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论如何有效伪装成一个普通人》 1、第 1 章 天朗气清,庭中栽种的香樟生得繁茂昌盛,笼罩住大半庭院。 何欢坐在树下阴影里调香。在磨好的香粉里兑入去年年底存起来的、自松针上取得的雪水,搓成丸状,再放在一边阴干。香丸在藤编小簸箕中滚动,散发出带有一丝清凉的淡雅香气,使人闻之便心情舒畅。 快要结束时,他听到门外不远处有人似乎在争吵什么。来人脚步逼近时,争吵的音量却越来越小,直到驻足在他门口,就变成规律地敲门声。 何欢养的小黄狗自觉冲上去一阵汪汪汪,试图威慑来人,只可惜年龄尚小还没什么杀伤力。何欢本也不指着它能做什么,把狗叫过来揉搓两把,“没事的,不怕。”小黄狗吐着舌头摇着尾巴,用紫葡萄似的眼睛看他,他笑笑,起身去开门。 刚拉开门,就看见门前站着一位带黑斗笠、将覆面面纱掀起来的熟悉少侠,再往他身侧看,是穿着蓝色劲装的另一位故人,双手抱胸,头扭到一边,闹别扭的样子。 何欢先看向许久不见的黑斗笠,笑道,“怎么额上都是汗……也是,日头那么大,匆忙赶来,如今一定渴了,先进来喝杯凉茶?” 黑斗笠少侠声音硬邦邦的,却难掩话中情意,“不必,我听说有人要来找你麻烦,怕你不知道,便来同你讲一声。对方来势汹汹,如今最好换个地方,暂避风头。”却不提他日夜兼程,跑倒了两匹马才能赶在前面来报信。 何欢闻言一怔,想到什么似的,叹一口气,“烦你操心,的确……我待会儿就收拾。” 黑斗笠一点头,“我在附近的悦来客栈住,若还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只管去找我。” 何欢笑,认真道:“若有什么事,我肯定会同你讲。先擦擦汗吧,不嫌弃的话用我的帕子?” 约莫没有人能拒绝他这样的目光、这样的语气。黑斗笠当然不是例外,他点点头,但拿了何欢的帕子也没用来擦汗,反手塞进了怀里,就先回客栈了。 于是现在只剩一个人还带着火气。对方双手抱胸,见他瞧过来先是哼了一声,瞧着怪高傲的——他身份显赫、少年出名,当然也有高傲的资本。但随即,仿佛意识到自己态度不好,神情又软和了一些,只是仍旧改不了语气,“要不是阿姊交代,我才不来找你。” 何欢理解,“好的,谢谢你替她过来,她风寒未愈,不该多吹风的。” “……” 那双桃花眼望着人的时候像是春风吹过花树,落英在小溪中打转,把人看的神迷目眩,蓝劲装哼哼唧唧半天,才问出声,“你刚刚都请别人了,现在怎么不请我进去坐?” 何欢一愣,把门开的更大些,让开了门口,又道,“我在制香,你不是不喜欢这些?怕你进来闻着不舒服。” 蓝劲装一咬牙,恨死自己初见时口无遮拦,张口就是“这什么劣质玩意儿熏得小爷鼻子疼”,如今再难找补。他结巴两声,“我…我最近武功渐长,不怕这些。”至于有什么武功能把五感练得更不灵敏……也没人在意这个。 何欢神色舒朗,只顺着他的话道,“那便进来吧,你喝不喝酸梅汤?我今天早晨刚煮的,解暑。” 他还记得我喜欢酸梅汤…蓝劲装脸红心跳。 不多时酸梅汤便呈在青鸟蓝瓷杯里端出来,放在蓝劲装跟前,只是与何欢自己面前放的粗瓷碗、没有漆釉的小木桌看起来格格不入。 见蓝劲装看了眼杯子,何欢笑着解释,“粗瓷碗上多少有裂口,瓷质也差,怕割伤你。” “我会怕这个?”蓝劲装又哼,直接把何欢身前那粗瓷碗拿过来,喝了一大口。 酸甜可口,梅香萦绕,还带着烈日下难得的清凉。 正如眼前这个人一样合心意。 对方见他这么做先是一愣,随后又露出无奈包容之色,仿佛什么都能接受。因此,有些人反而更想看他吃惊、羞赧、看他…… 蓝劲装不能再想下去,因为他的脸已经红的不行。 “是不是香气还是过重了?你等等,我去收拾一下…”何欢正要起身,却被人扯住了袖口,“不必…不是那个原因!我就是…太、太热了,一会儿就好。”说完,他咕嘟嘟直接把酸梅汤全灌进肚里,深呼吸两口,运功把脸上的红色压了下去。 “我听……我阿姊听说你惹了麻烦上身,叫我过来看看,你要搬家,不如就搬来我…我们府里。正巧阿姊想要个制香师傅,你搬过来,一月给你三两银子,包吃包住。” 何欢看起来很是感动,但思索了片刻,还是摇了摇头,“怕是会给府上添麻烦。” “这有什么麻烦的?”蓝劲装不解。 何欢望着他,并未言明,然而一切都映在那双会说话的眼中。 “不过是江湖上一些无聊的三流之辈,只是人多而已,我还不放在眼里……好了,我知道你关心我阿姊……那,你搬去哪?我提前给你安排上……” “可能会换到远一些的地方住。” “所以你跟我讲啊,我好……”话音未落,蓝劲装突然反应过来,懂了何欢未尽之意。 他呆滞片刻,“你…你要离开洛阳了?” “或许,我早该离开了,”何欢望着小院中的花圃,此刻一朵残英也无,只余碧绿的叶和空落落的枝头,受此情景影响,不免生出些离别愁意,反应过来,就试图说笑找补,“或许四处漂泊,居无定所,才是我应该过的日子。” 然而这话说出来,不像玩笑,更像自怨自艾,他不由得摇了摇头,自嘲意味甚浓。 “你不要这样说。”蓝劲装不知何时已经握住了他的手,“都怪那些人!可恶,如果不是他们多事……” “不怪任何人,”何欢仿佛没注意到蓝劲装此刻和他的暧昧姿势,他转过头看向蓝劲装,仍是温和,“游历名山大川,也是我向往的。只不过洛阳的牡丹太美,让人一时沉迷其中。花开花谢,自有定数。人的相遇相别,也是如此。” 谁能留住他?谁舍得违背他的意愿留住他? 至少口是心非的少年人留不住。 …… 又是一天日出烟消,正适合赶路。 “你要往哪边走?”黑斗笠牵着马往前走。 何欢坐在马上,笑道“此刻江南莲花应开的正好吧?” 黑斗笠早早用斗笠上垂下来的黑纱遮住了脸,看不见他神色,却不难听出来他此刻心情不错,“开的正盛呢,你要去江南,我们正好同路。” 他翻身上马,扯缰绳时将何欢似无意揽在怀里,闻见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香气,“辛苦你与我同乘一匹马,等到马市,我送一匹好马给你。” “怎好意思让你破费,我在洛阳也有不少积蓄…” “那些住家大件不便携带,你都放在了洛阳。等到了江南,租房扫撒置办家具,哪样不需要用钱?以你我之交,不必计较那么多。” 何欢推拒过一次,也不好再讲这些,只笑笑道,“那就多谢你了。” 马市上,黑斗笠给何欢配了一匹品相上佳的枣红母马,何欢摸一摸她的皮毛,她漂亮的长睫毛眨啊眨,何欢就笑得更漂亮,似有光芒笼罩在这个人身上,并不刺眼,柔和的像是烟粉薄雾、晴朗月华。 黑斗笠骑得那匹黑马好像也很喜欢这匹母马,道路并不窄,但两人同行时距离就挨得很近。 何欢仍旧不在意的模样。 两人行进速度并不快,因为走的多是小路,黑斗笠还担心何欢的身体状况,走走停停。 约摸有半个月,方到江南。 何欢走的时候,除了黑斗笠和蓝劲装谁也不知道,而他要去哪里,也只有黑斗笠晓得,再加上何欢这名字并不少见,所以来了江南,基本便脱离了险境。 黑斗笠还想陪他一起看好房子,结果临时有事,只得走了。何欢白日去找租房,晚上睡在客栈,就这么又找了三四天,才敲定地方。 等付了半年租金搬进去,看着空落落的小院,饶是何欢也笑不出来了,盘算着采买装修,还得找份工作……真是有的忙。魔/蝎/小/说/m/o/x/i/e/x/s/.c/o/m 2、第 2 章 盘算着未来几天,甚至几个月里,他这边为了采买装置家具,总得进进出出敲敲打打,肯定嘈杂,需得提前跟左邻右舍说声。就带着自己做的一些小食饮子,前去敲门。 邻里们拿了东西都好说话,纷纷表示很能理解。还有热情的姊姊妹妹,也送了凉粉之类回礼。何欢很是松了一口气。 同一条街,街头巷尾其实差的很远,街头上那家,本来也算不得邻居,搬家不至于吵到。但是这户人家似乎不怎么喜欢关门,倘若大件家具雇人搬来,有手脚不干净的起了什么心思,就不好了。 思及此处,何欢觉得还是应该同人说一声。 江南与洛阳不同之处好像从建筑就能体现一二,在洛阳寻常百姓住平房多些,二楼是一块平整地台,也好晒粮食之类。而江南则是黛瓦粉壁,尖顶飞檐的小楼。 这条街便多是二层小楼。 街头一家楼房采光好面积大,带一个小花园,且正临着一条大街,大街上多是文玩宝石店,总的来讲交通便利又不失清净,价钱高极;到了巷子最里面,就有些潮湿,地方也逼仄起来,就便宜不少。价格差异也导致了这里住的人身份地位不同。 何欢见多了达官贵人,有些眼睛长在天上,有些性格和善。他进这院子前,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里面是自矜身份的大户人家,他贸然前来,被人冷嘲热讽一通。 即使门大敞着,他也敲了敲门,甫一侧身就能看见满院的花,层层叠叠,生意盎然。一阵风吹过,可以闻见兰花幽香,何欢看着那品相极好的兰花,微垂眼睫。他暗忖,能有耐心将这满院花草都照料极好的人,人品也该是极佳。 “请进。”院主人声音响起,轻柔温和,好比此刻绽放的花中君子一般,何欢闻言踏进院子,就看到人如其声一位翩翩公子,此刻正坐在院子里煮茶。 听见何欢进来,他就微笑着抬起头望过来,“在下花满楼,不知公子找我何事?” 繁花满楼,真是好名字。人也和善,不计较他没下拜贴就贸然来访,这下可是松了口气。 他自我介绍,“在下何欢,今天刚刚搬到这儿来……”半盏茶功夫才将来意说了一通。 他说话向来温和——慢,缓缓道尽,自己都觉得有点耽误别人的时间。好在这位花公子不介意,一直耐心听着,唇边还挂着微笑。 等他说明白来意,对方冲他点头,“多谢何公子提醒,只是我敞着这里的门,就是欢迎所有进来的客人。” 所有客人?这位公子信承来者皆是客的道理吗?何欢一愣,不免又问,“来的若是恶客呢?” 花公子闻言便笑,“若是恶客,也有对待恶客的…礼节。”他在说出礼节二字时笑意更盛,带着点轻松悠闲的意思。 何欢闻言,自见到他院子里似锦繁花就生出来的好感更深一层。他顺势递过食盒,“里面装了几样点心,算是邻里间做客的小小心意,花公子收下吧。” 花满楼欣然收下,还回赠一包茶叶。 识货之人一闻就能知道茶叶是好是坏,何欢也不例外,好茶难得,单这一包茶叶怎么也得有三两银子。 一般回礼差距过大,寻常人许或推辞、或喜形于色地占便宜,何欢却没有,好像别人送了他就拿着,语气温柔的道谢,随后便告辞。 待那位何公子走后,花满楼捻起一块冰豆糕,入口绵密微甜,带着竹叶清香和恰到好处的豆香,而无寻常豆糕的涩意。不知怎么做的,没什么渣子,还有一点乳酪味道,格外适口,不似江南流行的任一种糕点。其他两样也相当别致。既可以说是小食,又可以当做茶点,很合适现在就茶吃下。花满楼垂眸,不觉轻笑:何公子送茶点来,正碰上他难得下午饮茶,这也是一种缘分。 接下来几天里,何欢收拾家里,差不多时便将小黄狗放出来,由着它在院里撒欢,小黄狗睡了一觉起来换了新地方,却一点也不怕,大摇大摆在院子里左跑右颠,满院子圈领地。 再然后,他出去找工作,总能和附近来往商贩行人交好,临近的街上店主也对他赞赏有加。 他们说:何公子真是个妙人,温和有礼又不拘小节。对旁人可谓体贴入微,家教应当极好,竟还可以很自然的融入市井。此外,身上带着似有似无清淡香气,随着清风缓缓流淌,令人闻之忘忧。 …… 来到江南,他的工作也换了,原本是制香,但他那不大不小的麻烦也可以说是从制香上来的,索性不再干这一行。本来不知道做些什么工作好,不过花公子给了他灵感——他做花匠去了。 小到给大户人家伺弄花草,大到设计园林,他都能干点。不过刚刚入行,也没人找他弄这个,只是自己种了花草,去赶花市。远不比在洛阳赚的,好在那些花品相都好,卖的也快。由于成活率高,人传人再加回头客送礼,慢慢也稳定下来了。 从他决定干这个,大把时间需待在院子里精心伺候花草,随即又忙着买卖回本,约莫有小半年时间,手头才宽裕下来。一不急着用钱,他就开始躲清闲。原本三五日去一次花市,现在十天半个月才能在花市见他一面,有些别有用心的相公娘子,可谓是望穿秋水不见君。 这天,好不容易等到他。 何欢穿着短褐架着驴车慢悠悠过来,车后面全是秀丽花草,他坐在前面,两相映衬,人与花都显得越发貌美。 正经买花的来去如风,等人的就不一样。一会儿问何公子这几天去了哪里,一会儿问下次什么时候来,这已经算是矜持,最奔放的是一些女侠,直接就问他家在何处,可有妻儿,能不能做个相好。 可见江湖儿女与平民百姓还是有些不同。 何欢待人接物都诚恳,只是不太会拒绝旁人。一般而言婉拒一次之后,再提出的要求他便不好意思拒绝了,于是就出现这样的情况: 某女侠问:你要不要娶我? 何欢面露难色婉言谢绝。 某女侠一点头,再接再厉,“你要不要和我去约会吃酒?” 何欢总是面红耳赤,拒绝的话说不出口,大家就当他默认。拉着手、挽着臂,就跟人一起出去了。 一般来讲这种男子,别人会觉得他在占人便宜,可何欢不,他生来自带让人怜惜的脸和气质,总让人觉得是女侠欺负他,而不是被他欺负……实际上,女侠们也是这么觉得的。 毕竟他总是规规矩矩的,相比毛手毛脚的、又或者充满攻击性的男人,明明有血有肉,他却更像是……像是他自己种的那些花。却永远安静且温和的待在那里,始终清恬绽放着。他看你的眼神永远包容,永远澄澈,没有爱情,也没有欲望,仿佛他在你身边,只是希望你开心一样。而且,他真的在很努力的让你开心。 或许那些男人们喜欢逛秦楼楚馆,正是喜欢这种小意温柔、别无他求的女子。 而男人们喜欢的,但凡接触过,女子也喜欢。魔/蝎/小/说/m/o/x/i/e/x/s/.c/o/m 3、第 3 章 黑斗笠办完自己的事回来找何欢,也是没有想到他变成了个花匠。本来还在打听哪里有新来的制香师,问了几天也没什么结果,达官显贵处也寻不见他,结果反而在酒楼吃饭时,无意中听见与何欢相符的形容——他佩剑蒙面去隔壁桌问,把隔壁桌平民百姓还吓了一跳……好在终于寻到他。 只是听听,这名声着实算不上好。 “何相公啊,人是很好的,就是耳根子太软了。” “唉,不是良人……” 一旦有了大概方向,黑斗笠听见的江湖上对他的传闻也越来越多。 “听说他人不错,活儿也好的很,真想见他一见。” “的确不错,手上功夫尤其好。” 然后就是眉眼交谈,女侠们笑成一片,你推我搡,复又红了脸。 黑斗笠只听了几句就脸色又青又白,想着等找到他时一定要狠狠斥责他。可等找到何欢时,他花市卖花,穿着打扮与以往截然不同,褐色短衣衬得皮肤更加雪白。透露出一种纯挚,眼睛晶亮,又是别一种滋味。像……沙砾里的璞玉,让人有种不经意间寻觅到宝藏的怦然心动感。 何欢见到他惊讶了一下,和旁边围着他聊天的人告别,就走到黑斗笠身侧,看了看自己沾了泥土的衣服,停在一个不远不近的位置,冲他微笑“你来了。” “……嗯。”终于还是没说出什么强硬的话。 于是何欢笑的更好看了些,“你接下来还有事情要忙吗?要不要去我那里坐一坐?” 黑斗笠已经被他这两句话中的熟稔与柔情安抚内心的焦虑与嫉妒,可是当他们回到家里,不过一炷香功夫,就有两三个邻居家的少男少女前来,不是送茶水送点心,就是借酱油借鸡蛋,又把他气的不轻。 “你再不改改自己的作风,不管到哪里都会有麻烦缠身,搬家也什么意义。”一气之下,他抱着剑,口不择言。 何欢闻言,半晌无话。 “……抱歉。”黑斗笠并不觉得自己哪里说的不对,但看他沉默不语,已经开始反省自己言语是否不当。 “你没说错,”何欢摇摇头,“我自己也知道……只是,不太擅长这个。我只觉得,他们并没有什么恶意,所求之物我也给得起,只要得到了,他们便会觉得开心,我也没什么损失,何必拒绝呢?” 黑斗笠也被他搞得无言以对。 “…不是这样吗?”何欢虚心请教。 黑斗笠一向只做有价值的事,比如杀人能拿到钱他才会去杀人;找人解决生理需求他觉得浪费时间所以不去做。何欢跟他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不过他一开始也是因此被吸引的——他也不知道这种想法哪里有问题,只是模糊觉得不对。 难得的,两人不欢而散。 对于何欢来说其实没什么,主要是黑斗笠闷闷不乐的离开了。 今夜月明,银月弯钩,定在深蓝天幕。有轻薄云纱环绕在其身侧,随着清风聚散。明明是如斯美景,最适合与朋友一同饮酒赏月畅谈心事,如今却只留他一个人在院中。何欢手握酒杯,杯中却空空如也,他准备好的美酒还没开封,同他一起望向月光下的婆娑树影。 何欢轻叹了一口气。 小黄狗从狗舍出来,汪汪两声安慰他。 何欢摸了摸小狗。夜风有些凉,又去狗舍给它加了两层碎布垫在身下,随后就打水洗漱,准备睡下。 天光乍亮,左邻右舍家的鸡鸣此起彼伏,何欢起身,今日他不打算去花市,就在小院里照料花草,他许久不动身做香,自己常用的香所剩也不多,就想着今天上午制一些自己用。东西是之前就备好的,今日只管磨香制香就好。将做好的香线放着阴干,已经到了中午。 一旦早晨忙着制香,中午就犯懒,他懒得做饭,想着出去酒楼吃点。昨天与黑斗笠聊到江南名吃,其实提到一家酒楼,本来说好今日一起去的,如今,他自己过去也无不可。 既去酒楼,还是得换一身装束。他着月白仙鹤银纹长衫,将头发束好配上同色发带,往酒楼方向走。邻居见了都多夸两句,他一一谢过,看起来落落大方,只是耳垂有些泛红。 这家酒楼不愧是众人推荐,此刻还不在饭点,人已经不少。他觉得一个人坐大堂更划算,但环顾四周却没有空着的桌子。不然下次再来——这样想着,却听见靠窗一男子笑着招呼,“兄台不介意,可与我一起坐。” 这名男子长相俊逸,脸庞棱角分明,只看长相甚至有些冷峻。但胡子留的非常整齐,乍一看像是两撇眉毛长在了嘴巴上,平添一份平易近人。且他笑容灿烂,一看就叫人升起暖意。也就淡化了那一分犀利。 何欢见到他格外有感染力的笑,竟不自觉也想笑,于是真的笑着坐到了他对面,“多谢兄台。” “在下陆小凤,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在下何欢。” 对方真是个健谈的人,他不仅兴致勃勃的给何欢推荐了酒楼的菜品,两人吃饭时兴致一起还介绍了江南的多处美景。何欢受益匪浅,不仅这顿饭吃的津津有味,还知道过段时间该往哪边欣赏风景了。 何欢心心念念江南芙蕖盛名,“我初来时是去年七月末,听闻莲田碧海接天,红莲映日之美景。只可惜忙于诸多事宜没有仔细欣赏,今年可要好好游玩一番。” 陆小凤却对吃食格外有研究,“届时也是太湖银鱼最为鲜美之时,银鱼与火腿放在一起煨,汤汁鲜美,再将豆腐切滚刀块,打碎了鸡蛋下去,入口滑嫩鲜甜,是时节圣品。倘若只赏莲不吃银鱼,也不算极美。” 这形容真真有画面感,何欢本没什么口腹之欲,也不得心服口服,“多谢陆兄,受教了。” 两人说是拼桌,其实是一起吃了顿饭。毕竟酒楼菜品诸多,两个人比一个人点菜方便不少,可以多多品尝不同的招牌菜。 等到结账时,何欢感念对方主动拼桌之情和对江南的介绍,本来想主动结账,没想到陆小凤笑眯眯的直接叫小二记账,掌柜与他应该也是熟人,二话不说就叫记完了账,还寒暄了两句。 于是何欢听出来,这位陆小凤陆兄,应该在江湖上颇有盛名。 说起来,那位黑斗笠好像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气……不等他细想,这位陆兄已经笑眯眯要与他别过了。 何欢连忙叫到,“陆兄留步。” 陆小凤“嗯?”了一声。 何欢刚刚与他聊到酒,便知对方是好酒之人,正巧他家中那坛酒这两天是最佳开封的时候,过时虽然酒会更陈,但那独特的风味就淡了,黑斗笠走了,他不愿一人饮酒,平添寂寞。不如就赠给陆小凤。 “今日多谢陆兄,我家中有一小坛自酿酒,若不嫌弃,我将它放在掌柜这里,陆兄抽空来喝。” “那很好,多谢何兄。” 何欢本意是回家拿了酒直接送过去,抄小路回去,不想在街头又遇到陆小凤。 “咦,好巧,你住这里?”陆小凤惊讶。 “是的,往里走便是我家,陆兄这是……” “我来找我的一位朋友,他笑着指了指那扇敞开的门,“在他这儿叨扰两天。” “原来陆兄是花公子的朋友。” “哈哈,这就是缘分吧,何兄下午若没事,现在就快快回家取了酒,这酒就该今日拆封,好让我们三人一起喝,届时我们更可以好好聊聊。” 何欢一愣,答应下来。魔/蝎/小/说/m/o/x/i/e/x/s/.c/o/m 4、第 4 章 “好酒!”陆小凤原本对何欢所说的自酿酒没什么期待,只是他为人如此,总不愿让朋友失望——哪怕是新见第一面的朋友。 等何欢拿来酒时,打眼一看,不过普普通通一个小酒坛。泥封结实,一点香气也无。结果拍开泥封,一股出乎意料的浓香逸散开来,让他完全不记得之前刚刚在想什么了。 他只想好好品尝一下这坛美酒。 酒液丝毫没有令他失望,有着上等的醇厚而绵密的口感。待这份丝滑流入咽喉,延迟了片刻的辛辣像是泼辣但漂亮的少女用藏着钩子的眼神引诱你。倘若只有这一种辛辣的刺激,虽然是好酒,也不会让人流连。这份佳酿在让你感到凛冽的同时,又好像融和了秋夜的月光一般冷清、江南的柳枝一般清新柔软,像是床榻上的薄纱,困住了多少浪子的步伐。 “当真好酒,如果不是何兄赠饮,恐怕我要一直无法理解那些嗜酒如命的人了。”花满楼不同于一杯接着一杯饮酒的陆小凤,他举起酒杯抿过一口酒,任谁都能看出他脸上赞叹的的神色,他出口的称赞更是诚恳,让何欢高兴之余有些脸烫。 “哈,花满楼,这你可错了,就算你喝了这酒,也没办法理解我们这些嗜酒如命的人的,”陆小凤笑嘻嘻的,“因为这酒的确极佳,倘若我一直喝到的都是这种酒,那我就不是嗜酒如命了,为了喝酒,可能我会不要命呢。” 他们过于直白的夸赞,让何欢有些羞赧。他酿酒,自己却不怎么沉迷,也并不多喜欢,只道,“陆兄谬赞了…这酒能在恰好的时候开封,被陆兄和花公子饮用,才能展现出它最佳的风味,错过了时候,又或者是不一样的人喝,便不是这种味道。” “极是,极是,也得有我这样灵巧的舌头,才能分辨出这酒中真味啊。”陆小凤得意的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又冲何欢道,“何兄啊,你我三人一起吃过饭饮过酒,也算是朋友了,这称呼是不是可以改一改?不必一直那么客气吧。” 陆小凤相当不习惯被朋友叫陆兄……一般这么客气,都是有麻烦找上门了。 何欢对此从善如流,只是不知道怎样算是不客气,他想了想,先试着叫了一声,“小凤?” 刚刚还撺掇他改称呼的陆小凤打了个寒颤,“我真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然能听到这人这么喊我。” 花满楼笑着摇头,“他的朋友们要么直呼其名陆小凤,要么,就叫他陆小鸡。于我也是一样,何兄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或者你要是不适应,也可以称呼我为七童。” 何欢闻言才明白过来,原来不客气的意思是直呼全名或绰号,的确不客气。“好的,花…七童,你们也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好。陆…陆小鸡这个称呼,是怎么来的?” 话音方落,何欢就想起那句: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他瞪大了眼睛望向陆小凤——原来是这个意思吗? 陆小凤神色无奈,摊了摊手。 这时,何欢才隐隐觉察到,这位花公子——七童——不像自己所想的全然是温柔高洁、不染烟火的,他面对自己朋友的时候,似乎还有几分恶趣味。推及更早,他们第一次见面,似乎这种性格也有所显现。 在意识到这点之后,何欢忽然觉得他有些可爱。 陆小凤不知他后来的这番心理活动,只是被揭了短怪郁闷的,“误交损友啊,误交损友…何欢,希望你快快忘掉陆小鸡这个名字。” 他眼珠一转,思绪跳动的很快,“不知你年岁几何,是小欢还是老欢呢?” 何欢一怔,“这、说来有些不好意思,我不怎么记时间……”他思忖片刻,才迟疑道,“约莫有……二十岁?” 陆小凤哈哈大笑,“我只以为自己糊涂,没想到有人比我还糊涂,那我也约莫虚长你四岁,你是小欢。” 何欢笑而不语,花满楼竟也顺势说道,“那我也比你虚长有两岁,小欢可以叫我花七哥。”他说完自己就露出微笑,陆小凤闻言更是乐不可支,他抚掌解释,“他在家里排行第七,是最小的,从没有人叫过他花……花七哥哈哈哈哈哈哈。” 从没有人么……何欢心念一动,也不扭捏,直接促狭叫道,“花七哥。”随后就看到花满楼有些泛红的耳垂。 “哈哈,他被叫哥哥了,反而不好意思。” “唉,反被将一军。”花满楼假装叹气,实际上脸上笑意却怎都藏不住。 …… 何欢晚上回家时心情还很好——今日结交了两个很好的朋友,他自觉满意。回家却看到黑斗笠坐在院子里等他。 一见他回来,就面无表情的看向他,“你又去招惹了什么人?” 他一说话,何欢就闻见他身上的酒气,无怪他此刻脾气那么冲,好言解释,“不过是去邻居家做客,顺便认识了两个朋友。” 对方冷哼一声,“做客?认识朋友?做哪门子的客,认识的又是怀有什么样心思的朋友?” 何欢听他这么讲,垂下眼眸,少息后声音微冷,“还请慎言,在背后随意点评并不相识之人,非君子所为。且,他们品性都很高洁,不该叫人误解。” 他又道,“我不同醉鬼计较,先去给你倒些水。” 黑斗笠却抓住了他的手,不让他动,“你许好要同我一起的,是不是?” “今日吃饭吗?可你昨天已经走了,我等到中午你也不来,所以我就先去吃了…” “不,不止这个…你跟我一起来江南,你愿意告诉我你住在哪里,你对我这样好,所以……你是愿意的,是不是?” “什么?不……你是不是大醉了?过于不清醒?”何欢有些讶异,他推了推黑斗笠的胳膊,却让人把他抱的更紧。 “别推开我,你知道我想要什么的,明明可以给他们,你不能给我吗——” 何欢手上的力气渐小,他垂下手,闻见对方身上浓郁的酒气,有些怔忡,“原来你也想……是了,合该如此……” 他叹息般的一笑,神色变化,如窗外透过云雾投射下来的月光。 月上枝头,柳叶遮住垂照的月光,室内门窗紧闭,唯有暗香涌动,随风而起,随风而逝。 …… 何欢的卧房被黑斗笠占了,他自己也不想待在这里,现下没有什么睡意,便将身上的酒气冲掉,换了身厚实点的衣裳,往外面走,想去湖边赏月。 刚走到街头,就听到熟悉的声音响起,“已经很晚,怎么还没睡呢,小欢?” 是花满楼的声音。下午还坐在一起饮酒说笑,现在却莫名有些想要躲开。但最终,何欢脚步还是停住,老老实实回答,“睡不着,出来走走…你怎么也没睡?” 花满楼笑了一声,“这一晚上被陆小凤魔音贯耳,他倒是睡着了,我如今却清醒。你要是也睡不着,不如过来陪我坐一坐。” 啊……陆小凤喝醉了之后一直在唱歌,至少何欢走之前还在不着调的唱着“青雀”。被那样吵过,的确难觅安静。 两个人待着聊聊天也好,这么想着,何欢缓步而入。 “稍等,我去点灯。”花满楼原本似乎是坐在正厅里的,去拿了打火石点着灯,就来到院子里,对何欢道,“夜间好像也不宜饮茶,阿欢不介意我拿白水招待你吧?” “怎么会,你肯收留我就好。”何欢随他坐下。 随后花满楼似是嗅到什么,问他,“我闻到血腥味,你可是受伤了?” 何欢搓搓手指上沾上的一点血色,遮掩似的,苦笑一声,“这……小伤罢了。” 他转移话题,问,“对了,你既然没有睡,怎么方才不点灯呢?” 花满楼神色如常,依旧那么温柔轻松,“因为我看不到,既然看不到,便不需要点灯了。” 何欢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呼吸一滞,“抱歉,我,我完全没意识到。” 花满楼却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情,“虽然我看不到,却得以听到很多常人听不见的声音、感知到很多旁人感知不到的事,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何欢见他确实不在意,心胸之豁达让人佩服,只觉得此刻再表达出自己的歉意或者惋惜,都是在瞧不起这个人,便点点头,顺着他的话想了下去,言到,“我……以前听人说过,有些人只消一闻,就能知道香料里是主木香还是主水香,同一种水香能闻出来是自莲叶上的水还是松针上采集,同一种松露能闻出是秋天还是冬天事后收集到。” “哦?有这种事?” “秋天的松露闻起来带着一种松果的香气,而冬天的松露带着冰雪的凛冽,神不神奇?”何欢谈起来香简直像是个多话的小孩子,带着天真的稚气,还有兴高采烈的分享欲,花满楼听着他的声音从紧张到放松,从苦闷到轻巧,神色温柔。 夜凉如水,此夜的月光如果凝成香,又会是什么味道?魔/蝎/小/说/m/o/x/i/e/x/s/.c/o/m 5、第 5 章 何欢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花满楼家的客房里,他不好意思的冲花满楼道谢,随后匆匆忙忙回家。黑斗笠已经不在了,留下一封算是道歉算是诀别的书信。 何欢看着那封信,半晌叹了口气。 书信随着他的叹息,消失在手中,只留下一缕青烟,恰如这段有始无终的…“友情”。 日子终究还是回归平淡,陆小凤在江南待了小半个月,等到莲花盛开的时候。他约上花满楼和何欢一起出门赏花,顺便去吃醉香楼名声不小的银鱼宴。 他往何欢院子里进来,也不坐下,就转来转去。何欢有些疑惑,问他,“怎么了,你之前把什么东西落我这儿了吗?我没发现啊。” 陆小凤眼睛一转,笑道,“可不是把一件特别重要的东西落你这儿了吗。” 何欢不解,就听得身后传来花满楼的调侃,“他大概是把一截酒肠子落你这儿了。” 何欢看过去,就看见花满楼含笑望着这边,或许是听见他转身的声音,恰到好处的冲他眨了眨眼睛。 啊,怎么会莫名想笑?是被这些人感染了吗? “果然还是七童懂我,阿欢啊,你和我的友情还是需要再磨炼一番。”这段时间越发熟络,几人说话也更随意。陆小凤总是阿欢小欢老欢混着乱叫,被说往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摸着自己的两撇胡子问,“你前几天说的到了时节的酒埋在了哪里?” “唔,就在——”何欢话还没说出口,就见花满楼冲他摇摇头。 “你若是告诉他地方在哪,他下次说不定会自己就熟门熟路的溜过去。” “哈哈,可悲啊,什么时候我的老朋友和我的新朋友竟然感情比我还要好了,居然站在一起说我这不足挂齿的小缺点。” 何欢抿唇一笑,“七哥都这样说,那你还是先出去吧,我可不能让你知道这酒埋在哪里。” “阿欢,你可不像是这么小气的人。”陆小凤装模作样夸张的抱怨。 “原也是无妨的,只是酿好的酒不到时候,就不是那种味道。”明明连自己的年龄也记不住,在这种小小时间上却莫名坚持。或许这就是行家精神? 陆小凤叹了口气,“好吧,我听老行家的。” 正巧小黄狗出来,已经跟它混熟的陆小凤蹲下身子摸了摸狗头,“狗兄啊狗兄,你看着桌上的烧鸡不能吃,我等着地里的美酒不能喝,我们可真是同病相怜……唉,今日等我吃完饭,一定将剩菜带回来给你。” “那烧鸡太咸了,狗本来就不能吃。”何欢笑道,“你可别瞎喂它。” “人也要养生,狗也要养生,我可算知道你和花满楼感情为什么比我好了。” 哪有的事……何欢想这样讲,只是瞥了一眼花满楼,还是没有说出口。 “陆小凤竟在意起这个,下次再说女儿爱娇,就该让他们听听陆小凤少侠是怎么吃朋友的醋的。”花满楼却没放过他。 偏偏陆小凤还愣了一下,没及时想出怎么反击,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叹了口气,“唉,错了错了,不该耍着嘴皮子,一张嘴说不过两张嘴。” “我可什么都没说?”何欢震惊。 时候不早了,陆小凤最终还是被赶到门外,只能听见里面两人的声音若有似无。 “我当时想着,这个时节,适合饮清淡些的酒,也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 “酿酒之道,我看阿欢已经掌握的炉火纯青,何况还是你的心意,怎会不喜欢。可需要我帮忙?” “不,不,怎么好意思叫你做这些。” “阿欢又客气了。” “那,锄头在这里。” 随后两人走远,陆小凤笑着摇摇头,抱着狗溜着回花满楼的小院。 他想起初识何欢的场景。 对方身穿北方时兴的花色缎子裁成的长衫进了酒楼,只一瞬就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力。 那是一张无论怎样,都称得上美丽的一张脸,面若好女,色如春花,倘若是女人,定是江南津津称道的佳人。若是男人,那也能让人一眼就心生好感,想要交个朋友。 陆小凤摸着胡子,心下暗忖,对方如果穿江南现下流行的春水锦,说不定更能显出一派风流气。他本不是会关注穿着打扮的男人,自己除了修的恰到好处的那两撇胡子,其实打扮上已经算的是潦草,但他某位红颜知己,对此有所了解,而他又刚好从那位知己身边离开不久,故而品评了一二。 对方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像是离家出走的公子哥第一次见世面。这让他想起来花满楼——别怪他的联想,本来他过来江南也是为了找花满楼。 干脆招呼人坐了过来,两人聊天谈笑间,陆小凤对他印象越发好了。 这位何欢何公子,说他是名门之后不像,因为他太擅长为别人考虑,以至于让周围的人非常愉悦…虽然花满楼周身气质也温柔和善,却不会有他这种过分体贴的小意;而说他出身贫寒所以擅长讨好他人…也不是,因为他言行举止中并无自卑,也不是为了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或者生出好感所以才如此行事,而是更——形容起来好笑,更像圣人、菩萨般的,只希望让旁人快乐一点,纯粹的奉献精神。可说他像神明,他也过分对于百姓的苦难感同身受了;说他像圣人,他又带着一股天真的稚气,仿佛未经雕琢,不曾受过苦难。他全身上下都是矛盾,而这些矛盾又是柔和的、闪闪发光的好的矛盾。 大概,除了那种天生内心就扭曲的、没有一点爱和善良的人,没有谁会不喜欢他。 就算不喜欢他,也不会讨厌他。 陆小凤?陆小凤可太喜欢他了。他作为常年漂泊在外的浪子,作为一个阅遍人心仍旧有一颗赤诚之心的人,怎会不喜欢何欢?他那么俊秀,那么可爱,性格又那么好,如果不是怕人家觉得他热情到奇怪,他简直今晚就能和何欢秉烛夜谈,抵足而眠。 好在他知道,何欢并不了解江湖,也不了解江湖上这种凭感觉直接变成莫逆之交的这群人,故而他收敛了自己的热情,只是话多了一些,又请何欢吃了这顿饭。 却没想到,对方还会酿酒,还说要送给他一坛。 陆小凤简直想一边大笑一边抱住他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他忍不住想要跟花满楼分享又交上一个好朋友的喜悦,连步伐都轻快不少,殊不知,一种更妙的缘分就等在他面前。 “原来他是你的邻居?你们两个人居然是邻居!”陆小凤喝了一口花满楼泡的茶,又一次感叹。 花满楼对那位新搬来的邻居也有印象,他手握茶杯轻笑,“是啊,他的点心做的很不错。” “你可是有口福,”他啧啧两声,“倘若他酿酒的能力再好一点,说什么我也要厚着脸皮跟他成为莫逆之交。” 花满楼闻言,心生好奇,“你这样说,令我也想要交上这么一位好朋友。” “你与他一定很谈得来。”陆小凤笑道。 此时此刻,想到这里陆小凤只觉得自己有先见之明。看吧,果然很谈得来。魔/蝎/小/说/m/o/x/i/e/x/s/.c/o/m 6、第 6 章 埋在地下的酒坛挖出来时,向来不会是干干净净的。何欢瞥见花满楼手上和衣摆上沾着的一些泥土,有些不好意思,“不该让你帮忙的,太容易将身上弄脏了。” “哪有这么容易弄脏。”花满楼笑,“只消用水冲一冲便能干净了。” …… 何欢打了水来,两人净手,他想起花满楼说的,之前从家里离开尝试一个人生活,就问道,“七哥,你的衣服也是自己洗吗?” 花满楼一愣。 何欢看着他难得有些迷茫的样子,又问“是家里的仆从?” 花满楼反应过来,点了点头,“让你见笑了,现在想来,虽然我说要自食其力,有些事情还是依靠家里的安排。” 何欢拿来手绢递给他,闻言反而觉得自己问的问题奇怪,认真道,“请人洗衣服,和去酒楼吃饭、去绸缎庄买成衣不都是一样?让擅长做这些事的人做这些事,让不擅长的人给予报酬,没有非得什么都会才能一个人生活的道理。”言罢,何欢又有些惭愧,“我这话问的不对,唉,七哥把这罩衫脱下来,我来洗吧。” “这点小事也要扯上对错吗?”对方反而一笑,“小事见真知,向你道谢还来不及,怎么好意思麻烦你。” “这也不算麻烦我,”何欢望向他,“要不你之前留我住宿,不也算麻烦你吗?就当我想为朋友做些什么吧。” 他的眼睛里盛着一汪繁星下的湖水,嘴唇柔软如桃花瓣,脸颊上的绯红是最昂贵的胭脂也涂抹不出的动人。只可惜这一切眼前的人都看不见。 但只听他的声音,就已经让人不忍心拒绝了。 花满楼脱下罩衫,坐在椅子上等。他听见水流落在衣物上的声音,手指轻柔的搓洗,紧接着,他闻见一股清香。 再有半盏茶时间,他听见何欢的脚步声,他轻快的走来走去,将衣物晾起来,轻轻拍打使得衣物平整。然后,何欢走近了。 “好了,我们走吧。”太集中精神,以至于他的声音也听的格外清晰。 他咬字时有些不同于吴侬的含混,不知是哪里的方言,平常听起来不过是温和,但刻意去聆听时这种声音时却显得太缠绵了。尾音上扬,像一把小钩子。 花满楼垂下眼眸,片刻后才露出与平日一般无二的笑容,率先出了门,“走吧,陆小凤怕是要等不及了。” 何欢眨了眨眼,跟在他后面。 “咏莲的诗词那么多,等真让我看时我却想不起来多少,只有一句——能不忆江南?”陆小凤斜躺在椅子上,左手捏着酒杯,右手摇着扇子,好不快活。 花满楼则恰巧相反,君子端坐,手执折扇轻摇,“只嗅到这莲香,也不难想象是如何一副盛景。” 何欢抚摸酒杯边沿,思量片刻,“此刻有船、有莲、有酒,那正好听听这阙——画船撑入花深处,香泛金卮。烟雨微微。一片笙歌醉里归。”看得出他很喜欢这诗中的意境,露出满意神色,“此情此景,友人在侧,不妨一醉。”说罢,便饮尽杯中酒,显得比以往豪放许多。 “怎么酒不醉人人自醉,”陆小凤笑着点他,“我知道有人醉醋、有人醉茶,怎还有人醉……这是醉什么?醉花?” 何欢不理他,他又自娱自乐,“我就太正常了,我只醉酒,如果要我喝醉,那可得多携几坛美酒。”说话间,何欢带来的两壶酒已经见底。 这酒衬景得很,如同琥珀般的酒液,呈在玉瑶杯里,轻嗅时可以闻到竹叶的清爽,入口微凉,后能细品出淡淡梨花甜香,不是烈酒、不算醇厚,却足够轻盈芬芳。 花满楼听他们笑闹,无奈摇头,“我记得小欢不识水性,别在船上闹得太过。” 陆小凤哈哈大笑,“便是掉下去了,我一只手就能提他上来。” 何欢一怔,关注点却在奇怪的地方,“我可是很重的,你两只手也未必提得起。” 这话如今陆花两人谁也不信,只当他醉了。 银鱼宴上,何欢的确显出醉态。他酒意上头时也没有别的缺点,只是特别像个长辈,爱照顾人。这是什么北方的习惯吗?南方的侠客看着他要了快八人份的菜、布菜分菜,随后还露出亮晶晶一双眼睛,像是在等人夸奖他。 “多亏了阿欢替我夹到这菜中精华,果然美味。”陆小凤见他醉了,调侃他更加开心了。 花满楼试了试这……这盆饭的重量,也忍俊不禁,“多谢小欢。” 何欢抿唇一笑,“吃好一点,多吃一点。你……你别不开心。” 原来他之前听出来了出门时花满楼的心情似有起伏。 花满楼有所触动,轻拍了两下他的手安抚他,“谢谢小欢,我很开心。” “那就好……如果……”何欢欲言又止。 “嗯?想说些什么?”花满楼问他。 “如果我做错了什么……你可以直接跟我讲,”他有些失落一般侧过头,“你不要太快就走掉,我可能来不及改……” 他这话究竟是对谁说的?是眼前的花满楼与陆小凤,还是…… 自出门前何欢说起留宿一事,花满楼就时时想起那晚。何欢走进他的小院,明明说自己是因为睡不着所以才出来走走,却说着说着话就慢慢趴到了桌子上睡了过去。花满楼扶起他时只觉得他很轻,手腕纤细而脆弱,腰肢也不似成年男子的瘦弱——像是需要人引导、需要人关怀的少年。他真的有二十岁吗?花满楼甚至怀疑其他的年纪来。 花满楼将他放在客房的床上,摸索着替他解开外衫,就听见他惊慌的声音,非常抗拒被其他人褪下衣衫,“别…别……” 他的手推拒了两下,又像是认命了,放下来,只是还在微微颤抖着。 花满楼心里一紧,不再去动他的衣服,只是替他掖好被角,轻拍他的胳膊,安慰他,“别怕,阿欢,别怕。” 约有一盏茶的功夫,何欢才睡了过去。 花满楼坐在他身侧,仍有些怔忡。 …… 第二天,有一个带着斗笠,黑纱遮面的男子跌跌撞撞走进小楼,花满楼正坐在院子里等他。 黑斗笠见面就问,“何欢是不是在你这里。” 花满楼声音冷淡,“你是他的什么人,用什么身份来问这句话?” “我是他的…朋友。” 很少有人能见到花满楼生气的样子,也很少有人能听见他的冷笑。而此刻黑斗笠听见了。 “我从未想过,一个人会对朋友做出这种事。”他抬起头看向黑斗笠,仿佛要洞穿他的灵魂,“你如果真的是他的朋友,怎么会用这种方式伤害他?又怎么会在伤害他之后迟迟没有补救,直到现在才来找他?” “我……”黑斗笠说不出来话,半晌才道,“是我对不起他,这本来也是我最痛恨的事,只是…我喝了酒,我没忍住……” 花满楼沉默片刻,叹了口气,声音不似之前的冷硬,却仍旧字字锥心,“喝酒是你的事,却要让他承担这份痛苦吗?” “……他还好吗?我昨天误伤了他,现在如何了?” “这种事,你该等他醒了再问他。” 黑斗笠便坐在花满楼对面。一盏茶功夫过去,他显得有些坐立难安,又一盏茶,他猛的站了起来,“不,我不能再见他,我要走了。” “你都还没向他认错,就要走了?”花满楼斥责他。 黑斗笠摇了摇头,“你不懂,你不懂……我已不能再待在他身边……我只会害他伤心。” 他话音刚落就运起轻功要离开,只是刚踏出院门,又犹豫了一下,折返回来。 “你是他新交的朋友吗?” 花满楼不置可否。 “我知道,你是……你很关心他,这很好,多谢你……” 他仿佛在喃喃自语,又像是在说给花满楼听,“何欢他有你这样的朋友很好,总比我要好……只有一点,只有一点……” 他忽然提高了一点声音,顾虑着何欢正在睡觉没有吵醒他,却仍然一字一顿显得分外认真,“是我的、我们的错,让他觉得朋友也可以做那样的事,我知道你,花满楼,你是个好人,是个大侠……请你该告诉何欢,真正的好朋友该怎么做。谢谢你,我欠你一个人情。” 他说完就离开了。 …… 陆小凤曾觉得何欢心胸豁达,神智清明。 花满楼原本也很是赞同。只是如今…… 他看不见何欢,却能准确的拭去何欢眼角的一滴泪,“别怕,你从没做错什么。” 他只觉得怜惜。 何欢其实没喝太醉,只是控制不住自己。他朦朦胧胧感觉到花满楼摸了他的头发,叫他“好孩子”,他的手细腻而柔和,有花的清香和阳光的温暖。随后,他听见陆小凤嘲笑他酒量太浅,花满楼将他扶回家。 家中的小黄狗汪汪叫了几声,他嗫嚅着,“还没有喂小黄……” 就听见花满楼安慰他,“陆小凤会喂的。” “是是是,我来喂我来喂。”随后便听不见这人的声音了。 “花……” “嗯,我在。” 吹过夜风,不但没有清醒,何欢脑子反而更晕晕乎乎了,很是奇怪,他不记得自己要说什么,只记得花满楼说了一句我在,让他有些高兴,又有点难过。 你会一直在吗? 你不会的,我也不该问出来。 他只是定定望着花满楼,最后抱了他一下,“七哥,谢谢你。” “怎么又说这个,谢我什么?” 何欢自己也不知道,只是傻傻笑了两声。 原本梦是深黑色的,突然吹来一阵风,大片大片粉色的花瓣席卷而来,吹的幽梦泛起涟漪。魔/蝎/小/说/m/o/x/i/e/x/s/.c/o/m 7、第 7 章 日上三竿,何欢才醒过来,头已经不痛了,就是睡久了有些乏力。他收拾完走出屋子,看见桌上又有一封信。 信件上,沾着女子淡淡水合香。信封上浓墨正楷,写着“神水宫拜送”五个大字。 …… 何公子敬启: 宫主又要找和尚来念经,念得我(顿笔很重)们头疼。 你为什么不能剃个光头,这样宫主要找人,我可以顺理成章喊你来。 想想还是算了,还是有头发好看。 姐妹们都很想你。前几日宫主说香用完了。其实我之前才看,还留了好大一块。她肯定是想你了,但是她不说。 你还要和她置气吗?她只是讨厌你把一个死掉的男人看的那么重,才口不择言。 要我说,你也该骂,不过我舍不得骂你。即使那男的不死,我(划掉)大家也会杀了他,就算不杀他,他也总归要死。早晚的事,干嘛伤心。真不懂你。 …… 门要开了,你今年还不回来吗? 宫(划掉) 神水宫女弟子 宫字上有大面积涂抹,但何欢一眼就认出是宫南燕,也只有她说话这样冲。从封面到问候语想必也是找别人代笔的,欲盖弥彰。 他有些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 …… “不时不节,怎么突然要走亲戚?”花满楼疑惑,“还有小黄(陆小凤给小黄狗起的名字),真的不用放到我这里吗?” “不用,他一个……狗反而自在,也习惯了。我会准备足够的粮水。倘若我一个月后还不回来,就得麻烦你照看他了。”何欢叹了口气,“和长辈吵嘴,给了梯子我得快快下去,等过节就晚了。” 花满楼忍俊,“想不到你同长辈吵架的样子。” 何欢扶额,苦笑道,“嗯,嘴笨的要死,只回嘴一句,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又赶出来了。” “如今可解决了?” “啊……嗯……”何欢想起什么似的,含混改过去了,“总之,先回去一趟看看。” “那么,等你回来时,我再为你接风洗尘。” 巷外,往西边再走两里路,一家卖引子的店铺前停了一辆看似朴实无华的马车,车夫见他过来,冲他哈腰,“差点要认不出来,得有三四年不见公子了吧,终于等到您联系我。姑奶奶已经在车内等您了,近几日天气炎热,姑奶奶心情不是很好,劳您费神了……您快上车!” “劳您惦记。”何欢同他打了招呼,但听见“姑奶奶”的称呼,不觉闭眼揉了揉自己的额角,深吸一口气上车。 一上车,就被一只雪白大鸟扑了一脸,甚至还啄了好几口,得亏他眼疾手快将鸟嘴拢在了手心里,不然多厚的皮都得啄出好歹来。 “好了,好了,可再别扑棱,车厢里还是小,仔细伤到羽毛。” 这样说,鸟才安静下来,最后停在何欢腿上,钩子一样的脚趾紧紧蜷着。是一只雪鸮,脸圆圆的、眼睛也圆圆的,在熟人眼里看起来机敏可爱。但其却比其他雪鸮还要大上两圈,喙部尖锐、爪大而利,甫一见便会吓到生人。 “宫主肯将你放出来,想来南燕说的倒也不错。”他抚摸着鸟雪白的羽毛,轻笑一声,“必是消气了。” 鸟“咕咕”两声,听起来竟有些不满。 “好了,知道错了……但倘若真把你一起带出来,你舍得神水宫的伙食?愿意天天跟我风吹日晒么?” “是、是,知道你不是那样的鸟……我也是不舍得,倘若真带着你一起离开,同那边便真算断个干净……终究是阴姨将我养大,我也不想。” “说起来……”何欢好笑的摸摸鸟下巴,“怎么小小年纪,还被叫姑奶奶?” “咕咕——”鸟这样回应他。 “好,只有神水宫内能叫你小雪,他们都尊敬你,叫姑奶奶。”何欢说完,向后靠在了兔绒靠背上,暗自忖度,“我有个囫囵人型才短短十余载,连生//殖//器都没有,怎么托鸟的福,直接变成祖宗辈了……真是世事无常。” 后来何欢才知道,这是因为小雪太难伺候,被大家愁眉苦脸的叫小姑奶奶,久而久之就变成姑奶奶了,若说真论资排辈,那是没有的。 何欢:失误,还有太多人类文化需要学习。 车内放着玲珑香球若干,雕刻镂空的木球中放着药水浸泡过的木头香丸,在马车行进时轻轻晃动震颤,散发薄荷、柑橘的气味。小雪抓在架子上,一双大眼睛死死盯着何欢。 何欢苦笑,“我就在车上,哪儿也不去,你从神水宫赶路过来一定累了,还是歇歇吧。” 小雪的眼睛瞪得越发大了——本来雪鸮的眼睛就大,这一下更显得怪异,好在车内只有何欢一人,他看着只觉得可爱,还带着把人家抛下了的愧疚。 “那来我这儿睡吧,抓着我睡,你也不会担心我跑了。” 他伸出手来,那手本来纤长白皙、骨骼分明,在雪鸮飞上来时竟变成了褐色,再一看,就成了树枝模样。袖子下的手臂也一样化作枝干,雪鸮停在上面,不多时就安心的睡去了。 何欢环顾马车,试着打开了以前装的暗格。 暗格里,他曾经看过的那本传记还完好无损的放在那里,只是中间夹杂着的书签,被不知谁拿了去,只余下淡淡的水和香气。 “……”他垂下眼,轻轻地叹了口气。 随即,他重新翻开这本书,开始看了起来。魔/蝎/小/说/m/o/x/i/e/x/s/.c/o/m 8、第 8 章 轻车简装,马也是好马,马车行进的不算慢,但车夫只是普通人。到了日落时候,也要进城找地方歇息。 “公子,到地方了。”马夫并不掀开帘子,他说了一声后,就静默在马车旁边等着。这是神水宫的规矩,不守规矩的人已经再也当不了差。 片刻后,帘子掀开,先是小雪探出头来,此时天还不算太暗,有行人看见雪鸮,惊呼一声。随后何欢下车,带着一张全脸木质覆面,小雪停在他手臂上,议论声更是此起彼伏。马车夫轻声问,“何公子,您看……” “无碍,大家惊异,便让大家议论,不是什么大事。”小雪在车厢里待了太久,如今最好出来放放风。此地想来应该也无熟人,但以防万一,何欢还是稍作了掩盖。 好在此处是临安周遭。繁茂商业所在,新鲜事层出不穷,区区雪鸮也不过是一时的谈资。 更大的谈资,好像是昨夜一场江湖中的动乱。哪怕入了客栈,二楼雅间也能听见下面的讨论。有人窃窃,“死了好些人,堆在一间屋里,头是头身子是身子,血流的门口都是,打更的天光时才发现,吓个半死,尖叫声把邻舍人们吵醒后,都躲在屋子里不敢出去。” “那些都是欺男霸女的人,要我说死了也好。” “糊涂了,到处都是‘那个地方’的眼线,你竟敢说他们的坏话。” “他们敢做,不叫人家说么?我却不怕。”楼下人冷笑一声,“若有六分半堂的人听见了,不如就来找我。不过只怕他们现在查昨日的事都已经分身乏术了罢?” 当真有人从人群中悄悄隐去,出了客栈往远奔去,只是不知道是哪方势力的人。何欢的好奇心并不强,本无意打探。 只是神水宫在此处也有产业。趁夜色渐浓,雪鸮自作主飞了出去,回来时带着情报一道回来。何欢本来已经取下并不方便的木质面具,见她飞回来时在桌前一挥手,双指扣住面具遮盖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何欢伸出另一只手去接她,一边问,“你是故意的,还是在宫里呆太久变笨了?” 鸟眼里澄澈的疑惑不作虚,何欢带着无奈笑意摇了摇头,抬眼望去,一身月色袍子的少年人本想掩盖自己的行踪,却因为何欢直直与他对上视线而顿了一顿,反而放弃。 他凌空而来,停在对面屋顶上,约莫两米距离,悄声道,“我不是有意的,只是看着鸟儿稀奇,不自觉就跟过来了。” “南方许是少见些。”少年人没想到,何欢竟愿意相信他,也愿意接这个话茬。 “这是什么鸟儿,有些像猫头鹰,但比猫头鹰好看。” “说是猫头鹰……也不假。”说完就被鸟嘴啄了,他无奈,轻抚小雪头上的羽毛安慰,“这是雪鸮。” 见他还在那边点头,欲言又止的,何欢笑了一下,“少侠想接着聊天的话,不如进屋子里来聊吧。”说着就将窗子开的更大了一些,雪鸮已经停在架子上,开始梳理自己的羽毛。 “啊,不……不好意思,天很晚了,我……我真没有别的意思,这鸟儿真好看,我就先走了……再、再会。”他磕磕巴巴不知所云的说完,转身就走,脚在青瓦屋檐上一点,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就轻巧得如同一片云一般随着夜风飘走了,转瞬消失在层叠飞檐之间。 四下无人,何欢看见雪鸮依旧不抬头,装作忙碌的在梳毛。 “为什么不高兴,人家夸你好看呢。”何欢声音依旧轻柔。 “咕……”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何欢不解,“便是天才见到你我也不会直接联想到神水宫。此外,我不认得他,他也不认得我。你看起来不过是一只不那么普通的鸟,我也不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怎会有那么多人就要对我不利?” 他想到什么似的,又笑了一声,“再说,哪里就能害到我了?” “咕咕咕咕咕!” 何欢合上了窗子,就听见她的抱怨,又说起何欢几年前被男人骗了的事情。 “怎么连你也爱啰嗦这件事……唉,真是一失足成千古谈资。我知道了,再不让第三个人见到我的身体、我睡觉都裹着里衣、织梦术都练得炉火纯青了。” 很难相信,能从鸟脸上看到心满意足的神情。何欢乐意惯着,“好好好,谢谢小雪大小姐关心,在下铭感五内,必定牢牢记在心里。” 何欢自己也不想再次吓到别人。年少时期懵懂无知,以为一腔真心可以抵过世间万物,就将全部展现在人家面前。如今却知道了,人更信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与其交付信任、让他人辗转反侧,最后落得个被背刺的下场,不如大家都保有余地。若真想更进一步了解他,不如在梦中见他——大抵人的梦都更符合自己所思所想。雾里看花,所见非花更胜花。 …… 王小石——也就是身穿月白色袍子的少年人——自晚上出门遛弯之后就浑浑噩噩的。与他才相识就成了朋友的白愁飞看他失魂落魄的奇怪样子,也不禁好奇,“你出门时见到昨天的冤魂索命了?” “啊?什么?不……没有,”王小石愣了愣才回过神,他先是摇头,又问,“难道真的有鬼?你见过吗?” “没有。”这也不知道是回答哪个问题,随即白愁飞挑了挑眉,又问,“那你怎么看起来魂都吓没了。” “不,这不是吓的。”王小石摸了摸脸,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很是愁苦,“这是丢脸丢的……唉。” 他并没有细说,白愁飞也不再多问。除了丢脸,王小石的神情明显还有别的什么在。不过那种恍惚,和这藏不住的少侠第一次见到温柔时也没有什么不同。白愁飞自觉不必多问。 正想到温柔,她便推门进来了,大大咧咧的样子好像在深夜里推两个男性的门根本没什么危险——温女侠一如既往,大胆到了让寻常人惊异的地步。“去京城要走一段水路,明天你们谁去租船?” “……”王小石还没从看鸟直接追到人家房间外还被发现的糗状中回过神来。 “我没钱。”白愁飞抱胸冷漠道。 “你怎么可能没钱?”温柔不相信,“昨天赵管事不是刚刚给你结了四百两银子?” “花出去了。”他睁着眼睛说瞎话。 “花哪去了?”温柔狐疑。 “歌楼酒楼、赌场、武器保养。” “……”那双明亮眼睛中流淌的全是不相信。 “随你信不信,反正是没钱。” “这是二十两银子,你拿去。记得,要租好些的大船。” 白愁飞伸手接下她抛来的二十两银子,放在怀里,“好,我明天去租船。你还有事没有?” “没了,怎么?”温柔不解,“这么说,难道你有什么急事吗?” “没了就快点回去,不要耽误我和小石睡觉。” 温柔白了他一眼,大声问,“王小石,你要睡觉了吗?” “啊?我……我睡不着……”王小石喃喃,“已经很晚了吗?” “……”白愁飞无语的望着他。 温柔这时候也发现了他的不对,“他这是怎么了?” “约摸是被刚遇见的什么妖鬼勾了魂去了。” “不要打趣我了!”王小石告饶。 他也不知自己怎么了。丢脸的事情多了,可这件总让他记在心里。是因为什么?却说不出哪怕一二。 窗棱里的人穿着轻纱广袖的衣袍,伸手时雪白的大鸟停在他指上,收回手露出半遮面容,风姿堪可入画,连束起的发丝也在夜风里轻抚俊朗的眉眼。夜色里,恍惚间王小石闻到一阵清香,看到他背后的纷飞落花,再定睛一看,却什么都没有,昨日开始便一直萦绕在鼻尖的血腥气,也随落花般的错觉消失不见。 万籁俱寂,只剩那双含笑的眼睛。魔/蝎/小/说/m/o/x/i/e/x/s/.c/o/m 9、第 9 章 何欢一向不愿意走水路,然而想要自临安去扬州再北上,从各方角度考虑,换一程水路都要安稳得多。毕竟神水宫在南方的产业,便是租船行船的。在水上为神水宫收尾也容易得多。听闻何欢要租船,船行的人当即就选了一艘稳重又不失身份,却也不至于惹人注目的船,船上一应物品都是备全的,只等他上船就走。 “公子有所不知,这段时间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在临安闹得很大,秦淮河上也不安稳。”马车夫后面的行程不便在陪同,却也放不下心。一定要让何欢带上十几二十个人。“就算您武功高强,不担心自己,也该担心担心姑奶奶啊,在船上万一没人照顾它、或者真出了事被挟持成了人质……鸟质,又该如何是好?” 这人叫着小雪姑奶奶,却好像操着老父亲的心,何欢推辞不下,愣是被他塞了七八个侍从上船——都伪装成了船夫模样。 看着是船夫,但既有水上功夫,又得神水宫栽培,在水上已是一流高手。若有人轻视小瞧,怕是要吃一番苦头。 何欢的衣物也换成了顶好的布料和剪裁。他身上穿的这身已经算是最不显眼,衣摆袖口的暗银云纹在日光下仍会隐隐闪光。 他其实不太理解这种又高调又说要安全的做法,但……谁让神水宫皆是如此行事,虽说不会直接报上名号,但也不怕他人看出来。他只得又好好修饰了一番面具,更加贴合脸部又不会妨碍透气性,打算在船上就一直带着这木头面具。 不然万一谁人认出他来,多少有些麻烦。 在岸上吃过最后一顿饭就行船,计算的恰到好处的吃水,使得行船速度有所保证的同时船身安稳。何欢很好奇,“小雪飞着也会晕船吗?” 小雪表示:神水宫神鸟,从不晕船! 小雪是何欢幼时捡回来的,众人一开始爱屋及乌,对她不差。后天生出灵智后就更让众人喜欢——当然,在弟子们看来是养熟了之后亲人又机敏的鸟儿。加上雪鸮本身就是难得一见的鸟,久而久之就戏称她为神水宫的神鸟。 夜间的秦淮河歌舞升平,何欢揣测他们是算好了出行时间,如今船所在的水道既能看到秦淮河的盛景、听到缠绵的丝竹之声,又不至于真被挤在其中牵绊行进。 “公子可还喜欢?”有船夫过来搭话。 “多谢你们用心,我很喜欢。”何欢从袖中掏出金叶子,船夫连连摆手,“如果不是神水宫庇护,我们现在还在刀口舔血过日子呢。以往水道上乱的很,到处都是水贼,家里人跟着也安稳不下来。如今蒙神宫大恩,吃得好过得好,我们感恩还来不及,哪能要公子的东西。” 何欢见他真心实意,便微微一笑,“要神水宫庇佑,你自己也争气才能过上如今的好日子,甘露遍撒,也只佑有缘人。” 船夫诚恳行礼,随后退至丈外,留何欢安静欣赏。 他一人伫立在船头,雪鸮站在他肩头,同他一并望向远方。收窄的河道依稀可见岸边火树银花、河道中河灯随波逐流,隐隐烁烁。最热闹还是水波上肆意摇曳的、轻歌曼舞的画舫。烟火处,人声鼎沸时最浪漫。“我知道阴姨的意思。可是短寿如何,长寿又如何?人有什么坏的,妖怪又有什么好,”何欢好似在与雪鸮说话,又好像在自言自语,他的声音比夜风还轻,哪怕小雪也差些听不到,“草木化妖,同万物都难有交集,生的寂静,死也悄无声息。我只记得春寒料峭,夜风寒凉,经历过千年、好似活过一遭,回首时又发现什么都抓不住、得不到。” “鸟兽还能产热,互相依偎取暖。树木呢,从生到死孤零零一个,刮风下雨时,从树冠到根系都冷透了。”远方的人声听起来都热闹,他站在远方,想要接近而不得。“我还是喜欢人,想和他们相处,想体会所谓的悲欢喜乐,想相互信赖、相互依靠。” 船渐行渐远,一切终归寂静,小雪贴他贴的更近了一些,何欢转头,脸颊轻轻蹭她的羽毛、她的喙,“和我们之间的这种相处不一样,我想要更热烈的那种人的感情……我得到过,所以我知道区别。” “但是……”他还想倾诉些私心话,却突然听到刀剑碰撞声,远处一偏僻泊口停着的船上,竟有冷光乍现,下一刻血就泼在了水里,晕开一层一层波浪。小雪叫声突然亢奋。 何欢难得失色,“什么?不,虽然人的血也是热的,我要的不是这个热烈。” 也正是这声鸟啼,使得对面月色衣袍的少年骤乎转头看过来,那张脸格外熟悉。 此时船夫也看到远方械斗,他凑上前来,低声道,“公子,那艘船上是六分半堂堂主雷损的女儿,雷纯。还不清楚下手的事哪帮哪派,临船上去帮忙打斗的三人,有两个还没查到消息,另一个是“洛阳王”温晚的女儿温柔女侠,也正是他们三人,前日杀掉了六分半堂十余手下。” “又是六分半堂……”何欢沉吟,他想起昨日接到的情报上描述,六分半堂为了威胁其门下部分反水门客,将他们的亲人朋友绑架来,人为制造成“残缺儿”,让他们在街上卖惨赚钱。做这样凶残的事,只是为了帮派颜面、为了震慑门客,这样的事……招来多少报复也不例外。然而…… “我本不欲插手,然而行凶者煞气颇重,只恐要对来往船只动手,派几人前去收拾了,不要伤及无辜” “是。” 这厢,雷纯步步后退,而装成船夫的几多“迷天七”派众,满口粗鄙之言,竟是要强行猥亵雷纯。白愁飞的剑破开门砍掉了其中三个人的脑袋,另外又有飞针从窗口吹入,针上或许有迷药,吹在另两人身上,霎那间他们就软倒下去,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白愁飞一惊,想不到竟还有人躲在窗外,虽然看似是友非敌,但仍升起警惕之心,“姑娘,你离窗户远些。”他眼睛盯着窗外,对雷纯说到。 雷纯便绕至他身侧,中间微微一顿,似是被软倒在地的人或者没了头的尸体吓到了。 随后,白愁飞提高了声音,“不知是哪路英雄相助?” 王小石和温柔也听到了,温柔还在原地,王小石就以使出轻功绕行至船后,然而除了散开的水波,什么人也没有。 他又想起刚刚的鸟啼,和站在船头的白衣人。 是因为思及此处,又或者是夜风吹拂?鼻腔中的血腥气再次被那种独特的、浅淡的香味代替。或许这香气,便是某个人曾在附近停驻的标志。 “没有人,”他从窗外喊给白愁飞听,“不过也可能是水性很好,已经潜水走了。” 白愁飞看向雷纯,雷纯摇了摇头,“我的护卫皆被‘迷天七’的人放倒了,不是我的人。” “这么说,他们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白愁飞嗤笑,他似乎并不认为会有这种好心人。 “可能吧……”王小石喃喃。 温柔此刻也走进了船舱,正为雷纯的美貌所惊,听见他的言语,却猛地敏锐起来了,“听起来,你好像认识这伙人。” “我也不知……”此时这一向大大咧咧的少年人却突然嗫嚅起来,“或许,是我认识的人,不过人家可能已经不记得我了……的确、的确是温柔的好人。” 明明叫温柔,却一点也不温柔的温柔,咬了咬唇。她隐约感觉到一些模糊的不快,却再开不了口。 “还没感谢三位的救命之恩,”雷纯开口,打破了这份寂静,“如若不是诸位大侠,我恐怕已经死在船上。” 