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致力于研究如何长生【快穿】》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2) 这么大的事当然不可能草草了之,更何况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公司接到这个消息还没来得及处理时,李云清和王淑兰两个家属哭哭闹闹的就上了公司来要说法。 闺女年纪轻轻就命丧黄泉,还是有一番作为的青年人才,这谁知道了不说一声可惜。 两个人哭天抢地,眼泪不要钱的往外撒,于是保住了李兰芷生前挣的房子,还额外多得了一大笔抚恤金。 这结果,旁的人也觉得差不多,李家父母更是千恩万谢,出去逢人便说这公司还是仁义…… 而李兰芷呢?只是一卷草席,一副薄棺草草下葬,就如冷清的升学宴一样,葬礼也没有怎么办,说是她这个闺女走了,如今没人挣钱给他们夫妻俩,这钱,还是要省着点花…… …… 这样的人生,即便是身为外来者的兰芷看来也足够唏嘘,可是原主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安排自己的人生—— 从出生开始就一直被父母安排着要为回京都做准备的她,实际上一直都没有自己可以被称之为梦想的东西。 如果能重来一世,可以摆脱父母的压迫自然很好,但是除了这个目标,她已经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还能用来干些什么了。 于是就有了兰芷的到来。 兰芷闭着眼睛,慢慢翻看着那些原主的记忆,连一点小细节也不放过。原主对于回到京都没有那么大的执念,对于她来说,京都只不过是存在于父母美梦之中的故乡,于她来说,只有这片黑土地是她值得眷恋的故土。 尤其是抱着一丝丝幻想,在进入京都之后,她发现这里并没有她想象当中那样美好。做不完的工作,因为孤身一人漂泊在外,无时无刻不在的社交……这里的灯红酒绿也并不能让她勾起哪怕一丝兴趣,她心里时刻怀念的,还是小时候蹲在田埂边上眺望远方那一片片的黑色土地。 留在这里。 这是兰芷第一确定的原主的心愿。 她上一世已经为父母的心愿而献出了自己的所有人生,而假如可以重来一次,她一定要为自己活一次。 这时有人掀开了屋门口的厚帘子进屋来,看见两个小孩子还是在炕上赖着,风风火火冲过来,在他们屁股上一人挨了不轻不重的一下:“都什么时候了,还不起床?!再不起来,太阳都要晒屁去了!” 这是他们的母亲,王淑兰。 王淑兰个子小小一个,嗓门可不小,这声音把兰芷震得耳朵疼,立马从床上爬起来,一声不吭穿好衣服赶紧去洗漱。 原主本来在王淑兰面前也是这种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的性子,王淑兰也没有多在意,看着已经叫起来一个了,转而专注在炕上仅剩的小儿子,她语气还是很严厉:“赶紧起床,你不是要和隔壁小娃一起上学去吗?今天开学第一天,赶不上报道到时候就让你站在国旗下面罚站哭鼻子。” 九月份黑省这边算不上最冷,但是也是快要开始霜冻了。秋风凛冽,如果真的被罚出去站在室外,非得把鼻涕也一起冻出来不可。 偏偏李万龙是个小懒蛋,还在床上扭着不肯起。 兰芷已经洗漱好了,正在把王淑兰做好的饭菜拿到饭桌上,碗筷也已经摆好了。 王淑兰见状,看一眼还在被窝里的小儿子,叹口气,也不打算继续喊了,出了屋转到厨房里,从将熄的柴火堆里拿出两个温热的鸡蛋塞到兰芷手里:“带上这个,学饿了就吃……咱自己吃,不能给别人知道不?” 兰芷被揣了两个鸡蛋到自己口袋里,转眼一看饭桌上:掺了玉米糁的大碴子粥,配上一盘大杂烩,手边也就只有四五个玉米面搓成的饼子,还在腾腾的跑着热气。 这个年代。政策已经放开,人们也渐渐的富裕起来。鸡蛋这东西虽不算稀罕,但是也很少有家里人会专门给小孩子准备两个鸡蛋让吃,要知道,农村穷,基本上要有谁家里有母鸡,产的蛋大部分都拿出去卖钱了,能有小孩子吃一个半个甜甜嘴就不错了, 哪能有一天两个鸡蛋的待遇呢?! 更何况,兰芷却知道,在原主的记忆里,这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天天都有的待遇。李家的母鸡很能下蛋,但李家却把这些蛋都供给孩子们,没有拿出去卖钱的。用王淑兰的话来说:“这蛋才能卖几个钱,让孩子们保证营养才是最重要的。” 这话虽然听着让别人眼酸,但是不得不说,王淑兰对原主来说的确是没得说的。只是在知道这鸡蛋价值之后,原主心里更是有了沉重的压力。 兰芷在想这些的时候自己已经被王淑兰推到桌子前坐下,手里拿了一个玉米面饼子,面前一碗碴子粥。王淑兰还在催:“闺女快吃,吃完赶紧上学去吧。” 兰芷一伸手就从自己口袋里拿出那两枚还热乎着的鸡蛋,麻溜的剥了一颗塞进自己的嘴里,又剥了另一颗塞进王淑兰嘴里。 见王淑兰还要往外吐,兰芷阻止了她,鸡蛋有点噎,她呼噜噜喝了一大口粥,把鸡蛋咽下去之后才说:“妈,我不想带去学校了。” 王淑兰还在说:“你这孩子,这是带给你上学吃的,你怎么这会儿就给吃了……” 她想把嘴里的鸡蛋吐出来,只是吐出来之后上面沾满了自己的口水,再端给孩子吃,她也有点难为情。 时间不多了,兰芷一边吃着饭一边含糊不清的说:“我带去学校……他们老是笑话我,还想抢我东西吃。” 虽然实际情况没有这么严重,但是也差不多了。因为在家里“饱受宠爱”,在学校,这样的特别总是会遭到孩子们的嫉妒甚至是孤立。原主虽然心里难受,但是也没有跟父母说过,甚至因为王淑兰说的“不要分给别人”,不管孩子们怎么说,她也不愿意分别人一口,还传出来了一个“自私鬼”的外号。 王淑兰明显一愣,她虽然年龄也不小了,在这里的时间也够长,但是遇见这种事,城里来的,把面子看的比天都重要,让她放下面子去和别人大吵一架,比登天还要难。 她只能讷讷地应了两声:“好,好,那就不带出去了,以后中午回家来吃。” 兰芷草草嗯了一声,再咽下一口饭,把饭吃完,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钟表——这是李云清从京都带来的为数不多的物件之一,他很爱惜,十几年过去,这只表还在稳定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3) “妈,我走了。” ——“妈,我回来了。” 村里上学就这点好处——离家近,中午回家吃饭再去上学,方便得很。 小学的知识很简单,原主的学习天赋是从小就展现出来的。学校里的环境虽然很简陋,但是也够用了,至于原主的人际关系,经营起来也很简单——更别说她本来也没什么人际关系。但是兰芷不想把这种如鱼得水的游刃有余表现出来。她现在还是个小孩子,就应该表现出小孩子应该有的木讷和呆滞,而且其实,兰芷心里还有一个计划。 如果她这次没有像原主一样展现出来那么强的学习能力,李云清和王淑兰夫妻俩,还会一直执着着想要靠女儿回到京都吗? —— 饭桌上热气腾腾,李云清还没有回家。 因为有知青的身份,懂一点知识,再加上他们一家是少有的“纯知青家庭”,不管是家风还是出门在外的言谈举止,都和村里其他人大不一样,用别人的话说,那就是“有范儿”。王淑兰在村子里操持家务,专心照顾两个孩子和地里的庄稼,李云清得了一个好机会,在离村子不远的煤矿厂里当笔杆子。 厂里面工人多,分房子分不过来,这份活也是知道李云清就是附近村子里的,不用要厂里分房,这才落到他头上。 平常中午李云清也会回家吃饭,为了让他吃到口热乎饭,王淑兰做饭都是掐点儿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到了这个点儿李云清还没有回家。 “闺女,你先吃着,我去看看你爸咋还没回来。”王淑兰给兰芷盛好饭,一边李万龙早就醒了,坐在板凳上手里拿着个窝头在啃。 兰芷乖巧点头,低头扒饭。王淑兰还没走出这道门,迎面就碰上了刚回来的李云清。 “你这是咋了,灰头土脸的。”王淑兰拍拍他肩膀上的灰,李云清带着她走回来,关上门,进了屋。 王淑兰看看他的神情,知道他有话要说。 “县里这两天在招生,你知道不?”李云清压低了嗓音。 “啊?不是说今年不在村子里招了?”王淑兰看了一眼还在吃饭的孩子们。 “哪会——!这就是放出来吓唬人的!上次没招到学生是因为生源太差,没有娃子能考上,这不就没招了?俗话说得好,好的资源就得用在刀刃上。那县里的教育水平不比乡里的好哇?这招生考试,出题难一点也能理解嘛!”李云清慢步走到桌子边,朝着王淑兰微微点头,“咱孩子,要是能去县里读书,那就再好不过了。” “也是,要是努努力,将来上了好学校,出社会之后分个好工作,这一辈子走得顺顺利利的,咱们做父母的也能跟着享福!”王淑兰笑起来,揭开锅盖,给李云清盛汤。 李云清脸上的笑容不变,只是点着头,喝着汤,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对了,万龙不是也到了上学的年纪了?”他像突然想起什么一样,问王淑兰。 “嗯,今天就该去上学了,早上起晚了,下午的时候再去报到也来得及……” “不用让他去报道了。”李云清放下碗,一锤定音,“下午我带着他去县里先去试一试。” “这么突然?”王淑兰显然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听了这话一时间还有些慌乱。李云清稳稳坐在凳子上:“不用慌。这小子如果能做出点成绩,那就在城里读书,咱们家砸锅卖铁也要供他上学。这出来不管是找工作还是娶媳妇儿都不用我们来操心。要是考不上,那就在村里读个书,慢慢读,也不会饿死自己。” 李云清身为一家之主,向来都是拿定主意之后说一不二的。王淑兰就没有继续反驳了,到处找找看着应该给孩子准备点什么拿过去。 两个人自说自话,话语里也没有谈到对李兰芷的学业规划。兰芷低头喝汤的动作不停,心里思索着什么。 等她吃完饭掀帘子出去刷碗,王淑兰才坐在凳子上,犹豫着提了这事:“那,那咱闺女……不让她去县里试一试?” “家里有一个学生就要砸锅卖铁供读书了,女儿早晚都是要嫁出去的,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李云清轻嗤一声,“让她去县里上学,只怕心都要玩野了。” 他这话说得偏颇。 李兰芷从小到大,不管是在家人面前还是在外人面前,从来都是和和气气的软性子,大多数也是不怎么说话,不管怎么看,都不符合这个父亲眼中“玩野了”的说辞。王淑兰觉得不对,但是又好像有道理。 毕竟即使有一个在工厂里干活的李云清,李家也实在算不上太富裕。只不过两个孩子都在县里读书难道很困难吗?也无非是日常开销中,各处都紧一紧,还是能上学的。 只不过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不同意,王淑兰作为一个处理内务的“家庭主妇”,对李云清这样的意见也无从劝解。 只是她看着李云清吃完饭带着孩子出去,兰芷也去上学了,一个人在家里收拾残羹冷炙,总觉得有些地方很违和。 他们一直以来,培养的不都是大闺女,李兰芷吗?何来女人读书无用这一说呢?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4) 就像王淑兰十分不解自己丈夫这番作为是为什么,兰芷也在去学校的路上想这件事。 