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神》 1、第1章 云南大理双廊。 四月,是旅游的淡季。 靠海的somewhere客栈前台没人,一箱又一箱卖不出去的风花雪月啤酒堆叠成山。 昨个儿晚上劈了一夜的雷,今个儿白天就艳阳高照了,也是怪事。 落地玻璃窗上的光影灿烂斑驳,双人沙发上斜躺着一人,穿着黑绿冲锋衣,长腿肆意嚣张地搭在沙发一侧,低着头看不到脸庞,只有一只灵活的大拇指在手机屏幕上跟缝纫机似地哒哒哒点个不停,她偶尔抬下头,朝着门口玻璃门盯着看,应该是在等人。 发完了微信消息,丁文嘉起身,对着厨房喊了一句:“甜甜,我走了,你给我告诉你们大老板,但凡让我抓到那个女人,我不会放过她,年纪小手段倒是不少。” 厨房里立刻传出声音:“嘉姐,老板今天真是进城里买东西了,你留下吃个面呗,你最喜欢吃的肉酱面,我这……都快出锅了。” “不吃了。”丁文嘉反身挎上塞在桌子下面的背包,“他既然不忍心和那些女的断联系,那我只能和他断联系了。” 这话才说完,厨房里立刻冲出来一个人影,看着年纪不大,二十出头的年纪,方形脸,手里还握着一柄大漏勺,她是客栈寒假招来的小前台,叫陈甜,做事很麻利,从寒假一直做到四月份,前台厨房都能干,陈甜上手就拦,哄着丁文嘉:“嘉姐,有话好好说嘛,你和老板也……。” “说什么?他人都不在,出了事他倒是跑了,留我一个人在这儿,估摸着我要真和人家互扯头发抓脸挠皮的,他还能乐得跟猴似的,他这人,没有心的。”丁文嘉掏出手机屏幕,上头是几段微信聊天截图,两女人在虚拟网络世界里杀得红红火火,最后一句是对方发的一条“我已经定了四月十号的动车票了,到时候看看他到底选谁。” 今天不就是四月十号么。 陈甜尴尬了,可虽然才来三个月,可丁文嘉姐对她一直很照顾,刚来第一天她就来生理期了,腹痛难忍,又不好和两位男老板说,就一直撑着,还是嘉姐看出她不对劲,扶着她回房休息,又给她端茶送药,替她顶了一下午的班。 陈甜嘴唇嗡动,小声劝:“小三总归是小三,哪有嘉姐大度,您放心,如果她真来了,要扯头发挠脸皮的,我替你上。” 陈甜说得信誓旦旦的,就差拍着胸脯用命发誓了。 “不必了,我可不是一个会为了男人动手的人。”丁文嘉说完就走,毫不拖泥带水,才推开客栈玻璃门,就和外头要进来一人撞上了,来人是个女的,黑长的头发,白色t恤,浅蓝色阔腿牛仔裤,两人对视一眼,丁文嘉却突然不走了,她扭头,站在客栈台阶上看着徐徐走到前台的女人。 那小前台反应也是极快的,立刻把大漏勺往身后一藏,钻进柜台里,十分公式化地问:“是入住吗?” “不是,”这白t恤语气很是平淡,“我找人。” “您找谁?” “你们老板。” 外头的丁文嘉耳朵尖,又或者说她根本没走,听了这话,又悄悄推开门进来,站在这两人身后,陈甜看了一眼丁文嘉,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现下是淡季,又不是节假日,连送菜的都不来了,得靠陈甜自己骑着小电驴去买,这地方又偏僻,从小巷子里进来得七绕八绕的,客栈就跟世外桃源似的,能来这儿找人的,不会就是之前给丁文嘉姐狂发微信想要上位的小三吧。 陈甜挺慌的,如实说:“我们老板进城去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她又偷摸摸看了丁文嘉一眼,鼓足气问,“要不……您留个微信,他回来后,我再联系您?” 她若是敢留微信号,陈甜一加,在和丁文嘉姐手机里那个昵称叫“小金子”小三微信号一核对,不就知道是不是眼前这位了么。 谁晓得,这人反问:“微信?” 她似没听过这东西似的:“那是什么?”她又说,“没事,他不在,我在这儿等就是了。” “那那那……小姐贵姓?” “我姓金,金子的金。” 金子的金? 金子? 小金子? 妈诶,这姓氏居然对上了,陈甜头更痛了,继续去瞄丁文嘉的反应,丁文嘉很明显也木楞了一下,看了一眼陈甜,示意她别多说话,这是要亲自上的意思了? 这somewhere客栈有两位老板,大老板姓梁,传说中的隐藏型富二代,天生招桃花,有了正牌女友丁文嘉后,也算是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了,可过去的风.流债还有多少没还清的,真没人知道。 二老板宋戈刚好相反,不仅不拈花惹草,连正牌女友都没有。 总之这俩人吧,一个热爱酒吧轰趴,一个喜欢钓鱼养花,可偏偏能从大学一直厮混到现在,也不晓得是怎样的缘分。 陈甜眼瞧着后头的丁文嘉眼神愈发狠戾起来,还是忍不住提醒这位金小姐:“金……金金金小姐,你可能要等很久哦,要不……。” “无妨,我坐着等就是了。”金瑶择了个舒服点的双人沙发,正是丁文嘉之前躺过的。 陈甜内心像是有千匹脱缰的草泥马在狂奔,好家伙,大堂总共三对沙发,六张可以坐的地儿,可偏这俩人挑男人和挑沙发的眼光一模一样。 丁文嘉见了,反倒是不走了,她把背包往金瑶对面的沙发上一甩,顺势也坐了下来,金瑶抬眸,两人恰好对上眼神,电光火石之间,丁文嘉突然露出一个无比灿烂的笑颜:“我也是在等人,你这对面没人吧,我可以坐吧。” 陈甜一看,血腥,太血腥了,她这辈子也没见过这样大的场景啊,这俩人,一个狠中带笑,一个笑中带狠,真要撸袖子干架的话,估计她哪个都挠不过。 “甜甜,你先回去煮面吧。”丁文嘉朝着不知所措的陈甜点了点头,示意她进去。 “诶!”陈甜端着漏勺就回了厨房,掏出手机拼命给两位老板发消息。 甜甜:梁哥,宋老师,快回来!出事啦!大水淹了龙王庙啦! *** 环海公路上,一辆车身满是灰尘的深蓝色小皮卡嘟嘟嘟一路颠簸,宋戈一边开车一边略带嫌弃地用余光扫视着坐在副驾驶的梁霄。 梁霄正掏出手机对着窗外拼命拍照发视频,vuevlog软件打开,滤镜选好,拍摄,加入背景音乐,点开微信群发,一系列操作一气呵成。 宋戈想要开口说话,梁霄又把手机话筒对准唇边,低沉的男低音,刻意又造作的温柔声线。 “洱海风光,可惜没你。” “你不能来,我就带你看海。” “好看吧,哥哥亲自给你拍的。” 一个个对话框切换,梁霄也算是操作自如,发完最后一个,梁霄才点开置顶聊天的头像,哒哒哒开始发微信,一边发一边皱眉。 宋戈总算是可以开口说话了:“微信怎么不给你配个语音群发的功能?”宋戈单手把持着方向盘,现在是淡季,偶尔有骑着小电驴环岛的游客,大多都是云南本地大学生,趁着课少来玩两天,女生居多,宋戈从她们边上开过去的时候,引得女生们几次侧目,低声交流:“真好看。” 宋戈余光扫了一眼梁霄,又说:“早知道你这副德行,我真后悔把我姐介绍给你,我姐,三岁学跆拳道,八岁学搏击,十四岁就能吓得班里男同学写保证书再也不揪女生头发,从小到大,嫉恶如仇,你要是惹不起就别撩,撩到手了又整这出,还小金子?你是不是有小银子小铜子等着呢?” “丁文嘉又不是你亲姐,她姓丁,你姓宋,姓都不一样,你初中读寄宿后都没见过你养父养母了吧。”梁霄忽而也觉得自己说的不合适,立刻改口,“再说,和你姐在一起之后,我可就金盆洗手了,那小金子我是真不记得是谁了,你让我去解决,可人家也不联系我啊,我加她微信她也不通过,打她的电话还把我拉黑,就对着你姐叭叭叭的,我有啥办法。”梁霄回完消息,又从裤兜里掏出另一个手机,继续拍环海的洱海风景,一边拍一边和宋戈说,“我说你开车能不能稳当点,我画面都抖了。” 宋戈听了,刻意往减速带上一冲,整个车身哐当一抖,这小皮卡虽然是皮包肉,可也就薄薄一层,梁霄常开玩笑,说这玩意其实就跟纸糊的似的,经不住一撞的。 紧接着听到后头一响,宋戈立刻靠边停了车,梁霄暗道一句:“坏了!”立刻也推门下车。 车后头,原本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红色玫瑰花被颠得横七竖八的,皮卡的栏板也掉了下来,宋戈想重新去锁栏板,发现锁头都断了,他们客栈没这种小皮卡,这还是找隔壁老王借来的,刚上手宋戈就觉得这小皮卡年久失修,可老王一直说没事儿,不就运个玫瑰花嘛,能有多重。 水滴石穿啊,年久失修的锁头终于在这回来的路上报废了,宋戈只能从捆扎玫瑰花的绳子里扯出一截,穿过锁头,狠狠地扎了好几圈,余下的花是不会掉了,可这已经掉了的花呢。 梁霄脸都白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特意从花市拉回来准备给你姐赔罪的花,520支玫瑰花这得没了一半了吧,”梁霄捂着头,看着一直在收拾玫瑰花的宋戈,气不打一处来,搡了宋戈一把,埋怨:“你说你没事儿抖什么减速带啊?” 宋戈也攮了他一把:“你有我姐了你又发什么小视频给那些姑娘?” 梁霄跺脚:“客户!那都是客户!准备来云南旅游的客户!我不得吸引一下人家啊。” 宋戈冷笑:“对!你的客户都是女的!” 梁霄指着满地的红色花瓣:“咋办?” 宋戈一把拽着他蹲下:“咋办?一起收拾啊!” *** somewhere客栈,大堂里的古木色挂钟滴滴答答地指向了十二点,中午了,该吃饭了。 陈甜看着一锅煮好的酱汁发愁,这肉酱面,她是端出去呢还是不端出去,她掏出手机,看到somewhere的客栈群里梁霄回的消息,第一条是“放心,不出二十分钟就到了”,第二条是“路上出了状况,晚点回。”这俩间隔不过三分钟,陈甜的心情可以说是一下上天一下入地的。 陈甜虽然内心忐忑,但还是硬着头皮端着木托盘出去了,两碗过完凉水的白水面,两碗酱汁,一碟酸萝卜,还有一盘青菜,是早晨刚从客栈露台上摘下来的上海青,脆着呢。 “金小姐,嘉姐,你们先吃饭。”陈甜低着头,这俩人眼神都跟要杀人似的,她谁也不敢看。 金瑶点头道谢,又问:“多少钱?” 陈甜摆手:“不要钱不要钱,您是客人。” “三十八一份。”丁文嘉掏出手机二维码,食指一戳,递到金瑶面前,笑了笑,“扫码就行。” 扫吧,扫了就知道你到底是不是小金子了,还盯着老娘盯这么久。 金瑶明白了,眼前的人根本不是等人的,这架势,是想挑衅? 金瑶也跟着笑,只反问了一句:“您不是来等人的客人吗?怎么?你是这客栈的老板娘?” “老板娘可不敢当,”丁文嘉靠着沙发背,“老板那样的人,我不稀罕,已经踹了。” “那您收钱,是不是不合适?”金瑶从斜跨小黑包里摸出一张一百的人民币,递给陈甜,“帮忙找下钱。” “哟,这么复古呢?现年头,用现金的人可不多。”丁文嘉一边说,一边奋力把酱汁砸进面碗里,一双筷子抄底翻天似地搅拌起来。 “怎么?”金瑶也学着开始拌面,又缓缓抬头,“那你们用什么?厕纸吗?” 2、第2章 陈甜听了,找钱的手都僵住了,她瑟瑟缩缩地抬头看着这俩人。 丁文嘉的手都停下了,这姓金的倒是淡然得很,依旧在拌面。 丁文嘉嘴角一扯,筷子一搁:“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你是小金子吧。”她一边说,一边把手机微信里那个叫小金子的微信头像怼到金瑶面前。 金瑶没看,只挥手:“你挡到我吃面了。” 丁文嘉整个人都不好了,她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摔,又说:“那我就当你是了。” 金瑶抬眸:“是谁?” “装蒜是吧,微信里信誓旦旦地说这几天要来找我的麻烦,还真就来了,报个真名吧,我叫丁文嘉,单钩丁,文化的文,嘉奖的嘉,附近的人都认得我,给我个面子,喊我一声嘉姐,你呢?你叫金什么?” 金瑶也搁下手里的筷子,好在她并不饿,不然理都不理眼前这人:“金瑶,金子……哦不,”她改口,“金戈铁马的金,瑶池的瑶,一般人……喊我瑶娘娘。” “娘娘?”丁文嘉冷笑,“你宫斗呢。” 金瑶低头,开始吃面:“我只是来等人的。” “你是来等我的吧。”丁文嘉已经初步判定,眼前的人就是微信里那位“小金子”了,她耸肩嗤笑了一声,“你说你自己十八,可看起来,这虚报了不止一两岁吧。” 金瑶皱眉,她虽为山神,还掌管过昆仑和长白两座山,可从未暴露过自己的年龄,只是一直有人揣测,说能镇守昆仑的山神必定是诸多山神里最年长的一位,可见了她的面,又会惊叹,怎么瞧着这么年轻,可惜的是,金瑶的确只是瞧着年轻,她的岁数,她自己都不记得了,大概是在一万年前,她就不过生辰了,年龄太大,庆生横幅写不下。 金瑶干咳了几声,抬手端水连灌了好几口。 丁文嘉乘胜追击:“咳什么?心虚了吗?你在微信里一口一个‘老女人’称呼我的时候,也没见这么没底气。” 微信?老女人? “我想你认错人了。”金瑶继续吃面,“我们今天是第一次见面,之前……见过?” “见倒是没见过,不过……,”文假拖了个长腔,“咱俩在微信里也对骂了半个月了吧。” “微信?” 丁文嘉最不喜欢看这种无知装可怜的样子,只伸手:“你手机亮出来。” “手机我知道。”金瑶从挎包里取出最新款的白色手机,她也是刚学用这玩意,她在小苍山被关了一百年了,这一百年可变化太快了,刚出来的时候,她赤着脚,站在坚硬的白水泥路上,看着飞驰的四个轮子,俯瞰着山下簇拥叠织的客栈和饭馆,呼吸着雾气沉重的空气,这种自由而又陌生的感觉让她一下子无法适应。 按照金瑶的话说,她足足适应了好几刻钟才慢慢学会这个新世界的规则。 这儿的人,喜欢抱着一个长方形发光薄屏,如厕的时候看,吃饭的时候看,没事的时候看,有事的时候也看,金瑶也想学着看,可发现,这里头并没有什么好看的,倒是可以用来听曲儿,不过流行的歌手也真是换了一批了,金瑶之前喜欢的歌手的歌都找不到的,不过她这几日新喜欢上一个姓周的歌手,除了吐词不清之外,其余的都很好。 至于丁文嘉口中的“微信”。 “哦,我知道了,”金瑶有些明白了,买手机的时候店员给她讲解过,“你说的是那个聊天软件吧,我没有装,我觉得没什么用,反正也没人找我。”金瑶倒是大大方方地解锁了手机屏幕,递到丁文嘉面前让她看。 丁文嘉不信,她一把夺过金瑶的手机,快速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点了拨打,很快,她的手机上来了电话,号码是186开头的,“小金子”的微信绑定的号码是139开头的,还真不是? 丁文嘉把金瑶的手机慢慢放回去,正对上金瑶冷厉的目光,金瑶用筷子卷着一团面条,慢条斯理地说:“丁小姐,你要知道,这万万年来,从来没人敢抢我的……东西,我念你是初犯,饶你一命,再有下次,我会……。” “你怎么样啊?”丁文嘉觉得这金瑶的语气还真是和小金子越来越像了,尤其是这一句“我的东西”,小金子在微信里可是说过一样的话的,丁文嘉下巴在微微抖动,“你是有小号的吧,你和梁霄还真是天生一对啊,都喜欢随身带着几部手机,不怕接电话的时候分不清啊。” 金瑶皱眉:“梁霄是谁?” “还和我装起来了。”丁文嘉也没心思吃了,猛地拍了一下桌子,站起来指着金瑶,“你在微信里嘴皮子可利索得很,到了面前给我摆高冷无辜的范儿,挺会演的啊。” 金瑶也跟着站起身:“你这是要找事的意思了?” “找的就是你的事儿。” “你是哪里派来的人?师从何门?” “谁派得了我啊,我就是自个儿手痒了想打架不行啊。” “还想动手了是吧。” 动动动……手? 陈甜慌了,手里一直捏着准备找给金小姐的零钱,可一步也不敢挪,只默默掏出手机反复在微信里问:梁哥,宋老师,你们到底到哪儿了啊? 很快,宋戈回了:巷子口,我去还车,老梁已经进来了。 已经进巷子那也该快了,陈甜顾不得其他的,直接跑出客栈门,一眼就看到在巷子里狂奔的梁霄,招手大喊:“梁哥,打起来了!” 梁霄这颗心啊,就跟从珠穆朗玛峰往下坠似的,凉飕飕的,丁文嘉可是学过跆拳道和散打的,这要真是动起手来,把人家给打伤了,伤了人还能道歉赔钱,丁文嘉自个儿可就留案底了。 *** “住手!住手!住手!”梁霄一连喊了好几声“住手”,可定睛一看,被摁在地上的居然是丁文嘉。 丁文嘉脸被挤在地上,涨成了猪肝红,她的胳膊被反扭着,金瑶则是轻轻松松地压在她的身上,金瑶两腿一夹,丁文嘉这整个下半身都动不了了。 金瑶抬眸,刚好看到满头是汗的梁霄,冷笑一声:“还找了帮手?” 金瑶身子没动,眉头一紧,随手把左手捏着的凉菜碟给掷了出去,她无意用碟伤人,手腕微微一扭,碟子在空中就落了地的,倒是碟中那几条手指粗的酸萝卜裹着小米椒的辣椒汁直接甩到了梁霄脸上,那腌萝卜的水里有辣椒有盐有米醋,一下子呛得梁霄眼睛都睁不开了,可他还是扶着墙往前走:“金……金小姐是吧,你先松开我女朋友。” “是她说动手的。”金瑶警觉起来,“你怎知我姓金?” 丁文嘉也是一点儿都不领情:“姓梁的,谁是你女朋友,老子和你已经分手了。” 梁霄“啧”了一声,他眼睛通红,还火.辣辣地刺痛,可丁文嘉还被人压着呢,这说话的声音都不对劲了,这不会闹出人命吧。 陈甜也跟着进来了:“金……金小姐,这骗你感情的是我老板,和我老板娘没关系的啊,人都来了,你要打……也打我老板不是。” 梁霄回头,一脸生无可恋:“甜儿,我真是谢谢您。” 陈甜小心翼翼:“不……不客气。” 梁霄用水狠狠地洗了一把眼睛,这才仔仔细细地把金瑶看了个遍,小金子?他过去连女朋友们的样子都记不住,更别提名字了,备注都是生日+籍贯+昵称,哪里分得清什么金银铜铁的? 梁霄头痛了,他实在想不出这位“小金子”到底是他从哪里惹来的,既然想不出,就不好打感情牌了,只能讲道理,可他不擅长啊,梁霄给了陈甜一个眼色,示意她赶紧劝劝。 陈甜还没开口呢,丁文嘉突然找到个空档,抬脚往金瑶后背狠狠一踹,金瑶不为所动,像是没感觉似的,只把手上的力道下得更狠了,她压低声音对着丁文嘉:“还敢偷袭?可惜你找错对手了。” “呸,”丁文嘉骂道,“你就是占了个先出手的先机,我先出手,指不定被压在下头的是你!要不?咱俩试试?” “好。”金瑶突然懈了力气,果真松了手。 丁文嘉捂着脖子站起身来,梁霄立刻护在丁文嘉面前吧,他又摆手朝着金瑶:“不打了不打了,切磋切磋就行了,现在切磋完了,咱们坐下来聊聊嘛。” 这话才说完,梁霄就被丁文嘉狠狠地推了一下,丁文嘉手上力气也是大啊,一米六八的个子能把一米八六的梁霄推得踉跄好几步,丁文嘉上下打量了金瑶一眼,一边看,一边揉着自己的手腕:“你身手不错啊,在拳馆里,还没有女的能打赢我,当然,男的也没有。” 梁霄扶着沙发起身,正想开口说话,就被丁文嘉呛了一句:“滚远点,待会断胳膊断腿的乱飞,我怕你受不了。” 断胳膊? 虽然晓得丁文嘉说的是气话,可梁霄啥也不顾了,就在俩人要动手的时候突然拦腰抱住丁文嘉,苦苦哀求:“嘉啊,咱不打了行嘛,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我臭不要脸,我拈花惹草,我知错了,你看,我还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红玫瑰花,就在巷子口呢。” 梁霄通红着眼睛看着金瑶:“你谁啊你?你到底是谁?一来就动手,法……法治社会你懂不懂?”梁霄瞧着金瑶不说话,想着怎么着也是个女孩子,女人动手,能有多大力气,他看了一眼丁文嘉,觉得这甚是一个表现的机会,果断昂起头,挺起胸膛,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对着金瑶,“要不你朝着我来,有本事你就打我!来!你来!打我!别动我女人。” 丁文嘉嫌弃极了:“呸!谁是你女人!” 金瑶扭了扭脖子,慢慢倾吐出一声:“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金瑶动了动脚腕,一扭身,一个飞腿直接踹了过去,可这脚底板还没碰到梁霄了,梁霄就突然两眼一黑,直挺挺地晕了过去。 陈甜被吓到了,愣愣地说:“打……打死人了?” 丁文嘉只摸了一把梁霄的脖颈,那动脉还突突突地跳呢,她一甩手:“死不了,人家鞋底都没碰到他,他是被吓晕的。” 几乎是同时,金瑶和丁文嘉异口同声地鄙视了一句:“真没用。” 3、第3章 “你是来找我弟弟的?” 丁文嘉和陈甜先是把梁霄搬到拐角沙发上休息,陈甜负责收拾这一地的残渣,丁文嘉就坐回原来的位置,继续和金瑶对峙,晓得金瑶是来找宋戈而非梁霄,丁文嘉起初是有些心疑的,直到金瑶从小挎包里掏出了一枚镯子。 这是一枚小孩镯子,用成人的手来丈量,也就食指加拇指那一圈大,做工有些粗糙,图样也很老旧,不过被金瑶收藏得很好,若真是宋戈小时候戴的,换算到现在,没有二十年也有十九年了,平常银器都会发黑发棕,金瑶这一枚,倒是光亮得很。 丁文嘉点点头:“我是记得我爸妈收养宋戈的时候说过,他身上唯一之前的东西就是一枚银镯子,可把他接到昆明之后,我却并没有看到这镯子,后来他悄悄告诉我,说是去还愿了。” 丁文嘉面露鄙夷看着金瑶:“你不会是……去偷了人家庙里的东西吧。” 金瑶张嘴,却不想多说,刚才俩人还打得昏天暗地的,没道理现下就能成知心闺蜜了,更何况,金瑶不需要朋友。 丁文嘉见状,又问:“那你找他做什么?” 金瑶低头喝水:“等他回来了,我和他说就是了。” 丁文嘉双手一叉腰:“我可是他姐姐。” “你姓丁,他姓宋,你俩就算是姐弟应该……也不是亲生的吧,”金瑶看着她,“你报过你的名字,我可没忘。” 丁文嘉尴尬了:“那我好歹也是这个客栈的老板娘。” “你刚才和那姓梁说,你已经不是他女朋友了,又何来老板娘一说呢?”金瑶浑身放松,往软绵绵的沙发椅背上一靠,这个叫丁文嘉的虽然鲁莽冲动一些,不过这性子倒是和年轻时的自己有些像,直来直去还护短。 金瑶啊金瑶,你要不是因为护短,也不会次次被贬,从昆仑山山神这般尊贵地位屡屡降级,从昆仑到长白,从长白到苍山,名为被贬,实则被囚,快一百年了,她从未出过山口,并非是她不想出去,而是她根本出不去。 算了,自己来这儿是为了正事,姐姐不姐姐的,金瑶无心去理,她只问:“宋戈什么时候回来?” *** 客栈外,巷子里。 陈甜收到微信消息后,就急匆匆地往外赶,宋戈说他在收拾东西,怎么算也该回来了,不对,宋老师可千万不能回来,这客栈里坐着个女罗刹呢,一个连嘉姐都打不过的阎王,可千万不能让宋戈回来了。 好巧不巧,陈甜就在巷子里遇到了正在往里头搬花的宋戈。 520支玫瑰花落了一半,大概还有250支左右可以用的,可梁霄说这个数不吉利,万一丁文嘉突发奇想想要数一数,数出这个数来,多半以为梁霄是在嘲讽她,到时候,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宋戈觉得他挺夸张的,纠正他:“要炭也是炭你一个人,和我可没关系。” 梁霄反问:“是谁在减速带上表演车.震的?” “震你个头啊。”宋戈好气没气。 气话归气话,可这余下的玫瑰花宋戈还是要老老实实搬回来的,小皮卡进不来巷子,宋戈先得把花尽数搬下来,还了人家的小皮卡,就开始往巷子里一截一截的挪花,200多支花,还都是鲜切的,来来往往的路人要么伫步看着,要么问宋戈卖不卖。 “不卖不卖。”宋戈热得大汗淋漓的,大理的正午,太阳晒得让人发昏,眼花缭乱之际,就看到陈甜来了。 听了陈甜把事情一说,宋戈拧着眉头:“来找我的?”宋戈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还能把我姐给干趴下了?” 陈甜疯狂点头:“梁哥现在晕着,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宋老师,要不咱们报警吧。” 宋戈深思片刻,现下丁文嘉单独和这金小姐对峙,宋戈这心里头的确不安分,可要真报警了,肯定要调监控,丁文嘉也动手了,丁文嘉的拳馆正在参加全国百佳拳馆评选呢,正是敏感时期,这事一传出去,评选的事铁定没戏。 宋戈只说:“你先别慌,就在这巷子里守着,我去看看,如果没事了,我会给你打电话,你再回来,如果半个小时哦不一个小时我都没给你打电话,你再报警。” 宋戈四下看了一眼,对面围着蓝色的铁皮,是在重新砸路铺平准备迎接暑假旺季,边上倒是有不少扁担铁铲,宋戈掂量了一个,觉得挺沉,主要是也太显眼了,他看了一眼那些被砸出来的碎砖头,捡了一块棱角突出的,包进自己夹克衫内侧,手一捂,不刻意看,也看不太出来。 *** somewhere客栈里,金瑶不慌不忙地吃完了碗里的肉酱面,而丁文嘉碗里的还纹丝未动,瞧着有些结块了。 丁文嘉可没胃口吃东西,中途梁霄倒是清醒了一回,抬眼看到金瑶和丁文嘉两人就这样面对面坐着,谁也不说话,梁霄手肘往额头上一搭:“啊,我再晕会儿。”说完就翻身面朝沙发内侧,再没了动静。 “废物。”丁文嘉冷不丁地嗤了一句,金瑶抬眸,丁文嘉愣了一下,才指着梁霄的背影解释,“我是说他。” 金瑶已经开始用筷子刮面碗里最后的渣滓了:“和你相比,他的确不成器,你至少还敢和我动手,而他,我都没碰到他,他就装晕了过去。” 哟,这话丁文嘉爱听。 丁文嘉看着金瑶,这姑娘挺瘦的,细胳膊细腿,t恤下露出的半截手臂也纤细得像筷子似的,怎么压起人来这么有力气,不过瞧着她挺能吃的,这面都没了,还在刮酱吃。 丁文嘉把自己一口未动的肉酱面推到金瑶面前:“我没吃过,你可以吃。” “多谢。”金瑶再次摸出自己的小挎包准备掏钱,突然想到之前那姑娘收了自己的钱还没找零呢,又端端正正地对着丁文嘉说,“一碗三十八,两碗七十六,我给了一百。” 丁文嘉稍愣,这才反应过来,这姑娘是在和她算账呢,这语气还有点小傲娇,意思像是说:我可不是吃东西不给钱。 “不收你钱。”丁文嘉大手一挥,“两碗面罢了,淘宝十二块八的酱能煮出一锅,超市好点的乌冬面四块五一包,再加一点儿香菇葱花芝麻油,卖你一碗三十八,你也信。” “哦,那你是黑店咯。”金瑶说话归说话,这嘴也是极为利索,两三下就吃完了大半的面条,一边嚼一边看着丁文嘉,像是在正儿八经地等着丁文嘉回答。 丁文嘉眯起眼,自己和这姑娘还真是聊不到一块儿去啊,她脸上的筋抽了一下,才说:“标准物价,旅游区都是这样,我们可没宰客啊。” 一声风铃碎响,有人开了门,两人齐刷刷地往门口一看,宋戈正风.尘仆仆地站在门口,他的眼神先落在了丁文嘉身上,用口型问了句“姐,你没事吧”,瞧着丁文嘉摇了摇头,示意一切平安,他才是慢慢踱步进来,一路盯着金瑶看。 “姐,你……朋友?”宋戈试探性地问了句,他眼光往桌面上一扫,看到被金瑶扫荡一空的两只大面碗,又贴着丁文嘉身边坐下,瞄了一眼背对着他躺着的梁霄,方想说话,却突然看到桌面上那只银镯子,好眼熟,可宋戈一下子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了。 “你是宋戈吧。”金瑶搁了筷子,又用餐巾纸细细地绕着唇边拭了一遍。 金瑶起身,理了理衣裳,抄起那小银镯子往外头露台走,回头对着宋戈:“你出来,我有话和你说。” *** 露台临海,水汽吹拂,沿着栅栏下砌着三面花箱,应时应景地种着粉红色玛格丽特和姬小菊,云南也算是个养花开挂区,一年四季花朵不歇,somewhere客栈的花似乎比别家都打理得好,金瑶忍不住轻轻触了一朵玛格丽特娇软柔嫩的花瓣,她深吸一口气,植物的味道,能让她心神安宁。 她回头,想对宋戈说正事,却发现宋戈根本没跟来,而是站在大堂通往露台的玻璃门前看着她。 略微尴尬,金瑶之前喊谁可从未有喊不动的情况。 宋戈喊道:“有什么事,在屋子里说,外头多晒啊。” 宋戈是怕晒吗?他是怕待会儿出事了自己一个人在外头没人帮他。 金瑶回头,也不说话,且就看着他,她皮肤很白,鬓角碎发微卷,整个披散下来乌黑乌黑的,更是衬得脸似巴掌一般小。 敌不动我不动,宋戈的双.腿有些僵,倒是丁文嘉喊了句:“聊就聊呗,你还怕和女孩子单独相处不成。”丁文嘉又侧过脸看着露台上的金瑶,忍不住点头,“我觉得她挺光明磊落的,当时我让她放手她就放手了,不是会搞小动作的人。” “哦,对了,”丁文嘉又嘱咐,“你不准怪她用断桥锁我,这是之前就说好了的,生死有命嘛,也别生气赶她走,找她要个联系方式,改日我还要和她切磋。” 宋戈一脸狐疑地看着丁文嘉,仿佛在说:姐,您这胳膊肘拐得真快啊。 *** “聊呗。” “聊。”金瑶点头。 “聊啥?” “你想聊啥?” 宋戈觉得奇怪了,头一歪:“不是你来找我,你把我喊过来,你想聊啥?” “你们外头的人,聊天喜欢先铺陈一个冗长的开场白,我不擅长,你来铺。” 宋戈摇头:“我也不擅长,我走了。” 金瑶突然喊住他:“大胆!”太挫败了,虽她次次被降级,可在苍山周边,她可从未吃过谁的亏,虽她被封在三尺见方的山神庙里不能走动,可来跪拜上香的人也是有的,虽然就只有那么两三个。 金瑶沉住气:“罢了,我不与你计较。” 宋戈内心翻江倒海,这金小姐说什么?她……不和自己计较? 金瑶又说:“你六岁的时候,曾在吾庙前磕头祈愿,求赐给你一个爸爸或者妈妈,三个四个也行,多多益善,还立誓,若能得偿所愿,余生愿侍奉吾到你终老,后你被丁家收养,虽不是亲生,也算是有父亲母亲了,吾遂了你的愿,你该还了,吾蒙冤被困近百年,今日终能重见天日,势必要上昆仑讨一个公道,吾需一个贴心人替吾打点日常琐事,而你,就是吾千挑万选的人。” 宋戈一脸诧异地看着金瑶,他惊得眼珠子都快崩出来了,磕磕绊绊的,竟说不全一句整话:“你你你……演戏呢?” 4、第4章 “我六岁的时候是许过愿,可我那时候逢庙就许愿,送子观音面前我都求过赐我一对爹娘,你信吗?” “信。”金瑶点头,“吾听他说了。” “不好意思,稍微打断一下,”宋戈脸色有些难看,“能别自称吾了吗,我实在有些不习惯。” 金瑶眼神似掠影般扫了宋戈一眼,继续说:“还有城隍、土地、财神、龙王,他们都被你求过赐一对父母,那一阵,你在神仙界,也算是短暂地出了一次小名气,”金瑶慢踱了两步,靠近宋戈,两人不过一个拳头的距离,这让宋戈觉得有些压抑,本能地想要后退,可金瑶却突然开口说,“他们不应你,我应你,他们不帮你,我帮你,而今,是你该侍奉我的时候了。” 金瑶一边说,一边掏出塞进小挎包里的银镯子,她重新把这镯子交到宋戈手上,宋戈却本能地手往后缩,金瑶直接拽过他的手腕,强行把镯子给塞了回去,手掌包裹着他的四指,迫使他不得不把镯子攥在手心。 “你说用镯子来抵债,我不认,如今我把镯子还了你,往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宋戈喃喃地说不出话,他眉头拧得很深,只听到当空一声雷响,可这天还是湛蓝得和蓝玻璃似的,传闻中的晴天霹雳?太应景了吧。 宋戈回看着金瑶,她却是一点儿不慌,这镯子宋戈是有印象的,他最后一次许愿是在苍山一间破落山神庙,不过说来也是巧,他许完愿后,就真的有人愿意收养他,还是一家家境不错的人家,村里人说,许完愿实现了是要去还愿的,当时答应了神明什么事儿,就必须得做到。 宋戈为难了,他当时说的是一辈子都会侍奉山神,可他要离开大理去昆明了,怎么侍奉?他全身上下就一枚镯子最值钱了,便舍爱,用镯子抵了一辈子的侍奉。 他一直以为这事儿已经完了,毕竟,他是不信这世上有鬼神的。 “你的意思是,你是苍山山神?”宋戈试探性地问。 算他上道,金瑶点头,微扬下颌:“正是。” *** 隔着玻璃窗,丁文嘉看不真切,只贴在玻璃上努力地往露台那边瞄,这玻璃窗也不晓得多久没擦了,粗看还算干净,脸贴上去,全是灰。 丁文嘉看得认真入迷,全然没察觉到梁霄也跟着趴了过来。 “原来是宋老师的桃花债啊,”梁霄双手撑着玻璃,整个人像是一个三角直尺一样架在丁文嘉的身上,他耸肩揶揄,“弄了半天,这小金子找你是误会了你和你弟弟的关系吧。” 还敢提小金子? 丁文嘉听了就气,一脚踹在梁霄膝盖,梁霄连连喊痛,还没缓过神来呢,耳朵又被丁文嘉提溜了起来。 “小金子是小金子,金小姐是金小姐,你别给我和稀泥,好似一锅端了之后你就没责任了,滚!” 丁文嘉说完,又趴着玻璃窗上看,哟,从她这角度看过去,这两人牵手了吧。 金瑶目不斜视,宋戈的表情丁文嘉倒是看不到,不过金瑶倒是一脸春风得意的样子,像是握上了心上人的手指头尖儿,快活得很,不过,这俩人到底在说什么悄悄话呢。 丁文嘉回头,看到桌面上的玻璃杯还有半杯水,想到电影里见过用玻璃杯偷听的桥段,估摸着固体传声的确是比空气快的,应该是有些道理,丁文嘉端起水,低头一看,这可是大半杯呢。 她看了一眼梁霄,又把水杯塞他手里,命令式口吻:“喝完。” 梁霄一顿,复又笑得花枝乱颤:“瞅瞅,还是心疼我,知道我这一路没喝水呢。” 梁霄一口气咕噜噜喝完了,丁文嘉从后背伸出一只手来,示意把杯子给她,她要偷听呢。 梁霄才递出去几分,忽而又谄媚地端起桌上的大水壶,豪气地给丁文嘉灌满了水:“嘉啊,你也喝水。” 沉甸甸的水杯握在手里,丁文嘉整个人都快气炸了,整个人气得发抖,恨不得一水杯直接泼梁霄身上。 梁霄不解:“嘉啊,你眼皮子怎么直抽抽,生病了?” 哐当一声玻璃脆响,宋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看到隔着玻璃窗梁霄在止不住地朝着他摆手道歉,梁霄醒了?看来没什么大事。 宋戈手里反复捏、弄着那枚银镯子,又止不住地打量金瑶,金瑶很苗条,纵是穿着阔腿牛仔裤也看得出来,这两条腿细得跟竹竿子似的,这样的人,能把丁文嘉摁地上打? 宋戈四下扫视了一眼:“拍综艺呢吧,和我姐联手整我?还山神?一道雷我就得信你是山神了,待会下场雨我不得信你是萧敬腾?” “综艺是什么?”金瑶歪头,她又问,“怎么?你想要下雨?可以。”金瑶抬头看天,这原本一片湛蓝的天忽而卷起无数雪花云,云层拢聚,像是数层交叠起的白纱,瞬间,天暗沉了下来,空气有些沉闷,像是真要下雨的样子。 宋戈立刻摆手:“我不是这意思。” “哦。”金瑶低头,这天立刻又变成晴朗一片。 宋戈有些呆滞,巧合!这绝对是巧合。 “还有,”金瑶忽而看着他,她眼神往下,最后落在宋戈夹克的衣兜处,手指轻轻点了点:“想拿砖头砸我?” “哪有,你这……。” 一声闷响,夹克内侧薄薄的一层聚酯棉被砖头给坠破了,半块红砖落在地上,距离宋戈的鞋尖不过半尺距离,宋戈摇摇头,尴尬发笑:“这……是我特意捡回来,垫花盆的。” 宋戈当着金瑶的面,拾起砖头,四下看了一眼,随意抬起花箱里一个花盆,把砖头垫到了底下,解释:“这天气越来越热了,花盆底下垫个砖,好散热,你不养花,你不懂。” 金瑶一副面色不改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信了还是没信,她只走了两步,站在宋戈面前,轻声说:“二十五年前,你我初见,你尚在襁褓,不记得我,我不怪你,可十九年前,你已然六岁,你我再见,你不会……真的不记得了吧。” 宋戈下意识地眨了下眼,十九年前,感觉是很久远的过去了,不过人也是奇怪,有的事儿转瞬即忘,有的事儿吧,能跟着你一辈子,就像是被刻进你脑子里似的。 他自小没爹没妈,吃着百家饭长大,人人都把他当孩子,可没人把他当儿子,他不晓得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和小伙伴玩,有人说我爸是钳工,有人说我妈是计量员,还有人说我爸妈都是种地的,他爸妈呢?他不知道,他这个姓氏,也不是本家姓,是跟着第一个喂他饭的那户人家姓的。 他喊那人宋老爹,可宋老爹太忙了,忙着上班,忙着接点外水活,还忙着给他自己两个亲生的儿子攒老婆本,没时间管宋戈,宋戈就天天往苍山上跑,跑多了,这苍山上的一草一木宋戈都认得了。 熟悉的路走过了,他就喜欢去没去过的路,2001年的七月中旬,他六岁,那一.夜,他一辈子都记得。 他是傍晚时分上的山,可月亮都出来了,他还是没找到下山的路,七拐八拐的不知道走了多久,竟看到一处满是藤蔓野草遮布的山神庙,说是庙怕是都高抬了这还没人大的四方水泥台,不过外头虽然不起眼,里头穿着绿披肩的山神雕塑还是簇新的,应该是有人新建的吧。 宋老爹告诉过宋戈,云南山多水多林子多,谁来管呢?那必然不是人了,是神仙,那神仙管不到的地方呢?那就是鬼来管,所谓鬼神,其实无所谓区分,有恶心的神也是鬼,有善心的鬼也是神,总之,都是要敬畏的。 宋老爹这番话太有哲学,宋戈当时没听懂,不过他就只记得最后一句话,“鬼神都要敬畏,没事儿,多拜拜,你也不是阿育王,拜不塌庙宇的。” 宋老爹与寻常老爹不同,宋戈吃百家饭,认了百家爹,其余九十九个爹和他讲故事不是讲小马过河就是小蝌蚪找妈妈,唯独宋老爹,他总是讲些离奇民俗或者怪闻,他那两个儿子不喜欢听,宋戈却喜欢听。 林子里黑得吓人,白日里那些葱郁茂密的枝丫在夜里都成了张牙舞爪的魅影,宋戈就不停地想着宋老爹给他讲过的故事来转移注意力,又想到阿育王拜佛庙,结果把庙给拜塌了,有人告诉他,其实这并非佛庙而是神庙,神佛有别,所谓小神大佛,因他是一国的国王,要拜就得拜佛庙,去拜神?神可承受不住他这一跪。 宋戈不敢走了,就靠在山神庙前开始自言自语,他什么都说,谁抢了他的鸡蛋他也说,像是倒苦水一样,咿咿呀呀的,还祈求山神赐给自己一个真正的爸爸或者妈妈,他说他不想吃百家饭了,他不喜欢吃鱼不喜欢吃肉,只喜欢吃鸡蛋。 可当时村子里穷,大理的旅游业还没发展起来,来云南的人都是奔着西双版纳看雨林的,莫说肉了,宋戈连鸡蛋也吃不到,好不容易得了一枚,还被宋老爹家的小儿子抢走了。 “你不喜欢吃鱼,不喜欢吃肉,只喜欢吃鸡蛋。”金瑶盯着宋戈,似有一腔底气,“你可知道,你这名字里的戈字是怎么来的?” “辛弃疾的词,想当年,金戈铁马……。”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金瑶打断了他,“那姓宋的大字不识一个,又怎知用诗句替你取名?” 瞧着宋戈愈发惊叱,金瑶浅笑:“当年你被弃于苍山山神庙前,是我一直替你遮风挡雨,那姓宋的坠了山崖,本已死绝,也是我救了他,我要求他带你出山抚养你长大,临行前,他下跪让我给你赐名,我也是忽而想到当年我镇守昆仑,手下数十万天兵,人间涂炭,万妖横行,需镇乱平叛,那时天界没有杀神,我就是杀神,没有战神,我便是战神,”金瑶说到此,又悠悠叹气,眼神深邃绵长,一眼瞬去万年,“只是斗转星移,烁星陨落,千里马没了伯乐,我也没了兵权,之后一贬再贬,真真是一日不如一日,还是辛幼安的词能戳中我心中憾事,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我时常觉得,这写的正是我当年的气派,我赐了你这个名,也给了你这条命,还遂了你的愿,你说,你若不尽心侍奉我,你良心何在?” 他良心何在? 宋戈愣眼瞧着金瑶,这姑娘受了什么刺激?记得大学的时候,他们寝室有个写网络小说的,写得太投入,时常觉得自己就是小说里爹不疼娘不爱只能修仙打妖怪的男主角,动不动就对着电脑淌眼泪,吓得他们一寝室的大老爷们以为他中了邪,最后还是宋戈有办法,给这人一通灌输唯物主义,还告诉他,不要害怕,在枕头底下垫一本马原,啥邪祟都不怕。 当时梁霄还笑呢,嘴上说的是唯物主义,做的却是唯心主义的事,宋戈真是有一手。 宋戈也说了,用敌人的手段解决敌人的问题,这才是高手。 可偏偏,眼前这姑娘说的几桩事还都对得上号,有些事私密到宋戈自己都快忘了,她怎么知道的? 宋戈继续试探:“你既然这么厉害的话,当年为什么不直接把我送出苍山,还兜了那么大一圈子,让宋老爹把我送出来?” 金瑶嘴唇嗡动,略显心虚,只低声说:“我受制于苍山结界,没办法出来。”她干咳几声,扬高音调,“总之,如今我出来了。” “你之前出不来?”宋戈像是故意的。 “如今我不是出来了吗?” “可你之前出不来。” “我现在!出来了!” “可你之前……出不来。” “有完没完!”金瑶四指往手心里一戳,拳头攥得紧紧的,原本晴朗的天空像是被人泼了浓墨,瞬间起了风,狂风肆虐,再大的风,却也不及金瑶眼里那份杀气让人胆寒。 宋戈忙说:“知道了知道了,你出来了。” 5、第5章 梁霄说过,女人是要哄的,这句话的真谛宋戈现在才明白。 这话说完,这天上的浓云才慢慢散了,宋戈很小心翼翼地问:“金小姐,你知道……什么叫幻想症吗?” “不知道,”金瑶没听过这个词,“不过听你的口气,像是在骂我。” “不敢不敢。”宋戈摆手。 金瑶抿唇:“给我备一间房,我要休息。” “你的意思,是要住店?”宋戈愈发谨慎地确认,这位金小姐一下说自己是杀神大气得很,一下又睚眦必较的,一下笑得温柔款款,一下又横眉冷对,这情绪,似乎不大对啊。 “我会给钱的。”金瑶一本正经地强调,她从小挎包里掏出十几张百元大钞,往宋戈手里一塞,“这些,够住些时候了吧。” 态度这么坚决,宋戈不好拒绝,主要是怕自己又说错了话,惹得她动怒,这位金小姐只背了一个挎包来,多半是当地人,若是当地人,知道宋戈之前的一些事倒是不足为奇,这镯子也可以理解为是宋戈放在山神庙前被人拿了,兜兜转转又到了这位金小姐手上,不过她为何自称山神?难道还是真如宋戈所料,是什么神话小说作家来感受生活? “可以可以,”宋戈收了钱,强行温婉,“我给您一个会员价。”他把钱数了一遍,一共十二张。 金瑶冷瞧了他一眼,心中甚是鄙夷:呵,终究是商人脾气,见财就露笑。 宋戈又说:“身份证给一下。” 金瑶虚咳了几声:“那什么……我还在做,明天有人送过来。” “哈?” 金瑶正色:“我起初也不知道你们外头要这玩意啊,户籍文书我都是有的,厚厚的一沓,各朝各代的都备齐了,哪里晓得……哪里晓得现在只要个小卡片。” 宋戈倒吸一口凉气:“金小姐……那个……你知道办假.证是违法的吧。” *** “办个入住。”宋戈啪嗒一下把自己的身份证拍在了前台柜面上,正蹲在地下插网线的梁霄忽而窜出个脑袋,莫名其妙地盯着宋戈,住自己家还办手续?吃饱了撑着? “怎么是你?甜儿呢?”对啊,陈甜还在巷子口守着呢,宋戈怎么一下子把这件事儿给忘了,他看了一眼大堂的大钟,才一点多,还不到一个小时,他赶紧拨了陈甜的电话,别报警了,让她赶紧回来吧。 梁霄又看了一眼站在宋戈身边的金瑶,笑嘻嘻的,他又把宋戈的身份证往前推了推:“办啥啊,都是一家人,住就住了呗。” 梁霄眼神贼兮兮的,脚尖踩着一块脏麻布一点儿一点儿地擦着修网线时落下的灰尘:“再说,金小姐不住你屋?还单独开房,多浪费。”梁霄生怕自己这个理由太过放荡,立刻解释说,“主要是,客房都住满了,没屋了,没了,真没了。” 金瑶一直在笑,也没开口说话。 宋戈单臂撑着前台桌面,低头看着一直没人接通的电话,有些着急,听到梁霄越说越离谱,更是忍不住龇牙咧嘴提醒梁霄:“办……个……入……住。” 梁霄拼了命地摇头:“没房了没房了,真没房了。” 宋戈没回梁霄,只在微信里继续给陈甜留言,出事倒不至于,只不过,这姑娘不会真去报警了吧。 还是金瑶先开了口:“宋戈住几号房?” 宋戈一沉默,梁霄就积极应答:“上楼左转走到头那间。” “那他旁边哪间是空的?” 梁霄:“都是空的。”说完他就后悔了,他刚才说都住满了,这才过了多久,沸水煮饺子也没露馅露得这么快的啊。 金瑶笑了,点点头说:“那我自己上去选了。” 宋戈重新拨了陈甜电话,一边把滚烫的手机贴在耳畔,一边看着金瑶自己上去了,他想拦也拦不住了,好在,电话还是通了。 “在哪儿?” “巷子里呢,宋老师你放心,我和周哥马上来救你了。” 宋戈脑子跟炸开了花似的,陈甜口中的“周哥”说的就是这一块的片警周奇,他压低声音问:“这不是还没一个小时嘛,你报警做什么?” 陈甜那头有些委屈,呜呜咽咽地像是刚哭过一场:“我……我害怕嘛,刚好碰到周哥,他问我怎么哭,我没忍住……我就……我就,宋老师,你们没事吧。” 这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原本是没事的,现在成了有事了,罢了,和人家好好解释一下,就说是俩闺蜜闹矛盾,动了下手,也就是被批评教育一下,不对,这事儿还是得看丁文嘉想怎么处理,被摁地上的可是她,哦,还有梁霄。 “甜说你被踹晕了,昏死过去了,怎么这么快就醒来了?”宋戈看着梁霄。 梁霄贼兮兮地说:“我装的呗。”他一脸春风得意,趾高气昂,胸膛也跟着挺拔起来,“其实你姐心里还是有我的,她早就猜出我是装的,还是跑到街边药店去给我买药去了,啧啧,你姐这人,玄铁刀子的嘴内脂豆腐的心,你放心,咱俩分不了,我注定是你姐夫。” “我姐不在?”宋戈下意识地朝着厨房看了一眼,的确没人,丁文嘉不在,到时候怎么和警察解释啊,难道说陈甜报假警?那小片警可是喜欢陈甜好久了,一旦说要调监控,这谁遮掩得过去啊。 宋戈挠头,又指着梁霄说:“你待会可千万别说漏嘴了,万一我姐成了打架斗殴,留了案底,你注定成不了我姐夫。” 梁霄听了,疯狂点头。 忽而楼梯口传来了一句:“有香吗?” 宋戈回头,发现金瑶扶着楼梯扶手准备下来,她头发湿漉漉的,应该是刚洗过头,不过还是穿着那一身白t恤。 “香?什么香?”宋戈恍然大悟,“哦,屋子里有味道是不是?待会儿我给你弄一瓶清新剂喷一下,你先回去休息。” “会打香篆吗?”金瑶又问。 宋戈和梁霄互看了一眼,梁霄都没明白这三字是什么意思,宋戈倒是听懂了,就是……这位金小姐要求这么高呢。 “略……略会,我待会给你找一套香具,你先回去,乖。”宋戈下意识地用哄小孩子地方法在敷衍着金瑶,本能地盯着门口,想着陈甜估计带着人快来了,可千万别让金瑶露面,不然陈甜朝着金瑶一指,喊一句“就是这个女的刚才在店里打架”。 周警官再一问,和谁打的?丁文嘉不还是跑不脱嘛。 “乖?”金瑶低头,旁人也看不清她是个什么表情。 宋戈倒是也没看她,只挥手示意她快上去歇着,金瑶忽而笑了一下,点点头,像是自言自语:“行吧,我乖。”扭头还真上去了。 梁霄看得目瞪口呆:“你的这位金小姐……性格转变挺快啊。” 宋戈耸肩,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替金瑶开解:“她之前应该很久没接触人了,说话做事有自己的一套风格,感觉和这社会格格不入的,咱适应适应就好。” 梁霄怂恿:“宋老师,她可是打了你姐的人,”这句话说完,梁霄觉得自己颇站不住脚,刚才他还殷勤服帖地让人家住宋戈房呢,他又强调,“你可是你姐的弟。” “你都说了,我姐姓丁我姓宋,不是亲的,这会儿又推我出来打感情牌了?”宋戈朝着梁霄冷笑,“我姐都不介意了,你还介意?她伤了我姐的胳膊,你伤了我姐的心,论起理来,我也应该先收拾了你。” 门口风铃一串乱响,一蓝衣服小个子跟着陈甜推门进来,好巧不巧,且就听到了宋戈一句“收拾你”,提着腔就问了句:“你们这是要收拾谁啊?” “小周啊。”梁霄变脸也是快,先前还是苦巴巴的,现在一下提起精气神了,顺手就掏出常年搁在柜台里的半包烟,往这巡警手里递,“怎么,又下凡体恤民情了?” 无情的铁手直接推开了梁霄这只热滚滚的爪子,周警官不看梁霄,也不理宋戈,只单独盯着陈甜问:“你刚才说,店里有人寻事滋事?” “对,”陈甜疯狂点头,全然看不到宋戈眨得比蜂鸟还快的眼皮子,更是义正言辞地说,“有个女的中午来的,打了嘉姐,还踹晕……晕……晕。” 还踹晕了梁霄,可梁霄就站在这儿呢,好端端的,皮都没掉一块儿。 陈甜愣了,盯着梁霄:“梁哥你……没事儿了?” 梁霄干咳了一声,继而抬头望天,丁文嘉告诉过他,如果想不清问题脑子里没主意的时候,就昂着头想,这样可以让他脑子里的水往下淌一点。 宋戈十分夸张地拍了个掌:“啊,我想起来了,下午我姐的一闺蜜来了,您也知道,我姐,开拳馆的,她闺蜜,练散打的,俩人没忍住,比划了一下,陈甜呢,年纪小没见过这场面,吓到了,麻烦您了哈。” 陈甜张口欲言,却突然被宋戈拽到了身边,宋戈轻轻拉过陈甜的手心,用手指头在她的手心里比划了几个字,陈甜一下懂了,咿呀呀呀地开始圆场:“啊,对对对,周哥,不好意思啊,又麻烦你了。” 这周警官也是十分负责,瞧着这三人的状态明显不对劲,眼珠子绕着这大堂看了好几圈,不过这地界早就收拾干净了,根本没留下多少痕迹,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来,梁霄立刻接过话头:“甜啊,你周哥要走了,还不送送?” “送!我送!”陈甜立刻点头,可周警官却一摆手,示意不用,只突然自己推开了玻璃门走到外头的巷道里,盯着somewhere客栈的招牌看了许久,又歪着脖子往二楼的玻璃窗看,仔细端详后,又走了进来,也不看其他人,独独对着宋戈:“二楼。” 宋戈歪头:“二楼?” “二楼有什么东西你不知道?” 宋戈心头一颤一颤的,嘴唇嗡动得毫无节奏:“二楼有什么……东西吗?” 周警官跺脚:“说过多少次了,二楼窗台不能养花,高空坠物懂不懂?上次就让你把那盆三角梅给撤了,怎么?又端出来了?” “我没……没啊。”宋戈的确撤掉了,那盆三角梅他养了三年,从一加仑小苗窜成了五加仑大苗,那花枝蔓延下来就跟瀑布似的,原本垂在二楼的窗台就像是给墙上涂满了青青粉粉的油彩,可后来,景区改造,这种安全隐患一并要整顿了,他就把盆搬到了客栈内侧,对着天井,光照虽然差一些,不过还是能繁茂生枝的,就是花少了些。 周警官瞧着宋戈不认,摇摇头:“那咱们上去看。” 宋戈一拦,立刻承认了:“是是是,我知法犯法,我有错,我立刻搬回去。” 周警官这才是消了气,只单单朝着陈甜笑:“既然你都说没事,那我先走了。” 陈甜点头:“慢走慢走。” 楼梯间,金瑶的声音突然传了下来,伴着她悠闲散漫的步子:“宋戈,有花露水吗?我刚搬了一盆花,手上一股味道,洗不干净。” 6、第6章 电光火石之间,原本都打算离开的周奇周警官忽而回头,两人不知怎么就对上了眼,视线在空气里碰撞,金瑶微微扬起下颌,眼神眯起,欲张嘴,手臂却被宋戈轻轻一带。 “厕所里有洗手液,蓝月亮的,我教你用。” 宋戈低着头,刻意躲避周奇视线,只拉着金瑶往回走,一拽,却发觉自己根本拉不动,这姑娘的手像是一股钢筋,死死地扎在了楼梯扶手上,目光凶狠得似要杀人,可瞬间,那股杀气又在金瑶一呼一吸之间烟消云散,她只侧头,轻声问宋戈:“他是谁?” 在场的除了周奇金瑶都是见过的,宋戈只觉得嘴唇都干涸得要裂开了,低声说:“咱们这一块儿的片警,按例来巡查的,我带你回去。” 宋戈说完,下意识地又一拉金瑶,依旧是没拉动,他有些无奈,心里只想着可千万别让金瑶说漏了嘴,反复劝慰:“乖,先回去了,回去了我解释给你听。” 乖? 金瑶手臂忽而松了力气,点头说:“好。” *** 客房门口,厕所就在入门左手边,宋戈就站在厕所门口教金瑶:“那瓶绿色的,就是洗手液,你摁一下上面的嘴儿,就能挤出东西来了。” 金瑶照办,水龙头她是会用的,水声哗啦啦地响,金瑶碎碎念了几句:“你们太不顾及花了,这贺春红不放在阳光最好的花架上养,倒是丢在走廊内侧,你若养不好,便不要养,白白折损了人家阳寿,倘若人家哪日成了仙,你也得不到多少福报。” 贺春红是三角梅的别名,早些时候人比较讲究,说白了就是封建迷信,贺春红喜庆是喜庆,只是现在都没人这么叫了,宋戈也是养了花后关注了好几个花卉up主,不然也不知道。 宋戈原本听金瑶说话,是听得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听到这“贺春红”三个字,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转眼又看到金瑶这屋子外头的露台花架上放着一盆三角梅,是他的那盆漳州红樱,果然是被金瑶搬到了外面,不得不说,这盆三角梅还是得在阳光下才开得灿烂,越晒越开,越开越烈,金瑶倒是很懂,只可惜,她懂养花,却不懂他们这儿的规矩。 宋戈靠着门板,心思全在大堂,忍不住掏出手机给梁霄发消息问下头的情况,梁霄也回得很快,说陈甜的那位周哥哥走了,不过临走前,似乎对宋戈的金小姐很感兴趣,问了许多,梁霄就只说是来住店的客人,连姓氏都没说,就打发了周奇走了。 微信的消息滴滴答答响个不停,金瑶已经从厕所里洗好手出来了,正用客房备好的白色毛巾擦手,她扫了一眼宋戈,声音有些冷:“咱们以后得定个规矩。”金瑶指着宋戈的手机,“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能一直看这个东西,我不是很喜欢,感觉……不是很礼貌。” 宋戈刚好也回完了消息,反手把手机揣进兜里,倒不是顺从金瑶,而是想问金瑶的话。 “金小姐,你……别是在其他地方犯了什么事儿吧。”宋戈看着坐在床上慢慢擦手的金瑶,胆子提到了脑门高,他又说,“刚才那位周警官,似乎……认识你?” “我不认识他。”金瑶擦完手,还轻轻嗅了嗅,味道果然很好闻,她转头又问,“你刚才说,这洗手的叫什么?” “蓝月亮洗手液。”宋戈先随口答了,又说,“金小姐,刚才我也算是帮了你……。” “你哪里帮了我?”金瑶偏着头,甚是不解。 宋戈手指朝外头一指:“如果不是我拦着你,把你哄上来,那周警官抓着你稍微问几个问题,你就要露馅了?” “露馅?露什么馅?”金瑶不以为然,“他问我话,我就要答吗?自古以来,从来只有我盘问别人,从未有人盘问过我。” 宋戈明白了,和这姑娘就不能委婉交流,得像根烧火棍一样直来直去。 “金小姐,在我的印象里,除开未成年办不了身份证的,就是那些身份可疑不愿意暴露身份的,才没有身份证。” “没有”二字宋戈极为强调,语气里像是端着一桩金瑶的丑事,尔后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展示给金瑶看。 “我明白了,”金瑶浅笑,“你是担心,我被你们这里的衙役问了话,没有身份证成了黑户,连累了你们客栈。” 宋戈不是这个意思,可究其根源好像也能这么理解,若是金瑶孤身在外,他还管她怎么被警察问吗? 金瑶瞧着宋戈不说话,继续说:“那人叫什么名字?” “谁?” “刚才盯着我看的蓝衣服,”金瑶像是在布政施令一眼,“替我查清楚他的名字和住所,这是你替我办的第一件事。” 金瑶并非临时起意,她才从苍山的结界里逃出来没多久,可这一场逃亡,她足足策划了二十五年,这二十五年,她攒钱攒物攒人脉,为的就是重回人间。 掐指一算,自打她上次在人间露面,已经时隔千年,认得她的人不多,看了她第一眼便能张嘴磕磕绊绊挤出一个“瑶”字口型的人,金瑶自然是不能放过,那个穿着蓝色制服的男人,八成是认得她,这便是十二分的蹊跷了。 金瑶敛眉沉思,又对着宋戈说:“要快,今晚之前,我要他的全部资料。” 宋戈看着金瑶却只觉得好笑:“你要他的资料?” “对,有问题?”金瑶耸肩,“很难?” “我现在都可以直接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你。”宋戈摇了摇手机,这片区的几个客栈老板都会留周奇的手机,就算他们不留,宣传防火防盗知识的时候,也会有人上门让你留,这片警的信息还都贴在巷子口呢,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唯独金瑶,弄得和谍战似的,至于吗? 金瑶看着宋戈,没说话,她知道宋戈还有下文。 宋戈收回手机,插进裤兜里:“可我凭什么给你?凭你长得漂亮?” “你是在逼我动手吗?”金瑶轻叹息,这种像是祈求怜悯的口气让宋戈很不习惯。 金瑶嘴角轻轻一扯,贝齿轻展,气吐如兰:“罢了,我不是坏脾气的人,我可以给你时间适应,但是你得罪了我,我得多加一条规矩,你除开在我面前不能低头只用手机外,也不能碰别的女人,牵手、拥抱、抚摸,这些都不行。” 宋戈张口欲言,却又听得金瑶一句:“你方才在大堂和那蓝衣服男人说话的时候,偷偷牵了那个叫陈甜的小姑娘的手,手指头还一直在挠她的手心,宋戈,我劝你庄重一些,你这种行为,若是放在我之前管辖的长白,男子不守夫德,外淫狐媚,是要剁手的。” 不是,金瑶之前不是还在楼上没下来吗?她怎么看到的? “你监督我?”宋戈觉得十二分的离谱,“你是一直在楼梯口偷看?” “我不需在楼梯口偷看,也看得到,”金瑶挥手,“你先下去吧,需要你的时候,会喊你的。” 宋戈脸上掠过几丝不屑:“我也不想待。”他走了几步,忽而想到花得挪进来,如果再被罚款,这淡季可就过得更加艰难了,他抱着花出了门,一步都没有多留。 眼瞧着宋戈把门给带上,金瑶走到阳台,这阳台是朝着洱海的,只是在右侧有突出的一小截可以勉强看到巷子。 “周奇,”金瑶忽而念出了那位周警官的名字,她抿唇底笑,“原来是蛇族的人啊,我还以为呢,看来,也不过如此。” *** 丁文嘉回来的时候,梁霄一人伫在前台,陈甜上楼去给客房吸尘了,宋戈则是在大堂一个拐角里开着电脑p图。 最近生意少,宋戈重新掏出了埋藏在储物柜里的相机,在网上挂出了大理/洱海/婚纱/亲子/闺蜜/亲近自然/摄影的冗长标题,偶尔承接一些摄影业务,还算是不错,陆陆续续有些收入,梁霄管接送和宣传,宋戈管拍照和p图,最近一单比较麻烦,来拍照的新娘是带了牙套的,宋戈也不晓得梁霄怎么就答应了人家这牙套可以后期p掉,这可苦了宋戈了,断断续续都p了三天了,才p出十几张,还p得头昏眼花的。 丁文嘉提着一白色塑料袋,上头大药房的标志绿油油的不要太明显,另一只手提着个果篮,还扎着粉色纱绸蝴蝶结,看起来十分精致,外头那些水果店自带的装饰都是那塑料纸一扯,丁文嘉这个,貌似还是自己扎的,丁文嘉把药袋子往前台上一甩,冷眼看着梁霄:“醒得到挺快。” 梁霄原本还玩着手机游戏呢,一下子就把手机给盖上了,手肘往额头上一搭,学着林黛玉的姿势:“啊,头晕。”他低头瞅了一眼丁文嘉手里的果篮:“给我买的?” “bonustime!”手机里传来游戏音。 梁霄尴尬地朝着丁文嘉笑。 丁文嘉把果篮从左手换到右手,离得梁霄远远的,明显不想给他:“又玩游戏是吧,不是说戒了吗?” 梁霄摇头:“没……没有,我晕着呢。” 丁文嘉又问:“玩到多少关了?” “什么多少关,我怎么听不懂呢我。”梁霄紧张兮兮的。 丁文嘉一拍台面:“说!” “576关,我现在玩的是577。”梁霄说完,眼皮子皱得跟核桃似的,想死的心都有了。 丁文嘉没说什么,只朝着宋戈喊了一声:“弟,把你手机给我。” 宋戈现下也不需要用手机,直接就递了过来,丁文嘉立刻下载了游戏app,快速登录后是一个全新的账号,一关都没破呢,丁文嘉又把这手机递给了梁霄:“不是喜欢玩吗?你给我玩,今天之内,这个账号玩不到577关,你就死定了。” 梁霄握着宋戈的手机不知所措,整个人从脖子抖到腿肚子,又求助似地看着宋戈,宋戈忙着p图,只朝着梁霄摊了摊手,示意:爱莫能助。 “今天?”梁霄看了一眼门口的落地钟:“这都下午两点多了。” “那就明早我起床跑步之前。”丁文嘉指着梁霄,“不准再讨价还价。” 梁霄一脸怂相地对着丁文嘉:“那是不是……我玩到577关,你就不走了?” 丁文嘉朝着沙发上一靠:“暂时不走了,那小金子还没找来呢,她来了,看到我不在,得多失望啊,来者是客,既然是客人,咱就得让她满意不是。” 这还想着小金子呢?梁霄脸都白了一圈。 一提到小金子,丁文嘉又想到之前来的那位金瑶金小姐,扭头就问宋戈:“你俩聊完了?她人走了?你留联系方式了没有?你可得和她强调,我压根没记恨她锁我,我就是单纯地想和她过几招。” 提起这金瑶,宋戈就没什么好脸色,要不是自己姐姐对这金小姐印象不错,非要留着人家,他早就把这等嚣张的人扫地出门了,还外淫狐媚,还剁手,还管自己玩不玩手机,牵不牵女孩的手,从小到大就没人这样管过他。 宋戈皱眉,手指往二楼一指:“在楼上呢,206房间。” 7、第7章 “你是说,有人抢了你男人?因她的称谓和我姓氏重了,你才认错了。” “是是是,”丁文嘉又指了指她特意搭配的果篮,“我还怕你走了我这果篮送不出去呢,这都是误会,一点水果。” “你很不错,”金瑶点头,“你误会了我,我也扣了你,按理来说,我们俩这算是扯平了,你还送水果给我,那我又欠了你一份人情,我会还的。” “哪有那么严重,来者是客,看看你在周边要玩几天,我做主,给你的房费打个折上折,别人都没有的。”丁文嘉大气得很,她看了一圈这房间里的陈设,这里头好像是什么都没动过,又像是被细微地调整了一下,譬如这个抱枕,就被金瑶从沙发上全都堆到了床上,金瑶像是小仓鼠一样,把自己的床铺用三四个枕头囤得跟个小山包一样,这样睡觉,不怕落枕? “我不是来玩的。”金瑶起身,在果篮里选了一枚山竹,她似很会吃水果,山竹的屁.股有一朵小花一样的瓣,外头有几块瓣,里头就有几块果肉,她也是真不客气,挑了个六瓣的,手指头一掐,就那漆黑坚硬的外壳就开了,散出清冽甘甜的山竹香,这种天然的植物香气能让她神思敏锐心旷神怡。 金瑶继续说:“你认识一个叫周奇的人吗?” “周奇啊,”丁文嘉点头,“认识啊,小周是不,我们这儿的片警啊,特别负责,”她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尤其是甜儿来我们客栈后,他对我们客栈更是负责,一天要来三趟。” “他住所何在?” “这我就不知道了,”丁文嘉细细想了一阵,“不过他最近都值夜班,很晚都在派出所的,陈甜和我抱怨过,说周奇早晨六点下夜班,六点半就出现在咱们客栈门口给她带早饭,咱们现在是淡季,不到八点不开门,弄得陈甜好几次又困又累的还得去拿早饭。” “派出所在哪儿?” “不远啊,出了巷子,往北边走四五百米,就在街对面。”丁文嘉倒是没什么心思,什么都和金瑶说了,她看着金瑶,眼神变得很是乖巧,“金小姐,我瞧着你应该才二十出头,和我弟弟差不多大吧,那得算是我妹妹,我这当姐姐的,有个不情之请,不晓得你介不介意。” “你都没说我怎么知道我介不介意。”金瑶用食指和拇指轻轻夹了一瓣山竹果肉送到嘴里,嗯,果然甘甜可口,比之前供上来的好多了,看来这当地的水果还是要在当地吃,广西的荔枝,海南的菠萝蜜,湖南的柑橘,运到长白,可真都是变了味了。 “我就喜欢你这直来直去的性格!”丁文嘉乐了,“咱有时间再切磋一场吧,我在市区有家拳馆,五百平,特别大,特别专业,擂台护具蛋白.粉都有,澡房桑拿房也有,咱打完,还能一起洗个澡一起蒸一蒸,怎么样?” “我不和别人一起洗澡。”金瑶偏头,有些疑惑的样子,“打架还要带护具?” “那个什么,我措辞有误,时间上咱俩一块洗,空间上,咱各占着一个隔间洗,至于护具,不戴也行,我拳馆附近就有一个私人诊所,专治跌打损伤,你别看是私人的,各种执照都是全的,医生手法特别好,我带人去,向来都是打七折的。” “可以,”金瑶点头,“不过要晚几天,我还有些事要解决。” 丁文嘉点头:“行,你临走前记得喊我打一场都行,”丁文嘉一边说一边掏出手机,“我加下你微信。” 她说完又反应过来:“哦,你说过你没有微信,”丁文嘉又说,“没事儿,我好像存了你号码。” “我有微信了。”金瑶掏出手机,本就光秃秃的屏幕上一个绿色的标记十分显眼,“我看宋戈总是喜欢用这个东西,就也下载了一个。” 丁文嘉听了,稍愣了一下,忽而觉得自己脑子似乎不大好,对啊,金瑶来不就是找宋戈的嘛,那她还总是担心金瑶会走,丁文嘉止不住地笑,又教金瑶怎么用微信加人,扫码加好友电话号码加好友都教了,还把宋戈的微信名片推给了金瑶,然后细心地给金瑶的微信号打备注,毕竟“瑶娘娘”这个昵称有点太古朴了些。 *** 大堂。 宋戈p完最后一张图,脖子都快要累断了,打包整理,压缩上云盘保存,再上传至邮件附件,仔细想了想如何给人家措辞才够委婉客气,删来加去最后还是直接打了句“亲,我真的尽力了,牙套太难p了,已经看不出来了。” 宋戈点击完发送,这才是大舒一口气。 梁霄就躺在沙发上疯狂冲关,玩到电都快没了,就直接连着充电线继续玩,宋戈去厨房给自己和梁霄各自端了杯水,把水杯往桌上一搁,看了一眼梁霄,有点同情:“我这手机一充电就热得吓人,我都不敢一边充电一边用,你别玩炸了。” 微信提示音响了一下,梁霄瞅了一眼,眼睛突然都窜直了:“瑶娘娘申请加你为好友?” 梁霄乐了,指着楼上:“是楼上那位金小姐?你俩咋连个好友都没加上就能牵手了,厉害啊宋老师。” 还牵手?他躲这女人都来不及呢,什么鬼牵手。 宋戈咽下一口水:“点拒绝。”他才不想加呢,赶紧让她住完这俩天就赶紧走,加什么好友。 梁霄偏不,笑嘻嘻地点了个同意,还把微信对话框怼到宋戈眼皮子底下给他看:“我帮你同意了,不谢。” 宋戈皱眉,有些生气了,一把夺过自己手机:“我删了就是了。” 对话框里立刻弹出来了一条:“你想删我?” 宋戈手指头一顿,后槽牙狠狠地咬了一下,切换到个人资料面前,自言自语:“谁这么缺德把我微信号给她的。” 对话框里又弹出一条:“你姐姐。” 几乎是同时,丁文嘉欢天喜地地从楼上下来了,嘴里还哼着小曲儿呢,她扬了扬手机,朝着宋戈示意:“弟,我把你微信号给瑶瑶了,她加了你没?” 瑶瑶? “你俩……。”宋戈有苦难言,这俩人关系进展堪比一夜情闪婚啊,只见对话框里又弹出一条:“她现在还想当我姐姐,若是让我之前手下的人知道了,还真是有点可笑。” 宋戈昂起头,直着胳膊把手机屏幕对准了丁文嘉,扬眉吐气一般对着丁文嘉举报:“你瞧瞧,你把人家当妹妹,人家却说你可笑。” 丁文嘉看了一眼,怒目瞪着宋戈:“你想删了她?”丁文嘉双手叉腰,满是质问。 “啊?”宋戈不懂了,咋回事?他姐姐没看到最后一句话? “你啊什么啊,”丁文嘉略显嫌弃地看着宋戈,“不准删,听到没有?” 宋戈收回手又看了一眼屏幕,才瞧见金瑶又回了一条:“不过我却觉得很可爱。” 难怪…… 所谓对比出真爱,宋戈瞧着丁文嘉一脸找到此生知己的样子,瘪瘪嘴,罢了罢了,手机往裤兜一插,又指了指外头露台上摆满的玫瑰花,这可是他和陈甜搬了好久才搬回来的。 “姐,人,我就不删了,但你的花,自己收,我今早晨起早了,回房躺躺。”宋戈说完,收了电脑就准备上楼。 丁文嘉追着后头提醒宋戈:“手机别拿走啊。”她转头盯着梁霄笑:“还没玩到577关呢吧,我现在要出趟门,临时买点东西,至于你,加油玩吧。” *** 宋戈屋内的装潢和简单,和其他房间的标准式客栈风格无差,只是他的露台上摆满了各种花草,他最近在学着种西红柿,靠西的墙边摆了一排种植箱,他自己买了便宜的园艺铁丝搭了架子,网上买的这种千禧西红柿苗抽长得极快,定植后一个月就能窜过架子顶,六十天就能采摘,宋戈倒是种了不少品种,尤其是小时候吃的小南瓜似的传家宝西红柿,他一口气种了三棵,结出来的果他舍不得独享,都是摘了分给客人,可如今,客栈里住的唯一那位客人,宋戈一点儿都不想接触。 可偏巧,宋戈这屋子和金瑶那间的露台原本是一体的,是宋戈用一防腐木花架勉强给隔开,防止尴尬,还种了棵爬藤月季,现在不是盛花期,零零碎碎只开了几朵,枝叶稀疏,一眼就能看到对面露台草绿色的防油桌布。 宋戈给花草浇完水,下意识地往右边看了一眼,隔壁屋通网露台的玻璃门关得死死的,还拉了帘子,也好,也免得俩人见面尴尬。 下午四点半到五点这个时候,是他最悠闲的时候,不用采购,不用外出,不用摄影,不用p图,躺在露台上的躺椅上,看着攀爬在花架上的深粉色月季花,闻着淡淡的风车茉莉香。 蓝牙音箱里放着的是他最喜欢的一首歌——《somewhereonlyweknow》,客栈的名字也是来自这首歌,宋戈双臂一展,两眼一闭,鼻腔里刚哼出几声调子,就听到隔壁噗通一声闷响。 宋戈下意识地睁眼起身,通过露台往隔壁看了一眼,窗帘还拉着呢,什么也看不到。 罢了,谁管她,别摔坏了客栈里的东西才好。 倏尔,几声隐忍的惨叫,声音不大,在音乐的遮掩下要很用心才能听到。 宋戈心里着实不想管,可身子却不自主地走出了房门,他站在金瑶房门口,犹豫再三,还是敲了门:“金小姐,你没事吧。” 连敲了数声,里头的惨叫没了,声响也没了,宋戈开始后悔了,他后悔自己怎么又多管闲事了。 还是走了算了。 宋戈才一侧身,房门突然开了,不过只开了一条窄窄的缝隙,屋子里黑漆漆的,金瑶应该是关了所有的灯,拉上了所有的纱帘和遮光帘,不仅黑漆漆的,里头还格外的冷,像是冰窖。 金瑶似披散着头发,不过光线受限,宋戈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到发丝下那双慢慢转动眼睛。 “给我弄些吃的。”金瑶的声音幽冥可怕。 宋戈不解,这位金小姐中午才吃完两人份的肉酱面啊。 “快。”金瑶伸出一只手,手背苍白而无力,蓝紫色的静脉清晰可见,看上去似乎还有点湿冷,宋戈再一看,才明白,金瑶的手背上全是黏糊糊的黏液,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沾来的。 宋戈往后躲了半步,又问:“你要吃什么?” 金瑶低头:“中午的面还有吗?” “还有半锅,不过都冷了。” “都给我拿来。”金瑶说完,慢慢关门,直到最后一刻,她又强调了一句,“我会给钱的。” 8、第8章 宋戈热酱汁的时候,陈甜刚好抱着客房里的床单被罩去洗衣房准备洗了,还有二十天就是五一小长假了,算是一个小高峰,床单被罩啥的都得提前换,陈甜往厨房里瞅了一眼,看到宋戈在忙,一扭头,又看到梁霄在大堂埋头打游戏,问了句:“宋老师饿了?那都是中午剩下来的,你俩也没吃,要不我再做一锅?” 梁霄摆手:“我是不用了,我这游戏就算今个儿不睡觉都打不完,还敢吃饭?” “也好,你煮一锅备着,反正也该吃晚饭了。”宋戈端着一个大托盘出来了,一次性把所有的面和酱都盛了出来,他才发觉自己没吃中饭呢,这闻着酱汁的味道,也觉得饿了。 不料,宋戈把这一大锅面端上去才不过二十分钟,金瑶又下了楼来了,她这次看着气血不错,说话也不似之前那般飘浮,她把空盘子也带了下来,规规矩矩地放在了前台的柜面上,又侧头看着正在拌面的三人,问:“还有面吗?” 陈甜挺惊讶的,她这一锅面才煮好呢,想着宋老师和梁哥都没吃饭,硬是催着俩人吃了,可还没入口呢,金瑶又下来了。 宋戈半张着嘴看着金瑶:“你食神啊,你知道自己吃了多少斤面了吗?” 金瑶摸着干瘪瘪的小腹,抬头,很真挚地看着宋戈:“我还是饿。” 陈甜指了指厨房:“锅里还有一碗的量,我是给梁哥留的,他一般要吃两碗。” 梁霄听了大气摆手:“没事儿,吃吧吃吧,我今天没啥时间吃东西。” 金瑶点头:“多谢。”她才走了两步,她突然回过头来,这次独独朝着宋戈:“我吃面可能吃不饱,我可以吃你露台上养的西红柿吗?” 三人听了纷纷停箸看着金瑶,这倒是一个怪人,吃面食吃不饱,吃西红柿就能吃得饱了? 宋戈抿抿嘴,有些为难,他就种了那么些,每日里偶尔摘一两个吃着玩,就等着五一的时候全熟呢。 “那些都是青的,”宋戈起身,“我出去给你买吧。” “不用,我只想吃些新鲜的。”金瑶反复强调,“我会给你钱的。” “这就不是钱的事儿,”梁霄停了筷子,很认真地看着金瑶,“金小姐,你是不是生什么病了?你吃这么多,胃也会不舒服的呀。” 金瑶只看着宋戈,继续问:“可以吗?” 宋戈起身,语气稍显迟疑:“青……青色的你也吃?” “嗯。” 算了,这姑娘行事古古怪怪,和常人十分的不同,宋戈想着还是先顺着她,晚点儿等丁文嘉回来了,和自己姐姐说一声,尤其得把这姑娘的状态和姐姐说下,之后,该联系家人联系家人,该送医院送医院,宋戈不想和一姑娘在西红柿上过不去,男人嘛,总是要大度一点。 *** “你看,都没熟,”宋戈在西红柿粗壮的藤蔓里给金瑶扒拉出他最大的几颗果子,一一给金瑶看了一眼,才问,“你想吃哪个?” 金瑶却没动,只自己慢慢走进这西红柿藤围绕成的“小森林”里,她猛地了一口气,瞬间觉得身体轻快了起来,连同小腹的伤口也没那么痛了,她抬手,突然扯了一片西红柿的叶子,宋戈刚想制止,她就已经含进嘴里去了。 西红柿的叶子天然带着一股味道,凑近了闻有些呛鼻子,宋戈不是很喜欢,可有的人却酷爱这种浓重的腥辣味。 金瑶闻西红柿叶子,就跟客栈里养的那只橘猫嗅薄荷叶似的,她细细的抿,慢慢地嚼,品着这里头一丝一缕的气息,继而才转头对着宋戈说:“你种得很好。”说完,金瑶抬手,指着其中一颗不算大的果子说,“就这颗吧。” “来都来了,就吃个大的吧。”宋戈毫不犹豫地掐下一颗最大的,豪放地递到金瑶手里头,“反正都没熟。” 宋戈心里揣测,这姑娘指不定只是说说,她总不会真吃这生果子吧,这生果子不仅涩,而且硬得很,跟啃硬纸壳似的,一嘴的絮味。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金瑶双手捧着果子,极其的尊敬,像是捧着什么宝贝,她埋头,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面容淡然,倒是呼吸变得沉重起来,像是在吸取什么气味,她又咬了一口,觉得周身的气息都充盈了起来,面色也红润许多。 宋戈有些看呆了,他从未见过吃一个还没熟的西红柿吃得这么沉醉的人。 金瑶像是在尝美酒,品佳酿,她吃得很干净,临走前,还不忘扯下一片西红柿的叶子含在嘴里咀嚼,又问宋戈:“多少钱?” 宋戈摇头:“不要钱。” 金瑶没追问,只说:“从我的房钱里扣吧。” *** ——宋老师,赶紧下来。 这是梁霄给宋戈发的微信消息,还配了一个惊恐的表情,后头又跟着一句“出大事了”。 一楼,陈甜在里头收拾碗筷,宋戈那半碗肉酱面被陈甜用碟子反扣住了,暂时保温,宋戈端起面碗,走到柜台前,看着梁霄正对着监控视频反复拉扯进度条,另一只手掏出自己的手机递到梁霄面前:“你不是还要过关吗?诺,给你过关。” 梁霄却压根儿没接,只猛地拽了一下宋戈的胳膊,把宋戈的脑袋往电脑屏幕前一怼:“我刚吃饭的时候突然想到咱们这监控里还有你姐和金小姐打架的视频呢,防止东窗事发,我想着找到存档把备份删了,可你仔细看,这是什么?” 梁霄不断敲击着后退键,定格到金瑶压着丁文嘉的那一幕的时候,把倍速调到了原来的二分之一,一帧一帧地放给宋戈看,又用食指指着门:“你注意看这门口,我马上就要进来了,我进来后,你看桌上的碟子。” 下一幕,是梁霄推门而入,金瑶抬起了头,当时应该是注意到了梁霄,尔后,一个白色的碟子从金瑶手里投了出去。 “就是这里。”梁霄后退了一秒,把倍速又调慢了一些,再次放了一遍金瑶用碟子里的酸萝卜砸梁霄的动作,这个动作没问题,而是这个动作之前,金瑶是怎么在地上压着丁文嘉,一边取到放在桌面上的碟子的。 这摄像头清晰度不高,一帧一帧放下来,出了不少重影,不过勉强可以看出…… “那碟子,是突然跑到她手里的。”梁霄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跟隔空取物似的,看到了吗?” 梁霄生怕宋戈没看清楚,摁了一下退回键,又给宋戈看了一次,手指还朝着左上角的桌子反复指,一直在问:“看到了吗?看到了吗?” 宋戈看到了,他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突然转身上楼,取下了自己的u盘,示意梁霄:“本地的都删了吧,备份一个到这个u盘里。” 梁霄有些看不懂他,宋戈只说:“删了,是为了道义,备份,是留个后手。” 梁霄摇头,但还是按照宋戈说的把这一段给截取下来,备份好,又把电脑上的给删掉了,他把u盘递给宋戈,又说:“这事儿,是不是得和金小姐掰扯掰扯,她到底啥人啊?”梁霄压低了声音,又说,“我听你姐说,金小姐的屋子里布置得很奇怪,她把枕头啊被子啊全都堆了起来,四四方方的,就跟……跟一座庙似的,她不会是……什么邪.教之类的吧,那什么□□重出江湖啦?” 一阵风铃响。 是丁文嘉回来了。 她拖着沉甸甸的一蛇皮袋子,像极了街头收矿泉水瓶的赤脚大爷,她连拖带拽,好不容易把东西给扯进了大堂,抬眼看了一眼宋戈就喊他来帮忙。 “抬一下。” 梁霄立刻把监控界面切换到正常状态,起身也来帮忙:“嘉啊,我来我来。” “你可别来了。”丁文嘉蹲下,麻溜地解开蛇皮袋的扎口,取出里头她买的各种薄抱枕,还有散装棉花和几片“破布”。 宋戈在里头还掏出了一个娃娃,不大,巴掌大小,哦,不是一个,是一对儿。 “姐,你这是干啥?你东西家里都有,还买一床上四件套?” “呸,”丁文嘉从小挎包里掏出一套组合装的针线,往桌上一搁,忿忿说,“我原本是想回市区拳馆把我那一套护具拿来的,可这都下午六点了,那小金子可能就在路上了,我干脆去附近买了一点抱枕娃娃棉花什么的,我自个儿做一套护具,等着她,免得……,”丁文嘉一边说一边死死盯着梁霄看,“免得我到时候打伤了他的小金子,他心疼!” “我不心疼不心疼!”梁霄摆手,又立刻说,“不是我的不是我的,什么我的小金子,宋老师的还差不多。” 梁霄拼了命地给宋戈使眼色:我未来的小舅子诶,你好歹灭灭你姐的火气吧。 宋戈刻意挤出几分苦笑,只从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给梁霄:“去玩吧,577关。” 丁文嘉这选的玩.偶也是有讲究的,两个向日葵形状的,刚好可以捂在手掌上,她准备自己缝条带子,这样就可以绑在手背了,还有这枕头,绕着膝盖一圈,就是护膝了,丁文嘉屁.股往沙发上一坐,穿针引线,忙得不亦乐乎,梁霄一边在唰唰唰的游戏声里委曲求全,一边偷瞄一旁在整理丁文嘉这堆棉花的宋戈。 两个男人之间,多年默契,用眼神似乎就可以交流。 梁霄抖了抖眉毛,示意:你姐这是来真的啊。 宋戈起身,干咳一声,示意:她什么时候来过假的啊? 梁霄单手捂着额头:还有办法不。 宋戈眉头一蹙:那小金子到底是谁啊?你先解决她啊。 梁霄双手一摊:我真不知道啊,她只和你姐联系,等会,你姐的手机……,宋老师,帮帮忙啊。 宋戈无奈,还是清了清嗓子,才说:“姐,我这手机在梁霄那儿,我还得准备给咱菜园买点有机肥啥的,借你淘宝使使呗。” 丁文嘉眯着眼抬头,她正专注地穿线呢,作死都穿不进去,她不解,问了句:“有机肥是啥?” 宋戈接过她手里的针线,一边替她穿,一边说:“发酵好的动物粪便,羊粪啊鸡粪啊,效果特别好。” “你上网买屎?” 宋戈手顿了一下,想解释,却在被坐在对面的梁霄狠狠地踹了一脚,穿好线,他把缝衣针递给丁文嘉,无比真挚地说:“对,我上网买屎,可……可以吗?姐,手机?” 丁文嘉转头看了梁霄一眼,眼神才落在梁霄手里的手机上,梁霄就大声喊了一句:“啊,又死了又死了,完了完了,今晚不睡觉也玩不到577关了,我得马不停蹄,机不离手的玩啊。” “行吧。”丁文嘉把自己的小包甩给宋戈,“支付密码你知道,支付方式别选花呗啊,我好不容易戒了。” 宋戈拿了手机,飞快地点进微信界面,眼瞧着置顶第一个对话框就是小金子,其实丁文嘉也是加了备注的,不过这备注名“抢我男人的小贱人”也太明显了,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谁。 丁文嘉的战斗力可谓是超强的,嘴上说着一点儿也不在意梁霄,可这微信上每晚都和人家对骂到凌晨两三点,宋戈看了一眼丁文嘉下沉黝黑的黑眼圈,我的姐姐啊,您可真不容易。 不过个人信息里没什么有用的,宋戈毫不犹豫地点进了这小金子的朋友圈,刚好有一条是下午五点发的,发的是一堵墙,贴着墙是一盆郁郁葱葱的三角梅,再往下看,这墙上的招牌…… “姐,小金子是不是已经来了?”宋戈把手机递给丁文嘉,指着小金子这条朋友圈,这照片明显就是somewhere客栈门口,三角梅还被拍到了,那就是金瑶入住后宋戈把花搬进去之前那段时间,左右不过一点多两点的样子,这个角度…… 宋戈扭头看了一眼对面客栈的二楼,不知道是心里作祟还是他眼神尖,那窗户口的窗帘好像是动了一下,有人在偷看? 9、第9章 双廊客栈挨着都很紧,你前脚出一客栈的门,多走两步就进人家客栈了,窗户对窗户门对门的。 “靠!”丁文嘉骂了一句,把桌上的东西一推,直接就冲出了门,对面客栈一直和somewhere客栈关系不错,有时候游客是奔着somewhere在网上的花园露台照片来的,又没预约,来了之后,发现somewhere客栈住满了,somewhere客栈也会极力推荐对面的大橡树,都是一条巷子里的,也算是半个自家人。 大橡树客栈老板是个文青,姓谢,摸不清出年纪,日常扎着一个小辫在大堂里泡在茶海里喝茶,瞧着丁文嘉进来了,还以为是来喝茶的,抬手指了一下自己刚泡好的小罐茶:“哟,嘉姐来了,喝茶。” 丁文嘉无心喝茶,只问:“你们中午是不是住进了一个人,”她又补充强调了一句,“一个女人。” 谢老板也是耿直,点头就说:“有啊,年纪不大,秀秀气气的。”谢老板说完,有些窘迫地说,“其余的客人信息,我就不好透露了。” 丁文嘉摆了摆手:“没事儿。” 丁文嘉又出了大橡树门口,站在巷子里看了一眼,比对了一下手里的照片,应该就是这大橡树的二楼拍的没错了,宋戈和梁霄都出来劝。 “嘉,你先等等,你不会要直接冲上去吧。” “不要直接冲。”这一声,有些突兀,不是宋戈的声音,更不是丁文嘉的声音。 宋戈回头,看到休整好的金瑶直挺挺地站在他们身后,她背脊直得像是一把标尺,双手负在身后,微微扬起下颌,浑然一股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气度。 金瑶对着丁文嘉又说:“这小三既然敢在微信里挑衅你多时,许是仔细打听过你的事,万一认得你的样子,两人见面,你在明,她在暗,失了先机。” 丁文嘉点头:“有道理。” 宋戈压低声音提醒:“能不能别添乱了。” “我替你打头阵。”金瑶突然笑了一下,还十分到位地揉捏手腕做准备活动,“我就说,刚才有人高空抛物,砸到我了,抬头一看,两边就是这俩家客栈,所以找来了,这个世上没人喜欢受冤屈,她至少要开门解释一下吧。” 宋戈低头:“金小姐,真是没看出来,您馊主意挺多啊。” 金瑶无心理会宋戈,只继续对丁文嘉说:“待我开了门,确认她的身份,若不是,我会以这个手势示意你,”金瑶朝着丁文嘉伸出五指比了个“五”,“若是你微信里那个小金子,我便会控住门,你即可跟上,冲进屋内,此等不知廉耻的女子,是该好好教训一下。” “怎么教训?”梁霄有些心寒了,这个金瑶看起来不是好惹的。 金瑶思虑片刻,断案似的详思良久,才说:“按照明清的规矩,和奸罪可民间私下处置,不必通报官府,女子浸猪笼。”她说完,挪眼看向梁霄,“至于男人,《尚书》有言,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 梁霄看向宋戈:“什么意思?” 宋戈手掩额头:“没收你的作案工具。” 梁霄猛地一口气,腿都软了,方要开口,又听到金瑶说:“不过这是之前了,如今这是你们的事儿,如何教训,我听丁文嘉的。” 这话说得,丁文嘉挺喜欢的,梁霄腆着脸对着丁文嘉:“嘉啊,你要不听听我的?” 丁文嘉一脸不愿,只说:“先上去吧,我这人对方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人家,她如果客客气气的,我也就客客气气的,她要是还不知悔改,别怪我不客气。” *** 门只开了一条缝,不过里头亮着光,傍晚的太阳泼洒在房间露台上,散射光让屋内也显得熏黄一片。 金瑶双臂在胸.前交叉,靠着门框,颇有些老赖的模样,嘴里操着一口的东北腔:“东西砸了人还这么久才开门,你姓哈?叫哈?” 里头的人似乎只敢开一条缝隙,她声音弱弱的:“不好意思,刚才在洗澡,我姓肖,小字头下头一个月字的肖。” 金瑶回头看了一眼藏身在自己身后的丁文嘉,丁文嘉似低头在念叨什么,金瑶一把扶住门框,继续问:“全名。” 里头的人反问:“什么东西砸到你了?” 金瑶随意瞟了一眼,才说:“花盆。” “可我这屋子里,窗台上,露台边,都没放花啊,您要不要去隔壁看看?” “咋还耍赖?”金瑶扭了扭脖子,“要不……我进你这屋子里看看?” 金瑶这话才说完,丁文嘉突然轻轻拽了一下金瑶的衣尾,金瑶顺势往后看了一眼,只看到丁文嘉在小幅度摆手,金瑶安抚她,示意她不要害怕,脚尖却往那门缝里挤了一下,用鞋尖抵住了房门,里头的人脾气也大,见状突然一把抓上金瑶扶在门框的手指,使劲一掰,金瑶没有准备,险些被人扯动。 “你倒是挺厉害的。”里头的人声音忽而变得尖锐起来,“练家子啊。” 这人说完,脚尖也跟着往前一踹,幅度不大,力道挺大,只是这次金瑶心里有了底气,她回转了半个身位,躲了过去,在人家快要阖门之际,又用手一抵,抵住了将要关上的房门,论打架,三界之内她难逢对手,只是她丢失了法器,没办法让人家看看她真实的实力。 里头的人抿唇轻笑:“这是要动真格的了?” 金瑶也跟着笑:“我知道你的全名,肖金枝,金枝玉叶的金枝,是你吧,啧啧,多好的名字,为什么要取了谐音弄个微信小号去破坏人家小俩口呢?” “查人隐私是犯法的你知道吗?” “我可没查。” “那你怎么知道的?” “说明我说的是对的了?” “我可没说。” “如果你不叫肖金枝,那你给楼下老板登记的名字就是假的了,办假.证,是犯法的,这……你知道的吧。”金瑶也是现学现卖,她护住门板,还要继续发难,丁文嘉忽而窜了上来,拦在两人之间,她只对着门内人小心翼翼埋怨了一句:“金枝,你来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尔后才是对着金瑶,很是无奈地抿抿嘴才说:“肖金枝,我……我发小。” *** 大理的天,黑得晚,七点半太阳才慢慢滑向山坡,靠在洱海边上的露台,刚好能看到那金光粼粼的水波。 既是熟人见面,肖金枝也是当机立断退了大橡树客栈的房,提着大大的行李箱转住到了somewhere客栈二楼,她倒是一点儿不客气,穿着拖鞋披着浴袍盯着湿漉漉的头发就直接往somewhere客栈里窜。 丁文嘉提醒肖金枝,说虽然是刚洗完澡,也不该穿着个浴袍到处跑吧,肖金枝倒是不介意,说这可是她自己的浴袍,又不是人家大橡树客栈里的,不要讲得她好像偷了人家东西一样。 丁文嘉哪里是这个意思,可肖金枝就这脾气,从小.嘴毒刁钻,旁人也说不过她。 肖金枝的东西多,陈甜也跟着帮忙搬了一趟,不一会儿陈甜就红着脸就下来了,身体紧紧挨着金瑶和丁文嘉说:“肖姐也太……豪放了,她那浴袍里什么也没穿,伏低身的时候都走光了,我……也不好提醒。” 丁文嘉摸着额头:“她就是这样的人,你提醒了,她指不定还要笑话你没见过世面呢。”丁文嘉突然回过头来,又问,“等会,你下来了,那宋戈呢?还在楼上?” 陈甜点头:“嗯,肖姐非说她那密码箱打不开,让宋老师帮忙。” 丁文嘉撸起袖子:“靠,这是要祸害我弟的节奏。” 丁文嘉说完就往楼上走,金瑶也跟在后头,俩人才走到楼梯口就听到肖金枝绵软娇嫩的声音:“哎呀,不是这样的,你过来,我教你。” 丁文嘉快步走上楼,看到肖金枝选的房间刚好是紧挨着宋戈的屋子,这倒是好,宋戈的屋子,金瑶的屋子和肖金枝的屋子三足鼎立啊,这是什么状况。 “金枝啊,我来帮你吧。”丁文嘉笑着进了屋,看到肖金枝正蹲在地上,压低着身子,光是从丁文嘉的角度都能看到肖金枝胸口那一片春.光,同样是手上有功夫的,丁文嘉常年穿着高强度运动内.衣,那胸是越穿越小,肖金枝的怎么还反其道行之,越练越大了呢。 丁文嘉进了屋,一把推开在旁边站着窘迫无比的宋戈,又亲自给肖金枝端了杯茶:“你坐着,我来看,密码多少来着?” 肖金枝端着温水往沙发靠背上一坐,浴袍直接撩到了大.腿根,她二郎腿一翘,抿了口水,随口说道:“可能……是宋戈的生日吧。” 丁文嘉愣了一下,尴尬笑出声来:“净开玩笑。” 肖金枝也跟着咯咯笑出声来:“那应该……是梁霄的生日吧,反正不是你的。” 这有些过分了,金瑶张口,想要替丁文嘉说句话,却被宋戈轻轻拽了一下,只说了一句:“咱下去吧。” *** 大堂。 金瑶喝了一杯又一杯的水,却依旧没等到丁文嘉下来。 宋戈不想上去拿电脑,就干脆拿着计算器坐在沙发上算账,可他算得也是心猿意马,加加减减之后总是忘记自己算到了哪里,只能重新来,计算器时不时地传出“归归归归归零”的声音,金瑶都忍不住多看了宋戈两眼。 至于陈甜,就反反复复地擦桌子,擦了一边又一边,那台面都快反光了,梁霄则是跟个望妻石一样眼巴巴地盯着楼梯口,盯两眼,喝两口水,叹口气,继续盯。 金瑶看着烦了,直接对着梁霄说一句:“那肖金枝不是个好对付的,你不去帮丁文嘉?” 梁霄回眸瞅了一眼金瑶,摇摇头,也不回话。 倒是宋戈,他本就算不进账,听到总算是有人说话了,才开了话腔:“我姐,是梁霄和我的克星,那肖金枝,就是我姐的克星。”宋戈掰起手指头给金瑶解说:“我姐和肖金枝一块长大,从小到大,从来都只有肖金枝从我姐的手里抢东西拿东西的份。” 他顿了顿,继续说:“整个小学六年,肖金枝的零食都是从我姐那儿来的,每天都是我姐给她记作业,如果她忘记带作业了,还会埋怨我姐,让我姐回去给她拿。” “我姐十四岁,小升初,考上了昆明最好的初中,本来以为,就此可以摆脱肖金枝,没想到,她走了后门和我姐进了同一个班,我姐那时候戴着牙套不好看,但凡对我姐感兴趣的男生,肖金枝都会拿出我姐戴牙套咧嘴大笑的照片给人家。” “好不容易到高中了,我姐学理肖金枝学文,总算不是一个班了,你猜她怎么着,她看着我姐买了新的自行车,硬让我姐想办法在后头加了个座儿,天天捎着她上学,俩人家隔着五六公里呢,还是反方向的,我姐每天得早起半小时去接她。” “大学了吧,我以为她俩这孽缘总算是可以了了,谁晓得,肖金枝有个暑假又来蹭住我姐宿舍,还不让我姐暑假回家,还说自己是来看我姐的,让我姐包了她的食宿费和各大景点门票,诶,你说这世上怎么有这么自私自利的人呢?” “你姐为什么不反抗?”金瑶不理解,“我看她是挺有主意一姑娘。” “童年阴影吧。”宋戈摇头,“我也不理解。” 梁霄忍不住插嘴:“就是,但凡我们嘉嘉能拿出对我一半的狠劲儿对付肖金枝,她俩关系绝对反转。” 金瑶听了,直勾勾地盯着梁霄:“所以,你和肖金枝又是怎么勾搭上的?” 梁霄摊手:“天地良心,我真没有。” “那小金子的事儿……。” 宋戈接了一句:“估计又是那肖金枝故意吓唬我姐的。” 这话音才落,楼上传来肖金枝狂笑不止的声音:“哎呀,你哭什么,我不就逗逗你嘛,你谈了那么多男朋友,哪个没被我逗过,这么点挫折你俩都坚持不下去,能叫真爱吗?” 10、第10章 “肖金枝你过分了!” 听到肖金枝的笑声后,梁霄啥也没管,连鞋都没顾得上,直接就冲上了二楼,房门倒是没锁,一推就能进去,他才进去,就看到丁文嘉低着头红着眼坐在床尾,一动不动,像是失了魂一样。 至于肖金枝,梁霄连一眼都懒得多看,他直接抱住丁文嘉,把她搂在怀里,紧紧抱好了,才对着肖金枝说:“我俩的事,你掺和什么?你知道我和文嘉这几天因为你这个破玩笑闹了多少矛盾?你这……假的第三者比第三者还可恶还过分!” 肖金枝换下了浴袍,她穿着v领运动内.衣,露出细窄的腰线和马甲线,下半身穿着超紧身的运动裤,沿着大.腿边是一圈半透明的网状装饰,的确是够性.感够撩人的,可梁霄连看都不想看,丁文嘉正搁他怀里小声哭呢,他之前哪里见过丁文嘉哭啊,原来的丁文嘉多酷啊,在拳馆里头一个打十个的,现在就像是个小可怜,这反差,揪得梁霄心肝痛。 宋戈和金瑶也赶了上来,金瑶不好管人家这家务事,只站在门口,宋戈直接一把拦在了丁文嘉前头,昂头对着肖金枝说:“金枝姐,小时候呢,咱俩也一块儿玩过,有些事说明了就没人情味儿了,就这么说吧,我们最近客栈挺忙的,可能没时间招呼你,要不……。” “没事儿啊,我又不需要你们招呼。”肖金枝起身,伸了个懒腰,做了几下拉伸运动,“我和你姐多少年感情了,我就把这儿当做自己家,我自己招呼我自己,不妨碍你们。” “人家的意思,是要你走,觉得你碍事了,你听不出来吗?”金瑶忍不住了,丁文嘉合她的脾气,金瑶想帮她,可这个肖金枝就是个无赖,金瑶不会容她。 过往,金瑶也遇到过几个不服她管教的刺头,让他们往东偏要往西,让他们殿后偏要往前,好几次都坏了金瑶的大事,仗着自己比金瑶资历年长,一口一个小金来称呼自己,不过那时候天界规矩简单,不服气的,开个擂台,打都打得人家服气,金瑶晓得,如今这凡间,不能光靠拳头。 “你又是谁?”肖金枝嘴巴张得大大的,她瞪着眼,眼神夸张地像是见到鬼一样盯着金瑶,“我和自己闺蜜说话,住我闺蜜的客栈,犯得着你来管吗?梁霄现在暂时还算是我闺蜜男人,宋戈是我闺蜜家里收养来的孩子,他俩姑且还能说几句话让我听听,你呢?当时假装什么被花盆砸到了,就是你吧,你还能查我的名字,你有点厉害啊,怎么?我大度不和你计较你侵犯人隐私权的事,你还来多管闲事了。” 肖金枝这惹事的本事还真是厉害啊,梁霄“暂时”还是丁文嘉男人,宋戈是“收养”来的,这种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准头,着实少见。 “你,”肖金枝突然指了一下默默站在门口的陈甜,“小国字脸,去买点矿泉水来,你们这客栈烧的水,一股塑料味。” 陈甜愣了一下,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陈甜的下颌角是挺周正的,没必要,真没必要。 宋戈忍不住了,他突然把肖金枝铺展在床上的衣服像抱孩子似地一搂,全给她塞进了行李箱里,手掌压着箱面一用力,也不管关没关紧,直接踢到了肖金枝的跟前:“走走走,赶紧走。” 肖金枝有些意外,许是没想到之前看着文文弱弱的丁家养子居然变得这么硬气,肖金枝只看着丁文嘉:“文嘉,你弟赶我走,你说呢?” 丁文嘉还没说话呢,梁霄就没好气地说:“我也赶你走,我是这客栈大老板,宋戈是二老板,怎么?俩老板说话还不管用吗?” “行啊。”肖金枝脸色微微涨红起来,她只盯着宋戈,“我走之前,告诉你一个秘密,关于你和你姐的。”肖金枝越说越得意,还没继续说下去,就听到丁文嘉声音哑哑地说:“算了算了。” “嘉啊,她这……欺负人啊。” “算了,”丁文嘉抹了把脸,余光扫了肖金枝一眼,“你不是要出去跑步吗?再晚一点,太阳就下山了。” 肖金枝挺得意的:“那我这些东西。” 丁文嘉低着头:“我帮你收,”她说完,无奈地轻声笑了一下:“以前你的行李不也是我收的吗?” “行吧。”肖金枝趾高气昂地穿过三三俩俩的人群,临到陈甜面前,还不忘嘱咐了一句:“小国字脸,记得给我买矿泉水,我只喝依云的。” 眼瞧着人走下来了楼,都听到门口风铃响了,陈甜才敢噘嘴抱怨:“只喝依云的?哼!装腔作势的。” 梁霄不解了,他抱着丁文嘉不撒手:“嘉啊,你就让人这么欺负你?” “哪里算是欺负呢?”丁文嘉眼眶的泪痕淡了许多,面色虽然恢复如初,可这精神头明显萎靡了不少,她低声说,“我都习惯了。” 宋戈憋着气,也不出声,只看到丁文嘉当真开始替肖金枝收拾东西的时候,才拦了一手,这个姐姐自小就疼爱他,虽然一直都知道宋戈不是爹妈亲生,可宋戈初中住校后,除开一个半路捡来的干爹偶尔会来看他,再就是丁文嘉会对他嘘寒问暖了。 后来,丁文嘉去了北京读书,宋戈去了长沙,原本久久没有联系,可宋戈知道,每年的学费也都是丁文嘉借着爸妈的名头打给他的,丁父丁母当时和他说好了,只供他读到十八岁,之后的花销,他们是不管的。 宋戈也不会去埋怨这对养父母,原本他就是被收养的,有一口饭吃,有衣服穿,就已经很满足了,就算是亲生父母,这法律里也没规定得养他一辈子啊。 倒是丁文嘉,时不时还个电话问候一下,知道宋戈有出去打工兼职的念头,连骂带哄地说家里供得起,不用那么累,多拿时间去享受青春,去学习。 宋戈毕业那年,已经参加工作的丁文嘉特意向单位请了假,来给他拍毕业照,顺便,给了他一套房本。 宋戈这才知道,自打他初中就不理会他的养父养母三个月前因为车祸去世了,昆明的三套房,按理来说全都留给了丁文嘉,丁文嘉这次来,就是带了三套房本来,她还细心地打印了几套房子的照片,全部整理在文件夹里,递给宋戈,就只对宋戈说了两个字:“你先选。” 他先选?他能选什么?那是丁家的房子,都是留给丁文嘉的。 丁文嘉又说:“你要是不喜欢昆明的,我把这套三室两厅的卖了,之后你在哪儿工作,姐就先给你在那买个小公寓,喜欢loft吗?还是大开间?” 丁家条件是不错,不然也不会收养宋戈,可丁父丁母都没了,这三个月,丁文嘉心里头也一定不好过,纵然如此,她还记得要给自己不是亲生的弟弟分一套房。 丁文嘉当时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她手捂着脸,宋戈不知道她私下里哭得多厉害,她呜呜咽咽的,宋戈也听不大清楚,只听到丁文嘉哭着说了句:“弟,姐姐没爸爸妈妈了。” 宋戈那时候看着心都碎了,那是他成年后第一次抱着丁文嘉,他姐那么瘦,肩膀上没一丝肉,上次见她的时候,还是大二暑假,那脸还圆圆地吵着要减肥呢。 宋戈抱着丁文嘉安慰她:“姐,你还有我呢,你不说要回云南吗?我和你一块儿回去吧。” 丁文嘉对宋戈越好,宋戈就越是忍不下这口气。 他只拍了拍梁霄的肩,说:“你陪我姐一块收吧。” 梁霄低声问了句:“你呢?” 宋戈扭了扭脖子,开始做弓步转体拉伸运动:“想欺负我姐,先过我这一关。” *** 双廊村沿着洱海边都是客栈,想要夜跑只能上公路,幸好现在还没到五一,不然走哪儿都是车,肖金枝想要跑步,只能上大路,往南往北就这么一条路,宋戈骑着客栈里的小电驴应该很容易找到肖金枝。 他才把小电驴从车棚里推出来,还没坐上去呢,余光就看到屁.股后头站着一人。 “你找到了她准备干嘛?”金瑶扶着车棚的不锈钢架子,歪着头看着宋戈。 宋戈其实也没想好,他原本预计的是晓之以理动之情意,可很明显,肖金枝是个不讲道理的人,更是不讲情分的人,难道威胁她?哟,肖金枝可不怕威胁,她那遇强则强的性格和丁文嘉还挺像的。 宋戈既然没想好,也就不准备随便答话,他只闷头在拆挂在车头的雨衣,上次骑着它出门的时候还是下雨,推进来就没解开过。 金瑶又说:“你还记得肖金枝威胁丁文嘉的那句话吗?” 宋戈耸肩:“肖金枝威胁我姐的话多了去了,我都数不清了。” “她说的是,她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关于你和你姐姐的,她说完这句话后,你姐姐就立刻答应她留下,还给她收拾东西。” 宋戈手一停顿,反应过来了:“你是说,我姐被她威胁了?”宋戈不解,又皱眉,“我和我姐能有什么秘密,我也知道我和我姐不是亲生的啊。”宋戈突然倒吸一口凉气,“难道我姐暗恋过我?” 金瑶扶额:“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你不是丁文嘉喜欢的款。”金瑶抬眸,看着宋戈笑:“是我喜欢的款还差不多。” 11、第11章 “你说什么?”宋戈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原本是对金瑶没什么好感的,不过丁文嘉这件事儿,金瑶做得还挺仗义的,看来这姑娘的性子,是对胃口的使劲帮,不对胃口的使劲怼,这说得好听叫“爱憎分明”,说得不好听就是“拉帮结派”了,上学的时候,老师可不怎么喜欢这种孩子。 不过吧,来了个肖金枝后,这金瑶倒是变得可爱许多,尤其是金瑶冷不丁地呛肖金枝那几句,真是出了大家都不敢出的气,可金瑶再可爱,也犯不着……。 等下,宋戈突然想到自己在监控摄像里看到的那一幕,还有金瑶是怎么知道自己当时挠了陈甜手心的,以及肖金枝的真名,大橡树客栈谢老板是肯定不会告诉金瑶的,根据丁文嘉的说法,金瑶当时也就问出了个姓氏,就能推算出人家的名字了?算命也没算这么准啊。 “你到底什么来路?”宋戈已无心去管自己是不是金瑶喜欢的款了,比起一个嚣张跋扈的肖金枝,金瑶这种深藏不露的,更得提防。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金瑶面对宋戈的时候似乎很喜欢笑,浅笑、窃笑、或冷笑,总之是各种笑,“我,金瑶,前身昆仑山神,后贬至长白,再罚至小苍山,这些,我都说过吧。” 宋戈觉得自己得问具体点儿:“你怎么知道肖金枝的名字的?” 金瑶点了两下头:“哦,你问这个啊,”她食指往耳尖点了一下,“我有耳朵。” “谁告诉你的?” “你不去追肖金枝了吗?” “追。”宋戈敷衍了一句,还想继续问,金瑶却突然说:“肖金枝是往北边去了,你出了巷子后,记得往右手边走。” 宋戈愣了,迟迟不知如何回应:“你怎么知道?” 金瑶又指了指自己的耳畔:“我有耳朵。” *** 金耳朵说得不错,宋戈一匹小电驴还没骑上十分钟就在沿街处追到了肖金枝。 这时正值太阳西斜,阳光甚是柔软缠绵,周围不乏环海骑行的小青年打街边路过,瞧着肖金枝迈着大长腿戴着耳机慢跑的样子都忍不住放慢了车速,还有个更过分的,干脆熄了火推着车和肖金枝搭讪。 肖金枝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不过胜在脸型不错,标准的瓜子脸尖下巴,双眼皮和鼻子都是做的,还是丁文嘉陪她做的手术,和寻常姑娘做手术之前的紧张不同,肖金枝做手术前那是摩拳擦掌欢欣雀跃,不仅一次和丁文嘉说过,自己拆了线后,可就是个大美女了。 肖金枝对微整形的热衷就像丁文嘉喜欢打拳,宋戈对微整形没什么恶意,花自己的钱遭自己的罪,他分得很清,他只是单纯讨厌肖金枝这个人而已。 瞧着前头那哥们推着车跟着肖金枝都走了五百多米还没问出肖金枝的微信号,宋戈忍不住摁了喇叭,示意后头有车来。 肖金枝回头看了一眼,停住步子,扬起声儿朝着宋戈喊:“哟,你来了。” 旁边的电灯泡愣了一下,又问肖金枝:“男朋友?” 肖金枝昂昂头:“还不是呢,”她故作神秘地说了句,“还在考察中。” 电灯泡也大气,手一挥:“嗨,那就是同行了。” 宋戈骑着小电驴驶到了肖金枝的右手边,追着问了句:“你这次来找我姐到底做什么?不单单是住几天这么简单吧。” 肖金枝挪眼看了一圈左边的哥们儿,囫囵吞枣般地答了句:“怎么?你想让我住久点?那得看你能给我多少优惠了,大老板。” “哟,”对面那哥们挺上道,“开店的大老板啊。” 宋戈觉得有些无聊,干脆两脚搭着地,靠两条长腿跨着车走,又一边对肖金枝说:“我不知道你知道什么秘密来威胁我姐,但我告诉你,我和我姐感情好得很,你的秘密没有价值,无论你说什么,都不会影响我和我姐的感情,我姐对你不差,你扪心自问,你这样欺负她,你自己心里好受吗?” “我说什么……都不会影响你俩感情?”肖金枝盯着宋戈笑,她的笑容很夸张,像是在戏弄宋戈,等着他发火捶地,又像是手握王牌的赌鬼,就等着最后逆风翻盘,肖金枝高高扬起下颌,“我要真说了,你真扛得住?” 宋戈也停下脚步,他正想回呢,看到对面那推着电摩的哥们儿也是一脸汗地腆着脸听着,忍不住对他说了句:“方便回避一下吗?” “行,你俩聊完我再继续。” 宋戈等着那人走远了,才看着肖金枝:“你说吧。” *** somewhere客栈,丁文嘉的情绪恢复得很快,肖金枝的东西不多,原本就分门别类地在箱子里塞好了,不出十五分钟,丁文嘉就全部收拾好了,她不让梁霄动,只说自己一个人弄还快些,实则是不想让梁霄看到肖金枝特意带来的那些性.感丁字裤和碎布条一样的内.衣。 这身行头,丁文嘉真不知道肖金枝来到底是干嘛的,肖金枝之前是对宋戈起过心思,不过让丁文嘉给拦了回去,肖金枝什么人?万草丛中过,叶叶都沾身。 宋戈又是什么人,一没爹没妈的可怜孩子,肖金枝看脸,一时间看上了宋戈,可必然不是能长久陪着宋戈的人,宋戈是丁文嘉和肖金枝之间的底线,可肖金枝不懂,还是时常在丁文嘉面前撩拨宋戈,就譬如刚才,打发了陈甜下楼,单单只留了宋戈一个人给她收拾东西,鬼晓得她在打什么主意。 丁文嘉不让梁霄收拾,梁霄就拿了一柄鹅毛扇站在门口探出个身子哗啦啦地给她扇风,丁文嘉觉得好笑,看着看着就咧嘴笑了,梁霄也乐了,劝丁文嘉:“嘉啊,你开心就好,你开心我就放心了,我只要你好,别人我都不在乎。” 收拾好东西,丁文嘉在盥洗室里洗了手,擦了擦,又问:“瑶瑶呢?” “在露台上看花呢。” “我带她去买点东西。”丁文嘉扯了扯自己冲锋衣里的黑色t恤,“我看瑶瑶没带多少衣物,又一次性定了这么多天的房,得有套换洗的。” 梁霄听了咋舌:“人家高冷着呢,未必领情。” 丁文嘉推开梁霄,直接走到房间的阳台,对着一楼露台上的金瑶喊了一声:“瑶瑶,我带你去买衣服?” 金瑶的确是低着头拨弄花草,不过她不是当真在看花,植物虽然不似人和动物一样可以发出声音用语言交流,可它们也有自己的一套消息网络。 在地下,它们的根茎交错相连,绵延千里,就算是平坦坚实的水泥地,下头也藏匿着无数黝黑遒劲的根系,它们往下往远方延伸,像极了人体里的毛细血管,不知疲倦地运输着每一滴营养和消息。 在地上,风是他们的信使,就算是没有风的晴朗日子,空气里的气味和枝叶伸展的姿态,都包含着无尽的内涵和秘密。 金瑶读得懂,她不仅读得懂,还能和它们交流。 宋戈挠了陈甜的掌心,周奇的名字,肖金枝的名字和去向,无一不是植物告诉她的,而她想要打听的事,不止于此。 听到楼上有人喊她,金瑶回头,看到丁文嘉朝自己挥手。 “你就身上一件衣服,洗了澡还得换啊,我知道几家店子,又便宜又好。” 金瑶侧过头,只低声对着眼下这株姬小菊吩咐了一句:“还有,记得告诉昆明滇池的辛承,蛇族恐出现叛徒,我出山口时腹部受了伤,法器也不在身边,需他来相助。”金瑶说完,才回头朝着丁文嘉甜甜一笑,“好呀。” *** 丁文嘉先是带着金瑶去了巷子里的一家服装店,里头大多都是花花绿绿的偏民族风格的方巾和长裙,旅游区嘛,都是这样。 金瑶不喜欢这种样式的,丁文嘉又带着金瑶去了自己常去的一家专卖t恤的小店,店面不大,里头的东西也十分单调,白t恤加牛仔裤是里头的主色调,不过旁边就是一家奶茶店,丁文嘉要了两杯奶茶,一杯给了金瑶,两人买完东西坐了好一会儿才回去。 回去的时候,肖金枝已经跑完步回来了,大堂里就她一个人,正吃着刚拌好的蔬菜沙拉。 瞅见丁文嘉回来了,肖金枝语调立刻高扬起来:“文嘉,你这店里的沙拉酱不行啊,和你说了多少次了,买无脂的能贵多少啊,瞧瞧这成分表,碳水这么高,我正生酮呢,计划全被你打乱了。” “你可以不放沙拉酱。”金瑶左手端着奶茶,右手提着两大袋子的衣服默默从肖金枝跟前走过,转身就上了楼梯。 “她到底是谁啊,和我八字不合是不是?每次一见面就欺负我。”肖金枝没好气。 丁文嘉有些疲惫地坐下:“一个新认识的朋友。”她靠着玻璃窗,看着窗外露台上悬挂的小彩灯,眼神在搜索中午梁霄买给她的玫瑰花,二百五十多支可不好放,陈甜和宋戈找了好几个大桶才装下,就放在露台旁边的小台阶上,让丁文嘉走过路过都能看到,丁文嘉嘴上说着浪费,可没事儿就喜欢往台阶上看,那红艳艳的一片,全是梁霄给她买下的“江山”,想想都嘚瑟。 嗯,花还在。 丁文嘉回眸,看到肖金枝手边堆砌着十几支玫瑰花,都是最鲜艳娇嫩的,丁文嘉忍不住问:“你从哪儿弄来的?” “露台上啊。”肖金枝用叉子反复搅拌着沙拉里的紫甘蓝,“不是自取的吗?” 丁文嘉忍住气:“你准备待几天?” 肖金枝一把甩了叉子:“你怎么和你弟一样啊,开口闭口赶我走。” “宋戈什么时候赶你走了?” 肖金枝眼睛一眯:“我跑步的时候,他追来了,噢哟,凶得很啊,逼着我走,诶,你说这店资金是你男人出的吧,他不过是一个打杂的,好像真是二老板似的,要我说,这店既然是你男人的,那也就等于是你的,你都没赶我走,他凭什么装腔作势的?亏得我之前还觉得他不错,可以当个备胎养养的,终究还是我看错了。” “他不会这样的。”丁文嘉有些心累,她扶着额头,肖金枝的每一个字她都听着不舒服。 肖金枝像是没听到丁文嘉的话,自顾自地继续说:“他还来炫耀啊,炫耀和你关系好,说无论我说什么,都不会影响你俩的感情,我没忍住,就把当年你们丁家为什么要收他当养子的事和他说了。” “什么?”丁文嘉忍不住了,她蹭地一下站起身来,手扶着桌角,整个人朝着肖金枝压过来,声音很不冷静,“这种事你怎么能说呢?宋戈心思很敏感的,我瞒了这么久,你……,”丁文嘉无语了,她只觉得脑子快炸了,她整个人颓在沙发里,“完了,我和宋戈之间绝对的完了,他再也不会认我这个姐姐了。” 12、第12章 肖金枝噘嘴:“不能怪我吧,是他一定要问的,其实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那时候得了怪病,浑身长满蛇皮,都不能见人,那游方道士说蛇属阴火,对吧,也是他说得让你父母收养一个水格命数的孩子,克走你身上的蛇皮,所以你家才收养的宋戈不是吗?那你十四岁病好之后,你父母就不管宋戈,丢他去了寄宿学校,这也是事实啊,那他要问,我就如实说,也没什么不对吧。” 肖金枝越说声音越小:“那……他听完之后,就愣着不动了,我总不能因为他心情不好不跑步了吧,等我打转跑回来的时候,他人早就不见了,我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对啊,宋戈明明是骑着小电驴出去找人的,结果肖金枝回来了,宋戈还没回来。 丁文嘉忽而嗤嗤笑了两声,她低着头看着肖金枝,只从齿缝间吐出一个字“滚”。 “丁文嘉,你说什么?” “我家文嘉让你滚没听见啊。”梁霄刚好从楼上下来,他一眼又瞅见了肖金枝放在桌上的玫瑰花,呵了一句:“还偷我花?那是我给我家文嘉的,谁让你拿了?” 肖金枝低头瞧了一眼,随手把花往地上一掷:“谁稀罕啊。” 她回眸看着丁文嘉:“丁文嘉,你这是要和我闹掰的意思了?” 丁文嘉冷哼一声:“早就想和闹掰了,你拿这事威胁我多少回了,还有你手机上存了我得病时的照片吧,整个初中到高中,你都拿这个威胁我,说要发给班里同学人手一份,上大学了,你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我家收留宋戈的事儿,说是关心我,其实就是要挟我,你发我的照片,我无所谓,大不了被笑一笑,可我早就说过,宋戈的事无论如何你都不能说出去,那是我弟,我一个户口本上的亲人。” “你也不喜欢怼他吗?”肖金枝瞪大了眼,“你还当面说他不修边幅邋里邋遢,找不到女朋友,还有,他初中的时候瘦弱得很,你还说动物园营养不良的猴都比他壮实,这些话可都是你说的吧。” “我是说过,可之后我带着他换了好几身行头,你呢?你别把自己看得那么高高在上的,我和我弟的关系,能和你的一样吗?”丁文嘉骂红了眼,声音都嘶哑起来,“你以为我愿意忍你?我都是为了宋戈,肖金枝,你算个什么东西?” “这是要翻脸了?” “看不出来吗?就是要翻脸啊。” “行啊。”肖金枝睁目咧嘴,“那你上楼,帮我把东西收好,我就走。” “你的东西都在这儿。”金瑶指了指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楼梯下的行李箱,鼓鼓囊囊的,锁扣也搭好了,还有肖金枝让陈甜买的矿泉水,也被一个红色塑料袋装好了给她系在了行李箱杆子上。 肖金枝挺意外的,梁霄也挺意外的,金瑶上去的时候还撞见他了,他刚下来的时候,这下头有行李箱没?好像没有吧。 肖金枝瞬间来了脾气,双手一插腰:“我怎么知道我的东西少没少?” “少了我赔给你。”金瑶慢慢踱步下楼,她轻扶扶手,走得不急不慢,像是来观光的,更像是来观摩肖金枝这个脾气比本事大的人该如何收场的,金瑶走到肖金枝面前,一字一句地说,“少了一件,我按全新价格的十倍赔你。” 这是笃定了心思要赶肖金枝走的意思了,肖金枝狠狠地咬了下唇一下,又看着丁文嘉:“行啊,丁文嘉,以前仗着自己家里有钱,不把我放在眼里,你爹妈车祸死后,是谁醉醺醺地打电话给我说这意外来得太蹊跷来求我家帮你问问上访途径的?后来认识了一富二代男朋友,就把我踹得远远的,我寻思着,咱俩好久没见了,我给你一惊喜,弄了个小号和你聊天,逗逗你,你脾气见长啊,难怪这么嚣张,背后抱了不少大.腿呢吧。” 丁文嘉什么也没说,倒是梁霄,直接推开了客栈玻璃大门,“帮着”肖金枝把行李箱全部搬到了门外,指了一下:“你可以走了。” 肖金枝起身,猛踹了一下桌子角:“丁文嘉!你可想清楚了!我再进你们这破客栈半步,我不得好死!” 丁文嘉看着肖金枝冷笑:“你随意。” *** “宋老师还没回我微信。”赶走了肖金枝后,梁霄这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点亮手机屏幕了。 丁文嘉也跟着搁下电话摇头:“打他手机还是关机。” 陈甜拼命发着微信打听消息,忽而抬头说:“周奇说,下白班的巡警只看到宋老师骑着小电驴往北边去了,之后也没见过。” 三人找不到宋戈,一个个急得皱眉跺脚的,丁文嘉慢慢扭头看向正在喝第三杯奶茶的金瑶,金瑶之前没喝过奶茶,丁文嘉给她买了一杯后,她就吃珍珠吃上瘾了,q弹爽滑,嚼起来十分有韧性,只是可惜,这家奶茶店不能单点珍珠,只能加料,金瑶喝完那一杯后,又自己个儿买了两杯回来,都加了双倍的珍珠果,整得和粥似的,她就找陈甜要了柄小汤勺一口一口慢慢喝,越喝越来劲。 自个儿明明喝得挺安静的,可喝着喝着就发觉这其余三人的目光都朝着自己投射过来,金瑶坐直了身子,左掌慢慢捂上自己还剩一半的奶茶盖,十分正经地说:“我就这一杯,也不够三个人分的,不够的。” 都这时候了,金瑶只关心这三人是不是来抢奶茶的? 梁霄挠头:“你就不担心宋戈?” “你们放心,他没事的。”金瑶继续喝,怕梁霄不信,指了指落地玻璃窗外几乎垂满整窗的常春藤:“它们告诉我的。” 得了,这姑娘还是神神叨叨的。 丁文嘉凑到金瑶身边,怂恿他:“你和我弟关系不一般,要不,你给他打个电话,问问他在哪儿?” 金瑶摇头:“我没他电话。” 丁文嘉又说:“那就发个微信。”丁文嘉一边说一边低头嘀咕,“你怎么能没我弟弟电话呢,我发给你。” 金瑶依旧摇头:“他不是很喜欢和我说话。” 陈甜都忍不住了:“我们三个都联系不上他,金小姐,拜托了,就当帮个忙。” “好吧。”金瑶不甚熟练地开始用手机打字,她不会拼音,只会笔画,不过这不妨碍她用这新奇玩意和人联系沟通。 问什么好呢? 金瑶随意敲了个“在哪儿”,点击发送。 几乎是秒回,金瑶手机振了一下,宋戈的对话框里弹出一条:“巷子口。” 这一条刚好被丁文嘉看到了,丁文嘉瞬间松了一大口气,忍不住拍了拍金瑶的肩头:“还是你管用,我弟到底还是听你的话,啊,”丁文嘉原本猩红的眼眶微微泛出几丝欣慰,“终于有人能管他了,我这一颗老姐姐的心终于放下了。” 下一秒,宋戈又回:“手机没电了,刚租了个充电宝就看到你的消息,怎么那么多人都在找我?” 金瑶原本打了一大串的话,看了一眼面色逐渐好转的丁文嘉,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只回了宋戈一句:“一言难尽,速回。” *** 每个来过大理的人,都会赞叹一句大理的天,白日里的天,湛蓝湛蓝的,像是澄澈透明的玻璃缸,上面飘荡着棉花糖似的白云,慢慢被风吹着拂动,晚上的天,星星特别亮,像是挂在眼前的星星灯,伸手可摘。 丁文嘉和宋戈在窗外露台上说话,低垂的星星给他俩打着光,点缀得十分温情。 梁霄不忘自己的任务,连着充电线也要玩开心消消乐,金瑶继续靠着床边喝奶茶,她看了一眼梁霄这玩游戏的劲头,可算是知道宋戈出门为什么手机没电了,都是被梁霄给玩没的呗。 金瑶灌下最后一口珍珠奶茶,忍不住看向露台上俩人,梁霄头也没抬:“弟妹,你放心吧,宋老师脾气好,咱俩处一寝室那会儿,大雨天都是他去食堂打饭的,一个人打六个人的份那是常态,有时候隔壁寝室也顺道给打了。” 金瑶默默看着梁霄:“所以,人善被人欺。” 梁霄觉得这气氛不对啊,他刚好过了一关,抬起头对着金瑶:“不不不不不能这么说,宋戈当时是主动打的,之前有人来学校,假冒他的叔叔要替他办退学,证件户口本啊一应俱全,宋戈被老师喊了过去,路上差点被那伙人直接带走了,幸好咱们寝室几个人都在,六个大小伙,还打不过那几个臭流.氓?宋戈是因为这事儿想谢谢咱,他身上又没有多余的钱,一餐饭都请不了,只能出点劳力了,说帮咱们打几次饭,你说,当时兄弟们也不图这个啊,可宋戈有恩必报,还不得遂了人家心愿嘛。” “谁假冒?”金瑶问。 “不知道啊,”梁霄想起就后怕,当时那三个人一个拽着宋戈的手,两个扛着宋戈的脚直接往车上送,宋戈四肢都被缚住了,根本使不上力气,幸好一寝室的打完球就走在后头,换做是梁霄自己,如果没人帮,指定也逃不掉,梁霄仔细回忆了回忆,许多细节他还真忘了,就记得那面包车的车牌是外地的,“反正,咱一寝室的都知道宋戈是被收养的,他那养父养母,在他六岁的时候收养了他,养了六年,十二岁的时候,就送他去读寄宿学校了,之后再没管过他,只管打学费和生活费,宋戈说,那时候,他考了班里第一,开家长会的时候要家长分享经验,他都没人去,总之,挺可怜的,这临时蹦出来一个叔叔,就不说宋戈了,我都觉得蹊跷。” “是挺蹊跷的。”金瑶重复了一遍梁霄的话,“我会让人好好查查的,宋戈是我看着长大的,他去了长沙读书后,我的手伸不过去,很多事没办法掌控,一定是有什么地方疏漏了。” 梁霄听了噗嗤一笑,险些没把刚灌下去的柠檬水喷出来,他笑得眉毛不是眉毛眼睛不是眼睛的:“金小姐,您多大啊,还宋戈是你看着长大的,你知道他多大了吗?人家95年的,好歹也二十五了,你要是看着他长大,那您得三十多快四十了吧。” 金瑶慢慢靠上沙发靠背:“不……不像吗?” 梁霄只觉得金瑶是在逗趣呢,手一挥:“您这顶多二十出头,撑死了二十五、六,不能再多了。” *** 露台上。 丁文嘉一口气说了许多,最后才说:“宋戈,爸妈当时收养你的初衷的确不单纯,后来他们不管你,我也觉得挺不好的,那时候,我特想去寄宿学校看你,可你总是不告诉我你学校的地址,还说有人照顾你,让我不要担心,好吧,那时候我也做得不好,照顾你的那个人我虽然知道,可到底不是自家人,和你又没血缘关系,我当时应该坚持,多去看看你的。” “至于后来你上大学,没错,钱的确都是我从爸妈给我的生活费里挤出来给你的,爸妈他们对你……是冷淡了些,但你看在姐姐对你还不错的份上,别怪他们,毕竟人都没了,你再怎么怪,他们也没办法弥补了,倒不如让自己心里头好过一些,可以吗?” 丁文嘉原本语气尚算平淡,只是说到父亲母亲都没了的时候,眼眶止不住地红润起来,她声音微颤,却还是笑着看着宋戈。 宋戈低头,自嘲似地“哎呀”了一声,才说:“我分得清的,姐姐是姐姐,爸妈是爸妈,本来也不是亲生的。” 这句话说完,丁文嘉眸光微微闪了闪,宋戈自小就是看人脸色生活的,知道自己这措辞又有些不适合了,血缘上的确不是亲生的,可实际上,丁文嘉待他真不输人家亲姐亲弟哩。 宋戈朝着丁文嘉笑了笑,哄丁文嘉开心:“哎呀,姐,我的好姐姐,真不是什么大事,你想想我六岁前,没人管,我就漫山遍野的跑,看着别人能上学前班,我不能上,我就难受,就往苍山上一破庙里蹲着,看着太阳慢慢升起,又看着太阳慢慢落下,然后再回去,路上碰到放学的小伙伴,我就跟着人家一块儿蹦蹦跳跳的,人家拿着课本,我就抱着一本老黄历,厚厚的一沓,我捂着那老黄历想象着自己也抱着一本书,假装自己也上了学前班,”宋戈叹气,“我那时候是真想读书啊,后来我就如愿了,出现了一对愿意供我读书读到十八岁的爸妈,这已经是意外惊喜了。” 丁文嘉声音轻轻的:“你怪姐姐吗?” 宋戈一颗心立刻软了去:“不会怪的,永远都不会。” 丁文嘉的情绪一下子没搂住,眼泪瞬间淌了下来,她抬眸看着这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弟弟,突然特别想伸手抱抱他,就像小时候那样,可丁文嘉才动了两步,转眼看到趴在玻璃窗上看着这边的金瑶,立刻收了手,正经起来:“不抱了不抱了,你现在是有那个的人,以后都不抱了。” 宋戈没反应过来:“我有哪个?” “你们到哪一步了?”丁文嘉八卦之魂迅速占领了理性的高地,她笑得花枝乱颤,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狭长的缝,“为爱鼓掌了吗?” 宋戈眉毛皱成一个川字,一根手指头直接戳上了丁文嘉锃亮的脑门:“赶紧多吃点车厘子堵上你的嘴,我大老远买来的。” 13、第13章 “嗷,原来宋老师晚回来是去买车厘子去了。”梁霄看着陈甜刚洗好的一盆车厘子,吃得美滋滋,“真够哥们,知道我爱吃。” 丁文嘉傲娇得很,故意挑了一颗又红又大的:“明明是我喜欢吃。” 丁文嘉环顾一眼,没看到陈甜,问梁霄:“甜甜呢?” 梁霄笑:“去收拾客房了,就那谁住的那一间呗,她说要在屋子里熏熏艾叶,祛晦气。” 梁霄这是连“肖金枝”这三个字都不愿意提。 丁文嘉稍微出了一下神,才说:“金枝……哦不,那谁说她来双廊是要办正事的,好像还挺棘手的,我这……临时把她赶出去,是不是……太过了?” 梁霄瞪眼:“过?她都这样对你了还过呢?她又不是没钱,这条街上又不是咱一家客栈,嘉啊,你对恶人心软,就容易让好人心寒,就不说我了,那你弟还有甜甜,可都是为了你才忍着肖金枝的气的,不然谁搭理她啊,你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立场可别动摇了,白瞎大家一番好心。” “不动摇不动摇。”丁文嘉摇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她抬头对着楼上喊,“甜甜,先别弄了,下来吃车厘子。” 哐当一声关门声,挺响的,也挺突兀的,紧接着,陈甜像是一阵风一样地从楼上冲了下来,梁霄看得直乐呵:“甜啊,就车厘子而已,没必要这么激动。” 陈甜却没理会梁霄,直接冲进了一楼的小隔间厕所,伴随着一干呕声,丁文嘉不放心了,起身靠着厕所门,透过一条小缝可以看到陈甜正蹲在便池旁边拼了命地干呕。 “甜甜,你是不是不舒服?” 一阵冲水声,陈甜露出半张脸,额头上全是豆大的汗珠,陈甜指了指楼上:“恶心。” “什么?”丁文嘉问。 陈甜大喘了口气:“肖金枝住过的那间屋子的厕所,好恶心。” *** somewhere客栈这间小楼建得早,下水道略有堵塞,每次一下大雨厕所就容易反水,之间被冲进下水道里的东西多多少少都会反流回来一些,严重的时候,就跟煮开水一样,咕噜噜一直冒泡,马桶疏通剂是客栈里常备的好东西,不过最近都没人住,客栈三个人也没怎么管。 梁霄打头阵,在陈甜的反复提醒下,梁霄戴着俩鼻塞小心谨慎迈着寸步推开了肖金枝住过的那间屋子,还没走到厕所,就被一股气味熏了回来。 “不行不行,上头上头。”梁霄扶着墙,他不是装的,是真太臭了。 丁文嘉看了他一眼,深吸一口气就直接推门杀了进去,陈甜善后工作还是做得不错的,虽然被臭得两眼发昏,但临走前还是把马桶盖子闭上,排气扇打开了。 丁文嘉用马桶搋子掀开了马桶盖,看了一眼,昨天的晚饭都快吐了出来,她别过头,闭着眼,狠狠地摁了一下冲水的按钮,哗啦啦的水流一下涌进马桶里,可水位只升不降,水一冲,那堆污秽物都快溢出马桶了。 “算了算了,”梁霄忙把丁文嘉拉出来,“要不请人来弄吧。” 丁文嘉跑出门,大吸一口气:“请一次人八十,就这气味,我给人八百人家都未必愿意,自打你上次把猫砂倒马桶后,咱可都上了附近疏通管道的黑名单了。” “那是商家的问题,谁让他说话不说完整,他只说说可以用马桶冲掉,我哪里知道是一坨一坨的冲啊,”梁霄忙用手掌给丁文嘉扇风通气,又问陈甜:“到底是啥东西堵了,你看清了吗?” “好像是鱼鳞。”陈甜忙把房门重新关上,这才是趴在栏杆上大口吸气,“我就瞅了一眼,反正是一片一片的,暗红色的,还有很多发臭的肉一样的东西,烂泥巴似的。”陈甜不忍回想,她摸了摸胳膊上起的一层鸡皮疙瘩,摇头强调,“总之恶心恶心很恶心。” 梁霄还准备再问呢,金瑶突然开了门,看到这三个人四仰八叉地趴在栏杆上,各自狼狈。 金瑶偏头:“宋戈呢,我找他有事。” 丁文嘉稍缓过神:“他那小电动回来路上爆胎了,修车去了。” “哦,”金瑶点点头,又耸了耸鼻子,问,“什么味道?” 丁文嘉不想麻烦金瑶,想挥手让她回去来着,陈甜倒是直接往金瑶对门指了一下:“肖金枝住过的屋,也不知道她在厕所里干了什么,臭气熏天的。” 金瑶看了一眼丁文嘉,又看了一眼梁霄,淡淡道了一句:“你们仨这是?” 这仨人的状态,明显是被臭气逼得无法呼吸,梁霄已经开始在微信群里询问还有谁愿意接somewhere客栈通下水道的单,价格加倍。 微信群里有人回:“又是猫砂吗?” 不过还是有胆子大的说了句:“先拍个照呗,让我们看看梁老板这次又堵了啥。” 丁文嘉朝着金瑶摆手:“瑶瑶你先回去吧,等宋戈回来让他弄就行了。” “我来吧。”金瑶轻轻阖上自己的房门,指了指陈甜手里的马桶疏通剂,“东西不都有嘛,是直接倒下去就行了?” 丁文嘉可不太好意思麻烦金瑶,可陈甜已经把东西递了过去,还点头:“嗯,分两次倒,一次半瓶,不够我还有一瓶。” 金瑶掂量着手里两瓶疏通剂,点点头:“好。” *** 金瑶进去不过五分钟,里头就传来了哗啦啦的冲水声。 梁霄听了,忍不住比了个大拇指:“金小姐可以啊,看着挺娇气的,这脏活累活做起来堪比第二个宋戈,咱们客栈有福了。” 丁文嘉听了,狠狠地用脚跟踩了一下梁霄:“想得美。” 梁霄的确没吃过什么苦,家里是在重庆开连锁餐饮的,打小就是保姆带司机接,这辈子梁霄干的最重的活,就是给丁文嘉做菜,可就算如此,也不能把脏乱差的事全盘算着丢给宋戈和金瑶啊,这思想可太危险了。 丁文嘉端着花露水站在门口等金瑶,只等着金瑶出来,给她来了个三百六十度环绕式喷雾,又问她:“到底堵了什么呀?” “没什么,”金瑶浅笑,她刚洗完手,指尖还带着水,她用纸巾慢慢地擦着,“一些杂物。” 丁文嘉还想和金瑶多聊一聊呢,这姐姐看弟妹是越看越喜欢,可金瑶似乎只关心宋戈,她朝着梁霄和陈甜点了点头,只说:“等宋戈回来,记得让他上来找我一趟。” 梁霄刚想揶揄几句,陈甜就笑着点了点头:“好的。” 梁霄双手一叉腰,看着陈甜:“甜,你这胳膊肘,拐得也挺快的。” 陈甜微微低头:“梁哥你一直塞着鼻塞,都没体会到那股臭味的真实攻击力,总之吧,我……觉得金小姐……挺好的。” 梁霄没好气,丁文嘉沦陷就算了,他的文嘉心思单纯,但凡是能打的丁文嘉都愿意和人聊两句,可陈甜一口一个宋老师地叫,怎么这么快也站到敌人的阵营了? *** 宋戈修完车回来已经快九点了,正是大大小小的炸串宵夜摊纷纷营业开场的黄金时间,说起肖金枝跑步,梁霄和宋戈其实也坚持一段时间的夜跑,每天五公里,一个月下来,各自胖了五斤,没办法,这回来的路上真是太危险了,逃得过烤鸡腿逃不过卤鸭脖。 宋戈晚上没吃饭,随手买了一点烤串,才走到客栈门口,就闻到一股臭气,对门大橡树的谢老板从自家门板里冒了个头对宋戈大喊:“宋老师,赶紧去看看,你们客栈的下水道是不是又炸了。” 梁霄听了,推开玻璃门就对着谢老板喊:“整条街我都熏了香水了,香奈儿五号,贼香,还臭呢?” 谢老板听了摇头:“难怪又臭又香的,更恶心了。” 宋戈推开玻璃门,又听到陈甜一边拖地一边出主意:“要不我们煮点螺蛳粉吧,以臭攻臭,刚好大家都饿了。” “饿了?”宋戈把买来的烤串往桌上一放,“买了宵夜。” 丁文嘉靠着沙发正回工作信息呢,鼻子还塞着两团卫生纸,抬头看了一眼才说:“吃不下了,臭都臭饱了。” 宋戈疑惑:“你们干啥了?老谢说我们下水道炸了?” “你应该问肖金枝干啥了,比炸了还可怕。”梁霄摆手,他看了一眼宋戈带回来的烤串,还是宋老师好嘿,知道梁霄爱吃烤鸡腿,每次都会买两个,梁霄从塑料袋里掏出烤鸡腿,闻了一下,原本蠢蠢欲动的食欲突然又被熄灭了,他不该开排气扇给那间屋子排气的,不开,只臭那一间屋子,现在开了,全臭到外面来了,连烤鸡腿都不香了。 陈甜突然抬头:“哦,对了,金小姐说她有事找你。” 宋戈开口,想要应一句,梁霄大手搭上宋戈肩头,安慰他:“当然,你要是不敢去的话,我们也不会逼你的。” 宋戈皱眉,一副底气十足的样子:“我为什么不敢?” 梁霄哑然,正组织语言呢,丁文嘉指了指自己特意留出的一份喜好的车厘子,全是她精心挑选出来的大个的。 “弟,刚好,把这一盘车厘子带上去给瑶瑶。” 14、第14章 大晚上的,梁霄陈甜和丁文嘉三人还齐刷刷地窝在大堂不肯上楼那是有道理的,才走到楼梯口的拐角,宋戈就闻到那股腐烂的臭味,他放后院的堆肥箱都没这么臭。 他端着车厘子,手脚灵便地走到金瑶屋门前,临敲门,手指却像是冻住一样动也不动,脑子里全是金瑶那句“你是我喜欢的款”,他脸红了。 宋戈深吸了一口气,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却莫名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整个二楼或者说整个客栈都臭烘烘的,怎么到了金瑶这门口,倒是有一股类似柠檬叶子的清香,这股味道和梁霄喷的香水味不同,更自然,也更清新。 宋戈很喜欢这味道,甚至有些控制不住地身体往前贴在门上去嗅,可他才往前倾了十几度就得自己挺混蛋的,自己这样的想法和行为,和变态有什么区别。 宋戈,用梁霄的话说就是21世纪的五好青年,可寝室六个人,只有宋戈长久而持续地保持单身,说有人追吧,应该也算是有的,低年级的学妹、同社团的女孩、快毕业的学姐都纷纷向宋戈示过好,可在宋戈眼里,总是用一句“都是同学”就搪塞了。 梁霄表示无比心塞,这四年间一直反复“教育”宋戈,说现年头谁直接说“我喜欢你”啊,都是点到为止。 就拿看电影这回事,如果约你看上午场的,说明人家多半只是想蹭一餐丰盛而昂贵的午餐。 约你看下午场的,诶,有戏了,晚餐过后比较容易有下半场。 约你看午夜场的,小心了,都是老手,尤其是那种掐准了寝室关门时间约你的,对于这种人…… 梁霄当时边说边笑,笑得眉飞色舞春心荡漾:“对于这种人,记得把微信推给我,让我来为民除害。” 梁霄的那一套,宋戈弄不明白,也吃不惯,梁霄说多了,他也觉得烦,只糊弄梁霄:“我就爱找那种直接说喜欢我的,当然,我如果喜欢,也会直接说喜欢她,简单点好,我不喜欢费脑子。” 如今倒是真遇到个直白的,可金瑶对宋戈来说,不像是同龄人,她总是喜欢端着架子,宋戈总感觉,她像是离这个世界很远的人,这样的人心里应该是很孤独的,可因为孤独,她似乎又比寻常人坚毅一些。 这是种很古怪的情感,宋戈似乎觉得自己是在同情金瑶,可她有什么好同情的,她那么强势,根本不需要同情。 宋戈深呼吸,准备一鼓作气敲了门送了车厘子就走的,楼下梁霄突然喊了句:“对了宋老师,群里发了通知,晚上十点停水,你要洗澡得快点了。” “好嘞。” 宋戈大松了一口气,转身就进了自己的屋子,随意冲了个澡,宋戈换了件白t恤一边擦头发一边瞟到被他放在茶几上的车厘子,又想到了金瑶,还有在金瑶门前闻到的那股味道,他有些心烦,索性不看了,准备去露台上吹吹风。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宋戈才推开露台门,就看到金瑶站在隔壁的露台上。 她也换了一身衣服,一件白色的纯棉小吊带,下身是一条大裤脚睡裤,很短,勉强过了大.腿一半,这套是丁文嘉给她挑的,说金瑶的腿又白又细,得露出来才好看,如果金瑶不习惯日常这样穿,就当睡衣穿,都是纯棉的,舒服。 宋戈只看了一眼,飞快地移开目光,擦着头发囫囵一句:“我不知道你在。”说完,转身准备回去。 金瑶倚靠着栏杆,她应该也是刚洗完澡,长发半湿,海风吹拂,夹杂着海飞丝的味道,不浓烈,很淡,她的声音也很轻:“你怕我?” “我怕你做什么?” “你害羞了?” “我害什么羞?” 金瑶突然不答话了,只笑眯眯地看着他。 宋戈被看得浑身似火烧一样,他干咳了一声,飞快地进了屋,取回那盘车厘子,递给金瑶:“我姐让我给你的。” “只有这个?” 宋戈努努嘴:“你还想要什么?”他夸张地伸了个懒腰,“你不会还想免房费吧。” “你还买了其他东西回来吧,”金瑶的眼睛很亮,她下唇微微往上挺了一下,“除开车厘子,你还买了……。” “西红柿苗,给你的。”宋戈最后三个字说得有些重,他又回屋,取出了下午就买来却一直没给金瑶的西红柿小苗,继而往金瑶手里一塞,“就是为了买这个,我车才爆胎的。”宋戈说完,觉得自己这话说得有些怨妇,才补上了一句,“我是想谢谢你帮我姐,她这人,面子硬心肠软,很多话她其实是说不出口的,我觉得今天你对她,挺仗义的。” 金瑶靠在栏杆边上,低头看了一眼手心里的西红柿小苗,有些蔫了,不过养养就好了,她昂头,任凭细碎冰凉的风吹拂着她的长发,大理夜里的风很凉爽,洱海边的海风更是比苍山更加清爽。 “还有吗?”金瑶问。 “还有什么?”宋戈耸肩,他该说的可都说了。 “夸我的话。”金瑶低垂眼眸,慢条斯理地挑着红艳艳的车厘子,“我喜欢听,尤其喜欢听夸我仗义、大气、不拘小节、刚强之类的话,你会说,就多说一些。” “你倒是直接。”宋戈觉得挺好笑的,是个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可这年头大家都内敛得很,总是故作谦虚地说“客气客气”,亦或者虚晃着摆手说“哪里哪里”,还得恭维回去说“抬举抬举”。 “不直接有什么好处吗?” 宋戈耸肩:“好处说不上,可能大家会觉得这样面子上,彼此都好看些。” “面子好看有什么用呢?”金瑶问题倒是很多,她都是在很认真地提问,不像是在给宋戈找茬。 宋戈想了想,竟然一时答不上来。 金瑶突然笑了一下:“其实我以前也这样,管人的时候总是怕他们私下说我坏话,苦口婆心,却收效甚微,后来我发现,当你只动嘴的时候,他们会呛你,可当你直接动刀的时候,他们就会怕你了。” “你做什么工作的?”宋戈突然来了兴致,“你还管过人呢?你这个年纪,中层管理?” “中层算不上,”金瑶微微偏头,“大概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吧。” 宋戈“噗嗤”一声没忍住,笑了出来,可偏巧金瑶说得颇为正经,宋戈想到监控里的那一幕,又想到金瑶人不出现却什么都能知道的细节,也跟着正色起来:“傍晚我出门的时候,你在车棚和我还没说清楚呢,是谁告诉你那么多消息的?” 金瑶突然示意宋戈噤声,夜里的风凉飕飕的,宋戈穿着短袖都觉得冷,恨不得裹上被子,金瑶却穿着吊带微微张开手臂,宋戈刚想问问她冷不冷,要不各自回屋取了被子继续聊,金瑶却发话了:“你听风声,风里有很多你听不到的东西,就像这世上,有很多你想象不到的人,又或者说,他们不是人,譬如我,我早说过我的身份,只是你不信。” “可你……。” “我也不需要你信,”金瑶打断宋戈,“或者说,我不需要你立刻信,费尽力气去证明自己是谁,本就是个奇怪的事情,你也不要急着逃跑或者赶我走,这世上只要有土地的地方,我都能找到你,至于赶我走,”金瑶狡黠一笑,甚至还有些赖皮的口气,“我可是付了房费,给了钱的。” “我没想赶你走。” “这样最好。” 原本还算融洽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尴尬,宋戈拍了拍裤缝线:“行吧,没什么事,都早点休息。” “哦,我还有事。”金瑶这临门一脚来得挺意外的,“你稍等。” 金瑶回了屋,掏出刚充满电的手机,问宋戈:“你们的无线网络密码是多少?” “somewhere的拼写再加6个8,房间里的册子上都有啊。”宋戈看到金瑶点亮屏幕的时候,手机上显示的是个电视剧的画面,金瑶应该是看到一半摁了暂停,她刚才是在用流量看电视剧呢?也不提前问问,wifi密码罢了,陈甜、梁霄、丁文嘉,随便哪个都会告诉她。 6个8金瑶会拼,可前面那象什么意思?金瑶皱眉:“桑维是什么意思?” 桑维?这回轮到宋戈纳闷了,哦,他反应过来了,指了指露台茶几桌布上的客栈logo:“就是咱客栈名。” 这单词应该不难吧,而且白天瞧金瑶引经据典,左手明清规矩,右手引用《尚书》原句,不像没读过书的。 “你这样看我干嘛?术业有专攻,我有点不会的不懂的也很正常吧。”金瑶早些年倒是和几个会洋文的打过交道,可她懒得学,哪晓得这次一出来,满世界都是hello和goodbye了。 “我没别的意思,”宋戈努力缓和气氛,又问,“你这是……在追剧呢?” “嗯,”连上wifi了,金瑶心情也好了起来,“多了解了解现在的世界嘛,为以后做准备。” “你靠电视剧来熟悉真实世界,也不太合适吧。”宋戈看剧看得少,丁文嘉只爱看野外生存纪录片,陈甜倒是喜欢看,看久了都看出经验来了,才放了个片头就能指着一人说,大反派就是他了,现实生活中,谁会把反派写脸上? “那我该看什么?”金瑶把手机递给他。 宋戈接过金瑶的手机琢磨了一下,手指滑到应用商店,给金瑶下了一款自己平时看书用的app,金瑶这手机里也真是干净,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就一点系统自带的工具和软件,金瑶还十分细心地把这些软件都丢在了一个文件夹里,取名叫“看不懂反正也没啥用的”。 “你看看书吧。”宋戈把手机递给金瑶,又像是教老年人玩手机似的贴心“售后”,给金瑶解说,“这儿,你点进去,每天能签到,就可以免费领金币,这儿可以做任务,每做完一个,也能免费领金币,金币呢,就是用来看书的,你看书看得不多的话,免费领来的这些金币就够用了。” “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我有钱。” 这财大气粗的劲让宋戈木楞了一下,他又找金瑶要回了手机,想了想陈甜花钱最多的那款阅读app,给金瑶下载了,指着这个绿色图标说:“那你在这里头看书,你看得喜欢了,就给这本书投雷,一个地雷一块,你可以尽情花钱。” “如果我看得不喜欢了呢?” 宋戈抿唇:“那你就丢火箭炮,炸了这本书。” 15、第15章 “明白了。”金瑶点头,却又蓦然抬起头,她看着宋戈慢慢展露出一个笑颜,“你是在骗我的吧,我只是不大懂你们这些电子产品的用法,不代表我不识字,更不代表我不懂得逻辑。” “对啊。”宋戈坦然得很,“骗你的。”宋戈说完,还给自己找补,“你不是想了解一下真实的世界吗?这就是真实的世界,充满了谎言和欺骗。” 金瑶微扬下颌:“我能理解,也学会了,不过,别人可以骗我,你不能。” “凭什么?” 金瑶偏头:“你承诺过要侍奉我一辈子的,忘了?” 怎么又提这件事了,宋戈挠了挠头,金瑶像是开恩一样:“当然,待我成事后,自然也会放你娶妻生子,不会真的耽误你一辈子,只是我近日没办法离开苍山周边,还需你多多协助,你对我客气,我自然也会对你客气。” 宋戈眼眸微微一低,就能看到金瑶的锁骨,金瑶的锁骨纤细平直,肩膀像是刀削一样,天生的衣架子,这一眼,看得宋戈脸颊有些发烫,他快速扭头回屋:“夜里凉,我先睡了。” *** 翌日,早晨七点半。 梁霄玩了一个通宵的bonustime也没能玩到577关,可态度还是要有的,梁霄握着宋戈的手机直接睡在了大堂,手机那头还插着充电线,手机后背被烧得滚烫,还是早晨陈甜起来准备开门的时候看到了这手机壳里头冒着火星。 “火!火!梁哥,你松手。”陈甜用抹布一下子挑开了梁霄手里的手机,手机啪嗒一下落在地上,后背都焦黑了,不过好在没有明火,只是被烧过头了,不晓得还能不能开机。 楼梯口,丁文嘉刚好穿着运动衣下来,一边走一边问:“梁霄你玩到577关了没?” 梁霄听了,暗道了一句“兄弟对不起了,我给你买新的”,说完便穿着44码的大拖鞋一脚踩上了宋戈的手机,对着那块焦黑的手机壳一通踩踏,一边踩一边说:“哎呀妈呀,玩了一晚上了,好不容易玩到了577关,怎么就着火了,吓死人了。” 梁霄踩得十分用力,屏幕的碎裂声伴随着他内心的欢呼此起彼伏,梁霄瞧着踩得差不多了,任凭大罗神仙也救不回了,才是慢慢挪开了脚,唇角不经意地带上一丝笑,才挤出几分惋惜的神情,在陈甜瞠目结舌的注视下直勾勾地扭头看向丁文嘉:“嘉啊,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 丁文嘉早就站在楼梯口看足了梁霄的表演,她继续往下走,语气像是在安慰梁霄:“手机炸了?” 梁霄点头。 “可能开不了机了?” 梁霄更加笃定地点头。 “不怕,”丁文嘉拍了拍梁霄的肩头,“手机,我给我弟买新的,游戏的账号呢,是通用的,用别的手机登,也能知道你玩到哪儿了。” 梁霄浑身僵硬得像是被雷劈过,他狠狠地吞了口口水,颤颤巍巍地求饶:“嘉,没……没必要吧。” 丁文嘉看向陈甜:“说说你梁哥昨晚在这儿干了什么?” 陈甜挺起胸膛:“晚上我去厨房倒水喝,看到梁哥在看直播。” 梁霄解释:“皇马和巴萨,不看不行啊。”梁霄说完,又立刻竖起手指头发誓,“我就看了一个小时,其余时间都在认真玩游戏啊。” 梁霄挪眼看着陈甜,准备转移火力:“你之前都是七点开门的,怎么今天七点半才开门,你这……得算消极怠工啊。” 陈甜往丁文嘉身后一躲:“淡季本来就是八点才开门,七点半也不算晚,再说,今天周哥没给我送早餐,我好不容易能多睡一会儿。” “对啊,今天周奇怎么没来?”梁霄挠头,又看到自己手机上的微信群里消息不断地弹出,这是这个片区客栈老板整合的微信群,群里的消息像是爆炸一样,大家都自发地发着“惋惜”“走好”以及玫瑰花的表情,梁霄往上一直翻,才看到早晨六点的时候,群里有人发了一条:“周警官没了,因公殉职”。 梁霄愣住了,低声喃喃一句:“周奇……死了?” *** 周奇的死讯来的突然,最承受不住的就是陈甜了,梁霄原本是想瞒着陈甜的,晓得陈甜也在那个微信群里,特意找了个借口拿了陈甜的手机,点进微信群,把早晨那三四百条消息一条一条全都删了,又把群消息设置成了免打扰,犹豫再三,还是不知道该不该还给陈甜。 不过梁霄一早晨各种异常反应,陈甜也看出了端倪,加上周奇原本天天来给她送早餐,突然不来了,小姑娘心里有了些主意,趁着出去买菜的功夫,也去了趟街对面的派出所,一问,还是知道了,回来后就趴在大堂桌子上哭,呜呜咽咽地泣不成声。 宋戈的手机被梁霄给踩烂了,原本计划是趁早去买个新的,可宋戈看到陈甜哭成这样,也忍不住跟着劝了许久,金瑶下来的时候,刚好看到宋戈的手正轻轻拍着陈甜的后背,金瑶忽而说了句:“我记得有条规矩是,你不能碰别的女人。” 这话一出口,气氛有些冷凝,陈甜正哭得厉害呢,金瑶这话就说得有些冷酷无情了。 宋戈抬头便是一句:“你是我谁啊你,我姐都没给我定过这么多规矩,还说让我侍奉你一辈子,咱俩才认识多久?” 梁霄听了,眉毛忍不住抖了一下:“侍奉?你俩还有这一出呢?真刺激。” 金瑶这才是低眉看到红着眼眶抹眼泪的陈甜,问:“怎么了?” 宋戈扭过头,不想理会金瑶,陈甜倒是张口想解释解释,缓和一下俩人气氛,可一开口,一股子酸味涌上喉咙,没忍住,又哭了起来。 还是梁霄回了句:“没什么事,就是……失恋了。”梁霄觉得这样说不大合适,周奇追陈甜,还没个结果呢,又改口,“也不是失恋,就是暧昧对象不暧昧了。”他说完,恨不得把自己说的话给吃晦气,自己这话说得咋更加令人伤心了呢。 “那没事,”金瑶眼神巡视了一圈,看到柜台上有个刚泡上的柠檬水,她给自己倒上了一杯,坐到陈甜对面的沙发上,开口:“男人本就是不长久的,多失失就好了。” 宋戈皱眉,金瑶这到底是来劝人还是怼人的?他盯着金瑶,一时间想不出话茬,倒是陈甜愣了一下,看了金瑶一眼,突然一下,哭得更厉害了。 宋戈些许无奈:“厨房有肉酱面,陈甜看你喜欢吃,一大早特意做了一大锅,你要不自己先去盛个面?”吃吧,祖宗您最好多吃一点少说一点。 金瑶想了想,点头:“好。” 不过宋戈没想到,金瑶这位浑身散发着一股“你要侍奉我一辈子”的气质的人,会规规矩矩工工整整地码好四碗肉酱面出来,还学着陈甜配了酸萝卜和凉菜,陈甜的那一碗,旁边还搭了一大杯柠檬水。 “先吃东西吧,哭多了,要多喝水。”金瑶一碗一碗给大家码放好,又说,“周奇背信弃义,也算是死有余辜。” “背信弃义,死有余辜”这句话一出口,犹如一枚核弹轰地一下炸开。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宋戈:“你说什么?”他皱眉,愈发不解,“你认识他?”紧接着,宋戈提起了十二分的心眼,“一大早你就在二楼没下来过,周奇死了,你怎么知道?昨天你就特意问过我他的住所,你和他有仇?还是……周奇的死和你有关?” “没有。”金瑶这番说的是实话。 宋戈斜睨了她一眼:“没有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金瑶看着他:“你既然心里已经觉得我和这事有关系,又何必问我?” “你……。”宋戈一下被哽得多说不出一个字来,是啊,他已经对金瑶有偏见了,金瑶说什么他都会刻意曲解,他也知道自己是情绪用事,索性不说。 金瑶却摸了摸陈甜的头,安慰了她一句:“面拌好了,你先吃吧,就算要哭,也得有力气哭吧。” 原来金瑶一边和宋戈说话,手边也没停下,一直在给陈甜拌面,金瑶把面碗推到陈甜面前,陈甜喉咙酸酸的,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却还是拿捏着筷子夹了一大口,塞进嘴里狠狠地咬了一口,一边嚼一边继续流眼泪。 好在是吃饭了。 金瑶这才对着宋戈说:“与其怀疑我,倒不如想想周奇昨天见过谁,尤其是那些突然出现的人。” 宋戈心里还闷着气呢,也不回金瑶,梁霄倒是摸了摸脑瓜子说:“昨天咱这儿不就来了俩生人,你和肖金枝呗。” 梁霄一个鲤鱼打挺,从沙发上坐直了,手掌握拳轻捶桌面:“我知道了,是肖金枝杀的人!” 金瑶愣了一下,慢悠悠叹了口气,伸手端了一碗面:“我上楼吃。” *** 宋戈看着金瑶的背影彻底消失在楼梯口,才是狠狠地怼了一下梁霄:“瞎说什么呢,周奇的死因都不知道是什么,你就乱说。” 梁霄挠头,也不说话了,就低着头玩手机,看到群里正在热烈讨论周奇的死,其实都是些小道消息,或明或暗的,还有许多互相矛盾的地方,可唯独一条大家都好奇的就是,这周奇死的时候,身上有很多奇怪的淤青,一条一条的,从大.腿一直绕到了手臂和脖颈,像是被什么长条类的东西给活活缠死的。 微信群里有人炸开了锅。 “诶,你们知道蟒蛇是怎么捕杀猎物的吗?” “不是直接吞吗?” “那是小的,如果是大的,之前网上不是有个视频吗?蟒蛇和鳄鱼缠斗,那大蟒蛇咬合力比不过鳄鱼,体型也比不过鳄鱼,可它能缠啊,一旦缠上,就使劲扭动身子,压得鳄鱼不能呼吸,那腹部的肉都快爆出来了,活活把鳄鱼给缠死了。” “呀,难道咱们这儿闹蟒蛇了?” “还有可能是吃人藤啊,不是说热带雨林里就有这种吗?一旦缠上了,就一层层把你裹起来,结成一个大蛹,慢慢把你放在里面消化,就和猪笼草一个道理。” “屁咧,你们少看营销号好不啦,都是瞎说。” 群里热闹得很,越讲越偏题,大家开始分享各种奇闻异事,什么三条腿的□□,□□,全都讨论了个遍,就是没人讨论正事儿的,直到有个叫“双廊第一小霸王”的用户说了句:“派出所,应该都是有监控摄像的吧,看看不就得了。” 画风一下子又被拉了回来,大家纷纷附议:“对啊,多简单啊,看监控摄像就行了啊。” 16、第16章 “诺,就是这一段,奇怪得很,就这一段没了,显示信号中断,过了一阵才连上,连上的时候,周奇的尸体就已经倒在地上了,之后就再也没动过。” “对面街道总有吧。” “你自己不是问过了吗?有没有你还不知道哇。” “那你把这段放大,再让我看看。” “哦吼,小宋啊,不能放大了啦,我只是民用摄像头,就给自己店铺里防个贼逮个耗子用的,能看到什么啦。”小卖部老板是个上海人,来大理没十年也七八年了还是没改得了一口家乡话,他一边说一边点了一支白沙,这有烟瘾的人一旦不抽烟就和到点没吃饭似的。 老板猛吸了几口,吸得那烟屁股一闪一闪的,一阵吞云吐雾之后,老板才凑到宋戈跟前问他:“小宋啊,侬怎么对周奇的事这么感兴趣,之前老朱来我这儿买烟的时候可就说了,侬跑他店铺也问了,诶,我就奇怪了,他那家奶茶店可是在巷子里,挨着你家客栈的,你问他摄像的事做什么啦。” 瞧着宋戈没理他,老板眉眼一拧,声音也跟着变了个调:“小宋啊,侬是不是怕这摄像头拍到你什么不好的事啦?”老板一边说一边笑,“侬和我说说,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啦。” 梁霄听了,突然从货架里冒了个头,嗓门贼亮堂:“老板,你这花生米都过期俩月了,还不撤下来?” 老板扭头,又去答梁霄的话:“撤什么撤啦,还有二十天就到五一了,到时候再上新的嘛,我现在撤了,你买哦,过期怕什么啦,炸一炸又能吃的嘛。” 宋戈反反复复看了好几次这摄像头里的内容,监控显示,周奇是晚上六点四十从这小卖部的对面回派出所的,他们七点开始上夜班,周奇手里还提着一小碗炒饵丝,应该是当晚饭,或者是做宵夜,这个小卖部的摄像头主要是老板自己盯着大门口用的,角度不是很好,加上旁边有树,从这个摄像头的角度去看,周奇走到马路中间的时候,脸就被树给挡住了,只能看到两条黑裤腿快速地往这边走。 对,快速。 宋戈摁了一下后退,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奇的两条腿,刚过马路的的时候,他的速度还算平稳,走到中间的时候,突然加快了。 为了躲车? 可现在这环海公路上就没什么车,偶尔就路过几辆小电驴。 为了赶着上班?可当时距离上班还有二十分钟,他都走到门口了,不至于突然加快脚步吧。 宋戈摸了摸下巴,再往后,他就不看了,全是一段雪花,然后就是黑屏,显示信号中断。 “福尔摩宋,你到底看出啥来了?”梁霄从满满当当的货架上择了两罐啤酒,风花雪月啤酒他还是喝不惯,还是得来瓶大容量的青岛白银包装,捎带抓了包牛肉味蚕豆,梁霄把东西往柜台上一丢,就让老板结账。 瞧着宋戈没理自己,梁霄胳膊肘往玻璃柜台上一搭,问宋戈:“你说这案子,警察肯定会管的,你操什么心?”梁霄说着说着又开始和老板攀关系,“叔,街里街坊的,便宜点呗,媳妇管得紧,手头没钱啊。” 老板抄了个红塑料袋给梁霄装东西:“两瓶啤酒,一袋蚕豆,总共就十五块,还怎么便宜?我扫码枪扫你我还得帮你交手续费的你知道吧,那些资本家哦,好会赚钱的哦。”老板一边说,一边用余光扫着宋戈,压低声音对梁霄说:“小宋怎么了?魔怔了?” 梁霄刚好开口,宋戈关闭了视频,扭头说了一句:“昨晚六点四十到六点四十二这两分钟的时间,我们客栈的视频,也坏了,”他顿了顿,继续说,“不仅是我们,对面的大橡树客栈、旁边的奶茶店、街对面的饵丝店,从巷子里到巷子外,一直到你这个小卖部,监控不是花屏就是信号中断。” 梁霄手里刚好掐着一粒蚕豆,愣了一下:“这……这能说明什么啊?” 宋戈偏头看着他:“不奇怪吗?一家坏了也就算了,怎么会这么多家,在同一个两分钟齐刷刷地全坏了,”宋戈眼神往外头看,“我估计,派出所的摄像头,应该也不顶用了。” “黑客啊,熊猫烧香?永恒之蓝?”梁霄唰地一下撕开蚕豆包装袋,嘎嘣嘎嘣嚼得倍儿香,口齿里都缠.绵着油脂的味道,他笑,“行了,别操心了,顶不顶用人家自有方法。” “就是啊。”老板也跟着笑,“小宋,侬这样,嫌疑很大哦。” 梁霄看了这老板一眼,也装作不耐烦地拽起宋戈:“哎呀,什么坏不坏的反正和咱们没关系,走了走了。” 梁霄拉着宋戈出了小卖部,“啧”了一声,才一本正经地对宋戈说:“你没听到老板那口气都不对了,我在后头挑啤酒的时候就听到他和你说什么你是怕摄像头拍到你,后来又说你有嫌疑,他发微信语音的时候我听得一清二楚,说店里来了两个嫌疑犯,切,那小赤佬,还真以为老子听不懂上海话,我初恋就是上海银。” 宋戈侧了个头,没说话,只走到巷子里没人的地方,他才拉着梁霄说:“你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去看了监控?” 梁霄摇头。 “昨天,有个动静很奇怪。”宋戈倒吸一口气,“你还记得你们几个赶肖金枝走的时候吧。” “记得,”梁霄扬起脖子,“特带劲,就是可惜当时你不在,要不咱们再赶一次。” “你当时说,肖金枝让我姐给她收拾衣物,下一秒,肖金枝的箱子就出现在了楼梯口。” “对啊,”梁霄极其兴奋,“特神奇,我都以为我看错了,还是金小姐手脚快啊。” “我看了监控,不是她收拾的。”宋戈挪眼看向一脸喜色的梁霄,“是树藤,很多,密密麻麻的,像是蜘蛛网一样伸进了肖金枝的屋子里,那树藤的细枝就和人的手指头似的,还会分工合作,开柜子收箱子,甚至叠衣服都叠得比你好,那些树藤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不过从监控的里的叶子和卷曲的须根来看,应该是咱们后院种的葡萄藤,至于箱子收拾好之后,的确是金瑶提下去的,不过这一段监控没拍到。” “啊。”梁霄愣住,“啷个……啷个意思?” “可能是太快了。” “超音速啊?”梁霄挠头,“不是,这怎么就从周奇的死又讲到金小姐身上去了?她到底啥人啊。” 宋戈看向通往somewhere客栈的巷子,现在是上午十点,大理的太阳逐渐热烈起来,旁边的奶茶店刚开门,空气里带着牛奶的微醺,宋戈没回梁霄的话,主要是他自己也不知道应该如何答复,可他记得,昨天丁文嘉说过,金瑶喜欢喝奶茶,尤其喜欢珍珠果。 宋戈转头朝着奶茶店的熟人招了下手:“原味珍奶,加五份珍珠果。” *** “给我的?”金瑶开了条门缝,里面渗出丝丝的青草香和昨天一样好闻,宋戈鼻子好,他之前玩过半年香,俩鼻孔跟探测器似的,一下就闻出金瑶这屋子里不仅仅有那股青草香,还有一股膏药的味道。 膏药有很多,治跌打损伤有云南白药,治冻伤的海普林,金瑶身上的这一股,闻着像是京万红,主要功能消肿止痛,去腐生肌,一般烧伤会用,金瑶受了伤? “到底是不是给我的?”金瑶瞧着宋戈不回话,又问了一句。 宋戈点头,把手里的奶茶递给金瑶:“早上冒犯了,当赔罪,听我姐说你爱喝。”宋戈着重强调,“我特意大早上去买的。” 金瑶嘴角一扯:“你出门,不光是为了买奶茶吧。”她没有继续点破,接过奶茶转身进了屋子,也没关门,这是给宋戈留了个进来的机会。 宋戈自然是顺坡下,后脚就跟进来了。 金瑶这屋子被她侍弄得很有特色,尤其是床上那一大团叠起来的被子,被金瑶垒得像个庙宇,宋戈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正寻摸着如何开口问,金瑶倒是主动说了一句:“我腹部有伤,晚上必须坐着睡,挪了你两床被子,不过分吧。” 她说完,吸管口啪嗒往塑料膜里一插,咕噜噜就喝了半瓶奶茶,嘴里全是黑珍珠,嚼得那叫一个欢。 “聊一杯奶茶的呗,”宋戈挤出笑意,“有些事儿,我很好奇。” 金瑶鼓着嘴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你到底是怎么知道周奇的死讯的?” 金瑶手指一伸,正要指向自己的耳朵,却被宋戈打断了:“不要再说你有耳朵之类的话了,你我都知道,这只是搪塞话。” 金瑶微顿,把满嘴的黑珍珠一咽:“我和你说过,我,是苍山山神,你不信,这么说吧,但凡还在苍山这地界,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儿,包括你出门做了什么,以及……你和梁霄在巷子口说了什么话。” “你监视我?” “你说对了,就是监视,”金瑶继续吸了口奶茶,“换了别人,我还不会这么上心呢,我刚才说了,这附近的事儿,我都知道,可这周边村镇这么多,人口这么多,每时每刻都有人在说话做事,我不可能每个人都去关注,你,是个例外,自打你前脚踏出这客栈,后脚你的消息就会源源不断地传回来。” 金瑶边说边起身,取来了她放在露台上养的西红柿苗,这还是昨天宋戈给她的,金瑶指着这小苗说:“你送了我一个好东西,我很喜欢。” “它告诉你的?”宋戈觉得自己真是魔怔了,植物怎么可能开口说话。 “是。”金瑶偏头,“准确的说,是这附近的每一棵树每一株草每一朵花,甚至每一丝风,都在监视你,宋戈,我说过,你亏欠我的,你逃不掉的。”金瑶这胃就像是无底洞似的,才和宋戈说了两三段话,一杯奶茶就见了底,她把空塑料瓶交还到宋戈手上,“你的奶茶,我喝完了,你要问的,我也答了,你可以走了。” *** “完了?就完了?”梁霄摁亮手机屏幕,看了一眼时间,略显鄙夷,“宋老师,你这才不到三分钟,时间太短了吧。” 宋戈晓得这厮又在扯黄调子,反手就把手里的空奶茶杯往他怀里扔,反驳:“三分钟就能喝完一杯加大杯奶茶的女人,你去聊聊看?” 梁霄往下瞅了一眼,今天丁文嘉要去拳馆办事,陈甜哭了一早晨,俩人出门前就说今天给陈甜放个假,让她好好休息休息,这店里还真没别人了。 梁霄突然来了点兴致,点头说:“行啊,我去聊就我去聊。” 梁霄说到做到,他顺手把奶茶杯往垃圾桶里一丢,拽了拽t恤角,又把鸭舌帽帽檐上装饰用的小钢圈一个一个理顺了,才大胆去敲金瑶的门。 “谁?” “我。” “报名字。” “梁霄。” “滚。” “好嘞。” 17、第17章 作为一个理科生,梁霄一直坚信能量守恒定理,譬如情场失意职场得意,可老祖宗的话总是不会错,祸事总是不单行。 被金瑶狠狠拒绝的梁霄一扭头,就看到宋戈在楼梯口倚着墙看着他,那脸上晦暗不明的笑意啊,就像是无数盏打在梁霄身上的聚光灯,就差把“你真怂”这三字给梁霄写脸上了。 “你这什么表情啊。”梁霄想要理论,突然楼下风铃响了,是有人来了。 梁霄愣了一下,自言自语:“你姐不是说今天不回来吃中饭的吗?” 梁霄宋戈前后脚下了楼,宋戈才走到楼梯口,就听到梁霄语气甚是讥诮的一声:“你来做什么?你还闹事我就报警了我和你说。” 门口站着的,是肖金枝。 肖金枝穿着一件黑色长袖卫衣,还把卫衣的帽子拉得低低的,只露出一小张脸,她双手插在裤兜里就没抽出来过,冷眼瞧了梁霄一眼,肖金枝只冷冷地回了一句:“不是来找你的。” 宋戈跟着应了一声:“我姐也不在。” “也不是来找你姐的。”肖金枝靠着前台,脚步有些不稳当,像是喝醉了,摇摇晃晃的,她深吸了一口气,语气十分奇怪:“金瑶在吗?我找她。” 宋戈憋住气,和梁霄互看了一眼,梁霄耸耸肩,示意宋戈说话。 宋戈冷声回肖金枝:“金瑶也不在。” 肖金枝突然笑了几声,这笑声像是从鼻腔里滋出来的,尖细得很,听着就让人难受:“宋戈,你做你姐姐的主就算了,什么时候也轮得到你来做金瑶的主了?你知道她是谁吗?” 宋戈个子高,可肖金枝个子和丁文嘉差不多,两人一对峙,气势上谁也不输谁,宋戈开口:“不管她是谁,她现在住我们客栈,就是我们客栈的客人,骚扰我客人想都别想。” 梁霄瞪大了眼看着宋戈,这厮之前对金小姐百般排斥,这护起短来比谁都快,果然应了那句老人言,打是亲骂是爱,这俩人,真是又亲又爱的。 也行吧,反正有宋戈看着,谅肖金枝也翻不出什么花,梁霄朝着肖金枝不耐烦地挥手:“赶紧走吧。”说完,就准备钻进厨房洗碗。 宋戈对着肖金枝,伸臂朝着大门口做了个“走好”的姿势。 肖金枝嗤笑了几声:“给你点脸你还真以为自己能摆谱了,我之前是对你有点儿意思,你这样的,我还没玩过,清纯小处男,比某些人干净,”肖金枝一边说,一边故意用手指头去勾宋戈的胸口,宋戈一下就躲开了,肖金枝之间扑了个空,稍微凝了下神,继而一甩手,“算了,我自己上去,总共就这么大的地儿,还能担心找不到?” 宋戈想伸手拦她,肖金枝突然一转身,手都还没碰到宋戈,宋戈整个人像是被吊了起来,直接被一股巨浪推搡到了门口,宋戈的后脊装在玻璃门的拉手上,狠狠地一下,像是要把他的脊椎骨都撞断了似的,梁霄听到声音立刻丢下洗碗布从厨房冲了出来,一出来只看到宋戈瘫在门口,玻璃门半开着,内部已经有些裂开了,幸好当时装修下了血本,买的是防爆的,外面还是一点事都没有。 “宋老师,怎么了你这是。”梁霄拼了命地把宋戈拽起来,可宋戈两条腿像是废了一样,一点儿力气都使不上。 宋戈指着已经上了楼梯的肖金枝示意梁霄:“别让她去找金瑶。” 梁霄“哦”了一声,把宋戈随后往旁边一搭,走了两步准备去拉肖金枝,可肖金枝突然整个人一跪,膝盖朝着木台阶重重地一磕,额头也擦破皮了。 梁霄有些后怕,又看到肖金枝挣扎着爬起来,像是将死之人奔向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拼了命地往上爬。 倏尔,肖金枝整个人被一股力往下一拖,顺着台阶就滑到了最后一级,梁霄惊呆了,只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护在宋戈跟前,颤巍巍地:“大白天的……闹……闹鬼了?” 肖金枝抬头,她卫衣的帽子束得很紧,饶是摔了两跤也还死死地护住她的脑袋,肖金枝扒拉着台阶,昂着头,哀求道:“瑶娘娘,昨日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可我这么做都是为了您啊,您救救我,求求您了,救救我,我不想死,不想死,蛇皮长满全身的话,我就完了,我知错了,我真的知错了。” 肖金枝一边说,一边死死地捂住卫衣帽子,生怕露出自己的后脑勺似的,她扒拉着楼梯栏杆,手背青筋像是随时会爆开似的,饶是如此,她还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一直往外拖。 肖金枝顺势又抓上沙发腿,嘶哑着嗓子喊:“我还知道其他人的信息,我可以全部说出来,瑶娘娘,只要您救我,我为您肝脑涂地,死不足惜。” “奇怪。”一声女声突然响起,宋戈顺着声音看过去,发现金瑶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靠窗的沙发上,她刚才在这儿吗?分明不在啊,宋戈一直盯着楼梯口,根本没人下来,她是怎么来的? 金瑶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匍匐在地上的肖金枝:“你又让我救你,又说你愿意为我而死,你到底是要死还是要活?” 肖金枝狠狠地咬着牙:“为了您死,我愿意,可为了那群骗我残害同类的人死,我不愿意。” 金瑶直起身子,绕着肖金枝走到楼梯口,像是准备回去,她扭头看着贴在墙角动弹不得的宋戈,轻轻抬手勾了下手指头,宋戈整个人像是被松了绑一样,这才是能稍微活动一番,只是后背肩颈处是真痛,他想揉一揉,梁霄忙是拉住他的手,安慰他:“别动别动,万一脖子断了呢。” 宋戈有些无语:“我脖子要是断了,我就死了。” 宋戈稍微扭了扭脖子,似乎没有大碍,他拉着梁霄到一边,他知道金瑶的目光全然落在他身上,他不敢去看,故意半低着头,只问梁霄:“什么情况?” 梁霄更是糊涂:“我哪里知道。” 金瑶收回眼神,只看着肖金枝,朝着她招了下手:“你先回去吧,你说的事,我会考虑的。” 肖金枝却突然猛摇头:“没时间考虑了。”肖金枝顺势往楼梯口爬了两下,还想往上凑近,却被金瑶狠狠地瞪了一眼,她低头,故意不去看金瑶的眼神,更是顾不得还有梁霄和宋戈在场,突然解开了自己的卫衣帽带,使劲一拽,露出光秃秃的额头。 一瞬间,梁霄几乎都要吐了出来。 昨天见肖金枝的时候,还是一头浓密的棕栗色大波浪卷发,怎么一个晚上的功夫,肖金枝就成了个秃子,不仅是秃子,那头皮上滋长出一片一片的鳞片,密密麻麻的,大得得有鱼鳞一般大,小的像是芝麻,乌黑黑地覆了肖金枝一脑袋,贴近额头的地方,还有一大块血渍,那是肖金枝自己咬牙拔鳞片留下的伤疤,可她越拔,那蛇鳞就长得更加茁壮,顺着她的发际线,是一圈深灰色的蛇皮,难怪她进来的时候捂得这么严实。 梁霄只看了一眼,就一阵干呕,宋戈却看着肖金枝看得有些出神。 梁霄见了,上手捂着宋戈的眼睛:“哥们,别看了,这估计是尖锐湿疣长脑袋上了,恶心,太恶心了。” 宋戈突然很小声地说了一句:“这病,我姐小时候好像也得过。” “啥玩意?”梁霄听了就挥手,“怎么可能呢,文嘉作风好得很。” 宋戈仔细去想,可有些想不起来了,印象里养父母好像一直在带丁文嘉寻访名医,平日里丁文嘉也被保护得很好,那时候夏天还没冰袖,养母就会专门去买很多绸缎,自己做成袖子给丁文嘉套上,可丁文嘉还是觉得热,一边热一边哭,也乖巧得从来不脱下来,因为只要一脱下来,那手臂上一层又一层的蛇皮和鳞片,都会成为别人的谈资和笑柄。 宋戈看着肖金枝,就像是看着十几年前的丁文嘉。 他看着肖金枝几乎快崩溃一样哀求金瑶,看着她朝着金瑶不停地磕头,嘴里止不住地喊着:“瑶娘娘,我不敢了,我真的不敢了,您之前救过很多人,我身上已经全都是蛇皮了,我只有这张脸还干净着,求求您了,等蛇皮长满我的脸,我就死了,您别考虑了,行吗?” 金瑶蹲下身,一把扶住一直朝自己磕头的肖金枝,肖金枝以为金瑶是要答应了,她咧开嘴,止不住地笑了起来,眼眸也跟着发光发亮,她有救了,她不用死了,她就知道,就知道被长白人人称赞的山神娘娘不会见死不救的。 “不行。”金瑶轻轻推开她,“别把人家的木楼梯磕破了。”金瑶说完,转身要走。 “金瑶!”肖金枝突然大喊了一声,“你不怕我上报,把你偷逃出小苍山的事泄露出去吗?”肖金枝似有些疯魔,她脸上却是泪花,却笑得兴高采烈的,她扭头,对着梁霄和宋戈绘声绘色地描述,“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她是苍山山神,她犯了错,原本是要被关在苍山里一辈子的,可她偷跑出来了,如果让上头发现,她死定了,我前脚走,她后脚就来陪我。” 金瑶回眸,看着肆无忌惮的肖金枝:“你变脸还变得挺快的。” 18、第18章 肖金枝狂笑不止,她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突然朝着宋戈爬了过去,她双膝贴地,两肘前行,梁霄只觉得她这副样子特别像他和文嘉去动物园里看到的野猴子,你把馒头往地上一扔,那些老猴子小猴子就争先恐后地朝着馒头奔过来。 眼看着肖金枝要伸手抓宋戈的裤腿,梁霄突然抬脚,狠狠地踹了一下肖金枝的手臂,骂了一句:“干啥啊,神经病啊。” 肖金枝低着头,低吟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话,她扭头看着宋戈,抬手指着金瑶:“她,是山神,你们快去告诉别人啊,让大家都知道,她就死了,死翘翘了,哈哈哈。” 梁霄摇头:“这怕不是疯了吧。” 宋戈没说话,只抬眸看着金瑶,想到金瑶似乎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她是山神,苍山山神,宋戈一直以为是玩笑话,可刚才肖金枝是怎么伤的他?只隔空朝他打了一掌,他就被直接砸到了门口。 金瑶又是怎么对付的肖金枝?她是怎么出现的? 这些,监控可都解释不了。 宋戈看着有些疯疯癫癫的肖金枝,肖金枝跪行在地上,一会儿指着金瑶,一会儿指着宋戈,嘴里不停地在说:“她,是苍山山神啊,她不肯救我,就是要杀了我,你们要记得和警察叔叔说,是她杀了我,是她!” “我知道。”宋戈站直身子,余光看向金瑶,“她是山神。” “你知道?”肖金枝猛地拽上宋戈裤腿,“不,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肖金枝拽着宋戈的衣襟爬起来,她眼珠子红得像是刚杀的鸡血,“我还有很多事没告诉你呢,我昨天只说,丁家收养你,是为了让你给丁文嘉冲喜,因为丁文嘉病了,你知道她那是什么病吗?”肖金枝突然撸起自己的袖子,昂着头,像是炫耀一般,“蛇皮,看到了没有,我的这些蛇皮,是不是和丁文嘉当年的一模一样?” 肖金枝歪着头:“你认得的,宋戈,你肯定认得,我告诉你,金瑶这次不救我,没关系,等哪天你姐姐的病复发了,你们姐弟俩也会像我一样,跪在她面前求她救人的,可你看看,她那么狠心,我都快死了,她也不愿意救我,等你姐姐快死了,她一样不会救的!” 宋戈下意识地看向金瑶,却只听到金瑶说了一句“好吵”,只看到她手一抬,面前的肖金枝突然像是一摊烂泥一样,整个人软绵绵地倒在地上,宋戈愕然:“你……。” 金瑶看都没看肖金枝一眼:“只是让她睡着了罢了,找个地方让她躺着吧。” 肖金枝如今浑身又是汗又是泪的,脑袋上全是蛇鳞,放在大堂肯定是不合适的,可搬上客房就得背着她,梁霄指定是不愿意的,宋戈腰还痛着,俩人一致决定,先把肖金枝丢到露台靠墙角的旧沙发上,反正别人也看不到,她这副样子,也跑不了。 宋戈腰还痛着,背也是一阵麻一阵酸的,回了屋脱了衣服准备给自己涂点药,才脱了外套正准备脱t恤就听到开门声,他还以为是梁霄呢,猛然听到一句:“这伤得还挺严重的。” 宋戈唰地一下回头,看到金瑶靠着门边看着自己,两手一叉,小腿一搭,还挺自在的样子。 他关门了吧。 “你只掩了一下门,根本没扣上。”金瑶像是知道他在疑惑什么。 宋戈现下的姿势有些尴尬,他这白t恤才脱到一半,两只胳膊架着衣服正准备往脑袋上钻呢,他咽了一大口口水,看着金瑶:“你……介不介意先出去一下?” 金瑶没有走的意思,示意宋戈继续。 宋戈自然是不愿意的,他把手往下一松,又把t恤给套了回去,往床边一坐,看着金瑶:“我不换了,你直说吧,什么事儿?” 金瑶自胸腔沉下一口气,才说:“肖金枝的事儿,你怎么看?” “我怎么看?”宋戈两手一摊,“我还能怎么看?”他抬头瞅了金瑶一眼,好气没气地说,“我只觉得她和你一样,都不正常。” 金瑶哑然:“我……。”她语顿,也不说话了,径直走到床边,一把抓住宋戈的肩膀,这肩膀还痛着呢,宋戈忍不住挣扎,却发觉这女人力气大得很啊,一掐上他胳膊就松不开了似的。 “受伤了?”金瑶开始自下而上扒他的衣服,才一转头的功夫,宋戈的t恤就被金瑶拽到了胸口。 宋戈气得大喊:“你是不是女人啊,哪有你这样的!给我松开!” 金瑶反手一扯,直接把宋戈的t恤给脱了下来,宋戈下意识抓起床上被子一捂,指着金瑶的鼻子就骂:“出去,给我出去。” 金瑶一手抄着红花油,一手继续掐着宋戈的肩膀,脸上没丁点儿表情,冷静肃穆得很,两只手却是一秒都没停下,猛倒了一大把红花油就开始往宋戈背上揉,宋戈怎么会配合,逃不过金瑶的魔爪,他就故意扭开身子不让金瑶碰他,一会儿弓着背,一会儿把头埋进被子里,总之是不配合。 金瑶见状,反手掐了一下他的肩膀。 “痛痛痛!”这掐得刚好是宋戈撞得最厉害的地方,痛得他出了一身冷汗,宋戈扭头,还想理论理论,金瑶突然手一松,轻轻推搡了他一把,扭头盖上红花油的盖子:“涂完了,你动动胳膊试试。” 宋戈将信将疑地扭了扭手肘,欸,还真不痛了,他大着胆子又抖了抖肩,只稍微有丝丝扯着痛。 “你还挺有一手,比云南白药都管用。”宋戈说完,低头一瞅,原本他捂在胸口的被子都滑落到了肚脐眼了,他忙拽过自己的白t恤,慌忙套上,还没理顺衣角呢就听到金瑶毫不在意地说:“慌什么,你也没什么可看的。” 宋戈愤而起身,指着金瑶:“你还是女人吗?” 金瑶翘着二郎腿:“我是女性,但我不是人,是神,简称女神。” 宋戈狠咽了一口水,见过厚脸皮的,但没见过这么厚的。 金瑶又问了他同样的问题:“肖金枝的话,你是信还是不信?” “她说的话多了去了,疯疯癫癫的,你是问哪句?”宋戈寻摸了一会儿,看着金瑶笑,“如果说你是山神这件事,我信,肖金枝和你八字不合,昨天你俩还闹了那么一场,她没必要帮着你来做身份。” 金瑶舒了口气,折腾这么久,宋戈终于信了。 “不过,”宋戈这转折连词用得十分巧妙,不仅配上稍微高扬的语调,还特意抖了抖眉毛,“她推我那一下到底是怎么弄的?她都没碰到我,我却像是被人打了好几拳。” “邪门歪道,不值一提。”金瑶似很看不上肖金枝这手段,她微微侧目,看到宋戈手里似攥着一个东西,只笑,“你想学啊,我亲自教你,万万年来,我还没收过弟子。” 宋戈忙摆手:“不必。” 金瑶起身:“行了,我来就是给你上药的,你没事了,我也就走了。” 宋戈指着楼下,想问肖金枝该怎么处置,金瑶抢着说了句:“至于肖金枝,先让她躺着吧,我刚才费了些力气,需要休息。”临走到门口,金瑶忽而扭头,她脸上的笑容晦暗不明,像是调侃,又像是警示:“宋戈,你的录音笔忘记装电池了。” 宋戈听了,木楞了许久,等着金瑶回了房传来了关门声,他才慢慢从被子里掏出那枚老旧的录音笔,这是他高中在记者站当校园记者时丁文嘉送他的,他手机不是坏了么,就想在旧物里找找旧手机看能不能先顶上,刚好找到这支录音笔,本想随便玩玩,发现还能用,就是声音断断续续的,宋戈估摸着是没电了,去小卖部调监控的时候特意买了两节电池。 宋戈看着放在电视机柜上还没拆包装的南孚电池,心里一阵酸一阵恼的,金瑶这到底是什么眼睛,自己藏得这么严实,套话套得这么委婉,她什么都猜得出来。 等会,她昨天晚上连wifi都不知道怎么用,今天连录音笔都知道了,进步神速啊。 宋戈又想到还躺在露台旧沙发上的肖金枝,觉得这俩人就像是埋在客栈里的两枚地雷,他恨不得手脚并用地把这俩人都给挖了,省得这俩雷在客栈炸了,还殃及池鱼。 有人敲门。 宋戈以为又是金瑶,好气没气地说了句:“我光着身子呢,别进来。” 门外一个男声贼兮兮地响起:“那我更要进来了。” 看到进来的是梁霄,宋戈松了口气,梁霄倒是一副大失所望的样子,指着宋戈穿戴整齐的牛仔裤和白t恤:“不是光着的吗?啥时候练就了一秒穿衣服的技能?” 宋戈收拾好被弄乱的被子,囫囵回了句:“没事,我刚以为是金瑶。” 梁霄声音尖得跟只虎皮鹦鹉似的:“噢哟,你俩这情趣够猛烈的啊。” 宋戈扭头看了一眼房门:“我不是扣上门了吗?” 梁霄秀了秀手心里的万能房卡:“老板我有卡啊。” 不安全,太不安全了,宋戈觉得这在自己屋子里都没一点私密感可言了。 梁霄又从身后掏出一白色包装盒,微微昂头:“诺,赔你的,知道你用不惯iphone,华为最新款,够义气吧。”梁霄突然压低声音,凑近了说一句,“我发现金小姐也是这一款,给你俩凑了个情侣款,不客气。” 宋戈伸手,正准备接下,听到这句立刻缩手回来:“还能换吗?给我换个老人机都比这个好。” “想啥呢,”梁霄挺胸,“你兄弟我是这种小气的人吗?一个手机罢了,我上学时一天零花钱都比这多,拿着吧,别客气,我把你旧手机手机卡都给裁好装进去了。” 不要白不要,宋戈看了一眼梁霄精心准备的手机,还自带了一个黑色手机壳,也行,装上手机壳也看不出来和金瑶是一样的。 