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妈妈by黑便士》 1、叫妈妈 你不得不相信, 蝴蝶与坦克可以并存于一个女人身上。 ——简媜 树干上的蚱蝉扯着嗓子滋哇乱叫。 复贺兰一把拽上窗帘,踹了一脚旁边的男同桌,“晒不死你!下次再不在我回来前把窗帘拉好,弄死你。”她的语气不像开玩笑,手握成拳头在空中比划了俩下。 周一的升旗仪式刚结束,男生缩着脑袋坐回位置,趁拳头还没落下来之前赶紧连连点头,汗水顺着下巴滴下来,脸像融化的黄油。 教室在五楼,很多事有心无力,但复贺兰不会听这些废话。 她掏出一本单词本,在无数张涂鸦画中撕下了唯一的空白页,转身一掌拍在后桌桌面上。坐附近的女生们心领神会,纷纷拖着椅子围过来。 这张不属于她的桌面干干净净,只放着一只敞开蓝色笔袋,复贺兰自然地从中抽出了一支黑色水笔,快速地写完了今天的内容。 女生们探头去看。 是这学期的排行榜。 不过排的不是成绩,是脸。 复贺兰干这行满打满算也有一年了。她从高一入学起就开始做年段上各班男生的颜值红黑榜,浏览用户从原先的高一四班到现在的全年段,体量越做越大。 如今上了高二,业务变得更加繁重。毕竟最近开学,她要着手统计新来的学弟们。 干这行并非毫无风险,高一下学期的一次统计中,黑榜第一是她们班转来的一个新同学。复贺兰给他长相做出的点评是“地狱罗刹幽冥犬”。 排名是公正且客观的,因为那个男生长得很像沙皮狗,而复贺兰最讨厌沙皮狗,于是赐给他了这个雅号。然而排名表不知道怎么落入了本人手中,沙皮狗哭着跑去找了班主任。 她们班的班主任是个教语文的快退休的老头,举手投足间透着点老人味。班主任把复贺兰叫到办公室里,问她做这个干什么,她懒得费口舌,就说是好玩,老头今天穿着黑色的polo衫,这个颜色和款式让他的老人味看起来更浓了。 老头说,长相什么的不是她们这群高中生要考虑的东西,也不应该拿样貌取笑同学,十六七岁是花一样的年纪,大家都是美女帅哥。 复贺兰想,十六七岁就已经是沙皮狗的长相,往后只会沙皮的更厉害。 回去之后,复贺兰就此记恨上沙皮狗,于是每次做排名都要把他放在黑榜榜首,以儆效尤。 毫无悬念,这次的黑榜第一还是沙皮狗。即使她统计的是高一新生。 大家不关心黑榜,就算没有黑榜,用肉眼也能分出排名,大部分男生都安心地定居在黑榜。 这次的红榜榜首是高一二班的一个叫江玥的男生。 复贺兰用黑笔把他的名字圈起来,附加说明:“哦,这人好像是以第一的成绩进来的。” “行了,直接开赌吧。”有女生不耐烦。 “我赌一个月吧,之前在路上偶遇过,不怎么搭理人来着,脸黑的像刚刚卖身葬父了。”另一个女生正在剪指甲,时不时抬头。 “男的能有什么不一样?我赌一个星期。” 每次排行榜做完后她们内部就要进行一次赌赛,赌的是多久能把红榜榜首拿下,赌失败的要请成功的一周kfc。 “贺兰上一个三天就拿下了,你们太高看这人了,我押三天。” 还在热议中,桌子的主人回来了。一只手上前默默拉开椅子,周围的女生往外挪了挪,给她腾了点位置。 “成明昭,你说呢?” 复贺兰看着她落座,一边转笔一边等待她的答案。平常这种话题是没有这个人参与的,通常情况下,成明昭只会在旁边静静地看着,跟随气氛点点头。硬说的话,算是一位不错的观众。 复贺兰脾气不好,方圆十里没人敢招惹她。她独对后位这个斯斯文文安安静静的乖巧小女生感兴趣。这类听话的好学生都不愿意搭理她们这样的人,但成明昭不一样,她愿意帮她传递上课写的小纸条,会在她睡大觉的时候帮她拉上窗帘,且不厌其烦地重复了一学期。 复贺兰看好她的义气,于是对她会比对一般人多些关照。 成明昭推了推笨重的镜框,目光很自然地落在了桌上那纸排行上,更准确来说,是落在了“江玥”这两个字上。 “明昭看上去就没有谈过恋爱嘛,你为难人家干什么。”有女生以为复贺兰在刁难成明昭,出来打圆场。 复贺兰只是想逗她,并没有非要追究出一个结果,被这么一说也要作罢。 “三分钟。” “......什么。”复贺兰眯起眼,不确定刚才是成明昭在说话。 “我觉得,”成明昭盯着那串名字,不知道有没有经过思考,意外干脆地给出了答复,“只要三分钟。” 周围人发出“喔”的惊叹,对她刮目相看。众人的起哄让镜片后的那双眼睛亮了一分。 “可是,成明昭,三分钟能做什么啊?” 声音渐远,再次睁开眼,窗外是湛蓝的晴空。 “各位旅客,我们的飞机因为受到航路气流的影响,有较为明显的颠簸。请您坐在座位上,系好安全带……” 头等舱里的乘客并没有因为这次颠簸作出太大反应,而她隔壁的男人却紧张地靠过来,“老婆,不舒服吗?” 她回头,映入薛烨那张因为过分关切而绷紧的脸,温润俊逸的五官实在不适合摆上这样的表情,但他似乎察觉不到。 “做了个梦而已,不要担心。” 明昭递给他一个松弛的笑,手却被他反握,她碰到薛烨虎口处那颗微凸的疤,圆形的,青春痘的大小。这是他在俩人恋爱第一个纪念日下厨被飞溅而出的热油灼下的印。 当时的薛烨不好意思的告诉她,这是他第一次做饭。他不说她也能看出来,这绝对是他25年来第一次摸到锅碗瓢盆。 他的手光滑、白皙、修长,那个疤突兀地躺着,像外来的入侵物种。 薛烨把她的手紧紧攥在自己的掌心,好像这么做可以带给她力量一样。“梦?是噩梦吗?等会儿忙完,我们去医院看看。” 明昭没有拒绝,如果薛烨安排好了她就不会拒绝。她只是微微低下了头,从俩人交缠的手中看到了自己戴在无名指上的那枚10克拉切工的祖母绿钻戒,前几天是他们结婚五周年纪念日,这是薛烨送给她的礼物。 它硌在俩人的手指中,像从肉里长出的华丽的异端,这么握着很不舒服,但不得不承认,它实在太漂亮了,明昭可以为了它忍受一会儿。 她和它对望了几秒,然后满意地勾了下嘴角。 薛烨看她面容放松,这才稍稍放下了一点愁虑。他想着妻子多梦的原因,难道是因为那件事? 就在半年前,明昭告诉他想开家电商公司,在此之前,她没有提过任何一个关于创业的想法。薛烨支持她的所有决定,虽然家里不需要明昭工作,但闲着也是闲着,有什么不能尝试呢。 于是明昭很动起手来,公司主要卖男性保健品,通俗讲就是帮那些在房事上有些力不从心的男人找回自信。这个行业利润空间很大,公司起步起的一帆风顺。 然而没过多久网上就出现了很多不好的声音,有男客户投诉吃完后非但没重振雄风反倒一蹶不振,几个受害者结盟起来曝光了明昭的产品。 薛烨虽然嘴上说不会插手她的工作,但看到这番景象以及妻子手足无措的样子,还是忍不住在暗地里帮她摆平了这些人。 这件事对于明昭来说多少算个打击,薛烨一直记在心里。这次回国是奉母亲的命令接管在中国的公司,辅佐明昭熟悉国内的业务,他主要还是想借此机会带妻子出来散散心。 趁着身边的明昭闭目养神,薛烨给助手发去消息,让他马上预约天华市最好的心理科专家号。 纽约的九月明显比天华凉爽,阳光实在太毒辣,皮肤接触到这样的烈阳,一定会起一片红疹子。明昭透过车窗看着外面撑着遮阳伞步履匆匆的行人,这么猜想。 “要先回家休息会儿吗,”薛烨亲昵地楼住她的肩,无论是夏日高温的煎熬还是上班迟到全勤打水漂的恐惧,都和他们无关。他看了眼手腕上的tiffany,“时间还早,我们还可以去吃顿早餐,你想吃什么?” 他投过来温和而饱含期待的目光,只等她的答案,如果她一个小时不回答,他也会这么灼热地把她看上一个小时。 薛鸿云和她提过自己儿子的眼睛,尤其是眼神,提的时候眉眼鼻子嘴都在轻蔑地耸动,谈起儿子她就像在谈一件由自己创造的失败品。 明昭笑了,薛烨不知道她为什么而笑,以为是夸赞,马上跟着她一起笑,声音也变得更爽朗,“老婆,感觉回国后你的心情都变好了。” 明昭的心情一直不差。她说:“我们还是先去医院吧,你应该都预约好了,结束后再去吃早点,我有点不太想吃西餐了。”当然,就算不吃西餐,进入胃里的食物也不会低于五位数。 她说到最后一句,带着点做错事的笑,向他隐晦地皱了皱鼻子。薛烨立马领会,答了声好,忍不住上去吻了下她的额头,为她天真搞怪的表情而心动。 他经常在心里感谢上帝,自己何德何能能遇到这样完美无暇、善良可爱的明昭,只要让他和明昭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走下去,哪怕死后下地狱也没关系。 薛烨搂着明昭,看向窗外,又忍不住笑了,不过,世界上又能有谁可以把他们分开呢? 助理小魏预约的是当地精神心理科最好的医院,这家医院在全国也排得上号。薛烨陪着明昭走在通往心理咨询室的廊道上,快到时,那扇近在咫尺的双开门被人推开,一个穿着白t的男人从里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六七岁大的小女孩。 薛烨眨眨眼,不确定是不是,明昭见他脚步变缓,回头问:“怎么了?” “好像遇到工作上的熟人了,”他小声告诉她,在那人牵着自己女儿彻底抬头时,那张脸证实了薛烨心中的想法,他微微一笑,“江先生?” 被叫的男人把目光聚焦在薛烨身上,余光又很自然地覆盖到了旁边的明昭。 于是他的视线从薛烨身上移到旁边的女人身上,原本只想确认来者何人,然而这一瞬却怔住了。 “是江玥,江先生吗?” 薛烨有点后悔和他打招呼了,这人虽然和他们公司有业务往来,但是个性有些古怪,突然偶遇也不过只是想走个过场,没想浪费时间和他过多交往。他还得早点带明昭进去看医生呢。 “嗯。你是?” 这个江玥不同于他,不是靠着继承家族企业获得如今的成就,可以说是白手起家。现在才三十不到,不说能力,仅长相就算丢在大学生堆里也是无可挑剔的出众,不由得让人猜测他以前的业务是不是都是靠着这副皮囊拉来的。 薛烨没把这个想法告诉任何人。他不想遇到和自己旗鼓相当的男人,尤其和明昭在一起时,这令他有点焦灼。这人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前段时间才电话会议过,现在竟问他是谁? 薛烨有点不爽,尤其江玥的目光还一直放在他老婆的身上。 “我是青林科技的薛烨,前段时间我们见过。在这里都能碰见,实在太巧,我和我老婆还有点事,先失陪了。”薛烨的语速越来越快,因为这人盯得越来越无法无天。他要尽快结束这诡异的会面。 旁边的小女孩拉拉男人的手,又看向他看的人,一个大姐姐而已,他这么直勾勾盯着别人实在太丢人了。“江玥,走了。” “我们好像见过吧。” 江玥看着明昭,说。 “我们当然见过,您真是贵人忘事。”薛烨赶紧插话,心中牢骚不止,对眼前的人警惕拉到了最高。 “没问你。”江玥扫了他一眼,好像在怪他多嘴。他又紧紧盯着明昭,等待她的回答。 明昭困惑地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老公。 薛烨收到她无助的信号,沉下脸说:“江先生,我和我老婆还有别的事要忙,请你的眼睛让一让。” 女孩也站不住了,小声问:“你干嘛……你认识人家?” 江玥笑了一下,看不出任何情绪,“当然。” 他提着女儿的手往前,“逢玉,来,叫妈妈。” 2、Nana 清晨五点半,江玥准时睁开眼睛,他已经维持这个作息很多年了,很少有失误的时候。 他掀开被子起床,一边换衣服一边唤醒了智能管家播报今天的行程,每天雷打不动的是九点钟送女儿江逢玉上学。 这些事大可以聘请个佣人来做,但谁做他都不放心。 江玥从空空荡荡的衣帽间里翻出了一件洗到起球的无袖老头衫,作为底衬套在了身上,用来遮挡夏天胸前的尴尬凸起。 已为人父,在外难免要注意形象素质。 他又翻翻找找,扯出一件拼多多36.6拼单来的美式复古白色t恤。他的衣服大多数都是从网店淘的,夏季的衣服平均不会超过40,冬季的衣服可以酌情放宽一点限制,一两百就可以穿的很舒服,大不了多穿几件秋天的衣服。 有钱之前是这个消费观,有钱之后他的消费观也没有得到提升。总之江玥对自己没什么投资的欲望,差不多凑合能过就行。 而对于女儿逢玉的衣食住行,江玥从来都是按照美国总统的标准来。 换好衣服洗完牙洗完脸,江玥把逢玉的园服熨了一遍,然后挎了个菜篮子出门,走了五十米到自家菜园摘了几颗新鲜蔬菜,领回了订的欧洲牛奶,回去系上围裙忙碌起早饭。 等他做好早餐,逢玉也差不多醒了,她搓着眼睛走到餐厅,看着江玥笑容满面地对自己说:“早上好!霹雳无敌甜心小宝贝,今天早上的菜单是墨西哥风味农场煎蛋早餐。” 逢玉捂住额头,翻个白眼,“大哥,你有没有搞错,今天是周六。” 江玥的笑容凝在脸上,仔细思考了一番,好像确实搞错了时间,今天逢玉不用上学。“那......就算周六惊喜套餐?” 逢玉叹了口气,转身去洗漱了。 江玥目光柔柔地看着女儿的背影,天知道现在这个每天叫他“大哥”“江玥”“老总”“大老板”自诩成熟的小鬼头小时候有多顽皮难带。 他仍记得白天带娃跑客户晚上哄夜哭的逢玉睡觉的那段日子,那会儿的逢玉才豆丁大,哭起来比外面打架的猫还凶,现在也就六岁,就已经像个小大人了。 江玥想着想着又有点伤感,擦了擦老泪。 趁着逢玉吃饭的空隙,江玥回到自己的办公间,打开电脑,开通了视频会议。 对面是个女人,显然才睡醒不久,她裹着披肩坐在沙发上,前面放着张小茶几,上面是一排塔罗牌。 “开始吧。” 没有对白,直入主题,这人一贯的作风。女人边摆弄塔罗牌,边嘴角抽搐。虽然说有钱人多少都有点迷信,但真没听说谁信塔罗的,还要聘请私人占卜师每天八点半准时开工。要不是薪水开的可观,她真不愿意遭这个罪。 不说其他,这些年里这人每天占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卡面也很给面子,都相当糟糕,全靠她绞尽脑汁地往好了说。 她咳了一声,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委婉提议:“那个,江玥先生,咱们占卜呢也只是占卜一种概率,一种可能,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们是改变不了命的。” 对方没吭声,不知道听进去没有,她也不敢抬头看屏幕,边摆边说: “您看您也问了好几年了,我感觉这已经不是您的困境了,已经成为心魔了,心魔还是得心药医,我认识三院一个不错的精神心理科医生,我可以把她介绍给你......” 对方依旧不接话。 女人在心里叹了口气,这种情况,在精神病院关一年就老实了。世界上也不是没有老婆跑了的男人,他这么劲儿,老婆不跑才怪。 她结束完内心的吐槽,依次把牌抽出,摆在桌面上。 江玥聚精会神地盯着她手里的动作,紧张地问:“怎么样,今天......会有她的消息吗?” 女人把牌放在桌面上,先是扫了一眼,然后惊异地瞪大眼睛,答案还没经过大脑审核就先一步脱口:“会。” 这是江玥第一次听她这么简短且肯定的回答,不过之前的结果也都是大差不差,什么一切皆有可能、不要放弃云云,他垂下眼睛,"嗯,我知道了,谢谢你。" 女人反复翻看,给这男人占了这么老些年,是第一次出现这个结果。命运之轮、圣杯十正位、sexualmagicoracle,这不止会得到消息了,恐怕要直接见面也不一定,见面之后完全是干柴烈火的局面。 她正准备恭喜,抬起头才发现对面已经结束了会议,画面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 江玥打开门,逢玉就站在门口,她已经把辫子扎好了,只是左边稍微比右边低一点,除此之外挑不出任何手法上的毛病。 江玥蹲下来与她平视,“对不起,刚才开了个会,这头发是你自己扎的吗。” “废话,难道家里还有第三个人吗?” 逢玉说完,见他因为这句话触动到不知名的情绪,老泪又要掉下来了,叹了一口气嘀咕:“小儿科的东西,我早就学会了。” 江玥摸了摸她的头,“爸爸帮你把左边扎高一点。” 他拿来头梳,就地帮逢玉扎起了左半边的头发。逢玉任他摆弄,问:“所以呢,你今天是什么计划。” “你想去哪玩,爸爸带你去。” “你开的会我都听到了,别装了。” 江玥无奈地叹了口气,“不会吧。” “你说呢。” “那你每一次都听到了?” “不然呢。” 江玥反倒有些窘迫起来,“爸爸今天想去医院看一下。” 辫子扎好,逢玉回头,“你早该这么做了。” 江玥只看着她没说话,她牵住他的手,“我和你一起去。” 虽然家里只有父女俩人,但是逢玉从出生开始就知道,“成”这个字是家里的禁忌,“明”这个字也是家里的禁忌,“昭”这个字同样是禁忌。 她清楚问江玥不会有结果,于是直接跑去问奶奶江月华,成明昭是谁,是她妈妈吗。江月华表现得有点惊讶,似乎没料到能从孙女的嘴里听到这串名字。对于她的疑问,江月华没有隐瞒,用稍微委婉的方式告诉了她实情。 其实实情怎么样她老俩口也不知道,那两个孩子的感情本来就很好,从高中谈恋爱到工作,一直没出现过什么矛盾,明昭离开得很突然。他们知道的也仅有这些。 逢玉哦了一声,小小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她又问,那她会回来吗。 江月华不知道怎么回答,不等她回答,逢玉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不会回来了吧,因为要回来早就回来了。” 从这以后,逢玉再也没向谁问过关于母亲的事。 江玥帮逢玉扣好安全座椅的系带,带着女儿去了医院。 他知道这些年占卜师都在安慰他,一次两次和现实不符后,他果断在私下自学了塔罗,每次揭牌都能看懂上面预示了什么。他只是始终不甘心。 江玥找占卜师要来了精神心理科医生的联系方式。 去医院就代表向那个女人妥协,意味要放下过去放下执念,不再去恨她,也永远不去思念她。 江玥坐在心理医生面前,听对方良言规劝自己和过去和解,和那个她和解,好好过现在的生活时,忽然茅塞顿开了。 他起身笑着对医生说谢谢,我明白了。 转身后江玥心想,狗屁!他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成明昭这个负心女找出来。 在六年前的11月19日下午13点整到今天上午9点40分这些时间里,江玥想过很多种和成明昭再次相见的场景,每一种都是睡前光想一下就令人身心舒畅的爽文。 但,唯独没有预料过眼前这幅画面。 成明昭的脸还是那张脸,就算变成飞鸟变成大象他也能分辨出来,况且她的五官并没有任何改变,也没有化妆,只是身上的衣服换了,换的更贵了。 唯一多出来的东西大概是她身边的那个男人。 实在太扎眼太多余了,像突然长出来的一个瘤子。 江玥因为工作见过很多形形色色的人,有钱之后对谁都没什么印象,不过这个叫做薛烨的男人他记住了,深刻到这人变成飞鸟大象还是狗粪都能一眼认出的地步。 “江先生?真的是你。” 江玥清醒过来,前十分钟发生的一切都是幻想。薛烨带着成明昭走到他面前,友好地向他打招呼,“还记得我吗,青林科技的薛烨,前几天我们线上会议过的,这位是nana,青林新任ceo,我的夫人。” 乱七八糟的头衔在他脑子里跑来跑去,唯独“夫人”一词让江玥再度回过神,他如梦似幻地伸出手,紧紧盯着眼前这个面带得体又疏离微笑的女人,像乞讨一样在她脸上寻找那可能会一闪而过的慌张,然而他失败了。 这个叫nana的成明昭,毫不避讳地和他对上视线,嘴角的弧度像是经过精密仪器调制,精准异常,没有一丝差错。 她从容地握住他的手,正当江玥恍惚是不是自己认错人时,手心手背带给他的久违触感就像电击一样贯穿全身上下。这就是成明昭。他对她的熟悉已经到了什么地步?早就能默背下她掌心生命线智慧线感情线的位置和走向。 而下一秒,他的大拇指却被一枚坚硬的钻戒硌痛了。 江玥不敢低头看,凭着那瞬间的触碰也知道是什么。 “江先生?” 薛烨提醒,他后知后觉松开手。 “看来这里的精神心理科确实很不错,都能在这里遇见你,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咱们下次再见?我先带我老婆进去了。” “你们什么时候结的婚。”江玥突兀地发问。 薛烨不太想回答这种私人问题,“……很多年了。我老婆最近睡眠不好,总是多梦,所以带她来看看,你也是吗?” 他扫了一眼手表,没时间跟这个人继续扯皮,再次抬眼,发现江玥脸上多出两行泪。 江玥靠着墙根,忽然一屁股坐地上,开始呜呜地哭。 3、老婆 “那个江玥,可真是个怪人。” 夜晚,薛烨回到卧室,轻手合上房门。 明昭正对着镜子解开发夹,如瀑的黑发披散而开。他从身后走来,环住她的腰,埋在颈间嗅闻她的发香。 “是有点奇怪。” 明昭望着镜子里依偎在一起的俩人,如同两株交缠的植物。她赞同性地摸着小腹上丈夫的手,没有后文。 今天上午,那个叫江玥的男人听完他的一番话,不知怎么突然坐地痛哭。在场的其余三人震惊在原地,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旁边的女孩儿。 小女孩先是平静地告诉他们,不好意思,他脑子有点问题,她又指了指诊室大门上面印着的心理咨询四个大字,给出了足够充分的实证。 接着,她对着蜷缩在墙角止不住流泪呜咽的江玥,用一种颇具威严的语气命令:“起来,我数到三。” “三。”她全然不给时间。 江玥这才勉强收了收眼泪,艰难地从地上站起来,眼睛还红着,挂在脸上的泪也还没干,有些狼狈。 薛烨着实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也没有应对的经验,回头和明昭对看一眼,妻子同样很无措。 真是荒唐离谱的一个人,就这么耽误了他和老婆的行程。出于良好教养......主要是明昭在场,他得保持自己的绅士风度。薛烨把那些难听的话憋在心里没说,不得不上前进行关慰。 “江先生......你没事吧,你这是?” 江玥肩膀微微一躲,婉拒了他的关心。薛烨也没打算真关心他,他的手根本没有计划去碰到那件廉价的短袖。这男人的品味真是低,穿的不知道是哪个十八线牌子的衣服,肩线都崩了。 江玥幽幽地看了一眼旁边做出陌生人姿态好奇看着自己的女人,眼睛又红了一圈,用哭过的沙哑嗓音说:“对不起,你们先进去吧。” 太好了。薛烨笑了笑,客套地结束这整场莫名其妙的交流:“那,江先生你确定没什么问题吗,我可以联络我的司机送你回去,或者我打给你的司机?毕竟带着一个孩子,还是要确保安全。” “要不然,我们先去附近的咖啡馆坐坐吧。” 一旁的明昭开口了,这个过程里她都没说过一句话,首次开口,声音是记忆里的温柔味道。 薛烨看向明昭,语无伦次,“但......预约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你的睡眠问题......”他没想到妻子会在这个时候开口。 “下次再约吧,阿烨。最近倒时差睡的不太好,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我看这位......江先生?状态似乎不是很好,是吗?” 江玥抬头看向她,目光近乎痴迷。薛烨心中大叫不妙,赶紧横插进俩人中间,既然明昭已经开口,那他也不好说些什么。 “我老婆说的对,我看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坐一坐,先调整一下情绪,方便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喝个咖啡?” 到这一步,稍微有点眼力见的都知道要拒绝了,江玥不是十四五岁的毛头小孩,不可能看不清状况。 状况就是别人俩口子被他耽误了行程,还要给他擦屁股。 江玥默了半晌,忽然小鸡啄米地点点头,绕过前面的遮挡物,冲明昭回答:“好。” 这下轮到薛烨想坐在地上哭了,但良好的教养保住了他的体面。明昭向来单纯心善,从小温室长大的小女孩,不懂人情世故也不知世界上有多少离奇古怪的人很正常,他不能扫了她的兴。 四人到了附近的咖啡馆坐下,明昭平常只喝手冲,要么意式,然而这只是一家普通的咖啡店,于是她点了一杯冰美式,给小孩点了一杯柠檬茶。 另外两个男人跟着她同样点了美式。 女孩跑去逗店里的小猫,只留三位大人坐着。 薛烨开口,试图打断面前这个男人对自己老婆无休止的注视:“江玥先生,那个小姑娘是你的......?” 他用眼神示意对面沙发抱着猫的女孩。 江玥也跟着看过去,点点头,“她是我女儿,叫逢玉。” “哦,是个好名字。”薛烨并不关心,庆幸自己终于把他的注意力从明昭身上引走了。 “嗯,因为她妈妈和她对我来说是宝玉一样的存在。” 他说完,又看了一眼明昭。明昭始终是认真聆听的模样,用旁观者探知的眼光回应他。 江玥又垂下眸去。 谁问了。不过薛烨倒是没听说他的婚姻状况,原来是有老婆的,都有老婆了眼睛还不老实。 薛烨在心中鄙夷,表面顺水推舟:“原来是这么一回事,那您夫人呢,怎么没见到她?” 江玥保持沉默。 薛烨瞬间领会,怪不得会在公众场合大失仪态,看来是婚姻破裂,见到他和明昭夫妻恩爱,勾起他的伤痛回忆了。 他这下彻底放心,拿来明昭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过去的都过去了,孩子也这么大了,无论如何,还是把重心放在事业上吧。” 咖啡上来了,明昭似乎也只是听了个唏嘘的故事,没有其余的反应。她正要拿起咖啡,江玥冷不丁开口:“你不是对咖啡过敏吗。” 明昭的动作没有被他的话打断,她轻抿一口后放下杯子,事外人般迷茫,“嗯,我吗?” 薛烨皮笑肉不笑:“江先生,那位医生有说过你这是什么病症吗?看样子情况有点严重啊。我和我老婆在一起那么多年,我都不知道她咖啡过敏,你这又是怎么得出的结论?” 江玥不说话。 临别前,明昭叫住了江玥,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张纸帕,递给他,“擦擦吧,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过好眼下的日子。” 江玥的脸上有若隐若现的泪痕,他只凝视着与自己保持一定距离的成明昭,最后接过了那方纸帕。 “姐姐,谢谢你的柠檬茶,我爸爸今天麻烦你们了。” 明昭低头看向一旁的逢玉,只是笑了一笑。 彻底分别后,薛烨心中酸意满满,在车上犹豫了老半天才问出心中所想:“老婆,你干嘛送他手帕啊。” 他都还没收过明昭的手帕呢!而且这么私人的用品,竟然给那个妄想症,薛烨有些坐不住。 “我看他挺可怜的,那块手帕我打算换掉了,正好给他。他哭的满脸都是泪痕,走出去也不好看。既然为人父了,还是得注意一下仪态。” 明昭有条有理地给出自己的逻辑,薛烨瞬间被说服,挽住她的手臂感叹,“老婆,你真是太善良了,以后这种事交给我去做吧。在外人心险恶,你越善良别人越会欺负你的。” 这样宛如天使一样的明昭,薛烨恨不得把她藏在肚子里才安心,他心中暗暗发誓今后绝不会让任何心理不正常的人靠近明昭,尤其是那个姓江的。 俩人躺在床上,一人捧着一本书,薛烨压根没有读书的兴致。他把书搁在床边柜上,转身亲热地抱着正在看书的明昭,下巴放在她的肩头,跟着去看她手中的读物。 《theoneandonlylvan》的英文原版。 明昭本科毕业于uclioe社会学专业,俩人初次邂逅是在美国。她身上近乎大自然般和谐包容的气质吸引了薛烨。 明昭关心社会、关心动物、关心无数个哪怕和自己无关的人类,尽管薛烨并不能百分百赞同她的观点,但就是她身上强烈的人文关怀,让他感觉自己也是被她抚爱的人类之一。 他为了成为明昭最关心的人类,付出努力,终于和她结了婚。 这个想法有点自私和幼稚,他也知道,只是不敢说出来,说出来恐怕会打破自己在明昭心中温和得体的形象。 薛烨没由来想起早上江玥看明昭的眼神,以及明昭因为单纯的天性给予他的回应,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嫉妒得发狂。 实在没有道理,他会嫉妒一个陌生男人和妻子的互动。 薛烨抬起头,去吻她的下巴。 明昭放下书,笑吟吟地问他怎么了。 薛烨又亲了亲她的嘴,他很想说别看书了,看看我吧,阅读阅读我吧。可惜这样粗鄙下流的话只能心里想想,无法真的实践。 他和明昭在私生活方面也保持着知识分子式的严谨和含蓄,这使的薛烨过不了心里那关,也不知道明昭是否能接受,如果她觉得自己是个流氓那就不好了。 薛烨的脸滚烫,贴着明昭的面颊,小声地询问:“今天可以吗?” 明昭点点头,又顾虑道:“可明天还要去公司,我怕起不来。” “没关系,我叫你。” 薛烨撩起被子,脑袋往下游去。 青林科技是至梦设立在中国的子公司,至梦的创始人及董事都是薛鸿云,薛烨的母亲。薛家从商从政的都有,家族势力遍布教育、医疗、文娱、科技等多个领域,但他本人对商场上的事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如今也只是奉母亲的命令,做点简单的杂活。 也许是这点始终不能让母亲如意,他和薛鸿云的关系有点紧张。薛烨常常觉得薛鸿云比起母亲更像自己的上司,这么说其实也没错。薛鸿云对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明昭在婚后得到了至梦一支小小的股份,不过她在经商方面敏感度似乎也不高。薛鸿云从没打算倚靠这俩人,说他们如果实在很闲可以回国管理国内的业务。 第二天上午,俩人来到了公司。 青林主要做人机交互和人工智能应用,薛烨向明昭介绍的过程中发现有不得不涉及江玥的内容,于是省去了点关键词:“目前和明悦有合作。” “明悦?"明昭在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摆正了刻印着自己名字的摆台。 “嗯,一家做女性成人用品的企业,这俩年和我们有合作。”薛烨尽量简洁地结束关于这家公司的介绍,“不过这块业务你不用跟进,交给我去监督就好了。” 明昭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见她没有深究的心思,薛烨展开笑容走上去,蹲下谄媚地趴在办公桌前,“成总,你肚子饿了吗,要去一起吃个午饭吗?” 明昭笑着点点头,“走吧。” 俩人乘专设的电梯下楼,刚到大堂,薛烨远远一扫,太阳穴忽然猛地一跳。 江玥西装革履的站在前台,刚和对面的人交谈完,转身就看到了他和明昭。 江玥一改昨天的狼狈,穿戴整齐,笑容满面地走上来,“又见面了,成总。” 他伸出手和明昭握了握,又看向薛烨,“哦,还有薛助。” “你......”明昭看着他,有些困惑。 “忘了自我介绍了,”江玥从西服里拿出名片递给她,“我是明悦科技的江玥。” 4、她是谁 那天在咖啡馆目送明昭和薛烨离开后,江玥低头看着手中的黛蓝色纸帕,趁着逢玉不注意,转过身把鼻子埋进去狠狠吸了口,是成明昭的味道。 虽然香水换了,但那股洗衣剂的味道没有变。 明昭对市面上大部分的洗衣清洁剂都过敏,只有一个特殊的国外牌子不含让她过敏的成分,无论她到天南还是海北,都不可能换了这款洗衣剂。 “江玥,你干嘛啊!” 逢玉见他迟迟不走,过去一看,嫌恶地皱起眉毛,用难以置信的惊恐眼光看着他。 “哦,我在擤鼻涕呢,擤鼻涕。” 江玥赶紧把手帕塞进口袋里,若无其事地替女儿打开了车门。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逢玉瞪了他一眼,火速钻上了车。 江玥当了这么五六年的父亲,在逢玉心里姑且还是能拿个及格分的,毕竟从小到现在大事小事都是他操办,就算以前没那么有钱,工作忙,也没把她甩手给奶奶和爷爷,自个儿一把屎一把尿把她养大了。 但这都是其次,关键是江玥从来没有想过给她找后妈,逢玉也不是对后妈这个身份多有意见,身为新时代的小孩,她比一般大人开明多了。 自己的亲妈是家里不可提及的存在,那么就代表江玥心里在乎她,无论讨厌还是喜欢,总归放不下就对了,心里有人又怎么能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这不是混蛋吗。 况且他爸都是二手有娃男人了,放在婚恋市场根本就是不受欢迎的劣质品,怎么好意思的。 逢玉想到江玥对那个叫nana的大姐姐种种诡异的示好行为,心里就烦得要命。 江玥上去给她扣安全带,被她打开,“我自己会系。” 开到半路,逢玉闷闷不乐地捧着脸,翁声翁气地开口:“那个姐姐结婚了。” 江玥扶着方向盘,透过后视镜把她看了一眼,“怎么了。” 逢玉直起身子,义正言辞警告:“你别破坏别人的家庭,你要是敢做出什么让我在学校里抬不起头的事,你就完蛋了,听到没!” 江玥后知后觉意识到她在说什么,哈哈一笑,“你爸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清楚吗。” 回到家,江玥火急火燎打开办公间的门,再次连线了那位占卜师。 屏幕里的女人显然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虽然嘴角是笑的但是全脸找不出一丝笑意,“江先生,不是说上班时间只有早上吗。加班付工钱吗?” “抱歉,”江玥太激动了,气息还没稳下来,他说,“这个月的工资已经打到你的卡上了,你可以看看。” 她干这个不看绩效,看绩效她这些年不得喝西北风。月月拿的都是无责底薪,死工资没有看的必要。女人不耐烦地拿出手机,随便划拉了两下,大致扫了一眼,正要放下手机,突然又双手捧起,从尾到头把零数了一遍。 江玥笑着说:“大师,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您占的太准了。” “我靠......”女人立马合上因为惊讶张大的嘴,似懂非懂地关上手机,清了清嗓子不确定地问:"你有消息了?" “嗯。比这更好,不止有消息。”他面带春色,低头浅笑。 “嗨,”女人换了个坐姿,脸上绽放出未卜先知的笑意,“江老板,我早就跟你说过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她双手啪地一拍,“你看,这不就有了。” 挂掉视频,江玥还是坐不住,想来想去,一个电话拨给了复贺兰。 复贺兰穿着无袖背心坐在自己的纹身店里,左手臂上赫然纹着一只粗壮凶狠的大蛇。 她刚吃完午饭,正在剔牙,扫了一眼来电人,接通后把手机放在桌上,专心剔牙。 “你打给我干嘛,要纹身?纹身得提前预约,点开微信小程序搜‘兰姐爱扎人’,提前一天预约,老同学没有优惠,别想。” 复贺兰嘬了嘬牙齿,换了一边继续剔,“纹上瘾了是吧,我早就说过这玩意儿容易上瘾。”她长腿一展,自顾自欣赏小腿上新纹的老虎。 江玥也算她的客户之一。 他谈恋爱的那会儿在她这纹过成明昭的手印,有了女儿后又来纹了女儿的脚印。 “不是,”江玥告诉她,“我找到明昭......成明昭了。” “嘶,”复贺兰给自己牙龈挑出血了,眼前正好路过店里的一个男学徒,她的怒火无处发泄,上去就是一脚,“吃饱了就滚去工作,在这逛街呢?” 她重新拿起手机,“成明昭?” 都多少年没听过这名字了。 复贺兰对成明昭印象深刻,不止因为她们是同班同学。谁不知道高二那年明昭用时三分钟拿下红榜榜首,突破了她们历史最快成绩。 明昭和电话对面那货一谈就是八年,没想到快结婚的时候人却不见了。 那段时间江玥像疯子一样打爆了和明昭有关的所有人的电话。 复贺兰和成明昭的联系仅限高中,高考后上了不同的大学自然各奔东西了。上次见面还是江玥带着刚打的巴掌印来她店纹身的时候,算起来有七八年了。 她当时还想,平常看着斯斯文文的成明昭,私下玩那么大呢。 再多的她就不知道了,对着电话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问自己的江玥,她只能建议:“问我你不如去问李京纾,她不是和成明昭很要好吗。” 李京纾是她们高二那会儿的年级第一,一个富家女,人冷冷的不太好相处,因此没什么朋友。唯独和明昭当了两年的同桌,俩人在校形影不离,谁和成明昭的关系能好过李京纾? 然而,这句话却让对面的江玥沉默了。 他有所有人的联系方式,唯独没有李京纾的。 李京纾高中毕业就出国了,早前留下来的联系方式也已作废。当年在一中读书的那些同班同学,没一个有她现在的联系方式。 唯一的线索就这么断了。 听到江玥时隔那么多年再次联系自己提起成明昭这个名字,复贺兰觉得新奇,她看了眼时间,下午的营业时间到了,“行吧,那祝你成功,见到成明昭记得帮我推销推销,等你们下次来纹身,挂了。” 江玥一夜未眠,用被子蒙住脸,眼睛大大地睁着。心中最早充斥着快乐痛苦悲伤愤怒,到头来全变成了一腔委屈。 “成明昭,你知道没有你的这些年,我都是怎么过的吗。”他掀开被子,擦擦流下来的眼泪,对着空气鬼哭狼嚎。 他真是恨透她了,这一次,他不会再放过成明昭。 早上,江玥找出了仅有的几件牌子货,全都是早些年为了见客户买的。他看着镜子里自己赤着的上半身,胸口纹着明昭的巴掌印,腰上纹着女儿周岁的脚印,为数不多的幸福瞬间烙在这些肌理上,代表着他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这副身体不似十来岁少男那样单薄,年龄的增长和经年累月的锻炼充实了他的体格和肌肉。 江玥捏了捏自己的胸肌,暗自嘀咕,不知道明昭会不会喜欢这款。 呵!管她喜不喜欢,这是作为成功男人的象征让她膜拜的,看看没她的日子里他过得多么自律,有了多么火辣的身材。 江玥换好衣服,拿着护肤品往脸上一顿捣鼓,又用啫喱水定了个发型,他告诉自己,做这些不是为了成明昭,为悦己者而容这种傻事他才不会做。 这只是一个男人的基本修养。 心情好也不是因为要去见成明昭。他看着镜子里微微上翘的嘴角,手动把它按了下来,他的心情一直很好,没有成明昭的日子他过得充实又快乐,才不会因为能见到她而喜极而泣。 江玥抽出一张纸擦擦眼角,啫喱水不小心进了眼睛。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戒盒,取出里面的戒指,戴在了右耳上。另一枚早年求婚给了明昭,后来她走了,他就把自己这枚戒指打成了耳环。 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想证明他有耳洞而已。 逢玉一大早就去朋友家玩了,他一个人驱车去了青林科技。 去青林科技也不是要见成明昭,他司研发部一直和青林有合作,现在成明昭是这家公司的高层,跟进一下项目也是正常的举动。 他计划里是想站着不动等人迎接自己的,谁知道看到成明昭后那双腿不受控制地跑向了她。 江玥暗骂了自己一句没出息,又面带笑容地把名片递给明昭,她接过,上面确实印着明悦科技这么几个字,她又回头看薛烨。 薛烨没想到会在今天、在此时此刻再次碰到这位不速之客,他保持着应有的涵养:“江先生,你要到访怎么不提前通个信,我好让安排接应你的人。” “不用那么麻烦了,”江玥笑笑,“人的话,你不就是吗。” 他又低头看了眼腕表,“差不多到饭点了,两位有什么计划吗?昨天那么失态真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请你们吧。” 薛烨拉住妻子,欲走,“不用了,我已经约好了餐厅。” 江玥跟上脚步,“正好,我也还没吃,”他看向明昭,开朗一笑,“一起吧。” 三人坐在餐厅里,江玥看了看桌上的菜单,说:“这家口味实在不怎么样,薛先生,你没事可以找我参谋参谋,我在天华呆了好多年了,本科也是在这边读的,对这里的美食比较熟悉,比如前面不远就有一家五星级的粤菜餐厅,米其林级别的。” 他看向成明昭,“成总能接受粤菜吗?”明昭不吃辣,所有菜系里更偏好粤菜,他们以前一起下过好几次粤菜馆子。 “我都可以。”明昭微微一笑。 江玥匆匆移开目光,不去看她的笑容。 “呃,”薛烨紧急插话,“我太太更喜欢法餐,嗯,中餐比较油,她吃不太惯,这家餐厅正好合适。” “是吗,那好吧,是我多嘴了。”江玥把菜单放在一边。 薛烨见他的目光又飘到妻子身上,绞尽脑汁去打断:“江总,听说最近b轮了,恭喜。” “谢谢,希望我们以后能有更多的合作。” 女性成人用品这类目,目前的龙头是明悦。公司在创立第四年完成了a轮融资,斩获国际上各类设计概念奖项,前段时间刚迎来了b轮。 “客气了,作为男士,你能想到做这个也是蛮不一般的。” 江玥没正面回答,最初的思路也是因为明昭。他避开薛烨,直接问明昭:“成总,方便的话,我们可以加个微信吗,以后工作上的事我也好找人跟你对接。” 薛烨迅速往前挺身,“江先生,我记得你是有我助理的微信,有什么事儿直接告诉小魏就行了,微信嘛,没太大必要,nana她不怎么......” "可以。"明昭倒显得很平常,她点开二维码让他扫,薛烨哑声,凑上去看了眼,江玥的网名是“玉儿爸爸”,头像是女儿周岁的照片,个签是爱一个人恋一座城,“直接加商务号就好了吧,这会不会有点太私人了呢?” “其实都一样。”江玥故作淡然举杯喝了一口水,掩饰不停抖动的左手。 “二位真是相当恩爱,恐怕是从学生时代就开始谈了吧,看上去感情非常好呢。”餐上来了,江玥用一种轻松的口吻状似不经意地问道。 “算是吗,那会儿我还在念硕士。”谈起这个,薛烨脸上闪耀起幸福的光辉,回头看了眼明昭,“其实也算是校园恋爱了,对吧。” 明昭笑一笑,不置可否。 “薛先生,我记得你好像是在美国念的书?” "嗯,我本硕都在mit,nana是交换生,本科ucl,就这么巧合地邂逅了。" “……?” 江玥手里的叉子掉到桌上。 u……ucl? 成明昭和他都是天华财经大学毕业的,一所双非一本,她读的是金融。江玥高中只顾着谈恋爱,高三成绩下滑的厉害,高考自作聪明地放弃了一道数学大题,结果第一志愿差点滑档,好在勾选了同意调剂,去了个鸟不拉屎的专业。 他努力了一年才顺利转去了明昭的专业。 她什么时候成伦敦大学学院的本科生了? 江玥怀疑自己听错了,思维混乱地抬起头,正好对上明昭的视线。 她看着他,眼神悠闲,像在欣赏他的迷茫和困惑。 那绝不是成明昭脸上会出现的神态。 “怎么了吗?”薛烨对他的反应很不解。 江玥低头切割下一块鹅肝,放在嘴里大口咀嚼:“太厉害了。” 5、弃养 江玥说的厉害不知道是指鹅肝还是学历。 这家法餐里的鹅肝品质确实很不错。 至于学历,薛烨不理解他的一惊一乍,转念想到对面好像只是普本毕业的,恍然惊醒,原来是自己一不小心又戳到人家的伤痛之处了。 他哀哀长叹一声,并不感到抱歉地说:"学历嘛,重要但也没有那么重要,不必放在心上。你看那个梦化制造的老板,中专毕业,照样也有一番成就,你说对吧。" 江玥幽幽白了他一眼,从怀里掏出明昭送给他的那方纸帕,象征性拭了拭嘴角:“都说婚姻最困难的是熬过七年之痒,熬过了说明确实是彼此生命中的唯一,薛先生,你们结婚还没满六年吧。” 不知哪来的男人,不过陪了那么三四年,就敢在他头上装腔作势作威作福,他和明昭第一次亲嘴那会儿这个姓薛的恐怕还在学校挤青春痘呢。 他又眉眼弯弯地对明昭说:“这个纸帕确实好用,哪个牌子的?下次我也买点给我女儿用。” “江先生,你是又发病了吗,”薛烨艰难地扯出一丝笑,试图模拟他的状态,“医生有说你这是一种妄想症......还是人格障碍什么的吗?” 薛烨双手撑桌从下到上扫视他,“不太清楚为什么你对我和我太太的感情那么关心,难道是因为你的七年之痒过期了吗。” “可能,”在一旁的明昭忽然开口,薛烨立马靠到妻子的身边,做出小猫的温顺状,顺便得意地看了一眼江玥,她继续道,“江先生这么感兴趣,可能因为我们是高中同学吧。” “嗯?” 薛烨看了明昭一眼,没听明白,“你们是高中同学?” “嗯。”明昭回头看他,略嗔怪地解释,“你忘了吗,我跟你说过的,我高中是在国内读的。”她的嗔怪也像春风一样和煦,薛烨享受地仰望着脸。 “噢,瞧我的记性。原来江先生你和我太太是校友啊。失敬了。” 薛烨彻底放下了始终横亘在心里的不满,站起来隔桌和他握了个手,“不好意思了,说实话,本来前五分钟我还以为你是精神方面不太好来着。看来误会了。” 江玥没说话,只是看着明昭。 “怎么不早说。既然你是nana的同学,那自然也是我的同学。” 明昭莞尔,替他回答:"虽然都在一个学校,但我比江先生大一级,只是眼熟也很正常。" 她说的没有错。 他们确实是一个高中的,他也确实比成明昭低一年级。 只不过她没说的是江玥后来为她软磨硬泡了年段上的老家伙半天,终于跳级和她同班的事。 也没说俩人从高二开始到大学毕业七年将近八年的恋爱而已。 她像掸肩上的灰似的把有关江玥的一切都从生命里掸走了。只剩下一些无关痛痒的字眼作为那些年的总结。 江玥紧紧咬紧牙关,泪水模糊了视线。 太可恶了,他说好要报复成明昭的,可是现在浑身上下都在为她刚才那句话而发抖。 只是眼熟? 这个女人,为什么变得那么过分,那么坏。为什么要说这些伤人的话。 “江先生......?” 江玥把旁边的白葡萄酒一口干了,眼睛红红地说:“成总,不知道你在生活中有没有见过这么一类人,她们总是表现得好像很喜欢小动物,会照顾周围的流浪猫狗,那些流离失所的小动物也很信任她,喜欢她。她把其中一只抱回去,关爱它,呵护它,但是有一天又把它丢了,它又变成了一只流浪狗......我、我最讨厌这样的人了,我最讨厌这种爱弃养的主人了。” “江先生,你先冷静一下,”薛烨看他越说越激动,马上快站起来了,赶紧阻拦,不忘帮妻子回答,“你有所不知,我们家有三条马尔济斯,两条杜宾,一条阿拉,两只狸花,一只无毛,这都是我妻子领养的。我真的特别理解你的心情,nana这些年创立了很多个动物保护基金会,对于弃养行为,我们也是坚决抵制的。” 江玥用虎口抵着额头,“对不起,我去趟卫生间。” 薛烨看着他仓皇狼狈地逃离,回头向明昭无奈地耸了下肩,“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说这些。” 明昭举起酒杯,抿了一口,“可能经历过,也是性情中人吧。” 江玥冲进隔间,抱着马桶哇哇大哭。 成明昭说只是和他眼熟? 那这些年算什么,他的身、他的心,他们的女儿,都算什么。 难道成明昭从来没有爱过他? 江玥哭得五脏六腑都在疼,哭完了,他擦擦眼泪默默走出隔间,来到洗手池洗了把脸。 “还是很爱哭鼻子呢。” 江玥迅速抬头,脸上的水顺着眼窝眯进眼睛,他看到一个模糊人影。 是成明昭。 一旁水龙头的流水声停止了,她慢条斯理地拿纸擦拭着双手。 江玥急急忙忙要去抽纸,动作被她打断。 成明昭拿自己擦过的已经浸湿变软的纸,帮他把双眼上的水拭走。 江玥看清了她,“这里是男厕......” "是吗,"她点点头,“那我走了。” “成明昭,”他轻轻叫,“为什么。” 成明昭回头看他。 “为什么要丢掉我。” 江玥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家里的灯都是亮着的,“对不起,逢玉,爸爸回来晚了,你是不是饿肚子了,我去给你做东西吃。” 逢玉从沙发上站起来,拖鞋也来不及穿走到他面前,“我还以为你被人谋杀了。” “怎么会,谁敢谋杀你爸爸,”他摸了摸逢玉的脑袋,“回来很久了吗?是小如妈妈送你回来的吗?” “那可不一定,电视上容易被杀的都是你这样稍微有点小钱的人,”她跟着江玥往屋里走,“当然,我在小如她家吃过饭了,她爸爸做饭比你好吃一百倍。” 江玥苦笑,“不见得吧。” “你做饭没滋没味的。”逢玉重新跳回沙发。 “小如她爸爸是四川人,小孩子不能吃辣。” “法律可没这么规定。” 江玥悲伤欲绝的心在看到女儿的瞬间活过来了一点,他跟着坐在沙发上,搂着她,自顾自嘀咕,“怎么偏偏你是重口呢?” “所以我妈是淡口喽?”逢玉抬头仰视他,见江玥迟钝了一下,以为他不愿意说,正觉得无趣,想要作罢,没想到又听到他说。 “差不多吧,”江玥想了想,回答,“你妈妈的口味比较清淡,我跟了她那么多年,也习惯了清淡的食物。” “江玥,你今天有点奇怪。” “奇怪?哪里奇怪?”江玥迅速摸了摸自己的脸。 “你为什么突然愿意说我妈了,你是不是打算给我找后妈了?”逢玉眼尖道,“你去见了那个nana?你想当陈世美,你想当负心汉。” 江玥哭笑不得,“你这个小屁孩哪来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词汇,”他挠挠头,想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看向女儿,征求她的意见,“你想听的话,我就给你讲。” 夜晚,明昭睁开眼,怀里的男人已经熟睡,她抽回手,推开他。 “嗯......老婆......” 薛烨在睡梦里哼哼唧唧,“亲亲。” 明昭把他翻了一面,彻底脱身,她低头看了一眼睡着的薛烨,踹了他后背一脚。 “呃......”薛烨闷哼一声,“还要......” 明昭挽起头发,从冰箱里拿出一盘洗干净的李子,悠然走进自己的书房。 很普通的一间书房,四面是高大的书架和密密麻麻的藏书,墙壁上还挂着几幅年代久远的唐代古董,靠窗的是电脑桌椅。 她来到书柜的一角,最右放着一尊平平无奇的玉菩萨。明昭伸手,菩萨逆时针被她转动,面向了右侧。 书柜之间传来咯噔一声,一半向旁侧缓缓开启,一间二十多平的房间展露在明昭的眼前。 她从容走进,在内门的左侧放着一只青花瓷,稍稍一转,门又再度合上,外面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 明昭把李子放在桌上,打开了电脑投屏。 “晚上好。” 画面出现一个女人,她高盘着头发,架着一副无框眼镜,正端着咖啡看笔记本。 “你还没睡?”李京纾低头在键盘上打字,偶尔抬头看她,“没被姓薛的发现吧。” “他要是能发现,”明昭拿起一只李子,咬下一口,是甜的,太幸运了,“还有我这几年的生活吗。” 李京纾勾了勾嘴角,“哼。” 这套别墅选址是她选的,设计师是她请的,图纸也是经过她审批的,除了她,没人会知道这间房。 “有时候太自信也不是好事,”李京纾喝了口咖啡,“好不容易费尽心思留在美国,为什么现在又回去。” 明昭把果肉啃得很干净,只剩下一颗干瘪的果核,她放进盘子里,“可能是姓薛的那个女人不太信任我吧。” “这么多年了,还没把你婆婆搞定?在她眼里,你有什么威胁性,一个什么也不懂的豪门太太。” 明昭拿着湿巾一根根擦拭手指,又拿起一颗,这颗是酸的,“谁知道呢。” 她把第二颗果核整整齐齐地码在上一颗的旁边。 起身,明昭拖出一块白板,上面是薛家和成家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她无视,在旁边把江玥的微信头像打印出来贴在了“明悦科技”四字的下面,“你猜我遇到谁了。” “逢玉她爸?”李京纾躺在工作椅上,轻推了一下眼镜,“我之前就跟你说了,如果你想去父留女,我这边有很多渠道。你要什么样的小孩精子库拿不出。多一个人多一件麻烦。” 她见明昭专心地拿记号笔写着什么,嘲讽:“到时候你东窗事发了,记得别拉我垫背。” 明昭合上记号笔,冲她笑了一下:“有你在,不需要担心这些。” “我可没说要为你卖命。” 李京纾悄声回嘴,转而把目光移到自己的电脑桌面上,有两份特殊的文档放在最底,一个叫成明昭1,一个是成明昭2。 明昭坐在椅子上,"京纾,你这么晚了还在为我工作,真的谢谢你,包括这些年,如果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李京纾把屏幕里语气诚恳的女人盯了一会儿,偷偷叹了口气:“成明昭,你说的每个字我都不相信。” 如果发生什么事,她一定会是成明昭第一个拉出去挡枪的。 没有为什么,她就是这样的人。 “早点睡吧,不要熬太晚,听说你过几天要回来?到时候再见。” “逢玉怎么样了。” 明昭扭动青花瓷,“很好。和我想象的一样。” 薛烨下床,发现明昭刚回房,他搓搓眼睛,“老婆,你去哪了。” 明昭端着手里的盘子,“我饿了,出去吃了点水果,你要吗?” “谢谢老婆,晚上吃东西对身体不好。是不是那家法餐不合胃口,晚上没吃饱?下次再也不去那家了。” 明昭把果盘放在台子上,靠着他坐下来,“是我动静太大把你吵醒了吗?” 薛烨握住她的手,摇摇头,“怎么会,只是不知怎么的腰有点疼。” “可能是床垫有问题,”明昭抚了抚他的肩,“明天换一床。” 6、三分钟 大家纷纷看向成明昭,只等她道出三分钟背后的策略,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搓着双手又说:"只是有这种感觉,不代表三分钟真的能成功。" “喔,我们明昭有这种想法也很了不起了,看来每天的熏陶是很有用的,对吧,兰。”坐在同桌位的女生搂住明昭晃啊晃,突然想到一个好主意,“要不然就让明昭试一次呗!练练手,失败了也没关系,反正对方就是个新来的小学弟,还能怕他啊。” 复贺兰没意见,虽然并不觉得明昭能够在规定时间拿下这个人,但能给出三分钟这个答案,她还是很好奇她会怎么做。 “好呗,明昭,我给你降低一点难度,也不要你三分钟就和那个家伙谈恋爱,这样吧,三分钟之内你能让他知道你叫什么哪个班,注意,不是直接告诉他,得让他自己来问。三分钟你要是能做到这些,我们几个请你吃一周kfc,说到做到。怎么样?” 明昭面对着大家的真挚注视,不好推脱,“那好吧,我试试。” “李京纾回来了!你还不赶紧从她位置上起来。” 有人提醒,搂着明昭的那个女生迅速撒开手,准备撤离,最后冲明昭笑了笑,“那咱们下午就行动哦。” 大家一哄而散,各自回到各自的位上。 李京纾从后门进来,一头浓黑利落的短发,眼尾狭长而上挑,周围的声音在她踏入教室后瞬间被冰封。 她揣着两本练习册,从刚才坐了自己座位的女生面前路过,女生嬉皮笑脸地冲她说:“哟!班长大人,今天气色不错啊。” 李京纾没搭理她,径直回到自己的位置。她扫了一眼明昭桌上那张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排行表,不咸不淡地说:“你又和她们玩这种无聊的游戏。” 坐前面的复贺兰忽然发出嘁的一声,自言自语嘀咕了一句:“装什么啊。” 明昭小心翼翼把那张英语纸折好,眉目弯弯地靠近同桌李京纾,用自己的手背蹭蹭她的手臂,“京纾,这个只是用来打发时间的。对了,你刚才是去找化学老师问问题了么?刚好我也有问题想问你。” 说着,她从桌角那叠垒得整整齐齐的书里抽出一本练习,题目所在页的页脚被她特地折起来了,“京纾,这题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你可以教教我吗?” 明昭歪着脑袋看她,眼神像伦勃朗光那样闪耀,如此崇拜、讨好和无害。 “如果你把研究那些乱七八糟排名的功夫放在化学上,就不会问这种送分题了。”李京纾不再看她期待的脸,开始注意她给来的题。 “对不起嘛,京纾,”明昭把脸放在桌沿,小心翼翼看她一眼,“主要是我脑子转得太慢了。” 她叹了口气,“我太笨了,老是做错。” “我可没这么说,”李京纾把册子往她那边推,人也跟着靠过去,“你好歹是理科班的,就算不喜欢那个化学老师,多少也做做样子,错也别做错这种题目。” 明昭抿嘴笑,“你怎么知道的。” 李京纾看她,“在化学课上刷数学的又不是我。” “但是,京纾,你在他课上刷过物理。” “那是因为我的化学能拿满分,你呢?” 明昭没底气和她争辩这个,于是小声为自己辩解,“其实也没有那么不喜欢,只是他有点凶。” 李京纾用笔杆头敲她的眉心,力度很轻,“你是为自己读书,又不是为他。” “我知道了。但是,京纾,我还有你呀,我不会的题目,还可以问你,所以也不算太糟糕吧。”明昭眉眼一弯,侧过脸看她。 “行了,看题目。”李京纾把她的脸推回去。 下午午休时间,复贺兰和一群女生带着明昭离开了教室,“根据情报,他现在在小卖部里,剩下的看你了明昭,好好干啊。” “我会尽力的,哦,等一下,”明昭跑到教室窗口,扒着窗槛,问正在做题的李京纾,“京纾,一会儿我要去小卖部,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李京纾抬了下眼,看到窗外复贺兰那一群人,又重新盯题目,“没有,那点钱留给你自己吧。” “好吧。” 明昭回头,复贺兰手臂一伸把她楼进身边,带到旁边的角落,“我说,你还真是好脾气啊,李京纾那样臭你你都不生气?” 明昭摇摇头,“不生气啊,其实京纾她很好的,她经常教我做题目。” “你真没救了,能不能硬气点啊,就你这样以后不知道要被多少人欺负。”复贺兰假意要殴她的肚子。 明昭笑了笑,护住自己的肚子,“谢谢你,贺兰,你也是好人,没人会欺负我的,至少你和京纾都不会欺负我。” “笨蛋。” 复贺兰带着几个女生躲在小卖部附近,远远观望,不知道明昭会怎么出手。 “你说明昭真的行吗。” “让她玩玩呗,又不要钱。” 明昭从口袋里拿出一枚口香糖,拨开包装放进嘴里嚼了起来。她回头看向复贺兰她们的方位,冲她们摆了摆手。 前面的小卖部人来人往,挤挤攘攘的看不出谁是谁,那个叫江玥的还没出来。她把嘴里的口香糖拿出来,粘在自己的鞋底,从容地走进小卖部。 江玥拿了一瓶水,顺着人流的方向去前台结账。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瘪瘪的荷包,正准备拿零钱,没想到才打开,不知道谁把他撞了下,唯一一张百元大钞掉在地上。 他还没来得及去捡,一只脚忽然踏上去,眨个眼的功夫,一百块就跟着别人的鞋子走了。 江玥急急忙忙扣了几块硬币付给老板,紧接着跟着那只脚,拨开人群快速追了出去。 江月华一个星期给他两百块的生活费,不算多也不算少,但这才星期一......周围人来人往,马上到上课时间了,他汗流浃背地赶上那只脚。 “同......同学,等等......” 那只带走他生活费的脚终于停下了,女生转过身,困惑地看着他,“你是在叫我吗?” “啊......嗯嗯,”江玥疯狂点头,这人走路也太快了,他指了指她的鞋子,“你可不可以......” 话还没说完,上课铃突然响了。 周围的人匆匆往教室跑,女生也不例外,“上课了,你是有什么事吗?” "我,你的....." "有什么事等下课再说吧。" 江玥也急着上课,左右为难间又叫住她,依依不舍地看了眼她的鞋子,“那,你是几年级几班的,一会儿下课我再来找你。” 女主在他低头焦灼盯着鞋子时微微一笑,等他抬头面孔恢复平静,“哦,我高二的,四班成明昭。” 女生说完就去上课了,江玥也顾不了太多,往教室的方向狂奔。 高二四班,成明昭。 一节课后,江玥按照记忆里那个女生给出的信息,爬上五楼来到四班,他在门口徘徊了一下,不敢走进去,也不好意思一直往内探望,担心自己的钱会不会在半路丢失。 有个女生正好要进教室,他赶紧拦住问:“同学,你认识成、成什么明昭的吗。” 女生把他上下一扫,不紧不慢地走进教室,“成明昭,外面有人找你。” “好。” 成明昭从位置上站起来,走到门口,江玥见到她大松了一口气,她依旧困惑,“是你,怎么了。” “那个,学姐,”江玥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刚才在小卖部买水,钱不小心掉了,好像沾你鞋上了,可以麻烦你看一下吗......” 成明昭听了这话,迷惑地勾起脚一看,鞋底果然有一张一百块,“这是你的?” “对对对,”江玥双手合十谢天谢地,他蹲下身,小心翼翼伸手上去把自己那一百块从她鞋底剥下,费了一点功夫才拿到那张脏兮兮又附着不明粘污物的一百块,瞬间喜出望外地站起来。 “很脏了。”明昭提示。 “没事,我回去清理一下就好了,”江玥冲她鞠了一躬,“谢谢......我,我先走了。” 等人走了,刚才扮演路人的复贺兰跑上来搭着明昭的肩,她探出头望了眼走远身影,回头冲她竖了个大拇指,“厉害呀你,成明昭,人还找上门了,使的什么招啊。” 小卖部那会儿她们站的远,根本没听清俩人说了什么,就看着一男一女你一言我一语,没过两分钟就结束了。还以为失败了呢,没想到才下课人就找过来了。 明昭谦虚地一笑,“没什么,走运而已。” 物理课上,江玥躲在书后面拿着直尺刮钱面上残余的口香糖,弥留的薄荷味直往鼻子里冲。 他想到刚才那个女生,脑海某块模糊的回忆被触动。 成明昭......怎么好像在哪听说过这个名字? 江玥使劲想了想,没想出来,于是作罢。不过,幸好这一百块是那个学姐踩走的,也幸好她鞋子底下有块口香糖,不然还不知道要上哪找呢。 这么想着,还得亏是她保护了这张一百块,他决定下次找个机会好好感谢一下那位叫成明昭的学姐。 7、幼儿园 “就这啊,”逢玉撑着自己的脑袋,发表感想,“我以为是多浪漫的故事,你和我妈第一次相遇原来就是为了那一百块,你为了一百块追了人家二里地,丢不丢人啊江玥。” 江玥从回忆里脱身,给自己辩解:“一百块啊!换谁谁不去追。但其实也蛮浪漫的。” “得了吧,”逢玉放下手,“我算是知道我妈为什么要跑了,你这么穷酸,要我我也得跑,我小时候没跑只是因为我还不会跑。不然你就当一辈子老光棍去吧。” “有那么穷酸嘛。”江玥自我怀疑地抱起一边的沙发枕头。 他和成明昭毕业后都没有选择继续升学深造,他去了一家公司做保险代理人,讲白了就是卖保险的,明昭去了另一家公司做融资专员,讲白了就算干销售的。 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从普普通通的大学毕业去了个普普通通的岗位做着普普通通的工作,但江玥想让成明昭能过的幸福些,除了本职工作外,他暗地里还接了不少私活。 跑滴滴、送外卖、卖编程课、家教、平面模特什么的他都做了一遍。第一次当模特因为没看清是给美术生当裸体模特,到现场才知道要把全身衣服脱光,吓得他拎着东西当天就跑了。 发工资那天,平面模特老板说他长得不错,可以考虑去做自媒体,或者进军娱乐圈。 江玥摆摆手婉拒了,虽然她说的那两个赛道都很赚钱,但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怎么还能在外面抛头露面,骗其他女生的喜欢、赚她们的钱,那不畜生吗? 他确实很想赚钱,赚很多很多钱。用这些钱买下天华最好最贵的房子,让明昭搬进去过舒舒服服的日子,再也不要吃工作的苦。 这是他心中的目标,没对任何人说过。他得为未来做好打算,万一、万一明昭愿意让他成为以后人生的一员,那么,他必须提前攒到这笔钱。 不过,就算明昭不答应,他也会这么做,顶多为这事儿哭一个月而已。他喜欢看明昭因为那些贵玩意儿露出的微笑。 从高中恋爱到毕业,他的生活费,校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赛奖金、兼职工资,每一份都妥帖地替明昭存在特地为她办的卡里。 她生日,或者什么别的节日,他的礼物从来没缺席过。江玥听说室友的女朋友用的是什么ysl,好像是什么国际大牌,研究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去专柜买来送给了明昭。 他又看室友换了新电脑,叫什么外星人,他迅速买了台一模一样的送给了明昭,自己的二手华硕每次运行起来排风声大的像直升飞机刚来过,室友笑他怎么不换个,江玥说够用了,专业对电脑配置的要求不高。 当然,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江玥扣着自己的指甲,回味着女儿的话,又想起那个叫薛烨的,是长得一表人才,身上的衣服看起来也很贵,香水也是他只有在跟国外大客户接触时才闻到过的味道,车子一天一辆,他看起来很有钱。哦不,他确实很有钱。 青林不是他主要管理的公司,明悦在他眼里估计只能算个小微企业。 那天俩人在酒店厕所偶遇,他问明昭为什么要丢弃自己。 明昭的脸上没有露出一丝触动,她笑了一下,这个笑容就像是ai自动生成的一样,“江先生,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有家庭了,对我说这些话恐怕不太合适吧。” 是了,她有家庭了,只不过不是和他。 夜晚,江玥合上女儿的房门,独自坐在客厅沙发翻看成明昭的朋友圈,每一条的定位都在不同的国家,照片里一如既往是她柔和的微笑。 手指一不小心滑到她和现任丈夫的合照,俩人拥吻,画面像一道惊雷劈在屏幕外的江玥的头顶,他火速退出,猛地趴倒在沙发上没了声音和动作。 半晌,孤魂野鬼一样哀哭了起来。 哭到一半,江玥拿起手机再看一眼,两指放大,会不会是借位什么的? 嘴唇和嘴唇严丝合缝,找不到一丝能让他的想象力发挥的空隙。 江玥咬着手指,眼泪簌簌往下流。 成明昭从来没有这么深情地吻过他,他真的不会再原谅成明昭。 第二天,江玥顶着红肿的双眼送女儿去上学,他没穿昨天的西服,换了件胸前图标洗褪色的黑t,黑色代表冷酷。 逢玉就读的是全市排名第一的民办幼儿园。她被江玥送到了老师面前,老师一如既往地展开怀抱欢迎她。 不过逢玉已经不是小班的宝宝了,所以不会扑上去抱住老师,她明年就要上小学了。逢玉走到老师身旁,回头对江玥说:“记得早点来接我。” 老师笑看江玥,“逢玉已经变成了成熟的小大人了呢。”她又拉着逢玉的手,“跟司机叔叔说拜拜。” 逢玉看一眼老师,“小刘老师,他是我爸。” “哈。”小刘老师抬头,她一直以为眼前这个穿得跟流浪汉似的男人是江家的司机,不是说逢玉老爸是做生意的老板吗?看着也不像啊。 “不好意思啊,我一直以为您......” 江玥摆摆手,不在意这件事,他和逢玉说了拜拜,回头发现今天有些热闹,老师和各级教职员工都出来了,不知道在迎接谁。 “今天有什么特别的活动吗?”他问。 “哦,”小刘老师回答,“今天校董来探校了。” 江玥点点头,准备走。 “呀——成娜!” 园长是位年轻的女性,台湾人,声音很有特点。 江玥耳一动,回头把那群迎接的人看了一眼,在人群中心找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成明昭。 他来不及震惊,先低头看了眼自己破破烂烂的t恤,借幼儿园里的哈哈镜瞧见了自己像割了双眼皮一样红肿的眼睛。 幼儿园里的上上下下的领导、教职工都出来迎接贵宾,江玥赶紧挡住脸,这副模样绝对不能被成明昭看到。 他偷鸡摸狗地跟着剩余的几位家长出园门。 园长叫陈梨,她走到成明昭面前,笑容满面地挽住她的手,俩人都是伦敦大学学院的学生,是校友也是关系不错的朋友。 陈梨毕业后就回国了,马不停蹄地搞起了教育事业,成明昭每年都有给维多利亚教育集团投资,自然成了校董。 “真是太久不见了,你还是记忆里的样子。” 明昭拍了拍她的手,“没必要搞这么大的阵仗,我也只是来看看孩子们,别打扰到她们了。” “那也不能这么说,没有你也就没有我们维多利亚,老师和孩子都在里面呢,我带你好好看看。” 盛情难却,明昭抬头,瞥见一位东躲西藏形迹可疑的黑衣男人,正往门口走。 “那位穿黑衣服的男士,也是学校的吗?怎么有些鬼鬼祟祟的。” 陈梨顺着她的指引,一惊,怕是什么小偷人贩子潜进来,立马喊:“保安,拦住那个穿黑衣服的!” 那人才走到门口就被两三位保安团团拦住。 “你先等一下,我去看看什么情况。” 陈梨走上去,拿出了电话准备随时报警,派出所就在附近两百米。 “你哪位,是家长还是谁?” 男人挡着脸,躲躲闪闪,不知道在怕谁,还是在掩盖什么。 “先生,我在问你话,手放下,把头抬起来。” 如果是家长——陈梨很快否决这个想法。来这里读书的小朋友家里非富即贵,这人身上穿着褪了色的短袖,明显不像家长的做派。 “我、我是家长。” “你是哪位的孩子的家长,有证据吗?” 明昭也跟了上来。 见明昭上来,他躲得更厉害了,头埋得都看不清脸,说话也支支吾吾的。 “既然你不配合我,我只好请警察来一趟了。” “稍等。” 明昭拦下了她。 她伸手上去碰了一下男人的肩膀,陈梨赶紧阻止,“你小心。” “江玥先生?” 终于还是被发现了。 江玥没法继续藏下去,只能认命地抬起脸,早上的阳光从明昭的头顶直射到他的眼睛,像一道审判他的光。他的眼睛躲了一下,“是你啊,成总,好巧,我送孩子来上学呢,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他刚要溜又被保安一把控制住。 “你认识他?”陈梨用怀疑的目光审视眼前这个男人。 “对,误会了,”明昭吩咐那位保安,“放开他吧,他是逢玉的爸爸。” 明昭往前一步,江玥默默往后退了一步,她问:“江先生,你怎么打扮成.....” "哦,我家还煲着汤,没什么事的话,先走了,"江玥绕过保安走了几步,又折回来向明昭鞠了一躬,“谢谢......谢谢你替我解围。” 陈梨看着跟老鼠一样一溜烟跑掉的江玥,单手叉腰问明昭,“这确定是我园孩子的家长?” “嗯,”明昭点点头,既是乌龙一场,大家又纷纷回归到原先的流程,“我们国内的公司和他家有合作,我先生说他个性比较古怪。” “确实挺古怪的。” 陈梨不再去想刚才那个男人,她带着明昭往里走,向她介绍幼儿园内部的设计。 众人从户内逛到户外,又从户外走回户内,期间陈梨向她详细地说明了学校的教育理念以及课程安排,又带着她来到了后厨。 后厨里的所有人齐齐站在一旁。 明昭换上隔离服,戴着口罩进入了厨房。 “每天运来的食材都是新鲜的,直接是现采现摘后空运来的,厨房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要经过严格的消菌才能投入使用,三次以上我们就会换新。” 陈梨走在前面向她一一介绍,“我们也特别备份了过敏的宝宝不能吃的食物,每天的餐食也是根据这个年段小孩子所需要的营养科学地配比的。” 明昭路过那排后厨工作者的面前,在最高的那人面前停了一下,他左胸挂着主厨的工作徽章,下面标注了全名。 成希。 “哦,这位是我们园里的厨师长,成chef,和你同个姓呢。”陈梨呵呵一笑,走到厨师面前,他站得笔直,脸上戴着透明的防飞沫口罩,看见园长和明昭只是示意般地微微低了低头。 “你别看成chef长得年轻,实际上有十几年的后厨经验呢,做的东西小孩子都喜欢的不得了。” 明昭把他看了一眼,他面不改色,直视前方,没有丝毫偏离。 参观完后厨,陈梨又带着她来到了小朋友们学习的小教室里。 大二班正在上创造课,每个人都在动手做自己的作品。陈梨和明昭只是站在门口,透过玻璃窗往里观望了一眼。 “把胶水拿来。” 声音最大的那个叫逢玉,她接过合作伙伴递来的胶水,正在建造自己的飞机。她恰好在这时候抬头,不偏不倚和窗外的明昭对上了视线。 明昭对她笑了笑。 “这个小朋友叫......” “逢玉。” “对,”陈梨看她一眼,“一个特别勇敢开朗的小女孩,刚才那位就是她的爸爸吧。” “嗯。”明昭收回目光。 “不过我听小刘老师说从来没有见过她的妈妈,不知道家里是什么样的情况,还是有点可怜的,爸爸还疯疯癫癫的。” “是吗,我看她生长得很好,像小树一样。” 俩人漫步到活动厅,陈梨抱着双臂,“话是这么说......先坐一会儿吧。” 俩人刚刚坐下,身后逢玉就跑过来了,她手里捧着刚做好的纸壳战斗机,把它放在圆桌上,又对明昭说:“是你诶。你怎么会来我们学校?” “逢玉,你要叫她‘娜娜姐姐’哦。” “没关系,”明昭微笑着看她,“我和园长姐姐是朋友,今天正好来找她玩。” “噢,你朋友真多。”逢玉坐在俩人的旁边。 “你的朋友也很多,不是吗。” “谁啊?刚才那个人,他是我小弟而已。”逢玉玩着自己的园服纽扣,又看向园长,“园长姐姐,我可以单独和娜娜姐姐说两句吗。” “啊?”陈梨看向明昭,明昭冲她点了点头,她犹疑地站起来,走到另一间教室回避。 逢玉站起来探身去看,确定园长没有躲在那里偷听,这才松了口气地坐回原来的位置。 明昭笑看她,“现在就你和我了,你是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说吗。” “对啊,”逢玉谈判似的正视她,“你以后少跟我爸爸接触。” 8、成舅三迁 明照眉头一挑,等她说原因。 逢玉大叹一口气,趴在圆桌上,用手指拨弄自己的战斗机机翼,“我是为了你好。” “逢玉小朋友,这话怎么说,我和你爸爸只是工作上的关系。” “我当然百分之百相信你啦,但是你不了解我爸爸,”逢玉挺起身义正言辞,“他可烦人了你都不知道。你现在的老公就很好,知书达理的,我爸他那个样子你们那天也看见了,我跟你实话实说吧。” 逢玉咽了口唾沫,交代自己的身世,“我一出生我妈就走了,我爸他心里特别放不下我妈,所以现在才这么疯疯癫癫的,可能就是为情所困吧。你那么优秀,千万不要被他骗了,他要是敢对你死缠烂打,你就告诉我,我修理他。” 明昭听笑了,逢玉不开心地反问:“你笑什么?” 明昭上手摸了摸她的脑袋,“你们老师有说过你有讲故事方面的才能吗。” “我的才能可多了去了,”逢玉没有拒绝她的抚摸,任她暖洋洋的手掌盖在头顶,她的声音小了点,“我也只是想提醒你,不是跟你编故事。你就算不喜欢你现在这个老公,也没必要关注我爸那样的人,全天下那么多男人,你可以慢慢挑。总之,我还是那句话,你如果为自己着想,就别接触我爸,他是别人越给他眼色他越来劲的。你不理他他就老实了。” “好吧,我知道了,我会把你的话记在心里的。” 逢玉怀疑地看着她,见她眼神诚恳,于是姑且信了她的话。她把桌上的战斗机推到明昭面前,“这个,送给你了。” “这是你做的?” “当然,你不要就算了。” “做得很用心,你的手真巧。这么完美的飞机,我当然得收下。”明昭护住了这架纸壳子。 “这是战斗机,不是飞机,”逢玉提醒,她勾了下嘴角,“那我们就这么说定咯。” “嗯......"明昭有些犹豫,"我怕我会忘记,能加一个你的联系方式吗。” “你这么大人了还不记事?”逢玉叹了口气,亮出自己的小天才智能手表,“好吧,如果我爸再烦你,你就打给我。” 和陈梨还有逢玉告别,明昭坐上车,司机问:“太太,是回家,还是公司?” 她拿起手机,“去公司吧。” 明昭想起什么,抬眼问:“你姓赵?” “是的,太太,我姓赵。” “我先生招你进来多久了?” “今天是第三天。太太,做司机这块,我有二十几年的经验,您放心。” 明昭点开微信,找到了备注为哥哥的那个微信号。 对方正好发来一条消息。 【明昭,你回来了。】 她靠在座位上,慢条斯理回复: 【成希,这些年真是辛苦你了。】 ‘哥哥’答复: 【逢玉和他有我看着,你只要放心做你的事就好。】 明昭微微一笑,在屏幕上敲下几个字。 【我已经回来了,怎么还舍得让你这么辛苦,这边正好有份工作适合你,我们明天见。】 【明白了。妈妈她们在澳洲还好吗?】 【一切都好,不必挂念,有空带你去看看她们。】 成希一边推着餐点车,一边回复手机消息。 他心中涌动着难以言说的情感,最后回复了一条好的’,随即把手机揣进了兜里。 副手帮他推开了教室的门,孩子们雀跃地等着午餐。成希和几位副手上前发餐。 他走到逢玉身边,周围的小朋友餐盘里水果都是半块苹果,唯独她这边是半块水蜜桃。 逢玉惊喜地抬头,成希冲她眨了眨眼睛。 逢玉在学校第一喜欢的是小刘老师,虽然她有点笨笨的,还有点迷糊,不过脾气很好,人也温柔,她很喜欢。第二喜欢的就是厨师叔叔成希。 成希叔叔长得很帅,还会经常给她开小灶,她和厨师成希的关系一直很好。 吃完饭后,逢玉主动帮忙收拾餐盘。成希只让她收拾了一份,然后拉着她到了旁边,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熊手链送给她,“这是什么?” “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成希半蹲着对她说。 “可我的生日还没到啊。” “提前送你的,”他回答,“以后我可能不在这工作了。” “啊,”逢玉的眉头耷拉下来,“你要辞职啊?” 成希比了个嘘的手势,又点点头。 “那、那你要去哪,”逢玉悄声询问,“你把要去的幼儿园名字报给我,我让我爸给我转学过去。” 成希笑了笑,“我不干厨房了,估计也不会在幼儿园工作了。” “那我吃什么啊,要是新来的厨师做的不好吃,那我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以后肯定还能再见面。” “那可说不准,”逢玉沮丧极了,她收下那枚手链,“我一个小孩也干扰不了你的决定,人心是很善变的,可能我会更喜欢下个厨师也不一定。你到时候可别怪我。” 成希笑了,站起来又摸了摸她的脑袋。 逢玉从小在他眼皮子底下长大,他不会离开她。 明昭出国的前一个夜晚,第一通电话打给了他,多的信息没有透露,只说自己要出国一趟,去哪个国、要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她统统没有说。 她在电话里请他帮忙照看一下女儿,以及,不能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尤其江玥。 成希什么也没问,应了声好。通常情况下,只要明昭交给他的事,无论原由,无论结果,他只照办。 这是俩人从小到大累积下来的默契。 明昭那边嗯了一声,很快挂断了电话。 他当晚辞了手里的工作,仔细调查了江玥目前的住所,在他附近住了房子,又在周边找了份修空调外机的工作,有事没事就往江玥那栋楼跑。 后来江玥事业逐渐有了起色,带着女儿离开了旧房,搬进了新屋,他又跟着迁移。那一片房价高昂,他成功应聘进那所公寓的保安一职,每天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里,守着江玥父女进出往来。 几年过去,明昭打来了第二通电话,让他去维多利亚幼儿园当厨师,那边她已经打点好了,直接就可以上岗。他一如既往答应,维多利亚幼儿园正是逢玉所就读的学校。 那通电话后,他和明昭总算有了一丝微薄的联系。 联系的主要内容也都和逢玉有关,他负责上报逢玉每天的状态,她的性格,她的健康。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他为明昭奔波之余,抽空回去探望了母亲,到现场发现人去楼空,他第一反应是明昭。 明昭果然向他打了第三通电话,前段时间她把妈妈们接去澳洲定居了,让他不用担心,他也确实不再担心。 只是这么几通电话和这些年若有似无的联系里,都没有一件是与他有关的。 就在刚才,她在微信上主动关心了他。这么多年以来的第一次,她的谈话主题是他。 成希打理好厨房的一切,走到外面,默默找了个角落蹲下,外面是孩子们的嬉闹声,他的心也像孩子一样因为一句话而雀跃起来。 他低头笑了下。 明昭坐在车上,给母亲成早秋发去了微信消息,虽然各在不同的国家,但这些年她们之间的联系一直没有断过。 【看你朋友圈,最近去意大利了?】 成早秋回复了一张图。 是她和成春玲在罗马斗兽场的合影,一个张嘴大笑,一个抿嘴微笑。 抿嘴微笑的是成春玲,她看上去开朗了不少。成春玲是她第二个妈妈。 她生物意义上的父亲早年得胰腺癌死了,第一个继父因为喝多了酒走夜路摔到河里淹死了,第二个继父也是被淹死的,当时她就在那片河里,看着他是怎么沉下去又浮上来的。 成春玲和她儿子成希和她们家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硬要说,这就只是两个命运相同的女人相遇后一起组团把孩子养大的故事。 看她俩在澳洲过得逍遥,明昭没再继续回复。 公司到了,赵司机替她打开门。 明昭下车,转身对他说: “就干到今天吧,赵先生。” 晚上,薛烨回到了家。 明昭递了一杯白开给他,他接过一口饮下,连忙脱下外套挂好,上去吻她的脸颊,“谢谢老婆。” 俩人一起走到沙发前坐下,薛烨揽着她叹了口气,“老婆,你是最懂我的,说实在话,我真对做生意一点兴趣也没有。” 明昭把手放在他的胸膛上轻轻摩挲,靠着他的肩问:"怎么突然说这种话。" “只是这几天的琐事让我忍不住感慨,对不起老婆,让你听这些消极的话,”他牵起明昭的手,吻了吻她的手背,“我经常想,要是我们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该多好,我们只要像这样依偎着彼此,什么都不需要管,只有对方就好了。” 明昭轻轻把手抽出,“傻瓜,你只是累了,需要休息。” 薛烨看着她,疲色从脸上褪去,又恢复了点生机,他反过来问:“不聊这些不开心的了。老婆,你今天不是去了一趟维多利亚,怎么样,有发生什么趣事吗?” “趣事当然有,毕竟那么多孩子呢,”明昭抬抬下巴,示意他扭过去看格子柜上的手工战斗机,“你看那是什么。” “哪个小孩送你的?你一直很有孩子缘,幼儿园的小朋友肯定都很喜欢你。”薛烨把战斗机看了一眼,摸着她的手笑。 “你猜猜是谁送的。” “这我还真猜不出来,”薛烨握住她的手,想了个天马行空的答案,“总不会是江玥的女儿送你的。” “你真聪明,一猜就中。” “还真是?”薛烨的神色凝了凝,妻子满怀期待地等他后文,他只好又提起笑容,“她在维多利亚念书?未免也太巧了。那个江玥应该早点给孩子找个妈妈,不然孩子缺乏母爱,很容易对你这样有爱心的人产生依赖,一来二去联系得多了,对她的影响也不太好,毕竟你总归不是她的妈妈。” 明昭拍了拍他的手背,“阿烨,你想的太多了。我看那个小女孩很健康,没有什么问题,就算母亲不在身边,也能成长的很好。” “只能这么希望了,”薛烨反握住她的手,“娜娜,你要是喜欢孩子,我们也可以......” 他没有向她提过这件事,明昭也没有提过这件事。生孩子本身全看明昭的意愿,她不提就代表没有这个想法,他这些年也就没有在乎过这件事。 以目前家里的经济状况,有一个孩子不算多,没有也不算少。只要明昭愿意,他随时都能配合。 明昭笑了笑,“再说吧,看别人家的孩子不比自己生一个更有趣?” 也是。薛烨再次楼住她,“你要是喜欢,我们可以去领养一个。” 明昭重新靠着她,“目前还没有想这么多,毕竟家里还有那么多‘孩子’呢。” 薛烨一笑,“说的也是。” 正谈到毛孩子,楼下突然传来阵阵激烈的犬吠。 声音一听就是阿拉的,但他们家的阿拉老实听话,不会这样乱吠。 薛烨起了警惕心,但这一片安保系统非常好,不至于有什么小偷进来。处于安全考虑,他对妻子说:“不知道普罗米修斯怎么了,我下去看看。” “嗯,注意安全。” 薛烨下楼去看狗,明昭回了屋。 她正准备坐下,卧室阳台的玻璃门传出敲击声,像是有人在用手叩窗。 明昭站起来,拉开窗帘。 外面是漆黑的夜和几盏白盈盈的路灯,阳台昏黑,卧室的光透到外面来,照亮了眼前的人。 “江先生?” 9、隔墙有耳 阳台门外坐着的是江玥。 夜色下,他像只藏獒似的蹲守在玻璃窗外,胸前的领带耷拉着半掉不掉,发丛里还掺着三片枯叶。 明昭回头看了眼门口,薛烨还没回来。她推开阳台门,江玥这才慢吞吞站起来,左脚的鞋子不翼而飞。 他的脸上挂着两条大泪痕,双颊顶着两坨柿红,刚走两步就扑通一下跪在了她的眼前。 江玥一把抱住她的大腿,用近乎绝望的语气控诉她:“成明昭,你不是人。你恶毒、你自私、你冷漠、你薄情寡义、你......”他打了个嗝,抬起红成兔子的眼睛看她,“你知道这些年我们爷女是怎么过的吗?” “你喝醉了,江先生。你是一个人开车来的吗?” “你在关心我吗?成明昭,我不会再相信你了,如果你关心我的话,就不会和别人在一起了。你喜欢他什么?他比我好看?还是他比我有钱?” 他抱着她的大腿不放,抬起头在灯光下又看不清成明昭是什么表情,只能靠在她的膝盖上絮絮念:“谢谢关心,但我没有喝醉,我只是出门前喝了点王嫂酿的酸梅汁,王嫂是我的家政,酸梅汁挺好喝的,如果你喜欢,我也不会带给你,除非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没有开车,我是打了车过来的。” “你醉了,我让司机送你回去吧。” “成明昭,”他吸了吸鼻子又抬起脸,“我现在也有钱了,你要是觉得我哪里不好看,我也可以去整。” 他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你那时候说喜欢这种耳朵,我就去整了,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去做。” 他和成明昭毕业的第一年,无意间看到成明昭在刷最近新起的短视频,视频里面的男人搔首弄姿,江玥假装不在意地凑过去问:“他们干什么工作的,看上去不太正经呢。” “随便刷到的,”成明昭也没有避讳,“你不觉得他们的耳朵很好看吗?” 那时候还不流行把这种耳朵外翻突显的耳型叫精灵耳,原来成明昭喜欢这种类型。江玥记下了,没过多久攒钱飞到韩国去整了一对精灵耳。 他躲避了成明昭一段时间,等恢复期过了,又跑到成明昭面前说,不知怎么的早上起来发现耳朵变成这样了。 明昭惊喜地看他新做的耳型,上手摸了摸,就像试用什么新产品似的,“真的诶。” 江玥看着她的笑脸,心满意足,觉得这几刀开得真值。 明昭摸着摸着,笑容又慢慢变淡,像是失去了什么兴趣:“不过,我还是觉得你之前的耳朵更好看。” 江玥沉淀数月后又去做了还原。 忆起往昔,他流下两行泪,始终不肯松开她那条腿,“你想要什么我可以都给你,但是请你......成明昭,请你不要再离开我,求求你。” 他仰起泪眼,水光朦胧间看见明昭脸上影影绰绰的笑意。 高中时,江玥作为中考市第一进入市一中,从高一起就一直是年段重点栽培的对象,各方老师都很看好他,觉得他是清北的好苗子。江玥也不负所望,期期考试都是雷打不动的第一名。 就是这样的第一名在两年后的高考考了个双非一本,连最末的211都没捞上一个。 这件事一直是老师们的心病,任谁听了都会感到无比可惜,偏偏当事人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们知道江玥在高一阶段就谈起了恋爱,但只要成绩没下滑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没成想他高三那一年成绩直线掉到了一本水平,好几次的模考成绩只能去个二本。 年段上的老师抓耳挠腮,紧急召开多方谈话,先是和江玥本人谈了一次,让他高三这一年先把心收收,注意力放学习上来,有什么天大的爱情等高考结束后再说,什么恋爱上了好大学谈不到? 江玥一副好像听进去了又似乎没有的状态。 之后他们又联系了江玥的母亲江月华,江月华并不是江玥的生母,江玥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初中被江月华夫妇领养回家。他们学历有限,懂得不多,甚至在电话里笑道:“有那么严重吗老师?” 江玥的班主任心中震惊,不知道要怎么告诉他们这件事的严重性,“当然啦江玥妈妈,江玥现在的成绩很危险,别说985,211都不保。” “那他能上大学吗?”电话那头似乎没搞清重点。 “大学当然可以,但问题是他本来可以上一个很好的大学,如果再不把重心放在学习上,很可能到时候只能考个普通一本,甚至二本了。” “哎呀,我们不懂什么986,347、123456的,有大学读就可以了,老师你别太紧张了,你看我和他爸爸没上大学不也还好好活着,你们别太紧张了哈。” “话不能这么说,时代不同......”老师这边还没说上两句,对面就以要出门打麻将为由匆匆挂了。 学生本人心不在焉,家长也不上心,光靠几名老师着急也没用。他们打算去找江玥的女朋友谈一谈,两个小孩都才十七八岁,兴许还不理解高考在人生中的重要性,得做做女方的工作。 关于恋爱对象,江玥这边一直守口如瓶。他们私下通过多方打听才知道是他班上一个叫成明昭的女生,俩人同班。这不禁让人怀疑他跳级的举动是是被这个女生影响的。 年级长连同班主任去做女生的思想工作,成明昭倒是显得很乖巧很懂事,他们也不好把话说太重,明里暗里都在表达如果江玥能悔过以他从前的实力考上双一流是没问题的,他们年龄还小,不成熟,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要为对方未来着想,而不是害了人家。 女生这边成绩普普通通,也就个普通本科的水平,如果她真想俩人有个未来,应该多劝劝江玥,一起努力考个好大学。 成明昭听了老师们掏心掏肺的一番话,点了点头,说知道了,会早点解决这件事的。 老师们互看一眼,欣慰地叹了口气,拍拍明昭的手说,上了大学肯定会有更适合她的男孩子,不用急于一时。 后面几天江玥确实没和这个女生再来往,一帮人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解决了时,江玥突然发癫了。 他在一周后的联考上直接交了白卷,又找到那几个老师,当面放话,谁要是再找成明昭麻烦,打扰她学习,这个高考他就不考了,明天就办退学。吓得一群人又去找了成明昭,问她是怎么说的。 成明昭也在状况外,无辜地表示自己只是跟江玥说了眼下高考最重要,还是先分手各自努力吧这么一句话。 老师们吓坏了,一边做江玥的思想工作,一边请求成明昭先收回那句话。无论如何,眼下最关键的事是稳住他的情绪,这件事过后,大家都不敢再去找成明昭。 俩人至此成了全校老师尤其高三年段都知晓并全力维护的唯一一对情侣。 江玥高考后没能如众人意上什么清华北大,而是和成明昭一起去了所普通一本。 这场闹剧以令人失望的结局收尾,至今聊起来都是当年那些老师心中挥之不去的噩梦。 明昭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无论是他哭也好,诉也罢,她都没什么反应,像在观赏一道别致的风景。江玥说着说着抬起头,门外正好传来动静。 她用拇指摁住他喋喋不休的嘴唇,“闭上你的嘴。” 江玥眨了眨眼,明昭收回自己的腿,踢了他背一脚,“躲好,不准出声。” 神智重归大脑,江玥站起来手忙脚乱不知道该往哪躲,正想按照老路从阳台上跳下去,刚走两步就被明昭一把揪了回来。 她打开衣柜门,将他丢了进去,关门前又说:“眼泪擦干,嘴巴闭上。” 江玥躺在她的衣服堆里,咽了口唾沫,默默合上自己的嘴。 明昭关上柜门。 “外面什么也没有,也不知道普罗米修斯是怎么了,突然叫得那么凶。” “可能是看见野猫了吧。”明昭趁他转身关门,把脚边那条领带踢进了床底。 “估计是,”薛烨走上去,自然地环住她的腰,“怎么出了这么多汗,屋里很热吗?需要把空调降低一点吗?” 他看着明昭颈上晶莹细密的汗珠。 “不用了,刚才做了组瑜伽。” “我的老婆,你真是太自律了,”薛烨笑,看着那层附着在明昭肌肤上的薄汗咽了咽口水,“我帮你擦擦。”他作势要去舔。 明昭拦住他,“脏。” “不脏,补碘。” 他埋下头认真用舌头清理明昭颈上、锁骨前的汗液,身后柜子忽然发出咚的一声动静。 薛烨立马回头,屋子里空无一人,“什么东西?” 明昭把他的脸掰回来继续补,“可能是伊丽莎白吧,它刚才进来了,不知道躲哪去了。” 薛烨从她胸口抬起头,耳朵红了,明昭问他:“好吃么?” “老婆,怎么感觉......你今天有点怪怪的。”薛烨被她抱着,几乎没有脱身的空隙,他的小心脏扑通乱跳,眨着眼看着明昭。 明昭在夫妻生活方面并不主动,但也称不上被动,俩人都很传统。他有很多不得不遵从传统的下流思想,从来不敢妄想能和明昭一起实践。 “有么。你不喜欢这样?”明昭低眼看他,但语气里好像又没有听他意见的意思。不知怎么的,今晚的明昭给他一种说不上来的陌生感,和平常见到的样子不太一样。陌生又迷人。 薛烨重新把脸埋进她的怀里。“喜欢,喜欢得要命。” 明昭像哄婴儿一样抚着他的后背,目光直视那扇柜门,“我先去洗个澡。” “......我们一起洗吧。” 清晨,薛烨还在睡梦中。明昭把他搭过来的胳膊甩到一边,套了一件睡裙从床上站起来。 她打开柜门,里面的人一夜未眠,眼里布满血丝。 “出来吧。” 明昭送他到一楼正门前,在他要走的时候伸腿拦住。“等会儿。” 她拿出昨晚掉的那条领带,上去套在他的脖子上,慢条斯理地系好,左右欣赏自己的打结技术,“好了,走吧。” 昨夜隔着衣柜那条始终合不上的细缝,江玥看到了这辈子最黑暗的景象。 他眼睛红得要滴下血,盯着她,半晌才张开干裂的嘴唇,挤出一句颤颤巍巍的话:“成明昭,我恨你。” 他走出这片豪宅区还不过五分钟,天上忽然下起倾盆大雨,江玥抱着自己的西服冒雨来到了马路前,刚走两步一辆车急刹在他面前,出租司机摇下车窗冲他喊:“你他大爷的,看不清这是红灯啊!找死呢!” 江玥没听清他噫噫呜呜在说啥,头发被大雨打湿服服帖帖地挂在脸上,他像刚从水库里爬出来的水猴子。 他上前一步拉拉车门,"叔,去万竹御府。" “欸,等下......拿个袋子,拿个袋子垫着!你别把我坐垫弄湿了,我看你脑子不太清楚,万竹御府是什么地方?我直接送你去第三人民医院好吧?不收你钱。” “去万竹御府,我有的是钱。” 江玥左摸右摸,掏出自己的钱包,抽出无数张卡丢到他前面。 “这些、这些,够吗?” “好好好,你别激动,这就走行了吗?”司机赶紧一脚油门下去,不敢再惹他。 10、蜱虫 明昭对镜扎了个简单的马尾,穿上外套,从专门收纳手表的抽屉里挑出一条卡地亚帕莎扣在腕上。薛烨打好领带,帮她把压在西服后领的发尾抽出来。 “老婆,今天我想坐你的车。”他替她整了整衣领,看着镜子里干练的妻子,莫名的感受涌上心头。 明昭几乎没有处理过公事,她也只是至梦一个小到没边的股东。在美国的大多数时间里,她都在和小姐妹打高尔夫、骑马、滑雪、做慈善和看书旅游,经商方面懂得不多,毕竟她大学学的是社会学,冰冷的金钱和风云变化的商场不在她的兴趣范围内。 这种无法形容的感受来源于此刻镜子里映照出的她的模样,不知怎么的,薛烨觉得明昭很适合这身西服,适合得就像她每天都在穿似的,找不出一丝违和。好像她是一位天生的商人。 不过这也没什么值得稀奇的,明昭的父母是石油行业的龙头,商人的孩子基因里自带一点鹰一样锋利的猎食者气息也很正常。 “好啊。” 明昭回头,和他碰了个早安吻。 薛烨对车有些讲究,没事就爱买几台收藏。妻子在这方面并不感冒,提车的时候基本也全听他的意见,他的车库是俩人共用的。 她选了辆迈巴赫62s,明昭的驾驶风格和她本人的性格一样,稳健又平和。薛烨想起前几天被辞的赵司机,忍不住问:“老婆,你说的新司机大概什么时候到岗?” “明天,”明昭扶着方向盘,“明天就会来。” “噢,”薛烨看着窗外更迭的景色,“那个赵司机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太好?” 明昭对家里的佣人都很和善,很少出现主动辞人的现象,她这么做,一定代表对方很有问题。 “嗯,感觉开车的时候不太专心呢。” “不专心?别人跟我说他有二十多年当私人司机的经验,难道是骗我的。”薛烨转过身,颇感震惊。 “倒不是技术上的不专心,”明昭抿了抿嘴,“是眼睛有点不专心。” 薛烨立马读懂了妻子话中的意思,瞬间坐不住,“什么?他敢这样?” “今天我让那个介绍人把他叫出来,我当面问问。” 明昭腾出手拍了拍他,安抚:“我已经把他辞退了,看着也不容易,既然没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就不要为难人了。” 薛烨心疼地看着自己的妻子,“娜娜,你总是这么为别人着想,很容易让那些不知好歹的人以为你多好欺负,”他重重叹了口气,“这个社会是很险恶的,有句话说的好,穷山恶水出刁民,越底层的人越不能对他们有好脸色,他们是很可怕的,最会利用你这种家境优渥有涵养的女生的同情心,像蜱虫一样咬住你。一不留神就钻到你的肉里,吸你的血。” 明昭嘴角微微上扬。 “我知道了,阿烨,你别担心。” “新来的司机叫什么?可靠吗?” “说起来和我一个姓,姓成。驾龄有十多年,是陈梨介绍给我的,你应该知道陈梨吧,我大学的朋友。那位司机以前在他家干过,应该没什么问题。” 薛烨揉了揉太阳穴,“是男的吗?以后都换女的吧。” 青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人工智能科技企业,在成明昭和薛烨接手之前就已经趋近成熟,薛鸿云这番举动的影响不亚于换了两个门卫。 在公司发展相对成熟完善的阶段更换领导人,任谁也没法在这个位置上掀起多大的水花,目前来看可供发挥的空间有限,职能确实与门卫无异。 明昭到公司,先和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技术团队开了一场例会,了解目前的财务状况,研发方向和项目进度,着手布置本周的重点,又和高管人员会议了一次。公司的核心团队大都都是薛鸿云那边的人,一个个是上了年纪的老狐狸,对于小年轻的方案,他们笑而不答。 薛烨是副总,又是薛鸿云的儿子,只有他在旁边重复一遍明昭的话,大家才会露出听到了的姿态,但是听到也只是听到。总的思路和具体落地方案他们仍是按照内部早已自成一派的路线来。 “前段时间青林和多所高校建立了实验室,目前硅谷和uiuc的研发中心也在建立中,”明昭拿着激光指示笔,对着ppt比划,“今年可以着手入驻大湾区,准备‘iab’战略,政策这块政府会给到一部分资金支持。我们重心主要放在tmt、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方向。” iab是信息科技,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的简称。投资集团看好ai+制药、ai+金融等交叉学科背景的项目,这也是未来的大趋势。 会议结束,薛烨叫了一名女生进办公室,他向明昭介绍,“这位是你的秘书,叫......” "成总,叫我小枫就好。"她迅速伸出手,来不及推快要滑下来的镜框。 “你好。”小枫看上去很年轻,像是才大学毕业。 “我干这行有五年了。”小枫似乎看穿她在审视什么,笑着回答。 小枫被薛烨支走,他回头看见妻子驻足在落地窗前,外面高楼林立,车水马龙。 他上前楼住她的肩膀,又抚慰似的捏了捏,“你不必太在意,新官上任总是这样的,还有我呢。” “你不觉得这个角度看风景特别漂亮吗。”明昭似乎没有在意他的话,她往窗外眺望,这个高度——像把全世界都踩在了脚下。 有些人生来就是这大厦的主人,有些则要像蚂蚁一样,如复一日的攀登,才有和他们共赏一片天的机会。 底下的人、车,渺小得连蚂蚁都不如,似乎只要一抬脚就能尽数摧毁。 早上薛烨用蜱虫比喻这些人,她想,确实很准确。 “是啊,”薛烨跟着去看,“夏天阳光好。” 午饭后,薛烨带明昭去参加了行业的一个交流活动。在场来的都是科技领域的高管、创始人、老总,表面互相交流,了解行业近况,实际是为了熟悉面孔,建立人脉。 明昭在活动上看到了一位熟人。 江玥拿着香槟,也看到了她。 他那身旧西装换了,一改早上那满眼血丝蓬头垢面嘴唇干裂的形象,勉强有点成功人士的样子。不过凑近看,眼球上的血丝仍有不少,嘴色淡得近乎发白。 明昭自然地走到他面前,用自己的酒杯碰了一下他的酒杯,叮的一声,江玥才回过神。 “又见面了,江先生。” 薛烨和另一个老板正聊着,看到这一幕,赶紧匆匆结束,快步走过去,“江总,你也来了啊,真巧。”巧合太多也会令人不爽。 江玥点点头,他回避明昭的注视,刚好又来一个老板。 他看上去有些无精打采,小声说:“你们慢慢聊,时间到了,我要去接女儿了。” 见妻子往他离开的方向看,薛烨凑到她耳旁道:“感觉你们像两块磁铁,什么时候都能吸到一起。” 明昭回头看他,“什么意思。” “吃醋的意思,”薛烨握住她的手,“一个单亲爸爸,没必要那么关注他。” “我要是关注他,还会和你牵在一起吗。”明昭似笑非笑。 自从遇到江玥,薛烨这颗心就总是安宁不下来。他看着妻子的面孔,知道她说的是对的。正因为爱情,他们才结婚。 他对明昭的爱天地可鉴,明昭对他的爱也始终如一。只是,薛烨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份感受,江玥总是分走他妻子的注意力。 到底为什么呢,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还带着一个孩子。即使现在事业小成在他眼里也依旧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论财力,他比不上自己。论长相,明昭不喜欢这种学生气的。论学识,他一个普通本科,论气质,那更是不用提。 “阿烨,你觉得我喜欢他?”明昭真挚地看着他,她的率真和坦然让他的小心思更显龌龊和不堪了。 薛烨立马羞红了脸,惭愧之情犹如万马在心中奔腾。他怎么能怀疑...... “对不起,娜娜,我失言了,我真该死。”他抽了一下自己的嘴巴。 在他打完第三下后明昭阻拦他,她抚摸他掌红的嘴周,“夫妻之间,哪有什么对不起。只是这种话,阿烨,下次别再说了,我不认为你对我的信任度会这么低,除非这么多年我们的感情是虚假的。” 薛烨听此言,眼泪当即落下,他双膝一软即刻要下跪忏悔,明昭赶紧拉住他,“那么多人呢。” “我再也不会这么说了,娜娜,我再也不会这么说了。” 回到车上,薛烨抱着她的手痛哭,“我是个龌龊的小人,娜娜,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鬼迷心窍说出那样的话,你打我两下,打我吧。” 他拿着明昭的手往自己脸上扇,明昭反过来擦掉他脸上的泪,“傻瓜,没必要自责,我怎么会打你呢。可能是回国水土不服,加上工作压力太大,你有点神经衰弱了。我不怪你。” 薛烨含着泪看她,明昭的安慰就像天使的低语,他渐渐平复下来,仍然紧紧握着明昭的手,“谢谢上帝让我遇见你,我爱你,娜娜,永远,否则我不得好死。” 夜里八点,明昭接到一通特殊的来电。 “喂喂,是娜娜姐姐吗?” 打给她的是江玥的女儿。 明昭正陪薛烨看电视,她拿起手机,默默来到走廊。 “逢玉小朋友,怎么是你?” “对不起,我不该给你打电话的,但这个点我好像只能给你打电话。” “没关系,发生什么事了吗。” “你可以来我家一趟吗,我爸好像要死了。” 薛烨看明昭穿好衣服,似乎要出去,忍不住问:“老婆,这个点了,你要去哪儿?” “陈梨参加了别人的生日派对,喝醉了,让我去接她一下。” 薛烨站起来,“我和你一起去吧。大晚上的不安全。” 明昭走上前把刚要站起来的他重新摁回了沙发上,她亲了亲他的额头,“我会注意安全的,不用担心,很快就回来。” “老婆......”薛烨牵着她的手,把她淡然的表情看了一眼,哽咽了一下,“我在家等你。” “不用等我,早点睡吧。” 听到门铃声,逢玉火速跑去玄关开了门,“娜娜姐姐。” 明昭走进屋里,问她:“你爸爸怎么了,为什么不叫救护车呢。” “救护车不是马上要死才能叫吗,他还没那么快死,是我担心他快死了,”逢玉看明昭露出一个无奈的笑,低头说,“对不起啊,我不应该麻烦你来的。明明我们约定好了......” 明昭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毕竟人命关天,可以理解。你爸爸现在在哪儿?” “他在房间。” 明昭推开江玥的房间,他躺在床上捂住口鼻转身,“逢玉,出去。”声音像破锣。 “是我。” 明昭走到他床边的椅子前坐下。 江玥听到熟悉的声音,回头看了一眼,又赶紧撤回脸,“......你也出去。” 逢玉叉腰叹了口气,“他犟得像头牛。” “逢玉,你知道你家的体温计和退烧药在哪儿吗,可以帮我拿过来吗。” “哦,你等一下。” 逢玉转身出门,很快拿着一个体温计和一板退烧药来。明昭对她说了谢谢,又说:“现在房间里都是病菌,你先回房睡觉吧,免得被你爸爸传染了,明天不是还要上学吗?” 话是这么说。逢玉问:“那你让他把药吃了然后和我一起出来吧,免得你也被他传染了。” “没事,我是大人,抵抗力比你强一点。” 江玥捂着嘴开口:“逢玉,去睡觉。” “好吧,”逢玉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一眼明昭,嘟嘟囔囔:“大人就不会被传染......有这么神奇么?我去睡觉了,有什么事再叫我。” 她帮俩人掩好房门,转身回房。 “谁叫你来的,逢玉?”江玥躺回被窝,只留给她一个后脑勺,“你也回去。不用管我,我睡一觉就好了。” “既然来了,我总得帮点什么。”明昭也不着急,她拿出体温计,“起来把体温量了。” “我睡一觉就好了,你快走。” “我数到三。” 十分钟后,明昭看着体温计上的刻度,“38度6,发烧了。” “只是个小发烧,逢玉是不是跟你说我快死了,”江玥两颊通红,眼神迷离,他捂着口鼻,无语地叹了口气,“我会吃药的,你走吧。” 明昭将体温计放在一旁,“把药吃了吧。” “我会吃的,你至于守在这吗?”江玥挡着嘴巴扯着嗓子说,“你老公放心你来我家?” “你想知道他怎么说的吗?”明昭拿起那板退烧药,剥下一粒。 “什么。”江玥放下手。 “他说,啊。” “啊?”江玥没听明白,就见明昭伸手一丢,像丢垃圾一样把胶囊丢到他嗓子眼里去。他趴在床边疯狂捶胸,总算把药咽下去。没被烧死却差点被呛死。 江玥缩回被窝里,气若游丝:“呵呵……这下你满意了,走吧。” 他盯着天花板,头晕目眩,糟糕的心情和糟糕的身体一起折磨大脑。他不明白成明昭为什么要来。 脸颊忽然一阵冰凉。 明昭抚摸他足以烙饼的滚烫的脸,帮他擦掉刚才被呛出来的眼泪,“你不欢迎我?” “没有。”江玥缓慢眨了眨眼,回答地很小声。他的脑袋晕乎乎的,她的手又实在凉快,他有点分不清现在是梦还是现实了,“你不怕我把病毒传染给你吗。” “你传染的了吗?” 也是。印象里,成明昭的身体一直很好,她是那种和感冒发烧的人口对口喝一瓶水都不会被传染的超强体质。 明昭的手指从他的眉心游走到唇角,声音好像在遥远的天边,留给他的只是回响:“既然你没事了,我就先走了。” “……别,”江玥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睁开了眼睛,他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像,想伸手去抓,“不要走。” 她的手还没离开,人也没离开。“你不是说让我走吗。” 江玥没说话,睁着眼睛看她。 到底是虚幻,是梦,还是现实。 “你那么想我走,是因为你恨我,对吧。” 她的手不知何时又来到了江玥的脸颊上,反复在他唇边摩挲,像在研究他的唇形。实际是他的下唇有颗小痣,仔细一摸能摸到微微的凸起。江玥生气了。 “恨......”他张嘴咬住她不安分的手指,不知道是恨她的手指还是她这个人。 他咬得很轻,像刚长出牙齿的幼犬,拿她的手指轻轻地啃,慢慢地磨。 “......是骗你的。” 11、毒蝎 明昭关上厅门,见偌大的客厅还亮堂着,沙发上的男人似乎已经睡着。她轻手轻脚地上前把正在播放的电视关了。 沙发扶手放着一条毯子,明昭捡起来盖在薛烨的身上。 “......老婆。”他睁开眼。 薛烨抚摸着明昭的手,拿到嘴边亲了亲,顺着这个动作闻见了一股刺鼻的酒精味,看来确实去接了陈梨。他睡眼朦胧地看着明昭:“你回来应该提前给我打个电话,好歹让我去接接你。” 明昭坐在他的旁边,“你看你都睡着了,我又怎么好打扰你?” 俩人一起回了屋。在进浴室之前,她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张卡片,上面印着“富丽酒吧”四个大字。明昭将它揉烂,丢进马桶。 抽水声停止后,传来薛烨的声音:“老婆,把外套给我吧,明天给你送到干洗店去。” “好。” 薛烨穿着睡衣来到浴室门口,接过她的外套,瞥见衣摆的一点秽物,“看来你那朋友喝了不少。” “是喝得挺多的。” 明昭上去吻了下他的脸颊,“早点睡吧。我先洗澡了。” 薛烨走后,她把浴室门合上。 明昭对着镜子褪衣服。 从江玥家离开后,她打车到了富丽酒吧,在那边坐了一个小时。期间有个喝醉的男人走上来找她搭讪,模样年轻,他开口说自己是天华财经读大二的学生,要请她喝一杯。 明昭要了一杯cocolini,菠萝加白桃,无酒精饮料。 “喝的这么小清新,没男朋友吗?”他顶着一副醉态,跟着坐在了她旁边,支着脑袋看明昭。 饮料被端上来,她答了声谢谢。明昭抿了一口回看他,“所以你在应聘吗?” “no,你......不是我的菜,”男生哼哼笑了两声,又板下脸,指着自己红成猴屁股的脸,“我可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我很洁身自好的,我、我可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第一次来就会请客,确实洁身自好。” “你什么意思啊。”男生凑到她身边,压下声音言传身教,“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你看没看过电视剧,喏,三点钟方向,我盯了半天了,那人一晚上请了五个女的,五个都没理他。”他笑了一下。 “什么原因呢?” “长得丑呗,那么丑也学人搭讪。” “那要长什么样才有成功的概率?”明昭回头看他。 男生又从明昭身边离开,保持了点距离,酒正好也端上来了。他一口干掉,说:“长我这样就稳了。你就是我搭讪的一个,你看,这不就成功了。” 明昭端详起他,剑眉星目,确实有几分姿色。 “既然成功了,有什么好处吗?” “啥?” 俩人纠缠在昏暗的走廊上,男生喘着气半醉半醒地把她推开,护着自己的裤.裆,“.....姐,我错了,你别这样,我还没交过女朋友呢。” 明昭掐着他的下巴一把拽过来,语气和刚才一样柔和,“在这玩的没女朋友,谁信?” “我......我朋友生日,请我来的,我、我不能破啊,饶了我吧。” 男的接吻连换气都不会,稀里糊涂的把初吻交代了,眼见着形式紧迫,他带着哭腔急得要给她跪下。 他说着说着胃里一阵应激,扶着墙呕吐了起来。 "姐姐,真是谢谢你了。" 几个学生样的年轻人搀扶着不知道睡了还是晕了的男生,对明昭鞠了一躬。 “本来还找他来着,这货土老帽,没来过酒吧,到处跑,我们找不到人差点想报警了。” 被搀着男生忽然浑身抖起来,“不要不要不要......” "付鱼青,给我老实点,"扶他的男生给了他一拳头,这个叫付鱼青的终于像死鱼一样安静了。同学又冲明昭不好意思的笑笑,“真是不好意思,看您衣服好像被弄脏了,要不脱下来给我们,咱们留个联系方式,洗干净了给您还回来。” 明昭摆摆手,表示不用。同学们把付鱼青的电话留给眼前的大姐姐,这才扛着人走。 明昭将全身的衣服脱干净。 镜子里装着一副成熟的女性躯体,正常且健康的体脂率让她保持着既不瘦削又不臃肿的体态,淡琥珀色的皮肤像田野上生生不息的稻穗。 肌肤并不细腻,摸起来也没那么粗粝。 唯一突兀的是小腹下那只黑蝎子,当初薛烨吻着那只蝎子,问她怎么会在这个位置纹一个这样的图案,明昭回答他,因为小时候割过阑尾,留了疤,所以才去纹了这个。 薛烨把疤连着纹身亲了又亲,说她身上每个东西都是完美的,疤也不例外。从她身上长出来的即使是疤,他也当宝一样疼爱。 石油大亨生下来的女儿,ucl毕业,在这个身份上就算长出真正的毒蝎来,也是美的,令人怜爱的。 明昭踏进浴缸里。价值连城的是毒蝎,一文不值的是蜱虫。 清早,江玥从床上惊醒。他的后背出了一身的热汗,再摸头,烧已经退了。 他恍惚地坐在床上,回忆起自己昨晚做的梦。 太不真实,却又太真实了。 江玥把大拇指伸到嘴巴里,咬了咬,喃喃:“明昭......” "喂,你要磨蹭到什么时候,"逢玉背着书包闯进他房间里,“多大人了还吃手指?你别以为生病了就可以不送我去上学了。昨晚人家娜娜姐姐是看在我面子上才来的,你别得寸进尺。” “娜娜姐姐......”江玥放下手,恍然惊醒,“昨、昨晚她来了?” “那不废话,你不看见了吗,也不知道她会不会被你传染,”逢玉为自己不周的考虑叹了口气,“别磨蹭了,赶紧起床送我上学。” 原来不是梦。 女儿走了,江玥赶紧上去把门反锁。在衣橱里左翻又翻找不到一件拿得出手的衣服,他懊恼地一拍额头,都怪平常爱贪小便宜,这下好了。 江玥忽然想到什么,从自己祖传的箱子里小心翼翼拿出压箱底的衣服,是纪梵希的一件假两件。这是他22岁生日那天明昭送给他的礼物,他一直舍不得穿,挂在衣柜里每天当神像祭拜。 江玥把脑袋埋下去闻,除了樟脑丸什么味道也没闻着。 昨晚......昨晚明昭来看望他了。她帮他测了体温,又喂他吃了药,还替他擦了眼泪,甚至、甚至摸了他的脸。 一切的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她和以前一样好,一样温柔。 江玥的心再次狂跳起来,这代表什么? 明昭还爱他。 虽然她一去七八年没有消息,突然和别人结了婚,还不知怎么搞出个名校生的头衔,也不认他和女儿了,但,她还爱他。 江玥赶紧换好衣服,只要成明昭还爱他,这些又算什么大事?明昭嫁给那个人,一定有什么苦衷。也是,现在来看,那个姓薛的人模狗样,装得是一副正人君子的做派,实际上怎么样谁也不知道。 那样的豪门深宅,一个诡计多端的男人和他背后一家子老谋深算的狐狸,独留明昭一个柔弱的小女孩,江玥掐住人中,不敢深想,多想一寸都要窒息过去。 他火急火燎地打开门,匆匆洗漱完。逢玉正在给烤好的土司抹果酱。江玥连同面包和女儿一起抱起来,事不宜迟,他必须马上救心爱的女人于水火之中。 门铃响起,家中的阿姨开了门。 薛烨放下茶杯,靠在沙发上看来人,“是姓成——成希?” 进门的男人衣着朴素,领着一个便携式行李袋,看样子年纪不到三十。他冲沙发上的成希点了点头,“薛先生,你好。” “请坐。”薛烨拿着他的简历,随便扫了一眼放在了茶几上。 莲姨上前接过男人手里的衣服袋,“成师傅,交给我吧。” 成希冲阿姨点点头,“麻烦您了。”他坐在薛烨对面的古椅上,只坐在边缘上,背挺得笔直。 “既然你是我老婆招进来的,那么这些信息我就没有什么看的必要了。” 薛烨倒了一杯茶给他,“成师傅,你那边要是没什么问题,今天就可以上岗。一会儿我老婆睡醒,你送她去公司就好。每天的工作嘛也就是接送我和我老婆,偶尔搬搬重物,工作内容还是很轻松的。” 成希点头,等他继续说。 “不过还有些问题我需要和你这边口头确认一下,你今年......” "29。" “29也不小了,简历上怎么是未婚状态?”薛烨搓了搓下巴,又笑笑,“我没有其他意思,这份工作的特殊性你也应该清楚,来我这的基本都是已经成家的老师傅,你这么年轻,我难免会担忧公事和私生活之间你能否平衡好,毕竟二十几岁还是比较躁动的年龄。” 成希犹豫了一下,“我没结婚,也没结婚过,不过。” “不过什么?” “......我有喜欢的人。” “噢,”薛烨恍然,放心了一点,“也就是说,恋爱中?很久了吗?” “二十年。”他低眸回答。 “二十年?二十年前你也没多大吧,两小无猜?”薛烨又给他斟了点茶。 桌上的手机亮起来,显示来电为“赵师傅”。薛烨把他的号码屏蔽,又抬头,成希正好回答他:"嗯。" “好吧,那就没什么问题了,祝你们早日走进婚礼的殿堂?呵呵,能找到一个爱的人是很不容易的。” 话音刚落,明昭正好在此时走下楼。 “早安,老婆。”薛烨起身去迎。 “早。”明昭接受了他的早安吻,看见厅里站着一位男人。 “老婆,这就是你之前招来的新师傅,我看着挺好的。小成,准备一下,出发了。” “是吗。” 明昭从他面前经过,某个瞬间和他对了一眼,成希放低视线,看着自己的鞋尖。 等俩人都上车以后,他才上车。 成希坐上驾驶位,后视镜上出现明昭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眸。 “成师傅,以后要辛苦你了。” 12、妹妹 成希九岁那年,母亲成春玲牵着他到了新家的客厅。 姑且算是客厅的一个空间,整个屋子加起来也许不到60平。这是一栋老式居民楼,楼梯的墙面上印着送煤气的联系方式、治疝气的联系方式、开锁的联系方式,脱落的墙皮带走了部分号码,看上去像得了白癜风的皮肤。唯独没有治疗白癜风的联系方式。 但对比从前住在霍志勇给母子俩在校外租的小单间来说,眼前的这套并不干净也不豪华的套房实在太好了。它有一间小小的客厅、小小的厨房、小小的厕所、三间小小的房间。虽然它小,但它什么都有。 成春玲觉得很好,成希也觉得很好。 住进新家没多久,在一个周日早上,成春玲带着他来到客厅,客厅里坐着一对母女,地上放着大包小包的行李。 成春玲推着他,推到了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孩面前。 “成希,以后她就是你的妹妹了。明昭妹妹。你也可以叫她娜娜,她的小名叫成娜。” 成希盯着这个叫明昭的女孩,她就这么稳稳地坐在他家的凳子上,没有起来的意思。 他不懂,眼前这个素昧平生的女孩,为什么会突然成为他的妹妹。 两位大人在忙活,收拾另外两间闲置的房间。她们才刚来,那个叫明昭的就拿走了他家的一间房。他和妈妈睡在一间屋的上下床,而她这位突然驾到的陌生人却拥有一间独立的房间。 成希默默地跟在两个女人身后帮忙收拾东西,女孩的妈妈打住了他,说他不用帮忙,出去找明昭玩吧。她身后的成春玲也跟着点点头。 成希走出房间,环顾一圈,没看到明昭。 房子就这么大,他往前走两步,很快留意到站在厨房里的明昭。 厨房向阳,阳光从焊着防盗围栏窗子里洒进来。 明昭回头,微笑着看着他,“你叫什么?” 成希不怎么想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他也并不想知道她的名字。因为他不认识她。他不知道为什么她、以及她的妈妈,会突然住进自己家。 “你叫成希,对吗?”明昭先点破。 他抬起头,阳光很刺眼。明昭浑然不觉热的站在阳光直射的位置。 “你为什么知道?” 她从后面拿出一本作业本,是他放在客厅书桌上的作业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她拿走了。明昭指着名字那栏:“你自己写的,成希。” “你别碰我的东西。” 她失礼的举动激发了他捍卫领地冲动,成希皱眉上去夺,没夺过,本子轻轻松松从她的左手跑到了右手,他扑了个空。 明昭从鼻腔里发出一声笑,“你的字写得不怎么样。” 成希死死盯着他,就像一条小野狗看一个突然闯入领地的不速之客。 “还给我,那是我的东西。” 本子是他的,家里大的小的东西都是他家的。她——成希盯着她那张陌生的脸,她不是他的妹妹。 “你怎么证明它是你的?” 明昭拿着那本本子扇风,反问。 “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噢,”明昭记起这回事,她右手上去利落地撕了封页,印着他名字的本子封面像张废纸一样落在地上,“现在,它是我的了。” 成希后退一步,警惕又惊异地盯着她。 明昭把本子丢在地上,又从上面踩过,来到他的跟前。“成希,以后你就是我哥哥了,希望我们能好好相处。” 她主动上去牵住他握成拳的手,笑了一下。 成希低头看着被她踩在脚下的本子,猛地把手抽回,转身跑回了屋。 夜晚,他睡不着,也不知道下铺的成春玲有没有睡着。成希小声开口:“妈。” “怎么了。”成春玲也没睡着。 “她们是谁。为什么会来我们家?” “成希,以后明昭就是你的妹妹,明昭的妈妈就是你的妈妈。” “那霍志勇呢?” “不要再去想他了,他死了。成希,早点睡觉吧。” 成希盯着天花板,家中的突变发生的太多,不是他一时半会能厘清的,不过有一件事无比确定——他的亲人、家人、血浓于水的人,只有母亲成春玲一个。 另一个房间躺着的女孩,那个早上撕了他作业本的女孩,永远不可能是他的妹妹,他永远不会认她。 明昭很快被安排和他上同一所小学。她比他小一岁,在读二年级。成春玲叮嘱他,以后每天放学都要接妹妹一起回家。 他没有听,他不会去接成明昭,这个突然闯入他家的不速之客,莫名其妙的妹妹,他打从心里不喜欢她、不欢迎她。 但他从来不会违背成春玲的话,成希想到一个好主意。那就是等明昭放学后偷偷跟在她后面,等到她快到家了,他再上去和她面碰面,假装是一路同行。 这个计划他实行了几次,都很顺利。只是渐渐的,成希发现了其中说不通的地方,如果他每每都这么跟着明昭,那不就是等于变相接她回家了? 明昭走路走得慢事也多,中途逗猫捡花,还要看路边的蜗牛爬行。成希只能耐着性子跟在她的后面,又不能抢她一步先走,等俩人一起到家天也黑了。 因为这件事,成春玲好几次把他叫到房间里训话,让他不要带着妹妹再外面逗留,放学就早点带着明昭回来。 他盯着鞋尖,没法为自己辩驳,只能满腹怨念地幽幽答:“她才不是我妹妹,我为什么要接她?” 成春玲突然一巴掌扇在他的脑袋上,成希脑子嗡嗡一片作响,他含着眼泪抬起头,见成春玲不停深呼吸,又摸了摸他的脑袋,“别再说这种话了,以前你没有妹妹,现在有了,可以理解吗?去接受这个事实,不要多嘴,也不要欺负明昭。” 他走出房间。明昭已经帮俩人盛好饭,用孩子的绵软音调说:“成妈妈,成希哥哥,吃饭吧。” 成希盯着她,一点胃口都没有。 第二天,成希照常跟在明昭身后。母亲昨晚的话萦绕在脑子里,他在纠结要不要主动上前和她一起走,可内心对她的抵触使他无法迈出这一步。 “啊——” 在他痛苦徘徊时,前方传来明昭的尖叫。成希打起十二分精神去看怎么了,前面一只大黄狗缠上了明昭,她进不是,退不是,看上去被吓坏了。 眼看着太阳又要落了,成希顾不了太多,小跑上去替她赶大狗。 “蛋黄派,乖,回家去吧。” 明昭在后面说了一句,大狗像是会听人话一样,摇摇尾巴又走了。 成希赶得满头大汗,狗到他胸口,站起来恐怕比俩人加在一起都高。他回头看明昭,她笑盈盈。 “你认识那条狗。”成希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被她骗了。 “算不上认识,”明昭走到他眼前,“不过,我倒是认识你。你打算跟踪我到什么时候?” 原来她都知道。那么这些日子她一直在路上磨磨蹭蹭,也是故意的。她故意想让他被骂。 成希抿紧唇,扭头要走。书包忽然被后面的人一把抓住,险些往后跌个跟头。 “谁准你走了。” 他干脆脱下书包,任她拎去。 “你想怎样?”成希用看敌人的眼光看着她。 路的左手就是一条肮脏的小河,明昭拽着他的书包,往河里一丢。成希急忙跑到护栏边,看着自己的书包卡在河床上的大石头上,任由河水冲刷。他感到一阵绝望。 明昭观察着他的样子,忍不住捧腹笑起来。 成希的眼圈红了,他回头看着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始作俑者,发出毫无威慑力的威胁:“你这么做,就不怕我告诉你妈妈?” 明昭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嗯,你告吧,你可以告诉我妈妈,也可以告诉你的妈妈,还可以告诉老师,你猜她们会信谁?”她往前走一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是谁因为家里来了新人而闹脾气?她们会觉得这是新来的成明昭做的,还是成希因为嫉妒做的?” 成希紧紧攥着拳头,愤怒地浑身都在抖。 明昭在他身边绕了一圈,“成希,你别想着把我赶走,那套房子我妈出了一半的钱,谁是主人谁是客人还不好说。在此之前你们住在霍志勇租的房子里,霍志勇和我妈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也就是说,他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是我妈的钱,”她走到他身边,“你还觉得你是主人吗?” “你想怎样?”成希斜视她。 “我只想和你好好相处。” “没这个可能。” 明昭笑了一下,“那可不一定。你应该不想听到一些不好的传闻,比如霍志勇包养的情妇,小三之类的,在学校流传起来,对成春玲和你都不好。” 成希抓住她的手腕,他很难想象这些词是从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嘴里说出来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明昭把他的手甩开,“我说了,只想和你好好相处。你觉得怎么样?” “你在威胁我。” 明昭勾起嘴角,“对。” 成春玲打开门,明昭和成希一起出现在门口,俩人紧紧牵着手,他的左手玲着一个湿漉漉的书包,还在往下滴水。 明昭对她绽开一个笑:“成妈妈,我们回来了。” 13、明争暗斗 青林科技不远就是一家体育馆,名字叫古里,室外网球场的面积很大。比起高尔夫,薛烨更喜欢网球,高尔夫作秀的成分太多。 明昭和万蜂资本的霍明丽坐在一旁的遮阳蓬下,远远观望着男人们挥球。 和薛烨对打的是霍明丽的老公,万峰创始人柯严。万峰投资过的创新企业超过150家,青林就是其一。 俩边少有约会的时候,今天算是凑巧,各方都有时间。霍明丽抱着怀里的猫,边逗边问:“总觉得叫成总很生硬,我可以叫你明昭吗?” 明昭点点头,拿起小桌上的冰饮喝了口,“当然。那我可以叫你‘明丽’吗?” “whynot?”小猫在她的臂弯里眯上了眼,那是一只无毛猫,脖子上还系了颗芭比粉的大蝴蝶结,“你不觉得我们的名字还挺像老一辈取名字的风格吗,明昭、明丽,都是明字辈的。忽略姓不看,单听名字,还挺像俩姐妹的,对吧?”她回头看她。 “是呢。”明昭靠在椅上,欣赏明媚的天气。 “和你重名的会很多吗?听你先生说,你小名叫成娜,娜字还是很容易重名的,我这个名字也有不少重的。但明昭听起来就不怎么会重名的样子。”针对姓名,她兴致勃勃地展开讨论。 “有,有重名的。” “是吗?是明昭这个名字吗?” “不,是成娜。” “哦,那就难怪了,全球有很多娜娜,”霍明丽跟着靠在椅背上,远处柯严和薛烨打得有来有回,她并不感冒,“你有喜欢的运动吗?比如——网球。” “我不怎么运动。” “真的?”霍明丽今年32岁了,眼里折射出18岁才有的光泽,是一种未入世的天真。她像是听到了什么惊喜的答案,“我也不喜欢运动,我老公老让我去和那些太太们泡泡高尔夫、骑骑马,做做瑜伽,我一点兴趣也没有,没想到你和我一样。” 明昭笑一笑,算是回应她。 “说实话,你比我想象的沉稳一点,”霍明丽摸了摸怀里的猫,“我以为,你会是很油嘴滑舌的人,我见过很多油嘴滑舌的人,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们。”她哼了一声,“不过你的话太少了,显得我有点啰嗦。” “不,”明昭回头看她,“你的声音很好听,保持安静听你说话是一种享受。” 霍明丽笑了一声,“你也挺油嘴滑舌的,不过倒是聪明,所以并不讨人厌。” 不愧是从小含金钥匙长大财团千金,能如此大咧咧地把喜欢和不喜欢提到台面上来。 柯严和她家门当户对,俩人是青梅竹马长大,无论是心之所向还是家族利益,走到结婚这步都在意料之中。 “你和你先生都很年轻,冒昧一问,你们有孩子了吗?”霍明丽认真地看着她。霍明丽在28岁那年生下了一个儿子,如今也四岁了。 明昭摇摇头,“我目前没有这个打算。” “你、你目前?”她顿了一下,“你们是丁克?除了你,其余人不会有意见吗?” “生孩子的是我,为什么要听别人的意见?”明昭笑了一下,抬眼看她。 薛鸿云从来没提过孩子不孩子的事,也没说过关于继承的问题,在她眼里,年过50的自己仍然是最优的人选。明昭想到她,勾着的嘴角始终没放。 “是啊,”霍明丽的声音低下去,“就是这个道理。” 明昭看向她,“天天还没到上幼儿园的年纪吧?”天天是她儿子的小名。 “嗯,”霍明丽的声音始终沉着,她看向远方,既不是在看柯严他们,也不是在看风景,她似乎在回顾某段记忆,“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小孩,我讨厌我的儿子。” 她语气淡淡的,主题却很尖锐。 霍明丽回头,动作太大了,怀里的猫被迫跳下地,在她脚边重新蜷成一团。 “明昭,我告诉你,你不要告诉别人,”她忽然握住她的手,不知怎么的,这些私事本不应该对外人讲,但眼前这个叫成明昭的女人给了她无名的安全感,她忽然有很多想说的,关于那些不能道给外人的大胆的想法。 明昭点了下头,让她继续下去。 “我儿子一出生,我就想掐死他。他吵得我耳朵疼。你问我为什么要生,我也回答不出,只是好多人都在我耳边说‘丽丽,该准备要小孩了’,这么大的企业,多优秀的两个人,不能没有人继承。本来只是他家说,后来我家也说。说着说着,我就迷迷糊糊地生了一个小孩。” 她的手在期间忽然握紧,又在结尾慢慢放松,说到最后竟然虚弱地笑了。 “很恐怖的想法对不对?”霍明丽用征求的眼光看着她。 多恐怖的想法,就像小孩偷偷告诉大人我变成了坏孩子,只是因为晚饭悄悄把不爱吃的青椒挑进了垃圾桶里。 “不恐怖,”明昭反手抚着她不安而紧抓的五指,“很正常的想法。” “怎么会正常呢......”霍明丽陷入迷惑,“哪有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可惜我却不爱。” “都说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一点都没有这种感觉,我觉得更像是一个肿瘤。” 霍明丽说完捂住嘴,一会儿又小声对她讲:“抱歉,我不应该对你说那么多的,会不会吓到你?你别被我影响,也许我只是个例。” “我一点也不介意,如果你觉得讲完这些能让你感觉舒服一点,那么多讲一些也没关系。”明昭始终没有把手抽回来。 霍明丽把她久久看了一眼,回以友善的微笑:“谢谢你。” 两个男人打完球向妻子的方向走去,明昭递给薛烨一条准备好的毛巾。 “谢谢老婆,”薛烨擦了擦颈间的汗,爽朗地问,“要不要上场感受下。” 明昭点点头,“好啊。” 场内忽然在这时蹿进一个人,定睛一看是江玥。他兴致勃勃地朝大伙儿走来,一掌拍在薛烨肩上,“又见面了薛助!这也太巧了。” 巧?他记得这里是预约制的,时间还没过,这人是怎么被准许进入的? 江玥又回头看明昭,笑吟吟道:“成总,吃饭了吗?这附近有家日料特别好吃,等下结束了我们可以一起去吃。” “等一下......”薛烨打断他的话。 “这位是?”江玥看向一旁的柯严,柯严出于礼貌伸手和他握了握,“柯严。” “噢!万蜂的柯总?幸会幸会,我是明悦的小江。” “这位是我夫人,明丽。” “久仰久仰。” 江玥依次和他们握了遍手,又退到明昭身边,“今天我也是和朋友约好来打球,就在隔壁场。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他后面挎着一个大背包,从里面拿出四五个自家的产品,人手一枚分发过去,“正好我家出新品了,在座的都是熟人,免费送一个试用。” 江玥把最后一个递给明昭,含情脉脉地盯着她,趁众人困惑之际小声告诉她:“这是小熊款三代plus,融合了最新技术,比他们手里的好。” 薛烨立马跻身进俩人之间,无视了江玥,回头笑对明昭说:“走吧老婆,打球去。” 明昭换了身衣服,代替柯严上场和薛烨对阵。 其余三人坐在遮阳蓬下观看,包括最新加入的江玥。 “他要和明昭比赛?比什么?网球?”江玥观察了一遍形势,问旁边的霍明丽。 “人家是夫妻,比什么赛啊。”霍明丽对他的问题感到好笑。 “他要是和明昭比网球,输定了。”江玥抱臂,自信地挺胸。 霍明丽回头把他扫了一眼,和旁边的老公交换了一下眼神,道:“你还能知道这些?” “当然,我和明昭是校友,她以前在学校打羽毛球可厉害了。牛得很。” 江玥竖起大拇指。回想起和明昭在大学时初到羽毛球社练习,她当时说自己不太熟练,他就一步步教她,结果正式开始后被明昭一个暴力扣球击中眼睛,半个月才消肿。 说起来明昭在体育方面一直很强,无论体测还是校运会,成绩都很好。 薛烨隔着网对明昭说:“慢慢来,不着急,打着玩就好了。” 他知道明昭没碰过网球,决定一会儿多给她放放水。打球是次要,培养情意绵绵的夫妻感情才是主要。 明昭点点头,“我知道了。” 薛烨回头看场外的江玥,大家都成双成对,只有他抱着自己一大堆情趣用品独坐在那儿,真是可怜呢。既然爱凑热闹,那就睁大眼睛好好看什么叫真夫妻吧。 他才回头,一颗网球猛然击上右眼。薛烨应声倒地。 “好球!成总!干得漂亮!” 江玥站起来,奋力鼓掌。 几个人上去把薛烨扶起来,明昭担忧地看着他肿起来的眼眶,“老公,你没事吧?都怪我......” "没事,是我技不如你,很漂亮的凌空击球,看来我老婆在网球方面也十分有天赋。"薛烨捂着剧痛难忍的右眼,扯出一抹无伤大雅的微笑,又告诉万蜂夫妇不用扶着他,没必要担心,他和老婆平常的情趣就是如此。 简单处理了下伤,薛烨扶着冰块看着江玥跑到自己老婆面前拍马屁献殷勤,声音做作无比:“成总,你最后那一球真的帅爆了。太太太太帅了!” 霍明丽好奇地问:“明昭,你不是说你不会网球吗?” 明昭不好意思地笑笑,“刚才看了一会儿,勉强记住了几个动作而已,没那么夸张。” “江先生,想必你的球技也十分高超,不如我们切磋一场,如何?” 薛烨站起来,放下手里的冰袋,用肿胀的右眼平静地看向他。 “我......?”江玥呲着大牙收了回去,指了指自己。 “嗯,就是你。你来这边不是和朋友打球么?怎么,不愿意和我打?” 江玥回头看一眼明昭,“好啊,那我就陪薛助锻炼一下。” 他根本不会打什么网球,说和朋友来也只是撒谎。他确实有个朋友,是这家体育馆的前台,这才能无视规则走后门进来。 所有球里江玥只会羽毛球,以前陪客户打高尔夫整天跟在后面替人捡球。但明昭在场,他没办法展怯,只能硬着头皮上。 反正都是一个拍子挥来挥去,应该和羽毛球差不了多少吧? 一个回合下来,江玥一个球都没接到,满场捡球。 “哎呀呀,江玥先生,是不是肚子饿了发挥不好?要不然就这样吧。” 薛烨笑道,这一局他靠着独眼杀得江玥片甲不留。 江玥气喘吁吁地盯着他,“再来。” 毫不意外,再来他还是失球。江玥急得像热锅上蚂蚁,上前两步正好踩到地上那颗网球,扑通一声往后倒去。 一伙人匆匆上去查看情况。 江玥看到明昭走来,两眼一闭想一死了之。 他的脚踝眨眼之间肿了个鹅蛋大小的包。 “江先生,你扭伤了?”明昭看向他的脚,“有点严重。” “没事,只是摔了一脚,那是我的脚踝骨而已。” “脚踝骨有那么大吗,你当自己恐龙啊。”霍明丽站在旁边吐槽。 江玥看着明昭流露出来的温柔,瞬间沉沦,软软地倒进她怀里,呢喃:“是我太没用了。” “也不能这么说。” 薛烨隔着网看到姓江的躺在了自己老婆怀里,一副扭捏作态,故作娇柔的模样,气得脑仁抽疼。情急生智,他灵机一动,呜咽一声也跟着虚弱地倒在了地上。 “诶!那边薛烨也晕了。” 14、表舅 五个人竖着进去,两个人横着出来。薛烨和江玥被好心的工作人员扶到了室内躺椅上,医护人员要过会儿才能到。 霍明丽和老公对望了一眼,感到有些尴尬,这会儿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他们本来预订了一家墨西哥餐厅,但看瘫痪在床的俩人,他们纵然再真性情也无法说出我有点饿想先去吃个饭这样的话,只能被迫陪着。 俩人不约而同地看了眼时间,也不知道医护人员什么时候才能到。薛烨看着像普通的中暑,江玥倒是伤得有点重,一会儿的功夫,脚就已经肿成了馒头。 不过这俩人似乎都不怎么关心自己的病情。 薛烨在明昭地搀扶下喝了点水,“好些了吗?” “嗯......”薛烨含糊不清地应,拿手抵着额头,“感觉......说不上来。” 他在使用假动作的过程中迅速扫了眼旁边的江玥,只见他冷汗涔涔,身边无一人照应。薛烨勾起嘴角,顺势牵住明昭的手,用虚弱沙哑的气泡音道:“谢谢你老婆,有你在我旁边,感觉好了不少。” “休息一会儿吧,医生一会儿就到。”明昭拍拍他的手。 “嗯!”薛烨甜甜回应,露出一个乖巧的笑。 明昭抬头看对面的江玥,“江先生,你还好吗,需要喝点水吗。” 江玥忍着脚腕的剧痛一个人默默掰手指,突然被点到,如梦如幻地回头:“噢。” 他愣愣地看着明昭起身拿了一瓶矿泉水,然后走到了自己的身边,“给你。” “谢谢。”江玥接过,趁她转身偷偷闻了下她碰过的瓶身,香香的,是属于明昭的味道。明昭支着下巴观察他的伤势,“看着有些严重呢,估计伤到骨头了,没一个月好不了。” “那完了,”江玥挺起身来,窃喜不过三秒就感到一阵不妙,“我还得接我女儿。” “你家没司机吗?” “没,我不放心。” “那就请个司机吧。” 目前来看,也没有别的招可使。江玥闭上嘴重新躺下,算是接受了她的建议。 “哎呦,”背后的薛烨忽然痛苦呻.吟,明昭回头,“怎么了吗?” “好像又有点晕了。”薛烨扶着头,神色憔悴地看了一眼老婆。明昭折回到他身边坐下,摸了摸他的额头,“是发烧了吗?”温度正常。 “我也不知道......”薛烨抬起泪汪汪的左眼,右眼肿得变形完全睁不开。可算是把明昭吸引回来了。 “除了头晕,还有其他地方不舒服吗?”明昭又摸了摸他的脸,不去看右眼的肿块,其余地方倒是健康的不得了,至少肉眼看不出什么异常。 薛烨牵着她的手,又来到肚子,“肚子好像也不太舒服。你摸摸。” 明昭用力往下摁,他像蚯蚓一样蜷起来,痛得直叫。“有点硬,是不是便秘了?我让小魏给你带支开塞露。” “老婆,这是腹肌,不是......没有便秘,这是腹肌,你再摸摸。”薛烨羞红了脸,拉着她的手反复在自己的腹部确认。 霍明丽抱着自己的猫逗一旁的绿植,回头把薛烨瞧了一眼,这个圈子的人果真不可貌相,看着仪表堂堂,实则也都没什么节操。 “是江玥......江玥先生吧,你有孩子了?是女儿还是儿子啊。”她看着一旁重伤无人理会低头抠手指的江玥,好奇地问。 江玥点点头,“女儿,明年就上小学了。” “比我儿子还大。你看着挺年轻的,没想到已经成家了。” 江玥没回话,他目光侧过去默默望向一旁的明昭。她还在紧张薛烨的身体状况,满心满眼都是另一个男人。“我没有结婚。” “哈,”霍明丽有些吃惊,“领养的孩子?” 柯严握紧了老婆的手,她反应过来,“噢,也正常。”真恶俗,这种男人她身边听得多了,因为爱到处风流,所以遍地都是孩子。 “话说回来,”薛烨回头看他,“江先生,你身上那件纪梵希好像是a货吧?” 江玥白他一眼,“你识货吗?” “呵呵,真不凑巧,我就有一件一模一样的。是我研究生时期我老婆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不是a货我一眼就看得出来。”真倒霉,竟会和这人有同款衣服。薛烨依旧保持着端庄的微笑。 “我就喜欢a货怎么了。”江玥看了一眼风轻云淡的明昭,倔强地回答。 “噢,原来是个人兴趣,尊重尊重,”薛烨了然点头,心中鄙夷不止。他回想起刚才那场赛事,“不过,江先生,你不是说你是和朋友来打球的么?看你的技术,似乎还比较青涩呢。” “我负责给我朋友捡球,不行么?” “原来如此。” 霍明丽回头小声和老公耳语:“他们是同行么?火药味那么浓。” 柯严摇摇头,“不太清楚。” 救护车到场,用担架把江玥抬了进去。薛烨又在这时变得生龙活虎,明昭问他要不要跟着去,他说不用,可能是她的手有魔法,被摸了几下竟奇迹般痊愈了。医生帮薛烨简单处理了一下右眼的伤,很快就带着江玥走了。 霍明丽和老公也不多留,纷纷与他们告别。 明昭看了一眼腕表,“阿烨,你先回公司吧,我去接一个朋友。” “嗯?什么朋友。”薛烨的右眼睁不开,只能用左眼恐慌地看着她。 “女朋友。” 对于她讨巧的回答,薛烨如释重负地笑了,随后吻了吻她的脸颊,“去吧,公司有我呢。” 李京纾是下午三点的航班。她下飞机后,身后紧随着一名女保镖和一名男助。俩人见面,她还来不及摘墨镜,被迫承受了扑面而来的拥抱。 "路上累吗?”明昭在她耳边问。 "累又怎样,该回来的时候我总不会不回来。"李京纾单手摘了墨镜。她的样貌和高中比变得不多,只是婴儿肥褪去,下颌的骨骼感更加突出。气质和从前一样刚硬,分寸不让。 明昭慢慢放开她,借着紧密的距离用鼻尖蹭了她的鼻尖,睁开眼注视她棕黑的瞳仁,小声道:“你换唇膏了?味道真好闻。” "早就换了。"李京纾往旁边使了个眼色,女保镖和男助自觉回避,依次离开。 “真遗憾,我都不知道。”明昭笑了笑,往后退一步。 “你少来这套,”李京纾冷眼看她,“你关心的是唇膏吗。” 俩人上车,同坐在后排。 “成师傅,”明昭开口,“放首歌吧,放少女时代的《再次重逢的世界》。” “是。” 李京纾看她,“都多久以前的歌了?” “你不喜欢吗,”明昭真挚地看着她,“难道唇膏换了,听歌的口味也变了吗。” 现在的李京纾话少,不好沟通,高中时也同样。 她偶尔脱口而出的几句给人来者不善的感觉,即使是同桌也讨不到她的一句好。 那时候的课余时间,大家会讨论最近追的剧、喜欢的明星,当时流行东方神起、superjunior等韩流组合,李京纾从不在这些人群里。 她看上去就像一个只会读书,什么都不感兴趣的女生,清高是大部分人对李京纾第一也是唯一的印象。 明昭是李京纾高一下学年第三轮同桌,班级座位全靠成绩排名自主选择,排名越靠前,越能选到好位置。李京纾是每次考试雷打不动的第一名,明昭的成绩则始终浮在中游,按照俩人的排名,即使过一万年也没有坐在一起的机会。 然而,大部分人都对李京纾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于是选位置都特别避开了她。直到明昭走进教室,她像一名初来的新生,带着无知无畏的天真神态来到李京纾身边坐下。俩人就这么坐了一节课、坐了一天,谁也没和谁说话。 这一天即将结束,到晚自习的时候,明昭掏出自己的mp3,递了一只耳机给李京纾,她努努下巴,示意对方接下,嘴巴始终闭着不说话。 “你要想说什么,你就说,没必要做出这种模样。”李京纾冷淡地戳穿她。 “是吗,”明昭开口了,似乎憋了很久,她眨眨眼,“我以为你不喜欢别人说话,我怕吵到你。” “无聊的、没有根据的揣测,”李京纾把她和其他不待见自己的人划进了一堆,“你和我当同桌,就是为了观察我,看我是不是像传说里那样,像个怪兽一样生吃了和我说话的人,是么?” “噗,”明昭捂住嘴,眼睛亮亮的,“班长,原来你的话这么多。” 她的笑容让李京纾很不高兴,“你确实可以好好观察,因为我正如传说的那样,不喜欢别人和我说话。” 明昭很听话,一连七天都不和她说话,只是每天晚自习都会递来一只耳机,用肢体语言邀请她一起听歌,李京纾保持着自己的做派,一次也没理她。 直到第八天,李京纾正在写题,有个冰凉的异物突然挤进了自己的耳朵,是明昭的耳机。耳机里放的是少女时代的出道曲《再次重逢的世界》,烂熟于心的旋律。 李京纾回头看她,明昭低着头在写题目。 她并没有摘,继续刷题。 整个晚自习,只有这首《再次重逢的世界》循环在俩人之间,成为彼此无声交流的工具。 晚自习结束,李京纾取下耳机,“你的mp3只有这么一首歌吗?” 明昭点点头,“我不会下歌,我家没电脑。” “所以这只是自带的歌曲吗,我还以为你的品味会有多高,”李京纾把手往前一摊,“给我,明天还你。” 明昭把mp3连着耳机线一起交给她,微微一笑,压低声音:“班长,你是不是喜欢少女时代?” 她看到李京纾的耳廓红了,“放学了,让开。”她拽起书包,硬挤出去了。 第二天,明昭拿到了装着少女时代所有单曲的mp3。 李京纾坐在车上听着久违的旋律,躲开她的目光,“随便你。” 维多利亚幼儿园放学了,门口停着无数辆豪华保姆车。家长和小孩来来往往。 男人望着幼儿园门口,吸完最后一口烟,把烟蒂丢在地上踩灭了。 小刘老师守在门口,等候着家长一个个来把孩子接走。 一个穿着皮夹克的男人含笑上前,“老师,我来接逢玉,江逢玉。” “您是......?”小刘看着他,从没见过的陌生面孔。 “我是逢玉妈妈的表舅,前几天她妈妈出国了,这段时间才回来,今天特地让我来接逢玉。”男人的笑容始终挂着,语气谦和,“我打个电话让小成和您说一下?” “不用了,我没见过逢玉的妈妈,你打了我也不认识啊,要不然你先等会儿?逢玉他爸爸马上就来了。”小刘老师婉拒了他。 “这个......”男人显得有点为难,不停搓着手,“主要是小成和逢玉的爸爸感情不太好,恐怕......” 逢玉背着书包来到小刘老师身边,看了一眼男人,又看了一眼老师,“怎么了?” “逢玉呀,”男人一见她就激动得红了眼眶,他蹲下来,摸了摸逢玉得脑袋,“都长这么大了,明昭看到肯定会很高兴的。” 听到母亲的名字,逢玉盯着他:“你谁啊?” “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不记得我啦,我是你的舅姥爷,你妈妈成明昭的表舅,你妈妈应该记得吧。”男人把她左看右看,欣慰地要流下老泪。 小刘老师牵住她,“逢玉,你认识这个人吗?” 逢玉慢慢摇头,“你认识我妈妈?我都没见过她。” “哎,都是一些不好提的往事,你妈妈做错了事,她也很自责,这些年在国外过得也很痛苦。她现在回来了,让我把你接过去。” 逢玉警惕地看着他,又控制不住问:“那她现在在哪?” “她现在在忙,让我先接你回来,她订了附近的酒店,我带你去见她,你难道不想见她吗?”男人打开手机,“我给她打个视频电话。” 逢玉往后退了一步,“不要。” “好吧,既然你不愿意,那我改天再和你妈妈一起来接你。”男人擦了擦眼泪,准备离开。 “等一下,”逢玉叫住他,“你说的都是真的?你认识我妈妈?” “宝贝,我何苦骗你。既然你爸爸要来了,我就先走了,免得到时候见面徒增尴尬。” “你等一下,”逢玉回头,小刘老师正好被一名家长拉到一旁问话,她回头对着另一名男教师说:“周老师,我家人来接我了,我先走了,一会儿你跟小刘老师讲一下。” 周老师是隔壁班的,他刚闲下来,“好,拜拜,明天见。” 逢玉跟着男人出了校门,她又停下,“我跟我爸打个电话。” 男人牵住她的手,“你妈妈已经和你爸爸说了,不用打啦,刚才你妈妈发微信告诉我,她已经到对面的肯德基了。” 逢玉出了些手汗,抬头看他,“真的?”声音有些紧张。 “当然,很近的,一百米都没有,我带你过去,前面的肯德基你肯定去过吧。哎,没想到一眨眼你就这么大了,当初我就劝过明昭,怎么说都是自己的孩子,就算不考虑这段感情,也得考虑考虑孩子啊。” 男人牵着逢玉远离了人群,逢玉低头看着鞋尖,默默听着他的话。 “她怎么说?” “她说......她还能怎么说,这一切都是成明昭自作自受。” 逢玉皱眉抬头,忽然一只大手掌从后蒙住了她的口鼻。 15-20 第15章 秘密 “你为什么要骗我。” 小刘老师刚和家长聊完, 回头一看,逢玉没了。 她忙去问一边的周老师:“你看到逢玉了吗?” 周老师不明所以,点了点头, “她不是被家长接走了吗。” “家长你是说她爸爸吗?还是穿着一件皮夹克的男的?” “穿着皮衣吧,逢玉跟我说她家人来接她了,估计是亲戚什么的。”周老师没怎么和逢玉爸爸碰过面,他也无法确定那是不是江玥本人。 小刘老师心跳一漏, 立即掏出手机准备给逢玉爸爸打电话。巧的是,拄着拐杖的江玥正好在这时候过来了。他一如往常往教室里看了一眼,没发现女儿, 又问老师:“老师, 我来接逢玉了。” 小刘老师和周老师互看一眼,她声音越来越虚:“逢玉被人接走了。” 逢玉睁开眼睛, 她坐在椅子上, 身上被麻绳捆得紧紧的,几乎无法动弹。她环顾四周, 是一个废弃的工厂, 空旷又昏暗, 只有最顶上的一排通风的窗子透出点傍晚的光。 “熟悉吗?”那个自称是她妈妈表舅的男人从她身后走出来, 他抽出一根烟抿在嘴里, 点火, 深深吸了一口, “这是你老爸以前的工厂。” 逢玉的嘴没有被胶带封住。她了然:“所以你根本不认识我妈妈。” “不认识?呵呵, 我可太认识了!”提及关于她妈妈的事, 眼前这个男人就会情绪失控,五官狰狞露出夸张的表情,他来到逢玉面前蹲下, 仔仔细细端详她,“啊,长得也不怎么像,也就眼睛有点像,挺好的,像她你在我手里活不到现在。” 逢玉无动于衷地看着他,“你直接说吧,想找我爸要多少钱。” “找你爸?”男人重新站起来,掏出一部老人机边摁边说,“不不不,我对你爸不感兴趣。”他把屏幕盯了一会儿,终于拿到耳边,“好久不见啊,成老板。我也不拐弯抹角,江逢玉现在在我手上,我是在替天行道,500万,500万我就勉强” 话还没说完对面就挂了,男人不可置信地瞪手机屏幕,怒火中烧,一把把手机摔在地上,“妈的,臭.婊.子。”他又立马弯腰把手机捡回来。 “大叔,你的技巧不太成熟,第一次干这行吧,”逢玉点评,“打得像诈骗电话一样。” “你懂什么啊?”男人把手机揣好,又来到逢玉面前蹲下,他挠挠脖子,皱眉打量,“不是嘶,虽然你和你妈长得没多像,但你俩嘴贱的风格如出一撤啊。” “‘如出一撤’是什么意思?” “说你娘俩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懂不?” “是如出一辙吧,大叔,你钱没有,文化程度也不高,看样子也没结婚,混成这样出来绑什么架,还浪费来回油费。我要是你,我就直接去跳河,直接省了后半辈子的钱,还是说你后半辈子连500万都不值。” 小姑娘脸上不带一丝惧色,盯着他劈里啪啦说了一通。男人尖叫起来,气得原地乱跳,把周围的废弃品全都踹了一边,踢到报废的机器,痛得倒抽一口气。他回头死死瞪着逢玉,眼前五百万要紧,只能忍着不揍她。 “你小声点,别把警察引来了。”逢玉提醒。 男人赶紧捂上嘴,意识到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他凑上去小声对逢玉警告:“小小年纪嘴巴就这么不干不净,你未来也不会比我好多少。” “谢谢关心,你先担心你自己的未来吧,我可不会因为五百万去绑架别人的小孩。”逢玉抬起眼皮看他。 “呸!”男人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你们有钱人一个个都是这恬不知耻的死样。你要怪也只能怪你妈妈,我是被她逼得无路可走,这才替天行道。” “你哪根葱啊就替天行道,奥特曼看太多了吧,”逢玉翻了白眼,看他又要暴走,随后说,“我看你有手有脚,怎么就无路可走了。你无路可走,又关我妈什么事。” “呵呵,”男人眼底涌动着泪花和绝望的怒火,“你还不知道你妈犯了什么人神共愤的死罪,因为她,我现在是个残疾人!” 他字字掷地有声。 “没看出哪残疾了。”逢玉把他上下扫了一眼,客观评价。 “你懂什么是男人的尊严?”男人近乎崩溃,泣血般控诉,“你懂不能给女朋友带去快乐的痛苦吗?你懂不能生儿育女的痛苦吗?你老妈成明昭是有老公有女儿,幸福快乐一生了,我们这些受害者呢?苍天呐,谁考虑我们了,万恶的资本主义啊!” 男人说着说着捂面痛哭起来。 “听不懂,”逢玉见他这么痛苦,于是指了一条明路,“不过如果你想让你女朋友快乐的话,可以拿出手机点开淘宝,搜索‘明悦’,双十一有优惠活动,羊毛不薅白不薅。” “那是什么?”男人抬起泪眼问。 “你拿出手机搜搜看不就知道,”逢玉想起什么,“不过老人机没有这个功能吧。” “你别瞧不起人。”男人从右边口袋掏出一部智能机,按照她的步骤依次操作到淘宝页面,“我靠,三百块,抢钱呢?” “折后150,150的话费你都掏不出,那真的可以去跳河了,大叔。” 男人把手机揣回兜里,“呵,你妈卖壮.阳药,你爸卖情趣用品,这是卧龙凤雏的一对。” “有需求就有市场,你也怨不得人,要怨就怨自己吧,”逢玉不理解他,“你自己说要给女朋友带去快乐,这点钱都舍不得出,你怎么给她快乐。” 男人叉腰走到她面前,“你这个小鬼你懂什么?我要的是我自己的东西!我本来的东西!” “那你本来也没有啊,没有的话为什么不买呢?下单两件直接给你优惠了,有什么不买的道理。”逢玉无语地看着他。 他又捂住脸蹲在地上嗷嗷哭,“要不是你妈,我至于变成这样吗?” “你别哭了,都这么大人了还哭,我被你绑着我都没哭你哭什么?能不能有点出息。” 男人擦擦眼泪,“呵呵,你什么都不懂,还敢对我指手画脚,果然有其母必有其女。” “我当然不懂了,因为我还是小孩,我要是什么都懂,还要你们这群大人干什么?” 逢玉叹了口气,抬头看着工厂的顶棚,“照你这么说,你知道我妈妈?” 提到男人引以为傲的领域,他擦擦鼻涕站起来,颇为骄傲地回答:“我花了半年的时间,把你爸和你妈的信息都调查得清清楚楚。你看,我这不就轻轻松松地把你骗来了。” 他吃了成明昭卖的假药一蹶不振后,找过很多维权的方式,最后都失败了。线下走不通,他就去线上闹,在网上公开曝光成明昭的伪劣产品,由此遇到了好几个和自己一样的受害者,正所谓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他们这番举动收到了不少兄弟们的支持。 然而,事件发酵不过一周,他们全平台的账号就惨遭封锁,发出去的消息也都被限流,进入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困境。他为此又找过相关部门,然而也是互相踢皮球,说对方ip在国外,管不了。曾经几个同为受害者的兄弟也走的走散的散,无力继续维权下去,他们最后在q.q上劝他,以平民之躯是斗不过资本的,算了吧。 他咽不下这口气,不止是被骗的愤恨,更多的是无法延续家族血脉的绝望,绝望让他走上了这条极端维权路。他卧薪大半年,层层调查,利用灰色产业链拿到了成明昭的个人信息,现代社会个人信息就像不值钱的白菜,只要想,随时可以拿到。 这一环节并没有花费多少力气,他找到人给钱很快就套到了全部信息。拿到信息后,他伪装成成明昭的表舅,进行了一番田野调查。深入了解才发现成明昭有个遗留在国内的女儿,皇天不负有心人,突破点终于来了。 谈及这个,男人脸上显现出难得的欣然神采。 “你真闲。”逢玉评价。 聊到自己缜密的作案,男人心情轻松不少,他回头看逢玉,露出怜悯的表情:“逢玉啊逢玉,你真惨,摊上了这么个无良的妈。这么多年,你应该还没见过她吧?