原主之前就是因为在县城一中的入学测试上崭露头角,才真正让李家父母真正确认了她的学习天赋,之前都一直是当做未来家里的一份子进行教育,但因为李家父母不是老师,并不知道她这样的学习天赋有多惊人。 但是重来一次之后,情节竟然也会发生变化。李云清不愿意带自己这个寄予厚望的大女儿进县城测试,兰芷在因为规避了命运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为发生这样的转变而心生疑窦。 不过再怎么样,她也得老老实实上了学去,等到放学回家,一进门就看见满面喜色的李云清,李家门敞开着,外面还停着一辆陌生自行车,显然是有客人上门。 刚进家门就听见里面有男人的声音在推拒着:“哎呀,这是学校例行家访,万龙考上县城的重点小学,这好事高兴还来不及呢。我作为他的班主任,来家里看看情况。不过,你们家实在离学校有点远了,每天从这里上学放学,难免会迟到耽误教学进程。万龙现在年纪还比较小,不知道你们是打算住校呢,还是说在县城里租个房子……唉,看你们家里这情况,经济上……也可能有点困难,或者你们在县城有没有亲戚?住在亲戚家里,也好过每天天不亮就从家里出发……” 听这话的意思,李万龙是已经考上了县城的重点小学了吗? 她慢吞吞地迈步,想要听到更多消息。 “我们,我们家是外来的,孩子他爸倒是在附近厂里上班,但是在这里也没多少亲戚姊妹。”王淑兰局促的笑了一下,“孩子的学习肯定是不能耽误的。不知道要是住校的话……” 王淑兰在想着住校的事。这可能是她心里唯一可以两全的选择。 李万龙去城里上学,如果他们真的租了房子在城里住,那兰芷一个人在家里不放心,肯定也是要带到城里面的。她在村子里上学也不方便,又要转到城里上学。一来二去的,不是和一开始规划好的方向背道而驰吗? 那老师很巧也姓李,给他们一个套近乎的机会:“都姓李,又是我班上的孩子,在学校住校的话,肯定也是会照顾一二。只是这住校费一个月就是两块钱,包括基本的伙食费,住宿费等等,送孩子来的家长也多是不方便照看孩子,只图一个方便。只是一年级就住校的孩子,迄今为止也只有您家里这一个,这同宿舍里的都是高年级……” 没等李老师说完,李云清手里揣着两个鸡蛋出来塞到李老师手里,脸上漾着笑容:“李老师说的也是,给孩子们考虑的很全面。这事儿,我们家里会好好商量一下的,好不容易考上了县城的重点小学,就算是去学校周围租房子住,我们也会给孩子供到毕业的。” “真是很少看到对孩子的学习这么重视的家长了。”李老师意思意思推了两下,终于把鸡蛋推到自己兜里。听了李云清的话,他笑容越发真切——不管是租房子还是怎么样,反正不要把孩子甩到学校就好。虽然学校是有住宿生的存在,但是那些孩子们不管是孤儿还是混混,都是从小就独立,难管的很。这进去一个屎尿屁都还没有管理好的小孩儿,甭说他得跟个老妈子一样忙前忙后的伺候,要是出点什么事,他可担当不起。 话已至此,聊得也差不多了,李家父母送人出门的时候就在门口碰上了刚回家的兰芷。 六年级正是女孩子急速抽条的阶段,王淑兰舍得给兰芷吃鸡蛋,维生素营养都补得很全面,在兰芷身上花了很多心思,李老师一出门看见的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大半人高的少女。 听见兰芷脆生生的朝着王淑兰喊了一句“妈”,李老师回过神来:“这是你女儿?!” 王淑兰含笑点头,招呼着兰芷过来喊人,眉眼里显然很是骄傲。 “这是李老师。” “李老师好。” “诶,乖。”李老师看见这孩子,想起自己家里的女儿,目光不由得亲切起来,“你今年几岁了?” “我上六年级了!”她答非所问,不过李老师没有生气,只是听到这个回答之后思绪放远了些。 “六年级……今年刚刚六年级?”见兰芷点头,他思忖着,“小学现在学籍还比较好转,你弟弟能上重点小学,你的成绩应该也不差……县城一中明年就只招城里孩子了,但是你现在还能进城里上学啊?正好我们学校招生还没有结束。要是今年你考上我们学校六年级,将来要是成绩好的话,进了县城一中也不是不……” 李老师是真心在为她考虑,可是现在她不是原主,也不是一辈子都困在农村里生怕走不出的那些孩子,她是已经经历过很多世界的兰芷。 她对学习没有那么渴望,更别说她重来一次就是为了避免原主走上自己的那条老路。 但是她不能表现得太过抗拒,于是只是睁着一双懵懂的大眼睛看着他。反而是刚才还在屋里笑眯眯的李云清站出来打断了李老师的话:“李老师,这个情况我们会考虑的,但是我们家里的条件你也知道……” 就是穷呗?刚才还在商量着要不要为了孩子搬到城里住,如果女儿也在城里上学,这样看来,在城里租房子就从投资一个孩子变成投资两个孩子,虽然钱没有少花,但是收益却增加了。 但是他虽然心里疑惑,却懂得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随便掺和学生们家里的事。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于是他只是乖乖闭上了嘴,临走前摸摸兰芷的头,把自行车蹬得呼啦呼啦响。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5) “妈妈,我们是要去城里上学了吗?”兰芷仰着头望着王淑兰。 王淑兰心里也拿不定主意,一边的李云清尽量不露出厌烦的表情,只是冷淡道:“大人的事,小孩子掺和什么。作业写完了吗?回去写作业去!” 李云清的阴晴不定谁也拿捏不准,王淑兰对着李兰芷笑了笑,让她先进去了。 身后传来两个大人低低的商讨声,时不时还会有急促的反驳和质问,只是按着王淑兰的性子,她必不会对身为“天”的丈夫这样说话,那就只能是李云清了。 兰芷快速的把自己的作业写完,心里琢磨着这事。 王淑兰虽然对自己很好,但是明显李家还是李云清掌握大权。原本就是李云清一直在掌控让李兰芷去京城里上学的这件事,只是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李云清好像又收回了施加在李兰芷身上的注意,反而不知道为什么就看中上了没有怎么管过的弟弟——李万龙。 这样的变化虽然是和兰芷的任务目标相契合,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心中有不为人知的隐忧,尤其是听到李云清那句“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什么”,这种不安达到了顶峰。 如果不是上一世他们将李兰芷逼迫的太狠,只要能等得起,按照李兰芷的能力,再过三五年绝对可以在京都出人头地,这样下来,李家能在京都安安稳稳的扎根下来,李兰芷也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偏偏为了一己私利,李家父母在工作和相亲上多重压迫这个亲生女儿,他们在京都落户之后,安稳的时间几乎是以啃食李兰芷的血肉和灵魂为代价。 甚至不能明白为什么李兰芷放着大好的前程不要,整日是一副阴沉样子。 有些事,从一开始就错了。 如果有如果,一切都能步上正轨,即使李家父母对李兰芷的利用多过爱,但他们给李兰芷规划的上升路径,却是从小镇出来的女孩子们打拼的最优解,只不过父母索要的东西比常人要多。 然而现在,李云清却想要断了这一条上升路线,反而把重心都放在李万龙身上。虽然是兰芷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是这中间的转变实在是太奇怪了。 太奇怪了。 为什么投资者会放弃一支绩优股,转而支持一支从来不显山不露水的垃圾股呢? ——他认为绩优股将来会有大的变动,并且也坚定地认为垃圾股会给他在未来带来良好的收益。 这就是原因。 这就是李云清转变的原因。这个父亲,不像是母亲一样日夜为孩子辛勤操持,倾注了无数的心血和爱,孩子于他而言,只是一个能够养老的附属品,在发现能够回到京都,孩子的价值也会随之增加。 没有感情,全是利益。 从这方面分析,兰芷察觉到了不对劲。但是为什么,李云清会这么认为?难道他也重生了??! 不对,就算他重生了,在上一世,李兰芷到死也没有对不起过李家父母,就算是死了也是因为工地事故,为此,公司还进行了嘉奖和补偿,他们一家人作为公司仁慈的象征,还被允许留在李兰芷生前被分配的房子里度过一生。 就算是重活一次,到底是什么,让他做出了“抛弃用李兰芷回到京都,转而培养小儿子”的这个决定呢? 难道在李兰芷死后还出了什么变故? ——确实是这样。 重生回来的李云清想到自己培养女儿的下场:晚年凄凉,公司虽然保留了李兰芷的房子给他们,但是那片地过了几年就拆迁了,因为房子是公司的,招标公司赔了公司一大笔钱,公司也爽快,直接连根拔起,呼呼啦啦带走了所有的锅碗瓢盆和在职员工,就连厕所里的卫生纸都不放过,唯独没有带走李云清和王淑兰夫妻俩,不但没有带走,甚至都没有通知。 王淑兰出门买菜回来,就发现丈夫被砸断了一条腿。 问其原因,原来是建筑工队发现这里还有一户人家,好声好气地劝人离开,结果李云清不信。一来二去动上手,家里东西打的打,砸的砸,也是一个不小心,李云清被重物砸到,半条腿血呲呼啦地就离开了主人。 好在工头也赔了一笔钱,王淑兰把李云清送到医院,回来的时候原本的房子已经变成一片废土,他们的所有东西,包括积蓄,都掩埋在几米深的尘土之下,什么也不剩了。 哭闹一番没有用,最终还是找到了在京都打拼的小儿子。 也许是人老了心软了吧,虽然李万龙很沉默,但是该做的孝道一点都没有落下。李云清临终前难免感怀,觉得如果从小就好好教小儿子,现在绝不会是这样的下场。至于因公殉职的李兰芷,早就被他忘到脑门儿后面了。 李云清摸摸身边李万龙的头,后者正在吃李云清在城里买回来的蜜薯。 虽说黑土地肥沃,种啥啥好,只是这蜜薯却不多,盖因品种原因,不是原产地,邻省虽然也产,但是毕竟没那么多,每年还要作为特产卖出去一大部分,所以显得格外稀罕。 这东西不便宜。 王淑兰甚至也没分到一块,李云清慈爱的摸摸李万龙的头:“还是咱们儿子争气,一考就考上了县城重点小学!” 王淑兰看了两眼李万龙手里的蜜薯,转头问道:“没给闺女带一个?” “这红薯贵着呢,买一个甜甜嘴就不错了。”李云清搪塞过去,“李老师说的那个问题,你怎么看?” “我还是觉得……”王淑兰有些犹豫。 “还是觉得住校好?李老师那话里话外的意思,你难道就听不明白?孩子这么小,放到学校里要是出了事怎么办?!”李云清这些话说的情真意切,王淑兰还没来得及惊讶他怎么突然对孩子这么上心,就被他的话语直击心房。 她还在为自己的考虑不周羞愧,李云清已经一锤定音了:“就这么办吧,万龙去学校,我们俩租房子在学校附近。兰芷……就留在村子里吧。”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6) “让兰芷留在村里……这话是什么意思?”王淑兰怔怔的看着李云清,觉得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好像已经不认识了。 他们一共就只有两个孩子,男孩子被偏爱一点也是正常,只是哪有为了一个孩子就抛弃另外一个孩子的道理呢?! 