温柔听她这么说,复又高兴了起来,“能救下你这样的美人,我也开心得很。不过不是我们……应该也会有旁的人出手。” “只恐鞭长莫及,”雷纯笑着指了指窗外,一艘点着孤灯的船已经渐行渐远了,“许是那艘船的主人派人出手相救,不过赶来时这位少侠已经斩杀大半贼人,他们便又悄然离开了。无缘叩谢船主人,不能再不谢三位侠士。” “我叫田纯,不知侠士姓名?”她虽是问的三人,一双秋水一般的眼睛却看向了白愁飞。 白愁飞被她这样一看,心中泛起波澜。 而王小石此刻,却被温柔一戳,“人家在问你姓名,你在干什么?” 王小石小声问她,“你有没有闻到一阵香气?” 温柔:?魔/蝎/小/说/m/o/x/i/e/x/s/.c/o/m 10、第 10 章 此时月下柳梢,船上有无头尸体、有腥风血雨,有两位各有风姿的绝色美人在侧。这人不关心尸体,也不关心近在咫尺的佳人,却偏问什么没来由的香气? “怕不是什么迷魂香的香气。”温柔在一侧恨恨道。 自称田纯的雷纯看看王小石,又看看温柔,露出了某种了然于心的笑容。她猜到了什么,未来当真会如同她预测般发展吗? …… 水路再转陆路,辗转半月,终于到了神水宫近前。那些服侍的人皆受命不得靠近。何欢同他们分别后,只带了小雪往神水宫入口去。身后神水宫的依附势力同他们作揖道别,话音落下,只觉得一阵清风吹过,再起身眼前已无他们的行踪。 “我在宫总管处曾听闻何公子是当今少有的武学奇才,如今一见,真是后生可畏。” “何公子今天可有二十?如此年纪,别的不说,这轻功已属当世一流高手。” 何欢并不知道他们背后的议论,也不知道在用出轻功后,反而让旁人对神水宫更添一层敬畏。他与小雪打定主意接下来两天便宿在山野间,且以防万一,白日休息夜间赶路。 雪鸮虽与猫头鹰是近亲,但也习惯白日活动,因此总是精神不济,只停留在何欢肩头。何欢安抚她:“等回去就可以好好歇歇了。”他这样说着,脚下轻功稳定且迅速,其实停在他肩头也入在树上安眠一样,并不多劳累。 甚至小雪还打起精神关心了一下他。 “我?”他笑了笑,“我本就不必睡觉,只是人做久了,形成习惯了。真不睡也没什么。” 说到底,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都不是他必须的行为。 小雪惊异:这不比做人要自由吗? “嗯?这样想来的确比人自由些……” …… 终于来到神水宫所处的清幽山谷。狭道傍水蜿蜒,两侧皆是森森古木。沿山谷向里走约数十里,视野方开阔起来,只见一片偌大水潭。潭中不知怎的,有五色光芒随水波荡漾。何欢小时候曾固执地认为这水有神力、其下定有与他相似的妖怪。水母阴姬当时也好奇的陪他共潜过多次,却一无所获。 彼时何欢虽是妖怪化形,心智尚且不全,真如稚儿一般。他觉得只他一个化形的妖,与此世格格不入。委屈也不同旁人讲,只是背地里一人闷闷不乐。水母阴姬虽能察觉到,但她也不善言辞,只能每天陪在何欢身边,甚至对于武林中人来说最私密的练功时也带着他。 终于有天,水母阴姬想好了怎么劝他,带他去了市井巷里,去见所谓世人。“我是人,但旁的人见了我,也要说我是异类。”她牵着何欢,所到之处人群如鸟兽散开,而她随意却步伐坚定地向前走着,不曾顾虑他人眼光,“他们认为我身形高大,女生男相,从不顾及抛头露面,也没有因为他们的不赞同就举足不前,便是怪人。即使不认识我,也会在背后议论我。” 确实,何欢可以听到他们窃窃私语,听到他们说,“怎会有这样的女人。” 好像男人女人天生该是怎样就要是怎样,可谁也不知规矩是从何而定的。 何欢抬起头,有些担忧的看向水母阴姬。 水母阴姬声音依旧平和,“而哪怕认识我的人,也觉得我不是正常人。人生在世,最亲密的不过父母,我同父母讲,我讨厌男人,一想到要和男人在一起生活,就犯恶心。”说到这里,她竟相觉得有趣般勾起了唇,是个略带讥讽的笑,“他们吓坏了,母亲一味地哭,父亲拿起镰刀想要打死我。可我会武功,他怎么都碰不到我。” “我不反抗,只是躲,他也要边打边骂。到最后,父亲累了,他大喊,你给我滚出去,你有病,你是疯子,我不要疯子当女儿。母亲还是只会哭,我当时想,只要她说一句话,我就留下,或者,我可以带她一起走,当时我已经创建神水宫,绝不叫她受委屈。” “直到我离家,她还只是坐在那里哭。从那开始,我再也没回去过。所以就算我父母双全、武功高强、权势滔天,我也……”话到此处她想了想才接上,“是个被同类排挤的疯子、怪物。” 何欢更心疼了。他不是真正的孩子,却长得比大多数孩子还要可爱,再加上性格乖巧,无怪水母阴姬当年打定主意要收养他。他软而温热的小手攥住水母阴姬的手指,将自己的脸蛋放在她手背上努力蹭了蹭,他认真道,“不难过,姨姨不难过。” 但谁见了,都会觉得他才是更难过的那个。一双玻璃珠似的眼睛中已经满溢泪水,憋着嘴努力忍住不让眼泪落下来,脸蛋也憋到通红。 水母阴姬停下脚步,定定望着他,“我不难过,我只是想告诉你,从古至今,人们惯会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即使是同族、同类,也会反手成刀斩伤同伴。这世上,本就没有什么必须合群的道理,因而,不必强求。” 这并非何欢的木头脑袋短时间能完全理解的,但他看着水母阴姬,点了点头,擦掉眼泪后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 “我知道了,我不强求他人,我只跟姨姨亲。” 水母阴姬:…… “罢了,随你吧。”她的手掌落在何欢头顶,轻轻揉了揉。 …… 水母阴姬睁开了眼睛。 宫南燕在她身边陪着她,看她醒了,问,“做了个好梦吗?你笑了。” “没有。不过是想起一些过往琐事。”水母阴姬神色依旧严肃中带着高深莫测。 宫南燕看她刻意抿下的唇角,也不拆穿她,只是好似自言自语般,“算算日子,他也该回来了。” “你说的是谁?”水母阴姬的神色变得更加阴沉了。这两年,她看起来越来越不苟言笑,也越来越骇人。 宫南燕却不怕她,嘻嘻笑了一声,“还能是谁,小雪呗,出去放风久了,不该想念宫里吗。” “……”水母阴姬就不接话了。 “你越来越闷了。”宫南燕脚步轻移,到了她近前。她跪坐在水母阴姬床前,轻轻将头靠在水母阴姬膝盖上,“我知道你记挂他。他在你心里,比谁都要重要,是不是?你可以抛下我,却绝不会抛弃他。我不吃醋,因为我知道他是很好的孩子。可是你再这样,他只会离你越来越远。你我二人之间,你把我当小孩子、宠着我管着我,我心里高兴。但他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你不能再像小时候一样对他。” 水母阴姬垂眸看她,半晌,她应了一声。 宫南燕就笑了,面色如春花一般明媚,让冰冷的寝室也熠熠生彩,“那么……”她将手放在水母阴姬手上。 “先去听今天的经。” 宫南燕的笑容从脸上迅速消失了。 宫南燕抬起双手捂住了耳朵。 她大喊,“不去不去,要去你去,我看见男人就头疼,听见人念经就耳朵痛,看见光头就眼睛痛,和尚三样都占了,一看到我就浑身上下都不舒服……总而言之我不去!” 她这个样子,的确比何欢像小孩子。魔/蝎/小/说/m/o/x/i/e/x/s/.c/o/m 11、第 11 章 “什么人?”石道中传来轻微声响,守着神水宫宫门的弟子警觉抬头,还没看到人影就听到一声鸟鸣。 “是小雪!”对方惊喜地喊道。 小雪自阴影中飞出,在她身侧盘旋了一圈就又飞回正稳步而来一黑衣男子肩上。 来人面上带着清浅笑意,身形高挑,身着黑色劲装,腰系一条玄色金莲纹绦带,更显得宽肩窄腰,体态风流。 “是少宫主回来了!”如果方才看到鸟儿只是惊喜,现如今就是喜上眉梢,高兴的快要跳起来了。 她先向前跑了两步,像是想要迎接何欢,可中道又顿住,想起什么似的,跺了跺脚,扭头一溜烟儿跑了,甚至用上了轻功,远去的速度比小雪飞的还快。 何欢有些迟疑,他以往回来从没有过这样的待遇,一时之间不知发生了什么,更开始疑惑是不是回来的时机不对。 小雪用翅膀拍了拍他的脸,他才定下神来继续往前走。 石道前百余步昏暗无光,步入有人看守的石台,才宽阔起来。几盏石头做的灯盏吊在墙壁半空散发光芒,仔细打量才能看见在石盏上搁置的,个个都是鸡蛋大小的夜明珠,散发润泽光芒。 何欢视线自这些熟悉物件上一扫而过,忽然动了动耳朵,他已经听到石道转角后有熙熙攘攘的人声。 眨眼间,石道尽头涌来大片身穿白色弟子服的女子,她们像是奔涌向沙滩的浪花,一浪叠着一浪奔流而来,伴随活泼欢乐的呼喊声。 “少宫主,您可算是回来了!” “不要挤我,不要挤我,我站不稳啦。” “快去找少宫主要礼物!” “要三年份的量!” “啊,我的发带,谁的项圈勾住我的发带了?别扯我的头发!” 何欢看见她们,就加快步伐向她们走去,脸上露出同她们一般的真切笑意。 一众年轻的小姑娘带着明媚笑容,打闹推搡着小跑而来,三步并作两步,很快就汇聚在何欢旁边,将他包围起来。她们欢乐的像是一群小鸟,围在何欢身边叽叽喳喳,有人去摸小雪、有人挽住他的手臂,有人抓住他的手。 她们对何欢没有男女之情。纯粹的敬仰他、喜欢他,就如同喜欢从水火之中拯救他们的水母阴姬一般。不过水母阴姬要更有威严,弟子们对她又敬又怕。而她们对何欢这个耐心安抚她们、陪伴她们度过最无措惶惶时的少宫主,则既像是爱戴神明,又像是亲近兄长。 三年不见,她们有很多问题,像“少宫主又长高了”、“少宫主在外面好像瘦了”、“这次回来还走吗”之类的,被他们孜孜不倦问了一遍又一遍,于是何欢也一次又一次耐心回答,“许是又高了些”、“没有啊,没瘦,还胖了呢。”、“还是会出门,不过会时常回来,不然怎么带礼物给你们呢。”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袖子里衣襟里掏出各式各样的灵巧小玩意儿、簪子玉佩、香薰香球等,分给各弟子。好像他的衣服下面是个无底洞。弟子们也对此习以为常——宫主和少宫主都无所不能。各个拿着自己分到的物件都合适得像是被读心一般,开心的不得了。 “还走啊,你这次走了,宫里就像死水一样,我……”最小的那个弟子抱怨的声音被同伴拉扯着衣袖,提醒着咽下去了,只是神色更加委屈。 何欢抬手摸了摸她的头,“是我惹宫主不快了,连累你们。” “少宫主哪里的话,真要折煞我们了。”女孩子们嘟嘴跺脚,也不是真的抱怨,只是撒娇,也是不舍。 “不谈这些,怎么,今日没有早课吗?这么快就来迎我,倒令我吃了一惊。” 提到这个弟子们又有话说了。 “宫主请少林的和尚来念经,我听不懂,感觉念得困困的,还不如练功有意思。” “嘿嘿,我也是,我坐在最后边打盹呢。” “我听说这个叫无花的和尚是个大师。我去得晚了只能坐在前排,他说什么我听不懂,不过他长得怪好看的,”那个说无花好看的弟子眼睛一转,机灵道,“只比少宫主难看一点点。” “他没头发,在神水宫不会觉得头冷吗?”还有天真的女弟子替他担心,只是担心的角度很是清奇。 这些何欢答不上来,也没必要回答。她们只是想找人说说新鲜事儿。言未尽,众人已经簇拥着他走到了自己的寝殿,“快快换身衣服,去见宫主。” “我去吩咐烧水。” “我带小雪去吃东西!” 大家高高兴兴的再分开去做事,都充满干劲,留下同他认识最久又最寡言的一个弟子,在门外看着他。 对方柳眉不画而黑,唇不点而朱,眼神轻愁,抬手扶在乌黑门框上,欲语先休。 “怎么了,阿芜?”何欢柔声问她,“你想同我讲什么?” “你这次,不会再突然消失了吧?”终于,她开口,定定望过来,眼眸如同清晨的山谷,薄雾轻愁。 何欢更加歉疚,他保证,“不会了,不要担心。” 不料听了这话,阿芜反而神色更加戚戚。 “少宫主,你哪里都很好。只有一点,你将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地位看的太轻了,好像提前就划分了界限一样。”她咬了咬嘴唇,“我有时候觉得,你同我们很近。但每每回忆起来,你从不需要我们,也从未依赖我们这些人。我知道,你离了谁都可以过得很好,也就让谁都害怕你突然消失在自己的生活里。” “我很害怕……”她颤抖着声音,这样道。 何欢自己竟不知道,他喃喃,“是这样吗?” 然而他看了阿芜垂泪模样,就先将自己的疑虑抛在脑后,安抚道,“怎么会呢,你们都是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你们对我很重要。不要这样想,我从没有想过离开你们。” 阿芜用那双含泪的眼睛望着他,眼中仍有万千思绪,如同野草蔓延,却再说不出口。又或许,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她悲哀地想:他已经那么好了,我又在要求他什么呢?总归…是我强求太多。 人怎能奢望抓住月亮。魔/蝎/小/说/m/o/x/i/e/x/s/.c/o/m 12、第 12 章 离开三年,寝房中却不染尘埃,衣柜里樟脑依旧,衣物也干净整洁,散发皂角清香。何欢的手指轻拂过桌角,无人知晓他在想什么。 习以为常回绝了其他弟子要为他兑水、伺候他穿衣等请求。沐浴后换上神水宫准备的衣物,他垂眸看向衣襟上的合欢花纹。 寻常衣物上并不会绣这种花的纹样。实际上,整个神水宫会在衣襟上绣合欢花的也只有水母阴姬和他。 他们曾如家人般亲密,何欢甚至差些就要喊她“母亲”,可如今想要见她,却不知该说什么话。所谓近乡情更怯,何欢在书上读到过,却到如今才有真切的体会。 他苦中作乐般想,“这何尝不是一种‘体会’呢。”在屋子里稍坐片刻,收拾好心绪,在宫内掌座带领下,向水母阴姬如今所在的讲经堂走去。 “如今宫主每日都要参这么久的禅吗?”何欢问前面引路的万秀掌座。 万秀今年已经三十有四,是神水宫掌座之一,她有过目不忘之能,主要负责记录神水宫日常事务安排。此外,宫主的行踪也了然于心。 “少宫主走后才开始的。”相比何欢,她与水母阴姬更加亲密,也不理解当时何欢为什么不听水母阴姬的话,对他有些埋怨,因此如今说话语气中就带着些不满,“她一向天资过人,半生走过从未迷茫自疑。除了少宫主之外,还有什么需要她参悟。” 她将何欢领到讲经堂前,就随意施了一礼,“老奴还有事,便不替少宫主通传了,等大师出来后您自行进去就可。” 说完万秀转身就走,留下何欢一人立在门前,带着少许怔愕。 门内的确有讲经声不休,以水母阴姬的内力,他与万秀的话想必都听到了,等就等罢。 他站在门前,远眺庭前石碑,石碑上刻着的,却并非寻常碑文,而是水母阴姬与另一人关于养护某棵植物的辩论。 “闻所未闻不见光之木。” “名贵树种汲养之初便不见光,于地下百年无碍,厚积而薄发。” “树不易挪,频挪伤根,风餐露宿更伤神。” “小子不才,惯爱餐风露宿,恰如野蔓般肆意。身无长物,唯有家财万贯可豪掷,娇娇儿尚可养得如珠如玉,遑论树木。” “水漫且重,置木于此尚能呼吸否?” “神水建宫时签入三百能工巧匠,严谨构造,为其拆三宫四室,一月便可成。” …… 他看着看着,神情越发动容。不知何时,身后便站了一人,与他身高相仿,声音低沉,“我从未见过如此擅长诡辩之人。” 何欢转头望去,见到她神色缓和,明显也是回忆起了往昔,“自你走后,我偶尔会自问,倘若是他,他会怎么做。” “阴姨……”何欢不禁开口。 “倘若是他,也不会比我做得更好。定会杀上门去,将那人家里搅个天翻地覆,再留下什么做旧了的一分五片‘藏宝图’,说宝藏就藏于他们家中,是也不是?” 何欢的神色有一瞬间的不自然,随后默默点头,“您真是了解他。” 水母阴姬冷哼一声,“我倒情愿不了解他……”她像是想到什么,冲着何欢挑眉,“你最近有跟他联系吗?” “他身居海岛,行迹不定,即便是鸟兽也无法传讯,我已很久未听闻他的消息。” 水母阴姬闻言,竟露出满意神色——倘若是不熟悉她的人,应该也看不出这细小的变化,然而何欢尽收眼底,眼中全是笑意。随即她也意识到了这点,不自在轻咳一声,转移话题道,“好在走前已将全身本领尽数交给你,不然他这长辈当的也太轻易。” 说着说着,又哼了一声,开始教育何欢,“万般皆通,却无一到达极致,无怪乎最后被逮到海岛去。这点你不该学他。” “是,小子知道。”何欢这时候自然不会再反驳她。 “我听说,你在外面招惹了红鞋子的人。” 何欢苦笑,“我与那位姑娘相识时,并不知道她是红鞋子的人。” “招惹就招惹了,她们行事不端,恐成恶患,提前处理了也好。你与他们比试了几招?” “这……” 水母阴姬狐疑的目光看了过来。 “我……不愿招惹事端,便避开了。” 水母阴姬“嗯?”了一声,见何欢再无其他话要说,神色严厉,“饶是你自神水宫出去,说什么要做个普通人过普通人的日子,难道就能与神水宫全然割席、将宫规视若无物?就要畏战怯战、藏头露尾了吗?” “我并无此意。”何欢摇头。 “拔你的剑出来。” “我此次前来拜见宫主,并未佩剑。”这话一出,何欢就暗道一声不妙,心下后悔自己脱口而出这话,必要让阴姨更加生气。 果不其然,她怒极反笑,“宫内从未有解剑要求,连刚入门的弟子都知道,剑不离身方能自保,你出门三年,当真就忘干净了。” “我怎敢忘!”何欢连忙澄清,话音未落,水母阴姬大袖一挥,一道劲风加杂阴冷水汽袭至面中。她足尖在地面一点,人已在半空,转身向后厉声道:“好,若让我相信你,便是你的武功已臻化境,剑气如风,非但不能落败与我,还该胜我两招,与我且来且战。” 何欢仰身躲过第一击,已知这场教训是不得不吃,他自地面前进腾挪,躲避水母阴姬自空中的袭击,身形已飘摇赶上。水母阴姬眼中赞赏一闪而过,继而出招,丝毫没有留情。 何欢一一破招,少顷两人已战至神水宫地下喷泉处。此处还有躲懒的弟子,看到他们战至此刻,惊呼出声,话音未落已被一股柔和内劲送出战场。 “速速离去。”何欢叮嘱。 “何必离去,自在旁边看,能悟得几分便凭悟性。”此时水母阴姬考虑的却更合适。 只是苦了何欢,如此作战便只能用神水宫的招式,免得弟子们学艺不精时就被带歪,平添走火入魔的风险。 须臾便已经过了百招,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两人内力都出自神水宫顶级功法,化用于水,生生不息,不尽不竭。 约莫半个时辰,何欢卖出一个破绽,两人战至平手。何欢手指点在水母阴姬气海,一道水刃划落何欢颈边半缕发丝。 “尚能入眼。”水母阴姬满意了,又开始考教周遭弟子。 何欢站在她身侧,松了一口气。 等到回寝殿途中,水母阴姬冷不丁来了一句,“倒数第三式,变式莫测,却少了几分阴毒。是你将他的招式改了?” 何欢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原来还是用出一式旁的功夫。 不过水母阴姬已不生气了,她心平气和,“他也算武林中一大鬼才,你学他的东西,本也没什么。” 再看过来,她眼中竟带着些笑意,“不过还是将将打成平手,还化用了别人的招式,该罚。” “是,任凭宫主发落。” “嗯,罚你将他有名的其他几样本事也使出来。” “您的意思是……”何欢有些迟疑,他已经想到了某种可能,但……这可是水母阴姬啊! “嗯,罚你使出缩骨、易容、变声之法,让宫内认得你的人怀疑你多了孪生姊妹为准。再罚你以女子之身行走江湖三个月,好好思量你日后到底该做些什么。” 她问,“欢儿,你可还记得,你初次游历回来,同我说过什么吗?如今你还这样想吗?” “我现在问你,你不必回答,三个月后再来告诉我答案。” 何欢欲言又止,最后也只施了一礼,“是,欢儿遵命。”魔/蝎/小/说/m/o/x/i/e/x/s/.c/o/m 13、第 13 章 何欢坐在镜子前,看着镜中自己,一瞬间怔忡。他轻抚过这相似又不同的面庞,想:倘若我有这般模样的姊妹……哪怕知道她有再强的本事,我也会担心她在外面风餐露宿受委屈,会担心她受人欺骗。 或许,在水母阴姬眼中也是如此。他从来都是当初那个弱小的孩子,需要她保护,需要她帮忙出头。何欢知道神水宫在世人眼中风评不好,因为外界皆传,水母阴姬是魔女、是不详的象征,神水宫会在各地劫掠女子,掠进宫里就是一生一世的囚禁、做她的奴婢。然而神水宫内外都知道并非如此。越了解她,就越觉察出其母性。从何欢,到宫南燕,再到千百神水宫的女弟子,无一不是受她恩惠,于无声处润泽,庇佑弱小。 也是在她的教导下,何欢才能更切身的体会到世间女子的难处,想要学她一样,拯救所有苦难中人。 “做人仍不够,还要做圣人啊?”记忆里与水母阴姬好像大相径庭,又在某种感官上有相似之处的那人,倚在美人塌上,冲他招手,“让我看看,你是不是那个女圣人养出来的小圣人啊?有没有舍利子能让我长见识?” “人皆驽钝,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即使你给了他他需要的,他也不一定会感恩,反而会怪你……你若要成为人,就要先意识到,自己是弱小、无能的。不要奢望拯救所有人,就连她……”对方眯起眼睛,何欢看不见他眼底是惋惜又或者嗤笑,“她如今不也偏安一隅,只管自己能管的吗,她和你怎么就笃定,你一定会比她强?” “慢慢来,你还有的活呢,小、树、苗。” 树木能活多久?树木化形的妖呢?何欢知道自己年岁漫长,时有懈怠,也对短寿的人类抱有宽容的态度。正如红鞋子一事,即便对方有所冒犯,他就如同看待路边经过的鸟儿一样,即使鸟儿在树身上啄了一个洞,也不算什么。 但水母阴姬昨日的教导正如当头棒喝,何欢自省:我虽说要入世,可真的能理解世人吗?我所承受的事与我而言是小,放在他人身上,又当如何?我所纵容的,是应该纵容的吗? 水母阴姬给了他三月的时间考虑,他自觉愚钝,只希望三月之后,能想的明白。 …… 何欢最初对镜自观时,镜外的他看到镜子里,往往是一棵树,而不是人。后来,镜子里才映出人的样貌,样貌里有抚养之人的影子。一人浇水,一人带他晒太阳。再后来…… 何欢揉了揉太阳穴——再后来,明明有了固定的人形,却要变成另外的样子。 几年前,传授易容之法时,那人抬起他的下巴,一边与他修眉,一边漫不经心道:“男子要易容成女子,强调的便是柔和轮廓,要让人不怀疑,定要力求娇美。要么就娇嗔泼辣,挥金如土,是娇生惯养的江湖大小姐……罢,估计你也演不像。” “要么,就是有弱柳扶风之态,较大众以为的女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女人有的你必要有,女人没有而男人喜欢的,你也要有。这样那帮蠢材就不会怀疑你。譬如最容易忘的,垂珠需得点上朱砂……”他天赋异禀,惯爱将江湖中大多数人都一概而论作蠢材,自傲之余,也是智珠在握。虽说当时觉得毒舌,再回忆起,不免怀念。 如今,何欢抬起笔,最后在左右耳垂点上两点赤色。镜中人柳叶娥眉,瞳生秋水,水畔溢出一抹欲语还休之轻愁,宛如薄烟萦绕眉眼之间。红唇微张,柔软如樱桃,呼吸间让人怀疑其口含香兰,无一处不精致、无一处不芬芳。 他站起身,身量竟也较寻常女子更矮一些,原是一早就使出了缩骨之术,避免妆后徒增不协调之处。缩骨功运用不当,到老骨头便会咯吱作响疼痛难当,因而那人并不常用。换做何欢没有如此顾虑,水母阴姬也知道,就让他将这些本领全都使出来。只是……虽不影响身体,但突然变矮,仍旧令人难以适应。 他在房间中来回踱步试探,最终才调整好步伐,正是所谓的“弱柳扶风”。 如此,才好出门。他所处之处寻常弟子不得入,如今正是早课时间,水母阴姬昨日在广场上吩咐了,今日她会前去答疑解惑,如今四下应当不会有弟子走动。出了院门,他环顾四周,发现果真如此,就松了一口气,小步向水母阴姬住所去——他也不知此刻除了去等水母阴姬,还能做些什么。 “站住,宫主纡尊降贵开课,怎么逃课了?你是哪个弟子,转过身来让我看看。”一道慢条斯理中带着傲慢的声音响起,听着格外熟悉,却叫何欢暗呼不妙。 不知阴姨有没有同南燕说明……他缓缓转身。 宫南燕只见前面身量苗条的少女缓缓转头,她个头不高,一张小脸嫩的能掐出水来,双眸含泪,好似被吓到了,开口时声音娇弱,让宫南燕平白生出一股微妙之感,“南燕……姐姐。” “我怎么没见过你?”宫南燕皱眉,这种不适感越发强烈,“是谁引你入的神水宫?” 这少女竟瞪大了本来就圆润的眼睛,问她,“阴…宫主竟没同你讲吗?” 宫南燕:?!!魔/蝎/小/说/m/o/x/i/e/x/s/.c/o/m 14、第 14 章 何欢喊出南燕,才觉得不合适,先不提宫南燕日日让他喊姐姐、想要做他长辈……他昨日回来却没主动去见她,估计已经让她不愉,如今还易容成陌生少女模样,合该比往日更敬她几分。思及此处,有些不自在的加了一声“姐姐”。 谁料她听罢脸色却越发不好看,上下打量何欢后问道,“我怎么没见过你,你是谁带入神水宫的?” 何欢犹豫一下,试探到,“阴姨…宫主没有同你讲这回事吗?”水母阴姬要求他的易容必须达到“让他人错认成他自己的姊妹”,有了这个要求,何欢不好直接透露自己的身份,免得再让她抓住话柄多罚三个月,但这样失口……同南燕通通气,应当算不得作弊吧? 却不曾想,宫南燕一双凤眼瞪得快要和杏眼一般大,声音也尖锐起来,“你刚刚想叫她什么?你是不是想叫她阴姬?她领你进来的?你以为你是什么身份,还要她刻意跟我讲?!” 一声锐利过一声,何欢听得连连后退,她步步紧逼,后来几乎要跟何欢脸贴脸、鼻尖对着鼻尖。 背后便是回廊石壁,已经不能再退,何欢下意识伸手想要抵住她,却因为隔得实在太近不好施展,更不能使出内力真伤了她,可谓是进退维谷。 “南燕…姐姐,你先别激动,先听我说。” “你这小狐狸精!还敢叫我姐姐!” 此时此刻,连何欢的哭笑不得也能被宫南燕认为是刻意作怪,当真说不清楚了。 正当何欢要干脆先说出身份,再作其他考虑,就听到身后熟悉低沉女声含笑道,“你难道不觉得她眼熟?她是何欢的妹子,叫……何缨。” 是水母阴姬,她手摁在何欢肩膀上,将他带离宫南燕的压迫之下。宫南燕听见何欢的名字,狐疑的松手退开半步,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何欢如今的模样。 “何欢的妹妹?我怎不知何欢还有妹妹?” “嗯,这孩子当年被王怜花带到海岛养的,今年才被允许出岛,就来寻她哥哥,”水母阴姬看着何欢,暗含戏谑地加了一句,“她被那人养废了,很多事都不懂,你好好看护她。” 何欢一愣,没想到昨日她看起来还不愿意提起王怜花姓名,今日就能直说出口。又或许…虽然已经接受,仍有些别扭。 宫南燕眉头越皱越紧,最后喊到,“你骗我也不找些好的理由,倘若她真是何欢的妹妹,那定会和何欢一同被你收养。你既然收养她,就不可能允许怜花公子将她带走。不过…眉眼间真有何欢的模样……你果然还是喜欢这种长相?她到底是谁?!” “是我……是我!”眼见水母阴姬端起一副再不解释的、看热闹的模样,何欢无奈,终于还是用本音同她打招呼,“南燕,莫要再瞎猜了。” 按照她方才揣测的方向,再说下去两人怕不是真要吵起来… …… “你是何欢?!”她喊出声来,被水母阴姬以手指抵住了嘴。 “莫要声张,我且问你,你记得她是谁了吗?” “啊?”宫南燕一时之间摸不准头脑,看向何欢又看向水母阴姬,最后犹疑道,“这,何…何缨妹子?” “正是。”水母阴姬点头,“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她的身份连你都骗不过,更别提万秀她们。” 在宫南燕扯着她衣袖同她掰扯“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还在报复我前几日说你罗里吧嗦管的太多?”时,她反手握住了宫南燕的手拍了拍,继续同何欢说,“那么,你选吧,是当我水母阴姬在外潜修的女儿,神水宫的神女,还是王怜花那厮的徒弟?” 只是王怜花的徒弟,怕不是马上就要被赶出去。何欢能选的身份不言而喻。 而那个两人都犹豫多年,终究还是错过的称呼,在今日终于得以宣诸于口,何欢嘴唇张合,轻声喊,“……母亲。” 本不觉得有什么,但喊出口时,何欢却不禁眼眶一热。 “我儿,”时隔多年,水母阴姬的大手终于再一次抚上他的头,“回来了…就好。” 这厢执手相看泪眼之时,宫南燕在一旁腹诽,“好啊,上次才和她讲不能再像管孩子一样管着何欢了,如今就又让人家心甘情愿变成她的孩子了。” 她看了一眼何欢,又看向水母阴姬…… 罢,也不知道这人在心里想这件事究竟想了多久,如今就不拆穿他们了。 …… 收拾好心绪,何欢再作女声,有些疑虑,“可这个身份…当真能骗过万秀她们吗?” 水母阴姬看着他,却问了风马牛不相及的一个问题,“你可有照过镜子?” “易容需得对镜两个时辰以上,我……”何欢突然明白过来,“原来如此……” 他原本定型的样貌,便有三分像王怜花、三分像水母阴姬。而早起易容为女身,涂抹时无意便模仿了熟悉的女子。此刻与水母阴姬站在一起,便有五分相像,只是神态眉宇之中更添修饰后的玉润娇态。只消熟悉水母阴姬之人,便能从何缨身上找到水母阴姬的影子。 “不过,有心人只消一想,还是会将何缨与何欢联系起来,届时……”宫南燕在一旁提醒。 “届时在他们眼中,我便有儿女双全,只是之前不曾公之于众,不也很好?”水母阴姬自然而然道,她又看向何欢,眼中含笑,“而且,做我的儿子,和做少宫主还是有些不一样。至少,不会再有人置喙你离宫之事。” 原来,她并未忘记昨日万秀对何欢不满一事。只是事发突然,又牵扯众多,她并未当场发作。 毕竟当初她盛怒之下,逼何欢离开神水宫。她将何欢视若亲子,对他自然与寻常弟子不同。反思过后便借放出小雪、允许宫南燕传信服软。然而她生性冷傲,不屑将此事告知他人。在不知情的万秀等人看来,三年前何欢的离宫便是他不知感恩,受外界迷惑,惹得宫主暴怒后还执意要走,与神水宫割席。 此次如果能借机坐实他与水母阴姬的母子关系,便只是家族纠纷。这样一来,水母阴姬不至于寒了替她着想之人的心,也能让她们对何欢重新发自内心的接受。 “好,自是极好,连我都要怀疑,他们两个是不是真是你的孩子了。”宫南燕调笑。 …… 放课后,弟子们又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 “听说,少宫主又出门了。” “这次估计只去三两天,听说是替神女置办衣物去啦。” “没想到宫主竟然有个女儿……何缨神女长得真好看,我每次同她搭话都脸烫得厉害。” “我也是我也是,她好可爱,才到我这里!”身量较高的女弟子比划了一下下巴的位置,笑眯眯的,“好想把下巴放在她头顶蹭一蹭啊。” “好啊,你居然仗着身高想这种事,我这就把你的龌龊心思报上去,治你个不敬神女之罪!” 众女笑作一团。恰逢此时,有一身着白色僧衣,面容姣好的和尚路过,见状停在不远处,冲这边鞠躬,“阿弥陀佛。” “呀,是无花大师。”有人发现了他,连忙拍了拍身旁女伴,大家纷纷站起身回礼。 “大师好。” 虽然经书听不太懂,听经文时也容易犯困,但这段时间大家已了解无花大师为人和善,并不古板,甚至还有些风趣幽默,和曾经伤害过她们的男人并不相同,也就对他亲切起来。 “叨扰各位女施主了,本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过来,只是昨日讲经结束整理经文时,发现有一页笔摘不知遗落在何处,故而前来寻看。倘若各位女施主见到一页抄经纸,上书‘如是我闻’的,还望替贫僧留存。” “应当是没见过。” “我也没见过…” 众人相互询问,皆是摇头。 此时,一阵香风送来,伴随着轻盈脚步,有女子温言含笑,“大师丢的,可是这页《妙法莲华经》?” 正是大家讨论的“何缨”神女。她缓步走来,裙摆摇曳,恰如水中盛开的洁白莲花,一双含情秋瞳,让人见之欲醉,手中捧着的,正是一页抄经皮纸,在泛黄纸张衬托下,更显得素手纤纤,娇嫩柔弱,让人想要一握柔荑…… 有人已经握上去了,正是刚刚被治了不敬神女之罪的高个子女弟子。她一手握住何缨手掌,一手抽出经文递给旁边的同伴,“真巧,我们正聊到这个呢,神女从哪里发现的?” 同伴们也不知哪里来的好奇心,传阅了一遍,感叹道,“呀,真的呢,开头正是如是我闻四个字!好巧!” 她们心满意足后,由外围一名十二三岁的女弟子,将经文递给了无花,对方微笑着接过,道谢施礼,随即原路折返回去。只听见后面何缨神女依旧声音柔和娇美,将捡到经纸一事娓娓道来。 “昨日……我自水中将它拾起,见字迹竟还清晰如初,心生好奇……经文……故而前来……” 随着无花走远,再听不见她说了什么。 他回到与其他地方相隔甚远的孤僻院落,将那页《法华经》摊在桌上,在一旁落座,盯着那页经文,眸中晦暗难辨。魔/蝎/小/说/m/o/x/i/e/x/s/.c/o/m 15、第 15 章 明明同样是正道口中的妖女的孩子。 同样被送到了其他地方。 …… 入夜时分,有人敲响了无花的房门,他打开门,门外站着近日多次见到的少女。 “女施主,你今日也难以入眠吗?” 来者是神水宫女弟子阿芜,她面色惨淡,神情有些恍惚,“确实,我不明白,他又离开了,什么都没说。他明明同我讲,下次离开一定会告诉我的……” 无花微笑着,好似悲天悯人的菩萨在聆听信众的苦楚一般,在他脸上看不见一点厌烦。他本该像前几天那样再宽慰阿芜两句,可见对方浑浑噩噩的样子,他便知晓,无需如此了。 “那么,这是今日份的安神香,请施主拿好。还请记得贫僧的话,此物用的多了,属实伤身。” “多谢你,大师。”阿芜接过盛放香块的木盒,惨笑一声,“自怨自艾,夜夜失眠,不仅伤身还伤心,如此想来,我倒宁愿用这香料,不过伤身罢了。” 随后,她福了福身,转头离去。 深夜,一身穿紧身衣的蒙面身影,出现在神水宫弟子的寝舍屋顶上,几息之后,宛如游蛇一般游弋向下,入屋檐阴影内,而后消失不见。 再度显现,他停在阿芜的床前,挥掌带起的掌风熄灭了桌边点着的香。 “阿芜,醒来。”这声音沙哑而飘忽,他重复地喊着这句话,大约第三次时,阿芜躺在床上,睁开了无神的双眼。 “好孩子,我们接着聊聊你喜欢的那个人。你是怎么知道他和神女的关系的?” “我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了。我不会看错的。她和少宫主的长相如同并蒂莲花,除非亲兄妹,不然怎会生的如此相像。而且,她也姓何……宫主,你当时带回来的为何是少宫主,为何不是神女呢……” 她的神情再度变得痛苦起来,蒙面人见状皱了皱眉,眼神中似有不屑,他从桌上放着的茶壶中倒出一滴水。又取了香盘中香料燃尽后产生的一点香灰。混合成指腹上一点香泥。放在阿芜的鼻尖晃了晃。 阿芜的神色又重归了混沌之中,显得宁静许多。 “你可知神女被认回之前,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阿芜先是摇了摇头,随后又迟疑道:“我只听大家隐约提起过几句。好像是在一座与世隔绝的海岛上长大,所以对世事都不算了解。她从海岛出来在外游荡了许久,如果不是碰巧遇到了少宫主,将她带了回来……只怕境遇会更加糟糕。” 她说到这里,语气中便带了些怜悯,“或许是宫主对那个男人太过宠爱,才将神女留给他抚养,却没想到那男人这么不争气,连自己的孩子都养不好。” “没叫你说这个。”蒙面人冷冷打断她的话。他刚刚似乎被阿五的话触碰到了逆鳞。面上怒容明显。他双手攥拳,胸腔大幅度起伏了几次,才缓缓平静下来。 “你与神女相处多吗?她对此事是怎样想的?” “并不多,我…我没心情。” 蒙面人的声音又变得飘渺起来,带着蛊惑的意味:“她是宫主的女儿,也是你心上人的妹妹。你同她多相处一些,让她喜欢你,就能让宫主对你高看一眼、让少宫主感激你,这样你的感情怎能不有极大的进展,何乐而不为呢?” 魔魅般的语言与叵测的香气一起,留在了今晚的梦中,萦绕在对此毫无知觉的少女的潜意识里。 在第二天梦醒时,她会出于自己意愿的和神女亲近,殊不知会给有些人留下可以腐蚀的缝隙。 …… “阿芜,你已经送了我太多东西了。你对我好,我心中有数,又何必再拘泥于外物呢?”何欢看着阿芜又一次送来的银质手钏,神情无奈。他放下手中的书本,认真注视着阿芜的双眼劝她。 阿芜笑了一声,“我送你,是因为我看到这件首饰,就觉得与你的气质相符,希望看你戴上它们,没有别的意思。” 她坐在合欢身边,托腮叹气道,“神水宫每月都给我们发月钱,让我们有的花销。可我又不知道花在哪里。我本想为少宫主买些礼物。可就算我买了他也不肯收……更别提他现在根本不在宫里。” 她拉住何欢的手摇了摇,“如今,除了宫主和少宫主,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你就允了我这一点点小小的爱好吧。” 何欢不好推辞,只能在心中暗自决定,过两日要以何缨的身份加倍还礼物回去。与此同时,他思虑这样的两个身份欺骗众人终究是有些不妥。不知日后可有机会对众弟子说明这一切。 倘若此刻水母阴姬知道他心中所想,必定会借此机会教导他:上位者做决定,必要顾全大局,不可太过注重细枝末节。 何欢得她和王怜花教导,却不知哪里出了岔子,有时显得过于优柔寡断。令何欢再捏造一个身份出来,虽有惩罚他之意,也不乏水母阴姬的深思熟虑。 一来让何缨作为神水宫圣女、水母阴姬的继承人,在江湖之中亮相,要比身为男性的何欢好得多,免得再惹争端,平白有流言蜚语污蔑神水宫清白。再者,何欢可慢慢淡离神水宫事务。水母阴姬所希望的局面,何欢的销声匿迹在神水宫人眼中,是宫主另有安排;而在世人眼中,何欢是个从头到脚都清清白白的普通人,这也是另一重安全身份。 父母之爱子,为其计之深远。 好在如今何欢也并未暴露,他只是无奈笑笑,将阿芜送的手钏戴在了手上,轻轻摇了摇,随即赞美,“很好看,我很喜欢。只是之前在……海岛上,没怎么带过这些,不太习惯罢了。谢谢你。” 阿芜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 蒙面人今日问过话后,便回到自己房间。他坐在椅子上,那页手抄的《法华经》还放在那里,今日终于又被他夹进经文中。 “亲生母亲富有一座地下宫殿、金银珠宝无数,财力在江湖中也是名列前茅。座下的一名小小女弟子,在以往的十几年中都过着衣食无忧,吃穿不愁的日子。神女阁下……回忆起曾经的苦难,真的没有一点怨怼吗?尤其是……你还有一个一母同胞、却过的不知比你好了多少的兄弟。”他眼中似有怜悯,似有嘲讽。他所怜悯的究竟是谁?真的是那个只有数面之缘的神女吗?还是……处在同样境遇下的自己呢? 流淌在骨子里的自私血液、温养着不甘与野心。这一切在每日的早课诵经、一声声傲慢的放下之中,早已腐烂成难以预料的阴毒模样。宛如吐着芯子的毒蛇,盘亘在树梢上,等待一击即中的机会。 若能诱惑他人,共食苦果…… 毒蛇又怎会错过这个机会。 …… 水母阴姬并没有要求何欢与她一同听经。实际上,她也没有强迫弟子们去听。然而上行则下效,尤其司掌财务的万素认为既然为了请无花大师来,花了好一笔香油钱,就该好好把握好这个机会。她提议让弟子们晨起加一节大课,听无花大师讲经,然后再去上早课练功。他们练功的时候,无花大师就可以与宫主开小课探讨经文中的深奥佛理。下午便还无花大师一个清净,让大师专心抄录并诠释佛经,留给神水宫弟子们未来参考。晚上大师学够了,可能会有些疲惫,就可以出门弹弹琴、下下棋,顺便再让众弟子们通悟一下,全面熏陶嘛。 何欢对万素这个安排心有疑虑——大师真的不会累吗?然而另外三方好像都对这个安排并没有什么意见,他便也顺其自然。 妖怪化形,何欢对佛经并不感兴趣。无花一般晚上也不会真的出来献艺一般弹唱,便一直少有接触。其实合欢在江湖之中对妙?无花的名号已有耳闻。无花被人称为“七绝”,据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这描述……很难不想到那一个人。也因此,他对无花既有好奇,也隐隐有回避心态。 哪怕如今江湖称其为“七绝”……那人怎会在这种事上落下风?只可惜,英雄虽未迟暮,已经退隐江湖,而江湖中,也难留下“败者”的史书。 今日却非同一般,晚膳后便有隐约琴声,弟子们都十分好奇,三三两两结作伴,想要去听。 阿芜也拉着何欢的手臂,“走嘛,我们一起去听听,我觉得这琴声远远听着,就很动人了。不凑近去听多可惜?” 不敬神女的时奉月也凑了过来,牵住了她的手,“要去听大师弹琴吗?带我一起吧。” 何欢无不可,点了点头,随着人群一起往琴声方向走。 古琴和寡,弟子们听个热闹,就开始窃窃私语。 阿芜也有些兴趣缺缺,她小声问何欢,“还要听吗?不然我们还是走吧,听着有些乏了。” 何欢按住她的手,轻轻摇了摇头。 “好吧好吧,你感兴趣的话,我陪你再听一会儿。” 对方所弹的,是名曲《普庵咒》,何欢认为,阿芜可以多听一会儿。她近日神情偶尔恍惚,还不时烦躁难抑。无花大师于此曲颇有理解,他的琴音或可安抚人心。 然而,一曲终了,何欢却感知到一抹与此曲中意截然相反的势在必得之志,彻底破坏了琴曲意境。 此时月亮门内外,仅剩稀疏几名弟子,无花道,“某不善此技,见笑了。” 阿芜好奇,扯了扯何欢衣袖,小声问,“我听不懂,这是大师在自谦吗,还是真的一般?” 何欢神色自若,“可惜,我也听不懂。想来……应当是自谦吧。”魔/蝎/小/说/m/o/x/i/e/x/s/.c/o/m 16、第 16 章 刚刚说留下的是何欢,如今格外想要离开的也是何欢。曲意本是崇尚心外无物,可弹琴之人却别有所求。 无花隐藏的很好,只是何欢凑巧在王怜花熏陶下对曲中意有所研究。 他所求之物,必定无法光明正大的宣诸于口,不然只消告诉水母阴姬就可,为何要借抚琴吸引一众单纯的女弟子前来? 为今之计,少与他交际,再将这事告知水母阴姬最好。 然而还留下的弟子们,或多或少都对无花有些好感。她们与无花交谈,何欢不放心置她们于不顾,只得在一旁安静听着。 …… “竟还有这种菜,只用豆腐就能做出肉的味道吗?当真神奇。”饶是何欢对他生出了警惕,也不得不承认无花非常擅长与人交际。与宫中弟子们聊佛经是聊不出一二的,何欢本以为她们的生活与无花相去甚远,没什么可聊,浅谈一两句便会失去兴致,匆匆离去,不料无花竟自然而然与她们谈论到吃食。 食色性也,少有人不感兴趣。以此为引,便可滔滔不绝。 “是啊,连我都好奇起来了。素鸡素鸭倒也罢了,炒素蟹粉是何滋味,真想尝尝。”一弟子憧憬道。 “我听说,螃蟹死去便不能再食用,因而内陆少有人知晓螃蟹滋味,咱们在宫里也吃不到螃蟹……啊,是不是不该在大师面前说这个?” “阿弥陀佛,多谢施主。只是我等僧人行走江湖,倘若这也听不得,那也听不得,不如灭五感,待在寺庙中固步自封。” 大家被逗乐,笑作一团。 阿芜突然问何欢,“神女,你吃过螃蟹吗?” 何欢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此物的确…别有滋味,只是吃起来手段麻烦。” “那神女吃过炒素蟹粉吗?味道当真一样?如果一样,我们宫内也可以学来试试。”其他女弟子也听得见阿芜与何欢的问答,兴致勃勃的问。 “不曾吃过。这斋菜听起来很是麻烦,我等应当吃不上吧。” 说到这里,何欢却想到一人。 对方肚子里简直有一部美食经,据说是因为朋友遍天下,朋友之中的名厨也格外多,因此各地美食都能品尝到一二。他与何欢聊天时,还说到自己与苦瓜大师是好友,他最自豪的竟然是这朋友烧得一手好斋菜。不知这斋菜中,可有炒素蟹粉…… “神女,你想起什么,笑的这般开心?” 何欢一愣,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我原来笑了吗?他有些不好意思,“刚刚想起旧日友人,他对食物一道颇有研究,与我讲过很多趣事。” 众人的注意力瞬间便转移到何欢这个友人上了。 “她与神女是怎么认识的?” “在酒楼里,他见我形只影单,就主动相邀,与我同坐,还请我吃了一顿饭。” “真是位爽朗的女侠。” “适合入我神水宫” 众人啧啧称奇。 何欢闻言眨了眨眼,却没有反驳。 确实,如今我是女子身份,那么让我称为朋友,还如此不设防的,应当也是女子。只好委屈一下陆小凤陆大侠了。 报时的钟声响起,众女惊呼,“呀,时候已经不早了,我们快快回去吧,明日还有早课呢!” 与无花道别后,她们脚步轻快的离开此地。 何欢离开前,鬼使神差地转头看了一眼无花,却见他在拭琴中也正巧抬起头来,与何欢遥相对望。 他微笑点头示意,露出坦然之色。 何欢犹豫了一下,也向他微微颔首。 …… 第二天一早,何欢去拜访水母阴姬。 “进来就是,何必拘泥虚礼。”水母阴姬自练功台上下来。练功台为一莲花状坐台,放置在神水宫引来的瀑布之下,水母阴姬从瀑布中走出,衣裳依旧干爽整洁,不沾水汽。 何欢道:“我想同您聊一聊无花大师的事。” 他将事情经过细细道来,水母阴姬坐在桌旁,一边饮茶一边听他的担忧,待他说完,递过一杯茶。 “饮吧。这是自少林寺取来的禅茶,今年新得的,你能品出什么?” 何欢有些不解,然而他仍旧细观茶汤颜色、将茶放在鼻下细细嗅过,又轻抿一口,“汤色明亮,入口带有兰花香气,还有明显岩韵,这……” “没错,这是少有的大红袍,即便少林寺精心培养,一年产出也不过一斤之数,与黄金几乎同价。” “好稀罕的茶叶。”何欢叹了口气,“岩茶难得,此种具有独特芬芳的茶叶,需要天时地利,历经苦寒,最终成熟,又要僧人安稳采下,才能制成茶叶,难怪是金贵之物。” 水母阴姬又问,“从这茶叶中,你能觉出什么?” 何欢转了转手中茶杯,思索片刻道,“少林寺培养此等茶叶后,或卖或送出去,表明对钱财、以及势力之稳固仍有所求?” “不错,继续。”水母阴姬点头。 何欢继续揣摩,“至少此刻,少林寺有意与我们保持良好关系。但如果是出于无花一人之意……” 水母阴姬神色不变,只听何欢犹疑分析。 最后,她笑道,“不错,出门一趟还是有长进的。只是你要知道,倘若他不是奉少林之命前来打探,必有其他隐蔽缘由。如今贸然行动,只会打草惊蛇。即便你替宫中众人着想,也不能遇见什么困难就将其掐死,自己劳心费时,众人也无法长进。” “神水宫只能救得了他们一时,却救不了一世。我收下她们,也不是为了将她们养成傻子。若要自救自立,又怎么能害怕苦寒?” 她语重心长,“我仍要提醒你,欢儿,优柔寡断并不是好事,一昧考虑细枝末节、想全部都要,到头来或许错过机会,什么都成不了。” “是,母亲,我记下了。”何欢认真道。 “既然你已经发现了他有问题,那这次事情便交由你处理吧。”水母阴姬见他又在迟疑,知道他担心牵扯到众弟子,无奈摇头,“若真放心不下,允你谨慎一回,将他带出神水宫处理。” “是,多谢母亲。”何欢露出笑来。 无需挂念其他弟子,何欢便减轻极大负担。只是,无花来宫内将将一周,要如何不露声色的令他快些离开,与此同时又得跟在他左右…… 何欢今日思忖良久仍未想到合适手段,却不知第二日机会便送上门来。 “阿芜生病了?怎么回事,前几日还好好的。”今日晨起没有见到阿芜,何欢去饭堂时同其他弟子问起,却听到她们说阿芜告病,早课也没有来。 “不知道,听声音也不像是风寒,算算她的小日子快到了,许是之前贪凉,如今来葵水便格外痛吧。” 何欢没想到是这种原因,听到又有弟子问他,“神女要去看看阿芜么?” 她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我即便去了,也只是劳她费心费神招待我,让她好好休息吧。” 对方好像也觉得有理,点点头道,“是这个理儿…诶,神女来的时候会痛么?” 何欢咬了咬唇,被弟子认为他害羞,就又补充,“唉,神女,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咱们练的内功阴寒,住的地方也较地上更冷一些,所以大家多多少少都有宫寒之症。即使宫主宽宏大量,每月都给我们拨草药来煮,也难根治。我只是想知道……如果在地上长大……也那么痛吗?” 何欢虽不是女子,因为曾在药房做工,以往也听其他女子说起过这事,对此有所了解。他沉默片刻,道,“地上的女子……即便没有练习阴寒内功,住在朝阳的房子里,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寒、受累,来时也会疼痛难当。” 弟子小声嘟囔,“真难啊……” 何欢轻声道,“我知道一张方子,很是有效,等过几天,我配些药给你们试试。” 弟子有些怯怯,“这…当真可以吗?会不会太麻烦神女。” 何欢笑,“可以,不麻烦。” …… 水母阴姬问,“那无花之事你打算怎么办。” 何欢敛眉,“可一并办,我听闻少林寺有一门俗家内经,与武道而言虽平平无奇,但有健体养阳之功效。无花若真有所求,与我一同去少林寺,白得我一个人情,怎会不愿。” 水母阴姬点头,“你既想到,就去做吧。” 无花果然同意。他问何欢,何时动身。 何欢说,不如明早就走。 无花面露难色,何欢又问,“大师可是还有顾虑?” 无花道,“月前宫主请贫僧前来讲经,既然已同意施主与贫僧同行,此事也算已毕。只是……江湖中人言可畏,施主若以此身份面貌与贫僧一起出现在众人面前……” 何欢点头,问他,“大师以为如何?” 无花苦笑,“我有一计,只是恐冒犯施主。” “怎会,大师请讲。” “还望施主与贫僧同行时……扮做男儿,且神女这个身份,是用不得了。” 何欢一愣,随后低下头,在无花看来,沉吟片刻后道,“合该如此。那么明日,请大师出去后,在瀑布旁等我。”魔/蝎/小/说/m/o/x/i/e/x/s/.c/o/m 17、第 17 章 “宫主本来要求你男扮女装在外面待三个月,如今倒让你讨到巧了。”宫南燕坐在他身边看他梳妆,语气中不乏戏谑。 “这难道是什么好事吗?”何欢摇头苦笑,“既要缩骨易容成女人,又要在此基础上,在鞋子中垫上增高、多穿几件厚实衣服伪装体型,打扮成男人。而以何缨的技术,还不能真的像个男人,须得在不经意间露出破绽、表现出小女儿的姿态……这可比男扮女装要难上许多。” 宫南燕虽似懂非懂、很难感同身受,但仍替他想办法。她看着目前仍然像个小女孩儿的何欢,不自觉摸了摸他的头发,“倘若真的这样难,不如就去求求她,服个软,干脆不要这个神女的身份。再将这和尚杀了,曝尸荒野,一了百了。只跟少林寺那边说不知道这件事就罢了,如何?” 虽然已经料想到她提出的建议会十分凶残,每次听到何欢仍然深感震惊,他看向宫南燕,只一眼,便让宫南燕悻悻作罢。 “好嘛。你是三思熟虑的好人,只我一个做直截了当的坏人。”她被何欢以眼神教训了,便有些不快。扭过头,不再去看何欢,只是拨弄他手边首饰盒里装着的金钗手钏。 看着看着,她便忘记了刚刚的别扭,饶有兴致地从中拿出一条络子,“这络子歪歪扭扭,定是别人亲手做了送你,快说,是谁给你打的?” 何欢闻言,便向她手中拿着的络子看去。络子上红绳与银子绞在一起,在烛光下闪烁,很是别致漂亮。他对这络子也有印象,正因为有印象,才不知如何处理,放在匣子最底下压好。 “是阿芜。”何欢叹了口气。 “叹气做什么?她给你送络子,不过是因为喜欢你,又不求着你喜欢她。干嘛为了这个发愁呢?” “她从未说出口,我也无法直言拒绝。让她一直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做无用功,便会觉得有所亏欠。我也知道无需如此……只是性格使然。” “你亏欠什么?你逼着她喜欢你的吗?”宫南燕嗤笑一声,“我看啊,你就是被养得太好、要做的事情太少,才会想东想西的。真想拒绝的话又何须等她告白之后再说。就像宫主曾经拒绝我那样,直接将她私下里约出来,跟她讲:‘你是个好姑娘、只是我对你没有感觉。’阿芜又不像我这般厚脸皮,你只需要这样一说她就能断了心思。” “倒也不必如此贬低自己……母亲是多么口是心非的人,你难道不知道吗?”何欢叹气,“不过,你说的也对。等我此次回来,便约她私下里说明白。” 宫南燕点头。随后她眼珠有一转,兴致勃勃地问道。“所以你真的对女人不感兴趣,已经试过了,一点兴趣都没有?” 何欢一愣,随后老实道,“我只喜欢过一个人,不过恰好他是男人。可后来……嗯,你知道的。至那以后,我便有些退缩,也再没喜欢过谁,旁人于我而言,好似并无性别之分。你突然这样问起……实话讲,我也不晓得。” “好吧,小屁孩。”她哼笑,不知在得意什么。 “好了,你觉得这样如何?”何欢终于收拾好,他站起身,在屋子里走了几步,问宫南燕。 “嗯……看起来的确像个男人,不过又有些怪怪的。”宫南燕思索片刻,恍然道,“哦,这就是你说的既要像男人、又不能完全像男人,是吧?” “正是如此。”何欢点头,“时间也差不多了,那么,我拜别母亲,就出门了。” “嗳,”宫南燕拉住了他,“那么早干什么,你让那和尚再等等。” 何欢不解。 “你不是觉得他别有用心吗,这种别有所求的人,付出的越多,越觉得拿到手的东西越真实。”宫南燕笑,“听我的,让他等等。” …… 无花在远离瀑布的一块石头上打坐。 银白瀑布自高悬崖边坠落,气势浩浩汤汤,水汽弥漫。一里开外的树木叶上也有水雾笼罩,更显得叶子碧绿。水雾顺势汇聚成水珠滚落,偶尔落在无花的僧衣下摆上,他却恍若不觉。相比于已经在这里等了半个时辰,几滴水珠溅在衣摆上,并不足以让人焦虑。 他擅长等待,也擅长忍耐。如同最优秀的猎手,为了捕捉猎物,可以在暗处潜伏一天一夜。因为等待的时间越长,越能降低猎物的警惕性,也就越容易成功。 “劳大师久等。”伴随马蹄声,一道难辨雌雄的声音响起,无花起身,看向何欢前来的方向,微笑双手合十,“好精巧的易容,如果不是施主开口,贫僧恐怕不敢相认。” 何欢下马,牵着马靠近了些,低头有些腼腆的笑了。他一笑,便让人觉得他必定是女扮男装的女孩子,“大师谬赞了,宫内姐姐教了我许久,所以才来的迟了……我们这便走吧?” “稍等,”无花稍带歉意,“不知出门后又该怎么称呼施主?” “啊?”何欢不解。 无花好脾气解释道,“我们一同出行,再称施主便有些疏远了,若太过疏远,恐让人看出不对,还需作朋友称呼,更加隐蔽。” 他如今所言所行,句句好像都在理,又好像完全是在诡辩。明明同样是为了拉近距离,这种行径却带着一□□哄与恶意。何欢垂下眼眸,使得无花看不起他的神色,似是琢磨了片刻,他道,“那么,我便直称大师为无花,大师叫我王英就好。” 以一个人的性格,就可推断出他的行事风格。譬如这位做事颇有些一板一眼的神女,起名时也会有所依据。王?这姓氏是她父亲那边的姓氏吗?无花点头接受,两人这才出发。 一路南下,有神水宫提供的马匹,行进速度并不慢。无花带着何欢走官道,一般而言是住在客栈,简单吃食。偶尔投宿乡野人家,在透风泥墙底的柴堆旁住下,吃的是冷到的掺着麦麸的硬饼子。 他在观察何欢。何欢如他所愿,虽然有些迟疑,仍旧吃下大饼,看起来并没有难以下咽的模样,想必是接触过这等吃食——也就进一步说明,她以前生活过得并不富足。 无花歉疚道,“可还能下咽?我对这边的官道不太熟悉,错估时间,以至于不得不让你住在乡下。而贫苦百姓,向来都是这般吃食……”他眉宇间透露出一股悲天悯人的气质,好似在为众人之苦而难过。 何欢看着他,沉默半晌,摇了摇头,“这饼很好,很是压饿,也无发霉的地方或者发馊的味道。他们给你,就表明他们虔诚信佛。我是沾了大师的光。” 无花含笑望着他,眼神中似有赞赏,“英弟此言,恰合‘历劫遍行慈(注1)’之道,是有慈悲之心的体现,说不定,与我佛有缘。” “我哪有什么慈悲之心……”何欢喃喃。 无花闻言,轻勾唇角,笑容显得比方才真实了许多。然而何欢低垂着头颅,并未看到。 又几日后,缘溪而行,再次宿在山野间。何欢本以为又要吃些干粮,却不曾想无花竟采来野果野菜,又掏出一些林中菌子,“劳累多日,不妨尝尝我的手艺。” 不管他们彼此心中作何打算,这几日相处,面上却是越发熟悉了。何欢隐约察觉到无花与以往献殷勤之人相似的一些举动,但相比之下无花的行为更多了一层朦胧之感,退一步是对众生之爱,进一步则能效仿——“不敢看观音”。 何欢道,“虽不曾听闻七绝妙僧善烹饪,但你这样说,我就坐着期待你的手艺了。” 无花抚掌,“当真只坐着吗?若有心,你倒也可以替我将这果子洗了,再尝尝味道。” 说罢,他将野果子抛过来,何欢伸手接住。 “好鲜艳的红果子,你确定能吃么?”何欢笑问。 “这是沙果,可以吃的,只是不确定是酸是甜。” 何欢就去溪边洗干净果子,走近无花,递给他一颗,“劳者先食。” 无花有些讶异,他接过果子,“多谢,只是贫僧如今也不过二十余岁,应当称不上老者吧?” 无花只见何缨一愣,随后露出与那张修饰过的脸不甚符合的娇美笑容,声音也变回原本的莺啼般清脆,“并非这个老者,是劳力的劳,多谢无花大师勤恳做饭的意思。” 无花早便知道她生的貌美,只是在神水宫中往往因为母亲积压甚重而表现的温柔沉默,寡言少语。如今此等笑靥,倘若是用原本那张脸孔做出,又该是何等的动人呢。 他最初让何缨扮作男装,只是为了降低她的警惕性,同时更方便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如今却有些庆幸。若让母亲知道有这样一位年轻貌美的少女……以石观音的性格,即便知道这是神水宫的神女,也要惹出些是非来。 他心思转动间,也不妨碍面上露出有些无措的神情,随后像是害羞一般,转过头去只耐心看着火堆里的饭包,露出和手中沙果一般红的耳朵。 片刻后,他才轻声道,“是我会错了意,英弟莫怪。”魔/蝎/小/说/m/o/x/i/e/x/s/.c/o/m 18、第 18 章 水母阴姬常说当年那人趁何欢少不更事,仗着近水楼台,千方百计地诱导何欢爱上他。一般这时,还会连带着骂一骂将何欢随便放在别人家里的王怜花。 如今,何欢真想水母阴姬就在身旁,让她看看,什么样子算是真正的巧言令色,诱哄感情。 饶是何欢已经对他心怀戒备,仍然在其如同春风化雨般的温柔之中放下心防。抛开这份温柔,无花与人相处最要命的一点,是他以不可为之身份,行不可为之事。在一粒一粒拨动的念珠之下,在克制与忍耐、理性与感性的斗争之中,无可避免的透露出一抹情谊的踪影,叫人捉摸不透,于是越发想要探究。 若非何欢由于种种缘由对此道见多识广,更是很难察觉到他隐约的引诱,只当自己无法抑制的产生的心动。 行至江域附近,需弃马而乘船。两人前往船行,却听见客栈有人在讨论“盗帅楚留香”之事。何欢面露好奇,无花见状,便同他解释。 “楚留香其人在江湖上颇负盛名,众人皆知他英俊而豪爽,有一身出神入化的轻功。” 何欢问,“盗帅之名,是因为他轻功高强,偷盗从未被抓获吗?这样听来好像是个坏人,怎么你言辞之中好似对他还有赞赏之情?” 无花无奈笑笑,悄声道,“只因这人是我的朋友。所以他纵使有些毛病,我也说不出他的差来。” 这时,旁边有一大汉经过,突然拉住了无花的手,“啊呀,这不是素有七绝之称的妙僧无花吗!” 闻言,路边议论声瞬间大了起来。 无花神色一肃,“虚名而已,施主谬赞了。”他反掌想要躲开这人的禁锢,却不曾想连连变换五种招式,对方的手仍然紧紧贴在他僧衣之上,何欢见状,正想插手,就看见无花的神色由肃穆变向无奈。 “阿弥陀佛,当真不该背后说人。纵使贫僧自认为问心无愧,谁知那人会不会生气呢。” “无花大师说什么,在下当真听不懂。只觉得与大师难得一见,不妨一同走走,顺便吃顿斋饭,我来请客。” 此时,他又转头看向何欢,他先是一愣,随后又哈哈一笑,“这位小兄弟不如也一起?” 从这两人话中,何欢已猜出来人是谁。他犹豫片刻,点了点头。 这壮汉就顺势放开了无花的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连带着无花一起,走在何欢一侧半尺开外。 他们之间的距离,简直可以再塞下一个无花。道路本就拥挤,何欢看他们这样走也别扭,好意提醒,“大师不如靠近些,如今只怕会挡车马道。” 无花闻言也觉得不对,他看向那壮汉,低声道,“香帅,不妨错开些距离。” 这人自然就是易容后的楚留香,他也低声同无花道,“咱们往前走走,”随后问。“小兄弟,你可跟得上?” 何欢点头,就见楚留香扯着无花走到前面去了。 按理来说,这两人的对话何欢应当听不见,只可惜他五感与人类不同,就听见前面两人窃窃私语。 楚留香问:“无花啊无花,你与这小兄弟是什么关系?” 无花道:“我自回寺途中遇到他,他说想往少林去,求一门功法救疾,我便与他同行了几日。” 楚留香又问:“那你可知道,你需得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 无花一挑眉,明知故问,“哦?为何?” 楚留香咬了咬牙,然而他并不想甫一见面就揭穿他人的易容,就义正言辞胡诌道,“我会看相,你两人八字相冲,待的太近容易出现灾祸。” 无花便陪他演下去,“这倒是巧了,我与这小兄弟一见如故,且他也会卜算之法,行囊中有一龟壳,曾同我算命,说我们结伴出行,诸事顺遂。” 楚留香转头看过来。 何欢装作什么都没听懂的冲他微笑。 谁也不知香帅心中如今想的却是:大师啊,不管她算命算的对不对,我说的一定不差,你就要遇女祸了。 三人寻得一处酒楼包厢入坐,点了几样素菜米饭,伪装成大汉的楚留香看向何欢,“听说小兄弟会算命?” 实则那龟壳是买来入药用的,但何欢与无花对视一眼,就明白这谎话还得再编下去。 他道,“略懂一些,怎么,香帅想要算今日成事与否吗?” 原来刚刚船行那边,正有人说到盗帅的郁金香信笺,寄到了皇商张家手中,直指张家新得的一尊“鸽血珊瑚”。 他们刚刚要去的,也正是张家手底下的船行。如今是不往外赁船的。实际上,各船行也会给张家一个面子,今明两晚皆不往外赁船。而那尊鸽血珊瑚若要保证品相,除了水路,只能待在马车上。接下来几日,也已商议好若有马车出城,需得盘查。 楚留香笑而不语。 “连张家都认为楚留香能偷到那尊珊瑚了,只能在拦截上下功夫,他又何必算。”无花解释。 何欢闻言,笑道,“若是有把握能成事,又何必算;若并无把握,算出败事也只是徒增压力,不如不算。” 楚留香奇道:“这话不假,可我第一次见卦师说这般话,那么,你认为何事需得一算?” 何欢思索片刻,“原也没有什么事是非算不可的,只是不同人得了卦象,也会有不同应对。有人要求心安,来卜上一卦;有人游移不定,需得卦象推动一把。” “这么说来,算卦一说是骗人的。”楚留香戏谑望向何欢。 何欢注视着他,笑道,“人要呼吸,实现外界与身体的气息交流,却不了解一呼一吸、内外之间的差异,“气”好似永恒存在于无形之中。那么,呼吸是骗人的么?” “卦象、运道皆是如此,无法触碰,却萦绕在人的四周。人靠五感确认“气”的存在,也有五感之外的感知,可以捕捉到“运”的存在。” 