不然也不会被我骗走。” “你倒是挺有自知之明。” “哼哼,我不和小孩斗嘴,既然你只是我要钱的工具,那我就大发慈悲让你看看你的亲妈,看看她是怎样一个奸商的嘴脸。”男人拿着手机划拉出一张女人的生活照,把手机对准了逢玉的眼。 一个小时前,明昭回到公司。薛烨端了茶点来她办公室,满心欢喜地看着她吃,见着食物的碎屑沾到她的嘴角,他立马倾身上前吻干净,“老婆,你擦了唇膏?真好闻。” 桌上的手机亮了起来,是陌生来电。 明昭拿起手机,薛烨自觉从办公室离开。 她走到落地窗前,电话那头的人噼里啪啦说了一通,明昭看了眼屏幕,不动声色地摁断了电话。 下班回家,明昭来到地下车库,选了一台薛烨不常开的车。 她还在和耳机对面的人通话,耳机里响起李京纾的声音:“定位到了,丰南区普光路与下西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20米,一家目前没在投入使用的工厂。” “好。” 车门边站着成希,他神色有些紧张。 明昭微微一笑对他说:“成师傅,你可以下班了。” “成总,需要我”成希想说什么,而她已经坐进了主驾驶位。 薛烨上完厕所匆匆赶来,他看了一眼站在车旁的成希,低头又看到了主驾驶的明昭,于是打开车门坐进了副驾,“老婆,怎么不让小成开。” “把安全带系好。” 明昭没有回答他。 “哦。”薛烨迷迷糊糊系好安全带,看着明昭倒车,忍不住问:“今天怎么想到开这辆。” 俩人坐在劳斯莱斯cullinan里,SUV的车型在昏暗的车库里像头黑得锃光的野兽。车内配备了最先进的越野技术,马力足有591匹,拿来回家似乎有点小才大用。 成希目送着劳斯莱斯驶远,转身立马乘电梯离开了地下车库。 他在电梯里看了眼时间。 早在某次逢玉上游泳课的时候,他按明昭的指示调换了她的智能手表,里面装有特殊的定位系统。 劳斯莱斯驶离地下车库后,薛烨正准备欣赏窗外的美景,车窗忽然全部关闭,他还没反应过来,明昭一脚油门踩了下去。 劳斯莱斯超速行驶在路上,薛烨抓住座位,瞪大眼睛说:“老婆怎、怎么突然开这么快,好像超速了。” 明昭恍若未闻,一连闯了三个红灯,她加速变道,绕过了一辆货车。速度太快,薛烨手心脚心一阵阵发汗,他面色惨白地提醒:"老婆,我们好像闯红灯了。" 交警骑着摩托在后面追,边追边拿着大喇叭警告,薛烨听到警笛声,迅速回头,见着后面多出两辆亮着红蓝爆闪灯的警用款摩托,一路紧追。 “老婆,有交警在追我们,要不先停下吧,这好像不是回家的路”薛烨头昏目眩,哆哆嗦嗦地提议。 黑色的劳斯莱斯一路闯红灯变道超速在路上飙车,后面追着两三辆警车。 “老婆” 明昭抓起车载香薰塞到他嘴巴里,“闭嘴。” 数不清闯了多少个红灯,终于来到了十字路口,明昭熄火下车,她长臂一伸,把半晕不晕的薛烨拽到了主驾驶的位置上,回头看到即将围上来的警车,迅速走了。 她来到路边,几个揽客的摩的小哥无所事事地停在街口抽烟。明昭快步走上去。 “美女,坐车不?”小哥灭了烟。 明昭一把把他从车上搡下去,跨上了摩的。 “欸你干什么呢!” 明昭回头把现金拍到他脸上,等小哥反应过来拿着钱的时候,人和车子都已经不见了。 摩托飞驰过大街小巷,来到厂门口。 门是开着的。 明昭把车丢到一边,走进去。 “去死吧!” 从侧边突然传来一声怒吼,男人举着木棍向明昭劈面而来。 木棍挥在半空,戛然停止。 她单手握住那根棍子,力气大得吓人,男人怎么使劲都挣不开,声音也跟着熄火了。 一把拐杖忽然在这时闪进来,猛地将男人击倒在地。 明昭看向来人,是江玥。 他刘海汗淋淋的,和她对视一眼,各自明了。一方走向厂内寻找被困的逢玉,一方留下来守着歹徒。 男人被那一拐杖击得头晕目眩,但还没彻底晕过去。他躺在地上,挣扎着,正欲站起来,忽然一只脚踩住了他的脸,又把他重重摩擦在了地上。 他向上看,是成明昭。 “呵呵你挂我电话,还以为你不来了,没想到对女儿还是有点良知的嘛。”他的脸被死死压在地上,嘴巴鼻子沾满了灰尘。 “成明昭,你的所有事我都知道,想不到吧,”灰尘呛进嘴,他剧烈咳嗽,又笑,“怎么不说话了?虚假的人生过得舒服吗?我被你害的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不介意把你也拉下水。” 成明昭撤回脚,慢慢蹲下,看他。 “怎么,怕了”男人艰难地把脸转向她,露出脏兮兮的笑容,“给我500万,我可以帮你守一辈子的秘密。” 她扶着脸颊,略显懊悔地说道:“看来那药的威力不怎么样,居然让你这个废物活下来了。” “果然最毒妇人心,你卖假药的时候,就没想到这一天吗?” “没有啊,”成明昭收回手,往口袋里摸,“你们这类人,死了也没关系。” "臭.婊.子"男人咬牙切齿,伸手想掐她。成明昭反拧住他的手腕,他痛得大叫起来。 “不过你有句话让我很感兴趣,”成明昭慢条斯理地往后施力,不闻他的鬼哭狼嚎,“给你五百万,帮我保守秘密?” 男人在地上打着滚,痛不欲生,眼泪直流,他边抽气边说:“你放开我只要你给我钱,我就帮你保守秘密?怎么样?你快放开我。” “听上去不错,但我有更好的方式。” 成明昭松了他的手腕,男人趴在地上大喘气。她上前掐住他的脸,“说‘啊’。” 男人虚弱地张开嘴,余光看到刀刃的折射出来的冷光。 江玥帮女儿松绑,远远听见警车鸣笛声,这才放下心。逢玉倒在他怀里,“爸爸”她小声呢喃,又闭上眼晕了过去。 “爸爸在,爸爸现在就带你离开。” 江玥用外套把她裹住,来之前叫的救护车正好到场,逢玉很快被现场的医生用担架抬走。 他一瘸一拐地往外走,歹徒已经被警察押走,地上只剩着一滩血。江玥心一跳,顾不上捡拐杖,跛着脚往门外奔,终于发现站在门口的明昭。 一个医生正在帮她处理手臂上的伤口,他往前走,看到一条触目惊心的刀痕。 医生帮她简单包扎好,“一起去医院吧,伤口需要缝合。” “医生,我也去。”江玥立刻说。 “你是家属吗,上车吧。” 救护车上,江玥看着躺在担架上的女儿,焦虑地问旁边的医生:“医生,我女儿” "放心,她生命体征一切正常,应该只是受惊加上疲惫导致的昏迷。" 江玥这才稍微放心了一点,又看向身旁明昭手臂上的纱布,纱布上晕着一团血,他红了眼睛,“对不起,我不应该让你和他单独在一起。” “江先生,不要说这种话,我也没料到那个男人居然带了刀,”明昭对他笑了笑,让他放宽心,“他伤完我,还想着割舌自尽,说起来挺可怕的,没想到现在社会还会出现这种人。” 江玥始终看着她受伤的手,“很痛吧。” “小伤,你别担心,”明昭活动了一下手臂,“逢玉没事就好。” 江玥吸了吸鼻子,“都怪我,我要是再早一点去接她,就没有这些事了。”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你的脚受了伤。这也是突发情况,谁想呢?” “明成总,你为什么会”江玥用手背抹了抹眼泪,想到这件事的困惑之处。 “你就叫我明昭吧,”明昭解释给他听,“你知道的,我是维多利亚的校董,那天我和逢玉交换了联系方式,刚才在公司接到了逢玉的来电,对面什么都没说,我感觉有点不对劲,派人调查后找到了这个地方。” 江玥又忍不住关注她手臂上的伤,“那人究竟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 明昭猜测:“估计就是想勒索吧,毕竟逢玉在维多利亚读书,被财迷心窍的人盯上也是有可能的。” 薛烨接到电话打滴一路狂奔到医院。 两个小时前他和明昭坐着劳斯莱斯在路上狂飙,等他缓过来的时候明昭已经不见了,站在窗边的只有交警。因为车辆连闯多个红灯,他被扣了12分,车子被押走,驾照也被扣留。 但这些都是小事,他从警局出来时,又接到派出所和医院的电话。一个说是什么什么绑架事件,明昭要留下来做笔录,一个说明昭被歹徒刺伤了,在医院缝合。 薛烨险些没拿稳手机,掐着人中紧急拦了路边的一辆出租车。 “老婆!” 薛烨跑到明昭身边,跪地声泪俱下,她的伤口已经缝合好了,他哭着查看情况。 “好了,先生,你太太已经没事了。” 明昭摸了摸他的脑袋,“别哭了,我已经没事了。” 薛烨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怎么、怎么会发生这种事?绑架?绑谁?绑你吗?抓到人了吗?” “人已经抓到了,是江玥先生的女儿被绑了。” 薛烨虚脱地坐在地上。 逢玉躺在病床上,江玥陪在她的身边。不知过了多久,她慢慢睁开眼睛,他赶紧握住女儿的手:“有没有哪里不舒服?饿不饿?” 逢玉摇摇头,小声问:“这是哪儿。” “是医院,逢玉,不要怕,爸爸在这儿。”江玥亲了亲她的手背。 “妈妈呢?”她问。 “妈、妈妈”江玥没想到她会突然提这个,握着她的手一时语塞。 明昭走进病房,“怎么样,逢玉,你好些了吗?” 逢玉看着她,又注意到她被包扎起来的手臂,“你受伤了。” 明昭坐到床边,笑着摸了摸她的额头,“小伤。” 薛烨紧随其后进了病房,他拎着水果,“现在这个社会真是乱。” 他把水果篮子放在逢玉的床头,安慰她:“逢玉小朋友,你不要怕,坏人已经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叔叔给你买了点水果,你要是想吃,就让你爸爸剥给你。” 逢玉点点头,“谢谢你。” 她看向江玥,“我不喜欢医院,我想回家。” “好。”江玥答应她。 “但是,江先生,你的脚,好像不太好开车吧?”明昭说。 薛烨点点头,“还是安全要紧。” 明昭想了想,“我让成师傅送你们回去吧。” 成希已经开着车在医院外等候多时,江玥把女儿放进后座,他对明昭说:“谢谢你,你的伤” "不用担心我,照顾好逢玉,早点回去吧。"明昭准备替他们关上车门。 “娜娜姐姐,”逢玉看向她,“你可以送我回去吗?” 明昭和薛烨对视了一眼,薛烨笑笑,“小朋友缺乏安全感,很正常,那、那娜娜你就送送逢玉吧。” 车门一关,很快驶走。独留薛烨一个人站在路边。 成希在前面开着车,明昭和江玥分别坐在逢玉的左右两边。 四人一路无言。 逢玉靠在明昭的怀里,在快到的时候,小声说:“妈妈,你为什么要骗我。” 明昭低头看她,她已经睡过去,像是呓语。她回头和江玥对上视线,江玥小声道:"可能梦到妈妈了。" 到了江玥的住所,他准备抱着逢玉下车,然而逢玉怎么都不愿意从明昭身上下来。 明昭索性抱起她,“我也下去吧。” 她回头告诉成希,“成师傅,你先回去。” 明昭正要下车,忽然瞥见座位最底下有个闪着微弱光亮的东西。她伸手把那枚小小的装置拔下来,打开车窗丢了出去,瞬间被路过汽车碾碎。 二人抱着孩子来到卧室,明昭把逢玉放在她的床上,准备离开,逢玉睁开眼:“成明昭,你又要走,为什么。” 第16章 善意的谎言 “夫妻本是同林鸟。” 俩人合上逢玉的房门。 江玥叹了一口气, “明昭,逢玉她” 成明昭从容地走到沙发前坐下来,“她已经知道了。不止她, 薛烨也已经知道了。” 江玥走到她面前蹲下,“明昭,我们” 成明昭架起二郎腿,“倒杯水来, 谢谢。” 他马上起身,一瘸一拐地去倒了一杯水给她。 成明昭解了渴,把水杯放在他的头顶的发丛上。 江玥咽了口唾沫, 不敢妄动, 就这么跪在她身边。 “我和你谈过恋爱不假,有了逢玉也不假, 我是她生物学意义上的母亲, 也是薛烨法律意义上的妻子,这两者同样是真的, 并不矛盾。”成明昭靠在沙发上, 悠然地讲, 江玥听得云里雾里, 懵懂地眨眨眼。 成明昭看着他的眼睛, “所以我不准备改变。” 江玥没懂是什么意思, 成明昭拿起他头上的水杯, 夸赞, “定力不错。” 江玥盯着她受伤的手臂, 伸上去握住她的手,“明昭,无论你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想改变也好,不改变也罢,我都喜欢你。” 成明昭微微一笑,用五指反牵住他,俯下身望着他的眼睛,“江玥,你和以前一样好,如果不是我已经结了婚,我想,我还会像以前一样爱上你。” 她伸出另一只手的食指,轻轻点在他的眉心上,江玥浑身起了一阵战栗,思维瞬间被麻痹。她的手指从眉心一路下滑,来到鼻尖,又从鼻尖跳到他的嘴唇,最后抬起了他的下巴。 江玥失神地看着她,几乎丧失了全部的思考能力,“现在不能爱我吗?” 成明昭左右端详着他,轻声回答:“能,但有点困难。” “有困难,我和你一起解决。” 成明昭勾起嘴角笑了笑,凑上去,江玥闭上眼睛。 她最后把吻落在他的额头上,“我很期待。” 成明昭走到门口,准备告别。江玥上去牵住她的手,想了很久,抬起眼睛望着她:“你和他结婚,或者和谁结婚都好,我一直在这里,一直在,明昭” 成明昭比了个嘘的动作,冲他一笑,“Goodnight.” 打车回到家,大厅的灯一如既往亮着。薛烨抱着膝盖坐在沙发上,脑袋深埋之间,听到开门的动静也没有上前迎接。 明昭的动作也很轻,她红着眼睛,轻轻抽泣了一声。薛烨马上抬头,他眼睛红得更厉害,右眼本来就肿,现在左眼也肿成了核桃,明显狠狠哭过一场。 “阿烨” "娜娜,你先别说话,我必须要向你认错,"他说着说着嘴巴就已经扁了起来,泪一边往下掉,一边哽咽地继续,“我是一个无耻且下流的人,我愧对我们的婚姻。我、我在车上装了监听器。” “阿烨,你”明昭偏过头,眼泪禁不止落下。他见此,从沙发上摔下来,连滚带爬地来到她的腿边,哭泣地说,“娜娜,我对不起你,你别哭,你一哭,我也想哭。” 明昭擦擦眼泪,“阿烨,我不怪你,因为我也想向你坦白一件事。” 薛烨抱住她的腿,泣不成声:“娜娜,你别说,你别说。你不说,我们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我爱你,我真的爱你。” 明昭蹲下,伸手擦掉他的泪,自己也泪流不止。薛烨颤抖着手上前帮她抹泪,却哭得更加崩溃,他扑进她怀里:“娜娜,不要说。” 明昭抱着他,俩人一起抱头痛哭。哭得差不多了,她缓慢开口:“阿烨,正因为我也像你爱我那样爱你,所以必须坦白,否则我良心不安。” 薛烨哭得抽气不止,“是江逢玉是是你的女儿吗?我听到、我听到她叫你妈妈”他没绷住,呜哇一声又倒在她怀里哭死了过去。 “娜娜,成娜,只要你说不是,我就相信你。”薛烨抱住她的腰,绝望请求。 “阿烨,我不想骗你,我确实和江玥有个女儿。” 薛烨浑身抖得像个筛子,“是什么时候的事?” “在你之前,阿烨,我和江玥谈过恋爱。”明昭把他扶起来,“我太爱你了,所以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你,阿烨,你骂我吧,因为不想失去你的爱,我做了这样的错事。” 她才说完,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薛烨来不及擦自己的眼泪,又赶紧抱住她哄:“傻瓜,我怎么会骂你?既然你已经向我坦白,又都是过去的往事,我有什么好计较的?” 他如视珍宝地捧起明昭的脸,吻她的额头、沾满泪水的脸颊、通红的鼻尖、因为哭泣充血而发红的嘴唇,“我害怕的是欺骗和背叛,你已经向我坦白,不算欺骗,和江玥是过去的事,也不算背叛。娜娜,你什么错都没有。” 薛烨心口酸酸的,又暖暖的。酸在明昭这么完美的人,有点过去是情理之中,他却没能早点遇见她,这份遗憾永远也弥补不了,暖在明昭是这么的爱他,她的隐瞒,是善意的谎言,也是对他爱的表现。 “我才是真正的该死,口口声声说爱你,又因为自己阴暗的揣测做了这样不能见人的卑鄙事,我该怎么办,”薛烨眼睛一酸,悔恨万千地低下头啜泣,“我该怎么样才能弥补对你的伤害?” “阿烨,既然你我都有隐瞒,现在也都已经坦白,就算扯平了,我们就当它们过去了,好吗?”明昭将他扶正,泪光闪烁地看着他。 “好,好,都过去了,”薛烨抱住她,“谢谢你原谅我,娜娜,谢谢你爱这样卑鄙的我,我无以为报,我只能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回报你的恩情。” 俩人抱着哭了一通,又手牵手一起洗了个澡,最后躺在一张床上。 薛烨和她五指紧扣,“江玥看上去对你并不死心,我怕他会干扰到你的生活,我明天聘两个保镖守着你。” 明昭靠在他的肩上,“我和他已经是过去式,无论他究竟死心还是留有余情,都不可能再继续下去了。我爱的是你,我是你的妻子。” 薛烨重重吻了吻她的头顶,“那要不要把逢玉接过来?逢玉是你的女儿,自然就是我的女儿,小孩还是得在父母双全的环境里才能健康成长。她跟着江玥,我不放心,你的孩子,不应该留在外人身边。无非是多双筷子的事,她到咱们家,我会让她像个公主一样长大,要什么有什么。” 明昭依偎在他怀里,“我害怕,毕竟她从小到大我都没有在她身边过,我怕她接受不了。” 薛烨揽着她的肩,“这确实是个问题,急不得,既然躲也躲不了,不如就走一步看一步,从长计议。” 明昭熟睡后,薛烨上前亲了亲她的脸颊。 明昭目前没考虑那么多,不代表他不会考虑。 他最知道自己妻子心善的本性,从前和江玥那段恋情,恐怕也是那个男人对她死缠烂打,她无奈委身于他,生下孩子才侥幸逃脱对方的魔爪。薛烨想到这里,心就一抽一抽地疼,彻彻底底打消了明昭会对那人产生情愫的想法。 被猛虎宠爱过的女人,又怎么会看得上野狗? 当务之急还是得尽早想对策把逢玉从江玥那边接过来,虽然明昭说担心逢玉接受不了,但这并不算是大问题,时间会治愈一切,明昭和她骨肉相连,是至亲,没有什么能隔断亲情。他倒是担心逢玉在江玥身边呆久了,会沾染上市侩气。 他暗中调查过江玥的身份,这人从小在福利院长大,有过两次被领养的经历。第一次被领养是在小学,养父养母都是精英阶层,后来不知道怎么又把他遗弃了,打听到是男的自杀,女的出国,夫妻间的感情恶劣,俩人的精神状态也很堪忧。江玥又被送了回去。 第二次领养是他现在这个家庭,养父养母都是平民阶级,没受过高等教育,过着很一般的生活,算不上富裕也没有很贫穷。 这种糟糕的成长环境,薛烨不相信江玥会是个心理健康的成年人。他越想越感到不安,既替明昭曾经和她谈过恋爱而心疼,又为在这个环境下成长的逢玉揪心。 即便他现在有钱了,也不代表有能力将孩子抚养好。 感情可以培养,气质一旦形成,是后天难以改变的。 他不希望逢玉耳濡目染那些小市民作风。 这个孩子,他要定了。 早上,逢玉打开房门,江玥紧张地守在门口,露出夸张的笑容:“逢玉小朋友,明媚的一天又开始了,请往这边走,刷完牙洗完脸后赶紧享受美味早餐吧!” “演技这么差就不要强颜欢笑了。”逢玉看他一眼,转身去洗漱。 江玥站在门口,“需要爸爸帮你刷牙吗?” 逢玉站在凳子上,满嘴泡沫地说:“我都快七岁了!又不是小孩。” 江玥紧张的心情放缓,勾起嘴角,“比洗手台高不了多少,说话还怪老成的。” 逢玉坐上桌,拿着叉子插起一颗肉丸,说得头头是道:“你没必要这么担心我,我可不是小班那群脆弱的小屁孩,绑匪我都不怕,还有什么能吓到我?该知道我都知道了。我不管你们为什么骗我,又是因为什么造成现在这个局面,我只想知道,之后要怎么办?” 她把肉丸放进嘴里咀嚼,看向江玥:“娜娜姐姐就是成明昭,她就是我的妈妈,可是她已经结婚了。所以,你有什么打算吗?” 江玥咽了口唾沫,被她的领导气质折服,“什么什么打算?” “你的脑子里都装着什么?一点危机感都没有,一点策略都没有,”逢玉把丸子咽下去,“俗话说的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能结婚也能离婚,还是说,你已经不喜欢成明昭了?” “你这些话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话糙理不糙,”逢玉跳下凳子,“送我上学。” 江玥因为脚伤,开不了车,于是决定伤好之前都打的士送逢玉上学,等送她进入学校后,他再在逢玉对面的咖啡馆远程办公。经过这么一遭,逢玉理他超过两米他都觉得心慌,必须分寸不离才能安心。 俩人走出大门,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停着一辆豪车。两个高大的黑衣保镖一左一右地站着。 车门已经被打开,其中一个保镖开口:“逢玉小姐,请上车,我们将全程护送你到校。” 往后一看,豪车屁股后面还跟着两辆护送车。 第17章 求佛 “只有死人才会真的保密。” 一个月后, 绑架逢玉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警察赶到现场时,男人满嘴鲜血,疑似想咬舌自尽, 人被紧急送往了医院医治。医生一检查,发现他的舌头只剩下三分之一,其余的部分不翼而飞。 缺了大半条舌头,他的味觉功能基本丧失, 仅存一点语言功能。 伤好的差不多后,男人回到看守所,精神状态始终很萎靡。 警察问起他为什么要绑架江逢玉, 他控制不住地浑身颤抖, 不一会儿又低头抽泣,等情绪缓和下来后, 碍于他现在说话受到影响, 一旁的警员递上来了一张白纸和一支笔,告诫他问什么就老实写什么, 争取从宽处理。 男人举起带着手铐的手, 擦了擦眼泪, 尔后拿起板子上那支笔。 那天, 成明昭从口袋里拿出一把瑞士军刀, 面无表情地划开了自己的左臂, 鲜血立马涨破伤口, 直淋淋地往下淌。男人被震慑住, 不解其意。 她依旧牢牢钳着他的下颚, 逼近他,用很轻的语调说:“你很了解我,那你想不想知道, 我有多了解你?” 男人满头冷汗,不能动弹,只盯着她一开一合的嘴巴。 “一个五保户家庭,”成明昭凑到他耳边悄悄说,“残疾的爹,重病的娘,老年痴呆的奶奶。今天你这么照顾我的人,明天我是不是也该好好照顾照顾你的家人。” 她重新盯上他不知道是恐惧还是愤怒而睁圆的眼,“你说呢?” 男人疯狂摇头,成明昭把刀插进他的嘴里,关上他因为痛苦而打开的下颚,把撕心裂肺的惨叫都压回了口腔。她像在搅和包饺子要用到的肉馅,游刃有余地扭转刀柄,让整把刀在他合并的嘴里完成了三百六十度的旋转。 “你说的保密,我真的很心动,”男人嘴里的血从嘴角溢出,流过成明昭的手背,她把刀抽回来,对方一阵闷哼,呕出个红色的肉块,“但我还是觉得,只有死人才会真的保密。” 男人疼得不知道在哭还是在叫,趴在地上,无法动弹,一张嘴血就控制不住地往外淌。 成明昭把手里的刀放进他已经瘫软在地上的掌心上,背后的警笛时宜响起。她倒地滚了数圈,正好滚到蜂拥而入的警察脚边。 男人在白纸上写下作案动机,因为维多利亚是贵族幼儿园,里面就读的都是一些富家千金少爷,所以他动了歪心思,谋划了这起绑架勒索案。他认罪。 这个动机怎么看都是符合常规的标准答案,男人叫陈家伟,农村出身,家里条件不好,人又好吃懒做不务正业,看见有钱人的孩子遂起了绑架索财的念头,被正义人士成明昭女士撞见,眼看要败露,于是伤人后自我了结。 法院一审宣判了这起案件,陈家伟因犯绑架罪、非法拘禁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5万元。 这件事没过俩周就以诡异的速度传回了他的老家,他的母亲承受不住噩耗当天病发而亡,父亲据说因为过度思念儿子出现幻觉摔进河里死了,年迈的奶奶不知所踪,第三天被人发现死在自家菜地里。 唯一的独苗陈家伟在得知自己亲人尽数身亡后第二天在监狱里撞墙自尽了。 成明昭的手臂留下了一条淡淡的疤,薛烨每天都要给她擦祛疤的药膏,先是心疼地亲一遍,又消毒一遍,最后上药膏。 “我真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种人,”薛烨看到她的疤就起一阵怒,又是一阵心疼,好在对方不知道因为什么自尽了,或许是因为愧疚,不然等他出狱,他也不会让他有好果子吃。他帮明昭擦着药,“一个快四十的男人,连五百万都拿不出来,居然去敲诈一个孩子?活得和猪狗有什么两样。他的父母也真惨,摊上这么个儿子。” 明昭看着窗外的夜景,回头笑了笑,“其实也是个苦命的人,只是走错了路。” “老婆,你别再这么善良了,”薛烨合上药膏盖子,“他绑了逢玉,还伤了你,死一万次也是应该的,这些苦都是他应得的。我早就跟你说过,这些底层人呐,比水蛭还可怕。” 明昭牵住他的手,笑道:“你怎么又换了一种比喻?” “都一样,”薛烨看她笑,得到夸奖般也跟着笑了,他靠近妻子,和她肩并肩坐在窗台上,紧握住她的手,“无论是蜱虫还是水蛭,本质都是吸血的生物,我们和他们不是一个阶层的,离的越远越好。你见过菟丝子吗,很可怕的寄生生物,一旦被缠上就是死路一条。” “听上去真恐怖。”明昭靠着他的肩。 薛烨拍拍她的手,“放心,我们不会遇见的。” “对了,”明昭抬头看他,“接送逢玉的事做得怎么样了?” “好着呢,”薛烨向她汇报,“每天都有三辆车准时准点地送她去上学,我安排了五个保镖,分别守在教室门口、厕所门口、学校门口、操场上,学校门口外还有个江玥守着,别说坏人了,蚊子要想叮逢玉一口都是不可能的。” “会不会太夸张了,等下影响到上课怎么办?” “不用担心,就站在那儿能影响什么?”薛烨搓搓手指,“我都打点好了。” “好是好,我是怕逢玉接受不了,她不是习惯这些形式小孩。” “没关系,先做一段时间,算是给周围人立立威,这小孩有我薛家护着,让他们都长个心眼。这不是江玥脚受伤了,等他脚好了,再让他继续接送逢玉。” 明昭看向他,又靠回他的怀里,“老公,谢谢你,有你在真好。” 薛烨红了耳根,“老夫老妻的说什么谢不谢,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都会用生命去守护。”他把自己的胸膛锤得砰砰响。 明昭听着他咚咚直跳的心跳声,微微一笑:“我都感受到了。” 逢玉一早吃完饭就坐进豪车里,她不忘回头看一眼自己的老爸江玥:“你你一个人也注意点安全吧,还瘸着呢。” “嗯,”江玥冲她灿烂一笑,挥挥手,“快去上学吧!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他笑着挥别了两辆车,转眼看着自己面前堵着的那俩位两米二的冷面保镖。江玥立马垮下笑脸,“大哥,拜托,我是她爸爸,为什么不让我上车?” 保镖们面无表情冷言冷语:“这是规定。” "哪门子规定?" “这是老板要求的,我们也只是奉命行事。” 载着逢玉的车子驶远后,最后一辆护送车才款款开过来,两位保镖依次进车,江玥跟上去,车门猛地一关,他被拦在了外面。 转眼这辆车也飞速离开。 江玥拄着拐杖,在心里咬牙切齿地咒骂那个姓薛的,迷惑走了孩她妈还要拐走逢玉,想用离间计让他们父女俩感情生疏,然后在以慈祥继父的身份顺利带走他和明昭的女儿。他绝不会让他得逞。 他前几天把乡下的大表姨接了过来,聘请她作为自己的专属司机。表姨刚过五十,一身力无处使。她开过几年大货车,也给有钱人家做过保姆,来城里还跑了几个月滴滴,做来做去觉得没什么劲头,又回老家种菜去了。 江玥对她的印象不深,毕竟没有血缘关系,只记得她什么车都会开,无论拖拉机挖掘机大货车还是小轿车,统统不在话下。他给她开了高薪,比之前她做过的所有工作工资都要高,每天的工作内容也就跑4、5公里,接送他和小孩。 大姨叫江凤来,很豪爽的答应了他,就在昨天下了飞机。 凤来姨一脚刹车停在他眼前,江玥收好拐杖坐进了副驾。 “小江,好几年不见,真是发达了哈,”凤来姨拿出一包烟,抽出一根,“都开得起这样档次的车了,不错啊!” “江姨,别抽烟,我和你说过了,车里是不能抽烟的,小孩要坐的。”江玥赶紧制止她。 “嗨,你瞧我这记性。”凤来姨把烟盒重新塞回兜里,“咋没见小玉儿呢?我说来看看我的外甥女,咋不见人影?还有小成呢?咋就你一个人?” 江玥不知道怎么解释,他不常和江凤来联系,她的信息还停留在他准备要和明昭结婚的那个时期。 “也不回老家办酒,让我见见新娘子,江玥啊,有出息了不能忘本啊!” 凤来姨畅通无阻地飞驰在高架上。 “姨,不是你说的那样”江玥挠挠头。 “是维多利亚幼儿园对吧,我导航一下,”凤来姐点了点中控台,“咋是这个洋学校?我算算,小玉儿现在也有七岁了吧?你和小成结婚也有六七年了吧。” 江玥要崩溃了,“我没有和明昭结婚。” “啥?”凤来姨掏掏耳朵,“离婚了?” 凤来姨如此畅快地在他的痛点上跳广场舞,江玥坐立不安。“没有离婚,因为我们根本没有结婚。” “怎么混成这个样子啊,江玥,你小时候脑袋不是很灵光的吗?在处对象这方面使不上劲啊?那你们又没结婚又没离婚,搞出个孩子来造孽呦,”凤来姨点了首《求佛》降调悲情版dj,边哼边问,“那小成去哪儿了?” 听着歌,江玥快要流泪了,“她和别人结婚了。” “哈??!” 第18章 孩子 “和我一起睡吧,我怕黑。”…… “喂, 江逢玉,你是公主吗,出门还要带侍卫。” 有男生瞟一眼教室外面的俩保镖, 凑到逢玉面前嬉皮笑脸。逢玉本来就因为这件事很郁闷,他那张脸靠过来,缺了的门牙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她托着脸颊臭他:“你再说一句, 小心你的左边门牙。” 男生把嘴包起来,学老头样,“老师说同学之间不能使用暴力。” 他支撑不到一秒, 又咧开漏风的牙齿笑起来:"逢玉, 听说你前几天被绑架了,吓不吓人?好像在演电影哦。" “他那天抓错人了。” “那他是想抓谁?” 逢玉看向他, 认真道:“他跟我说了, 想抓的是一个叫叶飞飞的小男孩。他最喜欢那种呆头呆脑说话漏气儿的小孩,抓走之后, 他会挖了叶飞飞的心肝肺卖到外国, 再把叶飞飞的皮囊扒了去做泰国小鬼。” 男孩瞬间不笑了, 嘴巴抿得死死的, “叶飞飞不是我吗?” 逢玉点点头, “对呀, 所以你放学要小心咯, 我是没有关系, 因为我有那么多保镖, 飞飞,你可惨了。” 叶飞飞呆怔在原地消化她的那一番话,忽然瘪起嘴拖长尾音跑去找老师, "小刘老师,我不要被做成泰国小鬼" 逢玉看他泣不成声的样子,勾了勾嘴角。小刘来不及顾及这个哭泣的男生,只是抽了张纸随便擦了擦他的眼泪,“好了好了,什么泰国小鬼?哪听来这些乱七八糟的。” 叶飞飞手臂一抬指着若无其事的逢玉,抽抽嗒嗒地告状:“是逢玉说的,她说绑匪要拿我的皮做泰国小鬼,老师,我家没有那么多保镖,我要怎么办呀老师” 小刘老师正好要找逢玉,她拍了拍叶飞飞的肩膀,“好了别哭了,逢玉是在和你闹着玩呢。”于是撂下男孩走到了逢玉的跟前,“逢玉,校董姐姐找你,老师现在带你去见她一下哦。” “成明昭?” 逢玉来精神了,不可置信地看着她。 小刘老师苦笑了一下,逢玉有个毛病怎么也改不了,那就是喜欢直呼别人的名字。早在小班,她教小朋友们遇到中年女性要喊阿姨,中年男性要喊叔叔,老年女性要喊奶奶,老年男性要喊爷爷。 她随机提问,提问到逢玉,问她中年男性要喊什么,她说光头,小刘老师大吃一惊并且大为不解,逢玉告诉她,因为中年男人都没有头发。 小刘擦擦冷汗干笑了几声又问她老年男人该称呼什么呢? 她说老头。小刘老师继续擦汗,说这种称呼很不礼貌哦,再想想,比如遇到个七八十的大龄长辈要叫什么呢。 逢玉冥思苦想,终于想到答案:“老不死的。” 小刘老师把这件事告诉了江玥,希望家长干涉一下,总归不能让孩子小小年纪这么口出诳语。江玥也是疯狂擦汗,说在家逢玉从没叫过他爸爸,平常都是姓江的姓江的称呼他,也许每个小孩的生长周期都不一样吧。 逢玉上了大班后还是没改掉这个习惯,不过小刘观察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她只有在信任且熟悉的人面前才会直言不讳,在外人面前还是一个懂礼貌知分寸的小孩。 小刘老师牵着她去园长办公室,说实话她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校董要找一个小孩谈话? “逢玉啊,那天是老师疏忽,才让你遇到危险了,真是很对不起你。” “还好啦,主要是我自愿的,不然他拐不走我,”逢玉大步大步地跟着她,想起一些事情,“不过也算因祸得福了?” “别这么说,这么可怕的事,哪有什么福啊。”那天她发现逢玉不见,转告给江玥,亲眼看着他的脸当场白成墙灰色,几个人意识到不妙,立马报了警,现在回忆起来还是寒意阵阵,寿命都被吓折了几年。 逢玉笑了两声,“这是秘密。” 小刘老师推开园长办公室的大门,正巧见到校董站起来,她冲她露出一个和煦的微笑:“麻烦你了,小刘。” “没事,”小刘半弯着腰嘱咐逢玉,“下节课我来接你,不要乱跑哦。听成姐姐的话。” “我知道了。就这么一段路,你不接我我也走得回去。” 小刘又不放心的把成明昭看了一眼,经历了那场绑架事件,她现在看谁都鬼鬼祟祟的。 小刘走后。逢玉把手板在身后,始终和明昭保持着距离,她高扬起下巴:“说吧,你想怎么收买我。” 明昭笑了,捂着嘴把办公桌上的东西整理好。绕出办公桌,和她面对面,同样摆出谈判的架势:“江逢玉,你为什么会觉得我要收买你呢?” 逢玉找了把小凳子坐下来,“很简单啊,我知道了你的小秘密。” 明昭也搬了一条椅子在她对面坐下,“你怎么确定我在乎那个秘密呢?” "你不在乎的话就不会找我了。" “那可不一定,”明昭拉住她小板凳的凳子腿,把她轻轻拉近到自己眼前,“万一比起秘密,我更在乎你呢?” 逢玉盯着她的眼睛,脸慢慢红起来,小胸膛一起一伏,“你撒谎。大人说的话十句有九句都是谎言。” “因为你的爸爸是这样的吗?” “他撒谎技术还不足以称作谎言,”逢玉不去看她,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但你说的肯定是谎言。如果如果你在乎我,那你为什么会离开我?” “你在讨厌我?” “我没有,”逢玉重新抬起头看着她,“你回答不出来,就代表你在撒谎。” “我没有撒谎,逢玉,”明昭拉远了与她的距离,她悠哉地躺在椅背上,支着下巴观察着女儿的神态,无论哪个角度看,她都很满意,“我在乎你,但再给我十次机会,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离开你。” 逢玉不懂,她红着眼圈说:“不必说这些弯弯绕绕的,我无所谓你爱不爱我,没有你的那些年,我一样过得很开心。你直接说你想怎么收买我就好了。” 明昭扑哧一声笑出来,乐得弯了腰。 逢玉不理解,“你少这样,如果你后悔生了我,你就直说。” “逢玉,”明昭的笑声渐渐停下来,“看到你现在的样子,我一点都不后悔生了你。再给我十次机会,我依然会生下你。” “你少花言巧语了,你们大人总是说一套做一套。” 明昭收起笑容,平静地看着她,不是用大人的目光在看她,也不是用母亲的目光在看她,是用看人的目光在看她。 “逢玉,无论你怎么想我,我都必须告诉你一个事实。我在乎很多事,包括你,但如果让我把在意的这些事排上名次,你一定是最后一名。” 逢玉看着眼前这个完全陌生的女人,偏偏身体里奔腾着和她近似的血液,她忽然又怨不起来,取而代之的是迷雾般的困惑。 “那为什么、那你为什么要生我?” 明昭回以她正式的答案:“你是我人生的计划之一,但不是我的全部。” 23岁的明昭面对着全身镜,脱光了所有衣服。她看着镜子里年轻的躯体,发育成熟的乳、保护子宫而微微隆起的小腹、健壮的大腿、拥有丰富的肌肉而充满力量感的小腿,浓而黑的毛发,每一处都如此张狂。 她第一次这么凝视自己是在15岁,对比同龄女生,她月经来得最晚,整副身体像刚刚破土的春笋。她试着用手去抚摸每个地方,开始是脖子,这个装满了她弱点的部分,肌腱和韧带为了这副身体的安稳反抗她的手,绷得又直又硬。 然后是发育初期的胸脯,她用双手覆盖住它们,成长最初的疼痛来自于它们。 她闭上眼,让手继续往下。她从12岁开始,也许更早,就懂得如何利用这个地带取悦自己。 这是一副不能再完美的身体,她在心中想,并与身体一起感受这份愉快。春季展露头角的新笋没有它更接近大自然,更具有生命的野性,更加不顾一切地生长。她看着天花板上的影子,好像另一个自己。 眼泪从明昭的右眼流下来。她要想的任何东西都能立即拥有,唯独自己,永远也拥有不了。出生到现在,她第一次真情落泪是因为这份永远无法弥补的缺憾。 上了高中,明昭在复贺兰的名单中一个个筛选,一个个观察,终于找到令她满意的人。 江玥在男女关系里很保守,高中唯一一次亲密举动是成明昭亲了他的嘴。 他们正式交往的第一个星期,俩人坐在学校的植物园里,保持着古代知己般的距离,聊文学,聊考试,聊科学,唯独没有聊过风月。 明昭看着天空和他讨论天文学家,看着绿植和他讨论植物学家,最后回头看他,问:“可以这么做吗?” “什么?” 江玥看着她的眼睛,扑面而来的风把她身上的气息联合着春天独有的潮湿味一起倒灌进了鼻腔与口腔,思维变慢了。 “我说,”成明昭声音温和,伸手轻轻抬起了他的下巴,“这样做,可以吗。” 在他思考的时间,她用唇贴上他的唇。江玥睁大了双眼。 分开后,成明昭用手指拭了下他的嘴角。 江玥的脸火烧火燎的。他后退,从石凳子上摔下,狼狈地躺在地上,呆若木鸡地看着她。 他后知后觉捂住嘴。 “你……你。” 江玥哽咽了一下,口腔里弥留着她的味道,他吞也不是,往外吐也不是。终于带着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哭腔质问:“你干什么。” “我干什么?”她笑着反问。 “你……你亲我,还……” 还伸舌头,莫大的耻感使他说不出后半句。 “哦,对不起,”罪魁祸首如是说,表情并没有做错事该有的愧疚,反倒用单纯的模样反问他,“你不喜欢这样吗?” 他再一次瞪大眼,给不出什么答案。 “你至少、至少要提前告诉我。” 这是什么回答,江玥重新闭紧嘴。为自己贪婪的回答感到羞耻。 成明昭收拾好背包,轻轻一笑:“我知道了,下次会提前通知你的。” 江玥看她背上书包,从容自若地走了。 等舌吻熟练的时候,俩人已经大学毕业。 结束完毕业典礼,明昭和江玥单独去聚了餐,席后已经很晚,她提议今晚开间酒店住。 江玥说好,马上预定了一间双人床的房间。俩人来到房间,照常洗头洗澡换衣服,分别完成了这些动作后,各自躺在床上。 明昭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声音,她回头,明显江玥比她更先察觉到了,脸红成了熟虾,“你有听到隔壁的声音吗?” “什什么?声音,哪里有声音。”他立马坐直。 明昭贴着墙壁,招呼他过来,“你过来听。” 江玥凑上去学她把耳朵贴在墙面上,脸更红了,“坑人的酒店,隔音居然这么差。” “算了,也就一晚上而已。”明昭躺下。 江玥准备离开她的床铺,忽然被明昭抓住手。他动也不敢动,连头都不敢回。 “和我一起睡吧,我怕黑。” 他小鸡啄米地点点头。 熄灯后,俩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同一张床上。明昭靠近他,“你在嘟囔什么?” 江玥闭着眼默念静心咒,“没什么,早点睡吧。” 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明昭的脸出现在他的眼前,不仅如此,胸膛上也多出一份体重。 不等他开口,明昭低头堵住了他的嘴。 唇齿交缠过后,江玥喘着气把她推开,明昭问:“你不想和我做.爱吗?” 周围都是明昭身上的香味,他什么都想不了,脑袋乱成了浆糊,胡言乱语:“想、想得要死掉、要疯掉,想和你做一百次,一万次。” 明昭笑了一下,去解他的衣服扣子。江玥猛地揪住自己的衣服,疯狂摇头:“等等,不行,明昭,这个真不行,等我们结婚以后再说好吗?求你了。” 江玥在性方面始终保持着传统的观念,那就是婚前必须守住贞洁,男孩子的第一次一定要留给以后的老婆。他不知道明昭有没有和他结婚的想法,反正他这辈子只当成明昭的老公,但毕竟还没领证,他不能做这种过火的事。 “好吧,”明昭尊重他的想法,浅吻了一下他的嘴唇,“睡吧。” “但但但”江玥又勾住她欲离开的手臂,小声提议,“我可以舔” 为了满足明昭的欲望,他也愿意发生性行为。他只是无法接受传统的性行为。如果为了帮助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用了,早点睡吧。”明昭拍拍他的手。 她躺在他身边,闭上眼。 成明昭并没有任何睡意。酝酿最久的计划竟然会在江玥这边中止。 她的大脑在飞速运行。必须得想办法把江玥睡了。 第19章 坏蛋妈妈 “因为你是你,所以喜欢你。…… 八月的尾巴, 明昭下班回家,从头到脚闷了一身汗。她放好通勤包,扫一眼鞋柜, 江玥没有回来,俩人一毕业就同居了。 江玥的工作性质决定他的下班时间,那就是十分不稳定。加班是常事,他天天都要跑客户。明昭不在意, 转身去了浴室。 洗完澡后,她披着毛巾出来,走廊连着客厅的灯不知道怎么灭了。明昭摸黑摁亮了走廊的灯。 走廊的灯连带着擦亮了一半的客厅。 客厅餐桌旁的地上放在一个巨型的礼物盒, 用盒来形容不太准确, 像个集装箱。她把毛巾挂在脖子上,走上前, 单手掀开盖子, 里面弹出个人影。 “如果你突然打了个喷嚏,那一定就是我在想你, 如果半夜被手机吵醒, 啊~那是因为我关心”江玥手里捧着燃着烛光的大蛋糕, 边唱边跳。 也许意识到这样唱行动不便, 为了防止蛋糕中途颠坏, 他忙把蛋糕交给了明昭, 走出礼物箱子, 在她周围扭来扭去地唱。 “常常想你说的话是不是别有用心, 明明很想相信, 却又忍不住怀疑,在你的心里,我是否就是唯一, 爱就是有我常烦着你~~”江玥绕着她跳了一圈,最后把手点在她的鼻尖上,笑容比眼前燃烧的蜡烛还要灿烂,“生日快乐,明昭。” “谢谢你,我都忘了今天是我生日了。” 明昭低头看,蛋糕上的蜡烛贴心地插成了23这个数字。 “你不需要记得,现在、以后,都有我帮你记着。”自觉说了一句不错的情话,江玥的脸臊红起来,年轻俊逸的脸在烛光的映照下透出少男独有的羞涩。 明昭闭上眼,很快吹灭了蜡烛。 俩人围着餐桌,你一口我一口地分起了蛋糕。明昭突然想到什么,站起来走到橱柜前拿出一瓶红酒,“我说呢,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江玥马上拿来两个高脚杯,她先给他的那杯斟上,再倒自己的。明昭把其中一杯顺着桌面推到他面前,“这么忙还要给我过生日,辛苦你了。” 江玥不急着喝,他神秘兮兮地一笑,“你等会儿。”说完,他马上跑进了房间。 明昭一个人挖着蛋糕吃,边吃边等他。不一会儿,她忽然感觉颈间一凉,伸手一模,是一块嵌着钻的吊坠。它沉甸甸的,是一朵用白钻打造的四叶草。 VAC四叶草系列,一条接近7万。 明昭喜悦地回头,江玥帮她系好,“喜欢么?” 她凑上去亲了一口他的右脸颊。“很喜欢,它好漂亮。”被夸了,江玥喜不自胜地坐下,拿起那杯红酒一饮而尽,“我第一眼就觉得它和你绝配。” “可是,”明昭摸着那枚四叶草,“肯定很贵吧,你才工作没多久,又没多少钱,没必要买这么贵的送给我。” 江玥晕乎乎地撑着脑袋,迷醉地看着带着那条昂贵项链的明昭,她在他眼里光彩照人,“你不用担心,都是小钱。明昭,我好开心,我每天都在想该怎么赚更多的钱,然后花在你身上,你和这些太配了,它们就像专门为你设计的一样。” “真的吗,”明昭给他的空杯又倒上一点,“可我不希望成为你的负担,你的钱就是你的钱。” 江玥赶紧抓着她的手,“我的钱就是你的钱,你的钱还是你的钱,以后我赚的所有的钱都是你的,我的人也是你的,我的心是你的,肝是你的,肺是你的,大肠是你的,小肠是你的,”他越说越乱,感觉舌头越来越麻,渐渐感知不到了,“总之,我就是你的。” 明昭坐过去靠着他,把酒递给他,“江玥,你对我太好了,我真的值得你对我这么好吗?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思考一个问题,你究竟喜欢我哪里呢?” 江玥一口把酒干了,甩了甩脑袋,把她从怀里扶起来,望着明昭澄澈水润的眼,按捺着狂跳不止的心,吻了吻她的额头,“喜欢这里。” 亲了亲她的鼻尖,“这里。” 最后碰了碰她的唇,“还有这里。” “我喜欢你,喜欢你本身,因为你是你,所以喜欢你。”小腹聚着一团火,在看到明昭迷离的眼神后,迅速燃烧到四肢百骸,他赶紧站起来,“我、我喝太多了,我去冲个凉水澡。” 明昭一把抓住他,掐着他脸吻上去,俩人跌跌撞撞往房间里走,她把他推到了枕头上。 江玥热得想撩衣服,头又晕又疼,胃里也是一阵阵在烧,孽念反倒像爬山虎似的在这具混乱的身躯上疯狂繁衍起来。面对压过来的明昭,他渴望又绝望地伸出一只手,想要推开她。 手掌却反过来把住明昭的后脑勺,忍不住上去讨她的吻。 他的另一只手死死抓着床单,做无用功地反抗。 “不行不行不行,”江玥松开她,仅存的理智在叫嚣,“没买套,不行,明昭,昭昭,先停一下。真的不行。” 明昭用五指扣住他乱舞的手,猛地收紧,疼得他直哼,“老实点,忍忍就过去了。” 卖药给她的男人常年在泰国、老挝这一带做生意。他在手机上告诉明昭,这催.情药药效极强,半瓶下去,配种成功率百分百。他经常卖给那些牧场主,什么牛啊羊啊马啊不发情,搞一瓶到饲料里头就老实了。 明昭问他人能吃吗。 男人发了个笑脸,给畜生吃的,你说人能不能吃。 生日前一晚,明昭带回了一瓶红酒,又悄悄把买来的药倒进去,用力摇了摇,最后放在了酒架上。 第二天清晨,明昭洗完澡出来,见江玥还没从床上起来。她上去叫醒他,仔细一看,人脸已经青了。 江玥是从病床上醒来的,得知自己住在icu,一天的费用就要一万八千的,吓得各项指标全都恢复正常了,当晚转入了普通病房,又被关了三天观察,确定没问题后终于得以出院。 出院时护士告诉他费用已经有人缴过了,是一个姓成的女士。江玥一愣,心中涌进一阵温暖,他拿起手机,很快看到了扣费的短信。 他的银行卡全都在明昭手上。 江玥默默坐进地铁,在路上他打了三个电话给明昭,前两个没接通,最后一个接通了,他说:“明昭,我出院了。” “哦,没事吧。” “医生说我已经没事了。” “嗯,那就好,我这边忙,先挂了。” 手机弹出公司那边的消息,说他无缘无故旷工是不是不想干了,不上班也不请假到底几个意思? 江玥赶紧斟字酌句地发了一篇道歉作文过去,表示自己这几天出了意外进医院,下午马上到岗。基于江玥平常业绩漂亮,公司那边也没深究,只让他病好了赶紧来工作,有什么事要学会提前请假,就算出车祸了,也得让他们看到三甲医院的病历单。 江玥到公司楼下的便利店买了桶泡面吃,吃着吃着眼泪忽然劈里啪啦地掉下来。 他知道他那天没有守住底线和明昭做了。 在他的设想里,第一次一定要足够浪漫,足够有仪式感,他要把自己真诚且完整地送出去。然而现实中他却因为酒精稀里糊涂地把第一次给出去了。 不是说喝醉了是起不来的吗?为什么他这么淫.贱,在这种状态下还和发.情的公狗一样躁动。 江玥吃着吃着狠狠捶了下半身一拳,正在摆货的姐姐被他吓到,火速从货架前跑离。 明昭下班打开房门,低头却见江玥一动不动地跪在门前。 “你这是怎么了?”她挂好包包,蹲下看他。 江玥抬起脸,满脸泪水,“我是一头没有自制力的畜生,明昭,你不要和我分手好不好。” 她微微一愣,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替他擦擦滚下来的眼泪,“怎么突然这么说,我没有说要和你分手。是不是病还没好全?” 医生说他摄入了致死量的精神类药物,如果没有早点送来,可能已经去西天了。 江玥没有吃过什么精神类药物,前一天晚上不过正常吃了一日三餐和一个生日蛋糕,还有几杯酒。 他声泪俱下,向明昭忏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变成了畜生的样子。明昭拍拍他的脑袋安慰他:“可能是你公司的饭有问题吧。” “应该就是他们的问题。”江玥擦擦眼泪,想也没想的信了。 他吸吸鼻子,又低下头,“肯定给你留了不愉快的体验,我本来想、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 明昭笑了笑,“都是成年人了,说这些干嘛,体验嘛以后多得是。” 江玥靠在她怀里,“明昭,你真好。”他忽然想起什么,紧张起来,“没戴” 明昭抢他一步回答:“没那么容易中,我吃了紧急。” 江玥头昏目眩,“可是吃药对身体不好,明昭,我去找辆车撞死好了,我买了人身险,你拿这些钱去吃好喝好的。” 明昭笑得拍了下他的肩,“别想那么多。” 次年7月,逢玉出生了。 逢玉听了她的回答,忽然松了口气。她靠在椅背上,手心不知不觉出了一堆汗。 “成明昭,说实在的,作为母亲你不合格,”她抬起头批评她,顿了下,又道,“我恨你,是作为母女关系恨你。但我也没那么恨你,因为除了妈妈这个身份,你还有很多身份,你不能为了我只保留这一个身份。我长大如果成了妈妈,我也不会为了小孩当一辈子的妈妈。除了逢玉妈妈,你还是维多利亚的校董,还是你和你那个公司的老板。” 逢玉有些说不清楚,她挠了挠头,“算了,我还想不通那么多。” 明昭轻轻一笑。 逢玉重新看她,“你这个坏蛋妈妈,可以放心了,我会帮你保守秘密。”她想了想,也准备了一句很酷的话,“在我在意的事里,你只能排到倒数第二位,所以我们彼此彼此。” 明昭来兴致了,“哦?最后一名是谁。” “我爸。” 明昭起身送逢玉出办公室,外面正好放学,她想起什么回头说:“那些大个子是薛叔叔安排的吧,快让他别弄了,烦死我了。” 放学铃响的的第二秒,江玥就出现在了校园里。他看到逢玉和明昭出来,赶紧转身掏出一面随身镜照了照。 “臭美什么呢!”逢玉跑上去用力推他。 江玥手忙脚乱地抬头,面对走来的明昭,紧张地咽了口唾沫,“嗨。” 明昭把他的脚看了一眼,“你的脚已经好了啊。” “对,中午刚拆的,”江玥挠挠头,“今天天气不错啊,成老师哦不,成总,也不是……”越急越说不出完整句子,他想给自己笨嘴俩巴掌。 "叫我名字就好了。" “明昭,”他痴呆地看着她,“我家煲了烫,炖了老家的土鸡,你要来尝尝吗” 明昭拿出手机,“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她回避了俩人,走到角落。 逢玉扶额,“什么土鸡啊,你就不能说冬虫夏草鸡汤吗,她为什么会看上你啊?” 江玥比了个嘘,“你妈打电话呢,小点声。” 明昭接通电话,对面传来男声: “过段时间是母亲的生日,你要回来的吧?顺便把你好不容易钓到的薛家那大少爷带来遛遛。” “妈妈的生日,我当然会回来。” “收拾得好点,别给家里丢人,我前段时间不是给了你一张无限额的卡?买点衣服首饰穿穿,别素着一身来了。既然说要来,就不要食言。” 明昭勾起嘴角,“你是在想我吗,柏林。” “有病,挂了。” 江玥拉长耳朵在听,到底男的女的?看表情不像是在和薛烨打电话。 第20章 蚂蚱 “你这个疯子。” 对面挂了电话, 明昭收起手机,她来到江玥父女俩面前,抱歉道:“不好意思, 我还有些事,下次有机会再尝尝你的手艺吧。” “哦,没关系,”江玥有些落寞, 忍不住暗忖刚才给明昭打电话的会是谁,又咧开八颗洁白的牙齿乐观道,“我到时候盛一份叫跑腿的送到你家里去, 很快很方便的。” “那辛苦你了, ”明昭报以礼貌一笑,她又低头看向逢玉, “我走了。” “你说的下次, 不要食言哦。”得到明昭的点头,逢玉看着她走出校门, 坐进久候的豪车中。替她开门的司机绕了一圈回到驾驶位, 逢玉眯起眼睛, “那个人, 怎么长得那么像成希叔叔啊” 明昭靠在座位上, 闭目养神。 “成希。” 成希目视前方, 稳稳行着车, “我在。” “去宜欢家园。” 天华市靠海, 宜欢家园是临海的一片别墅区。那边环境清幽, 街道上海风习习,放眼望去都是一幢幢高矮持平的欧式独栋。大部分人只是在这买了房,并不久居, 只有寒暑假才会热闹些。 车停在了203号别墅前,明昭下车,成希也跟着下车,他绕到副驾,拎走了刚才在路上买的礼品。有老年人吃的营养品,也有缓解腰疼肩疼的按摩仪。见她停下,他则跟着停在她身后。 明昭站在原地把别墅的前院扫视了一圈,草坪平平整整,道上一片枯叶也没有。她遂回头,“把东西给我吧,你去车上等我。” 成希把手里的东西交给她,转身回到车内。 大门是虚掩着的,明昭拎着东西推开门,正巧在这时从里面走出个四十来岁的阿姨,她看见人,愣了一下,反应了一会儿,困惑的脸上突然绽放出笑意,忙不迭地迎上去,“哎呀,是娜娜小姐吗?” “年嫂,几年不见,身体还好吗?” “哎,好的不得了!小姐,你都多少年没回来了,我和老太太都很想你呐。”年嫂接过她手里的礼品,“来就来,还要带什么东西,都是自家人。” “我给你买了按摩仪,记得用。”明昭用下巴示意她手里的东西,又问,“外婆她人还好么,午饭吃了么?” “吃啦,一日三餐都吃着呢。” 年嫂领着她进屋,一楼正厅干干净净,明亮宽敞,她道:“老太太在二楼听戏呢。” “那我去看看她。” “好,这么久没见你,老太太的心脏估计受不了,记得动静小点,”年嫂把东西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又匆匆跑过去拦住上楼的明昭,“留下来吃饭,你想吃什么?我现在去买。” 明昭笑着拍了拍她的手,“不用麻烦了,我今天正好有空所以来一眼,留不了多久,一会儿就回公司了。” 年嫂弯弯眼睛,露出欣慰的笑容:“小姐,你越来越有出息了,老太太一定会很为你高兴。” 明昭还没走到二楼,在临近的那几级步梯上听到了咿咿呀呀的戏声。她提前露出微笑,二楼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瘦小的老人,她俩手拄在拐杖上,手指还在打拍,闭着眼跟着哼。 明昭走上前,上手轻轻关她放在茶几上的唱戏机。 “穗啊,”老人张口,“我还要听呢。” 年嫂全名叫年穗。她喊了一遍,无人应答,于是用手颤颤巍巍地往前探索,试图寻找茶几上的唱戏机,然而却摸到一双温热的手。 “穗?是你吗?”她侧过耳朵,闭眼问。 明昭握住她因为年老而干瘪枯瘦的手,“不是。” 听到声儿,老人顿了一下,又把那双手仔仔细细地摸了一遍,“呀娜娜,娜娜,是你吗?” “啊,是你吗?娜娜?”老人有些着急,拐杖也来不及扶,任由它摔在地上,用双手牵起那只手往脸上贴,“是你吗,娜娜?” “是我,外婆。” 明昭回到家,薛烨也才到家,他上去帮她脱下外衣,换好鞋子,“欢迎回家,老婆。” “嗯,过几天是我妈妈的生日,我们可能要腾个时间去一趟加拿大。” 薛烨帮她把衣服掸好,瞪大眼睛,“什么,妈的生日到了?”他把明昭的外套挂好,手足无措地在原地打转,“你瞧我这个记性,我都把这事儿给忘了。那我得好好准备一下,我想想要送什么”他低头把自己这身衣服看了眼,抓抓头发,“太可怕了,不能这么穿着去。” 薛烨拿出手机拨去一通电话,“你好,对,是我,薛烨,”他边接电话边走进自己的衣帽间,在架子上东挑西拣,“是的,一套高定,时间大概是” 他捂着听筒跑到客厅的妻子身边悄声问:“15号吗?” 明昭点点头。 “对,15号之前,来得及吗?嗯,好,就先这样。”薛烨挂了电话,大出一口气,瞬间又紧张起来,“妈平常都喜欢什么呢?” 他和明昭的妈妈交往不多,第一次见是在各自见家长的那天,明昭妈妈的叫全英,不苟言笑的,给他薛鸿云的既视感。第二次见就是婚礼当天。 结婚这几年,他也只是在二老大寿时登门拜访过,上一次是听说明昭的父亲病倒了,本来是要去一趟,明昭说没必要,所以只寄去了慰问品和几句关心祝福。说来明昭似乎并不怎么喜欢他频频往自己家里跑,他也不好总是叨扰。俩人婚后脱离了各自的家庭,除了生意上的事,都不怎么联络。 薛烨早年倒是想和薛鸿云有一番母子间的交流,但薛鸿玉并不在乎他,他自己也心知肚明。自小自出生起,薛鸿玉和他的交流单只手就能数过来。 明昭想了想,“古玩之类的吧。” "好办好办,"薛烨振奋起来,又打去了一个电话,“哈啰,我是薛烨呀,上次不是有个北宋的” 夜晚,薛烨熟睡,明昭缓慢下床。她来到书房,用钥匙打开抽屉,从最底拿出一本崭新的书。 是理查德·梅比的《杂草的故事》,封膜已经被撕掉,但页边崭新整齐,没有翻开过的痕迹。 明昭靠在椅子上,慢悠悠地打开书,不知道从哪一页掉出两三张照片。她把照片从怀里捡起来,是她和另一个女生的合照。 俩人站在绿茵茵的树下,勾着肩搭着背,笑吟吟地拍下了这组照片,后面的几张用的也是差不多的姿势,只是换了背景。 明昭打开暗门,把照片放进烟灰缸,用火机点燃。 照片上的俩人扭曲变色,在烟灰缸里翻腾挣扎。 燃烧结束,仍留有失败的残次品。其中一块是女生的笑脸,她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牙齿又白又整齐。明昭拿着火机再次点燃,直到这几张照片彻底成为一滩灰,似乎轻轻一吹就会和空气混作一起,她这才放下火机,转身离去。 全英的生日宴在15号,她和薛烨提前了一天前往加拿大。 全英和丈夫成礼手下的康达公司是跨国能源巨头,总部在美国,夫妻二人都是美籍。公司业务遍布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庞大的市场份额,在全球石油市场担当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以往二老的生日宴都办得隆重,莅临现场的也都是世界各地的名流,但前年成礼病倒,至今还躺在床上,清醒的日子不多,是死是活还没个定数,家里的人因为老爷子的病个个兴致恹恹,生日也不好大操大办。 全英让儿子柏林安排个清闲的地方,低调简单地过这次生日即可,不必铺张浪费。毕竟他们年龄也到了,左看右看都不宜在公众场合再频繁露脸。 生日当天,薛烨在外招待宾客,明昭在房间里换衣服。她刚换好衣服,门突然被人打开。 是柏林。 全英和成礼年轻时都长得周正,全英还有四分之一的爱尔兰血统,俩人外貌上的优点都集合在了儿子身上。柏林眉骨高,轮廓深,一米九二的身高无论在哪都很扎眼。 包括现在,他擅自进来,又把门关上,让人很难忽视他的存在。 “你就打算这么穿出去?” 柏林西装革履地走上来,把她上下一扫。明昭穿着Chanel早秋系列的一套西服,头发高高挽着,一缕碎发都不留,每一寸都严谨得恰到好处,像个密不透风的黑色石膏像。 明昭涂上口红,口红的颜色很暗,要很仔细才能辨识出那是红色。“有什么问题么?” “我给了你那么多钱,就不值得你穿个裙子?” “为什么,因为你想看吗。”明昭盖上口红,反问。 柏林靠近她,把明昭困在化妆桌前,他的眼神从她的额头移到到她的眼睛,又从她的眼睛游走到那张黑红的唇,“成明昭,我真的很好奇,你这种姿色平平的女人是哪来说这些话的自信?” 明昭对上他的眼睛,勾起唇角,“你说呢?” 她这种装出来的温柔真令人不适。柏林冷笑一声,“玩腻那个姓薛的,现在改策略了?” 明昭掐住他的下巴,拨开口红盖子,漫不经心地涂着他的唇,“柏林,注意和姐姐说话的态度。” 柏林甩开她的手,把她托抱到桌面上,化妆品噼里啪啦掉了一地。他对着她的耳朵悄声提醒:“成明昭,该注意态度的是你,别忘了是谁让你有现在的好日子过。” 结实的两只臂膀牢牢囚着她,无论力量还是气势,他都压过她。 明昭不挣扎也不生气,她慢条斯理地搂住他的脖子,抚摸他宽大的后背,往后躺在镜子上,怡然自得地用那双黑得明亮的眼睛眺他,嘴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你也别忘了,是谁让你有现在顶嘴的自由。” 柏林的胸膛在听完这句话后起伏得像海浪,他紧紧盯着明昭的眼睛,真想亲手掐灭她眼里明晃晃又狡猾的光点。 明昭瞧着他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用食指点着他的鼻子,一下又一下。 “愚蠢的,” “愤怒的,” “绝望的,” “可怜的弟弟。” 柏林的脸涨红,青筋爬上了额角。他忽然埋头在她颈间狠狠咬下去,明昭仰面笑出了声音。 “你这个疯子。”柏林嘴唇靠着她的耳根。 明昭玩着他后脑勺的头发,“你也不赖。” 俩人整顿好,手挽手一起出去。 开门前,柏林不动声色说:“别忘了,你和我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我落水了,你也好不了。” 20-30 第21章 暗潮 “你还有脸光明正大地活着。”…… 生日宴在一家私人庄园低调举行, 到访的宾客都是全英和成礼的亲信以及这些年混迹在商界积累下来的人脉。人数对比上一年锐减不少。 柏林挽着明昭的手,俩人穿过红毯铺就的大道,在旁人或有或无的注目下款款向着宴会主楼走去。大堂内四面环站着穿着燕尾服的男仆, 肤色迥异,几乎集齐了所有人种。 遇见家中长辈,柏林笑着上去进行了贴面礼,对方长居在法国。接着是明昭, 那位长辈拍了拍她的肩,“这是娜娜?”她不知道是在感叹还是在向柏林求证。 “是的,这位是我的姐姐成娜。” 明昭露出得体的笑容, 但眼神又默默避开, 没有选择正面接触。对方在她这个动作后瞬间了然,“娜娜和我想象的一样, 出落得很好呢。”她是全英那边的亲人, 这么多年并没有登门拜访亲眼瞧过成礼的大女儿。 柏林护着明昭一路来到宴会席,周围人陆续落座, 薛烨坐在另一张桌子上。明昭从他身旁路过, 他偷偷地摸了一下她的手, 四面八方都是客人, 只能藏着想黏着她的心, 不好表现得太失礼。明昭没来得及回头, 很快被柏林揽着肩走了。 薛烨眼巴巴看着她在远处落座。 作为子女, 他们理所应当和全英同一桌。身为生日官的全英还没到席。这次生日什么都好, 唯独缺了个最大的人物, 他的父亲成礼。 成礼还躺在病床上,大部分时间里都保持着近似植物人的状态,偶尔会清醒几次, 但也只是打开眼皮张张嘴吃饭的程度。他说不出话,也不知能不能听进去话。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刻里,他都在直勾勾盯着窗外那棵老杨树。 宾客基本到齐后全英姗姗来迟。最先听到脚步声的人回头去看,见一个穿着一身西装短发齐整的女人带着淡雅的微笑大步走来,步子清脆有力,每一声都清晰可闻。 来宾大多数是华裔,她先用中文说了一句对不起,又用英文道了一遍歉,随机从桌子上拿起一杯香槟一饮而尽。 “在公司耽误了时间,我自罚一杯。” 她把空杯举了一圈给周围人看,掌声起了一片,“全总,作为生日官,怎么不给自己放个假?”席间有人笑侃。 “全总好福气啊,儿子女儿都这么大了,一心还忙着事业,是时候该休息休息啦。” 都是亲朋好友的玩笑,全英并不挂心,只是笑着看了一眼说话的几人。她来到自己的座位前,儿子女儿已经久候多时,依次把礼物呈上去。 “妈妈,生日快乐。”等她坐下后,柏林笑着对她说。 全英忽视儿子,直收下明昭的礼盒,眼睛眯成了月牙,“娜娜,谢谢你。大老远得还要飞过来给我过生日,本来不该打扰你的,毕竟你也有自己的家室。”她说着把两份礼物往后送,助理很快上前拿走。 “只是过个生日,耽误不了什么。”明昭勾勾嘴角。 “我原本是不打算办的,都是你弟弟,”全英拍了拍柏林的肩膀,“他硬要我办,你说你们的爸爸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公司还有一堆事需要我过目,我哪有这个心情呢。” 柏林不赞同自己母亲的这番话,反过来拍她的手,“我问过杰森医生,他说爸爸的状态在一天天恢复,相信很快就会好起来了。这和过生日不冲突,本来你也不爱过生日,好不容易办一次,这有什么关系?” “是啊全英,安安心心过生日吧,生病这种事谁也不想,年龄大了总会出现各种毛病,要是成礼没出这档子事,说什么都会在美国给你好好张罗一番呢。” 全英的堂姐开口,她站起来活络起气氛:“是时候该把蛋糕推出来了吧。” 柏林看一眼手表,上次生日准备的是快两米的生日蛋糕,这次母亲说要一切从简,于是他提前定制了半人高的蛋糕。几位男仆缓缓把足有五层的蛋糕从门外推进来。 全英无奈一笑,压低声音跟儿子说:“都说了不要铺张浪费,你知道我不爱吃蛋糕。” “只是做个氛围,总有人吃的,您别担心了。” 全英看向默不作声的明昭,流露出柔和的笑:“娜娜,听说你前段时间回国了?” 明昭点点头,“是的。” “哎,其实我心中一直很后悔,”全英拉起明昭的手,又是揉又是搓,“当初是不是不该同意你的婚事呢?毕竟老成和我对你都有太多亏欠,理应要把你留在身边好好补偿才对,这匆匆结了婚,远在他乡,也不知道你过得怎么样,薛烨对你好不好?” 明昭笑,跟着握住她的手,“妈,我一切都好,回国也是为了扩展在国内的业务,薛烨对我一直很好。” “嗯,他要是对你不好,你就把婚离了,跟着你弟弟在公司干,这公司呀,以后也是你俩的了,早点上手也不是坏事。家里就是你的底气,又不是从前,还怕什么呀?”全英笑了一笑,“不过,既然你选择了结婚,我这个做长辈的也不好干涉,俗话说的好,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我是尊重你的选择的。” 她叹了一口气,“我只怕老成病好了后会怪我,怪我同意你结婚,他那会儿病倒,大事小事都要我处理,我也有心无力呀。” 明昭感同身受地轻轻一点头,“您已经为我、为这个家、为公司付出很多了,怎么能怪您?不要自责,我是和薛烨真心相爱才选择结婚的。” 全英欣慰地看着她,“听到你这样说,我也能放心一点,不然夜里睡觉总惦记着你。隔着这么远,很多关心都传达不到,我心中不是滋味。别人见了,也许也会说我这个当后娘的没有照顾好你,那我多惭愧呀。” 柏林打断俩人叙情,“快切蛋糕吧。” “那娜娜,你和我一起切吧,在座的好多都是第一次见你呢,也让大家看看我才貌双全的女儿。”全英冲她眨眨眼,俩人一起站起来。 “本来我是不准备订这么大的蛋糕,”全英面对众宾客说,她拿起刀,无奈地一笑,“全怪我不听话的儿子。” 席下哄堂一笑。 “今天,我和老成最宝贝最心爱的大女儿娜娜特别抽出了时间陪我过这次生日,”全英搂着明昭,俩人握着一把刀,“看在女儿的面子上,我就过一次生日。” 掌声骤起。 明昭和她同握一把刀,缓缓从糕体上切进。 宴会中途,大家有说有笑。全英把薛烨叫到自己这桌来,上下左右地打量,“薛烨,我把我们康达的心肝交给你,是正确的选择吗?” 薛烨站成了军姿,不敢坐下。听完这话,他面孔坚毅,声音刚强道:“妈,我会好好对娜娜的,她是我的全部,是我的生命。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让她吃一丁点苦。” 旁边的柏林轻嗤了一声。 全英抿了一口酒,“男人这套话我听得多了,对每个女人都能说一遍,我怎么敢保证这句话只对我女儿生效呢。” 薛烨也顾不上周围人不人的,直接跪了下来,“如果我背叛娜娜,我就去做化学阉割,不得好死。” 全英看了一眼明昭,明昭无奈地笑了笑。她也笑了,“行了,不用对我行这么大的礼,毕竟是我家的女婿,还是要留点体面。我只是问一问你,又不是审你,至于这么紧张吗?” 薛烨看到她笑,才颤颤巍巍站起来,后背出了一层汗。 “回你的座位去吧,这边是我们家庭之间的小聚会,没你的事了。” 薛烨惊魂未定,又把明昭看了一眼,明昭无声点头,他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成娜,你挑男人的品味也蛮独特的,”柏林玩着手里的刀叉,“薛家是薛鸿云当家,教出的儿子唯女人是从,半个屁都不敢放,你俩在一起,一天说话能超过三句吗?” 全英提醒:"柏林,不许称呼全称,没大没小的。" “哦,姐姐,”柏林回头看他,最后俩字咬得很刻意,“原来你喜欢这样的男人。” 明昭微微一笑,“看来柏林的眼光很高,不知道你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呢?” 这是个问题。全英扶着太阳穴,“说起来,柏林,你已经25岁了,不算小了,怎么一个女朋友都不见你带回来?” "妈,怎么老是谈这个话题?我现在没有恋爱的想法。"柏林皱起眉头。 “都25岁了还没有,马上就26岁了,什么时候才能有呢?难道等你爸爸这个年龄再有吗?” “好了,您别说了。吃蛋糕吧。”柏林回头瞪明昭一眼,明昭耸耸肩。 他咬了一口蛋糕在嘴里,咽下,回击她刚才那句话:“我的眼光确实比娜娜高很多,一般女人我看不上眼,至于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柏林靠在椅子上,和明昭肩并肩,盯上她的眼睛,“总之,肯定不是姐姐这样的。” 三人的谈话刚告一段落,从边上忽然走来一位穿黑衣的女人,她不声不响地拿起桌上的酒,二话不说泼在了明昭的脸上。 柏林迅速站起来,一把将她推远。薛烨匆匆赶来,中途撞倒了一把凳子,他护在明昭身边,拿出帕子替她清理。 女人猛地把酒杯摔在地上,声音吸引了周围人的目光,欢笑声渐褪,全场陷入寂静。 “你还有脸光明正大地活着,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她的声音尖锐,直指被泼了一头酒的明昭。说着再一次往前逼近,后方冲来俩个保镖把她架住。 明昭躲在薛烨怀里,惶恐无助地望着眼前陌生的女人。 “放开我!”她奋力挣扎起来,尽全力嘶吼,“毁掉别人的人生很开心吗?你这么做对得起阿东吗?你为什么要这么恶毒啊!阿东他做错什么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啊!” “你是哪位?”全英打量她,“谁允许她进来的?” 女人仰头大笑,“你们这群白痴,我告诉你们,你们都被她” 柏林向保镖使了个眼色。 保镖一把捂住她的嘴巴,俩人合力连拖带拽将她带走,女人死死瞪着明昭,只留下一路的闷吼。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莫名其妙。”全英拍拍心口,困惑万分地看向儿子,“不是要凭邀请函才能进来吗,我从没见过这个人。” “是我的失误,离这不远有所精神病院,估计是从里面跑出来的。” 全英看向明昭,明昭明显吓着了,头发和衣襟被那杯酒浇了个半湿,她抚了抚明昭的肩膀,吩咐薛烨,“带她回房间休息一下吧,顺便换身衣服。” 宴会很快恢复原貌,不少人在私下唏嘘。 大家都知道成娜的亲生母亲不是全英,成礼早年在中国呆过一阵子,期间和一个家境普通女人有过一段情史,成娜的亲妈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成礼一身轻的回到美国,事业红火,没多久和全英结婚,有了柏林,组建了现在的家庭。人到老年开始做公益行善事,也不知怎么灵光一现记起了远在中国未曾谋面的女儿,这才把成娜接了回来。 女儿放养了那么多年,没爹疼没娘爱,社会关系错综复杂也是在所难免,只是才接回来没多久又打发叫花子似的嫁出去了。明眼人都能看出,全英压根儿就没打算让这个女儿进入成家。 毕竟躺床上的那个九死一生,他死了倒是不要紧,问题是家业如何继承?成礼清醒时迟迟没有立遗嘱,现在半死不活,大家一边害怕他死得太早没有把该交代的交代了,一边又怕他死得太迟把该交代的交代了。 成礼病倒前就囔囔着要见自己这个流落民间的大女儿,就算是死都要找出来,快死前总算是找到了。人到晚年,心中的天秤却倾斜到了素昧谋面的女儿身上,很难不让人警铃大作。 柏林在薛烨离开后推开明昭的房门,她换了身衣服,因为没找到吹风机,所以在用毛巾擦自己的头发。 “怎么把你的亲亲老公打发走了。” 明昭回头看他,“这不是有你么?” 柏林来到她身边,接过她手里的毛巾,帮她擦拭被酒水沾湿的发尾,“演技不赖啊。” 第22章 家人 “果然人善被人欺。” 明昭任他一下下擦着自己的头发, 听完这话,无辜地回答:“怎么能怪受害人呢?” 柏林放慢动作,懒得吐槽她, “你是吗?” 明昭回头看他,“我不是吗?” 柏林把话咽回去,提醒道:“你少惹点烂摊子,我可不会次次都帮你擦屁股。”发尾的水分被吸干, 他帮她挽起头发,扎回了原来的样子。 明昭往后摸了摸头发,勾唇一笑, “就像你说的, 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她起身回头, 眼睛又黑又清亮, “我落水了,有你的好日子过吗?” 柏林失声一笑, 再次打量她, 感到不可思议的滑稽。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时, 完全没料到俩人会在未来的某一天能有现在的对话, 他还是无法小看她。 "我说, "柏林走到化妆桌前, 挑挑拣拣, 最后拾起一枚银色的蝴蝶发卡, 叼在嘴里, 回到她身边。他把她腮边散落的碎发撩上去,抚平,然后别上夹子, 恶趣味道,“姓薛的知道你这样吗?” 明昭借着远处的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行装,一切正常、得体,仿佛刚才那杯酒没有泼下过。“我怎样?” 柏林盯上镜子,从后凑到她耳旁,镜子里的俩人贴近,“知道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坏种,比毒蝎还恶毒的女人,自私又冷漠的疯子。” 明照笑了一下,侧过脸看那枚蝴蝶,很漂亮,她喜欢蝴蝶首饰,“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薛烨知道我是个好妻子,一个被精神病泼了酒的善良妻子。” 她忧伤地叹了一口气,回头,“果然人善被人欺。” 柏林无法赞同,他问:“那个女人嘴里的‘阿东’是谁?” 明昭耸耸肩,“我不知道。不是你说的么,”她整了整衣摆,“一个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人,我怎么知道她说的是谁?” “你这些年给那个姓薛的戴了不少绿帽吧?”柏林跟上她,“真是恶心的婚姻啊。” “你也是他头上的一顶吗?”明昭挑眉望向他。 柏林闭嘴不谈,“收拾好了就走吧,外面还有一群人等着我们。” 门被敲响,是薛烨的声音:“娜娜,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吧。” 薛烨推开门,见屋子里多出一个人,是明昭的亲弟弟成柏林。他冲对方礼貌笑笑,又径直走向妻子,担忧道:“如果不舒服就多呆一会儿吧,不用勉强的。” 柏林插嘴:“不必了,娜娜已经被我安慰好了,一个疯子而已,不用为她耽误生日进程。” 薛烨看一眼柏林,明昭反过来劝他安心,“我没事了,走吧,一直呆着也不好。” 薛烨点点头,想去牵她的手,没想到被另一个人捷足先登。柏林把明昭的手放在自己的小臂上,“让一让。” 薛烨被他挤到一边,没法开口,只能紧随上去。柏林和明昭是亲姐弟,眼下又逢自己母亲的生日,俩人呆在一起左看右看都没什么不合适的。他是明昭的丈夫,但说到底还是外人。 薛烨忍了又忍,知道自己没有委屈的立场,明昭是他的老婆,还是柏林的亲姐姐、全英的女儿,论资排辈,都没他什么事。 但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妒意围绕在心中。他和明昭在恋爱初期时柏林对他的态度就不怎么友善,想着也许是弟弟对姐姐的保护欲作祟,就没怎么在意。俩人婚后,柏林几乎没给过他好脸色。 因为这事,他总是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明昭宽解他,她弟弟从小娇生惯养,个性多少有点骄纵任性,本心是好的,让他别往心里去。 可是 薛烨抬头。 明昭和他手挽手走在前方,俩人的姿态就像真正的男女——他被自己这个想法吓到了,暗中给了自己一巴掌,那是明昭的弟弟,他的小舅子,他在想什么?!真是疯了。 全英见到明昭重新回到宴席上来,赶紧走上前慰问:“没事吧,没被吓到吧?” 明昭摇摇头,“没事,只是衣服和头发打湿了一点而已,那个人怎么样了?” “不用关心她,我已经让人把她押去警局了。”全英责怪地看向一旁的柏林,“都怪你弟弟,这场生日是他一手操办的,竟然能让无关人员进来,也不知道怎么搞的。” 柏林立马低头认错,“我的错,我的错。” 宴会结束,全英带着明昭坐上了自己的私车,她在车里始终握着明昭的手不放,“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着也得多玩几天吧?就先住下来,玩个十天半个月再回去如何?” 明昭笑了笑,委婉推辞:“妈,国内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处理,我恐怕呆不了几天。” 全英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大事,“不是有薛烨嘛,让他先回去不就行了。你呢,就好好留在这里,陪陪我,也陪陪你弟弟。”她拍拍明昭的手背。 副驾的柏林开口,“我可不需要人陪,您别耽误了我姐的正事。” “我自然是尊重你的想法,不会强留,”全英并不执拗,“年轻人事业心强点也没坏处,毕竟我这把年纪了还天天往公司跑呢,我只是觉得,好不容易一家人团聚了,怎么着都要呆个一两天。” 明昭理解她的意思,“爸爸呢,他现在还好么?” 谈到成礼,全英眼眶微微发红,轻轻叹了一口气,“人老了,不中用了,还能好到哪去?现在就是在老天爷手里讨日子,多活一天对我们来说都是福气。” 明昭抚着她的后背,“别这么说,爸爸一定会好起来的。他现在在哪儿?我想在走之前看一看他。” 全英揩了揩眼角,“你有这份孝心,我真的替你爸爸感到高兴。” 成礼在一所私人医院里躺着,明昭等人到达时,正巧碰上他为数不多的清醒日子。 护工正在给他按摩双腿。 全英把明昭拉到一旁,没让她直接进去,“你爸爸现在就是植物人的状态,动不了说不了,我知道你是孝顺的孩子,但目前情况就是如此,你做好心理准备。” 明昭点点头。 成礼的身体一向健朗,平常没少锻炼,本人还是极限运动的爱好者。这么铁一样的身子骨,某天毫无征兆地倒下了,没人能接受这个现实。 医生说这种情况要么是意外造成的严重脑受损、要么中毒,要么是先天性疾病,成礼的症状更像是先天的脑部疾病。 “老成,你看谁来看你了。” 护工对他们笑了一笑。 明昭走上去,“我来吧。” 护工离开。 她按着成礼的小腿,见他睁着眼睛,谁也不理,脑袋维持着一个僵硬的姿势,一动不动地盯着外面。 明昭一只手隔着被子按摩他的腿,另一只手上去牵住他粗粝的手,“爸爸。” 成礼没反应。 全英忍不住抽泣,柏林递来一张纸。她擦擦眼泪,走上去扶着明昭的肩膀,“老成呀,娜娜来看你了。” 听到娜娜这个名字,他终于有点反应,但也仅是眨了眨眼睛。全英看在眼里,“你爸爸是认得你的,只是他说不了话。” 她越说越心酸,“哎,怎么好端端会这个样子呢?明明你爸爸之前身体很健康的,我是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全英拿着纸捂着面,又忍不住啜泣。 明昭摸着肩上的手,安抚她:“妈,至少爸爸现在还活着,不是么?” “话是这么说,但你看看他现在这副样子,连吃饭都要人喂,吃喝拉撒都在床上,哪像是一个活人的状态?如果可以,我宁愿把我自己的寿命分给他,好歹做了二十几年的夫妻,我真看不下去” 柏林上去安慰母亲,全英趴在他的肩头哭。 俩人婚后没对彼此红过一次脸,恩爱的程度业界皆知,这么携手走过这些年的风风雨雨,任谁的伤心都比不过全英,床上躺着的可是她相伴多年共担风雨的丈夫。 明昭望着父亲,回头对母亲和弟弟说:"我想和爸爸单独呆一会儿,可以吗?" 全英收住哭声,抬起头看她:“可是他现在说不了话,也动不了,偶尔可能还会排泄在裤子上,我怕你” 明昭不在意,“没关系的,有什么事我再叫你们。” 柏林拍拍母亲的肩,“就让他们单独呆一会儿吧,父女俩都多少年没见过面了。” 全英擦干净眼泪,“那我们出去了。” 俩人走后,病房恢复了宁静。 窗外杨树上的小鸟吱吱直叫,明昭顺着他的目光看向那颗郁郁葱葱的杨树,小鸟又从枝头上飞走了,抖落了几片枯叶。 “他们现在不在病房里,”明昭握住他的手,“爸爸,我是娜娜,你还记得我么?” 成礼是在接回明昭没多久后病倒的,那时他还有意识,坐着轮椅和明昭一起去逛了公园,情况并不算糟。前后不过一周的时间,他的状态忽然直转急下,明昭结婚那天成礼正在医院里抢救。 成礼听到娜娜这个名字,头慢慢转过来,用那双衰老的眼睛把她紧紧盯着。 他又薄又干的嘴唇小幅度开开合合,不知道是想说什么。 明昭俯下身,把耳朵凑到他嘴边。 成礼的口中里断断续续冒出一些细微又破碎的音节。 “小心” 第23章 邻居 “废物,活该被打。” 全英扶着额头, 不久,明昭从病房里走出来。她立刻迎上去,瞧见明昭脸上那份呼之欲出的失落, 马上抚肩安慰:“虽然你爸意识不清,但他始终是爱你的,人老了总会有这一天,你也别太伤感, 很多话他说不出来,你肯定能明白。” 明昭点点头,脸上的阴霾在她的劝慰下淡化不少。全英一笑, 往后看一眼病房, 成礼安安静静地躺在那儿,闭上了眼睛, 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都是这种状态。 她和女儿携手走出医院, 路上与她面贴面低语:“你早些年在外一定受了不少苦,这些你爸都记在心里, 要不是生病了本身是计划每年给你不低于1%的股份, 连你以后的孩子他都想好了, 早早地安排了教育金信托。这些属于你的跑不了, ”全英把手叠在她的手上, “他病倒后很多事情都是由我操办, 我想着在你三十岁生日的时候把这些给你, 早些年他病着, 计划是计划, 落实还是要我来落实,你那时候还在上学,人生地不熟, 我要是突然动了资产,无论是从你的角度,还是从外人的角度,看上去都不太好。” 全英看着她的眼睛,“你是能明白妈妈的心意吧?现在你和薛烨还没孩子,以后生了孩子,那笔钱也用得到。还是那句话,娜娜,该是你的一分也不会少。” “妈,我明白您的意思。”明昭反握住她的手,眼神乖顺得像小羊,她第一次来成家时,也是这副表情。 那时候的成娜穿着朴素又低廉的T恤,同样朴素又低廉的牛仔短裤,洗得发白的一双帆布鞋,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登山包,拖着行李箱回到了这个不曾谋面的家。 成礼上去抱着她久久不放,他从她的眉毛开始看,一路看到了鞋尖,似乎在寻找自己的基因。这么多年过去了,再浓的血缘也会被时间冲淡,何况是样子。 他抹着眼泪,说几乎认不出来这是自己的女儿。他离开时成娜的母亲才刚刚显怀,别说孩子的模样,他连b超都没看过,只是本能地在眼前的女孩身上寻找自己和她母亲的影子。 在看到她一身的着装后,成礼忍不住酸了眼睛。 “你妈妈她还好吗?” 俩人分手时,成娜的母亲很冷静,分手也是她提的。成礼承诺过会娶她,要求就是让她跟着自己一起出国。成娜的母亲拒绝了,“我会娶你”这四个字从男人嘴里说出来就变成了嘉奖,变成可以放在谈判桌上的资本,好像这是女人一生的追求。 成娜的母亲似乎对这份唾手可得的奖励并不感兴趣,她也没有计划和成礼远赴美国。成礼不理解,并告诉她,只要她答应,他可以把她母亲接过去,他还可以帮她一家拿到绿卡,她的孩子也会受到更好的教育。 况且,如果她不想和自己结婚,又为什么愿意怀孕?结婚、怀孕,本来就是一体的,不可分割,这是世界的规则,人人都遵守,她不应该违背。 一个没有学识、没有良好家境、仅仅是因为灵敏聪慧的性格才被他看上的女人,为什么要做出这样令人费解、违背人类制度的举动。她没有做出这些的资本。 成娜的妈妈并没有回答他,他只能从她的困境来瓦解她,单亲妈妈的日子不会好过,如果不为了自己想,也该为了孩子想。一个没有父亲、没有扎实家底的孩子,注定不会健康成长。 成娜的母亲摇摇头,说她会好好成长,只要种子落地,就一定会生根,她的根茎会比任何人都要坚韧。 成礼无法理解她的思想以及她的执着,俩人就此不欢而散。一晃眼过去二十多年,见到眼前这个凭着自己生根发芽的女孩,他很难不动容。 成娜摇摇头,“我不知道。” 她从小就就跟着外婆长大,早几年母亲还会回来,之后见的越来越少,她不知道母亲现在人在何处,又过得怎样。 “可怜的孩子。”成礼再一次把她拥到怀里。 现在已经成家立业的明昭和当年那个成娜并没有什么区别,她的眼睛依旧澄澈明净,你塞给她什么,她就是什么。不会多嘴,只会“谢谢”和“对不起”。 全英笑了,“好孩子。” 次日,明昭和薛烨准备回国,送行俩人的是柏林,全英还有公务要处理,抽不出时间。 柏林看向明昭:“如果有空,我会去中国逛逛。” 明昭点头,“不用特地抽空来看我。” “没有说去中国是为了看你,姐姐,”柏林扫了一眼旁边的薛烨,“当然,也说不定我会顺路到你们家瞧瞧,希望你们的婚姻维持得久一些,别等到我来的那天已经各奔东西了。” 薛烨微微一笑,“放心,我和娜娜的感情很好。柏林,你就算70岁再来也看不到那种景象。” “但愿如此,”柏林把肩上的挎包还给明昭,“我来不来中国另论,你作为我的姐姐,家里两个老人的女儿,偶尔也得回回家。哪个是真正的家,哪个只是临时驿站,姐姐,你应该分得清。” “嗯,我会想你和妈妈的。” 明昭上前拥抱他,柏林看到一旁面色铁青的薛烨,勾勾唇角,小声说:“希望你说的想是真的想。” “至少我绝对会想你。”明昭低声说完,笑了笑。 柏林把她盯了一会儿。 薛烨上前牵住明昭,“时间不早,马上要登机了,有时间电话聊吧。” 柏林双手插口袋,淡淡道:“路上小心。” 飞机起飞后,薛烨拐着明昭的手臂抹着眼泪打小报告:“柏林他到底是几个意思?什么各奔东西、什么驿站,老婆,他怎么能这样说?” 明昭拍拍他的肩膀安慰,薛烨的眼睛红成了兔子,这几天为了保持亲戚间的体面,一直隐忍着没发,本来也不是多大的事儿,直到柏林刚才那句各奔东西,他彻底忍不住了。 薛烨登机后就一直用电脑包挡着自己的脸,做出假寐的姿态,明昭发现他一声不吭,把包一拿,果真自己躲着掉眼泪了。 明昭拿纸巾帮他擦了擦脸颊,“柏林这个人就是这样的,有口无心,你别太在意。” 薛烨靠在她怀里抽泣,“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次无心就算了,这么多年他都无心多少回了,怎么能不在意呢?” 他把脸埋在明昭肩上,闷闷地说:“我要是有什么地方做错了,他可以直接提出来。而不是这么诅咒我们的婚姻,我受不了” 明昭拍拍他的脑袋,“阿烨,你什么都好,就是太敏感了,学着把胸怀放宽大点吧,不要去计较这些小事。毕竟他是我的家人,也是你的家人,家人之间要多包容多理解,是不是?” 薛烨把脸探出来看她,低低问:“是我太小心眼了么?” 明昭笑了笑,“我可没这么说。否则总不可能是你对我们的婚姻并没什么自信,所以才在乎这些微不足道的言论?” “不是的,”薛烨立马坐正了,忙牵住她的手,叭叭叭亲了好几口,“老婆,我太爱你了,离开你一秒钟我就会死掉,我不喜欢这种话,我很害怕,都说好话不灵坏话灵,我害怕。” 明昭牵紧他的手,“有什么好害怕的呢,你是怕我会抛弃你,还是你会放弃我?” 薛烨摇摇头,“我就算放弃生命也不会放弃你。” “那就不要担心了,你肯定是太累了,这几天帮忙布置场地、迎宾,也挺累的,先睡一觉吧,我会叫你的。” 薛烨顺从地点点头。他回头看着明昭的侧脸,她永远不会知道,他不是对这段婚姻没自信,是对自己没自信。他绝不会放弃明昭,但他怕明昭会抛弃他。 薛鸿云从小就对他说,他干什么都干不好,唯一干得好的也只是读那两本破书。身上没有一点商人该有的魄力、胆量、锐气,整天只会学那点琴棋书画,风格也和本人一样柔柔弱弱文文静静,高山流水不争不抢。 他送给薛鸿云的第一份生日礼物是自己耗时一个星期的画作,那时不过六岁。薛鸿云当着他的面把画撕得粉碎,说他画了个狗屁不通,莺莺燕燕,没有自己的风格,学了那么多年的画都学到了狗肚子里。 薛鸿云扶着太阳穴摇摇头,感叹他果然是个庸才。 薛烨忍着眼泪,没有薛鸿云的允许不敢弯腰捡地上的碎片,他说自己画了七天,只想让薛鸿云开心。 “七天就画了这种废品给我,你想让我开心?我看你巴不得让我早点死。” 薛鸿云对他获得的奖项一概不感兴趣,称这些都是没用的垃圾。薛烨上了小学,因为亚洲面孔在学校经常受到一些孩子的排挤。 他一回家就躲在卫生间洗书包上的鞋印,薛鸿云不声不响地出现在了门口。 “你被人打了?” 薛烨看着她,不敢吭声,也不敢继续进行手里的动作。 “你打回去了吗?” 薛烨战战兢兢地摇头。 “废物,活该被打。”薛鸿云留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薛鸿云经常对他说,要不是家里给他了足够的庇护,把他丢在外面,他连homeless都当不成,一定会被人抢光骗走所有的钱再打一顿,最后横死街头。外界以及家族里的很多人都期待薛家这位独子的成长,唯独薛烨想逃离。 母亲说他没用虽然尖刻但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他什么也干不好、干不成,一点儿也不优秀,无论性格还是能力都不出众。明昭的出现是他这二十几年的人生里唯一的肯定。 肯定他能拥有亲密的关系,能够爱和被爱。薛烨贪恋地望着她,明昭永远不会知道在他心中她是多么的好。同样的,这份好会滋生出无穷无尽的对自身的审判。 明昭像一面镜子,他越爱她,越靠近,越能看清不堪的自己。 薛烨低头凝视俩人紧扣的手,如果他们是连体婴就好了,从一出生开始就在对方身边,永远不会分开。 明昭和薛烨回国第一时间去宠物店把自己的猫猫狗狗接了回来。他们看见对面那栋始终没有售出的别墅今天人来人往,搬家具的工人扛着大大小小的物件往里走。 “看来我们有新邻居了。”明昭牵着普罗米修斯,回头对薛烨说。 第24章 厨房之战 “比你喜欢的早,比你喜欢的…… “看起来是这样的, 晚点登门打个招呼吧。”薛烨牵着四条狗往家里走。 难得有闲情,俩人决定结伴去附近的商超买晚饭需要的食材。平常家里不用他们做饭,明昭没下过几次厨, 薛烨只有半吊子的水平,那点东西煮出来普罗米修斯都不吃。 但也许是入了秋,气候凉爽宜人,天际被太阳烧出焦红的边, 远远看去有种醉醺醺的浪漫,不出去走走似乎浪费了这番光景。薛烨喜欢这样三餐四季两人五狗三猫的日子,为了这些时光他愿意折寿五年。 薛烨推着车, 明昭在货架上认真挑选, 选中后再把东西放进推车里,就是这么一连串的普通动作, 他在旁边看得有滋有味, 完全陶醉在她购物时的认真模样里。 “好久没见逢玉了,我给她买点零食吧。” 明昭走到零食区, 薛烨马上推着车跟上, 她说什么他都觉得好。“是个好主意。” 她伸手去拿一包饼干, 另一只手也搭了上去。 明昭回头, 那只手的主人迅速收了回去。 “江先生?” 听到名字, 薛烨立马清醒, 回头看向来人。 江玥同样推着车, 他笑眯眯地说, “好巧, 在这都能遇到你。你也喜欢吃这款饼干吗?” 明昭把饼干从货架上取下来,放进他的车里,“没有。我正想着买点什么给逢玉, 逢玉最近还好吗?” “她好得很,健康得像猴子一样。”江玥想到什么,又说,“这几天你们不在家吗?上次我把炖好的土鸡带过去,发现没人在家。” “我妈妈过生日,我和老公回去了一趟。”说到老公,明昭回头看了一眼薛烨,薛烨立马咧开嘴笑了,含情脉脉地回望她。 “噢,”江玥点点头,他看着车里的饼干,不去看俩人的眼神互动,不知道嘟囔什么,“妈妈的生日我从来都不知道。” “嗯?” 江玥重新抬起头,笑着说:“那替我也问声好。” 薛烨插话:“江先生,你和我们好像不是一个区的,怎么大老远跑这买东西?” “你管我,”江玥看了一眼明昭,又眉开眼笑地夹着嗓音回答,“哦呵呵,薛助,这好像和你没什么关系吧,难道这个商场是你投资的?” “确实没关系,”薛烨揽住明昭的腰,“老婆,我们去别的地方看看吧。” 明昭点点头,“那下次再见吧。”俩人一车绕过江玥去别的地方了。 薛烨揽着明昭来到果蔬区,回头发现江玥就在屁股后面,他皮笑肉不笑道:“江先生,你跟着我们做什么?” “跟?”江玥撕了个袋子,挑起一个西红柿,“这不是公共区域吗,难道你能走我不能走?薛烨先生,你有点莫名其妙吧。” 薛烨不想和他理论,于是像堵墙一样站在俩人中间,全方位无死角地挡着江玥的视线。 江玥挑好菜,绕过薛烨来到明昭面前,把无数袋菜放进她的车里,笑吟吟道:“这是我挑好的新鲜蔬菜,你不用再挑了。” 明昭惊讶地看着他,“这不太好吧,江玥先生。” 江玥摆摆手,“没什么,不碍事。拣菜我很在行,我看你老公站在旁边像根木头,这样得挑到什么时候呀,我也就搭把手。” 薛烨一口气没上来,小声在她旁边辩驳:“老婆,我没有,我是因为” 明昭拍拍他的胸膛,压住了他委屈的情绪,“也不怪他,他没怎么接触过这些,我也挑不来,随便买买。真是谢谢你了。” 被老婆维护,薛烨转悲为喜,喜滋滋道:"不好意思呀,江先生,让你看笑话了,我们夫妻俩确实没怎么接触过这种超市,没你有经验。" 江玥酸溜溜道:“哦,谢谢夸奖啊。”他看向明昭,想从她眼里找出不一样的神色,就像那天她啵啵了他额头的神色,然而失败了,“成总,你对你老公还真是宠爱有加。” 到底怎么回事?成明昭又不认识他了吗。 薛烨牵起明昭的手,亮出俩人的戒指,理所应当地替妻子回答,“这不是很正常吗,因为我们是名正言顺的夫妻。” “呵呵,没问你。”江玥白他一眼,推着车走了。 薛烨神清气爽,跟着妻子来到海鲜区,还没开始挑,江玥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他把挑好的几只帝王蟹、黄油蟹,雪蟹放进明昭的车里,除此之外还有几袋称好的皮皮虾、牡丹虾,蓝龙虾。 “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帝王蟹,现在口味应该没变吧?” 江玥看她,明昭不好答,“嗯江先生,这样是不是太麻烦你了?” “没关系,挑个菜而已,”江玥开朗一笑,“怎么没让保姆出来买菜?” “我和老公心血来潮想逛一下超市。” “哦,你们感情真好。”他开朗不起来了。 在江玥脸上的表情由盛转衰的瞬间,明昭不动声色地勾了勾唇角,“既然你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要不然晚饭来我们家吃吧?” 薛烨如同遭到五雷轰顶,眼睛瞬间瞪大,结巴道:“这、这,我们刚到家,很多东西没来得及准备,江先生,恐怕没有好的东西招待你呢” 江玥的双眼亮起来,忽视薛烨的话,“好呀。” 他挤开薛烨,凑到明昭身边,“你们给保姆阿姨放一天假吧,我来给你们露一手,我的手艺很好的你也是知道的。”他最后一句话说的很小声。 “是吗,那就辛苦你了,我很期待。” 明昭态度如常,没有什么变化。江玥在心里嘀咕,怎么回事呢,明明那天俩人都已经这样那样了,她的嘴都亲到他额头了,怎么现在忽然不一样了呢。 明昭到底还喜不喜欢他啊? 薛烨折寿五年换来的是这样的结果,他快要受不了了。妻子的前任就这么大摇大摆走进他们的家,肆意妄为地把门口的狗都撸了一遍,然而普罗米修斯不怎么给他面子,当场冲着江玥吠了两声。 薛烨在心里想,好狗,没白养。 普罗米修斯似乎对江玥的意见很大,汪汪汪叫个不停。直到明昭上去摸摸它的头,它才冷静下来。 江玥也不敢靠太近,说:“它叫什么名字?” “普罗米修斯。” “不愧是盗火种的,脾气真够大的,”江玥笑笑,从明昭的身旁靠过去,普罗米修斯一见到他就低吼,但是有明昭在,它不敢吠。江玥得势,成功揉到了它的狗头。 普罗米修斯一被摸就没脾气了,歇火任江玥揉搓,他问:“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明昭蹲在旁边,“女孩子。” “普总,普女王,下次看到我不要叫了哦,我可是好人,”江玥嘻嘻一笑,回头看明昭,“它很乖。” 下次?什么下次?哪来的下次。薛烨站在旁边,看俩人撇开自己在撸狗,仿佛他们才是一对。他咬牙切齿。 “普罗米修斯基本不乱吠。” “难道是我看上去像坏人吗?” 薛烨立马插足进去,“好了,等会儿阿姨要遛了,既然你要做饭,现在也不早了,赶紧去吧。” 江玥恋恋不舍地收手,回头看明昭,“那我去做饭了。” 薛烨在他要走时拦住,盯着他的衣服,“注意下卫生,别把狗毛带到厨房里。” “你以为我是你吗,”江玥把他上下一看,“哪个男的这么大了连饭都不会做。明昭挑老公怎么把这一点给漏了。”他切一声撞了下他的肩,头也不回地走进去。 明昭走进厨房看了眼,见江玥扎着围裙在忙碌,“忙得过来吗?” “小意思。”江玥腾出手笑着比了个OK。 明昭回到正厅,对薛烨说:“你去帮他打个下手吧。” 薛烨张张嘴,没法忤逆,憋着一肚子委屈来到厨房。江玥冷脸指示:“去那边把菜洗了剥了。” 薛烨站在洗手台前,终于开口:“你和娜娜已经是过去式了,我才是她现在的男人,你的脑袋里要是还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劝你趁早打消。” 江玥剪开蟹脚,把炒熟的蒜蓉淋上去,又放上提前泡开的龙口粉丝,最后端进蒸炉里。他拍拍手,“谁是过去式还不好说。” 薛烨回头盯他,“你别想拿女儿要挟她,娜娜的女儿,我会替她要回来。” 江玥把他撞开,自己动手洗菜,大喊:“明昭!他根本洗不来菜,你让他出去吧。” “谁允许你喊她的名字,你现在是用什么身份在做这些?”薛烨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江玥闭口不言,他把虾刷干净,麻利地剥了虾线,转身开火起油,虾倒进去激起劈里啪啦的响声,即使被油溅到,他仍不逃不避地站在原地。 “我喜欢她,比你喜欢的早,比你喜欢的久,我能不要身份地陪在她身边,你能吗?” 薛烨冷笑,“你不要身份是因为你根本没有身份,你拿不到这个身份。” 明昭走进厨房,一个在哐哐炒菜,一个在奋力洗菜,两个人都很专注,偶尔还会搭把手,氛围一片祥和。 第25章 亲嘴 “你打我,我也会打你。” “帮我拿一下耗油。” “给。” “谢了。” 明昭见俩人相处融洽, 没什么大事,于是转身离开了。 等她脚步声远去,江玥锅铲一丢, 薛烨手套一脱,俩人继续仇视着对方,薛烨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冷言警告:“在娜娜面前, 我不想把一些事做的太难看,希望你有自知之明。” 江玥呵呵一笑,“巧了, 我也是。既然你和我都不想让明昭看到自己粗鄙的一面, 那么就公平对决吧。” 他把薛烨那只紧紧拽着自己衣襟的手看了一眼,“你应该不想明昭知道你是个爱动手动脚的暴力狂吧?” 薛烨松开手, 拿起旁边的抹布擦了擦, “公平对决?我为什么要和你公平对决?我是娜娜的丈夫,法律意义上的丈夫, 你呢, 你是谁?” “多了不起似的, ”这确实是江玥的痛点, 他气得发抖, 但还是要努力保持敌不动我不动的优雅, “能结婚自然也能离婚,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难临头各自飞, 你怎么知道你会是她最后的选择?” 不得不说,逢玉的话有时很管用。他看到薛烨脖子上的青筋猛地绷起来,眼睛红得像吸血鬼。 “江玥先生, 难道你觉得娜娜最后的选择会是你吗?她要是真爱你,你怎么没走到这一步呢?”薛烨从口袋里拿出婚戒,当着他的面缓慢地、稳稳地戴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狷狂地笑了。 江玥无法反驳,戒指折射出来的银光打在眼睛上,无比疼痛,比眼睛更痛的是心。 他还有最后的底牌:“如果她不爱我,为什么选择让我当逢玉的爸爸,而不是你?” 薛烨的笑容僵在脸上。 “菜做好了吗?” 明昭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她靠在门边,困惑地看着俩人。 江玥赶紧拿着锅铲大力翻炒,薛烨在旁边飞速搅和着碗里的鸡蛋,俩人忙得满头大汗。 “马上好了,明昭,厨房油烟大,你先出去吧。” “那我去拿酒出来,江先生,你这次总有司机了吧?” “有,去吧,厨房交给我们。” 忙完晚饭,俩人各自清理灶台。薛烨用力清洗水槽,沉沉开口:“我可以答应你在娜娜面前给彼此留三分体面,但公平竞争你想都不要想。” 江玥把用完的锅丢到另一边的水槽里,溅了薛烨一身水,“不公平竞争也行,总之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老婆,我要缠着她一辈子,你守得住吗?” 薛烨紧紧捏着手里的钢丝球,牙都要咬碎了,“畜生,真够龌龊,不知廉耻。” “随便你怎么说。”江玥端起俩盘菜,笑吟吟地走出厨房。 二人把菜依次端上桌,明昭正好拿出珍藏的葡萄酒,薛烨见状,语气比陈酿的酒还酸:“老婆,要不然换瓶酒吧,江先生估计品不来,给他喝点鸡尾酒就差不多了。” “是吗,可是这是我自己想喝。”明昭拔开酒塞,往高脚杯里倒了些,薛烨哑口无言。 江玥主动把杯子凑上去,笑靥如花,“辛苦帮我倒点。我最喜欢葡萄酒了。”他感恩戴德地捧着杯子接酒,然后坐回原位,“以前我和娜娜经常这么喝,薛助不知情还是别开口比较好。” 明昭抿了一口酒,拿起筷子夹了一颗虾放进嘴里。江玥捧着脸期待地望着她:“好吃吗?” 早年和明昭恋爱时,他经常下厨。 江玥下班第一时间就是冲进菜市场,很多摊主都眼熟他,江玥和这群上了年纪的爷爷奶奶处成了朋友,彼此都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偶尔加班加迟了,他就会提前在电话里说一声,让爷爷奶奶们帮他留个菜。 江玥一次一般会买两天的菜量,一个是当晚的晚饭,一个是做好让明昭带去公司吃的午饭。明昭的公司不包吃,他不放心她吃外面的东西,不干不净不健康而且还很贵。江玥会在晚上提前做好第二天的饭放进她的保温饭盒里。 菜色三百六十五天没有重样过,他最喜欢给明昭做饭了。上班那么累,不从饮食方面多下点功夫,给她补补身体,那要做男朋友的干什么呢。 明昭点点头,“好吃。” 江玥心花怒放,“好吃你就多吃点,都是你的,慢慢吃。” 薛烨见她夹起了鸡蛋,立马说:“老婆,这个鸡蛋是我打的。” “哦?这么厉害,”明昭放进嘴里,“打得不错。” 都说想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必须要抓住她的胃,薛烨看穿了江玥想做什么,他不会让他得逞。得到夸奖后他也笑容满面:“想到是做给老婆吃的,浑身充满了力量,没想到能打出那么完美的鸡蛋。” 江玥冷笑一声:“打鸡蛋这种事逢玉都会做,一大把年纪了还不会做饭,怎么也说不过去吧。不会做饭的男人能叫男人吗。” 说起这个,明昭放下筷子,“逢玉呢,怎么没有带她来?” 江玥立马换上笑容:“哦,逢玉她去参加秋令营了,估计要在那边呆个十天半个月的,她闲不住。说来也奇怪,明明你和我都是斯斯文文的人,怎么女儿反倒活蹦乱跳的。” 他轻而易举地就把话题限在了自己和明昭之间,在无形中设置了一个屏障,任凭第三者如何努力也插足不进去。薛烨攥紧拳头,他没想到世界上会有这么阴险有心机的男人。 明昭笑而不语,尝了口酒才答:“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做大人的也要试着走出来。” 薛烨惊喜地看向自己老婆,这个屏障不攻自破,还是被明昭打破的。他喜不自胜,果然,明昭根本不爱他。 再看一旁的江玥,他面色死灰,就像刚从土里挖出来的木乃伊。好不快哉,薛烨不忘落井下石:“哎呀,我说江先生你还是得往前看,娜娜她是在乎当下的人,不爱回忆过去,总谈这些就没意思了。” 江玥低头看着杯底,“噢。” “说起来时间也不早了,”薛烨看一眼腕表,“江先生,你可以让你的司机来接你了。” “不用接。” “酒驾可不好,为人父了,还是得注意一下社会影响。”薛烨想到了上次被扣的驾照,他还得找时间重新考一次。 江玥透过餐桌旁的巨大玻璃窗,看向对面那栋别墅,“忘说了,我前段时间搬家了,现在住你们对面。” 薛烨心情大好地吃了一口菜,听完这话浑身虚软差点拿不稳刀叉,“什么?” 江玥站起来,“谢谢你们的款待,虽然所有菜都是我做的,但还是谢谢你们。打扰你们了,时间不早,我先回家了。”他看了一眼无动于衷的明昭,明昭只是微微点头。 没一个人送他,身后的那对夫妻有说有笑地继续吃饭。江玥夺门而出,快步下楼,他一边走,一边抬起袖子擦眼泪。 他打开大门冲出去,迎接自己的只有黑漆漆的别墅。 江玥看了一眼一旁的狗窝,普罗米修斯听到动静抬起头看他。 他翻过栅栏,来到普罗米修斯身边,忽然抱着它恸哭。一个人一狗在窝棚诉过去。 “你听到她说什么了吗?你听到了吗?”江玥泪眼婆娑地对着它的耳朵问,“她说‘都是过去的事了’,怎么就过去了呢,可她前段时间还亲了我。” 江玥把刘海撩起来,让普罗米修斯看着自己的额头,“她亲了我这里,你说”他捧着它的狗脸,“你不喜欢一个人,你会亲他吗?你会吗?” 普罗米修斯舔了舔鼻子,并没有作答。 “你是狗,你当然会亲,可我是人,”江玥抱着它哭诉,“她到底喜不喜欢我?她究竟喜不喜欢我?不喜欢我的话为什么要亲我?喜欢我的话为什么要说‘都是过去的事’了?她为什么突然对我那么冷淡?”江玥握住狗爪哀求,“普罗米修斯,你天天和她呆着,你肯定知道她怎么想的,你告诉我吧。” 他的脑海里冒出了可怕的念头,“万一她从一开始就没喜欢过我,那我要怎么办。” 江玥捂着脑袋,跪地不起,三魂七魄被打击得离体,他不敢思考这个概率,“我不想活了。” “在这里普罗米修斯说我的坏话,江玥,这个行为不太好哦。” 江玥抬起头,成明昭不知何时出现在栅栏外面,她蹲着,单手撑着下巴打量他。 江玥连滚带爬地起来,胡乱抹了一把眼泪,支支吾吾:“对不起我只想找个人说话,我、我没有说你的坏话。” 成明昭跟着站起来,她穿着一袭银灰色的丝质睡裙,身上散发着沐浴过后淡淡的清香,“是吗,可看上去你对我的怨气很深,我也想听听。” 江玥从栅栏里面爬出来,他看了一眼成明昭的着装,又抬头看了看已经熄灯的卧室,没想到自己发疯了那么久,真有够丢脸的。“薛薛烨” “他睡着了。”成明昭好像知道他想问什么。 “哦”被她注视着,江玥反倒无所适从起来,他扯扯衣角,“你都听见了啊。” “你不就是想让我听见吗,”成明昭往前走一步,悠然自得地端详他,“我现在站在你面前,你的问题与其问普罗米修斯,不如问我。” 江玥去看她,半颗弯月挂在夜空上,凭借着月色,他仔细温习了她的脸。重逢那天到现在,他都没有好好看过成明昭。 澄明的眼睛,不那么挺但在他看来刚好的鼻子,常常含着笑的嘴唇,和以前一样,似乎又有点不一样。他说不清不一样的地方是哪里。 “你为什么要亲我。” 他注视着她,如她所愿的问。 “你不喜欢吗?”成明昭反问他。 “喜欢,喜欢得要命,但你为什么要亲我,你喜欢我吗?”江玥看着她。 成明昭伸出手臂。 江玥感觉后脑有股力量在往下压,嘴唇冰冰凉凉的,他暂时被成明昭的味道侵占了,但很快对方就饶过了他。 他舔了舔嘴唇,那味道转瞬即逝,“成明昭,你亲我的额头,我可以把这当作是你像喜欢普罗米修斯一样喜欢我,可是亲嘴巴就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 他盯着她的眼睛小声说:“亲嘴就像打仗,你打我,我也会打你。” 成明昭眼底带着若有似无的调笑:“比如?” 江玥伸手扶着她的后脑勺,准备攻击她,突然想到什么又停下,“你老公等下醒了怎么办?” “醒不了,”成明昭狡黠地眨了眨眼,偷偷告诉他,“你要是吃了三片安眠药,你也醒不了。” 江玥眼睛一眯,重新审视她,这个敌人真是不能小觑。 他悄悄笑了,“你好坏哦。” 江玥闭上眼,低头轻轻吻在她的嘴角上,终于明白那份不一样的感受是什么。 第26章 偷吃 “如果你不爱我,就不要睡我。”…… 江玥像十几岁青年送出自己宝贵初吻那样, 自从她离开后接吻技术一直没得到进步,如今还肉眼可见地退步了,以至于连地方都找不准, 迷迷糊糊地吻到了她的嘴角上。 成明昭的眼睛从始至终都没闭上过,她观察着他的表情,没觉着那是一个吻,像被蚊子叮了一口。江玥自顾自红了双颊, 还是太不自在了。 站在别人家里和已经结了婚的明昭亲嘴,周围的建筑静悄悄的,仿佛都在无声的审判他。尤其是普罗米修斯, 它耷拉着舌头, 黑漆漆的角落两只眼睛像鬼火一样冒着绿光。 再年轻个五岁他可能会为此心花怒放,可现在他不止要为了自己考虑, 还得为了成明昭的名声考虑, 这个社会对已婚女人的道德批判可比他当小三严重多了。 “为什么不亲了?”成明昭盯着他脸上无所适从的慌乱,直白地发问, “不是说亲嘴就像打仗吗?这就是你的战力?” 江玥愣了一下, 明昭是生气了吗, 是在因为他没继续下去而生气吗。说实在的, 他和成明昭恋爱了七八年, 从来没有见过她生气的样子。她很少会用反问的语气。 他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 如果明昭会为此生气是不是代表心里还有他的位置?可悲的是接吻这件事他确实技法生疏了。怎么能不生疏呢?想到这个, 他也生气了。 她一声不吭地走了, 五六年没音信, 转身和别人结了婚,留他孤女寡父的在世上谋生。这些年里也有好管闲事的让他重新找一个,笑他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难道他打算等到七老八十吗,就算不为了自己好歹也要为了女儿着想,孩子不能没有妈妈。 逢玉当然有妈妈,有且一个那就是成明昭。旁人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情,早年对她如痴如狂的爱、因为她不辞而别的悲愤和绝望,种种交织在一起早就不是三言两语能形容的。他发誓做鬼都不会放过成明昭。 是成明昭先选择的他,是成明昭擅自走进他的世界,她必须为此给出有说服力的理由。 “成明昭,我们先停火,我要问你”她看到他的脸上终于出现自己想要的色彩,江玥还没说出完整的一句话,泪就已经盈满眼眶,嘴巴也情不自禁地瘪了起来。太有趣了。 成明昭用手指抵住他的嘴唇,让他先把问题往下咽咽。她拉着他的手,打开大门,又合上,只有普罗米修斯目睹了全程。它趴在地上,闭上眼睛。 俩人一前一后地跑到了对面,江玥的大门是锁的,她推推他的胳膊,“开门。” 江玥有自己的矜持,“我还有问题没问你” "开门再回答你。" 好吧。他到旁边输入了密码,门自动打开。 走进前院后,成明昭一把搂住他的脖子,对他刚才的行为做出评价,“你的吻太烂了,烂得像狗屎,你差点就要和我的鼻子接吻了。” “是很烂,但我还是分得清哪里是嘴巴哪里是鼻子。”江玥不认为有那么夸张。 “哦?怎么证明。”她笑了。 “都是你害的。” 他讨厌她现在的笑容。 俩人重新交战,战火从前院燃烧到客厅,又从一楼绵延到二楼的卧室,随处可见战争留下的衣物。 江玥把她推倒在衣柜门上,咬着她的唇问:“为什么要走?” 成明昭反过来掐着他的脖子,窒息的深吻后回答他:“我想走就走。” 这个回答令人十分不满意,江玥架起她,放到一旁的桌上,桌面上的所有东西被俩人扫空。他一口一口咬在成明昭的颈上,满是恨意地问:“你爱薛烨?你早就认识他了?” 成明昭仰起脖子咯咯笑,反勾着他的脖子,江玥从咬变成了吻,在她身前徘徊。她的回答似是而非,他恨死她了。江玥抬眼看她舒服地闭上眼睛,刚才那个问题没有答案。 他停了嘴也停了手,成明昭这才缓缓睁开眼看他。江玥喘着气望着她的眼睛,“你爱过我吗?” 成明昭一脚把他踹倒在了床上,江玥绝望地躺在床上,看她迎面走来,仍不死心地问:“为什么要选择我?” 成明昭贴近他,掐住他的脸颊,看漂亮的泪珠从他眼角落下,他的声音在颤抖,眼神也在颤抖。 这个问题回答一下倒也无伤大雅,她的手指扫过他的下巴,临摹他的五官,“因为你最漂亮、最听话、最爱我。” 江玥别开脸,“我不爱你。” 成明昭坐在他的身上,用力抽走了他的领带,江玥闷哼一声,干咳起来。 “你不爱我,为什么要住在我的隔壁,为什么要勾引我?”成明昭把他的领带一圈圈绕在手上。 江玥小声反驳:“我才没有。” 她把领带套进他的脖子,系了个死结,最后大力拎起来,江玥重新与她面对面,他的脖子和脸被勒红,摆脱不了她的束缚。成明昭就像无形的圈在他脖子上的颈链,这些年来,他没有一刻挣脱成功过。 他无声地流着眼泪,衣不蔽体地流着眼泪。硕大的身躯在她眼前颤抖着啜泣。成明昭笑起来,上去吻他。 江玥没有抗拒她的吻,低声说:“如果你不爱我,就不要睡我” “我爱你,”成明昭望着他的眼泪,又吻了吻他被泪打湿的脸庞,“你太美了,我爱你,你真乖,我最爱的就是你了。” “你仔细听,听听看我有多爱你。” 成明昭捂住他的双耳,堵住他的嘴巴,舌与舌在口腔里交缠的动静被耳朵尽数收纳,令人面红耳热。 她松开他,问:“你听明白了吗?” 江玥不甘心地去追她的唇,“你又在骗我。” 他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爱什么又是恨了,也许爱和恨本来就没有太大的区别。他爱成明昭,也恨成明昭,他恨的是成明昭不爱自己,他终究是爱她的。 后半夜,江玥靠在她的怀里,始终未眠。月光太亮堂,像路灯一样照着床上的俩人。 成明昭抚摸着他肩上的那条疤,问:“还疼么。” 他的后肩有道很深的疤,同样的疤在腰上还有俩道。 多年前一个很普通的夜晚,江玥进便利店买东西,成明昭在外面等他。他拿着东西出来,发现一个秃头男人在骚扰成明昭,他二话不说丢了东西上去和秃头男扭打起来,那人拿出刀往他身上欻欻扎了两下。 秃头男挣脱开他就跑,江玥不忘追凶,追着追着两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往后一模手掌一片血。 因为没有伤到要害,所以他在医院躺了几天就出来了。 另一道疤他没有告诉过成明昭是怎么来的。那时候他太想赚钱了,太想给明昭一个好的生活,奈何一个人除非出身就好,不然再怎么辛苦赚到的钱也就只有那些。他不知道从哪听来可以卖器官赚钱,东找西找,找到了牵头的人。 江玥听说卖掉一个肾人也可以活,于是打算把自己的其中一个肾卖掉。那人告诉他绝对正规绝对安全,拿到货就给他钱。然而手术室看着像街边小饭店的后厨改造的,乌漆嘛黑,到处都脏兮兮的。 为了钱他牙一咬还是躺上去了,江玥来之前查了一下,说是人没了脾也能活,他问那个人他多加一个脾能不能多给点钱,脾没有肾值钱,但好歹也是个器官。 那人嗯嗯哦哦的答应他,江玥这才安心闭眼。 中途他被巨大的疼痛痛醒,满头冷汗地睁眼,眼前只剩下了警察。那几个人刚一刀割下去,警察就闯进来了,警方盯这个窝点盯了好多天,今天就是抓捕的时刻,几个人落荒而逃,没出街口就被逮了。 江玥被送到医院里,医生告诉他幸好警察来得早,不然他可能就被掏成皮套了,所幸的是肾还在,脾也没丢。只是给他手术的地方是个重度污染的环境,用的器械也不知有没有经过消毒,麻药也没给他上全,有感染传染病的风险。 江玥术后没多久又去做了传染病四项,确定人没事后才出院。隔壁床的大叔得知他是因为这事儿进的医院,中途警察还来做了几次笔录,大叔笑得合不拢嘴,说他多大人了,还本科毕业,居然会相信这个,连他都知道这是违法的。模样看着清清楚楚的,没想到是个猪脑子啊。 江玥没回嘴,他想着,如果那些人真给他钱倒是无所谓了,任何风险他都愿意受着。他何尝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是想赚钱这个执念占据大脑后哪能顾得上什么理智不理智的。 他回到家后不敢告诉明昭这俩天自己去卖肾了,只说公司派他去隔壁省出差了。晚上亲热时刀口还在疼,明昭问他怎么了,他也不敢给她看,忙说之前被歹徒捅伤的地方没好全,明昭说还是别做了,早点休息。 江玥连忙挽留她,虽然身上有伤做不了大动作,但是手啊嘴啊又没受伤,还是可以做的。明昭笑了笑,说他怎么搞得这么紧张,一天不做人又不会死,还是早点休息,明天还得上班。 江玥抱着她睡觉,也不知道身上的伤什么时候能好。他好害怕明昭会因为这个嫌弃他不要他,一想到这个可能他就吓得整宿整宿睡不着。他又想到明昭的直属上司是个很有钱的男人,她偶尔会提几嘴,说这个人很绅士,对她不错,是难见的好领导。 江玥怕得不行,想到自己没人家有钱没人家优秀,担心明昭有朝一日会抛下他和男上司在一起,他一刻不敢停下赚钱的脚步。以前在学校,接触的人群都有限,他还有点自信,认为明昭会要他是因为自己算是那群男生里比较出众的了。 可现在进入社会,太多变化,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明昭的选择太多了。他逐渐不具备不可替代性,随时有可能被她fire。 他该怎么办呢,明昭要什么他就会做什么。他除了明昭就一无所有了。亲生父母把他抛下,养父养母也抛弃了他,福利院里的大孩子小孩子都要欺负他,遇到好心的父母才得以被收留。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被人喜欢,他不想失去明昭。 如果没有明昭,那么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 江玥靠在她怀里,摇了摇头,“不痛了。” 成明昭摁了下床头的按钮,窗帘自动拉上,遮挡住了月光,“为什么还不睡?” 江玥又摇摇头,他望着明昭的脸,叹了一口气:“我怕这会是梦,我怕睡着了你会消失不见。”这样的梦他做过不少次,醒来后床边空空荡荡的。他宁愿永远不醒,守着梦里的成明昭过一辈子。 “你既然恨我,那我消失不是很好吗?”成明昭玩着他的头发。 “一点也不好。” 那样的日子他过够了,没有成明昭的那些年里他生不如死如同行尸走肉,只靠着对她的恨艰难活着,要不是为了女儿,他会直接挑条河跳了。 江玥闭上眼睛,“别离开我,明昭,别再消失不见了。” 他知道天亮之前成明昭还是会走,这根本还是梦一场。 成明昭翻过身看他,把自己该解决的问题抛给他,“我现在是薛烨的老婆,怎么能躺在你的床上呢?要是被人知道了,说我是道德败坏的女人怎么办?” 她哀伤地叹了口气,抚摸江玥的下巴,“你现在是事业有成的企业家,薛烨同样也是,他的名头比你大得多,到时候被人指摘的只有我。” 江玥握住她的手,听不得她这样贬损自己,“我是小三,也光彩不到哪儿去,你别这样说。这件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全世界只有你和我知道。” “江玥,这么多年来也只有你能理解我,”成明昭靠在他怀里,“我就算和薛烨结婚,也比不上和你的那些年。至于我为什么和他结婚,年轻的时候谁没有冲动过呢?你的问题我现在都回答你了,我就算后悔也来不及了。” 江玥楼紧她,“和薛烨离婚吧,明昭。” 成明昭捂住他的嘴巴,“这种话不能随随便便说出口,我无缘无故和他离婚,那我和你的嫌疑不就最大了吗?这只会把局面变得更糟糕。” “虽然我和他结了婚,一时半会儿也无法改变这个结果,但我的心在谁那里,你难道不懂吗,”成明昭重新趴在他胸口,“都说人最无法忘怀的就是初恋,江玥,究竟是我在自作多情,还是的确如此呢?” 江玥起身,握着她的两只手,放在心口,“我之前说过,无论你和谁结婚,我都在这里,这句话永远作数。” 成明昭欣慰地笑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面孔又伤感起来,“江玥,我既放不开薛烨,也放不下你。你现在看到了,我也实话跟你说了,我就是这么不堪的女人,你会讨厌我吗?”她拿手擦泪。 江玥上去轻轻擦掉她眼泪,抱紧她,“你不堪的话,我又算什么?要怪只怪那个姓薛的没有眼力见,结婚这种事本来就是工作,各司其职罢了,没必要管那么宽。你还年轻,不应该被困在家庭里。你想怎样就怎样,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他慢慢放开她,用乞讨的眼神看着她,“明昭,只要你有一点点喜欢我,我都会为你赴汤蹈火。” 明昭回到家,薛烨刚刚起床,他抚着后颈,这一觉睡得比被人打了一顿都还难受。他很少会有睡得这么死的时候。 她递了一杯白开给他,“怎么了,睡得不好?” “谢谢老婆,”薛烨一口饮尽,看着明昭穿戴整齐,“老婆,你起得这么早。” “是啊,看你睡得沉,我就去把狗遛了,今天是个好天气呢。”明昭拉开窗帘。 薛烨捶捶脑袋,昨晚也不知道怎么的,喝完酒后就像被人打了一闷棍似的倒头就睡,他的酒量已经差到这种地步了? 明昭来到他身边,“不舒服吗?” “还好,就是脑袋有点晕,谢谢老婆关心。”薛烨坐在床上牵着她的手荡来荡去,一早上醒来就能看见自己的老婆,是多么幸福啊,他的幸福程度已经打败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脑袋疼点也没什么了。 “那就快点去刷牙洗脸吧,早点都已经做好了。”明昭把他从床上拉起来。 薛烨露出惊喜的笑,“Omg,老婆真是辛苦你了。”他上去索要了两枚早安吻,低头看见她脖子上有一块块红印,不解地问,“老婆,你受伤了吗?” “没有,昨天去刮了痧。”明昭让他不要担心。 “是吗,”他走进卫生间,“刮痧怎么样,有效吗,改天我也去试试。” “挺有效的,很解压。” 薛烨来到餐桌前,望着桌上的佳肴,“哇,好丰盛,谢谢老婆。”他拿起刀叉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明昭笑吟吟地看着他,"你喜欢就好。" 江玥起早给她做了一桌早餐,她把没吃完的残羹冷炙打包带了回来。 花了一分钟加热食物,三十秒摆盘,她这个妻子实在做得太完美了,明昭有点被自己感动到。 薛烨插起只剩下半根的香肠,取笑她:“小调皮,是不是没忍住偷吃了?” 第27章 暗恋 “我不喜欢别人不要的东西。”…… “别说出来嘛。”明昭比了个嘘的手势。 薛烨把香肠放进嘴里大口咀嚼, 幸福的不得了,“但不得不说,老婆, 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早之前没和明昭恋爱、在俩人还是朋友的时候,他为了给明昭庆生到她的小公寓尝过一次她做的美食,那是比意大利人通勤带的午餐还要令人枯萎的味道。 那时明昭期待地看着他,希望他能说出个所以然。薛烨边嚼边绞尽脑汁思考, 用尽了毕生所学去夸嘴里那口东西,只能说是很另辟蹊径的风味,有种抽象的艺术感。 如今还能有幸见到明昭下厨, 再次品尝她的手艺, 薛烨简直感动得快落泪,就算她做出的东西有剧毒他也会心甘情愿地咽下去。 早饭到一半, 成希走了进来, 他对薛烨说:“车洗好了。” “辛苦辛苦,吃了吗?没吃的话坐下来一起吃吧。”薛烨招呼他, 但不是很真情实意, 毕竟明昭下厨千年一回, 他可不想和其他人分享。 幸好成希很识趣, “不了, 我已经吃过了。” 薛烨在心里对他赞赏有佳, 这世道这么有眼力见懂事的人不多了。果然还是明昭的眼光好, 一挑就挑中一个好苗子。 “大清早就洗车吗, 今天可是周末。”明昭回头看他。 成希没有和她对视, 目光始终保持着低一寸的姿态,他回答:“薛先生昨天吩咐过了。” 明昭看向薛烨,薛烨呛了几声, “哎,我说的是今天没错,但没说要早上,小成你误会了。”他担心妻子会以为自己苛待了她选的人,显得他不近人情,赶紧澄清。 如此看来这人的脑袋也不怎么灵光,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害他的名誉差点被毁。 成希倒是不卑不亢地解释:“我起得早,早上阳光好,不至于像中午那么热,洗了干得快。” “嗯,这倒没什么,如果是阿烨让你大清早就去把车给洗了,就不太好了,毕竟今天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没必要那么累。” 明昭的好脾气是出了名的,薛烨小声为自己辩解:“老婆,我没有” "我知道,"明昭微微一笑,对成希说,“要不坐一会儿吧?看你满头大汗的。” 薛烨赶紧附和:“是啊是啊,坐会儿吧。” “我身上脏。”成希始终站着。 明昭不在意,“这椅子也不是博物馆的展品,平常不是这个人坐就是那个人坐,说有多干净也算不上,你就坐吧。” “是啊是啊,让你坐就坐吧,别让娜娜太为难。” 成希这才拉开椅子,坐在了明昭的旁边。薛烨一愣,假笑着说:“我这也有空椅子呢。” 他又看一眼明昭,哈哈笑:“不过都一样,你就坐吧。” 薛烨一边吃着盘子里的早点,一边问:“小成啊,你和你女朋友有进展了吗,什么时候结婚呢?” 明昭惊讶地看向成希,“成师傅,你有女朋友了?” 薛烨笑一笑,“也正常,毕竟都快三十了。” 成希看向明昭,神情复杂,又对着薛烨回答:“没有,不是女朋友,也没有到结婚这步。” “还没谈上?你不是说喜欢了好多年了吗,什么七年八年的,还没表白吗?”薛烨麻溜地把盘子里食物吃干净,吮了下指头,好奇地看着他。 同样好奇的还有一旁的明昭,她支着脑袋,意味深长地问:“暗恋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不表白呢?” “对呀,”薛烨这辈子就暗恋过明昭,没暗恋多久俩人就情投意合在一起了,他不太理解这种行为,人生有几个十年八年啊,爱就要大声说出来。薛烨的八卦之心燃起,“她有男朋友了?” 成希点点头。 “Holy shit,”薛烨惋惜地摇摇头,意识到说了粗鄙之话又捂住嘴,安慰道,“恋爱这种事分分合合都是常态,搞不好她分手了,你就有机会了,别灰心。” 成希淡淡地回答:“她结婚了。” “噢,老天,”薛烨代入感十足,他揉着太阳穴,“兄弟,这就很难办了。尝试去忘了她吧,你总不能去破坏别人的婚姻,那是非常可耻的。” 成希垂下眸子,“我没想过破坏她的婚姻,我也不会忘了她。” 薛烨叹了口气,“你的精神我很感动,你的经历我也很同情,这就是爱吧,爱让人失去自我,但甘之如饴。”说到动情处,薛烨隔桌握住了明昭的手。 明昭问:“不过,你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你的心意吗?” 薛烨点点头,“说的也是,你应该早点说的,不然就没有后面那个人什么事了,爱这个东西,是对勇者的考验。” 成希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我不能说。” 薛烨不理解,“Why,你追的是天上的织女吗,说了就要被王母玉帝分开?” 成希苦笑了下,“差不多吧。很多东西说了就不一样了,”他看着明昭,“我不想让她和我的关系变得无法挽回。” 明昭和薛烨对视了一眼,薛烨听不懂,没法给出具体的建议。她笑了下,对成希说:“也许早就无法挽回了。” 成希的背挺得发僵。 俩小孩在新的小学上了大半年后,成早秋和成春玲决定订个奶箱,她俩看到小区里的好多住户门口都有个绿色的小奶箱,送奶员会在大清早把牛奶放进去,每天都是热乎的鲜奶。 明昭和成希都在发育中,除了平日里一日三餐需要的肉类蛋白质,牛奶也必不可少。她们商讨了一晚上,第二天敲响了隔壁邻居的房门,隔壁住着一个六十多的阿姨,她未婚,膝下也无子女,平常一大早出去晨练,面色红润,看着像四十多岁,家里还养了条黄色的土狗。 早秋和春玲礼貌地问她,如果要订购门口这个牛奶,得怎么操作。 她们都是从乡下来的,小时候根本没有这些。虽说也可以给俩小孩零花钱让他们自己去买,但市面上大多数早点铺卖的都是乳味饮料,除了能喝进去不少添加剂和大量糖分外也补充不了什么营养。 她们好不容易在城里找到了工作,没时间给孩子做饭热奶。早秋在附近商城里的一家服装店当店员,比起春玲,她更能说会道点。春玲对城市还是有些畏惧,她大字不认一个,嘴巴不利索,脑袋也转得慢,找工作并不顺利。 好在她上一份工作是小学食堂打菜的,认识了几个好心的大姐,其中一个把她推荐到了另外一所小学里,同样是打菜的活儿。勉强算是找到了一份工作。 春玲心里对这份工作始终是抗拒的,因为这份工作容易让她联想到霍志勇,她实在不想想到这个男人。早秋安慰她,就当这是用来过渡的,真要想吃饭还是不能靠这些苦力活,她们得学门手艺。 春玲很感激早秋,也很佩服她。当初早秋来到霍志勇的出租屋,见到她和孩子,没有骂她打她。在此之前,她不知道霍志勇结了婚,有妻子。她被霍志勇给骗了,还在他的教唆下辞了食堂的工作,只因为他怕被人发现,觉得不光彩。她呆在出租屋里靠他养活,就像不能见光的老鼠。 开始几次霍志勇还会到出租屋里看她,说早晚会和她结婚,至于多早多晚她也没问他也没说。直到后来霍志勇彻底不来了,和他同乡的告诉她,霍志勇死了,是在老家淹死的。 春玲觉得天旋地转,她没有因为霍志勇死了而难过,而是绝望于不知道自己和儿子究竟要何去何从。 霍志勇早前答应她会帮儿子找个好学校,现在他死了,一切没有兑现的诺言都泡了汤。 房东那边催房租,春玲在准备搬出这间小出租屋时遇到了早秋。 早秋复杂地把她看了一眼,说自己是霍志勇的老婆。她再一次感到天旋地转。早秋没有对她说别的话,她已经从旁人嘴里知道了春玲现在的处境以及和霍志勇的关系。她帮春玲付了房租,然后又走了。 三天后她又来了,她带了两桶泡面和一罐花生牛奶。春玲掩面哭泣,对她说对不起。等她哭完后,早秋从口袋里掏出纸巾递给她,“我不知道我这样做对不对,他们都说你是霍志勇在外面养的小三。” 世人对于小三的态度无外乎非打即骂,春玲已经知道了自己这个不耻的身份,她甚至不敢接早秋手里的纸。早秋把纸放在泡面上,“霍志勇死了,你知道吗?” 春玲点点头。 “那你知道我的存在吗?” 春玲先是摇摇头,然后点点头。她先前不知道,霍志勇死后就知道了,同乡的人把他结过婚的事实告诉了她。 “你不知道,那你就没有错,”早秋不知道自己这样说对不对,也不知道能不能安慰到她,反正她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现在没有外人,她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就算你知道了有我,也不代表你做错了。” “你在说什么”春玲抬起泪眼看她。 “也许这是你的生存方式,生存方式没有对错,他能背叛我,代表他不值得让我去憎恨你,所以你别哭了,”早秋见她拿起纸擦眼泪,松了口气,“你还有个儿子,对吗?” 春玲点点头。 “他爸爸是霍志勇?” 春玲摇摇头,“我和我前夫的。” “你结过婚了?”早秋的语气有些欣喜。 春玲点点头,她不知道那个人又算不算前夫,无论如何他都已经死了。她费了很大劲才带着儿子从落后闭塞的村里出来,然而她又走错了。 “我也结过婚,霍志勇不是我的第一任,”春玲看着她说话时神采飞扬,好像这是多么令人骄傲的事一样,早秋算了算,“我结过三次婚,他是我的第三任,我也有个孩子,是女儿,和你儿子差不多大。” 可能因为近似的人生轨迹,早秋很快地包容了她,并且希望和她一起抚养俩个孩子,她说人多力量大,她没有继续结婚的想法了,问春玲还有吗,如果有,那么只能就此别过了。 春玲摇摇头。不是代表她真的没有,而是眼下她实在走入绝境,但如果两个人的话,绝境就不会变得太可怕。 至于后续还会不会结婚,春玲没法给她肯定的答案,她对结婚一点概念也没有,谁对她好她可能就会和谁在一起。早前结婚也只是父母的安排,后续春玲想到霍志勇,胃里又翻江倒海。 她暂时不会想结婚这件事了。 春玲羡慕早秋,早秋也是从农村来的,她比她外向得多,脑袋转得快,而且还会认字,早秋小学毕业,字认得也不多,但她似乎对读书认字有很强烈的渴望。 俩人合力租下一套房后,开始她和成希住在一间有双人床的房间里,早秋觉得不好,俩个孩子长大后需要有避嫌的空间,于是成希一间房,明昭一间房,她和早秋住一间。 俩人睡在同一张床上,每逢睡前,早秋都会拿出一本小册子,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字,她一个也看不懂。早秋问她会拼音吗,她摇摇头说不会。早秋就说下次教她,然后问她喜欢诗吗。 春玲只在电视里听说过,但她不懂诗,无从谈喜不喜欢。 早秋笑了一下,说给她念诗听,她很喜欢诗。 春玲由着她念,反正自己也看不懂、听不懂。前几个晚上,她把这当催眠曲,总是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后来的夜里,她从早秋读诗的语气里感受到别的意趣,早秋的普通话比她标准点,但和新闻里的主持人来比还是差太多了,操着乡音读文绉绉的诗,总有种想笑却又不能笑的怪异感。 于是春玲愿意为了这份不易让人发现的乐趣耐着性子扛着睡意听几首。 见她有听的苗头,早秋就趁热打铁教她每个字的读音,诗的含义。一来二去春玲也能认识几个字了。 订购牛奶是她们一致的决定,不单是因为俩人工作忙,每天起早贪黑去工作,希望小孩能喝到有营养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几乎家家都有这个奶箱,她们不想俩小孩因为自家没有就觉得自己比别人差一截。 等奶箱装好,开始稳定送奶后,天气已经进入深秋。早秋会在俩人出门前把两瓶牛奶分别塞进他们的书包,然后四个人一起出门,到了十字路口,互相挥手分别。 等两位妈妈走远,成希就会把书包里的牛奶拿出来,从后面打开明昭的书包,把自己的牛奶放进去。 俩人有过不愉快,但成希还算是一个合格的哥哥,他真的拿她当亲妹妹在对待。也许是她确实表现得像个乖巧的小妹妹吧,从第一次见面她把他书包丢到河里去后,成希再也没摆过脸色。 “成希,你不喝吗?”明昭看着他。 成希摇摇头,“我不喜欢喝牛奶,太腥了。” “所以你不喜欢的东西就丢给我咯?”明昭反问。 成希顿了一下,脸色微微难看。俩人在大人面前总是维持着和和气气的好兄妹模样,然而私下交流不到三句就会闹别扭。他知道他的这个好妹妹可不是什么乖乖女。 “没有。你不是喜欢喝吗?多喝一瓶不好吗。”成希不想和她发生正面冲突,搪塞后继续往前走。 “当然很好,”明昭跟上他,“只是我不喜欢别人不要的东西,我喜欢真心实意给我的。” 成希把手插进口袋,他叹了口气:“那还是还给我吧。” 明昭躲开他伸过来的手,笑眯眯地说:“如果你这么说,那我就要了。”她把自己的手递过去,和他手牵着手过了马路,“你不应该用‘牛奶太腥’作为借口,实际上你很想给我,你应该直接说出来。” 成希知道自己不是她的对手,无论智力、体能还是口才,他都一败涂地,所以他不准备和明昭继续理论,她怎么说,那他就怎么做。 “我实在太想把牛奶给你了,我希望你长高点,所以才把牛奶给你,实际上我也想喝的不得了。”他说。 明昭咯咯咯笑起来,无论这句话是不是出自真心,都逗到她了。她喜欢这种话,就好像是她硬生生抢走了别人最爱的东西。她喜欢看别人爱而不得的悲惨模样。 “成希哥哥,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我好幸福,我从来没有哥哥,你真是我的好哥哥,我们会成为亲密无间的兄妹,对吧。”明昭靠着他,紧紧握着他的手。 成希回头看她,“你说的是真话吗。” “当然了,哥哥,我做梦都想有个哥哥,谢谢你来到我的身边。”她把他的手贴在脸上,做出爱不释手的样子。 又在撒谎。 成希懒得戳穿她,经过大半年的相处,他已经能摸清成明昭的大致性格。她就像有什么表演癖好,喜欢别人因为她的表演而对她上瘾的样子。实际上心里可不这么想,她逗人就像逗狗。 但成希也没甩开她的手,很异样的感受。身边这个人和他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还毫不客气地欺负过他,但他好像对明昭并没有什么恨意。也许明昭比他小一点儿,他真的拿她当妹妹了。 这当然是假的,他没拿她当过妹妹,这辈子估计都不会这样做,除非他疯了。对成明昭友好,向她妥协,给她牛奶,逗她哈哈笑,不过看在母亲春玲的面子上。 他不会认这个妹妹,因为成明昭本来就不是他的妹妹。 但凡是都有例外。 成希上了五年级,因为性格内向,说话有点口音,还是从农村来的,经常被班里的一些小男生欺负排挤。他刚开始不还嘴不还手,不打算和这些人纠缠,后来那些人又说他没有爸爸,侮辱上升到母亲的时候,他终于动手了。 一放学,几个高年级的男生把成希叫出来,几人团团围住他,把他拉到男厕所门口狂揍。 成希敌不过那么多人,只能被动挨打,时不时还一下手就被一群人摁着墙角踹。 “能不能给我一个面子,别打他了。” 背后传来女生的声音,大家回头,以为是什么人物,没想到就是个系着红领巾的小女孩。团伙中有人认识她:“这不是成希上四年级的妹妹吗?” 六年级的老大发话,“我还以为谁呢,原来是个低年级的小妹妹,看清楚了,这里是男厕,不想被打就赶紧滚。” 那个小弟告诉老大,“打打她哥就行了,她不能打,她是她们班的班长,她班主任是咱们副校长,那老婆娘可喜欢她了,每次表彰大会都有她。” 六年级老大一把把他推开,“我管你什么表彰大会,就一个字,滚。” 成希从后面爬起来,猛地撞倒六年级的,冲明昭大喊:“跑!” 后面的男生一把把他拽进厕所。 牵制成希的男生突然倒地,和他一起倒地的还有一本厚厚的英汉词典,众人刚抬头,明昭已经拿着拖把棍闪到他们眼前了,不到一会儿功夫,跑的跑,夹着裆爬的爬。 成希被她扶到操场外的长椅上,他鼻青脸肿,身上都是鞋底灰。 “不要告诉我妈。”他小声恳求。 明昭点点头,“嗯,除非她是瞎子。” 她打开自己的书包,拿出棉签和碘伏,成希皱眉看着这些:“你为什么会带这些东西。” “行走江湖,不需要带点工具吗。”明昭抬起他的下巴,看他的伤势,嘴角肿了,额角肿了,鼻子青了。嘴唇还破了。 “哪里有江湖,这是学校。” “都一样。”明昭帮他吹掉脸上的沙石。 “你以前在别的学校经常被欺负吗。”成希无端联想。 “你很心疼我吗,哥哥,”明昭用棉签沾了碘伏,抹到他擦伤的地方,“我可不是你。” 成希无话可说,“你练过?” 当时情况太混乱,他刚从地上爬起来,就见一群人如惊鸟般四散,可明昭才四年级。 转念一想,自己不也斗不过她,问这些似乎没什么意义。 “仔细一看,长得还不错,”明昭收好东西,坐在他旁边,俩人像亡命天涯的一对兄妹,望着眼前不断被风吹落的树叶,他才说,“打成这样你才看出来。” “你被打是因为太自信了吗。”明昭回头看他。 成希不想说话了,“我开玩笑的。” “可能因为你的口音太土了吧,说话就像土老帽,听得人牙痒痒,于是忍不住想打你了。”明昭替他分析。 本来别人说他都不在意,被明昭这么一说他反倒有点在意,“我口音很重吗。” “其实没那么重,也就一听就知道你从哪个地方来的而已。” 成希又不说话了。 明昭说话一点口音都没有,春玲、早秋还有他多多少少都带着口音,但她一点都没有,标准得像在城里长大的小孩。 她的成绩也很好,次次都是第一名,每次期末都有奖状。 她的身手和胆量都很好,面对那么多六年级的人一点也不怕,还都把他们打跑了。 她的口才也很好,虽然说的很多话都不像这个年龄的小孩会说的,但就是让人听不懂也无从反驳。 明昭歪头看他,微微一笑:“你怎么不说话,快爱上我了吗?” 成希摇摇头,“谢谢你。” “你要怎么谢我?” “你想吃什么。” “我要的谢可不是吃什么。”明昭从长椅上下来,俯视他。 成希抬起头来看她,“那你要什么。” “我要你从现在开始像真正的哥哥一样对我。” 成希不理解。 她说:“从现在开始,你要像哥哥一样保护我,听我的,爱护我,时时刻刻为我着想,我要什么就给我什么,就好像你的生命里只有我一样。” 第28章 毕业礼物 “想和你培养一下兄妹感情。…… 明昭向他伸出手。成希迟疑了一下, 把手交给她,借着她的力站起来。她抿唇一笑,不像是好意的笑, 倒像是什么东西被她势在必得了。 更多的意味他还不懂,不过常言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来看屋檐是成明昭,所以他选择低头。 俩人的关系在看不见的地方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成希没有察觉出来, 至少此刻他察觉不到。他只觉得欠了明昭一个恩情,不觉得自己会是她真正意义上的哥哥,更别说成为她的同党, 为她战斗, 给她摇旗。 俩人初中毕业那年,早秋和春玲的工作彻底翻篇。这些年, 早秋从小小的导购员一路晋升为分店的店长, 又从分店干到了总部,在将要坐上销售经理这个位置的时候她却提出了辞职。老板竭力挽留她, 说她很有潜力, 还答应给她涨工资, 只要不辞, 就能拿比别人更高的底薪。 早秋果断地拒绝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动让春玲很替她担心。春玲早前在学校食堂打菜, 后来又去了酒店的后厨工作, 这些年终于从后厨熬出来, 也能领导几个人了, 俩人都在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按理来说早秋应该比她更理智才对。 早秋辞去工作后不慌也不忙地报了个课,从零开始当学徒, 学起了洗头剪头。她告诉春玲,她不想一辈子给人打工,她想自己开店赚钱。春玲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她觉得现在的日子就已经很好了,但早秋的头脑比她好,不会无缘无故去做一件事,她愿意听听她的想法。 早秋告诉她,未来想开一家造型店,这个行业的利润空间很大,她不想错过。如果能够成功,她希望春玲也来帮她。春玲心细,她口才好,一定可以把这件事办起来,而且会办得很好。 当然,这些都是初步的构想,早秋拍拍她的肩,笑眯眯地让她不要太担心,先做着手里的工作,她如果失败了就去投奔她,只要一个人有工作全家就不会被饿死。 春玲知道她在开玩笑,早秋认定要做的事很少会失败,除非她自愿退出。这点在她女儿身上也得到了继承,明昭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老师对她赞不绝口,人缘也是出奇的好,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天赋。 春玲想的一点儿也没错。早秋熬过前期的苦力阶段,正式上手没多久后月入破万,她从学徒一路晋升到大店总监,俩小孩即将毕业时,她拉行业内几个玩得好信得过的姐妹合伙,开了一家工作室。 不久,春玲辞去了工作成为了其中一员,做她的左右手,一起帮忙把美发沙龙事业做大做强。靠着前几年的积累,早秋如愿开了自己的美发店。 这些年摸爬滚打积累下来的客源已经能够保证她们全家吃喝不愁,房子也从城中村搬进了经济发展最前的城区,开车不用五分钟就能到当地最好的中学。 这期间也不全是风调雨顺,那个年代美发总是和色情行业联系在一起,被人造下三滥的谣是家常便饭。 甚至有男的会故意到店里,问她们有没有特殊服务。这事儿被春玲碰到过一回,她说不过流氓,早秋来了,她站在门口和男的不卑不亢地对峙,全程也没怒也没哭,条理清晰,任哪个路过的人听了不会觉得是她做错了。 男人自知理亏,辩不过俩句就嘟嘟囔囔走了。 早秋回头还笑着安慰受到惊吓的春玲,“没事,咱又没做错,不虚他。” 春玲常常为自己不够利索的嘴巴自责,早秋一点没觉得有什么,她经常说:“走自己的路,让他们说去呗!但不能到咱们地盘上说,到了我们的地,就得守我们的规矩。” 同年,明昭不负众望地进入了当地最好的高中,而成希早一年因为分数不够格,去了一所普高念书。 明昭放学打开家门,看见客厅正在开小会。早秋、春玲坐在大沙发上,成希则坐在旁边的小沙发里。 她没急着进去,站在门外听。 成希开口:“妈,我不打算读书了。” 春玲不可置信:“你在说什么。” 早秋倒是很冷静:“让我听听看你的理由。” 成希沉默了一会儿:“我对读书不感兴趣,也没有天分,再读下去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我想早点出来工作,明昭不是还在读书吗,她的生活费、学费,包括以后读大学的钱,都是一笔开销。我想早点独立,我想” "钱的问题还没到你考虑的时候。" “我知道” “你还没满十八岁,哪个用人单位会要你?” 成希没说话。 晚上,明昭洗完澡,她推开成希的房门,正在桌前的成希吓了一跳,他手疾眼快收拾好桌上的东西,回头看她:“你怎么不敲门。” “哦,真对不起,你该问问自己为什么不锁门。” 明昭上前一步拿走他没及时收走的书,念出书名:“语音发声” 成希睁圆眼睛,上前去抢。明昭从左手换到右手,像小时候那样丝滑。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现在长大了,成希蹿了个儿,高出她不少,手臂也更长了,他挤上去夺,把明昭逼到了床上。 本来轻而易举就能够到,一股热腾腾的沐浴香忽然烤到了他的脸上,低头就能看到明昭近在咫尺的脸。成希一下收住了动作,往后退了几步,“都这么大了,你不无聊吗?” 明昭把他的反应都看在眼底,她顺势靠在他的床头,拿着那本书随便翻阅,“都这么大了,还在练普通话?” 成希拉开椅子坐回桌前,翻开书来念,“随便看看而已。” “这么认真的笔记,不像随便看看。”明昭把记号笔涂满的一页打开放在了他的桌面上,成希用沉默来对抗。 明昭把下巴放在他的肩上,去看他现在看的题目,"一题都没做呢。" 她说话的气息挠着他的耳朵。 成希合上书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躲开了她,“你有什么事吗?” 明昭打开他的床头柜,拿出一颗棒棒糖拆开放进嘴里,然后爬上他的床,仰躺着,看着天花板说:“只是想和你培养一下兄妹感情。” 成希不理会她的虚情假意。 明昭侧过身看着他,“上了高中之后和你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我好伤心。” 成希拿起笔在纸上乱画,“这是必然的,我们又不在同一个高中。” “是啊,”明昭趴在手臂上,唉声叹气,“都怪你太不争气了。” 成希的笔停下来了,踌躇了一会儿,他说:“我不打算念书了。” 明昭支起脑袋,“哦,为什么,因为看不见我,过分思念,所以干脆不想读书了吗。” 成希回头看了她一眼,“你知道的,我不是读书那块料,家里有你一个会读书的就好了。我想帮家里分担一点,还有一年我就成年了。” 明昭点点头,对这个答案不感兴趣,“我还以为是因为我呢。” 成希又重新握起笔,开始在纸上画,“也有。” 明昭抿嘴笑。她从床上下来,从后面搂住他,小声在他耳边说:“其实我是想告诉你,我最近特别喜欢匡威的书包。成希,你真好。” 她亲了一口他的脸颊,准备离开。成希捂着脸不知道是羞是怒,“成明昭,你知道你已经16岁了吗。” 明昭打开门,翻着眼睛想了想,“谢谢你的提醒,我差点就忘了。” 明昭17岁生日那天,成希送了她一个八百多的匡威书包。 成希念完高二就没继续读下去了,两位母亲都尊重他的决定。开始那段时间,他在理发店帮忙打打下手,过了18岁生日后就出去打工了。 他的第二份工作是一中附近奶茶店里摇奶茶的。明昭每次放学都会和同学一起点奶茶喝,同学很纳闷为什么成明昭那杯果肉永远比自己的多。 明昭想要什么,站在奶茶门口店前说一嘴,过不了几天就会拥有。 复贺兰第一次听说这种神奇的事儿,让明昭也给自己许个愿,她笑着说不行,这个方法她试过,对别人没有用。 “怎么还区别对待呢。” 女孩子们笑笑闹闹,并不当回事。 明昭跟着小团体离开,回头把成希看了一眼,对他笑了笑。 成希放下手里的活,直往后厨走。他打开水龙头冲了两把脸,有同事见他脸色不对劲,关心:“怎么了,不舒服吗?” 成希摇摇头,擦干脸后又回到前台。 他觉得自己疯了。 上初中后,明昭掌握了“梦想成真”的秘笈。 她想要什么,只要在成希面前露出爱而不得的神情就好了。刚开始只是一些小物件,比如某根笔、某个发圈,大家都有,就她没有。她一露出这种被全世界亏欠的表情,成希只能想法设法去满足她。 她被满足了,就会开心地搂住他的脖子,说他多么多么好,她多么多么爱他。流程循环往复,小物件也升级成了大物件,名牌鞋、名牌T恤、名牌书包,金额越来越大,他也越来越吃力。 作为学生,他能存下的钱太少了。 早秋和春玲永远不会知道这个原因。 成希感到一丝无法言喻的恐惧。 这种滋味开始难以察觉,到了后面就像瘾难以自拔。最初或许只是想满足她微不足道的愿望,有了具体的奖励之后,变成他的愿望需要靠成明昭满足。 他不能这么下去。 一周后,明昭和一个男生跑来点奶茶,俩人举动亲昵,看上去关系不一般。他们离开后,成希让同事替一下自己的活,他要去上个厕所。 成希跑进卫生间关上门,拿出手机给明昭发消息。 【你谈恋爱了?】 他摇了摇头,又删掉这句话,重新打。 【你和那个男生是什么关系?】 还是不对,他全部删除,把手机熄屏,什么也没发出去。 晚上,成希回了一趟家,明昭刚刚从浴室里出来,被他拉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成希关了门,开门见山:“今天早上的男生是谁?” 明昭坐在床上,“哪个男生?” 她看着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捂着嘴笑,“噢,奶茶店那个?一个小学弟。” 成希盯着她,“你们牵手了。” 明昭回想,“是吗,我忘了。” 成希咽了口唾沫,说:“所以你谈恋爱了,对吗?” 明昭不以为然,“也许吧,谈恋爱犯法吗。” “可你才高二。”成希皱起眉,声音有点发抖。 明昭站起来,走到他面前,打量他的眼睛,“高二又怎么了?” 成希义正言辞地说:“你还要高考。” 明昭恍然大悟,然后勾起嘴角,“不过,你在意的是高考吗?” 大脑里的某根弦突然因为这句话绷断了,双耳嗡嗡作响,成希有些晕眩,“当然,你是我妹妹,我不在意你的成绩,又会在意什么?” “噢,”明昭饶有兴致地盯着他看,“以前不认我是妹妹,现在我又成了你的妹妹,成希,你到底希不希望我是你妹妹?” 她伸手把门旁的一面镜子端起来,对着成希,让他看清楚自己现在的样子,“有点失态了哦,哥哥。” 成希清醒过来,他看着成明昭的笑脸,又看向自己扭曲的表情,不敢面对。无法言喻的崩溃袭进心头,他手忙脚乱地打开门,“对不起,我我……” 他不知道要说什么,不知道该说什么。 “早点休息。” 成希打开门逃似的跑了。 不久,他从那家奶茶店辞职,不知去向。 俩人再次见面是在高考后。早秋和春玲出门了,家里只剩下明昭。考试结束那天她崴伤了手,右手被打上了厚厚的石膏,行动很不方便。 她正准备洗个头,早秋她们说好了明天带她出去旅游。明昭刚把头发放进盆里打湿,门口就传来熟悉的声音:“需要我帮忙吗。” 她不用去看也知道是谁。 成希替她浸湿头发,小心地、轻柔地清洗。一年半载没见,他身上的味道变了。 洗完头,明昭坐在镜子前,任他拿着毛巾擦。 “考的怎么样。” “还行。” 成希没继续往下问,明昭借着镜子去看他,他变得成熟了些,被社会打磨出了棱角,脸瘦了下去,下颌线明显。眉眼还是和小时候一样郁郁沉沉的。 “你现在在做什么?” “什么都做。” 明昭点点头,“为什么不在奶茶店继续干下去?” 成希没回答。他帮她把头发吹到半干,拿出吹风机,用最小档慢慢烘,手轻轻梳开她的湿发,从后面吹到了前面。 外面响起淅淅沥沥的雨声。 成希抬眼瞥了下窗户,“妈妈她们呢。” “出去玩了,现在只有你和我。”明昭看着他笑。 热风吹到她刘海上,明昭闭上眼,“你有在外面给我找嫂子吗,成希。” 成希把吹风机关停,“什么。” 明昭睁开眼睛,“我说,你有女朋友了吗?” “我没想这些事。” 成希重新打开吹风机,半晌,问她:“那,你和那个男生呢。” 明昭打了个呵欠,“你想听什么答案?” “你不想说也没关系,这是你的私事。”成希面无表情地继续给她吹头。 明昭看着镜子里的头发逐渐蓬松。 电风吹忽然停工了,声音一瞬之间熄下去,成希往电源的方向看,原来是明昭用脚勾开了插头。 成希只是把她看了一眼,俯下身去插电源。他正要起来,明昭一只脚踩在了他的背上,她理所当然地质问:“没有毕业礼物吗?” 成希往后握住她的腿,轻轻放到一边,起身问:“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特殊的、值得纪念的成年礼物。” 外面的雨声越来越大,她的右手不方便,于是用左手把他招呼到面前,成希弓着身子去听。 明昭贴着他耳朵,什么也没说,只是咬了一下他的耳垂。 第29章 妇道 “请你停止下流的幻想。”…… 听完妻子的话, 薛烨托着腮哼哼一笑,表示赞同:“是啊,别人都已经结婚了, 想挽回很难了,谁让你不早点告白呢?感情这方面,男人还是得主动点。” 成希始终不语,任由这对夫妇肆意点评自己的感情经历, 他的往事就像盘子里的冷菜,供人挑拣。不过在明昭的那句话后,他显得更沉默了, 挺直的背像煎熟的虾一样慢慢弯下去。 提起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 薛烨总是很来劲,他含情脉脉地看向明昭, “当初在美国, 我看到娜娜的第一眼就知道,‘她是我的生命.之光, 欲念之火, 我的罪恶, 我的灵魂’, ”他捂住胸口感叹, “幸好我还是有那么点勇气的, 不然怕是要悔恨终生。” 明昭笑一笑, 又皱眉嗔怪他的多嘴, "好了, 别总是说这个。"她提醒他别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 薛烨逢人就爱提自己的老婆,以及俩人初遇的种种。