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慕遥》 楔子 大战前夕与美人的来信 雁荡以南,渭水之东。 又是一天的傍晚,又是那一抹似曾相识的殷红。 红的,当然是夕阳;但红的,还有秋风。因为漫天飘舞的红叶,好像把风也给染红了。 被染红了的西风,也随之吹进大山之旁,那座幽静的山谷里。 如巨龙般斜躺在大地上的山谷,两旁尽是如刀锋般尖锐的峭壁。在谷口,你看不见流水,却知道必有飞泉挂于山颠,因为汲汲的水声听起来总是好像不远;在谷口,你也很难想象里面会有怎样的景色,但你却能猜到,里面一定盛开着鲜花,不然谷口为何会经常飞出无数的彩蝶? 谷口边,长着一颗粗大的梧桐树,树下,盛开着璀璨的菊花。 而**恰好遮盖着一块大石头,石上已布满青苔,不过隐约还可以看到三个字,白马谷。 就连不懂书法的人,都能够看出,它们必定出自于书法的名家,不然,又怎会有如此潇洒的笔划? 那苍劲的横撇竖勾中,好像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生命力,它让人感到顽强,但看着又有一份偷闲般的慵懒,你无法说出那人到底是怎么写出这字的,你更无法说出为何会有这样的感觉,但它就是奇妙地存在着。 不久前,一位从地方调任中枢的大官偶然发现了这块石碑,他对随从说,这看似出自于唐代名家柳宗元之手。 但就在随从们附和拍马屁时,谷中却跑出了一个骑着白马,穿着白袍,既显得有些忧郁,但说起话来又很洒脱、不羁的青年。 他偏要上前争执说,官老爷看走眼了。这字其实只是一个不愿留名的前辈,一边唱着歌,一边望着遥远的天河,在灌下了两口最便宜,却很呛的竹叶青之后,用他那把三尺长,还有两个缺口的竹剑,在这块幸运的石上,随意地雕刻。 老爷被他的态度气得跳了起来,拍着胸部说,自己可是有名书法行家,怎么可能看走眼。那些随从也在叫骂壮着主人的声势。那被官老爷骂作黄毛小子的青年也不反驳,只笑着让大官借他一枝毛笔,他还大声说,这字哪是柳宗元写的,他都能够写出来。 就在书童翻弄宣纸时,青年已用毛笔在山石缝隙流出的一股细泉水,写出了一模一样的三个字。 本来能够写出这三个字已很不寻常,但他偏偏还写在了水上,而且水上呈现出来的字,过了好一会才消失。 这不停流动着的泉水,好像突然成了一张最特别的宣纸似的。 老爷呆了半响,才叹道,自己确实看走了眼,走了大眼。 而现在这令老爷看走了眼的青年正策马跑在谷中。白袍银带,玉笛在怀,在蜿蜒的小路上,在那缕缕红叶之中,人骑着白马,正跑得飞快。 有力的马蹄溅起了窜窜的泥土,偶尔更会才踩上一朵鲜黄的植株,令那一身洁白毛发染上了星星般般的污点。 青年身上的衣服甚至比马的毛色还要白,乍看起来,他们就像已融为了一体,就像是马载着一片白云。而且他身上白的不仅是衣衫,还有他的脸色,他甚至连指尖都因为用力握着而泛白了。 马越跑越急,但他手上紧握着的却不是马鞭,而是一张纸。他居然就出神地看着那张纸,任由马独自在狭窄的山路上狂奔,不顾前方的急拐弯或是横伸出来的枝丫。 这信他已不是第一次看,他也知道无论怎么看,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但他手,他的眼睛就是无法离开这张纸。 “古往今来,诸侯对戈,多少红颜破,谁能逃得过!” 字,就这么冰冷地写在上面。 但这冰冷的字,一转眼间又好像能够成为火,能够灼烧青年心灵的火。 “念君与我,千里之隔,但你的点点滴滴永远犹如黑暗中的烛火,不但温暖着我,更让我看清了你的魂魄,无论将会发生什么事,我都希望你好好地活下去。这是我唯一的一个愿望,也可能是我唯一的一次请求。” 马跑得更快,转眼已到了碑旁。 “出使辽国两年,备尝艰辛,最大的痛苦在于看不到前路,也令我更怀念与你在一起,那曾经无拘无束又惊险的日子。宋辽大军已动,令公继业的前锋已至狼牙岭,辽帝也令耶律休哥出锦州。但皇兄通过我暗自向辽帝提出议和的条件,并且愿意孤身入辽境谈判,这是我始料未及的,辽帝也无比愕然。但辽帝自觉胜券在握,断然答应了。地点就定在辽的边地静月城,我只觉得情况绝不会这么简单,我告诉你这个消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至少我的心会舒服一点。” 青年的手把信纸都握皱了,“还有,你一直想寻找的人,我托人寻遍江南依然没有消息。但我敢断定皇兄虽然心狠,但却不会妄杀有价值的人。而且我曾遇到过一个女孩,她也在寻觅你要找的人。我不知道她是谁,是否认识你,不过我记得她很喜欢穿着天蓝色的衣服,而且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只不过当她看见我时,眼睛里有一丝的愤恨。” “最后,我知道你觉得我骗了你,还骗了很多次,我也知道你觉得是我杀死了你的朋友和部下,但我真不是那个意思,我也能体会你的处境,但我不能向你道歉,更不觉得自己有错。” 最下面一行,写着辽宋双皇会的时间,以及那个令青年心痛的名字,夏晴柔。 青年闭上眼睛,默默自语,你真是在帮我,还是在利用我?让我这个时机去报仇?还是诱我前去······,但妳自己又能置身事外?夹于两帝之间,妳不才是最危险的? 青年长叹了一口气,他现在就只希望,快点赶到静月城,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到了那里能做什么,或者说该做什么。 天就快要全黑了,谷口的雾气显得更浓,浓得就像不愿让人把路给看清楚,白马就驮着白衣人闯进了这样的浓雾中。 在上一次伤痕累累地回到这里后,青年人本发过誓,一辈子都不再离开这片世外桃源,但现在却义无反顾冲了出去,再次闯入那个既让人爱又让人恨的世界里。ωww.xSZWω㈧.NēΤ 或许是外面有些冷,因为当离开那一刻,连白马都打了一下哆嗦,彩蝶们追着白马,终归在谷口留步了。 不舍,也有分别的时候。 “古来争战几人回”已够可怕,但更可怕的是,青年此去面对的凶险可能比征战还要危险百倍。 因为最毒的是人心。 远方仿若已可依稀听到,宋辽的号角声已是此次彼伏。但对于青年人来说,可怕的未必是战场上的刀光剑影,更可怕的是藏在背后的阴谋,以及让人伤于无形的柔情蜜意。 不过多少难关他都已经闯过,无人敢越过的围墙,木偶之家的阴谋,风铃镇三更人的鬼事,这些不可能的深渊不是都别他迈过了,说起来,那都是与她一起闯过的,见到她,自己是否又会想起那些往事。 无论怎样,他都不应该为此行后悔,因为他的侠名,他的快剑都将千古永传,而宋辽的这一仗,也将永远被铭记。 二 会笑的猫 军中观天象的人果然没有说出,这几天之内将会有一场摧城的暴风雨。不知何时起,空中已多了一层雾,瞬间就把所有的星光都盖住了,只有那与时节不相符的风,猛烈地从雾中吹出来。 静月城已显得更暗,但行宫中的灯光却显得更亮。 因为客人已经来了,也因为为了在客人面前显摆,主人居然把刚才已经很豪华的殿堂又布置了一番。 耶律贤以很客气的态度迎接了赵光义,他不需要在无关痛痒的地方给对头什么下马威,真正的威风要等待真正的时刻才来耍。 两个绝不可能相见的人,居然就这样见了面,后世若知,必成经典,可惜因为双方都想要保密,这一段佳话就没有机会被记在正史当中,知道它的人也就少之又少了。 偌大的宫殿里,什么都很多,但就只有两张椅子,因为只有两个人敢在这里入座。 宫殿四周散布着辽皇的卫士,这些人显然不是单纯的禁宫护卫,而是耶律贤专门请回来的那批人乔装改扮而成,而那个慕云成就自始至终跟在他的身后,而且根本就不用穿上宫廷的服侍。 而赵光义的随从则被请到隔壁去消歇,客随主便,客人总得听听主人的意见,而且既然选择来谈判,这也是预料中的事。而按照计划,那些在隔壁喝茶的人,都必须先卸下武器,而且受到绝不可能反抗的监控,而这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 薛先生本来是坚持要留在宋帝身边,但被赵光义下令让他到隔壁休息去了。他说这话时,耶律贤能注意到赵光义的不悦,显然宋帝也感到危险,但既然已入了虎穴,自然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 不过这倒可见他的谈判心意之坚决,反过来说,大辽就有了更多讨价还价的余地。 耶律贤是窃喜的,但一谈起来,他又觉得自己的判断完全错了。 赵光义非常的强硬,可以说是寸土不让,两位皇帝的手指在地图上移来移去,最后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耶律贤的手终于离开了地图,他的手并不累,但心却累了,他把身子微微靠在椅背上才道:“赵家朋友,你到底有没有谈的诚意?” “当然有,没有的话,我何必来”,赵光义说话的声音很慢,也很沉。 耶律贤看了这个还是第一次谋面的对头一眼,“但你的要求与信上说的出入太大,你几乎是要我完全退出幽云十六州,这是不可能的。” “当然有这种可能”,赵光义还是静静地看着桌上的地图,“只不过看是因为什么才退出而已。” 耶律贤微微哼了一声,“而且据我感觉,你未必能拿得出你之前说好的那笔取地款,我看朋友的家里已经很拮据。” “如果拮据,我又怎能发动大军北伐?” “但你大军已动,既然如此拮据,想必那笔钱也得先付了军饷,这样的话,你还凭什么来赎地?” 赵光义没有直接回答,只道:“你现在才想到这个道理?” “我早想到了”,辽帝很不喜欢被人以这种教训式的口吻对待,除了他父亲以及当朝掌权的萧太后外,还没有谁敢对他如此说话,“只不过我想等你来听听你的解释,反正我总没吃亏的。” 赵光义不回答了,孤身犯险,确实吃亏的只能是他。 此时一名近侍大步走了进来,凑到辽帝的耳旁低声说了几句,如果不是很紧急的事,是不会当着客人的面如此,也没有人敢如此靠到皇帝耳边说话。 耶律贤的脸色先是微微变了变,然后就大笑,“我明白了。” “我看你还是什么都不明白才对”,赵光义用那只宽大的手,把地图一下子卷了起来,这是不谈的意思?他是否知道,如果什么都谈不成,也等于宣告他要被软禁起来。毕竟兵不厌诈,这场会面又没有别的人知道,耶律贤可从来都不打算讲信用——无论怎样都不会让他们回去了。 耶律贤已瞪着之前还被称为赵家朋友的人,“你假意来谈判,却令杨继业偷偷出狼牙岭,想抄我的后路?” “我从未这样干?”,赵光义也不知是真惊讶还是假惊讶了。 耶律贤冷哼了一声,“你知道我大军还没有动,我只率了轻骑前来,你让他们抄到我的后面,就可以截断我的归路?可是你错了。耶律休哥已看穿了这一点,并且已经在狼牙岭杀败了你的人。” “两军已经交手了?我素闻辽国骑兵厉害,想不到行动真如此迅速”,赵光义还很沉得住气,不过他的脸色变得有些微奇怪。 耶律贤却已经笑了起来,他毕竟还是年轻,没有如他的对头一样能把感情藏得这么深,也或者他觉得已经没有再藏起来的必要,“不过,我还是觉得你有点笨。就算杨继业抄到我们后路又如何,我一样可以在这里扣下你,难道你在我的手上,他还敢轻举妄动?除非真的如传言一样,他们都想你死,扶你大哥的儿子太子德昭上台,太子本才是最该继位的人。” “他肯定不敢”,赵光义也把身体靠在了椅背上,“阁下若是有道德的人,就不应该挑拨离间别人的家事。” 耶律贤嘴角再一次露出了胜利者的微笑,在他眼里现在的赵光义已经是笼中之人,他也没有再拘泥于一丝道德的必要。 但赵光义的目光却比之前谈判时还锐利多了,“其实任何恶劣的情况我都想过了,但却还是来了?为什么,你知不知道?” 这个问题,耶律贤还真不知道。 “因为要被扣下来的人,不是我,而是你!” 赵光义的话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这里可是辽皇的行宫,他已经做了最完善的部署,而宋帝那十八个随从都已经被严密控制住,只要双方一动手,就立刻会成为死人,连带队的薛先生都承认,自己等不是对方的对手,那他们还怎么扣留对方的头儿? 虽然已到了剑拔弩张的时候,但赵光义还有闲心喝了一口茶,“你为何不想想,朕若没把握,为何要来?” 赵光义边说边抬起了头,他的眼神,就像想把人的都给穿透。 没有人愿意被他这样看着。 但他偏偏却很喜欢这样看着别人。 世上不能被他这样看着的人已经不多了,他的大哥,先帝赵匡胤曾经也是其中一个。 所以他的大哥已经不在了。 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这么做,有什么错的。难道一个男子汉想实现自己的梦想,有什么不对吗?但为了实现梦想,就可以不择手段?若真是这样,某些成功者,为何不愿把自己做过的事说出来了。 “众侠何在”,辽皇突然把手中的茶杯大力地掷在地上。 这是信号。 谈判破裂的信号,更是拿下宋帝的信号。 这一下子,他们都不知道训练过多少次,众高手冲出来的时间,最慢的那一次,与最快的那一次相差也不过是一个眨眼。 但这一次却是个例外。 辽皇已经眨了四五下眼,却居然都没有一个人冲出来。 诺大的庭院,数百名高手,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就算不计屋外的人,光是殿内的武士,都可以随时把宋帝,砍成一堆发臭的烂肉。 耶律贤的身后当然还站着慕云成,他是寸步不离的。他的手中当然还握着那把名动天下的白云剑,要取下宋帝的人头,对于他来说,就等于割开一片树叶那么简单。 但他也没有出手! 辽皇还想再掷一只茶杯,这只茶杯纵然价值千金的,但现在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一块用来发号司令的烂瓷片。 命,总是比茶杯值钱的。 可惜他已经扔不出去了。 因为这只茶杯好像突然变成了一块烂铁,一块很重很重的烂铁。他的手被烂铁拖着,软软地垂了下来,他也软软地倒在椅上。 “大师”,辽皇竭力地喊着这两个字。 对了,他还有“大师”,他想起来了,别人都说过这种时候有“大师”在,就还有希望。 没有人知道这个“大师”究竟是什么时候进屋里来的,谈判开始时,他并不在这里,屋里十几双眼睛居然都没有看到,他却已经站在了窗边;就等于没有人知道“大师”究竟姓什么,大家只知道他从十三岁开始,就被人称为“大师”——用毒的大师。 因为他曾经在不被任何人发现的情况下,暗中替一个庸医治好了三十七个本该无药可救的人,也曾经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将祁连山三十六赛的二千六百六十二个响马全部毒死,不留一个活口。 在当今武林,说起用毒,再有名的人在他面前,也只是鲁班门前耍斧。他都已经里里外外检查过了,宋人又怎可能下毒。 绝不可能的! 大师应该听得见辽皇声嘶力竭的求救,因为他就站在离辽皇不远的窗边,但他偏偏却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 数千卫士居然没有一个听见的。 难道他们都聋了? 难道他们都串通了汉人? 辽皇此时才想起来,“大师”虽然没有姓名,却好像也是个汉人。 非我族类,此心必异。 这是辽皇代代相传的教诲,没有人考究过这个教诲,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因为什么而开始,大家只知道它就是教诲。 此时,窗外轰然响起了一声惊雷,响彻了夜空,更响在辽皇的心上。 他虽然不能动,身体甚至已经有点麻木,但他还是能够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自己背脊上渗出来的冷汗。 数扇琉璃窗突然被风吹开,一阵风夹带着屋外潮湿的水气冲了进来,数支红烛随之熄灭。屋里立刻昏暗了许多,辽皇可以清晰地听到自己越来越大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在一片漆黑中,长空划过了一道闪电。闪电的光很弱,却恰好照到了慕云成的脸上,一代大侠的脸居然像是打了无数个死结。 “喵”,毒大师突然对着辽皇,发出像猫般的怪叫。 辽皇没有眨眼,他死死地盯着大师。 因为有些事,就算死,他也想知道。 他想知道,大家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更想知道,自己不相信一切陈规的性格,任用了这些汉族异人,是否是错的? 大师是个人,又怎可能像猫一样地叫? 辽皇很快知道了答案。 他的用人,并没有错,他应该高兴的。 但他又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自己好像没有任何错误的判断,却把一切都弄错了。 因为一只大白的波斯猫,突然从毒大师的怀中跳了出来,随之跳上了窗台,对着他仿若在笑。 一 宋辽双皇会 天色真的黑了,静月城的上空也挂起了一轮静月。 低矮的城墙被染得如同白玉,城外辽阔的旷野上,杂草也如一根根玉簪,这景象乍看之下是如此的动人,但当一片阴云飘来,漆黑却几乎顿时把一切都吞没了,能逃脱黑暗的就只剩下一样东西。 声音! 声音是马车发出来的,车轮正剧烈地摩擦着地面,车也在杂草地里颠簸着。路旁零零星星散落着家畜的骸骨,有些早已风干,宛如一幅惨白色的竖琴。 风吹过,拨动了这幅竖琴,可惜发出的却是并不匹配的声音。 马车旁有十多名骑马的随从。 枣红色的骏马都被绑上了嘴巴,不让它们发出一声的嘶鸣,而马上的人,当然不可能被绑着嘴巴,但他们都低着头,甚至比被绑着嘴巴时还要低调。 他们都穿着一套紧身的衣服,把头发束了起来,真没有太多显眼的地方,唯一能引人注意的,就只有背上、腰间的兵器。其中有剑、有矛,也有刀,除了这些常见的兵器外,还有已经很久不见人使用的断魂截魄槊、鸳鸯双飞锏。 几乎没有一个人的兵器是相同的,但这些各不相同的兵器,却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兵刃的把手已经被抹到完全褪色,但兵刃上却仍然带着摄人的寒光! 据说这种寒光并不是用磨刀石磨出来的,因为任何磨刀石都磨不出这种光,这种光要用人的骨头才能磨出来。 这么些人,哪怕再低调,只怕都没有人敢忽略他们的存在,因为他们举手投足间,都足以在武林上干下一两件大事。 但马车上的人却偏偏就好像没有看见他们一样。 马车上的人斜靠在软垫上,眼睛总是半开半合,但不知为何,那条眼缝里总能透出一种着难以形容的颜色。 没有任何言语可以表达,但正是这没有任何言语可以表达的眼神却好像会说话,说一种很威严的话。 虽然他不在意车外的人,但眼睛还是不时用余光看看离马车最近的一个人,显然这个人是这群人中最近的一个。 那人骑着一匹比其他人的都矮半个头的枣红马,身上穿着一套已经有些发白的浅青色长衣,他是那些随从当中唯一一个没有带兵器的。 “薛先生,还有多远?”,马车上的人突然撩开了帘子。 青衣人让自己的坐骑更靠近马车,他在马上拱了拱身才道:“禀陛下,大约一炷香后就能赶到。” 车上的人沉默了一回,才道:“那些蝙蝠了?” “早来了,还带来了很不错的消息。我们已知道辽帝耶律贤昨天已到达静月城,静月城里有一座前任辽帝巡视边境时留下的行宫,他现在就住在那里。” “那就是谈判地点?”马车上的人微微动了动身躯。 “是的”,姓薛的人每说一个字,都显出一种很恭敬的态度。 马车上的人这回却微微露出了一个笑容,“在哪里谈都一样,因为只要对方是人,是站在这块地上与我们见面的,他们就总得失败。” “是的,因为陛下神算”,薛先生轻轻在马屁股上加了一鞭。 “我纵然神算,却有一件事还是想不明白。” 陛下想不明白什么,薛先生不敢问,更不敢答,因为连陛下都不明白的事,你知道了却不见的是件好事。 但车上的人却开口道:“那就是你薛先生为什么甘心为我效命?” 薛先生显然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或者说整个世上能答的就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必须回答,“每个人都有他的所求,而陛下正好可以满足人们的愿望,那我为什么不为陛下效力,想必陛下早知道臣的心思。” 马车上没有任何反应,还是冷冰冰的,“我知道,更因为我知道你们谁想不老实都没有用,我可把丑话说在前了,耶律贤有什么准备?” 显然对于转换了话题,薛先生很高兴,立刻就道:“准备得很充分,毕竟陛下是瞒着所有皇宫大臣孤身入敌境谈判,这种擒贼先擒王的机会对方可是不会错过的。” 车上哦了一声,“你说我是贼。” “臣失言了。” “不,你这比喻很好,称王败寇,如果我真的败了,那就真的是贼了,希望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薛先生又躬了躬身,“绝不会发生的。不过辽帝却觉得自己是胜券在握,反正在他们的土地上,能谈就谈,谈不成他就扣留陛下,所以他已经在临时性宫殿里部署了数百个高手以及他的亲兵,这些人都是辽宫里一等一的高手。当然处于某种原因,他并没有调动大部队。不过这样已足够对付我们。” 车上人点了点头,“他那些高手中有什么样的人?与你们比起来又怎样。” “我们是双拳难敌四手”,薛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很巧妙地躲开了这一次比较, “辽帝的手下中,确实有好几个人的武功深不可测,譬如长白天剑慕云成,他可是上一辈的十大名剑之一。何况他还要求我们只能带十八个随从,而且他说进入宫殿谈判前,还需我们下了武器。” 车上的微微笑了笑,“而且这样的条件,朕居然还勉为其难答应了。他们还有什么不能获胜的可能?” “但我看他们却是输定了。”车上人又合上了眼睛,这人就是宋朝当今圣上赵光义! 一般来说,这种人的身旁,要容下他人,真的比登天还难。 但这一次,若你还这么想,就错了。 他不仅有旅伴,他的旅伴居然还在撒娇似地捏着他的黄衣在玩。一只洁白又纤细的手,千言万语也道不尽它的温柔。不要说是人,就算是衣服,被这样的手、以这样挑逗的方式,翻来覆去地摸弄着,都舒服得要微微地颤抖。 很可惜的是,这么一只手却不属于哪位美人,因为它是猫的,一只纯白的波斯肥猫。 它是前年万岁又长一岁的时候,御妹送的礼物,赵光义总会把他带在身边,也不知是为了什么了。 马车突然晃了晃,吓得猫撒娇似地叫几声。 车,终于停在静月城的门楼下。 这架马车其实挺大的了,但在一片漆黑的旷野里,面对着一座能够容纳八千户人的边城,却立刻显得很小。 这靠着辽宋边贸发展起来的边城,在方圆百里内,富裕程度也是数一数二的。 所以里面什么都不缺。虽然已经没有了灯火,但淡淡的月色,像给一切都镀上了一层诱人的银箔。街道两旁还有着规整的房屋,还有着曾经煮出方圆十里最美味牛杂的火炉,还有当铺门前那对看尽迎来送往的石狮子,还有那个被风微微吹动,曾经让孩子争破了头的秋千······ 里面缺的,只有一样东西。 人。 活生生的人。 但一座城市若缺少了人,岂非也等于缺了所有的东西?就像是“家”,若缺少了真正关心自己的人,那么也已经不能算是家,而只是一间房子。 究竟是一个简陋的“家”让人留恋,还是一间豪华的“房子”好? 冷暖自知! 不难想象,这座边城也曾经有过家,温馨又和谐的家。 可惜现在已没有半个人的踪影,因为对于人们来说,这里已经是地狱,地狱就只会有野鬼,又怎么可能还会有人影? “进城吧”,黄衣人用低沉的声音说出了这两个字,说起来静月城会变成如此,他也有一半的“功劳”。 没有人会想到,在这座边城的东侧,居然会有一座很小、但很新的行宫,行宫的西院里还有一间建在竹叶从中的书房,书房里还有着炉火,火还烧得很红。 屋里的摆设,可谓精致到了极点,甚至已有些夸张。 数十个插烛的花梨木灯台上,都缀满了晶莹的明珠;每一张红木大椅的靠垫软毯,都是用千里之外生产出来的江南金丝缕成的。 但最令人佩服的,不仅是这些东西有多么的名贵。而是因为这么大堆名贵的东西摆在一齐,却丝毫没有令人觉得俗气,还反而颇有情调。 但实际上,这里以前并不是这样的,几个时辰还不是,这些东西看来不是为主人而备,确实特意给客人看的。 红红的火上还烤着精致的茶壶,而那套茶杯跟壶子更是绝配。这套茶具看起来估计至少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但无论茶杯的造工再这么精致,也比不上握着它,那几根只有几十年岁月的手指。 因为手上戴着一颗猫眼大的蓝宝石,更因为这只手轻轻的一指,就可能改变无数人的故事。 显赫、非凡,这才是一代辽国皇帝应有的架势。 耶律贤! 他其实还很年轻的,他也尽量会用严肃的表情让人忽略他的真实年龄。他面前还半蹲着一个穿着银盔金甲,相当魁梧的人,这人的脸上倒真是饱经风霜了。 耶律贤看了那人一眼,慢慢才收起了严肃的表情,“爱卿快请起,辛苦了。你刚到狼牙岭,又要你连夜赶回来,朕实在是非常痛心。” “这是陛下看得起我,微臣自当尽力。杨继业部已到了狼牙岭,不过他发现我部后,就扎营不动,我已派出游哨随时注意他的动静”,耶律休哥微微抬起了头,偷看了耶律贤一眼,“不过末将现在还未看穿对方的行动,而对于陛下的旨意,赎臣直言,末将还未能领略其中的天机。” 耶律休哥这话自然是很隐晦地在说辽帝瞎指挥。 听到耶律休哥这么说,辽帝却大笑了起来,“朕明白你的意思。你会有疑问也很正常,因为朕其实还不打算真的开战,有时候高高举起的板子,比直接打在屁股上,还能唬住人。”尛說Φ紋網 耶律休哥把身躬得更低。 辽帝叹了口气,“反而是朕会突然驾临此地,还把你找来,你或者更想不通。” 耶律休哥当然不会开口,无论是否想得明白,此时开口都是很蠢的事。 也因为辽帝会自己开口,以一种颇为炫耀的口吻,“实因赵光义的胆子真是不少。大战当前,他居然向朕发出邀约,说要过来辽国与朕谈一谈。这可是千古以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是,居然会有皇帝冒险到敌国赴约。” 他停了停,又看了耶律休哥一眼。 耶律休哥只是低着头,静静地听着,他知道什么时候该答话,什么时候不应该。 辽皇笑了,“不过他的大哥赵匡胤暴毙,他继位是名不正、言不顺的,现在妄图立不世战功,收回幽云十六州之地,做他大哥都做不到的事来平众人之口,以图稳固帝位,看起来也是很合理的选择”,辽皇慢慢悠悠喝了口茶,“但偏偏靠南人的军队,他明知无法战胜我们大辽。所以只是领兵前来,表面上像是准备与我国开战,暗地里却提出与朕秘密和谈,以巨额财富,换朕退兵百里,他得部分实际上是很荒芜的土地,以平众人之口。” 他顿了一下,身子后靠,“况且最主要是朕暂时还不想与宋作战,以免围在太后身边,那些主战的元老再添势力。既然他敢来,见见他也没什么亏的,反正这事只有他和朕的亲随知道。” 耶律休哥愣了一下,在构思该如何回答,毕竟这短短的几句话里,信息量实在是太大,而且可以说是字字珠玑,都涉及到不是身为臣子该轻易插嘴的事,宋辽的大战,辽国的内政,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改变历史,更别说影响他耶律休哥的生命。 过了好一会,耶律休哥才躬身道:“我皇英明,但怕南人多诈。” 辽皇微微一笑,“他们再多诈也没有用,没有朕的允许,谁都别想从这里走出去”,他边说边竖起了一根手指,“哪怕只是一步。谈不成,他们还会有回去的路?” 看到耶律休哥那复杂的表情,辽皇笑了起来,他漫步踱向窗边,一个不知怎样出现的青衣人,赫然是寸步不离地跟在他的后面。 耶律休哥还是第一次在辽皇身边看见这个人,但他总觉得自己应该见过这个人,至少听说过这个人。令他有这种感觉的,并不是这个人的相貌有什么似曾相识的地方,而是他手中的那把剑。 一把松木古剑。 剑上没有任何的装潢,剑鞘上也只是刻着几朵简单的白云。 耶律休哥本不是个多口的人,至少在皇帝面前绝对不是,但这一次他居然多口了,忍不住问道:“不知阁下与长白天剑慕云成慕大侠是怎么称呼?” “正是老朽。” 耶律休哥的眉头动了一下。 就算是面对着千军万马,他的眉头也没有这样动过。但今天它却动了,因为这个人居然是慕云成! 一个已经归隐了山林十二年的传奇人物,那么他手中的必定就是比他更传奇的白云剑。 这把剑的造工很平凡,看来就像是街上最常见的手工作坊造出来的。只不过在这个人的手上,它曾经在一柱香之内,连弊七只吊睛白额的猛虎,甚至连华山名宿华一清也死在了这把剑下。 但也有很多人说,华一清其实并非死在白云剑下。 华一清是死在自己剑下的。 因为当时观战的所有人都看到了,慕云成自始至终都没有出剑,白云剑一直好好藏在剑鞘之内。 又怎么可以说是它杀死了华一清? 华山的名宿,当着天下群雄的面挑战另一位名家,当发现对方根本不愿出手,只用脚步与身法就可以把自己困得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时,除了自杀,他还有什么路可选? 难道要让他当着普天下的面被打败? 况且,白云剑还未必愿意为他而出鞘。 慕云成确实很少为实力比自己弱的人出剑,所以这把白云剑经历过的都是恶战。但经历了千次恶战后,这把剑仍然未断,这个人仍然在谈笑自若,你说这个人、这把剑到底到了很种程度? 恰好当时还是个孩子的耶律休哥,就是他与华一清长白山一战的见证人之一。 “当”,屋檐之上突然传来了一声闷响,有人揭开几片瓦片,透过那个窟窿,向辽皇行了个礼。 辽皇抬起头,微笑着点了一下,算是回礼。世上能让他抬起头来仰视的人已经不多了,但这个人却绝对配得上他的仰视。 除了现在独特的处境外,更因为这个人是辽皇的叔父,耶律盘光,更因为他是辽国的第一箭手。 在一个以游牧起家的民族里,神箭手就等于是万众瞩目的明星。 耶律休哥当然认得这个人,他更认得他背上的那把弓,一把巨蟒的蛇皮包裹着的巨弓——“追月弓”。 这把弓被称为“追月”,因为大家都在认为如果耶律盘光有心,说不定可以尝试射落月亮。 这当然只是恭维话,但他的箭厉害却是不假。 但他的可怕,不仅仅在于他的箭法,更在于他不只有一个人,他有一百三十五个人。 神箭部队! 他们都是耶律盘光的徒弟、徒孙,但耶律盘光却说过,他们每一个人都早已不在自己之下,甚至有人早就超过了自己,他们不单独行动,不显山露水,只因为他的徒弟尊敬他,更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要让他们拿出真本事的对手,所以现在屋顶上就等于有一百三十五个耶律盘光。 一个耶律盘光,已经不好对付,一百三十五个,那是根本就不能对付。 只要有这一百三十五把弓守在屋檐之上,这诺大的庭院就等于已经没有了死角。 耶律休哥终于明白辽皇为何会如此镇静,为什么会把赵光义请来这里了。 因为无论对方想搞什么诡计,只要一进了这宫里,都只会剩下一肚子的踌躇。因为这小小的行宫,原来早就有无数最伟大的传说在守护。 耶律休哥知道有些人,在出手之前是绝不愿意被人看见的,看见过他们出手的只有死人。 既然被他看见的两位都已经利害至此,见不到的自不必说。 他又有什么还好担心的了? “爱卿,朕把这么机密的事都告诉你,这说明什么?” “陛下对臣的信任,臣只能以死想报。” 辽帝微微点了点头,“我不要你死,我要杨继业死。无论这里谈得怎样,你都需要把他们歼灭在狼牙岭一带,这可是给南人一个教训。去吧,在赵光义来之前,你赶快离开。” 耶律休哥躬身后,大步退出了行宫,在这里确实没有他的用武之地了,因为一切都部署得这么好,看来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对抗的办法。 但既然这样,为何南人要自己送上门。 “或者赵光义没得选了吧”,这是休哥自己给自己的解释,但又总觉得有些什么的······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三 睡尸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句话很多人都听过,但人们往往都关心黄雀的辉煌,却不知道世上,其实还是当螳螂的人比较多。 谁知道螳螂有什么感受? 谁又在意螳螂究竟有什么感受? 谁又会理解其实螳螂教会我们的,可能远比胜利的黄雀还要多? 此时的耶律贤,就有螳螂的感受,可惜他已经说不出来了。小說中文網 因为他全身上下就连舌头都开始麻痹,而且刀尖早顶着他的咽喉。 他现在就像是一只被人掐着脖子,等着宰杀的山鸡。他宁愿被一刀杀了,也不愿意当一只这样的山鸡。但他的对头看来却很喜欢这样掐着一只鸡,看着鸡等死时的表情。 赵光义看了他很久,不过这胜利者的脸上倒没有笑意,却反而有一丝兔死狐悲的感觉。耶律贤慢慢闭上眼睛,他宁愿等着喉管被割断,也不愿意再这样被看着。但他的喉管并没有被割断,反而是一粒药丸塞进了他的嘴里。 全身上下的感觉顿时都回来了。 他本来已麻木,每一寸肌肤、每一条神经都已失去了感觉,但现在他已能感到肌肉上的酸痛,一阵阵针刺般的感觉,混杂着汗水从脊髓上散发出来。 他知道自己还没有死,是因为宋帝或许还有话想要问他。宋帝想要问的事必定很多,辽军是如何布防的?领兵的大将是谁?辽国的国内是如何对待宋辽这一战? 但他一句话都不打算说,一个字也不会说的。 反正说了是死,不说也只不过还是死。 他宁愿什么都不说。 但就算说了可以不死,他是否就会说一个字? 凭着胸中的一口气,他或者还是不会开口,但若再有机会给他想想,他就未必还有这么大的勇气了。英雄有时也是逼出来的,不逼一逼迫自己,谁都不知道自己原来有多大的能耐与勇气。 况且辽皇知道自己若死,也必定会有千千万万的人陪葬。因为在他与宋帝会面之前,耶律休哥已经回去了。 他回去了。 很简单的四个字,却可能足以改变历史。 因为辽皇已留下旨意给耶律休哥,若天明之前,不见自己返回军中,就封锁消息,同时传下他早已拟好的诏令,让三十万辽军立刻挥师南下,不灭宋朝绝不回师。 他知道他的旨意,耶律休哥致死都会执行。 而大辽国的战神就算无法灭宋,也会让宋变得千疮百孔的。 他已经在等着赵光义的问话,他也已经在等着自己一句话都不会说,他已经在等着机会再傲气一回,因为他绝不是一只山鸡。大多数人感到被侮辱后,都会特别地有勇气。 但他绝没有想到,“御妹可好”,会是宋帝的第一句话。 他本来在心里发了一千遍的誓,什么都绝不会说的,现在却居然松口了,还说得很自然。 “她很好。” 他口中虽在叹气,但那已经死灰一样的眼睛,却闪过了一丝的笑意,但那丝笑意过尽后,他的脸却变得更加的苍白。 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 是欣喜、是欣慰、是悲哀,还是爱慕? 这种感情,谁说得清? 就连他自己都说不清。 感情这种东西,本就是世上最难说得清的一样东西,能说得清的就不是感情。 听到辽皇说“她很好”,宋帝点了点头,“她既然很好,想必就会想出法子逃离虎穴,等着我在金銮殿对她封赏,因为她把你这只鸟鸦玩弄在鼓掌之中,你却好像还自得其乐,这样的能耐,这样的功勋,试问谁有?朕不赏她,赏谁?” 赵光义的脸上,在得意之余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表情,那种满足程度绝不会比捉到辽皇所带来的满足程度低。 因为他是很少流露感情的。 不流露不代表他没有感情,而是他不能,他也不敢。 喜怒不形于色,一直是他作为帝皇的形条。就像是对孩子最严厉,永远板着脸孔的父亲,他们对孩子又何尝会没有感情? 屋内突然陷入了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宋帝是在享受这份胜利后的宁静,而辽皇则是激动得说不出话。 但寂静只有片刻,因为所有的思绪与情感都被脚步声给打断了。 十几个人大步走进了屋里。他们都是随时能够杀人的人,虽然他们身上、甚至连兵器上都没有一点的血迹与污垢,他们的衣服甚至非常的干净,比大多数人的都干净。 但他们的兵器上却有那种独特的光。 用敌人的骨头磨出来的光。 他们的身上更有一种杀气。 一种真正懂得该怎么杀人的人才会拥有的杀气。 他们当然就是宋帝那些最低调的护卫。他们仍然是那么的低调,但他们手中却都已经握着耀眼的兵器,除了那个走在最前头的指剑薛锋雨还是两手空空。 “禀陛下,确认所有人都已倒下。” 宋帝点了点头。 他的表情,已恢复了平静,没有一丝的喜悦,也没有一点的满意,甚至他脸上的肌肉也像是不会动的,他就像是一尊石佛。 好像世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不会降临到他的头上,他的脑子里只有权力,他的心脏里装得并不是熨烫的血液,而是冰冷的权谋。 听到这些人的禀告,辽皇却笑了,苦笑。 他的笑真的比哭还像哭,他能做的也只剩下这样去苦笑,除了苦笑,他还能做什么,难道真得让他去哭? 回答了第一句话后,他必死的决心已开始动摇,他的心气已慢慢减弱,这次他居然先开口说话了,“我层层设防,居然还是上了你的当。” 赵光义依旧面不改色,口中吹了一声哨子。 波斯猫立刻轻巧地从窗台上滑了下来,跑到了他的脚旁,在用小爪子在脸上不停地搔痒,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在为情人忐忑不安地妆扮着容貌。 它还轻轻地叫了几声“喵”。 这是很常听见的一种声音。 但现在却是最可怕的声音! 因为毒大师身上刚才发出的就是这种声音,就是这种声音以后一切都变了,变得比死更令人感到害怕。 宋帝淡淡地道:“就是这只猫。” “猫?”耶律贤的眼睛几乎睁大得要掉出来,他死死地盯着这只猫。辽国的皇宫里也有猫,他最爱的一个妃子就养了好几只名贵的纯种波斯猫。 这只猫看起来也跟他熟悉的猫根本没有什么两样。 它也只有一条尾巴,四只脚,还有一双在黑夜里尤其明亮的眼睛,猫最讨人喜爱的就是这双水灵灵的眼睛。 辽皇不相信,他怎样都不相信,能一下子毒倒院子里所有高手的,居然是一只猫? “你没听说过,几十年前西域有一异人,发明了一种叫做“睡美人”的药。据说他的爱妻得了不治之症,他既没有办法接受她会死去的事实,也没有办法眼睁睁看着她活着受苦,所以他发明了这种药。因为他认为她最好结果,就是让她闭上眼睛,舒舒服服地在夫君身边永远地睡着。而这只猫的身上,就涂满了这种药粉,我早在下车接受你们检查前,就已放下了这只猫,它当然会在你的院子里乱跑,你的那些护卫自然不会理会一只乱跑的野猫。但它身上的粉末却会随着绒毛,随风飘荡。” “你真卑鄙。” 赵光义一直如同石佛,现在居然笑了,就像是听到了世上最大的笑话。 能够让他这样大笑的笑话,在世上确实不多了。 “卑鄙?无耻?正义?”,宋帝用奇异的眼光看着辽皇,却不再说话了,但辽皇却好像已经懂得了他的意思。 “兵不厌诈,何况历史是胜利者写下来的!”,辽皇耶律贤像是自言自语道。 赵光义望着窗外的星空,他的眼神变得更加的深邃。就像是片刻以后,这片大地就是他的了。 辽皇也不想再纠缠于这些无用的话题,他不能否认自己与宋帝本就是同一类的人。他只好合上眼睛,不再说话,现在再说什么都不过是自取其辱。 