此刻门响,有小二来送菜,何欢注视着他,片刻后突然道,“恭喜。” 小二不明所以,但还是与他拱手作揖,向他道谢。 待小二出门不远,包厢内三人已高深内力就听到有人向他报喜,喜得麟儿。 饶是楚留香与无花,也愣在当场,何欢学着楚留香的样子,戏谑道,“那么,这也是骗人的吗?” 楚留香心服口服,“是我小瞧小兄弟了。” 何欢不置可否。他已察觉到楚留香对他的排斥,而归其原因……大约是以为他是个女人,却上赶着缠住无花吧。这人对朋友倒是好,就是…… 他看向楚留香依旧怔愣的表情,心想:就是眼神不太好使。 又想起所谓的盗帅称呼,他心下狐疑:莫非是蛇鼠一窝? “我也有个问题想问香帅。”何欢开口。 对方道:“必定知无不言。” “香帅武艺高强,为人豁达,为何非要以盗窃一事扬名?” 楚留香闻言,沉默片刻。 “若有难言之隐,香帅便当我没有问过。” 楚留香苦笑:“并非如此,只是说来便有些自吹自擂之意。” 无花替他道,“他便是‘侠之盗者,锄强扶弱’,做劫富济贫之事,也正因如此,才惹人称道。” 何欢望向他,见他摸了摸鼻子,面上神色并无自豪,眼神中确实有些羞赧,只是因为□□太厚,分不清神色。 “不过杯水车薪罢了。” 席间静默。 皆知众生苦…… “所谓华美饰品,耗费人力物力,挥金如土,最终目的不过是摆来炫耀。”何欢开口,“究其价值,实则无几。倘若香帅之举,传到他们耳中,能让此等权贵有所畏惧,抑住奢靡风气,也算自根源减少百姓之苦。” 说话人的眼中并非是楚留香本身,而是他伪装成的粗犷汉子,而对方真实的模样他也无从得知。然而此时此刻,他像是接触到了某个与自身相似又有所不同的灵魂,心门被猛地一叩,便自心脏开始震颤。 他掩饰道:“我却……从未听说过这种观点。” 何欢轻咳一声,“不过拙见,或有很多不足,只当没听过好了。” 楚留香微微笑着,看向何欢。他也知道如今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巧妙地换了话题,“你已经叫了我许多声香帅,可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 何欢只道,“倘若不会再见,知道了姓名又能如何?倘若还会再见,如今不知道怎么称呼,下次也会知道的。” 到了这时,楚留香才看到,对方有一双如此澄澈而明亮的眼睛,万物自她眼中倒映,却不曾留下痕迹。 楚留香暗道不好,已不敢再看“她”,又想挽回一下局面,因此面露夸张苦色,看向在一旁吃茶的无花,做求饶状,“我言行无状,得罪大师的朋友了,希望大师替我求求情。” 无花道,“我与她相识也短,没这个面子可以卖。再者,香帅自己做错了事,怎可假他人之手?” 对方如今也看了过来,楚留香思忖片刻,对何欢道,“那么,我与你说一件事情,这事情对你应当很是要紧,用来讨个饶,如何?” 何欢侧耳去听。 他配合着侧过身,何欢闻见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香气,听见他压低了声音,“若要尽快赶往少林寺,今夜子时可登船。” 何欢一怔,不由自主看向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真诚的、格外明亮的眼睛。魔/蝎/小/说/m/o/x/i/e/x/s/.c/o/m 19、第 19 章 若要登船,神水宫有的是办法。不过如果可以搭乘顺风船,想来会更加方便。更何况,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能和盗帅同船的。 “真要在这儿等吗?”何欢环顾四周,“此处颇为广阔,若有人追来,行踪不好掩藏。” 他与无花目前在三人一同用饭的客栈房顶,无花单手持佛珠,低眉念着经,没有回答他。 “无花,你生气了吗?”何欢问。 “贫僧为何要生气?”无花抬起头,露出礼节性的微笑。 “生气要夜半上房顶?要与人一起做贼,还要上贼船?”何欢说到这里,似是觉得有趣,笑出声来。他一边笑一边摇头,“虽然我阅历也不算少,但这种还是头一回。” 无花看着他,神色渐渐柔和,无奈道,“和尚也没想到,有一日竟要陪人在房顶吹冷风,等天下有名的雅贼同行。” “那么,和尚能不能回答我了,在这儿等真的合适吗?真不是因为你生气了所以捉弄人罢?”他声音柔和时,沙哑中带着一点娇俏,依稀能分辨出来“女儿本音”。无花定定望着他,片刻才挪开视线。 “这里与张家相距甚远,香帅轻功独步江湖,不会将人带到这儿来的。只消他看到我们,便能轻松汇合,无需隐瞒踪迹。” “原来如此。”何欢点了点头,两人一时无话。 已渐入秋,夜风寒凉。萧瑟风起,吹得客栈边一棵梧桐树叶索索作响,一片泛黄的叶片恰好随风落在何欢手中,被他抓住。 无花见何缨抚摸落叶,神色中隐有一丝怀念。 “落叶辞树,施主可是想家了?”无花问。 何欢叹息,“月照落叶黄,不禁想起故人。” 只道故人,却平添怅然。无花不再问,只是站在风口,替她挡住瑟瑟寒风。 何欢仍在思索,从少林回来途中,应当先将小黄接走,只愿不要以此装扮撞见熟人。 子时将到,只见远处一黑衣男子转瞬即至,黑暗之中看不清他面容,身形比早晨见到时要劲瘦得多,想来是卸掉了易容,方便出行。好在能从声音中分辨一二,他低声道,“跟上。” 何欢与无花对视,看到他一点头,向前奔出,少林轻功名不虚传。 那黑影——也就是楚留香,却慢了一步,低声问,“可要我带你一程?” 何欢轻微蹙眉,“我跟得上。” 只听楚留香低笑一声,“好。”话音落下,人已远去,快要与无花齐肩。 何欢主修的轻功乃是神水宫正统轻功,借助水势有不间断奔袭万里、踏水不留痕之能。此等轻功更侧重耐力,速度却稍逊一筹。不过当初跟着王怜花习得的百般武艺之中,有一位大侠的轻功,是王怜花也不得不承认稍逊一筹的绝妙功法。 即便如今仓促之间,使出这只学了七八分的轻功,也足以让人刮目相看。这便是天下第一名侠,沈浪沈大侠的轻功。 学轻功时,还有一段趣事。 彼时何欢刚被人从神水宫秘密送来洛阳,与王怜花碰面。结果王怜花却不在洛阳。然而神水宫人并不知道,将何欢放下就走了。 也是何欢使出并非常人的一些手段,才在山西境内见到了他。只是看着他,却又有些不敢认。 王怜花衣着随意,脸上也有风霜,脸上胡子拉碴,与七年前截然不同。何欢见他终日酗酒,每到午时有人来接他出门吃饭,吃完再送回来。 何欢默默观察了他三日,第四日才能确定这人正是王怜花,便从土里钻身出来,握住他拿酒的手。 王怜花拿酒的手被死死攥住,他朦胧的醉眼往下一瞥,瞬间睁得又大又圆,他大喊一声,酒意全被吓跑。 何欢:“你叫的好大声,我好怕。” 王怜花惊魂未定:“你是什么人,这是什么武功,是谁派你来害我!” 何欢疑惑不解:“你……你忘了我了?我是小妖怪。” 他托住这人被吓掉的酒瓶,缓缓从土中爬出来,将头发拨到脑后,拍了拍身上沾着的泥巴。 “什么小妖怪……”王怜花简直想要破口大骂,脏话到了嘴边才反应过来,“哦……是你啊。原来已经七年了吗……” 他又瘫回到椅子上,懒散的:“今时不同往日,我没什么好给你的了,辛苦你来一趟,不过你还是再回那个水牢里去吧。” 何欢看向他手边的酒,又看向他那双了无意趣的眼睛。 “那我走了,再见。”他礼貌道别,就又要钻回地里。 …… “等等!”王怜花拉住他的衣袖,“你真就这样走了?不问问我过得好不好、有什么能帮到我的?” 何欢好脾气道:“我知道你过得不好,你被软禁在这里,酒里还有迷药,那我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吗?” 王怜花:“……” “救我出去!你这笨蛋!” 何欢按他的指示,将他偷渡了出去。结果没走两步,他就说饿了要吃最好的饭菜、渴了要喝最烈的美酒,明明药性也已经让何欢抓了药帮忙解掉,却整天躺在客栈里不愿动弹。 何欢问:“你是后悔了吗?” 王怜花震怒,“你说什么!我怎么会后悔。” “……” 他看着何欢一时精明一时呆傻的模样,简直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心讽刺他,只是恨恨捏住他的脸颊,“你这小笨蛋、小蠢驴、小恶魔!我知道那女人一定给了你很多钱,快去给我买酒来,我要四十年以上的山西汾酒,不是金亭村的我不喝。” 何欢乖乖去给他买酒。 正提着酒望回走,突然听见后面有人在喊,“王怜花。” 他下意识回头,就被死死抓住了手腕。 “好哇,好你个王怜花,中了迷药竟还有如此手段。”抓住他手腕的是个眉眼含笑的男人,而这又毒又带着亲昵和敬佩的话,却是他身边的一艳丽女子说出口的。 那男子却在看见他双眸时,微微蹙眉,“他并非王怜花。” “什么?可他身上明明有……” “虽不是王怜花,与他应该也有关系。”男子道。 原来王怜花身上带着的香气,不是衣物的熏香,而是软禁他的人为他量身打造、寻声觅迹的香气。 何欢看向三里外的客栈。 “本来还有关系,不过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他原本还在那家客栈,不过如今应该已经跑了。” “哦?你竟要直接反水不成?”那女子诧异,随后对抓住他的那名男子说道,“沈浪,别放开他,这小子定有妖腻。” 沈浪缓缓道:“是你将他救走,却几乎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好厉害的遁地术。” 何欢道:“多谢沈浪,你谬赞了。” 那女子面露迟疑,她靠近沈浪,附身过去悄悄问他,“这孩子是不是有什么毛病?”说罢指了指脑子。 “……”何欢不想说话,缓缓扭过脸不再去看她。 她却觉得有趣起来,娇笑着从另一边贴近何欢,弯下腰与他对视,“喂,你怎么知道他跑了?” “他以我为饵,诱使你们注意到我,你们既然已经被调虎离山,他再不跑的话,就是在等你们抓到他了。”何欢说着说着,突然有些不确定,“不过,也不排除他想再被你们抓到的可能。” 沈浪被他这话一哏,竟忘记了刚刚想说什么,手上力道也不由自主微微松开,正在此时,身边路过的一个岣嵝着背的老妇人顺着那女子弯腰的姿态一带,让她重心不稳向前栽去,夹起何欢就跑了。 沈浪下意识去扶朱七七,再回神眼前已经不见那妇人和那孩子的身影。 他无奈一笑,只让朱七七在原地稍等他片刻,就往一个方向追去。 “你这小没良心的,竟然说我把你当诱饵。”王怜花一边用轻功疾驰一边骂他,“你往这看什么?要不是朱七七没几个心眼挡住了我的身形,我直接就被他们发现了。” 何欢答非所问,“你累不累,我的轻功也不差的。”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就那女人的轻功,怎么跟得上……” 他话音还没落,就看见越追越近的沈浪。 “……” “你的轻功好像也不是很好。” “……那你跟他去学!去吧去吧,去把这人一身武功全学来算了!”王怜花已经自暴自弃——实际上,如今他早已经没有了目标,不知该干些什么。说要逃离那人的软禁,也不知道之后该去何方。 他干脆停了下来,沈浪停下时一把将何欢塞进他怀里,“这孩子说要学你的轻功。” 沈浪闻言一愣,他单臂抱着何欢,看向王怜花。 “那你呢?” “我?我等着他学完这门名叫‘踏浪’的轻功,天天踏浪给我买酒买菜去。” 沈浪失笑摇头。 …… 此时,越过城墙向河道前行途中,何欢就已追上楚留香与无花。 楚留香于月光下见她乘月而来,轻盈恍若神仙妃子驾风而行,眼中满是欣赏,他问,“这是什么功夫,竟这般迅捷灵巧。” 月光下,他看到那只露在黑发之中、莹白如玉的耳朵,渐渐变红了。随后,听见他带着轻微颤抖的声音,说了一声,“踏浪。” “借势而起,踏浪而行,好贴切的名字。” 她的耳朵更红了,楚留香不由自主摸了摸鼻子,恍惚中,竟闻到一股暗香。魔/蝎/小/说/m/o/x/i/e/x/s/.c/o/m 20、第 20 章 远处码头吵闹声沸反盈天,明明是深夜,烛火却照亮了一片天地水道。隔着厚重夜幕,也依稀可见人影窜动,正在查封出城水路。疏不曾想,盗帅早已身至远郊。 何欢心下调侃:想来还是不够出名,还没有到为他封锁方圆百里水道的地步。 此处水草丰茂,艰涩难行。众人涉草步入滩涂,何欢一时没注意,脚下被水草绊住,一个踉跄,身后无花以手臂轻托住他的腰背,楚留香在身前握住了他的小臂。 “多谢,我无事。”方才还在心里调侃他人,如今就受人帮助了,何欢同他们二人道谢,不再走神,专心脚下。 “小心脚下。” “此处昏暗,要当心脚下。” 两人声音重叠之时,均有讶异。 何欢搭话,“你说的船在哪里?” 无花收回手臂,静默不语。 楚留香向后看了一眼,也松开手,笑道,“藏在他人找不到的地方,很是机密,请二位稍等片刻。” 他话音落下,抬起一只手虚空捂在何欢的眼前。 何欢一怔,正要顺势闭眼,就看见手掌下方,他的外衫落地,露出被黑色鱼皮水靠紧紧裹着的健硕小腿。 原来如此,说是机密不假,掩住我的眼睛却别有原因——他以为我是女扮男装……何欢越发无奈,只这无奈中还有一点细微的动摇,宛如岸边柳梢拂面,水草在脚踝处涤荡,叫人有些心痒。 紧接着,随着他眼前的手掌撤下,不远处传来一声破水声,再望过去,视线所及之处仅有水波散开,楚留香已潜入河道深处。无花看出何欢的目光游移,状似无意般提了一句,“你可看出,他那水靠做工?” 随后,他轻笑一声,“哦,我忘了,刚刚香帅遮住了你的眼睛……那是东海的鲨鱼皮,是一位女施主替香帅收来的,很是耐用,多年如新。” 何欢一怔,问道,“大师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无花手执佛珠微作揖礼,“只是见你看的出神,以为是对那水靠的材质感兴趣,贫僧多言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不对。何欢垂眸,心想:他以为我喜欢上楚留香了么?我此时作何反应才合适? 思及此处,他顺手扯来一边树上的泛黄柳枝,在手中绕了两圈,顿了片刻后,轻声反驳,“我只是在想,入秋的河水,还是很凉的……只盼香帅在水里不要抽筋才好。” 远处河道突然泛起涟漪,适应了暗处的眼睛,如今便可清晰看到水中央出现的人影。水面上月影一圈一圈迭代开来,天边月与水中银波交相辉映,而那人肩披湿发,踏月而来。他手中牵着船的锚绳,自他身后看去,是一艘不小的木船。发力间,来人露出漂亮而流畅的躯体线条,面上却显得轻松写意,双眸含笑道:“刚刚出水,怎么就听见好像有人说我坏话?” 何欢松开了手中的柳枝,“嘴硬”:“是谁,我怎么没听到。” 这样说着,他的目光自船底阴影一扫而过。 “那就是我听错了。无花大师,还有这位依旧不打算告诉我姓名的小兄弟,上船吧。” 这船出水时疏水性极强,应当是用了上好的桐油。无花率先上船,这人僧鞋踩在木船上时,何欢才发觉,他鞋底竟没有沾到半分泥土。 楚留香注意到他的犹豫,凑过来问,“怎么了?” “鞋袜染尘,怕弄脏了船,大师怪罪。”何欢看向无花,如是说道。 无花无奈,“风餐露宿了几日,怎么如今反而在意起这个。” 楚留香哈哈大笑:“是,我从未见过像他这般爱洁的人。以至于现在告诉我你们曾结伴而行,还在野外风餐露宿,我是怎么也不相信的。” 何欢眉眼含笑,问无花,“真的么?” 无花叹了口气,并未正面回答,只道,“诸位,没记错的话,我们中应该有人着急赶路、有人还在被通缉,就不要站在这里聊这琐事了,让这船先驶出去吧。” 楚留香拾起刚刚的外衫递给何欢,“正好脏了,不如用它擦一擦。”他看见何欢的眼神,又解释,“船上有衣服……就在无花大师左手边,劳烦大师一会递给我。” 待何欢收拾好上船,背对楚留香坐好,无花就将包好的衣服递了过去,一阵窸窸窣窣声后,楚留香单手撑住船舷一跃而上,就坐在两人中间、三人一线,与何欢面对面。这一下来的突然,船竟然也没什么晃动,无怪他人说楚留香轻功独步武林。只见他拿起船桨慢摇几下,船便掠过湖面向宽广水道驶去,在悄无声息中离城郊码头越来越远。任谁看过来,也不过是芦苇摇晃、无人影踪。 何欢见无花正襟端坐的模样,有了判断。 果然,无花想要在何欢面前营造出,待他与常人并不相同、格外亲近的假象。他对何缨…或者说对何缨背后的神水宫必定有所图谋,而楚留香也在其隐瞒的范畴之内,表明在此事上他们并非同谋。 他究竟想要什么?何欢出神:他是少林寺方丈的高徒、自小便研读佛法,在江湖上颇负盛名。他天资出众,领悟力极强,只要想学,便没有什么学不会的。 倘若他已经有了这样多,还在暗中谋求它物,那么索图又会是多么昂贵的东西? 他与王怜花何其相似……他们背后的原因、所图的目的,是否也有重合呢? 楚留香看见何欢怔怔望着无花的方向,心中暗叹一声,想要转移她的注意力,免得少女错付深情,就指着水道说:“从此向南去,再有一个时辰就汇入主河道,需换乘大船才好走。不过若想去少林……我们需得从那儿别过了。” 这话说出,他心中怅然也随话音散在空中,只道,“还不说你的名字吗?” 何欢有些迟疑。倘若给出“何缨”这名字也罢了,总归要再用不知多久。但…… 楚留香只见她垂下头,手指在船体上轻轻画圈,好似在犹豫什么,最终还是没有开口。他了然一笑,不再搭话。 江湖何其之大,有幸遇见时怎能不笑靥盈盈,谈笑风生。如今同乘江上孤舟,离别在即,相顾无言,又只能感到秋意瑟瑟,格外冷清。 …… 待到道别时,无花先行下船,楚留香让开位置让何欢借过。与他擦肩时,听到一句低低的:“下次易容,切记要用肉色膏子,遮住耳畔两点……胭脂色。” 何欢:“……” 楚留香被她瞪了一眼、踩上一脚,心情却好不少。他笑着挥挥手,送别两人,船身一转,往水更深处去。 …… 自码头转道向东,汇入海口,一艘深色大船已在不远处等着。楚留香将船驶近,大船上便放下滑轮起重,连船带人一并毫不费力的吊了上来。 甲板上,穿着红衣服的圆脸少女宋甜儿正趴在船舷望风,她笑的灿烂,一见楚留香就问,“珊瑚呢!” 划了这许久的船,饶是铁人也该累了。楚留香上来后就躺在甲板搁置的躺椅上,不想动弹。闻言只抬抬下巴,示意她去看那艘木船。船腹内部有一暗箱,正是存放珊瑚的好地方。 “这样大的珊瑚……”宋甜儿惊叹。 “可惜,若要卖出去,得拆分打磨后才方便。”从宋甜儿身后走来一位娉婷少女,幽若出尘玉兰,穿着件鹅黄色的外衫,衬得气质更是清新动人。 “红袖姐姐,怎么又从后面突然说话,吓人一跳。”宋甜儿拍拍自己的胸脯,小声抱怨。 李红袖戳戳她的脑袋,她便乖乖让开。 李红袖走近去看这株珊瑚品相,看着看着,突然发现珊瑚底下有一抹白色丝帕,好似还包裹着东西,“这是什么?” 她拿起来端详时,楚留香正好懒懒望过来,却猛地睁大了双眼。 那条昂贵莹白的丝绸帕子里,包裹着一对极为精巧的水珠状耳铛,耳铛被拿起时,露出右下角一抹红色的花朵刺绣,从这个角度望去,花瓣中心正是一个“缨”字。 “是我的东西,落在里面了。”他起身,向李红袖伸手去讨,红袖看了他一眼,把东西拍在他手上,带着些酸气道:“人家给你的东西,怎么不好好收好,还落在这了。我不说是不是根本发现不了?万一给人家丢了呢,你又待如何?” “是我的不是。”楚留香不做反驳,反手将帕子裹在手心里,退开两步,“累了累了,先去洗个澡。” 他转身,三步并作两步往船舱内走去,手里握着帕子思索——她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又是什么时候将这些东西放了进去? 是临走?不,不会。是上船时候?又或者……更早。 原来她早早就知道这珊瑚藏在哪里,也知道我看破了她的易容。楚留香把玩手中耳铛,低笑出声。 笑罢,他将那耳铛轻轻放在一旁,又去端详那帕子上的花。 这花的样式奇特,犹如丝缕密密织成,好似女儿心事。 凑的近了,便再次闻到一股熟悉的清雅香气。 心思通透、武功高强,又自带连他这个鼻子不怎么管用的人也能闻到的暗香。他心跳不自觉有些快,心中柔情如潮,想:这个缨……莫非是仙妾采香垂佩缨的缨么?魔/蝎/小/说/m/o/x/i/e/x/s/.c/o/m 21、第 21 章 说回何欢与无花这边。 无花见楚留香离开了,何缨还在向那边张望,张口提醒他:“英弟,人已经走远了。” 却不曾料到对上何欢似笑非笑一张脸,“怎么,大师不叫施主,又改称英弟了?” 无花望着他,半晌才哑然失笑,“施主竟在这里等着贫僧么?” 他生得一双桃花眼,三份柔情也被笑成了十分。 何欢背手,故作镇定般咳了两声,“大师老不老实,我得试一试。” 寅时渡口并无人烟,两人相视而立,自河面吹起微风拂过何欢发梢,一缕扬起的发丝吹拂到了无花面旁,被他伸手捻住。风停时又自他指尖滑落。 那抹香气更加明显,不仅萦绕在指腹,连鼻尖也全是这叵测香气。无花叹了口气,“我实在不该答应与你一同出行。” “哦?为什么?”何欢期待他的回答。 “只因为船行静水,风吹幡动,徒惹涟漪。” “真是隐晦啊,我书读得少,听不明白。”何欢步步紧逼。 无花却不再回应,只道:“施主,你易容出来,实在是不该再熏香。” 何欢被转移了注意力,奇道:“什么?我没有熏香啊。再说,即使出门前还有宫内合水香的余味,如今也该散尽了。” 无花望向他,张口却无言。渡口渐渐上人,看见无花时有窃窃私语。 “走吧,还要赶路呢。” …… 若即若离,情似有时却抽身而去。何欢看向试探之后又一次仓惶离席、返回客房的无花。等再不见他身影,何欢把玩手中只剩茶底的杯子,放在鼻下轻嗅。 茶的涩意很好的掩藏了药的味道。药量并不重,闻起来几近于无。若非曾为多人试药,又怎会有这种分寸。只怕一路而来,他等的都是这个机会。说起真情,两人之间或许一丝也无。试探之间,唱念做打,全是场面戏。 一波三折后,该是高潮迭起时。戏台搭就处,想必根底也坚固。距离少林已经不过百里,在这人迹罕至的小旅店之中,有几人是无辜的呢? 大约全是伥鬼,搭台抬轿者罢。 他环视过低着头的掌柜、擦桌子的店小二。 片刻后,他将茶杯轻轻放下,转身上楼。 夜深时,何欢拿出匕首,一手执刀,稳稳划开自己的手腕。滴落的液体是湿滑的红色,血腥气中掺杂浓郁的草木枝叶味道,初闻有些腥气,闻久便令人格外迷醉,熏熏然不知所以。 他定定看着这好似鲜血的液体滴落,落在地板上,仿佛有生命般晕开。渗入客栈每一寸木材之中。感觉差不多时,便将匕首放置与桌上,抬手抹去手腕痕迹, “入梦吧……” 佛语中云:凡有所相,皆是虚妄。人既活在过往虚妄之中,与梦又有何差异?那么,倘若陷进醒不来的梦呢? …… “喂,再放点血给我。”是王怜花的声音。 何欢摇头:“七七姐说,你会用它做坏事,不准给你。” 王怜花不满:“怎么你喊我是师傅、沈浪是叔叔,朱七七就变成姐姐了?” 何欢不知道怎么回答他。 “罢了罢了,好像没你的血我就做不成事了一般……” “以你的天资,不学摄魂大法就是暴殄天物。”王怜花躺在躺椅上,没话找话。 “……” “你到底为什么不想学?你知道有多少人跪下来求我,我都没教给他们吗?” “骗人的把式,有什么好学。” “哈?”王怜花眉毛拧成一团,“什么意思?你嫌弃我的功法?” “不是,”何欢年纪尚幼时,更加笨嘴拙舌,感觉自己难以解释,索性手指并刀划开自己的指尖皮肤,将血抹在王怜花头上。王怜花对他没什么防备,直接被他偷袭成功,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依旧一副老实样子道:“只是骗人,我生来就会。” “我可以让人们在梦中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时候人心便放松了,想对他们做什么都可以。”他这边解释着,王怜花虽朦胧还在努力竖起耳朵听,却早已动弹不得。 他眼前有无数画面闪过,最终,定格在其中一幅上,整个人至此坠入梦境,在渴望中越坠越深,分不清真假。 由于何欢只是打算给王怜花打个样子,时效不长等王怜花醒来,也不过一两个时辰。饶是如此,对方也像一梦千年般,神情怔忡,只做沉默不语状,没有扯何欢的脸也没有大骂他。何欢有些迷茫,问:“你还好吗?又生气了?不想理我?” 王怜花看他许久,终于露出坏笑:“不,我只是想到,你必须得学这摄魂大法才行。只叫人做美梦有什么稀奇,能编织似真非假的梦境,让人分不清真假,继而神智涣散崩溃,才是乐事。” 他强硬要求,何欢无奈,只想着学了也未必会用。 “当真用上了啊。”何欢叹一口气。 无花意志坚定,且身怀秘密,摄魂大法难以以假乱真,姑且顺着他的幻想织就一夜幻梦,只关注他日后有何举动就好。但这黑店中每一个帮凶、过往所做的每一件坏事,都会在他们自己的梦境之中、在自身上反噬,日夜不休。 这是何欢第一次使用这等“邪术”。然而不同于摄魂大法,众人也不知道自己身中此法,只会怀疑恶事做尽所以孽障缠身。此法便永远不会被旁人知晓。 …… 第二日,无花开始避着何欢走。这倒是意外之喜。 何欢只需偶尔凑上前去与他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就可以与他保持距离了。相较之前句句揣摩、一举一动皆要表演轻松得多。 就这样,两人马不停蹄到了少林寺。无花率先告辞,何欢由他师弟带去拜访少林中的天字辈师叔。 在得知他的来意之后,少林倒也没有推诿。毕竟水母阴姬一向与少林保持着良好的香油往来。 在大师给出的几本推荐功法中,何欢适量着选择了最适合弥补神水宫心法的一本《少阳功》。 领他来参悟的是天韵大师,大师身形手长高挑,手指尤其颀长,骨节突出,应当是练的指功。他面上却圆润,眉须皆白,笑容和蔼。 天韵大师问:“施主一路劳累了,要不要一起用顿斋菜啊?” 何欢闻言道:“素闻少林寺素斋美誉,有劳大师了。” “使得使得。”老和尚摸着胡子笑眯眯出去了。 不曾想,这顿饭竟是无花来送。只见他端着饭盒进来,将四菜一汤放在桌上,施了一礼正要离去,就听见天韵大师招呼,“师侄,不妨一同用膳。”然后又转过头来与何欢说:“这孩子手艺很好的,就是最近不怎么做饭了。不过与你关系倒是好,听说你要吃素斋,就愿意去食堂做饭了。” 无花无奈:“师叔既然要求了,弟子又怎敢不从。” “哈哈,这不是你与何施主相熟,我才好意思麻烦你嘛。老和尚是沾了小施主的光。” 何欢听着无花与天韵聊了些外出琐事,又聊了聊佛理。他与此道却没什么了解,只是安静用饭。 无花的手艺,着实不错。 饭毕,天韵大师摆了摆手,“你们自去吧,我去巡经了。” 何欢与无花两人漫步于竹林,四下俱静,更能听到远处佛音。 无花率先开口:“施主可得到想要的了吗?” 何欢点头:“少林功法,着实精妙。只一些皮毛,应该就足够调理宫里弟子们的身体了。” “那就好。” …… “大师想说什么,直说就是。”何欢看他欲言又止,就直接催促他。 “施主……什么时候动身回去?” “原来是要问这个?我明日就走。”何欢道,“怎么,大师怕我久待吗?” 无花又不说话了。 这与他想的不一样。何欢心下暗忖,又或者,这是如今流行的手段? 竹影扰动,何欢一时之间也无话。安静时两人之间便无谎言,这也很好。 “素炒蟹粉,可还适口?” “很是鲜美,真有几分蟹的味道,是怎样做出来?” 无花笑了:“施主若知道了,又怎会继续记挂?” 他已知自己会失言,索性说罢,就双手合十,同何欢告别。 此后,何欢又去找天韵大师,询问无花的过去。他已看出,天韵大师是位心宽之人,应当好相与。 天韵大师原本慈悲的神情忽而变得肃穆,他道:“过往皆为过眼云烟,施主既与无花成了朋友,又何必在意他的过去呢?” 果不其然,无花的过去另有秘密。何欢道:“正因为与他是友人,我与他相处许久,只觉得他样样都好,唯有心中好似有迷茫不解之事。这事一定是自小就影响他颇深,才如此根深蒂固,使得他自己解决不了。我于少林待了两天,觉得此地实在庄严,具开解之能。可这许多年无花在此,竟也没有化解他这心结,我实在担忧,才有此一问。” 天韵大师愁眉,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这……我实在不可说。” “大师不必说太清楚,我只想知道他的心结因何而起,于其他并不在意。” “唉,你若与他真的交好,亲自去问他就是了。他想说就会说的,若他不想说,我怎好说出口。”天韵叹了一口气,“施主,凡事不可强求啊。” 何欢静默半晌,道:“罢,大师说的是,我怎好戳他伤疤。或许终究是我多管闲事了。” 他正要走,扶住桌角时却被不知何时挑起的木刺扎破的手指,木刺陷入手指中,只留为微不可见一点末端在外面。 天韵大师也瞧见了,有些不解:“这桌子用很久了,怎会起木刺?” “许是刚刚被带钩挂起的。”何欢无奈道。 他站在桌边,试着挑出木刺,没成想,反而流出更多血来。 “大师,”他忽然喊天韵,等天韵抬起头与他对视瞬间,瞳光忽然涣散。 再睁眼,就见何欢已经将木刺挑了出来。 天韵大师同他笑眯眯告别,还不忘挥手:“利益众生,施主有大德。” 原来天韵大师的好事,就是神水宫又捐一笔香油钱么?何欢失笑,他道,“大师慈悲济世,锦上添花之事,小子乐意之至。” …… 第二日下山时,何欢听见如泣如诉的箫声。他转身,却只有少林寺端庄而巍峨的正门,散发着庄严肃穆的气质。僧人挑水拾阶而上、合掌顺道而下,来往之间,身形交错,相同的素袍交叠,仿佛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此时,一封信笺已经寄至神水宫总部情报部门,上书: 永宁五至十年(十五至二十年前)、邪道人士,素有恶名、曾带稚童前往少林,速查。魔/蝎/小/说/m/o/x/i/e/x/s/.c/o/m 22、第 22 章 此事告一段落,正好如何欢之前所想,顺路回一趟江南,将小黄捎走。 何欢将最外一层易容卸下。虽说不在水母阴姬眼下,但他仍老老实实遵循她的“教诲”,如今在外人眼中,大约是娇俏可人,毫无威胁的少女。 也正因此,三五不时便有眼光□□,步履虚浮之人来骚扰。何欢只看着他们,就感觉到不适。 或许该直接将人扔到客栈后面的厨房水池中,和那些触感同样油腻的碗筷一起被好好冲洗一下。 当然,也有少侠英雄救美。何欢认真道谢后,那些少侠就红着脸磕磕巴巴留下一句不用谢,再同手同脚的转身离开。 何欢观察许久,发现有些时候,地痞流氓就是所谓的少侠雇来的。一般这种少侠,在不动用武力只靠嘴皮子赶走坏人之后,总会对何欢动手动脚。如此情况,他便一并解决了。将“少侠”打晕后绑了半浸在河水里,洗洗脑子。 将女人视作物件,颐指气使;没有自由,没有人权,看到美好的“物品”就想强占,占不到就毁掉。这大概就是水母阴姬要他以女子身份看的世道。 他幼时与水母阴姬一同出门,救下被父亲绑起来,打算卖作两脚羊的宫南燕。那时回去,那就对水母阴姬发誓,要除恶扬善,荡尽天下不平事。 水母阴姬不置可否,只是摁了摁他的头。但如今想来,她应当是默认了的。 或许正因如此,在她知道王怜花在那七年之中竟做出那些事,才会与他一刀两断;也是因为如此,何欢说自己放过“红鞋子”时,她会失望。 “母亲……”何欢喃喃,“我知道,除恶务尽。只是我如今……定夺人的生死,我真的能这样做吗?” 无知则无畏,而经历越多,越会被束缚住手脚。 他尚不明白,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又该以怎样的方式,去面对“人”。他既渴望成为人,融入人情社会之中,又明确的知道,自己如今异类的身份。人情冷暖于他而言,恰似隔山观景,隔海望月……倘若真插手其中,这些易碎假象又该如何保全?思量之间,便越发束手束脚。 到了江南,向自家走去。 明明离开应当不久,却有恍如隔世之感。 巷子前的门依旧开着,何欢在门外驻足一瞬,想罢还是不愿欺瞒花满楼,便又悄悄离开。 不曾想,却在自家看到了…花满楼。 花满楼穿着一件浅绿色的衣袍,袖口紧束,便于行动之余也格外倜傥。如今这位倜傥的公子正在往小黄碗里添肉。而小黄摇头摆尾,看模样也很是开心。 花满楼听见门后有声响,转过身来,微笑道,“此间主人有事不在,还请姑娘过段时日再来吧。” 虽说方才还在想不必见他,如今真的碰面,哪怕不得相认,在听见他的声音,看见他仿佛可以包容一切的神情之时,仍旧觉得轻松。 花满楼只听见一位少女悦耳的声音,轻快道:“我知道,我是他的妹妹,来替他把小黄接走。” 小黄大约也认得何欢的妹妹,跑到她身边摇了摇尾巴,兴高采烈叫了两声,然后又回来埋头吃肉。 这少女对人毫不设防似的,又或许她已经从何欢那里听过花满楼的名字,也不问这人在他哥哥的院子中做什么,就坐在了小院中央的石桌旁,静静望着这边。 花满楼被她看的有些疑惑,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笑问:“姑娘,我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 何欢一愣,“不,没有……公子常常过来喂小黄吗?” “偶尔前来,他将小黄养的很乖,但我仍有些担心。”花满楼站在原地,如是道。 “我替他多谢公子,劳你费心了。” 花满楼犹豫了一下,才问:“何欢他可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为何要将小黄带走?” “并没有,只是他与母亲刚刚和好,家里要留他过年。小黄放在这里,只怕会寂寞。”何欢说这话,见花满楼脸上似有失落一闪而过,他话锋一转又试探道,“不过车马劳顿,家中又格外寒冷,我只担心小黄吃不消,若有地方可以让它暂住……” 花满楼也听出他话中的意思,脸上有一丝赧色:“如果信得过我,小黄可以放在我身边。” 此时,小黄也汪汪叫着,好似应和。看来花满楼在这段时间与它相处很是融洽。 “有什么信不过,”何欢闷闷笑了两声,“我听我哥说起过花公子,他对你称赞有加,说你是非常值得信赖的好友呢。” 花满楼也露出笑意:“在下亦如此认为。我与令兄意气相投,是至交好友。” 自己说这话时虽也发自内心,仍旧带了调侃,对方说这话时却显得格外真诚。何欢手指在桌子上点了两下,又问:“花公子吃过饭了没有?我请你吃饭如何?” 花满楼闻言面露愕然,他摇摇头,“姑娘远道而来,怎能要你请客。如若不嫌弃,便由我请姑娘去酒楼用膳。” 然而来的不巧,临近的酒楼已客满了。掌柜的出来低声向花满楼解释,还说如有急用可以腾出一包间来。花满楼挥扇作罢。 “叫了菜去我哥家里吃吧。”何欢又道。 然而“何欢”不在,花满楼认为不如叫到自己家中去吃。 他好像在为难单独和一位“姑娘”一起吃饭,尤其这姑娘还是他好友的妹妹。但因为是何欢提出的,又不好意思拒绝。 何欢觉得有些好笑之余,又不禁想到:倘若真的在他面前揭露自己的身份…… 大概会得到一句无奈的:“你啊。”然后自然接纳吧。 用过饭后,何欢告辞。 没有半盏茶的功夫,花满楼有听到有人急忙奔来的声音,脚步声急促,自迎着巷子的正门直接就上了小楼。然而花满楼还在后院中收拾刚刚残局。 那脚步声奔上楼之后就停了。花满楼本想上去一探究竟,手腕就被一双柔荑隔着衣袖抓住。 是他。她身上带着暖意的甜香,在这个瞬间像是小钻子一样在往人的鼻子里钻。 她低声道:“好似是冲你来的,我去看看。” 花满楼一愣。 何欢已经上楼去了,他抬手轻轻抚摸上自己手腕的位置,脸上带着一丝疑惑之色。 随后,他往楼上走去,心想:“我看起来……很弱吗?” 等他上楼,只听一少女躺在一旁声音悲戚,喊道:“公子救我!” 而另一边,何欢的妹妹却坐在他平日坐着的位置,对他说,“等一等,你先别救她。” 旁边还躺着一个大汉,好似已经被打倒在地塞住了嘴,只有喉咙里还喘着粗气。 一时之间,他难以想象方才发生了什么。 “我知道你一定很疑惑,”何欢温声道,“你先坐吧,容我同你解释。” “这要从我……哥哥,来江南之前的遭遇说起……” 何欢在洛阳时,偶然结识了一位美貌少妇——她来买香时神情哀怨,说要使出各种手段装扮自己,挽回丈夫的心。何欢虽然不解,仍旧一边按照她的描述来调香,一边与她聊天试着开解她,让她好受一些。 第一日,多是聊她的丈夫。 第二日,就聊起了她待嫁闺中时的事情。 第三次,这少妇眼神依旧哀切,她哀切的握住了何欢的手:“何公子,我好后悔……我后悔嫁了这样一个烂人。” 然后,她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自身后摸出一片血淋淋的嘴唇,放在唇边亲了亲,又放到何欢手里。这场面当真出人意料,何欢大惊失色想要甩掉手中这嘴唇,却被这美妇死死拽住手腕。 “何公子……你是个很好的人。然而,在洛阳,你这样的好男人会非常危险的。我悄悄地告诉你,”她眼中有水雾弥漫,却露出让人背后生寒的笑容,“小心穿着红鞋子的女人。” “只因她听说了我哥哥的存在,就要将他作为下一个目标。并且那个组织的老大听说之后,竟一定要她再对我哥哥下手。她说,哥哥那么会调香,不如砍下一双手、一只鼻子,看看与常人有什么不同。” 花满楼此时眉已经深深皱起。 那名躺在地上、名叫上官飞燕的少女,此刻听完这个故事,冷汗已经下来了。她脚上的红鞋子无处可藏,两只猫头鹰又大又圆的眼睛,惨淡的注视着对面昏迷的男人。 原来花满楼与何欢那男人竟然认识,怎么就恰好、他的妹妹还在花满楼这里。最差劲的是,这女人的武功竟然如此高超…… 上官飞燕咬了咬牙,做出凄然状:“我……我不知道,我只是个无依无靠的女子,平日只靠小偷小摸混饭吃。那天,我饿的实在不行了,有位姐姐问我要不要跟她走,她可以管我的饱饭,我跟她去了,她还给我提供了新衣服和新鞋子,就是脚上这双……我,我什么也不知道啊。” 她眼珠转动,想起什么似的,连忙补充:“这人也是看了我身上的装扮,以为我偷了东西,所以才追上来的……不、不信你等他醒了问他!” 何欢看着她,半晌,叹了口气。 “你实在是一个很会撒谎的小姑娘,我看,已经有人要相信了。只可惜,我却没那么好骗。” 差点就相信了还被直接点出来的花满楼神情无奈。 虽然性格有所不同,但这种包揽事情的风格着实…… 耳畔突然传来轻柔地呼吸声,那人压低了声音问:“接下来要怎么办?要问她来找你的目的吗?但她好会撒谎。” 花满楼耳朵微微动了动,故作镇定道:“你不是说你并不好骗吗?” 花满楼听见他在笑,传来低低的气音:“我骗她的,怎么你也相信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23、第 23 章 虽然药和修改后的功法都已寄回去,但有些事情还需回去和水母阴姬商议一下。何欢本打算在此休整一下,明日就离开。如今再度遇到红鞋子的成员,他心中犹豫。 花满楼贴心道:“如果你还有急事赶回去,不妨先走。我一人应付这些也足以。” 何欢知道他武功高强,然而,“你连我胡诌的话都信,万一那女子扮可怜,比如……说手脚麻了请你帮忙松绑,你一不留意中招怎么办?又或者……红鞋子的组织找来怎么办?” 何欢认真道:“她们很可怕的。” 花满楼忍俊:“嗯,多谢你的担心,很有道理。” 何欢自言自语:“或许我应该等一等陆小凤陆公子同你汇合后再离开。” 花满楼脸上的笑意转变为困惑,他问:“怎么,难道在何欢眼中,陆小凤比我要可信吗?” “什么?不,”何欢否认,“只是我听说陆公子的桃花极旺,想来能更察明那人有没有说谎。” 花满楼无奈:“虽说我在这种事情上…的确欠缺经验,但也不是任谁都信的。” 何欢歪头望向他,“真的吗?” 花满楼:“真的。” 这场景似曾相识。 好像之前他们三人待在一起时,花满楼与何欢对弈,谦虚自己棋艺平平,何欢也是这样问他,得到相同的回答。 随后,何欢就在陆小凤醉后的歌声里,差一子落败。 想到过往之事,何欢忍不住面露微笑,恰巧此时,花满楼脸上也露出相似笑意。他眉眼弯弯,舒朗之中透露一丝怀念——他在怀念什么?也是品茶对弈的当日么? “即使如此,两个人总要比一个人好。”笑罢,何欢如是道。 花满楼赞同,“确实,两个人要更好一些。” 两人商议着将那大汉和少女分开关起来。好在花满楼小楼之中客房颇多。将他们分别放在两间客房里,收拾完何欢正要回家,就听见花满楼的声音。 “天很晚了,点一盏灯再回去吧。” “不必麻烦,不过短短几步路。”何欢摆摆手, 第二日,何欢早早起来做好早饭,正想拎过去和花满楼一同吃了,忽觉不对。 他从中拿出一个包子,试了试口味。 “哪有兄妹两人不仅都会做饭,做出来味道还一样的道理。”他无奈摇摇头,放下食盒,想来这早点只能自己吃掉了。 在无花面前伪装多日,又一直不停在外奔波,以至于之前突然见到花满楼,过于放松,少做伪装了。 他一边吃饭一边反思,出门前又去镜前看了看自己今早的易容——好在并无漏洞。 何欢在屋子里等了一会儿,刻意错开平日行动,才按昨天的约定去花满楼的居所。 “你来了。”花满楼已在院中等着,见他来了,将一杯热茶推至他身侧,“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 何欢以手指轻触杯壁复又拿起,轻嗅了茶的味道,茶温好似有些不够,不像花满楼以往的风格,但仍不失为好茶。他心里这样想,然而口中却道,“我于茶道研究不多,闻着是好茶呢。” 这杯茶饮尽,何欢道:“那么,还是按我们先前说的,你去与那拿刀男人问话,我去看看那个女孩子?” “……好。”虽说是同意了,但花满楼语带犹豫。 “怎么?昨日出了什么事吗?”何欢问。 “……”花满楼脸上有些涨红,“那女子……” 何欢看他这样,轻轻扬眉,“怎么,昨天她向你诉苦了?你心下怜惜?” “没有,只是她有些话……你可以不听。” 这话说的让人没头没脑,何欢怀揣不解的走近那间房间。 上官飞燕听见脚步声,喜出望外的大喊,好似还带着些哭腔:“好人!好人!我真没有撒谎!我快忍不住了……” 何欢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等里面那人撒泼打滚说真的没有骗人时,他才反应过来——这女子需要解手,花满楼却听他的话老实的没有理会。 昨夜那样说的确有可能是骗他的,但如今不是真话也该变成真话了。 何欢推开门,少女涨得通红的脸在一瞬间居然可以变得煞白:“怎么是你……” 何欢还做女装打扮,没想到她竟还嫌弃上了,只觉得好笑:“是我不是更好,还是……你难道更想让他帮你?” 上官飞燕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好像真的是这样想的。 何欢原本只觉好笑,如今却轻微皱眉。 “我知道红鞋子对姐姐的哥哥做了不好的事情,可这真的与我无关……”她低低辩解。 原来是担心我用这个威胁她。不过这倒是个法子。何欢试探问:“如果我说,你不说出你来是要做什么的,我就不让你去方便……” “我说!我全都说!求求你了姐姐,你也是女子,你怎会不知道这是多耻辱的事情!” 何欢带她去了。等她回来,还警告她:“好妹妹,你还记得我说的吗?希望你不要有隐瞒,将事情都说出来。” 虽说能分辨谎言是骗人的,让一个人讲真话却不假,倘若无需顾忌情面的话,甚至可以称得上轻易。 然而这少女不知道是胆大包天,还是不把何欢说的话当回事,不仅有所隐瞒,她说出的事情与按下不表之事相比,简直就像陆小凤的眉毛和头发长度的区别。 且她面上犹带惊魂未定楚楚可怜之色,何欢饶有兴趣望着她。 “我真的都说了……姐姐,我只想请花公子去帮这样一个小忙,只要、只要等陆小凤来我们的居所一看便知了!他可是江湖有名的名探,你知道的!” 何欢还真不知道。名探么……他面上不显,仍然笑嘻嘻的:“好妹妹,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肯定要相信你的。不过,我也实话告诉你吧,其实我根本不懂什么分辨人是否说谎了的功法。” 上官飞燕提起来的一口气还没有彻底松下来,就听见这阴险毒辣的死女人说:“但我听说,人只要超过三十六个时辰不睡,就动不了歪脑筋,只能问什么答什么了。妹妹习武至今,想必体魄比普通人更强些。我只能请你从现在开始,一刻也不休息,每隔十二个时辰问你一次,直到陆小凤前来。倘若到那时你的一众说辞还能保持一致,我就相信你没有说谎。” 谁知道陆小凤会什么时候过来!上官飞燕脸上伪装的表情消失了,她死死盯着面前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她就是想要折磨我,折磨完之后再让我死! …… 花满楼那边的大汉,真就一问三不知,只是垂涎上官飞燕的美貌,被上官飞燕雇来做个恶棍,好让她有正当理由进入小楼。 “的确如你所言,这女子应该是主谋。”花满楼与何欢对了今日两人的口供,得出结论。随后他面带犹豫之色:“熬鹰之刑……当真要这么对那女子吗?” “你知晓红鞋子组织残害了多少人?这法子甚至没有伤她性命,也会显得太残忍么?”何欢问。 花满楼听出他并非嘲讽,而是真心疑惑,也就诚恳道:“我只是认为,罪疑惟轻,宁失不经。何况你我既非律法官员,也尚未真正深受其害。有什么资格去处置一个平等的生命呢?” 何欢原以为沈浪已是世上难得的圣人,在他自嘲“算不得好人”时还暗自不认同,但如今听来却意识到,原来圣人与好人还是有区别的。 他看着花满楼,对方的神情仍旧温和,温而持重,莫名有股令人信服的力量。他轻声道:“的确……就算她是红鞋子的人,她恃强凌弱,能随意的取人性命,难道我们就要受她影响,在无法反抗的人身上强加定论,成为同样以私刑泄愤的人么?” 花满楼认同的点头。 既已决定,何欢含笑:“好罢,只当吓吓她。让她熬上一夜。按照他们的说法,金鹏王朝如今可是很迫切的要找人解决他们的问题。她来找你的同时,应当也有人找到陆小凤那边了,大约再有三两天,陆大侠应该就找过来了吧。” 深夜。 何欢使出轻功,自后院翻身离开。他脚程极快,便到了先前停靠马车的那家饮子店。此刻店铺早已经关门,不见一点烛火。何欢侧身而立,在门前发出“咕咕”的鸟叫声。三声罢,里面一一长一短鸟叫声回应;再回一长两短鸟叫,店门悄然打开。 这家店是神水宫名下产业,店主王元只见一披着黑色披风带着面纱的女子如风般自打开的门缝中闪现进来,暗惊:好厉害的轻功。 “王元拜见神水宫神使。” “免礼。” 这女子声音很是年轻,如此年纪便已经有了深厚武功,且已成为神水宫神使,王元不禁态度上加倍恭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劳您深夜前来。” “我途径江南,听到一则消息,于宫中有益。你且持我手谕,吩咐下去……” 听着女子有条不紊的低声吩咐,王元一边答应着,一边不自觉冷汗直冒。等人走后,他才发现自己一直在弯着腰应是,如今腰僵硬得厉害,手也在不停颤抖。 等他艰难的挪到房间里,喊醒老婆帮他按按腰,老婆问他:“怎么了?你看你这汗流的……神使吩咐了很难做的事吗?” “很难。”这样说着,王元的眼睛迎着卧房李点的灯,却亮得惊人“不过倘若做得成,你我、我们的女儿儿子,甚至孙子,也能躺着享福。” 夜枭飞过天际,咕咕叫了两声。仍在睡梦中的人听不见,也不知此夜无月,北风转西南。魔/蝎/小/说/m/o/x/i/e/x/s/.c/o/m 24、第 24 章 何欢回了家中,为自己倒上一杯水,暗自开脱:我既没有滥用刑罚,也没有惩罚她什么。不过是通过正常的摄魂大法知道了一些内幕、进行江湖中正常的吞并和资金流动,不算过分吧。 虽然他自己不觉得,但与楚留香和无花同行一段时日后,好似为他增添了一抹……厚脸皮? 何欢的确放过了上官飞燕。然而陆小凤却迟迟不至。他们并不知晓由于抓捕了上官飞燕,对方在“邀请”陆小凤的计划中便缺失了最要紧的一环。 花满楼皱眉:“我只担心他又陷进了别的麻烦之中。” 何欢问:“上官飞燕说他是江湖有名的“神探”,原来他常常陷入麻烦之中么?” 花满楼无奈,“若不是麻烦缠身,你以为他的神探之名又是如何传开的?” “或许,是他就喜欢这种刺激的感觉。”何欢闷笑。 花满楼含笑望着他,何欢看见,“怎么了,我说的不对么?” “不,只是感觉,你与你的哥哥,有时候很像。” “……毕竟是兄妹。”何欢目光移开,有些心虚道。 上官飞燕坐在他们对面,被搜过身、还被点穴封住了武功。只能坐在那里神情郁闷的吃点心。她也懒得搭话,只愿另一边足够机灵,能随机应变,早早找陆小凤过来。 陆小凤的确没有吃下这次算计,但他还是在快马加鞭向江南赶来。 只因他们说自己的雇主抓住了花满楼。 如果真的抓住了花满楼,他们怎么还要花那么大的力气围堵他?只要将消息放出去,陆小凤不就会为了朋友亲自送上门了吗? 既然他们没有这么做,就证明花满楼应当还是安全的。 然而,即使陆小凤在心中对此十拿九稳,他还是来了。 只因为花满楼是他的朋友。 他赶路时想,如果看到朋友还好好的待在自己的小楼里,一定会很高兴。 但如果他风尘仆仆赶到江南,满身是汗形容憔悴,上楼却看到自己的朋友不仅全须全脚,还有佳人相伴,两人样貌般配、神情闲适,坐在明媚阳光下一起品茶弹琴…… 那就不是很高兴了。 何欢手指轻击在桌面上,微阖眼眸听花满楼弹着名曲潇湘,浪卷飞云时,有人脚步急促奔上楼来,他睁眼,就看见陆小凤手扶在楼梯栏杆上,面无表情的看向这边,一脸冷色。 花满楼琴弦一转,云水变流水,他笑道:“我听见有人急匆匆赶来,却站在远处不说话。” 何欢抬起手撑住下巴,言笑:“你的知己来了,在吃我这知音的醋呢。” 陆小凤装不下去了,他脸上已经满是笑容:“我还说呢,谁会这么有本事将你捉去,果真是叫人骗了。可怜我着急忙慌赶来,连一口水都吃不上。” 何欢就在桌边,离他也近,随口道:“陆大侠既然这么说,为什么还站在那里,不过来饮一杯茶?” 陆小凤瞥他一眼,神色不变,笑道:“因为我只怕喝不起这茶。” 花满楼摁住琴弦,了绝余音,闻言道:“茶是新出的庐山云雾,煮茶用的是新打来的山泉水,你若不想喝……” “闻之就口舌生津,怎会不想喝,”花满楼这样说罢,陆小凤才提膝至桌边,坐下就为自己连倒了三大杯茶。 饮罢,他赞叹:“好茶。” 何欢反应过来,心下不免失笑。他摇头,假作不满:“原来陆大侠是害怕我在茶里下了毒,要害你与花满楼。” 陆小凤看了一眼仍然面带悠然的花满楼,便晓得这女子并未真正生气,道:“只因我从没见过他这人和女孩子单独待在一起,唉,我向你讨饶,自罚三杯茶水。” “这你可说错了。”何欢向后一抬下巴。“喏,那儿还有个人。” 陆小凤转头,就看见一女子被破布塞住了嘴巴,捆在凳子上,昏迷不醒。 “这是……”他面露疑惑之色。 “陆大侠做的不错,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位的确是来害人的。”何欢道。 他好像只是随口一说,又好像在点花满楼任谁都要相信的作风,语气中带着些担忧,也有三分不自知的埋怨。 陆小凤看一眼他,又看一眼花满楼。 花满楼也察觉到,无奈补充:“四日前,她想‘请’我去他们府中做客,何姑娘识破了她的身份,劝我谨慎行事。我们便在此地等你前来一同商议。” “她的身份?”陆小凤将心中所想暂且按捺,关注点放在正事上,饶有兴趣,“我只知道他们要光复一个名叫金鹏的王朝,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身份?” 何欢正色:“她是‘红鞋子’的一员。这个组织中成员皆是女子,遇到对她们稍有不敬的男人,就会割掉他们的四肢五官,堆在一起当收藏品。特点是会穿绣有猫头鹰图案的红绣鞋。” “本来只是点了她的穴位,没想到她还能趁机在茶里下迷药。”说到这里,何欢微微一笑,“陆大侠再早一点过来,说不定正好喝上。” 没想到他又提起刚刚被防备之事,打了陆小凤一个措手不及。饶是陆小凤一向嘴勤,如今也只得讪讪摸摸自己那两撇胡子——他有些心虚时,就会这样掩盖自己的神情。 “陆大侠已至,接下来要做什么就随便你们二位商议。我先行一步。”何欢站起身,正要转身下楼,就听见陆小凤疑惑地声音:“为什么既然我来,她就要走?” 花满楼解释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何欢不再多待,来到小楼后院,摸了摸小黄的头,“他接下来不一定能管的到你,你还要待在江南吗?” 小黄狗汪汪两声。 “好吧,既然你讨厌五鬼搬山,那就待在这吧。最多不过两个月,我也应该回来了。真饿了就去吃我给你准备的存粮。不准伤人,听到了吗。” 小黄狗摇摇尾巴。 何欢叮嘱完,便起身离开此地。 不论陆小凤的探案能力是强是弱,以防与他们产生冲突,何欢需做好万全打算。 上官飞燕至少要带他们回一趟所谓的“金鹏王朝”,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去上官飞燕背后真正的指使者那里走一遭。 …… 白日,正午时分。一队身穿白衣的少女悄无声息出现在了霍休所在的小楼门外。 见不得光的事情大抵都在夜中发生。然而面对策划了太多阴暗事,思虑过重、夜间往往休息不好的老年人,最好在正午前来拜访。 为首的少女带着白色面纱,遮住下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笑意盈盈的眼睛。她站在那里,就有一种清丽脱俗,不似真人之感。然而,在被一剑破门的霍休眼中,这队人就是不知死活的白蚁。 “打扰了,老先生。”这少女的声音缥缈,音色诡谲,忽男忽女、忽远忽近,听得久了,甚至会有些犯恶心。 “这点小伎俩,便不必在老夫面前使了,省些力气做别的事不好么?” 白衣少女歪头。 她看向流下冷汗,仍在逞强的老人。 “我无需做别的事。”她轻飘飘道。 “或许老先生觉得自己的武功很高,又或许你觉得你的小楼有百种机关,旁人能耐你何。” 她声音慢条斯理,三言两语点出了霍休的依仗。 “但老人家,总是会犯自视过高的毛病。” “是上官飞燕告诉你的?”霍休冷笑,“你以为知道了这些,就能同她一起算计我?” 她没有反驳,因为这并无意义。她只是问:“有何不可呢?” “就凭这几个人?” 她依旧面带微笑,好像听不出这人对她的嘲讽。 “有何不可呢?”这句话,如今听来竟成了最傲慢的讥讽。 就在霍休的手正要触碰到机关总括时,一种强烈的危机感突然升起,刺激着他的大脑,他犹豫了一瞬间,就这一瞬间,他看到他的头上透下一缕刺眼的阳光。 人在屋檐下,怎会看到头顶的太阳? 什么手段,会叫一栋钢铁铸成的小楼悄无声息的坍塌? 说时迟那时快,他用了这辈子最快的速度砍下自己身旁的桌子,不顾样子是否难看,顶着桌面向屋外奔去。 一抹白色缎子拦住了他的去路。 “天一神水,你们是——” 他看着白衣少女露在外面那双迷人的眼睛。 他的神情忽然变得恍惚,已经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我一向觉得,毒药就不该有名字。有了名字还怎么做到悄无声息呢?但是将这些毒药全部都称作天一神水,也未尝不可。” 少女抬起带着白色天蚕丝手套的手,轻轻拿下他手中的桌面,向身后小屋一抛。 铁木桌面撞上屋子的混凝墙体,这些极其显眼的物件就犹如在阳光下消融的冰雪一样,扭曲坍塌,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草地上一滩不起眼的水,在阳光下闪烁着银光。 她拿出一个瓶子,向前走去。 “神女,回收王水的事还是交由我们去做。” “我怎么放心将这么危险的事推给你们。” 被称为神女的,自然就是何欢。她将所谓的“王水”引流入瓶中,盖上了盖子。 “将他带回神水宫吧,宫主会处置他的。” “是。”众女敬畏的向他施礼,她们将霍休的手脚关节卸下,塞住他的嘴巴,将他折叠放入了一个黑色的箱子里,又将箱子放入刚刚何欢乘坐的轿子中。 何欢欲言又止。 随后他想:罢了,这人既然是江湖最大杀手组织的首领,想必罪孽也不少。便小惩大诫吧。 他始终做不成花满楼。 最大的一笔已经收入囊中。算算时间,还有另一个人。 何欢有些犹豫——若只有霍休失踪了,还能说是青衣楼这边的情报泄露,有人找上门来。如果再去另一处,难免徒惹怀疑。 罢,只审问霍休、吸收青衣楼一件事便有的忙。 然而何欢没想到,他不打算向上官飞燕供出的另一位山西富商动手,机会却来找他。 “何姑娘,巧遇啊,你已经回过家了吗?” 何欢惊讶转头。 “花公子,还有……咦?你的胡子呢?”魔/蝎/小/说/m/o/x/i/e/x/s/.c/o/m 25、第 25 章 “看来这段时间,我应该习惯别人跟我打招呼的时候先问我的胡子。”陆小凤摸了摸自己之前长胡子的地方,看起来很是郁闷。 “请人帮忙所以剃掉了?”何欢有些不理解,“他要你的胡子做什么?莫非可以入药么?” 陆小凤:“……” 陆小凤:“不,我的朋友只是喜欢看我火烧眉毛的样子。别再提这件事了我的好姑娘。” 何欢从善如流地转移话题,“所以你们最后还是决定要来一探究竟么?上官飞燕怎样了?” 陆小凤闻言,重振精神,他道:“我们已将上官飞燕移交官府了。关于她参与红鞋子的事情,好像事关重大,我在六扇门的朋友正要接手,这你可以放心了。” 何欢点头,“那很好。” 陆小凤接着道:“至于金鹏王朝,的确有些可怜。不过其中疑点很多,我们已经决意前来一探究竟。” 何欢见花满楼在一旁含笑不语,好奇:“我以为花公子不会掺和进这件事情。” 陆小凤自信的摸了摸胡茬:“原本他说要回去,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为什么要这么快回去?再加上我们要见的人并不简单,让花满楼跟我一起来比较安全。” 花满楼只道:“何姑娘放心,我已将小黄放在我父母家中,他们与小黄相处的很好。” 一夕之间辗转三家啊……不过如果那家伙不愿意,应当自己就回去住了,所以他点点头。 “劳烦伯父伯母了。等我……哥回去的时候,我会记得提醒他特意道谢的。” 花满楼有些愧疚:“是我的不是,明明说好要照顾它。” 说到底是他和小黄都有所隐瞒。花满楼甚至还专门去照顾它了,又怎么能够让他道歉,何欢连忙问,“所以,花公子真是因为久在家中有些无聊么?” 花满楼迟疑片刻,点头,“呃……的确有些。” 陆小凤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就说嘛,出来走走也好。” “何姑娘要往那边去呢?”陆小凤问。 何欢微笑:“我要往东去。” 陆小凤闻言,一只手靠在后背,悄悄推了一把花满楼。 花满楼感觉到陆小凤在他身后的小动作,疑惑中透露着不解。 陆小凤只能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感叹道:“那我们不同路。再度重逢即是有缘,不如一起去吃顿便饭?” 何欢迟疑了一下,他在好奇陆小凤刚刚在做什么。虽说再不回去可能会被南燕抱怨……不过吃一顿饭还是可以的。 陆小凤果然很会选客栈。何欢不禁怀疑这里他也来过。究竟有哪座城市他没去过?哪座城市没有他的朋友? 他这样想,也就真的这样问了出来。 陆小凤听了,带着一点自豪:“你这样一说,我真想不到哪里没有我的朋友。” “大概,只有天上地下,还有大沙漠里了吧。” 说不定,地下你也有朋友。只是这话,却不能说给他听了。 何欢所伪装的何缨并不饮酒,因此他们三人以茶代酒,茶过三巡,话匣子也聊开了。 “所以你们虽然答应了大金鹏王,却也邀请了他的三个家臣到这里一聚?” “分别邀请,他们不想身败名裂,就一定会到场。” 何欢心生疑惑:“那么,你怎么确认他们有没有提前串通好?万一他们打算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掉你们这些知情人呢?” 这假设也过于凶残狠厉了些…陆小凤腹诽,随后道:“这是最坏的打算,一般而言不至如此。” 他又补充:“就算他们真的动过这念头,我还请来了帮手……隐藏在暗处。” 这样说来,之前花满楼也说过陆小凤有时候过于大胆,这次跟出来大概也是为了…… 何欢看向花满楼,他坐在一边,感觉到何欢的目光之后,了然一笑,冲他点了点头。 何欢叹了一口气:“那么,我再送你一个帮手。” 陆小凤不解:“什么?” 何欢露出微笑:“你应当知道,我的武功也不差。” …… 陆小凤已经回屋。院中花满楼与何欢对坐。 “何姑娘,我知道你武功高强,可你不是着急回家吗?又何必参与进来?” 何欢抬头望见了月亮。月光如水照在面前人的身上,他的声音也温和得像水一样。 “我……”他正要讲话时,突然察觉到有几道气息接近。他神色一变,就要起身拔剑。 几乎是同时,花满楼已察觉到他的锐气,冲他摇了摇头,手背轻轻挡在何欢的剑柄之前,朗声道:“深夜客至,未及远迎,院中有茶,不妨入院一坐。” 来者为两男两女,双双从门前现身。看做派不像歪门邪道。 花满楼风声脚步声,便知晓对方的年纪和功力,略一思索,问道:“不知来者是三英四秀中的哪几位?” “你这人眼力倒好。”打头是一位衣衫华丽,在秋日夜里还摇着折扇的少年,他年纪不大,却率先开口,“在下苏少英” 其身后依次是他的师弟严人英、师姐马秀真和石秀雪。 何欢低声问花满楼:“三英四秀……又是什么?” 却不料被正要向前走的苏少英听见了,他皱眉,正想说些什么,就看见何欢抬起一张俏丽的脸蛋,冲他笑了笑:“不好意思,我是外地来的,不太清楚。” 峨眉派三英四秀的名气在江湖也算不小,但这女子这样说,苏少英却怔怔然忘记反驳他。 只听花满楼低声向她解释。 “原来如此……”那女子点了点头,“你们想要先礼后兵,他们却打算剑出先手。” “我们可没有这样想,你这女人不要随意揣测我师父的想法!”抱着剑的严人英脸上还带着些稚气。 看起来最文静的石秀雪做了解释:“师父受邀,却只打算孤身前来。我们几个心中不安故而先行来此查探。”她的眼神自花满楼身上一扫而过,脸上微微泛起了红色,“并非有意为之。” 这时陆小凤正好从楼上下来,闻言笑道:“你们担心师父,可贸然前来,万一这里埋伏着一屋子刺客,直接绑了你们去要挟你师父,你们又该怎么办?” 他甚至可以看出这几个少侠视死如归,却害怕连累师傅。 于是传染似的,几个没什么江湖经验的少侠你看我、我看你,都涨红了脸、答不出话。 何欢笑:“经验可以培养,但这种胆气却少有。独孤掌门很会养徒弟啊。” 这话好像在夸他们,仔细一听又有些奇怪。没等几位少侠想明白这种突兀感从何而来,一老者的声音自门外响起:“女娃娃年纪不大,口气却不小。” “师父!” 两英两秀冲老者所在处施礼。 他留着长髯,太阳穴微微凸起,神情严肃。看起来精神矍铄,但也能一眼看出,他老的已经很值得尊重了。 他便是独孤一鹤,峨眉派掌门人,在江湖门派中也算鼎鼎大名。 