明昭怪他,他也不恼, 反倒感到幸福。那是一种凌驾在别人痛苦之上十分优越的幸福。 晚上,成希坐在床边整理衣服,门被人推开。他有锁门的习惯,不过在成明昭的地盘上,他从不锁门。 来访者如从前那样没有敲门的习惯,她靠在门框上,斜着身子打量他,“还住得惯么?” 成希把衣服一件件叠好,放进柜子里,正视门口的成明昭,像下级回复上级那样回复她:“嗯我租房也可以,没必要给我安排一间这么好的房。” 成明昭哼地一笑,走进屋里绕了一圈,房间很大,足够住一家三口,在寸土寸金地的天华,一个普通家庭奋斗一辈子都买不下这一间房。她推开阳台门,晚风灌到脸上,风里带着这一片别墅区独有的味道。 明昭闭上眼深呼吸,很遗憾地告诉他:“抱歉,这已经是最廉价的待遇了。” 成希不说话,她站着,他也站着,“早点休息吧。” 她转过身,盯着他不放。成希的脸庞实在算不上精致,说起来和小白脸三个字没什么关系。他沉默的时候喜欢抿着嘴角,眼睛往下落在右下方,不知道在看什么在想什么。 明昭挑起他的下巴,细看皮肤也不够细腻,也许是经历了太多风吹雨打,整个人粗糙得像匹饿了很久还不愿意归顺人类的野生灰狼。说他是狼,也只是在赞许他有双特别的眼睛。 她最喜欢成希的眼睛,灰扑扑阴沉沉的,眉毛压着那双眼,给人一种倔强又绝望的感觉。 成希与她对视不到半秒,目光又像熄了火的热气球一样往下坠,“别看我”他说的很小声。 “为什么?” 成希想别开脸,但挣不开她的手。 他依旧很小声地回答:“我不好看。” 说这话的时候,成希的下唇往里抿的更紧了。 他见过明昭身边的男人,比如薛烨,比如江玥,比如再早之前的。薛烨是富家子弟,吃穿用度都很讲究,人滋养得快三十了还不见老。江玥更不用说,年龄比他小,底子好,又会打扮,爱赶潮流,自然受她的青睐。 他什么也没有,既不够年轻,也不够时尚。 明昭玩着他的下巴,问:“你小时候不是觉得自己挺漂亮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成希的睫毛动了动,“小时候和现在已经不一样了。” “不一样在哪儿?” 他鼓足了勇气正视明昭,“早点休息吧。” “在哪儿休息,在这里吗?”她看着他,摸着床铺坐了上去。 “成总,”这么多年过来了,他早就练就出应对成明昭的耐心,“您该回您的房间。” “为什么,这也是我的房间,”成明昭歪着头看他,“薛烨买的房,他的钱就是我的钱,你的房间就是我的房间。” 成希没有反驳她,只是拿走了枕头,明昭叫住他,“枕头也是我的。” 他迟疑了一下,又把枕头放回原位,转身要出门。 明昭饶有趣味地喊住他:"你要去哪儿?" "住青旅。" 成希总有自己的办法,早些年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成希,回来。” 她放软了语调,最常见的招数。成希握着门把,深吸了一口气,还是转身了。 明昭微微一笑,把拖鞋蹬了,“我的脚好酸。” 成希靠着门站得像哨兵,“薛先生说我只负责开车和拎东西。” “你的老板是他还是我?” 成希沉思了一下,慢慢走上前蹲下去,握住她的脚开始揉,“薛烨” "别担心,就算地震来了他也不会知道。" 成希抬头看她若无其事的脸,“你给他下药了。” “不要把话讲得那么难听,”明昭皱皱眉,用另一只脚打他的嘴,“他本来就有睡眠障碍,我不过定时提醒他吃药而已,怎么叫下药?” 成希低头不再说话,只安安静静地替她按摩脚。 明昭恢复笑脸,“成希,这些年你为我吃了不少苦,这些我都看在眼里。好不容易有我们单独相处的时间,你不用太紧张。” “妈妈,妈妈她们还好吗。” “嗯哼,”她舒服地闭上眼,“你要是实在不放心,改天我给你买张机票,让你们聚一聚。” 成希脱了她的袜子仔仔细细地揉,"明昭,我不苦,有你在,我也不担心妈妈她们,只是" 她打开眼睛。 “只是,我担心你。”他半晌才开口。 这个地方终究不是他们的家,靠谎言建造的人生就像美丽而易逝的泡沫,不知道哪一天会破碎。这样一条前路莫测的险途,他害怕明昭会有危险。 明昭用脚抬起他的下巴,他被迫与她对视。 “既然如此,你更应该全心全力地帮助我,成希,这个世界上,除了妈妈们,我身边只有你这个亲人了,你舍得看我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吗?” 她把话说得那么凶狠,成希的眼神瞬间慌乱了,他握紧她的脚,“你要我怎么做,我就会怎么做。” 明昭扬起嘴角,起身靠近他,“这个世界我只相信你,你和我是一体的,你是我的好哥哥。” 成希没有说话,他垂着头,盯着她的脚。他知道她的小拇指上有颗淡淡的小痣,这么多年过去依旧长在那个位置。同样的痣在后腰还长着一枚,她身上一共有两枚痣。从那个下雨的午后开始,他们之间就已经不是兄妹那么简单了。 当她一辈子的哥哥,究竟是快乐的事还是悲伤的事,成希也说不清了。 享受完足底按摩,明昭起身准备离开,成希抬头看着她,“你要去休息了。” “这不是你希望的吗,”明昭笑了笑,低头看他像哈巴狗一样蹲在地上,“我是一个守妇道的女人,爱丈夫的好太太,也是你从小到大的妹妹,请停止下流的幻想好吗?” 成希立马埋下头,“我没有。” 她绕过他走到门口,转身冲他摆摆手,“晚安,成师傅。” 等房门合上后,成希松了口气,心烦意乱地揉了揉头发,他低头看到地上成明昭遗落的袜子,捡起来准备还回去。 走到门口,他停下脚步,最后把袜子揣回口袋里,关了卧室灯。 明昭回到房间,见薛烨颤颤巍巍在喝水,“怎么醒了。” 他捂着肚子,一脸痛苦,嗓音沙哑:"老婆,也不知道最近身体怎么了,刚才胃太疼了,跑到厕所吐了一通才舒服点。" “吃坏肚子了吧。” 明昭摸摸他汗津津的额头,薛烨的脸煞白。 “今天我也没吃什么”薛烨掰着手指算,“老婆做的早饭,莲姨做的午饭晚饭,睡前吃了一片安眠药” 他发现什么大事一样瞪大眼睛,“不会是莲姨用了什么不新鲜的食材吧。” “莲姨又不是第一天做这个,你多虑了。”明昭帮他把水杯放在台子上。 “那我知道了,一定是安眠药。” 明昭挑了挑眉,薛烨转身从床头柜拿起一板安眠药,递给她看,“肯定是这安眠药质量不行,下次我要让安迪医生换个牌子。” 她拿着安眠药,翻来覆去看,注意到不良反应上那一行小字,过量服用会导致恶心呕吐,原来如此。明昭赞同地点头,“确实不行,得换。” 俩人一起躺在床上,薛烨感觉好多了,问明昭刚才去了哪儿,她说去看了下成师傅。 薛烨紧张起来,“成师傅,他在咱们家住的好好的,怎么突然去看他。” “我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怪可怜的,想问问他缺什么,要是缺衣服缺什么家具,咱们也好给他补上,人家为我们辛辛苦苦工作,也不能苛待了人家。” “哦,”薛烨松了口气,抱紧她的手臂,“说的也是,还是老婆你考虑得周到。哎,像我老婆这么善良的人,这个世上也不多了,我真是太幸运了。” 薛烨幸福地把脸埋进她的身体里,想到什么又说:“对了,老婆,这几天回一趟家吧,你27岁的生日不是要到了么,妈让我们回去过。” “会不会太麻烦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薛烨不同意她,“大孩子小孩子都需要庆祝生日呀,咱们就自家人聚一聚,她老人家可能想你了。” 他自顾自嘀咕,“说起来,我妈对你可比对我上心多了。” 第30章 柯尔特蟒蛇 “阳光下会更漂亮哦。”…… 他母亲薛鸿云对家里所有人态度都一般, 她不喜欢废物,按照她的标准来看,世界上除了她自己没有能人, 至于儿媳,一个豪门大院娇养出来的小小姐,能指望什么呢?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提高奢侈品的购买率罢了。但她对成娜的态度还算过得去。 薛烨觉得这很不可思议。 他在和明昭正式确立恋爱关系的第二天就老老实实地向母亲薛鸿云坦白了情况,薛鸿云对他的私人生活并不感兴趣, 她日理万机,根本没时间在乎这种事,更别提他的事。 薛鸿云对他只有一点要求, 不准在外面到处乱搞, 否则就停了他的卡把他丢进亚马逊热带雨林喂美洲豹。她能这么说是谅他没有乱搞的胆子。 薛烨五岁那年,家中多出一个教男诫的老师, 其他孩子的家教教的都是各国语言, 八般才艺,他的家教教的是三从四德。 每天的学习课程不外乎是站有站相坐有坐相, 没结婚之前要恪守贞操, 结了婚之后要事事以妻子为主, 内外兼修, 知书达理, 贤良淑德。薛烨因为没注意岔开腿坐挨过好几次板子。 所以恋爱这件事, 他藏不住一天就向母亲如实禀告了。薛鸿云抿一口茶大笑三声, 此地的法律是人和狗都能结婚, 她不认为有人会看得上薛烨。 她嘲笑完就不再理会薛烨, 让他哪凉快哪呆着去,别在她面前晃来晃去,这么大的一个人, 难道找不到一件正经事可以做吗? 薛烨就当她同意自己恋爱了。没过多久,他又跑来向薛鸿云请示,说自己求婚了,准备结婚。薛鸿云难得没有破口大骂,她让他把人带回家看看,薛烨支支吾吾半天不说话,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请求。 他求薛鸿云到时候对娜娜嘴下留情一些。成娜,康达的大千金,高门大户,不存在门不当户不对的情况。 薛家搞的是新能源,对面搞的是石油,俩家在产业上微妙的对立没有影响到这段婚姻。婚后薛鸿云把她当作亲女儿看待——和自己的儿子一样是个没什么大用的女儿。 薛鸿云年过50,仍一心扑在自己的事业上,至于小一辈的婚姻,她并不在意,也懒得过问。唯一一次对儿媳关心,是她在餐桌上提起了明昭捣鼓的电商公司,问她近况如何。 薛烨马上抢话,描述的天花乱坠,一切兴兴向荣。 薛鸿云冷脸打断:“男诫都学到哪儿去了?” 他这才熄声吃饭。 她看向明昭,“让娜娜自己说。” 明昭把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的一系列事件全盘托出,一五一十地交代给薛鸿云听,脸蛋上还带着天真不知世故的笑容,好像这只是一场游戏,她不知道玩法所以搞砸了。薛鸿云轻轻一笑,拿帕擦擦嘴,告诉明昭,工作的事就交给薛烨吧,她好好待在家里玩儿就行了。 薛烨赶紧解释,说明昭是遭同行陷害,不过这些麻烦都已经解决了,明昭的商业头脑还是很好的。 薛鸿云毫无波动,“是吗,既然如此,就让娜娜回去打理打理国内的业务吧,我能理解,有些事情不能强求。国内的公司比较轻松,你俩闲着也是闲着,就当去旅游吧。” 她放下圣旨离开。明昭后知后觉地拉拉薛烨的袖子,懊恼地问他自己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薛烨看不得她这个表情,立马露出大大的笑容安慰她:“哪有,妈刚才笑得多开心呀,她还给了个公司让你练练手呢!没问题的。” 薛鸿云为人强势,说话刻薄,没人能从她那里讨到一句好。明昭才从学校毕业不久,娇生惯养长大,对这些不熟手很正常。薛鸿云不是在刁难她,只是知道她的水平,故意打趣而已。 她的乐趣有时也很恶趣味。明昭不懂,身为薛鸿云儿子的薛烨自然明白,薛鸿云只是觉得她太菜鸟,逗她玩。毕竟,谁会指望一个富家千金在商界上掀起什么狂风巨浪呢? 商人的孩子也不一定喜欢经商、懂得经商,比如他。薛烨觉得在这点上自己和明昭十分相似,他们果然有特别的缘分。 明昭的生日在10月底。俩人奉命回到家,薛烨按照规矩第一时间去给母亲请安,被她驱赶走后,明昭才进去。薛鸿云把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也不需要像早前那么拼,空闲的时间她都在做冥想。 她结束完冥想,正好看见门口等待的明昭。 “去客厅等着。” 明昭点点头,又从房间里退出去。 薛鸿云沐浴更衣后出来,对明昭道:“走。” 薛烨站起来要跟上去,薛鸿云打住他,“去把藏书室的书都整理一遍,回来我要检查。” 她目光凌厉,薛烨把明昭看了一眼,这才转身去自家的藏书室。 俩人坐进车里,薛鸿云目视前方开口:“薛烨这个德行,怎么样?” 明昭转了转无名指上的戒指,“挺好的。” 薛鸿云笑了一下,“这是我唯一满意的地方,男人要从小开始驯起,和驯狗一个道理,它叫一声,你就拔它一颗牙,次数多了,自然就老实了。” 明昭抿唇一笑,“薛烨牙根软,咬人不痛不痒,难驯的还是狼。” 薛鸿云挑高眉,“照你看来,哪种狼比较难驯呢?” 明昭看到她左手拇指上的玉戒,笑着上手去摸,“妈,这是什么时候做的?真好看。” 薛鸿云把那枚玉戒指取下来,戴在她的拇指上,见她目光闪闪地打量,说道:“无论狼还是狗,本质都一样。” 明昭收下玉戒,靠在座椅上,“是吗,我不太了解。我从来没有见过狼,郊狼算狼么?哼哼,”她谈笑似的说起,“说起来,我总觉得舅舅长的很像纪录片里的狼。” 舅舅薛志安,薛鸿云的大哥,至梦的大股东之一。 薛鸿云是薛家的小女儿,薛志安同父异母的妹妹。除了大哥薛志安,还有个二哥薛长明。薛志安和薛长明是同母同父的兄弟,各自拿着至梦不小的股份。按老话来说,薛鸿云只算个庶出。 至梦是老薛总和薛鸿云母亲的心血,也是老薛弥留之际送给薛鸿云最大的礼物。肉送出去,难免会吸引到狼。这口肉究竟能不能完完整整吞进薛鸿云的肚子里,目前来看还是个未知数。 “看来除了珠宝,娜娜,你对动物也了解不少,”薛鸿云回头看她,“要说看面相,你也很像一头狼。” 明昭惊讶地摸了摸自己的脸,眨眼玩笑:“就算是狼,也是跟在您后面讨食的,您吃肉,我叼皮。” 薛鸿云带她来到常去的射箭馆,二人走到户外的场地,今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俩人分别换上装备,薛鸿云闲时喜欢骑马射箭。 拉弓需要动用到背部、胸部、手部,腹部的肌群,对于没有做过力量训练的人来说,第一步就难如登天。薛鸿云仰首挺胸,拉开弓,轻轻松松将箭送入10环。 第二支箭紧随其后,牢牢扎进红色区域。 这支不是薛鸿云射的,她回头,明昭抱歉地一笑,“对不起,射错靶纸了。” 薛鸿云退一步,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她,“既然你爱我的靶,就过来吧。” 明昭拿着弓站到她的位置,薛鸿云问她:“第一次接触?” “在家随便玩过,算第一次吗?” 明昭看向远方,夸赞,“您真厉害。开弓就是10分。” 薛鸿云站在她身后,手把手教她拉弓,俩人齐力将锋利的矛头对准远处的靶心,她凑在她耳边说:“还以为是个连弓都拉不动的细胳膊,能击中别人的八环,你也不差。” 薛鸿云慢慢放开她的手,退到一边。明昭的目光变得平静而专注,她挺立地站着,向后拉弓,松弦,箭直飞而去,烈阳下,箭锋劈断了薛鸿云的箭柄,深插进靶心。 明昭伸手挡着阳光往远望,微微一笑,“好走运。” 俩人找了个地方坐着休息,薛鸿云端着两杯饮品过来,递给了明昭一杯,她坐下享受阳光,“藏锋这么久很辛苦吧,装蠢蛋可比装聪明人有难度多了。” 明昭和她碰杯,“只是运气好。” 薛鸿云戴上墨镜,“以为是个绣花枕头,没想摸下去,枕芯里全是针。” "您不开心么?"明昭放下杯子,“在四面环狼的情况下,带只弱狼也比没牙齿的狗好。” “是狼是狗我还得好好看看,”薛鸿云从身边拿出一只盒子递给她,“你的生日礼物。” “谢谢。” 明昭接过盒子。 “打开看看吧,趁着现在阳光好,阳光下会更漂亮哦。”她像哄孩子似的说,不忘笑一声。 明昭打开盒盖,里面静躺着一柄左轮手枪。 她拿起它,枪口对准远处一个白男的脑袋,十分称手。这是六寸的柯尔特蟒蛇,沉甸甸的,在阳光下折射出银色的光泽。 薛鸿云抬高墨镜,露出眼睛,“比起弱狼和缺牙齿的狗,我更喜欢直接用工具解决。” 夜晚,薛烨腰酸背痛地回到卧室,他刚整理完藏书室所有的书,屋子里黑漆漆的,明昭居然还没回来?薛鸿云都已经回家了。 他正要开灯,突然感到有个冰冷坚硬的器械顶在了自己的后颈上,薛烨生理性地起了一身鸡皮。 “娜娜?” 回应他的是机锤扳机被扣动的清脆响声。 30-40 第31章 善与恶 “我错了,警官大人。” “砰。” 是明昭的声音。 薛烨身形一抖, 听到耳边传来一声轻笑。 房间亮堂起来,明昭从他身后绕到身前,笑眯眯地看他:“被吓到了?” 薛烨抹了把虚汗, 他还以为是哪个私闯民宅的歹徒,原来是自己可爱的老婆。见明昭手里揣着把亮晃晃的家伙,他顺势牵住她的手笑道:“老婆,你在扮演警察吗?” 说起来警匪play也很不错, 他暗戳戳地想,不知道明昭是从哪儿搞来的小道具,看着倒挺真的。尤其是灯光下, 枪管光滑油亮。 “是啊。”明昭松开他的手, 摇出弹巢,给他看满膛的子弹。这是一把上了膛的真家伙。 薛烨眼一黑, 又出了一头汗, 小腿也跟着发软。如果刚才他的脑袋会像西瓜一样爆开。 瞧着他一语不发的样子,明昭捂着肚子咯咯咯笑起来, 手里那把枪还在乱晃。 “老婆, 你太调皮了……”薛烨擦擦汗。 明昭并不理会他的恐惧, 仍自娱自乐地在笑他的反应。 “宝贝你别笑了, 我害怕。”他上前想要顺走她手里的东西, 以免走火。明昭灵巧地躲过他的动作, 手一伸把枪口怼在他脑门上, 冷下脸命令:“跪下。” 薛烨一愣。 “不听警官的话?”明昭抬起下巴。 噢——原来是这样。 他由惊恐转为兴奋, 头皮一阵酥麻, 两腿软绵绵地跪在地上,主动把双手奉上去,“我错了, 警官大人,你想怎么处置我都可以。” 明昭把手举高,用枪管猛地抽了他一嘴巴,薛烨的脸歪到一边,唇角火辣辣的疼。他重新抬起头,顾不上枪到底有没有子弹,用抑制不住的亢奋语气说:“警官大人,我罪不可恕。” “把嘴张开。” 薛烨赶紧张开嘴巴,枪管迎面顶入口中,因为口径太大,他被迫最大限度地打开自己的嘴。明昭冲他微笑,用力把枪管捅进他的嘴里,幅度和力度之大,薛烨的眼角流下了生理性泪水。 “好吃吗?”她问。 很冷,很硬,上颚下颚都很疼。薛烨点点头。 明昭笑笑,拨下了自己头上的皮筋,把他双手捆在一起,举过头顶,薛烨用嘴包着枪,胸膛剧烈起伏地看着她。 “那么,”明昭重新握住枪,食指放在扳机前,“现在再来尝尝子弹的味道吧。” 他望向明昭,她什么表情也没有,像个熟练的死刑执行者。薛烨流下一行长长的泪,最后闭上了眼睛。 “3。” “2。” “1。” 薛烨浑身一抖,口中的手枪被人缓缓取出。他虚脱地瘫坐在地上。 明昭蹲下身托着腮打量他,“老公,我逗你玩儿呢,没事吧?” 薛烨的两只腿软得站不起来,他低下头捂住眼睛,忽然小声地哭了起来。 明昭往下看,他的裤心出现一块深色的水渍,“噢,抱歉,我不是故意想吓你的,我以为你也很喜欢。” 薛烨抽抽嗒嗒地反驳:“我我喜欢” “什么?” “娜娜,”他抬起泪眼,央求,“对不起,我好喜欢这样,可不可以请你请你以后多多对我这样。” 在明昭作势开枪的那瞬间,薛烨感受到的不是对死亡的恐惧,而是进入天堂般不真切的梦幻。前所未有的战栗从尾骨一路爬行到发根,他在她喊出1的那一刻可耻地高潮了。 明昭替他抹走右脸的眼泪,“我不知道原来你这么喜欢这种游戏。” 薛烨承受不了她的目光,低头躲进她怀里,他说出了真心话,害怕明昭会因此鄙视他。 明昭摸摸他的后脑,“那我们下次就这么玩吧。” 薛烨轻轻点头。 俩人冲完澡后一起泡在浴缸里,薛烨还没能从刚才的游戏里缓过神来,他沉浸在沐浴的香味里,把下巴靠在明昭的肩上,“那把枪是你买的吗。” 明昭摇摇头,“是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哦,”薛烨动手帮她搓洗手臂,沉醉在肌肤之亲中,“挺特别的礼物,符合她的个性。” 明昭和薛鸿云根本就是两种人,这个礼物用处不大,只能当收藏品。明昭可不喜欢那些打打杀杀血腥暴力的东西,她连鱼都不敢杀,能为流浪猫狗哭一晚上,是路上见到蚂蚁都要让行的善良女孩。 不过卸了子弹拿来当情趣玩具倒是不错,薛烨暗想。 提起生日礼物,他笑了笑,“老婆,你今年想要什么礼物?” 明昭握住他的手,“其实不需要送我什么的,有你在我身边就够了。” 薛烨吻她的额角,“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他搂着明昭,“所以我帮你私自做了决定,买了法国的一座城堡。” 明昭回头看他,哭笑不得:“买城堡干什么,我又不是公主。” “你就是公主,”薛烨抱紧她,“娜娜,如果以后我老了,我先死了,你好歹有花不完的钱,住不完的房子,还可以去各国参观你的城堡,成为一个富有的老太太。虽然这些你的家庭都可以给你,但我还是希望能在你那里有一点点不一样。” 明昭靠在他怀里笑:“那你不怕我在城堡里养其他王子?” 薛烨还没想过这种可能,说真不怕还真有点怕。不过这些都是假设,他老婆不是那样的人。 “你是坏蛋,”他咬她的耳尖,“要是这样,我就变成鬼缠着你。” 他已经想好了,如果以后自己比明昭先死,那倒无所谓,反正她到时候会是个应有尽有的富太太,虽然她现在也什么也不缺。如果明昭比他先死,他就买瓶农药和她一起去了,这一世做不到同生,但共死还是很简单的。 明昭责怪他:"你再说这种不吉利的话,等你死了我就嫁给别人。" “我说着玩呢,”薛烨赶紧解释,“以防万一,毕竟寿命也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但除了死亡谁也不能把咱俩分开。”他吻吻她湿漉漉的脖子,“除非你先不要我了。” 明昭拍拍他的脸承诺:“薛烨,我和你结婚是因为我爱你,没有别的原因,我不会不要你的,除非” 薛烨紧张地抬起头,“除非什么?” “除非你洗澡洗得太慢了。”她回头一笑,准备起身去冲泡沫。薛烨转忧为喜,马上跟着起来。 第二天,成明昭坐在咖啡馆靠窗的位置,她端起杯子抿了一口,门口走进一个熟面孔。 “娜娜!” 是个披着黑卷发、穿着米色长款风衣的亚洲女人。她摘下墨镜,一眼看见了不远处坐着的明昭,立马张开双臂迎了上去。 俩人抱在一起,久久没有分开。 "冯律,好久不见。" 冯奉春松开她,上上下下地打量,她打量她的同时,明昭也在微笑着端详她,“何止好久!” 起码快二十年没见了。 冯奉春喟叹:“你变得好不一样,突然像个正常人了。”这些年,她和明昭只有电话上的交流。 “你也是,田鼠也能当律师了。” 她小时候很瘦,经常被人嘲笑像烤干的田鼠。冯奉春捶她的肩,力度不小:“别看不起人了,我现在很有出息的好不好?” 能凭一己之力走出小岛,去往更大的世界,在异国他乡闯出一片天地,拥有自己的律所,确实很有出息。 俩人落座,冯奉春一口喝掉半杯咖啡,“所以我现在应该叫你娜娜,还是明昭?说实话,后一个我可能叫不习惯。” 改名是成早秋刚进城那会儿的事,当时她牵着明昭走在路上,一个算命的老大娘突然叫住她俩,说可以免费帮忙算一卦。早秋是没什么文化,但不代表她也会信这些。 早秋摆摆手要拒绝,老大娘又说,是算她女儿,她第一眼就觉得她女儿很不一般,不是好的不一般,是坏的不一般,她愿意舍身帮她女儿挡一劫,就当是为自己积德。 早秋听了这话,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坐下了。 老大娘要了明昭的名字和八字,皱着眉连连摇头:“要命要命,怎么会有这么硬这么凶的八字啊,我的亲娘诶。” 早秋紧张起来,她不懂算命这些东西,也看不来八字,“怎么了吗?我女儿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吗?”明昭安静地站在旁边。 “哎呦,要命,这要的不是她的命,是她要别人的命,”老大娘啧啧半天,整张脸都皱起来,“哇,吓死人咯,你知道、你知道都是一些什么人会有这种命格吗?” “什么?” “反社会人格、杀人犯、连环杀人犯、烧杀抢掠,电视你看过吧,就是背着人命的、吃枪子儿的那些人,一模一样。” 早秋生气了,“你别乱说话。我女儿在学校人缘很好,老师都夸她,她乖得很。你说的这些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老大娘扶着额头,“我就问你,这三个月内,你家是不是出了人命?家里有人去世了?” 早秋盯着她,不情不愿地说:“那又怎样,和孩子没关系。” “这样吧大妹子,信与不信都在于你,我只是行善积德,帮你女儿渡个劫,你要是实在不信,那就走吧,这也是你女儿的命。” 早秋还是坐着,“那你说怎么办?” “名字叫什么,成娜?天啊,凶上加凶,”老大娘擦擦汗,抓住她的手,“去改名字,尽快,马上,明天就去改,不要再用这个名字,改成那种读书人的、书卷气的,把你女儿命里的凶煞之气统统中和掉。名字就是符,直接给它封住,你懂吧,不然你女儿以后会出大乱子的。” 老大娘又看看一旁的明昭,牵起她的手,复杂地打量她,最后温声劝告:“小朋友,一定要向善,心中充满光明,收眼收手收心,懂得知足,这样未来才会顺顺利利,平平安安。” 明昭点点头。 老大娘看着她叹了一口气,自顾自嘀咕:“这么小的娃娃,怎么会是这种命啊。” 早秋被她说的心里七上八下,“你说的劫,是什么?” 老大娘摆摆手,“不知道不知道,天机不可泄露,反正你就按照我说的,把名字改了,让你女儿心怀善念,爱亲人爱朋友爱社会,就什么事也不会发生。杜绝恶念,杜绝贪念,接受自己所拥有的,好好做人。” 成早秋回去翻了一宿字典,没过多久就带女儿去改了名字。 八岁这年,成娜正式改名为成明昭。 第32章 蚁狮 “直到属于你的纪元来临。”…… 冯奉春想到什么, 压低声音问:“说起来还真是巧合,所以现在这个男的是叫你娜娜?他知道明昭这个名字么。” "为什么不知道?"成明昭往后靠,选择了一个舒服的坐姿, 悠然地说,“英文名叫娜娜,中文名叫明昭,合情又合理。” 冯奉春搅搅咖啡, 把杯里最后一点喝干净。她跟着往后躺,窗外阳光灿烂,街对面有个人长胡子的男人在弹吉他。 等她回过神, 明昭已经换了个姿势, 她双手垫着下巴凝视她,不知道凝视了多久。 “奉春, 现在是你想要的生活吗?” 乍一听像电视剧里准备邀请他人进入歧途的歹徒会说的台词, 但放在成明昭身上也不是不妥。冯奉春正视她,“这是我想要过的生活, 你呢, 娜娜, 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了吗。” 七岁那年, 冯奉春扒开草堆, 看到成娜背对着蹲在地上, 不知道在干什么。她走过去跟着蹲在她旁边, 见她盯着坑坑洼洼的泥地, 问:“你在看什么?” “小动物。” “小动物?”冯奉春左看右看, 没发现有什么动物,周围都是稀稀拉拉的杂草,脚底踩着的是松松绵绵的泥沙地, “哪里有小动物?” 成娜指着地上一个凹下去的沙坑。 冯奉春凑近仔细去看,沙坑最底有个一动一动的小虫子,“噫!这是个虫子。” 成娜没说话,只是专心致志地盯着这枚埋在沙底的虫子。沙坑周围还有很多个大小不一的坑,显然都是它或者它同类的杰作。 冯奉春抱着膝盖,无聊地把脑袋搭在胳膊上,“有什么好看的呢?”得不到答案,又没有更好的去处,她也只好蹲在这里打发时间。 她一会儿抬头看天空,八月的天空连片云都没有,又低头数着杂草,时不时挠一下腿。成娜还在盯着那个沙坑,到底在看什么呢?她抱着这个疑问再次顺着她的目光去研究那个坑。 她看见一只正常体型的蜈蚣扭动着身体来到沙坑边缘,它似乎也在观察这个坑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然而,因为边缘的土太松,它的半边身子滑了进去,支撑上半截身子的土跟着往下坍塌。 蜈蚣滚入了沙漏一样的坑里,像泥鳅一样翻滚起来,它试图走出去,可无论如何也爬不出去,沙坑如同沼泽,不停把它往里吞。 沙底的虫一把咬住了蜈蚣躯干,它像被钉在了沙坑中心,头尾如何奋力挣扎都无法脱困。 冯奉春看着蜈蚣动作幅度越来越小,直到身子彻底被那只不知名的虫子拽进沙底。 身边突然传来一声轻笑,她回头,不知何时,成娜露出了微笑,笑容的感觉难以形容,带着点酒足饭饱的惬意。 仿佛吃了那条蜈蚣的虫子是她一样。 冯奉春没理解她为什么要看这个,自顾自嘟囔:“它把那么大只的蜈蚣都给吃了,可它看上去明明那么小。” “这是蚁狮,很可爱,对吧?” 不可爱,长得像虱子又像蜘蛛,很恶心。冯奉春摇摇头:“蚁狮是干嘛的?” “明天再来,你就会看到蜈蚣的干尸,”成娜似乎没有打算回答她,她用手把边缘的沙子往里推,“经历一个世代后,它们会变成蚁蛉,长出翅膀飞向天空。” “很有趣吧,幼年的蚁狮是凶猛的食肉性动物,长大后就变成了柔弱的昆虫。” 冯奉春不太懂,回头看她:“你是怎么知道的?老师没有教这个。” 成娜拍了拍手上的沙子站起来,“很多事情老师都不会教,你知道为什么吗?” 冯奉春跟着站起来,她摇摇头,“为什么?” 成娜看着她的眼睛,微微一笑:“因为只有笨蛋才需要老师,笨蛋不需要知道那么多。” 冯奉春可能听不懂其他的话,但这个她百分百听懂了,“你怎么骂人啊。” “冯奉春,上次考试你考了最后一名,”成娜拨开草丛走出去,“由此可见,你是笨蛋中的笨蛋,你是笨蛋之王。” 冯奉春急得追出去,但又找不出话来反驳,成娜次次考试都是第一名,眼下处于劣势地位,她只能诡辩:“那又怎样,蜈蚣那么厉害还不是被一只小虫子吃了。” “所以你觉得你是蜈蚣?” 冯奉春有样学样地反驳她:“所以你觉得你是那个什么狮?成娜,虽然你是班长还是第一名,确实很了不起,但你也别忘了,你和我一样都是小学生而已,小学生的话,再厉害也厉害不到哪儿去的,你厉害得过初中生吗?除了初中生,还有”还有什么生她也不知道了。 “总之,你也只是在我们班比较厉害而已,就像就像我也只是在我们班比较差而已,我不是笨蛋,也不是笨蛋之王。否则,你岂不是全世界最聪明的人了?” 她从来没说过这么有逻辑的话,一时之间感到有点沾沾自喜。 “冯奉春,在动物世界里,要想活到最后,靠尖锐的牙齿和锋利的爪子是没有用的。” 冯奉春小小的脑袋才想不了那么多,她望着逐渐泛红的天际,本来七点才黑的天,现在六点就黑了,夏天马上就要结束了。 成娜和她一起抬头看天,站在这个地方看,只能看到天空的一小块,当然,站在码头或者村口,看到的也只有这些而已。 天空远远不止这么大。俩人不约而同想到了这句话,冯奉春看得出神,自言自语:“所以蚁狮才会长出翅膀吧。” “动物们想要活下去,需要学会隐藏。收起爪子和牙齿,保留体能,”成娜侧头看她,冯奉春和她对视,“直到属于你的纪元来临。” “啥叫纪元,我听不懂。” “所以说你是笨蛋之王。” 冯奉春在后面追她,哀嚎着反驳。 “看你过上了你理想的生活,我真为你高兴。”明昭上去轻轻握住她的手。 冯奉春回过神,反握住她,无论她现在有没有长出翅膀,成为蚁蛉,不可否认的都是——在此之前她要吃下大量的昆虫。 “如果有我能帮得上忙的乐意至极。” 明昭那对眼睛笑成了月牙,又慢慢松开了她的手,“冯律师,你是正义和公理的代言人,前途一片光明,我不忍心。” 冯奉春的眼底闪烁着区别于七岁孩童的光泽,那是成年人的精明。社会和经年累月的经验抛光了她的眼睛,“法律只是工具,没有善与恶的色彩,谁拿到了这个工具,它自然就利好谁。” 俩人在咖啡馆门口分别,冯奉春抱紧她,“我很想念你,请记得多联系我。祝你生日快乐,礼物我先欠着,总有用得到的时候。” 明昭松开她,点点头,“我会的。奉春,你比我想象的好很多。” 冯奉春微微一笑,拢紧风衣,“我还有事,就不奉陪了。”她上前打开出租车门,回头看了一眼明昭,明昭冲她挥挥手。 回到家,明昭收到了柏林寄来的生日礼物。 她让下人把东西放回书房。晚上,明昭洗完澡走进书房,拆了礼物,她把里面的包包首饰取出来放在一边,从最底下拿出一叠薄薄的文件袋。 明昭走到靠椅前坐下,打开了文件袋,从里抽出一沓a4纸。第一张的右上角印着一个女人的一寸照头像,那天宴会上泼了她一头酒的女人看上去长的比这凄苦得多,名字令人瞩目。 严灿林。 明昭想起一个老熟人,严灿东。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她笑了笑,站起来把手里那叠纸放进碎纸机。 在家呆着这几天让薛烨很郁闷,明昭大半时间都和母亲薛鸿云呆在一起,他白天白天见不着,晚上晚上没机会。话说在这之前薛鸿云难和明昭有什么交际,现在叫明昭的次数比助理还多。 明昭刚从薛鸿云的房间里出来,薛烨立马迎上去,“饿了吗,饭已经做好了。” “那我去叫妈出来吃吧。”明昭要转身,又被薛烨拉住,“没事的,会有人送餐进去。” "其实我也不太饿,你要是饿了的话你可以先吃。"明昭抚着他的手臂笑笑,准备回房。 “老婆”薛烨快步跟上去,揪着她的衣角小小声说,"我特地让她们准备了你喜欢的粤菜,我不想一个人吃。" 明昭回头看他,“好吧。” 薛烨笑了。 俩人共坐一桌,薛烨点点这个又点点那个,“这个好吃,多吃点,这个也很好吃,你的最爱。” 薛烨看着她塞到嘴里,又笑眯眯道:“好吃吧。” 明昭点点头。 他笑笑,又委婉问道:“老婆啊,最近妈怎么一直找你呀,你们关系越来越好啦。” 明昭边吃边想,“可能人老了需要陪伴吧,我也只不过是陪着妈妈下下象棋,散散步而已。” “噢,”薛烨点点头,“老婆,我感觉其实美国也就这样,没什么好玩的。” 明昭微微一笑,看穿他:“你想回国了?因为我和妈妈呆在一起,你不开心吗。” “没有!”薛烨赶紧放下筷子拖着椅子来到她身边,挽住她的手,“你和妈关系好我当然很开心,就是、就是、我也想和你有单独的相处的时间,可妈老是让你去找她,我现在一天见你的次数都不超过三次。我感觉好像你是她的老婆。” 他声音越来越小说的话也越来越荒谬。 明昭扑哧一笑,放下筷子,“你在说什么胡话?” 薛烨慌慌张张道歉:“对不起,我胡言乱语了,老婆,可是我离不开你。不能和你每天在一起我就难受地想去跳楼,我该怎么办。”他靠着她,语气悲伤又可怜。 “很好办,”明昭倒是很淡定,“我去跟妈说一声,提前几天回国就行了。” 薛鸿云不关心他们想住几天,毕竟该过的生日也过了,她想看到的东西也已经看到了,于是批准了他们的回国申请。 回到国内的家,薛烨一下就复活了,人也变得精神不少,他握住明昭的手,“老婆,要一起去洗澡吗?” 她拍拍他的手,“你先去吧。” “好,”他刚走几步又折回来,羞涩地提议,“那、那今晚还玩警匪游戏吗?” “持枪是违法的,”明昭笑,眼睛一转告诉他,“不如医生和护士吧,我是医生,你当护士。” 薛烨脑补了一下,瞬间精神抖擞,立马答应了。 见丈夫离开去洗澡,明昭转身推开大门,面对着广阔的前院。心平气和地说:“别躲了。” 半晌,江玥从灌木丛里站出来,“我没躲。” 第33章 玩具 ”我喜欢性感的男人。” 他捧起一只小猫, “我来找猫的。” 说得煞有介事,江玥眨眨眼。 明昭反手扣住背后的大门,顺势扫了一眼腕表, 薛烨洗澡起码要一个小时。她闲庭信步地往前走,抱臂微笑道:"这是私闯民宅的理由?” 江玥悄悄往后探看,什么人也没有,此时此刻只有他们俩。他嘴唇动了动, 找不出辩驳的话术,抬起眼睛幽幽地望着停在两米远的明昭,“前段时间你去哪了, 我找不到你。” 明昭卷了卷自己腮边的碎发, 津津有味地审视着他落寞的表情,“前段时间是我生日, 我自然和薛烨去过生日了, 怎么了吗,江先生。” 江玥抱着猫快步走到她眼前, 看上去怒气冲冲的, 胸膛跟着起伏起来, 盯着她的脸半天, 却憋出一句:“干嘛要叫我江先生” 明昭抬起脸看他, “不然应该叫什么呢?” 江玥低下头去, 轻轻拽住她的衣角, “别跟我这么生疏, 明昭, 我会伤心的。” 他对上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漾着计谋得逞的笑意。江玥知道是薛烨带坏了明昭,让她变得如此会伤人心, 不过他也变了,竟然觉得这样的成明昭依旧很迷人。 江玥抬起她戴着腕表的手,问:“距离他发现你不在还剩多少时间?” 明昭勾起唇,“四十分钟。” 在进门前,江玥回头忽然问:“明昭,你是爱我的对吧,至少爱我胜过薛烨。” 明昭把他往里推,“嗯嗯,爱你胜过我的生命。” 江玥愣了,等被压在床上才反应过来回答:“我也是,明昭,为了你这句话我去死都没关系。” 酒足饭饱后,她从自己的兜里摸出一包烟,挑出一根点燃,烟雾缭绕中,江玥见她起身离开了房间。 他赶紧穿上衣服跟着去了。 原以为明昭要走了,没想到她来到一扇门前,夹着烟回头问:“怎么是锁的?” 江玥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开了门。趁着开门的间隙,他小声提议:“明昭,抽烟对身体不好。” 明昭扭头亲上他的嘴,没有吐出去的烟全都灌进了他的口腔,江玥呛得直咳嗽,她哼地一声笑,走进房间。烟味跟着主人飘远,江玥咂咂嘴,痴痴地想,原来烟味也没那么难闻。 明昭顺手打开一个抽屉,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物品,都是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什么票根、钥匙扣、手机壳、水杯,不过这些都很眼熟,因为都是她曾经用过的东西。 “怎么不一把火全烧了,”明昭随手拿起一根笔,这是她高中常用的一只黑笔,笔芯都已经用完了,只剩下一个空壳,“私下有偷偷收集嚼过我的口香糖吗?” 她把笔杆丢回去,江玥迟迟不开口,在旁边沉默了许久,终于说:“没有,我只收集你吃过的田螺。” 明昭来到他面前,他小声坦言:“只把你吃完的田螺洗干净串成手链而已,口香糖久了会变硬。” 她笑了,摸着他的小腹往上走,靠近他逼问:“江玥,你怎么这么变态?你为什么要留着这些东西,是想偷偷用这些自.慰吗?” 江玥耳尖红了,抓住她游走的手,“我没有别这样说。” “所以你没有想着我自.慰过?”明昭盯着他慌张的眼睛。 江玥被问得大气不敢喘,头晕目眩,“明昭,别问了,这些问题太露骨了,我不能回答你。” 成明昭在美国呆了几年,怎么变得这么直白了?一定是薛烨教的。 明昭松开手,饶了他一马,注意力放在了身后那堵墙上,整面墙挂着大大小小的人像画,仔细一看都是同一个人,毫无疑问都是她。 江玥整了整衣服,来到她身边,有点无颜面对:“对不起,画的不好。” “画的挺好的,不过为什么要画那么多?” “因为太想你了,”江玥盯着画,“害怕再也见不到你,害怕会忘记你的样子,所以就画下来了。” 沉默了一会儿,他还在想刚才那个问题,轻声回答:“明昭,我不会拿你的东西自.慰的,我只愿意和你发生关系,就算是物品也不行。” 成明昭安静地听着,眼前的景象和他的一番话是多么令人陶醉,她勾起唇角,江玥和薛烨一样又不太一样,一样的是俩人都是同龄人中的天之骄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完美的挑不出瑕疵来。不一样的是,薛烨比江玥有钱太多了,相对的,他的脑子也要比江玥灵活点,尽管手段有些拙劣。 而这个江玥,他完全地信任她,爱戴她。他像一张白纸,见他的第一眼起,她就决定要涂花他。 如今这张纸早就画满了她的记号,明昭太感动了,为自己而自豪,江玥是她此生完成的最成功的作品。 江玥回头看见她在拭泪,慌了,手忙脚乱从兜里拿出纸巾,“对不起……是不是我说错什么了。” 明昭摆摆手,沉浸在自己伟大创作中难以自拔,她含着泪花笑:“我很感动,不过” 她的眼泪收的很快,面容又恢复了平日的娴静平和,江玥的衣服扣子从头到尾扣得紧紧实实的,说起来,她遇到的这些男人里,只有他的衣服最难脱。当年开.苞江玥花了她不少功夫。 成明昭不喜欢阻碍,无论是扣子,还是别的什么。 她伸手把江玥的衬衫扣子解了几粒,直到露出锁骨和一点胸肌,这才满意:“江玥,尝试性感一点吧,我喜欢性感的男人。” 薛烨洗完澡,推开门正好看见明昭,他露齿一笑,“老婆,你等等我。” 他换上了一套护士服,不知从哪儿找来了一件白大褂给明昭穿上,薛烨把她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兴奋地小声说:“老婆,你穿白大褂好帅哦。” 明昭抬膝正击他的小腹,薛烨哀嚎一声跪在地上,他含着泪抬头看她。明昭把头发全都盘了起来,在这个角度看不出脑后有一丝多余的乱发,只留下一撇碎发在耳侧。 她双手揣兜,居高临下地看着薛烨,抬脚猛地踩在他的裤中央,痛得他弯了身子,颤颤巍巍地抱住她的腿。 “谁是你的老婆?” 薛烨抖得像筛子,“对不起,成医生。” 明昭掐住他的脖子,迫使他仰视自己,“你这么下贱,其他同事知道么?” “只有你知道。”薛烨的脸涨得通红。 明昭用大拇指打开他的牙关,薛烨像牛犊饮奶一样吮.舐她的手指,含糊不清地说:“成医生你的手主持过那么多场手术,肯定很累了我帮你放松一下” 他吃得啧啧作响。 明昭垂着眼睛看他贪恋地□□自己的手,笑了一下,抽回手甩了他一耳光,薛烨倒在地上久久爬不起来。 “贱货,你把我的手弄脏了,我怎么手术?” 薛烨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嘴角渗出了点血,半边脸麻得厉害,耳朵也嗡嗡作响。他卖笑地跪行过去,掀起自己的衣服去擦明昭的手,“对不起,我帮你擦干净。” “用你的脏衣服能擦干净吗?” 明昭蹲下来,一只手撑着脸,一只手往他的衣服下面钻,手指游动在护士服里,像条蛇。 “别这样,成医生,这里是办公室,”薛烨花容失色,扭扭捏捏地挣扎,声音都夹了三分。他拼命去阻止她的手,然而并没有用多少力气,“求求你了放过我。” 碰到茹头,他哼了一声倒进明昭怀里,身体还在颤抖,明昭轻声问:“已经不行了么。” 薛烨摇摇头,哑着嗓子说:“娜娜别停。” “又叫错名字了。” 明昭揪起他的头发往床沿砸,“我叫什么?” 薛烨分不清是疼还是爽,疯狂掉着眼泪,“老婆。” 她摔了他一巴掌,再问:“我叫什么。” 薛烨缓了很久抬起脸,神志不清地回答:“明昭” 她一耳光又下去,继续问:“我叫什么。” “成医生。”薛烨彻底抬不起脸了。 明昭满意地一笑,帮他把脸抬起来,吻在他红肿的地方,“终于叫对了。” 隔天,明昭只身前往公司,薛烨因为短暂失聪在家修养。开完会后,她把咖啡递给秘书小枫,问她下午的行程。 小枫接过咖啡道了声谢,把笔记本放在会议桌上,“下午和明悦有个视频会议。” “问问有没有时间,通知他们改线下。”明昭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明悦是这几年兴起的原创女性情趣品牌,目前是这条赛道领跑的角色。两年前青林和明悦确定了合作关系,青林提供新技术,明悦开辟新市场。 回国之前,青林一直都是薛鸿云手下的人管理,薛烨也有参与,业务成熟后才让明昭插手,其中自有她的恶趣味在。当然了,支走她,更多是薛鸿云警惕心下的动作。 薛鸿云一直在观察她,观察她华丽皮囊下究竟是家养的小狗还是野生的狼。 投机这条老狐狸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明昭端起茶杯,轻轻地抿了一口,好茶。商场就是战场,想要表决心就得见血。 通知来的比较突然,明悦这边反应得算快,在明昭来之前迅速组织了接应人员,预定好了酒店车辆。 公司很年轻化,上上下下都是女孩子,slogan也很简洁——悦人不如悦己。 原本只是个简单的线上会议,现在变成了实地考察。下车后,明昭看见接待自己的人是江玥。 江玥带着她参观公司,介绍了主要部门、业务和运营模式还有产品线,包括最近的项目,和青林技术部门合作的新版本已经在投入生产中。 “累了的话我们去会议室聊吧。”江玥伸手把她请进了会议室。 “有什么不清楚的环节可以问我。” 助理上前给明昭递了一杯水。 这场会议对接的是明悦的项目经理,用不着他亲自出阵。江玥板板正正地坐着,在员工面前正经严肃得像个假人。 助理终于出去了,会议室现在就剩下两个人。 明昭放下水杯,“江总,你是怎么想到做女性用品的呢?” 江玥愣了一下。 要说什么原因,只是因为当时和明昭谈恋爱,她随口说了句现在的小玩具太单调,有些鸡肋,才想起做这件事。 那会儿情趣用品的种类还没有现在多,功能和样式都很单一,大多是跳.蛋和入体的硅胶道具,服务于阴.蒂的吮.吸类产品少之又少,后来稍微有些发展,但也还是以进入为主。 明昭的快乐点他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观察下来,显然体外比体内更容易高.潮,他觉得逗蒂主的东西实在太少了。 “是我女朋友的功劳。”江玥摸着耳环,想到了很久之前的事。 “哪一任女朋友?”明昭笑。 江玥眯了眯眼,看穿了她的把戏,“话说回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段时间是成老板的生日吧,我准备了礼物,可惜那几天你不在家,没能送出去。” “哦?礼物是明悦新出的产品么。” “比那更智能。” 江玥来到她面前蹲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取出里面的手链,上面串着一把小小的银色钥匙,他轻轻戴在了明昭手上。 明昭举起来看,“看上去很普通呢。” 江玥微微一笑,拿着她的手放在自己颈子上,明昭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扒开衣领一看,白皙的脖子上套着一只明晃晃的狗项圈。 项圈中心有个凸起的狗爪图标,旋开图标,就是锁芯。 他吻了吻她的手心。 “你的礼物,只有你能使用。” 第34章 气味 “我看上去很老吗?” 她把手落在江玥的唇角, 反复摩挲那颗置于下唇的痣,拇指轻轻碾过他淡粉色的唇,好奇地在打量, 像在思考什么。 江玥咽了一口唾沫,喉骨的滑动打断了她的思路,明昭对视上他的眼,他立马垂眸。这样一言不发地抚摸人家, 好悸动,令人想入非非。 但是这可是办公室啊。 不过他的办公室做了隔音处理,这么想来也不是不可以。 江玥微微抬起头, 闭上眼, 坦然接受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一切,如果这是他的命运, 那么他认命。 明昭的嘴角往上扬, 慢条斯理地抽回手,“嘴巴真好看, 有朝一日可以拿来做些有趣的事。” 预想中的垂怜并没有降临。江玥迷迷糊糊地打开眼睛, 见她脸上淡淡的笑意, 梦呓似的推销自己, “它不仅好看, 也很好吃。” 他点点自己的嘴唇, “求求你, 尝一尝吧。” “咳。江总。” 助理再次敲了敲门, 江玥的魂从九霄飞回体内。 明昭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身走到了门口, 助理无所适从地捂嘴干咳。 江玥赶紧从地上站起来,迅速把衣领收整好,“小、小赵, 这边的窗帘拉上,阳光太大,蛰眼睛。” 助理上前把窗帘关上,明昭道:“下次再见吧,江总。” 江玥匆匆上前,“我送你” 明昭看向他身后的助理,他意会,立马改口:“我找人送你吧?” “不必,送到这里就好。” 明昭扬长而去,江玥失神地站在门口远望她的背影。助理上前关心,“江总,您是不是中暑了?” 直到明昭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线里,他才幽幽叹了口气,回过神来盯着助理,“怎么进门不敲门?” “我已经敲了两次了,看您跪在地上” 江玥扶着额角干咳一声,“好了,你去买点藿香正气水吧,我确实有点中暑了,以后进门改敲四声。” 返程的路上,明昭接到了一通特殊的电话。成希告诉她:“是权西野打来的。” 明昭歪在座椅上,懒懒地答复:“接吧。” “表嫂,你怎么才接我电话?” 清脆的女声旋即响起,抱怨的腔调极具个人风味,几乎听声就能辨人。权西野是薛鸿云的侄女,二哥薛长明的独女,家中的掌上明珠。 她比薛烨晚生两年,是家里最小的妹妹。 明昭与她交往的次数不算多也不算少,婚后头几年比较频繁,现在分隔两地,联系自然变疏了。 “西野,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明昭低头把玩发尾。 “你这话说的我就不爱听,我不联系你,难道你就不会联系我吗,”电话那头的女声由怒转笑,“不过我原谅你了,我前天回国的,你不知道吧?出来陪我玩吧,就现在,我真的好无聊。” 上次见面她还是灵巧的黑短发,眼下已经换了一头金灿灿的直发。权西野迎面上前抱住明昭,她白瘦高挑,热爱购物,热爱奢侈品。毕业到现在都一直在周游世界,世界对她来讲只是饭后闲逛的后花园。 明昭闭眼,闻到了一股味道,是纯正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富人的味道。这种味道后天难以调制。 一个贫穷的人即使有幸每天用爱马仕之光沐浴,也无法挥发出这种味道。富裕是一种气味,贫穷也是,它们来自羊水,最后又深入骨髓。 权西野松开她,没察觉成明昭眼神一划而过的贪恋,“我哥呢,怎么没有跟你一起?” 明昭握住她的手,细腻光滑,仿佛掬了一手的水。她遇到过最尖锐的东西大概就只是盛夏的阳光了吧,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会划伤她光洁的皮肤。 “他耳朵不好,在家休息。” “他从小就多病,病秧子一个,”权西野挽住她的手,“太久没见你了,为什么身上一股商业的味道?真奇怪,还是喜欢你和我骑马那会儿的装扮。我姑可能老了脑子不好使了,好端端让你管理什么公司。” 她把明昭从头到尾反复地看,手反复地摸,“今天就陪我逛个街,我帮你挑点衣服化妆品什么的。”权西野说到最后露出笑容,“虽然叫你表嫂,但你也没比我大多少,还是要好好保养自己。” 明昭摸了摸自己的脸,“是吗。” “当然,一看你就不怎么照顾自己的头发和皮肤。” 俩人在购物中心闲逛,权西野露出自己光滑的手臂,“一周一次医美还是很有必要的。” 医美确实很重要,那些不菲的护肤品、化妆品会浸入皮肤,杀死表层的丑陋和粗糙。明昭微微一笑,然而要清理深层次的污垢,需要比高昂护肤品更强有力的东西。 俩人逛累了,坐在咖啡店露天的帐篷下,权西野依依不舍地牵住她的手,“谢谢你今天陪我购物。我真心觉得,你还是和我姑姑反抗一下比较好,别去管那些破公司了。把它们都交给薛烨吧,等你自由了就出来和我一起旅游。” 她说出天真烂漫的话,明昭帮她把风吹乱的碎发挽到耳后,“西野,你的梦想是一辈子旅游?” 她哼地一笑,“什么梦不梦想的,我从来不想这些,我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你的梦想是管理公司?应该不会吧,你和我哥又没孩子,管这些事做什么,不如自在地去玩,老了可玩不动了。” 明昭失声一笑,像是被她的孩子气般的话取悦到了,“看来舅舅很支持你的决定。” 权西野翻了个白眼然后笑笑,五官溢出蓬勃的骄傲,“你知道的,他从来不会管我这些,我从小做什么他都不会干涉我。” “一辈子都不会干涉?”明昭搅了搅咖啡,挑眉。 “嗯哼,那是自然,”权西野回望她,“你也一样吧。康达的女儿,谁能干涉你。” 她仰起头,感慨:“像我们这种自由的人,世界上可不多哦。” 明昭抿了一口咖啡。 分别前,权西野牵住她的手,“过几天我可能要去埃及,你这段时间要是想找人玩,尽管找我。” 回到酒店,权西野打开手机,是某集团公子发来的消息,自从她奉父亲的命参加了这人的生日宴会后,他就像狗皮膏药一样缠着她不放。 权西野摁着语音说了声滚,反手拉黑,回头又拨了一个电话给自己的‘助理’。 “陈,给我把成明昭盯好了,她有什么动作都要第一时间通知我,听到了吗?” “收到。” 权西野拨了耳机丢在桌上,莫名的心烦。 大伯薛志安和薛鸿云不对付是家中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事,薛志安膝下没有自己的亲骨肉,传闻身患隐疾要不出孩子,唯一一个儿子是‘领养’来的,至于领养的手段是什么外人无从知晓。继承人的美梦在薛鸿云这边落了空,自然不会放过她。 薛鸿云同样不是什么好货色,不光彩的出身只是没人提,任谁心里都不拿她当薛家人。只不过前期有她老糊涂的爷爷庇佑,用了点上不得台面的手段,这才得以把所有东西收入自己囊中。 她的儿子只是个摆设,继承不了她的衣钵,如今薛烨和一个家世显赫的傻白甜结婚怎么看都不像是这个老谋深算女人的手笔,她绝不会让好不容易起来的家业轻易断代,同样不会让至梦落入大伯和她爸的手里。 但薛烨横看竖看都不像能人,儿媳成明昭 权西野咬着指甲,透过落地窗往远处眺望。 第一眼见成明昭她就觉得奇怪,无法言说的奇怪。但没有证据能证实她无端的感受。 几天前,她收到了一通陌生来电,一个自称“程臻”的女人联系上了她。 她只说了句“我知道成明昭的全部”,再没有后文。 权西野捋了把头发,心烦意乱。她派陈去查这串电话,什么也查不到,号是假的,ip也是假的。 这个程臻是谁有什么目的,她不知道。不过由此可以推断,这个成明昭确实没有表面那么简单。无论如何——她绝不会让这个不清不楚的外人碰至梦一下。 另一边,‘陈’挂了电话,拿起另一部手机拨给了一串烂熟于心的号码。 “她最近在调查一个叫‘程臻’的女人。” “辛苦你了,治非。” 陈治非顿了顿,“你注意安全。” 再看手机,通话已经挂断。他把手机揣进口袋,身着一套休闲服走进一家小卖部,要了一包烟。 周日,明昭带着薛烨一起去拜访了他们的家庭医生安迪。薛烨读书时患上了睡眠障碍,得靠着药物和心理治疗才能顺利入眠。结婚后症状减轻了不少,睡眠甚至有些饱和了。 过度的嗜睡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又病了,于是带着之前吃的药和妻子找上了安迪医生。 安迪医生是薛烨结婚后聘请的,名校毕业的高材生,为人谦逊有礼温文尔雅,临床经验丰富,是个值得信赖的好医生。 薛烨向他反应目前吃的药副作用太大,又是呕吐又是嗜睡的,希望安迪能够给他换一种。安迪认真地聆听了他最近的症状,也如愿换了新的药给薛烨。 薛烨感激不尽,“安迪医生,真是辛苦你了,没想到因为我的睡眠问题麻烦了你这么多次。” 安迪温柔一笑,“这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需要提醒的是,一次不能吃过量。睡眠问题可不是小问题,”他看向明昭,“需要太太多监督了。” 明昭点头,“我会的。” 和明昭返家的途中,薛烨有点纳闷地谈起:“之前那药我吃了好多年了,什么事都没有,也不知道这两年怎么了,明明我也没吃过量,一直按照医嘱来的。” “太累了吧,人年纪大了总会出现睡眠问题,”明昭安抚地拍拍他的肩,“你给自己太多压力了。” “年纪大吗,”薛烨惊慌地回头看她,“我看上去很老吗?” 他赶紧拿出一面镜子,看看自己的额头眼角还有嘴角,“老婆,我真的老了吗?可我三十岁都还没到,我我” 明昭笑他:“你就是这么紧张,才会出现睡眠问题的。” 薛烨握住她的手,“我看起来真的很老吗?老婆,你说实话,我受得了。” 他从小没什么过人的才能,一切能力在母亲薛鸿云眼里都是废纸一张。唯独长相是客观的,就是客观的好看。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除了钱就是脸了。薛鸿云曾经还夸他是个绣花枕头。 几年青春匆匆过去,他也走入年老色衰的阶段了吗? 如果这样,他还怎么留住明昭的心? 明昭握住他因为紧张而攥紧的手,“你只是心态老了,长的还和以前一样。” “心心态老是什么意思?”薛烨心凉了半截。 “嗯”明昭沉思了下,“操心过多,心理年龄容易像五六十岁的人。” 五五六十岁。薛烨头晕目眩,果然,能吸引明昭的还是那些白白嫩嫩年轻态的男学生吧。 见他许久没吭声,低着头不知道在手机上打什么,明昭凑上去一看,薛烨正在搜索框输入“如何缩短心理年龄”。 她笑了一下,“是我说错了,你的心理年龄可能没到18。” “真哒?”薛烨放下手机眉开眼笑,一会儿又哭丧起脸,“但还是比不过那些学生。” “我们身边哪有什么学生呢?” 薛烨想想,说的也对,身边有个江玥已经够烦了,再来一个男学生跟他抢老婆,他会崩溃的。 明昭左右一模,突然道:“我的包好像落安迪那儿了。” “没关系,明天我派人去拿。” 明昭让成希靠边停车,她打开车门,“有我们的结婚戒指,搞丢了我会难过的。我打个车过去拿就好了。” 薛烨老泪上涌,“我陪你去,没事,就算丢了还能再买。” 明昭摇摇头下车,回头告诉他,“意义不一样。你先回去吧,我一会儿就到家。” 不等薛烨说话,她快速把门关上。 明昭重回刚才的地方,发现屋里还有个人。安迪转身看到她,立马露出笑脸,“娜娜,你怎么……噢,不好意思,这位是我的侄子。” 她去看对方,发现是熟面孔。 对方也看到了她,脸色唰一下变灰。 付鱼青下意识捂住嘴巴,瞪大眼,这不是那天酒吧差点强了他的女人吗?! 第35章 再次重逢的世界 “成明昭,你就是这样…… 付鱼青原本半倚在桌沿, 见到来人猛地挺直了身子。 明昭扫了他一眼,给出了半秒钟的礼仪性微笑,转而对安迪说:“东西落了, 我来取一下。” 安迪欣然一笑,回头看向自己的表侄,“鱼青,你先回去吧。”对方并没给出反应, 仍在用惊恐的目光一动不动地注视眼前的成明昭。 他干咳了一声,压低声音,“付鱼青。” 付鱼青清醒过来, 慌张地看向自己的小叔子, “你你俩认识?” 安迪瞥了眼始终站在原地的明昭,迅速而又简单地揭过了这个话题:“注意礼貌, 鱼青。这位是我的患者, 成女士。没什么事的话你就先回去吧。” “噢,”付鱼青咽了口唾沫, 心有余悸地把门口的女人又看了一遍, 动身准备离开, “那我先走了, 记得回来吃饭噢, 我妈特地交代的, 你要是不来我就死定了。” 安迪点头, “我知道了。” 付鱼青匆匆往门口走, 垂着眼收着胳膊, 尽最大努力避免和明昭有任何视线以及肢体上的接触。 “同学。”明昭开口,他吓得一个激灵,停在她身边, “怎、怎么了。” 她弯腰捡起地上的一枚耳环,递给他,“你的东西掉了。” 付鱼青快速拿回她掌心里的耳环,不敢去看她,“谢谢。” “不客气。”对方倒是很平静。 付鱼青咽了口唾沫,抬起眼,果然还是那张脸。那天他是喝醉了,但还没到失忆的地步,这张脸他印象太深了,不可能认错。 他鼓起勇气:“我们,我们见过吗?” 不过那张脸左思右想都没什么特别的,搞不好只是撞款了,世界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 明昭扬起嘴角,复述他的话,“我们见过吗。” 她笑起来的样子和那天在富丽酒吧的女人一模一样。付鱼青头皮发麻,鸡皮疙瘩当即起了一身。 “应该没有,是我记错了。打扰了,再见。” 明昭看着他急急忙忙说完一番话,逃似的离开了。 安迪来到她面前,合上门,“他是我表哥的儿子,人有点吊儿郎当,你别介意。” 明昭收回视线,回头看自己面前的男人,微微弯了一下嘴角,“我倒不在意这个,只是,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患者了,安迪医生?” 安迪躲开她的注视,眼神一瞬间慌张的像逃窜的兔子,“不好意思,一时口快。” “原谅你了。” 明昭绕过他,目光环绕一周,在小沙发上看到了自己遗落的手包。她上前取起,回头见安迪又跟了上来,“你跟我讲一声,我会帮送回去,不必辛苦来一趟。” 她顺势坐在沙发扶手上,双眼上挑盯着他,“所以,你不希望我来?” 安迪沉默了,似乎再也装不下去。他跪倒在地上,解脱般把脸埋在她的腿上,像哭泣的孩子寻求慰藉一样。贴着蹭了一会儿,他闷着声开口:“希望。” 明昭轻笑了一声,抚着他毛茸茸的黑发说:“真是下流啊安迪医生,欺骗患者就算了,现在还想引诱患者的老婆,完全没有一点医德的样子呢。” 安迪抬起头,她的手从发顶又滑到下巴处,轻轻慢慢地捏,“你说是不是?” 是。他毫无医德,欺骗薛烨给他开了不合规的药,自甘堕落为小三和别人的妻子偷情,随便哪一项罪名提出来都会埋葬他的事业和生活,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但,有些事一旦做了就无法回头,这是他情愿的,即使最大的主谋是眼前这个笑吟吟的女人。作为共犯的他自然别想多光彩。 安迪回避了这个话题,他的所作所为早和这身白大褂所承载的使命背道而驰。他只回答:“这次我只开了一周的剂量,娜娜,你要注意把控,别喂太多了。” “安迪医生,你真是丧尽天良,你死后一定会下地狱的。”明昭端详他。 安迪仰望她,“你在哪我在哪。” 明昭笑了一下松开手。“付鱼青是你的侄子?” “嗯,”安迪抬头看她,“你认识他?” 明昭若有所思,“啊,认识倒谈不上,不过确实见过一面。” 安迪从地上站起来,“你别理他,他从小被家里人宠惯了,说话做事没有分寸,不用管他。” 明昭慢悠悠站直,左右凝视着他急躁起来的面孔,拿手抚摸,一点胡渣也没有的教养十足的脸、优等生的皮肤、精英阶层的骨骼,每样都很好。“可是,安迪医生,你做事好像也不是很有分寸。” 他反驳不出口,也没有东西可以反驳,这么看来自己才是最虚伪的那个。安迪突然红了眼,语气有些酸涩:“你可以拒绝我,你可以推开我。” 明昭踮起脚吻了下他委屈的嘴唇,“这句话应该由我来说,为什么不推开我、不拒绝我呢,安迪?因为你天性卑劣吗。” 安迪环住她的腰加固了这个吻,又亲了一下她的眼睫,如她所愿地回答:"因为我天性卑劣。" 次日上午,李京纾的办公门被敲响,她把目光从屏幕前移开,发现门口站着成明昭。在她恍神的那半刻,对方已完成了进门加关门的动作。 李京纾表情恢复如常,继续浏览电脑屏幕。 明昭站在落地窗前往外望,这个视野实在太好了,比青林还要好,不亏是老牌上市公司,地界都是最好的。 她转身看见角落摆着一件陶瓷转心瓶,色彩鲜艳,忍不住围上去打量,“这是哪个年代的?” 李京纾抬眼扫了下,“乾隆时期的。” “真漂亮。” “你要是喜欢,一会儿我让人送到你家。” 明昭惊喜地回头,“真的吗?” 李京纾眼睛一刻不离电脑,“也不是多值钱的东西,我对这些不感兴趣,是我爷爷让人摆上去的。你要是喜欢就拿去。” 明昭来到她桌前,“多少钱?” 李京纾短暂回忆了下,“5亿多拍的。” “李总真是财大气粗,”明昭笑,拿手拨弄她桌上的绿植,“一点都没变。” 李京纾眨了眨眼,终于从电脑前脱离,她转向她,问:“那么成总,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因为想你所以来了。” 李京纾重新盯回电脑,“薛志安近期和一个女人来往的很频繁,信息我已经发给你了。不用劳烦你大老远来拿东西。” “不要把我说的那么冷漠,好像只是利用你一样,京纾,你这样我会伤心的。” 李京纾不为所动,“薛长明的女儿注意到你了。” “那边我有人盯着,京纾,你不用担心。” 李京纾瞥她一眼,“我没有担心,我只是提醒。” “好吧,”明昭笑了一下,“不过可以别再打电脑了吗,你又不是特工,天天盯着电脑做什么?到沙发休息一下,我好歹也是贵客一位,不准备好好招待我么。” “贵客就请去贵客等候区吧,会有专人来接待你的。” 李京纾退了页面。 俩人到沙发前坐下,明昭坐在了她的身边,李京纾挪了挪位置,“对面有沙发,你看不到吗?” “为什么我要坐对面,我就想和你坐一起不可以吗?” 李京纾不接腔。 明昭拿起她的一只手,很熟练地揉起来,“你的手就像千年老僵尸一样,摁都摁不动,不会得腱鞘炎吗?” 李京纾没有反抗,“你觉得这怪谁?” 明昭把她看了一眼,事不关己地笑笑,“我可没让你天天盯着电脑。” 高中同桌的时候,俩人也像现在这样。通常都是她帮李京纾按摩右手,她没李京纾那么好学,双手自然没怎么受累过。 明昭抬头,发现李京纾正在盯着自己看,“怎么,很感动吗?” 李京纾摇摇头,“你的手法没以前好了。” “话说的真轻松,也不知道我们毕业后一年见了几面。” 李京纾没吭声,一会儿才道:“所以你来只是为了找我问薛长明的跟踪进度吧。” 明昭用力揉捏她的虎口,力度过大,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李京纾皱眉,却听到她回答:“很失落吗。” 她的眉心反倒舒展了,“为什么失落,这就是你,成明昭,你就是这样的。” “我是怎样的?” 李京纾笑了,笑的幅度不大,只是低头抿起了嘴。她回忆起了很多事,大多数都和她有关,包括俩人第一次见面、第一次撕心裂肺的争吵,当然,是她撕心裂肺。她从来没有见过成明昭歇斯底里的样子。 班里以及年段上都知道她李京纾不是个好惹的主,没什么人亲近她。说实话,她并不在乎有没有人亲近自己,也不想被这些人亲近。 她的父母是黑暗丛林法则不折不扣的推崇者,也许母辈父辈就是靠着不顾一切的心态打拼才获得如今的成就,于是在对她的教育手段里也处处充斥着不与弱者为伍、落后就要被淘汰的思想。 夫妻俩不常在她的身边,大多数时间里都因为工作上的事满世界跑,通过偶有的几次亲子活动不费吹灰之力地把这种理念植入到了李京纾的脑海里。 一切事物都要用价值来衡量,用金钱来计算,是亏是盈决定着是否出手。包括朋友。 李京纾靠着这个观念走过了幼儿园、小学、初中,没觉得父母是错的。多数情况下朋友是负累,没有价值。她从不把时间浪费在社交上,比起别人,她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学习。 或许以外人的眼光来看,她的家世不需要这么努力去学习,不过李京纾从没觉得自己有多努力,她只是在完成各阶段的任务而已,现阶段她要读书,那么她就要做到最好,如果不做到最好,读书又有什么意义?时间的价值大过一切。 她不需要任何无意义的形式上的爱,就连父母的也不需要,因为父母的爱也是明码标价的。她做的好了,自然有爱作为奖励,做的不好,就不需要爱她。这个世界就是这么运行的。 她一点也不难过。被同龄人说情商低,她一点也不难过;体育活动落单,她一点也不难过;无论是生病还是生日都没有爸爸妈妈在,她一点也不难过。 只有家里唯一陪伴她的小狗死了,她才有了难过的情绪。李京纾把它的尸体埋葬在了后院。既然已经死了,那么再难过也没有意义,于是她擦干眼泪重新回到房间写作业。 眼泪是弱者的标配,她不希望自己会流下这种东西。儿时第一次因为玩具坏了而哭泣时,父母就对她说,哭是没有用的,哭不会让玩具恢复原样,她应该做的是冷静下来,仔细研究怎么把乌龟的脑袋安回去。家里有工具,这不是什么天大的事。 所以当她小学的同桌因为摔倒磕伤膝盖,所有人都围过来关心的时候,只有她无动于衷地去上体育课了。 体育老师让她多帮助、照顾着点同桌,李京纾拒绝了,膝盖受伤擦了药就能好,她没有义务为了别人这种小事去耽误自己的课程。 后来同桌再也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那一年她成了独桌独位,但也没什么不好的,没有同桌反而是一件轻松的事。 因此当成明昭坐在她身边时,她也抱着一样的想法。 成明昭不聪明,绝对算不上聪明的那一类人,因为她的成绩平平无奇,由此可见智商只是中等水平。虽然她成绩不怎么样,但是在班上、在女生堆里却意外受欢迎。 她并非人群中心,也没有叱诧风云呼朋唤友的能力,奇怪的是大家总是很照顾她,很关爱她,像哄着小妹妹一样宠着她。成明昭也总是表现出一副小狗一样的姿态,对谁都能摇尾巴。 真无聊,她看不上这种人。 对于成明昭向自己投来的同样谄媚的举动也并不能够让她对她有一丝改观。 除了少女时代的《再次重逢的世界》。 她不屑于追星,追星同样是很无聊的行为,只是她的听歌口味恰好符合流行而已。 李京纾就这么和成明昭你一只耳机我一只耳机在晚自习把少女时代的歌循环了一个月。直到最后成明昭不想干了,她说:“不听了吧班长,听的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李京纾无动于衷,“无所谓,听不听随你。” 成明昭笑了,“太好了。” 过半晌她又说:“才一个月就腻了,怪不得成绩不怎么样。” “班长,你怎么还人身攻击啊,”成明昭也不生气,故作愤怒地怨了她一句,又笑眯眯地说,“所以你是很长情的那种人吗?” “别做无意义无逻辑的发散。” 成明昭趴在桌上,有些郁闷地叹了口气。 李京纾察觉到她情绪上的不对劲,继续写题,“听腻了是谎话吧。” “诶?”成明昭回头看她。 “理由不是听腻了这么简单吧。” “你好聪明哦,”成明昭实话实说,“因为我的mp3坏了,哎,今天早上发现用不了了。” “坏了再买一个不就行了。” “班长,不是人人都是你,我舍不得我的零花钱。” 李京纾默不作声地写了一会儿题,突然书本一合,反过来问她:“‘不是人人都是你’是什么意思?” 成明昭打盹醒来,迷迷糊糊地应:“什么。” 李京纾已经完全面向了她,“你说的,‘不是人人都是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成明昭清醒过来,似乎没想到她会为一句话反应那么大,笑吟吟地解释:“就是字面意思啊,班长,你的语文分那么高,阅读理解肯定不差,不是人人都是你的意思就是不是人人都是你,不是人人都像你一样有钱。” 李京纾盯了她一会儿,没从这张笑脸找到自己郁闷的突破口,甚至不知道为什么会郁闷。她又把身体转过去,“算了。” 她承认这句话让她有些不爽,不爽的点在哪尚且还搞不明白,也许是因为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她和常人隔离开了,她又被特殊化,变成异类了。 但是,过去那么多年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成明昭说的没错,是事实,她没有必要为此不开心,她的家庭确实比大部分人优越。 一周后的星期一,李京纾来到班上,她把一份崭新的mp3放在了成明昭的桌子上,然后拿出自己的习题开始写。 写了一会儿,她又看了眼身旁的空位,成明昭还没来。这么没有时间观念的人,早应该买一块表而不是买mp3给她。终于,早自习前三分钟,成明昭背着书包匆匆赶到。 她急急忙忙地放下书包,拿出课本,似乎没有注意到桌面上的小盒子。她的桌面什么都有,垒成山高的书、水杯、番茄钟、台历,那个崭新的mp3如此不显眼的被挤到了一边。 李京纾无心读书,无论如何她都不相信成明昭会看不见那件东西。 终于,成明昭拿起了桌边的盒子,她下意识回头问后桌的女生是不是她的,对方摇摇头,她又问了前桌的男生,人家也摇摇头。她拿着那个崭新的mp3看了半天,看得出她很想要。 李京纾用余光观察着她,嘴角在某个瞬间轻轻勾起,还真是个愚蠢的单细胞生物。 成明昭拿着拿盒mp3问她:“班长,这是你的吗?” 李京纾放下笔看着她,“现在是你的了。”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不是你说mp3坏了吗。” “是这样没错”成明昭后知后觉亮起眼睛,“所以这是你送给我的?” “没有送,”她强调,“这段时间我也有听,坏了也有我一半的责任,你可以把它当作是给你的赔偿” 她话还没说完,忽然被成明昭一把抱住,在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又火速被推开,成明昭眉眼弯弯地说:“谢谢你哦京纾。” 李京纾感觉被她校服剐蹭到的右耳火辣辣的在发烫,她下意识用手肘擦了擦没擦掉,又左右一看,幸好没人注意,于是有些恼羞成怒地压低嗓子对她说:“你疯了吗?” 成明昭点点头,配合她放低音量:“对啊,京纾,我开心疯了,我一直想换一个,但是没有钱。没想到你人这么好。” 火气在她笑脸下渐渐消退,李京纾不习惯任何形式的肢体触碰,她又重新拿起笔,“谁允许你这么叫我的。” “我怎么叫你了?” 李京纾瞪她一眼,她知道了,她是故意的。 “你别得寸进尺。” “我没有啊,不能叫你‘京纾’吗?你不想别人叫你名字,就把名字藏起来锁起来,不然只能被这么叫了。” 李京纾不再理她,她有些后悔,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搭理这个人。 第36章 好朋友 “金钱搭建的友谊才坚固。” 周三轮到李京纾倒垃圾, 值日表是按座位排的。她和后桌一位男生倒垃圾,成明昭负责扫走廊。 在垃圾倒满后,她准时准点地来到垃圾桶前, 搭档的男生摇头晃脑地过来说要去上一趟厕所,讲完露出自以为纯良的笑容,看到李京纾没有任何表示,立马脚底抹油似的溜出去了。 他蹿到门口, 被成明昭的扫帚绊倒,尴尬地站起来往厕所的方向跑。 李京纾知道他这一去上课才会回来,她没有指望过他。 她上前用两只手拎起垃圾桶, 用力抬起, 里面的垃圾明明很多,重量却很轻。李京纾回头, 是成明昭, 她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搭了上来。 成明昭微微一笑:“一起吧。” 李京纾想拒绝:"我自己可以。" “是吗。”成明昭松了手,垃圾桶猛地往下一沉, 李京纾被迫压弯身子。 最终, 俩人一手拎着垃圾桶的一边, 往倒垃圾的地方走。 “他经常不倒垃圾吗?”成明昭回头问。 李京纾平静地回答:“偶尔几次。”她通常会在扫地的结束后立马把垃圾桶拿出去倒, 男生只有看着她去了才会慢腾腾地起身。开始几回没什么垃圾, 因为前一晚的值日生会把垃圾倒干净了才走。 但今天的垃圾很多, 估计昨天傍晚的值日生没有倒垃圾, 全都堆到今早来了。 “哦, ”成明昭点点头, “我让劳委把我和他换一下吧。” 李京纾把她看了一眼,下巴微微抬高,“用不着你这样, 我一个人提也完全提的动。” 她又补了一句:“今天只是例外。” “我知道。反正他也不愿意,我是你的同桌,和我一起倒垃圾,感受上应该比和他好吧?”成明昭看着天空说。 “你多虑了,什么人对我来说都一样。” 俩人来到垃圾堆前,合力把桶里的垃圾一口气全翻倒出去。李京纾用手背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成明昭瞥见,微微一笑。返回的时候,她拽着垃圾桶来在一处墙根前,李京纾被牵制着跟着走过去,她皱起眉:“你干什么?” 成明昭放下了垃圾桶,李京纾被迫也放下,她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我们去小卖部买东西吃吧?” 说着就往小卖部的方向走,李京纾想抽回手,但发现力气远不敌她,于是踉踉跄跄地跟在后面,“你不知道还有三分钟就早自习了吗?” 成明昭停下脚步回头,李京纾险些要撞上她,俩人鼻尖一碰,她迅速往后退了一步。 成明昭一点也不慌张,她笑着说:“我们是去倒垃圾,没人会怀疑我们。” 到了小卖部,成明昭拿了两支冰棍结账,她左右一模,糟糕地叫起来:“我没带钱。” 李京纾瞥了她一眼,难以忍受地叹出一口气,然后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钱。 俩人一人一根,慢慢往回走。 李京纾盯着冒着寒气的冰棍,小声吐槽:“说要去小卖部,结果连钱都没有。” “我忘记了嘛。”成明昭咬下一块,五官被冰得眯起。 她突然想起什么,回头告诉李京纾,“怎么办,我们才摸了垃圾桶,还没洗手。” 李京纾咬下冰棍,寒意在口腔里扩散,来回的燥热被抚平,“吃都吃了,就别说这么多了。” 成明昭哼地一笑,上去牵住她的手。李京纾用力抽抽不开,只能作罢。虽然现在是秋天,但还是很热,稍微一动就会出很多汗。 “别拉我,你的手很黏,还碰过垃圾桶。” “牵都牵了,就别说那么多了。” 李京纾没有想过和任何人建立什么所谓的友谊,任何人里包括成明昭。原则性的东西不可动摇。 但偶尔也会因为对方太过无耻和没下限发生不可控的改变。 比如每次考试放的排名榜。李京纾从来不会花时间看这些,她不用去找就知道自己在哪个位置,她的名字太显眼了。不过也有例外。 她刚上完厕所,年段成绩排名榜高高地挂在走廊的宣传墙上,周围聚着不少人。还有一分钟就上课了,李京纾加快了脚步。 脚步在经过排名榜后逐渐变慢,最后停下。 李京纾回头,从下往上开始找那个名字。 上课了,李京纾回到座位,成明昭迟她一步回来。她拿着笔,心不在焉的,眉头还皱着,她捕捉到了细微的叹气声。 李京纾拉开自己的笔袋,准备找一根趁手的笔,突然开了腔:“能进这个班的都不笨。” 成明昭撑着脸回头看她,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和自己说话。 李京纾随便拿了一支笔出来,又继续:“但你的化学确实不应该。” “京纾你看了我的成绩?”成明昭不可思议睁圆眼睛。 李京纾没承认也没否认,回头看了她一眼,“当然,不止化学。” 成明昭绝望地搓了把脸,“可能我没有什么天赋吧。” “你还远达不到谈天赋的地步。” 对方沉默了,李京纾视线移过去瞧她,是生气了吗,看上去垂头丧气的。 老师进教室的前半分钟,一份上次的测试卷从旁边落到了成明昭的桌面上,她回头看李京纾。 俩人的目光接触,李京纾说:“把你懂的圈起来,晚自习找我。” 李京纾没有想帮她,也没有想和她建立什么友谊,她只是觉得这么简单的考试,不应该考那点分,仅此而已。 从秋辅导到冬,她渐渐习惯了身边有成明昭这号人。俩人依旧每周三结伴去倒垃圾,回来的途中到小卖部买东西吃,李京纾总是先她一步付款。夏天吃的是冰棍,冬天吃的是热乎乎的烤肠。 要说改变,可能有。无非也只是体育课多了一个伴,每次考完试会多花一分钟的时间去看另一个人名字而已。 晚自习辅导结束,教室里的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成明昭扒着窗户往外看,自顾自说:“会下雪吗。” 李京纾开始收拾书包,“这不是北方,不会下雪。” “明明那么冷。” 成明昭回头见她已经收拾好,“你等等我,我和你一起走。” 李京纾走到教室门口,没一会儿,成明昭出来了,俩人一起下楼。 “李京纾,今天还是你的司机来接你吗?” “一直都是。”李京纾不理解她为什么这么问。 “真好啊,”成明昭踢着步子,“有车就是好,冬天不会冷,夏天也不会热。” 李京纾反问:“那你呢,你上学是坐什么?” “骑单车呀,或者电动车,要不然就是坐公交。” 李京纾垂眸看着鞋尖,“你家地址在哪儿。” 成明昭略感诧异地回头看她。 “有车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如果你那么怕冷,又那么怕热,”李京纾告诉她,“你可以和我一起坐,我会让司机早上接你,晚上送你回去。” 成明昭的双眼闪闪发光,扑上去抱紧她,又往她脸上亲了一口。对于她时不时的突然袭击,李京纾早已司空见惯,不再像第一次那么抗拒,当然,也不算很喜欢。 她擦了擦被亲的脸颊,“你能不能别这么大惊小怪。” 成明昭嘿嘿一笑。 俩人走在偌大的校园里,成明昭想到什么,忽然问:“京纾,我们现在算朋友了吗?” 李京纾双手插兜,平静地回答:“你怎么定义朋友。” “不知道,”成明昭摇了摇头,又想了想,“但我肯定不会这样去抱别人,更不会亲别人。” 李京纾笑了,不知道是不是被她这番话逗笑,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笑声听起来和人一样高傲。成明昭用胳膊推她,“难道不是吗?” 李京纾没有反驳,“那就是吧。” 成明昭满意地勾了勾嘴角,“既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正好,我也有。” “谁先问?” “你问吧,”李京纾停下来,“你的问题多半不算是什么问题。” 成明昭认真地问:“所以,你家真的很有钱吗?” 李京纾哭笑不得,反应过来后只想吐槽:“好庸俗的问题。” 但她还是回答了,“和你对比我肯定是很有钱的人,和大多数人对比我都是有钱人,不过和福布斯第一的比,那我家就很普通了。” 成明昭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肯定很有钱。” “只是我奶奶和我爷爷有钱,所以才有钱而已。我的父母因为工作上的事需要满世界跑,常年不在家,所以就算有钱,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一个人如果除了钱什么都没有,反倒是一种贫穷。” 提到父母,李京纾的语气淡下来。成明昭伸过去牵住她的手,“那你也不算贫穷,你还有我。” 李京纾看了她一眼,“那不如穷着。”但却没有甩开她的手。 “轮到你问了。”成明昭提醒。 李京纾想了一会儿,鼓起一口气问:“你当初为什么要和我做同桌?” “因为你的位置正好空着。” 李京纾盯着她的面孔,“也有别的空位。” “可能我潜意识比较喜欢你吧?”成明昭点着下巴思考。 “胡言乱语。” “下雪了。” 成明昭伸出手,一片小小的雪花正好落在掌心,她递给李京纾看,“你看。” 李京纾抬头,无数细碎的雪星从半空缓慢地飘扬下来。 “都说在初雪这天告白的情侣会一辈子在一起,那我们是不是会做一辈子好朋友?”成明昭突发奇想地问。 “我不知道,你问雪吧。” 见李京纾往前走,她赶上去勾住她的胳膊,"你想和我做一辈子好朋友吗?" “没那么想。” “撒谎吧。” “再不快点出去就天亮了。” 李京纾没有想过让成明昭当自己的朋友,也没想过第一个朋友会是成明昭。但有朋友的感觉似乎也不那么差,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是一件令人无法接受的事。 高一学期末,班上的位置又进行了调整,复贺兰成为了成明昭的前桌。 复贺兰是班里刺头一样的存在,谈恋爱、烫发、染发,一切校规不允许的事,在她这里都如吃饭喝水那样平常。班主任是个快退休的老头子,拿她没有办法,过火了就管管,没过火就随她便。 班主任拿她没办法,班上的同学就更拿她没辙。 因为张扬豪爽的个性,她在女生堆里很受欢迎,几乎是领袖一样的人物。 她不爱学习,不爱听课,每天最热衷的事就是和一群女生给班里、年段上的男生的长相评分。 明昭作为她的后桌,俩人的关系自然飞速亲密了起来。 李京纾不喜欢她,巧的是,复贺兰也不喜欢她。 复贺兰讨厌她的理由很简单,她就是单纯看不爽这种故作清高、拿鼻孔看人、每天装模作样的人,李京纾正好符合。 李京纾讨厌她的理由很复杂,复杂的她自己也讲不清楚。她很少会出现讨厌人的心情,本身交际圈就很小,对任何人都达不到讨厌或者喜欢的程度。 但不知怎么的,她不喜欢复贺兰。尤其是看见成明昭和复贺兰搅和在一起的时候。 到了高二,成明昭和复贺兰的感情更要好了。一下课,一群女生就迫不及待围坐在一起讨论,成明昭也是其中一员。 李京纾从办公室回来,在窗口站着停留了一会儿。她看见成明昭和那群女生打成一片,不知道在讨论什么,有人揽着她,大家又一起笑,也不知道笑什么。 复贺兰和她激情昂扬地聊天,成明昭也没拒绝,笑得和任何时候都一样。 李京纾觉得胸口堵着块石头,石头下面压着一团火。她走进教室,前一秒围在一起的女生顷刻间又散了。 她感觉到一股莫名其妙难以形容的愤怒在啃噬自己,她甚至不能确定愤怒的对象是不是复贺兰,不过听到成明昭的声音,愤怒又很快地消失了。 愤怒消失后是挥之不去的不安。 她不知道自己在不安什么。 课后,成明昭又和复贺兰那群人出去了。李京纾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写题,心思却不在题上,等她反应过来,题干已经被涂的不成样子。 “京纾,我一会儿要去小卖部,你要吃点什么吗?” 成明昭的声音突然出现在窗口。 李京纾抬起头,先是看见了成明昭的脸,然后是她身后复贺兰那一群人。 她的指甲用力抠着页边脚。 “我不要,那些钱留给你自己吧。” 一节课下课后,她又和复贺兰她们聚到了一起。 捱到放学,李京纾整理书本,成明昭收拾得很快,“京纾,我今天不和你一起坐车了,我有事要先走一步。” “去找复贺兰吗。” “什么?”成明昭拉好书包。 李京纾盯着她的眼睛,马上要宣之于口的某种情绪忽然又咽了回去,“没什么。” 她站起来准备出去,成明昭牵住她的手腕,“京纾,我这段时间有点事,可能都不会和你一起坐车了。” 李京纾撇掉她的手,“好的,无所谓。你以后可以和复贺兰一起回去,我不会说什么。” 成明昭收回手,轻轻挑了下眉,“京纾,不过,和谁回去都是我的自由吧?” 李京纾抬起头看她,品出一点疑似背叛的滋味,她没想到会是这个回答。 “随便。”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之后几天,成明昭照常和复贺兰她们玩在一起,期间还多了一个高一的男生。纵然李京纾再三劝告自己不要去理会,可还是会忍不住在意和观察。 成明昭对复贺兰笑容和对她的笑容是一样的,成明昭对复贺兰说的话和对自己说的话也是一样的。 为什么? 放学后,李京纾叫住成明昭,她回头,还是平日里温和良善的眉眼。“怎么了,京纾。” 李京纾走到她面前,有很多事不理解也想不通,这些念头几乎每天都在折磨她。 “是你说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李京纾盯着她,似乎努力想在她脸上找证据,“所以,现在复贺兰才是你的好朋友,对吗?” 她知道问这些很白痴,甚至完全不像是她会做出来的事。可是没办法,她必须要知道答案。 成明昭捂住嘴笑了起来,肩膀抖得厉害,好笑在哪儿?一阵笑后又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京纾,原来你也会有小孩的一面啊。” “回答我。” 成明昭点点下巴思考,“你说的没错,你是我的好朋友,贺兰也是我的好朋友,人这一辈不会只有一个朋友的。京纾。” 她看着李京纾用一种难言的目光注视着自己,成明昭又忍不住抿起嘴笑。 李京纾回到家,脑海里是成明昭风轻云淡的模样和那句不咸不淡的“人这一辈子不会只有一个朋友”。她感到莫大的背叛和被抛弃感,回房扎进床上无声哭泣了起来。 她被成明昭背叛也被成明昭抛弃,虽然对方什么也没说。如果爱情有唯一性和排他性那么友情同样也有。 李京纾用力抠着指甲,她不喜欢这种感觉,很糟糕,此刻的自己像不入流的小说里面孔卑劣善妒的小人。 离开时成明昭无所谓的调笑让她愤怒、委屈,而又悲伤。 如果成明昭一早就告诉她朋友不是唯一的,那么她绝对不会搭理她,她讨厌成明昭,更讨厌相信成明昭的自己。 不一会儿,保姆阿姨提醒她先生来电话了。 她快速擦干眼泪,接起了电话。 父亲在电话那头告诉她,高考结束后来美国读书,那边的一切他们都打点好了。 不是征求意见,是通知。 “可是” "京纾,没有可是,为什么突然会来一句‘可是’?这是我和你妈商量好的事,到时候直接过来就行了。对了,最近成绩怎么样?" 李京纾揪着裤边,“还好。” “你有这么好的条件,应该要比大部分人更优秀才对,‘还好’就是一般般,你对自己的要求只是‘一般般’吗?” 李京纾掐断了通话。 她来到冰箱前,抱了一堆零食甜品回卧室。 李京纾坐在地上打开电视,抱着自己的玩偶,那是她早些年去世的狗狗的玩偶。她把零食拆开,盯着节目,一口一口地往嘴里送。 天渐渐黑了,身边的零食也吃完了。李京纾走出房门,又拿了一堆,就着娱乐节目边吃边看。 她一边笑,一边把甜点塞到嘴里,这样的动作反复进行了无数轮,直到胃开始抽疼,食物涨得要从喉口溢出来,她也还是停不下来。 李京纾艰难地站起来,来到第二个冰箱前。她干脆拿出一盒冰淇淋站在原地挖着吃,因为吃的太快,她完全尝不出这是什么味道,只是机械地重复咀嚼和吞咽的动作。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脚边已经堆满了包装壳。 李京纾怔在原地。不过三秒,她匆匆忙忙地走进卫生间,手伸进嗓子眼,弓着背把吃进去的食物又吐了出来。 胃不像刚才那么胀痛,她回到冰箱前,忍不住又往嘴里塞了两块蛋糕。 “京纾。” 听到背后有人喊自己,李京纾迅速关上冰箱门。她来不及擦嘴角,回头就在自己家看见了成明昭。 李京纾用胳膊挡着脸,努力把嘴里的东西往下咽。 成明昭向她走过去。 “你别过来。”她含糊地警告。 成明昭依旧往前走。 李京纾推翻了旁边的花瓶,碎在成明昭脚边。她捂住脑袋蹲下身,忽然崩溃地哭着喊:“我都说了你不要过来!” 明昭恍若未闻地来到她面前,跟着蹲下,仔细打量她憔悴的样子,满嘴的奶油糕点屑,发丝被眼泪打湿糊在脸上。 “活该。”成明昭说。 李京纾一把推开她,把她推倒在地上,自己也跟着坐在地上,“滚出去。” 成明昭两手撑着瘫坐在地上,也不急着起来,悠哉游哉地说:“你以为自己是悲情剧的女主角吗,李京纾。” 李京纾抬起泪眼瞪着她,“你什么也不懂。” 成明昭拍拍屁股站起来,“我为什么要懂白痴的想法。” 李京纾呵呵一笑,眼泪跟着掉下来,“成明昭,你一直都在骗我,你一点也不想和我做朋友,你只是想看我笑话。” 成明昭重新来到她面前蹲下,替她扫走脸上的头发,“不然呢。” 李京纾打开她的手,但没能阻止她继续说:“你的痛苦是普通人一辈子得不到的快乐,说实话,你是在暗爽吧?” 李京纾抬头对上她刺眼的笑脸,“你闭嘴。” “你以为我会同情蠢货吗,为了这些事而哭泣,你比我想象的还要笨,你的第一名是走后门得来的吗?” 她笑着继续说。 李京纾把她扑倒,手举高却没有打下去,她一口咬在她的手腕上,下了死劲。 “你真以为有人要和你做朋友吗,李京纾小姐,你完全是活该啊,好好向我报恩吧。” 李京纾放开她的手,嘴角沾了点血迹。她哽咽地看着成明昭,“我恨你。” 说完,她埋在她怀里,嚎啕大哭。 她想到小时候乌龟玩具坏掉时难过的心情,从小到大难过又咽回去的瞬间蜂拥而出。 从来没有哪一刻像此刻这样清晰地洞察自己的内心。她比任何人都渴望友谊、渴望父母的爱、渴望开心就能坦然的笑,悲伤就能坦然的哭,而不是追求背后的意义、价值。 她想要每个生日都有父母陪伴,想要体育课有人一起,想要和女生们一起追星,想要和成明昭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她不知道要怎么做,没人教她要怎么做。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躺在成明昭的胸膛上,没有继续哭的欲望,眼泪干在脸上。成明昭抬头看着天花板,这个吊灯真好看,不知道要多少钱。 “成明昭,你一开始就没打算和我做好朋友。”李京纾满头乱发,声音却很冷静。 成明昭用另一只手梳理她的短发,“应该说,全程都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和我当同桌。” “因为你太有钱了。” 李京纾扯了扯嘴角,“庸俗。” 俩人坐起来,互相看着对方。李京纾狼狈极了,像疯子一样,蓬头垢面,浑身沾满食物。成明昭看着她,看得津津有味。 李京纾回避了她的目光,她从没让任何人看到自己这面。外人觉得她是无暇的,她当然不是,她脆弱得很,也愚蠢,身上的毛病多的数不清。 现在成明昭看到了,是什么感受呢,一定觉得她难堪极了,更加不会喜欢她。 成明昭牵起她的手,抚摸手指关节上被牙齿磕出来的红印,这不是一天能形成的。 “痛么。” 李京纾摇摇头,“没感觉。” “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记不清,从能在咀嚼和吞咽中得到安全和满足的那天,就开始了。 成明昭把手伸过去,用拇指抹掉她嘴边的奶油,又把沾着奶油的手指含在嘴里。笑吟吟地望着她。 李京纾盯着她,感到前所未有的陌生,或许她从没有了解过成明昭,而成明昭却对她了如指掌。 一起收拾好残局,李京纾给她递了一杯水。 “所以发生了什么吗。” 李京纾瞥了她一眼,她第一次发现成明昭如此喜欢装出这样明知故问的嘴脸,“既然你不是我的朋友,就不要关心那么多。” “话不能这么讲,”成明昭把玩着水杯,把水杯从左手推到右手,又从右手推到左手,“金钱搭建的友谊才坚固。” 第37章 爱 “你不爱他。” 摁在虎口上的拇指不再继续施力, 慢吞吞蹭了蹭骨节,又滑进掌心。 李京纾不动声色地扣住她的手。 成明昭揉累了,懒懒地靠在她的肩上。她仰了仰头, 发现硌着自己发顶的是李京舒左耳的一枚耳环,随即伸手摸上去,“什么时候打的?” 李京纾微微偏头,言简意赅:“很早。” 只有单边一只, 耳环的样式很低调小巧。成明昭放开她变红的耳垂,继续倚在她身上。 她什么话也没说,如此安静地依偎着她, 是累了还是因为什么呢?这种难得的时光让李京纾的心情变得有些好。她放松了身体和神经, 任由成明昭身上的味道、她的体温,细微的震颤的呼吸, 全方位地侵入自己。 手中的另一只手细而软, 像块温热的玉,绝对算不上粗糙, 这些年的保养使它像一份藏品。 这双手在学生时代偷过不少懒, 李京纾想, 也许是在那个时候, 她就决定了要做如今的一切。可能是更早之前, 在还不知道成明昭这三个字之前, 她就预谋好了今天的一切。 成明昭抬起头去看她, “你在想什么?” 李京纾不会告诉她, 三分钟的按摩里她想了很多, 都是关于俩人的旧事。这个女人嗅觉明锐的像狼,连想法也不放过。 “天不早了。”她提醒。 成明昭望着她。李京纾不得不承认,这个人长了一双十分会爱人的眼睛, 不说话时眼底蓄着水光,湿漉漉、莹亮又无害,好像谁亏待了她。让人忍不住想迁就她,抱抱她,亲吻她。 然而这就是最大的陷阱,她就是这么被陷害的。这双眼睛从来没有爱过谁,每个想要她的爱的人最后都会变成疯子。 “没什么。” 成明昭笑了一下,用手指点了一下她的鼻尖,“骗我。” 她也不去问她的罪,不紧不慢地说起了别的事:“你还记得严灿东么?” 俩人仅有的时光还是被外人打扰,甚至是一个死了好久的外人。李京纾回看她,“怎么,你晚上良心不安梦到他了?” 俩人都知道这是绝不可能发生的。成明昭玩着她的手,“前段时间,他的姐姐找到了我。” “嗯,应该恨你恨得想把你千刀万剐了吧。”李京纾猜测。 成明昭责怪似的打了一下她的手,虽然也没有说错。她抚着额头,用颇为烦恼的语气埋怨:“真是一个疯子,竟然为了一个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人和我作对。” 李京纾知道严灿东这个人,是成明昭到美国的第一个交往对象,严格意义上来讲也不算交往对象,只是严灿东单方面明恋,不过话又说回来,谁不是这样的呢? 她自嘲地扯了扯嘴角。严灿东是个富二代留学生,追她追得很凶,人也殷勤,隔三岔五送钱送礼,用脚趾想也知道,成明昭不会拒绝这种送上门来的猪肉。 在美国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大部分的支出都是李京纾替她包揽,其余的,自然是从这个男人身上抽油水。 严灿东的母亲对他看管的严,唯一一个儿子在外读书,她放不下心,特地跟出国在学生公寓不远租了套房半陪读。俩人好上没多久严灿东就和母亲道了实情,讲了一堆天马行空的,还说毕业了要和对方结婚,严母吃过的盐比儿子吃过的饭还多,当即就起了警惕心。 她不同意儿子和成明昭谈恋爱,她儿子才18岁,那个女人已经23岁了!她儿子天真不知世故说这种不切实际的话就算了,难道那个女人也天真不知世故吗? 知道劝不动正在上头的儿子,严母私下找到了成明昭,把话挑明——无论如何不要再和他儿子接触。 该有的分手费她也替儿子付了,数目不小,堵一张嘴绰绰有余。那个女人看着乖顺,应得也好,严母在心里嗤笑,这种人她见得多了。 谁成想没过几天严灿东就来到她面前发飙,面红耳赤地质问她为什么要羞辱成明昭,为什么挑拨俩人的关系。母子俩打小关系就亲,在严灿东心里母亲一直是永远支持自己的温柔待人的好妈妈,严母不想让俩人关系因为一个外人变僵,立马否认了这件事。 严灿东又把她转给成明昭的钱摆出来,证据确凿,严母想反驳也反驳不了,没料到那个死丫头会留后手跟她耍心机。她也不瞒了,表明自己不能接受他在还没完成学业之前和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谈恋爱。 严灿东一哭二闹三上吊,拿退学做要挟才让严母稍稍松了口。俩人心底都明白这是对方的缓兵之计。 严灿东为成明昭买了一套公寓,平时奢侈品不断,一有空就往那个公寓跑。母亲不了解成明昭所以不知道她的好,他了解,自然不允许任何人说成明昭一句不好。年龄上的事他并不在乎,家庭匹不匹配他也不关心,他只想和成明昭在一起,毕业了后立马把她娶回家,给她最好的。 晚上俩人依偎在一张床上,成明昭拨弄着他的手始终无言,严灿东察觉到她的低落,忙亲了下她的额头问:“在烦恼什么?” 成明昭摇了摇头,对他露出一个牵强的笑,他见不得她这副模样,心里也猜出她在担忧什么,立马搂紧她,“别担心,再过一个月我妈的护照就到期了,她过不了多久就要回国,只要我坚持,她迟早会同意的。” 一个月后,严母准备动身回国,忽然收到了成明昭发来的见面邀请,虽然不知道这女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为了儿子她有必要再去见她一次。 俩人约见在咖啡馆,成明昭还是先前温顺懂事的模样,严母已经看穿了她的本面目,不打算再给她一丝好脸色。只要有她在,成明昭就别想踏进他们家一步。 俩人的谈话不被外人所知,那天严母神情激动,不知道谈到什么受到了刺激,对着成明昭大打出手,在场的店员打了911,她被逮进去关了一段日子,正巧是在这个档口,护照过了期。她出来后又被遣返回了国,被告知五年内不能再入境。 出了这么一档子不愉快的事,严灿东没法再继续体恤母亲,他请假陪着成明昭放松心情,又觉得是自己连累了成明昭,更加努力地用奢侈品来赔罪。 一回国严母就断了对他的经济支持,严灿东和她的关系彻底陷入僵局。不过他依然没有要和成明昭分手的打算,靠着课后兼职的收入、还有卖掉自己身上牌子货得来的钱照样让成明昭的日子过得很滋润。 前期还能撑得住,后续开销变得越来越大。成明昭到底是个成年人,要用钱的地方比他这个学生多得多。他想靠自己的努力让成明昭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显然还为时过早,严灿东刷爆了自己的信用卡,还去贷了款。这件事他没对任何人说起。 家那边尤其母亲对他心寒到了极点,只有姐姐严灿林会在私地下悄悄接济他,但姐姐同样不认可他和成明昭的关系,严灿东每每都是拿了钱再敷衍过去。 李京纾知道的也只有后来的事,后来严灿东不知怎么发现了成明昭和另一个富少一直有往来,求她回心转意求了很久,每天魂不守舍的像个流浪汉,一身衣服也是穿了又穿。成明昭隔三岔五就和另一个男的飞到别处旅游,严灿东联系不上她,就跑来找李京纾,跪在地上拜托她告诉他成明昭的踪迹。 李京纾从来没有搭理过他,最后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是服药自尽了,警方分析死因是经济压力太大还不上钱自杀的。没过多久,严灿东国内的家庭也出了问题,家中的产业一落千丈,一边是失去儿子的打击,一边是事业危机,严灿东的父亲突发心脏病死了,母亲的精神失了常。 这一切都和成明昭有关,又都和她没关。 严灿冬葬礼办完后的半个月成明昭打电话给了她,讲了很多旅游上的趣事,最后像提起猫猫狗狗似的问了嘴严灿东,李京纾告诉她严灿东自杀了。 成明昭只噢了一声,转而用愉悦的口气告诉她,她马上要去伦敦大学学院读书了。 李京纾从回忆里脱身,回头看着因为这件事烦恼的成明昭,“你打算怎么做?” 成明昭一扫刚才的郁闷,又露出亮晶晶的笑容:“人死不能复生,她应该早点放下。” 天色果真不早了,成明昭从沙发上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一个呵欠过后,她眨着泛起泪花的眼睛:“京纾,我要回家了,薛烨还在家里等我呢。” 李京纾起身送她,久违地去抓她的手,“你和薛烨的游戏要玩到什么时候。” 成明昭握住她的两只手,虔诚地回答:“婚姻怎么是游戏呢?” “你不爱他,”李京纾盯着她虚伪的面孔,“你也不爱逢玉的爸爸。” 李京纾垂眸看着牵着自己的那只手,“你也不爱” 她的下巴被抬起,成明昭闭着眼睛吻了一下她的嘴唇,“下次见。” 第38章 老公 “一个成功的女人背后不会只有一…… 明昭回到家, 出来为自己更鞋的不是薛烨,而是家里的阿姨。莲姨接过她的西服外套准备拿去熨烫,明昭叫住她:“薛烨呢?” “噢, ”说起这个,莲姨露出笑容,“他说要给太太你露一手,把我叫出来了, 人还在厨房呢。” 明昭换了身宽松的居家服,只身前往一层的厨房。厨房是中岛式的设计,远看一抹身影忙碌地穿梭在其间。 她没弄出动静, 斜靠着墙面, 直到薛烨端着盘子转身,猝不及防地撞见她。 他系着黑色的围裙, 似乎还没做好和明昭面对面的准备, 一时之间有些手足无措起来,手里的两只盘子端着不知该往哪放, 就这么呆愣地举着。 薛烨:“老婆” 明昭直起身走向他, 薛烨脸上有两道不知名的调料印子。她用拇指擦去。 薛烨眨了眨眼, 看清是什么后忙避开身子阻止, “别, 我自己来, 脏。” 明昭把大拇指对向他, 很遗憾地宣告:“已经脏了哦。” 薛烨认命地走上去, 张嘴自然地吃走她手上酱油色的液渍, 咸咸的,应该是耗油。明昭笑起来,又把拇指往他嘴里塞, “不是说脏吗?” “唔。”薛烨被迫又含住她送过来的手指,虽然是这么说,但不知道为什么,再厌恶的东西一旦到了成明昭身上,他就感受不到任何不适了。 薛烨把做好的餐依次摆放在桌上,小声嘀咕:“我明明跟莲姨说好了,拖一下你,怎么就来了。” 他有些懊恼,原本计划不是这样的,也不知道莲姨是怎么跟明昭说的。 明昭看着他一桌的杰作,薛烨点上蜡烛,“怎么突然想到下厨了?” 薛烨把她请到位置上坐下来,自己则到另一边落座,厨房没有开灯,全靠傍晚的余光撑着。桌上的几支蜡烛抖着烛火,照亮了他羞涩的脸:“我想学一学” "不是有莲姨么?” “那不一样,”薛烨小小地据理力争,声音又低下去,“我想亲手做给你吃,是我自己想的。” 明昭不解其意,“不麻烦么?” “不麻烦,”薛烨快速摇头,对上她的眼睛,着急而又诚恳地重复,“一点都不麻烦,我就是想学习做饭,想做给你吃。” 明昭抿嘴笑,夹起一块虾仁放进嘴里,薛烨用饱含期待的目光看着她,“怎么样,好吃吗?” 她拿起餐巾擦了擦自己的嘴,“挺好的,比第一次做有进步了。不过,为什么突然想学做饭了?” 听到夸奖,薛烨笑了一下,又像第一次恋爱的少男一样低下头解释:“我闲着也是闲着。其实,我学东西还是很快的,老婆,在学习方面,我还是有点天赋的。第一次做不好是因为没经验。” “上次江玥来,我看你很喜欢吃,他以前经常给你做饭吧。” “多久的老黄历了,怎么提它,”明昭抬了抬眉,话锋又一转,“不过,以前确实都是他下厨,他的厨艺很好。” “我、我也可以。”薛烨急急忙忙地答,“他会的,我也可以,我可以学,我会做的比他更好。” 他的目光忐忑又坚定,“上学的时候老师都说我很聪明,我的成绩一直都是最好的,虽然做不成像我妈那样的人,但是这些小事,我可以做得很好,比江玥还要好。” 明昭捂着嘴扑哧一笑,“好奇怪哦,为什么突然在意起这种事了?” 薛烨伸过去握住她的手,小声地告诉她实情:“老婆,我总觉得我还不够好,我还想做的再好一点,对你再好一点。我的心里很不安。” “不安什么呢?” 薛烨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像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一样。我好怕。老婆,我怕我比不过别人,我怕你不喜欢我了。” 明昭放下筷子,起身走到他面前,抬起他的脸。薛烨耷拉着眉毛,刚才被夸奖露出的小学生般的骄傲没了,变得小心又楚楚可怜,长而浓黑的睫毛始终在慌张地颤动。 她抚摸他的额头,一路走过眉心和鼻尖,来到唇角摩挲,声音像烛光一样静谧温暖:“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薛烨,我不允许你这么想。” 明昭把他搂进怀里,薛烨紧紧环住她的腰,在她身上吸取熟悉的味道:“娜娜没了你,我会死的,答应我,不要不爱我。” 她低头去看自己无名指上的钻戒,这个光线下简直好看的不得了,“嗯,我答应你。” 莲姨不合时宜地走进来,看到亲密的二人又赶紧往后撤,明昭叫住她:“莲姨,怎么了。” “噢,”莲姨不好直视,盯着地板回答,“就是——对面那家小孩来拜访,说是要见你,太太。” “逢玉?” 她快忘了这个小人了,算起来逢玉的秋令营也该结束了。 明昭松开了怀抱,薛烨恋恋不舍地牵住她,回头看了眼只动了几口的饭菜,“可是” "我不饿,你要是饿的话就呆在这里吃吧。" 夫妻俩出来迎接,逢玉规规矩矩地站在门口,背后还站着她的爸爸江玥。瞧见明昭,她挥挥手,嗓门清亮:“成明昭!” 逢玉晒成了小麦色,看着比第一次见又高了些。明昭走到她面前弓下腰,微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秋令营结束了?” “嗯!”逢玉重重点头。 “话怎么变得这么少,不是要见我吗?” 逢玉得意地抿嘴笑,仿佛要给她看一个惊喜一般张开嘴,她指了指自己的牙,原来上了牙套。 “有它在,说话不方便。”她说完便立马关上嘴巴,防止口水流出来。 “变成小大人了。” 明昭站直,和江玥对上视线,他补充:“医生说这个阶段矫正效果最好,可以避免后续很多口腔问题。” “那要辛苦你多费点心了。”她笑。 原本还一本正经的江玥耳朵红了,迅速垂下眸:“小事。” 逢玉站在中间,看了一眼江玥,又看了一眼明昭,清了清嗓说:“成明昭,你吃饭了吗?要一起去散散步吗,我换了一辆新的自行车。” 明昭望了眼远处的天际,还没彻底暗下来,于是点点头答应她:“好啊,正好,我也好久没骑自行车了。” 逢玉满意地咧嘴笑,突然感觉忘了谁,往后探望,发现薛烨叔叔一动不动地站在后面,一句话没说,她冲他喊:“薛叔叔,一起吗?” 薛烨这才半死不活地抬起眼,明昭向他投来同样邀请的目光。 逢玉推着自己新换的自行车蹦蹦跳跳地跟在明昭身边,给她秀自己的新车,“我跟你讲,我还不会开口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学会怎么骑自行车了,我学校里一堆小孩还不会骑,笨都笨死了。” 逢玉跨坐上去,给成明昭他们示范,脚一蹬稳稳当当地往前驶进,“你们赶紧跟上我。” 三个大人推着自行车走在环海道上,默默跟在逢玉的身后。沿途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以及半颗即将沉入海中的红日。 江玥靠近她,悄声解释女儿刚才的话:“夸张了,她是去年学会的自行车。” 明昭把海风拂乱地头发挽到耳后,“不过,你怎么没把自行车推出来?” 江玥盯着她,“我不会骑。” “你不会骑?” "嗯,”江玥点点头,“你可以带我一程吗。” 薛烨推着自行车插入俩人之间,“自行车这么简单,你竟然不会骑?那我来教你吧。” 江玥火速翻了个白眼,又恢复和平的脸色,“不用了,薛先生,你自己骑吧。” “那我和我老婆先走一步了,你记得走快点,别让逢玉等急了。”薛烨微笑,带着明昭先骑上自行车往前走了。 眼巴巴看着俩人骑走,江玥心中大叫可恶,来不及生气,赶紧小跑着跟上去。 逢玉刹车,回头看见同样骑着车的明昭和薛烨,自己的老爸还在远处往这边赶,“我忘了,我爸这个人不会骑车,简直白活那么大。” 她看向薛烨,“薛叔叔,你自行车骑得很好吗?” 薛烨笑着回答:“一般般。” “那你敢不敢跟我比赛,我们从这里开始,骑到那边的公厕算终点,看谁更快。”逢玉向他宣战。 “这个”薛烨犹疑地看向明昭,明昭点点头。 “好吧,”薛烨推着自行车往前,“那你让着一点叔叔,叔叔没有你骑得那么快。” "哎呀,快点的,别说废话了,愿赌服输。" 逢玉回头,“哦,我爸还在后面,成明昭,你可以教一下他怎么骑自行车吗,回头我付你工钱。” 她撂下这么一句话,“预备备,开始。”转身马上蹬起了踏板。 薛烨不放心地回头看明昭,又赶上逢玉,“逢玉小朋友,你怎么没有等我开始就骑了,这是作弊行为哦。” “我又没说不可以作弊。”逢玉声音嘹亮。 骑了一点距离,薛烨频频回头,终于忍不住问:“逢玉,你爸爸说他不会骑自行车,是在骗人的吧?” 逢玉叹了口气,“薛烨叔叔,你还太年轻了。” 迎着风,她用严肃而悲壮的语气继续说:“这个世界是极其残酷的,你们都想当我妈妈的老公,那就要做好厮杀的准备。这种情况下,就算是作弊,也是被允许的。” “但我已经是你妈妈的老公了” 逢玉摇摇头,"一个成功的女人背后不会只有一个老公。" 第39章 爱好 “我想到一个更有意思的玩法。”…… 江玥跑上前, 见逢玉和薛烨骑远了,只剩下扶着自行车等他的明昭。 他放慢步调,压着疯狂上扬的嘴角挠头:“逢玉那孩子, 也不知道等等我。” 明昭拍拍车座,“来吧,你不会骑自行车,我教你。” 江玥扭扭捏捏地走过去, 扶住车把手,“我很笨的,明昭, 你不要嫌弃我。” 等他跨上自行车, 明昭退到他身后扶着后座,耳畔冷不丁响起她的声音:“从前骑电动送外卖的时候好像没有不会吧, 几年过去, 连自行车都不会骑了么。” 江玥心一虚,惊异地把她望了一眼, 明昭怎么知道他送过外卖?明明他没告诉过任何人。 这种事他从不对明昭说, 一来是怕她担心, 而来是怕丢了她的脸。赚钱嘛不寒碜, 抛头露面的辛苦活交给他就行, 没必要张罗出去。 可话又说回来, 先不管明昭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那么多年过去, 她仍记得这些点点滴滴, 足见 江玥自顾自湿了眼眶,足见明昭对他的爱从没有消失过。 他拿胳膊挡了下双眼,又把泪水憋了回去, 然后笑眯眯地解释:“会骑电动车也不一定会骑自行车嘛。” 明昭没说话,就这么跟在后面。江玥歪歪斜斜地骑了起来,虽然车头摇晃得厉害,但是蹬得倒是有模有样,硬是没有一点倒地的迹象。 江玥回头,发现明昭站在原地纹丝不动,突然“哎呦”一声连人带车缓缓倒地。 心中默念到第30秒,明昭终于跋涉了五米的距离,来到他身边。江玥艰难地坐起来,拍拍手肘的灰,委屈巴巴地抬头望着她,“这个车头太重了,我控制不住。” 重新把车子扶起来,江玥想到什么好主意似的对她说:“要不,你坐我后面,这样重量就平衡了,车子就不会拐来拐去。” “两个人一起摔会比较平衡?” “你坐在我后面,一定摔不了,”江玥举手发誓,“如果让你摔着一点,我就跳海。” 明昭坐上后座,环住他的腰,靠在他的后背上,“江玥,想了多少天才想出这么一出。” 江玥低头看腰间的手,心里喜滋滋的,也不管自己的借口多拙劣了。他蹬着自行车往前开,和刚才比判若两人。 海风吹开额前的黑发,江玥问:“薛烨也会这么载着你吗。” 明昭闭上眼,“不会。” 江玥笑了。 “他只会带着我坐迈巴赫。” 江玥又不笑了,明昭弯起嘴角。 “迈巴赫迈巴赫我也有,如果你想开,也不一定非要开他的。” 江玥望着远处烧红的天际,"偶尔坐坐我的也不错,一辆车坐久了,总是会腻的。" “总是换车,不太好吧。”明昭睁开眼。 “我不说你不说,没人知道。” 明昭笑了一声,从容地回答:“可是薛烨的车有很多,我永远也不会腻。” 车突然刹停了,往旁望去,不远处是一片无人的沙滩。江玥从自行车上下来,表情不知怎么变得闷闷不乐。他来到明昭的身边,一言不发地牵起她的手,鼓起勇气道:“明昭,我做什么都可以,无论是备胎、还是开腻的车子,我不奢求你给我身份。” 明昭看着他,江玥像是把憋了很久的话说出来了,用一双哀伤的眼睛去望她,“但是,能不能让我陪着你,我只要看看你就好了,我就想看看你。” “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她抬手整理他凌乱的额前发,“招惹有夫之妇不够,还想保持这种关系,你疯了吗,江玥。” 明昭的语气很轻很轻,嘴里好闻的香气扑到他鼻尖上来。 江玥像做错事的狗一样埋下头,沉默了一会儿,低低地啜泣起来:“可是是我先遇到你,是我先喜欢你的。” 他的眼泪无声地滴在她的手背上,滚烫的感觉实在很好。 明昭掰起他的脸,欣赏他发红的眼圈和殷红的唇,那纸排行里他夺得魁首实在实至名归。过去这么多年容颜依然保鲜,不见一点老。 “薛烨说,过不了多久你们就会回美国,不会再来这里了,”他低声说出哭泣的理由,忧郁地凝视她,“是真的么。” “如果是真的,你该怎么办呢?” “不怎么办,我会带着逢玉出国,你们住哪,我就住哪。” 明昭笑了,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这副景观都很养眼。 她实在是太得意了。 多年前,高三的那群老师们找到到她促膝长谈,语气是相当的慈祥和客套,慈祥和客套地表示再这样下去她会拖累到江玥。他们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于她,希望成明昭能够在关键时刻伸出援手。 她端正地站着,带着好孩子乖巧的模样。 成明昭把老师们的脸庞一一望过去,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虽然都保持着长辈的沉着冷静,但她知道,他们已经急得快疯了,如果人和人的关系能够具象化成一条红线,他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举起斧头砍在她和江玥中间。 太好笑了。她抿动的嘴角让老师们误以为是有所担忧,或是羞怯,一位老师握住她的手,“别怕,老师不是在怪你,只是现在是关键时期,恋爱可以等高考结束后再谈。这是为了你们两个好,不单单是江玥,你也要为了更好的大学全力以赴,这种时候真不应该去考虑那些男男女女的事。” 面对着她的男老师开口,“明昭,我听你班主任说,你一直是个听话的乖孩子,你肯定知道老师们是什么意思。” 实在快笑出来了。成明昭捂住嘴巴,老师们你看我我看你,以为言重伤到了孩子的心,正要补些好话,她又放下手,如释重负地吐了口气,随后看着两位老师点点头:“我知道了,赵老师,冯老师,我会跟江玥好好说清楚的。” 冯老师终于笑了,摸摸她的肩,“时间不早了,不打扰你了,去吧,先去吃饭,别饿着了。” 等她转身,老师又添了一句叮嘱:“别把我们说的这些话告诉他,就说是你的想法就好了,老师们毕竟也是为你们好。” 成明昭走出办公室,门口左边站着李京纾,右边站着江玥,不约而同都围上来。她擦眼角的动作被江玥捕捉到,他蹙起眉,一只手过去想要牵她的胳膊,却被躲开。 成明昭拉住李京纾,一言不发地跟着她走了。 走了有一段路,李京纾不确信地盯着她的脸,“眼泪是假的吧。” “是真的。”成明昭抬起脸,给她看具体流出的位置。 眼泪当然是真的,只不过是笑出来的。 “老师说你了?” “算也不算。” 李京纾听不懂,她往后看,江玥还默默跟着,只不过是隔着远远的距离跟着。 她双手揣兜,“那到底是什么事?” 成明昭擦擦眼泪,“我想到一个更有意思的玩法,你等着看吧。” 放学,江玥从自己的座位腾起,一骨碌赶到成明昭的座位前,他张张嘴想说什么,最后蹲下来眼巴巴地看着她:“明昭,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你别不理我。” 教室的人还没走完,李京纾也准备出去了,成明昭赶他:"等教室里的人走了我再跟你说。" 江玥听话离开,在附近选了个空位坐下。 等教室的人都走光了,他立马凑到她跟前,急得要哭了,“我要是有什么做错的地方,你就直接打我好了,别不理我,明昭。” 成明昭把手从他的手里抽回,“江玥,我们还是分手吧。” 江玥的眼泪立马掉下来,又握住她的手,万般不解又急切地问:“明昭,我是不是哪里惹你不开心了,你打我吧,你骂我,但是,可不可以不要分手?为什么” 成明昭书包一抽就往教室门口走,江玥紧跟着她,“明昭——” 她回头:“别跟着我了,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好好读书吧,最后一年了,江玥。” 第三天午休,成明昭正准备进教室,忽然来了一个人牵着她就走。对方带着她来到走廊的一角,回头才发现是江玥。他的眼圈很重,显然这些天都没睡好。 “明昭,他们跟你说什么了?” “放开我,”成明昭想挣开他的手,但挣不开,索性抬头去看他,“没人跟我说什么,只是我不想耽误你。况且我也不喜欢你了。” “你撒谎,”江玥紧紧盯着她,“你耽误我什么了?谁跟你说的?” 成明昭用沉默与他对峙,忽然偏过脸,一滴泪掉了下来。 江玥松开她,心疼地上去擦她的泪,“对不起,是我错了。明昭,不要和我分手,告诉我,是不是老师跟你说什么了?” 成明昭摇摇头,泪却越掉越多,江玥用两只手捧着她的脸都擦不干,心碎地把她抱紧在怀里。 明昭任由他抱着,在他怀里小声泣诉:"他们让我别去打扰你,江玥,我不想和你分手,但是我也不愿意阻止你去更好的大学。是我害你变成现在的样子。" 江玥松开她,一点一点抹掉她脸上的泪,“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厉害的人,有你没你水平都在那儿。是那天把你叫进办公室说的吗?” 成明昭避开他的目光,慢慢往后退,“不止那一次,江玥,我也不想被打扰,我受够了” 没过多久,联考到了,江玥因为敷衍考试交白卷惹得高三老师不得安生。他们还没来得及去找成明昭,江玥就先找过来了,面对自己的班主任还有年级上的诸位老师,他平静地放下一句话:“你们找一次成明昭,我就交一次白卷。” “荒唐,简直疯了,不拿自己的前程当回事!” “学习是我自己的事,和她半点关系没有,再找成明昭麻烦,那就试试看。” 看着昔日最为得意的学生当着自己面说出这样混账话,江玥的班主任捂着心口痛心疾首,左思右想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呢?一个好好的孩子竟然就这么给一个恋爱毁了! 不过,江玥怎么会知道这件事?他想到班里那个姓成的女学生。这次他们只派了一个老师单独找成明昭问话,成明昭的回答也很简单:“我不知道,我只跟他说了分手,其他什么也没说。” 无论如何,当老师的再生气也不能拿学生的前程赌气,尤其是成绩好的学生,眼下只能走一步哄一步。 江玥重新找到成明昭,“明昭,你不用怕了,他们以后不会再来找你。” 成明昭不解其意,把他拉到一边,“你对老师说什么了?” 江玥眉头一皱:“他们又来找你了。” 成明昭犹豫了一会儿否认,“没有。” “他们肯定又来找你了。”江玥转身就要往办公室冲,被她拉回来,“别去,你别惹老师,万一” 江玥回头,握住她的手,“他们不会对我怎样的,以后也不会对你怎样,明昭,不要和我分手,我会开始学习,我不会让他们再来烦你,但你不要和我分手,好不好?” 成明昭望着他满眼的血丝,靠进他的怀里,伤心地说:“你这个傻瓜,我又不在乎你的成绩,也不是因为你是第一名才喜欢你的,别再为我做这些傻事了。” 她伤心地在他怀里笑了。 听到这句话,江玥重获生气,激动抱紧她,“明昭,那你是不是不和我分手了?” 成明昭点点头。 搞糟一个人实在太有意思了,远比获得更有意思。 看着眼前哭哭啼啼的江玥,成明昭难得想起了从前的爱好。 第40章 成明昭 “讨好你只是为了讨好你的妈妈…… 江玥是在高二的一个晚上回想起自己为什么会对“成明昭”三个字有印象的。 那晚他伏在桌前做题, 写到中途不知怎么的想整理一遍抽屉,于是打开了所有抽屉,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掏出来重新归类。 期间掉出一张合照, 是从前在福利院的合照,大概七八岁的样子,大家高高矮矮在桌前站成一排,那天是除夕, 他们在包饺子,包到一半义工来了,于是拍了这张照片。 江玥从记事起就一直呆在福利院, 听院长说他是几个月大时被路过的好心人士从大桥底下捡到送过来的, 那座大桥人流量大,他的存在几乎立刻就被人被发现了, 以至于都没来得及哭和闹。那是阳历2月的第一天, 距离新春还有十天,街上寒冷, 他身上裹着一床小棉被和一件毛毯, 衣服整齐地穿着, 被人揣在怀里的时候还在笑。 襁褓里只有一张写了出生日期的纸条, 其他什么也没有, 他就这样被安置在了福利院。至于名字, 包裹他的被子上面绣着一枚字, 歪歪斜斜的, 分得有些开, 不知道是“王月”还是单字“玥”。 因为无名又无姓,他跟了院长妈妈姓江。大部分人都认不得“玥”字,索性都喊他王月王月的, 户口登记的也是这个,全名就成了江王月。后来的养父母接走他才改为了“江玥”。 福利院的日子有痛苦也有幸福,不过总归比流落街头好,每逢过年过节,政府和社会上的爱心组织都会派人员来看望他们,送些穿的用的和小礼品。 痛苦大多来自于群体生活,孩子们之间抱团排挤的现象是避不了的。 福利院除了有像他这样无监护人的孤儿,还有很多因为残障被遗弃的小孩、没人照看的孤寡老人。 江月华算是阴差阳错收养了他,她原本是想领个顺眼的女孩。江月华不是什么菩萨心肠的人,领养小孩不是为了做慈善。婚后她和丈夫一直没动静,去医院检查才发现男方天生无精症,家里老人可没听说过这种稀罕事,哪信什么无精不无精的,别人都生得你们怎么生不得,催又催得紧,这才出此下策。 父母知道这件事后曾劝她把婚给离了,那个年代离婚可算得上是惊天动地的大动作,说结婚就是为了生娃,生不了娃这婚结的还有什么意义?什么婚姻都得往后稍稍,当务之急是找个能生的男人。 她男人因为这件事痛哭流涕,三番五次下跪挽回她。俩人不是说媒谈成的,打小就认识,比起别的夫妻多少是有点情谊在。 总之江月华烦得很,一方面说实在的她的生育念头并不强,这些年俩人靠置办点小生意,日子也算滋润起来了,搞个孩子出来是干什么呀?当然她这种话不能告诉别人,可没人会理解她。医生说她老公生不了那刻她还有些开心。 另一方面,她没想过离婚,虽然在外人看来生不了孩子是致命的缺点,但在她看来压根没有什么。屋里的男人算是方圆百里她唯一可以信得过的,俩人少年时期认识,抛去爱人身份不提,单做手足也是靠谱的,可不是每个男的都听话好差遣。离了后哪找第二个这么顺她的?她才不要白白受趟罪,男人没找对吃苦的是自己,到那时候可不会有人体谅她。 如此,她决定要收养一个孩子。这件事是瞒着双方父母进行的,属于先斩后奏。既然他们要孩子就塞个孩子给他们,至于是不是亲生的,等领走后再争论这件事也没意义了,小孩又不是商品,总不能再给人退回去。 江月华不想要孩子的最大理由是受不了小孩的闹腾劲,她本身就是闲闲散散的性子,突然要去管一个生命的吃喝拉撒睡,跟在屁股后面操心,图啥呢? 因此她的想法是最好找个女孩儿,不顽皮,看着乖巧点,就算不说话也像个小吉祥物似的。江月华抱着领养宠物的心态和丈夫来到福利机构,一眼望去她第一个看中了江玥。 自从被上一对养父母丢弃后江玥又回到了福利院,算是健康孩子里年龄最大的一个,马上要上初中了。 江月华见他白白净净,模样舒服,年龄不至于那么小,不需要随时哄着,俩人名字还有些缘分,这才破格收养了江玥。 江玥拿着这张合照,回忆起了回去的种种。夫妻俩还在隔壁睡觉,江月华从来没有要求过他什么,包括学习上的事,几乎从不过问,吃的喝的穿的也没有亏待过他,夫妻二人秉持的观念始终是爱学学,不学就来给家里小店铺收银。 没有特别浓烈的爱,也没有忽远忽近的情,更没有因为非亲生产生的怨,这反而是他这么多年唯一感受到的温暖的关系。 江玥去辨认照片上的人,发觉已经忘了好多张面孔,只瞧见离自己比较近的一个胖男孩,看着有印象。 他模模糊糊想起什么,翻到照片背后去找名字。这个胖男孩是当时的孩子王,大他一岁,从前没少欺负过他。 不过重点不是这个,江玥想起来了,总说感觉听过成明昭这个名字,原来真的听过。 当时他还没被第一任父母领养,到了年纪就被送去上小学,大概是三年级的样子,胖男孩比他大一岁,在同个学校上四年级。 胖男孩叫郑伟,来福利院不过这两年的事。个头比其他孩子高一截,手臂圆滚滚的像只藕,在大人面前和私下是两幅面孔,大人面前爱积极表现,私下专爱挑比自己弱的欺负。 江玥偏偏就是那个弱的,长得弱性子也弱,体格上又比他瘦小一大圈。郑伟偏爱饭后、睡前带着自己的小团体来堵他,明着打不会,容易被发现,暗着排挤侮辱比较安全。拽一下头发,踩一下脚,吐个口水,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升上四年级后重新分了班,郑伟靠着突出表现当上了班长,回来好不洋洋得意,一群小跟班追在后面各种附和,这下更无人敢惹他。无论学校还是福利院,他都是大人眼里的宝。 只不过没过多久,他一反从前威风的常态,放学后嚎啕大哭地回到集体住的房间里。负责生活的阿姨在旁边帮他擦眼泪,安慰他没什么大不了的,男子汉有泪不轻弹,下次努力就好。 等阿姨走了,他气急败坏地把被子踢到地下,还踹歪了旁边一个男孩的小柜子,有小孩围过来问他怎么了,郑伟气得鬼嚎起来。 大家不敢作声,等待他说出实情。江玥从外洗完澡回来,见眼前的情景,不用猜也知道谁搞的,他上去默默帮那个孩子的衣柜推正,又回到自己的书桌前看书。 郑伟大叫:"都怪那个小婊子!" “谁呀谁呀。” 郑伟会很多脏话,不知道是哪里学来的,跟着他的很多孩子也学会了各式各样的脏话,他们不会当着大人的面说,私下顺口的很。 “我们班的,一个贱人,叫成明昭。” 郑伟用两个鼻孔出气,哇哇叫地开始说:“她这个心机婊,气死我了,老师把班费放在我这让我保管,前天不见了,她就带头说是我弄丢的,班里那些傻x还真信她,钱他妈是被她偷的!她从我这偷了钱去跟班主任说是她找到的!” 郑伟的脸涨红,把枕头扫落在地上,带着哭腔说:“他们不想让我当班长,想让她班长,老师把我的班长给她了!” 他说完又悲愤欲绝地大哭起来。 "郑伟,别哭,你告诉老师是她偷的就好了。" “你让我怎么说?老师不信我啊!但我肯定就是她偷的!这个死贱人,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她就是想抢班长这个位置,每天就会装模作样给老师看。上次体育课只有她请假了,她一个人在教室里,肯定是她偷的!没人信我啊!” 郑伟哭得要死要活,疯狂捶床,又引来了生活阿姨。 江玥只是在后面默默地听,忍不住勾起嘴角,没想到还有这样一位伟大人物,竟然把郑伟治成这样。 过去了很多年,记忆也变得有些失真,郑伟提的成明昭三个字一直沉在他的脑海里。 江玥躺在床上,不确定当时听的名字是不是成明昭,也不确定那个成明昭和自己现在认识的成明昭学姐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更不确定郑伟说的关于偷钱陷害的事是不是她干的。 不过,他所认识的成明昭学姐,温柔,可爱,又亲切,他抱着枕头侧过身,想着想着笑起来,她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除此之外的事情,他都不在乎。 江玥擦了擦眼泪,看着成明昭,他对她的了解有几分呢?也许连三分都不到。爱一个人,要连同她的阴晴圆缺一起爱,他早就做好了这个准备。 只要她一声令下,无论背后原因是何、会牵扯到哪些人和事,是否正义、是否善良,他都可以无视和抛弃,和她站在统一阵营。 从前如此,现在也不会变。 “那还真是没办法。”成明昭微微一笑,拭掉他一边的泪。 “娜娜!” 薛烨和逢玉又从终点骑了回来,见成明昭还在教江玥骑车,他开口:“实在不行,我来吧。” 江玥冷脸扶着把手说:"不用了,明昭已经教会我了。" 他回头对明昭柔情似水道:“不过还是有点不熟,之后还需要成老师多帮我巩固一下。” 薛烨上去插到二人之间,把江玥推开,“太夸张了,一个自行车需要巩固什么?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薛烨又对逢玉笑:"逢玉,今晚要不要在我们家住?" 就在刚才,她和薛烨一起往终点骑,薛烨听了她的一番话不悲反笑,弄得她十分不解:“你笑什么?” “逢玉,你的话没有说错,不过,能当上成功的女人背后的男人,也不是简单的人。” “切,”逢玉不以为意,“你们的把戏不就是这些,包括你现在,和我比赛不也是为了讨好我么?低级的把戏。” 薛烨一笑,“说实话,我并不会讨好你,讨好你只是为了讨好你的妈妈。” 逢玉回头看他。 薛烨不紧不慢地骑着,没有真和她比赛的打算:“成功女人有成功的理由,成为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也有他的理由。” 40-50 第41章 后果 “那你后悔吗。” 逢玉去看成明昭, 她笑吟吟的,然后又去看了江玥,他的目光才从明昭那儿收回来, 也笑着冲她点点头。 薛烨带着逢玉来到他和明昭亲手为她布置的公主房前,里面是满地毛绒玩具、到处都是粉色的装饰品,床品也是粉色的,还嵌着一圈又一圈的蕾丝。 “喜欢吗?” 薛烨揽着她的肩膀, 颇为自豪地看着眼前这番杰作。 见她不说话,明昭蹲下,问:“不喜欢吗?” “我不喜欢粉色, 也不喜欢熊娃娃。” 逢玉没说, 她的房间是海洋蓝,墙上有许许多多的海洋生物。比起给芭比娃娃打扮, 她更爱研究扎入深海的潜水艇和刺破云霄的战斗机。她喜欢蓝色, 因为天空和海洋都是蓝色。 薛烨和明昭对望一眼,他跟着蹲下, 抚着她的双肩说:“原来逢玉不喜欢粉色啊, 那你喜欢什么, 我明天再找人把房间重装一遍。” 逢玉不自在地用手指抠着裤缝, 小小地叹了口气, 无所谓地说:“算了, 我也不是什么很讲究的人, 能睡就行了。” 她后悔了, 并为自己答应住在这里的行为感到羞耻。虽然成明昭是她的生母, 但这些年有她和没她都没差,她不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她对她的喜好一无所知, 连小刘老师都比不上,小刘老师还会送她蓝色系的画笔。 只是因为一刹那对成明昭的向往,不,不是对成明昭的向往,是对母亲这个身份的向往,才导致她做出如此错误的决策。 逢玉的一切动作和表情都被一旁的成明昭收进眼底,她提出建议:“要不然,今晚就和我睡吧?” 逢玉瞪大眼睛回头看她,薛烨了然,“也行,今晚我去睡客房。” “我不” 她还没表完态,明昭就笑眯眯地牵起她的手,“走,我带你去看看我的房间。” 她才不要看什么成明昭的房间,也不愿意和成明昭睡在一起,她宁愿睡那个粉不拉几的蕾丝床也不想和成明昭躺在一起。 逢玉抿着嘴被成明昭带到另一间房,牵上的手又松开了,对方走进衣帽间翻找起来。她站在原地像根木头,目光悄悄地在这间房里打转,很简约的实木装修,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元素。 这就是成明昭的房间吗? 逢玉亲不自禁闭上眼,闻到淡淡的香味,这是她的味道吗。 等再次睁开眼睛,成明昭已经来到了她的面前,她被她拉到床上坐下,见她手里多出好几套包装好的衣服。 “也不知道尺码合不合适,我都是往大了买。” 明昭一袋袋拆开,拿出来比在逢玉身上,边看边说:“似乎刚刚好呢。” 逢玉没去看衣服,而是盯着她看:“这是你给你以后的小孩准备的吗。” 明昭愣了一下,又捂住笑起来,“你在说什么。” 逢玉别开脸,“我又没来你这住过,不是为你以后的小孩准备的,还能是什么?” “可我的小孩好像只有你一个?”明昭把选中的衣服叠好,“这是前段时间我在美国买的,看着很适合你,除了睡衣,还有别的,明天我会让人一并送到你家里去。” 逢玉低头看着鞋尖,嘟囔:“成明昭,你别以为这样可以讨好我,虽然我没那么讨厌你了,但对你也只是朋友的感情” 明昭拍拍她的肩,“走,去洗澡。” 逢玉局促地被她带进浴室,终于忍无可忍地转身叫停,“你别跟着我了,难道你要看着我洗澡吗,能不能给人一点隐私。” “可你才七岁,”明昭对着镜子解开头发,回头用无辜的表情看她,“你不想和我一起洗吗?” “不要。”逢玉一口否决,“我自己会洗。” 明昭不信,“你洗的干净吗。” “洗澡这么小事一桩,我怎么会洗不干净?我早就会自己洗澡了。”她的质疑让逢玉自尊心受挫,有些小小的生气。 “你在家都是怎么洗澡的?” 明昭上去帮她解头发,逢玉被迫钉在原地,“小时候是月华帮我洗,但是我一下就学会了,之后就是我自己洗了。”她特地加重了‘一下就学会’这几个字的语气。 “你真厉害,那这次我帮你洗吧。” 头发解开后逢玉立马就逃离了她的魔爪,靠着墙根抗拒极了,“我说了我自己会洗。” 十分钟后,逢玉蜷缩在明昭身前任由她揉搓自己的头发。 明昭的十指轻柔地在头皮上打转,逢玉也不去看她,一动不动地背对着忍受这份煎熬。 “会冷么。” 逢玉摇摇头。 等头发冲洗干净,明昭又让她站起来,说要帮她搓身。逢玉别扭极了,感觉自己像条被捞上来的鱼,任由成明昭摆布,她何曾有过这种耻辱的时刻?向来都是她差使别人。 正想着,身体突然被明昭转了个面,她被迫和成明昭对视。 成明昭心无旁骛地给她搓身子,时不时抬一下她的胳膊。逢玉紧紧盯着她,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她。 这个女人,这个让她和她流着同一脉血的女人,原来长着这样一张脸,而自己,眉毛出自她、鼻子出自她、嘴巴出自她,就连生命也是出自于她的生命。 她们无限相似,无限相融,来自一体,又彼此分离。 很陌生,但又诡异的亲切。 冲洗完毕,她泡在浴池里一言不发,默默拨弄着浮在水面上的花瓣。不一会儿成明昭也进入了浴池,浴池大得像个巨型温泉。逢玉回避了视线,没有去看那副身体。 明昭来到她身边,“你在想什么?” 逢玉去瞄她的身体,再健康不过的成年女性的身体,发育完全,成熟而又富有生机。 明昭弯起嘴角,拿起她的一只手,慢慢放在了自己小腹的那只黑蝎子上,逢玉一惊,想抽回,却没有力气。 那块皮肤不似其他地方平坦,有条凸起的疤。 “你受伤了。”逢玉不敢用力,小心翼翼地碰着那道痕。 明昭轻轻一笑,摇摇头,“你就是从这里出生的。” 逢玉沉默了一会儿,小声:“我的出生让你受伤了。” 成明昭哈哈大笑起来,逢玉不知所措地看着她。不一会儿,她被一只手拥了过去。 如此亲密地相贴,她被成明昭全方位地包裹在怀里,没有一丝可以逃出去的缝隙,几乎令人窒息。 四面八方都是成明昭的心跳,四面八方都是成明昭的体温,四面八方都是成明昭的气息。 成明昭把下巴垫在她小小的肩上,"做任何事都有后果,这道疤就是我选择生你的后果。" 好不容易放松的身心因为她这句话又紧张了起来。 “那你后悔吗。”她问。 “为什么要后悔,”成明昭眼睛一转,看向她,“胆小又无能的人才害怕承担后果。” 逢玉回头看她,找不到她脸上撒谎的痕迹。 “我决定做的事,”成明昭用湿漉漉的手去摸她的脸,“从不后悔。” 洗完澡,逢玉换上明昭给她准备的睡衣,确确实实大了一点。她闻了一下袖子,自己现在也和成明昭一个味道了。 成明昭吹干头发躺在床上,身旁特地空出了位置。逢玉迟迟没有往前走,就这么站在门口。 明昭看见她,拍拍枕头,“过来。” 逢玉不情不愿地走过去,脱了鞋子爬上床,不敢离成明昭太近,只是在床沿躺着。 明昭回头看了她一眼,重复:“过来。” 逢玉莫名怵她,只好又往里挪啊挪,挪到她的身边,安安静静地躺着。 她的一系列微表情都逃不过成明昭的双眼,她笑了:“你很怕我。” 逢玉直直地躺着,“才没有,你是主人我是客,基本的礼仪我还是懂的。” 明昭侧过身单手撑着脑袋打量眼前这个小人,“这些话你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逢玉指了下眼睛和耳朵,“用眼睛看,用耳朵听,这叫做观察生活。” 明昭笑了,“喜欢这套睡衣吗。” 逢玉眼睛往下看了眼,“比那个房间好。” “你不喜欢粉色,你不喜欢洋娃娃,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蓝色,什么蓝色都喜欢,”逢玉回答,"我喜欢造战斗机,上次送你的战斗机还留着吗?" 明昭点点头,“在一楼放着。” “没丢就好,那可是我做了两节课的。” “除了颜色和爱好,你还喜欢什么,你喜欢吃什么?你喜欢喝什么?” 逢玉看她一眼,“干嘛这样打听我的个人信息。” 她不知道怎么的鼓起了勇气说这番话:“你不是我妈妈吗,你应该最清楚才对。” 如果成明昭说不知道,她下次就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做这种丢人的事。 明昭装模作样的思考,这副模样看得她心里极其忐忑。 “你想不出来就算了,反正你生完我就走了,什么都不知道,还是睡觉吧。”逢玉不想听这个答案。 “嗯,我大概知道一些,”明昭看着她,“比如,你最爱的运动是游泳,最喜欢柠檬味的东西,不爱吃的丝瓜和香菇,最喜欢的老师是小刘,最讨厌门口的保安叔叔,因为你觉得他长得像一部电视剧里的反派。” 逢玉望她一眼,眨了眨眼,“切也不是完全正确。” “那你给我补充补充。” 逢玉翻过身数着手指告诉她,“我除了游泳,还喜欢篮球、足球,最近最喜欢的是足球,我是我们学校女足的队长,男生都踢不过我们。柠檬味我喜欢,葡萄味道我也喜欢,但是我不喜欢香蕉味。丝瓜我不爱吃,但今年能接受香菇了,主要还是看我爸的烹饪手法,是他的问题。我最喜欢的老师是小刘老师,不喜欢门口的保安,因为他长得像小偷这些你倒是没说错。” 明昭静静听她讲完,“我都记住了。” 逢玉又缩回被窝里,小声说:“不一定就是这些,长大也会变的。” 明昭笑了一笑,“那等你长大再记新的就好了。” 逢玉把她看了一眼,“睡觉吧,明天我还要上学呢。” 房间只留着一盏暖光夜灯,逢玉悄悄睁开眼睛去看明昭,猝不及防和她对视上。 “睡不着么。” 明昭把手搭在她的肩上,像哄婴儿似的轻轻打拍子。 不是睡不着,是怕太好睡了,明天会迟到。逢玉没说出口,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第42章 早安 “把头低下来。” 早晨, 明昭睁开眼,逢玉穿戴整齐一动不动地蹲在床边打量她。她伸手上去摸她的脸颊,逢玉僵着任她摸, 一会儿又放松了下来:“我要去上学了,我爸的车正在下面等我。” 明昭坐起身,顺手拢上滑落的衣领,微微一笑:“我送你下去吧。” 一楼正门站着薛烨, 门外是江玥,俩人压低音量絮絮不休的争执声在看到明昭下楼后骤然终止。薛烨还穿着睡衣,赶忙带上微笑上去吻了她一下。 明昭象征性地阻止:“我没刷牙。” “不碍事, 还是很甜。” 见此情形, 江玥迅速别开了脸,在一旁无言。 薛烨亲完, 又俯下身去问逢玉:“早上好呀逢玉, 昨晚睡的好么?是不是比在你爸爸家睡的更好。” 逢玉抬头看了一眼明昭,说:“那我去上学了。” 明昭点点头, “去吧。” 几个大人把她送到路边, 替她开了车门, 逢玉爬进后座, 回头对明昭说:“拜拜。” 凤来坐在驾驶位, 她打开车窗, 对眼前那对陌生男女感到一丝困惑, 但还是选择忍着不发问, 只是对江玥说:“那我走啦。” 江玥点点头。 路上, 凤来点了首张学友DJ慢摇版《吻别》,哼着哼着看了眼后座的逢玉,见她有些心不在焉, 算起来她接送逢玉也接送了个把月了,这小姑娘一直很能说,今天突然不吭声了,于是问:“玉儿,那俩人是谁啊,就是刚才送你出来的那两个人。” 逢玉坐在安全座椅上托着腮出神:“我妈。” “哈?”凤来瞪大眼睛。 车里安静了,只剩下张学友在唱:“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让风耻笑我不能拒绝” 目送着载着逢玉的车离去,薛烨回头小声对明昭说:“是时候可以把她接过来了。” 明昭环臂而立,浅浅扫了他一眼,不紧不慢地一笑,“来日方长。” 夫妻俩的对话没被前面站着的江玥听到,他低头看了眼腕表,虽然说公司不需要他去坐班,但留在这里似乎也不是个事,只会徒增难受。他回头看一眼明昭,又垂下眸,“那我也先走了。” “需要我先生送你一下吗,”明昭回头看薛烨,他翘着嘴,听到这话五官全都耷拉了下来,笑容消失的无影无踪,“正好他也要去公司。” 薛烨手足无措地回看她:“老婆,我” “去把睡衣换了吧,”明昭抬下巴示意他那一身,“去。” 薛烨只能妥协,转身前狠狠瞪了一眼江玥,大步流星地回了房。 "不用了,明昭,我自己有车。"他就算是死,也不会坐薛烨的车。脑海里浮现出刚才那个稀松平常的早安吻,江玥心里感到一阵闷痛。 他想到俩人从前同居的那段日子,虽然比不上现在富裕,但该有的形式从来没有少过。无论早安吻,还是晚安吻。 早上他们会亲两次,一个是早安吻,一个是午安吻。因为中午各自在公司,没法见面,所以会在早晨提前补上。 然而这些都成为了过去,成明昭现在光明正大亲嘴的对象不再是自己。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和明昭亲过嘴了,重逢后的亲吻全都建立在上床的基础上。 江玥说不清这是什么心情,他已经向明昭许诺过,可以什么都不要,不求名分地陪在她身边,无论她和谁在一起都好,只要她的目光愿意垂怜他一次,做什么都无所谓。 可是,当看到那个吻,他还是感到了无边的委屈和伤心。自己太虚伪不堪了,实际上根本做不到说的那样坦然和纯粹。他嫉妒薛烨,嫉妒得想开辆车把他撞死。多么丑恶的想法,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丑恶了?明昭会喜欢这么丑恶的自己吗? 想着,江玥十分不安,慌慌张张地就要告退,生怕自己扭曲的面孔会被明昭看见、被她厌恶。 “我先走了。” “我让你走了吗。” 身体从来没有听过他的话,使唤权一直在成明昭手里。江玥想走,但腿又不受控制地停了下来,像钢筋一样笔直地钉在地面上。 明昭慢慢悠悠地上去,到了他面前停下。 “把头低下来。” 江玥不明所以地低下头,她勾住他脖子上的项圈,亲吻了一下他的唇。 成明昭松手,微微一笑,“早上好。” 他愣在原地,后知后觉地去摸自己的嘴唇,浑身毛孔都在这一瞬间舒张开了。江玥大喜过望,幸福地快要跪下,张张嘴想要说什么。 成明昭比了个嘘,眼珠一转,门口已经响起了薛烨的声音。 “老婆,你今天不去公司吗?” 薛烨换了一身正装,出来的时候只剩下明昭一个人,“那个男的呢?” “他说有急事,先走了。”明昭上去帮他调整领带,“我今天不太舒服,就不去公司了,有事给我打电话,辛苦你了。” 听到前半句,薛烨大松一口气,要是那个江玥真坐了他的车,他会把车二手低价买了然后每天骑自行车上班。 听到后半句,他担忧地握住妻子的手,“不舒服?是什么原因,我让小魏带你去医院。” 薛烨反复摸着她的手,把刚穿上的西服外套脱下来给她披上,“傻瓜,怎么就穿这么一点?12月的天,不比夏天。是不是生理期来了?” 他心中一算,差不多也是这段时间了,“公司的事就交给我,你回去好好休息,我让莲姨给你熬点姜茶。” 明昭点点头,薛烨吻了一下她的额头。离开前又不放心地看了一眼,“早点进屋。” 等薛烨驱车走后,成明昭看了一眼路尽头的拐角,转身进房。 没多久,她换好衣服走出家门,向右步行了不到一百米,来到一处拐角,角落蹲着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见到她,他立刻站了起来。 还没开口,成明昭反手甩了他一耳光,快而干脆,男人来不及反应,被打倒在地上。 成明昭重新把手揣进兜里,表情没有一丝变化,一身黑色的轻便运动装衬得人更加冷静从容,这是她每天晨跑的装束。 男人把帽子捡起来拍拍灰重新戴上,用手背擦了擦出血的嘴角,始终没把头抬高,“我” 才开口,成明昭一脚用力地踹在他肚子上。 无人的海滩上,他一瘸一拐地跟在后面,一只手捂着肚子。成明昭站在前方凝视海平面。日出已经多时,这一片海滩平日里鲜少有人踏足。 “我之前跟你说过什么。” “不要和你见面,”男人低声回答,咳嗽了俩声,“对不起,我只是” 他硬着头皮回答:“权她让我监视你我” 成明昭回头一把掐住他的脖子,他无法呼吸地呜咽起来,却没有挣扎的动作,她不动声色地使劲,“说点有说服力的理由。” 看着他的脸由红又转紫,那只手却没有一丝一毫要松开的意思。成明昭观察他因为充血而发红的眼睛,轻声告诫:“陈治非,你继续像今天这样——老鼠似的在我家附近乱窜,不管你是我的人,还是她的人,可以试试看,看看还会不会这么走运。” 得到他眼神的屈从,她一点一点松开手。男人跪地大口大口喘气。 俩人来到礁石堆上,陈治非向她汇报了权西野最近的动向,薛长明有意撮合她和雷曼德三太子的婚事,因此和亲爹的关系闹得有些僵。之前那个叫“程臻”的神秘人,他还没查出身份。 浪花拍打礁石,四周嘈杂。原本这些事不需要当面向她汇报,无论这些事,还是他之前奉命做的事。成明昭从不过手这些脏活。 “程臻的事不用你操心,”她的声音和冷冽的海风相比是那么温柔,“你只需要盯好该盯的人,听该听的事,其余的都和你没关系。” 陈治非点头,犹豫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一个礼盒,小心翼翼地把此行的真正目的递上去,“之前看到权带了一对耳饰,我觉得更适合你,所以买下来了,没赶在你生日” 成明昭接过,轻蔑地扫了一眼,手一挥抛进大海,礼盒刚要浮上来,很快又被浪花卷得无影无踪。 陈治非看着那份礼物彻底消失在起伏的海面上,沉默着没说话。 上次正式见面是俩人的第二次相逢,这次是第三次。 那一年,他初到大城市,住在青旅的第一天就被人扒走了证件和兜里的所有钱。调监控发现监控是坏的,找警察也只是录了个笔录就没了下文。 他像乞丐一样游走在街上,只能靠做些日结的工资保证最基本的生存,困了就睡在公园里。这个城市似乎一开始就不欢迎他,相同的,他对这里也从最初希冀变成了厌恶。 往来的人散发着和这座城市相融的气息,令人讨厌。 入了冬,他索性在地铁口休息,上次睡公园又被人偷走了好不容易赚来的一点日结工资。地铁好歹有暖气,不会那么冷。 和他一起住青旅的一个大哥劝他安心找份长工,说身份证丢了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补办。陈治非不是没有尝试过,他走进派出所,然而因为口音太重前台听不清他在讲什么,让他重复下问题,这让他感到自己被羞辱,于是羞愤地转身离开了。 从前在小小的村里,他还称得上一个人物,来到大城市后,发现根本没有人拿他当根葱。 很多东西他都用不来,甚至连手机都没有一部,和这个城市格格不入。 陈治非梗着脖子不肯向任何人低头,只为了守护没人在意的自尊心。 想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想着想着他睡着了。 中途,他被人摇醒,迷迷糊糊睁眼一看,是一个女人的面孔。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陈治非下意识护住口袋。 “陈治非?” 俩人坐在麦当劳里,这里暖气更足,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香气。陈治非肚子叫了一声,他今天只吃了一包方便面,还是干吃的。 一旁的小孩看了他一下,陈治非立马回瞪了他一眼,小孩赶紧跑到妈妈面前要抱。 陈治非悄悄打量自己的穿着,对比其他人而言确实又旧又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的款式,这还是他出来前在县城里花钱新买的。 在他思绪纷乱之时,成明昭端着餐来了,她把手里的餐推到他面前。陈治非咽了一口唾沫,没急着吃,而是确认她的身份:“你是——你是田” 成明昭打断他,“吃完再说吧。” 陈治非看了一眼汉堡,梗着脖子说:“我不吃。” “好吧,”成明昭端起餐盘,“那我拿去倒了。” 他赶紧把她的手拦下来,一手拿着汉堡一手拿着鸡翅大口大口吃起来。成明昭微笑地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 陈治非边狠狠啃汉堡,边警惕地盯着眼前的女人。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他确实怕她。他仍记得小时候在她手里吃过的苦头。 不过有件事不明白—— “你怎么认出我的?”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十几年,那会儿他们都很小,样子也早就变了。 “唔”成明昭撑着下巴思考,“你的父母找你找疯了,到处发你的寻人启事,我自然也收到了。” “哼,”陈治非咽下汉堡,捶了捶胸口,“没用的,我是不会回去的,我已经决定留在这里了。” “是吗,你现在住在哪儿呢?” “我”陈治非语塞,“你不要管那么多,反正都和你没关系。” 顿了顿,他压下声音别扭地说:“这顿谢了,以后我赚到钱会还你的。”他欠谁都不会欠这个人的人情。 陈治非瞥见她手指上的戒指,“你结婚了?” “这个?”成名昭摸了摸,“情侣而已。” “哪个男的?”陈治非不敢想象是哪个倒霉鬼遭了殃,横竖都得被她给玩死,转念一想自己也没必要管那么多,于是站起身,“我走了。” “坐下。”她发号施令。 陈治非站着看她。 “坐下。”成明昭盯上他的眼睛重复。 陈治非左右一看,没几个人注意过来,于是重新坐下,“你想干嘛。” 成明昭靠在椅背上,“我想帮助你。” “我不需要你的帮助。” “乞丐也有勇气说这种话。”她轻笑。 陈治非被这句话戳中,怒上心头,脸立刻红了,但是他发泄不了。只能死死瞪着她。 多年过去,她变了不少,穿得人模人样,看上去也有了稳定的工作,还有男朋友,但本性却一点也没变。 “别这么看着救命恩人,”成明昭往前慢慢倾身,“我的要求很简单,来我身边,给我干活。” 陈治非走出麦当劳,回头看了一眼店名,准备以后有了钱再来吃一顿。他越走越快,终于忍不住踹了一脚路边的树。 “靠!” 早知道吃麦当劳的代价是出卖自己的灵魂和人生,他说什么都不会吃那个汉堡。 迎着海风,陈治非在心里苦笑,原来自己才是那个遭殃的倒霉鬼。 天色渐暗,成明昭夜跑回来,正要进自家院门,一只手忽然把她拽了过去。 江玥扶着她的后脑勺吻下去。一点一点地加深,不再是简单的啄和碰。 四周寂静无声,天彻底黑下来。 俩人分开,牵出的银丝又被扯断。 江玥目光含泪,捧着她的脸又轻轻低头亲了一口,“中午好,晚上好。” 第43章 欲望 “你是一个比我还要坏的坏女人啊…… 湿漉漉的眼神让他看上去像迷途的羊羔, 等待她这位牧人的牵引。成明昭被江玥的目光点燃起欲望的火苗,手揪住他的衣襟,正要往他门口的方向推时, 车灯打了过来。 是薛烨的车。 江玥及时制止了她的动作,俩人很快分离,他回看了她一眼,唇语说了声拜拜, 然后走向自家门口,在要进门前又带着愉悦的笑容冲她挥了挥手。 成明昭用拇指擦了擦嘴角,很不喜欢自己进行中的事被打断, 这种感觉就好像巨蜥进食时被附近愚蠢闯入的村民干扰。她很饿, 必须要把这个不讲礼貌的村民一起吃掉才行。 薛烨急急忙忙下车,刚才他远远看见妻子和一个男人纠缠在一起, 离近才发现是江玥那个危险人物, 吓得他当场刹住车,还没熄火就开门下去了。 不敢表现得过于神经质, 他带着硬扯出来的微笑走上去, “老婆, 刚刚跑完步吗, 怎么还站在” 成明昭一只手抓住他的衣领拽到身前亲, 另一只手打开院门, 俩人跌跌撞撞地往房里走去。 薛烨喜出望外, 甚至忘了自己刚才是要说什么了, 他想起重要的事, 轻轻地把面前地明昭推开,“车、车还没” 话音未落,她摁着他的后脑勺又封住了他的口。薛烨无力挣扎, 头晕目眩,只感觉幸福来的太过突然。 他环住明昭的腰,终于不再想什么车子、江玥之类乱七八糟的事。许久没有亲热过,他也激情难耐,忘我地回应她的吻。 俩人打开大门,等不及进屋就先在客厅褪起了衣服,薛烨还剩一丝理智,急忙拽住衣服,不肯让她往下脱,他紧张地左右环顾:“娜娜,别在这里,莲姨、莲姨她还在呢” 成明昭刺啦一声把他的衬衫撕成两半,“我给她放了一天假。” 薛烨这才放心,任由她把自己的衣服剥了个精光。他架起成明昭,放在沙发上,吻从颈开始一路往下延伸。他的黑发完全埋低时,她仰面发出低沉的叹息。 这像是某种鼓励的讯号,薛烨更加卖力了起来。 成明昭放松身心地仰躺在沙发上,头顶是明晃晃的吊灯,在快感的托举下,那不像灯,更无限接近天堂的光景,光怪陆离、色彩炫目,似近又远。 她捋了一把头发,如果这时候有根烟再好不过。 薛烨通过口舌感受到她的快乐,于是抬起头同样快乐地看向她。成明昭伸手一把把他摁回去,双腿像蛇一样绞住他,无法动弹,无法呼吸。 持续了有十余秒,她松开手,薛烨大口大口喘着气,气息又扑打在快乐的领域。成明昭享受地闭上眼,此刻很想骂一句脏话,什么都好。 她低下头,看着从缺氧状态里缓和过来薛烨,笑吟吟地问:“喜欢么?” 薛烨点点头,“喜欢。” “抬头看我。” 他跪坐在地上,昏昏沉沉地抬起头,灯光下的成明昭如此伟岸,衬得他是这么渺小。 薛烨咽了一口唾沫,完全沉醉其中。