李云清看着面前的王淑兰,现在的她,和以后那个面容麻木,面对自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人仿佛完全切割开来,虽然生活还是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只是相比和自己相伴几十年最后亲手送走自己的那个王淑兰来说,面前的这个女人,更多了生动和鲜活——自然,她姣好的面容也是让李云清心软的原因。 他自然不会把自己真实的心理说出来——就算王淑兰在这个家里对他唯命是从,但要是传出去,他李云清一个下乡的知青,竟然会做出带着儿子上城里住,而把女儿一个孤零零丢在农村的事,他自诩京都人,还做不出这样猪狗不如的事来。 还是要好好想一个由头。 他把睁着一双满含情绪的眼睛的王淑兰揽进自己怀里,一边安抚着,一边慢慢的组织语言:“淑兰,你也知道我以前有多看中我们的大女儿。在家里,什么不是紧着两个孩子吃喝,有时候不免还会委屈了你,这些我全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只是现在,县城重点小学在招收学生,咱们儿子现在正是上学的年龄,需要一个好的开端。你还记不记得五六年前,当时为了让咱们女儿能有一个好的受教育的环境,我们两个一起,跑遍了周围大大小小的学校考察。还记得当时的县城重点小学还是和一中合并,里面都是一些官宦子弟,根本不对我们这些市井小民开放。”李云清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县里这个重点小学是十里八乡的最好的学校,但是我们进不了。当时我就说,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给孩子最好的教育。现在,轮到万龙了。” 李云清把王淑兰松开,看着她:“淑兰,咱们打拼一辈子了,总算不能让咱们孩子一直步咱们的后尘。虽然户口是在农村,但是咱们的孩子不能一直都当农村人啊!!!” 厂里的笔杆子不是吹的,这话说得又漂亮又把自己摘得干净,王淑兰虽然觉得有什么不太对,但是在李云清一声声“淑兰”当中沉迷自我。 “但是闺女她……”王淑兰还有一些犹豫,“我们都出去了,家里没有人,她一个人在家,多危险啊!” “我难道想不到这些?兰芷现在在这里上学好好的,跟着我们去城里的话,这即将升学,难免会影响成绩。家里虽然没人,但左邻右舍没人吗?林嫂跟你的关系不错,咱们每个月给人家一笔钱,只求能让咱女儿在他们家添上一碗饭。就算每个月有这固定的一笔开销,那也值了。”总比带去城里的花销少。 王淑兰垂眉沉思。 兰芷没有继续听下去了。她的命运已经在李云清的坚持当中确定了。 小孩子就是这样,在长大之前,都没有对自己人生的决定权。王淑兰就是李云清的附庸,她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李云清说什么就是什么——可能这也是李云清为什么选择她的原因吧。 晚上,兰芷照常洗漱完上床睡觉。身边的李万龙不在,她也没问什么。她就像是对即将到来的重大变故完全无所察觉一样,早早地就上了炕。屋里的炕上烧的很暖,炉火发出轻微的哔剥的响声,催人入眠。 屋里的油灯映射出昏暗的光,即使已经做出了决定,王淑兰站在门口往里,看到炕上被子里那小小的一团,心里还是忍不住泛酸。 第二天。 早晨还是一如既往。 要做进城的准备还需要一些时间,送走兰芷上学去,王淑兰就开始叮叮哐哐在家里收拾东西做准备。 这动静自然瞒不过别人。平日里在家,隔壁拉屎放屁都能听的一清二楚,到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邻里邻居再清楚不过,这王淑兰还没动半小时,就有好事儿的带着菜上门打听来了。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家里住得近的林嫂子。 她和王淑兰关系不错,进门先放了一把婆婆丁在灶台旁边,熟门熟路地掀了帘子进去家里去找王淑兰:“李家嫂子,这一大清早,弄什么呢?” 王淑兰脸上挂着笑,起身迎人进屋,拿出准备好的说辞:“哎呀,这不是儿子考上城里学校了,这将来去上课,城里路远,我和他爸就合计着在学校附近租一个小摊做生意,也好照看孩子。” “哎呀恭喜恭喜啊,真是争气!改明儿我让我家里那个不争气的二剩过来沾沾喜气,也学学万龙。真是,都是天天在一起玩,怎么我们家这个没这么争气呢!”林家嫂子一顿夸捧,让王淑兰脸上的表情稍微舒展了一些,但是想到她接下来要说的话,她又观察着林嫂子的脸色,谨慎地开口:“林嫂子,实不相瞒,我们这家里,我跟孩子他爸都要跟着去城里,万龙年年纪还是太小了,云清跟我都不放心。” “是得不放心。这路这么远,在城里就近给孩子找一个地方住,这么小的孩子也正是需要大人照顾的时候。”林嫂子是少有的能理解王淑兰一家育儿观念的人,王淑兰心下多了几分安慰。 于是接着说道:“但是我闺女这边,现在也是在升学的关键时期,我们想着……要不就先放在村里,咱们乡里乡亲的,平日里多少照顾一下,得闲我们就回来,洒扫庭院,摇水添米,肯定不会让孩子一直给乡亲们照看。等到闺女考上初中,我们在城里也站稳脚跟了,就把孩子接过去住。” 虽然没有明说这“乡邻乡亲”是谁,但谁站在面前就是说给谁听的。林嫂子也是聪明人,不会不懂她话里的意思。 王淑兰小心地看眼色,等着林嫂子的回答。 林嫂子也十分谨慎。她家里倒是不愁粮食,毕竟她男人当时可是村里最能挣工分的人之一,她娘家那边兄弟也多,力气活上完全用不着她动手,现在来说也是村子里数一数二的较为富裕的人家,见识也更广,只是她是见过王淑兰对孩子的用心的。 仅凭一副热心肠是做不了好事的。林嫂子虽然有心要和李家交好,但万一待遇没有在家里好,回头小孩告一状,反而让彼此之间生出嫌隙。 思考许久,她出言:“先试一段时间,孩子吃的米面你们自家带来,旁的不必,吃饭时候带一张嘴来,不过是多双碗筷的事。”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7) 于是这事就草草定下来了。 林嫂子虽然喜欢八卦,但是在大事上都拎的很清楚,王淑兰为人她信得过,即便是为了名声,也决计做不出把孩子直接扔给她不管的事。 不过是多张一口嘴的事,也犯不着因为这个破坏她和王淑兰建立起的情谊。 再说了,这两口子为了小儿子进城去做点小生意小买卖,那李云清在这厂里的工作肯定也要辞了。 到时候就算自家没有笔杆子,那在中间顺水推舟给别人做了人情,也是能得利的好事。 这都是眼睛看不见的利益纠缠,林嫂子心里明镜似的,算的一清二楚。 而王淑兰看她没有问为什么把兰芷单独一个人留在这里,心里还是大大的松了口气的。 但也为了避免以后说不清,她还是出言强调道:“嫂子,主要也是闺女现在正在升学的关键期,来回倒腾害怕她分心。再说了,我们这次也是第一次进城,这不方便之处也害怕让孩子跟着我们受委屈。这把她交给你,我的心也算是放下来了。” “那这大闺女要是将来办了升学宴,这功劳,是你一半啊我一半?”林嫂子说定事情之后,还开起了玩笑。 “诶呀,瞧你说的。将来闺女有出息了,我让她认你当干娘,给你养老!”王淑兰这么说着笑着把林嫂子送走之后,话说多了,自己心里也当了真,再面对兰芷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就放松下来。 简要把她们要去城里,把她一个人留下来托付给林嫂子这件事说完,王淑兰语重心长道:“闺女,你弟弟现在在城里有学校上,但是你的学籍还是在村里。等你上完六年级,升到城里的初中之后,我们一家人就能团聚了。所以我们不在家的时候,你也要好好学习,知道吗?” 兰芷说不上来心里是个什么感觉。好像自从她把鸡蛋分出去一个之后,人生就完全驶上了另一条车道—— 在上一世的故事里,她只是可怜那个早早就被放弃了的弟弟李万龙,没想到这么快就轮到她了。 虽然她心里只是有些怅惘,但是想了想正常孩子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样,再结合一下原主性格,她于是只是站在原地默默地看着王淑兰,眼眶里噙着泪,虽然不发一言,但是完全能看出她的不舍与委屈。 王淑兰看得心里一揪。 她强迫自己转移视线,移开思绪去想别的事。 她转身掀帘子的时候,用帘布悄悄擦了擦泪,但嘴上只是说着:“好了,你现在也是大孩子了,自己一个人在家要勇敢,别让爸爸妈妈担心,知道吗?我把你要吃的米面一会儿就去送给你林舅妈,等后天你就在她们家里吃饭了知道不?不要担心自己吃多了饭要挨骂,妈给你把饭都备的足足的,你就可劲儿放开了吃。有什么问题找你林舅妈,交钱也找她,等妈回来了就给你交钱知道吗?” “……好,我知道。” —— 不是骗人的,因为现在的时日,小学早已开学,为了让李万龙早早上学,李云清也早早就办好了离职手续,交班的是一个林嫂子的旁支亲戚。 李家 李云清和李万龙走得倒是干脆,王淑兰虽然最后也还是给兰芷千叮咛万嘱咐,但是当李云清一叫她,她也最后只是匆匆扔下一句“好好照顾自己”就马上跟上李云清的脚步了。 兰芷见状心里叹口气。冬季很冷,这里尤甚。这两个大人就这么放心地把孩子就扔在家里不管了? 李兰芷从小被家里保护的很好,什么活也没干过,家里更是有一个全职的王淑兰打理的井井有条,根本没有费过什么事,现在猛的一走,连最基本的生存技巧都没有教给她,难道就不害怕他们一走孩子在家里自己不会烧炕晚上直接冻死在冬天里? 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兰芷出去把家门关好,摇摇头回到院子里,先把今天学校布置的作业写完。 —— 风平浪静的两个月过去了。 林嫂子从刚开始的和蔼可亲到两个月不见李云清和王淑兰的人影之后变得焦躁无比。 难道他们真的不打算要这个孩子了吗?那为什么之前表现得那么重视?也对,如果是真的重视的话,为什么不把孩子一起带到城里去,不比留在乡下别人家里更让人放心?! 中午吃饭的时候,兰芷搬着个小凳子坐在桌子角落,碗里一成不变的碴子粥让人反胃,但是这孩子却眼睛也不眨一下,从来没有表现出什么抗拒感,可能这就是寄人篱下的孩子应该有的敏感和乖巧吧。 不管心里再唏嘘,林嫂子挂上笑容,眼疾手快地夹走兰芷筷子方向的菜堆到自家孩子碗里,然后超绝“不经意”地提起这两天不下八百次的话题:“闺女啊,你这放在家里的米面快要吃完了,不知道,你妈你爸,啥时候回来啊?” 这几乎可以算是明示了。 兰芷把粥喝完,和林嫂子静静对视:“舅妈,我也不知道。我两个月没有见到我妈了,不知道你能不能联系到她?我想妈妈了。” 啊这…… 本来林嫂子心里想的也是不知道是不是李家把这孩子甩给自己了,结果兰芷这一问,反倒也把她给问倒了。 这怎么说?说她也不知道?也不能联系得上她的父母?还是说你爸妈就是不要你了,我也不想让你一直赖在我们家里??? 小孩子还不知道世事多么残酷,再说林嫂子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她总归是觉得李家在这村子里还有一处房产,这可是他们打拼了大半辈子的家业,还有一个已经养得懂事了的半大孩子,难道就这么说不要就不要的走了?! 此时林嫂子还不知道“负心最是读书人”这句话的含金量。 对于李云清来说,如果能继续回到京都当他的人上人,继续以前无忧无虑的美好生活,即使是在满是野人的村子里留下臭名又如何?