但他不说,宋帝却还有话要说。人在兴奋的时候,话往往也特别多,也特别容易犯错。“你若突然死在本国境内,必会引起辽国朝野巨大的争议。到时我再趁机伐辽,或许就会有胜算。就算不胜,也有更多回旋的余地,别怪我,要怪就怪自己太得意,要怪就怪你我所处的位置,我们只能赢不能败,不仅仅因为我们是帝皇,更因为我们身后有千千万万的黎民百姓。” 看来他已经没有话要问了? 他故意不杀辽皇,居然就只为问一句,“御妹可好”,这真的大出辽皇的意料。 刀已举起,闪电似劈了下来,但突然又停住了。 因为门外突然响起了一把声音,语虽急促,却不减它的风情。 一件暗绿色的青衣,衣正随风而起。 斑斓的月色,刚好透过数扇琉璃窗,把来人照得格外的美丽、神秘。 月色照着她的脸,下颏尖尖,瓜子般的秀脸,小口仍在张开,露出两排碎玉般的洁齿,在大口地喘着气。 她身上是一件很普通、很薄的青丝纱裙,腰间束着一条纯白色的腰带,汗水已经湿透了她的衣衫,纱衫紧紧贴在她的身上,显得她更加的修长。 她身上没有任何的装饰,连一个小小的玉佩都没有。或许是她走得太急,已经来不及戴上,也有可能是她从来就不为自己增加一点的修饰。 因为她本就是这个世上最美的一件精品。 就算是当世号称最美的蓝宝石——海上美人,戴在她的身上也不可能增添她一份的美丽,估计就算他脱去青衣,换上农家妇女最粗糙的农服,也不会减少她一分的美丽。 因为她的美丽已经是最完整的。 这样的美人,本不该在这里出现,但她却偏偏来了。 不过纵然她再绝代倾城,面对着千军万马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帝皇们,本不该为这样一个美人就动容,因为美丽的女人,他们本就已经见惯了,但此时他们的表情却都变了! 而一切故事,或者都会因为她的到来而改写! 四 绝代倾城 大家常谈论那些风华绝代的古典名女子,不过大多仅从画上所见,但现在面前就有一个活生生的模板。 其实她的鼻子、眼睛、嘴巴,若单单放在任何一个女子身上,都不会显得有多么的美,但它们恰好都拼在了一个人的身上,那居然却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美。 或许她的身上,放到任何女子身上都会显得很吸引人的,就只有一样东西。 气质。 唯美的气质、知性的气质。 这既不是全靠天生的,也不是完全靠后天锻炼,这也有点机缘恰合吧。 一阵湿润的风吹过,吹动着她乌黑的长发,看着就像是嫦娥突然来到了月下。我相信无论你的想像力有多大,也无法想到,她出现的那一刻,屋中的人有多么的惊讶。 这样的女子,无论是谁见过,哪怕只是一眼,都绝忘不了她。 这绝不是夸张地表达,至少这样的描述,对于钟情于她的人来说还不够夸张。 “晴柔”,两位皇帝几乎同时喊出了口。 耶律贤已是满目晶莹。 他像在喜,在喜,我就知道,你不会把我给舍弃的;但他又像在悲,在悲,若不是你,我又怎会发了份善心,来了此地,结果成了一只等着别人宰杀的山鸡,若不是你,我刚才是死也不会开口说一个字,但因为你,我失去了所有的傲气。 是你,都是你! 不过一切情感过后,辽皇又好像在发抖,或者他不愿意给她看见,自己有这么落魄的一面吧。 青衣女子缓步走了进来,从那些杀手身旁走过,她并不看他们一眼,就像是没有看到他们的存在一样。在六个壮汉的衬托下,她显得更加的柔弱。但从她走进屋内的那一刻起,他的眼神却变了,变得说不出的坚定。 这种眼神并不凶,但这种眼神有时甚至能够吓走最凶恶的魔鬼。 她走到了辽皇的身旁,把辽皇扶了起来,“两位陛下不是来和谈的?” 辽皇不知该说什么好,他也无话可说。他也不知道该说是自己想骗别人结果弄巧成拙,还是自己被人骗了。 这件事已经说不清谁是行骗者,谁又是被骗的人。就如同人活在世上,谁敢说自己从来都没有骗过人,谁又敢保证自己从来都不会被骗? 但他再说什么都已是多余,因为宋帝已开口了,已斩钉截铁地打断了晴柔的话。 “晴柔,不是朕固执,而是和谈已不可能!他若走脱,死得就是千千万万的大宋军民。” “但,陛下不是说过会尽一切可能促和”,夏晴柔站了起来,静静地看着赵光义,“也正因为这样,我才答应把辽帝劝来的。” 赵光义摆了摆手,不愿直视她的眼睛,“能用的法子,朕都已经试过,却发现和,只不过是天方夜谭,战却是必然。” “你们来了多久,这么快就肯定没有和的可能?”,夏晴柔的声音是如此的温柔。 赵光义看着耶律贤,“时间不在多,对于我们来说,是战是和,一个字就够。况且今天朕不杀他,他也打算在这里害我,谁也怨不了谁,成王败寇罢了。” “但”,夏晴柔还想说什么的。 但赵光义却突然就发怒了,“你不是使辽几年,就真的连心都变了,朕怎么觉得你这个御妹却处处向着他。” “我的心”,夏晴柔的声音没变,但眼神却变得更坚定,“只希望天下黎民百姓少遭殃。宋虽然统一了中原,但打了多少年的仗,先帝在时,就顾忌民穷财尽,不敢轻易北伐,现在时机就真的那么好?” “放肆”,赵光义是怒发冲冠了,他怒的是夏晴柔怎么这么不识大体,在自己的手下乃至敌人面前,说出这样的情况。 但夏晴柔并不受影响,转头看了耶律贤一眼,就继续道:“辽何尝不是病在骨髓,支持萧太后的文臣武将,和侍奉陛下的各成一派,大有势成水火的样子,只要祸事一起,只怕国内就会生变,难道辽又觉得该打这一仗。既然这一仗大家都没有赢的机会,纯粹是消耗下去,让黎民遭殃,又为什么要打了?” 两位一言九鼎的帝皇居然都说不出话。 屋内的气氛静得吓人,谁都好像不敢先开口说话,谁都好像没有把握打破了这份沉寂后,会有什么发生。 但再久的沉寂也总有被打破的时候,只不过这沉寂一旦被打破,出现就将是腥风血雨。 “不”,先开口的是赵光义,毕竟现在掌握着局势的是他,“朕意已绝,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晴柔啊,也希望你体谅朕,现在撤退或者比开战更糟,我只能杀了他,待辽陷入混乱后,全力北图。你什么都不用说了,你再说,我只能当你是,叛逆。” 他本是个很善变的帝皇,从来都不会说出没有转机的话,但这次却说得很决绝。他是真的就这么狠心,还是害怕自己会因为夏晴柔而改变心意? 夏晴柔不再劝说赵光义了,因为他很清楚话已至此,以这位皇兄的个性,那是绝没有回旋的余地,所以低下头,又看了辽皇一眼,只不过她的嘴唇动了动,却始终没有开口。 她知道耶律贤身上的毒已在发作,因为他的手在抖。 但不知为何,就是这只发抖的手,却突然有力量把她给推开,耶律贤转过头,不再看夏晴柔,“你,你走吧,这里是帝皇间的事,不是你这种人能干预的,你以为我回来,真是受你影响,你就把自己看得太高了,这里没你的事,快走吧。” 也不知是毒性影响,还是口是心非,总之本来该很强硬说出口的话,却说得愁肠百结似的。 夏晴柔的眼睛就如同蒙上了一层霜,耶律贤的意思,她都懂,但现在她已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别人让她走,她就真的会走。她要从这里走出去,是不会有任何阻拦的,因为赵光义也不愿意她看见血,但夏晴柔的双脚却好像被千斤重担绑着一样,一步都走不出去。 不走出去,不代表她会做不出选择,她立刻就已有决断,所以她毅然面对着赵光义手上的刀。 这把快刀,现在仍然可以割断耶律贤的喉管。 但或者就比上次难了些。因为它得连续割断两个人喉管,毕竟夏晴柔已挡在了刀前。 她静静地看着宋帝,看着那双很少有人敢直视的眼睛,“皇兄,我知道你做的一切,或者都是对的,我也相信我奉你之命使辽两年是对的,但我毕竟答应过辽帝,无论和谈成败,他都可以安全回去,我不愿失信,我既已完成该任务,当为国出征祭旗,死在此地。这我才得安心。” 刀尖在晃动,赵光义的脸上浮现出奇特的表情,“你,你怎么这么固执?” 他真的很少流露出感情,但偏偏今天他已经流露了两次,还都是为了一个人。 刚刚是宽慰,现在了? 是愤怒、是失望、是妒忌,还是震惊?抑或是它们全都混合在了一起? 人类的感情是复杂的,没有最单纯的感情,所以也没有最单纯的人。 “好,好,好”,宋帝连续喊出了三个好字,突然收刀入鞘。 晴柔侧头,又看了辽皇一眼。 但就这瞬间,刀把却打中了她的穴道。 打得很轻、很轻,但已经足够令她不能再有任何的反应。 宋帝再次赢了,但这次他却没有再说哪怕只是一句说。他恨恨地咬着自己的嘴唇,眼角的肌肉在跳动,就像是刚喝下了一杯五味茶,是甜、是酸,是苦,还是辣? 为什么会有这些感觉?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他甚至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这又让他想起那一个晚上,那一个让他跟自己最爱的哥哥说再见的晚上。 若让他有得选择的话,他无论怎样都不愿意经历那一个晚上。 但他偏偏觉得自己是没有得选择。 他是真的没有得选择? 还是他把自己逼迫到没有选择的余地? 他不知道。 就像现在一样,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点后悔,他后悔对辽人下的,为什么不是一口就足以致命的剧毒。若那是剧毒,现在他就可以无奈地摇摇头,叹息一声:不是朕不肯救他们,而是无药可解。 他也有点期盼,任何一个手下,会突然拔出剑,一剑刺死辽皇,那么他只是没有来得及阻止。但偏偏他的手下,早就被训练成,没有自己的命令,别说出手,他们甚至不敢动一个手指头。 他真的不明白。 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论地位,我是君,她是臣,论辈分,我是哥哥,她是妹妹,说得更透彻一点,只是一个被我们看着长大的义妹。我若真的这么着紧她,还会忍心送他去辽国,去当一只不知道能否活着回来的棋子? 他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这个人是否真的有感情? 但若那不是感情,又是什么? 世上除了感情,又有什么有这样的力量? 他终于可以干任何想干的事了,但他却没有动。人,就是这样,总想给自己留心的人,看到自己的成功,而且还要成功得很威风、很正派。 但他毕竟是一个帝皇,一个久经锻炼的帝皇,一个曾经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帝皇。 他已恢复了平静,他知道是时候下手了。 但他还是没有动。 因为他不敢动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没有动,但身后的影子却一直微微在动。 所以他转身,转得很快。 但身后,却是什么都没有。 当然了,谁的影子不是在身后? 但他没有停下,一次,两次,急转了三次他才终于停了下来。他并不想停下的,但他非停不可了。 因为有份冰冷突然顶着他的脊骨。 冷的或许是刀,但比刀更冷的,是声调。 那声音,就像是油炸着的鬼,在油锅里发出的哀号。 声音沙哑、苍老,影子居然也会说话!尐説φ呅蛧 “太得意的也包括你。” 五 会杀人的影子 静,真正的死静。 屋中的一切都像是已经停止了下来。 唯一还在动的,就只有那在指尖,不断变大的汗珠。 斗大的汗珠从宋帝赵光义的指尖滑落,掉在了地上,发出了“噼啪”的声音。 这声音太小了,本来没有可能听得见。 但现在却偏偏可以听见。 宋帝听见了汗水落地的声音,汗水不仅带走了他身体内的盐分,甚至好像还带走了他的勇气。 凭着眼角的余光,他终于看到影子了。 黑衣、黑裤、黑手套,每一样都非常的贴身,唯一不是黑的,就只有那把淡黄色的刀。 他确实就像是一具影子。 因为他也能无声无息地出现,他也能悄然地站到别人的后面。但影子办不到的,它也可以办到。那就是他只要一举手,就可以把人给杀掉。 而现在看来,他要杀的就是这位大宋朝的帝皇,但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收了刀。 淡黄色的刀慢慢插入鞘内,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但宋帝也没有逃,他仍然站在那里,任由黑影继续在背后威胁着自己。 因为现在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比做出任何的动作都要安全得多。 纵然不如自己的皇兄赵匡胤,但宋帝的身手,其实一点也不弱,但正因为如此,他才明白,无论自己怎么躲,这把刀还是随时都能钻进他的心窝,他的心脏里面装着的毕竟是温烫的血液,是绝对受不了这一刀的。 所以他宁愿干咳了一声。 这是信号,他的随从立刻就出手了。 断魂截魄槊,鸳鸯双飞锏,还有温候方天戟,都是些稀奇的武器,但正因为难用,往往会使用它们的人也格外的犀利。 这些人本来都很低调,但现在却突然如下山的猛虎。 但影子依旧没有动。 他比那些人更加的低调,他身上别说没有杀气,甚至连热气都好像没有。 他整个人就是冰冷的! 他好像一直都没有动,但其实是有动的。 只是没有人看得到他是怎么动的。 没有人看到淡黄色的刀是如何出招,大家甚至连刀光都没有看到,大家看到的,只是刀居然又在慢慢地入鞘,发出一阵更刺耳的摩擦声。wWW.xszWω㈧.йêt 屋内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六个人明明应该都已经砍中了影子。断魂截魄槊应该已经打断了他的脊骨,鸳鸯双飞锏也应该已经刺入了他的双肩,还有温候方天戟不是已经挑穿了他的咽喉? 他们都看见自己明明已经击中了影子,但影子偏偏却一点事都没有,难道他们打中的只是“影子”的影子? 他们惶恐之中,影子已飘出了四步开外。 这六人迅速转身又攻了过去,他们都是杀人的老手,胜既不会骄傲,败也不会气馁,他们只会在敌人倒下后才会松一口气。正因为有这样的技艺胆量,才能成为帝皇的秘密亲随。 面对着一轮可能更猛烈的攻势,影子依旧静默,他居然静静地看着淡黄色的刀鞘,静得就像在欣赏着一件珍宝,就像根本不知道在这小小的屋内,有六只猛虎在追着他。 因为在他眼中,这些人根本就不是猛虎,这些人或许连猫都不如。 六样追魂的兵刃已经快要碰触到他的脸了,却突然停了下来。 因为痛也是突然出现,那六个人的咽喉,同时爆开了花似的,鲜血顿时四溅。热血在半空中形成朵朵的血花,晶莹的血花再慢慢洒在地上,一滴血还很不巧溅到了宋帝的脸上。 这一刀,影子自认为并不快,因为他的刀,只不过比人的痛觉神经,快就那么一点。 “秋雨”,宋帝脱口而出,因为他认得这把刀。若说世上还有人认得这把刀,那么这个人一定就是他。 因为这把刀,本就是他的。 他还记得,这把刀第一次开封,是在一个晚上。一个既没有星光,也没有明月的晚上,一个甚至比今天还黑得多的晚上。 那个晚上只有雨,滂沱大雨,秋淋夜雨。 但令他印象最深刻的不是雨,而是血,因为天上下得是雨,但地上流得都是血,敌人的血,他们自己的血,滂沱大雨也没有办法把鲜血洗干净。 当时他和他的哥哥——宋太祖赵匡胤,被敌人用三千铁甲包围,他们只能退进了一片密林里。 这把刀当时还挂在他的腰间,但他却在那天晚上把这把刚刚才铸好的宝刀,送给了他的大哥。因为他要与他的大哥交换身份,让所有人都以为他才是宋朝的皇帝,那么他的大哥就有机会冲出重围。 结果这把刀帮助太祖毙敌三百多人,这把刀居然帮他们兄弟冲出了重围,结果它成了太祖最爱的佩刀,一直挂在太祖的卧榻之旁。 太祖爱的或许不只是刀,更有里面的心意吧。 宋帝静静地看着刀,就像影子刚才一样。 他喜欢这把刀,因为这把刀令他想起了那些有血有泪的日子。 他喜欢这把刀,因为他想起了曾经的友情,曾经的亲情,曾经一切最欢乐、最可贵的东西。 但他也害怕这把刀,因为这把刀也令他想起一幕幕很可怕的回忆。 他更加害怕这把刀,也会回来毁掉他。 他本来想夺回这把刀的,但这把刀却在宋太祖逝世的那个晚上,像他的生命一样突然消失了。 但现在他又见到了这把刀。 西域镔铁,经千锤百炼所铸——名刀“秋雨”! 宋帝的心里,现在何尝不是正落着一场让人难受的滂沱秋雨。 “你认得这把刀?”,黑衣人的声音依旧沙哑、苍老,却没有了刚才的歹毒,而带着一瞬的悲凉。 “认得。” 影子干笑了一声,“那么你还认得我吗?” “你,不认得”,宋帝的声音有些抖。 他确实不认得这个黑衣人,因为在这种时候,世上绝不会有人认得他的。因为他的脸上带着一个漆黑的铁面具,里面只有两个很小的洞,里面透出来的眼神,甚至比铁面具更加的漆黑。只不过宋帝却从那两团漆黑中,读出了一种让他心寒的情感。 黑影慢慢摘下了面具。 他是要露真容了! 但宋帝仍然不认得他,仍然没有人会认得他的。 因为他根本就不像是一个人,那里也根本不像是一张脸。 上面只有两双眼睛,就什么都没有了。 没有鼻子,没有嘴巴,有的只是横七竖八的肉芽,说它是脸,只不过它在的地方本应该是脸而已。宋帝也常上战场,他也看见过无数很可怕的东西,但也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可怕的。 他绝对已经不像是一个人,但当他摘下面具的那一瞬,他的眼睛里居然露出了一丝的光辉,好像他自认自己比任何人都更像是一个人似的。 “陛下,真的不认得他了?”门外又有人走了进来。 巨大的压力让宋帝都忽略了周遭的其他人,也忽略了周遭的变化,此时他的心神才稍微缓了过来,自然注意到走进来的人,也注意到一个更奇怪的事。就是被杀死的仆人当中,并没有那个第一高手指剑薛锋雨。 来人的脚步声很轻,像猫一样的轻。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谁都会听见的,因为人们的心都已提了起来,神经也已经变得很敏锐。 “是你”,看到他,宋帝浑身颤抖,不过他也都明白了。 他不相信,却很明白。 明白一件事跟相信一件事,往往是两回事,人们常常能够明白却不愿意去相信,就如同明白自己的爱人不再爱自己了,却不敢相信。 但此时此刻,宋帝没有办法不信。 因为这个人,他绝对认得。 贾槐义! 他的亲信大臣,是他亲手一级一级把他提拔上来的,也是知道这次秘密和谈内情的唯一一个廷臣,随他前来的卫队也是他精心挑选出来的,只不过宋帝早命贾槐义留在军中,无须侍驾,他会在这里出现,显然这一切变故都跟他有关。 贾槐义用手指着黑衣人,“陛下,真不认得他了?” 宋帝随着他的手指,又看了看黑衣人,但当目光一碰触到那张脸,只好又立刻转头。 贾槐义笑了起来,“他就是那曾受先帝厚恩,但在太祖死后,却神秘失踪的内廷侍卫。三年来,他诈死埋名,吃碳毁声,利刃毁容,化名影子,为的就是查明太祖之死?但知道了又能怎样,您自从称帝以来,身边从来都是重重的护卫,我们没有下手的时机,没想到今天,您却会吩咐我安排这次秘密会,反给了我机会,将计就计。” “你”,宋帝是震怒啊,“我如此信任你,你居然背叛我,为什么?” 贾槐义没有回答,因为他认为这根本就是一个蠢得不能再蠢的问题。 宋帝也没有真的要他回答。 因为他自己何尝不是背叛过别人,他又是为了什么? 只不过此时贾槐义却又道:“你重用我,只不过我能替你干一些脏活累活,你若真的重用我,我岂会还只是一个内廷中无人知晓,分管一些特别任务的总管了。” “那你们想怎样?”,对于反叛的原因,宋帝已不再感兴趣。 “杀你,扶太祖之子得昭为帝”,贾槐义可能怕宋帝还不死心,眯起眼睛,对着宋帝微笑道:“陛下,您别以为还有人能跨过这扇门来救你,没有的,绝对没有了,那些不听我话的随从,早先一步到了地下准备继续伺候你。” 宋帝不再理他,却转过身对影子吼道:“朕若死,辽必破宋,你难道想把你恩人的基业都毁掉?” 