像向恶魔出卖灵魂的罪徒,自甘堕落于由成明昭编织的爱欲蛛网里,不愿回头。 “好喜欢。” 激情走到尾声,他拿纸帮她擦拭,突然想到什么:“成师傅不在吧?” 成明昭支着脑袋,并不在乎什么成师傅、王师傅,“今天我没上班,他早上出去了。” 薛烨这才放下心,他可不想和明昭的夫妻私事被第三人窥到。 “我们去洗澡吧。”他上去把成明昭从沙发上抱起来。 楼梯拐角处,成希闭上眼,额头布满了细汗,胸口急剧起伏。终于,他瘫坐在地上,眼里失去了色彩,只是木木地看着走廊上的灯。 手中那只袜子皱得不成形。 在那个下着雨的潮湿下午,当明昭把自己的唇贴到他的唇上时,他没有回避,没有推开,没有拒绝。 他本应该回避、推开、拒绝,告诉她这不可以。可是自己什么也没做。 鼻腔甚至在贪婪收集从她身上散发的气息。 那是一种结合了洗发剂、洗衣剂、沐浴露混合在一起的很质朴的清香,但越是质朴,越容易激起不堪的妄想。 她用黑且亮的双眸紧紧锁住他,声音很低很低:“我想试试,男人来和我自己来,有什么不同。” 他除了把她盯着,做不了任何事,四肢动不了一毫,等窗外的雨声减弱,他才吐出来一句:“不行。” 话说出来的时候,成明昭已经扣好衣服,她躺在他身边研究他的面孔,实在很有趣的一个表情,似悲伤又不太像,好像灵魂从躯体里飞走了一样。 她的手在他还没穿好衣服的胸上打旋,“可怜的、口是心非的家伙。” 成希闭上眼睛,眼泪从眼角落下。 翌日,成明昭穿戴整齐进入后座,吩咐成希去一个新地点,成希半天没回话。 “成师傅?” 成希回过神,扶住反向盘,“有什么吩咐,您说。” “昨晚没睡好么。” “对不起,我会调整好状态。” 驶进大道,成明昭透过镜子看他的眼,笑了一声:"看来真的没睡好呢,黑眼圈那么重,是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所以难过到整晚睡不着吗。" 成希抬起眼,猝不及防和她对视上,又慌慌忙忙地移开,“我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 “好吧,”成明昭有点遗憾,“我还想说,如果你也有睡眠问题的话,我可以把安迪医生介绍给你,安迪医生是很专业的精神心理科医生哦,薛烨的药都是他开的。” “你要是需要,也可以试试。” 成希抿紧嘴,又放松,唇无血色,“我知道了。” 车停在街道上,对面挂着醒目的招牌,上面印着同样醒目的几个大字——兰姐爱扎人。 成明昭下车,挥挥手,车又离开了。她只身走进店门,前台的女生见她立马问:“您好,是来纹身的吗,有预约吗,可以先在那边沙发坐一会儿。” 成明昭对她笑一笑,“早上十点的预约。” “好的,麻烦您报一下手机号,我帮您看一下。” “不用看了,”复贺兰走下楼,“那上面查不到,是我的特殊客人,svip级别的。” 她对成明昭微微一笑。 单独的房间里,复贺兰撩起她的衣服,露出那只姿态凶猛的蝎子,“是褪了不少,我给你补一下色。” 做好清洁后,复贺兰把灯光移到合适的位置,戴上了一次性丁晴手套,她拿起打雾机,歪头把小腹上的图案左右看了一下。 这只蝎子是成明昭出国之前找她纹的,在此之前只是一块留着刀口的皮肤,成明昭没说要什么图案,需求就是把这条疤给遮住。她思来想去才决定给她纹一只勾着大尾巴的蝎子。 当时复贺兰顺口一问:“怎么,是觉得疤太难看了吗。”她知道成明昭才生完孩子没多久。 成明昭摇摇头,“有些事要做,它在的话会有点麻烦。” 复贺兰拿着仪器呵呵笑,“什么事啊,还得纹个身,我怕你痛死哦。” “我要出国了。” “啊?”复贺兰抬起头,“出差吗。” 成明昭摇摇头。 这些年,复贺兰守口如瓶,没把成明昭的行踪告诉过任何人。就算江玥一天三十个电话打过来,她也只会长吁短叹地回答他:“大哥,你有完没完啊,我要是知道她去哪了,不早就告诉你了,我骗你干嘛,跟你抢女人啊?” 实在不耐烦也只会说:“别打了,再打找人干死你!” 她不知道成明昭出国是为了什么,因为她没说,所以她就没问。成明昭不说有她的理由,她不会去追问。 “我的嘴巴你就放一千万个心,”复贺兰低头边纹边笑,“做生意主打一个诚信,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回头客。” 成明昭躺在床上也笑了,“我也是你的回头客之一。” “不过你”复贺兰想了想,不知道该不该问,“怎么又回来了?上次江玥给我打电话说找到你了,我以为他终于疯了,没想到是真的找到了你。” “是放心不下女儿吗?”之前江玥带女儿来过店里,她见过那孩子几面,挺古灵精怪的小女孩,看不出成明昭有这种决绝的魄力。 成明昭摇摇头,“为了别的事,和他见面是计划之外。” “照你这么说,纯属意外啊,”复贺兰抬头,“那要是没这意外的话,你这辈子都不打算见这对爷女了呗。” 成明昭笑了笑:“差不多。” “啧啧啧,”复贺兰感叹似的摇摇头,活动了一下脖子,“小看你了啊成明昭,高中那会儿完完全全小看了你。从你把江玥这家伙泡到手那一天,我就应该要意识到,你——” 她看着成明昭,“你是一个比我还要坏的坏女人啊。” 那年高二快结束,成明昭告诉她们,江玥约她放学在操场上见面,她不知道该不该去,她们几个你看我我看你,笑着让她去,可能小学弟最近心情不好想找她说说话。 最后一节课铃声一响。几个女生迅速收拾好书包,一路跟踪成明昭到操场。 “兰姐,你说告白的几率能有百分之五十吗?” “悬呐。” 复贺兰一群人坐在俩人斜上方的台阶上,暗地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 “可是他们这学期关系很好欸,我觉得告白几率蛮大的。” “不一定,俩人都是呆子,能知道什么是告白吗?前段时间小文也去试了,那小子说自己没有谈恋爱的想法,要什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报效祖国,根本就算个傻的嘛,明昭就更不用说了,一段恋爱都没谈过,纯小白。她和她同桌李京纾谈恋爱的几率还更大点。” “要这么说好像也有点道理,那约明昭出来干嘛呢这是?太远了看不清啊。” “也别全信,可能是装的,男的十个呆,十一个都是装的,只是婉拒的借口,说不定早就心系明昭了,我看有几率。” "诶,他动了,他动了,在书包里掏什么呢?" 一群人紧紧盯着江玥的动作,终于,见他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习题。 她们快要晕倒。 “算了,咱们走吧,别在这浪费时间了,这是来请教题目的呢。” “我得回去了,饿死我了。” 大家发着牢骚,纷纷站起来准备撤离。复贺兰没动,依旧坐在原地,她搓着下巴,“不对,总觉得没那么简单。” 江玥小心翼翼地把习题从书包里拿出来,翻到其中一页,那页夹着一张一百块。他把一百块抽出来,“学、学姐,你还记得这个吗。” 成明昭盯着这张百元钞,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 江玥咽了一口唾沫,以为她忘了,急急忙忙说:“第一次见面,我的一百块粘在你的鞋底下” 成明昭神色淡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江玥见她会错意,赶紧站起来,一不小心崴到脚,连人带书人仰马翻地滚到操场上。 “这是在干嘛?” 大家还没走,远远观望。 “耍猴戏呢。” 她们偷笑起来。“原来特地约明昭过来看新学的本领啊。” 江玥从地上艰难爬起,来不及拍灰,见成明昭准备走下来关心自己,赶紧打住:“学姐!你别动,你站在那儿,你一走过来我就我就”他就紧张。 成明昭如他愿地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我没想到你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你要是不想要那张一百块,我可以跟你换一张。” “不是这样!” 江玥鼓起勇气,“我是想感谢你,因为、因为你,所以它没有丢,谢谢你把它踩走。” “除了这个,我还想说”他去看明昭,阳光从她背后透过来,像神一样。 “我想说”他忘了自己想说什么了。 成明昭看了一下表,“时间不早了,等你下次想到了再跟我说吧。” 她跳下台阶,准备走了。 江玥来不及紧张了,他冲上去想拦下她,没成想跑太急又触到刚才崴伤的脚,扑通一声跪在了成明昭面前。 “我喜欢你,成明昭。” 他管不了那么多,跪着抬头看她,汗水从额头流进眼窝,蛰着疼,但不舍不得闭眼。 “这辈子,我只会喜欢你一个人,可不可以让我当你的男朋友,如果不可以,我再想想办法……” “不科学啊!” 后面的女生大叫起来。 成明昭和江玥回头看她们。 有人喜有人悲,有人大喊:“天呐,一个星期的肯德基啊!” 第44章 继承人 “和薛烨离婚,回到我身边。”…… 补好色, 复贺兰对她说:“下次有需要再找我,多帮我向你身边的人推销推销。”她挤挤眼。 “我会的。”成明昭从床上下来。 目送她进入豪车,复贺兰百般感慨地靠在门口。老话说的真不错, 人果然不可貌相。 路上,成柏林来电。 “回来一趟,”那头,他语气低沉, “父亲走了。” 上个月,成礼被转移到意大利的房子里静心疗养,身边跟着的全是全英请来的精锐的医生团队, 还有若干个贴身照顾的佣人。 送成礼去意大利是全英的想法。她考虑到一直呆在一处地方对成礼病情恢复没好处, 成礼健康时俩人常到意大利旅游,他很喜欢那边的风光。没什么比那儿更适合。 前段时间成礼的状况突然急转直下, 被抬进了医院, 医生说是上了年纪无法避免的器官衰竭,通俗点讲就是大限已到, 和原先的不治之症没有多大的干系。家属得做好心里准备, 最多就两天。 全英特地放下手头的工作抽出一天陪伴弥留之际的丈夫, 她守在床边, 床上是干瘦的成礼, 前几天还带着呼吸机, 她来的当天呼吸机也给撤走了, 如今上什么机械药物都无济于事。全看他的意志力能坚持多久, 有无未了的遗言。 成礼一直处在深度昏迷的状态里, 除了那仅比湖面涟漪大些的心率,没有半点活人的样子。既开不了口,也睁不开眼。她和儿子能做的也只有陪伴, 直到他走完生命的最后一刻钟。 当晚,成礼被宣布脑死亡。 成礼信仰天主教,因而葬礼也是按照天主教的传统来操办。明昭收到消息赶赴美国,首先去见了全英和柏林。俩人精神面貌都不太好,也许是悲伤过度加上一夜没睡的缘故,看着憔悴不堪。 成礼的葬前仪式在当地的一家教堂举行,到场的除了亲信还有与成礼有过交情的各界知名人士,大家统一穿着黑色的制服,面色凝重地进入教堂。 明昭作为成礼的直系亲属,自然和柏林他们站在一行。她盘着头发,也是一身的黑衣。作为女婿的薛烨本该也应到场,但柏林不许,他说这是父亲的葬礼,不想让无关人士到场。 薛烨知道老丈人过世哭得比明昭还伤心,本来无论如何都要跟着去见最后一眼,但明昭劝退了他,理由是家风不同,成礼生前提过,自己死后不可大张旗鼓,弄一堆派头,他只想让血浓于水的亲人相伴左右,安心离去。 薛烨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只让她替自己捎去一句慰问,没再执意想要陪同。 成礼的灵柩摆放在教堂的正中心,丧歌或澎湃或沉重地飘扬在大家的头顶。明昭和柏林还有全英跟读完神父的讲话,双手合十依次上前拜领,抚摸灵柩。 明昭把手放在厚重的木制灵柩上,忍不住偏脸拭泪,一旁的柏林搂住她,自己却也没好到哪儿去,两只眼睛红成了兔子。只有全英忍住满腔的悲伤,肃穆且得体地完成了下葬前的仪式。 前往墓地的路上,明昭和柏林同车,司机是意大利人。她回头看柏林,神色凄凄惨惨,别有一番乐趣:“这是真心的眼泪吗。” 柏林恶狠狠地回头剜她,“闭上你的嘴。”他和姐姐成娜不同,自小和父母生活,情谊自然深厚。 明昭摘下自己的黑色手套,百无聊赖地玩着指甲,“真是令人感动的一家子,我都快流泪了。” 她作势擦眼角,脸上没有泪,也没有一丝悲痛的情绪。 长龙般的车队停在城外的墓地旁,墓穴已经开好,遗体正式下土前,得由神父先歌唱诵读。成礼的一众家属恸哭难止,互相搀扶着才勉强站稳。全英三人抱成一团,看着灵柩一点点被铲下去的黄泥掩埋。 这段时间,明昭住回了父亲生前给她置办的房子中,没急着回国。除了走丧事的流程,还有最关键的一件事需要做子女的参与。 成礼生前没有立遗嘱,而是找信托委员会,把名下过百亿的资产设为了家族信托基金,以供亲人后继平稳发展。葬礼结束后不久,父亲的律师杰森找到她,正式谈起了财产分配问题。 除了家庭信托,成礼在十年前单独划了一笔资产作为生前信托,受益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的大女儿成娜,彼时成娜,也就是明昭,还没与他相认,俩人天各一方,家族里也没人知道女儿这件事。 律师杰森和父亲有多年交情,算是老人家身边为数不多可以信赖的人,他说,成礼在当时就预感到了身体上的问题,唯恐突然倒下,着手开始寻女,在家族信托之前,早早地为她转移进了一笔资产。这件事全英他们并不知情。 成礼将手头的财产一分为二,一半设为了家族信托,供给妻子儿子以及后代,另一半给了她,她满30后就可以动用信托里的资产。 背后的用意杰森没说明,只是告诉她,老先生确实很在乎她,在乎的程度要多于妻子全英和儿子成柏林。 成礼去世,眼下康达的实际掌权人是全英,而她的儿子成柏林,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继二老彻底退幕后的绝对接班人。 丧事结束后,明昭邀请成柏林来自己家喝酒。虽然这套房子她不常住,但全英一直有派人定期打扫,该更新的物件都有按时更新。她回来添了几个喜欢的摆件,没怎么改变原来的风格。 柏林脱了外套挂在手臂上,进门递给阿姨。他走进用餐区,明昭正在倒酒,听到他的脚步也不抬头,“你的生日是在12月?” 柏林放慢脚步来到座位前,拉开椅子坐下,拿起酒抿了一口,“你想给我庆生?” 明昭跟着坐下,点点头,“等你生日的那天,我也回去了,说起来没好好陪你过一次生日,我想今年提前给你过。” 柏林看着她的脸庞,又移开眼去看落地窗,外面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你不需要提前给我过,你大可以留在这里。” “不太好,毕竟我结了婚,一直留在娘家怎么说都不合适,况且国内的公司还有一些事需要我处理。” “你说这话,你自己信么?”柏林放下酒杯,“你留在美国,可以和我一起管理康达,等我正式上位,你的好日子不会少。至于薛鸿云打发你在中国管理的那几家企业” 他冷哼了一声,“我不信你看得上眼。” 明昭转着酒杯,挑着眼看他,“柏林,看来你很想我留在这里。” 柏林举杯喝了一口,直视她,“你和我才是一个阵营的人,我好你也好。我拿到我想要的,也会让你过上你想要过的。比起想法设法蛀进薛家,搞定那个姓薛的女人,留在这里明显是更简单的做法。” “你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柏林往后靠,胸有成竹:“你想要钱,想要地位,我都可以给你。你想结交薛鸿运那样的女人,我也可以想办法让你们认识。难道你看不上成家?还是说,你看上了薛烨这个人。” 明昭笑笑,喝了一口酒润嗓,并不急着反驳,语调又轻又神秘:“柏林,应该说,我好你也好,如果我不开心了,你想要的,随时都会消失不见。” 她眨眨眼睛,看着吊灯璀璨的光,“就像泡沫,一刺就破,剩下一地肥皂水。” 这是他永恒的痛点,是他的七寸,也是她乐此不疲的游戏。看着柏林不说话怒视着自己,她又笑笑:“不谈这些不开心的,我说了,只是想提前给你过生日。我给你过生日,你不开心吗,柏林?” 她夹菜进他的碗里。 柏林看着这些中式餐,“都是你做的?” “对啊,你不爱吃吗?”她看他。 柏林用筷子夹起来放进嘴里,“你给薛烨做过?” “没有,你是第一个,”明昭问他,“好吃吗?” 柏林脸色缓和,“嗯。”他又夹了一块进嘴里。 “说起来,爸爸他我上次见他还好好的,为什么突然就”明昭双臂交叠撑在桌上,闲谈似的问起。 提起父亲,柏林眉间的阴郁之色又聚拢,看上去成礼的离世确实把他打击的不小,他很爱自己的老爸。 “医生说是器官衰竭。” “器官衰竭,但是他也没到七八十那样的年龄,怎么会好端端器官衰竭呢?”她好奇地眨眨眼。 柏林给不出什么答案,他也是接到母亲的通知才知道父亲病重的事,“也许是并发症。” “只能这么想了,”明昭看向窗外,“之前在加拿大好好的,为什么又去了意大利呢?这么周转对病人不好吧。” 柏林擦擦嘴角,“妈说换个环境有助于恢复,我爸最喜欢的国家是意大利,有专机运转,到那里的状态一直都很好,和这没关系。” 他擦手的动作一顿,抬眼看她,“你想表达什么?” 明昭回头,双手交叉撑着下巴,眼睛里带着笑意:“我什么也没表达,是疑惑、猜测、好奇。” “绝不可能,”柏林丢下手帕,“无稽之谈,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我是他们的儿子,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这些日子最累的就是她,你不关心也无所谓,但少用这种想法揣测他们。” “只是随口一说罢了。”明昭叹了一口气。 柏林看她,“你这么好奇的话,更应该留下来看清楚。” “你就这么舍不得我走吗?” “我实话实说,你别自作多情。” 饭后,明昭送柏林离开,她拉住他,认认真真帮他整理好领口,“这个颜色的领带不怎么搭你。” 柏林垂眸看她,站着任由她摆弄,“那明天你来给我搭。” “不必了,我和你又不住在一起,怎么给你搭呢?” 明昭替他收拾整齐,“可以了。” 柏林仍站在原地,“你说提前给我庆生,所以我的生日礼物呢?” “还没想好,下次补给你吧。” “我不要下次。” 明昭抬头,成柏林伸手勾住她的后颈,低头吻她。 门被反手关上。俩人抵在门后纠缠,他一手捧着她的脸,一手环住她的腰,边吻边咬,气势汹汹,恨不得把成明昭就地吞下。 直到尝到血腥味,不知道来自于谁,他才变得温柔,开始轻轻地舔和吮。 不知过了多久,柏林慢慢松开手,贴着她的耳朵说: “和薛烨离婚,回到我身边。” 她舔掉唇角的血,笑而不答。 等人走后,明昭来到厨房,满桌都是熊猫快餐的外卖包装盒子,她叫住路过的一个佣人,“把这边收拾一下。” 第45章 忏悔 “我只要你。” “这本书送给你。” 她蹲在行李箱前, 抽出一本书递给她。 封面是好看的绿色,画有两朵盛开着的牵牛花,书名叫《杂草的故事》, 作者是理查德·梅比。 行李箱里的东西都很简单,除了书就是各种颜色的T恤,尤其是书,几乎占了半个箱子。 “封膜被我撕了, 希望你不要介意。” 她从地上站起来,坐回床上,习惯性地盘起双腿, 笑吟吟地看着对方。见她要翻开, 几乎是扑上去阻止,“先别打开!” 她激动得差点从床上掉下来, 幸好被扶住。扶她的人顺势坐在身旁, “为什么给我一本书?” “因为行李箱太重啦。”她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这几天结束,我就要回去上学了, ”她的笑容变得有些落寞, “你也要回美国, 我想送些什么给你当作纪念,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一定要收下好吗。” 对方点点头, 把书揣进怀里。 一阵沉默后, 她把书放下, 问:“你不开心?” 她摇摇头, 不知道是否认, 还是不知该从哪儿谈起。 “娜娜,你是我来这边交到的一个朋友,我很喜欢你, 你说,我们以后还能再见吗?” 答案是肯定的。“我会把手机号给你的,这样,你无论在哪里,都能联系上我。” “未来的事,不太好说”她低头拧着自己的小脚趾,忽然想到什么似的抬起头,“等我学完,等我一年,一年后我再来找你,我们可以住在一起。我小时候一直盼望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她的眼里闪烁着对独立生活的希冀,“毕业后,我就可以自由决定我的人生。” 聊天的中途,门突然被敲响了。 俩人对视一眼,她放下书准备去开门,忽然被她拽住。 “不要开,不要。” 她惊恐地看着她,用哀求的语气说。 “不要,成娜,不要。” 她的面孔越来越恐惧,变得扭曲,然后开始一点点往下融化,像燃烧殆尽的蜡烛,从头流淌到脚,在她眼前化成了一滩血水。 成明昭睁开眼,引入眼帘的是淡蓝色的床幔。 她下了床,打开窗户,被灌进的风吹乱了头发。成明昭摸着屋里的物件,一样样抚过去,无论是桌子、柜子,还是相框、门把,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她的。 柏林的电话来了,她走到镜子前漱口,接通了来电。 “起床了吗。” 明昭挽起头发,镜子里露出一张素净的脸,没什么表情,也没什么特点,只有那双眼睛漆黑得吓人。 “如果没有别的安排,今天就跟我出去吧,我带你逛逛。顺便一提,我已经到你家门口了。” 她在成家的日子并不长,完成学业没多久就和薛烨结了婚,他想带她熟悉家附近的环境。 成明昭打开门,今天天气很好,柏林就站在阳光下,很像童话绘本里的王子。他确实是王子,有上天恩赐的长相、上天恩赐的财富、上天恩赐的任性。 她把手递过去,递进阳光里,等待。 柏林愣了一下,然后牵起她的手,低头吻了下手背。 从这一刻起,他不再是王子,而是外表红润内里腐烂的苹果。成明昭笑了,“早。” 他没有把车开过来,俩人少有这样单独漫步闲逛的时刻。柏林的脸色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好,刚才成明昭对他贪恋的目光让他心情变得很好。 “我以前就读的中学就在这不远,你想去看看么?”柏林回头看她。 “你从小就在这里长大?” 她的语气透露出想要了解他的意味,柏林勾了勾嘴角,“是。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在这里念书学习。” 他的童年、青春期,都是在这样和煦的阳光下度过。他有父母家人无穷无尽的爱,以及无穷无尽排队等待他使用的财富。 这样培养起来的花儿,无法承受环境上的一丝改变。 她想到什么,微微一笑。 柏林盯着她的笑脸,“你应该不会对薛烨这么笑。” “你说错了,”成明昭看他,“我每天都这么对他笑。” “那也不一样,现在一定比对他笑开心。” 他十分笃定,笃定的令人好笑。 成明昭点头,“你说的没错。” 柏林扬起嘴角,好像扳赢了什么似的。 他来到一家冰淇淋店,买了两支冰淇淋,给了成明昭一支。 她观摩手里的冰淇淋,“还以为你会带我吃什么,原来就是一支冰淇淋。” “我小时候经常吃,”他说,“这不是普通的冰淇淋,它已经开了很多年了,是一家老品牌,你在别的地方不一定吃得到,全世界只有这一家。” 俩人吃着冰淇淋沿街向前走,柏林说:“如果你留在这里,我会带你吃很多全世界只有一家的美食,看很多全世界只有一处的景色,体验很多唯一。” 他把最后一口甜筒丢进嘴里,那手帕擦干净手,最后连着手帕一起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别低看了‘唯一’的含金量,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唯一’,它可是奢侈品。这都是你想要的,而我都可以给你。”柏林看着她。 “这些同样也是你想要的。”她对上他的眼。 “我天生就有,”柏林笑,“我一个也不缺,也永远不会缺。” “真的吗,”成明昭仔细端详他的面孔,“真的是永远吗。” 对于这样的问法,他很不喜欢,成明昭总爱用这种方法把他原本的好心情弄糟。柏林不去看她,斩钉截铁地回答:“当然。” 俩人搭车来到了父亲所在的墓园,顺路带了一束花。他把花束放在碑前,凝视长眠地下的成礼。 “我会把康达当作自己的心血,不会让你失望。” 乌鸦在头顶盘旋,发出难听刺耳的叫声。 成明昭的声音混在其中,冷冷的,又带着嘲讽的笑意:“说这种话,不怕把你爹气活吗。” 柏林拽着她走出墓园,最后堵在角落,一把掐住她的下巴,“一而再再而三的说这些,你的目的是什么,和我鱼死网破吗?” 王子很愤怒,愤怒的近义词是脆弱。王子很脆弱,王子的一家,都很脆弱。脆弱带来可乘之机,脆弱就是覆灭的起点。 柏林盯着她的眼睛,“你别忘了,当初要不是” "要不是"他的手在颤抖,声音也在颤抖。 “要不是什么?”她笑着反问。 柏林一把松开她,转身深呼吸,忽然胃里一阵翻涌,跑到附近的垃圾桶前呕吐。 等他吐完,明昭递上来一张纸。 柏林拿过,擦了擦嘴,恢复平静,“过去的事,忘了它。” 他回头看她,“天下乌鸦一般黑,你同样好不到哪儿去。” 俩人来到附近的教堂,里面零零散散坐着一些来做弥撒的老人,他们走到后排无人的座位前坐下。正前方是一尊洁白的圣母玛利亚雕塑,她怀抱着耶稣,巨大的十字架耸立在前,像一双眼睛,正在无声地审视在座的所有人。 大家双手交握在胸前,埋头忏悔,气氛安静异常。 柏林盯着那座十字架,回头,成明昭不知什么时候也跟着忏悔了起来,他感到有些好笑,小声说:“都这个时候了,你还信这些。” 她闭着眼回答:“我是在帮你忏悔。” 柏林闭上嘴。他没有信仰,并且相信成明昭同样没有信仰。 这一点俩人倒是十分相似,都不认为自己有罪在身,都足够狂妄。 俩人离开教堂,到了一家咖啡馆坐着休息。端起咖啡前,他说:"我不是每天都这么闲,我今晚还有个date,喝完这杯咖啡我就送你回去。" 他凝视着成明昭的脸庞,希望看到不一样的反应。 “你的年龄也不小了,”她浅尝了一口咖啡,“确实该谈恋爱了,妈妈知道应该会很开心。” 很好,她什么反应都没有,还忙着把他往外推。 柏林一口闷了半杯咖啡,“我的眼光很高,不是什么女人都能看上,不会像你这样,什么男人都要。” “我可听不明白你的意思了,”她放下杯子,“照你的语气,我这个做姐姐的,不应该祝福你,还得阻挠你?” 柏林时常在反思自己为什么会对眼前这个女人动情。他承认自己讨厌她,同时又需要她,还有些畏惧她,可为什么会无法自拔地迷恋她? 他想要什么,自然有什么,女人也不例外。他想要成明昭的心,想要她的真心,想要她这个人,她的吻,她的笑容,可她一样也不肯给。他们明明已经成了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为什么她宁愿和薛烨在一起,也愿意不回头看看他。 他比薛烨,那个嘴笨手慢的家伙,毫无头脑的家伙,差在哪儿? 他的心情每次都因为她的出现而变好,又因为她的出现而变糟。这种不公的体验,是人生第一次。 柏林深吸一口气,安慰自己不是真的爱她,他对她的爱只是因为吊桥效应。放在以前任何一个时间段,他都不会多看成明昭这样的女人一眼。 她不具备一个女人应该拥有的优秀品质,不美,不性感,不可爱。 相反,她卑鄙、虚荣、谎话连篇、冷血、自私自利,身上长满了缺点。 明昭的手伸过去,覆盖在他的手上,“作为姐姐,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你找到幸福。” 柏林看着她。 但偏偏,他爱的就是她恶臭不堪的一面。 “我只要你。” 成明昭想要收回手,被他一把攥紧,她挑高眉毛:“我想,就算在美国,应该也没有开放到亲生姐弟谈恋爱的地步。” 柏林没有松手,“你知道我们不是。” 第46章 人贩子 “不能让他比我先见到娜娜!”…… 维多利亚幼儿园放学了。 两百米开外的十字路口能看见法拉利CTC4Lusso、宾利添越、奔驰v260、埃尔法保姆车、帕拉梅拉, 诸多价格不菲的豪车往学校驶去。 薛烨坐在黑色款的库里南BB版里,低头看了眼表,距离放学已经过去一分钟了, 他焦灼地调整了一下坐姿,吩咐驾驶位上的成希:“尽量开快一点。” “路上孩子多。”成希回答。 他往窗外望,想从路上的小孩中找到熟悉的面孔,意识到这么做不太现实后又端正坐了回去, 那个江玥应该不会这么早吧? 凤来把劳斯莱斯古斯特停在学校门口的道上,“好嘞,到了, 是你去接还是我去?” “我去接就好了。” 江玥下了车, 和以往一样跟着一群家长进入学校,忽然, 他在人群中瞟见一个特别的身影。 不是他故意瞟到, 而是这人实在太高调,一身的西服就先不说, 头发还全用发胶背了过去, 平均一米七的人堆里只有他们俩最显眼, 他很难不注意到。 看清脸后, 江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拨开四面八方的人往校门钻。 薛烨昂首挺胸地走到校门前, 看着家长排队通过人脸扫描进入学校, 轮到自己时, 仪器发出尖锐警告:“识别失败。” 保安瞥了他一眼:“出来接孩子还化妆, 再试试。” 薛烨听此一言瞪大眼睛, 想了想又懒得辩驳,于是又退远了点再次扫脸。闸机还是发出了同样的声音:“识别失败。” 保安这才认真打量他:“你不是家长吧?” “我、我怎么不是?”薛烨理不直气也壮,“江逢玉是你们学校的吧, 我就是来接她的。” “江逢玉?她爸已经进去了,你又是哪位?”保安警觉起来,一手摸着警棍,一手拿出对讲机,“来一趟,这边有情况。” 本来闸机就是因为上次的绑架事件设立的,没想到今天又来一个要绑架江逢玉的,保安心里纳了闷了,这孩子是惊动了什么犯罪团伙,一个接一个的来绑架她。 见薛烨想偷偷跟着上个人进去,保安立马推开他,“你,上这边儿给我等着去,别影响后面的家长。” 薛烨退到一边,再次尝试和保安交涉:“我是逢玉的亲戚。” “呵,”保安扯扯嘴角,“你也是她大舅?你要么给我走远点,要么就老实站在这儿,等我队长来,就知道你到底是大舅还是二舅了。” “我不是她大舅二舅,我是她爸爸。” “怎么,这江逢玉还有两个爸爸不成?”保安把他从头扫到脚,穿得还人模狗样的,年纪轻轻不做好事,“少跟我装糊涂。” “怎么不能有两个爸爸了?我是她后爸,不信你可以打电话给她老师,让逢玉接电话,她认识我的。或者我打电话给我老婆,我老婆就是她妈妈,亲妈,这总不会错了。” 保安掏掏耳朵,“嗯嗯。” 这人显然不信他,薛烨急得抻起脖子左顾右盼,也不知道逢玉有没有被接走,这么干站着也不是办法。 “哎呀,我的劳力士怎么掉地上了。” 保安低头往下看,薛烨趁其不备,火速跟着上一个家长遛进了闸门。 “哎!”保安赶紧拿出对讲机,“那个人贩子跑进去了,赶紧通知各位老师,穿西装梳个大背头脸上还抹粉的一个大高个,就是他,见到他就把他抓住。” “人贩子?!” 四周的家长听到“人贩子”三个字,纷纷骚动起来,一批抱着孩子赶紧上车,一批争先恐后地往闸机冲。 保安站在原地维持秩序,“啧!哎呀,一个个过!” 薛烨松了一口气,迈着轻松地步伐往逢玉教室走,还没走两步,四面八方忽然冲出无数个安保人员,将他扑倒在地。 保安大队长死死把薛烨的脸摁在地上,对着对讲机说:“是不是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头发上喷了发蜡的,脸色好像还抹了粉的。” “我没抹” “老实点,别动!” “人已经抓到了,我这边现在就押他去派出所。” 逢玉跟着江玥走出教学楼,好奇凑了眼热闹,“诶,那不是薛烨叔叔吗?” 薛烨还在和那群人抗衡,突然看见不远处的逢玉,大喜过望:“逢玉,是我你们这群人,快把我放开。” 逢玉走过去,感觉他这副样子很好玩,“你怎么被保安大叔给捉了。” “小朋友,你赶紧跟家长回去,不要靠近他。他是坏人。” “我是好人!我是好人!”薛烨两只手拷在背后,被当螃蟹似的捆了起来。 江玥扯扯嘴角,上去牵住逢玉,“看来今天薛烨叔叔有别的事要忙,我们就先不打扰他了。” “好啰,”逢玉冲他挥挥手,“那我先走了,拜拜。” “逢玉你们把我放开!混蛋!”薛烨狠狠瞪了一眼江玥。 门口那个保安闻讯赶来,正好撞见逢玉,赶紧把她从头到尾查看了一遍,“逢玉,没事吧?” “我有什么事,”逢玉指了指后面的薛烨,“看起来,有事的是他吧。” “哎呀,”保安一拍大腿,“也不知道现在这个社会怎么了,乱得很,人贩子遍地跑,你可要跟紧你爸爸。” “人贩子,”逢玉惊讶,“你是说薛烨叔叔吗?” “你认识他?” 手铐被解开,薛烨揉了揉手腕,保安大队长在旁边赔不是,“不好意思啊,我们不知道您是校董的爱人,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他马上把门口的保安喝过来,“赵德强!你是什么眼神,怎么看人的,快过来和薛老板道歉。” 被叫做赵德强的保安凑到薛烨面前点头哈腰,“真是对不住啊薛老总,我也是被上次那件事搞怕了,你知道的,孩子们的安全是大事您抽根烟消消火” 薛烨看了眼旁边的逢玉,推开他递上烟的手,“我不抽,下次别再认错人了。” “哦对我忘了校园是禁烟环境,我这脑子,下次您来之前跟我知会声,我给您开特殊通道” 见对方不责难,他又笑眯眯地转身看着逢玉,弯腰捏了捏她的脸,“我说怎么看逢玉这孩子这么顺眼,就是和其他小朋友不一样,那股子聪明劲儿一就能看出来!原来校董是你妈妈呀,怪不得都很有气质呢,呵呵……” “得了,别拍马屁了,你该干嘛干嘛去吧。”逢玉躲开他的触碰,挥了挥手。 薛烨重新整理了一下衣领,重新来到逢玉面前,笑眯眯道:“明天娜娜就回来了,跟叔叔回去吧,我给你布置了海洋大房间。” “海洋大房间?” “对啊,我还买了很多东西在房间里哦,什么大飞机,大轮船,天文望远镜,宇宙飞船。” 江玥牵起女儿的手,“逢玉,走,你前几天不是说想要小狗吗,爸爸昨天选中了一只比格,小狗今天就到了,我们一起去接它。” “小狗!”逢玉瞪大眼睛,“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快走快走。” “太巧了,”薛烨牵住她另一只手,“说起来我们家有四条狗,逢玉,你上次应该看到我们的阿拉了吧,她叫普罗米修斯,你不是还很喜欢她吗,今天是普罗米修斯的生日,你正好可以我家去给她过生日。” “普罗米修斯生日啊”逢玉停下脚步。 “逢玉,那只小比格还等着我们给它取名字呢,走吧。”江玥催促。 “普罗米修斯很喜欢你,你走了她每天呜呜叫呢。”薛烨盯着江玥。 “逢玉,小比格飞了一整天,就等着见你一面。”江玥同样把薛烨死瞪着。 “小狗的话,照看起来是很麻烦的,不如就让你爸爸先回去料理,你跟我去给普罗米修斯过生日,然后再回家取名字也不迟。”薛烨站起来直视他。 “小狗也有感情,如果没有第一个去迎接它,给它取名字,反而去什么别的狗的生日宴会,它知道会不开心的,影响以后认主。”江玥皮笑肉不笑。 “真正的好狗怎么会因为这点事影响认主呢,如果去参加一个生日宴会就影响了感情,说明这感情也不深啊,对吧,江先生。”薛烨得势一笑。 逢玉左看一眼,又看一眼,把两边的手都甩开了,“喂,你们到底是不是在说狗啊?” 她叹了口气,“这样吧,既然你们都想讨好我,那就公平点,一三五我去江玥家住,二四六去我妈那儿住。” 江玥急急地提出疑问:“那周日呢?” 逢玉天真回答,“我们可以一起住啊。” “不行。”两个男人同时否决。 “那你们到底想怎样,男人就是麻烦。”逢玉白他们一眼,忽然在前方看到一个熟人。 “成希叔叔!” 她飞奔过去,成希一把把她举起来抱在怀里,“变高了,变重了。” 逢玉得意洋洋,“厉害吧。” “厉害。” “对了,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你不是辞职了吗?” “我现在是你妈妈的司机,其它的说来话长,之后有时间我再解释给你听。”成希小声对她讲,然后抱着逢玉走到薛烨面前,薛烨狐疑地看他,“逢玉和你是怎么认识的?” 逢玉当即脱口:“上次在你们家,我看到成希叔叔在给普罗米修斯洗澡,我们聊着聊着就认识啦。” “噢,原来是这样。” 逢玉冲他眨眨眼,成希微笑,对他说:“刚才夫人来电话,说改签了,还有一个小时就要下飞机。” 薛烨低头看表,“糟了,没时间了,我说好要去接娜娜的。” 江玥也听到了消息,瞬间亮起了眼睛,“明昭要回来了。” 薛烨扫他一眼,“和你有关系吗?” 江玥不管他说什么,立马往校门口冲。 见状,薛烨也急了,把逢玉接到怀里,催成希:“快快快,不能让他比我先见到娜娜!” 三人带着一娃火速来到自己的车前,倒车时差点撞在一起,凤来瞧见另辆车里面的人,“逢玉怎么坐别人的车去了。” “姨,别说这些了,立马去机场。” “啊?” 第47章 舅舅 “所以,你喜欢我吗。”…… 江玥率先下车奔赴航站楼, 卯足劲地往国际到达口赶,走到一半才发现自己不知道明昭是哪个出口。 他的脚步刚慢下,背后忽然冲来一股力量揪住他的头发往后扯, 回头一看是薛烨,他跑得气喘吁吁,一边拽着他的头发,一边带上友善的微笑:“别人的老婆你这么殷勤干嘛?” 江玥的头发被他薅住, 抿着嘴隐忍没答,他余光看见成希走了过来,立马抬起手肘把薛烨撞倒在地上。 他头发凌乱地跑到成希跟前, “明、明昭在几号门?” “14号。” “多谢。” 江玥重新往前跑, 薛烨起身过去一个扫堂腿把他撂倒在地,趁机又往背上踹了两脚, “见娜娜, 做梦去吧。”说完便往要转身往14号走,江玥猛地拽住他的腿, 用力一拔给他拖摔在地上。 薛烨还没来得及翻身, 他先过去一把薅住他的头发, 给了他一拳, “说真的, 我和成明昭谈恋爱的时候, 你不知道在哪儿挤青春痘。” 结结实实挨了一拳, 薛烨一个奋起也抓住了他的头发, “真不好意思, 让你失望了,我没有青春痘,你为房租发愁的时候我和她已经在巴厘岛度蜜月了。” 他拽起江玥的肩膀用力膝踢在他肚子上, 江玥揪着他头发的手转了几圈,疼得薛烨叫起来,“我每个月的房租都有好好交,既然你这么有钱,那我就让你做个植发治疗。” 俩人互相薅着对方头发,像街边的流浪狗似的怒视着对方,发出呜呜呜的低吼。行人匆匆而过,部分人驻足观望。 机场的工作人员赶来,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把俩人分开,只能大声劝阻:“两位先生!请不要再打了!再打我们就要报警了!” 逢玉回头对成希说:“千万不要被人发现我们和他们是一伙的,快走吧。” 成希点点头,牵着她去接机口。 江玥抬眼看着脸上肿了一块的薛烨,呵呵一笑:“你不会、你不会真以为自己是正宫了吧?” “我是不是,都轮不到你,你给娜娜擦鞋都不配,我跟你说,逢玉我要定了,你知道你是什么吗,你就是精子库里一个配种的,你什么也不是。” 说起逢玉,江玥忽然恢复神智,他艰难地转动脖子左右一看,逢玉不见了,“把手给我松开,逢玉要是走丢的话,我今天就把你的头皮剥下来。” 薛烨同样只能艰难地环顾四周,没见到自家司机,四面八方都是看热闹的人,还有正在打报警电话的工作人员,他这才想起来到这的目的。 “别在这丢娜娜的脸,我数三二一,一起放开,这次我勉强放过你,下次再看你骚扰我老婆,你就死定了,知道吗?” 明昭下了飞机,紧跟在她身边的是柏林,他深呼吸后道:“好久没来这里了。” 她戴上墨镜,“别太爱我了,柏林。” “既然你不愿意留,那我也不是不能走,”柏林回头看她,“也不全是因为你,我只是出来逛逛而已。” “老爸一死就出去旅游,你可真是个大孝子。”明昭一笑,裹上风衣。 柏林的脸又黑下来,“一天到晚,你就没有一句中听的话可以说吗?” 过了海关,柏林推着行李和她一起走出通道,在接机的一票人中,他看到了高举印着“娜娜,欢迎回家!”几个花字的kt板的薛烨,他的脸上肿着一个大包,头发有些乱乱的。 薛烨左右各站着一个男的,其中一个同样顶着糟乱的头发,另一个怀里抱着个小女孩,都在神采奕奕地往这边看过来。 “你的粉丝团?”柏林冷笑,“男人不少啊,哪来的小孩。” “我的。”明昭回答他,然后摘了墨镜,朝他一笑。 “成明昭!” 逢玉从成希身上下来,跑到她面前,本来想抱她,看到旁边的陌生男人,又收住了这份冲动,凑上去在她耳边小声问:“你旁边那个人是谁啊,干嘛一脸凶巴巴的,是你的保镖吗?” 明昭帮她整了整衣领,笑着回答:“你舅舅。” “舅舅?”她抬头看那个人。 “舅舅”柏林咬牙切齿品味这两个字。 一旁的成希面色淡下去。 江玥凑上去帮她接过包,笑得很温馨:“路上辛苦了。” “江玥先生,你怎么来了,”她看着他的头发,“出门没梳头吗?” 江玥赶紧扒拉了一下头发,薛烨立马把他撞开,“老婆,有没有我能帮忙的。” “阿烨,”明昭惊讶地指着他的脸,“你的脸怎么了?” "没事,刚才遇到一头没牵绳的恶犬,搏斗了两下,我赢了。" “没被咬伤吧。” “没有,我轻松制服了。”薛烨笑。 柏林把行李箱踢过去,“既然这么爱干苦力,这个就交给你了。” 薛烨回头看他,又来一张令人不快的面孔,“柏林,你也不小了,能自己做的事,还是不要麻烦别人比较好。” “是吗,”柏林无动于衷,“里面装的都是你老婆的东西。” “哦这样啊,”薛烨走过去拉住箱子,“那你也不能乱踢啊,把箱子踢脏了怎么办?” 柏林轻蔑地笑,凑到明昭身旁说:“还真好骗。” 把行李箱装进车后备后,薛烨发现柏林还跟着,心里有些打鼓:“说起来,柏林,你怎么也来了?” “我来逛逛,顺便参观参观我姐的生活,”柏林把手搭在明昭的肩上,“姐夫,难道你不欢迎我吗?” “你来我当然欢迎,你应该早点说,我好给你安排酒店。” “酒店?安排酒店做什么,”柏林打开车门,“我跟我姐住就好了。”说完,他一屁股坐上薛烨的车。 薛烨看向明昭,小声告状:“他怎么这样” 明昭耸耸肩,“先上车吧。” 她回头,发现江玥还站在原地眼巴巴地看着自己,“江先生,回家去吧,今天逢玉在我家过夜。” 江玥小碎步走到她面前,看一眼车里面的人,眼里尽是羡慕,他垂眸低声说:“又剩我一个人了” 他鼓起勇气,上去牵过明昭的手,放在自己肚子上,“我也想给你接机,但是薛烨不让,还踹我、打我,骂我是狗,说下次见我一次打我一次。 明昭轻轻揉他的肚子,注视他委屈的眼,“他这么坏。” 江玥点点头。 “还痛吗。” 他摇摇头,“你摸摸我,我就不痛了。” 薛烨打开车窗,从这个角度看不清俩人在干嘛,这么安静的氛围令他警铃大作:“老婆,我们该走了。” 明昭拍拍他的肩,“你要是愿意的话,今晚可以来我们家吃饭,不过,需要辛苦你。” 江玥眼里重新亮起光:“嗯!我愿意的。” 车上,柏林看一眼旁边的小孩,皮笑肉不笑地发问:"保密工作做的很好啊,什么时候搞出来的小孩?连我这个做弟弟的都不知道。" 明昭回答他:“她爸爸不是阿烨。” 闻言,柏林太阳穴一抽疼,扶住额头闭上了眼,“开慢点,我头晕。” 回到别墅,柏林拉着明昭随便走进一间房转身反手锁上了门,“那小孩不是你和薛烨的?” “嗯哼。” “那是谁的?”柏林皱起眉思考,“不可能是我的。” “你真好笑,”明昭环臂走到他跟前,“孩子是我生的,当然是我的。” “我是说她爸爸。” “爸爸的话,谁都可以不是么,”她耸耸肩,“无论是薛烨,你,还是其他人。” “你真是疯了,为什么都没有跟我说过这件事?”柏林头疼不已。 明昭悠哉地坐在床上,抬头看他,“为什么要跟你说,你想当爸爸了?” 柏林到她面前蹲下,“你打算怎么跟妈交代,带这么大一个小孩说这是你和薛烨这些年的结晶?” “我为什么要告诉她?” “你疯了,你生孩子不告诉她,像话吗?她是你妈妈,当然有权利知道,你难道想一辈子瞒着她吗?你不想让她进我们家?不想让她被成家承认?” “你认她吗?” 柏林哽住,重新站起来,走向窗户边,生硬地回答:“既然是你的孩子,我当然会认。” 明昭笑了,来到他旁边,轻轻靠着他的肩,“只要你认就好了。妈妈她年龄大了,顽强不了几年,到时候公司由你继承,你都认了,其他人难道还不会认么。” 她抬头看他。 这么一番话把柏林说服了,他的怒气慢慢消退,望着窗外的景色呢喃:“你到底有多少个男人。” 明昭被他的语气逗笑了,趴在他的肩上发抖,“柏林,我身边的男人可以是任何人,但唯独不能是你。” 柏林回头看她:“为什么?” 明昭还在笑,“你是认真的么?你打算昭告天下,你们成家的继承人是个爱乱.伦的家伙,登上新闻让全世界看看。” 柏林移开视线,“只要你喜欢我,我自然会想办法解决这件事,堵嘴是最简单的,连身份我都可以帮你瞒天过海,其他的事又有什么难。” 明昭没说话,他默了一会儿小声问:“所以,你喜欢我吗。” 柏林没回头看她,心里忐忑不已,他终究是直白地问了出来。他不信成明昭对自己没有一点喜欢,不喜欢会和他狼狈为奸这么多年么?不喜欢会亲他么?不喜欢会和他做.爱么?不喜欢他会像现在这样依赖他么? 可是,他又不能百分之百肯定,怕那一点旧事才是她做这些的原因。 他讨厌这种这种捉摸不透的感觉。他真想让这个女人也尝尝看被人吊着的滋味。如果成明昭喜欢他,那他非得也要晾她一会儿,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才行。 门被敲响了。 柏林紧绷的神经啪嗒断了,他捂面深吸一口气。 明昭打开门,是逢玉,她好奇地往里望了眼,还有那个凶巴巴的舅舅,“你们在干嘛呀,这是我的房间。” “我们在玩做迷藏。”明昭笑笑,对身后的柏林说,“我找到你喽,你输了。” 第48章 鸿门宴 “难道你也爱上我妈妈了?”…… 明昭推推逢玉:“马上要吃饭了, 去洗手。” “噢。”她顺从地走了两步,见成明昭不再理会自己,拐身去了另外的房间, 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重新折回自己的房间,对着那个正要走出门的凶巴巴叔叔说,“你是我舅舅?” 柏林刚要出去, 忽然被比大型犬高一点的孩子拦在身前,他垂眸,端详眼前的逢玉, “是, 但我不喜欢这个称呼。” 逢玉也在打量他,她自然是认不出什么舅舅不舅舅, 毕竟从小跟着江玥生活, 除了江玥那边的人,其他的亲戚她一概不认识。比如外婆、外公、舅舅, 或者什么阿姨, 她全都没见过, 也不知道这些人在哪儿。 这个人长得和成明昭一点儿也不像, 别说和成明昭, 他根本不是中国人的长相, 那么高, 五官像美术室里的希腊雕塑一样。 “我没说愿意叫呢, 你还挑上了。”逢玉抱起手臂。 柏林扯扯嘴角, 不知道是笑还是什么表情。他蹲下,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你先说你的名字。” “我叫成柏林。” “什么柏林?” “德国的首都,柏林, 我是在那儿出生的。” “我叫江逢玉,‘幸逢禅居人,酌玉坐相召’的逢玉。”逢玉摇头晃脑地背出了一句古诗。 柏林被她舞文弄墨的样子逗乐,“这是谁给你取的名字,搞得这么文绉绉。” “你有没有一点文化,”逢玉白他一眼,“这是我自己给我自己找的出处,厉害吧。” “真了不起,”柏林奉承完一句,又对她说,“这样吧,你别叫我舅舅,换个叫法,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帮你实现。” “巴结我的人多了去了,”逢玉不中他的计,“我才不稀罕你呢。” “照你这么说,巴结的还不少,”柏林认真问她,“都有哪些人,说来给我听听。” “这你就管不着了,”逢玉抬起下巴,“你放心,我不会叫你舅舅,因为你和我妈妈长得一点儿也不像。” “那正好了,我也不想被叫舅舅,显得我老,”柏林跟她商议,“你换个称呼,比如爸爸什么的都行。” 逢玉无语地眯起眼睛,点了点他的脑袋,“你脑子没问题吧,爸爸的爸爸叫爷爷,妈妈的妈妈叫外婆,妈妈的弟弟叫舅舅,你没读过书吗?” “我还叫你爸爸,你怎么不叫我奶奶呢?”她双手叉腰,说得振振有词。 “嘴跟炮仗一样,”柏林碰了一鼻子灰,站起来,“确实像你妈妈。” 外面的男人们在张罗晚饭,明昭独自来到书房,转动玉菩萨,待门打开,只身走进了暗阁。 她坐在电脑前,点开李京纾发来的邮件,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显示的是一辆初代别克gl8,车型很旧。 最下面是李京纾标注的几行文字:调查过了,车是薛长明的,位置在奉安县金太阳村,十几年前从河里打捞上来,之后流入了二手市场。 薛长明是薛鸿云的二哥,权西野的爸爸,也是至梦大股东和董事会成员之一,在薛家扮演着不争不抢的老好人角色。明面上不争不抢,背地里和大哥薛志安站在同个阵营,俩人的目标都是扳倒薛鸿云,将至梦归为己有。 不过薛长明并没有展示出过分明显的野心,更像在旁辅佐大哥的小弟。 说薛鸿云被饿狼环伺并非空穴来风。至梦高层派系分明。现任董事薛鸿云和副董,也就是她的大哥薛志安,二人各自为首,由此划分开两支势力。薛鸿云年轻时手腕狠辣,一路走上至梦领导人的位置,如今年过半百威风依旧不减,但单看如今形势她虽有才干却显得势单力薄。 薛家两兄弟是血亲,自然站在一起,以此为中心拉拢了不少股东,想法设法将自己人塞入董事会,以此提高影响力和话语权。 民间传闻大哥薛志安患有男疾,但还是在公司站稳脚跟没多久后拎出了一个儿子,说是试管所得。儿子叫薛翊,已经大学毕了业,和权西野同龄,俩人都拿着至梦不小的股份。 一个大哥一个二哥,把自己的人穿插其中,安排的明明白白,他们自然急,毕竟到了这个岁数,但也不那么急,因为比起他们,薛鸿云的状况明显更不妙些。 薛鸿云现在尚且可以靠着自己的能力让这些伺机而动的家伙老实着不动,但公司总是比她要更长命的,她一生的执念都是至梦,不可能甘愿退位后将它拱手让人。 而自己膝下只有薛烨一个儿子,在经商方面还如此愚钝,她绝不会选择薛烨,如此看来,她可以依赖的后备力量实在太少了。 正因为如此,她才把目光看向成明昭。 她才把那把枪给她。 薛鸿云并不全然信任她,她需要看看她能拿着那把枪做出什么成绩。 成明昭盯着屏幕,盘着脖子上的吊坠,那是一块三界牌,前年从一个印度教教徒的手里得来,不是鹿骨,更不是其他飞禽走兽的骨头。 是人的。 她靠在椅子上,这件事说难也不难。她得想想,先从谁下手好呢? 成明昭拿起手机,给权西野拨过去了一通电话。 她走出书房,薛烨正好在门口,见到她就笑:“老婆,我到处找你呢,你怎么在这?是不是嫌外面太吵了。” 他小声说:\"我也觉得太吵了,搞得我们家像客栈一样,要不然我们拿点东西偷偷上天台吃,搞个烛光晚餐,不管他们" "阿烨,"她拍上他的肩,“既然饭做好了就一起下去吃吧,偷偷摸摸的多奇怪呀。” 薛烨没法为自己的私心辩驳,只能点头称是。 明昭走下楼,来到餐厅,柏林在倒酒,江玥在端菜,成希在放餐具,虽然气氛和谐,但没一个人落座,除了逢玉。 她趴在桌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大人们忙来忙去,忍不住吐槽:“你们无不无聊啊,同样的动作到底要做多少遍,能不能坐下吃饭。” 十分钟前江玥就在反复上菜又收菜,柏林也是,那瓶酒倒了又倒,成希的餐具布置了半天还在布置一个人的,这群人跟彩排似的,一套动作反反复复无数遍,直到成明昭进来,才像破除了某种循环魔咒似的自然进行了下去。 “怎么都不坐。”明昭拉开主位的椅子,大家终于陆续入桌。 她看向一旁站着的成希,“成师傅,别站着了,坐下吃饭吧。” 逢玉拍怕身旁的位置,热情邀请:“坐我旁边!” 已知成明昭坐在主位,右手边的第一个是逢玉,逢玉的旁边被一个司机捷足先登,大家看在眼里没说话,一齐看向明昭左手边的空位上。 “你们怎么还站着?”她抬头问。 “噢,坐,坐,在坐呢。”剩下三个男人有一句没一句应着,却没一个人落座。 薛烨率先行动,“哎,这小成怎么把刀叉都放反了。” 他自然地走到明昭身旁,帮她调整刀叉的位置,屁股也自然地往下落,即将成功之时,江玥不动声色,一脚把椅子踹到后边,薛烨坐了个空,摔在地上。 "阿烨,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江玥扶他起来,“薛公子生的娇贵,手软腿软也正常,现在弄了一身灰,赶紧去换衣服吧。” 他说着把椅子摆正,然而柏林的手也扶了上来,“无论什么国家,都没有厨师坐女主人旁边的道理吧。” 江玥看向这个不速之客,他不知道他是谁,听明昭说是逢玉舅舅,也就是她的弟弟。但他和明昭认识这么多年,从没听她说起过什么弟弟,也没见过这号人物。 由此看来,此人来者不善,目的也不纯。 “我” 柏林把椅子抢过来,放正,一屁股坐下,从容地打开餐巾。 逢玉舀一勺奶油蘑菇汤进嘴里,小声对成希说:“一个位置而已,他们争什么?” 成希笑笑,眼里都是艳羡,“可能他们都很爱你妈妈吧,想要她坐在一起。” “说起来,你还没跟我解释你为什么会在我妈妈家干活呢,”她回头,“难道你也爱上我妈妈了?” 晚宴到尾声,柏林擦擦嘴角,“今晚我睡哪间房,我不要尾房,也不要没有阳台的,最好朝南,空间不要太小,要自带浴室和卫生间。” 薛烨笑:“好像还真没有,只能给你安排酒店了。” “没有?没有也没关系,我姐睡哪间房,我睡她隔壁也行,如果这也没有,我和我姐凑合睡一间也不是不行。”他扬起下巴,嘴角势在必得地勾起。 “不行,睡一起不行,”薛烨一口否决,“再怎么说都是异性,这么大了,不能睡在一起。” “好吧,”柏林耸耸肩,“那就辛苦姐夫给我找一间了。” 薛烨紧握叉子狠狠瞪着他,这个柏林,果然是故意和他作对。不过为什么要和他作对?他心里升起一股不妙,难道这个人有恋姐情结?难怪了,他之前在美国,没少听过这种奇闻异事,现在这个社会,风气糜乱,什么恋母恋父恋哥恋弟恋姐恋妹的大有人在。 怪不得怎么看这个成柏林怎么不顺眼,他这个年纪也不恋爱,也不成家,原来都是因为这个,难怪长得一副变态之相。 他顿感明昭的处境无比危险,他说什么也不会让俩人的房间挨在一起。 薛烨回头看江玥,他已经吃完了,不知道在哪里摆弄餐具做什么,“江先生,时间不早了,你也应该回去了吧。” “我”江玥看向明昭,忽然虚弱地瘫在位置上,抚着肚子,“说起来我今天也被恶狗纠缠,还挨了它一脚,现在浑身乏力,四肢酸痛,尤其是这肚子痛的不得了,不知道能不能能不能让我留宿一晚,明天我正好送逢玉去上学。” “哈?”薛烨被这理由荒谬到了,“江先生,我们这不是酒店,你家就在五十米的对面,就算腿断了,爬也是能爬回去的。” “我好像没和你说话吧?”江玥扭头瞪他一眼。 明昭放下餐具,“如果你想留的话,也可以。” “好耶,”江玥坐直,眉开眼笑,意识到有穿帮的嫌疑,又倒在座位上奄奄一息,“谢谢你了,成总。” 薛烨忍着满腹的怨气,只能宽慰自己,这有什么,他们就算住在这里又怎样,能和明昭同床共枕的只有他。 想到这,他又舒服不少。 “阿烨,今天我们分房睡吧,”明昭通知他,“晚上我要梳理工作,一个人更清静些。” 除了绝望到石化的薛烨,其他人都各怀鬼胎地笑了。 第49章 假的 “喜欢我,是假的答案吗。” 逢玉站在天文望远镜前研究, 回头对门口的江玥说:“明年生日我要这个。” 江玥面带慈爱微笑,点点头,“好好, 明天给你买。” 逢玉爬上大海似的床铺,被子一盖躺好,她看向门口的明昭和江玥,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额头, 问:“没有吗?” 俩人对视一眼,分别走上前,在她的一左一右, 一个吻了她的额头, 一个吻了她的脸颊。 “晚安。” 逢玉眨了眨眼,自言自语:“原来一家人是这样的感觉。” 明昭替她掩上房门, 回头对江玥说:“你也早点去休息吧。” 江玥牵起她的手, 低喃:“你也是,工作不要搞得太晚, 熬夜对身体不好。” 逢玉那番话让他有了相同的感触, 如果现在是明昭、他、逢玉组成的一家该多好。可原本就是这样。 他看着明昭无名指上的钻戒, 叹了口气。 “江玥先生, ”薛烨的声音冷不丁地响起, 明昭把手抽回, 他这才看向对方, “阿姨已经把你的房间收拾好了, 跟我来吧。” 江玥看一眼明昭, 她点点头。 薛烨带头,他跟在身后,俩人无言地走进电梯, 静等数字从2变成4。 “我住顶楼?” 薛烨没说话,电梯门打开,他漠然地走出去。 四楼平常不拿来住人,也没正经的卧室,主要是储物室和藏书阁。 江玥四面环看,四楼像被废弃掉的冷宫,目光所及之处充斥着大量的红色,地毯是红的,墙面是红的,连门都是木制的红。红又红的不鲜艳,像氧化的血。 薛烨带他来到最尽头,推开房门。 与其说是房间,更像是阁楼,只有一块狭窄闭塞三角能容人,在这连腰都挺不直,一不小心就会撞上头顶的房梁。 二十平不到的空间里放着一张小床。 江玥回头看他,“你就是这么对客人的?” “你是吗?” 薛烨盯着他,“别太得意了,江玥。我以为娜娜不说清楚,你应该也能明白,但你好像不明白。” 江玥皱眉,“你说什么。” “我说,你和娜娜的一举一动我都知道,比你本人还清楚,”薛烨没什么表情,语气也没什么波动,“我不会去阻止她做这些。” 江玥的神色淡漠下来,“你想表达什么。” “如果你以为她对你有旧情,说明你根本不了解她,”薛烨微微一笑,“没有彻底和你断开,不是爱你,只是因为逢玉而已,让逢玉完全接受母亲需要一点时间,娜娜做这种事一向很有耐心。” 他慢慢转动无名指上的婚戒。 “我和明昭认识的比你久,比你深,用不着你挑拨离间。”江玥瞥他一眼。 薛烨轻嗤,收起手,没有和他继续对话下去的兴致,“你对娜娜的了解,连十分之一都不到,也敢在这里大放厥词。所以我说你是精子库,一点儿也没错,早点休息吧,逢玉爸爸。” 等薛烨转身,江玥用同样的话回敬他:“我是精子库,你又是什么?ATM吗。” 薛烨没回头,只停下一个背影,“是啊,我就是,我一直都知道,我也甘愿。被蒙在鼓里的只有你一个人而已。” 江玥看着他进入电梯,心绪被搅动得很乱,薛烨左一言右一语,都在说他不了解明昭。可他怎么会不了解明昭?他们从高一认识,相伴着走过那么多年,他怎么会不认识明昭呢? 一桩桩一件件往事从眼前浮过,那些美好都是真的,不是假的。明昭对他的好、对他的爱也是真的,不是假的。 他坐在床上,如果真照薛烨这么说,明昭与他重燃旧爱是为了逢玉,那么把这一切都倒推回去,她总不可能一开始就是为了生下逢玉才接近他,才和他相爱,才有了后来的逢玉。 他想着想着笑起来,怎么可能呢?如果是这样,是多么巨大的一场骗局啊!假设明昭一开始就没决定要爱他,假设初识的那张一百块就在骗他,假设她在酒里下了药俩人才发生关系,假设复贺兰她们明知她在哪却闭口不谈,假设就是故意让他这些年承受挖心剔骨的痛苦。 假设从过去到现在,她都没有爱过他。 “怎么可能呢,”他自言自语,抬手擦去不停掉下来的眼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假设。” 她可以骗他一天,骗他一个月,能骗八年吗? 江玥站起来,他只相信从成明昭嘴里说出来的话。 他来到电梯前,摁了摁向下的按钮,发现按钮并没有亮起来,电子屏上也没有显示楼层。 是薛烨搞的鬼。 江玥转身去楼梯间,然而刚往下走了一节,转身就被一堵锁上的门拦住了,他推了推,推不动,这门是指纹锁。 薛烨故意的,他知道他会想法设法去找成明昭。 江玥从楼梯间爬上来,可惜,薛烨的想象力实在太有限。 冬日的寒风直往脸上刮,江玥从窗口钻出来,顺着管道,脚踩空调外机,一点点往下攀爬。 他上次喝醉了做过,因此对明昭房间的方位还有些印象。 明昭的阳台还是亮的,他费劲周折来到阳台上方,底下的普罗米修斯忽然抬起头,冲着他不停摇尾巴,还吠叫了两声。 “娜娜,早点睡。” 薛烨吻了吻她的额头,听到屋外的狗叫,感到困惑,“普罗米修斯又怎么了,它好久没在晚上这么叫了。” 片刻,又传来一阵凄厉的猫叫。 明昭笑,“是看到野猫了。” “好吧,”薛烨打开门,“那我也去睡了。” 听到关门声,墙壁上的江玥也松了口气,他咽了咽唾沫,学那声猫叫差点把自己嗓子喊劈了。 成明昭打开阳台门,往上看,正巧看到探出一只脚的江玥,“你的技术越来越熟练了。” 成功落地阳台,江玥拍拍手上的灰站起来,没敢抬头看她的眼睛,吞吞吐吐地说:“薛烨把我关在四楼,电梯用不了,楼梯也走不了,我饿了,我想下来找点东西吃。” “是吗,”成明昭转身去开房间门,“那你出去吃吧。” 他赶紧上前拦下她,眼里泪光闪烁:“我想和你呆一会儿,就一会儿,时间到了我会自己爬上去的。” 明昭看他一眼,不再理会,转身坐回了自己的电脑桌前。 江玥找了块儿地蜷坐着,默默凝视正在工作的背影。 “明昭,”他小声开口,“如果没有逢玉,你还会回来吗。” 座椅一转,明昭拿着笔看向角落里的他,在台灯淡黄的暖光的衬托下,她是那么温柔,这样的女人,怎么会骗人呢? 江玥用了摇摇头,觉得自己不该相信薛烨那番话。 “对不起,你当我没问吧。” “你想听真正的答案?” 他重新抬头,明昭的嘴角带着若有似无的笑。 她从座椅上起来,单只麻花辫垂在胸前,就这么背着光一步步来到他面前,最后蹲下。 “你想听吗?”明昭托着下巴问。 “喜欢我,是假的答案吗。”他眸光颤抖地望着她,嗓音嘶哑。 明昭摇摇头。 她牵起江玥的手,他的手不细腻,一直都不细腻,和薛烨比起来,完全是两个世界的手。手是一个人的说明书,透过手,可以看见人的前半生。 “喜欢你,不是假的,”她用食指轻轻临摹他的掌纹,“在那八年,某个瞬间,我是喜欢你的。” “某个瞬间?” 明昭抬起头看他,“是。” 江玥的眼泪无声地掉下来,他努力寻找两人相爱的证据,“那、那一百块钱。” “是假的。” “那老师找你” “是假的。” “你送我的纪梵希” “是a货。” 江玥摇摇头,“我不信,那天我们喝了酒,你亲了我” "是假的,"明昭笑,“那杯酒里加了家禽用的催.情.药。” 难怪他一觉醒来去了icu。 “不可能,”江玥擦掉眼泪,“一定有真的,你不是说、有过一瞬间对我的喜欢吗?一瞬间的喜欢,也是喜欢。” 明昭点点头,“你送我VAC项链的那一瞬间,我是真的爱你。” 江玥呆呆地望着她,眼泪无声无息地往下落,“明昭,你随便说点什么,我都会相信你的,你再想想看,肯定还有你没发现的” "没有了,江玥。"她平静地望向他,“我对你的爱,就是这些。” 江玥低下头,有些晕眩,“假的,你在骗我,如果是真的,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我可以告诉你,只不过在此之前,你没有问过我。” 明昭伸手上去,轻轻擦去他下巴的眼泪,“第一次见你,我就觉得你很适合当我孩子的爸爸,你一定会做得很好,我果然没猜错。江玥,你应该感到开心。我选择的是你,而不是别人。” 江玥抬起泪眼,“为什么是我。” “我早就回答过你,因为你最漂亮、最听话、最爱我。就算现在愤恨委屈地看着我,你也还是在爱我。” “那其他原因” “没有其他原因。” 江玥隔泪凝视她,这么多年,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成明昭。 她五官柔柔的,身躯柔柔的,浑身上下似乎都散发着柔和的暖意。 但靠近她的他冷得发抖。 “薛烨他们” 明昭抚摸他的脸颊,“薛烨他们,不过是另外的你。” 她的声音放轻放柔:“但你比他们,高贵很多,你可是逢玉的爸爸。” 第50章 程臻 ”找到了。” 早上, 逢玉由成希送去上学,她在路上问起自己的爸爸江玥,说怎么不见他的人影, 成希告诉她,江玥发烧了,凌晨被送去了医院,现在还在吊瓶。 逢玉噢了一声没往下继续问。安静了一会儿, 她勘破一切地说:“他们都想当我爸爸,如果非要我选一个” 她努力往前坐,对成希说:“成希叔叔, 我觉得, 你更靠谱点。” 遇到红灯,车停下, 后视镜上倒映出他慌乱的目光, “逢玉,说什么呢。” “对啊, 我就是这么觉得的, ”逢玉躺在座椅上, “非要选一个人当我爸爸, 我觉得你更合适些。江玥虽然是我亲爸吧, 但有时候还没我成熟, 薛烨叔叔看上去是个好人, 但其实也挺阴险的, 成柏林是我舅舅, 当不了我爸爸,左看右看,还是你好一点。” 这番无心的孩子气发言让他重归宁静, 车子通过十字路,成希温柔地告诉她:“爸爸会变,唯一不会变的是对你的爱。无论你的妈妈,还是你的爸爸,或者薛先生,他们都是爱你的。” “那你呢?” 成希勾起嘴角,“我和他们一样。” 载着逢玉的那辆车驶走没多久,又来了一辆黑色的宾利,它并没有停在成家大院的正门口,而是在十米外的空地上熄了火。 坐在驾驶位上的女人摘下墨镜,先掏出了一根烟,又拿出了一把火机,旋了几下没旋出火,鼻息越变越重,最后手一挥把火机丢进了中央扶手箱里。 她拿出手机,对着那栋别墅照了一张,抽完一根烟后,开着车走了。 高架上,她戴上蓝牙,对面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找到了?” “找到了,”她笑,“之前不太敢确定,现在彻底确定了。” 这个女人这些年总在国内外乱窜,地址一会儿变一个,往往是她们到了美国才发现她回了中国,回到中国才发现她又去了美国,每次都扑空。 “照片我发给你了,记得不要像上次那样上去就泼别人一头酒,无论是谁都会把你当疯子的。” “哼,”对面的人没正面反驳,代表听进去了,“换做你,你也会这样。” “耐心点,严灿林。” 她把蓝牙拔掉,丢在副驾位上。 严灿林这个疯女人,成明昭好不容易光明正大地出现在大众视野里一次,她就这么不管不顾地浇了人一头酒,被当作精神病拖进警局,还得靠她赶过去把她保出来。 要不是她手里掌握着成明昭的部分信息,且同样厌恶这个人,她说什么也不会和这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呆在一起。为了个蠢弟弟,她倒是头一次觉得成明昭做了一件好事,这个世界还是得死点蠢人才能运转。 下了高架,她找了个车库停车。解开安全带,她在漆黑的车内点亮手机,这部手机的相册里存储着很多生活照,脸的主人都是同一个。 她用两指把照片放大又放大,从发型开始看,一路看到五官,五官对比从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她身上价格不菲的装束和饰品让这张卑劣的脸有了点放上台面资本。 早年她还无法心平气地直视这张脸,每看上一眼,心里的怒火就要七窍喷涌而出,胃里反酸想吐。这么多年过去,照片上的女人已经能够如鱼得水地过着不属于自己的人生,而她也锻炼出了面不改色看她生活照的能力。 每张照片都带着她标志性的微笑,她最恨的就是这副笑脸。不熟悉照片主人的人也许会以为那只是个无害的笑容,只有看过这张笑脸背后真实面孔的人才知道。 她笑得多张狂,多恶心。 完全是小偷得逞的炫耀。 她喘着粗气摁灭屏幕,那张笑脸让她回忆到了一些不愉快的东西。 不过,等着吧,她在心里想,能笑的日子不多了。 一杯咖啡快要见底,约见的人这才姗姗而来。 男人拉开椅子,坐在她的对面。 “薛老板未免太难约,谈个合作推三阻四。”她把咖啡杯放在桌上,正视眼前的男人。 薛烨,薛鸿云的儿子,成明昭的现任丈夫,青林科技和至梦的股东。 成明昭身边人的讯息她已经能够倒背如流。 薛烨点了一杯冰美式,靠在坐椅上,双手交叉放在前,“我不知道是什么项目,值得程总特地跑来一趟。” “见您一面不容易,有些合作,还是要当面才能说清楚。” “你指的合作,是我太太么,”薛烨抬眼看她,“程臻小姐。” 程臻勾唇一笑,直直地盯着他,“你不就是因为这个才来的?” “我想,无论是你,还是薛老夫人,都很重视至梦。越重视,就要越提防可能出现的危险,尤其是,当这个危险就在你身边的时候。” 看着他陷入沉思,程臻微微一笑,拎起包,“赏脸的话,换个地方说话吧。” “程小姐,”薛烨坐着没动,开口,“我对这个合作不感兴趣。” “你会感兴趣的。毕竟,关于她。” 俩人来到程臻提前订好的包间内,房间靠江,窗外是萧瑟的江景。 薛烨站在落地窗前。 “我夫人早年在中国生活,后来才认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他望着滔滔向前的江水,“也许你要说的,我早就知道了。” “不急,”程臻给他倒了一杯茶,“你说的这些,不过是川剧变脸的其中一张而已。” 薛烨回头看她。 50-60 第51章 世界有多大(一) “你说世界很大,到…… 成明昭, 原名田娜。 她的母亲叫成早秋,父亲叫田华,一个小学肄业, 一个小学都没读完,俩人都出生在南方临海的一个小村庄里,与其说是临海,不是说那本来就是一个小岛, 坐船要半小时才能到内陆。 俩人从认识到结婚不到一个月,婚后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田娜。 田娜刚满三岁那年, 生父田华得病死了。那年成早秋22岁。在父母的介绍下, 她又带着女儿田娜嫁给了同村一个叫赵军的男人,田娜改名为赵娜。 等赵娜长到7岁, 赵军因为喝醉酒摔河里淹死了, 成早秋又带着女儿回到了娘家,那一年, 赵娜变成了成娜。 她们所在的市是省里的贫困市, 所在的县又是市里的贫困县, 所在的镇又是县里的贫困镇, 所在的村又是镇里的贫困村。 村里只有一所小学, 成娜所在的班有十个学生, 在支教老师还没来之前, 只有一个中专毕业教书法的老头给他们上课, 老头告诉他们, 他们坐在全国最穷的土地上,他们是这个世界最穷的人。 穷和富在这群孩子的脑海里没有具体的概念,硬要说, 所谓有钱,可能就是每顿能吃肉,所谓没钱,可能就是每顿吃不起肉。在他们看来,食物,是衡量一个人财富多少唯一的标准。 这么说,他们这个小岛村,也分阶级,有些人就能吃的上肉,有些人穷的只能吃一个月小黄鱼。对于靠海生活的人来说,如果连鱼都吃不起,那就是真正的贫穷了。 没过多久,学校多出一位从内陆大城市飘洋过海来的老师,她叫高珂。在高珂没来之前,一直是那个教书法的老头给他们上课。他并不是教书法的,只因为他毛笔字写得好,逢年过节都给村里的人写对联,才自封的书法老师。 书法老头除了书法,不会教别的。上数学课时,他教大家数外面的树,窗外就两棵树,数完就等于完成了这节课的任务;上语文课时,他带着浓厚的方言,教大家不入流的民间打油诗,大家学会了,这节课也就结束了。 高珂老师来了以后,一切变得不同了。她教大家背九九乘法口诀,教大家24个韵母和23个声母,教大家念鱼的英文fish,海的英文sea。 有人问她为什么要学外国人的语言,他们连普通话都没搞定,为什么要去研究外国人说什么? 提出这个问题的是一个女孩,高珂认得她,她叫成娜,每次课堂测试,她都是第一名。 高珂笑着回答她:“因为这个世界很大,很大很大,语言就像”她想了想,“就像你们坐着的小船,可以带你们去更广阔的地方,老师也是坐着船来的呀。” 成娜盯着她,似乎并不认可这番话,这个孩子的眼神很倔,好像藏着很多仇恨那样的倔。她才七岁,和她一样大的孩子只会托着下巴看窗外飞来飞去的小鸟。 村里愿意送孩子来读书的家庭并不多,因此教室里大家的年龄参差不齐,有十岁的,九岁的,十三岁的,八岁的,她只有七岁,这群孩子里年龄最小的,和她一样大的孩子有三个,她是其中一个。 “你说世界很大,到底有多大?” 高珂很高兴她能提出这个问题,她借此来到讲台前,问台下的十名学生:“大家知道地球上一共有多少个国家吗?” 大家摇头晃脑,要么呆滞地盯着自己的课桌。 别说答案,大部分孩子甚至不知道“国家”是什么意思。 有一个小女孩弱弱地举起了手。 “有有233个国家” 高珂很惊喜,“奉春,你答对了。” 成娜迅速回头看她一眼,又迅速恢复原来的姿态,脸色不太好。冯奉春赶紧把手藏进抽屉里,她和成娜同龄,但是课堂检测的成绩总是倒数第一。 她又弱弱地解释:“老师,我是看到了你办公室里的书,那上面画着一个很大的地球,是上面写的” "奉春,你的记忆力很好,你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那些厉害的人,记忆力都很好。" “那可不一定。”成娜扯扯嘴角,小声地反驳。 高珂看向她,“娜娜,你将来也一定会成为很有出息的人。” 成娜抬眼看她,没说话。 高珂继续对大家说:“世界上有几百个国家,我们占很小很小的部分,正因如此,我们才需要坐在这里,才需要学习。” 下课,成娜走到冯奉春面前,拦住了她的路:“你从哪儿看到的。” “什么”冯奉春不敢看她,成娜身上有股可怕的气焰,就像她妈妈生起气来一样,她下意识感到害怕。 “你说的那本书,你知道的那些知识。” “就”冯奉春结结巴巴地解释,“就是办公室里呀,高老师的桌上,我就是进去玩看到的。” “你走在前面,带我去看。”她侧过身让道。 “可是可是我想上厕所。” 后面突然窜出一个男生,猛地把冯奉春一推,她本来就很瘦弱,这么一推,直接摔在了凳子上。 “蠢猪冯奉春。” 几个男生在她面前做鬼脸,领头的那个男孩和她们一般大,叫陈治非。陈治非小时候得过非典,被不知道哪来的邪方救回了一条命,所以爹妈给他改名叫治非,原来是叫狗蛋。 冯奉春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一个劲揉自己的后背,想哭不敢哭,想怒不敢言,表情忽而委屈忽而又愤怒,变化之多之快。 以陈治非为首的男生们还在叫唤,“连红色和绿色都分不清,噫噫噫,真笨,蠢猪冯奉春。” 成娜站在旁边看,看她慢慢站起来,慢吞吞挪到自己面前,小声说:“我带你去。” 俩人一前一后走在去往办公室的路上,本来应该冯奉春带头,但她刚才被推了一下,膝盖磕到了地上,头也摔着了,因此走在了成娜的身后。 成娜回头问她:“你怕那些人。” 冯奉春看她一眼,“没有啊,好女不跟男斗。” 成娜轻哼一声:“怂包。” 冯奉春有点不服气,又不敢直接忤逆她,于是忍着痛快步跟上她,“你不怂,那你怎么你怎么刚才就站在旁边看。” “你想我帮你,”成娜回头看她,“为什么?他们打的是你,又不是我。” 冯奉春找不到话来反驳,只能闭嘴。她对这个成娜的了解只有一点点,她知道成娜是班里的第一名,知道成娜的妈妈嫁过两个男人,两个男人都死了,村里人说她老妈克夫,嫁那么多男人不嫌害臊。 除此之外,成娜究竟是什么人,她也不太了解。只知道她看上去很不好惹,每天不知道在想什么。 成娜和冯奉春来到办公室,说是办公室,实际上就是一个教室,拼了几张桌子而已。 高珂正好坐在位置上,除了她,还有个男老师,叫霍志军,听说也是在这个小岛上长大的,大学毕业后就回来教书了,教的是语文。 俩人一前一后地走到高珂面前,高珂放下红笔,笑眯眯地回头看着她俩:"怎么了?" 成娜掐了下冯奉春。 冯奉春痛地叫起来,幽怨地看了一眼成娜,然后对高珂说:"老师,我上课说的那本书,可以借给我们看看吗。" “你说的是这本吗。” 高科从抽屉里拿出一本黄皮、封面画着一只大大长颈鹿的书给她们,书封上印着《地理学与生活》。 “好像是吧”冯奉春也记不太清楚了,但还是接过了书。 高珂伸出手,分别摸她们的头,“送给你们了,拿回去好好看吧。” 俩人拿着书很快走出办公室,找了棵树坐下。 成娜问她:“你确定是这本?” “我也不记得了,那会儿它是翻开的。” “那你快翻,翻到你看到的那一页。” 冯奉春抬头看她一眼,嘟嘟囔囔:“你怎么不翻,就知道使唤我” 成娜把书拿过来,“那我自己翻。” 书的其中一页夹着东西,一打开就滑落到了地上。冯奉春捡起来打开,惊喜地告诉她:"就是这个!" 这是一张世界地图。 她们把地图铺在地上,上面有五颜六色的板块,密密麻麻的小字。 “原来这就是国家。”冯奉春小声感叹。 “错了,这是世界。”成娜说。 “世界?”冯奉春再一次去打量,“那也太太太太大了吧,好多字我都不认识。” “你要是都认识,这个世界就完了。” 冯奉春回头看她一眼,“你厉害,你厉害,不要老是说我好不好。” 俩人一起观察这张地图。 冯奉春突发奇想地问:“哎,成娜,你想去哪些国家?” 她从口袋里掏出平常游戏玩的粉笔,圈出了好几个国家,“我最喜欢这几个。” “为什么?”成娜问她。 “因为名字好听啊,你看,比如这个‘美国’,听上去就很美的样子,里面的人,应该都很美,所以叫美国。还有这个‘阿富汗’,里面的人是不是经常流汗呢?所以才叫‘啊!富汗’我知道‘富’是很多的意思,就是说他们很多汗。” “我不知道。”成娜摇摇头。 “原来还有你不知道的呢。”冯奉春笑,看见她的脸色又马上把嘴巴抿了起来。 俩人趴在树下,分着那支粉笔,一人画一个想去的地方,不一会儿,世界地图就被她们画花了。 “也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去成,”冯奉春叹了一口气,“我连岛都没出过呢。高老师说我们这个地方很小很小,和世界相比,小的就像蚂蚁。” 上课铃声响了,她们收起世界地图回教室,刚才那几个挑事的男生趁着这个时间出来上厕所,几个人正好撞在一起。 那些男生把成娜和冯奉春重重一推,“眼瞎了啊?” 冯奉春垂着头想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地溜进去,余光瞥见成娜直挺挺地站在那儿,没有给那群人让步的样子,她赶紧拉拉成娜,“你干嘛呀走啦。” 陈治非见她不让,直勾勾盯着自己,上前一步与她对视。 “看你” 话还没说完,成娜猛地揪住他的头发,往一旁的门角上撞。 第52章 世界有多大(二) “我也是你的跟班。…… 第一下的时候, 陈治非感觉有什么暖暖的东西从额头上流了下来,脑袋嗡嗡的,没感受到疼, 垂眼一看,血像汗似的滴滴答答落在地上。 男生们吓得往后退,冯奉春也惊呆了,大家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陈治非瞧见红, 不等她拽着自己的脑袋砸第二下,就像烂泥似的瘫软了。 当天傍晚,陈治非的妈妈牵着陈治非上门讨说法, 说是讨说法, 实际上是来修理人。她一脚踹开成早秋家的大门,撕心裂肺地往里嚎:“都给我出来!” 成娜坐在板凳上扒饭, 成早秋往外望一眼, 不懂素未打过交道的陈天爱为什么会找到自己家来,还这么怒火冲天的。 家里俩老人先出来了, 狐疑地看着陈天爱, 问她:"叫那么大声干什么呢?" “嫌别人嗓门大, 怎么不先问问你们外甥女做了什么!”陈天爱拽着儿子, 陈治非现在还没缓过神来, 一脸迷迷瞪瞪, 像个布袋似的被她扯过来又扯过去, 脑袋被纱布裹了一圈又一圈, 活像个阿拉伯人。 成娜借着厨房的窗口看见了, 忍不住勾起嘴角。 闻讯,成早秋也放下碗筷走了出去。陈天爱见了她,宛如见到杀父仇人一般, 声调更高了,她硬拖着儿子到她跟前,“成早秋,看你女儿做的好事!” 成早秋看了眼受伤的陈治非,转身走进厨房,问正在吃饭的成娜:“陈治非的伤是你弄的吗?” 成娜摇了摇头。 成早秋又走到屋外,对陈天爱说:“你搞错了,你儿子的伤不是我女儿搞的。” “不是她打的是谁打的?那些小孩都看见了,都可以作证,就是你女儿拽着我儿子的脑袋砸墙上的!你还不认!我可以把他们全叫过来问问!我儿子脑袋上被你女儿砸出那么大的口子,你说怎么办?” 陈天爱把陈治非推来推去,“你说,是不是那个成娜把你搞成这样的?” 陈治非一脸呆滞,一句话说不出来。 陈天爱激动着激动着眼泪掉了下来,“我儿子都被你们砸傻了!” 俩老人也站出来说话:“陈天爱,没有根据的话不要乱说,我看你是来骗钱的吧?” 陈天爱摇头晃脑地咆哮:“把成娜给我叫出来!” 成早秋倒是很淡定:"回去吧,天爱,不是我女儿做的。如果你非说是我女儿干的,那好,你告诉我,我女儿这么干的理由是什么。" 她说着看了一眼陈治非,“况且,她只有七岁,哪来这么大的力气?” “我哪知道你女儿是什么理由!你们一家子都是神经病!怪不得你嫁了两个男人!克死了两个男人!你女儿和你一样,克夫命!长大嫁不出去没人要!嫁出去了也要把自家男人克死!” 俩老人拿起扫帚赶她:“出去!滚出去!别在我家乱说!” 陈天爱拽着儿子往后退,边退边呸,“我呸!我还不愿意来呢!我告诉你,再让我发现你女儿欺负我儿子,我非要把你女儿的脑袋也开瓢!” 晚上,成早秋洗完碗筷,听到父母坐在门口感叹: “哎,我们是造了什么孽呦” "没有人家的福气,天生没有这个福命。那个小兰,就是赵老二的女儿,以前是早秋的同桌,现在都已经生了两个了,第二胎是个儿子。我们家这个……也不知道是什么归宿……我们的命怎么就这么苦?" 成早秋快速收好碗筷,准备烧锅水给成娜洗澡,打开锅发现湿汪汪的,她转身去找成娜,到处不见人影,最后走进二人睡的房间,看见成娜已经换好了衣服,头发湿漉漉的。 “你洗完澡了?” 成娜点点头。 “你自己烧的水?” 她套上毛衣,继续点头。 成早秋上去,帮她把毛衣穿好,“以后不要自己烧了,万一被烫到怎么办。” “我不会让自己被烫到的。” 成早秋想起今天发生的事,“陈治非真的不是你弄的吧?” 成娜摇摇头,“不是我。” 成早秋点头,“嗯,也是了,他平常在学校横行霸道,听说好多小孩都被他欺负过,尤其冯晓勇那个大女儿,被欺负的最惨,也许是走哪摔着了,正好你路过,就赖你一个小女孩身上了。” 第二天,成娜照常去上学,冯奉春守在教室门口,看见她来,担心地跑上去,上上下下地打量,“你没事吧,没有挨揍吧?” “多担心你自己吧。”成娜走回自己的座位。 没多久,陈治非也来了,他的脑袋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看上去非常搞笑。他路过成娜的位置,警惕地看她一眼,原先的愤怒变成了恐惧,虽然仍有不满,但他如今身上带伤,不好与她正面起冲突。 陈治非准备继续前行,忽然被窜出的异物绊倒在地。他回头,发现那是成娜的脚。 周围人纷纷回头,只见成娜上去,把他从地上拎起来,又往桌角上砸。陈治非痛得哇哇大叫,痛得一点劲儿都没有,成娜还死抓着他往桌上撞,他哭天抢地地求助昔日的好哥们:“我要死了!救我啊!” 好哥们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没人敢上前。 傍晚,陈天爱再次带着自己负伤的儿子跑到成家,陈治非脑袋上的纱布又厚了一层,他流着口水,迷迷糊糊。 她在成家大呼小叫,然后被赶出去,丢下一句狠话后带着体力不支的儿子走了。 隔了两天陈治非才来学校,走路还有些跌跌撞撞。他特地提前了十分钟,趁着成娜还没来之前坐回自己的位置。 这一天马上就要过去了,他有惊无险地度过。放学,他等成娜走了才开始收拾书包,几个好哥们还在外面等他。 学校的人都散的差不多了,陈治非终于走出教室门。然而没走几步,背后突然被人狠踹一脚,他直挺挺地摔在地上,艰难翻过身后,忽见成娜迎面骑了过来,两只手一把掐住了自己的脖子。 冯奉春跟在后面,担忧道:“成娜,你别把他给杀了,杀人是要坐牢的。” 陈治非无法言语,脸涨得紫红,双手像鱼一样扑腾。 他的好哥们傻站在原地,一时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你敢惹我,我就敢乘以十倍地还给你,"成娜把他紧紧掐着,“你妈妈来我家一次,我就揍你一次,看看是你妈妈的嗓门更大,还是你的命更大。” “他、成娜,他拉了!”冯奉春捂着鼻子大叫起来。 陈治非的裆下多出一滩水。 成娜回头对冯奉春说:“他平常这么欺负你,你不生气?” 冯奉春看了一眼半死不活的陈治非,她没入学前就总是被陈治非欺负,上了学后更是天天被他取笑霸凌,她当然生气。 可是,她没成娜那么厉害,她打不过他。 冯奉春和成娜对视上,忽然明白了她眼里的意思。 她慢慢走上去,鼓起巨大的勇气一脚跺在陈治非的脸上。 口子一旦开过,之后的几脚踹起来就相当简单轻易了。冯奉春疯狂踩他脸,“我讨厌你!讨厌你!我让你平常欺负我!欺负我!你去死!去死!” 心里的怒火泻了大半,冯奉春收回脚,发现陈治非的鼻血流了满脸,上面还沾着灰,看上去可怕极了。她却不见退缩,蹲下身努力冷静地对成娜说:“如果他死了,我和你一起坐牢。” 成娜看着她,笑了,最后松了手,陈治非劫后余生地喘了长长的一口气,翻身剧烈咳嗽起来。 她站起身,对旁边几个吓傻的男生说:“谁敢打报告,谁就是下一个。” 这天傍晚,陈天爱没再来。 陈治非在家养了一个月后重返校园,回来后性情大变,在学校一整天一句话也不吭,整个人变得战战兢兢,尤其惧怕成娜。成娜在哪儿他就不敢去哪,一看到她就浑身发抖,严重点还会拉裤兜。 上学路上,远远传来冯奉春的叫声:“成娜!” 成娜停下脚步回头,她像小狗一样一路狂奔来到她面前,喘得上气不接下气,“我们、我们一起去上学吧!” 成娜盯着她嘴角的乌青看,“你被打了?陈治非干的?” 冯奉春摇摇头,挽起她的胳膊,成娜看了她一眼,没挣开,“不是他,是我爸爸。” 俩人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清晨,太阳还没出来,天空雾蒙蒙的。 “你爸爸为什么要打你。” “嗨,”冯奉春无所谓地说,“哪有大人不打小孩啊,我昨晚没看住我的弟弟,让他把碗给摔了,然后就被打了呗。” 冯奉春有个弟弟,比她小一岁,经常和陈治非他们玩。 “他摔的,为什么打你?” “因为我是姐姐啊,”冯奉春说,“我妈说,我要给我弟弟做表率,他犯错,自然是我挨打咯。” “蠢货。”成娜回头瞪她。 “你别生气啊,”冯奉春顺顺她的背,“是我被打了,又不是你被打了,你气啥。难道,你的爸爸妈妈不打你吗?” 成娜恢复平静,“正是因为被打的不是我,所以才说你蠢。” 俩人又手挽手地走在路上,她回答了第二个问题:"我没有爸爸,我的爸爸全都死了。" 冯奉春回头看她,明明是很悲伤的话题,成娜的脸上却没有一丝伤感,反倒透出点奇怪的自豪来。 “哎,反正大人打小孩,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你没有爸爸,正好少挨一份打。” “我不会让他打我,”成娜告诉她,“也不会让他打我妈妈,他要是敢,我会让他死的很惨。” 冯奉春扑哧一声笑了,成娜问她:“你笑什么。” “没有,我觉得你的表情很像电视剧里那些坏人,你演的比他们还好,”冯奉春说,“我没有你那么厉害,陈治非我都不敢打,更别说我爸了,我要是还手,会被杀掉的!” 成娜目视前方,“那是因为你的脑袋不够聪明。” “我知道我不够聪明,你聪明就好啦。” 冯奉春凑上去和她贴在一起,真诚而又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谢谢你啊,成娜。” “谢我什么。” “谢谢你帮我教训了陈治非。” 成娜勾勾嘴角,“我不是帮你,我是在为我自己。那几脚可不是我踹的。” “好吧,反正还是感谢你,这是我人生中最解气的一次!”冯奉春握紧拳头,又和她挨在一起,“成娜,那你说我们现在,是不是朋友了呀?” “我不交又笨又弱的朋友。” “哦,”冯奉春点点头,觉得言之有理,突然想到一个妙招,“那我当你跟班总可以了吧!” “跟班?” “对呀,陈治非周围的那群男生,不都是他的跟班么。” 冯奉春抱住她的手臂,笑吟吟地说:“我也是你的跟班。” 第53章 世界有多大(三) “所以,我是不是井…… 自从目睹了成娜的“杀戮”行为, 平常相伴陈治非左右的好哥们都不约而同地和他划清了界线,毕竟谁也不想成为第二个被打得鼻青脸肿屎屁尿横流的人。 于是乎,只有十个人小班默默形成了孤立陈治非的局面。 大家同样没那么喜欢成娜, 只是惧于她的暴力,被迫选择了沉默。早在没入学前,就有成娜打人的传闻。她妈妈是当地有名的寡妇,嫁一个死一个, 由此推断,作为女儿的成娜同样晦气不祥。 对于大家怎么想她这件事,成娜倒是没一点关心的样子, 照样该吃吃该睡睡, 到点来上学,课间和冯奉春在草堆里观察虫子。班里的女孩儿并不多, 包括成娜和冯奉春在内总共有三个, 第三个女孩只上了一个月的学就被父母带了回去。 当时还是书法老头教他们,书法老头劝了两句没劝动, 觉得不好插手别人的家事, 就这么不了了之。后来高珂来了, 她才得知班上还有一个小姑娘, 不知道什么原因不来读书。女孩比成娜奉春都要大, 有12岁了, 才上一年级, 上了一个月就跟着父母回去了。 高珂特地去女孩家谈话了几次, 显然都是以失败告终, 因为那个女孩到最后都没来上学。有次,成娜和奉春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她,她怀里抱着一袋木薯粉, 慢吞吞地往家的方向走。 冯奉春冲她挥挥手:“秦晓燕!” 秦晓燕本来没有打算理会,是她俩走到了自己跟前,才不得不停下来看着俩人。 “你要上哪儿去?”奉春问。 “我回家。” “哦,”奉春点头,“为什么这几天没来上学,你生病了吗?” 秦晓燕深吸一口气,看向她,“冯奉春,这和你有关系吗?” 冯奉春不懂她的语气为什么这么不友善,说起来秦晓燕在学校也不怎么理人,她猜测是因为秦晓燕年龄比大家大,所以觉得玩不到一块去,每次课间都一个人坐在那儿,不知道想什么。 “我只想问你一下而已,你都不来上学,班里只剩下我和成娜两个女生了。” 秦晓燕没搭话,嘴唇抿得紧紧的,绷成了一条直线。 成娜看着她说:“你家人不让你读书?” “没有,”她立马否决,“是我自己不想念。” “为什么啊,”冯奉春听不明白,“我考倒数第一,我都来上学,你为什么不想念呀。” 秦晓燕正视她们,“不想念就是不想念,我觉得读书没用,也一点都不好玩,有读书的时间,我能帮我妈妈干完家里的活。我们这种地方的人,读了也没用,将来也不会有什么出息的,这是在浪费时间。” 她说完,抱着那袋木薯粉绕过俩人走了。 隔天,她们到办公室找高珂借书,发现她不在,霍志勇指指外面,对她们说:“小高老师在树下打电话。” 她们又结伴来到之前研究世界地图的那棵树下,高珂坐在树根上,把手机揣进口袋,用手抹眼睛。成娜和奉春走到她面前,见她脸颊上亮晶晶的,是眼泪。 “高老师,你怎么哭了。”冯奉春问。 高珂快速地擦干泪,笑着抬头看两个人,“我没哭。打磕睡呢。怎么啦?” 成娜回答:“我们来找你借书。” “好啊,”高珂站起来,“以后你们想看什么书,直接从我桌上拿就好了,不用问我,也不用还给我。你们想看什么书就告诉我,老师过段时间要去县城一趟,到时候带点书回来。” 冯奉春笑:“我们也不知道有什么书。” 高珂摸摸她的脑袋,“那我就什么都带一点,总有你们喜欢看的。” 成娜抬头问她:“秦晓燕再也不会来上学了吗。” 高珂蹲下,一只手抚冯奉春的脸,一只手抚成娜的脸,眼底有很浓的哀伤,这是她们从没见过的神色。 “你们一定要好好读书,无论发生什么,都要念下去。有问题,找老师。” 高珂没回答她秦晓燕到底会不会来上学,也没说自己为什么而哭,总之,后来的日子,她们确实没再在学校里见过秦晓燕。 陈治非被全班孤立后,也老实了许多,平常见到成娜都绕着走。俩人上一次对话,是成娜找到他,他是当天的值日生:“我的橡皮掉垃圾篓里了,你去给我捡回来。” 他来到垃圾篓前,拇指大的橡皮,单凭肉眼是找不到的。陈治非预感到不妙,回头看她,果真见成娜怡然自得地站着,嘴角舒展,对自己发号施令:“如果眼睛找不到,就用手去找。” 陈治非咽了口唾沫,不敢说不,硬着头皮去翻垃圾篓,正值感冒季,他摸了一手的痰和鼻涕。最终在底下找到了那枚橡皮。 “好脏,我不要,你给我擦干净。” 陈治非忍辱负重地回答:“我没纸。” “你不是穿着衣服吗?” 他看向她,她理所当然地等候着。 陈治非拿自己的衣角去擦那个橡皮,边擦眼泪边掉下来。等橡皮擦干净后,成娜又说:“你知道橡皮是什么味道吗?” 他摇摇头。 “巧了,我也不知道,”成娜笑了笑,“那你帮我知道知道吧。” 他嘴唇颤抖起来,“橡皮不能吃,会死人的” 成娜收起笑,“你又没吃,你怎么知道。” 陈治非拿着橡皮,在她的注视下咬下一口,橡皮混着灰尘和鼻涕的味道,他的视线被眼泪模糊。 他已经知道了,成娜根本不打算放过他。只要她在一天,就会让他痛苦一天。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了二年级,小岛村出现了一点变化。早在两年前,有开发商看中了岛上的一处海滩,准备联合政府把那一块区域打造成旅游景点。小岛村的经济全靠捕捞和养殖撑着,如果能开发成旅游区,或许能带动当地的经济。 成娜放学回到家,她家早不是前一年的平房。去年年末,成早秋告诉老俩口,她打算把家里这栋旧屋给推了,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建一个新的二层小房。老俩口死活不让她动,说她反了天了,要把根给挖了,为此还哭晕死过几次。 成早秋也不和他们对着干,早年她靠养小鱼攒了点钱,这个计划埋在心里很久了。等老俩口哭完,她很快就找人把房子给推了,老俩口当天双双晕了。 搭新房请的是当地几个经验十足的老师傅,成早秋也参与了。她会混凝土,也会砌墙,砌出来的墙和干这行多年的工人一样好看。历时五个月,到了第二年夏天,新房搭建完毕也装修完毕。俩老人终于不说别的话了。 成娜在自家看到了语文老师霍志勇,他正好出来,见她就笑,上去摸摸她的头:“放学啦,娜娜。” 成早秋就在后面,她没回答。这段时间,村里在传霍志勇和成早秋的流言。 等霍志勇走了,成娜问成早秋:“他来我们家干什么。” 成早秋笑笑,蹲下来回答她:“娜娜,我计划开一间民宿。” “民宿是什么。” “就是来旅游的人住的房子。” “住在我们家?” “嗯!我考虑再建一层,二楼太热了。霍老师刚才在帮我们出主意呢。” 正在开发的海滩离她家不远,成早秋在听到风声的时候就已经酝酿好了这个计划。 很快,成早秋又扛着水泥袋子,一个人顶着炎炎烈日,一块砖一块砖地盖好了第三层,彻底完工后,她隔三差五就要坐船出去,不是跑公安局就是跑工商局,终于把该拿的证件和执照都拿到了手。同年,码头被翻新了,建了个更大的,多出了很多商铺,村里拖拉很久没修的公共厕所也修起来了。 陆陆续续的,来了一波游客。 成早秋也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批顾客。 八月的天气,一家三口住进了成早秋的小民宿里。这家的女主人身材高挑,皮肤也白,男主人同样,俩人走在村里,就像两个巨人。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和成娜一样大,但是比成娜高出一个头,女主人天天“艾米丽”“艾米丽”地叫她。 成娜听出来了,那是英文。 有一次她坐在那棵树下,望着远处出神。高珂来到她身边坐下,问她:“在想什么呢,成娜。” 她回答道:“人生。” 高珂笑了:“怎么思考这些?” 成娜摇摇头,一时难以说清自己的心绪。 “有什么心事,可以跟老师讲,你的脑袋太小了,想这些会很痛苦哦。” “老师,”成娜说,“你说世界很大,我们很小,所以,我是不是井底之蛙?” 高珂沉思了一下,“嗯你觉得井底之蛙是不好的意思吗?” “当然,”她看高珂,“井底之蛙就是笨蛋,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她即使考到了班级第一,也什么都不知道。她的第一名放在外面的世界,或许连别人的脚后跟都不如。成娜想到,自己身边只有冯奉春、陈治非那群人,她接触不到更厉害的人,每天只能与他们交往或斗争,只能困在这些无意义的事上。如果这样下去,她很快就会变成白痴,然后和白痴结婚,生下一群白痴,在白痴的地方了却终身。 “每个人都是井底之蛙,大家抬头,只能看到自己头顶上的那一片天。” 成娜沉默着没说话,第一次感到烦躁和绝望。 “但是,”高珂告诉她,“一个人,只要想,就不会做一辈子的井底之蛙。既然看到了窗口,就代表有出去的机会,有看到更大片天的希望。” “可是,”成娜盯着自己的鞋子,鞋头磨损得厉害,这双鞋跑不了多远了,“怎么出去呢?” 高珂握住她的手,“老师只能告诉你,读书。读书不是唯一的方法,但是方法全藏在读书里,读到一定的阶段,你自然会找到出去的路。” 成娜回头看她。 高珂笑了笑,继续说:“如果有一天你感觉迷茫,找不到书中的意义,找不到人生的目标,你就去背单词。” “背单词?” “嗯,背单词。还记得我之前说过吗,语言是一艘小船,可以带你去更大的地方。这句话永远适用。实在不知道怎么做了,就去背单词。我知道外语对你、还有这里的其他学生而言很困难,但不要因为困难、太遥远而放弃它。它是开启世界大门的钥匙,你要把它紧紧握在手里,等转机来的那一天,它会帮你大忙。” 高珂目光灼灼地把她盯着,成娜说不出话来,感受到有一股魔力通过瞳孔流进了自己心里。 从那之后,她只要闲着没事,就会掏出英语书背单词。英语书是高珂送给她的,高珂告诉她,她所在的城市,很多小孩从一年级开始就在学英文、甚至更早。 有时候人和人的差距,比人和猪的还大。 成娜见到了那位“艾米丽”,她取着一个英文名字,比自己高一个头,身上很香,衣服很好看,长得也很电视上的小明星。俩人初次相遇,对方先朝她伸出手:“你好,我的英文名叫艾米丽,中文名叫程臻。你呢?” 她握住她的手,嫩滑的像豆腐,“我的英文名叫Nana,中文名叫成娜。” “你也有英文名呀。”她惊讶一笑。 她没有,不过从现在开始,她有了。 艾米丽的爸爸妈妈对村里的一切事物都显得那么好奇,他们第一次见老式灶台,第一次见旱厕,第一次知道自己餐桌上的鱼是怎么而来。 这些对于原住民而言是不方便、难堪,甚至痛苦的事情,在夫妻俩看来,是新奇的体验,是一次探险。他们坐在屋里,学着村口的老人摇蒲扇,感叹:“我们以后也在农村建一栋房子,太适合养老了。” 白天,成早秋兼职导游,带这一家三口在岛内兜兜转转。晚上,俩大人在楼下的厨房观看大铁锅炒菜,俩小孩则在房间里讨论起了别的东西。 艾米丽从自己随行的箱子里拿出一整盒芭比娃娃,拆开,里面有两个娃娃,她分了一只给成娜。见成娜只是拿着但是没有动作,她上手教她:“你可以动动她的胳膊,还可以帮她换衣服,给她梳头。” 成娜盯着手里的娃娃,艾米丽看她兴致并不高,于是问:“你不喜欢芭比娃娃吗?” 成娜摇摇头,对她露出笑脸,然后抚摸洋娃娃金灿灿的卷发,说:“我很喜欢,她真好看,你长得很像这个娃娃。” 艾米丽笑起来,搂着成娜的肩膀,“你喜欢我就送给你了。” “可这是你的东西。” “没事,我想要的话,我爸爸妈妈会给我买的,我家里还有好多好多。”她伸手抚摸成娜的头发,真心地夸赞,“你也很好看呀,就是瘦了一点,矮了一点。” “你要多喝牛奶,吃鸡蛋,这样才会长高。对了,你上几年级呀?” “二年级。” “二年级?原来你和我一样大,我还想说,叫你娜娜妹妹呢。”艾米丽面露震惊之色,坐下来认真询问她,“那你在哪里读书呀?” “这里。” “这里?”艾米丽没注意到这里有什么学校,听她这么一说,随即展开了各种幻想,“那你学的和我学的是一样的吗?你们也有科学课、信息课、语文、外语、数学、体育、实践、美术、音乐你们也学这些吗?” 天真的艾米丽把这个小岛当成了另一个神秘的国度,迫不及待地想寻找俩人的相同点,或者不同点。 成娜绕开了这个话题,反问她:“这就是你在学校学的课程吗?” “对呀,除此之外,我要学游泳、法语、泰拳”她掰着手指说。 “游泳,我也会,”成娜微微抬起下巴,声调比刚才高了点,“我会闷气,可以在水里憋很久很久。” 附近的小河她都游过,村里没有一个小孩的水性比得过她。 “哦,你说的是潜水吗,还有很多啦,这是不一样的。”艾米丽笑笑。 她一句不一样又让成娜重新变得沉默。 艾米丽拿着书包到她眼前,一本本分享给她看,“让我看看你的书好吗?” 成娜带她来到了自己和成早秋睡觉的房间,然后拿出自己的书包,想了想,抽出了那本《地理学与生活》。 “哇,这是什么书啊,我好像都没学过。”艾米丽惊奇地接过它,反复打量。 成娜微微勾起唇角,“这就是我学的书。” “地理好像是初中学的吧?”艾米丽翻开书,那张世界地图滑出来,她及时兜住,然后在成娜面前展开,上面是乱七八糟的粉笔印记。 “还有张地图呀,为什么这些名字都被圈起来了,”艾米丽指着被圈的那些国家,“这个国家我去过,这个我也去过。” 她上下左右浏览下来,回头对成娜说:“你圈的这些国家,我好像大部分都去过。” “我困了。” “嗯?” “我要睡觉了,”成娜拿着芭比娃娃对她说,“你回房间吧。” 艾米丽还没聊尽兴,但依旧听话地起身准备离开,她把书还给她。成娜注意到她手腕上那块白、金交错的表,“你的手表真漂亮。” 艾米丽举起手,“这个吗?这是前段时间我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欧米茄。” 屋内的光不如玻璃柜里的展灯,但不妨碍它依然折射出了动人心魄的光芒。 “很贵吗?”她没听说过这个牌子。 “不贵,”艾米丽摆摆手,“几万块而已。” 她走到门口,“那我先去睡觉了哦,晚安,娜娜。 “晚安。” 等艾米丽转身离开,成娜把手里的芭比娃娃丢进了垃圾桶。 一个星期后,艾米丽一家要回去了。 成娜在码头送别她,与她深深拥抱,艾米丽牵着她的手,眼睛红红的:“我真舍不得你,娜娜,如果你是我的妹妹就好了,我们以后还会再见吗?” 成娜点点头,予以她肯定的答案:“会的,艾米丽。” 她很快转悲为喜,“那我走了。” 她和父母登上船,冲成娜挥挥手,成娜也冲她挥手。 忽然,艾米丽叫起来:“呀!我的表呢?” 母亲问她怎么了,艾米丽东找找西摸摸,“妈咪,你送给我的表不见了。” “没事,回去再买一条就好了。” 载着艾米丽的船缓缓驶走了。 成娜转身,从裤口袋里掏出一条金灿灿的手表。 第54章 骗子 “我是认真的。” 码头临行前说的一番话不过是特地场景脱口而出的特定台词, 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小岛村的成娜就只是小岛村的成娜,她只要呆在那儿,成为她众多旅游回忆中的一个片段就好了。 等着慢慢褪色就好了。 不应该在多年后, 重新出现在她的眼前。 程臻放下茶杯,这番回忆又让她重新品味了一遍成明昭。味道没有变,还是那么的令人作呕。 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偷,终其一生学会的不过是如何偷窃。偷别人的荣耀, 偷别人的人生。任何一个比她优秀、出彩、完美的人,都有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 她把目光投向那个‘下一个受害者’,薛烨桌前的那杯茶迟迟没有动过, 原先冒着热气, 现在浮着一粒尘灰。 这个过程里他没有说过一句话,看他失去神采的脸就知道, 这件事他从来不知道, 他正在艰难地消化、或者说,根本消化不了。 自己同床共枕的妻子原来不过是个冒牌货, 没有那些光鲜亮丽的背景, 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大小姐, 为人卑鄙险恶。任谁能接受呢? 程臻微微一笑, 用同情的语气安慰他:“我知道你一时半会儿不会相信, 或者难以接受, 没关系, 你可以好好想想。她不是成娜的证据我手里有, 你想要, 我随时可以给你。” “我相信你。”薛烨抬眼看她。 程臻的笑容更深了一点。 “所以,关于她不是成礼女儿的事,知道的人有多少?”他摸着茶杯。 程臻不知道他问这个做什么。她目前掌握到的信息, 也只有成娜是小岛村的成娜,以及变成富有版“成娜”之前做的丑事,至于这中间,成明昭是为什么、以及怎么混到这个身份的,她还在调查。知道这件事的人只有她和严灿林,或者说,掌握八成信息的只有她们两个。 其余窥见边角料的人,大都被这个女人用各种方法做掉了。 “这你就不用关心了,”程臻说,“我是善意的提醒,薛先生可以回去好好考虑一下。毕竟让一个别有用心的人在家里,日后不知道会有怎样鸡飞狗跳的景象。” 她听到哼哼的笑声,看见薛烨低着头努力压制着自己的声音,程臻皱眉:"你笑什么?" "抱歉,"薛烨深呼吸,调整了一下仪态,他正视程臻,“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确实不知道,听你的语气,知道这件事的人应该不多,我放心了。” “放心?”程臻把他紧盯着,皮笑肉不笑,“薛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传闻薛鸿云没有把家族企业继承给薛烨的打算。薛烨从小在母亲的威严下长大,长大成了一个没有个性的软蛋,唯唯诺诺,不堪大用。婚后鲜少在商业活动上抛头露面,事事以妻子成娜为先,可以见得是一个没什么脑子的富二代。 她早就瞄准了薛烨,视他为最佳的切入口,以至于这些年频频和青林建立合作关系,她想,成明昭背靠的除了薛鸿云,就是这个柔弱无能的老公薛烨。 商业婚姻不过都是为了利益,这个薛烨也不过是家族的一枚棋子,再怎么愚钝也知道其中的道理。眼下妻子身份不明,无论如何都会起戒心。 如果成功了,成娜的好日子自然也走到了尽头。 不成功,顶多拿她当疯子,拿她的话当疯话。 真相已经释给他,终究是扎在心里的一根刺,无论他信也好,不信也罢,往后这枚刺始终长在心里,膈应着他,这份感情迟早变质。 感情?生意人哪有什么感情。 不过,从眼下来看,她的判断似乎出了错误。 “我说,谢谢你,”薛烨拿起茶壶,替她倒了一杯茶,“这茶算我请你。” 程臻拿起包站起来,“看来薛总以为我在玩笑,既然如此,我就不奉陪了。” “我送你。” 薛烨也站了起来。 程臻转身要走,忽然被他一把抓住了手腕,她回头盯着他。 薛烨还是那张好好先生的笑脸,“喝完这杯茶再走吧?” “不必了。”程臻挣了一下,没挣脱,随即勾起笑,“薛先生,作为有妇之夫,和别的女人这么拉拉扯扯不太好吧?” 对她引开话题的举动,他置若罔闻,反倒加重了力度,薛烨盯着她,放低音量:“程小姐,我太太的私事,我希望越少人知道越好。” 程臻握紧拳,狠瞪着他。 他抬起手,缓缓比了一个嘘。 她用另一只手给了他一巴掌,成功获得自由,“薛先生,你把我的手弄痛了,我想今天就这样吧。” 程臻说完,转身离开。 薛烨擦了擦嘴角,重新坐下来,摸出手机拨了一通电话。 “把她盯好。” 薛烨走下楼,坐进车中。成希看了眼后视镜,“先生,您的脸怎么了?” “没事,你开车吧。” 薛烨抬眼,“小成,说起来,你的老家是哪来着?” “我的老家在一个很偏的山村里,先生,你应该没听说过。” “哦,”薛烨低头转了转戒指,“你家就你一个吗。” “是的,我是独子,父亲死的早,全靠母亲一个人拉扯我长大,没有兄弟姐妹。先生,怎么了吗?” 薛烨点点头,笑了笑,“没什么,随便问问,专心开车吧。” 成礼大女儿成娜曾经流落民间,这件事算不得秘闻。只不过成家为了这个女儿回归后能够自由舒服的生活,没高调宣扬这件事,大概率用钱堵了媒体的嘴,这才没满报纸飞,但凡和成家走的近的都知道。 当初薛鸿云派人调查她的背景,查出来也不过这些。她在中国一个并不发达的地区长大,一路考上UCL的研究生,最终认回了自己的亲生父母。 乍一看没什么不对,但偏偏是这种找不出问题的卷子,越容易让人怀疑是不是作弊。 对于这个女孩,薛鸿云很有深究她的兴致。成家这么急慌慌认领一个多年不见的女儿,这个举动实在值得品味。要认真查起来不一定一无所获,只是成家的风云和她薛家没什么关系,说起来没这个必要。 她感兴趣的点在于,成娜为什么选择了薛家。她想干什么,爱薛烨?薛鸿云活了五十多年,不说工作上的经验,人生阅历早不是几页纸能概括的了。成娜看薛烨的眼神太令人熟悉了。 薛鸿云同样是英年早婚,她进门没多久父母就相继离世,她在家族里势单力薄,那群家伙只要想,玩死她是轻而易举的事。为此,她必须找到可以傍身的势力,一块坚实可靠的垫脚石,不能沦入四面皆空的境地。所以才选择了门当户对的薛烨的爸爸。 有了可以为自己托底的力量,才有试错的余地,才有施展双手的空间。 如果能切换到上帝视角,当初她看薛烨他爸的眼神,大概率和成娜看薛烨的眼神一样。 这份近似的人生经历,让她有了探索的欲望。她把这项任务交给了薛烨。 任务就是,查清楚成娜。 薛烨坐在车里,想到程臻的那些话,又想到当初找到了成娜生母的所在地,只要他见一见成娜母亲,有些事或许就水落石出了。 那天晚上,是他的生日,他计划第二天去一趟成娜生母的所在地,这件事他没有对明昭说。 明昭为他举办了生日派对,亲手做了一个并不好看的生日蛋糕,俩人都喝了一点酒,她靠在他怀里,像呓语一样道:“阿烨,生日快乐。” “谢谢你,老婆,等你下次生日,咱们举办一个更大的宴会。”他吻她的发顶,逼自己暂时去忘掉要做的那件事。他爱明昭,这点不假,他怀疑明昭,这点也不假。两种心情牵扯着,使他就算不受于母亲的要求,自己也会去这么做。 他希望明天是个好结果,明昭没有骗他,他们的爱情比磐石还要坚固。 明昭环着他的腰,笑笑:“阿烨,其实,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日。” “为什么?” 她起身,用湿漉漉的目光望着他,“我的母亲生下我就走了,22岁这年我才见到我的生父,我的出生日期是外婆随便填的,我不知道我是哪一个月、哪一天出生。” 她带着一点凄凉的笑,用很轻的语气说出了从前并不愉快的经历。薛烨心一抽,抚摸她的脸:“之前的事情都过去了,之后你的每次生日,都是一次崭新的开始。” 他把她重新抱进怀里。 明昭像小兔子一样缩在他的怀抱里,那么的脆弱。 “阿烨,谢谢你。除了你,我没人可以依靠了。” 薛烨的身躯一震,一股前所未有的愧疚如同山洪暴发一样在心腔里奔涌。明昭,他的恋人,他的妻子,如此的爱他、信任他、依靠他。而他呢?终究逃不过商人的劣根性,事事权衡,一切都要以自身利益能够最大化为出发点,容不得一丝亏损。 他长成了小时候最讨厌的样子。 隔日,薛烨没去那个地方,再次见到母亲时,他禀告情况,确实如同薛鸿云第一次查那样,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薛鸿云没有找他话里的漏洞,只是点点头,手一挥让他退下了,后来也再没提起这件事。 三人都默契地保持着一种沉默的平衡。 回到家,薛烨重新提起笑脸,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他循着味道来到厨房,看见明昭刚刚打开烤箱,她摘了手套,伸手去碰,被烫得立马缩回手。 “被烫到了?” 他赶紧走上前拿起她的手指反复翻看,又牵着她来到水龙头前用凉水冲洗,“以后这种事交给莲姨就好了。” 明昭站在他身边,自责:“我想烤点小饼干,忘了要戴着手套了,我太笨了。” “你想吃什么就告诉我,再不行,就叫我来拿。”冲了一会儿,薛烨看了看她的手指,还是有一点红。 明昭笑,“没事的,只是被烫了一秒。” “一秒也是烫,一秒也会痛。” “你怎么了,今天那么紧张?”她笑吟吟地摸着他严肃的脸。 薛烨反握住她的手,“我只是不想你受伤。有事一定要叫我好吗,娜娜。” “那你也有事怎么办?”明昭笑,“你要是在公司怎么办?” “你打电话给我,无论我在哪里,都会第一时间到你身边。” “好夸张哦。” 薛烨攥紧她的手,“我是认真的。” 晚上,明昭拿着一杯水和一粒药到他身前,“别忘了吃药,吃完药好好睡一觉,瞧你今天又紧张兮兮了。” 薛烨盯着她掌心的那枚药,笑了笑,“说起来,安迪跟了我们那么多年,是不是该给他涨工资了。” 明昭在他旁边坐下,“确实应该给他涨工资了。先把药吃了再说吧。”她把手递上去。 薛烨从她掌心拾起那枚药,眨了眨眼,“娜娜,你还记得我给你买的城堡吗,有空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好啊。” 见他迟迟没动作,明昭把药从他手里拿过,“最近我也睡不好,还是我先吃吧。” 她微微一笑,把药放进口中。薛烨一动不动地注视她。 明昭就着水把药咽了下去,吃完看见他的眼圈红得厉害。 他并没有那么迟钝,对于明昭的很多行动,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的不忠、她的狡猾、她的谎言,他都知道。 薛烨红着眼睛盯着她,没人能不恨她。 “怎么了,阿烨?” 彼此心照不宣,心知肚明,她仍在面不改色地明知故问。 没有比成明昭更可恶的骗子了。 薛烨没说话,闭眼上去吻她的唇,吸取她唇上的水分。等舔干净了,又捧着她的脸,仔仔细细地吻。 明昭尝到了一点咸涩,轻轻推开他,“怎么哭了?” 他搂住她的腰,再次吻上去。 为什么不拆穿,为什么帮忙隐瞒。 因为爱她,所以就算有办法,也没办法。 就算是假的,也爱。 第55章 恐惧 “我明明对你那么好,为什么?”…… 程臻回到家, 把包一甩,从大衣里摸出一根烟含在嘴里。她走到落地窗前,望着林立的高楼, 心中的烦躁跟着烟一起被吐了出来。 她干了一件蠢事。 干了一件不输于严灿林的蠢事。她早应该想到的,薛烨再蠢再傻也是成明昭的老公,一个被窝睡出来的能是什么人? 她太天真,竟然带着少年匡扶正义的热血去做这件事。到头来自己的所作所为还是在成明昭这个女人的计算中。她既选择了薛烨, 就代表有十足的把握能拿捏住他,所谓薛家的独子,不过也是她成明昭手里的傀儡。 她自以为准备充足, 打算以此为突破口, 击碎成明昭的美梦,结果却成了自投罗网。 程臻闭上眼, 深深吸了一口烟。 她们手里掌握的东西, 都不至于给成明昭致命的一击。她知道成明昭就是那个小岛村的成明昭,不是现在名声显赫的成娜。但是, 她为什么能成为成娜?既然不是成家的亲生女儿, 她又为什么能拿到身份?这些她们一概不知。 如果身份是被她抢来的程臻摇摇头, 不是如果, 是肯定。她亲眼见过成明昭, 见过她的妈妈, 和成家没半点关系。她也曾猜测过, 搞不好就是姓成的男人在中国留的一夜情呢?如果对象正好是成明昭的妈妈, 那么似乎也说得通她为什么能飞上枝头变凤凰。 可是, 她后来去过那个小岛村,曾经呆过的那间民宿成了空屋,住里面的两个老人都离世了。当年那个旅游项目因为资金链断了, 半路夭折,只剩下一片狼藉。 她走访过附近的村民,成明昭一家在很多年前就搬走了,至于搬到哪儿去,他们也不知道。程臻却知道,后来成明昭一家搬到了城里,还和她上了一个初中,俩人的矛盾是从那年开始的。 当然,她也在那个城市找过了,依旧没找到成明昭的母亲。 不仅是这两处地方,她和严灿林几乎把整个中国都翻遍了,仍然没找到有关她母亲的任何消息。这个可以佐证她真实身份的人物,就这么凭空消失在了世界上。 就是这一点,让程臻几乎能断定她的身份是假的。倘若她真是成家那位大小姐,何苦费尽心思把自己的生母藏起来?如果不是,按照流传的说法,成家的大千金确实曾在中国跟着母亲生活过,两者有相似之处,所以才能够被成明昭钻空子。 既然她不是真的成娜,那到底有没有真的成娜存在?还是成家为了争夺继承权编出来的假人物? 如果有真的成娜,那她现在在哪儿? 这个问题一直盘旋在程臻的脑海里,虽然她不清楚真相,但她清楚成明昭,她绝不是那种愿意给人做棋子,仍由他人摆布的人。唯一的可能就是,真的成娜存在,但已经不在了。 成明昭完全做得出这种事。 程臻又吸了一口烟,她和严灿林有考虑过从真成娜开始调查起,但几乎无从下手,真成娜的所有消息都在成家那儿,放出来的很少,对外只有曾经在中国生活、后来到英国读研这么几个无关痛痒的信息。 她们的目光又从真成娜身上转移到真成娜的母亲身上,如果能找到真成娜的母亲,一样能戳穿成明昭的骗局。 为了这条线索,她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先是从成娜的学校查起,真成娜是伦敦大学学院的研究生,学籍资料没法拿到手,但她们却从中得知到了一个关键信息,成娜录取时的名字是叫姚娜,后面认了父母才改姓为成。 那么就是说,如果真成娜的母亲没有另嫁他人,姚就是她母亲的姓。 中国叫“姚娜”的千千万万,姓姚的也数不过来,真要地毯式搜索,不知道要找到猴年马月。 程臻偏偏就这么干了。 严灿林之所以与她合作,是因为她恨成明昭。她对成明昭的恨源自于弟弟的死,她不相信自己弟弟的死是自杀,认为是成明昭精神控制导致的结果。 而程臻呢,严灿林问过她,她这样执着要扳倒成明昭,是因为什么。 程臻不得不回忆起中学的那段时光。 小时候去海岛的那段记忆早就被抛到脑后,包括那条遗失的手表,什么成娜、赵娜、周娜,她都已经渐渐忘却。 上了初中,她没料到会再次见到这个人,而这个从前在小岛村上土里土气、又矮又瘦的女孩,换了一个名字,叫成明昭。 她看上去比小时候健康不少,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总是保持沉默,或者笑得勉强。从前她就是因为这个勉强的笑而喜欢她,谁不喜欢看到别人困窘的笑呢。 成明昭和她在一个班,开学第一天就找上了她,她热枕地握住她的手,“艾米丽,你还记得我吗?” 她的英文名早就不叫艾米丽了。程臻很想把手抽回来,但是她力气大得吓人,只能被迫去打量她,“你是?” “我是Nana,之前在码头,我答应你还会再见的。” 多久之前的事了,谁在乎? 程臻不动声色地审视她的着装,似乎比从前得体了不少,她在这所中学读书,那就代表也在这座城市生活,看来她家发财了。 程臻笑了笑:“哦,是你啊,我记起来了。” “我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 “嗯,我也没想到,以后好好相处吧。” 开学第二天,程臻被选为了班长,她的能力很出众,如果老师不用考虑其他小孩的想法,她甚至还可以担任文体委员、英语课代表、美术课代表。 不过班长这个名头已经大于一切了。 虽然成娜家发财了,但她的谈吐还是那么质朴,这份质朴令人怀念,程臻很快和她成为了朋友。 程臻会告诉她很多东西,比从前的那些还要多。她会告诉她,她平常吃穿用度都是什么牌子的、最近又去了哪里旅游、培养了哪些爱好。 每次聊到这些,成明昭都会在旁边认真倾听,偶尔会单纯发问,比如某个某个牌子是什么、某样食物是什么、某个爱好是什么。 程臻也很慷慨,一一为她解答。她无知的眼神像双手一样,把她轻轻地托了起来,感觉实在很好。 这个学校的人,除了脑子好的以外,其他都是非富即贵,找到一个忠实的倾听者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如同当年在小岛那般,程臻又把她当作了自己的妹妹,隔三岔五就会送各种各样价值不菲的礼物。 中学生活比想象的还要美好,唯一煞风景的就是班里一个叫易萱的女生,她父母同样很厉害,家里是红色背景。程臻和她十分不对付,俩人从班干竞选开始就是敌人,程臻高她三票成了班长,她则成了文体委员。 学校里经常经常举办各式各样的活动,程臻作为班长,大事小事都要过目,而易萱相当有个性有主见,俩人谁也不服谁,经常因为理念不合产生激烈的争吵。 程臻不喜欢她,觉得这个易萱是因为没拿到班长的位置,所以心怀不满,处处给她使绊子,不愿意顺从。无论从那个方面来看,她拿班长都是实至名归。 易萱同样不是好惹的主,虽然程臻是班长,但班上真正的人气大王是易萱,大家都喜欢和易萱玩,其他班干也很巴结她。程臻名义上是班长,权力却早已经被架空了。 因为这个人,程臻好几个晚上都被气得睡不着觉,她和易萱在美术跳舞唱歌等文艺领域实力不相上下,一有相关的活动,俩人总会产生激烈的摩擦。 然而真正的导火索是那次美术展。 学校准备开一次美术展览活动,要求各班提交一副作品,用来当天展览。到时候会有各校老师、优秀学生、家长观看。 提交一副作品的意思也很简单,那就是谁最好提谁的。 班主任提前一个星期在班上通知了,让全班的每个人都提交一副,她再从中选出最好的交给学校。 对于这件事,程臻很上心。她花了一个星期才画完了那幅画,保密做得很好,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画了什么。直到最后一天,她完成了最后一笔,把画搬进了美术室,用布盖着,害怕带回去又带回来,中间会出什么岔子。 反正就放一个晚上,不会有什么问题。 第二天早,她去美术室拿画,掀开布,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得惨白,随后惊声尖叫起来。 程臻的画被黑墨水泼了,泼到一块白净的都找不到,自然也看不出画了个什么。 她怒气冲冲地跑回教室,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一定是她干的。 程臻来到易萱的面前,抢过她刚刚拿出的画,撕了个粉碎。易萱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看着这个突然冲出来的家伙,一时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你这个废物,既然不想我被选上,那你也休想!” 程臻浑身被怒火包裹,声音尖锐,气喘得像只老虎,没人敢靠近她们。 易萱终于缓过神,看着遍地的碎片,她的怒火冲破天灵盖,直接站起来一把把程臻推倒在地上,“你脑子有病吧!” 俩人很快扭打起来,易萱气得满面通红,眼眶盈满愤怒的泪水,论体力,她敌不过程臻,程臻从小学泰拳,一个锁喉就把她拿下了。 易萱拼命踢她、挠她、各种骂她:“你敢打我!你这个疯子!你这个神经病!你知道我妈是谁吗!你知道我爸是谁吗!” “我管你是谁!敢欺负我,你选错人了!” 班主任赶来后,这场战斗才被迫终止。 俩人都挂了彩,易萱更严重些,她忍不住哭起来,面对老师,面对程臻的指控,她万般冤屈地说:“我根本没有拿墨水泼她的画!我甚至都不知道她的画在美术室!不是我干的!” 程臻只是冷笑,除了易萱还能有谁?全班都知道她和易萱不对付。不过她也把她的画撕了,这下谁也别想好过就是了。 由于那栋美术楼新建没多久,监控覆盖不完全,而且美术室也不止一个班用,来往的人实在太多,要找那个犯罪嫌疑人无疑是大海捞针。这件事只能以两人的画都被毁收尾。 不过班主任带来了好消息,因为天气原因,学校准备把活动挪到下个月,这代表她们还有机会和时间创作。 程臻并没有那么开心,灵感是很宝贵的,不是次次都能求来。 不过经此一战,可以确定的是,她们不会再给对方好脸色了。 隔日,程臻去交作业,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忽然在里面看见了自己的父母,同样在场的还有易萱,以及她旁边站着的女人。 程臻没急着进去,而是躲在门口,妈咪他们不是送完她就走了吗,怎么还会在办公室里? 她看到自己父母对着易萱以及她的身边那个女人不停点头哈腰,离得不太近,只能听见模糊的“对不起”之类的字眼。 程臻的脸猛地变烫,她从来没有见过父母这副模样,也从来没有受过如此屈辱。 易萱洋洋得意地站在那儿,作为罪魁祸首,毫不知耻地接受她父母的道歉。 大人都走后,易萱和老师聊了几句,这才走出教室。在暗处的程臻忽然叫住她:“站住。” 易萱回头,发现是她,随即露出笑容:“怎么,看爽了吗?这就是惹我的下场。” 程臻拿着作业,从阴影处走出来,盯着她的面孔,忽然抬起手。 “来,打,”易萱没躲,甚至把脸凑上去,“你打一次,你的父母就会向我鞠躬一次,你打一次,你父母就遭殃一次,你打呀。” 程臻用了浑身的力气把手收回来,抱着作业撞开她走了。 她带着满腔的悲愤、委屈、不甘,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成明昭来到她面前,见她那叠作业又原样地带了回来,抬眼间,程臻的脸上就多了一行泪。 成明昭抽出一张纸巾,轻轻擦去她掉下来的泪珠,“艾米丽,你别哭,我在呢。” 俩人躲在走廊的尽头,程臻抱着她放声大哭。这是她出生以来第一次那么委屈、那么无力。 成明昭拍着她的后背安慰:“没关系的,还有我。” 是的,就算易萱不喜欢她,就算易萱带头让全班排挤她,她也并非孤立无援,至少成明昭还在她身边。 打架事件过去半个月后,俩人又发生了争吵。 起因是易萱午饭回来发现自己新买的爱马仕包包被人丢进了还没来得及倒的脏水桶里,她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是程臻蓄谋已久的报复。 有了上次的经验,易萱没有气冲冲地跑去找程臻对峙。她先大叫自己的包包被丢进了脏水桶里,引起四面八方人的注意,大家围在她身边,一面安慰她,一面替她猜忌。 “不会是班长搞的吧!” 有人说。 这么一说还真有可能,他们刚刚结束了一次大扫除,程臻就是负责扫班级的,有足够的作案空间,也有足够的作案理由。 程臻和成明昭回到教室,发觉大家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感到很不舒服。尤其人群中站着易萱,第六感告诉她,一定有不好的事要发生。 果然。 有人直接问她:“程臻,是不是你把易萱的包包丢进了脏水桶里?” 程臻大脑空白,“什么” 她冲到脏水桶前,看着里面那枚陌生的包,立马否认,“我没有,我见都没见过她的包。” “除了你,还能有谁?” 同样的问题抛给了程臻,她的脸涨红,死死瞪着易萱,“你要是不信,可以找老师调监控。” 有人说:“可是我们教室里面没有监控啊,包是在教室里面被丢的,监控只能看到走廊啊。” 易萱挥挥手让对方别说了,她大发慈悲地叹了口气:"我也不管是搞的了,既然你是班长,你就帮我捡起来吧。" “不是我丢的,我凭什么给你捡?” 易萱又用那种眼光来看她,和那天在办公室门口一模一样的眼光。 程臻想到了父母道歉的模样,牙一咬,伸手上去把那只包包从脏水桶拿出来丢在地上,“你满意了吧?” 她说完,转身推开人群回到座位。 “谢谢你啦,班长。”易萱在后面喊。 半个月后,大家纷纷把自己的作品交了上去。 经过这个月大大小小的风波,程臻已经对能不能选上这件事没有多大期望了,因为她的心思无法聚焦在创作上,自然创作不出令自己满意的作品。 她天天想着易萱、易萱的父母、以及班上站队易萱的那群人。 很明显,她被孤立了。 一个星期后,画展开了。程臻顺道去看,说是顺道,其实内心还燃着微小的期待。当然,大概率被选上的是易萱,不过这也没那么重要了,她这个卑鄙小人靠什么选上都不妨碍卑鄙的本性。 程臻来到初一年段,一张张一幅幅浏览过去,忽然停下脚步。 她睁圆双眼,嘴唇在颤抖。 那是什么? 那面墙上,明晃晃挂着她之前那幅被毁坏的画。 不,不是她画的,是和她一模一样的另一幅画。 程臻目光落在右下角。 ——成明昭。 程臻大脑空白,头晕目眩,耳朵里嗡嗡作响。分不清是愤怒还是震惊,亦或者是不可置信,她几乎是飘着来到教室,把成明昭带到了操场。 “那幅画是你的?” 成明昭一脸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模样,点点头,“怎么了,程臻。”她上去牵住她的手。 程臻一把把她的手甩开,“你还好意思说怎么了?” 心口堵着一口气上不去又下不来,程臻哽咽了一下,“你为什么会有我的画?” 成明昭摇摇头,“程臻,那是我画的。” “你撒谎!”程臻吼出声。 看着眼前这个假装无辜的人,程臻好像明白了什么,浑身忽然发凉,就像被冰水从头浇到脚。 美术室的钥匙,只有老师和各班的学委或者班长才有。她把画放进去的时候已经是放学时间,不会再来人。 而钥匙就放在她身上,她身边最亲近的人就是 程臻冷不丁起了个寒战,那天她和成明昭准备一起放学回家,走到校门口了,成明昭说有东西没拿,又跑了回去。 “是你泼的墨水,对不对?” 程臻又想到另外一件事,那天大扫除,教室里除了她,还有成明昭。 她上前一步抓住成明昭的肩膀,疯狂摇晃:“那个包、那个包也是你丢的对不对?啊?是不是?” “艾米丽,”成明昭想挣脱,但挣不开,困惑地望着她,“你怎么了?怎么可能会是我?” “你还狡辩!” 程臻用力把她推倒在地上,气得浑身发抖,止都止不住,“你这个撒谎精!卑鄙小人!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挑拨我和易萱?我明明对你那么好,为什么?” “艾米丽” “别叫我艾米丽!我恶心。” 程臻咬着牙关,真的有了想吐的感觉。 成明昭坐在地上,还是那张无害的脸,她弱声为自己辩解:“程臻,画是我自己画的,你的画不是我弄的,易萱的包也不是我丢的。” “你还胡说!” 程臻控制不住,上去给了她一巴掌。 成明昭坐在地上,埋着脸,久久没有说话。 “成明昭,你也不想想,没有我,你在这个班算什么?”程臻俯视她,“你不就是一个村里卖鱼的,你凭什么这么对我?” 她怒不可遏地说完,只听到咯咯的笑声,见成明昭一点点抬起脸,脸上挂着无所谓的笑容,“真好玩。” 成明昭伸手理了理头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最后慢慢站起来,“这句话应该我对你说,程臻,没了我,你在这个班算什么?” 程臻瞪大眼睛,没料到能从她嘴里听到这番话。 “所以这些都是你干的对吧?你在利用我?” 程臻悟出来了,“你在嫉妒我?” “没证据的话别乱说,”成明昭掸了掸裤子上的灰,抬起手看见一处擦伤,“真狠啊 ” "你还敢狡辩"程臻双眼通红地上去抓着她的肩膀,“你是嫉妒我对吧?因为你嫉妒我,所以害我?” 成明昭任她摆布,对着她哼哼笑,什么也没说。 “程臻,大庭广众霸凌同学,真有你的。” 背后传出易萱的声音,程臻循声望去,是她,还有她身边的几个跟班。 “只是因为成明昭的画被选了,你的没有,所以就欺负人家?啧啧啧,什么人啊。” 程臻松了手,成明昭跌坐在地上。易萱上去把她扶起来,“你别怕她,成明昭,我知道你也是无可奈何才和她玩,毕竟遇到这种野蛮的人,一般人也不敢反抗。” 成明昭没回应,只是擦了擦眼泪,对程臻说:“程臻,我以后再也不参加这种活动了,你别再这样说我了,行吗?” 程臻早没有了刚才的愤怒,她往后退一步,看着和易萱站在一起的成明昭,看着她的脸,第一次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 第56章 阴险 “艾米丽,好久不见。”…… 程臻不是很想回忆这件事, 因为成明昭,她度过了最黑暗的两年,因为成明昭, 她从众星捧月的位置上跌落,被人孤立排挤,被按上莫须有的罪名。 作为罪魁祸首的成明昭活得风生水起,离开她走向易萱, 毫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可耻。 不过可以想象的是,易萱的结局不会比她好,成明昭就是一株菟丝子, 看似柔弱, 任何被她缠上的植物都是死路一条。她的目的就是吸干对方。至于这俩人的关系走向了何种结局,程臻没法得知, 因为她转学了。 就像南美洲的蝴蝶扇动翅膀引发德克萨斯的龙卷风一样, 不好的事一件紧接着一件来到她身边。先是成明昭的陷害导致她在班上彻底孤立无援,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再是父母的公司暗遭他人毒手, 陷入经济纠纷, 双双被列为了失信人员。 种种因素下, 她转学了。 程臻把这一切都记在心里, 不管飓风因何产生, 她都不会放过那只蝴蝶, 并且发誓如果再见到成明昭, 一定会亲手捏碎她。成明昭最爱的把戏就是假他人之手看狗咬狗, 自己坐收渔翁之利,用一副好人的假面混迹在人群之中,不沾一点骚。 她必须要亲手促成、亲眼看到成明昭落魄、孤立无援、低声下气的模样, 就像曾经在小岛村听到她说起外面的种种,她那恨且怨又无可奈何的眼神那样。 关于地毯式搜索国内姓姚且符合种种条件的人的这件事,最终是有了非常好的进展,她们在失踪人口里找到了一个叫姚彩芳的女人,她上有一个老母,下有一个女儿,但本人不知为何在一年前失踪了。 她们去姚彩芳母亲的出生地拜访,老人早已经被接走。当地人说,是她那个孝顺的外甥女把她接走享福去了。老人家的外甥女叫姚娜,自小和她生活在一起,从小成绩优异,中考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进入了市里最好的高中,三年免学费,还获得了一笔奖金。 虽然找不到这两位母亲,但她们已经从村民口中得知了关键人物,姚娜。于是程臻她们到她的高中打听,然而姚娜的班主任已经退休了,只从一位快退休的校领导那儿得知,姚娜最后考上了一所不错的985。 学校有光荣榜,过去了那么多年,上面的人早就换了无数批,找张照片比登天还难。留下的只有往届考上清北的学姐学哥的头像。 她们又顺着这条线索,去了姚娜的大学,可奇怪的事发生了。 姚娜的人生线就像在大学里彻底中断了一样,任凭她们怎么也找不到与她有关的消息。她从前的室友全都出了国,分布在世界各地,好不容易找到其中一位联系方式,对方也只回答了一句“不太熟”,然后挂断电话,半个月再打过去已经成了空号。 按理来说,社团活动、校内的各种宣传应该都会留下她的身影,然而偏偏就是什么都没有。学校确实有姚娜这么一号人,她最后也确实拿到了UCL的offer,但就是一张照片,一个视频都找不到,得到的只有口头和文字信息。 “你不觉得太蹊跷了吗?” 程臻和严灿林不是本校生,也不是警察,自然无法继续深入调查。 “也许是觉得我们很可疑,所以没对我们说实情。” 程臻并不觉得这事会这么简单。她连学校的公众号都扒了,每年新人入校、军训、社团纳新都有推文,然而姚娜那届及她之前的内容全都不予以显示。她还混了好几个往届的群,唯独姚娜那届毕业生班群被解散了。 一个人不熟,两个人不知道可以说是巧合,毕竟人的记忆确实有限,关系也不一定都好,但互联网上的资料、现实里的资料都能被清得这么干干净净,就很难不让人怀疑了。 “你是说,是成娜做的手脚?”严灿林觉得程臻的妄想症比自己严重多了,“这可是大学,不是她一个小人物可以随随便便操控的。” 程臻冷笑一声:“她是一个小人物,她身边那些人可不小。” 有这种背景和手笔的人,她第一个想到了易萱,可是时间过去那么久,这俩人难不成还有来往?以易萱的个性,不一定会答应她做这种龌龊之事,当然,她本人也没多磊落。只是何苦给自己找这种麻烦? 姚娜的痕迹就像有人刻意抹去了一样,留下的只是传说。无论她就读过的学校还是她家亲朋好友、乡里乡亲,都交不出一张本人的照片。这一切刻意的就像怕人发现不了似的。 原先,程臻觉得成娜的手段不过如此,无非是背靠权贵,提前打点好了一切,抹杀的动作这么粗暴,不被怀疑都难。现在,她反倒觉得这一切是成娜的一种挑衅。 她料到她们会去查,于是像下五子棋一样,把四面八方的路都堵死了,纵然手段明显,她们也对她无可奈何,只能痛苦地困在原地,即使知道了大部分的真相又怎样?谁会信两张嘴巴。 “可是,我听说,成娜进入成家之后是做了亲子鉴定的,”严灿林彻底想不通了,“如果是假的,成家会放过她?” “你问了个好问题,”程臻看着来来往往的大学生,“除非,他们双向奔赴。” 如果成家和成明昭这个冒牌货双向奔赴,那么她们面临的阻力会比原先预测的大很多,很多很多。 将是成千上万倍的,不可计量。 程臻抽了半包烟,严灿林回来,见一地的烟头,放下手里的菜来到她面前,"少抽点,天天抽这么多,还没搞倒成明昭,你就先把自己给抽死了。" 程臻没心情理会她的指责,回头看她:“你去哪儿了?” “去给我弟扫墓。”严灿林把新鲜的菜拿出来。 自从弟弟去世,家里的产业落败,双亲也惨烈地离世后,严灿林兜里几乎不剩几个子。最落魄的时候,是程臻找上了她,收留了她。 这套房是程臻的,现在成了俩人的住所。 程臻富家千金的好日子在中学后也渐渐结束,不过她头脑聪明,顶着父母身上巨额欠款的压力仍把自己的产业置办了起来,公司的利润一半要拿来还钱,一半还要用于经营运转和她个人平常的开支,对比从前无忧无虑花钱的日子,现在可以说是收紧裤腰带在生活。 只是从小养成的消费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正所谓由奢入俭难。这套房,那辆车,那几个反反复复带出去的名牌包,全都是她贷款买的。当然,都是正品,不是二手货,她从不买次的。 严灿林知道自己寄人篱下,所以很早就主动担负起了一日三餐。 程臻来到她对面,“严灿林,万一当年你弟弟就是自杀,和那个女人没关系,你准备怎么办?” 她说着抽了一口烟,勾着嘴角,这是一个充满恶意的假设。 “他是自杀,但,他为什么会自杀?”聊起这个话题,严灿林难得平静一次,她抬起眼看程臻。 “没遇见成明昭之前,他一直是个开朗活泼的孩子,从来没有伤害自己的想法,他喜欢运动,有自己热爱的事物,对人真诚。遇到她之后呢?一切都变了。” 严灿林把肉洗净,一刀刀片,“他变得爱哭,敏感,每天成明昭长、成明昭短,还说自己要娶她,到处借钱只是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家里的人也因为他操碎了心,弄得一身病,而那个女人呢?” 她扯扯嘴角,“她在和别的男人游山玩水。” 在被成明昭欺骗、利用、抛弃,变成疯子之前,他们都以为自己会是那个例外。 严灿东是如此,程臻也是如此。 好在,她还没走到最后一步,不过她相信,成明昭身边的疯子信徒肯定不少,要不然也不会让她过得这样顺风顺水。 在瞄准薛烨之前,她的目标是成明昭的表妹权西野。她细细调查过薛家的关系,可以肯定的是,权西野和她爸爸还有大伯站都在同一个阵营,眼中钉和肉中刺都是薛鸿云。而这个由薛鸿云亲手放进来的儿媳成明昭,想也不用想就知道,权西野绝不会喜欢她。 她的原计划是拉拢这位大小姐,然而那通电话过去后,差点把自己的行踪给暴露了。难以想象,成明昭这个毒妇,哪儿哪儿都埋了眼线。论阴险,她确实不如成明昭。 说起来,她俩也不是第一次自爆,以成明昭的敏锐度,一定发现了。以往被她发现的人,失踪的失踪,自杀的自杀,为什么成明昭没有对她们下手? 这种表面风平浪静的景象才是程臻最为疑惑和担心的。 还没来得及深想,放在大衣口袋里的手机突然传来一阵震动。 她摸出一看,是一通陌生来电。 俩人对视一眼,心里同时升起了莫名的不安。 这是程臻的私号,除了严灿林,没人知道,平常更不会有人打进来。 程臻接通。 电话那头一片寂静。 终于,传来一声柔和低沉的女声: “艾米丽,好久不见。” 第57章 合作 “原谅我好吗?” 程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会和成明昭再见面。她知道这一天会来, 也准备好了。 会客室的大门没关,能看见里面坐着一个人,不是别人, 确确实实是成明昭,她正在专心致志地斟茶。 程臻站在门口,没急着进去。 “进来吧。” 她这才进去,来到成明昭对面坐下, 背不敢完全靠在椅子上,始终紧绷地挺着,紧绷的不只有背, 从接到电话那一刻到现在, 她的神经都没有放松过。 重逢的场景在脑海里演示过无数遍,但还是没料到会是眼前这样闲适清幽的氛围。越是平静, 越是危险, 她需要时刻保持着警惕。 这个成明昭,一路走来, 双手早已污秽不堪。人命在她眼里不过草芥, 自然不如自己的富家生活重要。 当然, 如果完全为了安全考虑, 她大可以不来, 那份捏碎程明昭的心情里是带着赴死的决心的。就算死, 她要拉成明昭垫背。 “给。” 成明昭把沏好的茶放在她面前, 脸上带着柔和的笑容, 嗓音温润, 听不出一丝攻击性,“尝尝我的手艺。” 她的一言一行都散发着暖阳般和煦的气息,只是身上那件西服黑得太过, 把她面孔勾勒得过分清晰,尤其是那双同样漆黑的眼睛,袭面而来的不是令人放松的温暖,而是一种难言的压迫。 程臻把她久久盯着,好半晌才垂眸看了那杯茶一眼,“跳过这些环节吧,成娜。不是诚心的茶,我不会喝。” “是吗,”成明昭恍然,“我听薛烨说,你很喜欢喝普洱,看来是他弄错了。” 薛烨的背叛在程臻的意料之中,只是没想到他传话会传得那么快,忍不住扯出了一丝冷笑,“得看是谁泡的。” 她话中带刺,但成明昭脸上丝毫没有被她扎疼的反应,依旧无动于衷地顺着话说:“艾米丽,好久没见到你了,你现在过得好吗?” “好的不得了,成总,你呢?”程臻坐直,直视她,“冒充别人的日子,过得舒服吗?” 成明昭用手背挡着嘴笑了一下,“艾米丽,你果然还在生我的气。” 她把手伸上去牵住她的手,她手心温热,敷在手背上反倒令人起鸡皮疙瘩,成明昭满眼真挚,“原谅我好吗?” 她明明知道她说的不是这个。 程臻没把手抽回来,盯着她说:“我能原谅你,那姚娜呢,她能吗?” 成明昭反复摩挲她的手,像研究古玩一样认真,“变粗糙了,还有茧子了,看来这些年吃了不少苦。” 程臻用力把手抽回来,“你想说什么就直说,你想玩什么把戏大可以直接展示。我们之间没必要遮遮掩掩,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做了什么,同样的,我也知道你在想什么,做了什么。” 成明昭扬起嘴角,往后仰靠在她的紫檀木嵌珐琅扶手椅上,“那你可以告诉我,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程臻不喜欢她卖关子的腔调,“我的出现让你感觉到危险,成娜,无论你表现多么宽容随和,都掩盖不了你现在不安、警惕、仇恨,仇恨我,恨不得把我给杀了。” 她交上了自己的答案,“我说的对吗。” 成明昭摇摇头,对这大相径庭的回答感到失望,“我怎么会恨你,艾米丽?你是我从前最好的朋友。你知道吗,我一直很感激你。” “我喜欢你的做派、你的腔调,还有你送我的芭比娃娃,以及你那块价值不菲的手表,虽然现在价格已经掉得一文不值了。”回忆起从前,成明昭笑了笑,“你展示了我最想要的模样,你是我的恩人,我的榜样。” “别跟我说这些。”程臻冷脸打断她。 “你刚才说的并不是我正在想的,”成明昭叹了一口气,“我想的是,叔叔阿姨们的身体还好吗?前段时间我太忙了,没法亲自拜访,只能让人给送去几束花和一些微不足道的礼物,化疗的日子很不好过,你的母亲也瘦了很多。” 程臻呼吸突然变得急促,豁地一下站起来,“成娜,你有本事就冲我来。我不怕跟你斗,但你敢动我父母一根手指,我一定会把你碎尸万段。” “艾米丽,你在说什么?”成明昭被她突如其来的言行吓到,“冷静点,快坐下。我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我只是在关心叔叔阿姨,关心你。” 她的表情由震惊转为微笑,“家里那笔欠款还完了吗,听说公司现在经营的也很吃力呢,需要帮忙的话,千万不要吝啬。” 程臻彻底看懂了她的意思,也笑了:“成娜,我之所以来到这里,来到你面前,就代表我手里已经握着足以捅你一刀,让你半身不遂的证据,你最好认真掂量掂量,少威胁我。” “怎么把话说得那么难听,”成明昭苦笑,万分不理解,“朋友有难,我帮一把有什么不对?” 她站起来,慢慢走到她面前,反复打量她的脸,笑着说:“还是和洋娃娃那样漂亮。” 成明昭替她挽起掉下来的碎发,边整理边说:“别再做危险的事了,明明身上那么多软肋,为什么还要冒这个险。试着乖一点吧?你乖一点,我会帮你解决你的所有烦恼,这样难道不好吗?” 程臻双眼一抬注视她:“你觉得我会助纣为虐吗?” 成明昭笑一笑,重新牵起她的手,“我是纣吗?” 程臻任她握着自己的手,“不如先说说,你准备拿什么收买我?” “为什么要用收买这个词?我不喜欢。” 成明昭放下她的手,“我们是合作,你拿到你想要的,我也拿到我想要的,是双赢。” 如果成明昭想要动手,不会等到现在。如果她真要威胁,她的父母早就危在旦夕。看来她的存在确实让她感受到了威胁,以至于成明昭第一反应不是灭她的口,而是封她的嘴。 程臻有了新的想法,“成总,先给我看看你的诚意吧,我需要一点时间考虑,毕竟我恨你恨得太久了,一时半会,没法说服自己。” 成明昭微微一笑:“艾米丽,请慢慢地、好好地、认真地考虑吧,不要和好事过不去。” 程臻看她一眼,准备离开。成明昭叫住她,把那杯茶从桌子上端起来,“喝完再走吧。” 程臻把她手里的茶看了一眼,“之后有的是机会喝。” 成明昭悠哉地拿起那杯茶抿了一口,“别害怕。” 程臻转身离开。她走出公司,来到街上,这才发现自己气喘吁吁,前胸后背,包括手心,都出了一层汗。她到路边的饮料贩卖机前买了一瓶冰水,拧开咕噜噜地灌进嘴里。 “成明昭想和你合作?” 严灿林就在青林附近的咖啡馆坐着,她怕程臻有去无回,所以提前在附近蹲点,如果有什么突发情况好第一时间报警。虽然这么想很夸张,但按那个女人的调性来看,不一定做不出来。 程臻点点头,难以想象的同时又不难想象。难以想象在,成明昭知道她们是铁了心的要揭穿她,非但没有对她们下手,反而发出了求和的讯号,这不像她平常的作风。 不难想象的是,她们的存在对她而言有足够的威慑力,侧面也证明了她们现在行动的方向正是成明昭的七寸,所以她一时半会没法动手,只能尝试用好处堵嘴。 无论如何,目前来看,成明昭是不准备和她们零和博弈的,否则早就可以这么做了。虽然,依旧弄不懂她的行为。到底是真怕,还是另有目的? “那你答应了吗?” 程臻点点头,又摇摇头。 严灿林不明白,“什么意思?” “我没想过和她合作,但是她这么说,我有试试看的兴趣,我想知道她到底要做什么。和狼对着干一定没有狼狈为奸的效果来得好,既然她想和我利益互换,我为什么不呢。” “也许她是真的怕了,不如好好利用这次机会,直接扒了她的皮。” 程臻摇摇头,“你太小看这个女人了,她愿意提出的东西,绝对是所有手段里最温和的一种,这是她的警告,如果不顺从,对我们来讲没好处。既然她递给了我们胡萝卜,就先吃着。” 严灿林倒不觉得她这种做法是好的,总有种莫名的担忧,但眼下留给她们能走的路实在太少了:“也许能借此机会,找到她当年冒充的证据。” “等着瞧吧。”程臻把咖啡一口饮尽。 回到家,柏林正好带着行李出来,成明昭问:“准备回去了吗?” “我可不是来旅游的,”柏林说,“我还有工作上的事要处理,只是顺道来看看你平常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看来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肆意畅快,连孩子都有了,早知道我就不应该来,免得破坏你的天伦之乐。” 成明昭帮他理了理领口,“都怪我们没招待好你。” “我没兴趣留在这里旁观你们的夫妻生活,”柏林盯着她,话锋又一转,“不过我也不会那么快回去,你需要的时候,可以来找我,晚一些,我会把另一处的地址给你。” “一路顺风。” 柏林低下头想去吻她的嘴,被成明昭轻轻躲过,“薛烨呢?” “不知道,也许在楼上。” “姐夫还在家,你就敢这样。”成明昭用恶趣味的语气问他。 “谁管他?” 柏林如愿碰到她的唇,然而没时间深入了解,他临走前握了下她的手,“等我正式接替,回来我身边。” “快上车吧,别延误了。” 成明昭送走柏林,独自上楼,"老公?" 浴室传来薛烨的声音,淋水声也停了,“老婆?怎么了?” 原来在洗澡。 “没什么,只是没看到你有点心慌,慢慢洗吧。” 薛烨笑了一声,“等我,我马上就洗好。” 成明昭踱步来到他换下的衣服前,那件西服被晾在桌上,她伸手抚摸袖口上的那四粒扣子,其中一颗的色泽略有偏差。 她轻轻一拨,纽扣脱落在手心,闪烁起红色的微光。 第58章 Mommy “要不然玩点有意思的?”…… 程臻和薛烨的对话全被收录进这枚纽扣里, 同步上传到了成明昭的手机上,她躺在家里的办公室里,一边喝着热可可, 一边听人说起自己的往事。 这么多年过去,程臻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么冒进、自信、毫无耐心。还是和从前一样,被她耍得团团转。 薛烨从浴室里出来, 带着腾腾的热气来到她面前,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的浴袍,“老婆, 等久了。” 他上去想要吻她, 成明昭微微偏头,“柏林走了。” “嗯。我都听到了, 他一早就在整理行李。” 成明昭去望他的眼睛。 俩人第一天谈恋爱起, 薛烨就是那一双讨好的双眼,像摇尾乞怜的狗, 怕她离去。又会因为她偶尔的施舍而闪烁起光芒。 现在, 他用一种平静而悲伤的目光回应她, 不再那么动荡不安。这个薛烨, 在感情上比狗还敏锐。成明昭伸手摸他的耳垂, 烦恼地揉, 怎么办好呢, 他们这对同床异梦的夫妻, 不厌其烦地演绎这种恩爱的戏码, 只为了静静等待其中一方能够坦诚或者彻底崩溃。 薛烨原本还能继续假装下去,也希望成明昭陪着自己假装下去,只要她愿意配合, 这一切还是原来的模样,然而眼下又因为她躲避吻的动作,以及无声地凝视感到心口闷痛。 成明昭没有用往日热络亲昵对待爱人的眼光看他,她的眼神充满了思量和计算,她在想什么?她要说什么? 拜托,无论是什么,都不要说。薛烨在心里绝望请求,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愿意装聋或做哑。 “薛烨。”她念出他的大名。从来没有这样的时刻。 薛烨受不了了,上去抱住她,怎么拥抱都还是感到很寒冷。成明昭的心好像在离他很远的地方,怎么努力都够不到。他顺着她的身体缓缓地跪坐到地上。 “娜娜,我知道,我所有都知道。” 他的脑袋抵着她的膝盖,反复用脸颊蹭她的小腿,扯出一点干哑的哭腔,“别这么做,好吗。” 成明昭俯视他。 “别和我离婚,”薛烨靠在她的脚旁,“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就算不爱我,也让我留在你身边,好吗?” 薛烨仰起头,双眼红得厉害,嘴唇也干涸出了一道道口子,他极为小心地、哀求地仰视她,声音和目光都在发抖。 成明昭叹了一口气,蹲下来,把他的脸庞望着,“这是你自己说的哦。” 薛烨点点头,安静地落下泪。 她伸手擦去他的泪,“好孩子。” 这人哭起来的样子实在太漂亮了,心事把他折磨的又瘦了些,想必这些日子都没有完整睡过一个好觉。他本来就是敏感的性格,一点小事就杞人忧天、难以入睡,如今更是神经质到了一个极点,竟因为一个她的动作就神经衰弱成这样。 不过这样的薛烨很美,眼尾红红的,眼泪又把他的脸颊打得湿淋淋亮晶晶的,眼神实在太不安了,有种生命在别人手里的脆弱。 薛烨是她法律意义上的丈夫,短时间内不会变,她需要靠这个身份行一点有意思的事。这个男人,简直怕得要死了,等那天真正到来的时候,他又该怎么办呢? 他会像严灿东那个家伙一样去死吗?想到这个,她笑了,忍不住开始有了期待。 当年严灿东不知怎么拿到了她的联系方式,一个电话打了过来,接电话的是她卧室里的另一个男人。 “你是谁?” 明昭笑吟吟地坐在床头,用唇语示意男人开免提,她要听。 “我是谁不是很明显吗,三更半夜打电话给别人的女朋友,我还想要问问你,你是谁?” “女朋友?你把手机给明昭,我要和她说话。” 男人回头看成明昭,成明昭伸手接过手机。 “灿东。” 严灿东在那头笑起来,“太好了,明昭,你没事就好,你这段时间都去哪儿了?为什么手机号也换了,我找你找了好久,我快担心死了。” “你这话好奇怪,我能有什么事?” 男人来到她身边躺着,埋头过去吻她的脖颈,成明昭笑着打开他,“别搞,痒。” 俩人的嬉闹声传到手机对面,严灿东的声音很快又低沉下去,“明昭,那个男人是谁?” “你猜猜看。” 他有些急躁和不安,但还在努力自我安慰,“明昭,你的朋友也太不知分寸了,这么晚了还打扰你睡觉,你快让他回去。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给你订机票,或者、或者我去接你也行,你在哪儿,你告诉我,我现在就去接你。” 男人指了指脑袋,小声对她说:“他这儿有问题。” 成明昭捂着嘴笑了。 “他还在你身边吗,他是不是赖着不走?你把手机给他,我去跟他说,这个狗崽子” “好了,严灿东,”成明昭拿着手机说,“这是我男朋友,你别再这么说了。” “呵呵,”对面笑了,“明昭,你之前不是跟我说你看上了一辆车吗?我给你买下了,我现在就去接你,咱们去提车。” “不用了,留给你自己吧。” 对面沉默了。 终于。 “成明昭,”那边渐渐出了一点哭腔,“你不能这么对我。” 她不明所以,“我怎么了?” “你不能和我谈恋爱的同时和别的男人谈恋爱,成明昭,你不能背叛我,我什么都没了,只有你了。” “灿东啊,”成明昭长叹一口气,“我什么时候说要和你谈恋爱?” “你仔细想想,有这回事吗?” “自始至终,都只有你一个人在自作多情而已。” 严灿东那边抽泣不止,“我给你买房子、买车子、买包包” "这些都是你自愿的,我从来没找你要过,你不能冤枉我。" “你和我亲了、和我抱了、和我做.爱了,那是我的第一次” "严灿东,你不要像小孩一样,成年人谁会把这些当一回事?"成明昭告诉他,“你应该好好去睡一觉。” “你让我怎么不把这些当一回事?成明昭?可是我爱你,你要我怎么办,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哭泣起来。 “你还小,不懂什么是爱。” “我懂。” 成明昭打了个呵欠,准备挂电话了,“你要是真爱我,就去死吧。让我看看你诚意,说不定我会考虑一下你。” 严灿林很守诺言,真的去死了。可惜,她当时在外面玩得开心,没能到现场观光这份特殊的献礼。人虽然没了,但是买的车还在,成明昭忍着悲痛独自一人把车提走了。 薛烨靠进她的怀里,不知道她在想什么,那快起来的心跳又是为了谁?他什么都不想再去深究,只要能陪在她身边,就算是以灰尘的身份也没关系。 当天下午,江玥从医院里出来,动身去了ktv,他和江凤来一人一个麦,声嘶力竭地唱: “为什么最迷人的最危险!” “为什么爱会让人变残缺!” “为什么那么痛还敢拿胸口再挡锐利伤悲!” “我的心已经等你好多年!” “爱不说满到自己快湮灭!” 