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62:从打猎开始新生》 第七章 玲子 李青以为自己听错了:“哥,你说什么?你要给玲子姐送肉汤?” “怎么?不行吗?” “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你之前对玲子姐做了那么多不好的事,现在怎么想起来给人家送肉汤了?” “我这不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吗?” 因为玲子是大资本家的后代。 所以,从玲子下放到屯子里的第一天,李国庆便看她不顺眼。 那一年,他是村子里的劳动标兵,自然而然的当起了这几个知青的生产指导员。 那些年,她不光在生产劳作方面挑于爱玲的毛病,甚至还会给她派最不好干的活。 可命运就是如此的爱捉弄人。 他们是最不被看好的一对,却鬼使神差地走到了一起。 靠山屯没有设立知青点。 几个下乡的知青全都住在村民家里。 于爱玲住在屯子里一个寡妇家,离李国庆家非常近。 “玲子,在家呢吗?” 在木门外徘徊了一会后,李国庆跳脚喊起了妻子的小名。 他好想冲进房间,紧紧地拥抱一下自己的结发妻子。 可犹豫了一会后,他还是忍住了。 片刻后,一个头上顶着时兴发型,身穿时兴服装的女孩从屋内走了出来。 女孩走路的姿态很美,宛如一个大家闺秀。 “李国庆?你……你怎么来了?” 看到李国庆后,于爱玲有些害怕。 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闪躲,闪躲中透露着一丝愤怒。 看到有些惧怕自己的结发妻子,李国庆的心微微有些疼。 那些年,他真的太差劲了。 就因为妻子是大资本家的后代,就一直为难人家。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他自己的行为,真有些莫名其妙。 “玲子,我听说你这两天感冒了,身体不好,所以过来给你送一些肉汤。” “给我送肉汤?” 于爱玲看着李国庆手里端着的一碗肉汤,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个总是为难她的家伙,居然给她送来了肉汤?这到底什么情况? “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还能给我送肉汤过来?莫不是给我下毒了?” 显然,现阶段的于爱玲根本不相信李国庆。 李国庆一想到他这几年对结发妻子做的坏事,顿时就觉得羞愧难当。 他硬撑着,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把手中的海碗往前凑了凑:“你要真怕下毒的话,我先喝一口,然后再给你喝?” 于爱玲心里很清楚。 就算是借给李国庆一个胆子,他都不敢下毒。 她之所以这么说,只是在调侃李国庆罢了。 接过李国庆手中的海碗后,于爱玲还是感到很疑惑。 这个一直为难她的家伙,为什么会给她送肉汤过来? “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短,你莫不是有事求我?” 李国庆心里跟明镜一样。 现阶段,他和于爱玲之间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如果他表现的过于殷切的话,肯定会让玲子产生误会。 想到这里,他笑着说道:“玲子,我听说你手里有一本《林海雪原》的小说?能不能借我看看?” “原来是要借书啊!你早说啊!这本书我已经看过两遍了,借给你也无妨。” 于爱玲转身回屋,片刻后,他拿着一本书,从房间内走出来。 “我怎么借你的,你记得怎么还回来,不许给我弄脏了。” “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保管的。” 将这本小说贴身收好后,李国庆摆了摆手,转身离开。 …… 李国庆家中。 李玉忠和李青盯着瓷盆中的狼肉,直流口水。 “爹,要不然,咱们先吃?” “别,你哥还没回来呢!咱们等你哥回来一起吃。” 而就在这时,东屋的门帘子忽然就被人掀了起来。 周小红看着火炕上的一大盆炖肉,忍不住吞咽起口水来。 “我还以为我闻错了呢!没想到,这肉味真是从你家传过来的啊?” 见来人是周小红,李青的脸色微微有些不好看:“这盆炖肉是我哥留给我的。” “留给你的?这孩子,怎么年纪轻轻的就说起胡话来了?你们家但凡有了好吃的,你哥哪一次不是屁颠屁颠地给我送过来?” 周小红还想继续说下去,结果却被李青打断:“我哥说了,我们家以后要是有好吃的,都留给我们家自己吃。” “你哥一生气就和我闹别扭,一闹别扭就这么说,可他哪一次长记性了?” 说着话的功夫,周小红一把将这一大盆炖肉抱了起来:“我肖强哥也好久没吃肉了,正好把这些肉端到肖强哥那里,大家一起吃吃喝喝,多热闹啊!” 被周小红这么一说,李青顿时就像一个斗败了的公鸡一样,整个人都变得垂头丧气了起来。 他哥确实就像周小红说的那样,每一次和周小红闹别扭的时候都会说狠话。 而只要周小红稍微哄一哄李国庆,李国庆便会屁颠屁颠地选择原谅。 到现在,李青都不敢相信她那个不争气的哥哥了。 万一哥哥这一次也是在闹脾气呢? 不光是李青,盘坐在火炕上的李玉忠,也是敢怒不敢言。 只因为,这样的事情,他们经历的实在太多了。 “这么一大盆肉,看着就很好吃,这一次,我要吃肉吃到饱。” 就在周小红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却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去路:“给我站那嘎达,让你拿肉了吗?” 周小红见拦住他的人是李国庆,一时间气不打一处来:“李国庆,你什么意思?你这盆炖肉不就是给我做的吗?” “给你做的?这盆炖肉明明是我妹给我做的,什么时候成了给你做的了?” 看着这个理直气壮的,想要侵吞别人劳动果实的女人,李国庆心中隐隐有些生气。 “你家里但凡有好吃货,你哪一次不屁颠屁颠的给我送过来?李国庆,你要再闹下去的话,我可真生气了。” “你生不生气,和我有什么关系?”李国庆一把抢过周小红手中的瓷盆,将其放在火炕上。 接下来,他从瓷盆里夹了一块香喷喷的狼肉,放在嘴里大快朵颐起来。 周小红闻着浓郁的肉香味,馋的口水不停地流。 第八章 骑最烈的马 周小红气的在原地跺脚:“李国庆,你确定要这么对我吗?我告诉你,我这一次绝对不会再原谅你了,哪怕你跪下求我,我也不会原谅你。” 她恶狠狠地瞪了李国庆一眼,双手捂着脸,扭头便跑了。 看着周小红离去的背影,李国庆只觉得可笑。 之前,他给了周小红那么多好吃的。 结果,这女人根本不知道感恩,把他的好当成了理所当然。 而现在,他只是一次没有给周小红好吃的,这女人就翻脸了。 当真是头喂不熟的白眼狼。 “哥,这狼肉真不给小红姐端过去吗?”李青坐在火炕边上,小声问道。 李国庆笑着摇了摇头:“你忘了哥说的话了吗?哥之前不是说了,以后再有好吃的,就留着咱们家自己吃。” “嗯。” 得到了哥哥的肯定答复后,李青拿起筷子,在瓷盆里夹了一大块肉,放在嘴里,大口大口地嚼了起来。 第二天清晨,李国庆早早地来到了马场。 见马场并没有遭到狼群的袭击,他的心也跟着放了下来。 他来到草垛旁,扛起一捆干草,奔着马群行去。 这时,卫有为也抽着烟袋锅,从不远处走过来:“小庆,这么早就上工啊?” “是啊!麻烦大爷帮我记分。” 卫有为不光是屯子里的民兵排长,也是马场的记分员。 屯子里的人如果来马场上工的话,都得让卫有为帮忙记工分。 李国庆喂马的同时,一些村民也陆续赶来马场劳作。 完成了早上的工作后,李国庆从草垛里取出了一捆三叶草。 三叶草最优质的牧草之一,深得马匹的喜欢。 卫有为见李国庆拿出了一捆三叶草,忍不住询问道:“小庆,你拿三叶草做什么?这三叶草只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给马匹食用一些。” “我想给追云喂一些三叶草。” 还没等卫有为说话,村民们就先绷不住了。 “给那个畜生喂三叶草?小庆,你喝多了吧?不饿着那畜生就算了,还给它吃这种上等的牧草?” “那畜生根本就是个精神病,前两天,我在距离他好几米的地方给他投喂牧草,结果还是被他踢了一脚。” “小庆,你莫不是忘了?追云可是这方圆百里内最烈的马,你要是靠近它,指定得挨踢。” 李国庆笑了笑道:“我不光要靠近它,还要训它。” “啊?” 卫有为以为自己听错了:“小庆,我没听错吧?你要训这匹方圆百里内最烈的马?” “男人嘛!就要娶最漂亮的女人,骑最烈的马。” “可我记得,你好像不会驯马吧?小庆啊!人有理想固然是好的,可也不能脱离实际。” 卫有为还想多教育几句这个后生。 结果,李国庆居然一马当先地朝着追云走了过去。 一步、两步、三步…… 李国庆在距离追云还有一米左右的时候,忽然停住了脚步。 马场内,所有前来劳作的村民全都屏住了呼吸。 在所有人的记忆中,但凡有人敢靠近追云,这畜生铁定会尥蹶子。 之前,许多村民都被追云踢过。 有的小孩在听到追云的名字的时候,甚至都会被吓的止住哭声。 可现在,李国庆距离追云只有一米。 可这畜生居然没有踢人,这属实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李国庆在特种部队特训的时候,也学过驯马术。 身为一名优秀的驯马师,李国庆心里面清楚。 追云之所以不踢他,是因为这个畜生嗅到了强者的气息。 马这种生物和大多数动物一样,感知能力都非常强。 它们能够感觉到周围的人当中,谁是强者,谁是弱者。 对于弱者,它会毫不留情的尥蹶子。 而对于强者,它的心中则会升起天然的顺从情绪。 此刻,追云已经感觉到了。 李国庆和这些普通村民似乎不一样。 所以,这畜生才没有轻举妄动。 李国庆缓慢地将手中的三叶草递过去。 追云用眼角的余光,警惕地看了李国庆一眼。 确定李国庆没有恶意后,它埋下头,啃食起这捆三叶草来。 嘎嘣!嘎嘣! 牙齿咀嚼草木的声音宛如奏响的乐章。 前来农场劳作的所有村民都看呆了。 这还是那个异常暴躁的追云吗? 身为一名合格的驯马师,李国庆清楚。 想要驯服最烈的马,首先就是要先和这匹马培养感情。 他之所以喂追云三叶草,就是在培养他和追云之间的感情。 见追云渐渐放下了防备心,李国庆便来到这匹烈马的身侧,开始轻轻抚摸它的每一寸肌肤。 而追云野像温顺的小猫一般,任凭李国庆抚摸。 “我的天啊!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追云吗?” “他怎么光踢我,不踢李国庆啊!这也太恨人了吧?” 许多村民的世界观都开始崩塌。 和追云培养过感情后,李国庆并没有着急骑它,而是在它的背上加了一个垫子。 降服烈马的第二步,便是需要让马慢慢适应披在身上的垫子和马鞍。 一旦追云渐渐适应了马鞍,李国庆便可以开始尝试驯服它了。 轻轻将垫子放在追云山上后,这畜生依然没有抗拒。 可是,当李国庆把马鞍放在追云的后背上时,追云却有了强烈的反应。 直到这一刻,追云才意识到,李国庆这是要骑它。 追云猛地撅起屁股,想要踹飞李国庆。 这一世的李国庆还没有经历过魔鬼训练。 身体素质虽然远不如前世巅峰时期,但也不可小觑。 千钧一发之际,他把缰绳套在追云的脑袋上,身体则一直紧贴着追云的肚子,跟随者追云的运动轨迹,随马而动。 追云想要踢死李国庆,可无论这畜生怎么用力,怎么尥蹶子,李国庆都紧紧地贴着这畜生的肚子,不让它碰到一丝一毫。 追云疯狂地在马场内尥蹶子,却一脚也踢不到李国庆。 慢慢的,这畜生也变得体力不支了起来。 李国庆趁着这个机会,纵身一跃,上了马背。 “小庆,你小心点,万一被这匹烈马弄下马背,摔个好歹的,我怎么向你爹交代?” 围栏外,卫有为一脸担忧地说道。 第 九章 征服 此时,李国庆已经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征服烈马上面,根本没有时间和卫有为聊天。 追云不停地在马场内尥蹶子。 这畜生的动作幅度非常大,几乎都要起飞了。 如果是一般的驯马师的话,此刻恐怕早就被这匹烈马弄下来了。 可惜,李国庆并不是普通的驯马师。 身为一名特种兵王,特种部队里面的多面手,他在驯马方面的水平也很高。 他驯马并不是靠蛮力,而是靠巧劲。 追云往哪边使力,他就跟着往哪边使力。 这样一来,追云便没有办法把李国庆弄下去。 追云一直反抗了半个小时,到最后也有些筋疲力竭了。 这畜生在原地转了一个圈,然后便渐渐地老实了下来。 “不是吧?小庆居然把追云给驯服了?这也太尿性了吧?” “李国庆这犊子玩意,真特么尿性。” 在一旁观看李国庆驯马的村民,本来还为李国庆捏了一把汗。 可现在,当他们看到李国庆真的驯服了追云,一时间都有些不可置信。 去年,县里来的驯马师也想把追云驯服,可却被追云一个蹶子给干成腰间盘突出了。 从那天起,追云便成了靠山屯马场内最凶残的存在。 连驯马师都训不好的烈马,居然被李国庆驯服了,这属实有些匪夷所思。 “国庆,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驯马的技术呢?”卫有为点燃了烟袋锅,吧嗒了一口后,忍不住问出了自己的疑虑。 如果不是因为看着李国庆长大的,他现在甚至都开始怀疑李国庆的身份了。 先是精准射击,现在又开始驯马。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让卫有为吃惊了。 “大爷,我之前一直在马场内上工,也看过几个驯马师过来驯马,这驯马的本事,都是我在驯马师那里学来的。” 卫有为虽然不愿意相信,但也不得不相信这个事实。 李国庆双腿夹着马肚子,在马场内转了一圈。 感受着追云四肢传递出来的强大力量,他瞬间心潮澎湃。 李国庆之所以选择追云,也是有原因的。 村民们不识货。 可李国庆去却识货的很。 这追云可是草原上最顶级的马匹——汗血宝马。 这种马拥有十分出色的奔跑能力和耐力。 在古代的时候,甚至可以日行千里。 驱动这匹马来到卫有为的身旁,李国庆轻轻拉了拉缰绳。 追云两个前蹄猛地仰起,同时,嘴巴里发出一阵萧萧的马鸣。 本来还在疾驰的追云,只是被李国庆轻轻拽了一下缰绳,便瞬间停了下来。 显然,追云已经认主了。 “大爷,我想骑着追云,出去巡逻。” 李国庆之所以要驯服追云,最主要的目的,便是想骑着它进老爷岭打猎。 有了追云这个大杀器,就相当于是拥有了一辆顶级越野车。 这样一来,便能大大提升李国庆在老爷岭内的机动性和安全性。 身为民兵排的一员,李国庆的任务之一便是巡逻。 而今天,刚好是他巡逻的日子。 “这……这……” 这些骏马都是公家的财产。 卫有为虽然和李国庆的关系还算不错,可却也不好当着这么多村民的面,开这个后门。 虽然只是骑一骑,却也不太符合规矩。 “国庆这孩子少年心性,他好不容易驯服了这匹烈马,自然也想骑一骑,有为啊!你就答应这孩子吧!” “大爷,你就答应国庆吧!” 见卫有为有些为难,许多村民都开始帮李国庆说话。 村民们昨天刚得了李国庆的好处,现在自然也都帮着他说话。 卫有为见村民们都帮李国庆说话,便也不再拒绝:“既然乡亲们都同意了,那我也就不好说什么了,大家都得了国庆的狼肉,一定得帮国庆保密啊!谁要是敢把国庆骑马巡逻的事说出去,我绝对饶不了他。” 靠山屯处在大山深处,算是一个天高黄帝远的地方。 所以,一些村民即便做一些破格的事情,大家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李国庆见大爷都把马借给自己了,于是便继续舔着脸道:“大爷,你马都借我了,顺便把你的枪也借给我呗!我一个人进山巡逻,万一被猛兽偷袭了可怎么办?” 他们靠山屯属于小村落,所以,整个村子里就只分到了一把步枪。 而这把枪的主人,便是民兵排长。 见李国庆要借自己的枪,卫有为顿时将脑袋摇成了拨浪鼓。 “那可不行,这枪是排长专属的,怎么可以轻易外借?再者说了,我就算把枪借给你,你也用不上。” “那为啥呢?” “大爷我一共就五发子弹,攻击狼群的时候,已经全被你给用完了。” “没子弹了?可若是狼群再来的话,咱们该怎么办?” 老爷岭内的狼体型都很庞大,尤其是那头狼王,如果站起来的话,身高最起码有一米八。 这种体型的狼,根本就不是人力可以抗衡的。 万一狼群发狠,靠山屯内一定会有伤亡。 李国庆的这番话,让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 “小庆,那群狼都被你击退了,应该不会再来了吧?” “我估计啊!那群狼肯定是怕了。” 村民们天真的乐观了起来。 可还没等他们乐观完,便被卫有为打断了:“小庆啊!是我疏忽了,咱们确实赌不起,这样,我现在就去公社申请子弹。” 卫有为走后,李国庆也没闲着。 他准备去老爷岭边缘地带狩猎。 然后拿着猎物,去黑市里面换取一些子弹。 他从马场的茅草屋内提了一把红缨枪,双腿一夹马腿,飞速地消失在了马场内。 村民们为了荣耀,把狼王的妻子挂在了木桩上,这势必会激起狼群的仇恨。 他估计,狼群很有可能会再次袭击马场。 万一卫有为申请不到子弹,他这边还能做一个两手准备。 其实,李国庆完全可以不管马场的死活。 可身为这片黑体地上的一员。 身为一名人民子弟兵。 他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乡亲们被野兽袭击? 家、国、天、下,他心中有家也有国。 第十章 梅花鹿 李国庆骑着追云,一骑绝尘,不一会的功夫,便消失在了远方。 他在村子周边巡逻了一圈后,便径直朝着老爷岭方向行去。 李国庆的装备有些差。 所以,他没敢太深入老爷岭,而是一直在边缘地带徘徊。 追云可以日行千里。 这大大的提升了李国庆的机动性。 他沿着老爷岭外围一路狂奔,最终,在一片无人的雪原停了下来。 前世,他曾在这片区域做过几天野外求生训练。 他清楚的记得,这片区域内有梅花鹿出没。 如果是寻常时候,李国庆手里若是没有枪的话,大概率猎不到梅花鹿。 可现在,他骑着的可是和壮年梅花鹿速度差不多的追云。 这大大的提升了他猎到梅花鹿的可能。 在这片区域转悠了半天后,李国却连一根鹿毛都没有找到。 “不应该啊!” 李国庆琢磨了半天,终于想明白了。 他记得,前世的时候,妹妹曾和他讲过。 这段时间,一支偷猎队经常进入老爷岭内猎杀黄羊和梅花鹿。 这完全破坏了老爷岭内的生态平衡。 各种猛兽因为没有肉吃,时长会冒着生命危险,去附近的村庄偷吃家畜。 这里之所以没有梅花鹿的足迹,恐怕是因为偷猎队在这里打过猎。 想到这里,李国庆骑着追云,继续在这附近转悠。 而就在他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却蓦然间在一片山坡上看到了三只梅花鹿。 李国庆看到梅花鹿的同时。 这三只梅花鹿同样也看到了李国庆。 他们本来在食用山坡上的干草,在见到李国庆后,三只梅花鹿全都停下了吃草的动作,同时一脸警惕地盯着李国庆看。 如果李国庆继续靠近这三只梅花鹿的话,它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跑掉。 经过观察,李国庆发现,这是一个三口之家。 一头公鹿,一头母鹿,以及一头鹿崽。 野生梅花鹿的速度很快,全力奔跑的情况下,甚至能够达到六十公里每小时。 李国庆距离梅花鹿的距离很远,如果追那两只成年鹿的话,恐怕会追不上。 可如果是追那头小鹿的话,完全没有问题。 略微思考了片刻后,他猛地夹了一下马肚子,飞快地朝着那个三口之家冲锋。 三口之家见李国庆朝着它们冲过来,撒丫子便跑。 两只成年梅花鹿的速度很快,可那头幼年梅花鹿的速度就没有那么快了。 李国庆骑着追云,一路如风一般,很快就追上了那头小鹿。 小鹿知道自己逃不掉了,眼神之中渐渐露出一丝绝望。 而就在这时,那头雄鹿却故意放慢了脚步。 雄鹿跟在小鹿的屁股后面,明明可以超越它保命,却始终没有这么做。 李国庆知道,这是伟大的父爱。 这种爱哪怕是在动物界,也依然存在。 几分钟后,李国庆终于追上了那头成年雄鹿。 可即便是在面对死亡威胁的时候,那头成年雄鹿依旧没有加速的迹象。 显然,他是想舍弃自己的性命,来换取小鹿的新生。 看到这一幕,李国庆心中微动。 不过,他依旧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 他挥动红缨枪,猛地一枪下去,没有杀这头雄鹿,而是切断了雄鹿脑袋上顶着的鹿茸。 这头雄鹿的年龄大概在四岁左右。 这一阶段,雄鹿身上的鹿茸是最值钱的,药用价值非常高。 李国庆之所以没杀这头雄鹿,是因为,他可以源源不断的在这头雄鹿的身上榨取鹿茸。 鹿茸作为名贵的中药,价值并不低。 取两次回本。 如果连续取上五六次的话,甚至还有的赚。 另一方面,他之所以不杀这头雄鹿,也是为了维护老爷岭内的生态平衡。 若这些食草动物都被杀光了,人类必然也会遭受到应有的报应。 猛兽们没有吃的,势必也会下到村子里,去偷食村子里养的家畜。 家畜被吃完了以后,这些猛兽甚至还会吃人。 雄鹿被斩断了鹿茸后,发出一阵宛如铃铛一般的鹿鸣声。 这头成年雄鹿飞速奔跑,片刻间便消失在了雪原之上。 轻轻拽了一下缰绳后,李国庆从马背上翻了下来。 他捡起地上的带血的鹿茸,认真打量了起来。 “不错,拿上这鹿茸,再拿上一些狼肉,完全可以换到足够的子弹了。” 李国庆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天马上就要黑了。 而就在这时,他却在路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玲子?你干啥去了?” 于爱玲看到李国庆的时候,也感到有些意外。“我刚才去镇上找刘得柱,给我弄了一个时兴的发型。” “我记得,你前两天不是刚弄了一个新发型吗?怎么又去弄了?” “我愿意,你管不着吧?” 现阶段,于爱玲和李国庆的关系很一般。 所以,这个女人一点都不惯着李国庆。 “好好好,我是管不着。” 李国庆苦笑一声,继续说道:“天马上就要黑了,你现在回村子,恐怕得走很长一段夜路,要不然,我骑马载你回去?” 听到此话,于爱玲顿时警惕了起来。 她将双手交错放在胸前,微微抬头,死死地盯着李国庆。 她见李国庆的一对眸子一直都很清澈,于是便慢慢放下心来。 “不用了,我自己长腿了,会走路。” “不用算了,真是好心被当做驴肝肺了,一会天黑了,小心吊死鬼跟着你。” 李国庆记得,于爱玲最怕的就是鬼了。 他这么一说,妻子肯定会乖乖就范。 果然,他骑着马,还没走出去几步,背后便响起了那个让李国庆魂牵梦绕的声音。 “李国庆,你等我一下。” “又怎么了?” 李国庆强憋着笑,悠悠转过头来。 “那个,我忽然想早点回屯子了,你能带我一程吗?” “你刚才不是说不用吗?” “人家不能改主意吗?” “可以改啊。” 李国庆骑着马,来到玲子身边,示意她上来。 于爱玲扭捏了片刻后,便一跃上了马。 “走了啊!” 李国庆微微转头,淡淡地说道。 “嗯。” 感受着马背上,那个男人的阳刚之气,于爱玲的心脏不争气的狂跳了起来。 第十一章 小夜曲 于爱玲赶忙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 于此同时,她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防止自己的身体和李国庆有进一步的接触。 “架!” 李国庆轻轻夹了一下马肚子。 追云两个前蹄仰起,发出一阵阵嘶鸣,紧接着,便如同一支离弦的箭一般窜了出去。 临近屯子的时候,李国庆一带缰绳,止住了追云的脚步。 “玲子,你下去吧!” “李国庆,我就知道,你根本就不会这么好心,你先让我舒服一会,现在却停下来,让我下马,你是在故意制造这种心理落差,好让我难受的是吗?” 之前,李国庆经常给于爱玲穿小鞋。 所以,于爱玲压根不相信,李国庆会有这么好心。 见于爱玲心中的成见如此之深,李国庆也没有任何办法。 要怪,就只能怪他自己,当初对于爱玲太苛刻了。 “玲子,你想多了吧?我只是怕我们这么进屯,被屯子里的人误会,你不要清白了,我还要呢!” “是这样吗?” 于爱玲身为大资本家的后代,对于男女有别这方面的事情没有那么在意。 直到这一刻,她才意识到,李国庆是好心。 他不想让她的清白受损。 这个一直找她麻烦的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体贴了?这让于爱玲有些疑惑。 “当然了,另外,玲子,我想和你说一声抱歉,我之前实在太过分了,你能原谅我不?” 李国庆从追云身上翻下来,无比诚恳地弯腰道歉。 这一出,倒是把于爱玲给整不会了。 这个在她看来,一直有些大男子主义,自尊心极强的家伙,居然会弯腰给她道歉。 简直破天荒了。 她本来也不是个记仇的人,于是便笑着说道:“看在你给我肉汤,又送我回家的份上,我原谅你了,你切记,以后不许再给我穿小鞋了。” 见于爱玲终于原谅了自己,李国庆欣喜若狂:“人心中的成见像一座大山,之前是我的错,总因为你是资本家的后代而心生不满,现在,我已经想明白了,不能用人的过往衡量现在。” “你少贫。” 就在两人有说有笑的时候,一个身影却从旁边小路里窜了出来。 来人正是周小红。 “李国庆,为了气我,你居然选择和你最厌烦的于爱玲在一起,你到底想做什么?” “为了气你?你想多了吧?我之前不是和你说过了?我和你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你以为我会信你的鬼话吗?你现在立马过来哄我,我也许还会给你一个机会,你要是再用这种手段来气我的话,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了。” “真是莫名其妙?” 李国庆没有理会这个女人,而是直接翻上马背,转瞬间便离开了村口。 将追云还回马场后,李国庆也回家了。 夜里,北风呼呼地刮着。 尽管屋子里一直生着炉子,烧着火炕,可依旧感受不到任何的暖意。 只因为,家里的窗户都是那种纸糊的窗户,风一吹起来便四处漏风。 “看来,得去黑市上采购一些塑料布了,用塑料布把窗户都封上后,家里应该能更暖和一些。” 他记得,镇子东南方向的青龙沟,好像设立了一间黑市,里面有很多东西可以自由买卖。