可一旦有这样的想法,宋戈又觉得自己太不成熟了,自己操心金瑶做什么?越是介意,就说明自己越在意,自己可不能在意她,这女人就是个随时会引爆的子母雷,一旦燃了,能炸一串的那种。 “谢啦。”宋戈朝着梁霄点点头。 楼下风铃突然响了,应该是有人来了,梁霄连忙下了楼,一边下楼还一边想,这是怎么了,要么不来人,要么接二连三地来人。 来人继续喊:“有人没有啊。” 是个男的,中气还挺足的,就是声音有些陌生,不是熟人。 梁霄三步并两步地赶到前台,只看到一穿着白衣服白裤子带着白帽子的年轻男人微微抬了抬下颌,声音还挺傲气的:“都等了半天了,还做不做生意了?” 梁霄赔笑:“一个人吗?预定了吗?靠海还是不靠海?” “我不住店。”这人低头抻了抻衣角,把褶皱都捋得平平整整的,跟着要去面试一样,他抬头,只说,“我找人,请问,金瑶小姐在吗?我是来给她送东西的。” 第19章【VIP】 第19章 第19章 我们早晚会见面的 又是来找金瑶的? 梁霄这次可警惕多了,想到宋戈之前对肖金枝说的那番话,既然住了店,那就是店里的客人,既然是客人,那咱就得对客人负责。 梁霄装模作样地掏出一支黑色水性笔,像是在抄写什么,一边写一边抬头看时间:“我们这儿可是正规店,我登记一下拜访时间,你先报个名。” “哦,我是云南艾格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市场部……。” “名字。”梁霄用笔尖轻轻敲了敲台面。 来人干咳一声:“辛承,辛苦的辛,承受的承。” 辛承? 宋戈本来也想下来看看的,还在楼梯上就听到这人名讳,像是打开了一个记忆匣子,过往许多事一股脑地全往他脑子里窜,他听到梁霄一本正经的口气:“我还得打电话问下金小姐,你在大堂坐一会儿。” 宋戈看着那一身白衣服的辛承往沙发那边走,下意识地竟然想转身逃走,可才转身,他就被梁霄看到了:“宋老师下来了?得,刚好金小姐房里电话没接,你上去问一下呗,有人来找她,叫……。” 宋戈扭头,恰好和辛承打了个照面,辛承原本正要坐下,看到宋戈突然浑身僵住了一样,屁股墩还撅着,眼睛抻得直直的,直勾勾地盯着宋戈看。 俩人就这么姿势奇怪地互相盯着看着,谁也不说话。 宋戈愣了许久,才喊出一声:“干爹?” “干爹?”梁霄瞪大了眼,“人家最多比你大五岁吧。” *** 早些时候,金瑶还镇守昆仑,受天帝之命招揽天下间能力出众的神兽和灵兽入天界定居,可偏有觉得人间自在不肯走的,便圈地自治,久而久之,形成了东北长白和西南滇池两大群居地。 人一多,就得有个领头的。 长白山以九尾狐族为首,当家人姓胡,多领走兽飞禽,西南则以辛家为翘楚,众悦诚服,多辖水族两栖。 鼎盛时,还有北胡南辛的说法。 辛承原本是洞庭湖里的一条小巴蛇,也是阴差阳错来了滇池,落地生根,愈发成气候,如今领滇池一众老小和人类相处得还算是凑合,秉承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再忍忍的原则,辛承手下族类支系越来越多,管的事儿也越来越杂,若不是昨日收到了金瑶急信,这时候,他应该在电脑桌前疯狂回邮件呢。 信息社会就是好,虽然事多,可有互联网加手机,加上辛承去年还给整个滇池神兽族类上了一套OA办公系统,处理事务的时间快多了,所以突然收到金瑶这种十分原始的联络方式,他还有些惊讶,下一秒才反应过来,山神娘娘……出苍山了? 当晚的动车票已经卖完了,辛承是赶了最早的一班车过来的,他也想直接化成原型走水路,可没办法,他现在住在CBD,到处都是摄像头,拍到了就不得了了,早就不是几十年前还可以随意幻化的时代了。 至于辛承和宋戈的关系,那还得从宋戈刚被丁家收养搬家到昆明的那一年说起。 那时他刚到昆明,丁家父母带着他还有丁文嘉说去滇池那块拍个全家福,也算是纪念了,当时也不知怎么的,宋戈模模糊糊地看到水面上有银色的光斑,他胆子小,又刚来丁家,什么也不敢问不敢说,就自己捡了根树枝想要够一够,可那光斑像是和他玩捉迷藏似的,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一会儿在那边一会儿在这边,每次宋戈想放弃的时候,那光斑又出现在他跟前,好像稍微甩甩棍子就可以够到一样。 那光斑就这样引诱着宋戈,一点儿地一步步地带着他走向了观景台的边缘,丁家父母带着宋戈拍完了全家福,又说他们三个人也想单独来一张,抱着丁文嘉的,三个人一起蹲着的,或者是丁爸爸把丁文嘉扛在肩头的,姿势换了又换,笑容练了又练,当时是胶卷相机,不像现在拍了就能看,一家人生怕留下遗憾,铆足了力气再拍照,哪里有心思管宋戈。 还是丁文嘉一扭头,看到自己新领养来的弟弟只有脚底板都伸出了观景台面一半长,才喊了一句“弟弟小心。” 这一喊不要紧,宋戈原本只是好奇那停留在脚跟前的光斑,被丁文嘉一喊,直接失足就掉了下去。 后来的事儿,就和辛承四处宣扬的那个版本差不多,在附近采风的辛承立刻跳水救下了宋戈,丁家人也是千恩万谢。 当地农村有个习俗,村里的孩子落水了都会找头大水牛,用红布把孩子缠在水头背上,赶牛人就抽着牛鞭子让牛颠着背上的孩子,让孩子把水吐出来,能救活,这孩子也得拜水牛做干爹,一头得力的水牛能认半个村的孩子做干儿子,这样的牛死了也得善终,好好地埋了。 城里哪有水牛啊,可习俗不能丢,丁父做主,让宋戈当时就朝着辛承磕了三个响头,认了他做干爹。 其实当时丁家父母的心情也很简单,孩子是他们没看管好,让宋戈认个干爹,也能排解一下自己的内疚,原本只是个形式,可没想到辛承倒是把这份干爹的责任尽得很到位。 宋戈去昆明的时候刚满六岁,但入学手续来不及办了,加上没上学前班,得在家待一年,第二年再入学,宋戈也是争气,在家一年没人教,自己捧着书学拼音认字,三年级的时候,就直接跳了一级,跟上了进度。 这期间,辛承可没少帮忙。 按理来说,有这样一又帅又有钱的干爹时间好事儿,可到了初中,宋戈就觉得不对劲了。 当时他已经被养父母送去了寄宿学校,一个月才回家一次,周末回了家家里也没人,丁家父母不是带着丁文嘉去别墅避暑了,就是去农家乐玩了,压根儿没带上宋戈的意思,丁文嘉倒是问过几次,问宋戈怎么不去啊。 宋戈捧着丁文嘉送给他的直板手机看着这条短信发呆,这手机也是丁文嘉淘汰了不用的,问他要不要,宋戈点头说要,说自己的刚好不好用了,其实宋戈根本没有手机,丁家父母根本没问过他在寄宿学校的情况,偶尔有事,也都是和老师联系。 宋戈翻了个身,不知道怎么回姐姐这个问题,迷迷糊糊都快睡着的时候,才回了一条短信:“我和爸妈说我太累了,不想去。” 丁文嘉:“哦,那下次我让爸妈带咱们去近一点的呗,咱家附近就有家柴火鱼,开车十分钟就到,可好吃了,我有次连吃了一个星期都不带腻的,晚上回来我让爸妈带咱们去。” 柴火鱼?姐姐吃了一个星期? 宋戈吞了吞口水,又回:“我六点半的火车就要走了,不去了。” 宋戈撒谎了,他根本没买火车票,不过也是时候走了,这个家把所有的炙热和关怀都给了大病初愈的丁文嘉,而不是他。 宋戈起身,想要收拾东西回学校,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用收拾,他背回来的书包压根没打开过,他背着包,锁好门。 外头天色还亮堂着,走出小区大门,就看到了靠在墙角等他的辛承,辛承两指之间还架着一根细长的白卷烟,应该才点上不久,见到宋戈,辛承把烟头一掐,上手就搂着宋戈:“走。” “去哪儿?” “带你去吃柴火鱼。” 那天饭桌上,宋戈吃得满肚子都是鱼,像是宣泄,像是委屈,又像是真的饿了太久太久,他吃得满嘴红油,额头冒汗,吃得宽松的校服都快被他的肚子撑破了,他才用纸巾往眼前一掩,啪嗒一下掉下一滴泪了。 辛承跟前的筷子和碗倒是干净,他就吃了些凉菜,耐心地看着宋戈大快朵颐,看到宋戈哭了,才拍了拍宋戈的肩头:“宋戈,别难过了,这世上还有很多关心你的人,有一个人,自打你出生起就一直关照着你,从你长大、读书、入学、考试,那个人一直在关心着你,我这样说,你会不会好些?” 宋戈把筷子一搁:“我知道,老天爷呗,他一直在看着我呢。” 辛承“啧”了一下,一心想,宋戈现在也才十四岁,指望他懂什么,便什么也没说,只用筷子敲了敲柴火鱼这大铁锅:“总之,你以后想吃什么,跟干爹说,干爹开车把你从那山旮旯里拖出来带你吃个遍,不过咱可说好啊,成绩可不能落后了。” “我能问你个问题吗?”宋戈扭头看向依旧风华正茂的辛承,这么些年了,宋戈都从六岁的跟屁虫长成十四岁的小伙了,辛承倒是一点儿没老。 “你说,”辛承拍着胸脯,“干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为什么没变老?”宋戈伸出拇指和食指比划,“八年了诶,我爸因为我姐的病,头发都白了一半了。” 辛承抬头,看着这柴火鱼饭庄装潢靓丽的原木色大横梁,噘着嘴:“这个,恕我不能回答。” 呸,男人都是骗人的,说好的知无不言呢? 辛承不说,宋戈也不想追究,至少,没有当面追究。 那时候网络还不发达,加上宋戈那寄宿学校是全封闭的,2009年12月31日,记得那天是星期四,学校第二天就放元旦三天假了,舍友们都被爸妈接回去过周末了,就宋戈一个人还点着一盏小台灯刷题。 零点的时候,手机狂震了好久,拼命的短信轰炸提醒着宋戈新一年的到来。 有丁文嘉的——“弟,新年快乐呀!元旦回来吗?好久没看到你了。” 有辛承的——“干儿子,HappyNewyear啊!干爹给你买了双新的篮球鞋作为跨年礼物,可贵了,据说踩上去很软,有股踩屎般的高级触感,不过明天不能来看你,工作太忙了,咱约后天?” 有运营商的短信,写得花枝乱颤,不看到最后根本不知道过得是啥节日。 还有一条陌生的号码,宋戈从来没见过,里面写的是:“愿你一生无病无灾,平安喜乐,再无金戈铁马,也无喧嚣嘈杂。” 垃圾短信?宋戈歪了下头,可也没啥垃圾信息啊。 鬼使神差的,宋戈竟然准备回复这条陌生短信。 编辑了一句“谢谢”,点击发送,可一直显示发送失败,没信号了? 宋戈切换到辛承的界面,一样回了“谢谢”,嗖地一下就出去了,宋戈皱眉,又回了一句“要模拟考了,就不回家了”给丁文嘉,也成功了。 宋戈奇怪了,他顺势躺在床上,头枕着手肘,看着这个陌生号码,琢磨着这事儿有点悬啊,还没再次回复呢,对方又发了一条过来:“不用回我,我们早晚会见面的。” 第20章【VIP】 第20章 第20章 真凉啊,比人心还凉…… 大堂的钟连续敲了十二下,提醒着宋戈回忆是回忆,当下他已经不是十四岁的少年了,他刚过完二十五岁的生日,他长大了,辛承却……一点都没变。 “金小姐应该是在睡觉,她说她费了些力气,得休息,”宋戈声音干巴巴地,也不知道是说给梁霄听的,还是说给辛承听的,“你打电话,她肯定接不了。” 辛承这才是慢慢坐下,“哦”了一声后,故意躲开宋戈的眼神,看着梁霄:“没事,那我先坐着等等,等她睡醒了我再找她。” 梁霄看了一眼这俩人,十分识趣说了一句:“呀,十二点了,该做饭了。”说完就扭身进了厨房。 原本梁霄也算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认识丁文嘉后,为了追人家,直接在人家工作的大厦附近租了个房,那半年,梁霄除了处理一下网店的生意,就是给丁文嘉做饭。 丁文嘉爱吃芝士,什么芝士焗土豆泥、芝士三明治、部队火锅,梁霄都会做。 梁霄在厨房里忙得如火如荼的,辛承和宋戈这边的气氛就有些尴尬了。 辛承有些尴尬地搓着手,眼神闪躲地打量着店内装潢,七七八八地夸了一通,又指了指玻璃窗:“这个设计好,没安窗帘,可以直接看到洱海和露台。” 宋戈低头喝茶:“没安窗帘是因为梁霄,哦,就我那做饭的哥们看上的窗帘太贵,吵了一架,没买。” “窗帘能有多贵。”辛承打着哈哈,“干爹送你?” “七万。” 辛承一口柠檬水差点喷出来:“啥?几块破布能上万?” 宋戈盯着他:“为什么2009年12月31日之后我就联系不到你了?”宋戈憋住气,像是在赌气,“还踩屎般触感的球鞋呢,我到现在都没看到。” 宋戈说完,又觉得自己这话挺不合适的,他从小就没得到过多少爱,他很清楚,做人是不能强求的,别人对你好,那是恩惠,对你不好,那是磨练,对你不冷不淡的,那才是正常的,他没资格去索要太多不属于他的东西。 辛承的出现是个意外,他给宋戈无聊又疲惫的寄宿生活带来了一束光,让宋戈隐隐觉得其实自己是值得被爱的,可这束光,说没就没了。 宋戈想用之前无数次安慰自己的方式来开解自己,可他开解不了,越劝自己,就越陷入了一个死循环,他怨辛承吗?他不敢,可他不怨的话,他这股委屈劲儿又是从哪里来的? 听到宋戈提起鞋子的事儿,辛承只笑:“我再送你一双?”辛承掏出手机,准备立刻在购物APP上下单,点开后才愣了一下神,又问宋戈:“你现在穿多大码?” 宋戈自嘲地笑了一声,没答他这句话,只是看着辛承:“至于我那次问你的问题,是不是可以答了?” “啥问题,你这求知若渴的小眼神,你这从小到大问的问题多了去了。” “你为什么不会老?” 辛承摸了摸自己滑嫩嫩的脸皮,嘿嘿笑:“保养得好。” 宋戈低头喝茶,指尖却在止不住地点着桌面,他像是故意的,头往后一扬,感慨了一句:“我爸现在都头发全白了,你还是一点儿没变,这不奇怪吗?前段时间他还说,好久没看到你了,挺想你的。” 辛承摆着手:“瞎说啥,你爸都走了多少年了,想我?” “你果然一直在关注我的消息。”宋戈是故意的,丁父丁母是在外地出的车祸,在昆明的葬礼也办得很低调,骨灰送去陵园后,就只有几个亲朋去吊唁过,根本没有大操大办,若非关系亲密的人或者是有事找过来的人,都不会知道丁父丁母的死讯,只怕是以为他们早就定居外地了。 可辛承却知道,而且像是知道了很久了。 辛承有些心虚了,只觉得这软皮沙发是越坐越硌屁股,他搓了搓手,起身:“我有点饿了,去下厕所。” 宋戈眉头一拧,盯着他。 辛承瘪瘪嘴,只能乖乖坐下,这孩子终究是长大了,吓唬干爹跟吓唬儿子似的。 宋戈语气和缓了一些,他也不是真想追究辛承什么责任,只是辛承出现过一阵,给了他难得的温暖然后又突然离开,宋戈有些……不适应了。 记得那天,辛承说好的下午六点过来看他,可宋戈早晨七点起来就开始兴奋了,一天看书都看不进,下午五点出头就开始在校门口等了。 他以为辛承很快就会到,特意穿上了辛承上次送给他的夏款耐克,网面透气,十分合脚,可冬天穿着,凉气只往里头钻,不过宋戈想着没关系,不出一个小时辛承就会到了。 可这一等,一直等到晚上九点,宋戈一直在拨打辛承的电话,手机电板都被他打得烫手了,辛承还是没来。 自此之后,辛承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就像从没来过。 宋戈不知道辛承这次来是做什么,是弥补?还是有事相求? “你这次来,是……。” “哦,我不是来找你的。”辛承倒是坦诚,他两手一摊,“我只是来给人送东西的。” “什么东西?” “身份证。”辛承笑了笑,从白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用A4纸包裹的身份证,没打开,只给宋戈瞅了一眼外头。 *** 宋戈只给辛承指了个房间号,人都没送上去,他只坐在楼下,仔细听,还是可以听到辛承敲门的声音,门开了,金瑶像是在说话,俩人说一会儿,没有声了,随即是关门声。 宋戈虽然是背对着楼梯口,可余光总是忍不住地瞟,他摁亮了手机屏幕,足足三分钟了,辛承要下来早就下来了,只怕俩人是在屋子里说话去了。 宋戈猛灌了一口玻璃杯里的柠檬水,刚好,梁霄端着满满一锅部队锅出来了,热腾腾的韩式辣酱大骨汤,配上刚铺上的大片芝士。 梁霄跟捧宝贝似地把锅底往桌上一搁:“不好意思啊兄弟,给文嘉做部队锅做习惯了,忘记你不吃芝士的,凑合着吃吧,你吃这半边,这边芝士少,全是培根和鱼豆腐。” 梁霄又从托盘里抽出碗筷,宋戈帮着他收拾,听到梁霄问了一句:“你干爹呢?” 宋戈:“去金小姐房里了。” 梁霄手一顿,磕磕绊绊才说出一句:“你干爹……和你媳妇……有一腿?” 宋戈手里的筷子一僵,瞬即又恢复正常,他大块大块地挑着部队锅里的培根和肉肠,嫌筷子慢了,直接上了勺子,像是和谁较劲似的,一勺勺连汤带水地舀,直到碗里都堆砌不下了,他才抬头看着一脸期待又好奇的梁霄:“别瞎想了,我和你有一腿他俩都不会有一腿。” 梁霄期待的八卦落了空,这才是专注在吃上,低头一看,嘿,肉都没了,他也不好意思往宋戈碗里抢,只能憋着这股气喝汤,一边喝一边发出呼噜噜的喝汤声,继而托腮:“你说,你干爹来找金小姐做什么?” *** “瑶娘娘,事儿,我已经办妥了,我今年考核指标,您可别再给我扣了。”辛承一改在楼下的抬头挺胸的架势,他缩着头,窝着胸,驼背靠在墙角边,也不敢抬头看坐在床边上的金瑶。 “我什么时候扣过你的考核分?”金瑶正端着那盆小小的番茄苗,她喜欢用指腹慢慢揉搓番茄叶子,这样可以激发植物的香气,她喜欢闻。 金瑶看着辛承:“我之前都只是说说而已,可一次都没给你扣过,不然,上头早就找你的麻烦了。” 辛承喜笑颜开,立刻变了个脸:“我就说嘛,长白胡家可一直说着瑶娘娘您的好呢,说您慈悲为怀,武皇那会儿,神兽被捉妖师追杀,四处逃窜,是您出面护着他们,后秦岭起势,暗杀神兽换骨,也是您大开长白山门,收留了他们,还隐瞒了……隐瞒了长白山小少主身份的事,他们对您的光辉事迹,那是广为传扬呢。” 辛承像是个说书人,语气抑扬顿挫,只恐用词不够华丽神态不够飞扬,恨不得端着大喇叭夸金瑶, 金瑶倒是淡定,轻飘飘一句:“你怕是忘了,我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从长白被贬黜到小苍山的吧,”金瑶眉间微挑,“其中一条,就是我隐瞒了小少主的身份。” 金瑶起身,思绪仿若回到了八十多年之前,那时候,长白出了些事儿,金瑶把自己的贴身法器送了一人助她一臂之力平息长白之乱,自己则是孤身上了昆仑想要搬救兵。 不过没想到,等着她的,是上头砸在她眼皮子上的三道板子,昆仑冰玉做的板子,每个板子上面都写明了她的罪状。 第一条,管理长白不力,纵容长白万灵洞洞主胡春蔓屠杀山东神兽。金瑶看了一眼就气上心头,当年小胡去山东,是去救人的,怎么成了她屠杀了? 第二条,因述职时遭到驳斥,一气之下,放火烧了长白。更是可笑,长白是金瑶管了几千年的地界,上面每一棵树每一棵草她都认得,爱得跟命根子似的,之前长白的确起过大火,可并非她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看到最后一条,金瑶彻底懂了。 第三条,上报不力,隐瞒长白万灵洞小少主混交兽的身份。 金瑶笑了,她低头不看来通传的天将,只用手死死捏着这三道板子,顾不得跪得发麻的膝盖,也顾不得头上又胀又酸的疼痛,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她呢,什么罪状,什么罪不可恕都是假的,这板子上写得是端端正正的蝇头小楷,密密麻麻地写了整整一面,可当金瑶仔细去揣摩,只看到一句话——“昆仑容不下她了”,不对,不是昆仑容不下她,是代行管理之权的玄女容不下她了。 说起玄女,当年也不过是天帝身边一个小小婢女,天帝心疼她可怜,收了她做徒弟,如今,这天上是只见玄女不见天帝了。 “金瑶,你犯的这三条,条条都是死罪,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什么话好说? 金瑶抬起头,这声音是玄女,可她并不在,入密传音罢了,她金瑶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就会了。 她咧起嘴,手里掂量着那三道昆仑冰玉做的板子,像是感慨:“昆仑冰玉,天生的寒骨玉,我之前没见过,如今一见,才晓得真凉啊,比人心还凉。” 往事如烟,只是金瑶这三条罪状,被昆仑官方发行到了各处,就连辛承都知道,他知道却还哪壶不开提哪壶,金瑶瞪他几眼,也算轻的了。 辛承干咳了好几声,又问:“瑶娘娘这次微服私访,是为了什么?” “我不是微服私访。”金瑶歪着头,想来辛承也是个聪明人,不会猜不到金瑶是怎么离开苍山的,既然辛承抹不开面子,那金瑶索性就直接一点,“两天前,苍山附近打了一晚上的雷,你不会不知道吧,我是趁乱逃出来的,逃出来时,没注意,被劈中了腹部,所以这一个多月来,我都会暂时在这间客栈休养,你可以随时上报给昆仑,让玄女派人来抓我,我不介意。” 20-30 第21章 第21章 我说过,宋戈对我很重要…… 辛承立刻低头:“不敢,瑶娘娘对长白有恩,对胡家有恩,对我也有恩,我不会知恩不报的。” “可以,”金瑶点头,“那你就等我离开云南之后,再上报。” 怎么还要上报?辛承不理解了。 “我在大理已经露了踪迹了,有两只小喽啰已经知道我出来了,他们背后必然是有人的,我是藏不住的,不过好在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躲着,”金瑶冷笑,“既然玄女早晚都会知道,与其等她自己查出来之后罚你,倒不如你主动去说,再者说,你说的时候,我都离开云南了,不在你管辖的地界,她也不会派你抓我回去,咱俩之间的面子,还存得住。” 金瑶步步紧逼:“当然,你若是愿意随我演一出苦肉计,在她面前大哭小闹骂我一通,再自责自己没看住我,指不定她一心软,还能向你透露透露她对付我的手段和计划,不过,你若不愿意,我也不会逼你,我这个人嘛,喜欢把话都说在前头的,省得将来互相埋怨,不过我个人觉得,你我既然今日见了面,这蹚浑水你可就逃不脱了。” 辛承大惊,合着金瑶早就盘算好了拉辛承下水。 这是件大事,虽然这世间山川无数,大大小小的山神没一万也有好几千了,可金瑶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金瑶当年可是镇守昆仑的,就连天帝行事,都要看金瑶几分薄面,只是一贬再贬,从昆仑到长白,从长白到小苍山,可纵然如此,金瑶的名字,多少后生小神听了都会不自主地浑身发抖,若是放在以前能替金瑶办事,是辛承的福气,可如今金瑶是戴罪之身,这份“恩典”辛承不敢随便应下。 “不知……,”辛承悄咪咪地抬头看了金瑶一眼,“不知瑶娘娘这次出来是……。” “洗清冤屈,还以清白。” “什么冤屈?” “其一,胡春蔓当年并未屠杀山东神兽,我要还她清白,其二,我并未放火烧了长白,我要还自己清白。” 金瑶说完,略微一顿,这最后一条罪状…… 辛承皱眉:“可长白山万灵洞小少主敖瑾,的确是混交兽,是麒麟和凤凰的女儿,这一点,昆仑……。” 金瑶努努嘴,语气轻飘:“这条罪状,我认。” 辛承松了口气。 “可这规矩,不合理,”金瑶继续说,“既然不合理,那就改了这条规矩,不就行了?” 这话若是从旁人嘴里说出来,辛承一定觉得这人神志不清,可对于金瑶来说,若她的山神铃还在她手上,到还真不是件难事。 辛承吞吞吐吐:“可瑶娘娘……为何……要处置了周奇?” 金瑶没说话,只看着他,辛承解释:“我没别的意思,瑶娘娘您传信来,说蛇族可能有叛乱,我接了消息就立刻查了,可前脚查到周奇的时候,后脚就听闻了他的死讯,这……。” “连你也怀疑是我干的?”金瑶看着他笑。 “不敢,”辛承慌忙摆手,却又立刻反应过来,眉毛挑了一挑,“也?谁还怀疑您了?”他一拍大腿,“不是,谁敢怀疑您啊。” “这事儿的确蹊跷。”金瑶用手揉了揉太阳穴,“周奇能被安排在大理双廊,虽然只是个小角色,也必定是族内靠得住的年轻后辈,昨日他认出我来,势必是要上报的,蛇族那些年大乱,支系众多,我也不知道他是哪一支的,不过他既然认得我,年龄应该是很大了,喊你过来就是因为我发现最近双廊出现了蛇族踪迹,人很多,不止一两个,蛇族喜独行,群出而动,怕是要搞事情。” “瑶娘娘,我不想瞒您,其实周奇这人我来的时候查了,不过年龄还真不大,三十五岁左右,是条成型很早的雪山腹,颇有天资。”辛承一边说,一边掏出手机,点开他7寸大屏幕手机直接怼到金瑶眼前,“瑶娘娘,这是详细资料,请过目。” 金瑶被这手机的蓝光给闪了下眼,下意识往后一躲,如今的电子产品的确方便,板砖大小的东西却能存无数资料,辛承这信息化系统做得不错,还给每个人建了3D模型,体态特征都做了出来,身高体型一目了然。 金瑶一边划一边问:“你这系统花了不少钱吧。” 辛承笑呵呵地伸了个懒腰:“不贵,昆仑每年都给不少钱。” 金瑶手一顿,哼了一声,才说:“是啊,在昆仑眼里,你是个听话的,不像我,在他们那些人的嘴里,我都要成混世魔王了。” “我知道,您心善着呢。” 金瑶看东西很快,周奇的资料一下就看完了,不过这周奇在系统里貌似不是什么核心人物,很多栏目都写的“不详”,最重要的照片也是空的,更别提什么3D建模了,也没什么好看的。 金瑶正准备把手机还给辛承,忽而灵光一闪,动动手指切换到了搜索栏,问辛承:“你这儿还可以搜人吧,譬如知道人名或者姓氏。” 辛承点头,又说:“最好是知道编号。” “编号?” “对啊,每个神兽和灵兽在系统里都有个编号,就和他们在人类社会的身份证号一样,这名字太容易改了,前二十年后二十年都不一定叫一个名字,上回,就上个月月底吧,有条颈斑蛇来我这儿找爸爸,说自己两岁时爸妈就离婚了,他妈一直记恨他爸,连他爸名字叫什么都不肯告诉他,可他心里总是放不小,好不容易等他妈没了,啊呸,不能这么说,总之就是等着她妈驾鹤西去了,他才敢来找,只在家里找到半张被撕毁的结婚证,上面只有他爸的一个姓氏和模糊不清的半张脸。” 辛承摊手,一脸无奈:“你说这哪儿找得到啊,他爸和他妈领结婚证的时候报的名字都有可能是假的,他缠了我好久,我实在忍不住了说了句不恰当的。” 辛承突然不说了,可金瑶还一边在系统里搜名字一边听呢,金瑶应了一句:“什么不恰当的?” 辛承吞了吞口水:“我那天也是懵了,直接和他说,要不要他去夜市的烧烤夜宵摊看看,那儿干锅蛇肉卖得特别火。” 金瑶一愣,看着辛承的眼神微微眯起,略带鄙夷,像是看着一个熊孩子。 辛承尬笑:“我是想说,这里头资料太多了,瑶娘娘你要找谁,我帮你找。” “不用了。”金瑶把手机还给辛承,“我刚瞄了一眼,没我要找的人。” “几万条资料,您就瞄完了?”辛承摸头,量子阅读啊这是。 “我要找的是个女的,身高是1米66到1米68之间,体重应该是在105斤到110斤之间,出生日期我也知道,我一筛,没找到她。” “可惜了。”辛承摇头。 金瑶眸光突然由暗转亮,愈发精专,她嘴角不自主地微微扬起:“不可惜,能找到她说明她是你的人,不能找到她,说明她不是你的人,里外里都能辨析她的身份,不过,我却在里面发现了点儿有趣的,辛承,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瞒着我?” 辛承听了,浑身一颤,心里发虚,主要是他瞒着金瑶的事儿可忒多了些,金瑶说的是哪件,这玩意匹对不上,岂不是又露了自己其他底牌。 “丁家的事,”金瑶提醒了一句,“丁旺福一家人,到底是黑是白?” 是黑是白,这话问得就十分行话了,毕竟蛇族的黑白两道和人类社会那套可不同,那满白墙刷的“打黑除恶”可打不到蛇族里的“黑”。 简单来说,辛承领西南神兽,每年去昆仑领俸述职,还要被西南诸位山神打分考核,走的是正统官方的路子,于是称之为“白”。 而蛇族是西南最难管的一族,也是数量最庞大的一支,其中门路帮派又有无数分支,一分再分,就跟那百年大槐树扎入地下的根须似的,数不胜数。 人一多,总有些离经叛道的,这些人自聚一团,互称兄弟,每日常态就是捶胸顿足地骂天骂地骂辛承,骂完了,总得有点行动,起初辛承以为这群人难成气候,可久而久之,聚沙成塔,聚水滴以成汪洋,当第一波巨浪狠狠地拍在辛承脸上的时候,辛承才意识到,自己轻敌了。 好在那时候还是民国初年,电报还未在西南普及,联络基本靠书信和嗓子,很好截断,辛承经常带人一抓就是一窝,可这群人就跟蟑螂似的,赶不尽杀不绝。 根据之前辛承搜罗来的一些资料,这些人尤爱缩居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尤其是河谷平坝那块的壮白傣三族,想想也是,少数民族规矩多,民国那时候汉化还没如今这样普遍,不会说人家的话就进不了人家的门,这倒是一道天然的屏障。 学语言这种事,辛承不拿手,有个人可是学语言的天才。 于是辛承立刻往苍山发了个消息,想请求金瑶这位“语言天才”出来相助,想当年金瑶被贬长白的第二天就能说得一口流利东北话和人扯皮,来苍山第三天就听懂当地人聊天了,这种天赋,和打入敌人内部的需求特别匹配。 其实当时辛承也是着急了,光记着找人帮忙,竟没想过金瑶娘娘当时的处境,不过很快,辛承就收到了金瑶的回信,一共三句话,九个字,颇简短。 ——“山有禁,吾难出,尔不知?” 翻译过来:苍山有结界,老娘出不去,难道你这货不知道吗? 一黑一白,两相对立,互相抗争了几十年,从正面战场切入到信息谍战,双方浑然进入另一种平衡,辛承除不尽黑月,黑月也取代不了辛承,至于金瑶,她也不爱管这事,最多给辛承出出主意。 金瑶问丁旺福是黑是白,就是因为之前两方的谍战打得太如火如荼,间谍和反间谍数不胜数,丁旺福明面上是辛承的人,可实际上呢?金瑶起了疑。 辛承听了直搓手:“瑶娘娘这话问得,他要是黑的,当年您能放心把宋戈交给他们家收养?你能舍得把养了那么久的岳神丹给他家女儿治病?” “辛承,咱说明白话吧,我觉得他是白的,是因为你说他是白的,”金瑶瞟了一眼辛承手里的手机,“周奇的资料不详我先不追究,可丁旺福与你渊源颇深,怎么他在里面的资料,也都是不详呢?” “忘记录了。”辛承挠头,“很多上了年纪的资料都没来得及更新,您也知道,蛇族抱窝就跟母猪下崽子似的,一窝一窝地生,您瞅瞅,这四月份都过了快一半了,我去年年底新生的蛇族名单都还没录完呢。” “你最好没骗我。”金瑶眼神凛冽而犀利,似随时要把辛承扎穿了似的,“我说过,宋戈对我很重要,当时他求我赐予他一对父母,我也是看在他到了上学读书的年纪还满山乱跑,才第一次托你替我办事,可如果你把他丢到了不合适的人那儿教养,就算是已经过去的事,我也一定会追究的。” 第22章 第22章 你诈我? “宋戈干爹,走啦?”梁霄瞧见辛承从楼上匆匆忙忙下来,下意识地就瞅了一眼大堂里的大钟,哟,这都十二点多了,宋戈这干爹在金小姐屋子里待了快半个上午了都,梁霄又瞄了一眼在露台上架遮阳伞的宋戈,这遮阳伞当时买的时候贵得很,也怪梁霄,追求品质,哪里晓得这个牌子的遮阳伞不能淋雨。 卖家还很有道理,遮阳遮阳,哪个字告诉你能淋雨了? 这就苦了梁霄和宋戈了,照顾这遮阳伞跟照顾儿子似的,晴天搁出去,快下雨就得取进来,折腾了俩月,干不动了,索性就收起来,等到旺季了再拿出来,好歹能多用两年。 辛承去找金瑶说事儿这段时间,宋戈心里有点没着没落的,想着背上的伤也不严重,就在露台上折腾遮阳伞,就当是消磨时间了。 陈甜请假了,这大堂的卫生梁霄得亲自来。 这半个上午,俩人一个拖地一个装伞,谁也不跟谁说话。 透过玻璃窗,梁霄可是把宋戈那小眼神看得真真的,什么不在乎,什么不关他的事儿,这嘴巴上说得铮铮铁骨的,这一边装伞一边就忍不住二楼瞟,那眼珠子要飞上去似的。 只是梁霄摸不清,这宋戈在乎的到底是在他十四岁突然消失的干爹呢,还是那位神秘高冷的金小姐。 现在辛承要走了,梁霄故意喊得老大声了,果然,露台上的宋戈刚好拧完最后一颗螺丝,抬头就看到辛承站在露台台阶上看着自己,他正要张嘴呢,又不知道说些什么,索性继续低着头,假装在加固伞骨。 “我要走啦。”辛承搓着手。 宋戈没回他。 辛承指了指这大伞:“果然是长大了,我记得你小时候,又高又瘦,都初二了,170出头,才一百零几斤,脸都是凹下去的,可怜兮兮的。” 宋戈开始蹲在地上收拾工具箱。 辛承也跟着蹲下:“咋了?你还恨我呢?恨我不辞而别?” 宋戈把扳手电钻一并往工具箱里一塞,连电钻上的钻头都没取下来,就开始关箱子,这哪里关得上啊,盖子压都压不住,宋戈像是和箱子赌气似的,偏要关,好几次差点夹到自己的手,辛承立刻拦住他,开始帮他一件一件地收拾,第一件事,就是把电钻的钻头给慢慢松了下来。 “戈戈,你看着钻头,就和人似的,你顺着它的方向拧吧,它能松能紧,能卸能安,可你偏要反着来,要松的时候你往紧了拧,要紧的时候你往松了拽,啥事也办不成,钻头它可不会生气啊,它就是一件死物,气的还是你自己。” 辛承说完,钻头也拧了下来,他把钻头收紧盒子,又把电钻整整齐齐放好,宋戈突然发话了:“你是想说无论我生气也好怨恨也罢,都是我自己生气,你不会受丝毫影响,是吗?” 辛承愣神,含糊一句:“我这不是为了开解你嘛。”说完,他又似委屈地极小声地嘟囔一句,“谁让你的靠山又狠又硬。” 宋戈没听到这句,他只继续追问:“其实我一直觉得奇怪,你当时只是在滇池救了我,怎么我就这么对你的胃口,我爸妈给我落户办学籍,是你帮的,我想要跳级的时候老师不想放人,也是我爸妈求你帮的忙,我上初中,不愿意去寄宿学校,也是你来我家劝我爸妈,虽然没劝动,可我真的好奇,你到底是什么人呢?爸妈让我和我姐喊你辛叔叔,说明你和我爸妈是同辈份的,可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么年轻?” 宋戈压低了声音:“其实这些我都可以不管,我只想知道,你到底为什么要对我好?” 辛承打着哈哈:“对一个人好还需要理由了?你真有趣。”他敢对宋戈不好吗?当时可是金瑶亲自托他照顾宋戈的,还美其名曰是让辛承赎擅自行动的罪,辛承也没想过,这个罪赎得还挺长,都多少年了,他还得管售后呢。 “不需要吗?”宋戈开始一件一件地往工具箱里塞东西,“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黑格尔说的,”辛承笑应了一声,“毛主席也引用过,不过后面还有一句,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界也是如此,人的审美取向多半来自大自然的精密安排。可能你刚好长在了我的审美上,对吧,这是大自然的安排,用佛家的话说这就是缘分。” “这么多年了,您兜圈子的本事是一点没弱。”宋戈没耐心了,他突然掏出一支录音笔,就是当时藏在被窝里的那一支,不过这次他学乖了,晓得安电池了。 宋戈摁了一下开关,里头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还有各种摩擦声,接下来是人声。 “瑶娘娘这次微服私访是为了什么?” “我不是微服私访。” 宋戈立刻摁了个暂停,他嘴角不经意地扬了一下,又抬头看向二楼窗帘拉得死死的窗户,那是金瑶的房间。 辛承惊讶极了,眼睛瞪得跟机器猫似的,他伸手指着宋戈,半晌说不出个整话来:“小子你阴我?你这……在客房放录音笔,这是犯法的你知道吗?” “我又没放在金小姐的屋子里。”宋戈盯着辛承,“我的露台,和她的是连着的,严格来说,我只是架在了我这边露台的花架上,我可以说我是在录风声和鸟声,我怎么知道,你们说话这么大声,而且还……没关窗户。” 辛承忍不住回头看了两眼二楼露台,前一眼那露台还空荡荡的,下一秒金瑶突然倚着露台栏杆往这边看过来了。 辛承憋气,对着宋戈:“删了,赶紧删了。” “你怕什么?”宋戈反问。 辛承死死咬着后槽牙,语气变得有些失态:“开条件吧,你要什么才能删了这录音?” 宋戈还没开口,二楼露台上的金瑶突然朝两人喊了一声:“辛承你先回去吧,我交代你的事,尽快在微信上回我消息,”她挪眼看向宋戈,“你,带着录音笔上来。” 宋戈一昂头,没应声,金瑶轻笑了一声,才说:“你想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不就行了,上来吧。” *** “挺有手段啊。”金瑶房门大开,从洱海吹过来的穿堂风带得屋子里也跟着有些丝丝热气,现下可是下午一点,最热的时候。 金瑶示意宋戈进屋把门关好,又指了指露台上专门空出来的一个单人椅,这是给宋戈留的位置,而金瑶,则是穿着昨天新买的一条白色长裙靠在沙发上,姿态懒洋洋的,像是在晒太阳。 宋戈只瞧了一眼,就觉得金瑶这姿势有些奇怪,她两臂张开,歪着脖子,两条又细又白的腿搭在矮茶几的边缘,像极了搁在矮茶几上的那盆西红柿苗,才一晚上的功夫,这苗情见壮啊,新抽出了好几片叶子,一般人养护西红柿苗,为了开花结果,都会去掉生出的腋芽,金瑶没这闲情逸致,就任凭它长着,这西红柿长得跟一柄小伞似的,甚是可爱。 可宋戈的关注点不在这儿,他侧了个头,发现金瑶给这西红柿换了个盆,用的宋戈丢在后院的一个破陶盆。 “你什么时候去拿的?”宋戈叉腰,并没有坐下,他双腿笔直得像两根筷子,“你怎么这么喜欢乱翻人家东西呢?” 金瑶压根没接他的话茬:“你想知道什么,问我就行了,何必去为难辛承呢?他当年也是受命照顾你,你以为人家一把年纪了,愿意在你面前装慈父?他是个狠人,只是你和我都没见过他狠的一面罢了。” 宋戈有些不懂了。 金瑶突然抬脚,轻轻碰了一下宋戈的膝盖,宋戈整条腿一下跟着酥麻起来,腿一麻,身体就软了下去,被迫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他怒目看着金瑶,只觉得这女人着实没有一点分寸感,客气话她不会说,这种挑逗的动作她做得倒是熟稔。 “都让你坐下了也不坐,我不喜欢仰着头和人说话。”金瑶弯腰端起桌上的水杯,抿了一口,看着宋戈,“继续说?” “你说。” “好,”金瑶道,“辛承对我恭敬,是看在我的面子,至于他对你呵护,”她稍顿,目光变得灼热起来,直勾勾地往宋戈身上瞟,“也是看在我的面子。” “我早就说过,我救你三次,第一次,是你被人遗弃在苍山,我让那姓宋的带走了你,第二次,是你到了上学的年纪,我使了些手段,让丁家人收养了你,第三次,就是丁家人对你不管不顾,我让辛承去照顾你,甚至包括辛承给你买的每一双鞋,每一餐饭,一支笔,一张纸,都是我出的钱,宋戈,我若说我是你的再生父母,你肯定要呛我,怼我,埋汰我,可说真的,若没有我,你早就死了。” 许久的沉默,其实宋戈脑子里还有许多疑惑,可他理不出来,宋老爹、丁旺福、辛承,这些人都是金瑶找来照顾他的? 可宋老爹死了,丁旺福也死了,只有辛承,不老不死,宋戈低凝着眉头:“辛承不是人?” “是,他不是人。” “你是山神?” “是,我是山神,我之前不是就和你说过吗?肖金枝也说了,你还有手里的录音,”金瑶指着宋戈的录音笔笑,像是看着小孩子的小玩具,“你这里面,不应该听得很清楚吗?” “你是山神,那你不好好在苍山待着,你出来做什么?”宋戈回过神来,“哦,对,你说过,你要去讨公道,讨什么公道?你又犯了什么错?” 金瑶顿了顿:“这……未必是我犯了错,也有可能是定我罪的人犯了错,总之这里面的事情很复杂,如果以后有机会,再和你慢慢说,”金瑶朝着宋戈点头,“你放心,我在你身上花费了那么多功夫,是不会伤害你……包括你身边的人的。” “那……为什么是我?”宋戈自嘲,“我只是个没爹没妈的,何必……。” “有舍必有得,”金瑶摆手,“你不需多问,我在你身上投入那么多,自然是要你去替我办事,明着说吧,有些事,只有你能做,我做不了,当然,我这个人是很仁慈的,到时候你也可以拒绝,我不怪你。” 这话倒是敞亮,听着也挺让人舒服的,不过宋戈还是不放心,他手掌撑着两腿,努嘴看着金瑶:“你都是神了,还能有什么事儿是你办不成,得让我办的?” 金瑶张嘴,眼神却突然落在宋戈裤兜边上,那露出来的半截录音笔都掉漆了,金瑶身子往沙发上一靠:“什么事儿,你还不知道吗?你不是都录下来了吗?” 宋戈掏出裤兜里的录音笔,摁了一下开关,里面立刻又传出那段对话。 “瑶娘娘这次微服私访是为了什么?” “我不是微服私访。” 可后面全是一些滋滋啦啦的声音,完全听不出俩人说了些什么。 宋戈把录音笔随意丢在矮茶几上:“老古董了,我修了一上午,就前十秒能录得清楚。” “宋戈,”金瑶语气有些玩味,却并不像是生气了的样子,“你诈我?” 第23章 第23章 你见过这个图案? “对啊。”宋戈点头,“不过你警惕性太高了,没意思。” 宋戈本以为这话说完金瑶得嘴炮连击好一阵,不过她一点儿都不惊讶,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似的,只是突然看着宋戈问:“周奇的死,你发现了什么?” 宋戈皱眉:“我能发现什么?我又不是警察。” “你去外面都转了好几圈了,还看了店里的监控那么多遍,甚至,连别人家的监控都看了,你总得发现了什么,才会突然去给我买奶茶吧。” 金瑶说完,楼下梁霄的声音大得跟打雷似的:“你俩谁点了奶茶外卖啊,五杯加大的。” 宋戈听了一耳朵,下意识地就看着金瑶,金瑶摇了摇手里刚贴上膜的手机:“美团嘛,我刚会用,新用户优惠比我去店里买还便宜,不买就等于亏了。” 就在此刻,宋戈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是女神女人还是女鬼,在买东西上思路都是一样的,只要打了折,不买就等于掉钱。 “帮我提上来一下。”金瑶使唤宋戈也是使唤得颇为顺口。 宋戈还想犟一下,一句“凭什么”都快溢出唇角了,可想到自己还有事儿要问金瑶呢,憋着气就下了楼,走到楼梯拐角,又听到金瑶说:“给梁霄留一杯,你自己也选一杯。” 梁霄刚好听到了这句,开心得不行不行的,立刻从里头挑了个厚奶盖芝士的,转头就塞进了厨房冰箱,笑嘻嘻的:“文嘉说晚上回来吃饭,给她留着。” 宋戈默不作声地看了一眼这加厚加大的外卖塑料袋,巧克力奶茶、抹茶奶昔、奥利奥冰沙,还有一杯紫米酸奶,金瑶倒是挺会选的,一件都不带重样的,宋戈把酸奶挑了出来,提着袋子又上了二楼。 东西一搁,宋戈把吸管往紫米酸奶的杯口一捅,也不喝,只端在手里,示意金瑶继续。 “你不喝奶茶吗?或者喝这冰沙,这个贵。”金瑶也随手拿了一杯,咕噜噜大口吸。 “不喝,”宋戈摇头,“都太甜了,不喜欢。” 金瑶倒是不介意宋戈这冰冷冷的态度,反而说:“那我下次给你买无糖的呗。” 宋戈觉得这语气挺可笑的,说得好像他俩在搭伙过日子似的,他把酸奶往矮茶几上一放:“你是不是在我身上黏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你的到底是怎么监视我的?我看监控你也知道,我外出你也知道,我给你买奶茶你都能知道。”宋戈没等金瑶答话,立刻推进了一波,“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周奇怎么死的,你告诉我。” “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同类相杀,肖金枝应该动了手。”金瑶还真是答了,并没有什么避讳的。 宋戈愣了一下,竟是没听懂这意思,是肖金枝杀了周奇?还是说不止肖金枝一个人? 宋戈想开口问,却听到金瑶又说了一句:“你之前不是一直好奇,为什么这附近所有的监控都在周奇死的那两分钟之内没了信号?” 宋戈点头。 “除了万分之一的概率是集体出现故障,我更相信,是有人动手了。” “我当然是知道有人动手了,我不信概率。”宋戈摇头。 金瑶看着他:“能有这本事的,大概率不是人,这个概率,你信不信?” “等下,你这说得有些绕了,你先是说同类相杀是吧,又说肖金枝动了手,所以杀周奇的是肖金枝?她又过来求你,说是为了你才如何如何,”宋戈倒吸一口凉气,他有些后怕了,自己到底是哪里来的胆子,才和敢和金瑶单独相处,弄了半天,金瑶是幕后黑手? “我什么时候说杀周奇的是肖金枝了?”金瑶觉好笑,“我只说肖金枝动了手,她不一定是对周奇动了手,她极有可能,是对杀周奇的人动了手,算了,蛇族的规矩你不懂,我还得和你从头说起,想听吗?” 金瑶以为这句话一出宋戈指定不想听了,宋戈这两天对自己有些时冷时热的,一会儿给自己送奶茶,一会儿偷偷放录音笔,他是个戒备心很重的人,他护短谨慎的样子像极了立秋时节四处搜罗松果的小松鼠,在嘴囊里塞一个,手里端两个,把自己喜欢的一个一个藏进自己的安全区。 金瑶能理解宋戈为何对自己,对于宋戈来说,他爱护犊子,可金瑶目前还不是他的犊子。 金瑶问宋戈“想听吗”像是在撒钩子,她明晃晃地引宋戈上贼船,上和不上,一念之间。 宋戈深吸一口气,他寻思着自己已经打定主意要问个彻底了,自然不能放过,他伸长了脖子:“你说,我听,先问一句,辛承是蛇族的吗?” “是,”金瑶答他,“不仅是蛇族的,还是整个西南蛇族走兽水禽飞鸟的头头。” 宋戈缩回脖子:“什么概念?” “你读金庸的吗?” 宋戈没明白什么意思。 “一灯大师段王爷知道吗?” 宋戈拼命点头,又问:“段王爷的原型是辛承?” “那当然不是了,”金瑶摆手,“他写的那些和我们这儿都不是一个系统的,我只是打个比方,让你知道辛承在江湖上的地位。” 宋戈口气略带揶揄:“你还读金庸呢。” 金瑶开始掀起塑料盖吃奥利奥冰沙上的奶油,不经意地说:“你六岁离开大理去昆明后,再也没来苍山看过我,我闲得无聊,让那姓宋的给我找了几本书看。” 宋戈有意无意地回:“宋老爹,倒是从没在我面前提起过你。” “那当然了。”金瑶微微昂起下颌,看起来些许得意,“我吩咐过他不能泄露,他怎么敢呢?” 宋戈顺势扯回主题:“说正事,辛承是头头,然后呢?” 金瑶看了他一眼,继续耐心说:“蛇族支系庞杂还好斗,尤其是滇南的那一块儿的蛇族,特别喜欢和东南亚那一拨势力互斗,久而久之,内损过多,昆仑就下了一条规矩,蛇族内斗者会遭反噬,起初这反噬并不严重,用你们平常人的承受能力来类比的话,不过是一场高烧,或者是腰酸背痛之类的,根本防不住蛇族那些好斗的约架斗殴抢地盘,所以,民国时期,昆仑把力度又加重了。” “蛇皮?”宋戈试探性地问,“就是肖金枝说的什么,蛇皮长满全身,她就死了?” “没错,”金瑶点头,“蛇族融入凡间已有数千年,他们已经十分习惯以人类的外形讨生活,毕竟,你们人在体力和身体素质上脆弱得和蝼蚁一般,但是娱乐活动还是层出不穷,勾人入胜,时间一长,蛇族自觉是人的一份子,这种想法是很可怕的。” “怎么说?” 金瑶笑:“你们有句老话,叫人不能忘本,蛇族也是一样,总不能用人的外表活了几十年,就真把自己当做人了吧,就算你自己想,蛇族背后庞大的支系和家族也不容你脱离,自打一条小蛇诞生,他所有的生活路径都是处于监控之下,要上学,只能上那几所和蛇族关系好的学校,要恋爱,也只能族内通婚,若要生子,也必须提前报备。” “有人不干了?” “那是自然。”金瑶靠着沙发,她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讲一段和自己完全不相干的故事,“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蛇族原本也不是一条心,勉强凑在一块儿,不过图个辛承能帮他们快速办理各种手续,什么小孩落户、转学、就职证明、离职证明,有时候公积金提不出来,都得找辛承帮忙。” 落户、转学? 这么听着这么熟悉,所以当年丁父丁母找辛承,是因为辛承真的有门路。 金瑶盯了宋戈一眼,只继续说:“可如果不在乎我说的那些呢?辛承和整个蛇族对他们来说,可就没什么利用价值了,渐渐的,这群想要离开系统和正统蛇族的人成了些气候,他们私下找了其他门路,准备了很多假身份用来联络,包括每年必须上报给辛承的数据都是做了假的。” 宋戈止不住感叹:“可怕。” “他们不可怕,”金瑶明明是反驳,可语气异常的温柔,“他们的下一代,乃至下下代才可怕,第一代的人虽然信息造了假,可至少辛承还能掌握个七八成,可他们用假身份婚配繁衍,他们的儿子女儿才真正脱离了辛承的控制,自成体系。” “这群人……怎么形容呢,他们就像是蟑螂一样,无处不在,只是平时都藏匿在柜角床下,或者是你家天花板的夹层里,一旦关了灯,他们就会一窝蜂地出动,开始搬动食物,寻找水源,全部拖回老巢,来供养他们庞大的地下系统。” “你的语气,好像不大看得起他们。”宋戈指出金瑶言语里的不屑。 “那你又错了。”金瑶两口喝了半杯冰沙,可她没松开塑料杯,杯壁上起了很多水雾和小水珠,金瑶抽了一张纸巾,正慢慢擦拭着这些快要滴落的水珠,防止弄脏了这沙发靠垫,金瑶抬头,“敢于抗争的人,至少勇气可嘉,可他们……做得太过了。” “怎么说?” “人多了之后,他们开始排出异己,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闹饥荒,那一阵,这群人可是做了不少大动作。”金瑶抬起手臂,横手做刀状,贴着脖颈一划拉,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示意宋戈,又问他,“你能明白吧。” 宋戈点头:“那辛承我可以理解为是蛇族官方代表对吧。” 金瑶想了想,点头。 宋戈又问:“那周奇和肖金枝呢?”宋戈伸长了脖子,“他俩谁是那群蟑螂里的人?” “这个……还不能完全确定。”金瑶没细说,只应了一句,“周奇的资料是可以在辛承的系统里查到的,但是信息不详,肖金枝不在辛承的系统里,可她的身上又没有那个标记。” “什么标记?” 金瑶突然不说话了,她用鹅黄色的塑料长勺子一点儿一点地搅拌着余下的冰沙,眼看着原本半凝固的冰沙都快被她搅拌成冰水了,宋戈都快要坐不住了,金瑶才突然伸手撩开了矮茶几的桌布,金瑶握着冰沙杯的手指湿漉漉的,她索性以水当笔,在透明玻璃的桌面上先是画了一道半圆的弧线,然后又顺着弧线画了个月牙形的图案,她指着这图案让宋戈看。 “这样一个上弦月的纹身。”金瑶声音很轻,很淡,“那群人左边肩胛骨上都会纹上一个很小很小的月牙图案,只有指甲盖大小,黑色的,所以辛承那边的人会把这群人简称为黑月。” 金瑶看着宋戈目瞪口呆的样子,突然朝着他眼前晃了个响指,又用指甲敲了敲桌面上快要干涸的月亮图案,指甲敲击玻璃的声音清脆得像是钟鸣,金瑶偏头,眼神直勾勾地落在宋戈的眉眼间:“怎么这么震惊,你见过这个图案?” 第24章 第24章 宋戈,是你说你不害怕的…… “没有,没见过,”宋戈挠头,懒散地往椅背上一靠,“你这用水画的看不清楚,我不得凑近了仔细看么” 宋戈握着加冰酸奶杯的手忍不住颤了一下,也不晓得是这杯壁太凉了,还是他心里怵了一下,心里发虚的感觉很不好受,宋戈甚至都不敢再抬头看金瑶。 他努力找寻着其他话题,突然想起在小卖部监控里看到的内容,周奇从马路中间突然加快速度,人在什么情况下会突然加速呢?不是躲车,也是赶时间,之前金瑶提到了一句“同类相杀”,好像一下就解释通了,让人突然加快脚步还有一种情况,是他看到了自己认识的人? “这么说来,杀周奇的,也是蛇族里的人?”宋戈小心地推测了一句。 金瑶点头:“你还算是个聪明的。” 宋戈看着金瑶的眼神突然变得有些奇怪,他身子往后靠了靠,像是在故意躲避金瑶,眼里全是怀疑和揣测。 “昨天周奇看你的眼神,你俩之前认识?” “我不认识他,”金瑶摇头,“不过他可能认识我。” 宋戈没听懂,金瑶嘴角一扬:“你瞪眼做什么?我虽隐退数十年,可那些后辈认识我很正常。” 金瑶生怕宋戈不信,撅起拇指朝着自己一指:“我,金瑶,名人。” 宋戈噗哩一声笑出声来:“不好意思,我实在没忍住,你继续。” 金瑶忽而笑吟吟地看着宋戈:“原来你会笑啊,我还以为你这张冷脸化不开呢。” 宋戈一听,收敛起身体,端端正正地坐好,寻思着该如何应对金瑶这番露骨的调侃,却看到金瑶麻溜地换了一杯抹茶开始继续喝,她一边喝一边说:“其实很好理解,你们现代人追星不也是喜欢买了人家的画报贴墙上吗?” “人家那是海报。” “差不多一个意思,都是画像嘛,”金瑶语气莫名骄傲起来,“早在几千年前,我的画像就被传遍大江南北了,所以说周奇认得我,真不是什么稀奇事,我知道你怀疑我,不过你想想,如果真的是我杀了人,我还会提醒你是同类相杀吗?况且,我和蛇族可不是同类,”金瑶轻笑出声,“他们可高攀不上我。” 这还来劲了? 宋戈摊手,一脸无奈:“可咱们说了这么一大通,还是不知道谁杀了周奇,什么用也没有啊。” “有用的,”金瑶可不是专门来给宋戈讲故事的,“我告诉你蛇族的事,是想提醒你,等丁文嘉回来后,不,最好连客栈都别让她回,无论想什么办法,让她先离开大理,最好云南也不要待了。” 这和丁文嘉有什么关系?宋戈蹭地一下站起来,腰板挺得倍儿直:“什么意思?” “宋戈,你心里担心的,害怕的,瞒不了我,你看到过什么,听到过什么,我比你更清楚。”金瑶皱眉看着宋戈,“我都说过了,我不喜欢昂着头和人说话,你坐下。” 宋戈偏不坐,继续问:“你让我姐走是什么意思?” “自然是为她好的意思,”金瑶也不逼他了,左右也快聊完了,宋戈不坐就不坐吧,金瑶起身,朝着宋戈走了半步,宋戈立刻下意识地往后退,他还防着她呢,金瑶却不恼,只故意继续往前走,逼得宋戈贴着露台栏杆拐角,宋戈退无可退之际,金瑶还乘胜追击地身子一倾,脸差点就要贴上宋戈的下巴了,金瑶这才开口说,“丁文嘉小时候发过病。” “那又怎么样?”宋戈这是下意识地维护丁文嘉,可一着急反而露短了,发病怎么了?发的什么病?病况如何?金瑶都还没说仔细他就急着反驳,反倒是坐实了丁文嘉那病和之前说的有关。 宋戈有些懊悔,他憋着气不敢乱动,胸腔快要炸了似的,憋得眼睛都红了,他盯着金瑶,这厮手段太不走寻常路了,一般女孩子谁会主动贴男人身上只为了让人心慌意乱呢? 金瑶微微侧头,打量宋戈的眼神像是观摩一件罕见藏品:“丁文嘉得病的时候身上起的纹路和褶皱与肖金枝今日一模一样,只是那时候没人告诉你那是蛇族的蛇皮,你见过丁文嘉的蛇皮,也见过丁旺福左边肩胛骨的印记,余下的,还需要我多说吗?” 宋戈喃喃不知所措:“我养父是黑月的人?哦不对,是黑月的蛇?” “不一定。”金瑶摇头,“我刚才说过,蛇族内斗严重,云南解放以后他们不好明着来,所以特别喜欢打谍战,一人多重身份,很常见,丁旺福既然敢顶着这印记和辛承来往,其中缘由,你自己去想想。” 宋戈接上:“第一种可能……。” “你不用说出来。”金瑶却突然打断了他,“你想的未必是对的,我说的你又未必信,我俩之间的关系如果还没有到你对梁霄丁文嘉,甚至是你对陈甜的程度,不必说得太多,很多麻烦都是来自于交浅言深。” 宋戈像是反讽:“你和我说得可不浅了。” 金瑶挺得意的:“就这些,于大局来说,不过是冰山一角了。” 意思是金瑶还有更多的事瞒着他,宋戈心里猛地坠了一下,他的直觉告诉他,他卷入了一个大麻烦,无形的压力席卷而来,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他动了动嘴唇,继续问:“我姐她为什么必须走,这个总是可以稍微透露一点的吧,”宋戈目光真挚,“你让我劝她走,我总得编个理由,她那脾气你也是知道的,不刨根究底她就不叫丁文嘉了。” “你有办法的,不是吗?”金瑶似看穿了宋戈的心思。 “金瑶,那是我姐。”宋戈尾音拖拽着无奈。 金瑶一愣,想了想才继续说:“这么说吧,有一群想杀她的人,应该就在附近。”瞧着宋戈眉眼一怔,恩,反应在金瑶的预料之内,金瑶顿了顿才继续说:“他们会想尽办法找到丁文嘉,又或者是,让丁文嘉自投罗网,总之,只要她和这伙人碰上,必死无疑,如果你实在不肯让你姐离开,那我只能劝一句,让她小心最近出现在她身边的生人,这样的话,可能会死得慢一点。” 宋戈从鼻腔了哼出了几声冷气,他心里有些发慌,他一直以为自己还年轻,同学朋友都正值壮年,生死这种事离自己很远,可先是周奇,又是肖金枝,他们都是宋戈身边的熟人,如今是要轮到丁文嘉了? 杀人?这是什么年代了,是说杀就杀的吗? 宋戈磕磕绊绊地:“你……你开玩笑的吧。” 金瑶声音冷冷的:“为什么不敢?周奇就是先例,宋戈,这世上的确有光明,可光照不到的地方呢?”金瑶嘴角一扯,“全是黑的。” 等下,宋戈得自己理一下,宋戈小时候的确看到过丁旺福背上的印记,印象里养父养母很少单独和他相处,丁文嘉大宋戈两岁,俩人读的是同一个小学,每天中午,司机会开车来接丁文嘉回家吃饭换药,顺带也会捎上宋戈,说是顺带,是因为丁文嘉小升初之后,司机就只开车去初中接丁文嘉了。 在那个年代,能有一辆私家车那是多大的脸面,还有专门的司机,基本上相当于现在的“家里有矿”级别。 不过就算丁家家底殷实,可丁家也从没请过保姆,所有的家务活都是养母带着宋戈忙活的,用养母的话说,家里是十分私密的地方,出行可以靠外人,可家里,绝对不能有外人。 养母一边说这话一边摸着宋戈的头说:“当然,我们小戈不是外人,小戈最能干了,来,帮妈妈把拖把洗了,记得用那块香肥皂洗,你姐姐不喜欢屋子里有拖把味。” 其实宋戈一直觉得让他干家务没什么,他在大理宋老爹那儿也经常干,三夏大忙,农口夺食,抢水的时候,四五岁的宋戈就屁颠屁颠带着个手电筒跟在宋老爹屁股后头跟着他绕着田垄巡水,那时候宋老爹也会说:“还是我们小戈好啊,知道心疼老爹,不像我那俩个亲儿子,只顾着睡大觉。” 相比起通宵巡水,在家里洗个拖把真没啥,况且还有香皂,香喷喷的,宋老爹每年也就大年三十那晚会用香皂给大家洗澡,四个老爷们轮流用,小儿子先洗,宋戈和大儿子洗剩下的,最后才轮到宋老爹。 上了大学后,丁文嘉才知道家里那些闻着一股香皂味的拖把都是宋戈用手洗的,还心疼了宋戈好久。 但在宋戈心中,丁家对他不算无微不至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一个外来的孩子,他没指望人家真把他当亲生的,更何况按金瑶这几天说的,当年是金瑶安排丁家收养的他,甚至还用了些手段,宋戈似乎就更理解丁家的处境了。 可转念一想,如果金瑶从一开始就知道丁旺福是黑月的人,为什么会选择丁旺福来收养他?辛承又为什么会和黑月的人来往如此密切? 没错,最矛盾的就是在这一块,如果丁旺福没有那个印记,一切都说得通,可他偏有,按照金瑶的说法,丁家人和辛承可就是水火不容的关系了。 除非…… “你没骗我吧。”宋戈突然学着金瑶歪头的样子偏着脑袋看着她,宋戈伸手想要撑一下栏杆,金瑶一直这样往前他身上倾,他只能跟着往后倒,腰都快没力了,他得缓缓。 可指尖才一伸展,宋戈就触到了金瑶的手腕,他低头,才发现金瑶双手像是两根铁箍子一样抓着栏杆,两只手臂环圈着宋戈,虽然没有碰到宋戈一丝一毫,可也把宋戈吃得死死的。 都走到这地步了,宋戈也无所畏惧了,他敞开了说:“按你的说法,丁旺福就是见不得光的蟑螂,他怎么还敢和辛承来往?金瑶,你这话里话外的逻辑,总是有些圆不全的感觉。” “太复杂了,说了你也听不懂。” “这是你第二次说太复杂了,”宋戈无心去追问过去的事了,相较而言,他更担心丁文嘉,他又问:“我姐那么信你,你怎么不直接带她离开?” “我暂时还不能走。”金瑶原本脑子里已经编纂一沓合理又体面的理由,譬如她公务缠身,譬如她还有其他的事,譬如自己不方便,可她看着宋戈精专又深邃的眼神,突然意识到,宋戈早就不是二十年前的那个小娃娃了,他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学识和思想,也包括对金瑶的猜忌。 金瑶突然退后了半步:“你想知道?” “嗯。” “不后悔?”金瑶故意提高了一个音调,“不害怕?” “怕什么?” “行。”金瑶突然转身,反手就把从露台到卧室的门给反锁了,还十分谨慎地拽了拽门把手,确认关紧了,才回头和宋戈再次确认,“宋戈,是你说你不害怕的。” 第25章 第25章 你把衣服穿上说话 等会,宋戈心里慌了,这是要做什么? 金瑶突然解开吊带裙上的绳带,自上而下地开始松裙子,宋戈吓得扭头闭眼:“你你你把衣服穿上说话。” “你不是要看吗?给你看就是了。”金瑶也不是全脱了,她里头还穿着一件细肩带的小背心,这是当时丁文嘉带她买衣服时大力推荐的,说最适合咱们这种平胸女孩子了,又舒服又凉快。金瑶当场就往丁文嘉的胸口瞟,丁文嘉把冲锋衣拉链一拉,干咳了一声,偷声解释:“我这是假的,想着小金子要来,特意垫了海绵片。” 丁文嘉是个实在人,金瑶喜欢和她相处,正是如此,金瑶才会冒险提醒宋戈带走丁文嘉,不然,以丁文嘉为诱饵倒是能钓出几条大鱼。 金瑶已经长裙褪到了腰腹之际,抬头却看到宋戈的眼皮都快被他挤成包子褶了。 金瑶上手就拽宋戈,和他解释:“我受伤了,最近一个月都只能在苍山附近活动,离苍山太远了,我的伤口就不容易好了。”金瑶此话一出,宋戈才半睁开眼。 金瑶指了指自己的腹部,那是一道像是闪电的伤疤,从她的后背攀爬到前腹,在侧腰处分叉延伸,这应该是新伤,还没长出新肉,只有那一道道褚红色的血痕,按理来说,这么严重的伤口至少得去趟医院看看吧。 女孩子嘛,害怕留疤,还得忌口。 可金瑶像是个没事人一样,每天该吃吃该喝喝,也不忌口,喝完奶茶吃烤串,好像吃得越多就好得越快似的。 “被雷劈的。”金瑶只让宋戈看了一眼,又把吊带重新扯了回去,重新瘫到沙发上,靠着沙发背,手指朝天戳了一下,“被天雷劈的。” 这语气,好像还挺骄傲似的,金瑶又说:“可不是每个被天雷劈过的人,都能活下来的。” 宋戈听了,瘪嘴附和:“也不是每个做了亏心事的人,都能被劈得这么准。” “我可没做过亏心事。”金瑶知道宋戈是什么意思,人发誓的时候总是喜欢四指朝天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如若有假,天打雷劈。 可真被雷劈一次,指不定大家都不敢发誓了。 那种感觉难以形容,从内到外都像是被粉碎了似的,筋脉一寸一寸地被震裂被撕扯被绞碎,如若不是她算准了时间一定要出来,金瑶也不会干引天雷劈结界这种蠢事,可她终究还是出来了,既然她出来了,就没人能再把关回去。 “那如果我不和我姐说呢。”宋戈是在试探,他心底虽然对金瑶有怀疑,可暂时还是偏向金瑶的,毕竟离开云南这种事没什么害处,天下之大,就算是金瑶也无法随时掌控他会带着丁文嘉去哪儿。 金瑶也不生气,她只笑:“你要真不想带你姐走,也行。” 金瑶此番是退让了很多步了,金瑶头一昂:“有我在,没人能伤得了她,不过,你得做好把这店重新装潢的准备了,我打起架来,排场很大的。” 宋戈还想追问,手机响了,是梁霄的电话。 “宋老师,快下来,肖金枝……不……不见了。” *** 肖金枝是梁霄亲自拖到露台旧沙发上的,中途就一直没管她,中间也就辛承来过,可辛承到露台找宋戈说话也就十分钟,连露台通往后院的拐角都没瞅一眼,应当是不知道那儿的旧沙发上躺了一个半死不活的女人。 现在是正午,梁霄寻思着就算不喜欢肖金枝,可人都成那样了,总得给人家一口水吧,可等他看的时候,那沙发上哪里还有肖金枝的影子,倒是只剩下一张硕大宽厚的蛇皮,估摸着得有两米长,一臂宽,干瘪瘪灰蒙蒙的,像是蜕下好久的蛇皮。 之前都说云南蛇多,这客栈里之前的确也出现过蛇,可这么大的蛇皮,得是多少年长成的大蟒精才能蜕下吧。 梁霄和宋戈站在沙发旁边大眼瞪小眼,宋戈还没从楼上的惊诧中完全回过神来,他脑子空空的,只能通过深呼吸让自己尽量冷静下来,他扭头问梁霄:“突然就不见了?那你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梁霄摇头。 “没其他人进来过吧。” 梁霄还是摇头。 “监控呢?” 梁霄手捂着额头:“这一块是监控死角,咱们把这么个东西藏在客栈里,我怎么好让人知道呢?” 宋戈肩上还贴着膏药呢,他动了动脖子,看了一眼这旧沙发的四周,这角度十分巧妙,刚好是从露台通往后院的一个转角,过道很窄,只能容一人通过,旧沙发就摆在拐角处,被绿篱和头顶露台底板挡着,是个视觉盲区,从露台、从楼上甚至从后院都一眼望不到这里来。 如果是从这儿带个人走,只要走大门,肯定要经过大堂,梁霄一直在大堂呢,那就是走别处了,宋戈看了一眼栅栏边上那两米高的绿篱,种的是遮挡性能极好的大叶黄杨,用来和隔壁客栈的后院隔开,宋戈使劲扒拉了一下这绿篱,别说带个人走了,就算自己伸个脑袋进去都费劲。 从这儿是走不了了,梁霄似乎明白了宋戈在做什么,紧跟着补上一句:“吊出去呢?直接给人拴根绳子,拖出去的那种。” “太难了,肖金枝得有多重?看着和我姐差不多吧,那得一百一左右了,光用绳子拖个一百多斤的活人出去还不被隔壁发现,不大可能。”宋戈摇头,忽而看到临海的露台,他趴在露台栏杆上看着水草丛生的淡水洼地。 梁霄跟在他屁股后头只说:“走水路也不大可能吧,多显眼啊。” 风铃响了,梁霄警觉地看向大堂,惊呼了一声:“嘉啊,你不是说七点才回来吃晚饭的么,怎么就回来了” 丁文嘉回来了? 宋戈忍不住抬头看了一下二楼金瑶的窗户,这让丁文嘉离开云南的事不是也没说定吗?而且金瑶不是说了,丁文嘉不走也行,这是金瑶把丁文嘉给喊回来了?还是真的只是提早回来而已。 大堂。 丁文嘉掏出手机,朝着梁霄晃了一下:“肖金枝给我发微信了,说想和我最后见个面。” 梁霄脸色大变,“肖金枝”这三字就跟三柄刀子似的,唰唰往他心头上扎, “怎么了?”丁文嘉放下背包,又脱去外套,张嘴就喊,“跑得我热死了,有喝的没有?” “有,给你留了杯芝士奶盖,”梁霄趁着转身的劲平复心情,嘴上略带试探的口吻:“肖金枝微信里又和你叨叨啥了?我和你说啊,她那人,不可信的,你少和她来往了,联系也别联系算了,”梁霄捧着奶茶递给丁文嘉,又伸出一只手向丁文嘉索要手机,“来,我帮你删了啊。” 这是宋戈刚好回了大堂,听得这一句当即就问:“她几点给你发的微信?” 丁文嘉把手机屏幕端给宋戈看:“下午一点多啊。” 一点多? 轰地一下,像是什么东西在宋戈脑子里炸开了花,宋戈和梁霄相觑一眼,身上的冷汗热汗混作一团,下午一点多,那时候肖金枝已经被弄晕放到旧沙发上了,拿什么给丁文嘉发微信? “肖金枝手机在哪里?”宋戈声音虚虚的。 梁霄愣住,又拼命摇头:“不知道,我真不知道,她好像根本就没带手机来。” 梁霄说完就慌了,他浑身发颤,越想越觉得奇怪,自打肖金枝浑身蛇皮地出现之后,他就一边搞卫生一边查了不少奇闻异事,尤其是关于蛇的,又想到今早晨在微信群里看到的一些灵异事件,还有人猜测周奇是不是得罪了什么土神仙,不然怎么死得那么奇怪。 可当着丁文嘉的面,梁霄不能表现得太明显,丁文嘉还不知道肖金枝满头癞子浑身蛇皮地来过客栈的事,这事儿不能牵连到丁文嘉。 丁文嘉抱着奶茶,吸管一插,猛地吸了两口就忍住不喝了,顺手递给梁霄,又问他:“你刚才说谁来了?什么手机?” “哦,我是说肖金枝用手机给你恶作剧呢。”梁霄强行圆场。 丁文嘉摇头:“不像啊,她还给我发了语音。”丁文嘉摁了一下微信里的语音消息,里面肖金枝的声音掷地有声的:“行吧,其实我也想和你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文嘉啊,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了,这次真的是我过分了,这次见面就当送我最后一程,我也挺想你的,我来你们客栈找你,行不?” 第二条:“但是说好啊,你弟和你对象对我的态度你也看到了,别带上他们,就你一个人来啊,也别告诉他们,就当我求你了,你知道的,我这人很要面子的。” 这语气,十分恳切,略带哀求,难怪丁文嘉又心软了,换了梁霄都会觉得肖金枝是想改邪归正了。 梁霄看了一眼语音消息的时间,一点三十一,那时候肖金枝明明跟个死人一样,谁发的?声音还能一模一样? 梁霄听完这两端,脸色极其不好,一阵白一阵青的,只求助似地看着宋戈。 宋戈强行平静自己的语气,又想到金瑶说过,让丁文嘉注意最近出现的陌生人,他不能慌,别是还没出招就自乱了阵脚。 宋戈故作轻松地问丁文嘉:“肖金枝这人,不靠谱,姐你也别总想着她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呗,你现在和金瑶关系不挺好的嘛,”宋戈一边说一边给丁文嘉又倒了杯柠檬水,递到她面前,“喝这个,知道你最近在减肥。” 两口奶茶可不解渴,丁文嘉又懒得动,还是宋戈贴心,她咕噜噜灌下两大口,又听到宋戈慢条斯理的问:“诶,对了姐,这一阵,拳馆有没有来什么生人?或者最近有没有什么新交的朋友?男女不限的那种。” “有啊。”丁文嘉也开始聊起来了,“我们不是新招了个陪练么,98年的,小鲜肉一枚,你知道给我吸引了多少女会员吗?” 宋戈有些着急了:“姐,我是问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人。” 丁文嘉看着心情不错,摇头晃脑的:“他就挺怪的啊,怪帅的。” 宋戈哑然,竟然一时不知道怎么回她,又听到丁文嘉说了一句:“我和他还怪有缘的,你记得我背上那个胎记吗?诶,他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 第26章 第26章 其实这套房子,还挺奇怪的…… 宋戈脑子像是被浸到零度的冰水里一样,他喃喃问:“什么胎记?” 丁文嘉正色:“我左肩膀上,有个像是小钩子一样的黑色胎记啊,咱爸不也有一个吗?”看着宋戈整个人像是迷糊了一样,丁文嘉反复提醒他,“就你初中暑假突然提前回家,想要去洗澡,没想到咱爸在里头刚洗完,正换衣服呢,看到你进去他还骂你了,还反复问你看到什么没有,就那次,你记得不?” 宋戈记得,他怎么会不记得呢?丁文嘉只知道丁旺福在盥洗室里打着嗓门咒骂宋戈,却不知道当时丁旺福还本能地扇了宋戈一巴掌。 那一巴掌真狠啊,扇得宋戈脑子一直嗡嗡叫,丁旺福骂他的那十几分钟里,宋戈看什么都是重影,一句话都反驳不出口,其实他原本不记得丁旺福身上有什么特别的,可今天金瑶给他一画那个月牙,他就想起来了。 丁旺福的左肩胛骨上,的确有一块很小很小的黑色印记,印象里,只有丁旺福有,丁文嘉怎么也会有呢? 她知道蛇族那些事?不对,她应该是不大知情的,不然怎么会这么大方承认自己背上的印记,还称之为胎记? 丁文嘉刚才说什么?拳馆里来了一个新人,身上和丁文嘉一样,有那个印记? 凑巧?宋戈不信。 宋戈不说话了,梁霄反倒是心急火燎起来:“嘉啊,胎记什么的不重要,我问你,你和肖金枝还聊过什么没有?就她被咱们赶走之后?” 丁文嘉摇头。 宋戈忽而低声说了一句什么,两个字的,梁霄没听清,就凑上前去问:“你说什么?” “金瑶。”宋戈又说了一句。 ——“只要她和这伙人碰上,必死无疑。” 这是金瑶的原话。 宋戈转身,三步并作两步往楼上跑,趔趄了几步又赶紧起身,他拼了命地敲金瑶的门。 开门啊,快开门。 宋戈从未觉得等待金瑶开门的时间过得如此漫长。 门开了。 金瑶就站在门口,还是穿着那一件白裙子,她头靠着门框,似笑非笑地看着宋戈:“做什么?” 宋戈嘴唇嗡动,许久才吐出几个字:“好像……出事了。” *** 从二楼下来后,宋戈一共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是按照金瑶说的,提前把客栈里所有的门窗全部关得死死的,就连大门口那道卷闸门都放了下来,对面大橡树的谢老板探头问了好几次,说咋了,是不是Somewhere客栈不做了,要跑路了,还劝他们,这五一小长假就快来了,再撑一撑。 谢老板是个热心肠的人,不过宋戈只朝着谢老板笑,什么也不说,这是金瑶吩咐的第二件事,除开店里这四个人之外,不要和其他任何人说话,甭管是穿着蓝制服来问话的巡警还是认识了十几年的街坊,就连微信手机都不要回复。 这第三件事,就是宋戈给陈甜发了个微信,只说让陈甜多在同学那儿待几天,店里的事不要着急,又怕陈甜多想,宋戈绞尽脑汁又编出了个理由,说店里住进了个猥琐男,特别喜欢摸小姑娘屁股,吓得陈甜连续回了好几个“好的”。 确保陈甜不会受到牵连,宋戈看着梁霄关上了最后一扇连通着露台的窗户,不由得深吸了一口气,梁霄也累了,他握着空调遥控器,滴滴滴地把空调直接调到了16摄氏度,对着空调口玩命地吹了好一阵,额头上的汗才干了,他揉着太阳穴瘫坐在宋戈对面,愣了一下神才说:“咱们是不是摊上事了。” 宋戈一直在深呼吸,他自觉不是个容易紧张的人,从小到大,人家都是小考优秀大考拉胯,宋戈偏偏是反的,每逢大考全寝室就他心态最好,高考前夕,人家挑灯夜战,就他一个人九点就上床睡觉,稳稳地睡到了第二天早晨六点半,半夜都没翻个身。 梁霄都说,就宋老师这心理素质,最适合给人兜底。 宋戈看了一眼梁霄,安慰了他一句:“没事。”一边说,宋戈一边给金瑶发微信。 ——“都弄好了,门关了,梁霄的手机我也让他关机了,我姐的还开着。” 金瑶很快回他;“好。” 这回轮到宋戈啰嗦了,他忍不住继续问:“你怎么知道他们今晚就回来?如果真要来,咱是不是走了更好。” 宋戈发完,又觉得自己这话不太妥帖,补上一句:“我不是不信你,我只是……嗯,你就当我是关心则乱吧。” 金瑶也回得很快,她现在已经能熟练打字了。 ——“放心吧,有我在。” 宋戈看了一眼这句话,莫名地心安。 宋戈迅速平息了心情,手里握着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镇柠檬水,他先给自己倒了半杯,他的手很稳,一滴未洒,宋戈喝了一口,又把杯子推给梁霄:“你又出汗了,先喝点水。” 梁霄也不在乎是宋戈喝过的,拿起来一顿猛灌,喉结跟着上下剧烈起伏,他搁下杯子,说:“要不咱报警吧。” “周奇都出事了,你觉得呢?”宋戈不去看梁霄,若说第一天宋戈觉得金瑶自称山神是说胡话,这几天的种种无一不在证明金瑶说的都是对的。 周奇、辛承还有肖金枝,这三人似乎都在轮番证明金瑶的身份,尤其是肖金枝。 只要一想到肖金枝浑身蛇皮的样子,梁霄都觉得恶心想吐,可这事儿丁文嘉还不知道呢,俩人在这儿关窗拉闸的,都是哄着丁文嘉去洗澡之后偷偷干的,该怎么和丁文嘉解释? 梁霄只觉得一身力气没处使一样,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他像是被两块烙铁夹在中间,两边都烫手。 楼上有门响,丁文嘉洗完澡出来了,梁霄朝着宋戈双手一摊:“那你自己和你姐解释吧,突然告诉她有人要上门杀她,不对,按你的话说,那群人还不是人,这种话我真不知道怎么开口。” “我……,”宋戈脑子里兜了一圈,吞吞吐吐,“我也不知道怎么开口。” ***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不知道我有没有表述清楚。”金瑶看着挺疲惫的,一边絮絮叨叨地和丁文嘉讲明来由,一边不耐烦地看着宋戈,俩大男人,这么点小事吞吞吐吐不敢开口,非得拉了她下来说。 四个人窝在一个卡座里,金瑶和宋戈坐在一边,对面的丁文嘉脸色越看越奇怪,她张嘴,又闭嘴,反复好几次,才试探性地问了句:“你所说的蛇族,是蛇妖的意思吗?” 金瑶看了宋戈一眼,措辞很是谨慎:“妖之一字,就有点以偏概全了,的确是有些不规矩的,就和人一样嘛,有高风亮节的,也有鸡鸣狗盗的,不能一概而论。” 宋戈干咳一声,解释:“金小姐,对于一般人来说,不是人的,都习惯被统称为妖。” 金瑶扭头看着他,像是辩论一样,听着挺不服气的:“那这个习惯不好,得改。” “等等等等下,这个不是重点,”丁文嘉听着云山雾罩的,她理了理金瑶刚才说的诸多重点,“意思是,有一群不是人的,要杀我?他……他们图什么?” 金瑶忽而身体往前,单肘撑着桌面,眼睛跟聚光灯似地打在丁文嘉身上:“你父亲母亲,当真一点没和你说吗?” 丁文嘉微微晃神,努力回忆之际,又听到金瑶问:“他们死后,就没给你留下什么东西?” “三套房。”丁文嘉伸出手指比了个“三”,“除了这个,就什么都没有了。” 丁文嘉又伸手指着宋戈:“有一套给宋戈了。” “哪一套?”金瑶又问。 丁文嘉顺口就说:“一套老房子了,宋戈去寄宿学校之前住过的,小区很老了,房子估价不高,我还想让他挑个贵的,可他感情深,就拿了这套老宅。”丁文嘉一边挠头一边嘀咕,“其实这套房子,还挺奇怪的。” “怎么说?” 丁文嘉看了一眼宋戈,张嘴说了个“就那个格局”,却突然改口只尴尬地回了一句:“没什么,就是老,老房子嘛,格局总是不规则。” 金瑶没追问,她只侧目看着宋戈,慢慢靠上沙发靠背,眼神却一直扎在宋戈身上没离开。 宋戈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了,之前关门关窗的时候都还没这么紧张,现下被金瑶盯了这么一阵,脖子后头都开始冒汗了。 “你紧张什么?”金瑶笑着问他。 宋戈端起桌上的玻璃杯,他手心都湿了,摸上玻璃杯的那一瞬间差点手滑,不过他还是握住了,他抿了口水,才说:“商量正事。” “宋戈,”金瑶这一声喊软绵绵的,意味深长得让人难以捉摸,“你们现在能信的,只有我了。” “我知道,我信你,”宋戈诚挚的样子还真让金瑶有些不习惯,宋戈反复强调,“我真信。” 金瑶也不为难他们,只转头问丁文嘉:“你再详细说说你们拳馆那个和你有一样胎记的人。” 刚才金瑶已经问了一轮了,怎么突然又问呢? 丁文嘉倒是没有不耐烦,详细地又重复了一遍,金瑶只是偶尔打断她问一些细节,而这些细节,都是丁文嘉第一次就说过的。 宋戈明白了,张口欲言却又闭嘴噤声,其实很明显,金瑶这是在反复确认丁文嘉说的是不是全是真的,宋戈在刑侦小说里见过,问话的时候,防止嫌疑人窜供,先问一遍,再把问题打乱了再问一遍,很多人不是因为记不住答案,而是心态崩了就开始说胡话了,可如果答的都是真的,也不怕被问了。 宋戈没想到金瑶会拿这招来试验丁文嘉,可他什么都没有,倒不是因为偏心金瑶,是因为他相信丁文嘉。 问得差不多了,丁文嘉手机突然响了,有人来电。 屏幕上显示的是“凌冽”,梁霄看了一眼,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就是他吗?”金瑶看了一眼。 丁文嘉点头:“是,他之前就总说要来我们客栈看看,今天我临走前,他还问我是不是回客栈。” 手机铃声还在响,丁文嘉下意识把手机翻了个面,手机自动静音了,丁文嘉才问金瑶:“我估计他要过来,我要接吗?” ——“别接了吧。” ——“接。” 梁霄和金瑶异口异声,俩人互看了一眼,梁霄立刻解释:“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种事,咱们仨个干还成,可我和宋老师俩大老爷们,啥也不怕,金小姐你也是有本事的人,自然也是不怕的,可文嘉就一普通女孩子,咱别……。” “梁霄,你看不起老子?”丁文嘉声音略哽。 梁霄声音愈发温柔起来:“不是,我可看得起你了,我看得跟眼珠子似的,我……我……。”梁霄“我”了好几个没“我”个出个所以然来。 金瑶没管他,只示意丁文嘉:“接吧,你开外放。” 第27章 第27章 除了有点喜欢你? “嘉姐,我小凌啊,我明天不轮班,就带着我朋友来双廊玩了,你在吗?” 丁文嘉没作声,只看了金瑶一眼,金瑶默声点头,丁文嘉才说:“在啊。” 电话那头一阵雀跃,应该不止一个人:“那我们能来看看吗?你们客栈可是网红客栈啊,我和我朋友都说好多次了,他们都想来看看。” 丁文嘉看向金瑶,金瑶又点了点头,用嘴型说了个“几个人”。 丁文嘉懂了,她强打起精神,用足了激情和兴奋来回应:“你那儿好吵啊,几个人啊,听都听不清。” “不多,就三个,嘉姐你肯定养得起,”这话才落,那头果然传来年轻男孩子嘻嘻哈哈的声音,一派热闹,两头和气,电话里又说,“嘉姐,发个定位呗。” 从头到尾,丁文嘉都没确切地答应让人家过来,可这个叫凌冽的步步紧逼,看似嘻嘻哈哈的,实则都要立马找上门来了。 换做金瑶安排,决然不会这么唐突,按照丁文嘉的话讲,这个叫凌冽的来拳馆也快一个月了,一个月的相处不动手,今天却突然在快下班的时候问丁文嘉客栈在哪儿,如此贸然的过来,金瑶觉得,和肖金枝脱不了干系。 黑月做事喜欢双保险,如果派了第一个人出去没有消息,立刻就会派第二个,如果以这个逻辑推算,倒是说得通了。 这个叫凌冽的,大概率是第二批,而且不止一个人,看来,对方着急了。 电话那头频频传来催促:“嘉姐?在吗?发个定位呗。” 丁文嘉已经下意识地依赖金瑶了,她捂着电话很小声地问金瑶:“发不发?” 金瑶伸长了脖子回她:“发不发其实已经不重要了,人家肯定知道你们客栈的具体位置,让你发定位,是为了确认你在。” 梁霄听了一惊,声音打着冷颤:“这横竖都是一死的意思了?” 金瑶轻轻勾了勾丁文嘉的手指头,示意她看着自己,然后金瑶指了指宋戈,又指了指自己,又用两指比了个走路的姿势,丁文嘉微微皱眉,不大懂金瑶的意思,宋戈明白了,突然朗声对着电话话筒喊了一句:“姐,是有人要来吗?我和陈甜去巷子口接啊。” 丁文嘉一下不说话了,这哪里有陈甜的事? 金瑶也跟着喊:“对啊,嘉姐,咱们这好久没来客人了。” 金瑶是打算顶了陈甜的身份? 也是,反正那伙人连陈甜的面都没见过,这是最方便的偷梁换柱了。 *** 挂了电话,丁文嘉看着微信里对方发过来的位置共享,犹豫不敢点进去,只给金瑶看了一眼,金瑶顺手想加入,宋戈轻轻扶住她的手腕,金瑶的手腕又细又凉,这样的身板,能抵得住三个壮小伙吗?而且,对方不一定只有三个人。 “你有多大的把握?”宋戈问她。 金瑶微微抬眸,杀气顿起,眼神凛冽:“蚍蜉撼树,不自量力。”她宣泄完满满的自信,才解释,“我是说那五个人。” “五个?”宋戈下意识追问,“电话里不是说三个人吗?” 瞬间他又懂了,他原本也怀疑这人数报得有假,如果真是来找丁文嘉麻烦的,怎么会如实报上家底,必当隐瞒,可金瑶怎么知道是五个人? 宋戈还想继续问,金瑶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她食指搭在唇边,唇瓣并未闭紧,而是微微张开,她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外头的动静,她靠窗斜着身子,目光一直在漂移,一会儿看垂下的常春藤,一会儿看远处的姬小菊,余下三人瞧着她这般专注,连大声喘气都不敢,只有梁霄悄声对着宋戈说:“宋老师,这回,我可真是全信了你,我的命文嘉的命可都在这位金小姐手上了。” 金瑶突然发声:“不是五个,是四个,有个人跑了。”金瑶说完轻声笑,“不过他跑不远的。” 宋戈还想问呢,说这人还没到呢,怎么就三个变五个,五个又变四个了? 叮咚一声,是丁文嘉微信里的提示音,凌助教发来消息:“我们到巷子口了,怎么走呀?” 金瑶起身,轻轻拽了宋戈一把:“走吧,去接人。” “咱俩都走?”宋戈狐疑,“那客栈里怎么办?” 金瑶朝着窗户边上看了一眼,唇角轻轻扬起一个弧度;“周围笼统不过四个人,交给辛承就可以了。” “他还没走?”宋戈跟着她起身,以为她要立刻出去,就只在她屁股后头问,哪晓得金瑶突然停在柜台,扭头问了宋戈一句:“有发带吗?” 金瑶用手松散撸起自己的长发,比划了一下:“扎头发的那种发带。” 宋戈转身进了柜台给她找,一边找一边继续问:“辛承一直都在?你刚才说的四个人是客栈附近还有四个人?那巷子口还有三个,一共七个人?” 宋戈翻了许久也没找到橡皮圈,记得之前明明有一盒的,用着用着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宋戈从柜台角那儿抽出一截绑扎用的尼龙绳,委屈巴巴丢给金瑶:“就一截破绳子。” 丁文嘉听了,直接把头上的黑色发圈一拆,朝着金瑶:“你用我的。” 金瑶回头看了一眼丁文嘉,又看了一眼宋戈手上的半截尼龙绳,笑着从宋戈手里攥过绳子:“我用这个就好。” 金瑶头发实在是太长太密,扎起来还是十分松散,不过也无妨,金瑶看了一眼时间,才九点半的样子,处理完这些破事,应该还能睡个美容觉。 金瑶招呼宋戈和她一起出去,大门已经关了,俩人准备直接从后院的小门出去,栅栏那儿还留了个能开的小铁门,推开铁门下了台阶往左一拐就是主道巷子了。 夜里推门吱吱呀呀地发出怪响,树叶摩擦的声音像是有人在窃窃私语,半轮月亮偶被乌云遮蔽,半明半暗的。 金瑶走在前头,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下了台阶便忽而回头,猛地一下,头顶险些撞到宋戈的下巴,宋戈下意识地退后了两步,衣角却突然被金瑶往前一扯,这力道并不大,可宋戈没提防得住,下意识伸手撑了一下金瑶的肩膀才站稳。 “待会儿,别害怕。”金瑶像是嘱咐一个立刻要提刀上战场的新兵蛋子。 “我怕什么?你一个女人都敢,我有什么不敢的,我知道你厉害,可我也不差的,前两年我还健身的时候,那也是有八块腹肌的。”宋戈一边说一边摸了摸别在腰后面的水果刀,这是他临出门前从厨房里拿的。 金瑶能对付一个肖金枝,可外头那仨人可是身强力壮的大小伙,宋戈知道金瑶厉害,可万一呢,他寻思着,自己带着刀,万一出了什么事,好歹能钳制住一个人,少一个人,金瑶就少一分压力。 这水果刀是带刀鞘的,硬邦邦的刀鞘戳得他后背很不舒服,他忍不住上手扶了一下刀柄,把刀挪到了侧腰,用牛仔外套遮掩着,也看不出里头藏了东西。 金瑶原本是比宋戈低一级台阶的,听了宋戈这话,金瑶突然踮了下脚,脖子微昂,声音又软又细:“你还有腹肌啊,上次给你上药的时候怎么没见到?” “金瑶,”宋戈有气无力地回身锁好铁门,慢悠悠地叹气,“其实你人挺好的,除了有点喜欢……。” “撩我”这两个字宋戈有些说不出口,显得他自作多情似的。 “除了什么?除了有点喜欢你?”金瑶故意偏头看着她。 宋戈有些不自在了,脸也跟着半僵了一下,金瑶直接上手搂了一下宋戈的脖子,声音极大,不晓得是故意说给谁听的。 “我开玩笑的,走了,去接人去了。” *** “这条路,好像不对吧。” “是啊,越走越黑,也没个灯,路都看不清了。” 金瑶走在最前头,看也不看身后的三个一米八几的大小伙:“那边在修路,得绕着走,平时我买菜都是走这条路的,放心吧,走不丢的,肯定带着你们到客栈。” 宋戈闷声不吭,只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功能在前头打灯,可他像是故意的,故意压着手腕,以至于那手机原本就不甚光亮的余光只盘桓在他的脚尖,前头一两米的石板路有没有碎石子都看不清。 他心里挺没底的,金瑶能对付一个肖金枝是不错,可这三个大小伙,个个一米八几,膀大腰圆,都是练家子。 尤其是那叫凌冽的,走路都带风,丁文嘉对拳馆招聘向来卡得很严,能入她法眼的人,身体素质和格斗技巧总得有一个是一流级别的。 金瑶到底是个女人,虽是信誓旦旦地带着他出来,可一旦动起手来,宋戈肯定不能让金瑶一个人单打独斗。 可什么时候会动手呢?宋戈不知道,只是忍不住一眼又一眼地看金瑶。 金瑶步子倒是稳当,还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人家闲聊。 眼瞧着前头已然是个死胡同,这巷子极窄,还是个曲折的Z字型,他们一行人恰好在拐角处,这意味着,后头的人看不到他们,前面的灯也照不到他们。 金瑶回头,月下,她眸光像是晨星一样,微微闪烁,可她的眼神,也像是月亮一样清冷。 “对了,客栈里还有一位客人,是从昆明来的,待会得一块儿吃饭,你们不介意吧。” 这三人有些意外,走前头的凌冽笑着问了一声:“谁啊?嘉姐朋友就是我朋友,何况还是从昆明赶来的,一块儿呗。” 金瑶轻启唇:“辛承,你们……认识吗?” 辛承这名字像是一道雷,把这三人瞬劈得外焦里嫩。 尤其是凌冽,他甚至连最后的遮掩也不顾,带着两人立刻转身欲逃。 他们争相恐后地想要离开巷子,却突然被什么东西扑面一掼,三人齐齐倒地,还未爬起,又被鞭子似的东西狠狠一甩,腰脊都要被抽断了似的。 “是藤,是藤条。”凌冽挣扎支起上半身,才勉强看了一眼,脑门又被狠狠一抽,眉骨立刻渗出血来,顺着鼻梁和眼眶往下淌。 “何方山神?”他趴在地上,语气类似求饶。 第28章 第28章 难不成要我抱着你? 金瑶微微昂头,她双手垂在身边,指尖微微一勾,自墙头狂舞而起的藤条迅速将三人手脚捆住,那密密麻麻的藤条像是长着触角的蠕虫,顺着三人的臂膀往腰身攀附,直到把三人捆得严严实实的,金瑶才往左一歪头,那三人像是被送上祭坛的贡品,被数以千计的藤条恭恭敬敬地抬送到金瑶面前。 “宋戈,”金瑶突然扭头看着身后的宋戈,“打个光。”金瑶垂眸,看到宋戈几乎是同时已经掏出了插在侧腰的水果刀,只是刀还没完全出鞘,这三人就已经被树藤控得死死的,宋戈想要帮她?就凭他手里那柄切西红柿都要刮蹭好几下的水果刀? 他……是想要保护她? 金瑶心里泛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滋味,这万万年来,从来都是别人求着她去保护其他人,还从未有人提刀为她出头。 “宋戈,”金瑶声音扬高了些,可语气比之前温婉了许多,“打光。” 宋戈忙捡起刚才慌张落在地上的手机,手电筒还开着,他支棱着手机,上手直接怼到凌冽脸上。 凌冽人如其名,眉骨突出,眼窝深邃,高颧骨,方下巴,看人的时候总是喜欢微微昂头,这个角度看,下巴就更方了,像是一柄锄地的锄头,随时朝着你凿过来似的。 强光射得凌冽的眼睛有些睁不开,他本能偏头避开光,话依旧是对着金瑶说的:“山神娘娘,无意冒犯,我等兄弟也是受上头差遣,得罪之处,望海涵。” “你刚问我是何方山神。”金瑶根本没接他的话茬,只继续说,“这里可是苍山地界,你觉得,我会是何人?” “金……,”凌冽木然,“您……您出来了?” “谁?”其余两人应是后辈,单一个“金”字,都不敢联想到那写在神话古籍册子里的远古大神。 还是凌冽压低声音提醒了一句:“瑶娘娘,这位是瑶娘娘。” *** “瑶娘娘,这边的几个人都收拾了,巷子里一个,从露台上来的两个,从后院走的一个,连同您送来的那三个,都已经捆好了,等你发落,您说中途跑了的那个还没找到,已经派了人马去搜了,应该跑不远。” “好。”金瑶挂了辛承电话,又着眼看着头顶的宋戈,此时的金瑶全然没了刚才那副一夫当关的气度,她脸煞白,皮肤干裂,仿若被晒干了的牛皮纸,她昂头看着扶着她的宋戈,刚才她费尽了最后的力气,让树藤裹挟着那三个人送到了Somewhere客栈,可她自己,却连站起来的精力都没有。 “何必呢。”宋戈半蹲着身子,扶着金瑶的肩膀,宋戈能感觉出来,金瑶是真没力气了,浑身瘫软得像是稀泥,宋戈只敢用手掌撑着她的肩膀,不敢过度亲密,可金瑶身子一瘫,上半身似散了架一般,宋戈下意识用手臂一护,只能把金瑶整个人团在他怀里。 金瑶很瘦,平日里看着那么凶悍,可肩膀一团身子一窝,身形就小得像只小兔子,宋戈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把金瑶往自己腿上揽了一下,把自己的大腿当做金瑶的肉垫,好让她舒服一点。 金瑶看着虚乏得像是被抽干的纸片人,她歪着头,头蹭在宋戈的膝盖边上,呼出的气都冷飕飕的,窜得宋戈的膝盖麻麻的。 “你都这样了,还非得亲自来抓人,还非得装酷装能耐,还非得在人家面前耍狠,你图啥你说?”宋戈忍不住又唠叨起来,嘴上虽是埋怨,可宋戈还是止不住地用袖子一下一下地给金瑶擦额头虚汗,这汗就和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不停地流。 “不图啥,就为了一句话,”金瑶长叹一口气,咬牙:“面子比天大。” *** 金瑶的这份面子,来得颇不容易,若是换做以前,她法器在身,莫说一道天雷,三道天雷她都承得住,可这次,她为出苍山结界,故意引天雷劈山,临逃之际,还是没躲过,被一顿狠劈,那腹部的伤疤这几天都没见好。 若能回到苍山,树林清溪为药,落花山风为辅,纵然没有法器,不出半个月,也能好个大半,可她不能回去,她若回去,只会再次被结界封印,就不知道下次能引到天雷是何年何月了。 不过好在宋戈在露台上种了许多花木,这对她的伤口治疗是有好处的,可今晚这一击,还是让她腹部的伤口迸裂糜烂,单薄的T恤被浸润出大片血迹,总归不能这样回去,金瑶可说了——“面子比天大”。 宋戈脱了自己的牛仔外套,搭在了金瑶的肩上,金瑶似不大喜欢别人给她换衣服,她扭了扭身子,却迎得宋戈一句似训孩子般的口吻:“别动,否则你的面子可藏不住了。” 宋戈一边说一边指了指金瑶腹部的一片血红,金瑶这才发觉大半的T恤都被染红了,她已经痛得没知觉了,竟没发现自己已然一身血气,她挣扎着坐起身子,任由宋戈给捏着胳膊穿袖子,嘴上却只关心:“我这血,没被那三个人看到吧。” 宋戈一听就知道金瑶的心思,他无奈摇头,只继续给她穿另一只胳膊的袖子,嘴上挺毒的:“看到了,看得一清二楚的,估计路上还骂骂咧咧的。” 金瑶一下来气了,背脊瞬间挺得直直的,瞪眼怒斥:“他们敢骂我?” 宋戈瞧着她当真了,立刻安慰她:“黑灯瞎火的,哪里看得清了,诺,衣服穿好了,前头扣子你自己扣吧。” 金瑶抬手抬到一半,手上劲一散,耍赖似的:“没力气,扣不动。” “你这……。”宋戈转到金瑶面前,他不是因为懒才不愿意给金瑶扣扣子的,只是这女孩子多多少少会有些忌讳,如果不小心碰到了或者摩擦到了,金瑶不介意,宋戈都觉得不恰当。 金瑶昂头,惨兮兮的脸险些直接蹭上宋戈的鼻尖,她像是故意在卖惨,可偏偏她还卖得理直气壮:“我真没力气了。”她像是炫耀自己的勋功章一样指着自己被染红的衣襟,“我都成这样了。” 宋戈无奈,手机的微信提示音轮番轰炸,Somewhere客栈里的梁霄和丁文嘉一定都等疯了急疯了,宋戈只能蹲在金瑶面前,小心谨慎地给她一颗一颗扣扣子,一边又问:“你还能走吗? “能。”金瑶起身,手指尖掐进墙面的红实心砖块里,她靠着墙面借力,勉强能挪几步,可越走越颠,越颠越痛,越痛手指尖就越用力,都快要把砖面扣出坑来了,这架势,看得宋戈紧张兮兮的,忍不住又问她:“你确定?” “这有什么不确定的,我当年被贬苍山之前,被业火烧得皮肉都没了,下苍山后第二天,我照样能收拾那些山头烂鬼。” “你看着状态不太对。” “我状态不对?我状态对得很。”金瑶扶墙开始走八字,她的确有点晕,可也不至于连走回去这种小事都要麻烦人。 “你腹部带伤,我背你也不方便。” “谁要你背。” “难不成要我抱着你?” 金瑶顿了顿,回眸看着宋戈,忽而点点头说:“那可真是……麻烦你了。” 宋戈本以为金瑶那句“麻烦你了”是玩笑,可当金瑶当真伸长了胳膊朝着他的时候,那双惨兮兮的眼睛里透露出的渴望像极了宋戈小时候看着宋老爹家小儿子吃鸡蛋的眼神。 可那时候他只敢看着,可不敢像金瑶这样,把自己的情绪赤裸裸的铺陈展示,毫无畏惧,她都没想过,自己会拒绝他吗? “你不会拒绝我吧。”金瑶指了指自己腹部,“我受伤了。” 宋戈无奈蹲下身,示意金瑶搂上自己的脖子,宋戈做足了准备,可两臂一抬的时候,却发觉金瑶异常的轻,甚至毫不费力,宋戈低眸反复打量金瑶,宋戈知道她瘦,可再瘦也是有骨头的吧,何至于金瑶这般,轻得像是一团鹅毛,感觉稍不小心都能被风吹走似的。 “我很轻吧。”金瑶几乎是本能一样靠上宋戈的胸口,她低吟,“我受了伤就会这样。” “你受了伤为什么会变得很轻?”宋戈顺着来路抱着金瑶快速走。 “为什么不会?”金瑶手指顺着宋戈的脖子往上勾了勾,让自己的上半身更牢实一些,“你以为我和你们平常人一样,有血有肉有骨头?”她像是在笑,“我们不一样的,你让我看书的那个软件里有本小说写得挺好的,我觉得你可以去看看,里面说啊,仙女死了之后,都是变成蝴蝶飞走的,我想我也是,不过我没死过,如果我寿数尽了,我不想变成蝴蝶。” 金瑶蹭着宋戈的胸口抬头看,目光所及刚好是宋戈的喉结,他的喉结长得并不突出,甚至从正面看都不怎么明显,可从金瑶的这个角度看,宋戈的喉结会随着他的吞咽微微上下蠕动,像是藏了一只小甲虫。 金瑶看得认真,又朝着宋戈追问:“你怎么不问我我死后想变成什么?” 第29章 第29章 物非人也非了 宋戈不大喜欢这个话题,小时候记得宋老爹很迷信,“病”“死”之类的字都是不允许说的,宋老爹还教宋戈,说不是他一个人忌讳,这从古到今,从权贵到平头,对闭眼咽气这种事叫法很多。 天子死为“崩”,诸侯死为“薨”,一般官员死称“逝”,士死曰“不禄”,宋戈不知道神仙死了叫什么,可至少现在,他是真心不希望金瑶出事。 宋戈声音软软的:“你不是神吗?神是不会死的。” “会死的。”金瑶低声说,“我也会死的,不过不是现在,我还有事情没做完。” “快到了。”宋戈已经看到Somewere客栈的招牌了,他尝试换一个话题,随便什么都好,金瑶这绵软可怜的声音让他心里很不自在,他甚至有点内疚于自己没办法很好地安慰金瑶,因为对于神的事情,他着实不太懂。 他只反复安慰金瑶:“马上就到了,到了之后,我给你找药。”宋戈才说完,便觉得脖子阵痒,低头一看,才发觉金瑶正用食指摸着他的喉结。 “你做什么?”宋戈吓得退后两步,险些直接把金瑶给扔到地上。 “好奇。” 金瑶的指尖像是带着一股电流,且就这么一摸,就让宋戈浑身肌肉猛地绷了一下,他后背紧跟着起了一层虚汗,小腿肚也跟着绵软起来,有些站不稳,他三步并两步,把金瑶轻轻往Somewhere客栈大门口的台阶上一放,继而双手叉腰大口呼吸看着金瑶:“到了。” 刚搁下金瑶,宋戈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狠了,毕竟人家受着伤呢。 可金瑶突然精神抖擞地站起身来,掸了掸屁股上的灰,转身去敲门。 她又没事了?怎么可能好得这么快?她装的?可她衣襟上的确都是血啊。 宋戈不懂了,虽然金瑶看似什么都愿意和他说,可宋戈总是觉得和金瑶隔着一道沟,这条沟貌似浅浅一道渠,可你真要一脚踩下去,怕是会坠得个粉身碎骨。 Somewhere客栈的卷闸门已经被拉开了,玻璃门也开了锁,应该是辛承来了,大堂的灯很亮,一眼看过去只看到高耸的沙发背,并不能看清楚里面到底有多少人。 金瑶直接伸长手臂敲门,她敲门明显有暗号,一般敲击的暗号按照间隔的长短来区分,可金瑶不是,宋戈仔细去听,也听不出她敲击的规律,比起什么几短几长,她更像是在敲击一首歌的调子,辗转起伏,金瑶敲的是什么,此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门开了。 可开门的并不是梁霄或者丁文嘉,而是一个陌生的男人,他生得极瘦,脸也很窄,整个人像是被拉糖机器抽拉过一样,胳膊细,腿也细,开门见了金瑶,低头行礼:“瑶娘娘,辛总已经把人捆在后院了。” 金瑶跟着应了一声:“辛总?这称呼倒是新颖,早些时候,记得你们还喊他辛大人,后来就变成了辛先生了。” 这瘦高男人跟着应和:“那都是几十年前的事儿了。” 金瑶轻轻抿唇,是啊,上次她出来已经八九十年前了,物非人也非了。 宋戈探头往里头看,只看到墨绿色沙发背上冒出半张脸,那是丁文嘉。 丁文嘉一边朝着宋戈招手一边喊:“快进来。” 宋戈点着头,一边偷偷打量突然出现在客栈里的瘦高男人,听口气是辛承的人,金瑶一直在问客栈情况,这人都如实说了,也不避讳宋戈就在旁边。 “抓人就是这么个过程,辛总是按照瑶娘娘给的位置设的埋伏,他们几个还没动手就被擒住了,店里的两个人按照瑶娘娘的吩咐,也没有惊吓到。” “哦,对了,瑶娘娘,有个蹊跷的事儿要和您禀一句,抓到的七个人都已经查过了,的确都不是人,是何族类,还没查出来。” “没查出来?”金瑶挺诧异的,“不是蛇族的吗?” “是,”这人应和了一句,又立刻解释,“我的意思是,按理来说,应该是,可现年头,蛇族手段颇多,他们会披了其他族类的皮外出行动,有时候是鹿皮,有时候是牛皮,有时候……,”这人下意识地看了宋戈一眼,他喉结上下翻滚了一下,才继续说,“用得最多的,还是人皮,不容易被发现,我们的扫描仪也扫不出来。” “人皮啊。”金瑶不由得叹了一句,“他们倒是真狠。” 金瑶听得差不多了,又微微侧目,透过空荡敞亮的大堂和玻璃门,金瑶的目光停留在了对面的大橡树客栈的木制招牌上,她着手吩咐这男人:“对面客栈老板姓谢,查一查。” 听到“对面客栈”几个字,宋戈猛地回头,下一秒便听到金瑶继续说:“当时肖金枝住的就是他们客栈,蛇族只会找熟悉的地方落脚,这门对门的,这屋子打个喷嚏那边都能震两下,是个潜伏的好地方。” 宋戈语迟,他按捺住自己想要解释的心,如今的Somewhere客栈明显成了金瑶的主场,况且金瑶只是说查一查,也不会把人家怎么样,金瑶这人吧,喜欢摆面子说狠话,可做起事儿来,还算是冷静有条理,说难听点,就是个“纸老虎”,宋戈自觉看透了金瑶这脾性,便也不多说,只跟着金瑶推开玻璃门进了屋,只留那瘦巴巴的男人锁门拉闸。 *** “哐当”一声,宋戈把揣在裤口袋的水果刀连刀带鞘地往玻璃茶几上一扔,整个人跟泄了气似地往沙发上一躺,梁霄立刻从对面沙发挪屁股坐过来给宋戈捏腿,又问:“宋老师辛苦,以一敌三啊,诶,你不和金小姐一块儿去后院问话啊?” 宋戈摇摇头,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梁霄继续说:“我看那三个人被抓来的时候,跟落汤鸡似的,哎呀,你可不知道刚才多吓人。”梁霄伸手指着玻璃窗,“那儿,就是那块玻璃中间,突然出现个人影,还朝着我笑,那大白牙跟飘在夜里似的,阴森森的,没笑两下,就被另一个人扑倒了,当时咱也不知道是敌是友啊,听了你的话,我打死都没开门,最后还是你干爹亲自过来喊门,我才开的,哎哟,幸亏是有我护着你姐啊,文嘉都快被吓死了。” 丁文嘉听了,直朝宋戈摆手:“别听他瞎说,就是来了几个人,在外头想进来,还没进来呢,就被辛叔叔带人给抓了,倒是梁霄,”丁文嘉朝着梁霄档下指了一下,眼角一歪,“梁霄刚才差点尿失禁。” 梁霄正色:“嘉你这就不对了,你弟弟一个人能抓三个人,我就得尿裤子?你这不能夸一个贬一个吧。” “不是我抓的,”宋戈大口喘气,“金瑶抓的,”宋戈挪眼看向梁霄,还不忘补上一句,“她一个人抓的,还没用手。” 金瑶的确没用手,以藤为鞭,蔓为索,缠、绕、捆、绞、刺,一气呵成,宋戈甚至会代入自己,如果是他遇上了金瑶的藤,他逃得过吗? 宋戈以手捂面,擦了把汗:“我觉得这事儿,还没完。” 梁霄大惊:“这……人不都……不都抓到了吗?”他手舞足蹈,规划着后续,“咱抓了人,问了话,打个110,这事不就完了?” 宋戈无奈,轻声一笑:“那人家问你,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呢?” 他抬眼,看着梁霄继续问:“你们又是怎么躲过的?哦,提前知道有人要来啊,那为什么不提前报警?监控调出来看看?这个人是谁?哦,肖金枝啊,那后来怎么又不见了? 连续数个问题,梁霄一个都答不上来,丁文嘉突然开了口:“宋戈说得对,这件事,不能走明的。” “可咱也不会玩黑的啊。”梁霄挠头,还想继续琢磨琢磨呢,后院的推拉门突然吱啦一声响,那是金瑶的声音:“宋戈,你过来一下。” 宋戈没说话,只是看了一眼丁文嘉。 金瑶又喊他:“陪我过来审人。” *** 后院,一行七人被捆扎得结结实实排成一排跪在中间的空地上。 凌冽跪在中间,他单膝着地,另一条腿怎么也不肯磕在地上,倔强地支起,任凭身后的人怎么用短鞭抽他都不为所动。 “算了,不跪就不跪了。”金瑶摆手,“早就不是几百年前规矩严苛的时候了,问话要紧。” 辛承这次是带了人来的,除开看着门口的瘦男人,露台上还有两人,后院里有一个人在检查周围环境,另一人,则是着了辛承的吩咐,用手机挨个给这些被抓来的人做人脸识别。 辛承这套系统也算是做到极致了,想当年辛承意识到与时俱进的重要性,在对昆仑的年终总结里慷慨激昂地写了68张A4纸,全面阐述了自己对神兽灵兽信息化管理的规划,就差自己敲代码了。 好在昆仑近几年财务宽松,给辛承拨了笔款,辛承拿着钱,自己建立了个信息部,自己研发自己维护,花费三年才逐渐成型,给金瑶看的那些个人资料,不过是这套系统的冰山一角,人脸识别是最新推出来的,用辛承的话讲,大海捞针虽然难,可是用系统来捞,就快多了,又不是谁都能像金瑶一样一目千行地找资料。 逐一扫描完,金瑶刚好拉开玻璃推拉门进来,恰好就听到一句:“辛总,都对不上。” “还对不上?不可能啊,就算是披了皮,可左右就那么几族,你扩大一下筛选范围,性别全选,年龄全选,再筛,”辛承低头琢磨着,看到金瑶来了,立刻微微低头禀了一句,“瑶娘娘,奇怪得很,虽然这七个人是披了皮的,可我们已经扩大到所有族群进行筛选了,还是识别不了,都不晓得他们是扒了谁的皮下来。” “还有其他识别方式吗?”金瑶问。 “有啊,”辛承指了指自己的右侧脖子,“会有芯片,这两年才推行,覆盖率大概百分之三四十吧,还在推广中。”辛承说完,又立刻解释,“芯片我们也查了,他们都没有。” 金瑶微微扬起下颌:“那就只剩三种可能了。” 第30章 第30章 不必了,我亲自来吧 金瑶一边说一边四顾看,腹部的伤口虽然被这件宽大的牛仔外套遮掩得很好,可现下灼痛复燃,她忍得很是吃力,这里后院东西不多,零碎都是些小摆件和小玩意,只靠着墙角有一排半米见宽的花箱和工具箱,也没个凳子让她歇歇。 “这个,你坐。”宋戈刚来就看到金瑶像只小鹿一样瞅来瞅去的,她手虚掩着腹部,宋戈猜到她应该是伤口开裂了却又故意不说,金瑶这人,是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 帮人帮到底,宋戈登时从靠墙的工具箱里掏出一个五加仑的塑料大花盆,倒扣过来,盆底还沾着泥巴,宋戈用抹布随意擦了一下,对着金瑶:“凑合一下。” 辛承斜眼看了宋戈一眼:“瑶娘娘岂会坐这种……。” “行吧。”金瑶着实累了,面子的确是比天大,可她再不找个地方歇歇脚,她的天就要塌了。 “我刚说哪里来了?”金瑶一坐下,语气就跟着提了起来,“哦,对,三种可能性,第一,他们披的是人皮,人海漫漫,你查无可查,难办。”金瑶说完,故意看了一眼宋戈,他面色倒是平静,像是没听到似的,心理素质还不错嘛。 “第二,他们披的是黑月的皮,不过黑月早就不在你的系统里了,父生子,子生孙,一蛇多身份,更难办。”金瑶这次是故意看着凌冽说的,凌冽一直都没有抬头看金瑶,可几乎就那么一瞬间,他似乎轻轻扯了扯嘴角,他是在笑?还是在嘲讽?金瑶不知道。 金瑶貌似随意地继续说,“第三,”金瑶这次是看着辛承的,“你的系统出问题了。” 辛承立即摆手:“出问题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那就是前两种了。”金瑶抬手,手背朝上,食指微屈,指尖像是一柄钩子,朝着凌冽轻点了一下,“你背上有黑月的印记,大概率披的不是人皮,因为对于黑月来说,好不容易换了张干净的皮,没必要再打上一个黑色痕迹引人注意,所以你披了个同族人的皮?是对方主动给你的?还是你亲手扒下来的?嗯?” 凌冽闭着眼,好似这样他就可以无所畏惧地面对金瑶,他咧开嘴笑:“瑶娘娘折腾这么久都猜不到我的身份,难不成……是因为法器没在身边,功力弱到这种地步?” 金瑶不以为然:“一串铃铛罢了,我还嫌我之前的金铃铛俗气呢,还不如铜的有格调。” 金瑶说完,身朝后仰,她腰上有些没力气了,她轻轻靠在身后宋戈手肘边上,感觉到宋戈没有往后退,继而放松了肩部,把整个头枕在了宋戈的小腹,终于是舒缓了一些,伤口好像都没那么痛了。 宋戈分明感觉到了金瑶肩颈处的紧张和愤懑,她气的应该不是自己,而是凌冽那番话,宋戈感觉得出来,凌冽口中的那个“法器”,对金瑶来说应该很重要。 辛承拿着手电筒对着凌冽的脸一照,宋戈这才是看清凌冽现下的表情,他脸色又黑又青,额头和鬓角微微凸起的青筋像是活物一样,在不停地蠕动游走,看得人头皮发麻,隐约想吐。 辛承回头,示意金瑶:“瑶娘娘,皮好像快蜕了。”辛承努嘴朝着凌冽身后的人,朝他吩咐,“继续抽,抽到他蜕了这层皮,让我看看他到底是人是鬼。” 宋戈这才看清原来凌冽身后还站着一人,这人是辛承这边的,和开门的男人一般瘦,他手里持一短鞭,一臂长,拧着八股绳,抽打在人身上欻欻作响,却不留痕迹,不似寻常教训人用的鞭子。 宋戈小时候见过这种鞭子,那是宋老爹用来抽硬皮革的,放久的皮革会变硬,村里人又买不起城里专门软化皮革的试剂,就用水泡、手揉、鞭抽的办法软化皮子,拾到拾到还能再用好几年。 辛承这是要把凌冽的皮给抽软了? “这么抽得抽到什么时候去。”金瑶有些不耐烦了。 辛承抬手喊停,请示一般:“要不,我亲自拿龙泉刀来剥?我贴着他的头皮剥,保证剥得整整齐齐,虽然有些血气,可剥完用冰水一浇,血凝得很快的,瑶娘娘可以先移步到楼上休息,剥好了皮,熏好了香,我再着人去请您下来。” 明明是残暴血腥的画面,可辛承说得那叫一个文质彬彬,说出了一股“闲敲棋子落灯花”的境界,宋戈这才是明白金瑶之前关于“辛承是个狠人”的说法。 “不必了,我亲自来吧。”金瑶回顾一眼宋戈,才轻声对辛承说,“往后宋戈在的时候,不要说些剥皮这种事,我怕他……对我印象不好。” 辛承木楞半晌,竟许久没缓过神来,过往瑶娘娘在意过谁?也就天帝说的话能稍入她耳,宋戈不过是个没权没势的白丁罢了,辛承越想越想不明白,只看着宋戈的眼神愈发深邃,继而恍然大悟,辛承突然一眯眼,学着宋戈也从工具箱里取出一五加仑大花盆,用袖子擦干净了给宋戈坐,语气十分谄媚:“干儿子,你坐。” 瑶娘娘要亲自动手,周围的人自当恭敬退后小半步腾地方,连同被绑着的其余六个人都自觉身体后仰,不敢靠的太近。 金瑶蜕皮不用鞭子,她半蹲下身,只伸出右手拇指和食指,轻轻掐在了凌冽的下巴上,指甲内嵌,微微拧了一下,像是在判断火候,自言自语了一句:“你这皮,黏得还挺紧,知道你的道法是这几个人中最高的,竟没料到,原来这么厉害。” 凌冽闭眼冷笑:“再厉害,也敌不过瑶娘娘啊。” “可你为什么不愿意睁眼呢?”金瑶顺着他的脸颊往上摸,纤长的食指柔软得像是植物的藤须,直到指腹攀上凌冽的太阳穴,金瑶手一顿,余光里,凌冽的眼皮子抖动得厉害。 “是这吗?”金瑶话语还未落稳,手指尖突然用力往凌冽太阳穴一掐,凌冽根本来不及躲避,他浑身猛地抽搐,像是触电一样,脖颈处倏尔拱起拳头大的肉团,将薄薄的一层皮都撑得半透明,隐约之间可见里面红滚滚的一团肉糜,宋戈见了忍不住扶上手边一柄园艺铲。 辛承立刻起身,夺过身边人手里的短鞭,对着凌冽发狠一抽,冷呵:“硬撑着做什么?还不把皮蜕了。” “我来。”金瑶手腕只轻轻一甩,无数藤须从四方蔓延而来,它们穿过栅栏、爬过台阶、有的直接破土而出,密密麻麻缠缠绕绕,直接锁上凌冽脖颈,金瑶紧跟着起身,直接一脚踹上凌冽胸口,将他整个人直接踩在地上。 “蜕不蜕?你蜕不蜕?”金瑶如今的确有些吃力,凌冽说得对,她法器不在身边,身法都大不如前,加上受了伤,收拾一个凌冽竟然都让她如此疲惫。 可既然动了手,就必须得胜而归。 金瑶不再多说,以胳膊为轴,像女人们卷毛线一样画着八字缩短藤鞭,直到只剩下半臂的距离,金瑶忽而狠拽藤鞭,勒得凌冽整张脸都变了形,他两颊时而干瘪,时而突鼓得像是□□,两只眼珠子似要爆出来一般。 “辛承,摁住他的脚。”金瑶有些使不上力气了。 金瑶昂头,又喊:“宋戈,摁住他的胳膊。” 宋戈一听,竟呆滞良久才反应过来金瑶是在喊自己,她怎么会喊自己来帮忙?很明显,自己是这群人里最能拖后腿的一位。 金瑶又喊了一声:“我肚子痛。” 她肚子痛?对,她是有伤的,宋戈立刻醒悟过来,他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却发现金瑶已经压着凌冽滚到了菜地里,这大晚上的,为了掩人耳目没有打开后院那盏大灯,只有周围几个人打着手电,宋戈看不清,只能顺着凌冽的鼓囊囊的脖子往下摸,却怎么也摸不到凌冽的胳膊。 “他胳膊没了,他胳膊在哪?”宋戈反复问,却没有人能答他,再回眸,凌冽哪里还是个人形,他像是一团可以被随意揉捏的面团,慢慢拉长,越发像是一条大蟒。 “宋戈,走。”不知是辛承喊了一声还是金瑶唤了他一句,宋戈突然被人一拽,只觉得怀里似闯进了一人,俩人抱作一团趔趄跌进菜地里,各自吃了一嘴的泥。 “你压我肚子了。”这是金瑶的声音,宋戈起身,发觉金瑶的小腹刚好被他的胳膊肘给怼了一下,宋戈慌忙扶着她坐直身子,一回头,只瞧见一条大蛇尾朝着两人横扫而来,宋戈下意识抬起手臂护住两人的头,可下一瞬,宋戈只觉手臂被溅润了一大滩液体。 他抬头,只看到自己的手肘、额头、耳朵全挂满了腥臭黏稠的血液,辛承持刀直挺挺地站在他们前面,只回头看了俩人一眼,他又顺脚把砍断的蛇尾踢到了一边,这才是把刀塞给身旁一人,继而吩咐:“蜕了皮的蛇就跟没翅膀的鸟一样,折腾不了多久了,就这一个凌冽难对付,余下六个,你们自己练手。” 辛承一边吩咐手下的人,一边心事重重地看着还坐在地上的金瑶,什么也没多说,只对宋戈柔声提醒了句:“先把瑶娘娘扶起来。” 宋戈自己手肘也摔了个狠的,左边胳膊几乎都不能动了,他只期望可别又脱臼了,小时候喜欢往山上跑,骨折骨裂脱臼他给自己送了个全套。 现在他都还记得村头老村医给他接胳膊的时候红脸醉酒的样子,当时那老村医盯着宋戈刚好接好的细胳膊反复看,看着看着就抬头对满头大汗的宋老爹说:“好像歪了,要不,卸了重接?” 宋老爹也是个实在人,直接问了句:“那……这接第二次还要给钱不?” 比起宋戈自己的胳膊,他更担心金瑶,他胳膊如何至少他还有数,可金瑶呢?伤成那样还非要来逞能,一边逞能一边又让宋戈帮忙,宋戈真是弄不懂她。 宋戈单手扶着金瑶起身,金瑶走路明显有些不稳当了,辛承也没让金瑶多担心,一边环顾四周,想着待会如何处理后事,一边叮嘱金瑶:“瑶娘娘累了,先上楼休息,脱皮这最麻烦的一步瑶娘娘代劳了,余下的就交给我们了。” 30-40 第31章 第31章 宋戈,你是我养了二十五年的…… 从后院上楼,势必要经过大堂,可宋戈知道金瑶必然是不想让梁霄和丁文嘉看到她这副模样的,其实刚才后院动静这么大,但凡有耳朵的应该都会担心后头发生了什么,可宋戈往大堂里事先瞥了一眼,发觉里头安安静静的,他先把金瑶靠着墙角安顿好,又快步过去看了一眼,才发现丁文嘉和梁霄靠着沙发上睡着了。 丁文嘉枕着梁霄的大腿,盖着梁霄的外套还睡得挺香,呼吸声都跟着沉重起来。 大堂的钟响了,钟声刚好十二下,宋戈连忙转身扶着金瑶上楼,在钟声的遮掩下,俩人的脚步声显得轻盈不少。 “房卡。”宋戈把金瑶扛到房间门口,伸手朝着金瑶索要开门房卡。 金瑶低着头,声音小得像是蚊子叫:“你出门打架还带房卡的?” 宋戈嘬了嘬嘴,表示无奈,备用房卡在一楼,可金瑶的状态,似乎撑不住再走一趟,把她一个人丢在这儿,宋戈更不放心。 干脆先把金瑶安排在他房间,总归要有一个能让她靠着的地方吧,自己的房卡呢?应该是在牛仔外套里。 可自己的牛仔外套在金瑶身上穿着呢,房卡是放在应该是放在左边内侧口袋。 “你解下扣子,我房卡在里头。” “你想干嘛?”金瑶警觉起来,“你想看我的伤口然后嘲笑我?没门。” 都这个时候了,金瑶居然还能觉得自己是想笑话她?这女人的是把面子看得多重要。 宋戈无语:“一般的女孩子,最多也就会以为我想非礼她。” 金瑶张嘴想要辩驳,宋戈直接把金瑶胸前外套扣子扯开,也没多想,快手摸了下衣裳内口袋,找到了房卡,直接用食指把房卡一勾。 “滴。” 宋戈三下五除二地把金瑶往房里一扛,先把她安顿好床尾,想了想,又学着金瑶在自己屋子里的设置,把被褥枕头全部推挤到一团,他记得,金瑶说过她腹部受了伤,得坐着睡。 宋戈这屋子里就一床被褥,有些不够,他转身去了浴室,又取了浴巾毛巾,回来的路上,顺道用脚尖绊着门边关了门。 “够吗?”宋戈一边给金瑶垒被子和浴巾,一边问她。 “你挺熟练啊。”金瑶嘴上虽然呛着宋戈,可身体还是很老实地靠上这一座“被子山”,总算是觉得舒坦些了。 “什么熟练?”宋戈不解。 金瑶低头示意了一下自己的扣子,又努嘴朝着门口,像是在夸赞宋戈刚才的顺“脚”关门,她笑着重复:“动作挺熟练的。” 宋戈懂了,他摇摇头:“我不和你闹,你这嘴皮子都能跑高铁了,都伤成这样了,还有精力和我开玩笑,”宋戈说完,又退后半步,“你刚才可别误会,我只是为了拿房卡,”他说完又眼神四瞟,“而且,我好像没碰到你吧。” “你碰到我也没事。”金瑶倒是大气,“我又不会和你计较。” 宋戈有些头痛,他时常觉得和金瑶说话得带足了心眼,金瑶安排的套路,一路上全是坑,无论你是用跳的还是滚的,总得落到她的碗里去。 罢了,说得过金瑶又能如何?他说赢了她她以后就能不烦他了? 金瑶盘起腿,深呼吸了好几口气,她这副身子骨本就和凡人不同,除开和凡人一样受了伤会流血,修复、生长和衰老的方式更像是植物。 金瑶曾经六个月没挪窝地观察过一株藤本蔷薇的变化。 立春后,原本光洁的枝丫上开始萌发黄豆大的芽点,别看这芽点小,一旦长出第一对叶子后,每一个芽点都会进入疯狂生长,他们舒展枝叶,嫩叶从深红转变成翠绿,逐渐伸展,像是刚睡醒的孩童伸着懒腰。 五月是蔷薇生长的黄金月份,大部分蔷薇科的花期都在五月中旬,苍山要晚些,换做金瑶之前驻守的长白,那就更晚了,经常要到六七月份才能看到一片花海。 花落之后,并不是衰败,植物会从开花结果的生殖生长进入盛夏的营养生长,这一阶段,绿色是主色调,在五月耗费了巨大的力量去开花的植物开始进行自觉的营养补充,它们扎根,自下汲取营养,它们长叶,自上吸收阳光,这些能量可以治愈他们之前囤积下的疲惫和伤痕,一如金瑶如今的状态。 她需要营养,很多的营养来修复,单靠那些植物的气味和新鲜的果实太慢了,她需要真正的营养。 “宋戈,你左胳膊还痛吗?”金瑶忽而开口,她的声音缥缈得有些不真实,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令宋戈有些恍惚。 “还行吧。”宋戈撒谎了,他的胳膊依旧不能动,脱臼应该是没脱臼的,可酸麻得厉害。 “我给你揉揉。”金瑶伸出手。 金瑶的确有一套黄金推拿手法,之前只给宋戈揉捏了两下,宋戈就跟脱胎换骨似的,可如今金瑶受着伤呢,宋戈再和她赌气,也不能让病号动手。 “没事了。”宋戈咬着牙忍着痛开始给金瑶表演抡胳膊,又指了指金瑶的小腹,“你的伤,真的不要去医院看看?稍微包扎包扎也好啊。” 金瑶摇头,医院可治不好她。 “你过来。”金瑶朝着宋戈招手。 宋戈本能地往前,可才走了两步,身体却突然不由自主地往前一倾,脚尖也跟着离地,他像是一根悬浮在空气里的羽毛,他想要喊出声来,却发觉喉咙似哽住难以发声。 他注目看着金瑶,却发觉金瑶似变得和之前渐有不同,她裸露在外的手臂由白皙变得棕黑,细细去看,才发觉那已然不是人的血肉,而似无数根缠绵扭紧的藤条,她的脖颈、脸颊,甚至是发丝,都变成了细嫩纤长的藤须。 藤须绕着宋戈渐渐攀结成一个半茧,宋戈想要逃,身子却像是被吊拽在了空中,莫说往后退上一厘,便是动动手指头,都十分困难。 “我说过,你对我很重要。”金瑶仰头朝着宋戈,她的眼睛失了瞳仁,逐渐变得透明水润,两只眼睛像是嵌在眼眶里的两汪清水。 宋戈胸口涨裂得厉害,他不知道金瑶会对他做什么,他拼了命地想要喊想要动,可都是徒劳。 “宋戈,你对我真的很重要。”金瑶再一次重复,“你是我的药,我受伤了,真正能治我的,可不是你种的那些花草,而是你啊,宋戈,你是我养了二十五年的药。” *** 宋戈一度以为自己快死了。 宋戈读书那几年,晚上睡觉经常会猛地抽搐一下,像是突然往下坠了一下,他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会抽这么一下,就想到宋老爹告诉自己的一个奇闻。 说是很久以前,云南一个傣族村子里住着个年轻男人,他是个外来人,无父无母,被村寨里一个鳏夫收养,白认了一个爹,后来,这男人找了老婆,生了个女儿,可一断奶老婆就丢下女儿跑了,去了城里,只剩下这祖孙三代相依为命,没过多久,收养他的老鳏夫也死了。 傣族称呼年轻男人叫“猫哆哩”,宋老爹给他讲故事的时候,也入乡随俗,“猫哆哩猫哆哩”地叫,可宋戈听不惯,宋老爹只能改口说“这个小哥”。 这个小哥心疼他爹走得孤单,就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爹买了一口五百斤的大棺材。 宋老爹一边说一边用旱烟袋子敲着木门槛,发出的磕响声就像是用手指节敲在棺材木上一样清脆。 “傣族葬礼也是分得很细的,土葬、火葬还有水葬,村寨四周,总会有几片墓地,傣语里叫‘坝消’,又叫龙山,龙山里的树长得可好哩,老高老高,也是嘛,你想想,这人死后尸骨、毛发、皮肉就埋在土里,那土就越来越肥,树也就越长越好了,能埋在这个地方,是给村寨里增福气的。” “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埋进龙山,如果是暴毙溺死凶杀之类的,得水葬,让邪气随着水流走,免得给村寨招来灾祸,按理来说,这个老鳏夫,得水葬。” “他怎么了?”宋戈好奇。 宋老爹声音愈发低沉:“他啊,他被人……剥了皮。”宋老爹一边说话一边比划,“完完整整的一张皮,指甲盖都被整整齐齐地刮了下来,尤其是那张脸,眉毛都连在上面,连唇上的纹路都一丝不落,你把那张人皮摊开了,还能看清楚他大致的模样,栩栩如生的,哎哟喂,我这是没见过,听人说,当时人是死在桌子下头的,这张皮呢,就被挂在了悬梁上,风一吹,皮就会胀气,手指头和膝盖还能一动一动的,像是吊了个人在上头。” 宋戈听着听着就打了个冷战,又问:“谁杀的呢?” “谁杀的?哟,这就是个难题了,一开始,大家都说是邪祟干的,说村寨里有不干净的东西很久了,还说,村子里男人少,年轻男人更少,都去城里打工了,村子里阴气重阳气衰。” “也有人猜就是村子里的人干的,要知道这老鳏夫之前名声可不怎么好,村寨里有娘们说,这小伙外出赶集的时候,看到过这老鳏夫爬过儿媳妇的窗,不然这儿媳妇怎么生了孩子就跑了?加上住在老鳏夫附近的人家家里总是会丢一些女人穿的兜兜和鞋袜,估摸着,他又是得罪了什么狠角色,被报复了,让他死都死得没皮没脸的。” “也有人说,就是他干儿子剥的,是个单身汉说的,他说自己起夜的时候,看到这小哥家屋子还亮堂堂的,屋子里还传来了猪油渣的味道,很淡,不浓,就那么一丝丝,一点点儿,不过那时候穷嘛,一点油腥味能饱半年,这单身汉就猫着身子过去看,一看吓一跳,人家哪里是在炼猪油,他说他亲眼看到,是那男人把烧红了的刀切进他干娘的皮肉里,一毫一毫地细细刮着皮,那火红的刀子碰到肉啊,就滋啦啦地响,像是烤肉一样,把那一层皮和肉都给烤熟了。” “不过,这单身汉四十多了,没老婆,整天疯疯癫癫的,他说的话,有人信也有人不信,还有人说,是这单身汉欠了赌债,看到这小哥有钱给他爹买大棺材,想着敲他一笔,才胡编乱造的这么一出,反正各种说法的都有。” 宋戈当时听了害怕,他才不到六岁呢,心里一阵虚一阵跌的,却还是忍不住问:“所以后来这老鳏夫是土葬还是水葬了?” “土葬,这男人说自己干爹已经死得够惨了,不忍心让他死后还居无定所的,又多花了一笔钱,请了巫祝,绕着村寨驱邪避难,折腾了好几天,”宋老爹憋了气猛抽了一口旱烟,“不过这老鳏夫葬在了一片很偏的地方,算是折中了。” 宋老爹说完,看着宋戈害怕,又安慰他:“小戈,你别怕,那小哥肯定没杀他干爹,你信我。” “为什么?” “啧,”宋老爹煞有介事地和宋戈说,“你不知道,这老一辈死后,是会庇佑晚辈的,你没听说过?” 宋戈摇头。 宋老爹继续说:“你睡觉的时候,是不是经常会一抖一抖的,就是脚颤那么一下,像是要往下坠?” 宋戈点头。 “我和你说,那就是老一辈的人在庇佑你,晚上阴气重,鬼差出道,百鬼夜行,指不定哪个不懂事的小鬼就缠上你了,如果你睡得太熟,你就被会被鬼缠上,你感觉到腿抽抽,就是你的祖先长辈在保护你,他们轻轻拽一拽你的小脚丫子,你是不是就没睡得那么熟了?他们是在帮你咧,晓得了不?” 宋戈将信将疑,宋老爹却继续圆着自己的故事:“所以说,不会有人对自家长辈动手的,你放心。” 宋老爹知道很多辛秘,他很喜欢和宋戈说这些没跟没落的传说,开场白通常都是“有这样一个村子”或者是“有一个小伙子”,他说的大多都是傣族和白族的故事,措辞用语之间似乎很了解人家的传统习俗,若不是宋老爹的身份证上标明了是“汉族”,宋戈都以为他是土生土长的傣族人。 不过宋老爹每次和宋戈说完一段可怕的总会安慰宋戈,譬如晚上睡觉腿会抽的这件事,宋老爹已经竭尽全力给宋戈编造了一个合理又温馨的理由,长大后宋戈其实知道,这叫做睡眠肌阵挛,很多人都有,可每次想到宋老爹的这番解释,你腿抽抽就说明有长辈在保护你,宋戈就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可此时的宋戈,昏昏沉沉,脑子里像是被抽空了一样,浑身都是轻飘飘的,迷迷糊糊之间,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挠弄他的胳膊,勾他的手指头。 那是藤须,很多的藤须,绿油油的,宋戈本能地想要逃,他多么希望这时候腿能抽搐一下,多么希望自己能醒过来,至少有个声音,有个声音稍微喊他一下,把他从这困境里救出来。 “你醒啦?” 是个女人,她的声音听着底气很足,余音软软的,十分亲昵。 “早饭吃什么?” 这是金瑶! 第32章 第32章 这个网红客栈,感觉……不太…… 宋戈欻地一下睁开眼,胸腔剧烈的起伏让他一时间心跳都跟着加快。 紧接着是窗帘被人霸道拉开的声音,几寸强光从左侧窗口直射过来,光斑落在他的眼眸,刺得他眼皮又酸又胀,他用手背遮着光,眯着眼绕着床沿瞄了一圈,看到站在窗帘旁边双手叉腰看着他笑的金瑶,忍不住提防起来。 “你知道你睡了多久吗?”金瑶像是个熟客,直接坐在靠窗的长条沙发上开始给宋戈叠那些散乱胡丢的浴巾,这是当时宋戈为她垒堆起来的,宋戈晕倒后,金瑶就把这些一股脑地全扔沙发上了,好让宋戈睡得舒坦一点,如此一想,金瑶真是觉得自己够善良够温柔的。 宋戈没答金瑶的话,他口干舌燥,喉咙里似火燎一样难受,他支起半个身子想要倒水,却发觉床头柜上早就摆好了一杯开水,摸了摸,还是温的。 “我给你倒的,”金瑶笑嘻嘻的,看着精神状态不错,“放心喝,没毒。” 宋戈听了,反倒是收回手,两臂用力支起身子,趿拉着鞋子半爬半跪地去了厕所,打开水龙头开始洗脸,他的脸烫得很,反复洗了几把还是跟刚烧红的炭似的,他用手掌舀了几口水灌嘴里,不知道是自己浑身太热了还是开错冷热水了,他觉得这水竟有些烫嘴。 他把水一关,他不喝了,不喝了还不行吗? 宋戈转身,想回床上取自己的手机,一扭头,就看到金瑶靠着卫生间的门框站着:“想取什么,我帮你。” 嘴上说着“我帮你”,可金瑶都已经把宋戈的手机捏在了手里,她只用食指和中指夹着手机,看着没怎么用力的样子,手机歪斜得像是随时要掉下来一样,可当宋戈伸手去拿的时候,却发现根本拽不动,她明明只用了两根手指啊。 “你生我气了?”金瑶主动问。 宋戈根本不想说话,他喉咙太痛了,喉管像是生了倒刺一样,他只摇头。 宋戈以为金瑶闹得差不多了,再伸手去拿,金瑶还是没泄一丝力气,手机纹丝不动,宋戈叹气,直接摸到了解锁键,摁亮了屏幕,看了一眼日期,眼睛都瞪大了。 “撒填。”宋戈一说话喉咙就呛,跟烟熏了似的,他清了清痰,想要再说一次。 “三天。”金瑶却听懂了,“没错,你睡了整整三天了,而我……,”金瑶像是有些骄傲的样子,她指了指自己,“我可是守了你足足三天,一步都没挪窝。” 宋戈脸色极其不自然,他冲到门口,手才触上门把手却警觉地回身看着金瑶。 金瑶努嘴:“我没锁门,你想出去就出去,我不拦你。” 宋戈沉住气,手指头扣在门上,只敢稍微挪了一下,确认门的确能开,才突然拧开门把手冲到了大堂。 大堂。 陈甜正在柜台前给一对准备入住的小情侣办入住,正核对人家身份证信息呢,听到动静猛然扭头,突然“呀”地叫了一声又立刻回头给两位客人解释:“这是我们……我们老板,他平时……不是这样的。” 厨房里,梁霄听到动静挑着铁勺就跟着跑了出来,瞧了宋戈一眼,立刻扭头和新来的小情侣解释:“我兄弟,之前发烧,烧病了。”梁霄指了指自己的脑仁,“脑子……脑子烧坏了,别和他一般计较。” 梁霄一边说一边顺道抽了沙发背上的一件外套,蹭蹭蹭上了五六级台阶,把外套往宋戈身上一裹,低声问:“你咋不穿衣服就下来了。” 宋戈低头看了一眼,外套里空荡荡的,他心头泛凉,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大腿,还好,他穿了条长裤。 只听到梁霄又说了一句:“你这秋裤……多少年没穿了,你这是啥?大病初愈的行为艺术?光着膀子穿秋裤,你这……什么爱好啊。” 秋裤? 宋戈别着腿低头看了一眼,这秋裤是深紫色的,短得很,只到他小腿肚,好像是他初中时养母给他的,是丁文嘉不要了的,当时养母在给他收拾去读寄宿学校的行李,一边把旧衣服往里面塞,一边还说小戈最节约了,能省点就省点,不过他一直没穿过,辛承说要给他买新的他也不要,像是和谁怄气似的。 谁把这条给翻出来了? 再看着柜台前那对窃窃私语的小情侣,宋戈觉得自己的面子都丢到太平洋去了,他气呼呼地上了楼,可没走两步台阶又觉得浑身无力,梁霄只得搀着他,只等着爬到楼梯拐角,底下的人看不到了,宋戈才一屁股坐在台阶上,他没力气了,得歇一歇。 梁霄手里还攥着大铁勺呢,现在都中午十一点了,丁文嘉可是说过中午要回来吃饭的,他不得做点文嘉爱吃的嘛、 “谁给我换的?”宋戈抬头纹梁霄。 梁霄眼珠子一转,摇了摇头:“不是我。”他又嬉笑了两声,“也不是文嘉,”继而大笑,“更不是陈甜。” 客栈一共就五个人,排除了三个和宋戈自己,答案呼之欲出。 宋戈斜睨了梁霄一眼,只问:“是辛承?” 梁霄往墙上一靠,双手一搭:“你干爹那是大人物,能给你换裤子?你再想想。” 还能想到谁?里外里就那一位金小姐了呗。 宋戈脑浆子都沸了,恨不得拿头哐哐撞墙,他又气又羞:“你……你怎么不拦着?你怎么能让那个女人碰我!” 这句话一说完,宋戈就觉得这措辞很奇怪,哪个女人?怎么碰他了?怎么说出了另一种味道来了。 “碰碰怎么了?”梁霄笑得出了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损样,“你里头又不是没穿。”梁霄捏着大勺,用勺子绕着宋戈的胯下画了个小圈,意有所指,“你还挺讲究的,”梁霄笑得越来越放肆了,“买的星期内裤,一星期都不带重样的,诶,你这要看星期几的时候是不是还得偷偷扯开裤拉链看颜色啊。” 宋戈有点烦了,推搡了一下梁霄的勺,丧气道:“后来怎么样了?” “什么后来怎么样了?” 宋戈手虚指了一下:“那天不是来了很多人吗?就三天前。” “来了很多人,什么时候的事儿?”梁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宋戈心疑,他听到楼下那对小情侣像是要上楼来了,他扶着楼梯起身,拉着梁霄跑到了走廊尽头一处小露台,从这儿可以看到后院一角。 他撑着栏杆瞄了一眼,现下是正午,阳光充足,后院面积不大,左右不过二十多平,右边朝阳处宋戈种了很多蓝雪花和月季,左边半阴,宋戈就种了些叶子菜,中间是块空水泥地,原本搁着一套户外座椅,可大理的太阳实在太晒,就撤了。 三天前那七个人就是跪在这片空地上,那个叫凌冽的,对,那个人是叫凌冽,金瑶用藤条捆着他和他齐齐摔进了左边的菜地。 自上往下看,那片菜地规规整整,菜圃边上的土垅堆得整整齐齐,生菜和上海青一个间种一个密植,因为梁霄爱吃整颗的生菜,丁文嘉又只喜欢吃上海青叶子不吃梗,宋戈都是按着他们的喜好种的。 菜圃和之前一样,完全不像是被动过。 宋戈揉了揉眼睛,他拍了拍梁霄的肩膀,示意他往菜圃里看:“谁弄好的?” “什么谁弄好的?”梁霄纳闷了,“这后院不是一直只有你去的吗?” “之前那菜圃……。”宋戈懂了,他看着梁霄的眼睛,梁霄是标准的内双,眼睑狭长,眼尾那道清浅的褶子在皱眉的时候总是格外明显。 梁霄不似宋戈,他鲜少皱眉,每日过得乐呵呵的,一旦皱眉,不是撒谎装正经,就是犯困不耐烦。 “你装什么?”宋戈也不看后院了,他翻转过身,后背靠着栏杆,质问梁霄,“是谁吩咐了你保密吗?” 梁霄哈哈笑:“吩咐啥啊,有啥保密的。” 宋戈手扶上梁霄的左心口,直起身子,微微昂头,和梁霄对视:“你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次,三天前……。” “楼上呢就是我们的海景房了,这个房间角度看洱海的角度最好了,你们要是五一来,价格得翻倍呢,两位眼光就是好,我带两位……。”陈甜这嘴也是会说话,她才走到楼梯口,扭头一瞅,就看到了在走廊小露台说话的两位老板。 那对小情侣紧随其后,才瞄了一眼,都纷纷别过头。 梁霄,手持着大勺屈腿靠着栏杆,单手撑在宋戈身边,眼神迷离又困惑。 宋戈,穿着深紫色的秋裤套着黑色外套,手还摸着梁霄的胸膛,神态凶狠又刁钻。 这场景,陈甜都觉得有点辣眼睛,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话。 倏尔,走廊另一头的一扇房门开了。 金瑶左右看了一眼,一眼就瞄准了站在对面的宋戈,金瑶双手往胸前一搭,一条牛仔裤拎在手边,嘴巴毫不留情的开炮:“让你着急忙慌地跑下去,裤子刚熨好。”金瑶把牛仔裤朝着宋戈狠狠地抖了一下,裤腿笔直,一点儿褶皱都没有,金瑶自豪极了,“瞧瞧我这手艺,厉害吧,我这第一次可就给了你了,好好珍惜。” 陈甜听了脑子都大了,她才休了两天假而已,发展这么快的吗? 金瑶自觉不妥,像是解释:“我是说第一次熨衣服。” 宋戈张张嘴,想要反驳,亦或者辩解一下,却发现完全无从下嘴,他脸色僵硬地看着金瑶,如同嚼蜡一样面露难色地干涩张嘴:“那我还真是……谢……谢谢你了。” 小情侣看着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小女生悄摸摸对着男朋友商量:“要不咱们还是换一家客栈吧,这个网红客栈,感觉……不太正经。” 第33章 第33章 真真实实发生过的事,怎么可…… “我知道你不缺钱,但这些,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领了吧,别再让系统给我退回来了。” 梁霄站在厨房里,煮锅里的水已经沸了许久,他左手抓着一大把意大利面迟迟没有放进去,右手端着汤勺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他只看着手机界面弹出来的这两条消息出神,直到外头陈甜喊了一句:“梁哥,208客人点的两份肉酱意面套餐好了没?” 梁霄手腕猛地一颤,整把意面都散在了地上,他慌忙收拾,可越忙那意面像是黏在地上一样,指甲抠都抠不起来,梁霄干脆用锅铲一铲,一铲子意面全都扔进了垃圾桶里,重新开了一袋,往锅里一撒,盖子一盖敷衍着陈甜:“快了快了,快出锅了。” 梁霄撑着灶台,右手摸上有些发热的手机,开始回金瑶的微信消息。 *** 他是三天前才加上金瑶微信的,还是金瑶主动加的,说是有事要和他说,他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加上后第一句金瑶说的就是“这件事,从头到尾,你就装不知道。” 他还困惑,这些天发生这么多事儿,说的是哪件。 金瑶立刻又发来一句:“昨天晚上抓凌冽的事。” 为什么?总得有个理由吧,那天晚上闹得可不小,虽然当时他和丁文嘉在大堂里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可醒来后去后院看了一眼,一片狼藉,宋老师的菜圃全毁了,就连墙边那排花箱和工具箱都全是裂痕和土渣,辛承的人都走了,他和丁文嘉收拾了好久才差不多恢复原状。 可宋戈种的菜都没了,总不能给他买几颗新鲜的给他栽进去吧,这大太阳,不到一下午就蔫了。 后来金瑶来了,说这事儿她来搞定,转头梁霄还听到金瑶像是给谁发语音,语气很不好,像是在训人:“你们把人家东西弄坏了就走了?” “抓人要紧?抓了人也得给人家善后啊,之前教你的都忘了?” “赔钱就完事儿了?赔多少吧你就说。” “翻倍,这可是人家心血。” “行吧,我转交。” 然后金瑶就加了梁霄的微信,不过一整天都没联系他,一直到晚上,梁霄送了丁文嘉回市区后,在开车回来的路上,才收到金瑶的消息。 金瑶在微信里说完之前那些话后,就给梁霄转了五千块钱,还问:“够吗?” 梁霄从小就不缺钱,他爸从体制里出来得早,下海挣的第一笔钱就用来开了家重庆火锅店,现在全国人民对火锅的热情空前高涨,水涨船高地推着梁家火锅走向了全世界。 印象里,银行卡到账的短信消息都比他爸妈问候他的消息多,每次打钱,都是四位数起步,所以钱够不够这件事,他没概念,他只反问金瑶:“怎么不直接给文嘉?” 消息发了之后,梁霄等了很久金瑶都没回,他都快要睡着的时候,微信提示音响了,金瑶只回:“我和她之间,还有其他事要说,你记得我的话就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两秒之后,金瑶又发了一个消息。 ——“尤其是宋戈问起的时候。” 还得瞒着宋戈?还尤其?等会,金瑶的意思,是单独瞒着宋戈一个人啊?何必呢? 梁霄当时就睡不着了,困意全醒了,他就纳闷了,金瑶和宋戈的关系不是挺亲密的嘛?况且当时金瑶只带了宋戈去后院,还瞒着他?怎么瞒?是演一场宋戈失忆的苦情戏码,还是装傻充愣两眼抓瞎? 梁霄演啥都演不像啊,不过好在,宋戈当晚回去之后,就一直发高烧,有时候半醒着,有时候睡得死沉,甚至梁霄给他换裤子的时候,他都毫无反应。 给宋戈换上那件深紫色的秋裤并非梁霄本意,只是这三天金瑶一直守着宋戈,只给了梁霄三分钟的事情进去给宋戈换衣服,说是宋戈汗了一身,衣服裤子湿了一遍又一遍,好不容易烧退了些,病情别又反复了,得换套衣服裤子才行。 梁霄一进宋戈的屋子,床上就摆好了这套深紫色的秋衣秋裤,他略迟疑,想拿着衣服裤子和外头等着的金瑶确认一下,这套秋裤没开裆啊,是男款的嘛?梁霄才提起秋裤端详就听到金瑶在催促:“快点。” 行吧,换就换吧,这套秋衣秋裤至少质量不错,全棉的,够软够柔还够顺。 宋戈当时虽然烧得没那么严重了,和整个人就跟死人一样毫无知觉,半点力气都借不上,全靠梁霄一只手撅着他的腿,另一只手往上套,套上了裤子,梁霄已经累得去了半条命。 可这秋衣是高领的,领口就一个拳头大,梁霄试着给宋戈脑袋上套了一下,这露得了额头就露不出后脑勺,一使劲吧宋戈就痛得嗷嗷地叫。 叫得倒是挺欢,就是眼皮子沉沉地睁不开。 外头金瑶掐着点在喊:“还有三十秒。” 梁霄想着,要不把自己的这身卫衣脱下来给宋戈换上,虽然是穿了两天的,可好歹有件衣服。 梁霄才一撸衣角准备脱呢,金瑶的声音就跟警钟似的:“十秒,我要倒数了。” 梁霄寻思着,与其让自己难堪,不如让宋戈健康裸睡,再说,穿了裤子也不叫裸睡,梁霄顺手把秋衣往旁边沙发上一扔,用被子把宋戈一裹,擦了把汗,深呼吸推开门,笑对着金瑶:“不用数,穿好了,我穿好了。” “后院的菜我处理好了。”金瑶努嘴朝着后院的方向示意了一下,“我找到了宋戈的装种子的收纳盒,现播了几颗下去。” 现播可还行?这比梁霄说要买几颗插进去还不靠谱吧。 “虽然不是长得一模一样,可一眼看过去肯定看不出破绽来。”金瑶看着梁霄一脸诧异,像是下赌注一样,“不信?不信你自己去看。” 梁霄拖沓着脚后跟跑去走廊小露台看了一眼,嘿,还真是,后院菜圃里的菜都齐刷刷地长了出来,和之前当真一样。 “你这……。”梁霄回头,还想惊呼几句,却发现金瑶早就进屋了。 等下,她进的是哪间屋?宋戈那间还是她自己那间? *** 梁霄看着手机一个字一个字地考究自己的用词,他先是打了冗长的一段,措辞官方,语气和婉,意图明确,中间还插入了表情包,来来去去就一个意思,先是通篇感谢金瑶,又表明不需要赔偿,最后呢?最后这句话的措辞该怎么写?想让金瑶坦诚相待,可人家明显是个软硬不吃的狠角儿,不想说的就是不说,谁也撬不开她的嘴。 梁霄发了愁。 厨房门帘突然被拉开,陈甜喘着气红着脸站在门口,声音怯怯的:“梁哥,楼上,宋老师和瑶瑶姐,好像……打起来了,隔壁客人刚才打电话投诉了,说声音太大。” *** “金瑶,你别太过分了,我想起来了,我全都想起来了,你说我是你的药,你养了二十五年的药,我为什么会发烧?是因为你吧,为什么你腹部的伤口这么快就好了,我却病倒了,你这是什么歪门邪术?采阳补阴?” “我和你说了很多次了,不是。”金瑶靠在床边的沙发上,她貌似懒洋洋地在晒太阳,眼睛却黏在宋戈身上一刻都未挪开。 宋戈已经换上了自己的衣服,他胡乱套了件蓝白相间的格子衬衫,下身是金瑶熨烫好的那件牛仔裤,倒不是他想专门穿金瑶熨的,而是比起翻箱倒柜再找一件来说,直接拿了金瑶手里这间躲进厕所换上明显更快。 “宋戈,咱们俩是相辅相成的,我让你给我治病,并不会损你一丝气力,相反,你高烧后能恢复这么快,也是因为我。” “我看我发烧才是你,才是因为你。”宋戈气得话都说不圆了。 金瑶倒是不慌,宋戈昏迷这几天她就做好了他醒来后会各种追问的准备。 “你发烧,是因为你当时被凌冽的血溅到了,凌冽是这几个人中最厉害的,就是因为他最毒,下毒于无形且一秒毙命,你能活着,也是因为我,若不是我当时及时点了你的穴脉,若不是我在这间屋子里,诺,就是在你坐的那个屁股印那儿给你取毒,你早就死了。” “那你让他再溅我一次。”宋戈也是脑门一热,开始说胡话了,他才说出口就后悔了,那一夜的记忆着实太可怕了,还记得当时他抱着金瑶在怀里,螳臂当车一般用胳膊去护着自己和金瑶的头,那一瞬间他脑子都是白的,直到那黏糊糊的液体顺着他的眼睫滴入他的眼眶,酸辣得他睁不开眼,是那种痛觉提醒着他还活着,可金瑶说得没错,他被血溅射到的那条胳膊一直十分酸麻,甚至都抬不起来。 宋戈坐在床边,垂着头,用手肘撑着脸,声音闷闷的:“那你为什么要梁霄配合你演戏,演什么都没发生过?” “记得这段,对你来说,难道很好吗?”金瑶叹气,“当时你昏迷了,丁文嘉和梁霄都来看过你,辛承也来过,他给你看了,说命是保住了,可凌冽的毒太狠了,你可能会忘记一些事情,我想着,既然你会忘记,那就刚好大家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好了,但我没想到,你没忘,一点儿都没忘。”金瑶意味深长地看着宋戈,“这便是很蹊跷了,可能说明你的体质,比我想得更好,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医术高明,起死回生。” 宋戈觉得好笑:“真真实实发生过的事,怎么可能忘?” 金瑶像是反讽:“真真实实发生的事情,怎么就不能忘了?每个能走得长远的人,都知道忘记不好的,记得美好的,宋戈,我只是想让你走得轻松一点。” 宋戈侧过头,金瑶有一双很亮的眼睛,瞳仁的颜色浓黑锃亮,像是刚滴落在宣纸上的一滴浓墨,可宋戈怎么也忘不了金瑶满脸发白,身躯化藤,眼珠透明的样子,哪个才是她本来的样子? 一想起那场景,宋戈心里有些发虚,他别过头,像是玩笑:“那你呢?你说每个走得长远的人都会忘记不好的,你又忘记了什么?” 金瑶来劲了,她笑着昂头,指点方遒一般:“我这么好面子的人,自然是会选择忘掉我丢面子的事儿了。” “滴”地一声。 宋戈的房门被打开了,梁霄打头阵,陈甜畏畏缩缩地躲在后面。 宋戈眼神落在梁霄手里的“万能卡”上,不自主地皱起眉来,早晚得把梁霄这张卡给收了。 梁霄见状,连忙解释:“隔壁……是隔壁投诉了,说你俩在吵架。” 第34章 第34章 我也是……身不由己 “没吵。”宋戈好气没气坐回床尾。 “对,”金瑶也跟着微笑点头,“我俩才没吵架呢。” 梁霄狐疑看了两人一眼,又回头瞅了一眼陈甜,才说:“没吵最好,”他眼神又绕着房里兜了一圈,一切如常,没摔东西也没少东西,才又说,“对了金小姐,你的房费不够了,当时您是交了一千二是吧,押金是两百,刨除了押金就是一千,您已经住了五天了,房费一天是……。” “我不是给你转了五千吗?”金瑶这话有些突兀,梁霄一下子没缓过神来,啊,对,是五千,可那五千不是说赔偿金吗?况且他也没收啊。 “然后你说不要赔偿,”金瑶顺着自己的话往下说,“既然你不想当做赔偿金,那就当做我的房费吧。” 还能这样的? 梁霄想再说道两句,又突然想到这是当着宋戈的面儿呢,金瑶怎么说的来着,要瞒着宋戈,“赔偿”这俩字貌似有些不和谐,梁霄清了清嗓子,眼神一边瞟一边替金瑶“圆谎”:“赔偿什么赔偿,金小姐这话说得,金小姐又没带人在客栈里打架,又没弄坏咱们后院的菜圃,更没耽误咱们营业,哪里存在什么赔偿不赔偿的。” 梁霄说得声情并茂,小手一甩,活灵活现地演出了一副花舫老鸨的殷勤和谄媚。 金瑶悠悠叹气:“行了,别演了,宋戈都记得。” “啊?”梁霄一把收住情绪。 “我知道你们想让我走。”金瑶先是看着梁霄,复又看着宋戈,“你们”这两个字包含的人可就多了,可以是两个人,也可以是一群人。 陈甜听了立刻躲在梁霄背后摆手:“没有没有,瑶瑶姐你尽管住。” 金瑶朝着陈甜笑了一下,才又说:“我可以走。” 梁霄眼睛亮了。 金瑶又转头看向宋戈:“不过宋戈也得跟我一起走。” ——“为什么?” ——“凭什么?” 梁霄和宋戈互看了一眼,宋戈敛声收气,语气尽量平缓地又问了一句:“金小姐,凭什么?” “你不走?”金瑶反问。 “我不走。”宋戈觉得好奇怪。 金瑶往沙发后背一靠:“那我也不走了。” *** “赔什么钱呀?”陈甜屁颠屁颠跟着梁霄下了楼,当着宋戈和金瑶的面,她也不好意思问他们四个说的什么赔偿是什么意思,只剩下她和梁霄两个人了,她才好奇开口。 “没啥。”梁霄不打算告诉陈甜,当时又撒谎又圆谎地把陈甜骗去同学家住了两个晚上,就是为了这事儿少牵连她,可话头都露了,也不好就此抹过,梁霄只随便掰了一句:“就之前金小姐摔了点东西,不值五千块,所以我没收。” 陈甜眼里放光:“瑶瑶姐这么阔气啊。” 阔气?这钱也不是她的啊,对啊,这钱是宋戈干爹给金瑶的,怎么就成了她的房费了? 梁霄扶着楼梯扶手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算了,他不管这么多了,宋戈和金瑶的事儿他也做不了主,宋戈嘴上一直说着不愿意让金瑶久住,可金瑶还是住下了,宋戈又说不想和金瑶多来往,可这几天,他俩就跟连着脐带的双胞胎似的,谁也脱不开谁。 梁霄只希望文嘉能好好的,希望文嘉的心情不要受太多影响。 微信响了。 是丁文嘉发的。 ——到巷子口了。 梁霄看了一眼时间,嘿,这都十二点多了,他的专供部队芝士锅还没上锅呢。 梁霄才撩开厨房帘子,又看到丁文嘉回复了一句:“我中午不在客栈吃,我带金瑶在外面吃。” 金瑶金瑶,又是金瑶。 梁霄这两天可快烦死了,凌冽突然消失,丁文嘉的拳馆作为用人单位是要配合调查的,不过好在市区的一切都有辛承帮忙打理,丁文嘉和拳馆都没被问太多,但丁文嘉这几天还是得天天往拳馆跑,晚上也没在客栈住过。 不过这也算正常,去年丁文嘉参加百佳拳馆评选的时候,比这还疯狂,一个多月都不见人,丁文嘉在市区有一套挑高的LOFT小公寓,被她收拾得相当精致,跟样板间似的,所以她不缺地方住,所以啊,这不住过来就不住过来吧,可这几天,丁文嘉除了关心拳馆的事儿,就是逮着梁霄问金瑶的事儿。 金瑶起来了吗?金瑶还在宋戈房里吗?金瑶有说什么时候走吗?金瑶有问起过我吗? 梁霄有时候开玩笑,说丁文嘉问金瑶的频率就像那路口钻水泥路的钻地龙,嘟嘟嘟嘟就没停过。 丁文嘉当时就不说话了,脸色挺沉的,梁霄还以为她生气了呢,立刻要解释,丁文嘉却突然回:“你说得没错,所以这几天我不能在客栈里,金瑶在客栈里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你都要告诉我。” *** 十二点四十五。 秒针掐着节奏划过12点的时候,门口风铃就响了,丁文嘉穿着一身连帽黑卫衣推门进来,灰黑色运动长裤拖到脚踝,白色鞋板上沾了些泥,今天自早晨起天就阴霾霾的,外头下了些小雨,路不是很好走。 梁霄听到动静立刻从厨房出来,还没好好和丁文嘉打个招呼呢,丁文嘉就只问柜台里理货的陈甜:“金瑶在吗?” “在。” “行,那我上去。” 梁霄一路小跑从厨房追到楼梯口,可丁文嘉看都没看他一眼,梁霄咬着唇,不知道是刚才跑得太急了,还是心里头着实不安稳,他想了想,只飞快给宋戈发了个消息。 ——“嘉回来了,奔着金来的。” 虽然是简写,可也算是一目了然了。 至少,金瑶一眼就看得懂。 她看着手里的手机屏幕里弹出的对话框,又看着坐在自己跟前一脸愤懑不平的宋戈,语气似安慰:“别生气了,就当是自己的命数吧,与我命格相匹配的人不多,你是我这么多年以来遇到的第一个,我承认一开始我救你有私心,当时你尚在襁褓,奄奄一息,那张小脸被雨水打得又皱又白,我若要救你,就得犯险走出山神庙,我一旦走出去,就会引天雷,一个不小心,你我就共赴黄泉。” “我当时的确先卜了一卦,算得你我命数相辅相成,这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就这么说吧,你若得我,延绵益寿,福泽洪厚不在话下,我若得你,踏平昆仑,洗刷冤屈指日可待,换做是你,眼前就摆着一个利人又利己的机会,你会不抓住吗?” “可你当时年岁太小,我又不能抚养你,恰好那姓宋的坠崖,我救了他后,就把你托给了他,后来的事儿,你都知道,我也都和你说过了。” “所以啊宋戈,我当时也是一时气急,我所说的养了二十五年的药仅仅只是这个意思,不是你想的那样,你能不生气了吗?” 金瑶态度诚恳,姿态放得很低,语气也是十二分的真挚,如若不是她是把宋戈绑起来说的这番话,宋戈都快要被她感动了。 “我不生气了。”宋戈盘腿坐在床上,他自胸口到腰腹都被金瑶用那套深紫色的秋衣秋裤缠得结结实实的,他两条腿倒是能自由活动,可有什么用?能跑得过金瑶吗? 宋戈认命了,他低头看了一眼胸前硕大高耸的秋裤扎成的蝴蝶结:“你先给我解开。” “那你还偷袭我吗?”金瑶捏着宋戈的手机,“我不仅仅是说现在或者是这几天,我是说以后,以后的以后,你还会偷袭我吗?” 宋戈咬牙切齿:“我那不叫偷袭,撑死了算正当防卫,还有,你是不是翻我东西了,不然这套秋裤你从哪里翻出来的?” “你那……,”金瑶突然改口,“好,就算你是正当防卫,那以后你还防卫我吗?” 宋戈声音像是嗡嗡叫的蚊子:“哪里还敢啊。” “行吧。”金瑶起身,把宋戈的手机轻轻搁在他跟前,食指却故意沿着手机右侧摁键一勾,屏幕亮了,梁霄刚发来的消息还在锁屏上。 宋戈才扫了一眼,就听到金瑶说:“看来有人要找我。” 敲门声响了两下,不过不是敲宋戈的房门,像是有人在敲隔壁那间。 *** “找我?”金瑶拧开门把手走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丁文嘉抬起手准备再敲一轮。 丁文嘉有些意外,她侧头想看一眼屋内,听梁霄说宋戈已经醒了,精神还不错,她这几天一直在市区忙,也没好好照顾宋戈,倒是金瑶,寸步不离。 “一起吃……。”丁文嘉才吐出两个字儿就听到宋戈在里头喊:“你倒是把我解开。” “啊?”丁文嘉皱了皱眉,这俩人在里面是做什么?宋戈怎么还被绑上了? 金瑶没回身,反倒是反手关上了门,像是不理会宋戈,可她手指头一勾,缠在宋戈身上的裤腿便自动松软了下来,挣一挣,扭一扭,很容易脱身。 “一起吃个午饭吧。”丁文嘉这才继续邀请金瑶,“靠海商业街有家烤鱼很不错,老板和我很熟,能按市价优惠。” 金瑶面色很是平静,完全不意外丁文嘉突然邀请她吃饭的动机,她点点头:“好呀。” *** “老板,老三样。”丁文嘉果然是和这老板很熟,人才进店不到三秒,老板就端着两杯菊花茶送上了,丁文嘉的老三样是“烤鱼、泡菜和零度可乐”,她顺口说完才反应过来,扭头问金瑶:“你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 金瑶摇头:“不用,和你一样就行。” 丁文嘉又朝着老板招手:“鱼选个两斤多的,零度可乐来两罐。” 老板快手从冰柜最里头取了两罐可乐,又直接用不锈钢夹子从泡菜坛子里夹了一大捆泡菜,黄瓜、萝卜蒜头都有,丁文嘉不挑食,图的就是老板的腌菜手法,和她妈妈做的味道有几分像。 “好久没来了。”老板一边上菜一边闲聊几句,“听说你们对面那家客栈老板出事儿啦?是叫大橡树对吧,姓谢?前两天被派出所的人给带走了,犯事儿了?” “小事。”说话的是金瑶。 老板手一顿,菜碟子往实木桌面上轻轻一放,看了两人一眼,晓得了,俩人这事要说事情哩。 周遭无人,丁文嘉喜欢在外面这张桌子上吃,可以吹吹海风,还可以看到远处的南诏风情岛,其实那岛没什么好看的,可来旅游的心态大多都是这样,来都来了,钱都花了,路都走了,怎么能不看一看呢? 丁文嘉一直想着怎么开口,是坦白从宽?还是遮掩过去?还是先遮掩,实在不行了再坦白。 思虑来思虑去,丁文嘉贸然崩出一句:“金小姐,我也是……身不由己。” 第35章 第35章 那你怎么知道你杀人了? “我不懂。”金瑶笑眯眯地,她修长的胳膊轻轻搭在实木长椅靠背上,她很喜欢张开手臂靠着或躺着,像是对什么事儿都不在意一样。 丁文嘉尴尬得搓手:“我有点不知道该从哪里讲起。” “那我问你答?” “行。” 金瑶寻思了一会儿,才说:“肖金枝来的当天并没有认出我来,第二天却突然来了客栈,是不是你喊她来的?” “是。”丁文嘉点头。 当时丁文嘉给梁霄和宋戈看的那段微信对话被她删去了很大一部分。 从当时的聊天记录来看,是肖金枝突然联系丁文嘉要求见面的,可实际上是丁文嘉主动联系的肖金枝,为了不让人起疑,她把自己主动约见肖金枝的对话全部删掉了,留下的聊天记录成了肖金枝先开的扣。 “我猜到了。”金瑶的确是猜到了,可下一句话,让丁文嘉脑子瞬间炸了,“宋戈应该也猜到了。” “什么?”丁文嘉没想到,她自以为自己做得不叫天衣无缝吧也不至于破绽百出,何至于宋戈那样一个没心眼的人都能猜到一二? “宋戈说,当时你给他听的语音消息是这样的,肖金枝先说了一句’行吧’,然后又说其实她也想找你聊,这个连接词很巧妙,如果不是你之前就说了些什么,她为什么会说‘行吧’?而且她说其实她也想找你,这个‘也’字就很灵性了,怎么,你也想找她?”金瑶像是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剥开丁文嘉的小心思,“可是你都删掉了,你为什么要删掉?是因为不想让人知道你主动找了她?是不想让谁?如果是让梁霄或者宋戈知道的话,最多也就是笑话笑话你,无伤大雅,你是怕警察知道?” “不是。”丁文嘉面红耳赤地争辩,“当然不是,我没想过杀她,更没想过向警察隐瞒什么,我只是……,”丁文嘉闭眼,许久才从鼻腔里哼出一声冷气,“我只是怕我要找她聊的事情被别人知道。” “你要找她聊什么?” 丁文嘉睁开眼,她眼眶红红的,眼睑像是火燎过一样又酸又痛,她黑眼圈很重,这几天她都没怎么睡好。 “我昨天夜里去了趟昆明。”丁文嘉端起桌上的菊花茶一饮而尽,“我偷偷去的,梁霄送我回大理市区后,我半夜一个人开车去了一趟家里的老房子,取了点东西过来。” 丁文嘉这才是从身后背包里掏出一牛皮纸袋,递给金瑶,包装的牛皮纸是簇新的,是丁文嘉新买的,金瑶摸了摸里面的内容,像是一本很厚的资料,她没打开,只放在桌面上,金瑶对着丁文嘉:“你继续说。” “我六岁的时候,得过一场怪病,”丁文嘉一边说一边朝着金瑶撒钩子一样偷瞄,“这个……宋戈和你说过没?” 金瑶点头:“零星半点,不全,你说就好。” 丁文嘉深吸一口气:“最开始是我的胸口,起了一层像是鸡皮一样死皮,我喜欢用手去抠,后来越抠越多,越抓颜色越深,等长到肚子上的时候,藏不住了,洗澡的时候被我妈发现了,她很惊讶,也很害怕。” “马上,我爸也知道了,不过他俩没带我去医院,他们带我……去见了辛承。”丁文嘉努力回忆当时的场景,那应该是她生平第一次见到辛承,不对,不算是见到,当时辛承一直隔着一个屏风和他们说话,她没看到人,只能听到他的声音,爸爸丁旺福当时让她喊人家“辛叔叔”,之后丁旺福又说了许多叙旧的话,俩人听起来应该是老相识了,不过丁文嘉过去的六年里,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 辛承辛承,有些陌生。 “当时辛承没办法治我,我爸爸就带我去了另一个地方。”丁文嘉喉咙猛烈地滚了一下,她垂头,指尖狠狠地掐上自己的太阳穴,“一个很可怕的地方。” 丁文嘉说完,身体不自主地打了个寒颤,金瑶看着她不似装的,声音也跟着柔婉了一些:“你要不要喝点水再说。” “不用。”丁文嘉一边说着不必,一边探手把金瑶跟前一口未动的菊花茶尽数灌入喉咙里,她被呛到了,干咳了好几声,才继续说,“我不认得那是哪里,是我爸爸开车带我去的,我妈当时要跟着来,还和我爸吵了一架,我记得出门前,我爸一直叮嘱我妈,说两个小时他还没出来,就让我妈去找辛承,无论是跪着求他也好,还是要挟也罢,一定要让辛承赶来救我。” “那是一条很长的走廊,铺着红黑相间的地毯,两边是电灯仿造的烛台,天花板特别高,两边是很好看的雕花实木门,门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呻吟声,有男人的声音,也有女人的声音,我听着很害怕,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爸就说,如果我害怕的话,就让我数数,数数多少步可以走完这条走廊,左拐了几次,右拐了几次,让我牢牢记住。” “我就开始数,低着头数,不去看天花板,也不去听两边的声音,我们左拐、左拐、右拐然后直走了一百多步,我爸停下了,他撸起袖子,推开了一扇门。” “那间屋子不大,倒是摆了很多张麻将桌,我记得最左边还有一张台球桌,桌上一个黑球一个白球,黑球都已经到了球洞边缘了,马上就要掉下去的样子,麻将桌都是空的,只有一张旁边有人,那是三个人,他们把牌已经摞好了,空出的那个位置,是给我爸爸的。” “不过他们似乎并不着急让我爸爸坐下,他们朝着我招手,说着我听过无数遍的客套话,什么文嘉都长这么大了,让叔叔过来看看,叫人了没啊之类的,按照往常,我爸会让我和他们聊上几句,可我还没迈开步子呢,我爸却一把拽住我的肩膀,他像是在笑,可他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开心,他说,孩子还小,怕生。” “怕吗?”丁文嘉换了个口吻,学着当时坐在最中间的男人的发声,“她杀同族的时候怎么没怕呢?” 丁文嘉说完,眼神直勾勾地看着金瑶,原本紧张心虚的情绪一扫而空,她反客为主,忽而往后一靠,手肘还放在桌面上,食指微屈,一下一下地敲着桌面,她眉尾轻轻抖了一下,像是反问:“瑶娘娘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没听清?” 丁文嘉身体前倾:“我,六岁的时候,就杀了一个蛇族的人,所以我也起过蛇皮。”丁文嘉眼角漫出一滴泪花,她很快用手背擦了一下,又苦笑,“可问题是,我根本不记得这件事了,我甚至都不知道,我杀了谁。” “那你怎么知道你杀人了?” “我爸告诉我的,”丁文嘉别过头,“他对我说的原话是,文嘉,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杀了丁烨,丁烨,和我同姓,单名一个烨字,火华烨,瑶娘娘可曾听说过?” “没有。” 丁文嘉忽而长叹:“原来也有瑶娘娘不知道的人啊,这人是我爷爷,名义上的爷爷,也是我爸那句话我才知道,我爷爷死了,而且,是我杀的。” 金瑶疑惑:“丁旺福不是孤儿吗?原籍岳阳,辛承站稳脚跟后他才来的昆明,你哪里来的爷爷?” “认的,算是我爸的干爹,我爸认他做爹的时候自己都十六岁了,他也没养过我爸,我爸说,认干爹那是为了迎合当地风俗,在当地你不认个亲戚,对寨子里来说就是外人,容不下你的,所以说是名义上的。”丁文嘉都说了这么多了,也不怕多说几句,她昂头,似笑非笑,“所以我一直对他不是很熟悉,加上我妈说我爷爷欺负过她,她恨我爷爷,我们日常也不见面,我爷爷只和我爸单线联系,每次联系,都是来要钱的。” 丁文嘉说完,又摇头:“喊爷爷我还真是不习惯,我还是称他为丁烨吧。” “嗯。”金瑶点头。 “记忆里,我唯一一次见丁烨,应该是我爸周末单独带我去游乐场的时候,路上接到了丁烨的电话,”丁文嘉叹气,“应该又是要钱的,那头很凶,像是追债的找上门来了,我爸接了电话,一边开车一边骂,骂的话不像是普通话,什么mai-dai,mai-cai的,我听不大懂。” “这是傣语。”金瑶舔了舔嘴唇,“mai-dai和mai-cai都是不行的意思,你爸应该是在反驳对方。” “差不多吧。”丁文嘉已经无意理会这两句话的意思了,“后面的事,我也不记得了。” “都不记得了?” “嗯。”丁文嘉点头,“我只记得我爸当时调转了车头,应该是去准备找丁烨,等我再醒来的时候,我在医院,浑身淤青,我爸说我是从楼梯上摔下去了,可能磕到了脑袋,有些事记不清了,之后可能会记起来,可我偶尔能听到护士议论我,说我真可怜,小小年纪被人鞭成那样。” 丁文嘉微微垂头:“自打那天起,我就觉得胸口很痒,出院一个月后,我就开始长蛇皮了。” 金瑶能感觉出丁文嘉浑身散发的无助和落寞,她没有继续追问蛇皮的事,只继续提及丁旺福带她去见那伙人的事儿。 “后来呢?”金瑶问,“他们说你杀了同族的人,你爸爸怎么回?” 丁文嘉忽而抬眸,她眸光很亮,似掺杂了泪水:“我爸说是他杀的,他说,是他亲自剥的皮,还说,起了蛇皮的一直都是他,不是我,他撩开了他的衣服,从他的胸口到肚子,全是和我一样的蛇皮,那些人自然是不信的,非逼着我也撩开衣服给他们看,我爸拦着不让,他们又喊了一个女人出来,说要那女人替我看,我爸犹豫了很久,答应了。” 丁文嘉嘴巴微微耸动:“那女人把我带到了一间隔间,她很温柔,说话很好听,她轻手轻脚地替我解开衬衫的扣子,又问我可以摸摸我的腿吗,我答应了,心里一点儿也不害怕,因为出门之前,我妈亲自把我身上的蛇皮一点一点拔掉了,当时我的蛇皮还不多,用那种类似我爸爸刮胡刀的小刀一铲就能铲下来,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你拔得越多,就长得越快,看可我妈说值得,她说只要撑过了今天,我的怪病就能好了。” 金瑶听懂了:“你爸替你在那伙人面前顶了罪,那群人,是黑月,对吧。” 丁文嘉摇头,金瑶以为她想说“不是”,但丁文嘉说的是“不知道。” 第36章 第36章 你似乎和我爸爸留下的日记里…… “我真的不知道,”丁文嘉语气十二分的诚恳,“我爸每天早出晚归,我见我家司机的时间都比见他要多,我妈只说我爸公司的事儿很多,至于我爸公司是做什么的,我也不知道,有时候我觉得,他就像是一只候鸟,家里只是他暂时落脚的地方,记忆里他很少陪我,回来后也总是躲进书房,只有吃饭的时候才出来。” “那天……,”丁文嘉哽咽了,“那天他被折磨得很惨,我就站在旁边,被那个女人搂着肩膀,她捂着我的眼睛,声音还是那么温柔,她说女孩子不应该看流血的场景,看了就不漂亮了,可我耳边全是我爸的嘶吼,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可能是一个小时,或者是两个小时,也可能是一个下午,我俩出来的时候,天都黑了,我爸遍体鳞伤,一股股的血顺着他手腕往下淌,他身上很甜很黏,像是被人灌了很多糖浆,呼吸的时候都是一股甜滋滋的味儿,我就一直在旁边哭,他还蹲下身来哄我,他说嘉嘉,我们回家了。” “我大概听明白了。”金瑶对于丁旺福的了解不必丁文嘉的少,从某种角度来说,丁文嘉忘记和不了解的部分,反倒是金瑶了然于心的一些小事。 当年丁文嘉伤了同族人,受到反噬,身起蛇皮,丁旺福先带着丁文嘉去求了辛承,辛承没办法治,不对,当年辛承分明立刻上报给了金瑶,只是当时金瑶身处苍山,没办法立刻回复,便耽搁了一会儿。 且就这么一会儿,爱女心切的丁旺福冒险带着丁文嘉去求了黑月的人,无功而返,还被折辱霸凌,为了保护丁文嘉,丁旺福当年撒了谎,谎称是自己起了蛇皮,不过没想到,黑月的人这么狠,不救人就罢了,还把人打得半死才放出来。 问题的关键是,黑月自古来去无踪,形影飘忽,就连辛承都没办法斩草除根,丁旺福怎么说找到就找到了,还能让人家这么顺利地见他,听丁文嘉的描述,丁旺福是开车带着丁文嘉去的,开了不过一个多小时,那应该还是在昆明市内。 在辛承的眼皮子底下的据点,何其机密,丁旺福居然能独自开车前往,他认得路? 金瑶像是试探:“你们当时,就没付出什么代价?”金瑶扬起嘴角,不像是在笑,像是在揣测,“他们就让你们活着出来了?” “有。”丁文嘉一边拉开外套拉链,一边转过身,她以后背对着金瑶,一只手使劲往下拽扯自己的卫衣领口,“你看得到吗?” 这领口很紧,金瑶只能勉强看到她的锁骨,不是金瑶知道丁文嘉是想要给她看什么,只说:“你是想说那个黑月的印记?” “对,”丁文嘉点头,“如果我说,我也是前两天才知道那是黑月的印记,你信吗?” “我信。”金瑶语气十二分的笃定,丁文嘉已经和她说了不少,没必要在这个时间点上撒谎,更何况,她如果早就知道这和黑月有关,又怎么会招了凌冽来拳馆,还那么兴奋地告诉宋戈看到一个和自己有一样胎记的人,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继续说肖金枝的事儿吧。”金瑶其实已经猜得差不离了,在苍山附近发生的事,只要她想知道,多多少少都能打听出一二。 丁文嘉语气开始颤,她努力裂开下唇,做出一副强颜欢笑的样子:“我之前说过,我得蛇皮的事被我爸妈隐藏得很好,就连宋戈也一直以为我是得了什么皮癣,我爸替我找了关系,开具了完整的医院证明,向老师和学校说明我是得了家族遗传性的非传染皮肤病,我才能正常上学,我夏天穿着长袖,有时候蛇皮严重长到了脖子上,我还就戴上我妈给我手工缝的假领子,总之,我一直遮掩得很好,直到肖金枝的出现。” “初中的时候,学校教学楼厕所都是没有门的隔间,一开始大家还挺害羞的,可到了初二初三也都习惯了,都是女孩子,怕什么,我可不敢。”丁文嘉闭上眼,“我大腿根到屁股那一块也全是蛇皮,我不敢在学校上厕所,再着急我都是憋着回家,或者是去学校外面的小饭馆借人家的厕所。” “那天,我闹肚子,实在忍不住了,就让肖金枝帮我盯梢,想着速战速决就好,可我正准备提上裤子的时候,她突然探了个脑袋看了我一眼,我被吓到了,她当时的眼神很奇怪,”丁文嘉双手手指交叉,右手大拇指反复在左手虎口处摩挲狠掐,她双肩耸起,眉头紧皱,像是看到了极其可怖的场景,她忽而猛吸一口气,慢慢吐出来,才说,“她好像是在笑,那种笑容,就像是你在一条回形巷子里来回走,不停地拐弯拐弯又拐弯,可还是走不出去,你怀疑自己是不是鬼打墙了,正担心着,突然有人在你耳畔轻声说,抓到你了。” 丁文嘉这种形容太过具体贴切,让金瑶都忍不住微微拧了拧眉头,她刚想说话,饭店老板端着一锅烤鱼用屁股轻撞开玻璃门出来了。 “来喽,今早刚送来的,给你们选了条两斤半的,不够吃再点,我留了鱼杂。”老板一边放锅一边顺手用抹布擦桌子,还乐呵呵地对着丁文嘉,“想吃不,想吃我给你弄碗鱼籽下进去。” 丁文嘉脸色惨白,只垂眸摇头,老板又看向金瑶,金瑶倒是面色如常,还吩咐老板:“再续两杯菊花茶,十分钟后送来,谢谢。” 意思是,再给她们十分钟说话,别打扰了。 老板是个明白人,收走两杯残茶,回了柜台,正准备继续看手机追剧呢,微信对话框就总是弹出来。 “老庄,文嘉是不是去你那儿吃鱼了?” 昵称是A-Somewhere客栈梁老板(食宿摄影旅行路线推荐),这年头,人人都恨不得把自己的经营范围写脸上,连微信昵称都巴不得填下八百字,还喜欢在昵称前头加个A,为的就是能排在诸位通讯录的最前头。 老板端起微信回了条语音消息:“对啊,还带了个姑娘,之前没见过,新朋友?” 老板一边回,一边瞅玻璃窗外那两人,突然侧了个身,压低声音回:“不过我瞅着,俩人不对劲哩。” 梁霄很快又发了一条:“怎么不对劲了?” 老板嘟囔嘟囔发了一条语音,临发送又撤销了,尔后才尽量平静地说了句:“文嘉瞅着面色不大对,挺害怕,挺紧张的样子,那女的,还挺好,不知道在聊什么。” 丁文嘉害怕,金瑶还挺好? 微信那头连续回了三四个“?”,然后再没消息了。 老板把手机一放,自己这也没算瞎说,够客观了吧。 *** 这家烤鱼用的是平底方锅,汤汁油料打底,铺了一层芽菜豆皮,周边围了一圈土豆片,最上面才是烤鱼,鱼肉挂着鲜香热辣的红油,一筷子下去,鱼皮黏弹,鱼肉娇嫩,金瑶吃了一口,觉得不错,伴着零度可乐又吃了一口,微微皱眉,问丁文嘉:“这零度可乐怎么反而甜这么多。” 丁文嘉脸色恢复大半,她也跟着拉开易拉罐:“用的是代糖,阿斯巴甜,也会有甜味。” “什么代糖?” 丁文嘉解释:“有甜度但是热量很低或者不会被人吸收的糖,罗汉果糖阿斯巴甜之类的,适合糖尿病人或者严格控糖的人。” “你懂挺多。” “我爸有糖尿病,家里总是会备着。” 丁文嘉说完,觉得胸口那股压抑的劲儿散了许多了,她也挑起筷子在锅里夹菜入碗,尝了一口,除了烫倒是没尝出其他味来。 “你不继续问我了?”丁文嘉突然搁下筷子,事儿还在心头,她也吃不下。 “你刚才状态都那样了,我还继续问,我是不是太狠了?”金瑶眼睛只盯着烤鱼,鱼腹最好吃,肉质鲜美,刺还少,金瑶不大会吐刺,所以吃鱼只吃鱼腹,之前在昆仑也好,在长白也罢,都是有专人给她做菜烹饪的,偶尔吃鱼,也是把刺给她理好了端上来,或者是吃打好的鱼肉丸。 金瑶挑完了半边鱼的鱼腹,又用筷子把另一边往丁文嘉那边推了推,说:“你的,咱们一人一半。” “你似乎和我爸爸留下的日记里说得有些不同。” 金瑶忽而抬头,眼神又落在被她放在一边的牛皮纸袋,仔细去看,那牛皮纸袋挺厚的,里面装的东西是半张A4纸大小,是日记吗? 金瑶用筷子头点了一下这袋子里的东西:“你说的是这个?” 丁文嘉点头:“是。”丁文嘉又把牛皮纸袋往金瑶跟前推了一下,“关于肖金枝的很多事,我爸的日记里也有,甚至,呵……,甚至比我记忆里的都要全。” 丁文嘉仰面看着这木制长廊的横梁:“总之,那天肖金枝探了个头,就知道了我蛇皮的事,其实我俩关系一直不错,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小学,当时又是同一个初中,没人愿意和我玩,觉得我每天中午回家吃饭,司机来接,好似和班里孩子格格不入,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接地气,只有肖金枝和我玩,可那件事儿之后,她对我的态度有些变本加厉。” “听宋戈说过。” “嗯。”丁文嘉轻哼了一声,“她拿了我长蛇皮的照片威胁我,让我做了很多我不愿意的事,不过那些都是小事,做了也就做了,”她像是自嘲,“不做又能怎么样呢?照片在她手上,我拿不回来,告诉老师等于多告诉一个人我得了怪病,告诉我爸爸?这我倒是想过,可我好多天没见过他了,每次我睡着后,他才回来,等我起来上学,他就已经不在家了。” “我又说多了。”丁文嘉以手掩额,“所以我不想让肖金枝到处传扬我身上长过蛇皮的事,一是这件事的确丢人,二是这事儿知道的人多了,很麻烦。” “你爸妈都不知道肖金枝这样威胁你?” 丁文嘉摇头:“不知道,我从没说过,也没让宋戈说过。” 倒是挺能扛的,丁文嘉笑:“那时候青春期,可能觉得,这是一场对我爸的报复吧,我用对他的隐瞒来报复他对我的成长的缺席,现在想来,挺可笑的。” “然后呢?” “然后,就和宋戈说的差不多了,所以啊,说来说去,前几天,的确是我在微信上主动约了肖金枝面谈,可我当时只是想让她封口,毕竟当时两边吵得这么厉害,我很担心她会做出什么不厚道的事儿来。” “不对,”金瑶忽而提高了几分音量,“如果你是想封她的口,为什么要约在客栈?随便约在哪个地方不好吗?客栈里有梁霄、宋戈,还有我,你不怕我们知道?” 丁文嘉耸肩摊手:“是她要求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瞧着金瑶还看着自己,丁文嘉微微瞪起一双疲惫不堪熬了通宵的红眼眶,“真是她要求的,你等我查查,我看看删掉的微信聊天记录还能找回来不。” “行了,我信你。”金瑶挪眼看向锅里在热油里沸腾的烤鱼,用筷子另一半完好却又微焦的烤鱼推到丁文嘉那边,催她:“还不吃,就全焦了。” 第37章 第37章 宋戈到底知道多少? 人在困极了的时候,胃口似乎也不大好,尤其是闻到重油盐的肉味,都会觉得心口发闷。 丁文嘉吃不下,就便宜了金瑶,她两筷子剥下另一半鱼腹上的嫩肉,蘸汁调料,裹着脆嫩生菜一齐入口,吭哧吭哧嚼出一曲交响。 丁文嘉则是靠着椅背,懒洋洋地伸出一只手去接檐外滴落的雨滴,这雨就这么不急不慢地下着,有人匆忙走过,有人闲庭信步,有人推着山地车靠在廊外栏杆边上拧干衣襟,应该是环海骑行的小年轻,细雨打湿了他们的帽檐和脸庞,他们却并不慌张,年轻真好啊,就算是来一场明知会走到原点的旅行,也依旧这么努力。 