即使是抛下孩子又如何?更何况私心里他还为上辈子投资了那么多,这孩子竟然没能完全做到给他养老送终而觉得愤懑呢!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8) 最终,兰芷把桌上的碗收了去洗,林嫂子还想着她的那句话:“没关系,舅妈,你已经待我很好了。要是我爸妈真的不要我了,你跟我说一声,我不会一直缠着舅妈的。” 她说话很真诚,能看得出来是真的不想让林嫂子感觉为难。但正是这样才让林嫂子不知道怎么开口。 有时孩子太懂事也不是好事。她只来得及抢过碗闪身进了厨房,仓皇地留下一句:“回去休息一会儿马上就要去学了。村边老蒯过两天进城,我问问能不能托他给你爸妈带句话?” 兰芷不知道林嫂子怎么了,于是也点点头,朝着自己家里走去。 家里已经没有大人一段时间了,不过六年级的课业对她来说也不算繁重,并且吃饭喝水都在林嫂子那里,打扫要不了她多长时间。兰芷进去的时候,入目的四下庭院里,除了生活用品相比以前少了些,整体上都还保持着该有的整洁。 她走进自己的屋里。 李云清和王淑兰两个人虽然不算大手大脚,但是从小在城里养成的消费观让他们这些年也没有攒下来多少钱。 要想在城里安家立业,除了不能苦孩子之外,李云清和王淑兰是肯定要先勒紧裤腰带过上一段苦日子的。他们也显然早就有了这样的思想准备,于是主卧里正剩下一张光秃秃的炕,次卧里也只剩给她一截干巴巴的铺盖卷。 东北的冬天,天寒地冻,虽然现在还是秋天,但已然离冬天已经不远了。 农村家庭都算不上多富裕,家家户户资源紧凑,肯定是没有多余的被褥分给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孩,再说兰芷也不是等着喂饭吃的性子。 家里的田被李云清用低价租给村里人,连带着上面的农作物一起,等于说兰芷想要靠着这些东西去换取生活资源也行不通。况且除了家中被褥不够,取暖的物品也少得可怜。特别是家里最大的热量来源——烧炕的木柴也不剩几根了。 想要发家致富,就要去金钱涌流的地方寻找机会。正好出村不远就有一座山,因为离得近,山里的野味大部分都已经被村里人猎完,平日里就是六岁小孩上山玩也没人担心。这里黑土肥沃,作物高产,除了去砍些柴回家来烧炕用,她还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山珍可以让她的小日子过得稍微温饱一些。 她想到林嫂子说村子里的老蒯这两天有事要去城里,便心里暗自合计着怎么样才能搭上对方的顺风车,去城里看一趟。 —— 第二天起床,兰芷被低温冻醒,被窝里还带着体温,让人不想离开。她若无其事地从被窝里爬出来,洗了把脸。今天日头看着不错,她梳洗完去林嫂子家吃早饭前,把被子褥子摊出来,晒在庭院里可以照到阳光的地方。 吃饭的时候她就跟林嫂子提了这事:“舅妈,我想了想,觉得您说的对。我爸妈不回家,也不能老让我在您家里吃白食。您昨天不是说老蒯叔这两天要去城里吗?能不能托他给我带去,找我爸妈。” 林嫂子这下也算是骑虎难下。原跟兰芷说这件事也是心里不忿,以为自己难得的好心还让别人给骗了,嘴上抱怨不停,实际上王淑兰留下的米面还有一些,犯不着现在就让孩子去找大人要说法,万一人家是无心之失,确实是这么长时间都在奔波劳顿,没能顾得上这头,孩子这么一去,反而显得她没有容人之心,倒是伤了大人们之间的和气。 只是现在兰芷既然提出来了,她却是不好意思反驳,毕竟是她先提起这话茬。不说旁的,这么点儿个小女孩儿,突然离了大人这么长时间,不想自己爸妈才奇怪。只是不知道李云清夫妇态度如何,难道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了吗?她捉摸不透。 于是最后看兰芷猛盯着自己瞧,终于松口:“那我今天要是碰见你叔了就帮你问问。” “谢谢舅妈!!” 今天是周天,孩子们没课,便都纷纷放回自己家里玩耍干活。 本身是打算着去了城里再回来看看什么山珍比较抢手,兰芷仔细一想,也不知道下一趟进城的人要多久,索性回家带了自己的背篓和砍刀,一路朝着山的方向走去。 去山边玩的孩子不少,砍柴的也不少,只是见到兰芷是头一次,她从前向来不属于前者,也不属于后者。 别人的议论她都置若罔闻。 进了山里,外围都是小孩子们玩耍的痕迹,地上光秃秃的一片,从外往里有一条人迹,延伸的尽头铺向四面八方,兰芷尽量选人少痕迹浅的路走,走一路,步履缓慢坚定,眼神四下探寻着,辨认着可获得的资源。 珍稀的所谓山菌枞落一个没见着,有些靠近大树的地上能看到泥土松动的痕迹,想来是被人抢先一步。不过也很正常。 现在正值十月,对这座山很熟悉的村里人早就瞄准了这些东西,大家又都省的很,一星半点都不愿意放过——大的品相好的可以卖去城里;小的差的还能留在家里改善伙食。她现在才过来,能捡到剩的才算是阿弥陀佛我佛慈悲了。 没有找到什么,她也不气馁。沿路见到地上干柴就削成整齐的形状放到背篓里,不知不觉间背上就重了起来。 光线渐渐暗了下来。 随着她步履的深入,头顶上方的天空已经被高大的针叶林所掩映,空气开始变得干冷,最后一步,她停下。 脚下已经没有被人清理好的空地,面前是厚厚的一层层树叶——她抵达了无人深处。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9) 北方的森林体系,尤其在东北部的白雪皑皑的山脉之下,从低纬至高纬依次是落叶阔叶林、针叶阔叶混交林、针叶林、苔原,越往山的深处走,越是看出这里林地的冷峻。 虽然心里怀着忐忑,但兰芷还是一步步坚定地踏上了层层落叶。脚感不算软,但是很厚实,她就这样一步一步踏了上去,眼睛不住地四处观察着。 这里除了更冷一点以外,和外围的树林环境没什么不同。虽然没有明显的人迹,但是还是能或多或少看到一些人行的痕迹,只是不多,不能成为一条显眼的小路。 她左右看看,往里又走了一段路,眼尖的看到树下灌木丛的掩映下一朵朵的或浅色或深色的山菌。只不过这山菌的数量很少,兰芷不死心,从这里再往周围发散找了数米,也没有再找到其他山菌的丁点儿踪迹。 这个季节天气变冷,湿度也渐渐地不够了,不能满足蘑菇们的生长条件,兰芷把蘑菇在背篓里放好,继续寻找着其他山珍。 期间也上树采了一些松子榛子,品质都还不错,但是也就只有一些。榛子没那么好开,兰芷也不贪心,收了一小把松子在手里,慢悠悠地剥着放进嘴里,很香。 光线不是很好,等兰芷看到左侧方的腐木上一片黑压压的东西时,她还没有反应过来那是什么,只是下意识地上前几步,睁大眼睛努力看清楚。 看起来毛茸茸的一片,表面却是平滑的,一朵一朵挤挤拥拥地挨在一起,密实完整,只是近看,俨然是一丛丛长势喜人的黑木耳!!! 这还是兰芷第一次见到在野外、还未加工的黑木耳。按照季节来看,这还是一批秋木耳。 黑木耳是中温型菌类,对温度的适应范围较广,低温菌丝生长慢,但健壮,生命力强,生长期长,但营养积累充分。 兰芷很早之前就听过东北黑木耳的美名,它属于地区性的有名特产。 木耳一年成熟两茬,根据木耳的收获季节,黑木耳分为春耳、秋耳,秋木耳颜色深、胶质丰厚、口感劲道,富含糖类、蛋白质、脂肪等营养成分,颇受大家喜爱。 眼前的这一片黑木耳,即使是兰芷没有专门去学过鉴别木耳品质的方法,也知道这样纯天然的好品质是不多见的。这一片位于山林深处,但是暂时也没有发现猛兽和蛇虫的痕迹,这片木耳应当是安全无毒的,就是看起来轻飘飘的,不知道会不会一采下来就碎掉了。 她小心翼翼地触摸着,片刻之后,把自己随身带着的用来装杂物的口袋从身上解了下来。那口袋并不算小,大概有成年人的半条裤腿那么宽大,又或许就是用裤腿改制成的。兰芷小心地把木耳采下来放进去,等口袋里塞满了,这片木耳也才减少了十之二三。 她把背篓从身上放下来,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把松子、蘑菇、榛子之类的放在一边,那些砍好的整齐木头,兰芷挑出最平直的放在下面,稍微有一些弯度的,她几经尝试,在弯度之间营造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 这点地方放下木耳还绰绰有余,兰芷干脆在下面垫上松子之类的,放进背篓里尝试一番,这才满意点头。她继续在上面铺设木头 ,直到在外面看不出来里面有什么为止。 期间兰芷留意地观察着四周,警惕随时可能到来的危险。不过好在无事发生。 算算时间,已经不早了,此行已经有所收获,她不打算继续深入了,记下方位就原路返回了。 从山里出来,回村路上不免要和村里人寒暄。只是对于原主来说,这的确是第一次进山,背篓重的很,这一路出来,肩膀上阵阵刺痛,想来应当是磨破了皮红肿起来。出来时的疲累不像是演的,至于表情,她只需要表现出沉默,痛苦,也就足够了。 林嫂子晚饭时叫她过去一趟,吃饭时说起老蒯叔答应进城时带上她,只是寻亲的事还是要靠她自己来——老蒯叔还有自己的事要忙。 兰芷自然满口答应,进城的时间好巧就在后天。 安生回到家里,把东西收起来,柴火拾好,兰芷便已经累的腰酸背痛。 她生好火,伴着微弱的烛火和暖暖的炕,揉着酸痛的肩膀,心里下定决心要好好锻炼身体。 脱离了父母的捆绑庇护,她现在也只能靠自己了。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10) “闺女,叔就只能载你到这儿了。” 过了城门口仍是尘土飞扬,兰芷坐在牛拉的架子车的边沿,车上搁着大大小小的菜品物什。老蒯叔一拉牛鼻子上的缰绳,拉车的牛便乖顺地停了下来。 兰芷背着一个小小的包袱,一翻身从车上下来,礼貌对着老蒯叔道谢:“谢谢叔,那我就去找我爸妈了。” “太阳落山前还在这个地方啊,叔得赶着回去给人家送信,天黑了也不好走路。”老蒯叔和气地笑了一下,手里缰绳动动,继续往前走了。 兰芷自然连声应好。等老蒯叔的牛车不见人影了,她四下看看,转身从一条巷子里猫着腰躲进去,细心观察着四周。 兰芷刚才在路上就见了身后有人提着大小包的物件往城里来,也都是些农货,想来应该是要赶集售卖一类。现在天色尚早,她在人群中寻到了那一队牛车,眼睛支着方向,脚步慢慢地跟上去。 早市。 现在并不在那个投机倒把的时代,城东已经随着历史成立起了有规模的早市,有不少农人早早地就在摊位前摆好商品,也有不少衣着整齐的城里人走走看看,挑着捡着,遇到心中的,上前谈好价钱就招来身后脚步轻健的伙计,一捆一摞,背着扛着就离开。 而被选中摊位的摊主往往都能提前结束自己今天的摆摊,因此见到这样打扮的人往往面露三分喜色,热情异常。 兰芷随着那队农人找到早市之后就分散开来,自己在早市里转了两圈,问清楚没有摊位费,心下一定,找了一个还没有人的摊尾就地坐下来,拆开自己背上的包袱铺在地上,开始整理起来。 包袱看着不是很鼓,拆开东西却不少:一大把的榛子和松子、几个堆成堆的松塔、成朵的山蘑,还有最重要的秋木耳,虽然有一些损耗,但是铺在地上一小片,兰芷为了呈现效果,出发前捏了一撮寻了棉花浸湿包着,现在长大不少,放在摊子上黑亮亮的见了便让人心生欢喜。 她安静坐在摊前等着一个有缘人,周边的摊子已经支起来,看身边这个不是前日的摊主的小姑娘,又看看她的货。 一点点的山味,也不过是给能尝得鲜的城里人家卖些下酒菜,没什么竞争力,也都转过脸去,不再关注这个明显看起来年纪小小的孩子。 她就坐在地上等着。