又迷迷糊糊地上了楼,凭借着肌肉记忆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屋内一片漆黑,她习惯性地伸手去按墙壁上的开关,却发现那里空空如也。 “怎么回事?开关哪去了?”孙晚汐在黑暗中摸索了半天,终于失去耐心。她索性打开了手机里的照明工具,借着微弱的光线,走进了屋子。 不知为何,一种强烈的不安感瞬间涌上了她的心头,她总感觉黑暗中有一双眼睛正默默地注视着她。 孙晚汐不由地打了个寒颤。 她缓缓转过身去,竟看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正靠着墙壁站在玄关处,瞪大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惊恐地看着自己。 那一瞬间,她皮肤上的每一根汗毛都竖了起来,全身上下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 就在她几乎快要叫出声来的时候,她赫然发现,那个女人穿着和她一模一样的衣服,就连长得也和她一模一样。 “原来是镜子中的自己!”孙晚汐长舒了一口气,紧绷的神经也逐渐放了下来。 简单洗漱后,她回到卧室,一头栽倒在了柔软的床上。 夜里,她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蹑手蹑脚地爬上了她的床,悄无声息地在她身边躺了下来…… 次日清晨,阳光穿过纱帘间的缝隙,洒在了孙晚汐的脸上。 这天是周末,她不用挤公交去上班,就在床上赖了一会儿。 快到中午时,孙晚汐感觉肚子有些饿了。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拿起手机,打算给自己点一个外卖。 可打开外卖软件后,她才发现手机快没电了。她下意识将手伸了一旁的床头柜,却发现上面既没有手机充电器,也没有插线板。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猛然想起,原来自己已经搬家了,那些东西她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呢。 孙晚汐从一大包行李里掏出了手机充电器,给手机充上电以后,径直走向了厕所。 她正打算洗脸,却发现厕所里根本没有镜子。 望着洗手台上方那一面空无一物的墙壁,孙晚汐突然想起了什么,顿时觉得毛骨悚然。 是啊,新家的墙壁上没有镜子!厕所里没有;玄关处也没有! 唯一的一面大镜子在那个像古董一样的柜子里。她自己带的穿衣镜又还没有拿出来。 那么,她昨天晚上看到的,究竟是什么呢? 第305章 镜(二) 孙晚汐不可置信地来到玄关,仔仔细细地扫视了一圈。 并不是她记错了,四周的确没有镜子。非但没有镜子,就连任何可以反光的东西都没有! “会不会是我昨晚酒喝多了,看花眼呢?”她一遍又一遍地在脑海中质问着自己,直到深深嵌入皮肤的指甲掐出了血痕,她才猛然回过神来。 望着那堆好不容易才搬过来的行李,她实在是不想承认这间宽敞、明亮的屋子有任何问题。 突然,那间放着大立柜的房间里传来了一阵异响,孙晚汐的心瞬间提到的嗓子眼儿。 她一边壮着胆子朝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一边在心中默默祈祷,“这大白天的,该不会见鬼吧?是老鼠,一定是老鼠……” 可随着柜门微微开合,她竟然隐约看见两条半透明的人腿,从一个很窄的缝隙里快速钻进了那个大立柜中。 最恐怖的,并不是那两条人腿能从一个那么窄的缝隙里钻进去,而是那两条人腿居然是半透明的! 被汗水浸透的上衣紧紧地贴着她的后背。孙晚汐一手扶着墙壁,一手捂着胸口,生怕自己会因为心脏跳动的过于剧烈而昏厥。 那一瞬间,她的脑子里闪过了无数念头:硬着头皮打开柜门,然后被里面的东西活活吓死。 冲进厨房拿上菜刀,待里面的东西出来后跟它拼个你死我活。 立刻拿起手机拨打报警电话,然后被当成精神病给抓起来……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她最终还是选择了拿起手机夺门而出。 蓬头垢面的孙晚汐独自游荡在阳光明媚的街道上。就在她无处可去之时,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宝~贝!酒醒了没有?想我了没有?”电话那头的人捏着嗓子压低声音说道,气泡都快要从听筒里冒出来了。 孙晚汐愣了一秒。心想,“这个骚男人是谁?”直到看到来电显示上写着陆瑶两个字,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醒了,被吓醒的!”说到这里,她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是被我的气泡音给吓醒的吗?宝~贝!”陆瑶的声音依旧没有恢复正常。 孙晚汐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鼓起勇气开口说道:“我新租的房子好像闹鬼了!” “你在跟我开玩笑?你认真的?”陆瑶的反复确认道。 “真的,真的!不是开玩笑!我亲眼看见那东西钻进了我家的柜子里,我都被吓得不敢回去了!”孙晚汐的声音略带哭腔,语气却异常坚定。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陆瑶突然提高了自己的音量:“我长这么大就差没见过鬼了! 你在哪儿?我现在就带上我弟那个废物去你家捉鬼,你要是敢骗我你就死定了……” 半个小时后,陆瑶带着一个一米八几的大小伙子出现在了孙晚汐的面前。 孙晚汐认得他,他就是陆瑶的弟弟陆霖。 “你还真把你弟这个废物给带来了?”孙晚汐有些惊讶。 “什么?”陆霖白了孙晚汐一眼。 “我们两个女人阴气太重!”陆瑶一本正经地说道。 陆霖则一脸无奈,“我在家里打僵尸打得好好的,她突然把网线给我拔了!说上你家来打真的! 就算你家真有僵尸又怎么样?我又没有真的AK47!” 陆瑶肘击了陆霖一下,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你不是天天去健身房撸铁吗?你就不能过来保护一下我们两个弱女子?” 闻听此言,陆霖的五官拧成了一团,“你还需要我保护啊?