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李国庆便早早起来,一个人踏着风雪,前往镇上的黑市。 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他才赶到青龙沟。 有关于黑市,他只是听妹妹提起过,但却从来没有来过。 所以,他也不知道黑市到底在哪。 不过,这也难不倒李国庆。 他只是在这附近转悠了几圈,便确定了位置。 那是一处废弃的城隍庙。 此刻,里面有十几个商贩,正在摆地摊。 李国庆也有样学样,把自己手中的包袱打开,同时在身前的松软土地上插了一根稻草。 “上好的鹿茸和狼肉,先到先得啊!” 他来的比较晚。 虽然只占到了一个市场末端不好的位置,但也瞬间吸引到了许多人。 毕竟,李国庆卖的可是这年月的稀罕物件——肉。 “小伙子,你这是狼肉?” “这玩意得多少钱一斤啊?如果便宜的话,给我整点。” 李国庆见整个黑市上只有他一个卖肉的,于是便开始坐地起价:“我这肉可是狼王的肉,你们要想买的话,两块钱一斤给你们了。” “两块钱?你这瘪犊子也太黑了吧?猪肉才七毛钱一斤,你这狼肉并没有猪肉好吃,却卖两块钱?” “想要就买,不想要就算了,别在这跟我扯犊子。” 所谓物以稀为贵。 他不信,馋了许久的人们,舍不得花两块钱买肉吃。 而就在这时,一个油光粉面的小胖墩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他看着李国庆摊位上摆着的狼肉,口水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狼肉好啊!我还没吃过这玩意呢,你这一共多少斤?我全包了。” 李国庆见这小子长的这么肥,便能断定,这小子肯定是个不缺钱的主。 这年月,能吃的白白胖胖的,那都不是一般人。 “老兄弟,我现在给你称一下。” 李国庆从隔壁卖大白梨的商贩手里借了一杆称,称了一下后笑着说道:“一共十斤六两,我算你十斤,另外,我这还有上好的鹿茸,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鹿茸是啥玩意?怎么卖的?” 这个胖墩虽然爱吃,却也不懂鹿茸是什么。 李国庆仔细观察了几眼这个小胖墩后,心有成竹地说道:“我这一共半斤鹿茸,给你个友情价,算你一百五十块钱。” “啥?你咋不去抢呢?这么点玩意,卖我一百五?”胖子一听这个价格,顿时就急了。 李国庆啪啪啪地鼓了几下掌,用一个有些浪荡的语气继续说道:“鹿茸这玩意,可是大大的补药,不光能重新振男人的威风,还能补血壮骨。”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再买之前,你完全可以去镇上的中医铺打听一下,鹿茸的价格到底是怎样的,你买了我十斤肉,我还能坑你不成?” 李国庆在部队里的代号叫千手,什么都懂一些。 他见这小子走路轻浮,精神萎靡,脸色暗淡,于是便已知道。 这小子男女之事干的太多了,现在已经快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了。 第十二章 集市 如果再不补一下的话,恐怕用不了多久就得嘎了。 果然,小胖墩听到此话,顿时就有些意动了。 可他还是有些在意这个价格,整个人也显得有些犹豫。 “老兄弟,你要是嫌贵的话,可以先买一部分,如果觉得效果好,下回再买。” 李国庆见小胖墩似乎要放弃,于是急忙开口补充道。 小胖墩见可以分开买,便也不再犹豫:“行,那先给我来五十块钱的,加上狼肉,我一共付给你七十块钱。” 这个年代的最大面值纸币是十元,被称为大黑十。 至于十元大团结,要到66年以后才会出现。 小胖墩往裤裆里一掏,取出了一沓大黑十。 他从里面数了七张十元大钞,递给了李国庆。 看到这熟悉又陌生的大黑十,李国庆心潮略微有些澎湃。 再一次重生回来,他终于赚到了第一笔钱。 李国庆用他微微颤抖的手,将七十块钱装进口袋。 之后,他把自己摊位收起来,随意地在这片黑市逛起来。 因为是黑市,而且也不用凭票购买。 所以,黑市里的东西要比供销社贵许多。 李国庆在黑市内随意的逛着,在里面买了一捆塑料布,二十斤大米,又给妹妹买了一瓶雪花膏。 见黑市上还有卖棉裤和棉袄的,他又给家里所有人都添置了一身棉衣。 东北的冬天实在太冷了,尤其是,现在马上要进入腊八了,最冷的时候也要来了。 他若是再不给家里人添置一些棉衣的话,家里人恐怕连屋子都没办法出了。 他和妹妹直到现在,都还在穿着秋天的单衣呢。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总共就花了三十块钱。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物价是真低啊!买了这么多东西,才花了这么点钱。 李国庆这一次来黑市,主要的目的是来买子弹的。 可他在黑市上转了好几圈,却始终没有发现卖子弹的人。 李国庆感到有些失望。 他见太阳快要落西山了,便不得不先打道回府了。 看来,买子弹的计划恐怕要泡汤了。 临走前,他又在黑市里打了一壶酒,切了一斤牛肉。 回去的路上,他一边吃着切成片的牛肉,一边喝着散篓子白酒,小生活过的好不惬意。 香辣的酒香味夹杂的牛肉的味道,刺激着李国庆的味蕾,让李国庆直呼过瘾。 喝着喝着,他走路都开始飘了起来。 在路过一片山岗的时候,他有些醉了,于是便躺在一块巨石上休息。 而就在这时,他忽然意识到,不远处,似乎有人在靠近。 他微微眯着眼,朝远处看去。 只见一个贼眉鼠眼的中年人,手里提着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正鬼鬼祟祟地朝着李国庆靠近。 看到这个人后,李国庆立马就警觉了起来。 他依稀记得,这个手拿步枪的人,好像在黑市上出现过。 而他现在又出现在这里,那便只有一个可能。 这个贼眉鼠眼的家伙想黑吃黑。 眼见着这个男人越来越近,李国庆也终于有了动作。 他假装醉酒,轻轻一翻身,便翻到了大石头背面。 中年男子本来一直瞄准着李国庆,可因为李国庆从大石头上翻了下去,让他瞬间失去了目标。 “该死。” 中年男子失去了李国庆的身影后,多少有些懊恼。 他骂了一句后,便快速朝着这块巨石冲过来。 可他刚冲到巨石跟前,李国庆便猛的从石头的阴影里跃出来,压向他的身体。 现阶段的李国庆,虽然还没有训练过,但也比普通人强多了。 他用了一个锁喉的动作,死死锁住男子的脖子。 “黑吃黑吃到我头上来了,你小子胆子不小啊?” 李国庆把嘴巴凑到男子的耳边,有些讥诮地说道。 男子被锁住脖子后,只觉得自己的脖子上仿佛缠上了一条巨蟒。 那种窒息的感觉,让他几近崩溃。 不过片刻的时候,他脑袋上的青筋便爆了出来:“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啊!” 李国庆没有理会他,而是继续加剧锁喉的动作。 不过片刻间,这个男子便被李国庆锁的晕死了过去。 见危险已经解除,李国庆当下便开始搜男子的身。 这猥琐男子身上也没有什么太值钱的东西。 除了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外,也就只有三十发子弹和一块钱。 “虽然没有买到子弹,但是却缴获了一批子弹,也还行吧!” 搜完身后,李国庆举起步枪,黑漆漆的枪口对准猥琐男子。 他犹豫了片刻,却始终没有扣动扳机。 这里荒郊野岭的,李国庆即便杀了这小子,也没有任何问题。 可这毕竟是一条人命。 李国庆若是真杀了这狗东西,那他以后就是杀人犯了。 李国庆回村后,没有先回家,而是又一次来到了于爱玲家。 “玲子在家呢吗?” 因为害怕别人说闲话,李国庆没有进院子,而是隔着木栅门喊起了于爱玲的名字。 片刻后,于爱玲拉开门栓,从里面走了过来。 “李国庆?你怎么又来了?” “那个,马上就要进腊八了,我怕你冷,所以给你带了一身棉衣。” 李国庆从包裹里抽出一身藏青色的棉衣,隔着木栅门,往前递过去。 “啊?给我带的棉衣?我……我可没钱给你。” “不要你的钱。”李国庆有些无语。 于爱玲家虽然是大资本家,但那也只是曾经。 现在的她和李国庆一样,都属于贫农阶层。 让她买下这一身棉衣,她绝对买不起。 可马上就要到腊八了,她家里也没有什么像样的过冬衣服。 如果能够得到这样一身棉衣的话,她便可以舒舒服服的度过这个冬天了。 看到递过来的棉衣,她下意识地想伸手去接。 可犹豫了片刻后,却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国庆,这一身棉衣实在太贵重,我不能拿。” 第十三章 组枪能手 李国庆心里也清楚,依照于爱玲的性格,这丫头片子不可能心甘情愿第接受自己的馈赠。 “其实,我很喜欢那本《林海雪原》,我之所以给你送这一身棉衣,是因为我想用这身棉衣和你换那本书。” 李国庆眼珠子一转,便瞎编了一个理由。 “真的吗?” 于爱玲用一双审视的眼睛看着李国庆,见对方眼神清澈,便也不再怀疑。 “既然这样,那我就收下了,那本书也是你的了。” 告别了于爱玲后,李国庆扛着鼓鼓囊囊的包裹,一路赶回家去。 李青正在外间屋劈柴,见哥哥回来了,便蹦蹦跳跳地迎了上去。 “哥,我听爹说,你去镇上了?你去干嘛去了?” 李国庆摸了摸李青的头,如同变戏法一般,从包裹里掏出一瓶雪花膏。 “去采买东西去了,小妹,这是哥给你带的雪花膏。” 李青接过这瓶雪花膏,兴奋的直接从原地蹦了起来。 “哥,我做梦都想拥有一瓶雪花膏,现在,这梦想终于实现了。” 李国庆又从包裹里掏出了一个米袋子,当着小妹的面打开:“小妹,你再看看,这是啥?” “大米?我的天啊!哥,我都快忘了大米是什么味道的了,这稀罕玩意,你从哪弄来的?” 李国庆笑了笑道:“这些都是哥从黑市上买的,今天晚上,咱就用大铁锅焖大米饭,咱就敞开肚皮玩命造。” 李国庆又从包裹里掏出了几件棉衣:“爹,小青,这些棉衣也是我给你们买的,你们赶紧穿上吧!” 这时,李玉忠也从火炕上坐了起来。 “兔崽子,你和爹说实话,这些东西都是哪来的?” “爹,这些东西都是我换来的。” “换来的?你别胡说,我听小青说,你临走的时候,就带走了十多斤狼肉,这么点狼肉,能换来这么多物资?” “不光是狼肉,还有鹿茸,我昨天进山巡逻,还弄到了半斤上好的鹿茸。” “鹿茸?鹿群不是都在老爷岭里吗?兔崽子,你又进老爷岭了啊?你知不知道,那里面到底有多危险?咱们村历代的猎人,有多少人都嘎在里面了?” “爹,我只是在老爷岭周边活动,并没有深入到里面去,你尽管放心好了。” “放心?我放个屁的心啊!” 李玉忠还想说下去,却被李国庆打断了:“爹,你忘了吗?我刚帮助村子击退了狼群,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我还是很有实力的。” 李玉忠见劝说无果,心中也很无奈。 儿子长大了,也有自己的主意了。 物资都分完了以后,李国庆又从包裹里掏出了那把步枪。 本来,李国庆还挺兴奋的。 去了一趟黑市,居然免费弄到了一把步枪。 可当他检查了一番后,却无奈的发现,这把步枪因为没有好好保养,已经报废了。 这把枪虽然报废了,但有些零件还可以用。 所以,李国庆准备把这把枪上,保存完好的部件拆卸下来,装到卫有为那把半废的步枪上。 这样一来,便可以再一次延长步枪的寿命。 米饭熟了以后,李国庆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就着肉汤,便猛猛地造了起来。 90年代开始,东北这边普遍都吃大米。 尤其是李国庆,对于大米的喜好,甚至超过了肉。 重生回来后,他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吃过大米了。 他都快馋哭了,而今天,终于是吃上了。 “哎呦我去,这大米饭可真香啊!” 李国庆一边吃着,一边还不忘发表食用感言。 父亲和小妹也在疯狂的扒饭,根本没空搭理自言自语的李国庆。 一碗,两碗,三碗…… 李国庆就着肉汤,足足吃了十碗大米饭。 吃饱了以后,他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吃完了晚饭后,李国庆提着步枪,从家里走了出来。 靠山屯不大,不过片刻的功夫,李国庆便来到了队长家。 “大爷,在家呢吗?” “是小庆啊!快进屋,吃了吗?没吃再吃点窝窝头。” 卫有为从屋子里迎了出来,裂开嘴一笑,露出满嘴的豁牙子。 “大爷,不吃了。” 李国庆举起手中的步枪,笑着说道:“大爷,我今天去镇上,淘到了三十发子弹,还有一把报废的步枪,这把步枪虽然报废了,可上面的一些零部件却还不错,我想着把这些零部件卸下来,装到你那把枪上。” 身为一名老兵,卫有为也是个懂枪的人。 他从李国庆手中接过枪,放在手中仔细端详着,接下来便连连点头。 “不错,有些零部件保存的的确实不错 ,有了这把枪上的零部件的加持,咱那把五六式步枪便是和新枪比,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两人一前一后进屋,之后便鼓捣了起来。 卫有为虽然是老兵,但对于枪械的组织结构却没有那么清楚。 他把枪拆下来后,却无奈的发现,自己居然装不回去了。 “我明明记得是这么装的,怎么就装不回去了呢?” 队长卫建平见状,也跟着凑起了热闹:“爹,你让我试试。” 他在炕上鼓捣了半天,结果也没整上。 一直在旁边吃瓜的李国庆,终于有些坐不住了。 “队长,要不然,让我试试?” 卫建平如同霜打的茄子一般,将手中的零部件扔在炕上:“哎呀,我太难了,小庆,你来试试吧!你要装不上的话,也别灰心,只怪这玩意太复杂了。” 李国庆点了点头。 他来到散乱一炕的零件旁边,将所有零件都整理了一遍,并按照顺序排列清楚。 接下来,李国庆的手动了。 枪机组件、枪管、枪托。 李国庆一个部件接着一个部件的组装着,不过十几秒的时间,便将这把枪组装上了。 “什么?” “怎么可能?” 无论是卫建平,亦或是卫有为,全都看呆了。 这种如同幻影一般的手速,真的属于人类吗?这也太快了吧! 李国庆是部队里组枪最快的人,巅峰时期,甚至还打破过世界记录。 这样的一把56式,他只需要十五秒便能将其组装上。 第十四章 复仇者狼盟 卫有为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道:“小庆,身为一名老兵,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快的组枪速度,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这速度算快的吗?”李国庆摸了摸脑袋,故意装傻。 “当然算快的,我敢肯定,你是我见过的组枪最快的人,小庆,你真没怎么摸过枪?” 卫有为一对眸子炯炯有神地盯着李国庆,似乎想要从李国庆的一言一行中看出一丝端倪。 “大爷,你是看着我长大的,你应该清楚,我之前真没摸过枪,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天赋吧!” 卫有为的确是看着李国庆长大的,平常时候,也没怎么看过李国庆摸枪。 事到如今,他只能把这一切都归结于天赋了。 “小庆,你这样的牛人,应该加入部队,为国效力啊!你若是进入部队的话,绝对有大前途。” “大爷,加入部队的事,我暂时先不考虑。”李国庆笑着说道。 就在两人聊的正欢的时候,外面的木门忽然就被人一脚踹开了。 一个民兵气喘吁吁地闯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吼道:“队长,马场,马场被狼群袭击了,快救马场。” 他说完这话后,便一屁股坐在地上,想起也起不来。 “狼群居然还有胆子袭击马场?这群畜生,真是不想活了。” 卫有为拿起步枪,犹豫了片刻后,还是将手中的枪递给了李国庆:“国庆,你枪法好,这枪还是由你来用。” 李国庆也没有客气。 他接过枪后,径直朝着马场的方向行去。 马场外的一处山坡上,三头野狼盘踞在那里,望着狼后尸体被挂着的地方,发出一阵阵嘶鸣。 显然,这群畜生来为狼后报仇了。 李国庆赶到这里的时候,发现村子里的几个民兵也都到了。 他们手中举着红缨枪,正和山坡上的狼对峙着。 “怎么只有三头狼?” 李国庆看着山坡上的三头狼,略微有些疑惑。 “这三头狼没准是先头部队吧!”肖强将红缨枪插在雪地里,淡淡地说道。 “不对,我觉得,这三头狼可能只是诱饵,狼群的大部队可能早就绕道后方了,它们这是想突袭马场。” 李国庆指着马场后身的一条山谷,眉头微微皱起。 身为特战队的大队长,李国庆曾经去陆军学院进修过三年,并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他的战术素养,即便是放眼全球,也能排进前列。 “国庆啊!这也只是你的猜测而已,你就这么能确定吗?” 还没等肖强继续说下去,便被李国庆打断了:“我之前不让你们把狼后挂到木桩上,你们那时就不听我的,可现在呢?狼群是不是来报复了?” 肖强一下子就被李国庆怼的哑口无言了。 犹豫了片刻后,他还是挺起胸膛,同时有些倔强地说道:“国庆啊!咱们生产队一共就一把枪,你拿这把枪去了对面的山谷,万一狼群大部队突袭我们的话,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手里拿着的可都是红缨枪,怎么抵抗的了狼群?” 肖强之所以会这么说,也只是在和李国庆争夺权利罢了。 在和李国庆的交锋当中,他已经失利过一次了。 若再不做点什么的话,屯子里的人恐怕更不会支持他了。 果然,肖强说完了这话后,几个民兵也纷纷劝起李国庆来。 “国庆,这狼的智商哪有这么高?我想,你应该是多虑了。” “是啊!咱们就在这守着吧!彼此间还能有个照应。” 李国庆没有理会村民的劝告,而是将目光看向了民兵排长卫有为:“大爷,你怎么说?” “小庆,这里交给我,你只管去对面的山谷埋伏。” 通过这几天的接触,卫有为发现,李国庆这小子好像突然之间就成长了起来。 之前的李国庆,只是个毛头小子。 而现在的李国庆,却成为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大人。 他打心底里相信李国庆,所以才这么支持他。 “嗯。” 李国庆没有废话,直接吹了一声口哨。 紧接着,追云便从马场内的栏杆里跃了出来。 李国庆翻身上马,飞快地奔着马场对面的山谷行去。 他来到山谷边缘后,轻轻拉动了一下缰绳,之后定睛朝着山谷内望去。 皑皑的白雪之上,密密麻麻的,站着一群狼。 这些野狼眼睛里冒着绿光,此刻正恶狠狠地盯着李国庆看。 嘶! 追云看到这么多野狼,顿时就打了退堂鼓。 它眼中露出一丝惊恐,整个人似乎也想往回退。 李国庆狠狠地夹了一下马肚子,这才稳住了追云的身形。 之后,他端起手中的步枪,枪口对准了山谷内的狼群。 呜嗷! 这群狼似乎根本不怕李国庆。 随着新任狼王怒吼声响起,这群狼居然开始悍不畏死地冲锋。 他们的目标并不是马场,而是李国庆。 现在,这群狼也意识到了,如果不解决李国庆的话,他们根本没办法接近马场。 “架!” 李国庆夹了一下马肚子,扭头便走。 这群野狼,强壮一些的,速度甚至可以堪比追云。 但那些老弱病残,速度可就没有这么快了。 李国庆一边和狼群保持着距离,一边抬起步枪。 举枪、瞄准、扣动扳机,他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几乎一气呵成。 一声枪响,一头跑的最快的野狼应声倒地,被爆了头。 李国庆利用骑兵的距离优势,始终和这群野狼保持着一百米左右的距离。 而这个距离,便是属于他的最佳射击距离。 李国庆如同遛狗一般,把狼群遛的团团转。 这群狼一直追着李国庆,可却连他的一片衣角都追不到。 但凡有跑的快点的野狼,都被李国庆击杀了。 而当这些狼追不上他的时候,他还会故意减慢速度。 直到这一刻,狼群才意识到,眼前这个敌人是在故意戏耍它们。 呜嗷! 随着新任狼王的嘶吼声响起,群狼竟开始撤退了。 李国庆见状,果断调转马头,选择反击。 有枪又有马的李国庆,宛如战神下凡。 他追着狼群杀,直到再也看不见狼群的身影后,才调转马头,快速折返回来。 第十五章 血战狼群 李国庆回来的时候,发现屯子里的民兵正在打扫战场。 他轻轻夹了一下马腿,快速赶到现场:“大家都没事吧?” 刚才,狼群一个劲的追着李国庆。 李国庆带着狼群绕圈,根本没顾得上屯子里的几个民兵。 几个收拾野狼尸体的民兵,看到李国庆骑马回来,全都主动和他打起招呼来。 “国庆,我们没事,你也没啥事吧?” “国庆,你刚才也太猛了吧?一个人战群狼,七进七出,却毫发无伤,简直堪比常山赵子龙。” “国庆,你的判断力也太强了吧?居然一下子识破了狼群的诡计,今天要不是你在,马场肯定被这群狼给屠了。” 显然,经过这一战后,李国庆在屯子里树起了极高的威望。 肖强见几个民兵都和李国庆打招呼,心里面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不过,他心里也清楚。 随着李国庆的异军突起,现在的他,已经没有资格和李国庆竞争民兵排长的位置了。 经过今天这一战后,李国庆肯定会获得全屯子的拥护。 想着这些烦心事的时候,肖强双拳紧紧握在一起,眼神当中也充满了不甘。 大家伙集合后,清点了一下狼的数量,最后全都被这个数字给震惊了。 “我的天啊!居然有十二只狼。” “国庆一个人杀了十二只狼?这也太强了吧!” 李国庆笑了笑,指着这群狼道:“兄弟们,这次也一样,我打到的狼,依旧分村子里一半。” 经过这一战后,狼群折损近半,短时间内,肯定不敢再来袭击马场了。 如此一来,李国庆的心便也跟着安定了下来。 “国庆真敞亮啊!” “那还说啥了?我大弟就是大方。” 这时,卫有为也从马场的方向走了过来。 他的肩上还扛着狼后的尸体:“你们要是早听了国庆的,不把狼后的尸体挂在木桩上,咱们马场也就不会出这么多事了。” 被卫有为这么一训,民兵排的几个小伙子全都不说话了。 卫有为笑骂了几声后,冷声说道:“好在,有国庆在,马场也没出什么问题,你们这群臭小子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把狼给国庆送回家里去?” 屯子里的几个年轻人这才反应过来。 他们争先恐后地扛着狼,往李国庆家走去。 一群大小伙子嘻嘻哈哈的,因为动静太大,居然把寄宿在李国庆家西屋的周小红给引了出来。 周小红见村民们扛着五六头死狼,往李家的院子里走,心中充满了疑惑。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小红姐,这些都是国庆哥打到的狼,今天要是没有国庆的话,咱们村的马场恐怕都保不住了。” 因为周小红长的漂亮,又会打扮,所以,屯子里的小伙子都抢着和她说话。 感受着屯子里年轻人的恭维,周小红一时间有些沾沾自喜。 “你们把这几只狼收拾收拾,然后给我放我西屋的大板子上吧!今天晚上,我要吃肉吃到饱。” 周小红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几乎是理直气壮的。 而村子里的几个年轻人,在听到这话后,居然也十分的配合。 有个小子甚至要进屋拿菜刀,当场剁狼。 而就在这时,小妹李青火急火燎地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她掐着腰,勉强挤出一丝强硬:“我哥说了,家里以后但凡有好吃的,都给我们家自己留着,不再给外人了。” “啊?” 在几个小伙的记忆中。 李国庆就是周小红最忠实的追求者。 周小红让李国庆往东,李国庆肯定不敢往西。 可现在,李国庆的妹妹却跳了出来,说出了这样一番话,这倒是把这几个屯子里的小伙子给整不会了。 周小红掐着腰,忽然就笑了起来:“李青,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和我比?你信不信,只要我勾一勾手指,你哥便会马上回心转意?” 被周小红这么一说,李青还真有些怂了。 这种事情,她经历的太多了,她已经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哥哥了。 周小红满意地点了点头,寒霜的俏脸看向一直没说话的李国庆:“李国庆啊李国庆,你不就是想让我低头吗?我承认,这一次,你赢了。”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我已经原谅你了,所以,也请你别闹下去了,在这么闹下去的话,大家都没办法收场。” 周小红的一番话,瞬间就把李国庆给逗笑了。 这个女人还真有意思啊! “原谅?我需要你的原谅吗?另外,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说我小妹?再说我小妹,我撕了你的嘴。” 李国庆的一番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尤其是屯子里的那几个小伙子,全都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一直以来都对周小红唯命是从的李国庆吗? 被李国庆如此数落,周小红的脸色一下子就有些挂不住了:“好好好,李国庆,你能耐了是吧?行,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也让屯子里的年轻人给我做个鉴证。” 她举起手来,摆出一个发誓的动作,声音颤抖地说道:“我发誓,从即日起,我和李国庆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李国庆想要乞求我的原谅,我也绝对不会原谅他了。” 说完这话后,她便捂着脸,哭哭啼啼地跑到了屋子里。 屯子里的几个小伙子见状,不由得纷纷劝说起来。 “国庆,小红都哭了,还不快去哄哄她。” “大弟,你赶紧进去哄哄她吧!这一次,周小红好像真生气了。” 李国庆笑着摇了摇头:“我和周小红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你们也不用劝我了。” 村民们见李国庆的眼神如此坚定,便也不再继续劝说。 等到村子里的小伙子都走了以后,李国庆默默地在院子里磨刀,然后开始解狼。 经历过上一次的解狼后,李国庆的手法变得越来越娴熟了。 