偶尔会有人扭头看这一对靠着栏杆吃烤鱼的女人,金瑶生得明媚纤细,微微抬眸的时候柔软得像是生长在洱海边的蒲草,丁文嘉身量更加健美,光是露出的一截手腕看起来都十分有力,她猛地指尖发力,手指攥紧,又松开,又攥紧,反反复复,金瑶半抬眼瞅了她一眼:“困了你就睡,折磨自己做什么?” “睡不着。”丁文嘉收回手,下意识地在裤腿上蹭了两下,算是擦干了。 “你不看吗?”丁文嘉努嘴朝着那牛皮纸袋,她这次主动找金瑶谈话,是提前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可没想到,金瑶根本没把丁旺福这本日记放在心上。 “你不是都和我说了吗?”金瑶倒是很相信丁文嘉。 “里面有名单。”丁文嘉伸长脖子,烤鱼起了烟雾,烟熏火燎的,她睁着一双红眼,“辛承和黑月都要找的名单。” 金瑶搁下筷子:“什么名单?” “内鬼名单。” 金瑶眸光一闪:“你怎么发现的?”她又问,“你看过了?” 丁文嘉理所当然地仰起头:“没看过我怎么知道是内鬼名单,至于怎么发现的,几年前,我爸妈刚出事,我回昆明收拾遗物的时候,恰好看到隔壁家搬家,隔壁人家和我们是老邻居了,拉着我进去叙旧,我顺便也看了一眼他们的房子,按理来说,同一栋楼,隔壁两家,户型应该是对称的对吧。” 丁文嘉一边说一边瞅着金瑶,只等着金瑶点了点头,她才继续讲:“可我一眼扫过去总觉得有些不适应,隐约感觉他们的主卧室比我爸妈的主卧室大了许多,他们主卧室靠窗户那块原本摆的是一个很大的衣柜,前两年不是流行衣帽间么,他们就把衣柜拆了,做了个小型的衣帽间出来,也花了不少钱,哪里晓得,这两年后就要因故搬家了,我越看就越觉得……。” 丁文嘉微微侧头,像是在回忆那间屋子的格局:“我就觉得我爸妈的主卧室,好像就少了这么块地方,少了这衣帽间大小的地方,”丁文嘉像是自我嘲讽,“很神奇吧,我在家里住了十几年,才发现家里可能有一个隔间。” “你找到了?”金瑶问完就觉得自己白问,丁文嘉肯定是找到了,她要是没找到,怎么会拿出丁旺福的日记给她。 丁文嘉点头:“嗯,找到了,不过入口并不在主卧室,而是在隔壁的书房,书房靠墙的那一扇书墙最右边柜子里,有一个锁孔下面还有密码按钮,我没有钥匙也不知道密码,当时进不去,不过我沿着那面墙摸了一圈,隔间的空间应该不大,约莫就是人家衣帽间大小吧,至于里面放了什么,我这些年一直都不知道,直到……,”丁文嘉略顿,似乎在犹豫如何组织语言,“直到昨天晚上。” “你找到了钥匙?” “不是,”丁文嘉摇头,“我爸是个做事很严谨的人,他和我妈既然决定离开昆明,就做好了善后,里面东西要么毁了,要么这扇门永远打不开,不过还有一个可能,他把东西留给了他足以信赖的人,这个人有钥匙,或者,知道密码,很明显,这个人并不是我,”丁文嘉眼神忽而变得迷离起来,“可我……找到了密码。” “想知道是什么吗?” 金瑶听说书的时候最不喜欢这勾人的把式,每次听到精彩的地方说书先生就喜欢话锋一转,道一句“请听下回分解”,金瑶直言:“辛承的生日,对吧。” 丁文嘉大惊,脸瞬间煞白:“你怎么知道?” 这回倒是轮到了金瑶给丁文嘉说故事,金瑶已是吃饱喝足,她手抬高,慢慢倾了一杯菊花茶:“文嘉,你很厉害,我知道很多事丁旺福都瞒着你,能自己查到这么多东西,不容易,不过丁旺福和辛承的关系,他是永远不会告诉你的。” “他俩……,”丁文嘉头皮发麻,脑子里全是丁旺福对辛承说话时的柔情温软,想着想着,她胳膊肘已然起了一层鸡皮,张嘴就反驳,“可我爸都已经有我妈了。” “你想哪去了?”金瑶捂着额头,“他俩关系的确很亲密,但不是你想的那样,这么和你说吧,辛承和丁旺福,就类似于你宋戈和你,哦不对,应该是你和宋戈。” 这个顺序的颠倒很重要,丁文嘉是丁家独女,可宋戈只是收养来的,顺推过去,丁文嘉懂了:“我爸是被辛家人收养的?” “差不多吧,”金瑶嘬了一小口茶,还挺烫,“这俩人,是同一窝蛇蛋孵出来的,但同窝不同种,这又是一个鸠占鹊巢的故事,当年,丁旺福在辛家的时候并不受器重。” “约莫是在民国,上世纪二十年代初左右,辛承在昆明站稳了脚跟后,才把丁旺福接来的,那时候,辛承和黑月斗得很厉害,最喜欢搞的把戏就是你卧底我,我间谍你,辛承那几年都没睡几个安稳觉,用他的话说,他都不知道守在他屋子外头的人到底是想保他的,还是想杀他的。” “加上外面时局也紧张,内忧加外患,各种势力盘根错节,乱得很,所以一旦卧底被抓到,很惨,各种刑罚,”她如数家珍一般,“刀滚肉、铁娘子、剥皮、舌剪轮番上,我最近在用手机研究你们现代社会的刑罚,大数据给我推送了很多视频,里头那些滴蜡、鞭刑什么的,手法绵软,难中要害,如同隔靴搔痒,必定难成气候,和辛承他们那会儿真心不能比。” 丁文嘉听得目瞪口呆,滴蜡和鞭刑?金瑶是在哪里了解的? 金瑶且不管丁文嘉面色大变,只继续说:“就因为折腾太久,互相都掌握了不少人员资料,来来往往,死的死,叛的叛,都是些老人在扑腾,一个生面孔对于当时的滇南来说,很重要,丁旺福,当时就是这样一个新面孔,他虽受辛家恩惠,可辛家并不器重他,未入辛家族谱,也未登宗庙祠堂,他的到来,是辛承扳倒黑月的一个重要筹码。” “我爸,是辛承派去黑月的卧底?” “一开始是。”金瑶措辞严谨,一个“一开始”吊足了金瑶胃口,一开始是?后来又不是了? “后来,”金瑶轻哼了一声,脸上带笑,“你父亲生得憨厚老实,加上有些语言天赋,来滇不久便能说起当地话,黑月看中他,让他潜入了滇南一户傣族村寨,当了人家养子,还……。” “等等,”丁文嘉有些乱,这故事有些熟悉,她好像听谁说过,且不论这故事耳熟,这时间线,貌似不对吧,“你说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我爸爸来的云南,那得是一九二几年的事了,可我爸是六十年代生人,他……。” 丁文嘉语顿,反倒是金瑶看着丁文嘉的表情愈发深不可测,金瑶眉尾舒展,面色平淡:“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你不会不知道,蛇族寿命远长于人,譬如辛承那般修为,再活个两百年都不在话下,你父亲受辛家灵气滋润,活个一百多岁,实属正常。” 丁文嘉只“哦”了一声,不再多说,她总是隐隐觉得自己说的那些,其实金瑶早就知道,反倒是金瑶说的她一概不知,金瑶愿意和她出来说话,还愿意让她故作深沉地说了一通,这又是在做什么?看她表演?亦或者,金瑶是想看看丁文嘉到底知道多少?还是……金瑶是在试探她?试探她到底有没有对金瑶坦诚相待? 金瑶一挥手,似之后的事儿都俗套得令她不愿意多提:“之后的事儿,你随便看一部谍战片都能猜到,总之,斗来斗去,两败俱伤,game over了。”金瑶说完还请教:“是这样发音吧,game over,我刚学的。” “不对吧,”丁文嘉敛眉,又忙解释,“我不是说你的发音,我是说这事儿还没完吧,如果我爸是被辛承派去黑月的,那他之后频频和辛承往来,黑月不起疑吗?” “宋戈也问过我类似的问题。” 丁文嘉听了连连皱眉:“宋戈到底知道多少?” 金瑶倒是不慌张:“我知道的,如果他要问的话,我可以全告诉他。” “没……没这个必要吧。”丁文嘉气息高低起伏,她有些坐立难安了,“他是个局外人,他和这事儿从头到尾都没关系。” “可他和我有关系啊。”金瑶突然蹦出了一句京片子,“出门前我可答应他了,打今儿个起,我不对他说假话,善意的谎言也不行。” 第38章 第38章 我俩各有各的风格,不存在谁…… 丁文嘉似泄了气一般,就连之前的存疑都显得无足轻重一样,只有金瑶的声音在她耳畔催促:“你还听不听了?不听咱就回去了,我得眯个午觉,困乏得很。” 丁文嘉点头:“你继续。” “其实很简单,一个道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之前说过,黑月和辛承互派卧底多年,丁旺福又生得老实可靠从未失手,所以黑月……又把丁旺福从派到了辛承那边,他一个人,吃着两边的饭,做着两家的活,用你们比较流行的话讲,叫碟中谍,对吧,这词儿……我也是刚学的。” “那他到底……。” “是黑的还是白的是吧。”金瑶当年也质疑过丁旺福,甚至就在几天前,当着辛承的面,想再次确认过这丁旺福到底是黑的还是白的,两边卧底的人就像是在悬崖峭壁之间走钢丝,左一点不行,右一点也不行,不动不行,动了更危险。 丁旺福这个人,金瑶没办法全信,她信的是辛承,可就算丁旺福从头到脚都是辛承的人,谁敢保证,他没做过一点儿黑事儿呢?能在黑月里立住脚,站稳身的人,若非做了一点和他们臭味相投的事儿,人家会放心让你去对家那边套白狼吗? 金瑶把这点看得很清楚,她没揭穿是因为当时宋戈还在丁家寄养,她不能和丁旺福撕脸,更不能和辛承闹僵了关系,人情社会,她懂。 可这番话,她不好直接和丁文嘉说,可丁文嘉正直勾勾地看着她,那眼神,炙热得像是快燎起来似的。 “白的。”金瑶继续嘬着这滚烫的菊花茶,还反问,“如果他是黑的,辛承怎么会带着他来求我治你呢?” 金瑶深以为自己这也不算骗人,自己只是怀疑,未得求证,人之常情总是防不住“万一”和“例外”。 况且,辛承是给丁旺福做了保的,如果丁旺福真的有问题,那也是辛承的问题。 丁文嘉瞬间松了一口气,又抬眸:“我的蛇皮,果然是你治好的。” “不全是。”金瑶这是实话,“要破昆仑的诅咒不容易,辛承也帮了忙。” 丁文嘉又“哦”了一声,眼神重新落回到手边的牛皮纸袋上:“你拿着吧,这东西放在我手里没什么用处,反而招惹祸端,肖金枝也好,凌冽也罢,他们藏匿在我身边,多半就是为了找这个,我的确看过,”她苦笑,“不过我一个都不认识。” 金瑶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丁文嘉让她拿着了,金瑶推脱不开,只能暂且收下,她的手心覆上厚厚的资料袋,上头还温热着,应该是在烤鱼炉子旁边放久了,余温润养着她冰凉的手心,金瑶一边把资料袋往自己这边拉拽一边说:“不认识是好事,说明丁旺福把你保护得很好,他早出晚归,私造密室,藏匿资料,隐蔽你们母女,很辛苦。” 金瑶把这包资料塞到后背,用脊骨压着,确定万无一失了才问丁文嘉:“你给我这个东西,有什么条件?” “没有什么条件,”丁文嘉摇头,“对我来说,这东西就是个烫手山芋,我把这锅丢出去了,我就轻松了。” “只是这样?” “只是这样,我不想和蛇族有半点牵扯,我现在有事业,有男人,我不想其他东西打乱我余下的人生,能维持原状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福报了。” “你倒是看得开,”金瑶微微点头赞赏,“如果辛承和黑月都像你这样想,也不至于斗了这么多年,两败俱伤不说,还什么也没捞着。” 丁文嘉轻笑了一声,方想问一句“黑月”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一群人的代号?还是领头人的标志?丁旺福的日记里也写过黑月,金瑶也说过黑月,可这两个字代表的到底是什么? 还没开口呢,就听到廊外哐当一声,梁霄骑着宋戈的小电驴来了,他停不好车,反反复复踩车蹬子都踩不下来,心里又着急,干脆把车靠着沿海一棵大树斜挨着,可朝着这边才走两步,车就倒了,路人纷纷侧目,梁霄愣了一下,看到金瑶盯上了自己,索性加快脚步,蹭到两人面前:“吃饭呢?” 丁文嘉正奇怪梁霄怎么回来,余光里就瞅到落地玻璃窗后偷偷往这边瞄的饭店老板,丁文嘉一盯,老板就一缩头,整个人躲进了柜台。 跟着在这儿通风报信呢。 “吃鱼吗?”金瑶头也不抬地用筷子戳着剩下的鱼肉,她手指颀长而有力,一双筷子使得跟双节棍似的,舞起来转得飞快,那筷子尖往鱼脑袋里一插,单根筷子挑起鱼头,手腕一转,那被红油炸得半白半枯的鱼眼珠子就这么瞪着梁霄。 梁霄抿抿嘴:“不……不吃,”他又嬉笑着看着丁文嘉,“你俩……真……真就吃鱼呢?只吃鱼?” 丁文嘉没好气:“还吃了泡菜和可乐,怎么着?你付钱请我俩?” 这底气,不是挺足的嘛,梁霄下意识也往店内瞥,老庄呢?不是说丁文嘉眼睛红红的像是被人欺负了吗? 梁霄喃喃低语:“我请当然可以,就是嘉啊,你真没事儿?”梁霄伸出食指,绕着丁文嘉的乌眼圈画着圈比划,眼睛都肿成□□肚了,把他心疼得哟。 丁文嘉觉得有些烦了,她还有事儿想问金瑶呢,这下好了,啥也问不成了,只问梁霄:“你就留宋戈一个人在客栈里?陈甜要忙着招待客人,你也不看着点宋戈,他病才好呢。” 梁霄立刻为自己开脱:“没啊,他精神头挺好的,身强力壮的。” 瞧着丁文嘉又瞥他又瞪他的,梁霄做出发誓的手势:“真的,我去车棚里取车,他那车不是好几天没开了嘛,被塞到了最里面,三四辆车围着,我挪一辆车都挪了好久,他下来,蹭蹭蹭,扛着车搬来搬去,可轻松了。” 金瑶插了一句:“那得谢谢我,不然,他哪里好得这么快。” 梁霄似没听清金瑶说了什么,只继续说:“更何况,他干爹来了,有人照顾呢。” 辛承又来了? *** 辛承和丁文嘉基本就是前后脚,估摸着丁文嘉才带着金瑶绕过巷子口,辛承就来了,来了之后,指名道姓地要找宋戈。 当时宋戈正站在后院发呆,他先是看着菜圃,蹲下身摸了一把湿润的黄泥地,应该是早晨刚浇过水的,他习惯傍晚的时候浇,戴着耳机听着歌,捏着喷头水管,泼墨似的在后院指点江山,这感觉,豁,贼解压。 是金瑶种的,水应该是也是她浇的。 不对,人家是山神,哪里需要浇水?小指头一勾,天上就能下雨了,给这菜圃来一场局部小雨,浇水也省了。 宋戈一边想就一边用手去触碰那新鲜脆嫩的菜叶子,水分很足,焯一下拌点酱油应该就很好吃。 “这院子收拾得不错嘛。” 辛承的声音。 宋戈很熟悉这个声音,他记性不错,见过一面的人第二次见,他绝大多数都能叫出名字来,尤其是大学的时候,社团、学生会、班里班外那么多人,他基本上都能记得人家的名字和籍贯。 梁霄当时还纳闷,说有的人就是开会的时候签到时喊了一声“到”,宋戈怎么就能记得了,宋戈和他解释,六岁之前他还在大理,没人管,他就坐在田垄上看来来往往干活的人,夏天的时候太阳特别晒,大家戴着斗笠眯着眼睛走路,很少有人会刻意看他,可宋戈每次能喊出“张阿公”和“李嬢嬢”的时候,人家都会朝着他笑。 “然后呢?”梁霄还想听后面的,笑了,然后呢? 宋戈摇头:“没然后了,笑了还不够吗?别人对你笑,这已经是件让人开心的事了。” *** 客栈大堂。 “你别这样看着我笑。”宋戈一边给辛承倒茶一边提醒辛承稍微收敛一下脸上的笑意。 辛承止住笑,刚好也渴了,正要抬手去端杯喝水,愕然听到宋戈一句:“无糖柠檬水,三十一杯。” 辛承低眉看了一眼杯中的半片柠檬,愤然收回手:“无糖你还三十?” “有糖四十。” “你这。” “也有代糖不长胖版的,五十。” 辛承哑然,许久才一声冷笑:“你这坐地起价的作风,是跟瑶娘娘学的吧。” “她坐她的,我坐我的,我俩各有各的风格,不存在谁学谁。”宋戈答得很快,让辛承有些意外,记得初中的时候宋戈那个乖哟,跟只小白兔似的,性格好,学习好,又听话。 每次辛承说要去看他的时候,宋戈都会提早一个小时在校门口等,看到辛承的车过来了就拼命挥手,兴高采烈地又蹦又跳,一口一个“干爹”不知道喊得多亲热,用现在的词来说,当时的宋戈就是个男款傻白甜,现在怎么了?还学会兜圈子了。 辛承无奈摇头,他是真渴了,也不缺钱,灌下一大口水,辛承才继续感慨:“你这耍赖的样子,也挺像瑶娘娘的,果然,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你这小子,变坏了。” “你来干嘛的吧。”宋戈直言。 “来看你。” “换一个借口,我不信。” “我这……,”辛承这才反应过来,四指轻拍桌面,“怎么叫借口呢?诶,你小时候就很喜欢我来看你的嘛。” 宋戈也不说话,只朝着辛承挤笑,这股笑意十分刻意,像极了小时候被家长带到别人家表演才艺的假笑。 这假模假样的笑意辛承岂会看不出,可他故意不接茬,宋戈如今厉害了,经过金瑶亲力亲为的训导,身体力行的演示,怼人怼得花招式一套又一套的,他才不上当。 辛承挺直背脊,拿出对付金瑶那般的谨慎,才说:“来找你,的确有事,丁家的那套老房子是过户到你名下了吧。” 宋戈眉头一抖,怎么突然问起房子的事了。 辛承问得循序渐进,不急不慢的:“就前两年闹着说要拆迁的那套,丁旺福死后,丁文嘉不是把那套给你了么?” 宋戈往沙发背上一靠:“怎么?你想要?” “对,”辛承点头,“我想买。” 宋戈更无赖了,直接扭头:“不卖。” “三倍。”辛承伸出三根手指比了个数:“市价的三倍。” 宋戈睨了他一眼:“那我更不卖了。” 第39章 第39章 你知道黥刺吗? 辛承一愣,幡然大悟,是啊,宋戈这小子不说大富大贵吧,如今也是小富即安,钱之一字,他自小也不怎么看重,自己贸然提出要买房子,宋戈只会被他越推越远。 辛承身体慢慢颓进沙发,整个人像是陷进去泥沼一样,身子也跟着矮了一截:“旧友故居,或者,你让我进去看看也行。” 辛承怯场,宋戈就乘胜追击了,他双肘压上桌面,手掌托腮,一副歪头好奇状:“你要进去找什么东西吗?” 风铃响,门被推开。 金瑶打头走在前头,怀里还揣着那包牛皮纸袋,见了辛承和宋戈坐在沙发上说话也不奇怪,只是将手里的资料往外一掏,扔到了辛承怀里,语气似吩咐:“不用买了,你要找的名单在这儿,去抓人吧。” *** 时近日暮,宋戈这是三天来的第一次洗澡,擦干头发,坐在房间露台,还可以看到对面大橡树的霓虹招牌。 记得以前,这大招牌每到晚上六点半就会准时亮灯,为了符合大橡树这个名字,谢老板特意做了一套绿色的,绿莹莹的光照得周围都跟水帘洞似的,今天灯光没亮,宋戈还有些恍惚,他下意识地看了下时间,明明已经六点三十一了,顿时才想起,谢老板被抓了。 不得不说,金瑶是个十分谨慎的人,宋戈不知道金瑶是自什么时候起怀疑上谢老板的,是在肖金枝住进谢老板客栈那一刻?还是更早? 金瑶说过,辛承的间谍网络密胜蛛网,很多钉子不是不知道,而是不好抓,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旦要动手,就得全网收尽,不然只是白费功夫。 这次行动,算是比较突兀的一次,难怪辛承今日看着疲惫许多,既然已经动了一个凌冽,他就得一直动下去,也不怪辛承对着金瑶的语气都怨念了许多,若不是金瑶让他动手,按照辛承的性格,他只会装作无视Somewhere客栈的事,牺牲少数以谋求更长远的计划,这是辛承一直以来的策略。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金瑶,客栈留下的三人,在劫难逃。 这样算下来,宋戈应该要谢谢金瑶,可这句“谢谢”,他有些说不出口,他心底里是真心感谢金瑶的,可金瑶对待他的方式让他很不习惯。 像是习惯生活在北极圈的人突然一下被拉到了热带丛林,这种突如其来的热情和毫无理由的宽容乃至于纵容,让宋戈无法适从,仿佛被人绑上了手脚,只要在金瑶面前,他就显得有些局促。 隔壁露台突然传来门响,宋戈条件发射一样从椅子上弹跳起来,擦头发的毛巾顺声落地,宋戈来不及捡,就躲进了屋里。 金瑶也是刚洗完澡,她爱沐浴,水流过肌肤的感觉会产生舒爽顺畅的快感,只是早些年洗澡不方便,她在苍山也没有个能服侍的人,自己辛辛苦苦烧好水洗完了还得辛辛苦苦倒了,加上她被封着,也见不到什么外人,洗澡这种事,就成了她不常做的力气活,现下倒好,龙头一开,温水就能哗哗往外流。 金瑶又穿着那套白色小吊带,不过今天气温低,她在外头套了件蓝白格子长袖,倚在露台栏杆上,眼神往旁边一瞄,就看到了宋戈落在露台地板上的毛巾,深蓝色的,半湿,上面带着洗发水的香气。 金瑶挪开眼神,话里话外都是说给宋戈听的:“胆子这么小,这次掉了毛巾,下次得掉啥?” 语落,门框处宋戈歘地窜出个脑袋,语气还挺倔:“你说谁胆子小?” 金瑶装模作样地摇头晃脑看了一圈,眨巴眼问宋戈:“这儿还有第三个人吗?” 宋戈弯腰捡起毛巾,上面沾了些细泥,也不能擦了,他随手把毛巾搭在花架子上,像是故意遮挡金瑶投射过来的视线。 金瑶反手就把毛巾一撩开,从花架缝隙探出半张脸,笑着:“你这算什么?一叶障目?你看不见我就觉得我也看不见你了?” 宋戈还没回话呢,金瑶又笑着问:“听说你把辛承给气得够呛?他在微信里发了好久的牢骚。”叮咚几声提示音,金瑶拿起手机在宋戈面前虚晃了一眼,像是在验证自己没有说大话,“瞧瞧,还在埋怨呢。” 这话说得,宋戈还没和辛承说几句话呢,金瑶和丁文嘉就回来了,他能怎么气?宋戈觉得挺冤的,就像自己在外头被别家孩子欺负了,人家孩子还跑过来给他爹妈告状。 宋戈没好气:“他说我怎么他了?” 金瑶瞧着宋戈来兴致了,语气也跟着轻快起来:“说你长大了,和以前不一样了,还问是不是我教你说的,瞅瞅,这都把帽子扣我头上来了。” “你回他什么了?” 这俩露台中间原本就是有半截水泥墙的,宋戈只是用花架围了剩下半截,水泥墙墩子上被他搁了几盆花叶络石,彩叶似丝绦一样垂延而下,宋戈问金瑶的时候就故意低头去看那似油彩斑斓的花叶,装作不关心的样子。 金瑶倒是大气,直接捏着手机递给宋戈看:“诺。” 宋戈扫了一眼,辛承发的全是语音,只有最后一句是文字——“瑶娘娘,您可不能这样。” 金瑶则是回了一句:“就当是我教的,咋地吧。” 辛承能把金瑶“咋地”?金瑶不把辛承“咋地”了就算不错了。 怎么说呢,宋戈看着别扭归别扭,可心里还是有一股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快感。 “他为什么要买丁家老宅?”宋戈忽而问。 “他不是说了吗?旧友故居,想要重游一趟。” “你信?” “我不信。” 宋戈瞪大了眼看金瑶,她自己都不信,还拿这套说辞来搪塞宋戈,未免太敷衍了吧。 “名单呢?”宋戈仔细回忆下午说话的细节,“你说名单在你手里人,让他去抓人,什么名单?” 金瑶两只纤长的胳膊往花盆旁边一搭,头趴在肘上,眨巴着眼睛看着宋戈,在红黄绿交错的花叶遮掩下,好似也没之前那样凶巴巴的,倒是显得有些……可爱? “我不能说。”金瑶动作摆得很是到位,可这次连敷衍都不敷衍了。 宋戈头一歪:“金瑶,你可是答应过我,不瞒着我的。” 金瑶“啧”了一声,和他咬文嚼字:“我答应你的是,不和你说假话,那翻译过来就是,我和你说的话,必须得是真的,这一点,我做到了啊,你可没说我知道什么都得告诉你,没这个讲法。” 宋戈眉头倏地一下皱起,他还疑惑金瑶当时怎么答应得这么快呢,原来她心里早就打好算盘了,宋戈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话……不能这么说。” “怎么不能了?”金瑶更来劲儿了,“你看,这个承诺是我说出口的对吧,当时我咋哄你都哄不好,就答应了你这件事儿,你也点头了对吧。” “是。”宋戈忙不迭地追上一句,“可你当时也没说是……。”等会,金瑶说的什么?哄?她哄他?宋戈思绪跟断了线的雨珠子似的,再也衔补上了。 “你瞧瞧外头那些整得贼漂亮的海报,”金瑶慢吞吞地插上一句话,“一杯珍珠奶茶,半杯珍珠果的那种,拿到手里,三分之一都没有,你仔细去看那宣传图,才发现最下面的一行字叫做‘最终解释权归官方所有’,我这儿也是这规矩,我说出去的话,解释权归金瑶所有。” 宋戈哑然,也是,嘴长在金瑶身上,她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谁也奈何不了她。 “那我姐她……。”宋戈下意识地用上齿摇了摇下唇,似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我姐她没生气吧,就我告诉你肖金枝给她发消息的事儿,她……。” “没有,她只是很担心你,担心把你牵扯进来。”金瑶深吸了一口气,“她所知道的事情应该比告诉我的要多,不然她不会这么害怕,不过她不愿意说,不过那些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她已经把最重要的东西交托给我了。” 金瑶回头看着宋戈,看着他依旧眉头紧皱的样子,突然喊了他一声:“宋戈。” “啊?”宋戈愕然抬头,双目炯炯看着金瑶。 “你要允许你身边的人藏着秘密,就算是最亲密的人也是如此。”金瑶扬起下颌,她说“亲密”二字的时候眼神一直像钉子一般钉在宋戈身上,像是在预示一场突如其来的山雨。 宋戈退一步问:“那她身上的月牙印记……。” “那玩意洗不掉。”金瑶直言,“不过辛承会处理她身边的人的,只要她平日不要露出来,往后也没什么大事。” “我是想问,那个印记到底是什么意思?”宋戈耸肩,“我不带相信这是黑月的印记,不然也太危险了,你之前说过,辛承费了很大的力气也抓不到黑月的人,可这个印记未免也太显眼了,而且凌冽有,那其他六个人为什么没有?” “嗯,”金瑶点头,“你想得很周全。” 金瑶这话说完,却并没有下文,亏得宋戈还在苦苦等她开口,金瑶眉头一抬,一脸诧异:“做什么?指望着我直接告诉你?” 宋戈低头微微嘟囔:“我姐可说过,如果我问,你什么都会说的。” “金瑶的嘴,骗人的鬼,辛承没告诉你?”金瑶大肆笑了几声,又把头埋在臂弯里继续狂笑,笑得两肩高耸,乐不可支。 “你知道黥刺吗?”金瑶忽而抬头,一脸正色。 第40章 第40章 你确定有人一路跟着你?…… 宋戈点头:“知道,黥刑始于唐末,盛于五代,小刑用刺,次刑用刀,多是黑色。”宋戈说完,语意略迟,许久才长舒一口气,“黑月的意思,是黥刺?” “你知道得挺多,”金瑶抬眸,“怎么?还是你也怀疑过,查过?” “我是怀疑过。”宋戈点头,反复确认,“背上有黑色印记的人是黑月的囚犯?” “差不多吧。”金瑶见已经说到此处,也懒得多做隐瞒,不然还得编全套谎来圆,她累不累啊。 可从何说起呢? 金瑶思虑片刻,才说:“起初,是来源于辛承对黑月的一场误会,我之前说过,那伙人之所以会被辛承标为‘黑月’,是因两边初交战之际,辛承俘获的大多都是背上有黑色月亮的人,而这些人大多都被拔去了舌头,无法说话,也不识字,看到辛承更是满目恐惧,辛承便以为那些人就是同党,所以才称其为黑月。” “可事实上,他们也只是傀儡罢了,或者用你的话说,其实就是那帮人的囚徒,这些人里,不肯归顺的,就被拔去舌头,挑断脚筋,后来他们发现可以剥皮换脸的法子,就抓了这些人来换脸,一张皮一个身份,发展到现在,你可以理解为但凡是打上了这个印记的人,都是他们的皮囊库,等到他们惹了事,需要脱身,就会找上这些带印记的人。” “如果是一开始就肯为其效命的,境遇稍微好些,譬如凌冽,你刚才问为什么只有他身上有印记,那不是他的印记,是他换上的那张皮的印记,他原本的模样,不是这样,所以当时辛承与我拼了命也要把他的皮给抽掉,不过……你看凌冽当时视死如归的模样,我猜他多半没有家人被人家握住,如果是有家人被挟持,想死都不敢死,例如你的养父丁旺福。”金瑶说完,故意看着宋戈。 看到宋戈听到“丁旺福”这三个字的时候表情并没什么太大变化,金瑶才继续说。 “丁文嘉去上大学后,丁旺福带着妻子四处飘摇,东躲西藏,偶尔又露个水花,吸引火力,无非就是为了保住丁文嘉,你看,他这一死,没两年丁文嘉身边就全是那些不干净的人了,凌冽绝对不是第一个,大橡树的谢老板也不是,肖金枝勉强算是最早出现的,不过也不一定是第一个。” “谁是?”宋戈这个闷葫芦终于荡出了点儿声响。 金瑶摇头:“我也不知道,”金瑶看宋戈眸光略显黯淡,只解释,“我之前不怎么管事,一个丁家也无甚突出的地方,唯一特殊一点的吧,就是他们收养了你,这些细枝末节的,辛承也不必处处向我汇报。” 良久的宁静。 就当金瑶以为这话题已经过去,宋戈也不想追问的时候,宋戈突然对着金瑶来了一句:“那丁旺福身上的印记,是他换过皮,还是他是要被换皮的人?” 金瑶欲开口,却忽而抿紧嘴唇,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反问:“我告诉你,你和我走吗?” “你为什么总是让我走?”宋戈已经是第二次听到金瑶提出这个要求了,他十二分的不解,走?去哪儿?去做什么?金瑶一概不说。 “哦,你不喜欢我这样问,”金瑶郑重点头,“那我下次再问。” 有敲门声,宋戈和金瑶纷纷朝着自己房门回头看了一眼,隔着露台宋戈听到对面传来一声丁文嘉的声音:“金瑶你在吗?” 丁文嘉又来找金瑶了? 金瑶朝着宋戈耸耸肩:“我去看一眼。” 拖鞋趿拉声、开门声、女孩细声细气的说话声,不一会儿,门关上了,又是一阵拖鞋哒哒哒的声音,金瑶似乎在小跑,什么事儿值得她一阵小跑。 “等急了吧。”金瑶从门框边上才露了半张脸,就看着还在露台上吹风的宋戈笑。 宋戈想说自己没有在等她,自己哪里等她了,自己只是……只是觉得外头凉快、舒坦。 金瑶朝着宋戈笑:“你姐让我晚上和她一起睡,说她房里的床特别软,还说给我准备了一套蚕丝的睡衣,特别舒服。” 宋戈木然,张张嘴,慢吞吞却说不出什么,他一直都觉得女孩子的私密事不能追问,自打他被收养到丁家的第一天起,养母就教他,家里虽然有两个厕所,可你以后上厕所的时候一定要敲门问一下有没有人,敲完门后,就数三个数,里面没有人应才可以进去哦。 宋戈懂事早,从那时候就知道男女有别的讲究,可金瑶,还真是不把他当外人,宋戈许久才嘟囔一句:“你们俩的事,不必和我说……说得这么细。” “哦,”金瑶点头,“这可是你说的,往后我和丁文嘉的事儿,你就不要像今天一样问来问去了。” 等等,貌似不对啊,宋戈明明不是这个意思,可金瑶已经转回屋内,宋戈踮起脚,从花叶络石里探了个脑袋出来想重新解释一下,金瑶直接把露台门一关,还大声喊了一句:“我要换衣服了哦。” “你这……。”宋戈哑然,只等着四周空寂,风像羽毛一样轻轻拂过他的臂膀和脖颈,丝丝的凉意让他心火稍微平复,他才低声喃喃一句:“你这不讲道理。” *** 丁文嘉住一楼,她不常在客栈住,客满的时候,她的屋子偶尔还会被拿来当客房,好在她东西不多,搬来搬去也不费事。 一楼基本上都是多人间,最当头的两间分别是女生八人间和男生八人间,每个房里都有一个大柜子,分格带门地方便那些穷游小年轻锁住自己最后的面包和干粮,丁文嘉日常就把自己的东西塞柜子里,既然邀请了金瑶住过来,自然得一番收拾。 忙活了半个晚上,金瑶端着牙刷缸下楼的时候,丁文嘉已经铺好床单换好窗帘了,开了门,就闻到一阵扑鼻的香,跟着这开门风往人鼻子里窜。 “你还带了牙刷?”丁文嘉挺意外的,怎么不刷好了下来,省得麻烦,明早还得提上去。 “睡前刷牙是一种仪式,我比较喜欢在一个屋子里完成,刷完,然后就睡觉。”这句话换了别人说,听着似乎有些矫情,可从金瑶嘴里用这种正儿八经的口吻说出来,反倒是觉得有趣。 丁文嘉转身,支起摊开放在床榻上的一套淡粉色睡衣,娃娃领,蕾丝边,裤子不长,金瑶穿起来应该刚好过了大腿的三分之一。 “这件,”丁文嘉把睡衣给金瑶,“你看看喜不喜欢,全新的,我刚拆的包装。” 金瑶仔细端详,料子不错,记得早些年她还在昆仑的时候,也收到过一匹上好的纱罗,丝绸中的极品,三十多道工序,熟练织工每人每天最多也只能织3米,现在的丝绸大多都是机器打出来的,提高了效率,少了些人情味,其实粗略摸起来并无不同,可金瑶摸着却是分明觉得不同。 不是说这机器打出来的不好,也很好,又软又密,可物是人非,当年她还是以昆仑山神的身份收受贡品,如今呢…… “你特意给我买的?”这尺寸是金瑶的尺寸,金瑶忍不住问。 “这倒不是。”丁文嘉低头装作去捻被子角,“原本是买给肖金枝的,”她仰头,笑着解释,“我年前去上海开会,她缠着我让我顺便去趟杭州给她买几件真丝的睡衣,你说她,从来都是这样,杭州和上海也不是那么近的,她……,”丁文嘉眸光歘地颤了一下,“她还真是……从来不为别人考虑。” 这话是埋怨,可金瑶听着全是伤感的气息。 她十分夸张地伸了个懒腰又拉了拉腿,才说:“你确定,你从昆明回大理的时候,有人一路跟着你?” 丁文嘉点头,这才是她让金瑶和她同住的真实目的。 其实一开始她挺犹豫的,她不确定金瑶到底会不会帮自己,以至于金瑶问她“到底什么条件”的时候,她都不敢开口。 *** 有人盯上她了,昨夜梁霄八点送她回市区,丁文嘉特意换了一身衣服,绕开了公寓楼电梯监控走的楼梯下的楼,九点发车去昆明,到老家已经两点多,本该是万籁寂静星星都睡着的深夜,可当丁文嘉用备用钥匙打开家门的时候,分明觉得,莫名有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像是手指甲不小心划过白灰墙的摩擦,又像是老鼠穿过楼道的声响。 她停顿了片刻,才突然拧转钥匙,闪身躲进了屋内,她不敢开灯,她身上带了两只徒步用的高强度手电筒,她拧了一下转头,把手电筒的光口控到最小,才敢轻轻一摁,射出的光不过半个手掌的大小,却足以让她在屋内自如穿梭。 屋内没人,陈设如常,空气里飘浮着凝重的水汽和发霉的味道,丁文嘉轻车熟路地摸到了书房,半蹲着沿着窗边蹲行到密室开关。 输密码、开门、拿东西、走人,前后不过五分钟的路,她自以为自己速度足够快,可当她再次开车上了高速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还是被人盯上了。 她不敢立刻往大理走,过恐龙谷收费站的时候她特意先下了高速,绕着景区兜了一圈,又重新上了高速,然后一直往后视镜瞟,果然,有辆之前就在她后头的车依旧黏在她屁股后头。 是辆探岳,新款,牌照是昆明的。 深夜高速车本来就少,两辆车颇有默契的一前一后,距离不远不近,丁文嘉不敢轻举妄动,更不敢随意变速,只一直忍着到了大平地服务区才利用假装下车买水的空档偷瞄了那车一眼,开车的人戴着一个蓝色医用口罩,五道褶的最大号,从喉咙一直遮到了鼻梁,头上反戴着一个灰蓝色鸭舌帽,只从帽子卡扣里露出一截刘海,看面相和手指的骨节,这应该是个男人。 如果是个女人,丁文嘉尚可以对付,男人的话,只要不是和拳馆那些大老爷们一样粗壮结实的练家子,她应该也没问题,可大晚上的,丁文嘉不想惹事,谁知道这人后备箱里是不是放着家伙事儿。 丁文嘉重新回到车边上,下意识地把副驾驶的手电筒别在了腰上,这手电筒是多功能的,筒头是T形安全锤,双层玻璃都砸得碎。 服务区人很少,不过还算是灯火通明,丁文嘉买完水,看着东边渐渐翻滚起的曙光,天快亮了,她看了一眼时间,居然已经六点了,她觉得自己的速度开得还挺快的,估摸着是下恐龙谷兜圈的时候花费了太多时间。 丁文嘉拧开瓶盖昂头喝水,隔着超市玻璃窗往外头不经意地看,车里的人似乎很有耐心,也不下车,也不动,手都还在搭在方向盘上。 这是要吃定她的意思了? 她能找谁? 如果她谁都不找,她会不会是下一个周奇?或者是下一个肖金枝。 丁文嘉努力呼吸,让自己保持平稳的心跳,尔后才掏出手机,边走边装作回微信消息,拉开车门的时候声音扯得很大:“对对对,我中午回来吃饭,金瑶起床了吗?有问起过我吗?” 40-50 第31章 第31章 宋戈,你是我养了二十五年的…… 从后院上楼,势必要经过大堂,可宋戈知道金瑶必然是不想让梁霄和丁文嘉看到她这副模样的,其实刚才后院动静这么大,但凡有耳朵的应该都会担心后头发生了什么,可宋戈往大堂里事先瞥了一眼,发觉里头安安静静的,他先把金瑶靠着墙角安顿好,又快步过去看了一眼,才发现丁文嘉和梁霄靠着沙发上睡着了。 丁文嘉枕着梁霄的大腿,盖着梁霄的外套还睡得挺香,呼吸声都跟着沉重起来。 大堂的钟响了,钟声刚好十二下,宋戈连忙转身扶着金瑶上楼,在钟声的遮掩下,俩人的脚步声显得轻盈不少。 “房卡。”宋戈把金瑶扛到房间门口,伸手朝着金瑶索要开门房卡。 金瑶低着头,声音小得像是蚊子叫:“你出门打架还带房卡的?” 宋戈嘬了嘬嘴,表示无奈,备用房卡在一楼,可金瑶的状态,似乎撑不住再走一趟,把她一个人丢在这儿,宋戈更不放心。 干脆先把金瑶安排在他房间,总归要有一个能让她靠着的地方吧,自己的房卡呢?应该是在牛仔外套里。 可自己的牛仔外套在金瑶身上穿着呢,房卡是放在应该是放在左边内侧口袋。 “你解下扣子,我房卡在里头。” “你想干嘛?”金瑶警觉起来,“你想看我的伤口然后嘲笑我?没门。” 都这个时候了,金瑶居然还能觉得自己是想笑话她?这女人的是把面子看得多重要。 宋戈无语:“一般的女孩子,最多也就会以为我想非礼她。” 金瑶张嘴想要辩驳,宋戈直接把金瑶胸前外套扣子扯开,也没多想,快手摸了下衣裳内口袋,找到了房卡,直接用食指把房卡一勾。 “滴。” 宋戈三下五除二地把金瑶往房里一扛,先把她安顿好床尾,想了想,又学着金瑶在自己屋子里的设置,把被褥枕头全部推挤到一团,他记得,金瑶说过她腹部受了伤,得坐着睡。 宋戈这屋子里就一床被褥,有些不够,他转身去了浴室,又取了浴巾毛巾,回来的路上,顺道用脚尖绊着门边关了门。 “够吗?”宋戈一边给金瑶垒被子和浴巾,一边问她。 “你挺熟练啊。”金瑶嘴上虽然呛着宋戈,可身体还是很老实地靠上这一座“被子山”,总算是觉得舒坦些了。 “什么熟练?”宋戈不解。 金瑶低头示意了一下自己的扣子,又努嘴朝着门口,像是在夸赞宋戈刚才的顺“脚”关门,她笑着重复:“动作挺熟练的。” 宋戈懂了,他摇摇头:“我不和你闹,你这嘴皮子都能跑高铁了,都伤成这样了,还有精力和我开玩笑,”宋戈说完,又退后半步,“你刚才可别误会,我只是为了拿房卡,”他说完又眼神四瞟,“而且,我好像没碰到你吧。” “你碰到我也没事。”金瑶倒是大气,“我又不会和你计较。” 宋戈有些头痛,他时常觉得和金瑶说话得带足了心眼,金瑶安排的套路,一路上全是坑,无论你是用跳的还是滚的,总得落到她的碗里去。 罢了,说得过金瑶又能如何?他说赢了她她以后就能不烦他了? 金瑶盘起腿,深呼吸了好几口气,她这副身子骨本就和凡人不同,除开和凡人一样受了伤会流血,修复、生长和衰老的方式更像是植物。 金瑶曾经六个月没挪窝地观察过一株藤本蔷薇的变化。 立春后,原本光洁的枝丫上开始萌发黄豆大的芽点,别看这芽点小,一旦长出第一对叶子后,每一个芽点都会进入疯狂生长,他们舒展枝叶,嫩叶从深红转变成翠绿,逐渐伸展,像是刚睡醒的孩童伸着懒腰。 五月是蔷薇生长的黄金月份,大部分蔷薇科的花期都在五月中旬,苍山要晚些,换做金瑶之前驻守的长白,那就更晚了,经常要到六七月份才能看到一片花海。 花落之后,并不是衰败,植物会从开花结果的生殖生长进入盛夏的营养生长,这一阶段,绿色是主色调,在五月耗费了巨大的力量去开花的植物开始进行自觉的营养补充,它们扎根,自下汲取营养,它们长叶,自上吸收阳光,这些能量可以治愈他们之前囤积下的疲惫和伤痕,一如金瑶如今的状态。 她需要营养,很多的营养来修复,单靠那些植物的气味和新鲜的果实太慢了,她需要真正的营养。 “宋戈,你左胳膊还痛吗?”金瑶忽而开口,她的声音缥缈得有些不真实,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令宋戈有些恍惚。 “还行吧。”宋戈撒谎了,他的胳膊依旧不能动,脱臼应该是没脱臼的,可酸麻得厉害。 “我给你揉揉。”金瑶伸出手。 金瑶的确有一套黄金推拿手法,之前只给宋戈揉捏了两下,宋戈就跟脱胎换骨似的,可如今金瑶受着伤呢,宋戈再和她赌气,也不能让病号动手。 “没事了。”宋戈咬着牙忍着痛开始给金瑶表演抡胳膊,又指了指金瑶的小腹,“你的伤,真的不要去医院看看?稍微包扎包扎也好啊。” 金瑶摇头,医院可治不好她。 “你过来。”金瑶朝着宋戈招手。 宋戈本能地往前,可才走了两步,身体却突然不由自主地往前一倾,脚尖也跟着离地,他像是一根悬浮在空气里的羽毛,他想要喊出声来,却发觉喉咙似哽住难以发声。 他注目看着金瑶,却发觉金瑶似变得和之前渐有不同,她裸露在外的手臂由白皙变得棕黑,细细去看,才发觉那已然不是人的血肉,而似无数根缠绵扭紧的藤条,她的脖颈、脸颊,甚至是发丝,都变成了细嫩纤长的藤须。 藤须绕着宋戈渐渐攀结成一个半茧,宋戈想要逃,身子却像是被吊拽在了空中,莫说往后退上一厘,便是动动手指头,都十分困难。 “我说过,你对我很重要。”金瑶仰头朝着宋戈,她的眼睛失了瞳仁,逐渐变得透明水润,两只眼睛像是嵌在眼眶里的两汪清水。 宋戈胸口涨裂得厉害,他不知道金瑶会对他做什么,他拼了命地想要喊想要动,可都是徒劳。 “宋戈,你对我真的很重要。”金瑶再一次重复,“你是我的药,我受伤了,真正能治我的,可不是你种的那些花草,而是你啊,宋戈,你是我养了二十五年的药。” *** 宋戈一度以为自己快死了。 宋戈读书那几年,晚上睡觉经常会猛地抽搐一下,像是突然往下坠了一下,他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会抽这么一下,就想到宋老爹告诉自己的一个奇闻。 说是很久以前,云南一个傣族村子里住着个年轻男人,他是个外来人,无父无母,被村寨里一个鳏夫收养,白认了一个爹,后来,这男人找了老婆,生了个女儿,可一断奶老婆就丢下女儿跑了,去了城里,只剩下这祖孙三代相依为命,没过多久,收养他的老鳏夫也死了。 傣族称呼年轻男人叫“猫哆哩”,宋老爹给他讲故事的时候,也入乡随俗,“猫哆哩猫哆哩”地叫,可宋戈听不惯,宋老爹只能改口说“这个小哥”。 这个小哥心疼他爹走得孤单,就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爹买了一口五百斤的大棺材。 宋老爹一边说一边用旱烟袋子敲着木门槛,发出的磕响声就像是用手指节敲在棺材木上一样清脆。 “傣族葬礼也是分得很细的,土葬、火葬还有水葬,村寨四周,总会有几片墓地,傣语里叫‘坝消’,又叫龙山,龙山里的树长得可好哩,老高老高,也是嘛,你想想,这人死后尸骨、毛发、皮肉就埋在土里,那土就越来越肥,树也就越长越好了,能埋在这个地方,是给村寨里增福气的。” “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埋进龙山,如果是暴毙溺死凶杀之类的,得水葬,让邪气随着水流走,免得给村寨招来灾祸,按理来说,这个老鳏夫,得水葬。” “他怎么了?”宋戈好奇。 宋老爹声音愈发低沉:“他啊,他被人……剥了皮。”宋老爹一边说话一边比划,“完完整整的一张皮,指甲盖都被整整齐齐地刮了下来,尤其是那张脸,眉毛都连在上面,连唇上的纹路都一丝不落,你把那张人皮摊开了,还能看清楚他大致的模样,栩栩如生的,哎哟喂,我这是没见过,听人说,当时人是死在桌子下头的,这张皮呢,就被挂在了悬梁上,风一吹,皮就会胀气,手指头和膝盖还能一动一动的,像是吊了个人在上头。” 宋戈听着听着就打了个冷战,又问:“谁杀的呢?” “谁杀的?哟,这就是个难题了,一开始,大家都说是邪祟干的,说村寨里有不干净的东西很久了,还说,村子里男人少,年轻男人更少,都去城里打工了,村子里阴气重阳气衰。” “也有人猜就是村子里的人干的,要知道这老鳏夫之前名声可不怎么好,村寨里有娘们说,这小伙外出赶集的时候,看到过这老鳏夫爬过儿媳妇的窗,不然这儿媳妇怎么生了孩子就跑了?加上住在老鳏夫附近的人家家里总是会丢一些女人穿的兜兜和鞋袜,估摸着,他又是得罪了什么狠角色,被报复了,让他死都死得没皮没脸的。” “也有人说,就是他干儿子剥的,是个单身汉说的,他说自己起夜的时候,看到这小哥家屋子还亮堂堂的,屋子里还传来了猪油渣的味道,很淡,不浓,就那么一丝丝,一点点儿,不过那时候穷嘛,一点油腥味能饱半年,这单身汉就猫着身子过去看,一看吓一跳,人家哪里是在炼猪油,他说他亲眼看到,是那男人把烧红了的刀切进他干娘的皮肉里,一毫一毫地细细刮着皮,那火红的刀子碰到肉啊,就滋啦啦地响,像是烤肉一样,把那一层皮和肉都给烤熟了。” “不过,这单身汉四十多了,没老婆,整天疯疯癫癫的,他说的话,有人信也有人不信,还有人说,是这单身汉欠了赌债,看到这小哥有钱给他爹买大棺材,想着敲他一笔,才胡编乱造的这么一出,反正各种说法的都有。” 宋戈当时听了害怕,他才不到六岁呢,心里一阵虚一阵跌的,却还是忍不住问:“所以后来这老鳏夫是土葬还是水葬了?” “土葬,这男人说自己干爹已经死得够惨了,不忍心让他死后还居无定所的,又多花了一笔钱,请了巫祝,绕着村寨驱邪避难,折腾了好几天,”宋老爹憋了气猛抽了一口旱烟,“不过这老鳏夫葬在了一片很偏的地方,算是折中了。” 宋老爹说完,看着宋戈害怕,又安慰他:“小戈,你别怕,那小哥肯定没杀他干爹,你信我。” “为什么?” “啧,”宋老爹煞有介事地和宋戈说,“你不知道,这老一辈死后,是会庇佑晚辈的,你没听说过?” 宋戈摇头。 宋老爹继续说:“你睡觉的时候,是不是经常会一抖一抖的,就是脚颤那么一下,像是要往下坠?” 宋戈点头。 “我和你说,那就是老一辈的人在庇佑你,晚上阴气重,鬼差出道,百鬼夜行,指不定哪个不懂事的小鬼就缠上你了,如果你睡得太熟,你就被会被鬼缠上,你感觉到腿抽抽,就是你的祖先长辈在保护你,他们轻轻拽一拽你的小脚丫子,你是不是就没睡得那么熟了?他们是在帮你咧,晓得了不?” 宋戈将信将疑,宋老爹却继续圆着自己的故事:“所以说,不会有人对自家长辈动手的,你放心。” 宋老爹知道很多辛秘,他很喜欢和宋戈说这些没跟没落的传说,开场白通常都是“有这样一个村子”或者是“有一个小伙子”,他说的大多都是傣族和白族的故事,措辞用语之间似乎很了解人家的传统习俗,若不是宋老爹的身份证上标明了是“汉族”,宋戈都以为他是土生土长的傣族人。 不过宋老爹每次和宋戈说完一段可怕的总会安慰宋戈,譬如晚上睡觉腿会抽的这件事,宋老爹已经竭尽全力给宋戈编造了一个合理又温馨的理由,长大后宋戈其实知道,这叫做睡眠肌阵挛,很多人都有,可每次想到宋老爹的这番解释,你腿抽抽就说明有长辈在保护你,宋戈就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可此时的宋戈,昏昏沉沉,脑子里像是被抽空了一样,浑身都是轻飘飘的,迷迷糊糊之间,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挠弄他的胳膊,勾他的手指头。 那是藤须,很多的藤须,绿油油的,宋戈本能地想要逃,他多么希望这时候腿能抽搐一下,多么希望自己能醒过来,至少有个声音,有个声音稍微喊他一下,把他从这困境里救出来。 “你醒啦?” 是个女人,她的声音听着底气很足,余音软软的,十分亲昵。 “早饭吃什么?” 这是金瑶! 第32章 第32章 这个网红客栈,感觉……不太…… 宋戈欻地一下睁开眼,胸腔剧烈的起伏让他一时间心跳都跟着加快。 紧接着是窗帘被人霸道拉开的声音,几寸强光从左侧窗口直射过来,光斑落在他的眼眸,刺得他眼皮又酸又胀,他用手背遮着光,眯着眼绕着床沿瞄了一圈,看到站在窗帘旁边双手叉腰看着他笑的金瑶,忍不住提防起来。 “你知道你睡了多久吗?”金瑶像是个熟客,直接坐在靠窗的长条沙发上开始给宋戈叠那些散乱胡丢的浴巾,这是当时宋戈为她垒堆起来的,宋戈晕倒后,金瑶就把这些一股脑地全扔沙发上了,好让宋戈睡得舒坦一点,如此一想,金瑶真是觉得自己够善良够温柔的。 宋戈没答金瑶的话,他口干舌燥,喉咙里似火燎一样难受,他支起半个身子想要倒水,却发觉床头柜上早就摆好了一杯开水,摸了摸,还是温的。 “我给你倒的,”金瑶笑嘻嘻的,看着精神状态不错,“放心喝,没毒。” 宋戈听了,反倒是收回手,两臂用力支起身子,趿拉着鞋子半爬半跪地去了厕所,打开水龙头开始洗脸,他的脸烫得很,反复洗了几把还是跟刚烧红的炭似的,他用手掌舀了几口水灌嘴里,不知道是自己浑身太热了还是开错冷热水了,他觉得这水竟有些烫嘴。 他把水一关,他不喝了,不喝了还不行吗? 宋戈转身,想回床上取自己的手机,一扭头,就看到金瑶靠着卫生间的门框站着:“想取什么,我帮你。” 嘴上说着“我帮你”,可金瑶都已经把宋戈的手机捏在了手里,她只用食指和中指夹着手机,看着没怎么用力的样子,手机歪斜得像是随时要掉下来一样,可当宋戈伸手去拿的时候,却发现根本拽不动,她明明只用了两根手指啊。 “你生我气了?”金瑶主动问。 宋戈根本不想说话,他喉咙太痛了,喉管像是生了倒刺一样,他只摇头。 宋戈以为金瑶闹得差不多了,再伸手去拿,金瑶还是没泄一丝力气,手机纹丝不动,宋戈叹气,直接摸到了解锁键,摁亮了屏幕,看了一眼日期,眼睛都瞪大了。 “撒填。”宋戈一说话喉咙就呛,跟烟熏了似的,他清了清痰,想要再说一次。 “三天。”金瑶却听懂了,“没错,你睡了整整三天了,而我……,”金瑶像是有些骄傲的样子,她指了指自己,“我可是守了你足足三天,一步都没挪窝。” 宋戈脸色极其不自然,他冲到门口,手才触上门把手却警觉地回身看着金瑶。 金瑶努嘴:“我没锁门,你想出去就出去,我不拦你。” 宋戈沉住气,手指头扣在门上,只敢稍微挪了一下,确认门的确能开,才突然拧开门把手冲到了大堂。 大堂。 陈甜正在柜台前给一对准备入住的小情侣办入住,正核对人家身份证信息呢,听到动静猛然扭头,突然“呀”地叫了一声又立刻回头给两位客人解释:“这是我们……我们老板,他平时……不是这样的。” 厨房里,梁霄听到动静挑着铁勺就跟着跑了出来,瞧了宋戈一眼,立刻扭头和新来的小情侣解释:“我兄弟,之前发烧,烧病了。”梁霄指了指自己的脑仁,“脑子……脑子烧坏了,别和他一般计较。” 梁霄一边说一边顺道抽了沙发背上的一件外套,蹭蹭蹭上了五六级台阶,把外套往宋戈身上一裹,低声问:“你咋不穿衣服就下来了。” 宋戈低头看了一眼,外套里空荡荡的,他心头泛凉,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大腿,还好,他穿了条长裤。 只听到梁霄又说了一句:“你这秋裤……多少年没穿了,你这是啥?大病初愈的行为艺术?光着膀子穿秋裤,你这……什么爱好啊。” 秋裤? 宋戈别着腿低头看了一眼,这秋裤是深紫色的,短得很,只到他小腿肚,好像是他初中时养母给他的,是丁文嘉不要了的,当时养母在给他收拾去读寄宿学校的行李,一边把旧衣服往里面塞,一边还说小戈最节约了,能省点就省点,不过他一直没穿过,辛承说要给他买新的他也不要,像是和谁怄气似的。 谁把这条给翻出来了? 再看着柜台前那对窃窃私语的小情侣,宋戈觉得自己的面子都丢到太平洋去了,他气呼呼地上了楼,可没走两步台阶又觉得浑身无力,梁霄只得搀着他,只等着爬到楼梯拐角,底下的人看不到了,宋戈才一屁股坐在台阶上,他没力气了,得歇一歇。 梁霄手里还攥着大铁勺呢,现在都中午十一点了,丁文嘉可是说过中午要回来吃饭的,他不得做点文嘉爱吃的嘛、 “谁给我换的?”宋戈抬头纹梁霄。 梁霄眼珠子一转,摇了摇头:“不是我。”他又嬉笑了两声,“也不是文嘉,”继而大笑,“更不是陈甜。” 客栈一共就五个人,排除了三个和宋戈自己,答案呼之欲出。 宋戈斜睨了梁霄一眼,只问:“是辛承?” 梁霄往墙上一靠,双手一搭:“你干爹那是大人物,能给你换裤子?你再想想。” 还能想到谁?里外里就那一位金小姐了呗。 宋戈脑浆子都沸了,恨不得拿头哐哐撞墙,他又气又羞:“你……你怎么不拦着?你怎么能让那个女人碰我!” 这句话一说完,宋戈就觉得这措辞很奇怪,哪个女人?怎么碰他了?怎么说出了另一种味道来了。 “碰碰怎么了?”梁霄笑得出了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损样,“你里头又不是没穿。”梁霄捏着大勺,用勺子绕着宋戈的胯下画了个小圈,意有所指,“你还挺讲究的,”梁霄笑得越来越放肆了,“买的星期内裤,一星期都不带重样的,诶,你这要看星期几的时候是不是还得偷偷扯开裤拉链看颜色啊。” 宋戈有点烦了,推搡了一下梁霄的勺,丧气道:“后来怎么样了?” “什么后来怎么样了?” 宋戈手虚指了一下:“那天不是来了很多人吗?就三天前。” “来了很多人,什么时候的事儿?”梁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宋戈心疑,他听到楼下那对小情侣像是要上楼来了,他扶着楼梯起身,拉着梁霄跑到了走廊尽头一处小露台,从这儿可以看到后院一角。 他撑着栏杆瞄了一眼,现下是正午,阳光充足,后院面积不大,左右不过二十多平,右边朝阳处宋戈种了很多蓝雪花和月季,左边半阴,宋戈就种了些叶子菜,中间是块空水泥地,原本搁着一套户外座椅,可大理的太阳实在太晒,就撤了。 三天前那七个人就是跪在这片空地上,那个叫凌冽的,对,那个人是叫凌冽,金瑶用藤条捆着他和他齐齐摔进了左边的菜地。 自上往下看,那片菜地规规整整,菜圃边上的土垅堆得整整齐齐,生菜和上海青一个间种一个密植,因为梁霄爱吃整颗的生菜,丁文嘉又只喜欢吃上海青叶子不吃梗,宋戈都是按着他们的喜好种的。 菜圃和之前一样,完全不像是被动过。 宋戈揉了揉眼睛,他拍了拍梁霄的肩膀,示意他往菜圃里看:“谁弄好的?” “什么谁弄好的?”梁霄纳闷了,“这后院不是一直只有你去的吗?” “之前那菜圃……。”宋戈懂了,他看着梁霄的眼睛,梁霄是标准的内双,眼睑狭长,眼尾那道清浅的褶子在皱眉的时候总是格外明显。 梁霄不似宋戈,他鲜少皱眉,每日过得乐呵呵的,一旦皱眉,不是撒谎装正经,就是犯困不耐烦。 “你装什么?”宋戈也不看后院了,他翻转过身,后背靠着栏杆,质问梁霄,“是谁吩咐了你保密吗?” 梁霄哈哈笑:“吩咐啥啊,有啥保密的。” 宋戈手扶上梁霄的左心口,直起身子,微微昂头,和梁霄对视:“你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次,三天前……。” “楼上呢就是我们的海景房了,这个房间角度看洱海的角度最好了,你们要是五一来,价格得翻倍呢,两位眼光就是好,我带两位……。”陈甜这嘴也是会说话,她才走到楼梯口,扭头一瞅,就看到了在走廊小露台说话的两位老板。 那对小情侣紧随其后,才瞄了一眼,都纷纷别过头。 梁霄,手持着大勺屈腿靠着栏杆,单手撑在宋戈身边,眼神迷离又困惑。 宋戈,穿着深紫色的秋裤套着黑色外套,手还摸着梁霄的胸膛,神态凶狠又刁钻。 这场景,陈甜都觉得有点辣眼睛,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话。 倏尔,走廊另一头的一扇房门开了。 金瑶左右看了一眼,一眼就瞄准了站在对面的宋戈,金瑶双手往胸前一搭,一条牛仔裤拎在手边,嘴巴毫不留情的开炮:“让你着急忙慌地跑下去,裤子刚熨好。”金瑶把牛仔裤朝着宋戈狠狠地抖了一下,裤腿笔直,一点儿褶皱都没有,金瑶自豪极了,“瞧瞧我这手艺,厉害吧,我这第一次可就给了你了,好好珍惜。” 陈甜听了脑子都大了,她才休了两天假而已,发展这么快的吗? 金瑶自觉不妥,像是解释:“我是说第一次熨衣服。” 宋戈张张嘴,想要反驳,亦或者辩解一下,却发现完全无从下嘴,他脸色僵硬地看着金瑶,如同嚼蜡一样面露难色地干涩张嘴:“那我还真是……谢……谢谢你了。” 小情侣看着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小女生悄摸摸对着男朋友商量:“要不咱们还是换一家客栈吧,这个网红客栈,感觉……不太正经。” 第33章 第33章 真真实实发生过的事,怎么可…… “我知道你不缺钱,但这些,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领了吧,别再让系统给我退回来了。” 梁霄站在厨房里,煮锅里的水已经沸了许久,他左手抓着一大把意大利面迟迟没有放进去,右手端着汤勺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他只看着手机界面弹出来的这两条消息出神,直到外头陈甜喊了一句:“梁哥,208客人点的两份肉酱意面套餐好了没?” 梁霄手腕猛地一颤,整把意面都散在了地上,他慌忙收拾,可越忙那意面像是黏在地上一样,指甲抠都抠不起来,梁霄干脆用锅铲一铲,一铲子意面全都扔进了垃圾桶里,重新开了一袋,往锅里一撒,盖子一盖敷衍着陈甜:“快了快了,快出锅了。” 梁霄撑着灶台,右手摸上有些发热的手机,开始回金瑶的微信消息。 *** 他是三天前才加上金瑶微信的,还是金瑶主动加的,说是有事要和他说,他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加上后第一句金瑶说的就是“这件事,从头到尾,你就装不知道。” 他还困惑,这些天发生这么多事儿,说的是哪件。 金瑶立刻又发来一句:“昨天晚上抓凌冽的事。” 为什么?总得有个理由吧,那天晚上闹得可不小,虽然当时他和丁文嘉在大堂里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可醒来后去后院看了一眼,一片狼藉,宋老师的菜圃全毁了,就连墙边那排花箱和工具箱都全是裂痕和土渣,辛承的人都走了,他和丁文嘉收拾了好久才差不多恢复原状。 可宋戈种的菜都没了,总不能给他买几颗新鲜的给他栽进去吧,这大太阳,不到一下午就蔫了。 后来金瑶来了,说这事儿她来搞定,转头梁霄还听到金瑶像是给谁发语音,语气很不好,像是在训人:“你们把人家东西弄坏了就走了?” “抓人要紧?抓了人也得给人家善后啊,之前教你的都忘了?” “赔钱就完事儿了?赔多少吧你就说。” “翻倍,这可是人家心血。” “行吧,我转交。” 然后金瑶就加了梁霄的微信,不过一整天都没联系他,一直到晚上,梁霄送了丁文嘉回市区后,在开车回来的路上,才收到金瑶的消息。 金瑶在微信里说完之前那些话后,就给梁霄转了五千块钱,还问:“够吗?” 梁霄从小就不缺钱,他爸从体制里出来得早,下海挣的第一笔钱就用来开了家重庆火锅店,现在全国人民对火锅的热情空前高涨,水涨船高地推着梁家火锅走向了全世界。 印象里,银行卡到账的短信消息都比他爸妈问候他的消息多,每次打钱,都是四位数起步,所以钱够不够这件事,他没概念,他只反问金瑶:“怎么不直接给文嘉?” 消息发了之后,梁霄等了很久金瑶都没回,他都快要睡着的时候,微信提示音响了,金瑶只回:“我和她之间,还有其他事要说,你记得我的话就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两秒之后,金瑶又发了一个消息。 ——“尤其是宋戈问起的时候。” 还得瞒着宋戈?还尤其?等会,金瑶的意思,是单独瞒着宋戈一个人啊?何必呢? 梁霄当时就睡不着了,困意全醒了,他就纳闷了,金瑶和宋戈的关系不是挺亲密的嘛?况且当时金瑶只带了宋戈去后院,还瞒着他?怎么瞒?是演一场宋戈失忆的苦情戏码,还是装傻充愣两眼抓瞎? 梁霄演啥都演不像啊,不过好在,宋戈当晚回去之后,就一直发高烧,有时候半醒着,有时候睡得死沉,甚至梁霄给他换裤子的时候,他都毫无反应。 给宋戈换上那件深紫色的秋裤并非梁霄本意,只是这三天金瑶一直守着宋戈,只给了梁霄三分钟的事情进去给宋戈换衣服,说是宋戈汗了一身,衣服裤子湿了一遍又一遍,好不容易烧退了些,病情别又反复了,得换套衣服裤子才行。 梁霄一进宋戈的屋子,床上就摆好了这套深紫色的秋衣秋裤,他略迟疑,想拿着衣服裤子和外头等着的金瑶确认一下,这套秋裤没开裆啊,是男款的嘛?梁霄才提起秋裤端详就听到金瑶在催促:“快点。” 行吧,换就换吧,这套秋衣秋裤至少质量不错,全棉的,够软够柔还够顺。 宋戈当时虽然烧得没那么严重了,和整个人就跟死人一样毫无知觉,半点力气都借不上,全靠梁霄一只手撅着他的腿,另一只手往上套,套上了裤子,梁霄已经累得去了半条命。 可这秋衣是高领的,领口就一个拳头大,梁霄试着给宋戈脑袋上套了一下,这露得了额头就露不出后脑勺,一使劲吧宋戈就痛得嗷嗷地叫。 叫得倒是挺欢,就是眼皮子沉沉地睁不开。 外头金瑶掐着点在喊:“还有三十秒。” 梁霄想着,要不把自己的这身卫衣脱下来给宋戈换上,虽然是穿了两天的,可好歹有件衣服。 梁霄才一撸衣角准备脱呢,金瑶的声音就跟警钟似的:“十秒,我要倒数了。” 梁霄寻思着,与其让自己难堪,不如让宋戈健康裸睡,再说,穿了裤子也不叫裸睡,梁霄顺手把秋衣往旁边沙发上一扔,用被子把宋戈一裹,擦了把汗,深呼吸推开门,笑对着金瑶:“不用数,穿好了,我穿好了。” “后院的菜我处理好了。”金瑶努嘴朝着后院的方向示意了一下,“我找到了宋戈的装种子的收纳盒,现播了几颗下去。” 现播可还行?这比梁霄说要买几颗插进去还不靠谱吧。 “虽然不是长得一模一样,可一眼看过去肯定看不出破绽来。”金瑶看着梁霄一脸诧异,像是下赌注一样,“不信?不信你自己去看。” 梁霄拖沓着脚后跟跑去走廊小露台看了一眼,嘿,还真是,后院菜圃里的菜都齐刷刷地长了出来,和之前当真一样。 “你这……。”梁霄回头,还想惊呼几句,却发现金瑶早就进屋了。 等下,她进的是哪间屋?宋戈那间还是她自己那间? *** 梁霄看着手机一个字一个字地考究自己的用词,他先是打了冗长的一段,措辞官方,语气和婉,意图明确,中间还插入了表情包,来来去去就一个意思,先是通篇感谢金瑶,又表明不需要赔偿,最后呢?最后这句话的措辞该怎么写?想让金瑶坦诚相待,可人家明显是个软硬不吃的狠角儿,不想说的就是不说,谁也撬不开她的嘴。 梁霄发了愁。 厨房门帘突然被拉开,陈甜喘着气红着脸站在门口,声音怯怯的:“梁哥,楼上,宋老师和瑶瑶姐,好像……打起来了,隔壁客人刚才打电话投诉了,说声音太大。” *** “金瑶,你别太过分了,我想起来了,我全都想起来了,你说我是你的药,你养了二十五年的药,我为什么会发烧?是因为你吧,为什么你腹部的伤口这么快就好了,我却病倒了,你这是什么歪门邪术?采阳补阴?” “我和你说了很多次了,不是。”金瑶靠在床边的沙发上,她貌似懒洋洋地在晒太阳,眼睛却黏在宋戈身上一刻都未挪开。 宋戈已经换上了自己的衣服,他胡乱套了件蓝白相间的格子衬衫,下身是金瑶熨烫好的那件牛仔裤,倒不是他想专门穿金瑶熨的,而是比起翻箱倒柜再找一件来说,直接拿了金瑶手里这间躲进厕所换上明显更快。 “宋戈,咱们俩是相辅相成的,我让你给我治病,并不会损你一丝气力,相反,你高烧后能恢复这么快,也是因为我。” “我看我发烧才是你,才是因为你。”宋戈气得话都说不圆了。 金瑶倒是不慌,宋戈昏迷这几天她就做好了他醒来后会各种追问的准备。 “你发烧,是因为你当时被凌冽的血溅到了,凌冽是这几个人中最厉害的,就是因为他最毒,下毒于无形且一秒毙命,你能活着,也是因为我,若不是我当时及时点了你的穴脉,若不是我在这间屋子里,诺,就是在你坐的那个屁股印那儿给你取毒,你早就死了。” “那你让他再溅我一次。”宋戈也是脑门一热,开始说胡话了,他才说出口就后悔了,那一夜的记忆着实太可怕了,还记得当时他抱着金瑶在怀里,螳臂当车一般用胳膊去护着自己和金瑶的头,那一瞬间他脑子都是白的,直到那黏糊糊的液体顺着他的眼睫滴入他的眼眶,酸辣得他睁不开眼,是那种痛觉提醒着他还活着,可金瑶说得没错,他被血溅射到的那条胳膊一直十分酸麻,甚至都抬不起来。 宋戈坐在床边,垂着头,用手肘撑着脸,声音闷闷的:“那你为什么要梁霄配合你演戏,演什么都没发生过?” “记得这段,对你来说,难道很好吗?”金瑶叹气,“当时你昏迷了,丁文嘉和梁霄都来看过你,辛承也来过,他给你看了,说命是保住了,可凌冽的毒太狠了,你可能会忘记一些事情,我想着,既然你会忘记,那就刚好大家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好了,但我没想到,你没忘,一点儿都没忘。”金瑶意味深长地看着宋戈,“这便是很蹊跷了,可能说明你的体质,比我想得更好,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医术高明,起死回生。” 宋戈觉得好笑:“真真实实发生过的事,怎么可能忘?” 金瑶像是反讽:“真真实实发生的事情,怎么就不能忘了?每个能走得长远的人,都知道忘记不好的,记得美好的,宋戈,我只是想让你走得轻松一点。” 宋戈侧过头,金瑶有一双很亮的眼睛,瞳仁的颜色浓黑锃亮,像是刚滴落在宣纸上的一滴浓墨,可宋戈怎么也忘不了金瑶满脸发白,身躯化藤,眼珠透明的样子,哪个才是她本来的样子? 一想起那场景,宋戈心里有些发虚,他别过头,像是玩笑:“那你呢?你说每个走得长远的人都会忘记不好的,你又忘记了什么?” 金瑶来劲了,她笑着昂头,指点方遒一般:“我这么好面子的人,自然是会选择忘掉我丢面子的事儿了。” “滴”地一声。 宋戈的房门被打开了,梁霄打头阵,陈甜畏畏缩缩地躲在后面。 宋戈眼神落在梁霄手里的“万能卡”上,不自主地皱起眉来,早晚得把梁霄这张卡给收了。 梁霄见状,连忙解释:“隔壁……是隔壁投诉了,说你俩在吵架。” 第34章 第34章 我也是……身不由己 “没吵。”宋戈好气没气坐回床尾。 “对,”金瑶也跟着微笑点头,“我俩才没吵架呢。” 梁霄狐疑看了两人一眼,又回头瞅了一眼陈甜,才说:“没吵最好,”他眼神又绕着房里兜了一圈,一切如常,没摔东西也没少东西,才又说,“对了金小姐,你的房费不够了,当时您是交了一千二是吧,押金是两百,刨除了押金就是一千,您已经住了五天了,房费一天是……。” “我不是给你转了五千吗?”金瑶这话有些突兀,梁霄一下子没缓过神来,啊,对,是五千,可那五千不是说赔偿金吗?况且他也没收啊。 “然后你说不要赔偿,”金瑶顺着自己的话往下说,“既然你不想当做赔偿金,那就当做我的房费吧。” 还能这样的? 梁霄想再说道两句,又突然想到这是当着宋戈的面儿呢,金瑶怎么说的来着,要瞒着宋戈,“赔偿”这俩字貌似有些不和谐,梁霄清了清嗓子,眼神一边瞟一边替金瑶“圆谎”:“赔偿什么赔偿,金小姐这话说得,金小姐又没带人在客栈里打架,又没弄坏咱们后院的菜圃,更没耽误咱们营业,哪里存在什么赔偿不赔偿的。” 梁霄说得声情并茂,小手一甩,活灵活现地演出了一副花舫老鸨的殷勤和谄媚。 金瑶悠悠叹气:“行了,别演了,宋戈都记得。” “啊?”梁霄一把收住情绪。 “我知道你们想让我走。”金瑶先是看着梁霄,复又看着宋戈,“你们”这两个字包含的人可就多了,可以是两个人,也可以是一群人。 陈甜听了立刻躲在梁霄背后摆手:“没有没有,瑶瑶姐你尽管住。” 金瑶朝着陈甜笑了一下,才又说:“我可以走。” 梁霄眼睛亮了。 金瑶又转头看向宋戈:“不过宋戈也得跟我一起走。” ——“为什么?” ——“凭什么?” 梁霄和宋戈互看了一眼,宋戈敛声收气,语气尽量平缓地又问了一句:“金小姐,凭什么?” “你不走?”金瑶反问。 “我不走。”宋戈觉得好奇怪。 金瑶往沙发后背一靠:“那我也不走了。” *** “赔什么钱呀?”陈甜屁颠屁颠跟着梁霄下了楼,当着宋戈和金瑶的面,她也不好意思问他们四个说的什么赔偿是什么意思,只剩下她和梁霄两个人了,她才好奇开口。 “没啥。”梁霄不打算告诉陈甜,当时又撒谎又圆谎地把陈甜骗去同学家住了两个晚上,就是为了这事儿少牵连她,可话头都露了,也不好就此抹过,梁霄只随便掰了一句:“就之前金小姐摔了点东西,不值五千块,所以我没收。” 陈甜眼里放光:“瑶瑶姐这么阔气啊。” 阔气?这钱也不是她的啊,对啊,这钱是宋戈干爹给金瑶的,怎么就成了她的房费了? 梁霄扶着楼梯扶手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算了,他不管这么多了,宋戈和金瑶的事儿他也做不了主,宋戈嘴上一直说着不愿意让金瑶久住,可金瑶还是住下了,宋戈又说不想和金瑶多来往,可这几天,他俩就跟连着脐带的双胞胎似的,谁也脱不开谁。 梁霄只希望文嘉能好好的,希望文嘉的心情不要受太多影响。 微信响了。 是丁文嘉发的。 ——到巷子口了。 梁霄看了一眼时间,嘿,这都十二点多了,他的专供部队芝士锅还没上锅呢。 梁霄才撩开厨房帘子,又看到丁文嘉回复了一句:“我中午不在客栈吃,我带金瑶在外面吃。” 金瑶金瑶,又是金瑶。 梁霄这两天可快烦死了,凌冽突然消失,丁文嘉的拳馆作为用人单位是要配合调查的,不过好在市区的一切都有辛承帮忙打理,丁文嘉和拳馆都没被问太多,但丁文嘉这几天还是得天天往拳馆跑,晚上也没在客栈住过。 不过这也算正常,去年丁文嘉参加百佳拳馆评选的时候,比这还疯狂,一个多月都不见人,丁文嘉在市区有一套挑高的LOFT小公寓,被她收拾得相当精致,跟样板间似的,所以她不缺地方住,所以啊,这不住过来就不住过来吧,可这几天,丁文嘉除了关心拳馆的事儿,就是逮着梁霄问金瑶的事儿。 金瑶起来了吗?金瑶还在宋戈房里吗?金瑶有说什么时候走吗?金瑶有问起过我吗? 梁霄有时候开玩笑,说丁文嘉问金瑶的频率就像那路口钻水泥路的钻地龙,嘟嘟嘟嘟就没停过。 丁文嘉当时就不说话了,脸色挺沉的,梁霄还以为她生气了呢,立刻要解释,丁文嘉却突然回:“你说得没错,所以这几天我不能在客栈里,金瑶在客栈里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你都要告诉我。” *** 十二点四十五。 秒针掐着节奏划过12点的时候,门口风铃就响了,丁文嘉穿着一身连帽黑卫衣推门进来,灰黑色运动长裤拖到脚踝,白色鞋板上沾了些泥,今天自早晨起天就阴霾霾的,外头下了些小雨,路不是很好走。 梁霄听到动静立刻从厨房出来,还没好好和丁文嘉打个招呼呢,丁文嘉就只问柜台里理货的陈甜:“金瑶在吗?” “在。” “行,那我上去。” 梁霄一路小跑从厨房追到楼梯口,可丁文嘉看都没看他一眼,梁霄咬着唇,不知道是刚才跑得太急了,还是心里头着实不安稳,他想了想,只飞快给宋戈发了个消息。 ——“嘉回来了,奔着金来的。” 虽然是简写,可也算是一目了然了。 至少,金瑶一眼就看得懂。 她看着手里的手机屏幕里弹出的对话框,又看着坐在自己跟前一脸愤懑不平的宋戈,语气似安慰:“别生气了,就当是自己的命数吧,与我命格相匹配的人不多,你是我这么多年以来遇到的第一个,我承认一开始我救你有私心,当时你尚在襁褓,奄奄一息,那张小脸被雨水打得又皱又白,我若要救你,就得犯险走出山神庙,我一旦走出去,就会引天雷,一个不小心,你我就共赴黄泉。” “我当时的确先卜了一卦,算得你我命数相辅相成,这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就这么说吧,你若得我,延绵益寿,福泽洪厚不在话下,我若得你,踏平昆仑,洗刷冤屈指日可待,换做是你,眼前就摆着一个利人又利己的机会,你会不抓住吗?” “可你当时年岁太小,我又不能抚养你,恰好那姓宋的坠崖,我救了他后,就把你托给了他,后来的事儿,你都知道,我也都和你说过了。” “所以啊宋戈,我当时也是一时气急,我所说的养了二十五年的药仅仅只是这个意思,不是你想的那样,你能不生气了吗?” 金瑶态度诚恳,姿态放得很低,语气也是十二分的真挚,如若不是她是把宋戈绑起来说的这番话,宋戈都快要被她感动了。 “我不生气了。”宋戈盘腿坐在床上,他自胸口到腰腹都被金瑶用那套深紫色的秋衣秋裤缠得结结实实的,他两条腿倒是能自由活动,可有什么用?能跑得过金瑶吗? 宋戈认命了,他低头看了一眼胸前硕大高耸的秋裤扎成的蝴蝶结:“你先给我解开。” “那你还偷袭我吗?”金瑶捏着宋戈的手机,“我不仅仅是说现在或者是这几天,我是说以后,以后的以后,你还会偷袭我吗?” 宋戈咬牙切齿:“我那不叫偷袭,撑死了算正当防卫,还有,你是不是翻我东西了,不然这套秋裤你从哪里翻出来的?” “你那……,”金瑶突然改口,“好,就算你是正当防卫,那以后你还防卫我吗?” 宋戈声音像是嗡嗡叫的蚊子:“哪里还敢啊。” “行吧。”金瑶起身,把宋戈的手机轻轻搁在他跟前,食指却故意沿着手机右侧摁键一勾,屏幕亮了,梁霄刚发来的消息还在锁屏上。 宋戈才扫了一眼,就听到金瑶说:“看来有人要找我。” 敲门声响了两下,不过不是敲宋戈的房门,像是有人在敲隔壁那间。 *** “找我?”金瑶拧开门把手走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丁文嘉抬起手准备再敲一轮。 丁文嘉有些意外,她侧头想看一眼屋内,听梁霄说宋戈已经醒了,精神还不错,她这几天一直在市区忙,也没好好照顾宋戈,倒是金瑶,寸步不离。 “一起吃……。”丁文嘉才吐出两个字儿就听到宋戈在里头喊:“你倒是把我解开。” “啊?”丁文嘉皱了皱眉,这俩人在里面是做什么?宋戈怎么还被绑上了? 金瑶没回身,反倒是反手关上了门,像是不理会宋戈,可她手指头一勾,缠在宋戈身上的裤腿便自动松软了下来,挣一挣,扭一扭,很容易脱身。 “一起吃个午饭吧。”丁文嘉这才继续邀请金瑶,“靠海商业街有家烤鱼很不错,老板和我很熟,能按市价优惠。” 金瑶面色很是平静,完全不意外丁文嘉突然邀请她吃饭的动机,她点点头:“好呀。” *** “老板,老三样。”丁文嘉果然是和这老板很熟,人才进店不到三秒,老板就端着两杯菊花茶送上了,丁文嘉的老三样是“烤鱼、泡菜和零度可乐”,她顺口说完才反应过来,扭头问金瑶:“你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 金瑶摇头:“不用,和你一样就行。” 丁文嘉又朝着老板招手:“鱼选个两斤多的,零度可乐来两罐。” 老板快手从冰柜最里头取了两罐可乐,又直接用不锈钢夹子从泡菜坛子里夹了一大捆泡菜,黄瓜、萝卜蒜头都有,丁文嘉不挑食,图的就是老板的腌菜手法,和她妈妈做的味道有几分像。 “好久没来了。”老板一边上菜一边闲聊几句,“听说你们对面那家客栈老板出事儿啦?是叫大橡树对吧,姓谢?前两天被派出所的人给带走了,犯事儿了?” “小事。”说话的是金瑶。 老板手一顿,菜碟子往实木桌面上轻轻一放,看了两人一眼,晓得了,俩人这事要说事情哩。 周遭无人,丁文嘉喜欢在外面这张桌子上吃,可以吹吹海风,还可以看到远处的南诏风情岛,其实那岛没什么好看的,可来旅游的心态大多都是这样,来都来了,钱都花了,路都走了,怎么能不看一看呢? 丁文嘉一直想着怎么开口,是坦白从宽?还是遮掩过去?还是先遮掩,实在不行了再坦白。 思虑来思虑去,丁文嘉贸然崩出一句:“金小姐,我也是……身不由己。” 第35章 第35章 那你怎么知道你杀人了? “我不懂。”金瑶笑眯眯地,她修长的胳膊轻轻搭在实木长椅靠背上,她很喜欢张开手臂靠着或躺着,像是对什么事儿都不在意一样。 丁文嘉尴尬得搓手:“我有点不知道该从哪里讲起。” “那我问你答?” “行。” 金瑶寻思了一会儿,才说:“肖金枝来的当天并没有认出我来,第二天却突然来了客栈,是不是你喊她来的?” “是。”丁文嘉点头。 当时丁文嘉给梁霄和宋戈看的那段微信对话被她删去了很大一部分。 从当时的聊天记录来看,是肖金枝突然联系丁文嘉要求见面的,可实际上是丁文嘉主动联系的肖金枝,为了不让人起疑,她把自己主动约见肖金枝的对话全部删掉了,留下的聊天记录成了肖金枝先开的扣。 “我猜到了。”金瑶的确是猜到了,可下一句话,让丁文嘉脑子瞬间炸了,“宋戈应该也猜到了。” “什么?”丁文嘉没想到,她自以为自己做得不叫天衣无缝吧也不至于破绽百出,何至于宋戈那样一个没心眼的人都能猜到一二? “宋戈说,当时你给他听的语音消息是这样的,肖金枝先说了一句’行吧’,然后又说其实她也想找你聊,这个连接词很巧妙,如果不是你之前就说了些什么,她为什么会说‘行吧’?而且她说其实她也想找你,这个‘也’字就很灵性了,怎么,你也想找她?”金瑶像是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剥开丁文嘉的小心思,“可是你都删掉了,你为什么要删掉?是因为不想让人知道你主动找了她?是不想让谁?如果是让梁霄或者宋戈知道的话,最多也就是笑话笑话你,无伤大雅,你是怕警察知道?” “不是。”丁文嘉面红耳赤地争辩,“当然不是,我没想过杀她,更没想过向警察隐瞒什么,我只是……,”丁文嘉闭眼,许久才从鼻腔里哼出一声冷气,“我只是怕我要找她聊的事情被别人知道。” “你要找她聊什么?” 丁文嘉睁开眼,她眼眶红红的,眼睑像是火燎过一样又酸又痛,她黑眼圈很重,这几天她都没怎么睡好。 “我昨天夜里去了趟昆明。”丁文嘉端起桌上的菊花茶一饮而尽,“我偷偷去的,梁霄送我回大理市区后,我半夜一个人开车去了一趟家里的老房子,取了点东西过来。” 丁文嘉这才是从身后背包里掏出一牛皮纸袋,递给金瑶,包装的牛皮纸是簇新的,是丁文嘉新买的,金瑶摸了摸里面的内容,像是一本很厚的资料,她没打开,只放在桌面上,金瑶对着丁文嘉:“你继续说。” “我六岁的时候,得过一场怪病,”丁文嘉一边说一边朝着金瑶撒钩子一样偷瞄,“这个……宋戈和你说过没?” 金瑶点头:“零星半点,不全,你说就好。” 丁文嘉深吸一口气:“最开始是我的胸口,起了一层像是鸡皮一样死皮,我喜欢用手去抠,后来越抠越多,越抓颜色越深,等长到肚子上的时候,藏不住了,洗澡的时候被我妈发现了,她很惊讶,也很害怕。” “马上,我爸也知道了,不过他俩没带我去医院,他们带我……去见了辛承。”丁文嘉努力回忆当时的场景,那应该是她生平第一次见到辛承,不对,不算是见到,当时辛承一直隔着一个屏风和他们说话,她没看到人,只能听到他的声音,爸爸丁旺福当时让她喊人家“辛叔叔”,之后丁旺福又说了许多叙旧的话,俩人听起来应该是老相识了,不过丁文嘉过去的六年里,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 辛承辛承,有些陌生。 “当时辛承没办法治我,我爸爸就带我去了另一个地方。”丁文嘉喉咙猛烈地滚了一下,她垂头,指尖狠狠地掐上自己的太阳穴,“一个很可怕的地方。” 丁文嘉说完,身体不自主地打了个寒颤,金瑶看着她不似装的,声音也跟着柔婉了一些:“你要不要喝点水再说。” “不用。”丁文嘉一边说着不必,一边探手把金瑶跟前一口未动的菊花茶尽数灌入喉咙里,她被呛到了,干咳了好几声,才继续说,“我不认得那是哪里,是我爸爸开车带我去的,我妈当时要跟着来,还和我爸吵了一架,我记得出门前,我爸一直叮嘱我妈,说两个小时他还没出来,就让我妈去找辛承,无论是跪着求他也好,还是要挟也罢,一定要让辛承赶来救我。” “那是一条很长的走廊,铺着红黑相间的地毯,两边是电灯仿造的烛台,天花板特别高,两边是很好看的雕花实木门,门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呻吟声,有男人的声音,也有女人的声音,我听着很害怕,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爸就说,如果我害怕的话,就让我数数,数数多少步可以走完这条走廊,左拐了几次,右拐了几次,让我牢牢记住。” “我就开始数,低着头数,不去看天花板,也不去听两边的声音,我们左拐、左拐、右拐然后直走了一百多步,我爸停下了,他撸起袖子,推开了一扇门。” “那间屋子不大,倒是摆了很多张麻将桌,我记得最左边还有一张台球桌,桌上一个黑球一个白球,黑球都已经到了球洞边缘了,马上就要掉下去的样子,麻将桌都是空的,只有一张旁边有人,那是三个人,他们把牌已经摞好了,空出的那个位置,是给我爸爸的。” “不过他们似乎并不着急让我爸爸坐下,他们朝着我招手,说着我听过无数遍的客套话,什么文嘉都长这么大了,让叔叔过来看看,叫人了没啊之类的,按照往常,我爸会让我和他们聊上几句,可我还没迈开步子呢,我爸却一把拽住我的肩膀,他像是在笑,可他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开心,他说,孩子还小,怕生。” “怕吗?”丁文嘉换了个口吻,学着当时坐在最中间的男人的发声,“她杀同族的时候怎么没怕呢?” 丁文嘉说完,眼神直勾勾地看着金瑶,原本紧张心虚的情绪一扫而空,她反客为主,忽而往后一靠,手肘还放在桌面上,食指微屈,一下一下地敲着桌面,她眉尾轻轻抖了一下,像是反问:“瑶娘娘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没听清?” 丁文嘉身体前倾:“我,六岁的时候,就杀了一个蛇族的人,所以我也起过蛇皮。”丁文嘉眼角漫出一滴泪花,她很快用手背擦了一下,又苦笑,“可问题是,我根本不记得这件事了,我甚至都不知道,我杀了谁。” “那你怎么知道你杀人了?” “我爸告诉我的,”丁文嘉别过头,“他对我说的原话是,文嘉,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杀了丁烨,丁烨,和我同姓,单名一个烨字,火华烨,瑶娘娘可曾听说过?” “没有。” 丁文嘉忽而长叹:“原来也有瑶娘娘不知道的人啊,这人是我爷爷,名义上的爷爷,也是我爸那句话我才知道,我爷爷死了,而且,是我杀的。” 金瑶疑惑:“丁旺福不是孤儿吗?原籍岳阳,辛承站稳脚跟后他才来的昆明,你哪里来的爷爷?” “认的,算是我爸的干爹,我爸认他做爹的时候自己都十六岁了,他也没养过我爸,我爸说,认干爹那是为了迎合当地风俗,在当地你不认个亲戚,对寨子里来说就是外人,容不下你的,所以说是名义上的。”丁文嘉都说了这么多了,也不怕多说几句,她昂头,似笑非笑,“所以我一直对他不是很熟悉,加上我妈说我爷爷欺负过她,她恨我爷爷,我们日常也不见面,我爷爷只和我爸单线联系,每次联系,都是来要钱的。” 丁文嘉说完,又摇头:“喊爷爷我还真是不习惯,我还是称他为丁烨吧。” “嗯。”金瑶点头。 “记忆里,我唯一一次见丁烨,应该是我爸周末单独带我去游乐场的时候,路上接到了丁烨的电话,”丁文嘉叹气,“应该又是要钱的,那头很凶,像是追债的找上门来了,我爸接了电话,一边开车一边骂,骂的话不像是普通话,什么mai-dai,mai-cai的,我听不大懂。” “这是傣语。”金瑶舔了舔嘴唇,“mai-dai和mai-cai都是不行的意思,你爸应该是在反驳对方。” “差不多吧。”丁文嘉已经无意理会这两句话的意思了,“后面的事,我也不记得了。” “都不记得了?” “嗯。”丁文嘉点头,“我只记得我爸当时调转了车头,应该是去准备找丁烨,等我再醒来的时候,我在医院,浑身淤青,我爸说我是从楼梯上摔下去了,可能磕到了脑袋,有些事记不清了,之后可能会记起来,可我偶尔能听到护士议论我,说我真可怜,小小年纪被人鞭成那样。” 丁文嘉微微垂头:“自打那天起,我就觉得胸口很痒,出院一个月后,我就开始长蛇皮了。” 金瑶能感觉出丁文嘉浑身散发的无助和落寞,她没有继续追问蛇皮的事,只继续提及丁旺福带她去见那伙人的事儿。 “后来呢?”金瑶问,“他们说你杀了同族的人,你爸爸怎么回?” 丁文嘉忽而抬眸,她眸光很亮,似掺杂了泪水:“我爸说是他杀的,他说,是他亲自剥的皮,还说,起了蛇皮的一直都是他,不是我,他撩开了他的衣服,从他的胸口到肚子,全是和我一样的蛇皮,那些人自然是不信的,非逼着我也撩开衣服给他们看,我爸拦着不让,他们又喊了一个女人出来,说要那女人替我看,我爸犹豫了很久,答应了。” 丁文嘉嘴巴微微耸动:“那女人把我带到了一间隔间,她很温柔,说话很好听,她轻手轻脚地替我解开衬衫的扣子,又问我可以摸摸我的腿吗,我答应了,心里一点儿也不害怕,因为出门之前,我妈亲自把我身上的蛇皮一点一点拔掉了,当时我的蛇皮还不多,用那种类似我爸爸刮胡刀的小刀一铲就能铲下来,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你拔得越多,就长得越快,看可我妈说值得,她说只要撑过了今天,我的怪病就能好了。” 金瑶听懂了:“你爸替你在那伙人面前顶了罪,那群人,是黑月,对吧。” 丁文嘉摇头,金瑶以为她想说“不是”,但丁文嘉说的是“不知道。” 第36章 第36章 你似乎和我爸爸留下的日记里…… “我真的不知道,”丁文嘉语气十二分的诚恳,“我爸每天早出晚归,我见我家司机的时间都比见他要多,我妈只说我爸公司的事儿很多,至于我爸公司是做什么的,我也不知道,有时候我觉得,他就像是一只候鸟,家里只是他暂时落脚的地方,记忆里他很少陪我,回来后也总是躲进书房,只有吃饭的时候才出来。” “那天……,”丁文嘉哽咽了,“那天他被折磨得很惨,我就站在旁边,被那个女人搂着肩膀,她捂着我的眼睛,声音还是那么温柔,她说女孩子不应该看流血的场景,看了就不漂亮了,可我耳边全是我爸的嘶吼,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可能是一个小时,或者是两个小时,也可能是一个下午,我俩出来的时候,天都黑了,我爸遍体鳞伤,一股股的血顺着他手腕往下淌,他身上很甜很黏,像是被人灌了很多糖浆,呼吸的时候都是一股甜滋滋的味儿,我就一直在旁边哭,他还蹲下身来哄我,他说嘉嘉,我们回家了。” “我大概听明白了。”金瑶对于丁旺福的了解不必丁文嘉的少,从某种角度来说,丁文嘉忘记和不了解的部分,反倒是金瑶了然于心的一些小事。 当年丁文嘉伤了同族人,受到反噬,身起蛇皮,丁旺福先带着丁文嘉去求了辛承,辛承没办法治,不对,当年辛承分明立刻上报给了金瑶,只是当时金瑶身处苍山,没办法立刻回复,便耽搁了一会儿。 且就这么一会儿,爱女心切的丁旺福冒险带着丁文嘉去求了黑月的人,无功而返,还被折辱霸凌,为了保护丁文嘉,丁旺福当年撒了谎,谎称是自己起了蛇皮,不过没想到,黑月的人这么狠,不救人就罢了,还把人打得半死才放出来。 问题的关键是,黑月自古来去无踪,形影飘忽,就连辛承都没办法斩草除根,丁旺福怎么说找到就找到了,还能让人家这么顺利地见他,听丁文嘉的描述,丁旺福是开车带着丁文嘉去的,开了不过一个多小时,那应该还是在昆明市内。 在辛承的眼皮子底下的据点,何其机密,丁旺福居然能独自开车前往,他认得路? 金瑶像是试探:“你们当时,就没付出什么代价?”金瑶扬起嘴角,不像是在笑,像是在揣测,“他们就让你们活着出来了?” “有。”丁文嘉一边拉开外套拉链,一边转过身,她以后背对着金瑶,一只手使劲往下拽扯自己的卫衣领口,“你看得到吗?” 这领口很紧,金瑶只能勉强看到她的锁骨,不是金瑶知道丁文嘉是想要给她看什么,只说:“你是想说那个黑月的印记?” “对,”丁文嘉点头,“如果我说,我也是前两天才知道那是黑月的印记,你信吗?” “我信。”金瑶语气十二分的笃定,丁文嘉已经和她说了不少,没必要在这个时间点上撒谎,更何况,她如果早就知道这和黑月有关,又怎么会招了凌冽来拳馆,还那么兴奋地告诉宋戈看到一个和自己有一样胎记的人,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继续说肖金枝的事儿吧。”金瑶其实已经猜得差不离了,在苍山附近发生的事,只要她想知道,多多少少都能打听出一二。 丁文嘉语气开始颤,她努力裂开下唇,做出一副强颜欢笑的样子:“我之前说过,我得蛇皮的事被我爸妈隐藏得很好,就连宋戈也一直以为我是得了什么皮癣,我爸替我找了关系,开具了完整的医院证明,向老师和学校说明我是得了家族遗传性的非传染皮肤病,我才能正常上学,我夏天穿着长袖,有时候蛇皮严重长到了脖子上,我还就戴上我妈给我手工缝的假领子,总之,我一直遮掩得很好,直到肖金枝的出现。” “初中的时候,学校教学楼厕所都是没有门的隔间,一开始大家还挺害羞的,可到了初二初三也都习惯了,都是女孩子,怕什么,我可不敢。”丁文嘉闭上眼,“我大腿根到屁股那一块也全是蛇皮,我不敢在学校上厕所,再着急我都是憋着回家,或者是去学校外面的小饭馆借人家的厕所。” “那天,我闹肚子,实在忍不住了,就让肖金枝帮我盯梢,想着速战速决就好,可我正准备提上裤子的时候,她突然探了个脑袋看了我一眼,我被吓到了,她当时的眼神很奇怪,”丁文嘉双手手指交叉,右手大拇指反复在左手虎口处摩挲狠掐,她双肩耸起,眉头紧皱,像是看到了极其可怖的场景,她忽而猛吸一口气,慢慢吐出来,才说,“她好像是在笑,那种笑容,就像是你在一条回形巷子里来回走,不停地拐弯拐弯又拐弯,可还是走不出去,你怀疑自己是不是鬼打墙了,正担心着,突然有人在你耳畔轻声说,抓到你了。” 丁文嘉这种形容太过具体贴切,让金瑶都忍不住微微拧了拧眉头,她刚想说话,饭店老板端着一锅烤鱼用屁股轻撞开玻璃门出来了。 “来喽,今早刚送来的,给你们选了条两斤半的,不够吃再点,我留了鱼杂。”老板一边放锅一边顺手用抹布擦桌子,还乐呵呵地对着丁文嘉,“想吃不,想吃我给你弄碗鱼籽下进去。” 丁文嘉脸色惨白,只垂眸摇头,老板又看向金瑶,金瑶倒是面色如常,还吩咐老板:“再续两杯菊花茶,十分钟后送来,谢谢。” 意思是,再给她们十分钟说话,别打扰了。 老板是个明白人,收走两杯残茶,回了柜台,正准备继续看手机追剧呢,微信对话框就总是弹出来。 “老庄,文嘉是不是去你那儿吃鱼了?” 昵称是A-Somewhere客栈梁老板(食宿摄影旅行路线推荐),这年头,人人都恨不得把自己的经营范围写脸上,连微信昵称都巴不得填下八百字,还喜欢在昵称前头加个A,为的就是能排在诸位通讯录的最前头。 老板端起微信回了条语音消息:“对啊,还带了个姑娘,之前没见过,新朋友?” 老板一边回,一边瞅玻璃窗外那两人,突然侧了个身,压低声音回:“不过我瞅着,俩人不对劲哩。” 梁霄很快又发了一条:“怎么不对劲了?” 老板嘟囔嘟囔发了一条语音,临发送又撤销了,尔后才尽量平静地说了句:“文嘉瞅着面色不大对,挺害怕,挺紧张的样子,那女的,还挺好,不知道在聊什么。” 丁文嘉害怕,金瑶还挺好? 微信那头连续回了三四个“?”,然后再没消息了。 老板把手机一放,自己这也没算瞎说,够客观了吧。 *** 这家烤鱼用的是平底方锅,汤汁油料打底,铺了一层芽菜豆皮,周边围了一圈土豆片,最上面才是烤鱼,鱼肉挂着鲜香热辣的红油,一筷子下去,鱼皮黏弹,鱼肉娇嫩,金瑶吃了一口,觉得不错,伴着零度可乐又吃了一口,微微皱眉,问丁文嘉:“这零度可乐怎么反而甜这么多。” 丁文嘉脸色恢复大半,她也跟着拉开易拉罐:“用的是代糖,阿斯巴甜,也会有甜味。” “什么代糖?” 丁文嘉解释:“有甜度但是热量很低或者不会被人吸收的糖,罗汉果糖阿斯巴甜之类的,适合糖尿病人或者严格控糖的人。” “你懂挺多。” “我爸有糖尿病,家里总是会备着。” 丁文嘉说完,觉得胸口那股压抑的劲儿散了许多了,她也挑起筷子在锅里夹菜入碗,尝了一口,除了烫倒是没尝出其他味来。 “你不继续问我了?”丁文嘉突然搁下筷子,事儿还在心头,她也吃不下。 “你刚才状态都那样了,我还继续问,我是不是太狠了?”金瑶眼睛只盯着烤鱼,鱼腹最好吃,肉质鲜美,刺还少,金瑶不大会吐刺,所以吃鱼只吃鱼腹,之前在昆仑也好,在长白也罢,都是有专人给她做菜烹饪的,偶尔吃鱼,也是把刺给她理好了端上来,或者是吃打好的鱼肉丸。 金瑶挑完了半边鱼的鱼腹,又用筷子把另一边往丁文嘉那边推了推,说:“你的,咱们一人一半。” “你似乎和我爸爸留下的日记里说得有些不同。” 金瑶忽而抬头,眼神又落在被她放在一边的牛皮纸袋,仔细去看,那牛皮纸袋挺厚的,里面装的东西是半张A4纸大小,是日记吗? 金瑶用筷子头点了一下这袋子里的东西:“你说的是这个?” 丁文嘉点头:“是。”丁文嘉又把牛皮纸袋往金瑶跟前推了一下,“关于肖金枝的很多事,我爸的日记里也有,甚至,呵……,甚至比我记忆里的都要全。” 丁文嘉仰面看着这木制长廊的横梁:“总之,那天肖金枝探了个头,就知道了我蛇皮的事,其实我俩关系一直不错,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小学,当时又是同一个初中,没人愿意和我玩,觉得我每天中午回家吃饭,司机来接,好似和班里孩子格格不入,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接地气,只有肖金枝和我玩,可那件事儿之后,她对我的态度有些变本加厉。” “听宋戈说过。” “嗯。”丁文嘉轻哼了一声,“她拿了我长蛇皮的照片威胁我,让我做了很多我不愿意的事,不过那些都是小事,做了也就做了,”她像是自嘲,“不做又能怎么样呢?照片在她手上,我拿不回来,告诉老师等于多告诉一个人我得了怪病,告诉我爸爸?这我倒是想过,可我好多天没见过他了,每次我睡着后,他才回来,等我起来上学,他就已经不在家了。” “我又说多了。”丁文嘉以手掩额,“所以我不想让肖金枝到处传扬我身上长过蛇皮的事,一是这件事的确丢人,二是这事儿知道的人多了,很麻烦。” “你爸妈都不知道肖金枝这样威胁你?” 丁文嘉摇头:“不知道,我从没说过,也没让宋戈说过。” 倒是挺能扛的,丁文嘉笑:“那时候青春期,可能觉得,这是一场对我爸的报复吧,我用对他的隐瞒来报复他对我的成长的缺席,现在想来,挺可笑的。” “然后呢?” “然后,就和宋戈说的差不多了,所以啊,说来说去,前几天,的确是我在微信上主动约了肖金枝面谈,可我当时只是想让她封口,毕竟当时两边吵得这么厉害,我很担心她会做出什么不厚道的事儿来。” “不对,”金瑶忽而提高了几分音量,“如果你是想封她的口,为什么要约在客栈?随便约在哪个地方不好吗?客栈里有梁霄、宋戈,还有我,你不怕我们知道?” 丁文嘉耸肩摊手:“是她要求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瞧着金瑶还看着自己,丁文嘉微微瞪起一双疲惫不堪熬了通宵的红眼眶,“真是她要求的,你等我查查,我看看删掉的微信聊天记录还能找回来不。” “行了,我信你。”金瑶挪眼看向锅里在热油里沸腾的烤鱼,用筷子另一半完好却又微焦的烤鱼推到丁文嘉那边,催她:“还不吃,就全焦了。” 第37章 第37章 宋戈到底知道多少? 人在困极了的时候,胃口似乎也不大好,尤其是闻到重油盐的肉味,都会觉得心口发闷。 丁文嘉吃不下,就便宜了金瑶,她两筷子剥下另一半鱼腹上的嫩肉,蘸汁调料,裹着脆嫩生菜一齐入口,吭哧吭哧嚼出一曲交响。 丁文嘉则是靠着椅背,懒洋洋地伸出一只手去接檐外滴落的雨滴,这雨就这么不急不慢地下着,有人匆忙走过,有人闲庭信步,有人推着山地车靠在廊外栏杆边上拧干衣襟,应该是环海骑行的小年轻,细雨打湿了他们的帽檐和脸庞,他们却并不慌张,年轻真好啊,就算是来一场明知会走到原点的旅行,也依旧这么努力。 偶尔会有人扭头看这一对靠着栏杆吃烤鱼的女人,金瑶生得明媚纤细,微微抬眸的时候柔软得像是生长在洱海边的蒲草,丁文嘉身量更加健美,光是露出的一截手腕看起来都十分有力,她猛地指尖发力,手指攥紧,又松开,又攥紧,反反复复,金瑶半抬眼瞅了她一眼:“困了你就睡,折磨自己做什么?” “睡不着。”丁文嘉收回手,下意识地在裤腿上蹭了两下,算是擦干了。 “你不看吗?”丁文嘉努嘴朝着那牛皮纸袋,她这次主动找金瑶谈话,是提前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可没想到,金瑶根本没把丁旺福这本日记放在心上。 “你不是都和我说了吗?”金瑶倒是很相信丁文嘉。 “里面有名单。”丁文嘉伸长脖子,烤鱼起了烟雾,烟熏火燎的,她睁着一双红眼,“辛承和黑月都要找的名单。” 金瑶搁下筷子:“什么名单?” “内鬼名单。” 金瑶眸光一闪:“你怎么发现的?”她又问,“你看过了?” 丁文嘉理所当然地仰起头:“没看过我怎么知道是内鬼名单,至于怎么发现的,几年前,我爸妈刚出事,我回昆明收拾遗物的时候,恰好看到隔壁家搬家,隔壁人家和我们是老邻居了,拉着我进去叙旧,我顺便也看了一眼他们的房子,按理来说,同一栋楼,隔壁两家,户型应该是对称的对吧。” 丁文嘉一边说一边瞅着金瑶,只等着金瑶点了点头,她才继续讲:“可我一眼扫过去总觉得有些不适应,隐约感觉他们的主卧室比我爸妈的主卧室大了许多,他们主卧室靠窗户那块原本摆的是一个很大的衣柜,前两年不是流行衣帽间么,他们就把衣柜拆了,做了个小型的衣帽间出来,也花了不少钱,哪里晓得,这两年后就要因故搬家了,我越看就越觉得……。” 丁文嘉微微侧头,像是在回忆那间屋子的格局:“我就觉得我爸妈的主卧室,好像就少了这么块地方,少了这衣帽间大小的地方,”丁文嘉像是自我嘲讽,“很神奇吧,我在家里住了十几年,才发现家里可能有一个隔间。” “你找到了?”金瑶问完就觉得自己白问,丁文嘉肯定是找到了,她要是没找到,怎么会拿出丁旺福的日记给她。 丁文嘉点头:“嗯,找到了,不过入口并不在主卧室,而是在隔壁的书房,书房靠墙的那一扇书墙最右边柜子里,有一个锁孔下面还有密码按钮,我没有钥匙也不知道密码,当时进不去,不过我沿着那面墙摸了一圈,隔间的空间应该不大,约莫就是人家衣帽间大小吧,至于里面放了什么,我这些年一直都不知道,直到……,”丁文嘉略顿,似乎在犹豫如何组织语言,“直到昨天晚上。” “你找到了钥匙?” “不是,”丁文嘉摇头,“我爸是个做事很严谨的人,他和我妈既然决定离开昆明,就做好了善后,里面东西要么毁了,要么这扇门永远打不开,不过还有一个可能,他把东西留给了他足以信赖的人,这个人有钥匙,或者,知道密码,很明显,这个人并不是我,”丁文嘉眼神忽而变得迷离起来,“可我……找到了密码。” “想知道是什么吗?” 金瑶听说书的时候最不喜欢这勾人的把式,每次听到精彩的地方说书先生就喜欢话锋一转,道一句“请听下回分解”,金瑶直言:“辛承的生日,对吧。” 丁文嘉大惊,脸瞬间煞白:“你怎么知道?” 这回倒是轮到了金瑶给丁文嘉说故事,金瑶已是吃饱喝足,她手抬高,慢慢倾了一杯菊花茶:“文嘉,你很厉害,我知道很多事丁旺福都瞒着你,能自己查到这么多东西,不容易,不过丁旺福和辛承的关系,他是永远不会告诉你的。” “他俩……,”丁文嘉头皮发麻,脑子里全是丁旺福对辛承说话时的柔情温软,想着想着,她胳膊肘已然起了一层鸡皮,张嘴就反驳,“可我爸都已经有我妈了。” “你想哪去了?”金瑶捂着额头,“他俩关系的确很亲密,但不是你想的那样,这么和你说吧,辛承和丁旺福,就类似于你宋戈和你,哦不对,应该是你和宋戈。” 这个顺序的颠倒很重要,丁文嘉是丁家独女,可宋戈只是收养来的,顺推过去,丁文嘉懂了:“我爸是被辛家人收养的?” “差不多吧,”金瑶嘬了一小口茶,还挺烫,“这俩人,是同一窝蛇蛋孵出来的,但同窝不同种,这又是一个鸠占鹊巢的故事,当年,丁旺福在辛家的时候并不受器重。” “约莫是在民国,上世纪二十年代初左右,辛承在昆明站稳了脚跟后,才把丁旺福接来的,那时候,辛承和黑月斗得很厉害,最喜欢搞的把戏就是你卧底我,我间谍你,辛承那几年都没睡几个安稳觉,用他的话说,他都不知道守在他屋子外头的人到底是想保他的,还是想杀他的。” “加上外面时局也紧张,内忧加外患,各种势力盘根错节,乱得很,所以一旦卧底被抓到,很惨,各种刑罚,”她如数家珍一般,“刀滚肉、铁娘子、剥皮、舌剪轮番上,我最近在用手机研究你们现代社会的刑罚,大数据给我推送了很多视频,里头那些滴蜡、鞭刑什么的,手法绵软,难中要害,如同隔靴搔痒,必定难成气候,和辛承他们那会儿真心不能比。” 丁文嘉听得目瞪口呆,滴蜡和鞭刑?金瑶是在哪里了解的? 金瑶且不管丁文嘉面色大变,只继续说:“就因为折腾太久,互相都掌握了不少人员资料,来来往往,死的死,叛的叛,都是些老人在扑腾,一个生面孔对于当时的滇南来说,很重要,丁旺福,当时就是这样一个新面孔,他虽受辛家恩惠,可辛家并不器重他,未入辛家族谱,也未登宗庙祠堂,他的到来,是辛承扳倒黑月的一个重要筹码。” “我爸,是辛承派去黑月的卧底?” “一开始是。”金瑶措辞严谨,一个“一开始”吊足了金瑶胃口,一开始是?后来又不是了? “后来,”金瑶轻哼了一声,脸上带笑,“你父亲生得憨厚老实,加上有些语言天赋,来滇不久便能说起当地话,黑月看中他,让他潜入了滇南一户傣族村寨,当了人家养子,还……。” “等等,”丁文嘉有些乱,这故事有些熟悉,她好像听谁说过,且不论这故事耳熟,这时间线,貌似不对吧,“你说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我爸爸来的云南,那得是一九二几年的事了,可我爸是六十年代生人,他……。” 丁文嘉语顿,反倒是金瑶看着丁文嘉的表情愈发深不可测,金瑶眉尾舒展,面色平淡:“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你不会不知道,蛇族寿命远长于人,譬如辛承那般修为,再活个两百年都不在话下,你父亲受辛家灵气滋润,活个一百多岁,实属正常。” 丁文嘉只“哦”了一声,不再多说,她总是隐隐觉得自己说的那些,其实金瑶早就知道,反倒是金瑶说的她一概不知,金瑶愿意和她出来说话,还愿意让她故作深沉地说了一通,这又是在做什么?看她表演?亦或者,金瑶是想看看丁文嘉到底知道多少?还是……金瑶是在试探她?试探她到底有没有对金瑶坦诚相待? 金瑶一挥手,似之后的事儿都俗套得令她不愿意多提:“之后的事儿,你随便看一部谍战片都能猜到,总之,斗来斗去,两败俱伤,game over了。”金瑶说完还请教:“是这样发音吧,game over,我刚学的。” “不对吧,”丁文嘉敛眉,又忙解释,“我不是说你的发音,我是说这事儿还没完吧,如果我爸是被辛承派去黑月的,那他之后频频和辛承往来,黑月不起疑吗?” “宋戈也问过我类似的问题。” 丁文嘉听了连连皱眉:“宋戈到底知道多少?” 金瑶倒是不慌张:“我知道的,如果他要问的话,我可以全告诉他。” “没……没这个必要吧。”丁文嘉气息高低起伏,她有些坐立难安了,“他是个局外人,他和这事儿从头到尾都没关系。” “可他和我有关系啊。”金瑶突然蹦出了一句京片子,“出门前我可答应他了,打今儿个起,我不对他说假话,善意的谎言也不行。” 第38章 第38章 我俩各有各的风格,不存在谁…… 丁文嘉似泄了气一般,就连之前的存疑都显得无足轻重一样,只有金瑶的声音在她耳畔催促:“你还听不听了?不听咱就回去了,我得眯个午觉,困乏得很。” 丁文嘉点头:“你继续。” “其实很简单,一个道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之前说过,黑月和辛承互派卧底多年,丁旺福又生得老实可靠从未失手,所以黑月……又把丁旺福从派到了辛承那边,他一个人,吃着两边的饭,做着两家的活,用你们比较流行的话讲,叫碟中谍,对吧,这词儿……我也是刚学的。” “那他到底……。” “是黑的还是白的是吧。”金瑶当年也质疑过丁旺福,甚至就在几天前,当着辛承的面,想再次确认过这丁旺福到底是黑的还是白的,两边卧底的人就像是在悬崖峭壁之间走钢丝,左一点不行,右一点也不行,不动不行,动了更危险。 丁旺福这个人,金瑶没办法全信,她信的是辛承,可就算丁旺福从头到脚都是辛承的人,谁敢保证,他没做过一点儿黑事儿呢?能在黑月里立住脚,站稳身的人,若非做了一点和他们臭味相投的事儿,人家会放心让你去对家那边套白狼吗? 金瑶把这点看得很清楚,她没揭穿是因为当时宋戈还在丁家寄养,她不能和丁旺福撕脸,更不能和辛承闹僵了关系,人情社会,她懂。 可这番话,她不好直接和丁文嘉说,可丁文嘉正直勾勾地看着她,那眼神,炙热得像是快燎起来似的。 “白的。”金瑶继续嘬着这滚烫的菊花茶,还反问,“如果他是黑的,辛承怎么会带着他来求我治你呢?” 金瑶深以为自己这也不算骗人,自己只是怀疑,未得求证,人之常情总是防不住“万一”和“例外”。 况且,辛承是给丁旺福做了保的,如果丁旺福真的有问题,那也是辛承的问题。 丁文嘉瞬间松了一口气,又抬眸:“我的蛇皮,果然是你治好的。” “不全是。”金瑶这是实话,“要破昆仑的诅咒不容易,辛承也帮了忙。” 丁文嘉又“哦”了一声,眼神重新落回到手边的牛皮纸袋上:“你拿着吧,这东西放在我手里没什么用处,反而招惹祸端,肖金枝也好,凌冽也罢,他们藏匿在我身边,多半就是为了找这个,我的确看过,”她苦笑,“不过我一个都不认识。” 金瑶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丁文嘉让她拿着了,金瑶推脱不开,只能暂且收下,她的手心覆上厚厚的资料袋,上头还温热着,应该是在烤鱼炉子旁边放久了,余温润养着她冰凉的手心,金瑶一边把资料袋往自己这边拉拽一边说:“不认识是好事,说明丁旺福把你保护得很好,他早出晚归,私造密室,藏匿资料,隐蔽你们母女,很辛苦。” 金瑶把这包资料塞到后背,用脊骨压着,确定万无一失了才问丁文嘉:“你给我这个东西,有什么条件?” “没有什么条件,”丁文嘉摇头,“对我来说,这东西就是个烫手山芋,我把这锅丢出去了,我就轻松了。” “只是这样?” “只是这样,我不想和蛇族有半点牵扯,我现在有事业,有男人,我不想其他东西打乱我余下的人生,能维持原状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福报了。” “你倒是看得开,”金瑶微微点头赞赏,“如果辛承和黑月都像你这样想,也不至于斗了这么多年,两败俱伤不说,还什么也没捞着。” 丁文嘉轻笑了一声,方想问一句“黑月”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一群人的代号?还是领头人的标志?丁旺福的日记里也写过黑月,金瑶也说过黑月,可这两个字代表的到底是什么? 还没开口呢,就听到廊外哐当一声,梁霄骑着宋戈的小电驴来了,他停不好车,反反复复踩车蹬子都踩不下来,心里又着急,干脆把车靠着沿海一棵大树斜挨着,可朝着这边才走两步,车就倒了,路人纷纷侧目,梁霄愣了一下,看到金瑶盯上了自己,索性加快脚步,蹭到两人面前:“吃饭呢?” 丁文嘉正奇怪梁霄怎么回来,余光里就瞅到落地玻璃窗后偷偷往这边瞄的饭店老板,丁文嘉一盯,老板就一缩头,整个人躲进了柜台。 跟着在这儿通风报信呢。 “吃鱼吗?”金瑶头也不抬地用筷子戳着剩下的鱼肉,她手指颀长而有力,一双筷子使得跟双节棍似的,舞起来转得飞快,那筷子尖往鱼脑袋里一插,单根筷子挑起鱼头,手腕一转,那被红油炸得半白半枯的鱼眼珠子就这么瞪着梁霄。 梁霄抿抿嘴:“不……不吃,”他又嬉笑着看着丁文嘉,“你俩……真……真就吃鱼呢?只吃鱼?” 丁文嘉没好气:“还吃了泡菜和可乐,怎么着?你付钱请我俩?” 这底气,不是挺足的嘛,梁霄下意识也往店内瞥,老庄呢?不是说丁文嘉眼睛红红的像是被人欺负了吗? 梁霄喃喃低语:“我请当然可以,就是嘉啊,你真没事儿?”梁霄伸出食指,绕着丁文嘉的乌眼圈画着圈比划,眼睛都肿成□□肚了,把他心疼得哟。 丁文嘉觉得有些烦了,她还有事儿想问金瑶呢,这下好了,啥也问不成了,只问梁霄:“你就留宋戈一个人在客栈里?陈甜要忙着招待客人,你也不看着点宋戈,他病才好呢。” 梁霄立刻为自己开脱:“没啊,他精神头挺好的,身强力壮的。” 瞧着丁文嘉又瞥他又瞪他的,梁霄做出发誓的手势:“真的,我去车棚里取车,他那车不是好几天没开了嘛,被塞到了最里面,三四辆车围着,我挪一辆车都挪了好久,他下来,蹭蹭蹭,扛着车搬来搬去,可轻松了。” 金瑶插了一句:“那得谢谢我,不然,他哪里好得这么快。” 梁霄似没听清金瑶说了什么,只继续说:“更何况,他干爹来了,有人照顾呢。” 辛承又来了? *** 辛承和丁文嘉基本就是前后脚,估摸着丁文嘉才带着金瑶绕过巷子口,辛承就来了,来了之后,指名道姓地要找宋戈。 当时宋戈正站在后院发呆,他先是看着菜圃,蹲下身摸了一把湿润的黄泥地,应该是早晨刚浇过水的,他习惯傍晚的时候浇,戴着耳机听着歌,捏着喷头水管,泼墨似的在后院指点江山,这感觉,豁,贼解压。 是金瑶种的,水应该是也是她浇的。 不对,人家是山神,哪里需要浇水?小指头一勾,天上就能下雨了,给这菜圃来一场局部小雨,浇水也省了。 宋戈一边想就一边用手去触碰那新鲜脆嫩的菜叶子,水分很足,焯一下拌点酱油应该就很好吃。 “这院子收拾得不错嘛。” 辛承的声音。 宋戈很熟悉这个声音,他记性不错,见过一面的人第二次见,他绝大多数都能叫出名字来,尤其是大学的时候,社团、学生会、班里班外那么多人,他基本上都能记得人家的名字和籍贯。 梁霄当时还纳闷,说有的人就是开会的时候签到时喊了一声“到”,宋戈怎么就能记得了,宋戈和他解释,六岁之前他还在大理,没人管,他就坐在田垄上看来来往往干活的人,夏天的时候太阳特别晒,大家戴着斗笠眯着眼睛走路,很少有人会刻意看他,可宋戈每次能喊出“张阿公”和“李嬢嬢”的时候,人家都会朝着他笑。 “然后呢?”梁霄还想听后面的,笑了,然后呢? 宋戈摇头:“没然后了,笑了还不够吗?别人对你笑,这已经是件让人开心的事了。” *** 客栈大堂。 “你别这样看着我笑。”宋戈一边给辛承倒茶一边提醒辛承稍微收敛一下脸上的笑意。 辛承止住笑,刚好也渴了,正要抬手去端杯喝水,愕然听到宋戈一句:“无糖柠檬水,三十一杯。” 辛承低眉看了一眼杯中的半片柠檬,愤然收回手:“无糖你还三十?” “有糖四十。” “你这。” “也有代糖不长胖版的,五十。” 辛承哑然,许久才一声冷笑:“你这坐地起价的作风,是跟瑶娘娘学的吧。” “她坐她的,我坐我的,我俩各有各的风格,不存在谁学谁。”宋戈答得很快,让辛承有些意外,记得初中的时候宋戈那个乖哟,跟只小白兔似的,性格好,学习好,又听话。 每次辛承说要去看他的时候,宋戈都会提早一个小时在校门口等,看到辛承的车过来了就拼命挥手,兴高采烈地又蹦又跳,一口一个“干爹”不知道喊得多亲热,用现在的词来说,当时的宋戈就是个男款傻白甜,现在怎么了?还学会兜圈子了。 辛承无奈摇头,他是真渴了,也不缺钱,灌下一大口水,辛承才继续感慨:“你这耍赖的样子,也挺像瑶娘娘的,果然,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你这小子,变坏了。” “你来干嘛的吧。”宋戈直言。 “来看你。” “换一个借口,我不信。” “我这……,”辛承这才反应过来,四指轻拍桌面,“怎么叫借口呢?诶,你小时候就很喜欢我来看你的嘛。” 宋戈也不说话,只朝着辛承挤笑,这股笑意十分刻意,像极了小时候被家长带到别人家表演才艺的假笑。 这假模假样的笑意辛承岂会看不出,可他故意不接茬,宋戈如今厉害了,经过金瑶亲力亲为的训导,身体力行的演示,怼人怼得花招式一套又一套的,他才不上当。 辛承挺直背脊,拿出对付金瑶那般的谨慎,才说:“来找你,的确有事,丁家的那套老房子是过户到你名下了吧。” 宋戈眉头一抖,怎么突然问起房子的事了。 辛承问得循序渐进,不急不慢的:“就前两年闹着说要拆迁的那套,丁旺福死后,丁文嘉不是把那套给你了么?” 宋戈往沙发背上一靠:“怎么?你想要?” “对,”辛承点头,“我想买。” 宋戈更无赖了,直接扭头:“不卖。” “三倍。”辛承伸出三根手指比了个数:“市价的三倍。” 宋戈睨了他一眼:“那我更不卖了。” 第39章 第39章 你知道黥刺吗? 辛承一愣,幡然大悟,是啊,宋戈这小子不说大富大贵吧,如今也是小富即安,钱之一字,他自小也不怎么看重,自己贸然提出要买房子,宋戈只会被他越推越远。 辛承身体慢慢颓进沙发,整个人像是陷进去泥沼一样,身子也跟着矮了一截:“旧友故居,或者,你让我进去看看也行。” 辛承怯场,宋戈就乘胜追击了,他双肘压上桌面,手掌托腮,一副歪头好奇状:“你要进去找什么东西吗?” 风铃响,门被推开。 金瑶打头走在前头,怀里还揣着那包牛皮纸袋,见了辛承和宋戈坐在沙发上说话也不奇怪,只是将手里的资料往外一掏,扔到了辛承怀里,语气似吩咐:“不用买了,你要找的名单在这儿,去抓人吧。” *** 时近日暮,宋戈这是三天来的第一次洗澡,擦干头发,坐在房间露台,还可以看到对面大橡树的霓虹招牌。 记得以前,这大招牌每到晚上六点半就会准时亮灯,为了符合大橡树这个名字,谢老板特意做了一套绿色的,绿莹莹的光照得周围都跟水帘洞似的,今天灯光没亮,宋戈还有些恍惚,他下意识地看了下时间,明明已经六点三十一了,顿时才想起,谢老板被抓了。 不得不说,金瑶是个十分谨慎的人,宋戈不知道金瑶是自什么时候起怀疑上谢老板的,是在肖金枝住进谢老板客栈那一刻?还是更早? 金瑶说过,辛承的间谍网络密胜蛛网,很多钉子不是不知道,而是不好抓,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旦要动手,就得全网收尽,不然只是白费功夫。 这次行动,算是比较突兀的一次,难怪辛承今日看着疲惫许多,既然已经动了一个凌冽,他就得一直动下去,也不怪辛承对着金瑶的语气都怨念了许多,若不是金瑶让他动手,按照辛承的性格,他只会装作无视Somewhere客栈的事,牺牲少数以谋求更长远的计划,这是辛承一直以来的策略。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金瑶,客栈留下的三人,在劫难逃。 这样算下来,宋戈应该要谢谢金瑶,可这句“谢谢”,他有些说不出口,他心底里是真心感谢金瑶的,可金瑶对待他的方式让他很不习惯。 像是习惯生活在北极圈的人突然一下被拉到了热带丛林,这种突如其来的热情和毫无理由的宽容乃至于纵容,让宋戈无法适从,仿佛被人绑上了手脚,只要在金瑶面前,他就显得有些局促。 隔壁露台突然传来门响,宋戈条件发射一样从椅子上弹跳起来,擦头发的毛巾顺声落地,宋戈来不及捡,就躲进了屋里。 金瑶也是刚洗完澡,她爱沐浴,水流过肌肤的感觉会产生舒爽顺畅的快感,只是早些年洗澡不方便,她在苍山也没有个能服侍的人,自己辛辛苦苦烧好水洗完了还得辛辛苦苦倒了,加上她被封着,也见不到什么外人,洗澡这种事,就成了她不常做的力气活,现下倒好,龙头一开,温水就能哗哗往外流。 金瑶又穿着那套白色小吊带,不过今天气温低,她在外头套了件蓝白格子长袖,倚在露台栏杆上,眼神往旁边一瞄,就看到了宋戈落在露台地板上的毛巾,深蓝色的,半湿,上面带着洗发水的香气。 金瑶挪开眼神,话里话外都是说给宋戈听的:“胆子这么小,这次掉了毛巾,下次得掉啥?” 语落,门框处宋戈歘地窜出个脑袋,语气还挺倔:“你说谁胆子小?” 金瑶装模作样地摇头晃脑看了一圈,眨巴眼问宋戈:“这儿还有第三个人吗?” 宋戈弯腰捡起毛巾,上面沾了些细泥,也不能擦了,他随手把毛巾搭在花架子上,像是故意遮挡金瑶投射过来的视线。 金瑶反手就把毛巾一撩开,从花架缝隙探出半张脸,笑着:“你这算什么?一叶障目?你看不见我就觉得我也看不见你了?” 宋戈还没回话呢,金瑶又笑着问:“听说你把辛承给气得够呛?他在微信里发了好久的牢骚。”叮咚几声提示音,金瑶拿起手机在宋戈面前虚晃了一眼,像是在验证自己没有说大话,“瞧瞧,还在埋怨呢。” 这话说得,宋戈还没和辛承说几句话呢,金瑶和丁文嘉就回来了,他能怎么气?宋戈觉得挺冤的,就像自己在外头被别家孩子欺负了,人家孩子还跑过来给他爹妈告状。 宋戈没好气:“他说我怎么他了?” 金瑶瞧着宋戈来兴致了,语气也跟着轻快起来:“说你长大了,和以前不一样了,还问是不是我教你说的,瞅瞅,这都把帽子扣我头上来了。” “你回他什么了?” 这俩露台中间原本就是有半截水泥墙的,宋戈只是用花架围了剩下半截,水泥墙墩子上被他搁了几盆花叶络石,彩叶似丝绦一样垂延而下,宋戈问金瑶的时候就故意低头去看那似油彩斑斓的花叶,装作不关心的样子。 金瑶倒是大气,直接捏着手机递给宋戈看:“诺。” 宋戈扫了一眼,辛承发的全是语音,只有最后一句是文字——“瑶娘娘,您可不能这样。” 金瑶则是回了一句:“就当是我教的,咋地吧。” 辛承能把金瑶“咋地”?金瑶不把辛承“咋地”了就算不错了。 怎么说呢,宋戈看着别扭归别扭,可心里还是有一股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快感。 “他为什么要买丁家老宅?”宋戈忽而问。 “他不是说了吗?旧友故居,想要重游一趟。” “你信?” “我不信。” 宋戈瞪大了眼看金瑶,她自己都不信,还拿这套说辞来搪塞宋戈,未免太敷衍了吧。 “名单呢?”宋戈仔细回忆下午说话的细节,“你说名单在你手里人,让他去抓人,什么名单?” 金瑶两只纤长的胳膊往花盆旁边一搭,头趴在肘上,眨巴着眼睛看着宋戈,在红黄绿交错的花叶遮掩下,好似也没之前那样凶巴巴的,倒是显得有些……可爱? “我不能说。”金瑶动作摆得很是到位,可这次连敷衍都不敷衍了。 宋戈头一歪:“金瑶,你可是答应过我,不瞒着我的。” 金瑶“啧”了一声,和他咬文嚼字:“我答应你的是,不和你说假话,那翻译过来就是,我和你说的话,必须得是真的,这一点,我做到了啊,你可没说我知道什么都得告诉你,没这个讲法。” 宋戈眉头倏地一下皱起,他还疑惑金瑶当时怎么答应得这么快呢,原来她心里早就打好算盘了,宋戈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话……不能这么说。” “怎么不能了?”金瑶更来劲儿了,“你看,这个承诺是我说出口的对吧,当时我咋哄你都哄不好,就答应了你这件事儿,你也点头了对吧。” “是。”宋戈忙不迭地追上一句,“可你当时也没说是……。”等会,金瑶说的什么?哄?她哄他?宋戈思绪跟断了线的雨珠子似的,再也衔补上了。 “你瞧瞧外头那些整得贼漂亮的海报,”金瑶慢吞吞地插上一句话,“一杯珍珠奶茶,半杯珍珠果的那种,拿到手里,三分之一都没有,你仔细去看那宣传图,才发现最下面的一行字叫做‘最终解释权归官方所有’,我这儿也是这规矩,我说出去的话,解释权归金瑶所有。” 宋戈哑然,也是,嘴长在金瑶身上,她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谁也奈何不了她。 “那我姐她……。”宋戈下意识地用上齿摇了摇下唇,似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我姐她没生气吧,就我告诉你肖金枝给她发消息的事儿,她……。” “没有,她只是很担心你,担心把你牵扯进来。”金瑶深吸了一口气,“她所知道的事情应该比告诉我的要多,不然她不会这么害怕,不过她不愿意说,不过那些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她已经把最重要的东西交托给我了。” 金瑶回头看着宋戈,看着他依旧眉头紧皱的样子,突然喊了他一声:“宋戈。” “啊?”宋戈愕然抬头,双目炯炯看着金瑶。 “你要允许你身边的人藏着秘密,就算是最亲密的人也是如此。”金瑶扬起下颌,她说“亲密”二字的时候眼神一直像钉子一般钉在宋戈身上,像是在预示一场突如其来的山雨。 宋戈退一步问:“那她身上的月牙印记……。” “那玩意洗不掉。”金瑶直言,“不过辛承会处理她身边的人的,只要她平日不要露出来,往后也没什么大事。” “我是想问,那个印记到底是什么意思?”宋戈耸肩,“我不带相信这是黑月的印记,不然也太危险了,你之前说过,辛承费了很大的力气也抓不到黑月的人,可这个印记未免也太显眼了,而且凌冽有,那其他六个人为什么没有?” “嗯,”金瑶点头,“你想得很周全。” 金瑶这话说完,却并没有下文,亏得宋戈还在苦苦等她开口,金瑶眉头一抬,一脸诧异:“做什么?指望着我直接告诉你?” 宋戈低头微微嘟囔:“我姐可说过,如果我问,你什么都会说的。” “金瑶的嘴,骗人的鬼,辛承没告诉你?”金瑶大肆笑了几声,又把头埋在臂弯里继续狂笑,笑得两肩高耸,乐不可支。 “你知道黥刺吗?”金瑶忽而抬头,一脸正色。 第40章 第40章 你确定有人一路跟着你?…… 宋戈点头:“知道,黥刑始于唐末,盛于五代,小刑用刺,次刑用刀,多是黑色。”宋戈说完,语意略迟,许久才长舒一口气,“黑月的意思,是黥刺?” “你知道得挺多,”金瑶抬眸,“怎么?还是你也怀疑过,查过?” “我是怀疑过。”宋戈点头,反复确认,“背上有黑色印记的人是黑月的囚犯?” “差不多吧。”金瑶见已经说到此处,也懒得多做隐瞒,不然还得编全套谎来圆,她累不累啊。 可从何说起呢? 金瑶思虑片刻,才说:“起初,是来源于辛承对黑月的一场误会,我之前说过,那伙人之所以会被辛承标为‘黑月’,是因两边初交战之际,辛承俘获的大多都是背上有黑色月亮的人,而这些人大多都被拔去了舌头,无法说话,也不识字,看到辛承更是满目恐惧,辛承便以为那些人就是同党,所以才称其为黑月。” “可事实上,他们也只是傀儡罢了,或者用你的话说,其实就是那帮人的囚徒,这些人里,不肯归顺的,就被拔去舌头,挑断脚筋,后来他们发现可以剥皮换脸的法子,就抓了这些人来换脸,一张皮一个身份,发展到现在,你可以理解为但凡是打上了这个印记的人,都是他们的皮囊库,等到他们惹了事,需要脱身,就会找上这些带印记的人。” “如果是一开始就肯为其效命的,境遇稍微好些,譬如凌冽,你刚才问为什么只有他身上有印记,那不是他的印记,是他换上的那张皮的印记,他原本的模样,不是这样,所以当时辛承与我拼了命也要把他的皮给抽掉,不过……你看凌冽当时视死如归的模样,我猜他多半没有家人被人家握住,如果是有家人被挟持,想死都不敢死,例如你的养父丁旺福。”金瑶说完,故意看着宋戈。 看到宋戈听到“丁旺福”这三个字的时候表情并没什么太大变化,金瑶才继续说。 “丁文嘉去上大学后,丁旺福带着妻子四处飘摇,东躲西藏,偶尔又露个水花,吸引火力,无非就是为了保住丁文嘉,你看,他这一死,没两年丁文嘉身边就全是那些不干净的人了,凌冽绝对不是第一个,大橡树的谢老板也不是,肖金枝勉强算是最早出现的,不过也不一定是第一个。” “谁是?”宋戈这个闷葫芦终于荡出了点儿声响。 金瑶摇头:“我也不知道,”金瑶看宋戈眸光略显黯淡,只解释,“我之前不怎么管事,一个丁家也无甚突出的地方,唯一特殊一点的吧,就是他们收养了你,这些细枝末节的,辛承也不必处处向我汇报。” 良久的宁静。 就当金瑶以为这话题已经过去,宋戈也不想追问的时候,宋戈突然对着金瑶来了一句:“那丁旺福身上的印记,是他换过皮,还是他是要被换皮的人?” 金瑶欲开口,却忽而抿紧嘴唇,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反问:“我告诉你,你和我走吗?” “你为什么总是让我走?”宋戈已经是第二次听到金瑶提出这个要求了,他十二分的不解,走?去哪儿?去做什么?金瑶一概不说。 “哦,你不喜欢我这样问,”金瑶郑重点头,“那我下次再问。” 有敲门声,宋戈和金瑶纷纷朝着自己房门回头看了一眼,隔着露台宋戈听到对面传来一声丁文嘉的声音:“金瑶你在吗?” 丁文嘉又来找金瑶了? 金瑶朝着宋戈耸耸肩:“我去看一眼。” 拖鞋趿拉声、开门声、女孩细声细气的说话声,不一会儿,门关上了,又是一阵拖鞋哒哒哒的声音,金瑶似乎在小跑,什么事儿值得她一阵小跑。 “等急了吧。”金瑶从门框边上才露了半张脸,就看着还在露台上吹风的宋戈笑。 宋戈想说自己没有在等她,自己哪里等她了,自己只是……只是觉得外头凉快、舒坦。 金瑶朝着宋戈笑:“你姐让我晚上和她一起睡,说她房里的床特别软,还说给我准备了一套蚕丝的睡衣,特别舒服。” 宋戈木然,张张嘴,慢吞吞却说不出什么,他一直都觉得女孩子的私密事不能追问,自打他被收养到丁家的第一天起,养母就教他,家里虽然有两个厕所,可你以后上厕所的时候一定要敲门问一下有没有人,敲完门后,就数三个数,里面没有人应才可以进去哦。 宋戈懂事早,从那时候就知道男女有别的讲究,可金瑶,还真是不把他当外人,宋戈许久才嘟囔一句:“你们俩的事,不必和我说……说得这么细。” “哦,”金瑶点头,“这可是你说的,往后我和丁文嘉的事儿,你就不要像今天一样问来问去了。” 等等,貌似不对啊,宋戈明明不是这个意思,可金瑶已经转回屋内,宋戈踮起脚,从花叶络石里探了个脑袋出来想重新解释一下,金瑶直接把露台门一关,还大声喊了一句:“我要换衣服了哦。” “你这……。”宋戈哑然,只等着四周空寂,风像羽毛一样轻轻拂过他的臂膀和脖颈,丝丝的凉意让他心火稍微平复,他才低声喃喃一句:“你这不讲道理。” *** 丁文嘉住一楼,她不常在客栈住,客满的时候,她的屋子偶尔还会被拿来当客房,好在她东西不多,搬来搬去也不费事。 一楼基本上都是多人间,最当头的两间分别是女生八人间和男生八人间,每个房里都有一个大柜子,分格带门地方便那些穷游小年轻锁住自己最后的面包和干粮,丁文嘉日常就把自己的东西塞柜子里,既然邀请了金瑶住过来,自然得一番收拾。 忙活了半个晚上,金瑶端着牙刷缸下楼的时候,丁文嘉已经铺好床单换好窗帘了,开了门,就闻到一阵扑鼻的香,跟着这开门风往人鼻子里窜。 “你还带了牙刷?”丁文嘉挺意外的,怎么不刷好了下来,省得麻烦,明早还得提上去。 “睡前刷牙是一种仪式,我比较喜欢在一个屋子里完成,刷完,然后就睡觉。”这句话换了别人说,听着似乎有些矫情,可从金瑶嘴里用这种正儿八经的口吻说出来,反倒是觉得有趣。 丁文嘉转身,支起摊开放在床榻上的一套淡粉色睡衣,娃娃领,蕾丝边,裤子不长,金瑶穿起来应该刚好过了大腿的三分之一。 “这件,”丁文嘉把睡衣给金瑶,“你看看喜不喜欢,全新的,我刚拆的包装。” 金瑶仔细端详,料子不错,记得早些年她还在昆仑的时候,也收到过一匹上好的纱罗,丝绸中的极品,三十多道工序,熟练织工每人每天最多也只能织3米,现在的丝绸大多都是机器打出来的,提高了效率,少了些人情味,其实粗略摸起来并无不同,可金瑶摸着却是分明觉得不同。 不是说这机器打出来的不好,也很好,又软又密,可物是人非,当年她还是以昆仑山神的身份收受贡品,如今呢…… “你特意给我买的?”这尺寸是金瑶的尺寸,金瑶忍不住问。 “这倒不是。”丁文嘉低头装作去捻被子角,“原本是买给肖金枝的,”她仰头,笑着解释,“我年前去上海开会,她缠着我让我顺便去趟杭州给她买几件真丝的睡衣,你说她,从来都是这样,杭州和上海也不是那么近的,她……,”丁文嘉眸光歘地颤了一下,“她还真是……从来不为别人考虑。” 这话是埋怨,可金瑶听着全是伤感的气息。 她十分夸张地伸了个懒腰又拉了拉腿,才说:“你确定,你从昆明回大理的时候,有人一路跟着你?” 丁文嘉点头,这才是她让金瑶和她同住的真实目的。 其实一开始她挺犹豫的,她不确定金瑶到底会不会帮自己,以至于金瑶问她“到底什么条件”的时候,她都不敢开口。 *** 有人盯上她了,昨夜梁霄八点送她回市区,丁文嘉特意换了一身衣服,绕开了公寓楼电梯监控走的楼梯下的楼,九点发车去昆明,到老家已经两点多,本该是万籁寂静星星都睡着的深夜,可当丁文嘉用备用钥匙打开家门的时候,分明觉得,莫名有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像是手指甲不小心划过白灰墙的摩擦,又像是老鼠穿过楼道的声响。 她停顿了片刻,才突然拧转钥匙,闪身躲进了屋内,她不敢开灯,她身上带了两只徒步用的高强度手电筒,她拧了一下转头,把手电筒的光口控到最小,才敢轻轻一摁,射出的光不过半个手掌的大小,却足以让她在屋内自如穿梭。 屋内没人,陈设如常,空气里飘浮着凝重的水汽和发霉的味道,丁文嘉轻车熟路地摸到了书房,半蹲着沿着窗边蹲行到密室开关。 输密码、开门、拿东西、走人,前后不过五分钟的路,她自以为自己速度足够快,可当她再次开车上了高速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还是被人盯上了。 她不敢立刻往大理走,过恐龙谷收费站的时候她特意先下了高速,绕着景区兜了一圈,又重新上了高速,然后一直往后视镜瞟,果然,有辆之前就在她后头的车依旧黏在她屁股后头。 是辆探岳,新款,牌照是昆明的。 深夜高速车本来就少,两辆车颇有默契的一前一后,距离不远不近,丁文嘉不敢轻举妄动,更不敢随意变速,只一直忍着到了大平地服务区才利用假装下车买水的空档偷瞄了那车一眼,开车的人戴着一个蓝色医用口罩,五道褶的最大号,从喉咙一直遮到了鼻梁,头上反戴着一个灰蓝色鸭舌帽,只从帽子卡扣里露出一截刘海,看面相和手指的骨节,这应该是个男人。 如果是个女人,丁文嘉尚可以对付,男人的话,只要不是和拳馆那些大老爷们一样粗壮结实的练家子,她应该也没问题,可大晚上的,丁文嘉不想惹事,谁知道这人后备箱里是不是放着家伙事儿。 丁文嘉重新回到车边上,下意识地把副驾驶的手电筒别在了腰上,这手电筒是多功能的,筒头是T形安全锤,双层玻璃都砸得碎。 服务区人很少,不过还算是灯火通明,丁文嘉买完水,看着东边渐渐翻滚起的曙光,天快亮了,她看了一眼时间,居然已经六点了,她觉得自己的速度开得还挺快的,估摸着是下恐龙谷兜圈的时候花费了太多时间。 丁文嘉拧开瓶盖昂头喝水,隔着超市玻璃窗往外头不经意地看,车里的人似乎很有耐心,也不下车,也不动,手都还在搭在方向盘上。 这是要吃定她的意思了? 她能找谁? 如果她谁都不找,她会不会是下一个周奇?或者是下一个肖金枝。 丁文嘉努力呼吸,让自己保持平稳的心跳,尔后才掏出手机,边走边装作回微信消息,拉开车门的时候声音扯得很大:“对对对,我中午回来吃饭,金瑶起床了吗?有问起过我吗?” 50-60 【第三卷·鹿角】 第51章 第1章 飞廉殉国自杀,天帝感其忠诚,…… 长沙还是热。 同样是五月,大理早晚都还能穿个皮夹克,长沙已经是穿个单层卫衣就冷暖皆宜了。 金瑶从大理带来的衣服不大合适,刚在长沙落脚就跑去最热闹的黄兴步行街买了好几套,又跟风排了半个小时的队买了杯茶颜悦色,糖油粑粑和小龙虾也专门去沿江最大的那家文和友吃的,十足的旅游打卡范儿,宋戈跟在她屁股后头提着扛着都快迷惑了,上车时说好是来办正事,下了车像极了一个刚逃出牢笼的饿死鬼。 “还是这纸醉金迷的日子好啊。”金瑶吃饱喝足,靠在湘江中路的石栏杆上吹着江风,她端着今天的第八杯奶茶,也是她今天尝试的第八个奶茶牌子,她嘴里嚼着珍珠果,吧唧吧唧地停都停不下来,回头看着坐在花坛边上捶腿的宋戈,笑着说,“走不动了?” 宋戈没回,只看了一眼时间:“十点半了,该回去了吧。” 金瑶定的酒店就在市中心,长沙地铁也方便,几站路就到了,要真不想坐地铁,打个出租也就十几块钱的事儿,宋戈有些耐不住了,拼了命地想回去。 “不着急。”金瑶摇头,“再等等,人家还没开门呢。” 都这个点了,该关门了吧,宋戈皱眉,他大学是在长沙读的,自然也晓得酒吧一条街,夜幕深沉时,留着小胡子长辫子的老板开始懒洋洋地开门营业,慢条斯理地用白抹布把摆在前面的酒具细细地擦一遍,就为了等那群活跃于凌晨一点到四点,不求实惠只求一醉的人间清醒人来买醉。 上学时梁霄带他去过,美其名曰蹦迪减肥,研究酒文化,可研究这么久,梁霄最爱的始终都是青岛啤酒加冰。 “你要去酒吧?”宋戈听了就怕,“那我不去。” 金瑶笑看着她:“酒吧有什么好的,如果你不怕,我带你去个更刺激的地方。” *** 这是姜多寿在这条街上开店的第三年,之前开在鬼街的老店撤了,换了个地方,重新搭了个棚子,打着典当典押的招牌,生意越来越不好做。 他的铺子不大,隔壁是当地内衣品牌专卖店,是个三通的门店,生意好的时候,至少得两个人同时看着,有时候人家要去吃个饭上个厕所什么的,就托了姜多寿帮忙搬个板凳在门口坐一会儿,一个老头,花白头发,坐内衣店门口,过往的人都不敢进,更别提来买东西,不过人家生意好,不差这几分钟的流水,更何况,姜多寿每帮她们看一次店门,她们多少会送点水果瓜子过来,一来一往,还能聊几句,姜多寿也就不寂寞了。 他这店铺,两扇玻璃门,左边的写着“多寿”,右边写着“典当”,推了玻璃门进来就是一张PVC板拼起来的柜台,看着简陋,不过后头那一排桃木色的柜子很是气派,占了一整面墙,分门别类地标着各种记号,这记号,只有姜多寿看得懂,这都是他吃饭的家伙事儿,一个都不能丢。 东南角摆着一张香案,民国时候,典当铺里头供的都是典当界的祖师爷马文渊,现如今不同了,五花八门各供各的,姜多寿有见过供着一根针的,说“针”同“真”,这叫“求真”,也有供着金元宝的,这金子算是典当界最爱收的三件东西之一,好辨真伪,易脱手转卖,所谓求什么来什么,无非就是求多来写金银玉器。 可现年头首饰店以旧换新的生意做得挺火热,拿来典当的金银也少了。 至于姜多寿,他非常人,供的东西自然也是常人难以预料的。 “我猫罐头呢?”姜多寿一边哄着角落里的黑猫一边四下看,他真是年纪大了,下午才收的货,随手给搁哪儿去了? 哟,瞅瞅,在这儿呢,姜多寿从香案上取下自己拆了一半的快递,继续拆解快递,取出一罐头,又把余下的给丢了回去,没错,姜多寿这香案,都给用来堆快递盒子了。 反正来往也没什么生意,也不耽误。 其实没生意也挺好,他这块儿的生意,不是遭到小鬼缠身求他驱散,就是得罪仙人找他通达,找他的人少了,说明过得好的人多了。 算命风水这种事儿,他是不屑于干的,按他的话说,算命风水谁都能干,十年功底足以吃一辈子,他不一样,他活了这么些年,得做些为这个社会为国家有贡献的事儿。 旁边的黑猫听了就“喵喵”叫,像是在抗议,姜多寿很听黑猫的话,猫一叫,他就给猫开个鱼罐头,今天吃金枪鱼的,明天是三文鱼的,每天都不一样。 金瑶找来的时候,姜多寿蹲在椅子边上喂猫呢,他年纪大了,白发苍苍,剃着寸头,只在脖颈上面那一小撮留了一股小辫子,还编成了麻花辫,平日里这小辫子就团缩起来,卷成一个蚕豆大小,一但扯直拉长,怕是能拖到地上。 姜多寿说这是他的信仰,这辈子都不能剪。 “好歹吃两口,人家一走你就犯相思,人家在的时候你怎么不好好对他?整天龇牙咧嘴的,瞅瞅,小肚肚都憋下去了。” “不是早些年变回人了吗?怎地又变了回去?” 话一出口,黑猫敏锐一跳,自高脚柜直接落到对着门口的椅子上,昂着头,朝着门口示威。 玻璃门外,金瑶刚推门推了一半,看着椅子上的黑猫只笑了一下,顺势进了屋。 宋戈就跟在她后面,才踩进来一只脚,就被这只黑猫狠狠地呲了一下,吓得身子往后倾了几度。 姜多寿直起身子,看了金瑶一眼,似不相信,连忙揉了揉眼,磕磕绊绊的竟半晌说不出话来。 “山神娘娘?” 姜多寿一边说一边搂过黑猫在怀,那黑猫听了“山神”二字也是疑惑,它收起利爪,只往姜多寿怀里钻,可眼睛直溜溜地朝着金瑶。 “你见过我?” 姜多寿微微弯腰:“在胡娘娘那儿见过画像,当时还觉得,山神娘娘看着如此年轻和善,怎会是镇守昆仑平乱天下的战神,如今一见,娘娘的确生得……生得……。” 姜多寿有些词穷了,他不大会和女人说话,更不知道如何得体地去夸女人漂亮好看,他一直躬着身子,指引金瑶进来,可金瑶没有动的意思,像是在等着他说话。 “喵。” 黑猫“喵”地一声解了围,它自姜多寿的怀里跃下,轻手轻脚地走到金瑶脚边,蹭着她齐脚踝的牛仔裤,软乎乎的,金瑶见状笑着捧起黑猫,一把把她团在怀里,笑着对姜多寿说:“你这小孙女倒是有眼力见儿,知道来的人是好人。” 气氛一下化开了。 姜多寿把里头的桌子擦了擦,又用电热水壶烧了水,泡了两盏茉莉花,一杯恭恭敬敬递到金瑶面前,另一杯示意宋戈自己拿。 “娘娘是有吩咐?”姜多寿扯开话匣子。 “查个人。” 姜多寿挺直了身板,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金瑶继续说:“姓祝。” 宋戈倒吸了一口气,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在高铁上金瑶对祝棉的姓氏这么感兴趣了。 姜多寿有烟瘾,可不敢当着金瑶的面抽,只敢偷偷攥着拳头,用手指甲狠狠掐着手心忍着,听到金瑶这一声“姓祝”出来,姜多寿豁然松开手心,两手轻轻抚在桌上,身体微微前倾,反问:“风神祝知纹?” 金瑶挥手,姜多寿以为是自己猜错了,谁晓得这一口气还没松下,金瑶就道:“他早已不在封神榜上,你就当他是个普通的飞廉兽就好。” 飞廉,最早出现于《楚辞·离骚》,有说是鹿头鸟身,也有说是鸟头鹿身,《水经注》称飞廉曾为纣王效力,纣王失势,飞廉殉国自杀,天帝感其忠诚,封他为风神。 不过这段奇闻异事金瑶八卦时曾问过祝知纹,他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抿了口茶,摇摇头说:“这事儿多少……是有点艺术加工的。” “他是我最得力的副将,我必须找到他。”金瑶昂头看着姜多寿,“如果走官方的法子,我多得是路子打探他,可很明显,我不行,我只能来找你,姜多寿,你命早该绝,三界都没有你的名字,咱俩虽然没什么交集,可如今我不是走投无路,也不会来找你。” 姜多寿还没回话,金瑶俯身又说:“你应该明白一点,当年你磕头磕上长白,若非我的庇佑,老虎背你都爬不过去,若非我点头,胡春蔓也不敢向你泄露天机,你的命、你孙女的命,我多多少少是有出过一分力的吧。” 金瑶这两番话都说得很明白,就差把“人要懂得知恩图报”写在脑门上了,可她刻意留了这么一线,在这条线上,姜多寿如果跨了过去,可就是彻底站边了,帮一个落魄逃难的山神,不仅没名没利,还很危险。 “若只是问个人的去处,这个忙,自然会帮。”姜多寿也是老滑头,他只点说问去处,也没说怎么问,更没说自己一定会查到。 他起身,正准备去身后柜子里取些占卜算卦的物件,金瑶却出口拦他:“如果你只是算卦帮我查的话,就不必了,”金瑶似有些失望,鼻腔哼出冷冷一声气,“丢龟壳我也会丢,我希望,你能让你手下的走马仙帮我查。” 宋戈皱眉,走马仙是什么?他掏出手机,默默想要百度查个资料,却发现这里头没有信号,他看向姜多寿,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姜多寿明明对着金瑶是一副恭敬有礼的嘴脸,可从宋戈的角度看过去,他像是在怒目瞪着自己,像极了小时候在地摊小人书上看到的罗刹,宋戈连忙把手机揣回兜里,这种被凝视的感觉才慢慢消散。 “山神娘娘,我这……。”姜多寿略显为难,忽而眉眼一闪,“山神娘娘是从云南过来?” 第52章 第2章 是我等的东西来了 “那……可见过辛承?” “我家琰琰最近总念叨他,不晓得他如何了。” 金瑶觉得好笑:“你家孙女都化成猫身了,还能开口念叨,也是奇妙。”金瑶转念又道,“你是想问辛承站在哪边的,对不对?”金瑶指了指宋戈,向姜多寿介绍,“这是辛承早些年照顾过的一个孩子,如今辛承特意着了他来跟着我照顾我的饮食起居,你觉得呢?” 姜多寿有些惊讶,他转头看向宋戈,目光不再似之前生疏防备,浑浊的眼眸绕着宋戈打转:“你姓宋?” 宋戈点头,他没想到姜多寿会认得他,更没想到原来辛承也向别人介绍过自己。 姜多寿揉了揉皲黑厚重的眼皮:“记得他有风湿,这些年好些了吗?” 宋戈有些心虚:“我不记得他有风湿。” 姜多寿揉眼皮的手一顿,整个人松懈下来,驼着背朝着金瑶笑笑:“山神娘娘见笑了,只是……习惯了……习惯了,毕竟是个生面孔。” 金瑶掏出手机摆在桌上:“现在都是手机联系了,辛承怕是早就和你说过了吧。” 姜多寿笑呵呵地从兜里掏出一个摁键的老人机,上面的logo是个杂牌子,宋戈拼都拼不出来,姜多寿也跟着金瑶把手机搁在桌上:“我一老头子,哪里会用什么智能手机什么电子设备,哈哈哈,我老了,搞不懂这些。” 金瑶没追问,只说:“多长时间?” 姜多寿面露难色,他紧紧咬着下唇:“山神娘娘,祝知纹的处置您一直都是知道的,昆仑也是发了文的,我这儿也不归昆仑管,其中细节,我怕是还没您清楚呢。” “我知道,但我不信,”金瑶有些没耐心了,“到底……要多长时间?”她起身,“如果不行的话,我就走了。” “娘娘留步。”姜多寿忽而看向玻璃门外,外头没什么人,只有远处路口的红绿灯刚由黄转绿,姜多寿起身,拉下了玻璃门里的竹帘,确保外头的人看不到里面,回头时,姜多寿又把香案上被快递盒子挤到边角的一尊神佛像调转了个方向,让佛像面朝里头,才缓缓朝着金瑶走来。 他从旁边的抽屉里取了纸笔,复又看了金瑶一眼,刷刷写下一排字,递给金瑶看。 金瑶瞄了一眼,又问:“当真?” 姜多寿一边点头,一边把写好字的那一页从本子上撕了下来,对折叠好,轻轻放在金瑶面前,补充说:“琰琰手下有一走马仙,是蚁族,湖广之地都归她管辖,手下的子孙的确来报过,说曾在那儿看到过一鹿角形的山,高十丈,宽五丈,恍惚间曾在日食之际看到这山动,却不真切,因这消息不确切,所以我也未曾向任何人提及过,包括百晓堂扈家来买消息时,则一沓消息,我也是压着箱底从未提过。” 金瑶点头:“我明白了。”说完,她从随身挎的包里取出一封厚厚的信封,放在姜多寿面前,“这消息,我买断了,这是定金,如果是真的,十倍价钱。” 姜多寿想客气,却被金瑶一句话噎了回去:“这消息,是我拿钱买来的,所以你不算帮我,哪天东窗事发,你也只能落得个贪财的罪名,玄女她最讲究名声,不会为难你一个超脱三界外的藤身凡人,如果你不收,那你我关系可就大了。” 这一字一句的,吓得姜多寿赶紧把钱揣在怀里。 “我走了。”金瑶起身,眼神却落在姜多寿放在柜台上的iPad,最新款,pro系列的,和高铁上遇到的那个女孩子款式一样,不过多加个了一个黑色保护壳罢了。 姜多寿刚才说什么来着?他不懂电子产品? 金瑶嘴角微微一扬,没追究,也没多问,倒是姜多寿,指着iPad嘿嘿笑:“我孙女婿的,他出差了,落下了。” 姜多寿生怕金瑶不信,还翻开外壳点亮屏幕给她看,锁屏是一张男女自拍,不过是死亡角度,把女孩子拍得又矮又小的,金瑶才看了一眼就玩笑似的啐了一句:“这九婴倒是紧跟潮流,我都买不起,他倒是用上了。” 屏幕弹出一个消息提示。 “您关注的【呆萌猫妹妹】开播啦!赶紧来看看吧。” 紧接着又是一个。 “您关注的【深夜吃烧烤的性感鱿物】开播啦!赶紧来看看吧。” 金瑶嘴角一斜,死亡一般的目光看着姜多寿,姜多寿连咽了好几口口水,突然指着屏幕骂骂咧咧:“闻东这真是……为老不尊,怎么能关注这种博主,真真是为老不尊。” 语落,黑猫跃上柜台狠狠地“喵”了一声,像是在和姜多寿抗议。 金瑶也不管了,她示意宋戈拉开玻璃门,她不想多留。 *** 沿着街道走了好几了里路,才看到一些烟火气儿。 现在是凌晨三点,正是夜幕最浓烈气温最低的时候。 街边烧烤摊的老板半披着一件夹克,一边刷着手机上的直播一边偶尔翻动一下烤架上已经被洒了无数遍调料的牛肉串。 现在全国都在推文明城市建设,按道理,这种路边摊是不允许出摊的,可这一家是街边烧烤店延伸出来的,加上这一块儿没车没人,更是没人管。 金瑶饿了,她买了俩鸡翅包饭,和宋戈一人一个,手里攒着包装袋一边吃一边沿着街道走。 宋戈不知道她还想走多久,只默默跟在她旁边。 今晚月亮不甚明亮,只有浅浅的一钩,金瑶偶尔驻步吹风,偶尔停下看月亮。 “咱们还回酒店吗?”宋戈忍不住问了,他实在是困了,金瑶可以不睡觉,可他不行。 金瑶回头:“宋戈,咱们去江边看日出吧。” 宋戈低头瞄了一眼时间,反问:“现在?” “现在不是正好吗?” 他俩走了快半个小时,去江边估摸着也要三四十分钟,时间上的确是刚好,可宋戈有些累了。 他看着金瑶,张嘴想要拒绝,可他突然想到金瑶站在Somewhere客栈露台上说的话——“我在苍山的山神破庙里看了一百零一年的日出,从来都是一个角度,能在这儿看到一次日出,着实不容易。” 宋戈有些不忍心了,他突然觉得金瑶看日出的愿望是那么的简单,就像一个小孩子只想要吃一块糖。 “好。”宋戈使劲甩了甩头,企图让自己清醒一些,他掏出手机,一边查找附近的共享电动汽车一边带着金瑶往反方向走,“这儿打不到车,不过附近有个共享汽车的停车坪,我开车带你去。” *** 湘江两岸高楼林立,能看到日出的地方不多,宋戈沿着江边一路往北开,找到一个视野开阔的地方才靠边停下,让金瑶先下了车,又找了许久才找到一个停车的地方,赶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亮了,而金瑶已经沿着草坡往河边走了下去,她沿着沿江步道往北继续走了几百米,找到一个延伸至江心的土坡。 金瑶脱了鞋子,顺着土坡一直往江心走,宋戈赶到的时候,水已经没过了她的脚踝,她就这样站着不动,像是一尊立在水里的雕塑。 金瑶的行为总是异于常人,这一点,宋戈已经习惯了,可是才五月,且是深夜,双脚泡在凉水里还是有些招寒气的,宋戈轻手轻脚地走到金瑶身边,指了指远处泛出丝丝白光的东方:“你要的日出。” 宋戈累了,这小土坡平时应该有不少人来野钓,留下不少瓶瓶罐罐和装着朱红色鱼食的破烂盒子,里头的鱼食已经干裂过期,没什么味道,他把四周收拾了一下,又把从车上带下来的塑料袋垫在屁股下头,递给金瑶一个超大的超市购物袋:“你垫一下?” 金摇摇头,宋戈索性把这塑料袋扯裂铺开,仰面躺在上面,虽然硌得慌,可至少不会脏了衣服。 “星星真好看。”宋戈半眯着眼,看着灰蒙蒙的天上微微闪烁的星光,他们的酒店在市区,天色总是灰蒙蒙的,一到晚上,四周都是不眠不休的霓虹灯,只有拉上酒店的遮光厚窗帘才能入睡。 其实宋戈挺喜欢睡觉的时候带着点光的,之前Somewhere客栈对面的大橡树客栈晚上总是亮灯,那绿莹莹的灯光刚好落在他的房间外面的露台上,好在便是很强烈,伴着月光,他总是睡得很快。 宋戈翻了个身,闻到江边这独有的鱼腥味和泥巴味,他迷迷糊糊的,嘟囔了一句:“你先看着,我太困了,我眯一会儿,待会还得开车带你回去,我这一晚上不睡,真成疲劳驾驶了。” 金瑶这才是回头,她指了指远处的小土坡:“那你最好到上面去睡,不然待会儿会弄湿的。” 金瑶话语刚落,远处水面突然泛起一股不小的水波,四周虽然有风,可不至于让平静无波的湘江翻滚成这样,那浪花像是被什么东西推着,以某点为圆心,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顺着水波轻轻推着金瑶的脚尖。 宋戈抬头看了一眼:“有鱼?” “不是鱼。”金瑶咧嘴轻笑,“是我等的东西来了。” 第53章 第3章 我有事想问你 忽而一下,且就五米开外的水面猛地扬起一人高的浪花,宋戈起身,想拉着金瑶往后躲,却瞧着金瑶自岸边轻轻一跃,像是一只捕杀野兔的红狐狸,她一头栽进水里,宋戈站在岸上看得目瞪口呆,他不会游泳,只能不停地去看金瑶的名字,又一边看着土坡上有没有能用得上的树枝或者长棍。 宋戈慌慌张张地爬上土坡,从一棵快枯死的构树上狠拽下一根手腕粗的粗树枝,挺沉的,他只能一直拖着走。 他大喘着气把树枝往土坡下面拖,却忽而看到湖面上腾起一半人高的水柱,金瑶手里像是提着什么东西,只是那水花翻白涌动让人看不清楚。 金瑶浑身湿透了,却还是不肯撒手,她忽而冷喝了一声,倾尽全身力气,抓着手里的活物齐齐扑倒在了岸边,她的双脚落了地,心里便有着落了,其实她水性并不好,在陆地上,才是她的地盘。 既是好不容易把这东西给拖拉上来,那任凭他怎么扑腾,金瑶也不会让他再回到水里。 金瑶单手提着这活物,一路往土坡上拖,一直拖到沿江的绿色步道,确定这家伙回不去水里,金瑶才撒手。 她抬头,刚好看到抱着树干干愣着的宋戈,示意他往后站一点儿,别被这地上躺着的家伙弄湿了鞋子。 晨曦渐起,宋戈看清了这躺在地上的,约莫一米八长,上身赤裸,浑身覆满白色粘液,应当是个男的,可他的下半身,宋戈看了一眼,忍不住皱起眉头。 他的下半身像极了一条鱼,两条腿紧紧地贴合在一起,脚趾极大,说是脚趾,倒不如说是鸭蹼,腿的两侧布满了鱼鳞,密密麻麻,一直在淌血,他应当是受伤了,拼了命的大口呼吸,每次一呼一吸,那腿上的鱼鳞就跟着一张一合,像是活物。 宋戈忍住心口强烈的不适,再去看他的脸,真是再也忍不住,转身扶着树一阵干呕。 这人的脸不是脸,而是一只鱼头,可偏偏又不是菜市场卖的那种硬邦邦的鱼头,他的头软乎乎的,肉质感极强,两只黑漆漆的鱼眼睛有小孩拳头一般大,宋戈看他的时候,那两只鱼眼睛还转向宋戈盯着看,看得人发麻。 金瑶见状,狠狠地扇了这半人半鱼的怪物一拳,骂道:“闭上眼。” 宋戈抚着心口,强人不适,又问:“这是什么?是怪物吗?” “差不多吧。”金瑶起身,手指轻轻一动,匐地而生的蔓草迅速顺着土坡爬上了沥青路,只是一眨眼的事儿,就把这半人半鱼的怪物给捆得严严实实的。 金瑶这才是拾起自己放在江边的鞋袜,她一边穿鞋一边教训这人:“当年,我好言好语用珠子和你换鳞片,你非要吞了我的珠子,你是不是以为,时过境迁,我早就忘了这两颗玄珠?又或者以为,我被玄女关去了苍山,这笔债就没人讨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我,金瑶,回来了。” 珠子? 玄珠? 宋戈还想问是这所谓的珠子是不是自己所理解的那般,金瑶已经穿好鞋直接上手,她两根手指像是烧红的火钳,直接插进这妖怪的眼眶,顺着他的眼珠狠狠地一搅,就像是泥地拔萝卜一样,一把扯出这妖怪的眼珠子,另一边亦是如此。 宋戈不大受得了这声音,他别过头,捂着耳朵。 金瑶起身,把两颗玄珠往树干上蹭了蹭,蹭去那包裹在上头的白色粘液,似乎还是觉得有些粘手,她轻轻把两颗玄珠一抛,旁边的构树树干忽而一动,密密麻麻的叶子忽而团成一个网篮模样,刚好接住了金瑶丢过去的珠子,叶子一裹,像是在替金瑶擦珠子。 宋戈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构树树干,连忙松开,把树干拖到一边,只听到金瑶还在和那怪物说话。 “你也是贪,都快成人形了,闻到我血的味道还是忙不迭地赶来,甚至不惜在日出之际出手,在自己最弱的时候打一个最强的,你好会选啊。” 宋戈豁然懂了,金瑶压根儿不是来江边看日出的,亏得宋戈还感叹于金瑶的感性和情怀,原来从头到尾,她都只是在布局罢了。 金瑶起身,上下打量了这怪物一眼,冷笑了一声:“后悔了?” 这怪物张张嘴,严格来说,他应当不叫“嘴”,只是两瓣粉红色的肉肠。 “娘娘不怕我上报昆仑你逃跑的事儿?” “你报啊,你一旦上报,他们就会来查你在哪里遇到的我,仔细一查,发现你这条原本应该生活在洞庭湖的鲶鱼竟跑到了长沙湘江,你觉得他们会给你搞那一套将功补过的假把式吗?你骗了我的东西我不都没杀你,可你骗了昆仑,那就是死罪,你自己掂量。” 金瑶说完,又狠狠地踹了他一脚,不像是解气,倒像是要把他往水边踹,继而她朝着宋戈点头,示意该回去了。 金瑶自构树上取下已经擦得水光圆亮的玄珠,才走两步,金瑶又想到些什么,又转头走到这怪物身边,看着他努力朝着水边爬的样子,金瑶忽而轻声对他说:“如果你求我的话,我可以帮你回水里,代价很简单,我只要你背上的那三片鳞片,就像是一百多年前,你我约定好的一样。” 这怪物还挺倔强:“记得之前,娘娘是为了胡春蔓膝下收养的那个小姑娘要鳞片,您说她是火系的神兽,不善凫水,可偏偏总是被长白山那鳌老太婆逼着学闭气,娘娘瞧着她心疼,愿意出两颗玄珠的高价来买我的三片鳞片,可如今那小姑娘过得挺好,鳌老太婆死都死了快一百年了吧,娘娘这又是为了谁,非要取我的鳞片?” 金瑶回眸看了宋戈一眼,宋戈只感觉自己心口突突跳了两下,竟有种受宠若惊的惊慌感,他的确不会凫水,准确的说,以前会,跟着宋老爹那会儿,上山下水他什么不会,虽然不是正儿八经地游泳踩水,可狗刨也算啊,只是后来,那次在滇池落水后,他就彻底地怕了水。 金瑶张嘴,却吐出了另一个人的名字:“祝知纹,我给他的,可以吗?” 这怪物昂头愣了半晌,他昂头的姿势特别奇怪,像是一条被踩中了尾巴的蛇,加上他的眼眶里没了眼睛,看起来更像是一团活肉,怪吓人的,也怪恶心的,宋戈都不敢多看,也就金瑶,敢直勾勾地盯着这怪物空荡荡的眼眶看。 “他啊。”这怪物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他不是死了吗?当年娘娘你被罚,他作为您最信任的副将,最亲密的侍从,应该早就被昆仑那帮好赖不分的废物碾成肉泥了吧。” 金瑶知道这怪物是在气她,她也不上当,是跟着附和:“是啊,真可惜,所以我烧给他,不行吗?” 金瑶语毕,手往下一压一探,直接抽出这怪物后背三片倒三角形状的硬鳞片,取完之后,顺脚把这怪物往江里一踹,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招呼宋戈回去。 宋戈看了一眼东边,此时天已经亮了一半,他看了一眼之前那怪物躺着的地方,本想着多少会留下一些黏液和痕迹,可那地上干干净净,像是刚扫过一样。 坡上呢?刚才金瑶一脚把人踹了回去,多少有些拖拽的痕迹和被压倒的杂草。 依旧没有,小土坡上茂密的车轴草整整齐齐,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宋戈指着这土坡,愣愣地问金瑶:“如果哪天你把我肢解后抛尸,是不是也是这样?毫无痕迹?” 金瑶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宋戈,耸肩往前走:“你?我哪里舍得?” *** 回酒店的时候,已经上午八点了。 倒不是路上耗时太多,而是宋戈真的太困了,不敢冒险开车,打车也没人接单。 宋戈原本想的是在车上稍微眯一会儿就启程的,还特意让金瑶记得喊自己,毕竟金瑶浑身都湿透了,不能让她等太久,原本只想稍微憩个十分钟的,可等宋戈一睁眼,已经七点半了,他足足睡了四个小时,金瑶不仅没喊他,还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他盖上了。 宋戈摸了摸身上干净的格子衫长外套,又眯着眼迎着阳光伸头往外看,迷迷糊糊看到金瑶就站在外头抻胳膊揉腿,像是刚做完晨练。 这姑娘,体力真好。 不过宋戈没想到的是,金瑶的体力比他想得还要好。 回了酒店之后,宋戈虽然疲惫,可实在没什么睡意,索性洗了澡靠在床上看手机,被子还没捂热呢,金瑶就来敲门了。 宋戈心里有些发堵,今天见到的事儿太离奇了,他还没好好消化,金瑶又找来了,宋戈有些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件事,追问的话,金瑶未必会说,而且自己之前就知道了,她不是普通人,若不追问,可金瑶一开始说她只是去找东西的,找她丢失的一串铃铛,那铃铛有大用处,必须拿到手。 可现在他们驻留在长沙也有两天了,金瑶不仅没有去找铃铛,还跑去问了一个叫“祝知纹”的下落,大半夜的还跑去江边干了一架,宋戈本想着陪着金瑶取了东西就赶紧回大理Somewhere客栈的,如今看来,这事儿一时半会儿绝对弄不完。 他至少得知道他要陪金瑶到什么时候吧,他还得做生意呢。 可怎么开口呢?宋戈犹豫了。 外头的金瑶像是根本没打算进来,只在门外说了一句:“我给你带了早饭,酸辣米粉加小笼包,给你挂门上了,你记得吃。” 金瑶低头把东西挂上去,还没转身呢,门开了。 宋戈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卫衣,下身是条牛仔裤,他光着脚,酒店的一次性拖鞋就在他身后两步,左一只右一只,宋戈开口:“我有事想问你。” 第54章 第4章 我这一颗,是主珠 金瑶进了屋,率先把宋戈摆得七仰八叉的拖鞋给放好了,宋戈的房间还是收拾得很干净,就算是住酒店,宋戈也会把换下来的衣物用衣架子晾好,包也是放在椅子上,洗漱用品和毛巾都整整齐齐地摆在卫生间该摆的位置,不过可能是因为东西少,不像金瑶,光是擦脸补水的就有大三瓶小三瓶的。 他们定的酒店是个连锁酒店,统一洁净的装修风格,干净简单的格局,倒是挺符合宋戈爱整洁的特点。 金瑶拉开厚窗帘,外头阳光刺眼,推开窗,楼下车水马龙,鸣笛声不绝于耳,金瑶“啪”地一下又关上了窗,她往靠窗的圈椅上一靠:“想问什么?问吧。” 在金瑶拉窗帘这段时间,宋戈似乎已经组织好了语言,他坐在金瑶对面的圈椅上:“我们还要在外面漂多久?” “不知道。看吧,顺利的话一两个星期,不顺利的话两三个月,如果碰到今天这种难缠的,两三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宋戈眯起眼:“今天那个,貌似是你主动去找人家的吧。” 金瑶笑了:“对啊,我为了引他出来,还用茅草割破了脚背,放血引他出来的,你怎么不问问我还痛不痛了?” 金瑶一边说,一边翘起二郎腿甩掉原本就不怎么稳当的酒店一次性拖鞋,她脚背上的确有一道口子,不过那口子不大,半个指头长,细细地一条缝似的,不过伤口泡在水里,应当是很痛的。” 这又引出宋戈想问的第二个问题了,今天那怪物,到底是什么来路?金瑶从人家眼睛里拔出来的珠子,又是什么用处。 “其实他也不算是怪物。”金瑶像是能听到宋戈心里在想什么似的,她看着窗外,像是看到很多年以前,“他姓孙,家里排行老三,出生年月我倒是真不清楚,约莫是民国十年的样子,他家被乡绅霸占,妻女也被掳走,他妻子生得很好看,远近闻名,听说是要被送给湖广高管,但在路上的时候,那群送人的贼崽子没忍住,一行七八个人,轮流把他妻子给欺负了,他妻子受不了,趁着没人的时候撞死在柱子上,死的时候,身上赤条条的,胳膊上腿上,全是那些畜生留下的痕迹。” “至于他的女儿,才八岁,本说是给那乡绅晚年得来的儿子做童养媳的,可孙三找过去的时候,听人说,那五十多岁的老乡绅早就把他女儿给欺负了,才八岁,小娃娃一样的年纪。” “孙三气不过,一路上告无门,折腾的两三年,家底没了,欠了一屁股债,那债主也是乡绅找来的,利滚利,早就是个天数了。所以他干了一件蠢事儿,”金瑶看着宋戈,她像是在笑,可宋戈看不出来她是惋惜还是嘲笑,“他趁着乡绅六十岁大寿,扮成帮忙的伙计混进了乡绅家里,用一块碎瓷片,割伤了乡绅的眼睛,”金瑶摇摇头,“你瞧瞧,到底是读书人出身的,报仇都不知道切中厉害,要我说,如果真要这么鲁莽地挥刀子,好歹也往脖颈上捅,只要能捅进去,半条命肯定没了。” 金瑶不仅嘴上说,手上还在比划,仿佛真能回到一百年前替那孙三捅上两刀。 “可怜人。”宋戈听了忽觉得心口沉重。 “他可不是可怜人。”金瑶话锋一转,“他经历的确可怜,可他被乡绅抓住后,被强行剜去了眼睛,浑身被涂上了浆糊包上粽叶被裹成了粽子一样,架在炭火上活活烤死,死后又被直接抛尸在汨罗江里,鱼吃肉,水浸骨,冤魂不散,成了半人半鱼的水鬼,这些年来,不知道在江上害了多少人性命,他所害的人,非富即贵,他下手,可从来不管你的钱财是辛辛苦苦赚来的,还是如乡绅那般靠养着打手抢来的,姜多寿之前多次要超度他,他却屡屡还手,你还说他是可怜人吗?” 宋戈心情有些复杂,他只问:“可那乡绅做出这种恶心下作的事,真就没人能管?” “山高皇帝远。湖广还算交通便利,你想想当年云贵之地,都是大土司掌权,明朝时的典史,清朝时的知县,凡五品往下,你瞧见他们有什么话语权了?” 宋戈搓手:“那么早的事儿,我也瞧不见啊。” 金瑶木楞了一下,突然意识到自己和宋戈的年龄差着实差得有点大,她抿抿嘴,才继续说:“当然,这事也不是绝对,总归也有能说得上话的,可能只是我看见的瞧见的是那样,我也不能以偏概全,话说回来,当年孙三的确遭遇不公,时代所困,形势所逼,人如草芥,孙三读了几十年的书以为明白了不少道理,才发现自己不过是被人玩弄的砂砾,的确可怜,还有他的妻女,更是可怜,上天赐了她们一副好样貌,却没给她们好出身,”金瑶叹了口气,“更令人难受的是,这世上不止一个孙三,也不止一个因美貌反被人欺凌的女人。” “那珠子呢?”宋戈又问,“你百年前和他换珠子是怎么回事?” “他死的时候没了眼睛,成了妖怪自然也无法视物,那时候我还在长白,是姜多寿前来拜会隔壁万灵洞的小胡,顺道提过一句,说最近遇到个刺头,”金瑶忽而昂昂头,“你也知道,长白在我的管辖下,太平昌盛,无人敢生事,越是平静的日子就越是无聊,遇到这样的八卦,我不得去听一耳朵?” 宋戈听了,点点头,金瑶这种逮着机会就夸自己的性子怕是老早就养成了。 “当时姜多寿说得不多,只说那孙三化成水鬼后一直在汨罗江上等着乡绅一家人过江,哪晓得那乡绅在他死后没多久就买了个官做,早早地就来了长沙,孙三道法浅,还出不了汨罗江,只能一直窝着,没事儿就爱拉过江的人入水,姜多寿为了救人,已经连续带着手下几路走马仙蹲了一个月了,疲乏得很,来长白之前,刚和孙三斗了一架,那孙三被他打得没了元气,短时间内没办法作乱,他才敢过来。” “他当时又感叹了一句,说这也是造化弄人,孙三读书时一直没读出个名堂,怎么这成了水鬼,反倒是长出了三片硬鳞,这是多少走修仙路子的走马仙都求不来的,当时我听了,就心动了。”金瑶一说起以前在长白的事儿,眉眼都不自觉地弯了起来,“我有个小侄女,遇水就怕,可她外婆又总是逼着她学,前一阵刚来我座下哭过一场,哎哟喂,把我给心疼得欸,可人家的家事儿我不好专断,便想着用手里两颗玄珠换他那三片硬鳞,有了硬鳞,寻常人都可以在水下呼吸,我那小侄女入了水,那更是如鱼得水了,况且孙三已经走上了邪路,也修不了仙,三片硬鳞他拿着也没多大用处,可我手里的玄珠,对他来说用处可就大了。” “什么用处?”宋戈听到关键处,身体止不住地往前倾。 “玄珠向来是一对儿,两人分别服下,则共听共视共达,恩,就像……你们手机上的微信视频,你看到的就是我看到的,只不过,我这玩意儿比微信方便,没有wifi也能连,只要主珠愿意,什么时候都能连。” “那……那孙三拿了做什么?” 金瑶食指微弯,绕着自己的眼眶点了一圈,提醒他:“孙三没有眼珠子,他需要看东西,玄珠不就成了他的眼珠子了吗?” 宋戈点头,金瑶起身,把早餐的包装盒打开,撇开竹筷子,熟稔地捏着筷子头来回摩擦,去掉筷子上细小的倒刺,亲自夹了个头最大的包子,抬手往宋戈嘴里送。 要喂他? 不至于吧。 宋戈死也不张嘴,他看着金瑶,像是看着一个幡然醒悟皈依佛门的狂徒,满脸都写满了不敢相信。 金瑶的手腕僵了,她赌气似的把筷子往下一撇,肉包子咕噜噜又滚回了碗里,她侧过身:“不吃算了,怕我下毒啊。” 宋戈是真饿了,昨晚一个巴掌大的鸡翅包饭后,这十几个小时了,他啥都没吃。 宋戈连忙开解:“不是,我只是不适应。”他一边说一边捞起金瑶搁下的筷子,依旧夹起刚才那大包子,为了表现自己真的饿了,真的想吃,不惜拼了老命长大了嘴,企图一口直接闷下去,眼神还故意瞅着金瑶,似乎在说“你快来看啊,我可要吃了。” 咕噜一下,的确有什么东西直接滑喉入腹。 宋戈瞪大了眼,眼看着金瑶用手捂着自己的嘴巴,他立刻推开金瑶,扶着桌子干呕起来,企图要把金瑶塞进来的东西给吐出去。 一阵翻江倒海,可那东西就像是在他肚子里化开了似的,他吐出来的不过是刚才喝的一些清水。 宋戈擦了擦嘴,眼眶通红,整张脸也变得又白又青,他瞪着金瑶,没多说话,直接奔去了厕所,打开水龙头直接猛喝起水来,等他肚子实在装不下了,又拿着牙刷柄伸进喉咙里去抠,他抱着马桶,半蹲半跪,可吐出来的还是清水。 金瑶在他背后发了话:“你吐不出来的。”金瑶一边说,一边玩弄着自己手里头另一颗玄珠,她微微抬起下颌,“我这一颗,是主珠。”说完,仰面一含,当着宋戈的面直接吞了下去。 第55章 第5章 她在一个姓姜的人那儿 金瑶吞了主珠,逼着宋戈吞了另一个玄珠,宋戈有种被利用的感觉,这是要把他当做眼睛的意思了? 他第一反应,就是立刻离开,去医院剖肚子也好,去报警也好,他不想再待在这儿了。 可金瑶就堵在门口,她手指头勾了一下,宋戈便下意识地后退,可什么也没发生,没有藤蔓也没有树枝,金瑶低声叹了一句:“草?” 宋戈胳膊肘一抬,指着金瑶反驳:“你还骂人?” 金瑶皱眉解释:“我是说这附近没草没树的,我术法都不方便用了。” 没草没树? 是啊,这里是市中心,可不是金瑶能充分发挥优势的大理和江边了。 宋戈转身就朝着窗户跑去,窗户一开,往下一看,八楼,有点高。 宋戈一回头,就瞧见金瑶贴着他站在他身后,宋戈吓得手扶着窗户半个身子都探了出去,金瑶连忙拽着他,好生哄他:“有话好好说,这珠子未必取不出来,你先坐下,我告诉你方法。” 宋戈可不吃这一套,金瑶的套路太多了,他倔着脑袋,反将一军:“你先说,我再坐下。” “很简单。”金瑶下意识地拽紧了他一些,“主珠死了,你那颗珠子自然就会出来了,换句话讲,只要我死了,你的珠子就能取出来了。” 宋戈面色一僵:“这和取不出来有区别吗?” “希……希望还是要有的嘛。”金瑶扒拉着宋戈,“要不,我再想想?” “你再想想怎么骗我是吗?” “对,啊不对,”金瑶差点就被宋戈忽悠走了,她收敛起嬉皮笑脸的样子,端出一副正儿八经的姿态,“其实宋戈,你也不要对我死这件事儿不抱有希望,你想,我终归是要取了铃铛上昆仑的,一旦上了昆仑,可就是九死一生了,”说着说着,金瑶双肩下颓,弓着背,只有手还轻轻拽着宋戈的衣袖,她昂头,忽而朝着宋戈笑了一下,“等哪日,你身体里的玄珠自动出来了,就是我死在了昆仑。” 宋戈是个心软的,他也知道自己心软不好,他容易愧疚,容易自省,容易被别人的三言两语哄得怒气全消。 金瑶像是知道他的软肋似的,每次宋戈一生气一皱眉一翻脸,金瑶就立刻换了张人畜无害单纯无辜的脸过来哄他,她声音软软的,姿态也软软的,哪里还有之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气度。 宋戈松开抓着窗沿的手,顺着金瑶坐了下来,他深呼吸了几口气,又问:“你让我吞下玄珠,是不是让我帮你去做什么事?” “罢了,”金瑶别过头,声音带着哭腔,像极了受委屈的小媳妇,“我不勉强你,逼你吞玄珠我本来就做得很不对了,我还能要求你去做什么事?唉,其实我用强硬手段的话,谁敢不听我的,可我现在不是落难了嘛,只能找些边缘人物帮忙,辛承受过长白的恩惠,我才敢找他,姜多寿不在三界之内,我才敢找他,孙三是个怪物,也是怕昆仑发现他在长沙的,所以我才敢找他,当年我……。” “你再不说,我就不帮了。”宋戈正色。 “很简单。”金瑶猛地回头,一脸容光焕发的样子,宋戈猜对了,她压根儿就没哭,她怎么会哭呢,她的一大爱好不就是把别人弄哭吗? *** 最开始,金瑶说玄珠的使用需要多练习的时候,宋戈并没有放在心上,当金瑶把眼睛闭上让宋戈带着她出门的时候,宋戈也觉得不算什么事儿。 可今天是五一最后一天假期,大家似乎都卯着这最后的时间点出来逛街聚会,现下又是饭点,一下楼,没走两步,两个人就被推挤到了人群里。 远处是黄兴广场中心大舞台促销的喇叭声,周围是鼎沸人声,沿街的商家为了招揽顾客直接把大音响搬到了路上,反复轮播已经录好的促销段子。 金瑶闭着眼,努力尝试用宋戈的视角去看东西,手却十分没安全感地搂上了宋戈的胳膊,宋戈想让她稍微松一些,金瑶也不撒手。 “你瞧瞧你是个什么样子。”宋戈忍不住地吐槽,“您可是山神娘娘。” 突然一下用了“您”这个称呼,金瑶还真是听得不习惯。 金瑶贴近了一些,低声说:“这四周围没有树,也没有草,我觉得不舒服。” 宋戈抬眼望去,的确,这儿除了人就是砖,沿主干道倒是有一排树,好像是桂花树,现在不是花期,宋戈也不认得。 “那怎么办?”宋戈特意扭了扭身子做打道回府的姿态,“咱回去?” “哥哥,给姐姐买一束玫瑰花吧。” 节假日就总会有这样背着书包学生捧着一束束鲜花在最热闹的街头贩卖,一开始宋戈以为真的是勤工俭学的学生,没走两步就发现,也有不少面相三十的大龄男女捧着花束逮人就喊“哥哥姐姐。” 产业链啊,宋戈倒是也没别的意思,只是这广场上卖的花比市中心的花店都要贵好几倍,一枝玫瑰花十块钱,如果他还在大理Somewhere客栈,露台上的月季随便你剪。 换句话说,其实宋戈也不大适应这环境,人太多了,还是大理好。 “不用,谢谢。”宋戈摆摆手,继续带着金瑶往前走,没想到人家又追上来了,好言好语哄他:“哥哥你看姐姐多漂亮啊,你买一束花送给她吧。” “不用,谢谢。”这是宋戈第二次拒绝。 “哥哥,给你便宜一点儿,八块钱?” 宋戈停下脚步,从金瑶的视角来看,宋戈似乎在扭头,直到金瑶的视角里出现了自己的脸,金瑶才明白,宋戈是在看自己,耳畔是宋戈一本正经的解释:“姐姐好看吧,可你看姐姐为什么一直闭着眼?诶,你猜对了,姐姐是个瞎子,姐姐看不到花,姐姐也不想买花,所以,不用了,谢谢。” 金瑶听了心头一紧,她挽着宋戈的那只手突然反压了宋戈的手肘一下,宋戈被她掐得生痛,却又不好发作,只能用另一只手轻轻握住金瑶的手背,貌似恩爱,实则是钳制她的两只爪子不要乱动。 “没钱还泡妞啊。”这买花的小姑娘一改之前笑眯眯的样子,忽而怒目瞪了宋戈一眼,啐了一句,“穷逼。” “你说什么?” 这话不是宋戈说的,而是金瑶,她歘地一下睁开眼,直勾勾地看着口出狂言的小姑娘。 小姑娘想来也不是吃素的,不然也不会张口闭口就是“泡妞”和“穷逼”,她昂起头,企图和金瑶对视,可一对视,就被金瑶瞪得有些发怵。 金瑶眉眼紧凑,眉骨微突,说是异域风情有些过,可又不似江南的清流美人,每每瞪起人来,眉头自然地往眉头一凑,加上眼神本身的犀利雷霆的气息,杀伤力十足。 “不买就不买咯。”这小姑娘扭头就走。 金瑶在后头追喊了一句:“你得道歉!”若不是宋戈拉着她,金瑶怕真就追了过去。 “你和她计较什么,她穿着个学生的衣服,你真追过去,大家只会说你一个大人还欺负孩子。”宋戈一边劝她,一边拉着她到了一家沿街小花店,招呼老板过来,直接取了门口用于招揽生意的一大桶向日葵,说是一桶,其实也不多,零零散散也就五六枝。 “全要了,包起来。” 宋戈都给她买花了,金瑶的气便也消了一半,只是心里头还是不舒坦:“我倒是知道什么叫有口难辩颠倒黑白,可那小姑娘说的是你,骂的也是你,你也太老好人了,都不生气?” 宋戈帮着老板正在数向日葵准备结账,听到金瑶这句话,直起身子看着她笑:“刚才在酒店的时候,你把那玩意塞我嘴里,还说就喜欢我脾气好,哄哄就不计较,现在出来了,又觉得我老好人,你这也算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吧。” 这话说完,正在捆扎花束的老板忍不住多多侧目,眼光由好奇变成了促狭,听到后头,忍不住别过头偷偷笑出声来,宋戈瞧见花店老板这副模样,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说的话,确实略有歧义。 他扭过头,觉得些许尴尬,抿着嘴,不再说话。 金瑶瞧见他这样,还以为宋戈是当真生气,有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肩头,紧接着一句:“那能一样吗?你我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关系?你和路人的关系又是什么关系?但凡是我的东西,就没有别人能欺负的道理。” “你的花,包好了。”花店老板捧着一大捧向日葵出来了,宋戈之前数过了,一共七支,老板还免费给搭了些白色满天星,用的是单层旧报纸样式的包装纸,包装虽然简单,可金瑶是真开心的,她捧着花得意地给宋戈看,可宋戈都不敢去看老板的眼睛,仓皇之下扫码付钱,拉着金瑶就跑了。 只等着走过一整条街,都快走到了江边,宋戈才放慢脚步,这里人不多,如果是要练习玄珠倒是个好地方。 他回头看着金瑶,才发觉金瑶闭着眼,又问她:“你这一路都是闭着眼的?” 金瑶缓缓睁开眼,点点头:“行了,我今天也算是练会了,就到这儿吧,咱们可以回去了。” 宋戈听了,极其小声地嘀咕了一句“这么快。” “你舍不得?”金瑶看着宋戈笑,每次金瑶这么一笑吧,宋戈的手肘就会起一圈鸡皮疙瘩。 “行吧,我再陪你到处走走。” 宋戈看了一眼烈烈骄阳,今天天气不错,他查过天气预报,来长沙的前几天,长沙已经连续下了好久的雨,眼看着湘江水都涨上来了,今个儿太阳一出,感觉晒走了一身的霉气。 况且,湘江边有树,都是两人合抱的大树,金瑶也乐意待在这儿。 找了块地方坐着,金瑶开始吃路上买的一些小吃,其实现年头,全国热门小吃街卖的家伙事儿都差不多,甭管是哈尔滨中央大街还是厦门鼓浪屿,从桂林的阳朔西街到长沙坡子街,全都是商量好了似的,统一的售价的长沙大烤肠,复制粘贴式的俄罗斯冰棍,仿佛是一个冷冻供应商的铁板大鱿鱼,虽是琳琅满目,但总少了些风味。 金瑶前几天已经吃了个饱,这次只在街头买了一些传统老糕点,巴掌大的纸杯蛋糕,扎扎实实,一口咬下去,里头冒着黄,像是新鲜欲滴的鸡蛋黄,甜是甜,不过对金瑶来说还不算甜过头,她一口气能吃个六七个,吃完了,扎好了塑料袋,就继续吹风。 他们找的这块儿像是一个特意辟出来的观景平台,自江边微微凸了出去,贴着江面,要下去得走长长的台阶,天气好的时候,不少人就坐在台阶上吹风,晚上的时候,会有街头乐队在平台上弹着吉他歌唱这操蛋的人生。 金瑶之前晚上来的时候见过。 “白天没人唱歌吗?”金瑶吃完蛋糕,开始喝全糖加冰的奶茶。 宋戈看了一眼,只回:“人家晚上才唱,白天谁唱?太阳这么晒,也没人看。” “我以前管长白的时候,他们都是想唱就唱,开心了唱,不开心了也唱,白天也唱,晚上也唱,从山楼唱到天池,从天池唱到长白十六峰,一个人也唱,一群人也唱。”