小时候打架我就没有打赢过你!你怕不是想着危机关头好拿我喂僵尸吧?” 陆霖话还没说完,陆瑶便打断了他,“好了好了,少废话。你要是害怕,现在滚回去也行!” “谁说我怕了!”陆霖小声嘟囔了一句,不再发言。 见大家安静了下来,孙晚汐这才领着两人上了楼。 三个人好不容易爬到了出租屋门口,可等到要开门的时候,孙晚汐又打起了退堂鼓。 “真的要进去吗?”她看了看陆瑶,又看了看陆霖,迟迟不肯扭动已经插进了锁孔的钥匙。 “不然呢?合着我们俩在这陪你爬楼梯玩呀?”说着,陆瑶一把推开了孙晚汐,毫不犹豫地替她打开了门。 起初,三个人还比较警惕,无论做什么都是一起行动。陆霖甚至还往地板上撒了一把从家里带来的糯米。 可转了几圈后,他们发现这间光线充足的屋子并没有任何异常,这才将目光放在了孙晚汐口中的大立柜上。 “就是那个柜子,我亲眼看见两条半透明的人腿从一个很小的缝隙里钻了进去!”孙晚汐躲在陆瑶身后,心有余悸地说道。 “我的好弟弟,给你个表现的机会,你去把柜门打开!”陆瑶给陆霖使了个眼色。 “凭什么我去啊?再说了,在你们两个老姐姐面前有什么好表现的?”说完,陆霖还故意往后退了一步。 “你去不去?”陆瑶的语气带着一丝威胁。 “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去就不去!”陆霖理直气壮。 “好!你不去是吧?那就休怪我把你偷老妈的钱买游戏机的事儿给你抖出去!” 陆瑶装作一副打算自己开门的样子,陆霖却一把拦住了她,并示意她和孙晚汐退到一旁。 “好姐姐,你们女人阴气重,抓鬼这种事儿还是让男人来!”说这话的同时,陆霖已经将手伸向了柜门。 毕竟对于他来说,鬼哪里有发火的老妈可怕。 他深吸一口气,抓住把手用力往外一拉。可柜门就像被焊死了一样,怎么也打不开。 “怎么回事?这个柜子怎么打不开呀!”陆霖一脸惊讶。 “你小子,别在这给我装蒜嗷!”说着,陆瑶狠狠地拍了陆霖的后脑勺一下。 “真的,不信你自己来!”陆霖的语气异常诚恳。 陆瑶将信将疑地把手伸向了门把手,纵使她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无法将门给打开。 “怎么回事?这个柜子没有锁吧!”陆瑶松开了门把手。 三个人面面相觑,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最初来到这里的目的,也忘记了害怕这件事情。 眼下,他们一门心思地想着如何将这个柜子给打开。 第306章 镜(三) “这柜子咱们是非打开不可吗?”陆霖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他的好兄弟还等着他回去开黑呢。 “当然了!不打开看看,你晚汐姐今晚怎么睡得着?”陆瑶用不容拒绝的口吻说道。 没等陆霖开口,她又连忙补充道:“再说了,你难道就不好奇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吗!好好一个柜子,怎么会打不开呢?” 陆霖思索了片刻,算是默认了。 三个人商量了一会儿, 最终决定合力打开这个柜子。如果这样都不行的话,那就只好上厨房拿菜刀,把门给劈开了。 他们说干就干,陆霖打头阵,孙晚汐在最后。就这样拉扯了一会儿后,柜门果然松动了一些。 “不对呀!好像有什么东西从里面拽着柜门!”陆霖一脸疑惑。 “少废话,用力拉!马上就要成功了!”陆瑶指挥道。 “算了,算了,太费劲儿了!你们等等我,我去厨房拿菜刀。”说话的同时,孙晚汐已经松开了手。只剩下陆瑶和陆霖两个人还在用力拉拽。 突然,那股从里面拽着柜门的力量消失了。就在柜门打开的一瞬间,陆瑶和陆霖两人摔了个四仰八叉。 这时,一个黑影从柜子里冲了出来。 那是一个戴着黑口罩和鸭舌帽的精瘦男人。他神色慌张,推开孙晚汐径直冲向了玄关,似乎是想要把客厅的门给打开逃出去。 陆霖很快便反应了过来,这柜子里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鬼,而是一个贼。于是,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与那人缠斗在了一起。 情急之下,男人不知从哪掏出了一把匕首,毫不留情地挥向了陆霖。 “小心啊!”孙晚汐大喊一声,立马拿起一旁的板凳向那人头上砸去。 男人吃痛,丢下匕首夺门而逃。 陆霖低头看了一眼手臂上正在往外渗血的伤口,晕了过去。 “陆霖,陆霖……”陆瑶蹲下身来摇晃着陆霖的身体,脸上难得露出了焦急的表情。 “我……我马上打120!”回过神来后,孙晚汐立刻掏出手机,陆瑶却拦住了她。 “打什么120,直接打110。我刚检查了一下,这个伤口还没有我被猫挠的深。一会儿,救护车到了,伤口也该愈合了。”陆瑶一脸平静地说。 “那他……”孙晚汐的脸上写满了疑惑。 “这个废物晕血!”说着,陆瑶踹了踹地上的陆霖,没过多久他便睁开了眼睛。 孙晚汐见状,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拨打完报警电话后,孙晚汐找来创可贴,简单地替陆霖包扎了一下伤口。不一会儿,警车就开到了楼下。 办案人员先是让三人清点一下是否有财物丢失,随后对现场进行了勘察。 孙晚汐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自己的物品,发现除了一条在拼夕夕上花九块九买的镀金项链以外,什么也没有丢。 得知了这个消息后,陆霖连肠子都悔青了,“什么?你就丢了一条九块九的项链?晚汐姐,你也太穷了吧!亏我还冒着生命危险帮你抓贼,对得起我受的伤吗?” 孙晚汐白了陆霖一眼,对他的愧疚顿时烟消云散。“我好歹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平板!肯定是他还没来得及偷,我们就回来了!” 陆霖一脸嫌弃地看着桌上的笔记本电脑,直言不讳道:“这个型号在我初中的时候就出了,到现在得有十年了吧!偷了,卖都卖不出去……” “就你话多,晕血的废物!”见孙晚汐脸色有些难看,陆瑶狠狠地拍了一下陆霖的后脑勺,示意他赶紧闭嘴。 恰好这时勘察工作结束了。 办案人员发现,无论是大门还是窗户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并且窗户外还安装了防盗窗。