然而,不说神水宫与这些所谓武林正派相互看不顺眼,真要论起活了多久,何欢比在场加起来所有人都大得多,自然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意识。因而他说出的话听感有些奇怪,也让独孤一鹤不满。 何欢闻言皱了皱眉,他正要说话,却又进一步,被人按住了手。 是花满楼。 这个瞬间,何欢不禁一怔。实际上,不仅何欢,陆小凤的眼睛也瞪大了。一边的石秀雪余光看到这边,心中一阵失落。 何欢的手轻微动了动,花满楼才反应过来,他收回了手,张张嘴,刚刚想说的话却堵在了喉咙里一般,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她年纪小,说话莽撞了些,独孤掌门莫怪。”最后,还是花满楼强撑着替他解释。 “……” 独孤一鹤不明白这莫名的氛围从何而来,冷哼一声,“陆小凤,我如约而到了,你要问我什么,不妨直接问了。我这一生,行得正坐得端,事无不可言。” “独孤一鹤事无不可对人言,那么平独鹤呢?” 何欢不打算听下去——他早已在上官飞燕那里知道“大金鹏王”不过是霍休敛财以及推诿的一枚棋子,实际上,昔日同僚也全是他算计好的棋子,每一枚都有自己的用途。他听过一遍已经心生厌烦,不愿再听。 “我懒得听这些,不打架的话我就先回去睡了。”他起身要走。 花满楼以为他是因为刚刚的事情生气了,张口欲言,却实在不是时候。他顿了顿,轻声道:“一会结束后……如果你还没睡,我去找你。” 何欢意识到他有事要说,点了点头,扭身上楼。 陆小凤正与独孤一鹤对峙,没有留意这边。石秀雪在师父身后,却将一切全收眼底。 …… “多谢独孤掌门。”陆小凤听完独孤一鹤讲述的来龙去脉,心情有些复杂。这其中未必没有隐瞒,然而……关于青衣楼一事,的确如他所言。他已是一派掌门,本来就志不在此,不然也不会竭力将峨眉发扬光大,还培育出多个徒弟。 青衣楼只要届时再去查勘就好。他将两方的说辞在脑中对比一番,长舒了一口气,“接下来只要等阎立本大总管的……花满楼?” 花满楼已经起身,看样子是要上楼。 他面前,站着一位倔强的少女——正是刚刚没有随师门一起离开的石秀雪。 “花公子,我……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她声音中犹带颤抖,看来只见第一面就这样大胆的拦在别人前面,与她而言也是一件需要极大勇气的事。 花满楼一愣,似是没想到她会拦在身前,但仍好脾气答:“石姑娘?请问。” “你同刚刚那位姑娘……是什么关系?”魔/蝎/小/说/m/o/x/i/e/x/s/.c/o/m 26、第 26 章 她本该离开的。 师父已将话说得清楚,在此之前,他们就已查清青衣楼所在的位置,正是如今所在的江西,所以指控师父是青衣楼楼主之事根本是无稽之谈。而关于金鹏王朝一事……在独孤一鹤等人进入中原后,曾经的小王子就已经因为胆小主动放弃了复国。叛徒一事,也不过污蔑,清者自清。就算陆小凤他们说要听过所有人的说辞再行定夺,石秀雪自信师父在这件事情上没有错。 不欢而散,如今再留在这里又有什么意义。 可她仍旧不甘心,一定要问出一个究竟。不然,无论如何也无法死心。 “你同刚刚那位姑娘……是什么关系?” 她的声音颤抖得厉害,也是说出口才意识到在害怕。对方会不会答复,会说出怎样的答复?仿佛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悠然落下,而她在等一个明知顾问的结果。 “我与何、咳,何姑娘是……”花满楼脸上的神情有些复杂,他本来是一个一切都摊开、不需要隐藏什么的男人,如今却因为某种原因欲言又止,试图隐瞒什么。 石秀雪听到他犹豫道:“我与她是,很要好的朋友。” 石秀雪先是松了一口气,可想到刚刚那位美丽的姑娘与花满楼已经那样亲昵,待他与旁人明显不同,他却只说他们是朋友,反而有些想为那位女子鸣不平。 这两种情绪在她脑海里翻滚,最终,她只咬了咬唇,“……花公子,你真的很温柔。但是,对所有人都那么温柔,就是对一些人的残忍了。” 她说完就转身要离开,走到门口,最终还是没有忍住转过身来:“我叫石秀雪,希望你记得我、如果还有下次见面,我跟你打招呼时,不要忘了我。” …… 陆小凤拍了拍他的肩膀:“花公子,桃花朵朵开啊。” 花满楼微一卸力,从他手下脱开,“我与何姑娘,并非你们想的那样。” “我们想的是哪样?你们又是什么关系?”陆小凤笑,“不知道你这人在嘴硬什么。” “……” 花满楼无奈,他走上楼去,到了何欢门口,轻轻叩门,“打搅了,你睡了吗?” 门内没有回应,想来或许是舟车劳顿的原因,他已经睡了。 想到旁人的误会,花满楼先是觉得好笑,随之涌入脑海的,却是对方初次见面就过于熟稔的动作、爱照顾人的性格,以及压低声线时的发音方式。 带着些不知何处方言的声音,仔细听时尾音像一把小勾子,勾的人不自觉跟他走。 看不见的人,在其他方面总会格外敏锐。虽然还没有其他人发现……也该提醒他一下的。 等他醒时再说吧。 经历车马劳顿的声音,与寻常亦有不同。不管是陆小凤,还是…他。 好在今夜无风,可好好歇息。 何欢并未入睡。天时地利人和,凑成了难得的不在场证明。如今不去找某位总管又待何时?霍天青,声名显赫、地位崇高,因为少年意气所以受美人计诱惑、背叛自己的恩人伯乐……神水宫要的并不多,封口费而已,想来霍总管应该不会不给。 而那位逃脱一难的闫总管……倒是管账致富的一把好手,姑且先以神水宫的名义卖个人情,日后总有用得上的时候。 他轻快往阎铁珊与霍天青下榻的临水阁奔去——不巧,但凡招牌中带了水字的,多半属神水宫麾下,这间也在多半之中。不料,还未到门口,便闻见一阵血腥气。何欢眉头一皱,加快了步子奔去,正看到店长请来了医馆在为阎铁珊包扎。 他脸色惨白,胸口伤痕贯穿肺脉、最要紧是后背一柄短剑,直直插入胸腔,不知是否害及心脏。 “还好这位老爷皮厚肉多,”医馆来人嘴像泛着绿光的暗器一样毒,慢条斯理道,“他但凡少长一斤肉,这刀子都要伤到他的要害。如今么……只是失血过多,能醒来就没大事。” 何欢闻言,沉默片刻:“多谢大夫,若不是您技术高超,也难保住他的性命。不知怎么称呼?” 那医馆大夫身着青衫,宽额厚唇,皮肤蜡黄,眉宇间却自有一股怡然自得之风。他闻言有些诧异,那双眼睛好似在替他说话:“你这人倒是有些眼力。” 不过他到底也没这样说出来,只道:“我姓苏,你叫我苏大夫就是。” “好,苏大夫。”何欢开口,“既然这位先生已经无碍,我想请您随我一同再去看看别的病人。” 他挑了挑眉:“也是这样的伤口?” “我想是的。” “也是这样的大手笔?” 他在说的,是罕见的武器造成撕裂般难以愈合的伤口,又或者是豪爽付下的诊金? 无论哪样,得到的答案都会是:“应当如此。” 他忽而一笑,这笑容竟有种奇特的味道:“很好,有趣。你带我去吧。最好用上你最快的轻功,不然……只怕神仙也难救他们。” 先前被何欢调遣来客栈中留守的神水宫宫众,虽还未听懂他们前面在说什么,却依旧抓住了重点:“放肆,你是什么身份,竟也想接近神女!” “神女?”那医生上下打量了何欢一眼,嗤笑一声,“他算哪门子的神女,他……” 话未出口,一阵清风拂过他的脖颈,他再说不出话来,只能用那双眼睛叱骂点了他哑穴的何欢。 何欢严肃道:“出门在外,事急从权,不必在意外界言论。再者,身份之事,不必见人就谈,恐生祸端……这些小事,我不愿再说第二遍。” “是,请神女……请您降罪。”她说完话,却久久不闻回音,身边有人推了她一下,她才抬头,早已不见了圣女和那医生的影子。 “神女没打算罚你呢,你下次记住就好。”同伴小声道。 而另一边,何欢正携那大夫一路向东,往峨眉下榻的客栈奔去。 “怎么。他们不知道你是个男神女?”已经被解了穴的大夫依旧言语犀利。 何欢挟一人奔走,开口说话时气息竟也不乱:“正如姑娘以男子身份行医,我以女子身份行神女应做之事。无奈之举罢了。” “我行医,可没占过别人便宜。”那大夫道。 “我亦如此。” 那大夫便不说话了,片刻后,又问:“你是怎么看出我是女子?” 何欢回:“那你又是怎么看穿我的伪装?” 她不满:“我先问的,你应当先回答我,怎么能反问我。” 何欢答:“正因你更迫切想要知道自己是怎么被看穿的,所以你该先用自己的答案做交换。” “……”那大夫撇了撇嘴,“你方才露出了三点破绽。” “苏大夫慧眼,愿闻其详。” 她被这恭敬地态度取悦,道:“第一点,你扮演的是个高贵、纯洁的少女,是不是?”见何欢没有反驳,而是态度诚恳的默认,她才继续道,“而这种女孩子,是绝不会盯着一个男人的裸体看那么久的,不管是老男人、还是死男人,都不应该。” 她轻轻一笑,“当然,仵作除外。不过,你肯定不是仵作,是吧。” “这第二点嘛,你身份高贵、武功高强,大权在握,为什么要摆出一副柔弱可人的神情呢?”她这个时候又有些困惑了,“还是说,你们男人都以为,这样才是真正的女人?是不是从没有男人识破过你的伪装?” 何欢轻声道,“如果我是假装可怜的阴毒之人呢?” 她有些困惑,“你是在模仿谁吗?那你也太割裂了,这不是更奇怪吗?” 他沉默片刻,道:“你说得对,是我考虑不周。那第三点呢?” 他的声音依旧很柔和,像是黄鹂在唱歌,好像并不在意自己被人看穿;然而他的态度又格外诚恳,好像真的要提升自己的易容能力。 那女子叹了口气,“第三个嘛,用你的回答来换。” 何欢闻言,轻笑了一声,道:“只怕我说出来你也以为我在糊弄你。” “你只管说就是,是非我自己会分辨。” “我对气息的感知很明显。男人和女人周身萦绕着不同的气,我能直接分辨出来。” “用看的吗?” “不……”何欢望向远方,“用闻的。” 她还想再反驳什么,但接下来,她听到何欢的声音中有浅淡的哀伤。 “比如……我现在就可以闻到……只剩一个需要你救助的病人了。” 他将躺在血泊中的石秀雪的头颅轻轻抬起,方便大夫查看。 苏大夫迅速望闻,得出结论:“暗器,很毒的暗器,她所剩的时间也无几了。” “苏大夫解不了这毒吗?”何欢问。 “再早一些来,或许可以。如今却几乎不成了。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有人愿意运功为她排出一部分的毒。”苏大夫望向他,“但,你同她非亲非故,真要冒这个风险?我虽不习武,也知道替人运转心法,有逆功入体,走火入魔的风险。” 何欢的手已经贴在了石秀雪的背心,他道,“我的功法特殊,不会出事。请苏大夫医治吧。” 苏大夫皱眉,嘟囔道:“只要你还是个人,就必须承受这种风险。我早就知道你人不坏,但没想到你如今表现得……像个滥好人一样。” 她明明这么说着,手底下却快速地施针、按压穴位,不时提醒何欢替她运气应该走哪条筋脉,转眼已经大汗淋漓。 少顷,两人一同收手。石秀雪喷出一口黑色血液,落在地上竟将青砖迅速腐蚀出一个个细小的洞。苏大夫皱眉,很是嫌弃的往旁边靠了靠。 随后,她看见何欢神情仍然哀肃。 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寂静的客栈里,鲜血流满了一地。 “生死有命,死人你既然救不了,也不必再挂怀了。”见惯了生死的大夫如是说到。 “他们本不必遭此劫难。”可那人的脸上依旧哀肃,其中又多了一丝难以察觉的痛苦与悔意,“我闻到过这种毒药的味道,知道它的主人是谁。如果当初我没有放任自流……” 明明已经从此次阴谋中窥见一斑,知晓其所图之大,牵涉之广,为什么还要将此事交由对此无知无觉的他人处理呢? 哪怕是陆小凤亲手将上官飞燕交给了他六扇门的朋友。我也不该相信那些官员能解决这种事的。 何欢想。 官商勾结,叶可障目。明明早就知道,曾经自称至高无上之人,也是无胆鼠辈,贪图享乐。曾经也见过由权力酿成的惨祸,如今又怎能奢望人治下的朝廷是一派清廉? 身居高台之上,他们仍是善变的、对大多数事情都无能为力的……人类。魔/蝎/小/说/m/o/x/i/e/x/s/.c/o/m 27、第 27 章 “如果当初我直接杀了她……”这想法一旦涌上心头,就难以消湮。 但看着呼吸依旧微弱的石秀雪、看着死不瞑目的峨眉众人,他如今没有时间再自怨自艾。他深吸一口气,想着应对之法。 苏大夫也说道:“与其想过去为什么不能未卜先知,不如想想如今如何报仇。这毒药很是稀奇,是外邦的手法,倘若你抓了人来,留一份这毒药给我。” “……” “你担心我用毒药杀人啊?”苏大夫难以置信的望着他,“怎么,你是皇帝吗,皇帝也不是都想管啊?” 何欢定了定神,“先把石姑娘送到安全的地方再说这些吧……跟我走。” 客栈门口的板车,被他铺上了床铺被子,何欢将石秀雪放在上面,示意苏大夫拉着走。他需要营造出一个苏大夫单独发现石秀雪、初步医治后送往客栈的假象。 然而他忘记了,苏大夫本质上是一个没有武功的女子。 “我?拉板车?”苏大夫不可置信的指了指带着铺盖、一个人的实木板车,又指了指自己。 “……我拉中间半路,首尾一半的确需要你来拉。” “……” 在半途,何欢低声说了希望苏大夫接下来做的事。 “你怎么就确定我会帮你?”此刻正是何欢在拉车,苏大夫一同坐在了板车边上,三百斤的分量,他却如履平地。 “苏大夫不是想要研究这种毒药吗?” “其实嘛,已经破解出了解药,原本的毒不研究也罢。”苏大夫故意抬杠。 “那么……”何欢看了她一眼,语调平缓,却说出来某种常人难以涉及的秘密,“有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药,平常看着也不甚显眼,人喝下去,却如同一瞬间饮入一百公斤重的水,瞬间爆体而亡……” “真的?世上竟有如此神奇的毒药?”苏大夫惊异。 “你想要见一见吗?更有甚者……佐以实验?” “只要我帮你这一次,你就带我看这种毒药?”她明显被说动了心。 “有何不可。”何欢神情自然。 “成交!”苏大夫兴高采烈的晃了晃腿。 过了一会儿,她又好奇道:“你不问问我,你的第三个破绽是什么?” 闻言,何欢低低笑了两声。 “你笑什么?”苏大夫不满,后来才反应过来,“哦,你已经知道了?根本没有第三条破绽。” 他不置可否。将话真假参半的说出来,顺应惯性的思维,让人以为前两条破绽言之有物,且十分紧要,那么最后一条必定是重中之重,需要审慎对待,这的确是精妙的手段。 苏大夫看他,半晌,摇摇头,“你这人,有时候好聪明,有时候又迟钝的像一只猪。” 何欢叹气:“你又在说我割裂了?” 她又笑,带着孩子般的童稚,“但是,跟你这种割裂的人当朋友,好新奇,好有趣。” “哪怕你根本不知道我易容下的样子,我没帮你做任何事情,反而还在麻烦你……你也认为我是你的朋友?” 苏大夫反而觉得奇怪,“怎么,做朋友原来需要那么多的规矩吗?我喜欢有趣的人,我喜欢你,你就是我的朋友了。怎么,你不乐意吗?” “没有…没有什么规矩……我很乐意。”何欢顿了顿,轻松了些,与人调笑一句,“那么,好朋友,答应我,一会儿过去了可别银铃一般地笑。只要听一听,就知道你是个女孩子了。”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多嘴!” …… 等到了何欢和陆小凤他们一同下榻的客栈,何欢示意苏大夫把石秀雪放下。 “你还真是做好事不留名。”她不知是称赞还是讽刺道。 “……”何欢虽说刚刚半路同她说笑,周身仍旧带着恹恹之感。他最后只看了一眼苏大夫和石秀雪,确定没有什么破绽,就冲他们二人点了点头,飞身绕后上二楼。 与此同时,苏大夫推开了客栈的门,喊道:“花满楼?花满楼花公子住这里吗?有个快要死了的人找你。” 她声音并不大,但花满楼如今还未睡,自是听到了。他推开房门,疑惑的神情便化为凝重——空气中飘散着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在下正是花满楼。”他下楼来,苏大夫打量他片刻,皱了皱眉。 “你就是?他找的是你?”这里的他指的是何欢,刚刚他说,“你只管说这位姑娘昏迷前,告诉了你花满楼的名字,其他无需多言,我会处理。” 但这人……他明明是个瞎子啊。要怎么处理这件事? 苏大夫犹在犹疑,就听见楼上熟悉女声慵懒中带点睡意,道:“怎么,发生什么事,我听见有人在喊花满楼的名字?” 好莫名其妙的话,好僵硬的戏,谁会因为别人的名字被喊,就在深夜突然起身啊? 没想到,隔壁门也开了,探出一个披着红披风的脑袋,“我也听到了,出了什么事?” 苏大夫:“……” 紧接着,她听见何欢惊呼——惊讶得浑然天成:“是石秀雪姑娘!” 他匆匆下楼,花满楼已经蹲下身,试探石秀雪的鼻息。 苏大夫念着已经提前排演好的台词,百无聊赖,“中了剧毒,幸好遇到我,福大命大。” “不好,峨眉派……”陆小凤皱眉,他先看向花满楼,却发觉对方如今无暇多虑,又看向何欢。 何欢明白了他未尽之意,点了点头,补充道,“喊上你另一个帮手一起,不要冒险。” 陆小凤苦笑,不置可否,“只怕已经人去楼空……唉,我去去就回。” 如今客栈一楼便只剩下他们四人。原本还在前头打盹的小二,看见地下躺着的人,也已经悄悄躲到了后院,生怕招惹事端。 “先带石姑娘去房间歇下吧。”何欢道。 花满楼点点头,下意识抬头向苏大夫的方向。随是江湖儿女,花满楼仍顾及男女之防,大夫却无关性别,希望得他搭把手。 “怎么?我已将人运到这儿来,还要我把人背上去?”苏大夫没好气。 花满楼听见怀中人微弱的呼吸声,她好似已经睁开了眼睛,看见了眼前人,“花……”她声音低低的。 花满楼柔声安慰:“石姑娘,别怕,你已经安全了。” 这句话似是让她彻底明白了如今不是幻想,而是残忍地现实。她的眼睛又闭上,从紧闭的眼睑下滚落大颗的眼泪,“师傅……师傅他们……” “你先休息。陆小凤已经赶去助独孤先生他们了。”事急从权,花满楼将石秀雪抱起,与何欢错身而过。 这个瞬间,苏大夫从何欢的脸上,看到了一瞬的失神。 他怎么了?他想到了什么?可无论如何,如今可不是愣神的时机啊。 苏大夫路过时,与何欢使眼色,他才恍然醒悟,跟上楼去,且及时道,“去我那里吧。” 花满楼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 何欢的床榻本就没有睡过,只是刚才做出有些凌乱的样子。 他掀开被子,花满楼将石秀雪放在榻上。 等花满楼打算起身时,就被再次惊醒的石秀雪拉住了衣角。 她已草木皆兵,如今好似只有花满楼的陪伴能给她一些安全感。 何欢怕她突然进了隐蔽的房间,更加慌乱,开口安抚:“石姑娘,如今有我们在,你大可安心了。只待陆小凤与尊师汇合。” 迫不得已的谎言,触及可怜之人的伤疤,他只觉得腹内如同火在烧,喉头又冷得发紧。然而,他不得不做这恶人,提起此事。 放任上官飞燕等人在外多待一刻,他都害怕会有其他无辜之人惨遭毒手。人一旦见了鲜血、开了杀戒,只会扩大血腥的念头,以杀止杀。 石秀雪闻言,又有泪痕划过脸颊,她的脸已经雪白,“家师已经……已经……仙去了。” 她不堪此猛地瞪大了眼睛,牙齿咬地紧紧,似是不堪承受此等痛苦,然而仍要将恶人的罪行从千疮百孔的记忆中榨出,“是……是、霍天青,他和一女子前来……屠杀我峨眉。师父中了一掌,又撞上那毒妇的毒针……大师姐上去救师父,被霍天青一箭穿心,人英……人英才那么小……” 她是憋着一口气说出这话,眼泪不住的流,话语落下、将气吐近,人也如同一片枯败的落叶般,好像心生死志。 “她重伤未愈,受不起刺激了。”苏大夫插身上前,不着痕迹瞪了一眼何欢。 何欢垂下眼眸,“是我的不是,我不该问。” 花满楼未说话,他在为峨眉派感到痛苦、为石秀雪而痛苦——生命的消散,总能让他感同身受的痛苦,尤其是这种单方面的屠杀。 苏大夫无言。 此厢寂静,许久后,花满楼才问:“多谢先生搭救。只是不知,石姑娘身上中的暗器可还在?” “是一枚银针,在这。”苏大夫打开随身带着的帕子。 “何姑娘,麻烦你了。”花满楼道。 何欢仍需装作第一次见这飞针,在眼前端详片刻。 他沉默的时间太久,花满楼心中已经有了判断,“想必你已经看出来了,这是谁人的暗器。不然,不该如此沉默。” “不错,是她的。是上官飞燕。这与上次在她身上搜出的,正是同样的针。”脱离了理智,何欢不受控制的冷笑一声,“我们忘记了,她既然能让崔一洞那样的恶人为她演戏,为什么不能让六扇门的人放她一马?” “要知道,她那么年轻、又那么美貌,看起来楚楚可怜,让人放下警惕简直轻而易举。” “倘若当时我再坚持一下,或者…我本也没有那么着急赶路……” 花满楼猛地反应过来,他想要牵住何欢的手腕,“何……你着像了。” 何欢已然站起身,好似无意,却恰好躲开了他的阻止,“花满楼,我已放过红鞋子两次,如今不能再任她害人。” “不要冲动,她身边还跟着霍天青,此人武功深不可测,我们需从长计议!”魔/蝎/小/说/m/o/x/i/e/x/s/.c/o/m 28、第 28 章 何欢转身要走,却被苏大夫也拉住了衣袖,“你一个看着柔柔弱弱的姑娘家,”苏大夫把姑娘家那三个字咬的极重,作提醒用,“怎么做事却这样急脾气。” 何欢被她说的一愣,也就是这方寸瞬间,陆小凤已探查回来,到了何欢房间门前。因着刚刚众人都情绪有波动,皆没有发现他。只是突然听到他在外面开口,“石姑娘如何了?” 何欢转身看见他,沉默片刻,让开了门口,“已经睡下了,情况还算稳定……进来说吧。” 陆小凤犹豫了一下,但看见众人都在,也就进来,站在了桌边,不往床榻旁看,只低声道:“除了峨眉派,我还去看了阎铁珊住的地方,他、他的随从、独孤掌门和那三个弟子,一共十几口人,都已经……” 他顾忌石秀雪,担心她会听到,丧命二字并未说出口。 “石姑娘已经知道了。并且,她亲眼看到杀人者是霍天青和上官飞燕。”何欢道。 陆小凤一愣。 花满楼也走过来,站在了何欢身后,状似无意的掩上了门。 何欢见状,别过头去,冷言:“我若想走,这门拦不住我。” “什么?怎么又是我一来你就要走?”陆小凤不明就里。 ……被他这么一说,何欢原本的情绪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只露出个哭笑不得的神情,气氛有所缓和。 待听花满楼与何欢三言两语叙述经过,陆小凤沉吟片刻,先是看向花满楼,复又看向何欢,突然绷紧了脸,严肃道:“不错,你的确该走。而且,你最好先和我们大吵一架,然后再躲得离我们远远地。” “陆小凤?”花满楼提高了声音,有些难以置信。 陆小凤的眼神从某个关心则乱的人身上扫过,停留在若有所思的何欢身上。 “而我与我的另一个帮手,需要去查明这真凶的下落,大概要从金鹏王朝开始查起,那就得回一趟南边了。” “花满楼,你没跟我们一起走,因为你想留在这里、留在这里……” 何欢接道:“照顾石姑娘。” 陆小凤尴尬的摸了摸自己的胡茬,眼神觑向花满楼,却见他并无任何反应。 “对,照顾石姑娘。” “至于这位……”陆小凤的视线停留在苏大夫身上,她了然。 “我嘛,”她说这话时,看向何欢,“开了家医馆,叫济仁堂,这几天都会一个人待在医馆里。” 他们四散行事,便是人为制造机会,逼霍天青和上官飞燕现身。即使知道其中可能有诈,赌徒心理也让他们不得不行动。赌双方人员安置、赌彼此之间的武力值。接下来,只看霍天青和上官飞燕,更着急灭谁的口。 上官飞燕性子骄傲,如今最可能袭击的,还是何欢。 然而石秀雪被救活、苏大夫是目睹惨案之人,霍天青或许会更倾向于向他二人下手。陆小凤让自己的那个帮手朋友去暗中保护苏大夫,自己在何欢身边。 花满楼身上还有花家花费重金买来的掌心雷,如果霍天青两人去找花满楼,他们听见响动也会赶去。 如今,何欢与陆小凤宿在郊外。只有何欢出面,出手阔绰要了一间上房,房中有屏风隔绝内外室,半夜,陆小凤就翻窗而入,坐在外室桌边,打算喝一夜的茶。 怪委屈的。倘若他待在花满楼那边,多少还能有个床榻睡。 何欢犹豫一瞬,道,“以我的武功,应当无需你保护。” 陆小凤露出夸张的如遭雷击的表情,“何姑娘,你觉不觉得,你对我有一些偏见?” 何欢露出疑惑神情。 这人既是为了活跃气氛,也是听了花满楼的话后想与何欢谈一谈。他假装皱起眉,“你莫不是在怪我把她送到了六扇门,结果还被她逃了吧。” 何欢从未如此想过。他责怪的主体,更多的是自己。但在他人看来…的确,她好像在埋怨花满楼和陆小凤当时没有听她的话。 他神情有些颓然,“我并没有这等想法,你们既不知道这个组织,能听我的谨慎对待她、将她送到官府牵制,已经帮了大忙。我只是觉得自己……” 他想了许久,不知如何描述,只好借用水母阴姬形容他的话,“若不是我优柔寡断,或者就不会有当前的惨案发生。” 陆小凤的神情突然变得有些古怪。 何欢还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没有回神。 “何姑娘……” “怎么?” “相比上官家的那些人…你不会才是位真正的公主吧?” 何欢被他的话逗笑了,他声音柔和,“这怎么说,你是怎么猜到的?” “忧国忧民之情让我有些惭愧了……你真的是公主?!”陆小凤震惊。 公主……宫主,也差不多。 “相差无几。”他笑道,也有逗他的意思在,“很聪明嘛,陆大侠,很接近了。” 那张清丽的脸庞一扫愁云,笑容宛如拨开云雾的第一抹阳光,照在陆小凤的脸上。他觉得自己的脸被这笑容映照,也变得有些烫。 他问,“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何欢惊讶,“怎么,花满楼没告诉过你吗?” 陆小凤没好意思说,他以为何欢与花满楼正暧昧,只作了然状,让花满楼什么都不必说,以至于如今,陆小凤只知道对方姓何,猜到对方是何欢的妹妹。 何欢看他半晌,看出些花满楼的恶趣味。他也“从善如流”道:“陆大侠第一次见面,就误会我绑架了花满楼、在茶里下了药,也难怪不在意我这小人物的姓名。既然如此,现在又何必问呢?” 陆小凤被他噎住,叫苦叫屈:“这么说可是误会我了,唉,像你这么……”他原想说,像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我心生好感都来不及。 但他及时刹住,只接道,“像你这么飒爽的女侠,我只有敬仰,怎么会不在意。” 不知为何,陆小凤让他想起过去,在朱七七他们身边时,朱七七总是来向他诉苦。 “欺负我很好玩吗?”她一边嘟囔,一边随手拿起何欢要晒的药材,想要帮忙。 何欢冷漠制止,“不能把这两种药放在一起晒,药性会被影响。” 在把朱七七推远,确保她不会看似帮忙实则捣乱之后,何欢一板一眼,“谁欺负你,你找沈浪,欺负回去。” 她脸上突然升起薄红,“你不懂……不跟你说了。”然后就小跑着离开。 何欢:…… 何欢把这件事告诉了王怜花。 王怜花哼笑,“在这破地方,还有谁能欺负了大小姐,还不是沈浪,他俩发神经,你别理他们。” “发神经?需要治吗?要炮制什么药材?我去准备。” “哈哈哈,你这小笨蛋。”王怜花哈哈大笑,“人家夫妻之间,喜欢才要欺负呢,你懂什么……去,给我倒杯水。” 何欢拿了水回来,等王怜花喝水时,冷不丁问,“那你总是欺负我,也是因为喜欢我?” “噗……咳咳咳咳咳咳……”王怜花一口水呛进了气管,咳得惊天动地,“你……你这……你这该死的木头脑袋!干嘛在我喝水的时候问这种肉麻的问题!” 他没有回答。 但是,何欢知道,他应当是很喜欢自己的。不然也不会为他与水母阴姬抗衡……虽然那个时候更多是为了好玩。但在后来又独闯幽灵宫,应该是真正把他放在了心上……罢了,这是后话。 话说回来,这种心情到底是因为喜欢这种情绪,还是喜欢的那个人有某种特质?毕竟…陆小凤是何欢唯一一个没事就想要欺负一下的朋友。 参考花满楼对陆小凤都会有偶尔的恶趣味……应该是陆小凤的问题。这样想完,何欢更加理所应当得道,“你只会耍嘴皮子,现在么,想知道也晚了。只叫我何姑娘、何女侠就是。就如我也只叫你陆大侠一样。” 明明是很生疏的称呼,但陆小凤不知怎的,只觉得…… 何女侠,陆大侠,好似什么特别的、对称的称呼一样。 他作无奈接受状,“好吧,何女侠……” 气氛正好,他顺势道:“既然你我还不够熟悉,那么我说件儿时的事,加深一下了解。” 他见何欢没有反驳,反而托腮看向他,故作镇定道,“我小时候,住在山脚下,会去山林子里练功。有天,我进了深林,正撞见一只狼在捕杀小羊。” 他讲起故事来。 “它旁边明明已经有一只死鹿,还要多造杀孽,我见小羊可怜,便与狼缠斗,最后一掌劈死了那狼。” 何欢专注听着。 “我上前去看小羊,当时小羊必然是活不成了的,我将小羊找地方埋了,想着,让这狼曝尸荒野也无所谓,就放着它在那里,只是练功。” “等到了天黑,我认为夜间不甚安全,就会下山。下山半途,我听见有幼狼的叫声,声音嘶哑,越叫越弱。” 何欢已经猜到他接下来想要说什么,面露不忍。 “……我本来是想救下小羊,没想到却害了母狼,又害了小狼。” “如此想来,大约没有什么事是做了绝对不会错的,谁也不知道一件事做了之后,会不会比不做的时候更糟糕。” “你想用这个故事开解我,”何欢了然,“但你忘记了一件事。” “愿闻其详。” “动物不会做损人不利己之事,甚至不会刻意杀生。物竞天择,你干扰的是深林之中,动物为了生存才进行的捕食。” “而有些人……不是为了存活,只是为了利益,就会毫无怜悯之心的残杀同类。对这种人,难道不应该提前制裁吗?” 陆小凤苦笑——他怎会不知道,说到底,还是有些牵强了。 “不过……”对方的声音让陆小凤抬起了头。 陆小凤终于还是看到对方的笑靥,“不过,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确谁也无法预知。我,还要再想想……” 她的声音像一阵清风,承载着柔美而清浅的笑容,宛如一副画卷,落进陆小凤心中。 “总之,多谢陆大侠开解。”他道。魔/蝎/小/说/m/o/x/i/e/x/s/.c/o/m 29、第 29 章 “所以,这个霍天青究竟是何许人?” “他是阎铁珊珠光宝气阁的总管。是个英俊的年轻人。” 这形容甚是笼统,何欢奇道:“原来,你与他不熟么?” 陆小凤哑然:“……在你眼里,我和谁都相熟吗?” 何欢笑意盈盈:“我只是听说,陆大侠的朋友遍天下。” “惭愧惭愧。”他这个人虽然说着惭愧,但的确露出一副以此为荣的表情——自然,这也的确是件值得骄傲的事。 “我对他了解不多,只因我以前与阎铁珊喝过几次酒,因而认得他。在此之前,我甚至不知道他有这样高的武功。” 何欢闻言,似有所思,半晌后才接道:“这样说来,阎铁珊对他算是知遇之恩,他为何要杀阎铁珊?” “或许,他并不认为这是知遇之恩,阎铁珊的存在反而阻碍了他的发展;或许,他是有什么苦衷、被逼无奈;又或许,是为了金钱、女人、权力……”陆小凤苦笑,“可能的东西太多了,不听他亲口说出来,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好像在说霍天青,又好像在说这个江湖中所有突然做出让他难以理解之事的朋友——有太多诱惑,会让这些人走上一条不归路。 “你交朋友之时,从不考虑他们后面会不会与你为敌、背叛你,是么?” 陆小凤笑了,“性格相合,兴之所至则为友,哪会想那么多。更何况,不过是朋友,哪里谈得起背叛这么重两个字。” 如此随性,无怪众人皆愿与他为友。 “或许,何姑娘对朋友有不同的见解?” 何欢面露茫然。 陆小凤看她神情,小心试探道:“莫非……你,初出江湖,还没来得及交什么朋友?” 他这话说的好像委婉了一些,但归根结底,还是在说:你好像没什么朋友。 “按照你的定义……我应当也有很多朋友。”何欢犹豫,“可是,我以为,这和我想要的朋友不太一样。可真说起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陆小凤笑了:“何姑娘还年轻呢,有大把的机会琢磨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这话倒不假。 “好了,估摸他们应当接到消息了,我们两个不能再交流了。” 陆小凤把手放在唇边,微笑着比了一个“嘘”的手势,示意何欢回到屏风后的床榻上,随即吹灭了烛火。 黑暗之中,微妙的气氛在安静的环境中滋生。 有人坐在椅子上,在想:她对朋友的要求都这样高,由此想来,花满楼与她真的很相配。 茶杯在手中转了两圈,又想:可她好像也不是话多之人,这两个人待在一起,不会每天就是抚琴下棋作画吧?真是我欣赏不来的志趣。到时候留我和何欢一起喝酒,调侃他俩……咦,这样想也很好! 他刻意压下某种刚刚开始滋生的情绪,开始想念何欢酿的酒。 窗外,不多时开始下雨。淅淅沥沥的小雨击打在树叶上、窗沿上,宛如在拨奏心弦,与无法倾吐的情绪与心事一起,谱作一首缠绵的乐章。 雨越下越大,然而伴随着雨声响起来的、杂乱的脚步声,打了人一个措不及防。 “六个人,包抄了这里。”何欢道。 “是上官飞燕的帮手?红鞋子?”陆小凤自言自语,又否决掉,“不对,倘若是她们,不会有这么重的脚步声。” 像是拿着重兵器的硬汉。在短时间内怎会有这么多的人来助阵?这时,他们两人对视一眼,已经明白——除阎铁珊外,霍天青仍有后台。 “糟了,我那朋友不是很会保护别人,苏大夫……”陆小凤猛然想起。 何欢沉默不语。他突然问,“你的轻功怎么样?” 陆小凤谦虚道:“还可以。” 何欢点了点头,“既然我们这里迎来的是围剿,霍天青与上官飞燕定是去了其他地方。不必恋战,突围出去,兵分两路。拉开距离逐一突破。随后你去找花满楼,我去救苏大夫。” 这与陆小凤想同他说的正好一致。他们身处黑暗之中,看不清对方的表情,也不知道陆小凤如今脸上正有无法掩盖的欣赏之色,“正有此意。” 正要出门的前一刻,何欢想起什么似的,道:“你下次交朋友之前……不妨打探一下对方的身世。” 陆小凤以为他指的是霍天青,苦笑一声,“也不至于这么倒霉,还有别的朋友想要我的命吧。” 他只听到对方低低笑了一声,随即,便见对方身影如鸟雀一般轻盈,乘着风飞了出去,眨眼已经突破了众人包围。 避免他们集中追逐何欢,陆小凤来不及多想便纵身跃出,向另一端奔去。 …… 花满楼这边,没有陆小凤他们想的那样剑拔弩张。 “久仰花公子大名。”霍天青此刻正端坐于花满楼对面,他讲话时慢条斯理,习惯注视别人的眼睛,哪怕对方是个瞎子。 上官飞燕并不在他身边。 花满楼道:“哦?我却不知,自己有什么名声。” 霍天青沉默片刻,道:“我本不愿刻意提起,但你看上去也不介意。我已听闻,花家的小儿子,是个瞎子。” “不错。”花满楼并不会感觉冒犯,更何况,对方的语气之中,也并无傲慢。 “但你仍然活得很好。” “是的,我仍能享受这世间的美好之处。”花满楼一顿,“如此说来,霍兄竟与家父相识吗?” 霍天青点头,随后又意识到对方看不见,再次开口,“不错。拜家父之福,我曾见过花伯父。”他说起自己父亲的时候,语气中有尊敬,然而更加明显的,是某种自嘲。 “家父正是天禽老人。” 这是他不愿提起的事。他并不想一辈子都被人叫做“天禽老人的儿子”,然而,在面对花满楼时,这个秘密也无足轻重了。 霍天青和缓的笑了一声:“希望花公子可以替在下保密。” “我会的。”花满楼欲言又止。 “花公子莫非是想问,我做这些事的理由吗?” “正是,如果霍兄愿意解惑,便再好不过。” “利益、女人、权力……无非是这些。”霍天青如此说着,声音却并无多少波动。让人不禁怀疑,他所需要的真的是这些吗? “夜已经深了,此时伸手不见五指。花公子,我不愿占你的便宜,这便开始吧。” “然而等至夜深,好像是我占了便宜。” “我虚长花公子五载,也曾在暗无天日的地方接受训练,话既出口,不必留情。” 雨越下越大,干扰了人的听力。黑暗之中,霍天青的眼睛像狼一样的亮。他的父亲是名动江湖的天禽老人,作为他的儿子、作为他倾囊相授的最小的弟子,霍天青的武功到底高到什么地步? 没有人知道。或许在争斗中逐渐捉襟见肘的花满楼可以体会到,但是,他可还有机会同别人讲? 未尽之际,在霍天青的剑锋即将刺破他的喉咙之前,他想到了陆小凤,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可否解开如今的困境? 他亦想到了何欢。 小欢……他究竟为什么要扮女装?他如今还好吗?上官飞燕应当不是他的对手。 以及……还好,还好不是他遇上了霍天青。 灵犀一指已经夹到霍天青的剑尖,但霍天青强大的内力以及剑身原本带有的惯性使得剑锋又向前捅进了一寸。 只这一寸。 血滴滴答答的落下,落在地上。 霍天青的眼前,点起了一盏灯。 花满楼仍旧带着那种爱着所有生命的笑容,只是这笑容之中,多了一分哀愁。 “我输了。”霍天青开口,鲜血从他的鼻腔、咽喉涌出,“可……为什么?” 灯照影过,花满楼的脖颈完好无损。相反的,霍天青的胸前,被自己的断掉的剑尖贯穿。 在那千钧一发之际,在无人可以视物的黑暗之中,花满楼的身体,突然以一个几乎不似人类的角度,向另一侧扭去,借扭身之力和灵犀一指,竟硬生生掰断了霍天青的剑尖,随后又以流云飞袖之腕力,发射了出去,正中霍天青的胸腔,穿破了他的肺部。 “大概,还要多谢我的朋友。” 半个月前。 在等陆小凤的时候,无聊至极的何欢和花满楼两人,开始探讨武学。 “灵犀一指、流云飞袖……”何欢见花满楼使出这两样招式,思索片刻,“我有一式,与这两招很是相配,如今闲来无事,正好教给你。” “灵蛇出岫,听起来像不像灵犀一指和流云飞袖的中间式?” 这招式需要身似流水,以旁人无法预料的角度扭曲,宛如灵蛇,借扭转之力增进自身力量,从而借力打力,加大后续招式的力度,搭配灵犀一指与流云飞袖,的确恰到好处。 何欢教导他时,根本不知道,这招式还暴露了他变换身形的奥秘。让本来就有所怀疑的花满楼,直接看穿了他的真实身份。 学成之后,何欢还说下次见面,要考较他的“灵蛇出岫”。所以花满楼前段时间可谓是勤学苦练。没曾想,老师还未来得及考较,实战先用上了。 “朋友……”霍天青声音低哑,“呵……呵呵……” 他不知想到了什么,发出低低的笑声,鲜血更加汹涌地从他的口中流出。他坐在桌边,颤抖着想为自己倒一杯水。剧痛已经席卷了他的全身,可他仍然坐的像来时一样端正。 花满楼为他倒了一杯水。 “多谢。”他点穴封住了自己的伤口,自知已经药石无医,但弥留之际,仍有一句话想问。 他问——魔/蝎/小/说/m/o/x/i/e/x/s/.c/o/m 30、第 30 章 等到陆小凤赶到时,已是天光未破,霍天青的气息消失许久。 他面色青白,安详的躺在外间榻上,花满楼为他合上了眼睛。 陆小凤刚进来时,还被吓了一跳。 是花满楼出声:“他已经死了。”陆小凤才醒悟。放松之余,不免生出一丝遗憾。 但好在,活下来的是花满楼。 他不仅还活着,而且看起来竟然要比陆小凤还要轻松,身上衣物整洁,一丝血腥气也没有。 陆小凤看了他一眼,不免好奇,“他的武功如何?” “很是高强。”花满楼叹了口气,“你绝对想不到,他的身份。” 陆小凤闻言,也叹了口气,“可惜,我已经知道他的身份……只是我倒宁愿不知道。” 前来“围剿”他与何姑娘的那伙人之中,有几人还是他的朋友。他们已经告诉了陆小凤,霍天青不仅是天禽老人的关门弟子,还是他七十岁才得到的独生子,可谓是十分疼爱。 那些人见了陆小凤,只道:“我们知道不是你的对手,也知道霍师叔做了错事,可只要我们还活着,就不能看你去找他的麻烦。” 花满楼皱了皱眉,声音中带着了然:“怪不得。” 怪不得,如今陆小凤才赶到。怪不得,他身上有着金疮药和血混杂的味道。 陆小凤苦笑,“若不是有神秘人相助,恐怕我如今还在与他们僵持……还好你没事。” 他将刚刚的经历轻描淡写的带过,然而事情远没有他说的这么简单。此外,他心中仍有一个疑问在盘亘。 山林中,因为下雨而升起白雾,雾越来越大,此刻的深林宛如被浓厚的白纱层叠包围,将最后一丝月光也遮盖住。即使远方仍有酒肆客栈的昏黄灯光、仍旧伸手不见五指。陆小凤虽然可以借机离开,但也很难彻底甩开这些人,摆脱当前的困境。 “霍天青如今要杀我的朋友,你们却要拦住我?”陆小凤朗声质问。 为首的中年男子愧疚地低下了头颅。 “天禽老人倘若知道这件事,也不会任你们这样做!” “陆小凤,即使你去了,又能改变什么?难道你可以插手其他人的争斗吗?又或者,在师叔与旁人打斗之后,你还要对他下手吗?你怎会做这样不符合江湖道义的事?” 陆小凤冷笑,“有什么不可以?他与上官飞燕合力杀掉阎铁珊、独孤一鹤及门下十几口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偷袭下毒的可耻?你们明知他做错了事,却要包庇他,难道符合江湖道义?” “……师叔不是这样的人,这里面或许有什么误会也说不定。”他身后的男人苍白辩驳。 “那么,就放我离开,让我去问问究竟有什么误会。” “或者,我们一起去找你的朋友。” 两方皆知这是不可能的。陆小凤如果真的遇上霍天青,谁能保证可以阻止他们? 而他们之中有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夫和病患,倘若真让人包围,谁能保证不会让那两人成为人质? 就在两厢僵持之际,突地,有银铃声自山林之外响起。宛如一道水流流经,让人精神一振。 极目远眺,远方浓稠的白雾之中,一顶惨白的轿子不知何时出现。小轿四周系着铃铛,刚刚的响动正是它们被风吹拂时发出。四名蒙着面、身穿雪白衣裙鞋袜的女子,抬着这顶轻飘飘的、宛如纸张一样的轿子,飘然而来。 “天禽门……入我幽灵宫界内,连一声招呼都不打,真是无礼。”这声音忽远忽近、忽高忽低,与幽灵二字格外相配。 而听见这句话的人,无不震然:竟然是幽灵宫! 就这短短几息之间,轿子便近了。众人不敢说话,冷汗已然湿透后背。 近年来江湖中,有不少全是女子组成的宫派。其中知名度最高的,是移花宫;最神秘莫测的,是神水宫;而最让人心生忌惮的,则是幽灵宫。 其手段之狠辣、报复心之强烈,据说就连当年的“天下第一名侠”沈浪,也十分忌惮。江湖中更是盛行“幽灵宫中,全是死后仍有执念的女子亡魂,惹上了她们,即使躲到天涯海角也难以活下来。”的传言。 原来,何欢选中的这个客栈,恰巧幽灵宫的范围之内。 几次见面,她着的都是白裙、家教良好,还可被称为“公主”。如今又恰巧将人引入了幽灵宫地界,这是巧合,或者…… 陆小凤此刻面上不动,心中却掠过万般念头。他还能保持镇定,天禽门下却因伴随浓雾而起的压抑氛围、被强压一头的尴尬,而乱中出错。 其中一个看起来就格外倔强的少年人开口:“山西境内,还没有我天禽门去不得的地方。” 此话……倒也不假。寻常时候,帮派之间互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没有什么。 但今天却不一样。 轿内,响起一道轻飘飘的女声。 她的声音是那么柔软而轻盈,如同天边的云、岸边的柳枝。可她的话却像如今升起的雾,阴冷、潮湿、散发着阴森森的杀气。 “自然、自然……山西境内,哪怕是地府,天禽门也入得。不过既然来了,就不必想着离开。” 话音未落,刚刚发话的那名男子已经一声不吭的倒下。 谁也没有看到轿子中的那名女子是什么时候动的手。如此神鬼莫测的手段,让他们已没有胆量去查看那名兄弟的生死,更不提与幽灵宫抗衡。 无人能想到,最先动手的是陆小凤。 虽然他方才还遭这些人阻拦,可让他看到他们因为一句话就全部葬身此处,也是绝不可能的。 正因为他是这样的陆小凤,才能交上这么多的朋友。 他身形在雾中腾挪转移,离轿子越来越近。 四名抬轿少女却毫无动作——她们自远方而来时,就始终保持着如今的姿势,简直不像是活人。甚至陆小凤已经逼至近前,好像没有轿内人的指令,她们就永远不会有下一个动作。 “找死。”女人的轻笑响起,她伸出一只洁白的、晶莹的手。 只这一只手,便美得不可方物,透过她美丽的柔荑,仿佛便能窥见她被遮盖的绝世荣光。 这只手好像大发慈悲似的,轻轻一挥。陆小凤就觉得身前重力袭来——这女子好深厚的内力,贯穿入水雾之中,伴随着雾珠击中人体,不死也是重伤。 饶是他武功高强,竭力运起轻功躲避,身上也被重重击打了好几下。他已经尝到自己喉头翻涌而上的血腥气。 “咦?”这女子声音中似有惊讶。 “陆小凤!”后面中年男子担忧惊呼。 抛开这件事,他们依旧是朋友。是可以两肋插刀的朋友。 中年男子想要抢身上来,却被另一人制止,“没有用的,你跟不上他们的招式。” 确实如此。就在这瞬息之间,两人已经过了三十余招,陆小凤身上衣服都破破烂烂,似有败势。可他也就差一寸,就能掀开这顶软轿的纱帘。 他究竟为何要掀开这遮掩视线的帘幔?是因为他对里面坐着的人,有一种不得不证实的可怕猜测吗? 终于,帷幕掀开,一张虽然依旧绝美,但是明显上了年纪的脸,暴露在陆小凤视线中。 天可怜他。陆小凤竟在这个瞬间,松了一口气。 “你好像很庆幸看到的是我,怎么,这张脸让你很满意吗?”对方的声音宛如毒蛇一般缠绕住人的身体,她的语气里第一次带上了凛然的杀意。 明眼人都看的出,这名女子是真的生气了。陆小凤自然也不例外,他连忙道:“并非如此,只是……” 话音未落,女人杀招已至,任谁都能看出,陆小凤在劫难逃。 然而…… 女人的指尖已经逼迫他的肌肤,掌风割破了陆小凤的衣服,鲜血从衣物中溢出,她却突然停住,手指一弯从他破烂的衣物里抽出了一张纸条。 连陆小凤自己都不知道这张纸条从何而来。 女人看完这张字条,就将它原模原样的折好,收进了自己的衣袖里。 随后,她甚至掀着帘子,对陆小凤露出一个柔软的笑,像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辈——然而让陆小凤来说,只能感到一阵胆寒。 “好、好……陆小凤,武功高强,人品也不错。天禽门真的应该多谢你。如果不是你,我就要这些人的尸体来养我的树林。” 她说完,放下帘子,挥一挥手,竟然就如刚刚悄无声息的到来一般,同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只留陆小凤呆呆地站在原地,听见众人同他道谢,再惭愧地一一离开。他们已经没有脸面再管这件事。 …… 那张纸条只可能是一个人放在他身上的。 纸条上究竟写了什么? 她与幽灵宫又是什么关系? 然而此刻,他将这些都悄然藏在心中,没有透露出半个字。 “我亦没有想到,你竟可以从霍天青手底下毫发无损的胜出。” 花满楼道:“虽说也要多谢你的灵犀一指,和何姑娘所教授的灵蛇出岫。但我总觉得他并无太多的求胜欲。” 陆小凤原本还是强迫自己去找话题,闻言却奇道:“怎么,难道他故意求死?” 花满楼摇头:“绝非如此。不过,我从他的剑招里感到了迷茫。可能…他曾经追求的,并非是如今的结果。只是已经走上这条路,才发觉无法回头。” 陆小凤与霍天青相识四年,如今却也无法说自己真正了解他,“我认识的霍天青,虽然有些冷傲,但也是一位真正的豪杰。他所做的这一切,究竟是因为什么呢……” “或许……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真正渴望的是什么。不过,在决斗之前,他问了我一句话。” “什么?” “他问,我作为一个瞎子,明明一生都无法摆脱花家的荫庇,为什么不觉得恐惧。” “他的问题,大概可以回答他的目的。” 声名远扬的父亲,传承给他的除了偌大的天禽门之外,还有重逾高山的责任与压力。他背负着这些成长,以为这些就是全部的他。可有一天,他被心怀不轨之人刻意引导向了另一条路。他开始思考:他作为天禽老人的儿子,好像什么都有了。可他作为霍天青的那一面,又真正的拥有过什么呢?外人看到的,终究是天禽老人的儿子,而不是霍天青。那些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的,全被他认为是外物,而他所想要追求的、所谓的自己,又何尝不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外物呢? 或许,与花满楼的交谈,让他明白了这个道理。可是,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问出那句话的时候,他有找到自己的答案吗?魔/蝎/小/说/m/o/x/i/e/x/s/.c/o/m 31、第 31 章 骤雨打湿了泥泞的小路。 何欢并不想在追赶的这些人身上多费力气。他伸手扣住落下的雨滴,在赶路间隙反手射出,不着痕迹地依此点了三人的穴位,将他们放倒在地。 由于陆小凤喜欢胡乱跑窜,何欢担心他会惹怒了幽灵宫宫主白飞飞,被做成傀儡,所以在他胸前叠放了一张纸条,上面以密文写道:“问姑姑安。此人乃侄儿朋友,若有冒犯,求您手下留情。近日琐事繁多,日后若得空,一定前去拜访姑姑。” 而这类躺在地上,对幽灵宫不会造成任何威胁的人,便不会被处置,放在这里也就是了。顶多因为阴气入体头疼感冒……也是他们自作自受。 无视他们莫名惊恐的目光,何欢抬头望天,不见星月。 “希望不要耽误了时辰,让她们久等。”何欢心想。 …… 上官飞燕携自己的帮手“玉面郎君”柳余恨,已经站在济仁堂的门口。 “好漂亮的招牌,”这个样貌绝美,性格却恶劣的女人嘻嘻笑着,还假装敲了敲门,“咚咚咚,有人在吗?” “西门吹雪也和那名大夫在一起,你不该这样挑衅他们。”柳余恨开口劝她。 她娇嗔,“怎么,你觉得自己打不过西门吹雪吗?” 柳余恨沉默片刻:“我不愿在你面前示弱,也不能对你撒谎。” 上官飞燕在心中暗骂一句废物,然而面上却不显,只作柔顺道,“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就算你赢不了他,难道不能拖延时间到我解决掉那个大夫么?到时候我们两人联手,定能胜他。” 柳余恨完好的半边脸上有红晕升起,他点了点头。 门内却依旧没有动静。 “霍天青传来的消息,的确是这里……”上官飞燕狐疑,“直接把门砸开。” 门内,并没有人影,只有一个漆黑的药材柜,伫立在房间的最里面。上官飞燕和柳余恨在门前驻足。 “这里空荡的像是一个还没租出去的门面。”上官飞燕疑惑,“一家医馆,怎么可能连个看诊的地方都没有?” “你以为这是他们的障眼法?” 他们生怕是陷阱,不敢步入。 就在此时,从身后巷子中,走出来一个人。 他身着白衣,神情冷峻,一双保养的很好的手稳稳持剑。他便是西门吹雪。 他问:“你就是上官飞燕?” 柳余恨挡在了上官飞燕的前面。 西门吹雪微微笑了一下,这种表情之中,讥讽意味十足:“你们不妨一起出手。” …… 苏大夫饶有兴致的绕着何欢转了两圈,后者无奈的任由她打量。 “你是怎么做到的?”苏大夫非常非常地好奇,“你什么时候把隔壁铺面的招牌改了的?你是怎么说动隔壁那个老板的?我的招牌又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两个伙计……” 何欢好脾气道:“你的问题好多,先等一等,让我慢慢回答。” “隔壁的老板,只要钱给的到位就好,比如给出一个……足够让他回老家买下一间铺面,继续做糕点生意的价格。” “送走了老板,改招牌也就轻而易举。招牌用了两种不同颜色的材料刻写。一种攒金墨,在光下格外显眼,你们回来还是白日,迎着光可以看到对面写的是‘一口斋’。还有一种是萤粉石,白日嵌在木头招牌上,对着光看是透明的,到了夜里,就是浓墨重彩的‘济仁堂’。你的招牌,也是同样的道理。与此同时,让人在你的店铺前洒了香粉、磨碎了药汁涂在隔壁门板上……毕竟,气味有时候比视觉更能欺骗他人。” “这也叫轻而易举?这两种材料,我听都没听说过,你竟然用来做两个平平无奇的招牌。”苏大夫难以置信。 何欢迟疑:“……入不了药的。” “你怎么知道!没听过古代还有药墨一说吗?除非让我亲自试过,不然我绝不相信它们不可以入药。” 说好要带这两种材料给她研究,何欢才得以继续解释:“虽然陆小凤说他的朋友武功高超,但我不放心你,因此请来两位高手为你护卫,她们扮作伙计,也不会给你添麻烦。” 苏大夫看了他一眼,故意板着脸,“这些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没有三两天应该是做不完的吧?所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划的。” 何欢笑而不语。 苏大夫道:“怕不是从见了我开始,就在打听我的来历了……怎么,你想招揽我?” 何欢坦诚道:“我的确想招揽你。不过,并非是通过这些安排。是我将你卷入这场纷争,也该为你寻好退路。” 苏大夫怔忪一瞬,微微扭过脸去,“你对每个人都这么好吗?” “什么?”何欢没有听懂。 苏大夫重复:“我说,你对每一个萍水相逢、甚至都不知道名字、不知道长相的人,都那么好么?” 何欢一怔,笑着反问:“你不是也和一个不知道名字、不知道长相的人直接就做了朋友吗?” 他们面面相觑,又不约而同,相视而笑。 …… 她去后院打了一盆水,里面泡着几种何欢不曾见过的药材。片刻后,她用帕子蘸着药水,洗净脸上的易容。 她眉毛略粗了些,额头有些宽,鼻子不够翘,嘴巴也偏大,并非世人追捧的样貌。但是,将这一切都放在一起,搭配上她那双冰川消融般的眼眸,和阳春白雪般的气质,即便是上官飞燕在她面前,也会自残形愧。这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高贵与美丽。 她说:“我叫苏樱。” 她笑起来时,的确如山樱一般烂漫,何欢赞叹:“好美的名字……和你一样。” “这种话可不要说了,我听着怪难受的。”她应当并不喜欢别人关注她的样貌,只问,“你原本打算怎么招揽我?” 何欢笑道:“你的诉求,难道还比明显吗?珍稀的毒药、材料、一个可以安静做实验、医治病人的地方。此外,我还可以确保你绝对的安全。” “没有金银玉石,珠宝首饰?” 何欢惊讶:“如果你想要,月钱也是管够的,想要什么首饰只要吩咐管事的采买就好。” 果然,我没看错人。他是真心实意想要招揽一个大夫,而不是…… 放下心中的顾虑,艺高人胆大,苏樱直接道:“好,我同意了。” 何欢先是欣喜,继而歉疚道:“但我现在,还没办法给你看我的真容。” 她不介意的摆摆手,“我要跟着你做事,还愁见不到你的真人吗?” 苏樱想起什么,悄声道:“人家还在外面打架呢,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何欢也学她的样子,小声道:“那么,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助他一臂之力。” 待何欢离开,苏樱忍不住笑骂:“呸,学人精。” …… “不必。”白衣剑客冷声道。 他与柳余恨和上官飞燕缠斗不休,主要是因为上官飞燕无处不在的飞燕针,时常扰乱他的动作。然而,越是在困境之中,越容易突破,他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 何欢静静伫立在一旁。上官飞燕本不应该在这时候分心,可是,她却忍不住望向何欢。 这个女人,在雨中的样子,更加美了。美得让人心生嫉妒,让人想要跳起来挖烂她的脸。正巧,这时候她突然转过脸来,冲着上官飞燕微微一笑。 上官飞燕自这笑容之中,好像看到了她的冷漠与讥诮。 剑身划过人的身躯——是柳余恨,柳余恨替她挡住了西门吹雪刺来的一剑,他握住剑身,看向自己心爱的女人,“快……逃……” 在临终时,他看到那人眼中的不加掩饰的嫌恶,看到她伸手将自己推向西门吹雪的剑身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 她曾经轻巧的如同一只燕子,飞入他的心防;如今,也正如燕子一般,毫不留情的远去了。 他常常念诵一句诗,“多情自古空余恨”。可最后,他空洞的眼中,连恨都没有留下。 …… 上官飞燕在柳余恨死后,急急运起轻功想要逃离,然而……嫉妒之情让她杀了自己的姐姐,如今嫉妒也操控了她的脚步,倘若她朝远离这二人的西边逃走,尚有一丝活路。 她忍不住,她忍不住!她偏要向何欢冲来,一根毒针已经捏在她手中。 就算是死,我也要划烂你的脸,我要你一起陪葬! 何欢神情古怪的看向自己送上门的上官飞燕。 他卸掉了这人的手脚和下巴,如今她只能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在地下。 柳余恨的眼睛,如今空洞的望着这边,上官飞燕看过去时,又不免崩溃的破口大骂。 在上官飞燕恶毒的贬低和诅咒他人时,何欢也在看着他们,“七情六欲到浓时,原来是这么可怕的东西吗?”他喃喃,“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只修一半就好。” 西门吹雪并不打算理会何欢,他轻轻吹掉了剑尖上的最后一滴血。 他的神情,再次变得格外的落寞。 世间百态,无怪如是…… 何欢牵着被绑的严严实实的上官飞燕,无视她满是恶意的眼神,同花满楼和陆小凤道别。 “托陆大侠的福,也让我卷入了这种波诡云谲的江湖案件之中。倘若后续有什么进展,希望你能捎信告诉我,好了却我被勾起的好奇心。” “自然,只是不知将信寄到何处才好?” 何欢揶揄:“陆大侠一夜没睡,脑子不转了么?自然是寄给我哥哥。” 刚刚脑子里还在想幽灵宫方位的陆小凤尴尬一笑。 接着,何欢看向花满楼,“石姑娘还好么?” “她已经没事了,只是仍然容易觉得疲惫,需要多多休息。” “那就好……” 他们之前闹的小小别扭,如今竟让何欢不知该说些什么。 他有些嗫嚅:“我已听说了,你的灵蛇出岫用得很好……” 花满楼好似根本没有察觉,犹带着微笑:“是你教的认真,我怕无法通过你的考察,勤学苦练了很久。” 他的态度带得何欢也渐渐放松下来:“山高路远,就此别过……我不便打扰,花公子替我向石姑娘问好吧。” 花满楼点头:“我会的。” 他微微一笑,牵着上官飞燕转身离去。 那雪白的身影如同蹁跹的蝶,在晨光中渐行渐远。 陆小凤拍了拍花满楼的肩膀。 “她好像误会了,你不用和她解释一下吗?” “什么?”花满楼茫然。 “她好像误会你和石姑娘的关系了。” 花满楼哭笑不得:“我看,你的确该回去睡一觉了。” 陆小凤又问:“你真的不追上去?” 花满楼微笑着摇了摇头。 陆小凤定定望着他,忽而朗声一笑,“好,那你等我一下。” 说完,大红色的披风就如同另一只蝴蝶一样,向何欢的方向追了过去,留下原地怔然的花满楼。 他听见陆小凤的声音:“何姑娘——等我一下!” 花满楼侧耳,却已听不见他们的声音。 他将手摁在胸上,那里,心脏依旧在如常的跳动着,并没有加快或者变慢。只是,每跳动一下,都有一丝涩意升起,直至充盈胸腔。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他不懂。魔/蝎/小/说/m/o/x/i/e/x/s/.c/o/m 32、第 32 章 “何姑娘——等我一下!” 何欢听见陆小凤的声音,惊讶回头。 “怎么,你忘了什么事没有说吗?”他笑问。 陆小凤在离何欢不远的地方站顿,这个距离刚刚好听清他讲话。 “我想问你,”明明是他追来,如今却吞吞吐吐,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能将话说出口,又像是还没想清楚到底要说什么,“那张纸条上……写了什么?” “真的用上了啊?”不曾想真派上了用场,何欢看了看上官飞燕,先封闭了她的听觉,继而神情自若道:“那片山林,是幽灵宫的领地,我担心你乱跑乱窜惹怒宫主,所以就放张纸条在你身上,提前向她请罪。” “原来如此,这么说来,你与幽灵宫宫主认识。” 何欢没回答,他似在揣摩陆小凤问这句话的意图,想到什么,一挑眉,“宫主目前并没有娶夫的打算。” “什么?……不,我不是问这个。”陆小凤望向他的眼神颇为无奈,“这个玩笑只会让我吓得跳起来。” 何欢笑了两声,默认了玩笑的说法。 “我只是听说,幽灵宫的宫规是……”他说到这里,又有些犹豫。 “杀尽天下负心人?还是去父留子?” “还有这种宫规?!”陆小凤的眼睛瞪得溜圆。 何欢点头,假装正色,“是啊,原来你不知道么?那你要问的是哪一条?” 陆小凤狐疑地望着他,片刻后,笑着摇了摇头,“你啊你啊,骗我很好玩儿吗?” 何欢歪头,望向他时神情温柔。 陆小凤几乎要忘记自己想说什么了。一缕清晨的阳光恰好落在何欢的脸上,他伸手,挽起笼罩一层金辉的发丝,那张端庄又俏丽的脸庞彻底暴露在阳光之中,好似工匠精心雕琢的白玉美人。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倘若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个瞬间,也很好。 然只有一瞬,他就回过神来,说起好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独孤一鹤已经得到消息,青衣楼第一楼就在山西。而幽灵宫作为一个集情报与杀手于一体的组织,根植山西已久。为什么能放任青衣楼发展,可以和青衣楼和平相处?” 他的推理,让何欢蹙起眉,端正了神态。 陆小凤继续道:“我们都知道上官飞燕和霍天青杀了阎铁珊、独孤一鹤。此外,已经很久没有人可以联系到霍休,恐怕他也已遇难。上官飞燕他们的本意,应当是营造出独孤一鹤是青衣楼总瓢把子的假象,骗我送上门去做打手,最后由名义上的金鹏王朝成功收回财产,实则将这些钱财全都转移到自己手中。却不料每每总是被抢先一步,一再打乱计划,最后渔翁得利。” 他紧盯着何欢,试图从他始终带着微笑的脸上看出一些破绽,“我思来想去,谁能在这场斗争之中获得最大的利益,一开始我以为是天禽门、可霍天青是天禽老人的儿子,以他的身份,不该入局太深。” “然后,幽灵宫就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一山不容二虎,除非其中一个将另一个当成自己囊中之物,打算养肥后宰杀,只待一个恰好的时机。何姑娘,你……倘若你是幽灵宫的一员,她们就有充足的时间布置好这一切。” 他不再说话,何欢轻声问他:“所以,你说出这一切,是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答案呢?” 陆小凤望着她,同样放轻了声音:“如果你否认,那就是我猜的不对。