影子还是那么的静默,过了好一会,才用沙哑的声音道:“我只知,能为他报仇就好。” 他停了停又道:“你知道吗?为了能够杀你,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一个很恶心的习惯。” “什么习惯?” “我每天必杀一人。” “就算他是无辜的?” “对。” “就算是老弱妇孺?” “对。因为要杀你,绝不容易。要杀得了你,要有高超的武功,要有绝世的宝刀,更加要有勇气,还有最狠的心。” “你有最狠的心?” “我第一个杀的人,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但我只能对不起她。因为我不能有爱,有爱我就杀不了你,但我也不能让她跟着我去受苦,我知道没有了我,她也是活不下去的······” 影子根本就是答非所问,他根本就像是没有回答宋帝的问题。 但赵光义不再问了,他叹了口气道:“那么今天我害你破例,一下子杀了这么多人。” “不,今天我还没有杀过人。因为刚才杀的都不是人,只是狗,帮你做尽坏事的走狗。我今天要杀的人只有一个,就是你。” 影子面罩上的两个洞,显得更加的漆黑。 “就是你、就是你”,三个字的声音在屋子内回荡着,“你、你、你”,久久不绝。屋内的气氛本就很压抑,影子的声音,仿若还加重了屋内的萧飒,但偏偏此时,却有两条柳絮飘了进来。 碧绿色的柳絮。 六 何处不相逢 风并不大,好在柳絮实在是很轻,所以悠悠晃晃的,始终没有掉下来。 它们看来是如此的轻柔又无力,但影子却退,突然地退,就像是看到了世上最可怕的暗器,他本来可以用刀把它们给扫落,却没有这么做。 他的身法很急,转眼间已退出了数丈之外,好像根本不是用脚来走路似的。就像是风一吹,他就能乘风而动。但那明明很慢的柳絮,却偏偏还是沾上了他的黑衣。 一接触就被比了下去,连冷峻的影子都不禁有了怒气,而在场中的其他人,除了夏晴柔外,都是满脸惊疑。 影子的左手不自禁已握成了拳头,而右手则更已紧握着刀柄。 他的人本来就像是一把冰冷的长刀,但还插在刀鞘之内,现在却像是一把已经出鞘的刀,而且刀若出鞘,必定见血。 可是他这回倒没有贸然出手,虽然他已知道,柳絮是何人发出的。 因为刚刚才被说,不可能再有人跨过的门,已有人跨过。 白袍银带,玉笛在怀,虽然此时正是盛夏,但他的感觉就像是踏雪归来。他并不冰冷,但他却像雪一样令人感到洁净、干爽,虽然他的衣服其实也是半新不旧的了。 那是一张方块脸,菱角分明,脸上也带着几缕的苍白,但那双眼珠子,却黝黑得闪亮。 他的鼻子秀逸、挺直,眉毛细长。月映着略白的脸,好像有点忧郁,但只要他一笑,你就会明白,他的胸怀却是如海。 他身上也没有太多的修饰,他穿的是一件雪白色的长袍,腰间懒懒散散地束着一条黑腰带。他身上的装饰就只有一样,可就这一样已经够了。 因为世上又有什么装饰有名得过这一样! 那是一把剑,剑就斜插在腰间。 这把剑并不比其他的剑长,也并不比其他的剑宽,就是最常见的一种剑。剑鞘上也没有太多的装饰,只有一层淡淡的松木色,剑上唯一亮丽的,就是剑柄上的宝石。 碧绿色的宝石,如池水一样的颜色。 若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水的颜色,那么一定就是这种颜色。 绝代的兵刃,都会带着一种不露自威的杀气。 因为它们杀人无数,也有可能它们只试过杀一个人,但那个人的分量在历史上却可能比得上千千万万的人。 就像传说中荆轲流传下来的匕首。只要一出鞘,十里之外就能让人心寒,也正因为这样,传说始皇归天时,要求把那把匕首随身陪葬。 但这把剑却没有杀气,就像它根本就不是用来杀人,甚至是伤人的。 但影子却认得这把剑。 这个佩剑的少年或许没有人认得,但整个江湖却很少有人没有听说过这把剑的,因为这也是当代武林最传奇的剑之一。 影子突然拔出了刀,刀锋在昏暗的烛光下闪烁着,映上了他的铁面具。 他紧紧握住刀,不自觉摆出了攻击的姿势,因为他认为攻击永远是最好的防守。 但白衣人就像没有看见他一样,他既没有看见他,当然更加看不见他的刀,他眼中就像他身上一样,只有一样东西。 即使生死的瞬间,夏晴柔的脸色都没有变,但看见了他,她的脸却一阵红,一阵白。 傻子都知道,此时屋内已充满着凶险,既然与自己无关,最好还是远远地躲开。 但白衣人却偏偏就是一个傻子。 因为他是从千里外的白马谷,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不眠不休赶来这里的。 他慢慢走到了她的身边,双目对视,却又无言。 他们什么话都没有说,因为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因为对于他们,还有需要说话吗? 外人又怎会知道,这一瞬,他们都想起了初见。 有人曾说,初见的一刻是偶然,但其实也是必然。 因为有人自以为,初见只是茫茫人海中一记无意的对看,但其实,那更是因为有两颗心,早在寻找着相似的浪漫。 人与人,总有一天,会没有了初见的新鲜感,但真正的爱过,却像是夹在日记中的一叶枫红,虽早已风干,却依旧残留着初始时的梦幻。 浅淡、淡得无以察觉,但当你再触摸它时,你就会发现,原来醉,早已入了骨髓,原来还是没有能够忘记,她是谁。 所以初恋情人的相逢总会有一种独特的趣味,也会有一种独特的危险。 这里就有着这么的两个人。 三年前,雁荡山边,群匪占山,自号霸天。 晴柔请旨进剿,山下一战,众贼败逃。 但谁都没有想到,就一个间隙,匪首已劫持了大批村民。但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堂堂御妹,居然会提出,愿意上山作为交换平民的人质。 柴房,铁锁,孤月, 就在那里,她第一次听到了他的笛声。 那是一种很独特的笛声,宫廷内的乐师吹不出这种笛声,民间的艺人也吹不出的。 因为吹得出这种笛声的,就只有他一个人。 这笛声是属于他的,那些情感也是属于他的。 那时她当然不会想到,这笛声会成为了她生命中的一曲难忘调子。 笛声时近时远,时而高亢时而感伤,但无论调儿变成怎样,却总像在安慰着寂寞人儿的心肠,虽然听起来这吹笛者,本身就是最寂寞的。 这真是很奇妙的一种笛声,它明明自己是悲伤的,却居然来安慰别人,却居然让人感到心中暖暖的。 就像是冬日里喝下了一杯暖茶。 或许正因为它本是悲伤的,所以它才能够了解世上所有的不幸,才能够来安慰别人。 世上最知心的固然是天涯若比邻的知己,却还有同是天涯沦落人。 天窗早就被群贼钉得死死,但不知何时,毫无声息下却被打开了,他就那样懒散散地盘起一条腿斜靠着窗台上,白衣银带,玉笛在怀。她永远记得他的第一句话,“你是附近的人吗?我会送你下山吧,一点都不用怕”。 月下,他们有了第一次的交谈。 那也是一个像今天一样的晚上。 漆黑,却有着点点的星光,试问若不是天黑了,我们又怎么可能看得见星光? 因为他的妙手,守卫们都睡了。 偌大的山野上,好像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一连的七夜,她居然忘了自己是人质,居然不愿走;他也好像忘了要放她,或许是寂寞的心,不愿离别倾心的朋友。 若不是这样的机缘巧合,若不是有这么一群匪徒,她应该在皇宫里安心当他的公主,他也应该从来不会遇见她,只是继续游荡他的江湖,怀着那些他不喜欢却不能承担的责任和仇恨。 说来,虽然挺别扭的,他们也真的应该谢谢这一帮山贼,因为他们给了这两个人借口,在一起的借口。 他们本来是绝对不可能在一起的,一刻都不可能! 星光下,他们曾经在山麓里摘花,他们曾经捧起河中柔软的流沙,他们甚至像个小孩似的,用那晶莹的贝壳来玩耍,他们在山顶那条缓缓的溪流边追逐,她不小心被一种有毒的荆棘给滑破了腿,她记得是他,用嘴巴帮她把毒血吸出来的。 渐渐的,她发现了他哀伤下的豁达,除了不太愿意说自己的事,实际上,他很爱说话。 他们都没有问对方的来历,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因为他们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就算不知道又如何,他们喜欢的不是对方的来历,也不是对方的名字,就是纯纯粹粹对方这个人。wWW.xszWω㈧.йêt 七天后,群匪投降。 因为匪首在梦中断了一只手,手上还握着信,短短的两行字。 “我仅为无辜者报仇,没取下你的脑袋,因为我不愿判定别人的生死,望君回头。” 初见就这样分离,当知道的越多,就越相处。 人生又有几时,会永如初见? 直到为了宋辽和谈,她要出关。 当她的车驶过雁门关时,他就在那高高的独峰之上,看着她的马车出关,看着她在关口停了一次又一次。 她没有下车。 是怕下了车,就不愿意走? 她是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国家,还是因为有人让她记挂着? 看着紧闭的窗帘,李慕遥看不到她的脸,却像动了心中的弦。 看不见,更思念! 那一次本以为就是最后的一见了,但现在 话语,突然打断了所有回忆。 因为李慕遥已拉着夏晴柔的手,“我们走。” 走,现在是时候? 现在还能走? 为什么不能走了,更危险的事我们不一样度过了? 他不禁想起了第二次跟她的见面,那是西湖之畔,玉泉峰上。 他想起了那可怕,也可贵的经历。 他从来都没有跟别人提起过这么一次经历,因为他认为没有人配得上听;她也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因为那是只属于她的回忆,更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样的经历,说出来,别人会信吗? 而且最关键的在于,身为御妹,她有绝对不能说出去的理由,毕竟这或许是本朝最大的秘密之一。 但无论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哪怕那些东西都烂在了他们心底,他们还是会记得那里叫做木偶山庄,他们永远都记得这个名字。 他又想起了那一场可怕的夜宴,死人的夜宴。 他还想起了山庄的主人,法师。 对,就是那个无法形容的法师! 因为创造词语的是人,而法师的心思和可怕已经超出了人可以理解的限度。 他还想起了他的那句话,“所有人都只是命运的木偶,但我与你们有一点不同,我虽然也不可以操纵自己的命运,但我可以掌握你们的命运。你们就是我的木偶。” 那样的事,我们都度过了,这次不可以吗? 七 一剑东流 李慕遥没有办法不去想,因为就算他不去想,那一副副画面还是会浮现在他眼前。 那是两年前,那是西湖边。 六月的西湖,莺飞草长。东坡居士曾用“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来形容西湖,我却斗胆说不太相宜。因为西子纵然再美,估计也没有西湖吸收千年日月神光得来的灵气。 所以任何人在这里都急不起来的,在这里就应该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因为来了这里,就算什么都不做,只是懒懒散散地在湖边,选块透着水气的草地静静地躺下,也是一种享受。 但偏偏有人在急,几十个人,几十匹马。 每个人都在拼命地赶着马,汗水已湿透了衣衫,马也在悄然喘气。他们看来就是普通的过往客商,那马背上的多是旧箱子,看起来也不像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当然看这队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的,也让人觉得有些像北方逃难南下投亲的。 谁都不会想到走在最前头,戴着旧毡帽,穿着泛着淡淡油迹粗布短衫的老人居然是京畿一带最有名的七旗镖局总镖头金刀铁马付昆。 这一行人马也是七旗镖局的精锐,这等行头付昆自然是在押镖的,而且是在押他退休后的第一趟镖。 这话让人费解,既然都退休了,又怎么来第一趟镖?而且付昆这做法也不合常理,他一贯走镖都会亮出镖旗,打响旗号,毕竟他的武功,武林中人还是多有了解,而且他平常素结识三山五岳的人,那些混各路饭吃的也多会给他些面子,不太可能劫他的镖,但这回他却行踪诡异。 都因为这趟镖不寻常,也因为刚出发他就遇到了不寻常的事。 这趟镖之不寻常,因为付昆本已宣布金盆洗手,永不接镖,却被迫接了下来。因为干他这一行的,还干得像他这般有名,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见的光的事,而这些事却被京畿的一个官场大员给揪住了,把柄落在别人手里,大员要求七旗镖局帮他把一笔家财运回江浙老家,这付昆岂能不答应。不过这可是件苦差,搞不好更是件祸事,因为这家财之巨,实在是那位大员的俸禄不可能承担得起的,知道了此等秘密,若还办不好事,有怎样的下场,除了傻子,谁不知道。 而且这本该很秘密的行踪,却不知是被谁知道了,刚离开京畿,付昆就收到了一封匿名信,提醒他此途或许不太平。是好意,还是威胁?谁都说不准。 所以付昆只能谨慎些。 况且他的人也老了,武功实际上更多只是剩下盛名,好在他的一帮弟子都已经大了,能帮上忙,而且就算武功差了,他的人脉、阅历都是江湖上顶尖的,况且他那举世无双的观察力还丝毫都没有减退。尛說Φ紋網 此时一匹黑马驮着一个瘦小的汉子跑到了付昆身旁。 “锤子”,付昆的声音很低沉,“后面真没有人跟着?” “师傅,真没有,是否你老人家······”这弟子不敢说下去,他心里话自然是否师傅看走眼。 弟子不敢说,这做师傅的倒是老实,“唉,真的老了,在双风镇时,我曾经察觉到一个白衣青年像是跟着我们,不过一眨眼就不见了,看来真是我多心,只不过那封信是怎么回事?” 锤子已一拱手,“师傅不是看走眼,只不过是谨慎,无论怎样,进入这地界后,我们该安全了,而且金老掌柜不是说这里的各路人马他都打点好了,而且他还准备设宴迎接我们。” “这老金的,几十年不见,怎么还这么热情,够朋友”,付昆在马屁股上鞭了一下。 镖队并没有进入杭州城,擦着边界就拐入了郊外,这郊外的风光,真是任何画家笔下都难以描绘的。 周遭不是红花就是绿叶,而且不知是谁这么有雅兴,在层层绿障之中,修筑了一座小小的凉亭。而一个穿着紫金色软袍的胖子,就微笑着坐在凉亭里。 他或者是周遭唯一与景色不符的了,不过看到他,付昆却笑了,非但勒住马,还一跃而下。师傅都既然下马了,众弟子自然只能相随。不过这镖队的倒是谨慎的很,只有付昆的四大弟子随同前往,其余人等还是紧守在镖车旁。 “金老弟,一别三十年,我还是一副穷酸相,你却已成了大财主”,付昆拱了拱手。 胖子笑着迎了上来,“若不是各位大哥提携,我金某三十年前就死了,难有机会今天做点小买卖。我也还想过这赶镖的日子,可惜没有老哥本事大,想不退出都不行了。说得好听是年纪轻轻就金盆洗手,实际上是滚出去的。” “过谦啦”,付昆拍了拍金老板的胳膊,“若我有你这等做生意的本事,我早不跑镖了,只不过想不到你十年不到,却成了江浙一带有名的财主。” 金老板笑得有些诡异,“这发财的事,是很有多学问,但只要你掌握一点诀窍,其实一点都不难。” 付昆指了指金老板,“你啊,真是今非昔比。我退出江湖后,也不妨来跟你学点做生意的本领。” “没这个必要了。” “没这个必要?”,付昆侧起头。 金老板脸上堆笑,“老哥要多少钱,我双手奉上就是,何必再去辛苦。” “至少还要辛苦这一趟”,付昆用手抹掉了脸上的汗水,“对了,这一带的朋友都打点好了。我告诉你收到信的事,查得怎样?” 金老板拍着胸脯,“这一带没有人知道老哥来了,更不知道这镖车的事,对于那封信”,他皱了皱眉头,“我也认识一些**朋友,据楼外楼的消息,跟踪你们的极有可能是一个叫做李慕遥的人。” “李慕遥?”,付昆想了很久,“江湖上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这样的大贼?难道我之前察觉的就是他。” 金老板的脸色变得有些古怪,不过他很快就掩饰了过去,“老哥近几年真是少在江湖上行走了,这人是不是个大贼我就不知道,但他行踪诡秘,武功高绝,若被他盯上了,那麻烦就大了。” 付昆脸露难色,不过还是道:“好在双风镇时,我把他甩掉了。” “甩掉就好”金老板看来比付昆还要高兴。 “这人也想打我这趟镖的主意?”,付昆有些疑虑。 金老板叹了口气,“或许吧,这么大笔钱,谁不心动,当然我就不心动。只不过这个李慕遥传说是很缺钱的,因为他是南唐的后人,在江湖中图谋不轨了。” 付昆啊了一声,“南唐后人?莫不是那个一剑东流?” “就是他”,金老板手中不知何时起多了一个金算盘,他一手拍在算盘上,把那些珠子震得哗哗响,“就是他在剑诀之巅制服了魔剑易天行。虽然说是合四大剑庄和武林各派之力,但他确实当中最关键的人物。” 付昆脱下了毡帽,帽子下早是豆大的汗珠,“想不到这等人物,居然也行苟且之事。” 金老板冷笑了几声,“这江湖虽大,跟金銮殿比起来,还不是不值一文。” “那倒是,不过也看是对什么人而言”,付昆看来不是这么认可这句话。 金老板指着凉亭,“我早在这里背下薄酒一杯,古人有长亭送别,今日小弟长亭相迎。喝过后再到我的田庄住一晚,明天才启程,你就可以安安稳稳到目的地了。” “有劳贤弟”,付昆大步向前。 看到付昆的四名弟子站在原地不动,金老板招呼他们也去。 “走镖期间,滴酒不能沾,望金爷赎罪”,那四个弟子不动。 看到金老板有些不高兴,付昆也不愿扫了兴,“就破这么一次例,以后老夫退了,你们自己走镖,可不能犯禁。” 四名弟子早是口渴难耐,有师傅这句话,还不赶紧跟上。 石桌上不但有酒还有菜,菜虽然已凉了,但丰盛的很。 金老板早满满斟了一杯,恭恭敬敬地递了过去,付昆接过酒杯,刚仰头想喝的,手腕却不知被什么打了一下,酒杯落地。 金老板脸色一变,也不管到底是什么情况了,一掌拍在了石桌上,石桌翻到,就是出手的信号。 这长亭底下居然早被挖空了,藏着好几把利刀了。这利刀从地上突然砍来,那四名武功本来不俗的弟子,顿时断腿,手上的功夫再好,也使不出来了。 付昆反应倒是很快,一闪身就想翻出长亭,可惜这长亭的四根柱子居然也是空的,早藏着一个黑衣人。 付昆略感不妙,已知道自己退不回去了,他伸手想拔腰间的金刀,却知道也迟了。 绿树丛中,黑衣翻动,那守镖的人突遭袭击,林中只剩四溅的鲜血和惨叫声。 “为什么,你也想劫这趟镖,亏我还当你是朋友”,付昆双眼通红。 金老板叹了口气,“我不想要这笔钱,这笔钱虽然不少,但我的家财也不少,我如此,也是迫不得已。其实我本来想让你溘然而逝。但看来有狠心的人不允许,所以打落了你的杯。” “什么?”,付昆很惊讶。 金老看着远方,“只不过这人居然也没有第一时间出手救你,现在才赶来,看来他是想要这趟镖的,所以打算等我们拼个两败俱伤,这人才是真正的黑吃黑呢!” 付昆勉强转过头,顺着金老板的目光看去。 一个白衣青年正快步走来,白衣银带,玉笛在怀,这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这么狠心的,这其中必有异常。 八 鬼阵 骤然面对着这血腥的惊变,白衣男子倒还是没有加快脚步,至少看起来没有。 他的步调还是如此的平稳,只不过在平静中,好像又是在踏着一种特别的节奏,节奏的变化很特别,那不是用肉眼能够感受出来的,需要用的是心。而当你感受出来时,感觉到的不是一阵眩晕,或者就是精神变得振奋了。 