以此断定,小偷是从大门进来的。 孙晚汐恍然大悟,一定是因为自己上午被吓得不轻,逃出去的时候连门都忘记关了,这才给了小偷可趁之机。 可如果小偷是在那之后才进屋的,那么她之前看到的那两条腿又是谁的呢? 而且,逃走的那个小偷穿的是黑色的长裤。她看到的两条腿可是光着的呀。难不成,柜子里还有别的东西? 犹豫了良久,孙晚汐终于鼓起勇气向办案人员说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可他们的答复却比孙晚汐想象中还要官方。一句,“柜子检查过了,没有别人了。”就敷衍过去了。 孙晚汐心里明白,“这事儿,穿制服的管不了,得找穿道袍的!”走完流程后,也就不再多言。 由于明天是周一,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陆瑶嘱咐了一句,“有事儿给我打电话。”就和陆霖一起回家去了。 经过这番折腾,孙晚汐的肚子已经饿的不行了。她打开外卖软件,把想吃的东西都点了一遍,打算给自己压压惊。 结果可想而知,“眼睛大,肚皮小”的她连一半都没有吃完。 好在,出租屋里冰箱、微波炉一应俱全,吃不完的东西都可以冻起来,明天再吃。 酒足饭饱后,孙晚汐的注意力又回到了那个柜子上。虽然,白天的时候已经有不同的人检查过好几次了,但她总觉得里面暗藏玄机。 她不是没有想过把那个柜子给搬出去扔了,可那个柜子实在是太沉了。不要说她了,就是换了三个大男人,也不一定搬地出去。 况且,柜子是房东的,她怎么能说扔就扔呢?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她打开了屋内所有的灯。然后,壮着胆子搬开了她抵在柜子前的桌子。打算睡前再最后检查一遍。 其实,用桌子抵住柜子的这个行为非常可笑。如果柜子里真的有脏东西的话,桌子又怎么挡得住呢?如果柜子里没有脏东西的话,又何必用桌子抵住呢。 可孙晚汐就是感觉,不放点什么东西在那儿不安心。 孙晚汐深吸一口气,缓缓拉开把手。明亮的灯光顺着缝隙照进了漆黑的柜子里,映入眼帘的还是那面大镜子。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的同时,孙晚汐注意到了一个之前被她忽略掉的细节。 柜门内侧的材质和样式竟然和外侧一模一样,并且也安装了把手。 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碰见在柜门里面安装把手的柜子。这个设计实在是太奇怪了!就好像是为了方便人从里面打开柜子一样。 怪不得小偷能从里面拉住柜子! 为了弄清楚这样设计的目的,孙晚汐便将柜子的里里外外都拍了下来。 她本想发给中介,让对方帮忙问问房东。可她转念一想,中介和房东为了房子能长期租出去,一定不会跟她说实话。 就像你问买水果的人,这个果子甜不甜?他一定不会告诉你果子是酸的一样。 思来想去,她最终将那些照片发到了网上,希望能有好心人指点她一下。 做完这一切后,时间也不早了。孙晚汐合上笔记本电脑,就洗漱睡觉去了。 这晚,她睡得很沉。 就连半夜柜门被人从里面推开,柜门前的桌子摩擦地板,发出了巨大的声响,也没有听见。 第307章 镜(四) 早上七点半,熟悉的铃声将孙晚汐吵醒。 她伸手关掉闹钟,又闭上眼睛躺了一会儿,直到五分钟后铃声再次响起,才迷迷糊糊地下了床。 换好衣服后,孙晚汐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了昨天吃剩下的外卖。 她正准备将食物放进微波炉里加热,然后带到公司里去吃。却发现餐盒里的猪排不知被什么东西给啃了一口。 她不可置信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猪排缺口处的牙印依旧清晰可见。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放进冰箱之前,这块猪排都还是完整的。 “难不成是耗子干的?”孙晚汐很快就否定了这种猜测。 先不说,耗子根本打不开冰箱门。就算自己昨晚没有把冰箱门关好,它还能打开餐盒,咬一口猪排,又把盖子给盖回去不成? “难道是自己半夜饿了,梦游?可自己从来都没有梦游的习惯呀!” 就在孙晚汐一头雾水之时,她惊讶地发现不光是这一盒猪排,冰箱里几乎所有的食物都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啃了一口。 炸过的鸡腿被啃了一口、没洗的苹果被啃了一口、没剥皮的香蕉被啃了一口、就连带着泥根的大白菜也被啃了一口…… 而且,每样东西就只啃了一口。 孙晚汐还没反过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放在洗衣机上方的微波炉突然发出了“呜呜呜……”的声响,它竟然毫无征兆地自己启动了。 透过可视窗口,孙晚汐看见自己昨晚才换下来的那件白色衬衫正在里面高速旋转,衣领处赫然沾着一枚带有油渍的牙印。 从牙印的大小和平整度来看,罪魁祸首绝非是老鼠之类的啮齿动物,而是一个人! 孙晚汐的心怦怦直跳,额头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她快速向周围扫视了一圈,并未发现其他异常的地方。 家中的物品没有被移动过,就连昨晚点外卖时赠送的塑料餐具都还整整齐齐地码放在原处。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如果再不出门她就要迟到了。 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不用加班还是双休的工作,她可不想因此丢了饭碗。 权衡利弊后,她关掉微波炉,慌慌张张地出了门。 接连遇到了这么多无法解释的现象,孙晚汐一整个上午都心不在焉的。就连同事刘坤站在她面前,让她帮忙打印资料,她也没有任何反应。 “小孙、小孙!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刘坤将手伸到孙晚汐面前晃了晃,关切地问道。 “啊?没有啊!”见有人找自己,作为前台的孙晚汐连忙从工位上站了起来。“有什么事儿吗?” “没什么重要的事儿,就是打印些资料。不过,那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刘坤追问道。 