不过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便将这六头狼分解完成了。 把分解出来的狼肉都放在缸里。 之后,李国庆将切下来的狼皮洗干净,放在杆子上晾晒。 马上要到腊八了,光有棉衣还不够。 第十六章 狼皮大衣 李国庆准备用这几张狼皮,给家里人做几件狼皮大衣。 里面穿棉衣,外面穿狼皮大衣,这种装备,即便是在极度寒冷的东北,也完全够用了。 晚上,天空忽然就下起了大雪。 李国庆见状,赶忙从包裹里掏出塑料布,开始往窗户上装订。 咚咚咚! 随着砖头砸钉子的声音响起,一大块崭新的塑料布也被封在了纸糊的窗户上。 北风微微吹起来的时候,这块大塑料布便会鼓起一个大包。 但也正因为有这块塑料布的存在,北风再也不会顺着窗户纸,无情的灌到房间里了。 李国庆去柴火垛找了一捆劈好的木柴,扛进屋里。 妹妹刚刚烧过火炕了。 现如今,这炕头就像烧红的铁锅,烫的人屁股都坐不住。 李国庆坐在炕头,一边挪动着屁股,一边往炉子里添柴火。 因为有塑料布的加持,外加上家里烧了火炕,烧了炉子。 这使得房间内的温度一下子就上来了。 李国庆估计,屋子里的温度最起码能到二十度。 “哥,好温暖啊!” 李青脱下哥哥刚给她买的棉衣,捂着脸,不停地吐着舌头。 “热就对了,屋子里不漏风,温度自然就上来了。” 李国庆顿了顿,继续说道:“妹,你去外面上茅房的时候,可得记得穿棉衣啊!这一冷一热的,最容易染上风寒。” “哥,我知道了。” 李青捂了捂红彤彤的小脸,有些害羞地说道。 这时,一直背着身子的李玉忠,肩膀忽然耸动了几下。 李国庆见状,忍不住问道:“爹,你怎么了?你哭了?” 此时,背对着兄妹俩的李玉忠,早就泪流满面了。 因为得了脑出血,他已经瘫痪在床一年多了。 身为这个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心里急的不行。 而他更加担心的是,因为他生病,兄妹俩恐怕会熬不过这个冬天。 尤其是李国庆,最不让人省心。 这狗东西为了讨好周小红,把家里为数不多的口粮都送给那个女人了。 而不管他怎么说,这个逆子都不听他的。 这小子的状态,简直就像被周小红迷住了魂一般。 这年月这么艰难,可自己的儿子却还这么傻,这让李玉忠感受到了些许绝望。 他甚至都萌生了自杀的想法。 如果他这个废人死了,家里的负担就会小一些了吧? 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有些万念俱灰的时候,儿子竟忽然间开窍了。 不光不再理会周小红,还摇身一变,成了屯子里的神枪手、驯马师、屠夫…… 有些时候,李玉忠甚至会觉得不真实。 这还是他儿子吗? “给我滚犊子吧!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会哭?我只是后背痒,所以才耸动了几下肩膀。” 身为一个瘫痪了的大男人,李玉忠自然不会承认自己的软弱。 李国庆早就从父亲的语气中听到了哽咽。 不过,他也没有揭穿父亲:“原来是后背痒了啊!用不用我给你挠挠?” 儿子不光有本事,还如此的孝顺。 这一刻,李玉忠终于有些绷不住了。 他抿着嘴,想压住这种哭意,可却怎么都压制不住。 “哇!” 李玉忠没忍住,还是哭出声来。 “男人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 李国庆的一句歌词,一下子把李玉忠给整毛了:“王八羔子,你嘲笑你老子是吧?看我不抽死你丫的。” 李玉忠拿起炕沿上的千层底,照着李国庆的脑袋就砸了过去。 李国庆微微侧身,躲过了这一鞋底子:“爹,你怎么京腔都整出来了?行了,不逗你了,现在差不多晚上九点多了,我去取点狼肉,咱们整一顿夜宵吃。” 李国庆刚刚解了六头狼。 现在,家里面最不缺的就是狼肉。 滋滋滋! 狼肉被炉子烤的直冒油。 李国庆不停的在炉子上翻滚着狼肉,见差不多了以后,便将狼肉分别递给父亲和小妹。 吃饱喝足了以后,李国庆沉沉睡去。 西屋。 周小红蜷缩在家里邮寄过来的棉被里,被冻的瑟瑟发抖。 外面下起了大雪,也降温了。 而她的炉子也早就灭了。 平常时候,但凡她炉子灭了,李国庆都会屁颠屁颠的过来给她生炉子。 可现在,她的炉子已经灭了好几天了,李国庆却丝毫没有给她生炉子的意思。 这让她十分的生气。 “狗李国庆,我真的不会再原谅你了!阿切!” 周小红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她紧了紧棉被,可还是觉得很冷。 她很想去生炉子,可自己又不会生。 她想去找李国庆帮忙,却也抹不开面子。 毕竟,她已经当着所有人的面,和李国庆决裂了。 如果现在过去找他,就更得被他压着了。 第二天一早,李国庆还在睡梦中,便被卫建平叫醒了。 “小庆,在家呢吗?” “是队长啊!吃了吗?快到屋里坐。” 李国庆翻身,从火炕上坐起来。 他披着一件棉袄,快步从房间内走了出来,去迎接队长。 “我吃过饭了,小庆你吃了吗?” “我这刚起,还没吃呢!” 卫建平跟着李国庆,两人一起进了东屋。 他刚一进屋,便被一股热浪冲了一个跟头:“不是,这小屋也太暖和了吧?我这大破棉袄都有点穿不住了。” 卫建平脱棉袄的时候,一眼便瞄到了李国庆家窗户上贴的塑料布:“我说怎么这么暖和呢?原来是贴了这玩意啊!” “队长,这是我在黑市淘的,你要是稀罕的话,我下次去的时候,也给你淘一块。” “那不用,这玩意是稀罕物,肯定不便宜,小庆啊!你可千万别给叔买,叔家里多烧点火,也没多冷。” 卫建平犹豫了片刻,话锋一转:“小庆,你还不知道吧?今天早上,周小红去我那告状去了。” “啊?她凭什么啊?” 李国庆倒是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居然会去告他的状。 “国庆啊!那几个知青下放到咱们村的时候,不一直都是你在指导和照顾吗?今天早上,周小红去我那告状了,说你这几天没有好好指导和照顾她。” 李国庆听到这话,差点被气笑了。 第十七章 告状 李国庆冷笑了几声,淡淡道:“队长,当初,这几个知青下乡的时候,我可没少帮他们,我教了他们这么长时间,他们但凡肯学一下,都可以独当一面了,所以,即便我现在不帮他们,也没问题吧?” “国庆啊!你之前不是最照顾周小红了吗?现在这是闹哪出?” 对于李国庆的反常,卫建平十分的不解。 李国庆自嘲地笑了笑道:“曾经的我确实很喜欢周小红,可人心都是肉长的,我用我的真心待人,可她周小红呢?她把我的真心当成什么了?” 卫建平见李国庆的情绪有些激动,于是赶忙连连摆手道:“国庆,你真和那周小红决裂了?” “当然。”李国庆斩钉截铁地说道。 卫建平点了点头:“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叔也放心了,叔实话和你说吧!叔之所以过来劝和,也抱着拧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想法来的。”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其实啊!叔早就看那周小红不顺眼了,叔是过来人,完全能够看的出来,那周小红并非良配。” “原来是这样啊!” 李国庆还以为,卫建平是过来给周小红说情的。 “那还能怎样?小庆啊!你切记,你是我靠山屯的人,我身为靠山屯的队长,不向着你向着谁?我怎么可能把胳膊肘往外拐?我之所以帮周小红过来劝和,也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啊!” 得到了这个答案后,李国庆也安心了:“叔,我这一次是铁了心和周小红决裂了,绝对不会再改变心意了。” 就在两人随意聊着家常的时候,院子外面却响起了嘈杂的声音。 “你听说了吗?生产队的老黄牛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被人杀死的。” 卫建平身为队长,听到院子外面传来的声音后,噌的一下便从火炕上跳了起来。 “国庆,我刚才没听错吧?屯子里的人说,咱们村的老黄牛死了?” 李国庆点了点头:“叔,您没听错。” 这头老黄牛是卫建平喂养大的。 它对于卫建平来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听到这个噩耗后,卫建平晃了几晃,差点摔倒。 李国庆见状,赶忙扶住了队长:“卫叔,这世上,谁也躲不过生老病死,你也别太着急了。” “国庆啊!走,陪我看老黄最后一眼。” 卫建平在李国庆的搀扶下,来到了村头拴牛的地方。 雪地上,丢了四条腿的老黄静悄悄地趴在那里,早就没气了。 等到他们走近了才发现,老黄临死前,居然都没有闭眼。 是啊! 老黄是被人用刀捅死的,死后,又被人切走了四条牛腿,怎么可能死的瞑目呢? “谁干的?” 几乎不怎么发火的卫建平,这一刻是真的怒了。 他冲着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咆哮,眼睛也跟着红了。 “队长,我也不知道啊!” “我们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 鲜血顺着老黄的伤口流了一地。 此刻,那些血液混合着白雪,早就凝固成冰了。 显然,老黄已经死了有一段时间了。 别人可能不知道老黄是怎么死的。 可李国庆却一清二楚。 前世,他曾听小妹讲过。 是肖强杀害了这头老黄牛。 前世,肖强因为馋肉,一刀捅死了这头老黄牛。 之后,又切下了老黄牛的四条大腿,回家炖肉吃。 后面,他又接连杀害了屯子里的好几头家畜后,才被抓获归案。 被抓后,肖强不光失去了民兵排张的位置,甚至还被判了三年。 想着这些往事的时候,李国庆心中多少有些无语。 他都已经给村子里的人发了狼肉了,可这肖强怎么还和前世一样,选择动手了呢? 这小子到底是有多馋啊! 越是想下去,李国庆便越觉得不甘心。 前世,他居然会输给这种奸懒馋滑的败类,当真是造化弄人。 卫建平见大家伙都不承认,于是咬着牙吼道:“国庆,你现在马上把民兵排的人叫过来,我要挨个人家查,万一让我查出来是谁干的,我决不轻饶。” 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民兵排的人便聚齐在了一起。 卫建平把民兵排的人打乱,把大家伙分成每三人一组。 靠山屯的人家并不算多。 三组民兵分头去查案,不过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便折返了回来。 “查的怎么样了?” 每回来一组民兵,卫建平都会急匆匆的上前过问。 可他得到的结果却不怎么理想。 过去的三波人,全都没有找到牛腿的痕迹。 第十八章 谁是凶手 人群一时间陷入了沉默。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这件事会不了了之的时候,一个声音却响了起来。 “各位,我刚才好像发现了一个线索,因为不太确定,所以没敢上报。” 一时间,所有人都朝着声音传过来的方向看去。 “国庆,你确定?” “小庆,这种事可不能随便开玩笑啊!” 李国庆没有说话,而是朝着一个方向行去。 众人见李国庆不说话,便只能盲从地跟了过去。 李国庆来到一处茅草屋前,指了指院子外面的沙堆,淡淡地说道:“我刚才巡查的时候,发现这堆沙子好像被人动过。” “这堆沙子不挺正常的吗?怎么能看出来被动过呢?” 人群中,肖强忽然跳了出来:“国庆,我们两个之间的确有些恩怨,可你也没必要这么冤枉我吧?” 肖强平日里就住在这间茅草屋里。 而李国庆又和肖强之间有矛盾。 李国庆指着这个沙堆说事,明显就是在针对肖强,有关于这一点,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屯子里的人见李国庆这样说,也纷纷支持起肖强来。 “这沙堆看着挺完整的,好像根本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国庆,你是不是误会肖强了?” 肖强见村民们都支持他,当下也变得硬气了起来:“国庆,我知道,因为竞争民兵排长的事,你一直都和我不对付,可你也不能睁着眼说瞎话啊!你这样冤枉我,这合适吗?” 李国庆之所以如此肯定,只因为他是一个重生者。 前世,他的小妹曾经说过。 肖强在杀死家畜后,都会将家畜的毛发、骨头等残骸埋在这堆沙子里。 关于这件事,李国庆记忆的十分深刻。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淡然一笑:“你说我冤枉你是吗?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冤枉你了?” “你……” 肖强倒是没有想到,这个曾经有些木讷,有些不懂人情事故的李国庆,居然在这一刻表现的如此的牙尖嘴利。 这和他之前认识的李国庆,好像完全不一样。 李国庆顿了顿,继续说道:“现在,我给你一个自证清白的机会,你自己用铁锨把这堆沙子铲开,如果里面没有老黄牛的残骸,那便可以证明你的清白。” “我……” 肖强的大脑飞速运转着。 过了好半天后,才咬着牙说到:“李国庆,让我自证清白也没问题,可万一这堆沙子里什么都没有呢?你又怎么说?” “你在这里推三阻四的,分明就是在拖延,既然你如此害怕,那我来帮你铲好了。” 李国庆也懒得和肖强废话。 他从一旁的空地上捡起一把洋镐,照着沙堆便刨了起来。 这几洋镐下去以后,沙堆里顿时就闪现出几根牛毛。 屯子里的人看到了这些牛毛后,一时间全都跟着惊呼了起来。 “我的天啊!这不就是老黄牛的毛吗?怎么真的出现在肖强家的沙堆里了?” “难道真的是肖强干的吗?” “李国庆神了啊!这都能发现。” 李国庆没有理会众人的惊呼。 他继续刨下去,几洋镐下去,又刨出了几根新鲜黄牛的骨头。 肖强本来想阻止李国庆来的,可却已经来不及了。 眼见着沙堆里的犯罪证据被刨出来,他的身上瞬间出了一层冷汗。 “不可能,这不可能,一定是有人在冤枉我。” 虽然已经铁证如山,可肖强依旧在为自己辩解着。 队长卫建平看到老黄牛的尸骸后,一双眼睛瞬间就红了:“肖强,你说,这到底是不是你干的?” 此刻,肖强也彻底慌了:“队长,真不是我干的,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李国庆,对了,一定是李国庆,是他故意栽赃陷害我的。” 肖强还想继续为自己辩解。 结果李国庆直接就冲上前来,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子:“现在已经铁证如山了,你还敢在这里狡辩?真当我们农村人好糊弄吗?” 对于这个一直上蹿下跳的肖强,李国庆早就看不顺眼了。 现在,他终于有了合理揍肖强的机会。 李国庆提着肖强的衣领,左右开弓,又给了他好几个大嘴巴子。 肖强接连被打了好几个大嘴巴子,嘴角的鲜血也跟着渗了出来。 屯子里的人都愣住了,完全没想到,李国庆会悍然出手。 几个年轻人见状,赶忙上前拉架。 肖强虽然被打懵了,可依旧嘴硬道:“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是被冤枉的。” 李国庆见肖强依旧嘴硬,便又扬起了手臂,作势要打。 屯子里的小年轻赶忙把李国庆往一边拉。 李国庆被拉到边上,忽然就笑了起来:“肖强,你以为你不承认就行了吗?我大姑在县化验处上班,我就等着你拉屎,一旦你拉出来了,我立马就带着你的粪便,去我大姑那里化验,一旦被我化验出你大便内含有黄牛的成分,我一定拉你去见官。”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可若你现在就承认了,我会考虑放你一马。” 被李国庆这么一诈,肖强的眼中不由得闪现出一丝犹豫。 李国庆见有戏,不由得冲着卫建平使了个眼色:“队长,只要肖强承认了,你就放过他,可以吗?” 卫建平会意,微微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肖强见队长都不为难他了,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队长,是我错了,我不该杀村子里的老黄牛,我也是被猪油蒙了心啊!” 还没等他继续道歉,屯子里的几个年轻人便蜂拥而上,对着他一顿拳打脚踢。 “哎,我已经承认错误了,你们怎么还打我啊?哎呀,我错了,饶命啊!” 肖强被打的跪在地上,连连求饶。 显然,屯子里的年轻人是真的怒了。 卫建平怕屯子里出了人命,不好向上面交代,于是赶忙出手阻止道:“都给我住手吧!别真闹出人命来。” 屯子里的人还是比较服队长的。 他们见队长都说话了,便直接将被打的奄奄一息的肖强扔在了雪地里。 人群渐渐散去,根本没有人在理会肖强。 显然,经过今天这件事后,肖强的名声彻底臭了。 第十九章 角弓 人群渐渐散去后,李国庆招呼民兵排的几个民兵,赶往案发现场。 老黄牛死后,它的身体依旧可以发挥余热。 屯子里的人已经好久没有吃过牛肉了。 所以队长决定,将老黄牛身上剩余的牛肉都分给村民。 因为屯子里没有屠夫,所以李国庆便自告奋勇,开始解剖这头牛。 经历过这几次的训练后,他的解剖手法越发纯熟了。 不过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便将这头牛解成了大大小小几百块。 此时,全屯子的人都聚集了过来。 他们手里拿着盆盆罐罐,带着期望的眼神,等着分肉。 “国庆,你这解牛的手法和谁学的?这速度,比镇上的马屠夫还要快的多啊!” 有懂行的村民,见李国庆的刀法这么快,于是忍不住问道。 “没怎么学过啊!我这速度算快的吗?”李国庆故意装傻道。 “这肯定算快的,小庆,我之前怎么没发现呢?你小子简直就是个全才啊!” 被村民们如此夸赞,李国庆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切下最后一块肉后,李国庆将菜刀放在案板上,看向队长:“叔,这肉怎么分?” 卫建平犹豫了片刻后,清了清嗓子:“各位,国庆不光帮咱屯子破获了杀黄牛案,还帮咱们解了牛,大家伙说,咱们是不是应该先让国庆来选肉啊?” 这几天,李国庆忽然异军突起,帮村子解决了好几个大麻烦。 经历了这几件事后,李国庆在屯子里的威望已经达到了顶峰,仅次于队长卫建平。 所以,对于李国庆先拿肉这件事,大家都没有任何意见。 李国庆擦了擦手上的血渍,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乡亲们,既然队长这么说了,那我就不客气了,我想要牛身上的牛角、牛皮和牛筋。” “国庆,你为啥只要牛角,牛皮和牛筋啊?这些玩意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啊!” “国庆,你这忙前忙后的,却只要这三样不值钱的东西?这对你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一时间,村民们的反对声音直接就响了起来。 李国庆微微一笑:“各位父老乡亲,你们听我讲,我之所以只要这些东西,也是有原因的,这段时间,猛兽总是下山作乱,可咱们屯子的子弹却严重不足,我想用这些东西做一张蒙古角弓,用来弥补子弹不足的缺陷。” 靠山屯也有几家猎户。 这其中自然也有懂行的:“国庆,我记得,以前的蒙古将军好像就是用牛筋和牛角做弓的,好像就叫什么角弓,只是,咱们这附近好像没有会做角弓的啊!咱们这一般都用竹子和尼龙绳做弓。” 李国庆点了点头:“这附近的确没有会做角弓的,但你眼前却有一个会做角弓的,那就是我了,这做角弓的技术,还是我爷爷传授给我的。” 他的爷爷是屯子里出了名的老猎人,壮年时期,甚至还猎杀过一头天池水怪。 李国庆此话一出,众人倒也没有怀疑。 但事实上,这角弓的制作工艺,是李国庆参军以后,在一个蒙古老兵那里学到的。 制作一张角弓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因为,一头牛身上的材料只够制作一张角弓。 在古代,只有将军才配拥有角弓。 昨天夜里刚下了一场大雪。 大雪封山,狼群的危机也解决了。 所以,从这天开始,李国庆也闲了下来。 闲下来后,他便也有时间制作一些东西了。 分完了牛肉后,李国庆拿着牛皮、牛角、牛筋,匆匆忙忙回到了家中。 他要开始制作角弓了。 制作角弓的工序是比较复杂的。 李国庆盘坐在家中的火炕上,略微思索了片刻后,终于把制作角弓的全过程都回忆了起来。 他先是去外面砍了一根上好的榆木,用来做弓胎。 之后,又用特殊的工艺,将一部分牛筋和牛皮熬成胶水。 胶水熬制好了以后,李国庆将牛角切成合适的形状,贴合在弓胎上,用来增强弓胎的韧性。 有了牛角还不够,他还要用牛筋继续加固弓胎。 一层牛筋配一层胶水,接连刷了五层后,李国庆才停下手中的动作。 之后,他用特殊的工艺,把牛筋制作成韧性十足的弓弦。 接连一个星期,李国庆一直窝在家里制作蒙古角弓。 终于,在一个午后,他手舞足蹈地拿起制作完成的角弓,开怀大笑了起来。 “哥,你做完了?” 这几天,李国庆一直忙于制作角弓。 家里的一切都是小妹在打理。 李青正往炉子里添柴火,忽然间发现,哥哥拿着他的宝贝角弓,居然在房间里手舞足蹈了起来。 她见哥哥手中的角弓已经有模有样了,于是便忍不住问起哥哥来。 “成了,哥哥我成了,这把角弓绝对是精品!绝对不比蒙古将军手里的角弓差。” “一大中午就在这叽叽喳喳的,一点深沉都没有,不就是做了一把弓吗?在这跟我俩扯什么犊子啊?” 这时,正在睡午觉的李玉忠也被吵醒了。 他挣扎着从火炕上坐起来,一把抢过李国庆手中的角弓。 “这玩意也就两斤多吧!这么轻的弓,能是啥好弓?” 父亲并没有做过猎人,自然也不懂弓箭。 这个弓,并不是越重越好。 弓到底好不好,还得看它的拉力大不大。 想到这里,李国庆笑着说道:“爹,你先别着急下定论,你拉一拉试试,我看你能不能拉一个满弓。” “你爷爷之前做过的弓,爹又不是没拉过,这有啥难的?” 李玉忠不屑地笑了笑:“我现在的身体虽然没有之前好了,但拉一个满弓还是不成问题的。” 李玉忠展开双臂,猛地去拉这张角弓。 可他拉到一半的时候,手却不自觉地颤抖了起来。 再想继续拉下去,却始终无法寸进。 最后,李玉忠只能放弃:“真基霸邪门了,这弓的拉力怎么这么强啊?” “你必须的嘛!也不看是谁做的。” 李国庆做的这把角弓,拉力在两百多斤。 这已然达到了蒙古角弓的极限。 李国庆做这把角弓的时候,就是奔着极限拉力去做的。 这其中有冒险的成分,但好在他成功了。 而就在这时,院墙外忽然传来了一阵哭爹喊娘的声音。 第二十章 射雕英雄会 李国庆闻声,一溜烟似地消失不见了。 小妹李青也紧随其后。 两人从栅栏院子里跑出来,发现隔壁吴大妈正跪在雪地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着。 这时,许多邻居也从土坯房里走出来,疑惑地看着这边。 “吴大妈,你这是怎么了?” 吴大妈指着天空,哽咽着说道:“这大雕,这大雕把孙子抓走了,哎呀我的妈啊!我真成了千古罪人了。” 李国庆顺着吴大妈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一只大雕双爪抓着一个五六岁的孩童,正在天空之中盘旋。 这只大雕身长将近一米五,翼展接近三米,绝对算的上雕中之王了。 此刻,阳光洒下,把这只大雕照的散发出一大片金光。 身为野外求生专家,李国庆心里清楚,这只雕乃是雕中之王——金雕。 看来,偷猎队的人已经把老爷岭祸害的不像样了。 不然得话,这只金雕肯定不会冒险出老爷岭,来到老爷岭附近的屯子里找吃的。 事情紧急。 李国庆见状,赶忙将一支箭搭在弓上。 可他犹豫了片刻后,还是放弃了。 这只金雕盘旋的位置,最起码有五十米高。 李国庆能把这只金雕射下来,但却保不住吴大妈孙子的命。 想到这里,李国庆赶忙回转到家里。 他掀开盖帘,从大缸里掏出几块狼肉,又快步折返了回来。 这只金雕之所以会跑进村子里,肯定是饿的急眼了。 而现在,李国庆将这几块切割好的,带着血腥味的狼肉摆出来,肯定能吸引到金雕的注意。 至于这只金雕到底会不会上钩,那就只能看天意了。 金雕看到带有浓重血腥味的狼肉后,果然有些走不动道了。 不过,这只金雕也不是傻子。 它表现的非常的谨慎,一对炯炯有神的雕眼虽然一直盯着狼肉看,却一直不肯俯冲下来动手。 李国庆见状,赶忙压低了声音:“各位父老乡亲,咱们赶紧离开这里,这金雕因为害怕咱们,所以才迟迟不肯吃这狼肉。” 经过群狼事件后,李国庆在屯子里的威望已经达到了顶峰。 他在屯子里说句话,绝对好使。 李国庆带着看热闹的人群,一直退出去两百多米才停下来。 那只金雕在湛蓝的天空上来回盘旋的同时,也在观察着人群的一举一动。 它见人群已经没办法对它造成威胁了,当下便一个俯冲,奔着狼肉袭来。 两百三十五米,这已经是李国庆的极限了。 眼见着这只金雕距离地面越来越近,李国庆也悄无声息地搭好了弓弦,准备给这只金雕来上一个致命一击。 “呼哧!呼哧!” 李国庆缓慢地调整着呼吸,同时用身体慢慢感受着今天的风速和湿度。 确定好准确的风速和湿度后,他也拉满了角弓。 羽箭如同一颗流星,只是在人们的肉眼中闪了一下,便定住了正在飞速下降的金雕。 嗷! 金雕吃痛,发出一声悲鸣。 于此同时,他爪子上的小孩也跟着掉落在了地上。 嗷! 金雕又发出一声悲鸣,紧接着,便快速地升空飞走了。 李国庆瞄准了金雕飞走的方向,快速地补了一箭。 只可惜,因为距离太远,这一箭射偏了。 “可惜了,让它给逃了。” 对于这个结果,李国庆有些难以接受。 不过,好在孩子被救了下来。 “哇哇哇!” 此刻,那个孩童也从雪地上站了起来。 他噘着嘴,哇哇大哭,显然是被吓坏了。 “我的大乖孙,你可吓死奶奶了。” 吴大妈看到孩子在雕口中脱险,激动的快步跑到孙子面前,跪在地上,一把将孙子抱到怀里。 “奶奶,奶奶……” 小孩搂着吴大妈的脖颈,哭的浑身都跟着抽动了起来。 祖孙俩的情绪发泄的差不多了以后,吴大妈带着孙子,转过头来,扑通一声就给李国庆跪下了。 “国庆,你是我吴家的救命恩人啊!我谢谢你。” 吴大妈又拽了一把一旁的孙子:“孙子,快,给你国庆叔磕头道谢。” 小孩被奶奶拽了一个趔趄。 稍微稳定了一下情绪后,小孩也跪在地上,把头磕的咚咚响。 “国庆叔,我谢谢你啊!我感谢你八辈祖宗。” 所谓童言无忌。 小孩的一番话,把在场的乡亲们都给逗笑了。 吴大妈上去就给了小孩一个大脖溜子:“这个虎B哨子玩意,和你爹一样一样的虎,兔崽子,你知不知道这是骂人的话?你这都从哪学来的?” 熊孩子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之后便跑开了,仿佛刚才的那件生死之事完全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时,人群之中也躁动了起来。 “国庆,你也太牛了吧?刚才隔那么远,你一箭就把那只金雕给射了一个对穿。” “国庆啊!这个时候,我就不得不吟诗一首了。” —— 唐宗宋祖,稍显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会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好诗,好诗啊!” 一时间,无数的夸赞声接踵而来。 被如此多的乡亲们夸赞,李国庆一时间也有些不好意思。 “各位父老乡亲,那个,我先去马场了,咱们改天再唠。” 李国庆之所以离开,不是因为他太腼腆。 他之所以离开,是因为,他想去追寻那只金雕的下落。 那只金雕被射成了重伤,肯定飞不远。 到马场接上追云后,李国庆轻轻夹了夹马肚子,之后便朝着东方行去。 追云一路狂奔。 李国庆则瞪大双眼,四处瞄着,寻找着金雕的下落。 十几分钟后,他终于在北山的一片山谷中,找到了金雕。 鲜血流了一地,染湿了洁白的雪地。 这只金雕趴在雪地里,微微垂着双眸,已经是有进气没出气了。 李国庆骑着追云,慢慢靠近。 金雕似乎感受到了危险,它想挣扎着站起来,可却没有丝毫的力气。 它用尽全身力气,只扑动了几下翅膀,便彻底失去了生机。 李国庆来到金雕的身旁,翻身下马。 他把手往前探了探,确认金雕再也没有丝毫攻击性后,便十分大胆的将手放在了金雕的身上。 颈动脉上还有跳动,心脏上也有微弱的跳动。 确定金雕还有一丝生机后,李国庆抱起金雕,朝屯子的方向行去。 第二十一章 罐头瓶 李国庆骑着追云,一路狂奔。 来到于爱玲家的时候,夜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玲子,在家呢吗?” 李国庆站在院墙外面,往里面喊道。 “李国庆?你怎么来了?你怀里抱着的是什么?” 于爱玲推开门,探出半个脑袋。 “玲子,我记得,你手里好像有消炎药吧?”李国庆推开门,闯进院子里。 直到李国庆走的近了,于爱玲才看清楚。 李国庆的的怀里居然抱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金雕。 “李国庆,你手里这玩意也太吓人了吧?你要救这畜生?” 李国庆之所以想救这畜生,也是因为他起了爱才之心。 这只大金雕无论是从品相,亦或是血统上来说,都十分的纯正。 如果能将这只大金雕驯化出来,那这只大金雕便能成为他的一大助力。 “嗯,它并没有伤到要害,如果能止住血的话,应该可以救过来。” “李国庆,你疯了吧?这可是猛兽,你救它干嘛?”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你只管把消炎药给我拿出来,再给我拿针线过来,至于到底能不能救下它,那就得看它的造化了。” 见李国庆都这样说了,于爱玲便也没再犹豫。 她到里间屋翻找了半天。 回来后,她手里拿着一纸包药,递给了李国庆。 李国庆见药到手了,便开始给金雕治病。 它先是用明火,给针线消毒,之后便开始穿针引线。 他虽然不是专业的医生,但也在部队里学了一些急救的医学常识。 对于伤口内取子弹和缝针这些医疗知识,他门清。 取下羽箭后,李国庆用家用的针线,给这只金雕缝合伤口。 伤口缝合好了以后,李国庆又掰开这只金雕的嘴巴,给金雕喂下了几片消炎药。 能做的他都做了。 至于这只金雕是否能活下来,那就只能看它的造化了。 用凉水清洗了一下满是血污的手后,李国庆抱着金雕,准备离开。 “李国庆,你吃完饭再走吧!” 见李国庆要走,于爱玲忍不住出言挽留道。 “这合适吗?” 看到昔日的爱人挽留自己,李国庆多少有些心动。 不过,现在的他和于爱玲不熟。 他怕自己表现的过于自来熟,会吓到于爱玲。 “有什么不合适的?这段时间,你帮了屯子这么大忙,我留你吃饭,也是想代表屯子里的人,感谢你一下。” 身为大资本家的后代,于爱玲对于男女有别这件事没有这么在意。 可她不在意,李国庆却不能不在意。 “还是算了吧!咱们这孤男寡女的,在一起吃饭的话,对你名声不好。” 而就在这时,于爱玲忽然就捂起了肚子:“哎呀!哎呀我的妈呀!我这肚子怎么忽然间疼起来了?” 记忆中,上一世的时候,于爱玲就有痛经的老毛病。 而只要她痛经,他便会给她准备好一吊瓶的热水,用来给她捂肚子。 上辈子,妻子和他过了十几年的苦日子。 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光,几乎一天福都没有享到过。 他亏欠妻子的,实在是太多了。 看到前世妻子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李国庆的心忽然跟着疼了一下。 “玲子,你是不是要来事了?” 被李国庆这么一说,于爱玲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李国庆,你……你胡说些什么啊?” 李国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口误。 他吐了吐舌头,之后便抱着金雕,快速离开了这里。 将金雕安排在耳房后,李国庆翻箱倒柜,终于在后院的垃圾堆里,找到了一个空的黄桃罐头瓶子。 他把罐头瓶子清洗干净,又做了密封后,便快步回转到了东屋。 小妹见李国庆慌慌张张的,于是忍不住问道:“哥,你这着急麻慌的,在干什么啊?” “你玲子姐肚子疼,我想给他灌一罐头瓶子热水,用来给她暖肚子。” 说着话的功夫,李国庆把炉子里烧着的热水慢慢倒入罐头瓶。 这罐头瓶子是熟玻璃做的,即便被倒入开水,也不会炸。 密封好罐头瓶子,确认这罐头瓶子不漏水后,李国庆骑着追云,再一次来到于爱玲家。 “玲子,快把这罐头瓶子捂肚子上。” 李国庆掀开门帘子进屋,见于爱玲捂着肚子在炕上打滚,不由得更加心疼了。 “这是啥?”于爱玲咬着牙,小声问道。 “这是热水,你试试吧!保证管用。” 记忆中,于爱玲只要用热水瓶敷肚子,她的疼痛就会减轻一大半。 于爱玲半信半疑地接过李国庆手中的罐头瓶子,将其放在自己的小肚子上。 温热的感觉从小肚子开始,瞬间席卷全身。 不过片刻的功夫,于爱玲的身子就不冷了。 不光身子不冷了,她肚子疼的症状也减轻了一大半。 “嗯?真不疼了?” 于爱玲的眉头微微舒展,看向李国庆的眼神当中,也多了一丝莫名的情愫。 她父母带着她的哥哥逃到了国外,却把她一个人扔在了老家。 她从十四岁开始,就一个人生活,这其中的心酸,只有她自己知道。 而更让人难过的是。 因为她是大资本家的后代。 所以,无论她走到哪里,都不受人待见。 城里的人看不上她。 屯子里的人依旧看不上她。 自打她懂事起,就没有任何人关心过她。 她就像一颗野草一样,在荒原上野蛮的生长着,从不奢望能攀援到任何一棵参天大树。 从小到大,这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关心她,想着她。 “不怎么疼了吧?怎么样?我李国庆的招数好使吧?”李国庆掐着腰,邀功似地说道。 “李国庆,谢谢你。” 因为李国庆一直给她穿小鞋,她对李国庆也一直都不太客气。 可经过今天的事情后,她的语气一下子就变得温柔了起来。 感受到妻子态度的变化后,李国庆心中也跟着一喜。 “大家都乡里乡亲的,不用整这么客气,玲子,以后但凡有什么问题,只管找我就行。” 冲着身后摆了摆手后,李国庆十分潇洒的转身离开了。 第二十二章 缘起 回去的路上,李国庆忽然就陷入到久远的回忆中。 打完对印自卫反击战后,李国庆回家修整。 在一次赶集的途中,他刚好遇到了被坏人调戏的于爱玲。 当时,他只用了三拳两脚,便将那几个坏人打跑了。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于爱玲缠上了李国庆,还说要给他当老婆。 当时的李国庆,压根就没有这方面的心思,所以便百般的拒绝。 可父亲却十分中意于爱玲,不光把李国庆寄回家的工资交给于爱玲保管,甚至还把于爱玲接到家里住。 考虑到父亲瘫痪在床,外加上小妹马上要去城里的厂子工作。 走投无路的李国庆,便只能答应了这门亲事。 当时的他,压根就不喜欢于爱玲,回家的时候,也不和她住一个屋。 可于爱玲却一直对他不离不弃。 甚至,在他被炸断了双腿后,也无微不至地照顾他。 人心都是肉长的。 渐渐地,李国庆终于爱上了于爱玲。 就在两人的感情渐渐步入正轨,要享福的时候,于爱玲的父母却忽然间回国了。 当时,他们开着小汽车,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来到这个贫困的小山村,说要接于爱玲回家。 可于爱玲却死活不同意。 之前,李国庆虽然残废,可却能按月领到高额的抚恤金以及护理费。 也正是因为有这笔钱存在,他才觉得自己能勉强配得上于爱玲。 可现在,于爱玲的富豪父母从国外回来了,要接她去过好日子。 这让李国庆觉得,他已经配不上于爱玲了。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当时的李国庆就选择了放手。 为了逼迫于爱玲离婚,他甚至用拐杖打爱妻的头。 可爱妻却死活不同意离婚。 于爱玲还说,她很爱他,一辈子都不要离开他。 可他都残废了,哪里值得被于爱玲这样的好女人爱? 终于,在他多次的刺激下,于爱玲同意离婚了。 他本以为,于爱玲离开他后,会过上锦衣玉食的幸福的生活。 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于爱玲在离婚的当天,便投河自尽了。 直到那一刻,他才意识到,他错了,错的好离谱。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他又不是于爱玲,又怎会知道,于爱玲到底想过怎样的人生呢? 他凭什么按照自己所想,决定妻子的人生轨迹?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当时,若不是因为要照顾父亲,他肯定也陪着于爱玲一起上路了。 “玲子,上一世跟着我,让你受苦了,这一世,我不会再让你受任何的苦。”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也回到了家中。 小妹李青正在院子里砍柴,看到哥哥回来,她急忙迎了上来:“哥,我在耳房里看到了那只大雕,那是你整回来的?” “嗯呐。” “哥,你疯了啊?你把那玩意带回家来干嘛?那可是实打实的猛兽啊!” “没事,我一会把那畜生锁起来,你别管了。” 李国庆去耳房,找到一根多年前锁狗的铁链,把还处在昏迷中的金雕锁了起来。 之后,他又去大缸里取了几块狼肉,放在金雕的身旁。 其实,李国庆之所以把这只金雕留下来,其实是想驯化这只金雕。 想要驯化金雕,也并没有多难。 驯化这种猛兽,就和熬鹰差不多。 金雕的身体还没恢复,现阶段,李国庆只能先散养着它。 站起身来后,李国庆忽然就看到了挂在房梁上的狼皮。 这几张狼皮经过清洗和风干后,已经成型了。 过了腊八后,天气也越来越冷了,所以,李国庆准备让小妹去裁缝家里,让裁缝帮忙做几件狼皮大衣。 “哥,你一直盯着狼皮,看什么呢?” 这时,李青也跟了过来。 因为有金雕在,她根本不敢进耳房,只是隔着老远往这边望着。 “小妹,刚好你过来了,明天早上,你拿着这几张狼皮,去裁缝那里做几件狼皮大衣。” 说着话的功夫,李国庆打开口袋,递给小妹一张大黑十:“做的好一点,咱不差钱。” “知道了,哥。” 李青接过十块钱,又偷偷看了一眼金雕后,便回去劈柴了。 第二天一早,李国庆去马场上工。 他正喂着追云呢,卫有为却隔着老远喊起他的名字:“小庆,小庆啊!” “大爷?你来啦?” 李国庆也隔着老远,和卫有为打起招呼来。 卫有为快步走到李国庆的身旁,微微眯着眼,拍着他的肩膀,眼中充满了喜悦。 “大爷,你这是遇到什么好事了?怎么这么开心?” 卫有为爽朗一笑:“小庆啊!天大的喜讯,你已经被任命为靠山屯大队民兵排的排长了。” “啊?这么快啊?” 李国庆想着,这任命可能会过段时间下来。 没想到却这么快。 接过委任状后,李国庆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他终于顺利拿到了这张委任状。 这时,许多在马场上工的村民,也纷纷恭喜起李国庆来。 “国庆,恭喜你啊!” “大侄子,屯子的安危,以后就靠你了。” 李国庆十分郑重地将委任状放在胸前:“放心吧!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卫有为将委任状交给李国庆后,又从肩膀上卸下了他的五六式步枪。 这把枪是屯子里唯一一把能拿得出手的枪。 现如今,卫有为把这把枪交给李国庆,便代表着他对李国庆的信任和器重。 接过卫有为手中的枪后,李国庆只觉得这把枪忽然就变得沉甸甸的。 枪虽然有了,可子弹依旧很紧缺。 这里穷乡僻壤的,确实很难搞到大量的子弹。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倒是有些犯难了。 …… 茅草屋内,周小红紧咬着牙关,帮肖强擦拭着伤口:“这李国庆也太过分了,他居然敢打你,真是可恶至极。” “疼,疼,小红,你轻点。” 被周小红这么揉捏伤口,肖强疼的差点从火炕上蹦起来。 他瞪了周小红一眼,有些不满地说道:“小红,你这次怎么空手来的啊?” 周小红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就变得不好看了起来:“都怪那个李国庆,谁让他不给我送好吃的了?” 第二十三章 狗男女 肖强听到这话,心里面也十分的不爽。 “不是,那个李国庆之前不最喜欢你了吗?只要有好东西,他不都第一时间给你送过去吗?可他现在是要闹哪样啊?” “谁知道他抽什么疯啊?算了,别提那个混蛋了,我已经和他绝交了。” “绝交?小红,你怎么能和李国庆绝交呢?”肖强十分的无语。 之前,李国庆一直都是屯子里的劳动标兵。 他赚的工分,比两个成年劳动力加在一起还多。 李国庆家分的口粮其实并不少。 本来,他们家省吃俭用一些的话,是可以勉强维持的。 可他却被周小红迷住了魂,把分到的大部分口粮,包括自留地里产出的一些农作物,全都拿给了周小红。 而周小红,则拿着这些吃的,和肖强一起分享。 肖强就是个嘴馋的主,吃饭完全不知道节制。 之前有李国庆的供养,他的日子过的美滋滋的。 可这几天,自从没了李国庆的供养后,他一顿饱饭都没有吃过。 一想到整天都要挨饿,他就一阵阵心烦:“小红啊!你知不知道?现在的李国庆,已经是民兵排的排长了,这小子不光种地厉害,他还会打猎,他家里现在可多肉了,你现在和他绝交,可真就一块肉都捞不到了。” 周小红听到此话,嘴巴微不自觉地撅了起来:“肖强哥,其实啊!人家喜欢的人一直都是你,可你干嘛一直把人家往李国庆那里推啊!” 肖强之所以和周小红走的这么近,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一口吃的。 他见周小红有些生气,于是便压低了声音说道:“小红啊!哥知道你稀罕哥,哥也稀罕你,只是,现在这日子太艰难,咱没必要和吃的过意不去啊!你看看,你肖强哥的肚子都饿瘦了。” 看着肖强那干瘪的肚子,周小红顿时一阵阵心疼。 “肖强哥,看到你挨饿,我真的好难过啊!肖强哥,你想让我做什么?你只管说好了。” 肖强满意地点了点头:“李国庆之前那么喜欢你,现在之所以和你绝交,恐怕也是在生气罢了,这样,咱俩亲自过去,好好给李国庆道个歉,凭他对你的喜欢,一定会原谅你的。” “让我给他道歉?凭什么啊?”周小红噘着嘴,十分的不情愿。 “小红,你不要意气用事嘛!” 被肖强这么一哄,周小红顿时就没了脾气。 两人来到李国庆家,刚好看到李青在大铁锅里炖狼肉。 李青见到周小红和肖强后,也有些吃惊:“你们……你们怎么来了?” “李国庆呢?” 周小红走进东屋,一屁股就坐在了炕沿上,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家。 她见炕上摆着一瓶雪花膏,顿时就两眼放光:“雪花膏?这可是好玩意啊!自打下乡以后,我有快一年没用过这玩意了。” 她打开雪花膏的瓶盖,十分贪婪地在上面闻了一口。 “那是我哥给我买的。” 李青见周小红拿着自己雪花膏,在那里没完没了的闻,顿时就紧张了起来。 “你的?之前也许是你的,但现在,这雪花膏是我的了。” 周小红微微扭头,又看到了炕上摆放着的狼皮大衣:“哎呀,这可是好玩意啊!这几天真冷,可冻死我了!肖强哥,有了这玩意,咱完全可以轻松过冬了。” 他从炕上拿起两件狼皮大衣,一件递给肖强,另一件则穿在了自己的身上。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 这时,李玉忠也挣扎着,从火炕上坐了起来。 可能是因为太过生气的缘故,他的哈喇子都顺着嘴角流了出来。 看到这恶心的一幕,周小红直接就干呕了起来:“我干啥来了?实话告诉你们吧!我来给李国庆道歉来了,你们觉得,我要是给李国庆一个台阶下的话,他会不会继续对我好?毕竟,他之前那么的喜欢我。” 周小红的一番话,说的李玉忠和李青哑口无言。 如果周小红肯道歉的话,那还真说不准。 “哎呀,你们家这好东西还真多啊!这是……大米?” 周小红微微转头,又在火炕上发现了一小袋大米:“肖强哥,你快帮我搬啊!大米,狼肉,狼皮大衣,还有这瓶雪花膏,咱们统统拿走。” 这时,李国庆也上工回来了。 看到房间里的一幕,李国庆的银牙都跟着咬在了一起:“周小红,肖强,你们两个在做什么?” 周小红看到李国庆后,直接就表现出了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李国庆,你不就是想要个台阶下吗?现在,我给你这个台阶,国庆,对不起,我已经说对不起了,这你总能原谅我了吧?” 看着这对无耻的狗男女,李国庆甚至都觉得恶心。 “周小红,你到底是蠢呢,还是听不懂人话呢?我都说了,我和你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你还上赶着到我这来干嘛?”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现在,立刻滚出我家,不然得话,别怪我不客气。” 身为特种兵王,李国庆本身就带着一股强大的气场。 当他释放这股气场的时候,直接就把周小红和肖强吓唬住了。 两人抱着东西,就要离开。 结果,却被李国庆拦住了:“我让你们滚,没让你们带着东西滚,放下这些东西,不然得话,就带你们去见官。” 两人一听说要去见官,顿时就被吓跑了。 眼见着儿子真的不再留恋周小红,李玉忠的眼中露出一丝欣慰。 夜里,耳房里响起了金雕的悲鸣声。 李玉忠听到这个声音后,翻过身来,语重心长地说道:“国庆啊!你真的要驯化这畜生?这可是野性十足的猛禽啊!不是那么好驯化的。” “爹,不试试怎么会知道结果呢?金雕醒了,我先过去看看。” 李国庆悄悄来到耳房,隔着房门向里面张望。 金雕已经醒了。 它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死死地瞪着李国庆。 面对着金雕锐利的眼神,李国庆并没有退却,而是十分强硬地迎了上去。 想要降伏这种猛禽,就必须要在气势上压倒它。 李国庆之所以和金雕对视,就是在向它施压。 第二十四章 驯化金雕 李国庆和金雕对视,瞪了这只金雕八个多小时。 他这一熬,直接就熬到了天亮。 李国庆知道,这才刚刚那开始。 想要降伏金雕这种猛禽,根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耳房的时候,金雕终于有些困了。 李国庆自然不会让它睡觉。 如果让金雕睡着了,那他昨晚的努力就全都白费了。 想要降伏金雕这种猛禽,就需昼夜不分地,不间断地熬它。 只有把这孽畜熬崩溃了,它才会认主。 眼见着金雕就要闭上眼睛,李国庆直接鼓起掌来。 金雕被吓的一个机灵,又十分警惕地睁开了眼睛。 这时,李青端着一碗肉汤,来到了耳房:“哥,我看你一夜都没回屋,你这是一夜没睡?” 60年代,东北这边基本都是一家人住一个屋的。 这样也更方便取暖。 李青昨晚睡觉的时候,起了好几次夜,却始终没在房间里看到哥哥的身影。 她心里清楚,哥哥这是一夜没睡。 “小妹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熬雕这种事,就需要不间断的熬它,才能让它认主。” 见哥哥的眼睛里充满了红血丝,李青心里不由得跟着一疼。 哥哥之所以这么努力,都是为了这个家。 “哥,你去睡吧!妹帮你在这守着,保证不让这只大雕睡着。” 被李青这么一说,李国庆还真有些困了。 他犹豫了一下后,点了点头道:“行,那我先搂一觉,小妹,你一定不要让这只大雕睡着了,不然得话,我这一晚上就白努力了。” “如果这只金雕要睡觉的话,你就用木棍给它一电炮,但你切近,千万不要近它的身。” “嗯。” 李青十分严肃地点了点头。 交代完了小妹后,李国庆转身回了东屋。 他一口气秃噜完这碗肉汤后,便钻进了有些破败的被窝。 火炕刚刚烧过。 李国庆躺在最热的炕头上,顿时就觉得有些烫屁股。 他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不停地翻着身。 翻着翻着,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到李国庆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渐渐黑了。 他赶忙起身,穿戴好衣服后,便快步地来到了耳房:“小妹,看了一天了吧?赶紧歇着去吧!” 李青转过头来,睁着一对熬红的眼睛道:“哥,我还行,这活根本不累,你去歇着吧!我再帮你看一宿。” “小妹,你还是快去休息吧!你也不懂熬雕,留在这里也没有意义啊!” 李国庆编了一个理由,故意把李青支走了。 重活一世,他不想让小妹再受到任何一丝苦难。 就这样,他和小妹值早晚班,不停地折磨这只金雕。 连续十天,他们愣是没让这只金雕睡着过一次。 这期间,李国庆尝试着将狼肉递给金雕。 起初的时候,金雕因为天生的傲慢,根本不肯吃李国庆手中的肉。 可到第十天的时候,这只金雕已经到了饥饿的极限。 它开始吃李国庆手中的肉了。 看到这一幕后,李国庆心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金雕若是能接受人类的食物,便代表着它已经初步被降伏了。 使劲伸了个懒腰后,李国庆慢慢凑到这只金雕跟前,开始轻轻抚摸这只金雕的绒毛。 这一次,这猛禽即便是被李国庆抚摸,也没有生出一丝反抗之心,显然,它是真的被李国庆驯服了。 接下来的几天,李国庆一边和金雕培养感情,一边给它下达一些简单的命令。 自打被李国庆初步驯服了以后,这只金雕表现的越来越听话了。 李国庆下达的指令,它都能很好的完成。 经过这些天的训练,金雕身上的伤势也好的差不多了。 感觉没有问题了以后,李国庆解开金雕身上的锁链,将它带到了院子里。 “飞。” 李国庆做了一个飞行的指令。 金雕扑腾了几下翅膀后,直接飞上了天空。 “回。” 李国庆做了一个回来的指令。 这只金雕在天空中盘旋了几圈,之后便十分乖巧地落在了李国庆的身旁。 李国庆上前抚摸金雕的羽毛,这家伙也没有做出任何的反抗。 “成了啊!雕兄,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看着这只品相极其珍贵的金雕,李国庆心情大好。 第二天一早,李国庆带着金雕,骑着追云,去村子周边巡逻。 现如今的李国庆,也算鸟枪换炮了。 他远战的装备基本都齐了,唯一缺少的,便是一件近战的装备。 记忆中,老爷岭边缘的一处深沟里,有一个水潭。 那个水潭的底下,盘坐着一位去世多年的古代士兵。 古代士兵的手中,则抱着一把雁翎刀。 李国庆若是能将这把雁翎刀弄到手,便可以提升自己的近战实力。 循着前世记忆中的路线,李国庆快马加鞭地来到了这片水潭。 大雪封山,这片水潭也被冻住了。 李国庆拿着自带的洋镐,快速地在冰面上刨了起来。 现在是寒冬腊月,所以,这里的冰冻的很厚。 李国庆废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把三尺多厚的冰刨开。 刨开了冰后,李国庆把洋镐伸进去,探寻那位士兵的尸体。 在里面搅和了半天后,他终于勾住了那具尸体。 “起。” 李国庆吆喝了一声,猛地把洋镐往上提。 他将士兵的尸体带到冰面上,定睛瞧去。 这具尸体身上的铠甲和服饰都已经腐烂了。 唯独他手里抱着的这把雁翎刀,依旧保存的很完整。 如此便可以看出来,这把雁翎刀的品质肯定不凡。 从尸体的怀中接过这把刀后,李国庆开始用雪水清理这把刀的刀身和刀鞘。 十几分钟后,他终于完成了对于这把刀的清理。 他攥着有些残破的刀鞘,一下子就将这把雁翎刀拔了出来。 这把雁翎刀即便经历了长久的岁月洗礼,也依旧保存的十分的完好。 它的刀刃很锋利,即便过去了这么多年,也没有上锈的痕迹。 “这把刀绝对不是凡品。” 李国庆扬起刀,猛地朝着旁边的刺槐树劈去。 咔嚓! 他这一刀下去,直接就把手腕粗细的槐树砍断了。 第二十五章 钢枪 “好刀啊!” 李国庆攥着刀,感叹道。 而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山头上忽然就冒出来一个人影。 这荒山野岭的,忽然间冒出来一个人影,这倒是把李国庆吓了一跳。 看到人影的同时,李国庆赶忙躲到一棵参天大树的后面。 于此同时,山头上的人影也看到了李国庆。 “老兄弟,你手里有吃的吗?” 那个人的肩膀上扛着枪。 他大摇大摆地从山头走下来,似乎并不害怕同样拿着枪的李国庆。 