金老板也不是庸人,想当年他在江湖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他自然也能够感受出来。 白衣人还是那样走着,步调丝毫没变,但前进的速度却不知不觉加快了起来,最终一闪身掠过了厮杀中的人堆,来到了金刀铁马付昆和金老板的面前。 他一掠过,那些本还激烈变动着躯体的人,都静了下来,镖局的人是因为不是死就是伤,早没有多少再战的能力,而那些黑衣人,则是因为有两三个被白衣人在移动中打倒了,而其余的则惊骇得停下了手。 只不过惊魂甫定,他们也没有再次进攻,因为金老板喊出了停手。 “阁下就是李慕遥?”,金老板看着那张洁白俊朗的脸。 阳光透过树丛恰好照在那张脸上,白衣人没有回答。 “李慕遥,我与你无冤无仇,估计你也是来打我这趟镖的主意?”,付昆受伤还不算重,仍然没有倒下。 李慕遥此时才开口道:“我是与你无冤无仇,也无恩无惠,不过我不是来害你,是来救你的。虽然晚了些,却还不算迟。” 李慕遥话音刚落,金老板已大笑了起来,“不愧是帝门之后,真会挑拨离间,你刚才故意击落酒杯,不是为了揭发我的阴谋,让两家火并,你坐收渔利。” “我击落酒杯?”,李慕遥略微惊疑了一下,不过他很镇得住气,“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既然来了,这趟镖,我劝你还是放过去。这样我不动手杀你,你也别来拦我,就当没一回事,想必付镖头也愿意的。” 金老板又笑了起来,他笑起来时,还真不像是杀人放火的人,他更加像一个贪便宜的掌柜,他的手里也始终摇着一样每个掌柜都有的东西,算盘,“这数该怎么算,你觉得我会同意?亏本的生意我是从来不做的。” 李慕遥微微一笑,“你若同意,倒真会亏本,但我还是觉得你同意的比较好。” “为什么”,金老板几乎把眼睛都挤不见了,那和蔼的笑容,活像是个再生的佛陀。 “因为你若同意,虽然会有些亏,但若不同意只怕亏得更大,这账怎么划算,估计老板心里清楚。” 金老板真的拨动着算盘的珠子,“我若不答应,会亏更大?” “是啊,搞不好连命都亏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表面上做正当生意,实际上却与强盗无疑,甚至强盗也盗亦有道,你还没了。这样的人,杀了也没什么”,李慕遥说得轻描淡写。 金老板沉吟了一下,好像真在盘算着该怎么办似的。 李慕遥抱着双手,也不动声色,好像真的以为金老板在考虑似的。这两人同样让人觉得难以捉摸,好像真的打算做交易,又好像谁都准备随时发难,掌握着杀机。 这付昆倒是个急性子,“李慕遥,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你为什么要救我?” 李慕遥真的笑了起来,“别人救你来了,你还好意思盘根问底,难道我现在拍拍屁股走了好?” “这”,付昆咬了咬牙,“我不愿白白受人恩惠。” “就冲你这点,我今天定会救你的”,李慕遥看了付昆一眼,“我是不认识你,但你师父是‘独钓寒雪’雪轰,这总对吧。我认识他,他也认识我,他让我来救你一把,这总得了。” “我师父老人家也来了?”,付昆是既喜又惊,喜倒不难理解,惊则是自己的师傅本是世外高人,怎会认识这个年轻人,而且还来到杭州一带。 慕千成本想说雪轰还在天山做那无谓的雪钓了,不过话到嘴边,看了金老板一眼,就改口道:“是啊,不到半个时辰,他必定也到。” 这句话看来真是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稻草,金老板一咬牙,“好,这样的交易算公道。就这样吧,我们撤。” 若真是这样,李慕遥也打算算了,只不过金老板可不打算真这样讲公道。 因为他若公道就绝对当不了这一行的掌柜。 随着他的挥手,那看似普通的算盘突然散开了,数十粒金珠子带着破风之声,全都打向了李慕遥。 他们间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而且谁都不会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算盘,居然藏着如此危险的机关,谁又能想到就凭这个铁算盘,掌柜已经做成了不少大生意。 李慕遥的反应倒是很快,或者他早想到金老板会有这一手,顿时就腾空跃起,他跃得并不太高,却恰好都避开了珠子。他从来都不做太过分的事,能够避开就好,何必浪费力气。 所以待对方偷袭不成,他已经要落地。 谁知金珠子呼啸而过,在半空中互相碰撞,纷纷爆开,小小的珠子里面居然还藏着金针,每一粒珠子都藏着五十条细如牛毛的金针。 牛毫针。 这种针在江湖上可是令无数成名人物都闻风丧胆的利器,有言曰“牛毫牛毫,杀人最好,可惜难找”。但这里居然有成千上万的牛毫针。 针雨暴降,但剑光也一闪。 剑光化作一道光幕,密如雨丝的牛毫针撞在了这道光幕上,火星四溅,不停地发出“叮、叮、叮”的声音。 瞬间地上已洒满了被他划断的牛毫针。 这一剑,李慕遥看似用的潇洒,其实他整只握剑的手都有些麻了。牛毫针上的力都不大,但这不大的力成千上百地聚在一起,却重如千斤。他能够抗住这一击,已大大出乎金老板的意料之外。不过一击不成,自然还有下一招,不然就别想在这个道上混了。 “杀了他”,那些本在围攻镖队的黑衣刀手,早已围了上来,不过他们只喊却不杀,因为对付高手自然还得用高手。李慕遥双脚还没站稳,那四个本藏在柱子后面,偷袭了付昆的黑衣人就已扑了过来。 李慕遥凝神静气,准备迎击,谁知四个汉子却没有如攻击付昆一样,直接攻向他。他们人未落地,手腕一抖,一张大网已从空中罩下。 四声清响,网已钉入地中。 网的四个角都有一个形状奇特的金钩,此时金钩已被大汉以千斤之力打入坚固的清花石板地里,连钉头都没有露出来一点。 李慕遥双手握剑,手一发力,剑光如飞鸿爆起。 飞鸿般的剑光,刺在了密如蛛丝的网上,这一剑之威,势如炮弹,但打在网上,却像炮弹入海,只激起了一串的浪花。 但这个网还不仅仅是海,随着李慕遥手上发力,这个网突然收紧了。网丝缠在了剑上,缠上了他的手臂。他觉得胸口顿时像是被巨石压着,喘不过气,这个网就如一片沼泽,你越用力它就缠得越紧,显然不是普通丝线织成的东西。 “我还没有看见有人能逃出这张网,能出去的就只有死人”,金老板自得意满地在自弹自唱。 慕千成可没心思再跟他打嘴仗,他现在只想立刻脱身。他的应变也很快,立刻就想出好几种办法,他的手也不慢,立刻都试过了,但却发现实际上已经是没有任何办法了。就像是人若已陷入沼泽中,若没有别人来救,除了等死还有什么办法?没有人愿意等死,所以人们一定会挣扎,反过来又只能陷得更深。 况且这个网比沼泽还可怕得多。 沼泽是一片死地,所以里面不会有千万只虫子来咬你,这个网子里当然也不会有虫子,但他却可以让你像被千万只虫子在啃噬着一样。 网丝本来已密如蛛网,定眼细看,才会发现这些网丝上还沾满了牛毫金针,网丝一缠上你,千万枚牛毫针就全扎在你的身上。 周围笑声四起,那些手执利刃的黑衣人都在笑,金老板笑得尤其开心,就像是又做成了一笔买卖,只有付昆面如死色,人就像是已经死了一半一样。 那四个撒下大网的黑衣人都不慌不忙,慢条斯理地从旁人手上接过了一把剑,因为这入网之鱼看来是绝对走不掉了,而且他们手中的兵器,也必须很小心才能使用。因为那与其说是剑,不若说是一条银丝。 这个网实在是太密了,而网已经紧紧缠在李慕遥的身上,若不是用这样的剑是没有办法刺到网内,刺在他身体上的。 四条人影几乎是同时踏步疾刺,他们的剑法都不高明,若是平时,李慕遥单脚都能避开。 但现在,他却一剑都避不开,四把银丝剑同时刺在了他的身上,银丝虽细且软,但四个汉子真力灌注剑身,那条银丝顿时抖得笔直,要直插入李慕遥的骨头里。 周遭的人笑得是更凶额。 李慕遥想反击,可他只要一移动网就缠得更紧,针就扎得更深,牛毫针扎在人的身上,看似连伤口都没有,但痛却直入骨髓。 他现在已像成了一只马戏团里的野兽,只能任凭别人戏弄,而自己能做的只有默默听、着那不绝的笑声。 但李慕遥不是野兽,他有野兽没有的智慧,但他也有野兽一样的忍耐力与勇敢,一瞬之间,他忽然想到了对敌之策,虽然有些冒险,但现在就需要这种胆量。 一把银丝剑又刺了过来,出手的黑衣人脸上是满不在乎的笑,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见过有人能够冲出这个银丝怪网的,落网之人不过就是他们玩乐的活靶子。 现在李慕遥就算用怎样高明的武功反击,也不过只是困兽犹斗罢了。 谁又会害怕一只困兽? 何况李慕遥反击的武功还一点都不高明。 他居然一咬牙突然用肩膀迎上了剑锋,冰冷的剑尖迅即刺进了他的肩膀,但他反手一扣,用右手抓住了银丝剑的剑身。 此时丝网已完完全全缠在了他的身上,无数的牛毫金针全扎在了他的身上,扎进了他的皮肤、扎进了他的血管,让痛苦也扎进了他的神经。 但他一咬牙,手一扯,那大汉也被扯了过来,他想甩掉手上的剑,却甩不掉,剑柄就像沾在了他的手里。 汉子一把撞在了李慕遥的身上,自己立刻也发出了嚎叫。 因为牛毫金针也扎在了他的身上! 已经不用李慕遥叫他,这个汉子立刻伸手想去解开地上一角的金锁,“老三”,一声吆喝,三道剑光,三把银丝剑同时插进了这个汉子的后心,这个汉子顿时整个人瘫痪了。 他们绝对不能让他解开金锁的。 可惜迟了。 金锁已开,蛟龙出海。 李慕遥大吼一声,一反手整个网就被连根拔起,迅疾向那三人缠了回去。 他的出手是又巧又疾,那三个黑衣人还没有看清楚情况,手中的银丝剑已被打落,跟着要害处也中了一下,而且最可怕的是,李慕遥居然反过来把金丝网罩在了他们的身上,把三只金锁分别钉进了他们的手里。 穿骨的疼痛已足够他们嚎叫,更可怕的是,无论他们谁想挣扎,都会让针刺在对方的身上。 李慕遥已不愿再管他们,他本也用不着这样反击。但他实在是有些恼火。 他愤怒的并不是这些人手段的毒辣,各为其主,他不怪他们,他还佩服他们能够想出这么奇妙对敌的招式与阵法,他愤怒的是他们居然为了自保,想都不想就杀了自己的兄弟。 从李慕遥脱困的那一刻起,周遭的笑声就全都没了,这偌大的林子中,还能听见的,居然只有鸟鸣以及那些杀手喘粗气的声音。尛說Φ紋網 “你们不是喊杀吗?”,李慕遥扫视了那些人一眼,“真的要杀?” 在他的目光下,那些人不知觉后退。 金老板倒还算有些胆量,勉强还挤出了一丝笑容,“阁下真厉害,我这个阵法本是为对付付昆而留的,谁知对付他用不上,却被你轻松破了。” “没什么难的”,李慕遥微微一笑,不过他看似轻松,实际上他的身上也被银丝剑刺破了四处,没有鲜血渗出来,只不过他自己用气闭住了那附近的穴道。让外人看来他丝毫没有受伤似的。 金老板果然已彻底被吓住,他沉吟了一下,“李少侠,你我无冤无仇,你也用不着为了别人,老远跑来与我结怨,今天就像你说的一样。我当没有见过这趟镖,你也没有讲过我,这总得了。” 李慕遥笑了笑,“之前我让你这么做,你不肯,现在你肯,我已经不想了。” 金老板吞了一下口水,脚微微在后退。 李慕遥却走前了一步,“既然都出手了,还是你的人先袭击我,我不如趁机除掉你,也算为这里办件好事。反正你我的梁子已经结下,我若让你走,只怕你日后还会找我麻烦了。” “我怎敢找你麻烦”,金老板连连鞠躬,“你若放我走,我情愿奉送黄金五百两。” 不待李慕遥开口,就已经有人答了。 那付昆冷不防一拳打在了金老板的肋骨上,那庞大的身躯居然像断线风筝一样被甩了出去,直直撞在凉亭的柱子上才停了下来。 “今天他肯放你走,我也不肯”,付昆是受了伤,但这点能耐还是有的。 众黑衣人若一拥而上,趁着金刀铁马受了伤,或者还能败他,但众人都顾忌李慕遥,所以只能光看着自己的把头被揍了。 李慕遥干脆把剑插回鞘里,抱着双手就站在那,既不表态也不走人。 付昆大步上前,一手揪着金老板的衣襟,“你我相识数十年,为什么明知我是走最后一趟的,还要如此来害我。你也不该缺这些钱。” 金老板转头头,不搭他的话。 “你不说,我把你的头打爆”,付昆举起了拳头。 那金老板看着那个拳头,既怕死但又还是咬住了嘴唇。 李慕遥此时才插嘴,“他看中的倒不完全是这笔钱,托他劫你这趟镖的,是与你的委托人同朝为官的对头,他们打算把这趟镖劫下来,作为扳倒对方的证据,当然拿下这笔钱,也是一个诱惑。” “唉”,付昆叹了口气,本来要打下去的手,居然放下了,他想了想,干脆把金老板扔在了地上,转身就招呼镖队的人,“还能走的,看好车辆,带上同伴的遗体,我们继续上路,走着最后一趟镖。” 付昆说话时,几乎像是哭的。 李慕遥倒没想过他会放过金老板,看来那一瞬,他是想起了人在江湖的为难啊,不过也可见这人心胸还是不凡的。 既然付昆不杀,李慕遥也不动手,他冷眼看着金老板的余党,只打算保镖队离开便罢。 但此时,林中却起了某种变化。 景色绝美的林中,居然响起了一阵悦耳的琴声。风把翠绿的枝叶吹得声响,好像也吹出了一群不该在这里出现的丽人。 最前头走出来的女子,就像是这盛夏里,刚刚开出来的一朵紫罗兰,但她说出来的话却让人吃惊,谁都不会相信看似弱不禁风的她,敢说出这种话。 “你们刚才不是问是谁出手打破酒杯,让杭州金门和七旗镖局火并的,那个人就是我,而且我还想李慕遥也被卷入这场厮杀中才好了!” 九 木偶之家 这女子开口就不凡,毕竟她说的这些话,可是随时都会给她带来杀身之祸的。别说李慕遥,就是已被打倒在地的金老板,看来都可以随时杀死这个美人儿。 只不过这女人看来也不是傻子,既然敢说出这些话,自然是不怕事的,更确切地说,她特意跑来说这些话,不但是不怕事,还是特意来惹事的。 李慕遥本来还很慵懒地看着付昆痛打金老板,但现在神色也略微凝重了一些,目光不知觉也看向了这个女子。 她穿着淡紫色的长裙,远看起来就像是盛夏中刚刚绽开的一朵紫罗兰。她的身材很高挑,人也很修长,年纪看起来很轻,却显得很成熟,甚至有一种贵妇人般的感觉。 她的身后还跟着四名穿着杏黄色衣裳的女仆,那些人手中都拿着一个花篮子,在沿途洒落着花瓣。这看起来本该是既有些庸俗,也有些夸张的,但出现在这个女子身上,不但没有了这样不好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这场景真的有些梦幻。 “小女子兰莹,见过各位大侠”,她深深鞠了一躬。 “这里没有大侠”,李慕遥微笑着道。 “那至少有少侠吧。” “也没有”,李慕遥叹了口气,“如果你真是来找什么侠的话,那只好让你失望了,因为这里只有几个混球,大混球和小混球,放眼整个天下,要真正被称为侠的,其实并不多。” 兰莹没有笑,还居然真的想了想,才侧头道:“你这话倒是很有道理。” “只不过看来认为这话有道理的,只有我跟你”,李慕遥笑了笑,“其他人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混球的。” 李慕遥话音刚落,付昆却道:“我承认我也是混球。” “哦”,李慕遥转头看了他一眼。 付昆已大声道:“看走了眼,认贼作友,是混球;受权势逼迫,盖着良心走镖,也是混球;最后无力护镖,沦落到要被别人救的份上,更是混球。” “你这话不对”,李慕遥摆手,“至少要被别人救,不是混球,谁没有落难,需要被人救的时候,有人来救你,就证明你还不是个混球。” 兰莹终于忍不住笑了,她的笑声就像是林中的夜莺一样的动听。 被揍得鼻青脸肿的金老板躺在凉亭旁,装作一动不能动的,不过他一直在用余光瞄着众人,他知道李慕遥和付昆好像没有再留意他,不过就算他出手偷袭,也不会得手的,因为那两个人不再留意他,正因为有十足把握,就算他偷袭也伤不了他们。 所以金老板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兰莹身上。 实际上他也不认识这个女子,不过看来她倒不像是付昆的帮手,金老板猜测说不定她也是来抢镖的,只要他们火并起来,自己就会有机会,不过这弱不禁风的女子,真能打过这两大高手? 谁都没有把握,不过李慕遥早戒备着。他的剑早已入鞘,但手也早握在剑柄上。 木叶萧萧,别说出剑了,就像是他身上的剑气,也足以伤人,而兰莹则毫无戒备地走进了他的领地里。 这女子不但长得美,身上还真有一阵像是紫罗兰般的香味,芬芳的让人陶醉。 只不过李慕遥可不是轻易就会为美人而醉的男人,只不过他虽然没有醉,却觉得有些晕。 兰莹缓缓开口在讲着什么话,但李慕遥却听不清楚了,跟着他就感到付昆像是跌倒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不知为何,乱哄哄的脑袋中想起了一个问题,宿醉可怕吗? 既然都说宿醉可怕,为何那么多人愿意千金买一场宿醉? 其实可怕的是宿醉刚醒来。 李慕遥就刚刚醒来,他也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宿醉,难怪他会想起这个问题。 虽然他滴酒未沾,但他的头痛得就像快要裂开,他朦朦胧胧睁开了眼睛,其实阳光很柔和、很温暖的,但这温柔的阳光却把他的眼睛烧得灼热,刺得疼痛。 他足足过了半刻,才终于完完全全睁开了眼睛。 这是一间厢房,一间很精致的厢房,他就睡在软软的床铺上,身上还盖着一张丝绸被子。 他站了起来,脚还有点软,他只记得最后那一场香味,还有那副紫罗兰般的面容。 其余的,他已想不起来了,因为一想头就痛。他的喉咙也有些干,好在茶几上有茶壶,茶壶旁还有茶杯,用白玉做成的茶杯,看来这倒是一户豪富的人家。 抬头望向窗外,赫然已是西湖。 从窗口望下去,偌大的西湖,居然小得就像是一颗碧绿色的明珠,那偶尔驶过的画舫与渔船,就像是明珠上若隐若现的细纹。 这里看来是在山上,一座无与伦比的山。 李慕遥此时才发现到这间厢房的特别,在靠门处站着三个穿着锦绣华附手捧托盘,看来是女佣的女子,他们身上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除了那张脸。 脸虽然并不难看,但乍看之下,却有些可怕,因为三张脸都一模一样,就像是双胞胎似的,而且脸色蜡黄,如同尸体一样。 李慕遥还没有来得及细想,就冲了过去。 不过他很快就察觉是虚惊一场,因为那三个女佣居然都是木偶。这主人家真是爱开玩笑,客人是活生生的,却送来三个人偶女佣。 李慕遥还在端详那些木偶,但门却被推开了。 进来的人身上穿的衣服也精细的像是木偶身上的一样,但她们不是木偶,她们是人,活生生的三个人。 从她们的穿着看出,她们应该也是婢女。 看见李慕遥已经醒了,而自己连门都没有敲就进来,三个女子脸上都露出了尴尬的神色,“公,公子这么快就醒了。” 李慕遥倒不希望令她们尴尬,“你们来得正是时候,屋子里没有茶了。” 带头的紫衣女子,示意后面一个婢女为茶壶添上茶水,然后她放下了一套新的锦色长袍,“公子,今晚主人将在大厅宴请众宾客,望公子赏脸参加。” 她停了停又道:“我是这里管事的,公子有什么事随时都可以吩咐我们。” 说完就躬身退出。 “不知这庄园怎么称呼?是你家主人救我回来的?”,李慕遥是满肚子疑问。 婢女没有停下脚,只回头道:“木偶山庄。” 木偶山庄? 难怪这屋子里会有木偶,难道是这里的主人特别喜欢收藏木偶? 还是这里的主人自己是个木偶?小說中文網 李慕遥当时只觉得疑惑,而且心中有股冲劲想知道真相。但只怕当他知道真相时,他就笑不出了,或许连哭都来不及,因为他自己就是木偶! 夜色如水,虽然是盛夏,但西湖的晚风却很清凉。 转眼已是宴席的时间。 只不过李慕遥的心情早不是之前的那样,因为他已知道这场宴会估计不会那么简单。 因为那个自称兰莹女子又出现在他面前,李慕遥心知肚明,自己是被她不可思议地迷倒,然后又带来了这里。他们是谁,有什么目的,付昆等人了?