孙晚汐犹豫了片刻,见周围没有别人,便将自己今早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刘坤。 “也就是说,对方竟然能在不借助任何工具的情况下就徒手打开冰箱、撕开餐盒,还能咬穿苹果皮,并将苹果放回原处,甚至连带泥的白菜梆子都能轻易啃动。 这肯定是人干的!”刘坤一本正经地说道。 孙晚汐忍不住白了他一眼,“这还用你推理?关键是,那个人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看,他就是在捉弄你!”刘坤回答道。 “捉弄我?”孙晚汐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还有别人有你家钥匙吗?有没有可能是你朋友干的?”说着,刘坤将资料递给了孙晚汐。 孙晚汐接过资料,放进了打印机里,脑子里不由地浮现出了陆瑶的身影。 “陆瑶?陆霖?不可能呀,他们两个根本就没有我家的钥匙!”孙晚汐喃喃自语道。 “你房子是刚租的,对吧?那有没有可能是房东或者中介呢?” 没等孙晚汐开口,刘坤又接着说道:“我之前听说过一件事,房东和中介为了赚租客的押金,故意装神弄鬼吓走租客! 就这样赚了不少黑心钱。你说,你有没有可能遇到了这种情况?” 闻听此言,孙晚汐恍然大悟,还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可她看见的那两条透明的腿又该怎么解释呢?”不过她转念一想,“既然都是装神弄鬼了,没有点手段怎么能吓到人呢?是某种魔术手段也说不定!” “虽然,自己可能又遇到了无良房东,但即便是这样也总比遇到鬼好。”孙晚汐顿时感觉心里舒坦了不少,干起活儿来也更加有劲儿了。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事情并非像她想象中那样简单。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孙晚汐习惯性地去了一趟厕所。 她家离公司比较远,若是半路想上厕所很不方便。所以,即便她一点儿尿液都没有,为了以防万一也会提前去方便一下。 可就在她洗完手照镜子的时候,她竟然惊讶的发现,镜子里的厕所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孙晚汐心头一紧,不由地瞪圆了自己的眼睛。 她用湿漉漉的手抹了抹有些模糊镜子,除了镜子里的卫生巾更清晰了一些之外,什么变化都没有。 这面她照了不知道多少次的镜子,今天居然照不出她的来了。 “这怎么可能呢!”孙晚汐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在镜子面前疯狂地扭动着自己的四肢。 可不论她动作幅度有多大,镜子里始终都没有出现她的虚像! 孙晚汐想要尖叫,却感觉有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她的喉咙。 就在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之时,一个女人推门而入。 “晚汐,你也在这儿啊!”不过点头之交的女同事,尴尬而不失礼貌地跟孙晚汐打了个招呼。 孙晚汐惊慌失措地转过头去,“嗯!”了一声后,立刻冲出了女厕所。 她害怕对方发现自己的秘密,她更害怕对方走到自己身边时,镜子里面只有一个人的虚像! 第308章 镜(五) 时针走到了六点整,孙晚汐拎起工位上的背包,神情恍惚地走出了办公大厦。 温热的晚风扑面而来,她却不由地打了一个寒颤。 今天,公交站旁的便利店破天荒地没有开门。她下意识地往没有开灯的店内瞥了一眼。 那倒映着来往行人的玻璃橱窗上面唯独没有她的虚像。 这下,她再也骗不了自己了。不是厕所里的镜子有问题,而是她自己有问题! 孙晚汐两腿一软,差点跌倒在地,回过神来后她连忙加快了自己的脚步。可偌大的城市,不论她逃到哪里都能看到可以反光的物体。 公交车站牌、路上的水坑、商店的玻璃门,以及熄了屏的手机,通通照不出她的虚像!它们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你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一个可怕的猜测占据了孙晚汐的大脑——“我是不是已经死了?” “那么,我是什么时候死的呢?”她回想起今天早上,她好不容易准时赶到了公司楼下。 突然,一辆失控的电动三轮车从转角处冲出,径直朝她撞了过来。还好她反应够快,侧身一闪躲过了一劫。 “难不成,那时候我其实没有躲过去,而是被电三轮给撞死了? 可是,行驶速度还没有跑步快的三轮车真的撞得死人吗? 难不成,我是在工位上猝死的?那么应该是死在刘坤让我帮忙打印资料之后咯!不然,他怎么还会若无其事地跟我聊天? 不对呀!打印完资料以后,还有好几个人跟我说过话。难道我是死在上厕所的途中……” 想到这里,孙晚汐忽然发现,路上人来人往却没有一个人的视线停留在她的身上。 “难道大家都看不见我了?” 这时,迎面走来了一个抱着一筐橘子的男人,他毫不避讳地直视着正前方,就好像前面一个人都没有一样。 为了测试对方是否会从她的身体穿过,孙晚汐干脆站在狭窄的道路中间不走了。 眼看着对方一步一步向自己靠近却始终没有要绕开的意思,孙晚汐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可就在男人距离她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对方突然将手中装有橘子的筐子往地上一跺,一把推开了她。 “你挡在我车子前面干什么?”男人气喘吁吁地说道。随后,将那筐橘子抱上了敞开着的后备箱。 “他不光可以看见自己,还能一把推开自己!” 孙晚汐愣在原地,既想笑又生气。对方明明可以张嘴让她让一让,却非要对她动手。“他该不会是想趁机占我便宜吧?” 她刚准备好好跟对方理论一番,却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吓得她撒腿就跑。 孙晚汐不跑还好,她这一跑立马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那人见状连忙追了上来。 “你个颠婆,你让我好找!你知道我花了多少钱才把你用水泥堵住的下水管弄好吗?你跑毛啊你……” 上一任房东赵中牛的声音回荡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孙晚汐连头都没来得及回,便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她知道自己现在必须全力跑路,一旦被抓到,免不了吃一顿耳巴子。 可长期缺乏锻炼的她根本就不擅长长跑。 眼看着赵中牛和自己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孙晚汐急中生智使出了一招“秦王绕柱”。可她绕的却不是柱子,而是两位路过此地的大妈。 孙晚汐在一胖一瘦两位大妈们的身边绕来绕去,赵中牛也在这两位大妈们的身边绕来绕去。 就在赵中牛的手即将碰到孙晚汐的胳膊之时,孙晚汐悄悄捏了一下其中一位胖大妈的屁股,一把将其推进了赵中牛的怀里。 随即大喊道:“爸,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说完,她一溜烟就跑了。 一脸懵逼的赵中牛扶起自己身上如千斤顶一般的大妈,还没来得及开口解释便挨了一巴掌。 “你这个老秃驴,自己耍流氓就算了,还要带上女儿!走,跟我去警察局……” 遭到了孙晚汐非礼的胖大妈死死地抓着赵中牛的胳膊,她显然已经认定了这两人就是父女关系。 “你放开我,那不是我女儿。再说了,你屁股一米多宽,你也不照照镜子。我家里好几套房子,我怎么可能看得上你这个肥婆……” 赵中牛百口莫辩,只好一个劲儿地挣扎,试图尽快脱身。没想到,一不小心碰到了一旁瘦大妈的胸部,又挨了一巴掌。 “你这个老流氓,非礼她不够还要猥亵我!这里这么多人看着呢,我看你还要怎么狡辩……”瘦大妈怒目圆睁,一把拽住了赵中牛的衣领。 “我不是故意的!再说了,你脸上的褶子比我老娘还多,我图你什么啊?” 赵中牛的语气比两位“受害者”还要凶,这下彻底激怒了围观的群众。于是,大家合力将这个恬不知耻的“老流氓”押送到了警察局。 与此同时,一口气干掉了一大碗酸辣粉的孙晚汐,已经拎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内。 她将刚从超市里买来的日用品扔到了地上,连鞋子都没来得及脱便瘫倒在了沙发上。 经历了此番波折后,“镜子里的自己消失了”这件事又被神经大条的孙晚汐抛在了脑后。反正她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死,生死之外都是小事儿。 身心俱疲的孙晚汐躺在沙发上玩了一会儿手机,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她这一睡竟直接睡到了后半夜。 大约凌晨五点左右,孙晚汐被一阵尿意憋醒。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经过了好一番艰难的思想斗争才磨磨唧唧地向厕所走去。 由于孙晚汐睡着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所以屋子里没有开灯。 她借着手机屏幕里微弱的光源来到厕所门口,刚准备开灯便听见厕所里传来了一声异响。 “啪嗒”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 “是老鼠吧!肯定是老鼠!不然,就是自己没有把东西放稳!总不能又是小偷吧!” 孙晚汐努力地安慰着自己。随后,壮着胆子打开了电灯,向厕所里面望去。 下一秒,手里的手机“啪”地一声落在了地上。孙晚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第309章 镜(六) 只见,厕所门与墙之间的夹缝里,一条似有似无的人腿快速缩了进去。 那条腿又粗又长,从那光滑的皮肤来看应该是一条成年女人的腿。 “难道有人躲在门后面?不对,不可能!那个地方很窄,就是站一个小孩都费劲,更别说一个身材微胖的成年人了。 一定是自己起猛了,产生了幻觉。一定是这样的!”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孙晚汐猛地拉开了厕所门,向门后望去。然后,她便看到了诡异而又熟悉的一幕。 狭小的缝隙里,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正蜷缩在角落一脸惊恐地望着她。只不过,那个女人身上穿的是她昨天刚刚换下来的衣服。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孙晚汐倒吸了一口凉气。半晌,她才鼓起勇气,哆哆嗦嗦地问道:“你……你是人,还是鬼啊?” 那人畏畏缩缩地站起身来,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般低头呢喃道:“我不是人,也不是鬼,我是孙晚汐。” “你是孙晚汐?那我是谁?”孙晚汐的语气由害怕转变成了惊讶。 “我是孙晚汐,你也是孙晚汐。只不过我是镜子里的孙晚汐,是昨天的孙晚汐。而你是现实中的孙晚汐,是这一刻的孙晚汐。” 另一个自己的话像咒语一般萦绕在孙晚汐的脑子里。虽然,她还不能完全理解对方的意思,但也总算是了解事情的真相了——镜子里的自己从镜子里面跑出来了! “你……真的是镜子里的我?”孙晚汐反复向对方确认道。 镜像孙晚汐一脸真诚地点了点头,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恶意。 “既然你是我的镜像,那我就叫你汐晚孙好了!”说到这儿,孙晚汐索性打开电灯,仔细地端详起了另一个自己。 汐晚孙的确和她一模一样,就连面颊上泪痣的位置都分毫不差。只不过,自己的泪痣长在左眼下方,而对方的泪痣长在右眼下方。 “原来我的脸这么大,腰这么粗啊!美颜相机把我骗的好惨啊!”孙晚汐出神地望着一脸茫然的汐晚孙,喃喃自语道。 她下意识地将手伸向了对方的脸颊,想摸一摸另一个自己。可手指却直接从对方的身体里穿了过去。 那一瞬间,孙晚汐被吓了一跳。但她很快便意识到,这一切都合情合理。毕竟镜中的自己只是一个虚像,如果有实体,那才叫恐怖呢。 