日头渐高,集市上的人多了起来。兰芷搓了搓冰凉的手,呵出一口热气。 今天随着老蒯叔天不亮就出发,连早饭也还没去林嫂子那里报道。空着肚子来这里,现在已经有些心痒难耐。 不过来这里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兰芷叹口气,支着一只手,眼睛随着集市上的人来人往转动。 “您看,我这今天的菜新鲜着呢!都是今早刚从地头摘下来脚不停就运过来的。看看这品质,不是我说,这集上没人比我有这种更好的菜了!” “先买一些回去?当然可以。要多少我称一下。哎呀我们家的东西好得很,保管你吃了还想来吃!!!” “你是老主顾了,咱就不说别的了,一口价……怎么样?我说这个数已经很实惠了。” 几乎市场上到处都充斥着这种声音。 在这些声音之中,兰芷敏锐地在人群中找到两个人。 走在前面四处看查的是一个穿着合身酱色夹棉长衫的男人,看面相约莫有四五十岁,身板挺直,面容端正,在集市中如同一条进入清水的鱼儿自在游动,偏他经过的摊子说话交谈声都自动降低一度,摊主不住地打量他的脸色,等待着上前介绍。 一路上过来,他相中的摊子便和摊主低语几句,由身后的男子接过部分货物,此时兰芷见时身上已经挂着大大小小的牛皮纸袋等。 看来是个大主顾。兰芷心想。 眼看着这一行两人顺着摊位一路走来,到了这一行,左邻右邻的摊主们纷纷直起腰来,虽然没有直接盯着这二人,可街上的气氛一时间都被这种殷切炒热了,这条街上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兰芷看了两眼,那两个人此时正站在一个青菜摊子边挑挑拣拣,那摊上的青菜用红绳扎着一捆捆的,根部齐整的用镰刀割下,间或还沾着点黑土,水灵灵的十分喜人。可是那长衫的中年男子只是皱着眉头细细打量,连伸手翻拣查看都无。 看来要么是饭店的采买,要么是什么酒楼的掌柜,他身后那男子提着的东西可不少。兰芷看了两眼,摊前忽而站定一位客人,伴着阴影落在展开的包袱布上。 她抬头,把那两人忘在脑后:“大娘……要点什么?” 来者是个挎着篮子的大娘,头发花白,穿着洗的发白的靛蓝色小袄,双手拢在袖子里,下巴往前点了点:“蘑菇……怎么卖?” 大娘说自己家里有人生病刚刚痊愈,想给孩子炖点小鸡蘑菇补一补。看了周边的摊子,只有她这里蘑菇最新鲜,这才来问一问。 秋天的蘑菇采摘旺期已经过去了,现在出售的蘑菇,大部分都是在家里晒干处理后再来售卖的蘑菇干。虽然干了的蘑菇泡发之后别有一番风味,但是新鲜的蘑菇也有它独特的味道。 这不是赶巧了么。 “大娘,我这蘑菇是昨天才上山采的,当然最新鲜不过。你看,这是成朵在山里采出来的,这蘑菇的伞面很完整,又大又饱满,品相很好。现在都没什么人上山采蘑菇了,这些还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 兰芷边说边和她展示蘑菇。 大娘看了看,表情说不出满意还是不满意:“你这蘑菇,怎么卖?” 兰芷羞怯地笑了一下:“这次出来卖蘑菇,是家里实在没钱了,我娘说能给我攒学费我就来了。我第一次出来没经验,没带秤也没带钱。大娘您看您要多少,给个数就行。” 这两天兰芷在外跑来跑去,上山砍柴洒扫庭院,到处找着可用的资源,整个人身上的那种被培养出来的,钟灵毓秀的书香气已经荡然无存,打眼一看,黑黢黢的丫头身上带着实诚劲儿,让做好准备打算压价钱的大娘默了一默。 她算着今天出来带的钱,又看了看蘑菇,最后挑了中等的一朵,从衣服夹层里翻出五毛钱来:“我就要这一朵。” 兰芷因为王淑兰知道了村里小媳妇们卖鸡蛋是五分钱一个,那这一朵蘑菇,算一算应当是能换了十个鸡蛋。 也差不多。 她不懂行情,不过没关系,这次来本来就是试试水。见大娘把蘑菇放进篮子里,她接过五毛钱,珍重地放进自己衣服里,顺手放了个榛子在大娘篮子里。 “谢谢大娘。”她笑得眉眼弯弯。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11) 实际上东北的土壤肥沃,兰芷采的这些,即使是中等大小的一朵蘑菇也有快一斤多,这一朵的蘑菇起码也能卖出个七毛钱,更别说是在鲜蘑菇稀少的现在。 兰芷的真诚让大娘多多少少承受了良心的压力,不过兰芷倒是没那么在乎少了的一两毛钱。 诚然如她所说,她没带秤也没带零钱,本来准备就不充足,能卖的出去已然是意外之喜。 在她查看的时候,摊前不知不觉安静下来,一抬头,那个她先前观察着的长衫男子就站在她的摊前。 “你这蘑菇……怎么卖?” —— 送走了大娘,兰芷眨眨眼,看到眼前的长衫男人正要俯下身来查看蘑菇的品质,她“欻——”地一下站起来,递给长衫男人。 “先生,您看——这是前几天刚去山上采的,还新鲜着呢。” “哈,我可不是什么先生。” 长衫男人接过,凑近跟前嗅了嗅,然后翻来过去地打量。 兰芷说完这句话后,也知道多说多错,于是也就站在原地,等着长衫男人挑选。 她这东西本来就不多,即使就剩下一点也不愁卖,大不了拿回家吃就是了。因此对着男人反倒有着一股子其他摊主没有的坦然之感。 男人看了她几眼:“品相不错。在哪座山上挖采的?” 兰芷甩甩头:“我们那边的山没有名字。这蘑菇数量不多,就算您现在想去采也找不到多少。” 长衫男子低头笑笑:“难得见到这个时节还有这么好的山货。这些,我都要了。你开个价。” 刚刚兰芷与那大娘的对话好巧不巧正落入男人耳中。他只让兰芷开个价,就要买走她摊子上所有的东西。 兰芷也不管他到底是玩笑还是怎么样,略微思忖一下就报了价:“我这些东西不多,这些蘑菇约莫还有二斤多,算一块钱;松塔两毛一个,一共四个;榛子和松子这些,你给一块三,还有这些木耳。您也知道,这个季节的木耳最好,而且我的这些木耳表面有青色,底是灰白色,有光泽,朵大肉厚,膨胀性大,肉质坚韧,富有弹性。无没有污泥也没有虫牙印,不是人工培植的,纯天然有机……” 说起这个木耳兰芷就没完没了,全因为她还记得这木耳的采摘地点。先打出去名头,之后才好继续做买卖。 长衫男子饶有兴致地看着兰芷滔滔不绝地介绍自家木耳的优点,突然问道:“你现在上学了吗?” “……啊?”被打断的兰芷卡了壳,好久才说道,“上了学,现在六年级。” “六年级……那也十二三了,年纪也正合适。”长衫男子点头,脸上带了一点笑,“你的东西我全买了,岁福,带着走吧。” 身后男人也看到这摊子上没有什么能打包的,随身翻出一个篮子把东西都放进去了,兰芷才慢慢把剩下的话说完:“……一斤木耳都能发出来十斤……这些我要两块钱…怎么样?” “抹个零头。”这价钱是有点虚高了,不过让摊主报价也往往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然而长衫男子的心已经不在这上面了,他伸手从袖子里掏出五块钱来捏在手心里交给兰芷。兰芷小心地塞进怀里。 这会儿摊子上的东西已经被岁福收的差不多了。她拾起地上的包袱布用力在一边抖了抖,站起身来,收拾好就准备走,不料长衫男子却叫住她:“小孩儿,你之后还出来摆摊吗?” “摆。您如果觉着这秋木耳好的话,隔两天我再上山去采一些来卖。” 这小孩儿。先前不还说要是他们上山都找不着了么。 长衫男子摇头笑笑,问:“你想不想来城里上学?” 兰芷扭头看他,好一会儿,才点了点头。 “那好,看在我让你早早收摊的份儿上,答应我一件事。七天以后,还在这个地方,带上你的父母来,我有事情想跟他们商量。” 兰芷往外挪着步子,记下这个位置,然后扭头对他说:“七天以后来我应该可以。只是要让父母来可能不太行。” “我能做的了自己的主。” 小孩儿走远,长衫男子眼下带着些思索。 岁福说:“潘伯,真要让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去陪小姐上学吗?” “说什么呢,八字还没有一撇。”被叫潘伯的长衫男子矢口否认,只是话语中的反对意味没有那样明显。 “哦。” —— 手里的山货出了,兰芷身上的压力轻松了一些。 说实话,这些东西能卖到五块五的价钱,她也很是意外。 不过揣摩了一下那男子的态度,兰芷心知对方恐怕是心甘情愿当了这个冤大头,只因为他对自己恐怕也是别有所求。 管他呢,钱先到手了再说。 兰芷很快就把这个人抛到脑后。她在街上转着,寻人便问,很快就找到了县城重点小学的位置。 禾丰第一小学。 这座小学位于城西,和城东早市的距离实在不算近。日头高悬,现在已经到了中午,兰芷也没有吝啬,在街边给自己买了个芝麻盖火烧,就着凉水三下两下就解决了自己的午饭。 吃饱喝足,她开始沿着街边打听李云清一家到底在哪。 也算得上李云清他们幸运吧,还没等着兰芷把街坊邻居们都打听个遍,王淑兰推着小车迎面就撞见了兰芷和邻居大娘交谈。 “喏,你不就是找他们家去的嘛。这是李云清他媳妇儿,找她也一样。”大娘眼尖,打老远就看见王淑兰了,她给兰芷指了指,自己环着手臂倚在家门口。 兰芷没说自己的身份,被大娘当成是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说话也不怎么热情。不过怀揣着“说不定这人是李云清的什么私生女”的看热闹心理,她还是在原地站着,甚至等王淑兰靠近后主动打招呼:“诶,李家嫂子,这孩子上门找你们来了,;你看认识不?” 认识不?那可太认识了。 王淑兰把车停好,扭头一看,疑心是自己眼花: 原本应该在乡下待着的女儿怎么这时候跑到这里来了?!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12) 这两天本来就过度疲劳,王淑兰还在怀疑现实,猛然接触到邻居大娘靠在白墙上似笑非笑的申请神情,脑子一下子就清醒起来:这邻居李家媳妇儿是出了名的长舌妇,方圆十里的事只要让她知道,不出半天就能传得满城风雨,人送外号李大嘴。 虽然说抛下大女儿在农村老家自己一家三口进城来住是为了小儿子的教育未来,他们问心无愧,和外人也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当看到大女儿和这李大嘴站在一起,王淑兰心里还是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寒战。 在脑子反应过来以前,王淑兰上去就一把把兰芷拽到自己身后,勉强给了李大嘴一个笑脸,转身一只手推着车,一只手拉着兰芷回家。 兰芷这次来也不是吵架的,于是也就乖乖的被王淑兰拉着,甚至也伸手推着车,想让王淑兰轻松一些。 没有父母在身边,尽管兰芷也能尽力把自己打扮得整洁,但是没有母亲在跟前到底是不一样的。 王淑兰进了院子把车停好,转身见了兰芷,一副沉静的样子,乖乖站在那不说话。她虽然只是和女儿分开两个月,这时候一见,也只能在心里感叹小孩子长的真快,眼眶也慢慢红了。 说出的第一句话却是:“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兰芷看她一眼,又迅速把眼睛低垂下去盯着脚面,声音也含在嘴里听不清楚:“我在舅妈那里太长时间了。舅妈说让我进城问问你……” 话中未尽之意不言自明——你啥时候把你孩子接走?要是不接走的话,东西不再拿一些吗? 王淑兰恢复了些理智,心里也有些难堪,只是想到现下家里的经济状况,她迅速眨了几下眼睛,也想不出一个好办法。 “你让我想想,先让我想想。” 她苦思的功夫,脚步一刻未停,从弄堂穿过,走过三个路口,转了好几个街角,才最后进了一间极小的二居室。 