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大巴车》 第1359章 一座破旧的深山道观内,穿着灰袍的瘦小人影来到了这里,她推开门,循着香味找到了半塌的大殿,看见了里面烤着红薯的兄妹。 “好香啊,我也要吃。” 穿着灰袍的女人看着二人。 烤红薯的兄妹讶异抬头,目光带着迷茫。 “您是……” 女人脱下了灰袍后面的帽子,露出了一张平凡而普通的脸。 “一个路人。” 她这么介绍自己,但脸上已经挂满了笑容。 穿着道袍的观阳诧异道: “穿了件衣服,差点儿没认出来。” 一旁给红薯剥皮的观阴面色一滞,随后对着他翻了个白眼,笑骂道: “观阳,你有病啊?” “说什么呢?” 观阳也是一怔,随后才意识到自己说的话不对味儿,讪笑着给面前的女人扔了一个红薯。 “鸣蝉,你三年没来这儿,干什么去了?” 女人回道: “不就是说之前建教会那事儿,一睁眼,几千号人吃喝拉撒,遭不住啊。” 观阳咧嘴一笑: “你教会里的那些家伙,可不会吃喝拉撒。” “不过这才几年过去,你那教会几千人了?” 鸣蝉缓缓剥开红薯的皮,神色肃穆,像是在做一件十分庄严的事。 “这个世道不好混啊……任何势力,一旦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就会立刻被其他的势力盯上,大家都在争抢着被污染,企图从中获得凌驾于万万人之上的力量。” 观阳认真地打量了鸣蝉一番,点头道: “能感受出来,建立教会的确是很有用的方法,这三年你的实力提升了不是一星半点。” “如今你刻意隐藏,连我都察觉不出来了。” 鸣蝉咬了一口热腾腾的红薯,继续说道: “听说……十六村附近出了一个【特殊】的孩子,对吗?” 鸣蝉此话一出,观阳和观阴的表情都是微微一变。 “怎么,不相信我?” 鸣蝉笑了笑,似乎猜到了二人心中的忧虑。 “你们看,我都知道了他在什么地方,如果我真的想要对他不利,根本不用过来找你们。” 观阳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忘了你现在手里能人很多……是的,十六村里出了个很特殊的孩子。” 鸣蝉目光一烁,接过了观阳的话题,继续说道: “有多特殊?” 她其实已经知道了答案,但表情依旧带着不知道的好奇,迫切地想要从观阳的口中得到答复。 后者表情凝滞,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说道: “那个孩子……可以靠近建木。” 鸣蝉又咬了一口红薯,眼神灼灼。 “这又是哪个村民说的?” “孩子的父母?” 观阳摇头。 “是村长本人。” “而且我已经去看过了,那孩子身上的确沾染着极为浓郁的、独属于建木的【命】,若是换做其他人,估计已经变成一堆铜锈了,但那个孩子……只是脸上生出了些许锈斑,全不明显。” 听到这里,鸣蝉显得既兴奋又忐忑: “变异?” 一旁的观阴一口回绝: “绝不可能。” “来自天上的污染和建木的力量相斥,根本不可能相融。” “建木从来不会做出丝毫妥协,这是毫无争议的一点。” “我和师兄商讨了很久,认为那个孩子……很可能是被建木选中的人。” “他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受到了建木的力量庇佑,正因为这样,他才从来没有受到来自天上的污染,才能与建木的力量共存。” 鸣蝉放下了咬了一半的红薯。 表情忽然变得无比严肃。 “这么说,开天计划可以开启了?” “我等得太久,感觉自己也快生锈了。” 观阳拿起了火钳,拨弄了一下火盆里的柴薪,瞳孔里快要熄灭的焰火忽然又旺盛了起来。 “那个计划只是个玩笑。” “这世道的人大都没活够,谁会来送死。” 鸣蝉指了指自己: “我。” 观阳一怔,随后摇头道: “天晓得这个计划要死多少人,而且,你问过那个孩子了吗?” “何必要把一个无辜的人卷进来呢?” 鸣蝉露出了一个灿烂又残忍的笑容: “我会去问他的。” 观阳蹙眉: “如果他不同意呢?” 鸣蝉: “你要相信我,他一定会同意。” 观阴也觉得有些不妥: “咱们这么做,会不会太残忍?” 鸣蝉起身,来到了门口,指着外面的天,对着二人质问道: “来,你们问问它,问问它残忍不残忍?” “问问过往两百年埋于地下的亿万万荒骨,残忍不残忍?” “这么多年了,死的人还不够多吗,嗯?” “这是我们的家园,是我们的世界,我们生于这里,死于这里,有什么不好?” “现在有人闯进了我们的家,杀了男人,杀了女人……还要糟践奴役我们的后代,你们搁这儿跟我讲无辜?” “这是乱世,没有公道,没有王法,弱小的人连最基本的尊严都无法拾起,还有什么无辜?” “你们TMD给我解释解释,什么是TMD无辜?” 观阳细细咀嚼着嘴里的红薯,平静对着鸣蝉道: “你这脾气真是改不了了。” “怕你以后坏事儿。” “开天计划,不能出纰漏,一步走错,很可能万事皆休。” 鸣蝉与观阳对视了许久,缓缓露出了一个笑容: “那就让我去成为那个【献祭者】。” “活人会说错话,但死人不会。” 观阳摇头: “你这么有天赋,未来注定会成为这个世上最强的人,或许连我也不及你,让你如此缄默屈辱地死去,我于心不忍。” 鸣蝉道: “但现在,有了一个更有天赋的小孩……不是么?” “这个计划的运营需要很多年,足够让我将我的【本事】全部教给他了。” “所以……让我带他走。” 观阳被鸣蝉那一往无前的锐利目光感染,最终还是微不可寻地点了点头。 “你去吧。” 鸣蝉走的时候,观阳送她出了观门,问道: “鸣蝉,你要把他培育成一个盖世英雄么?” 鸣蝉戴上了兜帽,渐行渐远,不再回头: “英雄一生顾虑太多,太爱惜羽毛,注定点不燃那堆将要熄灭的火种。” “他要成为一个疯子。” “一个不惜一切代价要一条路走到黑的疯子。” “他会摧毁路上遇到的一切阻碍……无论那是他的敌人,还是他的爱人。” … 第1360章 这是一片几乎没有光的世界。 它始终黑暗,不见轮廓,地面上散落着大量的废墟,踩着咯咯作响,不知究竟是碎石,又或是其它的什么。 一个同样隐藏在黑暗中,没有轮廓的人一步一步走在了这片区域,朝着更深处走去。 他要去哪儿? 没人知道。 因为他是一个独行者。 一条路,一个人,脚往哪里走,人就往哪里去。 心在哪儿,远方就在那儿。 最终,他停下了脚步。 他的左脚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发出了【嘎吱】的声音。 如果有人在秋天的森林漫步过,那他对于这样的声音绝对不陌生,因为这正是枯叶压塌了枯枝,林木选择自我断臂后留下的证据。 是的,在这片区域里,竟然生长着一棵树。 说起来这真是极为夸张,树木都是光合作用的植物,莫说太阳,连光都没有的地方,怎么会有一棵树呢? 但来的人,完全不觉得丝毫奇怪。 似乎他已经完全适应了没有太阳和光明的世界。 黑暗中,他弯腰捡起了地面上的一片枯死的树叶,放在眼前凝视了许久,才抬头,望向了面前的这棵树。 男人抚摸着树身,抚摸着上面纵横交错的沟壑,漠然的声音里,带着一抹说不出的怀念: “老刘啊……这么久没见,怎么变成一棵树了。” “也对……” “你老驮着一座山,人弯腰久了会累,但若是变成了一块石头,一棵树,会好很多。” “看来这么多年,你也变聪明了很多。” 