金瑶咬着吸管,站起身来,指着刚下过雨浑黄平静的湘江,“我们天池的水,可比这个清。” 宋戈四顾看了一眼,幸好周围没什么人,他拽着金瑶的手让她坐下,胳膊肘压着金瑶的肩头不让她再冲动站起,嘶,她还挺瘦,肩上一摸全是骨头,宋戈一个手心就能捂住金瑶的肩膀。 他哄她:“你是喝醉了吗?醉奶茶?之前在大理,也没见过你这么……。” “我怎么了?”金瑶的语气有点凶,像是随时会咬你的一只小狗。 宋戈竖起一个大拇指,朝着金瑶比划了一下,咬牙夸她:“真性情。” 风挺大的,吹得宋戈有些迷糊,他有点想回去了,他觉得有些困了。 金瑶的小蛋糕也吃完了,她拍了拍身上的糕点渣滓,一起身,却忽而闻到空气里有一股特殊的味道。 起风了,风吹着之前装糕点的塑料袋满地跑,宋戈赶紧跑下台阶捡了回来,可一扭头,却发现金瑶不见了,再一次地,不见了。 “金瑶?”宋戈沿着江边找了一会儿,一边找一边发微信消息,没人会,干脆打电话吧。 有人接了,可还没等宋戈开口,就被挂断了。 放他鸽子? 宋戈有点生气了,把手里的垃圾袋狠狠往垃圾桶里一丢,略微想了一下,还是打电话给了丁文嘉。 对面电话似乎就在丁文嘉的手边,秒接。 “蜜月怎么样?” “你有金瑶手机号吗?” “你俩走散了?”丁文嘉在那头儿笑得挺开心的,周围声音虽然嘈杂,不过还算听得清,她应该是在拳馆,毕竟是节假日,能来练拳和上体验课的是平时的三倍。 “你有她手机号打个电话给她,问下她在哪儿,我找不到她了。” “你怎么不自己打?”丁文嘉那边顿了一下,又问,“吵架啦?” 宋戈一边用眼神搜索周围,看金瑶在不在附近,一边反问:“你觉得我像是个会和女人吵架的人吗?” “之前不会,金瑶出现后,你啥都会。” 宋戈愣了半晌:“啊?”他磕磕绊绊,“你打……还是不打了?” 丁文嘉那头突然咯咯笑了好久:“我打,我打,难得看到你着急上火的样子,宋菩萨,你都开口了,我肯定打,等着啊。” 过了一会儿,丁文嘉就回了宋戈电话,一句话,简单明了“金瑶说她在一个姓姜的人那儿,还说你应该知道位置。” 第56章 第6章 后生伢子,满嘴胡话 宋戈其实并不记得位置,可现年头点开个地图app,哪个旮沓拐角都能找到。 姜多寿这家“多寿典当”又不出名,问了两条街,直到有人听到隔壁有个美胸皇后内衣店,才恍然大悟。 “哦哦哦,就是那家半夜才开门的铺子是吧,你沿着这条路走到头,右拐没两步就到了。” 宋戈赶到多寿典当铺的时候,外头拉着卷闸门,严严实实的,里头没一点儿动静,只有隔壁内衣店还播着促销广告词,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女孩子,瞧着宋戈一个帅气年轻男人站在内衣店门口,纷纷侧目。 内衣店老板在柜台那儿正疯狂摁着计算器算账呢,一边算一边殷勤地和顾客介绍:“小姐你看啊,我们店今天满299减100,你这都买了179元了,干脆多买个120块的东西,里外里算下来,你就等于是20块钱买了120块的东西了,好搭啊,怎么不好搭配,你看咱们全棉内裤48一条,你买个三条就行了。” “哟,让我在算算,咱们全棉内裤刚好买两条送一条,那你还得再搭样东西。” “划得来划得来,你绝对划得来。” 老板娘姓刘,用她的话说,姓这个姓的人在中国可太多了,让姜多寿也别管她叫什么,喊她刘姐就成。 刘姐四十出头的样子,日常虽不爱化妆,可眉毛和口红是必然要涂得匀称又自然才罢休的,加上她天生就白,一张粉面配上这和蔼可亲的圆脸盘,眯起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可爱较比妩媚还多一丝。 刘姐这一张天生的巧嘴,说得小姑娘频频点头,加上一双手都算不过的快手,哒哒哒就给店里添了好几笔的生意,店员正拿着顾客要换货的码进小库房,忍不住对着刘姐说了一句:“姐,外头,有人。” 刘姐朝着外头一瞅,看到宋戈正在多寿当铺面前来回踱步,时不时掏出手机发信息,不过貌似对方没有给回复。 刘姐屈膝掏出柜台底下的保温桶,两只34码的小脚把脚上拖鞋一甩,套上旁边放着的一双小坡跟就滴溜溜地出来了,只留着店员继续算账。 “帅锅拟早哪个咯?”刘姐靠着两个门面之间的红砖墙,手里提溜着保温桶,翘着小腿笑眯眯地和宋戈搭讪。 宋戈稍愣了一下,刘姐立刻又用标准的湖南普通话说:“我是问你,你找哪个?” “我听得懂长沙话。”宋戈点点头,指了指姜多寿的门面:“姜多寿在吗?” “姜多寿?”刘姐挑眉,转而笑了一下,“你是说姜梓航吧,他说过,多寿是他祖师爷,多寿典当的招牌是他家祖传的。” “哦哦哦,是是是。”宋戈连说了好几个“是”,想来金瑶总说姜多寿是超脱三界外的人,那多半是长命的人,一活活个几百年,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这种长命的人为了不被人发现,就得一直换身份,今年姓王,许是明年就要姓张了,姜多寿变成姜梓航,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这老姜,取名字还挺能与时俱进的。 刘姐瞧着宋戈是个老实的,也不逗他了,直接摸出裤兜里的手机,拨了个号码:“喂,起床了,吃饭了?” “什么菜?呵呵,清水煮白菜,爱吃不吃。” “开门,给老娘开门。”刘姐一边和电话那头的人“耀武扬威”,一边轻轻用小坡跟鞋的鞋跟踹多寿典当的卷闸门,不一会儿,卷闸门拉开了一个小口子,自底下露出一双黑漆漆的眼眸,宋戈还没认出来,倒是刘姐一脚就虚踹了过去,笑骂道:“给你送恰的还防着老子,以后不给你做饭了,饿死你算哒。” 姜多寿确认了外头的人都是自己人,才对着刘姐回呛了一句:“一天天的,总是用鞋跟踹我的门,跟驴尥蹶子似的。” 刘姐指了指自己小巧的坡跟鞋,米白色的,看着挺新,可鞋面上那一团装饰用的小花都快脱落了,应该是买了许久,但没怎么穿过,刘姐露出自己的鞋尖给姜多寿看,貌似抱怨:“我不用鞋跟踢我用什么踢?用鞋尖尖踢老子脚痛。” 刘姐一边说一边把手里的保温桶递给姜多寿,又弯腰也准备进去,还嘟囔:“你倒是把帘子拉大一些,当我还是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吗?四十了都,腰都不行了。” 哪晓得姜多寿却在里面轻轻推了刘姐一下,不是很重,类似于稍微碰了一下,可这么一碰,刘姐懂了,她直起身子,揉了揉腰,一副娇生惯养的样子,抱怨道:“不愿意让老子进去?老子还不想进去呢?乌烟瘴气的,还得让老子给你收拾。” 刘姐斜睨了宋戈一眼,嘴唇不自然地往下撇了一下,扭头就走,还说:“走了走了,今天店里生意好得不得了,哪里像你,天天不开张。” 宋戈才朝着刘姐看了一眼,底下姜多寿就在用手捞他:“宋戈,你进来。” *** 老式的保温桶,里面夹层不多,第一层放着薄薄的一碟腐乳,第二层是蒜炒空心菜,里面装着满满一桶的红烧肉,一块肉,三肥七瘦,还不是菜市场下午打折促销的边角肉,这一顿饭,刘姐是做得十分尽心。 姜多寿从冰箱里取出一袋硬馒头,放在一个老旧的微波炉了热了一下,又让宋戈把刘姐送来的保温桶里的饭菜整齐码出来摆好。 里屋突然传来“砰”地一声巨响,宋戈歘地一下站起身来,姜多寿却摆手示意他坐下。 “先吃饭吧,吃完饭再进去看。” 宋戈根本安不下心,他再次和姜多寿确认:“金瑶真的在里面?” 姜多寿刚放下装着馒头的碗,又发现自己没拿筷子,起身从冰箱门柜上摸出四支形色各异的筷子,凑成两双,递给宋戈一双,劝他:“安心吃点东西,山神娘娘什么人?一点儿的排异反应罢了,稍微挺挺就过去了。” “什么排异反应?” 姜多寿夹着红烧肉的手微微一顿,想了想,还是把这一口红烧肉夹到了宋戈碗里,想着这样一来,自己也算是尽了地主之谊了,既然尽了责任,姜多寿便不客气了,他首先捧着保温桶,用筷子横贯在桶口,一股脑地倒出半碗肉汁,又把馒头撕开,一绺一绺地扔进汤汁里,筷子一搅和,咕噜噜大口吃了半碗,才开始从桶里继续挑肉吃。 他之前走南闯北,带在身上的干粮多半都是干馍,耐放耐储,混着清水一起吃,紧致干瘪的馍饼就会在肚子里膨胀起来,能吃饱肚子,长年累月积攒出的饮食习惯,纵然是到了现在物质生活充分发达的今天,姜多寿也没能改这习惯。 里屋又传来砰地一声。 宋戈根本无心吃东西,可还没起身,就听到姜多寿捧着碗劝他:“后生,别沉不住气,等着就行。” 宋戈手扶着这四尺方桌:“您刚才说的排异是什么意思?” 姜多寿埋头苦吃,嘟囔道:“你想想最近娘娘吞了什么东西?” “玄珠。”宋戈反应很快,“我也吞了。”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腹部,当时吃那东西很奇怪,初入口时感觉是颗硬邦邦的珠子,往喉处一滚,又像是一颗软软的果冻,被迫吞下去的时候,那珠子又像是水一样,清清凉凉的,所以他后来想吐也吐不出来。 “我为什么没有排异反应?” “后生,你知道剑和鞘吗?” 剑和鞘,又是剑和鞘,这是宋戈第三次听到这样的话了,第一次是辛承,第二次是金瑶,第三次是姜多寿,可从来没有人明明白白仔仔细细地告诉他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姜多寿呼啦啦吃完了一碗,又起身从冰箱里去掏馒头,这一次他没有热,直接就着热乎乎的红烧肉咽馒头吃,一边吃一边抬着眼皮子看宋戈,没有继续细说的意思。 宋戈莫名感觉,这是在试探自己,如若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是不是说明自己还没完全融入他们这个圈子?可全都知道呢?姜多寿就未必会说了,最好是表现得一知半解。 宋戈点点头,用这不对称的筷子夹了一小撮空心菜,又说:“剑藏于鞘嘛,这我知道。” “后头呢?”姜多寿多少年的人精,哪里会看不穿宋戈的这点儿小心思。 宋戈被问住了,他绞尽脑汁想去拼凑后头那些传说和神话,可发现自己连基本的想象力都没有,难怪小时候会觉得宋老爹的故事都那般离奇,原来是自己起点太低了。 “你信五行八卦玄门风水吗?”姜多寿又问。 看样子,姜多寿是信的,宋戈咬咬牙,点头:“我信。” 姜多寿斜睨了他一眼:“后生伢子,满嘴胡话。” 姜多寿思忖半晌,忽而把手里的一支筷子给撇了,折成两半,齐整整地放在桌上,继续对宋戈说:“神仙造物,女娲造人,多有备份。” “备份?”宋戈蹙眉,这概念挺新鲜的,造人怎么备份?造出俩一模一样的人? 姜多寿呵呵笑,一边笑就一边说:“天地初成的时候,根基不稳,诶,烛九阴你知道吗?” 宋戈点头:“有点耳熟。” “奢比尸、翕兹、强良呢?” 宋戈没听明白:“什么?” “哦,看来你也不知道,我这么说吧。”姜多寿推杯挪盘,从这四尺方桌上硬生生理出一片大地方,把这木筷子往中间一叉,又对着周围碗筷笔画,以此演示,“古人语,天如盖,地四方,可当时天地初生一片混沌,山海不稳,便有人造了两物定山定海,定山者,是为昆仑山神,可为了保险起见,当时造了两个。” “两个昆仑山神?” “当然不是,”姜多寿比了个“一”的手势,“昆仑山神永远只能有一个,纵然现在金瑶娘娘失了昆仑王座,可除了她之外,也没人敢坐上那个位置,不然怎么说昆仑王座空悬百年呢?只是说,当时造定山者的时候,造了两个,取其一,定昆仑,天下太平,换句话说,只要这个人活着,天下山川依旧,岿然不动,能保万万年的昌盛。”姜多寿冷哼了一声,像是在嘲讽,“所以你能理解,为何娘娘之前犯了天大的错,玄女都不敢动她分毫,只敢将她先囚于昆仑冰玉,花费三年造好苍山结界,再把她锁入苍山了吧,因为玄女一旦杀了她,这天下都不稳当了,天下不稳当,她这昆仑的老大,还能当得稳吗?” 宋戈先是点头,继而又摇头,他想起一个细节,又不知道该不该和姜多寿说,他之前听说过姜多寿的名讳,可那都是从金瑶口中听说,自己和姜多寿如今才算是见了第二面,还不算能推心置腹的密友。 “你尽管说,”姜多寿指了指自己的嘴巴,“我的嘴巴,严实得很,我虽做的是江湖生意的买卖,可没点口风,什么都往外头卖,你觉得,我还活得下去吗?”他又指了指黑黢黢的里屋,“娘娘又怎么会如此信我?” 宋戈收敛神色,直言:“可我们在大理的时候,有鲲眼追杀她。” “追杀谁?” “金瑶。” “谁追杀?” “鲲眼。” “在哪儿?” “大理。” 姜多寿震惊了,他眼睛瞪圆,双臂麻木,喉结自上往下慢慢蠕动了一下,长舒一口气,似说给自己听的,又像是说给宋戈听的:“这不可能啊,就算是娘娘逃了出来,鲲眼最多也是捉她回去,为何会是杀她?” 姜多寿看向靠着门口的供台,摇摇晃晃地起身直接从供台的红色塑料袋里头掏出一支熟透了的香蕉,一瓣瓣地剥开,看得宋戈都有些心惊胆颤。 宋戈指了指姜多寿手里的香蕉:“您这……。” 姜多寿回头看了一眼,朝着那面壁的佛像微微点了点头,算是示意,又对着宋戈:“哦,这无所谓,酒肉穿肠过,心中有神佛。”他忽而退后半步,看着宋戈,双肩一耸,咧嘴一笑,“我明白了,后生伢子,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就是因为知道娘娘离开你之后会被鲲眼追杀,才心甘情愿跟着她走南闯北的。” 宋戈下意识地“嗯”了一声,还未讲明其中细节,姜多寿一口一口地香蕉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笑,就差拍着桌子来段单口了。 “套路啊,都是套路,百年前娘娘就爱玩套路,这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个老样子。” 第57章 第7章 金瑶又转头看向宋戈:“你要跑…… “可鲲眼当时的确是要杀了她。”宋戈心里虽有波动,可细细想了当时的场景,金瑶未必是哄他的。 “障眼法吧。”姜多寿不以为然地继续吃红烧肉,“一点点儿的小法术,难得到娘娘吗?”姜多寿略顿,耸肩冷笑,“换句话说,如若是真的,昆仑杀了娘娘有什么好处?届时天崩地裂,他们又找不到当时备份的定山者,就算拿了玄女去祭天,也平不了这场动荡。” 姜多寿眼睛微眯:“其实对于昆仑来说,最好的办法,还真是将娘娘囚禁起来,只留一口气的那种,不至于死,又不至于让娘娘破了结界冲出来。”他说完,又摇头,“这次玄女把娘娘囚在苍山,还是低估了娘娘的实力,倾尽昆仑之力修建的结界,还是被娘娘给破了,他们想要一个听话温顺的定山者,可娘娘偏是个倔强有脾气的,等会……。” 姜多寿恍然大悟,他定眼看着宋戈,心里头咯噔咯噔地乱跳,一根食指微微抬起,指着宋戈颤颤发抖:“娘娘说过,你是她的鞘?你的气息能藏住她的行踪,她对你下过什么咒法没有?” 宋戈摇头,姜多寿以为他是说没有,可宋戈开口却是一句:“我不知道,她鸡贼得很。” 姜多寿盯着宋戈看了许久,眼神自宋戈的头发梢一直往下挪、挪、挪,直到落在了宋戈的裤腰带上,宋戈有点慌了,他侧过身,也不看姜多寿,语气倒是挺强硬的:“别看我。” 姜多寿笑嘻嘻的,一脸促狭:“后生,你脱个裤子。” 还补上一句:“脱下裤子让我看看。” 宋戈自然不答应,他往里屋瞅了一眼,听到金瑶也没什么动静,有些不耐烦了,他指了指门口:“我在外面透透气,她好了你告诉我,我来接她。” 姜多寿却突然一伸手,四指死扣着宋戈的前肩,拇指掐着他的肩胛骨,明明是枯木一样的手指,力道却似千斤顶,擒得宋戈动弹不得。 宋戈猛回头,想要多开,却发觉自己另一只胳膊也反被姜多寿拿住,咔嚓一声,那是关节拧扭的声响,宋戈皱眉,喊了一声“放手”,却又被姜多寿踢了一下膝盖,力道不大,可攻击力极强,迫使他单膝一跪。 姜多寿一番行云流水的操作麻利痛快,嘴上还说:“后生,这是给你开肩活动筋骨呢,完事儿了你还得谢谢我。” 此话说完,姜多寿轻轻一跃,拧着宋戈的手腕就窜到了他身后,后脚一蹬,把藏在卷闸门侧边的一柄小刀蹬了出来,手一挥,宋戈的皮带自中间断成两边,姜多寿把刀一掷,脱了鞋,直接用脚丫子去踩宋戈的裤腰,猛地一用力,还得当真把宋戈的牛仔裤给扯了一大半。 姜多寿看了一眼,笑道:“后生,春捂秋冻,还是记得要穿秋裤啊。” 宋戈疯了一样地扭着胳膊想要逃离,可姜多寿的两只手就像是铁箍,把他缠得紧紧的。 “放开我,神经病啊!”宋戈几近咆哮的声音在隔壁内衣店的促销大喇叭声下,显得微不足道。 姜多寿哼了一声,压低声音绕着宋戈的大腿根看了一圈,狐疑,又觉得是不是自己没看仔细,抬脚一撩,用脚指头打开了店里最敞亮的日光灯,继续看。 宋戈趁着姜多寿犹豫的劲儿,使劲一挣,用力过猛,直接脸着地摔在地上,他立刻翻过身来,提起自己的裤子就要从卷闸门下面钻出去,姜多寿却突然对他说了一句:“娘娘没对你下过咒,你是金瑶娘娘天生的鞘?怎么会呢?金瑶娘娘命格无双,你体格平平,压根儿不是定山者的料,怎么会呢?” 宋戈像是看着怪物一样看着姜多寿:“我算是明白了,你们都是怪物,什么山神,什么昆仑,不过是你们奴役差遣我的说辞罢了,你们若真是神,外头那么多不公的事情你们为什么不去管?那么多可怜的人为什么不去救?我在大理客栈开得好好的,我是瞎了眼了才跟着她跑来长沙。” 宋戈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提着裤子往卷闸门外头钻,可才探出一个脑袋,就发现一双簇新白板鞋停在门口,像是等了许久,就等着他冒头了。 宋戈攥紧裤子,十分尴尬地抬头,却发现眼前低头看着自己的女人有些眼熟,她笑盈盈地看着自己,可这笑意里似乎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情绪,像是在看自己的猎物。 “你是……。” “好巧呀,你们在长沙待了几天了呀?” “祝棉?”宋戈想起来了,是高铁上那个年轻女孩,他往前拱了拱身子,觉得好歹是遇到一个认识的人了,甭管当时在高铁上的情景如何,可总归是和金瑶姜多寿这一行人不同的。 他朝外挪出了半个身子,情绪正是回暖的时候,祝棉却突然蹲下身子朝着里头的姜多寿伸手,喊了一句:“姜伯,我妈让我来拿保温桶。” 她喊姜多寿做“姜伯”? 保温桶? 宋戈眼看着姜多寿不慌不忙地转头把装着红烧肉的饭桶收拾好,把余下的红烧肉和汤汁一股脑地倒在了自己碗里,顺道把面上那层蔬菜也扒拉了下来,盖子一捂,直接从卷闸门底下推给祝棉,很小声的问:“我没洗,你妈会生气不?” 祝棉倒是大方:“怕什么,我洗了再给她呗。” 祝棉说完,又看着正要从卷闸门里爬出来的宋戈,轻轻低头用手抵住了宋戈的肩膀,她生得一张圆脸,这一点倒是像极了胳膊内衣店老板娘刘姐,只是笑起来的时候不似这个年轻的单纯清澈,总是有些狡黠的味道在里面。 “人要给你推进去吗?”祝棉低头指了指宋戈。 宋戈一听,连腿带脚地往外面蹬,却发觉他被祝棉的手一扣,压根动不了。 姜多寿只在里头发了句话:“推进来吧。” 宋戈几乎是条件反射式地抓住卷闸门边缘,这卷闸门老旧,姜多寿又是个手重的,开开关关也不顾及,上头全是铁锈和辣手的倒刺,宋戈揣着铁门不撒手,祝棉在外头也没办法,动静闹得太大,旁边内衣店的客人都会发觉。 许是祝棉来拿保温桶耗了挺长时间,刘姐哒哒哒穿着小坡跟又从店里碎步走了出来,瞧见这情况,立刻蹲下身问祝棉:“这是要把人弄进去还是拖出来?” 祝棉一边使着吃奶的劲去推宋戈,一边咬牙答:“弄进去,弄进去。” “这还不简单。”刘姐单膝跪地,直接上手,专攻宋戈的咯吱窝。 宋戈是极其怕痒的,且就这么一下,他手上一软,歘地一下又被姜多寿拖回了店内。 外头刘姐和祝棉双双把卷闸门往下一压,把锁头往上套了一下,虽然没钥匙,可里头的人铁定也出不来了。 *** 收拾完毕,刘姐瞅了祝棉一眼,似嗔似怨:“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让你拿个保温桶都能惹事儿。” 祝棉委屈极了,心想这不是在友爱邻里互帮互助么,怎么成了她惹事的了,刘姐看了一眼祝棉手里紧紧握着的保温桶,又问:“说啥了,好吃吗?” 祝棉一愣,立刻笑着说:“好吃呢,我娘老子做的红烧肉,那是靓绝一条街的水准,肯定好吃啊。” 刘姐笑了,许是之前发了力气,面上绯红渐起,又追问:“是他亲口说的?原话是什么?” 这有点为难祝棉了,姜多寿原本也没说什么,还不是为了哄自己老娘开心,不过祝棉也挺接茬的,像是习惯了,提着保温桶一边说一边往店里走:“就说好吃呗,说下次还想吃,还问明天还有红烧肉没?哦,对了,他说肉给少了。” 果然,刘姐听了这句就狠狠往地上啐了一口,骂骂咧咧:“我给他做的红烧肉用的五花肉都是三十八一斤的,还嫌肉少了,他怎么不去抢呢?” 刘姐发泄完,又扭头看着祝棉,眉毛一抬:“你今晚还出去吗?” 祝棉摇头:“不出去了,我要找的人,已经找到了。” 刘姐“哦”了一声,又连忙去招呼了一声客人:“这件?这件好啊,全托的罩杯,加厚的海绵,你看,这是我女儿,她就是平胸,瞧瞧,穿着是不是挺好的,你穿着肯定比她还好看。” 祝棉听了,脸色一沉,自己的老娘就这样,祝棉还穿小背心的时候,刘姐就拉着她推销小背心,不过刘姐是个有分寸的,有人提出想让祝棉帮忙试一下内衣,好给家里人买,刘姐是怎么也不会答应的,只笑着说如果不合适尽管来退,费用她出。 倒不是刘姐小气或者不会做生意,只是那T恤衬衫是外穿的,试试就试试了,可内衣是贴身的,尤其是那一阵网传长沙大学女寝室出现了偷内衣的贼,专门收集有女孩气味的就内衣,新的还不稀得偷,刘姐听了就怕,说自家闺女虽然相貌品品,身材欠佳,性格略差,家境贫寒,可至少是个女娃娃,被嚯嚯了可怎么好。 刘姐疼她,祝棉知道,不喜欢自己大晚上出门,也是看多了社会新闻,年纪大了嘛,除了看看推送的短视频和危言耸听的营销号,刘姐也没太多娱乐活动了。 祝棉拎着保温桶正要往后屋走,刘姐突然一下拽了她一下胳膊,凑上前问:“你要找的人,不是刚才那个扒拉卷闸门的吧。” 祝棉想了想:“是……也不是。” 刘姐耸肩“哼”了一声:“还是也不是,你是我养大的,从小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就你这心思,谈恋爱了?” 祝棉贴在刘姐耳边悄悄说:“老娘你知道吗?你女儿我可能……不喜欢男的。” 刘姐听了,心头一惊,脖子一抻,认真发问:“那你喜欢哪个嘛?哪个女的吗?诶,你说话啊。” *** “外头好吵。”金瑶端坐在桌前,她看着桌上一桌的凌乱,洒出来的红烧肉汤汁,挑出来的草果和香叶,两个碗里一个馒头被咬了一口,另一个馒头被一堆红烧肉和青菜叶子堆叠得严严实实,筷子不是成双成对的,桌子还是个歪的。 金瑶看了宋戈一眼,宋戈一直用手捂着眼睛,生着闷气,一言不发。 “手放下来。”金瑶语气温柔,应该是没什么力气了。 宋戈忿忿地甩开手,侧过脸,别过头,却还是被金瑶看到了,他眼睑下一圈乌青,看着骇人。 金瑶又看着姜多寿,姜多寿极其老实地端坐,两手夹在两腿之间,乖巧得像是做错了事儿的孩子。 “你打他了?”金瑶问。 姜多寿连忙摆手:“不是不是,那块儿是被卷闸门给砸的,砸的。” 金瑶又转头看向宋戈:“你要跑?” 第58章 第8章 我认识一手艺人,精细,能在米…… 如果是姜多寿面对这个问题,他一定会绞尽脑汁来合理化自己扒拉卷闸门的行为,至少不能让金瑶知道自己想要逃离她。 金瑶是个刺头,而且是个极其有手段有脾气的刺头,得罪了她,和自断前程有什么区别。 可宋戈憋了一肚子火,他闷藏了许久,扭头只答了一句“对”。他想说的有很多,想抱怨的也有很多,可面对金瑶,他竟不知从何说起,只一句“对”来排解心中愤懑。 金瑶又扭头看向姜多寿:“你欺负他了?” 金瑶鼻尖微微耸了一下,看向铁闸门外,又转头看着姜多寿:“有别人的气息,是你……们……欺负他了?” 多了个“们”字,意味着姜多寿有同党,如果他认了,旁边的刘姐和祝棉就逃不过了,可如果他不认…… 姜多寿看着一脸肃穆的金瑶,金瑶都闻出来了,他认不认有差吗? 姜多寿搓搓手,挤出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容:“不算吧,我们也是怕他没穿裤子就这样跑出去,不好。” “裤子?”金瑶是从鼻腔里哼出的一丝笑意,她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像是听到了一个有趣的笑话,甚至还想多知道一些细节的那种,她朝着宋戈凑近,“你被扒了裤子?” 宋戈一脸无赖看着她:“不然还是我自己脱的?” 金瑶这才是慢腾腾地坐下,她直接端过宋戈的碗,仔细打量了一眼这里头的馒头,选了宋戈没咬过的那一边,用拇指和食指一点一点地抻馒头吃,她吃得很细致,不像是平时遇到甜食就狼吞虎咽的样子,倒像是生了病的病人在输液,一滴一滴地往嘴里灌。 金瑶吃了一阵,似觉得身体好些了,才低着头问姜多寿:“你扒他裤子,是为了他我又没有给他下咒是吗?” 姜多寿早料到金瑶会猜到这一步,他当时既然会选择动手,自然有足够的理由,如今金瑶问起,他坦然起身,走到卷闸门的门口,忽而转头,极其诡异地朝着金瑶笑了一下,金瑶还以为他要逃出去,立刻起身,却发觉姜多寿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他低头默念了一段话,突然伸长胳膊,手指探进了供台上一堆快递盒子里,轻轻摸了摸那三尊面朝内侧的金尊,又示意金瑶往旁边靠一靠,这才是轻轻把中间那尊金尊慢慢调转朝外。 金瑶虽然隔着层层塑料袋和纸盒,却依然可以从缝隙中看到那金尊的容貌,她心里轻声念了一句“玄女”,便听到姜多寿说:“早些年上头给发下来的,必须给摆着,不给摆就不让开门营业,扈家人一直都是和玄女作对的,他们的人皮客栈里不肯摆,不出一个月,生意全没了,没人敢去他们那儿做买卖,就算这样,老扈还是不肯低头,死也不摆,再往后,百晓堂的生意也都差不多黄了,这空缺出来的活计,我接了一部分,老扈原来的掌柜接了一部分,规规矩矩摆上这尊玄女金尊,而老扈呢,就只靠着一个地下的消息暗网,堪堪维持一家生计。” 姜多寿看着这金尊和颜悦色地笑,可他的声音却冰冷得可怕,他用帕子细细地抚摸这金尊的背脊和头顶,却唯独绕过了这金尊的耳畔,他解释:“还是我这种老滑头活得长久,见得多了,用热蜡一堵这金尊的耳朵,上头也就什么都听不到了,日常再把这金尊倒转朝里,昆仑也看不出异常,唉,你若说我这招缺德没用,娘娘,我和你说,我这招,其实是最有用的。” “您是顶了天的娘娘,管的都是祝知纹这样的风神副将,却不知道咱们底下的小手段,你说昆仑不查吗?也查的,可也就年前来这么一回,而且管长沙这片儿的又都是熟人,看到咱们摆着就行,什么脸朝哪儿,耳朵如何,他不得仔细看,你要是问我怕不怕玄女知道?嘿,昆仑还真没那么多心思一尊金尊一尊金尊地去开天眼,她们就是图个威严,树个榜样,明面上的东西满足了她,私底下的对策多了去。” 姜多寿摇头:“所以老扈也是太犟了些,不对,应该说起初我以为是他太犟了些,也是做了那么多大生意的人了,阳奉阴违这一套他还不知道耍,也是白活了这么些年,后来在江边喝酒,他喝多了,才吐了实话,他早就想退了。” 姜多寿指了指自己:“他和我一样,不人不鬼地活了这么多年,越是咱们这种身份不明的,就越是要依着昆仑才能苟活,不然,谁给你换身份,谁给你处理麻烦,可久了,他自己也有一套换身份断后事的法子,便不想再听昆仑的了,索性找个由头,撤了,外头的名声虽然不好听,说他忤逆不尊,可他的日子才过得清爽哩,也是他说了一句,说如今的昆仑,已经不是娘娘您在时的昆仑了。” “我知道。”金瑶点头,示意姜多寿把手里玄女的金尊调转回去,这金尊倒是做得惟妙惟肖的,瓜子脸,尖下巴,一双丹凤眼,高高的飞天发髻,再配上随风而起的云罗纱缎,倒是像足了玄女的气派,她出入亮相,就是这样浮华夸张,恨不得打两盏聚光灯在自己脑门上,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来了。 金瑶确定姜多寿重新摆放好了金尊的位置,才继续问:“这和你扒拉宋戈的裤子有什么关系?” 姜多寿愣了一下,方才说:“我是怕,若这后生伢子真是天生和娘娘命格一致,昆仑怕是已经盯上他了,所以确定一下,好提醒娘娘,以备后患。” 金瑶没吭声,她继续坐回去,瞅了一眼愤懑不言语的宋戈,自己则继续开始掰馒头吃,一边嚼一边不在乎的说:“你觉得我没想到?” 姜多寿微微福身,像是作揖行礼,不过他的脖颈还是笔直硬挺的:“我是怕……娘娘误入歧途。” 金瑶手一顿,直接送了一大块馒头进嘴里,把嘴腔塞得满满当当,似赌气,似质问:“我误入什么歧途?”金瑶未等姜多寿答话,又起身追问,指着宋戈:“你是觉得我会用他做我的替身以此摆脱?” 她朝着姜多寿走了两步:“所以你想趁我昏迷查验他,如果我没及时醒过来,下一步,你就是要告诉他怎么逃离我的魔爪了对吧。” 这事儿还能这么反转的?拖他的拽他的反而是为他好了。 宋戈虽然没吭声,却是耳清目明,他一双眸子盯着金瑶,又转头看向姜多寿,只见姜多寿的头低都更卑微了,声似蚊叫:“娘娘之前,的确是说过一些混账话,做过一些混账事的。” 金瑶咧嘴,似嗔似笑:“那得多早之前了,当年我为了救知纹,不过劈了昆仑的天阶罢了,玄女非得把我说得十恶不赦,却不想想,当年她是如何污蔑知纹的。”金瑶说完,又自顾自的摆手,“罢了罢了,说了你们也不信,你都敢背着我去查验宋戈了,你自然也信了昆仑那套说辞,混世魔王、脾气暴戾、手段残忍、杀人不眨眼,这些风言风语,我都听惯了。” “也不对,”金瑶摇摇头,“你是个人精,可不是什么活菩萨,你帮他,没半点好处,反而惹了我和昆仑两边的不快,你是在帮我?”金瑶斜睨了姜多寿一眼,“可你为什么要帮我?就凭那只九婴是你孙女婿?可那九婴与我的交情,可不怎么深,他和胡春蔓日常斗嘴吵架,我可都是站在胡春蔓那一边的,他应该不大喜欢我。” 姜多寿抿唇,似下了天大的决心,朝着金瑶规规矩矩地作了个揖,行完礼,却并不直起腰,只愈发恳切地哀求道:“可娘娘能做的,九婴未必能,说白了只求娘娘重返昆仑时,能高抬贵手,替我那不成器的孙女,改几笔命。” 金瑶听了倒是不惊慌,像是早早就预料到了,姜多寿是不怕死的,唯一的软肋就是那只黑猫,今天黑猫倒是不在,不晓得是出去耍了还是被姜多寿支开了。 这神活久了就成了老神仙,人活久了,那就是半个老神仙了,姜多寿估摸着是算到今日金瑶会来,不过金瑶修为在他之上,他只能算到金瑶会来,却不知道金瑶来是做什么?更不知道事态会如何发展。 可无论这事儿怎么个走向,他都会找到个机会,要么卖金瑶一个人情,要么抓金瑶一个把柄但是发誓保密不说,从而再卖金瑶一个人情,好让金瑶替他孙女做点什么。 其实改命不难,按道理,姜家人修了这么久的功德,换做旁人,玄女应该早就赐了姜家孙女一条活命了,可迟迟不赐下,怕也是估计这姜家背后的那个人,可金瑶不同,她自认这天下间没几个打得过她的,便是赐了条活命,也算不得什么。 “可以是可以。”既然是算不了什么,金瑶也不喜欢端着,她点头,又反问,“但你要替我做一件事。” 姜多寿听闻立刻点头:“长沙的事儿,不,湖广的事儿,娘娘您尽管找我。” 金瑶这才是从裤兜口袋里掏出一小叠卫生纸,她一层一层地仔细翻开,还没展现这里头东西的全貌,便是闻到一股鱼腥味,金瑶留了最后一层并未展开,便直接将东西递到姜多寿面前,说:“这是我从一鱼精身上取下来的三片硬鳞,包括我身上和宋戈身上的玄珠,也都是从这鱼精身上取下来的。” 姜多寿听了,眼前一亮,双手合成碗状,小心谨慎地捧过这三片硬鳞,沾沾自喜:“这可是好东西,我许久没见过这样完整的了,还是娘娘厉害,一出手便直中要害,这硬鳞好啊,刀枪不入,虽然挡不了子弹,可做成短刃或者机关戒指,好看又能防患于未然。”姜多寿一股脑地说了许多,才笑眯眯地抬头问金瑶,“娘娘是想做成什么好物件?我认识一手艺人,精细,能在猫牙米上抄完全篇大悲咒的那种精细,娘娘尽管吩咐。” “炼了。”金瑶短言短语听得姜多寿一愣。 “什么?” 金瑶下意识地看了宋戈一眼,宋戈如今倒是老实,可能也是因为皮带被扯断了,他不大方便站起身活动,只能乖乖地坐在椅子上,偶尔看看金瑶,偶尔看看姜多寿,也不吭声,像是个赌气的孩子。 金瑶确认宋戈状态还行,才对姜多寿说:“知纹怕水,我之前找人给万灵洞小少主炼过一个避水珠我觉得挺好,你依样给我炼一个。” 姜多寿听了,头微微低垂:“那都多少年前了,很多药引现在都找不到了。”姜多寿才是嘟囔完,立刻改口,“但是娘娘您找到我就不一样了,多难找的东西,我都给您找了来。” “要多久?” 姜多寿掐指一算:“至少一个月吧。” 金瑶想了想,才说:“行吧,你先做,一个月后,我会让宋戈联系你,把我所在的地址给你,你给我快递过来。” 听了这话,姜多寿倒是点头应下了,宋戈不爽利了,直接开口呛了金瑶一句:“一个月后我可不跟着你,出了这个门我就回大理了。” 金瑶慢悠悠地看向他,轻声“啧”了一声,像是女朋友对着男朋友撒娇一般,柔柔憋出一句:“别闹”。 这句“别闹”吓得姜多寿不轻,他僵着腿走到桌前,摆手打圆场:“对对对,别闹别扭了,后生伢子,你看你吃了玄珠,半点事儿没有,娘娘倒是差点显了原型,这不就是娘娘为了你承了这玄珠的反应嘛,就凭这点,对吧,后生,你……莫太动气咯。” 第59章 第9章 你手上的功夫也是那姓姜的教你…… 从多寿典当出来的时候,几近黄昏。 金瑶吃了半个馒头,倒是肚子圆润力气十足,宋戈怏怏地拉起卷闸门,钻出来后,扭头就往右边走,金瑶伸了个懒腰才反应过来,小跑了两步就追上了。 “生什么气呢?”金瑶比宋戈矮了半个脑袋,不过脚步灵便,歘歘歘走得飞快,她贴在宋戈身边走着小碎步,好言好语地劝,“我不是都道歉了吗?”她大手一挥,“你能不能走慢点,我追不上。” 宋戈还当真停了脚步,回头对着金瑶忿忿道:“我问你,没有我,鲲眼真的会杀你吗?” 金瑶顿住,半晌才点头说:“你不是看到了吗?” “替身又是怎么回事?”宋戈步步紧逼。 金瑶挥手,不以为然:“我不是说过了嘛,我不会那你当挡箭牌的,”她直勾勾地看着宋戈,眼神像是磨好抛光的鱼钩子,“宋戈,这世上,只要有一个金瑶就够了,没必要有第二个,你明白了吗?” 谁能明白啊? 宋戈摇头,金瑶见状,索性驻足准备和他细说,宋戈却突然朝着远处盯了一眼,还示意金瑶回头看。 远处来了人,是祝棉。 她原本就站在内衣店门口等的,看到金瑶和宋戈出来了,就跟着小跑了好几步,等着他们停下了,祝棉也跟着不动了,像是一条安静的小尾巴。 金瑶朝祝棉招了招手,祝棉才噔噔噔地跑了过来,她看都不看宋戈一眼,只朝着金瑶抱怨:“你们来长沙了也不联系我,我发的微信你都不回。” 金瑶尴尬一笑:“太忙了,忙忘了。”她又指了指宋戈,“你可以找他啊。” 宋戈傲娇地挺起头:“我回了。” 祝棉跟着笑:“是,每次都回不到三个字,我问在吗?他说在,我问你们住在哪里呀,他说长沙,我问具体哪儿?他反问我干嘛,很有敌意啊。” 金瑶扭头看宋戈:“你怎么对女孩子都冷冰冰的?” “都?”宋戈像是在质问金瑶的措辞,还略带怨气,“我敢对你冷冰冰?” 金瑶觉得好笑:“我也没说你对我不好了?” 宋戈盯着金瑶:“那你这个都字是什么意思?” 金瑶语塞:“你能别这么计较吗?” “你挺会给我戴帽子啊。”宋戈思来想去,一肚子苦水,可当着祝棉的面他不能说那些机密紧要的,只能择了一件小事儿继续抱怨,“你吃完小蛋糕吃馒头倒是吃得饱饱的,你想过我没?我从早晨那点儿早餐到现在,一整天了,什么都没吃。” 不仅没吃,还被人扒拉了裤子。 也是,金瑶知道宋戈不是真为了吃多少吃没吃生气,他是想问玄珠和定山者的事儿,只是碍于祝棉在,找了别的事儿发发脾气。 其实宋戈是个好劝的,一般人服个软宋戈都不介意了,仿佛再大的事儿只要和他认认真真道歉了,他都能不计较。 金瑶声音萎靡下来,好生劝:“嗯嗯嗯,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俩人你一言我一语,全然忘了祝棉还站在旁边,祝棉笑嘻嘻地打了个岔:“饭点了,我尽个地主之谊,请你们吃饭?” 还没等金瑶和宋戈开口,祝棉又说:“我一高中同学,毕了业没读书,在都正街那块开了个串串火锅店,装修好,生意却不好,我带你们去呗,打个折,不用多少钱,咱们还能捧下他的场子,怎么样?” 听着是个利人利己的买卖,金瑶出苍山这么久,还没正儿八经吃一餐火锅,她看向宋戈,语气恳切,态度明了,都已经把“超级想去吃”写在脸上了,说出的话却是委婉又温柔:“你决定吧。” 宋戈点头,答应了。 *** 晚八点,华灯初上。 都正街也算是一条老街,却不如坡子街和黄兴路繁华热闹,稀稀拉拉的商铺闷声不响地开门营业,往巷子里头走就是住人的居民楼,加班回来的白领和上完辅导班回来的孩子是这个时间点的消费主力军。 日料店越来越多了,烧烤店越来越少,都快走完一条街了才看到一家老烧烤,里头没人,老板摆着长条板凳在外头嚼槟榔刷小视频,祝棉给金瑶解释,烧烤不好搞,要明火,准备的食材也多,虽然都是冷冻的,可也要提前备好解冻不是,串串火锅也类似,祝棉说,她那同学,没事儿就在店里串签子,她还给他买了网上那什么穿签子神器,可人家不干啊,觉得还不如自己串得快。 “他是想让你陪着一块儿串吧。”金瑶听出端倪。 祝棉眉眼一亮:“嘉姐你怎么知道?他可招人烦了,每次我一放假就喊我来串签子,我妈都快念死他了,”祝棉嘿嘿笑了两声,才说,“不过他也算是个讲义气的,前几天,我满长沙地找你们,都是他陪着的。” “你找我做什么?”金瑶这话才问出口,祝棉就可劲儿地朝着前头一人招手,一边招手一边喊人“刁哥”。 那人蹲着,背朝祝棉,头顶上的萌串串火锅店招牌红底白字,十分显眼,他手里拿着一支荧光笔,行云流水地在霓虹牌前写写画画,听到这么一喊,手一颤,一笔写歪,“免费”的“免”字儿多打上了一点儿,成了个“兔”字。 “淦。”这人私骂了一声,扭头朝着祝棉瞪了一眼,他嘴里还叼着笔帽儿,瞧见祝棉,把荧光笔往嘴里笔帽上一套,一副纨绔模样,朝着祝棉招手就抡了一圈,故意撩乱了祝棉的碎刘海,还笑:“矮子你又来蹭饭?” 刁哥个儿挺高,和宋戈差不多,不过瘦得出奇,穿的是一套墨绿色的连体工装,那两裤管就跟没有根似的,风一吹就左右飘摇,胳膊上套着的袖套仿佛随时会跌落下来,脸颊上倒还有些肉,不至于像骷髅,可一张嘴说话,原本就尖峻似刀削一样的下巴就变得愈发戳人。 还好这人面色红润精神抖擞,不至于让人太担心。 “我朋友。”祝棉指了指身后的金瑶和宋戈,“带他们来捧你的场。” 祝棉又给金瑶和宋戈介绍:“这家串串店的老板,我高中同学,姓刁,复读过一年,比我们都大一岁,所以我们都喊他刁哥,你们喊他刁老板就行。” 刁哥朝着金瑶和宋戈分别点了点头,示意往里头走,又说:“二楼刚走一桌,有座儿。” 金瑶点头说了声“谢谢”,祝棉却无情戳穿了刁哥的套话:“切,你这儿什么时候没有座儿了?” “矮子你少说话少吃东西多干活,”刁哥呛着祝棉的话头,还特意把自己刚写好的宣传牌给祝棉看,“瞧见没有?老子今天搞活动,酒水免费。”刁哥低头,迅速把写错的那个“免”字给改正了,又刻意地重复了一句:“认识字吗小矮子?免费!” 祝棉看都没看一眼,只屁颠颠地跟在金瑶后面,回头对着刁哥笑:“你能免费?本来就赚不着几个钱,还免费,不怕亏死哦。” 刁哥收起灯牌,抄起柜台上的点菜单,也跟着往楼梯上走,边走边说:“你没瞧见下面那一行小字啊,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我只是部分免费,贵的那些,都要钱的。” 祝棉压根没听刁哥说话,只拉着金瑶指着靠窗的左侧位置,笑嘻嘻的:“嘉姐,咱们坐那儿,好说话。” 刁哥追上去:“对,那块好,我刚擦过。” 祝棉只顾着和金瑶说话:“咱俩坐里面吧嘉姐,让宋戈坐外头,上菜也不耽误咱俩说话。” 金瑶一边点头,一边让宋戈坐在自己对面,余光里全是刁哥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祝棉像是故意的,明明知道店老板拿着菜单等着,明明知道自己二楼还有几个阿姨在串菜帮忙,可就是不理刁哥,反倒是贴着金瑶扯七扯八:“待会咱们喝什么呀?嘉姐你能喝酒吗?不过这家串串店的啤酒可不好喝,待会儿我去对面超市给你买RIO。” 刁哥冷着脸:“RIO我这儿也有,你出去买什么啊?还费那劲儿。” 祝棉看都没看他:“你刚才都说了,贵的酒水,是要钱的,那我还不如去超市买好了。” “你们这桌,我不收钱,行了吧。”刁哥语气怏怏的,他轻轻用菜单敲着木质方桌,像是在提醒祝棉脾气耍够了就好好说话,不然他真生气了。 祝棉这才看着刁哥,微微噘嘴:“不许喊我矮子。” 刁哥瞪眉:“我哪里喊了?” 金瑶低头给自己倒了一盏茶,应了一句:“喊了,我听到了。” 火锅店喜欢用大麦茶,解辣养胃,关键是还便宜,一小把煮三四道水味道不带淡的,金瑶倒是不讲究喝什么,符合她的口味就是好东西。 喝完半盏,刁哥还没回过神来,宋戈也跟着一边倒茶一边戳刀子:“我也听到了,还不止一次。” 刁哥喉结猛烈地上下滚动了几轮,他收敛起自己张牙舞爪的姿态,乖乖站好,双脚并拢,双膝贴紧,单肘弯曲架着菜单,嘴角不自然地来回抽动,终于练习出一个看起来还算不错的微笑,声音压低了半个八度,才说:“那棉棉……你和你的朋友们,想要吃个什么锅呢?” *** 萌串串的招牌锅是牛骨鸳鸯锅,当天炖的牛骨头汤,为了增加肉汤的鲜美,锅底里还加了五花肉,辣锅是牛油的,直接从重庆拉回来的原料,根据湖湘口味,加大了干辣椒的量,减了花椒的份,可祝棉爱花椒,刁哥就给她在调料碗里单独加了点山胡椒油。 “山胡椒油?”祝棉一闻就闻出来了,她把碗一伸,朝着刁哥抱怨,“你就这么糊弄我?花椒油呢?” “有得吃就吃。”刁哥闷声在调第二碗蘸料,其他火锅店和串串店都是自己拿着碟子到调料台调配,在祝棉的再三推荐下,金瑶和宋戈对于刁哥调配的蘸料也起了些好奇心,点了头,让刁哥代劳。 刁哥第二碗是给宋戈的,半碗牛肉酱半碗花生酱,用了香芝麻油做调和,洒满了葱末蒜泥,筷子一搅,扑鼻的香。 宋戈用筷子蘸了一口尝了,很是不错,比自己调得好多了。 有点意思。 刁哥看着宋戈餍足的样子,微扬下颌,心情舒畅,这第三碗,是给金瑶的,刁哥看了一眼祝棉黏着金瑶的那个样儿,心里愈发紧张起来。 他想了想,忽而转身离开,祝棉跟在后头喊了一句:“还有我嘉姐的呢?” 刁哥回头:“丁小姐不是爱吃甜的吗?我去楼上取点上次去文昌带回来的野蜂蜜。” “文昌?”金瑶似乎对这个地名很感兴趣。 “海南文昌,”祝棉朝着刁哥努了努嘴,“我俩老家。” “你不是长沙人吗?”宋戈问。 祝棉摇头:“不是,我一直到十八岁都是在海南长大的,幼儿园和小学在三亚,初中在文昌,高中在海口,高考完后我就去了昆明读大学,我前脚才走,后脚我妈跟她当时的男朋友来长沙做生意,她男朋友原本开了家棋牌室,生意不好,就撺掇着我妈卖了家里的房子,攒了笔钱也到了长沙,后来,那男人甩了我妈,我妈也想过回海口来着,可海口的房价已经高得离谱了,长沙的倒还好,她就赶紧买了套两居室,留下了,一直待到现在。” 金瑶看着刁哥:“那你呢?” “他?”祝棉似乎不给刁哥说话的机会,摆手让他赶紧上去拿蜂蜜,这才扭头对金瑶说,“他比我早一点,也待了快四年了,算是半个长沙人吧。” “你们和姜多寿怎么认识的?”金瑶漫不经心的样子,却直接问到了最关键的地方。 “姜多寿?哦,你们是说姜伯吧,我妈喜欢他啊。” 金瑶不大理解:“应该是先认识,再喜欢的吧。” 祝棉大手一挥:“嘉姐,你不了解我妈,她是先看上再追的那种,其中细节我也不知道,我那时候在昆明读书呢,哪里晓得他们的罗曼史,可能姜伯刚好对上了我妈的眼缘,夕阳红,老来伴,我很开明的,支持,这得支持。” 金瑶咧嘴:“你妈喜欢年纪大还不洗澡的?” 宋戈却突然问:“你手上的功夫也是那姓姜的教你的吗?” 金瑶将手中白瓷盏里的大麦茶一饮而尽,似也在等着祝棉回答。 若不是提前知道这貌似天真单纯的祝棉也有一手好功夫,她也不会来答应吃这一餐,直觉告诉她,祝棉的出现不是偶然,也许在高铁上遇见是偶然,可自打祝棉开始和她说话,这一切,就都是人为的了。 她为何要这般亲近自己?对外,她金瑶可没什么平易近人的名声。 祝棉听了,只笑:“不是,我天生会的。” “遗传?”金瑶反问。 祝棉呵呵笑:“我不知道,也无从查,刘美丽也不是我亲妈。” 第60章 第10章 你有男朋友了吗? 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时候,海南还有许多野生坡鹿,坡鹿和梅花鹿类似,但体型更小,雄鹿具角,自基部向前侧平伸出,成弯弓形,十分好看。 七十年代,赶上大学生上山下乡,海南也建了专门的鹿场,刘美丽的爸爸就是从湖南被下放到海南的一批城里学生,和无数八卦狗血的故事一样,一个血气方刚的白净男学生遇着了一个愿意帮他且普通话还算听得懂的当地小姑娘,擦枪走火,有了刘美丽,然后他爸回城,再没了消息。 刘美丽的妈妈没去找过,又或者瞒着刘美丽去找过但是没有结果,又或者有结果可这个结果令人心寒,总之自刘美丽懂事起她妈就和她说,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长大了些,刘美丽她妈又和她说,女人一个人也能过的。 刘美丽秉承着这个坚强独立的想法在十八岁的时候送走了病重的母亲,然后女承母业继续在鹿场工作,直到那一年,鹿场发生了件怪事。 所谓鹿场,并非用桩子围拢分隔出几亩草地就可以的,而是依山傍水,绕着野生坡鹿、水鹿的聚集地结结实实地扎了一圈栅栏,日常要巡视、检查,□□期鹿场的人就更累了,每年春节后,刘美丽就得跟着师傅上山,一扎就是三个月。 而祝棉,就是她在山上捡来的。 起初她并不觉得这是婴孩,至少不像是人类的婴孩。 在刘美丽的印象里,捡到祝棉的时候是个大中午,阳光从密如蛛网的阔叶间隙中洒下,一片片光斑照在祝棉的身上、头上。 祝棉头上是一圈奇怪的硬疙瘩,黑漆漆的,瞧着黑亮有光泽,可摸起来竟不是顺滑的,略带毛绒。仔细看看,才发现这孩子不仅头上那一圈是硬邦邦的,脸上也是,脖子也是,从头到脚都泛着棕黑色,这种诡异又幽深的黑色像极了鹿场里那些公鹿头上似月牙一样弯曲的鹿角。 这孩子是病了吗?刘美丽心想,这怕是得了什么难治的病,被人丢了? 当时祝棉就这样躺在湿漉漉的苔藓上,赤条条地,浑身不是泥巴就是被蚊虫叮咬留下的疙瘩,也不吭声,安安静静的,像是已经咽了气,刘美丽下意识地拔了根头发放在祝棉的人中上,嗡地一下,头发被祝棉一个哼声就给吹开了。 还活着。 活着就有些棘手了。 常年和山水打交道的人,总是信奉一些东西的,譬如宋戈的养父宋老爹,对东南亚和云南少数民族那些传说奉若圣旨,入山磕头,进水烧香,遇庙则拜,如若是碰到一些故弄玄虚的借命假庙,也是十分谨慎地面朝庙宇后退十三步才敢转身离开。 刘美丽倒也听过一些,尤其是她年事已高的老师傅,总是会反复告诫她这不能碰那不能看的,尤其告诉过她,在林子里遇到什么主动亲近你的动物,尤其是还在被母亲哺育的小鹿,千万不要碰。 你碰了它,它身上就有人类的味道了,你它多半会被母亲遗弃,就算不会,你也不要碰,你碰了它,会让它误以为人类是可以亲近的,可事实上,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它们可以信任的。 若是在林子里遇到婴孩,那就要更加慎重了,尤其是鹿场里的孩子。 你想,这鹿场四周都是铁栅栏,除开偷猎的能进来,孩子如何会进来? 要么,就是走投无路的孕妇跑了进来,生下孩子,这种概率是极小的,一般来说,都是附近不想要孩子的人家偷偷带了丢过来的,既然是丢,就没打算让这孩子活下来,尤其是女娃,被丢弃的概率相当高,你如果碰到了,捡了回来,多半也是找不到人家的。 很简单,人家既然是不想要这孩子了,你带回来谁会认呢?若是邻里相认,哪个手里又是干净的,就算是邻居自个儿没做过坏事儿,邻居家的亲戚呢?朋友呢?这种乡野村镇,人与人之间不仅熟悉,而且互相捏着把柄,这种千丝万缕的联系默默地维系着彼此之间的默契和关系,对于鹿场这种外来人口众多的国营单位,他们表面尊敬,背地里,实则拧扭成一团,不是你一人可以攻破的。 刘美丽当时只觉得这孩子应当是得了怪病被遗弃,加上这是个女娃,她更是笃定这是个可怜孩子,可要是不管,任由她躺在这儿,刘美丽良心难安。 要不喊师傅来吧,可今日是俩人分开巡林,刘美丽赤手空脚地走回到营帐里都得两个小时,等着她师傅回来,再带着师傅一块儿来看,这孩子不知道还保不保得住。 刘美丽一边犹豫,一边看着这地上的孩子,这女娃浑身发抖,也才过完年,海南虽然纬度低,可也得穿长袖了,尤其在林子里,阳光似金子一般珍贵稀少,只有寥寥几撮光斑,不走动的时候,还得打冷颤哩。 刘美丽咬咬牙,只朝着这孩子的方向磕了几个头,用海南白话喃喃自语念道:“我姓刘,纯属偶遇,这孩子可怜哩,我先带她回去,如果是得罪了哪位神灵,一定把孩子还回来。” 刘美丽独自一人捡到了这么个怪娃娃,不敢声张,一路用衣服包着带着孩子回了营帐,只想着等到傍晚老师傅回来了再做打算。 可那晚,老师傅没回来。 第二天,第三天,老师傅还是没回来。 刘美丽没办法,这孩子明显是要奶的,可她没奶,她身边只有压缩饼干和一些米粮,她煮了米粥给孩子,孩子不吃,咽都咽不下去,她只能把压缩饼干混在嘴里嚼烂了,再和点儿水给孩子嘴对嘴地喂下去,孩子倒是吃了,可这点儿东西始终比不上人奶。 可带着刘美丽的老师傅找不到了,她得去寻。 第四天的早晨,刘美丽用自己的一件旧衬衫把捡来的女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又取了另一件结实的棉布衣服把孩子捆扎在自己胸前,说来也是奇怪,这女娃自她捡来后就没有哭过,总是平静地闭着眼,只是浑身还是硬得很,刘美丽不知道这是什么病,她倒是会给鹿看病,可人……她不懂。 谁晓得,第四天早晨,刘美丽才撩开帘子,就看到鹿场的人三三俩俩朝着帐子来了,刘美丽下意识地捂紧了怀里的孩子,好在衣服后,孩子也算安生,来人急匆匆地像是没关注刘美丽怀里的东西,只一般擦汗一边对着刘美丽喊:“你还活着哩。” 刘美丽觉奇怪,往常来交接送物资的不过一两号人,何至于出动了八九个? “怎么了?”刘美丽皱眉 领头的眼色一沉:“出事儿了,马师傅死了。” *** 马师傅就是带刘美丽的那位老师傅,和刘美丽她妈也是旧相识,在鹿场干了十几年,闻着味道就知道附近有多少头鹿。 鹿场里的人常说,马师傅是可以和鹿对话的哩,说是之前上山的时候,下着小雨,原本大家都觉得不碍事,可走到半山腰,听到几声鹿鸣,大家还没回过神来,马师傅就拉着大家走回头路,一边劝着大家走,一边说什么鹿在提醒他们,这里有危险,赶紧走。 有人愿意听,有人就喜欢唱反调,当时有个小年轻死都不肯听马师傅的,俩人拽他都拽不动,想把他扛下来还反被他扯着摔了个狗啃泥。 没法子,就只留了他一个人在山上,可等着马师傅带着三三俩俩的人跑到另一边的坡地上时,原本他们站着的那块小土坡就滑坡了,泥土席卷着灌木矮树像是突然失了根基狠狠下坠,露出一截光秃秃的山体横截面。 密密的雨滴扑蒙在脸上,除开马师傅,其余三人看得那叫一个心惊胆战,半晌才反应过来,那小年轻还在那块儿呢。 后来挖了许久,那里还找得到人,他们远远看着的时候觉得滑坡的土坡不大,可实际上,他们跑过去的时候,连人在那儿都找不到,平白地挖了许久,又回去找了人,整整三天,才找到已经被泥水裹挟得面目全非的小年轻。 这次走山事件后,马师傅的名声算是起来了,能和鹿说话这件事儿更多人信了。 大家都以为,马师傅和鹿的关系应当是如亲朋,胜好友,可没想到,这次马师傅的死,和鹿有关系。 尸体是在鹿场宿舍五十米开外的地方发现的,衣服都完整着,可背上有血迹,不深,很浅的两道,鹿场里的男同志把衣服解开看过了。 “是鹿齿的痕迹。” “鹿齿?”刘美丽听懵了。 “恩,怀疑是鹿咬死的。” “致命伤?” “不是。” “那怎么说是鹿咬死的?”刘美丽不自觉地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孩子,她窝着胸,企图让这孩子藏得更好一些。 “总之,你先回去。”领头的神色很不自然。 刘美丽点点头,连帐子里的东西都懒得收拾,连忙低着头捂着孩子准备离开,却突然又被领头的喊了一声:“刘美丽同志,你昨天,没有在林子里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吧。”领头的顿了顿,声音压抑得可怕,“譬如说,鹿……或者……孩子之类的。” 鬼使神差的,刘美丽摇了摇头,之后抱着当时还是个婴孩的祝棉飞一样地跑回了宿舍。 之所以瞒着,是因为她觉得那领头的说话蹊跷。 “鹿绝对不可能伤马师傅的,伤了谁都不会伤马师傅。”刘美丽后来和已经成年的祝棉解释,那一副认真又笃定的样子和往日爱嬉闹打趣儿的刘美丽判若俩人。 “然后呢?”当时祝棉听得上瘾,她是第一次听到刘美丽和她说自己的身世,没想到还挺离奇的,她只知道自己是捡来的,没想到刘美丽是从林子里捡来的,更没想到,这还牵扯出另一个人来。 “然后?”刘美丽咬咬牙,“我当时不是在宿舍吗?同宿舍有四个上下铺,八个人的房间,不过只住了俩个人,我当时的室友知道我回来了,悄默默地把我拉到背着走道的墙角,和我说,她昨晚其实看到马师傅了。” “活着的?” “废话,”刘美丽朝着祝棉翻了个白眼,“当然是活着的,有没有伤不知道,黑漆漆的,那时候哪里像现在,鹿场那儿到了点儿就得熄灯,走廊里的灯就是个摆设,领导下来视察的时候才开。”刘美丽知道自己跑题了,又连忙拽了回来,才说,“她说,马师傅告诉她,如果刘美丽,对,就是你老娘我回来了,让我一定跑。” “跑?” “对,离开鹿场,立刻离开。” “你当时跑了没?” “犹豫了一下。” “然后呢?” “撒丫子就跑了,只带了贴身的钱和粮票。” “你这么信当时的室友阿姨?” “我不是信她,是信马师傅。”刘美丽一边说一边从兜里摸出一枚似玉又不是玉的半透明硬物,看得出来,她很珍惜这东西,还给打了穗子做成了挂坠,不过日常没见她带过,应该是一直收着藏着,“她当时给了我这个,这东西,是马师傅的,他轻易不离身,进山时必放在胸口最贴身的口袋里,他说是山里头的鹿神给他的,他就是因为戴着这玩意,才能听懂鹿说话,他能把这东西给我室友,说的话应该是真的,所以我就跑了。” “鹿场的人没找你?” 刘美丽摇头:“还真没找,按理来说,我属于私逃,得找到我,给我记上一笔,不过我在屯昌县城偷偷待了两个月都没听到鹿场出来找人的动静,那时候,我一边给你抓中药一边用我老娘,哦,也就是你外婆留下的钱雇小孩子帮我用粮票换粮食吃,两个月后,你病好些了,我才离开。” “没找你?”祝棉皱眉,愈发听不懂的样子,“为什么?” 刘美丽眯起眼:“你倒是挺希望你妈我被抓回去的。” 祝棉很识趣地站起来给刘美丽捏肩捶腿:“不是不是,没有我妈就没有我,没抓回去好。” *** 不过,祝棉并没有太把刘美丽和她说的这件事儿放心上,就像许多对两性教育避之如虎的家长一样,当孩子们问起“我是从哪里来的”的时候,父母总会编纂出或离奇或美妙的童话。 你是从妈妈从垃圾桶里捡来的。 你是神仙赐来的。 90后的理由更加紧跟时代:你是妈妈游戏充值送来的。 刘美丽的这段经历,对于祝棉来说就像是故意模糊她没爹这件事的奇闻罢了,加上刘美丽是一边炖着红烧肉一边和她扯谈的,那态度,敷衍且随意,祝棉没多想,对着金瑶和盘托出,说了个明明白白。 此时锅沸菜熟,热腾腾的辣气顺着头顶藤条灯罩缠绕腾云,金瑶筷子一伸一搅,直接把菠菜捞得个干干净净,让对面坐着等菠菜沸起的宋戈木然良久,金瑶看了宋戈一眼,又把已经端进碗里的菠菜给他扒拉了一半。 “分你一半,不客气。”金瑶埋头吞了两口菠菜,像是在品菜,又像是在品味方才祝棉和她说的故事,咽干抹净后,她擦了擦嘴,才问,“所以你的姓氏是怎么来的?” “我的姓氏?”祝棉正大口灌着可乐,小小地打了个嗝才说,“我妈说,马师傅告诉她那山头里有鹿神,鹿神就姓祝,她说我又是从鹿场捡来的,期盼着我能沾沾鹿神的福气,就给我取名叫祝棉,”祝棉一边说一边咋舌,“其实我觉得吧,她就是不想告诉我我爸的事儿呗,不然为啥不跟着她姓刘,还能替他们老刘家传宗接代呢我。” 宋戈一听,颇觉不对,再看祝棉跟前的瓶瓶罐罐,半罐青岛,半罐RIO,半罐可乐,这混着喝可还行? “还有一个问题。”金瑶倒是清醒,她端着手里的啤酒罐,任由着祝棉斜躺在自己臂肘上,看着祝棉一脸微醺嘻嘻笑的样子,金瑶倒是愈发严肃,她问:“你为什么想要找我?你刚才不是说,你和刁老板在长沙找了很久吗?” “我看着你就喜欢。”祝棉咧嘴,“不自觉的,我觉得,嘉姐你身上有种莫名吸引我的气味,我忍不住,我就想挨着你,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亲亲你,你有男朋友了吗?没有的话,考虑考虑我吧。” 金瑶还没吭声,在一旁串签子的刁哥蹭地一下站起身来,搂着祝棉就往二楼洗手间里走,边搂着她边和金瑶解释:“她喝醉了,她不能喝酒,一喝就醉,一醉就爱说胡话,您别放在心上。” 60-70 第61章 第11章 这倒是……从未听说过…… 刁哥把祝棉左扶右扶,好歹扶进了卫生间,开了水,刁哥扯下两张卫生纸打湿了给祝棉抹脸,谁晓得这湿纸巾还没碰到祝棉呢,祝棉就冷冷地说了一句:“卫生纸擦脸,你不怕擦我一脸纸沫?” 刁哥愣了一下,才猛地推了一下祝棉:“你清醒着呢。” 祝棉示意刁哥把大打开的卫生间的门关上,自己个儿麻溜地舀了两掌水糊在脸上,还特意打湿了一下自己的刘海,又嫌弄得太多水,撤了一捆卫生纸揩了两把,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思路清晰,当真不像是喝醉的人。 刁哥像是明白了,又像是没理解,他大拇指朝外一翻,指着宋戈和金瑶的方向说:“你在他们面前装醉做什么?” 祝棉靠着卫生间的白瓷砖,不答话,只说:“唉,头痛。” 刁哥攮了她一下:“说话。” “起初我不知道他们认识姜伯,所以在卷闸门下头姜伯让我帮忙把人推进店里的时候,我没留后手,发了全力,这姓宋的真是个心细的,竟然当着我嘉姐的面问我手上的功夫哪里来的,我嘉姐如果知道我会功夫,肯定会提防我,既然如此,我倒不如扮演一个虽然会点拳脚但心思单纯的角色,免得她对我不信任了。” 刁哥听得咋咋呼呼,只问:“推人入店里是怎么回事?” 祝棉压根儿没顺着他的话去答,只自顾自的说:“总之,我必须跟着嘉姐,不能让她对我不信任。” “你玩无间道呢?”刁哥把手里的湿纸巾直接摔进了便池,又顺手冲了个干净。 祝棉见状厉声说了句:“我是来醒酒的,你开水冲厕所的动静怎么解释?咱俩一块上厕所?” 刁哥不以为然:“就说你吐里面了,很难吗?”他斜睨了祝棉一眼,语气略带醋意,“一惊一乍的,才认识人家多久,一口一个嘉姐,指不定人家这名字都是假的,你倒好,啧啧,你对我倒是……。” 后头的话,刁哥没说,他也不想说,他一大老爷们儿不稀得说那些矫情娇柔的,可有些话吧,似乎他不说祝棉一辈子都不会懂。 “刁萌萌,你不会喜欢我吧。”这是祝棉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喊了刁哥全名,刁哥个子高,长得也不是一副善茬模样,偏就一名字走的是卡哇伊路线,别说人家喊起来会觉得生疏又奇怪,刁哥自己个儿都不喜欢自己这名,打小写名字的时候就不爱写全名,直接写个“刁明”,宁愿被人说没文化刁哥也不愿意让人说他少女心。 也想过改名,可人家亲爹说了,这名字可是入了族谱的,刁家人要改名字可没那么容易,得回山东老家祭祖,族里的长辈纷纷点头同意,盖章签字,才能再改名字。 刁哥说那也行啊。 刁哥亲爹又说了,行是行,可就算刁哥要改名字,也得按着规矩改,他们这一辈,是草字头的,让刁哥自己先去选选,这草字打头的还有什么好字儿,刁花花?刁莉莉?刁莲莲? 刁哥说蓬字儿好啊,飞蓬元帅,蓬莱仙岛,一听就很仙气。 刁哥亲爹又说,那也改不了,因为你二大爷老年痴呆了,签不了字,也盖不了章。 刁哥豁然开朗,他爹就是不想让他改,行吧,身份证上写着就写着,日常他不让人叫他真名不就完了?说实话,就刁哥这体格和作态,也没什么人敢叫,祝棉算是近几年的第一个,许久没听到自己的名字了,刁哥有些不习惯,一时间竟忘了祝棉问了他什么? “是不是啊?”祝棉自问自答,“不是?是?是不是?” 刁哥怼了一下祝棉的肩头,又兄弟般的拍了拍祝棉的后脖颈:“做梦呢矮子,我能看上你?” *** 祝棉和刁哥在卫生间待不到五分钟就十分默契地一前一后出来了,刁哥走前头,祝棉走后头,刁哥腿长,一步跨出老远,祝棉忍不住干咳了一声提醒他。 刁哥也是上道的,一回头又搂上祝棉往金瑶这边走,一边走一边说:“孩子醉得不行了。” 金瑶低头正在捞鸭肠,听到刁哥的声儿抬头看了一眼,又问:“我刚听到了冲水的声音。” 刁哥歪着头笑:“孩子喝醉了,非要把头伸进厕所下水口继续喝,我拦了半天才拦住,这不是给她展示一下,那是厕所,不是啤酒杯。” 祝棉听了已经在心里头骂娘了,可又不好发作,只故意歪扭了一下身子,一脚踩在了刁哥帆布鞋上,脚跟狠狠发力,还扭了两下,痛得刁哥龇牙咧嘴,忙是把她扶在座位上,自己贴着宋戈坐下,开了罐新的啤酒,举杯道:“我替她喝。” 金瑶倒腾完碗里的鸭肠,也十分配合地端起手里的啤酒,反问:“以什么身份呢?” 刁哥堆笑:“我是她高中同学,她应该是和你们说过的。” “你喜欢她?”金瑶这话一问出口,宋戈就朝着她使眼色,未免太直接了一些。 “那不至于。”刁哥倒是接得顺溜,像是经常被问这句话似的。 金瑶看了一眼躺在自己身边的祝棉,木板凳坐起来并不舒服,祝棉要找依靠的地方,只能背贴着墙,她的头垂得很低,下巴都快贴到锁骨了,刘海儿湿哒哒的贴着额头,一声不吭。 “刁家人婚配,很讲究,你父母……应该不会允许你找外家人吧。” 刁哥下意识地拇指一动,捏得手里的啤酒罐一声脆响,他眼皮子往下耷拉了一下,又忽而抬起来:“丁小姐把我查得很透彻啊。” “我不姓丁。”金瑶实话实说,反正这二楼也没别的客人,串菜的阿姨都结完工钱下班了,里里外外就他们四个人,她有什么不敢说的? “果然是假名字。”刁哥一副长吁短叹的样子。 “祝棉也没喝醉吧。”金瑶低头看了一眼祝棉。 刁哥身板忽而挺得笔直,他略带僵硬地起身,两只手腕拖着祝棉的胳膊肘想要把她抱起来,谁晓得祝棉自己个儿站起身来,神态清醒地看着金瑶:“嘉姐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金瑶又说:“我名字里也不带嘉字。” 从头到尾,金瑶的名字都是假的,还真被刁哥说对了。 祝棉脸色挺不自然的,她直楞楞地坐回木板凳,只是不敢像之前一样挨着金瑶,贴着金瑶了,她只敢和金瑶隔着半个人的距离,乖巧得像是刚上学堂的小学生,又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金瑶示意宋戈把火锅里的牛肉丸子给她捞出来,她一边看着宋戈用漏勺给她抓丸子,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怪就怪,你们不该在卫生间里养绿萝。” 但凡有植物的地方,就有金瑶的耳朵。 “刁萌萌,”金瑶看着刁哥直接点了他的大名,“我记得你的名字,十几年前,你二大爷掌家,家中新诞男丁他特意从山东步行来苍山贡上过你们家新的族谱,那个男丁,就是你吧。” “我二大爷?还步行?”刁哥眉头皱出好几个褶,又转眼看着祝棉,神情严肃地道,“棉棉你下去帮我看着前台。” 这是要支开祝棉的意思了,祝棉自然不会上当,她也不说话,就只是盯着刁哥,不肯走。 金瑶瞅了一眼,指着桌上的RIO空瓶说:“这花花绿绿的酒好喝,你帮我去对面超市再买几瓶过来。” 祝棉不情愿,却还是问:“你想喝什么味的?” “蓝色的吧,”金瑶随意指了个颜色,“多买两瓶。” 还是金瑶的话有用,只等着祝棉噔噔噔地下了楼,刁哥才继续追问金瑶:“我二大爷不是老年痴呆了吗?” “过几年才痴呆的吧。”金瑶开始吃丸子,这丸子是包心的牛肉丸,里面满满都是汁水,就是有些烫,咬了一半,金瑶搁下筷子,才继续说,“刁家的香火一直不旺,他当时身体也不好,不过为了保你这个独苗苗,特意把你的名字给我看过,让我多多庇佑,你自己想想,自己从小到大有多少次化险为夷吧。” 刁哥懵了,彻底的懵了,他突然想到他闹着要改名字的时候亲爹是如何揶揄他的:“还改名?你都不晓得你这名字多好,有人罩着的感觉我都没体会过,还是你二大爷心疼你这个老幺,要不是看着你几个堂哥年纪轻轻就惨死,他至于亲自去替你求了这样的福分吗?” 福分?眼前的人就是他的福分? 刁哥看了宋戈一眼,宋戈一直低着头捞菜,之前总是给金瑶捞,他自己个儿都没吃什么,这串串火锅的味道的确不错,一根签子五毛钱,有的荤菜才两根签子,可再便宜也经不住金瑶这胃口,宋戈看了一眼签筒里插立得和喇叭花似的签子,没忍住,又开始上手整理起来。 这么细致的人,应当不是刁哥要找的人,可…… “可我爹说过,照顾我的那位山神,是个男的。”刁哥狐疑看着金瑶。 金瑶叹了口气:“你二大爷求我庇佑,又不是求我亲自庇佑,你这样的小角色何至于我亲自盯着,而且你当时在海南,那么远,直接找个当地的小山神看着你不就行了?” 金瑶说完,还火上浇油地指着宋戈:“这位,才是我亲自看大的。” 这像是什么不得了的炫耀,引得刁哥和祝棉纷纷看向宋戈,宋戈嘴里正嚼着牛肉丸呢,他嘴巴一闭,支支吾吾地说了句:“这件事,我不大清楚,她说是就是吧。” 刁哥似乎不大相信金瑶的身份,他上下扫了金瑶一眼,金瑶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的,个子挺高,比他家小矮子要高了半个头,说起来话派头挺大。 刁哥语气还算平和,他大着胆子问:“我的确认过海南屯昌牛血岭的山老爷做干爹,不过他从未提及他是受人安排。” “这是自然,”金瑶冷笑,“我的名讳如今不如万年前好用了,他能冒险答应照顾你已经是承了我的人情,如果大肆宣扬和我的关系,怕是他也会被困在牛血岭不得脱身,昆仑的结界,厉害得很。” 刁哥听了皱眉,许久才低沉吐出一句:“可他……的确是被困住了。” “什么意思?” 刁哥蹙眉看向金瑶:“你不知道?一百年前,因一位山神触犯了大忌,上头法欲责众,所有的山神如今都被困在山中,无法脱身。” 金瑶眉眼一扬,慢慢倚着粗糙的后墙,声似蚊叫:“这倒是……从未听说过。” 第62章 第12章 你这辈子都甩不开我了…… 祝棉买了酒回来时,三个人已经闷声不吭地往火锅里下了虾滑,刚沸好。 虾滑鲜嫩白弹,刁哥喜欢放在清汤锅里煮好再拌上去腥加辣的干碟蘸料,牛骨汤的水裹着孜然辣椒面儿,一口一团虾滑,他能吃一个下午。 祝棉看到刁哥给她碗里预先盛好的虾滑,点了点头,像是赞许,尔后才把手里的一打RIO搁在了桌上。 祝棉这是买酒大户了,人家老板还特意给她一个红色小提篮子来装,里面一半是蓝的,一半是其他色的。 “买太多了吧。”刁哥瞅了一眼,老父亲一般的口气,“之前毕业聚餐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嗨啊。” “都多少年前的事儿了。”祝棉一边把篮子放下,一边给金瑶取了一瓶蓝色的,又问,“那姐你真名到底叫什么?我好记下。” “你真的不知道?”金瑶反问,而且语气听起来不大好。 刁哥愣头抬眸,打着圆场:“她能知道个啥?这小矮子从小不信鬼神。” “是吗?”金瑶起身,取了餐巾纸擦了擦嘴,又把祝棉歪斜的衣领轻轻拽好,看着刁哥:“那你告诉她我的姓名就好。” *** 离了都正街,回酒店的路不远也不近,打车可行,公交方便,可金瑶选择了走路。 她沿着主干道一直往北,却又在主干道十字路口出择了一条小路往西。 这巷子极窄,且就门口标了个小路牌,不是当地人,还真不知道怎么走,可金瑶七绕八绕地带着宋戈走得很顺。 “我明天回大理。” “你之前说你要回大理?” 几乎是异口同声,金瑶停住步子看着宋戈,这巷子里黑,没什么光线,偶尔扑朔的光都是从人家窗户前盈漏出来的。 宋戈觉得有些恍惚,像是回到了那一夜的大理,当时金瑶扮做Somewhere客栈的打工小妹去给凌越领路,也是在一个漆黑的夜里,直接用藤条擒了那几个人大小伙。 她是厉害的,可宋戈也是有脾气的。 “我有点累了。”宋戈低头,自顾自地往前走。 “你是信了姜多寿的话,觉得我拿鲲眼骗你?” “不是。” 金瑶小跑两步追上:“还是你觉得当时是我施的障眼法?” 宋戈憋了很久,之前在姜多寿那儿他不好开口,后来去了萌串串火锅店他更不好直说。 “我不大喜欢被瞒着的……。” “祝棉不是人。”金瑶抢了半句话,“祝棉不是人”这几个字几乎是直接从她嘴里蹦出来的,金瑶下意识地靠近了一些,“你还想知道什么?我都说。” 宋戈结巴了:“她……她怎么不是人了?” 金瑶轻轻用手指头勾了一下宋戈的手腕,示意他继续跟着自己走,宋戈慢慢挪着步子,耳朵下意识地往金瑶的方向贴,且听得金瑶的声音又低又沉。 “我之前托姜多寿替我查过一个人的下落,你记得吗?” “记得。” “他叫祝知纹,鹿头鸟身,曾上过封神榜,很多很多年前,因我犯了事他替我求亲,就被剥了风神的名号,成了我手下副将。” “就是一百年前的那件事儿?”宋戈反问。 金瑶顿了顿,揉了揉太阳穴:“不是,是另一件事,我犯的事儿不少,你如果想知道,改天再细说。” “然后才是一百年前的那件事儿,那件事儿太大了,大到我身边的人无一幸免,我曾经的将士和副将,一个个的,不是被收编关押,就是被囚禁,祝知纹作为我最贴心的副将,我最得力的臂膀自然是下场最惨的一个。” “他去哪里了?” 金瑶摇头:“起初我是不知道的,所以我也一直在找,我只晓得他被打回原形,关押在一个叫鹿耳洞的地方,他出不来,外头的人也进不去。” 宋戈看着金瑶:“那不是和你一样?” “不,”金瑶摇头,“他比我惨,他的原型鹿头鸟身,鹿年纪越长,头上的鹿角越重,以他的年纪来算,他的鹿角堪比泰山,可探北斗,只是他被关押,全身蜷缩,只能将鹿角盘桓缠起,这是很痛的,纵然如此,昆仑还是不肯放过他。” 金瑶抬头,头顶明月皎洁,记得过去,她很喜欢躺在昆仑的天阶上看月亮,祝知纹就身披黑色铠甲站在她旁边陪着她,一边陪着还一边揶揄金瑶,说守山门也没个守山门的样子,怎么穿着个袍子就出来了。 身为武将,祝知纹习惯性兵刃甲胄不离身,金瑶却不同,她散漫惯了,光着脚喝茶守着山门这是常态,用她的话说,这世上能从她手中闯山门的人基本没有,若真有这样的人,还会稀罕一个昆仑吗? 这逻辑未必能自圆其说,可既然她不想,祝知纹就没有再劝过,只偶尔看着金瑶旧袍子一耷脚丫子一伸的样子说上一句“瑶娘娘今日可真别致。” 这句话,金瑶可是许久没听到了。 “昆仑不仅把他封进了鹿耳洞,还下了个咒,让他的鹿角与山同寿。” “与山同寿?”宋戈听不出这是个什么咒,听起来类似于祝人长命百岁。 “山长一岁,角增一寸,他本就是个老不死的,鹿角都快缩成球了才勉强窝进鹿耳洞,这样的诅咒,无非是让他每分每秒都在痛,真是可恶。” 宋戈看着金瑶捶胸顿足脸色涨红的样子,他鲜少看到金瑶气上心头的模样,看得出来,她心疼祝知纹,那应该是个她很在意的人。 “那和祝棉有什么关系?” “这是我和知纹的默契。”金瑶像是在讲一个很遥远的故事,“我俩之前预设过各种昆仑对付我们的办法,无论昆仑耍出什么花招,他们一定会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我和知纹分开,我俩不能在一块儿,那会翻了天去,我擅长远攻,知纹擅长缠斗,我俩联手,整个昆仑也未必是我们对手,所以很早之前,我们就约定,如若分开了,一定要想办法互相联系。” “祝棉。”宋戈似猜到了什么,和金瑶在一起这么久,金瑶身边的事儿他大致都能摸出个规律,“她是你们的信使?” “是也不是,”金瑶摇头叹气,“她……只是知纹的一截鹿角罢了。” “啊?” “鹿角,头上的角,你不明白?” 宋戈先是点头,继而又摇头,最后伸着脖子问:“祝知纹的鹿角……幻化成人了?” “倒不是幻化的。”金瑶心事重重,“我和他之前约定过,若只是被囚,最先考虑的必然是如何脱身,如果完全无法脱身或者性命堪忧,才设法做一分身报信,让对方去救人。” “可你并不知道他在哪?”宋戈记得,当时金瑶找姜多寿就是为了寻这叫祝知纹的下落,那祝知纹知道金瑶在哪儿吗? “对,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可他应该是知道我在哪里的,当时我被贬苍山可是闹得轰轰烈烈的,就算有人想瞒着祝知纹,这么多年了,多少会透露一点消息给他,他不会不知道,除非……。” 金瑶在心里已经排除了好几个选项,这才严肃认真地说:“两种情况,一是他早就在我被贬苍山之前被囚了,想想当时玄女为设下一个完美坚固的结界,曾把我锁在昆仑冰玉里整整三年,才发配苍山,这三年间,多的是机会可以发配了祝知纹,还有一种可能,”金瑶忍不住“啧”了一声,似觉有些棘手,才说,“就是祝知纹本身不记得我了,那他分出的这一截鹿角自然也不记得我。” 金瑶刚说完,又自己否定自己:“不对,祝知纹不记得谁都不会不记得我的,况且按照祝棉的说法,她一见我便觉得亲近,这不是谎话,是因为她是祝知纹的角,她天生就是来寻我的,祝知纹虽然不知道我在哪儿,可他的鹿角会一点一点向我靠近,这个过程很漫长,可能十年也可能二十年,祝棉说过,她是在昆明读大学的,而且还和我们出现在同一班从大理回昆明的高铁上。” 金瑶说到此处,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此时两人已经走出了这两米见宽的巷子,她看着眼前流火一样的车灯人影,眼皮子跳了又跳:“他就快要找到我了。”金瑶嘴角咧开一个笑容,“我也马上就要找到他了。” “只可惜,太晚了,祝棉今年二十二岁,他是二十二年前狠心割下鹿角,分出分身来寻我,这二十二年间,他该是很不好过吧。” 这句话是真心的心疼,宋戈看着金瑶的侧脸,她鼻梁不高,脸型生得瘦窄清秀,加上两双眼睛过于有神,正面看去总觉得这人写满了故事,满脸都是沧桑和倔劲儿,倒是侧脸,温婉许多,每每昂头叹息,宋戈就会不自主地生出一些可怜情愫。 可她需要什么可怜吗? 宋戈看着她:“金瑶,我这些天也很不好过。” “你刚才说你要回大理?”金瑶总算是记起了宋戈今天频频提起的话题。 “嗯。”宋戈这一声哼得很轻,他都不确定金瑶有没有听到。 “若说之前,我可能就放你走了,”金瑶话锋一转,“可如今,我俩身负一对玄珠,我为主你为次,而且我还为你承了玄珠入体的反噬,宋戈,莫说这一趟来长沙了,你这辈子都甩不开我了。” 第63章 第13章 娘娘明察秋毫,我不敢隐瞒…… 回酒店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 金瑶吃了一身的火锅味,先是洗了个澡,一边擦着头发一边给宋戈发语音。 “睡了吗?” 对方没回。 “我想再练练玄珠。” 对方秒回:“睡了。” 金瑶笑了,一边揉头发一边发了个大笑的表情包,接着发了一句:“你真可爱。”又说:“你穿好衣服。” 金瑶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经过白天的练,开启玄珠对她来说如呼吸一般简单。 额头青筋微微一跳,视野通了,眼前是一片乌黑,宋戈应该是在房里关了灯,这也太黑了,他这是闭着眼?恩,是他做得出来的事儿,大脾气不会发,可小性子接连不断。 金瑶还想转转头看下其他地方,微信消息来了,倒不是宋戈的,而是辛承。 金瑶大手一挥,断了和宋戈之间的关联,只认认真真地看辛承发来的图片,图片像素挺高清的,背景是一面纯白的墙,看得出来拍摄的角度后有一道极其猛烈的强光,而墙上影影绰绰的是一道影子,很模糊,金瑶想要把照片放大去看细节都看不清,应该不是照片或者拍摄工具的问题,是这影子本来就很模糊。 只能大概知道这影子不高,只有孩童大小,没有头,可能是没拍清楚,也可能是角度问题,脚的i形状也不明显,只有手的长度却拖拽得很长,自照片的中间蔓延到了四角,要不是右上角难得清晰的五指印,金瑶一定不会觉得这是“人”的影子。 当时辛承和金瑶在Somewhere客栈联手抓鲲眼,辛承是带了几只回去的,金瑶离开大理之前就曾嘱咐辛承务必查查鲲眼的来历,辛承深夜联系她,看来是有消息了。 ——娘娘看清这影子了吗? 辛承的文字消息很快发了过来,紧接着是一段视频,内容和照片差不多,只是照片上的影子动了起来,但这影子动起来的姿势很奇怪,身体的部分似乎在跟随呼吸的节奏一点儿一点儿地膨胀,幅度不大,可这膨胀的状态有些奇怪。 ——头呢? 金瑶在微信里问辛承。 ——电话说方便吗? 辛承的电话很快来了,那边挺吵的,辛承像是在很多人的地方,过了一阵,听到几重关门的声音,这四周才安静下来,辛承应该是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和金瑶打电话。 “娘娘看到了吗?” “看到了。” “我不是说头。” “那我应该看到什么?” “手指,娘娘看那个影子左上角的手指,虽然不如右上角的清楚,可手腕上的皮扣我是能认出来的,哦,可能照片可视频不清楚,我当时在场,眼睛看的话,还是能认出来的。” “什么皮扣?” “那是持弓手的护指套。” “是个箭手?”金瑶顿了顿,脑子里却已经翻江倒海地搜索起记忆来。 箭手属远攻,昆仑上的那位玄女娘娘向来倚重擅近战格斗之流,金瑶在位昆仑时,眼瞧着封神榜后大批优秀箭手陨落,以至后来,除了她手下的羽卫,昆仑再无其他箭手,而愿意对箭手呵护备至,人手一个护指套的,除开金瑶自己,她想不出其他人。 答案呼之欲出,可金瑶却还是保险起见地问了一句:“昆仑最近……是不是藏了一些兵力?” 辛承在那头声音很低:“娘娘,除开您的羽卫之外,我想不出其他人,也未见过其他人。” “可这影子未必是人形,你看,它没有头,腿脚也不明显,仅凭那五根手指头,不能说明什么。”金瑶心头狠狠地跌了几下,像是对自己说的,又像是对辛承解释,“除非他们都成了怪物,被玄女折磨成了没有头的怪物,如果真是这样,如果鲲眼真是我手下的羽卫化成的,我势必要剥了玄女的皮。” “娘娘,娘娘您冷静些。”这是辛承鲜少听到金瑶动怒。 金瑶也是在昆仑混迹了多年的人,那些腌臜的手段,虚与委蛇的做派,两套面孔的风格她应该是见了不少了,过往也未见她如此激动,不过羽卫向来是金瑶的逆鳞,金瑶在昆仑后期风评虽然不好,可是“护犊子”的名声只增不减,譬如祝知纹,当年祝知纹被污蔑轻薄了玄女,金瑶可是气得辟了昆仑的天阶的。 “未必是羽卫箭手,”辛承满口应下,“我会去细查的,一定查得水落石出。” 金瑶忽而又问:“你当时抓了几个鲲眼?活的。” “三个。” “后来呢?”金瑶继续问,“你视频和照片都是同一只鲲眼吧,其余两只呢?” 辛承那边降下音调:“跑……跑了。” “跑了?”金瑶干笑了两声,“辛承,你没有忘记我们当时为何要冒这么大的风险活捉鲲眼吧,就是怕它们给昆仑报信啊。” “娘娘,这件事是我的……。” “的确是你的错。”不用辛承说全,金瑶就知道他要说什么。 “我该如何补救?”辛承那边像是求饶,可在金瑶这边听着,却像是个笑话,听辛承的口气,那两只鲲眼应该不是刚跑掉的,没有立刻通知她,反倒是等着金瑶问了才说,这种做事的风格,可不似辛承啊。 金瑶想了想,又问:“其实你本可以撒个谎继续瞒下去的,怎么我一问,你又如实说了?” 辛承声音很不稳定,时高时低的:“娘娘明察秋毫,我不敢隐瞒。” “那为何刚跑的时候却瞒着我?” “心里实在害怕。” “不对,你说的不对。”金瑶倒是很冷静,她闭着眼想了想,心中有无数假设,可无论是哪种,辛承势必瞒着她什么,既然要瞒着她,那之后的事儿便不好全部交给辛承办了。 *** 凌晨三点,寻常的铺子都关了门回家睡觉了,只有烧烤摊和夜宵铺开得如火如荼,哦,还有姜多寿的典当铺子,白天关着门,傍晚才开,金瑶和宋戈走了没多久,他才慢悠悠地把卷闸门打开。 他的生意没个准点,时常开一晚上没一笔生意,偶尔也能一晚赚个盆满钵,姜多寿说,干他这行就得知道投资,什么热他买什么,前两年的期货,这两年的基金,从白酒到新能源,再到半导体,他一笔不落地买,目标就是给自己亲孙女攒个百万嫁妆,四年过去了,距离这个目标还差一百一十万。 纵然这样,姜多寿一过零点还是会孜孜不倦地一笔一笔刷着自己每笔基金的收益,一刷能刷个个把小时,十分投入,十万分的沉浸,以至于祝棉来的时候,姜多寿都没反应过来。 祝棉是喝了酒的,浑身散着酒气,一张嘴那股酒精味儿喷了姜多寿一脸。 “金瑶姐给你买的新手机,明天买个新的手机卡,她的手机号,诺,给你。” 姜多寿抬起头,看着面色红晕的祝棉,愣了半晌,才说:“啥?” 祝棉把包装都没拆的红米手机搁在姜多寿桌上,拍了拍他的肩:“姜伯好好干,相信你,加油。” 第64章 第14章 改制之前的枫树鹿场……在那…… “你昨晚做噩梦了?” 一大早,金瑶提着两碗长沙酸辣粉敲开了宋戈的门,昨夜变了天,下了一场暴雨,一早起来,空气都凉飕飕的,气温骤降了十几度,一下子把长沙从初夏打回了倒春寒的时节。 宋戈才起床,头发乱似鸡窝,昨夜太冷,他带的衣物不多,只从行李箱夹层里摸出一件不知道多久以前放进去的棉绸裤,这还是初中时辛承买给他的,他穿了好几年,一直从脚踝短到了小腿,看着极其不合身。 “什么事?” 金瑶从门缝里挤了进来,看了一眼卫生间,宋戈已经把牙膏挤好了,金瑶示意了一眼:“你先刷牙,我把早饭摆好。” 宋戈揉着脑袋跟着金瑶到了窗边:“直说吧,什么事?什么噩梦?” 金瑶指了指自己的眼眶,笑:“我昨晚,忘记关掉玄珠了。” 宋戈听了,顿时清醒:“一晚上?”他恍然,“我的梦?” 金瑶从塑料袋里掏出酸辣粉,一边摆好一边说:“玄珠的全程又叫三眼玄珠,可以视物、通梦、联幻,意思是你看到的东西,我可以看到,你做的梦,我可以看到,你脑子里幻想的那些事,我也可以看到。” 金瑶说完,又指了指已经摆好的两碗酸辣粉,抬头看着宋戈:“包装盒的盖子太油,你来开。” 宋戈没动。 金瑶丢出一包卫生纸:“脏了擦擦就行了。” 宋戈还是没动,他喃喃一句:“我幻想的,你也能看到?” 金瑶笑:“是啊,只要我愿意。” 宋戈不悦:“之前你可不是这样说的。” “之前我未替你承玄珠的反噬,如今我承了,你就当是上天对我的恩赐吧。” 宋戈还未说话,有人敲门,听着像是酒店打扫的阿姨,可宋戈并没有挂牌子,他直接对着门外应了一声:“先不用打扫,谢谢。” “敖的。”门外的人声音压得有些低,音调奇异,甚至听不出是男是女。 宋戈回过身,还想质问金瑶,可金瑶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用唇语提示他:“人还没走。” 宋戈转身看着门口,门外安安静静,并无波澜。 忽而一下,门被狠狠地撞了一下,门锁在剧烈的撞击中摇摇欲裂,风从裂开的门缝外狠狠地灌了进来,发出凄厉的嘶吼。 金瑶猛地起身,直接拽着宋戈的手腕把他往后一拽,几乎是同时,门被撞开,宋戈只瞧见一人影似猛兽般扑了过来,可下一瞬,就被金瑶一脚踹到门外。 这人像是没有痛觉一般,立刻挣扎起来,从走廊里的清扫车里摸出一把水果刀,虎口抓着刀柄直接朝着金瑶刺来。 “速度很快。”金瑶边说边躲了过去,她笑,“可惜准头不足。” 这话说完,这人将刀尖一转,直接对准了宋戈,宋戈连连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他摸着冰冷的墙壁,脊骨发凉,双腿略显麻木,却还是在刀刃刺来的时候果敢地往床上一扑,躲了过去。 宋戈连忙拽起白色的被褥,撒网一样往来人身上一罩,顺势抱住这人的腿,对着金瑶喊:“喊人来。” 金瑶没有走的意思,只上前,胳膊一伸,隔着厚厚的被子直接掐住了这人的脖颈,忽而有什么东西坠在了地上,是那柄水果刀。 尔后,这人如一团烂泥一般瘫软下去,没了动静。 被子一掀,的确是酒店的清洁人员。 “杀你的?”宋戈拎着被子看着金瑶。 金瑶咬了咬唇角:“又是鲲眼,难怪刚才的声音这么奇怪,它能落根在人身上,却学不像人说话。” “追来了?” 金瑶摇头:“应该是长沙本土的,它们越来越快了,我才来几天,就找到我了。” 宋戈指了指被被褥裹缠得紧紧的四十出头的清洁阿姨,问金瑶:“这该怎么办?” *** “对对对,我们下次注意。”宋戈正拿着手机,亮出付款码让人家用POS机扫码。 滴,五百八没了。 赔完了门锁的钱,酒店的人态度也好了许多,话风已经从“现在小年轻真会玩”变成了“其实这门锁也用了很久了,是容易坏。” 经理顺道批评了一下刚从昏迷中醒来的清洁工陈姐,说客人在屋子里被锁了她应该上报总部拿房卡开啊,直接踹门是怎么回事?下次可不准冲动了。说得陈姐也是没回过神来,自己哪里踹门了?自己不是还在布草间收拾东西的吗?怎么一下就在这儿了? 一水儿地批评道歉后,经理又追问:“两位还要续住吗?要住的话,得提前安排其他房间。” “不用了。”金瑶从屋子里出来,她看了一眼宋戈,说:“我们明天就走了,我已经让人订票了。” *** 在姜多寿的记忆里,替金瑶干活并不是一份好差事,用现在的话说,金瑶是一个要求极为严苛的甲方,虽然每次给出的条件都十分丰厚,可愿意替金瑶卖命的不是穷途末路的绝境之人,就是祝知纹和羽卫这种对金瑶死心塌地的死士。 因为大多数时候,金瑶想做的事儿,都是和昆仑对着干的,可一旦成功了,私下传扬出去,让人知道这就是当年替金瑶跑过腿的某个人,也足以让这人后半辈子光耀无忧了。 这是一门高风险高收益的生意,姜多寿已经低调过活许久,可如今,不接也没法子了。 金瑶要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订了三张5月10日前往海口的机票,五一假期过去,旅游旺季的热度开始衰退,票并不难订,姜多寿奇怪的是,金瑶和宋戈去他可以理解,可为何要带上祝棉? 姜多寿碰不到祝棉,只碰得到来送红烧肉的刘美丽,刘美丽穿着一身碎花连衣裙,领口特意扎得很紧,却还是难以遮掩胸口的曲线,她穿着小坡跟,提溜着保温桶直接掀起了姜多寿半遮掩的卷闸门,捂着鼻子十分嫌弃:“多久没打扫了,一股发霉的味道,这阵子长沙一直下雨,你这铺子该晒晒太阳了。” 寒暄完,刘美丽总是不愿意直接离开,为了能在姜多寿的铺子里多停留一刻,她总喜欢把一些看似鸡零狗碎的事儿翻来覆去说上好几趟。 “你说我还是有福气吧,棉棉现在出息了,找了实习单位,5月10日就要去报道了,实习期五险一金都有,啧啧,真是不用我操心。” 姜多寿一边“恩恩啊啊”地敷衍应酬刘美丽,一边在手机上订票。 刘美丽看了他一眼,声音尖尖的:“换了新手机了?咋也不换个好点的?人可不能越活越回去了。” 姜多寿顿住筷子,忽而皱眉,很认真地问刘美丽:“问你个事儿。” 刘美丽点点头:“你说,”忽而她又摆手,“如果是介绍对象的事儿还是算了,棉棉刚找到工作呢,可不能让她分心,况且……我也不用着急,对吧。” 姜多寿压根没体会到刘美丽的言中之意,他直接翻开手机,找到一张上午刚收藏的图片,递到刘美丽跟前,问她:“屯昌那个枫树鹿场,你还记得吧。” 提起老事儿,刘美丽显然有些不愿意,她别过头,故意不去看那张照片,只用筷子给姜多寿挑红烧肉里的瘦肉,声音也闷闷的:“不记得。” “啧,”姜多寿瞧着刘美丽的样子就知道她装的,继而又正儿八经地说,“我最近拿了笔生意,问枫树鹿场的事儿,我想到你之前说过你在那儿干过,你如果有消息,就透露给我点儿,我给你这个数儿。”姜多寿比了个“五”,一巴掌差点直接贴到刘美丽眼皮子上。 刘美丽更抵触了,反问:“谁问啊?” 姜多寿自然不会说出金瑶的名号,他搁下筷子笑:“告诉你了,那还叫生意吗?” 刘美丽被怼得挺怨气的,一副要走的架势,可回头看到姜多寿压根没有挽留自己的意思,心里又悬了起来,姜多寿的生意她大抵也知道,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邻居,但怎么也没想到,这还会牵扯到那么偏远的枫树鹿场。 刘美丽表情挺不自然的:“记得是记得,行吧,你问,我尽量答。” “我只有一个问题,”姜多寿拿出了一支笔一张A4纸,像是早有准备,他直勾勾地看着刘美丽,声音压得很低,“改制之前的枫树鹿场……在那儿?要具体的位置。” 只是问位置啊,刘美丽头抬得高高的,声音也跟着高扬起来,对着姜多寿呛道:“现在不是都有什么地图APP吗?卫星地图什么的,你用这些玩意去找啊。” 姜多寿察觉到她的不乐意,语气也跟着软了几分:“能用的话,早就用了不是,这冷冰冰的机器哪里比得上我们刘姐一颗乐于助人的心呢?是吧。” 刘美丽知道姜多寿是在哄她,可她也乐意被他这样哄,她四十了,平日里哄她的都是买内衣想要折扣的小姑娘,忙里忙外的,也没接触过多少男人,算起来,怕是有五六年没听过男人的甜言蜜语了。 “什么生意啊,值得您开金口夸夸我。”刘美丽眉眼翻飞,只要姜多寿不和她着急,她就会想尽办法和姜多寿多说上几句话。 可姜多寿没那么多耐心,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个“八”,又说:“给你这个数。” “哟,这人还挺有钱,你这笔又能赚多少?”刘美丽愈发来劲了。 姜多寿明白了,他眼珠子一转,换了个方式,语重心长地道:“老实和你说了吧,委托人的父亲早些年就是在枫树鹿场工作的,后来死那儿了,委托人被妈妈带大的,一直想看看父亲曾今工作过的地方,可枫树鹿场改制后换了名字,变了地方,所以委托人才花大价钱到处问枫树鹿场原来的旧址,你只看在人家一片孝心的份上,也就……松松金口?” 这番说辞自然是编的,姜多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一直没抛下,可刘美丽听到心里去了,她神色不安地问姜多寿:“那人……是不是姓马啊?” 姓马? 姜多寿纯粹是随口编的,谁知道是姓马还是姓牛? 刘美丽皱眉,她还真记得马师傅当年有个女儿,生得晚,估摸着比她还要小十岁,离婚后就被妈妈带离了海南岛了。 她愈发小心地试探:“那委托人是……福建人?”刘美丽记得马师傅是说过孩子跟着妈妈在福建上的学,应该没错。 姜多寿抬头看天,“嗯”了一声。 刘美丽更加激动了:“你可别骗我,笔呢?纸呢?我给你画。” *** 5月10日。 晚八点。 从长沙黄花飞往海口美兰机场的航班开始降落滑行,机舱里各色开机声此起彼伏,金瑶摘下眼罩,听到右边一对年轻男女聊着天,男生的口气颇为老练:“海南在以前都是流放之地,苏东坡知道吗?就被流放到儋州,还写了首诗呢,我们学校还有一东坡湖呢,之前听学弟学妹八卦,说前年,就是前年,一男生表白,女生说了句你跳湖我就答应你了,那男生当时就跳下去了。” “你猜后来怎么着?诶,你快猜啊,算了,你肯定猜不到。” “那男生从湖里爬起来后,压根没理那女生,直接走了,太他妈酷炫了,吾辈楷模啊。” “诶,所以说你们女生有人表白就别吊着装着,装什么呢?后悔了吧。” “真吵啊。”金瑶揉了揉发酸的太阳穴,由衷地感慨了一句,她扬手拍了拍隔着过道坐着的宋戈,他还闭着眼呢,宋戈倒是安静,可一路也太安静了一些,空姐来送饭他都没醒来,这么困的吗? “到了。”金瑶轻拍宋戈第二下的时候,他终于睁开了眼。 宋戈看了金瑶一眼,努嘴道:“这是最后一次,海南的事办完了,我就回大理了。”宋戈说完起身,跟着大部队开始从行李架上取行李,似乎是习惯了,他还是转身把金瑶的行李箱取了下来,他闷声不吭,自顾自开始往外走。 祝棉从机舱末尾追了过来,黏在金瑶身上跟狗皮膏药似的:“瑶姐,下回我来买机票吧,三个人的位置都不在一块儿,好不方便呀。” 这是姜多寿的手笔,为了能全面运用他囤积多年的小号和优惠券,他分了三个账号下单,里外里下来能便宜一百多块钱。 金瑶他们是要去屯昌的,下了飞机还得租辆车,金瑶没有驾照,祝棉还在考科目三,能开车的就宋戈一人,原以为宋戈这股子怨气能一直生到枫树鹿场,哪里晓得金瑶和祝棉才从机场出发大厅走出来就接到宋戈电话了。 “下来,车在停车场,车牌5828,水买好了,吃的买了些你之前爱吃的小蛋糕,不够的话你下了电梯右转去超市自己买点。” 宋戈声音不大,但祝棉贴在金瑶身边,听得个差不多后就笑:“我姐夫这是保温水壶啊。” “什么意思?” 祝棉昂头:“外冷心热呗。” “我是说,你喊他姐夫是什么意思?” 祝棉疑惑了:“不……不是吗?” 恩,这倒是问到金瑶了,她微微皱眉,隔着机场航站楼的玻璃看着外头湛蓝湛蓝的天空,没有云,蓝得很纯粹,纯粹得和玻璃珠子似的,她迟疑:“也……不算是吧。” 第65章 第15章 祝知纹救出来之后,祝棉会怎…… 金瑶原本打算直接从机场出发去屯昌的,毕竟从海口开车到屯昌县并没有多远,走环海高速不出两个小时就能到县城,可一行人还要去市区买点东西,八点回市区,要去的门店可能都关门了。 最关键的是,祝棉一到了海口就困倦无比,起初还能背着自己的小书包跟着走两步,到后来进酒店房间都是宋戈和金瑶扛进去的,而且睡得很沉,怎么摆弄都没有反应,也是怪金瑶自己,她只让姜多寿买三张5月10日去海口的机票,却忘记嘱咐买早一点的了。 按照姜多寿的脾气,必然会想尽办法选择三张最便宜的,是她的锅,她得背啊。 第二天八点,在酒店用完早餐后,终于准备出发。 五月的天,海口已经热如酷暑,不过海口临海,海风极大,只要躲在树荫下头不动连汗都不怎么出。 金瑶早有准备,她坐在副驾驶,直接脱下从长沙穿过来的长袖防晒衫,用防晒衫挡在了自己脸上,前头还挺晒的,宋戈看了一眼她里头打底的背心:“热的话就坐后面去。” “那怎么行呢?”祝棉在车座后头疯狂扇风,“我一个人坐后头还嫌挤了呢,瑶姐陪着你就好。” 祝棉说完,还朝着金瑶连续眨了好几下眼睛,宋戈沉住气,只抬手调了一下车内后视镜,避免自己看到祝棉那贼眉鼠眼的样,又翻下遮光板,一路只开车。 跟着车载导航,最后他们在一家户外用品店前停了下来。 这种户外用品店总喜欢装扮得比较“野气”,外头全是用粗麻绳捆扎的动物玩偶和防护网,里头冷气很足,人却不多,三个人一进来祝棉就找了个地方坐下。 “困了,我歇会儿。”祝棉靠着沙发椅是不打算动了。 金瑶环顾四周,心里掐算了一下,又先问了一句宋戈:“你懂这些吗?” 宋戈很谦虚:“我倒是参加过徒步社团,都是业余的。” 店员很快端了茶水过来了,态度和善,说话客气,打了个招呼就开始宣传自家品牌,金瑶摆摆手,示意差不多就行了,直接说:“三个人,我、他、还有躺在门口沙发上跟个冬眠的小黑熊一样的那姑娘,去林子,有山有水,七到十天,需要准备哪些东西,一并帮我选好了就行。” 行吧,这需求也算是明确,只是金瑶穿着背心和工装长裤,一直手插裤兜,一副“冷酷到底”的模样,着实让人不大敢亲近。 店员愣了会儿,才说:“我去请我们老板过来给您介绍哈。” 不一会儿,老板来了,个子不高,皮肤黝黑,浑身像是涂过橄榄油,鲜亮反光,上身墨绿背心,下身迷彩裤,领口上还别着一墨镜,一瞧见金瑶就伸手想行握手礼:“您好,我姓金,海口徒步协会会员,不过我们不仅限于海口哦,神农架、川藏那块儿,我们都组织过活动。” “好巧,我也是。”金瑶点点头,对方更加欣喜了,“您也参加过川藏线?” “不是,”金瑶勉强一笑,“我是说我也姓金。” “也是,金小姐瞧着这么白,不像是喜欢在山林里跑的人,怎么,这次是想去哪里?”金老板仰头大笑,张大嘴时露出两颗金板牙,倒是和这姓氏相得益彰,金老板指了指自家店,左边是露营工具,右边是服装鞋履,护具配件在后头,炉具在二楼,金老板大手一挥,“如果要去,还可以找我包车,你们打算去哪里?” “不是说了吗?”金瑶道,“去林子。” “海南的林子可多了去了,你们是去哪儿?文昌?澄迈?东方?” 金瑶略显不悦:“买东西也要交代行程吗?” 金老板还没接话,宋戈直接招手喊来了店员:“你好,帮忙把选单的Ipad拿过来。” Ipad到手,宋戈十分流利地点开商品页签,一边核对电子屏里的商品,一边看对应的实物。 “背包组合要三个,一个75L,两个50L的,”说完他刻意看了一眼金瑶,嘴角一扬,改口道,“两个75L的吧,这位金小姐,是可以当男人用的。” “帐篷三个,买三个你们能送一个备用的吧,不需要全自动的,这个套餐里有急救毯和头灯吗?还是要选B套餐?” “冲锋衣和冲锋裤会员是有折扣的对吧,还是只能送当抹布都被我姐嫌弃的速干毛巾?三双徒步鞋能对应送三双营地拖吗?颜色?一双男士的,黑色,”宋戈又故意看着金瑶,像是报复,每个字都说得咬牙切齿,“两双女款的,粉红色。” “我不要粉红色。”金瑶显然不喜欢,宋戈把Ipad递给她,有些小得意:“那你来选?” 金瑶从鼻腔里哼出一声:“你选,你选。” 祝棉在老远的沙发上也举手表态:“我也不喜欢粉红色。”她说完,还柔情款款地看着金瑶,一副为金瑶考虑的样子真是扎宋戈的眼睛。 宋戈回过头,背对着她说了一句:“那就尝试着……喜欢一下。” “护具配件在那儿?”宋戈往下刷着商品详情,熟练得像是店里的老员工,“买这么多东西可压缩雨衣应该是可以低价换购的吧,还有打火石,买了炉头和气罐的话你们不免费送吗?” *** 东西是金老板带着店员亲自塞进后备箱的,他忍不住还多看了几眼宋戈租来的越野车,止不住地赞叹:“小哥可以啊,年纪轻轻就开上这样的了,比你老哥我强多了。” 宋戈倒是很诚实,只说:“租的。” 另一边的金瑶正坐在副驾驶打电话,对方似乎才醒来,至少从金瑶这边听上去是这样:“小姜,你也不用起床,看到微信里的二维码了吗?帮我付下款,以后还你。” 不一会儿,金老板的手机就提示到账了。 祝棉听了从后座露了个脑袋,她头上还戴着刚买来的渔夫帽,她蹭到金瑶后头问:“小姜说的是姜伯吗?他那么有钱啊?那他为什么还总蹭我妈的红烧肉吃?” 金瑶想了想,还没找好措辞,祝棉就一鼓掌:“我明白了,这就叫没有机会就创造机会,姜伯的一片苦心,我算是体会到了。” “是……是这样吗?”金瑶有些疑惑。 宋戈和金老板打完招呼就坐回了驾驶室,这种血拼的感觉其实挺爽的,自己选东西,别人花钱,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金瑶,却发觉人家一直盯着他看呢。 “看我做什么?” 金瑶靠着椅背坐直了:“你选东西选得挺好,所以我在想你的脑瓜子里是不是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事儿。” 宋戈来劲儿了,他煞有介事地调了调遮光板,挑衅般地转头朝着金瑶笑:“你不是有三眼玄珠吗?你看啊。” 金瑶转头,看着前头空旷无人的柏油马路:“你以为我不敢?” 宋戈也是目不斜视:“待会儿还要去趟超市和药店买点备用食物和药品,顺便可以买点伸腿瞪眼丸治治你撒谎不打草稿的病。” 金瑶冷哼了一声,没吭声,倒是祝棉兴高采烈地探了个头:“去超市?那我可以买薯片吗?” 宋戈发动汽车,只抛下一句:“问你瑶姐,是她买单。” *** 在超市,仿佛是祝棉的主场,她一口气买了许多自己爱吃的,大多是膨化食品和新鲜水果,纵然宋戈在旁边一直提醒,这些东西徒步肯定是带不了的,一个不好收纳,一个不耐运输储存,可祝棉只听金瑶的,金瑶且就纵着她吧,祝棉拿什么她都点头,光是祝棉想要吃的都堆满了一个小手提篮,去结账的时候,照例,喊醒姜多寿扫码。 估摸着姜多寿在长沙都快要骂娘了。 药店是宋戈一个人去的,因从超市出来的路上,祝棉又困了,原本还以为她能坚持走到停车场,结果才出商超大堂,祝棉抱着吃了一半的薯片就直接瘫倒在了金瑶身上,手上的劲道也不撒开,抱着薯片跟抱着自己孩子似的,金瑶只能背着祝棉回了车上,之后一路,祝棉都在睡。 宋戈买齐了徒步必备的几种药物,一股脑地先全部塞进了后备箱,然后才开门坐了进来,一进来就看到副驾驶空着,回头一看,才发现金瑶坐在后头陪着祝棉。 祝棉像只小熊猫趴到在金瑶的大腿上,车里冷气足,金瑶怕她感冒,给她盖了一张薄毯子,也不知她使了什么法子,竟能让祝棉松开那一包薯片。 金瑶一只手护着祝棉,轻轻拍着她的肩膀,一只手在捏薯片吃,吃着吃着朝着宋戈笑:“真挺好吃的,你要吗?” 宋戈摇摇头,现在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他从超市里买的一堆便当面食里挑出一小袋豆沙包,对着金瑶说:“刚才不是让你先吃几个垫垫肚子吗?你没吃?” 金瑶摇头,语气又松又软:“除非受伤,我是不需要吃东西的。” “那我先吃了。”宋戈几乎是两口一个包子,一连吃了两个后,他又掏出一袋冰豆浆猛吸了一口,几乎是本能,他又取了一袋冰豆浆给金瑶。 金瑶稍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低声说:“谢谢。” “我有个问题,”宋戈吃得差不多了,开始擦手,“之前你说过,我问,你就会说实话,对吧。” 金瑶点头。 宋戈看着沉睡中的祝棉,她的脸红扑扑的,像是红苹果,宋戈嘴角撇了一下才问:“你要怎么救祝知纹?” 金瑶低头:“这个,不能说。” 行吧,当时金瑶答应的是说的必然是真话,可没说问了就一定答。 宋戈又问第二个:“如果祝棉只是祝知纹的一截鹿角,那祝知纹救出来之后,祝棉会怎么样?” “会死。”金瑶面色无常地看着怀里的祝棉,她把冰豆浆放到一边,又用另一只手搓了搓握过冰豆浆的手,防止自己两只手太凉了,她轻轻托着祝棉的胳膊,帮着祝棉换了个姿势,免得祝棉手发麻,金瑶一直没有抬头看宋戈,可话却是对着宋戈说的。 “或者说,她会消失,宋戈,这很残忍,可祝棉的存在之初就是知纹为了找到我而偷偷割下的一截鹿角,她存在的意义就是指引着我去找祝知纹,刘美丽给的地图只能带着我们走到枫树鹿场的宿舍,她记不清她到底是在哪里捡到的祝棉,更是不可能知道管着祝知纹的鹿耳洞在哪里,只有祝棉,才能带我过去。” “可她现在,有妈妈。”宋戈看着金瑶。 金瑶偏了偏头:“那就只能怪她是唯一一个被我发现的鹿角吧,知纹办事一向狠而稳妥,如果他要找我,不会只割下一截鹿角,其他的鹿角可能会拥有完整的一生,就像你说的,他们有爸爸有妈妈,有亲人有朋友,甚至会有自己的爱人,可谁让……谁让祝棉在高铁上遇到了我呢?” 第66章 第16章 老薛给这人的备注是“带人进…… 海南的环海高速虽然叫高速,可比内陆的国道还显得老旧破落,开起来有些颠簸,期间祝棉还自己翻了一次身,不过一直没醒。 像是一种默契,金瑶和宋戈没有再针对祝棉再问些什么,只偶尔几次,宋戈问金瑶要不要喝水,她不用吃东西,水还是要喝的吧。 “关心我你就直说。”金瑶把宋戈递过来的第三瓶水塞到自己座位后头。 “金瑶,你会死吗?” “你这是问的什么话?” “之前你说你会,可有人告诉我你不会,可在长沙,鲲眼找来了,那一瞬间,我又认为你会了。” “可我打赢它了。” “是,可我觉得。”宋戈透过后视镜并不能看到金瑶,可他还是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镜内刚好照到祝棉的小腿,原本盖好的薄毯子慢慢滑落,金瑶一只又细又长的手正在给祝棉重新盖上,她的手是极其好看的,像大冬天洗净的葱段,白嫩嫩又冰冷冷的。 “宋戈,你是个极好的人。”金瑶抬高了下巴,头靠在座位上,“可也是个很愚蠢的人,你是第一个问我会不会死的人,这样的问题,就连知纹都没有问过,我知道姜多寿和你说过定山者的事儿,他说有定山人,山川方能定,可万万年过去,山川即我,我即山川,既是山川,何来生死?而所谓的沧海桑田,也不过是我从一座山变成了另一脉川,我是死不了的,却也未必会永远活着。” 宋戈听了,忽而右打方向盘,他声音像是悬在半空,略显飘忽:“车要加个油。” *** 到屯昌县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宋戈开车还是又稳又快,只是祝棉一直在车上没醒来,装备都是宋戈帮忙收拾的。 金瑶收拾起来上手很快,不过她没带任何吃的,宋戈看着后备箱金瑶留下的食物袋,还是给她硬塞了进去。 “我知道你不用吃东西。”宋戈抬眸,“可万一你受伤了呢?” 金瑶任由着他往自己包里塞东西:“开玩笑,山里,我怎么会受伤?” 宋戈一股脑又给她多带了两瓶水,还鼓励式地拍了拍金瑶的肩头:“你当我忘记你当时从苍山里跑出来是什么个状态了吗?” 金瑶没吭声,被宋戈照顾的感觉还挺好的,毕竟之前都是她照顾别人。 宋戈指了指还趴在车后座昏昏大睡的祝棉:“怎么处理?” “让她再睡一会儿吧,睡满两个小时,我自然有办法让她醒。” “行吧。”宋戈低头拨弄着手机,一会儿又在发语音,说的话金瑶也听不懂,不过和闽南语挺像,金瑶跟着听了一会儿,只听懂个“鲁瓦医”(你我他)。 宋戈收了手机,才对金瑶说:“我大学一同学,刚好住屯昌,让他帮我把车停到他家院子里去,出来后方便找,”宋戈一边说一边背上放在地上的背包,又说,“顺便让他帮我找个进山的向导,他是当地人,比较靠谱。” “你刚才说的是海南话?” “不是,”宋戈摇头,“是闽南语,不过当地人也听得懂,海南话还是太难学了,大学四年我就学了个‘阿merui’。”宋戈朝着金瑶点头,“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金瑶摇头。 宋戈笑:“阿妹的意思,就和广东的靓女,湖南的妹陀一个意思。” “但进山,未必要向导吧。”金瑶不是很喜欢和陌生人一路,“刘美丽给的地图并不难走。” “是不难走。”宋戈扛起背包,开始朝着马路对面一个穿着黄白格子衬衫的小伙子打招呼,“老薛,这里。” 说完,宋戈才对金瑶解释:“可刘美丽的地图至少也是二十多年前了,这几年山上滑坡开发,有的山路封了,有的路又开了,还是当地人熟悉一些。” 宋戈口中的“老薛”是他在读金融时的同寝室室友,海南屯昌人,毕了业原本在长沙也工作了半年,最好还是回了家乡,和宋戈一样,开了家民宿,不过老薛家的民宿比宋戈有个性,是开在林子里头的,运气好的话,还能瞧见野猴子在民宿栏杆上荡秋千。 老薛家生意不好,不过好在日常花销也不多,加上老薛有些副业,日子过得也还算凑合,县城嘛,物价都不高,十块钱能买一大袋鸡蛋糕。 “就你一个人来了?”老薛生得黝黑,一笑就露出两排大白牙,见着宋戈就搂,热情极了,他又问,“老梁那小子没来?” 宋戈摇头;“在大理,陪我姐呢。” “豁,还没分手。”老薛竖了个大拇指,“还是你姐厉害。”老薛个子不高,看金瑶的时候还得微微抬头,他瞅了一眼金瑶,笑着攮了宋戈一下,“也不介绍一下。” “你好,我姓金,宋戈的朋友。”金瑶伸手,老薛看着宋戈:“宋老师,你准我握吗?” 宋戈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千年的老狐狸装什么纯情,爱握握呗。” 老薛把手在衣襟上擦了三遍,把手汗擦干净了,才轻轻握了一下金瑶的手指尖,嘶,这姑娘的手跟冰块一样,老薛抬头看了下日头,下午两点,这可是最热最晒的时候。 “还有一个人。”金瑶走到车后座,她只轻轻拍了拍祝棉的腿,下一秒,原本还昏昏沉沉的祝棉迷瞪着眼爬了起来。 祝棉揉吧揉吧眼睛,丝毫没发现自己个儿已经到了屯昌,她探了半个脑袋出来,像是孩子一样伸手想要金瑶抱她下来,嘴里还软绵绵地喊着:“瑶姐瑶姐,我腿酸了。” 金瑶上前护住她,转头问老薛:“今天能进山吗?” “能啊。”老薛掏出手机,点开微信联络人,递到金瑶面前,“找她就行。” 老薛给这人的备注是“带人进山-小玲”,而这人的昵称是“TheDeerGod”。 鹿神? 金瑶还没看清她的头像,老薛就收回了手机,对着宋戈说:“我把她名片发给你?不过她收费挺贵,你们要去七天的话,少说这个数。”老薛比了个“六”。 “六千?”宋戈问。 老薛摇头,身子战术性后仰,才说:“万,单位是万,六万,妈的,比我开民宿一年赚的钱都多,不过没法子啊,去年山口滑坡后,就她一个人能进林子,奇奇怪怪的。” “什么意思?”宋戈又问。 老薛看了眼日头,大白天,日头正烈,这时候说什么鬼怪的事儿应该都不打紧吧,瞧着宋戈想听,老薛直接摆手说:“先把车开进院子吧,到了再和你细说。” *** “洞庭神仙草,椰奶清补凉,一个湖南名菜,一个海南特产,特意为两位女士准备的,至于宋戈,这道凉拌见手青,你的。”老薛到底是开民宿的,迎来送往,话是一套一套的。 老薛口中的洞庭神仙草其实就是一种野菜,湖南人叫“提蒿”,江西人叫“藜蒿”,味道堪比云贵那边的凉拌鱼腥草,炒熟了也是一股生野菜的味道,并不是谁都爱。 至少,高中毕业才去长沙的祝棉是吃不惯的。 “凉拌见手青?”宋戈指着老薛端上来的一碟凉拌金针菇,“你想送我走啊?” 金瑶只看着手机时间催问:“那位叫小玲的还来吗?都四点半了。”其实金瑶没说出口的后半句话是,如果不来她就自己走了,虽然她对海南的山岭不熟悉,为了不惊动昆仑,也不好喊附近小山神来带路,可总比耗在这儿等强啊。 “马上,马上,先吃饭嘛,进了山,可就没热菜热饭吃了。”老薛亲自端过金瑶的空碗,给她装了小半碗,又恭恭敬敬地给她双手端了回去,“我知道,现在的女孩子都不怎么吃主食,多了你就往宋戈碗里扒拉,他都吃得下。” “瑶姐,我又困了。”祝棉说着说着就攀上了金瑶的胳膊,下巴跟个小狗崽一样靠着金瑶的肩头,一闭眼,仿佛再也喊不醒了。 祝棉越是靠近鹿场,这想睡的欲望就愈发挡不住,之前在车上全靠金瑶用一口气吊着她,她才能撑到现在的,可总吊着她也不行啊,祝棉非人,鹿角越是靠近主人,身上的力气就越少,直至她重新变回鹿角,才算是功德圆满。 “让她睡吧。”金瑶替祝棉撩开挡在眼睫上的刘海,祝棉的额头出了些汗,又吹了风,摸着黏糊糊的,金瑶反身一把抱起祝棉,看了一下周围。 这儿是老薛民宿的大堂,玻璃门一进来,右手边是一张黄花梨大木桌,两米五长,一米宽,也算是整个民宿最奢侈的摆设,老薛口中的“洞庭神仙草”和“凉拌见手青”就搁这上头。 再往里走就是楼梯,楼梯下头放着一个三人长的旧沙发,估摸着是之前大堂的陈设,老薛换了风格不过还没舍得丢这旧沙发,除此之外,大堂空荡荡的,两个柜台都没有,唯一的付款码就搁在一个落地高脚架上,一切都是百废待兴的样子。 一台半旧的老式落地柜机刚好朝着这儿吹,金瑶不想让祝棉吹太多冷风,径直把祝棉抱到了里头的旧沙发上,怕祝棉冷,金瑶又取了车里的毯子给祝棉裹上,回来的时候刚好听到宋戈和老薛在聊进山的事。 “原来是可以进的,后来出了山吃人的事儿,就没人进了,除了我发给你的那个小玲。” “山吃人是什么意思?”金瑶坐了回来,她就坐在宋戈旁边,和老薛面对面,老薛瞧着她要问,倒是先看了一眼宋戈:“女孩子听这个……不好吧。” 宋戈让他放心:“她不是女孩子,你尽管说。” “海南做年,哦,做年就是过年,总之,是很讲究的,老话说,三十晚上,刀砧不得闲,海南再穷的人家,到了做年前,借钱借米也要杀鸡杀鸭,红烧肉、猪蹄子、荤菜、素菜七大盘八大碗的摆满香炉前的八仙桌子上,祭祖先仪式完毕后就放鞭炮,放完了才能吃饭,几十年前都是土葬,还都是埋山里,所以要祭祖就得走山路,早早地出发,带着白鸡白鸭去祭拜祖先。” “应该是九十年代初吧,反正我还没出生呢,我们村有一户那是大户,家里有钱,人口也多,他们家的祖坟朝向是最好的,在一坡地上,风水先生是来看过的,说那是龙头凤雏之地,将来他们家指定是要发达的,所以后人祭祖去的人也多,可那一天,好家伙,到了坟头一看,那密密麻麻长满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老薛绞尽脑汁想要形容那东西的样子,可他也没见过,听了好几个版本还都一样,他索性总结了一下:“像是树杈,黑漆漆的,形状也不规则,就从那一个个的墓碑里钻出来似的,有人摸过,不过说法都不同,有人说是软绵绵的,摸着还发热,握紧的时候,还能感觉那东西在动,里头热乎乎的,有人又说硬邦邦的,用石头敲过,反倒是把石头砸出一个豁儿来,还有人说,那东西是幻物,就是说是幻想出来的你们知道吧,一摸就跟一缕烟似的,根本抓不到。” “其中有个手欠的,觉得这要么是什么未知生物,要么是矿石,想要吞一块,索性拿手里玩的一柄瑞士军刀割了一截下来,藏在了家里,这一藏……就出事了。” “他死了?”金瑶问。 老薛摇头。 “他疯了?”金瑶又问。 老薛还是摇头。 “他家财散尽?妻离子散?飞来横祸?”金瑶一口气问了许多,老薛连连摇头摆手:“都没有。” “那算什么出事?”金瑶似乎觉得有些没趣儿,这万万年来她戏本子听过不少,连八卦她自己的戏曲和小说她也看过,早些年,人家写得还算是半真半假,她捧着竹简还能笑个一会儿,后来就越发离奇失真了,她连看都看不下去了。 “他开始做梦了。”老薛声音压低,力求用声音继续营造一股诡异恐怖的气氛,“而且他的梦里,出现的都是我们村将来要死的人。” “等下,我没理清。”宋戈挠头,倒是金瑶轻飘飘来了一句:“预知死亡呗,对吧。” “对头!”老薛抚掌,“凡是他梦到过的人,不出三天,必死。” 第67章 第17章 谁要进山? 那坟头长满怪东西的一家人姓万,当时去祭拜的都是万家子孙,至于这偷偷割了东西藏在家里的人,姓名模糊不可考据,家里排行十三,姑且叫他万十三。 万十三当年也才三十出头,家里婆娘是邻村指腹为婚的发小,生得是个倭瓜脸,上宽下窄,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总之,见过她的人都说不好看。 万十三自己倒是长得不错,十里八乡都知道万家有个漂亮小伙,不过自打和自家婆娘结婚后,万十三的帅气是看着看着跌了份,起先是身子骨佝偻了些,后来是眼窝乌黑了起来,再后来,他的头发开始掉了。 村里多嘴的就议论,邻村有钱,女儿多男人少,万十三长得又好看,怕是被女人掏空了身子,受不住喽。 可自打万十三从山上割了那一截怪东西的第三天,他发现他的头发多了不少,额顶以前看着总是反光,现在则长出了郁郁葱葱的胎发,而他的脸也跟着吹气球似地胖了起来,而这一切,仅仅发生在这三天内。 没人知道万十三是怎么做到的,他只和自己的发小讲过。 “那是个好东西哩。”万十三偷偷和发小炫耀,“我带回了那东西之后,晚上做梦,总是能梦到林霞。” 林霞是他们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也是海南里鲜少有的白嫩美人,见过她的人都说,那刚削好皮的椰子肉都没林霞的皮肤白,那刚摘下来的青椰子的汁水都没有林霞的鲜嫩,那十五的月亮都没有林霞的眼睛亮。 万十三还有一个公开的秘密,纵然是顶着婚约,万十三也偷偷谈过一场不成气候的恋爱,对象就是林霞。 “就是可惜,当时手也牵了,嘴儿也亲了,那天在山洼里,我裤子都脱了,那东西都起来了,她说她害怕,”万十三一边和发小惋惜一边回忆当时的场景,“你不知道,她是真嫩真白啊,可以捏出水来的那种,你知道那种手感吗?算了,你这个没见过女人的,说了你也不知道,总之,那天要是能成,我状态一定很好,可惜,太可惜了。” “不过自打我把那东西带回来后,一连三天,我都梦到和我林霞干那个事,真爽快啊,所以你说,我最近头发怎么长出来了?就是怎么长出来的,阴阳调和,女人的水是可以养人的,诶,你听得懂不?” 万十三的发小听他说完,又是嫉恨又是羡慕,他没有万十三的好脸皮,也泡不到这么漂亮的阿妹,他只能回呛:“有什么好,林霞都嫁了三次人了,昨天刚嫁给了卖槟榔壳的老鳏夫,这就说明,至少有三个男人和她干了那个事,而你,只能做梦。” 万十三一边听一边叹息:“是啊,林霞命不好,没碰到一个像我这样老实可托付的,如果那天她在山洼里从了我,我兴许能鼓起勇气和我老爹老妈争一争。” 可第二天,万十三又听到了消息,说是林霞死了,死得很突然,没人知道原因,万十三托发小绕了好几圈才打听得来,林霞是死在了新婚的床上,死的时候,身上一件衣服都没有,红床单上染了一团又一团的血,最后整张床单都硬邦邦的,那是林霞的血凝固了,也是她的生命终止了。 万十三的发小说:“早就知道那老鳏夫是个变态,他那儿的东西和我们的不同,是带刺的,之前就弄死了两个老婆,林霞真可怜,她老爹为了给她弟弟换学费,把二十八岁的林霞又卖了一次。” 当时的万十三并没有发现自己做梦能预知死亡的事儿,可接二连三的,他梦到了自己的发小、村头的老寡妇、隔壁家的福娃,但凡是他梦到的人,都死了,而且在梦里,他们都是在干那种事。 林霞就算了,可发小是男的、老寡妇可太老了,还有福娃,一个留着鼻涕的臭娃娃,他怎么会对这些人动心思呢?万十三想不通,自己也没这方面的癖好啊,可他就是天天梦,多的三天,少则一天,总之梦到谁谁就会死,死了就开始梦到和新的人做那个事。 万十三快崩溃了,和林霞的梦他还可以和发小说一说,和发小的梦幸好他谁都没说,和老寡妇的、和福娃的他就更不敢说了,那段时间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崩溃,只当他是没了自小长大的玩伴。 海南天气热,死了人就容易坏,下葬的礼便就简单些,十天前,万十三的发小才没,如今碑都立起来了,万十三大晚上受不了了,他不敢睡觉,也不敢做梦,就跑到发小的墓碑前抱头痛哭。 “林二妹,是我的错,我不该梦到你,我不梦到你,你就不会死了。” 万十三哭着哭着又说:“不对,我不该喊你林二妹,你不喜欢我这么喊,你是个爷们儿,我不该笑话你女气,你说我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么喊你喊多了,才把你给梦死了啊。” 万十三更伤心了,只能下决心:“你放心,你死以后,你爹就是我爹,你爷爷就是我爷爷,我会好好照顾他们的。” 万十三抱着墓碑,不知不觉就哭昏了过去,一哭昏,又做梦了,梦里又看到身下有个人,白花花的,圆滚滚的肚子在地上摩擦,他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自己又是光着身子,他的手正把着地上那人的两条腿。 万十三吓了一跳,连退数步,周围冷飕飕的,是一片空旷的白,他忽而想知道那人到底是谁,是谁又要死了吗? “你是谁啊?”万十三谈过脑袋问,那人突然发出“嘻嘻嘻”的笑声,这笑声很怪,像是小孩子的声音,他继续笑,这次又变成了老妇人一般的声音。 村头的老寡妇? 万十三顿出了一背凉汗,只听到这人侧隐隐的说:“万十三,拿了神明的东西,是要还的。” 这声音……十分的熟悉。 “林二妹?”万十三惊喜极了,“不对,你是林二虎,我说错了,我刚说过,我再也不喊你二妹了。” 那人还是低着头,明明周围是一片光亮毫无遮挡,可他脸上却蒙着一层阴影,不是面纱或者面具,真的是一团黑漆漆的影子,像是刻意不让万十三看到他。 “我不是林二妹。”这人突然转过身,他躬身子,像是一只野兽,朝着万十三迈着缓慢又沉甸甸的步伐,他慢慢攀上万十三的手臂,歘地一下抬头,裂开大嘴,露出里头空荡荡的口腔,他没有舌头,却能说话,他脸上的阴影消失了,他像是黏虫一样贴在万十三的脸上嘶吼:“我是你自己啊。” 那是他自己,他是万十三,那万十三是谁? 万十三狠吸了一口气,醒来了,月亮出来了,特别亮,特别圆。 万十三盯着月亮,突然疯魔了一样跑回家,他冲进家门,他婆娘早就睡下了,听到声音点了蜡烛出来看,就看到万十三拿着她做针线用的剪子站在梳妆镜面前往嘴里鼓捣什么。 “做什么呢?这么晚回来?” 万十三在笑,一样的“嘻嘻嘻”,他转过头,嘴里的血顺着下巴一直往领口趟,他像傻子一样一直笑,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我在剪舌头。” *** “后来这姓万的也死了?”宋戈问。 “恩,死了。”老薛觉得自己这故事讲得还不错,他比了个“三”,以作强调,“三天,又是三天内,他就死了,死的时候舌头都发脓发臭了,不过他死了也挺好,他死了就不做梦了,不会有其他人死了。” “他死了你这事儿是怎么知道的?”宋戈磕着果盘里的葵瓜,“不是还有他做的那些梦吗?难不成你小子能钻人梦里去?” 老薛战术性后仰:“他写下来了,”老薛做了个誊写的姿势,“全写日记本里了,就在他剪完舌头后,他就窝在房里不出门,把前因后果全写下来了,他死后,他老婆就按照他写的法子,一个人,光着脚,抱着那截东西一步一拜地爬上山,把那截东西放回了原地。” “然后呢?” “什么然后?”老薛臭了宋戈一嘴,“万十三识字,他老婆又不识字,难不成也给你编一本小说出来?” “你这就挺像编的。”宋戈回呛他,“我就记得读大学那会儿你爱码码字,整日神神道道的。” 老薛感慨:“是哦,你那时候你还给我枕头底下塞了一本马克思,让我别乱想,说是以毒攻毒。” “呸,”宋戈笑,“马克思怎么能叫毒呢?” 遇到了老同学宋戈明显话痨起来,两人你一嘴我一嘴,还是老薛瞟了金瑶一眼,主动给金瑶添上了半杯白开水:“这咱们俩臭老爷们吹牛皮都吹得忘了金小姐了。” 金瑶脸色很淡,她也把万十三的故事听进去了,他们所说的又软又硬的东西,极有可能就是祝知纹的鹿角,昆仑对祝知纹下过咒,山长一岁,角增一寸,如果这故事是真的,那祝知纹的鹿角已经长出了鹿耳洞,漫出山体了。 金瑶想到过祝知纹这老家伙的鹿角肯定足够大,可没想到大到一座山都装不下,太大的话,到底该怎么救他出来? 祝知纹虽也做过风神,可骨子里还是一头普通的成年公鹿,他曾说过“头可断血可流,角角不能丢”,要卸了他的角比要了他的命还难。 “那位小玲小姐什么时候来?”金瑶微微皱眉,再不来她就自己进去算了,等她的时间都足够金瑶自己个儿进山了,要不是为了带上祝棉,也不至于非要请向导。 玻璃门外传来铃声,是老式自行车的车铃,车镫子一踩,骑车的人取下一斗笠帽开始扇风,海南当地人流行戴着一硬壳斗笠帽,远看像是塑料的,不过挡风挡雨遮阳防晒,便宜又牢固,大家都爱戴。 “谁要进山啊?”这人昂头,她穿着一件长袖格子衣,颜色都快洗掉了,半粉半白的,裤子是条工装裤,有些年头了。 “薛星星,到底谁要进山啊?”这人问着问着就推门进来了,被屋里头的冷气冻了个激灵。 金瑶起身:“我。” 第68章 第18章 如果这件事需要祝棉付出莫大…… “怎么称呼?” “喊我小玲姐吧。”来人正是老薛微信里那位“TheDeerGod”,她皮肤黝黑,身材苗条,开口一股浓浓的闽南普通话的味道。 不过金瑶倒是对这句“小玲姐”有些好奇,她微微偏头,像是反问:“姐?” “我89年的,”小玲指了指宋戈,像是很熟悉似的,“他不是薛星星室友么,那不也是90后么,”她又指着金瑶,“你不是他女朋友吗?不也差不多么,怎么着也没满30吧。” “我不是。”金瑶语气很平淡。 小玲脖子往后一仰,像是这样就可以把金瑶看得更全一样,一脸不可置信:“你满30了?” “我是说我不是他女朋友。”金瑶纠正。 这位小玲姐性格倒是挺豪放,她直接去冷藏柜里取了瓶冰水,一边拧着瓶盖一边说:“哎呀,早晚会是的啦。” “什么时候走?”金瑶比较关心这个。 小玲看了一眼躺在楼梯旧沙发上睡觉的祝棉,才说:“你们俩的话,现在就走啦,带上她的话,那就要明天了啦。” “为什么?” “她都困得走不动道了,进了隘口,全是去年滑坡留下的碎石头,她一个小姑娘,本来就没力气,还能跟着我们爬吗?” 金瑶起身,她时间紧迫,祝知纹的角如果真的已经漫出山体,那每多耽搁一分钟,祝知纹就多痛一分钟,最难受的是,除了祝棉,没人能带她找到鹿耳洞,纵她是山神,这漫山遍野的藤蔓野草也未必会告诉她,昆仑的层层监视太过可怕,就算你只是打了一个不合规矩的喷嚏,昆仑想罚你照样有法子。 金瑶坐在了祝棉身边,她轻轻拍了拍祝棉,实则是暗暗给祝棉渡了丝气。 “棉棉,起来了。”她轻轻喊。 祝棉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说了句:“飞机落地了?我们到海口了吗?” 这厮的记忆还在昨天呢。 *** “你们这带的东西,可真多。”小玲明显有些嫌弃宋戈这全套的登山装备,至于么,不就是上个山,弄得和去南极大冒险似的。 其实宋戈知道这条鄙视链,在大多数的爱好圈里,都是高玩鄙视菜鸟,菜鸟瞧不起小白,小白爱教育野路子,而走野路子的人,最看不惯的就是高玩。 这就是个圈,无论你站在这个圈里哪个位置,上游下游都有人,大家互相批评对呛,默默维持这个圈里的平衡,可金瑶不同,她不仅没带宋戈给她准备的背包,就连食物和水都没带。 “您去山里修仙呐。”小玲说话很不客气,她许是见多了那些自信满满的大老爷们,进山前是“叫爸爸”,进山后全改叫妈妈了。 “东西给我带上。”小玲指了指汽车后备箱里的一个大背包。 “我不用。”金瑶素来没听过别人的话,她决定的事儿,很难改变。 “你不用还让我给你挑?”宋戈也跟着奇怪了,当时他点着人家Ipad挥斥方遒的时候,金瑶可拦都没拦一下,那眼神,巴巴地看着宋戈点,像是东西不要钱似的。 “满足一下你。”金瑶说得像是施舍一样,宋戈抚着脑门,连连叹气:“不愧是你。” 所谓财大才气粗,可当时金瑶身上钱不多,还是找姜多寿借的钱,就这儿,她也能搁哪儿装富婆,神仙都没有理财观的?还是她债多不压身? “宋戈,”金瑶慢慢转头看向他,“你在幻想我被人要债破产的样子?” 宋戈一个激灵:“你什么时候开的玄珠?” 金瑶抬头看天:“哦,忘记关了。” *** 海南的山不似内陆挺拔高峻,毕竟地盘小,板块隆起有限,譬如海口制高点火山口的海拔才200多米,可就是植被密,难走难爬。 小玲既然能做向导,跑山爬岩自然是块的,宋戈之前徒步过,体力也还行,跟得上,金瑶看着走得慢悠悠的,上坡时也不弯腰,下坡时不后仰,照样走得虎虎生风又轻巧灵便。 走不动的是祝棉,她是被金瑶一口气吊着走的,越走越困,越困就越是走不动。 最后还是金瑶背着她走,祝棉在背上还算是老实的,安安稳稳的,一动不动,就是两手两脚也使不上什么力气,跟个秤砣一样吊在金瑶脖子上,祝棉的小手轻轻地晃啊晃,偶尔还会蹭到她的胸口,蹭到了还能听到祝棉迷迷糊糊说一句:“瑶姐,你的胸软软的,我也想有个胸。” 金瑶听了只笑:“你不是有吗?” 祝棉的小圆脸在金瑶脖子上蹭了一下:“我还想有个爸,两个也行,三个更好,让我妈别那么累了。” “赐我爸妈,多多益善”,这样的许愿方式金瑶二十年前也见过,金瑶下意识地看向宋戈,却发现宋戈也刚好回头看着她,两人对视一眼,却不尴尬,金瑶笑了笑:“你们普通人许愿,都是这么贪心的吗?” 宋戈没接话茬,只问:“你累吗?要不我来背?” 金瑶还没吭声,前头小玲扭头来了句:“得了吧,你背不好,金小姐是个厉害的人,之前看不出来啊。” 山路本就不好背人,尤其是走这未开发的野路,四周是比肩的灌木,脚下是堆叠了数年乃是十数年的腐叶,海南蛇是很多的,特别是现在的傍晚时分,小玲一直拿着根细竹棍子敲着地面,所谓“打草惊蛇”,就是如此,林子里开路必备。 天色暗了,本来他们出来得就迟,一进林子就觉得冷飕飕,热带的阔叶可以生得比人还大,一片叶子就足以遮出一片阴凉,太阳一落,原本就没什么光的密林里顿时昏暗得不见五指。 小玲还在往前走,宋戈问了一句:“夜路好走吗?” 小玲很有底气:“放心,我都来多少回了,夜路怕什么?” 宋戈不说话了,他之前参加社团的时候,社团里的学长说过,爬山最忌走夜路,那时候他什么都不懂,还是个小白,这么多年,一直把这句话奉为神明,碰到个观念不同的,宋戈只回头看着金瑶:“你呢?能走夜路吗?” 金瑶把快从背上滑下去的祝棉往上提了提,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反问:“宋戈?我?山里?夜路?” “当我没说。”宋戈摆手,可才走了两步,他的速度就明显放慢了,和前头小玲的距离看着看着远了起来,慢慢地竟是和金瑶并排走了。 行至一坡地,坡度挺陡,两人并排必不能过,金瑶示意宋戈先爬上去,宋戈却没懂。 “宋戈?”金瑶喊了他一声。 宋戈茫然回头,却站在坡下迈不出脚,他牙关紧咬,手攥成拳,姿态极其的不自然,小玲已经爬了上去,她站在坡上看着下头的宋戈,喊:“上不上来啊?你们要去的那个什么旧鹿场的宿舍,还有好远呢。” 宋戈低头,手心已经是汗濡了一大片了,他用力在裤腿上擦了擦手,擦干了汗,继续往上爬。 金瑶就在后面看着他,宋戈爬到一半又停了下来,他朝着金瑶伸手,说:“你先把祝棉送上来。” 小玲也跟着说:“是啊,这坡可不比之前的小坡,陡得很,再厉害的骡子也得歇啊,你别背着人上来,俩人都给摔了,我这趟可没给你们买保险的。” “不用。”金瑶搂紧了背上的祝棉,一抬脚,两步直接走到了宋戈旁边,没错,她是用走的,不是爬的,明明大家都穿着一个牌子的登山鞋,可金瑶的鞋底像是长了吸盘一样,爬山下坡如履平地。 “走吧。”金瑶回头看了一眼祝棉,这小姑娘睡得还挺香,呼吸沉沉,都快打呼噜了。 其实金瑶可以继续给祝棉续一口气让她自己走的,可她竟有些舍不得,祝棉信她,黏她,喜欢她,当时在长沙,金瑶只说自己有件事需要祝棉帮忙,祝棉连事儿是什么都没问,就屁颠屁颠地答应了。 后来金瑶问她,如果这件事需要祝棉付出莫大的代价呢? 祝棉只点头说:“为了瑶姐,什么都行。”虽然知道祝棉之所以对金瑶如此亲近,是因她只是一截祝知纹的鹿角,她就是为金瑶而生的,可金瑶还是觉得她就是个活生生的孩子。 早些年,金瑶也曾照顾过一个孩子。 那还是在长白的时候,金瑶看着她被孵出来,又明知她是昆仑不能容的混交兽替其遮掩,三百年的时光,她替这个孩子一点儿一点儿地洗去身上混交兽的味道,那孩子也很黏她,每年过年来拜年的时候总是喜欢抱着金瑶的膝盖喊她作“大美人娘娘”,有人纠正这孩子,说应该喊“山神娘娘”,这孩子眨巴眼,十分真挚的说:“可是山神娘娘很美啊。” 瞧瞧,金瑶就是喜欢这种诚实的小娃娃,喜欢到给了这小娃娃自己贴身的山神铃,如果当年她是带着山神铃上昆仑找玄女的话,也不至于被困在昆仑冰玉里三年后又被贬了。 金瑶是不后悔的,对于她来说,后悔是一种最无用的情绪,它既不能帮你翻盘,也不能让你心安。 金瑶又看着背上的祝棉,用祝棉去换祝知纹,金瑶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后悔,可她没有选择。 “金瑶。”宋戈忽而低着头,他是用气声说话,听着很虚,“我不能再走下去了。” 宋戈抬头,满头大汗:“夜路,我走不了,山里。” 他有些语无伦次了。 “你怎么了?”金瑶问。 第69章 第19章 我跟我妈姓,那牌子是我爸留…… “之前有人来学校,假冒他的叔叔要替他办退学。” “谁假冒?” “不知道啊,当时那三个人一个拽着宋戈的手,两个扛着宋戈的脚直接往车上送,宋戈四肢都被缚住了,根本使不上力气。” *** 这是梁霄之前闲聊时和金瑶说的,金瑶当时就记下了,还吩咐辛承去查一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宋戈这样不起眼的一个小角色,是得罪了人?还是单纯是运气不好?可要绑架也得看家境吧,相比起宋戈,梁霄似乎更值得被绑架。 不过辛承最近一直在忙碌鲲眼的事儿,这件陈年老事就被暂时搁置了,而且那些人就像是昙花一现,绑了一次宋戈,摄像头都没拍到就消失了,其中细节,宋戈也很少说,更是无从查起。 不过这次,宋戈说得很详细。 四个人还是爬上了坡,看得出来,宋戈爬坡的时候一直很害怕,以至于后来上了平地,他双腿依旧在抖,他说他不能走夜路,可太阳下山,接下来全是夜路,小玲不想停下,还是金瑶开口,说她背祝棉背累了,才找了个看似体面的借口让宋戈靠在一棵大树上歇下脚。 可宋戈一靠着树,浑身便是一颤。 “什么东西?”宋戈余音发抖。 金瑶摸了一把才说:“苔藓,山里潮湿。” 宋戈一听,再也没靠上这棵树,只细细和金瑶讲起当年的事。 按梁霄的说法,当时那伙人替假冒身份想要替宋戈办理退学被辅导员怼回来了,就干脆在路边等着宋戈,可宋戈说,梁霄和老薛救下他的那天,并不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伙人。 “是在山上。”宋戈一边手,手指一边扬起,像是在笔画,“当时是社团组织的活动,神农架徒步,五天六夜,晚上的时候,我们要轮流值夜,那一天,我是负责一点到三点,说是十一点休息,可那帮老学长围着篝火可劲儿和给学妹们讲山里头的鬼故事,一直讲到了一点半,我也听迷糊了,看着他们陆陆续续回去休息,我开始害怕了。” “你?害怕?” 宋戈白了金瑶一眼:“我当时才进校,十八岁,多么朝气蓬勃的年纪,我不能害怕?” “你继续。” “晚上的时候,林子里很静,静得只有风声、树声和云动的声音,我一个人坐在篝火旁边也不敢玩手机,就干巴巴地坐着,两点多的时候,接班的人出来了,可他说要先去外头方便一下,让我等一下他,就等着,可我一直等到三点十五,他还没回来,我就起身去找他了,我当时挺困的,只记得自己是朝着我们临时厕所的方向走的,可走着走着就不对劲了。” “走错路了?” “应该也没有。”走没走错路,宋戈实在想不起来了,当时他坚信自己没有,可当他把自己所见告诉学长,所有人都说他眼花了,说得宋戈自己都不确定了。 “反正,”宋戈换了个语气继续说,“反正我听到了不止一个人的声音,很多人,有男有女,他们像是在劝谁,一会儿苦口婆心,一会儿言辞激烈,偶尔捶胸顿足,间歇性威逼利诱。” “好生动啊。”金瑶感慨,看着宋戈一脸愁云,金瑶也跟着笑了一下,“我是说你的形容词用得很生动。” 宋戈继续说:“立刻,我做了一件让我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事,我抄起我的手电筒朝着那边打了个光,还喊了一句谁啊,那光一打,我就后悔了,好巧不巧,我刚好照见一个很奇怪的东西,第一眼我以为是头黑熊,估摸着身长有一米七左右,可我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个在地上爬的人,他四肢像是熊一样撑着地,很粗很壮,背脊拱得很高,像是一个半圆形,浑身看着毛茸茸的,应该是短毛,棕黑色,没有尾巴,但是背上支棱着几条鳞甲一样的,就像是,”宋戈反复笔画,“就像是在背上插了几根树杈。” “那你怎么判断那是人?” 宋戈吞了口口水:“因为他回头了,那是一张人脸,很清秀,有点像是男人,又更像是女人。” “其他人呢?” “跑了。”宋戈说,“我手电筒的光一打过去他们就都跑了。” 宋戈摸了摸额头,不着痕迹地擦掉额上出的冷汗,这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可是每次想到那一幕,他都觉得可怕。 “就只剩下那个奇怪的家伙,他就这样看着我,然后突然,朝着我笑了一下。”宋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只是想到他就有些反胃了,一股酸味在他的喉咙深处翻涌,他强忍着要吐出来的冲动,“他张嘴一笑,嘴里就掉了个东西出来,然后他也跑了,我不敢动,过了好久,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了,我才慢慢走过去,我想知道他掉的是什么,那东西沾满了草屑和淤泥,可我还是能依稀辨认出,那是一截舌头。” “人的舌头?” 宋戈点头:“应该是。”他长叹了一口气,“等我回到营地,接我班的那个人已经在等着了,还和我道歉,说拉肚子折腾了好久,让我快去睡觉,我看了一下时间,那时候是三点半,他差不多就是在我去找他的时候回来的,按道理我们应该会在路上碰到。” “你觉得蹊跷?” “当然,”宋戈有些沮丧,“不过天亮后,我和学长同学说了这件事,没人信,还让我把舌头拿出来看看,可我当时就埋起来了,也找不到具体在哪儿,加上没照片没视频,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没过多久,我就在校园里看到了他。”宋戈很努力地想要去回想那一天的具体日期,可他想不起来了,他只记得那是个夏天,“梁霄应该和你说过,就是有人差点把我拽上车掳走那次,但是梁霄不知道的是,我在车门口,又看到了那个人。” “神农架见到的那个?” “对。”宋戈直言,“他就坐在面包车最里面,里头黑漆漆的,没开车顶灯,我看不清他的身子,不过他那张脸,我可记得太深刻了,他又朝着我笑,就和当时在神农架见到他的时候,一模一样,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又掉出一根舌头,就立刻闭上了眼。” “然后你就怕走山路了?” 宋戈点头:“其实从神农架回来那次,我还没那么害怕,还跟着他们去露过两次营,可等我再次遇到那个人,我越想越害怕,像是梦魇一样,那段时间,我经常会梦到在一片林子里,那个浑身绒毛的人回头,对着我笑,然后张嘴,掉出他的舌头。” 宋戈说话的声音不大,又是挨着金瑶说的,小玲从宋戈说话的开始就自觉去前头探路了,祝棉还睡着,现下只有金瑶知道,她听完,没多说什么,只看着宋戈,他是真的害怕了,他的额头冒着汗,脸色也不大好。 记忆里,宋戈是个沉稳又内敛的人,他很难因为什么激动,也鲜少害怕什么,就连丁文嘉都说,自己的弟弟不是好脾气,他就是单纯的情绪障碍,对什么都淡淡的,既不抱什么希望,也没有什么激情。 可相处的这一个月来,金瑶见过他生气,也见过他着急,如今更是见识到了他害怕,莫名的,金瑶竟然有种满足感。 “你以后有我了,就不必怕了。”金瑶轻轻一挥手,一簇野生的凌霄花被藤蔓捆扎成花束一样送到了宋戈面前,凌霄花是有些味道的,不喜欢这味道的人总是觉得有些臭臭的,宋戈就是其中一个,不过他没表现出来,他噗地一声笑出来,听到金瑶又说了一句“宋戈,在山里,我可是老大。” 宋戈抬头,靠着湿润润的树干,也不怕了,他没接这簇花,只说:“花挺好看,它们应该长在山里,我就不带走它们了。” 金瑶顺着往下说:“原本也没打算给你,就是让你看看它们有多漂亮。” 前头探路的小玲回来了,她站在高高的火山岩上,有些不耐烦的催促:“休息好了没?前头再走几步就能看到鹿场宿舍楼的旗杆了。” 金瑶拍拍裤子起身:“可以了。”她伸手朝着宋戈,想拉他一把。 宋戈迟疑之际,手已经被金瑶牵上了,金瑶的手还是很冷,可宋戈却觉得有些温度,这种感觉有些奇怪,出发前他明明反复告诉自己离金瑶远一些,可俩人面对面的时候,他总是觉得金瑶好不容易。 *** 小玲说得没错,走了才不过一个小时,远远的就可以看到三排低矮的平房,枫树鹿场是一九九七年改制的,九八年的时候,原鹿场的员工才陆陆续续开始搬走,算起来,这些房子也空置了二十年了。 二十年的时间不长不短,却刚好够一棵树苗长大,也刚好够那些藤蔓爬满宿舍楼的围墙。 齐膝的野草让人很难下腿,不过对于小玲和金瑶来说并不是难事,人有人的法子,神有神的本事,不过看来,金瑶不准备让小玲继续跟着了。 “你可以回去了。”金瑶朝着小玲,又道,“辛苦了,我在薛老板那儿留了个微信联系方式,你找微信里的人要钱就行。” 小玲却说:“我跟你们一块儿进去吧,”她突然来了好心,“你看这草这么深,你还背着人,不好走。” “不必。” “我跟着吧。”小玲坚持,语气里却不全然是担心他们,似乎有自己的打算。 金瑶微扬下颌,笑着点了头:“也行,你开路。” 小玲走在前面开路,她熟稔地用硬底鞋去踩压草的根部,把草踩得死死的,好让后面的人走得轻松一些。 不过这草像是有魔力似的,前头才踩过去,金瑶从后头一走过去,一簇簇草又合拢直立了起来,前头开,后头合,走过的地方一点儿痕迹都没有。 走出草地,是枫树鹿场的小广场,地面是做过硬化的,不过缝隙里也是一簇簇堪比人高的构树和杂草,小玲下意识往后看了一眼,似乎有些惊讶,她刚开的路呢? “你现在可以回去了。”金瑶又催小玲。 小玲回过神,忽而指着鹿场宿舍楼和办公楼说:“你们不进去看看吗?” “没兴趣。”金瑶说。 小玲不解:“你们给老薛的地图,不就是指着这鹿场宿舍楼来的吗?不进去?” “只是路过而已,我们还有别的地方要去。” “哪里?” “小玲小姐,这似乎和你……没有关系吧。” 金瑶其实有无数种办法可以对付小玲,可宋戈在,她不想无缘无故地动手,原本的计划就是让小玲带他们来鹿场,之后的路,需要祝棉来指引,可这位叫小玲的,好像有自己的算盘。 “你们来鹿场……难道不是来寻亲的?”小玲其实准备走了,她一路上都自己做了标记,就算她之后没有地图,没有金瑶他们,也能一个人再次找到这片宿舍楼,可她还是忍不住问了,第一次看到这地图的时候就十分激动,她在屯昌待了好几年了,一直在找这片宿舍楼,可山里滑坡后,没人敢进山了,她就自己跑,一开始总是迷路,好几次差点死在山里头,可她不服输,跑着跑着她就成了老薛微信里备注的“带人进山-小玲”了。 也是没想到,她苦苦追寻的东西竟然有一天会直接落在她的头上,看到老薛让人送来的地图时,她兴奋得差点露了相,不过老薛很讲究,他送来的地图是红底黑字的,纸质也有讲究,不能再次复印,拍照也会反光什么也看不清楚。 可小玲还有别的办法,她花了两个小时,拿了张白纸,把地图一比一地照着画了下来,一点儿尺寸都不敢差,所以当时她迟到了,原本定了两点出发,她四点半才到。 如今,她要找的地方就在眼前,她可以回去,反正她之后也可以再来,可她还是忍不住内心的好奇,对方是和自己一样的吗? “不是。”金瑶摇头,又微微眯起眼,她盯着小玲,忽而问了句,“还不知道你姓什么。” 小玲狠狠地咬了一下嘴唇,才说:“我姓林。” 金瑶低头:“有曾用名吗?” “没有。” “你身上有个小金牌,上面刻的姓氏,好像……不是林。”金瑶指了指小玲的胸口,小玲的脖子上有一根小红绳,下头的确坠着一个小金牌,可她没给人看过,爬山时更没有露出来过,金瑶是怎么知道的? 小玲像是被击中了一样,许久才说:“我跟我妈姓,那牌子是我爸留给我的,他……姓马,叫马德光。” 第70章 第20章 按道理,你不应该知道…… 这个名字金瑶很陌生,宋戈也很陌生。 金瑶只从姜多寿那儿知道刘美丽之前是在海南屯昌枫树鹿场做工的,却并不知道其中细节,包括当年带着刘美丽上山巡检的马师傅的故事。 “我来找我爸的。”小玲语气坚决,或者现在,应该叫她林小玲。 “来找我爸的尸骨的,他以前在这儿工作过,因公殉职。”她又补上一句,眼神黯淡。 一听“尸骨”俩字就知道这是个闻者落泪的故事,一般这个时候,话术就很讲究了,死者为大,生者悲痛,就算打听事儿也得稍微委婉一些,哪晓得,金瑶开口就是一句:“你爸去世多久了?” 林小玲也不介意,还认真想了想:“二十二年吧,九八年没的,那一年我九岁,能记得事儿了,没看到最后一眼,只瞧见了骨灰,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匣子,我妈说我爸个子很高,还特帅气,有啥用啊,死了不都得塞盒子里,连个透气的口儿都没有,孤零零的,和他说话他也不能答了。” 林小玲说完,一脸诧异地看着金瑶,黑夜里,林小玲两双眸子跟明灯似的,恨不得把金瑶给看透了,林小玲双手叉腰:“你们来这鹿场是做什么的?” “和你无关,你要找的地方找到了,我们要去的地方和你不同。”金瑶重新背起被她暂时安置在地上的祝棉,祝棉像是快醒了,哼哼唧唧的,也听不清她说了什么。 快醒了就好,金瑶还指着祝棉继续带路呢。 “你们是去找鹿神的吗?”林小玲忽而扯开嗓子问了一句。 月色像是一柄剑,在金瑶和林小玲之间划出了一条分界线,金瑶在避光处,林小玲则是站在旗杆下,她抬头,仰望着无边的月色,仿佛看到二十年前,在鹿场工作的同志们一起去食堂打饭、蹲在屋檐下聊天、在水龙头下洗着衣服。 林小玲没有亲眼见过,但是她在父亲马德光的日记里读到过。 “是吗?”林小玲看着金瑶,反复确认,“除开鹿神,我想不出这破地方有什么吸引人的秘密。” “鹿神?”金瑶没听过这个称呼,封神榜上的神仙很多,偏偏没有鹿神,当然,也不能排除民间叫法,自古以来,人们就喜欢把无法解释的一些现象和巧合归于神明鬼怪,譬如鬼打墙,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夜盲症和路痴。 “想起来了,”金瑶一边搂着祝棉想让她清醒一些,一边回忆,“你的微信名,TheDeerGod,鹿神,就是这个,你自己取的名字?” “不是,”林小玲摇头,“我爸日记里写的,他提到过很多次,说自己上山遇险,鹿神如何救他,之后山上滑坡,鹿神又是如何提醒他的,他写得很真,什么洞穴、小路、瀑布、□□之类的,还有一张地图,不过被损毁了,只有一半,是去一个叫耳洞的地方。” 鹿耳洞? 金瑶提了个心眼,还有其他人知道鹿耳洞?祝知纹办事一向牢靠,除非是自己人,他决然不会透露自己藏身之处。 祝棉忽而翻了个身,她软绵绵的手搂了一下金瑶的脖子,又啪嗒一下垂了下来,手腕刚好落在了金瑶的手心,迷迷糊糊只听到祝棉说:“瑶姐,你手好凉啊,你别感冒了,我给你哈哈气。” 金瑶想了想,似下了决心,她指着低矮的宿舍楼对着林小玲说:“外头风大,进去细聊。” *** 宿舍楼毕竟空置了二十年,门前的水泥地早就被植物的根系捣得不成样子,门上爬满了拇指粗的藤蔓,宋戈打头,一连试了好几个门都打不开,他看到金瑶背着祝棉默默走在后头,更是使足了力气去拉拽这年久失修的木门。 “砰”地一下,门板坏了,只留下摇摇欲坠的门框架,宋戈见状,索性抬脚把最后几块门板也给踹了,他从夹缝里钻进了屋子,手电筒绕着屋子打量了一圈,还算干净,外头的藤蔓没长进屋子里来,也没什么异味,只是靠窗的书桌上落了厚厚的一层灰。 “进来吧。” 金瑶把祝棉靠着墙边放好,她是真的快醒了,都会自己个儿用力让金瑶省力了。 “你继续说。”金瑶对着走在后头的林小玲说。 “说什么?” 金瑶低头在给祝棉理头发,没看她,不过话是对林小玲说的:“那个地图的事。” “你想看?”林小玲来兴致了,她晃了晃这宿舍里的铁床架,虽不至于一碰就碎,可也落了一手的铁锈味儿,她干脆用鞋子在地上划拉出一小片干净的地儿,盘腿坐下,又说,“你还说你不是去找鹿神的。” 金瑶示意宋戈坐在自己旁边,这才转头看着林小玲:“你的地图……应该不全吧,那个地方不叫耳洞,应该叫鹿耳洞,你拿着不全的地图用这样的口气和我说话,是想和我讲条件?” “这样吧,咱们一换一。”好在林小玲不知道眼前这人的身份,只当金瑶是个户外经验十足的狠角色,加上金瑶对鹿神表现出的兴趣,林小玲自以为自己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赚得一些便宜,她细细想了想,才说,“你们三个人,我一个人,真一换一,你们划不来,就我和你,你问我一个问题,我回问你一个。” “可以。”金瑶点头,又加上一句,“可我未必会说真话。”金瑶意有所指地微微转头看着宋戈,“我可不是对谁都说真话的。” “没事儿啊,我也未必会说真话,”林小玲昂起头,“真真假假,各凭本事呗,来者是客,你先问我。” “那张地图在你身上?”金瑶问。 林小玲点头,指了指自己的手机兜:“在这儿呢,我拍下来了。”她像是挑衅,直勾勾地盯着金瑶,“你们那张地图,我也复制了一份。” 金瑶“嗯”了一声才说:“符合你诡计……聪明伶俐的性格。” “该我了,”林小玲早就想好了,她开口,“你们找鹿神做什么?” “叙旧。”金瑶说完,林小玲忽而冷笑了一声:“你怎么和我爸一样,真以为这世上有神啊,不过算了,你也说了,你说的未必是真的,到你了,你继续问。” 金瑶果断开口:“什么情况下,你愿意把鹿耳洞的地图给我?” 挺直接的,林小玲辞职来海南屯昌之前也算是个小中层,对上小心谨慎,对下严抓业绩,能这么痛快的说敞亮话的机会也不多。 她想了想,才说:“除非我死了。” 金瑶微微偏头:“那这并不难啊。” 宋戈听了,下意识多看了金瑶一眼,金瑶的眉眼里全是笑意,可这笑意看得人发怵发寒。 金瑶指了指四周:“这附近都没人,不算我们睡着的这个,我们两个人,你一个人,你逃不了的。” 林小玲也跟着偏头看着金瑶:“我虽然备份了,却也是设置了密码的,我不告诉你,你永远打不开。” 她话锋一转,忽而站起身看着半蹲在地上的金瑶:“轮到我问了。” 她居然还有心情玩这无聊的游戏。 林小玲底气十足:“你妈妈……是叫刘美丽吗?” 金瑶眉眼顿时舒展开来,她还以为林小玲当真知道什么秘密,猜来问去,原来林小玲从一开始就想错了道儿了,竟然以为她是刘美丽的女儿,这是错把她当成祝棉了? 也是,祝棉这名字是后取的,根本没人知道,换句话说,按照姜多寿所说,当时鹿场的人都不知道刘美丽抱着个孩子走了。 可林小玲为什么知道? 金瑶没吭声,可林小玲已经按照自己的思路开始捋逻辑了:“你是刘美丽收养来的,对吧,这一点,她应该没有瞒你。” 金瑶继续不说话,只看着林小玲,眼神似乎在说“你继续”。 可这一看,反倒是把林小玲看慌了,她哽了哽才说:“没和你说?那你为什么姓金不姓刘?” “艺名。”金瑶随口胡诌了一个借口。 “艺名?”林小玲更诧异了,“你混娱乐圈的?” 金瑶估摸着骗人骗得有些上瘾了,她把背挺直了,双肩自然下沉,以突显自己瘦长的脖颈,还煞有介事地抖了抖自己的长马尾,反问:“不像吗?” 宋戈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金瑶见状,顺道把宋戈也拉进坑里,指着宋戈道:“他,我经纪人。” “得了吧。”林小玲一脸自信,“你俩一看就情侣,还是女强男弱的那种。” 宋戈皱眉看着她,他怎么就弱了?他弱哪儿了? 金瑶挥手,示意此篇翻过,继续说:“轮到我了,你怎么认识刘美丽的?” 林小玲怕已经是在心里笃定金瑶就是刘美丽收养的那个孩子了,她也不管谁问谁了,直言道:“她是我爸的徒弟,之前在鹿场的时候,我爸带过她几年,日记里也提到过,说刘美丽在他带过的徒弟里,是最……。” “优秀的一个?” 林小玲翻了个白眼:“最能吃的。”林小玲举手比了个“三”,继续说,“我爸日记里说,这姑娘虎头虎脑的,看着老实,一顿饭能吃三个人的,鹿场的人可怜她是个没爸爸的,又都受过她妈妈的恩惠,都紧着她吃,她倒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每次上山巡守,只要带上她我爸就得多背三天的馍干,愁死我爸了都。” 林小玲一口气说了许多,金瑶没什么反应,倒是祝棉忽而大声嚷了一句:“瞎说,刘美丽吃得可少了,她不爱吃,每次吃点儿就喊饱了,她总是逼着别人吃,烦死人了。” 林小玲努嘴朝着祝棉示意了一下:“这是谁?” 金瑶随口说:“新认的妹妹。” 林小玲没多想,想着她一路也是个强势话少的,这怕是真把金瑶当做刘美丽的女儿了,林小玲说话的口气竟都变了,她细细地给金瑶讲:“一开始吧,我也没把你往刘美丽那方面想,一则这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能一直记着来追究的人实在不多,我也是等我妈去世后我才敢辞职来海南的,二则我没见过你,更没见过刘美丽,不好对号入座,我只知道刘美丽最后去了长沙,当时听老薛说你们是长沙坐飞机来的,我也没多想,不过后来……我看到老薛给我的地图复印件,我有点印象了。” “什么印象?” “字迹,”林小玲有些得意了,“我爸的日记里有一张刘美丽给他的贺卡,那字儿……圆不溜秋的,没点儿风骨,幼稚得很,我就多瞧了几眼,而老薛给我的地图复印件是手写的,上头几个字,和刘美丽的字迹如出一辙,加上这又是去鹿场宿舍的地图,我这才开始怀疑,因为在我看来,如果除开我之外,只有一个人会来找枫树鹿场的旧址,”林小玲看着金瑶,十万分的笃定,“那就是你,在枫树鹿场被刘美丽捡到的你。” 金瑶眼皮子半阖,漫不经心的说:“林小姐,你又是怎么知道,刘美丽在鹿场捡到了一个孩子呢?” 金瑶抬头,像是看着一个想要遮掩什么却又暴露无遗的孩子:“刘美丽捡到孩子回鹿场宿舍的那一天,没人知道,就算马德光事后知道,他也来不及写到日记里,因为那一天,他死在了鹿场宿舍楼前的操场的旗杆下,就是我们刚才走进来的那一块地方,就是你刚才站着昂着头看着月亮的那个地方,按道理,你不应该知道。” 70-80 第71章 第21章 看起来跟老夫老妻似的 林小玲嘴角不自然地抽了一下,她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是刘美丽的室友阿姨告诉我的。” “谁?” “不重要?” “她是怎么知道的?” “她说我爸当晚敲过她宿舍的门,说是来找刘美丽,她说刘美丽不在,又问我爸怎么一个人提前回来了,因为她看着我爸情绪状态不大对,很担心,然后她听到我爸说了一句话,原话是让刘美丽带着孩子赶紧走。” “他知道刘美丽在林子里捡到了孩子?”金瑶觉得有些不对,姜多寿并不是这样和她说的,姜多寿只说刘美丽回去后听到室友对她说赶紧走,压根没提孩子的事,是室友当时说漏了孩子?还是刘美丽少听了几个字?亦或者,是刘美丽刻意隐瞒了? 林小玲慢慢靠着后背生锈的床栏杆:“应该是知道的吧,”她揉了揉发酸的太阳穴,“总之,我来的目的很简单,我觉得我爸死得有蹊跷,枫树鹿场当时的副场长来过我家,说我爸是被鹿咬死的,可我不信。” 林小玲深吸了一口气:“我爸陪了鹿一辈子,它们是绝对不会伤我爸一分一毫的,尤其是我在看到我爸爸的日记后,我更加相信……他的死不是意外,他是被人逼的,有人一直在逼他做不愿意做的事,他害怕会连累我和妈妈,所以才把我们送到了福建老家,他每年都会给家里寄钱,寄很多很多的钱,他还会给我的学校寄信,每个月都有,在信里,他会教我和他沟通用的暗语,我一开始只觉得好玩,就像是我和他之间独有的秘密。” “可后来,当我看到他那本根本不像是日记的日记,我才明白,他教我的暗语是有用的,那整本日记都是用暗语写的,外人看起来只一些词句不通顺的练字稿,可只有我知道那里面记了什么东西,而我拿到这本日记的时候,写字的那几页都在,只有地图那张,被撕掉了大半。” 金瑶听明白了,她反问:“因为地图要画路线,用不了暗语?所以被人发现了?” “也是可以用的。”林小玲纠正起金瑶来也是一板一眼的,“经纬度你知道吗?” 金瑶没吭声,倒是宋戈默默补上一句:“她活得比较传统,可能还没学到这块来。” “我知道。”金瑶像是赌气的口吻,她只看着宋戈,满脸写着“我可厉害了。” 宋戈也跟着哄她:“行行行,你知道你知道。” 林小玲一门心思和金瑶科普,没心思看这俩人的微表情,只继续说:“这个地图比例不大,用经纬度来定位明显是不可能的,我爸采用的是类似经纬度的一种方法,这是我小时候和他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棋盘坐标,那时候我在福建他在海南,他给我寄过一张100乘100的方格纸。” 林小玲一边说一边比划着,她伸长了胳膊,拼了命想去一比一还原那张贴满她整个卧室墙的白纸,那是她的爸爸马德光专门买了人家测绘用的画图纸给她做的。 林小玲笑:“他一张,我一张,每次我们通信除了用暗语,就是用坐标的方式在这张方格纸上下棋,通过坐标标记的方式去落子,他是白子,我是黑子,他回的书信里回标记好他要下的坐标,我就按照他写的找到那个点儿,画个圈儿,再把我要下的坐标在信里回回去,自己个儿在自己的格子上也跟着涂个黑团团。” “下的是围棋?” 林小玲噗地一笑:“是五子棋,我哪里会下什么围棋啊,很诧异对不对,五子棋那么简单,我爸偏偏能陪着我玩好几年,一个月一两封信,几年过去,棋盘都还没走满,谁也没赢,长大了再看那棋盘,其实他早就赢了。” “挺感人的。”金瑶看了一眼宋戈,语气倒是真挚,“可惜我和他都没爹妈,没办法感同身受,所以……,”金瑶挺关注之前那张地图的事儿的,“那张地图是谁撕的?” “不是损毁的话,应该就是我爸自己。”林小玲也是推测过很多种可能的,想来想去,只有马德光最有可能,不过是一本私人日记罢了,连前头被人威胁的事儿都没被发现,一张用暗语写的棋盘式地图应该更不容易被发现吧。 “他是想保护这个地方?” 林小玲摇头:“这我真就不知道了。”林小玲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样子像极了游乐场里抱着水晶球的波斯女巫,“我只知道,鹿神一定真的,这个世界上,其实是真的有神仙的,你……信吗?” *** 金瑶正站在檐下透气,说是透气,倒不如说是发呆。 宋戈推开门出来,回头看了一眼在屋里揉腿捏肩的林小玲,又看了一眼熟睡中的祝棉,确认过后,才敢走远,他就站在金瑶身边,金瑶还是穿着他选的冲锋衣,黑色打底,手臂上是橙色的反光条,和宋戈是同款。 “你不是说,祝棉可以带着你找到祝知纹吗?”宋戈也跟着金瑶的眼光看着远处,那儿黑漆漆的,没什么好看,不知道金瑶怎么可以盯着看那么久。 “对。” “那你为什么答应林小玲的条件?”宋戈半低着头,刚好可以看到金瑶的耳郭。 金瑶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你知道要怎么利用祝棉才能找到祝知纹吗?” “不是说她会带路吗?” 金瑶回头指了一眼:“她睡着呢,怎么带路?”金瑶没等宋戈继续问就主动说:“鹿角指路,焚其身骨,扬灰之处,便是归途。” 短短十六个字,像是口诀又像是金瑶单纯的感慨,不带一点儿血星子,可听起来却骇人得很。 “烧……烧了她?”宋戈有些慌了,虽他早就知道祝棉替金瑶带路的代价极大,却没想到是连骨灰都留不下。 “嗯。”金瑶点头,这是她原本的计划,“她本来就不是人,只是一截鹿角罢了,换做之前,我肯定早就下手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竟对着一截鹿角起了怜悯,不对,好像也不是怜悯,感觉怪怪的,我变成了我当年最讨厌的样子,优柔寡断,多愁善感。” 金瑶扭头,死盯宋戈:“宋戈,我好像变得……越来越像你了。” 宋戈下意识往后挪了半步,反问:“像我什么?” “你是天生的老好人,我是出了名的脾气差,宋戈,我本性并不善良,更不想当一个善良的神,你说我是不是该怪你,怪你软化了我的脾气,磨圆了我的刺棱,我竟也会心软,而且对着一截鹿角心软,每每看着祝棉的时候,总会想到你和我说的那句,她现在有妈妈了。” 金瑶说完,叹了一口悠长的气,以一种感怀天地的口吻呜呼了一句:“男人真是祸水啊。” “金小姐很有经验啊。”宋戈倒是听出了一些其他味道,他撩起自己的手机晃了一下,“不好意思,没忍住查了一下,您和祝知纹的关系貌似不单纯是上下级吧。” 这敬语都用上了,这话就不简单了。 可晃什么手机啊。 “辛承给你开了信息查询系统的账号?”金瑶一眼就看出来了,不然宋戈怎么能这么嘚瑟呢? “没错,还是VIP的,无限次数查询,除开某些加密内容我看不到,基本上……能查个大概,我也算是对你们的世界略微了解了一些,”宋戈也不遮掩,“我在里头查了下你,金小姐战绩很光荣啊,光是重大过失就犯过三次,严重警告部分我翻了四页都没翻完,惩处的记录末尾里直接挂了个压缩包名字叫其他过失,我看下,17个G啊,还是word文档,关键是,你这里头基本件件都有祝知纹的名字,你俩到底谁是谁的祸水?” 金瑶朝着宋戈眨了眨眼睛,说起话来竟也吞吐起来:“你有点……。” “点什么?” “凶巴巴的感觉。”金瑶摇头,“不像你,我不适应了,我进屋了。” 不适应?她又怎么不适应了? *** “就咱们仨?”林小玲看着站在外头挽裤脚的宋戈。 “恩,祝棉留下休息,回来的时候接她。”宋戈照着金瑶的话转达给林小玲。 林小玲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屋门口,金瑶正在里头收拾,不是替自己,而是替祝棉。 宿舍楼里空荡荡的,九八年之后鹿场改制,人都搬走了,什么都没留下,连个让人靠着舒服点的地方都没有。 金瑶轻轻推开咯咯作响的窗棂,手指头一勾,窗外的比人高的野草瞬间往两边倒伏,几股藤条顺着墙壁爬进了屋子里,沿着房檐抽生出无数枝条,把整间屋子都裹得严严实实的。 似乎还不满意。 金瑶看了一圈,手指尖往手心里一掐,外头传来斯斯的摩擦声,窗户一开,两片硕大的芭蕉叶被藤条拖拽了进来,缠绕加固,直接做成了一个小窝。 金瑶把祝棉抱进窝里,顺手替她捋了捋头发:“其实我不是很喜欢你。”金瑶说着说着又笑了,“你太黏人了,我也不大喜欢别人喊我瑶姐,他们都喊我瑶娘娘,如果回去后,你还记得我,记得别喊我瑶姐了。” 金瑶起身,十分客气的对着满屋子的藤蔓和枝条点了点头:“多谢了。” *** 四个人变三个人,没了一路昏迷的祝棉,他们走得倒是快。 宋戈虽然不敢在夜里走山路,可若只让林小玲和金瑶前往,他实在是不放心。 “其实我还好。”金瑶当时听到宋戈的担忧立刻表态,“不用担心我。” 宋戈看都没看金瑶,声音闷得像是蚊子叫:“谁担心你,你当我担心林小姐行不行?” “什么?” 宋戈微侧过头对着金瑶说道:“我担心你这个臭脾气,半路上为了地图真把人家给结果了。” 金瑶肃然:“我很遵守承诺的。”她又追着说,“宋戈你可不能这样想我。” 宋戈没吭声,倒是金瑶上了心,她轻轻拽着宋戈冲锋衣的袖子:“宋戈,你真觉得我是那种暗地里捅刀子的人吗?” 宋戈抬手,直接把水壶盖子拧开往金瑶嘴边一怼:“不吃东西,水还是要喝的。” 金瑶没接,宋戈也不好松手,俩人就这样对着站着,宋戈这一怼也怼得挺用力的,或者叫挺到位的,他买的是运动水壶,上头一个奶嘴似的活动塞口,好巧不巧,这塞口刚好就塞进了金瑶的嘴里,金瑶微微张着嘴,看着宋戈眨了眨眼。 宋戈本能地想要收手,却还是忍住了,声音有些浮躁:“自己拿着喝啊,难不成要我喂你?” “宋戈,”金瑶接过水壶,没喝,她只说,“你拿错了,这是你自己的水壶,我的是粉红色的那个,你当时给我选这颜色的时候,嚣张得跟暴发户似的,怎么?你……不记得了?” 宋戈听了,只伸手轻轻拽了拽金瑶手里的蓝色水壶,却发觉金瑶握得死死的,宋戈取不动。 “你用我的吧。”金瑶朝着宋戈扬了扬眉毛,“就当是交换了。” “不……不必了。”宋戈生拉硬拽全用上了,好歹把水壶夺了过来,可之后的一路,纵使走了快两个小时,纵使宋戈嘴皮都开始干涸,他都不敢喝水。 这次是林小玲和金瑶走前头,他殿后,原本金瑶是要自己殿后的,宋戈不是说他怕吗,怕的人还是不要走最后面了,可宋戈只摆手让她往前走,一路上,宋戈一直攥着拳头,他心里还是有些发怵的,像是生理反应,听到一点风吹草动就不自觉地心跳加速。 金瑶倒是回过几次头,她担心宋戈,生怕他又像之前一样脚软爬不上坡,可每次回头,宋戈都会板着脸“训”她:“好好走路。” “你俩在一起多久了?”林小玲指着身后的宋戈问金瑶。 “我俩?”金瑶算了算,“一个多月吧。” 林小玲笑了:“看起来跟老夫老妻似的。” “我俩不是你想的……。” “你为什么来屯昌?”林小玲还没听完金瑶解释,就忙不迭地问金瑶下一个问题。 金瑶没答,只是反问:“我俩看起来很像夫妻吗?” “谁俩?” “我和他。” “他是谁?”林小玲笑眯眯地看着金瑶,她这是在套话呢,老薛介绍的时候只说他有一个朋友要进山,却没说这个朋友叫什么。 金瑶顿了顿,目视前方,只说:“我来屯昌的目的,和你差不多。” 林小玲嗤笑了一声:“一个名字罢了,藏着捂着的,你还挺护犊子。”她转而又说,“你年纪不大吧,我爸九八年出的事,当年美丽姨捡的你,算来算去,你也才二十二,怎么说话做事一副冷面样儿,也就你对象能包容你。” 林小玲这是打定主意这俩人是一对了,一口一个“对象”,张嘴就是“包容”。 “咱可说好了。”林小玲心里头打着算盘呢,“待会儿到了地方,你先进洞探路,生死自负,这是我带上你俩一块儿去的条件,你可不能反悔。” 金瑶面无表情:“好。” 第72章 第22章 挖开 “只能走到这儿了。”林小玲站在山坡顶,指着四周无甚差别的灌木丛和坡地,她转头看着金瑶,“我爸的地图只剩了一半,只能带你们到这儿了。” 金瑶站在湿漉漉的草地上,猛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全是林子里潮热湿润的味道,没有其他的气息,祝知纹距离她应该还很远,不过再远也都应该试试。 “先休息一下吧。”金瑶看着最后爬上来的宋戈。 宋戈体力其实是不错的,可是和常年在山里跑的林小玲和非人类的金瑶来说,他显得稍微有些落后了。 宋戈扒拉上一块岩石,先是把包背往上一搭,做了个临时落脚的地方,然后又甩了甩背带上沾上的草籽和树叶,回头准备喊金瑶过来歇一歇,可林小玲倒是不客气,先是一屁股坐了上来,然后又指着远处的金瑶问宋戈:“她做什么呢?” 远处,金瑶正在地上捡树叶,她团了厚厚的一层在手里,捧着握着,不敢用力,像是怕弄疼了它们一样。 金瑶站在坡上,静止不动,她像是在等什么。 林小玲歪着头,不解:“她中邪了?” “她在等风。”宋戈似乎很了解金瑶。 风来了。 金瑶扬手一撒,手里数十片落叶随风飘扬,又像是无数花蝴蝶在风里旋转、流连、跳跃。 林小玲缩了缩脖子:“玩浪漫?” 宋戈低头抽出自己的水瓶,又对着林小玲说:“她有自己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方式。” 林小玲自然不懂,她向来心直口快,对这位突然出现的“刘美丽养女”,她虽然愿意合作,可并没有太多好感,只觉得她有些冷冰冰的。 “这么奇葩。” “不是奇葩,”宋戈纠正林小玲,“是特别,她只是一个很特别的人而已。” 宋戈说完,仰头猛喝了几口水,喝完才想到,这是金瑶碰过的水瓶,那活塞口湿润润的,宋戈不自觉地抿了抿唇,余光里,金瑶已经朝着这边过来,出于本能,宋戈又立刻把水壶给塞了回去。 “前面有好东西。”金瑶指着左前方,那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常绿乔木林,隐约可以看出山峦起伏,地势未必比这边要低,只是看着又远又小的。 “什么好东西?”林小玲兴奋了。 “一堆坟头。”金瑶语气淡淡的。 “啊?” “都有碑,不是乱葬岗。”金瑶拾起一小截树枝在沙地上画了几笔,下一眼,她看向了宋戈,“碑上都有这个字。” 宋戈歪着脖子辨认了几秒:“万字?” 万家人? *** “豁,还真有。”林小玲的手电电量不是很足,一开始也没想着会走这么久的夜路,原本她是打算带人到了枫树鹿场宿舍楼,记下路线,第二天就出发的,可没想到金瑶比她还着急,连夜赶路不仅让人疲惫,还容易让人眼花。 林小玲再次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她的硬底鞋踩在厚厚的泥地上,看着远处密密麻麻犹如星盘一样的坟头。 她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下。 这泥地很软,软得有些不像话,她之前在福建的时候去过漳州土楼,有个小有名气的景点就是一座建在沼泽地上的土楼,人在土楼坪前跳的时候,还能感觉到地面在晃。 她很小的时候去玩过,才跳了一下就吓得要死,倒是她妈妈,看着她哈哈大笑,还拉着她的手不停地跳。 脚下也是沼泽?不至于吧,谁会把祖坟建在沼泽地上 林小玲有些不敢走了,她不怕鬼神,也不怕黑,她怕脚下软绵绵的这种感觉。 “宋戈,你过来看。”不知什么时候,金瑶已经走到这坟堆中间,她朝着宋戈招手,像是示意他过来。 这万家祖坟原本也是个开阔的地界,加上村子里的万家人多,逢年过节,尤其是过年和清明,多多少少都有人来打理坟地,换个贡品,拔个杂草,擦擦碑文,理所应当。 可看着这几十座坟头长出的杂草,估摸着是很久没有人来了。 老人们总说,坟地里的草木都长得特别好,它们的根都扎进了棺木里,专门吸死人身上的血和肉。在坟地里种下一棵树,往往会比别的地方长得更快更茂密,所以很多走山的人看到一处风水不错的地界上长满了草木,而且比周围的树木更加高大,都会选择绕路,尤其是黄昏时分,宁肯多走几十里,也不会从中穿过。 风水好,易安坟,草木兴,葬死人。 老话总是有道理的,不过金瑶不怕。 “你过来看这个。”金瑶拨开齐膝的茅草,茅草带刺,易割手,可金瑶却全然不顾,她指着茅草丛里一截一臂长的棕黑色鹿角对着宋戈:“是知纹的鹿角,一定是他的,他就在附近。” “你的……。” 宋戈一个“手”字还没说出口,金瑶又用双手捧着这截鹿角小心翼翼地说:“他应该是很痛的,山长一岁,角增一寸,如果老薛说的那个故事里,万家人带回去的真的是知纹的鹿角,二十年过去了,他的鹿角肯定不止这么多,一定还有。” “是,是还有,肯定还有。”宋戈憋着气顺着金瑶的话往下说,右手却在背包侧面的应急袋里掏出一小管液体创可贴,他瞟了金瑶一眼,直接拽过金瑶的袖子,把她的手拉到自己跟前,霸王硬上弓似的直接把药膏拧开往她手指头上蹭,“你不是山神吗?你不是厉害得很吗?那你知道在野外伤口不及时处理会感染的吗?” 金瑶先是缩了缩手,瞧着宋戈这副样子,反倒是松下劲儿来,任凭宋戈折腾,只是跟着笑:“你也太紧张了些,不过是几道小伤口罢了,回头用水洗洗就好,再者说,我若是想愈伤,吃点东西就好,我倒是有点想吃棉棉买的薯片了。” 棉棉棉棉,金瑶这几天不是喊“棉棉”就是唤“知纹”,也没见到她对自己喊个什么昵称出来。 “这坟堆挺老的啊。”林小玲不想一个人留在原地,加上她手电筒光亮不足,还是半抹黑地找了过来,她不想表现出自己害怕的样子,还装模作样地用手摸着石碑的边缘,碑上爬满了藤蔓和杂草,背光处的碑面全是青苔,她昂头,装作出一副淡定而随意的样子,“我看最近一个坟是九零年埋的,特别简陋,土堆都不如人家的高,之后都没新坟了,应该是这风水不好,早就被人弃了。” 林小玲一边说一边走到俩人之间,她看了一眼金瑶扒拉开的茅草丛,手电筒的光一朝,那犹如树杈遒劲弯曲的鹿角散发出神秘幽深的光。 “这是什么?”林小玲很好奇。 “你找鹿神找了这么久,不知道这是什么?”金瑶这是在故意反问。 林小玲弯腰又看了一眼,皱了皱眉:“这是鹿茸?” 鹿茸一般是公鹿还未角质化带毛绒的幼角,市面上那种切片卖的都是这种,林小玲许是听多了这种药用鹿茸,一开口就带上了这俩字。 金瑶没反驳,她只反问林小玲:“你刚才说,什么坟堆?” 林小玲抬手往右边一指:“就那儿,最新的一个坟堆,名字被藤条缠住了,我只看到了个日子,九零年埋进去的,是这块最新的坟了。” 最新的?得去看看。 *** “这一堆是什么?”林小玲对着眼前足有一人高的小土包嘀咕了一下,她上山带的东西不多,就一个小小的防水包,连水都只带了一瓶农夫山泉罢了,不过手电筒和登山棍她是必备的。 林小玲的登山棍应该是用了很久,看起来有些脆,中段还有一截肉眼可见的弯弧,她用手里的登山棍去敲眼前一堆奇奇怪怪的枝丫,上面挂满了树叶和淤泥,有的是风吹来的,有的是积水带来的。 金瑶暂没理会林小玲,只站在这堆枝丫旁边的墓碑前,这就是林小玲说的新坟。 趁着林小玲转身去拨弄树叶的时候,金瑶只盯着这墓碑上的藤条看了一眼,那藤条似活了一般,歘地一下滑落,露出上面还算清晰的名字和落款。 金瑶看了一眼,忽而转头问林小玲:“林小姐,你到底是那年生人?” 林小玲头也没回:“之前不是说了吗?我八零后。”她转头,随手一挥,“□□的啊。” “你过来自己看。”金瑶招手,示意林小玲过来。 林小玲的手电彻底没电了,不过宋戈还有个备用的手摇式手电,他把手里的手电筒递给林小玲,自己又从背包里取了个新的。 林小玲只看了一眼这墓碑,说话都磕绊起来:“同……同名而已吧。” 墓碑上刻写的人名……是“万德光”。 “你不是八九年生的。”金瑶几乎是笃定了。 林小玲微微张着嘴,她的脑子在飞快地运转,可偏偏又理不出个头绪,她用手撑了一下宋戈的臂膀,好让自己脑袋不要那般晕眩。 “不是,你为什么要纠结我什么时候生的?”林小玲指着这墓碑道,“你是觉得这人和我爸同名,是想说这里头埋着的是我爸?可也不对啊,我爸是九八年去世的,鹿场都发了讣告的,这点你可以自己去查,这坟可是九零年就埋进去的。” “不对,我和你解释这个做什么,”林小玲好气没气,“不过是个野坟头罢了,和我爸姓氏都不同,那个年代就喜欢叫德什么惠什么的,村子里多的是,他们都是我爹不成?” “所以你是几几年的?”金瑶像是在钻牛角尖,“九零年?” 林小玲甩手:“有必要这样猜吗?” “九一?” “没意思了啊这样。” “九二?”金瑶的思路很清晰,“再往后不大可能了,你要是九三年往后,你和你爸爸通信的时候还没上小学,能记得住暗语,会玩五子棋吗?”金瑶想了想,点了点头,像是自我肯定了一下,“九零年不大可能,你要么是九一年生的,要么是九二,”金瑶换了个方式,又问,“你属什么的?羊还是猴?” 林小玲气极:“你倒不如直接问我身份证号好了。” “不用,证件是可以造假的。”金瑶挺起胸膛,看起来骄傲极了,“这个我知道。” 她就差把“我就造过”给说出来了。 林小玲和金瑶压根就不在一个信息水平线上,她不知道万十三的那些故事,更不知道鹿角的事儿,她只是来找自己老爹当年心心念念保护的秘密的,她只是想弄清楚老爹到底是怎么死的。 “不是,”林小玲指着这坟碑道,“如果这是我爸,他怎么生的?人家九零年就死了,就算这上头的年份是假的,我爸的尸身是多少人在殡仪馆隔着玻璃看着火化的,你这……。” 林小玲捂着心口,她难受极了,她不愿意重提旧事,可为了和金瑶争辩,她一次又一次回忆着父亲去世的细节和记忆。 宋戈不着痕迹地拦在了金瑶面前,他手指朝后轻轻拍了拍金瑶的手背,示意她先别说话了,自己个儿夹在中间周旋:“林小姐,金瑶只问了你的年龄而已,半个字没提到过你父亲,更没说过你父亲和这墓碑上的人有半点关系,让你误会了,可能是她问话的语气比较强硬,可你看着,也挺心虚的。” 林小玲朝着宋戈翻了个白眼:“还以为你会说几句公道话,绕来绕去,你不还是和她是一个鼻孔出气的。” 宋戈回头看了金瑶一眼,像是得到了默许,才对着林小玲说:“年龄的事儿,我们可以不追问了,但你……。”宋戈一边说一边用手电筒往林小玲身上扫了一下,可这一扫,话语却凝固了。 “这是什么?”宋戈用手电筒的光照了照林小玲身后那小土包,准确的说,那不是土包,像是一堆被人伐砍下来的枯枝,堆叠在一块儿。 林小玲转身,她还带着生气的劲儿呢,她憋着嘴:“我刚才就发现了。” 宋戈打着手电筒绕着这堆东西走了半圈,一脸的不可置信,他转头看着金瑶,金瑶却纹丝不动,一点儿也不激动,像是早就发现了似的。 宋戈掏出挂在背包后的登山镐,这一路没什么特别难爬的地方,一直也没用得上,镐头锋亮如新,一镐下去,直接扒拉出篮球大的泥团。 宋戈扒拉了几下,身上就布满了泥点子,他像是一个雕刻家,用镐子把主干部分之外的泥团一点一点清理开,还有里头的树叶枯枝,渐渐的,一截清晰可辨的鹿角展露出来。 宋戈往后退了几步,看到这小土包往后至少延绵了五六米,他走到末端,用同样的法子,轻轻砸了几下,被树叶和泥土包裹的鹿角像是破土而出的竹笋,在月光下发出奇异的光。 “是鹿角。”宋戈小跑到金瑶身边,他刻意压低了声音,不想让林小玲听见。 “我知道。”金瑶刚才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了,可她并没有声张,反倒是关注这鹿角旁边的“万德光”的坟头来。 “是六米长的鹿角。”宋戈生怕是自己描述得不够到位,没有引起金瑶足够的重视。 “我知道。” 宋戈说的金瑶竟都知道了,宋戈有些丧气了,他转身,还想再去仔细看一眼的时候,金瑶突然指着万德光的坟头说:“挖开。” 第73章 第23章 好巧,我也在找她,找她很多…… “什么?”林小玲和宋戈几乎是异口同声。 金瑶是疯了吗?大半夜的在墓地掘坟,不怕遭报应吗? 金瑶则是从宋戈背包后面抽出另一只镐子来,她轻轻捏着镐柄,看着摇摇欲坠的,她用镐尖儿轻磕了两下这石碑,像是说给自己听的,又像是说给宋戈和林小玲听的:“人死如灯灭,都死了这么多年了,忌讳什么?” “金瑶,”宋戈还是不理解,他单手握上金瑶的胳膊,她的胳膊好凉啊,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凉飕飕的像是冰块一样,“你挖这个是为了什么,这总归可以和我说说吧。” “你不能挖。”林小玲态度更加明确了,她压根不管原因,她两臂张开,拦在这墓碑跟前,跟母鸡护崽一样,“做人得有良知吧。” “你不是说那里头埋的不是你爹吗?”金瑶反问。 林小玲更上头了:“是不是我爹你也不能挖。” 金瑶瞥开眼神,只盯着宋戈说:“我怀疑里面没有尸骨。” 宋戈皱眉:“有没有尸骨,这叫万德光的都和你要找的地方没关系吧。” “万一有呢?”金瑶沉住气,她捏着登山镐顺着墓碑边缘往下滑,像是在给墓碑凿字似的轻轻敲打。 旁边有足足六米长的蜷曲鹿角,如果老薛说的故事是真的,那个万家排行十三的男人取过一截祝知纹的鹿角回家,祝知纹不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的。 祝知纹应该很早就开始给金瑶报信了,祝棉绝对不是第一个,祝棉是九八年生的,往前推的话,祝知纹可能十几年前就开始想办法联系金瑶了。 借尸还魂这么好的机会,祝知纹怎么会放过呢? “挖。”金瑶看了宋戈一眼,几乎是同时,她一镐子直接砸在了湿软的泥地上,宋戈立刻弯腰去捡,却发觉金瑶看似随意的一掷,这镐头却整个都陷进了泥地里,不过这泥巴地…… 宋戈顺手摸了一下,湿漉漉的,最近没下过雨,虽然不知道这山里头有没有山雨,可这地面摸着软乎乎的,像是毛毯,这种触觉太奇怪了,他从未遇到过。 林小玲听了一扭头:“我可不挖。” 再说,又没有工具,用什么挖?用手吗? “没让你挖。”金瑶慢慢回头,只盯了林小玲一眼,林小玲两眼发直一瞪,整个人像块铁板一般,直挺挺地朝后倒了下去。 不过身体还没挨着地,数股藤条自地面窜起,将她的胳膊和后脑勺一兜,没让她受半点伤。 宋戈见了,下意识后退半步,可金瑶没有对他下手,甚至看都没有看他,只是朝着头顶一轮皓月招手一挥。 瞬间,脚下的坡地还是剧烈震动,犹如地震滑坡,宋戈见状,单手扶着身边一座墓碑,他半蹲着身子朝着金瑶喊:“你做什么?” 地下有东西在动,宋戈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感觉像是蛇,像是有一条大蛇在泥地里来回涌动。 欻地一下,数十条树根自地下翻飞而起,手臂粗的主根夹杂着那湿漉漉的淤泥和新生的白色根系,宋戈直接被一条主根狠狠地甩了一脸泥。 这泥巴有股味儿,除了一股阴暗潮湿的味道,更多的是一股腐烂味,就像四十度盛夏时城市垃圾站里散发出来的酸臭味。 “挖开!”金瑶昂着头,她像是对这一轮圆月发号施令。 话落,更多的树根拔地而起,在月光下舞出一道道奇异的痕迹,可却没有一个肯听金瑶的话,它们像是在逃脱,都朝着金瑶反方向慢慢挪动,像极了一个个蹒跚漫步的老人。 树也会走路?宋戈从未见过,他瞪大了眼,只觉得眼前的风特别大,大到他睁不开眼,他把眼睫上的泥巴一把擦干,又一次喊了金瑶的名字,金瑶就站在他面前,两人相距不过一步,可金瑶怎么也不回头。 金瑶高高举起手,她眼眶开始泛红,脖颈上的青筋爆似蛛网,她是山神,可偏偏这座山的树不听她的。 她高声喊:“怎么?你们都被玄女吓破胆子了吗?鲲眼杀不了我,玄女也杀不了我,可是它们……杀得了你们啊。” 金瑶环顾四周:“过去我困于冰玉,囚于苍山,而今我出来了,尔等不必害怕,我金瑶在此立誓,将来这山里头的事儿终究还是会让山来做主。” 瞬间风起,宋戈抬头看天,原本开阔明静的天空忽而卷起团云,云随风走,很快遮蔽了月亮。 光更暗了。 宋戈觉得自己心跳突突了两下,心脏像是要迸出来似的。 “金瑶。”宋戈伸手想要拉拽金瑶一下,膝盖却软了,他双膝跪地,单手撑着墓碑,另一只手拼了命去够金瑶的裤腿,可她怎么隔着自己这么远啊,明明才一步的距离,却远在天边似的。 “金瑶。”宋戈语不成声,他只听到金瑶朝天喊了一声“挖开”,继而身下的土坡猛地一动,像是潜龙翻身,迷糊间,宋戈好像看到那万德光的墓碑倒了。 宋戈脸贴在地上,地上湿漉漉的,难闻的腐烂味儿直往他鼻腔里窜,他的脑门像是快炸开了,心也不受控制地狂跳,他咬着牙闭上眼,眼睛的前一秒,他好像看到了金瑶钻进了一个地缝里,不对,那好像不是地缝,是挖开的坟,万德光的坟,这坟有这么深吗?深到金瑶走下去都露不出脑袋? 可下一秒,他就失去了意识。 *** 再醒来时,天亮了。 周围有鸟叫。 宋戈觉得浑身都无法动弹,手脚都被束缚住似的,眼睛也睁不开,不过依旧能感觉眼前是一片光亮。 被鬼压床了? 小时候,宋老爹告诉过他,肯定是因为小孩子不乖,做错了事,才被那种喜欢捣蛋的小鬼找上了,只要闭着眼大喊三声“我再也不敢了”就好了。 宋戈当时深信不疑,甚至一度期盼自己能有这机会体验一把,可二十年过去了,他也没被压过。 机会来了? 宋戈吧咂了下嘴皮子,却发觉嘴皮上全是泥土渣滓,他连“呸”了好几下,才开始喊:“我再也不敢……。” “再也不敢什么?” 这是金瑶的声音。 宋戈歘地一下睁开眼,天已大亮,他有些不适应,又下意识用手遮挡着眼皮,他看到金瑶就蹲在他旁边,金瑶瞧见宋戈醒来了,两手往自己膝盖上一搭,她手上全是泥巴,那又臭又酸的泥巴。 “你做什么?”宋戈两条胳膊使劲蹬了蹬,似乎比之前能使些力气了。 金瑶埋头继续用手刨坑:“挖你出来啊,昨天也不知道躲着点,半个身子都入了土了,”她一边挖还一边说,“这土真臭。” 她也知道臭。 金瑶埋头苦挖,不一会儿,宋戈两条胳膊都能拔出来了,他的头还是有些晕,他看着金瑶继续挖他的腿,不由得问了句:“你怎么不让昨天那些树帮你挖。” 金瑶两手插在泥地里,抬头朝着宋戈笑:“你看看周围还有树吗?” 宋戈环顾四周,空荡荡又敞亮亮的,除开这十几座万家孤坟,他们来时穿过的树林和灌木全都不见了,像是从未在这里扎根生长过。 “连夜走了?”宋戈不敢相信,“树,它们可是树。” 金瑶不以为然:“山都可以走,树算什么?” “什么?” 金瑶用手狠狠地铲了一下泥土,直接在淤泥里抓住宋戈的脚踝,把他的左腿一把扯了出来,才说:“沧海桑田,你没听过?” 两只手出来了,外加一条腿,宋戈三处齐齐用力,才把自己从泥地里拔了出来,他一边清理冲锋衣上已经浸润进去的泥水,一边问金瑶:“你昨天下去了怎么又回来了?” “下去?”金瑶似乎觉得这俩个字很好笑,“我下哪里去?” 宋戈起身,抬手指着跟前的墓碑,定睛看了一眼,却发现不是万德光的。 昨晚地动山摇的,这万家的祖坟地都被妞成麻花了,宋戈一个挨一个地去寻去找,总算是在东南角找到了万德光的墓碑,可这坟头是万德光的吗? 宋戈指着墓碑,又回头看着金瑶:“昨晚挖开坟后,里面是什么?” 金瑶歪着头看着他笑:“你觉得是什么?” 宋戈四顾看了一眼,又问:“林小玲呢?” 自己尚且被埋成这样,林小玲当时就昏厥了过去,怕是不知道被埋在哪儿了。 “她好得很。”金瑶底气倒是足,“我先挖的她。” 宋戈瞪了金瑶一眼,像是有些怨念,嘀咕了一句“小没良心的”。 林小玲和她认识不过一天,他可是从大理陪着她跑了大半个中国,出了事儿她到先管别人去了。 金瑶又问他:“你刚才说我下哪里去了?” “坟里啊。”宋戈气呼呼的,他走到万德光的墓碑前,眼皮子都不看只用手往后指了一下,“你不是把这儿挖开了,把棺木也给扛出来了,然后直接钻土里去了吗?” 金瑶脖子往后一仰,一脸不可置信。 宋戈略急了,他转头看着墓碑后面,印象里,这里头应该是个深坑,深到金瑶整个人站在里头都露不出脑袋,深到里面像是有台阶似的,可以让金瑶一步一步往下走。 可实际上,那只有一个小坑,棺木的确是被抬了出来,就斜放在土坑旁边,黑色老木漆已经退了色,只从边角勉强可以看出当年下葬时的成色,棺椁外像是被涂了一层厚厚的油脂,顺着棺盖往下淌了好几道黄色痕迹,宋戈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不敢凑近了,只绕到旁边看了一圈。 “你开过了?” 金瑶没答,只反问了另一句:“你要看吗?” “那你就是开过了。”宋戈愈发熟悉金瑶的套路了,他往后退了半步才问,“里面是什么?” “你觉得是什么?” “棺材里……按道理……是用来埋人的。” “嗯,你说得对。” “里面是万德光?” “你不是说,按道理吗?很多事……是不讲道理的。”金瑶把手边的镐子丢到宋戈脚下,“你自己撬开看就是了。”她昨晚也不知道用这镐子做了什么,镐柄上全是泥巴,宋戈握都握不住。 “你昨晚真的打开过?” 金瑶点头。 宋戈把镐子往地上一丢,偏头看了一眼这棺木,自言自语了一句:“你打开过就不必用镐子撬了。”宋戈鼓足勇气,两手扶着棺盖,狠命一推。 他原本没以为自己能打开,这棺盖看着腐烂大半,可实际上还是沉得很,下葬的时候,得四个人才能抬起来,不过他是用推的,加上这棺椁上莫名的黄色油迹,他竟直接推开了大半。 一股刺鼻的味道袭来,有些像是汽油味儿,往人鼻子里窜的时候都快让人窒息了,早些年加油站设备老旧,一进加油站就能闻到这股味道,宋戈坐长途汽车回家的时候经常闻。 宋戈捂着口鼻,眯着眼去看了一眼,恍然道:“空的?” “我说了,里头原本就是空的。”金瑶倒是不慌。 宋戈单手扶着棺木,竟只靠着一只手就把余下一半给推开了来,棺椁里头已经裹满了淤泥,看着约有十几厘米厚,纵然有些厚度,却也能看出,这棺椁里是没有尸骨的。 宋戈斜着眼盯了一眼,忽而从地上拾起镐子,他单手捂着鼻子,整个人几乎都探到了棺材里头,另一只手用镐子的尖头轻轻敲了敲棺椁底部,起身,退后,深吸了一口气,又继续钻进去敲,连续三四次,他才用笃定的口气对金瑶说:“这棺底被人打开过。” 金瑶摆手:“不是我。” 宋戈皱眉:“昨晚你真的没下这坑里?” 金瑶摇头。 宋戈忽而想到俩人之前定好的规则,金瑶说的必须要是真话,又追问了一句:“你用说的,别用点头摇头。” 金瑶差点就要翻白眼了:“真没有,昨晚你晕了一晚上,我照顾了你一晚上,哪有空去坑里?” 可宋戈明明看到了,虽然模糊,可是他真的看到了,是幻觉?可当时他脑子嗡嗡嗡地叫,那种痛是真实的。 “等下。”金瑶似明白了什么,她随即跳到原本埋着棺材的坑内,单膝跪地,双手摸着里面油光软腻的泥土,先是摸,尔后是抓,最后是狠狠地掐,她掐到指甲缝里全是泥,用力到手背青筋凸起。 宋戈见状,也跟着跳了下来,站在她身后问:“你是在找什么吗?” 刹那,脚底下的土地仿佛再次活了过来,拖着两人往下狠狠地沉降了一下。 宋戈立刻躬下身,手臂环着金瑶的肩膀,金瑶却顾不上他,只把身子贴得更低了,像是整个人都要爬进这泥巴地里。 “知纹,是我啊。” 话音还未落稳,宋戈只觉得脚下一空,像是掉进了一条裂缝,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可下一秒,一个藤条织就的大网接住了他,可他后脊还是猛砸了一下,他扒拉着网洞想要起来,可脚下缠绵交织的藤网又瞬间断开,等金瑶跌落下去,另一张大网又会及时地接住他。 宋戈一直在往下落,跌跌撞撞,颠三倒四,他远远地可以感觉到金瑶在他前面,他使劲喊:“金瑶,金瑶。” 可没人应他,这像是一道很长的通道,自地面一直连接到地心深处,宋戈一度想要抓着藤条停下来,可那藤条似和他较劲一般,他越是用力,藤条抽动的速度就越快,让宋戈根本抓不住。 他手心已经磨出无数血痕,脸也被划花了,他放弃了,这种情况下,他只能用胳膊肘保住头,把身体团成一团,也许这样还能活下来。 “砰”地一声,宋戈落了地,他大喘着气,试图动了动自己的胳膊和腰,上半身还是好的,他双手撑着地,低着头,尝试把腿给抻直了,可小腿一往后伸,膝盖骨就痛得很,他试着去伸另一只脚,倒是可以撑着地,可小拇指痛得很,估计是骨裂了。 宋戈只能趴在地上,现在的他不能乱动,他昂着头,看着头顶自己掉落下来的洞口,可洞口已经小到看不清了,只有那丝丝缕缕的光洒落进来,勉强证明着这里和外界还有着这微不可察的联系。 宋戈花了很长的时间来适应这里头黯到极致的光,可他几乎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只能靠摸的。 这是个极小的洞穴,四周是奇形怪状的火山岩,至于其他,宋戈不知道,包括金瑶在哪里。 “金瑶。”宋戈喊了一声,没人回应,就连回声都没有。 她能去哪里?她是和自己一起摔下来的,除非这洞穴里有其他出口。 宋戈强忍着骨裂站起身来,他拖着一条残腿,吃力地绕着这洞穴再摸索了一次,上上下下都用手去碰了去够了,还是没有找到出口。 “金瑶。”宋戈拼尽全力大声喊了一句。 还是没人回应。 宋戈没力气了,他的膝盖太痛了,像是一千根钢针一针一针地扎进来。 他瘫坐在地上,靠着一块尚不那么嶙峋突兀的岩壁,开始检查自己身上的伤口,两条腿的伤不需多说只是右腿不知道是伤了骨头还是伤了韧带,希望只是韧带吧,宋戈也说不准。 手心里全是血,裸露的伤口里夹杂着不少藤刺和石子,太过明显的被宋戈用手拨弄掉了,至于更细小的,这里没有光,宋戈也处理不了。 再就是头部了,他额头正在渗血,顺着眉骨一直往下流,宋戈颤巍巍地摸了摸伤口,还好,伤口不是很大,两厘米左右,不过很宽,是必须要缝合的伤口,冲锋衣里没有止血带,只有一小截他习惯随身携带的卫生纸。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用卫生纸来处理伤口,上面的荧光剂和细菌比想象的要可怕得多,可宋戈没有其他选择了。 他用纸巾压住伤口,继续摸自己后脑勺,直到摸到右侧还有一个大肿包,果不其然,他的脑袋也撞伤了,可他满脑袋都是血,他分不清后脑勺有没有磕坏。 保险起见,宋戈脱掉了自己的冲锋衣,里面是一件吸汗衫,他一口气也脱了下来,光着上半身用吸汗衫把自己头给扎了一下,又重新套上了冲锋衣。 这洞里见不到太阳,很冷,他必须保持自己体温正常。 确保自己不会立刻丧命,宋戈才从衣兜的贴身口袋里摸出手机,如他所料,这里是没有信号的,唯一的卫星电话也放在背包里了,而背包,在他推棺盖的时候就被他丢在了旁边。 他得回去,至少他得让金瑶知道自己在这里。 可金瑶在哪儿呢? “金瑶。”宋戈几乎是用叹息的音调在慢慢喊金瑶的名字,之前竟没发现,原来金瑶的名字简单又好上口,一喊起来,竟有些停不下来。 “金瑶金瑶金瑶。”宋戈连喊了好几声。 ——你在找她? 突然有个声音回了。 宋戈警觉起来,他摸着石壁想要站起身来,还未站直,就听到这声音又回了一句:“好巧,我也在找她,找她很多年了。” 第74章 第24章 马德光他自己知道……他不能…… 找她很多年了? 宋戈蓦然懂了,虽心里头不大相信,但还是问了一句:“你是祝知纹?” 没人回他。 宋戈用手捶了捶自己的头,他是不是出现幻听了,人在极度恐惧和不适应的情况下就容易出现幻觉,就像他昨晚迷迷糊糊看到金瑶钻进了坟坑里一样。 “你知道我?” 那声音回了,语气有些戏谑,没等宋戈继续问,那声音又说:“你居然知道我,我这么出名的吗?” 这口气,倒是和金瑶有些像,听着都像是居高自傲的人物。 “金瑶在找你。”宋戈指着头顶,“她刚才和我一块儿从上面掉下来的,但是不见了。” “哦,我知道。”那声音又说,“她进不来的,玄女设过咒法,这洞里死人能进、野兽能进、飞禽能进,只有金瑶……进不来。” 宋戈正想张口,忽而又听到那声音“咯咯咯”地笑了一阵,反问宋戈:“你听懂了吗?” 宋戈沉思,脑门却一阵抽搐,他沉住气:“我知道,死人能进,活人呢?” “你猜?” 宋戈不喜欢猜,尤其是在这个当口,他是已经死了吗?可是他还能感觉到痛,他的血还在流动,他甚至以想要再次确认为目的摸了摸自己额头的伤口,隔着吸汗衫他都能感觉到伤口还在汩汩冒着鲜血,他是活着的,他一定是活着的。 “可我进来了。”宋戈大着胆子,他撑起身子继续问,“你在哪里?金瑶找了你很久了。” “我就在你旁边。” “我看不见你。” “你当然看不见我。” 话语落,宋戈忽而觉得这洞穴震了一下,他反手抓住后背岩壁,他手心浸濡出一片汗,他抬头看着自己掉下来的藤网,那藤网像是新长出来的,藤条都是翠绿翠绿的,这种没有光亮的地方,怎么会长出这么多藤条呢? 脚下又是一震,宋戈脸已经僵得不敢做任何表情,他只听到那声音像是从地底下传出来的。 “因为你在我的鹿角里啊。” 鹿角,又是鹿角。 宋戈快不能呼吸了,他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自己被困在了鹿角里? 只听那声音时远时近:“山长一岁,角增一寸,娘娘没告诉你吗?我被关了许多年了,我的鹿角起先还能蜷缩在鹿耳洞了,可时间久了,便开始慢慢往上往外长,它们刺穿了岩石,突破了泥土,直到三十年前,它们长到了外面,看到了太阳,呵呵呵。” 这声音在笑,他笑了好一阵,才继续说:“鹿角见了太阳,就像是植物遇了活水一样,它们更加疯狂地开始生长,向着太阳向着山里,它们裹挟着岩石,绞缠着树根,像瘟疫一样蔓延繁殖,这漫山遍野,全是我的角。” 宋戈身子渐渐软下,他的手往地下撑了一下,果然,碰到了一个不同于岩石却依旧坚硬的东西,那他在外面看到的那六米长的鹿角一样,光滑却又略带毛绒的质感十分奇特,宋戈认得,这是祝知纹的角。 “你想下来吗?” “我怎么下来?”宋戈问他,“我的腿废了。” “自然有办法。” 轰地一声,宋戈感觉整个人都在往下移,像是在电梯里瞬间失重的感觉,只不过这种感觉持续了很久。 宋戈死死地扶着身后的岩壁,却感觉那坚硬无比的岩石也在慢慢滑落,他立刻俯身抱住刚才摸上的那截鹿角,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力气。 这段过程很漫长,至少对于宋戈来说是这样,他看着头顶原本还能透下丝丝光亮的洞口越来越小,最后小到看都看不到,他不知道金瑶在哪儿,更不知道祝知纹是不是真如金瑶所说的可以信任,他闭着眼,只感觉整个人往前一冲,巨大的俯冲力让他下意识用胳膊护着头,可他只冲了很短的一段距离就停下了。 宋戈抬眸,眼前漆黑,他什么也看不到。 “你怕黑?” 祝知纹的声音更近了,像是正对着宋戈的耳边说的。 歘地一下,四周忽而燃起了幽蓝色的火焰,虽不敞亮,却也足以视物。 宋戈用两只手支起身子,用尚算完好的左腿蹬了一下。 “嘶……。” 痛,他的右腿更痛了。 宋戈满头虚汗,只能用额头撑着地面,他几乎说不出话来,深呼吸了好几次才说:“金瑶还在地面上吗?” “我不在那边,你回头。” 宋戈咬着牙,慢慢往后转。 这一幕,宋戈这辈子乃至下辈子怕是都忘不了,就在他身后不过一尺的距离,跪着一个浑身雪白的男人,没错,是雪白,他身上很干净,一点瑕疵乃至一点儿灰尘甚至都没有。 他双腿并拢跪在地上,脊背弯曲,脊骨突兀得像是一座座小山峰,他很瘦,瘦到几乎皮包骨头,他双肘贴着地面,这是一个极其虔诚的臣服姿态,若是第一眼看去,必然会觉得他是在跪拜什么,可顺着他的脖颈他的后脑看过去,便会明白,他是被重如泰山的鹿角给压弯了腰,压垮了身子。 宋戈顺着他的鹿角往上看,幽蓝色的火焰勉强照亮了一席之地,可且就这几寸的光,那犹如百年老树根粗壮的鹿角根部,那遒劲蜿蜒的鹿角枝干,它们像是争夺雨露的大树,拼了命地向上延展,最终隐没在黑暗里。 宋戈看不清祝知纹的正脸,只看到他突兀的眉骨和高挺的鼻梁,祝知纹的侧脸是极其好看的,在男人的审美看来,也是俊俏帅气的那一挂。 宋戈转头又去看那火焰是哪里来的,却发觉那燃烧着不是别物,而是一截一截的鹿角,祝知纹的鹿角。 “这是你自己割下来的?” 祝知纹头都没抬,却能猜到宋戈问的是什么,他语气平淡:“早些年割的,那时候,我的手还能碰到鹿角,不像现在,手都抬不起来了,闲来无事,割着玩玩,后来发现,烧起来也挺好看的。” 宋戈无法理解,按金瑶的说法,祝知纹当年最珍惜的就是自己的鹿角,如今却转了性,不仅随手一割,还随手一烧,目的只是为了——玩玩? “是娘娘让你来找我的?”祝知纹微微挪动了一下头,他能动的空间不多,最多只是侧转个几度,甚至连个正脸都没办法给宋戈。 “是,是金瑶让我来的。” “你喊她金瑶?” 宋戈想了想,改了口:“是娘娘让我来的。”他又问,“但她没说怎么救你出去,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祝知纹低着头,重新将额头贴上身下冰冷的石壁,他像是在笑,“借尸还魂,你听说过吧。” 宋戈心中咯噔坠了一下,他身子往后蹭了几厘米,才继续说:“就像你对万德光那样?” “那不一样。”祝知纹记得这个名字,“他那叫做报应,因为贪念,他割了我的鹿角,不过是小惩大诫罢了,若比起我和娘娘当年带领羽卫的手段,我还算仁慈了。” “我没懂。” 祝知纹眼珠子朝着宋戈瞟了一眼:“他拿了我的东西,我屡次托梦给他他不肯还,出于自保,我只能让鹿角附身于他,为了保密,让他剪掉了自己的舌头,原本我只想到此为止,让他把鹿角还回来就好,可谁晓得他竟把一切都写了下来,那他就只能死了。” 祝知纹把一条人命说得轻飘飘的,让宋戈觉得有些害怕,就算如金瑶这样一向高冷甚至有些不可一世的人,面对祝棉,她也心软了。 可祝知纹没有。 宋戈看不清祝知纹的脸,不过祝知纹都已经干瘦成这般模样,想来这张脸也是极其吓人的。 “不过他还算是有点用的。”祝知纹话锋一转,竟高兴地哼了两声,“他的棺木,刚好葬在了我的鹿角上,那截被他带回家的鹿角就放在他的土堆上,我用鹿角自下而上地刨开了他的棺木,拖出了他的尸体,就在那儿。”祝知纹慢慢扭转着胳膊,他的手肘贴着地面,极难动弹,他以一种类似瑜伽的高难度动作一点儿一点儿地蹭着胳膊,势必要指认清楚。 “那儿,他当时就掉在了那儿,离你不远。”祝知纹歇了口气,“可惜他没舌头了,我只能用鹿角给他做了一截新的,哦,对了,就是他当年砍下的那截,也真是巧,我需要他替我出去找人。” “找金瑶?”宋戈脱口而出的还是金瑶的全名,他看了祝知纹一眼,跟着改口:“找瑶娘娘?” “是。” “可他没去?” “没有,他和我进行了另一笔交易。”祝知纹伸了伸脖子,他的头太重了,“自打我用鹿角附身后,我发现比起砍下鹿角送出去,等他们长大了,能走了,能跑了再去替我找人,用鹿角附身的法子似乎更快,我不缺鹿角,但我缺人。” “他改名换姓,从万德光变成了马德光,混进鹿场,一开始,我和他说的是以巡查的名义让他多带几个人来,带足了十个,他就可以重获自由投胎去了,可他不忍心,他说他之前做错了事,不想再做坏事了,我退而求其次,只能让他带了些穷凶极恶的恶徒来。” “什么意思?”宋戈不理解。 “现在是什么年份?” “年份?” “公元多少年?” “2020年。” “哦,这么久了,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啊。”祝知纹叹了口气,“早些年的时候,鹿场周围偷猎的人很多,他们用的散弹枪,你见过吗?里头装的全是铁砂石,打到人身上就是一身的窟窿眼,运气好的话,只是轻伤,如果打中了要害,也是能杀人的。” “起初我不愿意用那群人的身子骨,这群人,心不正,恶念太强,鹿角附身也未必治得了他们,可万德光……,哦,不对,那时候已经叫马德光了,他再三坚持,加上他的确押了很多偷猎的人过来,不用白不用,所以那几年,我们配合得相当默契,甚至到了后来,山里有什么动静我都会想办法告诉他,为此,他貌似还得了不少好名声。” ——当时有个叫马师傅的,特别神,进山都得跟着他,那块儿快要滑坡了,那块儿路断了,他都知道。 宋戈的确听过,是从姜多寿那儿听来的,而姜多寿的消息,多半也是从刘美丽那儿买来的,的确,从刘美丽的角度来看,他们只知道马师傅厉害,却不知道人家为什么厉害。 “后来呢?”宋戈问,“马德光恋爱了?有孩子了?” “他有孩子了?”祝知纹额头贴着地嘻嘻嘻嘻地笑着,“鹿角是不可能有孩子的。” 那林小玲是…… “他只和我说过,他喜欢上一个姑娘,那个姑娘和他初恋长得很像,连名字都是一样的,他说他对不起他的初恋,不想再对不起这个姑娘,让我匀他一个月的假,等他把心爱的姑娘送回老家,他继续替我干活。”祝知纹说着说着便皱起眉头来,“那姑娘在老家……给他戴绿帽子了?” 宋戈:“马德光他自己知道……他不能有后代吗?” “自然是知道的。”祝知纹断言,“其中利害,我早就与他讲得一清二楚了,他是自愿替我干活的,只为了多活几年。” 宋戈脑子里有些乱,很多事他不想听祝知纹的一面之词,这些互相矛盾的事,可能出去之后才能问个清楚,再加上他的额头还在流血,他不想耽搁久了,他继续挪了挪身子,问祝知纹:“怎么才能救你出去?” “你是说现在?” “怎么了?” 祝知纹笑了:“如果是我刚进来那会儿,我倒是好出去,可如今我的鹿角布满山野,我出不去了,我只能死在这里了。” “没有其他办法吗?” “有啊。” “什么?” 祝知纹反抬起胳膊指了指自己的后脑勺:“砍掉它,齐根砍掉。” 宋戈差点就开始找家伙事儿了,却听到祝知纹又说:“可我不可能砍掉的,我这么漂亮的鹿角,玄女太清楚我的弱点了,纵算是死了,我的角也必须在,不然,我早就出去了。” 宋戈一边往周围摸索,一边问祝知纹:“可你为了找金瑶……娘娘,不还是割了鹿角。” 祝知纹顺口一句:“那是当然,娘娘……可是比我命还重要的。” 第75章 第25章 命真大,这样都没死 宋戈一路摸索,祝知纹的鹿角坚硬难破,若无刀刃匕首肯定割断不下,按照祝知纹和金瑶的说法,祝知纹的鹿角应该几十年前就大到让他难以行动,既是难以行动,那用以割角报信的工具肯定是在旁边的。 “你是用这一柄刀割的吗?”宋戈突然从祝知纹的右侧石台下抽出一柄短刃,可只有刃,没有柄,换句话说,是那柄极短,短到让人握不住。 祝知纹吃力地抬起头想要开一眼,可他的头只能左右转动,他看不到,他只说:“你捡到什么了?刀吗” “是。”宋戈从冲锋衣里摸出之前用来止血的纸巾,他三下两下绕在刀柄上,纸巾上有血,鲜血凝固后变成硬邦邦的一整块,不好舒展,宋戈又拆开包裹头部的吸汗衫,用这刀试着割了一条袖子下来,刀刃倒是缝里,轻轻一割就裂开一条缝。 宋戈把袖子的布条缠在刀柄上,头上的伤也来不及处理,他一手持刀,一手撑着上半身,祝知纹心里忽而泛起一阵凉意,他怒吼了一声:“你做什么?” 宋戈咬牙,单膝跪地,两手握着刀柄狠狠地朝着祝知纹鹿角根部一插,巨大的疼痛让祝知纹瞬间失去意识,趁着这机会,宋戈双手反握刀柄,使出全身的力气开始割祝知纹的鹿角,他的膝盖痛极了,可他不敢停下,一旦祝知纹醒来…… “混账!”宋戈突然被苏醒过来的祝知纹狠狠地推了一掌,直接被推出了两三丈,宋戈觉得自己的肋骨应该已经断了,他捂着心口,强忍着胸腔里的闷痛,连续吞咽了好几下,却还是没忍住,一口鲜血喷薄而出。 祝知纹浑身在颤,他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鹿角,那流出来的黏液时时刻刻地在提醒他,提醒着他宋戈这个不知好歹的凡人对他做了什么。 “我是看在瑶娘娘的份上才对你礼让有加,你竟对我动手。”祝知纹像是木偶一样一点儿一点儿地侧过头,这一次,他的头很奇异地扭转了九十度,可他头顶的鹿角却是稳稳当当没有丝毫变化,他是怎么侧过头的?宋戈不清楚,也没心思去细想。 宋戈看清他的脸了,这是一张清秀却又不显寡淡的脸,祝知纹浑身雪白,一张脸更是白得胜雪,长脸型,桃花眼,似男似女,虽柔美,眼中却满是狠厉,不说话的时候倒是……倒是和金瑶有几分相似。 宋戈用手肘撑起上半身:“金瑶在外面等你,你说她比你的命重要,可她要做的事情又比她自己的命重要,她需要你帮她,你却只担心自己割了鹿角不漂亮,既然你动不了手,我帮你。” 宋戈虽然被甩开十几米远,可手中的刀刃却没丢,他早有准备,他缠刀柄的时候就直接把另一头绑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宋戈的腿已经动不了了,他只能用双手撑着往前爬行,像是一只断腿的野兽,他松了头顶包扎的吸汗衫,血有些止不住了,顺着他的耳郭、脖颈一只淌进了衣服里。 “我知道我已经出不去了。”宋戈指了指自己的后腿,又对着祝知纹说,“可你得出去,她是来救你出去的,我们不能两个人都折在这儿,总归要出去一个,才算是不亏的。” 祝知纹换了个口气,略带戏谑,还有些好奇:“你是为了娘娘才割我的鹿角的?” 宋戈趴在地上,他早就没了力气,光凭着一股子劲儿才撑到现在,他只觉眼皮子有些沉,他的手再也抬不起来了,他用指甲一点儿一点儿地往前挪,他觉得自己已经爬了很远,可实际上,他还在原地半点儿没动弹。 “我问你话呢。”祝知纹不是个有耐心的人。 宋戈没力气开口了,他咬咬牙,用尚能微微用力的左腿往前蹬了一下,祝知纹就在他面前。 宋戈抬头,他眼睛已经睁不开了,半凝固的血糊住了他的眼睫,他耷拉着的手突然抬起来,手里的短匕首直对着祝知纹的鹿角,宋戈从鼻腔里哼出了一声,继而手一垂,匕首尖儿只在祝知纹的鹿角上轻轻碰了一下。 匕首落地,宋戈的手也跟着砸在地面上,他歪着头,闭着眼,祝知纹本来都以为他已经断了气,哪晓得宋戈忽而侧隐隐说了一句:“她在外面等你。” *** “命真大,这样都没死。”祝知纹站在枫树鹿场的宿舍楼下看着正当头的太阳,他喜欢晒太阳,这个习惯是一直以来都有的,可是他好多年都没晒到太阳了,他伸出手,白如纸的胳膊在阳光下竟显现出一股奇异的金色。 “穿上件衣服吧。”金瑶从屋子里走出来,把手里的一套吸汗长袖长裤往祝知纹手里一扔,口气十分嫌弃,“光着身子站了快一个小时了,也不嫌丢人。” 祝知纹笑着接过衣服,一边整理袖口和领口,一边笑嘻嘻地对着金瑶:“咱俩之间,什么没互相看过?” “怎么是粉红色?”祝知纹看着手里的吸汗衫,倒也不是全粉,可手肘两块还有腰间,都是闪瞎眼的芭比粉,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选这么亮的颜色吧。 “有得穿就穿,挑三拣四的。”金瑶好气没起,末了才说一句,“都是宋戈选的,好看吧。” 宋戈当时一口气给金瑶买了不少粉红色的东西,他知道金瑶不喜欢,他就偏要买,怎么说呢,用金瑶的话说,宋戈这个人还是太温柔的,永远的口嗨,说完之后该对你好还是对你好,这样的人,是容易吃亏的。 金瑶的衣服码不大,不过祝知纹也瘦,传上去袖管还空荡荡的,就是有些短,腰上一圈排骨都露在了外面,他真的是太瘦太瘦了,穿上紧身的吸汗长裤,胯骨的形状都暴露无遗,金瑶看不下去了,又转身从屋里取了条裤子出来,丢给祝知纹,命令式的口吻:“把这件穿上。” 这是条冲锋裤,挺脏的,上面全是泥巴和扎进裤腿里的草屑,右腿膝盖一团血污,不过裤子是黑色,不大看得出来,摸上去才知道这块儿硬硬的,那是凝固的血。 “我不穿他的。”祝知纹摆手。 这很明显是从宋戈腿上扒下来的。 金瑶白了祝知纹一眼:“切,如果不是他腿受伤,必须要脱下长裤才能处理伤口,他的裤子……轮得到你穿?” “哟哟哟,不得了。”祝知纹发出类似于八卦少女的尖叫,“他的裤子,洗干净开过光我都不要。” “你打他了吧。”金瑶严肃了起来,她指了指自己心口,“他的胸口有个掌印,是你打的吧。” 祝知纹抿抿嘴,没说话。 当时他的确推了宋戈一掌,也的确是用了全力,宋戈也是,祝知纹虽不肯割鹿角,可宋戈可以对自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啊,何必直接就上刀子呢? 可你说宋戈当时是因为知道自己快不行了,所以才奋起一击,可他连操刀子的事儿都干得出来,怎么就不能留着力气好好劝劝自己,劝着劝着,许是祝知纹自己就割了。 还是说,在宋戈心底,他就不信祝知纹能为了金瑶割角求生? 他,一个和金瑶才认识多少天的人,居然不信祝知纹这种和金瑶出生入死的铁搭档? 反正祝知纹觉得自己挺受辱的,祝知纹越是觉得自己受误解,他就越想要证明自己,宋戈昏死在他跟前后,他连刀都没用,直接一扭头,齐根断掉了自己的鹿角。 鹿角一断,整个鹿耳洞都失去了支撑,祝知纹必须尽快离开,乱石飞溅之际,他回头看了一眼还趴在石台上的宋戈,这小子应该死了吧,没死拖出去也未必能救活吧,多一个人就多一个累赘。 可祝知纹走出去没两步,就后悔了。 累赘就累赘吧,他终究是瑶娘娘的人,回头瑶娘娘问起来,若是知道自己见死不救,想来这多年的情谊都烟消云散了。 祝知纹就这样光着身子拖着宋戈爬出了鹿耳洞,准确的说,他只带着宋戈爬到了距离洞口五十米远的甬道口,他走不动了,他才断了鹿角,怎么着也算是个重伤患者,他一个重伤还得拖一个半死不活的,他实在没有力气了。 好在,金瑶及时赶来了。 金瑶还是厉害的,当时祝知纹没了力气,宋戈就更别提了,她一人拖着两人直接往外跑,其实祝知纹一直很好奇金瑶是怎么扛着两人跑到这枫树鹿场宿舍楼下的。 用金瑶的话说,她一向是一视同仁的,一手拽一个,谁也不多照顾一分,谁也别被亏待一点。 祝知纹就好奇了,他指着自己淤青的鼻梁和额头问,那为什么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真的不是被金瑶拖在地上摔出来的吗?还有,为什么宋戈一点事儿都没有,金瑶是把他抱在怀里抱过来的吗? 金瑶只能哄他,男人嘛,有点伤才好看,你瞧瞧宋戈,受了伤之后,多帅! 多帅? 对啊,受了伤帅啊,这不是金瑶自己个儿说的吗? “你是不是打他了?”这是金瑶第三次问了。 祝知纹回避不了,只吞吞吐吐说了一句:“为了他……更帅一点,才打的。” 金瑶还未发声,祝知纹忽而抬手掴了自己一嘴巴子:“我错了。” 这一嘴巴子挺狠的,加上祝知纹脸白得很,那鲜红的五指印像是开在雪地里的红梅花,金瑶看了一眼,没安慰他,甚至一个字都没多说,又转身进去了,半晌,里面才传来金瑶一句话:“如果他死了,你知道我会怎么对你的。” 祝知纹听了整个人一抖,他双膝一软,半跪在地上:“知……知道。” 第76章 第26章 宋戈还没死,不过距离死也差…… 宋戈还没死,不过距离死也差不多了。 他躺在了祝棉一开始躺的藤榻上,头上的伤口好歹止住了血,身上的冲锋衣被撕扯开来,没办法,他肩背上其实也有伤,只是当时右腿膝盖太痛了,痛到让他忽视了肩背上的一道血口子,好在血口不大,只是渗血极多,多到把冲锋衣都和宋戈的背粘黏到了一块儿。 祝知纹说,出血能不多吗?宋戈一路都是用胳膊肘撑着身子往前爬的,抬刀砍他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恨不得一起用力,一用力,伤口自然就裂开了。 宋戈的冲锋裤被金瑶扒了下来,里面是吸汗长裤,祝知纹说宋戈的右腿不好了,金瑶又单独把宋戈右腿裤管给撕开,的确不好了,膝盖一团淤青,轻轻一碰,昏迷中的宋戈还会皱眉头。 这样的伤,还是在山里受的伤,多半会没了命去,可金瑶在,就没那么复杂了。 虽然难治,但只是费些时间罢了。 金瑶最后一次检查完伤口,算了算时间,微微蹙眉,却还是抱起宋戈,把他的头放在自己怀里,她闭目,还未用力,祝知纹就在门框那儿露了半个身子。 祝知纹小心翼翼地提醒她:“娘娘,鲲眼马上就要追来了。” 金瑶没理会他,只用手慢慢抚着宋戈心口:“几个鲲眼罢了,你还对付不了吗?” 祝知纹欲言又止,他是对付得了,换做以前,他鹿角未断,身强力壮,手持业火刀,金瑶为其保驾护航,他能一人杀进群魔乱妖之中砍杀个痛快再全身而退,可现在,不一样了,他没了鹿角,气虚体弱,业火刀没了刀柄,金瑶也没了山神铃铛。 “知道了。”祝知纹没把握,可金瑶吩咐了,他就得照做。 “知纹。”金瑶突然又喊了他一声,犹豫片刻金瑶才说,“你知道鲲眼是从哪里来的吗?” 祝知纹摇头,又补充:“在你我被囚之后突然兴起,无处可查。” 金瑶半低着头,她用拇指慢慢摩挲着宋戈的眉骨,想替他抹去额头上的血迹,可那团血迹已经凝固了,硬邦邦的,强行撕扯,宋戈应该会很痛吧,金瑶就轻轻柔柔地抚摸,尔后才对祝知纹说了一句:“你有想过当年那我共领的羽卫在你我被囚被贬后去了哪里吗?” 祝知纹先是摇头,继而又懂了,他手锤门框:“被玄女做成了鲲眼?” 金瑶抬头,她看着外面的空地,正午少风,外头一人高的杂草却突然动了两下,金瑶看了祝知纹一眼:“若是羽卫,他们会的东西都是你教的,你自然知道弱点,若不是,你就自己个儿尽力吧,我需要半个小时。” *** 很久之前,宋戈就听宋老爹说过,人的灵魂是很轻的,特别是女人的灵魂,尤其的轻巧可爱,死了之后,大部分都会一直往上升,一直飞啊飞,飞到天堂,在那儿没有痛苦和灾难,女人就解脱了。 不过,如果想确保自己升上天堂,必须要在出嫁前就死了,最好的办法就是上吊,死的时候衣服整洁干净,面上也不至于太难看,如果能穿上红丝绒的衣裳死,那就更好看了。 宋戈第一次听觉得很奇妙,第二次听就听出了端倪,说老爹你怎么说的和隔壁村的仙婆一模一样,隔壁村就有几个小姑娘信了这个,在老作坊里一起上吊死了,你莫不是想骗我上吊吧。 宋老爹连“呸”了好几声,才对宋戈说:“宋戈,你可得好好活着,你不是普通人,你将来长大是有大用处的。” 这番话宋戈听懂了,宋老爹是在鼓励他,可接下来这番话宋戈又听不懂了,宋老爹说,你也别羡慕人家女孩子死后能升上天堂,宋戈,你和他们都不同,你死后去的地方比她们都好,我也是羡慕你的,若是能让我看一眼你临死时看的世界,我这辈子也就活够了。 而此时,宋戈感觉自己快死了。 许是在鹿耳洞里他就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宋戈竟没有丝毫的害怕,这种感觉很奇妙,他的意识仿佛走入了另一个天地,和他的身体脱了节,眼前是一片漆黑,宋戈不知道自己是站着的还是躺着的,他尝试动了动自己的手指,又试着挪了挪自己的右腿,膝盖不痛了。 噗通一下,他摔在了地上,他确认了,他刚才是打横漂在了空中,而现在,他狠狠地坠在了地上,可他并不觉得痛,就连最敏感的鼻尖都毫无知觉。 对了,他已经快死了,痛感已经不算什么了。 宋戈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周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他踩了踩脚下,竟觉得有些滑,像是走在镜子上一眼。 忽而,脚下动了一下,像极了在万家坟地那种动,宋戈几乎是下意识地蹲下护住头,却看到头顶突然落下了光,四周升腾起几根藤条,它们自地面钻出,像是蛇一样舞动扭曲。 在这种封闭的环境下,宋戈看到藤条竟都觉得有些亲切,他想起了一个人,却有些不记得这个人到底是谁,他大抵知道是个女人,是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宋戈捶了捶自己的脑袋,这应该是个他很熟悉的人,可他怎么会忘记呢? “我的铃铛。” 忽而有声音在说话。 “什么?” ——“她早就设下了一张大网等我,我身旁无山神铃助势,打不过她。” ——“但凡关乎山神铃,纵是刀山火海我也回去。” ——“对于宋戈来说,愧疚就是他的软肋,他是个欠不得别人东西的人。” 这是个女人的声音,宋戈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他朝着这虚无空洞的天大喊:“你认识我?” ——“娘娘是在设计他?” 这是另一个声音,是个男人的声音。 ——“宋戈,你只是她的鞘,剑藏于鞘,一旦出事,你就是第一个被丢掉的。” 宋戈想起来了,这声音是…… “干爹?” ——“后生,你跟着她去你可要想清楚了,托你干爹的份上我才提醒你一句,定山者的身份与生俱来,无法摆脱,除非找到替代,换句话说,娘娘若想要自由,你便不得自由,你若想要自由,娘娘便得一辈子困死,你觉得,她是甘心被困住的人吗?” 这人的声音宋戈只觉得熟悉,可一时间也想不起来了。 宋戈抬头喊了一句:“大家……是都死了吗?” 周围瞬间安静了。 宋戈干瞪着眼等了半晌,四周还是没动静,他试着想挪挪步子,却发觉自己动不了了,他抬头想去看头顶的光,却忽而被一簇藤条缠住了脚踝,他挣扎了一下,手也跟着被缠上了。 他低头看着自己,才发觉自己衣裳全无,他裸着身子,光溜溜的,像是待宰的肥肉。 “有好东西,有好东西,他的肚子里有好东西。” 这是谁在说话? 是藤条在说话吗? 宋戈忽而觉得肚子一阵痛,他低头,看到缚住他的藤条抽生出密密麻麻的嫩芽,那嫩芽芽心发红,像是扭动的蠕虫,一枝跟着一枝往他肚子里钻,他张嘴想要大叫,却发觉喊不出声来。 那声音还在继续,像是窃窃私语,不停地在说——“有好东西,他肚子里有好东西。” 宋戈害怕了,动弹不了,他浑身在颤抖,他闭着眼,本能地大喊了一声:“金瑶!” *** “你醒了?”金瑶看着背上的宋戈,她马不停蹄地正往前飞快地冲刺,宋戈是被她用三件冲锋衣缠在身上的,准确的说,是被裹成粽子一样然后挂吊在金瑶的背上。 宋戈看着眼前飞逝的树木,他还在林子里? 可金瑶为什么要跑? 宋戈下意识想去摸摸自己的腹部,可他的手被金瑶用冲锋衣捆扎在了她的背上,动弹不得。 所以临死之际感觉自己被绑起来,是因为金瑶的确在捆他? 还是…… “你也死了?”宋戈迷迷糊糊问出这句。 “放屁,玄女死了老娘都不会死。”金瑶目视前方,速度又加快了一些,她侧头,看着身边的祝知纹,吩咐了一句,“前头有断崖,在那儿结果了它们。” “是。”祝知纹点头。 祝知纹还是穿上了宋戈的冲锋裤,他肩上扛着两个人,应该是祝棉和林小玲,虽是扛着两个人,可他的速度也不逊于金瑶,两个人就像是俩米包一样纹丝不动。 宋戈看了祝知纹一眼,脑子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想起他是谁,才渐渐想起之前发生的事儿,他不知道俩人在跑什么,又是要结果了谁,他只觉得颠得厉害,他趴在金瑶的背上,迷迷糊糊又问了一句:“祝棉和那谁来着……,什么小玲,也死了?” 金瑶的注意力全在脚下和眼前,压根没空管宋戈。 前头地界忽而开阔起来,这是一处断崖,两边无树,一抬头就能看到太阳。 “知纹,跳!” “好。” 宋戈惊了:“跳什么?” 下一秒,耳边就全是风声,宋戈本能地闭上眼,他手指尖掐着金瑶的胳膊,他自小怕高,游乐场的摩天轮他都不敢坐,他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可这切切实实的风声、加快的心跳和额头冒出的虚汗都是真的。 人也是奇怪,有时候活着的时候一门心思求死,有时候濒临死亡又千方百计地想要活。 突然,宋戈觉得自己像是被什么东西勾住了一样,他睁眼,看到自己被包裹在一个藤篮里,挂在崖上,而背着他的金瑶只一扬手,数千条藤蔓瞬间往崖中聚集,快速编织成两个巨大的牢笼。 藤笼在金瑶的掌控下慢慢缩紧,一点一点的,越来越小,越来越密,金瑶手心一攥,那藤笼瞬间收缩成篮球大小,里头像是锁住了什么东西,一直在扑腾,震得这藤球在两边悬崖中间来回晃荡。 “强弩之末罢了。”金瑶毫不在意这俩东西最后的挣扎,她朝着旁边岩壁上吐了一口血水,她回头看了一眼宋戈,才问:“你刚才说什么?” “你吐血了?”宋戈趴在她的背上,看着倒是挺乖巧的。 金瑶白了他一眼,才说:“糕点吃多了,上火。” 第77章 第27章 这次来海南,是丁文嘉要求的…… “怎么伤成这样了?”老薛接到宋戈打来打电话,就提早开了辆小三轮在山口等着,这里路窄,四轮汽车进不来,倒是电动小三轮跑得挺快。 “皮外伤。”宋戈指了指自己手臂上剐蹭的痕迹,和在鹿耳洞受的伤相比,这些从崖壁上的刮伤根本不值得一提。 他之前摔断的腿、断掉的肋骨、划破的后背和骨裂的脚趾全都奇迹般的愈合了,纵是如此,他还是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腹部。 ——“有好东西,有好东西,他的肚子里有好东西。” 那声音还萦绕在他耳际,当时他距离死亡仿佛只有一步之遥,他好像听到了很多人的声音,他们在说话,其中貌似就…… 宋戈看着旁边的金瑶,金瑶正在和老薛说话。 “先带我们出去,可能要先歇两天,明天下午或者后天上午我们再走。”金瑶指了指老薛骑来的三轮车,示意宋戈也上去。 昏迷中的祝棉和林小玲已经被送上了三轮车,老薛给上头铺了两层棉褥,还临时用胶带和泡沫板把周围一圈给围上了,祝棉和林小玲身量都不大,一边一个,头枕着泡沫板上,中间勉强还能塞下一个成年人。 “我就不用了吧。”宋戈觉得自己腿脚还算灵便,加上那儿又是两个女孩子,出于尊严也好,出于对异性的尊重和避让也好,他都觉得自己应该上去。 “你想让我继续背着你?” “我……也不是这个意思。”宋戈扭了扭自己的脚踝,虽说身上的伤痊愈了,可宋戈总还是觉得身上有些不对劲,他总觉得自己的关节没有那么灵活了,脚腕手腕转动的时候总听得到里头咔嚓咔嚓的骨头响,肘部也是,咔嚓咔嚓的声音像是老旧的木头碰撞的声音,让他有些不适应。 “多走走路就好了。”金瑶指了指宋戈的脚踝,像是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你的伤刚好,身体很多地方没适应,熟能生巧。” “那我用走的吧。”宋戈朝着老薛招手,“老薛,你带人回民宿,我们三走过来。” 山口距离老薛的民宿不远,几公里的路也还算好走,二十多分钟也就到了。 宋戈直接从大门推了门进来,门口挂着一串铜铃铛,有人推门就叮叮当当的响,一响老薛就会在玻璃窗那儿露个脸。 不过这次三人都快走进大堂了,也没人出来。 “老薛你……。” 宋戈推开大门,看到黄花梨沙发上坐着的人吃了一惊,嘴角一抽,才说:“梁霄?” 金瑶跟着进来:“丁文嘉?” 祝知纹殿后,愣了个神:“都是谁?” *** 这次来海南,是丁文嘉要求的,或者说,是丁文嘉押着梁霄来的。 起初只是老薛和梁霄的闲聊,说宋戈来了,还带了姑娘来,梁霄听了就来劲了,男人之间的争风吃醋可笑又可爱,梁霄生怕无法证明自己才是宋戈的老铁,发了冗长的一段语音开始大致介绍宋戈和金瑶的罗曼史,可最后老薛来了一句“宋戈带了两个姑娘来,另一个呢?你认识吗?” 两个? 梁霄握着手机,看着波澜起伏的洱海,陷入了沉思。 两个? 可他拉不下面子去问老薛,只回——宋老师桃花一向旺,路上碰到的吧可能。 没过两天,老薛的微信又来了,说是宋戈和金瑶进山了,但是没按照规定的时间回来,陪同他们进山的人也没回来,老薛有点担心,打宋戈的电话打不通,又说梁霄不是认识其中一个姑娘吗,让梁霄打那姑娘的电话试试。 当时刚巧丁文嘉也在客栈,恰好就碰到了,丁文嘉立刻掏出手机给金瑶拨号,连续打了七八次都是没人接,没信号就算了,可能是走到哪块儿信号不好的旮旯犄角去了,可没人接就令人担忧了。 丁文嘉不信邪,跟着又打了宋戈的电话,好家伙,这次是没信号。 梁霄还跟着安慰丁文嘉,说丁文嘉刚才不是说了吗,没信号反而是好的。 丁文嘉狠狠地啐了一口才说:“好什么好,一个没人接,一个没信号,说明他俩走散了,没在一块儿。” 丁文嘉还没说话呢,老薛直接给梁霄来了通电话,梁霄只能把一个没人接一个没信号的话如实说了,老薛听了也挺紧张的,直言道:“如果是他俩单独不见了,我倒是还没那么担心,不不不,我的意思是,梁霄,你听我说,我的意思是,这次带着他俩进山的是个特牛的向导,天天在山里头窜的,带过不少人进山观光,从没出过失联这档子事,这向导也不见了,这事儿就麻烦了,很麻烦。” 梁霄还没来得及和老薛打暗语呢,梁霄想说丁文嘉就在旁边贴着听筒听着,让他不要说得这么直白,可还没出声,丁文嘉就听了个全的,丁文嘉听了就去了自己房间收拾包,梁霄电话都还没挂,丁文嘉就拖着个背包出来了。 “你干啥?” “去海南。” “去海南干啥?添乱啊。” “找我弟。” “宋老师都多大了,老薛都说了,已经组织村民进去找了,你去做什么?” “那是我弟。” “我知道,那也是我兄弟。”梁霄连拖带拽地才把丁文嘉从门口拖到沙发上,他问她,“你知道屯昌怎么走吗?” 丁文嘉掏出手机往桌上一板:“地图导航。” 梁霄沉住气:“那你知道老薛的民宿在哪儿吗?你有他电话吗?” 丁文嘉伸手朝着梁霄:“你告诉我。” 梁霄伸手打了丁文嘉手心一下,才继续说:“告诉你之后呢?山里头什么情况你知道吗?你一天天打拳的,啊,是吧,最多也就去大西北自驾游一下,是,你认得什么芨芨草,你认得那热带雨林子里的东西吗?术业有专攻你知道吗?不会的东西你不要去逞强。” 丁文嘉生气了,她双手交叉靠着沙发背,死盯着梁霄:“你就说薛星星的电话你给不给我吧。” 梁霄张口,却被又被丁文嘉一眼给瞪了回来,他摸着后脑勺,他心里头也着急啊,宋戈是他朋友,是他兄弟,可他实在不想让丁文嘉再和金瑶有交集,感谢归感谢,可金瑶……这人……有点…… “行!我给!”梁霄起身,单手压着丁文嘉的胳膊,把她直接摁掐在沙发靠背上,把她压制得死死的,才说,“我和你一起去!” *** “所以我们来了,也是上午刚到,屁股还没坐热呢,你们就回来了。”梁霄和丁文嘉并排坐在宋戈和金瑶的对面,老薛忙里忙外,端茶送水,偶尔抬眼瞟他们一眼。 虽说是几年没见,可这见面的缘由也着实有些惊心动魄。 当时老薛在山口等他们,行事匆忙,也没有来得及说一句丁文嘉和梁霄来了。 气氛有些尴尬了。 丁文嘉板着个脸,面色铁青,像极了包公断案,她把手中不锈钢茶缸一搁,搁出了个惊堂木的架势,正眼对着宋戈:“还知道回来呢?” 宋戈苦着脸:“姐,受伤的是我。” 丁文嘉指了指金瑶:“对啊,干嘛要受伤,还累得人家把你背出来。”丁文嘉歇了口气,换了个口气,才问,“怎么受的伤?” 祝知纹听了,见状起身,朝着金瑶点了下头:“我去给娘娘斟茶。” 这句“娘娘”,丁文嘉可是听到心里去了,这人穿着甚是奇怪,上身是紧身的吸汗衫,下身的冲锋裤脏兮兮的,也不换,老薛都说了好几次了说屋里有干净的一副,不嫌弃就换上他的,反正俩人身量差不多,可这男的只看金瑶,金瑶没理他,他也不吭声了。 “知纹,”金瑶忽而想到什么,“你还是找老板换套衣服吧,穿着这么脏的,不礼貌。” 祝知纹点点头,又看向老薛。 老薛忙放下手里的瓜子盘,把祝知纹往屋子里领,说:“我还有几套,宋戈刚换完,我还没收拾呢,有点乱,你随便挑。” 丁文嘉眼瞧着祝知纹走远了,想着说话他也听不见了,才朝着金瑶努嘴示意了一下:“他是谁?” 金瑶还没想好怎么说,说多了不合适,可说少了,丁文嘉也不会信啊。 还没等金瑶开口呢,丁文嘉就自己个儿接上一句:“是我弟的情敌吗?” “姐。”宋戈一脸无奈。 丁文嘉两手一摊:“OKOK,我说错了。”她只朝着金瑶继续问:“他听话还是我弟听话?” “丁文嘉!”宋戈快拍桌子了,不过金瑶倒是接了茬:“自然是祝知纹了。” “哦,原来他叫这个名字?怎么写?祝贺的祝吗?什么zhi?什么wen?” 金瑶没生气,反倒是拿起桌上的废纸和签字笔写给了丁文嘉看。 丁文嘉看了一眼,点点头,双手交叉搁在胸前,开始想下一个问题。 “姐,你别问了,我真没事,就只是进山时间久了一点……。” “你选他还是选我弟?” “你弟。” 宋戈愣了一下,他不仅惊讶于丁文嘉问话的勇气,更是讶异于金瑶的反应,他慢慢扭头看着金瑶,金瑶面不改色,脸上寡淡得连一丝情绪变化都没有。 丁文嘉偷笑了两下,又反应过来:“我还没说什么情况下什么条件下什么选项下选我弟呢。” 金瑶很淡定:“无论什么情况什么条件什么选项,我都选你弟。” 第78章 第28章 金瑶,你不认识我了? “啧,到位啊。”丁文嘉很满意,还朝着宋戈连点了好几下头,“瑶瑶的觉悟,很到位啊。” 丁文嘉嘬了一口茶水,还想说几句呢,祝知纹换了衣服出来了,一件灰色条纹polo衫,下身是条牛仔裤,看着旧了些,不过兴许这件就是做旧的呢? “哎哟我去,老薛,这条牛仔裤你还没扔啊。”梁霄见了,东北腔都整出来了,起身绕着祝知纹转了个圈,又拍了拍老薛的肩头,“你不是说这是你初中穿的吗?大一你就穿个半个学期,总被人笑话,我以为你丢了。” 祝知纹听了愣了一下,一改之前在鹿耳洞里的嚣张自信,低着头问金瑶:“我是不是没选好?” 金瑶没看他,只说:“有得穿就行了,回头给你买新的。” “对了,还有一个人,等着见你……们呢。”老薛忽而想到一件事儿,在梁霄和丁文嘉来之前,还有一中年女人也来了,原本是和梁霄丁文嘉坐在沙发上一块儿等着的,老薛骑着小三轮把祝棉和林小玲送回来之后,那中年女人看了一眼祝棉眼睛就红了,跟着人一路上了二楼,一直在照顾,好几次说,想见见带着祝棉来海南的人。 只不过宋戈和金瑶才回来就被丁文嘉拉着寒暄,老薛想着那女人见了那小姑娘那么紧张,多半是她家属,估摸着是要找麻烦,就先安抚着,刚才回去换衣服,老薛在门口等着祝知纹,又看到那中年女人下了楼来,这次挺冷静的,也挺礼貌的,还朝着老薛道了谢,但还是说,想见见带着祝棉来海南的人。 老薛也不知道这件事儿是应该让金瑶去见,还是让宋戈去见,就干脆说了个“你们”。 光是听老薛的描述,金瑶就知道,来人应该是刘美丽,她没有和刘美丽打过照面,不过听姜多寿提过很多次,这次的地图,就多亏了刘美丽有个好记性。 “我去吧。”金瑶主动起身,祝知纹立刻跑到金瑶身边候着,两条细胳膊轻轻给金瑶移了移椅子腿,防止金瑶走出来的时候会碰到。 这份细致和服侍仿若已经刻到了祝知纹的骨子里,他又转身端起金瑶只喝了小半口的茶水,单手持着茶水碟子,静静等着金瑶上楼,自己好跟在后头。 “知纹,你在楼梯口等我。”金瑶没有带着祝知纹上去的意思,祝知纹许是没想到自己会被留下,他用余光扫了一眼大堂里的其他人,四个人,不过没一个能打得过他的,祝知纹这才点点头。 *** 房间里,祝棉躺在软乎乎的大床上闷头大睡,房间里开了空调,温度不是很高,大概二十八九度的样子。 刘美丽看着玻璃柜上咕噜噜冒着水汽的开水壶,只听到咔嚓一声,水烧好了,她起身,用民宿里标准统一的玻璃杯给金瑶沏了杯茶,茶叶是她从家里带来的,塑料包装上“云尖翠峰”几个字看着挺拙劣的。 “不是什么好茶叶。”刘美丽把沏好的茶端给金瑶,“不过,总比什么宾馆里的好,宾馆里的还要收费么不是。” 精打细算已经是刘美丽的本能了,她自己个儿开店,自己个儿算账,自己个儿报税,习惯了在计算器上点点摁摁的,之前店里生意不景气了,她还想着考个会计证去当会计去呢。 “你是姓马吧。”刘美丽问。 金瑶微顿,看来刘美丽压根不知道什么,信息还属于相当滞后的阶段。 金瑶只是摇头:“我不是。” “你不是?” “姜多寿是怎么和你说的?” “你认识姜多寿?”刘美丽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些可笑,改口又说,“你知道姜梓航的原名?” “嗯。” 刘美丽深吸一口气,自己准备的一系列问题好像没派上用场,她揉了揉脸,继续问:“等于你是姜多寿那个圈子里的?我的意思是……你……是做……?” 金瑶知道刘美丽的意思,她直言:“我是来报仇的。” “砰”地一声,巨大的气浪直接震碎了二楼客房走廊的玻璃窗,老薛第一个冲到了院子外头往二楼张望,却发现在二楼窗外吊着一个人,这是刘美丽。 刘美丽身子已经完全悬在窗外,脚上的坡跟鞋已经落了一只,她手里拿着一只碎裂的玻璃杯,玻璃杯上有血迹,她面目狰狞,朝着走廊里的金瑶不断地嘶吼,纵是如此,金瑶也未松开缠绕束缚刘美丽的藤条。 这动静太大了,丁文嘉和梁霄都跟着跑了出来,只看了一眼,这两人就直接往楼梯口冲,可祝知纹守在楼梯口呢。 “让一下。”梁霄打头阵,先是轻轻拍了拍祝知纹的肩头,心里想着,你不上去帮忙就算了,拦在这儿不是拖后腿么。 “娘娘的事儿,外人不必掺和。”祝知纹面色冷淡,像是没听到楼上动静一样。 楼上不断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应该是刘美丽在挣扎的时候撞碎了其他玻璃残渣。 梁霄耐不住了,金瑶是神,刘美丽是人,虽然梁霄不认识,可再这么折腾下去,那人不死也得残废了。 “娘娘,你的娘娘现在在杀人,你不替她想想?平时她脾气大点就算了,对我们怎么闹也算了,可这人和她无冤无仇的,她伤了人家,可不得惹麻烦吗?” 祝知纹余光看了梁霄一眼,才说:“不管有没有仇怨,不管是好人坏人,如果娘娘想杀人,她就能杀人。” 这厮是油盐不进了,梁霄没法子了,回头看了一眼丁文嘉,丁文嘉只朝着梁霄点了点头,俩人准备硬闯了。 梁霄靠左,丁文嘉据右,互看一眼,俩人齐齐往上一冲,准备直接把祝知纹抬着一块儿走,则小伙子细胳膊细腿的,看着都快要饿死的样子,总不能抗住两个成年人的力气吧。 梁霄抱着祝知纹的胳膊肘,一抬,没抬动,他看了一眼丁文嘉,丁文嘉也是一脸苦相,她也抡不动。 梁霄咬着后槽牙,使出吃奶的力气再试,还是抬不动。 “你吃秤砣了?” 梁霄想不明白了,看着如此干瘦,恨不得吹口气就能倒的人,怎么生得这么大力气,还是这人和金瑶一样……都不是人? “宋老师,你小心点啊。” 院子里,老薛正抬着头对着二楼窗户大叫,丁文嘉一听,立刻撒了手转头就往院子里跑。 是啊,丁文嘉和梁霄听到动静下意识就往楼梯口去了,竟没想过宋戈去了哪里。 宋戈也不知从哪里找来一架不锈钢的伸缩长梯,伸到最长勉强能靠住二楼外墙,纵是如此,看起来还是颤巍巍的,老薛当时听着丁文嘉和梁霄要上楼,便也转头跟进来了一趟,不过看着楼梯口两方在僵持,他便想着再回院子里想其他办法,没想到,就这么一个空档,宋戈就从院子里右侧墙角里翻出梯子爬上去了,老薛阻拦也来不及了,只能拼了老命替宋戈扶住着摇摇欲斜的梯子。 “霄哥来帮忙啊。”老薛有些扶不住了,这院子有一块儿是没做硬化的,人走在上面都有些不稳当,何况是这么长一架梯、子。 梁霄也顾不上和祝知纹该如何了,立刻脱了外套,直接搂住梯、子,又用外套的袖子绕过梯、子,在自己身上打了个结,一边打着死结还一边骂:“去你姥姥的宋戈,净整些这高难度的,要出事儿就一块出事儿吧,路上还能斗地主。” 老薛听了立刻咆:“斗什么地主,你可别带上我,你俩玩个拖拉机绰绰有余了。” 宋戈都听进去了,可他没心思回这俩人,他摸着梯、子往上爬,一边爬一边喊着“金瑶”,可金瑶没理他,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她只控制藤蔓一圈一圈地缠绕着刘美丽,刘美丽的脸都快涨爆了,可金瑶还是没有停下。 宋戈看着刘美丽,她手里的玻璃杯像是刻意打碎的,而且纵是全身都被藤条包括,她依旧死死拽着玻璃杯,她抬起胳膊,这个架势,是要用玻璃杯砸向金瑶,她和金瑶没什么过节,何至于此。 宋戈又喊了一声“金瑶”。 金瑶慢慢转头看向他,可她的表情极为陌生,像是不认识宋戈一样,瞳仁闪着绿光,额头和鬓角像是攀爬上无数红色线虫,密密麻麻的,十分可怖。 歘地一下,一簇藤条直接扇过宋戈的脸,细小的藤刺直接刮过宋戈的脸庞,划拉出一个小口子,宋戈睁大了眼看着金瑶,金瑶像是着了魔,她慢慢朝着宋戈走过来,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说话,又像是想要倾吐什么东西,而她的眼睛,依旧像是绿玻璃一样。 “金瑶,你不认识我了?” 金瑶听到自己的名字头猛地朝后一仰,尔后又是目光冷淡地看着宋戈。 忽而起风了,梁霄直接没站稳,连人带梯、子忽而朝后坠了一下,他立刻半跪在地上扶住梯、子,可梯、子已经歪斜了大半,老薛吃力地撑着最后一个角,闭着眼大喊了一声:“不行了,要倒了。” 原本长而不稳的不锈钢梯架应声往旁边一歪,梁霄和老薛下意识张开手臂想要去接宋戈,可宋戈只往下坠了半个身位,手臂就被猛地一拽,他抬头,是几枝藤条缠住了他。 不是偶然,这绝对不是偶然,是金瑶救了他。 宋戈反手抓住藤条开始往上爬,大学的时候,体育测试男生得测引体向上,宋戈其他项目都是接近满分的成绩,唯独这一项,次次惊险压线,没办法,他自己也知道,他手臂力量真的是太差了,要靠臂力把自己拽起来,对他来说就是地狱模式。 可今天却不同,宋戈觉得自己像是换了一双手臂似的,他手臂还没怎么用力,就感觉能轻易拖着自己的身体网上攀援。 宋戈攀在窗户边缘,细碎的玻璃渣扎进了他的手心,宋戈顾不得这些,只一个飞身扑进了窗内,他死死地抱着金瑶的双腿,不听地提醒她:“金瑶,她只是被鲲眼落了根了,你醒醒,你不能杀她,不能杀她。” 金瑶低头,她脸上的血红色细纹愈发明显,像是缠上了一层蛛网,金瑶抬头看着刘美丽,话像又像是对着宋戈说的:“她刚才砸碎了杯子想要杀我。” “我知道,”宋戈抱着金瑶的腿爬起来,双膝着地,死死地把金瑶往后拖,“她只是被控制了,金瑶,金瑶,你听我说,你现在要做的是,把鲲眼从她身体里逼出来,然后杀死鲲眼,听我的,你听我的。” 宋戈见金瑶一动未动,慢慢撑着墙壁起身,他看到金瑶眼里的绿光不减反增,凶煞而狠厉。 “金瑶。”宋戈扶住金瑶的肩膀,却发现她的胳膊也硬邦邦的,不像是活人的胳膊,倒像是一截钢板。 “娘娘。”祝知纹从楼下冲了上来,一眼就瞧见了宋戈抱着金瑶,祝知纹上手准备拖走宋戈,宋戈却死死地扶住金瑶的脸,迫使金瑶不得不和他对视。 “金瑶,杀死鲲眼,记得,杀死鲲眼。” 下一秒,宋戈就被祝知纹直接拖走了,祝知纹提拉着宋戈的衣领,把他一路扯到了楼梯口,他低头看了一眼宋戈,声音冷冷的:“娘娘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祝知纹说完,直接抬脚,用鞋底压着宋戈的肩膀,看似只是防止宋戈逃跑,可实际上,出于私心,他暗加了几分力道。 宋戈的肩胛骨被压得痛极了,他昂头看着祝知纹得意的样子,忽而刻意扭了下肩膀,宋戈原本只是想甩开祝知纹的钳制,没想到,竟然直接把祝知纹甩在了地上。 祝知纹爬起,怒目看着宋戈:“你竟动得了我?” 宋戈无心和他缠斗,金瑶现在属于失智的状态,再不及时阻止,刘美丽可就真的死了。 “金……。” 宋戈还没喊出口,就直接被祝知纹扑倒,祝知纹用手掌心捂着宋戈的嘴,宋戈索性张开牙齿就去咬他,俩人像是小学生打架,你咬我一口,我就攮你一下,脚缠着脚,胳膊绕着胳膊,滚作一团,像乱麻似的解都解不开。 以至于,外头的风都停了,俩人都没注意。 “松开。” 祝知纹也是杀红了眼,他头朝下,面朝地板,也看不清说话的是谁,只喊:“让这小兔崽子先松手。” “你先松。”宋戈还算是冷静的,不像是祝知纹骂骂咧咧的,“你胳膊掐着我的脖子,不得你先松?” “想让老子松?下辈子吧。” “那我也不松。” “我弄不死你我。” “好啊,谁也别松手。” “对,谁也别松开,”祝知纹就差发毒誓了,“娘娘来了也不松。” “你当真?”一声细细的女声充满了笑意。 祝知纹正在情绪上,发了狠的狂点头:“当真。” 祝知纹忽而觉得后背凉凉的,有人顺着他的脖颈往下探,一根手指直接勾住了他的下巴,强行把他的头给抬高了,金瑶用食指掐着祝知纹的下巴,继续笑:“你再答一遍,你当真?” *** “鲲眼交给知纹处理。” “刘美丽先送到祝棉的房间里,待我体力恢复后,自然会想办法让她们忘记这些事的。” “宋戈你先去处理伤口吧。” “我有些饿了,文嘉你要真想帮忙,就帮我去县城里买点吃的,我想喝奶茶了。” “薛老板,今天实在是对不起了,你算一下,要多少钱,我赔。” 金瑶一一吩咐安排完,就靠着床头,她脸上苍白得很,沿着额头和下颌骨还有几道浅浅的粉色血印子,她胳膊有些抬不起来了,喝水都是丁文嘉插了个吸管喂给她的。 想问的东西太多,一群人反倒是不知道从何问起,看着金瑶的精神状态也还行,加上她吩咐的事儿的确都是要紧着去做的,几个人七嘴八舌地嘱咐了几声,鱼贯似地出了房门。 不一会儿,汽车发动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那是梁霄开着车带丁文嘉准备去县城里买吃的了。 楼下偶尔传来人声,应该是老薛在搬扫那些碎玻璃渣,虽然现在民宿里没客人住,可来来往往的老同学老朋友不也是人嘛。 金瑶倚靠在丁文嘉给她加塞的四个枕头上闭目养神,忽而听到开门声,金瑶动了动鼻子,都不需要睁眼睛,就知道是谁来了。 “不是让你先处理伤口了吗?” 这是宋戈,金瑶记得他的味道,记得他走路时喜欢手指微微屈起,记得他看人的时候喜欢目不转睛,也记得他又怕黑又怕高还怕痛,活得像个不谙世事的少爷。 “那你的呢?”宋戈把医药箱搁在床头柜,从被子里掏出金瑶的手,扳开,摊平,又握着金瑶的手腕,把她手心里的划伤举给金瑶看,恨不得让这伤口贴到金瑶的脸上。 “小伤罢了。”金瑶稍挣了一下,没挣开,她也懒得反抗了,又说,“你这药水对我也没用,我吃点东西就好了。” “有用的。”宋戈从医药箱里翻出碘酒和棉签,闷头给金瑶涂药,“至少有心理作用,能让我心里安稳一些。” 第79章 第29章 因为以前,我还没替你续命…… “切。”金瑶嘴角止不住地上扬,面上却装着不屑一顾。 “想笑就笑,万一以后笑不出来呢?” 金瑶止住笑意:“宋戈你现在越来越会和我唱反调了。” 宋戈抬起眼皮子,余光瞟了一眼金瑶:“你没疯,我也不至于和你唱反调。” 金瑶正想发作,好好质问质问什么叫自己“疯了”,可宋戈又说:“正常情况下,我都是站在你这一边的,不是吗?” 金瑶满足了,可她又觉得自己怎么这么容易就满足了,太过好哄了些,将来怎么拿起山神娘娘的款来呢? 宋戈给金瑶涂完右手的手心,不大放心,扯了扯金瑶冲锋衣的袖口,想要检查一下金瑶的胳膊。 金瑶猛地一下抽出手来,又立刻把手塞进了被子里,脖子也往领口缩,露出两只眼睛看着宋戈:“做什么?” 宋戈捏着手里的棉签为自己正名:“你以为我要做什么?涂药。”说完,还不着痕迹地露了一句,“我知道,你变身的时候比较难看,不过反正我也是看过了的,再看一次,你也不亏啊。” “谁变身?”金瑶反问。 宋戈朝着金瑶点了点头:“那次你说你替我承了玄珠的反噬,躲在姜多寿店铺的后屋子里,姜多寿说你损耗太大,露了原型,让我别进去看。” “你进去看了?”金瑶警觉起来。 “没有。”宋戈很坦诚,“答应了老姜不进去,当然不进去。” 金瑶是有些不信的,宋戈这话太过笃定,像是犯错后的欲盖弥彰,金瑶慢慢倚着后背枕头抬下巴看宋戈,包公审案似的对着宋戈摇头:“我不信。” 宋戈绷不住了,金瑶这模样太过正经,也太过好笑,他隔着冲锋衣的袖子轻轻掐了掐金瑶硬邦邦的胳膊:“行了,我没见过,只是刚才抱着你的时候,碰到了一下,你虽然瘦,也不至于胳膊只剩下骨头,钢板一样。” 宋戈觉得自己解释得合情合理,不卑不亢,可金瑶只在乎一句话。 “你刚才抱了我?”金瑶眉眼一挑,“是你主动的?还是我主动的?抱的感觉怎么样?温馨吗?还是激动?” 宋戈语塞,他微微张口,却又闭上,一时间说不出话来,皱眉间,一根食指直接戳了戳金瑶的脑门,笑骂道:“你能不能正经一点。” “砰”地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 “宋戈你别动。” 这是祝知纹的声音,他处理完鲲眼又去老薛家的厨房找了瓶开封过的椰奶,金瑶恢复得吃甜的,祝知纹又给里头加了满满三汤勺的白砂糖,倒回金瑶的水瓶里疯狂摇晃,一边摇一边看着水瓶边上粉红色的装饰条纹,嗤之以鼻:“真难看。” 祝知纹摇匀了就准备给金瑶送上来的,一推门,就看到宋戈戳着金瑶的脑门,直接冷呵一声,怒目道:“你给我撒开手,敢欺负娘娘?” 金瑶笑嘻嘻地看着宋戈顶在自己脑门上的手指,宋戈有些无语,他收回手,扭头看着祝知纹:“我准备撒开的,你让我别动,我不动了,你又让我撒开,”宋戈余光瞟了一眼金瑶,“你怎么比你家娘娘还难伺候呢?” “瞎说,”金瑶争辩,“我很好伺候的。”金瑶一把抓上宋戈的手腕,把他扯到自己跟前,命令式的口吻:“继续涂药。” 宋戈疑惑:“你不是不让我看你胳膊吗?” 祝知纹:“你敢看娘娘的胳膊?” 金瑶:“你看就是了,闭着眼睛看。” 宋戈没回过神来:“我……闭着眼睛看?” 祝知纹气极了:“什么闭着眼睛看,睁着眼睛都不行。” “祝知纹你给我出去。”这声不大,但因是金瑶说的,祝知纹浑身都跟着打了个寒颤,他小心翼翼地看着金瑶的脸色,缓缓蹲下把落在地上的水瓶帮金瑶放在茶几上,面朝金瑶往后退了三步,小声说了句:“我走了。”这才敢转身离开。 “咔嚓”一声轻响,那是祝知纹温柔地关门声,那小心劲儿和老太太穿针引线似的,生怕出了纰漏。 祝知纹走后,金瑶神色才松弛下来,宋戈看了她一眼,发觉她脖颈和鬓角处的血红细丝又明显了些。 “你这是……。”宋戈指了指,却不敢碰,因他不知道这细丝痛不痛。 金瑶自己抡了一把,毫不在乎的说:“没事,我激动的时候就会这样,过一阵就消了。” “可你以前不会。” 金瑶盯着宋戈的眼睛:“因为以前,我还没替你续命。” “续命?” “宋戈,你已经死过一次了你知道吗?”金瑶手指尖绕着被子转,她说得轻飘飘,可宋戈却听着沉甸甸的。 “当时在鹿耳洞,你没了半条命,祝知纹把你拖到洞口也没力气了,是我闯了进去,把你们俩带出来的,等我把你俩带到鹿场的宿舍楼时,你只剩最后一口气了。” 金瑶像是怕宋戈不信,一点儿一点儿地给宋戈剖析他的伤势:“你右腿膝盖碎了,左脚脚趾骨裂,后背又一刀伤,胸口还被知纹打了一掌,当然,致命伤还是祝知纹那一掌,他当年是跟着我四处征战的前锋,身手在昆仑也是一等一的,神仙都未必能抵得了他一掌,何况是你,你能撑到我带你回宿舍,已经是奇迹了。” “然后呢?”宋戈听着很紧张。 金瑶耸肩:“然后你死了。” “啊?” “你死了。”金瑶抬头,眼神放得很远,她看到祝知纹留下的被子里奶白色的椰奶,她闻到了里面糖的味道。 宋戈以为她想喝,起身给她取了过来,还没递到金瑶手上,又听到金瑶说:“很早之前,我一个朋友救过一个人,一个普通人,后经多重磨难,这位普通人为了陪伴他的小孙女选择做个老不死的,我朋友告诉他,人都是会死的,如果不想死,就变成非人的东西。” “我朋友引着他去一个叫芒丙的地方,那儿生长一种千年藤,割肉挖心,用藤条重新捏造一个身体,若能扛得住这锥心剔骨的痛,给自己换一个身子,再从林子里走出来的,就是个藤身肉心的怪物,他依旧可以活,可以活得很长时间,俗称活死人,和鹿角变成的人一样,无法有后代。” 这是个有些玄幻的故事,宋戈听宋老爹说过很多类似的,套路基本相同,一个想要求长生的人求神皈佛,但最后总是不得善终,总要遭受些什么报应,最好的结局,也是看着身边的朋友亲人一个个老死去世,自己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游弥在这世间。 “那个人,就是姜多寿。”金瑶一语道破,宋戈听了亦是焕然大悟,他略微想了想,又摸了摸自己的胳膊和肚子,问金瑶:“我当时醒来的时候,就觉得手脚有些僵硬,那我也是……。” 他也是被换了藤身? “这里是海南屯昌,又不是芒丙,”金瑶看着宋戈笑,“你应该纯粹……是被我压麻了吧。” 宋戈舒了口气,所以他的身子还是他的身子。 “我给了你一半我的肉身。” “什么?” “不明白吗?”金瑶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宋戈,“从此往后,我们便是一个人了,我这人一向公平,好东西,你一半,我一半。” “那你……,”宋戈嘴角微微在颤,“会死吗?” “会死吗?”金瑶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很可笑,她咧开嘴咯咯咯笑了好一阵,才说,“你是想问我会受到什么影响吧。” 宋戈点头。 “还行吧,我恢复能力比你好,宋戈,你见过工人修剪草坪和花坛吗?到了冬天,他们拿着那个叫什么来着?电动的,嘟嘟嘟嘟响的那个,对着花坛贴地式齐根修剪,到了第二年,花反而长得更加茂盛了,这就和我一样,纵算我只剩一根头发,我也是可以长回来的,这就是玄女害怕我的地方,我死不了,不仅死不了,还无处不在。” 宋戈皱眉:“我没听明白,”他看着金瑶,“我只想知道,你今天突然变得那么不理智,发了疯似地想要弄死刘美丽,怎么喊你都不听,是不是因为……因为分了一半肉身给我。” 金瑶没直接答,她只继续说:“宋戈,你忘了吧,你我有玄珠相连,自打你掉进洞内后,我便开启了玄珠,当时我的确是和你一起掉进去的,可受玄女结界所限,我又被弹了出来,无奈,我只能一路用藤条护你下去,之后你在鹿耳洞里和知纹说的每一句话,看到的每一幕,我都看得到,你既能为我舍生,半个肉身罢了,给了你又算得了什么,就当是我欠你的。” “可你是神,我只是个普通人。”在宋戈心里,用半个神的命来换自己,终究是不划算的。 “神又如何,人又如何,终归不过是被七情六欲操控的□□罢了,你若有情,看万物都有情,你若无情,这世上也不过是一堆行尸走肉,你们人常说,伟大的精神比伟大的□□更重要,既是如此,我舍了就舍了吧,没什么遗憾的。” 宋戈皱眉:“我总觉得你说得不对,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宋戈。”金瑶轻轻喊他。 “嗯?” “这世界亏欠你的善意和温柔,我都会补给你的。” 宋戈一愣,嘴角却不自然地上扬,他一字一顿地说:“我不觉得这世界欠了我什么,我手脚健全,丰衣足食。” 金瑶:“可我觉得。” 第80章 第30章 她也只说自己姓金,而你,却…… 宋戈持杯的手一顿,他喉结上下一滚,声音略哽,才说:“你先喝,我姐他们应该快回来了。”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是老薛。 “金小姐,小玲醒来了,说想见见你。” 金瑶隔着被子揉了揉自己的手臂,的确是硬邦邦的,她原本是没力气起来的,可她忽而明白林小玲为什么想要见她。 比意念和欲望更能驱动人的是不甘,林小玲心里有一股不甘,她想要撒在金瑶身上。 “之前是刘美丽,现在是林小玲,这么多人想见我啊,看来我还是挺招人喜欢的。”金瑶从被子里抽出手,接过宋戈手里的椰奶,咕噜噜喝了大半,搁下,瓶盖都没盖上,就招呼宋戈:“宋戈,你背我过去。” “我?” “抱我也行。”金瑶笑了。 *** “你俩……至于这样吗?”林小玲一边坐在床位擦着头发,一边看着宋戈背着金瑶进来。 宋戈背着金瑶的时候很小心,遇到门框的时候都会侧过身,然后提醒金瑶把脚往里收一下,生怕会撞到她。 林小玲倒是很会捯饬自己,她不是刚醒来,而是醒来有一阵了,醒来的时候,丁文嘉和梁霄应该刚好出发去县城里买东西,她站在窗前看了一眼院子里慢慢驶走的SUV,又看着老薛收拾院子里的玻璃碎渣,确定自己已经回到了老薛的民宿,才反锁了房门,脱了衣服洗了个澡。 她身上是有些小伤口的,两双手十个关节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膝盖有淤青,小腿前侧和大腿外侧也有,她有些记不起来自己是怎么伤的了,她一边用温水冲刷着身体,一边用胳膊环绕自己的后背继续检查伤口,不出所料,她的后背和胳膊外侧也有淤青,她应该是在地上打过滚。 这可太难猜了,林小玲皱紧了眉头,她有事没事儿都会在地上打滚,谁能推测之前发生了什么? 林小玲一边洗就一边回忆昏迷前最后一幕。 一堆鹿角,月光,软泥地。 鹿角? 林小玲想起来了。 “就这样?我昏倒了,你们俩也昏倒了?然后你们比我先醒来,就把带回来了?”林小玲听完金瑶的说辞还是觉得有些地方圆不上,譬如她是怎么昏倒的?再譬如她昏倒这么长时间,就没人想着把她送去医院,就让她这么躺着,就连老薛都没想过送她去县里先照个CT什么的? 金瑶像是知道林小玲脑子里在想什么似的,她翘起二郎腿,来之前,她特意换了身衣服,是之前留在车上的一套短袖睡衣,裤子也是五分的,修长的小腿裸露在外,白皙得像是被牛奶泡过一般,灯光一洒,摇曳生光,倒是上半身还穿着长袖,不过不是之前那件冲锋衣了,而是一件棉质的运动服,灰色的,上面黑胶质感的LOGO掉落大半,勉强能认出一个“Nike”,这应该是宋戈的衣服,而且穿了还有些时候了。 “你昏倒是因为你被吓到了,”金瑶对着林小玲解释,“没把你送去医院是我知道你没事。” 林小玲听了十分做作地抬高手连鼓数掌,不由得赞叹:“精彩,真的是精彩,说了和没说一样。” “你在屯昌待了多久?”金瑶忽而反问。 “老薛不是和你说了吗?三年。” “三年来,你每天都在山里头跑,枫树鹿场宿舍楼那么显眼的地儿,你从来没发现过?” 林小玲擦头发的手一顿,反手把毛巾一甩,好巧不巧,这毛巾就跟印度飞饼似的,乖乖巧巧稳稳当当地摊开落在了椅子靠背上,林小玲是故意的,她浑身都开始散发出一股“老娘不好惹”的气息。 “怎么着?”林小玲嗤道,“我非得和你似的神通广大才行,你就当我笨行不行。” “你不笨。”金瑶放下翘起的二郎腿,双手撑着膝盖,身体微微前倾,目不斜视,“你很聪明,相当的聪明,TheDeerGod,鹿神,你不仅仅是相信鹿神的存在,从一开始,你的目的就不是去查清你父亲的死因,因为你早就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了,你的目的,是放出鹿神,替你父亲报仇。” 金瑶双手离膝,背脊挺直,抬手示意宋戈,宋戈适时送上剩下的半瓶椰奶,户外饮水壶为了挡尘防漏,习惯采用吸管式和吸嘴式,无论哪种款式,嘴唇凑上去嘬水喝的样子总是有几分像小孩吸奶。 金瑶面目肃然,眼神犀利,嘴巴一撅,两腮一吸一松,咕噜噜喝椰奶的样子又引得林小玲吐槽:“你俩玩过家家?” “你父亲是被当时的鹿场副场长害死的吧,就是来你家送骨灰的那位,你从那时候就怀疑他了,你觉得他的说辞不对,是吧。”金瑶朝着林小玲倾了下头,跟审犯人似的口气。 林小玲有些紧张了,她缩了缩脖子:“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读过《罗织经》?” “什么经?讲织布的还是手工的?类似《天工开物》吗?” 金瑶笑:“你倒是很懂这些古书,”金瑶手指虚指了一下林小玲搁在茶几上的手机,“我看过你的朋友圈,有张自拍拍到了你的书柜,书柜里有一本就是《罗织经》,这本书专门讲的是如何罗织罪名,编织罪状,安排情节,描绘细节,陷害无辜的人,你读过,我猜,你不仅读过,应该……还亲自实践过吧。” 林小玲嘴皮一颤:“没听懂。” “来的路上我百度了一下,我查了一下当年枫树鹿场副场长的去向,发现他在2017年左右,也就是距离他退休不过两年半的样子,涉嫌一宗连环强奸案,一个月内,连续□□四位少女,其中一位还怀了孕,十四岁啊,花一样的年纪,被迫打胎,身体伤害不说,光是心理上的阴霾,就得跟着她一辈子。” 林小玲忽而变得惜字如金:“是吗?” “你是三年前来的屯昌不错,可你很早就从福建公司离职了,我查过你在各大招聘类APP上的简历,你在海口还干过一年行政,2017年的时候,你应该就在海南了吧。” 林小玲嗤出一声:“你挺喜欢查啊。” “你很聪明,小学跳了两级,初中跳了一级,我之前猜你是91年的,还真是被我猜对了,2013年你大学毕业,直接保研读的材料科学与工程,2017年你应该毕业没多久吧,前途一片光明,却跑海口来拿一个月2800的工资做行政,不大对劲吧。” 金瑶说了很多,看似很散,可抽丝剥茧,连珠成串,就连宋戈都听懂了金瑶的意思,可林小玲偏就装作听不懂的样子,张口闭口不是“听不懂”就是“不明白”。 “我说到你明白。”金瑶坐直了身子,破釜沉舟般的口气,“你觉得当年那个姓漆的副场长害了你父亲,我不知道你是如何验证的,总之你确定了,就是他,2017年,你辞去工作来了海口,开始你的复仇计划,你用《罗织经》里的手法,把数桩□□案伪装成是姓漆的人干的,你选的案子都很有特点,不是在夜里看不清犯人的样子,就是受害人是在昏迷的情况下被侵害的。” “上以求安,下以邀宠,其冤固有,未可免也。”金瑶眯起眼,“这是《罗织经》里的原话,意思是一件案子,上级为求取安定,下级想要邀功取宠,都会尽快结案,所以存在的冤情,总归不可避免的。你利用了这句话,也利用了人趋利避害的心,可你却抹杀了四桩案子的真相,你让受害人以为自己被公平以待,却让四个人逍遥法外,你把姓漆的送进了地狱,又何尝不是把自己送进了地狱?” “我一直觉得很奇怪,如果你真的是为了查清你父亲死的真相,为什么你到枫树鹿场宿舍楼的时候,看起来一点儿不激动,甚至有些释然,按道理说,你应该先去翻找你父亲的宿舍楼,当时我们进屋子的时候,墙上挂着的玻璃板报里就是记录你父亲英勇救人的公报,可你没看,你一眼都没看,你根本没心思在宿舍楼里久留,你后来竟还选择跟着我们离开,从你毫不犹豫地跟着我们走的时候,我就笃定,你之前一定是到过宿舍楼的,只是那次是凑巧,你应该已经找了一圈,没找到你想要的,或者你已经把自己想要的给拿走了,所以你不激动,可地图对你来说还是很有用的,就像你说的,这是你关于你父亲的回忆。” “这都是你的猜测。”林小玲的头发快干了,她手指绕着一撮头发打转。 “那有一件事儿必然不是我的猜测了,”金瑶略带戏谑,“你千方百计替他报仇的那位父亲,马德光,他……不是你的亲生父亲。” 你爹不是你爹,这句话是极有杀伤力的,它不仅斩断了血缘,也斩断了父母之间某种特殊而敏感的情愫。 金瑶以为林小玲会愤懑,会激动,会窜起来打她一顿。 可林小玲看起来十分不啻,甚至还朝着金瑶翻了个白眼:“切,我还以为什么惊天大秘密,我早就知道了。” “你早就知道了?” “你想说什么?”林小玲开始反击了,“说明我报错了仇?金瑶,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厉害,特能抓人心思?你还笑话我读过《罗织经》,你出口就能背出来,你不也看过吗?人异而心异,择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溃。意思是,每个人都是不同的,选择人的致命弱点攻击,一定会让人崩溃。你说我狠毒,你也未必是好人吧。你打定了注意我看重我爸,觉得我对你的那些无脑猜测没反应,就开始激将我,把我当什么了?藏不住事的三岁小孩吗?” 林小玲说完,金瑶开始笑了,她先是双手扶着椅子笑,尔后单手撑着桌子笑,最后恨不得站起身来鞠着躬大笑特笑。 林小玲几分嫌弃:“她疯了?” 宋戈在后头护着金瑶,生怕这厮笑着笑着撞到了桌子角椅子腿的,眼神只往林小玲身上瞟了一眼,说道:“林小姐,你露相了,这家伙行走在外极为谨慎,屡次用化名或只露姓氏,这次来海南,就连老薛都只知道她姓金罢了,两天前自我介绍,她也只说自己姓金,而你,却偏偏直接喊出了她的名字。” 80-90 第81章 第31章 只是一股带着气味的浪而已,…… 丁文嘉和梁霄回来的时候,老薛院子里的公鸡一直叫个不停,可都快十二点了,谁家的鸡择这个点打鸣儿? 想着时间前卡得不早不晚的,丁文嘉和梁霄直接把中饭也买了回来,都是便餐,在县里打包了一些汤汤水水,从粥粉面条到小笼包都有,几个大老爷们倒是无所谓吃什么,关键是金瑶和祝棉母女。 当然还有金瑶特意点的奶茶,县城里也没什么大连锁的奶茶店,唯一能让人感觉接上国际轨道的是一家二十平米的肯德基,整个县城,除了这一家快餐店,再无大都市的味道可以品尝。 奶茶就是在肯德基里买的,丁文嘉嘴馋,又买了俩巧克力圣代,一个打包放在车上,还特意对着冷气口,一个就自己端着吃了,梁霄见了就拿:“嘉你真是的,上次你还说我胖了减肥,这会儿又给我买冰激凌。” “谁给你买的?我给瑶瑶的。”丁文嘉一掌拍得梁霄手背上的肉都在颤,梁霄丧着脸挂挡:“回去要四十多分钟呢,都化了。” “所以我把冷气开最低了呀,你穿件衣服,待会儿凉。” 逻辑闭环,十分严密,梁霄竟无从下口反驳。 民宿里的玻璃渣都被老薛一点儿一点儿地扫干净了,还有不少扎进泥里的,他扣也扣不干净,老薛索性把原土一拌,又在上面和了一团自己个儿堆肥堆出来的土,刚铺平呢,丁文嘉和梁霄就从车上下来了。 “豁,什么味道。”梁霄提着打包的外卖连忙捂鼻子,又拉着从副驾驶刚下来的丁文嘉把她往大堂里推。 老薛慢悠悠抬头:“农家肥的味道。” 梁霄忍不住吐槽:“你啷个和宋戈一样,净爱整些这些臭烘烘的玩意。” 刚说完,丁文嘉又推开一小条缝隙,问老薛:“我弟他们呢?喊他们下来吃饭了。” 老薛长叹了一口气,许久才说:“上山了。” “什么?” 老薛指了指远处的山口:“又上山了,还带着那位林小姐。” “都上山了?”丁文嘉整个身子都探了出来。 老薛想了想,如实说:“除开那位一直昏迷睡着的小姑娘和那位阿姨,其他人都上山了。” “靠,又乱跑。”梁霄头都大了。 “我去,居然不带我。”丁文嘉也跟着发牢骚。 梁霄两只眼睛一高一低地瞪着丁文嘉,她居然气愤于那波玩命的疯子不带她,梁霄半低着头组织语言:“嘉,你这想法不对啊,你这……。” 梁霄眼神一滞,朝着大堂指了一下:“什么都去了,这不还有一个吗?” 大堂楼梯口,祝知纹正扶着楼梯,他一动不动,像尊泥塑,若是有这个闲工夫长时间观察他,会发现他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连呼吸都没有声音,简直是非人哉。 丁文嘉回头看了一眼,大步走到祝知纹面前,出于之前祝知纹拦他们的举动,丁文嘉是没什么太柔和的态度的,她硬邦邦的问:“在这儿做什么?” 祝知纹慢慢低转眼珠子看着丁文嘉,不说话。 一个闷葫芦。 丁文嘉正准备转头走,祝知纹才开口说:“娘娘让我不准动,在这儿等着。” “啊?”丁文嘉没反应过来。 祝知纹又说:“本来想和他们一块儿去,好照顾娘娘的,才追下楼,她就转头对我吩咐让我不要动。” 所以祝知纹一直扶着楼梯?像个石头一样,就黏在楼梯扶手上了? 丁文嘉“呲”地一声笑出声来:“你倒是听话。” 丁文嘉又问:“他们什么时候走的?” 祝知纹余光扫了一眼大堂挂钟,才说:“巳时一刻的样子。” “哦,巳时一刻。”丁文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朝着正在收拾的梁霄问,“巳时一刻是几点?” 梁霄挠了下头:“不知道,赶紧来吃饭。” 丁文嘉回头看了一眼祝知纹,冷声问:“吃吗?” 祝知纹摇头:“不吃,娘娘让我别动,况且,我也不需要吃东西。” *** “什么意思?你带我来这里是什么意思?”林小玲胆子也是大得很,宋戈和金瑶两个人,她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也敢跟着他俩往山上走。 不过奇怪的是,金瑶这一路都像是边走边探,她偶尔摸树,偶尔望天,偶尔团起一把树叶朝着空中一撒,挥斥方遒般双手负在身后,停一阵,又继续走。 林小玲是越走心越悬,如若不是金瑶说要带着她看真相,她铁定不会跟着来,瞧着金瑶这神神叨叨的样子,林小玲忍不住问相对正常的宋戈:“她在跳大神?” 宋戈语气平平淡淡的:“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呗,你跟上就是了。” “啧。”林小玲摇头,“你俩这是变着法的虐狗。” 金瑶回头:“投石问路,见水寻舟,你懂不懂啊。” 金瑶说完又扭头超前,林小玲气不过,歪嘴瞪眼,摇头晃脑地学着金瑶说话的口气,还特意拔高了音调学那句“你懂不懂啊。” “切。”林小玲不屑。 忽而一下,金瑶转身直接扑倒二人。 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林小玲还没反应过来,刚想张嘴骂几句,就听到身后一株桫椤被一阵风刀齐腰砍断,头顶上那一簇簇凤尾一样的葵叶轰然倒地,掀起一小股呛人的气浪。 桫椤是海南常见树种,茎部笔直且中空,树冠如盖,枝叶繁茂,好在桫椤树不高,不然按照三人的距离,树再高点再大点,肯定得被砸到,这说明对方是在警告他们,还没有想要了他们的命。 “有人?”林小玲紧张了。 “不是人。”金瑶示意俩人不要起来,自己则是匍在地上,她身体贴地,像是蛇形游鱼一样滑到坡上,看了一眼,才说,“是旱蜮。” 林小玲立刻也跟着趴了过来,她才起身就被金瑶摁下了头,金瑶示意她:“别声张,别冒头。” 林小玲眨了眨眼,算是配合,她也跟着朝前头看了一眼,可这坡对面除了桫椤树还是桫椤树,没什么特别的。 这单个字儿的东西宋戈没听过,他也跟着爬了过来,小声问:“那是什么东西?” 林小玲引经据典:“我只知道蜮是一种虫子,南方水里多,知道含沙射影吗?它会含着沙子射人,民间有叫这玩意作短狐的,《搜神记》里说,所中者,则身体筋急,头痛,发热,剧者至死,知道什么意思吗?” 宋戈也是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这几句不难懂,他跟着答:“被射中了,严重会死。” 林小玲眉眼一展:“聪明。” 金瑶斜睨了林小玲一眼:“你再解释一下旱蜮。” 林小玲哪里知道,可她不服输,张口就来:“地上跑的短狐呗,地上沙子不比水里头的多?” 林小玲说着说着就把胸挺起来了,看着十分骄傲,像是村口刚下了蛋的大头鹅,走路都得昂着脖子走。 “趴下。”金瑶一把摁住林小玲的脑袋,“嗖”地一声,又是一声风响,有什么东西直接擦过了金瑶的手背。 咔嚓。 另一棵桫椤树也断了。 金瑶看着自己手背上细如缝衣针般的伤口,又看着惊慌失措的林小玲。 刚才若不是金瑶摁下了她的头,她脖子可就和那桫椤树一样,齐整整地掉下来了。 “我刚……。”再淡定的林小玲此刻说话也开始有些不利索了。 “恩,差点死了。”金瑶替她补上。” 林小玲咽着口水:“是你……。” “恩,是我救了你。” “那咱们。” 金瑶点头:“得听我的。” 林小玲眼眯成缝,郑重其事朝着金瑶伸手,摆出一副商务谈判的架势:“成交。” 金瑶压根没准备和林小玲握手,她伸出一根食指,轻轻压着林小玲的手腕,顺带着用小腿压制住林小玲的臀部,再稍微使了点儿劲儿,林小玲整个人往下沉了好几厘米,她惊呆了,金瑶是怎么做到的? 确保这厮不会惹什么乱子,金瑶才解释:“旱蜮不是普通虫子,是一种专门吃尸体的虫子,甲头蝎尾蜈蚣身,多足擅爬壁,它们不会吐沙子,不过成年旱蜮会用甩尾的方式逃生,甩尾时,会有风刀。” “风刀?”宋戈指了指身后倒下的桫椤树叶子,“类似这种。” “没这么夸张。”金瑶继续说,“只是一股带着气味的浪而已,你也可以理解为……是屁。” 宋戈忍不住吐槽:“这么诡异的名字,用的居然是下三流的打法。” “不过这一只,应该不简单。”金瑶指了指身后两簇倒下的桫椤树,“很厉害,怕是已经成了精怪了。” “那咱们走吧。”林小玲还是很惜命的。 “你不是口口声声说来找真相吗?”金瑶咄咄逼人,步步反问,“你不是说你明知道马德光不是你亲生父亲,可你依旧愿意替他报仇吗?你想要放出鹿神,就是想问他你父亲是怎么死的?还想要说动鹿神替你父亲报仇,如今我亲自带你来看,不是更好吗?” 欻地一下,又一阵风,这次断的不是桫椤树,而是宋戈跟前的一块花岗岩,石块不大,勉强藏得住宋戈的一个脑袋,被这一阵风刀直接对半切开,切口齐如玉盘,明晃晃的,满是威胁和警示,风刀掀的粉尘扑蒙了宋戈一脸,可他不敢动,连喷嚏都不敢打。 “他娘的,敢打我的人。”金瑶只吼了一句,宋戈一个伸手的功夫,金瑶直接就冲了出去,只留下宋戈虚空一抓。 “小……小心呐。”宋戈低声嘀咕了一声,却听得对面桫椤树林里传来类似小兽崽的叫声,声音又尖又细,强行去辨认,好像是在喊“救命。” 这声音,像是婴儿哭,又像是小狗叫,宋戈看了一眼林小玲,林小玲耸肩摆脑,示意她也不知道。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金瑶的声音。 宋戈大着胆子冒出了个脑袋,只看到十米开完,金瑶单手拎着一个半米长的奇怪大虫,那声声叫声竟然是从这虫子尾部不断甩动的钳子里发出来的,越听这声音就越像是“救命,救命,娘娘救命。” 第82章 第32章 你知道的,我一向不喜欢提旧…… “你不该喊娘娘救命,你应该喊娘娘我错了。”金瑶看着手里头这恶心而扭曲的臭虫,头部的甲壳看似硬邦邦的,却有着人类皮肤一般的褶皱和起伏,不仅是像,而且甲壳的形状隔远了看去,也是有鼻子有眼的,就差安个眼珠子了。 “这是什么东西?”宋戈爬下坡来,金瑶示意他先不要动,又对着林小玲招手:“你先下来。” 林小玲四下看了一眼,这也没别人,的确是在喊她,她一个翻身越过小土坡,跑到宋戈旁边,金瑶又朝着她勾了勾手指头:“你过来,朝着我走过来,走直线。” 林小玲还算是听话的,或者算是识时务,她知道这个地方金瑶是老大,她闷着头,鞋跟踩鞋尖儿,老老实实地走了一条直线,走到距离金瑶不过一臂距离的时候,她才昂头:“行了吧。” 金瑶点头:“知道了,没埋伏。”她这才是朝着宋戈喊,“你沿着她刚才走的路过来吧。” 林小玲登时眉毛一横:“你拿我当趟子手呢?” 金瑶看都不看她:“拿你当趟子手?我若开镖局,养条狗在前头开路不好吗?非得找你这样脾气大的喊合吾?” 金瑶一出口,扎得林小玲体无完肤,林小玲没好气地道:“抓了条臭虫,然后做什么?” “这是旱蜮。”金瑶纠正她。 林小玲朝天翻了个白眼:“抓了条旱蜮,然后呢?” 金瑶盯着手里的东西:“有旱蜮在的地方,必定有尸坑,这条还这么肥,看来底下的油水是不少的。”金瑶踩了踩脚下湿软的泥地,最近没下过雨,雨林虽然潮湿一些,可这种棕褐色里带着血红的泥巴还是很少见的。 “埋尸体的地方往往植被茂密,”金瑶一本正经的解释,“最近很火的一句网络用语,你坟头的草都三米高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宋戈听了捂脸:“金瑶,这句话不是这么用的。” 虽然他也知道金瑶在很努力地学习现代社会的工具和习惯,甚至连英语都渐有涉猎,可这貌似秀歪了。 “你父亲,应该就在这地下。”金瑶指了指脚下,还用登山鞋的鞋子尖儿蹭着泥土挪出了一个小圆,仿佛把林小玲的父亲精准定位在这直径不过十厘米的巴掌大的地界里。 “我父亲明明被送去殡仪馆火化了。”林小玲不理解,父亲马德光的骨灰还摆在福建老家呢,就搁在老家进门口的黄色老柜子上,蜡烛换了又换,香灰坛子里积满了灰,林小玲来海南这几年,每次清明都会回去一趟。 金瑶看着她:“你连去你家送骨灰的人你都不信,他手里的东西,你确定是马德光的骨灰?” 林小玲支支吾吾:“可……也有其他人说看到我父亲被送去了殡仪馆。” “蒙着脸的吗?” “什么?” “他们确定那是马德光?当年你父亲母亲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如果马德光客死他乡,按道理,怎么样也应该通知亲属来见最后一眼再火化,怎么就这么着急忙慌地送去烧了,只留下一堆灰给你?” “那是那姓漆的想抹杀罪证呗。”林小玲牙咬切齿。 “不一定。”金瑶看似脑洞大开地说了一句,“还有一种可能,烧死的那个,根本不是马德光,不过你别太激动,我不是说你父亲还活着的意思,尘归尘,土归土,有些东西虽然像人,可死了,未必还是人。” 林小玲皱眉:“我感觉你在骂我。” 金瑶朝着她咧嘴:“你抬举你自己了。”金瑶说完,又对着手里的旱蜮吩咐,“帮我查个人,我知道你们旱蜮,吃掉人的心脏,就会获得他毕生的记忆,可这个人,很特殊,除开他的心脏,身上其他的地方死掉之后,你们应该是啃不动的,硬邦邦的,记得吗?” 这旱蜮不会说话,它之所以能发出类似婴儿的叫声,全靠尾部像蝎钳一样的东西,这东西上有个小洞,甩得极快的时候,能发出一些声响,和日落时分广场上穿着背心的大爷甩鞭子抽陀螺发出的声响是一个道理。 不过这声音林小玲听不惯,兹拉兹拉的,像是电流声。 这旱蜮听着金瑶的吩咐,又甩着尾巴应答了两声。 宋戈问:“这是答应了?” “没有。”金瑶把胳膊肘抬高,她胳膊很长,伸长了这旱蜮尾部的钳子能对准她的眼睛,金瑶凑近了,宋戈下意识要去拦,心里想着,这不是送着眼珠子给人家吃吗? 金瑶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边说一边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看来你还是不懂我的意思,我不是和你商量,我是在……吩咐你们做事。”金瑶两指一掐,直接捏住这旱蜮的钳子,手指尖就这么轻轻一掐,跟掐蒜苗似的,直接给这旱蜮断了尾巴,尔后才把它往地上一丢,喝道:“吃了多少人肉,毁了多少人尸,令得多少人没办法投胎,还来和我讨价还价,一炷香的时间,你们若找不到当年吃过那人的臭虫,当心我掀了你们地穴。” 林小玲顺竿就往上爬:“那些臭虫听得懂?” 金瑶纠正她:“那叫旱蜮。” 哟,林小玲瞪眼,金瑶刚才自己不也说它们是“臭虫”了么,合着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先说你。”金瑶觉得自己已经做到这一步,是该从林小玲嘴里得到些什么了,她反问,“你又为何知道我的全名。” 还捏着这块儿不放啊。 林小玲挺随意的:“我爸日记里写的,不是和你说过吗?全是暗语,你看了也看不懂。” “你爸爸又是怎么知道的?” 林小玲随口诌:“可能是鹿神告诉他的吧,你不是说,鹿神和你有交情吗?” 来的路上,金瑶的确说过自己认识鹿神,不然林小玲也不会跟来啊,不过她并没有提及林小玲和马德光嘴里的“鹿神”其实就是祝知纹罢了。 祝知纹很早之前就被褫了“神”的封号了,不过还有人能供着他当神,对他言听计从,他心里头应该也是极其痛快的。 金瑶半信半疑,她知祝知纹谨慎,并不会随意露出自己名号,除非祝知纹是托了马德光来寻自己,才可能透露金瑶的一些线索给马德光,不然等马德光找到金瑶报信,从何证明他是自己人呢? 反过来说,若祝知纹告诉了马德光这些,为何马德光没有来寻自己?按照祝知纹和宋戈在鹿耳洞里的说法,马德光更像是祝知纹那些年的贴身侍从,替祝知纹打理内外,从未离开过海南岛。 “你不信我?”林小玲非但不心虚,反而出动出击,一双闪亮亮的眼睛都快要粘黏在金瑶脸上。 金瑶一掌轻轻怼过去:“你这……大可不必。” 金瑶是轻推的一把,可林小玲只闻到一股臭味扑鼻而来,两股眼泪顺着眼眶瀑布似地往下淌,她忍不住擦了又擦,却觉得全脸都被熏到了。 “什么味儿?” 金瑶擦了擦自己的右手心,笑道:“不好意思,刚才摸了臭虫,没地方洗手。” 林小玲还想理论,宋戈忽而朝着东南方向喊了一声:“有东西来了。” 的确是有东西来了,还不是一个,而是一群,密密麻麻的旱蜮像是铺天盖地的黑蚂蚁,黑压压的一片直接碾了过来,领头的就是那只被金瑶断了尾的老旱蜮,金瑶一眼便瞧见了它,手指尖一点儿,沿着地面抽生出一条藤蔓,手掌一样的阔叶直接把这只老旱蜮推到了金瑶面前,在金瑶跟前停稳下来。 “我瞧着断了钳子也挺好的,这么多旱蜮,我还能一眼瞧出你来。” 这只旱蜮扬了扬尾巴,忘了自己没有钳子,已经发不出声响了,只低着脑袋,示意身后蚂蚁般大小的旱蜮往后退留几步,好让金瑶走过来。 “什么意思?”金瑶环手一指,这些旱蜮不说上万也有几千,她反问,“你们当年,是家族聚餐啊,都吃过?” 老旱蜮翘起尾部,那被金瑶折断的断口还在淌着乳白色的黏液,宋戈不知道这虫子想做什么,是想要示威?还是祈求? “我没丢。”金瑶摊开右手心,这旱蜮的钳子被她藏得好好的,难怪味道那么冲。 金瑶又说:“你若老实告诉我,我自然会还给你。” 老旱蜮忽而不懂了,静静等了十几秒,它才转头,尾部一仰,周围的旱蜮瞬间聚集起来,聚沙成塔,一个叠一个,叠罗汉似的垒成了半人高,后来的旱蜮又沿着主肢往外延伸,渐渐模仿起人的四肢和头颅。 宋戈不由得往后退了半步,可才退半步,就不小心碰到了金瑶的肩膀,金瑶拍了拍他的肩头,安慰似的口吻:“不怕,你看。” 几千只旱蜮用一种类人的模仿法则尝试重演三十年前被吃掉的那人的记忆,虽然略微抽象,不过还是能看懂。 第一幕是一个人形跪在了一个墓碑前,像是在哭着上坟。 如果从万德光还是万十三开始算起,这应该是他在发小面前哭。 第二幕是一个人在桌前书写什么,这一幕让人有些看不懂了,这人的姿态很扭曲,像是一条肉虫,又像是被人揉捏踩扁的面团。 “变形了?”林小玲皱眉。 “应该是很痛苦吧。”宋戈像是能懂其中玄机,“人很痛的时候,总是觉得天旋地转的。” 林小玲略显不屑:“你倒是很懂。” 宋戈指了指自己:“我痛过,快死的时候,觉得浑身都很痛。”他说完,又去偷偷看金瑶,金瑶可没工夫搭理他,人家自己个儿正认真观察分析下一幕呢。 “来了。” 无数的旱蜮像是散落在风里的沙子,逐渐汇集成人形,这是平躺的姿态,而四周围的旱蜮逐渐堆垒成墙,四四方方,严丝合缝,像口……棺材。 “他死了。”金瑶解释。 尔后,棺材底部突然漏了一个大洞,自底部崎生出树枝一样的东西,把棺材里的尸体拖了出来。 金瑶懂了,宋戈半信半疑,林小玲一头雾水,只问:“什么意思?” 这个洞,就是万德光坟墓下面的洞,坟下是祝知纹的鹿角,是祝知纹,在万德光死后,用鹿角拖出了他的尸体,重新赋予他生机,让他还能像个活人一样在外行走,不似祝知纹,已经许多年没见到外面的太阳了。 后面几幕动得很快,很紧凑,像是打仗一样,场景不停地切换,肉眼根本看不过来。 至少林小玲全都看不清。 林小玲恨不得趴在地上凑近了去看,好在被宋戈一把提住了衣领子,直接把她拽了回来,宋戈忍不住呵了一声:“忘记他们的尾巴了吗?” 林小玲推开宋戈的手:“你和金瑶一个脾气。” 宋戈缩了缩脖子,眼睛一斜,诶,不知怎么滴,又看向了金瑶,今日也是太凑巧了,他时不时总是能找准金瑶的方向。 “我知道了。”金瑶朝着旱蜮挥手,“回去吧。” 这群旱蜮也算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蝗虫过境一般的来,又潮水一般地退去。 金瑶脸色瞧着不大好,铁青阴沉,像是谁欠了她钱不还似的。 “我们也回去。”金瑶两手慢慢团成拳头,关节咯吱咯吱响得和织布机似的,这是气极里的表现,可万德光的死,金瑶为什么要生气? *** 星星民宿。 老薛和梁霄还算是有良心的,嚷嚷着宋戈不在要把吃的全部吃光,最后还是把宋戈爱吃的小笼包一个不落地留给了他,还特意在灶上用热水捂着,想着宋戈回来也能吃口热汤热水的。 宋戈倒是回来了,林小玲也回来了,金瑶就站在院子门口,也不进来。 丁文嘉正在厨房忙着热菜,才端了出来就看到宋戈对祝知纹说:“金瑶喊你出去。” 丁文嘉死瞅着祝知纹的背影不撒眼,等着人家走出了大堂,丁文嘉才端着托盘凑宋戈脖子旁边窃声问:“这祝知纹,到底是瑶瑶什么人。” “下属。”宋戈觉得自己说的这话没错,金瑶说的许多东西都太复杂,但总结来说,祝知纹得听金瑶的,不是下属是什么? “不会吧。”丁文嘉摇头,她凭借女人的直觉给宋戈疯狂暗示,“我瞧着不像,太亲密了。” “砰”地一声,声响巨大,吓得大堂里正在吞馄饨的梁霄都直接呛到,他下意识挡在丁文嘉前面,四下张望:“啷个了?地震了?” 院子外头,金瑶的声音如雷贯耳,严厉非常:“当年你洗业火刀,我收山神铃,就立誓绝不因一己私欲滥杀无辜,你之前与我说,你一直用的是死尸,你说得可好了,什么人之将死其身尚可用,若植入鹿角,他们能寻得到我,放我出山,也是功德一件,他日长眠在娘娘管辖的山头,下辈子投胎也能投个好去处,可实际上呢?是马德光帮你引人入瓮,祝知纹,一直以来,你用的都是活人,可你却骗我。” 祝知纹自墙根撑地爬起,他后脊有些痛,他回头看了一眼金瑶推他的那一掌,他整个人被嵌进了墙里,那凹凸的印记,碎裂的转痕,还有掉落的白色墙皮,有些可笑,也有些凄凉。 祝知纹慢慢抬头:“娘娘,您变了。” “我是变了,变得更好了。” “不是,你变得优柔寡断,你变得妇人心肠,当年你带着羽卫放火屠城时的气魄去哪儿了?为了找到你,死几个人算什么?他们只是你我复仇大业的垫脚石罢了,他该是感到荣幸的,何况,他们手上哪个没有几条性命?人的命是命,獐子兔子的命,也是命,娘娘,这是您当年站在长白山老虎背上教我的。” 金瑶皱起的眉头微微舒展开来,那些聚集起来的火气忽而被祝知纹这句话氤氲开来,慢慢地散了,她反倒是不生气了,她微微昂起头,自上而下看着祝知纹,像是看着一只穷途末路的小怪兽。 小怪兽嘶吼着,张牙舞爪着,虚张声势却又落魄至极。 “祝知纹,”金瑶鲜少喊他全名,更多的时候是“知纹知纹”这样叫唤,“你知道的,我一向不喜欢提旧事。” 祝知纹嘴巴长成一个硬币大,合不拢似的,突然匍匐在地上,朝着金瑶跪行三步,磕头认错:“娘娘,我错了。” 第83章 第33章【二合一】 夜半三更,阎罗升…… “不在下面吃,跑二楼来做什么?”丁文嘉上楼收拾行李,刚好看到趴在二楼窗边一口一个小笼包吃得津津有味的宋戈,丁文嘉皱着眉,指了指宋戈胳膊肘边上刺棱着的玻璃碎片,“这儿还有玻璃渣呢,老薛也真是,不是都说收拾好了吗?还是得我来。” 丁文嘉抄起走廊镜头的笤帚,顺着窗户凹槽一点儿一点儿地扫,可笤帚大,凹槽小,也扫不动,她索性从宋戈小笼包的塑料袋里掏出装酸萝卜的小盒,又取了一根专门戳酸萝卜的牙签,一点儿一点儿地扣。 做了这么些,宋戈都毫无反应,他只盯着窗外,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度精彩的东西,眼珠子都不带转一下的。 丁文嘉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哟呵,宋戈是在看院子外面的金瑶和祝知纹,看就看呗,还非得躲在二楼看,盯就盯呗,还非得装作吃包子,这追女孩子的手法还是很不到位的。 丁文嘉想着想着就忍不住笑出声来,“噗嗤”一声让宋戈猛地回头。 “姐?”宋戈嗓子有些哑了,好像是之前吃包子蘸了太多辣椒,没反应过来。 宋戈干咳了几声,哑着嗓子继续说:“你什么时候来的?” “还我什么时候来的?”丁文嘉扬高了音调,“你思春的时候来的。” “姐,”宋戈有些嫌弃了,“你能正常点么。” 丁文嘉故意攮着宋戈,把他往旁边推了推,自己个儿掏出手机点开摄像头,选择了最大倍放大,一边调着光线和角度一边笑话宋戈:“也是傻,不知道利用工具看。” 宋戈忍不住凑上前来看了一眼,反被丁文嘉轻轻一推,丁文嘉努嘴示意:“你自己没手机啊。” 有,他当然有了,还是梁霄赔给他的,全新款,他连主题和桌面都没来得及设,就被金瑶拖到长沙去了,然后是屯昌。 宋戈掏出手机,听到丁文嘉自言自语了一句:“瑶瑶这是给谁打电话呢?” 宋戈的手机屏幕上很快弹出来电提醒。 宋戈滑到接听,背过身,听到那头金瑶只说了两个字:“下来。” *** “我听明白了。” 宋戈和祝知纹各持一墙角,相距三米以上,互相也不看对方,只看着站在他俩正中间的金瑶,三人呈三足鼎立之势,虽显僵持,却也平衡而稳定。 说“明白了”的也是宋戈。 他继续说:“万德光当年替祝知纹引诱猎户入鹿耳洞,好让祝知纹杀了猎户让鹿角托身,这就免除了鹿角化身人形后还需长大的时光,因为长大了然后才能替他做事,杀一个人,就省了十八年。” 金瑶听了点头,祝知纹却不吭声,他不想抵赖,他的确做过,可能说他的只有金瑶,让一个肉体凡胎的混账小子来指点他是怎么回事? “你继续。”金瑶一副要把祝知纹公开处刑的样子。 宋戈想了想,才说:“马德光也是被鹿角借去了身子,所以无法生育,这就是你为什么这么笃定,林小玲肯定不是马德光的亲生女儿了吧。” 金瑶点头:“来点新鲜的。” 新鲜的?他能有什么新鲜的?他能说的不都是祝知纹和金瑶刚才告诉他的吗,当着他俩的面炒剩饭,总觉得不够高端,宋戈求饶似地看着金瑶,金瑶头也没抬,只用鞋尖儿在地上花圈玩儿呢。 “让你说你就说,不用担心说错了。”金瑶抬眸看了一眼祝知纹,“没人敢说你说错了的。” “马德光应该是被同类杀死的。”宋戈笔画,他眯着眼,努力回想起自己在林子里看到的那群旱蜮组成的一幕幕画面,“马德光没有离开海南岛找你,我觉得他应该是付出了一定代价的,除开引猎户入鹿耳洞之外,我还有个疑惑,马德光引猎户的时候,露脸了吗?” “什么意思?” 宋戈换了个姿势,皱眉强调:“如果马德光露了脸,那些猎户就会知道是谁害了自己,他们一旦被鹿角托身,活过来了,就不会找马德光麻烦?” 这是个重点,金瑶点点头,表示赞许。 “我们先沿着这块儿想,鹿角虽然托身,可人心之险恶,深不可测,如若那天那些人摆脱了体内鹿角的控制,反客为主,不对,他们本来就是自己身体的主人,应该叫反客为主再反客为主,他们利用自己的不死之身,干了些坏事,祝知纹能知道吗?” 祝知纹张口欲言,预备从这门技术的难度、广度和深度三方面剖析,谁晓得金瑶张口就是一句:“他?他没这本事。” 祝知纹哑然,又不敢对着金瑶摆脸色,只能狠狠瞪了宋戈一眼,厉声道:“看什么?你能行?” 金瑶听了提醒:“祝知纹,你给我礼貌点。” “那便更好解释了。”宋戈继续往下推演,“这群人,未必去找了你,或者去找了你,失败了?”宋戈脑子里已经画出了无数分支结构,他的猜测和预设太多了,最好的办法,是先按照一条路走下去,“那就是没去找你吧。” 金瑶继续点头。 “没去找你,他们去做了什么呢?做的这事儿,和马德光的死有关?”宋戈语顿,“还是说,当年是他们杀了马德光?”宋戈脑子里拼命回想金瑶说过的话,金瑶是凭什么断定2017年那几起案子不是姓漆的做的呢? 女学生?黑暗?怀孕!是怀孕! 鹿角是不可能有后代的。 宋戈睁大了眼,眼中满是不安分的味道:“是姓漆的,他也是鹿角。” “不止是他。”金瑶觉得宋戈推论得差不多了,是时候打断了,她朝着宋戈走了几步,挨着墙,歪头看着宋戈,“当年抓你的那个几人,应该也是。” 宋戈浑身一颤,眼前似又浮现出在神农架的密林里,那个朝他回头看的怪物,它一张嘴,掉下了一根舌头,血淋淋的,像是刚割下来似的。 “为什么抓我?”宋戈不理解了,那时候他还没碰到金瑶,还没牵扯上这一大篓子的事儿。 “还有,为什么鹿角托身的人,都和舌头过不去?万十三临死之前是割掉了舌头的,那天我见到的东西,也从嘴里掉出了舌头,不对,万十三如果真的割掉了舌头,那变成万德光后,也是个没舌头的,他是怎么说话的?” 有些东西,一旦深入思考,就发现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可怕。 “这就要问林小玲了。”不知为何,金瑶总是笃定林小玲肯定还知道其他东西。 “和她有关系?”宋戈伸了个脑袋,从祝知纹的角度看过去,隔个金瑶只能看到宋戈的半张脸,宋戈窜看了祝知纹一眼,也不作声,只挺直了背看着金瑶。 金瑶明白他的意思,直言道:“别想多了,这件事到鹿角托身之后,就和他没关系了。” 宋戈点点头:“也是,你刚才说了,他没那个本事。” 这句话再次惹毛了祝知纹,只是中间隔着个金瑶,他不好发作,甚至连一丝丝不满意的情绪都不敢展露出来,他怯怯地看着金瑶的脸色,仿佛金瑶就是他的晴雨表,金瑶笑一笑,他心情才能松快些,不然就跟刀割火燎一样难受。 宋戈的口气却一如既往的随意,甚至还带着些质问:“你怎么总和林小玲过不去呢?” 金瑶语气倒是挺软绵绵的:“你不觉得她有事儿瞒着我们吗?” “可那也是人家的事儿么不是。” 金瑶眯起眼:“如果伤害到了你,可就不是她一个人的事了。” *** 屯昌县鸭母坡。 林小玲不是本地人,没有本地户口,也没有宅基地,这块地方是她在土流网上随便淘来的,二十年起租,她直接租了二十年,一套九十平的农村小院带前后菜地花园,屋主说,隔壁那一座小山头也是他的,要不要一块儿租给林小玲了。 林小玲寻思着自己有山也没处用啊,海南的山又不像东北的还能种种人参,不过放着也是放着,至少她也算有山头的人了。 屋子翻新过。 砖墙抹上了墙灰,刷上了腻子,水泥地铺上了瓷砖,水电本来都是通的,买点高科技的电器和电子设备,林小玲出门三天家也不带管的,自动浇水管会按时自动洒水,鸡笼子上也装了自动投食器。 林小玲一直觉得,自己活得挺有人情味儿的,瞧瞧,自己出远门都不忘记家里的菜地和走地鸡。 “你们走吧。”林小玲打开鸡笼子,招呼着家里的七只老母鸡出来,她一边用笤帚赶着鸡,一边跟在鸡屁股后面念叨,“一直家里养的,也不知道你们自己去了野外能不能活,但我也要走了,东西都收拾好了,也没空帮你们找新家了,自生自灭吧,就像我一样,我一开始不也不会游泳爬山吗?瞧瞧,才来海南几年,我连蝶泳都会了。” “准备去哪?” 林小玲猛然回头,心跳都漏了一拍,下了山后,她一直追问金瑶旱蜮最后几幕到底演了什么,可金瑶一直不说,她又去问那个叫宋戈的,呸,好歹还是个男人,居然让女人给治得死死的,金瑶不让说他愣是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 林小玲说自己生气了,便直接回了家,想着金瑶估摸也没心思理会她,连忙收拾的东西准备跑路,门都锁好了,行李都装好了,没想到放个鸡的功夫,金瑶就找来了。 林小玲指了指那几只被放走也不肯跑远的大母鸡:“遛鸡。” 金瑶看着她笑。 林小玲昂起头:“不行?” 宋戈从林小玲门口提起她的背包:“背着行李遛鸡?” “娘娘,我来吧。”祝知纹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一副想要戴罪立功的样子,急不可耐,摩拳擦掌。 金瑶回头瞄了他一眼,提醒祝知纹:“她只是个普通人,你一掌下去,她就死了。” 林小玲可听不得这话:“谁一掌下去就死了?” 金瑶往后退了半步,把战线交给了祝知纹:“那你来吧。” 林小玲伸手揽了金瑶一把:“咱俩女孩子说话,不带让家属上场的。” 金瑶揉了揉手腕,看着林小玲正盯着自己,又十分做作而夸张地曲腿拉伸大腿前侧:“那我来吧。” 林小玲很识趣,她两胳膊朝天一举,弱势投降:“我说,我都说。” *** 金瑶没想到,这个看似粗糙爱跑山的工科女林小玲,在家里二楼居然还设有一间茶室。 林小玲没让宋戈和祝知纹进去,这俩人就守在茶室外头,大眼瞪着小眼,这门板挺厚实,也听不到里面说些什么,宋戈可没有祝知纹这么安分,金瑶让祝知纹守在门口,祝知纹恨不得就大字摆开躺在茶室外头,一动不动,颇有些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味道。 宋戈则是在走廊里来回踱步,丁文嘉发了几次微信过来,他偶尔看一看,间或性回一回,正拼命打字儿呢,就听到一声“娘娘怎么找了你这么个脓包”。 宋戈打字的手戛然而止,他抬头看着祝知纹,人家嘴唇动也没动,可声音是他的,而且这儿只有他们俩,不是祝知纹还能是谁。 宋戈冷笑了一声,没理会,一低头,又听到祝知纹嘟囔了一句:“放在过去,你替娘娘端茶都不配。” “金瑶又不爱喝茶。”宋戈故意扯高了音调,祝知纹朝着他正要开口呛,又看到宋戈捏着手机下半端,对着语音筒,一副在发语音的样子,“姐,你给她准备其他的就行了。” 宋戈是故意的,他明知道祝知纹正疯狂地吃他的飞醋,可他偏不和人产生正面冲突,倒不是他怕事儿,他是怕掉价,俩大男人为了女人唇枪舌剑的,传出去多小气。 可他还是没忍住,他装模作样地发完语音,挨着墙边站在祝知纹旁边,一扭头,笑盈盈的:“你刚才在和谁说话?” 祝知纹一瘪嘴,翻了个白眼没理他,只小声嘀咕一句:“娘娘过去明明爱喝茶。” *** “行了,你也别给我沏了,我最近都不爱喝这苦哈哈的,有奶茶吗?”金瑶看着林小玲细致地烫杯温壶,下一步就要放茶了,金瑶可不想白瞎了人家的好茶叶,及时伸手拦了一下。 金瑶的专注点都在刚刚的对话上:“所以,你之所以认识我,而且能知道姓漆的在哪儿,都是因为有个叫Yama的人告诉你的?” “是。”林小玲见金瑶不喝,索性只放了自己那份,她低着头开始洗茶,茶叶与水接触的一瞬间,沉睡许久的芳香也瞬间苏醒了,林小玲快速把茶汤倒掉,这是头泡茶。 “我没见过他人,甚至不是到他是男是女。”林小玲开始回忆,“我只有他的微信,他也没发过朋友圈,微信号是一堆乱码,像是专门为了和我联系而准备的小号,他的微信名字就是叫Yama,Yama,英语里阎罗的意思。” “所以你就把你的微信号改成了TheDeerGod?” 林小玲摇头:“不是,认识他之前我就是这个名字,我爸在寄来的信里偶尔会和我说鹿神的事,我对这儿有情怀。” 金瑶朝她伸手:“方便让我看看这个人的微信吗?” 林小玲没给手机,她开始点茶,手机就插在她的裤兜里,金瑶要想拿也不是难事,可金瑶没动。 “你是想看我和他之间的聊天记录吧,”林小玲直言,“他在我手机里动过手脚,我和他的聊天界面不能截图不能录音,消息发完五分钟后就会自动删除,你看也看不到什么,如果你不信我,你走好了。” 金瑶收回手:“好,你说。” “你很讲信用,这是我愿意和你合作的基础。”林小玲朝着金瑶点着头,她手脚很快,已经开始封壶了,这是茶道中的第七个步骤,盖上壶盖,保存茶壶里茶叶冲泡出来的香气,再用沸水遍浇壶身,要忌焖得过久,把茶给焖坏了。 这样一套下来,金瑶知道林小玲是真的懂煮茶,不是随便用开水冲两下的那种。 “其实很早之前,我就知道我爸不是人,只是我不确定,五年前,我来了海南,看到姓漆的时候,我就确定了,你刚才说的其实Yama也告诉过我,他说我爸替人干活,但是有一群人不希望我爸替那个人干活,可但凡在山里跑,他们又都没我爸跑得快,所以只能派了那姓漆的从内部打入,趁着我爸上山巡林子的时候,他们以多欺少,把我爸打得只剩下半口气。” “我爸也不知哪里来的命,居然又从山上爬了回来,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特意回去嘱咐刘美丽赶紧带着孩子跑,孩子又是从哪里来的,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报完信后想要自己跑路,却又被那伙人在鹿场宿舍楼前的操场抓住,他最后是死在了操场上,可杀他的人却冠冕堂皇地说他是被鹿咬死的,殡仪馆里,那姓漆的哭得假仁假义十分到位,如若不是他来我家时看我妈的那个眼神贼眉鼠眼的,我都快被他骗了。” “你妈?”对,那个给马德光带了绿帽子的女人,好几次都出现在故事里,不过却始终没有姓名。 “恩,我妈,长得那叫一个漂亮。”林小玲很是骄傲,“不过可惜,我的长相可能随我爸了吧,我的意思是,随我亲爸。” “你妈叫什么?” 金瑶虽然不喝,林小玲还是用茶夹把四杯品茗杯摆成一排,尔后玉液回壶,雨露均沾,林小玲自个儿给自己奉茶一杯,闻香入口,才说:“林霞。” “叫什么?” 林小玲重复:“我妈叫林霞,双木林,彩霞的霞。” *** “林霞,这名字好熟悉。”宋戈努力回忆自己在那里听到过这两个字,他一定是听到过的,不过既然他能忘,估摸着也不是十分重要的人。 “想起来了。”宋戈顺着林小玲、马德光、万十三的事儿去想,万十三那个初恋情人不就是叫林霞么,呀,一开始知道林小玲的姓氏的时候,他就该有这样的敏感和警觉的。 宋戈皱眉:“可林霞不是死了吗?”宋戈又改口,“我的意思是,林霞应该比万德光去世得还早,又怎么生下林小玲的呢?” “可能是同名吧。”金瑶也在想这件事儿,“林霞这名字也没什么生僻字,福建两广和海南,给女孩子取名字又喜欢沾霞带凤的,很容易就重了。” 宋戈点头,表示有道理。 三人就站在林小玲家的水泥坪前头聊天,宋戈挨着金瑶站着,祝知纹则是双手插兜站得远远的,像是在站岗,有点儿风吹草动就警觉得像只看家犬,可这附近也没人,唯七的生物就是林小玲刚才放出来的几只老母鸡,黄毛黑尾,腹部圆滚滚的,应该是养来下蛋的。 这几只鸡也不走远,就在田埂上反复横跳,看得祝知纹都馋了,咽了好几次口水,他虽不需吃东西,可在鹿耳洞那种地方待久了,看大白馒头都觉得可爱,何况是肥的流油的鸡呢。 “知纹,你把鸡赶回去。”金瑶吩咐他做事,“既然准备让林小玲跟我们到星星民宿一起住,这些菜和鸡总不能耽搁了,你每两天来一次,浇浇水,喂喂鸡什么的。” 祝知纹张大了嘴,吃惊地指着自己,意思是在说——他诶,祝知纹诶,现在手下没人不说,竟沦落到捉鸡当狗的程度了? 金瑶眨巴着眼看着他:“你不愿意?那我只能自己来了。” 祝知纹木偶似地抬起左胳膊,手指头一伸,直愣愣地指着宋戈,为什么不让这货去?瞧瞧他那肩那背,又薄又瘦的,多缺锻炼,祝知纹心里好委屈,他还不敢开口,他只稍微张了张嘴,金瑶就盯着他要杀人似的。 祝知纹只能默默把手指尖继续往左移,指尖所指落在了林小玲家的菜园,祝知纹干笑着问:“菜园就是那个是吧,我怕我弄混了,浇错了园子。” 金瑶点点头:“那你就先去熟悉一下。” 话里话外,祝知纹是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瞧着祝知纹走远了,宋戈忍不住对着金瑶劝了几句:“你别总是吓唬他了,他现在看你的眼神都不对了,怕得要命不说,”宋戈指了指自己,“还转移矛盾到我身上了。” “他凶你了?”金瑶问。 宋戈连忙摇头:“这倒是没有,他好像就是……有点……。” “吃醋”这两个字宋戈实在是说不出口,他一直觉得这是关系极度亲密的人才有资格用的词儿,譬如梁霄和丁文嘉,这俩货刚在一块儿的时候,梁霄和丁文嘉互相吃醋,吃醋对象还都是宋戈,弄得宋戈里外不是人,明明是两个人的恋爱,非得拽着他一起沉入苦海。 到底是在“三人关系”中摸爬滚打过的人,宋戈对这种交织错杂的关系有着高度的敏锐感,他提醒金瑶:“他很在意你。” 金瑶:“那是当然,我与他共事多年,就算是石头也得捂热了。” 宋戈挠头:“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哪个意思?” 宋戈语塞,竟不知从何讲起,金瑶则是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微微皱眉,自言自语了一句:“林小玲的包在我们来的时候就收拾好了,她说还带点其他的东西,也不至于收拾这么久吧。” 金瑶思忖了一下,还是拔腿进了林小玲的屋子。 按道理,收拾东西应该在二楼卧房,可林小玲卧房没人,金瑶回头,看到紧闭的茶室门。 不会出什么事吧。 金瑶指尖触碰着冰凉而黝黑的茶室门,轻轻一推,门没锁,甚至都没关死,还是她从茶室里出来的状态。 门慢慢被金瑶推开,而林小玲……朝天仰着,脖子垂在圈椅后头,一动不动,像个被随意摆放的洋娃娃。 金瑶只看了一眼就知道,林小玲死了。 *** 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回来已经临近黄昏。 金瑶坐在副驾驶,手肘撑着头,她看着窗外路边的椰子树,沉默不语。 开车的是宋戈,丁文嘉、梁霄和祝知纹坐在后头,三个人,个子都高,都得缩得和小鸡崽似的,梁霄不放心丁文嘉坐在中间,自告奋勇地缩着脖子挤在后座中央,探头探脑地安慰金瑶:“没事,那警察叔叔不是都说了嘛,这林小姐家的茶室里有摄像头,很清楚地拍到了她是自己拿出注射针管,自己注射的,和你也没关系,留你的电话,也只是为了日后调查,你又没嫌疑,你担心什么?” 金瑶听了,毫无反应。 梁霄正觉得自己有点儿热脸去贴冷屁股呢,金瑶忽而冒出一句:“恩,谢谢你。” 梁霄看了丁文嘉一眼,还挺得意。 丁文嘉翻了个白眼,又安慰起金瑶:“既然这样,你还担心什么?人死了虽然可惜,可毕竟是自杀,黄河没盖盖,谁都能去跳,想死的人你也拦不住。” “她不想死的。”金瑶嘀咕了一句。 宋戈懂她:“是,哪个想死的人会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呢?” “也许就是收拾东西去别地儿了结自己呢?”梁霄脑洞大得很,“好多小年轻不都是这样吗?诶,之前大橡树里不就有一个吗?特意来大理,看完风和月,赏完山和海,直接吞了安眠药自杀,吓得老谢啊……。” 梁霄立刻捂嘴,他也是,说话总是没头没脑的,那老谢可不是什么好人,是那个破组织安插在丁文嘉身边的桩子呢,他怎么还好意思提。 “Yama。”金瑶忽而想到了这个名字,如果林小玲原本不准备死,她收拾东西的目的应该是准备逃,她要逃离谁?自己吗?可金瑶找到她的时候,她对金瑶似乎不怎么反感,如果真的是要逃离金瑶,那趁着金瑶等她收拾东西的时候就可以从后门走了。 可因为她告诉了金瑶关于“Yama”的事,有些事情,她可能躲不掉了。 金瑶这句“Yama”后座的人没听清,梁霄又探了个脑袋出来:“金小姐,你喊谁妈?” 宋戈皱了皱眉头:“Yama?你是再说英文吗?” “是啊,”金瑶点头,“夜半三更,阎罗升堂,看来有人和我杠上了。” 第84章 第34章 那我也习惯习惯就好了 入夜。 金瑶靠着枕头躺在床上,她刚洗完澡,头还没干,她轻轻握着手机,百般无赖地一次又一次摁亮手机屏幕,官方自带的主题壁纸上,一点三十四分的时刻点白晃晃又明亮亮的。 她点开微信,看到林小玲的微信头像,林小玲的对话框在她的微信里是最顶上的一条,昨天下午的时候,她们还刚联系过,是金瑶发微信催促说正在收拾东西的林小玲,这是一条语音。 金瑶点开对话框,一次又有一次听自己的语音。 “收拾完了没?怎么还不下来?” “收拾完了没?怎么还不下来?” “收拾完了没?怎么还不下来?” 屏幕一滚,对方竟然回了一条文字消息。 “好久不见。” *** 宋戈是凌晨一点三十五被金瑶吵醒的,他和金瑶都住二楼,邻屋,阳台还是通着的,这算是星星民宿的一个弊端,所以这两间屋子总是一起预订出去,譬如什么同学聚会、家庭旅游,住这种阳台互通的两间房子既有私密性,也省得麻烦。 宋戈住进来的时候也没多想,星星民宿房间又不多,一次性来这么多人,自然是有什么住什么了。 可当宋戈一转身看到金瑶坐在自己床边的时候,他瞬间就后悔了。 宋戈睡眠很轻,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能把他吵醒,不过金瑶从阳台门推开进来的时候,他竟然一点儿都没察觉,直到他翻身感觉有人压着他的被子,他自小就是一个人睡的,如果不是鬼压床,那就是…… “金瑶啊。”宋戈揉了揉眼,下意识去摸自己枕头底下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愈发迷糊了,“你来做什么?” “我知道Yama是谁了。” “那个阎罗吗?”宋戈努力撑起身子,看着金瑶,她神色有些紧张,不像是装的,她是认真的,可宋戈意识清醒了,身体还困着,他掀开被子,起身去了浴室,又安抚金瑶,“你一边说我一边洗个脸,不然我不清醒。” 宋戈随便用冷水冲了把脸出来,鼻尖上还挂着水滴,他示意金瑶继续说。 “长白和滇池初创之处,昆仑并不认同,忌惮于两边实力,又不好强加干涉,玄女这老妖婆也是厉害,竟然为此爬上鼎墟,放出了一缕鬼祟,这……。” “等一下。”宋戈有点怀疑真的是自己不清醒还是这说的东西在他理解范围之外,他微微皱眉,“鼎墟是什么?” 金瑶叹了口气:“你这方面的知识真的太差劲了。” 宋戈盯着她看:“我也不是你们神仙界的人,不了解不是很正常吗?” 金瑶抚头:“我该去找知纹商量的。” 宋戈身形一顿,忽而起身阔步走到房门前,门把手一拧,扯开一条缝,语气逼人:“你去,那你去。” 金瑶立刻拉住宋戈,小腿一抬,直接关上门,顺手还扣上了锁链,拉着宋戈坐回床边:“我只是感慨一下,你也不必如此。” 金瑶仔细组织语言,谨慎开口:“盘古你知道吗?” 宋戈冷眼盯着金瑶,仿佛在说自己也不是个傻子。 金瑶自己个儿想了想,才说:“你应该是知道的,”复尔又说,“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天地混沌,百妖横行,当第一脉山峰隆起的时候,我便诞生了,我看了数千年数百年妖魔肆虐的场景,我一直在等着一个人,最后,我俩联手,把这群妖魔封进了一个无底深渊,那儿没有尽头,唯一的入口在昆仑的后山腰,后来昆仑诸神逐渐崛起,那无底深渊也被封了新的名字,就叫鼎墟。” “你说的邪祟,就是那里面的妖魔?” “他们早就不是普通妖魔了,”金瑶双手合十,继而握拳,类似揉面搓手,“他们在里面待了万年,互相蚕食吞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善愈少,恶愈多,积跬步,至千里,如今那里头,堪比炼狱,我都不知道如果哪天有人放出了这里头的邪祟,靠一己之力,我还压不压得住,所以,但凡是个不疯的,都不会冒险去开启鼎墟,玄女……是个意外。” “她开了?” “也不算开了,”金瑶揉着太阳穴,她有些头痛,最近的事儿太多了,“她只放出了一丝邪祟,这一缕一丝的虽然不足以搅乱人间秩序,不过也是极其可怕的,大概是……,”金瑶细细去算,“刚好是一百年前吧,神兽蜗居的地下长白起过一场大火,起因就是有人被这丝邪祟附了身了,我还记得,被附身的那个人是……叫……什么来着?” 金瑶和长白山万灵洞虽然熟识,不过也仅限于和胡春蔓、敖瑾一流打交道,再往下,她倒是见过不少,不过没几个入得了眼的,有一户姓包的人家还不错,有本事且忠心,至于其他人,都是些老油条了,金瑶懒得和她们寒暄多扯,想来她们那些人也不是真想来拜会金瑶,多半只是想自抬升价,对外投一说,说自己是山神娘娘都青眼有加的人,又能得不少好处。 金瑶不喜欢这种打着自己名号占便宜的人,更不喜欢这种擅长着粉涂墨演戏的人,柳锦绣,就是其中一个。 “叫柳锦绣。”金瑶点点头,“我想起来了,名字还不错,人着实不行,是个眼高手低的,没什么本事,反倒是心高气傲,对人说话颐指气使的,比我还会使唤人。” 宋戈一听,默默点头:“那是挺过分的。” 金瑶忽觉不对,眼神一瞟,反问:“你是觉得我总欺负你吗?” 本以为出于求生欲,宋戈怎么着也会摇头否定,哪晓得他居然认真想了想,才答:“要看如何定义欺负俩字了,内心敏感的人被人说一说也会觉得被欺负了,像我这种的……。” 金瑶笑开了花:“我就知道你与别人不同。” 宋戈一本正经:“我就是那种内心敏感的人。”眼瞧着金瑶脸色已然不好,一副要反驳争辩的样子写在了脸上,宋戈话锋一转,又说,“可即便是这样,我也从未觉得你欺负了我。” 金瑶半信半疑,宋戈小声嘀咕:“主要是看愿不愿意,甘不甘心,我既是愿意甘心的,那便不叫欺负了。” 金瑶努嘴,忽而换个话题:“我也算是幸运的,这一生遇到不少好人,你是一个,丁文嘉是一个,林小玲……姑且算是半个吧,她毕竟栽赃了几桩强奸案在别人头上,一码归一码,她是个内心强大智商极高的人,只可惜,一步错便步步错。” “她还能算半个?”宋戈有些讶异,印象里,林小玲对金瑶也没什么好脸色,就算是在山上旱蜮手下救了她,林小玲当时态度不错,下了山又变了脸,这是一个极难揣摩的女人,宋戈猜不透,若是人人都像金瑶一样有什么说什么,世界该多么美好。 “所以我说姑且嘛。”金瑶语气略微低落,“她临死前也是想过我的,你想,她在茶室里自杀,当时附近只有咱们几个人,如果没有摄像头,真就什么都说不清了。” 宋戈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她为了不拖累你,才故意在摄像头面前……。”宋戈皱眉,“可我还没明白好端端的她为何要……。” 片刻的沉默,宋戈慢慢张嘴,一字一句吐得掷地有声:“是那个Yama,叫阎罗的人逼着她死的?” “阎罗叫人三更死,哪敢留人到五更,这个名字,挺有深意。” 宋戈挠了挠头:“这和你刚才说的鼎墟和邪祟,有什么关系?” “那个叫柳锦绣的后来死了,不过我不知道那缕邪祟是跟着死了,还是去了别处。” “我明白了,”宋戈恍然大悟,“可这缕邪祟为何针对你?” 金瑶冷笑:“我把它封进去的,它不针对我针对谁?”她瞅着宋戈,“难不成是你吗?” 宋戈微顿,夜里静悄悄的,只偶尔听得见院子角落传来的蛙声,呱呱地叫着,间断而不连续。 “这邪祟和鲲眼比,谁厉害?” “各有各的本事吧。”金瑶也不好说,“对了,辛承给我发了些消息来,关于鲲眼的身份,鲲眼……有可能是自己人。” “自己人?” “恩,自己人。”金瑶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包括祝知纹,他们二人是在羽卫里摸爬滚打多年的人,那鲲眼到底是不是玄女用羽卫做出来的,他俩看一眼比谁都清楚,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曾经的战友,被玄女洗了脑,揉捏摆弄一番后,反倒是成了只有影子没有人形的怪物。 他们曾看护着大川和高山,如今却成了监察诸神的傀儡和爪牙,连金瑶都认不出,还拼了命地要结果了金瑶。 可事实摆在眼前,金瑶无法否认。 她把自己的猜测和推论全都和宋戈说了,宋戈听完,眉头愈发深沉。 “这是我的事儿和你无关,你何至于苦恼成这样,眉头都快挤掉了。”金瑶倒是十分熟稔地伸手,她拇指摸上宋戈突兀的眉头,顺着他的眉骨轻轻往眉尾滑,小拇指撩染着宋戈长长的睫毛,冰凉的指节碰一下总让人起一身寒颤,她的身体一直很凉,像是没有温度一样,金瑶解释过,说你何曾见过树木和石头发光发热?不都是冷冷凉凉的吗? 可偏就这凉得有些刺骨的味道,却让宋戈耳根略有些发胀发热,他脖子一缩,头一低,金瑶手指悬空,和宋戈眉骨之间无形之间拉开了几毫米的距离。 金瑶手指尖曲了一下,她笑着准备收回手:“不好意思,习惯了。” 宋戈听了却突然身子往前一挺,主动送上自己的额头,硬是把自己的眼皮贴回了金瑶的指节,他声音低低沉沉的,像是说悄悄话:“那我也习惯习惯就好了。” 第85章 第35章 宋戈,你终于对我的世界感兴…… 宋戈这话说得十分乖巧,像个听话的小兽,早些年,金瑶还穿着獐子皮麻布裙在山里跑的时候,也养过几只小兽,撒娇的时候它们会过来用额头蹭金瑶的手背祈求抚摸,湿漉漉的舌头绕着你的指尖舔来舔去,只可惜,命太短,最多活个十几年也就没了,金瑶养了几轮就再也不养了。 养的时候倾注了太多的感情和爱,离别的时候总是显得太过残忍和不舍。 “幸好。”金瑶不由得感慨。 宋戈收回脖子,目不斜视地看着她:“幸好什么?” 金瑶手往前一探,宋戈下意识地问了句:“做什么?” 金瑶手速很快,直接一扬,轻轻揉了揉宋戈的头发:“幸好你活得比较长。” 宋戈楞了一下,明白了,他微愠:“你把我当小狗小猫了?” “那可没有。”金瑶一席话,让宋戈眉头稍舒展了些,可他又听到金瑶说了句,“小狗小猫的脾气可比你好。” 宋戈哑然,金瑶这厮不知是故意还是没体会到宋戈的情绪变化,愈发绘声绘色描述起来:“尤其是小狗崽,如果是从小养大,它就认了你当它老大,去哪儿都屁颠屁颠跟着你,你心情不好责备了它,它可能也听不懂你说什么,可它还是会低眉顺眼地听你说,委委屈屈的,真是招人怜爱啊,尔后你摸摸它,告诉它你还爱它,它噗通一下又钻进你怀里摇尾巴了,仰着头,咧开小犬牙,目光闪闪地看着你,从不记仇。” “从不记仇”这四个字像是刻意说给宋戈听的,每个字的字音和音调都经过金瑶小火慢炖式的琢磨,恨不得钻进宋戈耳朵里还来回荡漾几下。 “我也……。”宋戈心虚了,他吞吞吐吐,嘴角发颤,忽而又醒悟,自己终究是被金瑶套路了,他刚才还占上风么不是。 话还没说完,外头响起敲门声,是祝知纹的声音。 “娘娘,刚才听到您在喊我,在吗?” 见了鬼了,金瑶刚才不过随口提起“知纹”二字,这招风的大耳朵也太灵敏了。 金瑶刚想回话,却被宋戈捂住了嘴。 宋戈提醒她:“这是我的屋子,祝知纹敲的是我的门,你如果回话了,他不就知道你在我房里了?” 金瑶手指轻轻搭上宋戈手腕,毫不费力地把他手扒拉了下来,戏谑似地看着他:“你觉得祝知纹怎么听到我在喊他的?” 宋戈挥手:“还不是你刚才提了这么一嘴,那么轻的一声,他都能听到。”宋戈怔住,所以刚才他的那番话,祝知纹也听到了? 宋戈捂着脸,悔不当初,他和俩神仙较什么劲儿? 门开了。 祝知纹在外头铁青着脸,看到开门的是宋戈整张脸更是快垮到南半球去了。 “娘娘呢?”祝知纹的声音跟钢筋似的,硬邦邦的,毫不留情。 “活着呢。”金瑶从宋戈身后走出来,轻轻把门阖了一半,留了个缝隙,她露出半张脸对着宋戈,“早点睡,中午的飞机,还得收拾东西先去海口呢。” 金瑶轻声细语,说起话来让人如沐春风,可她一扭头,那眼神冷得像是扎进祝知纹心窝里的冰锥子。 “来找我做什么?” 祝知纹挠头,细声细气的:“咱们也不需要吃饭睡觉的,我一个人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实在难受,听到娘娘喊我,就寻了过来。” 金瑶一股子遗憾的口吻:“晚点来就好了。” 祝知纹没听清:“娘娘说什么?饭点?娘娘要吃饭了吗?” 金瑶眯着眼睛睨看祝知纹,忽而停住步子,双手背在身后,饶有兴趣地问:“你似乎很喜欢操心我的事。” 祝知纹赔笑:“我不是一直都是娘娘您的人吗?” 金瑶点点头,若有所思。 *** 第二天,丁文嘉起了个大早,她还以为自己是星星民宿起床第一人,谁晓得老薛已经在院子里收拾昨日剩下的残骸,最后一块被砸烂的陶土花盆被他收拾进了编织袋里,老薛心满意足地审视了一下自己这光秃秃的院子,自我安慰:“挺好,全被砸了,啥也没了,又能重新开始规划了。” 丁文嘉就站在台阶上靠着门刷牙,一口白泡沫她也不嫌弃自己埋汰,含糊不清地就朝着老薛嚷嚷:“被砸了还这么开心,你心态挺好啊老薛。” 丁文嘉和梁霄也算是大学情侣了,准确的说,俩人开始谈的时候,梁霄的确还是在读大学,不过丁文嘉已经开始工作了,如果不是为了去看宋戈,俩人也碰不上面,可能是天生的女王风范,梁霄和丁文嘉处的这些年,梁霄身边的朋友对丁文嘉可都是服服帖帖,相当佩服,自然也包括老薛这位室友。 老薛朝着楼上努嘴示意了一下,对着丁文嘉笑:“金小姐出手阔气啊,就这么些,你知道她赔了我多少么。” 老薛的本意是想让丁文嘉猜一下,卖个关子,就和人家街头魔术师变魔术似的,歘地一下给你从帽子里拽出一兔崽子,多惊喜。 哪晓得,丁文嘉压根没想猜,直接把嘴里牙膏沫子往墙角边上一啐:“你是不是漫天要价了。” 老薛哑然,摊手示弱:“我都是成本价算完折旧还打了五折的好不好。”老薛嘻嘻笑,“可人家大气啊,直接翻了四倍给我的,让我全套换个新的,你说这金小姐眼光也够尖的,她怎么能算出我这一套新的下来大概要多少钱,她算的和我当时置办的,里外里差不了几百块钱,我都不好意思了,可人家非得给,还是直接给转的账,转完账就把我拉黑了,特阔气。” 丁文嘉冷笑:“拉黑了你还这么高兴。” “我替宋戈高兴啊。”老薛这是在屯昌待久了,太久也见着熟人了,话匣子一拉开跟泄洪似的,关都关不住,“你说宋戈,命这么苦,终于在二十五岁花样年华的末尾傍上富婆了,还是这么漂亮的富婆,金小姐有姐妹吗?表的也行啊。” 丁文嘉抬膝作势要踢老薛的肚脐眼儿,吓得老薛拿着手里的碎陶瓷片挡了一下。 丁文嘉昂昂头:“我用下厨房,热早饭。” *** 早饭很简单,大多都是昨天剩下来的,老薛这儿的厨房不大,冰柜倒是有两个,都是旺季做冰沙清补凉用的,用来堆昨天剩下的包子和蒸饺倒是不错。 金瑶从楼上下来的时候,丁文嘉刚把最后一屉包子端出来,梁霄在摆盘,宋戈是直接被丁文嘉从被窝里拉出来的,没刷牙没洗脸,顶着一头鸡窝迷迷糊糊地坐在桌边,看到金瑶来了也只点了点头,只等着金瑶坐下宋戈才打了个哈欠:“好像少了一个人。” “知纹不在。”金瑶很淡定。 “喊他一块儿呗。”金瑶看着笑嘻嘻的丁文嘉,就料到这厮说这话没什么好意,无非是想看着祝知纹和宋戈在饭桌上小学生吵架式的斗嘴罢了,金瑶像是专门对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丁文嘉说的,“他已经走了,比我们早四小时的飞机,去昆明了。” “昆明?”丁文嘉挺惊讶的,“他去昆明做什么?” *** 进入五月份,昆明的白天就不比海南凉快了,十点左右,太阳当头,加上是工作日,机场人不多,偶尔几个懒洋洋地靠着路边不锈钢栏杆,都是等着航站楼里下一波旅客到达后招揽他们去坐自己个儿的私家车的。 掐时算点,十点半了,应该有批旅客到了啊。 自动感应门一开,一个瘦高男人从里头走了出来,背着个登山包,穿着登山鞋,和其他一出门就拿着手机四下张望的旅客不同,他一出来就站定了,靠着站牌,也不走动,也不拿手机联系人,就这样站着。 “帅锅,去哪里啦?” “去城区不啦?” “现在走撒,我们便宜。” 祝知纹低头看了身边三四个围观的人,有些厌烦,他没吭声,只朝着旁边走了几步,继续等。 那三四个人很快一窝蜂重新涌了上来,这才变了,变了用祝知纹听不懂的云南当地话交流,祝知纹愈发烦躁了,他取下口罩,露出凹陷干瘦的脸颊,声音有些嘶哑:“我有人接,不需要。” “哎哟,你哪里有人接哦,直接上车就走了。” 说着说着,有人上了手,祝知纹看着自己这件粉红色条纹的冲锋衣被人揉捏抓拽在手里,心里一股气直往脑门上灌,他抬手,突然捏住这人的肩膀,他手指纤细而修长,看起来跟细竹竿似的,可一掐住人,又像是钢筋一样,让人动弹不得。 “不!要!碰!我!”祝知纹狠狠地瞪着这人,这人还没回过神来,忽而有人在后头喊,“祝哥,走了。” *** 砰。 祝知纹上了副驾驶,顺手把门一关,力气挺大,关门声听着辛承都觉得有些心疼,他刚换的车,还没上手俩月呢,可他不敢说,这种场景下,祝知纹开心就好。 “安全带。”辛承笑着示意祝知纹,瞧着祝知纹没反应过来,亲自起身想替祝知纹把安全带给扯过来,这身子才往前倾了一下,祝知纹就十分警觉地捏起了拳头,辛承不敢动,只缩着脖子示意祝知纹,“那……那个东西要拽过来,像我这样插进去,扣好。” 祝知纹瞅了一眼,几分嫌弃:“算了吧,我不喜欢,飞机上我就不爱扣,还被人轮番劝,要不是娘娘让我少惹麻烦,我就直接下飞机了。” 辛承应和地点点头:“是是是,是挺麻烦的,可你这不扣,我这车就会报警,一直滴滴滴的叫。” “那就是你车的问题了,不能让它不报警吗?” 辛承一愣,还没想好回话呢,电话就响了,是金瑶的。 接通的第一句就听到金瑶说:“辛承,把电话给知纹。” 祝知纹接过电话,姿态一下就老实下来,也不知道金瑶说了些什么,总之祝知纹就一直在“嗯嗯啊啊”的点头,电话时间不长,不到一分钟的样子,金瑶那边主动说了句什么自己也要上车了,直接就给挂了,弄得祝知纹还有些怅然若失。 祝知纹悻悻把手机还给了辛承,乖巧地把安全带扣好,辛承瞧出了端倪,却也没直接问,只等着车上了道,开得稳了,才小心翼翼地试探性问了一句:“娘娘说什么了?” 祝知纹目视前方:“娘娘让你给我买个手机,买完后,找姓姜的报销。” *** “钱都是他出的?”宋戈操控着方向盘,金瑶坐在副驾驶,车走在水泥路上还算平坦,梁霄和丁文嘉是自己租了辆车来的,总得把车开回海口,就跟在宋戈后头,左右不过二十米,丁文嘉和梁霄车上还带着祝棉母女二人。 金瑶也的确有些手段,说是让俩人不记得这几天发生的事儿,俩人一觉醒来还真不记得,倒是祝棉,也不知金瑶用了什么法子,祝棉倒是记得说自己是趁着假期带刘美丽来海南玩的。 老薛也是配合,联合着金瑶上演了一出母女在山上游玩结果中暑晕倒的戏码,还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如何用电动小三轮把俩人给拖下山来的。 刘美丽一脸懵逼,可大家说得都太真实了,她挠着脑袋也不得不信。 刚好,老薛又说丁文嘉和梁霄这对小情侣得去海口,问祝棉母女要不要搭个顺风车,这不,后头一车四人就跟在金瑶屁股后头,像是在聊天,还聊得挺嗨的。 太阳挺大,车不多,宋戈这几天紧绷的神经也跟着松懈下来,也有心力说些闲话。 “咱们来海南的机票、买装备的开销、老薛家的赔款和祝知纹去云南的花费,都是……都是姜多寿出的?” “不然呢?”金瑶耸肩,理所应当,“我又没钱。” 宋戈皱眉:“那天你第一次出现在Somehere的时候,不是挺有钱的吗?” 金瑶如实答:“我也就那点钱了,不先打肿脸充个胖子,难道等到最后紧巴巴地过日子吗?” 宋戈转了个方向盘,是个急转弯,他打回方向盘,只笑:“也是,你的性格,实在是存不下钱来。” 花钱这方面,金瑶绝对是高手,而且她花钱的点还特别奇怪,衣服可以穿小店子里十五块钱一件的棉T恤,登山装备必须买最好的,吃的可以是劣质奶茶和小笼包,住的地方得是好的,和宋戈算账的时候扣三拣四的,赔钱给老薛的时候恨不得在赔偿款后再加个零。 女人,真是令人难以琢磨。 “那你欠了姜多寿的,准备什么时候还?” “不急。” “他那么有钱呢?”宋戈嘀咕,“看着不像啊。” “他自己是有钱,不过他的孙女婿,更有钱。”金瑶笑,“说起来,他孙女婿的家产多多少少也有我的功劳,这千百年来我也没染指一分一毫,如今我落魄了,花他个几十万的,不过是些皮毛罢了。” “他孙女婿又是谁?你俩认识很久了?千百年?那是老相识了,你俩一起做过生意?不然怎么还对人家家产有贡献了呢?几十万都只是皮毛,你这贡献应该不小的吧。”宋戈随口一问,倒是引得金瑶侧目:“你感兴趣?” 宋戈还没体会完这“感兴趣”是什么意思,金瑶又止不住地笑:“宋戈,你终于对我的世界感兴趣了。” 第86章 第36章 你怕不是个傻子 中午十一点三十,长沙黄花机场。 祝棉推着行李拉着刘美丽跟在梁霄和丁文嘉屁股后头,祝棉一路很多话,一直贴在丁文嘉身边道谢,一口一个漂亮姐姐夸得丁文嘉笑成一朵喇叭花似的。 宋戈和金瑶就跟在后头慢慢走,金瑶东西少,冲锋包和冲锋衣都匀给祝知纹穿了,好在祝知纹从不挑剔这些,纵然那衣袖边上有几道粉红色的装饰条纹,他也当做没看到,一口一个“娘娘赏的”叫得还挺欢。 宋戈是替金瑶在行李托运处取东西时才知道金瑶把自己个儿的东西全都给了祝知纹,当即脸色便有些不好了,吞吞吐吐也没说什么,只最后帮金瑶背小背包的时候才嘀咕了一句:“我给你挑的你就不要,随便送给了别人,偏要背自己这巴掌大的包,我是说你怎么一大早就让我帮你背点东西,什么东西都往我包里塞了,你自然是轻松了。” 金瑶看着他,只觉得这家伙神神叨叨的样子甚是好笑:“我没懂,”金瑶摇着头,“你到底是生气我让你帮我背东西了,还是生气我把东西给祝知纹用了?水壶给我,我渴了。” 宋戈一边从自己背包侧面网袋抽出水壶,一边回她:“都气。” 瞧着金瑶大口大口喝了不少,宋戈又反应过来:“你把你的水壶也给他了?” “恩啊。” “水壶?” “给他了,怎么了?” 宋戈头有些胀:“你喝过的水壶,你直接给他用?” 金瑶朝他翻了个白眼:“知纹又不介意。” 是是是,祝知纹不介意,就算金瑶给祝知纹一袋子废纸让祝知纹好好保管,祝知纹都能神挡杀神,可总……总有人介意吧。 宋戈心里有点堵得慌,也不晓得自己是哪里来的怨气,直接从脚后跟往天灵盖窜,熏得他整个人都轻飘飘涨呼呼的,走起路来都义愤填膺的。 *** 昆明市区。 祝知纹坐在副驾驶上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辛承看在眼里,也不看多说,只等着他停下了,才摸出一瓶矿泉水:“祝哥,喝点水。” “不用。”祝知纹摆手拒绝。 辛承瞟了一眼,笑:“哦,我看见了,你带了水瓶,在包里呢。” 登山包的侧面,一个粉红色的水瓶十分显眼,细看还能发现是小猪佩奇,没办法,宋戈当时铆足了劲儿给金瑶挑颜色,压根没注意水瓶的主题是如此轻松童真。 祝知纹低头看了一眼,直接说:“有是有,只是娘娘不让我用。” “不让用?”辛承打着方向盘准备进车库了,“为什么?” 祝知纹叹气:“她只说让我好好保存。”祝知纹看着窗外,“娘娘被美色迷了心窍了。” 祝知纹虽然不喜欢宋戈,可宋戈的模样的确是生得好,是男人看了都觉得好看俊俏的那种,宋戈的脸很小,不过五官立体,驼峰微隆,眉骨和深邃的眼窝相得益彰,他的眼睛总是亮晶晶的,充满了神采和朝气,祝知纹虽然不屑于和宋戈来往,不过宋戈的模样还是引得他多看了两眼。 可每次他看宋戈的时候金瑶又会盯着他,金瑶这厮也是个没良心的,自己不过是多看几眼罢了,至于对自己做抹脖子的警示动作吗? “哦,你是说宋戈吧。”一提美色,辛承就知道是谁了,他咯咯咯地笑,一边倒车入库一边说道,“你要理解娘娘,万万年来没开荤,遇到一个喜欢的不容易。” 祝知纹嗤之以鼻:“我还是喜欢挥刀舞鞭的娘娘,帅气、洒脱还特吸引人。” 辛承:“娘娘现在也帅气洒脱啊,她这叫猛虎嗅蔷薇,宋戈,就是那朵蔷薇。” *** 大热的天,金瑶还是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宋戈撑着多寿典当行的卷闸门准备让金瑶先进去,眼瞧着金瑶站在卷闸门下喷嚏不停地往外冒,一边打头还一边一点一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宋戈怕她撞了脑袋,连忙用手护着金瑶的头。 金瑶好不容易缓过气来,宋戈立刻就是一句:“有人骂你呢。” 金瑶红着眼睛瞪他:“谁敢。” 屋内,姜多寿迷迷糊糊从里屋里爬起来,揉吧揉吧眼睛看着金瑶,像是知道金瑶会回来,一点儿也不惊讶,可又像是不知道金瑶会这个时间点到,姜多寿是头也没梳,牙也没刷,满脸沧桑加疲惫,瞅着金瑶的两只眼睛都有些涣散了。 “怎么了?”金瑶抄起自己带来的粉面粥汤,“诺,早中饭。” 姜多寿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时间,都快一点了,还早中饭呢。 “娘娘最近花钱花了不少。”姜多寿这也算是开门见山了。 也是,光是宋戈粗略一算,的确花了姜多寿十几万,尤其是赔老薛的那笔钱,数目可不小,谁知道背地里姜多寿是不是还给金瑶支出了额外花销。 姜多寿叹了口气,掏出自己的手机,划了两下,递给金瑶:“去长白山的机票给娘娘买好了,到了机场,打这个电话,”姜多寿一边说一边划,“诺,这个,现在长白山不比当年想上就上了,我给娘娘安排的住宿在二道白河镇上,娘娘先歇歇脚,我再给娘娘定第二天上山的票。” “票?” “对,上山的门票。” 金瑶不喜:“我还需要票吗?” 姜多寿皱眉昂头,表示无奈:“娘娘,现年头上长白山都要门票,没门票你就进不去,也坐不了游览车。” “那我不坐车。”金瑶倒不是在乎这几百块钱,反正也不是她的钱,她在乎的是…… “我回我自己家还要票了,真是奇怪。”金瑶在意的是这个。 瞧着姜多寿也是刚睡醒,脑子还没醒过来呢,宋戈跟着打圆场:“是是是,物是人非的确让人不好受,咱们要理解,当年溥仪回故宫,也是有种怅然若失的挫败感。” “我和他不同。”金瑶争辩,说完这句话后,又有些语迟,一时间竟然想不出自己和溥仪有什么不同。 “是是是,”宋戈跟着哄她,“你和他不同,你守着长白护着长白,溥仪是被人守着的被人护着的,怎么能一样?” “多少钱?”金瑶退而求其次,“太贵了我就不去了。” 姜多寿看了一眼手里的门票预订界面,小心翼翼地问:“娘娘,您的太贵……是指多少钱?” 金瑶伸出右掌,五根手指头伸得直直的:“五块,超过我五块我就不去了。” 姜多寿看着手机界面上四百六十元的票价,勉强点头:“差……差不多。” 金瑶满意了:“那还行。” 姜多寿收起手机,挺直腰板,正襟危坐:“娘娘亲自来找我,不止是长白一行的事儿吧。” “我让知纹去昆明见辛承了。” “哦。” “还让知纹特意透露了一下,我在长沙和你见过面且互有合作的事儿。” “哦?” “辛承这个人你是知道的,他不算坏,姑且也算是个知恩图报的,可当年他为了逃避当姜家人的出马仙玩了诈死这一招,那就是有前科的。” “哦。” “在大理的时候,我和辛承明明抓了三个鲲眼,可他只汇报了一只鲲眼的信息给我,我觉得有蹊跷。” “哦?” “知纹过去,打着的是我的旗号,做的是调查鲲眼的事儿,实则……,你明白的。” “盯着辛承?”姜多寿总算是有机会说出一个除了“哦”之外的词儿了。 “不算盯着吧。”金瑶换了个措辞,“辛承有心眼,但不够完全的忠诚,知纹倒是忠心耿耿,可看着实在不是个聪明的,他在海南犯了个大错,我让他去昆明和辛承一起做事,也算是将功补过吧。” “那娘娘和我说的意思是?” 金瑶身体前倾,双手撑着桌面站起,吓得姜多寿身体往后一仰,金瑶笑看着他说:“我的意思是,我完全信任的人,只有你了,老姜。” “承蒙……。” “你是做消息生意的,我想让你帮我放个消息出去。”还没等姜多寿说完,金瑶顺势从包里掏出一个手机,手机上还套着塑料袋,这是她自己的手机,至于为什么套着塑料袋,宋戈不知道,姜多寿更是无从问起。 “我的手机,以后留在你这儿这里。” “娘娘被人盯上了?” “嗯,算是吧。” “那再给娘娘买个新的?” “不用,麻烦。”金瑶指了一下宋戈,“以后我不用手机了,你直接联系宋戈,以后他就是我的手机,大事小事找他就行。” 宋戈稍愣,他倒是没想到金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这是职责也是信任,从另一层面上来说,金瑶的意思是要紧紧黏着自己了?这也……好像……似乎……并不是什么坏事。 “然后你再帮我做个消息。”金瑶有条不紊地布置,“你以Yama的名义,Yama你知道吗?Y-a-m-a,阎罗的意思,发个对我的追杀令。” “什么?”姜多寿略显吃惊,且不说这个雅什么妈的是谁,哪有自己对自己发追杀令的? “金额你定,越大越好。”金瑶似乎上瘾了,她眼里透着光,像是看到了很远的未来,“不过,我觉得就算一分钱不要,想要杀我成名立业的人,应该也不少,”她看着姜多寿,“发了追杀令后,你再散布一些我受伤了的消息,就说我在海南屯昌救人的时候折损了一半的元气,如今在长沙休养。” “可娘娘……。”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会想说,如此一来,昆仑便会知道我已经从苍山出来了,可老姜,你仔细想想,鲲眼都三番五次找上我了,昆仑还会不知道吗,我猜,玄女现在没和我玩明的,就是想借刀杀人,让别人动手,她就落得干净了,既然如此,我相信这个消息她也会喜欢的,不过这样一来,你这消息可务必得做得真是一些,免得像玄女那样多疑的人稍微想一想,就会意识到,这可能是个假的。” 姜多寿还未从惶恐中恢复,他们这一行若说没做过消息,那肯定是假的,可这是大事儿,大消息,他一人之手笔怕是做不全做不远,按照金瑶的构想,这消息得像是蛛网一样一夜之间爬满全国,这样大的网,还真得请老扈出山才行。 “娘娘亲自来长沙,主要就是为了这件事儿?”姜多寿问得小心翼翼的,生怕还有什么更加震撼的,他得提早做好心理准备。 “这倒不是。” 姜多寿一听,端杯抬手狠灌了一口冷茶水,才淡定地说:“娘娘请说。” “我主要是送个小姑娘回家。”金瑶笑了,她明白姜多寿紧张什么,姜多寿越是紧张,她就觉得越有趣儿,成就感蹭蹭地往心里头冒。 “小姑娘?”姜多寿没反应过来,“回家?” 这话才说外,卷了一半的卷闸门外就传来祝棉的声音:“姜伯,我妈让我给你送点椰子糖和椰子粉呀,我们去海南玩了带回来的。” 姜多寿看了金瑶一眼,豁然明白了,他起身去迎,这卷闸门留了大概半米高的口子,钻倒是能钻进来,不过祝棉似乎穿着一条棉布裙子,只乖乖地蹲在外头,姜多寿弯腰蹲下,从祝棉手里接过一包包用红色塑料袋装的椰子粉,还笑:“这么多啊。” “嘿,我妈非要我说是在旅游区当地买的,实际上我俩就是在机场买的,姜伯,你这里头怎么闻起来这么香啊,好好闻啊。” 姜多寿使劲嗅了两下,他这里除了红烧肉的味儿和一股猫味儿什么都没有啊,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区别。 “真香。”祝棉忍不住把头往里面探了一下,姜多寿立刻拦了一下,笑道,“我才起床,衣服还没换呢,替我谢过你妈。” 姜多寿一边哄着祝棉一边把东西往里面拖,宋戈看了看外头,又看了一眼金瑶,只听到金瑶慢吞吞地说:“祝棉已经不记得我了,她的记忆里,只有一个叫丁文嘉的,动车上遇见的,后来在海南又巧遇了,不过她始终是祝知纹的鹿角,她还是会忍不住亲近我,对她而言,我身上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让她继续活着是好事还是坏事。” 金瑶靠着椅背,继续说:“知纹说,当年的马德光太思念自己的女儿,所以和知纹交换了一个条件,他答应祝知纹找一个和自己一样负责的人来接班,自己从此脱身回福建照顾林小玲,那个人,应该就是刘美丽,马德光应该是想如法炮制,用鹿角附身让刘美丽接替自己,只是没想到,被马德光砍下带出来的那截鹿角没有伤害刘美丽,那截鹿角在刘美丽的怀里慢慢长大,成了人形,认了刘美丽做妈妈,宋戈,你说得对,当祝棉有妈妈的时候,她就不仅仅是一截鹿角了,她是有血有肉的一个人,她值得来这人世间走一遭。” 金瑶本以为自己这番话不算是说得发人深省含义深刻吧,怎么着和肤浅也是不沾边的。 可宋戈似乎…… “为什么祝知纹的鹿角会忍不住亲近你?”宋戈眉间带着不悦。 “这……这个,”金瑶挺意外的,她压根没想到这个点,她磕磕绊绊的,“就……就是主仆情谊,革命友谊,你懂吗?” 宋戈还想问呢,姜多寿提着俩塑料袋的东西笑着解围:“哟,娘娘怎么还结巴起来了。”姜多寿朝着宋戈努嘴示意,“有点本事啊。” 宋戈脸上挺尴尬的,常年寄人篱下式的生活让他不太擅长表达自己的负面情绪,按辛承的话说,宋戈是少有的青春期平滑过渡,基本上没有叛逆期,学习也不用怎么管,辛承总感觉自己一闭眼一睁,宋戈就自己个儿考上了个还不错的大学。 初中之后,辛承虽然没有时刻盯着宋戈,不过偶尔也会关心一下他的消息,他也心疼这个孩子,宋戈初中的时候说过一句话,说自己是不配有吃醋和委屈的。 辛承就想啊,宋戈可怜啊,什么时候能遇着个让宋戈大胆吃醋大胆发脾气的人得多好啊,这才是个正常人嘛。 让辛承这辈子都想不到的事儿,这个人好巧不巧,居然是自己曾经的顶头上司——金瑶同志。 出了多寿典当铺,金瑶细心地把卷闸门给拉到最低端,刘美丽也是个拼命三娘,中午飞机才落地,如今内衣店就红红火火拉开大门放着广场舞曲开始做生意了,真是一刻都不得停歇。 刘美丽去海口前给店员放了几天假,临时开门营业,也不好把人喊回来,就拉着祝棉一块儿打理。 金瑶带着宋戈从门口走过去的时候,祝棉正在理货,瞧见金瑶的人影就目不转睛地看着,刘美丽瞧着祝棉僵着,忍不住催促了一下。 祝棉指了指已经走远的金瑶:“那个人……我认识吗?” 刘美丽掐着计算机一边算一边跟着瞅了一眼:“谁啊?” “哦,可能看错了,觉得好熟悉。” *** 来了长沙,怎么能不去文和友吃个小龙虾呢? 金瑶和宋戈上出租车的时候,梁霄的电话就刚好来了。 “到了没?总算排到我们了,好家伙,啷个这么难排,工作日还排了一百多号,中饭都变成晚饭了。” 梁霄和丁文嘉也算是吃货节的神雕侠侣,一个吃了不胖,一个不怕吃了胖,和丁文嘉在一起的这几年,梁霄仗着一米八的个子硬是从一百四胖到了一百八,实打实的“重量级人物”。 拿号落座,点菜上茶,一气呵成。 梁霄两只爪子捏着筷子来回搓,眼巴巴地等着上菜,凉菜都被他夹得差不多了。 丁文嘉倒是不饿,喝了几口无糖气泡水饱了一半,只拉着金瑶聊,与其说是聊,不如说是套话。 “不是说长沙回来后,宋戈就能跟着我们回大理吗?”丁文嘉眼睛一个劲儿地往金瑶身上瞟。 “他回不了。”金瑶很淡定。 丁文嘉内心狂喜,面上却一副惋惜的样子:“怎么?还有其他事儿?” “我手机没了,”金瑶看了一眼宋戈,“得用他的。” “再买一个呗。”丁文嘉一出口就有些后悔了,万一金瑶说“好呀好呀,那宋戈回去呗”,那她这当姐姐的岂不是反而坏了弟弟姻缘。 “不妨事。”金瑶拾起筷子开始挑凉菜里的花生米,“我带着宋戈就好。” 丁文嘉也跟着挑起花生米:“你俩准备去哪儿?” 宋戈看了金瑶一眼,他知道金瑶是不愿意说的,金瑶看着总是笑眯眯的,有话必答,可实际上她认生得很,她分得很清楚,什么是该说的什么是不能说的,从不逾越。 “姐,你吃着。”宋戈给丁文嘉夹了一块酸萝卜皮。 “东北。”金瑶忽而发了声。 “去玩吗?” “不是。” “就你俩?” “对。” “那谁……那叫什么来着?” “祝知纹?” “对,”丁文嘉点点头,“他人呢?” “他有其他事。” 丁文嘉松懈下警惕的心,后背还没靠上椅背呢,又弹起来追问了一句:“短时间内回不来吧。” 金瑶没太懂丁文嘉问话的意思,不过还是如实答:“应该是的,总之我们去东北这一趟,他都回不来。” 丁文嘉一副餍足模样,脚尖在餐桌下使劲踢了宋戈一下,宋戈吓得扶着椅子往后挪了半个身位。 丁文嘉“啧”了一声,又说:“不得说点什么?” 宋戈茫然:“我该说什么?” 梁霄顺势接上:“你姐让你催着上菜呢,”梁霄煞有介事地看了一眼手机,“都半小时了,咋一道菜都没上上来?” 一桌四人,只有梁霄是真把心思放在吃上的。 菜齐了,梁霄开开心心地动了筷子,虽然着急吃,可梁霄也算是一个极为有原则的吃货,这先冷后热先荤后素的规矩不能丢,不然怎么说梁家是天生干餐饮的料呢,才吃了几口,梁霄就开始琢磨着怎么把丁文嘉爱吃的十三香小龙虾做出来的。 “炸过!肯定先炸过!不然不会这么脆。”梁霄敬业之魂一旦燃起,恨不得当场写一篇《论小龙虾为何如此之脆》的论文。 丁文嘉虽然也埋着头吃,却总是会盯着坐在对面的宋戈和金瑶看。 宋戈对这些不是很感兴趣,连续剥了几个,都是丁文嘉一个金瑶一个轮流给两位女士吃,自己一口没沾。 微信提示音。 宋戈看了一眼,没看内容,只看了发消息的人就递给金瑶说:“找你。” 是好几个人的消息。 辛承:“已经接到人了,安排在公司附近的一个三星级酒店先住下,等忙完了,我再给祝哥安排个五星级的。” 金瑶回了个:“不必。” 尔后是祝知纹的:“把手机给娘娘,我要和她打电话。” 金瑶微微皱眉,发了段语音过去:“有事儿直接说,没事儿少打电话。” 祝知纹秒回了一个:“哦,知道了,我就是告诉你我已经到了。” 最后一条是姜多寿的。 是一张照片,拍的是金瑶一行四人在文和友二楼窗户边上等餐的样子,照片里梁霄正在搓筷子,宋戈正在给丁文嘉夹萝卜皮,应该是刚才拍的,金瑶歪着头只看手机,并没有抬头打量四周,不过从照片的角度来看,拍照人的镜头应该是略高于四个人,不像是周围等餐的客人,倒像是……服务员。 下一面的文字消息不长。 “刚才有人发给我的,大概是在追杀令发出去不到两分钟的样子。” 看来有人盯金瑶盯得很紧啊。 金瑶忽而笑了一下,好像看到了什么好笑的短视频,身体一扬一扬的,她手里飞快地打字:“不足为惧,应该是条小鱼,大鱼没那么快出来。” 姜多寿很快回:“好的,娘娘小心。” 金瑶熟稔地把手机收回裤子口袋,宋戈瞧着手指尖一顿,才轻声提醒她:“那是我的手机。” 金瑶双手都套好塑料袋准备剥小龙虾了,她听了,只把自己胯往宋戈的方向顶了一下:“那你自己拿。” 金瑶下半身穿的是一条小脚紧身牛仔裤,口袋还挺深的,顺着口袋往里头摸能摸到大腿,宋戈打量了一下,微微皱眉,有些慌乱地挥舞着手:“不……不用了,待会儿你吃完给我吧。” 金瑶笑得花枝乱颤,手里的龙虾尾跟着被拆壳去渣,最后一下,直接把龙虾肉一拽出来就能吃了,可每次金瑶都拽不好,总会留些残肉在龙虾壳里,好好的虾尾总是被她剥成饺子馅一般的肉糜。 宋戈看不下去了,直接从金瑶的餐碟里夹走金瑶好不容易剥出来的半条虾尾,金瑶的眼神追着那虾子不肯撒开:“我的虾。” “你这也叫虾?”宋戈撸起袖子,选了个大的,取了塑料手套,用热毛巾擦了擦手,抽丝剥茧般左拧右掰,只两三下功夫,直接取出一条完整的虾尾,这还不止,宋戈又对龙虾钳子动了手,金瑶还没看清呢,宋戈就顺着龙虾钳子的关节撕扯出一截白花花的虾肉,往金瑶餐碟里一搁,左右各一只,还凑成了对儿。 “吃吧。” 丁文嘉看了就笑:“瑶瑶你吃就是了,他就是这样,从来都是他照顾人,尤其是餐桌上,从小到大,倒饮料的端菜的剥壳的,都是他。” 金瑶小口小口地抿着虾肉,忽而想到什么,又眨巴着眼看宋戈:“你对其他女孩子也是这样照顾的吗?” 梁霄听了就乐了,一口可乐差点没呛气管里,他狠狠地拍着宋戈的肩头大笑:“这小子,桃花运旺是旺,就没一个开得成的,除了给文嘉剥过虾,就是给金小姐你了。” “哦。”金瑶意味深长地看着宋戈,丁文嘉立刻补上:“你放心,以后就只有你了,我戒了,戒虾了,我现在就戒。” 这一餐饭,吃得十分冗长,等四个人摸着圆滚滚的肚子从文和友出来的时候,太阳都没那么晒了,估摸着下午四点了,江边开始凉爽起来,吃完吹吹风,是极好的。 更何况,丁文嘉还有话要和宋戈说。 “我们明天就去二道白河了,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回大理?”金瑶说话素来不备什么开场白,单刀直入。 丁文嘉和梁霄互看了一眼,还是丁文嘉先开了口:“我们准备和你们一块儿啊。” 宋戈皱眉:“大理的生意不要了?” “五一旺季都过了,每天都没什么生意,让甜甜看着就够了,下一波旺季得到暑假呢,我们多得是时间。”梁霄答得倒是随性,可宋戈晓得这不过是客套话,哪个说淡季就没生意了,背包客、周边大学生还有写真摄影,不都是生意么,梁霄这还真是放着生意不做跟着跑来搭茬的意思了。 丁文嘉看着金瑶:“我就想跟着你,能行不?” 金瑶顺着江边栏杆慢慢走,也没回。 丁文嘉又说:“我不想当缩头乌龟,我只想知道我爸妈是被谁害死的,辛承说的那些我总觉得不大对劲,如果我爸妈是为了躲避黑月的追杀才离开云南隐姓埋名的话,为什么他们再次出现会用真名?而且用真名没多久就死于车祸了,好像是……告诉谁,我们死了,别继续找麻烦了一样,你觉得吗?” 金瑶没吭声,只突然停住脚步,她回过头,看着梁霄:“那你呢?你为什么要跟我们一起?” 梁霄顿住,忽而上手搂了一下丁文嘉:“我想好了,不求同生但求同死,万一我俩出事了还能把骨灰和一块儿,这可真就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丁文嘉看着梁霄忍不住就啐:“你怕不是个傻子。” 【第四卷·鸟羽】 第87章 第1章 羽根入骨,每次拔出来,拖肉带…… 要不怎么说中国地大物博,五月底,海南已近酷暑,吉林二道白河镇上还是氲凉清爽的季节。 到了晚上,甚至还有些冷,得穿上厚夹克衫,怕冷的套上件薄棉袄也没人笑话你。 金瑶是不怕的,她本身就比这下雪天里冻出的冰锥子还冷,不过她还是审时度势地披上了宋戈给她买的白色长款毛衣,开衫的,很长,她一米六八左右的个子能一直拖到脚踝,蹲下坐起是总得像撩裙子一样先把衣摆给卷起来,有些费事儿,不过她还适应得挺好。 镇上人不多,倒也还建了几个小公园,贴着公园有一个环形玻璃栈道,一直往上走有个露天平台,站在那儿就能看到长白山的全景。 五月份,天池还结着冰,不过山上已然没了雪,远远看去,郁郁葱葱。 自打在二道白河落了脚,金瑶每天总得来两趟玻璃栈道,早晨一趟,黄昏一趟,踩着透明的玻璃桥,一步一步走上玻璃露台,指尖扶着栏杆,静静地看着长白山的方向。 这年头,城市里日新月异,高楼拔地而起,而山还是那座山,感觉变了很多,又感觉一点儿都没变。 不过她似乎并不急着上山,宋戈也没催过她,梁霄和丁文嘉问起,宋戈也只说“金瑶有自己的主意”。 镇上能住的大酒店不多,他们住的那家在一个十字路口,算是镇上最气派的一家,一楼是宴会大厅,五一刚过,为了婚礼准备的条幅和粉色绸缎还未完全拆下,每天在这儿吃饭就跟入洞房似的。 酒店对面就是早餐一条街,金瑶每天早晨就是早起去早餐一条街吃它一条街的,然后再去玻璃栈道。 宋戈每日都跟在她后面,像是一种默契,每天早晨金瑶推开门,宋戈不是在电梯口等着下楼跑步,就是在自己房门口系鞋带,亦或者也是刚推开门。 尔后就静静地跟着金瑶。 宋戈发现,金瑶来到长白山后就变得异常安静,话变少了,动作也少,站在玻璃露台上看长白山一看就能看好久,每当宋戈以为金瑶醉心于长白沉迷于长白的时候,金瑶又总是会飘出一句“还是昆仑大啊”。 以前听着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口气,宋戈多少几分不悦,可不知道为什么,听着金瑶说……就……特别可爱。 偶尔宋戈也觉得,这生活也挺好的,生活规律而健康,小镇的节奏很慢,有时候会让宋戈误以为自己还在大理,在淡季的时候,他的生活也很悠闲,加上他对物质生活没什么太高的要求,骑着小电驴绕着洱海骑一圈他就已经挺乐呵了,大学时梁霄还带着老薛他们笑话宋戈,说他是全寝室里唯一没去过酒吧没谈过恋爱的崽子。 “你想大理了?”金瑶忽而回过头来,刚好一缕风过,把她额头几丝长发吹拂到了了鼻尖上,宋戈也不知在想什么,一时间竟然没有回答金瑶的话,而是伸手替她拨弄了一下。 这拨弄一下还拨不开,宋戈还想凑上去在理一下,却被金瑶直勾勾的眼神给吓退了。 宋戈缩回手,十分尴尬地扭过头,低头抚着玻璃露台的栏杆,其实他是有些恐高的,这一低头,就看到脚底锃亮透明的玻璃下几十米高的落差。 宋戈的心跳加快了,耳根子也跟着红了起来。 手背忽而被人轻轻点了一下,宋戈看着自己右手,金瑶的指尖正在轻轻挠着自己的指关节,宋戈的手指又细又长,握着栏杆的时候,骨节上的筋络清晰可见,宋戈紧张的时候骨节也会跟着一动一动的,金瑶的手指尖儿就像是小猫爪似的,一下一下地勾着他挠着他。 宋戈干咳了一下,顺势挪开手,他有些把控不住了,耳根想必是红成了猪肝色了。 “我问你呢。”金瑶倒是没想这么多,只不停地追问,“我问你是不是想大理了。”金瑶说完,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像是炫耀,“我是有玄珠的人。” 对啊,玄珠三窥,视物、通梦、联幻,宋戈看到的、梦到的、幻想的,金瑶全都可以看到。 “还行吧。”宋戈开始深呼吸,“在这儿也挺好的,凉快,你看我姐和梁霄,没事儿就在外头玩,这要是搁在大理,一到中午他们肯定和霜打的茄子一样病恹恹地躺在沙发上不动弹。” “你若想大理了,回去也行。”金瑶这话让宋戈不由得侧目,他有些惊讶,转而是不解,继而是微愠,他瞪着眼睛看着金瑶,语气就和被负心汉抛弃的痴情少女似的:“你让我留我就留,你让我走我就走了?”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金瑶直女思维尚不能理会宋戈怎么这么大反应,她耸肩摊手,“这不是想着你出来挺久的,还把文嘉和梁霄都带上了,怕麻烦你们么?” “麻烦?”宋戈像是小孩子撒泼似的,“你在大理抓那个什么叫凌冽的,把我后院弄得跟鬼子进村似的怎么没觉得麻烦?你在长沙,在长沙给我喂玄珠的时候,还有让我被姜多寿扒了裤子的时候,你怎么没觉得麻烦?还有在海南,跟着你翻山越岭就算了,我当时窝在洞里,腿废了,后背也伤了,我现在下雨天还觉得腿痛呢,你当时觉得麻烦了没?” 宋戈的意思是,金瑶不把他当自己人了,他不开心了,可金瑶只抓住了最后一句话。 “下雨天腿疼?