这就是北方城里常见的小居民房,只是环境算不上好,而且处在背阴处,整个房子里笼罩着一股阴湿的寒气。这二居室就是他们夫妇以及小儿子的容身之处。说是二居室,实际上不过是一间处于拐角处较大的房子隔开而已:李万龙年纪还小,现在还能和他们住在同一张床上,另外隔出一个小间用作平日里的厨房。 不仅房型不好,地理位置也不行,这一片就是居民区,在人少的地方建了大茅房,那位置离他们十万八千里,晚上上个厕所如果没有夜壶就要提着裤子跑到大老远去上,还不如在路边撒一泡来得爽快自在—— 于是周围只要是有树坑、土地、绿化的地方都臭不可闻,空气中都充斥着一股尿骚味。 王淑兰是个顶讲究的,兰芷忍住捂住鼻子的冲动,不想再在这种小事上刺激她虚弱的神经,可王淑兰从街上经过的时候,已经能渐渐地忽视这满地的狼藉了。 进了家里勉强有个下脚的地方。王淑兰勉强从兰芷的生存问题上抽回心神:“刚才那个女人,你没跟她说什么吧?” 紧接着,王淑兰就意识到一个问题:“你怎么找过来的?” 怎么找过来的?那必然是一路上一个人一个人问过来的啊!!! 一想到这点,王淑兰就觉得两眼发昏。她倒是还好,这两个月忙的脚不沾地,早就把面子之类的事抛到脑后了。只是李云清这个人是最爱面子的,要是风言风语传到他耳朵里,家里又要鸡飞狗跳一阵。 想到这里,王淑兰的表情也不是那么好了。好在兰芷没有泄露过多的个人信息,只是简单问了一下李云清家在哪里,有人问上来了就说是来寻亲的。 王淑兰点点头,眼看着时间就到了下午,马上到饭点了,现在也没时间顾及兰芷了,她站起身,擦擦手就要开始做饭。 “妈……你这些天,过得怎么样?”兰芷小心地询问。 王淑兰对女儿没什么保留,说实话,现在的这个状况也有些超乎她的预料了:她和李云清都把进城这事想的太简单了,只想着进了城要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在学校门口摆开小吃摊,不管怎么样,先是保证李万龙的学习,然后才是他们这一家人的生存不得不说,对于在子女身上投资这方面,李家父母是舍得下血本的。之前在兰芷身上是这样,现在在李万龙身上也是这样。只是事情没有按照他们预设的轨迹发展。 最先出现问题的是谋生。 在城里找到一处落脚之地简单,但是能找到在禾丰第一小学附近又便宜又脚程近的栖身之处也是不容易—— 虽然这个时候还没有所谓的“学区房”的概念,但是人们已经有了这种意识,这也就导致李家这个房子找的异常艰难,而且比预想当中多花了几乎一倍的钱来安家。 李家的积蓄,李云清的工资、李家租地的收入都花的差不多了,这也没什么,当务之急是先安顿下来,钱还能再赚是嘛!但就是在这个赚钱上又出现了问题—— 在学校附近摆早餐摊,一边赚钱一边送孩子的想法根本无法实施。 也是李云清没有事先思考清楚:他都知道禾丰第一小学里的都是非富即贵家庭出来的孩子,何以在家里吃不起早餐要到外面来觅食??? 第一天在校门口卖包子,直到灶火凉透也没有卖出去一个。王淑兰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连天到处考察点位,最后选了一个离学校最近的位置摆早餐摊,但即使是最近的有客流量的位置,也距离学校有五条街那么远,还没有家住的离学校近呢! 因为做早餐需要一大早就开始准备,李云清又出去在离家很远的印刷厂上班做校对,这接孩子的重担就落到王淑兰身上,每天都要先做了早餐去卖,卖到一半就要回来接孩子去上学,常常是客流刚上来的时候她就要去接孩子。 一天下来忙得两头跑,最后也没有赚到多少钱。李云清这个月才刚上班,工资也没怎么发,李家上下都过得紧紧巴巴的。这个时候兰芷找上门来,正是拿不出钱的时候。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13) 王淑兰烦躁地抓抓头发,以前保养良好的头发现在靠近都隐隐能闻到一股头油味。她浑然不觉,只是一味地发愁。 本来觉得把孩子放在乡下看养还能省出一笔大开销,没想到忘记了之后孩子自己找上门来了。 王淑兰有一瞬间甚至自暴自弃地想,要不就这样也挺好的,虽然会让林嫂子难办一点,但是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大不了等到他们家庭状况好一些之后,她回家的时候再提些东西去看望林嫂子就好。 但是这个想法只出现了一瞬间,她就否定了:别说本来她就干不出来这种事,就算她就想这么一直拖着,可现在兰芷已经来到这里,也代表着他们已经知道林嫂子想要传达的意思,那这下情况就不好办了——不管是装聋作哑还是让孩子回去跟林嫂子说让再宽恕几天,都不是个好的选择。 想到这里,王淑兰不由得怨恨起找到这里的兰芷来了:如果没有找到家里来,那林嫂子也是心善的,未必会眼睁睁看着一个孩子在家里不吃不喝地饿死。这孩子,长个这么个聪明的脑子干什么!!! 她的心理活动兰芷也能猜到一二。王淑兰推言说去做饭实则一直在想办法,兰芷也从她话语中更加认清了一个事实:看来李家在城里也未必过得多好,她自己的生存问题,终究还是要让她自己去想办法。 想到李云清的异常,兰芷也不指望着他们两个能够回心转意,把自己接到城里来上学。所以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接下来的一年时间怎么在村子里生存下去。 家里的地被李云清两口子都卖给了别人,兰芷没办法通过做农活的方式在一年四季的收成中养活自己——更别说东北气候寒冷,很多作物的生长周期都很长,如果家里没有余粮支撑她生活,恐怕在作物成熟之前,她就先饿死了。 种地收田是靠天吃饭,现在地也没有了,她一个小孩子除了出卖力气,其他的谋生方式也有限,这次进山也是凑巧找到了这些野货能卖些钱来,可是日后难道会每次都这么幸运地找到野味吗? 这个时候,兰芷难免感到一阵局促和迷茫:原主的心愿是想走自己的一条路,不要被父母辈的心愿裹挟一辈子,但是竟然对现在的她来说,有父母的她生活起来却像一个孤儿。 有父母控制的日子难免会觉得人生麻木,但是没有父母的托举,路竟然走起来会这么难。 兰芷坐在小马扎上,慢慢梳理着思路。一直赖在林嫂子家里不走是不现实的,但是没有林嫂子的照顾,她想要一边谋生,一边继续完成学业会非常困难。 虽说要逃离父母的控制,但兰芷并不想成为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民。说得直白一点,在这个年代,学历就是向上攀登的一条阶梯。社会上的大部分资源都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要想成为这一部分少数人,获得这些资源,没有家世背景,就需要有学识手段。 她思考这些的时间,天色已经不早了。见王淑兰还没有弄完,一直背对着她在炒菜做饭。兰芷知道她现在不会得到结果了。 她算算时间,应该还能赶上老蒯叔等她,于是站起身来和王淑兰告别:“妈……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唉,那啥——”王淑兰心里松了口气,可叫住兰芷,她欲言又止,“林嫂子那里……” “我就说我今天没找到。”兰芷说道。 孩子不纠缠,王淑兰心下愧疚,环顾四周,终于看到昨天白天没卖完的包子,一个肉馅儿一个素馅儿。她心里有些不舍得,但是咬咬牙,快速叠了一个油纸袋装好塞进兰芷手里:“家里最近,手头有点紧。你回去先在你舅妈家待着,今天等你爸回来我跟他商量商量,看看到底怎么办。” 兰芷接过油纸袋,点点头,没说什么,转身出去了。 她走得很快,王淑兰心里打了个突,想再追出去嘱咐点什么,人已经不见了。看看时间,已经到了李万龙放学的时间,过一会儿李云清就回来了,还要做饭。她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折返回去,穿了外衣出门接孩子去了。 —— 城门口。 老蒯叔坐在牛车上沐浴着夕阳,车上的货都已卸下来,腾出来一大片宽敞的地方。老蒯叔就坐在架子车的一边,轻轻抚摸着牛身。老牛时不时打个响鼻,甩甩耳朵,淡色的睫毛眨啊眨,兰芷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 她小跑着上前,等老蒯叔看到她,这才赧然一笑:“叔,我来晚了,辛苦您等我。” “不晚不晚。”老蒯叔摆摆手,示意她上车,“我也刚到没一会儿。” 他甩甩手里的鞭子,兰芷上了车坐好,鞭子在牛身上轻轻一挥,牛甩甩尾巴,迈开步子,一步一步往前走。 晚秋的风有点冷了已经,虽然有着夕阳的光亮照着,吹在脸上,还是有些凉意。老蒯叔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车上只是一个小孩,更没有交流的必要。 到村口下了车,老蒯叔的家和她不一个方向,兰芷下车的时候犹豫一下,掏出油纸袋里的素馅儿包子递给他:“叔,你吃。” 坐车不能白坐,说小孩儿没心眼儿是大人们的傲慢。 老蒯叔意外笑了一下,拿过包子,咬了一口,眼睛弯弯地挤出褶子:“味道不错。闺女,以后有啥事儿来村东找叔。” 兰芷以为这是客气话,腼腆笑了一下,点点头,一溜烟儿跑开了。 晚上吃饭,她照例去了林嫂子家。吃了饭,林嫂子挥开孩子们,只是看着兰芷欲言又止。 她知道今天兰芷去了城里,一个多月的煎熬在这个晚上应该有一个了结:到底李家人要把这大闺女接回去,还是怎么样???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14) 兰芷没有废话,从怀里拿出王淑兰给她留的那个牛皮纸袋。里面本来有两个包子,素的那个给了老蒯叔,剩下的这个肉的被她拿来给了林嫂子。 “舅妈,我今天去的时候见到我妈了。他们两个人的情况不太好,不过见我来了,说知道让舅妈破费了。但是现在他们在城里情况也不太好,于是说让我再在舅妈这里待几天,过段时间就回来。”兰芷把牛皮纸袋往林嫂子的方向推了推,眼睛里有不舍,但是硬是一下都没往纸袋子上瞟,“这是我妈让我带回来给你的。说家里实在是没什么了,等过段时间她亲自来感谢您。” 林嫂子慢慢点了点头,倒不如说她早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所以脸上并没有什么意外的神色。 “半个月。只能再多半个月。马上要冬天了,家里的粮食也不多了。你找时间再去问你老蒯叔让他带上你进城去,给你妈捎个口信。”如果不是家里情况太困难了,也没有父母舍得让自己的儿女寄人篱下,这个道理林嫂子不是不懂,只是现在既然李家状况不好了,那他们也没有继续帮忙的必要了。 只是为了不做的太绝,林嫂子还是没把话说死。毕竟就算是李家真的没落,这小妮子也要记一笔他们的恩情。 兰芷表面上松了一大口气,实际心里很清楚,就算林嫂子现在答应继续让她在家里吃饭,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在这里她也没办法继续当做一个客人一样,肯定要多做活少说话,才能避免落人口舌。 从那天开始,一放学兰芷就跟着林家的几个孩子上山砍柴,砍下来的柴都一摞一摞整齐地堆进林家的柴房里。 这一趟做完,在林家吃完饭,趁着天还没黑,兰芷就又背着背篓进山,砍了柴晚上烧炕用,一趟两趟采了木耳出来,堆在家里摊开防止变质。