李慕遥肚子里有一堆问题,不过他一句话都没有问,装作若无其事就跟着兰莹走在窄窄的长廊里。 长廊修得古朴又典雅,长廊的地板故意露出了一条条缝隙,让人看见下面碧绿的湖色,原来这个长廊是建在湖上的,长廊两旁放满了紫罗兰,淡淡的幽香充盈了整条长廊。 足足有半里长的走廊,就只有这两种颜色,紫色与绿色,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甚至连一个多余的飞檐或者雕花都没有。 但李慕遥觉得已经够了。 因为试问又有什么长廊能够让人走得如此的舒服? 但再好的长廊,终归不是目的地。 但兰莹却好像偏偏不想带李慕遥去参加晚宴,因为李慕遥发现她其实在带着自己绕路。 这真是很奇特的一个女人,主人邀请客人去赴晚宴,她却居然不希望客人去赴宴。 而且李慕遥总觉得,她并不像是一个普通的婢女。因为她带给人的感觉,甚至比很多小姐都高贵,当然她也从来都没有说过自己是婢女,只说了主人家让他来请李公子。 说不定兰莹是想等等看,李慕遥会说什么的,想不到他却如此沉得住气。不过李慕遥以为自己不开口,这女子总会忍不住先说,谁知她好像根本不管李慕遥能否真的参加到宴会似的,李慕遥不开口,她就继续绕路。 李慕遥终于忍不住了,毕竟他对于这些人一无所知,但这些人却好像知道他,“谢谢你救了我。” 明明是兰莹把他迷倒的,李慕遥却这么说,这连兰莹都愣了一下,不过这女子真是应变奇快,立刻就道:“是啊,若不是我,你早中毒死了。” “你不妨说得清楚些,好让我感恩戴德,日后报答嘛”,李慕遥瞄着兰莹。 兰莹倒是说得像模像样,好像她说倒是真的,“举手之劳,公子的武功与胆量令人佩服,加上主人又有请,我岂能不出手。你不知道吗,那个银丝怪网的针上还涂了毒药,公子当时看似无异状,不出半个时辰必毒发而死,我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所有人都先迷倒,把你带回来救治。” “难怪我醒来时,脑袋这么痛,原来都该怪那该死的金老板。” 兰莹悠悠一笑,“就该怪他。” 她说的到底是真是假?李慕遥头疼真是因为中了金老板的毒,还是被她迷昏的后遗症,除了她以外已没有人能说清楚,李慕遥也不想再追问。 他从不愿强人所难,何况现在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兰莹姑娘,不知你们的庄主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想能够建造出这样山庄的人,一定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他了不起的不只是财富或者权力,他最了不起的是这份情调。” 兰莹本来还很轻松的,听到李慕遥说起这里的主人,却忽然低下了头,沉默了半响才道:“他是怎么样的人,公子见到了,不就自然知道了。我不敢形容,也没有办法形容。只能告诉公子,他的名字叫做“法师”。不过这里确实是他建起来的,至少这条临水长廊据说就是他亲身盖起来的,这里的每一条木,都是他亲自从后山碑林的树丛中砍回来的。” “那不知他为何要把我请来?” 兰莹只笑了笑,只不过那笑容让李慕遥感到了一丝的可怕。 她领着李慕遥终于走到了一扇门外。 满堂的灯光,透过门缝漏了出来。 兰莹把门推开,满堂的明亮立刻照得人眼睛一晃一晃的。 屋内与外面根本就是两个世界。 难怪兰莹曾说这将是一场很难忘的夜宴。 李慕遥被领到了自己的位子上,但他才刚刚坐下,却已经有人来跟他争位子了。客人在主人家里争位子,本来已够稀奇,但跟现在的情况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 因为现在站在李慕遥桌前的居然是一个死人。 死人来跟他争位子了! 十 亡灵的夜宴 这绝对是李慕遥此生参加过的夜宴中,最不吉利的一场夜宴。 他敢保证,一定是。 虽然他参加过的宴会其实一点也不多,像他这种人,本就不常有机会出席夜宴,而且就算别人请他,他也未必一定回去。但就算他有命离开这里,以后天天有人邀请他去赴宴,估计也很难再碰见这种晚宴了。 因为,这是只属于死人们的夜宴! 现在要跟他抢位子的,居然就是一个死人。 一个已经死了六年,尸骨早就应该已经化作灰的男人。 六年前,李慕遥还参加过他的葬礼。虽然说是“参加”,其实他只是遥遥地看着浩浩荡荡的送葬队伍,毕竟他的身份有些特殊,武林中人就算不惧怕官府,也多不愿公开与他为伍的。 所以他也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因为人多的地方,麻烦总是比人少的地方要多。 他还记得,那场盛大的葬礼,足足有五百多人参加,每个人都穿着成都端家丝绸庄造成的黑衣服,但它的盛大不单单是因为参加的人数多,也不仅仅因为这场葬礼的花费,据说足以买下一座豪宅,更因为参加的人都相当有地位,有些人是无论多少钱都请不来的。 他还记得,队伍里面那九匹漆黑,没有一条杂毛的大宛良马,拉着那幅用楠木做成的棺材,缓缓行驶在点苍山的群峰之间。 这个人,六年前就应该躺在棺材里,被埋在了点苍山的主峰之下。 据说它的墓碑,现在还是很多后起剑客膜拜之地。 但他现在却居然来参加夜宴,难道有人把他给挖出来了? 但世上又有多少人敢把他给挖出来,别说把他给挖出来,就是侮辱一下他的墓碑,估计也没有多少人有这么大的胆量。 因为六年前,他可是最负盛名的名门大派——点苍的掌门人,石苍,石大掌门。他的“回风十六剑”是武林当时的一绝。就算是他“死”后整整六年了,也没有多少点苍门下的剑术,会比六年前的他高。 李慕遥还记得,那场法事是少林的空若禅师给他做的,大家都在叹息,一个像他那样的人物,怎么突然就英年早逝了? “石掌门?”,李慕遥试探地问道,不过他并不打算让座,因为这个位子可不是他抢来的,而是兰莹帮他安排的。有什么问题也该冲主人家去,而不是他这个宾客。 这个问题,并没有人回答,所以李慕遥又问了一遍,只不过他问得并不自信,因为死而复生的事,顶多不过是传说。 况且李慕遥也并不认识石苍,骤然之下认错了也不奇怪,周遭的人说不定还会笑他孤陋寡闻,居然不知道石苍早死了的事。 但听到了石苍这个名字后,站在李慕遥面前的这个人却居然没有立刻否认,他只是紧紧地咬着嘴唇,而且脸上的肌肉在不停地抽动。 他始终没有开口,开口的是兰莹。 她早已换过一套粉红色的纱裙,犹如刚出林的夜莺一般。 “李少侠,你不要再叫这个名字了?” “为什么,我认错人了?”,李慕遥侧头看着兰莹,若说初见时的她更多是清纯,那现在就醉人的妩媚。 “不”,兰莹叹了口气,“因为他或许曾经是石苍,但现在已经不叫作石苍了。” 李慕遥又重新看着那个人,“为什么?” “因为在这里,他就是一个死人。死人既不需要地位,也不需要名字,这里也没有人会叫他的名字,因为对于任何一个死人来说,名字还都不是一样。” “就是死人。” 兰莹的话说得很慢、很清晰,但偏偏李慕遥却更加搞不懂了,这个人究竟是不是真的石苍,这个人究竟是死,还是活的? 不过或者他真的是个死人。 因为他一直狠狠地盯着李慕遥,却没有说一句话。死人都是从来不会说话的,而且石苍的脸色也很难看,可能比他死的时候还难看。 他眼中也不知是愤怒、是恐惧、还是害怕。他的眼睛其实很小的,但现在却瞪得比荔枝还大,眼珠子就像快要从凹陷得面框内掉出来似的。 他已经老了很多,六年的岁月确实可以使一个人变老,但他看起来,却不像是老了六年,他像是老了十六年。 两鬓已经花白,眼角布满皱纹,当年一个威风八面的大派掌门人,现在却更象是一个穷老人。他还有当年那么高的身材,却没有了当年的气派,他也瘦了很多,宽大的黑色金丝长袍就像是裹住了一具木乃伊。 “这是我的位子。” 这才是石苍的第一句话,依旧中气十足,但不知为何李慕遥听出来的却是他在发抖,在胆怯。 李慕遥不知道应该说什么话才好,毕竟对方是前辈,更重要已经是一个老人。 他想了想,还真准备站起来,兰莹却制止了他。 “李少侠,你不用走,因为这已经不是他的位子了。” 石苍又瞪了李慕遥一眼,“这是你的位子?” “不,也不是他的位子”,兰莹代李慕遥答了,她依旧那样随意,就像是完全感受不到石苍眼神中的恶毒。 “这是庄主设的位子,当然属于庄主,这个道理在场的人,都是懂的”,兰莹又道。 “所以说,庄主想给谁坐就给谁坐”,石苍有些抖。仦說Ф忟網 “是。” “所以说,从今天开始,这里已没有我的位置?” “是。” 兰莹每一个字都说得很清楚、很清晰。 听完这个“是”字后,石苍抖得更是厉害。 他是愤怒,还是害怕? 谁都不知道,大家只知他突然怪叫了一声,就像是狗被踩到了尾巴似的,一下子就从黑衣里抽出了一把软剑。 “杀手中的杀手”,这是石苍当年的外号。 但这只手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杀手的手。因为他的手上布满了色斑,清晰可见一条条青筋。 这更像是一个老人的手。 一个终年在农田里过活,已经到了暮年的农夫的手。 但他出剑之快,却绝对不像是一个老人,或许整个江湖之上,也没有多少个年轻剑客,有他这么快的出手。 李慕遥吃了一惊。 他惊讶于石苍居然还有这么好的身手,但他更惊讶于,我只不过坐了你的位子,用得着拼命吗? 但看石苍的表情,这个位子却好像还重要过他的命。 他就像是被猎人追捕着,行将掉进了陷阱中,正在垂死挣扎的野兽,他的出手因此比平时更恨、更准也更快。 一瞬间,石苍已一连刺出了七剑,每一剑刺出的角度都完全不同,但每一剑要刺中的部位却居然完全相同。 心脏,李慕遥的心脏。 并且后面刺出的每一剑,居然比前一剑都快一点点。 后发先至。 很简单的四个字,但要在高手过招中实现它,却比登天还难。但后发先至,往往是讲自己的出手比敌人的后发,却先至。但石苍的剑,却是自己比自己的后发先至。 这是不可想象的。 也很难想象得出来。 所以在遇到他之前,李慕遥连想都没想过,世上居然会有这么凌厉的剑招。 从时间与空间上,他完全被封住了。 凌厉的剑风,使得李慕遥身前的茶几上,那满桌的杯碟,不停地抖动,不断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两只用玛瑙做成的酒杯居然慢慢裂开。 这七剑,李慕遥本应该躲,却居然躲无可躲。 这七剑,李慕遥本不应该接,却居然非接不可。 剑锋一抖,七剑已过。 连环的七剑全部刺在了李慕遥的身上,锦袍上立刻多了七个洞。 看来今天绝不是这件锦袍的幸运日子,第一次穿在人的身上就已经得千疮百孔,但李慕遥还是幸运的,因为他的身上连一个洞都没有,他的身上本来也应该有七个洞。 七个血洞。 每一剑都贴着他的肩膀、肋骨刺了过去,最后一剑还擦着了他的头发,但偏偏连他一根头发都没有碰掉。 李慕遥看起来连动都没有动,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石苍,在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只是想吓唬一下李慕遥。 但石苍知道不是。 动就是不动,不动就是动。 所以动如迅雷的石苍没有刺中李慕遥,他本应该每一剑都刺中的,所以静如磐石的李慕遥却躲开了每一剑,他本应该一剑都躲不开。 石苍看出对方至少用了四种身法,一种是沾衣十八跌,一种是武当派的绝学如影随形,后面的两种他就看不出来。 但看不出来的,比看得出来更让他感到害怕。 李慕遥看来还是很冷静,但他的眼睛却一刻都不敢离开石苍的手。 因为这是一只杀手的手,一只准备随时取走自己性命的手。 李慕遥的额头上一点汗都没有,但他的手心里都是冷汗,对于刚才能否躲过那七剑,他也没有绝对的把握。 但世上的事又有多少是有绝对把握的? 最有把握的事,往往轮到自己亲身去做时,就好像没有把握了。 石苍紧紧地咬着嘴唇,李慕遥认为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我虽然坐了你的位子,但现在也还给你面子,争位子无非也只为一口气,现在你已经有面子了,总该收手了吧。况且他们都是这里的客人,客人在主人家里打起来总不见得是件有趣的事。 但偏偏石苍却好像还不打算收手,他的左手捏起了剑诀,这是剑客要使出平生绝学时的前奏,看来若争不回这位子,石苍宁愿去死似的。 但看着这两个宾客在主人家打起来,其余宾客却居然没有一个人来劝架,但他们又不像是幸灾乐祸看热闹的样子,而更多给人一种远远躲开,甚至是兔死狐悲的感觉。 这地方,这夜宴真奇怪。 不过无论其他东西是否奇怪,但石苍的出手却一点也不怪,他就是要杀人的。李慕遥已做好了迎击的准备,既然给了面子,对方都不要,那他只能给石苍痛击了。 这两个剑客的生死一搏,已是箭在弦上。 “庄主到。” 站在门口的两个锦衣少女,突然喊出了这三个字。 她们的声音都很柔美,但偏偏满堂的宾客好像都不想听到这么柔美的声音。 这三个字,好像有着某种魔力。 因为每个人都不知觉低下了头,有的人还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慢慢往后缩,他们就像不希望庄主发现世上居然有自己这个人的存在。 连杀意尽露的石苍都突然停顿了,他的手停了,甚至连呼吸都好像紧张到停止了。 只有李慕遥瞪大眼睛看着门口,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木偶山庄”的晚宴,初生之犊永远都不怕虎。只不过说不定,很快他也会像其他人一样,怕得要命。 十一 木偶的法师 法师笑了,用他那个有点歪的嘴巴笑了。 他的笑是给惊疑的李慕遥?发狂的石苍?还是满堂的宾客? 没有人知道。 也没有人能看出这种笑是悲哀、是讥讽,还是喜悦。 这种笑只能被看出,至少就是一种可怕。 笑有时候也是很可怕的,尤其是这种人在对你笑的时候。 “没有你的位子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总懂得吧,我亲爱的石大掌门。” 他的声音很尖锐,就像铁器在刮着铁器。任何人拥有一把这样的声音,都可以让人发麻,何况还是这样的一个怪人。 石苍没有回答,他紧紧地咬着自己的嘴唇,但头上却显出了筷子般大小的青筋。刚才攻击李慕遥时,他都没有任何紧张,但现在却因为庄主的一句话,好像大祸临头似的。 “不过今天我又多了位贵宾,心情还不错”,法师从桌子的白玉盘上挑了一颗葡萄就扔进了嘴里,“不妨为你破个例,只要你能走出这扇门外,我绝不追你。” 法师说完,还用手指了指门口,好像生怕石苍不知道门口在哪。 但石苍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因为宴客厅就只有一个大门,所有人都是从那里进来的,当然都知道应该从那里出去。 石苍没有回答,他只把嘴唇咬得更紧,但法师好像也没打算真会听到他的回答似的,低头继续吃葡萄了。因为石苍的回答,就是突然冲向门外。 他的身法居然比刚才杀李慕遥时更快,他手中的软剑已化作一片飞虹,剑光护住了他身上的每一处地方,估计连苍蝇都别想飞进这片剑光里面。 李慕遥终于明白了,当年他为何能被称为“杀手中的杀手”。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石苍已冲到了门外。 看来法师真是要兑现诺言,他看来很奇怪,却毕竟还算是个守诺言的人。 李慕遥正打算为石苍舒一口气。虽然刚刚石苍还想杀了他,但他毕竟不愿意看着别人有什么不幸在自己面前发生。他虽然不知道法师究竟想对石苍做什么,但他知道那一定不会是什么好事。不然这一代宗师,也不会像只丧家犬似的逃跑了。 但石苍偏偏不让李慕遥能够完全舒出这一口气。 因为他突然又回来了。 但他并不是整个人回来的,回来的只有很少一部分。 最重要的那部分! 他的头突然从颈上分开,从屋外的走廊上飞了进来,“扑通”一声掉在了地上,一直滚到法师的脚边才停下,金灿灿的地板上顿时就多了一道淋漓的血迹。 石苍的眼睛还睁得很大,不过他脸上倒没有痛苦,也没有失望、更没有惊慌,反而还有兴奋。 他或许以为自己已经能走脱了,所以他的身体还在往前冲,掠前了四五丈后,才突然倒下。 血,慢慢从他的脖子上涌了出来,染红了长廊的地板,而整个走廊上,却是空无一人。 李慕遥刚刚才走过这条走廊,他很确定里面没有可以把人藏起来的地方,并且这条走廊也不像是有什么机关,它就是一条江南大户人家中最普通的走廊,究竟是谁杀了石苍? 是谁把他的头颅砍了下来,送到“法师”的面前? 面对着这惊悚的一幕,屋子里的人却都很平静,有的还在大口大口地喝着酒,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好像他们早就料到石苍绝不可能活着离开似的。 他们是否已司空见惯了这一切,所以不害怕? 但既然这样,他们有的人为何喝了一杯又一杯,却不知道酒杯里早已是空无一物? 李慕遥现在不但吃惊,还觉得有点毛骨悚然。难道门外真有鬼魂,是法师让它们把石苍的人头割下?难道刚才他能够坐着波斯软毯在半空飘着,也是因为有看不见东西在下面托着? 李慕遥不敢再想,却偏偏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 这么一个大人物的头颅,法师却连看都没有再看一眼,却用眼光扫视了众宾客一圈,显然没有人希望被他盯上的,而对此法师也很满意。 但看来总得有人来当那一个不幸的人,不幸被这个怪人盯上的倒霉蛋。 那,是一个穿着紫金色长袍的人。 这个人就坐在李慕遥的对侧,他的身材看来相当的高大,就算坐着还比站在他身后的婢女足足高出半个头。 李慕遥看不清他的样子,因为他一直低着头,李慕遥只看到他的左手紧紧捏着自己的膝盖,还捏得很紧。 他必定也感受到了法师看着他的目光,因为他突然放下了酒杯,放杯的力气实在大了些,让酒水都溅了出来。 法师的歪嘴又笑了,他的眼神中也带着笑。 “雷先生,在吗?”法师终于出声了。 “在。” 紫衣汉子站了起来,他确实比普通人足足高出半个身子,他的脸上长满针般的胡子,一站起来,一身的横肉立刻把宽大的长袍都给塞满了,估计他一手之力,没有千斤,也绝对不会少于八百。 法师又笑了。 冷笑。 谁都会冷笑,谁都试过冷笑,李慕遥也试过。 但他从来都没有听过这样的冷笑。 这笑声真的是冷的,比冰还冷。 因为再冷的冰也只能让人的皮肤受不了,但他的笑声却能够让人心寒,让人在瞬间失去了勇气。 李慕遥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在反胃,在为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反胃。 “雷先生,我一直待你为上宾,但你做的事却不像一个宾客应该做的,至少身为我“木偶山庄”的宾客就绝对不能做。你或许以为我不知道,但你怎么没有想起一句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了。” 法师停了停又道:“可惜你已经做了,我也不想再缠着这么丁点儿的事,但做出这样的事,有什么样的后果,你总该是知道的吧?” “知道。” 法师又笑了一下,“我给你一天的时间准备,够了吧。” “太长了”,紫袍汉子停了停,提高了声调,“给我喝一杯酒的时间就够,只不过我想知道是哪个混球告的密。” 法师点头又摇头,“第一个要求,请自便,第二个请收回。”