下一秒,孙晚汐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问道:“冰箱里的食物是你啃的吗?还有微波炉里的衣服,也是你放进去的?” 汐晚孙点了点头,回答道:“我只是想尝一尝那些东西的味道。可不论衣物还是食物,熟食还是生食,对我来说都一样,什么味道也没有。 衣服上的牙印是我不小心留上去的。我本来想放进洗衣机里清洗。可洗衣机的盖子我怎么也打不开。 或许是因为我的能量太低了吧,只能对物体产生轻微的影响,也只能移动较轻的东西。 那时,刚好你起床了。我害怕被你发现,慌乱之中就将衣服随手塞进了微波炉里。”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家里闹鬼了呢!”孙晚汐长舒了一口气。但她很快便反应过来,现在这种情况和闹鬼又有什么区别呢? “对了,那你是怎么从镜子里跑出来的呀?怎么才能让你回去?”孙晚汐迫切地想要让自己的生活尽快恢复平静。 闻听此言,汐晚孙意味深长地看了孙晚汐一眼,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你究竟做了什么,才导致我来到了现实世界。” “那你是从哪里来的?你总该知道吧!”孙晚汐有些着急了。 汐晚孙迟疑了片刻,“你真的那么想让我回到镜子里吗?” “当然了!要是被别人发现我没有虚像,我会被当成怪物的!求求你,回到你本来的位置吧!”孙晚汐一脸愁容,语气中带着一丝哭腔。 汐晚孙思索了一会儿,突然走向了那间空着的卧室,指着那个大立柜说:“我就是从这个柜子里出来的,你去看看它究竟隐藏着什么玄机吧!” 汐晚孙的话,孙晚汐丝毫没有怀疑。因为她早就开始怀疑,这个内壁镶嵌着镜子的诡异柜子了。 她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连忙打开柜门,钻进柜子里,在那面镜子前仔细研究了起来。 可就在这时,柜门“啪”地一声关上了。孙晚汐两眼一黑,陷入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空间。 柜子外面的声音消失了、柜子里面的镜子消失了、就连整个柜子都消失了。 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很轻很轻,轻得没有一点儿重量,她就像一个飘在空中的氢气球。 更糟糕的是,她摸不到自己的身体,也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唯一能感觉到自己存在的,是脑子里仅存的一点意识。没有了实实在在的肉体,她仿佛变成了一颗缸中大脑…… 重获光明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孙晚汐之所以知道现在是早上,是因为她看见了那个蓬头垢面、刚刚起床的自己。 或者说,她看见的其实是汐晚孙。 “早啊,孙晚汐!”刚刚拉开窗帘的汐晚孙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对玻璃窗里的孙晚汐说道。 与此同时,玻璃窗里的孙晚汐也被迫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她的嘴唇一张一合,似乎是在说:“早啊,孙晚汐!” 只有那看似得意的眼神,实则充满了恨意。 她想狠狠地咒骂自己眼前的女人,她想冲破阻碍狠狠地殴打眼前的女人。可是她做不到,她被困在了这个没有边界的空间里。 或许会困一阵子;或许会困一辈子! 穿好衣服后,汐晚孙离开了卧室。玻璃窗里的背影消失的一瞬间,孙晚汐的世界再次陷入了一片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孙晚汐看见了在厨房里胡吃海塞的汐晚孙。与此同时,她也同步了对方的每一个动作。 汐晚孙在喝牛奶,她就在喝牛奶。汐晚孙在吃苹果,她就在吃苹果。汐晚孙在往自己嘴里塞着夹了芝士、培根和肉松的三明治,她也正在往自己嘴里塞着三明治。 可是对于孙晚汐来说,这些东西一点儿味道都没有。 二十多分钟后,玻璃窗前的汐晚孙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打着饱嗝。玻璃窗上的孙晚汐,也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打着饱嗝。 可是感到满足的只有汐晚孙,孙晚汐一点儿饱腹感都没有。应该说,什么感觉都没有。 第310章 镜(七) “原来这就是食物的味道啊!吃东西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吧!”汐晚孙看着玻璃窗里的孙晚汐,露出一个胜利者的微笑。 “好了,接下来该代替你去上班了!”汐晚孙兴奋的语气中夹杂着些许期待,仿佛工作是这个世界上第二幸福的事情。 她模仿着记忆中孙晚汐的样子给自己画了一个简单的妆。整理好衣物和背包后,就穿上高跟鞋出门去了。 而孙晚汐的世界一会儿黑暗,一会儿光明。她只能通过模糊、扭曲的外界景象来判断汐晚孙移动到了哪里。 从拥挤的公交车到宽敞、明亮的写字楼。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对于孙晚汐来说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 进入办公室后,汐晚孙自然而然地坐在了孙晚汐的工位上。她先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然后便积极地整理起了桌上堆积如山的文件。 她将孙晚汐“扮演”得很好,甚至比孙晚汐本人还要好。 她会积极得响应领导。她会热情地给每一位她记得住名字的同事打招呼。她会在完成份内的工作后,努力地给自己找其他的事情做。 就连和同事一起去食堂吃饭时,她也会忍不住赞美那份平平无奇的番茄炒蛋。和一到工作日就死气沉沉的孙晚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虽然,孙晚汐之前的确幻想过,要是能有另外一个热爱工作的自己代替她去上班就好了。而她,哪怕只是待在一个既晒不到太阳又淋不到雨的地方,什么都不做也好。 