他说着,缓缓蹲下身子,刨开碎石中的土,露出了那钢筋一般的根须,从中取走了一段。 有意思的是,碎石下被深埋的地方,那些茎须,竟然散发着荧火一般的光芒。 被挖开后,一无所有的黑暗浮现出了半张男人的脸。 又或者说……半张面具。 那是一张小猪面具。 “你不想走?” 蹲下的男人自言自语。 他又说道: “你知道已经过去多久了吗?” “五百年了。” “你像那只猴子……那个叫什么来着?” 沉默了很久,男人又说道: “外面的世界已经大变样了。” “你认识的人都已经去了外面,你也该去看看。” “老在这地方也没意思。” “以前的那些朋友……他们都很想你。” 根须上的微光依然在闪烁,虽然微茫,但同样也很固执。 它完全听不懂男人在说什么,但它记得一件事,那就是无论如何,它都必须守护在这个地方,把头顶的山撑起来。 这座山只要不落下,它的朋友们就都能活下来。 这就是它的【命】。 男人盯着那光芒许久,缓缓掏出了一把刀,和一个小盒子。 “老刘,忍忍。” “我带你出去。” 他割断了茎须,快速将那一小块发光的茎须放在了盒子里,只是过了须臾,周遭便天塌地陷了起来。 随着一阵天崩地裂的响动,头上似乎有什么恐怖的庞然大物落了下来,这里的一切都被碾成了虚无,包括那棵早已经垂垂朽矣的树…… 第1361章 村口,几个小孩坐在一起,遥遥望着远方的世界。 他们从来没有去过外面的山,也没有跨过村口外面那条早就已经干涸的河。 从小在村子里长大,未来也应该在村子里老死。 虽然小孩天生对于世界有着好奇心,但这么些年一直生活在巴掌大的村子里,他们已经对于脚下的土地感觉到无聊和厌倦。 最矮的孩子站在石头上,嘴巴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眺望远方,语气充满了期待: “你们说,在那片连绵不绝的山后,有什么?” 挂着鼻涕的邋遢小女孩第一个举起了仅有的手臂,脆生生地答道: “我知道,有吃小孩的鬼!” 年纪最大,个子最高,看上去也最为成熟的那个男孩不屑地从鼻孔呼出了一口气: “小小,这种话你也信!” “那明显就是村长说出来唬人的!” 小女孩不服气地撅嘴反击: “你怎么就知道这是说出来唬人的?” “万一是真的呢?” “反正你不也没有去过山的那边吗?” 高个子的男孩眼睛咕噜咕噜一转,他微微皱眉,似乎有所顾忌,回头看了一眼村子里尚存的熹微灯火,最后还是摁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压低声音道: “悄悄跟你们讲,你们可千万别乱传……” “前天晚上,我起来上厕所,恰好碰到我爹和爷爷在喝酒,他们当时边喝边说什么事,我当时心血来潮,就悄悄趴在了门外面偷听,结果你猜怎么着?” 小孩子就是这样,最是喜欢悄悄话,又很难控制自己的分享欲。 他们一听有小秘密,五个孩子立刻围拢了上来,听着高个子男孩讲述那晚听到的事: “其实这么多年来那些偷跑出村子里的人……不是被鬼吃掉了,也不是偷偷跑出去的!” “他们是觉醒了特殊的能力,被送到了山外面的世界。” “我猜,那里肯定有更大的村子,更多的人,有金山银山……有可怕的怪物。” 高个子男孩对于许多事情一知半解,不知道的事,他就用自己贫瘠的想象力开始补充,越说越离谱,其中有两个孩子一开始还对高个子男孩的【博学】感到惊叹不已,但后面渐渐发现了不对劲,对于高个子男孩的事感觉到了质疑。 一见到有人开始质疑自己,高个子男孩急了。 他未来可是要成为十六村孩子王的男人,现在就被发现弄虚作假,日后怎么办? 这要是传出去,可不得了! 情急之下,他有些急躁道: “我说的都是真的,连宁家的小子也被带走了,不信你们就等着看,他不会回来了!” 高个子此话一出,在场的质疑声立刻消失了。 他的气势实在是太炽烈,灼热感扑面而来,根本没人敢反驳。 高个子的男孩之所以有这样强烈的气势,是因为这件事他真的确定。 他确定,宁家的长子宁长天不会回来了。 那夜,他亲耳听到了自己爷爷和父亲聊起了此事。 宁长天似乎有了什么特别的际遇,一个从山外,从村庄的小河外来的女人带走了宁长天。 对此,高个子男孩很是嫉妒。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十六村里最厉害的小孩子,就算要带走,那也应该是带走他,而不是宁长天那个衰货。 对方似乎是个瞎子,完全没有识人的能力。 高个子男孩一直觉得自己的眼睛很雪亮,大人们看不见的东西,他好像都能看见。 也许,他们真的是瞎子。 不过没关系……这样的机会,总不至于只有一次,他早早在心里打好了算盘——自己得先在十六村里成为孩子王,成为村子里最闪耀的那颗星,以后如果村子里有其他外人来,他一定要在对方的面前多晃悠几下。 以他这肉眼可见的优秀,一定会被看重的。 到那个时候,他就可以离开这个破村子了。 高个子男孩觉得,自己如果像他的爷爷,他的父亲那样在这破巴掌大的地方待上一辈子,他还不如早早死了好。 …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间,一道清脆且突兀的啼哭声打破了宁静。 这哭声在夜晚中像是一道锐利的箭,一下子扎得众人心口子疼。 他们带着惊慌的目光看去,哭的人居然是小小。 她满脸的鼻涕和眼泪,看着邋遢得不行。 在场的小孩子都离她远了些,似乎担心被她弄脏,眼神里也带着嫌弃和隐晦的厌恶。 “小小,你哭什么啊?” 高个子男孩问道。 独臂小女孩没有理会他,伤心地一边哭一边跌跌撞撞朝着村子里跑去,路上还摔了个狗吃屎,爬起来后哭得更伤心了,就这样,她渐行渐远,小小的背影消失在了村庄里。 几个孩子面面相觑,这时才有一个黝黑的男孩子说道: “她是村子里最邋遢的小孩,还少了一条手,看着跟个怪物一样,平时只有长天会带她一起玩,上次她被独眼龙那群人欺负,长天还帮她打架来着,只不过没打赢,两人都被揍得跟猪头一样。” 说着,他似乎略有共情,语气渐缓: “长天走后,村子里再也没有人愿意陪她玩了吧?” “……也不会再有人愿意为了她去跟人打架了。” PS:明天出第二部分。 第1362章 十六村的日子一天天过去,这里的生活还算平静,二十年的时光好似没有在村落留下多少痕迹,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和从前一样,唯有那些一批又一批长大的少年少女们为村落讲述着岁月的流逝。 曾经村子里的孩子王江涛焘成为了村子里为数不多的留守人员。 从村门外那条干涸的河吹来的野风在江涛焘的下巴上扎出了根须,点缀着年轻人独有的颓废和摆烂。 他的眼睛不再像从前那样明亮,也似乎不再对远方抱有任何希冀。 晦暗、混浊。 他是什么时候变成这副模样的呢? 江涛焘仰头喝下了一口劣质的高粱酒,当那股滚烫落满胸襟后,嘴里的苦涩才来得及弥漫。 他依然坐在村口,依然望着远方出神,但身边已经没有了其他人。 曾经的玩伴们,已经一个又一个地被外面的人选中,带离了这里。 江涛焘也曾以为自己天赋异禀,也曾自命不凡,他认为自己就是十六村中最出色的年轻人,可那些外来的冷漠眼神一道又一道从他身上划过的时候,像是世间最为毒辣的锋利锯刃,割碎了他的骄傲。 