我就想想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可能。” “那如果我说,你猜的不错呢?” “我只想知道,所谓的红鞋子与你们有没有关系,幽灵宫有没有指使上官飞燕杀人?” “没有。”何欢回答的斩钉截铁。 陆小凤闻言,露出一个笑来,“那么,江湖势力之间,你吞并我、我吞并你,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不是吗?” 何欢有些不明白他究竟在做什么了。 看何欢不解,他用食指轻轻擦过自己的两撇长得初具雏形的胡子眉毛:“不是你说,要听后续的发展吗?” 一股又好气又好笑的感觉,从何欢心中升起。他刚想开口说些什么,电光火石之间,猛地意识到不对。 “陆小凤,你……” 穿着大红披风的青年,眼底是清醒的柔情。 他是何等磊落、何等痛快的一个人,如今就站在何欢面前,却一丝暧昧的话也没有说出口,只一味地说些漫无边际的话,牵动何欢的心弦、延长着两人的相处。这难道还不够表明他的态度吗。 何欢咽下了打算戳破并拒绝的话,只道:“你想的太多了。” …… 陆小凤慢悠悠的走了回来。 花满楼仍站在熹微晨光中,听到他的脚步声,问:“你们说了什么?怎么去了这么久?”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忍不住笑了,“她说,我还是有胡子的时候比较可爱。” 随后,他补充道:“我也这么觉得。下次谁再让我刮胡子,可不能够了。” 花满楼点点头。 “你好像有些不开心?”陆小凤问。 花满楼道:“我没有,你眼花看错了。” “或许吧……真的没有?” “没有。” 花满楼冷静想到:只消听他一如既往的语气,就知道这人过去之后绝对没说那些轻浮的话,不然如今顶着易容的小欢一定会直接拒绝。 明明理智上是这样想的,但…… 花满楼转身离开,留下身后的陆小凤自言自语,“我可问过你了,是你自己说没有必要的。” 紧接着,他的笑容变得有些忧心忡忡,他想起何欢最后给他的提示。 “幽灵宫宫主曾与‘天下第一名侠’沈浪约定,非乱世不得擅自干扰武林运转。幽灵宫由上至下,皆不在乎江湖名利,也绝未参与此事。不过……这件事背后涉及到的组织,并非只有青衣楼和红鞋子。” “或许,你可以从上官飞燕是怎么逃离六扇门监管一事,开始查起。” “六扇门啊……”陆小凤感觉自己的头在隐隐作痛。 然而,剥茧抽丝、追寻真相,很难说他对此没有一点期待。 …… 陆小凤又一次陷入了紧张刺激的查案之中,另一边,何欢牵着上官飞燕赶路时,倒是发生了一件轻松的趣事。 何欢早就知道上官飞燕撒谎成性,一张巧嘴可以颠倒黑白,那张漂亮的脸也是绝无仅有的大杀器。故而早早地将她易容成一个贼眉鼠眼、身形猥琐的瘦小男人。这样一来,用绳子绑着她,旁人即使看了也会认为是何欢捉到的小贼。 然而这件事,是在上官飞燕被点了睡穴之后发生的。在赶路途中,何欢一直点着上官飞燕的哑穴,也不会特意让上官飞燕照镜子。故而,她完全不知道这件事。在客栈吃饭时,一直在找机会向他人求助。 可惜,愿意盯着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看的人,还是太少了。 少到终于有一个人接触到上官飞燕的眼神,犹豫着上前时,上官飞燕简直要喜极而泣了,根本顾不上嫌恶对方是一位女侠。 还是一位性格如火,长相绝美的女侠。 “喂,”这位女侠别别扭扭对着何欢敲了敲桌子。 “怎么了,姑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何欢原本看着店里的招牌,在思忖午饭要用些什么,听见声音才转过头来。 这姑娘自然就是跟白愁飞、王小石闹了别扭后独自跑掉的温柔。 温柔本意是想提醒何欢,他抓到的小贼看起来要打什么坏主意,还打算给他出个招儿,让何欢将那小贼双眼挖下来,免得再生事端。 却不料,她对上何欢那双温和而晶亮的眼眸时,竟涨红了脸。 她无法自抑的欣赏着面前这少女的美貌。她看起来娇小可人,温柔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能抱起两个她。此外,她的性格也很好,一看到我就问我要不要帮助。倘若她之前认识了田纯这种心甘情愿叫姐姐的美人,如今遇见的这个,就是想要捧在掌心里的小妹妹。 她想到这里,声音也柔和了下来:“我……我看你身边这个小贼,不怀好意,你喝不干脆解决了他,怎么还要花时间心思绑着他一起上路?” 上官飞燕的眼睛瞪得几乎快要脱出眼眶了。 何欢见到她,也认出她便是温家大小姐温柔,在临安时,神水宫便送来了这位喜欢仗义出头的大小姐的资料。如今一看,果真名不虚传。 他也柔声细语:“多谢女侠关心,只是这贼人生出的祸端,非一死可以了之。” “哦,”温柔问完话,也不走,只站在何欢身边。 “女侠可是独自一人?若不嫌弃的话,不妨与我同坐。” “我怎么会嫌弃你。”温柔等的就是他的相邀,高高兴兴就座,“好妹妹,你人真好,长得也好看。” 何欢一怔,“女侠谬赞了,女侠凤姿烈烈,我羡慕得很。” 上官飞燕已经不想看何欢假模假样的骗人,也不想看他们两个人一来一回的恭维彼此,她翻了个巨大的白眼,转过身去背对相交甚欢的两人。 他们两人已经交换了姓名,开始一起聊接下来一起同行的事了。 “我要去开封找我师兄,不知妹妹要去哪里?” 何欢道:“好巧,我也要去一趟开封,然后再向东走,就回家了。” “那不如我们同行!”魔/蝎/小/说/m/o/x/i/e/x/s/.c/o/m 33、第 33 章 “缨妹妹是家在开封吗?”温柔好奇问。 何欢摇头,“家中姊妹让我给她捎些炮制好的药材回去,其中有几味难得,我听闻开封药材数量品种都很多,因此想来碰碰运气。” 温柔这下来了精神,她自信道:“你看,你遇到我不是巧了吗,我在开封正好有一位熟识的药师,到时候,我就将他介绍给你。”说这话时,她在心底里想,即使不是我熟悉的,是师兄熟悉,应该也没差吧。 何欢笑着同她道谢,说全要仰仗温柔姐姐。她听见这话,简直飘飘然到飞起来——她少有这种被需要的时候,将胸脯一拍保证:“跟着我准没错。” 到了开封府,温柔却不知怎的,就跑没影了。 上官飞燕在一边冷笑:让你装模作样和人家套近乎,到头来不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何欢从她眼中看出了她的幸灾乐祸,却不知她这种情绪从何而来。不过,他一向不懂上官飞燕脑子里想的是什么,只觉得果然不能让她闲着。他低声道:“你知道自己现在这副模样做出这种表情,会很丑么?” 一句话让上官飞燕怒火冲天之后,何欢神情自若的继续饮茶。 茶楼名叫“清茗阁”。他在这里等人,从早晨到下午。来续茶水的小厮都看了他多次,大概是在想,什么人居然让这么可爱又貌美的女孩子,耐心等这么久。 终于,日头快要落尽,茶馆到要打烊的时候。 他站起身,叹了口气。 何欢牵着上官飞燕慢慢走下楼,在茶馆却看到另一个等到打烊的客人。 何欢本无意多关心别人,然而,这人正在他离开的必经之地,他经过时下意识看了一眼。 咦,这不是…… “小林?”何欢试探问。 被叫做小林的少年茫然抬头,在看到何欢样貌时脸突然变红,结巴道,“姑娘,你你你……你认识我?” 何欢无奈:“我认得你的师父,他今日本应与我在二楼议事。怎么……不仅是你来的,他也没跟你说,让你到二楼找人吗?” 小林恍然大悟:“诶,但是师父说是一位姓何的公子……” “那是家兄,他最近有事,我替他过来的。” “哦哦,那您就是何姑娘吧?真是不好意思何姑娘,师父主治的一位病人最近身子不太爽利,他这两天分不开身,就让我过来……结果老糊涂了只记得清茗阁,不记得告诉我去二楼。” 他小心翼翼看了一眼何欢:“让您久等了。” 当时师父嘱托,那位何公子的来历不简单,让他好好对待,最好把人家当成第二个师父来尊敬。结果如今来的是位看起来比他还小的姑娘,而何姑娘在二楼也只关注老林不关注小林……无怪我们两个相互等了那么久。 要不是她认出了我……她认识我……难道是曾经远远的看到过我和师父一起免费施药的英姿,就记得我了吗? 小林的脸变得更红了,像熟透的虾子。 主要是因为小林和他的师父兼父亲林老长得简直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林老又总是提起他,所以才有印象的何欢,并不知道小林脑袋里在想什么。 他叮嘱,“今年要的药材还要再加上一批别的。麻烦你记下来,回去问问你师父,看能不能帮我调货。” 小林一一记下之后,突然听到何欢问:“你师父之前还说要开个药堂,如今还没开成么?” 倘若有个药堂,也能免了在茶楼一坐一天的功夫。 “啊?”小林先是一愣,又好像想起什么似的,他挠挠头,“他说他如今年迈,懒得坐堂。” 编排罢,小林在心底默默告罪。 “原来如此。”何欢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眼小林的神色,他明显有说谎后的尴尬,手指还在不自觉的摩挲衣角。 林老在这种小事上何必骗人?何欢不解,然而这与他关系也不大,索性不再多管。 “定金的话,还是老样子?”何欢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盒子,“不知林老有没有叮嘱你,不可见光。” “嗯嗯,您放心,我清楚。”小林小心翼翼接过黑色匣子,“那么,我就先走啦,何姑娘再见。” 上官飞燕一直在一旁看着。何欢嘴上同别人说的亲热,背地里好像一点没有把温柔的话放在心里。他所做与所说可以截然不同,却又不让人看出分毫,占尽了道理。那么当时,他说可以将上官飞燕交给六扇门,背后到底有没有做别的事情?他如今将上官飞燕待在身边,又是为了什么…… 想到这里,上官飞燕只觉后脊一凉。 “你害怕了?在这种时候?”何欢牵着她回客栈,近日上官飞燕相对而言比较安分,何欢也就不再刻意消磨她求救的心理。为了不显眼,他已将绳索换成了透明的天蚕丝,只捆住上官飞燕的手脚,留一根丝线攥在手里。看起来就像是何欢身边跟着的畏畏缩缩的仆人。 这天蚕丝火烧不坏、刀砍不破,打好的特定的结之后,只有特定的手法才能解开。 从绳索变成了天蚕丝,就好像在告诉上官飞燕:她看似自由了,其实被更加牢固的掌握在了手中。 上官飞燕想起温柔还说何欢这么做太过善良,还想教他更加心狠手辣一点,就来气。 而且,一想到如今这女人做什么都不避讳着她,她就能想到自己必死的结局。 “你有话想说?”何欢问。 上官飞燕屈辱的望着他,最终点了点头。 “我解开你的哑穴,但如果你只想开口说些废话,这嗓子就再别想要了,知道吗?” 终于,被解开了哑穴,上官飞燕低低咳了两声:“你究竟……想做什么……要杀要剐,痛快一些。” 何欢有些惊讶:“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只是怕你巧言令色,指鹿为马。出于无奈才带你上路,不让你祸害他人。倘若你能改邪归正,我自然会放你一条生路。” 上官飞燕冷笑:“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说的话?” 她压低了声音,“我一路看着你,你在花满楼他们面前是一个样子,在这个温柔面前又是一个样子。可实际上呢?你谁也没放在心里。你说我巧言令色,自己难道不是嘴里也没有一句真话?我跟在你身边,看着你惺惺作态,真让人作呕。跟在你身边,怎么可能改邪归正?只和你同行了几天我就恨不得去死。难道你不知道,你真的很讨人厌吗?” …… 伴随着上官飞燕的句句指摘,何欢脸上温和的神情已然消失不见。 那张脸没有情绪波动时,更像一张虚假的面具,与人相似、又有种说不出的不同,盯得久了就会生出一股由内而外的胆寒之意。他转过脸来,认真的注视着上官飞燕。 上官飞燕本来只是想惹怒他,想要套出他今后对自己的安排。如今真的看他完全换了一副面容,又开始害怕。 上官飞燕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有这么明显吗?” …… 何欢摸着自己的脸,很是发愁。 树木本身就不擅变动,易容好学,塑造出另一个“人”却不容易。王怜花教导他,最多也只能让他在易容上没有破绽,可在面对不同人时究竟该用怎样的态度才能让“何缨”既不露馅、又不受他人欺负……这对于何欢来讲还是太难了。 他对于易容人物性格的塑造这门功夫上的钻研,还要追溯到在王怜花和沈浪等人身边的那几年。那时聊起来的实际上也并非易容,而是:何欢初出江湖,应该打出个什么样的招牌和性格。 王怜花主张行走江湖时“宁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只要在别人背叛我之前先背叛别人,就不会有人能够伤害到我。 沈浪听王怜花教孩子教了两天,忍不住出手将他说什么就信什么的何欢拉至身后,开始和王怜花“辩经”。 “你都在教他些什么,好好的孩子让你养歪了。”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你这样聪明绝顶的大侠,也会被那些汲汲营营的武林中人算计,小笨蛋本来就没脑子,要是再养的纯良,怕不是丢到江湖上就被狼吃了!” “那王公子可谓是聪明绝顶,按这一套不也落了个孤家寡人的下场?” “……” “我失言了,抱歉。”沈浪看王怜花半晌不语,率先道歉。 “哈,你承认你说错了!果然还是要听我的!” “……” 你来我往。何欢听的云里雾里,最终他们各退一步,让何欢低调、谦逊行事,但也不能被欺负,要以德报德,以怨报怨。 何欢的确是这么做的。放在他自己身上,便是处处谦逊与人为善,他混迹在百姓之中,截止如今实际上也少有“怨事”发生。 但何缨……何缨就不一样了。她初出江湖,就先后被卷入各种争端、被算计、被指指点点。这让何欢不得不摸索着反击。然而……何欢身边可以借鉴的女子性格大多南辕北辙,他临摹来临摹去,难免让人感觉怪异。 何欢心想:在彻底定性之前,易容成何缨时,还是多加注意,少和其他人相处太长时间为妙。 但,即使他已经刻意减少与旁人的相处,因为江湖人热衷于谈论某些风流人物的成名事件,何缨也会被时时拉出来点评一番。 久而久之,江湖上会传出神水宫新任宫主神出鬼没、阴晴不定、喜怒无常、决不能招惹的名声,为神水宫减少了许多麻烦。 这是后话。 …… 隔壁木门吱呀一声,打断了何欢的思绪。 他推开客栈的门,往一侧看去,正好见到蹑手蹑脚回客栈的温柔,看见他露出心虚的笑容。 “好妹妹,怎么这么晚了还没有睡?” “原本要睡了,只是深夜有一些饿,想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吃食。” “好巧,我也没吃饱,不如一起去后厨看看?” 何欢欣然接受。 温柔犹豫半晌,还是在她们去后厨的路上小声跟她解释,“我今天本来打算去找那个药师,结果却听说我师兄生病了,就……” “温姐姐,你不用和我解释的,”何欢笑道,“本来到开封也是因为你要去见师兄,而我要去找药材,没有为了我的事耽误你的道理。” 温柔这下脸又红了,她说:“明明是我答应了要帮你,结果消失了一天,让你好等,你还这么体贴我……缨妹妹,你这样行走江湖只怕要吃亏呢。” 她拉住何欢的手,“是我的不是,明天我就要把开封最好的药材送到你门口……哦,我师兄要用的除外。” 温柔竟然会跟人认错,温柔竟然真的可以表现的这么温柔。 倘若是白愁飞和王小石见了,只怕会又惊讶又要好好调侃她一番。 然而在这里的是何欢,他只会用一双仿佛会说话的漂亮眼睛望着温柔,然后诚恳的对她说:“谢谢温姐姐对我这么好。” 温柔感觉自己的脚踩在了棉花上,陷入了身边的柔软的甜言蜜语之中。魔/蝎/小/说/m/o/x/i/e/x/s/.c/o/m 34、第 34 章 树大夫问自己的徒弟兼儿子:“回来了?见到何公子了吗?” 树栾放下手中的纸和黑木匣,“哪有什么何公子,只有一位何姑娘。” “嗯?”树大夫一愣,“我怎么没听小何说过他还有个妹妹?” “怎么,相交一场还得被你调查个底儿朝天么?人家连咱们姓什么都不知道,还问你打不打算在外面开药堂呢。”树栾抱怨道,“你下次撒谎之前能不能记得和我通个气?我差点没暴露了。” “唉,这不是当时小何问的急,我又不能暴露身份……”树大夫叹了口气。 他想到当时宫里刚刚放值,结果一出宫门就被荣王世子拉去王府,说他有个朋友最近在钻研医术,想要个好点的老师,他认识的医术最好的大夫就是树大夫,希望树大夫能教教他的朋友。还千叮咛万嘱咐,不要说是他介绍的,只说机缘巧合就好。 树大夫不敢不同意。这可是皇帝一母同胞的弟弟荣王的孩子、最疼爱的子侄。他一向骄纵,哪怕蔡京蔡相见了他,表面上都要礼让三分,更何况树大夫一个太医。 树大夫同意时,已经做足了看见一个酒囊饭袋纨绔子弟拿他消磨时间的准备,却没想到,遇上了可以说是神之一手的何欢。 可以看得出来他已有师承,只是如今需要保守派佐证。教他医术的老师应该是医毒不分家的江湖人士。他手法之大胆,树大夫一开始简直要被他吓到眉毛。但是细细琢磨,又觉得其开药时分量掌握之精准、药性配合之巧妙,可以说是天赋异禀。 一旬后,树大夫摸着胡须愁眉苦脸,“老夫还有什么可教你的……” “您已经教授我良多了,小子不胜感激。” 树大夫上下打量他,良久,叹了口气,“你要是我的徒弟就好了。”他话出口,又觉得不合适。将这样的年轻人拘在宫里当个太医,和把白鸟困在笼中有什么区别,因而,他又摇了摇头,“以你的能力,在哪里都能过得很好。” “林老谬赞了。”最开始见面时,树大夫并没有说出自己真实的姓氏,只谎称姓林。后面按照他的观察何欢对开封并不熟悉,应当也不知道他树大夫的名号,但谎言已经说出去了,他很难拉下老脸来纠正。 从今天开始,我在宫外就有化名了。树大夫摸着胡子如是想到。 他又看了看何欢拟的方子,突然想起一个人。 “老夫虽然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但还有一例奇案可以供你参考。” 这一医案,他本无意向任何人透露,不过以何欢的年纪和天赋,假以时日说不定真的能治好这个病人。既然如此,如今就给他看一眼也无妨。 树大夫凝神静气,挑挑拣拣把合适透露的情况写在了纸上,何欢待他搁笔才凑过来,捧起这张密密麻麻写满苛疾与奇毒的纸。 许久,何欢长叹一口气,“果真顽疾。只怕很难治愈。” “是啊,这人能活超过三年我已……什么?”树大夫没听清似的,“你说……很难治愈?小何你已经想到治愈的法子了吗?” 何欢一愣,他犹豫道:“林老您也知道,单靠这张纸我没办法完全了解病人的病情,只是觉得这里,”他指着其中三种毒道,“他身上的毒越来越多,可以看出是以毒攻毒的用法,用药者只想平衡其身上的病灶,却没想过后续要如何收尾。” 说到这里,树大夫额上有冷汗滑过——的确如此,当时那人身中奇毒,伤到本就严重的肺部,树大夫只得兵行险着,先将这毒压制下来,只可惜他本人对毒经钻研不够,后面只能作亡羊补牢。而那不听话的病患还天天饮酒熬夜与人动刀子,每次找他都是救命,更让他难以沉下心研究如何破解这难题。 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团乱麻。 何欢却没注意树大夫既心虚又生气的神情,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要除去他体内容易伤及根基的几种毒,又不能打破现有的平衡,我认为可以用……”他喋喋不休,说出来的几种药材树大夫作为御医都没听过,不禁有些心惊。 最后,他意犹未尽道:“等这六种毒彻底拔除之后,就可以温养他的肺经,便于后续疗养,我曾在西蜀听闻本地有一味奇药,名为‘虫草’,可以清肺排毒……” “咳,小何啊。”树大夫开口。 “啊,我失言了,林老听来这施药的方法是不是又过于粗犷了?” “不不不,那个……我是想问,你方不方便见一下这个病人?” …… 第二天,树大夫轮休,去看金风细雨楼中,好不容易脱离生死边缘的苏楼主苏梦枕。 苏梦枕正躺在软榻上,翻看今早送来的情报。见树大夫来了,他将情报反手放在桌边,挡住放在下面的酒坛。 树大夫进来,就听见这个满身是病的病患神情自若的与他问好。他躺在榻上,并未束发。乌木般的黑发越发显得脸庞清瘦而苍白。病色已经渗到这个人的骨子里,他却仍然毫不在意似的,操劳忙碌……还饮酒。 “你下次挡住酒坛子之前,记得你的卧房并不通风,酒味已经要把你腌入味了。”树大夫面无表情。 他替苏梦枕把脉,仍不见好转,不禁叹一口气,“这回他没到开封府来,来的是他妹子。你这病,还得拖一拖。” 苏梦枕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大约三年前,树大夫兴致勃勃说有个人或许可以治他的病,可惜他当时已有计划,不能耽搁。大约一月之后,他再回金风细雨楼,树大夫遗憾道那人已经离开开封了。再后来,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僵持不下,且六分半堂隐隐占据上风,苏梦枕不愿牵扯其他人进来。 “那位小友上午进了金风细雨楼的门,下午六分半堂就会请他去做客。他与您不同,除非他一直留在金风细雨楼,不然,我也难以护住他。”苏梦枕如是说道。 树大夫也明白过来,只好作罢。 那位名叫何欢的小友,却极为豁达大方。他将开好的方子留给了树大夫,还答应替他去寻开封也难得的几味药材。却只用了简单的收购药材作为交换。如此不同寻常的交易,换做雷损可能疑窦丛生,但苏梦枕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直接让树大夫在他身上施药。 只可惜,不知是不是没有亲眼见到他真人的缘故,这方子虽强过之前,树大夫仍觉得不理想。而且有些重药,树大夫难以决断,每次都要等那人来好好商议一番才行。 这几年断断续续,苏梦枕的病好了一些,又因为好了所以更加夙兴夜寐,总而言之,难以治愈。 近日,金风细雨楼隐约有压六分半堂一头之趋势,苏梦枕已有把握护住何欢的行踪,正想趁今年何欢来,坦白他这位素未谋面的“病人”身份,却不料,何欢今年没有亲自前来。 “或许仍不到见面之时。”苏梦枕道,“那么,今年还是按照往常一样,按进价将药材给那位何姑娘,此外,再让茶花送一辆马车给何姑娘。” “不然,直接邀请他过来吧?”树大夫道,“你这病一拖再拖,要拖到什么时候?指不定哪天……” 苏梦枕正色:“他已经帮了我的大忙,我尚未回报。怎能再用我的事千里迢迢去麻烦人家。” 就在这时,温柔推门进来,恰巧听见这话,她讶异:“好巧,我昨日刚刚听过差不多的话。” “是你新认识的那个朋友?”苏梦枕昨日已经听她呶呶不休一个时辰,她的那个新朋友有多么的貌美、可爱、体贴……她说起那个朋友的时候,简直不像是苏梦枕曾经认识的小师妹。 “如果不是看着你长大,我会以为,你是个男扮女装的、动了春心的小子。”苏梦枕慢条斯理道。 温柔瞪了自己的师兄一眼,“哼,你这种遍地是兄弟的人,怎么会懂那种遇到了天底下最最合拍、最最好的朋友,只想着她,也只希望她想着我的感觉。” “你们女孩子家的感情,太奇怪了,我认为,我也不需要懂。”苏梦枕轻咳两声,调笑道。 温柔不想理他了,转身看向树大夫:“树大夫!好巧遇到你,我想问问,你知不知道什么能大量批发药材的地方?我来付钱,要很好很好的药材!” 树大夫笑着叹了口气:“你与其问我,不如问你师兄。” 温柔大声道:“我才不问他,他要不就说我不懂事,要不就随随便便送我一些,不让我花钱。” 苏梦枕接道:“这你倒猜错了。我正好要遣茶花去调一份药材送礼。你送上门来平账,我岂有不收钱的道理。” 温柔不以为怒反而做理所当然状:“可以,没问题,就按你送礼的那份规格来,本小姐有的是钱。” 虽然这么说,他们都知道,对方不会让自己吃亏。一时之间,小楼中充斥着难得的温情。魔/蝎/小/说/m/o/x/i/e/x/s/.c/o/m 35、第 35 章 “林大夫送的马车?”何欢迟疑片刻,还是点头,“没想到他考虑的如此周到,请恕我时间紧张,无缘拜访。还望侠士替我转达谢意。” 赶车前来长相幼态身形高大的汉子腼腆的点了点头,翻身下马车,冲他一拱手转身离开。 何欢看向马车,有些无奈。 他所修习的法术之中,有一门五鬼搬山术。施法之后,便会淡化这些物品在外界的存在,随后收纳在方寸空间,等到需要时取出。以往若要拿些不便携带的东西,只消在他人看不见的地方使用法术就可以。无论是前几年拿药材、给神水宫的弟子们买饰品、还是之前搬家带着小黄,都是如此。因此,并不很擅长御车。 马车前的两匹马儿眨着温顺的大眼睛,无辜地望着他。他摸了摸左手边那匹马的鬃毛,在心中暗叹道:这马养的甚好。他对所有通人性的生灵都十分喜爱,右手在袖口中一探,掏出一颗分成两半的蜜桃,悄悄喂给了马。 如今这辆马车就跟着他回神水宫罢。 他进车内,一一打开柜格查看药材,满意的点点头——品质可谓是一如既往的好,分门别类的放好也让人心情愉悦。 这辆马车外表看上去除了大以外平平无奇,内部却别有洞天。不说做工严实紧密、用了名贵木料的药柜;连座位上放置的毛皮垫子都是精心鞣制过的。摸上去格外柔软,还带着一股独特而无害的草药香。车内的帘子有里外两层。内层是可以透光的月白纱,外层则是相对厚重的绒帘,时值秋冬交际之时,能起到很好的挡风作用,正合适。 从这手笔来看,不像是一向勤俭节约的林老所为,倒像是…… 某位许久不见,爱穿蓝色劲装、家世显赫的少侠的面庞,映入何欢脑海。随即,他又否认了自己的想法。一来,对方不像是那么体贴的人,就算送也只会送显眼又奢华的马车。二来,他们许久未见,那位少侠如今已经忘了何欢一个普普通通的调香师也未可知,又怎会耐心帮一个素昧谋面的、自称是何欢妹妹的人准备马车。 多思无益。他吩咐店小二帮他把马车驾到客栈后院,给他一枚银稞子,让他照顾好两匹马。小二点头哈腰,满心欢喜地接受下来。他正欲往大堂去,就听见外面传来温柔兴高采烈的声音:“好妹妹,你看我给你送什么来了?” 这两日相处,何欢已摸清温柔的性子,知道倘若她看见这辆马车和车里的药材,不出意外会大大发火。可如今使用五鬼搬山挪空药材,时间上又捉襟见肘。思及此处,他加快了脚步迎上去,碰面便握住温柔的手。 “好巧,我正想找姐姐呢。昨日我在开封府中闲逛,找到一家饮子店,里面卖的饮品别致极了,正想约你今日同去。” 何欢借着此机会挡住温柔的视线,转移她的注意力,顺势向她身后看去。温柔后面跟着几个肌肉遒劲的大汉,每个人手中都抱着垒的高高的……用料做工都极为眼熟的金贵木匣——方才在马车上巡视一遍,何欢对此工艺已经了然于心。 电光火石之间,他已经将林老、林老口中提及过的那个病人、温柔的情报、以及她此次来开封要找的那位师兄的身份串联在了一起,得出结论。 原来三年前我给出药方的那个病人,竟是金风细雨楼的苏楼主。原来这几年一直为我提供药材的,也是苏梦枕。 何欢对此人早已有所耳闻,一向钦佩他的所作所为。只是没想到,原来早在多年前,他们两人便已有了交集。 温柔拉他去看这些药材,果然,处理手法和品质也与之前那批如出一辙。 “谢谢你,这下可帮了我的大忙了。真不知要怎么感谢你才好。”何欢诚恳道。 温柔的脸上泛起两朵红云,“一点小事而已,你我是好姐妹嘛,何须客气。若真要报答,不如……就请我去你刚刚说的那家饮子店,尝一尝他们店里的特色。” “这可便宜我了。”何欢揽着她一边往外走,一边又问,“那么,就让这些人把药材放到二楼去?” 温柔点头:“都听你的。”无形之中化解了一场可能会有的矛盾,还确认了某个人的身份,何欢心情甚好。 待第二日要离开开封,先一步将昏迷的上官飞燕放到马车里,何欢还在想,是否要将手中新拟的医案放在清茗阁。 先前那份医案,是在林老的说明下。针对普通武林中人所开。于功法独特且殚精竭虑的苏梦枕而言,便有几处不合适。可那边一直没有透露自己的身份,可能是安全起见,并不想让何欢知晓病人就是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这样针对性过强的修改,对面会不会生起疑心,反而不用这份医案了?更何况,此次来的何缨,应当是对这些一无所知的。 最终,何欢叹一口气。将手中信纸收了起来。还是过段时间找个借口,以何欢的身份再来一趟吧。 他坐上车,有些笨拙的牵着缰绳轻拽,马儿得指挥,慢慢踏步向前走去。 长路漫漫,上官飞燕悠悠醒转,才发现自己正在一辆颠簸的马车之中,身旁空无一人,唯有浅淡的草药香气。有那么一个瞬间,她还以为自己之前所经历的一切都只是做梦,现在才正往寻陆小凤的路上,可随后从前方不紧不慢传来的声音,打破了她的幻想。 “醒了?右边桌子上有点心,吃一点吧。不要碰其余的东西,我撒了毒药。” 上官飞燕:“……” 她恨恨拿起盘子里的糕点开始吃。 何欢笑道:“再过半个时辰就要出豫州境内了,你的姊妹可真是沉得住气。” 上官飞燕闻言心中一惊,含糊道,“你在说什么?我怎听不明白。” 何欢没有理会她,继续自顾自道:“明明是红鞋子自己的地盘,你还一路留了印记。如今还不追上来是为什么?因为她们觉得还是韬光养晦更为重要,不值得在当前招惹更多是非?又或者……她们还没有追查到青衣楼总瓢把子,现在到底落在了谁的手里?” “如此看来,你远不如霍休在她们眼中重要啊。”何欢喟叹一句。 上官飞燕从一见面就知道何欢此人不好相与,可没想到他如此沉得住气。先前她一边装作蠢笨的求救、一边在所经地方做了标记的事情,他全看在眼里,可从未拆穿……不妨说,他等的就是红鞋子的其他成员前来,搭救上官飞燕。 哪怕上官飞燕十分想要得救,今也生出一股逆反心理。想着,还不如大家都别来救我,好叫他的算计落空,届时再让我看看他会是什么表情。 哪怕内心再纠结,上官飞燕也改变不了什么。她现在所能做的,就只有等一个结果。 晚秋正午的日头曝晒,叫空气都变得干燥。有路边的扬尘。在空气中伴随高低不同的热浪起伏。而马车正前方,一位穿着青衣的蓄发女尼,静静地站在道路中央。 “吁——”何欢勒马。 那女尼面貌生得清丽,面上似有薄愁笼罩,看起来好不哀戚。 何欢坐在车轼上,上下打量那女尼。 那女尼也不恼,低声问,“女施主,我九妹可在你车上?” 一把娇俏的女声自车后传来,“六姐,你同她多什么话?先把她手筋脚筋挑断,再劈开马车不就知道九妹在不在了嘛?” 何欢叹气:“好毒辣的手段,只听两位的形容,我便害怕极了。” 上官飞燕坐在马车里,紧张的指甲都陷进肉里,她不解,这两人在外面废什么话?为什么不直接埋伏起来动手,偏偏要暴露自己的位置。 站在马车后的红衣少女抱胸而立——并非是她不想动手,而是站在前面的青衣女尼一定要先礼后兵,她与这个九妹一向合不来,也乐的看她多受点苦头,索性听之任之。 前面,青衣女尼与何欢还在倾谈。 “我无意为难姑娘。只要你愿意将九妹放出来,一切都好商量。” 看样子他们好像同陆小凤一样,将青衣楼总瓢把子失踪一事,归咎到幽灵宫身上。并未看出何欢参与其中。 何欢沉默片刻,转头提起另一件事来,“我听哥哥提起过你。只是上一次,你好像还是一位想要挽回丈夫的可怜妻子。怎么那么快就出家了?” “看破红尘之后,就觉得跳脱红尘之外,才能找到安身立命的居所。”她说谎时,脸上的表情也正经的紧。这话说出口后,犹豫了一会儿,脸上带了些惆怅,又问,“不知道你哥哥最近还好吗?” “他挺好的,四肢五官都健在。你既挂念他,不如跟我一起回家去看看他?” 青衣女尼面露惊诧,好似不曾料到她会拿这件事说笑。没有正面回应何欢,她只低声道,“知道他好,我就放心了。原本是我不对,害得他离开洛阳,被组织悬赏……这段时间,他一定不好过吧。” 何欢本来以为她是红鞋子中仍有良知的一员,却不想从她的话语中,竟听出伪善和表演的意味——这个人,才是真正的表里不一,在男人面前和女人面前,表现得也天差地别。 她好像在道歉,又好像在炫耀。炫耀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炫耀她让某个男人担惊受怕、又或者是牵肠挂肚。早该从她化身少妇去诱导他人犯错就该知道,这女人从一开始,嘴里就没有一句话是真的,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感情也是一样,是全然的伪装。 她像将带有麻醉和致幻效果的毒液注射到人皮囊之中的毒蜘蛛一样,先是诱惑敌人,随后发起攻击。在男人以为她的狩猎已经结束、放松心神之后。才意识到已经走入她设置好的铺天盖地的网。直至最终毒液发作,皮囊中的一切都变成她可以吸收的养分、可以炫耀的战绩。 有些人的心,果然险恶到难以揣摩。何欢微微蹙眉,他直白发问:“你好像真的很喜欢让别人担惊受怕。” “我有么?”青衣女尼不解,她也蹙着眉,“我只是将这世道曾经施加给我的东西,反馈回去。” 她终于直视何欢的双眼,微微一笑,如天光破晓,“原来,他们会害怕么?”魔/蝎/小/说/m/o/x/i/e/x/s/.c/o/m 36、第 36 章 “我难道有错吗?”她望着何欢,好似在诚恳的询问,“何姑娘,我知道,你的哥哥,何公子他是个很好的人。可是,这难道不是因为这个世道对他一直很好吗?他什么都有,所以什么都不在乎。我只要看着他,就会自残形愧,我真讨厌这样——明明不是我的错,不过是老天特别偏爱男人,爱蹉跎女人……你不这样觉得吗?” “……”何欢的手指在木缘上轻敲,看起来是在思索她刚刚的一番话。 何欢的沉默被她当成认可,她眼中流露出微小笑意,顺着眼角细微的纹路逐渐晕染到整张脸上,“红鞋子不一样,在这里……我们才是决定者,我们有权让自己过得越来越好,也有权利去惩罚那些傲慢的男人,何姑娘,换个角度思考吧。像你这样强大又美丽的女孩子,本就应该高高在上的俯视那些男人。你,属于我们这边。” 何欢缓缓道:“或许,你说得对。” 青衣女尼的笑还未彻底绽放,就听见他继续道:“或许男人行走江湖的确占了便宜,而女子向来不容易。但若真想改变这局面,就应该挥刀向更强者、向这世道的掌管者。而不是将刀锋对准弱者,除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改变不了任何局势。甚至,你们的傲慢会让事态向更糟糕的方向发展。” “红鞋子从来不是为了拯救弱小者出困境,而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强大。”何欢言毕,从车上抽出一把剑。 他持剑而立,“动手吧,我与你们,从不是同路人。” 强大之后、站在更高的地方,是为了俯视旁人吗?他已经见过正确的道路,所以不会犹豫。 神水宫的剑法,是水母阴姬功法大成之后,仍旧不断雕琢的一本基础剑法。正是为了让门下女弟子更好入门,弥补先天经受苦难而造成的柔弱不足之躯。方便她们日后行走江湖、锄强扶弱。她言传身教,何欢手中剑之所向,并不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强大,而是为了护住受难之人。 剑风在柔,在春风化雨、造化间生生不息。青衣女尼一对短剑难以抵挡,红衣少女的长鞭自身后如蛇般咬来,何欢与青衣女尼错身时左手反手绕鞭,顺势卸掉鞭子力道。 在红鞋子两人看来,漆皮黑鞭死死缠绕在雪白衣袖上,好似限制住了他的行动,正是合击的好时机。何欢低身躲过青衣女尼一刺,说迟但快,他臂上鞭子已经散开,一只素手握住鞭尖,捆住了青衣女尼的手腕。红衣少女还不知他们之间局势已变,仍在发力。 青衣女尼大叫一声:“七妹!” 未待少女反应过来,已经被一股大力拉至何欢剑尖附近,再一寸就要命丧黄泉。 风卷起何欢雪白的衣袖,路边泛黄的树叶悄然飘落,被神水剑法漫卷之力吸至冰冷剑锋上,又缓缓落地。 尘埃落定。 “你不杀我们?”被绑的像三个粽子一样躺在马车里,三人面面相觑,终于红衣少女受不了,率先发问。 “我心中仍有疑问未清,只恨自己不过千虑一得,恐有疏漏,还需带你们去见一个顶聪明的人。” 他说的这人,自然就是水母阴姬。红鞋子组织看似不过普通小组织,但仅上官飞燕一人,就叫何欢察觉红鞋子与杀手组织青衣楼和六扇门都有牵连。这个组织像是用不起眼体型隐藏剧毒的蜘蛛,织就密密麻麻的蛛网,连接着看似无关紧要的一切,而硕大蛛网背后,则是容易让人忽视的、滋生阴谋的角落。 以何欢一己之力,对此难以全面掌控。还需借神水宫的势力和手段。 此外,三月之期将至,饶是他并非常人,这段时间的易容与缩骨也让他感觉着实逼仄。只盼回去后,他的答案能让水母阴姬勉强满意,允他恢复原本身形。 车轮滚滚,黄土漫漫。苏楼主送的马看似普通,实则恢复力与耐力均极强,是驾车良驹,丝毫不用何欢多加照顾。这天天擦黑时,他们赶到了神水宫所在。 将红鞋子三人绑成一串,蒙好眼睛,封住五感,何欢牵着他们步入山路。 正值深夜,山谷中万籁俱寂。何欢脚步轻快,身后三人苦不堪言。他们被封住内力,脚下便更没有底,踉踉跄跄勉强跟上,也被绊了好几脚。 不知走了多久,她们在一处河道附近停下。何欢先将她们放进专门走地下暗河用的木箱中,当被分开安置在木质箱子中,听见盖子盖起的声音,三女都慌了神。 饶是他们作恶多端,何欢也不想用这种方法折磨他们。大概被水母阴姬知道后又要说优柔寡断,但是…… “还不到要你们死的时候,一个时辰之内,会有人放你们出来的。” 黑暗、逼仄,动弹不得的箱子,在水中上下颠簸。 上官飞燕,在这时不自觉想起了花满楼。 原来,他过的是这种日子。 她以前从不知道,也不在意。她只在乎她自己。她生在上官家,锦衣玉食、花团锦簇,她聪慧美貌,自视甚高,便养出傲慢的个性。众人待她都很好。但即便如此,她也因为自己的待遇不如自己的姐姐,而记恨在心。哪怕是一点微小的不称意,也要记在心里。终于,她找到了报复的机会。 可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她与姐姐的攀比,最后也不过是井底之蛙的相互攻讦。她索求的珠宝,即使能妆点仪容,在绝对的美貌面前,也不值一提。 那个穿着一身白裙,不施粉黛,也美的让人心惊的、不似寻常人物的女人。 那个看似温柔,实则傲慢、恶毒又冷漠的女人。 不,不是。她好像只对我是恶毒的。上官飞燕想。在路上,那个女人与温柔的相处,是交付了真心地。原来女孩子们之前除了相互争抢,还有这种奇妙的感情……可惜,知道这种可能的时间太晚了,而人心不足……终究吞象自戕。 在黑暗中,在绝对的寂静、未知的恐惧前,她闭上眼睛。之前,在面对西门吹雪的剑锋时,她真的是因为嫉妒才想要靠近何缨的吗? 又或者…… …… 何欢脚步轻快的向神水宫中走。 一如既往地漫步过整洁的石道,来到弟子值夜的石室。 他与值夜的弟子正对上视线,正待微笑时,却看到对方戒备的眼神。 差点忘了他此次是以“何缨”的身份出门,而众弟子对他的样貌还不甚熟悉。何欢神情柔和随意,“我是神水宫……” 没想到,那弟子却低声道:“何神女。” 这个称呼听起来似乎是对他有所不满,可是因何而起呢?莫非我在外行事出了岔子,让宫内不满了?何欢面露疑惑。 弟子垂下头颅,只道:“何神女这边请。” 何欢沉默片刻,冲她轻轻点了点头,也不再多言。 走到通道尽头,他想起上次回来时的欢声笑语,鬼使神差般向后望去。 那女弟子早已背过身去,仍旧伫立在石室中,专心值夜。何欢只能看到她在夜明珠柔润的光中投射下拉长的、瘦削而模糊的影子。 最后一步踏出,门外豁然开朗,三三两两弟子负责第二班守门夜值,原本还在门前低声交谈,听见来人脚步时齐齐抬头,却落个鸦雀无声。 “……” “是神女啊。”有一名弟子,率先起身,有些僵硬道,“神女在外奔波,一定辛苦了,我们为您接风洗尘。” “不必了。”何欢犹豫片刻,问,“怎么,最近有发生什么事吗?” 众女面面相觑,没有给她回应。 何欢垂眸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倘若我做了什么事让她们不满,碍于身份她们也不会说出来。南燕位高权重,大概也不知道。或许明日可以去问问阿芜。 他独自回了寝殿,正想换身衣服,饮口茶,差不多时间去接上官飞燕她们三人。没想到洗漱完就看到宫南燕坐在他房间屏风后,一副在等他的样子。 “你怎么……” 他话音未落,就被宫南燕叉着腰教训,“你这是去哪里闲逛了,让小雪给你送信让你晚回来两天愣是没送到。这下好了,巴巴回来受委屈。” 原来她已经料到何欢回来之后会被冷眼相待。“到底发生什么了?怎么看样子,连你也惊动了?母亲应当还不知晓?” “此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还没传到她耳朵里。”上官飞燕握住他的手,低声问,“我问你,之前你给弟子们写下的调理月信的方子,你确定没问题吗?” 何欢皱眉,“这方子我与……外头的名医,都研究过,用量精巧,药效稳定。而且走之前也让宫内掌药看过。只是简单调理身子,不涉及任何有隐患的药物和冲突,不应该出事。” “有没有可能是我们修习的功法……” “绝无可能。不会有影响。”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 宫南燕看了他一眼,好似不知接下来的话当讲不当讲。何欢冲她颔首,“你说,我没什么不能听的。” “有几个弟子服用你那药方之后……疯了。” 何欢瞳孔骤缩。 “疯了?什么意思?是疯病吗?具体是什么样的症状?” “就是……唉,我说不出,反正已经没个人样子,嘴里疯疯癫癫的念着有的没的,还说什么‘给我、给我’……” 宫南燕看着他的脸色,犹豫道:“其中,疯的最重的,就是之前和你要好的那个女弟子,阿芜。” “不可能是因为这方子。”何欢斩钉截铁,“是其他原因,查证的方向不对只会耽误她们的病情。” “方子已经交由万秀去调查了,包括和弟子们日常所服用的食物药方有没有相冲都要调查,所以我让你晚两天回来,结果你……总之,现如今,她们都很是慌张,对你可能也有些微词。” 何欢沉静道,“我这种突然蹦出来的神女,她们不相信也是正常。尤其又出了这样的岔子,遭她们警惕是在所难免的。当今之重是查明病因,先让我去看看阿芜,我的医术还可以。” “……” “怎么,你以前可是有话直说的,怎么这次总爱欲言又止。”何欢已经起身,见她仍旧不动,面上难看,心中疑云顿生。 “没有,只是……” 宫南燕似乎知道自己做的有失偏颇,声音放低:“只是她们说,阿芜的疯病会传染……为了避免人心动乱,我先把她安置在卞水阁了。” 何欢不由得按了按自己的眉心,“卞水阁?她已经病了,好生安抚才是,怎么能送到那种与人隔绝的地方?” 卞水阁原本是女弟子们因为好奇开垦的菜园,结果因为没有阳光,翻过土地耕种月余便戚戚作罢。至此,变成了再没有人去过的荒废院子。 “罢了,先带我过去吧。” 卞水阁临近神水宫边缘,两人施展轻功也是一炷香功夫才到。 招牌是弟子们自己写的,写的歪歪扭扭;因为轻功不佳没有挂在门庭,反而放在一边的花坛上。里面更是只有一条泥土小路,其余地方都难以落脚。很难相信,神水宫中竟有如此破败的庭院。这是水母阴姬留下来警醒大家的:不要脑筋一热就想着养花花草草,在地下,这种事不经过精细的计算、用出超乎常人的时间是难以成功的。 到了之后,何欢轻声呼唤,“阿芜?” 阿芜在屋子里,呜咽了两声。 “我进来了。”何欢推门而入。 “少……少宫主……”她轻声呼唤着。 等看到来人,才惨笑一声,“原来不是……是神女啊。” 何欢沉默片刻,“是我。” 她原本还有些微光的眼睛,此刻流下一滴清泪,再度变得涣散,“我早该死心的……从他、从他寄信给我说,他对我没、没有一点意思的时候,我就该知道……”她喘着粗气,“我只是……这几年、我也只见了他那么一面而已……”她看着,比何欢离开时瘦了很多,每说一句话,都用尽了力气似的。 “我只是……好苦……” “别说话了,”何欢柔声,“让我先为你把把脉。” “神女你也……也会医术吗……少宫主他也、他的医术也很好。” 何欢咬牙,他为阿芜号脉,突然被她死死抓住了手腕,“好痛苦、好痛苦,拜托、给我……我要……” 她瘦骨嶙峋的手死死的抓在何欢手腕上,宫南燕看见三步并作两步过来,正要将她的手拿开,就被何欢制止。 “我没事,不用担心。” 宫南燕低声呵斥,“怎会没事?她青筋爆出,手上明显使了狠劲,你手已经发紫了!” 何欢抬头,苦笑一声,“她这段时间的,无时无刻不在忍受的,不正是这种痛苦?” 宫南燕仍道:“她的痛苦,和你有关系吗,你就往身上揽。” “或许……是有的。”何欢低声道。 “什么?”宫南燕震惊。 何欢看她表情,知道她想岔了,摇摇头,“不是你想的那样,和我的方子没关系。” 他看准时机点了阿芜的睡穴,刚刚状似疯癫的女子缓缓闭上眼睛,手还握在何欢的手腕上。 给阿芜盖好被子,何欢道,“我们出去说。” …… “也就是说,你怀疑是因为你拒绝了她,她太过痛苦,所以不知从哪里弄来了神仙散?” 宫南燕先是狐疑,“那么,其他那些疯的轻一些的弟子……” 随即她反应过来,那些弟子的确多多少少跟阿芜都有一些交情,彼此之间也经常互通有无,那么如果阿芜得了药,因为不知轻重分享出去,也是有可能的。 何欢庆幸,“不错。那药方因为散淤作用,会加速这一过程。不过暴露出来也算好事。如今还能救回来。” “能救回来时好事,怎么你神情还这么低迷?”宫南燕拍拍他的肩膀,看他苦笑模样才反应过来,“这也要自责?” 何欢面上惭愧之色更重,“她身体的确已经亏空,而精神上又具有成瘾态。算算时间,的确是在我的信送到之后才成瘾,如果我……” “你给我闭嘴。”宫南燕一把捏住了他的嘴巴。 “我不管你的那种什么事都要揽在自己身上的习惯是哪里来的,在我这里,不允许!你不拒绝她难道还要委屈自己答应她?她自己意志消沉、因为被一个男人拒绝了就糟蹋自己的身子,沉迷虚假的轻松,是她的问题,跟你有什么关系?别把自己看的太关键了。” 宫南燕捏着他的嘴巴,陷入思考:“而且,这说法中仍有疑点,她是怎么接触到神仙散的?又是谁给她的药?” 何欢不知道她是不是有心的,拍了拍她的手,神情无奈。 “不好意思,忘了。”她大大方方放下手,看不出有一点不好意思,好像就是故意的。 “只是你还是不要说话了,婆婆妈妈的,我听见就烦。” 没错,就是故意的。 “我只是在想,如果早些回来,当面跟她说明白,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种事了。”何欢无奈,“我在你心中,究竟是什么形象。” “老好人大笨蛋。”宫南燕即刻答道。 何欢有片刻失语,“总之,她的用量很大,且短时间内亏空,应该是口服或者灼烧后吸入。考虑到受影响的弟子较多,且大家都对此毫无印象,我怀疑是混在了熏香之中。派人去她屋中找寻没见过的香料或者残存的香灰,就可以逆推出配料,也能进一步看看有没有什么草药可以减轻她的痛苦。” “此外,不要透露是我查出的……我之前不是有请一位苏医生回来吗?她人去哪了?” “她在谷外居住,开垦了一片药园,正高高兴兴养药草呢。”宫南燕撇嘴,“原来真是医生啊。” “你以为?”何欢反问她。 “我以为是你喜欢的人呢。”宫南燕道。 “……总之,将她喊来照料这些人吧。她医术高超,应当也乐意。” “那你呢?”宫南燕才听出他无意参与其中。 “她们如今对我怀疑更多,我最好不要牵涉其中。”何欢道,“我先前叮嘱外门弟子将青衣楼总瓢把子霍休送到补天池附近,交由刑室逼问,不知如今状况如何。索性穿回男装去讨个清闲。” 知道他无意离开神水宫,宫南燕也就放心了。 “不过如今,我还有几个人要接上来。”这厢忙完,何欢算算时间,红鞋子组织的那三个人应该已经快到岸附近了。 “什么人?”宫南燕好奇,“你这趟回来,与以往大不相同。” “有什么不相同,”何欢苦笑,“身高么?” 听他还有心情开玩笑,宫南燕推了他一把,“快去吧。” 何欢抬步正要离开,万秀的声音突然出现在门外,“何缨神女?” 何欢听见她的声音,心中不免一紧,“万秀掌教,有什么事吗?” “宫主请你去见她。” “现在?容禀母亲,我正……” “宫主正是为了今晚之事叫你,你要不遵宫主命令吗?” 她的语气中,透露出一股阴恻恻的狠意。 …… 水母阴姬房内,正跪着两个被捆得严严实实之人。 何欢见这两人,面露惊疑。 这两人便是红衣少女和上官飞燕,只是那青衣女尼,却不见踪影。 “三个木箱,其中有一个人在宫中弟子去打捞时,将人打晕后逃走了。” 水母阴姬威严的声音响起:“你带回来的,究竟是什么人?” “是红鞋子组织的成员。”何欢也没想到会有如今这种情况发生,“我已经封住了她们三人的武功,和感官,我不知道会……” “你的意思是,被封住了五感之人,轻而易举就能制服我神水宫的弟子吗?”水母阴姬声音中难辨喜怒。 “孩儿并无此意。”何欢单膝跪下,没有注意到上官飞燕向他投来的目光。 “那么,你承认此事是你做的不妥了?” “孩儿……”何欢沉默,他不认为自己的在这件事上有错漏。 宫南燕在他身后急急赶来,“宫主,这事不能怪何……神女,打捞箱子的弟子现已经醒转,承认是因为自己突然失力,才被那人突袭的。” “那么,她又是因何突然失力?” 站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万秀突然开口,“是因为神女给出的药方,影响了她的精气。”魔/蝎/小/说/m/o/x/i/e/x/s/.c/o/m 37、第 37 章 “是因为神女给出的药方,影响了她的精气。”万秀如此说道。 “你放屁!”宫南燕猛地站起,正欲破口大骂,却被水母阴姬一道掌风送出门去。她手掌合拢,宫南燕便被关在了门外,恨恨拍打两下木门无果。水母阴姬余威犹在,任凭她和她的关系如何亲密,也不能再生事端。 水母阴姬此刻已站在何欢面前,语调低沉,“我问,是不是你的方子有问题。” “绝无可能。”何欢抬头直视她,毫无躲避、斩钉截铁。 万秀仍不紧不慢道:“神女如何解释在用过你的方子之后,大家都精神不济,有些人还甚至疯癫无状?” 何欢欲言又止——倘使他现在水母阴姬面前说出阿芜的名字,她即便痊愈,恐怕也活不成了。 万秀还在火上浇油:“此外,红鞋子组织本就恶毒,为何不将她们的手脚挑断、或者下重药再放进箱子里,偏偏只是简单绑住就送进宫来?” “他们在封闭箱子中,倘若再下重药,有窒息死亡的可能。”何欢反驳。 “难道三个罪犯的命,比我宫中弟子的命还要重要吗?” 何欢还要再辩,水母阴姬突然冷声道:“够了。” 她看向何欢,神色中难掩失望:“你有三次机会防止这种事情发生,却每次都因心软放过,最终铸成今天的后果。” “我不想罚你,你自己闭门思过去吧。等抓到那人,由你亲自动手,将她们三个一同杀了。” “母亲!”何欢还未说出他对这组织的猜测。 水母阴姬已经背过身去,不想再听。 这时,上官飞燕却突然开口。 “要我说,也不全是何缨的错,你难道就没有错吗?” 水母阴姬突然遭到宫外人的反驳,怒极生笑,“哦?从何说起?” 上官飞燕道:“明明可以派这趾高气扬气血十足的老太婆去守那什么河道,也不至于被我六姐撞晕;明明可以安排两个人甚至三个人一起守着水道口,却只派了一个人;明明可以等何缨去了再开这破箱子,偏偏没人想着她一点半点,直接就动手了,要我说,你这宫里大大小小的毛病也不少,怎么非要全怪何缨,还说什——” 她话音未落,水母阴姬已经一掌打了过来,只一击就足以要了上官飞燕的命。 上官飞燕自知死期将至,却连害怕的情绪也来不及滋生,她只微微转了转眼珠,想看向一边的何欢。不曾想,竟被何欢推开,跌坐在一旁,眼睁睁看他并未运功抵抗,硬接这一掌。 “!”上官飞燕失色。 水母阴姬也一怔。 “母亲,”何欢声音如常,不知伤势究竟,“我以为,此事疑点颇多,如今不应杀她。” 水母阴姬看着他,沉默不语。 万秀在一边高声:“大胆!何缨神女,你怎敢顶撞宫主!” “我在同母亲说话,你怎敢随意插嘴。”何欢声音终于冷硬下来,“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我看上官…此女说的没错,万秀掌教如今真应该去看水道,磨一磨不知从哪里来的胆子。” 万秀被他一时之间爆发的气势所摄,竟失了口舌力气。 何欢闷咳一声,端正跪姿后又道:“母亲容禀。今日回宫之后,我已查清宫中弟子发病缘由,是不知从何处流入的一种致幻成瘾性药物。此药在西域有所流通,我宫内弟子本不应接触到这种药物,源头可疑,恳请宫主再给我一定时间,必能查出根源所在。” “红鞋子组织之事牵扯众多,也请母亲稍后允与我单独商议。至于那名逃脱成员……”何欢自知此事的确错在己身,只道,“是孩儿考虑不周所致,请母亲责罚。但若要闭门思过,还望等孩儿将功补过后再去闭门自省。” “……随你吧。”这种犯倔的模样,与几年前跪在她身前请辞的人影再度重叠,只是这次,水母阴姬微不可查的叹一口气,再说不出重话。 “这些人的处置,都随你,尽快了结此事吧。” 她不再多言,离开前厅。 等水母阴姬走后,上官飞燕嗫嚅,“你怎么样……还好吗?” “比你接这一掌来的容易。”何欢苦笑,“在母亲面前驳斥她的,我再没见过第三个人,看来,你果然大胆。” “那第一个人是谁?” “……” “哦,是你?还是你哥哥?” 何欢不再搭话,他慢慢起身,转头看向万秀。 万秀如今仍能保持一副冷静模样,已是极限。水母阴姬那一掌虽未用全力,却也不是她可以抵挡的。如此便可知,何缨小小年纪,功力已经在她之上。水母阴姬是真正将她当成继承人来培养的。在此基础上,水母阴姬将她交给何缨处置,万秀便明白,自己再难全身而退。 “阿芜……是你的什么人?”何欢轻声问。 万秀难以置信的抬头,看向何欢。 “我本以为,你不喜…哥哥,是因为他违抗母亲。但我忘记,也有可能是因为你在乎的某个人,因他而痛苦。结合今日你自始至终想要遮掩那种成瘾性药物的来源……不难猜测,她是你的女儿?” “她是我的……侄女。也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何欢垂眸,片刻后道:“你行事不端,又隐瞒与宫内女弟子阿芜的关系,神水宫断不能再留你们。从明日起,你便带着她,去找谷外苏神医,倘若她同意,你们就在那儿一边治病,一边协助她处理各项事务吧。” 万秀在水母阴姬身边服侍数十年,在宫中地位也已是无出其右。说对神水宫没有留念是不可能的。然而她心知肚明,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因此,万秀沉默少顷,拜别何欢,去寻她的侄女阿芜了。 “至于你们两个……”何欢头疼的揉揉眉心。 上官飞燕咬牙,道:“我看见六姐她目标很是明确的往一个方向去了,她应当提前就知道自己要来的是什么地方。” 何欢一怔。 “九妹!”一直未开口的红衣少女怒斥。 “七姐你还没看出来吗!她与我们根本不是同一心的,她就是为了瞒着我们进这个鬼地方来,不然她为什么跑掉的时候根本看都不看我们一眼?明明替我们割掉绳索也是顺手的事,都已经是刀俎下的鱼肉了,难道还要我为她考虑?” 上官飞燕瞪着红衣少女,她二人一时无话。 片刻后,红衣少女也道:“好吧,本来她因为何公子的事闹得太大,让大姐不愉,叮嘱她不要再生事端。她之前还老实听话。这次说要从你那里救下九妹,本来也没安排她来。但她央求大姐多日,还说有希望拉你入伙,大姐就同意下来。没想到她话说到一半,你们俩就开始打架。” 她撇了撇嘴,“我将知道的都告诉你了,希望你大人大量,从轻发落。” 何欢不置可否,只道:“多谢告知。” 他出门时,宫南燕早已绕到后面去找水母阴姬,他喊来两个弟子,让她们将上官飞燕和红衣少女带去静室。 为什么是尼姑?说到尼姑,还能想到什么? 何欢脚步一转,向女弟子的寝宫走去。 卯时过半,弟子们已经去做早课,寝宫附近再无人闲逛。 一位行色匆匆的女弟子低着头走过花丛,目标明确的向最里间一幢舍间走去。 她行至门前,向不知哪个角落望去,看到熟悉的标志,神色笃定地推开门。 进了房间,她先是屏息凝神,确定屋子里没有人在,就开始翻箱倒柜的寻找某样东西。 “你在找的,”一道熟悉的声音犹如惊雷炸响在耳边,“难道是……一种来自西域的独特香料么?” 扮成神水宫女弟子的青衣女尼惊愕回首,就见何欢推开窗,正定定望着她。 “看到满嘴谎话的假尼姑,应该第一时间想到虚情假意的真和尚,对吧。” “呵,好哇,早就听说神女聪慧过人,不想还是低估了你。”青衣女尼冷笑一声,“不过,你想要从我嘴中问话出来,是万万不能。”话音刚落,她嘴角就涌现出一丝黑血。 不必再看,也知她已经服毒自尽。 她此次前来,是抱着必死的心吗?即便这样,也要为那人收尾? “好厉害的手段……”何欢喃喃,“好毒辣的心肠。” …… “照你这么说,此子居心叵测,你真要一个人去应付他?” “不然呢?”何欢好笑,“是叫上你,还是叫上母亲?” “哼,她怎会管你我二人……不如我与你同去,给那秃驴一个厉害!” “你和她闹情绪啦?”何欢实在想不到她出江湖会惹多少血雨腥风,索性转移话题。 “还说呢!我后来才听别人说,她竟打了你一掌!” “是我替别人挡的。”何欢解释道。 宫南燕担忧:“那有什么区别!你伤的重不重?” 何欢无奈:“若真有事,现在还能好好同你讲话?” 宫南燕挑眉,“照这么说……你的武功难不成已入臻境?” 何欢摇摇头道:“怎会,不过是略有小成。” 宫南燕这下倒不担心他一人出行了,只是…… “你仍要扮作女装吗?”宫南燕不解,“事到如今,还这么听话作什么?” “并非如此,”何欢道,“只是,神水宫之仇,还是该由神女去报,不是么?”魔/蝎/小/说/m/o/x/i/e/x/s/.c/o/m 38、第 38 章 海上生明月。半弦月悬挂在深远苍穹之上,在无云之夜投射下皎洁月光。 不知此时,海上漂泊的浪子,与异地的少女,会不会望向同一弯月亮? 海浪击打木船的声音,宛如母亲的摇篮曲,难免让船上随之摇曳的人陷入温柔幻想。 楚留香今夜在想一个人。两个月前,在同样的地方,他拿着一方手帕,望着象征离别的弯月,在想同一个人。 楚留香不知道她的来历,不知道她的样貌,甚至连她的年龄、她究竟是高是矮,是胖还是瘦都不清楚,唯一了解的,就是她的名字里,有一个“缨”字。她的一切都像云又像雾,难以捉摸、难以看清。可这不是更容易让人升起探索的兴趣吗?尤其是……她好像已将心系在某个不可能之人上。 但凡知道流水无情的人,都会想要开解她。以开玩笑的语气跟她说,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温柔的劝诫她,情谊珍贵,不要播撒到荒芜的土地上,应当及时止损…… 他望着天空,想:就算她看破了我的心思,大概也只会装作不知,最后把信物又悄悄塞到哪里等我发现……想着想着,他轻笑出声。 她实在是个又聪明又可爱的女孩子。楚留香心想。如果无花知道一直跟在他身边的是个女人,他会怎么样?会不会吓得跳起来?想到这里,他就觉得有些好笑。然而笑过后,不免生出一股庆幸之感——还好,无花是一心向佛的高僧,还不清楚女人的厉害——当然,他应当也不想知道。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一个温柔的女声自他身后响起。楚留香不必回头看,也知道是苏蓉蓉。 “你不也没睡吗?我在赏月呢。你可要一起?”楚留香笑问。 苏蓉蓉来到他身侧,轻轻靠在躺椅扶手边上。 “月朗星稀,的确是赏月的好日子。可连着好几天都是这样的好月亮,怎么偏偏今天在外头待这么久?除了赏月,你应当还在想些别的事情吧?” “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楚留香笑着摸了摸鼻子,“我在想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哦,什么人?”苏蓉蓉好似很感兴趣般问道。 “这个人你也认识。”楚留香笑道,“我一直都很钦佩他。然而近日才发现,他身上除了那些原本就显眼的优点以外,竟还很讨女人的喜欢、自己却不当回事。你说这样的一个人是不是很了不起?” 苏蓉蓉露出不解神色:“你说我也认识,又是这样的形容,莫非是想让我夸你?” 楚留香张口欲言,可这并不是能随便讲出口的话,有辱没那两人名声的嫌疑,还不如承认他说的是自己。索性笑笑,就当默认。 “好啊,咱们楚大少爷明明第二天还有事情要做,前一晚上居然不睡觉,一边看月亮,一边暗暗自恋。我同你相识这么久,才知道你还有这样的一面。” “人有千面,让人无法看透,才会好奇,有新鲜感嘛。”楚留香回应。 “不过,被你这样一提醒我才想起来,真该去睡了。不然浑浑噩噩,谁知会不会出糗呢。”他起身,正要往船舱中走,突然又想起一件事,“对了,之前那株珊瑚剩下的一些边角,你们不是说要打几串手串吗?正好给我,我明天带去陆上打磨了。” “那就多谢我们楚公子了。” …… “做三个手串,再打一副耳坠。” 掌柜看他的眼神有点古怪,“这样好的珊瑚,不给自家夫人打一套头面么?公子,再贵价的心意,打成零散的首饰,也就没那么珍贵喽。” 明显是老人家误会,楚留香哭笑不得,“不是您想的那样……那手串是给我亲妹子的。” “哦哦。”掌柜的点点头,看了一眼珊瑚,又看了一眼楚留香,“那,给夫人就只送一对耳坠子?” “……”最后,不禁付了定金,还莫名其妙在这家店买了一套红宝石镶金的妆奁。临行前对方挤眉弄眼:“这红宝石有好事将至之意,定能让公子心想事成。” 楚留香抬头看看匾额,又低头摸摸钱包,摇头苦笑:“真不该信商人的话,人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就莫名其妙备下首饰盒。真是挣钱不易,花钱不难。” 既然连这样莫名其妙的钱都花了,不妨再去喝一杯酒。 当地特产的泉酒,柔和清冽,有一股淡淡的回甘。楚留香在楼上靠窗的位置自斟自酌,不经意往楼下一瞥,却正好见到一抹如皎月般的如梦倩影自楼下飘然而过。 刚刚掌柜的说的话从他脑中一闪而过,又被强行按捺。 怎会有如此巧合?还是不要再想为好,免得徒增烦恼。他摇摇头,饮罢杯中酒。 然而等店小二端着菜上来,却见刚刚还有人坐着的桌边如今已不见踪影,只余一锭银稞子,安安静静摆放在空酒杯旁边。 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既然已经升起烦恼,又何妨再多一些烦恼? …… 何欢自离开神水宫后,马不停蹄向闽南行进,他一人在烈日下赶路,无需休息,只消到一个地方换一匹马就是。