可如今愿望真的实现了,她却连哭都哭不出来。 时间很快就到了晚上十点半,汐晚孙哼着小曲儿、欢欣雀跃地走出了公司大楼,在一群刚刚加完班的“行尸走肉”里显得格格不入。 其他人见状,都忍不住在背后说三道四:“这孙晚汐是上班上疯了吗?平时准时下班都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今天怎么跟打了鸡血一样,还主动加班? 她该不会跟领导好上了吧?她该不会要升职加薪了吧……” 然而,这些流言蜚语汐晚孙完全没有放在心上。她微笑着和同事们一一道别,然后径直走向了一旁即将打烊的高档蛋糕店。 对一切食物都充满了好奇的她,要用孙晚汐那点微薄的工资买好多好多糕点,把孙晚汐平时舍不得买的品种都尝个遍。 但汐晚孙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她即将踏进蛋糕店时。一个一脸凶相、手里拿着棒球棍的中年男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他便是孙晚汐的前任房东赵中牛。 就在昨天,他因为被孙晚汐污蔑,和中年大妈发生了口角。不但被两个大妈抓伤了脸,还被当成流氓抓进局子蹲了一晚上。 这个仇要是不报,他死都不会瞑目。 “孙晚汐,可算让我逮着你了!昨天你把我坑的好苦啊!”赵中牛那张狰狞的脸凑到了汐晚孙面前,唾沫星子喷了她一脸。 “赵中牛?你……你想干什么?”汐晚孙一边后退,一边努力回忆着昨天发生的事情。根据一些记忆碎片,她勉强拼凑出了事情的经过。 “我想干什么?我想让你付出代价……”说着,赵中牛挥舞着手里的棒球棍向她冲了过去。 “啊!救命!救命啊!谁来救救我啊!” 汐晚孙的呼喊声引来了一些路人的侧目,但他们也只敢远远围观。赵中牛那副要将人生吞活剥的模样,不论谁见了都不敢轻举妄动。 黑漆漆的小巷子里,棍棒和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了汐晚孙的身上。 “让你堵我马桶!让你污蔑老子!你跑啊,臭婊子!你再跑一个给我看看!老子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赵中牛的辱骂声回荡在汐晚孙耳边,继承了孙晚汐肉身的她,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难以忍受的疼痛和恐惧…… “求求你,别打了!哎哟,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给你钱好不好,我给你钱……”汐晚孙无助地哀嚎着,赵中牛却视而不见。 虽然,他之前找孙晚汐的目的的确是为了要钱,但现在他只想出这一口恶气。 不知过了多久,赵中牛终于停手了。或许是他打累了,又或许是他害怕再这样打下去闹出人命可就麻烦了。 他最后踹了地上奄奄一息的女人一脚,恶狠狠地啐了一口:“现在知道锅儿是铁打的了吧!我警告你,你要是敢报警,下次老子直接打死你!” 说完,他拖着沾满鲜血的棒球棍,将汐晚孙独自留在了幽暗的小巷。 汐晚孙蜷缩在满地垃圾和污水的角落,屈辱和恐惧让她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过了许久,浑身是伤的她才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狼狈地捡起背包,一瘸一拐地往有光亮的地方走去。 因为会扯到身上的伤口,每一步都是钻心的疼痛。这一刻,她无比懊悔。这根本不是她想象中的美好生活! 这晚,被打得头破血流的汐晚孙没有选择去医院,而是奢侈地打了一辆出租车,逃回那间还算温馨的出租屋。 踏进家门后,汐晚孙第一时间将门反锁,仿佛她身后跟着一个看不见的怪物,晚一步她就会有性命之忧。 汐晚孙打开电灯,跌跌撞撞地来到大立柜前,在打开柜门的一瞬间所有的委屈和愤怒统统爆发了出来。 她钻进柜子,对着镜子里鼻青脸肿的自己哭喊道:“孙晚汐,我对不起你!我错了,我错了!我们换回来吧!人类社会实在是太可怕了!” 镜子里的孙晚汐没有给予汐晚孙回应。她同样在哭泣,只不过嘴角有一抹似有似无的笑意。 “求求你,换回来吧!我们换回来好不好?实在是太疼了,我疼得受不了了……” 汐晚孙无助地拍打着镜面;镜子里的孙晚汐也无助地拍打着镜面。汐晚孙愤怒地砸着柜壁;镜子里的孙晚汐也愤怒地砸着柜壁。 不同的是,镜子里孙晚汐的脸上仿佛写着两个大字——“讽刺”。 这时,汐晚孙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关上了柜门。周围变得伸手不见五指,可那撕裂般的疼痛感却依然存在。 半晌,汐晚孙一脸疑惑地打开了柜门,她竟然还没有回到镜中的世界。 “奇怪!怎么会这样?明明上一次一关上柜门就回去了啊!怎么会这样?究竟怎么才能换回来啊?” 汐晚孙急得直跺脚,甚至有一种想把镜子给砸掉的冲动。 第311章 镜(八) 多番尝试无果后,身心俱疲的汐晚孙只好用哭泣发泄内心的焦虑和愤怒。哭着哭着,她就坐在柜子里睡着了。 凌晨四点左右,一条从手机里传来的提示音将她吵醒。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本打算将手机设置成静音,再到床上去休息。没想到是有人回复了孙晚汐之前在论坛发的关于大立柜的帖子,瞬间清醒了不少。 一名叫“青山居士”的网友留言:“这个柜子不简单!没事千万不要打开,更不要对着镜子拍照,不然会召唤出脏东西来!” “什么?原来我是脏东西!” 本来挨了一顿毒打心里就够不爽的了,现在还莫名其妙地被骂了。汐晚孙甚至有种想顺着网线过去打他的冲动。 不过,不爽归不爽。她现在总算是找到把镜子里的人给召唤出来的方法了。 汐晚孙丝毫没有犹豫,拿起手机对着镜子就是一通乱拍。 可十几分钟过去了,她少说也拍了上百张照片,手指头都开始抽筋了。镜子依旧一点儿变化都没有。 “胡说八道的死骗子!怪不得说我是脏东西。我也是蠢到家了,竟然会相信一个网友说的话。” 汐晚孙骂骂咧咧地关掉了柜门走向卧室,打算先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再去医院看看。 或许是因为已经睡了一觉,又或许是因为伤口一碰到凉席就疼。