就在昨天,又有人来到了十六村。 江涛焘觉得,那是他最后的机会了。 因为如今十六村的小孩子越来越少,剩下的大部分都是些小屁孩。 他们这一代,除了他之外,就只剩下了独臂女孩小小。 比不过其他那些曾经被他欺负过的小孩子就算了,他四肢健全,身体强壮,总不能连一个残疾人都不如吧? 这是江涛焘最终的倔强,也是内心死守的最后一道防线。 昨天,他故意好几次出现在了那些外来者的面前,为他们指路,和他们闲聊,毫不刻意的向他们展示自己结实的肌肉,可最终,那些人依然冷漠地没有任何回应,在他的绝望注视下,带走了断臂女孩小小。 至此,十六村里江涛焘儿时的所有玩伴,全都离开了村落,只剩下了他自己留守于这巴掌大的地方。 江涛焘的爷爷在三年前去世,没留下什么财产,除了他那生前没有喝完的酒。 这些年,江涛焘滴酒不沾。 他觉得只有一事无成的废物才会借酒浇愁。 而现在,他就是那个一事无成的废物。 爷爷死了,该他陪他的父亲喝了。 小小离开之前,他曾在村口最后一次见过小小,对方不再像小时候那么邋遢,打扮得干干净净,但少了条手臂,始终看着有些吓人,也不知道那些外来者究竟看上了她什么。 “我真的很嫉妒你。” “凭什么啊……你说,你凭什么?” “我到底哪点儿比不过你?” 江涛焘嗫嚅嘴唇,但对方已经远行,听不见他的讲述,听不见他的绝望。 夕阳下,小小的身影被拉的很长,比十六村还长。 这样的一幕,他已经看过很多次了。 但从来没有一次像现在这么扎心。 迷离之间,江涛焘喝完了手里的酒,一个人躺在村口石头上醉醺醺的睡了。 曾经村子里那些一直将他当大哥的人,如今都已经离开了村子,去往了他最向往的外面的世界,反而是他这个自认为最出色的孩子王,最后成为了十六村的留守青年。 除了内心骄傲被粉碎的绝望外,江涛焘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落寞。 小小这一走,自己在村子里……再也没有同龄的玩伴了吧? 那些曾经离开的朋友,也不会再回来了吧? 这里,终于还是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只剩下了我?” “为什么会是我?” 睡着的江涛焘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眼角留下了一行水渍。 是不甘,是嫉妒、也是祝福。 “狗子,秋千,火腿,竹叶青,小小……” “祝你们在外面的世界……” “前程无限……” … 若干年后。 一个女孩在站在西山山顶,穿过云的清风拂过了她的裙袂,裹走一丝清丽,她赤足踏过山野,却不留下一丝痕迹,左臂裹挟着蓝色的焰火,神秘又诡异。 那条手臂全无血肉,只剩下白骨。 她的身旁,是一个浑身笼罩在黑袍里,戴着兜帽,脸上被铜钱面纱遮住的男人。 “我走到这里,用了好久好久,久到……我都快忘记是你了。” 骨女看着面前的男人,明明这么近,她却觉得,曾经村子里那个去哪儿都愿意带着她的男孩儿离她好远。 聆听着女人的轻吟浅述,男人没有回应,沉默地像是一块石头。 有风吹过,谁如水的眸子忽被打扰,掠过了一道涟漪,层层叠叠,晃荡向了远方。 那是记忆,是怀念,也是一片早已冰冷的灰烬。 “长天……哦不,现在应该叫你秋水了。” 骨女来到了疯子的面前,凝视着他的眸子,凝视着那个自己费尽了周折,追寻了大半生的人。 “你有他的记忆,知道他的一切,但还好……你不是他。” 面对骨女如同梦呓的声音,疯子平静道: “是他,岂不更好?” “怎么,你怕他下不了手?” 骨女笑道: “他怎么会下不了手?” “我只是……怕他心痛。” “我曾见过他几次,你应该有那段记忆,每一次,我都感觉到他的灵魂在流血……他后悔,他遗憾,他痛苦,可他不能回头。” “长天这一生活得太疲惫了,杀了我,我就又为他新添了一道疤。” “但现在,有你在……你在真好。” “抱歉,秋水,我有点自私了。” 疯子摇头: “没关系,我杀了你……不会心痛。” “说起自私,你哪里又有他自私?” 骨女看不见疯子的脸,但能感觉他在笑。 她喉咙轻动,忽地意识到,如今承受一切的,是被换【命】之后的宁秋水。 宁长天从来没有问过宁秋水的意见。 “对不起。” 骨女忽然捂住嘴,莫大的共情感弥漫全身。 疯子: “不要道歉,我们在做一件很严肃的事,不可以掺杂任何私人情感。” “我会继续成为疯子,不顾一切地完成疯子要做的事。” “等白潇潇亲手杀了你,继承你的【神火】后,我会亲手将你的尸体送回十六村埋葬,朋友。” 骨女点点头,神态恢复了正常: “谢谢你,朋友。” 疯子盯着面前的骨女,眸中有一丝犹豫,片刻后还是问道: “你大半生都在寻他脚步,最终还是没能换他回头一瞥……需要我给他带什么话吗?” “骂他几句,也算出气了。” 骨女偏头,望着远处的云雾,释然一笑道: “不了。” “忙碌这大半生,到底不过一点儿女琐事罢了……便随我的尸体一起埋了吧。” 第1363章 “喂,有水吗,我渴了!” 被押送的路上,一名脸上脏兮兮的女孩对着周围面色冷漠的人叫道。 但无人回应她。 她的嘴唇皲裂,手腕被铐住,血迹斑斑。 路上,他们像是一头又一头待宰的畜生,脚下被绑在了一条长绳上,一路延伸向前。 有些脚链上已经没有了人,只剩下了一滩斑驳的血渍。 那是已经死去的人,被就地丢弃在了荒野。 女孩儿被头顶灰色的大日晒得头晕目眩,脑袋已经无法思考,她只觉得浑身上下都难受得不行。 终于,到了休息的地方。 空地上,大家都坐了下来,那些负责押送他们的穿着黑袍的人,已经去另外的地方休整。 这是绝佳的逃跑时机。 但偏偏没有一个人逃走。 一行数百名犯人脚下都绑着坚固且沉重的铁链,延伸至于万米远,除非大家一同逃跑,否则根本没用。 再者,此次【赎罪之旅】进行之前,所有参与赎罪之人都被告知,一人逃跑,全队受责。 为了不让自己遭受惩罚,发现任何一个人企图逃跑,其他人都会想尽方法阻止。 否则必将牵连到自己的身上。 长时间的暴晒再加上身躯的孱弱,让女孩已经无法支撑,她四仰八叉瘫倒在地,闭上眼睛,静静等待着死亡。 只有死亡……能让她好受一些了。 心想着,自己大约终于要解脱,女孩儿觉得脑袋里那股爆炸的疼痛也似乎消弭了一些。 她嘴角露出了一抹几乎看不见的笑容。 嘴唇发裂,可这种疼痛早已经被脑袋里的疼痛盖过去,周围的声音,皮肤的体感,都在渐渐远去,她觉得没那么疼了,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出的空虚。 女孩知道,那就是死亡。 她觉得自己已经很接近了,可一滴从天而降的清凉,忽然打断了她,将她从死亡岸边拽了回来。 紧接着,是第二滴,第三滴…… 女孩儿艰难地睁开眼,看见了一个被黑袍包裹的人蹲在她的面前,手里拿着一个水罐子,正在喂她喝水。 那是负责押运他们的【神使】。 手中的水,也是第九局中赐给他们的【烬福】,很是珍贵,只需一瓢,便可肉白骨。 三滴水入肚,女孩儿恢复了些许精力。 她看着面前的黑袍人,低声说道: “谢谢。” 不远处的其他犯人见到这一幕,无比羡慕,却不敢开口。 他们是参与第九局赎罪之旅的重犯,在完成赎罪之旅前,他们都是有罪之人,神使可以随时无条件的处死他们。 