天黑人胆大,这段时间进山的机会多,兰芷也不像一开始那般小心翼翼。就算背篓里有点什么别的东西,只要她目光够坦然,和她对视的那些人不出一两秒就会转开视线。 也是兰芷一开始把自己看的太重要。村里人见一个小孩儿从山里出来,一看背篓里都是柴火也就没有什么别的心思。 就这么一趟趟下来,家里的柴火日渐增多,木耳也不少了。她算着日子,明天就是七日之约,她打听了老蒯叔的行程,他也正好是隔七天进一次城。见老蒯叔的时候,她抓了两把木耳去,说明来意。 老蒯叔擦擦平日里赶牛的那支鞭子,抬头看看她,点头:“明天早点到。” 这天天边还未出白,一牛一人就在村口等着了。车上还是各种货物, 都是村里人让带去城里的口信、特产,兰芷熟练上车,和老蒯叔一人一边跨坐在架子牛车的两边。 兰芷还是带着那只包袱,只不过比之前还要鼓上许多。里面都是晒干了的秋木耳。 老蒯叔还是沉默着,并不去询问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哪里来的。 老牛慢慢地走着,从村子里踏进田间,顺着阡陌小路“嘚嘚”走着,速度不快也不慢。兰芷有些困,小小打了个哈欠。 “困了就睡,进城还得一个牛反刍。”牛会在吃草之后进行反刍,一般成年牛每天反刍6次-10次是比较正常的,每次反刍持续40分钟-50分钟,每天用在反刍的时间有6小时~8小时。【注1】 一个牛反刍差不多也得一个小时。兰芷掰着指头算了算,半闭着眼,头还是一点一点的,只是一只手扶着左边的把手保持平衡。 天是有些冷了。等再晚些时候进山就比较危险了。大山里气温比较低,人在里面待不长时间。而且如果遇到大型野兽,几乎就是九死一生了——冬季食物短缺,出来觅食的野兽们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猎物的。 兰芷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也没有以一个普通人之躯经历过这么冷的冬天。她怀里除了木耳,还带了上次卖东西的那些钱。一共五块五,也不知道加上今天这些够不够在城里多买一套被子给自己。 她呵着气搓着手,等到了城门口跳下车来,和老蒯叔告别之后朝着城东早市去,她今天来得早,周边的摊位还没什么人,她搓着手摆好摊子。 这个时候还没有后来的塑料袋方便装东西,不过正因如此,兰芷不用准备包装材料——来早市上买菜的城里人家,人手一个菜篮子挎在腰间,除了那次的长衫男人。 她蹲在那里,已经不能坐在地上了,地上太冷了。这温度让她怀念起晚上温暖的炕和被窝。 太阳慢慢爬进城中,高度已经能够斜斜的够到兰芷头顶,气温回升,周边的人也都变多了。上次来买蘑菇的大娘又出现了。兰芷仍旧是没有带秤,并且这次也没有蘑菇,只有秋木耳。不过大娘也没有介意,捡了一斤多回去,兰芷把还带着手心余热的八毛钱收进胸前夹层里。 不过除了这位大娘之外,没有任何一位顾客上门,兰芷仍然是耐心等待着,时不时地向走到这里停驻的客人们宣传介绍一下秋木耳的营养功效。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齿清晰,手脚麻利,很难不让人心生喜欢。 兰芷在那里绞尽脑汁费尽口舌,却不知道她正在等待的人早就出现在附近。 潘伯这次穿的不是那身显眼的长衫,身边带着的岁福也上前半步,就像是客栈采买带着小二出来,虽然也是很多菜摊青睐的对象,总算也不会引起太大轰动。 他们正在相隔一条街的集市上透着人群观察叫卖的兰芷。早市上并没有什么障碍物将街与街之间分开,有的只是正在买与卖的如织的人群。 潘伯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突然说:“你去叫人。” 岁福会意点头,过一会儿带来一个妇人,头发用红绳紧紧系在脑后,脸上不施粉黛,身形打扮也与寻常妇人无二,岁福在她耳边低语几句,指了指兰芷的摊位。 妇人会意,沉默着涌入人群,不一会儿就消失不见。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15) 兰芷在摊位上等了不短时间,掐指一算,上次她也是在这个时候遇到那个长衫男人的。 期间也有几个人来问她木耳的价格,讨价还价之下也卖出去了一部分。 说实话,上次见到那男人的时候,就觉得他和普通人家不太一样。看起来气息均匀,面色红润,身上的长衫加了棉,针脚齐整,价钱应该不低的。不但过得更好,而且身边还有一个练家子跟着,说不定是自己的一次机会呢? 但是她也知道今天来这里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把林嫂子的话带到,如果李家父母不打算继续养她的话,她倒是也能出来干点包吃包住的活养活自己,只是这样一来,她就没办法读书了。 看着日头一点点升高,兰芷下定决心:再等一刻钟,如果人还是没有来,那就算了。 说不定人家也是有事来不了了。 周围的摊子大部分已经收摊了,只剩下几个零零散散的摊子在继续经营。 她坐在地上,心里默默计算着时间。 “诶,小姑娘,你这木耳怎么卖的?!”一个扎着红绳的妇女手臂上挎着篮子过来了,她和平常出来买菜的妇人们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兰芷站起身,向她介绍自己的木耳。 “……大姐,这木耳也没剩多少了,你看,看,这品质都是能看得见的。我不骗你。您看,现在日头也高了,我还有事,要是您能行行好把这些都买下来,我能给你一个友情价。” 兰芷用右手比了一个“七”的手势。 这就是七角钱的意思了。 现在留下来的这些木耳还能有一斤左右的样子。兰芷自己没有秤,客人来的时候就去旁边摊子上的小贩那里借秤用。 人家一开始还不乐意,后面买完,兰芷就开始夸赞这一家的蔬菜新鲜水灵,自己早上四五点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摊主从车上卸货,挑好的剔除坏的,一捆捆都扎好拿布盖上巴拉巴拉。 她这么一说,旁边摊主顺势介绍起了自己的蔬菜,一来二去就成交了不少,这次比往常还早回去半个钟头。 人走了兰芷没有秤,索性她也懒得掰扯,一口价,要的话直接看上拿走就行。 这头扎红绳的女人嘴里重重啧了一声,毫不客气的上手扒拉木耳,一只手上去捏了一把之后在手里快速揉碎观察,她眼睛里露出满意,只是嘴上还不饶人:“你这东西到底是哪来的不清不楚的,小孩子上山采的也不知道能不能吃。说不定还被虫子爬过呢,这要是吃了可是要毒死人的。” 兰芷没有理会她的话,只是看着她手里的那一把木耳平静的说:“婶子,你在手里捏碎的那一把得要三分钱。” 那女人一愣,没想到兰芷根本不按照她的话走,噎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强硬道:“你这木耳能值多少钱???我问你的话你还没回呢!要是毒死人可怎么办??” 兰芷双手一摊:“该烧的烧该埋的埋,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就凉拌老辈子,生啃三叔四舅,爱怎么办怎么办。” 现在这个年代还没有质检部门,况且是这种小小的边城,发展缓慢得很。你来早上的农贸市场非要人家给你证明自己自己家的菜是人屎还是牛屎种出来的,让人家给你说了一二三四,这本身就不现实。 而且说实话,这种秋木耳也是数量比较少,毕竟是天生地长的,虽然兰芷已经反复确认过周边没有大型野兽活动的痕迹,但也难说,毕竟不是自家种的,买的人也只能赌一个吃不死。 这女人的担忧无不道理,但是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必答的问题。 她突然这样回答,让女人又不知道怎么接话。“老辈子”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三叔四舅家里该说不说也是有一个的,由此她话里什么意思也就一清二楚了。 她怒道:“一个小丫头片子这么嚣张,我就敢说你这木耳不是好东西!!!我跟你们说,都别买这个摊子上的东西,态度这么不好,想来也是看不上我们这些顾客的。” 她声音极大,摆出泼妇骂街的架势,周围的人见有热闹可看,眼神耍耍朝着这边射来。 红绳女对自己造出的这样的声势非常满意。她双手环臂好整以暇看着对面的小女孩。 这小孩,牙尖嘴利的,这下好了,看她到底怎么收场!!! 远处的潘伯岁福二人见状,慢慢凑近了看。 兰芷对她突然的发难表现得很从容镇定,那种从容不迫的气度,简直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孩子。她用手扫扫地上红绳女捏碎的木耳碎屑,然后抬起头,直视着红绳女,一点也没有对方预想当中的慌张辩解,而是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说道:“大娘,我敬你是长辈,对你言辞不当之处也一一包容,但是上来就给别人扣帽子这我可不认。首先,你说我的木耳不好,有毒。我早就告诉你了,我这就是野生的秋木耳,现在已经过季了,我也就能找到这么一点,卖完就收摊了。” “野生的秋木耳我确实得承认,有您所说的虫蛇爬过的风险,如果您害怕这种情况发生,您大可以不买,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一个你情我愿,你不愿意我还能强迫您,把手直接掏进您的钱兜子里抢不成?” “再者,我已经说过了我在采摘前已经确认过周边的环境,非常安全,而且没有野兽出没的痕迹。试想如果那里真的有什么,我已经是来的第二趟集市了,为了采这些木耳,我往返山野之间的次数早就超过了两位数,难道现在还能好端端地站在这里和你辩驳吗??而且如果你不信任我的话,那也请您拿出证据来,如果您愿意现在当场吃一朵木耳,如果没有死的话,你直接加倍赔我的木耳钱;如果死了的话,那我当您的孩子,为您守孝。” “现场这么多人都听见了,”兰芷说到这里还停顿了一下环顾四周,正好和未来得及收回视线的潘伯两人撞上目光,她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说,“我绝对不会反悔,这么多人都是见证者,我怎么还能跑得脱?” 红绳女说起来年纪也不算太大,约莫二十快三十的样子,兰芷叫大娘也只是为了恶心人。倘若是真的大娘在这里,碰见这种情况肯定就厚着脸皮骂骂咧咧走了,但是红绳女现在被兰芷的“先兵后礼”架到了一个高度,她露出为难的神情,踟蹰半天,从牙缝里憋出一句:“这就是你对顾客的态度?没毒就没毒,你说这么多干什么!”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16) 她本来嗓门就不小,刚才为了把事闹大把人都喊得往这边看了,这会儿又没有控制住音量,一下子就落入了下风。 兰芷嘴角噙着笑,胜券在握:“确实,我刚才的态度不好,我向您道歉。不过也确实因为我的木耳品质实在是上乘,所以您那么说我才会生气。希望您不要在意。” 紧接着她露出为难的神情,指着被她扫到包袱布“小摊”之外的木耳碎屑:“婶子,我家里条件不好,爹是村里的匠人,前些时候去修人家家里的房梁从上面摔下来,娘在家里照顾他,不得已只能让我进山采木耳补贴家用……我刚才态度确实急切了,但是婶子你捏碎的这些木耳……是我家的救命钱……” “歘——”红绳女额角渗出冷汗。 