他手一挥,“下一首!” 江凤来播了一首张敬轩dj版《吻得太逼真》,拿着麦,用中年人浑厚的嗓音唱:“和你吻吻吻吻你吻得太逼真,让我把虚情假意当作最真心的亲吻,怪自己来不及区分,你对我是酷爱还是敷衍” 江玥没唱,歌词在他眼里慢慢变得模糊。 江凤来唱嗨了,把他往旁边一推,独自solo,“我想问问问问我该怎么脱身,你却说花花世界不必当真~” 江玥坐回沙发,默默抹了一把眼泪。那天晚上成明昭对他说的话一直在脑海里回响,他听完的那一刻,只感觉大脑一片空白,嗡地一声,好像什么东西跳闸了,眼前一片漆黑。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病床上,这些日子他想了很多。 开始的几天,他时不时冷笑,又时不时狂笑,口中大念“成明昭好你个成明昭”,说完癫笑不止。护士被他吓得不轻,医生们怀疑他是不是在来之前磕到了头,送他去做了ct,然而并没有什么异常,于是就这么被留院观察了。 后来的几天,他时而大悲嚎哭,时而嘤嘤低泣,嘴里还是念叨着“成明昭好你个成明昭”,护士已经见怪不怪。 直到出院这天他才恢复平静。江玥走出医院,坐进车,吩咐江凤来去最近的一个KTV。 成明昭不爱他这个事实,他已经接受。 只是忍不住想喝农药而已。 住院的最后他闹着要跳楼要上吊,医生说再这样下去只能移交给附近的精神病院了,江玥这才安静下来。 如果去了精神病院,就见不到明昭了。那他先不死了,至少也得最后看她一眼再去死。 这些都不是最难受的,他真正难受的是,成明昭从来没对他说过这个,而薛烨什么都明白。 他不值得信任吗,他连被骗的资格都没有。 江玥想到成明昭扑朔迷离的学历,那个扑朔迷离的弟弟,扑朔迷离的婚姻,真实情况是怎样的他到现在仍然不知道,自己从未有过知情权,也不在成明昭亲近的人的范畴里。 想到这个,江玥忍不住吸吸鼻子,眼泪又要掉下来。 任凭明昭爱他也好,不爱也罢,精子库就精子库吧,至少是他不是别人,江玥都能说服自己去接受,唯独这个没法释怀。他知道,他一点儿也不讨厌明昭,还是很爱她,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都爱的不得了。 讨厌的只是自始至终什么都不懂的自己。 江玥从ktv出来,江凤来载着他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她用过来人的口吻说:“哎!爱情,有啥好爱的一天天?拍偶像剧呢!别爱来爱去了,看开点,人都是别人的老婆了,你在这哭鼻子有什么用。” 江玥摇摇头,没法和她说清,“姨,你不懂爱。” “我是搞不懂你们年轻人什么爱情不爱情的,我就知道赚钱最重要,赚钱、喝酒、吃肉,偶尔来点烟抽抽,日子别提多美了。”江凤来嘿嘿一笑。 马上就要快到家,他抬眼往前一看,发现门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成明昭。江玥立马叫停:“停!我要下车!” 他打开车门走出来,跌跌撞撞地来到成明昭面前,几天不见就恍若隔世,连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该说什么好呢,他这个无关紧要的人物,能说什么台词才能被她关心呢。 “江玥。”她面向他。 “我、我在。”他还是下意识站直了。 “身体好些了吗?那天你晕倒,我很担心。” 江玥点点头,心中又因为她关心的话语荡起一圈圈涟漪,可她不爱自己,到头来,涟漪只是自己投给自己看的倒影而已。 他的心因为她快乐,又因为她而悲伤。 “不打算请我进去坐一下吗?”成明昭笑。 江玥神情恍惚,把她请进屋。成明昭找了个沙发坐下,“逢玉什么时候回来?” “还有三个小时放学。” “看来时间还很充裕。” 江玥抬头望她,不知道什么意思。对视上后,他又移开目光,“我去给你倒水。” “放一片柠檬,谢谢。” 江玥给她端来了一杯柠檬水。成明昭没接水,抬头看他,“你不开心吗,好像对我有些冷淡。” “我没有”江玥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眼睫毛往下垂了垂,“我只是觉得自己很差劲,不配见你。” “为什么这么说?” “那天薛烨跟我说,我对你的了解,连十分之一都没有。我信誓旦旦说爱你,我们恋爱了那么多年,结果我什么都不懂,我”他已经说不下去了。 成明昭站起来接过那杯水,微微一笑,“那你想多了解一点吗?” 江玥望着她。她把柠檬从水杯里拿出来,咬了一口,面不改色地嚼,又来到他面前,把剩下大半片柠檬放进了他的嘴里,酸的很。 “不想吗?” 原来没有爱的人也能接吻。柠檬味充斥在他们之间,江玥觉得自己的心和柠檬一样酸酸的。 “你不专心?”走到门口,成明昭松开他,“看来没有很想要了解我。” 见她要转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上去含住了她的唇。 早年他们还年轻,工作占据了大部分生活,对性始终保持着某种敬畏,深入了解的次数并不多。喝完酒的那次是俩人为数不多的疯狂时刻,直到现在他还会时不时回味。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克制占了首位。 他以为克制是对成明昭的一种尊重,然而现在来看好像并不是。 成明昭抓着他的头发,摁到了身下,“不介意我抽根烟吧?” 那头黑发摇了摇。 她从旁边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烟和火机,点燃后放进嘴里,余光瞥到柜子上的数据线,“要不要玩点有意思的?” 江玥抬起脸,不知道她说的有意思是指什么。 明昭把他推下去,又蹲在他面前温柔地说:“给你五秒,想一个安全词。” “安全词是什么” "实在受不了的话,你可以用它来告诉我。" “我什么都受得了明昭,你相信我,我经常健身的” 他话还没说完,数据线就抽到了脸上。 “呀,一不小心打到脸了,”明昭伸手摸摸他肿起来的嘴角,“很疼吧?” “Mommy” 江玥泪光闪闪地望着她,“用这个,可以么。” 第59章 主人 “Goodboy.” “呃” 江玥咬紧嘴唇, 双手别在背后被数据线捆得死死的,动弹不得。成明昭的声音从耳后传来,“什么都没做, 就有感觉了吗?” 他摇摇头,“别这样说。”声音小得像蚊子叫。 江玥从小老实到大,遇见明昭后才算做了几件叛逆事,所以这种体验, 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内心被耻感啃噬,啃着啃着又生出一点微妙,为此感到十分难堪。不过面对的是成明昭, 就算她什么都不做, 只是看着他,他都有感觉。这种事他当然不会说。 成明昭从抽屉里找出一根蜡烛, 凑近用嘴里的烟点燃了烛芯, 滋滋一阵响,转眼长出了一簇小小的火苗, 烤亮了她平静的脸。 天还没黑, 为什么要点蜡烛? 他不解其意, 只见明昭端着那只蜡烛来到自己身前, 居高临下地望着自己, 紧接着把蜡烛一倾斜, 融化的蜡啪嗒啪嗒滴在他的肩头、后背上。 暴露在空气中的肌肉泛起措手不及的灼痛。他像受惊的兔子似的抖了两下, 本能想躲, 蜡油却像小雨一样缓慢而有序地淋在身上, 所到之处是火烧似的疼,避无可避。 成明昭蹲下身,捏着他的下巴抬起他的脸, 看见他的额头出了一层细汗,胸膛起伏得厉害,“耐力好像也没有说的那么厉害。” “你也会这样对薛烨吗。”他用那双湿乎乎的眼睛望着她。 “都这个时候了,”成明昭笑起来,手往锁骨下走,他哼,声音像绵羊,她眼里毫无波澜,只是把他当傻瓜一样看着,“还有心情吃醋。” 她就这么蹲着,悠然自得地玩,蜡烛在他眼前忽明忽灭。 “别”他哆哆嗦嗦地哀求,“拜托你。” 成明昭充耳不闻,她把蜡烛稍稍抬高,往下倒,滚烫的蜡落在皮肤上,就像烹热的油,第一滴掉在左胸膛,第二滴溅落在更下方,江玥倒进她的怀里,像条瑟缩的狗。 “Mommy……” 他受不了,投降了。 她慈爱地抚摸他的脑袋,反手解了那根数据线,江玥的双手无力地垂落在两边。“不行了吗?” 江玥埋在她的颈窝里,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干哑地申请:“另一边也想。” 成明昭笑,对着他耳朵说:“你真够贱的。” 江玥不吭声,安静地红着耳朵,被这么羞辱即使很自惭形秽但依旧很爽。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么贱,明昭说的一点不错。不过那又怎样?什么自尊道德。他已经什么都不要也不在乎了,他就想死在成明昭的手上。 成明昭用力把他推开,起身坐回床旁,脸上的笑容荡然无存。她对他抬抬下巴,“跪好,畜生。” 江玥端端正正地跪在她腿边,感觉畜生比他的真名更能唤起他的认同感,浑身皮肤都在泛着痒和疼,他却浑然不觉,真的像个畜生一样眼巴巴地望着她。 成明昭伸出手掌,和他对视,江玥小心地把手放上去。 她笑了,“Goodboy.” 另一只手在半空画了个圈。 江玥四脚着地,像狗一样转了个圈,重新面对着她,忍不住张嘴对她哈气起来。 手落在他的黑发上,夸奖随之响起:“做得好。” 她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狗粮,是放在客厅里给比格吃的那袋狗粮。成明昭把手递上去,“好孩子,吃吧。” 江玥盯着她手心里颗粒分明的狗粮,想也没想地跪行上去,埋头吃了起来。他一边狼吞虎咽地吃,一边抬眼看明昭,她笑着,看来对此很满意,他吃得更加大口起来。 掌心里狗粮吃干净了,他一下下舔着明昭的手指,一根根地含在嘴里吸,舌头像狗舌头一样又长又热又湿。 “谁允许你偷吃的?” 她那只手反过来掐住他的脸。江玥露出做亏心事被发现的心虚和胆怯。 不等他忏悔,一个巴掌劈头盖脸过来了,江玥被扇倒在地上,刚想爬起来,又被一脚踹翻,数据线啪得一声鞭在身上,他疼得一个激灵,却没有一点反抗的念头。 “没我的允许舔我的手,你这头畜生,爬过来领100下惩罚。” 江玥颤颤巍巍爬过去,背对着明昭,任她鞭策。不一会儿,后背就布满了横七竖八的线谱,漂亮的像一张抽象画。作为画家的成明昭很满意。 江玥艰难地转过身,抱着她的脚说:“让我服侍你吧,主人。” “你叫我什么?” “主人。” 明昭露出笑容,“我喜欢这个称呼。” 江玥迷迷糊糊地抬头看她,只看到如太阳般璀璨的笑脸,于是也跟着笑了,叫得更欢:“主人!” “可以不要废话吗。” 他又挨了一巴掌。 “作为畜生,你打算怎么服侍我?” 江玥埋低脑袋,低到地板上,用嘴碰她的脚踝,顺着这个路径可以走到目的地。他自有属于他的办法。他对成明昭的熟悉不比薛烨少。 一切结束后,成明昭闭上眼小憩。 江玥没睡,他认真地凝视她的睡脸,用手指点着她的额头、睫毛、鼻尖,然后痴痴傻笑,无论怎么看都喜欢的不得了。 他伸长手臂,看着浑身的伤痕,仿佛这是荣誉的象征,如此令人愉悦。 收起手,江玥又继续打量成明昭,怎么有人醒着和睡着是两副面孔呢?不对,如果是明昭的话,应该有三副面孔。 她笑起来像冬日里的太阳,虽然没那么暖和但还是让人忍不住叹口气觉得自己得救了,不笑的时候十分威严,像潜伏在河里的鳄鱼,盯得人直发毛。 而她睡着的面孔,介于两者之间。那么宁静,有着平日里难见的亲近感。 就算曾经在一起多年,他也不得不承认,成明昭身上有一股很强烈的疏离感,好像谁都进不了她的心,仿佛所有人只是她生命里的一个过客,她在专心致志地注视着别的东西。 他躺平,凑过去用额头挨着她的额头,她呼出来的气息又被他尽数吞去,暖暖的,带着明昭身上的味道。 她是蜷着睡觉的,从前是,现在也是。 早些年,他经常睡着睡着半夜醒来,发现怀里的人不见了,回头看见明昭一个人缩在床边静静地睡。 这个姿势让人很难完全靠近她。江玥伸手轻轻抚摸她的脸。 睡觉的时候,分明还是个不安的孩子。 他的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安详宁静过,好似得到了无穷的力量。薛烨说的对,他并不了解成明昭,无论是过去的成明昭,还是现在的成娜,他知道的都很少。 所以,所以。 从现在开始,他要自己来,他要一点一点去了解成明昭,好的成明昭、坏的成明昭、活生生的成明昭。他要爱活生生的她。 成明昭慢慢睁开眼,感受到自己的手正被人握着。 “做梦了吗?”他问。 成明昭缓慢摇头,声音带着刚睡醒的黏着,“刚才没有。” “之前经常做梦吗,”江玥始终平躺在她身边,把她温柔地望着,“都有梦到什么呢?” 成明昭轻轻笑,低声回答:“梦到你变成了一条狗。” 江玥也笑了,“能出现在你的梦里,那也太好了。” 成明昭睡眼惺忪地单手支起脑袋,“除了你这一条狗,还有薛烨,还有” 她没继续往下说,他却期待地看着她。 “还有谁。” “你想听?” 江玥摇摇头,“我不在乎,只要你开心就好。说起来,明昭,你压力大的时候都会干什么?你之前喜欢上了棒球,现在还喜欢吗?” “嗯哼,”成明昭眨眼,她累了,又躺下去,“下棋,或者做.爱。” 她释放压力的途径很简单:下象棋,这是大脑上的放松。做.爱,找各种人做.爱,女人也好,男人也好,在床上反应都不同,很有趣,这是身体上的放松。 江玥小心翼翼地望着她,“你最近遇到了什么压力,我可以帮你解决吗?” 成明昭抬手去摸他的脸,“嗯,确实。我想要收购明悦。” 她没有一丝犹豫地说出来,他也没有一丝犹豫地点头,“好啊,本来就是你的,因为你,才有了明悦,你想要,就拿回吧。” 明昭望着他,笑了。 卧室门被敲响,传来逢玉的声音:“喂,我进来了。” 江玥弹射起来,马上捡起旁边的衣服穿上,“你等下!先别开门!” 等她推开门,两位大人已经穿戴整齐地坐在床上,逢玉小跑到明昭面前,“我就知道你在!我在沙发上看到你的包了。” 江玥解释:“那个,明昭是来和我谈工作上的事的。” “你们谈得废寝忘食了啊,都不知道来接我!”逢玉翻个白眼,“幸好有凤来小姨,不然家里真的一个靠谱的都没有了。” 江玥一看手表,大惊失色,“这么迟了?!” “对啊,你还好意思说。” 他挠挠头,有些心虚,不敢回答,又把明昭瞟了一眼,明昭倒是很淡定,“时间不早了,我也该走了。” 她站起来对江玥说,“过几天开个会吧。” 逢玉扯扯她的衣摆,"要不然,你今天别走了吧。" 江玥瞪大眼睛。 逢玉鼓起勇气说:“我都在你那住了多少天了,你也应该礼尚往来,在我家住几天才对。你可以和我你可以睡我的房间。” 明昭面露难色,“可是薛烨” 她从床上跳下来,“哎呀,我忘了他了,没事,等下我跑过去跟他说你今晚在我家住就好咯。” 明昭看向江玥,“会不会太打扰你们了?” 江玥在被子上画圈圈,“我都可以的” 逢玉把俩人都看了一眼,“搞什么啊,我都出生了,你们还装什么不熟啊。” 第60章 一家三口 “你知道我只喜欢你。”…… 洗完澡后, 逢玉牵着成明昭来自己的房间,一一介绍里面的陈设。她一蹦一跳地来到自己的柜子前,展示上面大大小小的恐龙模型。 逢玉踮脚取下上面一只比脑袋还大的, 介绍给她听,“这是霸王龙,”她把霸王龙夹在怀里,又拿起最近的一只, “这是甲龙。” 她怀抱着两只龙来到成明昭身边,“你喜欢恐龙吗?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恐龙,恐龙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霸王龙。” 成明昭从上至下看了一遍, 最后拿起了一只带翅膀的, “我喜欢这个。” “这是翼龙!” 逢玉脸红扑扑地看着她,藏不住眼底的兴奋, “我也喜欢翼龙, 它是第一种会飞的脊椎动物,比鸟类还要早出现, 早了差不多有八千万年!不过翼龙不是恐龙, 翼龙是翼龙目的。虽然它们都是蜥形纲, 但恐龙属于蜥臀目和鸟臀目。” 她转身去书柜前翻找出一本书, 跑到成明昭面前念起来:“英国研究发现, ‘翼龙幼仔一出壳就具备飞行所需要的条件, 因此, 它们有可能立刻开始了不需要双亲照顾的独立生活’。” 逢玉合上书本, 扬起下巴看她, “它很帅,我也要和它一样帅。” 成明昭笑了笑,抚上她的脑袋, “你已经很帅了。” 逢玉咧开嘴角,又很快收敛,“所以呢,你也是吗?不需要双亲就能独立的生活,像翼龙一样强大。说起来,我从来没有见过外婆外公,我爸他也没提起过。” 成明昭蹲下来,与她平视,“逢玉,你会见到的。” 卧室门被敲响,传来江玥的声音:“逢玉,该喝牛奶了。” 逢玉回头,“门没锁。” 江玥推开门,手里还端着一只盘,盘上放着一杯奶,像中世纪的奴仆一样来到她面前,“给,早点喝,早点睡觉。” 逢玉凑上去嗅了嗅,忍不住做出呕吐的表情,“它难闻死了!” 江玥没有丝毫让步,“那你就捏着鼻子喝,喝完上床睡觉。” 她这一生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惧怕丝瓜、猪肉,还有牛奶。 丝瓜吃起来像浓浓的鼻涕,猪肉嚼起来有股猪圈的味道,牛奶闻起来像是三年没洗澡的小宝宝,每一样都令她闻风丧胆。 但偏偏江玥在这些事上格外执着,一步不肯退让。 逢玉接过牛奶,想避开江玥的监视,于是往成明昭身上靠,“你说,那么强大的翼龙,肯定也不喝这个东西吧。翼龙都不喝,那我是不是也能不喝?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为什么要每天喝奶呢?” 成明昭对她说:“嗯,你是想像翼龙那样高大强壮,还是想变成书上的小麻雀?” 逢玉又看向江玥,他抱臂站着,像个士兵,生怕她逃跑似的。两边都劝不动,她只好拿着那杯牛奶皱眉痛苦饮下。 “牛奶能长高这有科学依据吗?”逢玉扶着脖子努力去忘记它的味道,“会不会是忽悠人的?” 江玥松口了气,接过杯子,“去刷牙吧。” “我一个人吗,”逢玉看看他俩,“你们做大人的难道不刷牙吗?” 于是三人都来到浴室,江玥用冲牙器给逢玉冲好了牙,再把挤好牙膏的牙刷递给她,她戴着牙套,刷牙需要很小心,得要大人帮忙检查,他想为她刷,但逢玉不同意,并且义正言辞地表达了自己是大人的观点,坚持的很,一把拿过了牙刷。 江玥从柜子里翻到了早之前一个做电动牙刷的老板送自己的产品,崭新还没用过。他替明昭挤好了牙膏,递上去,“你要是不想用这个,我现在就出去给你买新的。” “不必了,只是一个晚上而已。我也不是小孩,不需要帮我挤。”明昭接过牙刷。 一个两个都说自己不是小孩,那这个家到底谁是小孩,江玥迷迷糊糊给自己挤上了牙膏。 逢玉在中间,大人分别站在她的左右手,三人对镜刷起了牙。借着镜子,他悄悄去看一旁的明昭,眼前的景象,仿佛他们是平凡而又幸福的一家三口。 画面太过美好,以至于他都不敢睁大眼去看,朦胧的像梦,似乎只要一旦集中注意力,就会醒来。 有一瞬间的美好就足矣,他已经心满意足。 明昭刷完牙,抬起逢玉的下巴替她检查牙齿,“嗯能有个九分吧,刷得还可以。不过最好平常还是要爸爸帮你仔细清理一下哦。” 逢玉合上嘴,“那你也给我看看你刷的。” 明昭配合地打开嘴,让她检查。逢玉作势看了一番,学着她的样子点点头,“嗯,也有个九分吧,不给你满分是怕你骄傲,再接再厉。” 江玥哭笑不得,自从逢玉上牙套后,每次刷牙都是他帮忙的。这小丫头,一见到明昭就变成独立强大的“翼龙”了,什么都能自己来,做完还非得要等她评价才安心。 他也凑过去,准备张嘴,“那也看看我的。” 逢玉推开他,“别挡道,我要出去,我要睡觉了。” 江玥默默把嘴合上,给这位小大人让出一条通道。他抬头和明昭对上眼,讪笑,“其实我们平常关系挺好的。” 只是有点好过头了,因此逢玉总是不拿他当大人看。不过这也是好事,至少亲子关系和谐,不至于老了后被逢玉殴打。 明昭两步走到他面前,在他快闭上嘴的瞬间,把大拇指放了进去。 江玥眨眨眼。 她的手指有牙膏的薄荷清香,撑开了他的牙关。 “洗的也不错,给你八点五分吧。” 江玥懵懂失神地望着她,咽了咽唾沫,在她把手抽回的那刻往前踉跄了一步才站稳,等回过神,明昭也走了。 他后知后觉捂住胸口,深呼吸,他都这么大年纪了,竟还和怀春少男一样小鹿乱撞个不停。 逢玉盖上被子,问明昭:“你想和我睡吗,想的话我可以把床分给你一半。” 江玥魂不守舍地站在旁边,想到刚才那旎旖的一幕,就忍不住频频低头笑。 “你不敢一个人睡觉?”明昭问。 “我敢,我当然敢,从前你没来,我一直是一个人睡觉,”逢玉梗着脖子说,“你要是不愿意也没关系,我随便问问,那你要和谁睡,你要和江玥睡吗?” 江玥听到自己的名字抬起头,下意识回答:“好啊,我床蛮大的。” 察觉到说了什么,他马上改口,“不过、不过还有别的房间,没必要挤在一起。” 明昭吻了吻她的额头,“晚安。” 江玥带她来到了自己旁边的卧室,打开,是简约的原木装修,浅灰和淡绿的交汇,风格实在太明显了。明昭上前摸着被褥,冰凉丝滑,显然刚换没多久。 “好像我的房间。” 江玥环顾一圈,说:“本来就是你的。” “每一套房都有你的房间,”他苦笑了一下,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只是你不在而已。” 明昭坐在绿色的床上,仿佛置身草原,她向前盯着江玥淡淡忧伤的脸,嘴角带着若隐若现的笑意,“既然知道我不会回来,为什么还要留一间房,为什么不给逢玉找个后妈?” 江玥盯着她,第一次直观看见了成明昭恶作剧的样子。说起来早前他完全没发现她的这一点,总觉得她单纯又善良,是天使一样美好的女孩,又和花一样充满不自知的魅惑力。 “嗯?”她尾音轻翘,比起答案,她更享受看别人五味杂陈的神态。 “你明明知道”江玥低下头,既已明白她是故意的,仍没法避免被她的话搅动的心绪纷乱,非要人把心剖出来给她看才肯放过。 “知道什么?”她凑近了些,像在围剿他。 江玥抬眼把她一看,“你知道我喜欢你。” 他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你知道我很喜欢你。” “你知道我只喜欢你。” 所以,不会存在那些情况。他的目光只会追随她,寻找她,再也注意不到其他事物,自然也不会喜欢除了成明昭以外的人。这种话曾经不少人对他说过,他每次听每次都气个半死。这些人不过因为他的身份而奉承他,还都没奉承到点上,既把成明昭说的一文不值,也把他对她的爱说的一文不值,还把无关的人说的一文不值。 明昭居然也用这句话试他,他感到郁闷和委屈。先前,他分不清到底对明昭是爱更多还是恨更多,之后明白,恨也只是一种痛苦的爱。现在,他脑袋里除了想怎么爱她、爱各种各样的她,已经做不了别的事了。她还这样问,还这样说,真伤人。 成明昭勾起唇角。 永远没什么比拿到别人的真心并且随意抛掷更好玩的游戏。她喜欢看别人对她要死要活的样子,喜欢一遍遍听人呕心沥血的真情,最喜欢的,是看别人幽怨的恨意。 她享受别人对自己的仇恨。 爱恨本为一体,恨的尽头是爱,爱的尽头是恨,最后都是解不开的在意。 江玥也好,薛烨也好,之前的男人也好,未来的男人也好,本质都是她给自己找的乐趣。男人是很简单且愚蠢的生物,只要给他们一点伪劣的爱,他们就会像蚂蚁一样聚在一起,为了一口吐在地上的痰不懈努力,甘之如饴。 趁着有这样的时光,他忍不住问:“明昭,你说那张一百块是骗我的,是” "是真的,因为骗到你,我还吃了一个星期免费的肯德基。"说起来是份愉快的回忆,复贺兰她们很讲义气,明昭嘴角上扬地告诉他。 他彻底闭嘴,不再抱有任何形式的幻想。 半晌,他终于嘟着嘴唇说:“你真过分。” 当然,更过分的是,他知道了,知道她是个坏蛋,且照样喜欢她。 60-70 第61章 家 “等你长大,就会有自己的家。”…… 对于他的谴责, 明昭只是笑,并没有说什么。 她不会愧疚,也不会感到不妥, 这些语言听起来反倒更像是对她的褒奖。江玥痴迷地望着她,又想到,如果最开始就知道成明昭是这样一个人,他还会走进她的圈套里, 心甘情愿地爱她吗。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他没法替过去的自己回答,因为即使是成明昭做出来的伪装, 也是她个性中的一部分, 也是她,他会爱这部分, 同样也会爱上另外一部分。 他得一部分一部分地去爱, 直到爱上完整的她,才能回答。 只是不公平的是, 成明昭从不会思考这些问题, 她似乎只行自己的事, 不在乎别人的爱。他们这些可怜人像是她买菜附赠的一把小葱, 拿着也可以, 丢了也没事, 全看她心情, 毕竟一开始就不是为了葱而来。 见他的神色变得有些忧郁, 明昭伸手去抚摸他的下巴, 用拇指碾压那枚痣:“不用灰心,至少你把逢玉养的很好,你天生适合当一位爸爸, 这就是你的价值。” 听到价值二字,他抬起头,眼里像看到希望似的闪烁起点点光芒:“真的吗,我我做的很好么?” 明昭予以肯定地点头,“之后我会把她接回来,在还没接回来的这段日子里,需要你多费心照顾。” 江玥咽了口唾沫,那天薛烨说完后,他早有心理准备,只没想到明昭会这么坦率地告诉自己,“多久?” “不好说,”明昭收回手,思考了一下,“等我解决完手里的事,彻底清闲了,就会把她接到身边,现在还不适合。你不愿意吗?” 江玥摇摇头,“逢玉从小跟着我,照顾一辈子都没问题,我是她的爸爸,这是应该的” 他顿了几秒,望她一眼,“你把她接走,那我呢。” “你也会接走我吗,还是要” 还是要彻底把他抛弃呢。 江玥无比清楚,他之所以还能出现在明昭身边,是因为有逢玉在,逢玉是他和明昭之间最强而有力的联系。他是蹭了逢玉的光才能再次回到她身边,才能像现在这样和她幸福祥和的谈话。 逢玉一旦被接走,他和明昭唯一的联系就没了。明昭还有什么理由再见他,还有什么理由再 江玥的脸色变得惨白,仿佛预见了某种结局,整个人显得局促不安起来。 明昭微笑,“别想那么多,早点回去休息吧。” 门被推开,挤出一颗小脑袋,“不好意思,两位,我可以进来吗。” 江玥收拾了一下狼狈的神情,回头见逢玉已经拿着自己的枕头走进了屋,“怎么还没睡。” “我睡不着啊。” 逢玉抱着枕头有一步没一步走到明昭旁边,像是戳穿什么小秘密似的说:"你们不是一样没睡,我就知道你们在这里谈情说爱。" 江玥破涕为笑,“你哪儿学来的词。” “本来就是啊,我们班有两个人谈恋爱了,每天都黏在一起,家家酒还要当爸爸妈妈呢,天天互相叫老公老婆,”逢玉打了个哆嗦,“可恶心了。” 江玥听了只感觉好笑:“可你们不是才六七岁嘛,怎么就有人谈恋爱了。” “那又有什么的,”逢云顺势坐在明昭的床上,“你们不也是十七六岁谈的,都差不多,人家只是早了十年而已。” “怎么会差不多,”江玥看一眼明昭,“你可千万别学他们。” 明昭摸了摸逢玉的脑袋,“那你呢,你在学校有喜欢的人吗?” “我才不会呢!”逢玉大叫,好像浑身被虱子爬了似的挠起来,“幼儿园里的男生都是笨蛋,蠢死了,我喜欢普罗米修斯都不会喜欢他们,呕呕呕!” 江玥趴在椅背上八卦,“我听小刘老师说,那个叫什么叶飞飞的小男孩,好像挺喜欢你的。” “喜欢我又怎样,我又不喜欢他,”逢玉哼一声,“就算全世界男人都死了,我也只会喜欢这个世界。” 明昭看了眼时间,“不如今晚就和我睡这里吧?” “可以啊!”逢玉立马爬上去把自己的枕头放好,看来是有备而来。 江玥笑着看这一幕,这一生大概都不会有比此刻更幸福的时候。他回想起逢玉小时候的样子,更小的时候,还是需要人抱着喂养的年龄。她一出生,哭声就比同时间出生的小孩更响更亮,整个走廊只能听到她一个人的声音。 当时明昭刚生产完,需要大量的时间休息,孩子就一直是他在带。月子里的逢玉还好,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不怎么闹腾,就是需要一个小时喂一次奶,两个小时换一次尿不湿。 偶尔江月华也会过来帮忙带,江月华一来他就可以腾出时间去照顾明昭,虽然有请月嫂,但一些事还是自己亲力亲为更放心,无论是照料身体还是照料饮食,都是他上手,操心的很。 江月华没生过孩子,只感觉很新奇,抱着怀里肉团形态的逢玉,没一会儿就腻了,又转手给自己的老公带,也去照顾明昭了。 那时明昭23岁,因为生的早,所以身体恢复的很快。第一个月俩人还在商讨婚礼的事项,准备出月子后马上领证,然而等她彻底恢复后,就走了。没留下一言一语,一封信一个通知都没有,就这么突如其来的走了。 江玥记得,那是一个清晨,他喂完奶凌晨入睡,天刚蒙蒙亮时,听到了一点动静,于是迷迷糊糊地撑开了眼睛,看到明昭的身影在床前,不知道在拿什么。 “明昭” 他黏黏糊糊唤了一声,感觉明昭靠了过来,似乎亲了下自己的额头,于是又很安心地睡了过去。 中途他被噩梦惊醒,醒来后已经是大白天。江玥摸了摸床边,没人。他霍地一下起床,去厕所,没人。其他房间,还是没人。 他打开衣柜,发现空了一半,于是摸出手机打电话给江月华,一边赶紧来到逢玉面前,准备给她换尿布。 江月华问他怎么了,他问明昭在不在她那边,她说没有。 江玥又问她明昭有给她打过电话吗,江月华还是说没有,反过来问他发生什么事了。 逢玉安静地躺在婴儿床里,尿布被人换了,奶也喂过了。睡得很熟。 江玥心里升起一股不安,在电话里拜托江月华来家里照顾一下孩子。他紧接着挂断电话,打给了明昭。 一直显示无人接听。 拨了几十次都无人接听后,江月华上门了,江玥穿好衣服,请她帮忙照看一下逢玉,自己很快就回来。 他去了明昭的公司,人事告诉他,成明昭早在半年前就离职了。江玥愣住,明昭当初对他说的请了产假,没说离职。 他又跑了几个明昭以前经常去的餐厅、公园、便利店、书店,统统没有她的身影。 江玥六神无主地回到家,江月华刚喂完奶,问他到底怎么了。 他说,明昭不见了。 江月华试着打了电话,没打通,让自己老伴也打了,同样没打通。江玥给曾经的大学同学、高中同学,全都打过去问了,没人知道明昭在哪,没人联系过她,没人有她的消息。 江月华走之前安慰江玥,可能明昭是回去看望父母了,也许家里出了什么事,走得急,所以一时半会联系不上,等等吧,等等再说。 江玥点点头,然而等到第二个月,他仍然没找到明昭,期间去派出所报过案、贴过寻人启事,所有结果都是——等。 他辞了原来的工作,一边照顾逢玉,一边自己创业。1岁之前的逢玉相当难带,晚上哭得极凶,他每天睡眠不超过三个小时,一闭眼就能在大脑里听到哭声。 他得时刻照看逢玉,江月华夫妇偶尔会来帮忙照看一下,但毕竟不是他们的孩子,自然不会全权负责。大多数时间里,江玥都要守着逢玉,怕她误食,怕她摔着碰着。他想过要不要请个专门带孩子的保姆,很快又否定了,不是亲生的没人会真正上心。 1岁之前,逢玉经常闹肚子,他也经常三更半夜带着逢玉往医院跑,看她难受自己也心疼地掉眼泪,又想到明昭,不知道她到底去了哪儿,什么时候才回来。 夜晚,逢玉因为身体不舒服哇哇哭,他在旁边陪她,陪着陪着也崩溃地开始哇哇大哭。 之后的日子,这种思念随着成明昭的杳无音讯变质了,变成了一种恨。他没有那么多时间再去想成明昭。他一边学着给逢玉做辅食一边回客户的消息,一边教她学说话一边熬夜做设计图,一边带着她一边拉投资。 早期他每隔一星期就会跑一次派出所,给所有和明昭有关的人打电话,慢慢地,他不再去派出所,也不再给那些人打电话。 关于江月华说的,明昭回家了这个可能,江玥恍然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在一起那么久,他甚至没见过明昭的父母。早之前,她对他说过,她家在离这边很远很远的地方,除此之外,什么也没透露,也没带他去见过父母。 他以为是她和父母关系不好,所以没有追问。如今看来,有一种设计好的微妙。 逢玉三岁那年,他的事业有了起色,于是买了一套更大的房子,带着女儿住了进去。逢玉是一岁多开始学会走路和说话的,一会开口就像个麻雀似的叽叽喳喳,到了三岁更是势不可挡,每天都有一堆问题要问,一堆话要讲。 她的学习动手能力比一般孩子强得多,什么都是一学就会,爱拆东西,爱组装东西,运动细胞超强,精力旺盛,像个古灵精怪的小猴子。 看着女儿这副样子,他时差会想,明明自己和明昭都是斯文的读书人,为什么女儿会这么跳脱。 想到明昭,他又从心里生出一股怨念,这份怨念逐年增加,几乎成了他这些年奋斗的源动力。 回忆涌来,江玥笑了笑,不知道是释怀还是感叹。看见母女俩已经在床上躺好,他站起来,“那我先回房了。” “江玥,”明昭叫住他,宽容一笑,“你可以睡在这里的。” 灯灭了,只留下一盏暖黄的夜灯。 逢玉躺在两人中间,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振奋与快乐,一点也没有闭眼的冲动,她问:“你们不打算讲故事哄我睡吗?” 江玥摇头,“不行,都几点了。”他帮她把被子拉高,“快睡。” “这哪能说睡就睡,又不是机器人,说闭眼就闭眼。” 明昭拿着手机,看见权西野给自己发了新消息: 【表嫂,我从埃及回来了,还给你带了礼物,这段时间有空吗?】 明昭回复:【等你,今年留在这边过圣诞吧。】 【那可不行,我可不能打搅你和我哥的小生活,不如我们一起回去过年吧,我记得姑姑她好像马上就要生日了。咱们一大家子正好聚一聚,说起来好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薛鸿云的生日在平安夜,到时候薛家的所有人都会到场。 【说的也是。】 权西野又说:【这么晚怎么还没睡,我哥不心疼坏了,他老说你为了工作熬夜。】 明昭回头看了眼逢玉和江玥。 回她:【没关系,他已经睡了,不知道。】 明昭摁灭手机,江玥在意好久了,问:“这么晚还要回消息是薛烨发来的吗?” “不是,睡吧。” 明昭躺下来。 逢玉牵过江玥的手,想了想又牵起明昭的手,把俩人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她的手也叠上去。 江玥看了看逢玉,又看了一眼明昭,明昭没有把手收回来。 逢玉小声说:“老师以前教我们‘家’这个字写法和意思,我怎么也不懂,她说,爸爸妈妈和小孩,组在一起就成为了家,现在我明白了。” 江玥握住她俩的手。 明昭笑了笑,不否认也不肯定,“等你长大,就会有真正的家。” “我才不结婚呢,男孩子都很蠢的。” “这个家是指,”明昭靠着她,“你,你自己就是你的家。” 逢玉听不懂,只觉得这么躺着很幸福,心里暖洋洋的,充满力量。她回头小声叫:“妈妈。” 她在昏黑的空间里,盯着明昭的脸,“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明昭闭上眼,“只要你想,随时欢迎。” 第62章 小兔子 “我想要你去死,滚。”…… 权西野把东西一样样丢进行李箱, 让小助理整理。手机响了,她来到吧台前一边接咖啡一边夹着手机听。 “小野。”陌生又熟悉的声音。 权西野拿起手机定睛一看,又是他, 她准备挂断,对方似乎料到一般,赶紧开口:“别别别,别挂啊。” 如果不是父亲的安排, 按她平常的性子,绝对不会给对面这个男人多一秒说话的机会。权西野深吸一口气,“有屁快放。” “怎么啦?谁惹你生气了, 别气别气。” 权西野仰头咕噜咕噜把咖啡喝下去一半, 不耐烦地打断:“没好屁我就挂了。” “别挂嘛,过几天要不要出来玩, 我订了日本的” 权西野掐断通话, 把手机丢在沙发上,转身倚靠着吧台边沿, 心情郁闷烦躁至极。 几个月前, 薛长明没经过允许私自把她联系方式给了雷曼德集团那个不学无术的三太子边霁, 俩人不过生日宴上见了一回, 这个边霁就像一枚怎么摘都摘不掉的苍耳, 三天两头打电话给她。 她因为这件事和父亲薛长明耍了几次脾气, 薛长明只是笑呵呵安抚她, 说俩人年纪相仿, 可以试着接触一下。权西野听这语气不像是安抚, 倒像是说媒。 确实是说媒,雷曼德是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新秀,和至梦一直有商业往来, 边霁的爷爷是能源领域的泰斗,和他们家交好对于至梦或者薛长明而言都百利而无一害。边霁比权西野小一岁,才毕业,到了可以恋爱的年龄,薛长明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这些不是权西野猜的,是身为父亲的薛长明亲口告诉她的。如果能攀上雷曼德这高枝,不仅对公司好,对她以后的人生更好。他是为了公司,也是为了她未来的人生着想。 多少人挤破头都想给雷曼德的那三位太子投怀送抱,可惜边家大儿子早就结了婚,育有一女,二儿子去年也订了婚,只剩下这还在上学的三儿子边霁还单着,很多人想沾上边还沾不上,边母管教的严,听说不准边霁在上学的时候谈恋爱。 旁人只能大概推测一二。也许是为了防止一些心思不纯的女人想趁此上位,边家家教极其严格,不允许这种败坏风气的事发生,恋爱结婚必须走传统的一条龙才行。表面上当然是这么说的,至于私下是不是这么做的没人知道。 不过薛长明关注的并不是这个,他告诉权西野,她和边霁在很小的时候见过一面,还有娃娃亲呢!虽然是口头上的。那会儿边母和薛家也有些来往,他们这些圈子总有重合的地方。 权西野听完只感觉更烦闷,都什么年代了,还搞和亲?谁会把口头的话当真。况且她是真看不上那个边霁,虽然他家确实有权有势,受人敬仰,但她也不是什么破落家族需要靠仰人鼻息生存的女儿,不愿意委屈自己。 听到委屈这个词薛长明哈哈大笑起来,又把她搂在怀里,说自己实在把她娇宠惯了,以至于让她对这些人和事没有一个基本的眼界。她要是嫁入了边家,那是幸福的开始,她就是边太太,像古时候的皇后一样,无人敢惹,权力和财富都在自己手上。不仅她会得到幸福,连带着也会让他这个做父亲的、整个薛家、整个至梦变得幸福。 他话锋又一转,捏着女儿年轻的臂膀,“如果不喜欢,也没关系,你是薛家的女儿,当然不用委屈自己!可以试着先相处看看,爱情也是要培养的嘛。” 父亲的本意是好的,是想让她过得更好,也是为了公司着想。权西野同样希望自己能够一辈子都过得很好,也希望至梦越来越好,她和父亲的理想是一样的。 她不是一个大脑空空的千金,知道商场就是战场。她才从学校毕业不久,对于爱情、婚姻,没有那么深入的思考,至少在父亲提起之前,她都认为想这些还为时尚早。但如果真要让她权衡,毫无疑问,婚姻确实是交易,她同样会把利益放在第一位。 没有人会谈感情的,在她们这个阶层的人来说,感情只是幌子,给外人看的,如何把财富套牢才最重要。 她都知道,只是还是有些不舒服。这份不舒服具体是什么很难说,她是愿意为家族做些事的,也想拥有更高的权力和地位。和她差不多的那些千金们的婚姻也不过如此,也绕不开利益,婚姻本就是一种资源置换。 但权西野还是不开心。 这次回国,她一方面是为了看成明昭,一方面也是想散散心,可能是自己太年轻了,考虑问题考虑得不够全面。 权西野喝完咖啡,手机又响了。 以为是边霁,她上去接起来就开骂:“给你脸了是不是?” “西野,怎么了,是我。” 不是边霁的声音,是薛翎,她那个见不得人的堂哥薛翎。 这更令她不悦,虽说薛翎是他们自家人,当然,这话也不能说太满,她的大伯四十来岁拎回来一个半大的男孩,就这么自作主张地认作为自己的儿子,早前没一点消息,鬼知道是什么人。 从青春期起,她就讨厌这个薛翎,从不认为薛翎是薛家人,偏偏他性格也唯唯诺诺,宛若惊弓之鸟,一看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和大哥薛烨有的一拼。在边霁之前,就属他最烦,仗着和她年龄相仿一个劲地巴结上来。 权西野打从心底瞧不起他。 今天撞了什么霉运,这些死狗一个接一个打电话过来。 “是你?是你就更恶心了。” “对不起,西野,我只是想问你,圣诞节有想要的礼物吗?” “我想要你去死,滚。” 权西野挂了电话,火速抽了一根烟才冷静下来。这句话在外人听来似乎很不得体,但没关系,那个薛翎是不会在乎的。 薛翎比她大一岁,但没有一点做哥哥的姿态,相反,他很依赖她,显得她才像那个大的。也许是家族里没几个人愿意和他搭话,她也看不上他,只是最开始出于好奇和良好的教养没表现出来,就被这死狗缠上了。 家里几个孩子,大的薛烨已经结了婚,其他人要么继续深造,要么也早早安家立了业,只有她和薛翎年轻又没事可干。权西野自认为自己是有正事要做的,那就是帮着父亲和大伯掰倒那个外来的女人薛鸿云,把公司重新夺回来。 至于这个薛翎,是真正闲的没事可干,柔弱不堪,又爱父人之仁,怎么看都没有薛家人的影子。她大伯弄出这么一个儿子,估计也只是为了搞个继承人的假名头好自己垂帘听政。 权西野谈不上百分之百欣赏大伯薛志安,做生意的人双手没有干净的,对于他的私生活和人品,她不予置评。只是无论如何,让薛志安接管公司都比把至梦拱手让给薛鸿云好,至梦是爷爷的心血,凭什么给一个不安好心的外人? 想到这些,权西野暂时忘了自己身上的琐事,忘了讨厌的边霁,忘了父亲含糊不清的态度,又变得精神起来,她得花点时间好好了解一下薛鸿云身边的人,例如她的嫂嫂,成明昭。 一周后,青林高层和明悦高层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签署了保密协议。成明昭很快组建了团队对明悦进行了法律、财务、业务上详尽的调查,虽然这些信息早就掌握,但该走的流程不能少。 针对交易以及整合计划,双方又商讨了几番。青林最终决定保留明悦大部分员工,将骨干成员纳入自己的团队里。 明悦比起青林,算不上什么大型企业,只是近些年在女性用品赛道上做出了点成绩,成了领头羊,她才决定趁热吃了它。 江玥作为明悦的创始人,可以继续呆在自己岗位上发光发热,只不过之后就是给成明昭打工了。 他选择辞去所有职务,退出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出售掉手里的股份,回家照顾女儿。 成明昭尊重他的想法,甚至给他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和财务顾问,让他退的安全又安心。毕竟说起来,江玥也不是什么嫩瓜了。一把年纪,纵然再有能力,也分身乏术,男人到了一定年龄就应该放下事业心,回去好好地照料家庭。早年积累的财富也够他再开一家公司。腾出位置留给更有能力的年轻人算是为社会做贡献。 手机响了。 成明昭伸手摸过去拿到耳边,眼睛都没睁:“哪位。” “我打给你了好几个电话,不是说要来接我吗?” 她翻了个身,身旁的李京纾默默看着她。 “西野,你来了。” “当然了,我已经到你家了,家里就我哥一个人,你跑哪儿去了,大忙人。” 成明昭坐起来,除了被子,身上什么也没穿,她看李京纾起身拉开窗帘,光线过曝,她眯了眯眼,笑:“不好意思,我睡过头了。” “你不会睡在公司吧?” 李京纾找出一套衣服丢在她面前,成明昭捡起吊带背心套在身上,“我在酒店,昨天合作谈得很晚,随便开了家酒店就睡了。” “什么合作还要你这个大老板亲自谈?话说我哥最近在减肥吗,怎么瘦成这样了,跟吸了似的。” 成明昭手拿着手机,扣不上衬衫扣子,扬起下巴向李京纾求助。李京纾不做声地把她瞪了一眼,最后还是爬过去帮她扣上了那几粒纽扣。 “最近比较自律吧?年纪大了,总要开始控制饮食。” 成明昭笑吟吟地看着李京纾。 “说的像七老八十一样,你快回来,我去完埃及又去了几个东南亚国家,买了超多东西。” “知道了。” 成明昭从床上下来,挂了电话。 李京纾挽起头发,扎了个简易的丸子,“薛烨?” 成明昭摇摇头,走到她面前,帮她带上左耳的耳环,“是等了很久的一只小兔子。” 第63章 游泳 “你这癖好也真够怪的,是心理变…… 每天下午三点, 成明昭都要去游泳,权西野和她约好在天华体育中心游泳馆见面。她到了后,左右没见着对方的身影, 心里忍不住犯起了嘀咕。该说不说,向来都是她放别人的鸽子,头回有人敢对她这样,成明昭还真把自己当个腕儿了。 这人不过是后来才被成家认养的, 算不上什么土生土长的富家小姐,怎么敢使这种性子?权西野懒得等她,冲完澡换上游衣后就先下水了。 她边游边回忆今早看到的薛烨, 这二人结婚不过五六年, 薛烨肉眼可见的一年比一年瘦,小半年过去, 他瘦了整整一大圈。看上去一点神采都没有。问他话只会和呆子似的应, 应也应不清楚。 婚姻果然是坟墓——她想。薛烨那么爱成明昭,到头来过得也不怎么样, 一天到晚孤魂野鬼似的守在家里, 没见俩人同行几次。所谓爱情, 不过都是单方面的自我感动罢了。 薛烨如今这副鬼样子, 让权西野感到好笑。这种想笑的冲动来源于对他们一家的嘲讽。她同样没有把薛烨当作自家人来看待, 毕竟是薛鸿云的种, 薛鸿云自己就是情妇生的不能见人的私生女, 儿子看上去也并不聪明, 一家都是怪胎。 正乐着, 脑海里又莫名浮现出边霁那张面孔,权西野乐不出来了。她从小到大,没有吃过任何形式上的苦, 没受过半分委屈,偏偏在这个死男人身上栽了跟头,变得如此不由衷。 这个边霁像是她的坟墓一样存在着。权西野浮出水面,吐出废气,太可笑了。她的人生怎么可能会有坟墓?她无论如何都会让父亲打消掉这个念头,薛长明最疼她了,从小她要什么都给,说什么都依,区区婚姻,她不结又能如何? 至梦又不是什么新起步的小公司,用得着攀雷曼德吗。就算不和他们强强联合,照样也会蓬勃发展。 就算结了婚,她也不会和薛烨一样走进坟墓。薛长明会给她找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她结了婚照样也会像现在一样自由、快乐。 权西野勾了勾嘴角,笑自己的杞人忧天。她什么时候和薛翎一样瞻前顾后怕这怕那了?果然不能和这群杂种相处太久,都沾染上他们的神经质了。 她抹一把脸,正要上岸。忽然间,小腿好似被什么东西捉住,来不及反应,权西野扑腾一声被拖进了池里。 只剩泳镜浮在水面上。 水池最深处不过两米,她站的地方连两米都没有,但权西野没有做任何准备,猛地被不知名的力量往下拽,恐慌地挣扎起来。 四面幽蓝,她什么也看不清,在恐惧的包裹下,把所有游泳技巧都忘的一干二净,只知道不停地挥手。 双手乱舞间,她碰到了一个人,权西野看到一个人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她下意识张嘴想求救,却忘了在水里,狠狠呛了水,像金鱼似的不停吐泡泡。 那个人是成明昭。 成明昭牵住权西野的手,她感到自己得救了。 因为成明昭的突然出现,让她有了安全感,于是渐渐找回理智,准备和她一起游上去。然而那只手却死死牵着她,阻止了她往上浮的动作,像块铅石一样,怎么也挣不开。 权西野快要不行了,焦躁万分,感到自己的横膈膜都在抽动,再这么下去,她会被淹死的。 即将失去意识的时候,成明昭托着她浮出了水面。 安全员匆匆赶来,成明昭比了个ok,“没事,我在教她下潜。” 安全员点点头,看了一眼成明昭怀里剧烈咳嗽的女人,又转身走了。 权西野站都站不稳,只能死死搂着成明昭的脖子,死里逃生般地大口呼吸,眼睛睁不开,鼻腔也被呛得发酸发涩。她无力地去捶打成明昭,“你放屁” “薛烨说你之前经常逃游泳课,看来是真的。”成明昭笑。 权西野趴在成明昭肩头,感觉自己刚刚死了一次。她不停地咳嗽,直到那口气终于顺上了,这才打开眼。 她推开成明昭,还在咳,“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一个小时前。” “不可能,”权西野抹一把脸,“我半小时前来的,我没看到你。” “半个小时前我在水里。” 疯子。权西野往后退,颤颤巍巍地准备上岸,“你想杀了我吗?” 成明昭跟着她爬上岸,“我只想和你开个玩笑,没想到你的水性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 权西野用毛巾擦干净脸,成明昭递来一瓶漱口水,“不好意思,吓到了你。” 权西野脸色难看地接过漱口水,低头看见自己的小腿上有一圈淡粉色的手印,这女人真是——确定不是想杀了她吗? “我不生活在水里,水性确实没那么好!”她漱完口,又喝了半壶水,“就算是美人鱼,也抗不过你刚才那一下。” 成明昭被她的这番说法逗笑,见她余惊未退,又伸手顺了顺她的背,“其实潜水很有意思的。” 她都这么服软了,权西野没法继续生气下去。她只有旅游时会潜潜水,还是在工具齐全的前提下。“下次可别这么折腾我了,我还以为你对我心生恨意,打算在这里把我灭口。” 明昭再一次被惹笑。 她轻笑起来的声音是哼哼这样,听着柔弱得很,整个人也看不出什么攻击性,怎么会喜欢极限运动?而且力气还那么大。 权西野着实想不明白了,忍不住吐槽:“潜水有什么好玩的?”如果是海边还能理解,可以看看珊瑚和各种各样的鱼,普普通通的潜水除了折磨自己,还有什么乐趣。 明昭倒是十分耐心地向她解释:“水下的视角很有趣,可以看见不同的样子。” 这有什么有趣的?权西野在心里无语,面上也没藏着掖着:“你喜欢看大家半死不活或者像个大蟾蜍的样子?” 明昭只是笑。 “不,你一点都不像蟾蜍。” 权西野长着一张漂亮脸,身形高挑,因为旅游皮肤被晒黑了些,反而显得更加健康。她溺在水里,修长的四肢像花一样张开,对死亡的恐惧让她的美到达了新的高度。 水里挣扎的她比现实里的她更有生命力。 “就算不像蟾蜍也不会好看到哪儿去的。”成明昭的话听上去是在夸她,她的气消了一些。 “不过我真的见过蟾蜍。”明昭想到了什么,说。 “你这癖好也真够怪的,是心理变态吗。喜欢看别人溺水的样子。” 明昭回神,不好意思地牵住她的手,“别生气了,我请你吃饭。” “我要吃日料。” 俩人游完泳,选择在一家高档日料店解决晚饭。 权西野讲起这段时间的旅游经历,遇到的各种人各种事,还给她看了各种风景照,说自己买了哪些东西准备送给她,明昭只是默默听着,偶尔附上一笑。 权西野尝了一口清酒,长哈了一声,“你呢,你最近怎么样,公司如何?” “还是老样子,不如你们年轻人那么丰富精彩。” “别那么自谦,我姑她没有打算让你回至梦吗?”权西野夹起一块鲥鱼寿司放进嘴里,眨眨眼问。 明昭笑笑,叹了一口气,“你也知道,我和你哥都不擅长管理这些,所以妈才让我们回国的。我们回至梦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不如就在国内帮她经营一些小公司,打发打发时间。” “干嘛这么说?”权西野皱眉,并不认可,“青林也不算小公司了,而且你打理得也井井有条,说明嫂子你在这方面还是很强的,搞不好过段时间,我姑姑又会把你调回至梦。” 明昭轻咬一口生鱼片,摆摆手,“说实话,我没起什么作用,公司大部分时间都是阿烨在管理,他在这些事上操劳的更多,我没出什么力。” 权西野笑,“所以他现在这样萎靡不振,是因为工作太累了吗?” “应该是吧?” 明昭眼含笑意地看向她,不动声色拨开了话题,“你呢,除了旅游,还遇到了什么趣事?毕业到现在,好像都没听说过你谈恋爱,没遇到喜欢的男生吗?” 权西野的脸色一下难看起来,她再深也不过是一个两米的水池,一眼能望到底。明照饶有趣味地凝视她此刻的表情。 “你怎么问起这个了?跟那些大人似的。”她闷闷地用酒漱口。 “看来真有事,怎么没对我说。” “没什么大事,”权西野略微烦躁挥一挥手,“只是有个男的在纠缠我而已。” “哦?谁啊。” “追我的太多了,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权西野勾勾嘴角,用了点虚荣的口吻提起,“雷曼德的那个边霁呗,天天对我死缠烂打。” “雷曼德啊”明昭托着下巴思索,“是个大家族呢,你呢,你是什么想法?” “我有什么想法,”权西野假装不在乎地说,“我又不喜欢他,他自己要追着我舔我也没办法。” “看来我们西野的魅力真的很大,让那位公子哥都对你一见钟情了。”明昭笑。 “常有的事,我已经习惯了。”权西野移开视线。 她没有说这是薛长明塞给她的,没说这份关系夹杂着的利害问题。总之,该说的她一个没说,听起来就像是边霁主动追求她而她毫不在意一般,虽然现实也是如此。她不能把前因后果告诉成明昭。 要说原因,很难回答,她不想让成明昭知道,不想让成明昭有低看自己的机会。 至于这和低看有什么关系,她也说不清,这件事谁都没错,要怪就怪那个边霁为什么要出生,害她陷入这种被动的境地。 是了,就是被动,她不想让明昭看到自己被动的样子。 “那薛伯父是什么看法呢?” “跟我爸有什么关系?”权西野手一抖,寿司差点掉了,也没胃口再吃,“我早就跟你说过了,我爸从不会插手我的事,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感情也一样。不会因为对方是什么雷曼德的儿子,就需要我去示好,示好这种事——” 权西野往后靠,“不应该是我做的。” 她酣畅淋漓地说完,心里舒服许多,这些话原本应该对着薛长明说,可她没有,全都在成明昭这边说干净了。片刻,她又有些后悔,觉得不应该把自己的私事都抖落出去,这些随时会成为潜在的把柄。 毕竟她和边霁,八字都还没一撇。 明昭了然地点头,端起酒杯和她一碰,“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我相信薛伯父肯定和我一样支持你,正如你说的,永远支持。” 权西野对上她的眼睛,在她的眼里看到嘲讽的笑意,是自己主观误判了吗?这是她露出的表情吗?她看不清楚,只觉得十分不舒服,不舒服的同时胃里又起了一股恶寒。 后半程,俩人都在安静地吃东西。 回到家,薛烨照常上来帮她更换鞋子,取下外套。权西野累了,跑去楼上洗澡。 明昭上手捏住他的脸,左看右看,“确实瘦了一点?” 薛烨感恩戴德地闪烁起眸光,好久没与她这么亲热,他都有些受宠若惊。成明昭每日奔波忙碌,已经很多天没在家好好呆过了,她不在,他也没什么活着的念头,吃随便吃,穿随便穿,睡也睡不着。 “娜娜今天在家睡吗?” “嗯。”成明昭点头,望了一眼权西野走的方向,“好好吃饭吧,你这样会让别人以为我在虐待你,对外不好看,阿烨。” 得知这一喜讯,薛烨几乎要给她跪下,紧握着她的手涕泗横流,“谢谢你娜娜,只要你在,我一定会好好吃饭。” “别说这种胡话,吃饭是为了你自己。”明昭把手抽回来,笑,“早点洗完澡回房睡吧,我还要工作一会儿。” 薛烨急急追上去,小声询问:“那、那你会回房吗?” “当然。” 薛烨含泪笑起来。 权西野天生没什么方向感,不太熟悉房间布局,来回走了一遭没找到自己的房间,推开了一扇门,以为是卧室,结果是间书房。 里面的古董藏品真不少,她走进去绕了一圈,想来是成明昭的品味,和她老爹一样,年纪不大,兴趣倒都蛮奇怪和老成的。 果然是怪胎一家子。 她的视线落在书架的最下方的那尊玉菩萨上,很普通的菩萨,她家好像也有一尊一模一样的。 权西野上手想去摸,肩膀突然被人一捏。 她禁不住一抖,回头,发现是成明昭。 “找不到浴室吗?”她问。 不知怎么的,权西野觉得她眼睛黑得过分,不像人类的眼睛,看着看着又生出一股不适,她咽了一口唾沫,“嗯,找错了。” “我带你去吧。” 明昭松开手,笑。 权西野揉了揉肩膀,力气真大……当时在水下,也是这份突如其来的怪力。 她绕过她往外走,忍不住回头,见成明昭仍然站在刚才那个位置,笑眯眯的,她突然感觉这张脸很可怕,感到了和溺水时一样的恐惧。 第64章 坏人 “你是很好的人。” 权西野泡在浴缸里, 心烦意乱地拿手撑着脑袋。 她这个嫂嫂,越看越令人不舒服。纵然表面是找不出什么值得怀疑的瑕疵,但就是这样完美——完美的女儿、完美的妻子、完美的儿媳、完美的嫂子, 太完美了,反而容易让人产生不信任的想法。 她又想起那通莫名其妙的电话,那个莫名其妙的人,叫什么来着?陈真?成真?权西野不记得那个名字了, 两秒钟的通话,她来不及记下任何有用的东西。 那个人说,她知道有关于成明昭的全部。 什么意思? 权西野皱起眉, 最初得知大哥薛烨结婚这个消息时她并没有太多看法, 知道对方是康达的大女儿也只是稍稍吃惊了一下,转念一下恐怕是俩家的商业合作, 到这里, 她还没对这位嫂嫂起任何怀疑。 婚后,成明昭一直在美国, 俩人偶有接触, 在一起的大部分时光里都只在进行一些单纯的娱乐活动, 无非是一起逛街购物、骑马或者打高尔夫。成明昭性格温和, 行事得体, 像任何一位大小姐一样, 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良好家教的气息。 她没对谁红过脸, 好像永远那么宽容大方。 如果真是如此, 反倒有演绎的嫌疑。成明昭的身世稍微一打听也能了解到, 她的童年和青春期都在他乡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里度过,这种环境难以培养出与生俱来的自信与松弛。然而这一点她也做得很好,她时常会露出对不擅长领域的羞怯和无措。 这种袒露在表面的缺陷倒一点也不像是缺陷, 反倒彰显得她是真真切切、表里如一,有过不幸过去,但仍至纯至善,骨子里具有大小姐气质的,被蒙尘的宝珠。 任何人都不愿意对她说重话,摆出难看的脸色,撇开她康达千金的身份,只看她这个人,是讨人喜欢的。 这种讨人喜欢没有讨好的意味,核心是由内向外散发的一种惹人疼惜的纯真。她的一举一动,哪怕笨拙,也会令人欣慰的觉得“啊,真是个受了苦的好孩子”,“希望她能在之后的人生里获得幸福”。 权西野一开始就不怎么喜欢她,她对小白花不感兴趣,尤其是这种身世悲惨的人。人只要惨过就容易挥发出令人讨厌的馊臭味,像从体内冒出来的源源不断的黑烟,她可不想被熏到。 不过,成明昭没有自怨自艾的情结。她几乎从没提起过去的那些事,旁人要是没有特地去了解,只看她的行为,完全会认为这就是一个良好家庭教育出来的有礼有节心境宽阔的千金小姐。 因为这个,权西野还算亲近她。很奇怪,她并不是主观上想去亲近她,相反,她更想远离这个人,毕竟她是薛鸿云那边的人。父亲薛长明从小就教导她,家里和她亲的除了父母就是叔伯薛志安,其余都是外人。 她问起姑姑呢,薛长明只是笑,用温柔的语气告诉她恐怖的真相,爷爷只有两个孩子,那个姑姑是假的,就像假冒小红帽外婆的大灰狼一样,她是来分裂他们家庭的。 她是一个坏人。 权西野听得瑟瑟发抖,她从来没见过坏人,问坏人是什么样的,会干什么?父亲告诉他,从外貌上来看,坏人和好人并没有什么差别,甚至有些坏人长得比好人还好人,只不过拥有一颗黑色且剧毒的心。 权西野还是不明白,她认知里的姑姑,虽然话不多,每天忙得没影,但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呀?薛长明继续告诉她,这个假姑姑,是要来抢爷爷的东西。 至梦是爷爷后半生凝聚的心血,她想抢走它,然后赶跑叔伯和爸爸,如果他们被赶走了,就会变得很可怜。 权西野不知道可怜是什么意思。 薛长明摸着她的长发,向她解释,可怜就是,她以后想要什么,他都无法为她实现,可怜就是,想做什么,什么都做不了,想要什么,什么都得不到。 “就像睡在街上的那些人?”权西野问。 薛长明点头。 权西野吓哭了。她不要变得可怜,也不想爸爸妈妈还有大伯变得可怜,更不想睡大街。她不明白为什么姑姑要做一个坏人?她不能变成好人吗?为什么要抢别人的东西? 她抹着眼泪问薛长明:“爸爸,那你会变成坏人吗?” 薛长明哈哈大笑,把她举高吓唬她,又重新抱在怀里,“爸爸怎么会变成坏人呢?” 她的爸爸是hero,不是坏人。上次有人当街抢劫,还是他爸爸冲上去制止的,警察都对她的爸爸竖拇指。权西野放心了,她的爸爸就像超级英雄电影里的那些英雄,只会惩治坏蛋,拯救世界,不会做坏事的。 她和薛鸿云交际不多,这位姑姑忙着抢她家的事业,根本腾不出时间和她联系感情。俩人只碰过两次面。第一次在她八岁,权西野跑进公司找一个姐姐玩,中途撞上了薛鸿云。 薛鸿云身边围着一群穿着正装的大人,是旁人把她从地上扶起来的。这位姑姑只是把她看了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 权西野深深记住了她的眼神,那时年纪小,难以形容那个眼神,有点像主人看小狗,从没人这么对待过她。 权西野冲着她的背影喊:“小偷。” 薛鸿云停下脚步,四面八方的人都跟着她停了脚步,她回头,目光对上了当时怒气冲冲的她。 有姐姐跑过来拉住她,“西野,叫错了,是姑姑呀,是你的姑姑。” “她不是我姑姑,她是小偷。” 权西野将这一真相公之于众,伸手指向那个小偷。心中充满了揭穿假象的自豪与酣畅,胸膛挺得高高的。 “薛总,西野她、她不懂事。” 她看见那个女人不生气,反而笑了,但不是什么令人愉悦的笑容。 “你就是权西野?” 权西野不卑不亢地回答:“我就是权西野。” “你刚才在喊什么?” 她一点波动都没有,眉梢挑起,她的眉毛很细,像弯弯的尖钩,嘴角也像。 权西野被她这么盯着,突然就怵了,声量也轻下去一半:“你、你是小偷。” “我偷了什么,你的洋娃娃么?” 她旁边有几个大人捂着嘴笑起来。这简直是对她的羞辱。 权西野红着脸回答:“你偷了我爸爸和叔叔的东西!” 薛鸿云抿嘴一笑。 “那就让你爸爸和叔叔去报警吧。” 她把她的话当作笑话一样对待,说完又转身,在无数人的簇拥下昂首挺胸地走了。 第二次再见,是她14岁生日前夕。她骑着自行车回家,看到薛鸿云从自己家里出来。 权西野马上下了自行车,只要看见薛鸿云,她就会变得十分警惕。 薛鸿云戴着墨镜,旁边有人替她开车,她看见了权西野,没急着上车,转身一步步来到她的面前。 权西野抓紧了自行车把手,僵在原地,手心都是汗。薛鸿云很高,来到她面前就像拔地而起的一座塔。 “权西野。” 她在喊她的名字,伸手准备摸她的脑袋,权西野盯着她警告,“别碰我。” 薛鸿云笑一笑,还是把手放下去,像揉一只野猫一样揉她,她难受极了。 “长高了,听说你的生日快到了?” 权西野抿着嘴不说话。 “你想要我的礼物吗?” 权西野不想要。在她14岁生日那天却收到了来自薛鸿云的礼物,是至梦的一支股份。 对于姑姑薛鸿云,权西野是百分之百打从心眼厌恶的。长大后,她不再像从前那样和薛鸿云剑拔弩张,彼此间维持着表面的客套。她讨厌她高高在上的样子,明明这些东西都不是她的,她却可以厚颜无耻地把自己当主人,明明她是一个小偷,却没有任何惩罚。 但这份厌恶好像又不太纯粹,她除了厌恶她,又对她的威严和神秘抱有某种说不清的好奇与向往,就像她那天被薛鸿云摸头却没有反抗一样。她讨厌她的同时又被她吸引。 权西野更加确定薛鸿云不是好人,坏人往往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 这一方面,成明昭和她姑姑很像。 她并没有和成明昭交好的想法,她觉得成明昭有可能是薛鸿云拉入的第二个小偷,即使目前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证据可以证明,但就算这么想,她也没能做到和成明昭保持距离。 有时,她会不知不觉把成明昭当作自己的亲嫂子,向她吐露心声。 这实在令人烦躁。 父亲说的对,她还太年轻,容易识人不清。 权西野洗完澡回房,发现成明昭在自己的房间里。 “你在做什么?” 成明昭帮她把枕头调整好,“我给你换了新的床品,和你平常在家睡的是一个牌子,还有你喜欢的香水。” 她晃了晃手里的香水。 这是做什么?讨好她么? 权西野在心里冷嗤,然后扮上一脸的笑容上去,两只手摩挲着床单,“好舒服,好香,没想到你还记得这些。” “我怕你会认床,晚上睡不安稳,”成明昭来到她的身边坐下,“我帮你把头发吹了吧?” 前十分钟她还在浴室深深怀疑眼前的这个人,无法自然地接受她的善意,权西野稍稍别捏地躲了下她的手,“我自己来就行。” “你的头发那么长,自己吹的话多不方便。” 成明昭笑着牵住她的手,“又不是外人,怎么突然跟我客套上了?” 权西野坐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成明昭动作轻柔地帮自己把头顶的毛巾摘下来,打开电风吹的时候还在手掌上试了试温。 她的心情有些乱。 她的怀疑是对的么? 成明昭虽然嫁给了薛烨,但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她会和薛鸿云一起对付自己的爸爸和伯父呢? 权西野抬眼,身后忙碌的那个人,在镜子里看来那么温柔。她小心地拿电吹风烘着她的头发,神情认真的就像对待自己的头发一样。 成明昭看向镜子里的她,俩人猝不及防对视上。她莞尔:“头发很漂亮呢。” 权西野移开目光。 在薛烨结婚那天,她的父亲告诉她,强盗在壮大自己的队伍。言外之意很明显,成明昭嫁的根本不是薛烨,是薛鸿云,她们是一伙的。 然而后来并没有发生他们想象中的事,这个成明昭确实什么也不会,薛鸿云也并不器重她,她在至梦没有什么地位,手里的股份都不及薛烨多。 现在又被发配回了国。 如果真是一个阵营的,薛鸿云会这样对待她吗,会推开她吗? 会不会是爸爸想太多了? 她也想太多了? 成明昭吹干了她的发根,帮她抹精油。也是她常用的那款,她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 权西野开口:“娜娜,你说,要怎样才能分辨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成明昭来到她背后,手指深入她的发丛,“我最近学到了一个按摩手法,听说可以很好的放松身心,排除杂念。” 她的手指点在她的头皮上,有力地揉,“好人和坏人?” 权西野顺着她的力轻轻点头。 “我觉得,世界上应该没有绝对的坏人吧,坏人在一些人眼里是坏人,搞不好在另一群人眼里,又是好人了呢?” 权西野望着镜子里的她,“嗯,但不是每个人都站在同一个阵营,如果你恰好就站在认为她是坏人的阵营里呢?” 成明昭苦恼地皱起眉,“那还真难办。” “你也觉得很难办么?” “是啊,我可能会听从内心的想法吧。” “内心的想法?” 成明昭点头,“如果我的心偏要靠近她,偏要喜欢她,我又怎么能说她是坏人呢。如果我的心真的讨厌她,排斥她,又怎么会犹豫呢。” “世界上难道存在让人喜欢的坏人么?” 成明昭笑了笑,“我不知道。西野,我只知道在我心里,你是很好的人。” 权西野深吸了一口气,回头看她,“在我心里,你——” 她咽了咽唾沫。 成明昭眨眨眼,望着她。 权西野垂下眼,“在我心里,你也是一个很好的人,如果你不是我的嫂子,我很愿意和你成为朋友。” 第65章 第二只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薛鸿云生在平安夜, 进入薛家后每年生日都是由母亲和父亲主持,二老双继离世后,生日交由了丈夫操办, 如今她年过半百,生日基本也全权由丈夫和儿子布置。 她本人对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并不感兴趣,通常会在公司提前过生日,和员工们一起, 蛋糕也是分着吃,一个多层高塔蛋糕,每个部门又有一个双层蛋糕, 当天休假还有双倍工资。 等到真正生日的那天, 作为寿星的她几乎不会到场。生日晚宴就是一个社交形式,她现在已经不需要去社交了。 早些年, 父母健在的时候, 作为大哥二哥的薛志安和薛长明还会赴宴,为薛鸿云庆生。薛老辞世后, 两位哥哥来得频率日渐减少, 薛志安每回都以身体不适为由请辞, 表达歉意, 再寄一份礼来, 面子上总是过得去的。 二哥薛长明的性子最温和, 对于自己这位同父异母的妹妹, 一直都是能照顾则照顾的姿态, 从不缺席, 准时奉上寿礼。然而近几年,也许是年龄上来了的缘故,理由变得和大哥一样, 流程也变得一样。先致歉,再送礼,最常派女儿权西野去,偶尔家中的权夫人也会同女儿一起来。 明面上没有撕开,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薛家三人阵营明显,俩兄弟明里暗里都不待见薛鸿云。 但至梦又牢牢掌握在薛鸿云这个女人手里,他们纵然再不请愿,也没办法当着面表达不满,只能用这种方式宣扬立场,膈应薛鸿云。 今年生日,排场照旧。权西野还是替父赴宴,母亲权韶念主动要求跟着她一起去,权西野很乐意妈妈有这样的想法。权韶念同样是名门出身,家中有四个兄弟姐妹,她位居第二,是最早出嫁的。出嫁后成为了全职太太,一直在家,家中没什么东西需要她操劳,她却也不怎么出门,偶有的几次露面都很低调。 只有女儿带着的前提下才愿意去外面走一走。 权西野和爸爸心里都清楚原因。在权韶念嫁给薛长明之前,曾出过一次车祸,腿上留下了一条永远难以愈合的疤,走路也成了问题。如果没有这场车祸,她兴许不会那么早出嫁,或许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芭蕾舞者,到了这个年龄,也应该是资历颇深的舞蹈老师了。 可就是这场车祸,导致她腓总神经严重受损,虽然捡回一条命,左腿却落下终生的疾。脚趾几乎不能上翘,足下垂严重,不说跳舞,像正常人一样走路都难。这些年权韶念做过不少康复训练,药也吃了,针也灸了,但都没什么成效。 权西野知道这件事一直是母亲心头的阴霾,小时候母亲从没有对她透露过这件事,只说是受伤才导致行走不方便,还怕她嫌。她是从父亲口中得知的原委,当年那位肇事者已入狱,算了算如今也差不多重归社会了,而权韶念却无论如何都无法恢复到健康的状态了。 这件事伤在家里每个人的心里。权西野从小就很保护母亲,不觉得她的姿态丑陋,也不允许任何人多嘴一句。权韶念是家中女儿里相貌气质最好的那个,从小学舞,练出了肯吃苦且要强的个性。事故发生后,很长一段时间无法面对自己。但她面对女儿,又会说,没关系,一切都过去了,有了西野,她就什么都不怕。 父亲同样很爱母亲,权西野随母姓,家中随母姓的除了薛烨,就只有她。听母亲说,那段难熬的时光都是薛长明陪着她走过的,说起来薛长明和她是高中校友,也算半个青梅竹马,俩人一直对彼此有好感,只是谁都没主动戳破,大学毕业后才正式确定关系。 车祸之后,权韶念还和薛长明提过分手,她的自尊心太强了,没办法接受自己以这样的面貌和薛长明走在一起。薛长明没同意,当天就向她求了婚,说愿意一辈子爱她、疼她、照顾她,愿意当她的左腿,永远相伴她左右。 说起这段往事,权韶念脸上总会露出难见的幸福神采,父亲是她灰暗时期的一道光,一直照耀到了现在。那些曾经许下的诺言至今依然有效,家里的大事小事,都是薛长明一手包揽,没有累着过她,俩人生完一个女儿后再没打算要孩子。 权韶念腿脚不好,他就时常带着她训练,帮她揉腿,期间一直没有放弃过治疗,只要一打听到什么名医,就会立马花重金请人家过来诊断。 权韶念感受到幸福,然后是痛苦。如果是健全的她该多好啊,日子一定会比现在更快乐。薛长明的生活不全是围绕着她,他也有正事要做,时常要会面一些重要合作伙伴、参加一些上层的交流活动,作为妻子的她不敢陪同,不想在重要的场合丢他的脸。 薛长明没觉得她丢脸过,依旧走哪儿带她到哪儿。他的坦诚让权韶念更加难过,更加觉得有如此缺陷的自己不配拥有。平常的时间,权韶念都呆在家里,浇浇花,看看书,弹弹钢琴,从前的芭蕾舞鞋早已荒置在家里的某个角落,仿佛从未出现在她生命中。 这些年,薛长明更忙了,忙着筹备什么,陪伴她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夜晚熄灯后俩人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有源源不断的话可聊,他开口就是工作。权韶念没管理过公司,无法参与,也无法提供帮助。这时候,薛长明会吻一吻她的额头,说早点睡,晚安,然后翻身背对她。 当事人也许不会懂,体贴有时候是一种礼貌的残忍。 知道母亲要和自己同行,权西野十分开心,还为她准备了一身礼服。权韶念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芭蕾,人到中年体态依旧很好,加上书香世家的熏陶,无论什么衣服只要穿上,都会显得无比华贵大方。 “果然岁月不败美人。”权西野围绕着母亲,连连赞叹。 权韶念扶脸,略显得不好意思,但还是笑得很开心,“哪有什么漂亮不漂亮,漂亮的是你们年轻人,我已经老了。” “哪有?”权西野站在母亲身侧,俩人一同面对着镜子,仿佛双胞胎,权西野的身高完全遗传了母亲,五官也是,“走在外面,别人会以为你是我的姐姐。” 权韶念推推她,没用力,“别给人家听到笑话。” “谁敢笑话?事实而已。”权西野笑。 俩人结伴来到宴会现场,没料到这次薛鸿云会大驾光临。如果说她的母亲是玫瑰,那么薛鸿云就像一朵大丽花,绝不会含苞等人凑近观赏,品嗅,随时随地都在张扬地盛开。 按理说生日那天,怎么也不会穿黑色的衣服,而她偏偏就穿着一身黑,黑色的夹克,黑色拖曳的长裤,怀里还抱着一只黑色的猫,同样黑的是她的头发和眼睛。人在国外呆久了,多少会沾染西方的特色,但她没有,头发保持着亚洲人原始的黑,站在人群中央,显眼异常,带着说不清的压迫感。 薛鸿云身边站着她的嫂子成明昭,虽然俩人着装不同,风格也不同,但乍一眼看过去,就像一对母女,她们在交谈什么。 权西野挽着母亲走上去,给薛鸿云敬酒,“姑姑,生日快乐。” 薛鸿云看向她,又看向她身边的母亲,“韶念,这次怎么想起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了?” 她嘴角抿起,以一种不太友好的玩笑的口气问。 权韶念和薛鸿云差不多高,但气势上还是输了她一大截,她的母亲向来性格温和,不似薛鸿云那般强势尖锐。 权韶念举杯,同样祝贺,“鸿云,你知道的,我不方便。这杯酒算是向你赔不是。” 权西野刚想去拦,哪知她一口饮下,不带停的。权韶念笑了笑,又拿起第二杯,“长明实在忙碌,抽不开身,这杯算是我替他敬你。” 她又要喝,薛鸿云不动声色地伸手夺过酒杯,“这酒,自然是谁敬的谁喝,不需要你来操心。” 薛鸿云接过酒,对嘴缓缓倒入口中,亮杯一笑,“你赔的不是,我接受了。” 权韶念挂着笑,没说什么。 薛鸿云搭上成明昭的肩膀,“年轻女孩还是和年轻女孩去玩儿吧,距离晚宴开始还有些时间,用不着陪我。” 她怀抱着黑猫,身姿挺阔地走进人群,周围的人自动为她开了道。 望着薛鸿云远去的背影,权西野想到了小时候,这么多年过去,这个女人似乎没有任何变化,和回忆里一样高傲。身上那股气焰永远燃烧得旺盛。 权西野回头,发现成明昭也在盯着薛鸿云离去的方向,“我的姑姑,很古怪吧?” 成明昭笑了一声,“会吗?” “你不觉得吗?” “还好吧。”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和你也是一家人,西野。” 权西野笑了笑,不否认。成明昭还是要比自己的姑姑更惹她喜欢点,一个会服软,一个像铁钉。 俩人刚搭上话,就走来一个男人,"西、西野。" 权西野回头,当即皱起眉,“你怎么也来了?” “没想到你也在。”薛翎开心地笑,看向成明昭,笑容又变得谨小慎微起来,“是薛大哥的” 成明昭点头,他慌忙伸手,礼仪性地一握,“成娜。” “我、我是薛翎。” “原来是志安叔的儿子,”成明昭收回手,“今天也算是正式见到了,志安叔最近身体还好吗?” 薛翎点点头,又赶忙摇摇头,“还可以,嗯,人老了,精力不太行,所以让我来” 权西野用手肘推他,“你会不会说话?” 薛翎反应过来,马上改口:“是我自己要来的,之前忙学业,没有正儿八经给姑姑她过过寿,所以今天就” 能看出他的手忙脚乱,显然没有应对这种场合的经验,台词也滚得不够熟练。 成明昭端起一杯酒,和他一碰,“有机会可以一起吃个饭。” “好,有机会一定。” 透过杯壁,她看着薛翎那张紧张而扭曲的脸。薛翎之前在上学,很少出现在公众场合,几乎没有和她碰过面,今天是俩人第一次正式见面。 他一感到局促,就频频往权西野那儿看。 成明昭勾起唇角。 提起自己的父亲薛志安,提起自己儿子的身份,他就像找不到拄拐的盲人一样慌张,那么的不安。连个正眼都不敢和人对上。 成明昭放下酒杯,第二只小兔子就这样慌慌张张地跳了出来。 第66章 雪 “之后我可能会喜欢你。” 晚宴七点开始, 在此之前,每人都被分到了一颗苹果。苹果不是普通的苹果,是一千克重实心的金苹果。薛鸿云在户外切了蛋糕, 周围是飞溅的香槟和欢呼声。外宾在外面设的宴席饮酒作乐,薛鸿云一家子则在室内的餐厅吃饭。 薛鸿云换了一身衣服,来到餐桌的主位前坐下,见她落座, 小辈们这才依次入桌,轻手轻脚地拉开椅子坐下来。成明昭坐在薛烨身旁,而薛烨坐在母亲的右手边。菜品陆续被端上桌, 全都是符合国人口味的中国菜。 在坐的都是薛家人, 也许是很久没有这样面对面地在一起吃饭,更准确来讲, 是没有和薛鸿云这样面对面吃饭, 气氛显得有些紧张,除了薛鸿云一脸泰然, 其余人不约而同都露出了局促的神情。 “怎么, 你们都不饿?” 薛鸿云伸筷夹了一片鱼肉放进嘴里, 松弛自在地咀嚼品尝。 见她动筷, 其余人才拿起筷子。 薛烨看到桌上有成明昭最喜欢吃的石橄榄陈皮炖水鸭, 起身夹了一块到她碗里。全天下知道她爱吃这道菜的人不多, 薛烨算一个。 成明昭若有所思地低声问:“这次菜品是你安排的?” 薛烨笑着摇摇头, 小声回答:“是妈安排的, 我都没和妈提过你爱吃这道菜, 这不巧了么。” “薛烨,吃饭的规矩是什么?” 薛鸿云放下碗筷,薛烨立马噤声, 又听见母亲的声音响起:“既然如此,就让薛烨打头阵,站起来跟大家分享一下这半年在国内的收获吧。” 薛烨被点名,一瞬间五官痛苦得皱缩成一团,又努力舒展开笑容,老老实实地站起来汇报青林今年的进展,简直像在开会进行年终总结。权西野见到薛烨那强颜欢笑的滑稽样,忍不住想笑,赶紧拿起酒堵住了自己的嘴。 她刚放下酒杯,就听见门被推开的声音,于是循声望去,立即瞪大了双眼,“爸爸?” 同样露出这幅神态的是薛翎。 助手推开门,第一个踏进的是薛志安,紧随其后的是自己的胞弟薛长明。他冲在座的各位爽朗一笑,“不好意思,来晚了。” 薛志安脱下外套,交给一旁的助手。 他想对上坐在主位的薛鸿云的视线,然而失败了,对于这番动静,薛鸿云毫无波动,只专注送进嘴里的每一口食材,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他呵呵一笑,拱手祝贺:”今年难得有空一回,我无论如何都要来,迟了一些,薛总莫怪!生日快乐,生日快乐!” 薛长明歉疚地在旁补充:“半路有事处理,没赶上趟,鸿云,实在抱歉。” “既然是一家人,场面话就没有必要多说了,”薛鸿云挑眼看他们,“一个两个站着,弄得这些孩子不敢夹菜。” 薛鸿云身侧的人站起来想让位,薛志安赶忙打住:“没关系没关系,都是自家人,坐哪儿不是一样?我坐翎儿身边就好。” 薛志安坐在了儿子薛翎旁边,薛长明也跟着坐到了女儿权西野身旁,隔着中间的女儿抚了下妻子的后背。权韶念放松了一点。 权西野不解其意,父亲和叔叔已经很多年没有来参加薛鸿云的生日宴了,她小声问:“爸,你怎么来了,你不是说” 薛长明端起一杯酒冲着薛鸿云,“迟到了,我先自罚一杯。” 他一口干了,又拿酒倒满一杯,“大哥他血压高,医生说不宜饮酒,这杯我替他喝了。” 薛鸿云笑:“一杯酒而已,能对血压有多大影响?志安大哥最喜欢酒,听说家里还收藏了不少好酒,我至今都没能有幸尝到一滴。” 薛志安站起来,绕到自己弟弟面前,接过了那杯,仰头倒进嘴里,把空杯置在桌上,豪迈至极:“今天是我鸿云小妹的生日,这酒肯定得喝!一点酒而已,不碍事。薛总你看喜欢什么酒?改天我给你送去。不过我们这个年龄,对于这些还是得忌口。” 薛鸿云鼓起掌,“说得真好。” “但称呼还是得对齐,既然拿我当老板,就叫我薛董吧。” 她看着薛志安,“酒的话,志安大哥最懂了,要送什么样的酒给我,我想不需要问我的意见。” 薛志安双手合致歉,“一时口快,对不住对不住。酒我一定亲自安排。” 他回到座位上,脸有些涨红,不知是因为酒还是别的什么。薛翎惶恐地看着这一幕,小声提醒父亲:“爸,我车上有降压药” 薛志安没有理会儿子在说什么,目光落在对面的权韶念身上,立刻端着杯子起身,“韶念!好就没见了!” “韶念她不喝酒,”薛长明替妻子敬上去,“这杯我替她喝。” “以茶代酒,弟媳,这可以吧?” 权韶念犹豫了一下,站起来把杯递上去。薛志安替她斟上茶,也给自己加上,“难得看见你一回,真是不容易啊。” 薛志安坐下感叹,又关心道:“腿脚好些了么?我上次让长明带回去的人参都有在吃么?” 薛长明替妻子回答:“都有在吃。” 薛志安和权韶念也是一个高中读出来的,比俩人大一届,算起来三人是都是校友。那场事故后,作为大哥的他没少关心权韶念伤势,好东西送了一堆过去,对这位弟媳上心程度任谁看了都不会说一句不好。 “我认识一个不错的骨科医生,人在德国,明天介绍给你们认识。” “谢谢大哥。”薛长明感激地点头。 好一出兄弟情深的戏码,好一个热心善良的老大哥和忠心耿耿的弟弟。薛鸿云拭了拭嘴角,问起韶念:“说到这事,当年那个司机被判了几年?” 薛长明不知道她为什么提这个,但还是如实回答:“被判了7年。” 权韶念沉默着没说话,一旁的权西野握住她发冷的手。权韶念很少说起当年的事,因为她早已记不清事件的全貌了,大脑好像有意识地抹去了这段记忆一般,如果强迫去想,就会感到极度的不安。 医生对她说,这是创伤后应激障碍,选择性遗忘是大脑的防御手段之一。 “当年是在大学城附近,”薛鸿云替所有人回忆,“可那一带都是学校,很少有事故发生,哪辆车途径学校路段反而加速呢?” “因为他是个反社会人格,故意的。”薛长明再次开口,脸色不佳,看来他也沉浸到了往事的记忆中。 薛鸿云长叹一声,似乎感到同情,随即又抛出疑问:“我听说是那位肇事者主动打的救护车?没有逃逸,反而自首,看起来不像是故意报复社会。” 成明昭眨了眨眼,望向权韶念,只见她脸色惨白,整个人像秋天里的落叶一样簌簌发抖。 “不要再提了!”权西野搂住母亲,皱眉看了一眼薛鸿云。薛长明回过头迅速搀扶住妻子,“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鸿云,可不可以请你不要在你的生日上揭韶念的伤疤。” “韶念,你要是累了,可以去房间休息。”薛鸿云慢条斯理地拿起筷子,继续用膳。 权韶念在权西野和丈夫地搀扶下离开。 薛志安眼睛一转,哎了一声:“小妹,我知道你脑子转得快,总有很多思考,不过有时候还是得考虑一下当事人的心情,你看韶念都这样了,她是你的嫂嫂,本来这些年就因为腿脚的缘故郁郁寡欢的,就别伤害人家了。” “大哥倒是很会做好人,”薛鸿云抬眼看他,“如果在公事上有这一半的力气,恐怕现在也没我什么事了。” 场面冷了下来,薛志安的脸难看了一秒,很快又恢复如初,呵呵笑地打圆场:“生日就不聊这些了!哥哥嘴笨,你别往心里去。诶,小烨回来了啊。” 他把目光投向薛烨,转而又移到他身边始终安静吃饭的成明昭身上,“这位就是娜娜吧!” 薛志安举杯上前,“小烨结婚的时候我没来,真是惭愧,没能见证到你人们人生中的重要时刻,实在遗憾,这杯酒算我这个做舅舅的敬你们。” 薛烨想替成明昭喝,被她轻轻躲过。 成明昭端着酒杯站起来,隔空和薛志安对碰,浅抿一口酒,“舅舅,别这么说。” 薛志安笑:“不愧是康达的千金,人美气质佳,和我们小烨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俩人纷纷坐下,薛志安正经疑问:“不过说起来,你们结婚也有四五个年头了,怎么” 他欲说还休,笑吟吟地望着这对年轻夫妇。 薛烨呛了一下,干咳一声回答:“我们没那么急。” “四五年,完全不算急了。”薛志安笑,“你们不急,不见得鸿云不急。” 他和薛鸿云对上视线,笑眯眯地又说:“也该让鸿云早点抱上外孙啦。” 薛鸿云勾勾唇角,“说起来薛翎今年也毕业了,对未来有打算吗?恋爱呢,似乎没听到动静?” 薛翎正在喝汤,突然被点名,呛得直咳,努力顺出一口气回答:“我、我还没想好。” 听到薛鸿云提起自己的儿子,薛志安笑容收了收,然后揉了把他的头,“他啊——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不着急,呵呵。” 这个阶段急的是谁,不说也知道。 成明昭借口上厕所从里边儿走出来,本来薛烨要跟着一起,他应付不来那种场合,她又把他摁了回去,如果俩人一起走,那就显得太刻意了。 她来到二楼的休息区,顺着廊道没走两步,果真见到出来的薛长明。 “舅舅。” 薛长明没想到会撞见她,原本混乱的表情迅速整理妥当,“娜娜?你怎么在这。” 明昭抿着嘴露出担忧之色,“我有点担心舅妈,想来看看,妈妈她刚才确实不应该提这些的……。” “你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你舅妈她没什么大事,西野在房间里陪她,”薛长明走到她跟前,反倒宽慰她,“你也千万不要因为这件事对鸿云有什么误解,虽然你在她身边的时间不及我们长,没那么了解,产生偏见很正常,我知道她也是担心韶念,只是关心的方式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但她的心是好的。” 明昭缓缓点头,“有时我也不太能接受妈妈的一些表达,但我明白您的意思。” 薛长明笑了笑,把她久久一望,“说实话,对比家里的其他孩子,阿烨的天资并不聪慧,能遇到你,实在是这孩子的福气。” “是我们彼此的福气。”明昭对上他的眼。 薛长明笑意加深,“那你进去吧,得辛苦你照看下舅妈了,我怕留小野一个人在那儿她比较冲动,我得上去一趟,离开太久不好。” 薛长明感激地拍拍她的肩,踏着匆匆的步子走了。 权西野紧握着母亲的双手,担忧地蹲在她身边照看她,“现在感觉怎么样?我已经打电话让常叔来接我们了,渴不渴?” 她听到门口有动静,以为是爸爸,没想到进来的是成明昭,脸色又暗了下去。 前些日子积累起来的对成明昭的好感因为薛鸿云的一个举动全部消失殆尽。她真不明白薛鸿云为什么要当众揭她母亲的伤疤,是故意的么?恶趣味?想看她母亲崩溃的样子? 真以为自己是万人之上了。 成明昭端着一杯温水上前,递到权韶念手中。 权韶念抚了抚落下来的碎发,“谢谢你,娜娜。” 娜娜?权西野好不舒服。她母亲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和成明昭没什么交情,更何况父亲在家动不动就叮嘱,要少接触薛鸿云那一家子,哪来“娜娜”,怎么会叫得那么顺口? 她正心感狐疑,又见成明昭蹲下,抚着权韶念的膝盖,“妈妈她的话不必太放在心上。最近感受怎么样,是发生了什么吗?” “我知道,是我自己的问题,”权韶念扯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单手扶着额角,“最近一直在做梦,断断续续的,都是关于那件事,偶尔什么也没做,也会涌起那种不舒服的感受,好像又经历了一遍。” 成明昭的手在她膝盖上轻轻地摩挲,“可能是创伤经历闪回。” "但都是片段,还是记不清,看不清,串不起来,只是直觉告诉我,就是那天的场景。"权韶念握紧水杯,苦笑,声音微弱,“明明经历过的事,却忘得一干二净,时不时还会像个精神病一样,我实在太差劲了。” "这不是你的错,你只是生病了而已,每个人都会生病。也许是你的内心还在抗拒那段回忆,等你真正愿意直面它的时候,说不定就回想起来了,别急。" 成明昭和权西野把权韶念扶进车后座,权西野没急着进去,而是关上车门,拉着成明昭到了角落,“你和我妈认识?” 有些怒气,有些怨念,像问罪一样的口气。 “当然了,你妈妈是我的舅妈呀。”成明昭笑,不知道她怎么会问出这么无厘头的问题。 权西野松开她的手,耐心到了极点,“我问的是,你是什么时候和我妈妈联系的?” “你不知道么?”明昭惊讶,惊讶的神情刺痛了她,“舅妈之前的心理医生,和阿烨现在的心理医生是同一个,我们就是因为这个才聊上的。” 权西野从来不知道这件事,妈妈没对她和爸爸说起过。当年事故发生后,权韶念看过心理医生,接受了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之后大家都以为她走出来了。原来根本没有。 看着权西野的眼圈越来越红,明昭上去帮她擦泪。 “我没哭。” 权西野说着,泪还是掉到了腮边。 “不过,这也不是你的错。”明昭帮她把泪抹去。 “就是我的错。” 权西野声音变得无力:“我才差劲,作为她的亲生女儿,我自以为关心她,其实根本没有。这事我不知道,她只对你吐露了心声。” “舅妈或许只是不想让你们担忧。现在我告诉了你,你也知道了,真正能够照顾她心灵的人是你,是她自己,唯独不是我,西野。你不必为此感到难过。” 权西野望着她,没说话。 有冰凉的东西落在脸上,俩人抬眼,是雪。 “时间不早,我该带我妈妈回去了,”权西野与她告别,想了想,她又说,“成娜,说实话,之前我并不喜欢你,甚至有点讨厌你。” 成明昭双手揣兜,静静地站在原地,淡笑着等她的后文。 “现在,没那么讨厌了,我以为你是我姑姑那样的人,但你好像不是”她垂眸,声音低下去,似乎在自言自语。 雪越飘越多。 权西野抬起头,告诉她:“之后我也许会喜欢你,就这样,走了。” 她打开车门,坐进去,连声拜拜都没说。 成明昭目送那辆车远走,大衣里的手机响起,她掏出,是江玥的来电。 “怎么了?” “明昭,今天是平安夜!” "嗯哼,我知道,所以怎么了吗?" “没怎么”他声音弱下去,安静了一会儿,江玥的亮起欢快的嗓音,“外面下雪了,明昭,你那边有雪吗?天华居然下雪了!” 成明昭抬头望天,“下了哦。” 江玥用脖子夹着手机,站在外边慢慢地滚着雪球,“骗你的,其实昨天就下了,下得超级无敌大。” “是吗,那逢玉应该很开心吧。” “嗯!她从小到大都没见过雪。” 他把滚好的小雪球放在大雪球上,又在小雪球上挖了两只洞,然后拿起手机,呼出来的气变成白雾缭绕在眼前,“不止逢玉,我也很开心。” “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挂了。” “等等,明昭。” “有事就直说吧。” “我想你了。”他说。 江玥低头一看,电话已经被挂断,也不知道她听见没有。看来还得再接再厉,他叹了口气,继续在成明昭的门口制作雪人。 成明昭收起手机转身,撞进薛烨的伞里。他牵起她的手,不停地揉搓呵气,“这么冷,怎么站在外面?” “这不是有你么?”她笑着反问。 薛烨微微一愣,眼眶湿润,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把她的手揣进自己的口袋里,俩人共撑一把伞,相伴着走回家。 第67章 棋局 “接下来,才是好戏登场。”…… 权西野敲了敲母亲的房门, “妈妈。” 得到允许,她推开了门。权韶念刚刚洗完澡,正坐在梳妆台前擦头发, 权西野走到她身后,接过她手里的毛巾,替她擦拭发尾。 权韶念的头发黑长、顺直,像炭黑的绸缎。权西野的头发也遗传了她, 她身上有太多母亲的影子,独独性格和母亲不同。这点算是随了薛长明?似乎也不像。她父母的好脾气是出了名的,都说世间的恋人大多互补, 一方强势, 一方就柔弱,如此才能平衡。双强或双柔, 注定合不到一块, 强则过分看重自我,柔则过分轻视自我, 都没法走到最后。 毫无疑问, 权韶念是柔弱的那一方, 在权西野的记忆里, 母亲没对家里人红过脸, 迁就身边所有人, 没从她嘴里听到一句为了自己的话。也许是腿的原因, 让她觉得自己才是被所有人照顾和容忍的那一位, 原本就温和的性子变得更加小心翼翼了。 如果母亲是柔弱的那方, 那父亲薛长明就应该是强势的,可是没有,薛长明的好脾气同样出了名。她的父母算是少见的夫妻搭配, 她的性格却独立于父母之外,一时间没法说是随了谁。权西野不像父母那样温和,遇事不争不抢,她张扬赤诚,爱和恨都很汹涌,清清楚楚地写在脸上。 正因如此,面对目前来看是善良的成明昭,即使利益、家族对立,她也没法恨她。面对刻意隐瞒病痛的母亲,她也做不到忽视和推卸责任。 权西野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人的性格也分阴阳两面,对外要是展现的都是阳面,那么私下一定会通过别的方式把阴面宣泄出来,这样才能达成人格的稳定,反之同理。 她想到母亲,平常总是温和地待人,但内心是否有过未曾对家人倾诉的怨憎呢?所以才选择对外人倾吐这件事。她又想到父亲,她的父亲呢,会和看到的那样纯良吗,如果人真有阴阳两面,薛长明的阴面又是什么? 她的嫂嫂成明昭呢,究竟值得信任吗,值得喜欢吗? 权西野摇摇头,意识到自己想太多,说到底只是网上一些没有根据的假说,无法用它来判断现实里有血有肉的人,至少目前,她只相信自己的眼睛和切身的感受。 权韶念伸手抚摸肩上女儿的那只手,笑:“想什么呢?还在担心我吗,我没事的。” 权西野将毛巾挂在椅背上,转而半蹲在母亲身侧,握住她的手,“妈妈,这些年,你一直在看心理医生,我从来不知道。” 权韶念低头看她,很抱歉地说:“是娜娜告诉你的吗?妈妈不是故意想瞒着你,其实没有什么大问题,还是和最开始医生的诊断一样,你不用担心,我是怕你担心才没说。” “你和爸爸都有别的事要做,反而是我这个整天在家无所事事的人有这个病那个病,妈妈不想这样,不想因为这些小事麻烦你们父女。说起来,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 权西野攥紧她的手,眉头折出几道深深的褶,权韶念什么都好,就是这股爱自贬的劲让人难受。“天天做噩梦,还不是大问题吗?你再这么说,我真的会生气的。” 她气母亲,也气自己和父亲,是他们忽视了母亲的心理需求,才会让她在精神上这样无依无靠,连最亲的家人都不敢信任。 权韶念笑,拍拍她的手背,“别气,别气,别为了这种事生气。没有天天做噩梦,这也是娜娜跟你讲的吗?她夸张了。只是近期睡眠不好,才开始做的噩梦,并没有天天做哦。” 权西野站起来,“这种事是什么事?不要把自己的事看得那么不重要好吗?我——我是你亲生女儿,你不愿意对我说实话吗,还是比起我,成明昭才是你的亲女儿,这些事和她有什么关系。我不是因为她的话,才觉得应该关心你,我们,我们不是一家人吗?” 她的胸膛起伏得厉害,实在不愿对母亲发脾气,但权韶念这副样子,又让她有一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她分明还在和她客套,还在迁就她的心情,可是为什么能对成明昭说,反而对自家人说不了?她是她的亲生女儿,是永远不会背叛和抛弃她的人,到底为什么,俩人的心什么时候隔得这么远了? 权西野的鼻子渐渐酸起来,她不是嫉妒成明昭,而是觉得自己被母亲放弃了。权韶念的心事不愿对她说,根源不是害怕她担心,是不愿意信任她。 权韶念愣住,似乎没料到权西野的反应会那么大。她赶紧站起来,来到她面前,心疼地擦她潮湿的眼尾。“别哭,西野,别哭,妈妈没有不愿意对你说实话,你想知道什么,妈妈都会告诉你,只是你是大孩子了,妈妈觉得,你已经是个独立的个体了,妈妈也是独立的个体,妈妈的事应该妈妈自己承担,就像你和爸爸的事,我也不会去过问,我知道你们一定会解决得很好。” 权韶念拥抱住她,“你永远都是我的女儿,我最亲近的人,我心中的第一位。只是,也相信妈妈好吗,相信妈妈也有能力解决好自己的事。” 说到“能力”这个词,权韶念哽咽了。她的背很薄,人也瘦。权西野抱着她,像抱着一根纤弱的柳枝,心再也强硬不起来,母亲的泪落下来,比泰山还要重。 这是她第一次发出请求,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观念,即使一点气势也没有,声音微弱。权西野从来没有听过她这么说。母亲对她隐藏了一部分自己,那部分自己是从何时开始隐藏的呢?是从生她那刻,意识到自己要做一位母亲了,还是更早,在梦想被摧毁的那一天,就开始了呢。 妈妈在还没有成为妈妈之前,在还是个为了理想闪闪发光的女孩的时候,是什么模样呢? 权西野感到十分痛苦,没能让母亲肆意做自己,让她感到内疚和痛苦。 “我相信你,我只是想”她流下眼泪,“想成为支持你的力量。” 很久没有这样与彼此坦诚相待,对俩人而言,这是一次全新的体验。纵然是母女,也要一步步地认识与磨合,世界上的关系,都需要过程,血缘不是万能.钥匙,同样会因为过期而冷却失效。 权西野帮母亲吹干了头发,俩人坐在床边,她靠在权韶念怀里,感觉回到了小时候。 “是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些噩梦的?”她轻轻问。 权韶念抚着她的头发,“这几个月严重了些,开始的话有些年头了,不过早年没有那么严重,只是偶尔会,这几个月开始变得有些频繁。” “是关于关于那件事吗?” 权韶念点点头,“虽然记不起全部,但总会零零散散的出现。” “医生是怎么说的?” 权韶念摇摇头,“没有办法,这只能靠我自己。” 权西野从她怀里起身,望着母亲的眼睛,“之后做了梦,做了不好的梦,也告诉我吧,不能只和成明昭和医生说,好吗?至少也要告诉我,一个人面对噩梦会害怕,两个人知道了,害怕就变成了两份,五个人知道了,害怕就变得更少了。” “我会陪着你,把伤养好,”权西野握住她的手,“无论是身体上的伤,还是心灵上的伤,我愿意和你一起背负,你愿意让我加入吗?” 权韶念沉默地看着女儿,忽然低头,揩了揩眼角,无声地笑了。 权西野再次和她依偎在一起。 “其实,娜娜也帮了我很多,她是一个好孩子,虽然你爸爸常对我们说,鸿云她们但我觉得,不是这样的。”权韶念细细碎碎地念,权西野认真地听,原来母亲和她有同一份感受。 权韶念只是在医院和成明昭碰了一面,成明昭就记住了这件事,时常通电关心她。俩家的往来很少,成明昭又是外来的,她不敢和她过多交流,每次都是礼仪性地回答,然后匆匆地结束通话。 这是她个人私事,权韶念本来就没打算让任何人知道。 搪塞了几通电话,成明昭果真不怎么打过来了,也许是感受到了对方并不欢迎她。权韶念不想这么对人家,但没办法,薛长明经常在家说,薛鸿云那边是如何的野心、如何的狡诈、如何的抢夺了哥哥的东西。当然他没把话说得那么难听和直白,只是意思大差不差,他告诉过权韶念和权西野,虽然他家在明面上是中立的态度,但保不齐薛鸿云把他们当作是薛志安那一派,为了避免战火烧到家人,他不希望母女俩和薛鸿云家有往来。 权西野十分支持父亲的想法,积极地参与其中。权韶念却没有那么强烈的同感,一是因为她本身就不是薛家的人,其中的弯弯绕绕与她无关,无关自然无感,二是她短暂地接触过鸿云和她的儿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堪,当然人品如何不能靠几个瞬间判断,只是权韶念实在对他们讨厌不起来。 权韶念的父母、父母的父母都是高知分子,家族扎根于教育事业,培养出她不骄不躁,温和有礼的个性,自然理解不了从商家庭里面尔虞我诈的纷争,也无法说服自己变得尖锐,能做的只是尽量远离。 除了呆在家里,她偶尔也会去附近的书馆看看书。在这里,她再次遇上了成明昭。 线上可以回避,但线下怎么回避都显得很不礼貌,况且成明昭没有做什么,她没有理由三番五次回避她。第一次遇见,第二次又碰面,次数多了,一来二去,俩人的关系变得亲近了起来。 成明昭和她想象中有些不一样,她听长明说,薛烨娶了个来头不小的媳妇,对方家世显赫。她以为,多少会是个个性张扬的女孩,但成明昭并不是,她比她想象的还要谦和、平易近人。 以往别人看到她的腿,都会有意识绕开这个话题,仿佛怕一不小心触到她的雷点,行为上又处处以她的方便为先,这种特殊的待遇,对于作为当事人的权韶念而言,相当的沮丧和不舒服。 被人特殊对待,就代表她是个特殊的人,是一个区别于正常人的人。 但成明昭没有这样,俩人第一次书馆见面,她开口第一句就是问她腿怎么了。权韶念愣了一下,也许是很久没有人这么问过她,她甚至都快忘了受伤的原因。 得知是意外事故导致的,成明昭了然地点头,脸上没有出现惋惜、同情、心疼的表情,这让权韶念紧绷的神经放松了。 等这一天结束,即将分开之时,成明昭问她需不需要搀扶,从前很少有人会问她这个,大多数人都默认她需要帮助,很体贴地伸出援手。权韶念摇摇头,她则笑了笑,和她并肩走出书馆。 和成明昭相处让她感觉很舒服,这种舒服不是做出来的阿谀奉承的舒服,是把她同样当作正常人对待的舒服。她开始有了点走出家门的兴趣,很乐意和成明昭在书馆呆上一天。 成明昭的话不多,性格与她相仿,俩人总会默契地提起一个话题,又恰当地结束,不会给对方带来任何一丝过界的不适。权韶念喜欢读书、看电影、弹钢琴,成明昭同样喜欢读书、看电影,她钢琴不太擅长,为此还请教过权韶念几次。 唯一一回,家里只剩权韶念,她邀请了成明昭来家里,亲自教她弹琴。俩人相处的很愉快。成明昭是她婚后第一个聊的上天的——朋友,虽然她比她大许多。 那些富太太的下午茶,她参与不进,那些成功人士的交流会,她无心参与,和成明昭在一起,她找回了一点年轻时候的自己。 那天在家,成明昭在她的钢琴旁发现了她早年芭蕾舞的相片,不知道是谁裱起来放在这儿的。成明昭看着照片里的她,问现在的她,以前学过芭蕾舞吗? 权韶念顺着她的目光去看从前的自己,感到陌生和淡淡的怅然,她平静地点点头。 成明昭大概也能猜出她去医院的原因,于是话题又从芭蕾舞提到了那次医院见面,问她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扰。 权韶念抚着自己的胳膊,不知从何谈起,除了医生,她没对任何人说过这件事,因为生理性抵触。但对成明昭,没有这份抵触,于是她告诉成明昭,因为当年那场事故,她的芭蕾舞事业被迫终止,直到现在,都会时不时梦见那天的遭遇。 不过更具体的场景,她已经回忆不起来了,只记得当天她回了一趟大学,之后就从医院里醒了过来,再下床的时候,腿已经不能正常走路了。 她对芭蕾舞已经没有任何念想,毕竟事情过去了那么多年,她现在也跳不了了,只是动不动做梦让她感觉到疲惫和恐慌。 成明昭静静倾听完,起身来到她跟前,牵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令人心安,她的声音像春风一样和煦,“我认识一个不错的心理医生,你需要的话,我可以介绍给你。” 成明昭告诉她,梦是潜意识的投射,有时候往往不是梦主动出现,而是她潜意识的召唤。也许大脑在提醒她什么,比如一些需要回想起来的记忆,只是她现在状态不好,没法承受。 对于当年的情形,权韶念记不清了,她也不知道到底是记不清,还是自己不想去回忆。如果能回忆起当年的全部细节,是好事吗?她不知道,只是对成明昭点点头。 清晨的曦光透过窗户照在棋盘上。 薛鸿云和成明昭一左一右坐着,薛鸿云执黑子,成明昭执白子,俩人已经下了10分钟了。 白棋被黑棋团体围住,成明昭幽幽地叹了口气。 薛鸿云怀抱着黑猫,“下一步,打算怎么做呢?” 成明昭伸手,打出一口气,吃掉了薛鸿云的两颗黑子。 “接下来,才是好戏登场。” 第68章 父亲 “我看,想嫁给边霁的人是你吧?…… 清早, 薛翎洗漱完,踱步到餐厅。他的父亲薛志安已经吃起了早饭。 他慢腾腾地走过去,拉开椅子, 又安安静静地坐下。只有俩人的餐桌稍显空旷和寂寥。薛志安有过一任妻子,在年幼的他被领回家的第二年俩人就离婚了。 这些年,家里只有他和父亲。 薛翎拿起刀叉,切了一小片火腿送进嘴里, 一边用余光打量身侧的父亲,一边细细地咀嚼。咀嚼到没法再咀嚼地时候,他终于咽下, 开口:“爸” 薛志安一个正眼都没给他, 专心吃着早餐,好像没听见。等盘子的东西扫空, 拿起一旁的餐巾抹抹嘴, 起身准备离席。 薛翎赶忙跟着站起来,捡起一旁的大衣为父亲披上, “我可以去看看妈妈吗?”他状似不经意地问。 薛志安理了理衣领, 又整了整袖口, 这才回眸看他:“问这个做什么?” 薛翎收回手, 局促地笑:“妈妈她的生日和薛姑姑的没差几天, 我想去给她过过生日” “用不着, 你妈现在的日子过得舒服着呢, ”薛志安哼笑了一声, 转身面对儿子, 伸手拉平他衣肩上的褶皱,“衣服也不知道挑件合身的,我上次给你订的那几件西服呢?昨天就给我穿一套破烂去, 让你姑姑笑话。” “我等下就去换”上次宴会,权西野嫌父亲给他订的西装丑,他才换下的。薛烨抬起眸,小心翼翼地再度开口:“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回去给她过生日,您告诉我地址吧,我自己去就好。” 薛志安凝视着他,露出笑容,然后抬手揉他的发,越揉越使劲,薛翎歪着脑袋不敢反抗。他的动作从揉变成拍,像拍一个沙包,一下又一下:“你呀你呀,你这个脑袋,简直比猪还不如。嗯?薛翎,忘记爸爸之前怎么交代你的?你以为自己在过神仙一样的日子吗,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薛志安揪住他的头发,迫使薛翎正眼看自己。薛翎颤颤巍巍地喘气,眼神也颤颤巍巍的,像受惊的兔子。 他脸上的笑容没了,冷下来的面孔布满纹路,就这么一眼不发地看着薛翎,薛翎艰涩地吞咽唾沫,张张嘴,没敢吐出音节。 “你很想被人发现吗?” 薛翎赶忙摇头。 薛志安松开手,“我给了你妈妈足够的钱,让她过着潇洒的日子,唯一的条件就是别再联系你,而你,作为我的儿子,享受如今的生活,不应该努力回报我吗?为什么,突然开始变得这么不听话?” 他往前走一步,薛翎就往后退一步。面对薛志安,他没有忤逆的勇气,正如薛志安说的,他如今锦衣玉食的生活全靠薛志安,他妈妈也是因为薛志安才能过上现在的好生活。他们娘俩都得好好感谢他。 “我只想、我只想看她一眼,”薛翎不敢对上薛志安的眼睛,忽然间找到了理由,上前两步攀住父亲的胳膊,“我不去认她,只是远远看她一眼,远远看她一眼就好了,这样可以么,爸?” 薛志安用拳头重重地击在他的腹部,薛翎闷哼一身要跪下去,被父亲扶起来,温和地揽进了怀里。薛志安用拳击过他的那只手慈爱地抚摸他的后脑,“好孩子,看来你听不懂我说话,不联系的意思是,看一眼,都是不允许的,明白了吗?” 薛志安松开他,笑了笑,又拍了拍他的肩,“振作点,薛翎,你可是至梦之后的继承人,你得培养出继承人的气质。去报个健身课吧,或者学学拳打。时间不早,我得去忙了。” 他重新拢了拢衣襟,阔步离开。 薛翎捂着肚子重新坐回椅子上,额头冒出细密的冷汗。 当年,客运站外一动不动地站着一高一矮的一对身影。他母亲冻得鼻尖发红,身上只穿着两件衣服,目光紧紧锁在马路上,只要有车来,她的眼神就焕发出神采,车要是没停,那份神采又像风中的烛火一样被吹得灭下去。 他一大早被母亲叫起来,穿好衣服,收拾好行李,困意还没过,就在路边站了一个小时。薛翎不理解地问母亲:“妈妈,你在等谁?” 母亲根本没心思理会他的问题。不知过了多久,一辆黑色的车缓缓停在他俩面前,母亲终于露出微笑。她打开门,送他进去,他不进,死死拽着她的手,摇头,“你要丢了我?” “傻瓜!”她笑了,低头亲他的额头,“从今往后,你就要开始过好日子啦。” 他被硬塞了进去,来不及往外爬,车门就被母亲关上了,咯噔一声,他摸来摸去,不知道按哪个,无论按哪个都打不开那扇门,只能拍着车窗哭。 他看到母亲往前面的车窗走。 “我能陪他一天吗?” “不好意思。” “主要是他肠胃不太好,路上我也好” “周小姐,你忘了你答应过什么吗?" “那你把后备箱打开,我把他的衣服什么的放进去。” “不需要,到时候都会帮他换新。” “那你让我最后跟他说句话吧,可以吗?” “不好意思。” “姓薛的是这么跟你说的?我连我儿子说话的权力都没有吗?那我不干了!” 他看见车窗慢慢降下来,母亲重新来到自己面前,他努力想从这半扇窗钻出去,被她阻止。 “我要出去,我要回家,妈妈,你不要我了?” 他哭得惨烈,双眼被泪水模糊,几乎看不清母亲。 她伸手帮他抹掉眼泪,语气带笑,“傻瓜,你跟着这个叔叔走,去见你爸爸。” “爸爸?”他第一次听说,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爸爸,“我不要爸爸,我要妈妈!” “别哭,不许哭,”她吼他,以往他最怕母亲这样的语气,但眼下也顾不上那么多,未知的恐惧叫他害怕,失去妈妈的恐惧更叫他难安。 “从今以后,你就姓薛了,知道吗?翎儿。”母亲隔窗吻他湿漉漉的脸蛋。 “我姓周,我姓周!”他在座位上跳起来,声嘶力竭地哭喊,“我不要爸爸,我要妈妈。” “到时候我们会见面的。” “什么时候?” 车窗忽然升起,他还没得到母亲的回答,只能隔着黑乎乎的窗户哭着喊着要妈妈,车窗外的女人抬手擦了擦眼睛,转身走了。 路上,他哭到睡着,醒来又哭,如此反复地,直到最后醒来,出现在一个敞亮温暖的房间里,身下的床铺异常的柔软。 他回头,是一个陌生的男人,扭头到另一边,又是一个陌生的女人。 这个陌生的男人是他现在的父亲,也是他的生父,薛志安,那个陌生的女人是薛志安的现任妻子,刘慧敏。他住进薛家的那一天,正巧也是现在这样飘着雪的寒冬。 薛翎慢慢站起来,走向卫生间,默默冲了把脸。从前,母亲经常对他念叨父亲,说只要父亲在,他们的日子就能好过,那会儿他并不觉得日子有多难过,有母亲,一日三餐正常吃,能上学,难过在哪儿? 母亲只是笑他傻,说哪天他见到了自己的爸爸,就知道现在过得日子比狗都不如。有爹和没爹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有爹在,就有靠山在。 对着镜子,薛翎撩起衣服,看着腹上那块青紫色的印记。 这么多年,他仍参透不了母亲说的,有爹和没爹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这句话。薛志安没少过他吃,没少过他穿,吃穿用度都是普通老百姓接触不到的奢侈。至于父爱,不知什么才算? 薛翎放下衣服,撑着洗漱台,痛苦地捂住脸,止不住低声抽泣。他知道,这不是父爱,薛志安没有爱过他。相反,因为他私生子的身份,薛志安和别人一样,打从心底厌恶他。 他的出现让父亲蒙羞,即使如此,薛志安仍然选择把他接回到身边,外界对于他的出身有许多猜疑,每一声猜疑都像箭一样插在薛志安身上,薛志安再不动声色地把疼痛转移给他。 只是薛志安需要他。他已经老了,即使他再有能耐,他也已经老了,他需要这么一个名义上的儿子,他就是这个名义上的儿子。 离别时,母亲说还会再见,他把这句话记到现在。这些年始终没没和母亲见上过一面。薛志安告诉他,忘了这个母亲,不能和她再见面,就算他有母亲,也是已经离了婚的刘慧敏,而不是他真正的生母周小芊。 薛翎因为这番话恨他,母亲就是母亲,怎么会是别人?如果他嫌弃母亲,当初又为什么要处处留情? 薛志安风淡云清地接受他充满恨意地审视,笑着告诉他,他是花了大价钱把他从母亲手里接回到自己身边的,说白了,是他妈妈亲自且主动地把他卖给了自己,要恨只能恨他见钱眼开不惜抛弃儿子的周小芊,而不是恨给他吃给他穿,辅佐他继承公司的父亲。 况且,“绝不再见”这项条件,是周小芊知情且答应的。如果他执意要见母亲,或者周小芊执意要见他,就是主动毁约。那么他随时可以收回给周小芊的经济补偿,他会让他母亲一分不少地吐出来,当然,也可以用法律手段,告她诈骗,同样能让她吃不了兜着走,还得反赔他钱。 对于一个农村长大,家境贫寒的周小芊来说,得到一笔巨款又原样返还,甚至背上罪名,是多么残忍。 这些年来,周小芊并没有来找过他,说明她很珍惜自己的美好生活。不爱他的是母亲,抛弃他的是母亲,薛志安劝诫他,恨也得找对人恨。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薛翎抹干眼泪拿出来,发现是权西野打来的,立马走出卫生间。 他收拾好心情,来到窗前,外面白雪皑皑,圣诞气息浓郁。 “喂,西野,怎么了?” “鼻音这么重?” 薛翎咳了咳,笑着说:“我感冒了。西野,今天是圣诞节,祝你圣诞快乐。你能打给我,我好开心。” “废话少说,你今天有空吗?” 薛翎捂着胸口,紧张而又迅速地回答:“有空,随时都有空。” “嗯,正好想约你出来吃个晚饭,到时候发你定位,记得不要迟到。” 薛翎捂着嘴,激动地来回踱步,“好好,我一定不会迟到。” 通话很快被挂断,他望着联系人里“西野”二字,忍不住勾了勾嘴角,暂时把伤心的事抛到了脑后。 薛翎坐在沙发上,认真翻起了相册,他设有一个私密的相册,里面都是权西野的照片。照片大多来自于她的朋友圈,还有自拍头像,他每一张都有好好地保存下来。划到最下,是早年俩人合照,一张是七岁时,俩人在海滩的照片。他因为刚到薛家没几年,整个人还很内向拘谨,在镜头前也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和动作,像根木头一样直愣愣地站着。 旁边抱着他、笑得灿烂的小女孩就是权西野。她从小就那么漂亮、热情,是第一个愿意和他做朋友的。 还有一张,是权西野14岁生日那天拍的。不算双人合照,她捧着蛋糕,穿着漂亮的裙子站在中央,活像个公主。四面八方围着朋友和家人,他就是其中一位。 薛翎看着相片里拥有着自信笑容的权西野,也轻轻地笑了。 权西野挂了电话,打了个响指,继续和母亲一起吃早饭。权韶念问她是谁打来的,今天晚上有约会吗。 她如实回答,权韶念笑了笑,“你和小翎从小关系就好。” 权西野哼哼笑。昨晚快睡的时候,边霁打电话给她,说是要约她圣诞节一起吃饭,她才不想和这人一起过圣诞节,但还是答应了。 一个贱货,一个蠢货,就让他们好好吃去吧。 权西野握住母亲的手,“哎呀,不是这样的,有个女孩喜欢薛翎,不好意思,所以让我帮忙约一下。” 权韶念发起愁来,“这样会不会不太好?毕竟小翎都不知道呢,等下以为是你,结果你没去,伤心了怎么办?” “你就别担心了,他没那么容易伤心的,他有眼睛有脑子有腿,见状不对自己会跑。” “哎,你真不应该答应这种事,怪不好的。” 权西野拉着她的手摇啊摇,“可是我今天就想陪你,你不开心吗?你不想让我陪在你身边吗?”她把脑袋靠过去。 权韶念笑了,摸她脑袋,“你陪我,我当然开心,不过事后要记得给人小翎道歉,这么捉弄别人怪不好意思的。” “哎呀,放心吧。” 薛长明来到餐厅,“早。” 他走上去吻了吻妻子的唇,“圣诞节快乐,礼物已经放在你的房间了,记得找一找。” “多大年纪了,还搞这些。”权韶念拍他。 薛长明笑,又亲了一口权西野的额头,“宝贝女儿,圣诞节快乐,礼物也已经放在你房间了。” “今年放在哪儿啊,不会是垃圾桶吧,上次你放在垃圾桶,差点被阿姨倒了。” “哈哈,放心,这次绝对不会犯这种错误。” 薛长明坐回位置。 父亲对节日很重视,从她有意识开始,每年圣诞节都会在床边放只大袜子,等待‘圣诞老人’偷偷往里塞礼物。童年的她是真的相信有圣诞老人存在,因为每次醒来,袜子里都有自己最想要的东西。 长大后,她知道了圣诞节的真相,世界上没有圣诞老人,有的只是伪装成圣诞老人的爸爸,但这项仪式也没有因为童年的逝去而作废。薛长明想到了更有意思的玩法,他会把准备好的圣诞礼物藏在屋里,就像复活节找彩蛋一样,让她们自己去找。 她的爸爸一点也不像传统家庭里的丈夫、父亲,不解风情,认为这是无聊的形式,他乐在其中,每次都能制造不同的乐趣,带动家人加入。 从小到大,有很多人或夸奖或羡慕她的开朗,自信,认为她虽然长了张亚洲面孔,但一点也不符合刻板印象。权西野知道能够养成现在的性格是源自于足够开明幸福的家庭,因为没有刻板印象里的父母,所以她才得以自由生长。 她是权韶念和薛长明的底气和骄傲,同样的,权韶念和薛长明也是她的底气和骄傲。 吃完早饭,薛长明单独把她叫到家中的办公间里。 “什么事,搞得这么兴师动众的。” 权西野一屁股坐在办公椅上,啃着手里的苹果。 她坐在父亲的位置上,父亲坐在对面的板凳上,笑着开口:“小野,你和边霁,现在怎么样啦?相处的还好吗?” “你怎么又提他?”权西野皱眉,把苹果放在桌上,没胃口继续啃下去。 “没有,爸爸没有催你,就是好奇问一下,”薛长明还是笑眯眯的,“今天圣诞节,如果他要是约你出去了,你千万别把人家拒绝了。” “为什么啊?”权西野没听过这个道理,她转了一圈椅子,“我和又他不熟,干嘛和他一起出去?” “认识一下总是好的嘛。” “不过,他确实约我了。” 薛长明笑了,“是吗?那很好啊,你答应了吗?” 权西野面对父亲,停止继续转椅子,“嗯,我答应了。” 薛长明的笑容绽放的更加显眼,“这就对了嘛,认识一下又没坏处。” “是没坏处,不过我把他推给别人了。”权西野咯咯笑。 薛长明的笑容又像花一样枯萎了,“这野啊,小边约你,你推给别人干什么,今天是圣诞节,多好的机会啊,你要是” 权西野站起来,“我不喜欢他,所以当然就推给别人咯。” 薛长明跟着站起来,“现在不喜欢也没关系,爸爸不是说了,不催你,你先当朋友处处看,搞不好处着” "没这个可能,当朋友他也不配。" “他、他怎么会不配呀!”见女儿准备走出去,薛长明又绕到她跟前,握住她的手,“爸爸怎么可能给你挑档次低的,这边霁家里什么样你不是不知道,说这种配不配的话,我们比人家还要次些,但明显边霁是喜欢你的,不在乎,多好的机会啊。” “什么啊,”权西野抽回手,“我管他在不在乎,反正我不会和他在一起。我今天要陪妈妈的。” “妈妈我会陪,你就去陪边霁就好。” “爸,你在说什么啊!”权西野困惑又生气地看他,不可置信,“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我是什么物件吗,我是仆人吗,我凭什么陪他?我是陪酒的吗?我是什么很低贱的东西吗?他边霁是什么很高贵的东西吗?我陪他?” 薛长明呸了几声,又扇了下嘴,凑上去拉她的胳膊,被她甩开,“爸爸说错话了,是爸爸说错话了。别生气,你是爸爸妈妈的乖女儿,是我们的心肝,怎么会是物件?当然不是陪他,是交朋友,是交朋友,爸爸说错话了。” “我说了,我不喜欢他,就算是朋友,也不喜欢。” “我知道,没关系,凡是都有过程嘛,不试一试怎么能知道?你先试一试,实在不喜欢,没关系,咱就不理他,随便他去。” 权西野盯着父亲,“爸,你就那么想我嫁给他吗?” 薛长明收起笑容,与她对视,默了半天:“是。” 权西野难以接受地颤了下睫毛。 “爸爸是想让你嫁给他,爸爸比任何人都希望你幸福。我不敢想象,等我老了,死了,留你一个人要怎么办。你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一个能依靠的,如果我不提前为你操心,谁会为你操心?” “可我不喜欢他。” “喜欢不重要,爱不重要,”薛长明口干舌燥地告诉她,“这些都是虚的。宝贝,喜欢啊爱啊,它是留不住的,过不了多少年,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能留住的是什么?是权啊,是地位,你只要占了边霁太太这个位置,这些都有了。” 早几个月,权西野会认同这番话,也因为认同这番话,导致了内心的痛苦和纠结,现在,她有些不认同了。 “爸,你说过,我做什么你都会支持我,对吗?” "对,但婚姻这件事上,很抱歉宝贝,我不能让你做主。" 权西野盯着他,很难想象这句话是从自己父亲薛长明嘴里说出来的,她咽了一口唾沫,点点头,“你和母亲呢?也是爱不重要,喜欢不重要?” 薛长明握紧手,“宝贝,那不是一回事,我和你妈妈是幸运的,既门当户对,也情投意合。世界上没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 “爸爸,我看,想嫁给边霁的人是你吧?” 权西野没想到这句话会从自己嘴里跑出来,她几乎没有思考,像是肌肉做出的反应。 “你到底是希望我幸福,还是希望你幸福?还是想牺牲我的幸福让整个至梦幸福?” 权西野敞开心胸,把压抑许久的观点全喊了出来: “你以为嫁给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成为他们的妻子,权力就在我手上了吗,我们身边又不是没有这些例子,那些女人,不过都是男人养的金丝雀中的其中一只!不过是个带出去好看的吉祥物!不过” 权西野脸一辣,迟半晌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薛长明打了。 “西野,你不应该这么说话。” 她抬起头,眼泪落下来,“你打我?” 薛长明深吸一口气,“是我太纵容你了,从小都大,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你说什么我都依,才让你养成了现在这个性子,完全完全没有大家闺秀的样子,对着爸爸大呼小叫,你知道我是你的爸爸吗?” 权西野确实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爸爸,她觉得像做梦一样不可思议,不敢相信这个耳光和这番话是出自自己亲生父亲之手,不敢相信是出自自己从小最敬爱最骄傲的男人之手。 她往后退,最后望了父亲一眼,打开门跑了出去。 “西野?” 权韶念正好走上来,看见女儿捂着嘴跑出家门,担忧地走进办公间,看见薛长明失神落魄地站着,“老公,女儿怎么了?” 他揉了揉眼窝,无言相对。 权西野冲出家门,走在大道上,眼泪不停淌下来,地上的雪刚铲掉没多久,湿滑得很,她没走几步就摔了一跤。 权西野坐在地上,没力气站起来。 她好像想不通,又好像想通了。 她不懂,不理解,不敢相信,为什么父亲变了?明明他以前不是这样的,明明他以前会无理由支持她一切决定的?为什么? 他现在为了一个陌生男人、一个外人,亲手打了她一巴掌。 父亲在意的真的是她吗? 婚姻确实是一场资源置换,不过拿来置换的是她。 “西野?” 头顶传来熟悉的声音,权西野挂着满脸的眼泪抬起头,发现成明昭站在跟前,厚厚的云层透出一点久违的阳光,正好打在她身上,为她镀了一圈金边。 她朝她伸出手,“怎么坐在地上?” 权西野木木地把手递给她,被拉着站了起来,然后扑进了成明昭的怀里,嚎啕大哭。 成明昭拍拍她的背,扬起嘴角。 “发生什么了?” 第69章 心之所向 “毕竟我们是一家人。”…… 权西野坐在公园的长椅上, 不一会儿,成明昭走上前,递给她一杯热巧。 她接过, 吸了吸鼻子,“谢谢。” 成明昭取下自己的围巾,靠过去系在她的脖子上。权西野什么也没想就冲出了家门,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单衣。她挨着她坐下, 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跟我讲讲吧。” 围巾掩埋了权西野半张脸,她垂着眼睛不说话, 手里的热巧冒着腾腾的热气。 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 又该怎么对外人说呢? 权西野拉了拉围巾,露出口鼻, 低头看了下围巾, 又回头对成明昭说:“对不起我把鼻涕沾你围巾上了,回去赔你一条。” 她去摸口袋, 发现自己没有穿大衣来, 找不到纸可以擦鼻子。样子太狼狈了, 偏偏眼前的人又是成明昭, 随便是谁都好, 然而是成明昭。权西野躲闪地低下头, 抬手又不好碰鼻子。 成明昭笑了笑, 从口袋里摸出一小包纸, 扯了一张, 凑上去。权西野下意识往后躲。 “别动。” 她被成明昭摁住,像妈妈帮小孩擦嘴一样,成明昭抬起她的下巴, 用纸仔仔细细地擦干净她的人中,最后把纸拢在她的鼻子上。 “这我自己可以。”权西野小声说,放下热巧,拿着纸自己轻轻悄悄地擤了擤鼻子,最后揉成一团跑到附近垃圾桶前丢了。 她重新坐回到成明昭身边,心情好了一些。权西野想了想,回答:“没什么,只是和家里人闹了点别扭。” “似乎不止一点。”成明昭用目光打量她这身,头发没梳,穿着一身居家服,只有鞋子是外出的鞋子,整个人素面朝天,权西野很少会有这样不修边幅的时刻。她没法反驳。 “和谁,你爸爸么?” 权西野用余光看她,又垂下眼,盯着自己的鞋尖,“嗯。” “是因为雷曼德儿子吗?他想让你和他在一起。” 权西野回头,“你怎么知道?” 成明昭伸出两根手指,点在她紧蹙的眉心上,替她抻平,“从你跟我提起这件事开始,眉毛就没舒开过,我猜的。” 权西野瘪瘪嘴,刚刚展开的眉头又聚在了一起。她埋下头,自顾自咕哝:“我以为,只有电视里才会出现这种剧情。” “只有那些普普通通的女孩,才会被家人逼着去结婚。因为她们什么都没有,所以没有反抗的资本,结婚对于她们而言是难以避免的结局。” “或者,落魄家族的小姐?”她掰着手指,“才会被安排去联姻什么的。” “我不普通,也不落魄,”权西野带着小小的怨气说,“为什么凭什么想要操纵我的婚姻。” “二舅舅他……逼你了?”成明昭微微弯腰看她的眼睛,“你早之前不是这么对我说的,你说,他会支持你的所有选择。” 权西野抬起眼看她,对于这个问题,她也很困惑,也很委屈,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只剩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之前明明都是这样的,在这件事之前,他都很支持我的。” 成明昭抚了抚她的后背,没有往下追问。 权西野狠狠抹了把眼睛,硬是把泪水咽回去,嗓门也亮了三分,她对上成明昭的眼睛,成明昭比她大,也已经步入了婚姻,她肯定懂得更多,“你说,是我做错了吗?爸爸他的本意是为了我好,他怕等他老了后我无依无靠,所以希望为我找个可靠的男人,但我不喜欢,道理我都懂,但我不喜欢,我不喜欢我就不愿意去做,是我做错了吗?” “嫂嫂,你和我哥结婚,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的要求,是你心甘情愿的吗?” 成明昭眨了眨眼,面对她急不可耐的眼神,和近乎哀求的语气,她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权西野睫毛上还挂着泪珠。 成明昭清了清嗓子,握住她冰冷发红的手,“你上次也问了我一个问题,你问我要怎么分清好人和坏人。” “这个问题和那个问题是无关的。” “但我觉得答案是一样的,”成明昭望着她,“不要违背你的本心,我已经回答过你,你的心想要靠近的东西,才是天堂是真理,你的心拒绝的东西,是恶魔是地狱。这和分清好人和坏人,是一个道理,对你有利是好人,对你不利是坏人,关键看你,你才是你自己的标准。” 权西野没有眨眼,“我爸爸是恶魔?” 成明昭捂着嘴笑,“我没有这么说。总之,你并不乐意这么做吧?” 权西野点点头。 “不乐意这么做,就不做,去做你乐意的事情。不利于你的人,就不去接触,去接触有利于你的,真心为你好的。” 成明昭牵起她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哈了一口气,“为你好的,全心全意待你的,比如你的妈妈,再比如……我。” 权西野看着她,感到一阵眩晕,用力闭上眼睛,撑着长椅边沿才勉强坐直。她分不清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什么是自己内心想要追求的,什么是内心所抗拒的。这些前二十年从未认真思考过的问题突然直接一窝蜂地跑进大脑,几乎弄废了她的思考能力。 成明昭抿起唇,把她揽进怀里,像母亲一样抚着她的肩,“西野,你还年轻,很多事情都有转机。想这么多很累吧?要不然这几天来我家住,如果你愿意,可以带上妈妈一起。” “去你家住?”权西野从她怀抱里起身,“不行的,我爸爸说” 她紧急改口:“我和我姑姑不熟,不好去打扰你们。” “这算什么问题呀?”成明昭笑眯眯地牵住她的手,“我还有别的住所,只是住的次数不多,地方有些冷清。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可以搬过来玩几天。舅妈的病,是需要多走动走动的,老是窝在一个地方,总归不太好?本来今天我想要登门拜访,看望看望舅妈,没想到看你这副样子,让我好担心。” “你们就来住段时间,嗯住一个冬天也不碍事。正好我也打算给自己放个长假,青林那边,各方面都很成熟,有什么小问题,阿烨会去解决,用不着我操太多心。你也可以让自己放松放松,你刚和二舅舅吵完架,其实彼此都需要时间冷静。” 权西野擦了擦脸,她都忘了,今天本来是要好好陪母亲的。成明昭说得没错,一时半会,她不也知道要怎么面对父亲,俩人都需要冷静下来好好想想。短时间内,薛长明不会顺从她的想法,她更不会因此改变自己原本的决定。 还有妈妈,她可以借此机会带权韶念到处走走。她答应过母亲,无论心灵上的伤,还是身体上的伤,都会陪着她一起面对,一起解决。任何事情都没有权韶念的健康重要。 “行。”权西野答应她,“我回去跟我妈商量一下。” 她迅速站起来,把脖子上的围巾摘下,又意识到被自己弄得不太干净了,没有还给成明昭,“这个,我给你扔了吧?” “一条围巾而已,随便你怎么处理。” 权西野抿了抿嘴,“谢谢你,娜娜,让你浪费了一上午的时间陪我,开导我。” “如果是你的话,不算浪费。” 成明昭捡起她那杯热巧,递给她,“毕竟我们是一家人。” 权西野走后,她重新坐在长椅上,掏出手机,接通了电话。 对面是陈治非的声音。 “我已经到了奉安县,大概半小时就能到金太阳村。” 奉安县金太阳村,是李京纾早前通过邮箱发来的那张二手车捕捞地点。 “等到了再给我打吧。” 成明昭挂了电话,悠哉地坐在长椅上,难得出了次太阳。 权西野重新回到家,家中的阿姨迎上来,“小野啊!你跑哪儿去了,穿这么点衣服,太太先生急死了,电话也不接,消息也不回,大冬天的” 她环顾一周,“我爸呢?” “你跑出去没多久,先生也出去找你了,还给你带了外套,我去给他打电话,说你回来了” 权西野抓住阿姨的手,“不急,我会亲自打给他。” 没在家更好,她也不想见到他。既是因为生气,也是因为迷茫,她不知道怎么面对一个没见过的父亲。 权韶念正在给权西野的朋友打电话,忽然看见女儿闯进屋,心里的石头哐当一下落地,赶忙走上去,“你这孩子,跑哪儿去了?才穿这么点衣服,万一着凉了怎么办?到底是发生什么事了,你不说,你爸爸也不说,一个两个冲出去,是想让我担心死吗?有什么事,你跟妈妈说,好不好?到底受了什么委屈?” 权西野搀住她,“我没事。妈,你在家也呆的够久了,家里的这些东西,说实在的也看腻了吧?不如咱们出去玩几个月?” 权韶念没明白,“怎么好端端的” "赵阿姨!" 赵阿姨听唤进房间,权西野吩咐,“帮着我妈一起收拾下行李,辛苦了。” 权西野再次拍了拍母亲的肩,“我没事,就是和我爸吵了下嘴而已,我想出去玩玩,你和我一起去。” 权韶念让赵阿姨先出去,“你年轻,你想去哪儿玩都没事,妈妈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跟着你,你也玩不尽心。” “没有这回事,你抓紧的,把行李收拾一下,咱们今天就出发,听话。” 权西野从母亲房间出来,又回到自己房间,独自收拾起了东西。她很少自己收拾行李,此刻脑子里就一个词,离开。 说不清为什么,眼下竟然生出一点逃生的紧迫和亢奋来。 不管是什么,要用到用不到的,她都一骨碌丢进了行李箱。 权韶念不清楚她和父亲的矛盾,也不是很清楚她和边霁的事儿,父亲只对着她说,她也只对着父亲说,争执只发生在父女之间,和母亲无关。权西野不打算让母亲知情,母亲已经很不容易了,不想让她多份担忧。 这边正收着,门口传来响动,她忘了关门,抬头间正好听到敲门声。 是薛长明。 他高高地站在门口,手臂上还挂着一件外套,整个人气喘吁吁的,前额的头发也被风吹得乱糟糟。 “小野” 她假装看不见,继续收拾行李。 薛长明来到她面前,蹲下身,像是在给她下跪。 “爸爸错了。” 第70章 傻白甜 “等下我帮你搓个背吧?” 权西野继续整理自己的行李箱, 充耳不闻。薛长明替她一起整理,帮她把杂乱无章的衣服重新叠好,一件一件塞进箱里。他边做边说:“是爸爸错了, 爸爸不应该打你。你不喜欢边霁,那咱们就不理他。爸爸不逼你,你原谅爸爸,别不理爸爸好不好?” 权西野撇开他的手, 独自一人把内层拉链拉上。薛长明帮她一起把行李箱扶起来,兴许是知道女儿没有那么快原谅他,毕竟这是权西野出生以来, 他第一次对她动粗, 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小野, 你这是要去哪里?” 权西野撩开嘴边的碎发, 正视自己的父亲,她的脸上隐隐可见一道泪痕, 声音却很冷静:“我要出去玩。” 权西野最喜欢旅游, 这些年一直在不同的国家周游, 她想去旅游, 说明心情不差。虽然女儿对他的态度有落差, 不过到底还是个孩子, 父女之间没有隔夜仇。 薛长明笑了, “出去玩好啊, 身上的钱够吗?不够找爸爸给你, 准备去哪玩?机票订了吗?要爸爸替你订吗?今天走吗?还是明天?不如过完这个圣诞节吧,爸爸好久没有这样跟你在一起了……” 权西野搡开他,拖着自己的行李往外推, “我今天就走。” “今天?现在吗?会不会太赶了点?”薛长明想要上前帮忙,却被她一把推开。 “我会把妈妈一起带去,”权西野看着他的眼睛说,“至于呆多久。看我心情,我不能保证。这段时间你就一个人好好呆在家里吧,我们都需要时间冷静一下,不见面对你对我都好。” 薛长明好不容易因为女儿不计前嫌的行为露出的笑脸,又随着这句话黯淡了下去,他咽了咽唾沫,努力说清自己的本意:“小野,刚才的事是爸爸不对,爸爸冲动了。你怪我也情有可原,你就算是想打爸爸两下也是正常的。但妈妈她腿脚不便,我知道你想陪她……要不然我们重新坐下来好好计划一下?” “不用了,”权西野告诉他,“妈妈跟着我,我自然会照顾好她,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好,女儿,你做什么,爸爸都支持你,你要和妈妈一起去旅游,我不反对,那可以告诉我你们要去哪里吗?去哪个国家?我好帮你们提前打点一下。” 薛长明拦在她的面前,权西野深吸一口气,“这你就不用管了,我又不是第一次旅游,该准备什么该做什么我心里都有数。” “可是小野,你之前去哪儿都会向我报备的,我知道你生爸爸的气,爸爸也不会阻拦你和妈妈出去玩,爸爸支持你们的所有决定。但行程要告诉我,不然爸爸会担心的。” 权西野抿了抿嘴,她当然不能说自己是要带着妈妈去成明昭那边。她抬起头正告父亲:“我已经长大了,不需要什么事情都向你报备,虽然你是我的爸爸,但也没有权利管我的事。无论是我的婚姻,还是我的个人自由。” 薛长明怔住,苦涩地扯了扯嘴角,“是啊,是我老糊涂了,都忘了小野已经长大了,是个大姑娘了……” 权西野不再与他多说,拖着行李绕过身前的薛长明出去,与母亲汇合。 等她的脚步声远去,薛长明走进女儿的卧室,弯腰拾起地上的一幅相框,那是一张全家福。权西野每次出行都会带上它。他拿着这张全家福,望着照片上洋溢着幸福笑容的三个人,勾了勾唇角。 他把相框放回了桌上。 权西野是个单纯的孩子,单纯的孩子藏不住秘密。她只有在有信念力的情况下,撒出的谎才最为逼真。 薛长明拿出手机拨通电话。 “她们下楼了吗。” “太太和小姐已经坐上车了。” 薛长明伸手摆弄那个相框,“跟上去。” 权韶念坐进车里,有些不安和担忧,等女儿也一起坐进车后,她终于靠上去握住权西野的手:“西野,这行程会不会太匆忙了?爸爸才回来,你有和他说清楚吗?你们到底是怎么了?” 权西野拍拍母亲的手背,“妈,你别担心,我已经和爸爸说好了,他理解。我们只是因为公司上的一点事闹了点矛盾。” 权韶念似信非信,她不是不了解女儿和老公的性格。在家中,权西野最亲的就是爸爸。薛长明同样,因为只有一个女儿,所以把权西野当掌上明珠宠爱,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父女俩没有因为任何一件事情闹过矛盾,这种说辞难以令她信服。何况权西野是哭着跑出去的,她几乎没有见过女儿当着丈夫的面哭过,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 不过她没有继续追问,女儿不对她说也许有自己的道理。 载着二人的车一路跋涉,权韶念感到一丝不对劲,忙问:“这好像不是去机场的路吧?” 权西野点点头,“嗯,我们不去机场。” “那这是要去哪儿?” 车子从白天开到黑夜,窗外的景也从璀璨的高楼大厦变成了一排白皑皑的树,他们远离了城市,驶进了一个乡村小镇。 权西野轻轻捏了捏母亲的手,把她从睡梦中唤醒。权韶念很久没这样长途跋涉过,靠在女儿的肩上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她醒来,往窗外望,眼前是一栋再平常不过的别墅。 “这是酒店吗?”她回头问女儿,并没有见过这样装潢朴素的酒店,看上去就像普通人的家。 “下车吧。”权西野没有正面回答她。 这栋“酒店“”的大门开了,出来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庞,权韶念停下脚步,捂住嘴巴,惊呼出声:“娜娜?!” 成明昭拿着铲子出来,对她们说:“一路辛苦了,快进来喝杯热茶。” 权韶念不知为何成明昭会出现在这里,她又回头看自己的女儿,权西野笑了笑,拉着母亲往屋里走。 壁炉里的柴咯吱咯吱燃烧着,屋里暖和得像置身在天堂。成明昭端了两杯热茶给她们,又背起手上的铲子,“我先去铲个雪,你们坐一会儿。” 权韶念坐在沙发上,腿上披了块毯子,她端着手里的热红茶,完全在状况外。 权西野搂住她,“我说的玩儿,就是这里。” “这里?”权韶念有点坐不住,“这、这是娜娜的家吧?这也太唐突了,你这孩子,不声不响到别人家里算什么呀?”她压低声音。 “哪有?”权西野把手收回来,“是嫂嫂主动邀请我们来的,怎么样?这房子不错吧,等我老了也在乡下买一套房子,还有壁炉呢,和19世纪的美国电影一样。” 成明昭拿着铲子,将家门口的雪清到了两旁,开出一条能行人的道来。她扶着铲子擦了擦汗,黑不隆咚的夜里,除了远处几户人家闪着点光亮,放眼望去都是密不透风的黑色。 过黑的环境就像过白的纸,藏不住污垢。 成明昭望着远处的黑暗,瞧了两三秒,然后转身慢慢往回走。她走到家门口,掏出手机点开了监控器,门前蝙蝠般倒悬着的小型监控器,咕噜噜地调转了头,对准漆黑的雪夜。 手指放大屏幕上的画面,一辆闪着微弱车灯的黑色丰田chr停在树下,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它几乎和身后的黑夜融为了一体。 忽然地,灯灭了。 成明昭扬了扬嘴角,把手机重新塞进兜里。 她放好工具进屋,笑眯眯地迎上那对母女。权韶念赶紧搁下手里的茶,收起毯子站起来,被成明昭再次摁了回去,“舅妈,你就安心地呆在这边,把这里当你的家就好了。” “西野不懂事,”权韶念拍女儿的肩,“她说要带我出来玩,哪知道会来打扰你,我们明天就走,真的太不好意思了。” “和西野没关系。” 成明昭回头,往壁炉里添了两根柴棍,转身坐到侧旁的沙发上,自然地搭起腿,“是我让她带你来的。这边是下乡,白天路上都没什么人,很适合修养身心。” “那倒是,”权西野环顾一周,“这装修也太复古了,我还以为到了什么电影拍摄现场。” 成明昭笑了,放下腿,往前倾,撑着下巴告诉她们:“我一直很向往这种田园生活,远离闹市,没有纷争,几年前买下了这栋房子,只是一直没有时间住进来。” “那你好不容易有休息的机会,我们在会不会太打扰你了?” “没有这样的事。我还怕你们觉得简陋呢。毕竟比不上酒店。” 权韶念叹了口气,回头看女儿,权西野嬉皮笑脸地看着她,抱住她的胳膊,“你看,娜娜都这么说了,你还担心什么?” 权韶念想起什么,“阿烨也在吗?” 成明昭摇摇头,“我没让他来。这里只有我、以及你们。” 眼见着权韶念脸上的歉色又要显露出来,成明昭笑了笑,用过来人的语气,小声补充:“结了婚就是这样,总有几天不想看到对方。” 权韶念抿嘴,“那……倒也是。” “你们说什么啊?”权西野凑上前,“你俩不许背着我偷偷讲话,什么话我也要听。” 成明昭站起来,“我是说,今天你们赶路也累了,我带你们熟悉一下房间,然后早点洗漱,早点休息吧。” 夜深,权西野走进浴室,对镜褪下衣物。 她冲了把脸,忽然意识到自己没有带洗护用品,懊恼地啧了一声。成明昭的洗漱台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放,简直不像个女人。 她在心里嘀咕,又凑到镜子前盯着自己的脸,这两天情绪波动太大,竟冒出了一个痘。 权西野叹了口气,拆下发绳。 她什么时候也学会叹气了呢。 前二十年,她无忧无虑地长大,不知烦恼为何物,凡是发生皆有利于她,世间万物皆为她所用,烦恼,烦恼是什么? 现在,她也不过22岁,发现成为大人后的路比小时候难走了许多。很多东西,不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每走一步,都需要不停地分辨、权衡,下脚是那么的困难。 她可以当无知无畏的大小姐,也完全有条件这么做,她所拥有的生活,是别人一辈子难以企及的,既然如此,这颗心究竟在烦恼什么?又被什么而困? 只是因为厌烦被安排好的婚姻吗,薛长明并不会把她绑去边霁的身边,是因为被从小爱戴的爸爸打了一巴掌吗,这个确实令她生气,薛长明也一定被她气得不轻,但这似乎又不是最根本的原因。 权西野挠乱头发,逼自己不去想那么多。这次旅程,她要做的就是全心全意陪伴母亲,帮她走出过去的阴影。 她打开花洒,被淋下来的冷水激得大叫起来。 “喂!成娜!怎么是冷水啊?” 浴室门被人打开,成明昭钻进来。权西野吓得立马把浴巾拽下来围在身上,“你怎么进门不敲门?” 成明昭调了调,果真都是冷水,“应该是热水器那边出了问题。” 她又重新出去,打开装着热水器的那扇小门,搓着下巴研究。权西野也裹着浴巾凑上去看。 热水器上的指示灯灭了,成明昭找到重启按钮,再次摁了摁,持续了十几秒,听到火燃起来的声音。 指示灯重新亮红。 “好了,过一会儿应该就可以洗了。”成明昭回头看她,她刚被冷水浇了一身,头发一半湿一半干,脸都白了一度,牙关还在打颤。 等热水的间隙,俩人坐在火炉前烤火。权西野蹲在炉旁,把自己抱成一团,打了个喷嚏,忍不住埋怨:“成娜,你这个家,都是什么破设备!连个热水都没……” 她话还没说完,又打了个喷嚏。 成明昭找出一件羽绒服给她披上,“太久没住人了,我也忘了检查热水器,真是不好意思。” 权西野吸了吸鼻子,“要是我生病了,你就完了,你要全权照顾我。” “好吧,作为补偿,等下我帮你搓个背吧?” “搓背?” 浴室里,成明昭拿着一只丝瓜瓢,帮她解浴巾。 权西野刚刚泡完澡,听说过搓澡这回事,但从没体验过,她紧紧护着自己浴巾,“你搓就搓,拉我浴巾干嘛?” “你不把浴巾脱掉,怎么帮你搓?”成明昭很无辜。 “脱掉?全脱掉?” “对啊。” “不是搓背吗?” “只是叫搓背,当然也可以叫搓澡,很舒服的,搓完人整个人都会轻松不少。” 权西野死死拽着自己的浴巾,惊恐地睁大眼:“那我不是要被你看光了?” 成明昭没想到她介意这个,“你是女的,我也是女的。” “这和男的女的有关系吗?”权西野想要逃跑,“女的也没有理由啊?” 十分钟后,权西野认命地敞着身体,成明昭用牛奶给她搓,才搓几下就疼得她像鱼一样扑腾起来,“……能不能轻一点?”这么大力,成明昭以为自己在削土豆皮吗? 权西野想,不会是她蓄意报复吧?这就是她最终的邪恶面孔吗?打算毁了她引以为傲的皮肤? “我本科的时候体验过一次,”成明昭并不管她的痛苦,“洗完之后特别轻松。” 过了几分钟,权西野渐渐能接受这个力度了,她歪着脑袋,想起成明昭早之前都在国内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里长大,自然比较容易接触到这些平民的休闲方式。她问:“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会看上我哥?” 她继续问:“说实在的,用女人的眼光去看,我哥没什么魅力,他唯一值得吹牛的是有个厉害的妈,但你家庭并不差,如果要找,肯定能找到比薛烨更好的。成家不可能没帮你留意吧?” “可能这就是缘分吧,爱情有的时候就是那么难以琢磨。阿烨他其实很好的。”成明昭笑。 权西野不能理解,她虽然谈过恋爱,谈的恋爱也不少,不过没有过和男人结婚的念头。恋爱嘛,无非是闲得无聊才做,没事干的时候拿男人当消遣,就和追剧会拿话梅、薯片吃一样,但这些都上不了餐桌,吃完就忘了,也不会特意去回味。 “况且,如果我没有和薛烨结婚,我就没法认识到你了呀,西野。”她腾出手,笑吟吟地把她一看。 “你还挺会拍马屁的……”权西野嘀嘀咕咕,“你要是没结婚,以成家的身份,搞不好我们会玩得更好呢。” 不过,正如她说的,她们成为陌生人的概率更大些。权西野并不讨厌成明昭,相反,她现在有点喜欢她。可一喜欢她,又会想起薛长明的叮嘱。 怎么偏偏嫁给的是薛烨呢? 她叹了口气。 冲了凉后,成明昭拿出自己的特制的奶浴膏,是由身体乳、牛奶、蜂蜜、护肤油、鱼肝油调和而成的。她细致地为权西野从头到脚抹了一遍,尤其是关节处。 “你慢慢泡吧,我就不打扰了。” 成明昭洗净手,退出浴室,替她关上门。 烦死了—— 权西野捶了一拳水面,溅起水花。讨厌不起来,根本讨厌不起来! 她看了一眼门口,这家伙哪点像坏人了?哪点像会协助薛鸿云的样子?那张脸,哪像是会用心机的人? 如果成明昭是坏人,那这个世界还有好人吗? 成明昭真想做什么,这么几次相处的机会,早就可以对付她了。 “成娜……我真恨你。” 她咬牙切齿,因为自己没法全心全意地讨厌她、也没法一心一意地喜欢她,而感到火大。 门再次被打开,成明昭探出一颗头,“你恨我?” “是啊,我恨你干嘛那么用力,我的胳膊都搓破了。你听力还真好啊,下次能不能敲门?” 成明昭笑了笑,“下次我一定轻点。” 完全是个傻白甜啊,权西野想。 成明昭慢悠悠绕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又走到床边,从丢在床上的大衣口袋里摸出烟和火机,点了一支。 她手里夹着烟,推开窗户,寒风灌进,吹乱了前额的碎发。 成明昭往刚才那个方位眺望,抬手把头发顺到一边,用力吸了口烟,被风吹熄的烟头重新燃亮。 那辆车,不见了。 70-80 第71章 一朝被蛇咬 “我不行的,我真的不行的…… 早上七点半, 成明昭收拾好装备,开着小车带母女俩前往二十多英里外的一个雪场。早晨没有下雪,晴空万里, 天上没有一缕多余的云,虽然气温依旧很低,但冷冽的天气并不能阻止寒假出门滑雪的人。 雪场里有一家很大的雪具商店,权西野为自己添了一身装备。权韶念自认为年龄大了, 腿脚不便,不适合这种极限运动,所以并没有参与。只是笑着陪在俩人身边, 帮她们拍照录像。 雪场有100多条雪道, 分布得十分均匀。权西野没少体验滑雪,虽然称不上专业, 但也不陌生。她们乘缆车到了山顶, 蓝道是权全西野的首选。 比起初学者滑的绿道,蓝道的形态会更加丰富, 困难和挑战也更多。权西野之前玩的都是绿道, 本来也不是为了学滑雪, 只是想拍几张美美的照片, 用不着挑战那么高难度。 不过这次不一样, 母亲在身旁, 她想表现一回。权西野拄着雪杖, 想也没想地往雪道上冲。坡度比眼瞧着高多了, 她踩着双板, 半犁式下滑,虽然比绿道陡些,但也还在掌控内。 权西野在心中感叹自己天赋异禀, 滑雪还是十几岁学的,过去十来年了,距离上次滑也有个一年半载,依然能这么游刃有余。 碰到岔路,她二话不说地拐了,没成想拐进一个新的雪道。权西野慌了,坡度肉眼可见的变大,大的不是一星半点,简直像略缓的悬崖,这么直挺挺地往下塌下去。 没做好准备,身体急速往下俯冲,什么技巧招式,甚至连怎么刹车她都全抛到了脑后。权西野尖叫着往下滑行,大脑一片空白。 她扑通一下摔在雪地上,坐滑梯似的,一只脚的雪板脱板飞了出去,飞出去的雪板自顾自往下滑,把前面的一个人给绊摔了。 权西野自己都顾不上,更别说被误伤的人。她艰难地从雪地上起来,只感受到身侧呼啸走过一阵疾风,抬头看见成明昭踩着单板来到了那个滑倒的人面前,俩人不知道交流了什么,那人又走了。 她守着她的那只雪板,直到权西野慢吞吞地顺着坡下来,重新穿上自己板子。 权西野屁股摔痛了,抱怨:“这是什么破道啊,明明开头都好好,突然这么陡。” “这条是黑.道,你滑错了,”成明昭告诉她,“待会儿见。” 她说完,换刃往下滑,没被头盔压实的发尾在脑后张狂地飞舞。 “黑.道?!”权西野立马靠边,坡度最高的就是黑.道,只有经验十足的专业选手才会玩这条道,她望着成明昭驰骋的背影,难以置信。 滑完雪,三人到附近的餐厅吃饭。权韶念笑眯眯地展示上午拍的照片,大多数都是成明昭,“娜娜真的太厉害了,那条道上都没几个女生,我就看着她一个人滑,多陡啊你看这,一不小心摔了得多疼,我远远看见一个人摔了,娜娜还去帮忙了。” “你怎么不拍我,我也很帅啊。”权西野抗议。 权韶念笑:“拍了呀,我录了好多视频,西野,你也很帅,就是中途人不知道去哪儿了,妈妈没找到你,就去拍娜娜了。” 这家餐厅是很传统的美式餐厅,成明昭吃着薯条笑而不语。权西野瞪她一眼,好不服气,“喂,嫂子,看不出来你这么会滑,什么时候的事儿啊,早前也没听说过。” “还是小野厉害些,毕竟我考过了AASI二级,小野是纯新手,不能比。”成明昭云淡风轻地回答。 AASI二级权西野说不出话了,果断拿起汉堡往嘴里塞。心中纳闷,看不出成明昭有这爱好,人柔柔弱弱的,不高也不强壮,居然会喜欢这类运动,还专门考了证书,怪不得她一来就是玩单板。 她回头看向母亲,权韶念一张张地把相机里的照片翻给成明昭看,“这张好,这张构图好,没被人挡着,好看。” “嗯,我觉得都很好看,舅妈,你的拍照技术真好。” “哎,没有,主要是你滑得好,身姿好。” 到底谁才是谁的亲妈,谁才是谁的亲女儿? 权西野靠过去,“哎呀,我也要看,视频在哪儿呢?我看看,我要看我自己的。” “回去妈妈给你看。” 切,她撇撇嘴,坐回自己的位置,郁闷地看着窗外的雪景。敢情这趟旅程,是给自己老妈和成明明培养感情来了。 成明昭望向托腮的权西野,抿嘴一笑,她又对权韶念说:“舅妈,下午你也一起来吧?” “什么?”权西野不可置信地回头。 权韶念万万没想到她会提出这个建议,连连摆手,“哎唷,这是你们年轻人玩的,我掺和什么,况且我的腿你也知道,怎么玩得了这些,还是你们去玩吧,我给你们拍照,要喝什么跟我说,我提前给你们买好。” 权西野皱起眉,觉得这个提议离谱:“我妈腿脚本来就不好,要是受伤了怎么办?这可不是滑滑梯。” 成明昭笑一笑,理解她们的担忧,不紧不慢地继续说:“绿道旁边有个短短的新手道,没什么坡度,可以试一试。滑雪最主要靠腰腹和臀腿上的肌肉发力,您学过舞蹈,动用这些肌肉肯定更熟练。” “舞蹈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啦,”权韶念虽然在拒绝,但语气依旧温柔,“我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早派不上什么用场了,我的腿,你看——” 她亮出自己的两条腿,努力去勾脚,对比能够正常做出勾脚动作的右脚,左脚就显得十分迟钝和艰难,幅度很小,神经受损导致她很难感受自己的左脚,更别提使唤它。 成明昭握住她的手,“记忆储存在大脑里,是很容易忘掉,但如果储存在身上,无论如何都忘记不了。” 权韶念望着那双势在必得的眼睛,这双眼睛充满了信念感,简直比她自己还要相信她、相信这条腿。 “喂,别闹了”权西野感到反感,出言阻止。她不希望母亲的伤痛被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提起,眼下母亲自揭伤疤演示给成明昭看,让她觉得无礼和难堪。 “有我在,我不会让您受伤的。”成明昭眼里带笑,笑中又有着绝对的鼓舞与支持,令人身心震颤。 “那那我试试吧。”不想让孩子们失望,权韶念只能应下来。 “妈——”权西野生气了,“你多大了,怎么也和孩子一样胡闹,要是你受伤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好过的。” 她的伤是全家人的ptsd,这些年,不仅是权韶念自己不敢尝试任何运动,家里人也不敢让她尝试,除了康复训练,大部分时间里她都是坐着,在椅子上坐着、在沙发上坐着、在床上坐着,明明长着两条腿,却好像两条都残了。 坐久了,也失去了站起来的勇气。总觉得站起来走一走,跑一跑、跳一跳,是与她无关的活动,是比摘天上的星星还要难的事。 这是她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家里人对她的保护。 “嗨,”权韶念握住女儿的手,“娜娜说了,会保护我,我也不会让自己受伤的,就就小试一下,不行马上就不干,别生气,西野。” “我不管了,随便你们。”权西野恼火地把头扭到一边去。 成明昭为权韶念租了一套雪具。等到了雪道前,权韶念忍不住又打起了退堂鼓,她拉着成明昭的胳膊,笑得很勉强:“要不然,还是算了吧,我不行的,我真的不行的,我肯定滑不好,我滑不了,我的脚使不上劲。” 