小說中文網 紫袍汉子扫视在场众人一眼,好像想看出哪个是所谓的告密者,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他倒没有看李慕遥这个新来客,不过李慕遥却在看着他。 喝一杯酒的时间,他们要干什么? 总之李慕遥知道他们一定不是要去拼酒,因为拼酒的人是不会有这种表情。 紫衣汉子的表情,就像是刺秦的荆轲,他既待着几分的骄傲,也带着几分的失落与对人世的留恋。 他拿起了桌前的酒瓶,一仰头,把半壶的酒都灌进了嘴里。 他的胡子都沾满了酒,还在滴着酒,他没有去擦,而是扫视在场众人,一拱手才道:“请各位记住,我不是个死人,至少现在还不是,我叫做雷闪,哪怕以前曾有什么对不起世人的地方,但这几年在这里可也是大彻大悟了,本想为自己为各位做件好事,谁知哪个贪生怕死之辈,非但不敢助我,还告密。” “密”字刚出,他已经把酒瓶摔在了地上。 奔雷手,雷闪。 李慕遥听过这个名字,这也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这个名字在天山南北几乎没有人没有听说过的。 据说三年前,他在天山遇雪崩失踪了。 他的门下,包括他的妻子都对外宣称,雷闪已死,塞外的绝技闪电奔雷手从此就将在江湖上失传了,为此李慕遥也曾经惋惜过,本来他还打算等春暖花开时上天山讨教的。 他怎么也还活在这里? 这些谜题,李慕遥暂时是不知道了,但他也知道一点,那就是这个人绝不是冒牌货。 他肯定就是雷闪。 因为他的出手确实是讯如惊雷,也猛如闪电。 试问世上又有谁不知道闪电究竟有多大的威力? 如果说您真的不知道,不妨妨看看雷闪的出手。 因为他的出手,就是闪电。 在酒瓶被摔碎的瞬间,雷闪已窜到了法师的身前,没有人看得清楚他是怎么奔过去的,就像从来都没有人看见雷电是怎么形成的一样,大家看见的只是它以雷霆万钧之势劈下来的瞬间。用最坚硬的大理石铺砌而成的地板上,已留下五步脚印,一步比一步的深。 最深的那步就留在法师的桌前,那脚足足把大理石踩陷了半寸。这种大理石就算让最有经验的师傅用凿子来凿,也别想轻易凿出一个口子,但雷闪却偏偏把他踩得凹陷了半寸。 他不是故意的,他只不过控制不住外泄的那一份真力。 这就是雷电之威,雷电威力之大大到它自己有时候都没有办法控制住。 雷闪的闪电奔雷手也是一样。 法师的法力就算再大,估计也是没有办法收去闪电的。 但法师却偏偏一点都不怕,他就像是一个绝缘体,因为闪电到了他的头顶,突然都不见了。 雷闪的手本来已形如手刀,直直地劈向法师头上的百会穴。他的手离穴位只有半寸,却突然停了下来。雷闪静止了一瞬,整个身体却突然抖动了起来,他的喉咙发出“嗯、嗯”的声音,他像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把那只刚才还如闪电般的手勉强拉回来,他的手掐在自己脖子上,全身突然一阵痉挛,整个人就浮起来了。 满堂的宾客都只看到雷闪的后背,那个因为痛苦已经完全扭曲了的后背。 但李慕遥知道雷闪的表情必定很可怕,比石苍死的时候还可怕,石苍滚进来的人头,只不过瞪大了眼,但雷闪的眼中了,除了惊讶,必定还有恐惧、还有世上所有最令人恐惧的表情。 雷闪的身体还在晃动,直到他再一次剧烈地抽搐后,才在半空完全停住了。 他的身体居然悬在了半空。 难道上面有吊着他的东西? 难道下面有托着他的东西? 但偏偏看起来就是什么都没有。 绝对没有。 李慕遥还不是个瞎子,要吊起一个这样的汉子,需要多粗的麻绳,他没有可能看不见。 但他就是什么都没有看见。 法师叹了口气,缓缓伸出了手。 这是李慕遥第一次看见他的手,世上最可怕的手之一。 这只手却很干净,也很枯瘦,但每只手指上都戴着一只大得夸张的戒指。 五枚戒指,五枚闪闪发光的宝石戒指。 有的样式李慕遥连见都没有见过,估计若非异域传来,就必定是难得一见的奇珍。但这些宝石已经引不起李慕遥一点的兴趣,因为比起这只手上的魔力,那些宝石立刻就失去了所有的光辉。其实这样的装扮倒真是不伦不类,明显是想摆阔,却搞得俗透,只不过看到这一连串的事后,谁还敢想法师是个俗人? 法师伸出手,当然不是要为雷闪的死擦自己的眼泪,他是从来不流泪的,他也不是要为雷闪合上还睁得可怕的眼睛。 他伸出手只不过为了拿起桌前的酒杯。 他呷了半口酒,就把剩余的酒倒在桌前,像是送别死去的雷闪。 雷闪的尸体也突然从半空中掉了下来,软软地躺在了地上。 两个庄丁上来把雷闪抬了下去,厅堂里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没有人看见他死了,也没有人看见过他曾经在这里活过。 因为他正如石苍一样,本就应该已经死了。 一个死人再死一次,谁都不会太在意的。 大家看来的确不太在意。但李慕遥看到大家的手都在发抖,藏在桌子底下发抖,他知道这些人未必就那么怕死,但他们怕像雷闪一样死得不明不白,死得那么难看。 李慕遥居然也像他们一样在大口大口地喝着酒,若不是喝着酒说不定他已经反胃,已经在呕吐。 但很快他也像雷闪一样,把酒杯放下了。 因为他发现法师正在看着他。 十二 美丽的玩物 在座的众人,看来没有谁愿意被法师盯上的,显然被他盯上就不会有什么好事,雷闪和石苍就是活生生的样板。 但李慕遥现在就被法师盯着,他虽然也不愿意,但他也不害怕,既因为他心中无鬼,也因为法师看他时的目光,并没有看石苍时的恶毒和对着雷闪时的必欲杀之而后快。 “来,我给各位介绍一下”,法师用手指着李慕遥,“这位就是曾经的武林后起之秀‘一剑东流’李慕遥,李少侠,大家别看他年轻,我想在座中,武功能与他相提并论的,不到五位。” 这听起来像是夸奖话,但李慕遥并不高兴,而且吸引他的倒是其中的三个字。 曾经的? 难道他现在已经不是李少侠,是李老侠? 这话好像有什么玄机似的,李慕遥渐渐明白法师的意思了,“曾经的李慕遥”,是否他现在也已经成了“死人”,难道一进了这庄园无论是谁都立刻成了死人,必须与过去划清界限? 法师一挥手,他桌上的一只葡萄酒杯就被送了过来。 就像是被婢女用托盘托着送过来的,但偏偏这只酒杯的下面既没有托盘,更加没有婢女的手。 酒杯就像雷闪一样也是悬空的,它就这样定在了李慕遥的前面。 面对送过来的酒杯,李慕遥犹豫了一下。 就算面对着炸药,他也未必会犹豫。 但这只酒杯却好像比炸药还可怕得多。 因为它是法师送过来的,以一种没有人看得懂,甚至想都想不明白的方式送过来的。 法师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可以玩出什么样的把戏。 看了刚才的两幕,谁还不知道? 李慕遥既不想接,但也不可以还回去,把主人送过来的酒还回去可是一件非常没有礼貌的事,李慕遥不做这种事,对于送到嘴边的酒,他也从来都不会拒绝的,所以他伸手拿住了酒杯。 杯下没有托盘,杯下什么都没有,李慕遥感到非常的清楚,只要他一松开手,这只葡萄酒杯就会掉在地上,摔个粉碎。 刚才是什么送它过来的? 他不再想了,也没有法子可以想了。 杯中装满了鲜红色的葡萄酒,比沾在地上石苍流出来的血更加的鲜红,李慕遥看着倒影在小小酒杯中,自己那张也变成红色的模糊脸孔,本来还很放松的心情,也有些紧了起来。 但既然接过了酒杯,这酒还是得喝的。而且它确实是用最好的葡萄酿造出来的葡萄酒,李慕遥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的葡萄酒。他虽然是个四海漂泊的人,却也喝过不少好酒。 因为当他想喝酒时,他会去“借”。 对于他来说“借酒”与“偷酒”的意思是一样的。 但他从来不偷穷人的酒,他也不偷富人的酒。 他只偷一处的酒,专供皇宫宴席的御用酒窖里的酒。 因为那里有世上最好的酒,更因为他认为一边冒险,一边喝酒,那才是真正的喝酒。 在里面他也喝过很多葡萄酒,却也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的,估计应该是异域传来的稀有物。 但这么好的酒,现在喝起来却像是药。 苦药。 往往说良药苦口,但不幸的是苦口的未必就是良药。 粪便也很苦口,难道粪也是良药? 可悲的是,现在喝着这杯酒的感觉,渐渐令人觉得还难受过尝粪便。 因为吃了粪便,大不了胃口难受,大不了一两天之内没有人愿意与你说话而已。 但喝完这杯酒之后,会有什么事发生。 谁知道。 至少李慕遥就不知道,他只知道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知道这夜宴会怎么发展下去的也只有法师,因为他就是这里的主宰者,也或许连法师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他本就是个任意妄为的人。 法师突然笑了,用他的歪嘴在大笑,“李少侠果然是一个豪气的人。” 喝一杯小小的酒就被称为豪气,在以前李慕遥可是必定也会大笑的。但现在他笑不出来,因为喝这样的一杯酒,不但需要豪气。 更加需要勇气。 在不知不觉间,他这样的人,居然也被法师的怪异和恐怖压得心气全没了似的。李慕遥不怕死,千刀万剐也不怕,但他也有发抖的时候。 现在他就越发感到心寒,虽然实际上什么不幸的都还没有发生在他身上,但他也不知道为何脑海里,总是出现石苍和雷闪的死状。 法师又笑了,他用尖锐的声音说道:“今天本人得了两件稀世奇珍,哪位有兴趣的,尽管可以拿去。” 说完,他拍了拍手。 珍宝立刻就被锦衣华服的婢女给带了上来。 大多数人本来都是低着头的,尤其是法师介绍李慕遥的时候,他们就低得更低,好像生怕这李慕遥会有什么麻烦牵扯到自己身上来一样。 但听说有珍宝,大多数人又都抬起了头,这些人看来都是有身份,什么珍宝会没有见过,能让他们都心动,想必他们早已了解法师的珍宝,必然是真的价值连城。 果然,所有人的眼睛都换了一种颜色。 因为珍宝自己在走着,因为这一件稀世珍宝,是一个人。 一个女人。 女人确实是珍宝,因为有的女子可以倾国倾城,试问世上能够倾国倾城的珠宝,又有多少? 她虽然还保持着优雅的姿态,还保持着一个淑女应该有的步调。 但谁都看得出,她的脸色已经发白了。 没有人会嘲笑她的。 因为无论谁看到刚才那几幕,脸都必定是白的,没有尿裤子已经很不错了,何况一进来,就发现自己注视在这么多双神色各异,但都带着一种让人不安感的目光下。 但苍白的脸色丝毫没有影响它的风姿,她明明是被两名婢女带进来的,但却让人感觉到是两名婢女跟着她的样子。 主角就永远都是主角,出场的先后并不会影响她的地位。 就如同人生一样,是金子就总有机会发光的。 满座的宾客对于进来的女子本来都没有什么兴趣,在这里他们早就见惯了女子,那些婢女们都是些风姿卓越的女子,可惜在这里,绝代的佳人都很难让他们提起一丝的兴趣。 “死人”对什么都不会有兴趣的。 他们既提不起兴趣,更加不敢提起兴趣。 因为这里是法师的山庄。 而他们只是他的“木偶”。 木偶又岂会有凡心? 他们也大都早就过了会为一个女人就拼命的岁月,但看见这个女子走进来,他们的眼睛都有了一种奇异的光,一种在这些“死人”身上早就应该被磨掉的光。 “谁若敢聚她,她就是谁的妻子。” 这是法师说的话。 他虽然可怕,但从来都是言出必行的。 所以不少人眼中都顿时闪起了欲望,这一瞬间他们都不再是“死人”,至少他们的心还没有死。毕竟在这里的日子实在是太难熬,而法师可从来不会这么送‘福利’的,无论他抱的是什么动机,但这总会引起一些人的兴趣。 但李慕遥却突然站了起来。 “大家不用争了,因为他是我的妻子,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也会被请来做客,但若谁对她有非分之想,我只能让他血溅此地,刚才我有十足把握砍杀石苍,只不过我不想扫主人家的性,若现在谁想试试,我就不客气了!” 李慕遥突然说出这样的话,连兰莹都惊讶不已,而且他什么时候多了妻子的? 明明就没有啊! 十三 天外三魔 妻子? 这个女子居然是李慕遥的妻子? 但实际上他从来都没有妻子啊。 他身旁确实有过红颜知己,也有过红颜祸水,但妻子这两个字却显然比这些东西还要厚重得多。 所以他以前没有妻子,现在也没有,以后是否会有了? 谁知道呢,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他这种人,或者本就不是很适合娶妻子。但他却突然跳起来说一个漂亮的女子是自己的妻子,这看来根本就是耍流氓。 但估计世上还没有谁耍流氓,却像他现在一样,满脸严肃。他就像是刚刚做了一件很对的事,原来他不耍流氓才是错的。 奇怪的是这个女子居然并没有反驳,她细长的眉毛只是蹙了一下,那双情感丰富的眼波已经看着李慕遥。因为她认识他,她见过他,她甚至还敢说自己有一点了解他。但她又可以说完全不认识他,因为她连他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都不知道?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们见过,就在雁荡山上,就在众匪的巢穴里面。 她忘不了他的笛声,虽然他现在没有拿着玉笛,但当看见他的第一眼时,她就想起了那笛声,悠扬的笛声就像是永远在他身边一样,无论他到哪里都有那种独特的笛声似的。 女子惊愕之间,法师笑了,他又把一颗葡萄扔进了嘴里,“夏姑娘,原来你是这位李少侠的妻子啊?失敬、失敬。淫人妻子的事,我是从来都不干的。” 这女子赫然就是御妹夏晴柔。 她本来是有些惊慌,但当看到李慕遥时,虽然也有过震惊,但立刻涌起的却更多是喜悦。可惜她荡着涟漪般的眼波却被法师那可怕的眼神给碰碎了。 看到夏晴柔情不自禁低下了头,法师倒是呵呵笑了起来,“我就是木偶山庄的主人,法师。夏姑娘不是一直在找我,在找木偶山庄?现在我恭恭敬敬可把你请来了,怎么见到了我,却又一句话都不说了?难道是我不够帅,还是这里不是你想像中的世外桃源?” 他的笑声还是那么的尖锐,那么的锋利,就像是要把人的神经都给割断似的。 夏晴柔也是出了名大胆子的了,但现在居然也说不出一句话。 李慕遥本想替她解围的,但一个坐在东侧的白须老者却忽然冷笑了一声,“李少侠刚才说这位小姐是你的妻子,不知阁下能否拿出证据,她怎么就是你的妻子了?老夫倒觉得你们是在撒谎!” 这人的胆子倒是不少,居然敢打乱法师的话,不过李慕遥早注意到,其实厅中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害怕法师,有些人还是比较镇定的,而这个老者就是其中之一。 这人胆大倒不奇怪,李慕遥早就认出他是谁了,毕竟这人本就已狂傲毒辣著称,法师能够把他镇住,让他乖乖在这里喝一杯酒已是很难得的事。 若平时在任何地方见到这个人,李慕遥可能都要揉一揉自己的眼睛。 但在木偶山庄,看来就不需要了。 因为经过刚才的连串变故后,李慕遥也已经接受,那就是任何事发生在这里都是很正常的,在木偶山庄内发生的事,若不稀奇,才是不正常。 所以李慕遥干脆不回答,只喝了一口酒,这个老者虽然眼神摄人,话风犀利,但被法师看过以后,李慕遥可不会害怕再被这厅里的盯上了。 屋内静了好一回,大家都以为李慕遥不敢回答时,他却又喝了一口酒才毫不在意地道:“原来是在白山黑水,顶顶有名“天外四魔”锋克阳,锋老前辈。” 听到这个名字,夏晴柔的脸色倒变了。 锋克阳,人称天外三魔,说他是三魔,并不是他有三个人,“三魔”只是一个人。只因为人们都说这个人是“毒魔、恶魔和疯魔”。说他疯,是因为他做事从来都不按常理出牌,说他恶,因为他可以为了一条小村庄的一个小孩子,无意中说了他一句不好听的话,就把整个村庄移为白地。 但他真正厉害的,还是一个“毒”字。 关外的毒魔! 他的毒功,据说从来没有人曾经练成过,因为这种武功是锋克阳集天下毒功之大成而创造出来的。为了练成这种武功,他曾经把自己与一条足足有三丈长的“七步倒”巨蟒,关在一间铁房子内。毒蛇咬他一口,他就咬回毒蛇一口。三天后,门开了,他的弟子看到他满身是血,拖着已经死去的毒蛇,一拐一拐地走了出来。这还不算厉害,他还有一间毒蜂室,里面有成千上万只他从世界各地收集来的毒蜂,他就在里面静坐着,一坐就是半天,让无数受惊后的毒蜂疯狂地咬他,到了最后毒蜂见到他都远远地躲开。 因为它的皮肉,已比毒蜂更毒。 所以他练成了内功“千般怪毒“,所以他有一双怪手,“毒手钻心”,加上一副蛇蝎般的心肠,武林人士闻之焉能不色变?” “我是三魔,又何来四魔?”,锋克阳瞪着李慕遥。 李慕遥还是那样地毫不在意,慢慢摇了摇头才道:“不对,前辈是四魔。“毒魔、恶魔、疯魔”,还有一个“色魔”。要别人证明给你看他们是夫妻,不是色魔,是什么了?况且能证明自己是夫妻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夫妻了。” 听到别人说自己是色魔,锋克阳的脸色倒还没变。但听到李慕遥的最后一句话时,他的脸色却完全变青了。因为整个江湖之上,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妻子“赤艳仙子”就是别人的“地下妻子”,据说正是在她当别人“妻子”的时候,被锋克阳当场抓住,顿时来了个“毒手穿心”。 “小子······”,锋克阳一晃身,就来到李慕遥的面前。李慕遥平时是很少主动跟别人动手的,但这一次是个例外。不待锋克阳的话说完,他双手一推,满桌的酒菜就连着桌子重重地撞向了这个关外毒魔。 李慕遥本也不想动手,但他确实没有办法了,为了保护她,他绝无选择,只能先动手了。 毕竟他已经看出这满屋子的人都非寻常人,更可怕的是这满屋子的人,至少一半以上都对夏晴柔好像不怀好意。 如果他现在打倒了毒魔锋克阳,就绝对不会再有人怀疑她不是自己的妻子。因为没有人会为了一个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的女人,跟毒魔拼命,就算他们怀疑,看到连毒魔都被打倒了,也不会出手了。 因为女孩子常有,但命就只有一条。 所以李慕遥要赶在其他人介入前,先打倒毒魔,立个下马威。 锋克阳显然也是早准备好动手的了,袖袍一挥,木桌当场就被击碎,李慕遥与锋克阳各扯下了一条桌子的脚。 两人扯下来的木条,无论大小、还是长度都非常的接近。但在他们两人的手上,这两样本来一模一样的东西,居然成了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李慕遥手上的看来像是一把剑,这把剑灵动、飘逸,还相当的细长。 锋克阳手上的却是一根怪杖,就像是他成名的武器千蛇杖,这跟杖凶狠、毒辣,招招刚猛。 这两料木条唯一的相同之处,只剩下它们居然都比钢条还坚固。两根木条,已经碰触了数十下,非但没有断裂,甚至连木屑都没有掉下来。 两根松木条的碰撞,还激起了串串的火花。 不停地发出“叮、叮、叮”像是银针落地的声音。 在场很多人都在往两头缩,没有人愿意被卷入这场争斗中,或许他们刚才还有争夺美人的心,但看到这两人的能耐后,现在就什么情欲都化作后背的冷汗了。 因为他们自认绝对没有这种可以化软木为铁的功力,这等于连交手的资格都没有了。 李慕遥的剑法并没有门派,若他的剑法有门派,锋克阳一定已经看出来了。因为在对付他的时候,谁都不能还藏着一招半式,若不使出平生最熟悉、最厉害的功夫,就必死在他的千蛇杖之下。 李慕遥的剑法,当然没有门派,他甚至连师傅都没有。 他的剑招,每一招、每一式,哪怕一个最简简单单的马步,都是他自己学来的。在和各式各样的人不断交手中学来的。 他必须学,还必须学得不错,否则他早就死了。 小时候,他的“爷爷”就让他跟各种各样的人过招。 