刚刚她正因为引来众人的注视为女孩儿施加压力而洋洋得意,现在就感觉这些目光转而又都扎在自己的背上。 舆论的风向完全逆转了。从《嚣张小孩儿店主为何这样》到“家境贫寒困难女孩儿出门摆摊被讨厌大婶儿刁难究竟为何”…… 红绳女伸向怀里掏钱的手都加速了不少,急急忙忙扯出来一张伍角之后也来不及更换了,干脆把钱给出去,擦擦脸上的汗:“好好好,小姑娘,那算上我弄坏的那部分,给我再称一下凑满伍角。” 管家身边的岁福可是说了,这次事情办的好了,之后她就能和同伙房管家亲戚的那个男人一起管采买了! 这之后她出来还要见人的,可不能因为这事丢了肥差,坏了主人家的名声。 趁着兰芷低头捡木耳给她的时候,她快速和人堆里的两人对视一眼,岁福点点头,她就收回眼神,等兰芷把东西放进篮子里,堆着笑看她:“小姑娘,你家里不是很困难吗?正好我们掌柜的就在这附近。如果你有稳定的货源,我们愿意帮助你……” “我跟你走。”兰芷干脆利落地回答道。 “不是……”红绳女愕然,她以为还要再劝说一番,没想到刚吵一架,这女孩儿就能毫不芥蒂地接受自己的邀请。 兰芷不装了,她直接指着看热闹人堆散去以后还留在原地等待的那两个人问道 :“这就是你的掌柜吧?我等他们很长时间了。” 红绳女一惊,难道自己早就已经被对方看穿了吗? 一直密切关注着这边的潘伯和岁福自然也看见了兰芷的这个动作,他们知道自己已经被发现了,于是也就直直朝着这边走过来,站在两个人身边。 期间红绳女一直没说话,心里不断地惋惜如果自己的演技再好一点,说不定采买这个差事就不会丢,三人连余光都没有分她一眼,潘伯言简意赅:“我来晚了,不过你确定自己的事完全都能由自己做主吗???” 兰芷点点头,也并不避讳什么:“我家里人不管我的,不过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想去城里读书吗?”潘伯问道。 “想。”兰芷回答地干脆利落。 “好,那就跟我走。不用害怕,我主家是这城中最大的一户,有用得到你的地方,必不会让你吃亏。”潘伯点点头,“你就随岁福唤我潘伯就好。” “好。潘伯,我跟你走,不过时间不能太长,”兰芷抬头看了一下太阳辨别时间,他们几人会面已经是中午将要过完的时候,“我下午还有事要办。” 潘伯颔首,倒是他身边的岁福因为兰芷的宠辱不惊而高看她一眼。 谁人不知,这冯家是禾丰城的第一大家族,声名显赫,许多县城的人家都以能进入冯家做工为荣。这女孩儿也到了知事的年纪,也该是听说了冯家的名声的,然而还能表现得如此不卑不亢,稳重端正,可见品性非同一般。 原先岁福还觉得潘伯随便就在菜市场上找一个村姑给自家小姐当陪读像是儿戏,现在真正接触到这个女孩儿,岁福却不禁佩服起潘伯的眼光来。 —— 跟着这两个男人一个女人一路左转右拐,越前进,越觉得环境幽静,气氛高雅,一路上楼阁亭台,鳞次栉比,所到之处一派高门大户的安静悠然。 小小的禾丰县城里还有这样的景象,兰芷一边走着,一边在心里感叹。 看来潘伯嘴里的这个“县城第一”的名头比她想象当中的更加有分量。 脚下再一个转弯,面前的朱漆大门上有黑匾题书“潘家”二字,规规整整,潘伯径直朝着门口走去,人还未到门前,朱色大门便从中裂开一道缝隙,有一个灰色的脑袋从里头探出来看了一眼,欣喜朝着门内喊道:“潘管家回来啦!” 大门打开,门里左右两侧站着一排五个结实劲壮的仆人来迎接潘伯,潘伯带着人进入,等门关了才完全沉下脸来呵斥:“你们这是干什么?做事要低调,还以为现在还和以前一样……” 说到这里,他突然顿住,把后半句话咽进肚子里,咳嗽一声,转而道:“总之,以后这种虚头巴脑的仪式都不许再出现,传出去还让别人以为我们家里是什么封建社会呢。” 这样做确实不妥。 兰芷看在眼里,眼睛里闪过深思。 现在已经是新社会了,农民翻身做主人,也经过了打土豪分田地的阶段,但是眼前的这个潘家不仅不见颓势甚至看起来在当地还有相当深的积威,以至于进入潘家帮工的工人在面对潘府管家时还是保持着点头哈腰的奴性。 而潘伯虽然看似制止,然而对于这种仪式的暧昧态度再加上言之未尽的话语,总让兰芷觉得这潘家并没有看上去的简单。 潘伯引着兰芷一路进入潘府,红绳女早在进了潘府之后就不知道溜到哪里去了,兰芷也来不及观察,只因潘伯将她带进了一处书院。 推开门,一片朗朗书声,里面的女孩子都看上去年岁不大,个个明眸皓齿,眉宇镇定,见有生人进来也丝毫不惧,个个都专心着手头的事,其中坐在正中间的女子气质最为出挑,举止行为也最自然。见了潘伯领了新人进来,放下手中书卷,无奈唤一声:“潘叔。” 重生之我要当农场主(17) 这少女年岁不大,但是看上去似乎对这个书院有着绝对的掌控权。而且能叫管家潘叔这么亲近的称呼的,应该地位不低。 果然,潘伯冲着少女作揖,而后介绍了自己身边的这个市井少女:“大小姐,这是给您又找的陪读,您看看,是否合眼缘。” “潘叔,我不过就是要去外面读书一趟,哪需要这么多的陪读。”少女表情更无奈了,“而且陪读这个词早就过时了,现在应该说是……一起去读书的,同学?嗯,同学,陪读那都是旧时代的词了。” 潘伯脸色不自然地咳嗽一声,顺着少女的话改了口:“同学,就是同学。这是我在外面给你又找的同学。虽然不一定需要这么多人来陪侍,但是好东西也是万里挑一挣来的,多一点总不会有错。这些都是给你培养的人才,以后出去用自己人也总归放心一些。” 少女这才点点头,没有拂了潘伯的好意:“既然你是潘叔亲自带过来的,必有过人之处,那就坐在我这边。” 见潘伯没有说什么,兰芷上前一步,乖顺地坐在她身边,潘伯对小主人的态度很受用,点点头离开了。 随着潘伯的离开,书院里的气氛活络不少,读书声也渐渐变得稀稀拉拉,那少女也没有制止,撑着下巴笑眯眯看着兰芷,率先开口道:“我叫冯清澜,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兰芷。”兰芷回答道。 这段都不能称得上是自我介绍的自我介绍,只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显然是把自己和冯清澜放在同样的位置上对待,她感受不到冯清澜藏在这句话下的审视。 冯清澜微微一笑:“哈,原来是兰芷。是离骚中的‘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注1】的兰芷吗?” 兰芷摇摇头:“是‘静言芟枳棘,慎勿伤兰芷。’的兰芷。” 冯清澜慢慢坐直腰,盯她看了一会儿,又仿佛立刻移开了眼。 之后她没再说话,兰芷面前的桌几上原本就摆放着书册,她伸手拿起来了几本本随手翻了翻,是兵法还有诗词文章。 她和潘伯进来时,那些女孩儿们都翻弄着诗词歌赋,声音如清脆琉璃入夜林莺,却少有人翻看兵书。兰芷掀开几页,发现上面不仅有御兵之道,每隔几页还有一连串的强身健体的功法身式,兰芷看得起劲,却没想到冯清澜问她:“你懂这些?” 兰芷摇摇头:“只是有些感兴趣。” “来我这里的姑娘都很少有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冯清澜靠过来,随口问了兰芷几个问题:“如果开战,大战之前需要做好什么准备?” 兰芷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考核的一部分,谨慎回答道:“开战之前,首先要做到知己知彼,方能心里有数。对于己方,需要了解物资调度、人员构成、民心向背,对于敌方,同样要收集相关方面的信息。同时对于交战的地点,双方实力的强弱都要有一个估计,这样才能提前有所准备,制定战略。” 冯清澜点点头,看不出是满意还是不满意:“那你认为,一场战争当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兰芷低头思考了一会儿:“我觉得是人心和谋略。战争是人的战争,不管是宣讲任领,还是粮草运输,都逃不开人。” “看来你是相信人定胜天了。”冯清澜笑笑,不再说话。 兰芷把这句话在心里咂摸几遍,听不出是什么意思,索性也不想了。看时间不早了,兰芷就要离开这里,她向冯清澜告辞:“大小姐,我家中还有事,来之前已经与潘伯说过了。” 冯清澜摆摆手,兰芷从位子上站起身来,扭头打开门出去,这些姑娘们来了之后就没有走过,见兰芷只出现短短的这么一段时间就离开,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冯清澜手里捏着那册兵书,不知在想些什么。 —— 出了书院的门,潘伯不知道去做什么了,这么大的一个潘家,兰芷不会傻到在院子里转来转去然后迷路。在门口等了一会儿,看见一个仆人从这里经过,兰芷说明缘由后,仆人爽快把人带到大门口:“姑娘,我也只能送你到这里了。手上上还有活儿,实在不好意思。” 说是这么说,已经送到门口了,兰芷笑着道了谢,从潘家出来原路返回,走一半又想起这就是城西,到了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直接问了卖包子的热情大娘,给指路之后兰芷在她那里买了两个包子,转脚就去了李家。 出来的时候没有见到潘伯,兰芷也不知道接下来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要她也像这些伴读一样整日坐在潘家的那个书院里,还是如何。她劝自己沉住气,七扭八拐到了李家院子里,老远就闻见屋子里的香味。 “妈,妈!!我要吃肉!!!”这道声音熟悉又陌生,是李万龙的。一段时间不见,声音里少了纯真,多了骄纵。 “好,这就给你。咱家好容易才吃上一回,小声一点,别让旁人家里听见。”这是王淑兰的声音,只听这温柔的声音就知道她一定很爱这个孩子。 “别在这里站着吃了,端到屋里饭桌上。”这道声音不失威严,是李云清的声音。 屋外站着一听,就知道这家人是多么其乐融融,要是自己不是这家人里的一份子就好了。大女儿还在村里吃糠咽菜,食不果腹,这一家三口就消消停停地躲在自己的小窝里幸福起来。此情此景,如果是真正的原主在这里,不知道会有多伤心。 但是兰芷只是站在屋外听着,心里毫无波澜。 她没有着急进屋,只是在门外站着等,听着屋里亲昵的嬉笑怒骂。 王淑兰今天的心情很好。 李云清上班了两个多月,工资终于完整发下来,这笔钱对这个小家来说,简直如雪中送炭一般及时。 这些钱存上一部分应急,房租交够暂时还不着急,剩下的这些,天冷了,正好给丈夫和儿子一人买点棉花和布做棉服,她可以把小儿子穿小的棉服拆了改改,再给两个人做两双棉鞋。家里这两个月来不见油星,能吃到的,也就是她摊上卖剩下的那些包子,早就吃腻了。李万龙一直缠着她说要吃肉,这工资发下来了,也正好买点肉给家里改善改善伙食…… 看着儿子满脸油腻吃的满足,丈夫虽然吃得慢条斯理但也速度不减,王淑兰慈爱地看着这自己现在和将来的依靠,心里感到很满足。 一家人,就该这样和和美美。 李家一顿饭吃得有滋有味。吃完饭,出去刷碗倒水的时候,王淑兰打开门,猝不及防看见门口矗着一道黑影,吓得一个倒仰。看清楚是谁以后,她端着一锅的肥水骨头,说话的时候突然莫名心虚:“你,你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