成明昭握住她那只不安的手,给她力量,“你看,坡度很小,我和西野就在你身边,守着你,你别害怕。如果感觉要摔了,尽量侧身摔。”她把那只手从胳膊上拿下来。 眼看着说服不了成明昭,权韶念只能全副武装、硬着头皮走上雪道,望着眼前的小坡,坡度实在太小,看过去分明是个有点倾斜角度的surface。她深呼吸,不断调整握雪杖的手势。 “妈妈,如果不行,不要勉强自己。”权西野担忧地走上前。 权韶念笑着点点头。 她暗暗尝试去动自己的脚,果然还是动不了,只有大腿和小腿动起来,才能连带着动一动脚。 寒冬的天,云又重聚在头顶,也许傍晚会下雪,气温明显又降了下来,不像上午那么温暖。 权韶念感觉衣服里有汗落下。 “板尾向两边分开是刹车,”成明昭在她耳边告诉她,“向右分开是左转,像左分开是右转,合并是加速。” 权韶念用雪杖撑着自己前行,慢吞吞地滑行在没什么坡度的坡面上,精神高度紧张。她仔细回想成明昭的话,刹车是是开还是合? 她慢慢并拢雪板,没想到开始加速,脑袋霎时变得一片空白,接受不了这个速度,她下意识想放弃,想坐下,身体忍不住弓了起来。 “不要坐,不要撅屁股,膝盖顶雪鞋,把身体挺直。” 成明昭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想要刹车就把板尾打开,用脚翻外刃,不要用膝盖做八字。” “不行”她摇头,头昏眼花,“我做不到。” 最后,权韶念摔翻在地。 权西野马上滑上前,要扶母亲,成明昭叫住她,“别扶,让她自己起来。” 权西野怒瞪她,“你看你干的好事。” “你自己的水平也不怎么样,扶了就是两个人一起摔,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没事”权韶念摆摆手,“不用扶我,我自己会站起来。” 权西野心疼地看着母亲慢慢从雪地上爬起来。 成明昭说:“继续吧,什么时候学会刹车,什么时候休息。” 要想刹车,就要学会用脚趾控制雪板,板头一拳距离,板尾打开,用脚掌把内刃卡住。只用膝盖引导两只脚做内八,就会重心向后,导致摔跤。 权西野来到成明昭身边,“你什么意思,成娜?” 成明昭望着权韶念的身影,“字面意思。” “西野,别说了,我没受伤,只是摔了一下,你别怪娜娜,和她没关系。” 权韶念抿紧唇,“是我自己答应要做的。” 她再次启程,按照成明昭教授的步骤,慢慢地往前滑行。 并行加速,左右转弯,她都很快掌握了。 但是—— “刹车。”成明昭在后面命令。 权韶念感觉额头上的冷汗流到了眼睛里,她动不了自己的脚掌,她控制不了,她不行的。 权韶念再次摔倒。 权西野看不下去了,劝:“妈,别勉强自己了,要不算了。” 权韶念重新站起来,“没事,再来。” 就这样,她在这段短短的新手雪道上,摔了一次、两次、三次数不清到底多少次,到了最后,权西野不忍看,只能把视线转到一边。 成明昭问:"舅妈,还要继续吗?" 权韶念扶了扶头盔,“继续。你不是说,学不会刹车就不能休息?我现在还没学会,所以不能休息。” 成明昭笑:"好吧。" 她已经能较为熟练地滑行,到了刹车的时候,权韶念心跳加快,这次,她想的不是不行,是一定要顺利刹住车。她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努力打开板尾。 权西野扭头不去看这幕,忽然听到母亲的尖叫声。 以为出了什么事,她火速回头,人也跟了上去,然而,权西野的速度越来越慢,她看见母亲 稳稳当当地站在原地。 权韶念喘着粗气,一动不动地站立着。那声尖叫不由自己控制,在雪板缓慢停下后,声音自然而然从嗓子眼飙了出去。 她低下头,不可置信。 脚趾、脚掌,刚刚都动了,十分配合地动了,就像正常的脚那样,让它们怎么动,它们就怎么动。 权韶念摘下头盔,看向女儿,忽然热泪盈眶地扑过去抱住了她,俩人一同摔在雪地上。 “妈妈你做到了?”权西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权韶念擦了擦眼泪,“我感觉、感受到了、我感受到了脚的存在,很清晰,从来没有这种感受。” 她回头,看向一旁面带微笑的成明昭,“为什么?” 成明昭望天,“天马上就要黑了,估计一会儿就要下雪,先回家吧。” 下山回停车场的路上,她们看到一辆熄了火的丰田车,一个男人围着车子团团转,着急得抓耳挠腮。 成明昭走上前,见对方是亚洲面孔,热心问:“请问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吗?” 男人回头,见到她,脸色一僵,又见到她身后的母女,顿时调转身,摆摆手,“没事没事,你们走吧,我没事。” 权西野把成明昭拉回来,小声说:“别管了,走。” 权韶念把那人又看了一眼,“总觉得那个男的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等那群女人走了,男人抓了抓头发,狠狠踢了一脚轮胎,“妈的,谁他妈把我油偷了?!” 他重新坐进车,拿出手机拨通电话。 “怎么样了。” “她们是在成哪这边,目前,目前都在到处玩儿,没什么不对劲。” “那你继续跟着吧。” “先、先生,怕是不能继续跟了” “什么意思。” “因、因为,我刚才和她们碰面了。” 对面沉默一阵。 男人马上解释:“我不知道是谁把我车的油给偷了,这才和她们撞上” "废物。" 对面挂了电话。 回到家,成明昭翻出药箱,给俩人上药。权韶念和女儿今天都摔得厉害,膝盖上、后背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真是麻烦你了,娜娜。” “没事,”成明昭收好药箱,“滑雪嘛,磕磕碰碰总是难免的。” 权韶念低头看着自己的左脚,努力动了动,虽然比正常的脚迟钝一些,但和过去相比,反应速度快了不少,她不敢相信。 成明昭坐在她身边,“我有了解过,腓总神经受损,是可以靠后天的锻炼康复的。” “可我之前也做过不少康复训练,都没什么用。”她抬起眼看她。 成明昭笑:“我觉得,这得问你自己。这些年,你真的有在认真恢复它吗?” 权西野听不下去了:“说什么啊,哪个病人不想自己的病早点康复的,这些年我妈药也吃了、针也扎了,该做的康复操也没少做,没效就是没效。” 权韶念垂下眼睛,她无法给出肯定的回答,因为她也不知道。 成明昭说:“事故发生后,最难治愈的往往不是身体,是心理。心理这关过不去,生理自然好不了。” 人总是趋利避害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绳子并不会像蛇一样伤害她,但就是因为被蛇咬的经历,使她再也不敢面对长的像蛇的一样的事物。她害怕的不是蛇、不是绳子,是从前的被咬的阴影。 只要这个阴影一直在,就会不断给大脑传递心理暗示:不可以、不能做、做不到。长期以往,即便是正常的身体,也会因此出现故障。 她不是好不了,是不敢好,不敢面对,不敢尝试。她假装自己在面对,在尝试,实则从来没有真正正视过那只腿。 一看到腿,仿佛就看见梦想被摧毁的景象、听到世人指指点点的声音,像在播放一场电影,美好的人生一遍遍坍塌在自己眼前。她接受不了,因为接受不了,所以选择逃避。 之所以在滑雪的时候能够像正常人一样使用自己的脚,是因为在那刻,权韶念短暂地忘记了阴影,不再执着于为这份伤痛赋予其他意义,只全心全意地在乎自己。 换言之,她的脚早已经恢复了正常,不正常的是她的心理,内心不断地回避与设限,始终沉浸在自怜的情绪里,才导致了现在的“假性残疾”。 权韶念落下一滴泪在手心,重新抬起笑脸对成明昭说:“谢谢你,娜娜,我明白了。” 成明昭的手机一阵响动,“我去接个电话,你们早点休息。” 她来到门外,看到短信,是一张汽油桶的照片。她收到照片,给对方汇去了一些钱。 第72章 迷恋 “你知道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吗…… 成明昭走下楼接电话, 对面是陈治非的声音。 “我已经到金太阳了,这里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村子。” 她来到吧台前倒了一杯水,润了润嗓子, "嗯,你先在那儿住下,等我通知。" 陈治非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研究一个村子,不过她做什么都有自己的理由, 轮不着他过问。成明昭做事很有耐心,耐心到有点可怕,她的耐心是普通人的极限。每次只有到了最后, 他才会后知后觉地明白成明昭的用意。 事已至此, 他只能奉命在这个小村庄住下,随时等候成明昭的发令。等电话挂断, 陈治非把手机塞入口袋。另一部手机已经很久没有来电, 权西野有一段时间没联系他,更别说过问目前的进展。上次联系, 是陈治非主动的, 他申请半个月的假, 说要回去照顾家人, 权西野批了。 当然, 他没有什么家人需要照顾, 老家也多年没有回去过了。他请假是为了替成明昭办事。 成明昭能使唤的人不止有他, 但遇到这种需要长线调查的事, 她只会叫他。陈治非有些开心, 虽然这不代表有什么奇怪的含义,但至少证明,这些喽啰里, 成明昭还是挺信任他的。 成明昭的喽啰有很多,男人女人都有,她现在的老公同样是她的喽啰,只不过分知情与不知情、主动与被动而已。如果硬要把喽啰划出等级,毫无疑问,他一定排在最末,成明昭身边的那群人非富即贵,他连站在一块儿比较的资格都没。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他和成明昭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彼此都见过对方最真实的样子,他一定是这群人里面最忠心且最能理解她的。其余人都是一次性筷子。他虽不是用金子做的贵货,但至少也是健康的竹木材质,成明昭可以放心地使用。 陈治非只是有些担心,权西野这么久没找上他,没急着问成明昭的一举一动,到底是在做什么?他害怕权西野会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对成明昭使坏。不过说起来这个大小姐也没这个智商,成明昭如果要拿捏她,就像拿捏蚂蚁那样简单。 权西野打了个喷嚏,从楼上走下来。 “你在和谁打电话,我哥吗?” 成明昭为她倒了一杯水,递上去,“是啊,他不放心我一个人。” “真肉麻啊,”权西野接过水,含了一口到嘴里,脸皱起来,“好冰。我感觉我要感冒了。” “说起来你们结婚也有几年了吧,又不是新婚夫妇,还这么如胶似漆,蛮怪的。” 她顺势坐在高脚椅上,手机也响了起来,又被迫起身下地,看到来电人,深吸了一口气。 “三更半夜打电话给我干嘛?” “西野,你前天说、说” "说说说说,说什么啊,有屁快放。" “你说要和我一起吃饭,可是我到了那边,没找到你” 权西野差点把这茬给忘了,她抚着后颈,“哦,我那天有事来不了,就让人替我去了。” “是你让边霁来的吗,西野,你和他在一起了吗?” “关你屁事,我爱叫谁去就叫谁去。” 权西野挂了电话重新走回吧台,把刚才没喝完的冰水一口气灌到肚子里,“真佩服你啊,结婚那么久都没想过离婚吗?” 成明昭笑了笑,拿起那只杯子冲洗,“怎么,是谁惹你不高兴了?” “还能是谁,”她托着脸,“薛翎呗,那个二百五,逗都逗不起来,没意思。” 成明昭边擦杯子边回忆,“薛翎,是志安舅舅的儿子吗?上次在妈妈生日宴上那个男生?” “嗯,”权西野点头,“就是那个,看上去格格不入的,一脸傻样,你们还打了招呼。” “这个孩子好像很依赖你呢,”成明昭回想起当时的细节,笑了笑,“他一紧张,就看你。” “什么啊,”权西野站直,“那是因为我从小和他一块儿长大,他没有别的朋友,别人也不稀罕和他玩,他只能巴结我。” 成明昭把杯子放回原位,和她面对面谈起:“说起来,薛翎的妈妈呢,我好像一直没有见过大舅妈?” 对于大伯父一家,权西野了解的也不是很多,“你说我大伯母?她很早就和我大伯父离婚了,我六七岁的时候俩人就离了。” “那会儿薛翎也六七岁了吧?” “嗯,他比我小一岁,差不多的年龄。” “孩子都这么大了,还舍得离吗。”成明昭感叹。 权西野目光一顿,抬眼打量成明昭,调整了一下坐姿,“你不知道?” 成明昭摇摇头,眨眼,“怎么了?” 权西野看她一脸懵懂,成明昭和薛烨结婚的那会儿薛志安夫妇俩早离了百八十年了,她自然不知道。成明昭和薛烨婚后一直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也不关心家族内部的舆论。 这么看来,成明昭确实不像是会搞小动作的人,如果真有心眼子,这件事她不可能从来没听说过。 权西野不知道要不要对她说,但想想这也不算是什么秘闻,稍微打听下都能知道一二,没必要藏着掖着。她说:“薛翎不是我大伯母生的。” 说的太绝对了,她马上补充:“似乎不是我大伯母的孩子,俩人结婚很多年都没动静,薛翎是我五六岁那年突然出现的。” 成明昭睁大眼睛,露出诧异的神情,压低声音猜疑:“那你的意思是,这个孩子是志安舅舅和外面的女人” 权西野捂住她的口,意识到自己现在不在家里,咽了咽唾沫:“总之,正如你说的,如果真是我大伯母的孩子,这婚离得不会那么干脆,只能猜是别的原因了,当然,我们私下随便说说就算了,没凭没据的,不能当真了。在这之前,我没听说过薛翎的存在,只能这么猜测了。” 还有传闻说薛志安患有男疾,所以要不了孩子,薛翎是买来的,或者什么别的不可见人的手段生出来的。不过这些都太扯了,上升到污蔑和攻击了,权西野没说,也不想让这种编造出来故意丑化人的谣言流传太广,毕竟不管薛志安做了什么,到底还是薛家人,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没必要帮衬外人来妖魔化自己人。 如今,她也把成明昭当作了是自家人,才愿意这么说。虽然父亲教导过她不要接触薛鸿云一家,但说白了,根本是想让她远离薛鸿云罢了。薛鸿云一家,除了她自己,就一个儿子薛烨,一个儿媳成明昭。 薛烨是她哥,她熟,小时候也一起玩过,人嘛闷不吭声的,最怕的就是她大姑,文文弱弱的,感觉没主见得很,想不通他有什么颠倒乾坤的能力? 再一个就是她的嫂嫂,眼前这个女人。原以为是薛鸿云处心积虑挑选的得意人才,毕竟门第响亮。这几年相处下来,尤其是这段时间,她彻底对成明昭改观了,打从心底改观了。 成明昭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纯良的大姐姐,懂得照顾人,行为举止都很得体,分明就是个家教良好的千金。 权西野不打算再在成明昭身上耗费功夫了,毕竟从起疑到现在,都没挖掘出什么值得警惕的东西,成明昭对她们家、对薛家,根本没有半点威胁。 至于早前接的那通诡异来电,她只当是有人在恶作剧,故意挑拨。 “你说的对,这种消息都靠口口相传,中间也许添油加醋了什么也说不定。”成明昭赞同她的话,并没有深究。 权西野点头,沉默半晌,又开口:“娜娜,谢谢你啊。” “嗯?”成明昭疑惑地看她,“怎么突然这么说。” 权西野松了口气,靠在吧台上,“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看我妈妈这么激动,都是因为你提出的建议。包括这次住在你家,我感觉妈妈变活泼了好多,话也变多了,她平常在家不是这样的,她很少表露出自己的真实情绪,一直都在照顾别人。所以我很感谢你。” 成明昭笑了笑,“我也没做什么,一切都是舅妈自己的努力,是舅妈自己帮助了自己。” 权西野回头看她,“无论如何,你都帮了大忙。如果你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提,我也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 “好啊,以后我要买什么东西,就让你帮忙参谋参谋,你们年轻人的眼光和审美更好一些。” 权西野勾了勾嘴角。 成明昭牵住她的手,“西野,这段时间,你和舅妈想怎么放松就这么放松,不用客气。不过我想知道,你想好之后要怎么面对二舅舅了吗?” 说实在的,她没有想好。想起薛长明,权西野就觉得头疼。她不恨父亲,虽然因为那巴掌短暂地恨了一下,但其实,在薛长明道歉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原谅了。 只不过,经此一回,她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无所顾虑仰仗爸爸,她做不到了。原谅是建立在这些年亲情的基础上,父亲对她的好她都看得见,感受得到,所以心先替她原谅了。不能再信任是因为她的理智,理智告诉她,父亲变了,和脑海里的形象不一样了。 她得花时间重新认识父亲,至于能不能接受,不知道,走一步再看一步吧。 元旦节那天,为了庆祝新的一年来临,权韶念问成明昭家里有没有文房四宝,如果没有,她就开车去唐人街看看。巧的是成明昭正好有,权西野问她要干嘛,见母亲兴冲冲地拿着笔墨到书桌前,在红色的纸上挥毫写下了大大的“福”。 成明昭凑上去看,惊呼:“舅妈,你会书法呀,写得真好。” “忘得差不多了,”权韶念笑,“这不正好新年了吗,之前在家,一直都是我写对联。” 权西野拿起来认真观赏,“写的真好啊,诶,妈妈,你什么时候写过对联,我怎么不知道?” 权韶念放下毛笔,“不是我和你还有爸爸的那个家,是姥姥家。” 薛长明在国外呆久了,没有过中式新年的习惯,她也没有发挥的余地。 午饭后,成明昭开车去最近的书店买来了写对联用的大红纸。权韶念负责写,她和权西野负责站在大门外贴,一个人刷米浆,一个人贴上去。 等家里的门窗都贴完,权韶念招呼她们来,说要教她们书法。权西野没接触过这个,墨水搞了一手,难得直挠额头,又把墨搞了一脸,权韶念帮她抹掉,自己也沾了一手,两人像只打翻墨水的猫。 她拿起宣纸,上面的字虽然歪歪扭扭,但好歹能认出是个汉字。权西野很满意,给母亲看,见母亲站在成明昭身旁,不吝夸赞:"娜娜,你是第一次写吗,写得很好啊。" 权西野不信,凑过去瞧,竟然和电视里的书法大师一样,一笔一划如有神韵。 “你不会在中国考了什么书法证书吧?” 成娜搁下毛病,谦逊地笑笑:“这个倒是没有,我早之前在国内读书,上过书法课,所以有些了解。” “娜娜真是一个全能的孩子,不仅会体育运动,琴棋书画也在行,你的爸妈肯定很骄傲,有个这么有才的女儿。”权韶念看着她,满眼欣赏。 “哎呀,”权西野挤过去,“这不公平啊,挑的都是成娜会的,能不能挑点我会的?” 权韶念和成娜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傍晚,三人在厨房分工明确,三个人都在洗菜备菜。做饭不是成明昭的擅长的领域,也不是权西野擅长的领域,同样不是权韶念擅长的领域。她们十指不沾阳春水,家里都有专门负责做饭的阿姨,平常很少下厨。 权韶念站在水槽前,洗着洗着忽然退到一边尖叫起来,“啊呀!怎么地上都是水啊!” 成明昭和权韶念放下手里的活赶过去,果真见地上溢出一大滩水。 权韶念扶着腰,也没遇到过这个情况,“会不会是哪里漏水了?” 成明昭上去打开水槽下的小门,“水槽漏水了。” “这怎么办?今天是元旦,维修工上班吗?要不然我打个电话好了。” 权韶念准备打电话,成明昭已经把半个身子钻进去了,权西野大叫:"你别啊,里面很脏的。" “西野,你去杂货间帮我把工具箱拿来。”成明昭往外挥挥手。 “啊?”权西野没搞懂,“你要自己修吗?” “外面在下雪,等维修工的话,”成明昭钻出来,“那我们可有得折腾了,都是些小问题。” 权西野绕过那滩水,往杂物间跑,很快提来了工具箱。 成明昭打着手电,半个身子探进去,是水槽底部裂了几道缝隙,水是从缝隙里漏出来的。她清理干净边缘,拿密封胶打了一圈,等它干了,又钻出来打开水阀,终于不再往下滴水。 修好水槽,她们火速擦干了地板,继续做饭。虽然三人都不会做饭,但不妨碍她们一个人端着手机放教程,一个人掌勺,一个人递菜,有条不紊地完成了晚餐的制作。 菜上桌,成明昭打开酒柜,问另外俩人,“你们想来点酒吗?” 权西野举手,“我要!” 权韶念不大会饮酒,“那我来一点点吧。” 外面寒风呼啸,大雪纷飞。屋里三人围坐在桌前,一旁是燃烧得正旺的壁炉,桌上是热气腾腾的菜。 成明昭开了酒,大家举杯,“新年快乐!” 权西野夹了块自己炒的菜,惊喜地睁大眼,“没想到我这么有做饭天赋。” 酒过三巡,权西野的脸红了,还拉着成明昭划拳,输了直接操起酒瓶对嘴喝。 权韶念单手撑着下巴,也有些醉意,她拍拍女儿的肩膀,“少喝点。” 权西野把酒杯掷在桌面上,质问成明昭:“喂!你为什么还会修水管啊?” 成明昭喝了一口酒,看她,清了清嗓子问:“你知道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吗?” 权西野脸颊红得厉害,思考不了问题,“是什么?” 成明昭勾勾手,权西野慢吞吞地靠过去。她一字一句告诉她:“人会用工具。” 权西野呆了呆,恍然大悟,“好啊成娜,你敢骂我!” 她起身作势要去打成明昭,结果没站稳,软绵绵地躺倒在她身上,嘴里还在叽里咕噜地埋怨:“为什么那么完美啊,你这个女人,没有一点破绽吗” 成明昭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权西野翻过脸看她,“是不是故意装的这么完美的?” 成明昭拿起桌上的酒瓶,慢慢喝完了剩下的酒。她的脸一点也不见红,意识也很清晰,嘴唇因为沾了点液体而变得亮晶晶的。 成明昭微微低头看她,“西野,你是迷恋上我了吗?” 她怀里暖洋洋又香喷喷的,带着点小麦酒的味道。权西野感觉脑袋晕乎乎的,不知道是因为喝醉了还是什么原因,没法直视这个人的眼睛。 要是她是清醒的,一定会跳起来反驳,才没有,成娜你怎么这么自恋,况且她又不是男人,怎么会迷恋她呢? 话说回来,男人眼里的成明昭,是不是和现在她眼里的成明昭一样? 成明昭的手抚摸在她额头上,柔软,又带着点温热的潮湿。眼中水光粼粼,语调绵软而缱绻,说什么都好像在说情话。 权西野只能闭上眼,不再看她。 是的,她被她迷住了,完全。 第73章 恶魔 “你疯了!” 一月底, 权西野和母亲告别成明昭,回到了家。薛长明在家等候多时,迫不及待地迎了出去, 帮母女俩拎行李,嘴上也不闲着,一会儿问路上累不累,一会儿问渴不渴饿不饿。 舟车劳顿, 权西野送母亲回房休息。她合上门,转身撞见父亲。薛长明局促地站在原地,搓着手不知该如何开口。权西野环顾四周, 家里搞起了农历春节的派头, 窗上贴着一枚大大的双喜,中不中, 洋不洋的, 看了让人觉得好笑。 薛长明从兜里摸出一个红包,走上去递给她, “新的一年, 爸爸包红包给你。”见她没有动作, 他把那枚红包塞进她的口袋。 “新的一年, 健健康康, 心想事成。” 他想摸摸女儿的脸, 但被权西野躲开。她抚着胳膊望向窗外, 什么话也没说。薛长明默默收回手, 踌躇片刻开口:“小野, 爸爸不会再让你去见那个边霁了,原谅爸爸好吗?” 权西野终于正视他:“出去吧,别在门口说。” 俩人来到客厅, 薛长明急不可耐地向她保证:“小野,你不喜欢边霁,那就不理他,我已经和边霁爸爸说了,你还年轻,暂时不考虑这些事,和他们家儿子没什么缘分,婚姻这件事也讲究缘分的,没缘分硬凑也不会幸福的。爸爸再也不会逼你了。你不想,那就不做。” 无论有没有薛长明的这番话,她的决心都不会变。权西野让他坐下来,举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和父亲各自添了一杯,薛长明看到她的举动,紧绷着的神情终于放松下来,微微一笑:“我家女儿真是长大了。” 他接过茶,又冲她笑了笑,这才递到嘴边慢品。 “小野,你和妈妈回来了,那正好,马上就要农历新年了,我们一家人在家过除夕,过完除夕,爸爸带你们出去玩,有没有想去的地方?有没有想吃的东西?” 权西野放下茶杯,“你怎么开始过除夕了?” “小野,你不喜欢吗?”薛长明用目光示意了一下四面八方新添的那些红艳艳的饰品,“我特地让人购置了点中式新春的玩意儿,我以为你喜欢农历春节,喜欢这些传统的样式。” 权西野把手交握在一起,“我的想法是,今年的农历春节带母亲回国,和姥姥一起过。” 薛长明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就像放久了的荤油,一会儿又融化了,“好啊,想姥姥了是吗?那爸爸今年就带你和妈妈会去看看姥姥。” 权西野与他对视,“我的意思是,我和妈妈一起去。” “这……那爸爸呢?” “你可以有你自己的安排,随便。但我的计划是陪妈妈回国看姥姥。” 薛长明又笑了,上去牵起她的手,“是不是还在心里怪爸爸呢?既然是一家人,当然要一起去啊,就你们母女俩去,爸爸没去,让你姥姥姥爷看了也不是事儿呀,对吧。呵呵,再说,都过年了,爸爸还能有什么安排呀,工作再紧也没有家庭重要。况且我都一把年纪了,公司还有什么需要我插手的。” 权西野把手抽回来,心烦地皱了下眉。打从心底觉得薛长明变了,一些话怎么说都和他说不明白。她就想让妈妈有简单快乐的、和自己妈妈相处的时光。薛长明在,妈妈就永远是妻子的身份。 她想妈妈像孩子一样回到自己妈妈的怀抱。如果薛长明在,这件事就很难实现。在成明昭那儿呆的这段时间,是妈妈最放松最快乐的时光。 她们一起做饭、学书法,天气好的时候一起骑自行车。权韶念已经能够独立骑自行车了,她从前从来不敢做这种事。元旦那天,权韶念提起自己的家,在她心中,默认家的概念是和父母,而不是和丈夫、女儿。 她的姥姥姥爷都在中国,上次看望他们还是很小的时候。她都这么多年没有见过姥姥姥爷,更别提权韶念了。权韶念不会表达自己,但不代表她没有思想,没有情感。 权西野的沉默让薛长明渐渐收起了笑容,气氛变得有些凝重。他叹了一口气,“小野,你现在为什么这么抗拒爸爸?你怎么出去一趟,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权西野抬起头,没想到这番话竟然被自己父亲抢先说了,明明她才是想要发问的那个。薛长明难过地望着她,眼神里充满受伤和不理解的情绪:“你还在怪爸爸么?还是说,是什么人跟你灌输了什么不好的思想?” “你在说什么?” 薛长明站起身,绕到她面前,像那天她收拾行李那样,他几乎快跪下,抬起苍老的眼睛把她凝望着。权西野心烦意乱,受不了这一系列举动,“你起来。” “小野,你从前不是这样的。你之前和爸爸感情多好啊,爸爸知道边霁这件事让你不舒服了,你讨厌爸爸埋怨爸爸都是应该的,但我还是你的爸爸,你也还是我的女儿,我是绝对不会去害你的。” 他慢慢站起来,眼尾泛着泪,伸手抚摸女儿的头发,“你长大了,有自己的思想了,爸爸也老了,很多事情没你明白,我希望你不要嫌弃我” “我从没说过这样的话,”权西野把他的手按下来,“您能别这样吗?” 薛长明咽了咽唾沫,“那为什么,你要把爸爸推开呢?” “我没有把你推开,”权西野把头转到另一边去,深呼吸,“我只是想让妈妈轻松自在一点。” “我们可以一起努力,一起帮助妈妈,为什么帮助妈妈,就一定要把爸爸抛下?难道爸爸的存在,会让妈妈变得不轻松自在吗?” “是!” 权西野扬高声音,肯定地回答他。她看着他震颤的瞳孔,索性也豁出去说了:“如果你真爱妈妈,就不会跟我纠缠这些。这些年,无论是你,还是我,扪心自问,真的有在乎过妈妈吗?” “小野,你为什么这样说?”薛长明脸色变暗,语气困惑。 “我在说实话,”她站起来,“事实是,没人真心在乎她!没人关心她的死活!我们都太自私了!” 薛长明也缓缓站了起来,“爸爸这些年为妈妈做的,你都看不到吗?爸爸请的那些医生,爸爸给妈妈买的那些药” "爸爸,"权西野叫他一声爸爸,“当你看到这些都没用的时候,就该思考,这到底是作秀给自己看,还是真情实意了。” 她不想说出这番话,在这之前,她百分之两百相信父母的情谊。可是多年的夫妻,就算是靠真爱,母亲那只脚也该被治愈了。怎么会比不过成明昭这个外人花的那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她难道比父亲更关心、更爱护母亲吗? 还是说,父亲的爱,并不是自己想象那样无微不至的呢? 薛长明一步步走到她跟前,他浑身都在颤抖,脸红得厉害,眼睛也是,泪水在里面打转,因为衰老而变得松弛的面部肌肉也在打颤。 她看到他握紧了拳头。心里不悲不怒,突然升起一股冷冷的笑意。没有第一次被打的震惊和诧异,权西野现在异常冷静,冷静地在和他对峙。 她第一次见父亲露出这样的怒色。 薛长明没有打她,拳头紧了又松,他强扯出一丝笑,然而因为并不是发自内心的,笑容显得僵硬可怖,十分神经质。 “是谁教你说这些的?” 权西野告诉他,“你想多了,没人教我。” “不,”薛长明摇头,一把握住她的肩膀,“你告诉我,是谁教你说这些的?谁?” “你弄痛我了!”权西野撇开他的手。 薛长明恍然大悟:“是不是成娜教你的?嗯?薛鸿云的那个儿媳?我早该料到是她的” 他眼神来回瞟动,自言自语。 “这段时间,她都跟你讲了什么?” 权西野皱着眉揉肩,听到这个名字,抬眼看自己濒临失控的父亲,“你怎么知道” 她没有告诉过薛长明自己的行踪,很快反应过来,“你跟踪我?” “是。”薛长明点头,一点一点逼近她,声音很轻但是说话力度却很大,大到前额的头发都在抖动,他的双眼充满血丝,“我为什么要跟踪,我是为了保护你和妈妈,你难道不能懂我的苦心吗?我养你养到这么大,你为了一个外人,中伤我,中伤你的爸爸,西野,你觉得这样对吗?” 权西野用力把他推开,“你疯了!” 她大口喘气,面前这个人真的是薛长明吗?她无法用肉眼看清,自己的父亲仿佛被恶鬼附了身,浑身上下充斥着神神叨叨的猜疑和不知从哪儿来的戾气。权西野望着他,不敢相信他能做出这种事。 权韶念闻声从房间里赶来,看到父女俩气喘吁吁地各站一方,姿态狼狈。她赶紧跑到女儿身边,“怎么了,西野,怎么了?” 权西野咽了口唾沫,握住母亲的手,“没事。过几天我们去姥姥家吧?” “好不过怎么这么突然,”权韶念回头看自己的丈夫,“长明,你都跟女儿说了什么?到底什么事?” 薛长明没说话。 权西野一秒钟也不想在这个家多呆,她现在想吐,浑身发冷。她拉住母亲,“走,我们走。” “西野,”薛长明开口了,“爸爸再给你一次机会。” 权西野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薛长明敞开怀抱,“回来,回到爸爸这边,爸爸都是为了你好。” 权西野转回头,动身离开。 “权西野,你所有东西都是我给的,离开我,你一天都活不下去。” 他的声音变得冷静,言语却像机关枪一样朝她扫射过来。权西野咬紧牙关,带着母亲进屋。 落地墨尔本机场后,成明昭打车前往Toorak,Toorak是墨尔本老牌富人区。车停在一座法式府邸前,院门没关,她下车径直走进。 “我去遛狗了哦。” “好,晚饭想吃什么。” “什么都行,看着来。” 中年女人牵着一条德牧走出家门,正面撞见成明昭。她眯起眼,立马从兜里掏出一副眼镜戴上。 她张了张嘴,不敢确认:“明……明昭?” 成明昭笑了,“妈。” 成早秋冲上前和她抱在一起,德牧兴奋地围着俩人转。 听到狗叫,屋里的春玲也出来了,看到成早秋和一个年轻女人抱在一起,仔细辨认了一下,立刻大喜过望地喊出声:“明昭!是明昭啊!” 成早秋狠狠抱住女儿,狠狠亲了她的额头和脸颊,力度重得要把她撞倒,俩人松开后,成明昭又拥抱春玲,“春玲妈妈,身体还好吗?” 春玲忍不住掉下眼泪,早秋及时帮她拭去。 “我们都好得很,你呢?你好不好,怎么感觉瘦了?” 她松开她,捏了捏她的手腕。 成明昭揽着俩位妈妈,“咱们有话进屋说。” 早秋立马叫来一位越南保姆,把手里的狗绳交给她,“麻烦帮我把狗遛一下。” 保姆牵着德牧出了门,早秋上前关上了院门,然后和她们一齐进屋。 春玲摆了一盘干果在桌前。 早秋和成明昭挨着坐,她说:“是叫刘慧敏吧?” “是的,离过一次婚。”成明昭抛出关键信息。 “那没错了,”早秋拨开三颗杏仁,一颗塞女儿嘴里,一颗塞自己嘴里,一颗转身塞春玲嘴里。 她说:"她现在生了一对龙凤胎。她跟我说,她的上一任老公是个很厉害的角色,当然多厉害,她没有告诉我。" 刘慧敏就住在这附近,算是她们半个邻居。在这住的人非富即贵,明昭第一天就交代了,让她们不要透露自己从哪儿来,也不要提起结过婚生过小孩这件事,于是这些年她和春玲一直扮演单身富婆的角色,自然也结交了许多富婆朋友,刘慧敏就是其一。 刘慧敏是薛志安的第一任妻子,目前来看也是最后一任,俩人在婚后第六年离婚,留下个疑云重重的儿子。刘慧敏拿了一大笔钱,俩人的离婚官司很顺利,薛志安没有和她在经济上拉拉扯扯,几乎是她提什么要求都满足了,因此算是和平离婚。 刘慧敏也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女儿,和薛志安算是门当户对,经朋友介绍认识的,没多久就结婚了。婚后也没听说过俩人有什么矛盾,女方是个本分人,男方貌似也没传出什么花边新闻,婚离得比较出人意料。 这一年里,早秋和她混成了朋友,家庭妇女心中总藏着很多幽怨,苦于无处倾诉,她正好充当了树洞的角色。 刘慧敏告诉她,她和前夫不是和平离婚的。谈起这个,她的脸色就充满了怨气。 “她离婚是因为,她的前夫出轨,还家暴她。但她前夫很会做表面功夫,也很会造势,因此外人看不出来什么。” 谈起这个前夫,刘慧敏就仿佛有发不完的牢骚,基于自己没有表明前夫的确切身份,加上早秋看着像是逍遥的豪门富太,她很快就心无旁骛地和早秋畅所欲言了起来。 “刚开始几年俩人相处的都挺好的,只不过慢慢的她发现有些不对劲,她前夫那方面有问题,要不了孩子,但她又很想要孩子。每次提起和孩子有关的事,就算是外人提的,他都会变得很暴躁,回来就找的她茬。俩人的夫妻生活也很差,她觉得她前夫是因为有隐疾,所以心理变态,导致她现在对这件事都有些心理阴影。” 刘慧敏谈起这件事,先是愤怨得很,然后又簌簌地落泪,早秋只能不断安慰她,说幸好她已经逃离苦海。刘慧敏又谈起了前夫出轨的事。 “她前夫和秘书有一腿,她有次偷偷查手机发现了,还和她前夫闹了一回,不过那男的不承认,还警告她不许宣扬出去,这事儿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后来也许是秘书找他要钱了,他又把人家给辞退了。” 薛志安的秘书,成明昭留意起了这个角色。 “她跟我说,最受不了的是,没过几年,她前夫拎回了一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儿子。她前夫是没有生育能力的,所以不可能会有这么一个孩子。” 早秋剥了一个开心果放在女儿手里,“她实在受不了了,这才离婚,也许是知道了太多,离婚时男方的态度反而好得不行,给了她一大笔钱。不过她心里还是有点害怕,这才移民到澳大利亚,找了个性格老实的男人结了婚。” “妈,”成明昭把那颗开心果塞到她嘴里,“辛苦你继续和她相处,我要走了。” “这么快?你才刚到。” 成明昭笑,“我已经拿到了最有用的消息,时间不等人,等我彻底结束了这一切,我们再好好聚一聚。” 早秋望着她。明昭作为她的女儿,行事作风比她要更加干脆利落,每一步都如此深谋远虑。几年前的一个深夜,明昭电话她们,让她们今年去澳洲,不能继续呆在国内。她和春玲不懂发生了什么,但女儿这么说,一定有她的道理。 于是她马上关了自己的美发店,签证下来后,当周就和春玲飞到了澳洲住下,期间的经济来源和都靠女儿供应,绿卡也是靠女儿解决的。成明昭会定期汇钱给她们,还给她们一人取了一个洋名字,早秋叫卡洛琳,春玲叫克丽斯托,祖上是马来西亚人。成明昭告诉她们,她过不了多就会结婚,且结婚对象,相当的有钱。 这些年来她们得到的信息都是成明昭这样的一句话:生孩子了,结婚了。成明昭没有动身来找过她们,她们也没有去见她。 她不清楚女儿具体在做什么,但又大概清楚她在做什么,无论这件事是好的还是坏的—— 早秋笑了,“那我开车送你去机场。” 她都无条件站在她身后。 第74章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一)^^…… 那个年代, 早秋和村里大部分女孩一样,上完小学就没再继续念下去。原因很简单,第一, 家里没钱,供不起;第二,既是女儿,那么迟早要嫁人, 读那么多书没用,不如早点来帮家里干活。 被父亲从学校带回家的路上,早秋没有哭也没有笑, 很多小孩和她一样不准备继续读了, 还一脸笑容,乐得自在, 一路蹦蹦跳跳的。有些就是哇哇大哭, 想回课堂,被大人死命拽着往家中走。 她很安静地挎着自己的单肩包——她妈妈用旧衣服为她缝的一个布兜, 可以拿来装课本。早秋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她没有哭, 因为哭也没用, 她爸打人很痛, 她不想凭白被打。 也没什么想笑的, 她确实想继续读, 但没办法, 家里没钱就是没钱, 这不是她想就能做到的。 但至少, 她上完了整个小学,比起那些三年级、甚至一年级都没读完的小孩,她算是比较有学问的了。早秋认得大部分的字, 也能做一些简单的算术。 老师劝过她爸爸,让她爸爸再好好考虑下,说读书可以改变命运,哪怕读个中专也好。老师喜欢早秋,早秋虽然话不多,但眼里透着聪明劲儿,有着不符合年龄的稳重,成绩也比其他孩子好,认真栽培肯定有出息。 老师嘴皮都快说破了,嘴角说出了白沫,也没动摇她爸一分。她爸爸对老师说,没有这个必要,早秋还有一个哥哥,家里只要有一个人读书就好了,哥哥已经读到了初中,如果两个孩子都要读书,都要考什么大学,他哪来这么多钱,难道老师准备给他出这份钱吗。 老师说不过他,只能惋惜地看着被带走的早秋。 早秋有一个大一岁的哥哥,已经念到初二了,不过成绩并不好。他得知妹妹辍学,满眼羡慕,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读书,他想早点去大城市打工。但父母不允许,母亲让他说什么也要往下读,争取考个大学,家里能出一个大学生,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早秋哥哥常常因为不想读书和父母起争执,他没有学习的天赋,成绩稀烂,根本考不上大学,这些钱与其交给学校,不如直接给他,他现在就带上行李去大城市里打拼,搞不好比读书更有出息。 况且,凭什么他妹妹就能不读书呢?母亲笑,笑话他不懂事,又说早秋不需要考读书来改变命运,等她到了年纪,她自然会替早秋挑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女人和男人是不一样的,女人前期靠父母,后期就可以靠自己的丈夫。只要嫁的好,日子差不了哪儿去。 但他不一样,他是男子汉,将来是要娶老婆的,除了父母没人可依靠,他们作为父母,当然得帮他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好。等他考上大学,分配了工作,在大城市找一个本分的媳妇,全家的日子都好过了。 母亲把赌注押在他身上,但早秋哥哥还太年轻,他才14岁,根本不理解大人说的什么成家立业,他只是不想读书而已。 这件事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哥哥只能继续读书。 他一个星期回一次家,初中在镇上,他平常都住学校。有次回来,早秋悄悄把他拉到房间里,“哥,你是不是可讨厌读书了?” 那当然了,他甚至都懒得回答她,“怎么了?” “你不想读书的话,那就把书给我看吧,”屋里光线不好,早秋的眼睛比灯泡还明亮,“我可以帮你做作业。” “真的?”他最讨厌做作业了,听到这个好消息,简直喜不自胜。 “嗯!不过你现在上了初二,很多题我也不会,你得把初一的书给我瞧瞧。” 他想也没想的答应了妹妹,等下次回家,他把囤积在宿舍的初一的课本、连带着练习册、试卷之类的,全交给了妹妹。过了一阵子,早秋告诉他,她已经学会了初一的知识,他又欣然地把初二书交给她,每周都带作业回来给她做。 哥哥心里乐开花了,觉得早秋傻的可以,没事给自己找事做。如果他是早秋,指不定现在过得多逍遥,想去哪儿玩去哪儿玩,就算是跟着父母捕鱼,捉蚯蚓,都比上学来得有意思。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中考,他什么也不会,自然没考上高中,连个中专都没捞上,只能在家呜呜哭。本来对他而言这是个好事,但偏偏周围的人都上了,就他没上,心里难免觉得丢人,面子上过不去。 父母围过来安慰他,说不是他的问题,就算不读书也有其他出路。早秋哥哥什么也听不进去,别人都有书读,就他没有,他不干了,他要读书。夫妻俩见他这副样子,既心疼又开心,开心在儿子终于开窍了。俩人拿着毕生的积蓄,到处找关系,腆着脸上门求人,终于把儿子塞进了一所技校里。哥哥如愿背起书包重新去了学校,走之前家里还特意买了一只老乌鸡炖给他喝。 这天,早秋的脸色很差,她的话少了很多。技校在县城,他这次可能只有寒暑假才会回来了。 哥哥走后的日子里,她照常帮家里人干活。饭桌上,母亲察觉到什么,忽然伸手把她额头顶起来,“怎么回事?脸都快埋进碗里了。” 早秋虚起眼,没说什么。 母亲看不懂她这副样子,“干嘛眯着眼?” 她摇摇头,“看不清。” 这一年,也不知怎么了,她看东西越来越模糊,现在去看外面的那棵树,不眯起眼看的话,只能看到模模糊糊的色块,还老重叠着老多影子。只有这么眯眯眼,才能把东西看清。 “都说了晚上不要看那些书,把眼睛给看瞎了。”母亲教育她,又和父亲商量,“过几天把阿冬的那些书给卖了,反正他现在也用不着,还有早秋的,俩人小学囤到现在的书,不少了,都拉出去卖了,省得放在家占位置。还容易把眼睛看坏。” 早秋白天要帮父母干活,只有晚上才有时间去看没看完的那些课本。但家里有规定,睡觉后不能开灯,她和母亲睡一屋,如果开灯了的话,母亲就会醒。 于是她想到办法,就是点着蜡烛看。 有次被起夜的母亲看到,把她斥责了一顿,说三更半夜不睡觉,点个蜡烛看这些,蜡烛不要钱的吗。 听到要把书给全买了,早秋张张嘴,想说些什么,最后什么也没说。无妨,那些书她已经全部看完了。因为全部看完了,她没有其他书可看。 哥哥留下的试卷她也做了几百次,但没有老师的讲解,她也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对是错。 早秋渐渐感受到了一点苦闷,父亲把她从学校带走的那天,她都没有这种苦闷。那会儿她只是觉得,不读书就不读书,不代表她接触不到知识,毕竟家里还有个正在读书的哥哥,只要她想,随时可以重拾书本。 但她忘了哥哥也会长大,也会离开家。她现在没了哥哥,学的知识永远中断在了初中,没法汲取新的东西。陪伴她的只是没完没了的家务和没完没了的咸咸的海水。 这样枯燥无味的日子直到了她15岁,早秋和母亲去镇上赶集,趁着母亲讲价的间隙,她偷偷溜到中学附近,用自己这些年攒的钱买了本书。因为时间很紧,她甚至没来得及看是什么书,交了钱就马上跑了。 晚上,等父母鼾声此起彼伏,她点着蜡烛,搓着眼睛去阅读。她第一次看课外书,这是一本讲男欢女爱的书。 早秋吹灭蜡烛,躺在床上。只有15岁的她第一次展开了对爱情的幻想,她没有接触过男孩子,因为没有接触过,所以十分好奇。这份由于空白导致的好奇,让幻想变得七彩斑斓。 幻想里,会有一个和她性格差不多的男孩子,话不多,温柔,不会像父亲一样动不动打人,也不会像母亲一样动不动骂人,他的眼里只有她,不会像父母一样只能看到哥哥。 他和她一起读书,一起手牵手走在布满星星的夜空下。他会告诉她,我支持你,我喜欢你,我永远支持你,我永远喜欢你。我会比父母更爱护你,我会比知己更了解你。 这份幻想一直持续到了18岁,在她成年那年,母亲帮她挑好了男人,她告诉她,是隔壁村一个小伙子,比她大点,20来岁,性格老实,本本分分,家中就他一个独子,父亲前几年死了,只留一个老母亲在世。不需要她伺候一大家子,多好。 成早秋带着对爱情的憧憬嫁给了这个叫田华的男人。 田华和书里的男人不一样,唯一相同的点大概就是话少。他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不会牵着她的手和她在布满星星的夜空下散步,一到晚上,他就要睡了。他也不会深情地告诉她,他会比父母更爱她,更在乎她。 新婚第一天,田华告诉她,他是个粗人,不会说好听的,既然已经这样了,那他们就好好过日子,不要让各自的父母失望。 书里男女主人公亲密的场景也没有在现实发生。 田华没有过女人,她也没有过男人,俩人都是第一次,手忙脚乱地开始,手忙脚乱地结束,没有亲吻,也没有爱.抚。 一切结束后,早秋望着他的背影,第一次对书本产生了深深的质疑。 之后的日子,不过是换了个家庭继续劳作。 一年后的一个下午,早秋扶着腰,两眼黑地坐在了一颗石头上。这段时间她做什么事都使不上力,总疲惫,对味道敏感,动不动就干呕。田华比她更敏锐,立刻带着她去了医院,医生说她怀孕了。 早秋愣愣地听着,那天田华很开心,一出医院,就带着她下了馆子,回家的路上还买了水果。早秋什么反应都没有,医生那句话仿佛摁了她的暂停键,她一直发愣到回家。 晚上吃饭,田华没让她忙,还替她盛了饭,亲自递到她手里。早秋木木地接过,手腕使不上劲,碗就这么摔在了地上。 她看着碎了一地的碗和那一坨米饭,忽然开始哭。 田华安慰她,只是一只碗和一碗饭,摔了就摔了,摔了下回还能买,不要哭。他收拾好地上的狼藉,又把她揽在怀里安慰。 早秋不是为了碗哭,也不是为了米饭哭,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哭。 第二天,母亲闻讯赶来,像只开心的喜鹊,在她身边跑来跑去,叽叽喳喳。她像慈母一样把她搂着,无比温柔:“想吃什么?想吃什么告诉妈妈,妈妈给你买。” “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呢?过几天我去庙里拜拜,如果是男孩就更好了。女孩也没关系,你和阿华还年轻,过几年再努力一下,凑对姐弟也不错。像你和你哥一样。” 早秋没什么表情,忽然问:“我哥怎么样了?” “他啊,在学校呢,已经考上大学啦,我都忘了跟你说了,就你结婚那会儿考上的。” 早秋的身子猛地一下挺直,睁圆眼睛:“什么?” 母亲笑,“你激动什么啊,你也替你哥激动啊。这下多好,你有了孩子,你哥也考上大学,两全其美。” “滚。”早秋对着她说。 母亲以为自己听错了,她重复:“滚出去。” “秋啊,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怎么脸色” "我让你滚出去!"早秋用手推她,用脚蹬她,硬是把母亲逼下了床,她把床上所有东西都扔下了床,嘶吼,“滚啊!” 田华跑进屋,正要扶她,也被她打开。 “那、那,阿华你照顾着点她,怀孕是这样的,脾气不稳定,妈妈先走了,妈妈下次再来看你。” 母亲走后,早秋蜷缩在床上,泪侧着流到了枕头上。 怀孕的日子里,哥哥成早冬给她寄去信件和礼品,礼品里夹着一千块钱。他在信里说自己考上了一所大专,很高兴当上了舅舅,让她照顾好身体,过年会回来看她。 早秋划了一根柴把这封信点了。 10月中,早秋破了羊水,一家子把她送进医院,经历了一天一夜,孩子出生了,是一个五斤重的女孩儿。 田华在护士的指导下为女儿洗了个澡,他抱着孩子来到妻子身边,“你看,是女儿。” 早秋闭上眼,把脸转到一边,什么也没说。母亲走上来拉走他,告诉她女人这段时间都这样,很正常。 坐月子的时期,孩子一直由田华带,田华给女儿起名为田娜。早秋一直呆在房间里,平日里她话不多,但干起活来麻利得很,人看着瘦,臂膀上都是肌肉。 母亲拎着土鸡蛋去看望女儿,发现她瘦了许多,脸颊陷下去了,一只手就能握住她的手腕,不言不语,见人就撇开脸。 母亲心疼她,拿着湿毛巾替她擦身,“女儿啊,你忍忍吧,女人都有这一遭,这是没办法的。”看见她瘦得凸出的肋骨,她忍不住抹起了眼泪。 月子一过,早秋立马扛着工具下地干活去了。她没有正眼看过哪怕一眼自己生出来的女儿,这些日子里甚至没有亲自抱过一次孩子。女儿一直由田华带着,他在家带女儿,偶尔母亲会来帮忙,她只管出门干活。 早秋出门帮人采收紫菜,和她一起的是一个年过四十的大姐,等活忙完,她凑过去小声问:"姐,你生过孩子吗?" 大姐咕噜噜喝了一口水,笑起来:“当然啦,也不看我多大年纪了,我的大女儿都快有你这么大了。” 早秋又问:“那你生了几个?” “我啊,我生了三个。” “那你还会继续生吗?” “不生啦,生不了了,我已经上环了。” “上环?” “是啊,上了环就生不了了。” 早秋第一次知道这种事,“哪里可以上环?” 大姐把她上下一打量,“妹子,你还年轻,你这么早就要上环?” 她不管什么上不上环,她只知道自己不能继续怀孕,不能继续生下去。 早秋抽空去了一趟乡镇卫生院,询问怎么上环。工作人员问她,家属知情吗,早秋摇摇头。 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件事家属得知情。 早秋不懂,皱着眉问:“这是我的事,为什么要让其他人知道?” “你的事?生孩子是你一个人的事吗?” 见和她说不明白,早秋急了,“我不想再生孩子了。” “你急什么?你还那么年轻。你现在不想生孩子的话,戴安全套不就好了。” 卫生院的人给她发了免费的安全套,早秋捏着手里的东西,心中涌来一阵阵火烧般的耻辱感。她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东西,也从来没人对她讲过这个东西,更不知道避孕的事。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件事,怀孕这件事,是可以避免的。 医生告诉她怀孕的那瞬间,早秋只感觉天旋地转,仿佛被宣告了死刑,她也不过十八九岁,肚子里就多出了个莫名其妙的生命,蚕食她的血肉,让她变得虚弱。 而如今,她拿着避孕套,这个世界又告诉她这一切是可以避免的。 太可笑了。 早秋走出卫生院,感到胃在痉挛,忍不住跑到路边吐了。 第75章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二)^^…… 田娜出生后, 家中的开销变得吃紧起来,田华没法继续呆在家里带孩子,他得出去给自己找活儿, 于是找到早秋商量,让她在家照顾孩子,他出去干活儿。 早秋没同意,田华急了, 说这样也不是个事儿,家里总不可能靠她一个女人赚钱。况且哪个女人不是自己生完孩子自己带的,他已经带了几个月的娃, 仁至义尽了。再窝在家里带娃, 会被别人笑话的。 不管他说什么,有什么苦衷, 早秋都无动于衷, 她的态度很明确,那就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留在家带孩子。如果他不想带, 可以不带, 这事随便他, 犯不着找她商量, 无非是各自的选择和自由罢了。 田华听不懂她的这番话, 眼睛瞪得老大:“你不带, 我不带, 那, 那孩子怎么办, 谁带?” 她没回答,吃完饭转身就把自己的碗筷洗了。显然并不在意这件事,也不关心只有几个月大的田娜的死活。 田华深吸一口气, 看着她的背影,感到恐怖:“她是你的女儿,你这么能这么狠心?你还是不是一个母亲了?” 早秋拿着抹布擦桌子,听到这话把抹布狠狠一扔,对上他的视线。田华咽了一口唾沫,他的妻子少有这样冷酷的时刻,早秋不爱表达情绪,大多时候都保持着沉默,几乎没与人起过冲突。 然而她现在直勾勾地把他看着,手里的事也不干了,“我不是,谁爱是谁是。” 最终俩人谁也没让步。过了几天,田华找到早秋的母亲,拜托她来带,这才勉强把带孩子的问题解决了。 田华想不明白,怎么好端端的,也没谁招惹她,早秋怎么突然变得这样任性?按理来说,成了母亲后应该更慈爱更宽容才对,哪有女人面对自己的小孩都这么斤斤计较,不肯付出的? 丈母娘让他不要往心里去,不要和早秋计较,说是女人生完孩子都这样,会有段时间不太正常,她早年生完早秋她哥也这样,过段时间就好了。 平日里田娜由母亲带,俩大人白天各自去干活,晚上吃完饭又各睡一边,谁也不理谁。早秋有了可以自己支配的钱,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买个书都要偷偷摸摸,还得点着蜡烛看。她得空就会去镇上,光明正大地买书回来。 晚上睡不着,她开着灯靠着枕头阅读。生完孩子后,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睡眠越变越浅,她一夜只能睡四五个小时,索性就利用睡不着的时间读书。 一闲下来她就心里烦,说不清的那种烦,坐立不安,腹里烧得慌,于是必须得给自己找点事干。这些日子里,她读完了《红岩》、《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简爱》、《飘》、《罪与罚》,都是中学生常读的课外书。 每次读书的时候她的心就不烦了,胃里也不再难受,整个人变得异常平静,像一只漂浮在大海上的小舟,忘却所有。早秋喜欢这种感觉,阅读的时候,她忘了自己是谁,忘了时间,忘了过去现在和未来。 她日日开着灯看书,田华受不了,转身劝她早点睡,实在不行把灯给关了,点个蜡烛或者打个手电看也成,这样搞得他也睡不着。早秋只顾着看自己的,不理会他说的话,如果他执意让她关灯,她则会回:“电费是我交的,我就爱这么开着。” 这半年她在外面干活儿,他在家里带娃,家里的生活支出都是早秋在掏腰包。听到这话,田华闭上嘴巴,只能老老实实地去适应扎眼的灯光。 早秋也喜欢这种感觉,她发现一个秘密:只要钱在自己手里,就能掌握一部分的自由,钱越多,自由度越大。为什么小时候只能点着蜡烛,硬生生把眼睛看花,因为那时候她只是个孩子,家里的开销,包括她的开销,都是父母承担,所以她没有做这件事的自由,也没有反对的自由。 现在不同了,她可以用自己的劳动力换取相应的报酬,这些报酬是她的,任何人都夺不走。报酬可以拿来买书,买吃的,买喝的,也能买到自由,甚至可以买到让别人闭嘴的权力。 早秋更加坚定了不带娃的决心。 田华无法阻止她开灯看书的行为,也反驳不了她,现阶段他确实是一个靠老婆吃饭的男人,这很令人郁闷。他被弄得睡不着,只能干瞪着眼。眼下床铺上就俩人,人一闲了,就控制不住原始的动物性。 他凑上来,抱住正在看书的早秋,自从早秋怀孕后,俩人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夫妻关系了。早秋安安静静看书,像猫一样乖,她还年轻,模样也好,他看着看着有些想了。 田华的嘴靠近她的耳朵:“正好孩子不在,要不要”手不安分地在她身上探来探去。 早秋被他的话骇了一跳,整个人打了个寒噤,立马把他的手脚从身上赶下去,像被激怒的猫,警戒地瞪着他:“你要干什么?” 田华被她的反应弄得一头雾水,腾起来的欲望也像被水浇灭的火苗一样熄得冒烟儿了。虽然说早秋对这种事没那么热情,但早之前也没那么抗拒,她现在却摆出这个模样,搞得他像个流氓,明明他们是合法夫妻。 田华纳闷了,“我就想和你亲热亲热。” 早秋拿起书,从床上起来,动身去了厨房。 没过几天,她买来了一张小床,彻底和田华分了床。田华心里憋屈得很,搞不懂自己到底哪惹到成早秋了,又把这事儿转告给了丈母娘,表面上是让她评理,实际上是在怪罪她女儿。 隔天清早,母亲背着田娜来到俩人家,果真看到了那张床。她赶忙把女儿拉到一边,急得焦头烂额,“你干嘛呀,好端端地闹啥脾气?” 早秋没明白她的话:"我没闹脾气。" “你没闹脾气为啥要和阿华分床睡?” 早秋迟疑了一下,坦荡告诉她:“我不想和他做.爱。” “哎呦,”母亲挡住她的嘴,“你这你好歹是个姑娘,说话怎么不把门的?你俩都结婚了,也有了孩子,说这种傻话干嘛?不嫌臊得慌。” “结了婚就非得和他上床吗?我又不是配种的母猪。”早秋把她手打开,转身进屋。 田华不想和她发生正面冲突,看到她进来就马上扒完饭准备走了,早秋叫住他,指了指那只碗:"把碗洗了再走。" 田华洗完碗走后,母亲跟着她坐下,叹气:“秋啊,你也不能因为人家父母死了,就可劲欺负人家。”今年开春,田华的妈妈也走了。 早秋一口口把饭塞进嘴里,总是听不懂母亲的话:“我哪儿欺负他了?” “你又要和他分床,连个碗都要让她洗。秋啊,女的在家不能那么强势啊,说白了你已经成了人家的媳妇儿,洗个碗不是分内的事吗,男的在外赚钱养家,女的在家洗衣做饭照顾孩子,这才对啊,你们这完全颠倒了,是不对的。” “妈,”早秋把碗放下,“你要是是来特地来教训我的话,你也可以走了。” “要不是阿华找到我,我才不想管你们这些事儿呢,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还不是好心啊,还帮你们带孩子。”她背后背着熟睡的田娜,靠过去让早秋看,“瞧,你女儿,睡着了乖不乖?” 早秋看了眼母亲背上小小的田娜,比巴掌还小的脸,睡着了还皱着眉头。她只看了一眼,很快就把视线移开了。 母亲又叹了口气,“好歹也是你亲生的,你打算什么时候自个儿带?” “我不会带的。”早秋把碗里的饭扒干净。 “你不带谁带,指望我这个老娘?我过几年也老得走不动了,到时候谁帮你带?” “到时候的事到时候再说,”早秋收拾碗筷站起来,“实在不行我就卖了她。” “你疯啦!”母亲站起来推她,“成早秋,你现在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被鬼上身了?她是你的亲女儿,你这个亲娘都不亲她谁亲她?” 早秋回头看自己的母亲,胸口剧烈起伏:“对,我就是不亲她,我没想过生她,谁想当她的亲妈,谁去当,反正我不当。” 母亲气得浑身发抖,上前给了她一巴掌,“你丧尽天良啊!说出这么狠心的话,你也不怕一道雷打下来把你劈死。” 早秋无动于衷,拿着碗筷去洗,洗完换上鞋子,背上工具,对母亲说:“我走了。” 她快步行走在路上,愤恨凝成的泪水顺着脸颊淌下来。她在对生理知识、两性知识完全空白的情况下,无知懵懂地怀了孕,被动地生下了一个生命。所有人都在指责她,劝诫她,说她有罪,说她狠心,说她不配。 她仿佛就要有罪、狠心、不配给所有人看。早秋狠狠擦干眼泪,她想到那个孩子是自己和田华结合得来的,就感觉无比的厌恶,无比的恶心,这个孩子是大家拿来要挟她的工具,是剥夺她自由身的元凶,唯独不是她的骨肉。 她无法接受田娜的存在。 田娜跟着她母亲生活了三年。 三年后的某天,早秋回到家,看到一个小孩坐在自家门前,她左右环顾,没有家长。 小孩看到她就站起来,矮矮小小一个,看着四五岁都不到。头发短短的,衣服鞋子什么都穿得好好的,分不清是男孩还是女孩。 早秋上前开了门,想着如果是别人家的孩子,一会儿应该会自己回去,她没有管太多,进屋就喝起了水。她前脚进屋,那个孩子后脚就跟了进来,站在她身边,用两只黑葡萄般圆碌碌的眼睛把她看着。 早秋皱起眉,问她:“你进来干什么?” 那孩子也不说话,就是看着她。 早秋又问:“你爸妈是谁?” “姥姥说,”她开口了,稚声稚气的,“我妈妈是你。” “什么?”早秋搬来凳子坐下,歇了口气,重新看她,“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背着手,回答:“我叫田娜。” 院门被人大力敲了无数下,早秋母亲边喊来了来了,边扶着老腰上去开门,“谁啊。” 一开门就见早秋母女俩,早秋一脸怒色,旁边还站着田娜。 “妈,你让她来干嘛?” 早秋母亲赶紧关上大门,早秋上去阻拦,“妈,我不是让你带着孩子吗?你为什么要让她来找我?” “我带不了!我看你存心想让我早点死!你要是有良心,就自己去带,我也一把骨头了,你体谅体谅我。” 早秋用力抵着门,“妈,我真不能带,我没有时间带她。” “那是你的问题,不关我的事,帮你带了三年,我已经尽力了,别再来烦我。” 门被彻底关上。 早秋拍打门板,“妈!” 对面不应。她绝望地垂下手,低头看到自己一脸无知无畏的女儿,早秋转身就往家走,步伐飞快。 想着田娜还小,到底更依赖从小养她的姥姥,应该不会跟上来,等天黑父亲回家,自然会发现她,把她带进家去。母亲不管,她更不会管。早秋风风火火地回到家,听到细细碎碎的脚步声,一转身,又看到了田娜。 她像条小狗一样一路跟着她回到了家,早秋扶着额头,太阳穴突突在跳,头晕目眩。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田娜开腔了,“但是没关系,我不需要你喜欢我,你只要养着我就好了。” 她跑了一路,脸颊红扑扑的,没哭也不闹,就这么把她看着,用孩子的声音说出这番冷静的话。早秋蹲下,对她说:“我不会养你,明天我就会把你送到姥姥那儿。” 田娜眨了眨眼,“姥姥说让我来找你,她不想养我了,你找她也没用。” “我会想办法的。”早秋站起身。 夜晚,田华拎着一袋啤酒回家,看见饭桌上多出一个小娃,边放手头的东西边问:"谁家的孩子?" 早秋只是吃饭,没有回答。 那小孩转过身看他,“爸爸。” 田华愣了一下,惊喜地上去把她抱起来,上下打量,“田娜?怎么长这么大了?” 他抱着女儿坐下,问早秋:“今天妈来了?” 早秋摇头,“妈不打算养她了,让我们自己想办法。” 田华的笑容慢慢暗淡下去。 多个孩子不是多双筷子那么简单,代表家里要多出一份花销,代表正值壮年的两个人有一个得失去自己的劳动时间。 谁去牺牲呢? 田娜看一眼母亲,又看一眼父亲,二人脸上都写满了心事。 “我会自己吃饭,会穿衣服、穿裤子、穿鞋子,”她开口,“我不够高,够不到煮饭的台子,你们只要帮我把饭煮好,其他的我都可以自己来。” 俩人看向多年未谋面的女儿,她从父亲怀里跳下地,“我不会麻烦你们。” 田华叹了口气,笑着拉住她的小手,“说什么呢,娜娜,爸爸妈妈怎么会觉得你麻烦呢?这段时间就住在这边吧。” 早秋看向他买的那一袋子酒,“你又喝酒?” 田华这才注意到,自己忘了藏了,“哦路上口渴,所以买了点,就一次,下次真的不喝了。” 这三年,田华染上了酒,隔三岔五酗酒,喝完酒人就和疯子一样,说大话,爱没事找事。早秋不想处理他的烂摊子,讨厌满屋子的酒味,他喝完酒爱发酒疯,俩人为这事吵过一架,他答应再也不喝了。 然而还是在偷偷喝。 晚上,早秋准备睡下,忽然记起田娜,左右一看人不在。她起身去别的房间找,最后在厨房找到了田娜,她正蹲在地上洗脸,放在地上的脸盆快比她整个人还要大。 早秋松了口气,看着她自顾自洗完脸,然后端着脸盆摇摇晃晃地出去倒水,比凳子高不了多少的个头,她看不下去,上去接过脸盆,替她倒了。 “谢谢。”田娜对她说。 早秋带着她回到房间,问:“你有衣服吗?” 田娜点点头,指了指门口,"姥姥帮我把衣服装在包里了。" 她开门一看,果真有个包袱,她下午都没注意。早秋把包袱拎回房,打开翻找,“哪件是睡觉的衣服?” “我来找。”田娜自己上手,从里面扯出一套睡觉穿的,她拉下拉链,脱了外套,又自己把内衬脱了下来,领口太小,衣服卡着脑袋了,早秋替她把衣服剥下来。 “你不是说你会脱衣服?”早秋问她。 田娜点头,“这件衣服太小了。” 换好睡衣,田娜问:“我和你睡吗?” 早秋已经躺下了,“你也可以和你爸爸睡。” 田娜最后爬上她的床,和她睡在一起。 早秋关了灯,黑暗里睁着眼睛,怎么也睡不着。她脑袋里塞满乱七八糟的事,想的最多的是以后怎么办。她要当一个家庭主妇吗?放下活儿去照顾孩子?但如果不照顾,田娜怎么办?母亲还会帮她带吗? 无论如何,明天还是得要再向母亲求情一下。 正想着,忽然有个热乎乎的东西扒住了她的胳膊。早秋回头,闻到一股奶酸的小孩味,田娜抱着她的胳膊睡着了。 第76章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三)^^…… 第二天一大早, 早秋顾不上干活,一手抱着田娜,一手拎着她那一大包衣服, 风风火火赶回了自己母亲家。站在门前又叫又敲了半天,都没人回应,路过的邻居见状,告诉她老俩口一早就出去了, 去哪儿不知道。 显然是为了躲她,他们铁了心不打算再帮她带女儿。早秋一屁股坐在门前,誓要守在这儿等他们回来。身旁的田娜什么也没说, 看她坐下, 她也跟着坐下。 俩人一高一矮地坐在门口,谁也不说话。 晨雾散尽, 艳阳高照。捱到了中午, 也不见两位老人回来。田娜回头看自己的母亲,她一脸倔强, 什么话也不说, 连坐姿都没调整过一次, 石像似的稳稳坐着, 眉头皱出了深深的褶子, 像被刀割过。 余光瞥见女儿的动作, 似乎有什么想说, 但迟迟不敢说。早秋看她, “怎么了?” 田娜如实告诉她:“我饿了。” 早上俩人一人啃了一个馒头, 就这么一动不动在这坐了一整个上午,滴水未进,粒米未沾。她饿是难免的。 早秋握紧拳头, 又放松,连带着叹了声气,最后站起来,把那个装衣服的大包重新拎起来,回头问她:"能自己走吗?" 田娜点点头,跟在她身侧一路回到了早上才出门的家。 早秋弄了点饭菜,不知道她这个年龄到底要吃什么能吃什么,把饭弄软了些。田娜跑过去对她说:“我自己会盛饭。” 她把饭勺给她。 饭桌上,早秋坐在右边,田娜坐在她的对面,正在专心致志地扒着碗里那些饭。她盯着自己的女儿看,看着看着想到了很多事。早几年田娜还没送去母亲那儿,一直由田华在带,晚上田娜哭得凶,经常闹得俩人都睡不好。 她浅眠的毛病大概是从这时候落下的。对于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声,她不管,只能田华起身去哄她,无非就是拉了或者饿了。等哄顺她,俩人这才能入睡。 早秋清早起床,田华还在呼呼大睡,他身边的女儿也在睡。她走上去,第一次去端详自己生出来的东西。从进医院生产到这刻,她都没有正经看过女儿。 无论是谁在婴儿时期都一个样,通红又皱巴巴的,像刚生出来的猴子。早秋皱起眉,她没有感觉任何母爱涌进心间,反倒因为从没见过幼童这副丑陋怪异的模样产生了难以言说的厌恶。 这份情绪似乎隔空感染了田娜,她毫无征兆地咧起脸哭起来,明明眼睛都还没睁开,什么都看不到,就好像能感受到恶意一般委屈地开始哭闹。 早秋太阳穴突突跳,她没有带孩子的经验,看向田华,他因为一晚上的折腾现在睡得像死猪。她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惹这一出,田娜蠕动着四肢,嘤嘤哼哼地哭。 对于这个会发出声响的生物,早秋顿生出一股无名火来,也许是睡眠不足,她想到都是因为眼前这个东西害的。她把手伸上去,想要盖住她不断发出噪音的嘴,想要她彻底安静。 这么做果真安静了,安静的感觉真好。 像梦醒似的,早秋意识到了自己在做什么,猛地把手抽回,田娜嘹亮的声音响彻房屋,本来就红的脸变得更红了,声嘶力竭的好像在控诉她。 早秋心如擂鼓,赶紧摇醒一边的田华,对迷迷糊糊醒来的丈夫说:“她哭了,你管一下,我要出门了。” 她匆匆忙忙地换好鞋子,拿上工具,也不管身后的父女如何,逃似的离开了。 早秋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情绪,害怕或者心虚,可能都有。差一点点,她就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不过这份心情里面并没有后悔和自责,后悔和自责的前提是要认同,她对这个孩子没有认同感,所以就像失手害了一个小动物一样,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忏悔之意。 直到如今,她对眼前只有三岁多的田娜依然没有作为母亲对孩子的认同感。老人都说最疼孩子的就是母亲,母亲仿佛天生会爱自己的孩子。 但她不是,也没有类似的感受。真如母亲说的那样,她是个丧尽天良该遭雷劈的人么?因为生不出对孩子的怜爱,所以失去了作为母亲作为女人的母性和人性么? 她有时也想像那些生了孩子的妇女一样,去催熟自己的母爱。然而做不到,没有就是没有。 在早秋胡思乱想之际,田娜已经吃干净了碗里的饭。 “妈妈。” 早秋从纷乱的思绪里回过神,后知后觉意识到她这声妈妈是在喊自己。 “你很讨厌我吗?” 田娜看着她,眼里没有畏惧、没有悲伤、没有愤怒,有的只是清澈的好奇。 早秋咽了口唾沫,环抱住胳膊,“为什么这么问。” 田娜摇摇头,她把桌上的筷子摆正,“你讨厌我,为什么要生我?” 这个问题令早秋哑口无言。过去的过去,她问过自己无数遍,答案是可悲的。她不是因为爱情或者对孩子的期待生下田娜,她是因为无知才生下田娜。 村里大部分女人也不是因为爱情生下孩子,说起来无知的人不止有她,为什么偏偏她最抵触?早秋很难解释自己的心情,因为她没把孩子当作是自己的人。 大家都说,生孩子是延续香火,延续的是自然是男方的香火。她,还有其他做了妻子的女人,生了孩子的女人,不过是延续香火的工具,靠牺牲自己促成别人一桩美事。 当然,这种话早秋只能在心里想,无法对外人说。如果被母亲或者其他人听见了,会觉得她是疯子,是颠婆,尽说些丧尽天良违背常理的话。 早秋不想做工具,她的内心有不可说的熊熊的野望,她还年轻,浑身散发着力量,不想像蜡烛一样在这个地方、这个家庭、这个母亲的身份上,把自己燃烧殆尽。她读了很多书,第一次知道原来无论是哪个世纪、哪个国家的女人,都有她这样的遭遇,都有她这样的烦恼。 她们靠着不死的决心和勇气冲破枷锁,寻找内心的真理。这些故事带给了她莫大的鼓舞,让早秋的心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宁静,她越来越狂躁。 她冒出了可怕的想法,认为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改变,认为自己不属于这个小渔村,认为还有更广阔的天地等着她,这令她感到难言的振奋。然而,现实是她什么都改变不了,依旧呆在这个小渔村,看不见更广阔的天地。 现实和理想的巨大落差让早秋经常崩溃,在深夜痛哭。 看到田娜,就会让她清晰意识到自己被困,在重蹈覆辙,在走每个无知女人都在走的路,这个现实让她失去力量,让她从内而外的感到沮丧。 更不用说,田娜是田华的孩子,虽然是她生的,但根本还是田华的孩子,不是她的,她只是负责生产而已。田娜的存在仿佛时刻在提醒她不要忘记自己作为工具所具备的那些属性。 无私奉献,贤良淑德。 早秋最终什么也没回答她。 有人跑到家门口,对着她说:“成早秋,你男人晕倒了。” 田华在出工的路上晕了,被路过的村民看见,大家围成一团,拍他叫他,怎么搞他都不醒,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终于有人说抬去医院,这才搬来些工具,把他运到了诊所。 诊所里的医生说治不了,立马打了电话,田华又被送到了县医院。 早秋带着女儿赶到医院,医生对她说,是胰腺癌晚期。早秋不知道胰腺癌是个什么病,但听得懂晚期,她问田华还能活多久?医生说就这么几个月了,又质问她早前没发现异常吗。 早秋不懂这些,只知道田华早几年一直说肚子疼肚子疼,去镇上的医院检查出了肾结石,医生说是肾结石导致的腹痛,结石算不上什么大病,田华本人也不在意。 早秋和田华并没有什么男女间的情谊,她是在父母的牵线下才和这个男人结婚、生孩子,他也同样。如果没有婚姻关系,俩人不过是熟悉一点的陌生人。没有爱,也谈不上情。 几年的夫妻积累下来的也只有对病人的同情,早秋最后照顾了他一段日子,两个月后,田华走了,他和他爸爸、妈妈一样,都是春天走的。 这下只剩她和田娜,田娜没露出死了父亲的悲伤,毕竟她从小在姥姥身边,不说父亲,就算成早秋死了,她估计都不会掉一滴泪。 这下彻底没人可以帮她带孩子,早秋最大的烦恼就是这个,比田华死了还让她难受。好在田娜比她想象的懂事,白天她出去干活,田娜就在家里老老实实地呆着,自己热饭自己吃,吃完在外面观察蚂蚁,或者拿着早秋的书打量,她还没到学龄,一个字也不认识。 等她回来,俩人一起吃饭,一同睡觉。 这件事最悲痛的人是她母亲,她也不知道母亲为什么对田华的死反应这么大。她母亲说她现在成了寡妇,寡妇是最惨的,家里没有男人,以后的日子不晓得多苦。 母亲为田华的死哭了几天,几天后又恢复冷静,开始为她挑下一家男人。早秋不想再结婚了,但母亲不肯,说早秋是不是想把她气死。就算不为了自己考虑,也应该为了小孩考虑。 早秋第一次感到疲惫,她不理解为什么人生来要为这么多人和事考虑,唯独不能为自己考虑。 因为刚死了男人,马上嫁出去不好听,所以名义上她又守寡了两年,等到成娜五岁大的时候,母亲给她介绍了同村一个叫赵军的男人,三十来岁,是个光棍,没有过女人,不嫌弃她有孩子。 对于婚丧嫁娶,早秋已经变得麻木,她不在意男方的任何,只提了一个要求,她不会在家做一个家庭妇女,以及,男方得帮她照顾孩子,否则不嫁。母亲差点被她气死,说家庭妇女怎么了,非要在外面风吹日晒才开心吗。人家不嫌她不是头婚已经够好了,还挑挑拣拣干什么。 赵军见她有个五岁大的女儿,看着也不是什么需要随时抱在怀里不能自理的婴孩,于是很爽快地答应了。 就这样,早秋嫁给了赵军,田娜变成了赵娜。 赵军比田华更高更瘦,结婚前看着是爽朗的性子,婚后突然性情大变,他确实答应早秋在家照顾孩子,也不阻止她出去干活,但他在家也什么都不做,每天躺着吃着花生米配酒,饭还要早秋女儿给他盛。 早秋忙完一整天,回来的饭还是女儿帮忙热的。家里被他弄得一片狼藉,满地的瓜子壳花生壳,横七竖八的酒瓶,堆积如山的碗和脏衣服。 她在外边忙完还要回家里忙,早秋冲到他面前质问,为什么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做,留下这些烂摊子让她收拾。 赵军嫌她啰嗦,“又没让你搞。” “那你打算让谁整理?” 赵军慢悠悠坐起来,“我没逼你,而且我也答应你了,你要出去找活就找活,你也别管我在家怎样。” 他耍无赖早秋也奈何不了他,只会把自己气得头疼。晚上她换衣服准备睡觉,赵军凑上前亲她,被她躲开,他破口大骂:“你装个鸡.巴呢,又不是没被人上过,装什么玉女呢。” 俩人从结婚到现在都没发生过关系,早秋总用各种各样的借口推脱。 赵军指着她的鼻子告诉她:“老子是娶老婆,不是供大神,睡自己老婆天经地义,你不给睡,你都是个破鞋了,你还不给睡!睡你都算是抬举你了,要不是你老妈”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早秋甩了一巴掌。 早秋敛好衣服站起来,气得浑身都在发抖。 “你敢打我?”赵军霍地一下从床上站起来,上去一把拽住她的头发,“你这个婊子” 俩人扭打在一起,撞倒了凳子。 赵军忽然大叫,停了手,他往后背一摸,摸了一手掌的血。 早秋气喘吁吁地去看,女儿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房间,她手里拿着劈柴用的斧头,上面还沾着血。 “你他妈”赵军怒火冲天地看着半大的娜娜,想给她一巴掌。 娜娜举高手里的斧子,只要他挥下来,她的斧头也会挥过去。 还是清楚人肉和锐器谁更赢谁的,赵军摸着自己的背,骂骂咧咧地出门了。 早秋冲上去把她手里的斧头抢了,又把着她的肩问:“你在干嘛?” 娜娜伸手帮她把凌乱的发丝拂到一边去,“我在保护你。” 早秋看着她,心情复杂,“以后、以后别这样,万一他把斧头抢过来劈你怎么办?这是我和他矛盾,和你没关系。” 娜娜点点头。 赵军一晚上没回家,他没在家,早秋反而觉得轻松了不少。她和女儿一起吃早饭,娜娜吃到一半,忽然放下碗筷来到她面前,把她的手抓去查看。 “怎么了?” “你受伤了。”她翻到她小拇指上的一道划伤,早秋也看到了,估计是昨晚和赵军扭打的时候伤到的。 “都是小伤。”早秋收回手,“吃饭吧。” 娜娜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拿起筷子,冷不丁开腔:"妈妈,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 早秋笑了笑,“我知道了,吃饭吧。” 娜娜虽然只有五岁,但比同龄的孩子成熟很多,她不哭不闹,比一些大人还要冷静沉着。早秋不知道这样是好事还是坏事,她生出一些愧疚,没有让女儿生在足够安全和谐的家庭里,让她感到愧疚。 她甚至想,要不然就咽了这口恶气,好好和赵军相处。 这个想法刚出头就被抹杀了。 她们正吃饭,赵军拿着一把菜刀风风火火地冲进来,浑身的酒味,他上去一把拎起凳子上的娜娜,“我今天就要把你这个狗.日的砍死!” 早秋操起凳子,猛地砸在他的脑袋上,赵军摇摇晃晃地松开了手里的娜娜,倒在一边,她上前一把抱过女儿,转身逃离这个家。 奔跑的路上,娜娜感觉有雨水似的东西打在了脸上,那是早秋的泪。 “妈妈,我们要去哪儿?” 这句话让早秋停下脚步,是啊,她们要去哪儿,天下之大,为什么偏偏没有她们的容身之所? 早秋放下女儿,呆呆地望向前方,前方是望不到尽头的海。她忽然跌坐到地上,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和无力,泪水不受控制地往下淌。 她隐忍过,挣扎过,满怀希望过,不知道为什么还落得如此下场。她只是想要自由,自由,该死的自由,为什么那么难? 难道追求自由是错误的,还是它本身就是个伪命题?早秋不知道,她现在什么都不知道。 一只手在抚摸她的脸,这份触感让她回到现实。 娜娜正在帮她擦眼泪,“妈妈,别哭,我在你身边。” 她透过泪水去看女儿的脸,忽然觉得从前的观念全都错了。娜娜是她竭尽全力生下的孩子,是她的孩子,是吸收她的生命诞生的另一个生命,不属于任何人。 任何人都能靠近她,也都会离开她,相信她,也能背叛她,世间万千关系薄弱蝉翼,时刻会改变,时刻会破碎。 但她和女儿不一样,她们是一个生命里分裂出的两个个体,时间改变不了她们的关系,她们是彼此之间最亲密的存在,这份关系不以任何人或事为转移。 前六年从未出现过的认同感在这一刻建立,她清晰看到有一根血红的线从娜娜身上长出,连到了自己的身上,像怀她时候的那根脐带。 早秋一把把女儿抱进怀里,什么也没说。 她带着女儿回到母亲家,跟母亲说了这件事。母亲让她赶快回去,动不动回娘家不好看。早秋说赵军打了她,还差点打了她女儿,日子过不下去了。 母亲笑她年轻,说哪对夫妻不是这么过来的,都是在打打闹闹中走过来的。赵军可能是酒喝多了,没控制住情绪,让他少喝点就是了,夫妻之间能有多大的矛盾。 早秋没和她争执,这次显得异常安静。住了一天,她又带着女儿回去。赵军在家里,看到俩人嘴里就嘟嘟囔囔不知道在骂什么,早秋没管,照样做自己的事。 他拿着啤酒瓶出去了。 没过一会儿,娜娜跟她说,她想出去玩。早秋同意了,叮嘱她不要跑太远,午饭前要回来。 娜娜点点头,午饭前准时回来。娘俩吃了午饭,早秋在心里琢磨离婚的事,所以没出去干活。赵军没回来吃饭,估计在哪儿喝酒,他偶尔会喝酒喝到不着家,第二天被人抬回来。 一直到晚上,他都没回来。早秋没在意那么多,和女儿一起睡了,因为赵军不在,这晚睡得异常踏实。 翌日清早,有人急匆匆地跑来她家,告诉她:“赵军掉河里了!” 准确来说,是有人在河里发现了赵军,看样子泡了有段时间,人早就咽气了。 赵军死了,最难过的还是她的母亲。她母亲哭天抢地,不明白是造了什么孽,自己的女儿嫁一个男人死一个男人。村里渐渐也开始传,说成早秋克夫,谁娶她谁死。 母亲哭完,又和那些说早秋克夫的人吵,吵完又准备给她找别的男人。早秋头疼,劝她别折腾了,就现在这个形势,哪个男的敢娶她,干脆就这么过吧。 母亲骂她,是不是觉得这样很光荣,知不知道外头的人都怎么说她。早秋笑笑,并不在意这些,也劝母亲别在意,结婚这件事她现阶段不会考虑,再急也没用。别人的嘴巴她也管不着。 早秋搬回家和母亲住,顺道把女儿的姓改为了成,今后不会再变,男人会变,父亲会变,但她们的关系永不变,自然随她姓。虽然父母颇多怨言,但也奈何不了她。她从来没觉得日子这么宽松过,没了男人,烦恼一下减少大半,她开始考虑做些什么事,不想再到处给人干活。 一是不稳定,二是赚得少。过两年娜娜就要去上学了,今后学费也是一笔支出,她得提前把这些考虑好。 她看到同村有人养小黄鱼,去打听了下,有些搞头。于是也张罗起养殖小黄鱼的事儿,选海域、买设备和鱼苗。养了两年,这块市场越来越不景气,她又马上收了手。 虽然没赚到什么大钱,但第一次自己动手搞点小产业,让早秋感到很振奋,她喜欢这种能够挖掘出生机的事。同年,成娜进入了学校。 没能读书一直是早秋心中的遗憾,她送女儿去上学,总会在学校门口多停留一下。这些年,她因为私生活上的事搁置了阅读这项爱好,但并没有放弃,偶尔还是会拿起书读一读。只是再多的感受也只能憋在心里和自己分享,她接触不了更多的知识。 成娜的语文老师是一个叫霍志勇的男人,为人和善,是村里为数不多考上大学的人。他偶尔会和早秋聊一聊成娜在学校的表现,说她很聪明,是所有孩子里最聪明的,成绩很好。虽然一年级的知识都很简单,但这个年龄的孩子还没开窍,没有读书的概念,加上他们这个地方教育资源落后,大多数人学起来都很吃力,但成娜不一样,她学习的速度非常快,还很会举一反三。 只要看老师做一遍,她就立马能参悟。 霍志勇笑眯眯地问她,是不是给成娜做过早教。 早秋连早教是什么都不知道,连忙摇摇头,说自己也没读过什么书,教育这块,她确实没法帮助太多。 结束小黄鱼事业后,早秋又闲了下来,但她闲不住,一闲就重新拿起了书。不过书看来看去也就只有那些,她们这边是小地方,没有图书馆之类的场所。 早秋想起一个人,那就是成娜的语文老师霍志勇,他读过大学,还是老师,他读的书肯定很多,可以找他问问。 大学生这三个字在早秋心里很有分量,简直比什么官更有权威性。她小时候空有读书梦,却因为没有条件,没人支持,永远地错过了,要不然她可能也是一位大学生呢?早秋偶尔会这么想一想,回过神又觉得自己想太多。 趁着接送成娜,她找到霍志勇,想找他借书,或者如果他愿意代买的话,她也可以把钱给他。 霍志勇很惊讶,“成娜这么小就看这些课外书了吗?” 早秋意识到他误会了,“不是娜娜看,是——” 是她看。她忽然说不出这些话,感到十分别扭,立马放低了视线。在霍老师这种知识分子眼中,或许认为她是大字不识一个,愚昧无知的文盲吧。 她很不想被这么看待,又逃脱不了被这么看待的命运。没人会相信一个在农村生了孩子的妇女还会看书写字,陪伴她的应该是家务和鼾声震天地的丈夫。 早秋只觉得说这话十分煎熬,像在自取其辱。她没法准确表达这种情绪,这是一种很朴实的情绪——自卑。她从小到大几乎没体验过自卑,她勤勤恳恳地付出勤勤恳恳地劳动,不至于对什么感到自卑。唯独在读书这件事上,本应该是她最骄傲的领域,现在成了她最自卑的东西。 霍志勇见她不言不语,立刻懂了,“是你要看对吗?” 早秋点点头,去看他的脸色,他漾开笑意,不是嘲弄的那种笑,是十分温和友好的笑。霍老师长着一张标准的知识分子的脸,周正,谦和。正正好的身高,正正好不瘦不胖的体格,不像村里的那些男人,各有各的鲁莽和野蛮。 霍志勇手头里正好有几本书,全借给了她,还说如果她有需要,可以来找自己,他会去买,买了再借给他。早秋要给他钱,被他拒绝,他说知识是无价的。 俩人在一借一还中渐渐熟络起来,霍志勇了解到她早年没法上学的遗憾。他告诉她,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早秋看着他,从他眼中得到了某种力量。 “只要你想学,无论什么年龄、何时何地,都可以学。” 托他的帮忙,早秋接触到了更多类型的书籍,身体不受饥寒所迫后,精神就会变得十分饥.渴。她想读到更多、知道更多。 早秋读完了四大名著,读了俄国作家的书,从小说读到诗歌散文,从古代读到现代,从旧社会读到新时代,她无所不读。 霍志勇成了她最忠实、也是唯一的书友。他总是笑着听她讲她的读后感,永远不会打断,永远不会在理念上压她一头。不会因为自己学历高,懂得多,就喋喋不休。他大多时间都是安静地倾听,倾听早秋的感受。有时意识到讲多了,早秋会很不好意思。 霍志勇反被她的表现弄笑,早秋就显得更加窘迫,他抱歉地解释,不是因为早秋讲太多而笑话她,是觉得她畅游在自己精神世界里,蓬勃发表观点的样子,很 早秋忐忑地等他“很”后面的词。 “很可爱。”他坦率地告诉她。 他的坦率反而让她变得不坦率。没人对早秋说过什么可爱之类的话,这样的词放在她身上,未免有些不合适。 俩人变得沉默。可爱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小孩,用来形容动物。但男女之间用它,就显得十分微妙。 在平常的交往里,霍志勇很有分寸,无论是语言上的分寸还是肢体上的分寸,他知道她已经有家庭有孩子了。 早秋先打破了这份沉默,说谢谢他的倾听,她得回家去了。霍志勇叫住她,她停下了,心脏砰砰跳,她心脏很久没跳得这么快。 霍志勇恢复往常温柔的模样,笑着告诉她,如果她愿意,他可以教她一点英语。 早秋点点头,走了。她越走越快,不知道自己刚才在期待什么,不敢想自己刚才在期待什么。 俩人还是像往常那样交往着,偶尔霍志勇会教她一点英语,也不催她学,想到什么教她什么。学习之余,早秋又计划好了一件事,她想搞个民宿。村里大部分人不知道民宿是什么东西,她只能和霍志勇分享这个想法。 这个想法注定不会被家里人采纳,因为她想把家里的老房子推了,重新建一个新的。 她其实也不太想对霍志勇说,霍志勇大概率也不会理解她。毕竟这个念头真的很疯,任谁听了都会觉得她疯。 只是闲聊时,她顺道一块儿说了。霍志勇听了,出乎意料地赞同。他说:"妇女能顶半边天,我是非常支持你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无论最后结果好坏,都是一次成长和体验。这份体验一定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帮助你的。" 早秋没想到他能对自己说这些,“但要花不少钱。” “没事,你尽管放手去做,如果钱不够,我可以借给你,”霍志勇比她本人还要信任她,“早秋,如果是你,一定能做的很好!娜娜随你,你们都一样,拥有一颗聪慧敏锐的心。” 霍志勇早前都管她叫“娜娜妈妈”,或者“成小姐”,没有单独喊过她的名。俩人再一次沉默,早秋对他说:"霍老师,谢谢你,我会认真做这件事的。" “嗯,有任何需要帮助的,都可以找我。”霍志勇的声音也慢慢变低。 他突然小声问她:“你现在是和母亲住在一起吗?” 早秋点头。 “那你的丈夫” 早秋回答他:“他很早就死了。” 霍志勇点头,“对不起。” “没事,我和他没什么感情,是死是活都差不多。”早秋看向远方。 霍志勇拿出一本书递给她,“这本我送你了。” 早秋翻了翻,想退给她,“都是英文,我看不懂,还是算了。” 他很坚持,俩人的手碰在一起,早秋下意识想收回,却被他握住。 春风把她的听力吹乱。 “早秋,”霍志勇再次叫她的名,“里面有一些,有一些我想对你说的话,收下它,好吗。” 早秋觉得被他触碰过的手很麻,从来没有这种感受。她点点头。 夜晚,她打开那本书,是莎士比亚的书。 从里掉出一张裁剪出来的英文诗集,她看不懂,于是一路翻到被剪的位置,那一页只剩一个大大的镂空。 她又往后翻,发现后半本是中文翻译。 早秋对照着位置,找到那首诗的中文版。 她悄悄读出来:“我能否将你比作夏天,你比夏天更美丽温婉” 早秋没继续读下去,因为脸烫得慌,烫得没法继续往下读,这些字就像是柴火,把她整个人越烧越旺。 她放下书,平躺在床上。 15岁那年,她幻想过爱情,第一次结婚,她的幻想破灭,第二次结婚,她早已忘了曾经有过这样的幻想。 幻想里,会有一个性格和她差不多的男人,他温柔,话不多,也喜欢读书,俩人无话不谈,比起家人更像知己,比起知己又多份亲密。他会比家人更爱护她,比知己更了解她,支持她所有想法,眼里只有她。 成早秋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之前的人生也从未体验过,她只体验过婚姻,没有体验过爱情。 但现在,她体验到了。 第77章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四)^^…… 秋天, 早秋和霍志勇领了证。 无论村里还是城里,结婚都会摆酒设宴,早秋没体验过这些, 当初嫁给田华,他家里就剩下一个老母,没有钱搞这些,后面再嫁给赵军, 对方同样是个一穷二白的光棍,弄不起这阵仗。 早秋认为这反倒是件好事,既省了钱, 又免得被人评说。她和霍志勇的关系早就在村里传开了, 都在说她私下骚得很,知道对方是老师, 工作体面, 以后老了还有退休金,扭着腰就去给人嘘寒问暖了。霍志勇没结过婚, 家里就他一个独子, 还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 想不开娶了个带孩子的三婚女人, 也不怕把家里的老娘气死。 寡妇自有寡妇的道理, 克男人不够, 还克家里人。大家都知道早秋为了办民宿把父母家给推了, 俩老人住了大半辈子的老屋就这么没了, 建了个洋房让外人来住, 也不知道哪里学来的歪招。 听说她现在就是靠那个洋房赚钱,来住的都是到岛上旅游的游客,男男女女都有。想必赚了不少钱, 于是又有人传,说早秋干得都是不能见人的勾当。鬼知道那个洋房是干什么用的? 早秋虽然结过两次婚,还生有一女,但年龄不大,三十都没到。因为几乎没有操持过家务,看着还是很年轻,村里那些人聚在一起讨论她,说她就是靠这那张脸把外地来的男人诱到自己家里去,做些腌臜事。 这些流言传到了她本人的耳朵里,早秋没有和任何人争辩过,她知道和这些人生气是毫无意义的,他们终生呆在这个闭塞的小岛,两耳不闻窗外事,除了关注吃喝拉撒,就是津津乐道男女裤.裆里的那点事。 只有她母亲坐不住,会和村里的那些老头老太吵架,不过母亲也老了,没有年轻时的气魄,吵了几句,落到下风,只能灰溜溜地回家。对于早秋的婚事,她自然是开心的,无论如何女儿总算是嫁出去了,女人只要嫁出去就不是异类,至于别人怎么说,她告诉早秋,别去在意,和霍志勇好好过日子。 吃完晚饭,早秋和霍志勇一同漫步在乡间小道上,他去牵她的手,她躲了下,还是被他握住。她没有被人这么牵过,很不习惯,霍志勇坦然地牵着她走在村里,一点也不避人。 有人带着笑上去问候他俩,怪腔怪调地感叹,说他们真恩爱啊,又问霍志勇什么时候办酒,霍志勇爽朗地回答对方:“下下周!” 回到家,早秋把他叫住质问:“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办酒?” 霍志勇拉着她到一旁,旁边只有一把凳子,他扶她坐下,半蹲下来,握住她的手认真地说:“早秋,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不用担心。办酒的钱从我这出,人力我会自己去找,不用麻烦你和妈妈。” “没必要。”早秋回避他的目光。 “有必要,”他握紧了她的手,“到时候我把半个村的人都请来,让他们好好看看!我们是合法夫妻,你是我的合法妻子,我是你的合法丈夫,我们又不是见不得光的老鼠,怕什么?我要和你风风光光地在一起,风风光光地结婚。” “早秋,我希望别人有的,你都有。” 他坚毅的眼神感染到了早秋,让她的心出现了动摇。这些流言不仅传到了早秋耳里,同样传到了霍志勇耳中,他并不避讳,也没感到丢脸,他想正大光明地告诉所有人,他们结婚了。 就这样,下下周,俩人轰轰烈烈地办了酒宴,邀请了大半个村,圆桌从屋里一直摆到屋外,排起长龙。有些人带着看笑话的心态来,然而早秋和霍志勇并没有受任何一丝影响,他们手牵着手到每张桌前敬酒。 霍志勇乐观的情绪带动了早秋,忽然感到所有思虑都是如此的多余,她主动端起一杯酒敬在场的所有人,然后仰头一口饮光,不管大家在想什么,想说什么,这一刻她只在乎自己的幸福。 大家鼓起掌,吹起口哨,欢呼声此起彼伏。 霍志勇笑着看她,她也笑着看霍志勇,俩人牵起手,十指紧扣。 酒宴结束,人群散尽。深夜,房间里只有他们彼此。早秋闭上眼,默默攥紧了衣角,紧张地想象着接下来的吻。 对于性,早秋没有深入探究过,她甚至不太认识自己的身体。早年和田华经历的几次,也全然没有书中写的那种美感,他们就像动物一样完成了交.配的动作,过程里没有舒服可言,可以说没有任何感觉。 起初的不适也被她硬生生忍了下去。生了孩子后,早秋很抗拒这事,她觉得自己像牲口。无论田华,还是赵军,都不关心她的感受,他们像拱来拱去的牲畜,用一种滑稽的姿态掠夺她的身体。 她闭眼等待,吻迟迟没来。 早秋睁开眼,霍志勇伸手替她擦汗,语气温柔:“如果你没有做好准备,那我们就不做。” 她这才发现,额头竟然冒出了一片冷汗。 俩人换上睡衣一起躺在床上,什么也没做,开始聊起了天,从书本聊到现实,从过去聊到现在,一直聊到早秋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这是她数不多的一次好觉。 等到俩人都准备好,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霍志勇的吻带着一点克制,轻轻地点在她的嘴上。他在试探她,她也在试探他,确定对方没有不安的情绪后,他的吻变得火热。 他带着她去探究他,带着她去探究她。早秋战栗不止,霍志勇停下手,“对不起,不舒服吗。” 早秋起身,搂住他,也吻住了他。她感受到了从未感受过的欲望,她一直以为女人是没有欲望的,欲望只在男人身上存在,所以男人才对这种事孜孜不倦。 现在,她意识到,自己也有这样磅礴的欲望。 吻完他,早秋说:“我想要你。” 霍志勇笑了。 她终于知道了安全套的具体用途。早秋很开心,不是因为和霍志勇做.爱开心,是为了找到了一点新的自己而开心,当然,霍志勇也令她感到幸福。 这种幸福区别于亲情、友情,又类似于亲情、友情,他们是彼此的亲人,也是彼此的朋友。她认为爱情,也许就是亲情交织了友情。和霍志勇在一起,总能让她找到新的自己,这是幸福所在。 霍志勇尊重她,爱护她,与她极其合拍,无论是思想还是身体,俩人都是彼此的最佳拍档。婚后,他没要求成娜和自己姓,他说成娜是她的孩子,随母姓天经地义。于是成娜还是叫成娜。 这样温馨幸福的生活过了一年,一年后,霍志勇告诉她,他通过了教师选调考试,过不了多久就要去城里教书了。 霍志勇有他自己的志向,不想一辈子呆在基层,呆在小小的村子里。早秋说不清听到这个消息是什么心情,她当然为他感到高兴,但并不纯粹,她没有完全替他高兴。 这是一种熟悉的感觉,当初她听母亲说哥哥考上了大学,心中涌起了类似的情感。 早秋冷静了一天,使劲把这股子烦闷压下去,然后对他说:“我和你一起去。” 霍志勇愣了愣,似乎没想到她会提这种要求。 早秋捕捉到了他这一丝犹豫,立马质问:“你想让我呆在家里?” 霍志勇扶着她的肩膀,“没有。我的想法是,等我先稳定下来,再把你和娜娜接过去。” “要多久才能稳定下来?”她问。 “我肯定会尽快稳定,我也不想和你分开。”霍志勇去吻她,早秋躲过。 “那你什么时候会回来?” “放寒暑假我就回来。” 霍志勇笑了笑,察觉到早秋紧张的情绪,他宽慰她:“我们一起忍耐几年,等我在城里扎稳脚跟,再接你和娜娜过去,我们离开这个小村庄,去城市里过好日子,娜娜也能上更好的学校。早秋,你应该感到开心,对不对?” 他去亲她的睫毛,早秋松了口气,不知道是想明白了还是妥协,“你在外面,照顾好自己。” 霍志勇牵住她的手,“我会的,你也是,照顾好自己,有什么事和我通电话。” 霍志勇离开的半年里,一直准时准点给早秋打电话,时不时会寄点东西回家,吃的用的学习的,包括首饰,都有。等到寒假来临,他又会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坐着大巴回来。 这样的日子也不算完全难熬,苦中也有甜蜜,可早秋心里还是有股说不清的烦闷。 也许是霍志勇和哥哥一样都走出去了,到头来她还在这里,她起过无数次离开小岛的念头,可最后留在这里的只有她。 不公平。 夜晚,她躺在床上,只感到了深深的不公平,深深的怨恨,这是没对任何人说过的怨恨,她恨得把自己的手指啃出一道痕来,恨到最后又得说服自己去理解。 之后的一年,霍志勇来电越来越少,寒暑假也不回来了,一年到头只有一两通电话,其中一通还是早秋打给他的。他在电话里抱歉的说,自己实在太忙了,现在正是关键时期,他在为评职称做准备,让早秋再耐心等等,等到他混出头了,站稳脚跟了,他会把她和孩子都接到身边来。 早秋就这么等着他,等到最后,她发现自己等的已经不是霍志勇,而是带她出去的那句诺言。 终于,她等到了结果。 有个女人找到早秋,神神秘秘的,她偷偷对早秋讲,她男人在外面有女人了。 早秋不相信,那人又报出了霍志勇所在的学校,她说自己有个亲戚也在那所学校,亲眼看到的,看到霍志勇和一个女人走得很近。 早秋还是摇摇头,只是走得近并不代表什么。女人又说,俩人还住在一起,她男人在外面为了那个女的特地租了房子,有事没事就往那儿跑。 早秋依旧不信她的话,女人摇摇头,说她真是傻!霍志勇要是清清白白,怎么不把她和女儿早早接过去?早秋解释说,霍志勇在忙职称的事,虽然她不清楚那是个什么。女人笑,说霍志勇早就评上了,在这找借口忽悠她呢。 早秋沉默了,女人最后对她说:“我是看不下去才对你说的,他在外面吃香的喝辣的,留你和女儿在这,你信不信都随便,反正我说的都是实话,别人亲眼看见的,犯不着骗你。” 女人走了,早秋恍恍惚惚地坐在凳子上,她回头,不知道成娜是什么时候站在门口的,又听去了多少。 她要开口,又不知道该为谁开口,成娜说:“妈妈,该吃饭了。” 这年寒假,霍志勇回来了,依旧带着大包小包,里面装着送给妻女和岳母娘的礼物,早秋的父亲在八月份的时候去世了。 吃完饭,霍志勇想和她亲热,早秋默默把他推开,他笑了笑:“怎么啦?” 早秋直视他的眼睛:“就今年,带我和娜娜出去。” 霍志勇的笑容凝了一秒,很快牵着她的手说:“不急,我这边还没完全稳定下来。” “没事,我可以自己租房,不用你照顾。” “早秋,你一个人带着孩子我不放心。” “霍志勇,”早秋把手抽回,“我再说一遍,今年我就走。” “好,好,”霍志勇拍拍她的肩,“别生气,今年我就给你和娜娜安排好,别生气。” 等霍志勇睡去,早秋低头看着自己手指上的婚戒,轻轻抚摸。 她不明白,为什么还是这样。 她以为霍志勇和田华、赵军他们不一样,甚至和这个村里男人都不一样,可是到头来,他和他们是一样的。 早秋哭不出来,也不怨恨,更没有和他争辩的冲动,只感到好笑。 人在一个地方摔倒了一次,往往还会摔第二次、成百上千次,直到跌出了血,摔断了腿,才会知道这条路、这个选择,是错的。 霍志勇答应这个寒假结束就把她们带走,然而就在寒假的最后几天,出事了。 有人跑来急急地告诉早秋,她女儿、她男人落水了。那人磕磕绊绊吞吞吐吐,话说不清楚。 但听到女儿,早秋立马站了起来,拿起外套就跟着人走,他们走到了水库边,只见一群人围着,她看到了成娜。 成娜湿漉漉地站着,寒冬日里,簌簌发抖。早秋跑上去用外套裹住女儿,“娜娜,娜娜妈妈来了,别怕,有没有受伤?” 成娜脸色惨白,显然被吓坏了,又被冻得厉害,嘴唇抖个不停,一句话说不出。早秋把她紧紧抱紧怀里,听到周围人大喊: “捞上来了!捞上来了!” 霍志勇被捞了上来,大家围上去一探,人已经死了。 早秋从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听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霍志勇早上到水库边钓鱼,正巧成娜也在附近玩耍,玩着玩着一不小心落了水,他看到后立马脱了衣服跳下去救人。然而霍志勇水性一般,是路过一个会水的人看到了正在挣扎的成娜,这才救她上来,那会儿霍志勇不知道沉哪儿去了。 大家都在叹息,真可惜,还是个老师,这么年轻。 早秋抱着女儿回了家,霍志勇的尸体被人帮忙运到了家。 她替女儿换了衣服,擦干头发。思绪纷乱。成娜水性很好,虽然她耳提面命过很多次不准成娜去一些危险地方,但她还是会偷偷和人比赛游泳,成娜常去那个水库。 “妈妈,”成娜捧着早秋递来的姜汤,眼中闪着恐惧的神色,“霍叔叔死了吗?” 早秋把她抱进怀里,“不管你的事,别再去想了。” 她把那些可笑又无厘头的想法一个个打消,成娜才多大?不过八九岁的孩子,就算再会水,也不是超人。况且冬天的水库那么冷。都说溺水的都是那些会水的。 早秋感到后怕,再一次叮嘱她:“不许再去那些地方了,知道了吗?” 成娜在她怀里点点头。 霍志勇的老家和她们一个村,得知儿子死了,他母亲当场昏厥,被人掐着人中救醒。她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成早秋,见到早秋,她二话不说上去摔了一巴掌。 “你这个害人精!”她浑身都在抖,“我说了,我早就跟我儿说,不要和你这个女人结婚,你这个女人已经害死了家里的两个男人,他不听,他非要娶你。” 路过的人上前拉架,搀扶住霍志勇年迈的老母,她捶打自己的胸脯,痛不欲生地往后仰:“老天啊,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我怎么活啊——” 早秋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任她控诉。 “我儿怎么娶了个这样的妖孽啊!硬生生把我儿克死了,他还那么年轻啊,老天爷” 她哭着哭着背气过去,大伙赶紧给她顺背,劝她冷静一点,人已经死了,现在说这些也没用。 霍志勇的母亲抬起一只枯瘦的手,颤颤巍巍地指着早秋,又缓缓左移,指向了她的女儿:“你们这对母女,会遭天谴的,你们不得好死。” 说完这句话,霍志勇的母亲断了气。 晚上,早秋收拾东西,母亲慢吞吞走上来,抹抹眼泪,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为什么自己女儿是这种命:“秋啊,你这是要干嘛?” “明早天一亮我就走。” 母亲赶忙上去阻拦她,“你糊涂啊,你一个女人家,你要去哪儿?我都一把年纪了,没法帮你带娜娜了。” “我会带着娜娜一起走。” 母亲依旧不让她整理,“你使这气干嘛?人死了也没办法,他们说你,就让他们说。过几天妈带你去算一下,去庙里拜拜,我知道有个师傅很灵的,我们让师傅看一下,有什么魔障就破什么魔障,破完之后咱们再好好” 早秋把手抽回,正视自己年迈的母亲,“妈,我到现在这个地步,全是你和爸爸害的。” “你你说什么,”她睁大眼睛,气得要上手打她,却被早秋一把抓住手腕,她已经老了,力气不敌女儿。 母亲老泪纵横,哀嚎:“我真是生了一个白眼狼啊” 早秋依旧紧紧攥着她的手,对上她浑浊的眼:"我时常在想为什么会不停重复这样的命运,我现在终于弄清了,除了自己的无知,最大的罪魁祸首就是你们。" 母亲想抽回手,怎么也抽不回,“你想杀了我吗?我是你娘!” “你不是我娘,你虽然生了我,但不是我娘。你只是想让我重复你的命运,你没有在乎过我哪怕一分。” “你胡说八道!我不在乎你,你说我不在乎你,我不在乎你会这么操心你?” “你操心的是我哥,不是我,”早秋死死盯着她,好像真的想把她杀了,“你因为操心我哥,不想让他走和你们一样的路,所以牺牲我,去成全他。他是个废物,扶不上墙的烂泥,根本不是读书的料,你们宁可花光积蓄把他送出去,也不肯让我读一个初中。” “你们让我嫁了一个又一个男人,只要看到我不愿意走你们的老路,就要连哄带骗地把我拉回去。其实看我这样挣扎,你们很快乐,因为终于有人和你们一样悲惨。霍志勇他妈的那句话应该送给你们,你们会遭到天谴,不得好死。” 早秋松开手,看着母亲一屁股坐在地上,张张嘴,久久没有话可说。 她收拾好行李,坐在地上的母亲终于开腔。 “你要抛弃你的亲妈,让我一个人在这里自生自灭吗?” 早秋俯视她。 “对。” 第78章 独立 “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早秋开车送成明昭到机场, 目送女儿下车,她降下车窗,对明昭说:“一路小心。” 明昭拢了拢衣领, 冲她点头。 她边走边拿出手机打给薛烨,对面秒接。 “娜娜。” “现在有空吗?帮我调个资料。” “你要谁的资料?” “唔,”明昭买了杯咖啡,抿了一口, “我要薛志安历任秘书的资料。” 如果由她去调取,免不了惹人起疑。毕竟在外人看来成明昭就是一娇弱千金,从不过问公司上的事。但薛烨不同, 他是薛鸿云的儿子, 在至梦有一定的话语权。 成明昭喝完咖啡,飞回美国。她回到纽约的家里, 薛烨出门迎她, 替她脱下外套,换上鞋子。成明昭踮脚和他亲吻, 俩人有一个多月不见了, 她问:“想我吗?” 薛烨点点头, 一段时间不见, 他又瘦了一点, 再瘦下去可不太好。只要明昭不在身边, 他就没法正常过日子, 没法顾及自己的健康, 没有心情吃饭, 没有心情做任何事。 明昭用手摸他平坦的小腹,“答应我,好好吃饭。” 她抽回手, 从自己的外衣口袋拿出烟,边点边走进办公间。成明昭打开电脑,查看薛烨调取的资料。从薛志安第一任秘书到现任秘书,无一例外都是男的。 有意思,他早早就料到有人会查,提前让人把那位秘书的资料清除了。 成明昭准备掸灰,薛烨自动把烟灰缸递上前,他不清楚明昭为什么要薛志安秘书的信息,模模糊糊预感到明昭在调查自己的舅舅。薛志安一直和他母亲不对付,因为薛鸿云一直压他一头。 成明昭翻看着这些资料,目光落在入职日期那行。只要动过手脚,就一定会留下痕迹。他把人抹去,那么一定会留下空白期。 终于,她找到了那段空档,多年前的一任秘书离职后,整整隔了两年时间,下一位秘书才上岗。 翻阅其他秘书离职上岗之间的时差,可以发现,他们几乎都是无缝交替,没有凭空多出两年之久没有聘用任何秘书的情况。 那位消失的秘书,很可能就藏在这两年里。 成明昭记下了两年空白之前的那位秘书的手机号。等到休息日,她换了一张电话卡,拨了过去。 过了很久,对面终于接通:“哪位?” “您好,是赵先生吧,您之前在我司担任过董事秘书,目前是回国了吗?” “问这个做什么?你是谁?” “我是至梦的法律顾问,这边调查到您离职的那段时期和公司有经济纠纷” “不好意思,我没听懂,哪有什么经济纠纷?” “是这样的,经济纠纷发生在您离任的那段时间,牵扯到下一任入职者,您还记得当时离职后交接那位女士叫什么吗?这边在尝试联系她。” “什么,”对面迷惑了起来,“你再仔细确认一下,我和公司是正常解除劳动关系的” “您别急,这边还没确定是您的纠纷还是那位女士的,如果您这边有留存她的信息,麻烦提供一下。” 他略微抱怨,“你说的是那个周小芊?我就带了她一个月,不是很清楚,她的信息公司人事没有吗?” “是周小芊周小姐吗,具体是哪几个字呢?” “大小的小,草字头下一个千万的千,我这边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我也没和公司有任何经济上的纠纷,请你们认真查清楚。” “好的,您别急,我们正在联系周小姐,确认不是您这边的问题会来电回访的。” 那边突然反应过来,“你等下,你说你是至梦的法律顾问?有什么” 成明昭挂了电话,拔掉了卡。 “周小芊,”陈治非站在桥上接电话,“我打听了一遍,确实有这么一号人,还是村里为数不多考上大学的,听说一毕业就留在外面了,很多年没回来。” “那些老头老太说,十几年前回来过一次,还生了个儿子,是未婚先孕,在村里呆了一段日子,后面又带着儿子走了,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有村民路过,陈治非假装往前走,边走边小声说:“她和家里关系不好,父母在这些年都去世了,我去了趟她老家,就剩一破屋了,一个人都没有。” “儿子好像叫周玲,不知道是哪个玲。” 薛翎的生母是周小芊。 只是周小芊这么活生生的一个人,去哪儿了呢?成明昭盯着电脑屏幕上那辆初代别克g18,薛长明的车出现在了周小芊的老家。 她盘着脖子上的三界牌,人不会无缘无故消失,除非死了。 死也得见尸。 门被敲响,成明昭回过神,“进。” 薛烨推开门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件毛毯。“我以为你睡着了。” 成明昭站起来,搂住他的脖子,俩人鼻尖对着鼻尖,“没有,你怎么还不睡?” “没看到你回房,我睡不着。” 薛烨环住她的腰,闭上眼尽力去嗅她的气息,“怎么最近对舅舅那么感兴趣?” 她哼哼笑,“你不觉得有意思吗?” 薛烨不觉得,他没有正儿八经接触过薛志安,但知道他是个狠角色。明昭无论是好奇也好,有什么目的也罢,他都不希望她过多去关注薛志安,招惹上那种人,是没有好处的。 他知道母亲薛鸿云不器重自己这个事实,背后的原因除了认为他挑不起这个大梁,更多是不希望他卷入纷争,担心他的安危。薛鸿云并非生来就在这个豪门大院,她的母亲不被人承认不被人待见,她从底层一步步走上来,走到这些人的面前,走到这些人头上。 她比任何人都知道竞争的残酷。 他同样知道妻子成明昭不是什么善茬,他尚且不了解成明昭的真实目的,但他不想让她有任何受伤的可能。亲人之间的斗争往往比陌生人之间的斗争更加血腥残忍,她本可以避免这些,安安心心做一个富太太。 但显然成明昭不只是想做一个富太太,否则就不会把手伸到薛志安那边。 “明昭,”薛烨第一次这么叫她,叫她的真正名字,他知道妻子并非看上去那么良善,他知道她隐秘的过往,知道她想做的事一定比目前拥有的更庞大,“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是——他都知道了,那又怎样。作为成明昭的丈夫,他能做的只有支持她,支持她一切行动。两个人面对危险总比一个人面对要好。如果这是成明昭想的,那么同样是他想的,他愿意和她统一战线。 成明昭扬起嘴角,勾住他的脖子吻他。 薛烨闭上眼,专注地去品尝这个吻,他知道今后可能不会再有这样的时刻了。 成明昭松开他,伸手擦掉他不知何时滑落下来的眼泪,问:“你有薛翎的联系方式吗?” 年后,成明昭和薛烨回了国。 她第二天就拜访了同在国内的权西野和权韶念,权韶念的精神状态好多了,腿脚也利索不少,只是权西野的状态看上去不那么好。 俩人坐在秋千上,权西野把和薛长明的矛盾一五一十地讲给她听,她现在已经完全地信任成明昭,甚至觉得全世界唯一能理解自己的就是成明昭。 “他居然跟踪我” 提起这件事,权西野就忍不住倒吸一口气,紧紧咬着后槽牙。 “西野,你长大了,我觉得你应该让自己变得自由。”成明昭看她。 说起这个,权西野露出泄气的表情。她烦闷地捂住半边脸,既感到无力,又感到耻辱。 她是准备彻底离开薛长明,独立生活,但却发现,自己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薛长明是她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她的奢侈包包、奢侈衣服、高档车、豪宅别墅,全都是薛长明的。 正如薛长明所说,离开他,她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 薛长明冻了她的卡,收回了以自己名义买的车和房,暂停了她在公司的职位。她第一次直面什么都没有的自己。她心底清楚薛长明想用这招逼她回去,让她知难而退,知道没有父亲,她就是一个什么都做不到的可怜鬼。 这招确实有用,她第一次感受到原来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人会变得如此窘迫,想要的东西要不了,做什么都要三思而后行。这种窘迫是她前二十年没有体会过的。 权韶念不懂她和薛长明发生了什么,但还是选择站在她身边。权西野不知道该怎么和母亲说这件事,说自己和父亲彻底决裂了,说自己现在根本拿不出什么钱。 如果她说了,她就要从依赖父亲变成依赖母亲。难道她今后要靠母亲养活吗? 甚至面对着成明昭,她都启不了口。 “我爸他,我爸他起诉我,把我名下的资产冻结了。” 成明昭第一次见这样的权西野,她还是那头金发,从前她三个月就会换一次发色。现在她的头顶长出了新的黑发,黑色和金色显得如此的不和谐。 别扭,邋遢,黯淡。 失去了肥料,也只是一朵普通的花。 成明昭笑了笑,怡然自得地欣赏远处的蓝天。过半晌,她回头对权西野说:"钱的话,我可以接济你。" 权西野抬头看她,倔强地摇头,自尊心还在作祟:“不行。” 成明昭耐心地解释:“这不是送,是借,等你熬过这段时间,要一分不少地还给我。” 权西野看她,成明昭浑身上下散发着神一般的光芒,笑容是如此启迪人心:“有压力,才有动力,是时候该独立了,西野。” 第79章 炸弹 “李京纾,你是狗吗?”…… 陈治非收到消息, 消息来自成明昭,她告诉他不用继续呆在金太阳村,于是他搭上了早上六点从村里开往县城的农村客车, 离开了这个地方。 同一天,不同的时段,成明昭和李京纾坐着另一辆摇摇晃晃的客车来到了金太阳村。车门一打开,李京纾第一个冲了出去。 她跑到路边俯身呕吐, 长途大巴抵达县城的时候才吐过一回。成明昭走上前抚了抚她的后背,递了一张纸上去。 李京纾从来没有坐过农村客运。 她接过纸,擦了擦嘴, 脸色还是很难看。反观成明昭, 她若无其事地站着,面色照常, 因为看到她现在的窘态, 嘴角甚至挂着一抹笑。 李京纾不理解,胃里还是很不舒服, 她这一路就没舒服过。“为什么非要坐这个, 开车来不好吗?” “李小姐, 你不觉得这样也很不错吗?体验一下不同的人文风情。”成明昭笑呵呵地看她, 李京纾知道她在故意揶揄自己, 她从小在大城市出生大城市生活, 从没接触过这些, 连见都是第一次见, 成明昭热衷看这样的她吃瘪。 “神经病”李京纾小声骂。 那辆别克gl8是在通往金太阳村的国道旁边的河里打捞上来的。金太阳村脱贫没几年, 全村不过两百多户,常住人口不到九百人,稍微年轻一点的都携家带口地去了外地, 留下来的只有孤寡的老头老太。 她们现在走的这条水泥道也是前几年铺的,早之前是坑坑洼洼的泥地。 村里没什么年轻人,乡间安静异常。放眼只能看见群山和荒田,还有一小簇一小簇分布的房屋,连条狗都没有。 刘慧敏说,薛志安没有生育能力,说明薛翎不是他的孩子,可他依旧把他留在身边。很奇怪,但原因似乎不难猜测,没有生育能力对他而言既是生理上的耻辱,也是心理上的恐慌。 薛鸿云先他一步生下了薛烨,在当时,所有人都认为薛烨会是至梦的继承人。薛志安没能斗倒自己的妹妹,膝下又无儿无女,他将从头到位完完全全失去对至梦的掌控权。 这个时候出现的薛翎,成了薛志安重新上桌的筹码。 而薛翎的母亲,不管她是用什么手段把一个和薛志安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孩子推到他面前,当孩子遇见薛志安的那刻,她在他眼里就已经失去了所有价值。 留着只会成为把柄。 成明昭踩着路上的枯叶,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她在想,几乎能肯定这位周小芊已经被人为地除掉,除掉她的一定是薛志安,他不想留她,不想让自己有被人做文章的可能。 可为什么薛长明的车会出现在金太阳村? 真相一定比她想象的更有趣,她要亲手揭开薛家兄弟俩这件华袍,看看里面到底藏着多少虱子。 李京纾手拿着保温杯,一路走一路喝,她回头问:“所以为什么你这么关心薛家人的事?” 她关心薛鸿云她倒是能理解,毕竟薛鸿云目前是至梦的老大,也是她的婆婆。可她绕了一圈跑去关注薛家那俩兄弟,甚至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去与他们的妻子子女交好,目的是什么? 成明昭不像是会对别人家庭破事感兴趣的人,她也不会无事对人献殷勤,她一旦亲热谁,谁就是下一个倒霉鬼。 这种事,李京纾体验过,至今还是受害者。对于成明昭这种人渣来说,他人的真心是战利品,享受完即弃,还要踩得稀巴烂才开心。她现在还没被成明昭抛弃,因为她还有价值,从俩人第一次见面开始,成明昭就看上了她的价值。 至于什么时候会被抛弃,不知道。 李京纾自嘲地笑笑,这群受害者里,大概只有她这样:完全地看穿了成明昭,完全清楚她的一举一动背后是什么意思,也完全明白自己正在被人当工具使用。 但依旧清醒地甘愿如此。 她经常会在心里咒骂成明昭,用上所有难听的词,也会同样用这些话咒骂自己。成明昭把她变成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 “你没看过《红楼梦》吗?” 李京纾正在心里埋怨她,语气不太好:“和《红楼梦》有什么关系?” 成明昭双手揣进大衣的兜里,冬日的风扬起她腮边的发,她长着一双温柔的眼,一张温柔的脸,一副温柔的嗓音。 却总是用它们做可怕的事。 “一个大家族,从外面杀进来是杀不死的,”成明昭停下脚步,鞋尖前是一具马陆的尸体,四面八方的蚂蚁聚上来,正在分尸它,“‘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薛志安一家能维持表面的平衡是因为薛翎不清楚自己母亲的现状,薛长明一家能维持表面的平衡是因为母女俩不知道他的真面目。 而她,要打破这个平衡。 就像多米诺骨牌,她要事情向着无法挽回地步演变,她只需要点燃引线,看着炸弹一个接一个地爆炸。 李京纾合上保温杯的盖子,“你想让他们内斗,你确定他们斗得起来吗?毕竟是利益共同体。” “是不是共同体还有待考察,”成明昭耸耸肩,回头看她,眼睛弯起来,像一轮皎洁的月,“既然是他们自己埋下的炸弹,那就要做好随时爆炸的准备。” 李京纾深吸了一口气,这么看,成明昭完全是奔着整死他们的目的去,当然,可能也有她自己的恶趣味在。 “那你就不怕,你当初埋下的炸弹,在日后爆炸吗?”李京纾盯着她,成明昭给自己埋下的雷,恐怕比这些人都要大,一旦爆炸,必将把自己也赔进去。 成明昭笑了笑,上去牵住她的一只手,“京纾,你在关心我吗?” 李京纾没有把手抽回来,“我是怕你连累到我。” “好吧,”成明昭放下她的手,作出苦思的模样,“你说的也有道理,要不然你还是和我绝交吧,离我远远的,免得到时候受牵连。” 她说着,甚至往旁边退了一步,似乎真的想和她撇清关系。 “你以后也不要来找我,我也不会去找你,你也不要和我” 知道下一句是什么,李京纾箭步上去捂住她的嘴,看她笑吟吟的眼睛,这人太胸有成竹了,她再做什么挣扎都不过是无用功。 成明昭吃定了她,她知道,她也知道。 成明昭扒下她的手,光明正大地用眼神挑衅她,“怎么,生气了吗?” 李京纾冷笑一声,掐住她的脸,狠狠咬住她的下嘴唇,直到听成明昭痛哼出声,她才松口。 “我要是想离开你,早就可以离开。” 成明昭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看到手指上有点红,“好痛,李京纾,你是狗吗?” 俩人又并肩而行,成明昭舔舔被李京纾咬出血的位置,酸酸痛痛的,“既然可以离开,又不离开,你真奇怪啊。” 她明知故问地回头看她,“到底为什么呢?” 李京纾望着她的眼睛,沉默了一会儿。 “薛家的事搞完,拿到你想要的,就和薛烨离婚吧。” 成明昭眨眨眼,“和他离婚,和你结婚吗?” “随便你和谁结婚。” 李京纾用肩膀撞开她,步伐加快。 成明昭跟上她。 “成明昭,有些事点到为止吧,小事你可以随着性子去做,但捅出大篓子,是没人帮你撑腰的,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李京纾停下来看她,“成家那边,成柏林接手公司后,过去一切都不会有人再提起,你可以安安心心地做成家的女儿。这已经是很好的结局了,也是你想要的吧?薛家的事结束后,就停手吧。” 她怕成明昭继续贪婪下去,早前埋下的那枚炸弹,会把她炸得灰飞烟灭。没有必要这么做,本来就应该见好就收。 “京纾,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吗?”成明昭的嘴唇肿了,看着有点可怜,她有些后悔刚才为什么要那么用力。 “我知道,但没必要,就算你不和薛烨结婚,不去成为成娜,这些你想要的也能得到。” 李京纾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我也有钱,你想要钱,想要房,想要车,想要全世界的奢侈品,就算想进入官场,我都可以满足你。” 成明昭扑哧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 “京纾,你之前不是最厌恶这些事吗,态度怎么变了?” 在她还是高中生的时候,确实厌恶。过分优越的家庭条件让她丧失了作为普通人的乐趣,变成了和父母一样分毫必争、价值优先的冷漠的怪物。 但—— 李京纾抬起下巴:“这不是你说的么?” 成明昭说,她的悲痛是很多人一辈子得不到的快乐,这句话真可恶。她拥有客观意义上的顺遂,难道就不能拥有主观上的痛苦吗? 现在,李京纾已经不会因为这句话感到愤慨不公。成明昭说的没错,这就是她的优越,她的资本。她理所应当要利用这些优越,利用这些资本。不公?这个世道确实不公,而她站在天秤倾斜的那端,这是她的优势。 人不应该为了自己的优势而悲伤,优势是用来发挥的。 她现在也成了像父母一样的商人,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人士。 青春期的悲伤归错了因,她的悲伤是父母的缺位带来的,她现在已经感受不到那时的伤痛了,因为她有太多钱,太多太多。李京纾原以为金钱是金钱,感情是感情,金钱代替不了感情,但现在发现这个观念也错了。 金钱代替不了感情,那是因为钱不够多。当金钱完全自主,感情自然变得丰盈,不需要乞怜外界的那点爱。她甚至有足够的情感给予别人。 现在,她决定利用这个优势,收买成明昭。 成明昭想要的也是这些,而她就有,为什么成明昭还要看别人呢? 成明昭笑了笑。 "我知道你担心我,不过你不需要担心。我会让这枚炸弹,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合适的人手里——" “爆炸。” 第80章 周小芊 “你的妈妈,叫周小芊吧。”…… 如果周小芊真的被杀了, 那么她的尸体会被藏在哪里? 成明昭和李京纾不紧不慢地走在乡间的大道上,有老人坐在屋前,用那双凹陷的黑眼睛迟缓地追随她们。 别克gl8是在通往金太阳的那条国道边的河上捞起来的, 冥冥之中似乎暗示了它与周小芊的关系,它没能离开这个村子。周小芊或许还在这里。 但,究竟会在哪儿呢? 陈治非问过当地的村民,死了几个人不是什么稀奇事, 人老了病了自然就死了,至于命案他们活了一辈子都没听说过这种事。 老头老太们没这个概念。陈治非跑了一趟公安局,金太阳村除了几十年前有对兄弟因为分家起争执, 哥哥失手把弟弟推了, 脑袋砸在石头上死了,就没有其他的命案。这些年报的案无非是家里的鸡被人偷了狗被人药了之类的。 年轻人要么是病逝, 要么是意外。 周小芊家里就两位老人, 都死了,所以她失踪也没人报案。 如果她掉进河里, 这么多年也应该被人捞到, 如果她被埋在地下, 这么多年也应该被挖了出来, 如果她被分尸 成明昭不认为有这个可能, 从那辆别克gl8被慌慌忙忙抛河里能看出来, 他们不具备那么多时间, 也没有耐心完成这样的工作量, 只要赶紧把人杀了, 找到一个隐秘的地方丢了,再走人就好。 途径一座寺庙,俩人停了下来。 寺庙沿河而建, 样式和其它的小庙不太一样,它建得高,右边是摆放神龛的主殿,傍河的左边是新砌的小屋,这个新在于和村里其他建筑而比显得新,墙体的白漆刷得很糙,墙根连接地面的部位还有很多淅淅沥沥雨水般的残余。人行主道从中间穿过,上空连在一起,是普通的瓦顶。 右手的主殿通体是寺庙传统的红,看上去有些年纪,红得暮气沉沉。 右边是石头砖瓦搭建的庙,左边是洋灰水泥白漆砌成的小间,奇怪的搭配。 俩人拾级而上,来到主殿。主殿空间很小,天井结构,中心是露天的,能照进一点光,不过今天天气并不怎么好,所以没有多少光进来。四面是神龛,光线都集中在中央位置,神像反而像置身在黑暗之中。 李京纾感到一丝寒冷,她没有信仰,但家中的长辈普遍都会信些东西,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并不算什么大惊小怪的事,也称不上什么封建迷信。 信这些是用来告慰自己的良知,做一名成功的商人,第一步就是要捏碎良心。吃完人再去祈祷,希望神佛保佑,这也是她不信的缘由,如果真有这类东西存在,那么她、她的家族,和她一样的人,早就要被贬入十八层地狱千千万万次,不得往生,没有机会幸灾乐祸地求神拜佛。 然而他们活得很好,他们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恶人,因为真正的恶人会活得更好。 神佛不会告诉普罗大众,真相是恶人上天堂,好人下地狱。 成明昭来到一处墙根前蹲下,上面篆刻着建殿时间,这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产物。 “你们是谁?” 李京纾的肩膀被人一拍,下意识后退了一步回头,是个老媪。她拄着拐,佝着背。 老媪姓翁,平常就住在这个庙里。一瞧就知道成明昭和李京纾是外地来的,她呵呵笑,说这些年村里的年轻人都走了,以往逢年过节,庙里都很热闹,现在看不到几个年轻人了。 她伸出弯曲的大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下,表示自己已经八十了,不过说起话来口齿还是很清晰。 成明昭问,对面那个水泥砌的房子是什么。 翁奶奶回答,那里面是戏台子,他们这边有个习俗,每逢农历七月初七要给七星娘娘过寿。村里会请戏班子来演出,本来这边有个台子,但年久失修就给拆了,重新在下面建了个看戏唱戏的屋。 她们刚才走在下边,抬头看的那块地方原先是舞台,被拆了只剩下一个屋顶。 成明昭又问,什么时候建的? 翁奶奶拄着拐杖,挥挥手,说也就十几年前。 十几年前 成明昭往前看,陈治非告诉她,过了一个庙,还要往里走,走个三公里,差不多才到周小芊的老宅。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从上面下来的人都必须穿过这个庙,没有第二条道。 成明昭的脑海里浮现出一条清晰的动线,她现在需要确定这条动线是对的。 “我可以进去看看吗?” 李京纾拉了拉她,觉得这番举动有些失礼。 翁奶奶再次摆摆手,“里面臭得很!别进去。” “臭?” 翁奶奶点点头,戏屋完工那段时间,臭的不行,臭到附近的人都能闻到,死猪死老鼠都没那么臭。有人去打扫,以为是什么野狗野猫死在里面了,但什么没找到,只从角落里清理出几只死蝙蝠,死蝙蝠常见,没见过这么臭的。 头几年臭得要命,大概率是因为旁边有个垃圾场,平常会烧垃圾,所以那么臭,再往下走,还有条河,村里一些人过世了,会把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那边烧。 翁奶奶抱怨,让那些人不要在这附近烧垃圾,他们偏要烧,说了也不听,刚开始那一年,尤其是夏天,臭得她整宿整宿睡不着。 整整空置了一年,等到味道小下去,戏屋才开放。 十几年过去,基本已经没什么味道了,但偶尔气温一高,还是会飘来那种难以形容、若有似无的臭气。也许是心理作用。 说起来奇怪,大家怎么找都找不到臭味的来源,但一进去就能闻到那股子恶臭,尤其是后台的化妆间,那个地方最臭。 这个臭味和这个房子就像融为了一体。 有人说是鬼怪作祟,所以散发恶臭,但正前方对着的就是神殿,被众神压制了,怪味这才时有时无,说明它已经被镇压了,只是偶尔挣扎一下。 听到这里,成明昭的心中已然明了,她笑了一声。翁奶奶劝告她,还是不要进去为好。 成明昭走出寺庙,准备原路返回,李京纾困惑:“不是说去看看她的家吗?” 成明昭低头看了看腕表,“不用了,走,我们回去。” 李京纾意识到她可能发现了什么,于是跟上她的脚步,头疼地问:“还要坐那个大巴?” 成明昭笑:“车已经在村口等我们了。” 门响了,权西野开门,发现门口站着薛翎,她又关门,薛翎赶紧把着门,“小野,是我。” “就是因为是你才关门的。”她回答。 薛翎还在挣扎,“小野,我是来看你的” "西野,是谁啊?"权韶念问。 “卖保险的。” 听到权韶念的声音,薛翎把半张脸挤进去,喊:"阿姨,是我,薛翎。" 薛翎整了整衣服,狼狈地换上鞋子,一旁的权西野没好气地斜他一眼。 他走进屋,发现权韶念正站在桌前包饺子,身边还站着—— 薛翎赶紧点头问好:“表嫂。” 成明昭把捏好的饺子码放好,冲他一笑:“薛翎,你怎么来了?” 薛翎慌慌忙忙地把手里拎着的礼物放在一边,“我有事回国,顺道来看看西野和婶婶。” “那正好,”权韶念对他说,“留下来吃饭吧,今晚做饺子。” 薛翎看向权西野,被她瞪了回去,他摸了摸耳朵,乖巧地一笑:“好,我最喜欢吃饺子了。” “是吗?我记得你一直从小就在美国,以为你没吃过饺子呢,我吃不惯那边的饺子。” “我、我,”薛翎眨眨眼,舞着手解释,“我在美国也吃过几次,虽然不多无论什么口味我都喜欢吃。” 他乱转的眼,滑动的喉骨,不停拉扯衣摆的手,每一帧都被一旁的成明昭收入眼底。 权西野把薛翎拉到一间客房,关起门来质问他:“谁让你来的?是不是薛长明?” 薛翎被她逼到墙角,连连摇头,“西野,你别误会,我不是叔叔派来的。” 权西野彻底把他堵在门背上,一把揪起他的衣领:“你还撒谎?” 薛翎仍然摇头,脸憋得通红,不敢推开她的手,“我、我是想来看看你,看看你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 权西野凑近紧盯他,“你没有撒谎,为什么不敢看我的眼睛?” 薛翎眼神一直躲闪,始终没有直视她。听到这话,他这才艰难又小心地对上她充满拷问意味的眸子。 “因、因为。” 他小声答。 权西野松开手,“看你也没这个胆子。” 薛翎脱了力,差点坐到地上,勉强站稳后,刚才那句话也没有力气继续往外说。他来到权西野面前,“西野,我知道你和叔叔闹了点矛盾,我相信叔叔他不是有心的。” “你烦不烦?谁给你的资格替他教育我的?” 薛翎摆手又摆头,“不是的,我没有这个意思,西野,我知道你现在很不开心,我是想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我愿意” 权西野皱起眉回头,又一步步把他逼到刚才的地方,“怎么,看我现在失意,你想惺惺作态,趁此机会让我欠你人情,好日后任你差遣是吧?” 薛翎看着她,眼中似有化不开的悲伤,“西野,在你眼里,我是这样的人吗。” “不是,”权西野字正腔圆地回答他,“你压根不在我眼里,懂吗?” “你很讨厌我?” 权西野笑了笑。 “我不讨厌你,我是看不起你。” 她把那几个字咬得很重,好像生怕他听不清。 薛翎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延迟了很久才换上往日里温和无害的笑容,“没关系,西野,你讨厌我也好,看不起我也好,只要你想,我都会帮你。” 他擦了擦眼睛,告诉她:“我不知道你们发生了什么,我想叔叔肯定不是有意的,他最宠的人就是你,西野,你有一个很好的爸爸,如果不是什么大事,你就和他认个错吧。” “你这么喜欢,让他当你爸爸好了。”权西野拿他当笑话一样看着。 薛烨咽了咽唾沫,知道自己又说错了话,他上前,“我嘴笨,你别生我的气,不要和我一般见识。我听说叔叔把你名下的资产都冻结了,那你现在要怎么办?” “怎么办是我的事,我有义务向你汇报吗?” “对不起,”他连连道歉,看权西野打开门准备走出去,又马上跟上去,“你没有义务告诉我,我只想尽可能地帮你,你要是缺什么,可以找我,或者你现在告诉我,我马上给你准备。” 权西野回头,抱起手臂把他打量着,笑吟吟地问:“薛翎,你想当我的ATM?” 薛翎愣住,第一次听说这种形容,但好像也没什么错,如果权西野需要,他愿意当她的提款机。 “西野,那我可以当你的ATM吗?”他小心翼翼地回笑。 权西野走上去,帮他理了理乱发,见薛翎因为这一个动作就红起耳朵,她问:“你是不是没谈过恋爱?” 薛翎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连忙摇头,“我不谈恋爱。” “是没人愿意和你谈吧?” 权西野收回手,怪不得了。她想了想,难得给出一个笑脸,“让我考虑一下吧,需要的话我自然会去找你。” 薛翎立马像花一样绽开笑容,好像这是什么恩赐一样。权韶念喊他们过去吃饭,他想去牵她,被她躲开。 “我不急,你先去吃。” 于是薛翎过去了,还要一步三回头看她。 权西野站在原地,望着那晃走的身影,轻蔑地扯了扯嘴角。 就算是做ATM,他薛翎都没有资格。权西野不会给这种人自我感动的机会。 薛翎这个狗杂种,自作聪明,真以为能抱着不能见人的龌龊念头在她身上捞一点慰藉。 想都别想,绝无可能。 吃完晚饭,薛翎准备告辞,他跟权韶念告别,又冲着权西野拜了拜,嘴角压都压不住,但对方并没有搭理他。 他也不气馁,至少权西野说了,会考虑让他当她的ATM。他们的关系变得更好了。 成明昭也拎起自己的包包,权西野看到她的动作,问:“你要走了吗?不准备在这里睡一晚吗?” “这次就不了,下次一定。” 成明昭笑着冲母女俩挥挥手,又对薛翎说:“正好,我们一起下去吧?” 薛翎和成明昭乘同个电梯,他还在回味刚才权西野的笑容、她的动作,他被权西野摸了脑袋。真好,她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好。 “你和西野的关系很好吧?” 成明昭突然问。 他抬起头,“哦,嗯。” 薛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毕竟这段关系不是由他主导,他不能去定义到底好还是不好。就算不好,他也甘愿,他一直心甘情愿。况且,今天来看,权西野并没有对他不好,甚至有点太好了。 “马上就要到西野的生日了,你有考虑给她什么惊喜吗?” 薛翎点点头。 “说到这个,我们好像还没有联系方式,正好加个联系方式?” “哦,好。”薛翎手忙脚乱地拿出手机,和成明昭交换了电话号码。 成明昭握住手机。 “你的妈妈,叫周小芊吧。” 叮,一楼到了。 薛翎浑身的血在这一刻凝固。 他抬起眼,成明昭已经走了出去,她摁了一楼,而他要去地下室。 等反应过来,电梯门已经合上。 薛翎疯狂摁1楼,大汗直冒。 他哆哆嗦嗦地拿起手机,拨给了那串新添的号码。 “嘟——” 咯噔一声。 “你好啊,是周翎还是薛翎?” 薛翎扑通一下瘫坐在地上,“你怎么会你怎么会” “周小芊真是个可怜的女人啊。” 薛翎握紧手机,从电梯里艰难地爬出去,好半晌才恢复力气站起来,“你、你知道她?你见过她?” “当然。” “她在哪儿?” “周五,bluebottle见,要做个保密的好孩子哦。” 他来不及多问,电话被挂断。 80-90 第81章 欺骗 “她可是过上了天堂一般的生活。…… 天华市一共有8家blue bottle, 电话里,成明昭并没有说是哪一家。薛翎拨回去,回应他的只有漫长的忙音。 他害怕极了, 握着手机睁眼过了一个晚上。全世界只有薛志安和他知道周小芊的存在,不,甚至他都不知道。薛志安不喜欢他提起这件事,如果被薛志安知道, 他会遭殃的—— 成明昭是怎么得来的消息?薛志安不喜欢薛鸿云以及她的一家,他和成明昭走得这样近,如果被薛志安知道, 他会遭殃的—— 可是, 成明昭说她见过周小芊。他已经十几年没有见过母亲了,他比任何人都要更渴望知道周小芊的下落。如果他小心点, 不被薛志安发现, 那么就不会遭殃。 周五,薛翎驱车前往blue bottle, 他一家一家地找过去, 终于在其中一家看到了成明昭的身影。 她拎起打包好的咖啡, 对着匆匆闯入的薛翎说了声早上好。 俩人坐在车内, 成明昭分了一杯给他, 薛翎迟疑了一下接过。他根本没有心思喝什么咖啡, 心焦如焚地问正在悠然啜饮咖啡的成明昭:“周小芊呢?” 今天天气很好, 虽然还是很冷, 阳光透过挡风玻璃笼罩在成明昭的身上。以往见她, 她都扎着发,不是盘发就是束发,今天却披着头发, 两条乌黑滑亮的长发躺在胸前,看上去很不一样。 薛翎没怎么和这位表嫂接触过,听人说她家世显赫,是家中的长姐,名副其实的千金。这样的身份,怪不得连阳光都偏爱她。 清晨的微熹独独落在她身上。薛翎坐在阴影里,即使车内暖气开得很足,但他还是很寒冷。 手中的咖啡迟迟没喝,他冷静了一些。 “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冷静使他有了警惕心。 他听到一声轻笑,抬起头,和成明昭对视上。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把头扭了过来,她的眼睛太黑了,这让薛翎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一些动物。他不习惯被人这样凝视,尤其是被这些富家子弟凝视。他总觉得这是一种嘲笑。 薛翎的眼下挂着肉眼可见的阴影,唇无血色,看来这件事几乎把他逼得夜不能寐。 “我怎么知道的,不重要。” 空气中有咖啡的味道。 “重要的是,你想不想知道。” 薛翎骤然抬起眼。 成明昭笑着看他,重新举起咖啡,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 薛翎回到家,心如鼓擂。他游魂般走到窗边坐下,手里握着成明昭给的地址。这串地址他再熟悉不过,因为那是周小芊的老家,也是他的老家。 地址太过具体,具体到了某一个建筑,具体得令人害怕。 成明昭把写了地址的纸条放在他手里,口吻像是在邀请他做一个游戏: “仔细找找看,你是她的儿子,你一定能找到的,对吧?” 他听得懂又好像听不懂,这句话似乎瞬间抽空了他的思考能力。 兜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薛翎如梦似幻地拿起来接。 “什么时候回来?” 是薛志安的声音。 “过段时间。” 他的嘴唇有些麻。 “过多少时间?” 薛翎从地上站起来,往窗外看。 “下周。” 他骗了薛志安。 “不要天天和权西野混在一起,你应该有你的事业要干。” 薛翎没应声。 “爸爸,我妈应该已经过上好日子了吧。” 对面哼地一笑。 “她可是过上了天堂一般的生活,你怎么又提这件事?” “没什么,我挂了,下周会回去的。” 他挂了电话,把手里被汗浸湿的字条打开。 周一,薛翎披上外衣,没有履行回美国的诺言,他下楼坐进自己车,启程前加了一次油,开了三天三夜到了奉安县。 车停在派出所前,他打开车门,爬着出来,走了两步,又跌倒在地上。值班的民警赶上去把他扶起来,薛翎什么话都没有说,把手里的字条给他们。 奉安县金太阳村,围了一堆人,村民驻足观望。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天才亮,警笛比鸡鸣还要更快一步把他们从睡梦中叫醒,有人打开门,看着一辆接一辆地警车进村。 寺庙周围被拉上了警戒线,远远只能看见一群警察在里面忙碌。翁奶奶替他们打开了那间戏屋,然后也被请到了警戒线外。她年纪大了,没见过这种阵仗,心口突突地跳,她焦心地跟旁边人抱怨,早就说那间房屋臭得不正常,肯定有问题。 有人问,难道是闹鬼了,警察来捉鬼。 有人反驳,对面就是神仙,哪有鬼敢来。 有人猜测,是不是地下有古墓,埋着古董。 如果是这样,真是亏大了,早前建房的时候也没听说有挖出东西啊。 村民聚在一堆,众说纷纭。早上到中午,里面的工作仍然没结束,不少人端着饭碗边吃边看。 不一会儿,忽然开来了一辆小型挖机,隔了一会儿,又有人扛着电镐进去。 轰隆隆了大半天,里面大喊:“找到了找到了!法医!法医!” 他们又看到一群穿着蓝衣服的一个接一个走进戏屋。 淮南市奉安县公安局芦溪派出所清晨接到报案,报案人称奉安县金太阳村有尸体,当天下午两点,警方在金太阳村寺庙对面的建筑下挖出装有尸体的行李袋,袋子里的尸体已经白骨化了。 经法医鉴定,死者为女性,死亡年龄大致在29岁,推断死亡时间为15年左右。死者生前遭受了机械性损伤,腿骨、骨盆、肋骨多处粉碎性骨折,头颅凹陷性骨折,由此几乎判断这是一起谋杀案。 现场残留一只黑色的便携式行李袋和几件衣物,没有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早晨,薛翎报完警就晕了过去,被民警送到附近的医院,他躺了一天,得知挖到了尸体,但还没确认身份,于是主动提供了自己的DAN。 技术人员从死者肋骨中提取了DNA,对比结果很快出来,薛翎和死者的DAN一致,确定死者是薛翎的家属。 民警找到薛翎询问死者的具体信息,薛翎目光僵直,张口回答:“她是我妈妈,她叫周小芊。” 周小芊,出生于1977年8月10日,本科学历,未婚,家中只有一对父母,都在她死后四五年相继离世。 薛翎出院后,被再一次带回了警局,对于警察的询问,他一个字都回答不出来,始终保持呆滞的状态。 同一时间,成明昭坐在车里,准备前往公司。 突然,车身猛地打了一个弯,急刹停车。 旁边传来车辆相撞的刺耳声响。 成希回头,头上出了一层汗,“没事吧?刚才突然冲来了一辆车——” 成明昭降下车窗,望见薛烨的车撞上前面的一辆黑色轿车,她仔细一看,那是一辆别克车。 黑色别克立马驶离现场,交警匆匆赶来,一批人留在现场,一批摩托追了上去。 留下的那辆白色劳斯莱斯车头被撞瘪,那是薛烨的车,她认得。 车门被打开,薛烨下来,额头上还挂着一道血。安全气囊已经弹出,他被飞溅碎片划伤了头。 薛烨气喘吁吁地来到她的车窗前,左右查看坐在车里的成明昭有没有受伤,见她没事,松了口气。 “刚才那辆车,突然变道,往你们这边冲” 他抹了一把脸,沾了一手血,才知道自己受伤了。薛烨有些头昏眼花,看见那辆车发疯,他想也没想一脚油门轰了过去。 成明昭从包里拿出一只手帕,伸出窗子擦了擦他脸上的血,心里还在想着那辆别克车。 薛烨脸色白得吓人,他想,如果自己没有跟在明昭身后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走上前,带走了薛烨。 薛烨用明昭的手帕捂着额头,正在局里做笔录,看到那辆别克车主被抓了回来,当即一个箭步上去把人揪起来轮了一拳,四面八方的警察上去拉开了他。 别克车主是酒后驾车,呼吸中的酒精含量超过80mg,现在要送到医院抽血检测。 薛烨狠狠盯着他那张如无其事的脸,想要冲上去又被警察拦下:“不可能!他是故意的,他是杀人未遂!” 别克车主挠挠脖子,没有理他。 明昭买了一瓶水回来,两名交警带着别克车主离开,与她擦肩而过。那个男人忽然回头,无所畏惧、毫无愧疚地直视她,嘴角隐约有笑意。 这一幕被薛烨捕捉,他再一次冲过去,被成明昭拦下,“别急。” 她转身把那瓶冰水摁在薛烨红肿起来的额头上,痛得他倒抽一口气。薛烨重新坐下来,拿着水既后怕又郁闷:“娜娜,还好你说今天分车出门,不然我不敢想是什么结局。” 明昭笑,在他身边坐下,“什么结局?我们两个都躺医院,正好给自己放个假。” 薛烨去牵她的手,反复摩挲,低头不语。他仰起脸把眼泪逼回去,“对不起,我没保护好你。” “我什么事也没有,”明昭拍拍他的手背,“你应该好好保护你自己。” 俩人安静地牵起手,各怀心思。 薛烨咬牙暗忖,绝不能放过这个司机,他必须让他吃点苦头。 成明昭并没有产生和薛烨一样的愤怒,她知道刚才那个男人不过是傀儡一只。她在琢磨那辆别克。 别克,又是别克。 看来已经有人坐不住了。 人总是这样,越急,破绽就越多。 第82章 预感 “别担心,有我在。” 回到家, 莲姨正好站在院门前,见到成明昭,她像往常一样笑着问好:“太太, 我今天炖了您喜欢的石橄榄陈皮鸭。” 她手里拿着东西,成明昭的目光移上去,莲姨托着手里包裹,回答:“刚才派来的快递, 我先拿去消个毒。” “给我吧。” 成明昭接过那件包裹,对着莲姨微笑,“辛苦了, 我吃过晚饭, 陈皮鸭就麻烦你解决了。” 莲姨望着她进屋的身影,心中不由得感叹, 成明昭是她见过最平易近人的有钱人。 她二十多岁就出来给人家当保洁, 服务过的有钱人不计其数,工作压力和雇主的财力呈正比。还算过得去的普通家庭, 料理起来麻烦事多, 总是扯皮, 讨不到一点好, 隔三岔五疑心她会贪小便宜, 冤枉气没少受。 这些人恩怨还不少, 多是一些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的琐事, 闹得鸡飞狗跳。她在二十多岁那年理解了世人常说的“贫贱夫妻百事哀”。 中产阶级又比普通家庭好些, 会拿她当半个亲人, 有好吃好用的少不了她的一份,待人不错,也好说话。再往上更清闲, 通常一年里只有一两次能见到雇主,她做好分内的事,就能享受超出传统蓝领的待遇。 成太太和他们比起来又要更好,只要自己能做的,几乎都是亲历亲为,把他们这些佣人当作同样平等的人。以往在别家干活,无论对方是小有钱,还是大富豪,面对他们这些人,多少自带微妙的距离感。 这种距离源于阶级。他们血管里流淌着不一样的血,所以过着不一样的人生,一个生来被别人服务,一个生来服务别人,这是由血液决定的。那些生来被服务的也知道自己是被服务着的,所以看他们的眼神就像看一件工具——鞋刷、或者拖把。这不是歧视,因为他们没有主观上的恶意,这是天然的傲慢。 但成明昭和这些人不太一样,莲姨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也许是她没有高人一等的阶级感,让人很安心。阶级感无法靠后天养成,她能嗅出来,那是从血里散发出来的味道。成明昭身上没有这种味道。 成明昭对她,对和她一样的人,感情上没冷落过,物质上没缺少过。做他们这一行,遇到一个好的雇主是很幸运的,她觉得自己可以跟成明昭一辈子,只要对方不辞了她。 莲姨出神地想着这些事,又看见薛烨匆匆回来,头上还扎着纱布,她吓了一跳:“这是怎么搞的呀?” 薛烨停下脚步,“没事,遇到了一点小车祸。” “天呐。” 莲姨捂住嘴,跟了上去。相比之下,她就能闻到薛烨身上的那种味道,有钱人普遍都是这种味道,说起来也见怪不怪了。这些味道闻久了,就会发现没什么稀奇的。 她闻过最忘不了的味道,是在薛家,从那位薛太太身上散发的。成明昭夫妇回国都会带上她,她有幸在那个家里见到了薛烨的母亲薛鸿云。 那是一种恐怖的味道,即使她没有和对方接触过,仅仅呆在一个空间里,都能感受到强烈的生理不适。就像食草动物见到顶级猎食者,那是一种源于基因的恐惧。 她活了四十多年,逐渐能分出这两种味道的区别。一个是由钱生出来的优越,初闻让人自卑,闻久了容易忌忮。一个是由权生出来的压迫,别说闻,光是听个名号就已经让人由内而外的害怕,不由自主的屈服。 成明昭来到书房,一边用美工刀划开包裹,一边接听电话。 “东西我收到了,谢谢你,易萱。” “谢什么,多大点事?谁让这么巧,我小姨就是那所大学毕业的,正好在司法局,调个卷宗而已,一句话的事。” “下次好好聚一聚吧。” “等你这句话。” 成明昭挂了电话,拆开文件袋,里面是扎好的文件。她翻开细细阅览,权韶念那场车祸得追溯到千禧年,那个时期天眼系统并不成熟,没有铺天盖地的监控,既然看不到现场,那么只能依赖文字,而最有说服力的文字就在她手中。 这件案子被定为交通肇事罪,已经结案。肇事者姓赵,酒驾撞人,被判了七年。 【甲方(肇事司机)】 姓名:赵志刚 性别:男 年龄:38岁 车辆信息:车牌号海A·82193,车辆品牌型号别克GL18,车辆识别代号LSGDC82C7YH001234,发动机钢印号LCV*170035700* 附件里夹带了多张事故现场图,她抽出印有当事车辆的纸页,又从抽屉里拿出打印好的——那辆从金太阳村打捞上来的二手别克gl8图,两张放在一起,车型一模一样,车牌号一模一样。 李京纾告诉她,她调查过,这辆车的第一任车主是薛长明,之后不知什么原因又把它给转卖给了别人。 成明昭仰靠在椅子上,打量着手中的两幅图,笑了。 手机在这时响起来。 她接通,对面是薛翎。 “告诉我,谁干的?这一切都是谁干的?” 成明昭拿远了手机,等他神经质的声音消停,她回复: “与其问我,不如问问你自己,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对面安静了,最后挂断了电话。 看来他在金太阳村找到了妈妈,进展得很顺利。事情正在往她期待的方向发展。 夜深,成明昭从浴室出来,到楼下倒了一杯牛奶。门铃忽然响了,她与莲姨对视一眼,莲姨快手快脚地跑到门口,点开监视器,呀地一声叫起来:“太太,是权小姐!” 权西野坐在沙发上,莲姨给她递了一杯温水。她没心情喝,一只腿不停在抖,成明昭换了一套衣服下楼,她立刻站起冲到成明昭面前,上气不接下气:“我妈她——我妈她——” “冷静点,”成明昭牵住她的手,她的手冷得厉害,“喝口水再说。” 权西野被她带着重新来到沙发前坐下,端起那杯温水送到嘴边慢慢含了一口,也许是看见了成明昭的缘故,她不知不觉冷静了下来。 晚饭后,她和权韶念看了一会儿电视,她压根没有心情看,只是耐着性子陪母亲。权韶念似乎察觉到她状态不佳,于是关了电视,让她早点休息。 俩人各自回房之前,权韶念牵着她的手,捏了捏她的脸。 “西野,你长大了。” 她笑着说出这番话,没有后文。这段时间,权西野什么也没告诉过她,却又觉得她什么都知道了。 半夜,她听到隔壁房间传来一声尖叫。 权西野来不及穿外套和鞋子,赤脚闯进了母亲的房间里,抹黑打开了灯。 权韶念坐在床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满脸泪水。权西野扑到她身边抱紧她,以为她又做噩梦了,“没事,妈妈,有我呢,没事。” “不,”权韶念摇摇头,她带着点哭腔,回头看她,虽然泪水打湿了脸,但目光却很坚毅,“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什么?不要着急,你慢慢告诉我。”权西野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只能握紧她的手,努力让她恢复平静。 “我什么都想起来了,为什么——” 权韶念喃喃自语,忽然眼一翻倒在她怀里。 救护车接走了权韶念,医生说她没什么大事,属于血管迷走性晕厥,可能是太激动导致的。 一个小时后,权韶念醒了过来,她说她不想住在医院,于是权西野又带着她回到了家。 权西野拿来安眠药递给母亲,“妈,你先好好睡一觉,有事咱们明天说。” 醒来后的权韶念几乎没怎么说过话,她点点头,服完安眠药后重新睡下。 “我妈妈她,想起来了。” 权西野从来没有见过母亲这副又哭又自言自语的模样,中途还晕过去一回,她全程都在强装镇静,实际上害怕极了,她不知道母亲在说什么。这个时候,她只想到成明昭,只能依靠成明昭。 听完她的讲述,成明昭点点头,“走吧。” “走”权西野茫然地看向她,以为她在赶自己。 成明昭拉着她的手把她拽起来,“我和你一起走。” 车子穿过繁华的市区,即使已经深夜了,街道上依旧霓虹闪烁。权西野靠在她的肩上,低低地抽泣起来。 成明昭伸手抚摸她的脑袋。 “我没照顾好妈妈,如果她有什么事,我一辈子都没办法原谅自己” 成明昭揉着她瘦削的肩,安抚她:“别担心,有我在。” 俩人回到家,托安眠药的福,权韶念还在睡觉,姿态很宁静,没出什么意外。客房没收拾,成明昭和权西野睡在一张床上,权西野看着天花板,没有睡意。 “娜娜,对不起,这么晚了还要麻烦你。” 成明昭牵住她的手,“睡吧,别想这么多。” 权西野翻过身,紧紧挨着成明昭,似乎这样才有一点安全感。 “我好害怕。” “害怕什么?” 她摇摇头,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说不清自己在害怕什么。 只是有种预感。 “我害怕回不去了。” “你想回到哪里去?” 权西野睁着眼睛。 “我不知道。我只是感觉,这一晚过去,我前二十年的生活,全都要灰飞烟灭了。” 第83章 杂种 “一直欲擒故纵的人不是你吗?”…… 权西野睁开眼, 下意识往旁边摸,没人。 她猛地坐起来,穿上鞋子跑进权韶念的房间, 被子铺得平平整整的,人却不见了。 权西野用虎口使劲砸眉心,心脏剧烈地跳动。 都怪自己睡得那么沉。 