然而千金易得,良驹难寻。虽是赶路,何欢也不愿委屈了马。这就使得赶路一事比想象中耗费了更多时间。 这日照旧让疲惫马匹在城外歇息,他自己入城来寻马贩,却听到后面有人语气中颇有几分不确定的喊道:“缨姑娘?” 奔波在外,劳碌多时,何欢差点没反应过来喊的是他。 等他转头,只见一位身穿藏青色衣服,古铜色皮肤,俊朗而陌生的青年,站在他两米开外,见他转身时惊讶的瞪大眼睛。 单看他的样貌,何欢是不认识他的,可是他身上携带香气实在特殊,再加上这个称呼……何欢原本有些紧绷的表情舒缓了一些,“香帅,好久不见。” 即便在楚留香从不吝于满足自己的幻想,也难以将活色生香、端庄典雅、清丽脱俗等各种让男人心旷神怡的词藻都堆积在一人身上。然而如今看见何缨真容之时,却无比确信对方的确担得上无双赞美。 楚留香稍定心神,打哈哈道:“当真是你,我还以为是我认错。” 何欢饶有兴趣问,“说来,香帅这次又是怎么认出我的?” 楚留香笑着反问他,“那缨姑娘又怎么知道是我?” 这场景似曾相似。怎么,反问者人恒反问之?何欢抿唇乐道:“明明是我先问的香帅,不该你先回答我么?” 楚留香跨步而来,与何欢并肩,看着身边如花如玉般的少女,心中喜悦恰如被海浪击打的木船,在海中摇曳荡漾。而那抹本该早早被遗忘的暗香,也越梦而来。他暗道不妙,脸上神色却不由自主更加温柔。 “只怕我说来你要不相信……怎么,你想起什么,笑得这样开心?” 何欢摇摇头,忍住笑意:“没什么,你说吧,我肯定信你。” 楚留香隐去自己还为她打了一副耳坠一事,将他为三个妹妹打手串、却被误认为是风流公子之事娓娓道来,竟将刚刚发生的一桩小事说得起此彼伏,像话本一般,何欢闻言眉眼中笑意越发明显。 听罢,他还调侃,“这样说倒也不错,江湖中谁人不知道香帅的风流韵事?” 说话时他眼中清风朗月,毫无私情,看得人却不甚清明,暗生情愫。 照拂众生的月亮,从不乏想要伸手揽月的信众。 楚留香只觉得自己已经回到了二十不到,毛头小子一样的年纪,问他:“那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何欢柔声道:“香帅,你知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一股时浓时淡,又很独特的香气?” “原来如此,缨姑娘好厉害的鼻子。”楚留香摸摸自己的鼻子道,“让我这个鼻子不太好使的人很是羡慕啊。” 看着何欢投来的疑惑目光,楚留香只道,“天生的,常有人说我身上香味过浓,我自己却闻不出来。” 怪不得……这花香……唉,罢了。 “我叫何缨。”何欢道,“这下你可算知道我的名字了。抱歉,当时我作男子打扮,不知如何与你互通姓名不显突兀。” 提起当时,就难免想起无花。未免她伤神,楚留香转移话题,“相遇相知,咱们互通过姓名,如今也算相知好友了。我见你行色匆匆,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你只管开口。” 初见以为是萍水相逢,不问西东,却得他赤忱相助。再见又恍若老友,豪爽许诺。不管究竟能否实现,都让何欢心头一暖。然这件事与他相交甚好的无花有关,何欢不愿让人为难,只道:“确有些事务需要忙,不过是些家庭琐事,不劳香帅费心。” 楚留香含笑,“你要办的事,我不便插手。若要赶路么……有样事情我能帮上一帮。”魔/蝎/小/说/m/o/x/i/e/x/s/.c/o/m 39、第 39 章 “好俊的马。”何欢惊讶。 楚留香道:“这是我找朋友借的神驹,可日行千里。喜欢吃甜的,等你到时,有糖块给它吃就最好。” “马儿都喜欢吃甜。”何欢摸了摸马儿的鬃毛,满眼欣赏,“我会的。” 楚留香看着他专注的背影,眉目含笑。 “到时候,我要将马还到哪里呢?”何欢上马后,才想起询问楚留香。 楚留香一边替何欢牵马往官道上引,一边一本正经道:“我这朋友见了漂亮女人就不会说话。一旬之内你能赶回来的话,就到有家酒楼找我,我替你去还马。一旬之后么……你就去找有家酒楼旁边的首饰店掌柜,他是我的熟人,也知道马该还到哪里去。” 虽然今天才是初见,楚留香已经打算与这位很有经商头脑的老人交个朋友。 何欢认真记下:“好的,我知道了。此去路远,只怕一旬赶不回来。先与香帅别过。” “朋友之间,何须言谢。”楚留香心中稍有失落,面上不显,只笑道,“何缨姑娘,一路顺风。” “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她雪白的裙摆如同在空中摇曳的花,随着马蹄声远去,又像是一阵风,忽而吹过,离开的潇洒,殊不知已掀起旁人心海波澜。 山高路远,偶尔交错便是缘起缘灭。此日一别,或许再难重逢。楚留香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缓缓收回自己的目光。 “香帅!” 楚留香正当转身,忽然听见远方马蹄疾驰而归,马上飒沓女子自一丈外立马,于逆光处抛来一件看不清模样的物什。 那人看他抬手接住,笑声爽朗,“用于中和吸收郁金花香的药包,易容时可以佩戴上。” 说完这话,清风又驾马远去。 她是什么时候备好的?她也将我的事放在心里么? “心动云缥缈……”心动时,原来真如望云一般。 他攥着手中小巧精致的药包,苦笑一声。 “香帅倘若知道如今心动的是谁,想必就不会是这样一副又缱绻又期许的样子了。”身后,穿着一身整洁衣衫,唯有不起眼处打了两个补丁的男子,摇着折扇自树后缓缓走来。 楚留香先是皱眉,看清来人模样讶异:“南宫灵?我刚刚还听丐帮的兄弟说你在招待贵客,不便见人?” “我那是不想抢你的风头,你以千金骏马赠美人,我怎能在这时候横插一脚?” “那么你如今开口,想必是认为有不妥之处?”再回想一下他刚刚的警告,楚留香讶然,“你知道她的出身?” 南宫灵叹口气,道:“此事说来话长,回去后容我细细告知于你。” …… 明明已经是入冬时节,闽南却不受什么影响。何欢只披着一件藏蓝色披风便觉足够。他牵马到少林寺山脚下,仰头往去。整座山依旧郁郁葱葱,古寺伫立在山顶,威严之感一如往昔。 “你在此处等我,我一会儿便下山来找你。”他一边将马拴在山脚马厩,一边小声叮嘱。 马儿嘶鸣一声,像是真能听懂他的话。 “乖乖,一会给你好吃的。” 寺门外,有接待的僧人照例询问:“来者何人。” 何欢正要答话,身后有一只满是金玉戒指的大手搭了上来。 他微微皱眉,正欲将此掌拂开,不曾想这只手竟传来一股菁纯内力,让他微滞一瞬。这手掌只是虚掩在他肩上,甚至还轻微向他晃动一下。 “妹子,你走得太快了,咱们让我……让我缓缓……”这人说话间还喘着气,表面上根本看不出他有功夫在身。 靠得近了,辛夷和白芷的味道隐隐散发出来,郁金香味道的确几近于无……他戴的倒是快,也不怕里面有什么有毒的药材。 何欢沉默片刻,道:“是你太慢,耽误了拜佛的时辰可怎么办。”这个瞬间,他的口音竟然变得和这人如出一辙,转头与楚留香对视时,对方那双晶亮眼眸中闪过笑意。 “好姑娘,拜佛嘛,心意到了就好,时间早晚哪有那么重要。” 接待的沙弥看见二人交头接耳,念了一声阿弥陀佛,也没敢细看。就看见两人本来已经到了寺庙门口,打情骂俏几句,那女子轻轻一扭男子的耳朵,两人拉拉扯扯又下山了。 寺庙里有同样的小沙弥探出头问:“刚刚那是什么人?怎么到了门口又走了?” 门口小沙弥老实道:“似是一对儿夫妇,本想来上香,到门口发现忘带什么东西,相互埋怨几句,就离开了。” 门里那沙弥的师父正巧过来,赏了他一个脑瓜崩:“怎么还在这里说小话?施主们的事也是可以这么大声议论的?快去挑水。” “哦……”小沙弥老老实实去挑水了。 紧接着,师父叮嘱接待的小沙弥,“之前无花师叔叮嘱的事都记清了吗。” “记清了,”小沙弥一板一眼回答,“若穿着白衣服的神水宫妖女前来,一定要谨慎迎待,与她周旋,不能让她进入寺庙。若她要硬闯,就大喊师叔师伯。” “对的。”师父叹气,“听说静云庵的青云师伯就因为和无花师叔偶有来往,就被这妖女狠心杀害。神水宫……唉,全是女人的地方果然可怕……无花师叔前段时日受苦了。” …… 何欢头痛的扶住自己的额头,喃喃道:“好歹毒的手段、好恶毒的和尚……真是寸草不生之毒啊……” “噗。”虽然事态紧急,一边的楚留香闻言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何欢听见笑声,迷茫的望向他。 “抱歉,”楚留香正色指正他,“只是这句话好像会污蔑其余潜心修佛的僧人,何缨姑娘最好不要再说。” “你说的是。”何欢愧疚道,“是我一时失语。” 楚留香忍笑:“没事,此时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要让第三人知晓。” 何欢被他这样一笑吸引注意力,略带疑惑:“香帅就这样将此事告知于我,不怕我真的是他口中的妖女么?毕竟你之前好似一直以为我女扮男装,是为随他左右。” 楚留香被她呛了一下,心想,原来她连这个也看出来了,真的是…… “惭愧,现在想来,的确是天大的误会,是我误会姑娘。”他定神道,“正因为是无花这样说,此中疑点才颇多。据我所知,无花此人性情高洁……” 他说到这里一顿,感觉有哪里不对,只是话在嘴边,也来不及改,姑且先这样说下去,“倘若真有人逼迫与他,他定是宁死也不从的。更何况,少林武功他钻研颇深,怎会让人随意占了便宜去。真要有这种情况,更不会讲与旁人听。除非……” “除非,这是他的伪装。而且,他在我、你与你那朋友面前,表现出来的品行还有所不同。”何欢道,“仅凭这点蛛丝马迹,便能推测出大概,香帅当真机敏过人。” 至于楚留香认为他武功不敌无花一事……罢了,何缨在江湖上毕竟无名无姓,被轻视是理所当然。这样也好。王怜花曾说过:“宁愿伏低做小,让别人低估你,也比处处都防着你要好。” “此外,我与姑娘相交虽短,也认为你蕙质兰心,玲珑心思,不会这般行事。”楚留香又补充道。只是看何欢面上神色不动,不知他是否相信,也不知他是否介怀。 楚留香暗叹一口气,他终究还是拿无花当朋友,甫一听闻昔日友人的“真面目”,难免惆怅,失了原本的讨喜手段。如今,还是个中缘由更为要紧。他道:“我以此投诚,所以如今,何缨姑娘可否将这‘家务事’大概告知于我?” 此事原也没什么不可说的,何欢看向坦诚相告的楚留香,捡要紧事托出。 言毕,何欢再次道谢:“多谢香帅拦住我,及时将他的谋划告知,不然如今被少林寺牵扯住,还不知他又会在外逃窜多久。” 楚留香听他话中的意思,竟没有将少林武功放在眼里,一抹担忧之色自他眼底闪过。他怕何欢初出江湖,因为轻敌而吃亏。此时,他已打定主意将此事管到底。 与此同时,他道:“应该是何缨姑娘的行动过于迅速,以至于逼迫他不得不走这样一步差棋,亡羊补牢。” 何欢暗自复盘,仍是为无花的心思之深而咋舌。 如果不是上官飞燕临时反水,即便那青衣女尼逃脱,神水宫众人也不会知晓她是为了藏匿那块有问题的熏香,只以为她是奋力一搏。事成之后,无花就可从中全身而退,不留一丝破绽。如果不是那药方恰巧激发了熏香药性,这件事不会这么快暴露出来,以后更难联想到此事与无花的关系。 “可他远在闽南,又是怎样迅速反应过来已经暴露,甚至仓促之间又能布置出这样一个困局的呢?”楚留香仍有一事想不通。 “可他为什么要将这事透露给你?明明越少人知道才越能确保这件事顺利进行,不生事端……”何欢也有所不解。 两人对视瞬间,想到同一个人。 “是南宫灵。” “你的那个朋友,与无花是什么关系?”魔/蝎/小/说/m/o/x/i/e/x/s/.c/o/m 40、第 40 章 丐帮帮众遍布天下,消息灵敏。而无花又精通绘画。倘若无花一早就将何缨的模样画出,并编造出“神水宫神女疯狂求爱于他”的假话,希望南宫灵注意这样女子的行动,并在第一时间告知他,就可能使得何欢的行迹大面积暴露。 而…… “你的那个朋友,与无花是什么关系?” 楚留香摊手,“据我所知,南宫灵与无花的关系就和我同无花的关系一样。” “显而易见,这是不可能的。”何欢无奈。 楚留香道:“看来我被他们排除在交心之外了。” 何欢安慰道:“至少,还得感谢你的这位朋友,将此事说与你听。” “无花应该也想不到,南宫灵会将此事告知于我。看来,我做人不算太失败” 即使智者千虑,终有一失。 被朋友背叛之后还能笑着开玩笑的人,截止如今何欢也只见过两个。这样一想,他们两个人的性格的确相似。或许正因如此,交友时也会遇见类似情况吧。 何欢走神也不过片刻,就听见楚留香道:“我认为无花对南宫灵,所说未必全是实话。只是他两人一定有一种极为亲密的关系。才会使得南宫灵认为无花在他面前,会坦露真心。” 何欢听出他在为南宫灵开脱:“你认为,南宫灵此人本性并不坏?” 楚留香道:“我看人还是很有一套的。” 这句话在此情此景下说出来,楚留香自己都觉得没什么说服力。 然而,对面的人轻笑一声,道,“若如香帅所说,我们可以去试着感化一下这位南宫灵少侠。” 即便无法使南宫灵弃暗投明,依此人的性格,大约也会透露出一些何欢想要的情报。 既然确定要走,如今自然是越快动身越好。 楚留香之前为防止丐帮将他的消息泄露出去,表面上已经因为“受情伤”而回到船上。实则易容成一位彪形大汉,赶来闽南。如今何欢也稍作易容,成为一名三十多岁、风尘仆仆的女侠客。连马也用无害的染料染出小片不同的花色。 楚留香看到他新换的样貌,眼前一亮,“好厉害的易容功夫。” “香帅的易容同样精巧。” “这个啊,”楚留香摸了摸自己的□□,由衷夸赞,“是我妹子做给我的,她人很细心,手又巧,对此很有钻研。哦对,她的亲人还在神水宫做差。等这事尘埃落定,我要请你去见一见她,还有我另外两个妹妹,你们肯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话到嘴边,楚留香想:原来他们在更早以前就有了交集。 何欢笑道:“有机会的话,一定。” 听她答应,楚留香露出笑容,放在如今的易容之上,显得格外憨厚。 何欢忍俊不禁。 他身上好似就是有这样一股魔力,即使遇到困难麻烦,只要有他在身边,就变得轻松惬意起来。这种可靠感是不认识他的人难以想象的。 两人纵马疾驰,在两日内赶到济南。 “去他居所处等他?”何欢先问 “他在这里有多处宅院。或许,可以去丐帮本帮等他,他总要处理帮内事宜的。” 可在丐帮等人,和自投罗网有什么区别?何欢倒是有个法子能找到南宫灵。 “香帅曾经说过,自己的妹妹是神水宫的家眷,”何欢道,“所以,有些秘法同你讲,应该也没什么。只是请香帅对外界保密了。” 楚留香虽然不解,但先点头应下:“倘若你要同我说什么秘密,请说,我这人嘴巴很严,绝不会透露出去。” 楚留香只见对面人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来,停在半空中。约莫一炷香的功夫,他忽然听见鸟儿扑扇翅膀的声音,紧接着,宛如乌云蔽日,大片的阴影笼罩在头顶,楚留香忍不住扭头去看,就见旷野仅有的几株枯树枝丫上,已经站满了密密麻麻的鸟雀。而正中心的何欢,如今手上停留着一只雪白的大鸟,正同他亲密对话。 片刻后,何欢挥了挥手,那只雪白的大鸟在空中盘旋一圈,随后飞离,这些鸟儿也随之一起,扑闪着翅膀离开。 何欢看向楚留香时,不免失笑:“隔着面具,好像也能看出你如今很是惊讶。” 楚留香感叹:“还好带着面具,不然这呆若木鸡的样子被看见,多少有些影响形象。” “真的吗?我以为香帅已经见过大风大浪,一点小事不会让你惊讶。”何欢笑道。 楚留香笑着望向他,“看来你说得对,只要交友够广,什么事都会见到。下一次,我就不会这么大惊小怪了。” 说笑两句,便回归正事,“鸟儿听不懂人话中的含义,却可以记住发出的声音。神水宫豢养鸟雀,以此收集信息。接下来只要等它们告知被称为‘南宫灵’的男子最近长居何处就好。” 当然,这话三分真七分假,神水宫并不借此收集情报,借此获得情报的,唯有他一人而已。 何欢看着楚留香若有所思的样子,笑道:“如今知晓此时,只怕下次香帅也要效仿唐宫女子,‘鹦鹉前头不敢言’了。” 楚留香面上不露声色,道:“你愿意让我知道这件事,便是真的拿我做朋友,我又有什么不可以让朋友知道的呢?”,内心却想:“她化用这比喻,殊不知上半句也该一并说出来的。含情欲说宫中事……除了皇宫,难道不可以是神水宫么?” 这样想罢,他自己先是一惊,随即摇头苦笑:楚留香啊楚留香,不说人家根本不清楚你的心思,难道,你真的能一心一意的对她?能为了她成为一个合格的情人,而不是浪子?又或者,你以为依她的身份性格,可以抛下神水宫,常伴你左右么? 他心里清楚,一旦想到这些事,便是陷得比预想中更深。 可这样皎洁如月、温润如云一般的女子,天底下又有哪个男子不心动呢? 何欢:“……?” 等小雪的消息送来,两人前往南宫灵最近的居所。此处四周空旷,房内外还有几十种机关,看来,此处隐藏着不小的秘密。不过,这一切好似都难不过有着盗帅之名的楚留香。 刚刚藏匿好,做两位梁上君子,就等来南宫灵,此外,还有一个披着宽沿披风,将身形样貌遮挡的严严实实的同行人。 何欢与楚留香对视,两人都猜到,来人应当是无花。 下面两个人进屋后,先是默然不语,好似在查探四周有无旁人监听。见他们这么谨慎,何欢微微蹙眉。楚留香却误解他的申请,以为他是紧张,悄悄拍了拍他的手臂,见他望过来,还轻轻摇头示意他没关系。 他们所藏位置是视线死角,即使向上看也不会发现有人在此。两人进来时也凭借高超的轻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何欢心想:他真的很会照顾人,无怪有这么多朋友。随即回以一笑。 而那两人,终于在探查过一圈后回到屋中落座。 南宫灵为无花倒水:“哥,你一路奔波而来辛苦了,喝些水吧。” 这个称呼,莫非他二人是亲兄弟?乍一听闻这个称呼,两人不禁听的更仔细了些。 “倒也不算辛苦。”那人温言道,“那妖女并没有去少林寺。我担心她已经发现端倪。一来是看看你的情况,二来也是想问问你,当时的详细情况。” 南宫灵道:“其实丐帮弟子一开始并未发现她。是她和楚留香碰面,才让丐帮弟子留意到此人。我暗中观察,发现她和你画的画像极为相似,连忙传讯给你。” “楚留香……”无花的语气极为复杂,有无奈、也有警惕。 “是的,我看他的模样,对那妖女很是上心,还提醒了他……” “什么?”无花的声音突然提高。 南宫灵被他吓了一跳,“我说,我提醒了楚留香,让他离这个妖女远一点。哥,你怎么了?” 无花咬牙,深吸一口气后道:“你不该同他讲这件事的。” 南宫灵笑笑,“你是担心丢脸吗?要我说,那妖女模样也不赖,要不是你我身怀血海深仇,无心此等儿女私情,她倒是真可以做我嫂子。说出去也不丢人。” “并非如此。”无花现在简直头疼欲裂,他道:“楚留香与她曾经见过,依我看,楚留香对此女很有好感。你若跟他说了此事,无怪妖女没有入少林寺。” “什么?”南宫灵不解,“那就更不应该了啊,楚留香此人很是仗义,即使听到这消息,也不应该帮那女人而不帮我们啊。” 那是因为我在说谎,你个蠢货。无花简直想要骂出声来。 房梁上,两人也面面相觑。 这段对话的信息量过大了。不仅免去他们试图拉南宫灵回正轨的行动——他们二人可是身负血海深仇的亲兄弟,对他们而言,哪里还有正轨可言——而且还……唉,现在也不是探究这件事情的好时机。 底下无花在强忍怒气与南宫灵分析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突然,他意识到:倘若这两人不在闽南,如今有没有可能正想从南宫灵身上一探究竟? “这栋宅院,除了你我二人,可还有人知晓?” 南宫灵听见兄长突然如此发问,先是一愣,随后就明白了他的顾虑。他摇摇头,满怀信心道:“哥,你放心,这里除了你与我,再无第三人知晓。” “但你别忘了,他可是盗帅楚留香。”无花冷笑一声。 “刚刚你已说出我们两人的关系。倘若真叫旁人知晓,我们的复仇便要毁于一旦。如今宁肯错杀,不能放过。你我一会,也该在房屋周围淋上松香油脂,将这里一把火烧个干净,确认没有外人再离开。”魔/蝎/小/说/m/o/x/i/e/x/s/.c/o/m 41、第 41 章 此人如此果断,再藏下去好似也没有什么意义。 无花只听到木梁上传来清冷声音:“无花,神水宫待你不薄,却不想你竟残害宫中弟子,还要污蔑我的名声。” 自梁上跃下之人虽与何缨的长相完全不同,但无花知道,此人便是何缨。他此刻甚至还有心情轻笑一声,道一句:“神女,别来无恙。” 何欢道:“或许,你很希望看我们宫内人人有恙?你的诡计已被拆穿。无花,如今束手就擒,神水宫还能饶你一命。” 无花叹气:“贫僧好生冤枉。不过是看宫中女弟子苦于痴恋无果,难以入眠,所以将随身助眠药物赠予她,又何错之有?” “这样的场面话,放在今日之前,众人在侧,或许还有一辩之力,如今只有你我四人,还要再讲这些吗?”楚留香也随后现身。 无花定定望着他:“香帅,你也听到了,刚刚舍弟还在为你辩解,说你不会是背叛朋友之人。” 楚留香依旧含笑:“先背叛朋友的可不是我。我可一直都被两位好朋友蒙在鼓里。甚至刚刚差点就要被这两位朋友烧死。” 无花笑道:“这自然是说笑的,不过是为试探有没有人在偷听,殊不知竟然真的诈出你二人。” 楚留香不再回答,只站在何欢身侧,表明立场。 何欢看着仿佛还在状况之外的南宫灵,想起之前楚留香的“美言”,耐下性子问:“你知道你的这个哥哥,打着少林寺、七绝妙僧的旗号,欺辱了多少女子吗?他甚至将这些人的名讳全部记在一本账簿上,用以威胁她们提供物资钱财,供他自己使用。他的名琴,每一寸都倾注着这些女子的痛苦。” 无花的笑容自脸上消失,他的神色变得阴沉。 南宫灵听见他的话,却好似完全没有听懂一般,迟疑许久,才转头看向何欢:“你在说什么,我哥哥不是这样的人。我不信。” “南宫灵……”楚留香还想再说什么,只见南宫灵已经一个箭步贴身攻了上来。丐帮武功大开大合,刚强迅猛,楚留香慢他一步,被他缠住,也只能先行应对。又因为不愿直接对他下死手,竟纠缠起来。房中很快就被两人掌风扫的全是断木残瓦,几人转移至院中。 此刻,院中月至中天,与清白地砖相辉映,竟也亮堂。那边的两人正打得有来有回,这厢,何欢与无花却是两相对望,一时无言。 “神水宫中,从来不用蜡烛照明,”无花突然开口,“每一处石灯里,都镶着硕大夜明珠。” “何缨,你可知那些夜明珠价值万金,是怎么来的?” 何欢自然知晓,有一部分是王怜花朱七七等人送的、快活王的遗产;一部分是门下帮派的供奉、船行商行的孝敬,还有一部分……是他与水母阴姬两人深潜时找到的动物残骸化成;然而他自是不可能将这些托出,更想听听无花如今谈及此事,是有何高见。 “但凡帮派势力,没有几十年上百年的累计,便无法达到坐拥那么多财富。然而神水宫却不同。其在江湖上扬名,也不过是近十几二十年的事情。可若论及财气,只怕如今所谓什么四大富豪都比不上。其敛财的速度和手段可叫我等望尘莫及。你若想以此来审判。不如先去问问你的好母亲,过去都做过什么。” 他的语气变得煽动而魅惑,仿佛早就在等这一刻:“水母阴姬养育你哥哥时,就是如此。金银玉石、万般宠爱堆砌出来一个浪荡草包。不需要考虑江湖险恶,从不清楚什么是刀口舔血。只需要每日吟诗作画、调制熏香。仍有成堆的人为他鞍前马后,送上真心。而你呢?靠海吃海,被父亲抛下,在外奔波漂泊,一人闯荡江湖、无依无靠……” 何欢:“……” 何缨的身世究竟是怎么传成这副模样的。 最后,无花问:“你真的甘心吗?甚至到现在,那个不着家的哥哥还是神水宫的少宫主。而你这位武艺高强。为神水宫奔波的、宫主的女儿,也不过是一个名义上的神女。” 他在点评的好像是何欢,又不完全是何欢。其中夹杂了太多他的主观意愿,显得情绪格外激烈。 何欢深深凝望着这个人那双不甘的眼睛,轻声问他:“无花,你究竟是在问我,还是在宣泄自己的怨气呢?” “你说的究竟是我,还是儿时的自己?自小被母亲遗弃,由异族的父亲养育,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与父亲和弟弟相依为命,日日刻苦钻研武功只为在江湖上立足。结果却眼睁睁看着父亲主动送死,将自己抛弃在寺庙门口,与弟弟也难以再见。” “你知道了……呵,神水宫的情报组织,真是不容小觑。也是,如今你已经是神女,自然不需要再共情他人。” 何欢皱眉,“你没有想过,天禅大师根本没有强迫你参佛。若同他说,你要去找自己的母亲、一家团聚,难道他会不同意吗?” 无花一怔,他意识到,即便是神水宫,目前也尚未查清他的母亲究竟是谁。他看着面前的人,想:如果她知道我的母亲是那样一个女人,或许……不,事到如今,我在她眼中已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坏人,早已没什么好辩解的了。 无花道:“你真以为一个七岁的幼童,在当时还会有更好的选择?他的确没有强迫我,但是,我不得不那么选。你太天真了何缨,你我终究还是不同。” “难道你没有继承家学?还是说你觉得不做和尚,天禅大师就会彻底不管你?”何欢反问他。“究竟是我‘天真’,还是你索求无度,从来不在意自己拥有的,只是一昧地在计较自己不曾得到的。” “你我境遇截然不同,如今不要再擅自揣度我。” 何欢冷笑,“难道不是你先开始的?……我算是看明白,事到如今,你还是一点悔过之心都没有。” “那又如何?” “那么,便没什么好说的。” 突然,远处传来“咚”的一声,无花转头望去,就看见南宫灵已经轰然倒地,楚留香站在旁边,面上竟是一片茫然。见到他二人目前已成剑拔弩张之意,打算过来协助何欢。 无花看在眼里,想要运功先解决掉何欢,可随着真气在身体中运行,竟然觉得大脑开始昏沉起来,随后,眼中天旋地转,一头栽倒在地上。 雪白的僧袍最终还是粘上泥土。可即便是泥泞,大概也比这人污浊的内心要干净。 …… 楚留香原本也快制服南宫灵,却不料这人越出招行动越慢,最后径直倒在地上。 他还以为是无花施计,想要提醒何缨,就看到无花随后也昏厥不醒。 而还伫立着的少女,正轻声道:“也叫你尝尝‘浪荡草包’的厉害。” 他三步并作两步行至何欢身侧,问:“是你下的药?什么时候,我竟完全没有注意到。” “盗帅也有看走眼的一天,又惊讶了?”何欢笑。 被他调侃的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果然,话还是不能说的太满。” 他难以想象,“无花的鼻子灵敏,还精通医药学,怎会这般轻易被药倒?” 讲给他听倒也无妨,不过…… “秘密。”何欢笑。 “好姑娘,说给我听吧,我保证不告诉旁的人。” “……”被睨了一眼。 软磨硬泡不成,楚留香换个问题又问,“那么,你就不怕我先不省人事,留你一个对付他们两人?” 何欢反问:“你不是鼻子不通气,闻不到味道吗?” 楚留香假作沮丧:“好啊,原来是这样,亏我还以为我早早已经佩戴好解药了呢。”他抚摸过自己贴身放置的药包。 虽说那药包里的确放有能解毒药草,然而如今还是不要说出来更好,免得误会更深。 想到之前无花说的那几句话,何欢叹一口气。 “香帅,”他道,“之前你误会我喜欢无花时我就想说了,这根本是无稽之谈。” 楚留香正好奇他怎么突然旧事重提,就听见对面传来对方毫无波澜的一句惊人之语。 他道:“因为我喜欢同性。” 何欢说出口时,心想:也没说谎,我的确是喜欢同性。魔/蝎/小/说/m/o/x/i/e/x/s/.c/o/m 42、第 42 章 “因为我喜欢同性。” 楚留香的神色有一瞬间的凝滞。随即他如常般道:“如此想来,当时的我真是失礼。你知道的时候不会觉得我这人爱臆想吧。” 何欢看着他神色并无太大改变,甚至并不为这种异于常人的性向而震惊,就以为无花也不过是如楚留香当时一样看走了眼。他放下心来,笑道:“怎会,无花一路上刻意诱导,香帅不误会才怪。如今说清楚,我心中也好受些。” 楚留香心中的郁闷简直要溢出来,只是他仍要装作若无其事,向四下看去。正巧看到了依旧昏迷着的南宫灵和无花两人。 “何姑娘打算怎么处置无花?”楚留香问。 “神水宫已在调查无花的身世和亲生母亲。在此之前他应该会被软禁在神水宫。在此之后,杀了了事。”提起这个人,何欢神情冷淡起来。 “……”楚留香似有话想说。 “香帅有话直说即可,以你我的关系,不必讳言。” “有没有想过,将他送往官府,接受公正的审判呢?” 何欢:“……” “我上一个送往官府的贼人,因为与其勾结,将人无罪释放出来,又行凶案。”何欢认真道,“我并非认为官府全然无能,但有些时候,也不能完全信任他们。尤其此人作恶多端,官府能否控制得住还是一样问题。” 楚留香也只是提议,见他态度坚定,就不再多劝。 “倘若有一天,天朝治下海河晏清,我也很愿意秉公处理,少些琐事繁忙。”何欢还是给楚留香面子的,“至于南宫灵,香帅怎么对待就是你们的事了。” “我认为,他应该也做不出什么坏事。” …… 与依依不舍的骏马一同送别何缨后,楚留香在街边漫无目的的闲逛。他现在脑子里很乱,不知该做些什么。 转了半天,还是回到南宫灵的住宅。南宫灵被封住武功,点了穴位,目前正手脚无力的躺在卧室床上。见楚留香如同回自己家一样进来,还倒上两杯茶水,递一杯给他,怏怏接过,拿在手里也没喝,不知在想想什么。 楚留香同他如闲话家常一般聊天,“许久不见任帮主,不知他老人家如今可好?” 南宫灵淡淡道:“不好不坏吧,比我如今要好些。” “或许改日该和你一起去拜访一下,聊些往事。” “你和他有什么好聊。”南宫灵冷哼,“你想知道什么,去问他他也不会告诉你的。” “为何?”楚留香饶有兴趣,“我帮他抓住了一个混小子,他竟然连一点小事也不愿意告诉我么?” 南宫灵继续冷笑,不再吭声。 楚留香察觉到不对,他试探道,“除非……他现在已经说不了你的坏话。” 南宫灵眼中一瞬间的波动被楚留香察觉,他看着南宫灵,眼神中有着不可置信,顿足道:“南宫灵,我以为,你与你哥哥不同。” “我们是亲兄弟,骨子里流着一样的血,有什么不同。”南宫灵强硬道。 “……”楚留香回想起何缨临走前欲言又止的模样,还有她所说:“听闻丐帮前任任慈不过四十岁,仍当壮年,为什么会这样着急将丐帮传到自己的幼子手中,直接隐退,不问世事呢?” 楚留香神色中有颓然,他已不知该说什么,只能毫无意义的重复着:“我还以为,你不是这样的人。” 南宫灵突地怒砸一下床板,恨恨道:“难道我需要你如今的信赖吗?你以为时到今日,我们还能是相互信任的朋友?!” 楚留香默然:“……” 许久后,他涩然道:“你难道忘了,任帮主一向为人宽厚,是他不留余力的养育你……”楚留香失望的看着他,“你完全被仇恨蒙蔽双眼了。” 南宫灵垂下头不再看他。如今他又在想什么? 这身不由己的人生,早已在之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初见时霁月光风的哥哥、诉说着他已经忘却的儿时记忆,依靠血缘和天生的亲近,将两人的爱恨联系在一起。用偏颇的语言,浇筑出仇恨的花蕾。午夜梦回,他滋生出的后悔无人可谈,转变为日复一日的洗脑——洗脑自己没有错,一切都是为了复仇。 可如今,那人的谎言被他人拆穿,一切刻意忽视的违和感又涌上心头。他怎能说自己完全不悔? 或许如今再说什么都来不及了,可至少,在事情没有跌入不可挽救的深渊之前,他还能再做一些什么。 于是,楚留香听见南宫灵的声音:“他和任夫人现在在后山的竹屋里,你有什么想知道的,去找他们吧。” 楚留香离开时,回头看他。 他仍躺在床头,却撇过头去刻意不看楚留香。只是饮下瓷杯中早已凉透的那口茶水。 晾得太久,真是好苦的茶。 …… “你要怎么处置他?”水母阴姬问何欢。 何欢默然:“……” 水母阴姬看他良久,叹了口气:“叫你用教内人立威,你将人赶去大夫那里帮忙;叫你处置红鞋子那两人,因为他们帮你说过好话又心软。怎么,难道你是泡桐树么?心这样软。” 何欢没忍住,笑了。 水母阴姬:“……出门一趟,胆子倒是大了不少。” 何欢讨饶:“母亲,我真做不来这些。” 他如今已经恢复男子装扮,可是讨饶的时候还是跟儿时一样,容易让水母阴姬心软。 他上次这样亲昵的同水母阴姬讲话,是什么时候?是三年前? 水母阴姬终究还是听之任之,“罢了,交给水牢那边处置吧。过来让我探察一下,你先前受我一掌,可有暗伤?” “没什么大碍,当时母亲三分内力也没有使出吧?” 虽如此说,何欢依然凑了上去,任由水母阴姬为他探查。少顷,她满意的松开手,“身体不错,武功练的也不错。” 这边温情流转,却说另一边。 押送无花去水牢的是一位身量高挑的神水宫女弟子,名叫高月,曾经被戏治过“不敬神女”之罪,如今却已是新一任掌司。她牵着被捆得严实的无花,来到了水牢入口。 她的声音轻飘飘的:“大师,我们明明都很相信你的,为什么,你要害阿芜、要害神女呢?” 无花已经被点住哑穴,说不出话,只能听她阴恻道: “你知不知道神女因为你的那个熏香,受了多大的委屈?” “我还听说,你很喜欢欺辱女人……” 她一推,被封住穴道的无花就跌身进入水牢中,冰冷刺骨的水磨过腰际,高耸天花板上时不时还有阴冷水滴落下,猛猛敲打在天灵盖上。 “你可是修佛的大师。不知道,佛家信不信命运呢?此刻你身上萦绕的冤念,会不会化成水牢中的水滴,让你遭受比寻常渣滓更加痛苦的刑法啊?” 神水宫用这水牢来惩罚那些曾造成宫中弟子过往伤痛的恶人。除却水牢中让人寸步难行的粘稠重水,只能站着休息的空间,还有不规律、无止境的水滴自高处滴落在天灵盖。寻常人不过三五天就会丧尽神智,不知他能撑多久。 最好,撑得久一点。 宫南燕曾对她透露过,神女性情温和,宫主不算满意。但如果下一任掌司可以与她互补,便能了却宫主的这番心事,将她奉为神水宫未来的宫主。虽说如今的少宫主也很好,但是他并不适合神水宫,神水宫也不该让男人继任宫主。神女是最好的选择。若要成为她的左膀右臂,高月就需要比以前更心狠手辣、更加雷厉风行。 她已经做好准备,就从此事开始立威。 何缨……这两字是那么轻柔,如同天边的云、水里的月光。只配神女二字实在是有些过于轻盈了。 不如……何缨宫主。高月在心底默念这四个字,来来回回,终于满意起来,眼中透露出坚定的光。 …… 今日气氛正好,何欢顺势提出要去一趟保定。 水母阴姬较之三年前相对气定神闲,“要去给死人烧纸?” “……”何欢觉得这样说似乎不是很礼貌,不过他还是默默点了点头。 水母阴姬突然起兴致,问道:“难道人死之后真有鬼魂,会往地府常住?” 何欢一愣,犹豫道:“这,我没见过,也不是很清楚。应当……应当是有的吧。” “你出门在外,总见过死人,死人是否有魂灵,也看不见么?” 何欢默然片刻,道:“我又不是槐树来的,怎么会有阴阳眼。” 水母阴姬被他小小反击一下,也不恼,只轻笑一声:“罢了,你想去就去吧,不拦你。” “多谢母亲!”何欢笑。 “不过,年还是要回来过的。” 何欢点头:“自然,我去去就回。” 虽说会过去,却也不知时移世易,他前去祭拜是否会给那人的家眷带来麻烦,尤其是…… 曾经水母阴姬说,如果王怜花知道了对方的作为,一定要杜撰一张五等分藏宝图放在那人家中,再对天下广而告之。如今虽不完全相似,亦不差多少。 那人的弟弟,目前手中就有半份宛如定时炸弹一般的《怜花宝鉴》。当年,王怜花还冠冕堂皇的叮嘱他,要为自己找一位合适的传人。不然五年后,就要将李府手握《怜花宝鉴》一事大肆宣扬出去。 被禁止透露真相的真正王怜花传人:…… 王怜花理直气壮辩驳:“你只是个小树苗,怎么能叫传人呢?我一没有欺负那死人的无辜家眷,二没有掀起血雨腥风,三不曾存有害人的心思,就算是沈浪来了,他也得说一句我的行事没什么问题。” 沈浪:“……” 朱七七在一边,居然点头同意了,“这花花肠子只是给他们李家一个教训而已,又不是什么恶事。顶多这五年不太安生,五年之内给他找一个传人不就得了?叫他们随便欺负你。” 看在王怜花即将随沈浪朱七七一同离开这里,去往海岛,再难掀起风浪的份上,沈浪默许了。 临走前,王怜花悄悄对何欢说:“要是他们家真对不起你、用那事威胁你,你就用怜花宝鉴威胁回去,知不知道!别傻乎乎的被人欺负了找不到地方哭。我走了……也难再替你出头。那女人自己闭门造车,肯定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帮你。” 何欢第一次听他那么絮叨,不知为何,心头一热,鼻中生涩。 自被误解、被斥责,被迫远离爱人,遭逢生离死别之后,一直浑浑噩噩的何欢,曾经宛如蒙着一层纱一般的痛苦,在这一瞬化为实质的情绪,生离与死别叠加,酝酿成妖怪眼中的云雾。 在黑夜之中,这片积雨的云,是他真正入世、想要成为如此温暖的“人”的开始,也成为除他之外,无人知晓的秘密。魔/蝎/小/说/m/o/x/i/e/x/s/.c/o/m 43、第 43 章 何欢十五岁那年,王怜花说要去解决一桩旧事,不能带他。 “为什么不能带我?”何欢不解。 “带你过去,你现在被教的像个小沈浪,只怕她会因为讨厌沈浪所以留你在阴森森的宫殿里天天扫院子。”王怜花夸大其词地吓他。 何欢思索片刻,了然:“哦,是你们的仇人。” “是他们的仇人,与我无关!”王怜花声音猛地提高,随后又低下来,很不愿承认似的,“是我姐姐,她性格比较……别扭,总之你先去沈浪那个什么朋友家待两天,等事情解决了我就去接你。” 他还叮嘱:“江湖里这些满嘴仁义道德的人,跟住在地底下的那个女人可不一样,十句话有八句是假的,你不要听他们说什么,只看他们做什么,倘若有事不合你心意,直接大闹他们家也无妨,知不知道!” 他来回走了两步,又说:“你跟着我两年,要学的都学会了,不会吃亏吧?” 何欢:“……” 他心想:不过是一群普通人,我能吃什么亏。 沈浪朋友家的招牌是漆木的。上书“李园”二字银钩铁画,颇有风骨。门前红梅盛开,散发幽幽香气。何欢驻足在门前,仰着头,外人看来呆呆地不知在想什么。 马车压过皑皑白雪,咯吱作响。马打响鼻,踩雪声不紧不慢靠近,有一温柔男声自身后响起:“小公子,你在看何物?” 何欢回头,毫无准备望进一双映着红梅与风雪的温柔秋瞳之中。 来人披着一件红色的大氅,大氅边沿雪白的兔毛衬得脸颊更添一份瘦削。这人看起来病骨支离,但那双眼睛却满溢着盎然的生机。 梅花香气在园内,也在这人身上。随着凛冬的空气,荡入何欢的鼻腔。 他说:“我在看这块牌子。” 好似梅花的人轻笑一声:“幼年稚笔,力道不足,字迹拙劣,原不值细看。” 何欢听他好像对这牌匾不满之处甚多,也就顺势道:“字迹的确尔尔,我在看这木料,是两百年的漆树,砍伐后就用来做块牌匾,真是可惜。” 那人闻言一愣,笑容更盛:“在下李斯影,不知小公子如何称呼。” “我叫何欢。” “小何公子,如此心性,的确很像沈大侠的忘年交。” 哦,原来他知道沈浪叔叔,也知道我和他的关系。 何欢眨眨眼,心想:啊,不妙,说坏话好像说到主人头上了。 …… 十二月的保定,寒风依旧凛冽,呼吸之间白雾逸散,鼻腔与嘴里都好像结了冰茬,让人不想讲话。 所谓近乡情更怯,大约就是如今的何欢。他站在李园熟悉的牌匾下面,犹豫许久,也无动作。换做旁人,大约早早就冻僵了。 他心里想着改日,却也知道明日复明日,今日做不成的事情,明日未必就能做成。终于,他扣响大门,却不料过了好些时间也没有人来应。他心想着,不应该啊,又敲一次。 这次有人来开门,却是不熟悉的一张硬汉面容,看向他时神色似有不解,随后才一抱拳问,“不知这位小兄弟是?” 何欢也很迷茫,他先后退一步看一眼牌匾,是李园不错,随后想着,可能是新招的仆从躲懒吧,思忖片刻道,“不知小李探花李寻欢何在,我与他家有故交,此次为祭拜先人前来。” “原来是贤弟的朋友……他,唉,请先进来吧。” 何欢顺着他的邀请进来,总觉得哪里不太对。他叫李寻欢贤弟,那便不是仆从而是客人?可若说这人是来做客的,也太自来熟了些。 在此之前,他对于见到李家人还存着些尴尬意味,可如今却在心底暗暗希望他快些回来。 然而,何欢怎么也没想到李寻欢进门时会是这么个模样。 他醉醺醺的,身上是浓烈到让人怀疑是不是他进门前刚刚跌进姑娘家用的水粉里的呛人香气,衣襟些微敞着,露出两个嘴唇模样的胭脂印。 何欢瞠目结舌,他在犹豫时,就听见刚刚那位大汉喊了一声,“贤弟,你,你有客人到了,怎么还这么不拘小节……” 这话听着更为古怪——若李寻欢真与这个人是结拜兄弟,那应该交情极好才是。但这大汉话里话外仿佛刻意在贬低李寻欢。可要让何欢直白点明这事…… 一来他自己身份尴尬,再者他并不清楚这人的品行,如若人家只是单纯的不拘小节,那就是他枉做小人。 总之再观望一下吧。 何欢再看向李寻欢时,就见他醉醺醺的冲他露出一个笑容,其中有突见旧友的惊讶欣喜,可更多的,是一种隐藏极深,却无法欺骗朋友的沉重的、冗长的痛苦。 何欢只看到他这双眼眸,就觉得呼吸一滞,他快步走上前,李寻欢就伸出手臂,轻轻抱住何欢,虚搂着他,“……欢弟。”他一如既往地这样叫他,“好久不见,你过得好吗?你……你原谅我们了吗?” “我很好。”何欢拍拍他的肩膀,安抚他不知是因为过往还是如今产生的愁绪,“我从未怪过你们,反而是我……好像给你添了许多麻烦。” 一别多年,曾经以为相互埋怨的友人,突然发现双方完全没有忌恨,反而相互挂念。其中一人,过得好似还不尽如人意。这滋味宛如木桶中窖藏的葡萄美酒,醇香又酸涩。 他本该与李寻欢促膝长谈,一解心结,消除苦闷,但如今太不是时候。至少该让李寻欢去洗个澡,醒醒酒。 “怎么喝这样多酒,不注意身体么?叫亲人见了,不知该怎么说你。”这亲人,不是指何欢,而是代指李寻欢的表妹林诗音 李寻欢闻言,神色却不变,好似根本没听出他在说什么,岔开话题道:“正好,我要将我的义兄介绍给你。”他转过身子,只是仍旧轻揽着何欢的肩膀,好像怕他突然离开,又好像已经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需得靠着旁人支撑才能维持一个体面。 “现在不急,你先去休息一下,浑身都是酒气,让人无心听你讲话。”何欢推了推李寻欢,李寻欢顺势放开他,摊开双手,“好吧,好吧,听你的。你可别趁我换衣服的功夫,再像以前一样不见了。” “不会,”何欢无奈,“我既回来,就不会再不告而别。” 得他许诺,李寻欢安下心来,复摇摇晃晃的离开。 等到李寻欢走后,这位大汉向何欢一拱手:“原来是寻欢贤弟的朋友,在下龙啸云,之前没听寻欢提起过你,方才失礼。” 何欢沉默了片刻,冲龙啸云一点头,“既然已经见过寻欢,我便先行一步。希望龙侠士代为转告,等他休息好,我再来拜访。” 随后,他就打算离开。 “你只见到表哥,还没见我,就要走吗?”突然,一阵香风拂来,这香气如同幽谷兰花,清雅出尘,随之而来的,是一位戴着面纱,却让人见之忘俗的女子,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牵动着旁人目光,而当她带着一丝丝埋怨冲你讲话时,你简直觉得不满足她的所有心愿就是你的不是。 这人,便是李寻欢的表妹、何欢曾经的友伴,林诗音。 “诗音……你怎么出来了?”何欢看了一眼龙啸云,上前几步接话,顺便挡住这人看向林诗音的目光。 林诗音一双翦水秋瞳看着他,带着不满反问,“若我不出来,你是不是也要转头就走,就好像这里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一般?” “怎么会,我本来也要拜访你的,不过如今有外人,不方便罢了。”何欢已经听出来她对如今的现状有所不满,仔细想想会让她不满的也只有一个原因——就是龙啸云。 所以,他话中自然就带了些林诗音碍于身份无法表达出来的排斥。 果然,林诗音眼中流露出清浅笑意。她好似没有看到龙啸云难看的脸色,对他道:“龙大侠,你也听到了。我与他许久不见,只希望能好好聊个天。” 龙啸云咬咬牙,自以为不着痕迹的瞪了一眼何欢,又柔声对林诗音道:“是我的不是,诗音小姐不要介意。” 他说完,再找不到留在林诗音和何欢身边的理由。好在林诗音与何欢也并非独处,只得心有不甘的离开。 “你变了好多,是因为这几年在外吃苦么?”等龙啸云离开,林诗音问他。她虽然高兴何欢能帮她出一口气,却对于这样的何欢有些陌生。 在她印象里,何欢一向沉默且温柔。 何欢无奈:“你对我到底有什么误解?我在外面过得很好,也交好许多友人。才知道以往视野何其狭隘。如果不是你从小喜静,我倒要建议你也出门走走。” “怎么,那些江湖人很好么?”林诗音有些不满。 何欢笑道:“与我而言,是很好的。” “我对你难道就不好?”林诗音埋怨他,不过此刻没了外人,她声音里更多是亲昵。 “诗音,你这样让我怪害怕的。”何欢冲她连连摆手,“这话让寻欢听到,又要吃我的醋。” “……” 林诗音突然沉默不语。 何欢反应过来刚刚见到李寻欢的模样,明显与他离开之前不同了,小心翼翼问,“寻欢到底是……” 原来,李寻欢在关外遇见仇人,千钧一发之际被龙啸云搭救,两人相处愉快,因此结拜为兄弟,李寻欢邀请龙啸云来家中做客。不料龙啸云却对林诗音一见钟情。 “他故作一副不思进取的酗酒模样,甚至沉迷美色,都是要逼我做出决定,”林诗音恨恨,“他……他只顾着他的兄弟情义,我又该如何是好……” 何欢只得先安抚林诗音,“怎么会呢,我认识的寻欢不是这样的人,中间是否有什么误会?” “你也替他说话是不是?”林诗音咬唇看他。 何欢立刻摇头,“没有没有,你知道的,我一向站在你这边。” 林诗音见他头摇的像拨浪鼓,噗嗤笑了出来,“好了,我怎么会怪你,可我控制不住,现在你一替他说好话,我就恨不得打你。” “好,好,我不说了。你也不要先着急,让我来想想办法。” 林诗音定定望着他,神情中溢出惆怅:“倘若当初是你,又或者大哥还在……” 何欢明白她的意思。 她这样说,也并非真的觉得他或者李斯影比李寻欢更好,只是在气头上,非要比较一番。 何欢笑而不答,看向院中梅树的神色温柔,许久后,他叹一口气,道:“但不可能是我,而他也再回不来了。” “……小欢,”林诗音欲言又止,最后扯了扯他的衣袖,“抱歉,我不该这么说的。” 何欢摇摇头,笑容温和,“总会有那么一天,只是或早或晚罢了,我与他都清楚,只是……” 打着为另一个人好的名义,独断专行又妄下判断,难道真会有好结果么? 他沉默片刻,突然失笑,“你瞧,他们李家的人,是不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自以为是?” 林诗音看着他笑,却几乎要落下泪来,一时失态,握住了他的手,想要安慰他,却说不出话。“小欢……” 这一幕,却让终于逛回来的龙啸云目眦尽裂。魔/蝎/小/说/m/o/x/i/e/x/s/.c/o/m 44、第 44 章 当年,李斯影领着何欢进入李园,迎面就碰上两个年龄相仿的少年人,他们一个赛一个穿得多,像两个雪球一样滚了过来,何欢微微睁大眼睛看向他们。 也是这时,一件带着人类淡淡体温的大氅披在了他身上——是李斯影。 “大哥,你回来啦!”少年人声音稚嫩,带着兴高采烈。 “大哥,这是谁啊?他身上的衣服好眼熟。”少女的声音娇俏。 何欢看向李斯影,有样学样,“大哥,谢谢你,但我不冷。” 他身上衣服是云梦仙子遍寻能工巧匠所制,看似轻巧,实则能抵严寒,还会发热。王怜花说自己身形不合适,让裁缝改给他穿的。 李斯影被他这一声大哥逗笑出声,明明一开始是在笑,像是被冷空气呛到,到后来却变成不断地闷声咳嗽。 何欢对这爱逞强照顾人的大哥生出一股怜爱,他单手扯下大氅,手腕一抖,红色大氅在空中翻飞,为李斯影重新披上。两人面对面站着,李斯影看到何欢伸出手,认认真真给他的大氅打上死结。 哭笑不得时,这孩子直接握住了他的双手,抬起头看着他。 那双漂亮的棕色眼睛如此专注地望着他。而少年人的手热得像是一个火炉,这热意从双手接触的地方开始蒸腾,经过手臂,来到脸庞,烧得火热滚烫。 他的声音好像花、像羽毛,又像是破冰时的溪流叮淙奏响。他说:“你摸,我真的不冷哦。” 为了让他快快松开手,李斯影回答:“好的,我知道了。” 何欢满意的放开手,去和那两人相互介绍。 而李斯影,在大氅之下,他将仍然带着热气的手交握,作不经意状望向初次见面的少年。 只第一面,他就知道,冬日的太阳会晒化积雪。 …… “诗音…你,你这是?”龙啸云的目光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林诗音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后又坚定的握了上来,“龙大哥,我与何公子青梅竹马,许久不见,彼此记挂也是理所当然。” 何欢意识到她想要做什么,便拍了拍她的手,等她转过头来,便冲她安慰一笑,“是的,诗音先前埋怨我许久不回来见她,所以使些小性子,让龙大侠见笑。” 林诗音顺势道:“你原先住的房间家里也还留着,干什么要去客栈,显得生分,在家中住下就好。” 何欢一愣,想拒绝的话被她的眼色堵在嘴里,千言万语化成一句:“不会麻烦你们吗?” “有什么麻烦,”林诗音笑,“你本就是我们的家人。” 这句话确是真心。 何欢无奈,用手指点了点她的鼻子。 允林诗音的要求之后,她如同枝头含苞的玉兰,挽着何欢出门时格外有底气,“走,去看看你原来住的院子。一直为你清扫着呢,谁知道一连三年你都没回来。” 何欢笑而不语。 等到了何欢往日住的“暖玉轩”,又在门口说了好一会儿话,林诗音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离开前还问:“你不会又要不告而别吧?” 何欢只得再回答一遍,“不会的,你安心。” 原本说好晚间一起吃饭,可不知怎的李寻欢又遣了下人来说有事,等到明天中午再一起吃。何欢闻言也没有说别的,倒是一直在李园所以也认识何欢的那个小厮叹了口气。 “小欢少爷,我们家少爷最近不知道怎么了,一整天见不到人,他…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求求您劝劝他吧。” “……寻欢说是有事,你可知道他去了哪里吗?” 小厮犹豫片刻,悄声道:“他…他去销金楼啦…” 销金楼并不是楼,而是一条街。 一条坐落在城西,只在晚上才会热闹起来的街。 日落时分,何欢往销金楼的方向走去。街上人来人往,熙攘繁盛。叫嚷声热情而嘈杂,人们多不拘小节,这是北国特有的风情。此外,也人多口杂,不知何时就能被人收集到小道消息,再转卖出去。 若要毁人名声、透露情报,只消在这条街上随口说一句话。不出三天,便能流言四起。何欢已听见不下五个人,在说“小李探花”的风流事。 夜色渐浓,销金楼却歌舞升平。用“琼林玉树竞奢华”形容这里,也是使得。哪怕时隔三年,何欢对这里也不陌生。而这里的人,对他同样很是熟悉。 “是何公子,是何公子诶!” “何公子回来啦。” “何公子可算是回来了,让我们好等呢。” “是何公子!何公子又英俊了不少呢。” 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倚在门框上同他打招呼。 在楼上用撑着窗户的姑娘冲他挥手。 龟公见他也带着笑,恨不得直接就把他引到自家楼里坐下喝茶。 何欢同他们打招呼,又婉言谢绝离得最近的老板娘要扯他进花楼的动作,苦笑道,“我这次是来找人的,姐姐饶过我吧。” “你找要什么样的,跟我说呀,我这里都有!” 何欢摆摆手,继续向前走去。满大街都知道小李探花所在的位置,就是销金楼的中心,倒便宜了他。 他与销金楼的渊源,要从与李斯影闹翻的那段时间说起。当时他不告而别跑出李园,便是在这边制香讨生活,约有小半年的时间,同整条街关系都不错。毕竟谁不喜欢彬彬有礼,温柔又俊秀,眼神清明,丝毫不觉得她们这行低微的小公子呢。 他往销金楼中心——金缕衣走去,进门就被扯住了衣袖。 是张熟面孔。 “何公子,你一走就是四年,让我们姑娘好等啊。”这小婢穿着蓝色衫裙,朴素至极,脸上不施粉黛,只有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显得有些特色,她身上的活力却难得。 “是我的不是…霜霜姑娘还好吗?”他并不觉得冒犯,好脾气问。 小婢瘪瘪嘴,“你现在问我,不如直接去找她,她见到你,不开心估计也开心了。” “我现在还有着事,这…我改天再来找霜霜姑娘可好?” 小姑娘跺脚,“算了,就算你现在找她,她也没时间,她要跟这个探花那个公子说话的,哪里还记得你。” “……” “哈,你要找的就是这个探花,是不是?” 李寻欢坐在桌边饮酒。他身边已经摞着五个空酒坛,却还在不停的喝酒。霜霜姑娘坐在屏风另一边,她芊芊素手不时拨弄一两声琴弦,视线却丝毫不停留在对面俊美的探花公子身上,只是往雕花的香粉奁上看,片刻又怔怔望向窗外。 直到李寻欢放下酒杯,整个人趴在桌子上,她才绕出屏风,用香扇掩面,叹了一口气,“你爱的人就在家里等你,你却在这种地方喝闷酒,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虽然爱她,却不能给她幸福。这样的爱,或者不如不给。我在这里喝酒,喝的却不是闷酒……”李寻欢似醉非醉,他喃喃道,“闷酒喝多了只会醉,这酒我喝下去…却怎样也不醉。” “一个人太痛的时候,烈酒也无法止痛,更无法让你忘记那些痛苦。”霜霜拾起另一只杯子,盯着里面的酒液,半晌叹了口气,“更何况,这酒并不是什么烈酒,不过是酒味的水罢了。” “姑娘千杯不醉,所以觉得这是水。实际上,这已经是我能找到的最烈的酒。”李寻欢说话间又拍开一坛酒封,浓烈酒气让不善饮酒的人闻之欲醉。 “那只能说李探花见识还不够,”霜霜望向窗边,“倘若我还能再见到他……” “姑娘何苦痴痴等一个不归人。”李寻欢这话说出来,也不知道是在劝谁。 “你没见过他,你不了解他,所以你不懂,我等待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有意义的……只因为我等的是他,所以等待的时间也变得美好。”霜霜看向李寻欢,片刻后冷笑一声,“而等你的那个人,她等待的时间才真的是痛苦。这就是你与他的区别。” “有些人,能把别人从泥潭里救出来,让人觉得活着还是有价值的。而有些人…他们会把别人推下泥潭,让她们挣扎的每分每秒都是窒息与痛苦,自己还觉得是为了别人好。” 李寻欢的口腔到胃都好像被她锐利的语言刺破了一般,那些酒也在此刻作祟,让伤口卷起大火,他喃喃,“可我还能怎么办,我已经没有办法。” 就在此刻,有人敲门,“小姐,有人想要见你。” 霜霜闻言坐在了李寻欢身侧,才朗声,“怎么,他不知道李探花现在是我的客人吗?” “但是小姐,他还是执意要见你,顺便,还要看一眼李探花。” “……” “或许你不如去开开门,”李寻欢撑着头,露出有些恍惚的笑,“你这婢女一向为你考虑,你难道听不出来她现在在替你生气的同时,还在替你高兴?这个人,一定是你乐意看到的人。” 霜霜瞪了他一眼,又觉得他说的好像有几分道理,于是去开门。 门打开后,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他见门开了,便抬起头。他穿着一身淡蓝色的云锦,一双桃花眼写尽温柔,见她出来,露出一如既往的温暖笑容,“霜霜姑娘,许久不见了。” 霜霜见到他,本想与他一同笑,可一勾嘴角,泪珠却掉了下来。 她有千言万语想要诉说给这个人,想要埋怨他,想要抓他咬他,想要打他问他为什么走了那么久都不写一封信回来,最后却只是挽起头发,梨花带雨仍露出笑颜的说出一句。 “你,你回来啦,真好……”魔/蝎/小/说/m/o/x/i/e/x/s/.c/o/m 45、第 45 章 “嗯,我回来了。”何欢拿出手帕,为霜霜擦去眼泪,“害你流眼泪,是我的错,抱歉。” “有人道歉的心不诚,”霜霜拉住他的手,虽然那么说着,心情明显好了很多,“你难道只为害我流眼泪而道歉吗?你出去这么久,回来都不第一时间来找我,也不跟我讲你经历了什么,你该不该罚,该不该骂?” “该罚,该骂,霜霜姐姐打我吧。”何欢露出乖巧神色,被霜霜笑着拍了一下手,随后挽着他走进房间。 殊不知房间内李寻欢已经白了一张脸。 等何欢进门,面对房间里的李寻欢,神色不变,笑着喊了一句,“寻欢。” 李寻欢勉强露出一个笑来,“我竟不知道,欢弟在这里也有友人,我这朋友当的不称职。” 他似乎是误会了什么,脸色越发惨淡。像他这样的人,当意识到自己可能“抢”了朋友的红颜知己之后,是一定要把所有的错全揽在自己身上的。他此刻极为自责,以至于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寒暄、怎么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他在很多人面前都装作风流浪子的模样,时时刻刻注意不要流露出真正的自己,他做的很好,但也会累。霜霜与他相同,都需要一个挡箭牌而不会对彼此动心,只有在她面前李寻欢才能放松片刻,变成真正的自己。 在她面前露出的痛苦不会被怜悯也不会被讥讽,李寻欢已经把她看成是朋友。可这话如今说来,何欢真的会信吗? 他已不敢看何欢的神情。 何欢却笑道:“难道朋友之间就该什么都知道吗,你这不称职从何而来?” 霜霜看了看何欢,又看了看李寻欢,已经意识到什么,轻轻拧了拧何欢的脸颊肉,“原来你不是专程来找我的。” “原本想着回保定就来看你,还给你买了当下时兴的水粉和首饰,但如今……咳,你也知道,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能不管他。” 霜霜一双柔情似水的眼眸绕着何欢打转,闻言对李寻欢却有些不假辞色,“我只知道你心软,但是对这个人,你可不能太心软。他大多时候,都是咎由自取而已。” 她作为一个女人,理当站在另一个伤心的女人立场上鄙视李寻欢,何欢很是理解。只是…… 何欢转头看看面色惨淡的李寻欢,又看了一眼霜霜,意识到她知道的绝对不少,于是轻笑,“他只是太倔了,需要人推上一把。” “接下来这里怕有不少不想让我听见的话,我还是先出去吧。”霜霜无奈。 “等事情了结,定会好好补偿霜霜姐姐。” 霜霜一扬眉,“那你可得想好送我什么。” 她身姿绰约,如同白鹤一般远去。 “不知道你现在是醉着还是清醒的,”何欢坐下,看了看他身边的酒坛,“我知道你酒量一直不错,但也没想到你有朝一日看起来会像个酒鬼,不醉不归家。” “似乎怎么样也喝不醉,又好像一直不清醒,一直在梦里。”李寻欢又想拿酒杯,被何欢摁住了手。 他轻嗅杯中酒液,笑着摇了摇头,“不知道你听没听过这句话——酒能解愁,也能忘忧。” “听是听过,只是……”李寻欢苦笑一声。 “这酒既不能消解忧愁,也不能排解苦闷,喝了也无用。不如试试这一瓶。”他自身后拿出一掌大小的白瓷瓶,酒塞被雕刻成一朵花的形状,看起来格外雅致。 “这酒瓶倒是别致。既然是你推荐,其中酒液定是精品。”李寻欢本就不想同何欢谈那些宛如乱麻,生长在他血肉、唇舌间全是痛苦之事。让何欢碰见这桩闹剧,也会让他想起曾经他自己颇不赞同的大哥。他此时此刻在做的事,相比他大哥又有什么不同?但……事已至此,痛苦又有什么用呢? 不如饮尽杯中酒。 他将酒塞拔开,初时闻着只觉得无色无味如同白水,入喉却让脑海中升起烟云迷雾,飘飘然不知所以。他眼前闪过此刻思念之人的笑靥,露出不自知的一个笑来。那个人入他梦中,如往昔般灿烂,正是近日无论如何也无法自她那张绝美面容上窥见的神色。 他轻轻唤她:“表妹……” 何欢见他醉倒在桌边,唇边终于露出微笑,似是做起了美梦,摸了摸李寻欢的头发,随后抚平他微蹙的眉头——那是这段时间的紧锁的苦闷。 “真是……如出一辙的不爱惜自己。”他叹息。“你们都是聪明人,又岂会不知,自苦时也苦了他人。” …… 沈浪本与李园上任主人有旧。当年,沈浪寄信说有一子侄近日来保定,希望能在李园暂住。却没想到,沧海桑田,故友去世已久,只留下不足弱冠的李斯影撑起李园。即便如此,李斯影还是回信欢迎何欢前来。 这其中有沈浪的人情。不过,大概也有李斯影本人的确是个爱操心的好人的缘故。 这些,都是后来何欢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口中才知道的。 或许因为是家中长子,母亲早逝,父亲又一向严格的原因,李斯影在李园更多承担了父母的责任,并不在意自己。相对而言,他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照顾弟妹、还有何欢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身上。李寻欢和林诗音年龄相仿,又是表兄妹,常常待在一起,因此,李斯影格外照顾何欢。 他见何欢来时什么都没带,就让家中加急赶制,怕何欢不适应当地寒冷气候,还让李寻欢匀出来几身冬日做的新衣裳。 这日,他叫何欢来书房,询问他还需要添置什么东西、最近有没有什么不适应,保定今年格外冷,需不需要多要些碳、有没有需要提前备上的药材。 何欢道:“我真没事。大哥,你或许更应该注意身体。” 李斯影笑,内心熨帖:“不碍事的。大约是冬日受风寒,要咳嗽几天。习武之人,哪有那么虚弱。” 何欢歪头:“但你看起来病恹恹的。” 有了前面的关心,李斯影听见他那么说并不恼,只觉得他率真,又解释道:“自儿时就这样了,不过看起来瘦弱些,没什么的。” “真的吗?”何欢不解。 “真的,其实我身子壮实的很。”李斯影假作不满,“怎么不信大哥的话。” “唔……” 李斯影虽说素日都稳成持重,但毕竟是不及弱冠的少年,此时生出些带着幼稚的少年意气来。 书房中的碳烧得足,并不寒凉,李斯影穿着贴身,见他不信,还握了握拳,自衣袍下显现出肌肉的起伏,他道:“我骗你做什么,你瞧。” 何欢看着他,半晌后突然靠近。 他还在长个儿,头只到李斯影的肩头,李斯影对他并无戒备心任由他接近,以为他是想靠近些观察或者摸一摸这些肌肉。却没想到他靠近后,竟轻轻将头贴近了李斯影的胸膛。 伴随他的动作,李斯影闻到一股草木的清香,沾染了清晨日光下,草叶间滚动的露珠。少年人的身子像一枝苍翠的竹,如今好像被雪压弯了腰才得入怀,让人想要为他掸去身上落雪,又想让竹在身侧多依偎片刻。 一时之间,天地寂静。不知多久,窗外的冰棘棱与屋檐处相连的地方率先被太阳晒化,噼咔噼咔掉在地上。