贸然开口,万一触怒了神使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黑袍神使盯着女孩那双纯粹的眼睛,似乎被什么东西忽然触动了,他竟盘坐在地,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犯了什么罪?” 女孩儿沙哑着回答道: “我叫李悦,杀了人。” 黑袍神使眉头微微一皱: “杀了谁?” “我的弟弟。” “连自己至亲人都要杀,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吗?”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 面对黑袍神使的询问,李悦选择了沉默。 片刻之后,黑袍神使又问道: “你恨他?” 李悦: “我爱他。” 黑袍神使一动不动,他盯着面前的女孩,直到身后的远处响起了一个声音: “蠢货,你在做什么?” “你把这么珍贵的神水,浪费在了一名犯人的身上?” 女孩面前的黑袍使者缓缓起身,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那名同伴,知道自己该走了。 第1364章 可走了没几步,他又骤然停下,回头看了一眼女孩,犹豫须臾之后,还是追问道: “既然你爱他,又为什么要杀他?” 李悦眸子恍惚。 “我……” 她喉咙动了动,发觉自己依旧说不出口,她仍然无法面对那段记忆,无法面对当时的自己和被自己亲手掐死的弟弟。 黑袍神使见状: “我还会来找你,下次见面,我想听听你的答案。” 队伍继续向前。 路上仍然有犯人被活活晒死或是累死。 穿着黑袍的神使们,对于那些死去的人,没有任何怜悯。 他们会查看那些人是否真的死亡,接着会解开他们的脚镣,将他们曝尸荒野。 数日过后,他们又一次停了下来。 李悦濒临死亡,可那名熟悉的黑袍神使再一次来到了她的身旁,用神水救活了她。 李悦告诉了神使当时的情况。 后者听完之后,说道: “你不应该死在这里。” 顿了顿,他似乎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修改道: “也许你的父母更应该参与赎罪之旅。” 李悦没有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只是说道: “也许我能走完全程,那便是上天庇佑,也说明我的罪孽得到了宽恕。” 黑袍神使没有再说话了,他深深地看了李悦一眼,起身离开了。 之后的一个月,他隔三差五会来找一次李悦,用神水将几经濒死的女孩救回来,但他没有再说过话,李悦问他什么,他也不回答。 走的时间越久,死的人也就越多。 以前李悦还能在前后看见许多同行者,但到了后面,她得一个人拖着极为沉重的脚镣,艰难前行。 李悦的脚踝处,血肉早已经被磨没,只剩下了森森白骨裸露在外,整个人面黄肌弱,瘦得不成模样。 不过在神水的滋养下,她的体质好像变强了很多,连续数日的行走,竟让她只是觉得单纯的疲累。 奇怪的是,那名黑袍神使已经有半个月没来看过她了。 这让李悦有些忍不住地担忧起来。 难道说,他给自己喂神水的行为是违背规定的? 自己本来就是一名前来赎罪的罪人,身上还有债没有还干净,对方救了自己的性命,现在又因为自己受到牵连,她怎么能过意的去? 终于,队伍再一次停下休整。 此刻,剩下的犯人已经不足最开始的十分之一,就在李悦担忧的时候,她看见,远处一个穿着黑袍的人朝着自己走来。 虽然对方全身上下都被笼罩在黑袍内,但李悦早已记住了对方的身形,一眼就能确定,那是之前一直救她的那名神使! 再次相见,神使依旧默不作声的拿出了神水,但这一次,李悦却伸手抓住了他的衣袖,示意对方没必要这么做,殊不知,她扯动对方衣袖的时候,竟看见了骇人的一幕! ——这名神使的手臂……竟然没有皮! 腥红的血肉与森白骨头交映,让李悦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 说三件事。 1.实体书正在制作,预计明年年初售卖,届时实体会有专属的番外(君迢迢和君鹭远,以及其他的配角故事,电子版本没有),亲签特签量很足,不用担心,活动也不可能只做一次,量很足,发售之前,我会在抖音群、抖音动态、番茄小说群提前告知,还会专门发一张电子番外,不用担心错过。 2.白潇潇的第六扇门【寻凶】副本一共5万字,正在重写中,十天之内写完,全部替换,届时会再更新一则番外,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来看看。 3.番茄小说第一届巅峰之战开启了,各位喜欢诡舍的兄弟姐妹们帮忙冲一下榜单——番茄小说搜索【年度巅峰榜】,助力《诡舍》,感激不尽!!!!!!! 呐,明天更新这个番外的第二部分。 神使也是老熟人噢。 第1365章 “你……!” “怎么会这样?你受到惩罚了?” 面对李悦的询问,神使微微摇头。 “我不是罪人,没有什么需要惩罚的。” “喝吧,后面的路会越来越难走。” 李悦犹豫了片刻,还是接过了神使递来的水,喝了一口。 做完了这些,穿着黑袍的神使就要转身离开,李悦开口问道: “大人,冒昧问一句……这条路还要走多久结束?” 神使沉默了好一会儿,没有回应她,就这样离开了。 队伍继续往前,死的人也越来越多。 他们穿过了荒地,又到了沼泽,穿过了沼泽,又撞入荆棘……这条路很长,长到李悦已经记不清自己这是第几次来到荒地,又趟入沼泽了。 死去的人越来越多,李悦抬头的时候,锁链前方只能看见一个小小的黑点。 队伍里还有人,但已所剩无几。 这一次,队伍走了足足两月。 再停下来时,李悦已经精神恍惚,目光呆滞。 并非她身体撑不住了,事实上,在神水的滋养下,李悦的躯壳已经比这个世界的正常人强上不少,哪怕是脚踝处血痕累累,哪怕是浑身骨瘦如柴,她仍然能撑得住。 可长时间在头顶灰色大日的正面照射下,李悦觉得自己身体深处某个地方好像正在……变质。 再一次回想起曾经,她发现自己的许多记忆宛如常年封存的画卷,已经开始褪色了。 坐在地上,李悦低头看着自己被镣铐锁住的双脚,面无表情地从伤口处撕下一摊早已经磨烂的肉皮。 她已经麻木到感受不到什么疼痛了。 就在她清理脚踝处的烂肉时,一双带着黑色手套的手突然出现,拿着一把钥匙,准确地插入了她脚踝上的锁孔。 接着,只听到:咔—— 很轻微的一声声响,李悦便看见自己的脚踝锁链被打开了。 她错愕地抬起头,望着眼前的黑衣神使,结结巴巴地问道: “赎罪之旅……已经到结束了吗?” 为她开锁的神使犹豫了极为短暂的一刹,回道: “这条路,其实根本没有尽头。” 李悦愣住,被炙烤地黢黑的眉宇间写着一抹讶异: “没有尽头,那……赎罪的意义何在?” 神使的面容隐藏在了黑袍之中,像是一个不见底的洞渊。 “没有尽头,所以也不是【赎罪】。” “这是【朝圣】。” “你们不是旅途的【主角】,你们只是朝圣途上所用的【祭品】。” 神使的话让李悦的眸子烁过了难以置信的震撼神色。 他拿出了神水,缓缓滴在了李悦的脚踝伤口处,那些森森白骨外立刻生长出了道道血丝,痛痒之感似清波玦浪袭上了她的大脑皮层。 那是新生的感觉。 “那你……为什么要救我?” 李悦嘴唇张合,表情茫然。 神使凝视着她,冷漠的声音多了些柔和。 “我一直以为,你们是罪人,拿你们作为献祭给【神】的祭品再合适不过……可现在,我才忽然意识到,【罪人】是我们。” 神使自说自话,李悦根本听不懂。 但对方已经拉住了她的胳膊,带着她朝着一个远离队伍的方向走去。 李悦吓住,说道: “我不能逃走!” “否则其他人都会因我而死!” 神使头也不回: “没有你,他们也会死,我跟你讲过,你们是【祭品】,所以……无论怎样,他们最后都会死。” “而且,我没有能力救下所有人。” “时间紧迫,快走吧。” 李悦身形摇摇晃晃,她焦急地朝着远处看了一眼,可最终在神使的劝说下,她还是跟着神使离开了。 她跟着神使,一路走了很远很远,终于忍不住问道: “大人,为什么要救我?” 神使: “我已经回答过你了。” 李悦摇头,前面的神使没回头,脚步不停,她更像是自说自话: “不,不是一个问题。” “我的意思是,为什么要救我,不去救其他人?” 神使拨开了路边的荆棘丛,反问道: “你更希望我去救其他人?” 李悦抿了抿裂开的嘴唇: “我只是觉得……我这样的人,不值得救。” 神使停下了脚步,他到底还是回头看了一眼李悦: “之前队伍停过几次,我去看过其他人……局里一直告诉我们,你们都是一群罪大恶极的死刑犯,我跟着这个队伍朝圣过几次,没有了解过任何一个死刑犯。” “你是第一个。” 李悦看着神使,半天说不出话。 神使凝视着李悦,又说道: “因为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 “嗯,我不该看它们的。” 神使转而又改口道: “不,幸亏我看了它们一眼。” “所以,我觉得你不是坏人。” 李悦自嘲一声: “我这样的,都不算坏人吗?” 神使: “你陷在过去太深了。” “走吧……他们不会轻易放手的,让他们抓住,我们都会死。” 李悦看着神使的背影,一边跟着,一边柔声问道: “大人,怎么称呼您?” 神使肃穆地回道: “法华。” PS: 1.明天更新法华与李悦的最后一部分番外。 2.继续求个票(番茄小说搜索【番茄年度巅峰榜】,进入后助力《诡舍》,谢谢支持,但我真的很想去大会看看虫队裤衩什么颜色的,这对我很重要) 第1366章 看着少女越来越茫然麻木的眼睛,法华脱下了自己的袍子,递给了少女。 李悦将黑袍穿在了自己的身上,这时,她才看见站在自己面前的,竟是一个没有皮的人。 “你的皮呢?” 李悦问道。 法华双手合十,走在了最前面,语气很平静: “丢在了一座寺庙之中。” 只言片语,李悦竟然懂了。 “也是为了救人?” 法华没有回答。 有了黑袍,李悦熬到了夜里,觉得身上那股说不出的沉重感稍微轻了些,她望着四周无尽旷野,看着法华道: “法华,我们要去哪儿?” 法华盘坐在篝火前,一字不发。 “你怎么不说话?” 李悦偏着脑袋,撩起了被夜风吹乱的一缕发丝。 法华与她对视许久,长长呼出了一口气,淡淡的语气中,流露着难以言喻的绝望: “我不知道我们要去哪里。” “也许,我们已经没有地方可去了。” 他转头在幽暗深夜中看向了一个没有星光的方向: “以前有一位朋友推荐我去了第九局,初去时,我觉得那个地方要比灯影寺好太多,曾经这样的朝圣之旅,我们也经历过很多次,在朝圣的同时处决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可知道前些日子,我们闲聊之后,我发现事情和我想的有些出入。” “于是后来队伍停下的时候,我又去见了一些其他的犯人……” 法华的语气中透露出浓郁的恐惧。 那是对自己犯下的罪责的恐惧。 他惊觉,自己大约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害死了成百上千的人! 一想到那些朝圣途中死去的【祭品】其实大都是一群无辜者,他就浑身发麻。 李悦感受到了法华的情绪波动,试探性地问道: “你……被那位朋友骗了?” 法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或许不是那位朋友,他也许同样不知情。” 法华还有些事没有告诉李悦,那就是在数日前行进路上的时候,他曾旁敲侧击过自己的同伴,后来发现一些同伴其实是知道内幕的,可他们非但选择了缄默,甚至对此无比漠然。 寂冷的夜幕下,二人坐于篝火旁,半晌没有开口。 许久后,在篝火将要燃尽之际,法华对着身旁的李悦问道: “李悦,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李悦仔细回忆了一下。 “我没有家了。” “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或者……” 她的手捏紧了袍子,为法华提出了一个更好的方案: “你将我带回去,说我偷偷逃掉,也许可以免罪。” 法华没有同意她的提议: “知错再犯,绝对不可。” “我不能对不起师父从小对我的教导,更不能对不起自己的本心。” 柴薪上微弱的红点在李悦的眸子里明灭不定,仿佛是他们二人的命运。 “法华,你不能回寺庙,我不能回家,第九局也去不成,那咱们应该去哪儿呢?” “咱们还能去哪儿呢?” 法华双目神采散去,他没去想这个根本想不出答案的问题。 直到他快要睡去时,意识模糊的远处才终于传来了李悦惊喜的声音: “法华……法华!” “我想到了,我想到了!” 法华被她摇醒,以为是第九局的那些同行者追了过来,困意被一激灵彻底驱散,直到看见李悦脸上的笑容时,他才松了口气,道: “你想到什么了?” 李悦面色兴奋,干劲十足: “这不是赎罪之旅吗?” “那咱们……去赎罪吧!” 法华一怔。 “赎罪?” “怎么赎罪?” 李悦: “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她掰扯手指,嘴里念念有词: “反正我们无家可归,不如就干脆一直走吧,走到哪儿算哪儿。” “如果遇到了需要帮助的人,我们就竭尽所能地帮助他们。” “你觉得怎么样?” 法华忽然想起,他不久前跟少女讲过,赎罪之旅没有尽头。 “走到哪儿算哪儿……呵……” 他忽然笑了起来。 纵然没有人皮的笑容看上去那样骇人,但依旧灿烂。 “好。” “咱们的赎罪之旅……就从明早太阳升起之时开始吧!” PS:这周5之前,白潇潇第六扇门【寻凶】会全部替换,届时替换后,会发单张番外提醒,晚安。 第1367章 大巴车沿着公路不断向前,车身已经破旧的不成模样,头顶烈日灼灼,万里无云,却是忽明忽暗,就好像悬在天上的不是一个太阳,而是一盏接触不良的灯。 车上除了一名司机之外,就只剩下了一个穿着学生服饰的年轻女孩。 她双手抱着一个包包,坐在靠窗的位置,偏头望着外面无边旷野,不知道究竟想些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转过头,对着前面的司机问道: “师傅,咱们要去哪儿?” 司机双手紧紧地握着方向盘,笑着回答道: “要去三海镇啊。” “你不是一直想去看海吗?” 顾少梅闻言,开心的笑了起来: “是啊,我一直都想去看海!” 说着,她低头拿出了一个本子和笔,写写画画。 忽然,一滴水落在了本子上,将本子上的字迹浸湿了。 顾少梅惊觉,她抬头看着头顶,但那里一片干燥。 