山头上的男人看似大大咧咧,但实际上,这小子相当的谨慎。 他在距离李国庆五百多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而他所在的位置,刚好在56式半自动步枪的射程之外。 见对方是个行家,李国庆丝毫不敢放松,他紧了紧手中的枪,淡淡地说道:“我手里没有吃的。” “没吃的啊!那算了。” 男子转过头去,刚准备离开,便顿住了身形:“老兄弟,你这马很漂亮啊!能让我看一眼吗?” 男子没有继续往前走。 他只是停留在步枪的射程之外,笑呵呵地问道。 “不太方便,你走吧!” 身为一名老兵,李国庆的战场经验十分的丰富,第六感也强的可怕。 他能够感觉的出来,眼前这小子在这荒山野岭里找他搭话,绝对没安好心。 男子被李国庆驱赶了以后,却并没有离开:“兄弟,你这就有些不讲究了吧?我只是想看一看你的马,这你都不同意?” 此时,李国庆也感觉出来了。 眼前这小子在拖延时间。 “这小子为何会拖延时间呢?” 本来还处在疑惑中的李国庆,一下子就找到了答案。 原来,这小子是在等他的同伙。 他通过眼角的余光发现,另一名擅长伪装的男子,已经偷偷摸摸的爬到一棵大松树上,并在上面架起了一把98K。 这个架枪的男子距离李国庆大概九百米左右。 而这个距离,正处在98K的射程之内。 眼前拿步枪的男子,看似在和李国庆搭话,实际上,这小子是想把李国庆引出来。 只要李国庆一露头,那个刚才偷偷爬到松树上的架枪的男子,会立马给他来上一个致命一击。 幸亏李国庆当过特种兵王,足够的谨慎,视力也出奇的好。 不然得话,换做任何一个人,恐怕都无法逃脱今天的杀局。 “我们之间无冤无仇,我不想杀你,自行离开吧!不然得话,我就不客气了。” 明白了这两个男子的套路后,李国庆也不再客气。 他做出了最后的警告。 拿步枪的男子听到这话,顿时就哈哈大笑了起来:“不客气?你想怎么不客气?小子,你要是真不服的话,咱俩就出来打一架,你信不信?我不用抢都能弄死你。” 男子将手中的步枪仍在雪地上,掐着腰,和李国庆叫板。 如果李国庆的真实身份只是一个小青年的话。 他被对方如此激怒,恐怕早就跳出来给对方一枪了。 可惜,住在李国庆身体里的灵魂,是一个征战多年的老兵。 他的心理素质比石头都硬,又怎么会着了这个菜鸟的道呢:“干仗?我干嘛要跟你干仗呢?另外,你要真想看我的马,就过来看吧!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嘛!” 对方引诱李国庆,同样的,李国庆也开始引诱起对方来。 李国庆这番话一出口,倒是把一直和李国庆搭话的男子给整不会了。 搭话男子犹豫了片刻后,笑着说到:“小子,你是想把我引诱到你身前,然后再开枪杀我吧?你真当我傻是吧?” “既然大家都是千年的狐狸,你也别跟我玩什么聊斋了,另外,你要真的够尿性的话,就向前走十步,你看我杀不杀你就完了。” 李国庆见这搭话的男子岁数不大,于是直接用起了激将法。 搭话男子听到这话,又发狂似地大笑了起来:“小子,你也太狂了吧?我现在距离你五百多米,我绝对安全的啊!即便再往前走十步,你又能奈我何?” “你以为你是神枪手啊!能百步穿杨?即便是部队里最厉害的神枪手,也打不了这么远吧?” 男子每说一句话,便向前走一步。 “小子,你立刻把你的装备和马给我,我也许还会考虑放你一条生路,不然得话,等我身后的大部队过来,你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了。” 李国庆倒是没有想到,这小子的身后居然还有大部队。 既然这样,那他就不能继续拖下去了。 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有效射程大概在三百米。 三百米的精准度,是一个普通士兵的极限,但却不是兵王的极限。 搭话男子走了十步后,已经落入到李国庆的极限射程里了。 想到这里,李国庆深吸了一口气。 感受着湿度和风向的同时,李国庆把手中的步枪从大树后面探出来,猛地扣动了扳机。 砰! 枪声响起,惊起了好几只林间的小鸟。 于此同时,那颗子弹十分精准的砸进搭话男子的胸膛里,并炸出一朵邪魅的血花。 男子看着穿透自己胸前的小窟窿,以及流出的潺潺鲜血,整个人都呆住了:“不可能啊?五百米?这已经超过了56式半自动步枪的极限射程了,这怎么会呢?” 处在巨大震惊中的搭话男子,已经没有机会知道真相了。 心脏被子弹打穿。 男子只是短暂的思考了几秒后,便死在了雪地里。 杀死了搭话男子后,李国庆并没有着急出来。 他知道,九百米外的一棵松树上,还隐藏着一个拿着98K的人。 对方手中的枪射程远,而他手中的枪射程却很近。 他此刻若是贸然出来,肯定会成为对方的活靶子。 犹豫了片刻后,李国庆冲着天空中的金雕做了一个指令。 金雕会意。 这孽畜在天空中盘旋了几圈后,便朝着松树上的架枪男子俯冲了过去。 “啊!” 男子的所有注意力都在李国庆的身上,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只盘旋在天空中的金雕会突然袭击他。 他发出一声惨叫后,身体彻底失去了平衡,摇摇晃晃地从巨松上掉了下来。 这棵松树足足有十多米高。 架枪男子从这么高的松树上掉下来,即便不死,也肯定重伤了。 第二十六章 偷猎队 不过,即便是这样,李国庆也没有轻举妄动。 身为一名老兵,李国庆已经把谨慎刻在骨子里了。 李国庆足足在大树后面躲了三个多小时,才身形一闪,如一条灵蛇一般钻了出来。 已经这么长时间了,那个架枪男子即便没被摔死,也被冻死了。 李国庆骑着追云,快速来到搭话男子的身旁。 他抽出腰间的刀,一刀切在搭话男子的脖颈上,将男子的所有生机抹掉。 之后,他捡起地上的步枪,在搭话男子的身上摸索了起来。 男子身上只有二十块钱和一卷羊皮卷,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洗劫完搭话男子后,李国庆又快速地来到了架枪男子的身旁。 他抽出腰间的雁翎刀,轻轻一刀便切断了架枪男子的脑袋。 直到确认对方死的不能再死了以后,他才将这把98K拾起来,放在马背旁的包裹里。 之后,他又在架枪男子的身上摸索了一番。 架枪男子比搭话男子还要穷,身上除了十几枚98K子弹外,便再也没有其它东西了。 就在李国庆微微有些失望的时候,他转头一看,却发现了松树旁的雪爬犁。 雪爬犁就是雪橇。 这玩意在东北的冰天雪地里,是极其好用的交通工具。 李国庆走的近了才发现,这架雪爬犁上,居然还躺着十几只黄羊的尸体。 看到这些黄羊的时候,李国庆马上想到。 这两人应该就是偷猎队的人。 记忆中,就是因为这支偷猎队的存在,才导致老爷岭内的生态平衡被破坏。 猛兽们没有吃的,便只能来附近的屯子里找吃的。 这些猛兽饿急眼了,甚至还会吃人。 人类肆意地破坏生态平衡,到最后便只能自食恶果。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已经把雪橇套在了追云的屁股上。 追云被套上这雪爬犁后,本来还有些不愿意。 可是,当他被李国庆瞪了一眼后,顿时就低下了头。 李国庆从雪爬犁上提起一只羊,扔在了松树下面:“雕兄,今天多亏你了,不然得话,我还不知道要和这架枪的小子僵持多久,为了表达感谢,这只羊就赏赐给你了。” 金雕似乎听懂了李国庆的话。 他俯冲下来,抓起这只黄羊,之后又飞上了天空。 目送着金雕渐渐远去后,李国庆轻轻夹了夹马肚子。 下山的途中,李国庆不由得回想起刚才的事。 他杀了这两个偷猎队的成员,这一下,算是和偷猎队的人结下梁子了。 偷猎队的人手里都有枪,而且人肯定也不少。 如果被他们找到自己的话,免不了有一场恶战。 李国庆虽然是特种兵王,可也不可能一个人对抗一支队伍。 除非,他有充足的准备。 “看来,还是要早做准备啊!不然的话,可就被动了,另外,今天这事也不能报官,不然得话,很有可能会牵连到自己。” 思考了半天后,李国庆做出了最终的决定。 回到靠山屯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了。 李国庆在夜色的隐藏下,偷偷回到了家里。 小妹李青看到李国庆后,赶忙迎了上来:“哥,你下次能不能早点回来?不然得话,小妹会担心你的。” “小妹,哥知道了,哥下一次尽量早点回来。” 李国庆顿了顿,继续说道:“小妹,周小红在西屋呢吗?” 李青摇了摇头:“那个周小红好像是找肖强去了吧?” 直到这时,他才看到李国庆身后的雪橇:“哥,你哪弄来的雪橇?这雪橇上是黄羊?” “嘘!” 李国庆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之后便开始卸黄羊。 他将这十几只黄羊卸到耳房里。 为了保险起见,他还给耳房上了锁。 将这一切都做完了以后,李国庆又在院子里挖了雪坑,把雪爬犁埋在了里面。 做完了这一切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而这期间,小妹一直在帮忙。 帮哥哥忙完了所有后,李青忍不住问道:“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你……你不会是干坏事了吧?” 李国庆微微摇了摇头:“哥今天上山,碰到了偷猎队的人,对方想抢我的装备,我没给,结果就和对方干了一仗,还抢了他们的黄羊。” “哥,那你没事吧?” 李青前后左右看了李国庆半天。 确定哥哥没事后,她终于放下心来。 将铁锨放到一边后,李青又忧愁了起来:“哥,那咱们现在怎么办啊?” “怎么办?当然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喽!” “明白。” 李青已经知道了哥哥的想法,自然不会再把黄羊的事情说出去。 这一夜,北风呼呼地刮了起来,将所有的痕迹都隐藏了起来。 李国庆就着这夜黑风高的夜晚,将那十几只羊全都解了。 家里只有一口大缸,所以,他只能先把羊肉寄存在耳房里。 看着耳房里堆的满满登登的黄羊肉,李国庆心里一下子就满足了。 这么多的羊肉,足够他们一家吃上许久了。 而且,羊肉这玩意也比狼肉好吃的多。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从这一大堆羊肉上面拿了两块里脊肉。 里脊肉是羊身上最嫩的肉,最适合用来做涮羊肉。 他将这些里脊肉放在案板上,之后便开始切片。 这些天,他解了这么多动物。 不知不觉间,他的刀工也跟着提升了不少。 他切出来的羊肉片非常的薄。 每一片都方方正正的,十分的工整。 切了一大盆肉片后,李国庆端着家里唯一的大瓷盆,从耳房内走了出来。 “小妹,今天晚上,咱整一顿夜宵,吃涮锅子怎么样?” “涮锅子?哥,啥叫涮锅子?” 身为东北深山里的村民,小妹李青压根不知道啥叫涮锅子。 不光是小妹,哪怕是父亲李玉忠,也不知道啥叫涮锅子:“竞整这些幺蛾子事,臭小子,你和小青刚才在院里叮叮当当的,做什么呢?” “没做什么,就是劈了一些柴。”李国庆随便敷衍了几句,搪塞了过去。 水开了以后,李国庆抓了一把羊肉下锅。 之后,他又去罐子里弄了一些盐巴、韭菜花和芝麻酱,将其混合在一起。 第二十七章 涮羊肉 李国庆挑了一筷子羊肉,放在锅内涮了涮,之后便蘸着酱料,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李玉忠见状,赶忙责怪道:“你这孩子,这羊肉刚下锅,你就吃啊!你别吃坏了肚子。” “爹,小妹,这羊肉都被我切成了薄片,只要涮一涮就能吃了,不信你们试一下?” 看着连涮羊肉都没有吃过的父亲和小妹,李国庆的心微微疼了一下。 李青乖巧地点了点头,夹起一筷子羊肉,涮了涮,大口吃了起来。 “嗯,哥哥果真没有骗我,这羊肉果真涮一下就能吃了,而且还很嫩呢!” “真的吗?” 李玉忠不信邪地涮了一筷子羊肉,放在嘴巴里咀嚼。 他吃了一口后,便再也停不下来。 他们一家三口疯狂地炫着羊肉,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便将这一大瓷盆的羊肉炫没了。 “哥,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了?这羊肉蘸上这个酱料,简直太好吃了,当真是人间美味啊!我这辈子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羊肉。” 李青抹了抹嘴巴上的肥油,有些兴奋地说道。 “妹,你要想吃,哥顿顿给你做。”李国庆拍了拍妹妹的小脑袋瓜,无比宠溺地说道。 第二天一早,李国庆早早去上工。 喂完了马后,他本想骑着马去巡逻的,却被于爱玲拦住了去路。 “玲子,你这可是稀客啊!找我啥事?” 于爱玲抬头看了李国庆一眼,忽然又低下了头,紧接着,脸也跟着红了。 看到有些害羞的妻子,李国庆完全摸不清头脑:“玲子,你有啥事直说就行,咱俩这关系,不用拐弯抹角的。” 于爱玲点了点头,用一个极小的声音说道:“李国庆,我想去山上的温泉洗个澡,可又不敢一个人去,你能陪我一起去吗?” 她咬了咬舌头,继续说道:“那个,李国庆,你千万别多想啊!我之所以邀请你一起去,是想让你帮我看着别人,不让其他人靠近。” 山里的那处温泉名叫九龙潭,处在老爷岭的外围。 屯子里的人在冬天的时候,总会去那边泡泡澡,享受一番。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十分爽快地点了点头:“可以啊!有我在,没问题。” 两人一路行着,不一会的功夫便来到了九龙潭。 于爱玲找了一处温泉,指了指温泉旁边的大石头,低着头小声说道:“李国庆,你就躲在这块石头的后面帮我望风,听懂了吗?” “明白。” 李国庆跳到石头的背面,开始给于爱玲把风。 于爱玲朝着石头望了半天,确认李国庆没有偷看后,便慢慢解开了上衣的第一个纽扣。 等到所有事都做完了以后,她将双手抱于胸前,慢慢坐进了温泉里。 “啊!” 因为水温有些烫,于爱玲情不自禁地轻吟了起来。 “玲子,你怎么了?你没事吧?” 见于爱玲“啊”的叫了一声,李国庆忍不住询问起来。 “是水太烫了,我一点事都没有。” 于爱玲红着脸,猛地扎进水里,只留一个脑袋在外面。 见于爱玲没事,李国庆也放下心来。 他躲在石头后面,用衣袖轻轻擦拭手中的56式半自动步枪。 哗啦!哗啦! 这时,一阵阵水声袭来,伴随着于爱玲舒服的轻吟声,扰的李国庆也没了继续干活的兴致。 他听着哗哗的水声,闻着于爱玲身上独有的体香,一瞬间就陷进去了。 身为一个正常的男人,李国庆的身体一下子就有了变化,呼吸也跟着变得沉重了起来。 而就在这时,于爱玲忽然再一次尖叫了起来。 “玲子,你怎么了?又被水烫到了啊!” “国庆,不好了,一只受惊的野猪朝着温泉这边冲过来了。” 听到这话后,李国庆再也顾不得男女之别。 他一个翻身,从大石头的背面一跃而出。 不远处的小山包上,一只体型无比肥硕的野猪,径直奔着于爱玲这边冲撞了过来。 这只野猪嗷嗷地叫着,仿佛受到了刺激一般。 砰!砰! 李国庆接连开了两枪。 这两枪都打在了野猪的要害处,却并没有要了野猪的命。 只因为,这野猪因为皮痒痒,总是会在松树上蹭痒痒。 久而久之,野猪的身上便沾染了好几层松油。 这松油混合着泥土,黏在野猪身上,相当于是给它套上了一层天然的铠甲。 李国庆手中的步枪虽然有一定威力,但却无法给这头野猪的性命造成根本威胁。 眼见着情况无比的危急,李国庆直接跳下了水,用自己的肉身挡住了野猪的冲撞。 杀! 于此同时,李国庆抽出腰间的雁翎刀,迎着野猪掩杀了过去。 这只野猪也不知道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即便是面对着眼前的钢刀,也没有丝毫的惧怕。 狭路相逢勇者胜。 此时此刻,李国庆为了保护于爱玲,根本不可能有半点退缩。 砰! 李国庆微微侧身,避开獠牙的同时,用肩膀抵挡野猪的野蛮冲撞。 两人接触的那一刻,李国庆悍然出刀。 闪电般的一刀斩下去,在半空中划过一个半圆的弧度。 噗呲! 雁翎刀切开了野猪的皮肉,但却无法伤及这孽畜的内脏。 而李国庆被野猪这么一撞,身体也无情地向后倒去。 他身体后仰的时候,感觉自己好像撞到了什么柔软的东西。 …… 野猪的力道实在太大了,这么一撞之下,直接把李国庆撞的吐血了。 此时此刻,他只觉得浑身上下如同散架子了一半,疼的几乎无法呼吸。 “国庆,国庆,你没事吧?你刚才怎么那么傻啊?你干嘛要挡在我前面,这可是会没命的。” 背后的于爱玲紧紧抱住李国庆,说话的时候都带上了颤音,显然是要哭了。 上一世,于爱玲跟着他受尽了苦头。 这一世,他重生了,哪怕是丢掉性命,也要护妻子的周全。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惨笑了几声:“我是男人,男人保护自己女人,天经地义。” 那头野猪吃痛,所以便没有继续攻击李国庆两人。 它发出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吼叫声,漫无目的的在温泉周围乱窜。 李国庆见状,赶忙又对着那头野猪补上了几枪。 第二十八章 猎杀野猪 砰!砰! 李国庆瞄准野猪的伤口,接连补了三枪后,这只发癫的野猪终于倒下了。 “玲子,你没事吧?” 刚刚,野猪不光冲撞到了李国庆,还冲撞到了于爱玲。 玲子受到的冲击虽然没有李国庆大。 可她是女孩子,身子骨也没有李国庆壮。 “我……我没事,李国庆,你有没有事?” 两人湿着身体,在温泉内抱着。 这画面多少有些香艳。 于爱玲身为资本家的后代,虽然比较开明,但也没开明到这个程度。 此刻的她,俏脸早已羞的通红通红的了。 “我嘛!我也没事,咳咳。” 李国庆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居然再一次吐了一口血。 于爱玲见李国庆接连吐了两口血,直接就吓哭了。 她抹了抹眼帘下的两行清泪,抽泣道:“李国庆,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呜呜,都怪我,早知道是这样,就不该让你陪我来了。” 见于爱玲如此担心自己,李国庆的心里也跟着一暖。 他压制住身上的疼痛,勉强挤出一丝笑意:“玲子,我真没事,你看,我还能大跳呢!” 李国庆在温泉里蹦了一下,又止不住地咳了几声:“只是,我们俩如此坦诚的抱在一起,这等于是坏了你的清白啊!” 这个年代,一对男女在一起单独说说话都有可能被误会。 更何况,他们俩已经如此坦诚的抱在一起了。 于爱玲见李国庆还在打趣,不由得破涕为笑:“这也是事出有因嘛!这也不能怪你,你放心,我不会黏上……” 她的话还没说完,便被李国庆打断了:“玲子,我的意思是,你若是需要我负责的话,我肯定会负责的。” “啊?不是,李国庆,你来真的?” 这一下,倒是把于爱玲给整不会了。 她虽然对李国庆有些好感,可却也没有想着要嫁给他。 见于爱玲表现出一副震惊的模样,李国庆当下便明白了一切。 现阶段的玲子,压根还没爱上他呢! 这一切都是他在自作多情。 “玲子,这当然是真的,而且,我刚才说的话永远有效,从今天开始,我会成为你最坚实的后盾,永远在身后默默守护着你。” 李国庆点了点头,十分肯定地说道。 前世,一直都是于爱玲追求李国庆。 而这一世,李国庆直接主动出击了。 他是男人,怎么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先说爱呢? 听到这话,于爱玲更震惊了。 记忆中,李国庆一直在周小红屁股后面转悠,简直就像一只围在周小红身边的哈巴狗。 周小红让他往西,他绝不敢往东。 这小子不是周小红最忠实的簇拥者吗? 怎么现在转过头,却成了她的簇拥者了? “我……我……” 身为一个不受待见的,大资本家的后代。 于爱玲从来没有被人追求过。 忽然间被一个自己有点喜欢的男人表白,她瞬间变得手足无措了起来。 李国庆见于玲子唯唯诺诺的不敢说话,当下便打趣着说道:“玲子,你也先不用着急回答我,接下来的日子,你看我表现就行。” 说完这话后,李国庆便背过身去:“玲子,你快些把衣服穿上吧!咱们得回去了,免得一会被人碰到了说闲话。” 两人穿戴整齐后,李国庆翻身上马,驮着于爱玲,快速前往靠山屯。 来到村口后,李国庆将于爱玲放了下来。 他这样做,也是避免屯子里的人误会。 做完了这些后,他又骑着马,快速地回到了家中。 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后,李国庆拉着家里的雪橇,又回到了九龙潭。 把九龙潭的那只野猪绑在雪橇上后,李国庆便回家了。 他刚到家门口,便看到了屯子里的二混子左鹏。 这个左鹏,正是小妹前世的男人。 前世,小妹跟着左鹏这个二混子,受尽了人间疾苦。 所以,即便时隔多年。 当李国庆看到左鹏这个二混子后,也依旧恨得牙痒痒。 “左鹏?你在我家门口蹲着,在干什么呢?” 两人都是一个屯子的,自然认识。 左鹏本来还蹲在柴火垛旁抽烟,在看到李国庆后,他立马就站了起来。 他点头哈腰地笑着,顺手递给李国庆一根烟。 李国庆将烟打在地上,冷哼着说道:“我问你话呢,你鬼鬼祟祟地蹲在我家门口,到底在整啥玩意呢?” 左鹏被吓了一个哆嗦,不过还是硬撑着说道:“哥,我等李青呢!我和她约好了,一起去镇上的供销社买白糖。” “你说什么?你和我妹约好了,要一起去供销社买东西?我怎么不知道?” 李国庆一把薅住左鹏的脖领子,作势要打。 而就在这时,李青却慌慌张张地跑了出来:“哥,你干啥呢?” 看到李青有些焦急地跑过来,李国庆深吸了一口气,慢慢松开了左鹏的衣领。 “小妹,你怎么和左鹏混到一起了?”李国庆转头瞪着李青,有些生气说道。 “哥,我和左鹏是初中同学,你忘了吗?另外,我们只是去镇供销社买一袋白糖而已,你至于这么紧张吗?” 见哥哥一脸的严肃,李青忍不住嗔怪道。 主要是因为想起了前世那些不好的记忆,李国庆才如此紧张的。 深吸了几口气,调节了一下情绪后,李国庆无比严肃地说道:“李青,我不管你们是不是同学,总之,从今天开始,我不许你和左鹏来往。” 这个左鹏到底是个什么货色,李国庆门清。 他自然不可能让小妹和左鹏混在一起。 只是,让李国庆没有想到的是,他此话一出,立刻就引起了李青的反感:“哥,我和左鹏只是普通朋友,你凭什么反对我和他来往啊?” “你……” 李国庆一下子愣住了。 他倒是没有想到,一向听话的妹妹,居然也学会了反抗。 所谓长兄如父。 尤其是李国庆。 因为父亲瘫痪,后妈跑路,所以,自打他能干活起,便既当爹又当妈的拉扯着几个妹妹,一步一步长大。 身为长兄,他对几个妹妹一直都很严厉。 他见小妹居然敢不听自己的话,于是便扬起了手臂,作势要打:“总之,就是不允许你们两个相处,能听明白不?” 第二十九章 倔强的小妹 李青扬起脖颈,瞪着一双倔强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李国庆看:“哥,你打。” 见妹妹表现出这样一副神情,李国庆当下便知道,小妹压根没有服他。 如果是曾经的李国庆,眼看着小妹和自己犯驴,此刻肯定已经大脖溜子招呼上来了。 可身为一个过来人,李国庆早已褪去了青涩,收敛了脾气。 现在的他,自然不会再用大脖溜子招呼小妹。 因为他心里面清楚,打人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尤其是像小妹这种外柔内刚的姑娘,打她反而会起到反作用。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忽然笑了起来:“哥刚才逗你玩呢!你们吃早饭了吗?要不要进来吃点啊?” 本来还处在紧张之中的两人,见李国庆忽然笑了起来后,也跟着放松了起来。 “哥,你刚才那么严肃,把我吓一跳,你干啥玩意?”李青白了哥哥一眼,娇嗔道。 李国庆有些宠溺地拍了拍小妹的小脑瓜:“都是我的错,我这个当哥哥的给你们道歉,这总行了吧?” 他拍了拍额头,继续说道:“对了,我刚好也有点事要去镇里,要不然,咱三一起去?” 让小妹单独和左鹏相处,李国庆自然不放心。 这个前世的妹夫,在追小妹的时候表现的十分的殷勤。 可自打两人结婚后,这个畜生就原形毕露了。 这老小子不光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甚至还家暴小妹。 当时,李国庆得知此事后,把左鹏打了一个半死。 可这左鹏依然记吃不记打。 小妹被这个人渣折磨的半死,可却依然死心塌地地跟着这个畜生。 那些年,李国庆也劝说过小妹,让小妹离婚。 可小妹压根不听他的。 直到左鹏把小妹刚生下来的儿子卖了以后,小妹才意识到,这左鹏就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是个喂不熟的白眼狼。 那一年,精神崩溃的小妹选择和左鹏离婚,自此踏上了寻子的道路,这一寻就是一辈子。 想着小妹那些年遭受的痛苦,李国庆恨不得当场废了左鹏。 可他也只能想想罢了,根本不可能当着小妹的面这么做。 “哥,你也要去镇上吗?那太好了,咱们快走吧!再不走的话,晚上就回不来了。” 李青见哥哥也去,高兴的直接在原地蹦了起来。 李国庆把野猪推到院子里后,便和两人一起上路了。 走到路上的时候,李国庆故意拽着小妹,走到了后面。 眼见着两人和左鹏之间已经拉开了距离,李国庆忍不住问道:“小妹,你和哥说实话,你是不是稀罕左鹏这小子?” 前世,李国庆听家里人说。 小妹因为左鹏送来的两袋棒子面,被逼无奈的嫁给了左鹏。 但具体的细节,他并不是很清楚。 现在看来,事情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 小妹貌似也有些稀罕左鹏啊! 被李国庆这么一问,小妹羞赧的低下了头:“哥,左鹏和我一样,都是特别善良的人,他和别的男生不一样。” 见小妹居然说这个左鹏善良,李国庆彻底无语了。 看来,这个左鹏确实挺会伪装的,不然得话,也不可能骗过较为聪慧的小妹。 既然你喜欢把自己装扮成一头披着羊皮的狼,那我便帮小妹,将你的伪装彻底撕碎吧! 此时,李国庆心里也清楚了。 想要让小妹回头,最好的办法便是让小妹看清楚左鹏的为人。 三人来到镇供销社。 李青看到柜台内摆放着的琳琅满足的商品,眼睛都跟着亮了。 “哥,你快看,这里有好多商品啊!” “小妹,你想吃什么?哥给你买。” 李国庆之前去黑市的时候,不光弄到了钱,还在一个老头那里收购了一些票据。 