随着正午日头越大,落地时的声音越快,李斯影听在耳间,连心跳也莫名应和着声响不由自主变快。 何欢这时,才慢吞吞挪开身子,道:“有些树表面上看起来很健康,其实内里已经被虫蛀空了。我担心大哥也是如此。不过刚刚,听见你心跳声很稳健,应当是我之前想错了。” “啊……嗯……是的,没错,所以你别担心。今日化雪,我还有些事,你和寻欢他们去玩雪吧。”李斯影表面上仍作冷静状,实则等何欢走后,他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 他跌回座位上,扶住自己的头,掩面深呼吸。 你为什么不推开他?他问自己。是因为从未与人这么亲密接触过吗?是贪图转瞬即逝的柔软与温度吗? 如今是对谁,生出了什么样的心思,你真的知道吗?他……他比你的弟妹还小啊。 不可如此,不可如此。这只是一念之差,只要少些接触,很快就会消散的。 可那双露在外面通红的耳朵,温度却怎样都消不下去。 正如依旧过速的心跳,在胸腔中冲撞。魔/蝎/小/说/m/o/x/i/e/x/s/.c/o/m 46、第 46 章 李寻欢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从来没有遇见过龙啸云。 遭遇仇家围堵,他九死一生逃了出来,昏迷在了塞外,被边疆牧民搭救,等身体恢复已经半年有余,他急急忙忙赶回李园,生怕祸及家人。好在旧友赶来护着一家老小。 他谢过好友,心有余悸的抱住扑进自己怀里痛哭的诗音,情不自禁的问道,“表妹,我心悦你,你……你可否与我成婚?” 她秋眸盈水,粉面含春,任谁都品得出她眼中情意。 那年冬天,红梅与红色灯笼交相辉映,宾客与朋友的欢笑声几乎要盖过鞭炮声,刚下过的大雪也无法冻结泼天的喜意与豪情。 李寻欢骑在马上,身后是乘着心上人的轿撵,一眼望去是过命交情的朋友。他被祝贺和善意的调侃声包围,日头那么好,好的前程似锦,一片光明。 他已经有过金榜题名时,可那喜悦也比不得此时此刻洞房花烛。烛光下看美人,如珠似宝。 一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孩子,是个调皮的男孩,起名叫李牧音。有时候这孩子犯了错,李寻欢总是对他心软,反而是林诗音,是个严母。 但倘若问起李牧音更喜欢父亲还是母亲…… 这孩子回答:因为母亲那么美,所以喜欢母亲。 时光荏苒,昔日的一对璧人携手白头,他们也吵过架、红过脸,年少的时候也因为大大小小的事埋怨过对方,却从未后悔过在一起,也一直相互关爱。 直到斯人逝去,痛彻心扉,才醒过来,明白只是大梦一场。 白瓷酒瓶在桌边放着,美梦却已经逝去了。 因为这场梦,李寻欢更觉得对不起龙啸云。他放弃和诗音在一起的最后一点犹豫,整宿整宿的流连在外,被脂粉和酒水熏得入味,有时半夜醒来都嫌弃自己。 林诗音终于死心,和龙啸云在一起了。 巧合的是,他们大婚当晚也下了雪。大雪压垮了李园唯一一株合欢树。李寻欢拾起这棵树的树枝,带着这唯一属于又不属于李园的东西,离开了保定,去了关外。 他以为林诗音会过得很好。 …… 他真的这样认为吗? 他真的从来没有怀疑过,林诗音和龙啸云在一起,会过得很好吗? 以为自己已经醒了的人还在梦中,梦境之外的人看着他又一次蹙起的眉头,失笑摇头。 “怎么就那么别扭?那你就多睡一会儿吧……” 何欢看了看已经空空如也的白瓷瓶,索性将它放在这里,自己推门离开。 霜霜不在,但她的侍女守在门口,见到何欢出来就问,“你又要走了?” “只是今日已晚,打算回去歇下而已。至于李探花……放在那里不管也罢,让他多吃点苦头。戌时大概会醒,到时候再看吧。” “怎么,难道他还会像话本子里一样突然醒悟,直接奔回家去求他家里人原谅么?”她明显是觉得不可能。 何欢却笑:“你怎知不会?话本里写的,或许是真的呢?” “这话说出来神神叨叨,白亏你的好皮囊咯。”小姑娘冲他噘噘嘴。 “因为他为人和善,你就这样编排他,小心被妈妈听到,打你手心。”霜霜此刻上来,开口替何欢解围。 小姑娘做个鬼脸,转身就跑下楼,一过拐角就不见影子。 霜霜看向何欢,“她见你回来,心中欢喜,不然不会这么多话。” “我见到你们,也很高兴。”何欢道。 “……当时你走,我就知道,你短时间不会再回这里来了。可是我不曾想,你一走就是五年。倒是三五不时地来信,却根本让别人找不到你,信也总寄不到你手里。” “你不用急着回我,”霜霜看他打算开口,冲他摇了摇头,“你在信里跟我说,家里人照顾你、你过得很好;又学了什么手艺,活的自由畅快,我一个字也不信。” “你如果过得很好,就不会居无定所不停漂泊;倒是记得用好的信纸和墨写信给我,却每封信都挤挤巴巴,香也熏得杂乱;活的自由畅快?……哼,你倘若是个没心没肺的王八蛋,我倒可以相信你在外面逍遥快活也不回来。” 她说着说着又要流泪,“你这个笨蛋,一直都是这样,只知道关心别人,却从来不知道别人有多关心你。” 何欢有些慌乱地替她擦眼泪:“怎么说着说着又哭了……我如今真的过得很好,没骗你。此次还想问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去洛阳那边,开个女学。你不是一直都想办女学么?” 霜霜闻言,抬起头看他,泪光闪闪中透出些恍惚,想起什么似的,叹口气道:“原来你还记得……不过是曾经的戏言,除非大赦天下,我哪里能出去。” 她因皇帝亲小人远贤臣、父亲被冤下狱,女眷充作官妓,与其他人不同,无法轻易离开这里。 何欢却道:“只要你说愿意,我就有办法。” 她愣住了,半晌才问:“你……若害你陷进麻烦里,我倒宁愿不做。” “不会。”何欢笃信道。 霜霜仿佛才发现,他已经长得极高,肩宽也不似曾经少年模样,而是一个可靠的男人了。 “你这趟回来,精气神都大不一样……真是变了,”霜霜看着他,眼中似有欣慰,“你有这个心,我就很满足了。至于女学……你、你容我再想想。” “好罢,只是你要知道,我总会支持你的。”何欢认真道。 何欢离开销金窟前,回首再度望向这条街。 脂粉、酒香,伴随靡靡乐器和歌声,舞姬旋转时鼓点应和舞步、金铃在腰间晃动迷乱人眼。高烛照红妆,灯火通明中,无形让人忘记原本身处黑暗。 他有时候,会不确定人的接受程度,因此规劝自己,要一步一步地、慢慢地来;可这世上发生的一桩桩一件件事,都在告诉他,时间会飞快改变人的模样,若太慢了,只怕会来不及。 随即,他想到霜霜的话,自己在心中思忖:我的变化也很大么?原来,哪怕是树,在人群之中,也会逐渐被人群影响。 …… 李寻欢又是两天没有回家。 林诗音在一旁闷闷不乐,何欢在书房写字,她说好在一旁做女工,结果半天只绣出一枚竹叶。 随后,她放下绣架,郁闷问道:“你之前说要带我出门见识,还作不作数?” 何欢放下笔,看向她:“怎么,你想出去散散心?” 林诗音道:“整天待在这儿,难免触景伤情。” 何欢沉思片刻,“那等给他烧完纸,我带你出门走走。” 林诗音闻言,又犹豫了。 “大哥他……如果在这儿,又会说什么呢?”林诗音轻声问。 “如果他在,打从一开始,寻欢就不会认龙啸云作义兄吧?”何欢轻笑一声,“不然,让他怎么称呼龙大侠?” “也是,不过无谓妄想。”林诗音小心看一眼何欢,“你好像……真的放下了。” 何欢搁笔,将晾干的信纸折好收起来。 他听出林诗音语气中清浅的埋怨,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大约是她本身过于长情、又与那人是亲眷关系的缘故,所以对于何欢会放下李斯影一事有种难以置信的不满。也正是如此,她才会在李寻欢“抛弃”她这件事上这样看不开。 何欢只当做没听出来,认真回答她:“太多感情掺杂在一起,我也以为自己会如鲠在喉,时时放不下。但好像,时间就是能磨平一切,以前觉得多要紧,如今再想,也不过是曾经。” 不过是可以随口提起的曾经。 李斯影不如一开始那么照顾他,大概和王怜花一样,一开始的新鲜劲儿下去了,就懒得再管。何欢不觉得这有什么。这天雪化得差不多干净,何欢披上斗篷去赏梅花。 正好遇见李寻欢和林诗音。小小的林诗音看见有外人来,躲在李寻欢身后,悄悄探头去看何欢,像只小猫。 何欢想:他们看起来更喜欢两个人待在一起,就冲他们点点头,要转身离开。 还是李寻欢先搭话:“你这斗篷的纹样,跟我哥哥惯穿的好像。” 何欢又转回身来,有些不解:“斗篷纹样,还有不同么?” “有啊,我和诗音爱用云纹的,你和大哥的斗篷用的都是飞禽纹,应当是他给你选的吧。” 何欢看了看身上的料子,露出笑来:“我也很喜欢鸟。” 他去找李斯影,正巧李斯影在书房里发呆,没有在做事。 他从支棱着的窗户里探进半个头,道:“大哥。” 李斯影被他吓得一个激灵,猛地站起身来,膝盖磕在桌角上,痛得他轻呼一声。 何欢见状,单手撑着窗棱一下翻进来,扶住踉跄的李斯影。 “对不起,大哥,吓到你了。”他道歉。 “没有,是我在想事情太出神了,不怪你。”李斯影被他扶着,有些僵硬地坐回椅子上。 “你磕的厉害吗,要不要冰敷一下?”何欢问。 “不必了,并无大碍。” “那就是有小碍吧,不要讳疾忌医啊。”何欢道。 饶是李斯影心头装着事,也不免被他逗笑,“怎么就到讳疾忌医的地步了?好好好,我现在就回去处理。” 随后,他又问:“所以,小欢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 何欢眨眨眼睛,抬头看他,露出高兴地笑容:“哦,我想谢谢大哥给我做的斗篷,我很喜欢。” “我喜欢飞鸟。” 在天际自由盘旋的白鸟,落下一片洁白的羽毛,轻轻挠了挠俗世凡人的心房。 李斯影终于没忍住,抬起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顶,道:“那就好。我也很喜欢……飞鸟。”魔/蝎/小/说/m/o/x/i/e/x/s/.c/o/m 47、第 47 章 人真的有魂灵吗? 何欢不免想起水母阴姬问他的话。 倘若真存在,为什么他从未见过?是因为来的太迟,等他到时魂魄已经被引渡黄泉?又或者,活着的时候无论谁都看不见这些。毕竟,他也不是木边见鬼的“槐”。 那么,烧去的信是化作灰烬,还是被人接收到了呢? 熏过香的纸张烧起来也不过是一缕青烟,味道与寻常纸张无异。香炉中香在燃烧,香灰落下,没什么异样。 林诗音说她不能来这里,李寻欢也不在,还是老管家牵了马车安排的行程。如今有旁人在场,好像在警醒他三缄其口。 好在,一切想说的话都在信纸上,他只站在那人坟前,缄口不言。 时候差不多了,他抬头看天,依旧晴朗,有鸟雀掠过天际,寒风吹拂,一片枯黄树叶恰巧跌在何欢掌心,叶脉清晰得像支离病骨。他垂眸看了稍息,将树叶放在那人坟前。 “走吧。”他对马车的方向道。 有人的声音自马车后响起,“不与他说两句话吗?” 是多时不见的李寻欢。 何欢之前就听见他未加掩饰的脚步声,如今并不惊讶,笑着叹一口气,道:“原也没什么好说。” 李寻欢正轻轻靠在马车旁,车夫如今已不见踪影,不知被他差遣到哪里去,闻言,他起身走过来,那双碧绿色的眼睛里流淌出破冰的哀伤:“你还在恨他吗?” 何欢垂眸,轻声反问:“我为什么要恨他?” “因为他……”李寻欢似有难言,也是,他认为自己大哥那样做是错的,他又怎么能够在大哥坟前,对着他的爱人议论他的错误。 “因为他与我交好后冷淡我;在与我约定后反口否认;在生病时欺瞒我,为了逼我离开还演了一出仍旧心系女子的戏码给我看吗?”何欢问。 “还是因为他在临死前又反悔,托怜花前辈寄信给我,藕断丝连,想要见我最后一面呢?” 以为已经释怀,可有些话说出口仍旧感觉胸闷,像是被那些话背后的过往细细密密纠缠,一圈一圈束缚,直到变成茧状。 好在,他原本就不是用肺呼吸,所以可以说出口,可以暂时忍受。正如当时李斯影认为的“长痛不如短痛”。 但,他为何又认定那会是长痛,而不是春日的雨,夏日的风,是一切会造成影响却不是错误的东西? 李寻欢眼底像升腾起雾气的森林,何欢在他眼中看见自己风轻云淡的假象,一阵风刮过,李寻欢别过脸,再回首时,那片云雾已经散去,恰如已经惜别的曾经。 他笑:“我从不恨他。只是埋怨过他,如今也已经如过眼云烟。可寻欢,你现在在做的事情,继续下去只会有更加糟糕的结局。” 李寻欢沉默许久。 忽而,他道:“下雪了。” 铅云密布的低空,先是轻盈的小雪,随后是鹅毛般的雪花。 若想见到雪后初霁,也要先落一场大雪才行。 李寻欢问:“要去泡温泉吗?” 何欢一愣:“现在?” “下雪了,就该去泡温泉,对吧。” …… 离此处不远,城外泉山,温泉萦绕。李家在那处建了一座温泉山庄,前两日已经打扫干净,正好他们过去泡温泉。 “你前两日一直不见人影,就是去做这事?”何欢问。 李寻欢只道:“有几年没去,修整起来是有些费功夫。” 扇窗门前还停着另一驾马车。 一只纤纤玉手掀开帘子,带着面纱的林诗音只露出一双翦水秋瞳,就让人心向神往,她带笑的声音也好听极了,“怎么那个表情,你见到了我,究竟是开心,还是不开心呢?” 何欢摇摇头,笑,“哪有不开心的道理。你来,我自然高兴。那边的药汤现在可还供应着?需不需要我们顺趟去医馆买些药材来?” “不必,我身子又不弱。”她与李寻欢对视,见对方含情脉脉望着她,只觉得之前的哀怨都又不见了,只是娇羞一笑。 何欢见状,笑着摇摇头,“雪下大了,快进去吧。” 等何欢收拾好往温泉去的时候,就看到李寻欢和龙啸云在一旁站着,他俩甚至仍旧有说有笑。 他自认算是了解李寻欢,可如今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否真的知道他的所思所想。 何欢一怔,脚步便有些迟缓。 说到底,他没什么资格管这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李寻欢认清自己的心。 只是……可怜了那壶酒。 多少人都以为乌云遮目,无法看清自己的本心。而真正看清了的人,好似只以为那是普通的大梦一场。 龙啸云却仿佛什么都感受不到,拍了拍了李寻欢的肩膀,哈哈笑着,“冬天泡温泉,寻欢的确很会享受。” 三人一道往温泉去。女汤距离这边有一座假山的距离,两边互相听不见也看不到,却有一条绳索系着铃铛,横亘其中。女汤那边有一竹编的小篮子,篮子里是几块穿了孔的中空木牌。倘若对面有什么事,便可以往木牌里塞纸条,再摇一摇铃铛,这边就会拉起绳子把木牌捎过来。 这是他们四人少时,来别庄度假,为了不让林诗音觉得孤单而做。如今再看,绳子虽然有人保养,却已然老旧,绳上的铃铛也因为水汽蒸腾而锈死。有人长埋泉下,有人四处漂泊。而当时两小无猜的人,已经变了模样。骤乎,物是人非感便涌上心头。 何欢抬手轻轻碰了碰这绳子,神情不明。 龙啸云在一边道,“这绳子和铃铛看起来都很老旧了,怎么不差人换新的来?” “许久不曾使用过了。”李寻欢也恍惚了一瞬间,随后轻声答道。 …… 冬日,实在是太冷了。李寻欢求着李斯影带他们去温泉别庄玩。 李斯影反问何欢,“你想去吗?” 当时,他们已经确定下关系,只是没叫任何人知晓。 何欢从一侧探头出来,笑:“我没去过,好玩吗?” 李寻欢抢答:“好玩,可以在一起玩水,很暖和。” “哦……”何欢懵懵懂懂的,“像下水游泳?” “不是,不太一样。” 李斯影笑着看他,同意一起来别庄过冬。 到了庄子,何欢惊讶:“好暖和……”紧接着,他看见草地上星星点点开放的小花,更加怔忪:“为什么这个时节会开花?” “你放才不也说了,正是因为暖和,所以花都争相开了。”李斯影摸摸他的头。 何欢拽下他的手,捏捏他的手指,不说话,似有所思的样子。 李斯影见他看花认真,试探问:“你喜欢这些花……?” 何欢眨眨眼,没回答。 他心想:我想自己开花。 李斯影却误解了他的意思,叫人在他们泡温泉的水池子里洒了花瓣,何欢和李寻欢两人见状都大惊失色,说什么都不愿意下来泡温泉。 李寻欢:“我又不是小姑娘!我不要这么泡!”他想了想,“诗音那儿有么?” “也备好了,只看她愿不愿意放。”李斯影率先下去,没想到这两人却在岸上逛来逛去,也不下水,他如今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又问何欢,“不下来陪我么?” 何欢头摇得像拨浪鼓。 他沉默半晌,又道:“你没说过……你喜欢这个……” 李斯影哭笑不得,但如今做都做了,再说他自己不喜欢,其实是想给何欢一个惊喜,也没意义,便不再提,只道:“那我把花瓣都清出去?” 李寻欢觉得可以,但看着何欢还是一个劲摇头,就认为自己也不能输了男子气概,坚定摇头:“今天不泡了,大哥你在这泡吧,我去逛逛园子。”说完他就跑了。 只剩李斯影和何欢两人,何欢躲得远远的,连水都不想碰一下。 虽说成为精怪之后,这些普通花草早已经不是同类,但年纪尚轻的何欢仍然对此有种感同身受的不适。 沉默半晌,他问:“所以,你喜欢这个?喜欢……花?” 李斯影原本想说不喜欢,可他细想,又道:“为草当作兰……谁人不爱花呢?倘若生而为草木,我应当也想做会开花的草木。” 何欢欲言又止。 李斯影却因为不得志,而显得有些惆怅,他说:“探花……唉,父亲因为我也是探花,所以很是郁郁,不愿提起此事。明年,寻欢也要参加会试,希望他能取得让父亲满意的好成绩,以慰他在天之灵。” 对此,何欢一无所知。 他动动耳朵,只道:“寻欢和诗音过来了。” “什么?”李斯影一愣。 “欢弟,小欢!出来出来!”李寻欢在门口向何欢招手。 三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半晌,何欢又回来,看见李斯影已经穿戴整齐,他好奇,“你不再泡一会儿吗?” “你们都在上面,我自己在水里泡着有什么意思,怎么,发生什么事了吗?” “诗音说她一个人很无聊。”何欢道,“诗音她没有同年龄的玩伴吗?该一起叫过来的。” 李斯影闻言有些愧疚:“是我疏忽,诗音她素日没机会出门交友,如今让她一人孤单了。” 李寻欢进来,没听见他们之前说的话,指着假山道:“两个池子由这假山相隔,我们可以在这里——” 他在为他喜欢的女孩认真解决每一件小事。 李斯影笑:“好罢,依你说的办。”魔/蝎/小/说/m/o/x/i/e/x/s/.c/o/m 48、第 48 章 “既然已经老旧,不如遣人来清理掉吧。”龙啸云大大咧咧道。 李寻欢自他身后,不着痕迹望着他,“不必。” 或许是因为瞳色异于常人,他的眼神在冷淡时恰如薄冰。何欢见状,刚刚想说的一切都再度咽下,轻笑道:“往事不可追,今日仍可鉴。岸上湿冷,我建议,当下泡温泉才是一等要紧事。” 阶上的青苔已经除去,热气蒸腾下不见雪的痕迹,只留远方屋顶上的残白,映照格外亮堂的月光。高挂的灯笼于夜风中摇曳,灯火明暗,乍隐乍现。 等进了池子,何欢喟叹一声,“早该下来,刚刚站在岸上显得怪傻的。” 李寻欢笑,“是极,再配上一壶温酒,就更好了。” 何欢摇摇头,“泡温泉怎能饮酒……真是嗜酒之人,什么时候都觉得酒能增添情趣。” 他说到这,走神一瞬,又笑:“倒是让我想起来一个人。” 李寻欢扬眉:“哦?何人?” 何欢正要答话,突然听见那生锈的铃铛轻轻颤动,响起与记忆格外不同的、低哑的震音。 此时并无风,他与李寻欢对视一眼,扭头看去,试探着拉了拉绳子,就见一个小木牌被缓缓牵引而来。 他惊异之际,不想让龙啸云看见,像李寻欢使个眼色,对方点头,向前两步与龙啸云闲聊,替他挡住动作。 何欢先用岸边的手巾擦干净水,才将木牌拿下,拿出其中纸条。林诗音好似饮了些酒,纸条上有淡淡酒香,她的字迹也颤抖。只见上面写道: 何欢吾亲, 月前交心,已使我念及旧事,辗转多日。 此日同往山庄,本以为此心已有归乡,不料明月却照沟渠。故而痛下决心,只愿得君相助。 …… …… 另,长兄西辞前遣信一封,愚妹误启,愧甚。于相见时,再另辞罪。 信? 何欢垂眸。 李寻欢听见他说:“我突然想起有些事要做,先行一步。”他也知道刚刚林诗音传来的纸条,如今听见何欢要走,担心是林诗音那边出了事,问道:“怎么,是身体不适吗?可需要我同你一起?” 何欢望向他。 他一如往常,无所知的模样。 随即,何欢笑道:“泡太久了,有些饿,想去吃点宵夜。不必担心。” 如果这封信真的是写给他一人的,凭李斯影的心智,断不会让人误会。 所以,他留给的到底是何欢,还是……李寻欢? 当年王怜花将《怜花宝典》交给李寻欢,何欢恹恹道:“怎么还要找传人,我还不够么?” 说出这话的同时,就被掐着脸狠狠教导了一番制衡。王怜花道:“你把自己的弱点送出去,我若不给李家做一个,世人更愿意相信的、更大的弱点抓在手里,你以后被威胁了怎么办?” 随着王怜花对他的摆弄,何欢丝毫不做反抗,顺他的力道摇来摆去,王怜花原本扭着他脸的动作,缓缓变轻,最后手指掐在他的下巴上,挑起他的头。 他们一坐一站,恰似当年,只不过颠倒过来。 何欢了无意趣的望着他。这个三十余岁,眉眼间依旧美艳而狠厉的男人轻笑着,另一只手用那本真假参半的秘籍轻拍他的脸,问:“要不,我带你一起走吧?你啊……一个人留在这里,会被啃的一根骨头也不剩的。” “……”何欢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唉……小呆子。”他装模作样摇了摇头,“我对你还不够好么,怎么让你出去没两年就喜欢上不知哪里的差劲男人。” “你这是在报复我之前说你喜欢我的话吗?”何欢问,“而且,纵观你的情史,你也不是多好的男人。” 被说中的王怜花恼羞成怒,又狠狠戳他的脑袋,“你这吃里扒外的傻小子,改天被拿捏住把柄的时候,可不要指望飞鸽传书过海,让我救你!” 真让他说对了不成……何欢望向相约的假山方向,在心底叹了口气。 李斯影手中,握有何欢最大的一个把柄——那是赤忱的少年,亲手送上的懵懂无知。 “如果你喜欢的话……不过,我现在还开不了花。” 少年人褪下衣衫,只有光洁到怪异的躯体,一无所有,世人见到会心生恐惧的异人感,让人不免怀疑,那张漂亮的皮囊,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 何欢没想到他看了那么久,有些不好意思,他道:“现在幻化的还不够熟练,等等就好了。” 当年王怜花从路边捡到他,也不过啧啧两声就接受,将他带在身边消遣。水母阴姬知道后,更是从不曾对此置喙,反而对他爱护有加。因此在何欢眼中,会成为一家人的李斯影,也不会害怕他。 然而李斯影惊恐的眼神让他觉得有些事情超出预料。片刻后,李斯影镇定心神,让他穿好衣服,叮嘱他,以后不要再任何人面前裸露身体。那时,他在想的究竟是什么? 是对何欢的担心,还是惊忧? 随之而来的那些逐渐疏远,到底是做戏……还是真正的抗拒? 何欢不知道。 他宁愿不知道。 反正,那个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幼稚的过往,已经因为不敢细想而蒙尘太久,模糊不堪。如今,他也不会再那样毫无顾虑的相信某个“李斯影”。 但是过往遗留下的问题,还是需要如今的自己解决。 …… 何欢被林诗音约在儿时喜欢捉迷藏的假山附近,她的侍女也远远站在一边,听不见两人之间的谈话。 夜色之中,看不起何欢神色,他声音依旧,温柔体贴,问,“你都知道了?” 林诗音叹气:“他以为不让我见到,我心情就会好。但从下人哪里知道那位龙大侠的到来,反而让我心情更加糟糕了。” 何欢见她的关注点一直只在龙啸云身上,便知晓那封信上并没有表明他的异类身份。 他决定先安抚林诗音,问:“那你现在,想怎么办呢?” 林诗音拉住他的袖子,将一切一一说来:“我想……” 何欢认真听过她的计划,点头:“你想的话,我配合你就好。” 虽然发展顺利,但林诗音仍觉一阵不安,她喊住何欢,“小欢……” 对方安静又认真的注视着她,她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只得喃喃开口,“那封信…抱歉……我有带过来。” 何欢神色淡淡,好似根本不在意般,“多谢你,诗音。” 林诗音明明将信递了过去,何欢伸手去拿时一时之间却抽不出来。 “怎么了?”他轻声问。 “你…你生气了吗?”林诗音泪盈于睫,看起来别往可怜可爱。 何欢淡淡道:“我为何要生气?” “我并非故意,只是大哥写信时,信封上只有一个欢字,我便以为是写给表哥的…”她解释道。 真是给他的,在信封上写“何”字也好过欢字。无非是惯用的那一套,犹豫再三,仰天叹气,再将一切交给人定好的“天意”。 这封信拿在手里,他却不想拆开。同林诗音解释:“他写下这封信时,就已经迟了。因此,迟到三日、三月、又或者三年,也无甚差别。” 林诗音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接了一句,“那个,小欢……那种问题,还是尽早医治比较好,不要讳疾忌医……” “什么问题?”虽说已经释怀,何欢心中仍有怅然,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嗯……那个……”对方脸上泛起羞怯之色,“不…不举之症…” 这一回答让何欢也愣了片刻,他闭眼深呼吸后,点点头,只留给林诗音一个脚步踉跄着离去的背影。 待到无人之处,他神情仍是有些恍惚,打开信看罢,才了然。 原来如此,这信中的确没有写到他的身体具体如何怪异,用词模棱两可,所以才叫林诗音误会了。 “以为这样便能两全吗……”何欢沉默许久,苦笑一声,“真是从头至尾都不曾变过的可憎啊,大哥。” 那些好的、坏的,值得怀念的、令人痛苦的记忆,在看见这封信时便从尘封的脑海里接连涌现,仿佛一脉相承一般,毫不费力的串联在一起。 他攥紧手,片刻后又松开,手中的信纸便连同那些裹挟着感情的回忆一起,无火自燃,在空中消失的一干二净,灰烬随风飘散,无影无踪。 人生如逆旅,日升月落间行人来去,皆是过客。这次,也不过是途中有一过客用惨淡结局教会他:既然缘浅,只会落得交浅;既然交浅,断不可言深。 …… 李斯影的担心,其实并无道理。 说到底,手握力量,经天纬地的英雄和毁天灭地的魔头,有时候只有一线之隔。不被他人理解,经受背叛之后,遇见的第一个人往往是推动石头滚落的最后一根稻草。 何欢不过是恰巧被一根结环的稻草,拉了一把。 在被李斯影初次疏远后,他想要弄清楚,什么是正常的人、什么是情欲。 他缓步走向一条灯火通明的街巷。 有人拽了他一把,“你来这种地方做什么?” 他不想答,反问:“你呆在这种地方做什么?” 那人咬牙,简洁明了却又全盘托出:“家世苦楚,遭人陷害,一遭分清人情冷暖。” 何欢回道:“我好像也分不清人情冷暖……好像上一秒对你好的人,下一秒也能一把推开你。” 对方闻言,却冷哼一声,“一听你就不适合来这里,你这样的小公子,要是被骗子骗了感情,就该早早回家去找父母哭。” 何欢道:“我没有父母。” …… 那人,正是初来的林欺霜,如今的霜霜姑娘。 她被卖来花楼,拼死逃出来,自知已到走投无路之地,正要找个好地方等死,却遇上了看起来颇有稚气的何欢。 林欺霜以为戳到他痛处,软和语气问:“那你这是?” 她与何欢对话间,以为对方被父母卖去做了有钱人家的书童。如今人家当上官,就把他赶出来了。对他又是哀其不幸,又是怒其不争。 她道:“我听出来了,你是不是自由身?” 何欢点点头。 “那你去上学、去用功,或者去习武,找他报复回去,哪个不必你如今颓丧来得好!” 并无颓废,武功高强,只是想来学习一下人体构造的何欢,迷茫的注视着她:“……” 她看这人神情,正想说什么,就听见前面叫喊着:“这边!刚刚看见一个衣着很像的女的跑过去了!” 她想裹紧衣裳逃离这里,却被何欢拽住了手,“你要避开这些人?” “不然呢?快松手!”林欺霜低声呵他。 何欢不放:“松开手,你就要跑。羊入虎口,你跑不过他们的。” “那也比在这里坐以待毙好。”林欺霜强忍眼中的泪珠。 何欢抓着她的手臂,感觉到她在颤抖,就靠她更近一些,道:“别怕,有我在,他们看不见你。” 啊…好像又做了多余的事。他后知后觉这么想着,低头去看林欺霜。连认识许久、互相许诺未来的李斯影都会害怕他非人的一面。萍水相逢的少女,会不会直接吓得晕倒? 但叫他视若无睹,又的确做不到。好在这次他做了充足准备。 在他这好像空口白话的安抚之中,林欺霜莫名冷静下来,就这样,她眼睁睁看那些人从她身边走过,愣是没注意到她。 等到他们离开,何欢放开手,“好了。” “你……这是什么手段?”林欺霜不可置信。 何欢歪头:“我说了,你可能也不知道。你听说过耍把式的障眼法吗?” 林欺霜不知。 何欢就道:“看吧,就说你不知道。” 他心底的郁闷消散一些。 林欺霜:“……” 何欢问:“你想离开这里吗?” 林欺霜闻言,神色有些惨然:“我除非死,不然现在是无论如何也逃不掉的。你知道官妓吗?但凡充作官妓,万般事宜都由不得自己。” “那你逃出来,是为了寻死吗?” “……” ‘我是’,这样二字,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那么,我带你离开这里,你能抛下一切,包括曾经的身份,直接跑到没有人知道你的地方独自生活吗?” “……”她仍旧不知如何回应。逃离……说起来简单至极,但在天子脚下出生的官宦千金,即使沦落到这一步,在她眼中,逃走仍然是对皇权的蔑视,她从未升出过这样的心思。 而面前这个她以为无权无势的小书童,点点头,说:“明白了。” “你,是个善良的普通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牢牢记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善恶黑白之间,还是普通人居多。何欢看着她,像是在看她,又像是透过她看别的什么人。 何欢在看他的过去,看他的生活,看他现在‘正确’这一边的理由。 随后,一切都好像做梦一样。她被楼里转手,到另一间门可罗雀的花楼,被包下,变成了只用侍奉一位不知官员的官妓。那些人看她的样子,像是看普通的女人,人来人往,口中念着“宫里”、“情报”之类的词,林欺霜听的不清不楚,却也明白,一切都不一样了。 诸事落定,何欢又问林欺霜:“你累不累?” 林欺霜想要摇头,但她的确已经精疲力尽,好像下一秒就要失去意识,彻底昏睡。 何欢道:“去睡吧,一觉醒来……” 你就会忘记今天发生的事,忘记见过我。只记得,自己运气很好,逃进了一个待人良善的花楼,被一位自称与你家有旧、从不露面的官员体贴对待。你的人生虽然在某个时刻走入低谷,但总有好意托举一把。 这是对你善意的小小回报。 按理来说,应该如此,可是林欺霜似乎在某个地方格外的不同。 林欺霜第二天醒来,对她收留的小书童何欢道:“虽说如今我已经办不成女学,教你一个也不成问题。从今天起,你叫我姐姐,我教你读书,等他日登上凌霄,你再看他!” 想想,她又加一句:“到时候,如果还能帮我赎身,就再好不过了。” 原本已经想离开的何欢沉默片刻,敷衍道:“我未必能做到,我笨得很。” “谁说的?”林欺霜横眉,“我偏不信。” “真不用,而且,我也未必能考取功名。你在我身上,只是浪费时间而已。”何欢又道。 “这有什么浪费时间的。”林欺霜不以为意,“实在不行,你读书习字了,再做别的活计,只要能养活自己,对我就是一件好事。” 原来如此,原来遇见他,也算是美梦的一部分……这样的不求回报么?何欢听她这般天真言语,低笑出声。 好像……从神水宫刚刚出来的自己。 他笑着摇头,口中却道:“好,听姐姐的。” 春去秋来,冬天会冷,但是也有炽热的夏天。与人交际,也是如此。 在一场繁华盛景落幕之后,仍旧能保留在记忆中,闪闪发光的那份纯挚,正是何欢所追求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 林欺霜用竹板敲了一下他的手:“写错了,再来!” 嗯……良师益友,的确闪闪发光。 十六岁的何欢,升起开花的心愿,却没有找到开花的契机,最贴近开花的那个瞬间,被轻易相信的人破了一头冷水。 然而,他生活在阳光之下,温柔的流水滋润着他;风会带来新的希望。即使是黑夜,在树边悬挂的灯笼,也像是会发光的小花,点缀在他身侧。他人的催促,在这一瞬间也显得无关紧要。 他想:这样,也很暖和。 再慢一点吧,再仔细一点寻觅吧。无法再轻易给出信赖的树想:就像今天一样,倘若在美梦之中,那个人也在温柔的对待一切;倘若在梦醒之后,他仍可以坦率的面对我、认真的对待我,那么…… 他才能成为催生繁花的人。魔/蝎/小/说/m/o/x/i/e/x/s/.c/o/m 49、第 49 章 第二日,林诗音同他们一起进了前院,李寻欢与龙啸云已然就坐,龙啸云见林诗音来了,高兴的起身,“诗音姑娘……还有何公子,快快就坐吧,饭菜都准备好了。” 何欢看向李寻欢,他今日倒是不曾饮酒,只是似新认识般看了一眼龙啸云,又微笑着冲何欢点头,“我叫厨子做了你往日喜欢的菜,尝尝合不合胃口。”这话好似是对何欢说,结果菜一上来十之五六是林诗音惯爱吃的。 林诗音却不领情,只给何欢夹菜,“我记得你喜欢吃这个……之前写信跟我说江南的菜不和胃口,这道菜你可喜欢?”如此这般,龙啸云的脸色越发难看。 何欢只在最开始跟李寻欢说了两句话,随后就与林诗音无奈唱和起来,“诗音所挟甚和我心…这菜味道不错,你也尝尝。” 酒过三巡,龙啸云终于起身,“何公子,我敬你一杯。” 何欢接过酒来,就听见龙啸云问,“相处了两天,还不知何公子如今家在何处,又从事些什么?” “在江南陋室而居,做些栽花卖花的小本生意。”何欢随意道。 “原来是花匠,怪不得何公子一身香气,我一开始还以为是脂粉香。” 林诗音轻笑一声,“脂粉香?那许是买给我的,日久天长带在身上,我与小欢身上香气便相似了。” 龙啸云闻言,再不好说什么,讪讪地坐下了。 “龙大哥,不知这温泉山庄你待的可舒心?”李寻欢便在此时接过话来。 “这里很好。”龙啸云正缺个台阶,此时迅速便应声了。 “你待得舒心便好。”他从怀里掏出几张纸,道,“正是说这事的好时机。” 林诗音看着那几张纸,瞳孔骤得一缩,惊疑不定。 “龙大哥在关外对我有救命之恩,这恩情不可不报;虽说大哥与我已是结义兄弟,曾说过不必答谢,但我左思右想,也觉得不能不报此恩。 但这李家家业并非我一人所有,尤其李园,按理来说是我大哥的家业,大哥生前将其留给了欢弟,我在此暂住,也不过是替他看着房子罢了,因此这李园我做不得主。林家家业,我亦做不得主。 除此之外,但凡记在我名下的,连同这温泉山庄,我便尽数转给大哥,还请大哥收下,不要让我这个做弟弟的难堪。” 话音落下,众人皆怔忡。尤其何欢,他明知对方肯定言不尽实,却知不是拆穿的好时机——倘若说出去,寻欢难道真要将李园,将曾经的根基赠给这个新结拜的大哥吗? 昨夜以为他心中已有章程,如今只想看一场戏,可这章程也太乱来了些。 姑且先接过这份地契,其余事情,不妨私下再说。 龙啸云讲那些地契一拍,反手拉住了李寻欢的手,“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我怎么能要你这些东西?” “大哥收下吧,我本来也不打算在这保定待了。”李寻欢笑了笑。 “那你又要去哪里?”这话却是林诗音问的。 李寻欢的声音变得很轻,“天高海阔,我哪里去不得呢?” “好,好极了。”林诗音眼眶有些泛红,却咬牙切齿道,“那么,在你走之前,别忘了喝一杯我和小欢的喜酒,倒也熟门熟路,不必担心找不到地方,毕竟…就在李园。”她话音落下,就猛的起身,跑了出去。 何欢:“……” 李寻欢看向他,他点点头,起身去追林诗音。 唉,本来是想给两头准备的二人一点阴差阳错的教训,结果现在看来……果然不能擅自用树的脑袋揣测人的思想。此等辗转剧情,随便飞来一只鸟雀也要在台子上转足三圈,表达一番无枝可依的凄惨,才能飞下去。 李寻欢此举,在众人意料之外,如今难免闹成纷扰一团。先是林诗音愤而离场,使得何欢追着她离开。后又有龙啸云假作欲言又止的姿态,随后说些似是而非的话。期间夹杂着李寻欢不紧不慢的解释。只听这位探花郎已经恢复客套的套话。 另一边,何欢追至湖心亭旁,见到湖畔垂泪的林诗音,他缓步走过去,道,“虽说寻欢此举仍有不妥,但也比之前强上许多。总的来说事情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不错,我也知道事情发展到如今已经比我想的好上很多,他终于把我当成一个人来看,而不是一个什么可以随意交换的物件,可是……我本以为他是被龙啸云迷了心智才这样对我,却不曾想即使他放弃听信这厮的花言巧语,却依旧要放弃我。”林诗音伏身低泣,好不可怜。 何欢闻言,在一边沉默许久后才叹一口气,“你与他相识多年,怎会不知道他并非是放弃你,反而是为了保护你,想法出了问题,做出蠢事。” “保护我?”林诗音捏紧拳头,猛地抬起头,那张素日端庄而冷艳的脸庞此时此刻露出的却是一种讥笑,这在她的脸上是极为少见的,“倘若真要保护我,不该问问我需要的是什么,我害怕的是什么吗?他以为是在保护我,殊不知是害惨了我!” 她说到这里,仿佛想起了什么,握住何欢的手,“对不起,小欢,我曾经以为李大哥是为你好,所以才……” 何欢也大致猜到她要说什么,没有让她再说下去,“往事已矣,我早已不放在心上,你也不必多提。” 这并非是纯粹的关心。正相反,是因为想起世上还有与自己同病相怜之人,才要盯着你,让你也一定要想起过往之事。两人的的苦痛,似乎比一个人的苦痛更容易些。 何欢可以理解,但事已至此,过往情分被那封拆开的信消耗殆尽,他已懒得为林诗音提供情绪价值。打着为了你好而做令你难受之事的人何其多,倘若自己能坚定不信倒也好,真要相信了,难过想必就会如同击拍海岸的浪花一样延绵不绝。 ……这个时候,莫名想起王怜花似笑非笑的语气,“你若真成了大侠,不必想起我,更不要来找我,我身边有一个满口仁义的沈大侠就够了。不过,如果变成了个小魔头,倒可以过来和我做个伴。” 魔头……唉,当魔头的确比当大侠容易太多。 他的思绪被林诗音的抽泣声打断,安抚似的轻拍她的后背,沉默的陪伴在她身侧。 不知过了多久,远处又多出一个高挑俊朗的身影。他站在廊外,沉默的如同院中笔直的树,日头黯淡时,又开始下雪,雪花散落在院中,也落在对方的肩头。 三人之间的沉默如同这场纷纷扬扬的雪,掩盖住了看清对方神情的可能,也让彼此之间的欲语还休有了缓冲,直到某人肩上雪积下薄薄一层,林诗音开口,“你不进来,冻坏了身子又谈什么出塞。” “本来我也不急着出塞,”对方温和的声音响起,他的眼眸终于透出点点光亮,有了生机,连带着整个人的精气神也好了很多,“我前段时间头脑不清醒,太多事情想不清楚,做了错事,正想和你好好道歉。” 何欢闻言要走,“唔……我去看看驱寒的汤药熬上了没。”却被李寻欢按住,“明明有王伯在,为何还自己去看?这个理由可不太好……欢弟,这件事情,我想同你也聊一聊。” 从边塞遇害,到龙啸云的救命之恩,他深刻剖析了那些难缠的仇敌让他升起的担忧。李寻欢低声描述着曾经为了让林诗音安心而欺瞒的所有,最后道,“表妹,我从没有想过要逼你嫁给他,我只是…我只是不愿意由于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只看得到我,而我又是个骗子。我并不厉害,也不十分康健,甚至无法给你安稳的生活……” 他说到这里,看向了何欢,“正如大哥当年不知道,是否是他诱导了懵懂的你,才让你走上本不该走的这条路。我也不知道,是否是我们身处的环境让表妹只有机会对我产生感情,不得不与我在一起。” “又或许你们在怕的,还有承认自己的错误,怕出现不在掌握之中的局势,以及正视并信赖所爱之人。”何欢的声音很轻,却犹如惊雷,李寻欢无法反驳,只得苦笑着说,“是的,是我们的错。” “我不后悔跟他在一起过,也不后悔离开他。”何欢舒一口气,第一次将自己的想法说与人听,“或许是他诱导了我,又或许是我自己横冲直撞……倘若不问问我,他怎么能知道呢?” 那个人的本质是懦弱的,这种想法直接击中了他的心脏——这个人是懦弱的,他害怕被看破于是率先远离、害怕被抛弃于是率先放手、害怕被威胁所以掌握住他人的把柄,他是个懦弱的人。 他并不是极恶之人,只是……在他选择放手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他们不合适。 那张地契他交给了林诗音,她与李寻欢同样推拒,何欢笑道:“那么,当我用地契换一个承诺吧。” …… “倘若还有时间改正,那就快快改正。”何欢临走时,对这两人说,“毕竟,你们手里还有太多烫手山芋没有处理掉。” 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此,来为这个人烧香了。 此次来保定,只剩最后一件事情还没做。 “什么?她不见了?什么时候的事,为何无人禀告于我!”林欺霜被人带走,才是近期何欢听见后,唯一动摇心神的消息。他只是皱眉,便已叫身边人两股战战。 “咱们……咱们也不清楚,昨夜还好好的,今早上就不见霜姑娘踪影了。只……只找到这一张字条。” 那是张带有一股说不出香气的字条,上面的字迹看似纤细绰约,却有夹杂着黄沙与血腥的笔锋。只写着两句无头无尾的话:“无边无水亦无花,见月见霜见观音。” 何欢指尖在桌边轻点。无边无水,指的是沙漠深处;而观音…… “原来,无花竟是石观音的儿子。”他喃喃道。 可远在万里外的石观音,是怎么知道何欢和林欺霜的存在?她又是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林欺霜从中原、从神水宫的势力范围内运走的? 如今不管怎样,他都应该往沙漠中走一趟。 可就在他起身要走,电光火石之间,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无花曾对何缨说,他羡慕水母阴姬这样在意自己的儿子。如果石观音也如此在意无花,甚至愿为他铤而走险,惹上神水宫,无花又为什么会因此心生忌恨?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0 章【VIP】 第50章 大漠的风裹挟着粗糙沙砾,吹得人脸颊生疼。 这是和海风截然不同的、来自内陆的迎接仪式,正适合此刻想要换个心情的海上浪子。 楚留香此刻正在边关的一座小酒馆里饮酒。 这里的门板破了个大洞,夹杂着沙粒的风正是从中吹进酒馆。日头太毒,晒得头顶的天花板也开裂,光斑投射在桌面上,尘埃无从遁形。 酒杯正笼罩在某点光斑的威力之下,楚留香眼睁睁看扬尘落入浑浊的劣酒之中,又看到对面久别重逢的好友看都不看一眼就将这杯酒水饮下。 对方圆而大的猫眼并未看向楚留香,也未看向手中的酒杯。他只痴痴望着一个方向,那就是与大堂有一帘之隔的后厨。只因在那块深蓝色的、有着厚重时间烙印的蓝布帘之后,藏着让他心旷神怡的一个女人。 楚留香已经见过那个女人。 他原本该震惊于自己好友突然变了个人似的迷恋上一个乍一看平平无奇的女人,但如今却没这个心情。 他只是又一次,不自觉的、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这下,就连一心等待布帘后的女人现身的胡铁花,也忍不住看向楚留香。 楚留香好像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叹气。 “我说,你来这里到底是做什么的?”胡铁花问。 “还能来做什么?找你喝酒。”楚留香漫不经心道。 胡铁花闻言,先是皱了皱眉,随后又笑出声:“这句话骗骗旁人也就算了,我们之间做什么还要说这种假话。你前几日打马从门前经过,若不是我喊住你,你根本不会留意到我在这里,又怎么会是刻意来找我的?” 话音落下,胡铁花神情中似有担忧:“难不成你是碰上什么麻烦事了?不想让我担心,还强装镇定,留在这里陪我喝酒。” 楚留香闻言,心中暖意上泛。不管他之前是怀着怎么样的情绪来到这里,遇见朋友——尤其是多年未见的好友——足以让他的心情豁然开朗。 “原来在你眼里,我是这样的人。”他调笑一句,又正经道:“真没什么,不过机缘巧合,来到这里,又遇见你。” 那日从南宫灵口中打听到其父任慈的消息,楚留香就前往拜访这位昔日的丐帮帮主。并因此得知半桩十几年前的辛密。 说是半桩,是因为从任慈帮主和他的夫人秋灵素那里听来的,并不是全部实情。还要结合何缨遥寄给他的另外一封书信,才能解开事情的全部面貌。 无花与南宫灵原来是一位名叫天枫十四郎的东瀛忍者的孩子。这三人跋山涉水来到中原,究其根本竟是为了一个女人——天枫十四郎的妻子、两人的母亲——李琦。李琦本是中原人,因为家族世仇惨遭灭门,孤身一人流落至流落至东瀛。该女貌若天仙,引得天枫十四郎为之沉迷,却在生下南宫灵后返回中原悄然复仇后隐姓埋名。天枫十四郎爱之如狂,为了她不惜背井离乡前来偌大的中原探访妻子下落。可惜遍寻不得,因此心如死灰,索性借邀战将自己的两个孩子交给中原有名的高手,天峰大师和任慈帮主。 原本,事情就此发展,也不至于落得如今这步田地,不想昔日的李琦,已在西域有了一个新的身份,石观音。这些年来,她在西域不断发展,已经占据一席之地。权利滋养野心生长,值此时机,得知自己的孩子被中原绝世高手收养的消息,她的野心促使她与两个孩子先后有了联系,并产生了借此产生入主中原武林的想法。 神水宫一事,便是她计划的开端,好在及时发现,尚未酿成苦果。然而一时的失败并不会让石观音沉寂下来,正相反,远在千里之外的沙漠,无人知道其中会酝酿出怎样的阴谋。 何缨在信的最后写道: 此间事虽毕,暗涌仍不休。覆巢之下无完卵。吾知香帅素日谈笑江湖事,心系众生苦,因而寄信予君,将前因后果并诉。 不日,神水宫会派人前往沙漠一探究竟。若香帅兴起,与宫中人狭路偶遇,可报吾名号。 …… 或许是因为覆巢、或许是因为被说准了心系众生、或许是被点名了喜欢刺激、喜欢追寻前因后果。又或许是……因为与寄信的那个人,生出的不曾开始就宣告无望的朦胧又晦涩的感情。 不过,这点感情倒不必与胡铁花提起。只叫他直到有石观音这么一件事就够了。 胡铁花闻言,有些迷茫:“这无花是何许人,南宫灵又是何许人也?你为了他们,千里迢迢来这大沙漠找人?还是一个听起来格外心狠手辣的老女人?” 楚留香:“……” 他转移话题:“你在这里呆了这么些年,竟也没有听说过石观音的名号吗?” 胡铁花笑道:“你也说了,我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待这么多年,我的情报难道会很灵通吗?这些南来北往的商贾,偶尔提起的也不过是一个叫什么……‘玉罗刹’的教主,这石观音,我是真没听说过。” 楚留香原也没打算从胡铁花这里听到什么消息,不过是转移他的注意力罢了。不过玉罗刹这名字,与石观音听起来似有联系,警醒一些也是好的。 “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找那个石观音?”胡铁花问。 楚留香听他的意思,似要与他一起出发,他干笑两声,没有回答,只是问:“你不是已经在这里守着你喜欢的人许多年了么,我怎好坏你的事。” 胡铁花大笑两声:“这怎么能算坏我的事,帮朋友的忙,才是我心中第一等的要紧事。” 饶是楚留香心中仍有一丝残存的惆怅,听见他这话也不由得爽朗笑出声:“好兄弟。” 这厢,他们还在言笑晏晏,门外却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 这个时间,孤身前来边关之人,会是谁? 破败木门吱呀作响,几根洁白修长,又骨节分明的手指搭在门框上,来人披着灰色斗篷挡住风沙,扶门问道:“酒馆可还待客么?” 这小酒馆的门明明已经破了个洞,可在那人眼中,却好像是深宅大院闭门谢客,非要敲过门得了消息才能进来。 胡铁花不讨厌这样的礼貌人,他觉得这类人都怪有意思的,笑道:“待的待的,不过是风沙太大,才将门掩住,你找地方坐。” 他好似也习惯了帮店主人招徕客人。 来人笑声清越:“多谢,请上一壶清水,一碟牛肉。” 果不其然,穿着与店面一样破旧、长相亲切又主动搭话的胡铁花,被误认成了店里的小二。 他也不恼,只笑着向屋里喊:“喂,你可听见了,有客人来,问你要清水和牛肉呢。” 蓝色帘子掀起,一个又瘦、又黑、又矮的小妇人端着盘子走了出来。她冷着一张脸,也不说话,只是将托盘放在灰斗篷身前的小桌上,就又要转身离开。 灰斗篷并不很在意他人怎么对待他,他只是在这小妇人即将转身离开之前,摘下了斗篷。 小妇人微微瞪大了眼睛,那张冷若冰霜的面容如今也不由得轻微动摇,展现出一种冰川消融之景。 那人眉如远山,眼波好似春水,那张脸,是毫无疑问的男子的英俊,面容又携带女子的俏丽,犹如三月山寺桃花盛开,端庄高洁却又温柔和煦,即便初见,也会使人心生暖意,温和以待。 他自身侧拿来一个水袋,问:“可以在这里灌满水吗?” 小妇人点点头,甚至连钱也没要,就这样带着他的水囊进了后厨。 胡铁花原本就大的眼睛在看见这一瞬之后不由得瞪得更大,说是猫眼丝毫不为过。楚留香本想笑他多年求不得的女子竟对一过路人青眼有加,却在看到对方面容之时就怔住。 他喊:“何缨姑娘……?” 话音刚落他就反应过来不对,他见过何缨的易容,也知晓她虽然巧手可夺天工,但不擅长演戏。这人必不可能是何缨。 对方闻声却望过来,那双略带讶然的眼睛,正与楚留香对上。 “阁下竟知道小妹的名字?” 此人,正是在和楚留香假装初见的何欢。魔/蝎/小/说/m/o/x/i/e/x/s/.c/o/m 50-60 第51章 那张字条上的消息真假参半,究其目的不过是让神水宫将目光放在石观音身上。这转移注意力的方法粗略,然而不论如何,的确该解决掉这个潜在的麻烦。 不过,说到沙漠,这种干旱的地方与他、与神水宫功法相性都是极差。要想悄无声息解决掉这桩麻烦,或许还需要一些帮手。 他的视线,停留在无意瞥见的郁金香挂画上。 嗯…… 虽说已经将信寄给楚留香,却没有想到他这样快就到了边关,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就与他相逢。甚至,还听见他直接叫出那个名字。 何欢心中有些微妙:香帅意识到他和何缨面容相似的速度,甚至比神水宫一部分弟子——包括宫南燕还要快,若说他们是多年好友或者刚刚分别也就罢了,可是…… 还是不要在此深思为好。何欢笑道:“那是舍妹。阁下竟知道小妹的名字?” 楚留香也反应过来,笑道:“原来是何公子,失礼。在下楚留香,曾与何缨姑娘有两面之缘。” 何欢作恍然状:“原来是盗帅,小妹曾与我提起过,盗帅丰神俊朗,虚怀若谷,她亦十分敬佩。” 来回寒暄罢,胡铁花、楚留香与何欢三人坐在一处,一同饮酒。 胡铁花与楚留香多年交情,只从只言片语也能听出他对这位“何缨”姑娘并不一般,故而酒过三巡,放开性子询问:“听起来,何欢的妹子也很关心这件事,怎么此次没有前来呢?” 何欢:“……家中尚有要事急需处理,故而不曾前来。” “的确,”楚留香并未留意何欢短暂的沉默,“她的功法也不适合在大漠使用,还是不来为妙。” 他话音落下,就见何欢笑容温和的冲他颔首,不知怎的,楚留香竟生出一种被认可之感,让他不自觉摸摸鼻子。 “原本也不一定要彻底开战,只是了解情况的话,我一人足以。”这样看似温和谦逊的人,却说出这般胜券在握似的话,饶是楚留香也不由得侧目。 “也就是说,你原本打算单枪匹马进沙漠吗?”胡铁花皱眉。 何欢点点头,就见到胡铁花不甚赞同的目光。 “你要知道,在这里,人不仅是与人在斗争,还在与恶劣的天气、与暗藏杀机的沙漠斗争。任凭你武功再高,也是不管用的。倘若你什么准备都没有做,就打算去找那什么石观音,与送死无异。” 沙漠正午越发毒辣的太阳透过木板的缝隙照在何欢身上,他悄悄将手缩进斗篷里,叹一口气:“你说的很对。” 小妇人已经将水囊灌满,递给何欢时不由得又多看他两眼,何欢微笑,“多谢老板。” 胡铁花原本集中在何欢身上的视线不自觉往这小妇人身上看去,在得不到她的丝毫回应之后又有些失落的定格在空荡的桌面上。 何欢感念他认真为自己考虑,见他这样也不免宽慰道:“胡兄若是对老板有意,我认为直接同她一诉衷肠,必能得到两心相映的好结果。” “她看起来,就是一副对我一点兴趣也没有的样子,怎么可能与我两情相悦。”胡铁花嘟囔。 楚留香摇摇头,“何兄不用劝他,他这人对感情是有些古怪的,人家不喜欢他,他非要贴上去,若是人家喜欢他,他只怕要躲得远远地。” 胡铁花白了楚留香一眼:“你怎么知道我一直都是这样的人,说不准我这回转性了呢?” 何欢的目光在这两人身上打转,片刻后,露出有些古怪的神色:“那么,倘若老板现在同你说,实际上她很喜欢你,你待做何反应?” 胡铁花想象不到这场景。 何欢垂眸不语,片刻后才笑道:“已到正午,是不是该用些午膳?” “的确,你们来到这边,也该尝一尝这里的牛羊肉,滋味甚好。”胡铁花推荐。 “胡兄不一起么?”何欢问。 “我就不了,”胡铁花摆摆手,“我去吃饭,谁给她看店呢。” 何欢因而与楚留香两人同行,行至半途,楚留香到:“小胡他虽然这样说,心却不坏。” 他已看出何欢对胡铁花这样的感情观很不赞同,稍稍替他辩解一二,“只是对待感情上,的确做的差劲。” 何欢转头,似笑非笑望着他,却不说话。 “何兄这样看着我,倒令我有些无措。” 何欢悠然道:“其实人与人之间对待感情的观念大有不同,我不会对胡兄多加置喙,香帅大可放心。” 的确,他待人这样有礼,看着绝非因为旁人的为人处世不合意就斤斤计较之人。然而,楚留香说出为胡铁花辩解的话时,心中仍有其余念头在盘亘。 譬如……至少要在她兄长面前,留一个好印象。 “是我武断了。”楚留香道。 这样的边陲之地,因为有南来北往的商贩,也会逐渐形成较为繁华的集市,出现有一定名声与实力的酒楼。 新鲜的白灼羊肉配以粗盐、卤过之后厚厚切片的牛腱子肉、土豆与蔬菜在一起炖煮,再加上当地特产的青稞酒。边城的食物与这里的气候一样充斥着简单而原始,不加修饰的本真。 自窗口向下望,来往行人大多穿着简朴,直截了当。 “先前何兄说那老板喜欢小胡,是从哪里看出来?” 何欢总算意识到哪里别扭,他无奈道:“我应当是比香帅要小,不必这样称呼,叫我何欢就好。” 言毕,他才回答道:“既然胡兄那样说,老板对他是什么心意又有什么要紧?你只当我看错说错罢。” 楚留香故作困惑状:“只当是我好奇也不行么?照我看来,老板应当是更喜欢你才对,她对待我们两个简直有大过天的怨气,而看你的时候,就温柔极了。” 何欢笑:“那么,她一个与人为善才好的生意人,为什么偏偏对你们两个人这样特别?” 楚留香苦笑:“特别冷眼也是特别么?” “至少我知道,她看我时心情也没什么波动,而人在望着自己爱慕之人时,心神荡漾会映照在眼中。” 不过,这样的孽缘,最好就此掐死。何欢在心底暗叹一声。胡铁花并非对那老板不好,相反,他对那老板好极了,只是最终也无法给她她真正想要的相守;而那老板也从未对胡铁花有实质的好,可这也只是因为她看透了胡铁花的本质,知道他一旦意识到别人对他是有意的,就会逃的远远的。 言归正传,他们聊起石观音。 “不知神水宫对这位石观音了解多少?” 何欢道:“样貌极美,心如蛇蝎,喜欢搜集俊美男子作为男宠。武功深不可测。不过比之玉罗刹要差上一些。在沙漠中很有些声望,手下有部分弟子武功同样很好。不过缺乏军备力量。” 楚留香一时之间有些震惊。 何欢轻笑一声:“家母与石观音有些渊源,因此了解更多。” 他已看穿楚留香在思虑什么。神水宫之名一出,常常要被他人戒备,这也不足为奇。 这才是他素日交友时不愿意透露自己身份的原因。思及此处,何欢一时之间有些怅然。 不过片刻,他便收拾好这份情绪,只道:“然而此次石观音的所作所为与家母所说大相径庭,其中必有什么我等不知道的事情发生,故而我欲前往一探究竟。然而沙漠路远且艰,香帅实在没必要蹚这一趟浑水。” 楚留香笑:“若不是你我是第一日相识,我简直要以为你已经摸清了我的性子,刻意激我一激。” 何欢笑而不语。 “神秘莫测的沙漠,触手可及的危险,暗藏汹涌的局势,像我这种人又怎么忍心错过呢?” 胡铁花:“……所以,你是决意要跟着人家往沙漠里走一趟了?” “正是如此。”楚留香已经收拾好行囊,含笑望着胡铁花,“至于花疯子你么,既然已经为了她在这里待了七年,又何妨再安稳的待下一个七年,下下个七年?” 胡铁花朗声笑道,“在这待了七年,嘴里要淡出个鸟来,倘若你要去走一走钢丝,怎能不带兄弟一起?” “你去沙漠,插上翅膀才好飞。” 楚留香闻言,“听起来,你好像也知道姬冰雁的位置?” “不错,我不仅知道,而且我还要告诉你,你想去沙漠,可离不开他。等明儿一早,咱们就去找他汇合。” “咱们三个时隔多年,还能再聚,便是好事。” 此厢在回忆往昔,何欢却悄无声息来到那小妇人房门前。 边关小城物价极高,一水囊满满的清水,就足够换一缕忘却孽缘的香。 胡铁花正与楚留香秉烛夜谈,忽而问道一股极少出现在边城的味道。 “好香……”他喃喃。 楚留香却迷茫:“什么香?牛肉么?” 胡铁花眼头:“不是,是一种……花香?树木或者露水?唉,我也不会形容,总之就是不属于边城的一种香。”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好罢,总归我是闻不到的。” 第52章 第二日一早,趁着气温适宜,三人准备出发。身为老板的小妇人听说他们要走,迎了上来。 她如今再不复冷冰冰模样,面色比之以往要缓和许多。只见她走到胡铁花跟前,仰起头对他道:“多谢你往日帮衬,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今日离开,就带上这些干粮,以全这段情分。” 说罢,给他往怀中塞了一方扎好的干馍,并一袋水。胡铁花说不出什么旁的话,只能笑笑收下,离开时还不忘与何欢抱怨。 “何大公子,你这下可看到,人家对我简直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好不容易盼我走,才有个好脸色。要是真听你的再去表一次情,才是真的面子里子都丢没了。” 何欢好脾气道:“唉,是我看岔,不懂女人心,胡兄勿怪。” 话到这里,楚留香不免看他一眼,只见他神态中怡然,看似叹气,实则没有丝毫波动,心中不免感到好笑:嘴上这么说,实际上看见花疯子吃瘪他才开心呢。唉,他对寻常萍水相逢的女子都这般关怀,对自己的亲妹妹,想必更是疼爱有加,决计不愿让她受一点委屈。也无怪何缨姑娘性格这般特别。 另一边,胡铁花哼哼两声,现下没说别的什么。不过私下里与楚留香聊天提到:“你这……是从哪里认识的世家公子?我跟他说话莫名其妙就小心翼翼起来。想来家风也是一脉相承吧?所以,他妹妹是不是也是这个调调?你跟他妹妹……是认真的?” 楚留香无奈:“瞎说什么,我与何缨姑娘是君子之交。” 胡铁花翻个白眼,学着他的语调:“啊好好好,君子之交,为一封信就跑来沙漠的君子之交——” 楚留香:“……我不全是因为那封信才会来这里的。” 胡铁花揶揄时绝对不曾料到,楚留香也有被人委婉拒绝的一天。更不曾想,名扬天下的盗帅楚留香竟会将心落在一个基本没有可能的人身上。倘若他知道的话—— 大概会笑的更加大声,并道‘楚留香你也有今天’吧。 …… 在久居边关,格外有经验的胡铁花的劝说下,三人确定在去关外之前,需得先去一趟关内较为繁华的城镇,进行物资配备。路程前半段尚还有修缮七七八八的官道,可供马匹行进,再往后走,马蹄会深陷流沙之中,只能弃马,换上大漠的代步动物,骆驼。 等到地方,三人合计时才发现,又需分开行动。胡铁花与楚留香要去找他们的好友姬冰雁,而何欢认为自己并不适合在场,不如做两手准备,去商行准备些物资。 胡铁花以为,他这谨慎作风是无用功,姬冰雁根本不可能不与他们一起。而何欢只道:“多一分准备也是好的。再说,也不能来一趟沙漠,全凭香帅的朋友资助,至少于这些事上,让我略尽绵薄之力。” 好嘛,这样一来,胡铁花再不好说什么。 “我跟这些讲话文绉绉的人真是合不来,看见就害怕。”胡铁花嘟嘟囔囔往他所知的姬冰雁府宅方向走去。 楚留香在后面慢悠悠道:“好金贵的毛病,是从什么时候染上的?被高亚男吓跑之后吗?” 胡铁花奇怪的看他一眼:“还说君子之交,老臭虫,你怎么连八字还没一撇的大舅子都护上了?” 楚留香摇摇头,“我只是看不惯你,既要强求不喜欢你的人,又要躲着喜欢你的人。人家真喜欢上你,你还避之不及。” 胡铁花不由自主提高声线:“难道我是第一天这样吗,怎么突然就看不惯了?”他想到什么似的,又低声喃喃,“你的道德甚至都被带高了?这更可怕。” 楚留香:“……” 至于何欢,他本无意再去叨扰曾经的长辈,然而经过保定一遭,他已经明白,这世上的事情千变万化,人的行踪也飘忽不定,多年久别,往后的日子见一面便少一面。更何况,再见面旧人是否还是往昔模样也说不准。 再加上,他的确小瞧了关外。如今,也只能靠前人荫庇,亡羊补牢。 兰州,毗邻关外的城镇中最富裕的所在。 有孩童随家长在街边叫喊买卖,手冻得通红,脸上仍带着笑。穿着狐裘的商人在街边漫不经心的遛弯,眼神也不给一个。何欢看向小摊上摆放的各样手串,随手拿起一串付钱。 身后,有带着戏谑而轻快的声音响起:“我要是你,就挑最左边那串。” “为什么?”何欢轻声问。 “因为,那串儿是这小猴子从我手里顺走的,你买下来不用花钱。” 脸蛋红彤彤的小男孩嚷嚷:“明明是你说的,从你那儿拿到什么都是我的本事。” “是啊,”何欢身后那男子理直气壮搭着他的一歪头,露出一张浓眉大眼、俊朗而带着一丝孩子气的面容,“的确是你的本事,那讲价耍赖不也是我的本事吗?” 他实际上已经三十余岁,一张娃娃脸却丝毫看不出来年纪,一如往昔。腰上挂着的酒葫芦一晃一晃,眯着眼睛的样子与他的名字如出一辙,恰似一只熊猫。 他便是昔日快活王座下四使之一,熊猫儿。如今和气使宋离一并接手经营快活王在关外关内的剩余产业。 何欢喊他:“猫叔,你的酒葫芦咯得我好疼。” “哎呦,我忘记了。”对方大大咧咧把葫芦往腰后捎了捎,继续懒洋洋的扒着何欢的肩膀,还锤了两下:“你这小子,这几年不见也没长个儿啊。” 何欢:“……” “熊猫叔叔,你为什么非要垫着脚搭人家的肩膀,你不累吗?”古灵精怪的小孩笑嘻嘻拆穿他。 被拆穿后,熊猫儿佯怒:“你这小鬼,哪只眼睛看见我垫脚,去去去,一边玩去。” 