车窗也是锁死的。 再低头的时候,那滴水渍已经不见了。 她迷茫了一会儿,又提起笔继续写写画画。 司机通过后视镜瞧见了她的动作,问道: “少梅,你又在画画吗?” 顾少梅头也不抬地回答道: “对。” “画的什么?” 顾少梅看着笔下的墨渍飞舞,嘴角微微扬起,小脸上尽是开心与幸福的笑容: “画的,是一生都想去看的海!” 司机盯着前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又咽了回去。 车辆行驶许久,他才问道: “你真的真的就那么想去看海吗?” 顾少梅兴奋地大声回答道: “对啊!” “我真的真的真的就是那么想去看海!” “咱们还有多久到,师傅?” 司机的目光穿透面前破碎的挡风玻璃,穿透了荒漠上裹挟着沙粒飞舞的劲风,穿透了地面与烈日间蒸腾的悲怆的热浪,直到远方的模糊的公路。 他舔拭着自己干裂的嘴唇,还是用坚定的语气回答道: “快了,少梅!” “快到了!” 顿了顿,他嗫嚅着嘴唇,用几乎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道: “这是……最后一次了。” 车子仍旧朝着前方横冲直撞,车身不断摇晃,地面上碎石遍布,路好像越来越难走,原本一片平坦的公路出现了大量的裂纹,这种裂纹一路蔓延向了前方的山川,直至看不清楚的模糊深处。 远方的世界已经不再清晰。 每过一段时间,司机会定时鸣笛,这尖锐的笛声像是一种信号,会唤醒靠在车窗处出神的顾少梅。 随着顾少梅清醒,此方世界也会变得更加清晰一些。 但这样的清醒终究是少数时候。 开车的赵二知道,随着外面世界那些负责研究顾少梅的人员被【大清洗】之后,滋养顾少梅身躯的营养液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更换了。 如今的顾少梅的身体,已经无法再继续维持下去。 她快死了。 这辆大巴车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新的乘客,一直都是他开着车,一遍又一遍带着顾少梅在路上行驶着,去向所谓的三海镇,去向那根本没有未来的未来。 赵二曾开玩笑地问顾少梅,是不是真的没有看见过海。 顾少梅告诉赵二,以前邙说,等事情做完了,他就带她去看海。 但后来,她没看见海,也看不见邙了。 再后来,载着二人的大巴车一遍又一遍地行驶在了这条路上,一次次穿过所谓的三海镇。 但顾少梅已经全不记得。 她忘了好多事。 她忘了,三海镇其实根本没有海。 所以,纵然已经去过了很多次三海镇,但顾少梅还是想要去再去一次。 她坚信,只要再去一次,就一定可以看见海。 破旧的大巴车发出了难听的轰鸣声,隆隆作响的模样像是一只随时都要散架的怪兽,赵二将油门踩到了底,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向着三海镇冲去。 坐在了后面的顾少梅画了一会儿画,便又对着窗外出神,双眸中的神采似乎也渐渐融化成了那模糊不清的阳光的一部分。 她看着景色犹如油画一样流淌向了身后。 她看着高山与旷野成为了不可触及的狂风。 她看着大巴车终于跌跌撞撞艰难冲进了心心念念的三海镇。 可她……却没有任何反应。 那一刻,她似乎去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直到耳畔尖锐的鸣笛声,最后一次将她从那看不见的刀山火海中拖拽了回来,顾少梅觉得困倦无比,她勉强地睁开了惺忪双目,发现赵二已经站在了她的面前,轻声说道: “少梅,三海镇到了。” 顾少梅已经虚弱到无法起身,只是平静地看着窗外的一切。 碎石、沙砾、枯木。 “真美。” 她轻声喃喃。 赵二喉头动了动,却没说出话。 他说不出话。 顾少梅忽然低头,看向了腿上的画册,她缓缓翻开,一页一页,手指像是抚过了自己的爱人,眸中极尽温柔。 这时,赵二才终于看见,那画册上画的竟然根本不是海,而是一个男人。 是一个身材高大,面色严肃的男人。 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全都被栀子细致地画了下来。 “我一直……一直一直想要他带我去看海……因为,我从来没看过海。” 栀子的声音轻柔,宛如即将熄灭的焰火: “可直到他走后,我才终于明白……原来,他才是我的海。” 赵二问道: “那你看见海了吗?” 栀子抿嘴浅笑,低头看着画册,凝视着自己的挚爱,直到神采渐渐在她的眸中消散。 “怎么会看不见呢……” “我一直……都能看见啊……” PS:拖更了三天,对不起各位,我向各位道歉! 1.【寻凶】部分已经重写完毕,前后4.7万字,想看的朋友们刷新一下重看即可。 2.栀子与邙的故事彻底完结。 3.拉票,《诡舍》快掉出前十了,看完书的朋友还愿意等着番外的,一定都是曾经陪伴诡舍度过了很长时间的朋友,夜狗以前从来没请求过各位帮忙刷什么榜单,也没要求大家给我花钱送礼物,但这个榜单对《诡舍》真的很重要,请各位动动小手,最后再帮诡舍冲一次!!! 参与方法:打开番茄小说,搜索【年度巅峰榜】,进入后助力诡舍。 拜托各位衣食父母了!!! 第1368章 “描述一下你的病情吧。” “嗯……孟医生,我叫金不换,今年19岁,性别男,爱好是读一些灵异杂志,有时候猎奇的也会看看……” “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 “好……我长话短说,这两天我一直做同一个梦,梦中我会出现在我家的厕所里,可是镜中却没有我的影子。” “只是这样?” “不全是……镜子里的厕所也和外面不太一样,镜中的厕所门是纯黑色的,像被烈火灼烧过,那扇门打开了一条缝隙,而我所在的厕所房门却是紧闭的……” “呵,事情真是变得有趣起来了,还有吗?” “当然……镜中的门虽然只开了一条很小的缝隙,不过我还是看见了外面……” “门外面有什么?” “外面有……等等!” “你怎么了?” “……抱歉,我该走了,孟医生。”(金不换忽然回神,面色凝重,匆匆起身) “为什么?” “打扰了……我不该来的……”(金不换神神叨叨,呼吸急促) “等等!别走!我们的治疗还没有结束!快告诉我,门外到底有什么?”(孟医生双目充斥血丝,十分急切,担心对方离开) “孟医生,你……真的想知道?”(金不换背对医生,呼吸恢复正常,语气渐渐诡异) “当然!你是我的病人,你总得告诉我病情,我才能给你治病!”(孟医生确信,神色带着几分疯狂) “你确定吗,孟医生?”(金不换语气愈发诡异) “我确定!” “好吧,我告诉你,我看见门外有……” … 太虹市,南坪九局分局。 审讯官王海看着眼前桌面上躺着的供词,眉头忍不住地拧起。 片刻后,他微微抬眸,凝视着面前审讯室里垂着脑袋的年轻人,他苍白俊朗的面容上延伸着一种不自然的病态,虽然他表面看上去和正常人无异,但总是会给人一种他生了重病的异感。 王海来到了年轻人的面前,用手敲击着桌面,邦邦响动两声之后,他说道: “金不换,孟长石医生是你杀害的?” 金不换沉默了少许,轻轻点头。 王海又问道: “他跟你有仇?” 金不换摇头,仍是沉默。 王海觉得奇怪: “奇了怪了,既然你们没有仇怨,那你为何要暴起行凶?” 