这年月,不管买什么都要凭票购买。 没有票据,简直就是寸步难行。 李青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口水:“哥,咱就看看就行,用不着买这些不实用的东西。” 李国庆指了指柜台内的糕点、糖果、肥皂等物件,淡定地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我都要了。” 柜台里的售货员淡然地嗑着瓜子。 自打三人进来以后,她连眼皮子都没有抬起来一下。 可是,当他听到李国庆要买这么多东西的时候,她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等到她抬起头来,看到李国庆那张俊朗的脸庞后,眼睛变得更加亮了。 “大弟,这些东西可不便宜,而且,即便你有钱,也未必买的到,因为,这些东西都要凭票购买。” 李国庆没有和这个售货员墨迹。 他直接将手伸进口袋,把里面的票据和现金都拍在了柜台上。 “我的天呐,大弟,你可真够阔气的,你搞对象了没?我家里有个妹妹,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售货员见李国庆出手如此豪气,当下直接向李国庆推销起她的妹妹来。 “你妹妹属啥的?” “属狗的。” “姐,对不住了啊!我和你妹的属相好像不太匹配。”李国庆开玩笑似地拒绝道。 售货员听出了李国庆的意思,便也不再纠缠。 “哥,你真要拿这么多货啊?”旁边,李青见哥哥要买这么多东西,不由得拽了拽他的衣袖。 李国庆之所以买这些东西,是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李青刚才瞄过的东西。 既然妹妹喜欢,他这个当哥哥自然要给妹妹买下来。 “这些都是我想要的东西,干啥不买?” 李国庆害怕妹妹心里有负担,于是便把问题都揽到了自己身上。 “那好吧!” 见哥哥都这样说了,李青便也不好再规劝什么。 一旁,左鹏见李国庆如此豪横,双眼都跟着放光了:“哥,你太阔气了吧?哥,我还听说了,你现在是咱屯子的民兵排长了?哥,以后一定的罩着老弟啊!你以后就是我亲哥了。” “再说吧!” 李国庆摆了摆手,随意敷衍道。 采购完物资后,李国庆一行三人准备回屯。 马上要出镇子的时候,左鹏忽然停住了脚步:“哥,小青,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那个,你们先回去吧!不用等我。” 第三十章 赌徒 说完此话后,左鹏便急匆匆地返回了镇子。 对于左鹏的离开,李青并没有多想。 可李国庆却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 眼见着左鹏走的远了以后,李国庆忽然顿住了脚步:“小妹,你就不想知道,左鹏这么晚了,到底回镇子里干什么去了吗?” “哥,你啥意思啊?” 李国庆一把拽住小妹:“哥看人一向很准,哥的感觉告诉哥,这个左鹏不像什么好人,哥不阻挠你找对象,但找对象是人生大事,怎么也得找知根知底的吧!” “哥,你的意思是,让我跟踪左鹏,去查他的底?哥,这不好。” “没什么不好的,只要不被发现就行了。” 李国庆不由分说地拽着李青的手腕,也向镇子的方向行去。 两人走的飞快,不过片刻间,便追上了左鹏。 李国庆兄妹就这样一路跟着,眼见着左鹏进了一条黑暗的胡同,然后拐进了一个黑色小铁门中。 “哥,左鹏这是去哪了?” “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李国庆拽着小妹的衣袖,两个人鬼鬼祟祟地来到黑色铁门的外面。 他们刚到这附近,便听到了里面传来的熙熙攘攘的声音。 “五魁首啊!六六顺啊!七个巧啊!” 随着一阵嘈杂的划拳声传来,李青也知道里面的人在干什么了。 这些人居然在赌博。 一想到左鹏也在里面,李青便想闯进去。 她刚要往里冲,却被李国庆拦住了:“小青,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你还是别进去了。” 李青抿着嘴,没有说话。 李国庆见自己的目的达成了,心情微微有些愉悦:“小妹,别管这左鹏了,马上天黑了,咱先回家吧!” 可是,当他去拽小妹,想让小妹跟着他一起回家的时候,小妹却拒绝了。 李国庆见状,便只能跟着小妹一起,在黑色铁门外等了起来。 一个小时后,左鹏红着眼睛,垂头丧气地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一抬头,刚好撞到了李家兄妹。 看到李家兄妹那一刻,他整个人都被吓了一个机灵。 “哥,李青?你们怎么在这?” 李青红着眼睛,狠狠地瞪了一眼左鹏:“大鹏,你说?你来赌坊这种地方干嘛来了?” 左鹏眼见着自己的事情败露,被吓的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 “青儿,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这是我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我只是好奇而已。” 他一边磕头,一边祈求着李青的原谅。 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宛如一条丧家之犬。 “大鹏,你快起来,你别跪在地上。” 李青拉了左鹏一把,却没有拉起来。 “小青,你若是不原谅我的话,我就跪在地上不起来了。” 说完这话后,他居然咚咚地在地上磕起头来。 小妹见状,赶忙再一次去拽地上的左鹏:“大鹏,你赶快起来吧!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已经原谅你了。”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左鹏直接就站了起来。 李国庆双手抱于胸前,一直在看着左鹏的表演。 这期间,他有好几次都想暴打左鹏一顿,可到了最后,还是忍住了。 他若是现在打左鹏,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糟糕。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深吸了一口气:“马上天黑了,咱们快回屯子吧!” 回到家里后,李国庆也没有多说什么。 他心里清楚,这种事情急不得。 不过,不管怎么说。 这一世有他这个哥哥在,他怎么都不会再让小妹重蹈覆辙了。 简单修整了一下后,李国庆开始分割野猪。 他把炉子上滚烫的开水壶提出来,先是烫猪,褪猪毛。 等到将猪毛都褪的差不多了以后,李国庆拿着手里的菜刀,开始解猪。 他的手法依旧很快,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便将这头野猪分割成了几十块猪肉。 “哥,刚才没想起来问你呢,你这野猪从哪里弄来的?” 李青一边帮哥哥收拾猪下水,一边忍不住问道。 “你说这头野猪啊!这是我在巡逻的时候,在九龙潭那里打到的,当时,这头野猪发癫,差点把哥哥弄死。” “哥,那你没事吧?哥,你现在也太厉害了,什么猎物都能打到。” “没事,辛亏有你玲子姐帮我垫了一下,不然的话,肯定得骨折了。” 李国庆稍微活动了一下筋骨,确认自己没有受内伤后,便也放心了。 东北这边最有名的菜就是杀猪菜。 可惜,这年月日子过的苦,屯子里的人,哪怕是过年,也吃不上一顿杀猪菜。 眼看着猪已经杀完了,李国庆便想着做一大桌杀猪菜,好好地造上一顿,犒劳犒劳自己。 而就在这时,隔壁吴大妈带着一群村民,来到了院子里。 “国庆啊!我今天路过你家的时候,看到你的雪橇上好像放了一头野猪?这接近年关了,大妈也想给家里整点猪肉,包一顿猪肉白菜的饺子吃,所以,你这肉卖不?” 李国庆打眼一看,发现这些人当中,好多都是吴大妈的亲戚。 看到这一幕,李国庆心里跟明镜一样。 吴大妈这是来照顾他生意来了。 只因为,他之前从大雕的口中,把吴大妈的孙子救了下来。 “吴大妈,我这一整头猪呢,自己家吃也吃不完,你们要是想买的话,我卖给你们就是了。” 吴大妈满意地点了点头。 之后,她又冷冷地扫了一眼自己身后的这些人:“你们这些人给我听好了,这是我求来的机会,你们买肉就买肉,谁也不许举报国庆投机。” “之前,国庆打到狼的时候,都分给屯子里一半了,所以,谁要是敢举报国庆,那就是和全屯子的人作对。” “没错,谁要是敢举报国庆,我打断他的腿。” 他们靠山屯处在大山深处,十分的闭塞。 平常时候,如果屯子里出了什么事,一般都是屯子里的人自行解决,很少会扯上外面的势力。 而这,也是李国庆敢把猪肉卖给屯里人的原因。 这年月,猪肉六到八毛钱一斤。 因为都是乡里乡亲的,所以,李国庆给猪肉定了一个六毛钱的价格。 因为是私自卖肉,所以,所有人都不用凭票买肉。 第三十一章 狠狠地赚了一笔 就这样,李国庆做起了肉贩子,在自己家院子里卖起肉来。 不过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就把肉卖了一半。 人群逐渐散去后,李国庆挑选了两块上好的猪里脊,递给了李青:“小妹,这两块猪肉,你给队长家送过去,顺便再邀请队长和大爷来咱家吃饭,对了,再把于爱玲和屯子里的几个民兵也叫着。” 如果是曾经的他,在猎到野猪后,肯定不会给队长送肉。 可现在,他会第一时间给队长送几块最好的肉。 他现在虽然是民兵排长,可却还是比队长卫建平低上一级。 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靠山屯里,队长就是天。 他若是不溜须好卫建平,那就别想很顺利地在屯子里做小生意了。 尽管,卫建平不是一个贪婪的人。 可这人情世故,他该做还是得做。 这是礼数,不能丢了。 目送着小妹离开,李国庆将案板上的泛着油光的钱捡起来,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一张一张地数了起来。 厚厚的一沓纸币,里面有一分的,两分的,五分的…… 李国庆足足数了十分钟,最终确定,这些钱加在一起,足足有一百二十多块钱。 就这么一会,他就赚了这么多钱。 看来,屯子里的人还是认猪肉啊! 将这些钱收拾好,又放在口袋里后,李国庆十分满意地在上面拍了拍。 而就在这时,周小红却舔着个脸,从西屋走了出来。 他看着雪地上堆着的猪下水,艰难地咽了一口吐沫:“李国庆,这些猪下水如果不要的话,可以给我吗?” 李国庆在收拾猪的时候,把猪膀胱、猪蛋、猪气管等猪下水全都扔在了地上。 周小红在屋子里偷看,还以为李国庆不要了。 所以,她才舔着脸,出来讨要这些猪下水。 这几天,她家里几乎都快断粮了。 肉更是一块都没有吃到。 眼见着李国庆家里杀猪,她馋的都快哭了。 本来,李国庆也不太喜欢吃这些东西。 如果是关系不错的邻居的话,他给也就给了。 可如果要这些东西的人是周小红的话,那李国庆肯定就不能给她了。 这个女人毁了他的一生。 他不整死这个女人,已经算是对这个女人最大的恩赐了。 她还来要猪下水来了,哪里来的脸呢? “这些猪下水,是我用来喂狗的,怎么能给你呢?”李国庆咬着牙,冷冰冰地说道。 “李国庆,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我还不如村子里的一条狗吗?” 周小红恨恨地瞪着李国庆。 她咬着牙,切着齿,仿佛要把李国庆生吞了一般。 “我可没这么说,这都是你说的。”李国庆耸了耸肩,无所谓地说道。 眼见着曾经对自己那么好的人,现在却变成了这样。 这一秒钟,周小红忽然感到有些难过:“李国庆,为什么啊?你以前对我那么好,现在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她的心里防线终于崩溃了。 她质问着李国庆,语气中已经带了哭腔。 “我曾经那么稀罕你,恨不得把心都掏给你,可我的真心到底换来了什么?再火热的心,也有冷的那天,算了,和你说这些干什么?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我早就不稀罕你了。。” 李国庆无所谓地摇了摇头,之后便做起了杀猪菜。 酸菜炖白肉、蒸猪血、凉拌猪头肉、干豆角炖大骨头…… 身在东北,他家里最不缺的就是柴火。 李国庆分别在炉子上和大铁锅里做这些菜。 不过片片刻间,满屋子里就飘出了一阵阵猪肉的香味。 这一顿做完,李国庆把家里仅剩了一颗白菜,以及一把干豆角都给祸害了。 以后在想吃青菜,就得去黑市买去了。 这时,小妹李青也回来了。 他还拉着于爱玲。 于爱玲掀开棉门帘子后,忍不住问到:“李国庆,做了啥好吃的了?还非得叫我过来吃饭。” “都是杀猪菜啊!你快过来看看,看看这些菜怎么样。”李国庆指着案板上已经做好的几道菜,笑呵呵地说道。 “呦呵,卖相还不错嘛!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干起女人的活来了?我来帮你。” 于爱玲撸起袖子后,便开始忙前忙后。 玲子虽然是大资本家的后代,但却一点都不养尊处优。 她干起活来,麻利得很。 有了于爱玲的帮助,李国庆的效率一下子提升了一倍。 不多时,队长卫建平和大爷卫有为全都过来了。 “国庆啊!你这也太客气了,杀猪就杀猪呗!还非得请你大爷我吃饭,本来还在家里编篓子呢,一听说你要宴请我,我立马带着我儿子过来了,怎么样?大爷给你面子吧?” “哎呀,大爷太给我面子了,大爷,队长,快往屋里请。” 李国庆掀开门帘子,让卫有为何卫建平进了屋。 这时,李玉忠也挣扎着从炕上坐了起来:“欢迎欢迎,稀客啊!” “玉忠,你躺你的,不用管我俩。”卫有为见李玉忠挣扎着坐了起来,又赶忙将他按在了炕上。 …… 片刻后,屯子里的几个民兵也到了。 民兵葛二壮还从家里带来了一葫芦散篓子白酒。 家里没有饭桌。 于是,李国庆将一道道硬菜全都搬到了火炕上。 一大帮人围在火炕中间,就着玉米饼子,喝着散篓子,吃起了杀猪菜。 “哎妈呀,真香,这杀猪菜谁做的?” 队长卫建平秃噜了一口白肉后,顿时就竖起了大拇指。 不光是卫建平,其他人在吃了几口这个杀猪菜后,也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李国庆指了指自己:“这炕上摆着的所有的菜,都是我做的。” 他这还一出,全场顿时一片嘘声。 “国庆,你啥时候学会做菜了?” “国庆,这些菜真是你做的?这也太好吃了吧?” 这些做东北菜的技巧,都是李国庆在部队的时候,和伙房的厨子学的。 他只是学了一些皮毛,但也完全够用了:“真好吃吗?这些菜,我只是随便坐的,没想到还挺对你们的胃口。” 李国庆请大伙过来吃饭,一来是庆祝自己当上了靠山屯的民兵排长。 第三十二章 二来 二来,则是想让大家伙帮忙,建立靠山屯的防御工事。 记忆中,前世的时候,那些偷猎队的人便袭击过靠山屯。 当时,偷猎队的人在靠山屯内死了好几个村民,抢了许多东西后,便直接全身而退了。 那些偷猎队的人都是亡命徒,许多人的身上都沾着人命。 对待这些人,李国庆肯定不会心慈手软。 而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和这些人结仇了,自然得早做打算才行。 眼见着大家都吃饱喝足了,李国庆便趁着酒劲,笑着说道:“队长,我听说,老爷岭里最近好像不太平啊!” 卫建平听到此话,眉头也跟着微微皱了起来:“确实不太平,我听说,老爷岭内来了一支偷猎队,那些人都是亡命徒,咱们屯子的猎人在老爷岭外围打猎,被偷猎队的人抢了东西,还被打了一顿。” “那些王八羔子,也太嚣张跋扈了吧?他怎么敢打咱屯子的人的?要我说,咱们就应该弄他们一顿。” “弄?人家每个人手里都有枪,咱们怎么弄啊?” 李国庆见时机成熟了,于是便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各位,咱们没有惹偷猎队的想法,可那些人没准哪天抽疯了,就来主动招惹咱们来了,我觉得,咱们还是应该提前做打算。” 他的一番话,让所有人都陷入到了沉思当中。 见众人都不说话,李国庆继续发表起自己的见解来。 屯子里的人认知有限,不懂得如何建立防御工事这些事,所以,李国庆必须得给他们科普。 “咱屯子屯口那,不是有一棵百年老树吗?那树足够高,也足够大,适合用来做瞭望塔,到时候,咱们可以在那棵树上造一个树屋。” “另外,咱们屯子处在半山腰,属于易守难攻的地方,咱们只需要在屯子周边挖建一些战壕,便可以利用居高临下的地形优势,做到一定的防御。” “至于村口那条大路……村口不是有一间荒废的茅草屋吗?咱们可以把那间茅草屋改造成碉堡,敌人如果敢从村口进来,咱们就可以利用这座碉堡,痛打落水狗。” “同时,咱们也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砍伐一些刺槐,围在屯子周围,用来阻挡敌人前进的脚步,总之,给敌人设置的障碍越多,咱们的安全便越能得到保障。” 李国庆结合靠山屯的地理优势,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 屯子里的人都是大老粗,大多数人都不懂军事。 听李国庆讲了这么多后,他们就只会点头附和。 当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李国庆带着屯子里的几个民兵,开始搭建树屋。 他们先是在这棵参天古树上搭好了梯子,紧接着,便把一根又一根的木材往这棵古树上面运。 屯子里有手巧的工匠,开始在古树的最顶上搭建树屋。 不过一天的时间,这间树屋便被搭建好了。 李国庆踩着梯子,来到树屋内,透过树屋上的窗户,向远处眺望。 从这个位置向远处俯瞰,可以了解到方圆千米之内的所有动向。 有这间树屋存在,便可以让整个屯子都做到提前警戒。 从树屋上下来后,李国庆把所有民兵都聚集到了一起。 “兄弟们,从今天开始,树屋上得有专人值班了,队长,咱们八小时一倒班,上班的人算工分,你觉得怎么样?” “这……” 卫建平倒是没有想到,李国庆居然会安排人在树屋上警戒。 这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 还没等吴建平说话,队伍中的葛二壮便率先不干了。 “李国庆,你在这里抖什么官威啊?不就是当一个民兵排长吗?芝麻绿豆一样大的小官,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小子昨天还在李国庆家里吃杀猪菜。 今天一转头,就翻脸不认人了。 身为民兵排的一员,肖强也过来帮忙了。 因为之前偷盗屯子里家畜的事,他成为了屯子里人人喊打的存在。 本来,他已经没有勇气继续和李国庆对着干了。 可现在,他见李国庆居然给了他机会,于是便赶忙跳了出来:“国庆啊!咱们屯子里的人都没上过夜班,你这一下子就要让大伙上夜班,大伙能接受的了吗?” 记忆中,偷猎队的那帮人,就是在夜里偷袭的靠山屯。 但具体是哪天,李国庆已经忘记了。 他只依稀记得,应该就是这几天的事。 所以,过年前的这几天,无论哪一天,都无比的重要,也都必须有人执勤才行。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淡淡地说道:“第一个夜班我来值,白班你们来值,大家觉得怎么样?” 肖强见大家的脸上都充满了埋怨,当下便知道,他表现的机会来了。 “国庆啊!这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都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家里好好猫个冬呢!结果你却让大家伙值班,这不合适吧?” 在这个年代的东北农村,大家都比较尊崇武力。 李国庆见队伍里有许多人都不服,于是便淡然地说道:“你们哪个不服的,有种就给我站出来,别在这继续跟我俩墨迹了……” 既然道理讲不通,那他只能动用武力了。 还没等他说完,葛二壮第一个站了出来:“李国庆,你想咋地啊?当个民兵排长,这把你能耐的,我今天还就不服你了,你能把我怎么地?” 肖强见葛二壮都站了出来,于是便也从队伍里走了出来:“李国庆啊!我也觉得你这样有些过分了,我也不服你,你能咋地?” 李国庆淡漠的目光扫向人群:“还有不服的吗?一次性都站出来得了。” 底下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却没有选择站出来。 他们昨天刚在李国庆家吃过杀猪菜。 所谓吃人家的嘴短。 他们若是现在站出来反对李国庆,那未免有些忘恩负义了。 见没有人继续反对自己,李国庆满意地点了点头。 之后,他指了指葛二壮和肖强:“既然你们两个不服我,那咱们就用男人的方式来解决吧!你们两个一起上,如果能把我撂倒了,我这民兵排长就不当了。”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可若你们两个不是我的对手,那就给我老实的听话,能听懂不?” 第三十三章 立威 李国庆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想在靠山屯内立威。 身为新晋的民兵排长,他属于屯子里典型的少壮派。 身为少壮派,他若是想立威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武力。 年轻人都崇尚武力。 所以,他只要在武力上镇住村里的年轻人,那便可以服众了。 葛二壮一听这话,顿时就笑了。 身为靠山屯里长的最壮,最高大的小伙,葛二壮打架从来就没输过。 李国庆身体素质虽然也还可以,但和他葛二壮相比,还差得远。 更何况,他们这边还加了一个肖强。 思索着这些细节的时候,葛二壮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李国庆,这可是你说的,你一会要是输了,可别说我欺负你。” “放心,我愿赌服输。” 身为曾经的特种兵王,李国庆的身体素质虽然还没有达到巅峰。 但他的格斗技巧却依然处在一个巅峰的状态。 他只需要利用自己平生所学的格斗技巧,便可以轻松打败葛二壮和肖强。 而就在这时,卫建平却出言阻止道:“行了,你们也老大不小的了,就不要开这种玩笑了。” “谁开玩笑了?” “谁和他们开玩笑了?” 两拨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出了这句话。 眼见着两拨人已经剑拔弩张了,卫建平倒也不好劝阻了。 短暂的沉默中,葛二壮直接就出手了。 他一拳打向李国庆。 李国庆伸出手来,顺势一拉,把肖强拉到自己身旁,充当起了挡箭牌的角色。 砰! 葛二壮这一拳下来,结结实实地搭在了肖强的脸上。 “哎呦。” 肖强结结实实地挨了葛二壮一拳,甚至都没来得及反应,便倒在了地上,失去了战斗力。 “你小子不讲武德。” 葛二壮怎么都没有想到,他这一拳下去,不光没打到李国庆,甚至还把自己的队友给打的昏死了过去。 这让他不禁恼羞成怒。 他轮开臂膀,又是直拳,又是勾拳,又是摆拳…… 十几拳下去,却连李国庆的一片衣角都没有沾着到。 直到这时,众人才发现,李国庆的步伐无比的轻盈,双脚弹跳的速度堪比弹簧。 他的脚步前后晃动,于此同时,头部也跟着灵活地左右晃动,每一次晃动,都能够轻松地躲开葛二壮的重拳。 “这步法好像有点东西啊!” “这好像是拳击远动员惯用的步法,我之前在省城体育馆看过一场拳击比赛,李国庆现在的步法,和那个拳击运动员的步法几乎一模一样。” “哎妈呀!李国庆啥时候学会拳击了?” 葛二壮接连挥出去十几拳,不但没有碰到李国庆的一根汗毛,甚至还把自己给累的够呛。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李国庆就像一条泥鳅一样,每一次都从他的拳头下,不经意地溜走。 李国庆见葛二壮有些分神,便一个侧步,划到了这小子的身后。 取得了背部的优势后,李国庆一个背部裸绞,直接把葛二壮放倒在了地上。 他用自己的手臂,勒紧葛二壮的脖颈,任凭对方拼命地挣扎,也不松开分毫。 裸绞在格斗技巧里也叫断头台。 一旦被绞中,便再也没有逃生的可能。 此时,李国庆一边加大手臂的力度,一边怒吼道:“二壮,你服不服?” 可是,二壮却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李国庆一直保持着断头台的姿势,直至葛二壮失去了挣扎的动作后,才放开他。 此时,葛二壮青筋暴起,满脸通红,早就被李国庆给绞的晕死了过去。 如果李国庆继续绞下去的话,恐怕会直接把葛二壮给绞死。 “二壮?你没事吧?” 李国庆轻轻拍了拍葛二壮的脸,慢慢把对方拍醒了过来。 直到这一刻,葛二壮才意识到,他居然被李国庆给绞的晕死了过去。 如果不是李国庆手下留情的话,他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葛二壮有些羞愧地低下了头:“国庆,我服了。” 葛二壮身为靠山屯最强壮的年轻人,最终还是败在了李国庆的手下。 这足以证明李国庆的实力了。 打倒了葛二壮后,李国庆也算是在年轻人里面,竖起了自己的威信。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笑着说道:“既然你服了,那你可以值班了吗?” “当然可以,国庆,我今天晚上就来树屋值班,保证不辜负你的期许。” 李国庆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下来。 而就在这时,卫建平却忍不住说道:“国庆,我看你刚才的身手,好像不简单啊!你这本事从哪学的?之前怎么没见你使过?” “这些本事都是我爷爷小时候交给我的,我之前之所以没动用,也是因为没有机会啊!” 李国庆只能把这些解释不通的事情,推给进山后失踪的爷爷。 李国庆的爷爷是屯子里出了名的老猎人,本事也大的很。 所以,对于李国庆的解释,卫建平并没有太过怀疑。 第二天一早,李国庆带着屯子里的人,开始在屯子周围挖战壕,并在合适的放置刺槐等障碍物。 