刚开始时,他往往会被打个半死,在船上那个所谓药房里一趟就是半个月,但越到后来,他躺的时间越少,躺得开始换成了别人。 点、刺、削、挑,他的每一剑都很简单,但灵巧却潇洒。 他的剑招并不繁琐,也没有任何花式可言。 但他的剑法却很好看,也很值得学剑的人细细去看。因为最简单的剑法,到了他的手上,看起来还是那么的简单,但一使出来就立刻让人知道不简单了。 因为他轻轻的一剑,却可以破掉对方最复杂的攻势。 对方千变万化才形成的攻势,却经不住他轻轻地一拨。千蛇杖已攻出了数十计猛招,但李慕遥的剑却像是每一下都打在蛇的七寸上面,让他无功而返。看起来是锋克阳占了上风,但这样打下去,就像李慕遥赢不了他,这个天外三魔,也必将力尽而败。 剑不及刀的刚猛,剑也不如匕首、判官笔这些短小武器那么灵巧,简洁却有效,这才是剑的精髓。 内堂里的人都在倒抽了一口冷气,这少年年纪轻轻,武功却如此了得,更可怕的是他临敌的经验,居然不输于名宿锋克阳。 好一个引蛇出洞的战略,若是其他人,估计早败了。 可惜李慕遥今天对上的也绝不是一个常人,至少他的武功就不能以常理来考虑。“千蛇杖”突然一个银蛇摆尾,摆脱了李慕遥“长剑”的牵引,带着破风之声,猛扫向李慕遥的头顶。 没想到这根木头,到了锋克阳手中真的成了一条蛇,一条活生生的毒蛇。本来硬梆梆的木头,居然像蛇那么柔软,像蛇一样缠在了李慕遥的脖子上。 “蛇头”离他颈上的大动脉还不及半寸,他已经没有时间回“剑”自救了。 他看来必被咬中无疑。 若被‘咬’中,那就得立刻去见阎罗王了,夏晴柔时刻注意这战局的变化,他虽然也没有能耐插手这一战,但要看懂的能耐还是有的,他本来还在为李慕遥窃喜,却想不到突然就急转直下。 不过夏晴柔倒不会喊出声音,因为那会干扰李慕遥,但她的心却已经提到喉咙那,只不过那颗心立刻又能落回原位了。 因为“蛇”却突然碎了,这条刚才还硬如钢条的木条,居然完完全全碎成了粉末。锋克阳已经来不及吃惊,因为李慕遥已迅速刺出了两剑。 灵动、快捷、准确的两剑。 他不是来不及回剑自救,而是根本就从来都没有打算过要回剑,他有把握蛇咬不到他的。因为他早预防着锋克阳会有这么一着,脖子上早留有余劲,冷不防震碎了木条。 不过一着得手,不见得下着也会成功,至少李慕遥满怀信心的这两剑也没有刺中。 因为他的木棍也碎了,锋克阳双手突然如龙爪般抓了过来,他的木棍本来也是硬如钢条的,但现在也已成了粉末。 难怪这个人被称为天外三魔,他厉害的不仅仅是手上的功夫,更加有应变之快。 锋克阳的脸色本来还是日光晒出来的黝黑色,但现在却开始泛起了一阵淡青色,手掌上也是这种颜色,他接近墨绿色的手心,散发出一阵淡淡的腥臭之气。 千蛇杖法虽然厉害,但他的杀手锏却是“毒手穿心”。 只不过他没想到,对付这个少年居然就要用到“毒手”,何况就算用上“毒手”,他也没有获胜的把握。 但他已经没有退路了,自己若连这个少年都拿不下,估计木偶山庄里,也就没有了自己的位置。 若刚才锋克阳的怪杖是一条毒蛇,那么一双毒手就如一只猛虎。 抓、扑、咬、撕,几乎你能够想象出来的招式,他都能够使出,但他更多的招式是你绝对想象不出来的。 李慕遥居然没有机会反击,他只能连续地闪避,按照刚才的比试,他还是有把握可以避开对方的毒手,但当他避到第四下时,却居然已经避不开了。 他的左肩差点就被锋克阳一手抓住,好在他还闪得很快。 长衫被撕掉了一角,露出了肩膀上的皮肉,没有抓破他的皮肤,只是轻轻地碰了一下,肉上已经像被灼伤一样红肿了起来。 锋克阳怪笑一声,探身再次进招。 他的出手其实没有变快,只不过是李慕遥变慢了,越来越慢。因为锋克阳的毒手散发出来的毒气,可以使人的神经麻木。 李慕遥以为自己能够避开,但他的判断错了。 他好像已经能够看到锋克阳对他穿心的一幕,只不过锋克阳也有错的地方,那就是他以为自己是稳胜了,却没料到自己杀死李慕遥的瞬间,李慕遥也将以指代剑刺进他的咽喉里。 “两位打够了吗?” 法师突然说话了,若说这里有一个人敢出来制止这场打斗的,那一定就是他。 因为他根本不用出手,说一句话就够了。小說中文網 因为他一说话,大家都情不自禁想起刚才石苍与雷闪的死。 锋克阳哼了一声,本来还杀气腾腾的关外毒魔,居然就乖乖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李慕遥躬了躬身,向法师表示歉意,毕竟他是这里的主人,自己也是被这山庄的人救回来的,客人在主人家里撒野,无论怎么说都是不对的。 “李少侠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有话好说,怎么可以跟我的客人打起来了?”,法师停了停又道:“我罚你陪酒一杯。” 说完,一杯酒已送到了李慕遥的面前。 李慕遥仰头一饮而尽。 “不过锋先生,既然李公子说这位姑娘是他的妻子,你说没有凭证,你就更加不对。这不明摆着的,这位姑娘自己都没有说不是,难道世上会有哪个大姑娘,凭空跑个人出来说是自己的丈夫,还不反驳的。今晚他们久别重逢,正好夫妻聚聚,你难道是成心拆散人家,还是成心在我的山庄捣乱?”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法师突然瞪大了眼睛盯着锋克阳。 锋克阳本已坐下,现在却不知不觉站了起来,“你······” 他的“你”字还没有说完,脸色却变了,突然用左手抓住自己的右手手腕,两只手上的淡青色此时已经变成了青黑色,手上一条条青颈凸了起来。 法师冷冷一笑,“至少你也给李公子赔个不是嘛。” 他的话才刚说完,杀人不眨眼的天外三魔,就突然像是成了个听话的小孩子,连续用重手在自己的脸上扇了六巴掌。 毒手抓破了他的脸皮,伤口处流出的不是血,而是紫黄色的液体,锋克阳连惨叫都来不及,就已经仰面倒下。 想不到令天下人闻风丧胆的一双毒手,最后杀死的人竟然是他自己。 他并不想杀死自己的。因为当他倒下,左手放开右手时,他的右手变形软了下来,他原来已经生生折断了自己的右手,却还是没有办法阻止这只右手连续扇了自己六巴掌。 夏晴柔情不自禁缩到了李慕遥的身后,她再大胆,也已经忍受不了这么恐怖的一幕。 这已经是第三幕了。 锋克阳也像雷闪一样被抬了下去,屋子内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这仍然是好客的庄主,与尊贵的客人们一场盛大的晚宴。 而第二件宝物已被拿上来了。 十四 神锋若水 不像夏晴柔,这第二件宝物倒不会自己走路,不过它也经过了很多路。 因为这件宝物是常常带戴在人身上的,戴着它的人不是驾驭千军万马的不世枭雄,就是名动一时的恶徒或豪杰。 因为它是一把剑。 剑被斜放在一个红托盘上,被一个婢女恭恭敬敬地托着上来。 “白先生,不知你认为世上最传奇的是什么剑?”,法师转头向一个白衣老者问道。 白衣老者略为想了想,“应该是被封印在名剑峰上的“魔剑”,据说当年女娲炼石补天,余下了一快陨石,后被铸成了此剑。此剑虽非凡物,却天生带着被遗弃的痛苦,所以容易导人入魔。两百年前名剑山庄的庄主易啸天,集天下最强的一百名剑手之力,才把它封印在名剑峰上。据说它吸天地之灵气,越发变得锐不可当,但被封印之苦,也让它变得更是暴戾,所以才被称为魔剑。” 法师叹了口气,“是仙是魔,仅在一念之间,又岂在于剑? 白衣老者早看着托盘上的剑,“但庄主的奇珍,应该不是魔剑吧?据说魔剑已被一个叫做易天行的取走了。” “这不是魔剑,那把剑我也见过······,不过白先生久居此地,还对世情这么了解,真是佩服,毕竟这魔剑被取走不是太久远的事”,法师的话好像让白衣老者有些不知所措,难道住在木偶山庄里,连知道外界的信息都是不允许的? 好在法师倒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追究下去,他只静静地看着那把剑,忽然就不停地摇头,他眼中的狂意都消失了,居然还闪过了一丝的失望。 “是不及魔剑了,不过纵然不及,但它也是一把奇剑。它与魔剑可谓师出同门,只不过它是炼完魔剑后的残料,后被一技术高超,却不想留名的铸剑大师发现,后铸成此剑。” “它的名字,“若水”,剑身上就刻着六个字:剑藏锋,心若水”,法师的声音少有地平静,至少李慕遥听他说了这么久话,就数现在最平静了,看来对于兵器,他也有一份特别的感情。 武林豪侠多半会对奇兵利器感兴趣,在座的不乏这样的豪侠,但法师已说了这么多,但他们却居然连一丝热情都没有敢露出来,说不定是被第一件奇珍引发的血案所愣住了吧。法师扫视了众人一眼,才冷冷道:“不知哪位愿意替我试用一下这把剑,谁敢用,剑就是他的了。” 整个大厅内鸦雀无声。 法师的礼物不是易拿的,大家都有点明白法师的用意了,或许真正引蛇出洞的就是他?谁还有豪情壮志,谁就得死? 毕竟锋克阳的结局,大家还没有看到吗? 法师等了一回,叹了口气,“看来各位真的成了死人。” 他拍了拍手,门外走进了一个大汉。 不,应该说是一个巨汉。足足有两丈高,一身比石头还硬的黑肉,他自然而然垂下的双臂上,也可以凸起了一块又一块的肌肉。 他手上还拿着一把刀,一把关刀。这把刀看起来足足有七、八十斤重,但在这个巨人手里,却像是一把玩具。 但这把刀却令人敬畏,不知为何这把刀一出现,每个人都不知觉地抬起了头,用眼光看着那已经有一个缺口的刀锋。 “试剑,当然就得用天下间最霸道、最厉害、最传奇的刀。试问世上又有哪把刀有名得过偃月刀?”,法师也不知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向大家诉说这把刀的来历。 “这把据说就是当年关帝的刀。” 巨汉、宝刀,加上千斤之力和一声能够把人吓破胆的怒喝。 这一击之威已绝非常人能够想象的。 因为若用常人能够想象的打击,就绝对试不出这把剑是否绝世神锋。 一记清响,震耳欲聋,连桌上的酒杯好像都被震得弹起来似的。 电光火石之间,青龙偃月刀已砍在若水剑的剑刃之上。 没有火花、也没有断裂,刀没有把剑给砍断,剑也没有把刀锋给削去,但刀光已经消失,汉子的力气也已经用尽。 刀就像是砍进了水里一样。 “鹅毛浮不起,芦花定底沉”,李慕遥不知觉就想起了这样的诗句。 若水剑微微弯曲,用一道柔美的弧线承受了千斤之力,力到尽时,剑身就突然弹直了,握刀的大汉看来就算是十个人都推不到的,居然也承受不了这一反弹之力,整个人摔了出去。 “好、好”,法师连连喊了两个好字,手也不知觉拍了起来,那样子就如同顽童看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 屋内的不少人本还在抑制着自己的兴趣和欲望,现在看到这一幕,那些疲惫和害怕的眼神都渐渐被消解了,而变换成一种也不知该说是贪婪还是渴求的目光。 “白先生”,法师又问那个老者,“你一生相剑无数,何谓好剑了?” “俗人皆以为剑越是削铁如泥,威力就越大,自然就越好,其实这都是俗见”,老者说话时,那两天条如剑般长眉毛都在动,“因为利剑未必就一定是好剑,好剑也不见的一定就要是利剑。剑是用来对付敌人的,真正的好剑该能够配合用剑之人,使他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这样的剑才是真正的名剑。这就是神锋和利器的区别,至少老朽是这么看的。” 法师的脸上已没有之前的狂傲和讥讽之色,想了想才点了点头。 就在大家觉得这厅堂里的气氛有所和缓时,却横生枝节冒出了一个搅局者。一个锦衣少年,忽然就从桌子上跌跌撞撞摔了出来,他的脚步已经不稳,就像是喝醉酒一样。 “哦,难道你要替我试剑?”,法师颇诡异地盯着他。 “给,快给我”,这个少年像是完全听不见法师的话,只不停地喊着,也不知想要什么,只不过众人都忌惮于法师,哪敢这样撒野,但这少年却好像完全不怕了一样。 法师的脸色一沉,“只能两天给一次,不是给过你了?我是绝对不会再给多的,你就敖到明天吧,当然要看你的命够不够硬了。”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法师瞳孔突然在收缩。因为这个少年一个箭步就冲了出来,顺势抢走了托盘之上的若水剑。 他本来是一幅苛求的可怜相,估计若法师肯给他想要的,就算是叫他装成狗围着宴席厅跳一圈,他都愿意,但当他听到没有时,他就完全变了,像是发了疯一样,但他的脚步之敏捷却不是任何一个疯子能够做到的。 他的脚步本来已乱,现在却迅即得难以想象。 他不但抢了剑,还已闪到了兰莹的身后。兰莹本来站在法师的身边,实在料不到这人会忽然冲向自己。后心冷不防被重重地推了一下,当场就失了重心。少年控制着兰莹背上的要穴,让她无法脱身,就把她作为自己的盾牌,然后用这面肉盾直接撞向法师,那个少年则一剑直直刺向兰莹的后心。 这几下攻势简洁,快速,更可怕的是他的盘算之深。 这人显然是害怕法师的“法术”,但他估计若看不见自己,就什么法术都没有办法施展了,所以他早准备好以兰莹为掩护,要一剑把兰莹和法师同时刺死。 而且他也知道法师未必愿意伤到兰莹,不然他可以先杀兰莹,再杀自己的,但只要他顾忌这个女人,出手有所迟缓,这闪电般的一剑就可以把他们都当场刺死。 不出这少年所料,看到兰莹撞上来,法师果然慢了一下,要杀这少年,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毕竟这人的武功远在雷闪和石苍之下,但要杀这少年,他就必须先伤了兰莹。 就这么一刹犹豫,剑已入骨。 若水剑刺入骨头的那一刻,居然并不令人觉得疼痛,只觉得一阵的冰凉。 受伤的居然不是兰莹,也不是法师,而是李慕遥。 若水剑已刺在了他的肩上,在剑锋离兰莹后心还有半寸的时候,李慕遥忽然撞了过来,先是用自己的肩膀撞开了兰莹,然后剑就顺势刺中了他。 不过这一剑倒要不了李慕遥的命,所以他一反手已切中了少年的手腕,少年忍着痛,转身就想跑。 此时法师大喝了一声,须发皆树起来似的,他刚才一直都在笑,哪怕杀雷闪与石苍时,他都在笑。就像是他从来都没有真的怒过,他杀人并不因为怒一样。 但现在他真的怒了,歪嘴抖动了一下,这个锦衣少年居然在半空中,就被停住了,然后整个人就活生生被撕开了五份,血溅了一地,还喷洒出无数难看的东西,溅到了不少宾客的身上。 终于有人忍不住惊叫或是呕吐了起来,本来由于压抑而显得很有秩序的厅堂终归是乱了。 法师扫视着厅中的混乱,脸上居然闪过了一丝的疲惫,他一挥手,对兰莹道:“宴席也够了,替我送客吧。” 这高朋满座之地,很快就完全静了下去,只因为主人的兴致突然没了。 他看来不是很喜欢玩弄着众人,为何突然就意兴阑珊,是因为少年的出手扫了他的兴,还是因为李慕遥相救兰莹? 不知不觉间,夜已更深了,大厅内的灯几乎都被吹熄了,只剩下几盏发着微弱的光。 宾客散尽的宴客厅,总有说不尽的萧条,或许正如人一样,有时风流了多久,就得受多久的罪过。 宴客厅里倒还剩下一个人。 法师还坐在主人的位子上,看了若水剑一遍又一遍,用手不停地抚摸着剑锋,他既在看剑,更在想着白衣老者的话。除了他以外,刚才的厅堂之内已又有多少人能够听懂那话里的深意? 有,还有的。 至少法师认为有,肯定会有一个,他的嘴角不知觉狞笑了起来,“那个姓李的。” 厢房,还是那件厢房,还是那些木偶。 不过今天早上还只有李慕遥一个人,但现在已经有两个了。因为她们是“夫妻”,法师身为一个贴心的主人,当然得安排他们住在一起了。他们现在也只能住在一起,在这个诡秘的山庄里,多个照应总是件好事,至少让她一个人呆着,李慕遥不放心。况且他也不敢被法师知道自己骗了他,因为这种人,谁敢欺骗他?至少谁敢让他知道自己骗了他。 厢房内已是一片漆黑,他们是开灯也不是,关灯也不是,不过在两难之下,关灯睡觉既更合乎常理,而且可以让李慕遥看不到夏晴柔尴尬时的样子。 李慕遥已用自己的被子把那具最大的木偶包了起来,“你是想抱着我来睡了,还是抱着它睡了?” 夏晴柔眨了眨眼睛,“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自己睡。” “若让外人看到床上只有你一个人就不好了,这里的人都绝不简单,而且有些人的心肠还很黑,这才够麻烦。我看有些人会无事生非的。” 夏晴柔明白李慕遥的意思了,不过想到就寝时说不定也有人在偷窥,她心里是万般别扭,“如果我说想抱着人偶了?那你怎办,这里可只有一张床。” 李慕遥指了指床边的大衣柜。 “你要睡在里面”,夏晴柔瞪大了眼睛。 李慕遥已打开了柜门,“这里面也很不错,至少不会把人闷死就得,我一条绳子已经可以睡一晚了。看你也是江湖儿女,不是寻常人家的女子,怎么对睡这么讲究?” “我这哪里是讲究,只是不想睡些奇怪的地方”,夏晴柔咩了咩嘴,“对了,跟锋克阳交手时你怕吗?” 问这个问题时,夏晴柔是很希望看到李慕遥的表情,可惜屋里实在是太黑了。 “是有些怕,不过我更怕你落到他的手里,虽然我也说不出是为了什么”,李慕遥转过头,其实屋里黑乎乎的,夏晴柔也看不清他的脸,他本不用躲避,“或者因为我们是相识,更是朋友吧。好了,别说话,被人听见就麻烦了,你,还是快睡吧。” 屋中很快陷入了一片寂静,李慕遥已藏进柜子里,不羁的他却好像有些怕与夏晴柔说话。夏晴柔倒还想和他说话的,但话到嘴边,又改变了主意,他开始有些也不只是紧张还是兴奋的,但人一旦放松下来,还是很快就睡得很沉了。毕竟今天她的确受惊太多,但更因为不知道为何在这里,在这张陌生的床上,她这个最怕睡陌生地方的人,却睡得就是特别的安稳。 五天,转眼已是五天。每一天夏晴柔都寸步不离,留在房内,李慕遥却是另一个极端,天刚亮,就不见了,每一天都只会到了晚饭时间才回来。他们再也没有见过法师,也没有再碰上其他人,或者是因为这个庄园实在是太大了,也或许是因为其他人也像夏晴柔一样,一步都不愿意离开房子。 因为若离开了屋子,或许就再也回不来了。 又已是晚饭的时间,李慕遥已走到了厢房的门口。 屋内还是像往常一样飘着香气,这古怪的主人,至少在饮食上从来都不会怠慢客人的,李慕遥老远就闻到了太湖的河鲜香味。他也打算像往常一样推开了厢房的门,他还是准备像平时那样的有胃口。 这两天他已经调查到了很多事,看来要离开这里的确不容易,因为这栋庄园就像是受了诅咒一样的,但也不见得就真的完全没有办法。 毕竟在李慕遥的眼中,什么事都总是有希望的。正如在这座诡秘的庄园里,不是每天都还有着诱人的阳光。 但当他推开门的那一刻,他的胃口、他的心情全都没有了,阳光明媚也顿时 桌子上还是摆着那些精美的菜肴,夏晴柔还是坐在往常的地方,但桌上却有三双筷子,三只白玉碗,还有三只酒杯。 屋子内除了夏晴柔,还有一个人,法师。 “李少侠,怎么这么久,看来你是查到不少事了,但这么好的菜都凉了,这可是得不偿失啊。” 李慕遥尽量让自己挤出笑容,“庄主真会说笑,难得你会想起我们夫妻啊。” 他尽量强调他们是夫妻,虽然他有种感觉要瞒过这个怪人是很难的了。 “不对吧。你们根本就不是夫妻,以前不是,现在也不是,以后嘛,我倒希望你们是,毕竟你们很登对,而且李少侠还曾愿意为夏小姐而死战。就冲这一点,那天筵席时我虽然已经知道你在撒谎,但我不拆穿你,还出手杀了锋克阳,救了你们。” 李慕遥愣了一下,但他不打算这么轻易就坦白,“庄主的高义,我们铭记在心,但我怎么撒谎了?” 法师冷笑道:“那么你知道尊夫人,她的姓氏吗?“ “她姓夏。” “不对的。她以前姓夏,但早已经不是了,现在她姓赵”,法师显得有些兴奋,“你的大仇人也是这个姓,不过若单单只是同性还好,只不过她可真是当朝的御妹,赵氏公主了。” 李慕遥脸色变了,夏青柔的脸色变得更是像死人一样。 他们的厢房内只不停地传出法师尖锐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