不可能啊,我把你治得很好啊。”金瑶是有底气说这种话的,她可是分了一半的真身给宋戈,如果还会留下后遗症,她面子还要不要了。 “我的意思是……。” “最近也没下雨啊。”金瑶拼了命的安抚自己,“你怎么腿痛的?” “我其实……。” “自己撞了吧,”金瑶战术性后仰,脖子抻得老直,摆手推卸责任,“就算痛肯定也不是因为我。” “金瑶。”宋戈觉得心口略堵,也不知道是恐高起了生理反应,还是被金瑶活活给气的,他扶着栏杆,咬牙切齿,“你能不要说话了吗?” “哦。”金瑶偏过头。 片刻的沉默。 金瑶还是放心不下,她扭过头,很认真地对宋戈说:“宋戈,如果真痛,那还是要去治的。” 宋戈刚想说话,手机响了,来电是个陌生号码,山东青岛的。 “喂,你好。” “是宋戈吗?” “恩。” “麻烦找下金瑶。” 又是打宋戈的电话来找金瑶的,宋戈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把电话递给金瑶,金瑶却没有接过去的意思,只对宋戈说:“开外放吧。” 空旷的环境下,外放的声音总是显得不够清晰,不过对方也是铆足了劲儿贴着话筒说的。 “娘娘,我们到哈尔滨了,准备坐班车过来,有什么要带的吗?” 还有其他人要来? 金瑶趴在栏杆上懒洋洋地问:“带了多少人?” “江家两个,海家一个。” “这么点人。”金瑶不大满意。 “凤骨和凰骨很难找,命不长,好几个几年前都去了。” 金瑶隔着电话轻声笑:“你们这意思,好像还是在责备换来的骨头命短了?” “不是不是。” 看来在这两者的关系中,金瑶是占据绝对的上风,亦或者说金瑶天生带着一股气场,只要气势足,人人都可能是祝知纹。 金瑶稍缓了一下语气,才说:“海家来的是哪个?不会是叫海燕秋的那个吧。” 电话那头大概沉默了一两秒,才传来低沉的男音:“不是,是那个叫海迟的,海小姐几十年前出了意外,人已经没了。” 金瑶冷哼了一声:“哦。”她继而又说,“那海家家主岂不是很伤心?” “哭了几年,后来也好了。” 对方倒是不避着,金瑶问什么也就说了什么。 “你是江家人吧。”金瑶往手机边上凑了一些,说话的时候唇瓣就在宋戈手指旁边轻轻滑蹭,她低着头,看不清宋戈的表情,只认真和电话那头的人说话。 “是,我叫祁山,江祁山。” “难怪。”金瑶拖了极长的音调,像是感慨,“难怪你说到海家的事儿一点儿伤心劲儿都没有,虽然语气停顿,表示哀悼,可你心里头是不悲痛的,是吧。” “娘娘,我是因为之前说生过一场大病,几十年前很多事都不记得了,包括海小姐如何死的,我都记不清了。” “所以江家才派了你来吧。”金瑶咯咯笑了两声,“不然按照你们家主那臭脾气,他和长白结下了这么大的愁怨,怎么可能屈尊降贵来当我的趟子手,我先说明白了,咱们谈好的条件是你们利用身上的神兽骨去开地下长白的门,死的伤的总归不能算到我头上,待我拿到我的山神铃,我会能替你们一个人去掉身上的诅咒,只有一个人,你们可选好了?” 原来是场交易,听起来,这并不是什么光鲜坦荡的交易,一旦涉及到生死,总是带着些血腥和罪恶。 宋戈不似金瑶,金瑶看了很多生,也见识过很多死,她不介意把“死”字挂在嘴边,可对于普通人来说,尤其是对于一些老人来说,这是不吉利的,仿若人的寿命和“死”字会挂钩,说得越多就走得越早,至少,宋老爹是这样和宋戈说的。 所以宋戈也时常忌惮,什么痛死了、愁死了、难死了,他每次话到嘴边都会吞咽回去。 对方没回话,直到宋戈都以为人家已经挂了电话,那头才说:“知道了娘娘。” “什么时候到?” “下午四点。” “好,我等你们,我让人买票,你们三个的,自己买,我是不出钱的。” “知道了娘娘。” 挂断了电话,金瑶抬起头,正对上宋戈微微眯起的眸子,瞧着宋戈一副若有所思欲言又止的样子,金瑶手指一扬,跟交响乐指挥家似的示意宋戈开口说话。 怎么?是不是觉得自己很霸气?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淡定?是不是觉得自己手下还是有些人马的。 宋戈咧嘴笑:“你挺抠门的啊。” 金瑶嘴唇嗡动了一下,睫毛跟着扑闪了两下,没说话,扭头就朝着玻璃栈道出口走,末了只留下一句:“还不是给你省钱。” *** 下了玻璃栈道,宋戈总算是觉得自在些了,他抬头去看那螺旋形的玻璃栈桥,自己个儿都好奇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走上去的。 时间不早了,金瑶没有手机,宋戈就给她在小饰品店买了个手表,白色的人造皮革表带,玫瑰金的搭扣,石英表盘上还有一个充满直男审美的人工水钻的星星图样,宋戈本来也是随手买的,生得金瑶每次看时间总要扯他的袖子,他好好一件卫衣右边袖子都被扯得比左边的长了半个手掌。 没料到,金瑶倒是一直戴着,她手腕很细,戴这种白色细带手表很好看。 十一点了。 “去吃中饭吧。”金瑶指了指远处的小吃一条街。 宋戈点头,自觉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还有零钱,金瑶喜欢吃的一家点心铺子是对老夫妻开的,老人家年纪大了,不会用二维码,之前子女过年回家帮忙设了一个,后来遇到个挨千刀的,偷偷换了店里的二维码,客人扫的钱全都扫到人家账户里去了,老人家干了一个多月等着要用钱的时候才发现账上的以前没增反减,后来就只收零钱,反正镇上信用社离家也不远,半个月就去存一次,人家信用社工作人员也不嫌烦。 金瑶喜欢人家卖的点心,一天总要去一两回,她又是个不爱带钱的,有了宋戈跟着,就更不操心钱的事儿了,宋戈就总得记着带些散钱,金瑶在二道白河上待了快一个星期,宋戈现在每件卫衣口袋里都有钱。 “诅咒是什么意思?”宋戈一边走一边问。 金瑶看了宋戈一眼,暂且没说话,宋戈以为她不愿意答,闭嘴不言,金瑶想了想才说:“早些年的时候,有这么一伙人,他们羡慕那些麒麟啊、玄武啊、凤凰啊能长命百岁,就想了个法子,”金瑶忽而用手掌拍了一下宋戈的尾巴骨,吓得宋戈往前一跌,金瑶又顺势抓住他的手腕,把他给扯了回来,才继续说,“开背取骨,交换寿命,神兽死,人长存。” “然后呢?”宋戈皱眉,“你不是说过,长白是你的老家,你要回那个什么……地下长白,为什么还要找他们?” 金瑶只道:“换做以前,我是不需靠他们的,可我没了山神铃铛,又分了一半肉身给你,也联系不到掌管长白的洞主和小少主,我只能从外面想办法开,地下长白的入口处有一棵铜皮古树,早些年我和一后生齐齐施过法,若是正统神兽之流要进地下长白,铜皮古树会自动开启,我找那群换骨的活人,就是让他们去开门的。” “他们也答应?” “为何不答应?” “可你刚才说了,他们可能会死,也可能会伤。” 金瑶轻笑:“可如果我给出的条件比这个代价更为诱人,他们自然甘愿一试。” “什么条件?” 金瑶驻步,仰看宋戈:“我刚说过,他们的每一个人的长生都是从神兽那儿夺来的,起初并无反噬,可近些年来,他们的报应到了,譬如我刚说的海家之流,他们都是凤骨和凰骨换来的,既是鸟类,不长羽毛怎么行?你在大理见识过肖金枝拔蛇鳞吗?” 宋戈先是摇头,偶尔又点头,他并没有亲眼看到过,但他永远忘不了那天打开厕所闻到的味道,满是血腥恶臭,令人发昏脑胀。 “差不多一样吧。”金瑶手往上抬,又轻轻抚了抚宋戈的肩胛骨,“他们的背上开始生出鸟羽,那羽根部是往肉里扎,往骨头里窜的,如果他们不能拔出每天长出来的第一根羽毛,只会越长越多,最后成为一团全身是羽毛的怪物,活活地痛死,折磨死,不过每天拔羽毛也并不是轻松的活,我刚说过,羽根入骨,每次拔出来,拖肉带血,也是生不如死的,我答应替他们其中一个人消除这个诅咒,不过,只有一个人,”金瑶轻声笑,“就看他们会选谁了。” 第88章 第2章 “我像谁?”江燕燕眨着眼问金…… 回酒店的路上,辛承又给宋戈发消息了。 辛承:“祝哥想和娘娘视频通个话。” 辛承习惯喊祝知纹“祝哥”,宋戈没问过为什么,不过通过跟着金瑶的这两个月,宋戈也知道,在这神仙界,论资排辈的气息是十分浓烈的,祝知纹在这方面的地位和阅历,应该在远在辛承之上。 这事儿也是奇怪,辛承和宋戈都成了牵线搭桥的,虽然金瑶舍了手机只靠着宋戈和人联系,可祝知纹也不愿意直接和宋戈联系,非得绕了个弯子。 宋戈把手机递给金瑶看了一眼,金瑶冷声问了一句:“问他有什么大事儿吗?” 宋戈顿了一下,瞟了金瑶几眼,却还是如实回了,用的是宋戈自己的口气。 ——“金瑶问是不是有什么大事。” 辛承很快也秒回了:“不知道,祝哥只说要视频。” “那就是没事儿了。”金瑶面上装着不在意,实际上也紧紧盯着宋戈的手机屏幕,她瞅了一眼,长舒一口气,“那就没事儿了,别理他,他要真有事儿肯定会直接打你电话的,让他过去本来就是看着辛承,他既然能通过辛承来和我联系,说明这事儿极其不重要,无非是今天吃了什么米线、喝了什么好东西,问我要不要。” 宋戈腆着脸劝:“未必吧,感觉挺着急的。” 金瑶一脸赌气的表情,点了点下把:“不信?那你打视频过去。” 户外光线不好,有些反光,宋戈就拉着金瑶窝在酒店门口的屋檐下,对方接得还挺快的,屏幕上祝知纹一张大脸凑得极近,鼻孔都快怼上摄像头了,不过几日光景,祝知纹就圆润了不少,想必在昆明被辛承喂养得极好,两颊的凹陷逐渐鼓起,腮帮子也开始挂肉了,盯着镜头的眼睛闪闪发亮,不知是看到金瑶接通的视频过于兴奋还是最近吃多了甜酒汤圆。 “娘娘。” “说。” 祝知纹镜头一切,直接后用后置摄像头贴着一碗红油油的过桥米线,伴着祝知纹几乎要笑破音的声调:“娘娘,看!红油米线!” “知道了。”金瑶隔着屏幕挥手,“下一个。” 祝知纹镜头一挪,一团黄色雾状堵住了镜头,辛承都快在对面哭爹喊娘了:“祝哥,我这镜头受不得雾气啊。” 镜头移远了一些,宋戈这才看清楚,这是一团糕点,像是桂花糕,白嫩嫩的方形糕点上点缀着几瓣黄色的米粒状花瓣,象征性地表达一下,这真的是桂花糕。 “娘娘,桂花糕,你喜欢的,甜的。” 金瑶瞅了一眼,无奈地看着宋戈,一脸料事如神的样子,耸肩道:“还有什么,一块儿说吧。” “还有鹅掌、脱骨鸡爪、泡椒萝卜。” “都很好吃?”金瑶还是挺配合的,主要是宋戈一直在旁边拉着她,她多少得说些什么吧。 祝知纹疯狂点头,连带着摄像头上颠下抖的,画面都幻化出重影了,那边的声音带着些许电流声,不过还是能大概听出祝知纹是在疯狂地夸赞这些美食的口感、色泽和金瑶肯定会喜欢之类的。 “娘娘,要我给你寄一点吗?” 金瑶叹了口气:“不用了,你自己吃了就好了,记得不要花辛承的钱,算好账,让老姜报销。” 辛承自然是要应承道:“不必,就当我请祝哥吃的。” 金瑶冷笑了一声:“我怕你请不起。” “行了,”金瑶瞧着差不多也快两分钟了,左右左祝知纹无非也就是告诉自己他在吃什么,没什么有营养的,而且当着辛承的面,她也不好吩咐祝知纹如何盯着辛承,只能作罢,“关了吧。” 金瑶绕过宋戈的手臂,直接摁断了视频通话,“叮咚”一声,网络有些迟缓,屏幕上祝知纹开心得意的大脸稍停了那么一两秒才断掉。 宋戈熄了屏幕,好奇地问金瑶:“祝知纹原来是这个画风的?” 金瑶不以为然:“一直都是,孩子似的,不然呢?” 宋戈猛然回想起在鹿耳洞时,祝知纹那侧隐隐的眼神,冷冽杀伐的一掌,还有俩人在星星民宿二楼楼梯口的扭打,那可真是下了狠手的打,巴不得要了他的命。 “他……。”宋戈拼命在脑海里搜罗词汇,就跟在海滩上捡贝壳的小孩似的,找到一个词,觉得不合适,太过轻浮,想到另一个词,又觉得不合适,问不出自己真实的意图。 “你觉得他可怜?”金瑶反问。 “也……不算是可怜吧,”宋戈嘟囔着,“我觉得我比较可怜。” “我这么喜欢你,你还觉得自己可怜?” “什么?”宋戈不是没听清,他是有些懵了。 金瑶扭头,忽而看着他笑,她的背挺得很直,不卑不亢的,纵然“喜欢”二字是从她口里蹦出来的,脸不红心不跳,一副面对权贵不低头的傲气也不知是哪里来的。 “吃饭去。”金瑶蹭蹭两下进了酒店大堂,朝着宋戈挥手。 吃饭?又吃饭?不是才吃完吗? *** 不得不说,上午打电话的那伙人时间观念还是很强的,下午四点整,宋戈眼巴巴地看着酒店大堂的钟摆秒针滑过12点,自己的手机就响了,是上午那个号码。 接通。 “娘娘,我们到了。” 为了能让金瑶和人家妥帖又隐秘地谈事儿,宋戈上午就酒店订了一间包厢,菜都点好了,就等着人到了能上菜了。 金瑶呢,就窝在会客厅的沙发上看书,啥也不管,反正她的口味宋戈都知道,锅包肉来一份,糖醋里脊来一份,甜汤甜水来一份,玻璃茶几上还有宋戈下午给她买的两杯奶茶,她一边嘬着珍珠果一边翻书,偶尔斜躺着,偶尔坐直了,一个动作能坚持许久,唯独不老实的就是一双脚丫子,来回晃啊晃,脚上的运动鞋白净如新,同样是每天在外头爬玻璃栈桥,宋戈的鞋面都快成灰的了,金瑶的还白得亮瞎眼。 一双白鞋就在宋戈面前荡啊荡的,宋戈走到她跟前,轻轻推了她一下:“人家都快到了,你是不是得……。” 金瑶埋头,继续翻页:“怎么?还得我起身迎他们?” “来者是客。”宋戈的手指搭在金瑶的书页上,“什么活人换骨的我也不太了解,可现在人家要替你舍生赴死了,你好歹让人家死前记着你一个好脸色,不然等人家死了,变成鬼魂飘在你身边,多尴尬。” 金瑶皱眉:“我竟有些不懂了,你到底是想对我说教,还是关心我?” 宋戈轻轻把金瑶手里的空奶茶杯取出来,扔进了垃圾桶,语气闷闷的:“我哪敢对你说教。” 金瑶开心了,她蹭地一下站起身:“那就是关心了。” 包厢门忽而一下被推开。 来人身材高大,头一仰几乎快碰到门框,一个人占了大半门框,加上背着光,看起来如山似峰,他阔步朝着金瑶走过来,瞧着金瑶站得笔直,声音微颤:“还让娘娘站起身来迎,折煞我了。” 金瑶有些得意地朝着宋戈点头,像是在说“瞧见了吧,姐姐我的地位真的很高”。 嘴上却也几许客套:“应该的,你们远道而来,迎一迎又如何?”金瑶抬手,指了指这人身后跟着的两个小个子,“介绍一下。” “哦,我就是电话联系您的那位,祁山,江祁山。”大高个儿说话有浓浓的山东口音,宋戈在校篮球队的时候好几个队友都是山东人,听着这口音觉得还挺亲切的。 “我知道,”金瑶继续指着他身后的人,“这两位呢?” 江祁山回头,“哦”了一声才指着一个寸头小个子说,“他叫海迟,海家人,凤骨。” 语音落,江祁山略顿了一下,指着另一个戴着藏蓝色鸭舌帽小脸细胳膊的说:“这……这位是江家的,凰骨,叫江燕燕。” “哪个燕?” “燕子的燕。”江祁山说完又觉得自己描述不够清楚,隔空比划了一下,“草字头的那个。” “女孩子?”金瑶慢慢坐回沙发,看得出来,金瑶是个有极度强迫症的人,她之前坐过的地方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痕迹,而她再度坐下,还偏生一分不差地又坐回了原来的地方。 这个叫江燕燕的扯了扯鸭舌帽,露出一双大眼睛:“是。” 金瑶看着江祁山:“能让她把帽子取下来吗?” 江祁山连忙点头:“可以可以。” 江燕燕却挺傲气的:“不行,这帽子是家主给我的。” “所以不能脱?”金瑶指了指自己的脑门,“你这样,我看不清你的脸。” 江燕燕有些犹豫,迟迟不肯脱下帽子,还是江祁山识得眼色,粗暴抬手去抢江燕燕的帽子,这姑娘估计心里也估量着要不要脱帽子,可江祁山一抢,她反而不脱了,两掌死死箍住自己的头,腿脚十分灵活,绕着桌边跑了半圈,躲了过去,嘴里还不断控诉江祁山的鲁莽:“待我回了山东,我肯定要告诉家主,说你欺负我,抢他送给我的东西。” 江祁山急着跺脚:“小祖宗,你在家里横就算了,如今可是在昆仑山的主儿这儿,你乖一些,听话可好?” 金瑶默不作声,看着这俩人对嘴互呛,很明显,这个叫江燕燕的在江家应该是极其受宠,不过既然江家那位如此看重,又怎么会把她送到长白山来?还是说……。 这叫江燕燕的想来是嚣张惯了,纵是当着金瑶和宋戈这两个外人的面儿,她也不惜揭了江祁山的老底,掰着手指头来数落江家家主平日里是怎么教训江祁山的。 其实无非是“愚笨”、“痴憨”之类的词汇,不过脱离了语气,也很难说是骂人还是埋怨亦或者是兄弟间的互相开解。 比如之前梁霄初恋失败,老薛和宋戈就轮流对着整日以酒当茶的梁霄洗脑:“你就是太傻了知道了吗?好女孩这么多,你偏找了这个最绿茶的,你要真信人家那些哥哥是她哥,你就是24K纯傻逼你知道么,人家图你钱呢,你还伤心,傻帽么你这不是。” 一连串的词汇再配上山东特色倒装句,劝得梁霄瞬间振作起来,是啊,自己不能再傻了,居然还想着挽回人家,也幸好自己是个能被劝住的人,不然怎么碰得上后来的丁文嘉? 金瑶看着这俩人对线了好一阵也没个结果,很明显,江祁山不是个能镇得住江燕燕的人,江燕燕得意了,她一边跑一边跳,跳啊跳啊就跳到了宋戈边上,脚跟一个不稳,似要摔倒,江燕燕本能往旁边一抓,想要抓住宋戈衣袖,宋戈也是个心狠的,忽而往后退了小半步,就这么错开了。 金瑶忽而起身,手指尖一扶,一个用力,把快要摔个狗啃泥的江燕燕直接托了起来,另一只手随意一扬,直接抄走了江燕燕的鸭舌帽,顺手藏在身后。 江燕燕到底不是常人,换了凤凰骨的人速度极快,江海两家作为换骨头的行业巨头,近些年虽然金盘洗手,不敢再造次,可早些年留下的一些人经过进化和提升,反倒是比老一辈在速度上更加精进了。 可再快,也是假冒伪劣的快,岂能比得过金瑶。 江燕燕没了鸭舌帽遮掩,扎在帽子里的丸子头暴露无遗,松松散散的像是快坠开,她脸色通红,怒目看着金瑶,心中极其不爽,可江祁山几乎快哭着求她了,算是给个面子,江燕燕也只是赌气,不敢吭声。 “倒是真像。”金瑶仔细看着江燕燕,她的脸很小,虽然两颊饱满,圆嘟嘟的,可还有尖尖的下巴,尤其是这双眼睛,又圆又亮,若只是看这双眼睛,金瑶怕真是会认错。 “我像谁?”江燕燕眨着眼问金瑶。 “没像谁。”金瑶低头打理着江燕燕的藏蓝色鸭舌帽,这帽子挺旧了,帽檐都损了边起了毛刺了。 “我的帽子。”江燕燕朝着金瑶伸手,手才一抬就被江祁山给压住了,江祁山一脸笑颜对着金瑶:“娘娘喜欢就拿去,不过是个帽子罢了。” 江燕燕听了像是一只发怒的小兽,下一秒就会将江祁山撕碎一样,金瑶抓着帽檐把帽子递给江燕燕,笑道:“我就不拿了,我怕有人要杀人。” 江燕燕收回帽子,包厢外有人敲门,是服务员。 “您好,请问能上菜了吗?” “上吧。”金瑶挥手。 江燕燕心里还有气,打着上厕所的幌子离了场,还让那个叫海迟的陪着,一个包厢瞬间只留下了金瑶、宋戈和江祁山三人。 江祁山饿急了,可先上的全是一些凉菜,还都是开胃的,加上金瑶没动筷子,江祁山也不敢动,只老老实实地正襟危坐,双手搁在膝头,脊骨贴着椅背,像极了幼儿园里午休后等着老师发苹果的小孩子。 “你们选出来的那个人就是江燕燕吧。”金瑶看着江祁山几次想吃桌上的锅巴和花生米却都不敢,索性自己尝了一口锅巴,不是很好吃,咸咸的,人还是得吃点甜的。 见着金瑶动了手,江祁山才大着胆子跟着吃起来,又说:“是,家主喜欢她。” “是喜欢她啊,还是喜欢那个人?” 江祁山一顿,挠头:“我不明白。” “哦,也是,”金瑶感慨,“你之前的事儿都不记得了,在江家或者是海家,就没人说这个叫江燕燕的和之前那位海小姐长得很像?” 江祁山努力回忆:“是有人说过,可除了海迟,其他人都是新人,也没人见过那位海小姐,而且海迟自己都说不像,他当年可是海小姐身边最紧要的人,既然他都说不像,那肯定就是有人造谣的了,再说,家主说过,海小姐长得不好看,很丑,您看燕燕长得多好看,多可爱。” 金瑶没说话,只侧目看了一眼宋戈,他倒是安静,就这么坐着,也不吃东西,也没有刻意去听俩人说话,仿若是个局外人。 金瑶笑着感慨了一下:“还真是一朝新人换旧人,她是怎么来的?” “江家远房支系里的一个小姑娘,换骨换得很早,但是一直没入册子,后来寻见了,才入进来的。”江祁山忽而压低了声音,略带神秘,“她的年龄,怕是比我的都大咧。” 江祁山说得如此神秘,仿若这江家是个多了不起的家族,仿若这位江燕燕又是多神秘的一个女子,金瑶听了不屑一顾,只哈哈笑了两声,回他:“年纪再大,也大不过我的。” 第89章 第3章 “真烦人,”金瑶狠声道,“阴…… 可能是宋戈安排得早,这菜还是上得挺快的,江燕燕还没从厕所回来,这几道硬菜都上了桌。 除开金瑶爱吃的那些,其他的点的都是东北硬菜,江祁山是个不挑食的,山东的海鲜他吃得惯,东北这猪肉炖粉条他也吃得极香,不断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吃几口,江祁山又不好意思,偷偷瞅了金瑶,看到金瑶压根儿没看他,又继续大口大口的吃。 倒是江燕燕,一直朝江祁山翻白眼,细声抱怨“和猪一样”。 这三人性格倒是明显,目前来说,江祁山应当算是个忠厚老实的,江燕燕就是个被养刁了的大小姐,这俩人身手在江海两家应当都是不错的,至于那个叫海迟的,话少冷漠存在感少,进进出出都是低着头,刚才江燕燕满屋子跑的时候海迟也只是看着,并不言语。 金瑶说过,如果要用换了骨头的人去开铜皮古树,非死即伤,这一趟来的三个人,江燕燕是最不可能被拿去开门的,那作为牺牲品的是江祁山?还是那个叫海迟的? 五点半的时候,梁霄和丁文嘉回来了,他俩这几天也算是把周围玩遍了,光是附近的漂流就去玩了好几次,听到景区工作人员介绍,说冬天来更好看,那沿岸的树上都挂满了雾凇,晶晶亮亮的,和水晶灯似的,俩人已经开始商量今年冬天再来一次了。 还有那个什么延边村,据说和朝鲜接壤,翻个山头就是朝鲜了,山上的黑土地最适合种人参,丁文嘉去过一次,原本信誓旦旦自己一分钱不花就回来的,结果不仅在当地的小饭店吃了十八块一碗的朝鲜冷面,还买了三支一千的十年人参,已经开始寻思是炖汤还是泡酒了。 金瑶原本没想着江祁山会吃这么久,再高的个子再大的胃口,个把小时总能吃得饱吧,可偏生江祁山还真是个讲究人,吃的声音虽然大,可也不狼吞虎咽,呼噜噜吸进嘴里就开始细嚼慢咽,嚼着嚼着,江燕燕都忍不住了,说要上楼睡觉,海迟送了江燕燕上去,也跟着下来一块儿吃。 俩人你一口我一口,直接吃到了丁文嘉和梁霄推门进来。 “哟,这晚饭够早的。”梁霄朝着宋戈和金瑶点点头。 金瑶靠在沙发上看书,眼皮子都没抬,直接吐槽:“是中饭吃晚了。” 江祁山听了,不大好意思,攮了攮海迟,擦了擦嘴才对金瑶说:“娘娘,实在不好意思,十二点从哈尔滨出发的车,实在没赶上饭点,饿了两餐了。” “没事儿,”金瑶抬头,眼神落在菜单上,“想吃什么让宋戈帮你们点就是。” 丁文嘉听了不禁鼓掌:“我弟这是贤内助啊。”说罢,又朝着宋戈点头,“干锅肥肠来一份。” 梁霄紧跟着竖起食指和中指比了个“二”,着急道:“两份。” 宋戈拿捏着菜单盯着俩人,楞了一下,才假装抬脚去踢梁霄的小腿肚,梁霄扶着椅子躲了过去,怂恿宋戈快去。 宋戈出了包厢门,又轻手轻脚地把门关上,金瑶这才搁下书页,光是江祁山和海迟吃饭的这会儿功夫,一本书都看完了,梁霄好奇,凑过来问了一句:“金小姐看的是啥呢?” 金瑶一边把书塞进自己的小布背包里一边说:“作者是兰陵笑笑生。” 梁霄一口饭险些喷出来,一张老脸皱成一团抹布样,只应和两句:“金小姐雅兴雅兴。” 金瑶起身,重新坐回了餐桌,她的座位是主位,正对门口,位置偏右,纵然她刚才躺着看书,也没人敢坐她的位置。 梁霄和丁文嘉毫不客气,直接和对面的江祁山熟络了起来,江祁山倒是一直在朝金瑶看,像是在询问这二位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就是金瑶坐过来的主要目的,也是支走宋戈的直接原因。 “对个片子吧。”金瑶突然开口。 之前说过,这长沙姜多寿做的就是江湖生意,因是接了百晓堂扈家的摊子,这运营模式没有大改,匿名发帖、匿名接帖,双方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是谁,全靠姜多寿一手联系,这中间人就必须有过硬的信用和道德水准,之前老扈家算是这行业里的一把手,姜多寿也不赖,毕竟长沙的堂口都是他的,能做到这一步的人,道义二字总归是不会忘的。 原本百晓堂家的片子是雇主自出或者是用百晓堂家的竹片子,这竹片子很讲究,竹片都是新采的,尔后得烘干、防腐,再人工掰成两半,将来雇主和做事儿的要验证对方身份,这竹片子得完全能核对得上才行,这是最初的方式,虽然老旧,但也还算有用。 也兴过一阵鲁班锁,可成本太高,有的消息实在不值几个钱,还是竹片子管用,平日里揣着挂着别人也不会起意。 不过如今是信息化时代,啥都在数据化、手机化,姜多寿也跟着升级,跟着辛承的风也买了一套信息系统,现在说是“对片子”,其实就是在APP上扫个二维码,这不比揣竹片子轻松么。 江祁山楞了一下,他虽然老实,可到底也是能独当一面的人,金瑶这要是诓他的,他随便就松了口,岂不是露了短? “什么?什么片子?”江祁山一边说一边用眼神去扫丁文嘉和梁霄,像是在说这还有外人在呢,这百晓堂的事儿也能和外人说的? “我找姜多寿下的片子,”金瑶直接摸出手机,这是宋戈的,他点菜也不习惯带着,随手就放在了金瑶这儿,金瑶又指了指丁文嘉,“查的是她爸妈的事儿,大家一块儿听,没什么不好的。” 也是巧,宋戈只知道丁父丁母是在云南以外的地方出的车祸,也只知道是在北方,总归是在一个距离云南很远的地方,可具体在哪儿,丁文嘉没说,他就没问。 实际上,并不是丁文嘉不想说,而是她拿到骨灰的时候追问了很多详细的信息,都没有结果。 只知道出事的月份是十一月底,遗物只有两件染了血的羽绒服,一件黑的一件白的,连身份证和钥匙包都没有。 十一月,羽绒服,那必然不是华南地区了,虽然大概率是北方,可南方那段时间猛地降了温,怕冷的人穿件羽绒服也不过分。 好在,印象里丁父丁母并不是怕冷的人,小时候丁旺福还带着丁文嘉去冬跑呢,丁文嘉把大概的方位锁定在了东北三省。 如果是东北的话,要查人自然得找就近的人来查了。 往常姜多寿还在东北的时候,这种事儿自然是交给他来办的,可他都离开东北多少年了,闯关东那阵有人找他咨询东北人情风貌,他说来说去就是一个字儿“冷”,或者是“挺冷的”,人家再问详细点儿,姜多寿就只能说“冻柿子挺好吃的,比冻梨好吃”。 江家人接单,是姜多寿没想到的,他也知道长白这一派和江海两家是有恩怨的,可当他小心翼翼地问过金瑶后,金瑶倒是没这么计较。 “一码归一码吧,他们的账,已经遭到报应了,姑且算以牙还牙了,如今要让他们帮忙,百晓堂是什么规矩就给人家什么规矩,不必苛责。” 姜多寿初听这句话只觉得金瑶有格局,够大气,也是,神仙活得久自然也看得透,这世上哪有什么永远的盟友,何来什么生死锱较的敌人,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纷争,合则友,分则敌。 如今江海两家饱受换骨诅咒的困扰,已经连续数年叩拜长白,祈求长白山万灵洞的那位施以援手,不能根治,至少求个稍微缓解的法子,每日每日地去从骨头里拔东西,不说这要命的痛楚,这长此以往,肩胛骨岂不都是密密麻麻的空洞了?下雨天痛不说了,早晚一天,这骨头也会穿了啊。 不过姜多寿挂了金瑶的电话后,忽而回过神来,刚才娘娘是如何说的? 已遭报应?以牙还牙? 江海两家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出鸟羽的? 姜多寿掐指一算,眉头一拧,心里一凉,怕是这诅咒根本不是昆仑下的,而是金瑶下的。 姜多寿忍不住连续惊呼了几声“好家伙”,娘娘这招玩得妙啊,惩处了江海两家,还挑拨了江海和昆仑的关系,一石二鸟的手法运用得如此娴熟,不愧是老江湖。 姜多寿正在想着呢,电话又想了,虽然显示的是“宋小哥”三个字,可姜多寿知道多半是金瑶打来的。 “姜多寿,你别误会。”金瑶的声音掷地有声,“那个咒不是我下的,我没那么缺德。” 姜多寿脑子一嗡,金瑶怎么知道他脑瓜子里在想什么呢?他好像没被下三眼玄珠吧。 金瑶在电话那头又说:“我手段没那么腌臜,如果我想教训江海两家,不如直接让他们死个痛快,不然,活着也碍眼,至于为什么没教训,是因为这是万灵洞自己个儿的事儿,我不好插手,春蔓身体还未康复,我若直接出手,反倒是给万灵洞招惹了祸端,留着江海两家也好,他们每年去一次万灵洞,也好让人知道,纵然强大如他们,也需得看万灵洞的脸色,免得那些心怀鬼胎的后生去叨扰了春蔓休养。” 这话也对,而且金瑶从昆仑被贬长白后,里外里都落了个不喜管事的名声,这长白上下,尤其是地下长白,始终还是听胡娘娘的,若胡娘娘想取江海两家性命,也是轻而易举,江海两家的屏障作用,是姜多寿没想到的。 不过能忍下这般深仇还和对方合作,姜多寿多少还是佩服的,若是按照自家孙女那非黑即白的脾气,怕是要把江海两家搅得天翻地覆得才好。 金瑶通过姜多寿下了片子,不出所料,经过大数据的推算和权限设置,还是让江家人接了单。 如今江家可不比从前,自民国起,江家趁乱发了不少国难财,可这些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那一阵全都被查封了,好在江家家主有先见之明,脱身得早,只留下青岛几家店铺,后来拆迁分了些许钱财,就开始做小买卖,企图再次发家致富。 可江家家主到底是老了,人没老,心老了,做生意不似之前上进好强,有一搭没一搭地投点小钱,加盟做个奶茶店已然算他的大笔投资了。 整个人就这么颓了几十年,直到江燕燕的出现,这眼里仿佛才有了光,也开始让江家人着手一些消息渠道的生意,毕竟是老本行,上手快风险小。 接了金瑶这一单的,就是江祁山本人。 不然怎么说江祁山一行人是从哈尔滨赶过来没坐直达长白的飞机呢,想必是急匆匆去了东北某地查探消息,如今倒好,人来了,可以去长白替金瑶干活了,这带的消息应该也可以说了。 江祁山算是个谨慎的人,他至今还是没承认他就是找消息的人,反倒是对着丁文嘉仔细盘问:“冒昧问下,贵姓?何年何月何日生人?家父姓甚名谁?籍贯如何?” 丁文嘉看了金瑶一眼,全都如实说了。 江祁山这才是松了口气,似还不放心,又问:“您和金瑶娘娘是如何认识的?” 丁文嘉搁下筷子:“她来找我弟,我以为她是小三。” 事情的确是这么个事情,可丁文嘉说起来总让人觉得哪里不对。 江祁山脖子往后一仰,一脸八卦的表情看着金瑶。 金瑶纠正:“我只是单纯去找她弟弟的,其余情况我不知道。” “您弟弟是?” 丁文嘉指了指门口:“刚出去点菜的那个。” 江祁山肃然起敬:“您是娘娘的大姑姐啊。” 丁文嘉一愣,和梁霄俩人面面相觑,好像有点太直接了。 金瑶只用筷子夹菜,一边夹一边笑:“这么明显的吗?” 江祁山挠着头,这才是掏出手机,恭恭敬敬地对着金瑶:“那娘娘,咱们扫个二维码?资料我都背身上了,扫完了确认通过,我直接把资料给您就行。” 江祁山的保密工作还是做得比较到位的,为了避免太过暴露,是用一个匿名的牛皮纸袋装的一沓资料,不是很厚,也不知道是没查到多少,还是他整理得比较好,牛皮纸袋外头是一个快递的包装袋,封好了口,但是没贴单,应该是准备寄给姜多寿还没来得及。 金瑶示意江祁山直接给丁文嘉。 丁文嘉才收好纸袋,宋戈就推门进来了。 宋戈完全不知道刚才这包厢里大家说了什么,只细细地描述自己点菜的细节:“那服务员是个小姑娘,南方来的,听不懂普通话,沟通老费力了,最后把他们经理都喊来了才点上菜,也是奇怪,一个南方口音这么重的,跑这犄拉旮旯里来,又不适应,也听不大懂东北话,也是不容易。” 梁霄忙着吃,没怎么听,一边扒拉饭一边回:“可能人家对象在这边呢?” 宋戈跟着笑:“才十六、七岁,哪里有什么对象?” “十六、七岁?”金瑶警觉起来。 她侧目看着门口矮柜子上养的盆栽绿萝,忽而起身,招呼还在吃东西的江祁山:“走。” 一行人直接从包厢快步准备上楼,宋戈准备去付款,金瑶却忽而拦了一下,直接朝着江祁山点头说:“你帮忙垫付一下。” 不过是一顿饭罢了,江家也不是请不起,再说这一餐也是江祁山吃得最多,何须垫付,江祁山留下殿后顺道付款。 至于丁文嘉和梁霄点的肥肠也干脆退了单了,十分钟后,江祁山打通了宋戈的电话。 “娘娘在吗?” 宋戈把电话递给窝在自己房间的金瑶。 “娘娘,前台的说款已经付过了。” “谁付的?” “不认识,签单那块儿的名字写得龙飞凤舞的,我也认不出,不过我把单子要来了,你们住哪间?我给你们送过来?” 金瑶张嘴,却还是迟疑,只说:“不必,你拍照发给我吧。” 挂了电话,照片很快来了,那自己的确是够缥缈的,一扬一划跟跳舞似的,如果之前没见过这个名字,肯定猜不出来,可是金瑶觉得自己见过。 “我觉得他好像是斜着签的。”宋戈摆弄了一下手机,皱着眉头去理这几笔飞墨一样的笔记。 “Yama。”金瑶脱口而出,“是他。” 金瑶如此一说,宋戈再歪着头去看,这勉强能认出的两个拱门,还有连笔式的“a”,的确有些像了。 “真烦人,”金瑶狠声道,“阴魂不散。” 第90章 第4章 这声音听着气若游丝,仿佛随时…… “他到底是谁?”宋戈忍不住问。 “不知道。” “你都不知道。”宋戈有些不相信,金瑶混迹神仙圈多年,加上她总是自称自己寿与天齐,还能有她不知道的? 金瑶心不在焉地摆手:“我已经让姜多寿去查了,辛承那边我也让他帮我留意着昆仑的消息,辛承未必靠得住,可祝知纹过去后,他传来的消息至少都是真的。” “如果辛承也防着祝知纹呢?”宋戈的思路现在完全是紧跟着金瑶的,全然忘记了辛承曾经是自己最亲密的干爹。 金瑶摇头:“他防不住的,他和祝知纹比起来太弱了。”金瑶说着说着又笑起来,还挺骄傲的:“当然,祝知纹和我比起来,也太弱了。” 宋戈似乎已经习惯了,金瑶有着十足的自信和傲气,这是自小寄人篱下的宋戈所没有的,可能是跟着金瑶跟得久了,他有时竟也会觉得自己的口气和思路有些像金瑶,以至于听到金瑶这般炫耀和自夸无动于衷。 他只对着手机里那个签字照片仔细端看:“Yama,听起来像是男的。” 宋戈很小声的自言自语,还是被金瑶听得一清二楚。 “未必。”金瑶补充,“昆仑上下,从玄女到我,厉害的女战神着实不少,男的嘛……也有,不过我都不熟悉,见着我的面总是对我指指点点,倒是有几个绅士的,怕也是听了我那般名声,也没和我打过交道,至于当年的长白,更别说男的当家了,从洞主胡春蔓到几位掌权的九钗姥姥,里里外外全是女的,九婴也就是得了个先天的好处,占了个山头罢了,论飞升,他飞了半天也没飞成,虽然能打,可论起人脉来,还不如年年都要去昆仑述职报道的胡春蔓呢。” 宋戈听了眉毛一瞪:“我瞧你的这意思,不像是在冷静分析Yama是男是女来了,倒是搞起性别对立来了。” 金瑶“啧啧”两声:“你看你这还没听我说完就开始给我定性了。”金瑶听着口气略带委屈,倒不是因为被抢话的委屈,而是怕宋戈误解她,这种感觉挺陌生的,她哪里担心过别人误解她啊,别人误解她百八儿会了,混世魔王的称号也不是一次给的,她从昆仑被贬到长白后,但凡遇到破不了的案子和麻烦事儿,全都冠她头上。 也是,连玄女都抓不到的人,这世上除了带着金铃铛所向无敌的瑶娘娘,还能有谁呢? 宋戈连连点头,示意自己不再出声,让金瑶继续。 金瑶这才继续说:“我自也有不少佩服和敬仰的男神仙,之前玄女的师父算是一个,当年和他联手创昆仑的时候,幸得他照顾,我才没被那九十九道业火烧成他那幅鬼样子,前些年虽然他还顶用,可后遗症也太大了,法力全失,记忆全无,若非如此,这昆仑怎么会轮到玄女这等小辈说了算。” “其实我一直不懂,”宋戈小心翼翼地确认,“你们一直所说的昆仑,是我理解的那个昆仑山吗?” “你理解的哪个?” 宋戈挠头:“横贯新疆西藏的那个。” 金摇摇头。 宋戈略显诧异:“不是?”那金瑶一直所说的“上昆仑”又是去哪里? “那儿的确是个好地方,足够高,视野辽阔,搁那儿办公,的确有种一览众山小的豪气,不过……,”金瑶微顿,似故意卖关子,“很久很久之前,那儿是一片海,所谓沧海桑田,你们普通人不懂,我却是看得透彻的。” 金瑶扶额继续道:“神话里的昆仑,人类先祖绕山而居,南接秦岭,北靠渭水,高插云表,诸神安居,你细想想,可是你们如今说的那个昆仑?” “南接秦岭?”宋戈细声嘀咕,的确,光是这一句,就立刻排除了西北一大片山脉,宋戈高中是学理的,不过大学参加户外社团也跟着去过不少地方,下一秒,他立刻便反应过来,“华山?” “这是现在的称谓。”金瑶纠正他,“早些时候,炎黄两帝打架那阵,那儿就叫昆仑。” 宋戈摆手示意自己需要冷静一下,他的脖子像弹簧一样忽而扭看着金瑶:“所以咱们接下来要去华山?” 金瑶摇头:“也不一定,你没看到玄女的鲲眼和那个叫Yama的追得有多紧么,指不定我还没拿到我的铃铛,就已经被抓了,宋戈,我一直说自己挺厉害的,我是挺厉害的,可我没铃铛,就像是弓箭手没了箭矢,战士没了长剑,束手无策的感觉比杀了我还让我害怕。” “害怕?”宋戈盯着金瑶。 “你是不是想安慰我。”金瑶一眼识破宋戈这皱眉心疼的表情,她可太了解宋戈了,他就是个老好人,心软,耳根子也软。 金瑶摆手连忙制止他:“我可不需要。”生怕宋戈误会,金瑶连忙解释,“我不是不需要你安慰,我是任何人的安慰都不需要,这样……很没面子的。” 金瑶的声音是越来越细小,“面子”二字估摸着宋戈得贴在她唇瓣才听得清,不过宋戈还是明白了金瑶的意思。 面子比天大的瑶娘娘是容不得别人的同情的。 宋戈还想说话,金瑶却抬手示意他保持安静,金瑶起身,忽而朝着床边挪步而去,她用酒店厚实的遮光窗帘藏住自己的身影,目光却投向厚厚的玻璃窗外,宋戈本来也想跟着过来,可想到自己身形虽不算笨拙,却不如金瑶轻车熟路,只老老实实地坐在沙发上,屏息静待金瑶的动静。 之所以选择在宋戈的房间里说话,就是图宋戈的这扇大窗,东北的窗户不比南方,随随便便就是一扇大落地窗,外头冷啊,为了保暖,窗户都不大,而且很厚,双层起步,宋戈这房间在一个拐角,南面和东面都有窗户,能很好地看到酒店后侧的一条小巷子。 通常酒店的后巷都是用来卸货和职工进出的,紧挨后厨,每天的新鲜蔬菜和肉禽蛋类可以开个小车直接送到门口,不过这家大酒店的后巷应当是后来维护的,极其的狭窄,规格稍微宽一些的小车都进不来,只能人工在巷口里卸下来再用电动三轮车给拖进来。 现在不是卸货的时候,巷子里很安静,只有酒店里的零散短工靠着油光粼粼的墙壁抽烟唠嗑,估计是之前干了些体力活,一个个热得撸起袖子,不挺地扇着膛前的工作服,想灌进点凉风来。 都是一群大老爷们,也不害臊,扇着扇着就脱了起来,半露出白花花的膀子肉,互相比划着肱二头肌的大小。 有人从员工通道里出来了,个子矮矮的,扎着一对儿麻花辫儿,低着头,让人看不清脸。 至少,从金瑶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她穿着一件酱红色服务员的衣服。 “哟,新来的?” 几个大老爷们忍不住也跟着打量,这姑娘看着年纪不大,身形都还没长全呢,小胳膊小腿小细腰,主要是一张脸蛋生得水润,红扑扑的。 “这小胳膊也能端盘子?” “就是,让哥哥帮你。” “彪子你好意思说哥哥吗?瞧你脸上的褶子,一屉包子的褶都没你多,老男人了你。” “扯犊子呢吧,老子年轻得很。” 一群人也是嘴嗨,说到底也没对那路过的小姑娘做什么,那小姑娘看着只闷头走,只忽而一下,起了阵风,几片落叶扫地而起,貌似随意飞扬,可叶缘如刀,柄柄都朝着这几个说闲话的男人脖颈飞去。 这是要杀人? 金瑶见状,只手指一勾,那几片半绿半红的叶子忽而停在几人中间,时空像是停滞了一般,这几个抽烟的汉子也跟着吃惊顿了一下。 下一瞬,落叶归根,几片叶颓似被蹂踏过的烂纸,再无张力。 “刚才怎么了?” “眼花了吧。” “赶紧走了走了,卸货了。” 金瑶隔着窗户边哼了一声:“本事和心眼一样,都小得很。” 金瑶看着巷子口的小姑娘头也没回地走了,想来她多半都不知道自己身后几人已经被金瑶救下,还以为自己杀人杀得干净利索,这般自负,本应该配上更高的实力,只可惜,啧啧,小玩意儿罢了。 “她是Yama吗?”宋戈认出来了,那走出巷子口的小姑娘就是自己结账时遇到的南方口音服务员。 想来也是后怕,宋戈还和这小姑娘说了这么久的话,怕人家不清楚,自己也是连半吊子的长沙话都用上了,费足了力气和人交流,没想到这人一转头,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不是。”金瑶本来也是怀疑,才会特意在宋戈的房间里蹲点看着,“Yama既然可以逼着林小玲自杀,多少是有些实力的,不至于只会玩叶子,我估摸着,她也只是个传话的罢了。” “他们想来做什么?”宋戈紧张了起来,“踩点探消息?然后一举攻下?” “不像是这样的打算。”金瑶心中已然有了主意,她轻轻拍了拍宋戈的肩头,示意他轻松一些,别太紧绷了,“我发现了,Yama这个人,喜欢玩阴的,就像是躲在暗处的臭虫,盯着你,看着你,欣赏着你的一举一动,而且喜欢埋长线,譬如林小玲这种,2017年的时候,Yama应该就和林小玲搭上线了,四五年的时间,培养一个如此得心应手的桩子,说没也就没了,”金瑶看向宋戈,“如果是你,你忍心吗?” 宋戈微微皱眉:“这个问题有些难回答,我想,我不会把自己放在这种境地。” “没错,”金瑶点点头,“第一步你就做不出来,我不是说你的心智和计谋有问题,而是你不擅长去利用人,而Yama,很擅长利用人。” 金瑶慢慢拧开窗把手,食指探出窗外,只轻轻一晃,地上那几片落叶慢慢又飘摇起来。 “去。”金瑶轻呼了一声,几片落叶簇成一团,忽而又被打散,乘着风直接朝着巷口飞扬过去,跟着那之前小姑娘走过的路,追了过去。 *** 二道白河镇并不大。 这小姑娘虽然是绕了几个弯,兜了几个圈子,最后还是走进了一处距大酒店不过一千米的早餐铺里,外头的铺面没什么人,招牌上挂着的苞米碴子粥早就见了底,一般来说,镇上人少,过了早餐的时间点铺子都关了门各干各的事儿了,唯独这家还打开着门营业,虽然不少菜品都卖光了,可像是等着什么人似的,迟迟不肯关门。 只等着这小姑娘回来了,吊着牙签守在门口的中年男人才一边握着手机一边不着痕迹地拽下卷闸门,手机里夸张地放着短视频,浮夸做作的背景音乐如雷贯耳,他关了门,锁了扣,又提着刚才坐着的靠背小板凳绕到了店铺后面的里屋里。 这样的铺子都是前店后屋,方便经营,也能省下一笔租金,自家的房子,卖东西也能卖的爽利点儿。 不过很明显,这中年人对这铺子后面的屋子并不是很熟悉,连续探头看了两次岔路口才选对路。 等他走推门进来的时候,里头已经有人在说话了。 里头的人似乎很不满意他突然闯进来,狠狠地啐了他一句:“进来做什么?去门口看着!” 他只能乖乖地低头出来,端着自己的靠背椅,选了块平整的地重新坐好,点亮手机屏幕,直接退出了短视频的APP,乖乖巧巧的等着。 里面说话的声音很小,淅淅索索的,像是女孩子在说悄悄话。 “他们多了三个人,两个男的,一个高一个矮,还有一个也很矮,进出都戴着帽子,看不出是男是女,我就在厕所蹲了一会儿,发现她进的是女厕所,所以是个女的。” “说的是普通话,我就故意用南方口音和去厕所的那两人说话,他们没听懂,应该是北方人。” “你用什么口音和他们说的?” “闽南语?” “你是不是傻?南方人也未必听得懂闽南语。”这声音听着些许不满,只继续问,“还有吗?” “没了,后来他们就没下来过,进进出出都是那个个子特别高的人打理的。” “个高的人?”这声音微微叹息,“多高?” “一米九是有的。” 片刻的沉默。 “不会是他吧,江家把这尊大神请出来了?”这声音听着气若游丝,仿佛随时会咽气一样,加上这一字一顿的小心谨慎和轻声叹息,总感觉这说话的人得躺在病床上浑身插着管子才能苟活。 “小姐,您说的是谁啊?” “你不认得。”这声音幽幽叹气,“可我认得,我和他……算是老相识了,和他们家的家主,更是渊……源……颇……深……啊。” 90-100 第91章 第5章 他是瑶娘娘身边的人 “行了,我知道了。”金瑶正站在酒店的走廊上对着窗外说话,窗外似起了风,可远处的树没有动,屋檐下挂着的小彩灯没有动,唯独金瑶跟前不过半米的几片树叶在动,旁人从金瑶身边走过去,还以为她在空气说话。 只有宋戈半开着房门,他是在等金瑶,也是在等金瑶的消息。 金瑶转过身,笑对着宋戈:“计划照旧,不足为惧。” “你当真?”宋戈指了指那几片零落的树叶,“它们和你说什么了?” “没听到什么有用的。”金瑶揉了揉太阳穴,“隔着厚厚的墙壁,只知道大概的位置,有空让江海两家派个人去盯一眼就行,”金瑶忽而兴奋起来,也不知道她心里揣着的是什么主意,金瑶睁大了眼睛对着宋戈说道,“明天就要上山了,开心吗?” 宋戈反问:“你开心吗?” “我自然是开心的。”金瑶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一派期待的样子,“多少年了,我很久没摸到我的铃铛了,终于……终于能再见到了。” *** 知道上山这件事儿不带自己个儿,梁霄和丁文嘉是十分诧异和失落的,准确地说,梁霄是诧异的,丁文嘉是失落的。 “我包都买好了。”梁霄拍了拍自己房间靠窗户沙发上的登山包,特意扯过背包侧面给坐在对面椅子上的金瑶看,“诺,”梁霄解释,“我喝水喝得多,特意挂了个3升的水壶,决心大吧。” 金瑶是带着宋戈亲自来梁霄和丁文嘉的房间里说的,原本是定的明早七点出发,现在是晚上七点多,不早也不晚,但这个时间点通知这俩人不能上山了,对丁文嘉来说有些接受不了。 丁文嘉沉默不语,从她攥紧的小拳头和绷直的脚背来看,她心里挺不开心的,下午从江家人那儿拿到的资料被她塞进了床头柜里,她看过好几次,也许就是因为看过好几次,丁文嘉知道这件事不简单,她以前只以为是黑月动的手,可资料里有句话说得很多,黑月仅限于在西南当地头蛇,出了西南,各有各的主。 譬如湖湘这一块儿的姜家,从秦岭至山东黄河沿线的江、海两家,东北过去是白、毛两家,几年前乱了之后,也是群龙无首,让江海两家的势力渐渐伸了过来。 如果丁旺福是在东北出了事儿,就说明黑月一定联手了其他人,至于是谁,丁文嘉仔细揣摩着资料里的原话。 “资料缺失,无法查证,但对东北地形及江海两家很熟,能顺利躲过江海两家眼线进入东北生事,足以为惧。” 当时看完这句话丁文嘉心头顿生凉意,继而是心烦,相当的心烦,可到底是关于父亲和母亲的死因,这资料被收进床头柜之前,她来来回回不知道翻看了多少遍,甚至开始怀疑这资料会不会有夹层,不然怎么会这么厚呢?不过是一沓普通资料罢了,犯得着用这么好的A4纸吗? 丁文嘉也是个行动派,一旦怀疑就非动手不可,她让梁霄下楼去买了一柄细长的美工,美术生用的那种,又用清水沾湿了一个小角,一点儿一点儿地把纸张进行分离,梁霄买回来美工刀之后,她又拿出了给豆腐雕花的耐心想要进行分层,忙了一下午,最后证明,这还真是普通的单层纸。 有些庆幸,又有些沮丧,丁文嘉木头似地站在卫生间用吹风机把纸给吹干,梁霄也挺懂她的,丁文嘉让干啥他就干啥,一句话也不多问。 才收好这叠资料,金瑶就带着宋戈敲了门,丁文嘉还以为是要商量明天上山的事儿,还狠狠地掐了自己手背一下,让自己清醒一些,没想到,得来的是让他俩待在镇上的消息。 “也不是让你俩闲着。”金瑶看着自己跟前矮茶几上的玻璃杯,里面是半杯开水,这是她刚进来时梁霄给她倒的,水刚烧好,很烫,只能凑合着给金瑶倒了半杯。 金瑶端起杯子,薄薄的杯壁不遗余力地传达着开水的滚烫和热气,金瑶却不觉得烫,还反复用另一只手的手心捂着杯口的热气,像是在取暖,金瑶说道:“镇上来了一伙人,应该是盯着我的,我原本的计划,是等着江海两家人休整一下,明天再上山,毕竟我们的目的不是观光,要想办法在景区关闭后还留在里头,越晚越好,加上我要去的地方下雨天入口才会开启,明天中午才下雨,所以去早了对我没什么太多的好处,提前出发,就是因为被盯上了。” “不过我估计他们才来不久,对镇上还不是很熟,他们认识我,感觉……下午派去打听消息的江海两家,他们也有所提防,我怀疑他们也认识江海两家的,你俩身世清白,用娱乐圈的话术说,你俩是素人,留在镇上,盯着他们,最好不过。” 丁文嘉和梁霄互看了一眼,这听起来不是一件特别麻烦的事儿,倒是梁霄主动问了一句:“他们会功夫吗?”又补上,“厉害吗?” 金瑶看了一眼丁文嘉:“文嘉没问题。” 正当梁霄松了一口气,又听到金瑶继续说:“文嘉蛇族血统,只要不当场咽气,拖回来,躺个几天自然就能好了。” 梁霄皱眉,语气急躁:“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他们还能杀了我们不成?” “可能吧。”金瑶点点头,相当的郑重,可越是这样郑重,梁霄心里头就越慌乱,金瑶郑重起来就说明这事儿是真的啊。 金瑶眉头一拧:“不过你们只是盯着他们罢了,他们又不认识你们,何来杀你?”金瑶回头,朝着宋戈点了点头,宋戈立刻在微信上群发了一个地址给梁霄和定位呢家。 金瑶继续说:“这家店,就是他们的老巢,一家早餐店,你俩每天去吃个早餐,然后告诉我店里的情况,譬如有多少人在,老板在不在,在做什么?出入有什么熟悉的人,如果方便,拍照也行。” 梁霄没吭声,只看着丁文嘉。 “我能问问他们是谁吗?”丁文嘉问。 “可能和杀掉你父母有关的人,”金瑶谨慎措辞,“当然,只是可能,你也知道,我被关了很久,这些年的后起之秀,我并不完全认识,没办法给你肯定的答复。” “那我盯着。”丁文嘉倒是果断。 金瑶看了梁霄一眼,梁霄没什么反应,估摸着也是默认了,金瑶的眼神慢慢绕着这间屋子回转,自上而下,自外向内,最终目光落在了丁文嘉的床头柜上,金瑶眼睛微微眯起,忽而转头问丁文嘉:“资料都看过了是吗?” 丁文嘉点头。 金瑶没有多说,也跟着点头,继而起身,把手里被她捂凉的温开水一口饮尽,才说:“走吧。” *** 金瑶走后,梁霄才小心翼翼地开始收拾玻璃杯,一边收拾,一边默默注视着丁文嘉,丁文嘉一直在盯着手机看,梁霄以为她是心情不好,擦完桌子,又乖乖地挨着丁文嘉坐下,很小声地劝她:“嘉啊,饿了吗?想吃宵夜吗?给你买铁板烧吃?” 丁文嘉只抬起手机给梁霄看:“这是宋戈刚才发我的定位,圆佳早餐店,2019年就开业了,如果那伙人是才来的话,应该是鸠占鹊巢,抢了人家的店铺,或者是盘下来的吧,既然有交接的过程,肯定就有蛛丝马迹了。” 梁霄稍愣神了一下,他以为丁文嘉还沉浸在失落和沮丧的情绪中呢,没想到人家自我调节速度和上岗觉悟比他高多了,已经开始研究对策了。 “咱俩到时候装姐弟。” “凭啥啊。”梁霄忽而觉得自己牺牲大了去了,从男朋友变成弟弟,他可不干。 “装情侣咱俩也不像啊。” 梁霄有些上头了:“什么叫装情侣咱俩不像了?咱俩就是情侣,你,是我的人,我,是你的人,这逻辑多清晰。”梁霄蓦然醒悟了什么似的,“丁文嘉,你是不是寻思了其他的,我和你说好了,我爸妈都见过你了,满意得不得了,你注定是要进我家户口本的人,我家祖坟老大一块儿地了,风水还特别好,将来咱俩死了,我捡套坐北朝南的,修一个大大的,把咱俩一块儿埋进去,”梁霄趾高气昂起来,“不仅一块儿埋进去,这骨灰都我和你搅和搅和混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下辈子咱俩继续论理。” 丁文嘉是越听越嫌弃,可她眉眼都是笑的,她咧开嘴咯咯咯笑了几声,手却忍不住打了梁霄好几下,嗔怪:“能说点好听的吗?” *** 现在不算长白山的旺季,进了验票口,几乎没有人排队,宋戈和金瑶的门票都在宋戈的手机上。 江祁山等三人打头阵,过了闸机也不乱走,乖乖地站在旁边等金瑶。 宋戈过了闸机后自然而然地把手机递给金瑶想让她自己扫码,金瑶没接,只慢悠悠地看了他一眼,宋戈明白过来,立刻扭转手腕,踮起脚,伸长了胳膊,帮金瑶扫了一下门票。 金瑶今天这一身还算便利,纯黑的高领针织衫配上破洞黑色牛仔裤,外面套的是一件卡其色长风衣,一直拖拽到了脚踝,脚上一双小白鞋半旧,这是她从大理时就一直穿着的,也是丁文嘉推荐的牌子,很舒服。 至于头发,金瑶倒是难得地梳了个大光明,扎了个高马尾,她的发际线生得很是不错,后脑勺圆圆的,头发浓密,简单地用一个黑色皮圈一扎,都衬得如此好看,走在人群里,都很难不让人多看两眼。 “瞧瞧她身边那个男的。”江燕燕忍不住对着海迟小声嘀咕,“跟屁虫似的,也不知道会什么。” 海迟寡言,只提醒:“这是娘娘自己的事。” 江燕燕翻了个白眼又说:“和你说话真没劲儿,”江燕燕又去攮江祁山,“祁山,你知道那男的什么来路吗?昨天吃饭的时候我就想问了,我当时都快摔了,想要抓他一把,他居然还往后退一步,真是不识好歹。” 眼瞧着金瑶都要走过来了,江祁山不好多说,只压低了声音劝江燕燕:“无论他是谁,既然他是瑶娘娘身边的人,那就是你我都沾染不得的人,小祖宗,你乖乖听话,这一趟过后,你以后可就不用每天拔鸟羽了,再也不会痛了,你什么也不用做,只管跟着我们,站着,老老实实地站着就行,记得了吗?” 第92章 第6章 我说,接下来,我们要跳下去…… 圆佳早餐店。 店内不大,但充分地利用了各种拐角和空间,凳子只有原板凳,桌子都是小桌板,左缩右挤,硬是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塞进了十张桌台,可能就是因为过于简陋,圆佳早餐店的翻台率很高,或者说大多数人看了一眼这环境都选择了打包带着吃,一早上了,来来去去不少人,就只有一对男女坐在门口慢条斯理扯着荞麦馒头吃了一早上。 “文嘉,我实在吃不下了。”梁霄捏着白色塑料勺的手在颤,另一只手则是死死地压着胃,他弓着背,含着胸,这样窝着胃没那么痛。 “叫我什么?” 梁霄皱眉,脸色十分难看:“姐,我实在吃不下了。” 梁霄就不懂了,情侣干嘛扮做姐弟啊?搞得他连丁文嘉的小手都不敢牵,顾忌得很。 有人路过,梁霄立刻埋头假装继续吃东西,闷声说:“都从七点吃到八点半了,是不是也太明显了。” 丁文嘉用勺子拼了命地搅和碗里冒着热气的碴子粥:“明显什么啊明显,整个店就没一个跑堂的,只有窗口那人忙不停地舀粥端出窗口,而且仅仅是窗口而已,收银也没有,全靠顾客自觉扫码付账,光是刚才的二十八分钟,就已经有四个逃单了,这店,比咱们还不事呢,明显?根本没人看着咱们好不好。” 丁文嘉呼噜噜喝了几口,其实她也饱了,东北的馒头明显比南方的大,吃一个下去能撑到中午都不带饿的,这碴子粥也是真浓啊,都能当米糊糊墙了。 有人进店,是个小姑娘,脚步轻快,一进来就喊了一句:“拿点小米粥。” 窗台里的人见着这小姑娘眉眼一亮,声音也跟着扬起来了:“愿意吃饭了?” 这小姑娘靠着瓷砖台子上和里头的人聊天:“什么愿意不愿意的,之前那是胃口不好,如今事情有进展了,心情就好了,心情好了,自然想吃点东西了。” 这语气,像是和这店家很熟悉啊。 丁文嘉从自己随身带着的黑色小背包里掏出妆发镜,一边捏着自己的鼻头装作看黑头,一边用镜子去看身后那小姑娘,这姑娘年纪不大,应该是读高中,两个麻花辫垂到胸前,穿着一身藏蓝色运动衣,脚上一双运动鞋,一副学生装扮。 “多了多了,她可吃不了这么多。”这小姑娘一边说一边让窗口里舀粥的人舀回去一半,直到那塑料碗里只剩下小半碗,她才仔细密封好,选了个好些的一次性塑料勺,装好了,蹭蹭蹭地出门了。 路过丁文嘉身边的时候,丁文嘉立刻收起镜子和背包,起身对着梁霄说:“你付钱,我跟上。” 梁霄本能地想跟着起身,可丁文嘉单手往他肩头一压,压得他动弹不得。 “你等会起身付钱,不着急。”丁文嘉也没立刻跟着小姑娘走,而是扯了扯衬衫上的褶皱,朝着对面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去了。 她不是去取钱,而是这小姑娘出了门就立刻往右走了,右边是一条又一条的巷子,直接跟在人家后面太刻意,原地不动又不知道人家钻进了哪个胡同,赶紧跑到对面,隔着一条街去盯,反倒显得自然一些。 丁文嘉没干过盯梢的活儿,不过这方面的理论她在来之前可是查阅了不少。 首先,衣着不能打扮得太过亮眼,那种美国大片里穿着西装去盯梢的人一看就没什么经验,现如今,就算是上海这样的大都会,也不是人人上班都穿西服,西装还是太打眼了;其次,目光要坚定,别东飘西飘的,一看就知道是在盯着人,这一点丁文嘉自认为自己做得还不错,一直都目视前方,只用余光一直看着那小姑娘。 第三个路口,她转进去了。 丁文嘉掏出手机,装作打电话的样子蹭蹭蹭地又跑去了马路对面,顺着那小姑娘进去的巷子一直往里头钻,偶尔抬头装作寻路。 忽而前头的人一闪,不见了。 丁文嘉顿住脚步,慢慢把手机收回到包里,沉思片刻,丁文嘉忽而脱下斜挎包,用金属链子绕着手掌缠了一圈,类似于在拳馆里绑绷带,缠得死死的,可这链子不是绷带,绷带是用来保护关节的,可丁文嘉的目的…… 歘地一下,一只运动鞋鞋底甩过丁文嘉眼前,几乎是和丁文嘉的眼睫毛擦过去的,丁文嘉往后退了半步,抬手用掌狠狠一推,金属链子响成一片。 丁文嘉站稳,凝眸看着眼前的小姑娘,她的腿还抬得高高的,纵然是被丁文嘉用金属链子砸了一下也丝毫觉得不痛似的,只慢慢收回腿,轻轻揉了揉脚腕处,眼神狠辣似要杀人一般:“一出早餐店我就发现你盯着我了,特意绕了几个弯,你想做什么?” 丁文嘉轻轻拍了拍手里的小皮包,这包还挺结实的,砸了一通还完好无损,尤其是底壳部分,当时买的时候还觉得硬得跟石头似的,如今倒好,打得还挺称手。 被发现之前,丁文嘉想过无数种理由替自己遮掩,可如今被发现了,她反倒是坦荡了,昂首挺胸:“怎么?这条路就你能走?” 这小姑娘冷哼一声,她手脚极快,下一秒,已经是脚蹬上墙,直接朝着丁文嘉冲杀过来。 丁文嘉不敢轻举妄动,这小姑娘没有利刃没有工具,如此冲撞过来并不占优势,亦或者有其他暗算? 丁文嘉手缠包链,原本欲故技重施,挡她一挡,却忽而觉得后背几许刺痛,像是有三四片刀片在刮她的肉,丁文嘉一愣,眼瞧着人已近眼前,只下意识抬手护头,却还是被这小姑娘一脚踹在了地上。 后背着地,那刀片像是直接插进了她的骨头,丁文嘉痛得龇牙咧嘴,她以手撑地,半跪而起,另一只手颤巍巍地去摸后背,那不是刀片,嵌在她后背的东西,摸着竟还有些柔软,湿润润的,像是塑料片。 “你不用猜了,是树叶。”这小姑娘慢慢挪着步子走到丁文嘉跟前,她像是在看一个垂死挣扎的手下败将,她慢慢蹲下身子,轻声发问:“是她要你来的吗?” “没人要我来。”丁文嘉索性不去摸了,是树叶就是树叶吧,她失策了,她应该听金瑶的,只是盯着,是她忍不住多做了一些事儿,她以为自己可以。 丁文嘉垂着手,靠着墙,屈膝半跪,后背淌血,却依旧不忘抬头盯着这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好好笑的问题,”这小姑娘咧开嘴,侧过头,这个侧颜,竟让丁文嘉觉得有些熟悉,这小姑娘忽而也跟着蹲下,和丁文嘉眼对着眼,面对着面,“你凭什么觉得我会告诉你呢?” 丁文嘉也跟着冷笑:“你是怕我做鬼不放过你吧。” 这小姑娘嘻嘻嘻地对着丁文嘉耳朵旁边笑:“我可没说过我会杀了你。”她愈发神秘地说,“几片叶子罢了,死不了人,但是如果你不拔出来,它们就会往你身体里钻,就像是虫子一样,拱啊拱的,这一招,金瑶也会,这一招就是她创的,她也是厉害,开天辟地一来,少有女子镇昆仑,偏偏就她,一守就是几千年,不过吧,相比起来,我觉得我的更厉害。” 这小姑娘认识金瑶?而且直呼其名? 语气听着些许不屑甚至是不满,看来这人是金瑶的对头了。 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丁文嘉索性不挣扎了,她直起身子,扶着墙壁,冷不丁地冒出一句:“金瑶算个什么东西?呸!” 这小姑娘兴奋了,继而又收敛了些,谨慎问:“你认识她?” 丁文嘉点头,脸上强行挤出几分对金瑶的鄙视和唾弃:“她杀了我自小一起长大的小姐妹,你说我认不认识她?” 这小姑娘狐疑地瞧了丁文嘉一眼,又问:“你发小叫什么?” “和你说了你认识吗?”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撒谎?” 丁文嘉摆摆手:“不值一提。” 这小姑娘忽而往后退了小半步,上下打量着丁文嘉,笃定道:“你不是本地人吧。” 丁文嘉昂头:“当然不是,我从云南来的。” 这小姑娘恍然叹了一声:“黑月的地盘。”继而皱眉,有些不确定,“你发小?” 丁文嘉侧过身,露出自己的左肩给这小姑娘,可她的手抬不起来了,一抬起来就麻得慌,应该是那几片叶子割裂出来的伤口,丁文嘉朝着这小姑娘示意:“我左肩胛骨上有个胎记,你自己看就是了。” *** 上山的路上,金瑶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宋戈担心她是着了凉,连续问了她好几次要不要喝热水,还指了指自己背包旁边专门装水壶的网兜,示意金瑶想喝就自己拿。 金瑶觉得好笑,只轻描淡写回了一句:“我怎么会着凉?” 宋戈幡然点头,碎碎自语了一句:“也是,你厉害的很。” “怕不是有人在骂我。”金瑶揉了揉打喷嚏打得红彤彤的鼻尖,“不然怎么喷嚏都停不下来了。” 宋戈思忖片刻,只笑着回:“那如果这么说的话,当今的人不是在拜财神就是在求姻缘,这财神爷和月老一天下来除了打喷嚏啥也干不了了。” 金瑶听了,只笑笑,没说话。 长白山景区开发过后,从原本树木林立一望无际的林海里开辟出了一条又一条的路,从门口到山下坐的是大巴观光车,顺着平整的柏油路又有无数景点和景点之间的接驳车,随停随走,当然,体力好的也可以选择徒步,沿着山路慢慢走,总能走到。 冬天的时候,还有雪地摩托带人上山的,陡峭的山坡被机器推出一条平整的坡道,上面是一条又一条灰黑色的摩托车道,压了无数次,雪都压实了,根据路线的不同,几十块到几百块钱不等,现在不是冬天,山坡上长满了悬钩子和刺五加,还有许多是宋戈认不出来的。 金瑶认得,不仅认得,还一五一十地告诉宋戈它们的习性,宋戈乐意听,金瑶也乐意说,后头跟着的三个人也不敢催,就跟着金瑶走走停停。 他们走的这条路通往的是地下森林,沿着林间用木板铺就的小路会经过三江源,说是三江源,其实只是一股小溪,自桥上往下看,峡谷间落差近十米,偶尔有嶙峋突出的石头,亦或者深凹进去的洞穴,水声濯濯不绝,金瑶听了很是欢喜,只有江燕燕屡屡拉着江祁山的衣袖催促:“照还这么个走法,什么时候能到?” 江祁山只示意江燕燕耐心跟着,只听到江燕燕又说:“瞧着娘娘是不想带我们去地下长白的意思了,前头可就是死路了。” 江祁山低声劝:“娘娘言出必行,这是多少人都……。” “人是会变的。”江燕燕还没等江祁山说完就抢了一句,“何况她现在都不是娘娘了,她从昆仑被贬到长白,没了手下的羽卫和副将祝知纹,从长白被贬到了苍山,又没了山神铃,没了山神铃的山神还是神吗?” 江祁山一边听一边寻着机会就想伸手去捂江燕燕的嘴,可江燕燕也是个厉害的,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江祁山跟都跟不上,更别提去阻止她了。 走在前头的金瑶忽而回头,像是应了江燕燕的问题:“当然还是。” 几人已经走到这栈道的尽头,这是一处峭壁,虽然围了栏杆,可倚着栏杆还是可以看到悬崖下广袤无垠的一片森林,右手边是供游客休息的亭子,现在是淡季,一路走来都没有人。 风一来,吹得五人衣袖飞扬,宋戈总算是知道金瑶今日为何特意穿着这款薄风衣了,帅气啊,面子够大啊,风一来她的衣服是飞得最潇洒的一个,身为一个善于搭配的山神,金瑶也算是把小心思注入到生活里的每个小细节了。 金瑶指了指栏杆外头,轻声说:“跳下去。” “什么?”江燕燕愕然。 金瑶转身看着身后四人:“我说,接下来,我们要跳下去。” 第93章 第7章 只要是家主给我的,就是我的了…… “跳下去”这几个字似乎没有给大家带来太大的触动,尤其是这三个来自江、海两家的人物,只有宋戈心里头咯噔了一下,不过他瞧着大家都面不改色的,自然也不会表露出担忧。 江燕燕犹如领导巡视一般朝着这崖底下看了一眼,还挺高的,而且这悬崖是个倒钩状,上面宽,下面窄,中途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若是出现意外,想要伸手抓那么一下都不可能,只能硬跳。 江燕燕冷笑了一声:“娘娘确定跳下去就可以进入长白?”她昂头,语气忽而骄傲起来,“别以为我们江家人没进去过,当年我们家家主,可在地下长白待过不长时间呢,怎么他说的……和娘娘说的不一样呢?” 金瑶从见到江燕燕第一眼就知道这人和江家家主关系不一般,也猜到了江家人要送来解除诅咒的必定是她,不过这聒噪的性子,委实让金瑶不喜,临到关头,还要质疑她…… 金瑶对着江祁山指了指江燕燕:“要不不带她了吧。” 江祁山楞了一下,似没想到金瑶竟会如此直接,他压低声音,左右逢源地劝:“娘娘,燕燕还小,不懂事。” 金瑶听了噗嗤一声:“你之前不是说,她年纪比你都大吗?” 江祁山自我打脸了,又立刻劝江燕燕:“燕燕,娘娘是长辈,你说话多少注意些,再说,万灵洞依托长白,长白一直都是娘娘看守的,她肯定比咱们家家主更熟悉不是。” 江祁山一边明面上疯狂地夸赞金瑶,一边暗地里死死地拽着江燕燕的衣角,不断地提醒她,现如今他们可不是来施恩于金瑶的,是来求金瑶帮忙办事儿的,这角色和态度可不能和之前在江家一样。 人家是甲方,他们才是乙方。 江燕燕许是想着江祁山给她画的大饼,想着这一趟过去后,自己也就不用每天早晨起来都要拔肩胛骨上的鸟羽,“嗯”了一声,算是老实了。 江祁山又指了指宋戈,半弓着身子请示金瑶:“这位小哥也跟着咱们一块儿下去吗?” 金瑶看了宋戈一眼:“你的意思呢?” 江祁山直起身子,倒吸留一口凉气,之前他便觉得金瑶对这位小哥不简单,平日里带着,关键时候跟着,这要卖命了还会事先征求人家意见。 宋戈直言:“我跳下去会死吗?” 金瑶:“你一个人跳就会,跟着我就不会。” 宋戈点头:“那我去。” *** 风在耳边呼啸,这是宋戈第一次感受到风的速度可以如此猛烈,一阵一阵的气浪吹得他心都要跳出来了似的,他很紧张,可他的手被金瑶牵着,胳膊被金瑶搂着,他整个人像是一个小鸡崽一样被金瑶护在怀里,他稍微僵硬一点,紧张一点,心虚一点,金瑶都可以感觉得出来。 他知道她厉害,可宋戈也不想显得自己太弱小,太胆怯。 江海两家下崖的方式和金瑶大不相同,金瑶像是从天上飘然而至的神仙一样,蜻蜓点水,极为轻巧自然。 江燕燕和海迟虽然一路攀下来也极为轻松的样子,可额头上豆大的汗珠骗不了人,这二人背上嵌着的是凤凰骨,速度极快,敏捷度极高,传说中江家家主能在倾盆大雨中漫步半小时一滴水也不沾地回来,你瞧着他只是慢慢走,可实际上,人家一直在快速地躲避雨滴,人的肉眼是无法看清的,不过金瑶也没见过,不好下定论。 江祁山下悬崖便显得有些吃力了,这人身上是玄武骨,命长且硬,后背刀枪不入,内腹遇伤即好,金瑶一度怀疑江家人派了他来,就是要他去启铜皮古树,毕竟人家受了伤也能好,不至于丧命,不过,事未有定论,金瑶可不管谁去开启,只要能进去,只要江家人能兑现他们的承诺。 直至落地,宋戈都一声未吭。 “还好?”金瑶看着宋戈脸色煞白的样子。 宋戈直起腰板,强忍不适,一脸大男子主义,领导式地挥手:“还好,不晕。”说罢,实在忍不住,转头扶树,一顿干呕,脸上青筋狰狞成一团,脖颈通红,整个人都在颤。 江燕燕先落了地,继而是海迟,江燕燕看了宋戈一眼,不啻道:“瞧瞧这样儿。” 金瑶笑着回她:“怎么样,帅吧,吐起来都这么帅,比你们家主帅多了。” 江燕燕被怼了一番,按她的性子,自然不甘落后,还没开口,江祁山跟着爬了下来,没法子,他身材高大,速度又不如这两位凤凰骨的同僚敏捷,一路磕磕绊绊,划伤摔破,好爬歹爬地也下来了,一下来就瞧着江燕燕张嘴要打嘴炮,一把拦住她:“小祖宗,可别功亏一篑了。” 江燕燕强忍委屈,只嘀咕了一句:“这位娘娘怕是审美有毛病。” 江祁山顺着江燕燕的目光看向宋戈,又看了一眼江燕燕,又看了一眼宋戈,来回看了两三次,才认真的说:“燕燕,我觉得,这位小哥虽然能力不行,可长得真的还挺好看的。” 江燕燕木了,她支支吾吾,想骂又找不到词儿,只能狠狠踩了江祁山一脚:“没眼光。” *** 进了林子,就容易没有方向。 长白的林子和海南屯昌的又有些不同。 热带的林子植被茂密,叶阔而大,遮得不见天日,大白天在林子里走,彷如到了晚上,五月的长白虽然也是郁郁葱葱,可植被多以松柏为主,树干直挺,参天入云,从林间间或洒下些日光,初看还觉得赏心悦目,可走久了,就发现哪儿哪儿都一样,加上地势平坦,一眼望去,全是棕褐色的树干,就连树干上的苔藓都无甚差别,仿若走在迷宫里。 这种环境下,一个知道路的向导就显得尤为珍贵,所有人几乎都将希望寄托在了金瑶身上, 寸步不离地跟着,小心谨慎地问着,可金瑶似乎…… “好久没来了。”金瑶忽而站定,昂头看着头顶两棵参天柏树,“这两棵树好像和之前一样。” 宋戈拧开水瓶递给金瑶:“这么些年了,肯定还是长大了。” 金瑶接过水瓶,没喝,只说:“我的意思是,好像和之前我们走过的路一样。” 宋戈愣了半晌,跟在金瑶身后的三个人也跟着抬眼望过来,金瑶慢慢审视着周围的环境,轻飘飘地说:“好像兜圈子兜回来了。” 江燕燕先声夺人:“娘娘在绕路?”她冷笑,“故意的?” “瞧你这话说的,”金瑶指了指自己脚上一双已经走得灰头土脸的小白鞋,“我不也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吗?我故意绕路,我不嫌累?” 江燕燕自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娘娘自然是不嫌累的,娘娘耍得我们团团转,怎么会觉得累呢?” “瞧你这话说得,”金瑶一改往常的火爆脾气,反倒是安慰起江燕燕来了,“着什么急呢?都说了地下长白的入口要等着下雨了才能进去,现在没有雨,就算找到了又怎么样?你也进不去啊,你们可是要用背上的神兽骨去开铜皮古树的,那大神树当年是我亲手栽种下的,脾气可怪得很,若是发现你们骗了它,当场绞杀,怎么?这么着急送命吗?” 江燕燕不屑一顾:“不过是棵树罢了。” 可金瑶这番话说完,江祁山还是忍不住多看了海迟几眼,且就这几眼,金瑶就认定,去开铜皮古树的,不是江祁山,而是海迟。 但这只是她的猜测,金瑶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到了中午,距离下午那场雨应该是快了,若她还在长白,不过是求这长白下一场雨罢了,挥挥手,云就来,招招手,雨就走,何须苦巴巴地等着老天爷下一场雨? 金瑶挨着一颗布满青苔的柏树坐下,也不介意这浅色的风衣容易弄脏,还示意身后几人跟着过来休息,又问:“你们决定好是谁去启铜皮古树了吗?” 江祁山余光只来回瞟看着海迟,嘴上却只说:“这个放心,我们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就已然决定好了,绝对不会拖娘娘后腿。” “是你吗?”金瑶直接问了。 江祁山手掌慢慢团成拳头,也不正面回答,只说:“已经安排好了。” 金瑶朝着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海迟发问:“是你?” 江祁山立刻起身朝着金瑶拱手:“娘娘,路途若远,我先带着海迟去前头探探路,江燕燕就托你照顾了。” 果然是海迟了。 金瑶也不问了,只指着江燕燕说:“我不照顾,她脾气太大,我hold不住。” 江燕燕也跟着回呛:“我也不需要照顾,我好得很,我身上有家主给我的龙泉短刃,遇鬼杀鬼,遇神……。” “杀神”俩字这俩字还没蹦出来呢,江燕燕就立刻闭了嘴,她不敢去看金瑶,只想着江祁山快说点什么替自己解围。 “还挺好。”金瑶倒是无所谓,“我还以为你这么没脸没皮呢,没想到,也是知道害怕的,孺子可教。” 金瑶朝着江燕燕伸手:“龙泉短刃给我看看。” 江燕燕是不想给的,家主是极其珍惜这柄短刃的,传说中如若能掌握好力道,掷刀之时手腕技巧性地一转,这刀还能转弯,一刀过去,直接要了人家脑袋,连骨带皮,切得整整齐齐。 这般珍贵的刀,也不知道之前是谁用过,刀刃都快要磨坏了,家主是亲自取了一张獐子皮,一点儿一点儿地磨薄,裁剪成一条一条的缎子,绕着这刀刃修好了,日常都是放在卧室里的保险柜里的,和江家众多家产和辛秘放在一块儿。 诚如江燕燕和江家家主如此亲密的人,也只见过他把这柄短刀拿出来看过两次,至于江家家主为何会将这柄刀给江燕燕,这件事儿上,江燕燕撒谎了。 这并不是家主给她的,是她临行前看到这柄刀就放在家主的枕头旁边,她自己偷偷拿来的,反正家主出了远门,十天半个月肯定回不来,江燕燕估计着自己来长白这一趟也就三四天,带个家主珍惜的东西留个念想,回去再还给他,神不知鬼不觉的。 至于金瑶要看,江燕燕是不想给的,江祁山自然继续当和事佬,一边收拾东西准备和海迟去前头探路,一边劝着江燕燕:“娘娘看看也好,娘娘见过的好东西多了去了,那昆仑上面什么没有?打神鞭、山神铃,还有祝神手里的业火刀,娘娘当年拿着和玩似的,还会贪了你这么一柄短刃去?” 江燕燕极其不情愿地从腰包里取出一柄用牛皮套包裹的短刀,按道理,这玩意是过不了安检的,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法子,从山东一路带到了东北来,还带进了景区,这要是让人发现,势必得给她缴了。 “你怎么带进来的?”金瑶一层一层拨开这牛皮套。 江燕燕噘嘴:“我自然有我的办法。” “藏衣服里?”金瑶顺着江燕燕的运动衫往下看,江燕燕扭过身,“要看就快点看,看完了赶紧还给我。” 金瑶玩弄着手里的短刃,貌似无心,实则是暗自渡气,把这短刃上的痕迹和气息全部摸索了一遍,继而把这短刃递给江燕燕,只留下一句:“这不是你的东西。” 江燕燕气极:“怎么不是我的东西了?”她死死地攥着短刃,扯过牛皮套仔细包裹好,往衣服里衬里拼命地塞,“这就是我的。” “这也不是江家家主的东西。”金瑶无情戳破,“这上头,有另一个女人的味道,年代很久了,她用这柄刀的时候应该受过伤,很浓的血腥味,当然,她也用过这柄刀杀过人,很重的戾气,可无论她用这柄刀做过什么,这都不是你的东西。” 金瑶偏头,忽而觉得江燕燕竟有些可怜:“你确定这是你们家主给你的?” 江燕燕背过身,看都不去看金瑶,笃定道:“不过是一柄刀罢了,我要,家主就给我了,谁用过的也不打紧,只要是家主给我的,就是我的了。” 第94章 第8章 瞧见了吧,一物降一物 “呵。” 江燕燕听了金瑶这一声笑可是不开心了,她终究是被保护的太好了,也不知道收敛和隐忍,稍微有不满意的便蹬鼻子上脸的,江祁山算是脾气好的了,那个叫海迟的,虽然没对江燕燕摆过脸,可对江燕燕也是不闻不问,同路的人,彼此之间没有一点儿的交流,若说不讨厌,又能是什么? 江燕燕满脸写着不开心,欲言又止,只说:“我和娘娘不一样,娘娘厉害,不需要人疼,我不厉害,家主给我这么一个东西防身,我可不敢随便给别人看。” 金瑶一下就抓住了重点:“谁说我没人疼?”金瑶昂头朝着宋戈,莫名地骄傲起来,她虽然没有指名道姓,可就差把宋戈的身份证号给报出来了。 宋戈先是楞了一下,怕是没想到金瑶会主动朝着他笑,继而明白了,只咯咯地笑了两声,也没答话,更没说什么,只扭头喝水,喝完了才发现,自己喝的是金瑶刚刚喝过的水瓶,瞬间,耳根子又红了。 宋戈若无其事地收起水瓶,没等多久,去探路的江祁山和海迟回来了,江祁山气喘吁吁,海迟倒是气息平稳。 “娘娘,前头下雨了,这儿没下,也是奇怪。”江祁山一边说话一边揩汗,估摸着是一路跑过来的,额头上密密地一层汗珠。 金瑶起身,掸了掸风衣上的草屑:“很正常,前头下雨后头晴,山里头的常态,走吧。” 金瑶这一眼是回看着宋戈的,至于江燕燕一脸的不忿,她不在意,压根看也没看。 既然离地下长白的入口越来越近了,金瑶就不得不嘱咐一些关于这地下长白和万灵洞的规矩,一旦要说起,仿佛就得从很远很远的时候讲起了。 “当年,九婴和春蔓联手造地下长白的时候,便来请示过我的建议,我倒是也没说什么,只稍微在大局上做了些规划,然后送了一棵自昆仑脚下移栽过来的铜皮树给他们,移栽的时候这铜皮树年纪就挺大了,如今算来,也是位老神仙了,记得那日,我嘱咐他们,无论这铜皮古树多厉害,他们既然决定要同时开天池和瀑布河两个入口,就务必要派人守好,光是一棵树,是不够的。” 江祁山倒是耿直,听了只问:“天池也有入口?” 金瑶知道他在想什么,若走铜皮古树不是唯一的法子,倒不如选个听上去更加安全的。 这是人之常情,金瑶也不着急,只跟着解释:“有是有,之前是那位万年老鳌亲自守着的,她的眼睛,密得和筛子似的,比铜皮古树可严格多了,从那入口进去,必得经过她的池潭,能不能活着,全看她心情。” 听起来,貌似是条死路。 江祁山回头看了一眼江燕燕,又问:“可那位鳌婆不是已经……已经……。” 江祁山自觉自己没什么文化,也不会说什么漂亮话,寻思着自己是说“驾鹤西去”好,还是“仙逝”好,金瑶倒是直接接上一句“已经死了。” 江祁山有些恍然,按理来说,长白山万灵洞鳌婆是大了他不知道多少辈分的老祖宗,之前江家和万灵洞也是有些来往的,多多少少,直接称呼“死了”有些不礼貌。 金瑶只笑:“死了就是死了,有什么避讳的吗?昆仑的规矩倒是多,不同级别的人死了还有不同的叫法,明面上讣告里写得官方大气情有可原,咱们不过四五个人,私下聊天谈话,就不必拘谨了,”金瑶话锋一转,又说,“若我这次出了事,你们私下论及,也可以说瑶娘娘死了,不必在意。” 这话说得虽然敞亮,可宋戈心里莫名泛起丝丝涟漪,金瑶一直不避讳说生死,可谈及金瑶的生死,他似比以前更加在意了,他沉默不语,只静静地听着金瑶介绍起往事。 “刚才说到哪里了,哦,对,鳌婆死了,就是因为她没了,所以天池的入口应该已经被关掉了,你若是知道一百年前地下长白那场大火,就该知道胡春蔓形体尚未恢复完全,膝下的小少主和九婴是轮班护着长白,自然无力同时看守两个入口,我本也想着,私下去寻一寻万灵洞的小少主,让她直接带我进去,只是……。” 金瑶思虑良多,多到很多事儿连江祁山都没考虑到,若论起江家,百年前也算是和万灵洞有桩未成名的姻亲,多少知道万灵洞和长白错综复杂的关系,却也没想到…… “我是这样想的,若我让九婴亦或者小少主带我进去,他们便成了帮凶,此次上昆仑理论,若能成尚好,若不能成,昆仑不得刚好拿着这件事来找万灵洞的麻烦了,当年春蔓为了万灵洞,卑躬屈膝,在昆仑低眉顺眼的,多骄傲的一个人,当年在三清山那一战打得多漂亮,连昆仑不少上神都倾心于她,后来呢,年年去昆仑述职都被骂得跟狗似的,也还得忍着,我是想着,不给人家添麻烦是最好的,这次让你们引铜皮古树开门,我就算是闯进去的,和万灵洞无关。” 江祁山蓦然懂了,合着这进洞的思路就两个,要么从里面勾结,顺利进入地下长白,要么就从外面开路,得付出些血的代价,金瑶权衡利弊后,竟是选择了后者。 江祁山虽然能理解,可听来听去,还是有些梗得慌。 江燕燕直言道:“瑶娘娘还真是讲义气,对于关系好的,宁肯自己背负罪名也不远连累他们,对于我们这种关系不好的,就让我们拿命去拼,我可是知道的,铜皮古树六人合抱,参天巍峨,树冠如伞如盖,遮天蔽日,火烧不动,刀砍不动,若是外人近身,光是那树上万千藤条就足以绞人致死,娘娘宁愿放着万灵洞里头的人也不用,也要拿咱们的命去冒险,怎么说呢?咱们还是只能恨自己生错了地方,只能被拿来当棋子。” 这一次,江祁山没有阻拦,他并不完全认可江燕燕的话,可局势如此,他们的确是棋子,可不是被迫的,是心甘情愿地当棋子。 金瑶知道,虽然江祁山日常忠厚老实,貌似是被江燕燕吃死了,可三个人中能做决定的还是他,金瑶只对着江祁山说道:“你们得弄清楚,我并非是拿你们的命去开玩笑,我一开始就说过,这是一场交换,或者可以说是一场生意,我本也不需要替你们其中一人去除诅咒,你们既受苦这么多年,应该也寻访了不少能人,他们有一个敢替你们去除诅咒的吗?有能力的也没这个胆子,这天底下,不怕昆仑的应该不止我一个,可是敢明面刚的,只有我吧。” 金瑶忽而停下脚步,十分正式:“既是不想,那你们打道回去,也还来得及。”她有意无意地意指江燕燕,“免得,到了铜皮树底下害怕了,可就晚了。” 江燕燕冷哼了一声,说到底,她不过是说的气话,她必然不会被拿来开启铜皮古树的,她斜眼瞧了一眼海迟,海迟闷不吭声,他一路都是如此,就跟个无底洞似的,投个石头子儿进去都听不到半点儿声响。 前头雨雾蒙蒙,淅淅索索的雨滴声逐渐清晰,应该是在下雨。 金瑶等人早有准备,宋戈从背包里掏出了两件一次性的塑料雨衣,其实这雨衣在山下游客中心也有的卖,毕竟山里头下雨是常事儿,有人还专门奔着在长白看雨景来的,可宋戈还是亲自带着,他总觉得,自己提前备好的和临时买的,含义不一样,具体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出来,总归是掏出来有种自豪感。 金瑶就此站定,也不乱动,乖乖地让宋戈给自己套雨衣,宋戈让抬胳膊就抬胳膊,让低头就低头。 江燕燕越看心里头越不利爽,她狠狠地把雨衣扣子一压,小声嘀咕了一句:“这瑶娘娘,也真够双标的,跟自己一边儿的就宠着照顾着,说话都是和颜悦色的,不跟自己一边儿的就冷嘲热讽的。” 江祁山正低头理帽子,提示了一句:“家主不也是这样吗?你若不是江家人,若不是他心疼你,会答应这趟活?会让娘娘帮你解除诅咒?你别忘了,家主自己也是凤骨,每天也得扯下鸟羽,他连自己不管了,就管你,还不够宠着你吗?” 江燕燕像是憋了许久,极其小声的嘀咕了一句:“他不是想宠着我,他只是想弥补罢了。” “江燕燕!”江祁山第一次严呵江燕燕这位小祖宗。 江燕燕还是不解气,继续埋怨:“之前那女的为了他死了,他后悔,看到我,就像是看到了之前那位,他对我好,就是想对之前那位好,那位走了,把他的心也带走了,真是不知道那位有什么好,我听说,也是个嚣张跋扈的小姐罢了。” “啪”地一声,一个响亮的耳光。 金瑶和宋戈都忍不住回头看,海迟面无表情地轻轻拧动着手腕,而江燕燕直接被海迟一巴掌扇到了地上,江祁山没有去扶他,反倒是回头劝海迟:“她被宠坏了,说的话你别放心上就是,何必打她。” 江燕燕以手撑地,半懵半呆,自下往上看着面前站着的四个人,个个都像是在看笑话,她受不了了,强烈的自尊心让她把眼泪一忍再忍,忍得喉咙酸酸的,心也跟着酸酸的,她手指尖一抬,想要找海迟理论,海迟却只瞪了她一眼,那目光就像剜肉的刀子似的,吓得江燕燕不敢吭声。 金瑶小声对着宋戈嘀咕:“瞧见了吧,一物降一物,江燕燕能在江祁山面前如此放肆,那是因为海迟没出手呢。” 宋戈用余光扫了一眼海迟:“可他终究是要被牺牲的那个,从结局上来说,江燕燕可比他好太多了。” 金瑶一副冷眼旁观的语气道:“这可说不定,海迟是个狠角色,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你是说……。”宋戈有了不好的猜测。 “我可没说,”俩人没把话说透,不过似乎都知道对方话里话外的意思,金瑶微微昂头,“我不管这些事,无论他们内部怎么斗,我只需要他们兑现承诺,替我开门就行,当年万灵洞的小少主借了我的山神铃铛,曾约定,用完之后会放在万灵洞莲花山的莲花洞里,她是个言出必行的人,虽然没办法和她联系,也不方便和她联系,可我能感受到,我和我的铃铛距离越来越近了,待我取到铃铛之日,就是玄女为她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之时。” 第95章 第9章 百妖横行,这铜皮树上时常挂满…… 二道白河镇,玻璃栈桥。 “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你要是不信,我也没办法。”丁文嘉靠着栏杆,嘴巴干涩,干裂的嘴皮翘得老高,她熟稔地从包里摸出一管唇膏,揭开盖子,轻轻拧开,酷似民国时期上海太太一般优哉游哉地绘着唇边,十九块九包邮还送个化妆镜的唇膏被她涂出了YSL的腔调。 没办法,她紧张啊,貌似坦然,可她内心在突突直跳,她这个人,甚少说谎,素来都是直来直去,没有锻炼过睁眼说瞎话的本事的人说起谎来,总是会担心自己不够周全,好在丁文嘉脑子快,一边编纂着金瑶压迫自己的“事实”一边去探眼前这小姑娘的反应。 人家貌似没有起疑,偶到高潮,竟还同情起丁文嘉来。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丁文嘉想着这下总是可以问了,用秘密交换秘密,这不是女孩子最擅长的交友方式么。 “我没名字。”这小姑娘的回答挺让人意外的,她生怕丁文嘉不信似的,还追补上一句,“我也没爹没娘。” “谁把你养大的?”丁文嘉之前虽然听说过祝棉的事儿,可知道得并不详细,只晓得在屯昌星星民宿见到的那个小姑娘不是人,是一截鹿角,来接她回家的女人是收养了她的好心人,丁文嘉寻思着,这能和金瑶扯上关系的多半也不是人,莫非和祝棉一样? “养大是什么意思?”这姑娘倒是奇怪,“我生来就是这么大。” 丁文嘉微微出神,用手勉强比划着,手掌贴着腰际,模仿孩童的身高:“咱们小时候,不都这么点儿大吗?然后慢慢长个儿,从小孩变成了大人,从小个子变成了大个子。” “我不是。”这姑娘摇头,“我一醒来就是这么大,我姐姐说看到我的时候我就这么大,我没有当过小孩子,我一睁眼就是大人。” 丁文嘉咋舌:“真惨啊,都没当过孩子。” 不过…… “姐姐?”丁文嘉眉眼一亮,不过她强忍着心中好奇,貌似随意地问,“你既然有姐姐,那应该就是姐姐养大的吧。” 这姑娘摇头:“不是,也不是我亲姐。”她还想继续说下去,忽而闭嘴,嘴唇都要抿到嗓子眼里去了,只改口说,“你既也如此恨金瑶,倒不如与我们一块儿,我们跟了她许久,虽然这女人狡猾多变,一路都在施障眼法,可我姐姐也不是吃素的,我们已经算好了,他们下午必然是要进长白山的,傍晚的时候,长白会下雨,那时候,她要去的地方就能进去了,她想用江家人的命去开门,过程中必然松懈,到时候,你与我们联手,杀她个措手不及,你的仇能报了,我姐姐的病也能治好了。” 这话说得,一套一套的,可从头到尾也没说她自己是谁,她姐姐是谁。 “你就叫我小山好了。”这姑娘像是随口给自己取了个名字。 “小山?”丁文嘉跟着嘀咕了一声,“哪个山?姗姗来迟的姗?还是珊瑚的姗?” 这姑娘昂头,眼里充满里的自傲和期许:“山,山峰的山,定山者的山。” *** “真大啊。” 江祁山看着眼前一眼望不到头的树冠和交缠横贯的树枝,一树抵一城,这树也太大了,就算一个枝丫上站一个人,他们江海两家的人也站不满啊。 树下,厚厚的青苔犹如棉被,裹覆着树根的泥土和岩石,从青苔里滋长出的藤蔓像是给铜皮铁树织就了一层墨绿色衣裳,将它裹得严严实实的,像是在冬风里扯着大衣领口迈步前行的老人。 的确是老人,这树很老了,金瑶刚当上昆仑山神的时候,它就长在那儿了,长了许多年,又被她带来了长白,守着长白。 五个人,站在树下。四个人瞪大了眼,只有金瑶不动声色。 雨水滴滴答答地滴在树叶上、青苔上,还有金瑶雨衣帽檐的边缘,她跟着微微抬头,只看了一眼,就对着江祁山道:“动手吧。”继而转头对宋戈说,“他们江家身上的神兽骨虽然资历久,足以以假乱真,可过了这么些年,神树的本事也见长,待会儿你紧紧地跟着我,等着开门的那个人被藤条绞死了,你我可都进不去了。” “死”之一字,宋戈像是已经从金瑶嘴里听惯了。 江祁山望了一眼海迟,点点头道:“就当为了你家五姑娘。” 海迟没有犹豫。 只有宋戈微微侧头问金瑶:“这又是什么意思?海家那位五小姐,不是已经去世好久了吗?” “死得不利索呗。”金瑶轻声说,“当年她替江家当家的那位挡了天雷,魂被劈没了,虽然把坟头迁到了一块儿风水宝地,可没办法超生转世,江家人信这一套信得很深,连带着海家也笃定这投生转世的说法,请了人,做了法,可那位还是不得安生,最后被请去的一个人师父说,这位是心有不甘,只有一个办法,能让她安生投胎去。” “什么办法?” 金瑶扭头,一字一句:“把她的坟头,迁进江家的祖坟。” 宋戈心头猛跌了一下,心想这倒也是位敢爱敢恨的奇女子,当年为自己心心念念的人挡了这么大一道劫难,死后还记挂着她,不过是迁个坟头的事儿罢了,江家人承了人家这么大的人情,多半也会点头同意。 金瑶像是能听到宋戈的心里话似的,忽而冷笑几声,才说;“知恩图报?” 金瑶语气略带戏谑:“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似的,江家家主倒是想要答应,和他背后一群族老不答应啊,他们那些老顽固,本就不想和一个不入流的海家扯上关系,你可能不知道,海家的老祖宗,只是江家的一个奴仆罢了,所以江家那群老匹夫,多多少少有些看不上,只提出,想多给海家补贴一些钱财,如果海家不要现金,给一栋楼也行的。” “一栋楼?”宋戈忍不住重复了一下,“栋”这个量词不是很多见。 金瑶微微皱眉:“挺贵的,什么C什么BD的一栋楼。” 宋戈听明白了:“所以海家这次是为了让海家五小姐的坟头迁进入,让她安心,才牺牲了这个叫海迟的?” “我也不知道叫不叫牺牲,”金瑶看着慢慢往前走的海迟,眼睛忍不住眨了两下,“对于他们来说,活着也未必是件好事,可是又不敢死,若能找到一个名正言顺,还能在家族史上流芳千古的理由,何乐而不为呢。” 换做过去,宋戈可能不大适应金瑶这种蔑视生命甚至向往死亡的态度,宋戈是受苦受难长大的,他都没觉得活着烦人,况且,他没死过,没经历过的事儿,他不敢说好,金瑶的思路总是与他不同。 宋戈还在沉思,金瑶恍然又说了一句:“其实挺好,一个人如果有了比生死更重要的事儿去做,便什么都不怕了,不似我,我可是太惜命了。” 说话间,地面似猛地动了一下,像是地震。 宋戈定睛朝前看,只看着前头的海迟几乎已经快贴到了铜皮古树的树皮上,他双手举高,双掌合十,双膝跪地,虔诚犹如祭祀,说着宋戈听不懂的怪话。 这些话像是咒语,越说宋戈感觉脚下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不停的蠕动,他还算是淡定的,倒是江祁山和江燕燕,各自抽出了自己防身的东西,江祁山眼神停留在江燕燕手里的龙泉短刃上,猛地又是一颤,江祁山收回眼神,掩护着江燕燕半蹲下,嘴里提醒:“怕不是条大地龙。” “什么地龙,不过是这树的跟罢了。”纵是脚下动弹得厉害,可金瑶还似站在平地似的,一边解说,“估摸着是太多年没有神兽从这儿进去过了,这老家伙也忒激动了。” 金瑶抬头,看着那游蛇般爬满树干的藤条开始慢慢松散,像是女孩子轻轻褪下的长裙,褐色的藤枝抽拉摩擦,发出淅淅索索的声音,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些藤条想要做什么,可金瑶知道。 金瑶提醒了一句:“检验没过关,铜皮古树要开始杀人了,待会儿你们都往后退,我要硬闯了。” 江燕燕被江祁山护在怀里,忍不住抬头问了一句:“那海迟呢?” 金瑶看着她:“会死。” “你不救他?”江燕燕音调都有些变了。 “我为何要救他?” “你是神。” “我是神我就要救他?” 江燕燕狠狠啐了一句:“我还以为你们神的心肠都好,你们受人供奉,却看着人送死。” “受人供奉?”金瑶觉得可笑,“这一路你供奉我了吗?”金瑶抬手指着海迟,“那你去救他,或者陪他一块儿死,黄泉路上还能有个伴儿。” 江燕燕没吭声,她眼看着那些藤条越来越活跃,像是张牙舞爪的屠夫,从地上到树干上,一点儿点儿地把海迟包裹起来。 江燕燕忽而从江祁山怀里一挣,手里拿着刀直接朝着金瑶奔了过来,金瑶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江燕燕刀尖儿一转,直奔着宋戈过去,好一招声东击西。 宋戈虽一直温顺少言,可也不是吃素的,直接抬脚,朝着江燕燕手腕一个飞踢,力道也是下足了的,硬邦邦的鞋跟直接打中江燕燕的骨节,痛得她把刀子一扔,半跪在地上呜呜咽咽。 宋戈踢完这一脚才觉得心脏突突跳快了两下,江燕燕这人也是奇葩,宋戈估摸着,她是看自己一直文文弱弱的,又是站在金瑶这边的人,想要挟持了自己逼着金瑶去救海迟,还以为这个叫江燕燕的怎么着也是神兽骨,有些本事,没想到还是败在了轻敌这件事儿上。 不过,宋戈刚才反应也太快了,比之前要快了不少,还有这一脚。 江燕燕捂着手腕,痛得龇牙咧嘴的:“断了,我的手好像断了。” 金瑶瞧了一眼宋戈,宋戈两手一摊,有些无奈:“我的确没留力气,可也不至于一脚就断了。” 金瑶只朝着他走近了些,低头对着他说:“你如今有我一半肉身,自然是和之前不同,算了,当她自讨苦吃,她失礼在先,没什么好说的。” 江燕燕还跪在地上,地面抖动得厉害,江祁山从另一边飞快地爬了过来,替江燕燕看了一眼,只让她别乱动,江燕燕还是倔强地看着金瑶:“你眼睁睁地看着人死吗?” 金瑶都没瞅江燕燕,只问江祁山:“她是不是被你们江家保护得太好了,活了这么些年了,没见过死人?” “是是是,”江祁山大口喘气,“是她不懂事了。” 江祁山一边说,一边用余光扫着前头的海迟,刚才看着,那些藤条都已经快把海迟包卷了起来,可如今再看,江祁山觉得不对劲了。 “海迟,你不要过来!”江祁山朝着海迟大喊,隐藏的话其实是“你不要把藤条给带过来。” 江祁山才说完,就忽而觉得脚腕痒痒的,他回头一看,已然有几条细如尼龙绳的藤条长须爬上了他的脚腕,力道不大,像是女孩子柔软的手指。 “江祁山。”江燕燕指了指自己小腿上手腕粗的藤蔓,哭着喊,“我动不了了。” 江祁山甩了甩脚腕,想要起身去拽江燕燕,可手忽而被藤条猛地一拉,另一只手也被束缚住了,他像是被操控住的提线木偶,两只手被使劲往后拖,腰背往后弯曲,整个人呈C字形,江祁山咬着牙,他柔韧性不大好,平时光是往后仰一仰脖子都觉得吃力得很,现在更是觉得自己的腰要断了。 他侧目看着朝着这边缓缓走来的海迟,纵是被无数藤条包裹成茧,可海迟还能走过来,海迟为什么没事? 虽被藤蔓缠绕得密密麻麻,犹如屏障,可江祁山分明可以看到海迟四肢健全地站在那儿,他怎么能就站在那儿?可江祁山自己,都快要被这些藤条撕烂了。 海迟突然开口说话了。 “我家小姐曾经说过,当年她为了进地下长白救你们江家那位,曾尾随至此,险些被这铜皮铁树杀了,可她说这铜皮铁树也是有脾气的,若能弃暗投明,多多送些牲畜鲜口给它,还能求得多苟活几许。” “我本不想杀你,可铜皮古树不分敌我,它一旦出手,便没得选了。” 海迟不想杀江祁山,那他…… “我是想杀你。”海迟扭头,他目光有些涣散,像是失了魂魄,可话语却依旧流畅,他看着江燕燕,不啻道,“你不过和我家小姐几分相似罢了,便在江海两家作威作福,可我家小姐呢,十八岁之前,她也和你似的,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十八岁之后,遇到了你们江家那位,她的人生就毁了,她再未得江家那位半分好脸色,他打她,骂她,欺辱她,可凭什么,把所有的疼爱和温柔,都给了你这么个冒牌货?” “我家小姐,脾气是大,可她也算是照拂过我和我老娘,我很早就发誓,谁能管我和我老娘,我拿命还,如今算是还了,我出发那天,小姐的坟头就已经迁进了江家,她如愿了,可至于你,我怎么可能真的让你摆脱每天拔鸟羽的痛楚,山神娘娘言出必行,我若真死了,你就真如愿了,倒不如大家一块儿下地狱吧!” 海迟朝着江燕燕越走越近,江燕燕怕极了,她在做着最后的挣扎:“可我刚才想要救你啊,海迟,我刚才还……。” 数十股手指粗的藤条瞬间堵上了江燕燕的嘴,从嘴角自耳根,她的嘴被捂得严严实实的,脖子忽而突出了一个鼓包,金瑶拽着宋戈往前走了几步,示意他:“别看,藤蔓钻进去了。” “钻……钻进去。” 金瑶指了指自己的喉咙:“先从喉咙,再到肚子,往下打个眼儿,直接把人穿透了,这一招,还是当年我守着昆仑的时候教它的,那时候,百妖横行,这铜皮树上时常挂满了妖怪,远远看过去,像是没成熟的果子,骇人得很。” 金瑶抓着宋戈的手:“你我都不能留在这儿了,需硬闯,这三人都非常人,够这铜皮树消化好一阵的,待它树干上的藤蔓都散了,中门打开,你便跟进我,我带你进去。” 第96章 第10章 也行,让她来定夺我吧…… 在金瑶漫长而清晰的记忆里,她来这地下长白的次数屈指可数,亲自进入这万灵洞的事儿她也就干过一次,往常,都是万灵洞的洞主胡春蔓带着身边那个叫敖瑾的小娃娃来拜会她,偶尔鳌婆身体好了,也会亲自来给她百年。 九婴那个老鬼是个脾气怪的,说他用人朝前不庸人朝后,貌似也不对,之前金瑶和昆仑闹别扭,九婴可是坚定地站在她这边儿的,虽然级别不够,只是个半神,也不怎么管用,可世态炎凉,当年她好的时候,个个儿都巴着她,那年她不好了,愿意撑她的,昆仑就祝知纹一个,昆仑山下的,也就万灵洞这一拨人了,当时的辛承,都选择了沉默不语。 金瑶气性大,的确也气过,怨过,喝着二两雕花翘着二郎腿唾骂这群人没良心,可又能如何? 有时候,你觉得周围的人对你好,不一定是他们人好,而是你足够强大,有足够的利用价值,也有足够让人攀附的资本。 金瑶想明白了,患难见真情这种事儿,说白了就是利益取舍,万灵洞既然力挺她,那她要闹事儿就必然不能给人家添麻烦。 硬闯虽然消耗些精力,可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更何况,还有三个人在外头吸引火力,金瑶怎么也没想到,不过是过一个铜皮古树罢了,不过是自己分了一半肉身给宋戈罢了,怎么就…… “靠。”金瑶捂着自己的腹部,几个月前,她引天雷劈结界的时候,是留下过伤的,在Somewhere吃吃喝喝好一阵也算是养好了,除了小腹延至后背上有几道闪电状的疤痕外,金瑶觉得自己和之前无异,能打能闹的。 金瑶脸色不大好,宋戈顺势搂出胳膊环抱着金瑶,他回头看了一眼,他都有些没晃明白,刚才他们俩是怎么从树干中间穿树而过的,身后的粗壮遒劲的古树安然不动,他们是已经到了树里面?还是树的另一边? 宋戈抬头,望着这参天的铜皮古树,想着之前它是如何以藤绞杀那三人的,不由得有些忌惮,半抱着金瑶往前头走了几步,离这古树数十步的距离,他才敢停下,把金瑶好生生地扶到一棵树的树干下,他轻轻碰了碰金瑶的手指尖,又说:“让我看看伤口。” 金瑶原本半眯着的眼睛缓缓睁开,她嘴唇有些发白,脸上也冒着虚汗,状态的确不大对,她瞧了一眼唇红齿白面色红润的宋戈,也不知他这两颊绯红是抱着她过来热出来的,还是害羞的,亦或者是天生的红润。 金瑶忍不住抬手碰了一下宋戈的脸颊,宋戈没躲,金瑶更是放肆了,她的手指从宋戈的下巴往上挠,轻轻的,跟鹅毛似的,食指顺着宋戈的鼻梁往上,自眉骨中间往下一哗啦,忽而一下,把宋戈的下眼睑往下轻轻揉了一下。 “干什么?”宋戈虽是惊讶,可还是没躲,就直愣愣地让她揉搓摆弄。 “你一个凡人,进了铜皮古树竟然没事儿?” “你不是分了一半的肉身给我吗?” 金瑶摇头:“可你终究是个凡人啊。” 宋戈闷声说了句:“我是你的人,我不是凡人。” 声音太小,金瑶没听清,睁大了眼想要宋戈再说一次,宋戈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糊涂话,理论上,这也不能怪他,谁让江家那两位当着宋戈的面也总是称呼他为“娘娘的人”,他起初并未放在心上,哪里晓得,自己竟然也跟着脱口而出了。 “你把手挪开,我看看伤口。”宋戈低着头,尽量不去看金瑶的眼睛。 金瑶倒是放肆起来,纵是气短血虚,她依旧笑得豪迈荡漾:“你因为你能给我治?” “不是,我就看看。” 金瑶翻了个身,手依旧是捂得紧紧的:“不必了。” 宋戈直起身子,也没再逼她,只问:“你是怕没面子吗?” 金瑶闷葫芦似的反驳:“不是。” “你好面子,我知道,可你也要看是和谁好面子,对外面,我捧着你哄着你,大家都觉得娘娘可厉害了,都觉得我是你的跟班,这无所谓,你一不贪财,二不图色,就图个面子,给你也就给你了,可现在你受伤了,好面子能帮你治伤?” “宋戈,你见过霞光穿洞吗?” 宋戈一愣,却还是答话:“颐和园十七孔桥是吧,小学课文里学过。” “不是,你们那是人造的,我说的是天然的,”金瑶抬起左右来回笔画,用手指头勾勒了一个半圆形的弧度,“我见过一座山,中有空洞,像是一座石桥架在两个峡谷之间,我就坐在对面,看着霞光慢慢地由东往西,然后稳稳当当地从那山洞里穿了过来,像是……聚光灯,不过比你们的聚光灯可美多了,当时我开心得啊,死死地拽着祝知纹的手,他还说我把他捏痛了,宋戈,我是想说,我活了很久了,这世上多美好的事儿我都体会过了,其实死了不可惜。” 金瑶微顿,喘了口气,才继续说:“可能就是因为活得太久了,反而想去死,我上昆仑这件事,你说我讨公道也好,找死也好,我总归想做点和之前不一样的事儿,从我引天雷那一刻开始,我便笃定,与其苟且地蜗居在那三尺见方的山神庙里,倒不如痛痛快快地死了算了,结果没想到,天雷居然把结界劈出了一个口子,让我给逃出来了。” “这件事,我只和你说,你千万别告诉别人,千万别让第二个人知道,原来当年瑶娘娘引天雷,不是为了逃出结界,而是为了求死,让他们知道,我面子可就真没了。” 宋戈听了,内心极为触动,原来当时的金瑶引天雷劈山神庙,是求死,并非求生。 宋戈极为艰难地问出了一句:“那你现在还想死吗?” 金瑶沉思,才说:“想过。” 宋戈嗔怪:“你是不是傻?你都出来了,祝知纹、我姐、梁霄、辛承、长沙的老姜,还有……还有我,我们都在帮你,你还想死做什么?” “你不懂。”金瑶摇头,“活着其实没什么意思的。” 宋戈开口还想劝,金瑶却自我辩解道:“当然,这是我之前的想法,从屯昌回来之后,我便不想着死了,我只想着活。” 金瑶用手指轻轻去勾宋戈的下巴,不过她似没什么力气了,第一次抬手竟然还没碰到,她继续尝试,手指尖才稍微动了一下,宋戈便直接拾起她的手腕,把她的手心往自己脸上贴,十分的主动热情,宋戈直勾勾地看着金瑶:“摸上来,你继续说。” 金瑶笑了一下,口吻十二分的宠溺:“你这样,很难让我想死啊。” “什么?” 金瑶继续说:“我是说,在屯昌,我用三眼天珠看着你落入鹿耳洞,看着你全身是伤,看着你和祝知纹说,你可以死,但是他必须帮我,我一边觉得好笑,一边觉得心疼,除开祝知纹,这世上从未有人这样待我,知纹待我如此,是因为我是他的恩人,不仅如此,我不仅对他有恩,他对我尚且有歉意,可你……不同,你是真真正正的心善,你实打实地对我好,从那时候开始,我便不想死了。” 宋戈眼神往下看,金瑶的伤口似比之前好些了,她捂着的力气小了不少,也没见到新的血淌出来,宋戈总算是稍微安心了些。 “你刚刚说祝知纹欠了你的?” 金瑶似不想提及往事,只“嗯”了一声说:“他欠我的多了去了。” 远处忽而传来声响,估摸着人还不少,宋戈瞬间警觉起来,他起身张望,护在金瑶身前,只瞧见那一人高的灌木丛里突然钻出一个人,紧接着是七八个年轻女孩子,她们手里都握着兵器,或是弯刀,或是匕首,穿着民国时期常见的对襟和黑色棉质长裤,脚上的布鞋虽是新的却款式老旧,领头的脸型略方,看着杀气凛凛。 “是你闯进来了?”领头的上下打量宋戈,回头对着身后的人示意了一眼,悄声说,“看着是个普通人。” “是我。”金瑶示意宋戈挪开几步,不必挡在她面前。 金瑶坐直了身子,微微昂头,拿出了当年接受万灵洞众生灵拜会的派头,重复了一句:“是我回来了。” 金瑶想过很多自己回来时的场景,鳌婆或许惊讶,胡春蔓至少是开心的,还有当年她送山神铃的小娃娃,定然也是双手鼓掌,欢欣雀跃,旁人的态度,其实她并不在意,往日接受的叩拜不少,她也不稀罕。 “你又是谁?” 金瑶微微皱眉:“你……。”不至于吧,她不过才离开了一百年,这底下的小姑娘虽然没见过她真身,可画像总是见过的吧,尤其是胡春蔓这只老狐狸,最爱搞这套写真画像,还编纂成簿子,让大家传阅,生怕万灵洞里的小生灵到外头去认不清人,闹了笑话事小,惹祸上身可就没命了。 “你不认识我?”金瑶有些奇怪。 “是谁也不能乱闯长白啊。” “我……。” “我什么我?你们是如何进来的?” “胡……。” “去告诉胡娘娘,有人擅入,请她来定夺。” 听到胡春蔓要来,金瑶似安下了心,也跟着点点头:“也行,让她来定夺我吧。” 第97章 第11章 玩球了,终归是说多了 胡春蔓的名号宋戈是听过的,不过之前并不知道,甚至连万灵洞是什么都完全没概念,百度也百度不来,不过,宋戈存了老姜的微信号后,这事儿就简单了。 姜多寿寂寞了许多年,这好为人师的性子一直得不到施展,遇到一个喜欢发问的,自然是齐刷刷地发了不少文字过来,长篇大论,引经据典,还全是手打,堪称答疑解惑界的劳模典范。 对于万灵洞,一言以蔽之——“神”。 对于洞主闻东,一言以蔽之——“强”。 代管洞主胡春蔓呢?姜多寿起先发了个“美”字儿过来,后又觉得单用这么一个形容外表的字儿来概括胡娘娘,未免有些肤浅,又发了一个“也很强”,字儿发出去了,姜多寿又揣摩,这个“也”字略显奇怪,说得好像胡春蔓的本事屈居于闻东之下似的,不过这俩人,吵架吵了一辈子,斗嘴斗了一辈子,倒也没正儿八经地打过一场,委实不好辨个高低,加上胡春蔓百年前受了重伤,闻东也必然不会趁虚而入找她单挑的。 姜多寿琢磨着,又发了一段话过去:“胡娘娘……是个好人。” 是个好人?不对,应该写是个好狐。 姜多寿还在瞎想呢,宋戈一句话又回过来了:“这位胡娘娘对金瑶如何?” 姜多寿一下就有思路了,啪嗒啪嗒发了几个字:“那胡娘娘可是金瑶娘娘的忠实……。” 忠实什么?忠实粉丝?貌似不足以描述俩人之间的关系。 宋戈等了几秒,才看到姜多寿发来的仨字“狗腿子”,后头还跟了好几个感叹号。 宋戈明白了,姜多寿只是单纯地想表述这位胡娘娘和金瑶的关系铁得很,既是铁得很宋戈便也放心了,转而他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是逾矩,放在现代讲,金瑶和胡春蔓的关系就类似于闺蜜,宋戈跨过金瑶去打听这俩闺蜜的关系,他以什么立场去做这样的事儿呢? 宋戈自己个儿还寻思呢,姜多寿便劝慰了一句:“小伙子你放心,金瑶娘娘看上的人,胡娘娘都不会为难的。” 宋戈瞧见了这句话,心里更不安稳了,他好像更开心了,又好像更担忧了。 可能是有之前姜多寿那边打探来的消息打底,此刻的宋戈对于这位胡娘娘也并没有多好奇,他只担心金瑶的伤,不知道她还撑不撑得住。 金瑶走不动路,只能靠着树干躺着,宋戈就陪在她旁边,发现他们的那群小姑娘是万灵洞的外围守卫,级别不高,头上的钗子顶了天的也就三根。 万灵洞女子当家,以钗数定级,若能在有生之年升到顶级的九钗,被人喊一声“姥姥”,那也算是光耀门楣了,外围守卫又苦又累,愿意干的人不多,像这种三钗的,若是放在百年前,过年过节拜会长白山神娘娘,那都只能站在一圈又一圈的人外,连金瑶的影子都看不真切,如今倒是拿着刀枪棍戟对着金瑶,虎虎生威的样子,好生霸气。 金瑶懒得管这些假把式,她难受得很,她只管等胡春蔓来。 不多时,远处听到了人生,连带着女人柔柔气气的声音:“这么些年了,也没外人来过,今个儿倒是好,瞧见早晨我烧的那柱香了没?那香灰,落得真漂亮,我就知道今天是有好事要来了,瞧瞧,这就赶上了,许久没审问过人了,今日我先过过瘾,过完了,再交给你们包家四个姐妹轮流审,让大家都开心开心。” 这话说得,像是来热热闹闹赶集买菜的。 “胡春蔓。”金瑶忍不住喊了一声。 远处的脚步声一停,四周突然变得静悄悄的,宋戈也一动不动,周围细细索索的动静他似乎都能听见,金瑶说得没错,自打他分了金瑶的一半肉身后,身轻如燕反应敏捷不说,连五官都跟着耳清目明,丝丝动静都逃不过他的眸子,躲不过他的耳朵。 他似乎听到了……有人紧张地咽口水的声音,继而是一声极其小声的叹息:“该来的还是来了。” 这听着,着实不像是一只“忠实的狗腿子”该说出的话。 *** “十绝古法,从麻衣相术、拘神遣将,到什么奇门遁甲,天风推背之流的书,我都有,不少还是孤本,过往娘娘不是最爱看这些嘛,拿去,都拿去,不必还了。” “还有,那老匹夫不是收藏了许多珍贵兵器么,从商周的青铜箭簇到民国的火枪,都有,娘娘若是喜欢,也拿去?” “小瑾,对,小瑾吧,比较朴实,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和收藏,就爱买房,上海的小洋楼、广州的CBD、北京的四合院,他们家都有的,要不,娘娘拿一栋?” 金瑶看着眼前笑意满满诚意十足的胡春蔓,这么些年过去了,金瑶都时常觉得自己眼角是不是爬上了丝丝鱼尾纹,这狐狸真身的小胡怎么还越活越年轻了,一双桃花眼眨得闪亮,脸蛋儿嫩滑得和南方豆腐似的,按理说,这洞主当得应当很是让人憔悴,她倒是回春了。 “你实话实说吧。”如今她们走在回万灵洞山楼的路上,途径一片树林,四周并无人,之前的外围守卫被胡春蔓提前派回山楼清场了,金瑶来了,却并不能张扬,好在金瑶不准备进去小酌品茶,只想直接去莲花山,只要把郊区那几条小路给封了,随便下个封窗咒法,也不会有人看见金瑶。 可金瑶觉得胡春蔓的反应不对劲,相当不对劲。 胡春蔓回头看了一眼跟在屁股后头的宋戈,话锋一转,又贴着金瑶的胳膊肘,两只爪子缠着绕着,像是撒娇:“后头那男人,哪里捡来的?” “你是不是闯祸了?”金瑶继续追问,不然何至于拿出那么多宝藏来堵金瑶的嘴? 胡春蔓笑嘻嘻:“长得还挺好看,颜值上配得上你。” 金瑶身子一斜,直接把自己的手肘从胡春蔓的怀里抽拉出来,继续捂着小腹,只往前加快了脚步,她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胡春蔓跟在她后头一路小跑,瞧着金瑶这势头她是赶不上了,才提声喊了一句:“你的铃铛我和小瑾是日日守着的,不敢有丝毫懈怠,可三十年前……它不见了。” “什么?” “不见了,小瑾拿来后,听了你的吩咐,一直藏在莲花山的莲花洞里,洞内灵气充盈,外有一株神莲守护,肯定不会出差错,可三十年前,一日清晨,我和小瑾去帮你擦铃铛的时候,它不见了,匣子里是空的,我留下的灯引也不亮了。” “什么灯引?”金瑶这倒是不知道。 “我特意给你那铃铛做的,我担心万一出现状况,我和小瑾远在山楼照顾不到莲花山,便在莲花洞内留下了一截灯引,这灯引和我屋子里的长明灯是连着的,只要铃铛还在莲花洞,两边的灯引都会亮着,如果铃铛不见了,莲花洞内的先灭,我屋子里的也紧跟着会灭,我临出门时还看了一眼,我屋子里的灯引是亮着的,我和小瑾出门走过去不过也就一盏茶的功夫,就这一盏茶的功夫,铃铛没了。” 金瑶顿住步子,呼吸略显急促,她兜兜转转绕了这么一大圈,就是为了山神铃铛,进来之前她说得有多漂亮,抱着多大的希望,如今心情就有多拧巴。 金瑶闭眼想了一会儿,语气一如往常,听不出任何异样,只细细地问胡春蔓:“后来呢?” “自然是派人找了的,山楼都搜过的,每家每户,连个墙角根的蚂蚁都没落下,还特意派了人去了趟天池,从观月台到鳌婆的旧居,我是搜得妥妥的,且就莲花山那一座小土包,那真是连草根头翻出来找了。” “没找到?” 胡春蔓摇头。 “你觉得……会去哪儿?”金瑶如是说眼神却不自觉地看着天上。 胡春蔓抿抿唇,只说道:“昆仑那儿,我也打听过的,没有。” 金瑶心里再次落空,她到还真不怕是昆仑用了腌臜手段把她的山神铃给收了回去,大不了拿回来罢了,她怕的是,这东西是当真不见了。 “娘娘,”胡春蔓声音细细软软的,“小瑾倒是说过一个可能,我觉得有些道理,那山神铃……怕不是有了灵性,成精了?” 金瑶淡定得很:“我的东西,就算成精了,也该来找我才是。” 胡春蔓低着头继续说:“这可未必,我倒是听说,祝知纹的鹿角最近有些不听使唤。” 祝知纹割鹿角联系金瑶的这件事儿,金瑶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能瞒过外头的人,毕竟祝知纹这人狠,一个不行就割另一个,总归有些不听使唤的,在外头作恶作乱,总之最后都会算到祝知纹的头上。 举个浅显易懂的例子,那《西游记》里在外头作乱的妖怪,但凡是有主的,最后总得是主人来收拾烂摊子,文殊菩萨的青毛狮子,东来佛祖笑和尚敲磬的童子,太上老君的坐骑板角青牛,总归得落个责任在谁头上。 金瑶知道祝知纹的麻烦不小,却没想到,这与世隔绝好些年的胡春蔓都知道了。 “你听谁说的?”金瑶提了个心眼。 胡春蔓随手朝着后头一指:“我虽没出去过,外头也没人进来,可长沙的姜家、东北的白家每年过年可都是要在神树前头给我磕头汇报的,自然什么都说了。” 金瑶继续问:“那是他们俩谁说的?”如果是姜多寿汇报的,他明知祝知纹的鹿角在外头作乱,在金瑶反复追问他祝知纹在何处时他却装作毫无头绪的样子,这便值得让人忌惮几分了。 倒不是说姜多寿这个人不行,老姜的品性,金瑶还是信得过的,金瑶担心的是,这背后莫非还有些她不知道的利益纠葛,毕竟她被关了这么多年了,人际关系不如从前。 胡春蔓顿了顿,转而又问:“你是不是……见过姜多寿了?” 金瑶只“嗯”了一声,算是默认了。 胡春蔓捂着头:“玩球了,终归是说多了。” 第98章 第12章 我这万灵洞还真是人杰地灵,…… “姐,他们都死了。” 树下,丁文嘉远远地站在这三人的后面,她默不作声,谨小慎微,很少说话。 除开在巷子里和她打过架的那个叫“小山”的,还有两个人是丁文嘉没见过的,一个中年男人,圆头圆脑,走起路来不那么便利,腿脚应该有些旧疾,看似跛足,可刚才遇险抱着旁边那个穿斗篷的女人,又是跑得飞快。 还有一个是小山喊“姐”的女人,其实一开始丁文嘉分不出真是男女,只因她进出都穿着厚厚的斗篷,临近六月,北方虽然尚算两双,可她那斗篷是加绒加厚的,仿佛在身上套了一层棉衣,帽檐滚了一圈白色兔毛,硕大无比的帽子压得人喘不过气似的,直接遮住了整张脸,斗篷很长,一直拖拽到脚踝,走起路来一直扫荡着林子里的青苔和松针草屑,像是一片坠了地的乌云,黑压压的,十分压抑。 小山喊她“姐”,可这女人很少说话,一旦开口,小山和那男人都会十分恭敬地看着她,虽然看不到脸,可是也要朝着她微微低头,做小伏低的模样分明表明了三人之间的地位。 丁文嘉很想知道她是谁,可她没办法开口问,她如今的身份很尴尬,小山说,丁文嘉是她捡来的,丁文嘉本来不想用自己真实的名字,可她一进到那屋子的时候,身上的包就被那中年男人给收走了,身份证和手机都在里头,身份证一拿,她连撒谎都没机会。 好在,她们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和金瑶的关系,反倒是看到丁文嘉的名字后,更加笃定,丁文嘉的闺蜜是被金瑶害死的。 用她们的话说,她们在黑市重金买了一个账号,可以进入辛承辛辛苦苦推进的信息系统,里面的信息,都是官方的,虽然不一定全面,可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真实的,而丁文嘉的信息,在里面。 “还真是。”小山当时只看了一眼手机屏幕,眉眼就飞扬起来,丁文嘉低着头,这屋子里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不一定是臭,像是什么中草药的味道,她从小就不爱喝中药,对这味道很敏感,对她来说,就算是甘草这种甜滋滋的中药,都有一股臭皮鞋的味道,应该不是小山在喝药,在喝药的,应该是那个盖着斗篷的人。 小山当时挺兴奋的,拿着手机就往盖着斗篷的人身上凑:“姐,你看,这上头写了,她和那个叫肖金枝的从小一起长大,肖金枝四月份就死在大理了,怀疑对象里,有金瑶。” “不是怀疑,就是她。”丁文嘉趁机补刀,她面上装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心里却在疑惑,这信息系统是辛承做的,辛承又是金瑶的人,记得金瑶离开大理之前还嘱咐过辛承,不要太早暴露她已经出来的事儿,虽然昆仑必然知道这边的声响,可辛承能瞒就先瞒着,怎么现在这系统里都带上了金瑶的大名,虽然只是怀疑对象,可不也是等同于把金瑶逃出苍山的消息昭告天下了么。 还是说……昆仑已经瞒不下去了? 这伙人……是昆仑派来的? 不对,应该不是,如果是昆仑派来的,何至于从辛承的系统里套消息? 丁文嘉不解了,她看不明白的地方越多,她就越害怕,她原本只是想着摆脱了这小姑娘干净回去找梁霄,才随口胡诌自己和金瑶有仇,可这渐渐的,像是陷入了泥沼,她很难脱身了。 对了,梁霄,梁霄还在早餐店呢,丁文嘉应该怎么通知梁霄? 微信响了。 弹窗上,梁霄那只大猫头的微信头像不要太明显,好在丁文嘉有个习惯,她给所有人都备注了真实姓名,可最亲密的几个人,都是微信的昵称,就是早些年看了些公众号文章,生怕自己手机一掉了,微信号一被盗了,亲朋好友全被骗了,她还得挨个儿赔。 梁霄发了个表情过来,没有文字,丁文嘉悬起的心被放下了,她看着拿捏着自己手机的中年男人,慢吞吞的说:“有人找,手机能还我吗?” “不行。”小山忽而一把夺过了丁文嘉的手机,屏幕还是亮的,梁霄的微信弹窗还在继续,这次是文字消息。 ——在哪儿呢? ——我粥都喝四碗了,实在喝不下了。 ——给个定位啊,我去找你。 小山揣着丁文嘉的手机,倒也没低头看,只一字一句地对着丁文嘉说:“你既是要跟我们一起,就没必要和其他人联系了,这手机,要不留下吧,不必带着。” 小山朝着丁文嘉晃了晃手机屏幕,像是示威,她看着挺自信的,竟是一眼也没朝着屏幕看。 下一个消息,是梁霄问了一句:“金瑶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啊。” “行!”丁文嘉忽而上手握住手机,小山挺谨慎的,手指头一扣,抓得紧紧的,丁文嘉用手捂着手机屏幕,食指蹭到了关机键,狠狠地一摁,三秒三秒,时间啊,你赶紧过吧。 屏幕黑了。 丁文嘉额上已然渗出濡濡一层汗珠,她微微偏头,笑了一下:“直接关机,谁都联系不到我。” 小山低头,瞅了一眼手机,已经关上了,她愣了一下,忽而很满意地点点头:“你很对我的胃口。”小山直接把丁文嘉的手机搁在屋子靠窗的旧书桌上,尔后便撒娇:“姐,带上她吧,她身手不能,能帮上忙的。” 斗篷下,许久才传来一声:“也好,如果赶不上他们开门,万一我们要自己开门呢?” *** 此刻,丁文嘉正靠着一棵两人环抱的松树旁边,她看着小山熟稔地查看地上三具尸体,两男一女,不难辨认,毕竟尸体的衣服和鞋子都在,但是看鞋子,也能看出男女。 这三人貌似是被什么东西缠绕而死,其中那具女尸腹部鼓鼓的,像是有孕,可她的喉咙也是鼓囊囊的,像是吞了什么东西,小山过去摸了一下,扭头对着他们说道:“她的死法和其他两具不同。” 小山没有说哪里不同,只继续查看了其他两具尸体,擦了擦手,才一边走过来一边说:“俩男的是被绞死的,那女的,是被藤条从下面穿过去,活活胀死的。” 小山的声音是爽朗,像极了村口拿着大喇叭通知今晚村口放电影的村支书,措辞高昂得像是什么好消息似的。 丁文嘉有些不习惯,她往后缩了半步,这不是她第一次见到死人,可这三个人的惨状,让她害怕了。 “姐,你要过来看看吗?” 穿着斗篷的人忽而“哼”了一声,她没有动,像是对这番场景没什么兴趣,谈不上害怕,更谈不上想看。 可她忽而回头,转头朝着身边中年男人说了句:“老钟,给我把刀。” 这个叫老钟的男人立刻在自己的裤腿里摸索起来,他从左脚长靴里掏出一柄食指长的小刀,递给眼前的人:“够吗?” “不够。” 老钟想了一会儿,又摸了摸自己的后背,从肩颈那儿抽出一柄细长细长的软刀,很长,抽出得有一臂长,丁文嘉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柄刀藏在自己的后背的,刀刃的韧性很好,有点像小时候数学老师用来打学生手板的钢尺,打下去还一弹一弹的。 “不够。” 老钟愣了一会儿,低声说了句:“五姑娘,她已经死了。” 五姑娘? 还是伍姑娘? 她姓伍?还是排行老五? 丁文嘉不知道,还没开始猜呢,这五姑娘忽而上手拽上了老钟的腰带,自厚厚的斗篷里伸出的那只手干枯得和晒干的腐竹似的,没有一点儿皮肉,力气却大得很,她掐着老钟的皮带,用手往下探,老钟连连后退,一边退一边阻止她:“五姑娘,您是动不得气的,小心您背上的伤,我拿给你,我拿给你就是了。” 老钟一边扶着五姑娘的胳膊,一边松开自己的腰带,自右腿处抽出一根铁棍似的长刃,这是一柄三面刃的长剑,剑身三面都是刃,剑头如冰锥,没有鞘,丁文嘉也不知道这个叫老钟的是如何把这样一柄危险的长剑藏在裤腿的,而且他能跑能跳,仿若常人。 丁文嘉开拳馆,不通兵器,却也知道个大概,这几种样式的现代并不流行,可最近之前历史记载过的兵刃行制也匹不上,换句话说,这应该是个人定制。 什么样的人会定制这样奇怪的兵刃? 歘地一声。 丁文嘉抬头,惊得嘴都合不拢了,那个弱不禁风,走过来都需要老钟半扛带抱的五姑娘,竟操着手中的三面刃狠狠地戳着那具女尸。 一下……一下……,她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 她扬起手臂,露出枯枝一样的胳膊,狠狠地扎下,似还不解气,她拧着刀柄,慢慢地旋转,旋转,费力地旋转,想让刀口变得更大,更加狰狞,直到她解气了,满意了,她才慢慢抽出手中的三面刃,可立刻,她又会补上第二刀。 “你应该想到的,”丁文嘉听到这个被老钟称之为“五姑娘”的人在慢慢说话,声音又低又沉,“海家不会浪费每一具有用的尸体,我是死了,可我的骨头还有用,他们会找下一个人,强行把我的脊椎骨剥离下来,还给新的人,可他们忘了,每一具神兽骨都会带有原主的记忆,我死了,可我又活了,你应该料到的,”她忽而抬头,像是看着这参天的铜皮古树,她像是在笑,因为她的双肩在轻轻抖动,丁文嘉不知道她是在看天还是在闭着眼享受这胜利的喜悦,丁文嘉只听到她感慨了一声,“你该死,而把她当做我的你,也该死。” 什么意思? 丁文嘉听不明白,她只听到这位五姑娘忽而吼了一句:“我们来晚了,进不去了,”她突然回头,硕大的帽檐将她的脸遮得严严实实,丁文嘉看不清她的眼睛,却又分明能感觉得到,她是在盯着自己的,帽檐下,黑漆漆的一片像是无尽的深渊,随时能把丁文嘉吞了似的。 “让她开门。” “姐,她只是和我们一起来报仇的。”小山急了。 “我说,押她,去开门。” “姐,她未必打得开。” “她是西南蛇族正统的丁家人,怎么打不开?押她!去开门!” *** 此时的金瑶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她正随着胡春蔓沿着坡地往上走,远远地,已经看到莲花洞了。 虽然胡春蔓说铃铛三十年前就不见了,可金瑶还是想去看看,毕竟铃铛是认主的,万一……,金瑶是想着万一……铃铛知道金瑶回来了,也跟着回来了呢? 中途南边倒是起过一次黄色烟雾弹,胡春蔓看了一眼,示意金瑶不必惊慌:“有人要闯,不过才黄色信号,不足为惧,娘娘留下的铜皮古树便可对付。”说完,她又问了一句,“对了,娘娘这次进来,未提前通知我相迎,是怎么从外面开的门?”说罢,胡春蔓又佯装掌嘴,“瞧我这记性,那铜皮古树就是娘娘从昆仑带下的,自然是认得娘娘,纵然近一百年脾气见长,娘娘真身都在,又未曾受损,打也是打得过的,它不敢造次。” “我真身损了。”金瑶倒是不遮掩,她指了指一直跟在身后的宋戈,“为了救他,分了他一半。” 胡春蔓本是阔步往前,这腿才抬起来,还未落下,便僵在空中,久久未回过神,吞咽了一下口水,才反问:“救谁?” “他。” “分了多少?” “一半。” 胡春蔓听了几乎快要背过气去,十分自觉地自掐人中猛扇风,还不忘呛金瑶几句:“娘娘,我记得当年万灵洞初创,你和九婴那老匹夫一个个地清心寡欲的,一个为了女人不飞升了,一个为了男人舍了一半的真身,小瑾怕不是学了你俩的,眼里心里如今都只有那个人,只有过年才回趟娘家,我这万灵洞还真是人杰地灵,别的没出,出了几个情种。” 胡春蔓揶揄归揶揄,始终还是担心着金瑶:“昆仑可知道?” 金瑶看了看天色,只轻声说:“早晚会知道。” 第99章 第13章 我站着等,如果她一喊我,我…… 合着……金瑶这是当真要和昆仑杠上了? 胡春蔓心里头挺复杂的,于情于理,她都是站在金瑶这边的,当年神兽逃难,无处可去,眼看着要就灭种,若非金瑶大开山门迎了她们进去,还允许她们创了地下长白,莫说那些小神兽,怕是九尾狐族这一支都要绝后了。 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金瑶娘娘的恩情,绝非滴水,胡春蔓便是拿全族人的命来还都是不够的。 “不过和你无关。”金瑶晓得胡春蔓心里在捣鼓什么,她膝下那位小少主便和胡春蔓的性子一模一样,一丝一毫都不愿意多拿了别人的,总是算计着算计着如何还,说来也是巧,九婴喜欢的那位貌似也是如此,算什么呢?有什么好算的? 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她金瑶活了万万年,施的恩惠多了去了,得罪的人也多了去了,她可不稀得算,也算不清。 金瑶回眸看了一眼宋戈,反问胡春蔓:“你刚才说,我是情种?” 胡春蔓愕然,怕不是自己刚才措辞不当,九婴那老匹夫老树开花虽然稀奇,但时间久了,也还能理解,尤其是见过那姜家的小孙女后,胡春蔓懂了,食色性也,她要是男人,也喜欢那小姑娘啊。 可金瑶娘娘开荤,这种事儿,说遍昆仑也是没人信的。 过往倒是也有些胆子大不要命的人喜欢过娘娘,早些年胡春蔓还听说,金瑶差点就动了心了,结果貌似被那人给骗了,那人是个花花肠子,被金瑶抓了个正着,传说中,金瑶娘娘离开的时候,背影那个落寞,可怜兮兮的。 往后,胡春蔓就没听过一星半点关于金瑶的八卦,男的没有,女的也没有。 胡春蔓磕磕绊绊地想要辩解:“我这不是……。” 她这不就是一时口快嘛,娘娘应该不至于怪罪。 “这么明显的吗?”金瑶挠挠头。 “啊?” “啥?” “我刚才……。” “莲花洞快到了吧。”金瑶突然朝着前头一指。 *** 莲花洞前,无水无土,却偏生从两尊童子一样的石块缝隙里生出两株莲,一个半开,一个全开,花瓣似玉石一般,宋戈低眉,顺着曲长的花梗往下看,只觉得那两尊石块像是有眼睛一样,直勾勾地在盯着他,他偏头,躲过,轻轻扯了扯金瑶风衣衣袖:“我在外面等你。” 金瑶还未发话,胡春蔓便是点头应下:“也好,莲花洞如此圣地,也不是什么肉身凡胎都能进去的。” 这话才说完,金瑶便狠瞪了胡春蔓一眼,像是斥责她不该明里暗里都贬低宋戈。 凡人如何了?宋戈就是好,是个凡人他也好。 洞内变化不大,入洞右侧就是那张九婴修行用的玉石台,金瑶鼻尖耸了耸,空气中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可她还是闻到了一缕血腥味,这味道很清甜,不像是普通人的血。 金瑶指了一下玉石台:“你就是在那儿给你家小瑾换的骨头?” 胡春蔓挺不是滋味的,她嗔怪似的口气:“什么你家的你家的,总归都是咱们家的。” 金瑶只跟着笑:“好,咱们家的,所以咱们的小瑾当时回来后,到底把铃铛放在了哪儿?” “那儿,”胡春蔓指了指玉石台后头一块儿突出的石板,那石板上有个不大的小匣子,沉香木做的,上头有暗金色蝴蝶形雕花,锁扣倒是扣得严严实实,有锁扣,却没锁头,看起来有些虚张声势。 胡春蔓爬上玉石台,双手捧着这匣子,小心翼翼地给金瑶取了过来,瞧了一眼金瑶,只用指甲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食指指腹,伤口慢慢渗出血来,她用染血的食指往锁扣上一擦,“啪嗒”一声,锁开了。 金瑶明白了,胡春蔓和敖瑾这是用自己的血做了锁引,没她们的血,这匣子就跟块石头似的,怎么也打不开。 “诺。”胡春蔓也是坦然,打开后,直接倒转匣子,让金瑶看。 没错,那红色丝绒的垫子上什么都没有,金瑶的铃铛不在这儿。 胡春蔓又指了指石板旁边的一盏油灯,灯芯的头漆黑焦硬,是被烧过的样子,可现在都已经落了灰了,胡春蔓解释:“如果铃铛在,这灯引就会自动亮,如今,已经熄了三十年了。” “你……。”金瑶本来想问“你找过吗?”“可能去了哪里?”“有找别人寻过吗?” 后来想想,胡春蔓之前已经与她说过许多,况且,按照胡春蔓办事的性子,她必定也是翻天覆地地寻过的。 “罢了,让我好好想想。”金瑶收起这匣子,直接扣上,又给放了回去,搁匣子的时候,她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那油灯,回头问了句:“我可以取下来吗?” 胡春蔓点点头。 金瑶手里把玩着灯柄,漫不经心地对着胡春蔓:“你先回去吧。” 胡春蔓是不放心的,这件大事,她知道金瑶千辛万苦地赶来,就是为了拿了铃铛上昆仑的,可如今,一切计划都变了。 “把这灯也带回去吧。”金瑶顺手把手里的灯引递给胡春蔓,“铃铛没了,这留着也没什么用了,这是个好东西,是你和小瑾费了功夫做出来的好东西,别留在这儿浪费了。” 这话说得……倒是让胡春蔓心里更加担忧了。 “娘娘可还好?”胡春蔓谨小慎微。 金瑶看着她,嘴角不经意地扬了一下,似反问:“你何时看到我不好了?” 是啊,胡春蔓何时看到过金瑶不好了,金瑶永远都是那么冷静和理智,不似他们寻常人,会哭会闹,她像是一尊没有感情的泥菩萨,永远只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嗯。” 胡春蔓从洞内出来的时候,宋戈还守在外头,说他是“守”,是因他不单单只是站着,而是双手负在身后,一直看着洞口。 胡春蔓看了宋戈一眼,并没什么表情,只捏着手里的灯引想匆匆走过去,忽而想到金瑶到底是器重这个人的,才敷衍式地说了句:“娘娘说想自己待一会儿。” 宋戈点点头,说了声“谢谢。” 谢谢?有什么好谢的? 胡春蔓心想,以自己和金瑶的关系,彼此之间早就不用道谢了,她的醋劲儿有些上来了,这声“谢”,怎么显得他俩才是一拨的,胡春蔓倒是个多余的了。 胡春蔓来气性了,她瞅了一眼宋戈沾满泥点子的裤腿,笑着问:“怎么不坐着等?那不是有块儿大石头吗?既然你是娘娘带进来的人,便也是我们的客人,在这儿就自如一些。” 宋戈挤出笑:“我站着等,如果她一喊我,我方便去陪她。” 好大一口狗粮,胡春蔓觉得有些齁得慌,她翻了个白眼:“你是怕我对她做什么吗?你放心,凭我和娘娘的交情,她若真没有山神铃了,我豁出老命也会和她一起闯昆仑的。” 胡春蔓抿抿唇,没多说,只捏着灯引匆匆跑下了山坡,只因她瞧见了远处的红色烟火,之前的黄色烟火代表有人欲闯铜皮古树,可若是红色的,说明人已经进来了。 今个儿也不知道冲了什么太岁,怎么麻烦事儿一堆又一堆的。 宋戈看着胡春蔓匆匆走了,也没多说,只看着洞口,静静的,也不出声。 不一会儿,他似隐隐听到里头有声音,先是轻而短暂的抽泣声,继而是断断续续的呜咽,猛地一声,是一声嚎啕大哭,宋戈立刻追了几步,虽是被门口的两株莲给挡住,他还是扯着嗓子大声喊:“金瑶,你还好吗?” 里头突然没声了,宋戈更担心了,他用手扒拉了一下跟前的莲梗,却发觉这看似脆弱的莲花实则硬如磐石,他进不去,里面也没回应。 宋戈继续喊金瑶的名字,不多时,里头才传来一声委屈至极的声音:“我不好,我在哭。” 金瑶在哭。 她在哭? 金瑶撕心裂肺地朝着宋戈哭丧了一句:“我的宝贝没了!我的大宝贝没了!真的没了!” *** 莲花山下,胡春蔓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紧紧跟在她后面都是前来汇报的包家姥姥。 包家算是胡春蔓一手扶持起来的,包家姥姥虽然上了岁数,眼皮子松垮得都快耷拉到了下眼睑,走路也需要靠着手里的手杖,头上重重的九根金钗压弯了她的脖颈,能做到九钗姥姥的人不多,包姥姥如今算是最资深的一个,手下的几个孙女如今也是得力干将。 “胡娘娘可还好?”包姥姥一边说一边瞧着胡春蔓这喷嚏打个不停。 胡春蔓回头看了一眼莲花山,似乎还能看到那莲花洞口的莲花似的,她微微蹙眉:“我怎么感觉山神娘娘在骂我。” 包姥姥呵呵笑了一下,只说:“山神娘娘海量,从不乱怪罪人,胡娘娘想多了。” 胡春蔓点点头,才问:“来的是什么人?” 包姥姥面色凝重:“四个人,两个神兽骨的人,一个是蛇族的,还有一个……她……可能……这不好说,胡娘娘还是亲自去看一眼吧。” 胡春蔓点头,只顺手把手中的灯引递到包姥姥手里,示意她把这灯引带回山楼放好,可就在俩人交手之际,原本都已经变得焦硬陈旧的灯引突然“嚓”地一下燃了起来。 胡春蔓彻底愣住了,整个人似被雷劈了一样,她磕磕绊绊地道:“铃铛回来了?” 包姥姥松垮的眼皮子下倒是没什么太激动的情绪,许是这样的事儿见得多了,她沉声只说:“不急,咱们当年把整个山楼都翻过来找了都没找到,这灯引突然亮了,咱们还是跟着灯引先找找,确定是不是,再去禀了山神娘娘,可别让山神娘娘再失望了。” 胡春蔓连连点头:“对对对,你带着你那几个小孙女去找,我去外头会会那四个人。” 第100章 第14章 姥姥,那灯引又灭了。 丁文嘉只觉得自己的后脊骨痛得很,形容不出来哪里痛,寸寸都痛,她原本以为自己的骨头断了,动也不敢动,可等她被那个叫“老钟”的男人单手提起来的时候,她分明听到了自己骨头咔嚓咔嚓在响。 骨头断没断她不知道,她只觉得痛,这种痛,钻心入骨,还不如直接杀了她。 “西南蛇族正统血脉果然厉害,全身的骨头都被藤条绞杀成这样了,居然还能自己恢复。”那个穿着斗篷的女人慢慢朝着丁文嘉逼近,她拖至足踝的斗篷在地上摩擦出淅淅索索的声音,像是野兽捕杀猎物时的小心翼翼。 她朝着丁文嘉蹲下身,又细又小的鞋尖像是锥子一样,在丁文嘉的手背上轻轻踩了一下,迷迷糊糊的,丁文嘉似乎看到了一双红色的绣花鞋,绣面的款式很老,她只在老家过年的时候看到村里九十多岁的老奶奶穿过。 她们绑着小脚,带着上世纪所流行的“三寸金莲”颤巍巍地搬着小板凳从里屋走到家门口,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慢腾腾地用变了形的指甲掐着嫩嫩的菜梗,她们的小脚和这女人的小脚很像,鞋头尖尖的,脚趾扭曲,被缠足的绷带捆扎到了脚底板,整个脚像是湘西的三角粽子,总归不是正常的形状。 这女人,缠过足?那她的年纪该多大?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了吧,可小山喊她姐姐,若是论这缠足的年纪,小山当喊她奶奶才是。 丁文嘉额上全是汗,老钟提着她的脖颈,像是拽着一只小狗崽子似的,让丁文嘉被迫抬起头看着眼前的人。 “其实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当年海家为何如此痴迷找神兽换骨头,可如今我瞧见你,一下就明白了,任凭谁,都想要你这副不死的身子吧。” 丁文嘉没吭声。 这女人只继续说:“其实小山带你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金瑶的人,你和她一样,身上有股味道,很臭,很恶心,我闻得很清楚,纵然她害死了你那个叫肖金枝的闺蜜,可你一点儿都不恨她,对吧,你甚至感激她,让你摆脱了肖金枝的束缚。” 丁文嘉昂着头,黏糊糊的头发像是沾了浆糊一样,垂在她的眼睑旁,她嗤笑了一声:“随便你怎么想,你们既然能牺牲我去开铜皮古树,那咱们也就不是一波的人了,想杀了我?尽管来。” “我杀不了你。”这女人很有自知之明,“连铜皮古树都杀不了你,我如何杀得了你,我只是在想,金瑶知道你这副心思吗?她知道……其实你也早就想要肖金枝死了吗?她知道……你的孱弱你的义气,都是装出来的吗?她又可曾知道……自打你见她的第一眼,你就晓得……她绝非常人。” “这就是为何,我明知你怀揣其他心思,也愿意带着你来,因为你我本就一样,你我都带着秘密活在这世上,只是你比我会装罢了。” “哐当”一声,丁文嘉被这巨响吓得浑身一颤,下一瞬,一棵巨杉直接倒在了她旁边,锋利的枝丫和棱角直接划破了她的脸,杂乱的叶子将她裹挟得动弹不得,她的脚踝被一枝斜长的碗口粗的枝桠狠狠压住,她抬头,却看到刚才还在自己跟前与自己说话的人已经被小山抱着跳上了树梢。 老钟也在树上,只留了她一个人在下面。 丁文嘉抬头,只觉得眼前笼罩着一片白雾,雾中似站着一个巨人,足足三丈高,颀长的脖子和脊骨微微弯曲,稍微一抖,便抖散了一片白雾。 丁文嘉心里害怕极了,宋戈告诉过她,在野外,如果真遇到猛禽野兽,千万别急着转头就跑,大部分的野生动物对人类都不具有主动的攻击性,越是双方对峙的时候,越需要冷静。 可丁文嘉冷静不下来,这里是万灵洞,是丁旺福在日记里都十分惧怕和崇敬的地方,丁旺福找了一辈子都没找到进来的路,可丁文嘉进来了。 她屏息,就连顺着鼻尖滑落至嘴角的一滴鲜血她都不敢轻易去舔舐,只任由着那滴鲜血缓缓渗进唇瓣、牙缝、咽喉,她整个人都是僵的,她不知道万灵洞里有什么,也从未问过金瑶,她不傻,她既然决定在金瑶面前装作自己不知道灵兽那些辛秘,自然也不能主动问起万灵洞三个字。 她眼看着白雾里那颀长的犹如长颈鹿脖颈一样的影子动了一下,有人从白雾里走了出来,那人的步子很轻,像是没有脚似的,雾气渐渐散去,一声刻意压低的女声缓缓响起:“还以为是有通天的本事,随便一招扫尾,都吓得往树上窜了,开门的方式也太下作了些,以为挟持一个灵兽支系闯门,我这外围的守卫就发现不了了?” 灵兽支系? 丁文嘉有些不确定,不知道是不是在说自己,她只觉得自己手腕被人轻轻拽了一下,猛抬头,只发现一个头上戴着九根金钗的老妪轻轻拖拽着自己的手,她年纪当是很大了,手背如起皱的鹤皮,指尖倒是凉冰得很,她轻声对丁文嘉说:“来,起来。” 起来? 可丁文嘉起不来,她的脚腕被压着了,她动不了。 这老妪微微低头,像是知道丁文嘉的难处,只附身,单手提起这沉如千斤的枝丫,另一只手还不忘提拽着丁文嘉的手腕,又喊她:“现在可以起来了。” 丁文嘉不敢出声,人家说什么她便只敢做什么,她强忍着脚踝扭伤的痛楚站起身,也不喊痛,甚至眉头都不敢皱,她懂规矩,纵然在丁家被父母当独生女宠了十数年,纵然出了社会没吃过太多苦,可她也懂规矩,晓得形势比人强。 “你吓坏了吧。”这老妪声音和善,“你且放心,娘娘在,便没有人能伤咱们神兽一分一毫。” “娘娘?”丁文嘉不自觉地轻呼了一声,又下意识地捂住唇,生怕自己声音太大。 “是啊,咱们的胡娘娘,可厉害了。”这老妪说完,朝着那一团白雾一指,丁文嘉顺着看过去,自白雾里忽而冲出一个身影,速度极快,几乎有金瑶那般快,这人影后面还拖着九条白绒绒的长尾,原来丁文嘉自那迷雾里看到的巨人身形并不是人,而是这位胡娘娘的尾巴。 胡春蔓长尾一扫,顺势挂在树梢,两脚踩在树干上如履平地,蹭蹭两下就追上了骑在树上的三人,小山抱着怀里穿斗篷的女人忽而一闪,幽灵一样又躲到了另一棵树上,老钟速度略逊一些,没来得及,直接被胡春蔓长尾一卷,胡春蔓回头看了一眼,似嘲讽:“看,她们丢下你了,不救你了。” “嗖”地一声,胡春蔓头也没回,直接伸手一揽,这是一块速度极快的石子,是小山扔过来的,胡春蔓站在长满青苔的树干上看着远处身上还背着一个女子的小山,眉目渐渐凝重。 “有本事便来追我,抓着一个算什么,抓到我才是厉害的。” 胡春蔓下颌微微松弛,手心里的石子被她团得火热,她瞬间松手,轻轻吹了一下手心里被这石子炙烫出来的浅浅痕迹,收紧下巴,直接追了过去。 丁文嘉抬头看着俩人在头顶树杈之间不断追逐,犹如鬼魅幽灵,常人的眼睛根本跟不上这俩人的速度。 身边老妪神色也跟着紧张起来,却还是安慰丁文嘉:“你先随我进去,娘娘会解决这一切的。” “怕是不行。”丁文嘉身子没动,只慢条斯理的说,“胡娘娘可能打不过她,怕是……得另一位娘娘来才可。” 这老妪面色淡然:“什么另一位娘娘,咱们这儿,就一位娘娘。” “山神娘娘回来了。”丁文嘉也不藏着掖着了,既然她进来了,还和万灵洞的人打了照面,金瑶早晚会知道,丁文嘉稍微动了动自己的脚腕,还是痛,怕是被砸得不轻,她看了看头顶,似下了很大的决心,“他们三人,虽是扬言来此找山神娘娘的麻烦,可我觉得,他们另有所图。” 丁文嘉咬紧唇瓣:“斗胆问一句,金瑶娘娘的山神铃……还在吗?” “你是谁?” 她是谁?她该如何解释呢?丁文嘉拼了命地动脑子,只突然说:“山神娘娘回来的时候,是不是还带了个年轻男人?叫宋戈的?我是他姐姐,宋戈的姐姐。” *** “什么人?还非得我去打?”金瑶坐在莲花洞里的玉石台上,听着洞外包家姥姥恭恭敬敬地请她出去,可金瑶的声音听着并不着急,她是十分清楚胡春蔓的实力的,这世上,除开昆仑那位靠腌臜手段巩固地位的玄女,能打得过胡春蔓的人,怕是一个手就能数过来了。 胡春蔓自己也说过,她之所以有镇守万灵洞的底气就在于,这世上打得过她的人不多,而那些真正能打得过她的,一般都不屑于和她动手。 怕不是这洞内的姥姥们太久没遇到麻烦事儿了,一点儿风吹草动就紧张得不行,还来请金瑶出山。 “这人……很年轻,看着十五、六岁,可身手……怕是数一数二的。” “胡春蔓对上她胜算几何?” 包姥姥犹豫半晌,才如实说道:“一半一半。”她立刻补上,“可那小姑娘怀里还抱着一个人,而且,两人对战时,她还光着脚。” 怀里抱着人,还露着脚丫子,胡春蔓还只能和人家打个平手? 这也太丢狐了。 金瑶慢慢走出洞口,她看着这湛蓝的天,天上没有一丝云,很早很早的时候,她听过一个预言,江山更迭,昆仑不敢杀她,只敢囚着她,困着她,是因她是天生的定山者,她若是死了,地动山摇,生灵涂炭。 可这次她重出苍山,鲲眼敢杀她,还有一波人默默跟着她,想要动她,许是……她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娘娘不要多想。”包姥姥似察觉到金瑶心中忧虑,只安慰了一句,“许只是一个年轻出色的后辈罢了,况且胡娘娘百年前受过大创,功法自然不如之前随娘娘修炼那般深厚,刚有人形的时候,连小少主都打不过,也是这俩年,才略有起色。”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金瑶看着远处的山楼,今日天气大好,金瑶眼神不错,纵是隔着老远,也能看到山楼里有人在进进出出,十分匆忙,瞧着不像是收拾包袱跑路,倒像是…… “她们在找什么?”金瑶忽而问。 包姥姥垂头,不知是为恭敬还是只为躲避金瑶审问般的眼神,只道:“胡娘娘最喜欢的一柄簪子找不见了,说是准备送给金瑶娘娘的,大家都在找呢。” 都这个时候了,谁还操心簪子? 不过金瑶无心去管,她回头招宋戈过来,吩咐他:“我要出去一趟,你不宜一人待在莲花洞,你随我一同下山,待会儿让她们找个空屋子让你待着,你哪也也不必去,就等我回来。” *** 金瑶走前,包姥姥殿后,才是下到山腰,便瞧着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疯了一般朝着包姥姥跑了过来,也来不及顾及还有金瑶在侧,便急急忙忙地报了一句:“姥姥,那灯引又灭了。我们还找不找?搜不搜了?” 100-110 第101章 第15章 他的心脏、脾胃、肝胆、血脉…… “灭了?”金瑶提了个心眼,反问身边的包姥姥,“灯引?是春蔓为了追索我那铃铛设下的灯引?” 包姥姥没吭声,只示意来报信的小姑娘赶紧走,脸色略显难看,唇角微微一扯,才是如实答:“是,娘娘入洞后,那灯引突然燃了起来,娘娘生怕扑了一场空,才命我们先找,若是找到了或者有了那么丝丝的消息,再来禀了娘娘。” “罢了。”金瑶无心多管,她的心思早就被外头那几个闯入者牵了过去,她挥手示意,“她自小学习法术就有激进,常常一年就学了人家十年的功夫,怕不是这灯引没做好。” 金瑶转头看向宋戈,宋戈亦是刚好抬头看向她,俩人也没多说话,金瑶刚要开口嘱咐,宋戈便张嘴答道:“我好好待着,不给你添乱。” 他倒是懂事,就是懂事得有些过了。 金瑶没多说,只点点头,一路无言,只走到山下快要分别的岔路口时才对宋戈说:“你等我回来。” *** 外头,战况略显胶着。 胡春蔓虽占尽了主场优势,可一路追着前头背着人的小山,时间长了,腿脚明显慢了下来。 这小姑娘,看着瘦瘦小小,背上还背着一个,可跑起来不会累似的,东窜西窜,像是一只小松鼠,灵活的很。 可胡春蔓不知道的是,小山看似灵巧,可额上也渗出了密密的一层汗,她面色赤红,双颊滚热,大口喘气,却还是不肯认输,她一路安慰着背上的女人,一路不要命地跑。 她和胡春蔓不同,胡春蔓追她,若是追不到,大不了退而求其次,退居山门,大门一闭,再设法毁了这幻术造出的林子,直接取了她俩的性命,无非就是事后麻烦些,要重新造一片林子罢了,最多,就是名声受损,不过万灵洞避世多年,这点儿名声早没之前值钱。 可小山不同,她若是不跑,她和背上的人可都没命了。 “我是有名字的。”小山背上的女人突然奄奄一息地说,“我最开始,只是海家远房的一支,当年逃难时,我家人还改了姓氏,不姓海,改姓汪,我原本也是姓汪的,可我已经忘记我原本的名字了,只记得,我阿爹喊我英子,我或许叫汪英,又或许叫汪英子,也可能,是叫汪什么英,我都不记得了。” “哦,对了,我记得我还有个妹妹,生得比我好看,秀秀气气的,可我也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只记得她很小的时候,喜欢和我玩秋千,她奶呼呼的小手紧紧拽着秋千,一直在喊,姐姐再推高一些,对了,她还喜欢和我玩踩影子的游戏,总是追着我,又追不上我,一旦追不上,就会哭,我就得哄她,蹲在她旁边,让她狠狠地踩我的影子,她才会笑,小山,有时候,我觉得你很像她,可你从来不会踩我的影子,你说我是你的恩人,总是待你很好,可小山,救我的是你,如果没有你,我早就死了。” “姐姐,你莫说话了。”小山心里头猛地坠了一下,虽没回头看身后人一眼,她可分明能感觉得到,背后的人的身体在慢慢变凉,她的生命在流逝,小山心里很难过,可她不敢停下来。 “不过后来的事儿我记得很清楚,1924年的冬天,我被领进了海家,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她躺在棺材里,面色栩栩如生,可又很假,从眉眼到下巴,都像是蜡捏出来的,硬邦邦的感觉,没有一点儿光泽,我听着带我进来的人说,这个女人的尸体已经被劈得焦黑,是一个极其爱她的男人,寻遍了天下的能工巧匠,用蜡做了一副面具出来,因为他晓得,这女人相当爱美,是绝不愿意枯糟着身子走的。” “我被带过来,没有别的用处,只因为这女人身上有一副凰骨,她死了,可凰骨不能浪费,于是乎,那副骨头,从她的背脊里取了出来,安到了我的身上,按道理,活人换骨,是要清洗完骨头上的记忆再换的,可偏偏我没有,换完骨头后的那一年,是我最痛苦的一年,我时常会觉得头痛,胸闷,脑子里总会浮现出很多不属于我的画面,是那个女人的记忆。” “小山,那些记忆很痛苦,一点儿也不美好,好像这样说也不对,十八岁之前,她貌似还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少女,她和我的妹妹一样,喜欢捉人的影子,可她最爱捉的那个人,后来却成了她的噩梦,我有了她的记忆,渐渐的,我有些分不清我到底是她还是我自己。” “姐姐。” “我让你喊我做姐姐,也是因为……我总会想到我那个妹妹,我俩生来就是被海家利用的傀儡罢了,我好歹……还被换上了这个女人的骨头,看在这女人的份上,我苟活多年,寻到机会才偷跑出来,可我那小妹妹,却不知道死在了哪年,如果没死,也不知道过得如何。” “小山,你把我放下吧,你与常人不同,这么些年,我利用你,妄图让你潜入地下长白偷走山神铃铛改天换日,幻想着要你去替我报仇,去替身体里那股恨意报仇,我想要你屠了江海两家,可如今,我是看不到了,不过你要记得,拿了铃铛,回山东,先去济南,再去青岛,就是我上次指给你看的那家白房子,那栋别墅,里面的人,你一个也别放过,都杀了,记得了吗?” 小山哽咽难以言语,还想回头看一眼,只忽而觉得后背一空,背上的人不是坠了下去,而是被一股力道给狠狠地拽走,她猛地转身,后背却突然撞上一人手掌,她眼睁睁地看着方才还背在背上和她说话的“姐姐”被胡春蔓一尾缠住,顾不得后背撞上了人,只红着眼睛想要从树上跃下去追,可她衣领忽而一紧。 “走什么?”金瑶只用两指便能轻松钳住小山的领口,她还以为这小姑娘有多厉害,虽当时在巷子里见过她的身手,不过这里是万灵洞,多少是金瑶的主场。 小山回头,两条落在肩头的麻花辫半垂着,她眼睛泪汪汪的,晶莹得和玻璃珠似的。 “定山者是不会哭的。”金瑶像是早就料到小山身份不同寻常,她像是在这个岗位干了许久的摸鱼老员工,言传身教地用手指头勾了勾自己的眼角,教导小山,“擦干泪。” 小山猛地回头,鼻子一吸,忽而朝着金瑶狠狠地奔了过来,她手中无刀无刃,背上还背着一个,金瑶侧身一闪,躲过。 “你是来找山神铃的?”金瑶微抬下颌,轻蔑地朝着天上一瞥,“是昆仑指引你来的?” “我不懂昆仑是什么?”小山眼睛通红,眼珠子像是在血水里泡过似的,“姐姐拿了山神铃,只是想杀了那个负心汉罢了,没人指引我,我只替我姐姐活。” “谁告诉你山神铃在这里的?” “没人。”小山扭头,她背上渐凉,人死了之后,没了力气,会变得很沉很沉,小山知道背上的人已经死了,她应该放下,可她舍不得。 “该放下了。”金瑶轻声一句。 小山前一秒似还沉浸在悲痛之中无法自拔,忽而眼神飘忽迷离起来,像是失了魂魄,她慢慢蹲下身子,双手抱着背上女人的臀部,轻手轻脚地把她放在绵软深厚的松针上。 “起来吧。” 小山应声“嗯”了一声,直起身子,木偶似地朝着金瑶走了两步,停下,直愣愣地看着她,也不言语。 金瑶从鼻腔里哼出一声绵长的气,继而转身,朝着万灵洞山楼的方向走了两步,第三步抬脚的时候才半侧过面说:“跟上。” 小山像是被什么东西操控了一半,毫无生机地点点头,跟着金瑶屁股后头慢腾腾地走。 *** 金瑶原本是想先回山楼和宋戈汇合,再细细问那灯引的事儿的。 可没想到,回去的路上倒是和胡春蔓撞上了,胡春蔓身后跟着一个九钗姥姥,这姥姥看着有些面生,不过金瑶姑且还有些印象,好像是之前跟着天池鳌婆的那一位,印象里,这位姥姥在鳌婆驾鹤西去后,便回了东海老家,当时还是万灵洞小少主当家,特批的让她带了不少珠宝回去,可人家一件没要,没想到,这时隔百年,人家还是回了万灵洞。 也好,有这样德高望重的姥姥帮衬,胡春蔓该是安心不少的。 金瑶没多关注这位姥姥,倒是认出了这姥姥背上扛着的人,是个女人,手长脚长的,看着个子挺高,从身上的着装和半露出的面庞来看,金瑶不难认出她是谁。 “怎么来的?”金瑶问。 胡春蔓往后瞅了一眼:“西南蛇族,估计是被虏来当开门的钥匙了,待她醒了,送她出去便是。” “先留着吧。” 胡春蔓翻了个白眼:“我和滇池的那位辛总虽然关系不差,可也没好到收留他族人马,这两年,他在滇池大搞信息化,哄得昆仑一愣一愣的,给他拨的款,可都是从我这儿克扣了出去的,我留他的人,我还得多出伙食费呢。” “你这么小气呢?”金瑶眯起眼,忍不住揶揄。 胡春蔓理了理自己的白裙子:“我小气?你怎么不说昆仑小气?拨款就拨款,直接加钱不就好了,非得减了一边的去补贴另一边的,我这可是女子当家的地方,一个月下来,脂粉钱都不够。” 胡春蔓抱怨完,又看了一眼金瑶身后一声不吭的小山,这姑娘长得俊啊,两条麻花辫又黑又长,额头的刘海儿倒是乱了些,可刘海下那双眼睛真是好看,只是如今看着没什么神采,像是被人摄了魂似的。 “这么容易就搞定了?”胡春蔓歪着头,心中忍不住盘算,金瑶到底还是厉害些,她追都追不上的人,人家兵不刃血,直接收编。 “没搞定。”金瑶回头瞅了一眼小山,“我搞不定她,她与我一样,都是天定的命格,只是她当时情绪不稳,破绽太多,才被我出马通灵,这种小把戏维持不了多久的,待她醒来,势必又是天翻地覆的一遭。” “将她先关到莲花洞去?”胡春蔓细细盘算,“纵是再厉害,可那莲花洞口的两株佛莲是你和那老匹夫当年联手设下的,总能抵挡一阵,若是不能,我这儿也没其他地方能关这尊大佛了。” 金瑶先是点头,继而想到之前灯引的事儿,朝着胡春蔓走近两步,才低声说:“灯引时灭时亮的事儿,我有个猜测。” *** 看在金瑶的面子上,包姥姥给宋戈安排的屋子还算是阔气,一间两进两出的院子,里屋里有天井,光线明亮,白天在屋子里也不必点灯,这里不比外头,没有网络没有通信,手机在这儿除了自拍录音,基本就是个摆设。 屋子里除了两把圈椅,也没能安坐的地方,看得出来,这院子也是许久没人来过了,桌子上厚厚的一层灰,宋戈都不敢搁手,只能乖乖巧巧地坐在椅子上,双膝并拢,无聊了,就拿出手机翻翻之前的照片。 很多都是他在客栈拍的,每到花季,他总喜欢端着镜头和手机到处拍,前两年他扦插活了一株蓝雪花,连续两年每天都给这株蓝雪花做记录,700多张照片,特意做了个快进的集锦,凭着这个视频,还在贴吧里小火了一把。 宋戈一张照片一张照片地往后滑,年初的,初春的,一直翻到四月份。 第一张里有金瑶,当时她站在Somehere客栈的露台上吹风,宋戈在拍花的时候不小心把她拍了进去,金瑶本人比照片里要好看许多,不过也还算是上相,脸小四肢长,看起来很是苗条,照片里,金瑶靠在栏杆上,只穿着一件细带子的吊带,露出个侧脸,看着远方。 宋戈往下滑了一下,还是刚才的那个场景,不过金瑶转过头来,像是看着拍照的宋戈,宋戈觉得有些意思,当时的他怎么没发现,还傻乎乎地一直对着自己露台上的月季全方位拍个不停。 宋戈不自觉地有些脸红了,往下继续滑,还是一样的场景,金瑶朝着镜头笑了,浅浅地笑,若不是她略弯的眼睛,微微鼓起的脸颊,宋戈也定然发现不了,她是笑着的。 金瑶笑起来真好看,真的很好看。 宋戈看着这照片,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继续往下翻,都是花,没什么不寻常的,继而是长沙的照片,黄兴路步行街,是金瑶捧着个大西瓜还插着一个不锈钢勺子让他拍的,橘子洲头,是金瑶抱着两杯奶茶三兄弟,还有湘江边上、杜甫江阁、岳麓山下,甚至是宾馆里,都是金瑶对着一桌子的小笼包和煎饺的照片。 这姑娘真是走哪儿吃哪儿啊。 宋戈脑子里全都是金瑶那句“我受伤了,要吃东西才能好”。 也挺好,人家生病出医药费,好家伙,金瑶生病只要出伙食费。 “怕是很难养得你起啊。”宋戈低声嘀咕了一句。 “你养谁?”忽而,头顶一声女声像是一声惊雷,直接把宋戈轰得外焦里嫩的。 宋戈下意识地摁下手机锁屏,抬头正对上胡春蔓笑得十分诡异的那张脸,身子往后一缩,手机立刻揣进了裤口袋里。 几乎是同时,胡春蔓手指头一勾,直接勾开了宋戈冲锋衣的拉链,她刚才碰了他吗?没有吧,她只是勾了勾手指头啊! “做什么!”宋戈有些破音了,他想夺门而逃,却发现自己双腿跟灌了铅似的,根本站不起来,两只手被牢牢黏在圈椅把手上,动弹不得。 胡春蔓从身后掏出那盏特意为金瑶的山神铃捏做的灯引,放在宋戈身边,灯引嚓地一下亮了。 胡春蔓面露得意的神色,却还不知足,直接扯开宋戈的衣服,手掌直接贴到宋戈的心口,仔细摸查。 宋戈张嘴欲喊,却发觉自己也喊不出声来,他紧咬牙关,后槽牙磨得咯咯作响。 门外,金瑶倏尔说了一句:“你让她摸吧。” 听听!这叫什么话?让她摸? 宋戈面红耳赤,一半是被胡春蔓给激得,一半是被金瑶给气的,不对,是一大半都是被金瑶给气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且就罢了,金瑶居然还是给人家递刀子的那一个。 “果然是。”胡春蔓确定了,她眉目一亮,扭头便对金瑶嚷到:“这小子就是你山神铃铛,难怪,当时他随你一进莲花洞,我那灯引就亮了,他出来后,那灯引又灭了,这便是说得通了。” 胡春蔓兴奋极了,蹭蹭两步走到金瑶跟前:“你走后,你那山神铃思念旧主,在莲花洞日日思念你,灵气一到,便偷跑了出去,起初无形,后逐有人形,成了落在你苍山山神庙前的一个婴孩,在我这儿,山神铃是三十年前没有的,你是二十五年前捡到的他,他花了五年的时间找到你,这也说得通。” “他如何寻的我?”金瑶声音很淡。 胡春蔓思索后才道:“他寻你,就像是祝知纹的鹿角寻你,只跟着你的气味,你的痕迹,一点儿一点儿地找你,所以才花了五年,不过想想,你的铃铛倒是比他的破角厉害许多,才花了五年便找到了你,到底是同生共死的法器和主人,这情分,也不是他那破角能比的。” 金瑶目不斜视,看都没看宋戈一眼,只继续问:“他既是我的山神铃,那我的九枚铃铛在他身体何处?” 胡春蔓蹭蹭两下又跑到宋戈跟前,大手朝着宋戈胸前摸了一轮,仿若将他当做展品,骄傲地展示给金瑶:“就是他的五脏六腑啊,他的心脏、脾胃、肝胆、血脉、手足,便是你那九枚铃铛,你若不信,我炼化给你看。” “不必了。”金瑶抢白一句,说完便觉自己失态,微微低头,也不去看宋戈,只重复,“我是说,暂时不必。” 第102章 第16章 他们无家可归,与我有什么关…… “我有一柄极快的刀,是小瑾从外头带进来的,上有龙泉二字,切肉极利索,虽然短些,可一刀下去,血珠子都不沾染一滴,当年我替小瑾剥骨,用的便是这柄,便宜你了。”胡春蔓洋洋洒洒开始介绍起自己的珍藏宝贝,仿若已经看到将宋戈开膛破肚,掏心挖肺,炼化成铃铛的风光模样。 到时候,金瑶的铃铛在手,她胡春蔓再将手中的洞主印转交,便能了无牵挂地随着金瑶一同上昆仑大闹一场了,这些年述职时受的委屈,忍的白眼,可都是有地方撒了。 胡春蔓摩拳擦掌,期待着一场酣畅淋漓的群殴,几乎完全无视了金瑶冷如青铁的面色,铃铛就在眼前,胡春蔓想不通金瑶为何还不开心。 “他不能死。”金瑶摇头。 这四个字,让胡春蔓惊诧了,宋戈不死,铃铛怎么取出来?她胡春蔓可没这么大的本事,既取了人的五脏六腑还能留他苟活。 “我知道,”胡春蔓回过神来,疯狂点头,不断应和,“你舍不得他,他一路伺候你,你用惯了,用顺手了,就想之前伺候你的小花小翠,她俩出嫁时,你不也是念叨了好些年,可他不是人,他只是铃铛罢了,你总不能对一堆叮叮当当金铃铛动了真情。” 胡春蔓脑子转得飞快,又出了个主意:“这样吧,我帮你照着捏一个人出来,和他一模一样,语气也一样,神态也一样,性格勉强也能一样的,不对,性格还能更好一些,任你打任你骂,还能同你一块儿长生不老,寿与天齐。” 金瑶摇头:“那也不同。” “有何不同?”胡春蔓逼近两步,鼻子都快要怼上金瑶的下巴了,她踮着脚,和金瑶平视,皱眉问,“我便不懂了,小瑾涉世不深,被那长得俊的男人哄一哄骗一骗便跟着人跑了,我也就算了,老匹夫性格古怪,能遇到一个忍他的,我倒是还想谢谢人家,他们一个两个闹腾也好,为情所困也罢,那都是他们,可山神娘娘您是什么身份的人?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不让我动手替你挖他的心,是因你真的喜欢他,他有什么好喜欢的?” 胡春蔓叹了口气,脚跟落地,微微颔首:“纵是他千好百好,可他连人都不是,你喜欢有什么用?” “喜欢本来就是没用的。”金瑶转头,她透过一指宽的窗户缝隙看着屋内被困在椅子上的宋戈,他明知道自己挣脱不开,却还是努力地扭转着脚腕,抽动着双臂,用力用到脖颈上青筋暴起,满头是汗,他喊不出声音来,便使劲地用脚尖敲着石砖地面,声音很轻,略带闷响,若是不仔细听,也听不出来。 对于宋戈来说,挣扎是没用的,可他还是没有放弃。 “我以前不理解人,他们总是会做很多无用却又耗尽心力的事,譬如十年寒窗无人问,再譬如……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我镇守昆仑时,很擅长权衡利弊,我只做对昆仑有用的事,可最终,还是落得被贬谪的下场,来了长白,我倒是学会懒散一些,起初你携灵兽投奔,我并不想开山门迎你们,因对我来说,此事并无益处,依我的性子,我若是管了,便不是管一阵子的事儿,而是一辈子。” “诚如我所料,你这个喜欢惹事儿的小狐狸,惹了一波又一波的麻烦,我替你们平了一趟又一趟的荆棘,你说,有用吗?” “有用啊。”胡春蔓双目逐渐泛起红润,“你救了许多无家可归的……。” “他们无家可归,与我有什么关系?”金瑶抢白道。 胡春蔓张张嘴,哑然,喉咙一滚,只闷声道:“合着我这么些年,都是在麻烦你了?”她挺不甘心的,她满心满眼都是替娘娘打算的,她是盘算着豁出性命去帮金瑶的,到头来,竟成了她的不是。 这场景让胡春蔓想到几年前和九婴的一场争辩,貌似也是为了情爱争论,九婴笑她当了一辈子的黄花大闺女,心智未开,丝毫不懂男女情爱,把万灵洞打理得犹如娘子军,油盐不进,就连滇池那边送来的许多好东西,胡春蔓也不肯接受,更是将辛承送来的一整套通讯设备碾得稀碎给人家又送了回去。 临走前,胡春蔓更是指桑骂槐地好一阵痛斥:“辛承这人,年纪不大,手段挺深,他不就是在去年年底述职时得了昆仑青眼,他那一套什么信息系统我根本不需要,活了这么些年,连族里的人名都记不住,还得上个什么系统查,他这滇池管得也挺窝囊,瞧瞧我,哪家孩子哪年生,生的时候天色如何,树上停了几只鸟儿,路旁开了什么花,我闭着眼睛稍微想一想,都能记起来。” 当时九婴也在场,听着胡春蔓骂了好一阵,才笑着说了句:“男人的献殷勤到了你的嘴里,全成了炫耀,你这样,将来可怎么办。” 也便是这句话,俩人当即吵得不可开交,不过俩人吵吵闹闹的风格大家已然适应,并没觉得多出格,反倒是今日金瑶与胡春蔓的气氛,让屡次想要进来禀报的包姥姥连连顿步,只敢在院子外头静静等着,可不敢上前多迈一步。 胡春蔓和金瑶的关系素来是极好的,虽平日里见得少,可逢年过节胡春蔓总是会拉着小少主的手去给金瑶磕头,起初胡春蔓是有私心的,金瑶厉害啊,纵然是个被贬谪的山神,那也是当过昆仑山神的神,守着昆仑大门口的神,万万年来都没人打得过的神,有了这样的狠角色傍身,也不怕自家的小瑾将来受人欺负了。 “我若是知道,被小瑾磕了这么些年的头就得在你出事的时候把我的山神铃借出去,当年她磕第一个头的时候,我就该跪着磕回去。”金瑶像是知道胡春蔓心里在思量什么似的,她侧目,用指尖轻轻挪着窗户缝。 窗户缝渐小,直到两扇窗框闭得严丝合缝,不漏一丝风,金瑶才对着胡春蔓道:“人,我保了,昆仑,你也不必上,我不介意我的铃铛在万灵洞丢了,你也别想着要去挖宋戈的心,咱们两清了。” 金瑶招手,朝着身后画了个圈儿,屋内,宋戈正努力地伸着脖子想要挣脱胡春蔓设下的寸步圈,术法突然失效,宋戈没有准备,直接连人带椅子栽在了地上,他没多想,直接从地上爬起来准备闯门出来,却发觉大门又被金瑶给封住了。 莫说在屋内的宋戈,在屋外的胡春蔓也打不开。 胡春蔓愕然回头,只瞧着金瑶往院子外头走去,她像是知道包姥姥一直在外候着,还未走到,便扬声一句:“有什么话快说。” 包姥姥略微犹疑,还不知道这番话是对着自己说的还是在问自家胡娘娘,却听到自家胡娘娘委委屈屈的一声喊:“你就这样不要我了吗?” 喊声中带着丝丝悲痛,还有些小女儿的娇嗔。 “我不会不要你。”金瑶虽是这样说,可依旧没有回头,跨过门槛,直接朝着侧手边的包姥姥问:“谁醒了?是那西南蛇族,还是莲花洞的那位?” 包姥姥垂头拱手:“都醒了,一个闹着要见您,一个闹着不要见您,我这才是慌忙来禀。” 金瑶倒是没细问,只说:“挺好,我偏就想见见那位……不想见我的人。” *** 山楼。 万灵洞初创时,山楼还有只有几排矮矮的高脚楼,后来人越来愈多,屋子便是越盖越高,高脚楼依山而建,顺势就形,跨过瀑布,绕过古松,把垂柳当帘,视奇石为壁,依山盘桓,建了足足九十九层,胡春蔓便是住在顶楼。 山腰处有一株需两人合抱的三角梅,繁花似褥,一到花期,漫山的红色,极为壮观。 关着丁文嘉的地方便在这三角梅枝叶的最下面,二层山楼的一个小房间,之前也是住过人的,临时拿来关着丁文嘉,也算是省事儿。 金瑶进屋的时候,丁文嘉正在自己个儿给自己上药,她手背上有一块极大的擦伤,直接擦掉了整块的皮,露出血红的肉色,袖口上都染满了铁锈红。 “上药做什么?你蛇族天赋异禀,待一会儿就自己好了。” 丁文嘉低头,说得很是直白:“我低头上药,我不就得抬头看你了吗?多尴尬。” 这语气还算是好的,金瑶甚至还听出了一些愧疚的味道,看来丁文嘉口中的“不想见自己”,和金瑶所理解的有些出入。 “我还以为你是恨我的,恨我恨到不想见我的那种。” “我恨你做什么?”丁文嘉抬手,把带血的棉球扔进面前的托盘里,也对,她本就不需上药,她目光低垂,刻意躲过金瑶,“我骗了你,你该是恨我才对。” “噢?”金瑶顺势坐下,优雅舒展地翘起二郎腿,身子一斜,胳膊肘一抬,手背撑着下巴,饶有兴趣地问,“你骗了我什么?不对,是你又骗了我什么?” 第103章 第17章 你怀疑谁?我认识吗? 丁文嘉愣了一下,也就是一瞬间的功夫,金瑶如数家珍般给她数落起她的条条罪状:“是骗了我你早就想借用我的手除掉肖金枝?还是故意把你父亲留给你的日记给我,转移黑月的视线?亦或者,是偷偷用宋戈的手机定位跟踪我俩?” 金瑶往后一仰,忽而觉得后背空空,这才意识到,自己坐的不过是个没有靠背的圆凳,并非她山神宝座,也不是宾馆里舒心温馨的沙发。 罢了,必要时刻,不讲究这些。 “你都知道?”丁文嘉黯然失色,原本的她,像是怀揣着一个秘密的小偷,自以为是地在金瑶面前怀璧逃窜,常常以自己没有引起金瑶疑心而自傲得意,可如今呢,她的隐身斗篷被金瑶一点点地撕开扯下,金瑶虽只是寥寥几语,可丁文嘉知道,若是细讲起来,自己那点儿小心思,怕是要被金瑶扒拉得连底裤都不剩下。 破罐子破摔吧,反正已跌坠到谷底,她还怕什么呢? “是因为我弟吧。”丁文嘉昂起头,她脸上还有数道擦伤的痕迹,胭脂一样的红色顺着她的额头爬到眼角,蛇族的天赋果然出色,这些擦伤的痕迹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愈合,且就丁文嘉抬头的功夫,金瑶便亲眼瞧见一条针一样的小疤重新长好。 “什么?” “因为宋戈,你才没有揭露我,你担心如果和我撕破脸,他会为难?你不想让他为难。” “不是,”金瑶摇头,“他是个明白人,他不会为难的,如果因为这么点儿小事儿他就要犹豫不决的话,那他也太愧对我这番厚爱了。” “那是为什么?” “丁文嘉。”金瑶鲜少直呼丁文嘉的名字,“你非要问我为什么,我只能说,是因为你还没有重要到我要和你计较的地步。” 金瑶指了指自己:“我这个人心很大,但凡不影响我风花雪月的事儿,我都能放过,你觉得……你会比长白山秋季落下的第一片树叶,冬天里飘下的第一粒冰籽更加重要吗?” 更加重要吗?重要吗?吗? 这段话不断地在丁文嘉脑海里回荡,是啊,她高估自己了,从初中到大学,一直拿着奖学金往家里捧奖状的人,一直在开学期末都要上台演讲的人,一直活在聚光灯下就连跨行开拳馆都能拿到全国百强的人,突然不被关注了,她还真……有些不适应。 “原是我们对你来说都不重要啊。” “不对。”金瑶改口纠正,“宋戈就很重要。” 丁文嘉听了,忽而失声,继而低声嘀咕重复了一句:“宋戈很重要,呵呵,是啊,他很重要。” “其实一直看不起他的是你,对吧。”金瑶像是戳中了丁文嘉的心事,她看着丁文嘉猛然抬起瞪如铜铃的眼睛,一点儿一点儿地勾勒出她那片小小私心,“其实你一直不大喜欢这个弟弟,虽然在宋戈的印象里,你是这个家里唯一对他好的人,可你对他好的目的是什么呢?是真心为了他好?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 “一个被领养的不受宠的弟弟,恰好满足了你需要释放的温暖信号,你对他有一分好,你就会对外说一分,从初中到大学,你的每个同学都知道你有个被领养的弟弟,肖金枝知道宋戈这么多事儿,也是你说的吧,也许丁旺福死后,你的确对这个弟弟产生了一些感情,可不得不说,在某些时刻,他只是你表演善良的工具罢了。” “你的确很大方,”金瑶点点头,可语气不像是夸赞,“我看过你送给宋戈的那套房产,价值不便宜,可丁文嘉,一个从小什么都不缺的人,给点东西给别人是很容易的,从小到大,你拥有的太多了,一切都来得太容易,可宋戈不同,他和梁霄合伙做生意,梁霄出钱他出力,宋戈一个人承包了客栈几乎所有的杂物,还要兼任摄影师,他每天一睁眼就有干不完的活,只有淡季的每天下午能抽出一个小时坐在他的小露台上发呆,因为到了晚上,他还要去值晚班。” “他很努力,努力去配上自己拥有的资源,努力不去拖你们后腿,在客栈的那几天,我下午总是能看到他坐在自己的露台上,透过错综的月季花枝叶,我总能听到一首歌,他一下午就听那一首歌,不断的循环,他的快乐很简单,简单得和他的人一样。” 金瑶收回有些飘忽的眼神,只低眉看着眼眶渐红的丁文嘉:“当然,我不是说你做得有错,你给宋戈的温暖是真的,让他有所依靠也是真的,这一切都很难得,他是应该谢谢你的,我也应该谢谢你。” 丁文嘉眼皮子往上一翻,语气夹枪带棒:“山神娘娘的谢,我可担不起。” “但是你不该和他们联手。”金瑶话锋一转。 丁文嘉蓦然回头,直勾勾地盯着金瑶,浑身似被冻住,连呼吸都显得小心翼翼。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对吧。” 丁文嘉磕磕绊绊,“我”啊“你”啊重复了好几次,却仍旧组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和魔鬼交易,你不会赢的。” 丁文嘉嘴角不自然地扯了扯:“什么意思?” 金瑶顿了顿才说:“从屯昌回来后那几天,有人一直在用林小玲的微信号和我联系,单方面的,无非是一些问好的话语,我没回,因为我知道对方是谁,不过我也没拉黑,我就是想看看,他到底想要做什么,我这个人挺无聊的,既然留着林小玲的微信号,就顺手刷了刷她的朋友圈,她的朋友圈大多是在林子里的自拍,各种的,仰拍、俯拍、侧面拍,我能看出来,那是在屯昌的林子,可是有一张今年年初的照片,不是在海南。” “是在苍山。”金瑶一语既出,故意停顿,像是给丁文嘉机会去回忆和反省,可丁文嘉什么也没说,金瑶只能自顾自往下细说,“那是一张很简单的图,她带着一顶米色的遮阳帽,穿着墨绿色的麻布衣,怼着脸拍了一张,没有定位,也没有什么标志性的建筑,可她身后的树,我认得,那是苍山北坡上的一棵树。” 丁文嘉这才是噗嗤一笑:“你认得?” 她眯着眼睛看着金瑶:“那不过是一棵树罢了,这长白上那么多松柏,难不成你都认得?” “我都认得。”金瑶点头,“每一棵,我都认得。” “那不是……。”丁文嘉本来想说,它们都是一样的,恍惚间她明白了,金瑶与他们是不同的,并不是说金瑶是神,他们是人,而是说金瑶的关注点和他们是不同的,她不在乎人,她只在乎山里头的东西。 “然后呢?”丁文嘉本想着听金瑶后头的长篇大论,想来她如此有底气,必定是反复推敲,足以旁征博引,瞧着金瑶微抬下颌淡然自若的样子,想必她已经等着手捏证据打丁文嘉的脸了。 “没了。” “没了?” “对,没了。” “就凭这儿你就能怀疑到我?” 金瑶沉思片刻,像是在认真思考,继而耸肩摊手:“除开和你联系,我实在想不到她为何突然去大理,而且还是偷偷去的,你记不记得在星星民宿的时候,宋戈那位老同学说过,这位林老师……可是几年都没离开过屯昌的。” “所以?” “丁文嘉,我不是在问你,我是已经笃定了你和Yama有关系,在通知你,你觉得……我有必要和你说太多吗?” “没有必要你也说了。”丁文嘉扭头,“你想如何处置我?” “罚你不吃晚饭吧。”金瑶倒是没犹豫,仿佛跨进这屋子里的第一秒,她就已经替丁文嘉想好了下场,不仅不能让她吃,还得让包家那几个爱吃的小姑娘开着门蹲在门口吃给丁文嘉看。 “金瑶!你脑子坏了吧!”丁文嘉“蹭”地一下站起身来,满腔的恨铁不成钢,“你未免太意气用事了,你喜欢我弟弟我知道,我也看出来了,可我勾结外人,打你的主意,按道理你得把我碎尸万段的,你之前知道了,不言语,我当你蛰伏布大局,可你如今揭破了我,你竟然只罚我不吃晚饭,你好歹罚我一些厉害的,譬如断手断脚,或者给我施个咒法,让我生不如死,再不济,你也得像是对祝知纹一样地对我,把我发配得远远的,让人看着我,还专门找那种和我不对付的人看着我,让我日日烦心,你……你……你……你。” 丁文嘉指着金瑶一连说了七八个“你”,半晌也没“你”出个结果来,她一屁股坐回椅子上,赌气似的:“你太让我失望了。” 金瑶觉得好笑:“我不折磨你,你还不乐意了?”她耸肩,不啻道:“你欠虐?” 这倒也不是,丁文嘉冷静下来了,大丈夫能屈能伸,她也不是真想求死,丁文嘉抿唇,还未说话,金瑶便是接道:“你左右也没给我造成什么麻烦,Yama让你干的事儿你不是一件儿也没干成吗?” 丁文嘉眼珠子一瞟,傲娇起来:“你怎么知道我没干成?” 金瑶冷冷哼了一句:“如果你干成了?他会通知小山他们来吗?他这人,做事极爱留后手,发布任务都是一拨一拨地来人,第一拨失败了,第二拨立刻补上,自己从来不亲自动手,倒是能召集不少人马替他干活,其实你和小山的目的并不相同,他们是为了夺取山神铃回海家报仇,我猜,Yama应该是透露了一些你父亲的消息,或者是以此为要挟,逼着你一直跟着我,不管如何,他是冲着我来的。” “他是谁?”丁文嘉蹙眉,“他到底是谁?” “他未必是个人。” “什么意思?” “百年前,玄女为了扰乱昆仑,放出了一股邪祟侵入万灵洞少主柳锦绣身体,引得她背弃万灵洞,放火烧山,还伪造了胡春蔓的书信,引诱小少主外出历劫,后来,柳锦绣死了。” “然后?” “她死了,邪祟去了哪里?”