之后,他又带领屯子里的人,把屯口的那间破茅草屋修缮了一下。 如此一来,他们靠山屯的防御工事便初步完成了。 晚上回到家里的时候,李国庆顺手从柴火垛里捡了一根木棍。 他使用家里的菜刀,开始在这根木棍上雕刻。 他只雕刻了半个小时,便雕出了两枚哨子。 这哨子是李国庆在部队的时候,用来发送信号的。 这种军用哨子可以发出十几种声音。 不过,李国庆为了方便操作,只保留了一种声音,那便是布谷鸟的鸣叫声。 他们屯子附近没有布谷鸟,所以,便也不会影响到李国庆的判断。 到时候,只要布谷鸟的声音一响,他便会立刻冲出去,迎接汹涌而来的敌袭。 当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李国庆早早醒了过来。 他从屋子里走出来,来到院子里,用力地伸了一个懒腰。 之后,他抬起头,看向了院子里的一棵白杨树。 第三十四章 布置 李国庆的家处在屯子里比较中间的地带。 他之前缴获的毛瑟98k,放在他手里,有效射程最多能达到一千米。 他的射程,刚好能辐射到整个屯子。 所以,他便想着,在这棵白杨树上建立一个聚集点。 到时候,只要布谷鸟的声音一响起,他便可以第一时间爬到白杨树上,居高临下,对屯子周边的敌人进行狙击。 说干就干,李国庆在柴火垛里找了好几根袖长笔直的木棍。 之后,他背着木棍,一趟又一趟地往白杨树上攀爬。 他将手中的木棍,纵横交错地固定在白杨树的树杈上。 不过一个上午的时间,他便这棵大白杨上布置好了一个据点。 有了这个狙击据点后,李国庆便可以用一己之力,对抗那个传说中的偷猎队了。 只建立了一个据点的李国庆,心里面又有些不放心。 于是,他又从屯子里选中了两处地方,用来做他的狙击据点。 这其中的一处,便是村子里最高的建筑物——一座三层楼那么高的钟楼。 这座钟楼位于屯子的东北方,已经有百多年的历史了。 钟楼年久失修,看着仿佛随时都会倒塌。 李国庆顺着残垣断臂,攀爬到钟楼的顶部,稍微整理了一下上面后,便又给自己弄出了一个可以藏身的据点。 至于最后一处据点,则也是一株白杨树。 李国庆利用同样的方法,在上面设立了一个可以趴着狙击的一个藏身之所。 将所有事情都做完了以后,李国庆的心有跟着安定了不少。 之后,他又带领屯子里的民兵,在屯子周围设立了许多的障碍物。 他们一直忙到了晚上。 所有人都显得有些疲惫。 李国庆见状,便再一次请大伙吃了一顿杀猪菜。 宴席之上,葛二壮揉了揉自己酸软的胳膊,有些无奈地说道:“国庆啊!这大过年的,咱们有必要这么做吗?” 他见李国庆瞪了自己一眼,不由得继续说道:“国庆啊!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怕咱们白忙活一场。” 李国庆目光扫过人群。 发现屯子里的几个民兵,脸上几乎都带着一丝怨气。 显然,李国庆这几天新官上任三把火,不停地让手下干活,已经把他手底下的这几个民兵惹恼了。 略微斟酌了片刻后,李国庆清了清嗓子,淡淡道:“各位,我做事向来追求一个稳妥,咱们今天若不够谨慎的话,若真出了事,想后悔都没机会。” 这顿饭完事以后,李国庆将手中的哨子交给了今晚值班的两个民兵:“弟兄们,都打起精神来,我一会会去夜巡,一旦让我抓到睡觉的,我绝不姑息。” 被李国庆这么一弄,几个民兵顿时怨声载道。 可现在,李国庆不光是民兵排长,战力也十分的惊人。 他们碍于李国庆的淫威,根本不敢反抗。 无奈之下,他们当中的两个倒霉蛋只能去值班了。 重生后,李国庆继承了前世学会的所有技能。 唯独身体素质,因为缺乏锻炼,没有达到巅峰状态。 驱散了民兵后,李国庆当下便围着屯子,进行五公里越野。 五公里越野、俯卧撑、扎马步…… 经过几个小时的训练后,李国庆的身上也出了一层的汗水。 时光匆匆,转眼就到了小年。 上午锻炼完身体后,李国庆来到于爱玲的家中。 “玲子,在家呢吗?” 片刻后,于爱玲推开门,从里面走了出来。 “李国庆,你来了?” 之前,于爱玲从城里带过来许多书。 这几天,李国庆总是以借书的名义,给于爱玲送食物。 因为交流变多了,两人之间也关系也变得熟络了起来。 “嗯呢,今天是小年,你就别特意开火了,去我家吃饭啊!” “那好吧!”于爱玲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便点头同意了下来。 两人来到李国庆家,刚好看到了正在院子里说话的周小红,肖强,以及另外两个女知青。 肖强看到于爱玲后,双眼止不住地绽放出一丝精光。 “玲子,之前一直邀请你来咱们的小年知青聚会,可你总是找借口推脱,现在还是来了了,欢迎欢迎。” 于爱玲也没有想到,这一次的小年知青聚会,居然定在了周小红的住所。 “那啥,我不是来搬家小年的知青聚会的我,我是来李国庆家过小年的。” 于爱玲虽然俏脸微红,不过还是十分勇敢地承认了下来。 肖强听见这话,脸色一下子就变得难看了起来。 之前,他一直想往于爱玲身边凑,可对方压根不给他这个机会。 看着于爱玲这个大美女,居然和李国庆走到了一起,他心里十分的不舒服。 即便心里有万般的不愉快,他也不敢表达出来。 只因为,现在的他,根本就不是李国庆的对手。 一旁,周小红看到这一幕,心里面也十分的不舒服。 她撇了撇嘴,冷笑着说道:“于爱玲,你不和我们知青一起过小年,却和李国庆混在一起,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我想和谁过年,那是我的事,就不劳你操心了。”于爱玲本身就和周小红不太合得来。 见周小红咄咄逼人,她便也没给对方半分客气。 周小红气不过,不由得继续纠缠道:“今年过年,我妈给我寄了好多东西,有麦乳精、牛肉干、猪肉干……看来,今年能过一个肥年喽。” 瞥了一眼于爱玲后,她和几个知青一起,有说有笑地去了西屋。 “不是,你们臭显摆什么啊?那点破玩意,有什么好显摆的?” 李国庆气不过,想找周小红等几个知青理论,但却被于爱玲一把拉住了:“国庆,大家都不是一个频道的人,有什么好吵的?” 大过年的,李国庆也不想闹的大家都不愉快。 他见于爱玲都这样说了,便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带着于爱玲几了家门后,小妹李青立马迎了过来:“嫂子,你来啦?” 李国庆在家的时候,因为口误,有好几次,都把于爱玲的名字喊成了媳妇。 所以,李青一和于爱玲见面,便喊起了嫂子。 被李青这样喊,于爱玲的脸一下子就红了:“那个,我和你哥只是普通朋友,你别乱讲。” 第三十五章 小说的真相 李玉忠无比费劲地从火炕上坐起来。 只瞥了一眼于爱玲,便满意地点了点头:“要是能让这小丫头做我儿媳妇,就算让我现在归西,我也觉得圆满了。” 李玉忠的一番话,立马就把于爱玲给整拘谨了:“叔,您别这么说,您一定能长命百岁。” 李玉忠似乎看出了玲子的拘谨,于是笑呵呵地拍了拍身前的火炕:“丫头,到火炕上坐着来,地上冻脚啊!” 之后,他又没好气地瞪了李国庆一眼:“李国庆,我们都饿了,你赶紧做饭去吧!” 这段时间,只要李国庆不忙,家里饭便都是他来做。 前世,他亏欠家里太多。 这一世,他想拼命的弥补。 “叔,我也没什么事,我去做饭吧!上一次请客,就是国庆做的饭,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怎么能让他一直下厨呢?” 在于爱玲眼中,李国庆是个有些大男子主义的人。 这个年代,像李国庆这种有大男子主义情节的人,在家里一般都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 想要让这种男人下厨去做饭,根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为害怕李国庆丢面子,于爱玲赶忙提出了帮忙的请求。 那些年,玲子跟着李国庆,受了太多太多苦了。 他残废的那些年,都是玲子在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而他和玲子结婚那么多年,却从来没有主动给于爱玲做过饭。 一想到这些往事,李国庆便微微有些难过,他不光亏欠家里人,更加亏欠玲子:“玲子,你今天就在这炕头上稳稳地坐着,到时候就吃现成的就行。” “这……这不好吧?”于爱玲道。 “没什么不好的,你都辛苦一大年了,现在马上过年了,也该好好歇歇了。” 李国庆不由分说,直接从东屋走出来,来到了东屋的灶台旁。 眼见着李国庆一个人去做饭,并且没有一句怨言,于爱玲眼睛里微微泛起光来。 这个之前一直给她穿小鞋的家伙,这个一直以来都有些大男子主义的家伙,怎么忽然间就蜕变了呢? 到底是为啥啊! 有人说,男人的成熟就是一瞬间。 难道说,这个家伙也是因为一些事情,一夜间就成熟了? 闲着没事,于爱玲便翻看起立柜上的小说。 只是,当她翻开小说的时候,却愣住了。 李国庆用肉从她那里换来的小说,居然丝毫没有被翻看过的痕迹。 看到这一幕,她不由得小声问道:“青儿,这些书,你哥都没看吗?” “我哥就是个粗人,怎么可能去看这些小说呢?” “那他为啥用肉换我的书?” “你说这个啊!这年月太艰难,大家都饿着肚子,也包括姐姐你啊!我哥知道你自尊心强,怕你不接受那些肉,所以才想出了用肉换书的办法,让他看书,还不如直接杀了他。” “你说什么?” 得知真相的于爱玲,一下子就愣在了原地。 原来,李国庆给她送肉,不是因为他喜欢看小说。 原来,他给她送肉,只是怕她饿着了啊! “李国庆,你干啥对我这么好啊?我值得你这么做吗?”于爱玲喃喃自语。 …… 另一边,几个知青聚在李国庆家的西屋,有说有笑的,气氛也相当的好。 肖强一遍磕着从城里邮寄过来的瓜子,一边和几个知青聊着家常。 “都怪李国庆,要不是他抢了我民兵排长的位置,我现在已经是先进个人了,到时候,再让我爸妈疏通一下关系,我就可以回到城里工作了。” “强哥,叔叔也太厉害了吧?居然能安排你回城里工作。”周小红看着肖强,一脸羡慕地说道。 “那必须的,你不要忘了,我爸可是国营厂的车间主任。”肖强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有些骄傲地说道。 “强哥,咱俩都是一个城市来的,你要是回城了,能不能也接我回去啊!”周小红一脸期许地说道。 在屯子里住的这些天,她无时无刻不想回到城里。 眼见着肖强能带她实现这个愿望,她看向肖强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更加暧昧了起来。 “那必须的,你是我肖强稀罕的女孩子,我肖强若是哪一天回到城里,肯定也会安排你回去。” “肖强哥,你讨厌,大家伙可都在这呢,你却说你稀罕我。”周小红低着头,无比羞赧地说道。 至于其他几个知青,眼见着氛围都到这了,便也开始起哄。 几个人玩闹了半天后,肖强摸了摸肚子,微微皱眉道:“小红啊!这都过了晌午了,你怎么还不准备饭菜啊?” 周小红见肖强饿了,赶忙下了火炕:“肖强哥,你们几个歇着,我现在就去做饭。” 从西屋出来后,周小红一眼就看到了在外间屋忙活的李国庆。 “李国庆,我肖强哥饿了,你还不赶快过来给我肖强哥准备饭菜。” 她刚顺口说出这一番话,便后悔了。 直到这一刻,她才想起来。 李国庆已经不是那个心甘情愿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只对她唯命是从的奴才了。 “抱歉哈!我使唤你使唤习惯了。” 周小红吐了吐舌头,见李国庆居然一个人在外间屋灶台旁忙活,于是便冷笑着说到:“李国庆,你这也不行啊!今天可是小年,你小妹和于爱玲都不帮你忙活吗?” 李国庆嘴角微微翘起,那上面甚至还带着几分讥讽的意味:“她们都想给我帮忙,可我不愿意,她们也都忙了一大年了,应该好好歇歇了,有我这个男人在,怎么能让两个小姑娘下厨呢?”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倒是你,怎么也一个人出来做饭了?你肖强哥怎么没帮帮你啊!” 身为一个经历过21世纪世界巨变的人,李国庆的观念早就转变了。 在他眼中,给媳妇和妹妹做饭,那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 被李国庆如此挤兑,周小红立马就不愿意了。 “我肖强哥是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他是做大事的人,我怎么能让他下厨呢?” “原来是这样啊!那你就好好做你的饭吧!不过,我记得,你好像不太会做饭吧?之前那两年,一直都是我在给你做饭。” 第三十六章 这饭做的 周小红为了逞口舌之快,忍不住继续说道:“我肖强哥的父亲可是车间主任,他已经答应我了,只要他能回城,立马便把我带回城。”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我肖强哥的辉煌前途,不是你这种土包子能够想象的,亏了我之前还因为你对我好,而对你动了一丝丝的心,现在看来,和你绝交这件事真的太明智了,万一我肖强哥因为你的存在而误会了我,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那就恭喜你能早日回城了。”李国庆不咸不淡地说道。 周小红狠狠地瞪了李国庆一眼,之后便不再和他说话了。 今天是小年。 她也开始准备起小年饭来。 只是,因为不怎么下厨的缘故,她不光做砸了两道菜,甚至还弄了自己满脸的锅底灰。 直到这一刻,周小红才意识到,想要给好几个人做一桌小年饭,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她想找李国庆帮忙,可最终还是忍住了。 …… 另一边,李国庆足足做了八个菜。 这些菜全都是比较地道的东北菜。 将一大桌子菜都放在炕上,又分了碗筷后,李国庆笑着说道:“爹,今天是小年,开饭前,你要不要讲两句?” 李玉忠放下碗筷,微微点了点头:“国庆啊!爹没文化,也不会说什么场面话,爹唯一希望的,就是你能把玲子这丫头娶回家。” 李玉忠这话一出,于爱玲的脸再一次红了。 李国庆见状,赶忙出言道:“爹,你这也太急了吧?你别吓到玲子了,那个,爹说完了,我也提一句,时间也不早了,大家伙赶紧动筷子吧!都吃好喝好啊!” 李国庆虽然只在伙房师傅那学了一个皮毛,但也完全够用了。 他做的这八个菜,每一道都色香味俱全。 见大家伙都吃的很香,于爱玲也提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 红烧肉入口即化,绽放在嘴巴里,那汁液也跟着到处喷溅,肉香味四溢。 “嗯,好吃,这红烧肉做的,比我家之前的厨子做的还好吃。” 于爱玲只吃了一口,便再也停不下来。 而更让人惊喜的是,无论她夹哪道菜,都觉得出奇的好吃。 “哇!这道素菜也好吃,李国庆,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这一次做的饭,比之前请客那一吃做的还好吃。” 经历过上一次的历练后,李国庆的厨艺自然是更上一层楼了。 外加上,今天的食材也比较丰富,所以,李国庆才做出了更好吃的饭菜。 当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李国庆早早醒过来。 起来后,他先做了一顿拉伸。 之后,他背着一包裹石头,开始五公里越野。 顺着山路一顿猛跑,配合着在部队里学的呼吸法,李国庆非但不觉得累,反而还觉得有些舒爽。 晚上,李国庆上了一天的工,也有些累了。 他简单地吃了一口饭菜,便趴在炕上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李国庆好像听到了一阵婉转的布谷鸟鸣叫声。 听到这个声音后,李国庆腾的一下就从火炕上坐了起来。 靠山屯没有布谷鸟。 李国庆之所以听到布谷鸟的声音,是因为有人给他发暗号了。 他等了好几天,终于等来了偷猎队的人。 将狼皮大衣披在身上后,李国庆背着毛瑟98k和五六式半自动步枪,飞快地从家中跑了出来。 他跳进屯子东边的战壕,趴好后,便开始寻找偷猎队的身影。 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 在夜幕中,李国庆的眼睛如同黑宝石一般明亮。 在黑夜中寻找了几秒钟后,李国庆终于发现了偷猎队的身影。 夜幕中,一群人鬼鬼祟祟地,朝着屯子的东北方向行来。 他们突破第一道警戒线的时候,便也来到了李国庆的射程内。 “距离目标大概八百米,风向是东北风,风级是一级,气温大概在零下十八度,气压正常……” 因为没有观察员,所以,李国庆狙击所需要的所有数据,都需要他自己来确定。 大概地确定好了所有数据后,李国庆将98K的瞄准镜微微调整,瞄准了偷猎队中领头的男子。 “老大,这个屯子一看就是个穷的叮当响的屯子,咱们真的要去这个屯子打秋风吗?” “不光是打秋风,也是来找杀老八和老九的凶手的。” “老八和老九都很厉害,又怎么可能被屯子里的村民杀掉?老大,你想多了吧?” 领头的瘦子刚说完这话,便哎呦了一声。 他揉了揉自己的腿,又看了一眼铺满在眼前的刺槐,不由得大骂了起来:“娘的,这到底是哪个王八蛋干的?怎么把刺槐往大道上扔啊?” 排在队伍最后面,那个矮个子老大见状,眼神中不由得露出了一丝警惕:“瘦猴,这不对劲啊!这些刺槐好像是故意被设置在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防贼,这个屯子的人警戒心有些强,恐怕会很难搞。” 砰! 而就在这时,一声沉闷的枪声忽然就响了起来。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瘦猴哼了一声,之后便倒在了地上。 “糟了,有埋伏。” 偷猎队老大见状,急忙冲着手底下的人摆手:“弟兄们,点子扎手,赶快找地方隐蔽起来。” 旁边刚好有几块巨石。 生死关头,几个偷猎队的成员全都躲到了巨石的后面。 进屯子的路上,瘦猴躺在血泊之中,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偷猎队的众人躲在石头后面,看着瘦猴的惨状,一时间都有些噤若寒蝉。 “老大,是毛瑟98k,听这声音,好像是老九的枪,难道说,是这屯子里的人杀的老八和老九?” “老八和老九都受过专业的训练,怎么可能折在山野村夫的手里?” 一群人心中都十分的怀疑,却又都不敢轻举妄动。 李国庆见这些人都隐藏了起来,便也停止了下一步的动作。 他把枪口对准大石头,开始守株待兔。 夜幕中,偷猎队的人也很沉得住气。 他们躲在石头后面,也是一动不动。 显然,他们也经历过专业的训练。 第三十七章 神枪手 偷猎队的人在明,李国庆在暗。 偷猎队的人不急,李国庆更不急。 就这样,彼此之间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偷猎队的人终于还是坐不住了。 这寒冬腊月的,总是在大石头后面趴着,任谁都受不了。 不光是偷猎队的人,哪怕李国庆,也冻的浑身都僵硬了。 不过,他在部队的时候,经历过特殊的训练。 在对抗这种严寒环境的时候,他的意志力要比寻常人高出不少。 偷猎队那边,第一个受不了的,是一个高大的男子。 他颤颤巍巍地从石头后面爬起来,刚一露头,便被爆了头。 砰! 残酷的枪声响起。 血花四溅,高大男子应声倒地。 “我滴个亲娘,这枪法也太准了吧?老十三刚冒头,就被打死了。”老五的声音微微有些发颤,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吓的。 “隐藏在暗处的那小子,应该是个神枪手,我已经盘算出来了,他在东北方向,距离咱们大概有八百米,咱们手里已经没有毛瑟98K这种远距离狙击枪了,现在若是出去,就只能当他的活靶子。” 老大看着老五的尸体,咬着牙,冷冷地说道。 他们一伙人在解放前,是盘踞在二龙山附近的一伙土匪,江湖人称东北十三太保。 解放后,这伙人从二龙山里走出来,隐匿在了大山深处的一个屯子里。 他们没事就做一做杀人越货的勾当,可依旧有些入不敷出。 最近这段时间,有一个城里的商贩联系到他们,说想收购一大批黄羊。 这年月,大家日子过的都很艰难。 他们手头也很紧,于是便接了这个买卖。 他们化身为猎人,开始在老爷岭内猎杀黄羊和梅花鹿。 “老大,咱们该怎么办啊?” “怎么办?咱拜把子的兄弟都被他杀了 ,这个仇必须得报,一会,咱们一起冲锋,只要让咱们近了身,那小子就活不了。” “好!” 众人大声响应道。 东北十三太保本身就是亡命徒,他们杀人无数,就没有一个怕死的。 东北十三太保中的老大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大吼道:“大家一起冲,记得不要走直线,咱们只要像蛇一样,左右闪躲着跑,他就射不中咱们了。” “大家跟着我,一起冲啊!谁杀了那个神枪手,就奖励谁一百块钱。” 随着老大的一声令下,他们一群人发了疯似地朝着李国庆的方向冲过去。 战壕内,眼见着敌人开始冲锋,李国庆深吸了一口气。 之后,他拉动枪栓,开始速射。 一名优秀的士兵,一分钟内可以狙击九次。 而身为兵王的李国庆,一分钟内可以狙击二十次。 砰!砰!砰! 李国庆飞快地扣动扳机。 他每扣动一次扳机,对方便会有一人倒在血泊之中。 不管十三太保怎么蛇形走位,李国庆都能对他们进行精准的定位。 他的子弹仿佛长了眼睛一般,每一枪击发下去,都能爆掉一个匪徒的头。 屯口,树屋之上,负责瞭望的葛二壮,观看到了李国庆勇斗匪徒的全过程。 他见李国庆手里拿着毛瑟98K,一枪打爆一个匪徒的头,震惊的嘴巴都跟着张大了:“唉呀妈呀!李国庆也太猛了吧?一枪一个啊!对面十多个人,却干不过他一个。” 之前,他还有些不服李国庆呢! 而现在,他完全服气了。 李国庆的枪法实在太妖孽了。 那种枪枪爆头的压迫感,彻底征服了他。 而此刻,他心中更多的是羞愧。 之前,他一直觉得李国庆修建战壕和树屋等行为属于小题大做。 可现在,当他亲眼看到这些匪徒拿着枪,来屯子扫荡的时候,他才意识到,李国庆简直太有先见之明了。 如果没有李国庆的提前预警,他们屯子不知道要被这几个匪徒祸害成什么样子。 刚才,那几个匪徒进屯子的方向,刚好就是葛二壮家的方向。 如果真让这几个匪徒进了屯子的话,第一个遭遇袭击的,恐怕就是他们家。 一想到还在家中沉睡的老母亲,葛二壮身上的白毛汗都被吓出来了。 李国庆在对方距离他五百米的时候,便赶忙顺着战壕溜了。 一旦让敌人太过靠近,他的毛瑟98K便也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李国庆就一个人。 他是绝对不会和一群人硬碰硬的。 从另一边爬上战壕后,李国庆撒开腿,快速地消失在了夜幕当中。 偷猎队的几个人跳进战壕里后,却无比惊恐地发现,敌人居然消失了。 “不好,人跑了,大家快隐蔽。” 老大掐着腰,左右看了看,之后便赶忙招呼手底下的几个弟兄隐蔽。 李国庆一路狂奔,之后便来到了钟楼旁。 这是他在屯子内设置的三处狙击点中的一个。 这个位置,刚好能狙击到躲藏在战壕内的几个匪徒。 他背着枪,快速地爬到钟楼顶部。 架好枪后,他便疯狂地朝着战壕内的几个匪徒射击。 这几个匪徒怎么都没有想到,他们都已经趴在战壕里了,却还是被狙到了。 砰!砰! 两声枪响过后,又有两个匪徒倒在了血泊当中。 仅存的几个匪徒终于害怕了。 他们被吓的屁滚尿流,从战壕内爬出来后,疯了似地朝着屯外跑去。 李国庆瞄准逃跑的人,又接连打了几枪。 直到超出他的射程后,他才起身收枪,从钟楼上跳下来。 之后,他路过这几具尸体,开始搜身。 这几个匪徒也都穷的叮当响。 李国庆摸了一圈,只摸到了一百多发7.62毫米子弹,十七个袁大头,以及一百多块钱。 枪声早就惊动了屯子里的人。 枪声停止了以后,许多人都打着火把,出来查看情况。 树屋之上,葛二壮见匪徒跑的远了,便也从上面爬了下来。 “二壮,刚才什么情况啊?” 一个村民看到了从树屋上爬下来的葛二壮,于是忍不住问道。 “刚才,国庆一个人战十几个匪徒,愣是把那些匪徒给打跑了,他真是太厉害了。” “国庆一个人打跑了十几个匪徒?” “不能吧?李国庆也没当过兵,他真有这么大能耐?” 第三十八章 可怕的李国庆 灵魂契约,契合灵魂,只要自己不解除,哪怕对方手段通天,都无法化解。 就好像不死帝君小黄鸡,之前只是神王,他是帝君,同样没办法解决这种约定。 为了防止这家伙变卦,出现反噬的现象,名师大陆就曾专门定下,即便对方可以脱离天道之册,也无法挣脱灵魂间的约定啊! “灵魂契约,的确无法从识海中分裂出去,但我融合了连天道都可以化解的特殊气体,将这种契约化解掉,并不难……只要有足够力量,轰击契约所在之处,就能做到!” 狠人道。 灵魂契约,是建立在天道基础上的,特殊力量连神界天道都能化解,化解个灵魂契约,只要处理得当,又有何难? “原来如此……”张悬目光一闪。 “和你说这么多,也算感谢将我带到神界了!” 解释完,狠人不再多说,身上的气息愈发的亘古悠远,身后的黑洞变得更加巨大,显然说话的功夫,又吞噬了不知多少力量,做了滋补。 “张悬,黑洞吞的越多,他的实力越强……” 洛若曦也发现了不对劲,急忙传音过来。 “准备动手吧!”心中疑惑尽消,张悬深吸一口气,手中长剑,陡然扬起:“既然如此,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 轰隆! 最强大的剑意,再次施展而出。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生死皆不在乎,又有何事可以阻拦? 这一招剑法,虽然是没达到帝君领悟的,却蕴含了心中的一切执念,将体内的天若有情功法,发挥到了极限。 呼! 一剑将狠人的攻击,斩成两半。 同一时刻,洛若曦也出手了,玉手翻滚,剑芒如雪。 她的剑法和剑神天的那位青年有些相似,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和大道自然的潇洒。 “你们的招数是很厉害,但对比我,还是差了些……” 轻轻一笑,狠人再次向下抓来。 一瞬间,遮天蔽日,手掌将天地都笼罩了,空间碎裂,日月星辰都仿佛要被硬生生打下来。 噗!噗! 张悬和洛若曦同时倒飞而出,人在空中鲜血狂喷。 以二人的实力,竟然抵挡不住! 这家伙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 “放肆!”