虽然床铺比柜子里舒服多了,可汐晚孙却怎么也睡不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汐晚孙隐约听见了一阵异响,像是有人在开门。 可她浑身酸痛,实在是懒得下床。于是便一边欺骗自己,“是我听错了”,一边躺在床上做着思想斗争。 不一会儿,卧室外传来了“砰”地一声。这下她再也无法自欺欺人了,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 她还没走到门口,一张熟悉的大脸便映入了眼帘。 “孙……孙晚汐!你是怎么出来的?”看着眼前这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人,汐晚孙又惊又喜。 “托你的福,还不是因为你在镜子前面照了好几百张自拍!”孙晚汐讥讽道。 “可……可那会儿……”汐晚孙话还没说完,突然恍然大悟。“照完了像,得关上柜门才有用,对不对?” “算你聪明,不愧是我的虚像!”孙晚汐冷笑道。 “我们已经换回来了吗?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能感觉到疼痛啊?”说着,汐晚孙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差点儿没疼得她叫出声来。 孙晚汐敲了敲一旁紧闭着的门,说道:“想换回来很简单,你只需要钻进柜子里就可以了!” “那你把门关上是什么意思?”汐晚孙迫不及待地拧了拧门把手,却发现门已经被锁死了。她想伸手去抓孙晚汐的胳膊,却只抓到了一把空气。 “你把钥匙藏哪儿了?”汐晚孙急得直跺脚。 “告诉你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孙晚汐故意卖了个关子。 “什么条件?”汐晚孙一脸疑惑。 “帮我报仇!同时也是帮你报仇!”孙晚汐的语气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 汐晚孙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可我们两个打得过赵中牛吗?” “谁说要打他了?打他真是便宜他了!”孙晚汐咬牙切齿地说道。 虽然,汐晚孙帮她承受了所有肉体上的痛苦,但还有比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人毒打更屈辱的事情吗? “那你……想怎么报仇啊?”汐晚孙小心翼翼地问道。 “跟我来……” 此时的赵中牛正独自在家里睡大觉。睡得正香之时,他突然被一阵剧烈的砸门声给惊醒。 “谁呀?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赵中牛掀开被子大声怒斥道。下一秒,四周便安静了下来。 “神经病!喀,呸!” 赵中牛往地板上吐了一口陈年老痰,盖上被子便准备继续睡觉。虽然他不知道门外是谁,但他知道大半夜来找他准没好事儿。 所以,他是坚决不会开门的! 可就在这时,砸门的声音变成了敲门的声音。而且,这声音怪怪的,不像是在敲金属,而是像在敲玻璃。 赵中牛再仔细一听,“不对!这哪里是在敲门啊,分明就是在敲窗户!” 他背脊一凉,差点儿没从床上翻下来。因为,他家住在七楼! 不过,他很快便镇定了下来。心想,“是风吹的吧!” 赵中牛家的窗户有些年头了,窗户和窗沿之间的缝隙很大。遇上风大的季节,窗户便会被吹得“砰砰”直响。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他都会塞一坨卫生纸进去。缝隙塞满了,窗户也就不响了。 为了不让窗户产生的噪音影响自己睡觉,赵中牛便下床去扯了几节卫生纸,打算把窗户的缝隙给塞上。 可他刚一拉开窗帘,便看见了一张鼻青脸肿的大脸。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才被他毒打了一顿的孙晚汐。 “你……你你你……”赵中牛被吓得都快晕厥了。 这时,窗外的孙晚汐缓缓张开了嘴,她用一种极其幽怨的语气说道:“赵中牛,我死得好惨啊!赵中牛,还我命来……” “啊!”赵中牛惊叫一声,连滚带爬地冲到了客厅,打算开门逃跑。 可他刚一打开门,便发现门口躺着一个女人。那女人一动不动,像一具尸体一样趴在那里,而且身上还有血! 虽然楼道里很黑,但通过她的穿着打扮和身上的伤痕,赵中牛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孙晚汐! “她……她怎么会在这里?难不成是我下手太重,把她给活活打死了?那她究竟是临死前爬到了我的家门口,还是死后爬到了我的家门口呀? 如果这是孙晚汐的尸体,那刚才那个……难道是她的魂魄?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赵中牛一脸惊恐地看着地上的“尸体”,正不知所措之时,窗外的孙晚汐冷不丁地飘到了他的身后。 “赵中牛,我死得好惨啊!我死得好惨啊!赵中牛,我要你偿命……” 突然,一只冰冰凉凉的手猛地抓住了赵中牛的脚踝。他哆哆嗦嗦地低下头,竟发现地上的“尸体”活了过来。 她一脸幽怨地看着赵中牛,即便什么也没说,依旧将赵中牛吓了个半死。 只听见一声惨叫,赵中牛整个人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但头破血流的他一秒钟也不敢多歇,从地上爬起来过后,第一时间往楼下冲去。就连回头的勇气都没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孙晚汐的出租屋时,她已经收拾好了自己,打算请个假去医院看看。 她站在大立柜的镜子前面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对着镜中的自己露出了一个友善的微笑。 下一秒,只听见“砰”地一声,柜子里的镜子碎成了渣。 孙晚汐面带微笑地放下手中的折叠金属板凳,心满意足地关上了柜子,并在柜门外上了一把锁。 不出意外的话,她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再打开这个柜子了。 与此同时,赵中牛正式开启了他的逃亡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