金不换微微抬头,和王海对视,问道: “王哥,有烟吗?” 王海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他递了一根烟,一个打火机。 “你成年了,可以抽。” “谢谢。” 吞云吐雾片刻,王海又问道: “现在可以说了?” 眯着眼睛,十分惬意的金不换忽地一怔,不明所以道: “说什么?” 王海闻言,面色一变,咬牙切齿地骂道: “TMD,你小子……跟我骗烟呢?” 金不换耸耸肩,语气平淡: “我都交代了啊,王哥。” “人是我杀的。” “证据确凿,该怎么判怎么判吧。” 望着浑身洋溢着浓郁的摆烂气息的金不换,王海嘴角抽搐了一下,面色沉重道: “要是证据确凿,我还能在这儿加班?” “经过法医鉴定,孟长石身上没有任何伤口,但身上内脏却被啃食了一大半,心脏和大脑更是不翼而飞……你跟我说,人是你杀的?” 金不换听着王海的描述,颓废的眸子更加无神,他发了一会儿呆,忽然眼睛一亮,语气充满了睿智: “我知道了,王哥!” “孟医生身上……有寄生虫!” 王海嘴角抽动得更加厉害,猛地一拍桌子,对着金不换怒道: “草!你TMD,油盐不进啊小子!” “我可提醒你,在太虹市无缘无故杀人,就算不偿命,至少也能判你个三五十年!” “你现在还年轻,大把的青春年华就打算这么扔在监狱里吗?” 金不换掐了一下手指,非常认真地看着王海道: “根据我现在的情况, 我应该活不到三十年,所以不用担心后事……从某种程度说,我也算是找到铁饭碗了。” 望着金不换如此模样,王海反而从暴怒之中冷静了下来。 他做审讯员已经十七年了,那双眼睛洞若观火,看出了金不换表面上无所吊谓,实际上一直都在掩饰什么。 目光从金不换的身上下移,来到了桌面上的口供,忽然他好像想到了什么,话锋一转,对着金不换问道: “那扇门外是什么?” 金不换被问懵: “蛤?” “什么门?” 王海眸光幽幽: “你梦中厕所镜子里的那扇黑色的门。” 提到了这个问题,金不换突兀地再次沉默。 王海顿觉抓住了关键,不愿放过他,步步紧逼: “那扇门外到底有什么?” “回答我!” 金不换抽了一口烟,眼神在烟雾中迷离: “门后有什么东西真的重要吗,王哥?” “把孟医生安葬了吧,我会为自己的罪行负责的。” 王海注视了金不换许久,捕捉到蛛丝马迹,语气愈发沉静: “之前……孟医生是不是也问过这个问题?” 金不换嘴上仍叼着烟,可许久未抽,双眸失神,不知迷失于何处。 王海缓缓起身,来到了摄像旁,关掉了它,头也不回地继续道: “孟医生……是不是因此而死?” 审讯室内,空气宛如水泥凝固,金不换嘴上叼着的半截香烟忽然掉落了一段灰烬,无声无息摔碎在了地面,额前垂落的头发化为了不可视的阴影,遮住了头顶苍白的灯光,也遮住了他的一切。 “王哥……谢谢你的烟。” “人是我杀的……其他的,别问了。” “不久之后,我就会死在监狱里,你们把我的尸体烧掉,灰一把扬了,一切就到此结束。” 王海张了张嘴,虽是想要再问什么,但此刻他喉头刚刚一动,敏锐的直觉便激起了他一身鸡皮疙瘩,不断催促着让他快速逃离审讯室,逃离面前这个渐渐诡异的年轻人! 站在原地执拗了好一会儿,王海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声音晦涩道: “我知道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你早点休息。” 他心事重重,转头快速离开,告别了九局分部,王海只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似是身后的黑暗里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正在注视着他…… 没做任何停留,王海一路离开了九局,直到身上那种感觉渐渐消退,他才终于长舒一口气,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极为陌生的电话。 “喂?崔大人……” “嗯,对,太虹市好像出现了一名【迷雾行者】。” “我也不太确定,按理说,太虹市不该有【迷雾行者】才对,这里明明距离死城那么远……好的,我知道了崔大人,明天一早我就去通知局长……” “那……那个叫金不换的年轻人怎么处置?” “好,好的……” (未完待续) … PS: 金不换是诡舍后续世界观小说的主角。 第1369章 夜晚,九点五十四分。 雾浓如水,圆月半遮于浓雾之中,为这片漆黑的城市笼罩上了一层难以言喻的阴森。 一位妙龄女白领行走于街道上,影子被身后的路灯不断拉长又拉远。 路上还有些许行人,但大家全都低着头,默不作声地往前走着。 在前方一处破旧的染血公交站台口,穿着破烂的中年女人不断询问过路的人,有没有看见她的女儿。 若有人路过这里,步伐就会变得僵硬且愚笨。 包括李清欢。 这当然不是他们受到了什么奇怪力量的影响,而是因为,当这名穿着破烂的中年女人靠近他们的时候,所有人都会第一时间闭上自己的眼睛,从而防止看见中年女人的脸。 谁也不想去看那张脸。 在这个女人没有出现时,这座公交站台一直是被使用的,直到某一天,她的孩子被撞死在了一旁的街道上 她疯了。 从那过后,女人每天夜里都会来公交站台询问路人,是否看见了她的孩子。 如果有人回应,或是看见了她的脸,便会发生极为可怕的事情。 这也是为何公交站台染血,到现在还没被清理的缘故。 李清欢闭着眼,绕过了女人与前方的一个路灯杆,微风起时,她甚至还能嗅到空气中带出来的血腥味,直到向前走了十几步,她才重新睁开眼。 一般的路人是不敢这么早睁眼的,但李清欢有过细致的观察,这个废弃的公交站台旁的女人绝对不会走出一个范围。 死城内,有诸多‘荒诞’。 疯女人只是其中之一。 这些‘荒诞’的具体来由不清,但一旦形成,就只能随着时间慢慢消散,人们很难去通过外来的手段处理,稍有不慎,死人事小,若是引起了‘荒诞’蔓延,还会带来极大灾难! 在这个世界中,人类盘踞于六座大城,死城是‘荒诞污染’最重的城市之一,因为污染的缘故,这座城的人本身也被其他城市排斥,严禁他们进入除了死城之外的任何城市。 好在,大部分‘荒诞’的影响范围并不大,而且十分稳定, 只要外界不主动进行剧烈干扰,‘荒诞’蔓延的可能性极小。 这里的影响,不单单是指的范围,还有其中包含的规则。 譬如疯女人,就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荒诞’,只要路过的路人不回答她的话,不去看她的眼睛,那就不会被她伤害。 经过了人们长时间的摸索和血的教训,死城居民们还是找到了相对适合居住的地方,并且在诸多‘荒诞’之中艰难地繁衍生息。 很难想象,即便是在这样可怕的巨城之中,人类文明依然星火璨璨,在黑暗里绽放着坚定不移的微光。 李清欢找了一条较近的路,仔细观察了一下前方闪烁的路灯,确认那里没有一个穿着西装,撑着黑伞的男人,这才慢慢走去。 到了路灯下,她停顿片刻,从身上摸出了一个随身携带的小本子,认真阅读了上述的规则记录,这才重新向着家里出发。 她所在的小区是个老小区,小区名字很怪,叫做【抬首者的瞭望】。 