金瑶像是反问丁文嘉,又像是提醒丁文嘉Yama是谁。 丁文嘉沉默了,她抬眼,低头,又抬眼,又低头,大拇指的指甲一直反复扣着食指的指节,一下,两下,直到指腹都被剐蹭出红红的印记,她才小心翼翼试探了一句:“我身上?” “你做梦呢?”金瑶微微蹙眉,她有些不理解丁文嘉的脑回路了,之前巴望着金瑶折磨她,如今什么腌臜事儿都往自己身上揽。 金瑶微顿:“其实,我比较好奇的是,当年玄女放出来的,到底是谁的恶念,为何如此针对长白和我?” “这还有分谁的?”丁文嘉瞪大眼。“你怀疑谁?我认识吗?” 金瑶慢慢转头看着丁文嘉,唇角自然上扬:“你认识。” 第104章 第18章 我有事儿,先出来了…… 金瑶起初是犹豫的,对于丁文嘉,她虽然不记恨,可也没太多的好感,可她还是说了这个故事。 因为她需要丁文嘉身上的特质,西南蛇族虽然受伤可以自愈,可如丁文嘉这种寸寸筋断还能痊愈如常人的蛇族人,凤毛麟角,这万万年来,金瑶也就遇到过丁文嘉这一个。 想来也是,若非这丁文嘉身上有些特别的东西在,金瑶何故与她拆丝穿线般地讲林小玲的事儿? “很久以前,我还能打。”金瑶这故事的开头有些干涩,丁文嘉瞧着她,眼神微微眯起,仿若在说——“你什么时候不能打了?” 金瑶觉得这种疑惑很有道理,便是换了个措辞,精准定位:“封神榜前吧,那时候你还没出出生。” “废话。”丁文嘉轻声呢喃了一句,金瑶没理会她,只示意她认真听,“商周时,百妖横行,姜子牙带兵伐纣的时候,我并不在其中,可祝知纹在,那时候,他还是飞廉,鸟身鹿头,读过孟子吗?” 丁文嘉摇头,又道:“宋戈许是读过。” 金瑶点头:“他喜欢看书,孟子原话‘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说的就是他。” “没懂。” 金瑶深吸一口气,心里想着若是和宋戈说话,怕是不用这般费劲,她还是耐着性子解释:“意思是,他当年是被骑着的一只鸟。” 丁文嘉“嗯”了一声,示意金瑶继续。 金瑶叹气:“和你说话也是困难,你好歹也是大学毕业的,放在古代,好歹也是个乡里秀才,怎地一点文学常识都没有。” 丁文嘉“啧”了一声:“我学理科的,宋戈才是学文的。” 金瑶挥手,示意她继续听:“可当时,祝知纹差点就没被封上神。” “为什么?” “他心有杂念。” “切,这算什么,纣王这种昏庸无道的都能被封神。”丁文嘉咂舌,又解释,“我也不懂,是之前宋戈和我说的。” “不同。”金瑶摇头,“纣王被封的那叫天喜星,掌管人间喜事,图的是他天生的富贵命,给人间姻缘带来好运,可祝知纹什么都不是,他出身妖兽,而且还是半鸟半鹿,羽族和走兽都不喜他,加上伐纣之时,他闯过祸,有过恶念,险些叛乱,是被人发现了才及时悔改,当时封神名单上并无他飞廉的名字。” “然后呢?” “我加上的。”金瑶半捂着额头,丁文嘉看不清金瑶的脸色,不过听着金瑶的语气,似有些悔恨,也是,倘若这Yama真是祝知纹,那金瑶可是从头犯错犯到尾了。 不对啊,如果Yama是祝知纹,金瑶还去屯昌鹿耳洞救他做什么?岂不是自找麻烦? 又不对了,这时间对不上,丁文嘉很早就接到Yama的消息了,可祝知纹是最近才被金瑶救出来的。 丁文嘉想不懂了,只认真地盯着金瑶。 金瑶摊开手,露出半张脸,她眼里写着些许的疲惫,这是她少有的一种情绪:“我虽从未上过封神榜,可早就是无冕之神,我守着昆仑和天阶,亲眼看着他们一个个凡人和妖兽穿得漂漂亮亮的,一步一步跨上天阶,准备超出红尘,而当时的飞廉,顶着断了一半的鹿角,拖着凌乱不堪的鸟羽,上面还有血渍和伤口,而他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铁项圈,项圈内侧有铁刺,直接扎进了他的脖颈,他不能说话,可怜得像是只丧家犬。” “你心软了?” “没有。”金瑶摇头,“我天生就是个心冷的人,我只是觉得他看起来很惨,可至于他可不可怜,应不应该被救,和我无关,我只是守着昆仑大门的人,我要做的,就是确保他们当中不要混进什么奇怪的人。” “那你怎么把他名字添上的?” “很简单。”金瑶耸肩,“因为玄女要去掉。” “然后?” “没了。” 丁文嘉瞪大了眼,仿若听到了比可怜祝知纹更加可笑的原因,她微张唇,反复确认:“就因为那谁要去掉?” “我当时特别不喜欢她,所以当时她做的一切决定我都喜欢去反对,不行吗?”金瑶反问,语气倒是坦坦荡荡,不过这“当时”二字用得好,有股子“物是人非”的味道。 “现在呢?”丁文嘉眉毛轻轻一挑,“你喜欢了?” “对她无感。”金瑶没说谎,纵使她嚷嚷着要去昆仑报仇讨个公道,可对于玄女,她似乎没有之前那般洪水一样的恨意了,虽玄女将自己囚禁了三年,又贬谪于苍山,可金瑶如今心态不同了,她对玄女,无怨无恨,没什么感觉,她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至于玄女对她的感情又是如何,她压根不去关心。 “所以?”丁文嘉想要听个后续。 “飞廉入了封神榜后,被封为风神,他身上的伤逐渐好了起来,鸟羽渐丰满,鹿角也光亮好看,我俩并不是同一支系,相交甚少,后来我犯了一个小错,他替我求情,彼时玄女还不敢罚我,便是杀鸡儆猴,拿他开刀,抹了他在封神榜上的名字,从此天下再无风神,倒是我身边,多了个姓祝的副将。” “那段时间,我俩日夜相伴,感情甚是深厚,配合默契,战无不胜,玄女怕是看不下去了,可祝知纹的名字是她亲自抹掉的,祝知纹落魄之际,无处可去,别人都不愿意要他,是我收留了他,大家也都知道,玄女无从下手,竟起了个诡异的心思。” “她诱骗祝知纹去了昆仑鼎墟,那儿封着天下间所有人的恶念,她想去看看,祝知纹心里头的恶到底是什么,她想借助祝知纹的手,杀我于无形。” “她为何要杀你?”丁文嘉微微皱眉,自打她和金瑶相处以来,听到过不下于十次玄女要杀金瑶的事儿,可究竟为何?杀人总得有动机吧,有人为钱财,有人为爱怨,当然,也不排除玄女心里变态,可能掌管昆仑的人,这点心理素质还是得有的吧。 “一山不容二虎,”金瑶耸肩,又表示怀疑,“我觉得是这样。” 丁文嘉不去追究,只问:“后来呢?” “他俩在鼎墟的场景我并不知晓,我只知道,祝知纹回来后,并无异样,也并未对我动手,反倒是……对我呵护备至,我渴了便给我递水,我饿了便亲自下厨,他做了很多副将本该做的事儿,令我……,”金瑶迟疑,啧啧两声后,才认真道,“令我怀疑是不是给他的俸禄给低了,导致他如此暗示我。” 丁文嘉白眼一翻,仿若开车多年的老司机,语气熟稔地道:“娘娘,您是真没心还是假没意?我瞧着……他从头到尾对你,都不像是单纯的下属对待上级。” “你也觉得吧。”金瑶微微点头,动作幅度不大,还略带诧异,“有点过于谄媚了,我不喜欢。” 丁文嘉扶额,抬手示意:“您继续。” “后来某一天我发现,他的鹿角没了。” “没了?” “对,没了,齐根没了。” “我去。”丁文嘉咬着牙,这得多痛。 金瑶摇头,说了句“我不知道”,继而又点头说:“后来我才知道,玄女喊他去鼎墟的时候,他便猜到玄女会对自己下手,可他不好明面上抵抗,便是将自身所有的恶念暂时封存在自己的鹿角中,好让玄女看不清他的心,据他所说,鼎墟是个极其可怕的地方,没有光,没有亮,他们当时站在深渊中央的石柱台上,周围又冷又热,那深不见底的黑暗里,像是有人在咆哮,又像是有人想要把你往下拽,他费了极大的力气才让玄女相信,他心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恶念可以利用,才放他出来。” “可自打他去了一趟鼎墟后,他压制在鹿角里的恶念便控制不住了,他瞒着我,自己割下了鹿角,扔进了鼎墟里,以为从此便是无事。” 丁文嘉“嗯”了一声,忽而缓缓的说:“可……祝知纹的鹿角不是会变成人的吗?” “你也发现了”金瑶缓缓往下说,“所以没过多久,鼎墟就出事了,这件事儿闹得不小,昆仑诸神花了很多精力去平息这件事,就连当年和我联手创昆仑的天帝,也因此殒命,所以后来才有了玄女的专政,而祝知纹……也是在这件事平息后的第三年,喝醉了酒才告诉我,这阵动荡的起因……竟是他三年前自作主张丢进的那截鹿角。” “那怪你对他虽仁至义尽,却又冷冰冰的。”丁文嘉不由得感慨。 “我一直想知道他那截鹿角里,封印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邪念,让他宁愿冒险偷偷跑进鼎墟丢了它,也不愿意和我多商议一下,诚如你说,祝知纹的鹿角和旁的邪念不同,他的鹿角是可以化作分身的,这样一截东西进了鼎墟那种地方,难免会产生一些奇怪的反应,我怀疑,当年诸神重封鼎墟时,那截东西便跑了出来,并未被封住,后被玄女利用,扰得柳锦绣放火烧长白的,和这截东西,应该也脱不了干系。” 丁文嘉忽而惊呼了一声,喉咙一滚,眼睛睁大,磕磕绊绊的说:“那祝知纹被关在鹿耳洞的时候,所受的惩罚是……。” “山长一岁,角长一寸。”金瑶倒吸一口气,“玄女这是要……利用他的鹿角滋养出什么奇怪的东西吧。” “不对不对,”丁文嘉摇头,“他当年已经把那截鹿角割掉了,再长出来的,便是新的,能有什么恶念之说?” “割不干净的。”金瑶指了指自己额头,“鹿角连骨,他割不干净的,譬如万家的那位万十三,他不就是因为捧了一截鹿角回家,放大了内心自己的欲望,他的欲望,是男欢女爱,是他得不到的那种痛快,所以他夜里做的梦都是那些云雨之事,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我并不知道祝知纹在鼎墟里被放大的欲望是什么,他不肯告诉我,可如今来看,这个叫Yama的多半就是那截逃出来的鹿角,他本身只是祝知纹的欲望,历经沧海桑田,他的能力已经远超祝知纹本身,而Yama处处和我作对,让我不禁怀疑,当年的祝知纹是不是……对我心怀不满。” “他有什么心怀不满的?” “我当时对他很是严苛,他初入我军,规矩不熟,一旦犯错,我都是往死里教训的。”金瑶似想到当年征战时的荣光,大手一挥,“你不懂,军令如山,你只会认为我冷血。” “我这……。”丁文嘉硬生生将自己想要说的话给吞了回去,她紧紧地抿唇,昂头看着金瑶,“说吧,你到底想如何处置我?” “不是说过了吗?”金瑶起身,作势要走,抬腿走了两步才回头,“晚上不准吃晚饭。” 丁文嘉起身欲拦:“我说正经的,不吃晚饭算什么,当年我减肥辟谷的时候,连续一周只喝水都扛过来了。” “我倒是有其他法子让你将功补过。”金瑶总算是说到正题了,经过她冗长又真情的铺垫,如今的丁文嘉什么都愿意往嘴里吞,只要别放过她,让她心里舒坦,金瑶怕是提什么要求丁文嘉都会答应。 “什么?” “我还不确定,你先欠着吧。” 这怎么还能欠着呢,对于丁文嘉来说,愧疚感可是会生出利息来的,当下打她几拳踹她几脚能好的事儿,若是耽搁上一年半载的,怕不是要她拿命偿了。 说话间,金瑶已经出了房门,门外还有俩小姑娘守着,丁文嘉知道这俩小姑娘的厉害,也不敢追出去,只立在原地,忽而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叫了一声:“妈诶,忘了梁霄!” *** 此刻的梁霄正站在街边一动不动,身后的佳园早餐店早就关了门,他看了一眼手机,下午六点了,丁文嘉让他在这儿等着,他便是傻愣愣地一直站着。 最开始,他还是能蹭人家早餐店一张板凳的,可下午四点,人家怎么着也得关门了,梁霄本来想着单独把这板凳给买下来,大街上的,至少让他有个座儿吧,可人家一听就觉得奇怪,两百块钱,就买个他们择菜用的小板凳,这怕不是有什么阴谋吧。 也怪梁霄,大理是网红旅游城市,物价高于收入,客栈自己的定价也不低,久而久之,他对物价都有些模糊了,出口就两百,应当是把人家给吓到了。 可丁文嘉让他等着,他总得等着,他也不敢给丁文嘉打电话,万一人家正火拼呢?他只敢发微信。 梁霄掏出手机,扫了一眼微信图标,忽而看到绿色图标上冒出个小红点,兴奋地点进去,才是一眼,就暗骂了一声“艹”,公众号推送。 真烦,梁霄像是把等待的烦躁气全都撒在这公众号上,歘歘歘几下全点了取消关注才解气。 他转到丁文嘉的对话框里,从上午到下午,十个小时,全是他发的,从表情包到文字,丁文嘉一条都没回。 宋戈也是,至于金瑶,他没敢联系。 都等了一天了。 梁霄不断地切换微信对话框,憋足一口气,跟潜水似的,猛吸一口气,歘歘歘几下,发了条消息给金瑶:“你们在哪儿?” 想着反正都发了,倒不如多问一些。 梁霄继续发:“你知道文嘉在哪儿吗?” 本来没想着金瑶会回复他,没想到对方秒回:“他们在的地方没有信号,都还好。” 他们在的地方? 梁霄继续问:“你们不在一块儿?” 对话框那头,弹出了一个两秒的语音,梁霄点开,贴在耳朵上,瞬间,哓哓风声往他耳朵里灌,金瑶在那头扯着嗓子喊:“我有事儿,先出来了。” 第105章 第19章 你的千年藤能做我几个肉身?…… 梁霄不知道金瑶说的没有信号的地方是指哪里,他只是很想见见金瑶,很想当面问问丁文嘉的情况。 明明电话里都可以说清楚的事儿,梁霄却一再的坚持,金瑶看了一眼旁边的胡春蔓,一只手捂着电话听筒,像是在征求胡春蔓的意见。 胡春蔓知道金瑶是在看着自己呢,可偏生装作没看见,侧过脸,十分矫揉造作地摸了摸身边的松叶,又低头,抚了抚突兀嶙峋的松树皮。 金瑶回:“行吧,你在哪儿?我过来。” 金瑶说完,摁断电话,把手机网风衣里一插,胡春蔓就急了:“你还真去?” 金瑶瞧了她一眼:“你刚才不是没反对么。” 胡春蔓指着自己鼻尖,手指头恨不得戳进鼻孔里:“你刚看不见我满脸写着不乐意吗?”她翻了个白眼,“多少年都没见过外头的人了,我可不习惯。” “得了吧。”金瑶扬了扬下巴,“今天不还从外头闯进好几个么,你不都见了吗?也没见你打架的时候蒙着眼睛啊。” “行吧,”胡春蔓不挣扎了,强词夺理这一招,金瑶回万灵洞之前她胡春蔓也是玩得一溜一溜的,这胡搅蛮缠的鼻祖回来了,胡春蔓是不打算在这方面赢了,她摊手,“去就去。” 金瑶瞧了一眼胡春蔓身上米白色长旗袍,腰侧还绣着缠枝梅花的图样,最近这几年的确出了不少改良旗袍,可胡春蔓这一身,明显走的是复古风,金瑶瞧了一眼胡春蔓这旗袍边上挽的金线暗纹,对她点了点头才说:“咱回镇上,刚好,买一身新衣服,时代变了娘娘,现在已经不兴这个款式了。” 胡春蔓指了指金瑶身上的风衣:“就兴这儿破烂布似的大衣?连扣子都没有。” 金瑶撩起自己腰上散开的腰带,解释:“这就是敞开穿的,要合上就系腰带。”她挥手,“你落伍了,你不懂。” “我不买。” 金瑶指了指自己兜里的手机:“手机是宋戈的,支付密码我知道。” 胡春蔓立刻改口:“买也行。” *** 许是想到不是花自己的钱,又许是胡春蔓真真是太多年未曾离开过长白,纵是在这种菜市场一般的街边小门店,胡春蔓也可以逛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就这三件,我不多买,包起来。”胡春蔓指了指柜台上搁着的三条裙子,朝着靠着柜台哒哒哒发信息的金瑶努了努嘴,像是在示意——“你该付钱了”。 “等会儿。” 胡春蔓一扭头,瞧见店外头站着一个人,牛高马大,脸色赤红,额头带汗,一个男人,在一家女式服装店前反复徘徊,反复朝里头探头看,这本身就足以令人怀疑。 胡春蔓背过身,背对着外头的梁霄,只看着金瑶,小声说:“你是故意晾着他的吧。” 金瑶头也没抬,还在继续发消息,只问:“谁?” 胡春蔓压低声音,整得和特务似的:“就外头那个,别抬头看,诺,你从这镜子里看,”胡春蔓慢慢挪动柜台上一个红色塑料化妆镜,镜子背面还是上世纪90年代最流行的画报女郎,满满的时代感,“看到了吧。” 金瑶抬头,胡春蔓跟在屁股后头就提醒:说了让你别抬头。“ “来了?”金瑶收起手机,“我不是晾着他,是真没看到。”金瑶回头看了胡春蔓挑的几件衣服,嘱咐她,“你再选选,宋戈很有钱的。” *** 店外。 梁霄显然是跑过来的,赤脸红脖的对着金瑶就问:“你们仨去哪里了?” “我有事情要你做。” “我能见一眼文嘉吗?”梁霄擦了把汗。 “不能。”金瑶声音听起来没什么感情,像是传话筒,“我电话里都和你说过了。” 是啊,金瑶说过的事儿,向来都是斩钉截铁不容改变。 梁霄手捂着后脑勺,张着嘴,整个人像是被烧焦了似的,一动不动,他忽而猛地抬手,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不像是做戏,这是十足的一个耳光。 他扇完立刻蹲下,双臂耷拉在膝盖上,声音低沉,听着有哽咽的声音:“我就不该让她一个人追出去的。” 金瑶微微扬了扬眉毛:“追什么?” 梁霄抬起半张脸,猩红的眼眶里有泪水在打转,便是一五一十地把丁文嘉如何从早餐店追出去,又如何嘱咐他全都说了,一股脑儿的,一点儿细节都不放过。 金瑶听了,点点头:“那她还挺机灵的,我还以为他们是商量好的。” “什么商量好的?”梁霄听不懂了。 “没事了。”金瑶显然不想和梁霄多说,相比起丁文嘉,梁霄的思路与金瑶总归有些不同,他所有关心的点都围绕着丁文嘉,而丁文嘉倒是很擅长把自己生死置之度外地去冒险。 其实金瑶有些奇怪,丁文嘉和梁霄的信仰如此不同,为何还能如此坚定地走到现在,可看着梁霄皱起的眉头,紧握的拳头,以及脸上还未褪去的红色巴掌印,金瑶好似有些懂了。 “你去一趟长沙。”金瑶忽而开口,“地址我待会儿发你,你去找这个人,把这包东西给他。”金瑶从兜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布包裹的东西,上面缠了好几层黄色胶带,缠绕得还挺随意的,像是快递站闭着眼睛打包出来的半成品。 “到了再打开。”金瑶反复叮嘱,“就当是为了丁文嘉好,路上别看。” 梁霄自然是好奇的,不由自主地问了句:“什么东西?”他又问,“还得跑去长沙?” 金瑶淡定挪开眼神:“救丁文嘉命的东西。” 梁霄不多问了,只一跺脚:“我去!立刻就走!” *** 长沙。 都正街萌串串火锅店。 姜多寿正坐在二楼窗户边,手里筷子夹着一根食指长的鸭肠,反复烫涮,左手摁着电话细细听电话那头人的安排。 “嗯,知道。” “嗯,放心。” “嗯,会的。” “嗯,一定。” 姜多寿词穷般除了应允还是应允,眼看着手里的鸭肠早就过了“七上八下”的最佳入口时间,他还是机械式地反复用筷子提溜着鸭肠,直到鸭肠都卷成团了,他才挂了电话,把手里鸭肠往自己个儿油碟里一丢,也不吃,只抬头看向坐在他对面嚼着脆毛肚的刁萌萌,意味深长地说了句:“过阵子,长沙要来个人,来找我的,娘娘要我……控制住他,不让他乱跑,保证他的安全。” 刁萌萌不以为然:“那就直接关起来呗?等风头过了再放出去。” 姜多寿叹了口气:“看来娘娘要开始干大事儿了。” 刁萌萌叼着毛肚含糊问了句:“娘娘现在在哪儿?” 姜多寿摇头:“不知道,我也不敢问。”他顿了顿,才又说:“她在电话里问了我一句用芒丙老林的千年藤条捏肉身的事儿,还问我东北白、毛两家会不会,他俩家自然是会的,毛家的老祖宗阿毳是我亲自教了他的,白家的老家主白旗当年也是跟着半神去过芒丙的,我估摸着,娘娘现在不是在毛家,就是在白家吧。” 姜多寿低头,一口把烫老的鸭肠给吞了,嘟囔了一句:“应该是在白家的,电话那头,我好像还听到了胡娘娘的声音,胡娘娘和白家关系好得不得了。”他说完,又嘿嘿嘿地笑了几声,“想想白家的老家主能见到胡娘娘,估计能把氧气管给拔了。” *** 长白山南坡。 自打神兽隐入长白后,胡春蔓为了保留实力想了不少法子,在东北发展出的白、毛两家,就是守护长白山的两道屏障。 长白以北毛家坐镇,长白以南白家为屏,细论起来,终究还是白家与胡春蔓更加亲近一些,除开和白家老家主的交情之外,自然也是白家家大业大,和万灵洞相辅相成。 百年之前,万灵洞大火之际险些倾覆,白家虽然自身难保,没有帮上什么大忙,可小少主敖瑾重振旗鼓后,白家也是第一个举手拥护的,以孱弱之师镇在了长白以南的村镇,也算是表了个态度——万灵洞再怎么落魄,他们白家打死也是不走的。 当然,白家这副热心肠在好事者眼中总归有另一种解读。 白家老家主心仪胡娘娘多年,为了她至今未娶,没有后嗣,不得不找了远房亲戚的一个孤儿当接班人的八卦流传得也是沸沸扬扬。 胡春蔓自然也是听过,可听过又如何?白家人虽比普通人长寿,七十不见老,两百岁姑且算是平均寿命,可相比她这位“老不死”,白家人的寿命不过是白驹过隙。 况且,白家家主世世代代都叫“白旗”,不就是为了营造他们白家延绵不绝的假象么,家主卸任后,老家主才换回自己的真名,上一任老家主算是任期最长的一位,有多长呢?大概是长到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本名,偶尔签字落款还总是写着“白旗”二字,新家主也不避讳,日常签字便是改用盖名字章,好让大家区分,这用笔写的,就是老家主签的字儿,用章子盖的,才是他的。 胡春蔓这次难得踏出万灵洞,还是携了山神娘娘一起下山,白家自然早早地做好了准备。 山下,瓜子花生奶茶一应俱全,新任家主也是匆匆从哈尔滨往这儿赶,至于老家主,就住在长白山下一家五星级养老院,反而比新任白旗到得更早。 金瑶和胡春蔓被白家人接待到了一家民房,外头看着矮墙高树,土砖黄泥的,里头的装修却十分的现代化,屋子里还有一条十米长的养鱼池,里面养着各色锦鲤,瞧着挺贵,金瑶倒是不着急,趴在养鱼池旁边投着鱼食,倒是胡春蔓反复催促:“人还来不来了?” 话说完,外头忽而传来一声极其夸张的吆喝声。 “娘娘,胡娘娘来了,有失远迎。” 声音倒是洪亮,倒是外头没见人影,过了好一阵,才瞧见一中年护工推着轮椅上的老家主缓缓过来。 轮椅上的人虽是干瘦苍老,可容光焕发,他左手还打着点滴,面上罩着氧气面罩,氧气管就架在轮椅后头,方才不过大声喊了这么一下,便喘得氧气面罩上全是雾气。 这是白家的老一任家主,也是多年前和胡春蔓传了不少绯闻和八卦的那位,更是那位随着九婴去过西南芒丙的那位。 时过境迁,胡春蔓青春常驻,他已垂垂老矣。 纵是如此,他看着胡春蔓的眼睛依旧放光,一时间都忘了向金瑶请安问好。 护工将老白旗的轮椅停在养鱼池边,点了点头便出了门,还十分谨慎地关上门,老白旗目不转睛地看着胡春蔓,浑浊的眼珠子上像是蒙了一层水雾,他年纪大了,估摸着也活了两百多年,纵是按照白家人的寿命来算,也是高寿了。 “娘娘……瘦了些。”老白旗眯着眼睛,努力去辨认胡春蔓如今的身形,他有些眼花。 胡春蔓抿抿嘴,他俩也算是老搭档了,万灵洞里的日子过得很快,她不过是有一阵儿没出来,怎地白旗都老成这副模样了? “有事问你,容后再叙旧。”金瑶忽而挡在老白旗跟前,“我想问问你,用藤条编身子的事儿。” 老白旗微微仰头,靠着轮椅靠背:“藤条编身子?”他使劲儿地去想,许久才轻轻点头,“哦,就是芒丙千年藤?” 金瑶点头。 老白旗“啧”了一声又说:“可这事儿,不是问半神或者老姜更清楚吗?” “他俩都在长沙,太远了,我很急,如果要取西南取藤条,怕是来不及,可你这儿有现成的。” “现成的什么?” 金瑶挺直了身子:“当年你从芒丙回来后,不是特意带了些千年藤回来吗?东北和西南气候虽然相差甚远,可白家有的是钱,听说第一批没活下去,你便是又找人去取了一批,还特意造了个玻璃房子来养藤,这么些年,也该是养出了些结果吧。” “哦,是。”老白旗努力回忆起这件事儿,他不掌权已经许久,新任白家家主年轻时倒是时常来请教他,可最近几年,他身子骨不好,好几次都被送去了ICU,白家的事儿,也完全撒手了,可这件事儿,他记得很清楚。 老白旗慢慢看向胡春蔓,轻声咳嗽了几声,呼出的水汽笼上氧气面罩,他喘了口气才说:“当年养千年藤,原本是为了帮胡娘娘重塑肉身的,只不过小少主本事大,没用上。” “现在也能用上。” 老白旗目瞪:“胡娘娘怎么了?” 金瑶摇头:“她无事,是我有事。” 老白旗目光渐渐淡下,忽而又皱紧眉头:“山神娘娘你……。” 金瑶慢吞吞地说:“你的千年藤能做我几个肉身?我全都要了。” “全都……要了?” 【第五卷·玄女】 第106章 第1章 今天月亮真圆啊 人间爱吃瓜,神仙界其实也是极爱八卦的,玄女到底长什么样这一点,作为神仙界多年来的未解之谜,流传过许多版本。 有好的,自然也有坏的,从美若天仙到丑陋不堪都有。 有好事者更是巴着脸过来问金瑶,作为世上为数不多见过玄女的人,金瑶的嘴是多少人想要撬开的八卦之源。 “不算太差,不算太好,你长得好看她便好看,你长得不好看她便不好看。” 金瑶的回答神乎其神,那些不死心的人还会继续追问,亦或者换个人继续来问,金瑶那阵子也是闲得没事儿,天下的妖孽都已经扫平,她每日不是坐在昆仑天阶上头嗑瓜子,就是向祝知纹展示自己三口吃掉一个桃子的绝技。 可金瑶的回答又是如此专一,每次的说法都是一样的。 山神娘娘虽然活泼,也不算是个爱睁眼说瞎话的人,难不成这什么你好看她好看的说法是真的? 不过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倒是有个不起眼的小神仙妄自猜测了一句:“难不成,是你长什么样子?玄女就长什么样子?玄女娘娘是面镜子吧。” 这话说得让人毛骨悚然的,合着就是没人见过玄女的真容呗。 可如果真是这样,大家倒是愈发对玄女的模样起了好奇,带着一股猎奇的心里,有那么一小伙人就曾偷偷摸摸地进了玄女住的侧殿,当时玄女已经是天帝最得力的徒弟,天帝跟着金瑶开天辟地,元气大伤,后修养复原,精神抖擞了好一阵,下了次凡间,忽而又旧疾复发,眼看着身体就垮了下去,请了多少人来看过都不见好。 逐渐的,作为天帝的首席弟子——玄女,慢慢替隐居的天帝上传下达,以至于后来,众神只见玄女不见天帝,流言渐起,便有人猜忌,这玄女口中的政令到底是李鬼还是李逵? 金瑶自然也担忧过,可她自诩是一个不爱管闲事的神仙,为了维持人设,纵是心中万分担忧,面上也得装作蜻蜓点水般冷静,可私底下,她也是安排祝知纹去打听过的。 无果,没人知道天帝的情况。 依金瑶猜测,除开她之外,应当还有不少人都派人去打探过,不过既然祝知纹都打听不出什么,其他人应该也是一无所获。 好在玄女虽然逐步掌权,可面子上还是给足了,金瑶的事儿,她一概不过问,金瑶要做什么,她也是通通批准,久而久之,大家似乎都忘了,这昆仑的主人到底是谁。 可习惯于安逸的金瑶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切都是人家在韬光养晦。 想想金瑶才从昆仑到长白,从长白到被囚于昆仑冰玉,再被流放到苍山,也不过是两百多年的时间,对于神仙的寿命来说,不说转瞬即逝,也并没有多长。 玄女,是个极能隐忍的人。 这样的人,如果不露出马脚,是不好对付的,不过好在……她已经露出破绽了。 “她这个人,不自信。”金瑶看着山楼外头湛蓝的天,眯起眼,像是只偷懒的猫咪。 “她还不自信?”胡春蔓在里屋沏茶,山楼后头就有茶山,早些年种上了茶树,一年一摘,自己收自己炒,虽比不上外头炒得火热的小罐茶,多少也有些茶味,能入口,纵使只是能入口,也是胡春蔓逢人必炫的好茶叶。 金瑶这次来,胡春蔓少不了让金瑶也尝尝。 胡春蔓端着两盏白瓷盏到了露台,顺着金瑶的话继续往下说:“她这个人,最是自大,每每上昆仑向她述职,都得用鼻孔看人,无论我这报告写得多么好看,她总能挑出错儿来,不指点一下她就跟心里有多不舒坦似的,”胡春蔓嗤之以鼻,“一股领导腔,看着都难受。” 金瑶端过茶,闻了一下,没有喝,只搁在手边:“你见过她吗?” “见过啊。”胡春蔓靠着躺椅,十分悠哉。 “我是说她的真容。” “没有。”胡春蔓摇头,继而愤慨道,“纵使她戴着面具,我也能看到她批评我时鄙视我的鼻孔。” 胡春蔓一顿,又看着金瑶问:“你见过?”胡春蔓来兴致了,“诶,咱们刚才在白家说起玄女,大家都说从未见过玄女真容,两位白旗还特期待地看着你,想等着你说些什么,你倒是什么都没说,你到底见没见过。” “见过。”金瑶点头。 胡春蔓趴在金瑶手肘上继续问:“她长什么样?” 金瑶用手在脸上比划了一下,才说:“玄女是没有脸的。” “啊?”胡春蔓没明白。 金瑶两手掐着自己的两颊:“她没有脸,她脸上像是一团雾,你永远看不清那雾里的东西,如果你非要她给你一个脸,那你是什么样子,她的脸就会是什么样子。” “什么意思?”胡春蔓身子不自主地往后仰,“她没有脸?那之前那些传说中见过玄女,还说她如天仙一般美的人,都是谣传?” “这你也信。” 胡春蔓长舒一口气,身子像是枯萎的花骨朵儿一般:“你当真不要我陪着你上昆仑?” “不必了。”金瑶摇头,“白家若真的肯把千年藤全部借给我,这事儿……就不难办。” “他们家肯定给。”胡春蔓也不知哪里来的底气,“如果还想要长白庇佑着,他们这点儿血都不肯出,也太过分了。” *** 长白山南坡。 夏天的东北多多少少是南方人梦寐以求的避暑胜地,尤其是从长沙这种高压锅式闷热环境里来的人,一旦奔进东北的怀抱,一个个的,都开心到不想离开。 老白旗看了一眼手上的石英表,又看了一眼外头漆黑色夜色,快过零点了,然而两代家主之间的争端还没有结束。 老白旗当年单恋乔家姑娘乔美虹的事儿也算是闹腾过一场,不过老白旗心里头清楚,乔美虹是不会喜欢他的,正是因为乔美虹不会喜欢他,他才敢打着追求乔美虹的幌子来隐藏自己真正的心思。 他想要守护的人,不在东西南北,就在身边啊。 “叔叔,这事儿……我不能听你的。”新任家主白旗是个看着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实则年龄也过了五十,这是白家独有的长寿秘法,不过纵然是五十,也算是十分稚嫩的一任白家家主了。 也正是如此,这新任白家家主白旗起初总也离不开老白旗的帮扶,多少次难以服众的决定都是老白旗帮着压下去的,多少次危机也都是老白旗豁出老脸替他求人找关系才办妥的,就跟小娃娃学走路一样,老白旗想着自己先扶着一段,扶着扶着娃娃就会自己走了,自己就能撒手了,这下好,这小白旗一撒手就走得可快了,不仅走得快了,还连跑带跳的,让老白旗都跟不上了。 金瑶想要千年藤这件事儿,原本不麻烦,麻烦的是她要所有的,必须是一根儿藤须都不留下。 老白旗心里揣摩,这金瑶娘娘想要用千年藤做替身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怕不是要断绝了昆仑那位的路子吧,要知道当年便有谣传,说金瑶被贬到长白之前和玄女交过手,金瑶下手狠辣,还令得玄女受伤,伤口处便是取了西南千年藤来修复的,不过除了金瑶,没有人知道玄女伤在了哪儿。 不过也有人猜测这消息有假,毕竟几十年前毁掉芒丙千年藤的令,就是玄女下的,若她真的有伤,且只能用千年藤来修复保养,何至于自绝后路? 白家这私藏的千年藤也是极为辛秘,若不是胡春蔓和白家的关系,怕是连万灵洞也不会知晓,白家偷偷藏了这么一截带到东北。 金瑶如此在意这千年藤,老白旗怎么想都觉得和之前两人交手有关。 如若真有关系,那小白旗所说的“只交大部分千年藤给金瑶娘娘,私下留有一些,万灵洞也不会知晓”的意思,便容易被解读成另一种图谋了。 “你该不会是想着,若金瑶娘娘此次上昆仑落败,你还能拿着剩下的千年藤去讨好另一位吧。”老白旗一语中的,说话从不兜兜转转。 小白旗听了眉眼如常,只摇头:“叔叔怎么能这么想我?” “你喊我一声叔叔,是因当年是我把你从村里带出来的,你我并无血缘关系,这你我都清楚,如今你厉害了,打年初开始,你许多事都不会来问我,我晓得,我身体不行了,你不问我也是为我好,你这一片孝心,我领了,可今日瞧见了胡娘娘,我这身子骨怕也是跟着沾了万灵洞的灵气,一下子又好了起来,你最近疲惫,刚好,我替你再分担分担,我这也是……心疼你。” 老白旗没有一下把话说绝,尤其是万灵洞的事儿,他说胡春蔓给他带来了灵气令他康复,这种事儿一听就是假的,无非就是提醒小白旗,吃水不忘挖井人,上一个舍本逐末想要摆脱万灵洞的人的下场,大家也都是知道的。 “叔叔,”小白旗忽而笑了起来,他笑声很轻柔,却带着一种王者段位打青铜的蔑视,“白家……的事儿……现在……怕是轮不到您……做主的。” “你出息了。”老白旗倒也没慌,他慢慢取下自己鼻腔上的氧气管,从轮椅侧边拨出自己插在插销里的收缩拐杖,一点点儿地把拐杖从捋长,单手撑着拐杖起身,挪步走到门前,“你再好好想想,我出去逛一逛,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改变主意了。” “叔叔,何必呢?” 老白旗头也没回,只一点儿一点地走到门外,背着小白旗挥了挥手:“你再想想。” 话语一落,老白旗突然看着旁边的人,这都是他带在身边的老人了,年龄虽然都是四十出头的,可也算是跟着他跟了三十多年,自打十岁小娃娃的时候就跟着老白旗上学读书。 这三四个人齐齐点了点头,像是明白了。 老白旗这才是安安心心地走出了院门,他轻轻推开粗糙带着毛刺的木门,看着外头光洁如新的水泥地,一百年前,这儿还是泥巴地呢也没电灯,也没这横贯在田野间的高压电塔,时间真快啊。 老白旗昂头,听着身后院子里小白旗传来的哀嚎声,却觉得无比的动听。 老白旗看着这漆黑如墨的夜空,夜空里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可他却还是忍不住感慨了一句:“今天月亮真圆啊。” 第107章 第2章 替你看命相的那个人,是不是……… 翌日。 昨夜金瑶和胡春蔓聊得久了,便挤在一张床上睡下的,天蒙蒙亮的时候,胡春蔓醒过一次,看到旁边的金瑶睡得很是规整。 金瑶仰面躺着,两手贴着裤缝,两腿伸得直直的,膝盖并拢,似乎脚趾都在用力,看似睡着了,可又感觉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她就能立刻从床上鲤鱼打挺坐地起身,操着刀子冲出去似的。 门外来了人,是包家的那几个小姑娘。 “娘娘,山下关着的那个人跑了。” “谁跑了?那个麻花辫还是姓丁的?” “姓丁的。” 胡春蔓扭头想看一眼床榻上的金瑶,想着金瑶昨夜睡得晚,应当是还没起,可哪晓得,金瑶此时正直挺挺地坐在床榻上,背脊像是别了一根钢尺似的,面带微笑地看着胡春蔓笑。 胡春蔓张嘴想问,却忽而噤声,挥手让包家几个小姑娘先退下,仔细关了门才问:“你故意的?” “什么?” “放走那姓丁的,是你故意的?” “我哪里来的本事啊。”金瑶这话说得……颇为虚伪,她没本事?她本事可大了去了。 胡春蔓才不吃这一套,她压根没把金瑶这句话放在心上,只继续问:“那姓丁的到底是你的人不是?” “你觉得呢?” “她挺有趣儿的,能让昨天那伙人带着她进万灵洞,也算是她有些本事。” “什么本事,不过是人家想要利用她罢了,你还以为她真的是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才攀上这条线的?” 胡春蔓瞪大了眼,顺着这话就坐到了床边:“可不是?如若不是她有些口才,那伙人发现她的时候,就会将她直接剐了。” “你也忒小瞧了那些人,”金瑶像是句句都和胡春蔓过不去似的,往常的她一直讲究“心宽体胖”,从未如此针锋相对,“丁文嘉还有利用价值,那个盖着斗篷的人看着厉害,活得长久,实则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丁文嘉对她来说,就是送上门的宝贝,但凡有点儿脑子,都不会对丁文嘉提前下手。” 胡春蔓不理解了,她蹭地一下从床沿跳起,双手叉腰看着金瑶:“你既如此看不惯她,又为何放了她?” 金瑶微微抬眸,淡定得很:“我都说了,不是我放走的。” 胡春蔓嗤之以鼻,一股子傲娇劲儿就上来了:“不是你放走的?不是你放走的她能走得出这山楼?包家那几个年纪虽然轻一些,可到底是个半吊子的蛇族,纵然伤能好全,可地形总还是包家人占了上风,能从她们眼皮子底下溜走,你没帮?难不成是我帮的?” 金瑶顺着这话就开始郑重其事地点头:“很有可能。” 胡春蔓急得跺脚:“你脑子怕不是不清醒了,过去的你,杀伐果断,如今却……。” “蔓蔓,能活一个是一个吧,她不会害我。”金瑶改口又说,“纵是她有坏心思,以她的本事,也害不到我。” “那小山呢?”胡春蔓脸色极其不好看,“也放了?” “她和丁文嘉不同,”金瑶面色总算是开始变得正经而凝重起来,“天下是容不得两个定山者的,我和她,注定只能活一个了。” *** 山下。 关着小山的房间和寻常的不同,屋子里头看着还算是亮堂,可外头,却被密密麻麻的藤蔓缠得严严实实,从门到窗都裹得严丝合缝,密不透风,唯一的亮处,便是小山头顶一处狭小天窗,离地约莫五六米,远远看去,不过一个拳头大小,小山猜测,这个洞口,还不够塞她一个脑袋的。 看得出来,人家是很认真地在关着自己了。 可真能关得住她吗? 小山在里头慢慢踱步,一点儿也不慌,她偶尔用手摸一摸湿润的墙壁,浓重的水汽仿佛在告诉她外头的藤蔓有多茂盛多厚实,可越是茂盛的藤蔓,却越是缠不住她。 这一点,金瑶应该也知道,却还是虚有其表地遮掩了一道,好似这般装模作样一番就能换来些许心安似的。 可小山也没想着逃,她原本要找的就是金瑶,如今就在金瑶的老窝,她逃什么?更何况,姐姐因金瑶而死,这笔账,她还要和金瑶算一算。 怎么算呢? “我还没想好。”小山自言自语,小声嘀咕,她抬头,缓缓看着原本应该是门口的方向,她朝着门口走了两步,像是确认外头看守的人能够听到她的嘀咕声,才缓缓开口,“我是杀了金瑶呢?还是放了她?我还没想好。” 外头看门的正是包家的大姐和二姐,包家的二姐包可爱是当年小少主敖瑾在万灵洞的玩伴,俩人抢着娃娃长大的,自也是见过不少市面,可敢把“杀了金瑶”这种话挂在嘴边的人,她还是真没见过。 不过包可爱并不觉得可怕,反倒是觉得这个叫小山的神神叨叨不知所以,听了虽听了,也是左耳朵进右耳多出,还不由得咂舌:“瑶娘娘的藤笼还是厉害的,这关着关着又疯了一个。” “我是不怕金瑶的!”小山突然在里面回了一句。 包可爱心里猛地颤了一下,她自觉自己的声音不大,怎地还是被里头的人听到了。 “我知道她的一个秘密。”小山压低了声音,学着村里嚼舌根的老太太讲故事的那种语气和口吻,“你们的神,可能不是神。” 话音刚落,包可爱扭头想要里头的人老实一点,还没口,便听得身边的包家大姐朝着前头问了声好——“娘娘来了。” 包可爱回头,也跟着点了点头:“瑶娘娘。”继而立刻告状,“这小姑娘从早到晚一直在碎碎念,怕不是魔怔了。” 金瑶没吭声,正想散去藤蔓,又忍不住问了包可爱一句:“她在念什么?” 包可爱余光扫了自家大姐一眼,包家大姐微微摇了摇头,包可爱瘪瘪嘴,却还是说:“说是要杀了您。” 金瑶倒是没惊讶,只回了一句:“她的确有这个本事。” 金瑶抬眸,屋前屋后的藤蔓纷纷散去,露出这间小屋子原本的模样,这间屋子算是山下一间地势较高的房子,从大街走过来还得走好一阵台阶,站在屋前,可以俯瞰整条大街。 金瑶忍不住回了个头,她远远地看见关着宋戈的那套院子,有她的照拂,想着底下的人也不敢轻慢了宋戈,可自己的确已经好些时候没有理他了,他会生气吗? 应该不会吧,他脾气那样好,稍微哄一哄便一点儿心气都没有了。 还是他会想自己?他应当是会想念自己的吧,自己这样好,足以让他想了。 嗯,他是想我的。金瑶如此这般安慰自己,里头小山的声音又尖又细:“来了又不敢进来,怎么?还得我出去迎你?” 金瑶轻轻推开门,两扇木门缓缓阖上,包可爱看着门缝越来越窄,心里头一揪,又转头和包家大姐商量:“要不要找胡娘娘来帮忙?” *** 屋内。 小山正盘腿坐在地上,这屋子里什么都没有,除开一张让她睡觉的床,桌椅板凳都被清了出去,她就抱着腿坐在屋子正中间,头顶那窄窄一方洞口漏下的光刚好铺散在她的额头,照得她金灿灿的。 “你不是定山者。”小山开门见山,她微微昂起头,无比地骄傲,“我姐姐找人给我看过,万万年来,就出了我这么一个定山者,你那定山者的名号,是假的,都是你们昆仑为了抬高自己的地位给你造出来的,当年除开昆仑,好像还有好几家的山头在争在抢,你能打能抗,昆仑就顺水推舟,给你冠了个定山者的名头。” “定山者亡,天下皆亡,你靠着这个噱头,不对,是昆仑靠着这个噱头,可是沾了不少好处,纵使你出世之后,这天崩地裂的事儿也不在少数,可昆仑总能找到由头化解,随便找个冤大头,说他是天降灾祸,斩于昆仑天阶前,这事儿就算了了。” 小山说到此处,愈发地鄙视和不屑:“你个假货,我才是真的。” 金瑶顺势坐在小山跟前,她和小山的坐姿极为不一样,小山肆意懒散,一条腿盘着,一条腿屈着,像极了那些喝嗨了的大老爷们,摩拳擦掌准备再海一箱,金瑶则是双腿盘得稳稳的,胳膊肘耷拉在膝头,像是刚练完功的武林高手,随时可以跃身而起,再打一架。 可对于小山说的,金瑶没有反对,只问:“你从哪里听来的?” 小山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就是那个替我看命相的人。” “他还活着?” “他死了,看完我的命相我就把他杀了。” 这回答并没有让金瑶多惊讶,她只“啧”了一声:“你我的确有区别,不过不是定山者的区别,而是杀人的区别。” 小山来了兴趣:“哦?” 金瑶身子微微后仰,这像是一种要冲锋前的惯性后摆:“我只杀强者。” 小山脸色一僵,她知道金瑶的意思,金瑶是觉得自己滥杀无辜了。 “他只是个……。” “这世上能看出定山者的人不多,连姜家人都看不出,那个替你看命相的人,年纪应该有些了。”金瑶一点儿一点儿地猜测,“若非是垂垂老矣,能被你手刃的年长老神仙,虽然不少,我却也一时间想到不有谁,是昆仑上的人?” 小山转头,刻意回避金瑶看着自己的眼神。 “应当不是,若是昆仑上的人,何必自揭其短,我和昆仑私下不和那是私下的事儿,明面上,昆仑与我一体,荣辱与共。” 小山的头微微晃了一下,金瑶顺着往下猜:“除非,是昆仑里头十分恨我的,恨我恨到不惜赌上昆仑的荣辱,旁的人,是不敢下这么大的赌注的,只有那个疯子,他有信心转危为安,也有能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小山,我都说到此处,你还不明白吗?” 小山怒色渐起,她十分不喜欢金瑶和自己说话的口吻,好似金瑶什么都猜到了似的,而小山自己却还是一头雾水。 金瑶忽而起身上前,她的鼻尖都快要对上小山的鼻尖,她瞪着小山,声音又轻又柔,可说出的话却十分骇人:“替你看命相的那个人,是不是……没有脸。” 第108章 第3章 质疑她、反抗她,就是我活着的…… 金瑶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外头太阳正烈,好久了,她好久没见到这么热烈的太阳了。 胡春蔓和她说,今个儿立夏了,立夏了啊,那山下的院子里应当也跟着热起来了,万灵洞设备落后,引水渠都是当年金瑶在的时候监工胡春蔓建的,胡春蔓总是爱炫耀,说几千年的工程了,都还能用,到了夏天凉飕飕的山泉水就能从山上引下来,整个万灵洞就跟春天似的。 金瑶忍住不说话,内心只嘀咕,胡春蔓好歹也是一洞之主,连金瑶这种万万年的老神仙都知道与时俱进地喝奶茶了,怎地她还是老样子。 不过有句话胡春蔓说对了,这引水渠的确还能用,的确也能把水从山上引下来,可过程中出现什么漏水点,这……胡春蔓可能并没有放在心上。 可宋戈很是放在心上。 此时的他贴着门站在屋子的门槛上,他看着梁上那犹如水帘洞一般稀稀拉拉往下滴的小水串,内心无比地彷徨。 金瑶的确是照顾他,额外叮嘱了外头看守的守卫。 第一,不要亏待了宋戈的吃喝。 这点宋戈深有体会,第一餐就端上来一整只烧鸡他也是没想到的,旁边还配有一小瓶花雕酒,唯独没有白米饭,有酒有肉,就是万灵洞最高规格的款待了。 第二,宋戈怎么喊都不要理会。 第三,不要距离宋戈太近,给他足够的空间。 空间是挺大的,几个守卫都守到院子外头去了,第二点和第三点联合起来,共同推进了宋戈如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境地。 宋戈看着自己手里一格信号都没有的手机,不由得叹了几声气,忽而一下,后背的木门像是被人轻轻拽了一下,来人很是温柔,感觉到有人靠着木门便是立刻停了手。 宋戈贴着门喊了一声:“谁?” “我。” 是她。 *** 屋子里是不能待了,俩人只能在外头说话,金瑶看着屋子里滴滴答答的水珠,又瞄了一眼地上积了一层积水,心中飞快地估算了一下,便是问:“昨晚没睡?”金瑶一边说一边指了一下屋子里,“积水这么多了,怕不是漏了一晚上,你也是,怎么不和外头的人说一句,给你换间屋子也是好的。” 宋戈一脸苦笑:“我倒是想,我喊破了嗓子她们也没听到啊。” 金瑶微微皱眉:“你喊了吗?” 宋戈点头:“喊了。” 金瑶指了指自己的心口,又说:“我可是一直开着三眼玄珠的,你若是喊了,我也是听得到的。” 宋戈差点忘了,三眼玄珠的主珠可是在金瑶身体里的,只要她想,她随时都可以知道宋戈在想什么、眼前所见什么、听到了什么。 金瑶说完,又自言自语:“哦,可能是因为我中途出去了,万灵洞和外头本就是隔绝的,自然也是听不到你的声音了。” “你出去做什么?”宋戈下意识问,他侧头看了看金瑶的脖颈,果然发现几处擦伤,他抬手,食指微微弯曲,想要去碰又觉得不妥,只隔着几厘米的距离示意,“在外头伤的?” “不是,之前就伤了。”金瑶否认了,这是之前在林子里和小山交手时落下的伤,追逐过程中被树鳞擦伤的,不碍事,就连胡春蔓都没有发现,她自己更是不管不顾的,倒是被宋戈瞧见了。 “我姐呢?” “跑了。” “那梁霄呢,他还在镇子上?” “走了。” 宋戈抿唇,他微微蹙眉,心里头不知道在嘀咕什么,金瑶索性打断了他,替他确认:“如今就剩你一个人了。” “你准备拿我怎么办?” 金瑶张口,却忽而想到胡春蔓的那番话,立刻改口,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宋戈说道:“有人建议……让我把你炼化了,把你五脏六腑里的铃铛取出来,到时候,我还是当年的金瑶,你成了我的铃铛,我们也可以一辈子在一起了。” 宋戈的喉结上下猛地滚了一下,没吭声,他似乎在等下文,这只是别人说的,他坚信金瑶是不会这样做的,谁料金瑶只偏着头看着宋戈笑:“我觉得不错。” 宋戈下意识身子往后仰了几度:“你当真?” 金瑶背过身,没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用一种讲故事的口吻:“很早之前,这万灵洞的洞主还不是胡春蔓,是一只九头鸟的怪物,叫九婴,这你知道?” 宋戈没点头,什么反应也没有,这像是一种无声的反抗。 金瑶也不冷场,只继续说:“他死后,他的九根头骨伴随着山川四散到各地,他费了很多功夫才找回来,彼时我还笑话他,他的骨头太不听话,不似我的铃铛,当年我也曾丢失过,可我的铃铛还是会顺着我的味道找到我,就像是祝知纹的鹿角一样,宋戈,我现在才明白,你无父无母地出现在我庙前并不是巧合,是你来找我了,你找到我了,你的使命完成了,可最不该的是,这次你竟有了人形,或许更不应该的是我……。” 金瑶说着说着,眼眶不自觉地红润起来,她慢慢转头,一缕碎发掩在眼睫上,这是宋戈第一次看到金瑶快要哭的样子,她眼睛红得厉害,仿佛下一秒就要迸出汩汩泪花来。 “我竟喜欢上自己的铃铛了。”金瑶的声音在抖,感情复杂,明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表白,却总是能让人读出一股子穷途末路的无助。 宋戈心软了,金瑶说得对,他是一个极其容易心软的人,金瑶总是会提醒他,出门在外,该狠就狠,还时常纠正他,你不应该这样好说话,别人知道随便找你撒撒娇你就什么都答应,那你会活得很辛苦,会很容易被人拿捏的。 宋戈的确想要去改,可每次想硬起心肠,金瑶却又柔软了下来,宋戈明白了,金瑶口中的“别人”还真不是别人,最能拿捏他的,不就是金瑶自己吗? “我也……。”宋戈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他脑子嗡嗡一片,像是无数只蜜蜂在里头闹腾。 他有些站不稳了。 金瑶忽而抱住他,金瑶身上是那么冰冷,冻得宋戈浑身一颤,可立刻,他只觉得头晕得很,难受得说不出话来。 宋戈只听到金瑶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句:“从此便忘了我吧,我会让玄女知道,纵使我金瑶没有铃铛,也能赢她。” *** “又放走一个。”胡春蔓快要气炸了,她看着身后几个女守卫正在慢慢拆掉她早就准备好的丹炉,不是说好了么,说好了金瑶不忍心动手让胡春蔓亲自把宋戈炼化取出铃铛的,好嘛,胡春蔓要逮谁金瑶就放谁。 金瑶倒是不着急,她躺在竹摇椅上慢悠悠地喝茶,眼睛半眯着,也看不出她是睡着了还是醒着,只等着胡春蔓马上要开始骂骂咧咧,金瑶才想着浇浇她的火气,缓缓说了句:“怎么能叫又呢?这不是第一个吗?” “那个叫丁文嘉的,不是你放走的?” 金瑶“啧”了一声,才说:“不是都说了吗?不是我放走的。” 胡春蔓双手叉腰,一脸“你别想骗我”的表情,她大手一摊,自暴自弃式地往金瑶身边的躺椅上一瘫,语气极为嚣张:“行,我不追究了,放走也好她自己逃走也好,我就当她一个小小蛇族有本事,白家送的藤条来了,足足好几车,山下停着,人力正拉上来呢,估摸着傍晚都能到洞口,你要是不要。” 这还需问吗?金瑶自然是要的,她亲自下山,不就是为了找白家要这藤条? 可胡春蔓这样问,自然是有下文的,金瑶扭头,慢慢睁眼,直接说:“说吧,你想开什么条件?” 胡春蔓支棱一下坐起身:“我要和你一起上昆仑。” 金瑶扭过头,复闭眼:“除了这个,其他的都行。” 胡春蔓早就做好第二手准备:“那你带小瑾上昆仑。” 金瑶不置可否:“我带她做什么?她一个小娃娃,也不能……。” “她都五百岁了,还小啊。”胡春蔓气呼呼地双手一叉,搁在胸前,鼓起腮帮子发起狠来:“你总归是要带我们其中一个上昆仑的,我每年述职都去,小瑾后来也去过几回,好歹能帮你认认路,你被囚苍山多少年了,昆仑上装潢变了多少次了,你还认得吗?” 好似关心,可金瑶听起来却无比刺耳,胡春蔓这是故意的吧,明知金瑶一直介意自己被玄女关在昆仑冰玉里的那几年,明知道一向自傲的金瑶不喜欢别人提她被贬谪的事儿,胡春蔓倒好,字字都戳了金瑶的肺管子。 “鼎墟的位置总是不会变的,玄女又动不了。” 胡春蔓被电击似地歘地跳起来:“你要去鼎墟?”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怎么能去鼎墟呢?你和鼎墟相生相克,定山者怎么能去鼎墟呢?你若是去了,被吸了进去,这天下还得了?” “你还不明白吗?”金瑶直勾勾地看着胡春蔓,“小山不是已经说了吗?我从来不是定山者,我只是当年为了稳固昆仑地位被拿出来挡刀的一个神罢了,若没有这个名头,昆仑如何一夜之间镇固天下?” 胡春蔓往后退了半步:“可你着实是厉害的,若你不是……。” 金瑶站起身,她摸着自己脖颈上的擦伤,她浑身都很冷,可唯独那一道浅浅的伤口是滚烫的,她一点儿不觉得痛,只觉得心里暖呼呼的。 “春蔓,有时候名头会让人迷惘,有时候我也会忘记,我如今的本事,到底是自己努力来的,还是所谓的天生神力,我也是羡慕过小山的,那么一瞬间,我忽而觉得咱们修行了这么些年,却还不如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她才出生十五年,却连你都打不过她,可笑吧。” 金瑶深吸一口气:“当年我为万灵洞大火的事儿卸了铃铛上昆仑,被困在昆仑冰玉,玄女每日都回来问我一个问题,她问我是否后悔,因她觉得有些事早就注定,对她而言,我们的存在、挣扎、努力、辩解,都毫无意义,可这次我却偏要告诉她,质疑她、反抗她,就是我活着的意义。” 第109章 第4章 我不杀她,她就会杀我了 八月。 东北的温度也已经飙升到了三十二、三度,纵是当地人喊着今年是个酷夏,也耐不住两广地区的人民来哈尔滨避暑,东北大碴子味的方言混着粤语和白话,像是一曲突兀却又和谐的交响。 街上人头攒动,那些缩躲在角落里的深巷子小店铺忽而迎来了三三俩俩的客人。 整个东北,似乎都在默默传递着一个消息——“金瑶娘娘要上昆仑大干一场了。” 很快,这消息犹如瘟疫一样从东北扩散到了全国,说来也是奇怪,虽然看起来是从东北扩出来的,可昆明、长沙、山东青岛,三个地方接连掀起了一阵舆论的高潮,时间上虽然有前有后,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像是商量好了似的。 所有人都在猜测,金瑶何时要上昆仑?从哪里上昆仑?南坡还是北坡?正门还是侧门?走上去还是打上去?上去了之后又要做什么? 长沙。 姜多寿的红木桌上横七竖八地摆了十几个手机,每个手机都不断地弹出消息提示框,幸好姜多寿设置了静音,他只看着这一群手机热闹,却也不去看消息是什么,只悠闲地端着普洱,一口一口的抿,不用看他也知道大家都是在问什么,无非就是金瑶娘娘这次上昆仑的事儿。 可问了他又怎么样?他只负责散播,可不负责售后。 姜多寿瞅了一眼茶壶里半拉子的茶叶水,普洱就是香啊,刚好能刮刮油,这茶饼还是昆明寄来的。 姜多寿伸了个懒腰,想来,辛承那块儿,也不比自己清闲多少。 昆明。 辛承搞了好几年的信息化,面对任何消息轰炸都能从容应对,可这一次,他是真的有些手忙脚乱了,没办法,为了监督前线人员回答问题的质量和效率,他搞了一整套的KPI,系统自动计算每个人员回答问题的时间、流转问题的效率,已经监督对话内容,自动校验关键字,当客户出现“不满意”或者“不开心”的词汇,得自动预警。 好家伙,这一□□下来,这预警系统一上午就没停过。 和姜多寿一样,辛承只负责偷摸摸地散消息,哪里负责给人家解答八卦啊,也是奇怪,平日里搞什么团建活动一个个胳膊痛腿痛的,这有消息爆了出来,一个个又精神抖擞地从白天问到黑夜。 前头的客服人员顶不住了,系统又总是自动校验他们服务质量不行,弄得辛承得一直在系统里审批特殊事项申请,替前线人员消除已经,好让他们继续奋战。 辛承手都快要点麻了,一边点还一边骂:“奶奶个熊的,到底是谁想出这套流程的,每个都得我点了才行。” 手下的人只默默地看着他,谁也不敢接下一句话——“可不就是你自己吗?” 如此大规模的消息传递,不消说,昆仑定也是有了动静。 听闻玄女这几日的脸色都不大好,议事的时候脾气大得很,已经连续扔了好几次的杯盏了,辛承知道玄女因为什么生气。 自打金瑶已经找到铃铛准备上昆仑的消息流传出来后,全国各地的鲲眼都发现了金瑶的身影,有时在江西、有时在上海,有时在新疆,甚至还出现过好几只鲲眼同时上报自己在当地发现了金瑶。 分身吗?可也不像啊,鲲眼从不会认错,除非…… “东北白家的千年藤还有多少?”玄女忽而想到这一层。 底下的人立刻告诉她:“娘娘,早在一个月前,白家就上报过,大棚被人恶意破坏,千年藤全部损毁,一片叶子也不剩。” “好巧啊,一个月前,他们家藤条坏了,一个月后,这漫山遍野的都是金瑶?她厉害啊,被关了这么些年,还有这么多人愿意替她卖命,我怎么就没这个福分呢?告诉鲲眼,发现金瑶,不必上报,直接绞杀。” “娘娘,金瑶娘娘身份特殊,她若死了……。“ “她死了如何?你真的以为,这山会无棱,地会崩吗?” 玄女的意识传达得很快,这么多年,玄女已然有了自己的一套人马,她只需在昆仑动动手指头,第二天她想要东西便会裹上红绸缎放在托盘上恭敬递到她面前。 她知道金瑶是特殊的一个,这么些年来,那些老神仙不是看不惯这玄女的做派黯然归隐闭关,就是被玄女那流水一样的好东西伺候得温润舒适,玄女倒是知道底下有不服她的,可那些人,就连昆仑天阶上的天雷都承受不住,又如何闯入山门找她理论? 按道理说,金瑶没了铃铛,应当也闯不进来,可流言里却说她寻回了铃铛。 这倒是奇怪了,玄女派人四处打听,才隐约得知,这铃铛成了人了。 “成了人是什么意思?” “那铃铛有了灵性,修行成了人的样子。” “所以金瑶才找到铃铛的?” “应当是如此。” 玄女昂昂头,她隔着厚厚的白色帘幕看着下头跪着的三三俩俩心腹,他们零散萎靡,精神不佳,连日的彻查和奔波掏空了他们当年歃血跟着玄女的决心和热忱。 树倒猢狲散,玄女这棵大树还没倒下,这民心就略带不稳了。 若那要闯山门的是个平凡小神也就罢了,可那是金瑶,当年的昆仑大门就是她看着的,她入山门,岂不是和回家一样随意简单,何况,金瑶如今有铃铛了。 “所以,她将那人炼化了,取出了那人的五脏六腑,炼出了她的铃铛?”玄女的音调愈发奇怪,带着丝丝兴奋和期待。 金瑶重夺山神铃的事儿可是闹得沸沸扬扬,可若真是炼化了一个人才取出来的。 玄女慢慢扭动着脖子,隔着帷幔,下头跪着的人只隐约看见殿上的玄女像是毒蛇一样高傲地舞动颀长的脖颈,他们只敢看那么一眼,便又立刻低下眉头,他们不敢多看。 “开山门,迎金瑶。”玄女大喝了一声。 *** 西宁曹家堡机场。 飞机缓缓落地。 虽然寒暑假是学生出游旺季,可深夜的机场总是显得寂寥。 除开个别想要省钱特意买了深夜航班的穷游学生们之外,戴着墨镜靠着机窗一路小憩的金瑶算是这飞机上难得的年轻人。 是空间将金瑶喊醒的。 金瑶愣了愣神,头一晃,墨镜鼻架直接坠到了上唇,她耸了耸鼻子,随手把墨镜收起来挂在领口。 她穿着一件圆领黑色羊毛衫,很薄,很贴身,下身是一条紧身却十分有弹性的牛仔裤,她抄起盖在身上的米色风衣起身,忽而又歪腰看了一眼机窗外面,空间提醒她:“女士,记得带好随身物品。” 金瑶点头,只提起被她压在座位上的黑色pu皮小圆包,包里似乎有什么金属,叮当响了一下,看着不重,她的随身物品就这一个包,忘了什么也不会忘了她。 西宁的夜晚很冷,八月,昆仑都该下雪了,好在金瑶早有准备,她用风衣把自己裹成了一个粽子,站在到达厅的落地玻璃窗前看着外头,直到一辆银色面包车缓缓停在门口,车里没下人,可像是有心灵感应似的,金瑶微微抬眸,直接出门,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昆明那边来的?” “是。” “摘下墨镜,做下人脸识别。” 司机座上的男人熟稔地递给金瑶一个工作手机,十分老版的安卓系统,有些卡顿,也不知道是网络问题还是手机太老。 金瑶没接。 “怎么?”男人悬着手,僵在空中。 “你不是辛承派来接我的吧。”金瑶忽而发话。 “谁派来的也得做人脸识别啊,辛总就喜欢整这套,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知道。”金瑶接过手机,忽而指尖发力,刺啦一声,屏幕碎了。 “我艹。”开车的男人猛地回头,金瑶顺势勒上他的脖颈,整个人从后座呈一个拱形,还未等男人发声,像是有什么东西从他嘴里迸吐出来,直接砸穿驾驶座前的挡风玻璃。 金瑶看了一眼,立刻下车。 可车门刚一打开,就被一股莫名的力道狠狠关上。 是鲲眼,鲲眼找来了。 距离昆仑越近,鲲眼越多,纵然金瑶已经用藤条捏了七、八个肉身分散各地吸引鲲眼注意,可这里到底是玄女的大本营,从她决定重返昆仑开始,她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砰地又是一声巨响。 本就薄如一张纸的车皮猛地凹出一个洞,金瑶只摸了一下,这是鲲眼砸出来的。 驾驶座上的男人像是从梦中惊醒,他通过后视镜看到后座的金瑶,先是惊呼了一声:“娘娘您什么时候到的。” 这男人刚才应当是被鲲眼附身了。 他目光挪移到挡风玻璃上的大洞,似明白了一些什么,双手扶着方向盘,喊了一声:“娘娘坐稳了。” 鲲眼是极快的,当时几只鲲眼跟着丁文嘉从昆明回大理,一路上歇歇停停,只快不慢,原本想着这辆破旧得都快要掉轱辘的面包车肯定躲不过。 可这男人像是提前演练好了似的,他似知晓鲲眼擅走直线,一路蛇形走位,虽是磕磕绊绊,可那几只被金瑶打得元气大伤的鲲眼竟慢慢落于下风。 金瑶趴在后排座椅看着飞驰而过的路灯一个接一个的爆裂,这是鲲眼撞上了灯管。 金瑶无心多看,只回头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姓什么?” 开车的男人手心攥出一层又一层的汗,像是早就准备好回答似的,不慌不忙地道:“我姓丰,丰收的丰,山东丰家人,娘娘记得这个就行。” 金瑶恍然,再次确认:“丰家人?受诅咒的丰家人?” “是。” 金瑶沉住气:“你把车开好了,等玄女死了,你家的诅咒,自然也应验不了了。” 开车的男人瞳仁一睁:“娘娘和玄女娘娘,是当真要……。” “怪不得我了,我本不想杀她,可她步步紧逼,我不杀她,她就会杀我了。” 第110章 第5章 我走了之后,你不会把我的神像…… “到了?” “嗯。” “接你的人可靠吗?” “可靠。” “住哪儿?” “他家。” “住谁家?接你的那个人家里?可靠吗他?” “宋戈,”金瑶打断了电话那头的声音,她轻声哼笑了一声,这一声很轻,轻到她自己都听不到,金瑶继续说,“你放心吧。” “你笑什么?”那头倒是听到了,隔着电话,他倒是听到了。 金瑶轻声哼哼了几声,没说话,高原地区是出了名的昼夜温差大,进入八月,白天还能有个二十五六度,到了晚上,就得穿上薄棉衣。 金瑶挂了电话,看着手机屏幕歘地一下变黑,她起身。 她只知道接她的男人是丰家人,除此之外,她无须多问。 辛承安排的人,自然不会有错,加上“丰”这一姓氏,便是将这男人的命运和牢牢地敲定在了玄女的对立面。 当年神兽往北逃窜,在山东与之有过交集的不过两家人,其中一家人,不言而喻,已经算是臭名昭著了,自打百年前江家人未经传唤便直接杀入万灵洞,万灵洞便直接舍了江家这枚棋子,转头扶持了早有往来但并未引起万灵洞过多重视的丰家人。 和江家相比,丰家人,没错,是全体丰家人,包括此时此刻就坐在楼下客厅守着金瑶的那位,都无甚本事,当年和万灵洞结下缘分,也不过是在危机时帮了胡春蔓那么一小下。 “可丰家人老实。”这是辛承对丰家人的评价,“一个个的,都很老实。” 可不老实吗? 金瑶勾了勾手指头,看着窗台上摇曳在风中的一盆长徒了的矮牵牛,细细去听楼下男人的动静。 他好像是在录音,录的都是今天发生的一些事,也是,看着他的年纪不小了,应当是过了23岁。 过了23岁的丰家人,应该就要开始发病了。这病,也是因为玄女的诅咒。 金瑶尚且为丰家人觉得不甘,忽而听到底下一声闷响,她起身,脚步还未挪半分,却忽而停住,她看着眼前黝黑沉静的沉香木色房门,似能察觉的从门缝里透露出的丝丝寒意。 金瑶屏息,食指只轻轻一抖,几乎是刹那之间,她直接推开身旁的玻璃窗跳窗而出,顷刻,无数藤蔓爬上房门,将门锁死,外头传来隆隆的砸门声,来人力气大得很,不像是人能发出的声音,像是用机器,咚咚响了好几下,才听到门那头有个女人的声音:“别砸了,她逃了。” 这声音喑哑得可怕:“又逃了。” *** 夜色里,金瑶还是穿着白天那件黑色羊毛衫,她大口喘着气,她把羊毛衫卷起的领子往上展了展,以此遮住自己半张脸。她沿着窗檐一路往上,一直爬到了楼顶。 丰家人的房子买得很偏,位于西宁的郊区,不过金瑶也不喜欢市区,树少草稀,她住得不舒服。 金瑶站在楼顶的水塔旁边,她本该继续逃跑,可她忽而不动了,而是死死地盯着门洞的方向,果然,不多时,里面出来一伙人,一个身材纤细的女人被簇拥在最中间,两个打头的,两个殿后的。 那女人走路像是飘摇的扶柳,只是脸上像是蒙着什么东西,云山雾罩地,看也看不清楚,像是把纱巾蒙在了脸上,若是走在路上,怕不是会被认为是个疯子或者傻子,可她走得极为招摇灵动,一扭一扭的。 呵,这么些年了,出入还是这些旧招式。 金瑶也不躲,她像是一棵笔直生长的老树,固执又轻漫地扎根在这屋顶,迎着月光,她微微抬起下颌,骄傲得像是一朵风雨里孤立的黑色玫瑰花,她在等待,等待一个对视。 常说高手过招,看对方的第一眼,就知胜负,金瑶笃信,对方一定会回头。 她看着那五个人走远,已经快走过巷子口,就快要没入没有路灯的黑暗里时,中间的女人停下了脚步,她迟迟没有回头,可是金瑶相当地有耐心。 起风了,金瑶贴身的黑色羊毛衫也在微微颤抖,轻轻地挠着她的腰窝,金瑶上齿轻咬了一下下唇,几乎是同时,就在对方准备回头的时候,金瑶已经乘着风追了过去。 一招毙命。 金瑶收起藏在指缝间的一片树叶,这是她刚刚爬上水塔之前顺手摘的,她说过,她不喜欢市区,叶子少,不够用的。 金瑶闻着叶片上那层细细密密的血珠,都说人脖子上放出的血和其他地方不同,尤其地酸咸,金瑶轻轻嗅一下,她就站在这五个人的跟前,她慢慢转头,看着站在中间的女人,她脖颈上慢慢渗出细如牛毛的血珠,看着像是小伤,可下一瞬,整个人像是被从中折断一般,轰然地一下倒下。 其他四人像是没了线的提线木偶,僵直不动,金瑶打他们中间走过,他们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金瑶俯下身,摸了一把倒下的女人,低着头,低吟了一句:“回去告诉玄女,派替身来没什么意思,想要抓我,自己亲来,亦或者稍微等一等,待我等山门开,自然会送上我的人头,就看她有没有本事取了。” 这四人木楞了好一会儿,像是宕机的玩偶,下一秒,却又突然朝着金瑶一转,四个壮汉将金瑶团团围住,却也不动,只齐声说了句:“丙申月,壬寅日,山门前,生死约。” 说罢,四人齐齐定住,身子像是冰裂的石灰岩,瞬间分崩离析,散成粉末,风一吹,一点儿渣都不留下。 丙申月,壬寅日。 金瑶心头略微掐算,这日子,选得悬,刚好是中元节。 道教里,有“地官中元赦罪”的说法,大抵就是中元普渡开鬼门关,百鬼夜行,有主的回家去,没主的荡人间,荷灯引路,吉祥道场。 放到现代,大多数人都不讲究了,只是偶尔能见到墙角烧尽的纸灰,若是遇到有人在烧纸,大人多半还会牵着小孩快些走,纵然是不信,也不想沾染上多少晦气。 玄女约了自己这个时候,是想要自己快些下地狱么? 金瑶看着地上四道浅浅的痕迹,很浅,灰蒙蒙的,若不仔细看,绝对看不出这是四双鞋印,这四人本就是玄女捏来的傀儡,那女人也不过是她的替身罢了,本不值得注意,可是这鞋印? 金瑶摸出兜里的手机,在现代社会生活这么久,她一个自诩为老神仙的人,也有了现代人很多毛病,亦或者说是习惯。 金瑶熟稔地点亮屏幕,显示看到微信的弹窗。 ——进入查看消息内容。 是宋戈? 金瑶嘴角不自觉地扬了一下,可像是傲娇,她故意没看,她要憋着,忍着,等做完事再看。 金瑶用屏幕的光去探地上的痕迹,约莫可以看出鞋尖儿和脚后跟,中间那团几乎看不清,可金瑶还是忍不住用手去摸,她的指尖触着冰凉粗糙的水泥地,努力回忆起刚才自己站在水塔边上看到的场景。 他们抬脚,屈膝,一步一步地离开,当时他们的鞋底…… 金瑶闭着眼,微微侧头,柔柔的月光洒在她的眼眸,恍惚间灵光一闪,眼前冰冷的水泥地似开始穿梭着这数千年来金瑶脑海中的记忆,不对,应该再往前一点。 “瑶,你的铃铛哪里来的?” “瑶,你看的你的铃铛愈发精神了,记得第一次见到的时候,还是个病秧子。” 病秧子? 金瑶恍惚了一下,病秧子不是形容人的吗? 对啊,她的铃铛哪里来的? 金瑶转身,飞快地融入了夜色里,她一边快步走,一边用微信编辑消息,一个红底黄字的“多寿典当”的头像不停地闪动,金瑶犹豫了一下,关了手机,几乎是同时,直接把手机丢到了路边的草丛里。 她看了一眼草丛,用手抚了一把狗尾巴草上略显粗糙的穗子,这是狗尾草的种子,她低头对着种子低吟了什么,转手一抛,一阵风起,种子便带着她想要传递的消息一路往北。 另一头,长沙。 姜多寿见金瑶只回了一条“知道了”便再无回应,也停止了自己的消息轰炸,他的手机贴了防窥膜,从侧面看,屏幕就是一团漆黑,江湖人嘛,总还是小小心些的。 姜多寿用余光扫荡着坐在他对面的人,小心翼翼地挪动手机,把手机正对着那人,姜多寿声音略显虚乏,像是熬了许久的夜,跑了很久的山路的那种虚乏。 “金瑶没回了,您瞅。” 对面的人一动不动,像是对姜多寿“献祭”来的聊天记录不大感兴趣,只冷笑地对着姜多寿:“她不回,是因为你在通风报信吧。” “没有哇。”姜多寿两手一摊,十分虔诚,“您瞅瞅,我都是按照您说的发的,一个字不差啊。” 对面的人扫了一眼,似乎是一个字都不差,没错,似乎…… 她起身,自上而下看着姜多寿,声音时远时近,用充满戏剧性的口吻说:“姜多寿,你本凡人,托了那九头怪物的福,才能让你孙女苟延残喘多年,而那九头鸟的骨头之所以有用,也是托了我的仁慈,我虽划去了他在神册子上的名字,却未曾划去他在神兽册子上的名字,我若是想要做什么,早动手了。” “是,娘娘说的是。”姜多寿半低着头,瞧着十分礼让。 可对方似乎不打算放过他:“我坐在这儿时,你喊我娘娘,她坐在这儿时,你便喊她娘娘,姜多寿,你能在人间混迹这么多年是有些本事的。”她缓缓走到当铺门口,侧目看了一下左手边的神坛。 看得出来,姜多寿进行布置过,神坛上一尘不染,香果糕饼一应俱全,还都是换的新的,虽然不多,但是样样精致,玄女像前,还摆着一叠通红的中国大樱桃,几颗樱桃被姜多寿细心地堆垒成了小山包模样,十分讨巧。 玄女像通体雪白,就连身上的纱裙都被做得栩栩如生,仿若风一吹,便能扬起,唯独这张脸,无人敢去雕刻,工匠绞尽脑汁,便给这玄女像的上半身雕出了一层帷幔,自头遮掩到胸前,倒也是像极了玄女平日出入的样子,时常蒙着帷幔亦或者戴着斗笠。 她回头,对着姜多寿:“你供奉的倒是精心,对了,我走了之后,你不会把我的神像倒转,面朝里头吧。” 姜多寿还未发话,她便又笑着道:“我随便猜的。” 110-115 第111章 第6章 胡春蔓只瞟了一眼,便指着身后…… 胡春蔓收到消息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好在她没有睡觉的习惯,不然按照她的性子,应当是很难发现这院子了长了百八年的老槐树能有什么不同。 她并没有回万灵洞,她不放心。 倒不是不放心金瑶,不对,对于金瑶来说,她也是不放心的,不过她更不放心宋戈。 宋戈不能留在万灵洞,之前那个姓魏的给胡春蔓不大的心眼里刻满了教训,万灵洞不能留男人,尤其是年轻又帅气的男人。 可总归不能放他走了,他的五脏六腑,可是金瑶的铃铛。 “早晚把你给炼化了。”胡春蔓不止一次这样想,以至于她这阵子看着宋戈的眼神就像是屠夫看着肉。 谨慎起见,胡春蔓回了山东。 山东虽是江、海两家的地盘,可那毕竟也是当年灵兽的落脚地,胡春蔓多少对山东熟悉,也多少有些老朋友在的,更何况,江、海两家刚出了擅闯万灵洞的幺蛾子,胡春蔓还留着小山在身边,江、海两家有想法也不敢多言语。 说到小山。 胡春蔓回头看了一眼东头的矮墙,自这个角度看过去,矮墙上的防着人翻墙的玻璃碎片像是一个个林立的哨兵,亮着尖刀,挺着胸膛,防范着一切可能僭越的入侵者。 可防也防不住小山这等人物啊。 胡春蔓拦不住小山,也没打算拦着小山,要不是为了金瑶,她都不稀罕和这样唐突冒犯的人打交道,可直觉告诉她,小山又翻墙出去了。 罢了,翻了也就翻了,反正中午吃饭的时候,她总会回来的。 不仅会回来,还吃得极多,像是出去干了什么苦力,大口地吃肉,大口地喝酒,宋戈倒是越吃越少,一双筷子和挖掘机一样在米饭里来回翻腾,人消瘦了一大圈。 不过胡春蔓才懒得劝呢,若不是因为金瑶,这俩人她都不想搭理,瘦便瘦了吧,再瘦一点,直接丢到丹炉里,还能快点炼化出铃铛来。 可瞧着金瑶送来的消息,胡春蔓犹豫了。 她伸手,像是去抓取风里丝丝气息,慢慢地读着金瑶传来的消息。 她定了定神,深吸了一口气,转头就钻进了屋子里。 宋戈的房间在西边,为了防止他逃跑,胡春蔓让人把窗户和门都钉得死死的,尤其是门,原本的木制房门被她换成了不锈钢的防盗门,进去得靠胡春蔓的指纹、密码和钥匙,三管齐下,门才能开开。 胡春蔓这也算是阳奉阴违了,金瑶走的时候,明明吩咐她好好待宋戈,胡春蔓知道金瑶的意思,好吃好喝不能关着他,胡春蔓觉得,自己也做得不差,除了最后一点,好吃好喝可是一点儿都不少,还没收走宋戈的收集,还允许他和金瑶交流,不过宋戈这人也是靠谱,丝毫没在金瑶面前说胡春蔓半句坏话。 天逐渐亮了起来,宋戈的屋子里还是昏昏沉沉的,窗户外的木板密密麻麻地像是蜘蛛网,挡住了一切自然光源,胡春蔓进了屋,小心翼翼地锁上门,打开头顶的射灯,门前这一片小小的区域被照亮了,她声音很轻,走路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可宋戈醒了,也可能是压根儿没睡。 宋戈从床上支着身子坐起身,只问:“金瑶有消息了?” 胡春蔓素来桀骜,满肚子都是想要去问宋戈的话,换做过去,她必然不会理会宋戈这种一天要问千万遍的问题,可她瞟了一眼那被封得严严实实的窗户,好声好气答道:“嗯,她冒险捎了个消息过来。” “说什么?” “你生辰何时?” “什么意思?” “我问你何年何月何日出生的?若是知道具体的时辰最好,不知道的话,答年月日也行。” 宋戈摇头:“我不知道。” “那你便说是白天中午还是晚上。” “我是说,”宋戈微顿,尽量让自己表达得清楚明白,“我是说我连我何年何月何日出生的都不知道,身份证上写的……。” 胡春蔓不由得他继续说,只突然扣上宋戈的手腕,胡春蔓拇指和食指环成一道锁扣,力道极狠,痛得宋戈几乎要晕过去,宋戈睁大了眼看着胡春蔓,紧咬牙关,一个字都没多说。 “不痛吗?”胡春蔓反问,“还是说,其实你知道自己死不了?” “我自然是死不了的。”宋戈气定神闲,他虽处于弱势,也从未对胡春蔓抱怨过多,只在胡春蔓派人来给窗户钉木板的时候,才感慨了一句“这钉的角度不好,刚巧看不到院头的那棵歪脖子树了。” “金瑶嘱咐过你,好生照顾我。” “软饭男。”胡春蔓不啻地冷哼一声,这是她近日学的词儿,形容宋戈倒是极其贴切。 “而且你答应过,只要我不跑,你就会放那两个人离开长白。”宋戈说的是丁文嘉和梁霄。 “对,”胡春蔓点头,“可我只说我不会抓他俩,他俩自己不肯离开二道白河,和我应该也没关系吧。”胡春蔓话锋一转,手一松,宋戈的手腕瞬间恢复血色,胡春蔓冷眼看着他说:“你会网上购票吗?” “什么票?” 胡春蔓不耐烦地说:“机票,”她皱眉,心不甘情不愿地补上一句,“去西宁。” *** 住所出了事儿,金瑶不想继续待着,她是个不喜欢麻烦别人的人,这次来西宁,她已经麻烦了不少人。 这样真的很丢面子啊。金瑶如是想。 离了住所,金瑶随意找了个小区公园的长条椅子上坐着,天快亮了,金瑶换了个姿势半躺在上面,透过头顶的叶缝似乎可以看到微弱晨光。 金瑶闭上眼,她开始回忆很久很久之前的事儿,她命太长了,很多之前的事儿她都记不清了,包括自己的铃铛到底是怎么来的。 印象里,金瑶打遍天下的时候,手上就一直戴着一串铃铛了。 金瑶半躺在长椅子上,她清瘦了不少,背上的骨头膈着有些痛,她摸了摸自己的背脊,脊椎骨像是一节一节突出的枯枝,金瑶叹了口气,也不躺着了,直接坐起身,拨通了电话。 “娘娘?” “我找祝知纹。” 那边似乎只是一个翻身的功夫,立刻就是一声响亮的“娘娘!” “来西宁。”金瑶话很少,“你欠我的,该还了。” 电话是凌晨打的,人是上午到的。 金瑶看着一身白衬衫白裤的祝知纹,眼中不免露出一丝鄙夷,她站起身,掸了掸身上的落叶,低着头对着他:“穿着一身白地来,是打算不沾血地回去?” “不是娘娘,”祝知纹着急忙慌地解释,“就是……接到您的消息,欣喜若狂,来不及换衣裳,随手穿了便来了。” 金瑶看着祝知纹那七分装的袖口,虽说祝知纹手长脚长的,可不至于半个肘子都露在外面,这衣裳穿在祝知纹身上不甚合身,可若是穿在辛承身上,貌似刚好。 金瑶挑眉:“随手穿了便来?” 祝知纹点头:“对,当真是随手。” 金瑶欲言又止,倒是祝知纹屁颠屁颠地凑到金瑶跟前儿:“娘娘有话想要细问?” “你可知我为何把你丢到了辛承那儿?” “娘娘不想见我,图个清净。” 金瑶余光扫了祝知纹一眼,既没承认也没否认,只说:“你现在倒是对自己认识得很清楚。”金瑶轻声,“凡是和玄女扯上过关系的人,我都不是很喜欢,虽你后来改了,可祝知纹,你是去过鼎墟的人,按理来说,你对我并不安全,因为在海南的时候,在东北的时候,对我围追堵截暗下狠手的,就是你在鼎墟被放大的欲望,Yama,呵,名字倒是取得讲究。” 金瑶微微抬起下颌:“其实严格来说,之前引导林小玲去的也是他,他布了这么大的局,大概率也是想要把你救出来,可惜,你自救的欲望太低了,远不如给我添堵的欲望,又或许,是因为我救了你,Yama的愿望达成了,调转枪头才对准了我,我问你,你也不说,你这一不说,也就只能去昆明找辛承了。” 金瑶低头看着指尖,犹记得当时和小山在万灵洞前战得火热的那一次,她喃喃道:“你这一不说,可是给我添了不少麻烦。” “知纹。” 祝知纹猛地抬头,他深凹通红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地盯着金瑶,他以为她再也不会喊他“知纹”了,祝知纹心里清楚得很,金瑶去鹿耳洞救他只是为了一个承诺,一个金瑶在年轻气盛意气风发时,许下的“永远不会抛下祝知纹”的承诺,她的承诺做到了,俩人之间便再无交集。 “知纹,”金瑶又喊了一声,这一声才将将把祝知纹思绪拉了回来,金瑶怔怔地看着他,“我这一次,是要下鼎墟的。” “娘娘。”祝知纹明显是不同意的,他蹙眉跺脚,从未见过他如此急切。 “要杀玄女,势必要把那东西从鼎墟里拖出来,我被她冰封三年,本事早不如前,其实你我都清楚,我看着厉害,有些名气,也有人愿意听我,那是他们人好命硬不怕事儿,当年谁不服就把谁打服的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返了。”金瑶咬牙切齿,“玄女太狠,知我怕冷,生生把我困在昆仑冰玉里三年,囚禁我是其次,断我修为才是紧要的吧。” 祝知纹脸色愈发难看,他眉头紧缩,略低头,像是在躲藏,只顾着让自己的脸朝下看,藏在一片阴影里,丝毫未察觉金瑶已经踱步走到他身后。 “知纹,春蔓晚些时候也会来。” 轻飘飘一句,让祝知纹猛地抬头:“她也来?做什么?” 金瑶遥看西边,日出时分,人总是会盯着那东边的鱼肚白,看着那初升的太阳一点儿一点儿地照亮这人世间,鲜少有人会回头看着西边,可昆仑在西边,那是金瑶要去的地方。 “她来?”金瑶喉咙一滚,“随我上昆仑,赴死吧。” “娘娘吉人自有……。” “哈哈哈哈,”金瑶仰头狂笑,她居高位,掌兵法,素来克制,不露悲喜,从未笑得如此张狂肆意,她张着嘴,露出两排牙齿,闭着眼笑了好一阵,直到眼角沾上两朵泪花,她才停下,“知纹,这么些年,你还是没有看透我,别人的吉人自有天相那是天给的,我的,从来都是自己争来的,我本不想带春蔓来,可我说过,我本事大不如前,如若没有她给我开路,我怕是连天梯都上不去,何来找玄女算账?” 说话间,起风了。 金瑶伸手,像是在探风里的消息,她屏息片刻,招呼祝知纹:“走吧,她来了。” *** 三小时前。 这算是胡春蔓第一次坐飞机,往日,她是不屑于这些人类的玩意儿的,铁皮盒子装着这么多人,话不能开窗,不闷得慌吗? 宋戈倒是好脾气地一直帮她办理登机牌,给她解释这层层的关卡不是为了找茬,是为了保障飞机上人们的安全。 胡春蔓白眼一翻:“上个昆仑也没这么多事儿,更何况,有我在,大家必然安全。” 宋戈微微一愣,复才笑:“终于晓得,你为何和金瑶关系这么好的。” 胡春蔓不喜,忽而大声喝了一句:“娘娘的名讳是你能随便唤的吗?” 周围的人忍不住探出头来看热闹,哟,这是在飞机上演上戏了? 胡春蔓也不管,头一扭,朝着窗口:“之前便想说你了,还等着你识个好歹,没想到你这么不懂事儿。” 空姐倒是很适时宜推着餐饮车过来派发小食和饮料,笑容甜美的空乘小姐姐用脚蹬了一下餐饮车的刹车,对着宋戈好声好气地问:“要喝些什么吗?” 宋戈看了胡春蔓一眼,想来人家也不愿意理他,只说:“两杯可乐,谢谢。” 虽说是在万灵洞里叱咤风云的巅峰人物,可是进了这凡尘俗世里,还是得排队才能领得到托运的包裹。 胡春蔓不耐烦地站了好一会儿才看到自己的帆布小挎包在黑色传输带上踉跄而来,上头是手绘的一棵大榕树,是之前敖瑾在广西旅游的时候给她寄回来的,听说在什么商业街找人画的,花了不少钱。 东西挺少,压根犯不着托运,可这不是宋戈说的,要守规矩吗,胡春蔓当时也没多想,直接就把帆布包给丢上去称重了。 不过,胡春蔓没想到,金瑶会亲自来接她。 更没想到的是,祝知纹也在。 胡春蔓只瞟了一眼,便指着身后的玻璃门对着金瑶说:“宋戈在后面。” 金瑶面上无甚表情,唇角微微一扬:“路上怎么样?” 胡春蔓不置可否地摆摆手,只说:“有个叫可乐的东西,挺好喝的,带汽儿,就是多少有点窜鼻子。” 第112章 第7章 “你俩……许久不见,不需要叙…… “你俩……许久不见,不需要叙叙旧?” 在昆仑,众人同行,总是习惯论资排辈,年长的走前面,年轻的走后头,若要问话,支唤一声,后头的小辈就得立刻小碎步跟上,金瑶不喜这种做派,若说公众场合,谏言禀事正经一些倒是无妨,这且就在路上走着,也就不必区分尊卑。她若是喜欢谁,纵使人家身份低微,她也乐意挽着人家的手称兄道妹。 可这次,金瑶却只和胡春蔓走在牵头,宋戈和祝知纹走在后头,这俩人本就不和,虽是在后头一前一后地走着,却像是刻意地彼此疏离。 “我知Yama是谁了。” “什么马?”胡春蔓也没多少惊讶,于她而言,这天下就没有金瑶不知道的事儿。 金瑶只侧目,目光不过倾斜了十几度,胡春蔓便是懂了,她摇摇头,看戏似的:“那他活不长了。” “就当是他欠我的吧。”金瑶轻描淡写一句,胡春蔓那倒是笑出声来:“你若是忍心他死,何故去鹿耳洞救他,你不会真为了一个承诺,便冒险一趟吧,”胡春蔓说着说着竟是来了醋意,“娘娘我问你,若是我遇险,你可会冒死捞我?” 金瑶余光一洒:“我一直以为咱俩是抱团一块儿赴黄泉的情分,你这样说,真是生分了。” 胡春蔓哈哈大笑:“你活了这么些年,还是个爱耍赖的泼皮。” 身后,祝知纹的声音适时响起:“娘娘,我们从哪个门走。” 金瑶回头,直勾勾盯着祝知纹,嘴唇一皱,眉头一拧。 祝知纹瞬间不好了:“不……不会是那个……狗洞吧。” *** 昆仑和人间,总得有个界限,就譬如万灵洞和外头,就是靠着一条长长的地下河连接,河的尽头是道瀑布,顺着岩壁哗啦啦淌水,每逢下雨时节,往那岩壁下的瀑布一条,若是不死,总会有机会随着河流淌进万灵洞。 昆仑的门户多少要比万灵洞看得紧,过往凡人登昆仑,哪个不是一足一脚走过去,到了后面,手脚并用,啃雪灌冰,冒着风雪一路挪上去,冻死的也不少。 但是作为关系户,总归是有些近道可抄,玄女治家,虽是雷霆手段,可昆仑上的懒货们总是喜欢顶风作案,尤其是辈分老如金瑶的人物,只要开的小道没有被发现,那便不算是开小道。 往年金瑶爱玩,往人间开了无数条小道,失势后,这些偷鸡摸狗的小玩意儿必然是要被上收的,可狡兔三窟,尤其是金瑶这样的老兔子,多多少少会给自己留下些后路。 祝知纹口中的“狗洞”便是金瑶留下的诸多后路中的一个,可当年金瑶开路的时候,出口是个狗洞,可如今便不知道了。 时过境迁,当年的狗洞现在在哪里,金瑶也是寻了许久。 没办法,后路太多,竟一下忘记具体位置了,虽是金瑶落脚就开始在西宁四处找,可金瑶不喜留下记号和痕迹,实在是记不住事儿。 这才是先把祝知纹拉过来,金瑶不记得,可祝知纹多少知道,当年开小道的事儿,祝知纹也没少参与,这个从昆仑到狗洞的小道,便是他亲手开的,也正是如此,当年金瑶被贬家底被掏得精光的时候,这条小道才得以保存。 “我记得是这儿啊。”祝知纹看着眼前五颜六色的“好乐迪KTV”几个字,眉头一皱,心头一凉,扭头看着黑沉着脸的金瑶,声音瑟瑟发抖,“要不……进去看下?” 瞧着金瑶没吭声,祝知纹悄声解释:“千百年前,这儿的确是一户大户人家的后门。” 金瑶甩了甩头发,昂首走到前面:“罢了,进去找找。” 下午两点,KTV多半还没开始营业,尤其是这种非商业广场只依傍着周围几个居民小区的平价KTV,最早的营业时间也是下午六点,不过门还是开了,里面就一中年男人在柜台盘账,七八十年代的装修风格,已经翘了边儿的柜台上堆着一鞋盒的啤酒瓶盖,每个瓶盖上都写着字迹模糊的“谢谢惠顾”。 宋戈自己在客栈里也做买卖,也会有啤酒代理商放什么风花雪月或者特色洱海啤酒在客栈里卖,尤其是第一次来的,都是先丢样品,卖得好了,人家就持续给你供货,也不收你押金和货款,就看最后留下的啤酒空罐子数量或者啤酒盖子算钱。 不过这家KTV的啤酒瓶盖子都是些杂牌子,各色的都有,杂七杂八的。 老板瞧见有人来,抬起头,公式般地摇手:“还没开门,最早五点半再来。” 金瑶和祝知纹一直在四下张望,这动静倒是让人精儿似的老板看了个正着,他顺手把瓶盖子收到柜台下面,对着宋戈:“你们外地来的?” 金瑶作势要往里头去,宋戈会来事儿,一把搀住了金瑶的胳膊,看起来不像是拦着,只像是小情侣的撒娇了拉扯。 “不是,”宋戈指了指大门外,“我们就住对面康佳苑的,来了几个朋友,马上就要坐车回去了,趁着这一俩小时,来唱个歌。”宋戈一边说一边掏出自己的手机,露出一个团购券,对着老板,“都团好了,仨小时,59.9对吧。” 老板瞅了这四人好一会儿,最后目光落在宋戈身上,宋戈一脸的坦诚,穿着打扮也不像是个来找事儿的,瞧他这一副老老实实的样儿,老板松了口:“就四个人?”他掏出手机准备核宋戈的团购码,宋戈一脸笑:“对,我看咱们这儿只有一个大包,其他都是中小包,反正现在没人,让我们自己挑一下呗。” 还要挑? 老板听了不乐意了。 宋戈又说:“不用开机子,就进去瞅一眼。”宋戈指了指金瑶,“我们这小姑娘有洁癖,非得自己挑。” 这话,金瑶听着有些不耐,可没法子啊,宋戈既然都喊她“小姑娘”了,她也就忍了,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自己被喊年轻呢。 “行吧。”老板不耐烦地挥手。 四人两前两后地进了KTV走廊,为了隔音,墙上贴着厚厚的大红色隔音海绵,有些破旧,略显老色,宋戈之前也参会过KTV生意,不过不是自己,是学长开业自己去帮了几天忙,也就这几天,大抵都晓得KTV的套路和营业模式。 原本是金瑶和胡春蔓走最前面,慢慢地,成了金瑶和宋戈打头。 “这里,娘娘,在这里。” 到底是祝知纹开的小道,他像是猎犬嗅着味道,不多时,便闻到了自己当年留下的印记。 “那就走。”金瑶撒手就走,却被宋戈拦了一下,他指了指门框上写着“男厕所”三个字的铜牌,对着金瑶:“等下,我给你个口罩,里头味道大。” 胡春蔓斜睨着宋戈从他身边走过,丢下一句:“你管挺多。” 祝知纹紧随其后,看着宋戈:“你不进不就行了。” 是啊,宋戈是管得多了,尤其是从祝知纹和胡春蔓的视角,换做之前,谁敢管啊。 但俩人都是有眼力见儿的人,知道金瑶对宋戈总是不一般的,揶揄几句,表了态度,也不至于招惹金瑶挥拳报复。 金瑶戴着口罩跟着祝知纹一间一间的坑位搜完,祝知纹一脸愁云,他猛地吸了一口气,浓重的氨味和霉味窜得人脑仁发慌,祝知纹回头,死盯着那一排男性小便池。 金瑶随手指了一个陶瓷小便池,暗觉不妙:“你别和我说是这个。” “不是这个。”祝知纹神色凝重,仿若专家鉴宝,又长又白的手指摸过一个又一个的陶瓷便池边缘,直到手触到最后一个才停下,他郑重其事地对金瑶说道:“是这个。” 金瑶血压上来了,还是压着脾气问:“怎么进?” 胡春蔓看戏不嫌热闹大:“直接从坑里?” 金瑶双手叉腰:“你哪里瞧见坑了?” “娘娘别生气,要不拆了试试?”胡春蔓倒是不慌不乱了,她只觉得好笑。 宋戈听了便是蹲下,看了一眼下面的水管和这间老式厕所墙角的水管阀门,认真:“可以先关了水阀再拆。” 胡春蔓撸起袖子就要干,宋戈却轻手轻脚地去关了厕所门,四下环顾,又用拖把池里的水桶装了八成水,靠着门板,又细细听了一阵动静,才对金瑶说:“你们准备怎么走?” 金瑶歪歪头:“按你说的,关了水阀,拆了走。” *** KTV柜台,宋戈掏着手机和老板核销团购码,老板还一边从柜台下面给宋戈掏话筒,一边给话筒套上一次性话筒套,低头说:“你们来太早了,套餐里的水果盘是没有的,只有茶。” 宋戈点头,继而反应过来,如果老板待会儿要过来送茶,可就露馅了,宋戈皱眉,做出一副讨价还价的架势:“茶也不好喝,要不我折成零食。” 老板摆手:“那也不是一个价。” “补点呗,能折几块钱是几块钱。” 老板“啧”了一声,蹙眉不耐烦,仿佛亏大发了:“自己去零食柜挑吧,给你便宜五块钱,再拿也没得便宜,也不会单独给你送茶水了。” 宋戈笑嘻嘻地应下,又慢条斯理地开始挑,一边挑一边看时间,金瑶走时和他说过,昆仑与外头不同,昆仑的时间可快可慢,可天上一天地下一年,也可地上一瞬昆仑百年,各凭本事,金瑶自然是想要速战速决的。 十五分钟,这是金瑶告诉宋戈的时间。 “你只要帮我拖十五分钟,我便回来。” “是真回来还是假回来?” “既然是回来,哪里有什么真的假的,就是坦坦荡荡的回来罢了。” 不知道金瑶是刻意躲避还是自觉有把握,压根没理会宋戈想要问的关键,宋戈也像是习惯了,对于金瑶,她不说的,宋戈也不会去多问。 另一边。 祝知纹所说的狗洞并非是个狗洞,只是从昆仑到人间,总得有个出处,讲究人总是会选个风景宜人的,亦或者选个偏远的,免得时过境迁,就和今日的金瑶和祝知纹一样,寻不到入口。 拆了便池,手腕粗的水管冒了好一阵的水,骚味冲天,金瑶后退半步,瞧着祝知纹指着这水管口,信誓旦旦:“大抵就是这里了,以前这儿,真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狗洞。” *** 金瑶算是许久没回来了,原本想着昆仑上当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哪里晓得从这儿破柜子里钻出来,周遭倒是如同千百年前。 金瑶跳将出来,双脚一落地,便觉得一股寒凉袭来。 祝知纹和胡春蔓紧随其后,胡春蔓每年都要上昆仑述职,但这地界倒是从未来过,她瞧着四周,大抵猜到这是昆仑堆放杂物的库房,可这寒意,却来得有些不对劲。 “冷得吓人。”九尾狐生来体热,不怕冷,胡春蔓都觉得冷,想来祝知纹和金瑶手脚都凉透了。 “娘娘,我动不了了。”祝知纹初出鹿耳洞时间不长,原本就不抗冷,本事又不如金瑶,没两步腿就动不了了。 胡春蔓自告奋勇,直接推开了一扇灰蒙蒙的窗。 “昆仑冰玉。”胡春蔓猛然回头,对着金瑶警示:“娘娘莫过来,屋子外头都是昆仑冰玉。” 金瑶最是怕冷,当年她上昆仑求个公道,因未带铃铛,寡不敌众,但尚且能逃生,可没想到玄女会大费周章地拿昆仑冰玉封住金瑶,昆仑冰玉这东西,并不好采,要么上天采冰,要么掘地三千,之前金瑶还自嘲,玄女愿意拿昆仑冰玉将她封了个里三层外三层,也算是下血本了。 可如今…… “不是外头。”金瑶脸色已然变了,她手脚冰凉,还是咬着后槽牙道:“是整个昆仑,都是昆仑冰玉了。” 胡春蔓惊愕不已:“不可能,我上次来述职时,还未曾有过这阵仗。”她猛地回头,盯着金瑶,“若是这阵仗,昆仑里的人去了哪里?” 对啊,若这满满当当的都是昆仑冰玉,除非像胡春蔓这种天生不怕冷的人,纵使强如金瑶,也是受不住的。 金瑶深吸一口气:“鲲眼。” “什么?” “鲲眼不止我当年手下的人,还有其他人,”金瑶愤愤道,“除开玄女和她手下亲信,其他人,都被做成了鲲眼。” 金瑶早有怀疑,虽是她从鲲眼的影子里看出了当时手下人的模样,可鲲眼实在太多了,多到让金瑶有些惊讶了。 “不止。”胡春蔓倒是有个更加大胆的猜测,“娘娘还记得之前的小山吗?我一直觉得她的出现十分蹊跷,万万年来,便从没有定山者之说,我记得娘娘与我说过,定山者原本就是假的,当年娘娘和天帝创昆仑,难以服众,故意编纂出来的名讳哄骗大家的,只因这万万年来,没有一个能打得过娘娘的,可如今,却出了一个如此后辈,娘娘不觉得蹊跷吗?” 金瑶其实也想到过,只是未曾说出口 胡春蔓眼眶略红:“怕不是,昆仑上不服玄女的人,都被处置了,精气汇聚,才有了小山,之前我便见过玄女杀屠过一山,那怨念久久不散,若非九头鸟那老匹夫来洗濯,待精气凝结,必成大妖,好在昆仑一脉,忠贞良善人多,只是成了小山这号人物罢了。” “未必。”金瑶心中开始打鼓,“昆仑,可是有鼎墟的。” 第113章 第8章 【2022.7.3更新后】我…… 第8章 胡春蔓懂金瑶的意思,鼎墟里藏着的是天下万恶。 “莫非玄女,其实根本不在昆仑。”金瑶猛然想起自己在巷子里碰到的那群奇怪的人。 “她不在昆仑她能在哪儿?”胡春蔓不以为然,“她那一张脸皮在昆仑好歹能凑个人样出来,若是离开昆仑,没脸没皮的,她那娇矜造作的性子能受得了?” 金瑶晓得胡春蔓同她一样,自来看不惯玄女,可金瑶之前到底时在昆仑里待着的,不如胡春蔓在万灵洞里骂的肆意畅快,可胡春蔓骂得话糙理不糙。 金瑶一边环顾四周情况,一边接话:“你也别太小看玄女,她既能统理昆仑这么些年,何为重,何为轻,她心里头是清楚的,不过是没脸没皮罢了,若是能永绝后患,往下头走一遭又算得了什么?” “若真要除了娘娘,那娘娘被封在苍山的时候便是最好动手的时候,我瞧着她,未必敢对娘娘动手。”胡春蔓四下跟着金瑶看得差不多了,又转头去替被冻僵的祝知纹暖身子,祝知纹的腿已经全冻住了,动弹不得,胡春蔓体热,可身处昆仑却也不好施法,只得将双手摩擦生热了,抱着祝知纹的小腿去暖他。 祝知纹起先还有些许不好意思,他和胡春蔓不算熟稔,毕竟当年金瑶下放长白的时候并未带着他,只是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和他的娘娘同进同出,相交甚好,按理,他应该吃胡春蔓的醋才对。 不过俩人也算是同病相怜,都是山里精怪成仙,祝知纹虽上了封神榜,可在昆仑的地位不高,胡春蔓亦是如此,只有过年述职可上昆仑,每每述职都是排在后头,只因一副美貌出众,让大家都知道,这长白山有个姓胡的娘子罩着的。 祝知纹看着环抱自己小腿的胡春蔓,抿着嘴,也不说话。 金瑶也有些受不住了,蹭着过来,贴在胡春蔓身边想要沾点胡春蔓身上的热气,一边又慢慢说:“你怎知我被封苍山的时候,她没有想要戕害我?” 胡春蔓一愣,转头,瞪大眼:“你传回来的叶子,从未说过啊。”继而恍然,“行了,知道了,你素来喜欢报喜不报忧的。” 胡春蔓说着说着,反而还瞪了金瑶一眼:“你还是把我当外人。” 金瑶笑着哄她,只是她身上有些冷,说起话来打起磕巴:“内人内人,把你当内人呢。” 胡春蔓还没开口,祝知纹终究是忍不住了,他瑟瑟道:“两位娘娘……,我还在呢……考虑……考虑一下我。” 金瑶忍不住攮了祝知纹一把:“你又没死,待快死了再说。” 胡春蔓也跟着笑,笑着笑着表情又僵住了,只看着金瑶:“这四周看过了,都是昆仑冰玉,若要出去怕也是出不去了。” “未必。”金瑶起身,嗤嗤地笑出声来,“我之前被封在里面三年,你当是白封的?” “什么意思?”胡春蔓心中已然有些了猜测,可这么刺激的事情,定然是要金瑶亲口说出来才够味儿。 “昆仑冰玉里行走这件事儿,想来除了我这种被封许久而且不安分的人儿,也不会去有人研究了。” 胡春蔓听了眼前一亮,像是抓到最后的救命稻草,祝知纹的腿她也不捂着了,欻地一下起身:“怎么走?” 金瑶笑:“等我身子暖一暖,教你们便是。” 祝知纹听了颤巍巍发抖,他指了指脚上霜一样的冰晶:“娘娘可能要快点暖,我怕是不行了。” 胡春蔓见了便笑:“你在鹿耳洞困了这么些年,光着身子也过来了,还这么怕冷?” 祝知纹脖子一伸,着急上火:“谁告诉你我是光着身子的?”他斜看了一眼金瑶,又觉得自己方才这句话不妥,又忙说道:“那是在海南,海南多热你不知道?” 胡春蔓也不揶揄他了,直接从身后甩出一尾,蓬松厚实的狐狸尾巴像是一张硕大的法兰绒毯子,直接裹住祝知纹的上半身,一股暖流淌来,祝知纹的血液像是都活络了起来,面色也瞧着便好了,指甲盖上的冰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他刚要张口道谢,胡春蔓傲娇甩了甩头发:“可别说谢谢,我不喜欢那一套。” 祝知纹不多说,还得低声说了一句:“记下了。” 记下了,便是记下了这恩情的意思,祝知纹是金瑶带出来的兵,行为做事多少有些金瑶的风范,知恩图报,这是金瑶行为做事的准则,祝知纹这一句“记下了”的意思,就是说将来是要还的。 可胡春蔓眼眸又淌出几分伤感,她扭过头,不去看祝知纹:“别记了,你还不了了。” 祝知纹是还不了了,他知道金瑶为何要带着三人上昆仑,胡春蔓明显是来帮金瑶的,虽说金瑶一开始拒绝过无数次,只让金瑶看守着宋戈,可金瑶在西宁待了这些天,明显感觉事态不对,立刻就把胡春蔓召了过来。 瞧瞧,这就是他的山神娘娘,能屈能伸啊。 可祝知纹是打心底羡慕胡春蔓的,他的娘娘自来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常常把持着“老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气势死扛,能让金瑶不啻面子,“出尔反尔”地去求助的人,金瑶势必是当作自己人看待的。 这么些年来,也就胡春蔓这一个自己人吧。 至于他,祝知纹忍不住反复探看金瑶,他知道他是来做什么的,金瑶自打从鹿耳洞就下他那天起,就说得很清楚了。 他尚记得当时他跪在金瑶窗前,金瑶一字一句与他说的话:“山上的时候,我说过,我来救你只因为当年承诺,可我如今的处境你也瞧见了,我救你之后,也无力保你继续做你的风神,我给你两条路,你即刻必须选一条出来。” “第一条路,你自此离开,你我只当作不相识,鹿耳洞逃出一事,你是对外说是自己逃出来的也好,还是说是我救的你,给我再添一条罪名也罢,我都不在乎,我刚从苍山出来的时候还想,要洗刷玄女给给我的三条罪名,可人间一趟,我算是明白了,哪有什么罪名,她要杀我,我件件都是罪,所以这名号,我也不想要了,我只想要她的命罢了。” “第二条路,我知你当时为何背叛我,说我不怪你那是假的,你明知道玄女诡计多端,她没有脸皮,却又最擅长变化成别人的模样,可你我相处多年,就算她顶着我的脸约你出去你上了当,可你但凡有脑子便该想到,我怎么会约你去鼎墟,她攫取了你的恶念,投入鼎墟,知纹,你可是神啊,你的恶念力量之大,你应该清楚,可你偏偏听了她的话,好吧,就算你当时以为她是我,可你怎么能违背良心?” “知纹,你的恶念在鼎墟炼蛊似地长大,你可知造了多大的麻烦?那年柳锦绣为何会放火烧了万灵洞,春蔓告诉我纯粹是玄女刻意放走了一丝恶念走,可我俩当时都不理解,天下恶念这么多,为何偏就入了柳锦绣的身上,入了她的身上,她若真是嫉恨春蔓,对春蔓下毒也好,偷袭也罢,为何非要放火烧山?少了万灵洞,柳锦绣的庇护也没了,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不像是她那样心机深沉的人能做出来的,后来我明白了……。” “知纹,那恶念是你的,你的恶念,你的欲望,说穿了,就是我对吧,你对我不是喜欢,是占有,你不希望我去结识新的人,不希望我在长白和其他人同进同出,我早该发现,你看我的眼神里总是参杂了一些其他东西,不是爱,也不是怜,而是你只希望我是你一个人的娘娘。” 当时那番话直接戳中了祝知纹的心,他被发现了,他的小心思,他的占有欲,以及他为何对宋戈如此有敌意,都被金瑶发现了,他不是伪装得很好吗?这些年来,他一直装作大度,一直装作和善,一直装作只要娘娘喜欢的他都会喜欢。 “知纹,于我来说,你是不可多得的将才,是我出生入死的伙伴,你与其他人不同,可其他人也与你不同,我可以在心里永远给你留一个位置,可是不能永远只是你,因为我对你不是喜欢,不是爱意,只是欣赏和认同,可你被玄女骗了之后,因为你的恶念毁了万灵洞之后,你我之间的间隙便大了,所以,我给你两条路走,第一条路,你尚且可以活,第二条路……。” “第二条路,你要以身祭了鼎墟,永远封住那里头的东西,生生世世不能出来。” 知纹当时心凉了半截,他呐呐道:“那娘娘会来看我吗?不需多,一年一次,不,十年一次,”祝知纹慌乱得像是做错事儿的孩子,“不,十年也不用,百年一次也行,总归来看我一眼。” “知纹,我会替你在凡间塑金身,香火不断,你在鼎墟里的日子,会很好过的。” 这便是拒绝了,祝知纹浑身像是散了架一样的难受,他想要自辩,他当时只是鬼迷了心窍了,可他转念一想,他有无数次可以告诉金瑶他犯错了,要金瑶去解决去摆平,可如果他说了,金瑶便会像今日一样给他两条路选的,第一条,到死不相认,第二条,以身祭鼎墟,他宁愿选第二条,他也只能选择第二条,只有第二条路,金瑶尚且还会记得他这么个人。 可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只能选第二条,所以这么些年来,他都不敢说,也就是因为他的不敢说,才让玄女有机会拿着他的恶念作祟,才会捅出这么大的篓子。 祝知纹认命了,又或者说,这是早就会有的结局,他咬咬牙,撕心一般的苦笑:“那还请娘娘,给我塑一个大些的金身,不要中空的,要实心的,我这人……好面子。” “好面子”这三字,金瑶倒是常听别人说,主要是来形容她的,她知道祝知纹是在找补,没戳穿,金瑶只吩咐:“既然选好了,之后你便去昆明等着,待我处理完其他事儿后,给你发消息,你即刻从昆明出发。” 后来的一段时间里,祝知纹一直在昆明,辛承看在往日的交情和金瑶的面子上,给他细致地改头换面做了身份,又亲自带着祝知纹四处吃喝玩乐,但还是死守一条原则——祝知纹不能离开昆明。 那段时光祝知纹努力让自己过得很快乐,他学会手机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吃的喝的都拍照给金瑶,从一天三餐,到一日七八次,金瑶也会回他,虽然偶尔是第二天才回复,可这便是够了。 辛承也算是看遍生死离合的人,可他看着祝知纹的眼神也会逐渐变得怜悯,鼎墟并不是什么好地方,那里头是鬼怪的炼狱,多少年了,从未有过上神级的人物愿意去看守,偶尔有惩罚,也只是去看守一阵子便放出来了,祝知纹这一去,可就是一辈子,神的一辈子是很长的,那日子,怕是很难熬的。 如果明知结果是绝路,等待的日子其实更加难熬,好歹,祝知纹熬到了。 他看着金瑶,威威在胡春蔓暖和的狐狸尾巴里动了一下,低声说:“我好了。” 金瑶回头,她似已经探清了路,笃定说道:“昆仑冰玉有灵性,虽然寒冷至极,可并不会伤害无欲无求的人,摒弃欲望,心无旁骛,便可以从中穿梭而过。”金瑶说完耸肩,“这也是我被困三年得出的结论,前一年,我时刻想着要出来,欲望太胜,被冻得半死不活,很是辛苦,后半年才稍微好些,直到我被放出来的前一天,我忽而不觉得它冻得我肉痛了,只可惜,只舒服了一天,玄女就放我出来了,不然,我还可以多实践几天。” 金瑶说得轻飘飘,可谁也知道,被困在昆仑冰玉里是酷刑,不是每个人都是胡春蔓,体格炽热不怕严寒的。 “摒弃欲望?”胡春蔓听了细细思索,“这倒是不难。”她回头看着祝知纹,顺势松开尾巴,反问:“你呢?” 祝知纹看着金瑶,忽而紧闭双眼,伸出双手,对着胡春蔓:“我闭着眼,我带着我走,便好了。” 金瑶和祝知纹的事儿胡春蔓知道的不多,可她算是历经过红尘,见识过男欢女爱的高手,只一眼便知道这里头是有故事的,祝知纹已经这样说了,便是胡春蔓不想也不好推脱,她甩出尾巴,一把钩住祝知纹的手腕,故作矫揉造作的样子哈哈大笑:“我是连女儿都有的人,魅力还这么大啊。” *** 金瑶打头,胡春蔓居中,尾巴牵着祝知纹殿后。 胡春蔓之前是见识过昆仑冰玉的厉害的,在冰里行走这一事儿她还从未想过,只能在心中感慨,娘娘到底是娘娘,总是另辟蹊径,行常人所不能行之事,话说回来,被困昆仑冰玉里三年,也算是这些年里最重的惩罚了。 “这冰太厚,我都看不清前面了,春蔓,前面左拐就是鼎墟了吧。”金瑶只一出声,身后的胡春蔓便觉得尾巴撕扯得痛,胡春蔓回头,却发觉原本慢慢跟在身后的祝知纹一动不动,像是被冻住了。 “娘娘。”胡春蔓才是开口,便觉得自己的手脚也困住了似的,她尚有双唇可以勉强张合,只轻声喊了一声:“娘娘我们动不了了。” 金瑶慢慢回头,她必须要慢,如若太快,被这冰玉发觉自己内心又想要救人的欲望,连她自己也会冻住。 明明只是一个转身,却像是过了许久。 金瑶看着张嘴对着自己的胡春蔓和完全不能动的祝知纹,慢慢伸手,她屏息凝神,只感觉自己的手指在冰里穿梭尚且自如,她握住胡春蔓的左手食指,指尖发力,像是点醒了一下胡春蔓,胡春蔓大口吸了一口气,周身似活络了过来。 “别想其他的。”金瑶叮嘱。 胡春蔓是能动了,可祝知纹呢,胡春蔓尝试着用自己的尾巴卷了卷祝知纹的手腕,她尚不能大动,却还是能察觉祝知纹依旧被冻得死死的。 鼎墟就在拐角,金瑶似都能听到那里头无数鬼怪恶念的嘶吼和叫喊,昆仑冰玉都长不过去的地方,想想就让人害怕。 “我先出去,拖你出来,你将祝知纹整个拽出来,直接丢进去。”金瑶眼神凛冽,面无表情地说出这番杀伐果断的话,让胡春蔓梦回当年,那时候,金瑶可是出了名的冷酷无情。 “行。”胡春蔓微微抖了抖自己的尾巴,九尾狐的尾巴虽然能再生,可听着金瑶这番话,自己这条拽着祝知纹的毛茸茸大尾巴怕是保不住了,她日夜用精油养护,梳毛顺毛的漂亮大尾巴啊。 “或者换个方法,”金瑶看着胡春蔓,“我带你出去后,你在鼎墟接应我,我再进来,带知纹出去。” 胡春蔓愣了一下,这法子可不是最佳选择,金瑶前后得两次进入昆仑冰玉,而且祝知纹显然是碰不得金瑶也听不得金瑶声音的,这小子心里头可不老实,不然刚才怎么要闭着眼睛进来,还不如她直接断了尾巴痛快。 “你才复原没多久,九条尾巴舍了哪一条都可惜。”金瑶看着祝知纹,“他若是争气,就该摒弃杂念,自己出来,若是不争气,也不配舍你一条尾巴。” “娘娘,他到底是……。” “我和他说过,我与他的情分,自打我冒险从鹿耳洞救他出来之后,便都清了,他如今要还的,是当年知错还要犯错的债。” 金瑶语落,胡春蔓忽而察觉到自己的尾巴暖和了起来,她慢慢回头,看到祝知纹的嘴像是动了一下,好像能动了,倏尔,祝知纹欻地一下睁开眼,他看了胡春蔓一眼,又看了一眼金瑶,眼眸晶亮却又平静得像是冬日里毫无波澜的湖水,他声音淡淡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荡来的。 “走吧,娘娘。” 这一路,若说是万里艰途,可到达鼎墟,却也没给人多少释然和放松。 三人站在这高台之上看着底下无尽的深渊,环顾四周,都是冰冷清透的昆仑冰玉,它们围绕着鼎墟边缘生根膨胀,却唯独不敢踏进这鼎墟一步,自东南角一道三四米宽的石桥孤零零地自崖边往鼎墟深处延申,连接着鼎墟正上方这直径十余米的石台。 石台厚重,坚如磐石,没人知道是哪号人物敢在鼎墟上建这石台,又或许是浑然天成的罢,记忆里,有鼎墟那日就已经有这石台了,像是方便那些心灰意冷的神仙纵身一跃,了却这漫长无聊的一生。 胡春蔓是第一次来这儿,纵使她上昆仑无数次,可这鼎墟之地也只是听说:“我听那些老神仙说,鼎墟之下有一佛图宫,四周是四根和昆仑一般粗细的柱子支撑着,平日里,只要不离开佛图宫,就不会被里面的鬼怪恶念所伤,只要日夜擦拭这四根柱子,让上面的经文清晰可见,这鼎墟里的妖魔鬼怪,这辈子也跑不出去,这是真的?”最后一句,是胡春蔓在问金瑶,金瑶低头,微偏过目光,低喃一声:“我不知道,我没下去过。” 胡春蔓本以为祝知纹以身祭鼎墟之前会做许久的感情铺垫,譬如追忆过去,感怀明天,谁知道他只是在这石台边缘站定,回过身,只道了一句:“就送到这吧。”说罢,祝知纹直挺挺地往后一倒,整个人像是失控的风筝,一个猛子扎进了这无边的黑色里。 胡春蔓顺势往前,趴在石台上看着坠落在深渊里的祝知纹,他坠落的速度极快,才几秒便连影子也看不见。 “娘娘。”胡春蔓回头,鼎墟下莫名起了一阵风,吹得胡春蔓绑起的高马尾一通乱舞,金瑶却不为所动,只站定:“鼎墟一封,想来玄女手下那些傀儡鲲眼也无法作乱,她手下无人,一定会马上反应过来,等她追来,势必又是一场大战。” 胡春蔓爬起身来,蹙眉跺脚:“既是如此,我就该在东北把宋戈那小子炼化了做成铃铛给你带来。” “对。”金瑶难得地接了个话茬。 胡春蔓眉眼一亮:“现在赶回去炼化也是来得及的,喊辛承过来帮忙,快则一天,慢则三四天,我俩一起烧,很快的。” “我不是说要炼化他,”金瑶看着胡春蔓,“我只是需要一个铃铛罢了,宋戈是宋戈,铃铛是铃铛,天下铃铛这么多,做一个和之前模样差不多的很难吗?” “娘娘是说……以假乱真?” 金瑶:“这不叫以假乱真,原本我的铃铛,也未必是真的。” “什么意思?没明白。” “你真以为,我打架厉害靠的是铃铛吗?” “不……不是吗?” 金瑶摇头:“不是,”迟疑片刻后又说道,“也算是吧。” “我不懂了娘娘,真心不懂了。” 金瑶看着脚下黑漆漆的深渊,心中觉得有些发寒,她扭头朝着来路快步走,一边走一边说:“时不待我,边走边说吧。” 重进昆仑冰玉,金瑶显得是那样得心应手,她还不打算回去,她需要去自己之前的住所,取一样东西。 “一个铃铛。” “娘娘的铃铛在昆仑?” “只能说,我有很多铃铛,其中一个在昆仑。”金瑶边说边走,脚步极快,仿佛走在清澈见底的湖水里,周围的冰玉对她而言没有半分阻隔,倒是胡春蔓,求问心切,又被堵塞了两次,还是金瑶轻轻拽了她两下,才得以脱身。 “天地初开的时候,门派众多,各持正道,无所谓妖魔,也无所谓上神师祖,能打赢的,就是正道,当时混乱不堪,谁人手上没几条无辜性命,后来,出了个聪明人,想出了定山者的名头,对了,这个我是不是和你说过?” “娘娘说过,”胡春蔓接过话茬,她像是也学会了在昆仑冰玉里行走的奥妙,只要不把任何一句话放在心上,不要有情感波动,跟着金瑶,胡春蔓也算是越走越顺了,“小山出现的时候,娘娘就告诉过我,有人骗了她,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定山者。” “对,除开这一条,我的铃铛也并非传闻中所向披靡,起初……,”金瑶说到此处,竟觉得指尖冰凉起来,她左脚一顿,像是被冻住了一样,未等胡春蔓反应过来,金瑶深吸一口气,脚趾头稍微用力试探了一下,又能走动了,她继续说,“起初,我在山里捡到了一只小怪物。” “多起初?”胡春蔓一下拿捏不准,金瑶大了她太多岁,金瑶的起初对于胡春蔓来说,可能还是一片混沌呢。 金瑶轻笑:“总之,那会儿还没有你呢。” 胡春蔓懂了,点点头,只继续跟着,也继续听着。 “没人知道那只小怪物是谁,他受了伤,我便养着,他看起来勉强修炼出了人形,只是四肢和小脑袋都是干巴巴的,像是干涸的树枝捆出来的胳膊和腿,每次动脖子的时候,都像是断了线的木偶,一卡一卡的,我想着,他该是没修炼好的树精,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开出了一朵紫色的小花。” “这和铃铛有什么关系?” “他开的花,小小的,旗瓣圆形,双合略开,第二天是两朵,第三天是九朵,像极了一串小铃铛,我一直没给他取名字,那就是那天,他有了名字,叫铃铛。” “铃铛是人?”胡春蔓恍然,“不对,他这也不算人,铃铛是个名字啊。” “对啊,铃铛其实是个名字,后来,造出定山者这名字的那个聪明人和我说,我的身份有了依托,也得给我的能力有个依托,让我胡乱编造个法器出来,让人家觉得,我厉害不是因为自己厉害,是因为这法器厉害,他日若是有人想要害我,这法器也能替我挡一波灾。” 胡春蔓懂了,她倒吸一口凉气,惊讶之余,手脚又有些动不了了,她努力平息内心的惊讶,看着金瑶也停下来等她,胡春蔓透过这结结实实的冰玉看了一眼周遭,可怕,太可怕了,这昆仑冰玉里被困住不少来往的女使,其中不少人都是胡春蔓见过的熟面孔。 一张张曾今青春明媚的脸,如今写满了惊恐,当时她们应该是想要逃的,却没能逃得掉,还有人面容平静,手里还端着精致的果子吃食,半低着头走路。 这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没人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没人知道,这冰玉是不是还在不断膨胀,胡春蔓只知道,她走过来的这一路,除开鼎墟,已经被昆仑冰玉长满了。 而玄女,大概率是逃了。 “所以,”胡春蔓喝了一口凉气入肺,她动了动手指,慢慢往前走,声音冷静得很,“那个叫铃铛的小妖怪是宋戈?可你之前都未提过。” “事情太久了,我记不住了,你知道的,后来有一阵,我遭到反噬,太早的事儿我都忘记了,玄女把我囚在昆仑冰玉里,一是想要惩处,二是她想要从我口中探听出她师父的下落,我一直不说,除开我不是那种背信弃义的人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我真的忘记了,我也是后来经过机缘巧合才想起来的。” “不对,这事儿不对,”胡春蔓感觉自己有些连不上了,“可宋戈入莲花洞的时候,灯的确是亮了的,他的五脏六腑,就是你的山神铃铛,还有当年小瑾,小瑾拿着你的铃铛去收魂,如果只是普通的铃铛,能压得住我那几条尾巴?” “你说得对,这事儿,我让人帮我查过,应该是中间出了什么变故,那只叫铃铛的小妖怪不能以真身示人,便幻化成了我的铃铛,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是以山神铃的状态出现的,陪着我出生入死,甚至救我于危难,我一直以为是自己够厉害,如今回想,我竟都不是一个人单枪匹马作战,他陪着我的时间,应当比祝知纹更长久一些,直到百年前我把他借给了小瑾,才有了后面的事儿。” 胡春蔓憋住气,半晌才蹦出一句:“兜兜转转,这竟成了天定的缘分了。” “到了。”金瑶指着自己的原本的住处,“我的妆匣里应该还有一只一模一样的铃铛,虽然不顶什么大用,可是用来骗骗玄女,也是能令人心情愉悦的。” *** “还没开门。”KTV老板闷头收拾瓶盖准备等收瓶盖的人晚点过来的时候好算钱。 “可之前不是有人进去了吗?他们能进,我们不能了?”来人语气并没有多客气,反倒是有些居高临下的意思。 老板抬头,觉得今日颇为奇怪,他知道自己的KTV地处偏僻,原也没想着赚钱,只是家里老婆喜欢唱歌,就买了点设备凑钱开了这么一家,来的老客都是附近小区里上了年纪的婆婆妈妈,58块钱的团购套餐,还送茶水和果盘,再吹一下午的空调,走之前还不忘帮老板宣传一下,两相利好。 老板本就不悦,看到来人七八个都穿着黑衣服,身量高大,面色惨白,像极了那些脂粉油头的选秀小生,老板开店也有十几年,斜眼一瞟,便看到站在一侧的女人,她没说话,只低着头,头上戴着个阔边口的防晒布艺帽,帽檐压得很低,看不到脸。 不知道为什么,老板看着这群人,脑子里总是不自觉地想到新闻上见过的一群大汉掳掠年轻女孩子的事儿,不由得警觉了起来,他挺直背,强行装出一副底气十足的样子:“进KTV要登记身份证的,先拿出来。” 站在柜台当前的方脸男人机械式地说:“没听说这个规矩。” “没听说,昨天公安局刚来说的,我也没办法,小本买卖,配合一下,”老板也是人精,啥事儿端出上头的人都能糊弄过去,他一边用手拨弄着自己的手机,已经在屏幕上摁好了“110”的号码,播出键就在自己的食指边儿上,一边盯着柜台前的男人说道,“你们不会没有身份证吧。” “有的。” 这男人的声音是越挺越奇怪,说话的时候嘴巴也动的很不自然,感觉嘴唇张合闭抿的样子和发出的音节并不一致,嘴上说完“有的”,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从裤兜里抽出一张身份证。 老板看了一眼,又指了指剩下的人:“每个人都要给。” 柜台前的男人都没回头看,就只说:“我们小姐是没有的,其他人给就行了吧。” “那可不行。”老板底气更足了,瞧瞧,他多少猜对了几分吧。 “老板,之后给行吗?” 老板冷哼一声:“是没带还是没有?” “老板,之前进去的人,也给身份证了吗?” 老板不耐烦了:“你管之前的人呢。” “如果他们没给,我们也没必要给了吧。” 老板皱眉:“人家给了。” “我瞧着没给。” 老板不说话了。 侧面的女人慢腾腾地走了过来,和飘似的,身体没一点儿地起伏。 她缓缓开口,声音轻得像是天上的云彩:“老板,我不喜欢骗人的人。” 老板呵呵笑:“我也不喜欢骗人。” 瞧着是这女人亲自过来说话,老板想着自己的心也放下来了,若这女人真是这一群大汉胁迫了,不至于亲自来呛嘴自己。 虽是心里放心了,可嘴上还是得做出一副逞强的样子,不然态度转变太快,惹人怀疑,老板一边收起手机,一边指着里头,一句“那你们……”还没说完,却突然被那国字脸的大汉掐住了脖子,这力道来得又狠又块,这大汉和机器人似的,一掐住这老板的脖子就不撒手。 老板看了一眼外面半掩着的不锈钢卷闸门,这是等着金瑶一行人进去后,他特意放下的,就是想着别再来着什么人耽误他数瓶盖,没想到倒是引来了这么一波弓着身子也要爬进来唱K的人。 老板也不是吃素的,他顺手抄起鞋盒子里的瓶盖顺着这汉子脸上一划。 正常人被这么一刺啦,要么流血松手,要么躲闪,可这汉子像是没感觉似的,那划破的地方更是没流出一丝血,老板脖子被掐得吃痛,顺手用拇指往这汉子受伤的脸颊狠狠地摁了一下,想着这般伤口撒盐的做法,怎么着对方也都会退避几分。 可无论怎么手掐揉搓,这汉子都和没感觉似的,反倒是这老板觉得手感愈发不对,这汉子脸皮虽硬,可他越是用力,凹陷越多,像是里头是空心的似的。 老板且不管了,瞧着摁伤反抗无果,顺手抓了一把瓶盖,那锋利的棱口像是无数个带刺的小刀,他闭着眼,张牙舞爪,学着乡村妇人刺挠打架的样子一通乱舞。 才舞了两下,腹部被人猛地一踹,老板整个人狠狠地砸在了身后冰柜上,他双肘撑地,却看到眼前被他划得稀烂的汉子一丝血没流,那伤口黑漆漆的,倒是脸颊左侧一块掉下的皮肉里隐约可以看到……里头……好像当真是空的。 “鬼呀!”老板吓得顺手抄起落在地上的酒瓶,还未爬起,原本站在柜台前的女人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侧,声音淡淡:“弄坏了我的皮俑,想跑?” “皮俑?”这老板不是本地人,他老家在陕北,小时候村里过节也会有人来表演皮影戏,他还跟着一个老师傅跑过几年村子,过去老师傅就和他说过,这皮影戏是不能拿在月亮下晒的,晒久了,吸光了月之精华,可就成了人了。 不过成了人也没关系,自古一方水土神庙养护一方人,尤其是陕北这种山峦连绵的地界,若是看到成了精的皮俑,对付不得,只管朝着西南边磕三个响头,大喊三声“山神娘娘救命”,自然就有人来救你。 司马且当活马医吧,可西南朝着哪边? 这老板也不管了,一个鲤鱼打滚,双膝抢地,脑壳当棒槌一样狠狠往地上砸,大喊:“山神娘娘救命。” 这女人听了头一抬,只往后退了半步,其余的皮俑像是疯了似的朝着柜台里涌来,一层压着一层,生生地将老板困得死死的,老板已然觉得自己的肋骨断了,他闭着眼,想着小时候老师傅教自己的,仍不停地大喊:“山神娘娘救命,救命,普渡众生的山神娘娘啊。” 老板越是喊,旁边看着的女人就越是气愤,她似听不得“山神”二字,胸脯高低起伏,脖颈来回扭动,动作愈发不像是人,反而像是一尾要蜕皮的蛇。 忽而一阵风,这女人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甩了一巴掌,这一巴掌来得极狠,直接打掉了她头上的遮阳帽,这女人回头,原本应该长着眉毛眼睛的一副面孔,却像是蒙着一层白布面具,这人是没有脸的,不对,这女的未必是人。 “金瑶。”这女的自地上爬起,她手指一勾,那七八个皮俑立刻从柜台里钻了出来,被压在地上的老板也不知是死是活,已然没了动静。 “许久不见。”金瑶自就站在走廊尽头,胡春蔓立在她侧,却不见了祝知纹,金瑶微抬下颌,她看着眼前身量苗条似腾蛇的玄女,眼中露出几分鄙夷,“修炼了这么久,到了打架的时候,还得幻成原型,你在昆仑算是白瞎了。” “你怎么从昆仑冰玉里出来的。”玄女似不信眼前好手好脚的金瑶,她总该缺点什么的,她不是最怕冷了么,那昆仑冰玉,纵伤不了金瑶性命,多少也要害些金瑶的元气才是,她不该好端端地出来的,本不该的。 胡春蔓瞧着玄女步步紧逼,不由得往前踱了两步,又上下看着玄女及其身后的皮俑,嗤笑道:“想来玄女娘娘为了布下这昆仑冰玉也费了不少功夫,害的自己在昆仑都无处可去,流离失所的,听蚁族说,娘娘还跟着去过长白和长沙,一路颠沛,娘娘身子骨可还好?” 玄女向来心高气傲,最受不得激,偏生胡春蔓是个毒舌,张口前又得了金瑶的示意——“说,给我使劲儿说,最好直接把玄女给说死。” “凭你也配对我指指点点?”玄女一扭脖子,身如长蛇一样顺着墙壁攀爬过来,势头十足,胡春蔓后退一步,金瑶上前,手指一勾,自缝隙里爬出无数细藤,锁住玄女手脚,玄女已然不是个人形了,她四肢变得柔软无比,滑似绸缎,泥鳅似地在藤曼里来回穿梭,眼瞧着就要爬到金瑶跟前。 金瑶侧步,手肘抬高,手腕上那一串金色铃铛让玄女不由得迟疑了半步,可她没停下,只笑了一声“弄虚作假”后便顺藤直冲金瑶,玄女原本看着还能分清楚四肢和头,爬着爬着,便更像是一抹白绫,柔软无比,藤条也抓不住她。 几乎同时,那七八个皮俑蜂拥似地将胡春蔓团团围住,虽是好对付,可过道狭窄,待胡春蔓一一解决,再回头…… “娘娘!”胡春蔓大喝了一声,眼瞧着这白绫直接朝着金瑶铺张而来,直接蒙住了金瑶的头。 第114章 第9章 娘娘你不厚道啊,总是把麻烦事…… 金瑶应声倒地,双手扯着脸上活物似乱动的白绫,喉咙却被这白绫锁得死死的,玄女的声音闷且沉重:“都说你的铃铛是假的。” 胡春蔓也不管姿势不姿势,气势不气势的,连滚带爬想要去扯金瑶脸上的白绫。 那白绫越裹越紧,绷如琴弦,贴合得连金瑶的脸上的纹路都无比清晰。 可胡春蔓才伸手,身后那七八个皮俑却又充了气似的站直了身子,胡春蔓咬牙切齿:“倒是和蟑螂一样,杀也杀不完。” 这些皮俑其实金瑶也见过,那天半夜里来找她的便是这群空心的东西,只是上次的皮俑应当是新做的,皮肤是新的,树叶砍杀过去还会冒出滴滴血迹,杀皮俑不能硬砍,人家里子里无心无肺,一阵风一口气便又能吹起来,尤其是这七八个手法老练的皮俑,当是玄女最得力的傀儡。 胡春蔓与那七只皮俑缠斗不休,眼睁睁看着金瑶以头抵墙,和那束缚于脸上脖颈的白绫愤死一搏,几乎快要呼吸不得,胡春蔓被三俩皮俑压在地上,反踹一脚,登时起身,突然朝着离间跑去。 走廊右侧拐角,原是厕所大门,一扇对开的木门上的白漆掉了一半,门口用三俩拖把横贯住把手,也不知道是为了防着里面的什么东西,只瞧着着门里像是有什么活禽猛兽,不断地撞门。 胡春蔓上前,一脚猛踹过去,里头的宋戈被突如其来的力道直接踹飞,他趴在地上,胳膊肘骨折似的痛,他顾不得细看,外头的胡春蔓对着他喊:“你若不想要她死,就应该明白要做什么。” 胡春蔓说完,浑身一颤,自身后甩出九条尾巴,毒蛇一般缠住身后追上来的皮俑,尾似巨蟒,搓绕缠紧,生生地将那些皮俑绞杀,她不放心,不肯松尾,只继续死死拧着,胡春蔓抬眸看着挣扎从地上爬起的宋戈,着急上火:“你还磨蹭什么,去帮她。” 胡春蔓性急,只将空出的一尾甩去,瞬缠上宋戈的腰身,宋戈只觉得浑身发痛,尤其是左臂,来不及反应,便被胡春蔓一尾摔到走廊尽头,宋戈的头狠狠地撞了一下踢脚线,他发昏得紧,可一瞧见被白绫蒙住翻滚挣扎的金瑶,却不知哪里来的力气,连滚带爬地朝着金瑶挪过去。 这白绫似察觉到宋戈,凭空发出一声类似鸡叫的嘶吼,听起来极其可怖。 这便是玄女摄魂的本事,但凡不听从的,玄女肆意嘶吼一声,那些人便像是被夺了心魄一样,听话如傀儡,行事似爪牙,这不是什么正道的本事,自打入主昆仑后,玄女也不敢随意用,免得被那些功力身后的老神仙诟病,可此刻,谁还管得了这么多。 可偏生,宋戈不仅没被控制,他只觉得这声音难听极了,像是有人用钉子敲你的耳膜,用铁棍搅你的脑浆。 宋戈想要抬手捂着耳朵,可他左臂实在痛得吓人,只得蹭起身子,将左耳贴着墙壁,右手捂着右耳,臀部用力,寸寸前挪。 又是一声杀鸡似的叫声。 金瑶忽而纵身一跃,像是四足小兽趴在地上,自缝隙里爬出的无数藤条越来越多,宋戈已然觉得身下波涛汹涌,无数树根草茎游蛇一样在土里快速翻腾。 瓷砖地面裂出几条大缝,起初只有一指宽,逐渐拉扯成一臂距离,埋进去的陈年建筑废渣被搅得七荤八素地往外涌,鼓成一个个小土包横贯在金瑶和宋戈之间,原本就不甚宽敞的走廊变得扭七扭八。 宋戈且不顾左臂伤势,双腿用力,单手攀着土包往前滚,只看到金瑶脸上白绫一丝未松,金瑶正以头抢地,似乎想要借那些藤上尖刺和断裂的墙垣割开白绫。 玄女的原身,竟连山精妖怪都不是,只是一段白布罢了,难怪她始终修炼不出脸来。 “金瑶,你落魄了,却还是不放过我,昆仑上的昆仑冰玉不是我布置的,它们是自己长起来的,自打三年前封过你之后,昆仑冰玉便像是认了主似的,你走了,它们总是不安分,它们像是怪物一样,一点点儿地长大,是它们,把我挤出的昆仑,金瑶,这便是你的把戏对吧,你活在山里头的时候,便能让藤草花木疯长,你活在昆仑,便让昆仑冰玉也疯长,金瑶,我之前一直以为你这种让万物生长的能力不过如此,现在看来,是我低估你了。” “只是可惜啊金瑶,你始终是斗不过我的,你手上的铃铛是假的,你舍不得炼化那个男人,你就注定会输给我。” 玄女的声音时大时小,有时候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有时又像是在敲击着宋戈的耳膜,可是这倒是提醒了宋戈。 金瑶有着让万物生长的能力,他亲眼见过,那些迅速抽长的藤条,遮天蔽日的树枝,瞬间开放的小花,金瑶曾说过,她和人类不同,人类有骨有肉,可她的身体里是山是风是土地和水雾。 宋戈捂着耳朵对着金瑶喊:“金瑶,你忘记了吗,你本身便是山,山中有草有树,草能发芽,树能长大,岂是一块白绫能缚住的。” 这倒是提醒金瑶了,她被玄女蒙着脸面,只想着将这恶心的东西从自己脸皮上扯下来,却未想到,倒是可以…… 金瑶也不挣扎了,她平躺在地上,双手掐地,宋戈眼睁睁看着金瑶的五指像是深扎进泥地里的树根,她胸口猛地起伏,腰身往上挺起,头和脚往下,形似拱桥,宋戈都可以感觉到身下的土地在反复翻滚。 而依旧裹缠在金瑶脸上的玄女似觉察到不对,欻地一下松开金瑶的脸,可金瑶已经将头深埋于底下。 宋戈眼睁睁地看着那土坑里爬出半截白绫,可瞬间,又被无数条活过来的树根给拖拽了下去,那些树根遒劲有力,像是无数只手,一次又一次地把白绫往下面拉扯。 宋戈起身,跌跌撞撞往前爬了好几步,顷刻之间,金瑶的腰往下一塌,自她腰下生出无数根须,犹如久旱逢甘霖一般,不断往下。 片刻,金瑶占了上风。 可宋戈有种不好的预感。 “娘娘!”胡春蔓甩出一尾,想要勾住金瑶的腰身将她捞上来,却没勾住,胡春蔓趴在坑边,和宋戈一左一右,大声喊着“娘娘”。 金瑶这是什么意思?是要和玄女同归于尽?不然为什么明明已经让玄女松开了,却还要拽着玄女往地下去? “娘娘您收手罢。”胡春蔓带着哭腔,苦苦哀求。 “她要做什么?”宋戈其实已经猜到了七八分,可是万一呢……万一不是呢? 眼瞧着金瑶整个人都沉进了土里,眼看着那些水泥废渣和干涸的泥块潮水似地一层一层覆过来,宋戈下意识地想要用手去挖,可才一伸手,土里却忽而生出一截青色藤曼,柔柔嫩嫩的,像是婴儿的小手,轻轻环上了宋戈的手腕。 宋戈看着这藤蔓,眼瞧着这藤上展出两片嫩叶,鼓出花苞,开出了一朵指甲盖大小的小紫花,像是在安慰他,宋戈还没回过神来,下一秒,地像是裂开了一道缝似的,两边的废渣不断往裂缝里倾倒,楼上的楼板也已摇摇欲坠。 “金瑶。” “娘娘!” 宋戈和胡春蔓几乎是同声而出,胡春蔓奋力又甩出几尾,而宋戈则是纵身一跃,身形直接没入了这裂缝了,可胡春蔓的尾巴扑了个空,什么也没抓到,胡春蔓伤心极了,尾巴抓不到,她便想要伸手去捞:“娘娘,你回来啊娘娘,祝知纹去祭了鼎墟,老匹夫百年也不回来一趟,小瑾也去了外头,你若是再没了,我们这群老妖怪,连个陪我说话的人都没了。” 胡春蔓喊的字字都像是孩子气,可她舍不得啊,她真的舍不得,古往今来,倒是也有不少老神仙舍身封印妖物的事儿,她胡春蔓自己也曾舍身护住万灵洞,彼时她当真是大义凛然,舍生忘死,且就她家小瑾费尽千辛万苦将她还神复原,她都心疼小瑾,想着自己死了就死了罢,可如今胡春蔓却是懂了,若真是遇到这么一遭,她也是舍不得的,奔赴大义的人悲怆可敬,可留下的人才是真真生不如死。 想来还是宋戈想得明白,索性舍身跟着金瑶去了,裂缝里是刀山火海亦或者是荆棘绝路,他都能认了。 胡春蔓咬牙,正想着翻身也跟着进去,裂缝里却徒长出无数绿色藤蔓,初生出来不过手指粗细,膨胀蔓延,足有碗口大,这些藤蔓有的支着楼板,有的拉扯周围墙柱,像是在这座岌岌可危的楼栋上穿针引线,缝缝补补,藤蔓越多,这地缝就越小,胡春蔓拼了命地往里头钻,却还是被几股藤蔓给推拉了出来。 胡春蔓更难受了,骂骂咧咧:“你这个见色忘义的,你让那小子进去,却不让我随你一起去,太不公平了。”她骂着骂着眼泪便下来了,胡春蔓泪眼婆娑,呼吸不得,只瞧见身后几个皮俑尚有几只未完全断气,她像是撒火,伸着尾巴一甩,直接将那几只皮俑的断臂撕成了碎片。 可再一回头,地缝已然紧闭,胡春蔓站起身,望着这满目疮痍的楼房,回头,看到这一地的皮俑碎片,静心去听,似乎还能听到外头议论的人声。 是啊,这里闹了这么大的动静,是需要人来善后的。 胡春蔓好不甘心,她咧嘴苦笑:“娘娘你不厚道啊,总是把麻烦事儿,交给我来做。” 第115章 第10章 这是东北仙家请走马仙出马的…… 今年是不太平的一年,大街上人人戴起了口罩,往年十一长假,大理双廊本该是人来人往,街头出租小电驴的坐在家里都能日入千儿八百的,那里似如今的门可罗雀。 社会新闻滚动的消息听得令人精神紧绷,可听久了,便也麻木了起来,也没人会记得一年前青海西宁市郊区一家KTV楼房倒塌老板被埋的消息。 Somewhere客栈里,前台换了个年轻的小姑娘,看着十七八岁,她也不嫌这儿工资低,这年头,工作都难找,一天100块钱,十个小时还包吃住,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日常也没什么事儿干,挺好的。 因为没什么人,这楼上楼下的打扫都得靠她一个人,不过也不是每日都要去,扫地两天扫一次,门口一天一拖,至于床单被褥布草一物,一周换一次就行了,这小姑娘寻思,与其每天养着她这么个闲人,这家老板怎么不找个钟点工,每周来一次,里里外外擦一道,也就两三百块钱的事儿,不比让她每日都待着划算吗? 可老板说了,得有前台,得看着客栈的店面,万一有人要来入住呢。 不过这小姑娘那里都能去,唯独后院不能,那是块荒废了许久的小菜园,不对,也不能说是荒废,只能说是老板不太会打理,这小姑娘也从门口瞄过一次,那菜园里的菜畦整整齐齐的,周围还有栅栏,看得出来,之前也是规规整整的一片小菜园,只是现在成了草盛豆苗稀的惨败模样。 老板看起来,也不是个会种菜养花的,且不说这小菜园,楼上有片小露台,种了许多花,五月开花的时候还挺好看的,开完也没人修剪搭理,现在枝条乱窜,看起来不像是个住人的地方,倒像是个荒草横生的老房子,不过那间屋子也没人住,也不对住客开放,日常都是锁着的。 这客栈上上下下也就自己和老板俩人,老板娘倒是常来,可每次待着的时间不长,每次都来去匆匆风尘仆仆的,身上还带上,小姑娘不是个喜欢打听的,只偶尔听说老板娘一直在找自己的弟弟,一直没找到,总归是件伤心事,小姑娘也不想去问,她虽然年纪小,可自诩是个懂事的。 “文嘉姐回来啦。”小姑娘听到门铃响,下意识去看,瞧见是老板娘,笑嘻嘻地打招呼,可不止怎么地,无论自己多热情多爱笑,老板娘见了自己始终冷冷淡淡的,说不上对自己不好,偶尔也会夸自己打扫干净,可总是隔着那么一层。 小姑娘说不清,反正觉得别扭。 丁文嘉朝着小姑娘点点头,轻车熟路地放了包,楼上传来动静,梁霄从楼上下来了,瞧着丁文嘉一脸疲惫,看了一眼小姑娘:“你嘉姐姐回来了,去买点排骨,晚上给你们做红烧排骨吃,你不是爱吃肉么,多买点。” 梁霄这是特意支开小姑娘的意思,小姑娘也懂,当着梁霄的面拉开前台的柜子,抽出了一张二十一张五十,小手在簿子上登了一下,对着梁霄说:“那我走了。” *** “我先是去了趟东北,后来又去了长沙,那个姓胡的娘娘口风紧,探问不出什么,也可能是我人微言轻的,她不屑与我多说什么,不过谢天谢地,她还是亲自出了趟万灵洞与我见了一面,不然我真是要冻死在那山上了。” 丁文嘉和梁霄俩人在梁霄房里说话,梁霄的房里也有个小露台,搁着一个L形的户外沙发,一张黑色茶几,十分简约,丁文嘉和梁霄俩人依偎在沙发上,丁文嘉靠在梁霄怀里,盖着厚厚的珊瑚绒毯子,慢慢说着自己这次的经历。 丁文嘉叹了口气,有点委屈:“九月底长白就可冷了,十月就能下雪了,我又不知道晚上会更冷,冻得我的脚趾头都要掉了。” 梁霄听了心疼极了,半哄半开玩笑:“之前我一哥们还说有个好项目,说是给天池放加热棒,弄成温泉池,改明儿我让我把也投个几千万。” 丁文嘉听了抬手便是一拳,粉拳打在梁霄肩上,俩人这才笑了几声,丁文嘉继续说:“胡娘娘没多说什么,只说知道多了对我不好,但她笑得我也不是什么人类,只和我透露了一句,说我这弟弟和瑶瑶是天注定的缘分,一起去了,也算是圆满了。” “她说的是一起去了?”梁霄微微蹙眉。 “嗯,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说她没说一起死了,一起没了之类的话,说不定他俩都没事儿呢。”丁文嘉说完,翻身看着梁霄,“你之前还说我们女孩子喜欢抠字眼,现在你也变成这样了。” 梁霄低头,轻轻吻了一下丁文嘉的额头,这件事后,梁霄平日里虽还是一副毫不在乎吊儿郎当的模样,可骨子里沉稳了不少,除开Somewhere,梁霄跟着家里的生意也在云南开了几家火锅店,而且还根据当地的口味改良,陆续推出了十几种菌汤火锅,可他还是想留着Somewhere客栈,万一呢,万一有人要回来呢?他不想让宋戈找不到家。 “那长沙那边呢?”梁霄继续问。 丁文嘉挪了挪身子,往梁霄的怀里拱了拱:“长沙堂口的那个人是个好人,他翻出了一本古书,听说是世代抄录的,新一代抄完,就会直接把老一代抄袭的给销毁的那种。” “他给你了?这么大气?” “自然没有,里面有一段话,似乎能解释为何胡娘娘说宋戈和瑶瑶是天注定的缘分,”丁文嘉抬起头,看着梁霄,“之前咱们只是猜测,宋戈便是金瑶一直在寻找的山神铃铛,可野史里,却又记了另一件事,说是山神娘娘之前曾收养过一个不成人形的小妖怪,没人知道这小妖怪的原身是什么样,山神娘娘收在身边养了半年,都未曾恢复精气神,便找人替这小妖怪塑了个金身,梁霄,金身,金子,你没想到些什么吗?” “那铃铛……。”梁霄才说完,便听到楼下的小姑娘在喊:“老板老板,菜市场被封了,里里外外围了好多人,没买到肉。” 梁霄听了,从栏杆边上探出身去,看到前台小姑娘站在靠着洱海的露台上朝着这边挥手。 被封了可是大事儿,客栈里也就够三个人三四日的吃食,突然一下买不到菜,梁霄也挺慌的,梁霄皱眉,细问了一句:“怎么被封了?出什么事儿了?” 小姑娘先是摇头:“不是隔离不是隔离,是昨天有个上山采菌子的人说看到了什么鬼怪,一大早的,乱喊乱叫,在菜市场里乱砸乱闹呢。” 丁文嘉和梁霄相视一眼,想来无事,可不知道为什么,素来不喜欢管闲事也不喜欢和这小姑娘多说话的丁文嘉起身,她搂着毯子,探出头也问了一句:“去哪里采的菌子?看到的什么鬼怪?” 小姑娘朝着洱海对面的苍山一指:“就是对面苍山的无人区,说是凌晨三四点上山挖菌子的时候看到一截会动的藤条,被吓尿了,下了山就这样了。” “藤条?”丁文嘉皱眉。 “这个季节挖什么菌子?”梁霄的关注点明显不同。 两人互看了一眼,丁文嘉无奈地摇头,忽而听到外头传来竹棍子敲石砖的声音。 “一请胡二请黄,三请飞仙四请蟒常,五请清风和悲王……。” “听到了吗?”丁文嘉震惊,她起先也是不懂这些,一年前跟着走南闯北,又在长沙待了好一阵,看了些许书才知道这是东北仙家请走马仙出马的请神破关词,东北仙家的破关词,怎么会出现在大理呢? 梁霄不知道丁文嘉在说什么,呐呐道:“听到了,挖菌子。” “你听不到有人在喊……。”丁文嘉愣住,只看着远处起伏连绵的苍山,近日有雨,整个苍山云山雾罩的,令人看不真切,丁文嘉似想到什么,她把毯子随手丢在了沙发上,抄起旁边的冲锋衣。 “文嘉。”梁霄喊了一声,也顾不得其他,只套了件外套,趿了拖鞋就跟着出去了。 上了山,梁霄才懊恼自己好歹再多花个十几秒换双运动鞋也好,这棉拖鞋实在是让人走不动路,梁霄索性脱了鞋,光着脚跟在丁文嘉身后,虽然脚上已经有不少擦伤,可是丁文嘉头也不回,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梁霄一边爬一边担心:“文嘉,你也不知道在哪里,你只听说了个是在西山区就这样找,找一辈子也找不到,要不咱们先回去?打听清楚了再来?” “他会来找我的。”丁文嘉喃喃自语,“他在喊我,只要我来,他就会来主动找我的。” 梁霄听了一阵冷一阵热的,脊梁骨像是被人戳着,他颤巍巍问:“谁?谁来找你?宋戈吗?他托梦了?” 丁文嘉回头等着梁霄,略带凶意:“宋戈没死,宋戈不会死的。”她说完,又看到梁霄脚上蛛网一样的伤痕,语气软了许多,“要不你先回去?” 第 116 章 大结局 第116章 第11章 大结局 走,梁霄肯定是不想走的,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脚丫子,又从脚底板摸出几颗膈脚的砂石,想了想才说:“我发个消息给小山,让她送双登山鞋和工具过来,我去山脚等她,你沿路做好记号,我马上过去找你。” “小山?”丁文嘉听了便道,“你忘记当时胡娘娘用心头玉洗了小山记忆后怎么嘱咐我们的吗?小山这辈子,都不能靠近山峦,不然我怎地总是找活给她做,把她困在客栈里,你倒好,非得让人家往苍山跑。” “要不我……。”梁霄还想说话,丁文嘉却示意他莫再出声。 “今天东主有大事,那是帮兵请来地。一请胡二请黄,三请飞仙四请蟒长。” 隐隐约约的,丁文嘉又听到有个声音在念着东北仙家的破关词,东北仙家一门支系庞杂,按照长沙堂口那位老前辈的说法,早些时候,人口流动不大,一户一族都登记造册,什么传男不传女,传嫡不传庶,讲究着呢,后来改革开放了,男女平等了,无所谓嫡庶了,飞机高铁满世界乱飞了,浑水摸鱼的也多了,还嘱咐丁文嘉,若是在西南地界看到东北仙家请走马仙,且是独自一人的,多半是个野路子。 “滇西是乔家的地盘,昆明一带又是辛承庇佑着,要请走马仙,须得经过这两家同意才是,且不管外头规矩如何,仙门里的规矩,向来如此,若是见到不遵守的,你只管去吓唬他,人嘛,撑死两个胆子,一个留着他尿裤子,一个留给他跑路就行了。” 这是当时长沙那位老堂口的原话,也算是给丁文嘉提了个醒。 但是丁文嘉还不想这么快就吓破他的胆子,她示意梁霄猫着身子和她一起匐地前行,果然,没爬两步,就瞧见一个身穿墨绿色Polo衫,下着藏蓝色宽松西装裤的男人双膝跪地,跪在一撮快烧完的黄符前,看着身形略显佝偻,听着声音足显老态,脚上一双环球牌旅游鞋磨得花纹都快没有了,身边随手放着的棕色书包像是从什么二手市场淘来的,五块钱一个的那种。 丁文嘉侧头,往旁边看了一眼,果然看到这汉子对面有一株杯捆着红绸布的紫藤,这紫藤粗壮,盘遒的枝干碗口粗,可紫藤是爬藤类的植物,从来需依附其他乔木,这一株倒是奇特,直挺挺地往上生长,身上翠绿的新芽像是刚长出来。 丁文嘉又往侧动了动,惊觉。 她终于知道这野路子的仙门杂碎为何要在这儿请走马仙了,这紫藤粗看只觉得粗壮,可换个角度看,酷似人形,像极了一个人从地里钻出来的样子,那摇曳的枝条像是他呼救的手臂,而绑在他腰身上的红绸布像是他的红腰带。 丁文嘉心头狠狠跌了一下,她似有些预感,紫藤,为什么会是紫藤,丁文嘉猛然想到自己去东北时对着胡娘娘软磨硬泡时,对方抛下的一句:“你再继续追问,我能说的也只有那么一些,我连金瑶的最后一面都未曾见到,你让我怎么答,倒是你的好弟弟,当时金瑶慷慨赴死,唯独眷恋你家弟弟,伸出一小节藤蔓,还给他开了一朵紫色的小花,小花欸,我都没有。” 紫色的小花…… 哐当一下,一块石子直接砸翻了这人烧黄符的铜盆。 这绿衣服汉子猛地回头,便看到一女娃亭亭站在灌木丛后,眼神犀利,怒气冲冲,像是自己个儿抢了她什么东西似的。 丁文嘉率先发声:“什么狗东西!苍山的地界也是你们这种杂碎能来烧符请神的?” 这汉子四十上下,也是个走南闯北的角色,眼珠子一转,立刻拱手道:“在下姓黄,师从东北毛家,祖上是从关外过来的,美女如何称呼?” 毛家?东北毛家?丁文嘉可不信,她示意梁霄起身跟着自己,梁霄知道丁文嘉要开始逢场作戏了,十分配合,他体格大,踮着脚有一米九,反正人家又看不到他的脚丫子,梁霄且就踮脚站在丁文嘉身后,双手一搭,一副打手气质跃然脸上。 “毛家?”丁文嘉嗤之以鼻,“若是毛家,怎么会不发了拜帖来?滇西这一片是谁管的,你们不会不知道吧。” “美女是乔家人?”这姓黄的挤出几分谄媚。 丁文嘉不知可否,指着这红绸布:“把东西给我撤了,黄符端了,念了的也给我收回去。” “哟,乔小姐,这可使不得,这符咒得我已经念了七八次了,贸然撤回,”这姓黄的眼珠子往这紫藤上瞟,贼眉鼠眼,“怕是这仙家也会折寿啊。” “所以让你收回去。”丁文嘉自然知道有这一层的意思,不然她也就直接将人赶走了,何必演这一出“狐假虎威”。 方才人家喊她“乔小姐”,她并未否认,这便是扯着乔家的旗子来装样子了,既是装了,就得装下去,丁文嘉昂首:“怎么?难不成得让我奶奶亲自过来让你把符咒收回去不成?” 这姓黄的贼机灵,躬身鞠了一个90度的躬,对着丁文嘉:“乔家奶奶不是前年就去世了吗?我师父还托我送去一份薄礼,怎的?乔小姐是不是一直在外不清楚?不知道?还是说……您这位乔小姐……不是……。” “住嘴!”还未等这姓黄的说完,丁文嘉登时呵斥了一声,她心里委实慌得很,可嘴上却丝毫不饶人,“我奶奶是否驾鹤西去那是你能说的算的?我奶奶身体好着呢,你个杂碎,自己个儿认了毛家的门户,毛家认你不认?还来揶揄我奶奶阳寿命数,你这样的人,”丁文嘉回头对着梁霄吩咐,“脱了他的衣服裤子,把他绑起来,直接从坡上扔下去,若是人没死,就找家里人抓回去,给他倒吊着,吊得他双眼充血,眼球突出来,只要保证嗓子是好的,能把符咒收回去,随便你们折腾。” 这么狠毒?果然是乔家的做派。 这姓黄的怂了,噗通跪下朝着丁文嘉磕头:“我收回我收回,我收回就是了。” 赶走了这姓黄的,丁文嘉仔细看着眼前的盘桓的紫藤。 “这会是宋戈?”梁霄挠头,过去一年虽也是跟着金瑶和宋戈见识了不少奇怪的事儿,可从草木变成人这种事儿,他只在童话书里见过。 “不知道。” “我们以后怎么办?” 丁文嘉抿嘴:“以后……就……多来浇水吧。” 自打这以后,丁文嘉像是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作息,早睡早起,时不时就上山去给那株紫藤花浇水,行事作风也变得内敛许多,她加了长沙堂口那位的联系方式,担心自己处置得不好,还特意在微信上请教了人家,以确定自己不会遭那姓黄的报复。 对方也很是体贴,事事有回应——“出马仙论资排辈是狐黄白柳灰,没听说哪个能出马了柳树藤条去,这家伙莫说入行,连门都没摸清楚呢,更何况,出马仙支系庞杂,但凡是有些眼力见儿的,也不会认了毛家的门路,他们家一脉单传,只留了个女娃娃继承衣钵,人就在长沙,莫担心,这人是个外行,你吓走了他,他也没本事打听你到底是不是乔家人。” 看着丁文嘉忙里忙外,梁霄也不知道应该开心还是担心,至少人家有奔头了,总比之前无头苍蝇似的乱窜要好,可这奔头如果永远奔不到呢?一段永远没有终点的长跑,能让人坚持多久? 这一日,阳光正是灿烂,大理的天气古怪的很,可以一边骄阳烈烈一边刮着大风,丁文嘉窝在大堂的沙发里看书,偶尔眼神会瞟去苍山,今天风大,苍山没有雾气,看得很是真切。 “我如一张离了枝头日晒风吹的叶子,半死。”丁文嘉呢喃一句,轻声细语,却吓坏了在下面拖地的梁霄。 “嘉啊,你说啥?” 丁文嘉回头,这是她刚从书上看到的一句话,她继续说:“但是你嘴唇可以使它润洋,还有你颈脖同额。” “你要我亲你?”梁霄好像挺懂了,又好像没听懂。 “你说,如果那紫藤真的是宋戈,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苍山呢?他们俩不是埋在了西宁吗?”丁文嘉碎碎念。 “嘉,这个问题,我光是今天就听了三四次了,咱不纠结了。” “那瑶瑶会在哪里呢?” “嘉,这个问题,十分钟前你刚问过。” “还是说,山就是金瑶。” “嘉,这句话……,”梁霄一愣,“我倒是第一次听到你说。” “他们俩都是希望对方能活下来的人,我一直觉得,当时金瑶能允许宋戈和她一起,不是想和他一块儿死了,而是想要救他。” “怎么救?” 丁文嘉没吭声,她只转头看着窗外,风很大,狂风乱舞,层层波粼狂拍着Somewhere露台上沿海的栏杆:“大概就是一人为山,一人为藤,藤须扎入泥泞深处,叶枝摇曳,胡娘娘说,他俩生辰相同,也许万万年前,他俩就是这样相拥而眠的,然后一个先醒来,等着另一个。” 梁霄半信半疑地跟着丁文嘉窝进沙发,喃喃问:“那这次会是谁?” 丁文嘉嗤嗤一声笑:“你没听到菜市场的谣言么,说紫藤能动了,像是人一样,”丁文嘉收敛住笑容,眼神充满了向往,“希望这次是宋戈吧,这么些年了,他也该主动等一等对方了。” 【正文完】 【番外合集】 【番外一·我的鹿角又黑又亮】 第117章 第1章 文能字字不带脏地骂得人跺脚捶…… 在祝知纹的视角里,他的主子……或者叫他的领导昆仑山神金瑶娘娘,向来是个能屈能伸的主儿,文能字字不带脏地骂得人跺脚捶胸,武能抄着大刀劈山震海。嘿!这不叫文武双全叫什么。 “呸,你家娘娘,就是个无赖。”隔壁红袍蓝褂的太岁星君恨不得再连呸十八下,指着手中命盘便是抱怨,“太岁星君一年一值守,你家娘娘怎地就挑了我当值的这一年下凡历练?老朽年逾万岁,想的是钓鱼休憩,这下好了,老朽还得时不时看顾着娘娘,毕竟娘娘技艺全无,法力尽失,和凡人无异。” 太岁星君拄拐跺脚,像是抱怨又像是惋惜:“不过这昆仑规矩也真是奇怪,虽有仙子下凡历练回来飞升上神的说法,可娘娘早就是上神,怎地这玄女还要安排她下凡?还偏生落到这以丰腴为美的唐朝,娘娘素来喜欢苗条纤细的,这要是嫁不出去,回了昆仑,怕不是别人又要笑话她,你家娘娘那么好面子,没得拿你来出气。” 祝知纹摸着自己黑油油的鹿角,他是个讲究人,或者说他是个讲究神,这鹿角每日都得拿桂树油养护,摸起来和沾了水的雪貂皮似的,顺滑得很。 “要不,我也下凡,把我家娘娘娶了,这样她的面子便也保住了,我也不至于被她拿来撒火。” “呸,这可使不得,娘娘她……,”太岁星君微微一怔,继而后退半步,直愣愣地看着祝知纹,“你们宫里的小女使最近在传你和瑶娘娘过于亲密,整天同进同出,难不成……。” “难不成如何?” 太岁星君脸色大变:“小老弟,你要谨慎啊,太会打架的女人可不能要啊。” “要什么?” 太岁星君脑部五千字,瞠目结舌:“是瑶娘娘强要你?”继而挠头,“不像啊,瑶娘娘还是比较喜欢长得好看的才对。” “老子不好看吗?”祝知纹别的没听懂,倒是最后一句听懂了,他不好看吗?他个子这么高大,站在自家娘娘后面都不会被遮住脸,每次洒扫的时候那些小女使们不都是一窝蜂地让自己帮忙剪叶子吗?这说明自己的女人缘也是不错的。 “好看,很好看,牲口界里难得找到你这样四肢健全的了。”太岁星君压根没瞅祝知纹,听说只要不和对方的眼睛对视,撒起谎来就不容易被发现。 “话说回来,娘娘到底在哪儿?”寒暄完了,玩笑完了,祝知纹可时刻记着自己的目的,玄女让自家娘娘下凡渡劫,娘娘本不需多此一举,可登时娘娘还没开口说话,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小仙娥便嚷嚷着说玄女不公,哪里有让上神还下凡渡劫的,玄女刚要治罪,又有人窃窃私语,说这小仙娥来路可不一般,看着年轻,可背后的靠山可是山东神兽一族,惹不得也惹不起。 玄女刚掌昆仑,手段略显稚嫩,也不敢轻易得罪人,本想着装模作样训斥几句,这件事儿也就和蒸馒头揭盖布一样,揭开晾凉了就好了,哪晓得这小仙娥脾气暴,玄女一训她,她便跳脚理论,扯天论地,差点把元始天尊都搬了出来,玄女正是骑虎难下。 “有本事你就砍了我好了,我早就瞧不惯你这副作威作福的样子了,天帝养病养了这么些年也不露面,怕不是被你戕害了吧。” 哟,这话一出,事情非同小可,虽然大家都有猜测,可谁也不敢妄言,更别提当着玄女的面和诸神的面说出来。 这怕是要变天啊…… 大家纷纷低头,无人敢应,只有那叫不上名字的小仙娥一脸稚气地看着玄女,大家都在等一个结果,等玄女的反应,这事儿,可大也可…… “小事儿罢了。”金瑶缓缓开口,“许久没下凡了,始终觉得人间的炙羊肉比昆仑的好吃,下去便下去,但时间不可给我定得太久,三月足矣。” 金瑶一开口,一场一触即发的大戏瞬间破了功,这小仙娥一下也泄了气,她泪眼巴巴地看着金瑶,一副为你冲锋为你流血你却还不领情的委屈,可金瑶看也没看她。 金瑶都说到这份儿上了,玄女不好多说,倒是多多客气了几句,和颜悦色地解释自己一片苦心,又说刚好这三个月金瑶不在昆仑,可以把她的紫金宫好好修缮一下,老早就看着那破宫墙不顺眼了。 行吧行吧,反正也不用动她金瑶的俸禄香火,修了也就修了,只是事后,金瑶让祝知纹特意打听了一下这替她出头的小宫娥。 “娘娘要是要赏赐?要不别了吧,当面闹得这么大,若是让人知道了,遭人诟病。” “不是,”金瑶还真没赏赐这个心思,“我只是想知道是哪个缺心眼的害得我得下凡去,凡间正是酷暑,热得慌,最不喜欢衣襟黏在身上的感觉了。” 金瑶咬牙切齿,仿佛周身已经被太阳晒得闷热起来,祝知纹也不好吭声,只得连声应道,又说自己干脆陪着金瑶一块儿下去,金瑶反呛了他一句:“别想偷懒,在昆仑好好练兵。” 下凡的前几天,金瑶一直在想自己该投胎到哪个高门大户的肚子里去,为此还做了不少调研,首先,她得投胎到长安城里的人家,这是最起码的;其次,得是长安东市,这都是贵族住的地方;最后,姓氏要好听,最好和皇室沾亲带故的。 当时负责给金瑶写凡间生辰簿子的司命听了前两句还认真记下,听到最后,索性撂了笔,拱手作揖:“娘娘,您不如直接说自己个儿想当公主便是。” 金瑶听了眉眼一亮:“这倒是不错。” “不可啊娘娘,”司命一边瞅着金瑶旁边站着的祝知纹,一边缓缓拆解道,“娘娘,您这下去是为了历练,既是历练,必然是要遭些磨难的,凡人弱骨,一顿饭吃不饱也叫磨难,皇室贵胄,那得是国破家亡才叫磨难,所谓树大招风,娘娘若只想下去享福,那历的劫难也是剔骨要命的级别,依小的看,倒不如选个贫苦人家,小的再帮您做做手脚,让您一出生就饿死,一来,您投胎转生的时候年纪小,记不得事儿,也不知道饿死的滋味有多难受,二来,这样也不用耗费三个月就能回来了,玄女娘娘敬重您,也不好说什么。” 这法子听着挺好,就连祝知纹都连连点头,就差替金瑶答应了。 可也不知金瑶怎么想的,沉思一会儿,只说:“方才三个可以都不满足,但……还是替我找个适龄的女子吧,我也不需你替我操作些什么,既然说了三个月就是三个月,不带少的。” 这样也行,起码比之前要好,司命听了连连点头,埋头在生辰簿子里翻找起来,得找个刚死了不久的凡人让金瑶投胎过去,还得是年轻的女子,按照金瑶娘娘的模样,还得找个清秀大方的,家境也不能太差,瑶娘娘投胎虽然附的是人家的身,可到底琼浆玉液养了千年的山神娘娘,这人家至少也得小富即安吧,父母双全这是打底的,兄弟姊妹又该如何呢?要不还是安排一个两个,娘娘虽不喜欢热闹,可也不好太过孤单,行了,差不多了,再找可就更难了。 身世家境安排好了,可又安排个怎样的劫难好呢? 司命为难了,他翻看着手中几个女子的命格,偶然瞟到其中一铁姓女子的簿子,司命看了一眼,喜笑颜开,这女子姓铁名凝,家住长安,家父供职于南衙十六卫,母亲是读书人家出身,□□是家中幺女,上头还一姐姐,已经出嫁,好啊,真是好,都符合,哈哈,完美交差。 司命选定了女子,又选定了日子,早早地沐浴斋戒替金瑶办了这托命下凡的事儿,吭哧吭哧地把这位山神娘娘送下去渡劫后,自己家这门槛就没休憩过,要不说这些老神仙无聊呢,昆仑上也没甚乐子,大家知道金瑶下凡了,纷纷前来探听消息。 娘娘去了哪家啊?家世如何?投身的女子模样如何?大唐民风开放啊,娘娘这样不拘一格的人,三个月得闹不少乱子吧。 熟悉的人来,不熟悉的人也来,司命烦不胜烦,直到这一天,太岁星君亲自带着祝知纹来了,说是被祝知纹缠得烦不胜烦,说他自己非得亲自下去看瑶娘娘一眼,不然,就让司命把写好的簿子给他看看,好歹让他直到他家娘娘到底渡怎样的劫,做个准备。 司命也是个老狐狸了,一耳朵就听出祝知纹的真实意图,什么叫做准备?做什么准备?娘娘是下去渡劫的,三月之期一到,必死无疑,而且这是劫,不是什么福气,那必然是死得轰轰烈烈,悲壮异常,他能做什么准备?无非还是担心他家娘娘罢了。 簿子是不可能给祝知纹看的。 “你若是非要下去也可以,”司命捋了一把长髯,意味深长地道,“你不能直接自己下去,你若是下去了,玄女便发现了,你得和娘娘一样,托个命下去。” “行啊。” “法力全无。” “姑且给我留点?” “那算了。” “至少给我把刀留下。” “星君,咱还是送客吧。” “别别别。”极限拉扯之下,祝知纹服软了,自己本来就是求人的,更何况,他们这也算是背着玄女干坏事儿了。 祝知纹后退了好大一步,只说:“记忆得给我留下吧。” “这是自然,”司命是个行动派,说完便开始一头扎在簿子里翻找适合祝知纹托名的命格,自言自语,“你又不是下去渡劫。” “多快能行?”祝知纹盘算着金瑶已经下去十几天了,笼统就三个月,再耗费个十几天,这一个月可就过去了。 司命头也不抬:“你不挑的话,当下就行。” “那就当下吧。” 司命身体僵住,直勾勾地挺起身,似笑非笑地看着祝知纹,像是看笑话:“你……确定?” 第118章 第2章 这只小狗,要不就叫猪吧 长安常乐坊。 这里是著名的长安酒肆,肆隐坊间,酒香弥漫,外头都传,在这里出生的孩童打小就能用筷子沾酒喝,长大了个个千杯不醉,在这里喝酒,不论杯盏壶,而是论人。 说人能喝,就是说“哇兄弟,那你这能喝三个铁大娘子。” 说人不能喝,便是嘲讽“老弟,你连半个□□都喝不过。” 铁家有二女,长姐铁凂,年二十,去年嫁给了青梅竹马的郑小内卫,出了名的暴脾气,人不如名,一点不懂女子的温婉恳求的好处,风里来雨里去,能喝酒能打架,继承了她爹一身的武艺和精干,传说中这俩夫妻自小就认识,自小就打架,互相摁在地上打,分都分不开,长大了也打,许是打了太久的架,竟也打出感情来,及笄就定亲,后因郑小内卫母亲去世,守了三年孝,俩人十九成婚,如今是怀胎六月,只等分娩。 幺女□□,将满十五,好歹也是三岁就开始摸兵器,可越摸越病气,一年下来喝药的药渣都可以堆成山,身体好了一些就极爱喝些小酒,铁家夫妇将她看得珍贵,也不准喝度数高的,气味冲的,只准许秋冬季节喝些暖身子的黄酒,可□□也是一喝就醉,实力不足却偏要贪杯,铁家母亲便自己学了酿酒,酿一些滋补甜口的低度糯米酒,旁人尝起来像是米浆,□□喝两盏便是昏昏沉沉要睡。 和长姐一样,铁家父母也早早地替□□指了一门婚事,但是和长姐不一样的是,铁浼的婚事姑且算是自己亲手“打”来的,□□的婚事那是铁家母亲精挑细选从老家挑来的。 “扬州那户人家,是当真好,明经科的甲等,将来不说大富大贵,想来也是顺风顺水的,铁家都是武将,总要个会读书会识字的人儿教孩子们提笔念书吧。”铁夫人越想越开心,“若是生下个会读书的孩子,中个秀才,浼浼和小郑再生个会武的,咱家也算是文武双全了。”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扬州未免太远了,嫁过去可就不好回来了。”铁家主君铁军是个疼惜女儿的,一想到自己可怜兮兮的幺女一年到头都回不了一次娘家,也不管扬州风光如何,人文如何,夫家如何,心里头就是难受,想要哭的难受。 “要不算了吧。”铁军说着说着还红了眼睛,“凝凝身体也不好,还爱喝酒,去了扬州,谁管她?” 铁军供职于南衙十六卫,最近南衙正在整改,皇帝有意设置羽林狱,得从内卫里调一拨人出来,单独立一支队伍,俸禄自然是会加的,可这是得罪人的事儿,铁军虽然年逾四十,可十六岁便子承父业进了南衙十六卫,二十多年从未行差踏错,铁军向来行事谨慎,出入做事都讲究“低调”二字,本想着这桩事落不到自己头上,可上峰似都觉得这活是烫手山芋,丢来丢去,如今竟然出了些风口,说几位上司正盘算着怎么把这活落到下面几位卫将头上。 好巧不巧,这铁军就是卫将之一。 既是要选拔,不能明着来,便是要暗着来,长安城最近出了些怪事儿,每逢半夜总会有一俩年轻少男失踪,隔日或者隔两日便被丢弃在郊外土坡或者树林,毫发未伤,安然无恙,但是衣服像是被人脱过,只因其中有一人的腰带和失踪时相比系反了,后来又有一人臀部有伤口,还被人涂了药。 总之,这事儿是越传越悬,越演越烈,尤其是那位臀部有伤的,听说是位书生,自觉受辱,悬于梁上想要自尽,好在被送饭的奴仆发现,险救了下来,铁军作为负责这件事儿的其中一位卫将,还跑去人家那儿做了许久的心理建设。 这不,都快要宵禁了,才着急忙慌地回了家。 铁家宅子不大,但好歹也是三进三出的,铁军才到了二门,铁夫人便带着贴身奴婢迎了上来。 “阿凝呢。”铁军想着近日发热的幺女。 “吃了药睡下了。”铁夫人掏出帕子替铁军擦汗,“餐食给你备下了,绿豆汤多喝些,这天气,总是在外头,早出晚归,怕是要中暑了。” 铁军不在乎吃食,只在乎幺女:“早说扬州那人家便不是好归宿,如今我忙得脚不沾地,他家一张退婚书倒是写得洋洋洒洒,恨不得八百里加急地送来,理由也是写得漏洞百出,说回老家祭祖才知道这孩子在老家已经指了一门婚事,为守与他人承诺,便毁了与我家的承诺,你之前还说这家人颇有风骨,这风骨怕都是花在了如何把这背信弃义的事儿说得冠冕堂皇了罢。” “唠叨了好几天了。”铁夫人心里头自也是不舒服的,那家人好歹也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的,还托了闺阁时的小姐妹亲自前往扬州打听,生怕出了半点纰漏,铁夫人扭头替铁军揭开隔热的竹帘子,指了指席面上晾凉的绿豆汤:“赶紧喝了吧。” 铁军入了席,铁夫人也是饿着肚子等着,旁也无人,俩人各自撸起袖子灌了一大口汤水,铁夫人才仔仔细细说起来:“今日我着了封书信去扬州给我闺中密友,让她帮忙再打听打听,我倒是不信那户人家竟如此凉薄,都过了文定,哪里有退婚的道理,不说常乐坊了,满长安也没见过这么丢人的做派。” 铁夫人书香门第出来的,自来讲究公平理法,铁军听了连连摇头:“你这样想,到还没阿凝通达,昨日我去看她的时候,她便说了退婚就退婚,人家既然狠心退婚那是没把她放在心上罢了,既没把她放在心上,她嫁过去也是难受,倒不如早早了断。” 铁夫人听了,搁了筷子:“她当真这么说?”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没哭哭啼啼,一哭二闹三上吊说没面子?” “不仅如此,”铁军又补充,“她还说,相比较起来,她觉得那扬州文家公子哥儿更加可怜,若是正儿八经的指腹为婚,怎么可能不自小看重着,联络着,非得到了自家儿子定亲了才说有亲事,怕不是中途搪塞来的,又说文家的老家是农户,老家里的指腹为婚肯定不如长安的亲事来得风光,那文家不惜得罪在长安城里当官的未来亲家也要去迎娶老家的那女子,说不定是被人拿捏了什么把柄,文家夫妇怕是骑虎难下,这才应允,想想他们的为难,阿凝便觉得心里痛快,没那么难受了。” 铁夫人用瓷勺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舀着绿豆汤里零星可怜的绿豆,嘀咕道:“她倒是看得开。” 铁军挺起胸膛,十分自傲:“早便说了,女大十八变,我瞧着阿凝十五岁后性子便大有不同,这是懂事儿了,豁达了,能有这番心气,以后嫁去哪家都不吃亏,”说完,他又拍了拍自家夫人的手,“再说,才十五岁,不着急,常乐坊里十七八才出家的姑娘又不在少数,嫁了人不满意和离再嫁的也有,好人家总是要细细挑的。” 铁夫人像是被说通了,她蹙眉,忽而又觉得不对:“你说她若是如此看得开,怎地这俩日都托病不出门?也不去女夫子的课了?连续多日告假,我今日去东市买东西瞧见人家都不好意思让人家看见。” 铁军听了只笑,他晓得自家女儿在做什么,酷暑天热,去上学就要早起,坐车太热,走路太久,倒不如…… *** “倒不如沏一碗冰镇杨梅酒。” 后院,□□正趴在竹席上让自己的小婢女给自己摇风轮,这风轮下面托盘里置了水,原本是冰的,摇着摇着也跟着热了起来,家中也有冰,可铁家不算高门大户,只有晌午那么一会儿阿娘才会让家里用冰,而且只在床头摆着,屋子里其他地方还是热的,冰也不多,一顿觉的功夫便化完了。 不过好在家里屋顶上都有水渠,滴滴答答的,这也是托了铁家老祖宗的福,这宅子是□□太爷爷留下的,铁家老太爷当年可是个骁骑卫,比之铁军不知道级别高了多少,后来一代不如一代,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总是比平头百姓家好过一些。 □□轻轻拽了拽小婢女菖蒲,细声说:“你和厨房的妈妈关系好,让她再敲一些冰下来呗。” 菖蒲抿嘴,摇着风轮的手更起劲了:“二姑娘这几日连连要冰,不是用来做冰镇西瓜就是用来冰糯米酒,哪里像是生病的样子。”继而又道,“还说关系好,我这要了几次之后,人家都不给了,说夫人发现了,她们不好卖了姑娘你,只能说是自己搬冰的时候损耗了些,挨了通责备,虽然护了姑娘你,可再要冰,肯定是不行了。” □□听了失望地翻了个身,她撩起这层层叠叠的裙摆,露出白净细嫩的小腿,自己个儿开始给自己扇风:“这夏天,真是让人受不了,衣服黏在身上,黏黏腻腻的,难受死了。” 菖蒲歪头:“往年的夏天二姑娘也是这么过来的,今年也不算特别热,怎么天天叫苦不迭的,女夫子的课二姑娘到底准备什么时候去上。” 对啊,还要上课呢,□□眉头一皱,在竹席上滚了半圈,之前的地方被她捂热了,她得换个地方贪凉。 “我这头还痛呢,心里头还伤心着呢,过些时日吧,反正我这几日在房间里抄书,抄得比去读书还快,耽搁不了功课的。” “怎么就耽搁不了了?”外头,铁夫人的声音适时响起,是铁家父母来看这“生病”的幺女了,□□一轱辘爬了起来,忽而想到自己的生病人设,哐当一下又躺了下来,尾髻上随意扎着的簪子刚好落了下来,头发披散一脸,被额头细细密密的汗珠死死黏住,铁家父母一进屋,刚好看到自家女儿这般披头散发的模样,□□被头发捂得发闷发汗,连忙用手去扒拉,铁军还以为□□喘不来气了,连忙上前帮忙。 “热热热热。”□□连连喊热,可铁军的手那是持刀砍人的手,也拨弄不来这女儿家的头发,最后还是铁夫人亲自过来,摁着□□的小脑袋瓜往后一仰,头发自然垂下,只有糊在脸上那些顽强□□,铁夫人一边用手柔柔地替□□打理,一边恨铁不成钢地道:“往年生病,今年也生病,往年夏天一病还怕冷,屋子里都不让放冰,今年倒好,病得那叫一个大鱼大肉生活肆意的,厨房里的冰都是你拿的吧,你怕不是个吃冰的,日日这么吃,身体还受得了吗?” 铁夫人又懊又气,最后扒拉的那几下多少夹带了一些私人情绪,扯着□□的睫毛痛的慌,□□“嗷”地叫了一声,铁军顺势插在母女俩的话头中间:“近日城里头不太平,不出门也就不出门吧,那学堂又隔着远,”他笑看着□□,一脸慈祥,“阿凝啊,你刚才说,你在家里也是有抄书的,这便是好啊,都不需要人看着阿凝都知道自己用功,这是不是该夸一夸。” 铁夫人冷眼瞧了铁军一眼,一副“你就可劲宠吧等嫁出去有你哭的”模样。 铁军又说:“可一个人待着也闷啊,你过来看,看爹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铁军乐呵呵地跑出屏风,应该是从屋外随从手里接过了什么好东西,听着像是个活物,扑腾扑腾的,□□忍不住凑过脑袋去看,果真听到小奶狗的一声“嗷。” “一只小狗!” □□趿了鞋子就从床上下来,碎步跑到外头,瞧着铁军怀里抱着的一只三个月大的小奶狗,白毛黑耳黑鼻头,只是哈巴狗。 “好看吧。”铁军笑盈盈的,他瞧着□□笑了,自己也便觉得开心了,“你爹今天去巡街,瞧见人家门口正卖这哈巴狗呢,但是当时正当值,不好采买,等我回来的时候,刚好还剩下这一只,立刻就给你捎了回来。 □□伸手,想要接过这哈巴狗,铁军却侧了个身,护着小狗在一旁,和□□谈条件:“阿凝啊,你久久不愿意去学堂,你爹也理解,你爹我也不愿意你现在多出门,学堂里也有不少小姑娘也不去了,可人家的都是拿着家父的帖子写明原因不去的,可你娘也说了,你这连续五六天告病假,总归是不好的,现下你身子骨也好些了,明日去趟女夫子府上拿着我的帖子,登门先道歉再道谢,然后就回来,等这长安太平了,咱再去上学。” 原来是有条件的。 □□回头看了一眼铁夫人,瞧着铁夫人这铁面无私的样儿,想来铁军的做法,已经是铁夫人能容忍的极限了。 □□委屈巴巴:“可车里实在太闷,我上次进去险些没昏过去。” “那你便骑马。”铁军好言哄着,“你不是一直喜欢阿爹那匹黑驹吗,明日你就骑它去,正午太热,傍晚太晚,恐过了宵禁,阿凝辛苦些,清晨就出发,你家女夫子起得早,若是能赶在她用早饭的时候到,那便是最好。”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算下来,□□得天不亮就出发了。 铁军悄声:“明日你阿娘要去城外十里亭接她扬州来的小姐妹,你回来后,大可尽情地睡。” □□回头瞧了一眼自家阿娘,乖巧地伸出两只小爪子和铁军讨要京巴狗,小声地“嗯”了一声。 铁军哈哈大笑,递过京巴狗,又哄着□□:“既是你的狗了,得该取个名字了。” □□想了想,如此胖乎乎圆滚滚的小活物,肚子浑圆粉嫩,像是一个小皮球,下意识地:“要不就叫猪吧。” “什么?”铁军一脸疑惑。 □□连忙改口:“这小狗的和我缘分结识在夏季,这夏季知了多,要不就叫知知吧。” 第119章 第3章 阿爹,送上门的功劳你要不要?…… 祝知纹怎么也没想到,当时在司命面前说的一句“不介意”会让自己托命到了一条狗身上。 是狗且就算了,为何不是一只细犬,最次也得是只松狮吧,竟然是一只哈巴狗,而且还是刚出生三个月的小奶狗。 小奶狗他能做什么?虽保留着之前的记忆,可他现在手短脚短的,连娘娘的竹席都爬不上去,半夜看到娘娘掀被子,他都没办法帮忙盖着。 哦不对,现在不是娘娘了,如今得喊铁二姑娘。 不过从祝知纹这一夜的视角来看,这铁二姑娘和自家娘娘真是像也不像,不像也像。 不像的是,自家娘娘狂拽酷飒,战斗力爆表,左手揍穷奇右手刃饕餮,可这铁二姑娘除了踢被子的时候脚法精准,平时这懒散柔弱的样子,委实不如自家娘娘泼辣。 可像的是,这铁二姑娘明朗豁达,从不怨怨艾艾,很会自我安慰,就连被退婚这事儿,也能拐着弯想出十八种方式来安慰自己。 还有一点,便是都对祝知纹极好,铁军是个疼惜女儿的,知道女儿今年尤其怕热,特意让厨房每晚也送一匣子冰来,还十分大气地说“不够再去买”,□□担心小京巴也被热坏了,特意用竹板凳给知知做了一个小窝,就放在自己的床边,隔着冰匣子几尺远,让小京巴也能跟着纳凉。 祝知纹这一夜露着肚子躺着看着自家娘娘,真好,自己又能守着自家娘娘,他伸了个懒腰,小短腿晃了一下,又细细去看这铁二姑娘的模样,别说,和自家娘娘多多少少有几分相似,细细的柳叶眉,白嫩嫩的皮肤,鸡蛋似的椭圆脸,就是身量比自家娘娘矮一些,不对,不是矮一些。 祝知纹伸了伸脖子,这不得比娘娘矮了一个头啊,唉,也难怪没有娘娘那杀伐果断的气势,就这小身板,怕是连刀都提不起来吧。 这么说来,自己更要保护自家娘娘了,最好是娘娘走哪儿他走那儿,寸步不离,紧紧贴着,哼!谁也别想碰他家……娘娘!欺负……他家……娘娘! 啊……困…… 翌日,天刚亮,常乐坊铁家侧门便开了。 □□骑着父亲最喜欢最稳当的宝马黑驹,手握马鞍,不停地打着哈欠,又忍不住和小婢女菖蒲吐槽:“知知也太能睡了,小奶狗都是这样吗?特意给他做了个小篮子想要带着他一块儿去的,没想到叫也叫不醒,和滩烂泥似的,一开始我还以为知知死了,看到他那小肚子一鼓一鼓的才放下心来。” 菖蒲走在□□身边,细想了一会儿才说:“奴婢也没养过狗,但是奴婢老家有个庄子,专门给贵人们养细犬的,庄子上的管事来我家做过客,说这小奶狗最是喜欢睡觉,一日十二个时辰里,至少十个时辰得睡觉,余下两个时辰里都是在吃,吃饱了睡,睡了就吃,这样才长得快哩。” □□嘀咕了一声:“那还真是只猪啊。”又嘱咐牵头牵马的家丁道,“城里头走慢点,我刚好眯着眼睛休息会儿,出了城天也该亮了,出不了什么大事儿,你们直接回去就好,我和菖蒲策马快些到女夫子住处,早去早回。” □□也不知道为何这些读书人明明都在城内安了宅院,可平日里总是喜欢跑到京郊寻一处风景秀色的地方住下,这每日要来上课,不也得起个早床吗?还是说,色狼以秀色为餐,读书人以景色为餐,看着好景色,听着流水声,就能才思泉涌不用吃饭了。 女夫子的宅院距离长安城不远,从西门出去走过一个小土坡便是,关键是铁家住东市啊,这样一来,□□就要穿过整条长安街才能出城,加上女夫子起得早,这布,□□等着解宵禁的梆子刚过,就赶紧出了门。 不知过了多久,菖蒲提醒□□快到了,□□这才是睁开眼,她睁眼瞧了一眼,这哪里是快到了,她虽然西市来得少,可也知道还得拐角走过一整条街才是西门呢。 “菖蒲你又诓我,你便是学了阿娘一样,每每还没到辰时就对着我喊午时都过了,为了让我起床,什么谎话都编得出。” 菖蒲小声念道:“二姑娘刚才在马上都摇摇欲坠了,菖蒲若不是喊一声,您都快要摔下来了。” 话错也没错,□□的确是在闭目养神呢,她太困了,不知道为何,她总觉得自己这身子用起来不是很利爽,像是换了个身子似的,乏力得很,□□还未开口说话呢,马头一转,忽而听到一声扑通,□□正好睁眼,便直接看到前头有两人搬着一麻袋正准备扔在路中间,那两人听到动静,复也抬头,十目相对,一时间大家都尴尬了。 □□瞧着那麻袋忽而动了一下,发出几声呜咽,又想到近日长安城里发生的年轻男子失踪案,□□看了看麻袋,又看了看这两人,这两人亦盯着这主仆三人看了许久。 街道肃静,四下无人,□□心想,自己这狗屎运也是没谁了,病了好几日没出门,一出门就能碰见这般刺激的事儿,一阵风吹过,□□心凉了,这是她整个夏季里觉得最凉快的一瞬间。 片刻,无人说话,双方都在试探,铁家有人三人,可两位都是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对面可是两个成年男子,□□看了一眼牵着缰绳的家仆,虽是阿爹派给她的练家子,可也不知对方本事如何,□□四下打量,这麻袋里应该是个成年男子,刚才双方照面的时候,其中一人竟是用一只手提着的,一手便能提动,这人练的是上三路功夫,再看另一人,刚才风吹过,可他裤脚衣襟动也没动,下盘极稳,这怕不是练的腿脚功夫。 “二姑娘,这莫不是……。”菖蒲瑟瑟缩缩,声如蚊蝇,以至于后面几句□□都没听清。 □□皱眉,自眉间挤出几分厌弃的神情,扯着嗓子喊了一句:“又是你们这些趁着解宵禁偷偷搬沙运石的下三滥。” 这是什么意思? □□翻了个白眼,尽量去学着之前宴席上瞧见的那些世家贵女做派:“我都说西市粗鄙不堪,兴庆宫怎会瞧得上西市的糕点吃食,非得差着我来买,瞧瞧,都说不准私下搬运沙石,还有人搬。” 兴庆宫?这可是王孙贵胄的住处,紧挨着东市却和东市有着一墙之隔,能和兴庆宫扯上关系的,那可都是上朝时站前排的人物,□□连这墙都没挨到过,可摆起架子来却还是十足的像样。 菖蒲反应过来了,壮着胆子跟着喊:“还不……还不滚开。” 这扛着麻袋的俩人互觑了一眼,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自原本凶狠杀伐的脸上挤出几分谄媚:“打扰姑娘了,马上,我们马上走。” *** 紧赶慢赶赶到城门,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守门的认得铁家这匹黑驹,对着□□也算是十分客气。 “记下来没记下来没?”□□下马,对着家仆反复叮嘱,“你待会儿留着,和军爷好好说说那两人的样貌,我和菖蒲更要快去快回了。” 家仆连连点头,□□眼瞧着守门的将卫朝着自己走过来,威风凛凛,忽而心生一计,又转头对家仆说:“不,你不要全部说出来,你只说那俩人的衣衫和身量,模样的话,你就说记不清了,你快些回去,去找我阿爹,说给他听。” 菖蒲不解,挠头发问。 □□低声:“你们傻啊,城里早有谣传,说这桩桩奇案一直没有破获,莫不是这城里头有奸细,现如今,我谁也信不过,只信我阿爹,这看门的伯伯虽然和我家认识,可谁知道呢。” 