她已经有段时间没睡得这样死了,为什么会这样? 权西野快步回到房间, 拿走柜子上的手机,边拨打母亲的电话,边往客厅跑。 “西野, 你醒了?” 她先闻到一股甜甜的味道, 是曲奇饼。然后抬头看见了端着烤盘的权韶念,目光又一转, 吧台前站着正在搅咖啡的成明昭。 权西野打电话的手垂下来, 劫后余生地舒了口气,力气像融化的冰块一样往下淌, 她勉强站稳。 权韶念把烤好的曲奇放在台子上, 对成明昭说:“好像成功了。” “真厉害, 品相不错, 有考虑过开一家烘焙店吗?” “搞不好可以试试?” 她们说着说着笑起来,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权韶念回头, 冲呆站着的女儿招了招手, “西野, 过来尝尝。” 权西野沉默地走上前。 成明昭拿起长柄咖啡勺, 放进嘴里抿了一口,“看你睡得太香,不忍心叫醒你。” 权西野盯着盘子里的曲奇, 没有胃口。她又看向权韶念,权韶念眨眨眼,“怎么了?” “妈妈,你睡得还好吗” 权韶念和成明昭对视一眼,扑哧笑了出来,“傻瓜,我昨晚吃了药,当然睡得很好,倒是你,为什么看上去那么没精神?” 权西野迟钝地点点头,疑心眼前的这一幕是幻觉,自己还没从睡梦中醒过来。 昨晚母亲一边哭泣一边说回想起了某些东西,话还没说完就晕了过去,她们来回走了一趟医院。按理说,如果此刻是现实世界,不应该出现这样和谐的景观。难道昨晚发生的一切才是幻觉吗? “我已经想起来了。” 权西野猛然抬眼,看来她并不在梦里。可说出这句话的权韶念,脸色没有任何波动,看不出惊恐、悲伤,或者愤怒。 她担心地抚上母亲的胳膊,怕她是经受了太大的打击,才会表现出这样不合常理的冷静面貌。 权韶念拍拍她的手背,反过来安慰她:“你别担心我,我现在很冷静。” 从车祸发生到现在,她很久没有这么冷静过。清晨,权韶念打开眼睛,内心平静如水,盘旋已久的喧嚣停息,曾经充斥大脑的恐慌与不安也如潮水般褪去。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 这份安宁指引着她回忆起了往事,往事像电影一样流畅。而她,不再身为第一视角,一遍遍去体会那场不幸,她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完了全程。 心里泛起密密麻麻的感受,权韶念起了床。 打开门,她看见了成明昭。 “娜娜?” 成明昭刚从卫生间出来,空气中跟来了一阵烟味。权韶念不喜欢烟的味道,薛长明和女儿权西野都会抽烟,但从不在家里抽,他们会有意识地避开她。 成明昭替她点上烟,俩人坐在沙发上,权韶念夹着烟,含了一口,烟雾从鼻腔流泻而出。 “你想起来了。” 权韶念点点头,她把烟灰掸进脚边的垃圾桶。 “娜娜,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记起这件事,”她把腿架到另一条腿上,困惑地皱起眉,“或者说,如果想起来,应该会崩溃到晕倒。” 成明昭盘着手里的火机,笑,“你已经晕过一次了。” 权韶念也笑了。 她以为重拾记忆的那天,应该是痛不欲生的,但真正迎来这一刻才发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吵大闹。记忆像空气走进肺里一样走进了她的大脑,短暂的痛苦是困惑带来的。 “我想起了撞我的那个人。”她用些许迷茫的语气说出了痛苦自己半生的事。 “他叫赵志刚,对吧。” 权韶念回头看她,“你怎么知道?” 成明昭仰面躺在沙发上,好半晌才立起自己的脑袋,“用了一点小方法。” 权韶念凝视着成明昭,“娜娜,从一开始,你就是为了这件事来的吧。” 和她交朋友,挑拨西野和薛长明,带她们乡下散心,让她恢复健康,这一切的本质,都是为了这件事。 也许,这也不是最终的目的。 “Bingo——” 成明昭模仿儿童玩具的机械音,冲她一笑,“你答对了。” “你真坦率。” 手里的烟燃断了一截,掉在地上。权韶念掐灭手里的烟,丢进垃圾桶。 “我不喜欢对聪明的人拐弯抹角。”成明昭回答她。 “谢谢你,”权韶念学着她仰躺在沙发上,“原来我在你心里不是蠢得可以的家庭妇女。” “看来我比你的丈夫和女儿更尊重你,他们认为你是不堪大用手无缚鸡之力的可怜女人,我可不这么认为。” “这是你的真心话吗?” “是的。你也是这么认为的不是吗?” 成明昭替她叹了口气,“一个可疑的丈夫,一个帮助可疑丈夫圈养自己的女儿,你是一只可怜的博美,好看,但只是一条宠物狗。他们都不认为你是个拥有主观能动性的人。” 权韶念没接话,她的沉默已经是答案。 “所以,继续说说看吧,记忆到这里就终止了吗?” 权韶念摇摇头,“赵志刚是我丈夫的司机。” 她顿了一下,“是三个月前被辞退的一名司机。” “这么说的话,似乎早就真相大白了?”成明昭拿着火机玩,火苗一会儿升起,一会儿熄灭。 权韶念看着她,摇摇头。 “你想去找到当初撞你的那个人?”权西野被母亲的想法吓了一跳,“妈妈,你想起的这些和当年的事实完全一致,为什么还要去找那个、那个罪犯,万一他心里对你有怨气,你怎么能保护自己的安全?” 权韶念反应强烈,态度很坚决,反对她这么做。 “往枪口上撞吗?谁能保证这样一个人不会对你二次下毒手?” 赵志刚是薛长明曾经的司机,和她有过几面之缘。当时俩人在恋爱中,权韶念没少搭过那辆车,自然而然熟悉那张面孔。 她不相信仅仅是酒驾那么简单。 “西野,你冷静一点,”权韶念握住女儿的肩膀,“这件事折磨了我半辈子,让我的人生几乎停摆,我必须要亲自弄清楚。” “妈妈不是在询问你的想法,妈妈是在通知你。” 权西野从没见母亲这副模样,她咽了口唾沫,“和爸爸有关吗?” “西野,连你都有这种预感,为什么要阻止我呢?” 权韶念松开手,平静地看着自己的女儿。 权西野擦掉落下来的泪,“我不会阻止你,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危。” “你不相信妈妈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吗?” 权西野抬起泪眼,“我” "比起身体,内心的不安才是我痛苦的根源,西野,我以为你懂的。" 权西野垂头不语,半晌说道:“让我和你一起去吧,我也想知道这一切。” 后天就是权西野的生日,成明昭提议:“过完生日再一起去吧,也不急于一时。” 权西野根本没有心思过生日,但母亲同意了,她没有搭话。 下午,她接到一通来自薛翎的电话。匆匆几句挂了后,权西野郁闷地来到成明昭身边,拿起花洒和她一起浇花。 “脸怎么拉那么长。” “薛翎那家伙太烦人了。” 成明昭哼哼笑,不以为意,“他又怎么惹到你了?” “他约我今晚吃饭,说明天要回国了,想提前给我庆生。” “这不是挺好的。” “好个屁,我又不想理他。” 成明昭修剪完枝桠,“既然是别人的一片好心,你就去吧,正好可以借机会说清楚你的感受。” “什么感受” 成明昭耸耸肩,“你的感受,只有你自己知道。” 权西野没回答,她明白了成明昭的意思。 有一件事她既没承认过也没否认过——从小到大,她都很享受来自薛翎的恭维和奉承,即使心里瞧不起他。 她时有时无的好意是对付薛翎的利器,可她现在不想玩这个游戏了。 从前她有大把的闲情做这种事,现在不一样了,她既没时间也没这个心情。 出发前,成明昭忽然叫住她,往她手心塞了一把眉刀。 “什么意思,去见他可没有修眉的必要。” “带着吧,记得早点回家,别让你妈妈担心。” 权西野不理解,但还是把眉刀揣进了兜里。她按照约定来到目的地,目的地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一套大平层里。 薛翎在门口等候她多时,见她这次没有放自己鸽子,也没找乱七八糟的人对他恶作剧,而是真真切切地来了,喜不自胜。 他掏出一只布条,伸手上去,被权西野躲过,“搞什么老土的形式。” 见她不喜欢这样,薛翎收起布条,“西野,可以麻烦你闭上眼睛吗?” 权西野深吸一口气,想着只需忍耐片刻,经此一晚后彻底和这个人断绝,之后就再也不会被他叨扰,这才勉为其难地闭上了眼。 薛翎把她带进屋里,来到一处,“可以把眼睛睁开了。” 眼前是一桌丰盛的饭菜,桌面中央是一座精致的蛋糕,蛋糕前摆着一本红皮证件。 权西野拿起它,是房产证。 薛翎在她旁边说:“这些都是我亲手做的,包括这个蛋糕我希望你会喜欢。” 他看向她手里那本房产证,“这套房子从现在开始就是你的了。” 多罗曼蒂克,鲜花美酒和一桌亲手做的佳肴,还有一套大平层,换做普通人也许要被感动地声泪俱下。 权西野冷笑一声,像丢垃圾一样把房产证扔在桌上,“怎么,当起慈善家了,我是你救济的乞丐吗?” 她拉开椅子坐下,薛翎急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你看不上这些,但是你的房子和车子都被叔叔冻结了,多一套总比没有好,西野,我是这样想的。” “我需要你反复跟我讲这些吗?” 薛翎闭上嘴,愧疚地低下头。 权西野打量他,看着比前段时间更瘦更憔悴,简直不成人形,也不知道这段日子干什么去了。她宽宏大量地给出一个微笑:“去坐吧,不要在我生日提这些倒胃口的事。” 薛翎点点头,感恩涕零地跑到对面坐下。 吃完饭,薛翎替她切蛋糕,权西野敞开天窗说亮话:“薛翎,你喜欢我,对吧?” 他切蛋糕的动作变慢。 “不是亲人之间的喜欢,是男女的那种喜欢,对吧?” 权西野擦擦嘴角,观察他的表情。 说中了,真恶心。 “西野,先吃蛋糕吧。” 薛翎把切好的蛋糕递给她,权西野撇开他的手,蛋糕滚落在地上,奶油像脑花一样四溅。 看着地上的狼藉,薛翎沉默地坐下。 “为什么这么问,你不是知道吗” "什么?"见他毫无羞愧之意,权西野不可置信地挑高眉毛。 “一直欲擒故纵的人不是你吗,西野。” 薛翎抬头看她。 权西野没料到能从一向懦弱的薛翎嘴里听到这番话,立刻嫌恶地皱起眉。 “把别人的恩惠歪曲得这么不堪,是心理变态导致你迷恋这种不伦的情感吗?” 她端起红酒抿了一口,看向那个始终不作声的男人。 终于,薛翎笑了,“西野,我们一起离开吧。” 他站起来,绕过餐桌,来到她面前跪下,紧紧握住她的手,“我们离开这里,去一个没人知道我们的国家,就你和我——” 权西野抽回手,扇了他一巴掌。 “你疯了吗?” 薛翎的左脸迅速红起来,他还在笑,还在说:“薛长明都这么对你了,你肯定很恨他吧,那个家已经没有回去的必要,我们一起走吧,离开这些人,西野,和我一起走吧。” “走?”权西野俯视他,“我为什么要走,该走的是你,只有像你们这些的老鼠、杂种,才需要到处乱窜,寻求庇护之地,我和你不一样。” 她扬起嘴角,“我无论如何,都和你不一样。” “杂种?” 薛翎愣住,低念这个词。 权西野站起身,“一个情妇生的上不了台面的私生子,给你一点脸面才叫你一声堂弟,你这样的人也配喜欢我?带着你不能见人的肮脏感情有多远滚多远,没人要和你一起走,需要逃窜的只有你一个人。” 她嘲笑,“逃跑之前,还得先请示志安伯父吧。” 薛翎一声不吭地从地上起来,忽然掐着她的脖子狠狠撞在玻璃墙上,外面是三十几层的高度,底下车水马龙。 “权西野,你有什么好高傲的?你和我不一样?你和我有什么不一样?”他的眼泪从眼眶里掉下来,死死盯着她,“你们这一家,不过是披了人皮的畜生,有什么好得意的?” “你仗着我喜欢你,所以这么玩弄我,你根本没有把我当人看,是吧?” “你们全家,都没有把我当一个人看,也没有把我的妈妈当一个人看,最该死的是你们,最龌龊的是你们。” 他流着泪吻她的脸颊,急促的鼻息扑打在毛孔上,激起她一身寒毛。 “你知道你是个愚蠢自私又自大的女人,我还是没法恨你,和我一起走吧,西野,我求你了。我已经坚持不下去了。” 权西野被他用力掐着,喊不出来,无法呼吸。只能用手死命拍打他,情急之中,她从口袋摸出那把眉刀,用力往他眼睛上一划。 薛翎一声惨叫松开了她,倒地捂住眼睛挣扎,血很快顺着指缝渗出来,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 “西野”他单手捂着眼睛,一只手四处挥舞着寻找她,哭着喊,“我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要伤害我?” “眼睛好痛,我睁不开,西野,你在哪儿?” 权西野从地上爬起来,认定这个人彻底疯了,她拿走桌上那本房产证,夺门而出。 第84章 新世界 “为什么到现在才爱我。”…… 打开家门, 屋里一片漆黑,薛志安皱起眉叫了声,没有一个佣人上来。 他打开灯, 客厅骤然亮堂起来,沙发上坐着薛翎。 “搞什么?” 薛志安脱下外套,边换鞋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灯也不开?” 他走上去, “我在问你话。” 薛翎抬起头,“爸爸,你饿了吗?我做了晚饭。” 薛志安狐疑地打量他, “你的眼睛怎么了, 家里的阿姨呢?” 薛翎抬手摸了摸眼睛上的纱布,“不小心弄伤了, 阿姨我辞了。” “你是有什么毛病?” 薛志安来到餐厅, 有一桌的热菜。他晚饭没吃,现在饥肠辘辘。 “迟了那么多天才回来, 在国内和权西野那丫头鬼混?” 他把餐巾系在脖子上, 拿起刀叉大快朵颐, 边吃边说:“她去那儿你就去那儿, 一点男人的样子都没有。你很缺女人?” 薛志安哼了一声:“早就让你多出去社交社交, 成天一副没出息的样子, 世界上的女人多得是, 什么样的都有, 前提是你得有能力, 等你有能力了,她们会大批大批地扑到你身上。” 他把牛肉塞进嘴里,大口咀嚼, 说着说着笑起来,像在谈什么得心应手的领域。 薛翎慢慢走进餐厅,没回答,脸色看上去很憔悴。薛志安扫他一眼,冷嗤:“人不人,鬼不鬼。” 薛翎绕到他身后的区域,水流声响起,不知道在洗涮什么。 “蠢材,天天只会像个女人一样洗衣做饭。我栽培你十几年,是为了让你学会洗碗做菜的么?这个世界,有生来洗碗的人,也有生来做饭的人,你想当这种人么?” 薛志安松了松脖子上的餐巾,侧过脸教训他。对面始终保持沉默,这是他儿子一贯的作风。 “努力点回报我吧,”他把刀叉丢在盘子上,叮当一阵响,“如果不是我,你的命运和你妈差不了多少,天生洗盘子的命。” 他从鼻腔里哼出一声冷笑。 “你——没有一点像我。” 薛志安抹抹嘴,正准备从位置上站起来,脑袋一阵晕眩,又重重地坐回了椅子上。 “薛翎,去把我的降压药拿来,都是因为你,害我血压又高了。”他扶住额头,闭紧双眼深呼吸。 他听到薛翎的脚步声走了,一会儿,脚步声又回来。 “给我。”薛志安闭目养神,眉头烦躁地蹙着,他感受到眼前晃过去一个人影,于是下意识伸出手。 接到的只有空气。 他睁开眼,忽然脖子一紧,人跟着椅子一起向后翻倒。 薛志安翻滚在地上,不停挣扎,他伸手去抓对方的腿,换来的是无情地绞锁,脖子上的绳子死死箍着他,不断收紧。 薛翎躺在地上,用被他抓过的那只脚踩在他的肩上,咬牙把绳子往前拽,眼泪滑过他涨红的脸庞。 “翎儿” 薛志安蹬着腿,硬生生从喉咙眼儿挤出他的名字。 “一切都是你的错,这一切都是因为你。” 薛翎努力托着绳子,血红的眼泪浸透了纱布,在脸上坠下一道细长的红线。 客厅笼子里的乌鸦上蹿下跳,发出凄厉难听的叫声。 二十二年前,周小芊找到薛志安,她对他说自己怀孕了。薛志安没有任何反应,很久才抬起头注视她。 “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周小芊咽了一口唾沫,镇定地回复他:“我没有在开玩笑。” 薛志安埋下头,咯咯咯地笑起来,最后叹了一口气站起身。周小芊下意识后退。 薛志安一步步朝她走,目光先是在她努力维持冷静的脸上逗留了一阵,然后落在她的小腹上。 “你这个婊子,是拿我当傻子吗?” 他伸手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拽到自己跟前,对上周小芊惊恐的眼,“和别的男人偷完腥就应该老老实实装作没发生过,而不是想着找一个冤大头,你觉得我很好骗吗?” “我没有——” 周小芊拼命挣扎,想摆脱他的手。 薛志安一耳光把她扇倒在地,来到她面前蹲下,“要我告诉你真相吗,小芊。” 他拍拍她红肿的脸。 “很抱歉——我没有这个功能。你找错人了。” 薛志安看着她瞬间僵滞的眼神,笑了笑。 周小芊回到老家县城,在冬天生下了儿子周翎。生完孩子后的一段时间里,她给薛志安打了无数通电话,对方一次都没有接过。她不甘心,也不相信薛志安的说辞。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有什么借口都不足为奇。 当然她也骗了他,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她有过其他男人。但这又怎样?无法改变薛志安和她睡过的事实,就算孩子不是薛志安的,她也要让他承认,除非他从一开始就别碰她。 是他让她看到这个机会,她不会就此罢休。 周小芊带着孩子在县城租了套单间,家里的两个老人还不知道她生了孩子,甚至都不知道她曾经在那么一个光鲜亮丽的企业工作过。她的父母只是一对什么都不懂的农村人,如果他们知道了她现在的处境,一定会大肆羞辱她。 在外人看来,她是小三,是勾引有钱男人的荡.妇,明明大学毕业,却不学好,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不贞不孝,应该被天打雷劈,所有人都会朝她吐唾沫。 但是周小芊不怕,她要是在乎这些就不会走到这一步。她的父母愚昧又自私,什么叫养育之恩?从小学到大学,她所谓的父母没出一分钱,全靠年幼的她一个个跪着去求那些乡里乡亲,求老师,求来的学费。上了大学,她边读书边打工,咬着牙养活了自己。 父母?父母有什么用?她才不在乎,也不会回去。 周小芊最想远离的地方就是那个落后贫穷的村庄,她是从那儿出生的,却无比厌恶那片土地。她受够了贫穷,受够了没完没了的贫穷,没有人比她更渴望金钱。她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需要能够改变自己命运的钱。 她同样吃够了打工的苦。大学里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家庭条件都比她好,她们有父母的疼爱,从小在城市里长大和生活,每天和诗词歌赋打交道,说着那些天真烂漫的话。她们在社团大放异彩的时候,她在外面给人洗盘子。 她没法像这些女孩一样自由自在地开展自己的爱好,像鸟儿一样享受生活,去学习,去恋爱。这些需要钱,她没有钱,她的钱只够温饱,不够生活。 没人给她撑腰,没人给她托底。她没有高雅的爱好,她的爱好就是赚钱,她也没有谈过恋爱,她不敢恋爱,她怕别人一眼就看穿她的骨子里的自卑。在宿舍,周小芊常常疑心别人是不是瞧不起自己,是不是偷偷在背地里笑话她。 就是这种自卑又自强的心理,让她没办法拥有一段健康的关系,无论友情还是爱情,周小芊坚信,任何人在看清了她真实面目后都会离她而去。 周小芊太恨了,她的心中有太多恨了。她走在城市的大街上,不是为了去购物,而是赶着去打工,每个和她擦肩而过的都是她的敌人,她增恨着每个幸福、轻松,快乐的人。 这样盲目的恨在某一天找到了方向。宿舍有个和她差不多的农村来的女孩,甚至名字都和她差不多,对方叫倩倩。倩倩是农村出身,不过和她有一点不同,她的家里虽然并不富裕,但父母还是竭尽全力托举她上了大学。 大三那年,倩倩谈了恋爱,男友大她一届,马上要毕业了,听说条件不一般,是个富二代。 倩倩的吃穿用度在恋爱后迅速得到了质的提升,她每天换着周小芊只有在大型商城里的奢侈店门口才看过的那些衣服,喷着价值不菲的香水,那味道真迷人。 周小芊品不来香,不妨碍她嗅出那是金钱的味道,对比自己,她身上只有肥皂的气味。 于是有一天,她把打工攒下来的钱拿去买了一堆便宜的化妆品,周小芊没有化过妆,即使有人夸过她底子好,她知道打扮是有钱有闲的人才做的事。 这次不同了,她把便宜的bb霜擦在脸上,看着自己黄土色的脸越变越白,然后用睫毛膏把眼睫毛刷得又黑又翘。她拿起那根廉价的口红,旋出的是极其难看的红色。 她想到倩倩抽屉里有她男朋友前不久送的高级口红,此刻倩倩不在宿舍,所有人都不在宿舍。 周小芊来到她的位置,打开了她没有上锁的抽屉,抽出那支口红。果然,贵的东西有贵的道理,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她丢了自己买的那只口红,拿着倩倩的口红把自己嘴唇涂满。 她冲着镜子笑,镜子里白得吓人的脸红得吓人的嘴也对着她笑。 周小芊约会了第一个男人,男人是她兼职的那家店铺的老板,平日里一直有在暗暗地对她表示好感。她答应了他的约会邀请,第一次吃了高档餐厅,第一次收到了漂亮的项链。 代价是需要和一个无感的男人亲嘴、牵手、上床。 这种代价远不及她这些年吃过的苦。 周小芊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她拿出那条项链,举在路灯下细细地观赏。 太漂亮了,太漂亮了。 她笑起来,笑着笑着又哭了,她蹲在路边,又哭又笑,泪水模糊了睫毛膏,把她脸上的妆搞得一塌糊涂,她拿出镜子看,自己像怪物一样吓人。 不过这都无所谓了。她笑是因为第一次被人爱、第一次收到礼物,她哭是因为,原来这一切这么简单。 她从前遭受的屈辱、苦难,都咧着大嘴嘲笑她,笑她愚蠢,笑她可怜。 周小芊很快和老板谈上了恋爱,因为有这层关系,她在兼职的时候得到了额外的关照,她的工作量比别人少,享受的福利比别人多,其余正式工看她不顺眼,向老板告状,结果碰了一鼻子灰。 看着那些瞧自己不爽的人灰溜溜地回来,周小芊捂着肚子笑,她笑得很大声,很放肆,很畅快,没人敢管她。 没过多久,她和这个老板分手了。老板嫌她花钱如流水,说经不起她这样消费,周小芊立马就和他分了手,也辞了那份兼职。 男人很多,这个不行,就下一个。 周小芊逐渐学会了打扮,她化妆的手法越来越好,她的魅力越来越大,追她的男人越来越多,她交往过的男人不计其数,她体验了很多前二十年都没体验过的东西。 但她知道,这些男人也对她有所图,彼此不过是互利互惠,短期享受。她需要一个更加有钱的人,一个可以改变她命运的男人,一个长期的饭票。 大学毕业后,周小芊以过硬的专业成绩和姣好容貌应聘上了一家外企的秘书。她在这里遇见了薛志安。 彼时的薛志安已经成家立业,大她十几岁。周小芊不在乎这些,她只觉得,命运的齿轮要就此转动了。 很快,她和薛志安发展了恋爱关系,这是一段不能见人的恋情。不同往日交往的男人,这次她完全享受到了上流社会的待遇,她想要什么,薛志安就会满足她什么。 可这远远不够,她知道男人是一个怎样的物种,薛志安迟早有一天会对她厌烦,她必须在此之前上岸。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副年轻的身体和不怕死的胆量。周小芊想用孩子栓住薛志安,逼他离婚,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薛志安在这方面相当警惕,从来不会不做安全措施,她只好自己想办法,用别的手段如愿和薛志安上了床。 当然,在这期间,她并没有停止和别的男人暧昧。薛志安在玩她,她也在用自己的方式玩他。周小芊清楚地知道,这些不是爱情,她没有渴望过爱情,她只要钱,她要能填满自己后半生的富贵。 当薛志安说出自己没有生育能力的那刻,周小芊听到了梦想破裂的声音。 她消沉地回去生完了孩子,忽然又燃起十足的勇气。不论薛志安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是真话,那他正好需要一个孩子,是假话,那她更要让这个孩子进入薛家。 只要她们母子俩有一个能挤进薛家的大门,命运就彻底改变了。 生完孩子后,她再也联系不上薛志安。周小芊只能一边抚养儿子,一边找时机重新联系薛志安。一晃五六年过去,在这期间,她回过一趟老家,目的是找父母借钱。养孩子的花销比她想象的还大,她已经把前些年积攒的底子全部用光了,能借的都借了,但日子还是很拮据。 周小芊已经没有过这种拮据的日子的耐心了,她的虚荣心在这些年被喂得和热气球一样大,她不想让儿子像自己小时候那样可怜,她要给他最好的。于是,周小芊破天荒找上了父母,当然,被赶出来也是意料之内。 在最艰难的时候,她接到了薛志安的来电。 周小芊像沙漠里即将被渴死的人,薛志安的突然拜访是天降的雨水,为了止渴,她什么都愿意做。 薛志安现在电话里问候了孩子的近况,然后说,他会找个时间去接孩子,但有个条件,那就是她不能一起来,薛家只会认她的儿子,不会认她。 周小芊沉默了。 她看向一旁正在写作业的周翎。 “好,我答应你。” 薛志安没有食言,到了约定的那天,周小芊带着儿子在路口等待,终于看到薛志安派来的车。 她把儿子推进了自己从小期盼的世界里。 送走周翎后,周小芊突然病倒了,病得很严重,差点死在出租屋,是好心的邻居阿姨带她去了医院。人在最脆弱的时候,就会想回家。 周小芊托着病躯,回到了金太阳村。 父母不肯见她,她就一直跪在门口,直到那扇门被打开。 发烧的日子里,她做了很多梦,梦到了小时候挨家挨户磕头借钱的自己,梦到了寒冬天里长了冻疮还要给人做手工活的自己,梦到了一边上大学一边刷盘子的自己。 眼前出现刺眼的白光,那是金灿灿的殿堂,是她梦想中的世界。 那个世界里,没有寒冷、没有贫穷、没有屈辱。 周小芊一步步向着那边走去,当她的手要接触到那片光时,意识回到了现实。 她醒了过来。 她听到母亲的哭声,她的手被人紧紧握着。 眼前出现一位年迈的老太太,这个老太太就是她的母亲。母亲紧紧拥住她,用方言责备她傻。 周小芊张嘴,母亲把热粥喂到她嘴里,她慢慢地嚼,嚼出一行泪。 “为什么” 她看着母亲,痛苦地问。 “为什么到现在才爱我。” 病好后,周小芊又接到了薛志安的电话,电话里,他说自己已经和现任妻子离婚了,过段时间就来接她。 周小芊欣喜若狂,她回头看自己那对年迈的父母,又问,能不能把她父母也带过去。 薛志安答应她,接走她后,会安顿好她的父母。 寒冷的冬天,深夜里,周小芊带着一只包包偷偷溜出家门,在离家不远的路边等待薛志安的车。 这个晚上,月亮很亮,像日光一样照亮了村子。周小芊搓着手等待,等了那么多年,她终于要过上好日子了。 终于,她看见前方驶来一辆黑车。周小芊走到路中央去拦,她兴奋地挥着手,迎接的不是车子,而是崭新的未来。 下一秒,周小芊看到了那轮月亮,惊讶地发现原来今晚的月光这么明亮。她感觉身体轻飘飘的,好像在飞,她小时候也想过,如果能长一对翅膀就好了,可以飞出这个地方,永远不回来。 屋里的老人被巨大的撞击声惊醒,他们从来没听过这个动静,野兽不是这个声音。害怕会不会是有人来家里偷鸡,老头披着外套出门查看,只看见远处影影绰绰的车灯,很快消失在视野里。 黄泥路上还有一道惹眼的血迹。 他又去看了自家的鸡,一只都没少。 他回到床上,告诉妻子。 “没事,是野猪被车撞了。” 乡下的晚上,野猪经常出没,他看到有车,地上还有血,八成就是野猪被撞死,被人拿去吃了。 第85章 笼中鸟 “嫁给我吧,韶念。”…… 别克gl8行驶在崎岖的黄泥路上, 一摇一晃,颠落了他额头上的汗水。 薛长明扶着方向盘,紧紧地盯着前方。 三天前, 他的同胞哥哥薛志安找上他。 他的手搭在他的肩头上,另一只手递来一张女人的照片,“这张脸辛苦你记一下。” 薛长明匆匆扫了一眼相片,转而看向自己的哥哥, “你疯了?”他推开他的手臂,与他隔开了一道距离,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薛志安惊讶地瞧着他的反应, 张大嘴爆发出剧烈的笑声, 他笑得直不起腰,那张相片从他手中脱落, 在空中翩翩飞舞, 最后跌在地上。 他重新揽紧薛长明,不停摇晃他, “长明, 这种事你不是最有经验了吗?” 薛长明猛地抬头看他。 薛志安从弟弟震颤的瞳仁中获得了快意, 他笑得意味深长, “你是我的亲弟弟, 你想过什么、做过什么, 没有人比我更清楚。” “韶念怎么样, 最近还好吗?”薛志安松开他, 跨坐在桌角, “真可怜啊,要是让她知道当年害她残疾的人,是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 话还没说完, 衣领被人重重地拎起。薛长明颤抖得厉害,眼睛通红,脸部的肌肉失去控制,一抽一抽地痉挛起来。 “你也不想是那样的后果吧。”薛志安直视他的眼睛。 薛长明慢慢减轻了手里的力度,思维飘逸到很远的地方,愤怒褪去,恐惧占据了他的大脑。 “这一切,都是你害的。” 薛志安听清楚了他喃喃念的内容,噗地一声又笑了。 “长明,不能这样颠倒黑白,当初是你自己嫉妒心作祟啊。” 薛长明松开他,手无力地垂落。 “你都知道。” “我说了,你是我弟弟,你想什么做什么,我都知道。我知道总比韶念知道好,你说呢?” 薛长明抬头看他,薛志安说:“去吧,把那张照片捡回来。” 半道,天空下起了雨。 路过一处建筑工地,薛长明下车,打开后备箱,面无表情地将里面那袋包裹拽出来,走进工地。 完成一切后,他重新上车,驱车驶离。 上了国道,薛长明一脚油门把车开进了河里。三分钟过去,他艰难地从岸边爬上来,薛志安的车闪着灯已经在路边等候多时。 翌日清晨,权西野准备去开主驾驶的车门,另一只手抢了上来,她抬头一看,是自己的母亲。 “我来开吧。”权韶念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权西野仍站在原地,她透过车窗对母亲说:“要是” 权韶念握住方向盘,直视前方,“我可以的。” 权西野把话吞回去,来到后方打开了车门。 她很久没有摸过方向盘了,驾照在那天后已经积灰数年,平日在家有专门的司机接送,她都快忘记了开车是什么样的感觉,遥远得仿佛是上辈子的事。 权韶念回头,成明昭就坐在副驾。 “娜娜,你有事的话,可以不用陪我的。” 成明昭扣上安全带,“巧了,我正好没什么事。” 她戴上墨镜,回头对权韶念说:“我的存在是为了帮你Trigger Warning,这是有必要的。” 权韶念笑了,“你有考虑过当心理咨询师吗?” “我没说过吗?”成明昭塞了一只口香糖进嘴,“我有LCSW执照哦。” 权韶念笑而不语,她对成明昭的观感很奇妙。 任何人见到她,都会情不自禁地依靠她,愿意把自己最脆弱的一面呈现给她。她确信此人拥有极其恐怖的洞察力,周围任何人、任何事都逃不过那双眼睛,以至于很多时候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她看穿。 这种洞悉并不会给人带来任何不安,相反,仿佛是一种带着甜味的毒药,让人不知不觉地毒发身亡。 权韶念想到一种植物——猪笼草。她曾在电视上了解过,猪笼草会分泌出一种香甜的黏液吸引昆虫,当昆虫进入捕虫笼边缘,会因为光滑的笼口掉入笼内,最后被它的消化液分解吸收。 她深知,自己一家已经成了成明昭的笼中虫。 但,成为笼中虫也好过无知的笼中鸟,她宁可死在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下,也不愿意丧失生物的本性。 车刚起步就熄了火,权韶念擦擦汗:“不好意思,太久没开了” 赵志刚出狱后改了名,叫赵小强,名字怎么改都不妨碍他的身份证号依旧,根据这串身份证,成明昭很快锁定了他目前的活动范围。 三人来到嘈杂脏乱的巷口,权西野捂住口鼻。这里什么都有,卖菜的卖水果的卖快餐的,有廉价的衣服店也有理头店。没有拴绳的流浪狗走来走去,远远能闻到垃圾箱的味道。 权西野抬起脚,发现自己踩到了一只烂橘子,立马绕道去成明昭身边站着。 她们拐进一条更加脏乱和窄小的巷子,这类巷子数不胜数,横七竖八地穿插在城市的边缘地带,是密布于城市真皮层的毛细血管。 权西野一不小心又踩到了一只死老鼠,受不了地叫起来:“确定没有搞错吗?这种地方能住人?” 与其说它是巷子,不如说是两栋烂楼之间的缝隙。这里暗无天日,阳光落下来都被削成了细丝。 成明昭抬起头,很常见的握手楼,无数张窗子外挂着无数件衣服,有大人穿的,有小孩穿的。 “多的是。”她回答。 一个步履阑珊蓬头垢面的男人从她们身边经过,权韶念走上去询问他:“你好,请问附近有叫赵小强的人吗?” 男人猛地回头,他浑身脏兮兮又黑乎乎,只剩下眼白是亮的。 他看着权韶念,张大嘴巴,忽然转身就跑。 但他的腿似乎受伤了,行动很不便,没跑几步就摔在了路上。 四人来到附近的沙县小吃坐下,刚落座,赵小强扑通一声跪在权韶念的面前。 “权小姐,我对不起你。” “我还是叫你赵志刚,好吗?”权韶念看着跪在地上的赵小强,“你先起来,别影响老板做生意。” 赵小强抹着泪起来,坐在了后面的位置上。 “你是权志刚,对吗?” 他点点头。 权韶念上下打量他,简直是一副拾荒者的打扮。 “你为什么要改名字,变成这个样子?” 他摇摇头,小声回答。 “不改名字,活不下去。” 权韶念平静地看着他:“我都能活下去,你作为凶手,你为什么活不下去?” 赵小强抬起头,泪水模糊了整张脏脸。 薛长明在家中排行老二,上有强势狠辣的哥哥薛志安,下有强势狠辣的妹妹薛鸿云,他是其中最不起眼的。 在薛鸿云没有进入薛家之前,父母的注意力只在薛志安身上,大家只关注哥哥薛志安,薛志安个性张扬,敢想敢做,一直很受欢迎,无论是家中的亲戚,还是学校里的老师同学,大家都很喜欢他。 薛志安走到哪里,都有一群人跟着他。 薛鸿云和她母亲进入薛家后,大家的注意力又放在了她身上,尽管她自带无数争议,但不能否认的是,她是父亲的女儿,大家从一开始关注薛志安,变成了关注薛志安和薛鸿云。 父母终究会老去,家里的一切都需要人继承,继承人的位置,不是给薛志安,就是给薛鸿云。 至于老二薛长明,大部分人不会注意到他,继承人的身份也不会无缘无故轮到他。薛长明没有哥哥和妹妹的胆量和气势,他性子温和,不争不抢,很容易让人忘记他的存在。和无数家庭里的老二一样,薛长明从小扮演着透明的角色。 进入中学后,薛志安和薛鸿云更是称霸学校的存在,俩人从小学竞争到高中,谁也不让谁。提及薛家的兄弟姐妹,大家只能想到薛鸿云和薛志安这对同父异母的兄妹。 薛长明——这个名字太陌生,如果没人提醒,绝大多数人都会忘记原来薛家有三个孩子。 哥哥薛志安不爱带着弟弟薛长明玩,妹妹薛鸿云也不爱和哥哥薛长明玩,唯一会和薛长明玩的,是权韶念。 权韶念一家都是老师,家族往上数也都在教育领域风生水起。她的姥姥姥爷和薛家的姥姥姥爷是旧相识,两家的后辈自然而然也成为了朋友。 权韶念长得好看,有气质,成绩好,人也好。愿意跟在她身后的人不比薛志安薛鸿云少,她是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是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大部分男生并不会喜欢薛鸿云那样的女生,薛鸿云太强势,太孤傲,太睚眦必报,一点也不懂浪漫和情调。和她谈恋爱是一场劫难。她好胜的心态会把这一切搞砸,爱情可不是擂台,不需要你一拳我一脚。 而权韶念完美符合了大部分男生心中的择偶标准,足够温柔、足够貌美、足够有钱。当时没有白富美的说法,如果有,那她就是白富美的代表。 不过这样一个人不是普通男生能够得着的,权韶念在学校和薛家那三个人走得更近。 薛家的兄弟姐妹也只对她一个人温柔。大哥薛志安大她一届,拿她当妹妹看待,薛鸿云小她一届,但气势上薛鸿云才像姐姐,于是她还是被当作妹妹。 权韶念和薛长明同级,各方面来说,都和他更有共同话题。 每次当薛长明被人遗忘的时候,她总能轻轻地找到他,捡起他。 所以,薛长明喜欢她,很早就开始喜欢她。但他从来没有对权韶念说过这份心思,他不知道要怎么表达自己的喜欢。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的哥哥薛志安也喜欢权韶念。这个结论不是薛长明猜出来的,是薛志安亲口对他讲的。如果他要对权韶念表白,无疑是当众向薛志安下战书。 他抢不过薛志安,从小到大,只有薛志安抢他东西的份,他毫无还手的能力。 权韶念琴棋书画样样通,尤其是舞蹈,她加入了学校的艺术社团,还会钢琴和管弦乐,每次文艺汇演都能看见她的身影。有她主持的汇演,总是座无虚席。 通常,都是她和薛志安一起主持,俩人搭档了两年,十分默契。明年薛志安就要毕业上大学了,今年是他们搭档的最后一年。 薛志安回到家,对薛长明说,他会在毕业之前把权韶念泡到手。他像通知一样,说完就走了。 薛长明走到后院,拿出笼子,里面装着他前些日子抓到的一只野猫。他把野猫薅出来,摁在地上,拿手里的笔狠狠戳下去。一直戳到手里的猫不再叫了之后,他才轻松地舒了口气。 家里的女佣听到声音走上来,被眼前血腥的一幕吓了一跳。她赶紧掏出一只手帕,把他拽到一边,擦干净他手里的血。 “长明,答应我,别再这么做了。” 小时候,大概六岁,他也这样杀了一只猫,不过那会儿用的是小刀,这次用的是铅笔。 他不止杀猫,他也杀鸟,杀乌龟,杀鱼,这些都是家里养的。趁人不注意,他会抓来杀。那会儿他只想破开肚子,看看里面是什么,长大后单纯享受虐杀它们的快感。他已经不好奇肚子里有什么了。 薛志安喜欢养乌鸦,他就杀过他的一只乌鸦,最后栽赃嫁祸给了家里一个阿姨,阿姨被辞退了,到现在大家都不知道杀了那只乌鸦的人其实是他。 只有在这样的时刻,薛长明才会拥有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快乐,才会获得从未体验过的掌控感。 薛志安在男女关系上十分放浪,因为家里有权有势所以没有女生敢吭声。他说要泡到权韶念,言外之意是什么已经很明显。 元旦汇演结束后,薛志安约权韶念聚餐,他表示这是整个社团一次聚餐,权韶念想也没想地答应了。 中午,权韶念和薛长明一起吃饭,说起了这件事。 薛长明手里的筷子掉了,他问:“你答应了吗?” 权韶念点点头,“当然,毕竟高三的那群人,包括你哥哥,他们马上要毕业了,错过这次可能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聚了。” 薛长明捡起筷子,又问:“你喜欢薛志安吗?” 权韶念被他的问法吓了一跳,“怎么可能!” 这么回答好像有些失礼,她委婉地改口:“志安哥是哥哥,我对他的感情,和你对他的感情是一样的。” 那可不一样。薛长明没说话。 安静了片刻,权韶念问:“长明,你有喜欢的人吗?” 薛长明看她,又看自己碗里的饭,“我” "没关系,你要是不想回答可以不用回答,"权韶念体贴地终止了这个话题,笑了笑,“毕竟这是隐私,想了想,还是不该这么问。” 晚上,薛志安打扮了一番,他已经高三了,看上去完全是大人的样子,他换下了学校的制服,穿上了得体的西装。出门前,他来到弟弟的房间,对他一笑:“等我的好消息吧。” 他知道薛长明喜欢权韶念,他是故意的。看着懦弱无能的弟弟咬碎牙都不敢拿他怎样的表情,实在太快乐了。薛志安的癖好不同于弟弟,他最喜欢抢别人的东西。 不过,薛志安从不认为这叫抢,在他看来,世界上所有东西,无论女人还是钱财,本质都是谁强属于谁,要怪只能怪自己太弱,守不住。 现在,他就要让弟弟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变成他的。 薛志安出门了。 薛长明连滚带爬地跑到电话旁,拿起听筒打给权韶念家,接连两次都没人接听,等到第三次,终于有人接了。 “你好?” “韶念呢?” “是长明吗?”是权韶念姐姐的声音,“她说今晚有聚餐,刚才出门了。” 薛长明丢了听筒,冲出家门,他搬出一辆脚踏车骑上去,权韶念和他家离得不远,家里唯一的司机已经带着薛志安走了,如果快一点,应该来得急 他一路狂蹬来到权韶念的府邸,看到她家的车已经驶远。薛长明把自行车丢在一边,回头发现权韶念房间的那扇窗户还亮着,来不及从正门走,他直接顺着长满藤蔓的墙爬上了权韶念所在的二楼。 薛长明透过窗户往里看,房间里虽然亮着灯,但一个人都没有。 他感到绝望,肾上腺素带来的勇气褪去了,脚下一软,薛长明从墙上摔到了地上。 薛长明感受不到疼痛,他只有满腔的悲愤。 “谁?” 草地被踩得簌簌响,有人靠近他,“长明?” 薛长明睁开眼,看见了眼前的权韶念。 他以为这是梦。 “你不是走了吗?” “我的裙子被邦尼咬烂了,刚才换了一件。” 邦尼是权韶念家的狗。 “那辆车”薛长明坐起来,头晕目眩。 “那是你家的车呀,刚才志安哥来接我,我说要去换身衣服,就让他先走了。” 薛长明重新躺在草地上。 “太好了。” 他突然大笑起来。 “长明,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权韶念很不理解他的行为。 薛长明从地上站起来,握住她的手。 “韶念,不要再去见薛志安了。” “为什么?” 薛长明看着她的眼睛,她没有把手抽回来。 “如果我告诉你真话,你能保证不笑我吗?” 权韶念认真地回答他:“我从来都没有笑话过你。” 薛长明突然觉得自己掌握着无穷的力量,力量来源于权韶念轻轻反握回来的手,他从小到大一直龟缩着的勇气第一次突破重重阻碍冒出了头。 “权韶念,我不想让你喜欢上我的哥哥。” 高二这年,俩人心照不宣。 他守住了爱情,这一次,薛志安没能抢走他的东西。 迄今为止,他的人生从没牢牢掌握过什么,除了权韶念。 权韶念是第一个认可他、接纳他的人。薛长明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从他身边夺走权韶念。包括权韶念自己。 权韶念接受他,爱他,理应连着他扭曲阴暗且卑鄙的心,一起接受,一并爱进去。 大四即将毕业的那段时期,薛志安再一次找上了权韶念。薛志安已经毕业了,他以前辈的身份来看望权韶念,还给她带了一大束花。 权韶念打算毕业后出国深造,在她喜欢的芭蕾舞领域继续耕耘下去,恰好薛志安有这方面的经验和人脉,能够给她一点方向。俩人从前都是校艺术团的,薛志安学过拉丁舞,爱好与她重合,早前又是一起共事的搭档,一下变得有许多话可聊。 薛长明知道权韶念又和自己的哥哥走到了一起,薛志安的出现让他惶恐不安。 俩人约会的时间里,权韶念聊的也大多是未来的事。薛长明不关心未来,也没考虑过自己的未来。当她问起他有什么打算,薛长明握着她的手笑着回复:“我帮你打下手。” 权韶念笑了,拍开他的手,“说正经的。” “应该会从事和我爸差不多工作吧。”薛长明含糊地回答,不想让权韶念以为他胸无大志,然而现实是,他毕业就是给家里的企业打下手,否则他什么都不擅长,干不了任何事业。 权韶念支持他任何决定,并说了自己想法,她打算去英国留学。她不仅想学舞蹈,还想学音乐,想学画画,既想去英国,也想去法国、德国世界对她来说太有吸引力,权韶念像一只蜜蜂,急着到各地采蜜。 “这是你和我哥商讨后的结果吗?” 看着满脸洋溢着憧憬的权韶念,薛长明问。 权韶念往前走,踮着脚转了一圈,宛如一只优雅的天鹅,面向自己的恋人,“他推荐我去英国,他在那边有认识的老师。” 见薛长明兴致不高,甚至有些落寞,权韶念来到他身边,重新握住他的手,“怎么了?你不高兴吗?” 薛长明抬起脸,笑容缓缓浮现,“我高兴,你追求你喜欢的事,我当然高兴。只不过我们可能会分开。” 权韶念笑了笑,“这有什么的,我到了那边,还是会给你写信的,你也会的,对吧?我们还年轻,嗯不用急于这一时半刻的温存,等我们都找到了甘愿奋斗毕生的事业,小有所成的那天——再见面,你不觉得更浪漫吗?” 权韶念是个天真的孩子,她是理想主义者,她的爱情观是文人笔下那种携手共赴理想,以精神共鸣为核心的高级形态。 薛长明不同,他没有理想,也没想过为什么奋斗一生,如果有,那大概是权韶念。可权韶念也打算弃他而去。 她为什么要擅自去寻找理想,明明他都没有,为什么要留他一个人,为什么要听薛志安的话? 薛长明想到了能够解释这种现象的唯一答案,那就是薛志安要再次从他身边抢走权韶念。打着追求梦想的口号,他们会在英国相遇,会背着他相爱。 权韶念决定背叛他。 他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司机赵志刚跪在他面前,揪着他的裤管哀求:“先生,我、我做不了这种事,先生,您找别人吧,您对权小姐那么好,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呢?” “这不是你该管的。” 薛长明俯视他,“如果我没记错,你家里还有一个怀着孕的妻子,两个老人身体也不好——” 赵志刚松了手,瘫坐在地上,流下两行眼泪。 薛长明蹲下,对他说:“只是进去蹲几年而已,又不是杀人。你开了这么多年车,一定能把这个力度控制得很好,对吧?我会把你的薪水按时寄回家,比现在更多,你的妻子和父母,不会知道这件事的。” 权韶念喜欢舞蹈,腿是她的第二生命,如果没了腿,她就哪也去不了,没办法去探索世界,她只能回到他身边,他再也不用担心会失去她,他们会幸福一辈子。 行驶在大学城西路,赵志刚拿起副驾的酒灌了两口,彻底喝完它后,顺手把瓶子往窗外抛。 他看到了那抹久等多时的熟悉身影,于是一脚油门踩了下去。 四面传出尖叫,权韶念的同学站在路边,战战兢兢地看着这一幕。 权韶念躺在路中央,意识还没完全丧失。她浑身麻木,动弹不得。 为什么会睡在地上? 想起来了,她准备去街对面买糖葫芦,那个婆婆卖的糖葫芦最好吃,她让同学在原地等自己,于是穿过了马路。 薛长明说今天傍晚会来接她,她打算边吃边等。 权韶念听到四面八方嘈杂的人声,看到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凑到了自己眼前。 “为什么” 赵志刚来到她的眼前。 权韶念从鬼门关走了一遭,捡回了命,但没捡回自己的左腿。手术结束后,她发现自己的左腿没法动了,问医生,医生说这是车祸导致的神经受损,能活着已经万幸了。 住院的三个月里,权韶念不愿意见任何人,她时而哭泣,时而揪着头发歇斯底里地尖叫。 有一天,她打碎了随身带的一面镜子,拿起碎片想要自尽,被走进来的薛长明发现,他冲上去和她抢夺。 权韶念哭着哀求他:“你放手,让我解脱吧。” 薛长明紧紧握着那只碎片,碎片割伤了他的手,血顺着手掌滴下来。 “不可以,韶念,你得活着。” “这样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权韶念埋下头,颤抖地呜咽,“我跳不了舞,我成了残疾,我什么——什么都做不了了。长明,我们分开吧。” 薛长明抢过碎片丢到一边,满手是血地把她拥进怀里,“你死了,我也活不下去。我不会和你分开,你想去的地方,我会陪你一起去,我就是你的腿。” “嫁给我吧,韶念。” 女人流下悲伤而妥协的眼泪,因为绝境中还有一支不计回报无怨无悔支撑自己的力量而感到不那么孤独。 男人流下欣喜而龌龊的眼泪,因为折断了鸟的翅膀让它无法高飞自己无微不至的照料成了受伤的鸟唯一的救赎而感到隐秘的侥幸。 赵志刚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薛长明一家都去了国外,薛长明骗了他,他既没有帮他隐瞒犯罪的事实,也没有定期给家里人汇款。妻子和他离婚后带着孩子走了,父母也因为承受不住打击相继离世。 原以为最惨的结局不过如此,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一群彪形大汉找到了他,二话不说打瘸了他的腿。那些人要的不是他的腿,要的是他的命。 赵志刚装死逃过了一劫,从此改了名字,到处拾荒。他打听到当年受害的权韶念已经和薛长明结婚,突然弄懂了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真相的人,薛长明不会放过他。 一切回归寂寥,只有一滴又一滴的水声泛起空灵的回响。 薛翎缓缓坐起身子,颤颤巍巍地去看身下的薛志安。 却见他瞪着双眼,如关公般凶恶。 薛翎立刻从兜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大叫着对准他心脏的位置扎下去,他一边狂叫,一边发了疯似的拿刀乱凿那副躯体。 血淌了一地,溅得到处都是。 直到薛志安彻底闭上双眼,薛翎撑着地板喘气,他望着天花板上的灯,脸上不知是血还是泪,慢慢往下滑落。 第86章 落网 “现在,你可以依赖我。”…… 天气转暖, 进入四月后,日照的时间明显变长了。 成明昭半歪在椅子上,一手抱猫, 一手搅动腮边的发尾。一周前,她去美发店把及腰的长发剪了,现在的长度正好到下巴。 为她剪发的姐姐早前是艺人造型师,给不少明星大咖做过妆发。她很有职业操守, 夸成明昭气质超群,像二十世纪欧美的摩登女郎,还说她的眼睛和奥黛丽赫本一样漂亮深邃。 成明昭是这家店的svip, 理所应当有这样的待遇。 实践得出, 短发确实比长发更轻便自在,虽然无论长还是短, 都不需要她亲自打理。 成明昭喜欢思考的时候, 轻轻捻起一撮,慢慢扫自己的脸, 像现在这样。 她俯身上前, 吃掉了薛鸿云的黑子。 又赢了。 她谦逊地一笑:“您总是让我。” 薛鸿云长叹一口气, “我就算想让, 也没有余地, 你把我的棋子杀得片甲不留, 真是狠毒啊。” 她这么说, 脸上却笑着, 不紧不慢地端起一旁的茶轻抿。 几乎是同一天, 警官带走了薛翎和薛长明。薛翎用绳子勒死薛志安后又连捅了尸体数刀,结束这一切后,他没有离开现场, 而是坐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第二天,薛志安的司机登门,看到满地的血,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几乎没有力气跑。 见到有人来,薛翎关了电视上去,拿走司机的手机报了警。 薛翎杀了亲生父亲薛志安的消息震惊了家族和业界。 他被指控一级谋杀罪,法庭上,薛翎没有任何隐瞒,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包括薛家兄弟做的一切,以及自己的作案动机。 经DNA对比,死者薛志安和薛翎确实没有任何血缘上的关系,并非他的生物父亲。 薛翎被捕后,薛志安俩兄弟早年的丑闻跟着被曝光,几乎立刻登上了电视和报纸。 同天下午,薛长明打开门,惊喜地看见了数月未谋面的权西野和权韶念。这段时间他郁郁寡欢,吃不好睡不好,虽然惩罚了女儿,但痛在他心,如果权西野肯乖一点,他说什么都不会这么对她。 此刻女儿就在眼前,想来是真心悔过了,他早说了,这个世界最爱女儿的就是自己,离开他,权西野这个小公主该怎么生活呢?她从小在真空里长大,外面的一切只会让她过敏,没有一点好处。这些自由意志会害了她。 而他的妻子,本身腿脚不便,婚后连稍远的公园都没去过,俩个不堪重负的千金小姐,站在一起对抗他能有什么好结果? 好在她们都已经想通了,想通了真正爱自己的人是谁。现在重新回到了他的怀抱。家人之间没有隔阂,他爱她们,胜过世间所有,只要她们不再任性,这个家还是会和从前一样温馨。 薛长明正打算迎接俩人进屋,突然,她们后撤了一步,无数警官蜂拥上前,把他扑倒在地。 警方正告他,他涉嫌一桩故意杀人案,司法审查已经通过,现在要将他引渡回国。 薛长明在地上挣扎:“你们这是违法的……根本没人通知我!没有走听证……我要请律师!” 他被押着出了大门,路过妻女身边,薛长明张张嘴想说什么,忽然看到她们身后的成明昭,她静静地站在那儿,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果然是你。” 薛长明如同失控的野兽,咆哮着朝她的方向冲过去,再次被警官扑倒。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薛长明怒目圆睁,死死瞪着成明昭,一会儿又哭似的大笑起来。他早就该料到,早就该料到——这个女人,从第一天开始,从走进薛家开始,就是为了这一天。她埋伏在他的妻女身边,就是为了等这一刻。 金太阳村杀人案从县移交到市,距离案发过去了十余年之久,警方告知薛翎,有一定的侦破难度。说不准什么时候抓到凶手,也许半年,也许三年,也许十年。 言外之意不难听懂,接下来就是等着,能不能等出结果得看天意。况且薛翎这边一问三不知,也给他们办案增加了不少难度,他们还是希望薛翎尽可能配合一下,毕竟死者是他的生母,他肯定也希望早日把凶手缉拿归案。 薛翎点点头,第二天就买机票回了美国。他明白靠这些人没有用。如果他们真的知道了真凶,或者真凶提前知道了他们,那么这个案子永远也破不了。 薛翎走的当天,正好中.纪.委到淮南市开展巡视工作,一封匿名举报信直接寄到了信.访室,信中揭露了金太阳村悬而未破的一桩谋杀案,附带多份相关证据资料。几天后,当地多名警员被查处,抓捕工作当即开展。 举报人姓陈,因为身份敏感很多信息不便透露,相关人员与他确认、核实完多处细节后,再也没接过他的来电和信件。 陈治非给成明昭打电话。 “妥了。不过,这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这类信应该不少,怎么确定他们一定会处理?” 意识到多嘴,他赶紧收回自己的疑问:“我随便问问。” “这段时间辛苦了,给你放个假,回去照顾权西野吧,他们可有的忙了。” 挂完电话,成明昭举起香槟和易萱碰杯。 “怎么样,”易萱端着酒仰躺在椅子上,“国内还没有我办不平的事。” 寄信不过走个形式,剩下的自然有人去办,还顺手治了一把懒政的歪风,她们实在是大大的好人。 成明昭抿了一口酒,笑而不语。 “当初那个欺负你的程臻不也被我治得服服帖帖的,一个小小的中产家庭,蚂蚁都不如,怎么敢和我张牙舞爪?”易萱想起了一些往事,笑着摇了摇头,感叹,“听你说她现在还在纠缠你,需不需要我帮个忙?” 回顾这将近三十年的人生,易萱从没遇到过钉子,就算是钉子,看见她也该软了。程臻是第一个敢和她对着干的,她对她记忆犹新。 成明昭跟着躺下来,戴上墨镜,悠哉地沐浴太阳,“随她去吧。” 人摆不平的事钱能摆平,钱摆不平的事权能摆平。 易萱就是这句话的奉行者。 恰好,成明昭也是。 当初在小岛,她看上了程臻的张扬,她的张扬不像故事书里那些反面角色一样明晃晃,更趋近于一种单纯的形态,一种与生俱来的得意。 成明昭喜欢她这副姿态,这让她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到底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她就想成为那样得意的人。然而初一上学期结束她就失望了,程臻除了空白的得意外什么都没有,相反,易萱更符合她的标准。 当然,俩人在性格上都是一样的蠢笨和自大,并没有什么惊喜之处。只不过易萱比程臻更狡猾些,她的狡猾在于自己拥有99%的人都没有优势。 易萱是不折不扣的红三代、官三代,家族往上数都是不能细闻的人物,可以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校长来了也得敬她三分。和她比,程臻就是条没毒的蛇,看着唬人,仅此而已。这份优势是易萱狂妄的根基。 成明昭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真正想要追求的东西。 程臻就此变得毫无用处,不过也不是一点都没有,成明昭喜欢看两个客观意义上优秀的人互相斗争,撕咬到一无所有。从这点来说,程臻还是很有观赏性的。 她决定把花在程臻身上的时间收回,转移给易萱。事实证明,这项决策是正确的。 薛长明落网后,权西野去过一趟看守所。 薛长明被剃成了寸头,穿着标有编号的制服,和电视上的那些罪犯没什么不同,找不出一丝是她父亲的证明。 “西野妈妈她” "闭嘴。" “帮我向她带句对不起。” “闭嘴。” 薛长明安静了。 权西野直视他,“薛志安死了,薛翎杀的。” 薛长明缓缓抬起头,似乎是第一次听说。 “是吗,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权西野倾身向前,隔着玻璃墙咬牙切齿:“最好的结局是我像薛翎一样把你杀了。” “西野,没必要为了我这样的人,搭上你的人生。” “闭嘴。” 权西野往后靠。 “你们这些渣滓,成功让我、让我们家变成了笑话。” 薛长明低着头。 “西野,无论结果如何,我只想说,我对你和妈妈的爱,是真的。” “闭嘴。” 薛长明被捕的那天,权韶念起诉了离婚。她没有去看薛长明,一眼都没有,就连开庭都没出席。相比于女儿的愤怒,她显得十分冷静。 薛长明身上背着多项罪名,等待他的是可想而知的死刑判决。权西野打听过,这件案子是上面的人点名彻查的,淮南市新官上任,势必要来场开门红,现在就算天王老子下凡,薛长明都难逃这一死。 她恍恍惚惚地回到家,发现母亲正在整理东西。 权西野慌了,走上去,不敢阻止,而是弱声问:“妈,你这是要干嘛?” “西野,我和你爸爸已经离婚了。” 她手脚麻利地把衣服一件件叠好装进行李箱,“你是成年人,不需要再选择跟谁。” 权西野蹲下,不理解,“妈,你要去哪儿。” “是个好问题,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打算先走再说。” “走?” 权韶念点头,“嗯。我要把丢失的那些时间,一点点捡回来。” 她凝视着女儿的脸,“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我有很多理想,现在去把它们一一实现,也不算迟,对吧?” 权西野扶着她的胳膊,说不出话来。 权韶念知道她想说什么,“西野,你爸爸他要为自己所做的错事承担后果,我也要把被他搞糟的人生重新整理好,而你——你是自由的,你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再依赖爸爸或者妈妈了。” 说完这番话,权韶念拎起行李箱,“我的车已经到楼下了,再见。” 权西野回头,眼泪落下来,“妈妈,你什么时候会回来?” “回来?回‘哪’来?回你的家吗,如果你以后有了自己的家,一定要打电话告诉我,”权韶念换好鞋子,冲她一笑,“在此之前,我也得好好寻找我自己的‘家’。” 房门被关上,母亲走了,家里空落落的,只剩下她。 权西野跌坐到地上,积攒了数日的压抑与悲痛终于爆发,她捂着脸痛哭出声,不明白一切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 她从小敬爱的父亲,是个杀人凶手,差点害死了母亲。 她从小尊敬的伯父,是个杀人凶手,害死了薛翎的亲妈。 她从小玩到大的堂弟,是个杀人凶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母亲,家里她唯一能依靠的存在,抛下一切走了。 她是杀人凶手的女儿,杀人凶手的侄女,杀人凶手的堂姐。 电视上,报纸上,到处报道、刊登着她们家的丑闻。她从从前光鲜亮丽的大小姐,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臭虫。 她又做错了什么?凭什么要承受这样的结果?她的人生又该由有谁来负责? 门被轻轻打开,权西野抬起泪眼,以为是母亲,没想到是成明昭。 对,是成明昭。 如果当初没有她出现,如果当初没有和她交好,如果当初她再狠心一点对付她,她的爸爸妈妈就还在,这个家就不会散,一切的一切都会像最初那样。她还是被父母宠爱的小女孩。 权西野含着眼泪冲上去,推打成明昭。 “是你对不对?都是你害的,如果不是你,这一切就不会变成这样” 成明昭一动不动地站着,仍她拽扯。 她死命捶打她,直到渐渐失去力气。权西野瘫软地跪坐在地上,眼泪大颗大颗地滴落,彻底醒悟般喃喃:“你利用我,是你让我害死了我的家人。” 成明昭蹲下,轻轻把她抱进怀里,一下一下顺着她的后背,像母亲一样温柔。 权西野闭上眼,徒生出深深的无力,前二十年的生活不过南柯一梦,她亲手打碎了这场梦。 "你骗了我你根本不是好人。"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好人。” 权西野虚脱地躺在她怀里,呢喃:“都走了,所有人都不在了” “他们是不在了,但我还在。” 成明昭扶她起来,帮她擦掉眼泪,“你不需要再依靠杀人犯父亲,也不需要依靠追求自由的母亲。” 成明昭替她把乱发拂到一边,轻轻吻在她潮湿的额头上。 “现在,你可以依赖我,跟着我。” 第87章 春雨 “让我一辈子跟着你吧。”…… “承蒙大家对我的支持和信任, 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以身作则,与各位董事紧密合作, 与全体员工并肩作战。” 话音刚落,掌声骤起。发言人是至梦新上任的副董——成明昭。 她点头致谢,嘴角扬起得体的弧度,一侧黑短发挽到耳后, 露出闪耀的Harry Winston Loop耳环。 集团大股东之一兼副董的薛志案被杀了,还是被所谓的至梦接班人薛翎所杀,而这位他悉心栽培的继承人和他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此案像卫生间里的被堵塞的下水口, 往里一捣, 再顺势一转,与之牵连的人和事如脏污的头发一样被拉扯出来, 源源不断, 又秽又臭。 犯罪带来的严肃性被可笑离奇而又戏剧性的桥段冲淡,各界人士像在观看八点档狗血家庭剧一样观看薛家闹得这一出。 薛志案下葬那天, 薛家人、薛家相识的人, 全都来到了现场。主持葬礼的是薛鸿云, 俩人虽是一家人, 但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 从小就不对付, 薛志安估计死也想不到, 自己死后身边唯一能帮忙埋尸的人竟然是这位庶出的妹妹。 黑压压的人群中, 薛鸿云穿着唯一一抹亮色。她慈悲地给自己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送了行, 亲自念了悼词。稍微明眼一点的都能看出她此刻的嚣张。 薛志安死了,薛长明死了,薛家三个孩子, 两个都死了。这下再也没有人会和薛鸿云争权夺位,她彻彻底底地赢了。 这哪是葬礼,分明是她的庆功宴,薛志安就算下了地狱也要以亡魂的身份在地狱里观看她的成功。 有细心的人注意到站在薛鸿云身边短发女人,如果没猜错,那应该是她的儿媳,成娜。按背景来说,成娜也是个厉害角色,早些年似乎并没有怎么抛头露面。如今被薛鸿云时时刻刻放在身边,看来薛家确实要变天了。 眼下,两个女人并排站在一起,一明一暗,看不清她们的表情是悲是喜,只能感受到难以言喻的震悚。 薛家俩兄弟,附带一个薛翎,三个人制造的丑闻多多少少给公司带来了一些影响。薛志安死后一个月,至梦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这次大会是为了选举新任董事。 薛志安和薛长明都是至梦董事会的一员,俩人现以各种形式与世长辞,是时候应该引入新的力量填补空缺。 如今薛志安死了,高层里与他为伍的其余股东纷纷倒戈向薛鸿云,所谓的狼群在目睹狼王被人猎杀后,也不过只是四散的蚂蚁,跑的跑,散的散,诏安的招安,再掀不起什么浪花。 而大家也做好了心里准备——他们这些老狼已经成为过去,现在将要迎来新的头领。 成明昭从提名到投票都很顺利地通过,期间几乎没有冒出任何异议和反对意见。 薛志安没有妻子,膝下也没有儿女,唯一的养子在监狱里不知道要被关到猴年马月。成明昭受让了他的全部股份,成为了至梦管理层为数不多的大股东之一。 她的上位,无异于是新篇章的序言,背后是薛鸿云的态度,薛鸿云的立场,薛鸿云的计划。 薛长明的股份,自然而然继承给了女儿权西野。权西野不知道要怎么面对薛鸿云,她被误导,错把自己的姑姑当敌人当了那么多年,认真说起来,薛鸿云从来没有苛待过她,反倒让她在至梦有一席之位。如今也没有因为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把她赶出至梦。 股东大会结束,权西野努力去追薛鸿云的脚步,像小时候那样,她身边总是围着很多西装革履的大人,现在也是。那会儿她觉得,这人实在太放肆了,明明这个位置应该是薛志安或者她爸爸的,怎么着也轮不到薛鸿云,她怎么敢这么神气? 现在……她已经明白,交给薛鸿云才是最好的选择。 “姑姑。” 她冲着她背影喊。很久没有这么叫过薛鸿云了,她不确定对方会不会转过身,薛鸿云从来没有为她转过身,除了小时候那句“小偷”。 权西野看到薛鸿云利落地回了头,几乎是她一喊她就回头了。 “怎么了,小鬼头?” 权西野慢慢走上去,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想辞了在公司的职位,想把这一切空出来给更有能力的人。 “我——干不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薛鸿云会让年纪轻轻的自己担负薛长明的职位,她又不成熟,也没阅历,更没有任何管理公司的经验。薛鸿云不是很聪明吗,这么做是为什么呢?不怕她把这一切都搞砸吗。 权西野垂下眼,盯着光洁的地板。薛鸿云会对她很失望吧,毕竟她是个那么要强的人,可是薛鸿云忘了,不是每个人都和她一样强大有魄力,比如她,她就不行。 权西野感到头顶一沉,是薛鸿云的手。早在14岁那年,她也这样对待过她,但那时的她并不觉得这是亲昵的举动,反倒认为这是一种挑衅。 “小野,你小时候张牙舞爪的劲儿哪儿去了?” 她声音带笑,似乎觉得她在说笑。 权西野抬起头,薛鸿云正好收回手。 “小时候是小时候,况且,这可不是小打小闹的事,我没在开玩笑。” “是吗,”薛鸿云直视她,“你觉得管理一个企业,应该用怎样体面的方式呢?” “反正不是我这样的。” 薛鸿云笑了,“恰恰相反。权西野,越厉害的领导者,越不体面,可能比你还要张牙舞爪。” 权西野没话讲,她没当过什么领导者,反驳不了她的话。 薛鸿云把手伸上前,抬起她的下巴,像打量什么器具一样,“以后公司是你们的,只要坐上这个位置,想用什么方式都行。” 她很少听薛鸿云这么说,她从来都是一副不服老的架势,但说起来,她也确实老了。权西野很难想象,她印象里的姑姑好像永远比年轻人还要气盛,原来她也有老的这一天。 “可是我没有能力” “没关系,”薛鸿云放下手,“你没能力,自然会有有能力的人走上来,把你踹了。” 权西野再度语塞,薛鸿云就是薛鸿云,说话不给一丝情面。 “但我希望,你别那么容易被人踹倒,以后你被踹倒了,可千万不要到我坟前说。” 薛鸿云对她一笑,不多停留,转头和那群人走了。 望着她离去的身影,权西野忽然鼓起勇气。 “对不起——” 她在为过去的事道歉,她知道薛鸿云听到了,薛鸿云没有回头,笔直地往前走,就像从前听到她喊她小偷一样,如此自得,理所应当,留给她的永远只有背影。 成明昭回到家,看见薛烨准备了一桌的饭菜。 他兴冲冲地端着香槟把杯子依次倒满,“老婆,今天是好日子,为了庆祝你升官,我特地向莲姨讨教了一下午。” 成明昭走上去,拿起叉子插了一块菜放进嘴里,“你做饭越来越熟练了。” 被表扬了,薛烨喜难自抑地来到她身边,发表感言:“我每天都在认真研究食谱,想努力做出符合你胃口的饭菜。” 去年到现在,成明昭肉眼可见越来越忙,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她不在的日子里,他的生活失去了所有色彩,只能想法设法找些能发挥自己剩余价值的事来做。 “但你怎么越来越瘦了?” 成明昭伸手摸他的脸,去年还有脸颊肉,今年连脸颊肉都没有了。“你这样,别人会以为你跟了我吃苦呢。” 她在玩笑,他马上配合地笑了,反握住她的手,“不苦,跟着你一点都不苦,是甜的,让我一辈子跟着你吧。” 成明昭收回手,“吃饭吧。” 薛烨看着她入座,提起的笑容一瞬间落寞地垮塌,他又努力搭建起来,跟着落座。 他不停给她夹着菜,边夹边说:“真没想到我的那两个叔叔是那样的人,娜娜,还是你心肠好,说真的,一般人不会去管这些,要不是你,我舅妈和西野可能还蒙在鼓里。” 成明昭端起酒抿了一口,笑笑没说话。 “已经把这些坏人都绳之以法了,”薛烨小心而又期待地望向她,“老婆,这段时间,你还会那么忙吗?如果不忙的话,我们一起去旅游吧,说好去看城堡的,咱们还没去呢。” 成明昭靠在椅背,擦擦嘴角。“嗯,你不说我都快忘了这件事。” 薛烨双眼放光,欣喜道:“我看了天气预报,这一周都是好天气,我们就这周出发吧!” 晚饭后,薛烨快乐地去洗澡,边洗边唱,心情好的不得了,晚饭还多吃了一碗。莲姨走到成明昭身边,压低声音说:“太太,幸好你回来了,我怕你再不回来,先生就要吃不消了。” 莲姨向她透露,她不在的日子,薛烨几乎要把自己饿死,天天绝食,晕了好几次,是靠吊营养液撑下去的。她有时候实在看不下去,劝他吃点,薛烨就只会说没有胃口,没有心情,非要等她回来一起吃。 不吃不喝觉也不好好睡,每天顶着个大黑眼圈,人也愈发消瘦,莲姨摇摇头:“没见过有人这样的。” 她活了四十年,没见过什么男人会这样依赖自己老婆,好像没了老婆日子就过不下去,有钱人家的夫妻都是各玩各的,她头回见这样哈巴狗似的男雇主。 薛烨洗完澡出来,见成明昭坐在窗台前抽烟。 他走上前,“老婆,抽烟对身体不好,有什么烦心事,你跟我讲。” 成明昭在看夜景,回头冲他招招手。 薛烨听话地上前,和她紧贴在一起。成明昭勾住他的脖子,把唇压在他的唇上,几乎不需要费工夫,对方就自觉地打开了牙关。 然而预想中的缠绵并没有登门,他张嘴迎来的不是舌头,是呛人的烟。 薛烨脸憋得通红,仍不投降,倔强地把吻延续了下去。 直到成明昭掐着他的脖子推开,他才惊天动地咳嗽起来。 成明昭单手拿烟,哼哼笑:"很难受吧?" 薛烨缓过气儿来,笑着摇摇头,“你嘴里的烟是香的,一点都不呛人。” 他再次来到她面前,对于刚才那个不算吻的吻意犹未尽,虽然确实很呛人,但没关系,只要是成明昭身上的,再难受都是一种舒服。他不愿意错过和她在一起的每一秒钟。 外面忽然响起了雷声,一会儿大概率要下阵雨,春天的天气总是这么喜怒无常。 薛烨低头去吻她,窗户没关,雨水飘进来,谁都没管。 成明昭手上的烟时不时灼一下他的后背,像是故意而为之,薛烨也不愿意闪躲,只是轻轻皱一下眉,他一皱眉她就笑,她一笑他就跟着笑,建立了某种奇妙的连锁反应。 “娜娜,我想亲亲你,我好想你,好吗?” 他吻她的鬓角,颤抖地请求。不知道为何而抖,也许是烟头太烫,也许是洒进来的雨水太凉。 成明昭点点头。 薛烨笑了,扶起她的大腿蹲下身,把脸埋进去。 成明昭把烟放进嘴里,深深吸了一口。 “薛烨,我们离婚吧。” 闪电划过天边,掷下一枚惊雷。 她闭上眼仰面叹息,到达了高.潮。 第88章 离婚 “别抛下我,成明昭。”…… 窗外传来哗啦啦的轰鸣, 雨下大了。 扶在她膝盖上的手变得冰凉,薛烨要起身,被成明昭重新摁了回去。她的手按在他的黑发上, 像抓住了马的缰绳,乐在其中地看他挣扎。 雨一阵弱,一阵强,伴随着时有时无的雷鸣, 成明昭那句话从雷雨声里冲锋而出,突兀得如同幻听。 薛烨的脑袋艰难地从她腿间冒出,还带着无知无畏的笑容:“老婆, 你刚才说什么?” 成明昭把烟吐到他的脸上, 烟雾缭绕中,她伸出手点着他的鼻子, “我说, 我要和你离婚。” 等呛鼻的烟散尽,他的脸上多出两行泪。 薛烨仍保持着笑容。 成明昭掐灭了烟, 丢了烟蒂, 把手向前探, 状似要替他擦泪, 薛烨闻到了她指间淡淡的烟草味, 闭上了眼。 脸上微微一凉, 她的手指蜻蜓点水般经过, 他睁眼, 看她笑而不语地把手放进嘴里吮.吸。 是心碎的味道。 薛烨低头吻她的小腹, 从小腹吻到肚子,从肚子闻到胸脯,从胸脯闻到锁骨, 从锁骨吻到她的下巴,最后吻住了她的唇,尝到了自己的眼泪。 他扛起成明昭,架到一边的桌面上。 薛烨一只手扶着她的后脑勺吻她,一只手脱掉了自己的外套,手往刚才嘴巴服务过的那片区域探进,他比任何人都要更了解成明昭的身体,他知道能让她快乐的秘籍。 果然,成明昭用胳膊圈住了他的脖子,她皱起眉,并不是难受。他望着她的表情,手没有半刻松懈。 “娜娜,你喜欢过我吗?” 一瞬间的闪电照亮了房间,将她的愉悦和他的痛苦定格,雷声轰然而起。 成明昭倒抽一口气,没有回答他。 “求求你告诉我。” 他知道她马上要再次登上顶峰,苦苦去吻她的下巴,低声央求。 男人的脸因为焦虑和悲痛扭曲成一团,眼泪一滴一滴往她身上落。成明昭搂着他,仰起脖子咯咯咯地笑出声。 “娜娜,回答我。” 薛烨流着泪去追她的眼睛,小臂青筋绷起,终于,成明昭挺直身体,抱紧了他。 屋子里只剩下淅淅沥沥的雨声。 战栗过后,她吻着他的耳垂回答。 “没有。” 遇见成明昭的那年,他正在念研二。在此之前,薛烨没有过对爱情的幻想,一直以来,他的心中都只有学习,学习是唯一一个他努力就能获得正向反馈的东西。不过,无论他在学业上取得了多么顶级的成就,都不会被母亲薛鸿云认可。 他最终还是要回归家里,帮衬家族企业,这是一出生就决定好的。薛鸿云是为了生一个帮手而生下他,不是为了生一个孩子而生下他。他明白母亲并不爱自己,或者说,这份爱并不纯粹,就像是一种投资,她需要在他身上看到回报。 他偏偏没有继承母亲身上商人的特性,他向往自由,向往普普通通平淡而安宁的生活。总之,他只想做个普通人。薛烨从来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想法,薛鸿云不会给他表达的时间。她很忙,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工夫做一个成天陪着他的好妈妈。 薛鸿云早就向他坦白过,她是为了能生一个助手而生下他,如果他想要母爱,就要成为一个配的上她母爱的人。她的母爱,可不会无缘无故地奉献给谁,就算是从自己身体里出来的儿子也不行。 想要什么,就去争取,去抢,去夺。无论是物品,还是身份地位,爱同理。动物世界里,只有强壮的幼崽才能喝到乳汁,才能活下去。它们的母亲可不会为那些体虚病弱的家伙停下脚步。 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会无缘无故地降临到一个人的头上,只有敢主动厮杀的能人才能感情物质双丰收。如果只想成为一个软蛋,就不要抱怨自己两手空空。 薛鸿云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项丛林法则的坚定守卫者,用学者的眼光来看或许有些社达,但就是这种原始的野蛮性给了她极大的帮助。薛鸿云并非生来就在薛家这个大家族里,10岁之前,她过着连普通人都难以忍受的苦日子。 走进薛家的前一天晚上,母亲告诉她,从今以后,不要相信家里的任何一个人,越亲近的人越想致她于死地,也不要相信外人,越陌生的人越想看她笑话,更不要相信所有靠上来的男人,男人是世界上最精明也是最残忍的侩子手,她要想活下去,活得敞亮,活得堂堂正正,就要比他们更加精明,更加残忍。 事实证明,足够狠戾才是生存之道。 而薛烨身上没有这股狠戾,他沉醉于儿女情长,从小敏感,是朵需要靠大量的爱大量的陪伴滋养才能绽开的娇花,母子俩的秉性截然相反,自然的,薛鸿云不会指望他。 没从母亲身上获得的关注在学习上得到了,薛烨从小成绩好,考上麻省理工也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 他本硕读的都是金融,每天的生活重复而单调,不是上课就是参加小组会议和项目实践,剩余的时间就泡在图书馆学习,准备各种考试。 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学校里总是亚洲人和亚洲人玩,白人和白人玩,而他不一样,他既不怎么和亚裔玩,也不怎么跟白人玩,薛烨很少参加社团活动,玩得好的朋友单只手就能数过来。 那天,学院开展了一次跨学科讲座,主题涉及金融学和社会科学,当天正好没什么事,于是他鬼使神差般地去听了。 过程中,薛烨没那么专心,这场talk偏学术,交叉了很多不同的学科,他听得有些想睡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入了自由提问环节。 一道清晰有力的女声唤醒了他的耳朵。 薛烨抬起眼皮,下意识去寻找声源,终于在对面看到那个正在提问的女生。一个亚洲女生,不像是越南、韩国或者日本人。 “当前的金融体系下,如何衡量不同社会群体在金融资源获取上的公平性?是否有社会学模型可以用于评估这种公平性?” 他不知道她前边和教授对话了什么,只恍恍惚惚地捕捉到了后半段。她几乎没有一点奇怪别扭的口音,自然的像native,除非在此土生土长,不然多多少少都会带点口音,何况是一个外国人。 之后的提问环节,都能看见她的身影。 薛烨的困意渐渐消失。 “Whats your name?” 在最后一个问题问完后,教授反问她的名字,似乎对她的积极性很感兴趣。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也跟着全神贯注起来。 “Nana.” 原来她叫娜娜,是来自伦敦大学学院的一名交换生,学的是社会学。 娜娜,不怎么特别的名字。 这样一个不特别的名字,被他的身体无意识记了一周。一周后的一个清晨,薛烨去图书馆自习,他的注意力一直放在电脑屏幕上,没留意周围人的变动。终于,他大功告成地合上笔记本,正好看见了坐在正对面的女生。 这张面孔—— “娜娜?” 薛烨不知道自己搭错了哪根神经,竟然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了,好像和她很熟一样,音量还不小。他赶紧捂住嘴巴。 对面的娜娜抬起头,略微迷惑地抬高了眉。 薛烨赶紧垂下眼眸,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表现得这么心虚。 过了一会儿,一张纸条顺着桌面进入了他的视野,是对面递来的。 上面写着: Do you know me? 她的字体和本人有些不一样,字很狂放,人看着却很斯文。 薛烨还是低着头,因为刚才冒失的行为,迟迟不敢直面她。他迅速地摸了摸周围,发现没带笔。 这时,一根笔递了过来,递笔的手没有松,薛烨顺着手望过去,终于把她看清。 她冲他一笑。 薛烨又低下了头,这次又是因为什么,他不清楚。 第二天,薛烨本来想要去健身房,神不知鬼不觉又到了图书馆,还是昨天那个位置,娜娜还在那里。他赶紧上去放下电脑,装作若无其事地坐下。 周围一片寂静,他却有点无心专注于屏幕上的英文。 薛烨抬起眼悄悄往对面看,娜娜正在认真学习。 他为什么要像个偷窥狂一样?薛烨在心里唾弃自己,开始聚精会神地看电脑。 一会儿,又来了一张纸条。 这次写的是中文。 ——你叫什么名字? 幸好,这次他带笔了。 虽然都在同一张桌上,但俩人并没有正式交流过。这天之后,薛烨开始频繁地往图书馆跑,每次来都坐在这个位置,而娜娜也仿佛和他有默契,总选择他对面的那个位置。 冥冥之中好像存在某种奇妙的魔法,他们的位置没被人占过,就像特地而留。 在纸条一来一去的传递中,他们渐渐熟悉了起来。俩人交换了自己的名字、专业,年龄,兴趣和爱好。薛烨惊奇地发现,这个叫娜娜的女生,竟然和自己有那么多相似的喜好。 就像上天派来的知己。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一周,他们宛如古代人,一直以书信的方式保持联系,谁也没主动开口和对方说一句话。 薛烨住的是双人间宿舍,晚上,他把这一周的字条都铺在床上,一张张浏览,一张张回味。 肩上忽然搭上了一只手,是leo。 leo是他的室友,一个美国人,热衷于各种活动,平常几乎看不见他的身影。俩人的关系还算可以。 他的突然出现把薛烨吓了一跳,他一边慌慌张张地收起那些字条,一边埋怨leo进门怎么都不打声招呼。 leo很无辜,说他已经打过了,是他没听见,一直盯着床上那堆纸张看。他问他那是什么,难道是宗教之类的东西,符咒?他完全看不懂上面写的字。 薛烨不知道怎么解释。 leo好像看穿了一般,笑着问他是不是谈恋爱了。 薛烨瞪大眼睛,让他别胡说。 这个反应正合他意,leo上去揽住他的肩,e on!” 他太好奇了,薛烨几乎不怎么和女生来往,他想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以及那个女生是谁。 薛烨不想被他误解,于是捡着说完了前因后果。 leo听完夸张地抱住胳膊,大笑着说这简直是puppy love。他拍拍他的肩,建议他最好早点要到对方的instagram,否则哪天位置被占了,就得失恋了。 话里有调侃的意味,却让薛烨陷入了思考。 周一,薛烨再次来到了图书馆,他决定鼓起勇气找娜娜要她的邮箱或者电话号码,因为他不玩instagram。这么做完全是出于想交朋友的心理。 还是那个位置,他放下电脑。也许是马上要期末考,没过多久,周围的位置就被坐满了。 终于,有人坐在了对面。 薛烨提起笑,抬眼去看,是一个黑人小哥。 一天下来,他都没看见娜娜。 也许是她没抢到位置。次日,薛烨起得更加早,早早来到图书馆,然而原先娜娜坐的地方变成了别人。 一连三天过去,他都没再见过她。 薛烨感到一点落寞。第四天,他只呆了一个上午就沮丧地离开了图书馆,刚走到门口,忽然迎面撞来了一个人,还把咖啡撒到了他的衣服上。 那人一边道歉,一边拿纸帮他擦。 薛烨不太关心衣服,他越看这个人越眼熟,终于—— “成娜?” 对方抬起头,愣了一下,笑起来,“是你啊。” 薛烨赔了她一杯咖啡,也给自己买了一杯,俩人漫步在校园。他斟酌地问:“前几天没来图书馆吗?” 娜娜点点头,“前段时间生病了。” “生病了?什么病?严重吗?有看医生吗?” 娜娜回头看他,薛烨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夸张了,忙咳了一声,“生病了确实需要好好休息。” 她笑了,“不碍事,发烧而已,已经退了。” 见薛烨不说话,还是一脸的担忧,她把额头凑上去,“不信你摸摸。” 他抬起手,用手背碰了下她的额头,确实不烫。路过的学生看了他们一眼。 后知后觉这样的举动有些亲密,俩人忽然开始沉默。薛烨僵硬地收回手,成娜也挺直了背,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前走。 薛烨慢慢地踱步,直到她超过了他。 “那个,娜娜。” 成娜回过头。 “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当然可以。” 薛烨紧张得大脑一片空白,“我可以和你交换邮箱吗,就是学习上的事,我们可以” “可以啊。”她果断地答应了。 薛烨松一口气,笑起来。 “不过,”她提醒他,“咖啡洒了哦。” 薛烨低头一看,因为太紧张,他竟然把咖啡纸杯捏爆了,咖啡流了一手。 窗外的雨声渐渐变轻。 他把脸埋在她的颈间,哽咽着一个字一个字说:“就算不爱我,也不要和我离婚,好不好?” 滚烫的眼泪掉进她的后背。 “别抛下我,成明昭。” 第89章 成逢玉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清晨, 明昭结束了一通电话。她回头,莲姨正好下楼,她满面愁容地来到自家女主人身前:“这, 薛先生他又不吃饭了。您回来这段时间,他明明都有在好好吃,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叫他也不应” 明昭微微一笑, “你先把早饭收了吧。” “哎好,啊?”莲姨正要转身,听清后又折返, “不需要等先生下来吗?” 明昭伫立在落地窗前, 往外远眺,“不需要, 一会儿会有人请他下来。” 莲姨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想着自家男主人也不是第一回闹绝食,算不上什么稀奇事, 于是应了声好就退下了。 临近中午, 莲姨在院子里浇花, 看见门外驶来了一辆救护车, 车身印着附近精神病院的大名, 她还没看仔细, 车门忽然被打开, 陆陆续续下来几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什么情况?她在心里嘀咕, 家里没人生病呀, 况且她们家有私人医生,犯不着上大医院,这还是精神病院。莲姨放下花洒, 走到大门前问:“你们找谁?” “莲姨,让他们进来。” 莲姨回头,女主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屋门口。原来是成明昭叫来的,虽然不明白这群人要干什么,但她还是奉命开了门。一群白大褂扛着担架匆匆往里走。 医生来到成明昭面前,莲姨看见自家女主人擦擦眼泪,也不知道为什么表现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然后说:“在二楼房间。” 那群医生又火速冲进了屋。不一会儿,她听到薛烨的叫喊声,没过多久,担架上多出了一个人,薛烨被五花大绑地抬出了家。他像泥鳅一样疯狂扭动身躯,几个医生合力都摁不住他。 “我没病!我没病!” 路过成明昭身边,薛烨如看见救命稻草似的狂叫起来:“娜娜!你告诉他们!我没病!我不去医院!娜娜,他们为什么会来我们家?!我没病!” 成明昭上去抚摸他的汗涔涔的额头,“在里面要乖一点,听医生的话,这样病才能早点好,早点好才能早点出来。”她低头吻了吻他的眉心。 薛烨的眼角落下一滴泪,死死注视着一脸悲伤的成明昭,“我不会和你离婚的。” 他用尽全力翻腾,试图摆脱身上的束缚。成明昭捂面叹息。四面的白大褂一边控制他,一边吩咐护士:“快、快,推一针氟哌啶醇。” 护士往他手臂上扎了一针,薛烨的声音如泄气的气球般小下去,不停扑腾的四肢也像失去电量的玩具那样停止摆动,他死鱼似的躺在担架上,不喊也不动。终于,他被再次抬起,目光却一直定在一旁的成明昭身上,眼泪默默顺着眼角往下落,打湿了鬓角。 薛烨被塞进救护车带走了。 莲姨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一幕,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连忙跑到成明昭身边,她脸上还挂着一串泪珠,表情却平静的像没有一丝涟漪的湖面。 “太太,这、他们,为什么” “阿烨生病了。”她擦去眼泪。 “生病?”莲姨捂住嘴巴,第一次听说,怪不得薛烨成天绝食,早说了正常人是不会这样的。 她小心翼翼追问:“是精神病吗?” 成明昭点点头。 莲姨倒抽了一口气,她偷瞄一眼女主人的脸色,放心地继续问:“刚才听先生说,离婚什么的” “对,”成明昭回头看她,“我准备和阿烨离婚,就这几天。” “妈呀” 莲姨捂住心脏,消息虽然突然了点,但似乎也合情合理。她不是没见过精神病人,她老家就有个男的结婚后疯了的,疯起来拿刀乱砍,没人敢接近,连老婆孩子都砍,完全没有一丝理智可言。 没想到有钱人也会得疯病,薛烨平常表现得还挺正常,只是偶尔会有些神经质,通常是牵扯到她家夫人的事才会犯一下神经。但也难怪,成明昭是个好女人,她没见过这么善良大方的千金小姐,任谁有了这样的老婆都会患得患失心神不宁的,不过活生生把自己逼出病来的还是头回见。 莲姨唏嘘了一会儿,有钱人的爱恨情仇她早就见怪不怪了,说关心倒也不是那么关心。她往成明昭的身边靠了点,双手揉着衣角,踌躇着说:“太太,你们离婚的话,那我” 成明昭拍拍她的肩膀,“我不会辞了你的,之后你还是跟着我,可以吗?” 莲姨抬起脸,喜出望外,狠狠点头:“可以可以!很可以!” 成明昭走了,她又生龙活虎地拿起花洒继续浇花,快乐地想,不过是离个婚,她家女主人这么好,这么优秀这么完美,哪有男人配得上?能攀上就偷着乐吧! 她哼着歌,又看见门口冒出个人,是对面的江玥。他东张西望,一不小心和她对上视线,马上笑着冲她招手:“早啊,阿姨。” 看吧,她就说了,成明昭离了一个男人,还有成千上万的男人前仆后继地涌来,根本不会缺货。 莲姨开了门,“江先生,是来找我家太太的吗?” 江玥小声问:“刚才是救护车吗?是谁生病了吗?” 莲姨摆摆手,“别担心,是薛先生生病了,已经被接走了,看样子不会回来了。” “不会回来?” “嗯,”莲姨在兴头上,顺嘴告诉他,“成小姐要和他离婚啦。” “离婚?” 江玥扬起嘴角,马上又用手压下去,“怎么会这样。” 意识到自己说多了,莲姨猛地打了下嘴巴,“江先生,我胡言乱语,你随便听听就好了,可千万不要说出去啊。” “我懂,我懂,”江玥会意地点头,“我嘴巴牢着呢。明昭、明昭呢?”他往里望。 “忙去了吧,你可以晚点再来,最近她挺忙的。” “好的好的,”江玥又往里看了眼,“那我不打扰了。” 他转身,一步一步慢慢往回走,笑容一点点在脸上重现,终于喜不自胜地奔跑起来,冲天猿嚎三声。回头发现莲姨还在门口,江玥赶紧收敛起姿态,抱歉地笑了笑。 薛烨关进精神病院没过几天,成明昭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她保存了薛烨这些年来的就诊记录、诊断证明,包括前段时间的入院手续,向法院申请认定配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经鉴定,法院宣告了薛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天,薛鸿云派去了一位亲信代为出庭。 俩人在婚前做了财产公证,那会儿薛烨还在热恋期,为了能和她顺利结婚,几乎把名下所有能挪出去的资产都通过公证赠与给了成明昭,这些财产自然都被视为了成明昭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配。 离婚判决下来,薛烨方代表人没有任何异议,也不打算上诉,于是法院很快解除了俩人的婚姻关系。 离婚这件事很快公之于众,薛烨疑似患上精神病的消息也传回了家族内部。大家都已经见怪不怪,就薛鸿云教养儿子的方式来说,疯似乎是迟早的事。而成明昭和他离婚,也获得了外界的谅解,毕竟谁能和一个精神病吃一块儿睡一块儿呢? 关于股份,成明昭在婚后和薛烨签署了财产协议,约定一方婚后取得的公司股份及其增值收益为个人财产,所以她在至梦的股份并没有因为离婚被分割,地位依旧。 薛烨在医院里收到了离婚判决书,跪在地上又哭又笑,就这样持续了一个小时。她早早的就把这些打点好了,在他和她谈感情的那段时间,她就已经想好了今天这一步。 她想要这些,他都可以给她,只要成明昭对他说,曾经有一瞬间是喜欢他的,是因为喜欢他才结婚的。可是没有,一点都没有,从始至终,从头到尾,不过是一场精心谋划的骗局。难道没想过这个后果吗?那个姓程的女人告诉他一切后,他就做好了倾家荡产的准备。 只是他还在赌,赌她有一秒钟的真心。 薛烨手握着离婚协议书,彻底晕倒在地上。 放学,逢玉背着书包,帮助老师管理队伍。校门开了,家长们陆陆续续地进来接孩子。 班主任苗苗摸了摸逢玉的脑袋,夸她纪律管得好,还往她额头上贴了一朵小红花。逢玉享受老师的夸奖,背挺得直直的。 她是班上最聪明、最高、也是力气最大的孩子,理所应当被选为了小班长,苗苗老师说,如果她不在,那她就是小老师。小老师,多么风光的称呼,逢玉很喜欢。 逢玉正要归队,忽然瞧见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 “妈妈!” 她飞扑上去,被成明昭一把抱起。逢玉后知后觉红了脸,一激动竟然叫了妈妈,虽然也没什么不对的,但她可不是那种撒娇耍嗲的孩子,不能把做人的骄傲和矜持给丢了。她眨眨眼看着成明昭,“你怎么来了呀?” “怎么,你不喜欢我来接?”成明昭笑看她。 逢玉低头玩手指,“没啊,我可没怎么说。谁让你都没怎么来,我幼儿园毕业那天你没来,我小学开学你也没来。” “好吧,是我错了,那我以后都来接你,好吗?” “切!”逢玉撇撇嘴,“迟来的深情比草都贱,搞得好像我强迫你似的,爱来不来呗,反正我都上小学了,又不是小孩子,可别耽误了你的正事!” 成明昭笑吟吟地看她别扭的模样,嘴上这么说,逢玉还是搂住了她的脖子,对她说起了悄悄话:“天天来倒是不必了,你不是有事要忙吗?平常让我爸接我就好了,但重要的场合,你能不能别那么忙,来一回?” 成明昭答应她:“好。” 苗苗老师走上来,“请问您是,逢玉的母亲吗?” 成明昭点头,“我是逢玉的母亲。” 苗苗恍然大悟地拍拍脑袋,她是一次见逢玉的妈妈,平常都是爸爸来接,听说逢玉的父母离婚了,她也不好多问。单亲家庭里的小孩,多多少少都有点心理和行为上的问题,但逢玉完全没有,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孩,看来夫妻俩虽然感情不和,但是在教育小孩这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 她感到一点敬佩,出于安全着想,苗苗老师拿出手机,“方便留个电话号码吗?” 苗苗老师登记完电话,又向逢玉确认:“逢玉,这位是你妈妈,对吗?” 逢玉点点头,“我们看上去很不像吗?” 苗苗老师笑了,又摸了摸她的脑袋,"好的,路上小心,明天见!" 成明昭抱着逢玉,回头就看见了江玥。他愣了一下,大半年没见明昭,她剪短发了,看上去又有些不同,说不清哪里不同。 江玥笑了:“走吧。” 回到家,成明昭没走,他赶紧给她倒了一杯水,递上去,“明昭,我听说你和那个姓薛的” 成明昭脱下外套,江玥立马接过收好,她拿起水杯润了润嗓子,“嗯,我们离婚了。” “嗨你看这事闹的,”江玥叹口气坐在沙发上,“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离了就离了吧,早点从坟墓里爬出来也是一件好事。我就说呢,第一次看那个薛烨就觉得他不正常,疯疯癫癫的,果然有病” 他愁眉苦脸得仿佛自己才是那个亲历者。成明昭望着江玥坐下,伸出手揉他的下巴,“怎么,你现在在暗爽吗?” 江玥心虚地对上她的笑眼,立马扯开话题:“摆脱了一个精神病,不如庆祝一下吧?今晚我下厨,成小姐,你愿意赏个脸吗?” 他眨眨眼,尽量表现得纯善。 成明昭收回手,“正好,我也有话对逢玉讲。” 三人吃完饭,她拉着逢玉来到客厅,江玥不知道是什么事,跟着过去了。 逢玉坐在沙发上,成明昭在她对面,她发现自己的母亲有点像电视剧里坐在龙椅上的皇帝,其余人只能跪拜在她面前。比如现在,只是被她盯着,她就连都不敢动。如果换成江玥坐在那儿,她早就爬到他头上去了。 江玥站在一边端茶送水,见女儿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像是等待审判的犯人,他回忆了一下,逢玉好像没做错什么事。这下搞得他也莫名其妙紧张起来。 “逢玉。” 成明昭开口了,她脸上没有笑,也没有怒,严肃得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逢玉和江玥同时吞了一口唾沫。 “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把你当作孩子看过,小孩是最没有权利的群体,在我这里,你和我们一样平等,所以我需要征求你的想法。” “什么想法?”逢玉不太懂。 “我和你的薛叔叔已经离婚了。现在,我可以把你接到我的身边,和我一起生活。当然,我完全可以略过你直接这么做,但基于对你的尊重,我想确认你的想法,你愿意跟着我,还是继续留在江玥身边。” 江玥听懂了,明昭很早就跟他说过,等事情告一段落,她会来亲自接走逢玉。 “我和江玥,也就是你爸爸,我们不会结婚,不会再形成像我和薛烨那样的夫妻关系。所以,你只能选一个。你可以好好考虑,无论你的选择是什么,我都尊重。” 逢玉挠挠头,“尊重的意思是,你尊重完,还是会把我带走,对吧?” 成明昭笑了,“你真聪明。我支持你有别的想法,但结局不会因为你的想法而改变。” 不愧是她妈,能笑眯眯的说这么霸道狂妄的话。 逢玉看了一眼旁边的江玥,他像枯死了的花一样面无血色。从感情上来讲,她当然希望能跟着自己的妈妈,从道义上讲,她又没法完全抛下抚养自己长大的江玥。 成明昭说了,不会和江玥结婚,她没法两个都要。 “我我当然愿意跟着你,但是,有没有什么办法也带上江玥啊。”逢玉小声说。 成明昭苦恼地叹了口气,回头看江玥,“你觉得呢?” 江玥突然有了灵感,立马跪到成明昭的面前,大力自荐:“我——我可以当保姆,明昭,你平常那么忙,照顾逢玉这事儿,我照顾了六七年了,非常上手的,我什么都会做,我会做饭,我会洗衣服,我会养植物,我会刷地,我还可以帮你算账,这些你都知道的,我特别特别能干,你把我也一起收了吧!” 他抱住成明昭的大腿,急得要哭出来:“要请那些阿姨多浪费钱啊,我是免费的,你想怎么用我就怎么用我,不收你钱,求求你了,成老板。” 逢玉惊讶地看着这一幕,她随口说说而已,这人怎么就哭上了,看来比起薛烨,她爸的精神病更严重一点。 成明昭扶起他的脸,“你说的有道理,那你就来我家做保姆吧,逢玉的日常起居,就麻烦你了。” 江玥一头磕在地板上,谢主隆恩,“谢谢老板,我会努力的。” 晚饭结束,成明昭要走了,江玥往额头上贴了一枚创可贴,赶紧上去挽留她:“要不然在这边歇一晚吧,我学了一套按摩手法,能改善睡眠,别走了好嘛” 成明昭回头,上下打量他,伸手帮他把额头上贴得歪七扭八的创可贴贴正,笑道:“江玥,我果然没选错人,你是我见过的男人里,最贱的。” 晚上,成明昭躺在床上,江玥在床尾帮她摁脚,左脚摁完摁右脚,摁完又帮她揉腿,揉腰,一路揉上来,替她捶背。 “力度怎么样?” 成明昭打了个呵欠,“改天我投资个洗脚城,你去里面上班吧。” 江玥摇摇头,“那可不行,我只给你一个人服务,其他人的身体我才不想碰。” 他洗完手回来,坐在床头,拍拍自己的腿,邀请成明昭躺上来,“我帮你采耳。” 江玥确实什么都会,如果没有成明昭当年的刺激,最适合他的行业就是家政公司。 他帮成明昭采完耳,开始了头部按摩。 “最近还会做梦吗?” 成明昭闭着眼反问:"你是想给我做心理咨询吗?" 江玥笑了笑,“那可不敢,你的心理肯定比我想象的还要更强大。不过再强大的人也会有累的时候,让老江帮你舒展一下头皮吧。” 成明昭笑而不语。 江玥边摁,边心疼地看着她。成明昭什么都没对他说过,她的从前,她的现在,他了解的都只有寥寥。成明昭不说,自然有她的考量,他只能凭着幻想去揣测。 她走到现在,又经历了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磨砺呢?当初他俩只是普普通通的学生,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晃眼几年过去,她已经走到了普通人难以想象的高度,这背后又需要承担多大的风险,面对多少危机呢? 外人看来她温文尔雅,其实他知道,成明昭心里砌着一堵谁都进不来的墙,没人能看透她,也没人能走进她。她在想什么,要做什么,又受过哪些苦难,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体会,自己周旋。 这个人,好像依靠所有人,又好像除了自己,谁都不依靠,不相信。所有人都能被她依靠,也都能被她背叛,她无数次重复这样的行为,不停汲取他人的力量夯实自己的根基。 “接下来的日子,会休息吗?”他问。 成明昭扬起嘴角,“好戏还在后面。” 不清楚她的好戏是什么,他只要做好分内的事就行了。江玥舒了口气,是他把她想得太脆弱了,成明昭这个女人,明显乐在其中。 还好,她就是这样的人,坏得让他心服口服。 江玥侍奉她睡下,他不急着离开,还躺在她的身边,“我给你唱首催眠曲吧,我以前经常唱给逢玉听,听完立刻睡,一晚上都不做梦的那种。” 成明昭已经闭上了眼睛。 江玥轻轻拍着她身上的棉被,低声唱:“我的宝贝宝贝,给你一点甜甜,让你今夜都好眠……” “我的小鬼小鬼,捏捏你的小脸,让你喜欢整个明天,” “哗啦啦啦啦,倦的时候有个人陪” 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声,他低头一看,成明昭已经睡着了。 看来这段时间真的辛苦了。 江玥慢慢起身,吻了吻她的额头,轻手轻脚地离开了房间。 一周后的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成明昭带着逢玉去派出所,把她的户口从江玥那儿迁到了自己这儿,更姓为成,之后江逢玉这个名字作废,取而代之的是成逢玉。 江玥一脸羡慕地看着她们,问办事的工作人员,能不能把他的户口迁到成明昭那儿,工作人员问他们是什么关系。 他磕磕巴巴地回答:“没关系上下级关系不行吗?” 工作人员白了他一眼,正告他,非亲属关系不能上户口。 江玥突然有了一个好主意,在成明昭她们办完后,他又跑去相关窗口填写了更名申请表,他让成明昭她们不要等自己,有事的话就先走吧,于是俩人都走了。 半个月后,江玥去派出所拿到了新的身份证。 他回到家向女儿炫耀,“看看这是什么?” 逢玉拍开他,“别挡着我看电视。” 父女俩已经住进了成明昭的大宅子,逢玉睡在她自己的房间里,江玥睡在之前那个阁楼里,他得先跟着莲姨熟悉一下家里的各项事务,等过了考察期才能有自己的房间。 房间是小事,他已经够幸福了。 成明昭回来了,他马上冲上去替她换鞋子,接过衣服包包,做完这些,江玥亮出自己的身份证。 “明昭,你看我现在叫什么。” 身份证姓名一栏从两个字变成了三个字——成江玥。 “以你之姓,冠我之名,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他本来就是孤儿,没名没姓,名字是从包裹他的那件被子上的字摘下来的,姓是江月华的,生母的生育之恩不能忘,养母的养育之情不敢忘。如今,他有了自己最爱的人,也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姓名。 成明昭勾起嘴角,拍拍他的脑袋,“做饭去吧。” 第90章 决心 “我想要自由。” 程臻靠着墙根, 一手拿烟,一手快速翻阅手机屏幕,薛家那桩案子滚动在新闻版面, 内容令人瞠目结舌,但她却见怪不怪。看到至梦最新披露的季报里股东变动信息出现了那枚再熟悉不过的名字时,她像猜厌了答案一样冷笑了起来。 多令人熟悉的手笔。外人看来绝不会与她相关,甚至还能在别人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给自己博个美名, 这是成明昭最喜欢用的技俩,几乎百试不倦。 然而上苍就是如此无眼,每次都让她百试百灵。 程臻收起手机, 走进了身后的医院。 隔着窗子, 她望向躺在病床上的父亲。成明昭确实没有欺骗她,给出了十足的诚意——帮她把病重的父亲转移到了最好的医院, 接受最先进的治疗。 打眼看去, 她父亲身边围着一堆价值不菲的器械,它们每天产生的费用足以粉碎一个普通的家庭。 按照早前她家的经济水平, 支撑这笔费用不算什么难事, 可一切都不同了, 现在她才是家里的顶梁柱、唯一的经济来源。但即使这样, 她也承受不起这高昂的治疗费。 眼下的这一切都被成明昭包揽了, 无论是她父亲的病, 还是所需要花费的钱, 都不需要她去担心。 当初转院的消息通知给了母亲, 得知背后的好心人是成明昭时, 她久久没有回过神,梦醒似的反应过来这一切后,立马要求程臻必须找个时间好好去感谢成明昭。 母亲死也不会想到当年一时兴起去的那个落后小岛遇到的那家子, 其中的女儿会有现在这般成就,当初还在上初中的程臻对她讲在学校遇到了小岛上那个娜娜,她还反问什么小岛什么娜娜。 听程臻解释完,她才懒洋洋地回忆起了这段经历,俩人都不约而同地笑起来,并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谁都不会想到,若干年过去,她们反倒成为了接受嗟来之食的人。这种落差同样存在在她母亲的心里。她抹不开脸,只能让她去完成流程性的感谢仪式。 母亲老了,因为父亲的病蹉跎出了一头白发,但她的心依旧是骄傲的,这点母女俩自成一派,即使现状并不理想,但早年金钱滋养出来的气节并没有因为这些事衰败。她们有自己的高傲。 在她母亲看来,现在成明昭已经成为了令人敬仰的慈善家,她们是受她惠泽的小人物,当然这种滋味并不好受,不过眼下父亲的病迫在眉睫,面子不及人命重要,她还是愿意为此低一低自己从来没有低过的头颅。 程臻却不这么想,成明昭当然不是什么所谓的慈善家,世界上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慈善家,越不慈善的人才越爱当慈善家。时隔多年俩人的第一次见面,她接过了成明昭抛来的求和的橄榄枝。 和平的条件是各自牺牲一点东西,成明昭愿意帮她解决眼下的苦恼,而她需要做的,就是听话。 听话,听成明昭的话,掐灭想要戳穿她假身份的念头,从此以后做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哑巴。 这么听起来似乎她更赚一点,只要不再去想法设法阻挠成明昭,她就可以几乎无条件地享受来自她的帮助。其他人也许会这么做,但她程臻不会,她太了解成明昭了。 正如她说的,成明昭不是什么慈善家,她能轻易地让她重病的父亲得到治疗,也能轻易地把她目前脆弱的家捏碎。这些年她睁眼研究成明昭,闭眼研究成明昭,就算是梦里都在琢磨这个人,毫不夸张地说,成明昭的亲妈都没有她了解成明昭。 她可以肯定,成明昭的目的不是薛家,而是成家。 薛家不过是她的踏脚石,以此保证自己能进可攻、退可守,成家那对母子才是她的目标,应该说,母子俩坚守着的康达才是那块她垂涎已久的肥肉。所谓的婚姻,所谓薛鸿云,不过是傍身的筹码,让她不至于赤手空拳地上去和人搏斗。 成明昭费尽心思靠着假身份进入成家,怎么可能只是为了嫁到薛家图个股东当?当然,等薛鸿云老了死了,公司大概率会落到她手上,无非就是又多了一个选择。谁会嫌自己手里的选择多呢? 目前成家是那个姓全的女人说了算,她的儿子成柏林是康达的继承人。而成明昭,早早给自己披上不争不抢的糖衣,认亲没多久就结了婚,主动选择退出成家争权夺位的战场。似乎已经表明了服从的态度。 但她更倾向于认为,这只是成明昭用来降低他们警惕心的一个假动作。 至于成明昭究竟想怎么做,程臻不得而知,她只能确定成明昭不会像表现出来的那么乖顺,不可能老老实实辅佐所谓的弟弟成柏林上位。 她和严灿林的出现,无疑是紧要关头的阻碍。 如果她强势和成明昭作对,保不齐会被她以狠毒的手段肃清,她背后有家庭,冒不了这个险。眼下只能假装顺从,为什么不真的为成明昭卖命?因为她太清楚了,等成明昭过了眼前这个难关,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第一个清算的就是她和严灿林。 这无非是死的快和死的慢的区别,想要后患无忧,就得彻底铲除掉成明昭。只要她能在成明昭如愿之前,撕烂她的假面,让她锒铛入狱,接受该有的惩罚,那么她就不会再有被威胁的可能。眼下她的身家性命都在成明昭手里,不好轻举妄动。 只是有一点她很困惑,成明昭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让她们永远闭嘴,可她没有这么做,到底为什么?成明昭明显知道了她们的动作,却还是像没看见一样,如今也只是采用迂回的方式和她进行和解式的谈判。 这个过程实在太温和了,让她有不好的预感。 无论成明昭想干什么,都可以预见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她必须得早点找到姚娜,或者说,早点找到和姚娜相关的信息。 程臻离开医院,回到了和严灿林共住的那套大平层。 她刚进门,就见严灿林满面通红地上来拽自己进屋,反手关了门。 “刚才有一通电话打来。” 程臻下意识摸烟,“电话?” “你知道是谁的吗?” 程臻抬眼看她,严灿林深吸一口气:“是姚娜的大学室友。” 她们之前试图联系过姚娜大学期间的室友,但进展的并不顺利,这些室友要么联系不上,联系上的要么就是说不清楚和姚娜不熟。 “你确定?” 严灿林笃定地点头,“通话我全程录音了,我还加了她的邮箱。” “她发了什么?” “姚娜的很多,包括她的照片。” 程臻把烟盒放回口袋。 黑色的劳斯莱斯驶进了公共停车场,副驾的冯奉春打开车门,呼吸车库污浊的空气,感慨:“好久没有回来了。” 另一边,成明昭下车关门,“应该说是第一次回来。” 冯奉春回头冲她摆了个鬼脸,成明昭还是和以前一样爱呛她。不过她也没说错,考上大学到现在,她都没有回来过一次。这是第一次回国。 她立下过豪言,一定会努力读书,成绩好到超过成明昭,要比她还要厉害,然后离开那座小渔岛,飞得高高的,飞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她做到了。 俩人拎着东西来到一处普通小区,上电梯后,冯奉春有些紧张,她好久没这么紧张过了,就算在法庭上和人唇枪舌剑,她都没有紧张过。她回头问成明昭:“你说,她还会认得我们吗?” “看样子当然认不出来,但一开口,她一定会恍然大悟,冯奉春,怎么是你啊?你是打了激素吗,居然长这么高了。” 成明昭模仿出夸张的语气,玩笑充满恶意。 冯奉春用手肘捅她,“什么激素,能不能说点好听的。” 电梯到了,俩人不再打闹。 冯奉春退了一步,缩起脖子,“你去敲门吧,我有老师恐怖症,一看到老师,就手脚发寒。” 成明昭没管她,主动上前敲响了门。 半晌,门被打开,开门的是一个短发中年女人,黑发中掺着几缕白发,架着一副无框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 她望着门外两个陌生的女人,“请问,你们是?” 冯奉春箭步上去抱住她,“高老师。” 高珂眨眨眼。 “没想到都长这么大了。” 高珂给她们一人端了一杯茶,笑吟吟地反复打量俩人,“说真的,不说名字的话,完全认不出来是你们。” 当年她在小岛村支教了三年,亲自送成娜母女俩离了岛,成娜走后,班里只剩下冯奉春一个小姑娘,冯奉春在那一年变得安静许多,突然开始勤奋读书了。她走的时候,冯奉春还来送了行,哭得两只眼睛都肿了。 所有孩子里,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冯奉春。冯奉春的父母还能容忍她念小学,就是不知道能容忍到什么时候,现在她好不容易开了窍,成绩也进步了,要是这会子把她拉回家不读了,那她后半辈子就完了。何况她家里还有个小她几岁的弟弟,做爹的动不动就打她,偏偏这小姑娘生性乐观,也不知道该说乐观还是傻得可怜,高珂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但她没办法拯救所有人的命运,这样的村子有无数个,像冯奉春这样的女孩也有无数个。 高珂牵起冯奉春的手,眼含热泪,深深地凝视她,从上到下,仿佛在看自己的孩子。她现在长高了,不再像从前那样瘦瘦矮矮,穿得也洋气,举手投足都像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姑娘。 有太多想说的,到嘴边只有一句:“奉春啊,这些年还好吗?” 冯奉春微微仰起头,努力不让眼泪下来,初中哭过那一回后,她就发誓再也不会轻易掉下眼泪,被学业折磨疯的时候她都没有哭过。 她笑:“好的不得了,我考上了z大,最后去了耶鲁法学院,现在是一名很厉害的刑辩律师,还有自己的律所哦,我的老师都是都是行业里的大牛。” 当初她和成明昭在那块地图上圈出的那些国家,她全去过了。 高珂松了口气,对她的担心像石头一样悬在心里,这下终于落下了。 她回头,没看到明昭的身影。 高珂来到阳台,见到正在抽烟的成明昭。成明昭正准备熄烟,她说:“给我来一根吧。” 俩人站在阳台,一同靠在扶手上。 成明昭一手挡风,一手拿着火机帮她点上了烟。 高珂深深吸了一口,叹息般把烟吐出。 她对成娜的感情很复杂。 成娜是那群学生里最特别的一个,她特别聪明,特别成熟,有着其他孩子没有的攻击性。 那种攻击性不是猴子耍把戏的调皮,是一种只在成年人身上存在的,包含着恨意的攻击力。 她从没有见过那么倔,那么充满着仇恨的眼睛,这样的眼睛竟然来自于一个七岁的孩子。 当然,她们都长大了。很多东西也在改变,比如奉春,班里成绩倒数总是受欺负的孩子,现在已经成为了响当当的律师。比如成娜,浑身的芒刺似乎已经褪去,她现在眉眼温和,身上散发着温柔又有些寒冷的气息。 对于成娜,她有更多想说的。 风太大了,高珂眯起眼睛,问:“娜娜,你找到人生的意义了吗?” 成明昭抿了一口烟,弯着嘴角笑了起来。 当年,她蹲在树下,思考人生这个复杂而宏大的课题。高珂只是告诉她,去读书,去学英语,她会在书中找到自己想要走的路。 她确实也这么做了,她读得比谁都用功,高中之前,她都是班里成绩最好的那一个。 在这个过程中,她的确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初早秋带她进了城,她顺理成章被安排进新的小学。走进一个新的城市很容易,只需要一张车票。但融进一个新的环境,不止一张车票那么简单。 彼时,她浑身上下散发着与环境,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的气息,这种气息过分浓郁,没人敢靠近她,她去哪儿都是一个人。 三年级的一堂作文课,题目是写自己的理想。大家的理想五花八门,有想当科学家的,有想当画家的,有想当警察的。轮到成明昭念自己的作文,她站起来面无表情地读: “我想成为——我自己。” 读完了,成明昭坐下。她的作文题目就是这个标题,正文内容也只有这句话。老师呆住了,班里的其余人你看我我看你,小声议论了起来。 课后,成明昭被请到了办公室,老师说作文要三百字,问她不懂吗。成明昭点点头,说知道。 老师又问她,既然知道,为什么只写一行字,写得还—— 狗屁不通这个词差点从嘴里冒出来,老师及时止住了,“为什么要写成这样呢,你可以写,想成为舞蹈家,音乐家有很多可以写的呀?” 成明昭扯扯嘴角,看上去像在嘲讽。 “这些职位,我没听过,也没见过,它们不是我的理想,我为什么要写?” “那你也不能只写一句话啊。” 老师拨高了音量。 “我为什么要写这种没有意义的东西?” 成明昭的音量同样不小。 “可你之前的作文都有好好写啊,为什么这次不呢?什么才叫意义呢?” 成明昭不说话了。 老师被她气得胸口疼,不懂为什么一个女孩子会这样鲁莽没有教养。她忽然想起这个孩子是农村户口,家里多半是进城务工的农村人,见识不多,于是终于把自己的怒火降下来。 “拿回去,重写。” 成明昭拿出自己的本子头也不回地走出办公室,她不会重写的。 让没有父亲的人写我的父亲,让没有母亲的人写我的母亲,让没有见识的人写我的理想。 这种作业像硫酸一样刺痛了她的自尊,让她感到周围的一切是无比的丑恶和得意洋洋。 班里的几个孩子闪到成明昭面前,怪声怪调地模仿她念作文的腔调:“哦呦,我想成为我自己,好了不起哦。” 几个人边笑边在她眼前互相推搡。 成明昭收起自己的本子,难得露出了和煦的笑容:“你们知道什么叫成为我自己吗?” 他们停下来,你看我我看你,毫不在意嬉皮笑脸,想看成明昭能说出什么花来。 成明昭指着左边第一个:“邋遢鼻涕虫。” 又指向了第二个:“可怜矮冬瓜。” 最后指向了第三个:“恶心水痘怪。” 她收起手,“这就是做自己,懂了吗?” 几个小孩子的脸怒到发红,见成明昭要往教室走,有人跑过去打算绊倒她。 成明昭一脚踩在他的腿上,回头拿起本子猛地扇他的脸,冲上去一脚把他踹倒在地上。 其余人看傻了,只知道站在原地,忘了呼救。 他们就这么看着成明昭骑到了男孩的身上,死死掐着他的脖子,他的脸由红变紫,终于有人反应过来,准备要去告老师,成明昭撂下了躺在地上的男生,一把薅住了要去告状的女生的头发,不管她哭喊,对着剩下的那一个人说:“你们尽管来惹我试试,告状前,得先尝尝我的拳头。” 三个人在原地哇哇大哭,没有一个人敢去告老师。 成明昭揍完他们,风轻云淡地回到班级。 “成明昭,等一下。” 有个女生叫住了她,成明昭浑身充斥着战争后的硝烟味,不算客气地瞥了她一眼。 女生叫方愉,班上所有学生都爱和她玩,老师也喜欢她。尽管她学习没有那么突出,但走到哪儿都被一群人拥护着。也许和她乐观温柔的个性有关。 方愉停在成明昭面前,弯腰帮她拍了拍裤子,“你的裤子怎么脏了,你摔倒了吗,痛不痛?” 她要撩她的裤管,成明昭迅速躲开,一言不发地走回自己的位置。 方愉追了上去,笑眯眯地对她说:“成明昭,你的作文题目真的太好了。” 成明昭坐回自己的位置,喝了一口水,冷笑:“好?我可是拿了零分的。” “零分又怎么了,”方愉顺势坐在她前面,“我觉得你很酷啊,大家都写的是什么科学家,很无聊,就你写想做自己——虽然听不懂,但感觉就很不一样。” “我妈妈就说过和你差不多的话,她说人总是想做别人,就是不想做自己,其实做自己才是最难的。我觉得你写的很有道理,就是短了点。” 成明昭没理她,掏出自己的书来看。 看了一会儿,方愉还在眼前。 “这不是你的位置。” 方愉笑:“是啊,我就是想和你说说话嘛,反正现在又没上课。” 成明昭放下书本,“和我有什么好说的,你不怕我揍你。” “噗,”方愉捂住嘴巴,“你揍我干嘛。你又不是那样的人。” “说得好像你很了解我。” “没有啊,”方愉笑笑,“就是不了解你,才想和你聊天嘛。其实,我觉得你挺好的!如果你能稍微温和一点,肯定很多人都愿意和你做朋友。” 成明昭冷笑:“我不需要和一群笨蛋交朋友。” 方愉趴在桌上,“那我也是笨蛋吗?” 成明昭看着她,“是。” 上课铃声响了,方愉终于走了,还是蹦蹦跳跳地走的,好像只要能和她聊天,就算被骂了也没关系。 成明昭看着她回到位置,又转身和同桌聊了起来。 虽然她笨,但说的话并非毫无道理。 成明昭从她身上得到了一点灵感。 这个世界,只要做自己就不会得到喜欢,同学、老师,都不会喜欢做自己的孩子。大家只喜欢嘴甜,阳光的孩子。 被喜欢的好处是所有人都会向着你,得到人心似乎比成绩好还要重要。 成明昭掰着手指思考,看来成为自己之前,得先做一阵子别人。 中午,饭后水果是菠萝蜜。成明昭没有急着吃,她用余光观察周围人怎么吃,确定了吃法后,才拿起来塞进嘴里。 旁边的家伙是她的同桌,她很快吃完了菠萝蜜,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看起来没吃够。 成明昭还剩两个菠萝蜜没吃,她挑了一个递到她面前,同桌先是吓了一跳,然后诚惶诚恐地问:“你不吃吗?” “我看你喜欢吃,所以给你一块。” 俩人同桌到现在,没有说过一句话。女生有些怕成明昭,现在见她突然露出一个微笑,还把自己的菠萝蜜让了出来,不由得猜想,难道成明昭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不近人情? 她犹犹豫豫地接过菠萝蜜,说了声谢谢。 “没关系。” 成明昭观察着同桌的表情,最后一笑,若有所思地拿起下一个菠萝蜜吃起来。 升到四年级,班级被打乱重组。来到新的班级,成明昭一改从前杀伐的气质,变得和蔼可亲起来。就此多出了一堆朋友,因为成绩好又性格好,老师也对她赞不绝口。 可惜班长却被一个胖子抢先当上了,成明昭眼珠一转,突然有了一个好主意。 趁大家都去做体操的间隙,成明昭去上了个厕所,她没有急着去操场归队,而是先回了班级。果然一个人都没有,她走到胖子的座位前,拉开他的书包,把老师前段时间交给他的班费拿出来,然后出了教室。 胖子第二天才发现班费没了,急得团团转,说一定是有人偷了。大家觉得他可笑,背地里都在说是胖子自己私吞了。这话被胖子听到,马上向老师告了状,班会课上,全班人被要求掏出书包检查。 然而这么折腾了一番也没找出所谓的凶手。 胖子突然怒瞪起后排的成明昭,刚下课便立马走到她面前质问她,俩人争过班长,老师看他是男孩子能出更多力所以让他当了。他怀疑成明昭就是不服气,于是出此阴招。 周围人让他别欺负女生,说成明昭也翻了书包,根本没有班费。 小胖说不过大家,气得哇哇哭地回到了座位。 两天后,成明昭来到操场,从花圃里挖出了被塑料袋包裹着的班费,上交给了老师。她说是体育课从小胖校服口袋里掉出来的。 班会课上老师严厉批评了小胖,尽管他再三否认和自己没关系,但罪犯是谁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作为班长,对待班级财务这么粗心大意,显然无法承担班长的重任。 这样看,还是心细的女生,比如成明昭,比较可靠。 当天,小胖被革职,成明昭成了新班长。 高珂说的很对,只有不断地读书,才会清楚自己的道路。她按照世俗意义上的人生路线,从小学走到大学,从大学到毕业工作,发觉读书无法改变她的命运。只不过是用尽力气成为一个普通人。 她一路走来不是为了成为一个普通人。 成明昭呼出一阵烟,“我想要自由。” 第一次听到自由这个词,是在母亲嘴里。她满眼绝望地望着她望不见的远处,喃喃念着她听不懂的自由。 而现在,她也在追寻自己的自由。 她要自由,要的是真正的自由,不是没有选择的自由,没有选择的自由不是自由,是妥协。 她只要自由,无论过程多残酷,就算是以牺牲别人的自由为代价,也在所不辞。 绝对的自由诞生在绝对的权力之下,而绝对的权力需要足够的财力才能碰到。有了钱才能有权,有了权才能有自由。 她必须要先变得有钱。从内而外的有钱,从骨髓血液肌肉皮肤透出的有钱。 读书的时候成明昭已经明白,在看到易萱之类人的那刻,她无比清晰地觉悟了,老老实实地生活,是永永远远都碰不到权力的。 野心和不择手段是权力的一对翅膀,少了哪一个都飞不起来。 出国的那一夜,成明昭望着墨黑的夜空。 她在心里告诉这个世界—— 最好不要让她看到向上的机会,否则,就算前方烈火滔天,她也照蹚不误。 90-100 第91章 春秋 “把书念下去,念到长出白头发。…… 此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去看望高珂, 只是路途中,俩人不约而同地想起了童年里的这号人物,恰好顺路, 于是一拍即合地买了点东西过去了。 高珂和她们想象的一样,除了样子不再年轻,其余的基本没有什么变化。虽然细小的皱纹已经爬上了她的脸,但面庞还拥有着年轻时的精气神, 如果没有仔细观察,很难察觉她的真实年龄,仔细一算, 高珂已经四十多了。 并不令人意外, 她们也快三十岁。回忆起从前,一切好像就发生在昨天。高珂仍在教书, 过不了几年就要退休。支教回来后, 她进入了自己母校所在城市的一所公立中学,教的是高中, 在那儿奉献了全部青春, 捱到中年, 高珂感到一点疲惫, 结束了最后一届学生后, 她毫不犹豫申请了调动, 回到了自己老家——一个小县城。 她在小县城的初中担任语文老师, 带高中的紧迫与疲累不再围绕着她, 阴沉沉暗无天日的高中生活, 她好像和孩子们一样被关在牢笼里。眼下换了一批蹦蹦跳跳的初中生,虽然这群刚刚迈进青春期的家伙们偶尔也会让她头疼,但总得来说, 高珂捡回了一点年轻的感觉。 日子不再忙碌后,她开始频频回忆小岛上的那群孩子。虽然支教时间不长,但他们呆滞迷茫的眼神、欢快又悲惨的身影,让她的心像被炼红的铁烙了,留下了一块怎么也消磨不了的疤。 当时她还年轻,毕业不久,觉得自己可以拯救所有人。那天,她去了秦晓燕家一趟,想要了解她退学的原因,家访是假的,劝学是真的。她只喝了秦晓燕家的一杯茶,硬是从中午说到了傍晚,夫妻俩开始还会和她掰扯两句,最后都不打算再搭理她。 高珂并不气馁,把视线转移到了刚刚回家的秦晓燕身上。她提出单独和孩子谈谈的想法,夫妻俩没阻止。于是高珂把怀里还抱着木薯粉的秦晓燕拉到了一边,蹲下来与她平视,笑了一下:“晓燕,怎么突然不来学校了呢?” 秦晓燕叹息了,虽然没声音,但她揽着她的肩,感受到她的身体轻轻地垮塌下去。 “老师,我不想上学了。” 高珂的手从她的肩上滑到了她的一只手上,紧紧握着,仿佛在努力扎紧漏气的地方,“现在只有你和老师,别害怕,跟老师说实话,是不是爸爸妈妈不让你读?” 她帮她把掉落的头发捋到一边去。 秦晓燕没回话,低着眸子,只看着怀里那袋木薯粉。 “这样吧,”高珂从口袋里拿出一枚小纸条,似乎早就预料到现在的局面,她把纸条塞进秦晓燕的口袋,低声道,“上面写着老师的电话号码,如果——有什么不方便说的,或者改变注意了,但不好对爸爸妈妈说的,你就打给我。我看到桌上有部手机,是爸爸或者妈妈的吧?你可以找机会用它打给我。” 几天后,高珂收到了来自秦晓燕的电话。 “老师,你别再来我家了,也别等我了,我不会再去学校,说实话,我也不喜欢读书。” 高珂握紧手机。 “晓燕,爸爸妈妈在你身边吗?” “老师,没人在我身边,我爸妈他们出去干活了,所以我才拿这个手机打给你。没人威胁我,是我自己这么想的。” “为什么这么想呢?” “没有为什么,我觉得没必要。况且就算读了,又怎么样呢?” 高珂正准备开口引导,被她打断: “老师,你也在这呆不了多少年吧,说实话,就算你现在把我劝回去了,等你走了以后,我又要怎么办呢?读完了小学,初中呢?高中呢?” 高珂沉默了,她回答不出。 “晓燕啊,现在现在政策很好的,只要你想读” “老师,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我谢谢你。但很多事情不是你、我,或者什么政策就能改变的。你把精力放在成娜或者冯奉春身上,忘记我吧。” 秦晓燕挂了电话,高珂想打回去,怎么也打不通。 她愣愣地站在原地,泪水不知不觉地落到腮边。 这份职业因为理想而充满神圣的棱角,然而现实是最好的磨砂纸,她感到无比的挫败、痛苦。 没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悲剧上演而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还要无力且悲痛。当理想的大船撞上现实的冰山,高珂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有限得可怜,她只能救起有求生欲望的孩子。 她听到远处传来成娜和冯奉春的声音。 回过神来,眼前出现两张稚嫩的脸庞。 成娜,冯奉春,就是有求生欲的孩子。 成明昭,冯奉春登上了前往小岛村的船。 成明昭站在甲板上,任凭海风把她的头发舞乱,身姿仍然纹丝不动,像灯塔一样屹立不倒。 冯奉春来到她身边,与她一同远眺一望无际的大海。 母女俩决心离开岛的前一天,成娜找到冯奉春,那是傍晚时分,冯奉春一家还在吃饭,因为她的母亲去医院照顾烧伤的弟弟,所以晚饭是她做的。 冯奉春的弟弟叫冯奉秋,一个生在春天,一个生在秋天。一个月前,冯奉秋和一群小孩在路边玩火,结果把自己燎着了,伤得很重,从鬼门关走了一遭。 事发之前,冯奉秋和村里的小孩聚在烧垃圾的地方,他从家里顺了一盒火柴,几个孩子各自拿了一点破烂丢里边儿烧,看着火越燃越旺,小孩们都很兴奋,到处捡东西烤着玩。 冯奉秋站得最前,乐得手舞足蹈,村里孩子们的游戏不过是爬爬跳跳,下水抓螃蟹,玩腻了这些后,火成为了新的游戏。 这时,不知怎么的,有人看见冯奉秋突然栽倒进了火堆里,顷刻,他身上的袄子成了最好的燃料,整个人像火把一样熊熊燃烧,叫声瘆人,比过年被杀的猪还要凄厉。大伙都吓呆了,没有一个人敢靠近,也没人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直到路过的大人发出一声尖叫,陆陆续续有人提着水跑来,这才慢慢浇灭了他身上的火。送往医院的路上,冯奉秋已经失去了意识,医生诊断烧伤深二度,后续可能还要进行植皮手术,冯家夫妻俩听后当场昏厥。 冯奉春的爹先回到了家,对着冯奉春就是一巴掌,把她打倒在地上,冯奉春泪眼汪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一天天到处野,让你看着点奉秋,你死哪儿去了?你弟弟那么小,你让他玩火?他现在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肤,一天到晚和你的狐朋狗友在一起,连弟弟都不管了!” 冯奉春从地上站起来,委屈地给自己辩解:“我又没有到处跑,我在家里做作业,我哪知道他去哪了,难道我要天天跟着他吗?” 她爹揪着她的耳朵,揪到了屋外,然后拿起一束从扫把上拔下来绑在一起的竹须,直往冯奉春身上抽,抽得她无处可避,大哭不止。 “还顶嘴?读书,读什么破书,你的成绩读个什么破书。让你看着弟弟,他年龄小,你在跟我说什么读书,还找借口?” “他只比我小一岁而已!”冯奉春大喊。 “小一岁也是小,你还敢顶嘴试试?” 她爹被她三番四次的犟嘴惹急了,拿起竹须往她嘴上抽,这下冯奉春再也不敢反驳了,只能关起嘴呜呜地哭。 弟弟被烧伤的那天,她确实在家做作业,因为父母都出去干活了,她约了成娜一块儿到她家做作业。成娜成绩最好,可以教会她很多不懂的题目,她喜欢和成娜玩儿。 成娜来的有些迟,但还是耐心地帮她把难题梳理通顺了。 后续的治疗,包括可能要做的植皮手术,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冯家夫妇就算掏空家底也承担不起。做母亲的不相信儿子是无缘无故摔进火堆里。等冯奉秋恢复了一点意识后,她含着眼泪问自己的宝贝儿子,究竟是怎么搞成这个样的? 冯奉秋脸也被烧毁了,嘴皮子动一下都吃力,但他还是迷迷糊糊地回答了母亲。 “有人推我。” 她娘风风火火回了村子,把当天所有小孩都找了出来,一个个质问,小孩们没经历过这种事,被吓得一句话说不出来。她娘并不打算就此善罢甘休,她儿子说了,当时有人推他,既然没人愿意承认,那这笔医药费就平均分。 几家为了这件事吵了又吵,村里也组织了捐款。但究竟是谁推了冯奉秋,始终没有结论。各自家长把小孩带回去,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每个都说不知道,没有推。 被重点怀疑的是冯奉秋的好朋友,一个姓林的小男孩。当时俩人离得最近,平常又经常玩在一起,姓林的小孩是村里男女老少公认的调皮,不是这里爬就是那里跳,捣蛋事没少做,自然而然被视为了嫌疑人。 林姓小孩挨了几顿打后,忽然哭着道:“当时成娜也在场,怎么不去问问她。” 这么一提,其他小孩也回忆起来了,成娜好像也在里面,只不过那会儿大伙玩得开心,没有注意到她。 说起成娜,谁不知道她手段凶狠,陈家那小霸王都被她治得服服帖帖。 她娘气血上涌,直奔成娜家。她生气的原因还有一个,女儿冯奉春总是和成娜搅和在一起,一天到晚疯玩,连弟弟都不顾了。这件事无论和成娜有没有关系,她都逃不过带坏她家女儿的罪名。 早秋见又有人上门来控诉,这次连门都不开了,连理论的机会都不给人留,任奉春娘在门外大吼大叫。 一会儿,隔着门缝,传出成娜的童声: “阿姨,我没有推奉秋,那天我在和奉春做作业,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奉春。” 她的歇斯底里和女孩的冷静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奉春妈并不算是一个舍得豁出脸面撒泼的人,只不过这次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她忍下一口气,回去追问自己的女儿,奉春肯定了成娜的回答。 但她不打算放过任何一个人,这笔医药费,谁都逃不了。 几天后,这群小孩被人约了出来,重新聚集到了一起,牵头的人是成娜。 他们站在一处垮塌的木头房前,成娜坐在木头堆上,首领似的俯瞰他们。 "哎,"她叹了一口气,“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 小孩们擦起了眼泪,这段时间,他们不知道被家里人打了多少次,还被禁了足,父母们到现在还在和奉秋妈掰扯医疗费的事。 “我明明就没推。” “我也是。” “我碰都没有碰冯奉秋一下!” 大家互述冤情,越说越激动。 “既然都没做这件事,说明我们是被冤枉的,”成娜开口打断众人,“我有一个办法。” 大家看她。 “谁能肯定冯奉秋她妈妈说的是真话呢?也许她就是为了赖这笔钱才这么说的。就算是真话,冯奉秋都被烧成那个样子了,搞不好是记忆出现了混乱,胡说的,能信一个重病在床的人吗?大家当时都在,你们难道看到他被人推了吗?反正我没看到。” “我早就这么觉得了!”有小孩应和。 “对呀对呀,非说是我们推的,我就记得是他自己掉进去的。” “是啊,他就是因为鞋带散了摔进去了。” “我一回头他就摔进去了,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妈妈和他肯定是故意的!” “可是,我们都没做,谁信啊?到头来不还是要我们每个人都赔钱。”有人惆怅道。 成娜轻轻一笑,“好问题,所以我有个主意。” 她站起来,大家都看向她。 “谁说没有凶手的,姓林的不就是吗?” 今天,只有姓林的没来。大家都是偷偷趁着父母不在溜出来的。 可是—— 大伙你看我,我看你,他们也不知道是不是姓林的推的,毕竟谁也没看见。 “你想赔医药费吗?”成娜指着其中一个人。 那个人委屈地瘪起嘴,摇摇头。 “你想吗?” 她又指向了另一个人。 那个孩子火速摇摇头。 成娜从木头堆上走下来,“我们都不想,可是如果没人承认,那么这笔医疗费就会摊在我们每个人的头上。” “那怎么办呀,林小跳也不承认呀!”有人急得要哭了。 “他不承认没关系,我们承认他就好了。” 众小孩看向成娜,她既不恐惧,也不愤怒,势在必得地告诉大家:“只要我们都说是林小跳干的,那么,到时候他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我们就是人证,要赔冯奉秋钱的只有他家。” “他说我在,我当时确实在,我只是路过。你们都知道,我和奉春是朋友,奉春的弟弟自然就是我的弟弟,我会害他吗?而林小跳,他前阵子还偷了奶奶的钱,就算他没推,他也不是什么好人。” “只有这个办法了,不然大家就一起赔钱好啰,你们经常和冯奉秋玩,你、还有你,肯定赔的最多。” 成娜指完一个,又指向另一个,“据我所知,手术要很多很多钱,你们可能要赔地赔房子,到时候只能和爸爸妈妈上街讨饭了。” 被指的那两个小孩脸色煞白,当即哭了起来。 大家纷纷陷入沉思,他们被成娜说服了。虽然成娜平常一副狠毒姿态,但关键时刻脑子转得比他们快。她说的有道理,不管林小跳做没做,现在火烧眉毛,只能先把他供出去,况且他也不是什么乖小孩。反正,他们才不要赔钱,不要上街当乞丐。 于是,几个想清楚的大孩子举手投诚,愿意按照成娜说的这么做,大孩子带头,小孩子也跟着应和。 当晚,孩子们变了口风,纷纷向自家家长指认林小跳。家长一聚,发现说的都是同一个人,忽然间默契地拧成了一股绳,从孩子到大人,都站在一个阵营,直指林小跳。 后来,除了林小跳,其余家谁也没赔钱。村里组织了捐款,冯家也在到处借钱,七凑八凑,勉强凑够了手术费。 弟弟受伤到现在,一直住在医院,照顾他的是母亲。冯奉春和爸爸留在家,白天她爹出去干活,她出去上学,晚上回家,她热饭俩人一起吃。 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母亲从医院回来,到家拿衣服。冯奉春小心翼翼地凑上去问弟弟的情况。 “你还好意思问!” 母亲转过脸来,用哭腔回应了她。母亲虽然没有像父亲一样对她非打即骂,但俩人的话是相同的,同样都在质问她为什么不好好看着弟弟,让他乱跑。如果不是她的疏忽,弟弟就不会遭此劫难。 被这一吼,冯奉春酸了鼻子红了眼。 “可他就比我小一岁。” “你老是说这种话!”母亲把衣服一件件塞进袋子里,塞到一半,猛地把袋子往床上一丢,回头看她,“小一岁也是你的弟弟,小一分钟,小一秒,都是你的弟弟!” 她举起冯奉春的手臂,戳着她的皮肤,“你们流着一样的血,你不能不管弟弟,知道吗?” 冯奉春流下两行眼泪,“我没有不管他,你们老是怨我不管他,可平常都是我在带他,他还要” 她哽咽了一下,“他还要和其他男孩子一起欺负我,他根本不拿我当姐姐。” “说什么呢?”冯奉春见到母亲皱起眉,似乎万分不理解她怎么会脱口出这种话。 “他还小,你和他计较什么?他都这样了,你还在说这种话?你好意思不?” 母亲重新捡起床上的袋子,继续塞衣服。 冯奉春看她忙碌,忽然问:“妈,你是不是更喜欢弟弟?” 母亲的手停了,回头给了她一巴掌。 “我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上学,现在你弟弟出了事,你来跟我说这些?” 这一巴掌打得不重,但把她的心打碎了。在此之前,冯奉春不愿意去思考这种问题,小时候母亲抱着她和弟弟,说对他们的爱是一样的,只不过弟弟小,她作为姐姐,需要更多忍耐,这是没办法的事。 她信了这句话,所以无论弟弟怎么调皮,怎么折腾她,她都无怨无悔地帮着父母照顾他。就算平日里因为弟弟蒙受了再多冤屈,她都没有怀疑过母亲的爱。 "冯奉秋没出事之前,你们也是这么对待我的。" 冯奉春流出了更多的眼泪,“如果你最开始生了弟弟,还会有我吗?” 这种怪异的感觉在她小小的胸膛里发酵,她不知道该问谁,没人会告诉她答案。 “你给我闭嘴。” 母亲的眼睛通红,同样有泪在里面流淌。 “我不爱你,早就把你卖了,溺死了!他们来逼我,你也要逼我,这一切是我能选的吗!” 她说着说着吼了起来,吼完,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呜地哭。 母亲始终没回答她的问题。 成娜在黄昏时找到端着碗吃饭的冯奉春,对她说:“冯奉春,我要走了。” “走?”冯奉春嘴里还在嚼着米饭。 “嗯。”成娜点头,“我要离开这个岛,去外面了。” 冯奉春不嚼了,呆若木鸡,碗从她手里脱落,摔在地上,和米饭一起裂成无数瓣。 成娜拿出一张折成方块的纸,塞进她的口袋,“上面是我妈妈的电话号码。” 冯奉春眨了一下眼,掉落一颗泪珠。 “成娜,你那么聪明,去外面是应该的。” 她咬着嘴唇,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你去了外面,不要忘记我哦。” 成娜上去抱住她,冯奉春埋在她的颈间哭泣起来,噫呜的像受伤的小鸟。 “我不想和你分开。” 成娜松开她,抹掉她的泪水,“别再哭,我在外面等你。” 她最好的朋友,唯一的朋友,成娜,终于离开了这座怪异的小岛,走向了外面的世界,而她,还在此地,像热锅上的饼一样被煎煮。 冯奉春去镇上上了初中,她成为了年段第一名,到了初二,她还是年段第一名。弟弟冯奉秋已经从医院回来,正常上学,只不过因为烧伤,皮肤丑得吓人,没人愿意和他玩,他在学校常常被霸凌。 弟弟是走读,母亲在镇上找了份工,租了间房陪他读书。她是寄宿。冯奉秋的皮肤无法通过一次手术彻底根治,后续断断续续的治疗很熬人,考虑到他要上学,要社交,未来还得工作娶媳妇,母亲咬起了牙,说什么也会让他继续接受治疗。 初二结束,初三的某天,老师告诉她,她母亲为她请了一天假,现在在校门口等她。 冯奉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出了学校,见母亲确实守在校门口,她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不知道有没有一根是为她白的。 她跟着母亲回到了出租房,弟弟在上学,家里就她们两个人。母亲做了一桌她从没见过吃过的好菜。吃完饭,母亲握住她的手。 “老师说你在学校很优秀,门门课都是第一。” 冯奉春静静地听她讲,感受着母亲掌心传来的温暖。她很久没被母亲这么注视着,关心着了,弟弟出生后,母亲就不再关注她,她的嘴里总是奉秋长奉秋短,她的心里充斥着弟弟,夜夜为他担心为他愁,为他流干泪水。 上次被母亲牵着,什么时候呢?她早就不记得了。 “你弟弟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之后还有几场手术,费用都不低,但妈妈不想放弃,如果放弃了,你弟弟的人生就毁了。” 冯奉春抬头看她。 母亲久违地笑了,笑容有些难堪,“奉春呐,读到初中已经很厉害了,我和你爸爸都是小学毕业呐。但现在弟弟情况不乐观,要不然,就到这里吧。” “什么意思?” “学这些,说实话也没什么用。你出去买菜,难道要用上你的那些什么英语啊数学啊物理啊,不需要的嘛。只要会识字,会简单算下术,就可以好好生活了。你看,你妈妈我也不会那些,不照样好好活着嘛。况且你已经学到初三了是吧,已经很可以了。” “什么意思?” 母亲收起笑容,叹了口气,“你弟弟只有我们这几个血浓于水的亲人,我们不帮他,谁还会帮他?他现在这副模样——” 说到这,她揩揩泪水,“日子很苦的,没有同学和他玩,还欺负他,以后他长大了,要怎么出去讨生活,怎么娶老婆啊?想到这个,我晚上都睡不着。” “什么意思?” 母亲擦干泪水,“我不知道你听去了没有” 冯奉春有些烦躁地打断她,“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读完初中,就别读了吧。” 母亲对她说:“再读下去,家里承受不起,你弟弟还要钱治疗,读书和弟弟的人生比,哪个重要?” 冯奉春抽回手。 母亲趁热劝:“他是你弟弟,亲弟弟,以后我们老了走不动了,你身边还有个依靠,你不帮他,谁帮他?” 冯奉春站起来,浑身发冷,如坠冰窟。 “你打算为了他的人生,牺牲我的人生吗?” 母亲跟着站起来,“说那么难听干嘛?只是让你别念了,又不是让你去干嘛。他是你弟弟啊——” 冯奉春望了她一眼,转身离开。 她偷了母亲的身份证,拿出自己积攒多年的零用钱,买了张长途车票。 坐了两天两夜,冯奉春下了车。 她沿路问,终于找到目的地。那是一处小区,天已经黑了。城市里的星星没有乡下的多,乡下多的也只有星星。 冯奉春借楼下商店老板的手机打了一通电话,然后站在寒风里一动也不动地等。 终于,她看到一抹半熟悉半陌生的身影从楼里出来。 冯奉春冲上去,和她抱在一起。 对方没有推开她。 俩人坐在小区里的长椅上,冯奉春埋在她怀里,哭得撕心裂肺。 “冯奉春,所以,你还想不想读。” 成娜问她,不,她现在叫成明昭。 冯奉春抬起泪眼,头发像壁虎一样粘在她的脸上。 成明昭的目光很冷静,冷静地勾出她心中的咆哮。 她需要冯奉春向着天空,向着寒风,向着孤苦伶仃的星星,发誓。 “我要读”冯奉春流下一行泪,“就算天崩地裂,我也会把书念下去,我要一直念,念到比你还厉害,念到长出白头发。” “好,”成明昭笑了,替她擦干眼泪,“那么,没有任何东西能再阻碍你了。回去吧,奉春,你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最好的高中,必须是第一名,否则没人能救得了你,懂吗?” 冯奉春回去了,她最后走进那个出租屋,归还母亲的身份证,并说,无论如何,她都要参加中考。母亲告诉她,中考完,就结束吧。 一年后,冯奉春以镇上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县重点高中,因为分数优异,享受到了在校三年学费全免的政策。她再也没联系过母亲,母亲几次三番找到她的高中,都被老师劝了回去。班主任教她申请了助学金,学校也很乐意替她承担一部分的开支。 这三年,冯奉春没下过年级前三。 她考上了国内法学专业名列前茅的学校,又在本科即将毕业之前拿到了耶鲁法学院的offer。 冯奉越跑越快,越跑越远,甩掉了母亲、父亲、弟弟,小岛,他们再也追不上她。她走得越远,越宁静,越不感到悲伤。 现在,她,还有成明昭,重新踏回了这片土地,以全新的身份。 俩人下了船。她们站在曾经站过地方,抬头望着小时候望过那片天,从瓶口往外望,和从外望进这口瓶子,是不一样的感觉。 村里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曾经年轻的人都老了,曾经老的都死了,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 去年,成明昭和万峰的霍明丽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矿业公司。最新项目的选址就在这个小岛村。小时候,她听大人说起有人登岛非法采矿结果被抓的新闻。现在她拿到了小岛的石英矿采矿权,石英石是电子行业关键基础的矿物材料。硬要说这个岛有什么变化,大概是多出了无数个采矿口、选矿厂、磨矿车间。 故乡悉心栽培她,她自然要反哺故乡,把它挖个底朝天。 成明昭特地抽了时间来观摩自己的丰功伟绩。 俩人走在乡间的小道上,她家的民宿如今只剩下个空壳,一个人都没有。成明昭有个舅舅,虽然她没有见过此人,但从小没少听外婆提起过。她和母亲远走高飞后,这位舅舅特地赶了回去,结果半道遇到车祸,死了。 她外婆本来就因为母亲和她的离去郁郁寡欢,得知儿子出意外,半口气没缓上来,也死了。 前面有一堆老妇人围在一起闲聊。 “天爱,你的儿子有消息没,今年过年回来吗?” 胖胖的女人挥一挥手,“死了死了,早死了,不管了!” “萍青啊,你儿子呢,年龄也不小了吧,交女朋友了吗?” 被叫做萍青的女人两只眼呈现奇怪的灰色,眨也不眨一下,是一双失明的眼睛。她笑笑,一笑笑出一脸的皱纹,比对方腿上那件灯芯绒裤子的褶子还多。“不知道,他自己的事,我也管不着。” “奉秋那样,哪个女孩子会” 陈天爱被人用胳膊肘捅了一下,收起后半段话,“嗨,年轻人的事谁知道呢?萍青啊,你的女儿呢,还在念大学呢?都多少年了,没见她回来过。按理来说,现在也应该工作,结婚生子了吧?” 萍青笑着摇摇头,失焦的眼睛好像永远只能钉在一处,“不知道,死了。” “这些不肖子孙呐,萍青的大女儿叫什么来着?” “春什么的” “奉春啦!” 萍青没有继续参与她们的对话,她一手挎着菜篮,一手杵着拐杖,慢慢腾腾地朝上走。 冯奉春和成明昭正往下走,三人相遇,她的拐杖打到了冯奉春的鞋子。 萍青嘟囔了一声,往旁挪了挪,俩人错肩而过。 第92章 好风凭借力 “顾好自己。” 砰。 几个孩子围在垃圾堆边, 目睹着火焰慢慢长高,不知道烧到了什么,火堆里响起小小的爆炸声。这个声音让他们感觉刺激, 备受鼓舞地捡起路边的枯叶子,掏出口袋里擦鼻涕的纸巾,一股脑丢了进去,试图喂大这簇火。 “你们去找点别的过来烧。” 冯奉秋挥舞着一只枯树枝, 指挥两个男生。他则留在原地看守火源。大人严令禁止过,不准玩火,如果被人发现就糟糕了。 这是一处烧垃圾的地方, 但可惜没什么垃圾, 不然火势可以更大点。他们捡来果壳、果皮、稻草、枯枝,统统丢进去。看着火越燃越大, 几个人开心的不得了。 冯奉秋拔了身边女孩的一根头发凑近那团火, 转眼看见它扭成蛇形化作灰烬,消失得无影无踪。大家都在聚精会神地观摩他的实验, 没人发现成娜的路过。 林小跳捡了点枯枝烂叶, 中途看见了成娜, 没多在意, 挤进人群里把燃料全丢了进去。 成娜走进孩子堆, 没人注意到她, 顶多看了一眼, 以为她也想凑这个热闹。 冯奉秋拔了林小跳的一根头发, 痛得他大叫了一声。林小跳摸摸自己的脑瓜, 埋怨地问他干什么。 俩人是好兄弟,大家只知道林小跳调皮,殊不知冯奉秋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他很会在大人面前装乖。 冯奉秋蹲下来,拿着那根短短的头发去烧,他想知道男人的头发和女人的头发烧起来有没有什么不一样。 一部分小孩离开,到附近去拾那些枯枝烂叶,一部分孩子留在原地,决定效仿冯奉秋烧些什么。 冯奉秋烧得乐呵,他身后只剩下两个守着看的男孩,和一个站在更后面的女孩。 一个男孩打起了呵欠,一个男孩望着天空发呆。 女孩一言不发地站在他俩身后,如果这时候有人回头,就会发现成娜的存在。 冯奉秋准备站起来,就在这瞬间,一只手上去,往他后背重重推了一把。 只是眨眼的功夫,他就一头栽了进去,托冯奉秋的福,火势大涨,有半个人那么高,这下大家不用捡任何东西了。 打瞌睡的男孩瞬间清醒,发呆的男孩也回过了神,远处捡垃圾的小孩跑了上来,大家不敢靠近,纷纷往后退,包括林小跳在内。所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在火堆里打滚的冯奉秋。 望着熊熊燃烧的冯奉秋,成娜把手揣回口袋,转身离去。 她们都知道刚才经过的那个老妇人是谁,但谁也没上去打招呼。冯奉春表情淡然得仿佛身边只是吹过了一阵风,眼都没有眨一下。 路边有颗大石头,萍青让道的同时被它绊倒,被人及时扶住,她赶紧说了声谢谢。 “没事。” 是年轻女人的声音。萍青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香味令人陌生,村里很少有这种香味。 俩人没有多交流,她拄着自己的拐走了。 冯奉春收回了手,成明昭与她同行。 “你恨她吗?” 走了一段路,成明昭目视前方,淡淡地问起。 冯奉春摇摇头,岛上风大,她的鼻尖被吹红,看上去像哭了一场。然而她此刻很宁静。 “不是恨,也没有爱。” 她回答成明昭,“是可悲。” 早年,她爱母亲,爱这个把自己带到世界上的女人。后面爱变成了一种得不到的恨,恨她为什么要把自己带到世上却又一丝怜悯都不愿意给她。现在,爱与恨俱灭。面对孱弱、白发苍苍、双目失明的母亲,冯奉春心中只剩下可悲。 母亲的愚蠢、浅薄、固执,在如今的她看来都是如此的可悲。不知道是可悲让她如此愚蠢、浅薄、固执,还是她的愚蠢、浅薄、固执让她如此可悲。 青春期阶段的冯奉春反复品咂过母亲的那句话,说那句话时,她的母亲表现出难以形容的脆弱、无助,歇斯底里,似乎也只是个不能自主人生的悲哀人物。这个小地方的大部分女人都像她母亲一样,愚蠢、浅薄、固执,也像她母亲一样可悲,是个无法为自己人生做主的悲哀人物。 她无能为力的怒火只能对着同为女人的女儿发泄,这把充满恨意的火炬会一代代传承,她们不知道该恨谁,只能恨母亲或者恨女儿,星火相连,建造出了比长城还要坚固且连绵不断的悲哀长垣。 冯奉春没有接过这抔火,也不愿意因为母亲的牺牲而牺牲自己。 母亲是悲剧人物,她没法因为爱母亲,变成和她一样的悲剧人物。 她不能、也没有准备对母亲伸出援手。 这不是报复,和仇恨无关。冯奉春没有想过对母亲实施什么报复行为,就像狮子不会因为苍蝇的叮咬而对它大开杀戒。 只是她无比清楚自己走到现在付出了多少,成长比想象的还要更很艰难,向上的道路是硫酸和钉子铺就的,每走一步都在剔她一层皮肉,想要脱胎换骨,就得脱胎换骨。 这条路只欢迎勇者和有决心的人,而堕落很轻松,往往是一瞬间的事。她靠近母亲,会再次被她烧伤,落入万丈深渊。 她会烧得比弟弟还重,弟弟有愿意不辞辛劳奔波一辈子为他救治的母亲,她什么都没有。 保持距离,是冯奉春对母亲能尽的,最大的孝道。 听了她这番回答,成明昭轻轻一笑,冯奉春也跟着笑了。 俩人漫步在村里的大道上,坐在家门口的老人打量她们,他们老得像洗脱水了的衣服,皱缩成一团,团在阴影里看两张新鲜面孔从阳光上走过。 走着,二人又打闹起来,你追我赶。她们跑过那栋无人的民宿、萍青的家门口、荒废的小学、把冯奉秋烧得半死不活的垃圾堆、藏着蚁狮的草坪、淹死霍志勇的水库,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俩人从跑变成了走,路上,遇见了一个牵着孩子、怀里抱着木薯粉的女人。那个女孩直勾勾地盯着冯奉春手机上挂着的闪亮的坠饰,盯得走不动道。 “走了,看什么?” 女人用力拽了她一下,她勉勉强强跟着走了两步,又停下,满眼渴望地盯着那枚坠饰。 冯奉春取下挂在手机壳上的那枚小饰品,上去递给她,“送你了。” “真是的。” 她母亲感到有点丢脸,想骂又不好当着人的面骂出口,于是抬起脸对冯奉春说: “你拿回去吧,她就是这样,别理她。” 看清她的脸后,冯奉春愣了一下,话到嘴边又被吞了回去。她蹲下身把吊饰放进女孩的手里,“小玩意儿而已,你喜欢就送给你啦。” “谢谢你,”小女孩握住那条吊饰,小声而又黏糊糊地道谢,“姐姐。” 