这里设施陈旧,楼房最高九层,原本是有一部电梯的,奈何后来电梯出了故障,里头有个分娩的孕妇被活活闷死在了里面,从那过后,这电梯便没人敢坐了。 至于电梯里头是不是有‘荒诞’,谁也不清楚,但谁也不想用自己的生命去试探。 楼道漆黑,唯有安全通道的地标散发着阴森的绿光。 在这样的环境下,人很难不紧张。 李清欢盯着脚下,非常认真地数着阶梯数目,当她来到了第六层时,‘安全通道’的路标忽然从绿色变成了红色,她身子一顿,而后立刻转身,背对着阶梯开始倒着向上走,当她路过十二级阶梯的第六级时,另一个浑身烧焦的恐怖男人惊恐地经过她的身旁,朝着下方逃去。 只不过这名烧焦的恐怖男人的动作快慢、节奏,完全都掌握在李清欢的手中。 她动作快,烧焦男人的动作就快,她慢,男人的动作同样就慢。 当她背对着阶梯来到了第十一级后,烧焦的男人也到达了第二级。 望着他的背影,李清欢吞咽了一下口水,她缓缓弯腰,脱下了高跟鞋提在手中,赤脚踩在冰冷的地面上。 做了两个深呼吸,她猛地一个转身,踏上了十二级阶梯! 这个动作极快,在她的脚踩上第十二级阶梯的时候,那个烧焦的男人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她的身后,一双漆黑的手距离她雪白的后脖颈竟只有不到十厘米的距离! 但他终于无法靠近李清欢半分,恐怖的面容上写着怨毒和不甘,最终还是看着李清欢缓缓上楼了…… PS:讲一下,诡舍世界观的下个故事,主角有两个,金不换与李清欢,但主要的是李清欢,也就是一本女主为主的小说,二者之间有特殊的联系。 这本书的故事依然是诡异、恐怖、悬疑为主,但会加入一些新的元素,与‘副本流’与纯粹的‘逃生流’有些差别,可能会更写实,等老夜25年写完了天不应,这本书就开始启航。 至于实体,可能2月三月四月,我很努力地在签特签了,手都要签废了。 最后,感谢诸位对诡舍的厚爱,祝各位25年新年快乐,身体健康,新的一年,学业与事业丰收,祝各位能遇见自己所爱的人,也珍惜身边爱自己的人。 第1370章 今天是周末,李清欢想回家并不容易,她住在第七楼,烧焦的男人也只是第二关。 从楼下到家中,她共有三处‘荒诞’要避开。 第一处最安全,那就是第四层通向第五层楼的阶梯偶尔会突然出现第十三级,这个时候,她必须站在原地等待,直到十三级阶梯消失不见,她才能继续往上。 再简单避开的‘荒谬’仍旧会有人犯错,这幢楼原来的住户有三位就是因为踏错阶梯而彻底消失的。 没人知道他们最后去了什么地方,也没人知道第十三层阶梯最终通向的是哪里。 他们消失之后的一年,尸体都没有被发现。 第二处‘荒诞’,自然就是方才李清欢经历的那个烧焦的男人,他出现于第六层到第七层的阶梯之间,避开的规则比较复杂,先前为了试探出规则,死了有几十人。 一旦这层楼的安全通道地标变红,便意味着‘荒诞’出现了,这时必须立刻转身,倒退着上楼,否则就会被烧焦的男人看见正脸。 那时,他就会发疯一样抱着自己的猎物。 烧焦的人皮肤表面温度极高,通常被他杀死的人,都会变成一堆焦炭。 最危险的是,关于烧焦男人的‘荒诞规则’不是单一的。 他之前逃下楼的动作与节奏,都被倒退着上楼的人控制着。 上楼的人走多快,他下楼就多快,有着镜像关系的束缚。 但唯独来到了第一级阶梯时,他会忽然脱离这种束缚,猛地转身袭击上楼者。 这个烧焦男人的速度极快,只需要一点五秒就可以跨越十二级阶梯,捕捉到倒退着上楼的人! 想要不被他杀死,必须及时转身并离开第六层通往第七层的阶梯。 李清欢脱下高跟鞋,就是担心自己转得太快太急,失去平衡,从而摔回去。 她呼出了一口气,穿好鞋子继续朝上。 这层楼能住人的地方都已经住上人了,她目前能租到的,最便宜的,最相对安全的房子,只有第九层的那间。 第七层与第八层的‘荒诞’比较特殊,相互联系,看似是两个‘荒诞’,实则是一个。 这是这层楼里最为简单、安全的‘荒诞’。 第七层楼,灯光闪烁不停,灯泡不停发出‘滋滋’的声音,催促着人的心弦,不断释放李清欢内心不安。 她朝着上面看去,一个穿着雪白睡裙的年轻女人站在了自家门口,没过一会儿,便会抬手轻轻敲动房门,发出‘咚咚咚’的声响。 她长发披肩,整个人在闪烁的灯光下显得格外诡异,身体摇摇晃晃。 李清欢调整心绪,攥着拳头朝上走去,当她经过白裙女人的身边时,对方忽然停下了动作,脖子十分僵硬地扭动了九十度,看向她。 被白裙女人盯住的时候,李清欢有一种从头凉到脚的感觉。 她五官骇人,半边脸虽已被长发遮住,但李清欢仍旧可以看到她沥血的下巴,那里像是被人活活撕了一半,但又没完全撕掉,靠着皮肉筋的粘合,强行挂在那里。 最让李清欢受不了的是,这个白裙女人的那双眼睛,是纯粹的漆黑色。 “您……好……” 她开口,嘴里发了模糊的声音。 李清欢深吸口气,看向她,嘴角带着一抹十分僵硬的笑容: “有什么能帮你的吗?” 白裙女人声音断断续续: “我……忘记……带……钥匙了……” “你能……帮我去……找我……姐姐……拿一下……备用钥匙么……” “她就在……楼上……” 李清欢点点头: “没问题。” 她说完,再也不想在这里多待一秒,立刻经过了白裙女人的身边上楼去了。 可就在她走到一半时,身后的白裙女人忽然又说了一句话: “我们……” “是不是……” “昨天见过……” 这句话宛如一抹深冬时吹来的刺骨冷风,毫无保留地从李清欢背后扎入了她的心口,再瞬间传遍全身上下三万六千毛孔。 她顿住脚步,眸子忽地一凝,心脏狠狠撞击着胸膛。 这个‘荒诞’……没有这个问答的啊! 难道…… 它……蔓延了? “你……为什么……不……回答我……” 白裙女那幽幽的声音传入了李清欢的耳朵,从声音的位置来判断,她似乎已经不在原地,而是正在朝着李清欢走来! 倏然之间,李清欢的汗毛倒竖,浑身皮肤有种爆炸的酥麻感,她头也不回,含糊地说了一句: “你记错了……我这就去帮你找你姐姐要钥匙。” 她快步上楼,高跟鞋在空旷且死寂的楼道间踩出了‘咚咚’作响的声音,然而当她来到了第八层时,却发现这里原本站着的黑裙女人……不见了。 李清欢瞳孔紧缩,而后第七层白裙女的声音再次从她身后传来: “我们……昨天……见过吧……” “不只是……昨天……” “还有……” 李清欢不敢听她把话讲完,她已然感受到了死亡的压迫,当即咬牙朝着自己的房间逃去,拿出钥匙快速开门,而后猛地将门关上! 砰! 门关上后,她立刻查看猫眼,等待了足足半分钟,发现对方好像没跟上来,这才松了口气,用颤抖不已的手拿出手机,进入了业主群,在里面描述了自己刚才经历的一切。 “我是李清欢,小区11幢9楼住户,这里第七层的‘荒诞’似乎发生了蔓延……” 她的发言,立刻在死寂的群里激起了轩然大波。 “那她跟上来了么?” 有同楼的租户询问。 ’荒诞‘蔓延,一般范围不小,完全可以威胁到他们的生命,所以他们才如此关切。 李清欢再一次查看了一下猫眼,然后才打字道: “好像没……” 她还未发送消息,那让她毛骨悚然的声音却从身后再次响起。 这一次,竟在她的耳畔: “我……想起来了……” “我们……见过……” “每天……” … PS:好啦,这两个番外是关于新的世界观的一些,另外,回答一下昨天某读者疑问,虽然是以李清欢这位女主视角描写居多,但仍然是男频书,OK。 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