菖蒲惊呼:“那这……。”菖蒲是有分寸的,后面几个字硬是憋着没喊出来。 打发了家仆,□□手脚更快了,她拉着菖蒲同骑黑驹,□□在前,菖蒲在后,俩人出了城门便是策马扬鞭,菖蒲紧紧抱着自家姑娘的腰身,依旧不解,问东问西:“二姑娘,那看守城门的人和家主是世交,若真是他有鬼,家主也不会和他走得如此亲近吧,昨日他好像还来家里做客了,只是二姑娘病着,不曾知道。” “傻菖蒲,你真当我只是为了防止奸细吗?我自然是知道这伯伯不会有鬼,可你想啊,负责这案子的将卫是我阿爹,若他没抓到人,反让守门的抓到了人,我阿爹面子上不好看,南衙十六卫的面子也不好看啊。” “可这样会不会不好呀。”菖蒲凑了个脑袋,“咱们这算是知情不报吗?” “哪里算是知情不报呢?西市比东市地形更加复杂,小巷子来回穿梭和迷宫似的,那俩人肯定不是第一次犯案,抓了人之后,一定得跑,狡兔三窟,就算告诉守门的他们长得什么样,肯定也抓不到人,咱们这样,已经算是尽力了。” “那不如干脆什么都不要说,”菖蒲是个直肠子,不懂那些弯弯绕绕,“什么都不说,咱们还能快些去找女夫子快些回来。” □□解释得有些累了:“也不能都不说,不然将来抓到了人,招供的时候说出遇见我的细节,我却没有上报,岂不是连带铁家一起受罚,这样便是最好的,让阿爹的同僚守住西市闸口,再让家仆禀报阿爹让他火速前来,依着那两人的样貌私下查探,运气好的话,许是能抓到人。” 菖蒲点点头,不再多问,只紧紧宝珠□□的腰腹,不得不说,夏季贵女多苦夏,和自家二姑娘这般反而把自己吃胖了的人儿,委实是不多。 女夫子的住所不远,日头还没彻底热起来的时候,□□就从女夫子府上出来了。 不得不说,这读书人就是会说话,话里话外全是大道理,说得你仁义礼智信全无还不带让人反驳的,□□是个聪明人,这时候,可千万别和读书人呛嘴,只得乖乖低头认错便是。 □□在女夫子府上小心谨慎待了小半个时辰,最后以递上家父帖子说明请假缘由为终才得以脱身,直到出了府门,主仆俩过了拐角,□□才伸了个霸气十足的懒腰,嘟囔一句:“我这女夫子太厉害了,真想学学她怎么骂人不吐脏字儿的。” 菖蒲跟着劝:“女夫子也是为了二姑娘好,二姑娘之前不还说严师出高徒,如今怎么像是变了性子一样,让夫人知道了可不好。” “她是好。”□□纠正自己的言辞,“可她自开书学,就是为了给女子启蒙,却偏又说女子持家之道最重要,一边说着持家之道最重要,一边又用忠勇孝勤来规劝我,你说说,这是不是互相矛盾。” 道理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可菖蒲总觉得不对劲,一时间都不知是自家姑娘开窍了还是叛逆了,只吭哧吭哧吐出一句:“奴婢也不知道,奴婢没读过书。” □□不想多留,算算时辰,阿娘那位扬州来的小姐妹怕是要到十里亭了,□□不想和人家打照面,打了照面还得行礼,还得寒暄,寒暄来寒暄去,阿爹答应自己可以补觉的机会可就没了。 太阳出来了,城郊的外市开了,□□本想带着菖蒲火速回府,可到了外市口,又挪不动步了。 几家自称日常都是供给城中酒楼的酿酒铺子生意最好,几个大木桶盛满了酒浆米酿,隔着木桶盖子都能闻到香气。 “我家的酒,平日里都是供给常乐坊一枝梅的,这不是近日起晚了,没进得去,才便宜贱卖的。” 菖蒲是个眼尖的,只看了一眼便偷摸摸道:“才不是呢二姑娘,你昨日喝的酸梅酒便是一枝梅的,色泽味道全然不对。” “可便宜啊。”□□默默在心里头算了笔账,“你看,我日常要喝酒,得找厨房的妈妈拿,我阿娘肯定知道,所以只能偷偷自己买,可我月例银子不多,一个月也就买个三四次,可这家的酒便宜啊,去一枝梅买一盅的价钱都可以买一桶了,菖蒲,咱买点吧,回家之后从后门进,阿娘在待客,后门松懈,肯定也无心管我。” “二姑娘,你身子骨本就不好……。”菖蒲还要劝,□□已然把缰绳往菖蒲手中一塞,提着小裙子跨过小水坑就去问价。 “桂花蜜酿有没有,打开给我看看。” “老板,桂花蜜酿全要了。” □□回眸,正要仔细瞧瞧到底是哪个冤家和她抢蜜酿,又听到人家文质彬彬地回了一句:“又或者,先让这位姑娘看了也行。” 倒是个大气的,□□往后退了半步,偷偷瞄这人,呀,是位极其俊俏的公子,脸小而立体,轮廓流畅却又显得整个人十分硬朗,刚中带柔,柔中带刚,余光像是也扫在了自己身上,□□挪过眼眸,闻了闻这香气扑鼻的蜜酿,十分有礼地问人家:“公子要得多吗?若是多的话,我换一个蜜酿也是可以的,桃子的或者杨梅的都可以。” 老板适时跟上了一句:“桃子的和杨梅的都卖完了。” 嗯? “不多。”这公子也十分和气,“姑娘尽管挑。”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是非买不可了,等等,这样算来,怎么感觉这公子是托儿呢?□□摇了摇脑袋,自己在想什么呀,这公子的口音一听就不是长安人,倒像是……江南来的。 “行,我来半斤吧。”□□示意菖蒲付钱,又朝着这公子拘了一礼,问道,“公子是外地来的?” “是,”这公子微微屈身行礼,“免贵姓马,扬州来的。” 第120章 第4章 妹妹,要女婿吗? 许是做贼心虚吧,□□现下听到“扬州”俩字便觉得不利爽,她和人家好生道了谢,也没敢多说,带着菖蒲十分低调地回了常乐坊。 城外十里亭。 亭外停着三四辆马车,只有一辆有车盖,其余都堆着四五箱的物什,亭下有一妇人正在纳凉,她身着江南特有的云纱锦缎,湖蓝色的对襟长衫薄而不透,纵使领口微微出汗,也能很快将汗气散去。 妇人一边坐着让丫鬟扇扇,一边和身边多年的老妈子闲谈:“都说长安比扬州凉快,说这晚上和秋天似的,可这白日里头晒得比扬州还厉害,难怪青娘来信里总说她家幺女阿凝天天在家里喊热,换了我,我也受不了,不过也好了。”这妇人得意地指了指马车上那几箱大木箱,“这不,我直接把娘家布庄里的时兴样式的云纱各带了一匹来,到了铁家,便紧着阿凝先选,也让她开心开心。” 说话间,前头有人快马赶来,这妇人瞅了一眼,未挪身子,只等着这人将马停稳,下马朝她这边来了,才是开口问:“之前便让你给你铁家两个妹妹准备好礼物,偏要跟着你姑姑姑父去巡营,匆忙赶回来,仅卸了个甲胄,行李都未收拾便跟着车队前行,若不是在京畿给你买了几身得体的,且就你那一身酸臭衣裳,怎能见人。” “母亲说的是。”来人对这妇人很是恭敬。 旁边的老妈子打着圆场:“天气热,说多了难免口干舌燥,奴婢瞧着少爷还带了些酸梅汤回来,眼瞧着铁家人还没来,不如把箱子里的几套茶盏取出来,奴婢给夫人做碗甘草酸梅汤解渴?” “这倒是好的。”这妇人原本也没真意怪这年轻男人,顺着台阶也是下得极快,转脸便是笑盈盈对着自家儿子说,“倏儿你也跟着喝一盏,放眼整个马家,也就这董家做的酸梅汤最是味甘沁脾,你这骑马去又骑马回的,都晒出汗了。” 这老妈子的手脚很快,不多时便做好了呈了上来,妇人一边抿汤润唇,一边随口问道:“对了倏儿,你倒是和我说说,你这临时去给你铁家妹妹们买礼物,买了些什么?” 这男子颔首,倒也是十分实诚:“入城要拿名帖,我去得匆忙,没有带,在城外集市随意买了些,聊表心意。”他点点头,淡定说道,“听说铁家两个妹妹都爱喝酒,一个能喝爱喝,另一个不能喝却也爱喝,儿子买了些桂花蜜酿,又买了两翁特别好看的瓦罐分装,就当是送给两位妹妹的见面礼了。” “胡闹。”这妇人些许不悦,“哪里有送姑娘家酒的,纵使是度数不高的蜜酿,说出去,总显得失礼,”眼瞧着前面似乎又来了人,树枝交错间,仿佛还看到了带着“铁”字的旗幡,这妇人压低了声音快速说,“罢了,买都买了,到时候我随意给这蜜酿找个由头再送出去便是,儿啊,你可记住了,你青姨最不喜欢的就是习武之人,待字闺中时,我和你两位阿姨读女书学的时候,纷纷立誓,将来找的夫君千万别是习武的,没成想,她直接嫁给了一个卫将,我稍微好一些,虽然马家世代都在军中,你姑姑姑父也在军中任职,可你父亲好歹是个言官啊,自你会说话了就教你读诗,你会握笔了就教你书法,这才是将你生养得如此的好,见了你青姨,你可千万别提和你姑姑姑父的事儿,只说自己中了秀才科便是。” “行,儿子知道了。” 眼瞧着来人当真是铁家的车马,远瞧着马车帘子里探出了半张脸,里头的人一瞧见这妇人便是忍不住地喊了一声:“哎哟喂,总算是来了。” *** 今日,常乐坊不少人都知道铁家来了位贵客。 不仅是铁家的奴仆们奔走采买东西频繁,光是那停在铁家正门口前的五驾马车就足以壮观,听说那马车里装的都是昂贵的江南布匹,又听说来人是铁妇人闺中时认识的姑娘,如今人家也是嫁得极好,嫁给了扬州前任监军马老将军的孙子,不过又听说这马老将军的孙子弃武从文,做了一名言官,貌似也听不上什么名号,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难怪出手如此阔绰。 “姑娘,夫人说姑娘若是不舒服,就且歇息吧,等傍晚天凉了再出席也不迟。”菖蒲额头密密上一层汗,正从外头回来传话。 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还想着自己回来能赶紧睡上一觉,结果光是想着怎么把手里的一竹筒的酒给带进房里来,就兜了好大一圈,这屁股才落着床板,就听二门上的说客人来了。 不过好在……她娘暂时还不需要□□出席。 “这下好了。”菖蒲笑嘻嘻的,“姑娘可以好好睡一会儿了,有了主君的意思,厨房的妈妈们也不敢怠慢了咱们的冰,奴婢待会儿就去取,姑娘可以先和知知玩一会儿。” □□听了也开心,顺势脱了鞋袜,光着脚踩在地板上就去抱她的小狗,知知也是相当听话的,像是听得懂人话似的,知道□□要抱他,摇头晃脑地就颠了过来,爪子像是小鱼钩似的,一扑就扑在了□□的裤脚,菖蒲见了想要把知知扒拉开,嘴里警示小奶狗:“臭知知,别扒坏了姑娘上好的云纱锦缎,从江南运过来的呢。” “呀,阿凝也喜欢云纱锦缎呢。”外头传来一声爽朗女声,听着有些陌生,可不多时便又听到阿娘的声音,似带嗔怪:“都说让你等着,我这女儿怪没规矩的,你这上门来看我的还是来看她的,再者说,哪里有长辈上门看晚辈的说法。” □□抱着知知抬头看过去,便瞧见阿娘携了一妇人进了屋子,这妇人浑身都是云纱锦缎,走起路来和飘起来了似的,做了个富贵的牡丹髻,横插一柄金钗,后坠步摇,走起路来叮当作响,模样也生得极其好看,粉团凝脂,若不是□□早就知道今日是阿娘闺中好友榕姨来府上做客,定会以为这是位比自己年长几岁的姐姐罢了。 在客人面前,礼数还是要做足的,□□抱着知知迎了出来,朝着两位行礼。 “阿娘,榕姨。” 铁夫人提醒:“不规矩,什么榕姨,你应当唤人家马夫人才是。” □□恍然,平日里只听着阿娘说“榕姨”,居然都未曾提及榕姨的夫家姓甚名谁,□□不知道,喊错了,这也不能怪她吧。 □□还是乖乖地想要行礼重新喊,马夫人便是笑呵呵地止道:“瞧你说的,这外头喊我才喊马夫人,咱们这是外头吗?私底下,阿凝想怎么喊我便怎么喊我。”说罢,她又仔细瞧着□□,眉眼弯弯成了月亮一般,“阿凝似比你母亲信中出落得更加好看,瞧这可爱模样,呀,还抱着小狗呢,我出嫁前也养了一只,养了十几年,现在还活着呢,就是年纪大了,经不起这扬州到长安的奔波,不然,也带过来让阿凝玩。” 铁夫人听了翻了个白眼:“得了吧,我起先就不愿意我家主君给她养这么个小玩意,玩物丧志的,可偏生他一个习武之人嘴巴也好生厉害,说得我是云山雾罩地同意了,隔天一回过神来也来不及了,这说出去的话犹如泼出去的水,我还能再把这小狗丢了不成。” □□听了连连捧着自家阿娘,笑嘻嘻的:“阿娘体恤,阿娘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马夫人又瞧了一眼□□,看到□□裤脚的边跑了丝儿,顺着就说道:“云纱锦缎罢了,弄破了就弄破了,我从扬州给你带了整整五大箱子,都是年轻姑娘喜欢的颜色和款式,你去选,选好了再让你阿娘选。” 铁夫人正要发难,马夫人登时又补上一句:“你马家阿兄也给你和浼浼带了见面礼,扬州除了绸缎好,其他的也比不过长安,便是家里庄子上酿的一点桂花蜜酿罢了,你阿兄特意从扬州一路带过来的,你一坛,浼浼一坛,就在外头呢,待会儿就让人拿进来。” 铁夫人听了脸色极为不好,嗔怪了几句:“刚想说你别将她惯坏了,还没出嫁,要什么好的锦缎,如今倒是还送了酒过来,偏就是我不喜欢让阿凝做什么你就偏惯着她什么,怎么,自家的儿子养得好,中了秀才科,便来霍霍我家阿凝了。” 铁夫人和马夫人是闺中密友,自小一起长大,打闹说趣从不伤感情,两人也都习惯了,□□倒是觉得新奇,平日里自家阿娘都是最懂规矩的,说白了,就是最端着的,□□哪里见过自家阿娘这般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的样子,觉得甚是好笑,□□忍不住去想自家阿娘打滚撒泼的样子,一定比知知吃饱了露着肚子躺着的模样还可爱。 “阿凝,若是累了就回去,发什么呆呢。”铁夫人抬手敲了一下□□,□□这才收住思绪,藏起那“小人志满”的笑容,朝着两位长辈行礼,“那阿凝告退了。” □□行了礼,两位长辈也出了屋子,□□贴着窗户边听着两人窃窃私语,她一边撸着怀里知知短短的狗毛一边听到马夫人笑声爽朗:“我倒是喜欢阿凝的样子,这才像是个年轻活泼的小姑娘嘛,扬州文家的事儿,我也听说了,照我说,你也别修书让那糊涂蛋给你打听了,她自小就是咱们三个中最没主意的,你问她能问出个什么来,我都听你打探过了,文家此番退婚是让老家的人给拿捏了,文家有一浪荡子在瓦肆里和人打架,将人打死了,对方是个有权有势的,文家那厮被判了流放,家人也受了牵连,这厮有一妹妹,年十四,尚未出嫁,为了躲避这场祸事,文家老家硬是掐着审判的点儿逼着文家哥儿和自己堂妹定了亲。” “青娘,你听听,这可是堂兄妹啊,这做法,也只有那种手中攥着些许银两和家业不肯旁落了外人的商贾人家走投无路之下才会想出的下策,也难怪文家一直不肯和你们说明原因,这要是说了出去,文家以后还能寻到什么好姻缘。” 铁夫人听了更加疑惑:“可总归是要娶进门的,那扬州稍微一打听,不就都知道了。” “你怕不是个憨的,文家老家在那穷乡僻壤,扬州也就文家这一房,对外,就只需说文家老家的那一支全都流放了,再给那姑娘认个干爹干娘什么的,身份不就洗白了?” 铁夫人应当是在深呼吸,□□感觉到知知有些乱窜,她低着头轻轻拍了拍知知圆滚滚的脑袋,轻声哄了一下:“听话,我在听墙角呢。” 行吧。祝知纹思忖了一下,乖乖地把脑袋搭在□□的胳膊上,屁股还挪了挪,寻了个舒服的位置,跟着□□一块儿听。 “要我说,你寻思文家那门亲事做什么,一堆破事儿,倒不如看看我的倏儿,方才你瞧见了吧,多帅气,大高个儿,还中了秀才,可比文家那个明经科的要争气,咱俩家也算知根知底,我又喜欢阿凝,她来了必然不会受委屈。” “可你家倏儿,二十有四还未娶妻,我总觉得……。” “他那是忙的,”马夫人“啧”了一声,“但说来说去,我家倏儿是不是也就这点不好了?这还不得怪你嘛,当年守孝,嫁人嫁的太晚,不然你家浼浼也应该是我家倏儿的年纪,那如此算来,倏儿不是和阿凝年纪刚好吗?掐指一算,今年咱俩都可以当姥姥了。” “怪我怪我,”铁夫人好气没气,“可也得看阿凝自己的……哦……还有你家倏儿的意思吧。” 后头俩人又聊了一些闲话,□□听着也没意思,抱着知知缩回了床上,便看到菖蒲准备的冰盒里镇着一小壶,□□单手抱着知知,另一只手取了小壶打开木塞子去闻,呀,是桂花蜜酿。 “菖蒲你果然懂我,这就把咱们买来的蜜酿给冰镇上了。” “不是咱们买的。”菖蒲正在里间收拾衣衫,擦着手便出来替□□取杯盏,“是马家从扬州带来的,说是味道和长安的不同,厨房妈妈说天气这么热,扬州一路过来,就算有冰块和坛子一直冰镇着,最好也得早早喝了,免得变酸变苦,便直接送来了一小瓶,余下的,都给姑娘放在小厨房了,随取随用。” 菖蒲开心得不行,又悄声说:“是姑娘自己的小厨房呢,夫人瞧着是马家的心意,也没说什么。” □□和菖蒲相视一眼,□□催促:“杯子拿来。” 菖蒲给□□斟了半盏,瞧着□□抱着知知不撒手,一只手握着知知的软肚子,另一只手撸着他的小脑袋,便是轻手轻脚地将茶盏边对上了□□的唇瓣,微微一抬,喂了□□小半口。 “怎么样姑娘,扬州的蜜酿是不是特别甜,是不是比一枝梅的要好许多?” □□舔了舔唇瓣,微微蹙眉:“再来一口。” 又一口。 菖蒲依旧满脸期待。 □□缓缓开口:“菖蒲,你尝尝,我怎么感觉这扬州来的蜜酿和咱们刚才在外市上买的并无差别。” 菖蒲另取了一盏,倒了一丢丢,站着品了一口,点点头:“的确相似。” □□将知知揣在怀里,扣着脑袋开始想上午买酒的事儿。 “菖蒲,你记得当时咱们撞见的那位公子,说自己是哪里来的?扬州?马家?” 哟,这不是巧了嘛。 第121章 第5章 黄河之水知知来 酷暑天热,晚上才是正宴,马家一行人歇在了东厢房,铁夫人嘴上骂着马夫人是个“牙尖嘴利的”,可这马家入了厢房后,冰块果子一样不少地全都送了过来。 马家礼数是个周全的,老妈子连番道谢,还给了来送冰的人不少赏钱,来人也开开心心地走了,马家母子才好生说一会儿话。 “晚间吃完饭后,我会开个话头,让阿凝带着你去院子里转转,你届时和人好好相处,莫提刀枪剑戟的事儿,只说风花雪月,明白了吗?” 这话,是马夫人说给马家少爷马倏说的,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从冰盒里取出一壶镇好的绿茶,替马夫人倒了一盏,似想到些什么,又问:“方才在堂上,母亲是否说得太夸张了些,既然是在城外集市买的蜜酿,咱们囫囵过了也就好了,母亲还特意提及三四次,铁夫人既问这么远的路是不是一边冰镇着来的,母亲只管说其他的岔开话题便是,怎地还一直跟着点头,若是铁家妹妹不懂酒也就罢了,可您之前又说她俩都爱喝,若是刚好喝过外市的酒,一尝就知。” 马夫人自知欠妥,可事已至此,只能抱着乐观心态面对,她扶着心口像是劝解马倏,又像是劝解自己:“无妨无妨,这谁也不是神仙舌头,况且青姨信里说过,家中幺女喜爱偷偷去买常乐坊一枝梅的酒,一小壶便要一贯钱,省下来的那些月例银子,都填了人家酒坊了,让她恨不得自己在家门口也开一家算了,说自己酿酒的手艺不比外头差,只是前段时间闪了腰,才不能劳累。” 马倏听了只笑,像是没放在心上。 戌时,铁家后厨房便忙碌了起来。 太阳落山,整齐划一白瓷装盘的佳肴端上了铁家正堂饭桌。 铁夫人亲自指点家仆上菜,却又接连接到去催促家主铁军回来吃饭又无功而返的消息。 “夫人,家主说今日出了大事儿,实在是回不来了。” 大事儿大事儿,他一个照例巡查的卫将能有什么大事儿,罢了,不来就不来了,这要招待的是自己的小姐妹,又不是他的什么“狐朋狗友”,他若是不来,铁夫人心里头还利爽些。 想着想着铁夫人便也释怀了,一抬头,才看到□□带着菖蒲来了,铁夫人上下打量了□□一眼:“倒是不错,知道换上自己规矩清秀一些的湖蓝色云纱锦缎了,显得比平日里娴静温婉多了。” 铁夫人虽明面上对着小姐妹说的什么“我的儿子配你家女儿”的话嗔怪其胡闹,可不自觉的,竟也想要□□打扮得好看些,趁着晚饭宴席让两个孩子相看一番。 “呀,这都是我最爱吃的菜,亏你是个有良心的,还记得我爱吃肉呢。”马夫人是个爽朗的,□□每次听到她的声音心情都会好起来。 “呀,阿凝也来了。”马夫人眼神绕着□□身上打转就挪不开,她朝后指了一下,“这是我家倏儿,你俩小时候见过面的,那一年你娘带着你来扬州省亲,记得不?” “她记得什么。”铁夫人也像是放开了,脸如少女一样洋溢流光,“登时她还小呢,三岁不到,屁大的事儿也记不住。” “怎么不记得,那时候阿凝年纪小,可也是个讨人喜欢的,知道谁对她好,天天让倏儿抱着她看麻雀,倏儿那时候十二岁,每次下了学,都是去你屋子里看妹妹。”马夫人用袖子遮着自己的食指,暗中狠狠戳了自家儿子一下,示意他往前面来一些,相看相看,不隔着近些怎么看? □□倒是不怵,她定睛看着马倏,瞧着果然是买酒时碰到的那位公子,一寻思,这所谓的“扬州来的桂花蜜酿”竟是这马家少爷从长安外市买来的,还说什么用冰镇着来的,真是会瞎吹。 可□□不能发作啊,她要是戳破了马倏的“谎言”,那自己偷偷去买酒的事儿不也暴露了? 马倏看着□□的眼神也略微诧异,不过他掩饰得很好,还朝着□□做了礼,仿佛真的是时隔十几年才第一次见一样。 这厮心理素质强大啊,□□后槽牙狠咬了一下,也跟着行礼:“的确,之前跟着阿娘回扬州的时候我还小,时隔多年,这还是第一次见倏哥哥呢。” □□尤为强调了“第一次”三个字,马倏听了忍不住嘴角上扬,又指了指身后小厮手里端着的木托盘:“知道阿凝喜欢常乐坊一枝梅的酒,下午无事,出去了一趟,顺道买了他们家的金箔酒回来,阿凝若是有兴趣,浅尝一二。” 金箔酒?这怕不是对方知道自己撞见了他在外市买酒,拿来认错的吧,俗话说喝人家的嘴短,喝了之后,□□可就不能提这事儿了,不提也罢,反正□□也不想将这事儿捅出去。 □□还未开口,铁夫人便十分客气道:“这金箔酒一两千金,你给她一个丫头喝,真真是浪费了。” 马倏昂头:“无妨,阿凝和浼浼都懂礼数,从不在外头喝,只买了带回家里喝,这便也无伤大雅了。” □□觉得不对啊,什么叫做“买了带回家里”?她瞧瞧抬眸去偷看马倏的脸色,瞧着人家正人君子的样子,是自己想多了?是自己太敏感了? 入了席,□□总还是不自主地去偷看马倏,这厮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为什么要提带回家喝? 心思旁落的□□自然是没细听两位长辈的谈论,中间铁夫人提了一嘴关于□□读书的事儿,见着□□没反应,忍不住提醒了一句:“想什么呢?” □□恍然,看了马倏一眼,立刻颔首:“我在想知知,想他吃饭了没,阿爹让我给小狗准备羊奶,可知知喝完了总是会呛奶,我担心它呛着。” “一只小狗罢了。”铁夫人脸色略微不好,余光扫了一眼马夫人,瞧着人家正喜盈盈地笑呢,语气才稍微缓和一些,“吃完饭,你带着你的小狗一块儿领着你倏哥哥逛院子不就好了,不急于这一时。” 逛院子?自己家就这么点儿大,有什么好逛的。 呀,逛院子的暗号来了。 马夫人内心兴奋至极,表面装着从容淡定,慢悠悠地搁了筷子,问□□:“我也吃得差不多了,阿凝吃好了没?” □□当然没吃好,她看了一眼自己空空的碗还有碗上的饭粒,吃好像也吃了,可是一边想着事情一边吃的,总是吃得不够彻底,不够专注,所谓食不知味等于没吃,□□看了看马夫人,又看了看自家阿娘,对不起啊舌头,没给你尝到近日最好吃的麻辣蟹,对不起啊肚子,没让你享受饱腹的感觉。 “吃好了。”□□觉得,自己浑身上下也就嘴是硬的了。 铁夫人和马夫人互看了一眼:“那你俩出去逛逛吧。” 马倏刚提着筷子准备夹菜,顿时筷子僵在空中,进退两难,□□看了一眼,突然举起自己的空碗,对着马倏:“倏哥哥是要给我夹麻辣蟹吗?刚好,我还未尝过,谢谢倏哥哥。” 马倏也是识趣的,顺着□□的话就给她夹了一个最肥的母蟹,江南吃蟹细致,长安人吃蟹则是有粗有细,细则按照江南一般用那蟹八件剪穿挑刺,粗则咬着蟹腿使劲吸嗦,铁家吃蟹的机会不多,□□不会用那蟹八件,又听着自家阿爹一番“大丈夫不拘小节”的说辞,更是从未观察阿娘用过,这蟹入碗中,□□竟都不知道应该先动剪刀还是蟹针。 铁夫人瞧出□□的尴尬,正想要打圆场,马倏忽而端过□□的碗,顺手抄起剪刀开始剪蟹钳:“这蟹签上有钩,阿凝莫伤了手。” 俩长辈相视一笑,更是满意了。 一只蟹入肚,□□总算是饱了肚,长辈还要聊天喝茶,两位小辈便先行退下。 菖蒲知道□□想着知知,特意带着知知在门外等着,□□出门便抱:“知知啊,你知道我多想你吗?你呛奶了吗?” 祝知纹被□□抱得喘不过气,内心无限忐忑,上一次这样快要窒息好像还是和天地大乱和娘娘共战群魔的时候。 “你这小狗叫知知?”马倏跟在后头,双手背后,笑盈盈的,只是马倏年长□□太多,浑然看去,像是教书先生在训学生。 不过才见第二面,可□□对这位马家少爷的印象就挺复杂的,其实初见印象不错,还将自己喜欢的桂花蜜酿让了出来,可一想到明明是在长安外市买的蜜酿偏要说扬州带来的,□□便觉得这人浮夸虚伪,可说他坏吧,人家又刻意买了一枝梅的金箔酒来赔罪,不对,赔罪市该赔罪的,这不能算他是好人,这不过是计谋被戳破后的补救罢了,可人家还给她剥蟹呢,这该怎么算? “阿凝在想什么?”马倏指了指知知,“小狗已经在怀里了。” □□把知知窝在怀里嘀咕了一句:“你蟹倒是剥得挺好的。” 马倏像是听清了,又像是没听清,主动问:“榕姨既然让你带我逛院子,你准备带我去哪里逛?” □□一边撸着知知的毛,一边寻思,对啊,自己也好奇呢,自己家就这么大的地,长安一尺千金,够住就行,寻常人家里哪里有江南地区的好风光,什么亭台楼阁,回廊假山的,可总得带人家看点特色吧,最好是江南没有的。 □□指了指自屋檐上盘桓而过的水渠:“我带你去看水渠吧,我爷爷的爷爷在的时候请人设计的,老费功夫了,常乐坊可没几家有呢。” “好。”马倏倒是个不讲究的,这样也能答应下来。 俩人同行,丫鬟小厮都在后面,□□也不知道该和人家说些什么,只抱着知知不停地撸,祝知纹的脑壳都快要被□□给撸秃了,他窝在□□的怀里看着马倏,哼,黑粗眉毛桃花眼,多半是浪子不检点,高挺鼻梁白皙脸,这样的男人可别捡,祝知纹看够了,脑袋一耷拉,往下看去,哟,胸肌大腰身小,不是武夫就是草莽,配不上,总之是就绝对配不上自家娘娘,哦不对,现在应该叫自家姑娘的。 “一枝梅的金箔酒真好喝。”□□像是想要活跃气氛,突然蹦出一句。 祝知纹惊诧不已,小腿一蹬,像是在提醒□□:姑娘啊,你这是什么审美啊。 “阿凝喜欢就好。”马倏十分客气,顺着还接了一句,“应当……比那扬州来的桂花蜜酿好喝吧。” 这算是戳破了? □□偷偷瞄着马倏,还未开口说话,马倏倒是提前说了一句:“走时匆忙,临近长安想着买些薄礼,许是我带回来时没和我阿娘说清楚,闹了误会,让她以为我是一路从扬州偷偷带过来的,她和你阿娘许久没见,聊到此事儿十分激动,说了不少闺中趣事,无暇辩解,我下午并非随意逛逛,一枝梅的金箔酒,我是特意买来赔罪的。” “我知道,”既然是说开了,□□也不是咄咄逼人的人,她点点头,“一枝梅的酒素来难买,平时的蜜酿都要早早地去排队,更何况是他家的招牌金箔酒。” 这就冰释前嫌了?祝知纹气急败坏,怒吼了一声,虽然这一声在别人耳朵只是奶狗“哼唧”。 “你的知知怎么了?”马倏指了指□□怀里的小狗。 □□好生拍了拍知知的背脊:“我问过了,他这个品种鼻子短,喝东西容易呛到,估计是晚饭的时候呛奶了,不舒服。” “或许你抱得不对。”马倏指了指□□抱狗狗的姿势,“他还太小了,不会借力,你得用胳膊搂住他,我教你。” 祝知纹才不愿意呢,他拼了命地扭着屁股,费了力气地嘶吼:“老子才不要你抱呢,谁也别想让老子离开我娘娘的怀里。” 这一番霸气十足的话在现实中,只是连续好几声的“嗷嗷嗷”。 马倏的大手虎口卡着知知的前爪,一提溜就把知知给提溜到自己身上,给□□示意:“看,你这样抱,狗狗都不用需要扒拉你,就能被你护住了。” “欸?好像是欸,你养过狗?” “之前在军中……军中姑姑家见过。” “你姑姑是女将军?” “算不上是将军,只是随我姑父一同出征罢了。” “那也是巾帼英雄了。” “谈不上,只是平日里做的和寻常女子的确不打相似,寻常女子可能在绣花练字,我姑姑呢,就要负责军中的练兵和后勤。” “这样啊。” 俩人一来一回,竟还是越聊越投机了似的,祝知纹好生生气,可一想到自己刚才怒吼出来的话都成了嗷嗷嗷的奶狗叫,他忍住了,娘娘之前怎么教的来着?不要做无谓的反抗,一定要想办法一击制敌。 可自己啥也没有,没有法力没有短刀没有身高五丈的魁梧身材,自己有啥?祝知纹头都要大了,他只有一肚子的羊奶啊。 嗯?羊奶? 祝知纹眼睛欻地亮了,祝知纹一吸气一用力。 瞬间,一股暖流直接从马倏的衣袖灌到了腰间。 马倏停下脚步,□□回头:“怎么了?” 马倏两手温柔地把知知举到身体正前方,特意离着□□远远的,看着顺着知知蹬脚甩尾滴洒出的黄色液体,□□的心都凉了,嘴唇微张,哑口无言。 马倏谦和一笑,像是在说一桩风雅的事儿:“阿凝,你的知知尿了。” □□喉咙一滚,她看到了,她什么都看到了。 “阿福,抱好狗狗,莫沾到了阿凝身上。”马倏吩咐好自家仆人,竟还朝着□□行了个点头礼,“阿凝,容我去换件衣裳。” 第122章 第6章 局是□□布的,人是马抓的,铁…… 祝知纹以奶狗之力尿了这个叫马倏的一身,自觉十分解气,不仅不慌乱,还窝在人家马家奴仆怀里使劲朝着□□摇尾巴,嘴巴微张,露出粉嫩的小舌头,不停地哈气,他太激动了,他觉得自己还是有些用处的,虽然不能和之前一样与自家娘娘并肩杀敌,可也能尽绵薄之力让人家知难而退了,他可太厉害了。 “菖蒲,”□□抿唇,“先去凉亭那儿把桌布取下来,裹着知知,把他抱回去吧。” 来者是客,□□虽然不喜欢规矩可不能不懂规矩,哪里有让客人的奴仆一直抱着自家尿疯了的狗狗的说法。 一主一仆回了院子,□□又让菖蒲去打来了温水,取了皂粉和帕子,准备亲自给知知洗一洗。 知知这是第一次洗澡,十分不情愿,□□抱着他入盆的时候,两只脚就不停地蹬踹,□□一鼓作气直接把他的屁股摁进了水里,这水浅得很,知知一屁股坐进去才到脖子,站起来水也挨不到鼻子。 □□有些严肃:“知知,你如今可风光了。” 祝知纹内心:可不是嘛。 “人家是客人,是阿娘的贵客,”□□想着如何教导这只小奶狗,说到一半,却又自言自语,“罢了,你听不懂人语,和你说了也无用。” 哪里听不懂,他都听得懂。 祝知纹原本是屁股朝着□□,听到这句话,小脑袋转了个一百八十度朝着□□,黑葡萄一样的眼珠子滴溜溜转,“嗷”了一声。 □□没意识到,只擦了擦被知知撩到脸上的水花,补充一句:“明明是给你洗身子,你倒是溅了我一脸。” 祝知纹听了,认认真真地在水里转了个圈,小脑袋准确无误地搭在了□□的四根手指头上,乖乖地不动,像是在告诉□□他听得懂,他真的听得懂。 □□也紧紧盯着知知,觉得知知的眼神颇有灵气,像是试探地问了一句:“你听得懂我说话?” 祝知纹点了点头。 □□瞪大了眼,喜上眉梢:“你还会点头?” 祝知纹又狠狠地点了点头,生怕自己不明显,连吃奶的劲儿都用上来,点头点出了山崩海枯的气势。 “呀。”□□开心极了,还想继续问呢,自家阿娘身边的老妈妈亲自来传话。 “姑娘,夫人请您去主屋里说话。” *** □□抱着知知走到主屋门口的时候,浑身起了一股亮起,主屋的灯很暗,不似往常那般亮堂的样子,路上□□也是旁敲侧击地问了问这妈妈,这妈妈只说不是和马家贵客说话,是主君和夫人自己要说话。 阿爹、阿娘再加上自己,这便是一家私事了,感觉像是大事。 □□示意菖蒲在门口等自己,抱着知知小心翼翼地绕过屏风。 “阿爹阿娘。” 铁军褪去了铠甲,穿着单衣,盘腿坐在主座上,手掌撑着额头,沉默不语。 过往,铁军总是看到自家幺女就要笑要逗要哄的,看来今天状态着实不好。 □□低头看了一眼阿爹脱在木阶上的靴子,靴上尽是黄泥巴,成块地裹在鞋尖上,今日未下雨,城中干燥无泥,想来是阿爹出了城,去了城郊,那片的山头都是这样的黄泥,□□进入去找女夫子请假的时候特意注意了。 “坐下吧。”铁夫人看起来甚是疲惫,指了指搁在主座跟前的一个小圆凳子,又嘀咕了一句:“怎地把狗也带过来了?” 铁军直起脖子,抬手持盏喝了口茶水:“带过来就带过来了吧,狗也听不懂人话。” □□下意识地把知知搂紧了一些,探了个小脑袋,小心翼翼地问:“我又犯错了?女夫子说我了?可我今日去……礼数周全得很啊。” “不是这个。”铁夫人看了一眼铁军,“你自己说吧。” 铁军叹了口气:“为父要升官了。” 这……不是好……不对,不一定是好事,阿爹都愁闷成这样了,□□可千万不能笑出声来。 □□又问:“然后呢?” 铁军索性讲原委说了:“阿凝,今日你让你陆伯伯封锁西市区域要道,又让家仆前来报信的事儿做得很好,但……也是因缘巧合吧,我也是没想到……。” “人没抓到?” “就是因为抓到了,所以才升官了。”铁军想着今日场景,他运气也太好了,才带着人去巷口堵人,便瞧见那俩人无头苍蝇一样朝着自己的人马跑过来,身边家仆认得那两人身形和特征,拼了命地大喊,铁军本能下令抓人,这身边的人还没动手,这俩人便一个趔趄直接撞到了铁军的马腿上,铁军虽然骑的不是最喜爱的那匹小黑马,可确实铁甲性子最烈的那一匹,直接抬腿一蹬,把这俩人一前一后给蹬晕了。 让守门卫将配合的是□□,让家仆报信的还是□□,认出人来的是家仆,打晕这俩嫌疑犯的是铁军的马,就连把这俩人拖回去审问,还没审问多久,这俩人就要因为被马踢出了内伤,一口气憋着心口,上气不接下气得难受,只希望尽快找人医治,什么都给招了,好巧不巧,这俩人虽然不是最近城中年轻男子失踪案的始作俑者,却是其亲信,铁军这是什么也没做,却瞎猫碰到死耗子立下大功。 铁军觉得心口闷得慌,“啧”一声又道:“不仅如此,这次年轻男子失踪案牵连甚大,一是永王世子深夜在画舫赏游夜景,未带护院,险些被劫走,二是之前那位欲上吊的书生激起朝中文官护犊之心,虽那两人吐露出的贼窝老巢不在京畿而在洛州,后续缉拿交给了洛州处置,可我次……,”铁军拍掌,“估计会被提拔到羽林狱去,这差事看似风光,干的却都是得罪人的事儿,这次几个卫将都不愿意出头,如今我立下了功劳,只怕枪打出头鸟,非我不可了。” □□明白了,当今武皇整顿朝纲,一直有说法要从南衙中抽调人马设立羽林卫,自设羽林狱,抓的都是不服武皇的人,关的也都是武皇严重的“逆党叛贼”,女子做皇帝,本就难以服众,若是阿爹当选了羽林卫的卫将,怕是昔日好友都要避讳,做得不好,易遭人诟病,做得好了,则沦为皇帝狗腿。 “那……阿爹若真的升任了羽林卫,官职几许?俸禄几石呀?” 铁夫人听了蹙眉:“你倒是只关心这个?” □□忙解释:“倒不是,阿爹想啊,虽然几个卫将伯伯都避讳出头,可也不知道他们是真的避讳还是心向往之却装作无意,指不定私下立抓人抓得比阿爹还狠,尤其是多少也算是升职吧,官职和俸禄必然是只升不降的,而且是替皇帝办事,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几位卫将当真无意吗?” 铁军和夫人互看一眼,觉得颇有些道理,铁军点头道:“我也想过,可眼下关头,谁也不会随意吐露心声,就连昔日关系好的几位同僚,今日见了我也都变得谦和有礼,生怕来日落下什么话柄。” 铁夫人听了连连叹气:“怎么得好,这差事看着风光,可就是个烫手山芋,不若,你那几位吃人的上峰早就自己接了吧,之前好几桩案子不都是你的功劳嘛,上报的时候,你却只能挂个名字罢了,这次倒是报得快,人才招供,你这要升职的消息便传出来了。” “阿娘,”□□轻声劝阻,“咱们就事论事。” □□看了一眼怀里的知知,小奶狗到底是小奶狗,不经事,才说了这么一会儿话呢,就困倦得不行,在□□怀里连连打哈欠。 “不过,这群贼人一直在城里抓年轻男子,又不杀也不算绑票,到底是为了什么?” 铁军本能地四下看了一眼,意识到自己是在自己家中,才放心大胆地说:“为了找人。” “找谁呀?”铁夫人好奇起来。 铁军顿了顿:“这我就不知道了,你们也别到处说,旁人问起,就说不知道好了。” 铁夫人惊讶捂嘴:“晚间榕娘和我闲聊的时候还说过,说长安城里的事儿都传到扬州去了,便有人猜测,说这群贼匪是为了找人,又说听人说有个书生被扒了裤子,又想到之前……之前不是说天有异象,陨星于长安,说……什么牝鸡司晨,又说这星星砸在了谁身上,谁就是下一任天子,莫不是这伙人是在找什么天子印记?” 铁军听了便怒:“这话你与马夫人私下说说便可,什么天子印记,你见过印记是长屁股上的?”他忍下一口气,“今日和你们说,是让你们做好准备,也守好嘴巴,旁人问起,都说不知道,这几日浼浼快生产了,夫人最好去郑家一趟,以慰问之名,祝福一下浼浼也别受旁人嗦摆,更别将事情讲得太严重,影响浼浼待产。”铁军说完,看了□□一眼,“阿凝提醒我了,这事儿不是我一家升职的事儿,同僚中、上峰中真就没有想要迎难而上升职加官的?这事儿……我还得再想想。” *** 离了主屋,□□深一脚浅一脚地往自己院子走,她抱着知知,知知这时候倒是知道醒来了,翻着肚皮让□□摸。 “菖蒲呀,你说阿娘去郑家,我们是不是也能顺便去一下?我都好几个月没看到阿姐了。” *** “去呀,我也跟着去,我许久没见到浼浼了。”马夫人听闻铁家第二天要外出不能陪她逛常乐坊,非但不怨,反倒是十分的精神,“浼浼大婚的时候我婆母,也就是倏儿她奶奶西去了,刚好冲撞了,没能来长安参加婚宴,我如今心里头还不安稳呢。” 此时是早膳,铁军天没亮就离家了,故这早膳也只有马铁两位夫人各自带着家中儿子女儿凑合一桌,马铁两位夫人是闺中密友,自来熟,聊得来,可□□一想到昨日知知尿了马倏一身便觉得颇不好意思,本来想抱着知知一同来吃饭的,一想到马倏在,只好让菖蒲带着知知喝羊奶,说自己吃完饭就回去陪知知玩。 “哎呀,你去做什么,”铁夫人自然也知道自己是要去和长女说正事儿的,“浼浼那婆母你又不是不知道,最是喜欢立规矩的,我之前多去几次她便是冷嘲热讽地说我这嫁女儿和没嫁似的,还问我要不要在郑家备下一个院子住下,也就是浼浼有身孕了这半年我去她也不好说什么,你若是再去,关系可就更远了。” 马夫人听了便翻了个白眼:“同是扬州嫁过来的,她摆什么谱,她娘家在扬州可不是什么光鲜的门户,她家祖上还在我家做过奴仆,是我家老太爷开了恩典才放了籍的,如今倒是装出一副书香门第规矩婆母的样子来,”马夫人一边听一边忍不住瞟□□,像是自我炫耀又像是卖弄,“我若是做了婆母,定然不会让儿媳妇做什么站规距的事儿的,只要不做出什么不恭不孝的事儿来,什么蜜酿啊,随便喝,狗啊,随便养,不喜读书便就不读书,跟着我学一些管家之道就好。” 这段话,就差没报□□的名字了,□□正喝青菜瘦肉粥呢,一口汤水差点没呛住,她也不敢抬头,只微微用余光扫了一眼马夫人,立刻藏下,又瞟了一眼自家阿娘,自家阿娘还笑着和马夫人打趣呢,她唯独不敢瞧马倏,却只觉得人家似乎反瞧了她一眼,十分礼貌的一眼,没有死死地盯着,也没有戏谑,只一眼,就足够了。 四人吃得十分简单,马铁两位夫人边吃边聊,可□□自打马夫人说的那番话后,都不好意思动筷子,来来回回就吃着碗里的青菜粥和几碟咸菜,眼看着日头亮堂了起来,铁家人要出门了,铁夫人又安排了家中奴仆带着马夫人去常乐坊逛逛,刚好又是一同出门。 □□虽不喜窝在闷热的马车里,可这次是去姐姐的婆家,规矩不能坏,热着就热着吧。 □□前脚才进了马车,安顿好知知的菖蒲才是赶来,手里还提着食盒,自马车窗口递给□□,悄声说:“路上遇到的马家少爷,他说姑娘在席上只喝了些粥,肯定不饱肚子,又道郑家规矩严苛,姑娘肯定也不好意思在郑家大吃大喝,知道姑娘嫌马车闷热,特意让马家人去买了些凉糕和绿豆饼,用冰盒冰镇过的,马家一份,姑娘一份,顺手的事儿,让姑娘务必收下,就当路上填填肚子,免得在郑家失礼。” 句句都是礼仪,字字都是关心。 年纪小的□□哪里见过这般攻势,缩着脖子提过食盒,一打开,扑鼻的绿豆香气,□□摩拳擦掌准备大快朵颐,又想到阿娘也在马车上,硬生生忍住口水,推到铁夫人跟前:“阿娘饿吗?” 铁夫人摇摇头,一边笑着给自家幺女摇扇子一边问:“你倏哥哥对你是真好。” □□点头:“嗯,他脾气也好,昨日知知尿了他一身,他不气不恼。” 铁夫人皱眉,且不管这狗的事儿了,她继续问:“那你看你倏哥哥如何?” □□细想,蜜酿的事儿,马倏已经澄清了,知知的事儿,算是□□对不住他,这食盒一递,□□感觉自己要还的人情更多了,不由得叹了口气,没脑子地蹦出一句:“无以为报啊。” 这么严重了? 铁夫人决定这一路上顺便引导引导,又说:“女子报答人有许多做法,最常见的……便是……以身相许。” □□蹙眉:“阿娘,我读书少,你别骗我,这真的常见吗?” 第123章 第7章 暗号:金戈铁马 郑家。 知道铁家人要来,郑家门户虽小,可是礼数也是周全的,只是郑家主母正堂说话的时候,里里外外还是表达了不满,不满就在于这铁家的拜帖送得太过匆忙,今早晨开了门才瞧见铁家要来,什么都没准备,家里的冰刚好也用完了,还得着人去买。 铁夫人也是不甘示弱的,她阴阳怪气地说了一通冰怎么会用完了呢?又说自家长女有身孕了,铁家亲自去冰铺定了一夏天的冰给长女浼浼用,每日都会定时送来,若说用完,莫不是郑家人拿了去做别的。 其实铁浼在郑家过得还算舒坦,婆母虽然是个嘴皮子不肯落下风的,但是个刀子嘴豆腐心,里子里还是对铁浼不错的,加上郑家始终还是公公说了算,丈夫也好,公爹也罢,都是心疼着浼浼的,这婆母怕也是心里头看着嫉妒,也只敢在公爹和丈夫当差的时候摆下嘴皮子威风。 铁浼自己还和阿娘说呢,说别看自家婆母总是讲规矩,可如今天热了,从未让她晨昏定省,每日都是让她睡得饱饱的才喊她起来吃饭,只是对外头说自家媳妇惫懒,早晨来请安总是会晚一些,旁人都是劝,说这么热的天,能来就不错了。 光是这一点,铁浼就觉得婆母还是个好的。 “她的确是个好的,不然也不会将你安心嫁到郑家来。”铁夫人总算是打法了郑家那群难缠的妇人,这才是带着□□到铁浼的屋子里说话,铁浼六月身孕行动不便,便就靠着杌子和娘家人说话。 □□细细瞧着自家阿姐,阿姐胖了,圆润了,脸蛋都鼓囊起来了,尤其是这肚子,六月之后,一天似比一天打,都说女人生产是走鬼门关,一想到阿姐一步步走向鬼门关,□□心里头恍然担忧大于欣喜,竟不自觉地皱起眉头来。 铁浼生得比□□精干些,尤其是一对浓眉,像极了铁军,同样是皱眉,铁浼常常看起来像是发怒,可□□确实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铁浼瞧着自家妹子神情不对,也不管铁妇人问东问西,只伸手让□□过来说话。 铁浼温厚柔软的大手牵着□□的小手:“怎么了这是?”铁浼拉着□□坐在床榻边上,逗趣似地捏着□□软乎乎的小手:“之前听阿娘说你跌进了湖里,我还万分着急,没料到你睡了一夜就醒来了,这叫什么,这叫有福之人,有福之人是不该发愁的,对不对?” 铁夫人听了忍不住揶揄:“都不是小孩子了,你偏还这样哄她,”铁夫人扭头又说,“如今扬州文家的亲事没了,却又来了好几桩来问名的,过不了多久,阿凝也要嫁人了,到时候有的是夫家替她操心,你还是多操心操心自己罢,前几日大夫说你胎位不正,你可得当心些,这几日都别下床了。” 铁浼听了更乐了:“哟,我们阿凝要嫁人啦。” □□下意识地想要撸怀中小狗,才发觉自己没带知知过来,怀中空无一物,□□心里发虚,只低头说:“我才不嫁人,我要和我的知知过一辈子。” 铁夫人听了就笑:“哪里有和狗过一辈子的,况且,狗的寿命不过十年,如何陪你一辈子?” □□赌气:“知知会活很长时间的。” “那总归也是要嫁人啊,”铁夫人思来想去,看了□□一眼,索性和铁浼和盘托出,“你榕姨来了,你知道吧。” 铁浼点头:“就是阿娘闺中相交甚好的那位。” “对,她还带着她的独子来了。” “那儿媳呢?” “哪里有儿媳。”铁夫人一边说一边看着□□的脸色,“二十多了,还未娶妻呢。” 铁浼似懂了阿娘眼神,也是一遍看着□□一边说:“怕不是有什么暗疾?” “这倒不会,这孩子虽和我没见过几面,可你榕姨信中常提,我也问过的,说是年少时醉心读书,耽误了婚事,来问名的倒是不少,不过也没几个入他的眼的。” 铁浼长叹一声,故作惋惜:“可惜是大了咱们阿凝许多,不然倒是个好妹夫。” □□昂头开腔:“阿姐和阿娘说的我愈发听不懂了,怎地他没娶妻我就该嫁?他是阿娘故人的儿子我就该嫁?还是说他中了秀才我就该嫁?怎地阿娘和阿姐没一人问我喜不喜欢,没一人问我想要怎样的郎婿,阿姐和姐夫是情投意合,自小一起长大,故而才有了今日的恩爱,我若找郎婿,他年纪多大,习文习武,都不重要,重要的的是我喜欢。” “说得好。”门外传来一声爽朗男声,三位一瞧,这是铁浼的丈夫郑小护卫回来了。 瞧见妻子一家正在说话,郑小护卫先朝着铁夫人行礼,又朝着□□点了点头,指了指自己未完全卸下的甲胄,只对着铁浼说:“中午回来瞧你一眼,片刻就走了。” 铁浼斜睨了他一眼,似乎在责备什么瞧一眼不瞧一眼的,怪肉麻的。 铁夫人只管偷笑,又听得郑小护卫问:“恕小婿多嘴,刚才岳母和浼浼说的可是扬州来的马倏马将军?” 铁夫人不明所以:“的确是扬州来的,也的确叫马倏,却不是将军,是位秀才。” 郑小护卫又道:“那也是巧了,我们城防营说是最近要来一位少年将军,官职三品,陛下钦赐虎威二字,也说是籍贯扬州,姓马名倏,早些年是跟着滇西的卢将军一同平乱的少年英雄。”郑小护卫挠头,还欲再说几句,却瞧见铁浼狠狠地盯着自己,恨不得将他的嘴给缝上,虽不知所以,可妻子生气了,那就是天塌了,郑小护卫随口扯了一句:“哦,可能是我记错了,我还要巡营,先……先走了。” *** 铁家,晌午,正热。 厢房里,马家母子正在说话,旁无别人。 “你是来赴任的?”马夫人一边说话一边猛摇团扇,明明是轻薄优雅的兰花团扇被她扇出了一副虎虎生威的气势,“什么威武将军?” “是虎威将军,母亲。” “别管什么威了,”马夫人皱眉,“可你之前,从未和我说过啊。” “姑姑和姑父曾修书告知母亲,我还曾问过母亲,是否收到姑姑从滇西寄来的书信,母亲也……。” “我当时随口说的,”马夫人也不装了,“我一直不喜你那个姑姑,她的书信,我从来是囫囵吞枣地看的,哪里看得那么仔细,况且,这么大的事儿,难道不该送一封鸡毛信吗?” “母亲。” “你莫喊我母亲了。”马夫人这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觉得自己说话委实是说重了些,语气又缓和了不少,“说我是你母亲,可自打你出生,你父亲便带着你认字,让你姑父教你习武,我说过许多次,不必习武不必习武,好好读书便是,我且就你一个独苗,偌大的马家也就你一个男丁,你父亲偏偏对你心狠,天没亮也练,冬天也练,练得满手是冻疮还要你练,你去滇西的时候我就不答应,那是瘴气毒虫遍布的地方啊,你是我自小养大的,我怎地舍得。” “好了,如今你那蛮横姑父总算愿意将你还给我了,我寻思着赶紧给你找一门亲事,看着你娶妻生子我也能咽气了,你居然是来长安赴任的?赴什么任,我不答应,”马夫人越说越哭丧,“你姑姑也是个狠心的,自己没有随军的时候在家里天天哭,天天担心,后来自己随军了,却将你也带入了火坑,难道你愿意让你母亲我,让你未来的妻子,也在家里天天哭?” “母亲,我入职的是城防营,只管京畿,不管边塞,最多就是和土匪流兵打打架,这些不成气候的还伤不了你儿子我。” “刀剑无眼,”马夫人用尽了一声的文学素养引经据典,“再者说,不都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些匪兵啊什么的,最喜欢玩暗的,我听你姑姑说过,什么捕兽夹、绊马绳、迎头斩,什么黑他们来什么。” “母亲,”马倏思虑片刻,才坦白道,“儿子在滇西……是杀过人的。” 马夫人愣了一下,猛地听来并未明白马倏突然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半晌才醒悟,儿子这是在点她呢,别人狠,她儿子可以比别人更狠,用暴力解决暴力也是维护正义的一种方式。 马夫人呐呐开口:“杀……杀人,那你姑父……,你姑姑她……。” 马倏缓缓跪下:“那是一伙逃兵,一路奸淫掳掠,仗着自己有刀剑懂兵法,十几号人占了一个十来户的小村子,村里有个好看的姑娘,他们便直接将人掳走,扒了裤子,寒冬腊月,直接丢在炕上,五花大绑着,嘴里绕了一圈麻绳,防止这姑娘咬舌自尽,炕上堆了被褥,防止这姑娘撞墙,他们开心了,就轮流进这屋子□□快活,不开心了,也进这屋子发泄,可怜这姑娘,竟然连死都不能死,他们杀了这姑娘的全家人,还拿她父亲的头颅在她面前炫耀,甚至还将她幼弟巴掌大的小胳膊丢在她的大腿上,看她发疯的样子,母亲,比这还可怕的事儿还有很多,可您和这姑娘同为女子,同有兄弟父母,您看着这姑娘失去了身子,失去了嫁人,失去了尊严,您说,若是您在场您会如何?” 马夫人被说动了,她又气又怕,却还是咬牙切齿地说道:“杀了他们,随便找个什么东西,都要杀了他们。”她说完,捂嘴自觉失礼,马倏却又跪行到她跟前,慢条斯理地说:“这便是儿子做的事,母亲,刀剑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若我杀的都是作恶之人,那便是救了更多的人,父亲是言官,他体恤民情,监察同僚,发现不公,上报朝廷,这是救人,我手持兵刃,金戈铁马,斩杀恶人,这也是救人。” 马夫人抿抿嘴:“可你若真是……真是当了武将,那你这秀才岂不是白考了?你自小寒窗苦读的日子,都白熬了。” “怎会白熬呢母亲?”马倏声音柔柔软软的,像是在哄小孩子,“父亲说过,大丈夫应当先明理再做事,读书不仅仅是为了功名,也是为了明白道理,就说刚才这受辱的姑娘,当时我们的人马救下她之后,你以为整个村子的人都会同情她,对她好吗?不会的,其中不乏恨她的,可能是因为她手脚齐全的活下来了,可那村子里的人大部分都妻离子散,手脚残缺,只为了防止他们逃跑,也可能会觉得她不干净了,因为凌辱她的是一群男人,一群,若儿子没有读书,许是和那些村民一样,可儿子正是因为读了书,儿子知道,这一切都是那群禽兽的错,这姑娘始终都是无辜的。” “她最后呢?”马夫人眼眶逐渐发红,“背井离乡了吗?” “没有,”马倏垂下眼眸,神色黯淡,“她给她全家人挖好了坟,跳河自尽了。” 马夫人只觉得心窝被狠狠撞了一下,她伸手,颤颤握住马倏的手腕,恨恨道:“你和母亲好好讲讲,你是怎么杀了那群禽兽的,越仔细越好,我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怎么死的!” 马倏昂首,长叹了一口气,开始给母亲详细讲自己是怎么一箭穿心,怎么斩杀了那为首的头颅,又是怎么将其余人五花大绑,让他们跪在村口,让他们画押认罪,又如何让手下的人一一将其斩杀,听到细致处,马夫人忍不住抓紧马倏的衣袖,帕子亦是捏得紧紧的,可马倏越是停顿,她越是想要听,恨不得是自己替那姑娘斩杀了这群混蛋。 “母亲。”马倏说完,略显担忧。 “我知道了,”马夫人自小是养在深闺里的,这辈子见过的血腥画面不过是一个仆人搬运花盆的时候打碎花盆划伤了胳膊,她禁不住吓,却对马倏说的这些场面一问再问,只确定了这些人下场个个凄惨后,才释然地说了句,“等去了阎罗殿,这些作恶的必定投胎到畜生道,”她扶了扶心口,“倏儿你先去吧,我有些累了,我得缓缓。” 马倏行了礼,母子俩说话,特意屏了其他人,马倏出了门,只吩咐门口的老妈妈好生照顾母亲,还仔细问了一句中途是否有人来过。 “旁人倒是没来过,倒是铁二姑娘来问过夫人一回,知道夫人和少爷在说话,便走了。” 马倏点头,难怪他说话的时候是察觉到外面有人的。 马倏正准备走,忽而想到些什么,又问:“阿凝什么时候来的?” 老妈妈微微抬眸看了马倏一眼,如实道:“来得……不巧,刚好是少爷说砍下那群贼货头颅的时候。” 马倏牙关冷不丁地颤了一下,细细想当时说的原话,声音变得也有些飘渺:“是那句……我一刀砍下为首的头颅,他的眼睛还没闭,直勾勾地看着我,是这句吗?” 老妈妈点头。 马倏下唇一紧,只说:“知道了。” *** 马倏和马家老仆说话的时候,□□正抱着知知快步走在回廊下,吓死她了吓死她了,什么砍头,什么眼睛还盯着人转,这是她能听的内容吗? 菖蒲小碎步跟在□□身后,她当时腿脚慢,没跟得上,自己赶上□□的时候,□□又从马家厢房门口往外走了,菖蒲还没来得及问怎么了,就被□□催着赶紧回去,可怎么能回去呢,这可是夫人布置的任务。 菖蒲小声提醒:“姑娘,夫人还在屋子里等着呢,等着姑娘去喊马家夫人来说话呢。” □□顿住步子,看了一眼菖蒲,又看了一眼怀里的知知,祝知纹十分讨巧地看着□□,黑漆漆的眸子里尽是□□那张粉团小脸,不得不说,这铁家二姑娘的模样,真是长得和娘娘越来越像了。 “知知,你说我应不应当回去?” 回去?回去做什么?祝知纹想要摇头,却发觉自己被搂得太紧,只能摇了摇尾巴表示娘娘你不用去啊,你去找他做什么。 “你摇尾巴了?你也觉得我应该回去?” 不是啊,祝知纹着急了,张着嘴嗷嗷叫了几声。 “这么着急回去吗?”□□再次会错意了。 祝知纹都快急得说话了,他用爪子扒拉着□□的衣襟,两只后腿和青蛙似地使劲蹬,余光竟扫到回廊后马倏朝着这边走过来,祝知纹使出吃奶的劲儿用爪子刨了□□的脖子一下,想要提醒她,坏人来啊,娘娘,快打他。 □□不解,只觉得脖子被挠得火辣辣的痛,菖蒲眼疾手快地把知知抱离了□□怀里,立刻瞅了一眼□□脖子上的抓痕,惊呼了一声:“呀,都红了。” □□且不管什么红不红的,只看着走到面前的马倏。 □□个子不高,偏生马倏身材颀长,□□若是平视,只能看到他的胸口,加上□□想到自己听到的那几句话,更是觉得眼前的人像是变成了什么可怖的罗刹,头便是更低了一些,盯着马倏的腰间看。 “家仆说你来找我?” □□点点头:“我阿娘要找马夫人说话,让我来请马夫人过去。” 马倏:“我母亲身子上有些不舒服,刚歇下,许是要晚些,实在对不住,不如阿凝带我去和铁夫人说一声。” □□往后退了半步,甚是乖巧:“嗯嗯,我带你过去便是,那个……,”□□昂头,看着马倏,与其对视,□□本还以为自己会害怕看他的眼睛,可两人目光交错,□□忽而又觉得他不可怕了,□□也大着胆子盯着马倏,张嘴道,“要不,你还是喊我铁二姑娘吧。” 第124章 第8章 “阿凝,你进来说话。”“倏儿…… 铁家主屋,奴仆都在外头守着,屋内只有两个女人在说话,声音压抑却又激昂,像是随时会吵起来。 “我儿是武将,如何?我虽也是刚知道,却并不觉得武将丢人,当年咱们三人一起长大,读书习字,遭了扬州的那场大乱,才暗下决心不嫁武将,可你不还是嫁了,也没见我和阿昭说你什么,倒是你,倏儿虽不是你看着长大,可以咱们姐妹三人的情谊,喊你一声姨母不过分吧,阿凝你不嫁便不嫁好了,犯得着诋毁倏儿吗?” “我哪里诋毁他了?我不过说了一句武将命途多舛罢了,我说错了?你和阿昭家里都是自古的书香门第,却是不知我家,我家是靠我爷爷中了秀才才成了读书人家的,之前都是军户,你是没见过我家宗祠里那满满当当的牌位,倏儿是我的好侄子这没错,可若是让我家阿凝日夜担惊受怕,担心郎君什么时候回不来了,我还得再思量。” “你思量去吧,总归我儿子我自己疼惜,此番来长安,本也不是专门向你家提亲,这下也好,窗户纸还没捅破,别人只知道我是来你这儿看旧人的,不耽误你家阿凝将来攀附权贵。” 马夫人这话一出口,便觉得失言,她有些上头了,嘴上每个把门的,刚想要收回这句话,铁夫人却一个激灵起来,朝着马夫人不断挥手:“去去去,是,就我家攀附权贵,我家可爱权贵了,从此你家马倏去当那三品的虎威将军,我家阿凝去攀附权贵,两相便宜,也不耽误你家倏儿的前程。” 马夫人脸色发红发烫,她堵了一口气在心头,发也不得,咽也不是,只一屁股坐下,赌气似的灌了一大口酸梅汤,铁夫人见了,嘴上不饶人:“喝什么酸梅汤啊,这可是浼浼给我的,你喝什么?” 铁夫人说完,几分委屈:“浼浼怀着孕,从怀二月一直吐到现在,好歹女婿是个心疼人的,知道浼浼喜欢杨梅,托了关系才从湖广运了一小匣子来,浼浼舍不得喝,就酿成了蜜酱,明明自己害喜害得厉害,我和阿凝一去,她偏还要从牙缝里挤出一小罐给了我,又给了她妹妹一罐,我想着你来也不容易,便才冲了一碗给你喝,没想到你说的都是伤人心的话。” 铁夫人是三个闺中密友里年纪最小的,也是三个人中最爱哭的,说着说着竟然眼眶还真的红了起来,马夫人见状,翻了个白眼:“又哭又哭,你这爱哭鼻子的毛病怎么还没改,都当两个孩子的娘了,这都快要当外婆了,偏还和小时候一个样子。” 铁夫人猛抽鼻子,鼻涕水的声音十分抢眼,她“哼”了一声,挪过身子:“总归咱两家都两清了吧,你还揶揄我做什么?” 马夫人受不了了,一屁股坐到铁夫人身边,硬生生把铁夫人挤出半个屁股,掏出她那上好的云锦缎子做的帕子,直接上手捏住铁夫人的鼻子,铁夫人起先还抗拒,马夫人一声令下:“用力。” 铁夫人擤了一下,鼻涕泡噗噗喷出两股,马夫人麻溜地握住手绢,也不嫌脏,还用干净的地方给铁夫人擦了擦人中,厉声道:“你说的,咱家两清了,之后你哭鼻子,可别喊我。” “欸,”铁夫人声音软软的,她拉了拉马夫人的衣袖,怯声说,“我当真没诋毁倏儿的意思,他是个好孩子,我知道的。” 马夫人语气也软了下来:“好孩子有什么用,二十四了,连个心上人都没有。” *** 主屋外。 两位母亲在里面说话,□□和马倏便是在外头站着候着。 明明热得要命,可马倏却突然打了好几个喷嚏,□□站在他右侧,余光扫了一眼,也不敢多说话,她还后怕呢,一想到中午听到的那些话,她看着马倏的眼神都不对了,总觉得这人从一个温润的少爷变成了一个杀人如麻的阎罗,不过□□也一直在告诫自己,虽然都是杀人,可朝廷武将杀的都是坏人,自己不该害怕,反应该敬畏,应该尊重,可中午听到的那一耳朵,未免太过生动了,头颅跌到地上还能睁眼看人,□□感觉今晚自己怕是要做噩梦了。 怀中知知似察觉到□□的不安,很识时务地朝着□□拱了两下。 这倒是安慰到了□□。 “阿凝,你进来说话。” 这是阿娘的声音。 “倏儿,你留在外面。” 这是马夫人的声音。 屋内,两位夫人整理好了心情各自端坐,□□小心翼翼地坐在堂下一个矮凳子上抱着知知,祝知纹昂头看着这两位眼眶均是微红的妇人,总有种不详的预感,好在他虽身无长物,可太岁星君给他开过天眼,虽然只有三次机会,可却能提前预知未来。 起先是祝知纹对着太岁星君死缠烂打,想要知道这一世娘娘到底是如何个渡劫的方法,你想,娘娘这一世是托身在了长安一个卫将家里,长安,都城,自古都城重兵把守,繁荣闹事,鲜少有战乱,如此安康的盛世,那只能病死或者出意外了,可这铁家夫妇也是将幺女看顾得紧,除开之前在西市撞见那群贼人之外,□□的社交圈子仅限于铁家的前院和后院。 不对,现在马家人来了…… 糟糕,祝知纹暗道不好,所以翻了个身,将白嫩嫩的肚皮露给□□,自己则是一眯眼,默默开了天眼,从旁人的视角去看,只会觉得这小奶狗贪睡,又睡着了。 片刻,祝知纹进入了一片空白的幻境,太岁星君说过,这预见未来的画面是随机的,可能是预见的三天之后,也可能是三个月之后,亦或者三年之后。 祝知纹听了便道:“娘娘笼统就下凡三个月,怎么会有三年之后。” 太岁星君摆手:“原本的生辰簿子的确是这样写的,可你非要下凡跟着,若你替你家娘娘化险为夷,这该遇险的时候没遇险,该丧命的时候没丧命,可就不止三个月了。” “太岁星君你这生辰簿子写得不到位啊。” “第一,这簿子不是我写的,第二,起先也没说过您会跟着下去啊,或者,这样,您下去之后,只看着您家娘娘怎么去世的,不多加干涉,她自然三个月内就能回来了。” 看着自家娘娘去世?这种事儿对祝知纹来说可太难了。 祝知纹在意识里使劲嗅闻,浓烈的火药味让他忍不住四下看,四周逐渐清晰,祝知纹定睛看,那是黑色和血色交织的一片血红,似就伫立在祝知纹跟前,祝知纹再一睁眼,发觉自己站在一堵高耸入云的城墙跟前,祝知纹满眼都是血色,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眼前,城墙斑驳被烟火烧熏成浓重的黑色,上面将凝的血迹顺着墙缝一直往下淌,耳边尽是厮杀,祝知纹猛地回头,只看到硝烟之中一人骑马冲杀出来,蹄铁铛如击鼓,这人手持一面军旗,军旗头上带刀,刀上有血,不对,准确的说,是正面旗子尽是鲜红。 祝知纹看不清那人面貌,只听那人歇斯底里喊了一声:“马将军未死!马将军未死!” 是马倏? □□的未来里和马倏有什么关系?祝知纹正想换一个画面,却在滚滚白烟中看到那骑马的人竟骑着一身红色嫁衣,之前只听这人声音沙哑竭力,听不出男女,可见起长裙飘飘的样子,祝知纹忍不住上前确认。 那骑在马上的竟然是□□,是他的娘娘啊。 □□,穿着婚服,持着马家的军旗。 祝知纹刚想要往前细看,却突然被一股劲拉回了现实,他迷瞪地踹了一下后脚,“嗷”地一声从□□怀里醒来。 □□低头,摸了摸知知的大脑门,祝知纹翻了个身,窝在□□怀里,脑子里却还都是自己看到的血腥场景,又听到马夫人开腔问□□:“好姑娘,你和我说说看,你怎么看你马倏哥哥的?” 怎么看?□□还能怎么看?她现在压根就不敢看马倏。 “我……。”□□吞吞吐吐的样子看着马夫人有些着急,可她也不敢催,倒是铁夫人哄着□□说了一句:“不想说便不说罢了,想来你年纪还小,也不知晓……。” “我觉得马倏哥哥说的挺对。”□□鼓起勇气,她当时在房门外,可不止听到马倏描绘如何砍人头的画面,她也听到了马倏说言官救人和武将救人,也听到了那被凌辱的女子的悲惨下场,本就是受苦受难的可怜人,可这世人还要唾骂她,也只有马倏,只觉得她可怜觉得她无辜,也替她手刃了仇人。 □□思来想去,还是如实说出自己听到马夫人和马倏的对话,又点点头:“马倏哥哥说读书是为了明理,我便也觉得很对,我也读过女子书学,从来就不喜那些女戒和女训的课,里头教的都是如何让女子听话,乖巧懂事,倒不如老子的道德经说得有道理。” 马夫人来了兴趣:“道德经说什么?” □□摇摇头:“忘记了,”她抬头,眼睛亮亮的,“总归是人是要明事理,不能人云亦云,老天爷对这世间的人都是一视同仁的,没有女人就比男人低贱,更没有一个女人受了屈辱就比其他人低贱的说法。” 道德经里有说这个吗?铁夫人和马夫人相视一眼,也不说话。 马夫人便又循循善诱道:“你既已都听到了,那榕姨问你,你刚才说言官救人和武将救人,你更喜欢哪个?言官还是武将?” 这有什么喜欢和不喜欢的?□□不理解了,她歪着头:“只要救人,我都喜欢。” 这姑娘还没开窍呢,压根不知道两位妇人问的是男女之间的小心思。 马夫人略着急,张口便是:“我问你的是,你喜欢你马倏哥哥吗?” 喜欢?马倏? 这倒是□□从未想过的角度。 怀里的知知拼了命地开始挠□□,祝知纹内心着急坏了:娘娘啊,少和马倏牵连上啊,不然会死得很惨的。 可惜祝知纹的身体只是一只小奶狗,没折腾几下就被马夫人给抱走了,马夫人轻声细语地哄知知:“你家姑娘正想事儿呢,你乖,别捣乱,我和你玩会儿。” 谁要和你玩啊,祝知纹心想,这一想就容易走神,祝知纹一爪子没扑稳当,直接翻身从马夫人怀里摔了下来。 “哎呀,这小家伙没事儿吧。”马夫人惊呼了一声,□□立刻也去接,好在□□眼疾手快,稳稳地把知知接在了手心,她顺势从地上爬起来,低着头,抱着知知就一溜烟地转身跑了。 马倏一直在门外等着,听到里头有动静便是下意识地从们侧边踱步到了门口,他不好张望,还没张口问马夫人身边陪侍的妈妈,怀里便是撞进了一只小鹿似的姑娘,□□抬头,摸了摸自己略乱的额发,看到马倏的衣襟上那好看的元宝图样,她认得的,她知道自己撞到了谁。 怀里的知知宣示主权一般地“嗷”了一声。 “你的小狗。” “他没事。”□□头也没抬,耳边全是马夫人问她喜不喜欢马倏的事儿,她羞红了脸,只把知知抱得更紧了,喊了一声“菖蒲”便是直接朝着自己的院子里小跑了回去。 第125章 第9章 此番一去,便是要去开刃了…… “我滴个乖乖。”□□压抑住自己扑腾乱跳的心,下意识地将手里的知知交给了菖蒲,和个木偶似的一顿一顿地朝着自己床边走去,腾地一下坐下。 “他跟来了吗?”□□神色紧张地问菖蒲,所谓的“他”必然指的是马倏了,□□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样问,她也说不清自己怎么想的,似乎有些期待,但更多的是害怕,她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应对马倏。 “没来。”菖蒲抱着知知看了一眼外头的动静,菖蒲淡定得很,反倒是知知,嗷嗷地叫。 祝知纹可真想把自己在预言里看到的事儿告诉娘娘啊,可是他没办法开口说话,只能拼命地在菖蒲怀里挣扎。 □□从茶杌子上端起茶盏准备喝点水冷静一下,手没拿稳,茶盏碎了一地。 祝知纹昂头暗示:看看娘娘,这就是不吉之兆啊。 菖蒲:“姑娘,这也算是落地开花了,没事儿的。” 祝知纹内心揶揄,你个凡人懂什么。 □□默默点头,转身准备去拿点心,反手却把花瓶里插着的一株粉团月季抖得花瓣落了一桌子。 □□心头又是一跌,菖蒲又劝慰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姑娘,奴婢替你换一株茉莉好了。” □□还未发话,门房妈妈倒是着急忙慌地传了话来,铁家宅子虽然小,可铁家夫妇也是一直将这小女儿视作明珠一般珍养,那些高门大户里有的奶妈和门房妈妈,□□虽然只有贴身的一两个人,却都是尽职尽责,若非大事儿,决然不会离开二门上的。 “姑娘,马家人要走了。”门房妈妈一边擦汗一边大喘气,“说是马家哥儿接了急报,要去滇西呢。” 滇西啊,好远的。 知知听了小嘴一张,舌头一伸,眉眼里都是笑意,好啊,走了好啊。 □□不自觉站起身,只穿着袜子就止不住地往门口走,好在菖蒲提着□□的鞋子转身追了两步:“姑娘,鞋子。” 是啊,自己鞋子都没穿呢,不对,自己竟然没穿鞋子,□□看着脚上八成新的棉袜,看着绑着脚踝的丝绦,略微出神,忽而转过头,像是自言自语:“真是奇怪,他走便走就是了,阿娘自然会送别马家人,我急着跑过去算什么?” 就是,祝知纹在心中暗喜,他的娘娘啊,总算是开窍了。 门房妈妈欲言又止,只小声提示了一句:“奴婢说句不该说的,和马家人没什么关系,只是说这滇西。” “滇西怎么了?”□□不自觉地紧张了起来。 门房妈妈面露难色:“奴婢娘家有个小侄子,今年刚满十四,原本是在农户庄子上看田亩的,前两日才给家里来书信,说是滇西要乱了,他家主家给他们每个男丁都分了些短兵刃,名义上说是防豺狼野兽的,可滇西林子多,他们庄子却是百八年儿没遭过兽害的,庄户上的人都在揣测,是不是要闹兵乱了。” 菖蒲睁大了眼:“呀,那还不让他快回来。” “不对,”□□摇摇头,“不是要闹殡兵乱了,如若庄户上都开始发兵器了,怕是已经闹起来了,只是还没闹到他们那地界儿去,这个时候,怕是按兵不动,囤粮自卫才是好的,哪里知道出了这庄户外头是什么情况呢。” “是啊是啊,”门房妈妈连连点头,“那日奴婢休沐,回家时刚巧看到这娘家来的书信,讨论了大半日,也是觉得这滇西怕是早就乱起来了。” “滇西一直都是王禧将军驻扎的,王禧将军和宫里头那是有姻亲关系的,按理来说,是靠得住的,我听阿娘说过十几年前,王贵妃仙逝,官家一向节俭,却也排了好大的阵仗,足见其对王家的重视。”□□挠了挠脑门,自顾自地走回了床榻,穿上鞋子,“如果滇西要乱,王禧将军足以平乱,却还要将马倏请上前线,而且他这什么虎将军封得未免有些太突然了,忽而之间就从扬州来了京城,受了封,又立刻前往滇西,真是一刻都不让人停歇。” 菖蒲听了也跟上一句:“也是,听说之前马家哥儿原本就是在滇西跟着姑父一家在军营里的,突然回了扬州,又突然来了京城,又得往滇西跑,这不是兜了好大一个圈么,就算是马家哥儿是骑马的,不似咱们姑娘,一进马车就憋得慌,可骑马这般跑,也得跑死几匹马了吧。” □□张嘴想要说话,却又觉得自己这番猜测未免太过可怕,从滇西回老家,立刻又来京城升职,即刻又要赶去滇西,这听着,倒不像是升职,怎么感觉像是去顶包的? □□上女子书学的时候便遇到过这种,女夫子也是厉害啊,经常布置一些特别难写的功课,一旦下头有人提出质疑,女夫子便会点名让学堂里最优秀的那几个学生说说自己的思路亦或者是需要花多少时间完成,一旦这几个“好学生”说出了口,女夫子便会将这辅导大家写功课和检查的任务交给这几个“好学生”。 既布置了功课,又分散了压力,还能让孩子们无法有怨言——“瞧瞧,班里总有会写的能写的,你们怎么就写不好呢?” □□是个佛系至极的,可她不傻,每每轮到这个时候,她便就心疼学堂里那几个乖巧懂事又好学的,既帮忙干了活又成了靶子。 □□的这个小心思倒是没太敢和阿娘说过,铁夫人是个死心眼的传统妇人,心里头又一直十分尊敬书香门第出来的,这家女子书学,也是铁夫人寻了不少关系才将□□塞进去的,倒是和姐姐铁浼闲聊的时候提过几句,铁浼听了反倒是点头,没说□□对或者错,只说女孩子家多个心眼总归是好的,又说若是旁的书学也就不说什么了,可这女夫子的书学塞进去的都是高门贵女,关系错综复杂,与其在里头当个冒尖的刺头,倒不如当个平庸之辈。 是啊,关系复杂的地方,还是不要太冒尖了。 滇西的关系,就很复杂。 “姑娘想什么呢?那马家人马上就要走了。”菖蒲说到此处便也不敢多说,再说下去这算什么了,难不成真的怂恿自家姑娘去追那马家哥儿吗?可是她不提醒吧,又担心自家姑娘会后悔。 □□忽而想到什么,突然奔向墙角的木箱子,一个个挪开那半人长的大木箱子,菖蒲也不知道□□要做什么,但是自家姑娘要干的事儿,菖蒲指定帮忙,还招呼门房妈妈一起挪箱子,一边挪门房妈妈一边问:“姑娘是要找什么?” “我的小刀。” “姑娘要找刀?”门房妈妈不自觉地停住了手,“夫人可是不准姑娘玩刀的。” “姑娘要找什么刀?”菖蒲开始搬第二个柜子。 “小时候阿爹送过我的一柄,说是用来给我刻小木雕的。” “可那柄都没刃了,都磨平了,最多只能用来刨土,也就是这样,夫人才准许姑娘一直留着的,姑娘找这个做什么?” *** 铁家大门。 马夫人揣着铁夫人的手不肯撒,来来回回嘱咐了许多话却还是说不够似的。 “这次是我家的对不住了,”马夫人面色发红,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急的,“本是想来正儿八经地说亲的,你瞧,我连我娘家祖传的玉镯子都给带来了,哪里晓得突然下了旨,倏儿本来入职的是城防营,本该是负责京畿附近的,官家直管的,谁晓得突然让他去滇西,他姑姑和姑父本就在滇西,如今他也去了,扬州老家怕是要乱,我也得赶回扬州去了,不然家里头真就没人了。” 马夫人和铁夫人是闺中密友,许多年没见,这才匆匆见上几面,便又要分离,马倏忍不住低声劝了一句:“若是母亲舍不得,自可以留在京城,扬州老家有顾叔看着,且能撑上几日。” 马夫人摇头:“怕是不行,马家的关系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那几个叔叔伯伯没一个是省油的灯,好在你姑姑和咱们是一条心的,你姑父又是争气,才让咱们大房还能在马家说上几句话,这次你们都在外头,那几个老鳏夫指不定又逼家里给他们什么好处呢。” 马夫人越说越是疲惫,是啊,曾经待字闺中,商量的都是女儿家琐碎又快乐的事儿,如今各自成家,家里头便有操心不完的龌龊事儿。 马夫人忍不住又朝铁家二门处望了一望,门口空空荡荡,她心里也跟着空落落的,马夫人又转头看了一眼马倏,马倏面色十分平静,甚至看不出一丝丝的情绪波动。 罢了,子女债子女债,自己操心太多反倒是适得其反了。 “走吧,赶紧走吧,”铁夫人眼眸含泪,手上却推搡着马夫人上马车,“快走吧,不然都来不及出城了。” 话语刚落,二门里突然传来一声女声,听得出来是跑了一路过来的。 “夫人,姑娘说马家哥儿在厅上落了东西。” 这是菖蒲的声音。 马倏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腰间,自己贴身带着的玉佩并没有少,马夫人也是不解。 只等着菖蒲走近了,马倏才看清菖蒲手上捧着的是一柄极其短小的小刀,看起来像是给小孩子用的。 菖蒲得了铁夫人示意,才双手将东西捧了出来,一字不拉地复述□□让她转述的话:“马家哥儿的东西落在了厅上,姑娘特意命奴婢送了出来,还说,这小刀虽然无刃,但也能用,且刀柄是好的刀身是好的刀刃也是好的,好好留着,等着将来那天时机成熟了,再开了刃也不迟,这便叫做好刀开刃不怕晚。” 好刀开刃不怕晚? 马倏细细品着这句话,忽而懂了,只浅笑了一下,朝着菖蒲点点头道:“多谢你家姑娘了。” 马倏懂了可马夫人没懂,马夫人追在马倏身后悄声问:“这是什么意思?这刀也不是你的呀。” 马倏只说了一句:“她只是在提醒我,暂避锋芒,”说完,马倏飞身上马,勒紧缰绳,“她是个聪明姑娘,知道怎么避嫌又能提醒到我,可她不知道的是,马家早就深陷其中,若说之前我在滇西算是当一柄没有刃的刀,此番一去,便是要去开刃了。” 第126章 第10章 昆仑长眼睛了 □□第一次干这种事儿,虽说不算是坏事儿,可总是有些偷偷摸摸的感觉,细细品味,竟然还有种勾结外男的负罪感。 “菖蒲,我好内疚啊,我是不是做得不对?”□□一边躺在铺着凉席的床榻上摇着扇子,一边晃荡着空荡荡的裤管子,暑气未褪,幸好阿爹允许她请假不去女子学堂,可每日的抄写功课却不能落,□□有个毛病,一写字儿就头痛,许多功课总是赶在第二天要交的前一夜挑灯夜战写的,不过好歹也能完成,所以□□也不慌。 菖蒲手里正端着一盏冰镇后的绿豆汤,听了□□这话,半笑半敬地说:“不过是一柄没开刃的小刀,门房妈妈和奴婢都是姑娘贴身的人,除开咱们俩,便就是夫人能看出来了,任谁也不会说了出去,况且,奴婢记得那日奴婢送了小刀回来,姑娘可是自豪得不行,像是自己发现了天大的秘密一般,那胸脯一挺,便快要上天了,怎么这几日反倒是愁眉苦脸的。” □□没有多说,只捧着绿豆汤小口小口地喝,是啊,怎么这几日她越来越慌了。 马倏离京十余日,滇西尚未传来任何消息,甚至连叛军或者动乱的消息都没有,阿爹虽然常年驻守京城,可铁家的先祖也都是跟着先皇马背上打天下的,只是人丁稀落,后辈安于现状,活得十分低调,不过□□也常听阿爹说,战场上,没有消息才是好的,若是连连快报,五百里加急,说明出事儿了。 不过这十余日,滇西没有消息,京城里那喜欢扒拉年轻男子裤子的事儿,倒是有了下落。 面对这天降下的功劳,铁军不敢怠慢,却也不敢自专,纵使上峰百般谦让,铁军还是连捧带哄地让上峰负责对那两人的审问和调查。 “幸好那日我反应快,”傍晚,铁军回了家,一边躺在主屋的凉席上眯着眼享受着铁夫人独家按摩,一边看着油灯下一笔一划慢慢写字的小女儿□□,这场景愈是祥和安静,铁军愈是觉得自己那日退缩是明智之举,不由得又感慨了一句,“你们是不晓得这失踪案背后牵连有多大。” 眼瞧着铁军开始说这些辛秘,铁夫人立刻示意□□回屋子里去写,铁军却摆摆手:“无妨,阿凝长大了,也该听听。” 铁夫人停下手里的动作:“总归是些要保密的事儿,按理,我也是不该听的。” “保密?”铁军嗤之以鼻,“何以见得,之前便也说要保密,我也时刻记着要保密,可你还记得么,阿凝出城和女夫子请假的那一日,城防营的正好在郊外试炼新出的□□,不想让外头的人知道,便是连周边村落都没通知,倒也没出什么大事儿,可后我问了一圈,上头的那些人,都知道那天要试炼□□,特意盯住家属亲眷勿要出城,只因这款□□前俩月试炼的时候出过事儿,崩死了一个路过的樵夫,我仔细听了听那试炼的地方,和阿凝回来的路线差不离,算起来,若是这次再出事,阿凝也不晓得会不会……。” “那也是要出了事儿才会有的意外,”铁夫人不想吓到还在写字的□□,她一边瞅着□□一边故作轻松,“况且,这□□是管家亲自督制的,上回也是意外中的意外罢了,咱们阿凝是有福之人,不会……。” “你别打断我,”铁军难得的硬气了一回,“我的意思是,现下局势未必有咱们想的安稳,虽是天子之争,可难免祸及池鱼,咱们小老百姓的好日子,说有就能有,也说没就能没。” “天子之争是什么意思?”□□虽然埋头苦写,可耳朵却还听着呢,“官家不是只有一个官家吗?” 铁军低头用手指尖搓着花生米的红皮,轻描淡写一句:“滇西的王禧,称帝了。” 他继续说:“前阵子京城里发生的失踪案也和这件事儿有关系,这涉及到宫中的一段秘闻,隔墙有耳,就不多说了。” 铁夫人和□□相视一眼,铁军明明什么都没说明白,可二人却都懂了,连□□都懂了,只因这秘闻早就不秘密了,传闻先帝李妃有孕后,诞下了一个怪物,为求国家祥瑞,先帝便是做法杀了这怪物,后也有人说这李妃产下的不是怪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男婴,是被人下了巫术,看起来奇怪无比,浑身长毛,也有人说,李妃家里虽是泥瓦匠出身,多年在宫中根基深厚,早就趁乱把孩子换了出去,如今这孩子,正就流落民间,只等着东山再起,毕竟,那时候的李妃倍受先帝宠爱,若是诞下皇子,可是要做皇后的。 算算年纪,此事过去约有近二十年,如今新帝初登基不过三年,京中就出现年轻男子失踪的案件,滇西王禧更是斗胆称帝,的确是多事之秋。 “好像是有关系,”铁夫人喃喃自语,“前阵子京城里出的失踪案,莫不是王禧的人在找那流落民间的皇子?” 铁军不置可否,只说:“只听说那皇子的屁股上有个胎记。” “那便是了。”铁夫人捂着心口,“那些失踪的年轻男人,不就是被人扒了裤子吗?” “未免也太明显了些。”□□忽而觉得不对,“而且这是天子脚下,公然找人,怕不是做给官家看的?” 铁夫人不以为然:“这些狂人,连……,”铁夫人拼命压低声音说,“连造反的事儿都做得出,还有什么不敢的。” “可那是王禧将军呀。”□□不理解,“他能驻守滇西那么长时间,虽然承蒙先帝的庇佑和爱护,可新帝登基后,王禧将军手中兵权只升不降,足见这人在官场里玩得溜啊。” 铁夫人听了忍不住皱眉:“谁教你这么说话的?” 玩得溜? 这是什么话?这是个姑娘家该有的口吻吗? □□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铁军,铁夫人懂了,也不给铁军揉肩锤背了,两只手狠狠地搡了铁军一下,转身坐到塌上埋怨:“总也不教闺女一些好的,尽教些下三流说的话。” “夫人别急,”铁军好生安抚,“这怎么叫下三流?你自己不也说,这人可是不分三六九等的,不过,”铁军话锋一转,忽而觉得□□说得颇有道理,“阿凝说得对,若是王禧作乱,何故做得如此明目张胆?虽王李两家是世家,若真是为了寻流落民间的皇子,不对,我总觉得这事儿挺奇怪,始终觉得,这不该是王禧将军做出的事儿来,莫非这里头,还有第三个人?” “莫管这么多了,”铁夫人心里头乱乱的,“要我说,先下最要紧的就是把家里头值钱的东西全部换成金子,贴身放着,就算是要逃难,总归是有个体己的钱。” “夫人,若真是要逃难,你这些金子可真不是你的护身符,是你的夺命锁才对,只瞧着你的穿扮,那些流窜的贼人就知道你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少,就算是没有贴身的钱财,将你拿下,再向家里人索要,也未尝不可,更何况,乱世里,大家都饥一顿饱一顿,金银这种东西,还不抵一碗白米饭罢了,要我说,倒不如将家里的仆人都清点一遍,只留下家生子和老人,其余人,无论有没有签死契,都一概放出去,不对,若是品行好的,倒是可留下,亦或者是有人作保的,其余的,清点出去就清点出去吧,反正家里人也不多,大部分都是太爷爷那辈儿就在铁家的,纵使清点出三四个人,也引不起什么大动静,之前城里头来贼人,那种吃里爬外从屋子里给人开门的事儿,可万万不能发生在咱们家,阿凝还没出嫁呢。” 铁军想得倒是也不比铁夫人少,只是说着说着竟又牵扯到了□□头上,□□些许不自在,只笑着说:“滇西离咱们这儿远着呢,阿凝觉得,倒不如阿娘阿爹的做法结合一下,家中值钱的带不走的,留着也是留着,倒不如慢慢拿出去置换一些,存一些在身上,至于奴仆,之前巷子里出了偷盗的事儿,对内,的确可以拿这个当说辞说是清点一些人,对外头,结合咱们置换字画,隐约可透露咱们老家欠了一些外债,也免得惹人眼红。” 铁夫人来劲儿了,抚掌而叹:“既是如此,倒不如做戏做全,明日起,我便也穿些便宜素净的衣裳。” □□点头:“我也不让菖蒲去酒肆买酒了。” 这仨人,虽然是互相都说对方想得多,可套起词来,确实一个赛一个周全,一个比一个入戏。 知知尚且趴在□□的膝头听着,瞧着这几人你一言我一语,忍不住也支棱起脑袋来,左右晃着脑袋,听得很认真。 三人说着说着不知道是谁带的头,只噗嗤一笑,铁夫人捂着嘴乐出了眼泪:“咱仨这样,像是这天下立刻就要完了似的,这要传出去,至少得是个怪力乱神的罪过。” 铁军连搓了两颗花生米入口:“总归没有其他人在,一家人,说了也便说了,在外头可得注意一些,”铁军警觉地听了听周围,悄然无声,最贴身的奴仆也都屏退到了二门上,铁军放心了,“这些事儿,全天下人也只有咱们三个人六只耳朵听得到了。” 知知听了,竖起耳朵盯着铁军,像是在质问。 铁军毫不在意,只搁下一句:“知知不算数。” 这句话,祝知纹可真真儿是听进去了。 *** 入夜,□□熟睡。 “祝爷儿,求您了,不带这样的,笼统三个月,您这时不时还回昆仑一趟,让您下凡陪着瑶娘娘便是一错,让您事先预见未来便是二错,您如今又上来问国运的事儿,这是错上加错啊,小的福薄,担待不起,玄女娘娘怪罪下来……。” “她能怪罪什么?”祝知纹许久没恢复真身,尚且不习惯自己这长胳膊长腿,“本就是一场无妄之灾,星君,你替瑶娘娘做事总比替玄女做事好吧。” 太岁星君听闻连忙捂着祝知纹的口鼻,小心谨慎:“祝爷儿,我亲爷爷,你可是小声点吧,”他四下张望,“玄女最近不知道用了些什么奇怪的手段,在这昆仑里布满眼线,咱们说的这些,指不定她那头儿正听着呢。” “之前又不是没弄过,”祝知纹显然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过是些下九流的小把戏,什么蝴蝶目、小纸人,她除了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还会些什么?随便就被人给破了。” “这次不同,”太岁星君小心翼翼,“这次……没人能查得出是什么,这东西古怪得很,用强光照射,会忽闪出一个影子,可立刻又不知所踪,若说是外来的东西,可多少上神都用法器试过了,压根追踪不到,可若是昆仑里就有的东西,就连司命都说,这史册子上可从未记载过这邪门的东西。” 太岁星君长叹一口气,突然起身走到祝知纹咫尺之间,拉起祝知纹的手,在祝知纹的手心里先是画了一个长长的椭圆形,又用食指在这圆心来回戳了几圈,声音极其低:“它们就像是昆仑长出来的眼睛,盯着咱们呢。” 听着可怕,可祝知纹如今也没精力管了,可太岁星君说得对啊,若是在这儿说的什么话都能被听了去,也不合算,便是拉着太岁星君到了丹炉前,取了炉下灰烬,也不说话,只用手指舞者炉灰写字。 只瞧着他三言两语写得急躁又简短。 ——昆仑有眼,与我无关,待娘娘归来,自有论断。 太岁星君闭了闭眼,算是回应自己知道了。 祝知纹又写。 ——滇西可有熟人?有事相探。 太岁星君瞪大了眼,滇西毗邻昆仑,向来是玄女一派的人驻守,不过若说野路子…… 太岁星君点了点头,表示有,瞧着祝知纹眼睛一亮,立刻双手摁住他的肩膀,示意他莫太激动,顺手也用那炉灰写了一句。 ——滇西蛇族,吾有故人,交情不深,姑且可试。 有人就好,祝知纹拍拍太岁星君,示意将故人名讳写下,太岁星君又拉住他,把他拖到炉灰跟前,欻欻几笔又写。 ——蛇族奸诈,不信外人,吾推一人作保,替你引荐。 祝知纹点头,示意太岁星君继续。 太岁星君微微叹气,这才是继续写。 ——滇西丁家,去寻罢。 *** 人间。 滇西的星空似比中原低垂很多,那明如皓石的星星像是随时会落在地上一般,满眼都是。 马倏无心去看星空,他正领着一小队人马牵着马缰绳徒步走在密林里,滇西林多草盛,常驻滇西的部队已经养成了一套防蚊虫的法子,在肘攀手腕处用布条缠好,脚踝出也需抹上青草药膏,略带硫磺味,是为了驱蛇,可至于头部,若是戴了帽巾便不方便视物,尤其是是需要用余光不断观察周围环境的侦察队列和弓箭手,只能将就把耳朵给遮住,防止蚊虫爬进耳道里,再用透气的纱布遮住口鼻和脖颈,眼睛周围只能裸露在外,马倏队列里的弓箭手的眼睛周围都是红红的一圈,纵是如此,大家也毫无怨言。 马倏是前日才到的滇西大本营,正对着王禧的军队,自古两军开战,并非是直接喊打喊杀,战前磋商和谈判是不可少的,纵是传言王禧要称帝,是大逆不道的重罪,马倏方也需得谈上一谈。 可论资排辈,军中能人众多,一品大将军鲁证亲自挂帅,总也轮不到马倏这个刚任三品的年轻将军前去,且马倏初来乍到,还未熟悉地形,便被派去谈判,只是瞧着自家姑父今日在堂上的眼神,便就知道,这一轮凶多吉少。 军令如山,就算是在军营里摸爬滚打多年的姑父也保不住马倏,只能将手下最精锐最宝贝的亲信一同派出。 林子里,越走星光越少。 前头探路的侦察比了个手势,示意马倏:到地方了。 第127章 第11章 是谁下的手? “鲁证怎地派了个毛头小子来?”说话的是一四十出头的矮个子男人,马倏略一打量,这人身着普通将士铠甲,不是皮甲,应当不是普通军士,至少士王禧身边的副将,若是按此次谈判的重要程度判断,应当是个得力的亲信。 且又出言不逊,当时能在王禧面前说得上话的。 马倏拱手抱拳,算是行了礼,还未开口,对方又问:“报个名。” 马倏如实说了自己的名字。 对方略思忖,反问:“你姓马?扬州马家?” 马倏没否认,只试探地问了一句:“将军也是扬州人?” “这倒不是,”对方没甚好语气,甚至略带嫌弃,“我只是知道着马家罢了,早些年我家一远房亲戚曾有意求取马家女,被马家一句宁嫁穷书生不当将军妇所拒,自此,我对这马家就没甚好印象。” 这多少有些指着鼻子骂了,不过马倏也能理解,所谓谈判,就是提前占领理论的高地。 马倏示意身后人往后退了小半步,轻声道:“我只是听说王禧将军的侄子曾来过扬州。” 言下之意,便是暗问了一句说的可是王家人,若对方承认,马倏自也能判断这人的身份,看碟下菜并不过分,没有摸清底细便乱说话才是大忌。 对方没领情,只将手默默扶上腰间佩剑剑柄,微微用力,无更多其他动作。 林中有飞虫,歘地一下穿过密密的灌木,发出刷刷的声响。 气氛顿时有些凝重。 马倏面无表情,若非是吓破了胆,便是十二分的淡定,他语气轻缓:“阁下……是来谈判的还是来干架的?” *** 酷暑将过,京城里年轻男子失踪的事儿被冠了一个莫须有的由头便被官府搪塞了过去。 这几日,□□开始准备秋日入学的考试,她舒坦了将近半个月,再次提笔,依旧觉得头痛。 吃罢午饭,□□正一笔一划地无聊抄着三日后要考学的书籍,却听到外头菖蒲快如鼓点的脚步,□□下意识抬头,眼神正对上菖蒲满头大汗的模样。 “姑娘,大街上都在传,西南的王禧反了,还斩了去谈判的鲁家军。” □□手指一抖,手中蘸满墨汁的狼毫笔跌了浓浓一滴墨在纸上,□□甩开笔,张张嘴,略犹豫,才问:“你听谁说的?” “都这样说,说是西南传来的战报。” 那马倏呢? □□好想问,却又问不出口,只瞧着二门上的门房妈妈也慌慌张张过来道了一句:“姑娘,马夫人来了,在夫人屋子里,眼睛都哭瞎了,好像是马家哥儿在前线出事儿了。” □□赶过去的时候,马夫人已经哭了好一阵了,和上个月来京城相比,马夫人不仅人瘦了一圈,头发丝儿也纷纷落了白色,看着憔悴许多,眼眶肿似核桃,嘴上的念叨便从未听停下过。 “那么多有经验的老将军,怎地偏偏派了他去,他姑父不是一直说有他在军中势必会将我儿照顾得好好的,他姑父也是老江湖了,和那叛军的头头的谈判,一听便是羊入虎口的活儿,怎地也能让他去,可怜我儿,至今下落不明。” 下落不明? □□摸着桌椅蹭到了自家母亲跟前,轻手轻脚地坐到了木台阶上,马夫人瞧见□□,下意识地朝着□□伸了伸手,便算是打过招呼了,马夫人哽咽着道:“朝廷也是个没心的,我唯一的儿子没了消息,也没人去找,我在扬州老家托了不少关系,可人家一听着人是在西南丢的,便是没一个人敢答应,我是白的黑的都找了,都没人敢答应,家里糟心的事儿也多,我便是一咬牙一跺脚,狠了心又上了京城,我寻思着,前朝登闻鼓可上大天听……。” “你要去敲登闻鼓?”铁夫人眼睛都瞪大了。 马夫人也跟着睁大了眼,和铁夫人眼中的惊诧不同,马夫人眼中全是决心,这是铁了心了。 “如今外头乱着,莫说你家倏哥儿,便是太子在滇西失踪了,官家怕不是……。” “你这是要拦着我了?”马夫人泪眼婆娑,眼底是十二分的委屈,“扬州老家听说我要上京的时候,便派了好多人来劝我,马家耆老都没拦得下我,马倏是我的儿子,可只是马氏其中一房男丁罢了,他们自然不会放在心上,只想着让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想着你是我闺中便认下的姐妹,比谁都更知道我的脾气,我原也没想着要你帮我做什么,不过是听我倾诉一番,若是要去做什么,自然也是我一个人的事儿,不会让你们铁家牵连进来。” “我的天爷,我不过是问了你一句,你就和那夏天里的知了似的将我好一顿说道,”铁夫人脸都急成了猪肝色,“我只问你,你若是敲了,人家不理会你,你还有其他办法吗?若是人家理了你,你又准备和官家说些什么?说你的儿子不见了,让官家派人去找?还是说要追责那些派马倏去谈判的将领?” 马夫人语塞,顿了顿又说:“自然是先找人要紧。” 铁夫人瞧着马夫人算是平和了些,才继续说:“派谁去找?换句话说,你想要派谁的儿子去找你的儿子?” 马夫人顿时没了哭腔,她身子一颓,豁然开朗,是啊,她儿子不见了,可这世上这么多人的儿子都不见了,国难当头,谁会为了一个马倏以身犯险呢? 马夫人唯一的希望破灭了,她喃喃道:“那我的倏儿就得死在滇西不知道哪个山坳里,清明没人上坟,生辰没人烧纸吗?” 铁夫人不忍心说是或者不是,只看了看天色:“晚些我家主君该回来了,上午知道你来的时候便晓得你是为了你家倏哥儿的事儿,便着家里的婆子去和主君打了声招呼,让他今日多去上峰和城防营走动走动,顺便想想有什么法子,你且吃些东西,再安心住下,等他回来,咱们再商量便是。” 这倒像是个可行的建议,可马夫人着急啊,她等不了这么久了,她恨不得现在就让马倏好好地站在她跟前儿,她还想争取几番,□□小心翼翼地开了口:“夫人看着憔悴,若是将来和马家哥儿重逢,马家哥儿看着夫人这般凄苦,心里也会难受的。” 铁夫人用余光觑了□□一眼,算是默认了□□的劝慰。 门外的婆子十分有眼力见儿地端上了些许清淡的茶点,马夫人无心挑选,随意选了一块儿绿豆饼含在嘴里抿了一下,虽只扯下一小块没有味道的面皮,却也算是今日吃上的第一口了。 □□指了指马夫人跟前温热的茶水,乖巧道:“还有茶。” 傍晚的时候,铁军回来了,外头依然热着,铁军今日抽空去了趟城防营,城防营本只负责京畿安全,但滇西战事吃紧,些许年轻将领也需从城防营抽调到前线,铁军本就是负责京城里的卫将,能知道前线消息的渠道有限,城防营有他的战友,且能问上几句。 铁军知道马夫人必然着急,一路铠甲未脱便直奔了花厅,瞧着□□也在,也并未避讳,直言便是一句:“这事儿有些许复杂。” 马夫人本就神色紧张,听了这话,半起身,却又觉得自己太过着急,都不让人把话说完似的,强行坐下,点头示意铁军继续说。 铁军坦言:“将士出征,都会有军牌,内襟领子和袖口上还会缝上将士的籍贯和姓名,都是防止在战场上牺牲无人认领,之前一直没有说马倏已经战死,就是因为当晚去谈判的轻骑兵虽然失踪,但是鲁将军派人是搜过一轮的,方圆五十里都没找见他们的尸体或者军牌,这便是蹊跷了起来。” 铁军几乎都不敢去看马夫人的反应,可事儿还是要说清楚的,他继续说:“若是连续多日失踪也找不到尸首,军中多半都会认定这将士已经死了,可是这都半个月了,鲁家军发回来的讣告里从来没出现过马倏的名字,今日我去问的那位好友又帮我打听了一番,说许是一场计谋。” “计谋?什么计谋?”马夫人不懂了,让她儿子失踪这算是什么计谋? □□下意识地呢喃一句:“假死?” 铁军瞥了她一眼,像是没理会,自顾自继续说:“若是讣告里发了马倏的名字,而且带回军牌,那马倏是必死无疑,若是没发名字,但是带回了军牌,多半是失踪而且大概率人还活着,可是这种没法讣告也没军牌,其中怕是有些辛秘。” “会不会是弄错了?”铁夫人蹙紧眉头。 “不会,”铁军摆手,“滇西虽然战局紧张,可越是紧张的时候,发回来的军报和讣告越是不能出错,鲁证也是多年的老将了,他手下的人若是这点儿小事儿都会弄错,他也不会作为主帅出征滇西了,况且,就算是传错了,我那好友特意拿了一份誊抄过的讣告给我一一核对我,我俩四只眼睛,翻了又翻,的确没看到马倏的名字。” 铁军劝慰马夫人:“夫人,没有名字,反倒是件好事儿。” 马夫人自然也知道是好事儿,可她不放心啊,还是不放心。 “咱有办法去寻一寻吗?”这话是铁夫人问的,她知道,自己若是不问,马夫人憋足了劲也是要问的,与其让她腆着脸问,倒不如自己开口。 铁军摇头:“如今京城戒备森严,城外市集都不让开了,除非红白事儿,不得出入京城。” 红白事儿…… 铁夫人看了□□一眼,瞬间又转过头,对着马夫人:“不如咱们再想想其他办法?” 马夫人几乎绝望,哀啕:“扬州老家一个人都不肯出,这次我要来京城,便也只有几个心腹妈妈和丫鬟陪着,老家那些人,只怕都开始研究王禧打过来之后如何投降了。” 铁家夫妇相视一眼,只劝了几句,铁军若有所思:“其实要找人也行,重赏之下,总是有些不要命的,最近我倒是听说,坊里有家军户,三兄弟全都在滇西了无音讯,寻了个城外的什么帮派,变卖了所有家产,那帮派便找了人去了一趟滇西,不过可惜,人没了,三个军牌也只带回来了两个,不过也算是有本事了。” “可总归是要出城的呀。”铁夫人狐疑,“你倒是要有办法出去才是,那城门的人你可不认识,你哪里去寻这些关系能让咱们出去?” “城防营都能去,一个城门罢了,怎的出不去?”铁军反将一军,马夫人听了恨不得立马跪下道谢,好歹是被□□给扶住了,可马夫人也看明白了,她连连朝着铁军点头:“麻烦了麻烦了。” 得儿,这事儿便就这样落在了铁军头上。 入夜。 铁家夫妇躺在床榻上,铁夫人还是按耐不住,轻声抱怨了一句:“你倒是热心,官家都不管的事儿,你还去找那个什么帮派来管。” 铁军累了一天了,迷迷糊糊地道:“这不是看在是你的姐妹的份上,上月马家人来的时候,你私下都和我一口一个叫女婿地称呼马倏,怎的,之前是一家人,如今便不是一家人了?” 铁夫人好气没气:“姐妹归姐妹,可咱始终要替自家女儿打算的,若是真寻了回来,那马倏缺胳膊断腿的,你说着婚事是定还是不定?若是真的没了,你这样费心去找,叫坊里都知道咱们家曾今有意和马家结亲,你女儿的寡是守还是不守?这些你想过没有?” 铁军翻了个身,语气竟是些许无所谓:“这事儿,阿凝之前便和我说过,我倒是觉得,咱家女儿的格局比你的大。” 铁夫人蹭地一下坐起身来,好气没气:“她和你说过什么?她一个女孩子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她知道什么?” 铁军不假思索:“比你知道格局。” 铁夫人生气了:“什么格局不格局的?咱们就是普通人家,天下格局与我们有什么干系,我替阿凝考虑有何不妥?” 铁军不回话了,只翻身把被子搂了一下,大热的天,捂着脖子也不嫌热,许久才吭哧出一句:“夜深了,睡吧。” *** 滇西。 马倏这几日过得昏昏沉沉的,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他被人下了药,每次只要稍微清醒一点,便又是一碗汤药狠灌下去,一睡便是大半日,不过从第三次起他就学乖了,靠着勉强的意志力将药含在嘴里,能吐出来一些。 不过看守他的人也很是精明,发现他会藏药,便每次都掐着他的喉咙逼迫他咽下去,马倏无奈,却也想出了其他办法,每次吞下药,趁着人走了之后拼命将药吐出来,虽然效果不大,却也能勉强保持清醒。 就靠着这一丝丝的清醒,马倏逐渐摸清了周围的环境。 周围有马蹄声,还有马粪和铁锈的味道,进出的人身上有血气和汗臭,这应当是军帐中,而且帐中除开他应该还有其他人,但是他不知道其他人在哪儿,马倏的双眼被蒙着,双手捆着,膝盖以下也被绑的结结实实的,都是防止他逃走,不过一个军帐且就这么大,估计同伴也都是被捆绑被日日灌这让人昏昏欲睡的汤药。 马倏动了动腿,感觉腿上似包裹了什么东西,他微微扭了下脚踝,又屈了屈膝盖,这才是确定,自己的右小腿应该是受伤了,被包扎过,看来看守他的这群人并不想要他的命,甚至都没虐待他。 是王禧的人吗? 马倏心中思量,想到那日在树林里谈判,当时两人对垒,却不知道从何处窜出一支暗箭,几乎是瞬间,马倏立刻胳膊一掼,拖着对方匍匐在地,顺势躲过。 不了对方却立刻反手用袖口中暗藏的袖箭抵住马倏脖颈,怒斥道:“你方耍诈。” 马倏刚想说这并非他们安排,下一瞬,却被人猛地从后面敲了一棍,顿时昏了过去。 是谁下的手? 马倏一直在想这件事儿,按道理,当时他的背后都是自己人,而且都是自家姑父派出来的人,谁会打他?又为什么要打晕他?打晕他的人是不是就是如今囚禁自己的人?目的是何? 第128章 第12章 “你要出城?” “你要出城?” 京城,铁家,铁军看着眼前这个眼神坚决,甚至坚决得有些陌生的女儿有些不敢相信。 铁浼知道最近家里来了人有事相求,也是找了个由头回了家,如今怀胎已近八月,肚子比之前又大了许多,铁浼起身都有些难,如今正是靠着枕头斜眼看着□□,眼中也是些许不解,直问:“阿凝,现下榕姨也不在,你姐夫也回去了,就咱们四个自家人,我问你,你说要出城找人去滇西,是一时气话还是认真的?” □□抱着怀中的知知,她知道自己说了些大胆的想法,可既然已经说了出来,索性也说个明白敞亮。 “咱们家已经想了这么些天了,也没想出个办法来,自打阿爹在城防营中的好友去了前线,这京里头的消息就越发真假难辨了,榕姨这几日茶饭不思的,我瞧着也难受,阿爹有军职在身,阿娘平日里也不出坊,阿姐如今肚子大了,若是去城外走动便更是奇怪,也只有我,坊间都知道我在城外女夫子那儿上课,也知道近日有些人家为了女子上学,直接将女子送到女夫子住处长住,咱们家也可以有样学样,势必不会引起什么注意。” 铁夫人听了便是皱眉:“总归也不能让你一个女娃娃露面。” “我不会露面的。”□□心里像是早就有了主意,她指了指在门外候着的菖蒲,“我让菖蒲去。” 菖蒲听了,下意识地朝着这边点了点头,像是早就和自家姑娘商量好了似的。 众人陷入沉思,似乎都在思量这件事是否可行,唯独□□怀中的知知小脚乱蹬。 我的娘娘啊,您可不能去啊。 祝知纹喊不出声,只能用脚丫子扒拉着□□的衣襟让□□好歹看他一眼,祝知纹用爪子使劲攮着□□,□□头都没动一下,只是轻轻扇了知知一下,祝知纹心都凉了,祝知纹好难过啊,他叱咤风云的娘娘怎么成了个恋爱脑。 祝知纹还想努力,忽而又想到几个同僚好友对他的告诫。 “祝哥,祝爷,您好好想想,娘娘下凡是渡劫的,您这儿也舍不得,那儿也要帮的,好歹您现在还憋着,没插手做什么,若真是要插手,干扰了凡间命数不说,娘娘渡劫失败,岂不是还得再下凡一次?” 道理也是这么个道理,祝知纹想要金瑶早日回到昆仑,自己要做的就是憋着什么都不做罢了。 这感觉挺无助的,上次祝知纹这么难受还是金瑶炼丹的时候,他火急火燎地想要帮忙,结果配错了药方,导致金瑶得从头再来一次,祝知纹当时又眼巴巴地等在旁边,跟个孩童似的颤巍巍不敢伸手,但还是壮着胆子问了一句:“娘娘,有什么要帮忙的?” 金瑶当时语气和缓,态度温柔:“答应我,这次你什么都不要干,好吗?” 祝知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死死地瞧着铁家夫妇俩的态度,这段时日相处下来,祝知纹深知铁家夫妇对□□的看重,这可是唯一一个还未出家的女儿,夫妇俩不该是捧着哄着吗,怎么会忍心让□□一个弱女子出城犯险。 铁家夫妇还在思量如何劝住□□,□□倒是又补上一句:“我出去后,必定日日送书信,不让爹娘担心。” 铁夫人瞧见了□□是下定决心了,便又说:“纵使是要出城去读书,也得家中有门路才行,方家、陈家那几个能将女儿送出城读书的,不是在城防营中有认识的人,便是家中自古书香门第,送女儿家去女夫子处,旁人只觉得敬佩,不敢多阻拦,咱们家哪里有这写背景,若是真有背景,去了便去了,只要还在京郊,便也出不了什么大事儿。” □□默默扭头看着铁军,铁军顿了顿,才说:“若是关系的话,咱们家其实也是有的。”他瑟瑟道,“其实……祖上倒还真有些,就是平日里不好去打扰,若是阿凝一定要去的话,我舍下脸皮,倒也无妨。” 铁夫人怒瞪着铁军,内心暗自骂,自己这不是为了消退□□去京郊的想法么,没有困难也要制造困难,自家这个没眼力见儿的,女儿这是要挖墙他都会帮着递铁锨的吧。 不对…… 铁夫人凝眉:“你父女俩这该不会是……商量好的来诓我的吧。” “欸,”铁军面露窃喜,嘴上还是说着,“别说这样生疏,我们这只是心有灵犀罢了。” *** □□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因为这份和父亲的难得的“心有灵犀”付出莫大的代价。 三日后。 铁军终于是在铁夫人的监督下“艰难”地打通了所谓的“关系”,铁家的马车也备好了,□□怕热,但好在出发的那天,刚下过雨,路上还算是凉爽,□□带着知知和菖蒲上了马车,还给知知单独备下了一个小窝。 祝知纹躺在自己的窝里静默如一只不会叫唤的鸡,罢了罢了,这劫难势必是要渡的,若是自己硬生生要阻拦,真的耽误娘娘回昆仑,这才是最不应当。 铁夫人自然是瞧了又瞧,看了又看,怎么也都舍不得,马夫人也出来送行了,不过不好出门,只将□□送到二门上,便只是远远地观望着,内心只是不断地祈祷:好孩子,可千万要平平安安的啊。 天气虽然舒爽,可下过雨的郊外路尚且泥泞,大路已经被人清扫过,还算顺利,可去女夫子家的道路都是上坡,马车快了,车轮子容易轧进泥里,马车慢了,又爬不上去。 家里的老车夫是有经验的,不慌不忙地赶着车,遇到小泥潭早早地摇着缰绳让马儿绕开,一路且都稳稳当当的。 菖蒲给自家姑娘备下了绿豆糕,不过□□一路都是坐着马车,没跑一下没动一下的,尚不觉得饿,不过还是取了一块儿,趴在窗帘边上,看着透光的帘子外面斑驳掠过的树影,小口小口地抿着,远远地看着远处缓缓升起的烟火。 “我记得那儿是没有人家的,夏季炎热,应当不能在林中有明火,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人不懂规矩。”□□随意嘟囔了一句,菖蒲只跟着劝了一句:“可能是想着刚下过雨,不会起山火吧。” 对呀,刚下过雨。 □□总觉得有些不对,她探出脑袋,看着对面山头燃起来的黑色浓烟,这烟火不小,这般湿润的天气还能燃得这么大,相比是用了些油和硫磺,空气里都有一股淡淡的硫磺味。 而对面的山头,正是女夫子的住处。 “菖蒲,我觉得不对。”□□的直觉告诉她,前头怕不是要出事儿了。 □□看了菖蒲一眼,示意菖蒲撩帘子提醒前头的车夫。 “薛大哥,快停下。”菖蒲一边说一边给□□取下挂在车厢边上的帷帽,知知也忍不住直起身来。 □□抱着知知下了马车,随行的还有四个铁家家仆,铁家的仆人人数不多,更是没有那些高门大户里专门看守院门的护卫,跟着来的虽然是铁家的老人,可都只是外院干杂活的,抡锄头尚且能使上几分力气,若是遇到紧急的事儿,也是个的六神无主的。 不过其中有俩就是这京郊的人,对这几个山头的地形可以说是烂熟于心了,不然,也不会被派了过来。 □□瞧着那浓烟只增不减,只低头对着菖蒲说了几句,菖蒲便是代传了□□的话,对着那两位当地的家仆问:“前面的山头除开女夫子的住处外,可还有什么其他的庄子或者农户?” “原先倒是有一些的,后来这山头被不知道哪位权贵买了下来,建了书屋书院,还不准其他人靠近,自然而然地,就没什么人敢靠近了。” “不是吧,我记得我老家几个亲戚就是住在山脚下的,住了好些年,去年过年,我还曾去过。” “那也是山脚,挨着山边边上的,山上可是除开那间书屋就没人了。” “我怎的的记得……。” 好家伙,这俩同乡反倒是自顾自地讨论起来了。 □□无心去管对面有没有其他的人家了,只瞧着这浓烟,必然不是烧火做饭能燃出来的,况且现在距离晌午尚早,农家干活怕出汗,盛夏常吃冷食,一日两餐也是常事,如何思量,这股烟都不大对。 “将马车卸下,咱们步行。”□□遮好帷帽,吩咐家奴将车上的东西一一卸下,大的箱子藏在路边,必备的细软背在身上,躲在山后的灌木里,特意距离马车远远的,马儿在车夫手上算是乖巧,便也是跟着他们猫在树后,安排好一切,□□又让那两位当地家奴去探路。 不多时,人回来了,却只回来了一人,慌慌张张,沿着大路朝着□□大喊:“姑娘,快跑。” 跑? □□压低身子还不敢起身,只瞧着远处一伙人原本还在乱窜,被这一句“姑娘快跑”直勾勾地吸引了过来。 猪队友啊,真真是猪队友。 赶车的老薛立刻把手里的缰绳交到菖蒲手上,忽而将□□扛起,直接把□□送上了马,顺势将手中的马鞭塞到了□□手心。 “姑娘快走。”老薛说完,狠拍了一下马屁股,□□舍不得菖蒲,伸手想要拽上她一起,可菖蒲却跟着老薛狠狠地拍了一下马屁股,示意□□快走。 马蹄远去,菖蒲心里却噗噗跳个不停,她害怕极了,她看了一眼老薛,老薛蹙眉,端看了她几秒,顺手抹了一把泥巴往菖蒲脸上涂,一边涂一边说:“你虽不如姑娘细皮嫩肉,可也太白净了些,哪些散兵轻则掠财,重则要命,若是见到你这样秀气的姑娘,怕是要下狠手。” 菖蒲听了脊梁骨都凉了,她只看着□□远去的背影,只希望自家姑娘能逃过一劫吧。 *** □□原本是计划回城搬救兵的,虽然她出城次数极少,次次还都被母亲摁在马车里,可是老马识途,□□这匹也算是家里的老将了,自然晓得带她去安全的地方,大路是不敢走了,那伙人明显已经追了上来,小路□□不熟悉,只能沿着山脊往城里方向奔逃,一边走一边记路,兴许还能遇上城防营的人。 马蹄不停,可□□却觉得这路是越来越不对劲了。 □□勒马而停,翻身下马,顺着山坡往下看,远远看到对面山头也是狼烟四起,自己已经跑了好些时候了,应该已经离学堂有些距离了,应该不是学堂那座山燃起的烟火。 这把火,烧的范围太广了。 □□静下心来,开始思考之前马倏和自己说的话。 “我们常年行军打仗,隐藏行踪很是重要,尤其是在野外,鲜少生火,多食冷食,阿凝,我与你说这些,你会不会觉得无聊,若是不喜欢听,我再与你说些其他的趣事。” □□摇了摇头,自己都回忆到哪儿去了,赶紧捡些正经的内容才是。 “人在野外行军,若是平稳安宁的地方,便可沿着大路走,但若是动荡不安的地方,切莫上大路,而是要躲进林子里,但也不能离大路太远,最好是能远远地看见路,不至于迷路,若是熟悉的地方,便可以往林子里钻了。” 不要上大路,要看到大路。 □□谨记这句话,她回头看了一眼马儿,又看了一眼对面山头燃起的大火。 “走这边。”□□轻轻牵着缰绳,拽着马儿,她准备一直走到相对安全的地方再重新上大路。 *** 西南。 马倏不知道自己到底昏迷了多少天,也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唯独能让他判断时间的,是自己的胡茬,虽被蒙着眼睛,可至少能用胳膊蹭到下巴,粗略判断,马倏至少已经被围困了七天了,时间只多不少。 而这七天里,马倏隐约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一开始,他总是下意识地觉得自己是被王禧的人绑了,可最近,外面熟悉的脚步还有熟悉的潮湿感,似乎在提醒他,他好像还在自己军中。 第129章 第13章 桂花蜜酿…… 很简单,鲁家军和王禧军队虽然军规如出一辙地严苛,早起晨练,晚上整队,打雷下雨一日不落,且师出同门,就连骑兵、长枪兵的基本功也是一套。 但王禧一族守卫西南已久,早就适应西南这一晒便将人晒脱皮的烈日,可鲁家军多是北方人,纵是来之前做好准备,却还是有不少军士被晒伤中暑,故而军中多用甘草、薏苡仁和生石膏入药涂抹,这股味道,马倏几乎在进出的每个人身上都闻到过,尤其是太阳越大,味道就越浓烈。 当然,王禧军中自然也可以备下这些防止将士晒伤,可算是在阴雨天气,这股味道也依旧在,是因鲁家军对西南气候不熟悉,压根不知道这阴雨天什么时候就会转变成大太阳,索性日日都涂抹,一劳永逸。 鲁家军军饷充足,自然也不会吝啬这几分涂抹在将士脖子上的膏药,却让马倏意识到,这事儿似乎比自己想的要复杂。 如若自己还在鲁家军中,那这事儿必然和鲁家军最高的将领鲁证脱不了干系,他为何要藏起自己? 马倏靠着身后的圆柱,脑子里是一团乱麻,他脑子里想到了很多人,各种交织的利益关系,他有些理不清了。 等下…… 马倏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句小女孩的声音。 “我每次受了委屈的时候,我就会想,如果我没忍住,那这事儿发生了谁会得到最大的好处呢?是我吗?不是,那么好的,这便不算委屈。” 脑海里,□□是一边用小树棍拨弄着花坛旁边的小石子儿一边和马倏说的,那时候还在铁家,□□自在得很,随口胡诌的一句话,没想到今日却让马倏打开了新思路。 对阿,如果自己被藏起来了,谁会得到最大的好处呢? 自己被藏起来,朝堂必然会觉得自己要么失踪要么死了,自己是去谈判的,斩杀来使,是两军大忌,若是自己迟迟不出现,这事儿继续僵持,不管自己是死是活,都会按照王禧言而无信不守武德来处置,开战是必然的了。 开战对鲁证是最有利的吗? 貌似未必,鲁证是老将,驰骋多年,须臾几年就能告老还乡,按照过去的军功,封个闲散侯爷不愁吃喝,此战对战的可是王禧,镇守西南的第一人,他的军队,是贴着南蛮子打了多年的练家子,并非养尊处优的少爷兵,和王禧对上,鲁证也不能保证全胜,没必要拿着晚年冒险。 所以到底是谁想打这一场仗?而且还非打不可? 这人能指使得动鲁证的话,普天下之下,若非当今的官家…… 马倏脑子有些麻,只觉得脑仁一阵一阵地痛,他每日喝的药里多少加了些容易让他糊涂无法思考的草药,兵临城下,两军对垒,可往往冲锋的号角却并不会轻易吹响。 每次交战,必有人亡,若有人亡,又必有百姓受苦,民心所失,故而,这次王禧愿意谈判,于民生来说,倒是好事儿,且两军中本就有故友亲朋,若真是开战,又是一场生灵涂炭。 可官家不愿意让王禧谈判,官家这是要打啊,是一定要打的。 或者说,官家要打的不是这一场仗,而是王禧。 王禧在西南拥兵自重,盘桓已久,虽然抵御外敌有功,可边疆总归有些见不得人的交易,北方边塞常见,每到冬日,那些靠着放马吃草的突厥人没了口粮,总是会劫掠周边村落,都护府必得时时派人巡逻御敌,人总是不够用,每次出兵必有损伤。 久而久之,便有了一个不成文的默契,亦或者说是私下的交易。 突厥人来,可以,但是只能抢夺固定的村庄,旁的村庄一概不能碰,每年的劫掠对象也不同,上到节度使,下到金吾卫,都知道一到冬天,就得给周边村庄抽签,抽中的,便是今年的倒霉蛋,被抽中的村中将会成为突厥人手中的肥羊,任凭突厥人宰割,无人来救,官家不会救,金吾卫不会救,就连旁边的村子也会按兵不动。 就算如此,这周围的村子也都默认这种方式,毕竟,若不抓阄抽签,每年都得担心受怕,且那突厥人都是流窜作乱,今日祸害这家村落,明日便去了山南,抓阄抽签,至少能躲过个安稳年,若是不幸被抽中了,要么多加防护,要么将家中女眷细软先行安排了,亦或者将贵重财物放在屋外,图一个突厥人心软,拿了东西就走。 “不跑吗?”起初马倏知道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既然知道自己的村子是砧板上的鱼肉,为何不跑? 后来又立刻意识到,这能往哪里跑呢?西北人迹罕至,地广人稀,周围的村落但凡知道你是被抽中的村子里出来的人,要么押解回去,要么闭门不管,亦或者直接离开西北?可本朝户籍管理严苛,尤其是西北西南这类边疆要塞,大多是发配来的军户,世代不能离开。 西北如此,西南总归是类似,不过王禧将这方面的关系处理得很好,至少一次弹劾他的奏折都没有。 可越是这样,官家越是害怕。 若西南真闹成西北那样,倒是好事儿,可越是平静的水面下,总是隐藏着越大的洪流。 这是官家,不想留王禧了。 马倏懂了,这帮捆着自己的人,既不放自己出去,也不伤害自己,自己不过是全局计划中最无足轻重的一环罢了,只要自己不出现,官家就有理由直接开战,至于马倏…… 对啊,自己将来会怎么样呢? 若是官家尚有良心,也可将他放出去,只说后来找到了走失的马倏一伙人,不对,若是官家胸有成竹地觉得马倏等人没有察觉到背后这层计谋,自然可以将马倏等人放出去,可若马倏等人察觉了呢?亦或者,是官家觉得他们察觉了? 灭口,马倏忽而背脊发凉,只有死人才是最老实的。 外头忽而有人说话。 “那群流民吃得真多,本不该分给他们这些白米粥的。” “也是奇怪,北边怎么会有流民?京都出事儿了?” “怎么可能?多半是旱灾闹的吧,说京郊出现土匪这种事儿,简直天方夜谭,正当城防营是吃白食的吗?无非是想危言耸听一下,多分几碗粥罢了。” “不过……嘿嘿。” “不过什么?哎哟,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 “那女娃的确好看,我瞧她,是故意把脸给涂黑的,倒是主意多,还把手指甲缝里也塞了泥巴,可没干过农活的就是没干过农活的,我家世代务农,岂会不知这务农的农妇手上的茧子多得和麻子一样,你看我老娘,手上的肉就没一块儿是平的。” “怕是路途坎坷,人家也只是为了自保罢了。” 北边有流民过来?还有人说京郊有土匪? 马倏才听了这么一耳朵,便是感觉有人掀了帘子进来,马倏后脖颈瞬间带着脑袋往后一仰,装作昏死的样子。 来人应当只是巡查的,只瞧了一阵,并没发觉什么异样,又放下帘子出去了。 的确,随着时间的推移,马倏明显感到这伙人对他的看管越发的松懈了,也许是太过相信药物的原因,觉得他们这一帐子的人只不过是囊中之物罢了。 “里面太臭了。”马倏隐约听到外面有人在说话,应当是刚刚进来巡查的人。 他不敢贸然动弹,只得继续装作昏死的样子,但耳朵却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这十几号人,在里头待了这么长时间,屎尿全在里头,那药味儿混着屎尿的味道,我刚就进去了一小会儿,都快晕死过去了。” 哦,原来不是对他们的看管松懈了,而是这里面的味道太过难闻,也是,这么些时候了,这伙人就没离开过帐子,只不过他们每日被药物控制着,嗅觉远不如正常人那样灵敏,马倏倒是也能闻到一些味道,不过待久了,已然适应了。 “要不找人来清扫一下吧。” “谁管啊。” “不是来了群流民吗?在军营里吃吃喝喝,不得出些力气?” “你疯了?你知道这群人是什么人吗?你还找别人来打扫,万一走漏了风声?” “那流民里不是有几个瞎了眼睛的吗?找他们来不就行了,这里头黑灯瞎火的,能看到什么?况且衣服都给换了,谁能认出他们是自己人?” “你这话……,你且再大点声,什么自己人不自己人的,若不是看在你是我远房侄子,我何苦带你这种憨货过来,隔墙有耳……。” 之后便是这老兵训斥这新兵的话,马倏无心去听,不过人家一个“自己人”的确印证了,马倏他们还在鲁证的军中。 这怕是难逃一死了。 不知过了多久,马倏只感觉,应当是到了晚上,只因他闻到了很浓重的烧焦的味道,应当是外头起了篝火照明用。 帐帘子被人掀开了。 马倏听到有人在低语,像是一种威胁:“老实打扫,不准乱摸乱看。” 这到底还是找人来清扫这满是粪便尿液的营帐了,不过说话的人声音老成,倒不像是之前那个嫌弃里头味道大的人,反倒像是训斥新兵的人。 如此看来,这人嘴上严苛挑剔,实际上也是觉得这里头味道太大,亦或者真心想为难一下这些在军营里白吃白喝的流民。 流民,当真是比贱民还低贱的一类人,虽然本也是自给自足的农户,可本朝户籍管理严格,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在州府之间流动,这些因灾祸四处乱窜的人,虽也是为了活命别无他法,可将来但凡要落户入籍,多少都要受到罚金的处罚,若是流窜的州府太多,流窜的距离太远,还可能直接被流放,纵然是命运所迫,也毫无办法。 在军营里干些活,至少将来还能抵一些罪过,这样的机会,对流民来说还是要争抢的,扫马棚、洗衣服,这一类的活已经算是轻松了。 只是听说这次打扫营帐只要一些耳聋眼瞎的人,许多人为了争夺这次机会,还故意装作自己看不见,不过始终是演技太差,瞒不过这些眼尖的老滑头,不过其中一个,瞧着眼睛并无不妥,只是看着比其他人更加瘦小,像是个没发育完全的孩子,尤其是她日常都是弓着背,也不看人,便是显着更加的懦弱娇小,提着个水桶进来,总感觉人还没水桶重似的。 不过,这小姑娘的手脚眼耳都是齐全的,许是用了什么卖弄可怜的法子,才抢到了这么个差事。 营帐内的味道恶臭得很,外头看管的人只吼了一声说:“地上的全部拖了,这些人拉裤子上的就不管了,也没有东西让他们换。” 大夏天,这群人就没离开过这营帐,吃喝拉撒全在这里头,味道浓烈得像是瘟疫过后死人堆里散发出的恶臭。 马倏任由着身边的人走过,内心却思忖着如何利用这次机会传一些消息出去,可这些人都是瞎子聋子,他也被蒙着眼睛捆着手脚,实在是无计可施。 忽而,像是有人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马倏甚至可以感觉到那人的裤脚微微蹭到了他靴子的边缘,这不像是无意的停顿,马倏故作脑袋昏沉的模样歪了歪头,可实际上,身体却跟着向这人身边倾斜了几厘,他脑子里还在飞快地想,到底应该如何利用这次机会传出一些信息。 “小将军身上有股桂花蜜酿的味道。”这声音细微如绵绵细雨,毫不起眼,十分微弱,也不知道这说话的人是刻意用这种极其轻软的声音说话,还是着实是被饿到了。 马倏脑子嗡地一下,他脑子里回闪了很多细节,他知道,这句话绝对不是临时起意说的。 这怕不是…… 桂花蜜酿…… 马倏身上都快臭成粪坑了,哪里会有什么桂花蜜酿的味道,这四个字绝对是在提醒马倏,他脑海里其实已经有一个人的名字了,可他不敢想,她可是个未出阁的小姑娘,家人又看护得如珍珠似的,怎会在流民当中?难不成她们全家都? 马倏素来习惯掩盖自己的情绪,可此时却也忍不住脸颊颤抖起来,但他还需最后的确认:“我只记得京郊市集的好喝,和扬州的差不多。” 对方轻声回:“可惜这里离扬州很远,小将军的家人应当很想小将军吧。” 马倏基本可以确定对方是谁了,可他不能太过激动,他甚至都不能问问她是怎么流落到这军营里来,这一路上应当是吃了很多苦吧,她一个女孩子,怎么熬过来的? 可他不能问,他必须快速递送信息,不论她听不听得懂。 “家里人都还不知道,我也很希望他们能知道我还活着。”马倏着重地强调了“活着”两字。 外面突然传来催促声,应当是外头的人嫌弃里面这帮瞎子废物打扫花了太多时间,人声中似乎还夹杂着一些棍棒挥舞的声音。马倏有些担心,刚想说身边的人赶紧走,却发觉身边早就空空如也,他的小姑娘,识趣得很,遇到危险的时候,窜得比兔子还快。 不过这棍棒的确不是朝着她来的,而是角落里有一饿极了的人,实在是没忍住偷拿了落在地上的一块儿发臭的面饼,这饼虽然不知放了多久,可好歹是白面做的,他们一路颠背琉璃,别说白面,好些的洋芋都难得吃上一餐,谁能抵住这个诱惑? 几声闷棍下去,这人没了动静,马倏也不知道这人是死是活,只听到看管巡逻的人操着一副不可一世的嗓子命令道:“都滚,不扫了。” 第130章 第14章 □□内心狂跳,她握…… □□内心狂跳,她握着手里沾满污物的脏抹布出了营帐,若是放在一个月前,她必定也会惊慌失色,先是惊讶于马倏怎么会还在鲁证军中,而不是像京都传言的那样,早就被王僖的军队斩杀了,二是惊讶于马倏的这番话,似乎有深意。 他还活着?他的确还活着,可是为什么传去的信息都是他死了? □□脑子里乱乱的,不过她已经学会了隐藏,隐藏自己的一切情绪。 她这一路走来不容易。 当时,马儿带着□□一路狂奔,□□本来是打算回城内的,这无疑是最近也最安全的一条路,可没想到,回去的必经之路也遇到了流窜的土匪,说是土匪,更大概率是一些散兵,□□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一路摸到京郊的,这可是京畿重地,这一路上的关卡无数,若非打通了一些脉络,这伙人不至于从西南一路过来。 可□□又转念一想,万一不是西南来的呢?这些人只是穿着西南镇守将士的衣服罢了,可这将士皮甲的制式也都是统一制定的,换句话说,能做出这样的皮甲并找人套上,方法很多。 □□越想越后怕,虽然这伙人可能是假的,可他们杀起人来是真的,□□不想死得不明不白的,可她甚少出门,除开从城门口到血糖的路,她其他的一概不识。 □□趴在马背上,摸了摸自家这匹老马,这是父亲最喜欢的一匹,日常不是用来拉车的,只是父亲亲自驯了许久,将这体格健壮高头大马驯得服服帖帖的,又专门定制了一套稍微低矮一些的车套,好让这汗血宝马能够拉车,每次□□出门,都会亲自看着家仆给这马套上车套,一边套一边心疼。 母亲也曾揶揄过,说这好好的坐骑竟用来拉车,也是浪费,又说父亲若是舍不得,何必折腾。 可父亲一边舍不得一边说:“都是给自家闺女用的,有什么舍不得,再说,虽然这车套重,可阿凝轻啊,也不算折腾马。” 日常,父亲可是骑着它出城巡逻的。 “你若是真懂路,就带我绕路回家吧。”□□有些害怕,可她趴在马脖子上的时候,突然又觉得很安心,她一边摸着马儿的鬃毛,一边反复嘀咕着,“带我回家,我想回家。” 马儿像是听懂了,抖了抖鬃毛,蹄子一蹬就带着□□朝一处看似没有路的密林里钻了过去。 这应当是一条从没人走过的路,四处蔓延的枝条和密密麻麻的苔藓仿佛在告诉□□,这是一条多么多么难走的路,马儿其实不擅跑这样的山路,尤其是这样四肢修长的汗血宝马,重心时常会因为脚下打滑屡次失衡,但马儿很是争气,好几次□□都快要从马背上摔下来,却都被马儿一颠,给颠了回去。 这条路很长,长到□□都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直到头顶出现了点点星光。 天黑了?自己竟然走了一整天。 可是□□不知道自己到哪儿了,直到头上的星光愈发灿烂,直到眼前的密林慢慢变得稀疏,她才隐约瞧见前面似乎有一座城池,城里角楼上的火光扑朔却又在□□的眼眸里疯狂闪烁。 她到家了? 不对,这曲折的城墙,这城门前的护城河,这零星的角落,这不是京城。 这是冀州! *** □□本想要入城,她奔波了一天了,她累极了,她心里还挂念着为自己断后的菖蒲和家仆,她得尽快告诉州府,京郊附近出现了散兵,而且是杀人的散兵,可她刚想要驾马进去的时候,却在坡上看到一队人,他们整齐划一,却都穿着西南皮甲,列着队列进了冀州城,而看护城门的人,似乎对这列人的到来并无感到惊奇,甚至都未曾多做询问,就直接开了城门。 □□往后退了半步,她不敢再进去了。 如果京郊那伙人是从冀州来的,的确可以解释为何城内未曾看到士兵走动,也可以解释日夜清点人数的城防营会没有发现异常,原来这是冀州的兵。 可能这样远距离调兵遣将的人,除开官家,还能有谁? □□不敢细想,她俯身摸了摸马儿,再次叮嘱:“我们回城吧,回家了就好了。” 可马儿并没有将她带回家,而是将她越带越远,直到□□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马儿才停下,荒山野岭,□□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她只觉得自己饿极了,甚至都没力气思考,自己这失踪了一天一夜之后,回去应该如何编造自己的故事,她虽然遇到了散兵,可并没有受到伤害,可旁人却不一定会信,这对于她一个女孩子的名声,是致命的。 虽然她有父母护着,可那些族老,指不定要戳破她的脊梁骨了。 □□在梦里翻了个身,她又累又困,脑子里想的全是家里那软软的大床和菖蒲做的绿豆冰。 菖蒲啊,我的菖蒲,你又如何了? □□想着想着,实在撑不住,迷迷糊糊地不知道睡了多久,等她再醒来的时候,竟然是在一辆牛车上,太阳很大,晒得她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耳边是嘈杂的交谈,□□听不真切,只隐约有人在对自己吼:“醒来了就下来走。” “爬起来啊,懒东西!” “你都被你舅舅卖了还想当大小姐吗?” “起来跟着走啊!” □□一头雾水,不过听下来,她好像是被人给卖了,马儿也没了,可她只觉得昏昏沉沉的,脚跟发软,站都站不稳,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她只是想要出城传个消息,哪里知道这一茬接着一茬。 可她还是要活下去,她要回家,她极其地想回家。 □□不是傻子,也深知在你完全不熟悉发生什么的时候,多观察多听多看少说话总是没错的。 才是第二天,情况便摸了个大概。 这一队列的人约莫有二十来个,其中八个是打手,其余的人,大抵都是□□这样被卖过来或者骗过来的,只不过他们来的理由各有不同,有的是看到招工启示过来的,有的和□□一样,是被所谓的“家里人”忽悠过来的,而□□听下来,把自己卖了的这位“舅舅”,自己压根不认识。 □□这几天总是觉得脑壳痛,也不知道是之前饿得太狠了,还是被人下了什么药,不过迷药很贵,若真是贪图钱财的人贩子,又怎会在她身上花钱,直到□□摸到了后脑勺一个大肿包,才意识到,她应当是直接被人打晕了。 而且她身上的衣服也变了,虽然出门时□□也打扮得极为低调,却也不是身上这样的一身布衣,细闻还能闻到些许的霉味,她头上稍微值钱一些的珍珠簪子和耳坠也不见了,那东西不值钱,加起来也没个几吊钱,只是□□喜欢珍珠这类圆圆的小物件,才会日常戴着,想来也是被人扒了卖钱。 □□怕是经过好几个人的手了,万幸的是,这第一个打□□主意的人是个只图财不害命的,若不是那人将□□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之后的人察觉到□□有些家世,怕是有一百种方法可以拿到更多的钱。 □□在这个队伍里装哑巴的第三天,她才知道,这一队人是被卖去西南当苦力的。 西南还要苦力? “西南多雨,前两天滑坡,运兵道堵了,要人去挖。” “他们当兵的怎么不挖?等从北边派人过去,怕是都饿死了。” “现在军营,只进不出,他们出不来。” □□一路听他们碎碎念,尤其是听到西南的消息的时候,就愈发竖起耳朵来,旁人瞧着她从来不说话,那些打手偶尔骂她“臭哑巴”她也不还口,便想着十聋九哑,多半这小姑娘也是个听不见的,什么都敢在她面前说。 军营只进不出,有些蹊跷。 后面这一路走来,□□都不想再去回忆,这是她最痛苦也是最快体验到人生冷暖的时光,她屡次想要逃跑,可这伙人像是摸透了这些山间小路,有时候,他们走个五六天都见不到一个人,有的时候,他们甚至需要走过一条摇摇欲坠的铁索桥,有时候,□□还能听到那些领头的在盘算走了这么远的路,就为了带这些远离西南的外地人去西南,这伙买卖到底划不划算。 “没办法,总不能选西南那边的人吧,这可是会掉脑袋的买卖。” “大哥,你说的那个神人到底什么来头?动不动就掉脑袋?我瞧着他和颜悦色的,不像是……。” “你懂什么,越是笑面虎下手越狠,人家既然说了要从北方找人,找这种无亲无故的人,就必定是有些不可告人的事儿是说不出来的。” 这声音顿了顿才继续说:“这哪里是十六个人啊,这明明是十六颗人头罢了。” □□听了后怕,可她这伙人的看管实在严格,脚上的锁链就连晚上睡觉都不会解开,加上这锁链是将十六个人连起来的,这一路上,谁也跑不了。 □□就是这样一路走来了西南,只是中间出了些意外,原本对接的人贩子没了,这伙人一直耗着,几次械斗和内斗之后,八个打手只剩下了一个半残的,剩下这十几个人,自然也是做鸟兽散。 可惜,人生地不熟的,加上□□是个自小连京城都没怎么出去过的姑娘,只能跟着几个被人贩子卖的人流散到了流民的队伍里,歪打正着地就来了这鲁证的军营中。 再就是今夜被安排来打扫关押马倏的营帐的事儿了,只因□□一路上都不曾说话,人家便以为她是个聋哑的,想着聋人事儿少,又瞧着她弱鸡似的,直接就指了她来。 □□听着身后那个偷吃了饼子的人被打得没了气息,更加是头也不敢回地往前走。 流民住的地方十分简陋,并不比这些被关押的人好多少,□□这群去打扫回来的人自然也是引得大家注目,这些人羡慕的眼神令□□内心有些发慌,她一路上都在细品马倏和自己说的话,她知道马倏的意思——她得想办法把马倏还活着的消息传出去。 *** 昆仑。 祝知纹和司命吵得不可开交。 “娘娘去西南这事儿,本就是顺势而为,没说非得写在册子上才是会发生的事儿啊,主线任务不还是让娘娘渡劫罢了,情劫是劫难,生死劫也是劫难。” “最开始可不是这么说的。”祝知纹气急败坏,越想便越想和玄女好好打一架,“渡一场情劫,三个月为期限,这最后半个月了,你们却将娘娘丢到了那战乱的地方,竟还是让娘娘走过去的,这这这……,若娘娘回昆仑,你们没好果子吃。” 司命倒是不慌不忙的:“娘娘是个明事理的,千百年来也未曾听说娘娘刁难过谁。” 祝知纹哑然,这么些年,他脾气变化挺大,总是不自觉地学着自家娘娘的做派,娘娘喜欢闹腾时,他便也跟着闹腾,娘娘喜欢高冷时,他便也学着不出声。 唯独没学会的,还是娘娘骨子里这副格局。 “小祝啊,你还是格局不够,才总是生气。”这是金瑶之前总是会挂在嘴上的,当时祝知纹不以为然,如今一想,自己怕不是只学了个皮毛。 也对啊,娘娘下凡总归是渡劫的,祝知纹沉下心,既然娘娘必死,倒不如让娘娘死得体面一些,战乱里,女人总是吃亏一些,祝知纹眼巴巴看着司命,顺势从衣兜里掏出一副早就准备好的禅林玉笔,这可是好东西,祝知纹备下许久了,就等着哪日有求于这个老匹夫顺势送出去。 “可否给吾家娘娘,留个全尸?” “全尸?” “对,不掉胳膊不掉脑袋最好……,你也是知道的,娘娘生得那么水灵,最好也别……。” “这有些难啊,册子上也没写啊。” “对喽,这不就是因为没写吗?操作空间极大。” “我这……,想想办法。” *** 西南,今日天气极热,像是专门为□□准备的,太阳一点点地东升,日渐热烈的太阳一点点炙烤着□□身体里最后的水分。 “跪了一夜了,还是嘴硬,若不是看你是良民,早就甩鞭子了。”说这话的人是个年逾四十的军士,年纪不小,头衔却不高,不若也不会分到审问她这么个小女娃的任务,他嘴上虽然说着严苛,可竟也让□□独独跪着,并未其他责罚,他说的没错,若是换了其他人,可没这么个耐心陪着□□。 □□嘴角干涸,嘴皮翻白,指节干裂,她张嘴,第一下竟没能发出声响来,第二下倒是使尽了力气,才说出一句:“吾乃长安南衙十六卫卫将铁军幺女□□,我只是想回家。” “神神叨叨的也就这一句话,南衙十六卫的军衔可不高,且不知道你是真是假,倒不如坦白从宽,先说说为何要私逃。” “我想回家。”□□来来回回也就这么一句,这句话,半真半假,谁不想回家呢?这满军营的将士,甚至是对面王禧军营中的将士,哪一个不是跋山涉水来这儿荒郊野岭,这军汉听着有些烦了,也不知是想到家中妻儿老母,还是一晚通宵未睡脾气暴躁。 “闭嘴。”这军汉直接上脚,直接对着□□的心窝踹了一脚,□□本就不堪一击,被踹倒后之觉得钻心地痛,她窝在地上,喘息不得,却还是反复:“我想回家。” 这军汉起身,才走两步,□□艰难抬头:“若我死了,务必送我回家,我家住在长安常乐坊,你问铁家,自然有人知道。” 军汉姓贾,早些年倒也真在长安待过,总是听□□频频提“长安”二字,耳朵倒是也记下了些。 “你死不了。”老贾像是提溜小鸡崽一样直接拎着□□的衣领子,把她拖拽到了营帐靠阴面的一边儿,又刻意挡在她面前,替她遮挡这烈日,他顺手取下栓在一旁的水囊,看似靠不客气地丢到□□面前,恶狠狠地:“喝!” □□需要水,很需要,她端起水囊也顾不得里头的水充满了一股奇怪的腥味,咕隆隆地喝了大半,生怕之后再也喝不到了私的。 “我会查你的。”老贾一边盯着她喝水一边威胁似的口气,“若我发现你说的有半句假话,即刻要了你的命。” □□像是下定了决心,抬眸看着老贾,像是一种祈求,又像是一种托付:“若我真的要死了,记得带我回家。” 老贾不知可否,嗤笑了一声:“蠢货。” 第131章 第15章 那个营帐里关着的人,你这辈…… “还真是常乐坊的人。”老贾看着被绑在圆柱子上的□□,看着身边替自己打探消息的小徒弟,不由得念叨了一句。 这小徒弟原本是京畿附近的农户,也和长安城里的人不熟悉,这是托了好几拨京爷儿才问了一些常乐坊里的细节,这倒是和□□之前说的如出一辙,基本可以判定,□□的确是长安城里的人家了。 可到底是不是卫将的家眷,老贾没办法确定。 长安城里的人,居然流落到这种地界,老贾不由得上心了起来。 “且听人说,这小姑娘之前都安分得很,也不知道为什么,两天前要突然逃窜,就我打听的这一阵,都还有人反而向我打听,问这小姑娘是不是还活着,还说若死了便真是可惜了,瞧着这小姑娘是读过书的,肯定是好人家的女儿。” “谁和你打听?”老贾倒是谨慎得很,抓到些许蛛丝马迹,便忍不住追问。 “不过是一个营帐里头的人罢了,也不是很熟悉,这小姑娘也是神奇,明明和那些人同吃同睡,可似乎也谁都不熟悉,哦,好像就一个人,那人本来是要被派去打扫东边营房的,发烧未起,是这小姑娘顶她的名字去的。” “倒是个有良心的。”老贾才说完,却又自我猜疑起来,若真是个与人和善的,怎么会和其他人都不熟悉?这些难民,平时多有头疼脑热腰酸背痛的,可他们不是俘虏,也不是败将,真不舒坦了,军营明面上也不能逼着他们干活,最多骂几句,给点不好的饭菜也就罢了。 这么些日子里,难民里生病的不少,也没见她顶了其他人活。 直觉告诉老贾,这小姑娘看着年纪小,心思可不少。 —— 这是□□被绑着的第三天,吃食很少,偶尔有水,她又累又饿。 第三天了,□□抬头看了看今天的天气,今天是阴天,没有太阳,能让她稍微好受些,是不知道马倏怎么样了。 还有自己的爹娘,她真的好想他们,平日里虽然阿娘总是揶揄她不像个女孩子,自己犯错时阿娘还会拿着竹条子追着她满院子跑,可她还是想阿娘,还有阿爹,总是很疼惜他,常说姐姐铁浼早些年跟着他们是吃了苦的,不能让□□在吃一遍苦了。 还有姐姐,自小也是跟着阿爹阿娘一起疼着她的,算着日子,姐姐的孩子快出生了吧,她还等着孩子喊自己小姨呢。 这些,自己大抵是都看不到了吧。 □□咬咬牙,自己不能就这样放弃了,自己必须要把滇西没有战乱的消息传出去,王禧没有造反,也并没有斩杀去谈判的使者,马倏还活着,大家都还活着,从中作梗的是鲁证,他骗了所有人,不仅骗了官家,还骗了手下为他出生入死的将士。 □□身体虚得厉害,又想了这么多,脑子已经开始不灵光了,可她必须保持清醒,她摸了摸自己的封在袖子暗扣里的小纸条,上面写了所有的事儿的真相,这件内衬,还是阿娘亲自给她做的,只因为她从学堂回来总是喜欢和菖蒲去街尾买些吃食,可她小时候不记事,又喜欢自己拿着零钱,今日丢两文,明日又不见了三文,阿娘便是给她的内衬里封了个小口袋藏零钱,如今却成了□□传消息的最后寄托。 □□对老贾说过,如果她死了,记得把她的尸体带回去,不为别的,只为了消息能带回京城。 可□□还是想得太过简单了,她太年轻了,压根没考虑到,这可是滇西,距离京城千里之远,谁会为了一个不知真假的卫将家眷跋涉千里送回尸体?就算是在战场上牺牲的将士,如此乱局,也只能带回一个军牌罢了。 这是□□想岔的地方,可她自己也很迷茫,不急不急,她还有时间,她还可以细想。 □□脑袋昏沉得厉害,为了提神,她狠狠地咬了一下舌头,酸麻的疼痛感从舌根一直蔓延到后脑勺,虽稍让她清醒,却不足以让她思考,□□张大嘴,狠狠心,准备再狠狠咬一下,下巴一阖,牙齿却磕在一绵软咸香的东西上。 □□抬头一看,老贾站在自己面前,自己的嘴里则是被老贾塞进了一个馒头。 □□愣愣的,不知所以。 老贾看着她冷言冷语:“想咬舌自尽?没那么容易,先吃吧。” 这馒头微热,像是刚蒸出来的,在滇西如今的情况下,能吃到实属不易。 □□不敢动嘴,只用牙齿轻轻咬着馒头看着老贾,像是等着老贾说下文。 老贾内心觉得些许好笑,这姑娘,饿这么多天了,怎么还这么多小心思,平日里活着这么累吗?可说出来的话却是冷冰的:“给你吃你就吃,指不定晚上就没有了。” 晚上她就要死了? □□不免多想,她狠狠地咬下一口馒头,又看着满脸沟壑的老贾,听老贾说话做事总感觉他年纪应该不大,只是常年风吹日晒,让他显得很是沧桑,既是她要死了,那总可以提些最后的要求吧。 “你帮我拽一下,我嘴巴干,一口吃不完。”□□一边咬着馒头一边说话,支支吾吾的,虽然听不清,可老贾懂了个大概,甚至老贾都已经下意识地抬起手来,却还是将胳膊垂了下去,抛下一句:“吃不下那就别吃了。” 那可不行,□□势必是要做个饱死鬼的,□□用舌头把馒头往嘴里拱,直到确保馒头掉不下去,才边吃边嚼,嘟嘟囔囔的:“怎么有点咸?” 她还挑上了,老贾面不改色:“掉马尿上了,没人吃,洗了洗给你,不然你以为呢?” 老贾以为,若她真是小官家的女儿,掉马尿上的这种事儿是决然不会接受的,顺便可以试探一下,她说的是真是假。 □□也是脑子昏了,虽嘴巴停了一下,却没将馒头吐出来,反倒是揶揄:“到底是鲁将军门下的营帐,就是讲究,这个时节,竟然还有人嫌弃白面馒头。” 老贾觉得□□挺有意思,甚至蹲下身,确保自己和□□平视,反问她:“鲁将军门下?你又懂了?” □□怀揣着一股“早晚会死”的心情也是有什么说什么,索性,又咬了一大口,嘴腔空出大半,细细说道:“我阿爹虽然只是个卫将,可祖上也曾风光过,我曾祖父也曾和鲁老将军打过仗,届时便听说,鲁家是商贾出身,虽然弃商从军,可家底殷实得很,家里男丁虽自小在边疆征战长大,可回了家里头,一个个也都是仆人丫鬟乌云一样伺候着的。” 老贾眉头一抖:“你这又是听谁说的?” “早便说了,我爹是卫将,这些事儿在武将里头,并非秘密,只是鲁家铆足了劲儿才从商人堆里爬出来,虽未出文官,却也算是吃俸禄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如今风光了,但凡有眼力见儿的,也不会提之前的事儿罢了。” 的确没人提,就是因为没人提,除开老贾这种家里头世代入伍的行伍之人,那些个科举仕途出来的,亦或者年轻些的官员还真不知道鲁家早些年是经商的。 本朝重武轻文贱商,这小姑娘说的没错,鲁家如今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谁会提之前那些破事儿呢? 这倒是引起了老贾的注意,眼前这个小姑娘,真是京城卫将的家眷?那怎地流落到了这儿来。 “你这都是从哪里道听途说的。”老贾摇头,脸上写满了“不相信”。 □□却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就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她没死过,的确也不知道死是什么滋味。 “都说了,我家世代都是武将。”□□像是破罐子破摔,“这馒头噎得慌,有水吗?” 老贾这回倒是顺其自然地掏出拴在腰上的牛角水壶,这里头的水也放了一阵了,略带一股尘气,可□□还是咕噜噜喝了大半壶。 “少喝些,待会儿尿裤子了,我可不会帮你收拾。” □□听错了,听成了“收尸”,瞪着眼义正严词地道:“那会怎么办,扔去乱葬岗吗?” 老贾一愣,半晌才明白□□的意思,无奈瘪瘪嘴:“我时常觉得,你这性子不像是十几岁的娃娃,倒像是个几百岁的老妖怪,这些生啊死的,你倒是毫不顾忌地挂在嘴边。” “大势所趋罢了。”□□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看得开,许是奔波的这一个月她一路上吃太多的苦,早就做好了打算,又许是被绑着的这三天她被晒糊涂了,也可能是读了这么些年书终于是脱胎换骨了,总归,内心平静得很。 “你去过营地的东边吗?”□□像是有所期许,又像是随口问问。 “关押俘虏的地方,是鲁家军看着的。” “你不是鲁家军的?” 得,又让这小姑娘套出话来了,老贾不回应,只问:“那边有什么?” “有秘密,”□□故作深沉,她算是看出来了,经过这么些交流,老贾对她是有些好感的,甚至是有些信任和刮目相看,若是自己不能传消息出去,老贾未必不可以,而且瞧着老贾对鲁家的态度,可能真的是个突破口,□□笑着看着老贾,“靠着马房的那个营帐里关着的人,你这辈子都猜不到是谁。” 第132章 第16章 正海,你到底……打的什么算…… 第16章 马倏觉得最近风向有变,他虽然是每日被关着,可分明察觉到,最近的伙食变好了,馒头明显是当日的,但是他很久没听到□□的消息了。 他没办法打听,来打扫的流民都是有人看着的,马倏不敢轻易说话,可他总觉得最近有事儿发生。 这一日,下了点小雨,马倏明显感觉到身下的地垫便得潮湿,外头淅淅沥沥的雨声很小,雨水落在在绷得紧紧的篷布帐上,砸得人脑门生疼。 关押马倏的帐子里,已经有人开始死了。 长时间的封闭,眼睛被蒙着,不能动弹,毫无止尽的耗着,人光是待着也待废了。 起初只是有人不吃不喝,后来渐渐的也就没人管了,只是这帐子里能喘气的和不能喘气的大多一样,都是一副麻木呆滞的死样子,等洒扫的流民发现的时候,尸体都爬满了虫子和苍蝇,耳朵里都是虫卵。 之后就是第二个和第三个。 马倏的内心愈发煎熬,除开担心自己,他还担心□□,算打扫的日子,□□已经有九天没来了。 “老贾,你怎么来了。”门口,守卫的人显然是遇到了一个熟人,俩人在外头细聊了好一阵,随后,一阵带着湿润水汽的空气扑面而来。 马倏浑身打了个寒颤,总感觉屋子里像是有人在转悠,但是并没有在自己面前停留多久,很快,这人出去了。 马倏总感觉这人来的蹊跷,忍不住身体往门口挪了挪屁股,几乎是贴在了门边上,努力地去听外头的动静。 声音很是模糊,不过马倏隐约听到了“认错了人”之类的话。 听起来,像是一场乌龙,可马倏总是感觉,今日怕是要发生什么事儿了。 □□许久没来,但是又多了一个来打听的人,真的“认错了人”了吗?—— 入夜,营地里起了一场大火。 这场火烧得很是莫名,原本这几日都是下着小雨,柴湿雾浓,按道理是烧不起来的,更何况,着火的地点还是粮仓。 主营营帐,鲁证闭着眼在听手下人的汇报,七嘴八舌,各执一词,谈的汇报的除开今日的着火之事,更多的是在议论后续是继续一条路走到黑还是嘎然而止,找个由头替王禧斩杀使臣的事儿淡化了去,好将这一场闹剧收场。 “将军,王禧虽有意求和,和多年来在西南拥兵自重,每年进京,对将军也多有不逊,就算是在官家面前,也屡次自傲,将军,咱们这次是为民除害,以正朝纲啊。” “是啊将军,既已走到此步,那便是不能回头了,更何况,咱们已经杀了……已经除掉了那些使臣,连丧报都发回京城了,如今已是不能回头了。” “倒也不是,将军,咱们鲁家世代清流,此行此举已经是违背……。” “大伯父,我最不喜你提祖训二字,次次都提,听得耳朵都生茧子了。” “这句大伯父我可是担待不起,论辈分,你我早已出五服,不过都是姓了一个鲁字,不过贤侄爱提我也能理解,若非顶着一个鲁家亲戚的名号,你又怎么会从一个伙头军三年内就爬到这样的位置,与我同在一顶帐下高谈阔论。” 很明显,鲁将军麾下自也是分成了两派,虽然都是鲁家人,可对于这次鲁家军谎报军情,自囚谈判使臣的做法,明显有些老派人是看不上的。 “将军!”当中一花白胡子的人怦然跪下,取下项上头盔,膝行两步,跪至鲁证跟前,低头抬手,双手将头盔高高举起,这是要将性命赌上的死谏。 “将军!我们还可以回头!末将自作主张,并未将当时去谈判的人马诛杀,而是囚禁在了东边营地的俘虏营里,只要将军……。” “鲁正海!你敢阳奉阴违?”方才呛得正起劲的鲁家远侄像是抓住了太难打的把柄,登时跳了起来,指着跪地的长辈破口大骂,“当时可是你……。” “行了!”鲁证突然发声,他已然听了许久,一直未曾开口说话,且就想看看这些人会作何反应,鲁正海是跟着他许久的人,是一个既有功劳也有苦劳的老人,至于这个年轻的后生…… 鲁证眯着眼看着他,鲁证原配夫人年轻时随军落下了病根,早些年生养过一个女儿也早夭了,鲁家虽然旁系庞大,但鲁证这一支却无后嗣,族里多有人劝他过继一个孩子,鲁证不愿,一直等到夫人去世,才从族里接来了一个远房的侄子,一直带在身边,旁人只知道这孩子大抵是要接鲁证的班,却不晓得…… “你出息了。”鲁证一句貌似夸赞的话,却让这方才还嚣张至极的鲁秋水猛地下跪。 “义父!” “我担不起这个父字,不过是疼爱你了一些,便敢和长辈叫板了?”鲁证说完,起身,指着鲁正海冷笑,“你也是厉害的,私藏在了俘虏营?” 鲁证三步并俩,上手抄起鲁正海手中头盔,直接朝着鲁正海当头猛砸。 顷刻,血流如注。 鲁正海并未躲让,只忍痛低眉,顺势做小伏低:“将军教训得是,可如今,咱们真的还有回头之机啊,若是再拖……。” “如何回头?”鲁证这话问得一语中的,“难不成说是我自己自导自演?亦或者是你?”鲁证一边说一边笑,“总得有个人来为这件事负责吧。” 这话一出,鲁秋水和鲁正海都知道鲁证的意思了,这事儿是需要人背锅的。 “粮仓紧挨着俘虏营,若非这次火烧到了粮仓,俘虏营要清点人数,这里头关的人,正海,你怕不是要瞒我一辈子?”鲁证是个拎得清的,他可以允许手下的人内斗争风,可若是伤到了他的根本,他绝不轻饶。 “正海,你以为你是主动告知,可从我的视角来看,这清点的奏报都已经送到我的桌上,我只差翻开,你这是被逼无奈啊,你这可不是为了我留后路,这后路,应当是留给你自己的。他日东窗事发,你带着这些谈判的人马告知官家,再编纂一套如何从我手中忍辱负重保全这些兄弟的戏码,我估摸着,以官家那仁慈心软的性子,你项上人头不仅保得住,且还能高升呢。” “将军!”鲁正海恨不得以头抢地以证清白,可他得活着啊,若是真一头撞死了,可就真什么都没有了,鲁正海咬牙切齿,“将军,并非是末将算计,留下这批人,乃是将军自己的意思。” 这话说得有意思,鲁正海也是今天大火烧到了粮草房,才摸到端倪。 “将军,”鲁正海跪行到鲁证跟前,猛地抬眼,一副铁骨铮铮的模样,“将军,事情原委当是如此,将军发觉军营中有细作,挑拨离间,却并不知道此人是谁,未免打草惊蛇,将军顺势将谈判的人马隐匿,为的就是制造混乱,引蛇出洞。” 真是好精彩一番故事,若非是出自鲁正海的口中,鲁证都觉得这是长乐坊说书先生在自己跟前表演。 “编的好,那这细作是谁?”鲁证觉得可笑,十分可笑,他倒是想要知道,鲁正海准备推谁来背这个黑锅,鲁证余光扫到鲁秋水,这年轻后生已经是眉目紧蹙了,他怕是也猜到,若是鲁正海要把这故事编下去,那必然是…… 哪里晓得,鲁正海开口:“正是末将我。” 鲁证脚步一顿,这答案是他始料未及的。 “你倒是……忠心。”鲁证的尾音是上扬的,明显,他也不信。 “正海,”鲁证似想到什么事儿,慢慢绕着鲁正海踱步,思忖良久才道,“我记得,派去谈判的那个小子当年是你引荐进来的,那小子的姑父貌似也是你手下的老人了,正海,你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第133章 第17章 他现下最担心的一个问题不过…… 片刻,鲁证的营帐传来一声哀嚎。 拖出去的,是鲁秋水。 鲁正海看着留在地上的一滩血水,浓烈的血腥味往他鼻子里猛窜,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额头被头盔砸出的伤口,和鲁秋水的下场相比,鲁正海已然觉得自己十分幸运。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鲁正海方才一番痛彻心扉而又忠心耿耿的表演,耗费了所有的力气,这场闹剧是需要人背锅的,而鲁证之所以选择鲁秋水,除开此人作风实在惹人厌烦,刚愎自用之外,也正是因为一个承诺。 “正海,人,我已经处理了,至于你手下的那些人,我知道你是存的什么心思留下他们的,记得你对我的承诺,如若你手下那些人对外头吐出半点风声,莫说你了,在座的所有人,一个都跑不了。” 鲁正海听了更是谨小慎微地匍匐下身子,整个上半身几乎都贴在了地上,额头的血腥味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他,他正在干一件掉脑袋的事儿,不对,他干的事儿,早就该掉脑袋了。 算起来,鲁正海和鲁秋水的瓜葛早就从三年前开始了,鲁秋水少年得意,对鲁证总是一副奋发图强的模样,且当时尚未如此有主意,只是惟命是从,让鲁证颇为放心。 人啊,得到的东西越多,就越贪心,鲁秋水逐渐想要安排自己的人进鲁家军,第一个下手的,就是砍掉鲁正海手下马家人的势力。 而被挤兑的第一人,正是根基不稳年纪尚轻的马倏,这也是为何,马倏会从西南回扬州,被迫在家里将养了一阵,跟着马夫人还去了一趟京城,多亏了鲁正海暗中运作,才在几个月前重回军营。 只是没想到,后来又出了这样的事儿,鲁正海和鲁证算是多年出生入死的战友了,只是,时间虽久,但两人意见却相左。 总而言之,鲁正海是不想跟着鲁证这次阳奉阴违地挑拨王禧和官家的关系的,除开他年纪大了,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告老还乡,其次,便是这次要牺牲的人正是他费了老鼻子劲儿才捞回来的马家人。 马倏多少也算是鲁正海看着入营,看着独立带队,看着挑枪练棒长大的,加上马倏的姑父和姑姑也在军中,鲁正海若是不保下马倏,怕是自己手下的人也没什么心思替自己卖命了。 可光是从这营帐里出去还不行,鲁正海清楚地知道,鲁证虽然是口头上绽在了他这一边,可鲁证不会信任任何人,若是换了之前,鲁家军如日中天的时候,鲁证必然不会留下鲁正海这种做了脏事儿的人。 死人才能守住秘密,这是鲁证之前一直信奉的原则,只是如今,鲁证入了绝境,手下没人了。 出了营帐,鲁正海猛吸了一口气,他太紧张了,甚至出现了一些将要干呕的症状,门口候着的侍卫立刻给他递上了水壶,鲁正海摆手拒绝,低声说了句:“马倏在哪儿?”—— 鲁正海来的很是突然,马倏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还能活着见到他。 从马倏的角度来看,鲁正海是自己姑父的伯乐,而姑父是自己的伯乐,层层叠加,马倏对鲁正海一直是十分尊敬,只是,鲁正海的突然到访,提醒了马倏一件事儿。 鲁正海是知道自己被藏在鲁家军营的。 鲁正海也是这一场闹剧的参与者。 为了掩人耳目,马倏被单独带了出去,可依旧蒙着眼睛。 一番寒暄,马倏听得有些厌倦了,鲁正海无非是想表达事出有因以及他的无奈,甚至搬出了马倏姑父和姑姑的前途来旁敲侧击,鲁正海引经据典却又高高在上的样子和方才他在鲁证面前磕头认罪的模样,判若两人。 马倏听厌倦了,直到鲁正海轻声叹气,问出了正题:“我一直好奇,你既是被藏匿得这样好,京城何以会有风声,马倏,你向来是最实诚的,你若是为了自救,使些手段,我也能理解,但是隔墙有耳啊,你托付的那个人若是和咱们不是一条线的,我只是担心,将来有一天,东窗事发,你我都是穷途末路。” 马倏听明白了,鲁正海到底还是来套话的,他只是想知道,这条线上还有什么人。 马倏必然不会抖搂出□□的消息,他故作思考,貌似想了片刻,才道:“这我还真不知道,被关着的时候,日日被灌药,不分昼夜,耳朵也听不大清东西,眼睛什么也看不见,被这样关了许久,感觉感官都弱化了,不然,伯父您又怎么会让我蒙着眼睛出来,必然是怕这外头的强光刺伤了我的眼睛吧。” 鲁正海微微一愣,才恍然大悟,马倏这是在提醒自己,他鲁正海先下将话说的漂亮,可却还是防马倏防得紧,也是,这么久未曾眷顾这个孩子,如今虽然做了不少铺垫,可马倏心里有怨气是正常的,若是没有怨气,才是足够提防的。 “受苦了,是我考虑不周。”鲁正海挥了挥手,示意身边侍卫替马倏去下蒙眼的麻布,继而说道,“倏儿也累了,先回营地休息,好好洗个热水澡,在那帐子里关着这么久,真成臭小子了。” 鲁正海强颜欢笑,佯装一副知心大伯父的样子令马倏觉得好笑,可马倏知道,他不能表露太多,如今俩人的关系十分微妙。 于马倏而言,他早已看透了鲁正海和鲁证这次的勾当,可他不能表现出来,他努力思考着,作为一个依旧效忠于鲁正海的毛头小子在此种情境下应该作何反应。 委屈!对!就是委屈! 所以他得演,演出一种被鲁正海摆弄又忽视的委屈,他的情绪越是饱满,越是能让鲁正海相信,他只是觉得自己被利用了,好好哄哄自然还是会为鲁正海卖命。 这就是他刚刚为何表现得如此阴阳怪气。 人生在世,全靠演技。 听到鲁正海让自己洗澡,马倏喉咙一滚,微微偏头,憋出一声:“知道了。”—— 马倏没有回自己原本住的营帐,他被鲁正海安排到了别处,甚至都没有让他见到自己的姑父和姑姑,马倏清楚得很,他不过是从一个牢笼到了另一个牢笼,四周都有人把守,甚至他想出去放个水,都被人递进来一个尿壶。 “副将还是在帐里方便吧,外头人多口杂,副将需要休息。” 好一个休息,马倏刚洗完澡,他闻着身上的皂荚味儿,难得的干净的味道,和这些天被关起来的扑鼻尿骚味完全不同,好闻的味道能帮助他思考,他现下最担心的一个问题不过是□□还活着吗? 第134章 第18章 “娘娘,时候到了,若想回昆…… 马倏没办法公开打听,可是从他的角度来看,他觉得……这把让自己暴露的火一定不是贸然起来的,尤其是这外面的动静,人来人往,还有兵刃碰撞的声音,簌簌翻弄帐篷的声音,不像是在训练,倒像是在找什么人。 马倏被囚禁了许久,气力虽然没有完全恢复,可整日的蒙眼让他的听觉无比灵敏,尤其是如今吃了饮食,有了些精神,马倏在营帐里索性盘腿静坐,光是靠着耳朵,捕捉着外面的声响。 他倒是静坐了,有人却着急了。 ———————— 祝知纹看着镜内的情景,气得跺脚:“他倒是一点不担心之前见过面的女子,我就说吧,就说这男人都是不可信的,什么情劫,不过是受些男人给的窝囊气罢了。” 司命瞧着倒是淡定,反倒是用安慰的口气对着祝知纹:“风神本就是为了让娘娘早日回来,早受些磨难,岂不是早些回来,若非风神从中干预,本来娘娘在京城就可以受情劫的,如今却熬到了西南这湿热的地方受难。” 祝知纹还想辩解,司命却又乘胜追击:“本来来也就来了吧,本来在流民营里都被抓了,这事儿也能了了,可风神非得安排一个姓贾的去救她,这下好了,全乱套了,整个大宋的局势都乱了。” 司命挥笔,似要用手中的判笔改些什么,祝知纹一把握住司命手腕,司命年纪大了,握笔的手跟着一颤,手中判笔落在镜上,抖下好大一滴墨痕,瞬间浸润进了镜内,司命脸色大变,拼了老命甩开祝知纹的手,骂道:“人人都希望娘娘回来,风神希望,老朽也是希望,可风神关心则乱,殊不知要娘娘快些回来,便是要多受些苦难才是,明明只是下去受情劫的,可风神再三阻拦,如今马倏和□□二人本该是能到生死相许的份上了,可偏偏,竟滋生出了惺惺相惜的战友情,乱套了,全乱套了,老朽再不改本子,娘娘怕是几世轮回都回不来了。” 祝知纹还想多问,却瞧着那滴入镜内的墨痕竟隐隐闪出些光彩,祝知纹手中法器不过手中一柄金瑶给的短刀,不懂这些门门绕绕,喉咙滚出几声嘶哑:“这墨是什么?娘娘会如何?” 司命没心思管祝知纹这个捣蛋鬼,他奋笔疾书,一手持笔,一手拦着祝知纹,若是硬碰硬,司命必然不是祝知纹的对手,可祝知纹失礼在先,瞧着司命也是真心为娘娘着急,祝知纹且就默认了司命一顿操作。 半晌,司命双手合十 ,低声嘀咕了一句:“娘娘得罪了”—— “娘娘,时候到了,若想回昆仑,务必让这具肉身死在当晚。” “娘娘,三月之期快到了,若是天亮之际,这具肉身未灭,玄女必会想办法锁住您在昆仑的真身,到时候,回天无力。” “娘娘,务必醒来,您是昆仑的山神,您是开天辟地的人物,您不再是长安长乐坊铁家二女儿。” “娘娘,老朽司命是豁出性命为您改写的簿子,您只需要让这具肉身死在天亮之前,您在凡间的一切经历,老朽自会用半生气力为您改写,届时,您依旧是渡过情劫的昆仑山神,至于这欠下的情丝,只要娘娘之后不对任何人动情,自然不会有人发现。” “娘娘,您可听到了?” □□豁然睁开眼,她看着头顶布满灰尘的房梁,明明是夏末,可她背后的凉意却一阵一阵的,她听到了什么?那是什么声音? □□微微张嘴,尽量让自己呼吸得顺畅一些,她浑身冰凉而又麻木,这具身躯,竟然变得有些陌生起来,而她的脑子里,像是洪水一般涌入了数千年的记忆。 昆仑?山神?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感觉指尖开始回血了。她慢慢坐起身,双脚还有些麻木,她揉了揉脑袋,想起来了,她不仅想起来了之前许多记忆,还有自己在这军营里的最后一些记忆。 她被老贾安置在了一件兵器房,这里放的都是之前从战场上缴获的敌方军械,因规制不同,无法直接使用的,就先堆砌在这儿无人看管的库房里,譬如断了柄的刀刃,半截的箭头,这些虽然破烂,可西南远离京城军械库,距离最近的滇军库房也跋山涉水,且先留着,将来有了空闲,拾到拾到倒是也能继续用。 □□脑子很沉,但几乎是下意识地,她开始在库房里选了起来。 她需要一些东西防身,毕竟,她本应该是被军法处置的人,也不知道老贾想了什么办法,竟然让她死不见尸地藏匿到了这里。 “呵,祝知纹。”□□几乎是下意识地轻哼出这个人的名字,她心里很是清楚,这些蹊跷,必然是自己手下这个十二分忠心却又没什么脑子的副将。 按照如今这肉身的最后记忆,军中是起了一场大火的,而且这场大火,还是□□暗示老贾去放的,老贾许是不想牵连□□,原本计划是两人里应外合,和放火的当晚,□□被老贾骗到了这仓库里,说是让□□收拾好东西,免得救火的时候有人进出,发现□□在这军械库里生活过的痕迹。 多么合理的理由,□□就这样被反锁在了军械库了,虽然□□回来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被褥上多出来的一大包干粮就已然觉得不对,瞬间就冲了出去,却还是没赶上老贾锁门的速度。 不过印象里,这军械库里面都是破烂,外头的门锁也只是一道简单的木栓,若是硬闯,应该也是能砸开的,只是,□□还在犹豫,这一砸,动静可就太大了。 迟疑之际,外头突然传来□□烧的声音,很远,但□□如今的耳力今非昔比,就算是一里开外的露珠落地,她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王禧的人打过来了? 不对,按照之前的设定,王禧虽然功高盖主,略有出格的事儿,可并无反意,之前传回京城里的消息,也不过是鲁证为了自揽功劳的障眼法罢了,而鲁证这番操作,可谓是一石二鸟,既让自己出兵有名,又压着王禧让他不敢有太大动静。 毕竟“有异心”的帽子已经戴上了,就算王禧只是多在属地征收一粟,也可是被挂上反贼的名号。 可狗急了跳墙,鲁证和王禧在西南僵持这么久,王禧屡次派出前往京城请安的副将都半路失踪,所谓上大天听,让官家来主持公道怕是不可能了,走投无路之际,假反成真反,也不是不可能。 既是要反,兵荒马乱,况且□□有这么多兵刃在手,若只是让此肉眼湮灭,易如反掌。 可□□忽而觉得,既然自己是必死之身,倒不如去救一个人。 □□提起一柄顺手的长枪,这枪头是好的,只是柄断了一截,可这本是男子制式的长枪,断了一截,倒是对□□这体格还未完全长开的女娃刚好。 只是这肉身有些没力气,□□掂了一下长枪,有些沉,她又从兵刃礼法翻找出一截红缨,几股缠起,当做粗麻绳,将这长枪背在背上,用红绳系紧,这样背着,能省不少力气。 唯一阻碍她的,就是这锁住的门。 哐地一声,门栓被整齐地拦腰斩断,□□手握长枪,外头无人,偶尔可以听到马棚那边的嘶鸣声,果然是有人闯进来了,日常都已经习惯刀枪兵动的战马可以慌乱至此,怕不是人都打到营内了。 不过,若是有马的话,的确方便不少。 □□按照记忆很快找到了马棚,果然,马儿们都慌了,她随手牵过一匹红棕色大马,这肉身有些太娇小了些,□□竟还需要扒拉着马鞍才能蹭上去,双脚勾着马镫还有些吃力,但好歹,手还是能握住缰绳的。 □□拎着缰绳,战马就是这样,无主的时候自然会乱,一旦有人骑上,瞬间变得专注起来。 可等□□赶到之前关押马倏的营帐的时候,里面已经是空无一人了。 灭口了? 这是□□的第一反应。 “去东边!快!” 有人误将骑马的□□当做了快骑,难怪,夜深露重,加上□□背上还背着长枪骑着大马。 人流顺着这声音往东边去。 “铁骑去啊!”这是有人在催促□□。 对,如果东边人多的话,说不定能找到马倏。 这儿灯火暗,别人姑且能认错□□,可东边人多,□□需遮掩一下自己这身装扮,可外头也没有适合她的盔甲,□□看着一柄被混乱中被斩断的旗帜,上头绣着的是鲁家军的凤鸟图案,红底金凤,十分霸气。 □□跳下马,将旗帜从杆子上去下,用枪头一挑,撕扯两下,凑成了一件红色披风,复而上马。 “走!去东边!” 这马儿像是能听懂□□的话似的,蹄子一抬,直接朝着东边狂奔。 这肉身虽然骑过马,可之前都是仆人在底下牵着,□□分明觉得这身子骨的腰身和大腿都没什么力气,越是没力气,越是颠簸,不过无妨,□□始终记得,自己今夜的任务不是活下去,而是顺利地死掉。 果然是王禧的轻骑闯营了,到处都是混战。 很快,□□发现了靠近城墙的一小伙人马,领头的,正是马倏。 而脑海里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娘娘,你命本该绝,此时自戕即可,不必趟这蹚浑水。” □□在脑海里反问这个声音:“那你倒是帮我查查,马倏今夜命是否该绝。” 司命自然是知道的,可是□□如今已然决定去骑马救人,无论结果如何,按照□□亦或者说按照娘娘的脾气,这个人是救定了。 战火中,马倏几乎陷入绝境。 人是突然闯进来的,而且直奔鲁证的主帅营,且就一队轻骑,却轻车熟路的像是进入自家家门一样,而马倏刚好被软禁在主帅附近的营帐里,纵然是对鲁证所作所为十二分的怀疑,可外敌入侵,往往是杀红了眼的,王禧的轻骑瞧见马倏这般装扮,自然知道他是鲁家军的人,登时拔刀以向,马倏且战且退,几个走散了的兵卒瞧着马倏身手灵敏,几人自动抱团,却还是被逼到了城墙之下。 马倏看着身边一起浴血奋战的将士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他的胳膊也受了重伤。 鲜血顺着刀刃淌下,他看着已经卷刃的长刀,上面十几个豁口像是往他心口里贯穿的凉风,将士没了刀刃,就像是被拔去牙齿的猛兽。 他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弄明白,他还有太多真相要去追寻,他不能就这样死了。 “鲁证骗了官家。”马倏单手撑地,看着七八个手握长刀向他逐步逼近的王禧轻骑,他们骑着马,火光里似并不能清晰地听到马倏在说什么。 马倏昂头,眼角流淌的鲜血糊住了他的眼眸,他偏头,试图让这股鲜血淌向另一边。 “鲁证骗了官家!是鲁证!”马倏像是从嗓子里发出的嘶吼,“鲁证!骗了天下人!” 第135章 第19章 领头的像…… 领头的像是早就料到,嗤笑了一声:“王禧将军无法上达天听的时候,你们何曾有人这样呐喊?如今快死了,倒是耳目清明了?” 的确,这个时候说这种话,像极了懦夫求饶。 对啊,在这个故事里,马倏似乎什么也没做,他莫名地被安排去和谈,莫名地被关押长达数月,在他正要搜集证据,等待将来回京城的时候,王禧竟然突然之间真的反了,这一切都乱套了。 不仅是乱套了,仿佛是早就被人安排好了一样。 差一步,马倏仿佛永远都是差一步。 他像是被一双大手带着走,每一步都显得关键却又错失时机。 王禧夜袭鲁证的军营,这着实是真的要造反啊。 马倏垂头,一股无力感自他的指尖泛滥到他的脑仁,他眼眶微红,犹如一万根针扎在眼角。 马倏恍然觉得自己是个笑话,人在绝境的时候,无外乎两条路,要么狗急跳墙奋死抵抗,要么便是断了所有的念想,一心求死。 王禧反了,马倏一直以来想要弄清和平反的事儿也不复存在。 马倏盯着眼前五六个轻骑,箭已上弦,马倏自觉今日是必死无疑。 也罢,反正结果都一样,王禧已反,其中的缘由便和他一起消弥罢了。 弓满如月,马倏几乎都听到轻骑满是厚茧的手指摩擦弓弦的声音,他太熟悉了,这是穿心的力道,对方也是没想让他活着了。 嗖地一声,马倏垂下胳膊,他早就没力气了,虽然隔着护甲,可他明显感觉到,他的胳膊多半已经断了。 啪嗒,这是箭矢落地的声音,一柄长枪歘地一下直接拦断了箭矢,马倏睁眼。 眼瞧着眼前一人一袭红旗披身,驾马俯身,马蹄几乎是自马倏眼前掠过,这人飞快拾起深深扎入在地上的长枪,回手一挡,陆续箭矢落地,眼瞧着对方收弓抬枪,□□直接勒马而下,跪行甩枪,直击马腿,四五人纷纷下马,唯独一人立刻勒马往后躲过。 □□大口喘气,这身子骨委实太弱了些,她顺手将缰绳甩到马倏手中,侧目:“骑马。” “阿凝?” “走!” 战场上,争分夺秒,□□必须让马倏立刻明白自己的用意,她匆匆补上一句:“你活着才有真相。” 这句话仿佛一枚冰锥直接扎入马倏的心窝,且就在一瞬间之前,他已然放弃了。 “那你?” □□不肖废话:“我必死,但真相必活。” □□抬头看天,夜色如墨,□□还有很多时间可以为马倏拖住这群轻骑。 五个人,四人已经落地,唯独刚刚喊话那人依旧骑在马上,短兵相接,骑马优势更大,他居高零下,手握长枪,若是自上而下攻击,□□只有躲避的份,更何况,地上还有四人已提刀而来。 他们以为,这是一场生死搏斗,可□□,却是抱着必死的心。 马倏的右手已经断了,这是他提刀的手,也正是如此,马倏求生的欲望才会湮灭,可如今不同了,马倏用左手拾起一柄长枪,踏马镫上马。 “抓住他!”为首的示意左侧一人骑马准备。 □□扭头,直接用枪尾猛戳马屁股,几乎是同时,马倏驾马马儿往南,□□提枪向北。 几乎是同时,王禧的人正要驾马去追,直接被□□一刀砍去,两节马腿带骨连肉地坠地。 □□提枪,怒目瞪着五人。 一场酣战,□□体力不支,手中长枪却从未松掉半分,缠斗几乎快要一盏茶的功夫,对方五个人本事铆足了力气想要一击即中,却此次被□□躲过,反倒是各自累得大汗淋漓。 领头的骂了一句:“这小个子怎么不怕死似的。” □□正要继续缠斗,脑海里,司命的声音又在催促:“娘娘,该回来了,虽说是天亮之前,可越早回来越好啊。” “马倏到哪儿了?” 司命一顿。 □□一个恍神,竟被人家一枪挑中了手腕,筋骨断裂,□□的右手握不住枪了,她慢慢将长枪从右手换到左手,这一幕,像极了方才马倏放手一搏的样子。 “马倏到哪儿了?”□□在神识里问司命。 这是第二次询问,司命知道,自己瞒不住了。 “娘娘,他活不过今夜的,王禧造反,这是已经写在史书上的。” □□知道司命的意思,无外乎马倏并没能将消息送出去,甚至马倏这个人,都未曾在史书中出现过。 司命顿了顿,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娘娘,您本来就是渡劫的,马倏这人,亦不是活生生的人,本就是用娘娘留在昆仑的铃铛幻化出的人形罢了,娘娘若是要回来,这一人形自然也是不复存在了。” “娘娘,该回来了。” □□知道,马倏从来不是她这一场劫难的结局,可她还是忍不住地好奇,理智终于打败了她,□□闭目,只等着迎接对方那手持长枪的致命一击。 几乎是这一瞬间,□□看到了很多东西,她的眼前不停地闪过□□自己的记忆,她作为金瑶的记忆,从上古,到和祝知纹一起携手奋战,犹记得,她将那些邪祟全部压在鼎墟。 功高盖主,天帝未曾疑她,可玄女却不能容她。 □□不过是她前往凡间渡劫的一世罢了,早在之前,为了堵住玄女派的悠悠众口,金瑶也曾化身为乞丐、贵女、王孙公子乃至帝王前往人间渡劫。 名曰渡劫,实际上不过是免遭玄女更多暗算,更重要的是,司命一直以渡劫不过是历经磨难锻炼心智的名义诓骗玄女,殊不知,劫难愈烈,天神灵气愈盛,当然,为了避免金瑶真的惨死在某一世,司命一直安排得很是巧妙。 痛彻心扉却又不至于痛苦焚身。 凄凉惨死却又不至于遭受凌迟。 这么些年,金瑶凭借着走量不走质的渡劫,倒是积攒了不少灵气。 加上金瑶每次下凡,多则一年少则三月,也少了昆仑不少腌臜事儿。 金瑶看着眼前闪回的一世又一世,却发现回忆里总是会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马倏? 当金瑶做乞丐的时候,马倏是唯一一个会主动给她递馒头的孩童。 当金瑶成为京城贵女时,替公主和亲远赴西域时,马倏是护亲队伍里的那个副将。 当金瑶成王孙贵胄时,马倏竟然就是她身边自小伴着她这个公子哥儿长大的书童。 还有金瑶从王爷一路谋夺皇位,成为帝王,却又在三日之内死在皇位上的时候,马倏竟然就是那个拖着她已经断气的尸体逃到眉山上的小太监。 怎么回事?—— 昆仑。 大家都听说了一个好消息,金瑶又又又又渡劫回来了。 不过金瑶这次回来很是不一样,往常渡劫回来,总是笑脸盈盈,仿佛凡间发生的事儿都和她无关似的,但这一次,听说一回来就直接冲去了司命那儿,大门紧闭,也不知道俩人在聊些什么,甚至连祝知纹都被安排在外面守着。 也有人说,祝知纹在外面那是理所应当,毕竟金瑶每次下凡渡劫祝知纹都要捣腾些什么,十次有八次都是让金瑶回来得更加晚了。 当下,司命一手持簿,一手握着笔,颤颤巍巍地跪在金瑶跟前,不敢动弹,只听得金瑶一字一句地在质问:“这辈子的马倏,还有上辈子……罢了不管叫什么名字,这人出现得蹊跷,难不成,次次都是你用了我的铃铛做出来的人?你图啥?非得用我的铃铛去捏人,你的坐骑,你的法器,或者祝知纹,你怎么不拿他们捏?” 这话问得司命都不知道从何答起,他抿抿嘴,尴尬的淌着汗:“没法子,娘娘阳气重,旁的东西近不了娘娘的身,而娘娘哪些剜心之痛,又总得是最亲近的人受苦受难亦或者施加于娘娘,唯独娘娘的铃铛,十分好用。” 司命说着说着还兴奋了起来:“娘娘的铃铛像是天生就和娘娘同根同源似的,用它捏人,不仅底子好,而且还会自动去寻娘娘,免了我不少情节安排,很是省事。” “娘娘是不知道啊,娘娘的铃铛是越用越好,起初还得我描眉画形才能有个人形,往后几次,只需吹一口气,自然就成了这剧本子里哦不这簿子里的人形,十分有灵气。” “只恨娘娘只有一串铃铛,若是多有几串,那娘娘每次渡劫里的人物,我这……。” 给了台阶就往上爬,说的便是司命这号人,只是被金瑶狠狠地瞪了一眼,司命便也不说话了。 “往后,不许再用我的铃铛。”金瑶轻叹一口气,“不然我总觉得奇怪。”金瑶轻抚心口,“回想起来,每次遇到你用铃铛幻化的人物,心口总是不安生。” “这是自然。”司命忽而压低了声音,又特意屏息,确认四下无人,只有那祝知纹守着门口,才是扭头爬上这三人高的书架,顺着梯子开始翻找一本老册子,找到了又颤巍巍地下来,双手一抖,这盖满尘土的老册子瞬间变得簇新。 这是一段记录上古的书籍,只是不是官方认定的,无人问津,且就搁置在这儿,久了,很多人便也忘记里面写了什么,可是司命日日便是研究这人从哪儿来又到哪去的事儿,颇觉得这里头写的有些道理。 “娘娘,你瞧着这段。” 这上头的字,金瑶是看不懂的,七扭八扭犹如蛇形,这是早些昆仑族的蛇形字,金瑶微微抬眸,眼神里仿佛在说“我?你是让我看?” 司命懂了,牵出几分尴尬的笑容,立刻解释:“我来娘娘拆解拆解。” “娘娘,你瞧着图,怀山抱玉,而这山的形状,娘娘这边看,”司命调转了一个方向,用手指顺着山脊比划,“这山的形状,似不似一个女子,长发披肩,卧榻而睡,闭目而眠,而女子的心口,似有一尊玉,亦或者是什么石像。”司命拼了老命地给金瑶指,可这画中看得并不真切,模模糊糊的,毕竟这册子已然上了年头。 金瑶姑且当做看清了,示意司命继续说。 司命手指往下一顺,指了指落款:“您看落款。” 这落款金瑶倒是看得清了。 “无涯?”这是当年天帝的小字,还是他做弟子的时候的字号。 “天帝既然发现了这幅图,还将这幅图带到了昆仑,我想着,必然是有些靠谱的,只是知道天帝的小字的人甚少,所以这册子也被束之高阁了,娘娘,您难道不觉得,这画中的女子和娘娘有几分相似吗?” “娘娘本就是山神,无父无母,又是从何而来,若说是这山川演化而来,那娘娘的真身便是一尊山,便是再合适不过,而日夜伴着娘娘的铃铛,若说是娘娘当时心口的一枚玉石或者佛像,更是合理,如此说来,娘娘和那铃铛本就是一体,娘娘去哪儿,铃铛就去哪儿,再是正常不过的事儿。” “老朽也不是在为自己开解,只是若无这铃铛下凡和娘娘一起渡劫,娘娘又怎么能算是渡过了这劫难呢?” “那此次呢?”金瑶顺着司命的话往下说,“此次我算是成功与否?” “难说,”司命啧了一声,额上慢慢渗出汗珠,“按我这册子上写的,娘娘自然是渡过了,但是实际上……,不如我替娘娘记上一笔,将来时机成熟,咱再渡劫也不迟。” “何时?”金瑶可不喜欢欠账。 司命愁眉苦脸,是啊,自己若说是金瑶下次被玄女逼着下凡渡劫,这不是在咒金瑶么,司命大手一挥:“人有旦夕祸福,神也有跌宕起伏,不若就等着娘娘哪日再下凡游玩,便让这铃铛自然而然地跟去,顺便就把劫数给渡了,如何?” 下凡?游玩? 司命是个会说话的。 司命继而又笑:“我给娘娘和这铃铛之间系上一根羁绊,来日,无论娘娘在哪儿,这铃铛都可以找到娘娘。” “罢了。”金瑶不想多讲究,“你也算是费心费力了,按你说的来便是,只是……我倒是希望我且就待在这昆仑一辈子,再无下凡日。”—— 番外完——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