分身大步踏来,每走一步,就有莲花绽放,虚空中带着流水的声音。 远远看去,逼格十足。 炼化九天混沌金莲,他的修为比起张悬,丝毫不弱。 一拳扬起,力量冲上九天。 和狠人对碰,同样倒飞而出,挡不住一招。 张悬捂住额头。 成就帝君了,分身依旧不改装逼的本性…… 这么绚丽的装逼,还不如将力量集中起来,威力更大! “一起出手,不然,他们死了,我们都会死……” 小黄鸡一声大喝,赤红的的火焰燃烧,天空都像被点燃。 剩下六大帝君,也各自施展手段。 七位帝君联合,毁天灭地,一方天地在面前都抵挡不住,但对方是吸收了特殊力量的狠人,攻击来到跟前,黑洞陡然变大,眨眼功夫就将力量吞噬干净,紧着着反击而出。 嘭嘭嘭嘭! 七位帝君和张悬等人一样,倒飞而出。 十大帝君,联合在一起,竟然都没挡住对方一招! 这家伙,怎么会这么强大? “你们可以死了……” 一招击溃众人,狠人向前一步,手腕一翻,再次拍了下来。 “鼠辈敢尔!” 伴随一声大喝,之前剑神天的那位老者,突兀出现,挡在面前,手中长剑化作银河。 “帝君?他也是帝君实力?” 张悬瞳孔一缩。 这位老者当初跟在青年身后,本以为只是个随从,最多封号神王,施展出力量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位帝君强者! 如果他是帝君,那位青年,是什么? “他本身就是剑神天的帝君……”挣扎站着身来,洛若曦咬牙道。 “那……传我剑法的青年呢?”张悬再也忍不住。 “他是……”洛若曦刚想回答,空间一阵扭曲,随即看到剑神天的这位帝君,同样倒飞了出去,落在不远处,砸出一个大坑。 张悬现在的实力,和对剑道的领悟,远超过他,都抗衡不住,他即便修为不弱,剑术高明,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帝君,一群土鸡瓦狗而已!今天我就灭了九天,灭了这神界,将一切规则踏平!” 将剑神天的帝君击败,狠人疯狂大笑,四周的空间不停坍塌,衬托的他如妖如魔。 “怎么办?”张悬拳头捏紧。 刚才他和分身,都施展出最强战斗力了,甚至眼前的洛若曦,也将最强招数使用了出来,都没挡住对方的一招…… 难道神界,真的没人能够挡住眼前这位? 任由他将世界毁灭? “唯一的办法……是将你的天道有缺,回归天道本身,让天道将他镇压……”洛若曦秀拳捏紧,眼眶泛红。 “回归天道本身?”张悬知道她的意思。 脑海中的图书馆,本身是天道的一部分,一旦回归,天道就等于彻底完整了,或许就可以修复漏洞,自我将狠人排斥出去。 就好像人体的免疫系统。 免疫系统完整,病毒来了,轻易驱赶;坏了,抵抗不住病毒入侵,再强壮的人,也会因此死亡。 只是…… “他太强大了,即便天道恢复完整,也无法镇压吧!”张悬摇头。 病毒,免疫系统是可以斩杀,但……猛虎呢? 再强的免疫系统,又有什么办法? 眼前这位,只是普通神王,哪怕封号,天道都可以轻易杀死,可比帝君都要强大……已然不是天道可以抗衡的了。 “这……”洛若曦停顿了一下,洁白的玉面上露出失落之色:“是啊……没办法镇压,但是,天道完整,他就能醒过来,斩杀这位,并不难!” “他?”张悬皱眉。 “我带你去见他,就在自在天……”深吸一口气,洛若曦一咬牙,转身就向前飞去。 “想逃?”狠人冷哼,向下一按。 嘭! 洛若曦从空中坠落。 “你……”张悬剑法再次施展出来,剑意辉煌而出。 叮叮叮! 再次被狠人挡住。 “你们快走,我来挡住他……” 知道他们再想拯救神界的方法,而不是逃走,分身和不死帝尊,一声大喝挡在前面,洛七七也摇身一变,回归静空珠本体。 四周的空间凝固起来。 “走!” 见众人奋不顾身挡在后面,无畏惧死亡,张悬眼眶一红,不过,也知道现在不是多说的时候,一拉洛若曦,身体一晃,划破空间,下一刻已经出现在了自在天的范围。 自在天现在已经没了之前的自在,神界崩塌,四处一片混乱。 “你说的他,在哪里?” 没空去观察普通人的生活,张悬看向怀中的女孩。 如果她说的那人,真能拯救神界,自己牺牲又何妨! “他是我的父亲,你吊坠中的血液,就是他的,不死帝君,曾是他的兽宠……”洛若曦调息了一下,解释道。 “父亲?” 张悬恍然大悟。 难怪一直觉得吊坠中的血液和洛若曦相似,却又不同,原来是她父亲的。 这样也就解释了,为何不死帝君留下的那道意念,看到吊坠后,立刻认自己为主。 “你父亲也是帝君?或者拥有超越帝君的实力?” 忍不住道。 图书馆混乱,是吊坠中的血液,让自己恢复清醒,难不成,不仅她是帝君,父亲也是,甚至更加强大? 如果是这样的话,又为何会昏迷? 又需要天道有缺,才能让其清醒? “他不是帝君,而是……天道!” 洛若曦秀拳捏紧。 “天道?你父亲……是天道?”张悬一震,不敢相信。 “是!五十年前,父亲抵挡不住那只大手,陷入昏迷,天道崩散成三部分,天道有序和天道有缺,进入空间乱流,我代为掌控天道自然,维持神界的平衡。想要让他恢复,只有将散开的部分收集……所以,我才如此决绝,不能失败!才专门进入名师大陆,研究春秋大典,想办法战胜孔师!和孔师战斗的时候,拜托他的事,也是这个。” 洛若曦道。 张悬恍然。 名师大陆刚认识不久,眼前的女孩,就和自己讲述过她的故事,要救一位至亲,自己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才恍然大悟。 竟然是她父亲,而且还是神界天道! 天道真的能够化成人形,并且生儿育女吗? “代为掌控天道自然……你体内,没有天道碎片?”突然,意识到她语言中的不对劲,张悬看过来。 代为掌控,和自己这种融合在体内,是两种概念。 “我只是掌控,并不是天道的一部分……”洛若曦道。 张悬松了口气。 这样说起来,只需要自己将天道有缺剥离出来就行了,并不需要她也死亡。 尽管这种命运,不愿意接受,却也不愿意眼前的女孩,受到伤害。 “我将体内的天道有缺剥离出来,你父亲就能活过来,甚至将狠人击杀是吧?”张悬看来。 “这……我也不确定……” 抬头看了看已经崩塌的神界,洛若曦迟疑。 神界是父亲的根基,现在根基都这样了,就算清醒,真的能够将那个强大的狠人击败吗? 真不好说! “看来你也不能肯定,既然如此,求人不如求己……我们只有自己想办法!”张悬咬了咬牙:“你、我、分身,联合九天九帝,如果在配合上孔师,未必不能获胜!” “孔师?他……”洛若曦皱眉。 “孔师已经死了是吧!他并未真正死亡,如果猜的没错,他被你斩杀,只是用来脱离天道的方法……不出意外,他应该和魏长风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张悬道。 看到魏长风,就明白过来,孔师所谓的保持灵智,应该和他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可以做到胎中不迷。 再加上提前留下的后手,复活,只是时间问题。 洛若曦愣住,似乎她没想到,会是这样。 “过去看看就知道了,猜的不错,他应该已经恢复,不然,他的那些学生,不可能连潮汐海都没去……”张悬道。 孔师的那些学生,子渊古圣等人,个个实力强劲,就算没有帝君帮助,也必然有办法进入潮汐海,可却一个都没见。 必然是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想要趁所有帝君去潮汐海无暇顾及的时候去做! 而这种重要的事,明显就是让孔师恢复。 “这……”洛若曦心中一震,恍然大悟。 “走吧!” 不再解释,单手一划,张悬重新来到孔师居住的所在,果然看到一个老者盘膝悬浮在空中,见他们来到,微微一笑:“来了!” 不是孔师,又是何人! 这位万世之师,果然没让自己失望! 和猜测的一样,趁着所有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潮汐海的时候,重新复活了。 “你……”洛若曦娇躯一震。 她知道帝君可以复活,不死帝君也活过来了,但……没想到速度这么快! “我隐瞒天道,提前就准备了后手,幽魂池中的那个没有名字的巨人,就是我留下的,当日被你斩杀,我借机摆脱了天道的束缚,重新凝聚肉身,现在也刚刚恢复罢了!” 孔师微微一笑。 他精通时间能力,看起来神界只过了一、两天,实际上为了恢复力量,经历了不知多久。 几十年的时光,都有了。 “我们三人的实力,是很强,但想要胜过狠人,也没那么容易……” 见孔师果真恢复,洛若曦依旧摇头。 不是涨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而是事实。 刚才这么多人联合,都没挡住对方,即便增加一个孔师,又能如何? 同样改变不了局面! “我们单个的实力,甚至联合在一起,的确不是对方的对手,但……如果将所有人的力量,都融合在一个人的身上呢?” 孔师笑着看过来。 “融合在一个人身上?” 这次不光洛若曦皱眉,张悬也满是疑惑。 “那个手掌能够撕裂神界,将天道都打散,实力之强,不容置疑,狠人将这股力量全部吸收,又吞噬了神界五十年的灵气,单凭实力,我们十几位帝君,单个拿出来,的确不是对手……” 孔师道:“但联合在一起,将力量集中在一人身上……就未必了吧!” “如何集中?” 洛若曦看过来。 说的简单,做起来难。 帝君已经站在神界最巅峰了,如果这么容易吸收别人的力量,她也不至于这么多年,停滞不前。 “很简单……我们将身上的力量,集中在张悬身上,一旦他能冲破帝君桎梏,就能救下神界!” 孔师道。 “我?”张悬一愣:“为什么是我?” “灵犀帝尊修炼的是自由自在,超脱自然!但有了父亲和天道的制约,有了牵挂的人,就永远没办法真正超脱!如果我没看错,当初和我战斗的时候,你也曾放弃过,打算被我斩杀吧!” 孔师道。 洛若曦说不出话来。 战斗的时候,的确有过这种打算,所以二人的交手,刚开始的时候,各自留着后手,宛如切磋,不像生死搏斗。 “无法超脱,自然也就发挥不出最强力量,即便给与再多的真气,同样无法冲击那至高的境界!至于我……” 孔师点头道:“心怀苍生,想要普度天下,却不愿意别人为我牺牲,仁慈太多,也是缺点!如果心狠一些,将异灵族灭族,就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当初如果能将异灵族人全部灭杀,狠人就不可能复活,也不会有现在的情况。 “所以,我也不适合!而张悬,功法顺心,没有缺陷。讲究活出自我,哪怕身死,只要活得无愧,就心中坦荡。这种人拥有更大的包容,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走的更高,更远!” 孔师继续道。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连死亡都不在乎,又怎么会被其他事情所羁绊? “这……”张悬皱眉,正想说些什么,就见孔师目光炯炯的看过来:“不用推辞了,先说时间来不及,去培养其他人,就算来得及,我也觉得未必有人能比你做得更好!灵犀帝尊体内虽没有天道碎片,却常年掌控天道,对天道有着属于自己的理解;我掌控天道有序,如果我们将力量灌输给你,你体内就会拥有完整天道的力量!配合上分身的九天混沌金莲,完全可以做到定九天,掌乾坤,战九霄,灭万物!” “好吧!” 见对方已经做出决定,自己解释再多也无用,张悬点了点头。 轰隆! 盘膝做好,一眨眼功夫,两股雄浑的力量,就从两侧灌涌而来。 张悬全身一僵,整个人仿佛刹那间化身天道,翱翔在九天之上。 灵魂、肉身、真气,都在瞬间得到了洗礼,越来越强,越来越雄浑。 …… “你们也想拦我?也好,杀了你们,再去将张悬斩杀……” 将洛七七和分身等人拍飞,狠人冷冷一笑。 分身和诸多帝君联合施展而出的力量,的确很强大,不过,和他比,依旧弱了一些。 潮汐海将神界出了城市外的灵气,几乎全部吞噬干净,现在这些力量,都化作他的寄养,举手投足,带着毁灭天地的能力,这些帝君、神王,尽管代表了神界最巅峰,依旧不堪一击。 此时的狠人,仿佛代表了整个神界,无人能挡。 “神界灭亡,我们活着也没意义,我云螭,与你同归于尽……” 云螭大帝变化出本体,一头巨大的五爪金龙,凌空向他扑了过去。 “就你?不配!” 狠人手掌一捏,金龙就挂在掌心,无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掉。 “老友,等我!” 扶猛帝君也一声大吼,变化出白虎本尊,凌空来到跟前。 不死帝君,不死火凤本尊显示出来,火焰照耀天空。 玄冥大帝,本尊乃一头大龟,宛如托举着诸天。 四大神兽,镇守神界四极,同时变化本体,崩塌的神界,都变得缓慢下来。 乾坤仿佛在瞬间定住。 嘭嘭嘭嘭! 连续四掌,狠人将四兽镇压下来,眼中闪过一道浓烈的杀意:“既然你们找死,我就成全你们……” 咆哮声中,正想下死手将众人全部抹杀,就感到扬起的手臂一紧,在空中停了下来。 “想要杀他们,问过我没有……” 随即,众人震惊的目光中,一个人影从空中缓步走了出来。 正是张悬! 此时的青年,全身力量澎湃,比刚才强大了十倍不止,自天而来,宛如整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进步了不少……” 狠人停了下来,目光凝重。 他显然也没明白,为何短短几分钟的光景,对方的实力有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不过,增加了又如何?全盛期的神界,都抵挡不住,我不信,你能挡得住我……” 一声冷哼,狠人再次拍落而下。 张悬长剑扬起,迎了上来。 双方战斗在一起,空间一道道撕裂,气流四处乱窜。 “张悬能不能获胜?” 自在天孔师驻地,洛若曦满是担忧的看过去。 她和孔师将力量传递给张悬,自身修为,已经降低到只有神王级别,不如之前那么辉煌了。 不过,级别在哪里摆着,只要力量足够,终有一天,可以重新恢复。 “凭借现在的实力,想要胜过……很难!除非……他能领悟超越帝君的力量!” 沉默了片刻,孔师道。 十几个帝君联合,都无法胜过狠人,即便他们将力量全部传递给对方,想要胜过,也没那么容易。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力量只有集中在一人身上,才有可能触碰到顶点,才有可能真正超越极限,突破自我! “超越帝君的力量?” 洛若曦眼神悠远。 父亲还清醒的时候,曾和她说过同样的话,但……她无法做到,自己心爱的男子,能够做到吗? “他一定能……他有着一颗不屈的心!和对这个世界的傲然。” 看出她心中的疑问,孔师笑道。 …… 嘭嘭嘭! 连续几招下来,张悬虎口开裂,胸口出现了一道巨大的伤痕,狰狞可怖。 和孔师说的一样,即便融合了他们二人的力量,体内形成了完整的天道,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还以为多厉害,不过如此!”狠人冷冷一笑。 “反正不是你的对手,早晚都会被杀,既然如此,我想死在你最强的攻击之下……”深吸一口气,张悬停了下来,不在进攻,反而看向眼前的狠人。 “好,我成全你,给你最强的攻击……” 听他这样说,狠人愣了一下,随即冷哼一声,手掌扬起。 哗啦! 一道青光出现在掌心,猛地拍落而下。 果然是最强攻击,整个神界都发出轰鸣,宛如快要承受不住,再次被打出一个巨大的坑洞。 双眼紧闭,张悬并未躲避。 嘭! 脑袋炸裂开来,灵魂四处溃散。 “张悬……”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脸色一白。 洛七七宛如发疯。 云螭大帝等人也瞪大眼睛,不停哆嗦。 看到这一幕的孔师和洛若曦也全都一愣。 本意是让他突破桎梏,冲击超越帝境境界的,怎么不去反抗,甘心赴死? 这样,岂不辜负了他们的一番好心? “不对,是不死帝君的不死之法……” 正在奇怪,孔师突然开口。 众人随即看到,脑袋炸开,甚至灵魂碎裂的张悬,胸口的吊坠陡然炸开,一滴血液悬浮而起,燃烧起来,形成了一团炙热的火焰,火焰中,一具完好无损的身影,缓步而出。 “他……借助对方的力量,和吊坠中的血液,将天道有缺和灵魂分离了?” 洛若曦瞳孔收缩。 浴火重生后的张悬,体内竟然没了天道图书馆,没了天道的干扰,脱离了天道! “他怎么做到的?” 孔师也满是不敢相信。 天道和灵魂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为了摆脱,他不得不魂飞魄散,借助幽魂池重新凝聚魂魄。 眼前这位,只被斩杀了一下,就彻底摆脱,用了什么办法? “我知道了……他用了狠人摆脱灵魂契约的办法……”洛若曦反应过来。 灵魂契约绑定主人和仆人,主人不解除,仆人就永远受制……天道图书馆也是这样,可以说是一种增强版的契约。 绑定了灵魂,不死不会脱离。 但……狠人借助那种特殊力量摆脱了灵魂契约,具体方法,张悬之前详细询问过,恐怕那时就动了心思。 这才故意拼死,让其施展出最强力量对他攻击。 借助这种力量,浴火重生,没想到,果然大获成功! “原来如此,这才是突破帝君的方法……” 从火焰中走出的张悬,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一招手,一侧的分身,立刻重新变成一朵莲花,飞了过来。 刹那间,与自身完美融合。 一眨眼功夫,众人感觉,眼前的张悬,像是变成了九天,九天就是他。 脚掌在地上轻轻一踏。 混乱的九天,立刻稳定下来。 九天混沌金莲,九天诞生时出现,能够稳定九天,此时分身和自我完美融合,不分彼此,也就等于他掌控了这种力量。 不仅如此,融合了九天混沌金莲的修为,他本就达到巅峰的境界,出现了松动,似乎随时都会突破。 “主仆情、兄弟情、师生情、父母情、爱情……融合在一起,原来就是世间万物,这才是人!” 面带微笑,张悬喃喃自语。 天道图书馆脱离灵魂的刹那,他明白过来。 是人看了世界,才有了世界,还是先有世界,后有了人? 是风动,还是心动! 这个问题,亘古不朽的困扰着无数人。 当然,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没有生命,没有情感,世界就算存在,又有何意义? 所以,突破爱情之后,是众生情!是交织天下的情感。 世间万物皆有情感,有情才有世界,有情感,才能延续生命。 爱,是情。 憎,是情。 高兴,是情。 痛苦,是情。 离别,是情。 相聚,也是情! “万千情意,为我所用……” 一声低呼,张悬体内禁锢的境界,瞬间破开。 帝君桎梏,突破了! 一瞬间,仿佛触摸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和大门,灵魂得到了快速的滋养。 无数混沌之气,涌了过来,肉身也飞速提升。 之前只有吸收灵力,才能进步,而现在空间乱流、混沌之气,哪怕是对方的青光,都可以为我所有,不分彼此。 “你……”狠人没想到,自己的全力攻击,非但没将其斩杀,反而成全了他,气的“哇哇!”乱叫,一声怒喝,再次攻击下来。 “你怨恨高高在上的帝君,没在空间乱流中救下自己,是情;觉得曾是我的仆人,蕴含卑微和愤怒,是情;想要毁灭神界,发泄愤怒,是情;想要变得更加强大,同样是情……情感控制着你,你又如何胜得过我,不被我控制?” 淡淡一笑,张悬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亮,手掌轻轻一抓。 原本纵横无敌的狠人,就被无数情感细线,禁锢在一起,束手束脚,无法动弹。 只要有情,就要被他所用,被他控制! “你……” 狠人眼中满是惶恐:“张师,我是你的仆人,不要杀我……我愿意灵魂献祭……” “现在再说这些,已经晚了……”微微一笑,张悬摇了摇头。 掌控天下之情,仆人之类对于他来说,已经没任何意义了。 杀了神级这么多人,伤了自己的女朋友,洛七七以及这么多朋友,今天,又怎么可能宽恕! “不……” 感受到他的果决,狠人瞳孔收缩,话音未结束,立刻感到身上一阵剧烈的疼痛。 嘭! 一刹那间,爆炸开来,化作无数灵气,向神界各处灌涌。 之前,潮汐海吞噬掉的所有力量,此时全部反哺回来,已经枯竭的荒野,重新焕发生机。 “这……” “这样就杀了?” 云螭大帝、不死帝君、玲珑仙子啊等人,全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刚才他们和狠人交过手,知道可怕,这么强大的人,竟然随手覆灭,这位张悬……到底达到了何种地步? 难道帝君之上,真的还有另外的境界? “他成功了……” 孔师和洛若曦,松开捏紧的拳头。 “这是天道的一部分,那我现在就归还天道……” 看到刚才从自己体内,被分离出来的“天道有缺”,依旧在空中悬浮,张悬轻轻一笑,屈指一弹。 嗡! 从重生就伴随他的图书馆,轰然镶嵌在神界的天空之上。 大钟般的鸣响,不断崩溃的神界,肉眼可见的缓慢恢复,混乱的气流,也重新聚拢起来。 崩塌的神界,终于停了下来,干枯的灵气,也伴随狠人的死亡,慢慢复苏。 “看来,神界要重新迎接灵气复苏时代了……”张悬一笑。 潮汐海的窟窿,伴随天道的补全,已经恢复,神界恢复以前的盛况,只是时间问题。 “张悬,这边来……” 刚做完这些,脑中响起一个声音,张悬愣了一下,一步跨出。 这一步,不知飞了多远,随即看到一个青年站在面前。 正是之前传授自己剑法的那位。 “前辈,你……” 看到是他,张悬一愣。 之前就觉得这位,深不可测,现在才发现,比起自己,也只差了一丝而已,已然达到了帝君的最巅峰,比起之前的洛若曦,都强大不知多少。 “直呼我名字即可,我叫……聂铜!”青年身上散发出一往无前的剑意,淡淡道。 “聂铜?”张悬皱了皱眉。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跟我来,带你见我哥哥!”叫做聂铜的青年莞尔一笑,向前跨步而出。 张悬紧跟在身后,不知飞了多远,在一个山峰前停了下来。 随即看到了另外一个青年。 容貌比他大不了多少,双眉上扬,给人一种深邃不可看穿之感。 “这实力……”张悬一颤。 眼前这位青年的实力,竟然比他还要强大,同样突破了帝君的桎梏,而且修为更加深远厚重! “在下,聂云!”青年淡淡一笑,看了过来:“也就是……聂灵犀,你口中洛若曦的父亲!” “若曦的父亲?” 张悬一震:“你……是神界天道?” 之前洛若曦说过,自己的父亲,是天道,怎么都想不到,是这样一个年轻人。 “我一气化三清,一部分灵魂,变成了天道!再说,这个世界,是我创造的,说我是天道也无不可!”聂云淡淡一笑。 张悬不敢相信。 神界竟然是眼前这人创造的? 那他的实力,该有多强? “不对,如果神界是你创造的,你又是天道,为何任由狠人肆虐,而不出手……”张悬看过来。 如果不是自己突破,神界极有可能彻底崩塌,为何眼前这人,不管不问? 甚至连女儿的生死,都关心? 没回答他的问题,聂云淡淡的看过来:“你认为……神界之上,还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吗?” “这……”张悬停顿了一下:“应该有吧……” 虽然没见过,但既然他能修炼到这种境界,或许其他人也可以,甚至更强。 就好像眼前这位。 “我曾怀疑,神界之上会有更强大的生命,所以用尽全力窥视,最终引来了更高世界的反噬……一个手掌破空而下!” 聂云看过来:“当时如果我躲闪,极有可能整个神界都会被抹平,再没有半个生命……所以,挡下了这招,但也因此,化身的天道被分裂出去。” “这种情况,我想恢复,只是一道意念而已,但……我明白,想要真正超脱神界桎梏,去探索手掌由何而来,神界之外,又有什么……单靠我一人很难做到。所以,想要看看,有没有生命,能够突破帝君桎梏,达到和我平齐的地步!” “所以,就将分散的天道意念,送到最底层的世界……分别赐予原本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和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而你,最终没让我失望!” 聂云笑道。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这样说来,我穿越,也是因为你?”张悬心中一震。 难怪,能够穿越过来,没想到都是眼前这位所为。 “呵呵!”聂云轻轻一笑,道:“本身属于这个世界,就有着对世界的敬畏,想要突破世界桎梏,难度要大得多,我也是心念一动,并没想到,你真的能够成功……” “我……”张悬脸色一红:“如果不是孔师,我根本不可能达到这种地步……” 没有孔师的无私奉献,想要达到现在的境界,根本不可能做到。 “机会我给他了,没把握住而已。和灵犀的比斗,其实就是他突破的最佳机会,可惜,他选择了退避,以为自己留了后手,可以全身而退,实际上却是失去了勇猛精进,面对超越我们的人,如果连这点精神都没有,又如何能够与之抗衡?” 聂云道。 张悬沉默不语。 当时二人的战斗,他都看在眼里,孔师的确在果决上有些欠妥。 也有可能,他不愿意斩杀洛若曦吧。 可惜,就这一念之间,错过了晋级的机会。 “如果孔师获胜,若曦就会死……”片刻后,张悬看过来,眉毛皱起。 难不成,眼前这位连女儿的生死都不管了? “有我在,她不会死……”聂云淡淡一笑:“你现在的实力,和我也差不了多少了,你觉得二人的实力,生死关头,想要救人,能不能做到?” “这……”张悬苦笑。 突破帝君,和帝君,是两个概念,如果他真的愿意出手,的确可以在最后关头将人救下,而且保证,一点伤都受不了。 “灵犀,是我另外一个妻子洛倾城所生,所以她伪装的名字,姓洛……为了能让她相信,不感情用事,到现在一直以为我还陷入昏迷……” 聂云苦笑一声:“我这个爹也算做得够狠了……这样吧,这件事还是你和她解释吧,毕竟,她现在的心思,已经转移到你身上了,我这个老爹,估计都想不起来了……哈哈,我暂时就不出现了,躲避上一段时间再说,不然,真怕她闹得天翻地覆……” 看到眼前这位如此不靠谱的老爹,面皮一抽,张悬只好答应:“好吧……” 不答应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拐走了人家的女儿…… “天道图书馆,是我一道意念所化,是根基,也是桎梏,你能靠自己的能力,突破桎梏,说明了能力和潜力,将来前途无量,我女儿能和你在一起,做父亲的,也算欣慰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