告别母女俩,冯奉春回到成明昭的身边,脸色很复杂。从刚才到现在,成明昭一直没上前,她把手放在冯奉春头上,运球似的拍了拍,看透一切般说:“走吧。” 她知道,成明昭也一定认出来了,认出来那个女人是秦晓燕。 秦晓燕额头上有块黑色的胎记,不大不小的一枚。从前上学,她的外号是二郎神,因为有三只眼睛。 传说二郎神的第三只眼睛象征着智慧和洞察力,能勘破幻象,透视千里。如果秦晓燕真的有第三只眼睛就好了。 成明昭和冯奉春都默契地没有与她相认。 “奉春,”她们来到海边,成明昭靠在护栏上,海风扇打她黑色的外衣领,“顾好自己。” 她看穿了她的失落,看穿了她欲说还休的心疼,看穿了她蠢蠢欲动的善心。 成明昭面向大海,一阵又一阵潮腥的风把她的短发舞到了脑后,袒露出了那张平静的脸。 谁又能说得清和秦晓燕相认好,还是不相认更好呢。 告知她,她们现在的身份,她们现在过的生活,会让她变得更幸福吗。 晓燕是年轻的萍青,既然选择服下了这剂麻药,就代表做好了麻木的准备。 村里只有一个成娜,也只有一个冯奉春——好风凭借力,也得建立在想上青云的前提上,否则,风也不过是扰人视线的东西。 “我明白。” 冯奉春拥有金子一样的心,她逐渐成长为了一名勇者。同一片土壤孕育出了两颗截然不同的果实。她的善良、赤诚,破釜沉舟的勇气,一路锻造出的理性,是最好的利刃,替她劈开了这一路阻隔的磐石。 而成明昭和她不一样,她是穿行在黑夜中带毒的冷箭。 “过段时间,你要回美国了,是吗?” 冯奉春回头看她。 “对。”成明昭把头发挽到耳后。 冯奉春舒了口气,“太好了。” 小时候,成娜比她聪明,她没有机会和她一较高下,等有了一较高下的能力,俩人却一个在天南,一个在海北。 这次,她终于可以和她并肩作战。 冯奉春上去握住她的手,“放心去做吧,娜娜,哦不——” 她笑了一下,“成明昭。” 成明昭没有抽回手,弯起嘴角,“冯律师,好不容易有如今的生活,要好好珍惜。” 成娜也好,成明昭也好,这个女人,就算是要上天下海,翻天覆地,她都支持。 毕竟,她很早就答应过了。 冯奉春握紧她的手,“我可是你的跟班,我什么都不怕。” 第93章 姚彩洁 “现在开始,我就是姚娜。”…… 动身回美国之前, 成明昭去了一趟养护院。 养护院并不在天华,而是在距离天华有一定路程的另一座城市。这是一所私立养护院,院长和她是旧相识。此地主要接收那些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 它坐落在城市郊区, 四周都是绿葱葱的树木,鸟啼盘旋在头顶,放眼望去,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成明昭下了车, 院长是一个姓夏的女人。她提前知道成明昭要来,所以做足了准备,亲自把人接进了屋里。俩人在办公室聊了半个钟头, 直到杯中的茶见底, 成明昭站起来,夏院长会意, 又恭敬地把她送出了办公室。 成明昭不是第一次来, 虽然距离上一次已经有些年头。她来到f3,站在3001病房门口。里面的装潢和豪华酒店无异, 配备了四位护工全天照料。当然, 不是每个老人都能享受这种待遇, 姚彩洁是独一份, 她是这里的至尊vip。 姚彩洁此刻就在阳台晒太阳, 她坐在轮椅上, 这番举动是不是她的本意不得而知, 毕竟她脑袋以下的部分都没有知觉。医生说是伤到了脊椎, 所以导致了瘫痪。 今天阳光很好, 天气渐渐热起来了,热得恰到好处,这个时节的太阳温柔像一床棉被, 并不灼人。应该是好心的护工推她到了阳台,沐浴新鲜的阳光。 成明昭上前,护工们见到她,都默契地放下了手头的事,依次离开了房,最后一个人贴心地合上了房门。 阳光同样照在她的身上,暖融融的。 成明昭转身来到她面前,挡住了她的阳光。她的身影像一座高山。姚彩洁慢慢抬起了眼睛,她目前唯一能使唤的就是那对眼球。 她的目光像蜗牛一样沿着成明昭的身体向上爬,直到爬上了那张脸—— 那对眼珠突然开始不听使唤地震颤、乱转,像受惊的鸟,然而身体还是无比安详地瘫在轮椅上。 她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歪斜的嘴角流下一串涎液。额头上的筋爆起,眼球也布上了血丝,然而身体还是无比安详地瘫在轮椅上。 成明昭蹲下,掏出一只手帕,轻轻替她擦去了不停往外流出的口水。 “气色看上去不错,她们是什么时候给你剪的短发?” 姚彩洁还没步入老年人的阶段,她还没六十岁,然而头上已经生出了白丝。她顶着一头细软的短发,看上去像个老太太。 “我也剪了头发,”成明昭挑了挑发尾,语气灿烂地对她说,“真巧,是母女发型。” 姚彩洁瞪她,好像用尽了浑身的力气,眼球快凸出来了,更多的口水从嘴角流出。 突然地,她哽咽了一声,闭紧了眼,落下长长的一行泪。 生下女儿姚娜后,姚彩洁就出去谋生了。女儿姚娜一直由老家的母亲抚养,她每个月都会把生活费寄回家。头几年,她每逢过年都会回来,后来生意失败,她欠了一屁股债,东躲西藏,再也没回老家。 奔波了十余年,直到彻底还清债务,手头的生意也渐渐有了起色了后,姚彩洁回到了老家。然而老家只剩下一个破屋,母亲和女儿都离开了,不知所踪。算一算年龄,姚娜应该已经大学毕业,进入社会工作了。 她守在老宅里,拨打自己母亲的电话。 电话接通了,是她女儿姚娜接的。电话那头的姚娜说,她把外婆接到了城里,现在和自己一块儿生活。 多年不见,姚彩洁已经辨不出女儿的声线,上一回见女儿,她还是个连妈妈都喊不清的小娃娃。姚彩洁也有自己无法脱口的苦,也曾幻想过当初如果带着女儿跟了那个姓成的男人,日子会不会变得更好,但听到女儿的声音后,这些想法统统烟消云散了。 她早就说过,孩子就是一颗种子,你丢在哪儿,她就会在哪儿生根发芽,生出的根茎会比任何植物都要更强壮。 欠债的那些日子里,她没回过家,但偷偷托认识的人回去打听过,她女儿很自强,也很孝顺,在学校都是第一名。 她咬牙花两百块让人在校门口悄悄拍了一张女儿的照片,虽然只是远远的一张全身照,面孔也模糊不清,但就是这张照片,她在枕头下垫了整整十年,这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电话里,女儿的声音不带多余的感情,却已经令她泪流满面。姚彩洁愿意接受女儿的怨,女儿的恨,是她擅自把她带到这个世界,是她没能力让她过上应有的好日子,她愿意在余下的时光里慢慢赎罪。 姚彩洁要了俩人现在的地址,很快动身前往。那是另一个城市的小县城,又是小县城里一处老旧的居民楼。那栋楼总共有七层,她的姚娜和母亲住在第三层。 外门没锁,姚彩洁轻轻推开,心中忐忑不已。紧张、愧疚、喜悦,种种情绪包裹住了她,令她快要窒息。 屋子狭小,但是该有的都有,干干净净,也空空荡荡。她手里拎着给女儿的礼物,小心翼翼地踏进这间房屋。 终于,她在转身的时候看见了正在桌边吃饭的女儿。 姚彩洁手里的东西啪地一声掉在地上,声音惊动了正在吃饭的姚娜,姚娜回过头,她如愿看清了女儿的脸庞。 这张脸,是她十月怀胎辛辛苦苦诞下的,日日夜夜梦里想念的,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姚娜。 眼泪流下的一瞬间,姚彩洁上去抱住了女儿,用手指抚摸她的眉、眼、鼻、唇。认不出了,她完全认不出了。陌生的感觉让她心如刀绞,悔恨不已。 姚娜既没抱她,也没推开她,她说:“小点声,外婆在屋里睡觉。” 姚彩洁立马捂住了嘴巴,迅速擦干眼睛,松开女儿,用目光仔仔细细地熨烫她的脸庞,努力想要记住她现在的样子。 看着看着,心中渐渐涌进一股说不出来的奇异,但久别重逢的快乐和痛苦占据了她的大脑。她捡回自己给女儿买的礼物,是两套衣服。 她掏出衣服,比划在女儿身上,哪哪都不匹配。 姚娜比她预想的高,比她预想的更结实。她去牵女儿的手腕,明明看着细细一只,却像铁一样掰都掰不动。 “吃饭了吗,”姚娜不为所动地站在原地,“没吃的话先填填肚子吧。” 姚彩洁擦干净脸上的残泪,笑着应了一声好,随后坐下来,面对着满桌的家常小菜,好不容易冷静下来的眼眶再次泛红。 她的筷子夹起一块炒鸡蛋,动作忽然变慢了。 “娜娜,这是鸡蛋吗?” “嗯。” “你不是对鸡蛋过敏吗?” 姚娜从小就对鸡蛋过敏,吃含鸡蛋的东西也会过敏,最严重的一回是吃了家里炖的土鸡蛋,吃完没多久浑身发红,脸肿得像被蜜蜂蛰过,顷刻晕厥过去,连夜被送去了医院。经此一回,姚彩洁特地嘱咐过母亲,不要给姚娜碰鸡蛋,蛋糕什么的也绝对不能碰。 姚彩洁望见她碗里还有吃过的半块鸡蛋,而面前的姚娜什么事都没有。 “是吗?长大后自己好了吧。” 姚娜表现得很平常,一点反应都没有。 姚彩洁笑了笑,起身来到女儿身边,“看你一脸疲惫,现在上班了吗?平常是不是很累?” 她的手放在姚娜的肩颈上,轻轻地揉,“这些年……妈妈不是故意不回来见你的。” 姚彩洁说着,慢慢拉下她的衣领,看到后颈那片光洁的皮肤后,颤抖地抽回了手,不再言语。 面前这个姚娜,整了整衣领,回头看她。 姚彩洁往后缓缓退步,“你” 姚娜的后颈有块青色的胎记,一出生就有。 "你是谁?" 姚彩洁第一反应不是逃,她浑身都在发抖,眼前的这个女人不是她女儿,可她为什么会有她母亲的电话号码? 她目光一转看向另一间房门,心感不妙,冲上去打开了门,自己的母亲正躺在床上安睡。姚彩洁上去想带母亲走,忽然被人箍住了后脖颈,猛地被拽了出去,门重新合上。 “你放开我!你想做什么?我女儿呢?姚娜呢?” 姚彩洁被她控制着,脑海里划过了无数个可怕的念头。她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不知道她的动机,她怀疑是早前欠债的人来寻仇,可她已经还清了欠款,他们没理由再来威胁。 姚彩洁咽了口唾沫,颤抖地放软了语气:“你放心,我什么也不会做,我不会报警,你告诉我,我女儿呢?” 眼前的姚娜把她放置在了凳子上,抚着她的肩膀告诉她,“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女儿。” 姚彩洁要站起来,又被她重重摁了回去。 “现在开始,我就是姚娜。” 姚彩洁崩溃了,情绪失控地大声质问:“你把我女儿怎么了?我女儿呢?” 她还想喊些什么,嘴却被用力捂住,那个不是她女儿的假姚娜在身后,轻轻地告诉她:“安静点,外婆在睡觉,外婆的眼睛本来就不好,不要把她的听力也弄坏了。” 姚彩洁的眼泪流到她的手背上。 她用那副很轻的语气,与她讲道理: “你不是想要女儿吗,现在我就是你的女儿。” 姚彩洁用尽全力咬了她的手一口,得以脱身。她冲到门口,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反锁了,越急越旋不开。她一回头,假扮姚娜的女人已经走到了跟前,被她咬的那只手还在往下滴血。 “别大喊大叫了。你需要只要安静一点,我会让你和外婆过上更好的生活,你不想吗?” 女人翻过手,看到了自己的伤口。 姚彩洁颤颤巍巍地掏出手机,想要报警。那人冷不丁逼近,夺过她的手机,摔在地上。 姚彩洁连滚带爬地跑过去,去拾自己的手机,头皮忽然一紧。她的头发被人全力薅住,拎了起来。 黑屏的手机近在咫尺,她死命伸长手臂,怎么够都够不到,眼睁睁看着指尖离地上的手机越来越远。 姚彩洁发了狂地挣扎起来,嘴里吼叫着女儿的名字。 耳边扑来不耐烦的鼻息。 “我说了,安静一点。” 北京时间下午3点45分,路过的行人听到响而沉闷的一声。 紧接着是刺穿耳膜的尖叫。 “呀——有人跳楼了!” 第94章 蛰伏 “是你给她的善良害了她。”…… 她来到一座再普通不过的平房前, 房子是砖瓦结构,这样的建筑在农村很常见。 一个老人坐在屋前晒太阳,看上去有些年岁。她的两只眼闭着——因为眼球萎缩变形, 所以不得不选择闭眼。 金花。 她知道她叫金花。 金花正在晒太阳,今天确实是个好天气。她走上前,蹲下,尽量让自己与瘦小的老人的保持在一个高度, 这样是为了避免声音被风吹走。对于这个年龄的金花来说,一阵小小的风就足以成为她听力路上最棘手的阻碍。 “外婆。” 果然,她没听见, 依旧眯着脸无动于衷地晒太阳, 看上去像睡着了。 “外婆——” 她很耐心地又叫了一声,这次提高了声量, 拖长了尾音。 金花“啊”了一声, 人也跟着一抖,似乎被吓到了。她伸手牵住她平放在膝头的那双干瘪枯瘦的手, 给予她一定程度上的安慰。 “娜娜吗?娜娜吗?——” 金花反握住她的手, 又伸出另一只手去摸索她的存在。啊呀——她真的老了, 连外甥女的声音都快要辨别不出来了。 “是我, 姚娜。” 她在隔壁市的一个县城里租了一套房, 把金花接了过去。老人温顺得像猫, 听话地跟着她从农村来到了县城。她全然信任她是姚娜, 这也不奇怪。如果不是姚娜, 谁会来看望她这个老婆子呢?这些年, 也只有外甥女记得她了。 当然,她老了,难以分辨声调上的细微差别。毕竟姚娜长大, 人总是会变的,样貌、声音,都会在年岁地递增中发生改变。 姚彩洁来之前,大概在两个小时之前,她提前在金花的午饭里拌了两片地.西.泮,服侍她睡下。 外界的吵闹并没有扰醒她。 姚彩洁从三楼一坠而下,这个高度是她精心挑选的。她没死,但却因为伤到了脊椎,后半生只能与轮椅为伴。 她的眼泪滑落到鼻翼,又顺着鼻翼流到嘴唇,最后混着口水一起掉下来。 成明昭心细地替她擦拭。 “姚娜是个好孩子。” 她轻声说,抬手梳理姚彩洁的短发。 “她善良、热心、单纯,这是遗传了你,还是遗传了成礼?” 成明昭柔声问她,现在的姚彩洁自然无法回答她。她的眼神充满了痛苦、仇恨、悲伤,如果眼神能杀人,眼前这个女人早已被她千刀万剐。 “别这么看着我。” 对于她的愤怒,成明昭选择了包容。她用手抚摸她松垮而干瘪的脸,她的脸像是一块布满裂痕的旱地。 “是你给她的善良害了她,”成明昭叹了口气,站直了身体,“如果她足够聪明,足够谨慎,机会就不会落在我手上。彩洁,睁大眼睛好好看着吧,看看别人是怎么替你女儿过上本该属于她的人生。” 成明昭勾起唇角,最后看了一眼失魂落魄的姚彩洁,转身离开了这个地方。 飞机落地纽约。 雨夜下的曼哈顿散发着隐秘的诱惑力,林立的高楼内透出璀璨却又冷酷的灯光,整个城市像黑暗里紫外线照射下的硅锌矿石。 柏林准备出门,他顺着蜿蜒的步梯往下走,在尽头看见了成明昭。 “我早说了,嫁给他没有任何好处。” 成明昭坐在沙发上,衣角还是必不可免沾到了雨水。她脱下外套,递给柏林,又接过他交来的毛毯。 柏林看着她,竟瘦了些。 他坐到对面的沙发,四面是全景落地窗,绝佳的视野,几乎无死角,纽约的光景全都自觉地簇拥在眼底。就这么坐着,天气好的午后,可以眺望到远处半弧形的地平线。 “他背叛你,他出轨了?” 柏林用拇指一下一下拨动着食指上的戒指,眉头半蹙。 成明昭迟迟没搭话。半年不见,她消瘦下去的脸颊让他顿生出一股无名火。可眼前她什么话都不说,蓬松的短发因为雨天的水汽变得蔫直,显得神采很不好。 柏林咽下怒火,原本他可以好好奚落她一番,顺便借此彰显自己最初的决定是多么正确,不让她嫁给薛烨是正确的。天下的男人就像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但他说不出口。 “离了是好事,一个薛烨,有什么大不了。你想消遣,我可以帮你找十万个和薛烨差不多的男人。” 听了这话,成明昭微微抬起下巴,脸上有了笑意。 她站起身,来到他身边坐下。在她靠近后,柏林的怨气随之消散,目光把她盯着不放,“我不会那么轻易饶过他。” 成明昭什么也没说,轻轻把脑袋枕在他的肩上。 他替她愤怒、因她担忧、为她心疼,爱情把柏林变成了一眼就能看透的白纸,实在是——她没说话,这个角度他也看不到她上扬的嘴角。 “这段时间,我可以住在你这儿吗?” 这是他梦中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柏林很难拒绝她,实际上,他巴不得这样。成明昭终于看懂他的好,愿意回到他身边。他的心是很坚硬的,但面对成明昭总是无可奈何。思维也不再像平日里那么敏捷。 “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永远也不是不可以。这是我的家,也是你的家。” 成明昭伸手把他的脸扳过来,吻他的唇。 俩人很自然而然地接吻,很自然而然地拥抱。当然,中途理智也回来过一趟。吻到一半,柏林盯着她的眼睛求证,“为什么要和我做。” 他需要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他不是薛烨那样低贱的男人。 成明昭茫然地望着他。 柏林恨不得把她吞入腹,作为男人,他的克制力已经达到了顶峰。不过如果听不到那个答案,他是不会这么做的。 “是不得已吗?还是” 因为俩人命运深度捆绑,所以不得已做出的选择吗? 柏林紧紧盯着她的眼睛,迫切渴望听到那个答案。 “告诉我。” 成明昭摸着他的唇角,柏林生了长赏心悦目的脸。如果她还是从前的成娜,绝对吃不到这样的极品。她记起来,全英家混了点爱尔兰血统,怪不得一家人都长得这么标志。 很早之前,她就明白了自己所在的层次。金字塔的低端,无论恋爱还是结婚,能够接触到的都是差不多的男人,差不多的糟糕,差不多的贫穷,差不多的丑陋和差不多的无知。 好货不流通,金字塔顶端的人不会自降身份来到底层乐善好施。必须得走上去,无论生活、眼界、还是男人,都会是不同的光景。 当然,硬说起来,男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她对男人的要求不高,只要有这张脸,和曼哈顿中心这样的房子,逗一逗也不是不可以。 “喜欢。” 柏林眼神忽闪了一下,“什么?” “因为喜欢。” 他翻身在上,身躯止不住发抖起来。目光炽热而急促地扫过她的眼睛鼻子和唇,最后毫不犹豫地低头吻了下去。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黑夜过去,天际泛起鱼肚白,太阳升起,阳光照在男人脸上。 柏林躺在成明昭的小腹上,脸贴着肚脐下方的那只黑色蝎子。黑蝎下是一条横向的疤,经过时间的洗礼已经不太显眼,那是剖腹产留下的刀疤。 表面平整,术后也没有增生,堪称完美的刀口。这样完美的刀口,是花高价砸出来的,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结合在一起的结果,缺了哪个都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痛苦。成明昭清楚每项选择背后的代价是什么。 她用五指一下一下梳理柏林深栗色的头发。俩人汗津津地躺在地毯上,昨晚到一分钟前的刚才,这个期间里,他们不停地在做.爱。 柏林翻了个身,凝望着她,眼神专注到有些痴迷。 他因为那句“喜欢”而感到无比的安心、幸福,喜悦,甚至认为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 放在从前,他会唾弃这样的自己。 第一次遇见眼前这个女人时,成柏林没有想到会和她发展成现在这样的关系。在成明昭之前,他没有过任何女人。这并非是受某种原则的驱使,事实是,原则上,他不需要遵守任何原则。 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女人是毫无智商喜欢感情用事的群体,十分无趣。比起想办法研究女人,讨女人欢心,成柏林更愿意追随自己父亲的脚步,成为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人。毕竟他不是薛烨。 优越的家世、顶尖的学历、清晰的头脑,可不是为了浪费在女人身上而生的。 然而,这一切在遇到成明昭之后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 这个女人,他实在很难想象她是一个女人。他第一次对一个女人感到恐惧、感到不可思议、感到震撼,感到自己在她身边竟像个手足无措的小学生。 也许是吊桥效应作祟,无所谓了,什么都好,他认栽。这个女人一定是某个领域的高手,至少在驯服男人这个领域,她已经修炼到顶级。 自己终究成了爱欲的囚徒,对着成明昭这样的女人摇尾乞怜,因为她的主动而难以自持。多可笑啊。可恨的是内心并没有丝毫不满,反而满足的不得了。 他不能推开她,又舍不得用强硬的手段将她豢养在身边,这是他们相处的常态,令他烦躁而焦灼。 万幸,成明昭还是回到了他身边。 她亲口说的喜欢,她亲口说的。从现在开始,他不会再放过她,他要让成明昭永远在自己身边。 “别回去了,”成柏林对她说,“留在这,留下来,这里才是你的家。” “短期内,我哪也不会去。” 柏林勾起唇角,“我会告诉妈妈,过几天——干脆就明天,给你办个欢迎仪式,恭喜你摆脱神经病,重回正常世界。” 他说:“再过一个月就是股东大会,康达即将迎来新的接班人,你要留在我身边,你也是康达的股东,你要和我一起享受这一刻。” 柏林在畅想未来。 “等我坐上爸爸的位置,没什么能再妨碍我们。我们可以高枕无忧地在一起,过去的那些事会像腐肉一样被分解。我们会像我的爸妈那样幸福。” 他感受到成明昭的小腹紧缩了一下,抬眼见到她笑了。她没有笑出声音,像是被某句话戳中,才忍无可忍地产生了笑意。 “当然,舆论你不用担心,我会摆平好一切,我不会让任何人任何事干扰到我们,就算妈妈也不行。” 柏林起身,在她额头上落下一吻。 “你、康达,我都要紧紧握在手心。耐心等一等,明昭,这一切很快就要结束,我们即将步入正轨。” 成明昭单手支着地毯起身,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看到她眼里掠过一丝光。那丝光太眼熟,当初她的眼里也闪过了类似的锋芒。 狼,或者鳄鱼,面对猎物,蛰伏着等待出击时,也是这种眸光。 “我很期待。”她回答。 第95章 游戏 “该让他咬自己的母亲了。”…… “离婚?” 餐桌上, 全英将一块香煎好的三文鱼塞进嘴里,边嚼边露出苦闷的表情,眉头耷拉成了八字。她的三餐大多是由高蛋白、高纤维的食物组成, 比如面前摆着的羽衣甘蓝沙拉和简单用白胡椒调味的烩南瓜,饮食的宗旨是抗炎、防癌,呵护肠胃。 但为了替成明昭接风洗尘,今天晚宴, 她特地聘请了高级的中料厨师,做了一桌中式菜肴。她本人倒是一口没吃,据成柏林说, 全英对身材管理有着严格的追求, 崇尚绿色健康的生活理念,清晨四点就会起来晨跑。 “噢——亲爱的。” 她的手臂伸长, 越过餐桌, 握住了成明昭的手,十分惋惜的口吻, 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噩耗, “真的很抱歉, 其实我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原本想着, 趁此接你回来。” 全英把手收走, 表情从遗憾变成了无奈, “但你知道的, 我很忙, 我没有想到你会和薛烨离婚,明明上次为我庆生的时候,他表现得还算可以。不过, 或许这就是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耸耸肩,无奈变成了见怪不怪,然后露出宽和的笑容:“既然离了,那就离了吧。男人的话,仔细找找还是有的。我们成家的女儿,怎么能受这样的委屈?” 成明昭擦擦嘴,对上她的眼,那是一种介于蓝色和绿色之间的瞳色,像水草玛瑙。 “是的,妈妈。我意识到家才是我真正的避风港,婚姻、丈夫,都不如家人可靠。” 她眼里浮出水雾,模样有种遭受巨大情伤后勉强振作起来的凄美,说着看了一眼柏林,还有全英。 “所以,我准备留在家里,直到找到我自己所兴趣的领域。也想陪伴你们,在康达打打下手” 柏林笑了,从头到尾他一直注视着成明昭,比母亲还要专注。亲耳听到她这样的发言,他心里十分安慰: “你就放心呆着,你是谁?你是成娜,倒还不至于在公司做打下手的杂活,你想来公司,随时有位置迎接你。” 他所说的位置必然是自己和母亲之下,所有人之上的空缺。 成明昭见全英那双水草玛瑙失去光泽,很快又恢复澄明。 “我倒是认识一个不错的家伙,家里比薛烨还要好。娜娜,你有没有兴趣认识一下?” 成明昭表现出为难和不好拒绝的腼腆:“我目前,暂时没有这个心思。” 柏林瞬间识破了她的难言之隐,立刻替成明昭回绝:“刚送走了一个,没必要再来一个。成娜又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女儿,不需要靠结婚为生。就算娜娜一辈子不结婚,永远呆在这个家里,也没关系。” 全英望向自己的儿子,一年前还是毛头小子样,任她差遣,如今已经生出一点领导者的派头。 她笑:“你这小子,之前还整天和你的姐姐吵嘴,现在相处得这么好了?” 她像是打趣,又不像。成明昭观着即将要上演的第二场好戏,默默拿起酒杯压下了不停向上攀升的笑意。 “玩笑归玩笑,毕竟娜娜是我的姐姐啊,”柏林回头对母亲一笑,露出恍如隔世的稚气模样,然而仅一瞬间就消散在她眼前,“你不是老说让我不要和娜娜顶嘴,这不是很好吗?” “说什么傻话,”全英拍了他一下,也跟着笑,“我当然比任何人都希望你们要好,看你们姐弟这么要好,我很开心。你的爸爸在天上看到了,也会感到开心的。” 成明昭目光转向成柏林,提起父亲成礼,他果然一下就变得忧伤而沉稳。毫无疑问,父亲在他心里占据着相当的分量。这第二根引线……她不敢想象爆炸的效果会有多精彩。 餐后,全英单独把成明昭叫到了一边,把席上所说的那个“还不错的家伙”的联系方式推给了她,“无论怎么说,认识一下也不是坏处,对吧?就算不谈情说爱,也能当个朋友。哎——娜娜,我之前太忙了,没有帮你参谋,才让你匆匆选择了薛烨,匆匆结了婚,匆匆离了婚,你那会儿多小啊,想到我就很后悔。” 她泪花泛滥,慈爱地凝望她:“所以我想,如果你还有结婚的想法,我一定会好好替你把关。他的奶奶和你奶奶是朋友,这孩子也算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年纪的话,比你大些,但也大不了多少,三十来岁。家里嘛,和你爸爸有交情的人,家里能差到哪儿去呢。” “妈,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 全英温柔地替她把头发挽到耳后,“什么时候剪的短发?还是长发更好看。你别有心理压力,妈妈不是逼你。就像柏林说的,你不就算不想结婚也没关系,家里难道还会供不起你吗?” “不过嘛,”全英收回手,“你弟弟还年轻,说的一些话不必太当真,他是舍不得你——很多弟弟都会舍不得姐姐出嫁的吧?你结婚那会儿,他还偷偷哭了呢。所以啊,你别在意他说的这些话,归根到底,还是孩子的话。你们终究都会有各自的家庭。我希望在死之前,看到你们都能找到各自的归宿,逢年过节一大家子聚在一起,多热闹啊。” "最好早点让我当上祖母和外祖母。说起来你和薛烨结婚的这几年,没有考虑过要孩子吗?" 成明昭摇摇头。 “嗯,也正常,”全英拍了拍她的肩,“毕竟你们还年轻。他家的事我多多少少都听说了。既然已经回家,就别再去想这些了,收拾好心情,会有更好的等你。” 她用手抚摸成明昭的脸,放轻声音:“毕竟我们家娜娜,这么优秀。” 成明昭抬起头,承接她目光投来的所有善意,“妈妈,我知道了。” 全英笑了,“乖孩子。” 离别时,柏林的车停在外边,敞着车门等待她。成明昭坐进后座,他立马靠近问:“你们都说了什么?” “妈妈她太关心我了,”成明昭叹了口气,对上他的双眼,“给我推了一个男人,让我和他接触接触,谈谈恋爱,结结婚什么的。” “手机给我。” 他伸手要去拿,被成明昭躲过。 “我的好弟弟,你这是做什么,想毁了姐姐的好婚事吗?” 她演得倒很逼真。 成柏林习惯了她私下的模样,于是仍硬着口气说:“给我。” “小心点对你姐夫。”成明昭把手机交给他。 柏林删了新添的联系方式,把手机还给她。 “妈她年纪大了,偶尔脑子会不清楚,”柏林牵住她的手,“你别理,别去管,有事直接告诉我。” 柏林买了一套新房给她,就在他那栋大厦。 “怎么不让我和你一起住?” 成明昭走进客厅,家具俱全,装潢得十分符合她的审美。她走到全景窗前,俯瞰夜色下的哈德逊河。 “我当然想,”成柏林来到她身边,与她并肩欣赏曼哈顿的夜景,“但还是觉得留点私人空间给你比较好,以后有的是时间一起住。” 成明昭回头看他,“你真贴心。” 柏林与她对视,她眼底的虚荣与贪婪连藏都不愿意藏。从前,他嫌恶、不屑一顾这样肤浅庸俗的人。可现在,他无比希望成明昭多流出这种肤浅之色,至少能够让他确定,她对他还有所可图。 成柏林牵起她的手,把自己食指上的那枚戒指取下来,套进了她的无名指,“我说了,只要和我在一起,我能给你很多‘唯一’。我能给你薛烨给不了的。只要你留在我身边,我的爱,包括我的钱,都是你的。” 成明昭侧身对着璀璨的灯光张开五指,男士戒指在无名指上熠熠生辉。“你说得对。” 柏林比任何人都喜欢她这副模样,应该说,他第一次认识她时,她就是这副模样,还要更没人性点。当然,他也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没人比他与她更登对。那些男人要是知道了她是个怎样的女人,会夹着尾巴跑。那些女人知道他是个怎样的男人,也会慌不择路地逃。 他们是世界上唯一了解彼此下作模样的人,理应生生世世在一起。 柏林揽过她的腰,低头想亲她的唇,她的虚荣令他的心情很好,只有他能养活她的虚荣心。 成明昭偏过脸,示意他吻脸颊。虽然不是理想目的地,但能有这样的亲昵时刻,已属不易,今后有的是时间。等公司交给他,今后有的是和成明昭忘我的时间。这么想着,他低头用力吻了下她的右颊,恨不得这里也生出一张嘴唇。 送走柏林后,成明昭拨了一通电话,没多久门铃被摁响,她打开门,门外是李京纾。 俩人才对视上,下一秒就拥抱在了一起,准确来说,是成明昭上前一步吻住了她。 “脚踩到脚了。” 李京纾轻轻推开她,吃痛地抗议。 成明昭搂住她的脖子望着她的眼睛,穿着黑袜的脚抬起一只踩在她的脚背上,另一只也踏了上去,身高慢慢超过了她。 恶毒的家伙。 但你没法去拒绝她。 李京纾反手关上门。 当年,高三的她决定要申请国外的大学。父母的想法是让她高二就过去,但她没妥协,不妥协的原因显而易见。至于最后为什么还要走,很简单,她虽然表面否认,内心却已经被成明昭说服。她拥有别人没有的可以托举自己的力量,不应该为此难过,而应该感到庆幸,所以她决定利用好这股力量。 从前是她被这股力量利用,现在她可以主动去掌握这股力量,人一旦拿到主动权,就不会感到难过、无所依。 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成明昭,邀请她周日来自己家,准备请她吃一顿饭,这算是最后的道别。 彼时成明昭还在和小她一届的江玥谈恋爱,成明昭成绩平平,照这样下去只能考取一所普通的一本大学。李京纾却不为她感到焦虑和遗憾,早前她也许会,看清成明昭的面目后就很难产生这样的怜悯。因为她认为这个人根本没有全心全意对待学习这件事,不知为何始终松着一股劲,如果动真格学起来,大概率不会输给自己。 成明昭看似单纯的眼里总藏着很多思考和计算,读书在她计算的一环里,她也在她计算的一环里。 那年俩人大吵了一架——应该是她单方面被羞辱后,按理来说应该离这个人远远的,但没有,她们走得更近了。她的坦言让她受伤,事后又松了口气,不知怎么的,得知成明昭是有目的而来,反倒更令人安心。 世间确实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 在听说她要出国的消息后,成明昭的神色迅速冷淡了下来。没有为她庆祝,没有为她开心。她不会这么做的。李京纾有过一瞬间的期待,看到她的面色后又重拾了冷静。 这人啊,肯定气疯了吧。 见自己没有陷入她的游戏中,没有被拽入堕落的深渊——像拽姓江的那样,不甘心得快发疯了吧。 李京纾没有一丝怒意,反倒感到好笑。她第一次见这副模样的成明昭,这应该最接近本真的她。是很丑陋不堪,简直是一个卑鄙阴暗的家伙。但她没感到讨厌,她没有见过成明昭歇斯底里的样子,一次都没有,仿佛永远得心应手,多令人不满。如今,她成功让她吃瘪,怎么不算扳回一局? 周天,成明昭如期来到她家,除了她之外没有别人。李京纾没有其他朋友,或者说,其他算不上朋友。 饭桌上,李京纾聊了很多关于出国的事,她很少这么侃侃而谈,这次是故意的。见成明昭脸色忽明忽暗,每句话都像钝刀割她的神经,她就觉得很愉快。 成明昭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这点她没有假装,也假装不出。明明那么普通,却那么贪婪,总贪图那些得不到的。她现在说的这些话是对她的一种凌迟。 她控制不住越说越多,越说越猖狂。这其中有报复的心理,也有一直被压抑的优越感。 开始成明昭的神色还会变幻一下,后面维持在了一个令人很不悦的宁静状态里。等她喋喋不休结束后,她说: "京纾,我需要告诉你一个事实,没有你,我也会选择别人。" 李京纾张嘴,但没说出话来。 成明昭单手支在桌上,托着自己的脸颊,笑着看她:“你不唯一,也不特殊。等你走了,我会马上开始物色下一个李京纾。” 奇怪,明明已经知道这个事实,可是当真实的语言进入她的双耳后,她控制不住地感到深深的伤痛。 她是想刺激成明昭,让她心态失衡,刺激到让她说出“你不许走”之类的话,或者看她发疯,什么都好,只要让成明昭不开心就好。 可现在被刺激到的是自己。 成明昭绕过桌子来到她面前,擅自把手放在她的胸口,“心跳的很快,生气了吗,京纾?” 真的好讨厌她。 李京纾抓住她的手,把她用力拽到自己身前,然后狠狠地咬住了她的下嘴唇,力大的似乎要她嘴唇撕扯下来。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也许这是唯一能想到的报复之策。 她尝到一点血味,这才恢复了神智,松开了牙齿。 成明昭用手背蹭了蹭自己的嘴唇,蹭了一手的血,“你会支付给我狂犬病疫苗的费用吗?” 那真是一个很深的伤口,她看到她的下嘴唇血汪汪的,突然后悔了。 李京纾转身回房,拿来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给她处理伤口。她的脑子很乱。 “你想知道正确的生气方式吗?”成明昭挑眼看她。 李京纾停下了拿着棉签的手。 下一秒,她尝到了碘伏的味道。 那天天气很好,过了很久李京纾才听到窗外的蝉鸣。 耳边传来成明昭的声音: "你以为去了国外就能逃过我吗?" 李京纾回头看她,她的脖子上有层薄薄的细汗。 成明昭一下下点着她的鼻子: “京纾,去吧,不过啊,要是敢背叛我,你就死定了。” 现在看来,她确实没能逃离成功。 成明昭倒了一小杯酒,饮了半口,又递到她嘴边。 “你还不愿意收手。” 李京纾刚刚洗完澡,浑身散发着清爽的香味,她一口把酒饮尽了。 成明昭来到沙发前坐下,欣赏外面的景致,“开弓的箭,哪有回头路?既然要玩,就得玩得尽兴。” 李京纾不肯定也不否定,坐在了对面,“你想搞成柏林,就会赔上自己。他的母亲对你也很警惕,这对母子可不是薛烨和薛鸿云。” 成明昭起身上前,从她手里接过玻璃杯,又倒了点酒。 “你说得对,很可惜,他们自己埋的雷,马上也要爆炸了。” 她笑了笑,仰面把酒送进喉中。 李京纾抬起头左右环顾。 “放心,没有监听器那些,”成明昭放下杯子,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我已经全部检查过了。我的好弟弟,现在就像一条狗,我要他做什么,他就会做什么,我让他咬什么,他就会去咬什么。” 成明昭揉着颈前那枚三界牌。 “接下来,该让他咬自己的母亲了。” 第96章 地狱 “你不是娜娜,对吧。”…… 七年前的晚上, 李京纾打开家门,外面是震耳欲聋的雨声,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土腥气。她看见了湿漉漉的成明昭, 她的发尾、衣角、裤腿,鞋子全都湿了。 成明昭带着浑身的潮湿扑进她怀里,像暴风里好不容易找到庇护所的流浪猫,浑身冰冷, 瑟瑟发抖。 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是这副模样,明明前段时间还在和男人旅游。她来美国已经有段时间,每天都在和不同的男人交往, 有个叫严灿东的男生, 这些天找她找得快要发疯。 “京纾,你一定要帮我, 我需要你。” 成明昭的手特别凉, 她甩不开。 她的身子在发抖,声线也在发抖, 分不清是寒冷、还是害怕。或者两者都不是, 李京纾在她眼里看到了兴奋。 开弓的箭, 没有回头路。 成明昭没有, 她也没有。 “我需要你”比毒药还要致命的一句话, 从你所渴望的人嘴里说出, 足以造成毁灭性的失明、幻听。 她的母亲为她打造了一副相当狡猾、欺骗性十足的面孔——潮湿而桃红的眼尾, 鼻子和嘴巴都冻成了茶玫瑰色, 晶莹的泪水一闪一闪发着光, 要如何去拒绝这样一个女人? 所有被她接近的人,都回不去了。摆在眼前只有两条路,要么, 成明昭一起堕入十八层地狱。 要么,抛弃良知。 ——助她上天堂。 李京纾望着头顶悬挂的璀璨水晶吊灯。 “就这么做吧。” 成柏林从公司出来,前往了母亲的住宅。全英是康达名义上的掌控者,她为了公司奋斗了半辈子,如今渐渐老去,做好了把权力交给儿子的准备。目前公司部分事项的决定权,已经开始逐步地下放给儿子柏林。 他怀抱着一只漂亮的布偶猫进门。现在的全英接近半退休状态,办公也都在家里,腾出来的时间无一例外都在修身养性,锻炼身体。成柏林怕母亲太寂寞,虽然这是杞人忧天。 对于儿子的好意,全英表现得很惊喜。她抱过猫,用手一下一下顺着怀里那只布偶的背毛,“如果你有良心,就应该早点结婚,生一个女儿或者儿子给我解解闷。” 她边调侃边坐在沙发上,身上穿着还没来得及换下的瑜伽服。 “要知道,猫可活不了多少年,到时候它走得比我早,更伤我的心。” “干嘛总是说这种话?” 成柏林把外套脱下来,交给上前的阿姨,跟着坐到了对面的沙发上。“它是所有布偶里,最漂亮的一只,我眼疾手快把它订下来了。” “别转移话题,这样的猫多得是,长得也大差不差。” 全英托起布偶,仔细打量,又把它重新揣进怀里。 “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到现在为止,连女朋友都没有带回家一个,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年纪也不小了,你以为你才毕业吗?” 成柏林揉了揉太阳穴,这种唠叨不是第一次听了,“妈妈,你不也是很晚才嫁给爸吗?” “但我很早就有了你。” 他看向母亲的脸庞,平静中带有一丝自得。成柏林耸了下肩,“我可没兴趣知道这种事。你是想让我带一个孩子回来吗,随便谁生的都可以?你应该早说,我就不白费力气给你挑只猫了,而是该带你去福利院领一个小孩。” 全英从鼻腔里蹦出一声“哼”,布偶蜷在她的腿上睡着了。她拨动着猫耳朵,“以为你长大了,没想到还是这么不成熟。做事不能只看眼下,让你早点结婚,不是为了我。结婚,也不单单是结婚那么简单,我不是让你去参演爱情电影,你以为结婚是谈恋爱吗?” 她不带笑说出来的话很威严,像一只端坐着的母狮。这是常年领导他人形成的威慑力。 成柏林不同意她的话:“我不会和不喜欢的女人结婚,更不可能会和不喜欢的女人生孩子。你和爸爸不就是因为爱才结婚的吗?” 说到已经去世的成礼,全英叹了口气,“你啊这是小概率事件。口气那么坚决,看来你的心里有标准了,说说看吧,你喜欢上了谁?” 儿子在听到这句话后调整坐姿的动作印证了她的想法。全英微微一笑,看来事态并没有她想得那么糟糕,“你只要不喜欢男人、或者猴子,喜欢谁都好,我不会干涉。” 成柏林难得在她面前露出孩子的神态,“不会干涉?” 全英冷笑出声:“我看上去像是那种不讲理的母亲吗?你喜欢的女孩,就是我未来的儿媳,无论她是什么人种、什么年龄、什么家庭状况,我都不会干涉。但你最好早点带她到我面前。” 成柏林垂下眸,似乎在思索什么。 “一个你,一个娜娜,都让我这么不省心。”她摇摇头。 听到“娜娜”,他重新抬头,记起来这趟的目的:“妈,你别再给她推乱七八糟的男人了。” “乱七八糟?”全英微微皱起眉,“怎么,娜娜向你控诉了?” “你想多了,”成柏林向后靠在沙发上,“知母莫若子,我猜也能猜到。” 全英把腿上的猫放在了一旁,用手掸了掸猫毛,一瞬间的嫌恶化为了温和的笑,她露出慈母的表情:“你果然还没长大,给你姐姐找一个好归宿,是为了她好。” “她的归宿就是家里、公司、你和我。” “你爸爸在生前嘱咐我,一定要给娜娜挑一个良人。我会越来越老,最后像你爸爸一样躺进棺材。你也会结婚,有自己的家庭。我们没法一辈子陪伴娜娜,能陪伴她后半辈子的是丈夫、孩子。等我们都离她而去,你不觉得娜娜就太可怜了吗?” 成柏林蹙起眉,“她是我姐姐,是我们的家人,无论未来怎么改变,都不可能也没理由把她撂下。” “哼。”她的鼻腔里又冒出了和刚才差不多的音节,不过这次是笑:“你怎么变得这么依赖你姐姐?难道等到以后结婚,你要把娜娜接到自己家里,一家四口生活吗?” 成柏林并不理会母亲的嘲弄,反而勾起唇角,“我不介意。” 全英的笑容仍挂着,“这件事,轮不到弟弟来做主。天下没有一个女人的婚事是自己弟弟决定的。你爸爸走了,眼下只有我这个做母亲的能尽最后一点力,帮娜娜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人,我不能让你父亲死了也不能安心,更不能让娜娜孤苦伶仃。你还是孩子,什么都不懂。” “我不是孩子了。”成柏林直视她。 全英笑而不语。 “说到底,”他盯着自己的母亲,“是因为成娜不是你生的,所以才不重视她吗?今后她选择不结婚,我也不会让她孤苦伶仃,我会把她接到身边,接回康达,在我左右。爸爸肯定更想看到这一幕。” 只要外面议论起这桩事,都会说,全英想把成娜早早打发出去。因为成娜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她心怀怨恨,嫁人就是最好的打发方式。早年听这些闲言碎语,成柏林只觉得无理得够可以,现在来看,似乎并非空穴来风。否则,母亲为什么要执着于这件事?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全英的笑容一点点消融,“柏林,你的转变真令我惊讶,当初知道爸爸要带回一个素未谋面的姐姐,你是怎么对我说的来着?” 柏林站起身,“我不想谈以前的事,再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 全英仰视自己从小栽培到大的儿子,“你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是在挖你亲生母亲的心。虽然娜娜不是我的骨肉,但进入家门后,我有亏待过她哪怕一天吗?作为一个女人,我用宽宏的心胸接纳你父亲早前和别人留下的孩子,我做得还不够吗?” 这个角度去看,全英确实不再年轻,眼角布满细纹。泪水在她眼眶里流转,他没见过母亲这副神态。 他知道自己把话说太重了,心中泛起愧疚。但话是真心话,他不想因为母亲改变自己的想法。 成柏林说:“抱歉,我不想因为这件事和你吵架。” 他不去看全英脆弱的样子,多看一眼都会让他觉得是自己做错了。可是他没有。母亲有她苦衷与不易,但这些和成娜无关,他自有办法能够把一切办妥,不辜负父亲的遗愿。母亲终究是老了,尽管她在外、在工作上十分游刃有余,但面对家中的事,也还是不可避免地展现出了力不从心的一面。 而他已经长大了,他可以让母亲休息,不再劳心这些。成柏林坚定了从母亲手中接过康达的心。不仅公司的领导需要换人,家里的主导权也该换人了。 “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成柏林转身告辞,身后传来全英的声音。 “柏林啊,想清楚,你是在为谁和我吵架。” 他的脚步微微一顿,伸手接过外套,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门。 这些天,成明昭一直混在成家的社交圈里。早年她被匆匆认回,又匆匆结婚,几乎没有和自家的其余人来往过。现在,她偶尔会约上两三个人一起吃饭、逛街、购物,到各大场合露面,参加各种宴会。 她和全英那边的一个姨妈相处得很好,俩人初次碰面是在全英的生日宴上,她是第一个上前打招呼的。 成娜,不愧是成礼的女儿,知书达理,学识渊博。和父亲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拥有同样谦和的性子、同样智慧的谈吐。他们都这么说。第一次见到成娜时,没人觉得她和成礼有什么相似之处,就长相来看,完全找不到共同点。 可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们一致认为,成娜和她父亲成礼,一模一样。长相近似,品德近似,头脑近似。怪不得她老爹死前还在惦念她,换做是谁都不可能舍下这样优秀的孩子。 在柏林的帮助下,成明昭着手熟悉起了公司的事务。她的时间很自由。 周天,成明昭去了一趟洛杉矶。 成礼的童年是在罗兰岗度过的,东区是洛杉矶华人的聚集区之一。沿途可见印满汉字的广告牌。 成明昭驱车来到一栋别墅前,这是成礼的旧居。从前,他和父母在这生活,大概生活了两三年。房子很旧,坐落在并不热闹的街区,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风格。周围的绿植没人打理,长着长着枯了一片,冷清得不像样。 对比成礼在纽约和芝加哥的房产,眼前这座别墅就像农村里的茅厕。 成礼的律师把地址和钥匙都转交给了她,这栋房子的产权早已过户到了她的名下,严格来讲,这不是成礼的房子,尽管从前是,但现在,它的主人是成明昭。 全英和柏林都不知道它的存在,它又破又烂,是成礼还没功成名前蜗居的一个小屋,就算拿来当遗产,也没人想要继承。 成明昭用钥匙打开房门,迎面一股粉尘味。她边走,脚下的木地板边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这种老式房屋的内部构造并不复杂,成明昭很快找到了那扇通往地下室的门。她打开手机电筒,顺着步梯往下走,空气中弥漫着木头腐朽的气味,闻着有些潮湿。这里是用来储藏酒的,眼下还有一面墙的葡萄酒,瓶身积着厚厚一层灰。 她环顾一周,最终盯上了那面陈列着无数瓶葡萄酒的柜架。 成明昭扶住它,试探性地往左推,酒架与酒架之间缓缓裂开一道细缝。她彻底打开这道暗门,一处小小的空间呈现在眼前。 正中央放置着一只保险箱。 在她和薛烨结婚之前,成礼有过一段时间清醒的日子。 天气好的时候,成娜会推着坐在轮椅上的成礼到外面散步,呼吸新鲜空气。 成礼的头发因为疾病掉光了,出门前她特地给他戴了一顶针织帽。疾病把他折磨得不成人形,但究竟是什么病,医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当作人老了必然要经历的官能衰退来对待。 和女儿相处的时光里,他的神智得以短暂的恢复,所有人都认为,成礼过不了多久就会完全康复,毕竟在此之前他的身体比年轻人还要健壮。 成娜瞥见他散开的鞋带,立刻绕到了前头,蹲下替他系。 虽然成礼站不起来,也没法好好地走一段路,穿鞋子和不穿鞋子似乎没什么差别,但她还是希望他能有正常人的面貌,就算是假的也没关系。 成娜的孝心被家人看在眼里。 “你不是娜娜,对吧。” 这样明媚的天气里,成礼开口说话了。 她帮他把两只鞋的鞋带系紧,然后重新推着他,俩人来到了公园,小狗和小孩在四周跑跑跳跳。 成礼说:“你一点也不像彩洁,彩洁是她的妈妈。” 他叹了口气。 “我知道他们不会把娜娜带到我面前。” 成娜站在他身边,和他一起欣赏春日的景色。 “我一早就认出你,认出你不是娜娜。” 成娜笑了笑,"妈妈说您身体不好,现在来看比我想象的还要健朗。" “你是他们找来的,对吧?” 成礼抬头看她,他口中的“他们”,大概率指的是妻子全英和儿子柏林。 “你想得到什么答案?” 成明昭回望他。 成礼摇摇头,喃喃自语:“我清醒不了几天了,是我害了娜娜。” “她健康、坚韧、聪明,爱冒险,对攀岩、植物、动物,都很感兴趣。” 成明昭告诉他。 “是吗,太好了。” 成礼吃力地用眼睛去蹭肩膀,春季的粉尘令他痛苦,泪水源源不断地在分泌。 “帮我个忙吧。” 第97章 孩子 “是我做的,怎么?” “有一样东西, 我想要给娜娜。” 成明昭离开地下室,走出大门,她停在原地转身向后看去, 午后的斜阳在地上划出一道分界线。 浸泡在橘色的霞光里,成明昭嘴角扬起不知名的笑意,她抛高手中的钥匙,又利落地接住。 如果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儿, 早就不在人世,而致使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在他面前,谦和地听他诉说, 这个姓成的男人会作何感想呢? 光是想想, 就好笑的不得了。 当然,他永远也等不到这一天了。 成明昭打开车门, 毫不留恋地驶离。 成柏林和她同步回家, 他本该回自己的家,却停在了她的家门口, 尽管这套房子是他买下的, 但平常, 他不会擅自侵入成明昭的私人空间。这是他一贯奉行且引以为傲的绅士行为。他自诩不是那种庸俗的男人, 看见女人恨不得变成一只猴子上蹿下跳, 更别提遇见喜欢的女人, 行为举止简直低级得像只野畜。 “我不是薛烨。”——这是成柏林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他鄙夷薛烨那样的男人, 主动使人掉价, 坦诚易生威胁。真心如果外露,就会变得廉价,这是他的处事准则。 成明昭走上前。 但这是怎么回事呢?眼前的这个男人, 表现出了像薛烨一样的神色。柏林回头看她,露出小动物般惶恐可怜的神情,伸臂猛地把她圈进怀里。她听到他咚咚咚的心跳。 成明昭用手轻轻抚着他的后背,声音像安眠曲:“怎么了。” 柏林进行了一次深呼吸。他人生中经历的最剧烈的一次不安,也是由成明昭抚平,她教给他方法,她令他感到安全。从那天起,只有她能掌握让他放松下来的技巧。而他也只有在她身边才能感到完全的镇静,成明昭是他的安全屋。 他已经冷静了下来,意识到这个姿势令成明昭不舒服——她被迫仰着身体,柏林比一般男人更高、更健硕,被他拥抱不是一件快乐的事。于是松开了手。 回到沙发,柏林还是一脸心事。成明昭递给他一杯冰水,颇有兴致地打量他的愁容。让她猜猜,这个男人,一生什么都不怕,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屈于威胁,除了那对父母。 柏林接过杯子,但没喝,转身握住她的手,手和冰一样凉:“我和妈妈吵架了。” 主动、坦诚、真心,他已经忘了自己的原则了。 “真稀奇,是为什么?” 成明昭任他握着,这个答案她早就知道了。 柏林把带着冰块的水倒入嘴里,连着冰块一起嚼了。他突然反应过来,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居然不知不觉把成明昭当成了真的成娜?竟然因为母亲对成明昭的不公而生气,成明昭会在意吗,他们本来就不是一家人。 “成明昭,”他叫她全名,同时对上她的眼睛,“你会一直陪着我的,对吗?” 索求承诺是愚蠢的行为,但他似乎不想管这些了。从前建立的什么准则、信仰、不可撼动的价值观,统统粉碎。 成明昭去摸他被冰块冻得殷红的唇,“我会一直陪着你,直到——” 她想了想,又笑了笑,“直到你死。” “是真话吗?”他微蹙着眉。 “你不相信我。” 成明昭抽回手,又被他攥过去。 柏林紧紧盯着她的眼睛告诉她:“我可以为你做很多事,但前提是,你绝不能背叛我,绝不能离开我。” “妈妈跟你说了什么,害你这么紧张?”她笑着问。 柏林慢慢放下她的手,注意力被这句话转移,“没什么,你不需要管她,我也不会让她对你做什么。” 成明昭掰着他的手指,边玩边说:“你知道你爸的老房子吗?” “老房子?他的老房子可太多了。”被她触碰,他僵硬的身子和情绪都得以缓和,语气也变得平稳。 “在罗兰岗,你爸小时候住的,”她说,“我今天去看了。” “罗兰岗?”柏林没听说过,“你是怎么知道的。” 成明昭抿起嘴笑,“因为啊,你爸爸把它也交给了成娜呢,你不知道吗?” 她望着他的眼睛,故意把这句话说得又慢又重。果然,柏林别开脸,皮笑肉不笑:“我不关心。” “只是一栋烂房子,你也心理不平衡吗?” 成明昭一语戳穿他的心思。 “当然不会。”柏林强撑起嘴角,“我需要吗?” “你确实不需要,”成明昭放下他的手,“虽然是旧房子,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往里放了很多你小时候的东西,居然把这样一栋房子给自己的大女儿,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让‘我’来看你们一家有多和睦吗?这是在告诉‘我’,他有多爱你吗?” 她叹了口气,“我都替‘我’感到不公平了。” 不甘从他脸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恍惚的神色。因为这番话,他陷入了某种回忆,回忆一定和成礼有关。 柏林的双眼慢慢聚焦,看来他已经回味完毕,脸色和悦了不少,模样像是小时候被父亲摸了头,带着一丝自己难以察觉的骄傲与满足。 “你不公什么,”柏林再度牵起她的手,为她这番假惺惺的感叹而好笑,“你要是真不公,现在坐在这里的就是她了。” “话不能这么说,”成明昭想要抽回手,却被他死死握着,“现在我才是你的姐姐,我当然会不满。” 柏林拉着她的手,把她揽到眼前,“你的不公,我补给你。”他要吻她,成明昭用手挡住了他的唇。 “要不然,明天跟我去那边看看吧,你不想多了解一下你的爸爸吗?” “我比任何人都要了解他。” 柏林拿开她的手,“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就去看看。” 第二天,俩人早早地出发。成柏林的心情很好,也许是昨天得到了成明昭的承诺,又通过她得知了父亲对自己的重视程度,以至于一早就神采飞扬,眉梢高挑,嘴角带笑。 他们来到罗兰岗,成礼从前的故居。一下车,成柏林就皱起了眉,“得让人来打理一下这里。” 成明昭打开门,柏林走进。粉尘刺鼻,他挡住鼻子,回头对她说:“你别进来了,在外面等我。” 柏林只身走进,他确实不知道这栋房子的存在。成礼从前有向家人提起,自己儿时在洛杉矶住过一段时间。他踱步在这间灰尘遍布,静谧异常的房屋里,边走,边用目光打量每一件物品。 他这一生唯一敬仰的人就是父亲,纵然中途有过埋怨,如今也只剩下思念。成柏林拿起柜台上放置的一个旧相框,上面蒙着一层灰,柏林下意识用手指抹开,看见了童年时的父亲,以及身后早就离世的祖父祖母。 小时候的成礼和小时候的柏林几乎共用着一张脸,很多人都对他这么说,说他将来一定会成为像成礼一样厉害的人物。他的童年,是在无穷无尽的爱与期待里度过,他坚信自己会成为像父亲一样的人。 这一切本该向着美好的方向发展,可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要告诉他,成娜的存在? 成柏林深吸一口气,被进肺的尘埃呛得咳嗽,他颤抖着把相框放回原位,掏出手帕擦拭手指。 那些不好的回忆卷土重来,令人心烦。 转眼,成柏林在玻璃柜里看见了一样物品。他愣了一愣,快步上去,打开柜门,上面放置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鹦鹉标本。成礼有收集动物标本的爱好,他对动物很感兴趣,也对植物很感兴趣,他似乎对很多东西都很感兴趣。大自然对他有致命吸引力。 成柏林取下那只鹦鹉标本,这是他送给父亲的第一件礼物,时间太过久远,他已经回忆不起来当时的全部细节。 也许是关在柜子里的缘故,它身上没有多少灰尘。 他轻轻把它放回柜子中,刚才因为不愉快的回忆滋生出来的阴郁又烟消云散。 成柏林往房间走去,随意打开了一间,一看就是成礼的风格,柜上放着很多动植物模型。 床上铺着被,置着枕头,阳光从玻璃窗洒进,仿佛从前住在这里的人一直没走。柏林有些感伤,下意识拿起一只枕头,忽然看见底下的一本牛皮本子。 片刻的迟疑后,他放下枕头,拿起它,厚厚的一本,里面写了什么?观察日记吗。 柏林想着,翻开了这本本子。 成明昭坐在车里,盯着腕表计算时间,差不多了,他差不多该找到那本日记了。 忽然,大门被打开,成柏林跌跌撞撞出来,冲到一边俯身呕吐。 后视镜映照出上扬的嘴角。 她下了车,忙跑过去,搀扶住呕吐不止的柏林,“怎么了?” 柏林勉强抬起脸,多出两行亮晶晶的泪,“回去,带我回去” 俩人上了车,这次换成明昭坐主驾驶位,她回头看了一眼侧倒在座椅上的成柏林,他的刘海被汗浸透,眼睛直勾勾地不知道在看什么。 “还好吗?” 他痛苦地皱起眉,右眼的眼泪从眼角溢出,落进左眼,又和左眼的眼泪一起滑入鬓角。 回到纽约,成柏林独自开车前往母亲全英的住宅。 门铃响了。 “太太,是柏林。” 全英还在逗怀里的猫,头也不抬地回答:“让他进来吧。” 半晌,成柏林进了屋,或许是空气中混进了一丝不太好的气息,怀中的猫立马跳走了。 “就干到今天吧,你现在可以走了。” 成柏林对家里的阿姨说。 外面窸窸窣窣,不知道在搞什么。终于,成柏林出现在她面前。 “怎么弄成这样?” 全英站起身,来到他面前,瞧他满眼血丝,头发凌乱,伸手替他整理,手腕却被一把捉住。 “告诉我,爸爸是怎么死的。” 他眉目寒冷,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在质问。 “不要对妈妈没大没小。” 全英皱起眉,“你爸爸怎么死的,你看得一清二楚。” 成柏林红着眼,浑身都在颤抖,“是你害死的,对吗?” 全英望着他,冷静异常,忽然轻笑了一声。 他不敢相信这副轻蔑的笑容是从自己母亲脸上长出来的,瞬间失了力,松开了手。 全英揉着自己被攥红的手腕,毫不怜悯地盯着自己的儿子,“你现在是想为他报仇,杀了我?” 成柏林往后退,摇头,不是在否认,是不可置信。他张张嘴,半个音都吐不出来。 头昏脑胀,胃中绞痛,各种情绪席卷而来,占据了他的大脑。 只剩下一句话在脑海里回响: 她——杀了父亲。 柏林上前一步,单手猛地掐住母亲的脖子。他的鼻翼剧烈翕张,怒不可遏地抽吸,后槽牙咬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一个字一个字掷到她脸上:“你先回答我。” 全英的脉搏在他手心跳动,母亲再怎么倔强,到底是老了,再怎么锻炼也挽救不了客观意义上的衰老,衰老让一个人变得脆弱,变得没有反抗之力。 而全英并没有反抗。 她盯着自己的儿子,艰难地笑了起来。 “我真是生了一个好儿子。” 儿子这个词让成柏林捡起了一点理智,他顷刻间放松了一点力度,但手没有从她脖子上拿下。 全英哼哼笑,抬起下巴,一道眼泪无声无息地落下来,滴在他虎口上。她蔑视着他:“是我做的,怎么?” 脑子里传来一阵阵耳鸣。 成柏林勉强站稳,面部肌肉止不住痉挛起来,表情混乱而痛苦。 “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做?” 全英一把甩开他的手,成柏林踉跄了两步。 她慢慢走上前,学着他的口吻反问他。 “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不是最清楚吗?” 成柏林颤颤巍巍地后退,“因为他从前和别的女人所以你怨恨?” 他不明白,他不明白为什么一向和父亲恩爱的母亲,自己同样敬爱的母亲,会做出这样的事。 全英像听了一个笑话一样大笑起来:“我最怨恨的是,我居然生了一个白痴。” 她抹去泪花,正告他:“听好了,成柏林,我不在乎你父亲在外面有多少女人,我也不在乎你这个想要杀了我的蠢货,更不在乎你带回家的冒牌货,我只在乎康达。” “我为康达付出了半生的心血,”全英眼里有劈里啪啦的火花,“它是我的孩子,谁都不能拿走。” 成柏林跌坐在地上,魂不守舍:“你疯了吗?” “柏林,我的好儿子,”全英抱臂,居高临下地望着他,“你是为了继承我的心血而诞生的,你应该感到高兴,如果你的父亲没死,你猜,他会把康达给谁。” 成柏林面色惨白。 她笑了:“你比我更清楚,他究竟会选谁。” 成柏林摇摇头,重新站起来,喃喃:“不会的。” “既然你这么有自信,为什么要带一个假的成娜回来呢?” 成柏林猛地看向她。 全英环走在他的身边,“柏林啊,我不管你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我都可以当作看不见、不知道。你没有资格来审判我,论高尚,你和我谁都不沾,我们都是为了自己的目的在做事,不对吗?” 她停下来,站在他眼前,直勾勾地盯着他:“你杀了成娜,我杀了你爸爸,不都是为了康达吗?” 第98章 假象 “我永远不会背叛你。” 成柏林用沉默与她对峙。 全英脸上的泪水已经干涸, 变成了一道泪痕。此时,她无比快活,没有谁比她更懂自己的儿子, 她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想说什么。事实是,他什么也反驳不了。 “动脑子好好想想吧。” 她慢慢蹲下身,一瞬间恢复了母亲的身份, 替他把额前凌乱的刘海拨弄上去,柔声教诲: “如果你爸爸没死,那么他就会把所有东西, 包括属于你的, 都给成娜,即使这样, 你也甘心吗?” 成柏林抬起眼帘, 目光颤抖地与她对视。 “你当然不甘心,所以才杀了她, 对吗?” 全英笑了, 把他拥入怀里, 一下下抚摸他的后脑, “你干的没错, 我干的也没错, 儿子, 这个世界上, 你只能依靠我, 只有我会全心全意在乎你。你的爸爸如果真的爱你,为什么要让她回来?妈妈是在救你、救我、救这个家。” “一切都结束了,柏林, 不要去回忆。无论他们是怎么死的,都没人在乎了。现在,你最要紧的是从我手里接过康达,我老了,我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你是我的儿子,我们才是世界上最亲的人。” 她怀里的柏林一言不发,安静得仿佛回到了婴孩时期。那会儿的他也是这样乖巧地躺在她怀里,不会说话、不会反抗,多招人喜欢。全英怀念那时候的他。 “你找回来的那个山寨货,我不会追究。等你接管康达,我会给她找个好人家,她也算帮了我们,我会让她有个好归宿,这一切,我都会替你安排好。” 全英满足地勾起嘴角,尽管他们刚才发生了一点不愉快,但正如她所说的,他们是世间最亲的存在,柏林背叛谁都不会背叛她,她是他的母亲,是他的安全屋。从小到大,他遇到任何伤害,第一时间都会来找她。如今也不例外。 现在,他们需要整理一下状态,然后向着崭新的未来进发。 “说够了吗。” 成柏林起身,用寒冰一样的眼眸注视她,眼里蓄着泪水,泪水里掺着恨,陌生得像一头野兽,似乎随时会把她这位母亲撕得粉碎。 全英的嘴角还没来得及放下,伸手去抚他的肩,被他一把推坐在地上。 成柏林从地上站起来。 “不需要你来安排,我不需要你来揣度,我自己做的事,我自己会解决,我至少不会破坏我们三个人的家。而你,你杀了爸爸,是你破坏了这个家庭,你没有资格对我说这些。” 他俯视母亲,就像母亲俯视他那样。 “我不会让你送走成娜,我要让她进入康达,陪在我身边,和我一起见证未来。” 全英瞪大眼睛,冷笑:“你疯了吗?我绝不允许。” “疯的人是你。” 她从地上爬起来,被他甩开。 “别碰我!” 成柏林吼她,愤恨的泪水流下来。 “你骗了我,我恨你,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他转身离去,重重合上大门,拿出手机。 “我妈生病了,来几个人守着,不要让她乱跑。” 好好的天气又开始狂风大作,电闪雷鸣。 成明昭站在窗边,一边欣赏外面狂风暴雨下的景色,一边拿起手机接听,对面是权韶念的声音。 “娜娜,近来如何?” 她的声音欢快活泼,简直和从前派若两人。 “我听说你和阿烨离婚了。” “嗯,”成明昭平静地告诉她,“我在家,一切都好,你呢?最近又去哪儿玩了?” “娜娜,我活了半辈子才意识到,婚姻、家庭,这些根本没那么重要,彻底抛开后,整个人轻松得像只鸟。像你这样的年轻姑娘,肯定更不觉得这是一回事。” 她笑了。 “我啊,我前段时间去肯尼亚看了动物大迁徙,太壮观太震撼了!我感觉我好像也是它们中的一员,正在进行属于我的大迁徙。” 她像孩子一样感叹。 “我现在在印尼,稍作休息,下一站准备去冰岛看火山,我最近在学摄影,过段时间把我学习的成果寄给你。” 权韶念又变回了二十出头的权韶念,冒险精神一旦产生就不会轻易死去,从前它被厚厚的心泥埋藏,如今轰轰烈烈地复苏,将她整个人席卷而去。 “我很期待你的作品,韶念。” 成明昭没有再叫她舅妈。 对面的权韶念会心一笑:“我感觉,我找到了一点自己。环游的这段时间,我只知道我叫权韶念,其他什么都不记得,我甚至快要忘了西野。” “西野现在在她姑姑手下学管理公司,她长大了,你也可以放松去做你自己了。” “娜娜,”权韶念轻轻问,“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这也是我的名字。” “总感觉陌生,我能叫得更亲近一点吗?” “明昭,”成明昭回答她,“成明昭。” “成明昭,”她跟念,“明昭,你有找到你的梦想吗?” 外面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 成明昭望向黑沉的天,告诉她:“快了。” 那天,她打开保险柜,里面有几样物品,日记就是其中一件。成明昭看完了全部内容,将它放在了成礼的枕头下。根据日记描述的内容,她买来了一只鹦鹉标本。 日记的后半部分是成礼在清醒的那段日子里写下的,他在日记里详细讲述了中毒的过程。他无比清楚自己这副身躯发生了什么。 第一次剧烈腹痛时,成礼以为是食物中毒导致,第二次疼痛遍及全身,他立即意识到了事件并不简单。 这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投毒,此号化学毒物在现代医学下并不难见,也不难解。但当所有诊治过他的医生都束手无策时,成礼明白,有人要定了他的命,他已经被牢牢掌握。 再年轻几岁也许还有能力奋起抗争,可他已经老了,毒素在他身体游走,死神在不远处等着他。 从生病到请医生,全都是由妻子全英一手操办,医院是她找的医院,医生是她请的医生。夫妻相伴多年,没有谁比她更懂他的起居,也没有谁比他更懂她的心思。 他知道她不爱他,她也知道他不爱她。 成礼愿意就这么死了,对比普通人,他的人生顺遂而富足,死了也无憾。可他放心不下女儿。 接走女儿是他离开姚彩洁那天就在心里立下的誓言。 这个誓言在他功成名就,家庭幸福时生效。成礼并没有张扬出去,那阵子他还康健,身体没什么毛病。于是暗中与自己信得过的人计谋把女儿从中国接回来,这件事他并不打算声张,想要先斩后奏。 然而,着手准备实施的那段时间,他病倒了,应该说,他被毒倒了。妻子全英悉心照料他,替他擦拭身体,在他丧失语言功能时用温柔的嗓音安抚他:“别担心,我会让柏林去把她接回来的。” 成礼望着她,明白这一切即将向着无法挽回的结局奔去。他自以为信得过的身边人,不过全都是她的人。 暴雨夜里,成柏林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漆黑的房间里,怨恨、痛苦、迷茫,糅在一起啃食他的心。他痛苦而又无措地低声哭泣了起来。 他没办法接受这个现实。 一切都是假象。 父亲爱母亲是假的。 母亲爱父亲是假的。 父亲爱他是假的。 母亲爱他是假的。 日记本记录下了生病的真相,也写满了他对成娜密密麻麻的思念。 所有爱,都是假的。 可他付出的,全是真心。 他不是被期待的那个,他在谎言里长大,父母互相厮杀,他是另一个孩子的替代品。 他走到现在,是为了什么? 黑暗里传来开门的轻响,他的手忽然被一只温暖的手握住,身躯也陷入了另一副更加温暖的身躯里。 “为什么躲起来偷偷哭。” 是明昭的声音。 他被引导着靠进她的怀里,泣不成声:“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成明昭用怀抱给予他温暖,始终牵着他的手,“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妈妈她,是她杀了爸爸” 他像没了父母的幼兽,无助往她身上依偎。 “都是假的,全都是骗我的。” “他们是假的,”成明昭拿起他的手,放在自己胸口,“我是真的。” 柏林在黑暗中抬起脸,泪水泛着晶莹的光。 “你忘了吗,我和你站在一起,我永远不会背叛你,我会一直陪着你,直到你死为止。” 是的,他只有成明昭了,这个世界上,唯一可爱的、可信任的、可依靠的,只有成明昭。 柏林把她抱紧,惊恐得好像下一秒就会有人把成明昭从他身边夺去。 “你呢,柏林,你会抛下我吗?”她抚摸他后脑的头发。 “我抛下所有人,都不会抛下你。” “如果你是你妈妈要求的呢?” “我不会让她这么做。” “我有一个办法。” 柏林慢慢松开她,紧紧握着她的手。 月光照在她脸上,没能照亮那双深黑得不见底的瞳孔。 “我有一个城堡,在法国,环境很好,让妈妈去那边歇个三年五载吧。” 第99章 劫 “我该怎么背叛你?” 给猫倒上猫粮后, 全英直起身回到木椅上,不紧不慢地斟起了茶,午后的阳光透过大面玻璃窗洒落在地毯上。她边喝, 边欣赏窗外的绿植。 视野之外的门口站着两位黑衣保镖,不是为了保护她,而是为了看守她。可惜的是,她并没有出门的打算, 没有配合演这出疯娘戏的想法,成柏林派来的人手白白站了两天。 她比任何人都要更加了解自己儿子成柏林的脾性,俩人之间的矛盾不会超过三天, 通常第二天, 他就会乖乖捧着礼物来认错。一贯如此。 所以她不急,也不怒, 更没有表现的歇斯底里。全英正在计算时间, 胸有成竹地计算时间。她儿子用的招数,她全都想得到, 成柏林用的不过是自己亲娘用过的过时的法子。 她仅有的不满在于儿子的成长速度不达自己的预期, 他这么冲动、激进、随意相信别人, 用上司的目光来看, 他距离成为一位合格的继承人还差得远。用母亲的眼光来看, 他的年轻冒失倒也不算坏事一桩, 情绪来得快, 自然散得也快, 母子间难有什么嫌隙。 全英放下茶杯, 已经猜到是谁让她的儿子变得像野兽一样冲自己吠叫。 她起身,来到玻璃窗前,目光远眺, 心思却不在后院的景致上。这个人千方百计进入成家,看来不是为了那点蝇头小利。 当年她指使柏林去异国他乡接成娜,柏林确实去了,也确实带着人回来了,然而那人并不是成娜。她早在成礼计划之前就派人调查过那孩子,和带回家的这个不是同一人。由此可以推断,成柏林一定做了什么。当然他无论做了什么,在这件事上,她无条件支持儿子。就算柏林不做,她也会这么做。 中间发生了什么,他并没有全盘交代。原以为,那位冒牌货只是受了自己儿子的嘱托,或者自以为拿住了柏林的把柄,准备趁此讹诈一番。但不管怎么说,终究是帮了她们母子一把,全英愿意让她用成娜这个身份给自己找个好人家,她也确实这么做了,每个人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事情本应该到此结束。 然而,她现在又回来了,像苍耳一样附着在柏林身上。 看来她想要的不止那些。 全英揉着腕子上的佛珠。 这个人,妄想成为真正的成娜。 手串忽然一松,珠子劈里啪啦地落了一地。 她低头看着四散的佛珠,危机感如洪水般咆哮而来。 必须除掉成娜,无论真的成娜,还是假的成娜,都不能留在这个世界上。 门应声而开,进来的是成柏林,手里还拎着一箱新买的茶叶。 她早说了,一贯如此。 “我来捡。” 全英正要蹲下去拾珠子,他快步上前,放下了手里的东西,蹲下来帮着她一起捡。 她望着儿子的脸庞,虽然还带着置气的神色,始终不愿抬起头与她对视,不过行为却全完全暴露了他的内心想法。谁能背叛自己的母亲? 全英微微一笑,伸出腕子,说道:“这串珠子我带了十年,是当初和你爸爸去印度做生意,一个僧人送我的,他说我这一生有两道劫,一道在三年后,一道在十年后。但带着它,就可以化险为夷。现在它断了,预示着什么?” 柏林不语,只是盯着她空落落的手腕看。终于,他牵住母亲的腕子拉她起身,“都是些封建迷信,你想这些做什么?” 那丝置气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对她的担忧、还有自责。他的年轻导致这些情绪难以掩饰地浮现在脸上。 全英邀请他坐下,递给他一杯茶。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我只相信我看到的,我掌握的。” 柏林接过杯,放着没喝。他始终垂着眼,终于:“抱歉。” “抱歉什么?” 柏林抬眼看她,“我不该对你这样,我已经把门口的那几个人遣散了。” 全英靠在椅背上,嘴角漾起宽容的笑意。 从前他与她吵架,吵到最后也像现在这样,灰溜溜地来认错。无论是六岁的成柏林,十六岁的成柏林,还是二十六岁的成柏林,本质都是一样的。 “柏林,你是我儿子,你做了什么错事,我都会原谅你。” 柏林又垂下眼。 她叹了一口气,“唯一不能原谅的,是你把自己的前途当玩笑。” 他立刻抬起头,否认:“我没有。” “我知道你没有,”全英端起茶杯轻抿一口,“但架不住有人会这么做。柏林啊,除了父母,没人会真正在意你的死活、在意你的前程,每个人都等着鲸落的时候分一杯羹。” 她放下茶杯,“你父亲死后,如果没有我在,康达现在姓什么还不好说。如今我老了,要把它交给你,可是,我该怎么放心呢,你那么容易轻信身边人,甚至还要不惜付出资源提携对方,你以为这是在做公益吗?” “你说的”成柏林再度与她对视,“是娜娜吗?” “前些天你我已经开诚相见,我也不会和你兜圈子。我不管你怎么想我,认为我是怎样一个狠毒的母亲、狠毒的妻子、狠毒的继母,我都得告诉你,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康达,也都是为了你。” 她注视着自己犹豫不决的儿子,“走到这一步,我们都不容易,柏林,不要功亏一篑。你既然可以毫不留情地抹去了真正的成娜,对于你身边的那位,又有什么可顾虑的?” 成柏林咽了一口唾沫,“她不是这样的人,她从来没有贪图过康达一分一毫。” “你在说笑吗,我的儿子。” 全英握住他放在茶桌上的手,“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她凭什么留在你身边呢,因为爱吗。”她嗤地一笑。 成柏林没说话。 “好孩子,柏林,我知道你是一个好孩子,做这些一定很难受吧?只要你想通了,妈妈会帮你解决,”全英用手掌摩挲着他的手背,“成娜本就是不应该出生在世界上的孩子,无论是那个成娜,还是这个成娜,我们做的,不过是让她们回到该去的地方,你不必有任何愧疚。” 成柏林的手攥成拳,又慢慢松开。 他终于抬起头,“我买了新茶叶,我们尝尝吧。” 全英欣慰地笑了。 成柏林把茶壶拿去清洗,拆了自己带来的新茶,有模有样地在母亲面前泡起了茶。全英感慨:“你果然长大了,我希望这一次之后,我们母子俩再也不要有无意义的争吵,我们才是一个战壕的,不是吗?” 她端起茶,轻轻一吹,细细端详色泽:“好茶。” 全英慢慢地喝,他慢慢地倒。 “妈妈,你操劳了大半辈子,一定很累了。” 茶杯忽地从她手里脱落,摔在地上。 全英双手撑着桌沿,望向他。 柏林平静地看着自己晕头转向的母亲。 “好好睡一觉吧,妈妈,如果有时间,我会去看望你。” 全英紧紧盯着茶叶,试图站起来,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她咬牙笑着对柏林说:“你真是我的好儿子” 看着彻底晕倒在椅子上的母亲,柏林起身,拿出手机,走向门口。 地上的佛珠被踩得咯吱响。 “安全地护送她去法国,如果中途有闪失,你们就再也不用回来了。” 回到家,他一把捉住成明昭的身影。 “我这么做,是对的么?”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成明昭慢慢推开他,对上他茫然而又苦痛的双眼,伸手抚摸他愈渐消瘦的脸颊,“你只是想让母亲好好休息,错在哪儿?” “我没错。”他牵住她的手,不知道在说给谁听。 “你没错,”成明昭肯定他,“你甚至在保护她,她杀了人,应该进的是监狱,而不是风景秀丽的城堡。” 成柏林喃喃:“我恨她,但我不能让她进监狱,她是我的妈妈。” “那就对了。”成明昭笑。 监狱这个词让他后脊发凉,成柏林握紧她的手。 “我不会让妈妈进监狱,我也不会进监狱,更不会让你进监狱,等这一切结束,我会把她接回来,她会懂我们的苦心,对吗?” “她总会理解的。” 成明昭抽回手,坐在沙发上,拿起一块曲奇放进嘴里。 成柏林独自站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重新来到她面前,跪在她身边,抢走了她拿曲奇的那只手,死死攥着。 “明昭,你不会背叛我,对吗?” 反反复复的相同的疑问,他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神经质,如此不安。 “哼,”她笑了,把另外半块曲奇顺势塞进他嘴里,“我该怎么背叛你?” 成柏林笑了,把嘴里的曲奇嚼碎吞入肚子里。 是啊,他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一方落水,另一方也不会好过。他不是很相信成明昭的真心,但他相信这番话,这个女人,只有关乎到切实的利益,才会对他表现出绝对的好意。 没关系,他迟早会夺过她的心,让她心甘情愿地爱自己。 “把逢玉接过来吧。”他说。 成柏林站起身,“是时候让你的女儿有个身份了。” 第100章 胜利 “一切都会顺利。” 周天, 江玥刚从外面买菜回来,家里安静异常。前段时间莲姨的侄女结婚,她请假回了老家, 还没回来。那位姓成的司机师傅平日里极少露面,只有在逢玉上下学时才会出现。眼下只有他和女儿看守明昭的这座大宅。 他出门前,逢玉也正好出门,她骑着个自行车, 说要去找附近的小孩玩,会在晚饭前回来。 现在日落西山,家里空荡荡的, 一个人也没有。 去年逢玉被绑的景象还历历在目, 江玥后背出了冷汗,一边给女儿打电话, 一边满屋子喊她。 终于, 他在逢玉房间听到了来电铃声。 她的电话手表正放在床头柜上,旁边还躺着一封信。 江玥上去捡起信, 拆开看—— 我妈来接我了, 出去玩几天, 勿念。 末尾署名:成逢玉。 从天华前往墨尔本的飞机划过夜空。 逢玉躺在商务舱的座椅上, 正在看动画片。右手边坐着她的母亲成明昭。傍晚时分, 她和住附近的小伙伴进行了一场自行车比赛, 她大获全胜。逢玉回到家洗完澡, 出来便在大厅里见到了那抹有段时间没见的身影。 那是她的妈妈, 成明昭。 成明昭只问她一句话, 想不想出去玩,她立马就答应了。 至于去哪儿玩,和谁玩, 成明昭没说,她也没想起来问。总之,能见到成明昭就很好了,和她相处的时间是稀少且珍贵的。她不想因为一些无所谓的疑问浪费了时光。 逢玉慢慢合上眼皮,她困了。 成明昭打开毯子,盖在她身上。又端起酒,轻轻抿了一口。 逢玉醒来后,发觉自己已经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她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周围都是陌生的摆设,看着不像酒店,而是平常人住的房间。她起身下床,打开窗,清新的空气和明媚的阳光一起给了她一个早安吻。 有人敲门,问:“我可以进来吗。” 听着不像是成明昭的声音。 但不令人感到讨厌。 门被推开,一个中年女人出现在门口。身高并不高,她戴着一副椭圆框眼镜,留着棕黑的短发,那种短发不是娃娃头,是更短的短发。她的皮肤有斑,也有沟壑,是一张阅历十足的脸,然而身上却散发出与之相反的轻盈感。 她弯着嘴角,喊出了她的名字。 “逢玉。” 逢玉被她吸引了,但也说不出来究竟是被哪一部分吸引了。整体来看,这就是一位普通中年女人。在此之前她没见过这个人,为什么会有种熟悉感呢? 她展开手,这个动作是在欢迎她上来。逢玉迟疑了一下,虽然她不认识这个人,但不知怎么的,她一点也不感到抵触和害怕。好像很久很久之前,就认识她似的。 逢玉慢慢走上去,看着她的眼神越来越温柔和粘稠,柔软得像是要把她整个人给包裹进去。 中年女人扶着她的肩膀蹲下身,逢玉在盯着她的脸,试图找到这份熟悉感的来源,而她也在细致地打量她,好像也在寻找某种来源。 也许是她先找到了,于是对她说:“下楼吃饭吧。” 逢玉点点头。 逢玉跟着她走下楼,来到餐厅前。吧台后面还站着一个中年女人,这个女人倒令她感到很陌生,不过对方见到她,给了个友善的微笑,所以陌生感仅仅存在了一秒钟就烟消云散了。 她母亲成明昭正站在阳台边,端着马克杯看外面的风景。 那个带领她的女人走上去,自然地扶住成明昭的肩膀,俩人一起回头看向了她。 逢玉在这瞬间恍然大悟。 那是两张多么相似的脸。 怎么会这样呢? 成明昭被她那副震撼的表情逗笑了,她走上去把杯子放在桌上,回头对逢玉说:“你不是很好奇姥姥吗?” 姥姥? 逢玉想起来这个词的意思,姥姥是妈妈的妈妈。出生到现在,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姥姥。 她抬起眼去看刚才那个女人,对方报以温柔地一笑。 逢玉一步步走上去,来到她跟前,无比认真地端详那张面孔。 她再度蹲下来,供她求证。 “你叫,什么名字?”逢玉问。 “我叫成早秋。”早秋回答。 逢玉深吸了一口气,好奇妙。她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摸她的额头,没那么平滑,但很宽厚,有一点细微的凹陷,应该是纹路。很神奇的触感,原来这就是姥姥的触感? “你是我妈妈的妈妈?” 早秋点头,“我是你妈妈的妈妈。” 她看着她的眼睛,叫:“姥姥。” 早秋的笑容从浅变深,一把将她举起,抱入怀中。姥姥看着不高大,力气倒挺大的。她已经不是幼儿园的小孩,体重也不再是幼儿园的体重。 早秋的笑容感染到了她,她也笑了,顺势圈住了姥姥的脖子,她一点都不反感与她接触,仿佛好多年前,俩人就已经这么亲昵。 “你之前都在哪儿?为什么我从来没见过你?” 她妈妈不来见她就算了,为什么姥姥也不来见她呢? “对不起。” 早秋向她道歉,“我一直住在澳大利亚。” 逢玉没有想要她认错,在她道歉之前就已经原谅了她。 “所以我现在在澳大利亚?” 逢玉向着外面探头,果真是不一样的景色。 “你要是喜欢,也可以在这里住下。” 逢玉收回视线,“我哪里都喜欢。只要” 她回头看了一眼成明昭,告诉早秋,“我就喜欢。” 早秋笑而不语。 她又问:“那你会一辈子住在这里吗?” “当然不会。” 成明昭开口。 她走上来,自然地把胳膊搭在早秋的肩膀上,“我会让你们所有人,都呆在我身边。” 逢玉试着幻想了一下那番场景,梦幻得简直有点恐怖。她不知道母亲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她从来弄不懂成明昭的话。 逢玉看向从吧台出来的那个女人,又问:"这个阿姨呢?" 早秋把她放下来,“她叫春玲,成春玲。” 春玲腼腆地冲她挥了挥手。 "也是我的姥姥吗?"逢玉回头问。 成明昭笑了,“可以这么说。” “我居然有两个姥姥。”逢玉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又有些小小的得意,其他人只有一个姥姥,而她有两个,完全可以当作炫耀的资本了。 逢玉走上去和她打招呼,“春玲姥姥,你好,我叫成逢玉。” “你好,逢玉,我很早就知道你的名字了,”春玲摸了摸她的脑袋,“果然和娜娜、早秋很像呢。” 三张不同年龄阶段的脸,透着相同的神色。 早饭结束后,春玲带着逢玉牵着狗出去遛弯。早秋和明昭围在桌前品茶。 “姚彩洁,”成明昭告诉她,“今后你就是这个名字。我会给春玲另找一个合适的称谓。” 早秋说:“很快了吗?” “很快了,”成明昭抽出一根烟,顿了下,又放回烟盒,“他的妈妈已经被我弄去了法国乡下,我不会让她竖着回来。这周就要开股东大会,成柏林马上要成为康达的新董事。” 成明昭微笑着告诉母亲:"很快,我会把你们接到我身边。" 早秋抚着胸口,隐约有些不安,“希望一切顺利。” “一切都会顺利,”成明昭揽住母亲,低语,“只不过,要辛苦你们忍受一下别人的名字,就像我忍受这个名字一样。” 早秋笑了笑,“你不需要忍受,本身就是你的名字。” 在澳大利亚休息了三天,临行前,成明昭对逢玉说:“你想不想跟我玩一个游戏?” 逢玉可是游戏大王,她问:“什么游戏?” 成明昭告诉她:“明天起,我是你的养母,你是我从中国领养回来的女儿,养母和养女的游戏,想玩吗?” 逢玉琢磨了一下,答应了她。 “那要玩多久?” “玩到你成年。” 逢玉啊了一声,“这么久啊?” “你不敢吗?” 逢玉挺起胸膛,“有什么不敢的,不过是11年,玩就玩。” 第四天,俩人回到了纽约。柏林领着她们母女在公开场合正式亮相,家族和业界都知道成明昭在中国领养了一个小女孩,这位叫做逢玉的养女,从今天起,成为了成家的一份子。 从今天起,她不再是无人问津的逢玉,而是成家的逢玉,享受外公留下的巨额教育资金,将来会和柏林的孩子一起接管公司。 所有的资源,都在这一刻随着这个身份融入了她的血液。 作为舅舅,柏林送了逢玉一支康达的股份和芝加哥的一栋大厦,算是给这位外甥女的欢迎礼。夜晚,他搂着成明昭,与她一同欣赏窗外的景致。 “现在,我们把逢玉接回来了,让她有了更好的身份,你开心吗?” 成明昭回头,笑着回答他:“我很开心。” 她的开心就是他的开心。 成柏林也笑了,“之后你不用再回国了,安心留在这里,和你的女儿好好享受生活。” 他从口袋掏出一个戒盒,当着她的面打开,钻石璀璨的光晃得人眼晕眩。柏林取下它,戴在她的无名指上。 “就这么,和我永远在一起。” 成明昭依偎在他怀里,翘着手打量,简直比星星还要好看。 股东大会如期举行,全英因为身体欠恙没法出席,柏林传达了母亲的旨意,特派成明昭代为参加。 全英卸任董事一职,经过投票表决,成柏林毫无疑问地当选为康达新任董事。 眼下,柏林西装革履,神采飞扬地在众人前发表感言。 今天天气很好,胜利的时候,往往都是好天气。 只不过,外面似乎有点吵闹。 门外嘈杂的脚步声透过会议室大门传到每个人耳朵里。 忽然,门被大力打开。 一群穿着制服的警察蜂拥而入,上去推倒了成柏林,将他压在地上,亮出了警官证。 “不许动!” “举起双手!” “趴在地上!” 警官遣散了在场的所有股东,唯独留下了成明昭。 他们走上前,出示了警官证。 接着,为她铐上了手铐。 100-104 第101章 鳄鱼的眼泪(一) “那一天,会是她的…… “You do not have to say anythingAnything you do say may be given in evidence.” 那一天, 程臻躺在床上,手里拿着白天打印出的照片。照片里的女生扎着简单的马尾辫,笑容青涩, 肢体僵硬地冲着镜头比了个耶,显然不经常拍照。她的手臂、脖子,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她应该很喜欢阳光, 也许经常接触户外运动。 “嗯,姚娜她性格比较安静,她好像很喜欢攀岩一类的运动?我不太确定, 只是见她读过那方面的书, 而且,她的体育成绩很好。” 早前, 她和严灿林试图联系过姚娜的室友, 但没能成功。如今,其中一位室友主动找到了她们。她叫Annie, 现居澳洲。或许是出于隐私考虑, 她没有透露太多个人信息。 她告诉程臻和严灿林, 她能提供一点姚娜的信息。 “我的联系方式很早就换了, 所以你们联系不到我。我?嗯我是听莉莉说有人找姚娜, 你们也联系过莉莉了吧?莉莉她比较谨慎, 不会回答这些的。我想你们联系了莉莉, 肯定也会联系我, 我就找莉莉要了你们的电话。” 莉莉是姚娜的室友之一, 当时她们打给她想要了解姚娜,她只回了一句“不太熟”就挂断了电话。 “你们问她们,不如问我, 因为那个宿舍里,姚娜和我玩得最好,嗯也不是说最好,至少比其他人更亲近。冒昧地问一下,你们为什么要打听姚娜呢?你们和她是什么关系?” “老乡?我倒不记得她的老家了,姚娜曾经说过,不过已经过去了太多年,我不记得了。总之,我们三个都是本地人,她不是。” “失踪?不可能吧。姚娜不是去英国读研了么?怎么会失踪呢?我?毕业后我就没有和她联系过了,我不确定那串号码还打不打得通,稍等一下。” 十分钟过去。 “没打通,也许她换了号码。你们这样说,我有点害怕。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和有她联系,说实话,她在学校朋友不多。搞不好她还在英国呢?念完书就直接留在了当地,你们有去英国找过吗?” 很长一段沉默。 “我能说一件事吗。” Annie突然换了一种语气。 “我不知道该不该说,但如果姚娜真的出了什么事,我的良心会不安。大四那年,她出国之前,曾经在私下对我说过你们是她的老乡,应该知道姚娜是单亲家庭吧?她不仅是单亲家庭,还是留守儿童。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她的妈妈好像也不在家,也许是家庭导致,她和大家一直都有距离感。” “对不起,我扯太远了。大四那年,她对我说过,她的爸爸联系她了,原话我不记不太清,总之大概意思是这样。但姚娜好像不是很高兴的样子。她又跟我说抱歉,我当时以为她在开玩笑,老实讲,姚娜学习很刻苦,但就是太给自己压力了,她大二一整年都在失眠,身体不太好,似乎这叫躯体化?我陪着她去看了医生,医生说她有焦虑症。我以为是她精神压力过大,产生了幻觉之类的。” “她对我说,她的亲生父亲,在美国,好像是个富翁之类的。他们想把她接回家,类似于认亲吧?正好她也要出国留学了。呃,我猜测她口中的‘他们’应该是她父亲那边的人。但我当时并没有把她的话当真,因为直到大四,姚娜都在服用抗焦虑的药物,所以我不确定是不是精神压力过大带来的,夸大妄想之类的症状。毕竟听上去太荒谬了,像电视剧情节。但她表现得很认真,也很惆怅。也许我应该认真听她说的。” 程臻捏着那张照片,细细端详照片上的女生。 她是姚娜。 当然,也可以叫她成娜。 隔天清晨,严灿林端了一盘包子放在桌上,程臻凑上去瞅了一眼,皱起眉头:“速冻的?” “我没心情做早饭,凑合吃吧。” 俩人一起坐下来。 “你爸爸那边,还好吗?” 程臻用筷子戳起一枚包子,始终下不了口,“托成明昭的福,他现在很好。” “我们得再去一趟英国了。” 俩人异口同声。 严灿林笑了笑,又恢复严肃。她说:“我整理了一晚上,根据Annie所说,姚娜是八月份出的国,而伦敦大学学院开学在九月底,她有将近两个月的熟悉时间。” 她拿着筷子,在桌上比划。 “就在那一年,成明昭回国了一趟,在同一个八月,又从国内飞往了英国。” “你怎么知道?” 严灿林表情变得很差,“因为她的机票都是我弟弟买的。” 程臻笑了,“成明昭可真够损的。” 严灿林不理会她,“那段时间,她应该在和她的新欢四处旅游。” 程臻重归正经:“所以,你猜测,她和姚娜极有可能在一架飞机上?” “不是可能,是一定。” 严灿林盯着她的眼睛,“起飞地点就在姚娜所在的那座城市。” “两个月后,姚娜进入了成家,也进入了大学。不,应该说,那时候的姚娜,已经是成明昭。” “这两个月里,一定发生了什么。” 程臻支着下巴,“其实,我在思考另一件事。你说那个Annie,为什么会这么信任我们,透露给我们这么多?” “那都无关紧要,无论她什么目的,至少给出的东西都是真的,没有她提供的照片,信息,我们可能连姚娜这个人是否存在都不能肯定。” 严灿林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只是,该怎么在英国找到这个人呢,也许她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哼。"程臻笑了,她放下包子。 “严灿林,你真以为我们是警察吗?” 严灿林看向她。 “我们已经做得足够多,剩下的,该交给警察了。” 程臻和严灿林拿着搜集好的姚娜的资料,向英国当地报了警。 审讯室里,面对着警员的审问,成明昭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案发经过。 成明昭和成柏林被引渡回了英国,扣押在警局分别接受审问,而成柏林始终保持沉默。 接到报警后,因为涉及国际背景,警方很快对比了近十年未确认身份的遗体,根据报案人给出的受害者信息,找到了四年前的一桩未破的案子。 事发地点地点位于苏格兰Ben Nevis,有人在底部的一处坑洞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Ben Nevis被誉为英国第一高峰。其山体陡峭,北坡有悬崖,适合登山和攀岩,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登山爱好者和游客。然而英国大部分都是自然景区,非盈利,没有修建安全设施。因而意外事故常有。 尸体为女性,尸身高度腐败,辨别不出相貌。身上除了被岩石划破的衣物外没有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无法判定究竟是意外还是他杀,时间久远,此案就此不了了之。 这次报警让警方再度重视,重新开展了调查。 得知找到了疑似姚娜的尸体,程臻和严灿林都松了一口气。这下,成明昭再也逃不了了。 程臻和严灿林在英国住下。程臻站在窗前,外面阴云一片,下着细细的雨丝。过段时间,成明昭就要正式进入康达,和她那位所谓的弟弟一起掌管家业。 她拿出姚娜的照片,用打火机点燃,任凭燃烧,余烬随风飘散而去。 “安息吧,姚娜。我保证,那一天会是她的死期。” 严灿林在隔壁,她侧坐在床上,抚摸相框里的弟弟。 这一切,总算是要结束了。 常言道,恶有恶报,成明昭这个恶人,也该得到报应了。 警方一边开展调查工作,一边时刻关注着成明昭的动向。他们走访了附近的旅店,终于在其中一家调取到了当年姚娜的居住登记信息。电子记录显示,与姚娜同行的还有一男一女。一个叫成柏林,一个叫成明昭,三人结伴入住了这家旅店。 抓捕行动开始。 另一边,警方重新勘查了案发现场,在距离尸体的五百米的一处灌木丛生极其隐蔽的坑洞里发现了受害人登山包,经过时间的洗礼,它已经受潮腐烂,破败不堪,惊喜的是,里面装有护照等身份证件。 无名女尸的身份终于得以确认。 死者是—— 成明昭. 以下是成娜当天的自述: 晚上好,警官大人。我原名叫姚娜,后更姓为成。事发之前,我见到了父亲那边的人,他们打来电话,说要带我回家。我从未见过父亲,从出生起,陪在我身边的只有外婆金花一个人。我从大三开始准备,计划去英国读书。大四申请了UCL IOE社会学硕士,拿到了offer。 是的,我在八月启程前往英国。在飞机上,我遇到了明昭成明昭,也就是受害人。 抱歉,可以给我三秒钟的时间深呼吸一下吗,谢谢。好了,我继续说。她就坐在我的身边,她的小名叫成娜,而我叫姚娜,我们名字相同,性格也十分投缘。我告诉她,我此行是为了去念书,她告诉我,她是去探望朋友。成明昭比我大两岁,路上,我们无话不谈。 实不相瞒,我没有什么朋友。因为从小父母不在身边,我很独立,但也变得很难与人亲近。成明昭是我亲近的第一个人,她友好,温柔,而且十分体贴 对不起,可以给我拿张面巾纸吗。回忆这些让我很痛苦,是的,她的死让我痛苦,但杀害她的,不是我。 接下来,我要说出真正的凶手,成柏林。他是我父亲和现任妻子所生的,也就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在飞机落地英国后,他前来接我。按理来说,我应该直接去美国见我未曾谋面的父亲,可是,我不想,说实话,我和他们并没有感情。我在电话里婉拒了去美国的事,我说自己要先去英国熟悉环境,因为我即将在这里读书。但他还是来了。 我不知道,在此之前,我没有和他见过面,我也不知道有这位弟弟,一切都是后知后觉。他表现得很很好,但这种好让我很不安。成明昭好像看透了我的不安,说我可以暂时和她住在伦敦,她在伦敦有自己的房子。 我感觉得救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我的弟弟成柏林。成柏林并没有强行带我回美国,他说我要是喜欢这里,可以陪我在这里玩几天,他同样在英国有自己的房子。实话实说,我并不想和他呆在一起。这时,成柏林明白了我的不安,他提出,让成明昭也加入,我们三个人索性在英国好好玩一段时间,正好可以增进彼此间的感情。他可能以为成明昭是我的朋友吧。 是的,是他提出的。成明昭也答应了,或许她也不知道怎么拒绝吧。拒绝人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有成明昭在,我稍微没那么不安了。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游遍了整个英国,是几乎游遍了整个英国。 我喜欢运动,擅长攀岩,成明昭也是,我们太多共同点了。名字相似,性格相似,如果看久了,连长相都有些相似。我除了喜欢运动,还对植物学和动物学感兴趣。噢,成明昭也是,她还送了我一本理查德·梅比的《杂草的故事》,我很喜欢,一直珍藏在家,你们在我家也能搜到。 成柏林明白了我的兴趣,提议去登Ben Nevis。我听说过Ben Nevis,但没有亲自体验过,所以我们三个人决定去玩一次。出发前,我和成明昭买了一套一模一样的登山服,我们的关系亲如姐妹。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害她。我对成明昭的了解?我对成明昭的了解全都是她告诉我的,她和我一样出生在小地方,靠着自己的打拼一步步走到现在,我很佩服她。 后面,我们去了苏格兰,在一家旅店住下。就是这个晚上,她送给我了那本《杂草的故事》。 第二天,我们整装待发地出发了,我和成明昭换上了一模一样的登山服,看上去真的难以区分我知道,是这件衣服害了她。 我不记得全过程了,因为一切发生的太快。我们来到一处险峻的悬崖前,成柏林说要给我拍照,但他忽然发现照相机落在上一个拍照地点了,于是折返回去取。 而我发现自己的手机也落在了路上,因为相隔不远,我告诉明昭,马上回来。是的,我也走了。因为成柏林负责帮我们拿东西,所以我的手机也暂放在他的包里。 是的,当时只有成明昭一个人在那里。那个地方太偏僻了,没有其他人。 等我回来的时候,我看到我看到,我实在不想回忆了,警官大人。好,我冷静一点。我看到成柏林把成明昭推下了山崖,他为什么这么做?我想,他把成明昭误认为我了。 因为我惊恐地走上去时,他回过头,错愕地看着我。显然,他也没预料到这个结局,他想杀我,却误杀了成明昭。他为什么想杀我?我会说出一切的,警官大人。那一刻,我们都知道我们完了。他害怕自己杀人的事实暴露,而我,我害怕他伤害我。我怕他下一个推的人是我。我没办法,我只能选择不报警,我一个人在异国他乡,谁也不认识,我不敢赌。我还有学业没有完成。 我对不起明昭我对不起她 成娜的眼泪簌簌落下,等情绪渐渐平稳后,她继续说:“我们来到山脚下,找到了成明昭的尸体,这么高摔下来,她根本活不了。成柏林把她的尸体藏进了一个洞穴里,他很慌张,我们都很慌张,我慌张是因为害怕被他杀了。我们走了,路上,成柏林把成明昭的包丢进了一个坑里,我想着离开,我实在崩溃了。成柏林也许也崩溃了,他大汗淋漓,我们就这么走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轻轻拭去泪水。 “所以,杀害明昭的,是成柏林,不是我。” 第102章 鳄鱼的眼泪(二) “我妈妈犯罪了吗?…… 权西野将逢玉送入自己的车中, 回头面向这位素未谋面的女人,眉心紧锁,担忧不已:“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李京纾双手插兜, 并不理睬她的焦虑和困惑,只说:“这段时间,你先照顾一下这个孩子。” “她会有事吗?” “到时候她会来接,你亲自问就好了。” 权西野被她的回答弄得稀里糊涂, 徒生出一股怨火,“喂,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李京纾绕过她, 钻进车厢, 对一直在偷偷听俩人谈话的逢玉说:“这段时间,你先跟西野姐姐玩。” 逢玉脸色苍白, 凝视着她:“我妈妈犯罪了吗?” “犯罪的人能回来吗?” 逢玉机械地摇了摇头。 李京纾笑了, 捏了下她的脸,“那就对了, 她会回来接你的。” 说完, 她跳下车, 对权西野道:“麻烦你了。” 权西野心绪乱得很。虽然她大概知道嫂嫂并非良善之徒, 但也不至于恶到杀人放火, 总体而言还算是一个不错的人。 可如今的谋杀指控又是? “你是成娜的谁?”她终于记起来问。 然而, 眼前已经不见那人的踪影。 由于成娜足够配合, 在缴纳了一定的保释金后, 她的保释申请被警方批准。她的护照被暂时没收了, 除了英国哪儿也不能去。保释的这段时间里,她被全天监控,交易、通讯都受到限制, 需要定期到警局报道。 这28天里,警方并没有发现成娜有任何可疑的举动。绝大多数时间里,她都在家活动,活动的内容无外乎读书喝茶,瑜伽和冥想。 偶有的几次出行,也只是去超市购物。 在成娜的社会关系调查中,警方获知的都是空前一致的好评。无论亲戚、朋友,还是邻里,都赞誉她是一个温柔、善良,和气的女人。她常常做公益,资助濒危动物、救助无家可归的流浪猫狗,还组织过对非洲贫困儿童的援助活动。 杀人简直天方夜谭。 然而,这些善举并不足以洗清成娜的嫌疑,不少罪犯同样也是和蔼可亲的慈善家。 “娜娜啊,她是一个命苦的孩子。好不容易回到了亲生父亲的身边,还不被待见,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杀人呢?” 一位成娜的远房亲戚对警方如是说。 “不被待见”四个字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说话的这位是成娜母亲全英那边的亲戚,一位叫菲尔的中年女人,她和成娜有过几次往来。全英是成柏林的生母,成娜的继母,而她因病去了法国休养,目前不接见任何人。 “啊,我们大家都知道。她才回来没多久,亲爹就死了。一毕业娜娜就嫁人了,这不是不被待见吗?但也能理解,毕竟妈妈和弟弟都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噢,也有一点,但比不上亲生母亲和亲生弟弟,不可能会视若己出地爱护。” 菲尔的这番话倒是能证实成娜对弟弟成柏林杀人动机的供述。这一家人并非普通的家庭组合,成柏林因为害怕继承权被夺,那么的确有可能起杀人的念头,目前来看,杀人动机最充分的是成柏林。 如果是成娜杀的人,那么她的动机是什么? 而另一边,成柏林从被捕到现场,始终保持沉默,他一句话也没说。他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不过沉默也会给他带来不利。 但没过多久,他开口了。 案件审理准备阶段,检方向嫌犯及其律师披露了相关证据,包括另一嫌犯,也就是成娜的供述内容。 听律师说完这些,成柏林忽然抬起头。 “这是她说的?” “是的。” 他又埋下头,不久,忽然低声笑起来,越笑越大声,笑得仰起了脸,笑得满面通红,泪水不断。 正式庭审于10月份开庭。 因成娜和成柏林各自行为不同,且彼此存在对立指控,所以被分开审理。 庭审现场,陪审团席上成员们面色严肃。检方律师陈述完案件,将成娜指控为“知情不报”和“可能参与谋杀”。 被告席上的女人静静聆听,没有多余的表情,只是在谋杀这个词宣读出来的一瞬间轻轻皱了一下眉头。她的脸苍白而悲伤,尽管没有说话,但浑身都散发着惹人怜悯的脆弱气息。 她就是成娜。 “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审团的成员,这是一个充满嫉妒、谎言与贪婪的悲剧。而我将向你们证明,她不仅知晓了这起谋杀案的真相,事后帮忙隐瞒,还极有可能成了共谋者,深度参与其中。陪审团必须考虑,他们的行为是如何共同导致了这场不可挽回的悲剧。” 成娜的辩护律师叫赫拉,她是一位亚裔,近年拿下了不少难案,胜诉率极高,在圈内颇有名气。当然,聘请她绝非一件易事,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和耐心。 她还有一个中文名字,冯奉春,身边人都称她为冯。 冯奉春微微一笑,从容不迫地起身,环视陪审团,语气冷静而坚定: “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审团的各位成员:今天我们面对的是一桩由恐惧和权力交织的阴谋,也是一场家庭悲剧。我的当事人成娜,被卷入了一场由极度和愤怒驱动的案件。我们将证明,再案发当天,成柏林因为嫉妒和愤怒,将成明昭当成了我的当事人,并将她推下了悬崖。这是一起由情感纠葛和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引发的悲剧。” “检方指责我的当事人知情不报,甚至暗示她参与了谋杀。这是多么可怕的指控。因为真正的事实是,她不仅没有犯罪,还亲身承受了难以想象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来自于令一个人的操控——她同父异母的弟弟,成柏林。” 控方律师走到陪审团前,语气严肃: “被告不仅是知情者,还在犯罪后刻意隐瞒重要信息,我们有证人表明,她曾在案发前一夜与另一名嫌犯密会,既然被告和这么嫌犯是第一回见面,彼此不熟悉的前提下,为何会夜晚与他独处?这显然是一场实现密谋好的犯罪。” 随后,控方面向成娜: “被告人,请问,你是否承认案发前曾与你的弟弟有过私下接触?” “我承认。”成娜答。 冯奉春站在法庭中央,语速平缓而有穿透力:“控方的提问充满诱导性,试图将“私下接触”和“犯罪共谋”画上等号。而法庭是追求真相的地方,而不是推测的竞技场。” 她转向陪审团,语调微微加重: “让我们回顾事实,被告与另一位嫌犯确实有过交流——这是任何家庭关系中必不可免的场景。要知道,成柏林是被告亲生父亲派来的唯一代表,是她当下了解原生家庭的唯一渠道,而当时,她并没有回到亲生家庭,因为对这个未曾谋面的家庭有疑问,而去问自己的弟弟,有什么问题?私下接触本身并不能代表被告知情。更不能说明她参与了犯罪活动。” 检方追问:“那么,被告人在案发后为何迟迟没有报警?这是否足以证明她有意隐瞒。” 冯奉春环视法庭,声音高挑:“阁下的问题有一个前提假设,那就是“报警等同于无辜”,请问,这是否公平?” “案发后,被告因受到另一名嫌犯的威胁而陷入恐惧。在这种情形下,她的每一步行动都可能影响自己的安全——她选择了保护自己。这不是犯罪,这是生存本能。” 她用悲伤的语气向陪审团强调: “我的当事人,当时正处于一个高度紧张、极度恐惧的环境中。而这种环境,不仅是由成柏林的威胁造成,还与她长期以来承受的心理压力密不可分。” 冯奉春收起收起悲伤,缓缓吐了一口气。 “首先,被告在案发时期正在接受精神健康方面的治疗,有明确的病例记录显示,她在此期间患有焦虑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一直在服用抗焦虑药物。” 她向法官呈递了相关病例和服药记录,并传唤了成娜的私人心理医生,安迪先生。 “事实上,我的当事人后来积极配合了警方的调查。她提供的证词和细节,对案件有重要帮助。她的初衷是无害的,她只是害怕报复,害怕失去自己的生命。” 检方随即也传唤了证人。 证人是旅店的工作人员,她表示:“那天晚上,我在走廊清理卫生,看到了她,因为是外国面孔,所以我的印象很深。她一个人走出房间,和另一名男士去了隔壁的房间。” 冯奉春莞尔,起身质询:“你所说的她,是指被告,还是其他人?据我所知,来当地的游客遍布世界各地,你怎么确认那张外国面孔是被告,而不是其他人?” 她犹豫:“看起来像。” “看起来?这是一种主观猜测,而非事实。假使是一名清扫房间的亚洲工作人员,再打扫完一间房后进入了另一名的房间,你是否也会将其视为‘犯罪阴谋’?” 证人沉默,场内一片安静。 检方语气尖锐,直指成娜: “被告,你声称是受害者,但行为却不符合常理。如果你真的无辜,又确实害怕,为什么在这么多年里,没有一刻选择报警?而是继续隐瞒真相,并与成柏林共同伪装成一起意外?” 成娜抽吸了一口气,声音低沉而哽咽: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经历这样的事情。我的脑海里充满恐惧。从接我回国的那一天起,成柏林就对我充满敌意。他的母亲更是让我感到无形的压力,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身处一个怎样的家庭,这个家庭害死我的父亲,又因为嫉妒,害死了无辜的成明昭” 她停顿片刻,像在回忆一场噩梦,接着哽咽道: “你们能想象那种恐惧吗?他让我‘永远不能背叛他’‘永远不能离开他’,我不知道自己能否活到第二天,我只能听从她他的指令,伪装成一个乖顺的姐姐,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活下去。” 检方律师冷笑一声,追问: “您试图以恐惧为借口来掩饰自己的行为,但没有证据能证明您的说法成立。您的隐瞒行为正说明您是共谋之一。” 冯奉春语气沉稳,从容接话:“检方的指控不仅冷酷无情,更是对一个受害者心理状况的完全漠视。” 她转向法官:“法官大人,容许我提供三样证据。” 物证人证被带到现场。 “第一件,是被告生父成礼先生的日记,这是我的当事人在成礼先生留给自己的房子中找到的。上面记录了他被人下毒乃至病发的全过程,而凶手正是成柏林的母亲。日记中,成礼先生清楚表达了柏林及其母亲的危险性,他写道‘我知道,他们想要康达’,又写道‘我害怕,他们会朝娜娜下手’。成礼先生的日记足以证明成柏林的动机,他因为害怕继承权被夺,于是产生了杀人的念头,并且实施了这个想法。控方说我的当事人是共谋之一,敢问她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第二件,是成礼先生未公开的遗嘱,上面清楚显示,公司的实际继承人是被告成娜,而非嫌犯成柏林。抓捕之前,嫌犯成柏林即将成为公司的董事,很明显违背了成礼先生的遗愿。这更加说明,成柏林具备足够的作案动机。” 检方律师大声反对:“这完全可以伪造,全英女士根本没有在场辩护的机会!” 冯奉春语气凌厉:“全英女士的确没有在场,但这份遗嘱足够证明,我的当事人才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遗嘱上不仅有成礼先生的亲笔签名,还有独立律师事务所的认证。若不相信这本日记是成礼先生所写,我们可以请专家现场进行笔迹鉴定。检方要想质疑其真实性,就请拿出相应的证据。” 法官审阅后点头:“遗嘱具备法律效应,辩护方继续。” “第三件,这是一份来自当事人的录音,这段录音记录了成柏林对我的当事人所作的威胁和控制行为,说明被告长期处在被胁迫的环境中,请问,这种环境下,她要如何报警?我请求播放录音。” 法官:“允许播放。” 冯奉春播放录音,法庭内一片寂静。 “别忘了,是谁让你有现在的好日子过。” “我落水了,你也好不了。” “你不会背叛我,对吗?” “你会一直陪着我的,对吗?” 法庭一片讨论声,法官敲响法槌。 “肃静!继续辩论。” 冯奉春正色道:“请各位仔细聆听成柏林先生的语言,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情感控制。他反复提及‘你也不会好过’‘永远留在我身边’,这显然不是出于正常的姐弟关系,而是一种深层次的不对等的情感依赖,甚至是威胁。成娜女士,作为一名当时受害于家庭权力斗争的人,如何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反抗?” “根据英国法律,胁迫的定义是:一个人在压力之下,被迫参与某些行为,而他们没有实际选择的自由。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成柏林不仅对成娜女士施加了情感压力,还通过威胁和控制,创造了一个她无法逃脱地困境。正是在这样的压力下,她被迫协助隐藏了真相。她的行为并非出于自由意志,而是成柏林主导的结果。” “检方和陪审团需要认真思考,成娜女士是否真的有能力反抗这种强烈的控制?如果没有,她的行为就不能视为主动参与,而是被迫卷入。” 检方反问:“调查结果显示,被告在经济上常年受到来自成柏林的支持帮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车房、奢侈品、首饰。被告目前在曼哈顿中心的房子,也是成柏林购买赠予的。敢问胁迫体现在哪里?只言片语吗?还是说,根本就是同流合污呢?” 冯奉春微微一笑,面向陪审团: “这恰恰证明了成柏林的心虚,试图通过金钱让我的当事人‘闭嘴’。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柏林先生为什么要给我当事人如此多的财富?他是在表达爱意,还是在掩饰他对我当时人的控制和威胁?他用金钱让她成为自己的工具,而不是独立的个体,因为我的当事人明白,拒绝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根据成娜方爆出的另一桩谋杀案,警方联系了美国当地,在准备和法国方交涉时,忽然传来一个不妙的消息。 全英自杀了。 第103章 鳄鱼的眼泪(三) “成明昭,我在地狱…… 【被困在权力游戏中的富家小姐:她是阴谋的牺牲品吗?】 【失去父亲后, 她还要为自己的清白而战】 【受控于家族阴谋的富家千金:法庭揭露她的挣扎与痛苦】 【‘他一直控制着我!’成娜泪诉家庭恐怖】 当天的庭审结束后,《泰晤士报》《每日邮报》BBC等多家报刊媒体报道了这起案件。 舆论上,被告成娜由“共谋者”逐渐转变为“受害者”, 民众一边倒地为法庭上那个瘦小脆弱的亚洲女人打抱不平。很显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成娜都不像一个杀人凶手。 媒体贴出审理现场成娜的照片,她目光含泪, 模样凄楚。但头始终高高地抬起,仿佛在虔诚地凝视上帝,以此乞得清白。传闻, 成娜是一名坚定的基督教教徒。她一定对这个世间失望透顶, 才会将希望寄托于上帝。 网友热评: “可怜的女人,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成娜无罪, 应该当庭释放她!” “我们的法律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审判一个无辜的女人!” “她只是被自己的弟弟操控了, 并没有做错任何事。” “希望陪审团能看清真相。” “我会为成娜祈祷的,她不该被如此对待。” 成柏林的审理和成娜是同步进行的, 然而在另一个法庭上, 他一句话也没说。沉默是他的权利, 而法官和陪审团的诸位成员们也有权怀疑他是因为心虚故意沉默掩盖真相。毕竟审理了一整天, 他一个有效证据都拿不出来。 媒体对他的评价是“幕后主使”“阴谋的操作者”“罪恶游戏的始作俑者”“沉默的控手”“杀人凶手”, 网民也一边倒地讨伐成柏林, 希望他早日进监狱。 新一天的庭审开始, 再次之前, 警方收到了一个噩耗, 全英死了。全英是成柏林的生母,成娜的继母。按照成娜方的指控,她涉嫌谋杀自己的丈夫成礼, 然而在庭审的前一天,她在法国的家中吞枪自杀。 当地警方赶到现场,经过仔细勘查,认定这是一起自杀案。现场并没有可疑的足迹、指纹。全英自杀所用的那把手枪是左轮手枪,六寸的柯尔特蟒蛇。 警方到达时,她正躺在椅子上,左手握着这把枪,枪口朝向嘴巴。子弹穿过她的硬腭,进入头骨,导致死亡。 自杀原因不难推测,她极有可能是得知了儿子被捕,而自己的罪行也将公之于众,绝望之际选择了吞枪自尽。警方走访了解到,全英生前是一个及其要强的女人,猜测是无法忍受日后被人指责的痛苦,所以选择了自我了解。 成娜走下车,在警员的带领下,缓步走向法庭。无数媒体蜂拥上前,闪光灯如白日的闪电,将她凄清的脸庞定格为一张张登上报纸的相片。 庭审还在继续。 检方传唤了一新的证人,她叫程臻,自称是死者的老乡。她从证人席上起身,指向被告成娜。 “她根本不是成娜!” 程臻悬在半空的手不停颤抖,她死死盯着成明昭。 她不会让成明昭这么轻松地逃脱。 全世界都被她骗了。 这不是成娜是否杀人的问题。 因为她,根本不是成娜。 “她是成明昭,死的那个女生,才是成娜!她和成柏林合伙,谋害了真正的成娜!顶替了成娜的身份!我有证据!我有证据!她——成明昭,我和她是中学同学。你们全都被她骗了!” 庭内一片哗然,顿时议论纷纷。 程臻向法官提交了成明昭的照片等信息。 她回头,与成娜对视。 成娜目光平静而淡然,这段时间,她瘦了许多,下颚线愈发清晰。那张惨白如纸的脸上没有丝毫波动。 冯奉春笑了,她大叹一口气,无比真挚地开口:“尊敬的法官、陪审团的成员,今天,我们再一次面对一项令人困惑的指控——通过一位中学同学的‘指认’,试图将我的当事人塑造成一名冒名顶替的‘假千金’。” 她转向陪审团,“我恳请各位陪审团成员保持冷静,全面审视这一指控,并深思一下:我们到底在审理什么——是否是事实的真相?还是一个毫无根据、充满个人色彩的偏见?” “首先,检方的证人,这位声称能够辨认出我的当事人的中学同学。她所提供的唯一证据,十几张陈旧的、模糊的相片。请各位陪审团成员认真思考:这些照片能说明什么?我们的面容会随着时间而改变,而照片无法定格这个过程。” 紧接着,成娜方传唤了自己的证人。 她叫Annie,是成娜的本科室友。 Annie表示:“我是娜娜的大学室友,我可以提供我的学籍证明,成娜就是姚娜,并没有被任何人顶替。我也不认识什么成明昭。” 学籍资料等文件被呈递给法官,资料显示,她和姚娜确实就读于同一所本科院校。 Annie出现后,程臻睁大了双眼。 听众席里的严灿林坐直了身体。 她是那天的Annie。 可是为什么? “你胡说八道!”程臻大声反驳,“你为什么要撒谎?你那天跟我打电话了,我有录音。上面记录了你和我说的所有。你知道吗,Annie,你现在是在做伪证!你对得起姚娜吗?” Annie困惑地看着她:“是的,我是打电话给了你。因为你说姚娜失踪了,所以我很担心。可事实上,姚娜并没有失踪,你看——” 她指向成娜。 “她不是好好的吗?” Annie向法官解释:“我并不清楚成娜的原生家庭,也不知道她的亲生爸爸叫什么,所以不知道她改了名字,才会有如此担心。至于死者成明昭,我并不认识她。我想,程女士应该是和死者成明昭有过矛盾,将俩人混淆了。” 程臻看了一眼被告席上无动于衷的成娜,忽然发出冷笑。 “我要求被告和另一名嫌犯做亲子鉴定,如果真如辩方律师所说,被告是当之无愧的成娜,那么,做个亲子鉴定应该不难!” 冯奉春面向法官,严肃打断:“法官大人,我请求将这位证人暂时请离,以避免她的情绪影响证词的真实性和案件的公正性。” 她走向陪审团:“事实是,我们早已提交了一份完全合法、准确的亲子鉴定报告。早在当事人与父亲相认那一天,成娜女士就已经和成礼先生做过了亲子鉴定。报告证明了我的当事人与她生父之间的亲子关系,且这一鉴定经过了严格的法律程序,并由权威机构验证。” “正因如此,我在此再次强调:请不要让这些与案件本质无关的细节蒙蔽了我们的判断。案件的核心是什么?是我的当事人是否冒名顶替?显然不是。我们要审理的,是她是否在谋杀案中有参与,是否有意图隐瞒真相,是否有为别人的罪行背负不该有的责任。而在此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无数次试图转移注意力的手段。” 冯奉春语气沉重,掷地有声: “我请求法庭和陪审团成员,不要被这些手段所分心,将注意力集中在案件的核心上。我们必须聚焦于真相,而不是被那些无关的、已经证明不成立的指控所困扰。我的当事人是无辜的,而她所面临是一场不公平的审判与无根据的质疑。” 陪审团的成员交头接耳,讨论声渐起。 为了庭审不被干扰,程臻被请出了法庭。 她呼吸急促,头脑空白,有一步没一步跟着警员走。忽然,程臻回头,猛地撞见成明昭的笑脸。 “你这个死不足惜的骗子!” 她挣脱所有,像发狂的狮子一样冲了上去。 然而现实是,成娜端坐在被告席,并没有回头。 几名警官上去将她团团控制住,强行把失控的程臻带下了法庭。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团成员,这场漫长而复杂的庭审终于接近尾声,我希望我们在此都能记住,我们肩负的责任是巨大的,而这一责任的核心就是确保正义,确保一个无辜之人不会因为猜忌和情绪而被错误定罪” 话音未落,一抹身影忽然急速蹿进法庭,趁所有人不备,将被告席上的成娜摁倒在地。 那人是成柏林。 他死死掐着成娜的脖子,面孔通红,双眼布满血丝。 “是你做的对不对?是你做的对不对?” 法警蜂拥上前,迅速将他拉开,制服在地。 冯奉春扶起了地上的成娜,她蜷缩在自己辩护律师身前,瑟瑟发抖,面如死灰,恐惧万分地看着被拖走的成柏林。 成柏林任由警员将他架走,死寂而绝望的目光始终没有从成娜身上移开过,离开之际,他突然用中文高喊: “成明昭,我在地狱等你!” 因突发事故,法官宣布暂时休庭。 成娜被带进了临时医务室,医务人员替她检查了伤势,好在只是一些轻微的瘀伤。 网上,各大媒体已经开始争相报道刚才出现的令人意料的一幕。成柏林企图杀了自己的姐姐成娜。 【幕后操纵者显露:庭审暴力冲突揭示成柏林的真面目】 庭审恢复后,冯奉春整理总结陈词: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团成员,刚刚发生的一切无疑让我们每个人都感到震惊。然而,它也让我们看清了事实——我的当事人,正常年受到这样一个暴力分子的控制。刚才的场景,是控方所不能解释的——如果我的当事人是同谋,她为何会成为成柏林袭击的目标?这分明是他对她的恨意,因为她拒绝继续沉默,拒绝继续被操控。请各位陪审团记住,这一刻揭示了真相:我的当事人,从未参与任何罪行。相反,她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被胁迫、被操纵、被伤害的受害者。” 冯奉春目光如炬。 “现在,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真相——我恳请各位陪审团秉持公正,判定我的当事人无罪!” 第104章 晚安 “晚安,娜娜。” 落座后, 姚娜轻轻叹了口气。 这是她第一次出国,也是她第一次坐飞机。要飞大约一整天才能到伦敦城,她横下心买了一万四的公务舱。这些钱不是父母提供的, 大部分都是她半工半读攒下的钱,还有一部分是奖学金。 钱和未知的求学路都不足以让她如此忧愁,这份忧愁来自于素昧谋面的父亲一家的突然出现。从出生到现在,她都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生父亲, 小时候还能见到母亲,渐渐的,母亲也难见了。她是由外婆金花带大的。 出国读书这件事, 姚娜有过犹豫, 自己一旦走了,家里就只剩下外婆了。母亲母亲很久没有回家。她也一走了之的话, 国内又有谁能照料外婆呢?外婆眼睛不好, 医生说有失明的可能,她们家没有旁亲, 外婆一个人生活, 她很不放心。 可是, 她想留学, 从小就想了。如今靠着努力终于实现, 她又如何能去拒绝这样的机会?姚娜知道, 就目前自身的条件和能力而言, 这是一道选择题。远赴它乡求学和留在本地陪伴外婆, 两者只能取其一。 论学业, 她是优秀的,是所有学生中的佼佼者,自小就如此。读书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件无法避免的苦差事, 而她游刃有余地从一个破落的农村游到了前往伦敦的飞机上。这途中并不是真的‘游刃有余’,付出的辛苦无法用言语形容,不过在同等付出下,其他人却没有她这样突破重围的能力。 姚娜隐约意识到,自己在读书这方面,是有天分的。但天分需要靠努力和持续不断地学习来维持,否则就会泯然众人。她不想让天份断送在自己手里,于是做出了这个‘自私’的决定。 她要去留学,无论如何,都要去。 在离开之前,姚娜回了一趟老家,和当地村委沟通了情况,希望他们能帮忙照看一下外婆。又买了礼物送到邻居家,她的邻居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姐,这位大姐有两个女儿,听说其中一个考上了公务员,另一个在搞自己的生意。 她拜托大姐替自己留心一下外婆,还把手机号给了她。姚娜不知道的是,这位大姐没过几年就搬进城里和女儿住了。 做完这一切,姚娜才勉强安心地踏上了去往英国的道路。 然而最大的烦恼是她生父那边带来的。 姚娜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她从未渴望过父爱,也没有幻想过有朝一日父亲会回来,她甚至连母亲都渐渐遗忘了,何况是从未谋面过的生父呢? 如今,他们找上门来,频繁地联系她,试图认回她,口头应允要给她无数好处,姚娜没准备接受这些。 血缘不会带来感情,任何感情都要靠后天的培养。二十年不曾见过的父亲,在她看来和陌生人无异。这种忽如其来的亲热是一种打扰。姚娜知道,就算没有父母的存在,她自己一个人也能活得很好,虽然辛苦了一点,但结局不会差。比如现在。 她拿到了梦寐以求的offer,正准备前往异国求学,未来的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 她不需要父亲,也不需要母亲,她只需要自己。 然而现实总是拖泥带水,不给她利落斩断的机会。父亲那边姓成,成家的人对她说,她的生父现在病重,最大的愿望就是见她一面。 见一面,就字面意义上来说,确实不算难事。可心理上的障碍比物理上的征途还要难跨越,还要难跋涉。 烦恼之际,姚娜忽然闻到一缕清香,香味从旁边传来。 紧接着,一个女人坐了下来,坐在了她的旁边。 这阵芳香打散了姚娜的注意力,她忍不住用余光去打量来人,那是一个气质温婉的女人。看不出年龄,不过可以判断她已经离开了校园,因为脸上没有学生容易出现的紊乱的情绪,比如忽然的欣喜和忽然的惆怅。 她脸型圆润,眼型圆润,鼻型圆润。圆是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其中却蕴含着数学无穷的奥妙与魅力。 忽然地,那双圆眼转了过来,和她对视。 “你好。” 姚娜瞬间收回了自己不太礼貌的注视,“不好意思。” 无论怎么说,这么贸然地盯着一个陌生人看,都是不对的。 姚娜把目光规规矩矩地约束在自己的那一片空间里。 不知怎么的,余光又不受控制地瞟了过去,就像旁边存在某种神秘的磁场,她不由自主地被吸引。 很糗的是,这个行为再一次被对方发现。 “我叫娜娜,你呢?” 仔细听,她的声音也很“圆润”,实在是一种奇观。 姚娜愣了一下,慌张回应:“我叫姚娜。” “好巧,我们同名。” 这个女人轻而易举地让气氛得到了缓和。 姚娜没那么紧张了,反问:“你姓什么?” “我姓成。” 成,又是姓成的。这个世界难道有很多姓成的吗。姚娜止不住地想。 “你是去伦敦上学吗?” 她看透了她的身份,轻而易举地就像刚才缓和气氛那样。 姚娜回头,正视她。 确实是圆形的,她的嘴角也勾成了半弧形,正在微笑。 “嗯,你呢?” “我去工作。” 果然,她的判断也没错。在伦敦工作完成学业后,她也会留在伦敦工作吗?姚娜想到了以后的事,可以肯定的是,毕业后,她就彻底自由了。读书数载,为的就是能让自己自由,无论是思想还是身躯。至于去哪儿,走一步看一步吧。 原以为她会接着问,比如,你是哪个学校的?读的是什么专业?本科还是研究生?然而,话题到这就中断了,她没继续问。 沉默如河水,在俩人之间静静流淌。 姚娜不擅长社交,但她并不讨厌社交,只是能够交往的人在她看来并不多。本科期间,她仅仅和宿舍里的其中一个女孩子走得比较近。 可不知怎么的,眼下的这份沉默诱发了她的社交焦渴症。 她觉得应该说些什么,毕竟这段路程还长,现在是下午三点,得等到明天下午,她们才能到伦敦。 姚娜张口,又忽然感到莫名其妙,她为什么非要和陌生人掰扯点什么才行呢? “你在看什么?” 对方又一次轻而易举地抛出了话题。 姚娜举起手里的书,尽管书封上印着书名,但她还是借此机会开口了:“米克福勒的《如履薄冰》。” 见她似懂非懂,姚娜又解释:“是作者的攀登记实录。” 成娜恍然大悟,“你喜欢户外运动吗?” 姚娜点头,“是,我喜欢爬山之类的。” 成娜笑着说:“英国有一座高峰,如果你愿意,有机会我们可以一起去爬。” 姚娜看着她的眼睛,惊觉这个人的虹膜是黑色的,应该说棕得不明显,看深了有些晕眩。 她回答:“好。” 接下来的时间里,她们以兴趣爱好为突破口,聊了许多。一直聊到上餐,姚娜第一次尝了白葡萄酒。 一边喝,一边聊,窗外已经被黑夜笼罩。幽暗的机舱内,姚娜听她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原来,成娜和她一样,出生在偏远的乡下,从小成绩优异,靠着自己的努力走到了现在的位置。 “我们还真有点像。” 不知道是酒精原因,还是被这种气氛所打动。姚娜叹了一口气,说起了自己。 话题一旦打开就很难停止,她越说越多,说到忘了成娜的存在,将最近的烦恼也一并脱口。 “这种事,为什么要发生在我身上呢?” 姚娜自言自语。忽然感到手背被另一个温暖柔软的物体覆盖,她低头一看,那是成娜的手。 成娜的双眼水光转动,似乎在安慰她,或者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没关系,”她笑了笑,“听上去像电视剧里的情节,你就当是故事。” 也许是因为互相吐露了过去,途中又只有彼此,仅一晚上,她和成娜的关系飞速亲近。 “你打算去见你的父亲吗?” 姚娜摇摇头,不是否定,是不知道。 成娜再次牵住她的手,“没关系,如果你不想去,就留在伦敦,你可以暂时住在我家。” 姚娜看向她,人和人交往,有时候看的是天意。天意到了,即使认识不足24小时,也会有前所未有的信任感。 她点头- 同一时间,柏林到了伦敦。父母派他来英国去接这位素未谋面的姐姐。原本为她订了飞美国的机票,但姚娜在电话里拒绝了,于是他只能动身前往,亲自将这位姐姐接回家。 多滑稽。 他看向窗外更迭的景色,只觉得讽刺和不甘。 在此之前,没人跟他说过姐姐的存在。父亲在母亲之前还有过别的女人,还和别的女人有过一个孩子,多荒唐可笑。 出发之前,母亲全英一边照料突然病倒的父亲,一边对他说:“你的姐姐马上回国了,柏林,作为弟弟,你得去接她回来。” 健朗的父亲在一夜之间病倒,这件事本来对他打击就不小,事到如今,又冒出个不知哪来的姐姐。成柏林只感到天旋地转,等母亲离开房间,忍不住上前质问: "什么姐姐,你和爸爸不就只生了我吗?" 母亲倒显得很冷静:“你19岁了,不是小孩了,应该不用我来解释这些。这既然是你父亲的要求,你只管去办就好。” 成柏林深吸一口气,红了眼眶,只感觉自己承受了天大的不公。这一切,没有一个人提前通知过他。现如今让他去直面突如其来的变故,他做不到。 “我不去。” 成柏林咬紧后槽牙,摆出一副豁出一切的架势,“既然不是你生的,那就不是我们家的孩子,我不认她,我不去。” “柏林” 父亲成礼的呼喊隐约传到门外。房间里还有父亲的亲信。 全英忽然举起手扇了他一巴掌,高声道:“只要她的爸爸是你的爸爸,那就是你的姐姐,这都不懂吗?” 成柏林结结实实地挨了这巴掌,不敢置信地望着素日里对自己宠爱有加的母亲,表情呆滞而震惊,仿佛天塌。半刻过去,眼泪瞬间盈满了他的眼眶。 “我恨你们。” 晚上,母亲来到他房门口。柏林还在置气,任她敲了半天始终没开门。 “柏林,连妈妈的话都不听了吗。” 终于,门被打开。全英笑看他耷拉着的脸。 “都已经是成年人了,还这么不懂事。” “为什么会这样?” 他脸上还有泪痕,万般不解地望向母亲。 全英只是淡淡一笑,将他拉到床边坐下。 “事已至此,说这些有什么用?” 成柏林仍不相信,“也许是父亲老糊涂了,他生病了,有些话不能当真。” “男人越糊涂,说的话越真。”全英抬手抚摸他的脸,叹了一口气,“难道你想把你的爸爸气死吗?听我的话,过段时间去把你姐姐接回来。” 柏林固执着不愿意回答,忽然又道:“如果真有这个孩子,现在接回来又有什么意义?” “意义可多着。” 全英笑他年少无知,伸手把儿子的头发抚顺,“你独生惯了,自然不懂有兄弟姐妹的苦。有了兄弟姐妹,就有了竞争,竞争啊,竞争是很残酷的。” 成柏林凝视母亲的眼睛,“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早点休息,听我的话把你的姐姐接回来。搞不好接回来,你父亲的病就好了。” 全英站起身,离开房间,独留成柏林一人坐在床沿陷入恐惧。 他没办法违抗父母的旨意,如期飞去了英国接这位姐姐。 路上,成柏林心神不宁,母亲的那句话就像一种恐怖的咒语,令人汗毛倒竖,战栗不止- 她和姚娜一起下了飞机,她看到姚娜拿起手机不知道在回复谁,紧接着面色变得很差。 “有人来接我。”姚娜回头告诉她,那张脸已经说明了答案,“是他的儿子。” 她大可以回答是我的弟弟,或者同父异母的弟弟,可她用了这么几个含糊的字眼。不过她还是听懂了。姚娜的表情懊丧到极致:“我早应该拉黑他们的” 拿了行李后,她们果真见到了一个容貌年轻、身形高大的男生。如果她没猜错,这位就是姚娜的弟弟。 “叫我柏林就好。” 柏林看向俩人,神色迟疑,显然正在分辨谁才是他的姐姐。 她轻轻打破了这场认人仪式:“我是娜娜的朋友,成娜。” ‘朋友’理应由当事人来定义,但她擅自使用了这个词。果然,姚娜眨了眨眼,虽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抗拒,但显然在她的认知里,目前俩人的关系距离‘朋友’还有段距离。 可眼下一个是未曾谋面的弟弟,一个是相识一天的女人,非要选择的话,她的只能依靠后者。 所以,姚娜并没有其他动作,默认了这份关系。 这位叫柏林的男生,对着她展露出礼仪的笑容:“你好。” 她与他短暂地握了一下手,她摸到了他食指上那枚价值不菲的戒指。看来姚娜所言,并非玩笑。 柏林看了下腕表,征求姚娜的意见:“你们想先去吃饭,还是” 姚娜不自在,姚娜很抗拒,姚娜准备回绝。 她看得一清二楚。于是在她开口之前笑着接过话茬:“要不然,先在这里玩几天吧?怎么样?你们有别的行程吗?” 姚娜回头看她,显然她即将脱口的答案不是这个。但如果成娜是好意提出的缓兵之计,她也不好拒绝。 柏林倒表现的很坦然,从刚才到现在,他的行为举止始终保持绅士风度:“我都可以,看你们。” 姚娜深吸一口气- 姚娜不知道眼下的发展算好还是算糟,虽然能肯定的是这绝不是她想要的走向。 她出于不好拒绝的无奈和成柏林还有成娜结伴在英国周游。成娜是个自来熟的女人,总体而言是亲近友善的,很多时候要靠她解围,只不过她解围的方式偶尔会令她无措。姚娜没有做好相应的措施,比如这次的三人游。 而她那位弟弟姚娜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是一个不太好形容的人。尽管他表现出了足够的善意和体贴,但这些举动没有让她感到温暖,反而有种说不清的怪异。 每当不安的感觉产生,成娜就会适时上来牵住她,给予她一定的安慰。姚娜强迫自己忘记这些,等这段旅程结束,她就和成柏林摊牌,告诉他她不会回到亲生父亲身边,无论他是健康的、生病了、还是离世,她都不会回去。 于是,姚娜暂时放下了这些,慢慢融进旅途之中,尽可能去熟悉这个即将生活和学习的国度。 一次午饭结束,成娜提议:“要不然我们去登Ben Nevis吧?姚娜,你在飞机上答应过我的,我们要一起爬山。” 姚娜对Ben Nevis略有耳闻,但了解得并不多。用手机查阅了资料后,笑着回应了成娜的建议:“好啊。” 登山前一晚,她和成娜睡在一个房间里。如果抛开家庭问题不谈,这次旅程无限接近她幻想中的样子,自由、随性、无拘无束,想到哪儿就去哪儿。同行的也都是合拍的人。 比如成娜。 她立马又感到说不出的悲伤,这次之后,她们还会见面吗?成娜告诉她,她只是来英国出差,到时候还要回美国。而她也要准备9月份开学,俩人终究要分道扬镳。 姚娜起身,从行李箱拿出了一本书,那本书叫《杂草的故事》,她把这些日子和成娜合影的相片夹在书中。成娜洗完澡出来后,她把这本书送给了她。 成娜想要翻开,被她阻止。 “回去再打开吧。” 成娜点头。 “我们还会见面吗?”她问。 不知为何,旅行才开始,她便有了离别的感伤。总有种这是最后一次见面的预感,虽然,大概率也确实是最后一面了。 “会的,一定会。” 她笑了。 “我出去买点吃的,你要吃什么?” 姚娜摇摇头,“我不吃,你快去吧,早去早回。” 她看着成娜走出房间。 直到夜深,成娜才带着便利店的速食进门。姚娜正准备关灯,见她终于回来,叹了口气:“你出去了这么久,我都准备睡了。” “不好意思,”成娜坐下来,“我跑了好几条街,外面只有这些了。” 吃饱喝足后,二人躺在一张床上。 “你睡不着么,成娜。” 夜灯亮着,她侧身看见那双圆眼始终睁着。 那双眼睛回头望她。 “吃得有点撑,睡不着。” 姚娜笑了笑,又叹了口气。 “为什么叹气?” “我也不知道,我经常叹气。” 不知道这份宁静持续的具体时间是多久,姚娜闭上了眼,呢喃似的哼唱起了歌:“I hear Jerusalem bells are ringing, roman Cavalry choirs are singing,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 原曲澎湃高昂,在她梦呓般的清唱下,变得低沉又悠扬。 困意渐渐来袭。 姚娜对枕边人说:“晚安,娜娜。”- 成柏林躺在旅店的床上,心脏疯了似地跳动。 刚才,那个女人说了什么? 两个小时前,他买了点速食回到房间。 原本他只需要奉命接姚娜回家就好,现在,这段路程莫名其妙被延长,他凭白多出了和这位姐姐相处的时间。 母亲的话反复在他脑海里回荡。 竞争 竞争 难道说,这个女人是为了抢夺他的东西,才在这个时间点回来的吗? 成柏林不敢深想,越想越不安。 如果他带姚娜回去,会怎样?父亲会因为亏欠而补偿这个人吗?父亲会怎么补偿?会把属于他的给姚娜吗? 父亲会和姚娜的母亲死灰复燃吗?父亲会和母亲离婚吗?如果父亲和母亲离婚,母亲要怎么办? 他要怎么办? 成柏林站起来,在房间里兜了无数圈,始终无法冷静下来。 他不能带姚娜回去。 他绝不能把这个家伙带回家。 可是,要怎么做? 突然,门开了,那位叫成娜的女人擅自走了进来,当着他的面,又把门关了。 成柏林困惑地看着她:“你怎么进来的?” “你没关门。”她回答。 成柏林沉着一口气,提醒:“你走错房间了。” “没走错,我要进的,就是你的房间。” 成柏林注视她,没理清她这番话的意思。又将此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姿色平平的女人,在这种时候试图打这种主意,是小看了他还是高看了自己? “我不是来和你上床的,”她笑了,笑容有些轻蔑,令人十分不爽。但一语戳穿了他心中的怀疑,“我是来和你谈生意的。” 生意?他愈发弄不清她的话。 “不好意思,我们没什么生意可谈,请你现在从我房间里出去。” 成柏林做了请的手势,女人却走上来,摁着他的手臂,慢慢压了下去。 人看着柔弱,力气意外大。 “你不听听看,怎么知道想不想谈呢?” 她目光狡黠,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半晌,成柏林惊得睁圆眼睛,一把将她推开。 “你疯了!” 他气喘吁吁,显然被她凑上来说的话吓到了。 “我疯了才会听你的。” 成柏林理了理衣领,再次打量眼前这个女人。这个女人不是姚娜的朋友吗?竟然会提出这么恶毒的想法。近墨者黑,想来那个姚娜也不会是什么好人。 “请你现在、立刻、马上,从我房间里离开。” 女人走到门口,拿走了他刚买的速食,回头说:“柏林,希望你不要后悔。” 他躺在床上,心神不宁。 再怎么样,他都不会杀人- 任何生物,一旦暴露弱点,就离死期不远。 上山前,成娜买了两套一模一样的登山服,分给了姚娜一套。姚娜很开心地换上了。 天气不如预想中的好,但勉强也过得去,起码没有下雨。天气预报显示,后天开始下雨,要足足下一个星期。她们还算走运。 三人一路走走停停,拍照留念。姚娜的兴致很高,体力也很好,一直赶在最前面。 成柏林负责拎东西,他魂不守舍地跟在后面。 等抬起头,见到眼前的成娜,他吓了一跳,被她一把扶住。 走到高处的姚娜回头冲他们喊: “我先上去啦!” 成娜回以同样的音量。 “好。” 成柏林用力抽回手,一言不发地往上走。 三人终于登顶。 姚娜兴奋地拿起手机,四处拍摄。 成柏林望着她的身影,往下是险峻的山崖。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他们选了一条人迹罕至的路线。 姚娜的身型并不高大,远远这么看着,像一棵小树苗,如果风再大一点,似乎就会把她刮下去,刮下去的话也不会有人发现。 他猛地回过神,身边的成娜已经走了上去。 “姚娜,你站在那边,我给你拍个照吧?” “好啊,这里可以吗?” “可以。” 成柏林盯着姚娜脚下的位置,离身后的断崖仅有两米左右的距离。他慢慢走上前,神不知鬼不觉开了腔: “往后再退一点就更好了。” “再退就有些危险了。”成娜看着他。 他在她眼里看到了某种故意。 “诶,”她放下相机,“你们是姐弟,干脆站在一起合张影吧?” 成娜推着成柏林上去,姚娜一下变得拘谨了。 她的手指在他后背画了一个圆圈。他顿时头重脚轻,双耳嗡鸣。 成娜后退,举起相机,对准俩人- 画面只剩下了成柏林。 他匍匐在崖边,额头大汗直冒。 刚才,他把姚娜推了下去。 他杀人了。 他杀人了。 成娜走上前,往下俯瞰,“别看了,肉眼是找不到的。” 他猛地回头,用尽浑身力气站起来,一把拽起成娜的衣领,疯狂摇晃,“是你干的是你干的” “胡说八道什么呢。” 成娜笑。 “推她下去的人,是你啊。” 是的,杀人的是他。 成柏林一动不动地看着她,脱力跪倒在地上。 “我杀人了。” “我把我姐姐杀了。” “我要怎么办,我要怎么办。” 他捂住脑袋,恐惧和绝望搅乱了思考能力。 “姚娜死了,我要怎么回去,我没法回去了。” 哼—— 谁在笑? 成柏林抬头,惊弓之鸟一般左右环顾,“是不是警察来了,警察来了” 成娜在他面前蹲下,发出笑声的人是她。 她扳起成柏林六神无主的脸,使得他只能注视自己。 “姚娜……不就在你面前吗?” 【正文完】 第105章 蝴蝶 “慢慢来吧。”…… 午后, 咖啡馆靠窗的位置上,两个女人面对面坐着,她们已经在这品了十分钟的咖啡。 “冯, 那场案子,你打得实在太精彩了。” 女人撩了撩自己棕色的长发,发出第三次感叹。杯里的咖啡已经见了底。 “利惠,媒体朋友那边还是多亏了你。” 案子过去了半个月, 那时的轰动仍然历历在目。冯奉春放下马克杯,悠然地靠在椅背上。 利惠抿唇微笑,她在英国主流报刊之一的媒体公司工作, 担任总编, 手握不少业内人脉。干她们这行的,最会文字游戏。她摆摆手, 不甚在意。 “举手之劳。” 有关成娜的那起案子, 庭审持续了半个月有余,陪审团最终判定被告成娜无罪。而同样被指控为谋杀的成柏林, 被判处25年监禁。令人始料不及的是, 判决过去一周后, 成柏林在狱中死了。他把床单捆成绳, 绑在通风口, 上吊自尽了。 狱警赶到现场时, 他已经彻底没了呼吸。警方在他的床上找到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场景是一处山顶, 疑似成柏林的身影背对着镜头, 跪在地上,姿态就像在忏悔。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相片虽略显诡异,但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没过多久, 康达披露了最新公告,公开了新一任的董事的信息。 程臻静静盯着屏幕上的成娜二字。 被拖下法庭的那一刻起,她意识到,自己再一次被成明昭给耍了。 成明昭留着她,就是为了这一天。 那枚炸弹在成柏林手上,而引线在她这里。成明昭做了万全的准备,就等着她找上门,将最后一个阻碍——成柏林,彻底炸开,炸断,炸死。 成明昭被判无罪的那一天,程臻很平静,她知道这是注定的结局,所有走向都在那个女人的计算之中。 这段时间,她仿佛活在梦中,没有困意也没有食欲。严灿林低沉了一些日子,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人的状态,无论怎么说,身体都是革命的本钱。她很担心她,重新来到她身边照顾她。 程臻说不清自己现在到底是怎样的心情。茫然?困惑?不解?怨恨?或许都有点。最大的感受是无力,是重重的一拳挥出去,结果打在了棉花上的无力。那是一种摧毁心气的空虚。 严灿林把做好的饭端到她面前,宽慰她多少都吃点。 “过段时间,我们回国吧。” 严灿林叹了一口气,知道程臻因为这件事深受打击。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终有一天,我们会让她付出应有的代价。但在此之前,得先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她把那碗粥往前推,“否则,还怎么跟她斗?” 对了,身体。 身体! 程臻如梦初醒般回过神,五感瞬间归体。她盯着眼前的白粥,前所未有的慌张像蚂蚁一样爬遍全身。 她大叫起来:“快——快回国。” 回国后,程臻立马冲去了父亲所在的医院。然而先前住的病房已经不见了他的踪影,她又跑去前台问。 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 程母接到电话,拿着雨伞匆匆赶到医院,一把抱住坐在长椅上呆若木鸡的女儿。 就在成娜案庭审的那段时间,她父亲这边的治疗被人为终止,程母凑不到足够的钱,医院也没法让他继续住着。当晚,他被转移到了普通病房。 没过多久,病情恶化。 成娜被宣判无罪的那天,她的父亲离世了。 而那段时间,她和严灿林在英国,正为了揭发成明昭的罪行忙得团团转,没有注意到母亲的来电,错过了最后见父亲的机会。 “都结束了,都过去了。” 母亲压抑着哭腔。 姚娜的生命结束了,她的人生过去了。 她父亲的生命结束了,她父亲的人生过去了。 而始作俑者的人生正式开始了。 程臻呆滞地坐着,任母亲紧紧抱着自己。 口袋里的手机传来一阵阵震动。 她木讷地拿出手机,看清那串号码后,猛地站了起来。 “臻臻?” 程臻一言不发,拿着手机冲进了厕所。她盯着屏幕,手指颤抖着滑通了来电。 “艾米丽,你喜欢我给你的礼物吗?” 程臻心脏一抽,仿佛被人攥在手心。 “成明昭,你杀了我爸爸。” 女人的笑声回荡在空寂的厕所里,带着电子设备机械的质感,撞出一波又一波诡异的回响。 “是你杀了他,他是因为你才死的。” 程臻浑身颤抖,对着手机怒吼: “我不会放过你,要么你杀了我,要么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成明昭,你等着,你等着那一天!你会不得好死的!” 因为过于激动,她弓起身,紧捂肚子呕吐。 “艾米丽,我随时欢迎你。” 电话被挂断。 程臻撑着洗手台,勉强站稳,她拼命戳屏幕,终于拨了回去。 “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成明昭像一头熊。 熊是一种报复心极强、热衷虐杀的动物。在它们饱腹的情况下,捕猎不是生存手段,而是一种游戏。 半年后,书店出现了一批新书,书名叫《如履薄冰》,作者是Nana。成娜以自己为原型,写下了这本小说。书中记录了她坎坷的一生,最精彩的部分是她与新家庭的斗争,她作为这场权力游戏的受害者,靠着坚强的意志力存活了下来,最终让真相得以大白。 《如履薄冰》一上市就迅速登上了亚马逊畅销榜,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书中的情节和人物成为了当周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话题。 案子结束后,成娜的社交账号粉丝突破百万,无数人成了她的追随者。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怀疑她的真实性,但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她是一名可怜的受害者。 成柏林死后,根据成礼生前立下的遗嘱,成娜被推举为康达的新任董事,她用自身的影响力拯救了因为这件事公司岌岌可危的股价,挽回了投资者们的信心。 她的孝心也被大众看在眼里。 上任后没多久,成娜将远在中国的亲生母亲姚彩洁连同自己的姨妈姚春玲接到了身边,三人多年后重逢,场景好不感人。现在,成娜一家四口——母亲、姨妈、养女,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没有什么结局比这个更加抚慰看客们的心。 结束完一天的工作,成娜回到自己的豪宅。 女儿逢玉扑上来抱住她,小声说:“有人来采访我呢。” “你害怕吗?”她笑着问她。 逢玉摇摇头,“我才不怕呢。” 此时,她的厨师江玥正在厨房忙碌,准备今天的晚膳。司机成希正在院子里洗车。 逢玉已经上小学了,是时候该请一名家庭教师。 看一眼时间,她前段时间请的老师差不多也该到了。 门铃响起,男仆上前开门。 男人直直地站在门口,毕恭毕敬地开口:“成小姐,我是前几天受聘的薛烨,这是我的资料。” “薛叔叔?”逢玉惊呼。 成娜来到他跟前,举起手,他下意识瑟缩。 在精神病院呆久了,他养成了这样的肌肉记忆。 她微微一笑,把手落在他递交上来的文件上。 “薛老师,以后要辛苦你了。” 薛烨眼神空洞,麻木地摇摇头,扯出一丝笑容:“我应该的。” 晚饭后,成娜和姚彩洁单独在一间房内品茶。 “这个名字,适应得怎么样?接下来的日子,要和它相伴了。” 她放下茶杯,点起一根烟。 姚彩洁并不在意:“知道‘早秋’这个名字的人,也死得差不多了。” 成娜掩唇,被母亲的幽默逗笑。 烟雾与叹息一起被吐出:“可惜知道‘明昭’的太多了,一时半会儿清理不完。” “慢慢来吧。” 姚彩洁宽慰女儿,低头尝了一口茶,惊喜:“这茶真不错。” 成娜笑了笑。 茶水见底。 她起身,拿走桌面的一本书,来到窗前,用手里的烟点燃。 书封上印着的“杂草的故事”五个字被蔓延而至的火光焚毁。 流窜的风鼓舞了火势。 它在她手里翻飞,夜色下,像火红色的蝴蝶。 【感谢阅读,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