那小孩子冲他伸出舌头做个鬼脸,就笑着跑远了。孩童的家长面上有些不好意思,“老板,不好意思……” 熊猫儿挥挥手,不甚在意的模样:“我同他们闹着玩而已,不用担心。最近家中还好吧?” “托您的福,一切都好。” 何欢微笑着聆听这些家长里短,从中汲取寒风中难得的温度。 等到这边聊完天气,熊猫儿才大力拍拍何欢的肩膀:“终于知道来找你叔叔玩儿了?” 何欢露出了有些心虚的神情。 …… “沙漠?”熊猫儿难以置信,“你没事去那种地方做什么?我跟宋离那小子每次都要靠五局三胜的猜拳才能定下来谁去沙漠里收钱。” 何欢忍不住问,“所以,今天在城里看到你,是因为你出老千吗?” 熊猫儿冲着他翻一个白眼,“怎么跟你叔叔说话呢,我那叫出老千吗?我那叫使用合理手段增加胜算。” 同他打诨插科一番,突听他话锋一转,道:“所以,你还在为神水宫做事?” 他那双明亮而圆润的眼中有一闪而过严肃的光,原本微微上翘的嘴唇也绷起来,显得并不赞同的样子。他追随快活王,亲眼见他从曾经的壮志踌躇到后来的凶残暴戾,深知手握权利高高在上之人最难保持本心,所谓的亲人与兄弟最后也不过是手中的一柄利刃。他认为,神水宫继续这样发展下去,会是另一座快活城。而他并不希望何欢走上曾经他们几人走过的道路。 而何欢亦知道他的担忧,坚定道:“既是为神水宫,也是为自己的初心。” “行吧,”熊猫儿嘟囔,“你但凡早来一天,和宋离一起出发,也不用费这档子事。” 他走在前面,嘴里还在絮叨:“要给你准备一个骆驼队,**匹骆驼是要的吧?你的帽子、鞋子、衣服统统要换成这边的款式,我给你备三套备用;带好水囊、干粮、还有配好的药丸子……” 何欢走在他身后,哭笑不得。然而随着前面絮絮叨叨的声音传入耳中,不可否认的,他的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 …… 这种轻快在看到乌泱泱蔓延了将近半条街的硕大驼队时,就飞快的消失不见了。 “猫叔……”何欢欲言又止,“我认为,我是去暗中查探敌人究竟的,还是删繁就简为好。” “石观音有什么了不起,”熊猫儿撇嘴,“你要对抗的不是这种最近几年才有一点名气的人,而是一直在掌控沙漠的老天爷。不带上这些,我怕你还没走到沙漠腹地,就已经黄沙埋半截了。” 作为毫无经验的内陆树,何欢只好听着。 第53章 就在何欢劝熊猫儿以大局为重,不要想着抛下手头这些好不容易从他手底下维持下来的产业,脑筋一热直接跟着何欢一起进沙漠时,另一边的局势却有些凝重。 胡铁花惨淡着脸从姬冰雁的府宅中走出,“我怎样也没想到,他看起来富甲一方,生意做的这般好,竟早早在沙漠中遭罪,失去了一双腿。” 楚留香沉默不语。 “不过,他竟说让我们留意那位何欢公子,又是为何……喂,老臭虫,关于那个人,你究竟知道多少?” 楚留香缓缓开口:“我认为,让远在兰州的姬冰雁都需要留心的,应当不是我知道的那些信息。” “也就是说,你真的知道,还不能告诉我?怎么,他的身份很神秘吗?” “倒也不是,不过,我答应过何缨姑娘,将此事保密。”楚留香不自在的摸了摸鼻子,“你若真的好奇,等再见到何欢,直接问他就是。如果能说,他自然不会隐瞒。” 正巧,两人出来姬冰雁的宅子不久,就看见何欢一行人的身影。他似乎在与人发生争端,胡铁花正要上去帮忙,却被楚留香拉住,且示意他去看这行人的构成。胡铁花虽有不解,却还是照做。 队伍为首是一匹在烈日下闪闪发光的大宛马。其皮毛呈浅金色,在烈日下映照出金子般的光辉。空中随风扬起一截洁白而泛着柔光的月影纱,此纱薄若蝉翼,触手生凉,再炽热的风刮过之后也会升起如月光一般的温润凉意,在中原便千金难求,更何况是在边关地区,如今却宛如咸菜一般半吊在马身侧。 再向后望,是占据了大半空地的高大骆驼,驼峰饱满皮毛整洁,每一匹骆驼身上都带着行囊,由本地穿着的蒙面随侍一一牵引缰绳。这些人或是太阳穴凸起的内功高手、或手掌宽厚而粗粝练得好一身硬功,内外功夫兼修者亦有之,如今却全成了牵骆驼的随侍。 何欢也已经换了一身装扮,正与另一人在低声推辞什么。那人背对着楚留香二人,看不起面容,只能看出身形高大,体格威武,一双大掌牢牢摁在何欢肩上。何欢脸上露出无奈神情,摇摇头之后,那人就生气般的锤了一下何欢的肩膀。 随即,他们径直望过来。 知道自己的存在暴露以后,楚留香才与胡铁花自阴影处现身。 …… 何欢正在拒绝熊猫儿强硬塞来的五十精英护卫队,拒绝无果,就听见熊猫儿严肃的声音:“有人埋伏在东边墙角。” 他话音落下,就欲将那偷听之人就地抓捕过来,被何欢制止,“等下,或许是熟人。” “熟人直接出来见面就好,做什么跟贼似的偷听墙角?” 何欢刚想辩驳这两人是如今江湖有名的大侠,却因为想起楚留香的“盗帅”身份,不由一哏。 然而,他们怎么也算何欢请来的朋友,也不能还没出行,就先让自己人打一通,因而口快道:“我听闻猫叔曾经,也蹲过七七姐的墙角,却也不耽误你现在是响当当的大人物啊。” 熊猫儿的脸一会儿红一会儿青,最后咬牙道:“孩子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 然而他抬手握拳,最终也只是不带内力的轻砸何欢的肩膀,力道落在树身上,好比被雀鸟啄了一口。 “听你的,喊他们出来见面吧。” “香帅,还有胡兄,怎么蹲在那里那么久?”何欢笑问。 听清他话中的揶揄,胡铁花也放松些,笑道:“本来要出来找你的,谁知道你这阵仗如此豪华。原本就够俊俏了,如今真要把我这种穿着破烂的人比成癞蛤蟆,我恨不得退避三尺,哪还有心情出来找你。” 楚留香笑弯眼睛,仍要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道:“在下楚留香,一时被此处华光所摄,难以动弹,所以晚来一步,万望见谅。” 熊猫儿哈哈大笑,习惯性拍拍楚留香和胡铁花的肩膀:“好小子,楚留香……我在兰州也听过你的名字。” 他的力道可真大。甚至不曾运功,一双肉掌就已经拍的人隐隐作痛。虽说他看似气消,但这两掌之中也不乏怒气。可见,虽然何欢性情温和,他这叔叔却不是好相与的。 他口中所说,更是楚留香意想不到。 “这可、真叫小子惶恐。” “如果你以为你的声名已经大到可以不远万里传入兰州,那你就错了。”一个稍显冷淡又格外熟悉的声音响起。 楚、胡二人惊异望去,正是刚刚才见过的、据说已经无法走路的姬冰雁。他驱车而来,不见人影声先至,直至近前撩开帘子下马车,站在两人身边。这人如今却看不出一丝一毫残废的样子,一身华裳,利落而谦逊,向熊猫儿方向礼貌点头。 熊猫儿冲他摆摆手。 此时,几人心中均有疑窦,然而此刻并不是询问的时机,只得暂且忍耐。 到最后,姬冰雁的马车与熊猫儿的驼队合并,几十人浩浩汤汤上路。 熊猫儿:“我怎么还忘记给你备一驾马车……” 何欢连连摆手:“实在是不必。” 楚留香:“您不必挂心,进沙漠之前,何欢可以坐在我们的马车之中。” 何欢:“啊……嗯,没错。” 不得不瞒您说,我手中还有一架自洛阳而来,遍携药材的马车,的确不缺,不必破费。 在熊猫儿的注视之下,何欢有些僵硬的进入马车,正对姬冰雁稍显冷漠的面容。 胡铁花在一边笑:“我本以为你是那种就爱高高在上、文质彬彬那一套的人,现在一看,你这人怪好玩的。” 何欢苦笑:“我哪里高高在上,不过是不善言辞罢了。胡兄不要嘲弄我才好。” “看出来喽。”他反而放松下来,在姬冰雁的马车中东摸摸西摸摸,又同姬冰雁感叹马车奢靡。楚留香最后上车,见他们三人坐位先是一愣,随后笑着坐在何欢身侧。 “那位英雄功夫了得,想必昔日也是名扬一方的豪杰吧?” 这几乎算得上明着试探,何欢了然,倒也不介意他的打听,侧头看他一眼,轻声反问:“你可知昔日快活王手底下有‘酒色财气’四使,负责为其搜罗各地的美酒、美人、财富和打手?” “略有耳闻。” 说起这个,连姬冰雁和胡铁花也感兴趣起来,坐起身认真聆听。 何欢一本正经、真假参半道:“众人皆知,昔日沈浪大侠与朱家、幽灵宫、云梦等势力不约而同挑战快活王,几经波折将其正法,快活城就此分崩离析,被众多势力吞并。然而他们却不知道,四使中有二使已成为沈浪大侠的朋友,为受其所托分别掌管快活城的残存势力,相互制衡,防止关外再生大的动乱。” 至此,不必说的过于彻底,几人已经明白熊猫儿的来历。快活王已成为昔日传说,而手握其剩余人脉和财富的使者,放在中原无疑是类似宝藏一样的存在。他将此事说出来,便是真的信任几人,将他们当做朋友。这样的直率,叫人怎能不动容。 就在此时,一向冷漠少语的姬冰雁接话道:“七年前,我来到此地,发展自己的商业。当时自恃武功高强,便一人进沙漠开展货源,却不料天有不测风云,我被沙暴困在沙漠之中七天七夜,仅有一袋睡,饿的我几乎想要尝一尝自己的肉是什么味道。就在那时……他骑着那匹马出现,救下了我。” “他一向仗义,路遇不平便要相助。”何欢道。 姬冰雁点头,“他并不要我回报,我却不能不报此恩。” “不是吧?你是为了报人家的恩才带我们去大沙漠的?”胡铁花难以置信道。 “不然,我闲得没事和你们一起去沙漠旅游吗?”姬冰雁冷笑。 他们看起来并不像在开玩笑,何欢有些担忧,却不料他话音刚落,那三人就一同笑出声来,马车中充斥着轻松的氛围。 原来又是玩笑。何欢心想,每当我以为自己已经见惯人生百态时,总能再次发现新奇的情谊。 楚留香和胡铁花还在一边啧啧点评。 “唉,多年不见,这人的嘴还是一如既往地锋利,不减当年。” “看他仍然如此刻薄,想必身心仍然健全,我总算能放下心来。” “不然呢,虽说有些人习惯未雨绸缪,可沙漠几乎不会下雨,做这些事有什么必要。” 何欢笑而不语。 “我算是看出来了,他是真的不会撒谎,可要是有不想说的呢,就怎么也套不出话来。”胡铁花抱胸,冲何欢眨眨眼,“这性格嘛,我很喜欢。” “多谢胡兄喜欢。” 路途仍然遥遥,好在马车内格外舒适,除了饮食饮水,竟还有一屉的酒。 “可要喝上几杯?”楚留香问何欢。 何欢欣然应下。酒水启封时,一股漠北风气的烈烈酒香便四溢于整架马车。 不知为何,这样浓烈的酒香,却让何欢想起了许久不曾回去的江南。 第54章 江南此刻的天气很好。阳光和煦,透过泛着黄绿的树梢,在汩汩流动的溪流中透下鱼鳞般的光斑。 原本在后院里放着的花,早些时日已经被移入小楼之中,只剩几簇梅树,将将长出花骨朵。此刻,花满楼正在为小楼中的花草浇水。此时虽不见花,他心中却一直有花的模样。 或许正因为他是个瞎子,才能一年四季,日复一日的耐心照料这些花草,无论是否时值花期。 从敞着的窗户可以听见来往行人的聊天声,大家都在谈论将近的春节。有人聊起新出的焰火,有人说起小儿喜爱的金桔。还有人家中想要购买新的花卉,自然而然提起了何欢。 “何公子要到什么时候才回来啊……都说他是从北方初来乍到的,我看,这边的匠人加起来,花草造景也不抵何公子一人。” 花满楼听见后,也不由失神一瞬。 小黄狗汪汪叫了两声,花满楼低下头,神情柔和:“你应该也想他了吧?” 当日一别,怎也想不到会是这样长的光景。秋去冬来,一年将尽。 如果不是小黄还在这里,院子提前给出一年的租金,他几乎要以为这是转瞬即逝的一次相逢。 他会不会在家中迎接过年呢?听说北方过年与南方也有不同,真是好奇。他此刻是否如同这里的人一样,置办物品,增添新的气象呢? …… 何欢此刻正在沙漠忍受烈日的暴晒。 纵然已经竭力准备,仍然难以逃脱恶劣天气带来的痛苦。毒辣的阳光仿佛在近前点火,火焰烘烤上衣摆边缘,活树立地变身柴火,等待成碳下场。何欢严严实实裹在斗篷下,尽量减少阳光摧残。 车在沙漠中才是真的寸步难行,姬冰雁的马车已经在距离沙漠最近的一座城镇之中投身火海,马也卖了出去。大宛马则不同。它们出生就在沙漠,早已适应沙漠的气候。走在队伍最前的大宛马名叫狸奴,反倒比人更能适应沙漠。她驮着何欢在最前,后面骆驼跟住她行进,其余人纷纷上了骆驼,伪装成商队模样。其中仅有一位名叫石驼的,仍旧牵着他自己的骆驼。据说,他将骆驼、将一切动物都看作他平等的朋友,因此不愿骑在他们身上。 何欢知道,即使他骑在那匹骆驼身上,骆驼也心甘情愿,然而这不妨碍他尊重石驼的决定,并因此而尊敬这个了不起的人。 最开始,除姬冰雁一行人以外,连胡铁花与楚留香见到石驼也吓了一跳。他的皮肤好似焦炭干裂,既听不见也看不见。他一定是曾经经历过极其可怕的事,才会变成如今这幅模样。一开始,众人看向他的眼神中有怜悯。在接二连三被他在大沙漠中展现的能力折服后,众人才纷纷收起这种目光。 何欢不同,偶尔看他,神情总是很温和。 “有时候,我会以为你与这位石驼先生认识。”楚留香驱赶着骆驼与他并肩。 “哦?香帅怎会这么以为?”何欢不解。 “你看他的眼神很亲切,有时会透露些熟悉。”楚留香认真道,“仿佛曾经见过他一般。” 何欢思索片刻,“或许,只是因为我从他身上,看见熟悉的影子” “这样的惨状,竟不止发生在一人身上吗?”楚留香神情有些复杂。 何欢沉默不语,在楚留香眼中,大约是默认。 真正摧毁他的,并非是沙漠。能叫人发自内心的痛苦、封闭起自己的,只有生为同类的人。以折磨他为乐,使他变成不人不鬼的模样,丧失对于外界的感知、丧失融入群体的能力,在与其一样的人眼中也如同妖怪,唯一作用是可笑的止小儿夜啼。 他以往不曾见过被沙漠摧残之人,但见过太多被折磨、被孤立、被叫做异类之人。甚至连他自己,本身也是小心翼翼融入人群的……怪物。因而,他由衷憎恶这种行为。 “倘若叫我知道是谁这样做……”何欢的声音很低。 姬冰雁此时就跟他他身后,闻言沉默不语,只是眼中有精光一闪而过。 沙漠,这样贫瘠的土地上,也会滋生各方势力,相互斗争。他们占据每一片难得的绿洲,孕育出天生就要争斗、只有争抢资源才能活下去的人。人与人相斗,不管是胜是败,最终都会填埋大量人命进入无底般的黄沙之中。 出生,纷争,最后死亡。 这也就造就了沙漠人毒辣和凶狠的性格。他们狡猾得如同鬣狗秃鹫,鹰视狼顾,周旋在每一份可能获得的利益之上,或等待,或主动制造着死亡的契机,将其变为自己的猎物,将其蚕食殆尽方休。 远方传来的低弱求救声,就如同悬崖旁的诱饵一般,勾引心怀善意之人咬钩。 “别去,只怕是陷阱。”深谙此道的姬冰雁试图阻止欲要向前的胡铁花。 胡铁花却不以为意。或许相比于被欺骗,他更担心的是呼救之人的性命。 他道:“我们只先上去远远地看一眼,就你我两人。让老臭虫和何欢留在这里支援,如何?” 姬冰雁也并非真的完全铁石心肠。听他这么说有几分道理,也就默认下来。 就在此时,何欢开口道:“不如我与姬兄前去察看,胡兄与香帅留在此处。” 胡铁花自然无不可。他现在心中所想,唯有救人而已。只是不免好奇:“你是有什么识别骗子手段的方法吗?” 何欢犹豫片刻,肯定道:“是有一些。” 他与姬冰雁一同上前。在看到被绑在木架上、直面沙漠毒辣阳光、已经难以分辨最初模样的两人时,饶是姬冰雁也有一瞬的动容——或许,这模样让他想起了石驼。他正欲上前,就被一只纤长的手阻止了动作。 “有些不对劲。”何欢冷静的声音响起。 姬冰雁闻言,驻足不前,来回打量,又问道:“有何问题?” 何欢思忖后道:“姬兄请看,这方圆百里既无人烟,也无行动踪迹。如这两人真的是被捆在此处暴晒,那么时间定然已超过两个时辰。纵使再高强的身体素质,此时也应该呈现过度失水、昏迷症状,又怎么还会有力气不住呻吟呢?” “或许是疼痛难耐,又或者濒死之际,醒转过来,发出呻吟求救。” “沙漠如此之大,想要一波人马凑巧碰上两个被害之人,这两人又凑巧在濒死之际发出呻吟,实在不易。这般巧合,不得不防。” 姬冰雁点头:“你说的不错,可如果他们是长期在沙漠中生存的人,已经习惯了沙漠的气候,自身所需要水分已经低于常人呢?沙漠虽大,但遇害之人绝对不少。正如江湖之大,楚留香还能凑巧碰见胡铁花,你能碰见他们二人一般,凑巧碰见,也没那么罕见。” 他并非是真的在为这两人考虑。正相反,相比于胡铁花和楚留香,他实则不曾将两条人命放在心上。这般问话,似乎也只是为了向何欢问话而已。 何欢仍然很有耐心道:“不错,的确有这种可能。然而将他们绑在此处暴晒之人,在此之前也不会让他们喝饱水再受缚。因此他们忍饥受渴的时间应该远不止两个时辰。此外,我所学功法独特,以蕴养医理为主,可以更准确把握附近之人状态。我能感觉到这两人身体中生机依旧。不管如何,请姬兄保持警惕,我们再上前一观。” 姬冰雁默然。他心中想:原来如此,那一开始说你的功法不就得了,真是婆妈……不过,也不算坏事。 然而就算何欢最开始说自己的功法如何如何,他也会找各种问题反驳回去的。他便是这样的人,这点连胡铁花都知道。 远处,传来胡铁花大喊的声音:“你们发现了什么?怎么还不去救人?” 何欢闻言失笑。 姬冰雁神情也缓和些:“他……一向如此。” 何欢诚恳道:“古道热肠,惹人钦佩。” 姬冰雁有些讶异:“楚留香说你对他有些意见,如今看来,并非如此。” 何欢笑道:“胡兄人不坏,只是对待感情上的态度令我难以认同罢了,这并不冲突。” “如果你有妹妹,绝不会将她交给这样的浪子,是也不是?” 何欢笑而不语。 姬冰雁短短数语,就已经将何欢与胡铁花的矛盾、楚留香心中所想全然摸透,甚至反过来试探何欢的意思。虽说嘴巴毒些,此人心计的确过人,对待朋友也是一片赤忱。 待到那两人前,何欢把住他们脉搏,才漫不经心般道:“人的心,只有自己摸透,顺心而为。从没有将谁交予谁的道理。” 哦,更加难缠的一种兄长。姬冰雁心中了然。 这两人看似在救人,实则都没有救人的心思,慢悠悠在把脉、试探,做些面子功夫糊弄远方看不见的胡铁花。 饶是伪装成受难者的这两人再能忍耐,也挨不住在忍耐许久、已经看到希望后被他们磨蹭到失望。 其中一人不免揣测:他们到底是已经看穿这计谋,又或是只是单纯的慢? 在这无限拉长的时间之中,何欢好似无意拽下的易容,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啊,真是好精巧的易容功夫,差些就没看出来呢。”何欢如是感叹道。 姬冰雁:“……” 那两人:“……” 是可忍孰不可忍,伪装之人想要暴起,却被自己绑好的绳子和姬冰雁何欢二人毫无破绽的禁锢束缚,只得以眼作刀相替,恨恨凌迟何欢。 “你以为,识破这一桩事就是结束了吗?”对方声音嘶砺沙哑,阴恻恻笑道,“只要你还打算与她作对,就会有无穷无尽的敌人在后面等着你。” “沙漠中的毒蜥、空中的猎鹰、所经过的每一片绿洲、每一个水源。每一个大漠的夜晚,你们都该小心。” 言毕,这人自知手段用尽,用力咬破藏在后槽牙的毒药,服毒自尽。 “你没有发现他们藏着的毒囊么?”早已卸掉对方下巴的姬冰雁皱眉。 “我不想杀他,却也不希望他活着做恶人走狗去残害下一个人。”何欢道。 “你已经知道这样做的人是谁了?”姬冰雁笃定。 “我本就是要来和她做对的,又怎会不清楚。”何欢微微一笑,“只是,她实在太着急了些。” 既然如此,这人性命也不必留,姬冰雁面无表情的送人归西,转头又看向何欢,以眼神询问。 “姬兄——” 姬冰雁打断他,“叫我姬冰雁就可以。” 他好像已经因为那个称呼不适许久,如今才说出来。 何欢将手抵在唇边掩饰笑意,点点头道:“好,姬冰雁。你进入沙漠之前,就已经知道将要面对的人——那位石观音,并非是无名小卒,你对她的了解,甚至在我与熊猫儿之上,是也不是?” 姬冰雁轻微扬眉,稍显惊讶:“我以为自己隐瞒的很好。” 何欢道:“我以为,我的观察力也不算差。” 姬冰雁的眼中透出清浅笑意,只一瞬,又迅速地沉寂下去,再度浮现起往日的凝重,甚至更胜一筹:“你真的知道,自己即将要面对的那个女人,究竟是何等的可怕吗?” 何欢轻声问:“倘若她真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可怖,怎会在中原难闻名声?沙漠势力四分五裂,我曾听闻札木合远赫声名,叔叔却说,真正见到,也不过尔尔。唯一值得一提的,或许是玉罗刹。” 姬冰雁冷笑:“这正是她比其他沙漠势力更恐怖的地方。凭她的美貌、武力与她所拥有的人脉,本可以在江湖上享有赫赫威名,但她没有。” 何欢皱眉:“你的意思,她所图更甚,因而愿在此之前不露声色?” 闻言,姬冰雁脸上显露出纠结之色:“倘若说她心智过人,潜心在沙漠之中养精蓄锐,却也并不完全。她曾经做过极恶之事,只从中挑一件事说出来,就足够让人对其心生戒备。” 何欢低声:“这件事,与石驼所受之苦有关,是吗?” 姬冰雁默认。 何欢问:“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姬冰雁缓缓道:“你所能想象到最恶毒的行为,于她而言也不过是信手拈来。若你让我描述她,即使我穷尽毕生所学的词汇,也无法形容她究竟是多么的恶毒。或许只能用商朝的妲己比喻,才能让你理解到她的手段之毒辣。” 何欢静静听着姬冰雁描述的石观音和石驼,与自己手中的情报,以及先前姬冰雁所说所行对应,就能将此中发生的事情猜出个七七八八。 许多年前,石观音在大沙漠横空出世。最先为人称道的是其美貌。但凡见过她的人。无一不为之魂牵梦绕。有多少人都想要一亲芳泽,甚至还有人作诗歌颂石观音的仪态万千。然,随之而来的,是无数俊朗少年的销声匿迹、是沙漠中偶尔出现在商道必经之路上已然干裂、不成人样的男子尸体、人们经过秃鹫盘旋的盆地,看见的森森白骨。 是石驼已经枯黄干裂的皮肤、瞎了的眼睛和聋了的耳朵。每到深夜时的孤寂,深埋在心底无法言说的痛苦。 沙漠中的商队、绿洲中的居民,都对此噤若寒蝉。在沙漠中行动时,他们除了祈求天气,还祈求不要碰见石观音。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几年后,突然从某一天起,再也没有人谈论石观音。仿佛一夕之间这些人就全部失忆一般。但姬冰雁依照石驼的意思去调查时却发现,多数还记得石观音之人都已经消失不见。 她从某一刻开始,低调的蛰伏起来。宛如毒蛇藏匿于洞中,等待致命一击的机会。能让她这样的女人耐下心来等待的,究竟会是什么? 姬冰雁不知道,亦不敢想。尤其是在谈论石观音之人逐渐消失的当下,他与石驼的一举一动,都可能能惹来杀身之祸。 他待在兰州,不愿来沙漠,本来就有这样一份原因。 令他改变想法的,是何欢的存在。 楚留香与何欢一行人刚进入兰州,他便已得到消息。既然胡铁花知道他在兰州,他又怎会不知道胡铁花在几十里外的小城之中蜗居。他从那时就已经料到这两人是来找他,也知道他们的目的是进入沙漠。唯一不清楚的,就是他们进入沙漠的目的,和何欢这个人。 在得知他们进入沙漠是去找石观音时,姬冰雁又惊又怒。他惊异于这个名字竟会从这两人口中说出,又愤怒于楚留香胡铁花这两人一别多年,一见面就要搞个大的。而且只是为一个才认识几日的女人,他们就这般莽撞的成人家手中的刀。尤其,楚留香好像还十分积极主动上赶着送死。 一番唱念做打,也没消湮他们进入沙漠的决心。姬冰雁不知向胡铁花使多少眼色,这蠢货一次也没接收到,一心跟着被迷晕心智的楚留香进沙漠。为他们备全物资,已是姬冰雁唯一能做的。 然而,情报如同雪花源源不断经由小厮的手送到姬冰雁手中,其中一点令他不由侧目。 何欢——同楚留香他们一起前来,看似文弱书生的那个人,竟与当地的隐形掌权者熊猫儿认识,两人甚至关系极佳。 他与熊猫儿并不相熟。但,他欠他一条命。 濒死之际,对方的马蹄抬起,高大骏马投射下的阴影,遮蔽沙漠毒辣的太阳。水囊中的水比甘泉更加甜美,他朗声笑道:“慢点儿喝,咱们有的是水。” 在沙漠,万金难换的水,就这样进了一条根本不值钱的人命的肚子里。化成汩汩流动的血液,而不求回报之人挥挥衣袖就此离开,甚至没有留下姓名,这般的不求回报。 就算是不为其他,我也该将这条人命还给他。原本因为那两人前往沙漠就已经动摇的心向天平一侧再度倾斜。 何欢既然与此人有关系,想来不会是恶徒。而且,熊猫儿武功也是深不可测,连他都相信自己的子侄可以进入沙漠之后全身而退,就证明何欢此人并不是莽夫。 既然如此,他又何妨锦上添花。 倘若趁此机会,可以帮石驼报仇,可以在日后免受胆战心惊之苦,又有何不可为? 何欢不知道姬冰雁当时心绪这般跌宕起伏。他捋顺前因后果,心中盘算:石观音转变的契机,对应的时间……很有可能是无花——无花同她说过什么。这偌大江湖之中,早已密密织就一张蛛网,甚至遥遥联系起远在沙漠的石观音。这背后,隐藏着难以言喻的危机。 啊,对了。 何欢开口解释:“香帅此次前来,并不是因为在下的妹妹。” 姬冰雁有一瞬间的僵硬。他并未将自己的这般猜测宣诸于口,然而很明显的,以对面人之聪慧,已然猜出姬冰雁对楚留香和他妹妹、尤其是他妹妹的腹诽。 他只听见何欢道:“舍妹与香帅只是君子之交,个中缘由是香帅与小妹的共同揣测,我如今仍不便说明。然而希望姬……你能明白,这件事并非处于儿女私情,又或者只关乎石观音一人,而是与一场旷日持久的阴谋有关。” 姬冰雁的神色逐渐严肃,“既如此,你为何……” 何欢微笑:“有时候,表面上装作随意,才能放松他人警惕,不是么?同你商量,既是因为我相信你并非随意泄露机密之人,也是因为石驼一事,无法迅速解决,然而我向你保证,会为他寻一个交代。” 姬冰雁默默听着。 何欢想起什么,有些无奈道,“只是胡兄有时过于跳脱,此事还请暂时对他保密。” …… “你们去了好久,怎么没将人救回来?” 姬冰雁冷笑一声,不语。 “怎么了死公鸡,突然摆出这张死人脸给谁看。” “熏陶你一下,以免你心肠太软,总是着了道。” 胡铁花一怔:“莫非……” “不错,这两人均是伪装,他们甚至在牙齿里装有毒药、头发中藏了暗器,只为暗算我们。” 胡铁花一时失语。 楚留香与何欢也在谈论此事。 “他们是如何露出破绽的?”楚留香好奇。 “破绽实在很多。只要不被沙漠迷惑,静下心来仔细思索,便能看破。只是人在沙漠中行走,蒸的人头脑容易不清醒,也难免与同样在沙漠之中受苦的人共情。”何欢道。 楚留香微垂眼眸,片刻后又笑:“原来如此,的确。” 他已经想明白其中误区。然而仍有恻隐之心,担心那个万一。 有些人看起来又冷又硬,嘴巴有时还很刻薄,其实内心却像棉花一样柔软温暖。楚留香便是这样的人。 何欢道:“此外,在下还对易容之术略有了解。” 楚留香想到何缨的易容,恍然大悟。 他发自内心的赞叹:“这倒让我想起,何缨姑娘巧夺天工般的易容术。” “被香帅一个照面就识破了?”何欢挑眉。 “何缨姑娘竟连这件事也说与你听?”楚留香有些讶异。只因他从与无花的对话之中,听过这二人身世的只言片语。 何欢却不知他这疑惑从何而来,只是心下一惊:寻常人家的兄妹不会说这些吗?然他面上仍不动声色,“这有何不可言?她对此还挺懊恼呢。” 说完,他不着痕迹关注楚留香的反应,对方神色一如往常,只道:“你兄妹二人关系真是很好。” 何欢:“……” 虽说这句话好像没有任何问题,可怎么听起来感觉就是不太对劲? 将这种感觉按下不表,两人又听见胡铁花提高声音骂了一句脏话,感叹:“真是可恶。” 姬冰雁分析:“那两人既放出狠话,就代表石观音已知道我们进入沙漠后的行踪,且打算对我等动手。” “只听这威胁,就知道她是心狠手辣之人。”楚留香叹息,“与无花……的确是母子心性。” “用兵之道,兵战为下,攻心为上。”何欢感叹。此事一出,即便寻常时候,对方没有出动人手之时,他们也不得不提防。 胡铁花望向众人:“接下来,要怎么做?” “等。” 的确,此刻除了耐心等待,其他一切都是空口白话,白费力气。如今,唯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法。 夜深,沙漠的气温骤降。 白天的时候太阳曝晒,给人一种会热死渴死的错觉。等到深夜,则让人猝不及防蒙的受冻,仿佛一脚踩破冰面,跌进水里,动静之间,唯有蜷缩着颤抖。何欢并不怕冷,但随侍中有人早已掏出厚厚的绒袍,服侍何欢穿上。此后,又裹上一层大氅,层层叠加,最后,楚留香三人一边打着哆嗦坐在火堆旁,一边看着球状的何欢发笑。 胡铁花笑的最大声,咧着嘴正乐时,寒风夹杂着沙子就全吹到嘴中。他牙齿打颤,嘴巴发苦,连忙呸呸出声,大口大口灌酒。姬冰雁与楚留香又笑起这位朋友。 气氛欢乐起来,只有何欢颇感无奈。 朋友之间的笑容可以改变冰冷的沙漠,正如焰火堆起,火星四溅,点燃黑夜。 等到随从也聚在一起,点燃小型火堆,如同众星拱月一般将他们四人围在中央,温度渐渐升高,人也不打哆嗦,开始犯困。渐渐地,四周呼吸声平稳,众人安然入睡。 已是深夜。何欢如今却不在火堆旁。他依旧是裹成球一般的模样,却灵巧之极,悄无声息藏匿于沙丘阴影旁,黑夜之中,难觅其身影。这是因为他们已经约好,在外围随侍队伍轮流巡视之外,几人也轮流守夜,防范石观音突然行动。 虽说如此,楚留香却并未入睡。他转身时转念,运起轻功,几息之间便悄无声息来到何欢旁边。 远处柴火发出噼咔声,橘色火焰让人心生安稳之感。相隔不到一里的沙丘被衬得更显寂静,抬头时,可以看见深蓝苍穹嵌有满天星斗。就在此刻,身边突然有人落座。何欢转头一看,就见到楚留香含笑的俊朗面容。 “一日奔波,香帅不累么?”何欢低声问。 “确有些累,累过头便睡不着,来找你聊聊天。” 实则是楚留香看他一人在远处守夜,孤单身影逐渐被黑暗笼罩,不知怎的心中就有些别扭。他心想,过今晚之后,还是商议一下,两人一组值夜为好。 何欢看出他的体贴,心中领情:“香帅想聊些什么?” 往大些可以聊神水宫、石观音;往小些楚留香心系何缨,多了解她一些也是好的。可这一切在那双映着星辰的透彻眼眸注视过来时,好像都不是很合适。正如在酒楼中品酒、溪流边煮茶、焚香时抚琴一般,楚留香自认为,应当在恰当时做恰当事。 如今,在深夜之中,在冷寒之时,只适合了解眼前的朋友。 “我听无花说,何欢公子是金银玉石、万千宠爱之中长大的?” ……诶? 何欢从记忆中艰难扒出这句话的出处,只觉得哭笑不得,然而不可否认,这种稍显随意的聊天,缓解了两人之间微妙的尴尬氛围。 这尴尬源自于楚留香率先认识何缨,对待他便像是对待一位小长辈;他又因为何缨的那层身份,和若有若无的情感回馈,对待楚留香时格外小心。这段时间两人都隐约有些不适,却难以破冰。 何欢轻吐一口气,在空气中凝结成寒凉水雾,随后,像是被逗笑般,他轻快道:“你如何认为呢?” “我本以为是他夸张,可现在来看……”楚留香稍显轻佻地点点他披着的大氅,“名副其实啊。” 何欢无奈摇头:“风评惨被和尚害。” 楚留香闷笑出声。 “我其实并非是在宫主身边长大。”何欢随意道,似乎要讲述他过往的故事。楚留香对此很感兴趣。 “我的、父亲……那个男人。”他说到此处哏了哏,显得有些不情愿,结合楚留香从何缨处听到的消息,他认为可以理解——毕竟,再不愿意说长辈坏话,楚留香也不得不承认这位父亲过于没有责任感。 何欢并不知道他心底的想法,只是在艰难的将王怜花归类于父亲之后,开始他缝缝补补的叙述。 “我一开始跟在他身边。他最喜欢四处闲逛,因此我们每日居无定所。他性格使然,并不会带孩子,当时只能说还好我生命力旺盛,经得起他折腾。直到遇……与我母亲重逢。”何欢说到母亲时,神色柔和下来,“她是一位坚韧、果敢、不怕任何困难的女人。即使被……那个男人多次欺骗,依旧耐心与我们相处。最后,她认为那个男人没办法好好抚养孩子,所以才要求将我带在身边。” 何欢化形时,正巧遇见打马经过的王怜花,对方当时正在闹离家出走,一人一马仗剑天涯,遇见他就像是遇见了什么新奇的宠物一样,一定要带在身边养。他当时的行事无状便已初现端倪,认为孤儿寡母最容易被人欺负,欺负之后就可以理所当然用极尽恶毒的手段报复回去,除恶扬善,因此,易容成了一位清水出芙蓉般的少妇。然而少妇除却吸引恶霸之外,还引起了水母阴姬的怜惜…… 回忆至此,何欢露出痛苦神色。然而故事还未编完。 “但是,那个男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一定要证明自己,所以与母亲约定,每隔五年将我、与何缨置换,再行定夺。当时神水宫尚未建成,母亲的确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答应下来。” “结果,他却突然带着何缨出海,直至最近才放何缨回来。” “若说金银玉石,的确见过不少,不过也如流水一般,从一个地方运来,再交付出去换成其他维持宫中调度的资源。加上我的身份放在神水宫算是特殊,大多时间在外历练,鲜少在宫中久待。” “叫人失望吗?”何欢匆匆完结,又觉得有些敷衍,补充道,“既不是贵公子,也没有什么波折,是普通人平淡的生活而已。” “若这也算普通人的话,现在沙漠里睡下的就是一群蚂蚁。”楚留香笑。 “那么此刻醒着的香帅的过去,又是怎样呢?” 楚留香的笑容不变:“我么,也不过是普通人。” 他的身世是他想要隐瞒的过去,如今尚无法坦率直言。于是,这句话好像什么都没说,又好像已然说出一切可以吐露的信息。他默认了自己与何欢是同一类人。他们的身世外人听来都有些不凡之处,在出现某种契机之前,却无法坦率的说出口。他们不愿依赖父辈荫庇,选择自己闯荡江湖。 “那么,你与胡兄二人,又是怎么相识呢?”何欢意识到,这是他不愿提及的话题,善解人意的转移方向询问。 提起朋友,楚留香的话匣子便打开,在这冰冷沙丘投射的阴影之下,轻快的笑声驱散孤单,变成两人的孤岛。 此夜无事。 第二天一早,胡铁花狐疑的看着在骆驼上打盹的楚留香:“你昨晚干什么去了?” “同人谈心。”楚留香道,“另外,我提议,守夜换成两人一组。” 胡铁花自是无不可:“哦,你和小何一起守夜去啦?那今晚换成我和铁公鸡。” 他望向前面骑在马上背影依旧挺拔的何欢,又生迟疑:“你们是一起守夜的吗?” 得到楚留香肯定回答之后,胡铁花挠挠头:“但是,人家看起来很精神啊。” 楚留香:“……” 就在此时,身后突然传来惊呼。 “怎么了?”几人反应很快。 随侍道:“是毒蜘蛛……好在何公子给的熏香令他们不敢靠近。” 楚留香飞身凑近去看,只见最后一名随侍附近,聚集了一群密密麻麻的鲜红色小蜘蛛,背上有一圈一圈神色的花纹,看得人头晕恶心。 “放把火烧了。”有人提议。 随侍取来火种,扔在这群蜘蛛身上。 一股奇异的香味从蜘蛛身上逸散开来。 “不好,众人屏息!”何欢反应过来,挥掌扑灭火苗,将蜘蛛吹出数丈远。 这群人虽不明所以,但好在都很听话,纷纷屏息。只有挨得最近那个侍从,神情变得有些恍惚,已听不清何欢的吩咐。 楚留香眼睁睁看他的神色从迷茫变得诡异,眼神逐渐狠厉,继而……他提起刀向前方劈砍而下。 说时迟那时快,只一晃眼功夫,楚留香便绕身自他背后,一手蛇缠状捏住他的手腕,剧痛之下尖刀落地发出“铮”的一声,另一只手并指做刀,敲在此人后颈。随即,塔将昏厥之人放在骆驼上。 何欢为其号脉。其实不必把脉,这香气也似曾相识。 “……”何欢面上不语,实则已彻底意识到石观音远在沙漠也会入局的原因。 这种具有致幻性、成瘾性的药物,叫人何其熟悉。 空中盘旋着的鹰,又是谁的耳目? 石驼突然发狂似的,先是手掌、随后是手臂、以至于全身,都止不住颤抖。他向后退,退着退着,就变成了跑,拼命一般的远离此处,只留下一个仓惶而充满恐惧的背影。姬冰雁见状,忘记对方听不见,大喊一声又匆匆追去,眨眼两人都脱离视线。 胡铁花看一眼楚留香,楚留香冲他点点头,他便去追姬冰雁。 “这样不行。”何欢突然道。 “什么?”楚留香问。 “我们的人数太多,你我虽可自保,却难以保证其他人的安全。此女计毒,一旦个人失误,就会害及众人。” 熊猫儿、熊猫儿未必不知道这件事,但……说到底,他于快活王手下担任酒使一职在先,于大漠执掌权利在后。在他眼中,人命虽不算草芥,却已有贵贱之分。 那何欢呢?他应该怎么做? “出发,去最近的绿洲。在那里,你等化整为零融入绿洲,潜伏起来等我命令。”转瞬之间,何欢已做出决定。 的确,他已经不再心慈手软,也不再坚持置身事外,但生命——他目所能及的这些人的生命,始终是宝贵的。 楚留香看着他,许久。 明明,在如此空旷的沙漠中,再浓郁的气味也会在风中散尽。如今,这不靠谱的鼻子,却闻见一股久违的、熟悉的香气。 这莫非是神水宫……惯用的熏香吗? 第55章 人若想于沙漠之中找寻绿洲,并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正如老马识途的本领一般,叫人无法彻底看透,也无法将经验尽数传授给其他人。说到底,全仰赖可靠记忆与老天爷。 姬冰雁对此持有怀疑态度:“我依稀记得,这附近并无绿洲。” 何欢随侍中有一人反驳:“我便是从那‘密厄国’出生的,怎会记错自己家的位置。” 但除却相信此人的记忆,也没别的手段。姬冰雁麾下所有人,唯一知道的一片绿洲,是沙漠之主札木合依傍绿洲所建之国。其距离遥远不说,与何欢定下要去的位置也截然不同。 说来,直到如今,众人对于何欢一行人究竟要去什么地方,与何人为敌,也不算十分清楚。只是他们知晓,一路上暗处的阴险算计层出不穷,非三言两语可以说尽,这些人要对付的,绝对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敌人。 因此,他们面上虽然不显,却对于进入绿洲、脱离这种险境生出潜在的渴望。这渴望促使他们相信了密厄国这犹如梦幻泡影般的存在。 沙漠之中,流沙形成的地形随风而动,脚步的深浅不一会会造就毫无知觉的原地打转。四周皆是一样的无边黄沙,人该如何辨认方向?好像这是天授予此方土地上生长之人的独特能力,即便去询问他,也说不出个大概,只有模棱两可的“风、太阳、空气中的味道会指引我们方向。” 人在这时候,便回归动物性,让何欢觉得亲切。 他道:“若这‘密厄国’真的只有他知道,也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代表此地具有罕为人知、隐蔽、易守难攻等特性,更容易避开石观音的眼目。 胡铁花耸耸肩,“等到那里之后,咱们能不能休息一天?这沙漠是真熬人。” “应当可以。”何欢听见有鸟扑扇翅膀的声音,不着痕迹向前望去,见到一点黑影在空中盘旋-又是猎鹰。 楚留香同样注意到这鹰,凑近低声问:“依你看,这鹰是不是经人训练过?” “确实……很值得关注。”何欢摩挲蜷起的食指,心中思量。 他微微仰头时,侧脸宛如倾颓玉山,瘦削而苍白,萦绕一股罕见的脆弱。这时楚留香才意识到,他所修习的功法也是神水宫正统,与沙漠并不适配。相较队伍中的其他人,何欢更不适应沙漠气候。只是,他什么都不说。他大约习惯了忍耐。 何欢并不知道他心中所想,他询问:“依香帅之见,要怎样甩开这些鹰?” 鹰犬之称的由来,便是由于鹰和犬皆可以锁定猎物持续追击,供人驱使。趋势之人即使远在百里之外,看见盘旋在空中的鹰也就有了方向。若想要安全的进入绿洲,首先要做的就是甩开这些敏锐耳目。 楚留香笑:“我没什么经验,只知道,它们定不是靠辨认人的长相进行追踪的。” 不错,无论看起来怎样紧追不舍,只要明白对方驱使鹰追踪的手段,就可破解。 “某种特殊的气味,或者移动的活物。” 他们两人对视瞬间,已心领神会。 …… 第二日一早,十余黑衣人伫立在远方,眺望着与昨天相比位置变动极大的雄鹰,冷笑一声:“他们以为晚上赶路,就能甩开追踪么?真是笑话,亏得尊上还叮嘱我们小心行事。中原人,不过如此而已。” “别的不说,他们脚程倒是快。” “若换做旁人追踪,他们大约真能轻易逃脱。那楚留香,我听说过他,轻功的确卓群。” “的确,谁能想到尊上她除了风华绝代、心智过人、武功高强以外,还有驯鹰的好本领呢?” 为首黑衣人严肃而冷峻的面容中露出一丝满意之色——只因他听到由衷夸赞自己主上的声音,并对这些华美的辞藻表示无比赞同。他们全是发自内心的崇拜、敬仰那个女人,将她视若神明。在沙漠之中,这样发自内心愿意为她卖命的、数不胜数的追随者,正是石观音手中有利的武器。 “跟上。”他们正打算在今日——在楚留香一行人筋疲力尽之时发动偷袭。 起风时,猎鹰随风向东飞去,风止时又在空中盘旋。黑衣人首领隐约察觉到不对,他皱眉,唤一人至近前,“你,去悄悄查看一下他们的行踪。小心不要被发现。” 此人别的功夫不在行,一门隐蔽功法练的很好,故而应下任务,悄无声息的接近苍鹰盘旋之地。 大约一炷香功夫,只见他满脸仓惶之色,急忙跑回,喘着大气道:“首领!我们、我们被骗了!” 站在沙丘之上俯视秃鹰打转的下方,是一串用绳子串起的、随风招摇的衣物。衣摆位置被灌注了约莫半斤沙子,自上方看去,正是挪动姿势有些奇怪的人影。 沙漠养育了眼神锐利、忍耐性极强的鹰,中原人也借沙漠之力,逃离了目不转睛的鹰的注视。 …… 此时,一队骆驼自沙漠上缓缓行进,只留下转眼就会被流沙吞噬的脚印。再仔细看,每一只骆驼身下,都有人影攒动。他们趴在宽大的斗篷之上,斗篷的系带连在骆驼身周,宛如乘坐驼车一般。 何欢在前方观察情况,直至远方闪烁着琳琅光芒的狸奴朝这边奔来,而天际始终不见鹰的影子,他才露出笑容,向后道:“已经摆脱敌人了,大家出来吧。” 胡铁花和姬冰雁率先翻身到骆驼身上。姬冰雁脸色有些难看,胡铁花则是长舒一口气:“这骆驼老兄是不是不太爱洗澡啊?身上的气味还真是难闻。” 楚留香苦笑:“希望找到水源之后,咱们都可以洗个澡放松一下。” 队伍正前面,何欢闻言,不由轻笑一声。 空气中的水汽已经渐渐变得浓郁,虽仍比不上中原,却能证明他们前进的方向无误。 然而,这传说中的密厄国实在是隐蔽,简直叫人想到昔日被黄沙掩埋,难分真假的楼兰。明明近在咫尺,却又好像不停在沙漠中打转,连何欢这样的温吞性子也皱起眉头,有些焦灼,更别提其余人。 “你当真确定是这边?” “这是我家,我怎么会不记得。” “你离家都多少年了,走错路也并不无可能。” “你知道这样的怀疑,对生长在沙漠中的人是一种亵渎吗?” “真要这样说,你们怎么不自己去找绿洲?如今又来怪我们?” 后面吵扰起来。若要大家都是同路人倒也还好,但姬冰雁的手下与熊猫儿的手下双方本就有摩擦,如今更是谁都不服谁。何欢叹一口气。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情况,想要他们不起火也难。何欢懒得管,只想:倒不如现在发泄出来,也好过憋着。 他漫不经心在前方迈步,突地,直觉先于五感告诉他有哪里不对。 是……沙子的流向? 石驼同样未参与身后的纷争,他亦敏锐的感觉出不对。领路之人即使再相信自己的记忆,也会被眼睛蒙骗。然而,石驼却不会。 他稳稳地向某个方向走去,继而停驻在一座沙丘之前。 姬冰雁跟在他身后,几乎是无条件的信赖他。 石驼开始做无用功般用手挖沙丘上的沙子。即便如此,姬冰雁在沉默少顷后,也站在他身边,学着他的样子开始挖沙。 “疯了,石驼疯了,姬冰雁也跟着他疯了。”胡铁花喃喃道。 “或许,只有疯子才能进入那密厄国?”楚留香悠然上前,试着将手插入沙中。 沙丘吞噬楚留香的手掌、手臂、进而是半边身体。终于,他摸到刻有花纹的冰冷石板。 密厄……此处当真只有疯子才敢想、敢这样建城。 石驼率先摸到一个吊环。他用力一扯,只听地底传来轰隆隆响声,仿佛地裂,沙海席卷而来,欲要将所有发现秘密之人掩埋在沙砾之下。 “退开!”楚留香大喊。 他正急速向后退去,却无意瞥见愣在原地的何欢。 “何欢!”他着急大喊,但现在再上前也无济于事,哪怕是楚留香也难从这声势浩大的黄沙之中救人。 何欢这才反应过来,他运起轻功速速后退,然而倾塌之沙已至近前,马上就会掩埋在大自然下显得格外渺小的身躯。就在此瞬息之间,楚留香死死的盯住何欢的这个瞬间,他看到—— 像一片轻盈的叶子、又或是水面掠过的飞鸟。对方的身法至简,然而,其迎着烈烈阳光,在死亡的阴影之下,借着奔袭向前的沙浪,一次次与死亡擦身而过。且与众人越来越近,直至成功逃离倾倒的沙丘。 “差点就折在这里,真是可怕。”而将功法运用至纯熟,步伐轻盈之人,面上犹带微笑的这样说道。 楚留香一时失语。 他心中有不可置信、有被欺骗的愤怒,也有恍惚茫然,最终,却落在看见眼前这人平安的安心之上。 他只道:“……你无事便好。” 何欢有些歉疚:“让香帅担心了。” 虽然如此说,他的心神如今仍系在刚刚看到密厄石门的那种恍惚之中,以至于没有注意到楚留香的异样。 那样的纹路,他从未见过,却不知为何,有一种莫名的亲切之感。在沙丘倒塌、众人奔散的瞬间,石门上的纹路映入他的眼眸。犹如藤蔓蔓延,软体动物张开捕捉的触角,新生是明显卷曲着的带着细密纹理的攀援须?又或者是蜷缩在壳中的蜗牛…… 然而这一切,在沙丘轰然倒塌、门上缓缓流动的沙最终在门前汇聚成塔之后,都不复存在。石门变得朴实无华,纹路变成细雨常见的点和格纹。 密厄……此处隐瞒的是什么秘密?又困住了什么? 众人整装待发,此时人多眼杂。何欢将一切都隐藏在从众笑意之下。 他想:日后,需得独自再来一趟。 第56章 密厄危机四伏的开端,让众人都心生警惕,当大门缓缓敞开,众人涉足其间,相互警告小心行事。然而谨慎下行不知多久,始终不见人影,也无机关。与尽头处终于见山谷。 山谷内,清泉荡漾起粼粼波纹,绿树遍野,形成天然绿荫,其下芳草摇曳,另有馥郁花香。自遥远山顶吹拂来的风,也带有沙漠中从不曾有的清爽。此等天差地别,宛如话本中,雨夜书生于破庙步入琳琅画卷,置身神仙境内。 “这是……”哪怕再见多识广之人,也要为此失语,久久不复平静。 显然不止一人被眼前场景所震撼,呆呆接上他的话:“这还是沙漠吗?” 先前领路前来这里的‘密厄人’却已经沉默不语许久,直到身后有人拍拍他的肩膀感叹:“兄弟,你生活在这里,为什么还想着出去过刀口舔血的生活呢?” 那人才猛然反应过来一般,瞳仁聚焦,在反应过来对方的调侃后,露出无奈笑容:“你若在这里待久了,也会想出去走走的。” 这般恍惚的,也不止他一人。 胡铁花顶顶楚留香的肩膀,戏谑道:“怎么,大名鼎鼎的盗帅也被刚才的沙暴吓丢魂了?从刚刚开门就一直在走神。” 楚留香此刻已经冷静下来,仍然不免将探究的目光若有若无的投射在何欢身上,然而对方一直在观察四周环境,好似根本没有意识到楚留香的注视——凭他的机敏,实在不该。这样的镇定自若,使楚留香又开始怀疑自己刚刚的判断。 “我问你……”楚留香犹豫开口,“刚刚你见到何欢的轻功没有?” “见到了,这小子真是好俊的轻功,不知师从何人。” 姬冰雁见石驼一人坐在原地,神态安详,像是十分适应如今的环境,便也凑上前来:“危机当前,还能这般从容,借天地劫难之势,脱离困境,他的确有些东西。” 胡铁花感叹:“哪怕是天赋如这老臭虫,没有十年八年的勤学苦练,应当也练不出来。” 的确如此。楚留香坦诚的、不自满亦不自谦的评价自己,确实在轻功上颇有天赋。即便如此,他要掌握这种绝顶轻功也需要融汇贯通十年之久。 若是中途换过心法,定要更久才行。 当然,这并不是楚留香怀疑何欢的唯一理由。 按无花所说,这两人相处时间其实很短,所在环境也是天差地别。再加上男子与女子的隔阂,他们所展现的知无不言足以让人察觉到古怪。 当然,这一切都可以说成是偶然。双生子之间天然的亲昵、与生俱来的相似、兄妹两人都是当世难遇的武学奇才…… 当时楚留香的直觉告诉他:何欢就是何缨。可冷静下来,理智又在不断地寻找理由,使得他如今也难以确定。 可……就算是、就算弄清楚了又怎样?难道能让何缨不喜欢女人?难道楚留香喜欢上的竟是一个男人? “只愿是我想多……”楚留香扶额苦笑。 “什么?你想什么呢?”胡铁花不明就里。他扭头看到何欢独自站在一株大树前,好像在好奇树皮的手感?手贴在树上好一会儿,也不动弹,他喊道:“何欢!何欢!” 见何欢看向他,他冲人家招手:“来这边!” 何欢好脾气的走过来,问:“胡兄有何事?” “哎,咱想问问你,你这轻功是哪里学来的?好生了得。” 轻功……何欢余光看见楚留香如今正盯住他,再结合方才他忽视的那些神态语气,了然——以楚留香的敏锐,已经对他的身份起疑了。 “这功夫……”他面上犹带笑意,心中却百味陈杂,可无论怎样,身份是决计不能在当下戳穿的,“姬冰雁若与猫叔再熟稔一些,应当也能学到的” 虽说这般撒谎听感上有些别扭,但……总比届时两厢尴尬要好上许多。何欢想清楚之后,便侃侃而谈道:“他与昔日江湖第一名侠沈浪,是结义兄弟。沈大侠轻功了得,这门功夫便是叔叔从他那里学得的。沈大侠素来大方,曾说过,这门功法有缘者皆可得之,故而叔叔也愿意传授给我。” 楚留香越听越不对劲,不由得插话问道:“这门功夫叫什么名字?” 何欢淡定道:“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楚留香喃喃。 何欢持续微笑着胡诌:“想来沈大侠创造这门轻功之时,便已感悟到‘无拘则驰疾’的真谛,既然功法本身无拘,又何必起个名字去限制它呢?” 这段话说完,何欢只觉得最近几个月撒的谎,要顶过去十几年。以往何欢不认为王怜花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是样需要学习的本领,如今却由衷的敬佩他并且悔不当初。总之,还是怪他自己不上心。 楚留香却不知道他现在所思,只是反复思忖“没有名字”这四个字。 若要撒谎,也不至于扯出第一名侠这种大旗,何况如此脱尘的轻功、脍炙人口的昔日情仇,都确确实实无需造假。换言之,这无名轻功的确是沈浪大侠所有,所以……绝不可能叫“踏浪”。而表现得与沈浪友人关系不菲的何欢,也不会用这种名字编排前人。 所以……是不一样的功法?又或者,传授之人不同? 毕竟方才何欢也说过:这门功法有缘者皆可得之。 不知是被说服,抑或是宁愿往这个方向去想,楚留香选择接受这个说法,全当何欢与何缨是两个人。 只是……他暗暗在心中下定决心,这段时间不能在想那个绝无可能之人。 密厄国人口稀少,且生性胆小质朴,见到外来人时大都躲了起来,直到那位密厄人上前同他们交谈,随后才渐渐敢于靠近他们。只是语言仍然不通。 一行人一开始还很兴奋,后来,除非喊队伍中的密厄人来翻译,否则难以交流,使得大家的热情逐渐褪去,只是在本地居民的指点下,找地方停下修整。 队伍本来的密厄人,说是要回家一趟,回来时好像容光焕发一般,又引起了大家的兴趣。 “是本地人常吃的果子,清甜可口,你们要尝一尝吗?” 众人纷纷响应,姬冰雁制止他的随侍:“我们并非本地人,倘若食下这果子,有不适反应怎么办?” “哎,大人物就是仔细,咱们土生土养的,哪里就那么容易出事?”何欢手底下的人不以为意,接过一个吃了:“好吃,真的很是清甜啊。” 狸奴凑上前来,用头去蹭何欢。 何欢好笑:“怎么,你也想吃吗?” 那密厄人见状,也笑着递给何欢两个果子:“叫狸奴吃吧,我们这儿的小动物也会吃。” “这水果可有名字?能否留种到外面去种?”何欢接过来,将果子掰开,一瓣一瓣喂给狸奴,她吃得很是高兴,不住甩尾巴。 密厄人一愣,摇摇头:“没什么名,就叫果子,不曾想过留种带去外面。沙漠之中,种子实在难以保存。” “的确……”何欢认同。 另一边,胡铁花小声问:“你是怀疑这果子有问题么?” 姬冰雁道:“我是觉得这整个地方都有问题。” 胡铁花嘟囔:“我倒觉得不至于出什么岔子。人家好山好水与世隔绝,活得滋润,图我们什么?” “有可能,正是我们这样不怕死的人多了,他们的日子才能获得滋润呢?” 胡铁花听他这样说,不禁打个寒颤。 楚留香也若有所思:“听说,用尸体做肥料养出来的植物便会格外有活力。” 胡铁花一个手抖,刚刚拿在手里的果子从半空跌落,被楚留香捞起。 他无奈:“吓你的,真要靠人来堆肥,就不会设置如此隐蔽的门,将整块绿洲封锁起来。姬冰雁与那位熊猫儿也不会一点相关消息都不知道。” 胡铁花又看向姬冰雁,姬冰雁将脸侧向另一边,仍然轻易可见勾起的唇角。 “好哇,你们真是……”胡铁花郁闷。 “不过,还是应当小心些。”姬冰雁再次提醒。 …… 众人歇息完,何欢与随侍约定后便打算离开。此时,狸奴还不舍的跟上他。 “好孩子,此次出去,你可太显眼了,还是在这里等我吧。这儿很安全。”何欢摸着她的头温声道。 看到过何缨安抚骏马的楚留香:“……” 但是,的确,神水宫甚至可以与鸟雀沟通,马又算得了什么?更何况狸奴这样的神驹,让楚留香他们跟她在一起待上五六天,也会当做绝代美人一样温柔对待。 就这样,五人并五匹骆驼简装上阵。除却水和干粮,再无其他冗余。 但莫名奇妙地,竟再难觅来时之路。就连石驼也因为此地特殊的气候,而丧失识别道路的能力。 “我们……没有走错啊。”胡铁花难以置信,“莫非这是鬼……鬼打墙?” 何欢:“……” 他不着痕迹的将手放在一边的粗壮树木身上,片刻后,他开口:“应该是昨夜起风,将藤蔓吹下遮挡住了路,再仔细找找?” “的确,昨夜好似听见极大地风声。”姬冰雁赞同。 又四下巡视一段距离后,楚留香眼尖瞅见一些细沙,指道:“这沙好像是我们下来时抖落的。” 何欢上前两步,拂开地面上凌乱的藤蔓,来时路便映入眼帘。 离开之际,风声中好似夹杂谁的互换,何欢下意识回头。 漠北的风喧嚣汹涌,裹挟金色细沙拂了石门还满,凸起的沙在门上,还原成当时惊鸿一瞥的花纹。 楚留香似有所觉,也回头看去。 却只见沙砾纷纷扬扬,宛如金色落雪,逐渐掩埋密厄的痕迹。 正如向前走的人,身后的脚印逐渐被抹去。 几人并骆驼一同向前,约走出数十里,姬冰雁道:“我们已查探过,附近再无其他人。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 何欢道:“我不知道。” “什么意思?”姬冰雁皱眉。 何欢重复:“意思就是,我不知道。如果连我都能轻易搞清楚石观音的老巢,那么,她怎么可能活到现在。” 姬冰雁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冲天灵盖,他冷嘲:“真是终日打雁,终会被雁啄了眼。往日只有我骗别人的份,不曾想今日叫小子糊弄。” 胡铁花艰难消化掉他话里的意思:“也就是说,虽然你喊上老臭虫、他又叫上了我们,你还让你叔叔拨了大批人马,但是,你根本就不知道石观音的位置,始终是在瞎走?” 何欢看起来很是苦恼:“这样一听,我怎么像是个坏人?” 楚留香在一旁笑着摇头:“如果你再不说出你的打算,只怕是真的要做一回被屈打成招的坏人。” 第57章 楚留香在一旁笑着摇头:“如果你再不说出你的打算,只怕我们真要让你做被屈打成招的那个坏人。” 何欢假作蹙眉状,实则眼中浅藏笑意:“我只是觉得,这办法太过匪夷所思,不如提前给诸位打一记预防针,好叫我接下来说的话,听起来不那么危险。” 姬冰雁:“……” 胡铁花:“的确,听完你前面说的话,我只觉天底下不会有比那还大的篓子了。” 何欢竟然一本正经的应和:“这正是我的目的。” …… 然而,即使前面那番话的确带给众人极大冲击,听罢何欢的计划,仍叫人难以置信。 “你的意思是,你本来的计划是与我们兵分两路,你打算假装失手,被那些黑衣人逮住直接送往石观音的老巢? “改变计划的原因是几天前,说着安置好其他人是为了防止石观音对他们下手,其实你已经驯服了石观音手下的鹰……还不止一只?” “你要跟着鹰潜入石观音的老巢,希望我们在外接应你?” “……你说实话,你把楚留香喊来到底起到一个什么作用?” 何欢无奈:“老实讲,我也没想过石观音在沙漠之中大范围驯鹰,手法却有问题,只是一味施压。良禽择木而栖,倒戈向我也无可厚非。” 没有人在问你鹰为何倒戈的问题啊。余下三人几乎是同时如此腹诽。 “虽说出其不意,往往才能克敌制胜,但这……实在是过于随意。” 然而不可否认的,众人在或多或少的抱怨之中,会生出难以言喻的兴奋。恰如只有在草原上上能肆意翱翔的海东青,即便被圈养时锦衣玉食,依旧向往未知的天际。若非对于危险和刺激有发自心底的追求,楚留香三人又怎会年少时便名满江湖?天底下那么多劫富济贫的办法,为什么盗帅二字会扬名天下? 而多年的优渥生活、多年于小酒馆之中的颓废,既然没有磨灭掉友情,亦不会使意志消散。 楚留香笑道:“你若想让我们全在外面做你的接应,是万万不能的。” “这样惊险的事情,怎能让你一人独揽?”胡铁花也如是道。 姬冰雁冷哼一声:“将生命视作儿戏,做毫无把握之事,于这两人而言也不是第一次。你们要去闯狼巢虎穴,可别带上我。我只做望风的那一个。” 真是可靠的人。 鹰在天边翱翔。 鹰的羽毛散落一地。 鹰哨响起,身穿洁白纱衣的女人背对着阳光,扬起那张美得惊人的面容。她眼波流转,宛如最名贵的宝石;红唇微启,仿佛含住鲜花一般的红润。那席雪白的纱衣勾勒极为曼妙的身姿,只一眼就足以让人魂牵梦萦。在这样更胜酷暑十分的烈日下,她竟一丝汗意也无,浑身上下只散发着叵测的芬芳,叫人闻之欲醉。 她伸出纤纤玉手,其中一只鹰便自天边俯身冲下,稳稳落在女人臂上,未曾让锐利的爪尖伤到女人一丝一毫。 莫非,这翱翔天际的鹰也为她神魂颠倒,不愿使其受伤? 再定睛细看,原来,这只猛禽的爪尖已经被磨平,只能从过于圆钝的肉质爪尖残存的伤疤中,窥见昔日的淋漓鲜血。实际在上方低空斡旋、没有命令就始终无法下落的鹰群中,无一例外,皆无爪牙。 “你是说,是因为我养的这些鹰不中用,叫人欺骗,所以你们才跟丢了人么?”她的声音如同沙漠中的清泉、九天上流淌而下的仙音,温柔而高洁,叫人闻之飘然。 原本,谁都不会从这样温柔的语气之中感觉到恐惧。可石观音的下属是例外。尤其在今日、在当下。 鲜血充斥她的影子,首领皮开肉绽的伤口之中还有大片白色的盐巴混杂赤色的血液在流淌。这种痛苦的粉意好似也成为石观音的胭脂,填充她的气色。沙蝎自身上爬过时摇摆的尾巴犹如勾魂使者的鞭子,轻轻一碰就会在毒液的折磨下挣扎、哀嚎,最终走入必死无疑的结局。 众人敬她、畏她,正如这鹰群。而人在她眼中,与鹰、与虫孑也无异。 她便是石观音。观音座下,皆是蝼蚁。 在她身后,是跪倒在地,正不自觉颤抖的一行黑衣人。 他们不敢答话,却又决不能不回答她的问题,在颤抖之际,大颗大颗的汗珠滴落在地上。 他们的头颅垂得很低,低的简直可以看清每一粒沙在地上滚动的痕迹。正如此刻他们与死亡之间的距离一样,不过咫尺;他们的头颅也好像沙砾一般,下一秒就要顺着地势咕隆隆滚落一地。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冷淡女声,打破此间让人窒息的氛围:“师父,属下有要事禀报。” “哦?何事?”女人——也就是石观音饶有兴趣的望去。 她打量着眼前的少女,这少女带着面纱,周身的气质恰似冰山雪莲,却生长在极端的沙漠之中。石观音的大弟子,曲无容,也是她精心“雕琢”过的一件格外满意的工艺品。 这如琉璃一般炫目的工艺品上,有着无数充斥恶意刀痕。 “是极乐之星的消息。”得到石观音的首肯后,她呈递上一卷绢书。 在细细的看过丝绢之后,石观音脸上露出夺目笑容,她的神色变得更加温柔,本就绝世的容颜也因此容光焕发,她的声音甜蜜的如同栀子花一般,“真是难得的好消息,终于叫我宽心一些了。” 她轻瞥地下还跪着的那几个黑衣人,柔声道:“好罢,我今日高兴,许你们将功补过。这此,再不可出差错了。” “是,属下领命,愿为尊上效犬马之劳。” 死掉的鹰和死掉的人被拖下去,不知归宿。 黑衣人结结巴巴道:“多、多谢你,曲姑娘。” 曲无容只瞧他们一眼,不作回应,纤弱的身影飘然离去。 黑衣人私下窃窃:“往日只当曲姑娘冷漠无情,不想今日竟被她所救。” “约莫是凑巧吧?人家向来眼高于顶,怎么会刻意来救我们?” “倘若是你,你会在尊上惩罚旁人的时候前来禀报事情么?” “……” “那有什么用,”有一个黑衣人小声道,“难不成你不记得她的脸……” 众人皆默。 有人不自在转移话题:“你们看这鹰……是不是少了一只?” “你数错了吧?是不是忘记被尊上杀掉的那只?” “可能吧……” * “为何要将鹰的爪子磨平?” 楚留香一行人看着停在何欢肩头上的鹰,都对其格外喜爱,胡铁花最先注意鹰的圆钝爪尖,很是郁闷,“这样还怎么捕猎?” “她养这些鹰,本来就不为捕猎。”难得见何欢冷眼,“她豢养鹰用来寻人、做劳力,只要抓在手里,却不肯放它们出去,若真有鹰跑出去,也绝不让他们有能力在沙漠独活。” 姬冰雁闻言,不着痕迹望向石驼。 石驼明明眼不能视,耳不能闻,却仿佛已然感知到熟悉的气息——那是与他相同糟糕际遇的生灵,长久而持续的痛苦,使得其身上浸润沧桑与苦涩的味道,而长期的压抑,又使其中增添一抹腐朽麻木的气味。正因为曾经意气风发,所以这种摧残对于他们而言更加的残忍痛苦。因而在此刻、在已经逃离那个魔窟许多年以后,石驼依旧会因为这微弱的气息,流露出一股刻骨悲伤。 “别怕,你再也不会受苦了。”何欢抚摸着鹰的羽毛,如是说道。他温柔的目光,不仅安抚了肩头的鸟儿,好似也通过一种很玄妙的手段,传递到石驼的心间。 这个总是独自待着、时常警醒,偶尔还会流露出痛苦神情的男人,第一次松开了紧蹙的眉头。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已经认为石驼看起来顺眼许多,看到他不皱眉的样子,竟让我觉得舒心。”注视到这一幕的胡铁花喃喃道。 楚留香叹一口气,也道:“何止是顺眼,他这样可靠的男人,简直英武极了。” 姬冰雁道:“难得,我比楚留香眼界要远,看透的还要早。” 何欢笑:“他这样的人,无论样貌如何,本就是熠熠生辉的。” 楚留香道:“你……” 这个瞬间,他本想顺口接一句,何公子在我们眼里也是遍布闪光点的,不知怎的,话到嘴边却没能说出口,反而有些赧然。他先是被自己这点莫名其妙的情绪吓了一跳,后又深吸一口气,按捺住这种不知因何而起的心虚,找补般道:“还是你慧眼如炬,甫一见面就看出石驼的优秀。” 可这找补的话说出口,别人还没有反应,他自己又品出一点酸气。 楚留香简直要被自己莫名的敏感气笑。 好在何欢对此无知无觉,他依旧如往昔般笑着,仿佛没一点波动似的,道:“香帅谬赞。” “什么时候?”胡铁花对此无知无觉。待到姬冰雁将当时的情形说与他听,胡铁花不禁感叹:“这老臭虫还是敏锐得很,眼观六路啊,我真是没有半点印象……当然,小何也很了不起。” 何欢笑着摇摇头:“那也多谢胡兄顺便的称赞。” “走吧,是时候去见她了。” 张开双翼的鹰,在空中翱翔过一圈后,向前方飞去。地上,曾经萎靡过的人牵着骆驼迈出坚定的步伐。 第58章 “……” “你确定石观音在这里吗?”楚留香小声以气音询问。 胡铁花同样困惑不解:“你确定这鹰能听懂你的意思?” 何欢自然不能将自己可知晓动物所思所想一事托出,只得道:“差不多,鹰是很聪明的动物。而且,它除了石观音的所在,应当也不会向别处飞。” “万一……它是饿了,来这里找吃的呢?” 不怪众人怀疑鹰领错了路,只因这里看起来,和普通的绿洲毫无差异。 平坦而开阔的沙地上,丛丛灌木掩映如同镜面一般的湖泊。高大乔木拔地而起,为偌大绿洲遮蔽白日的暴晒与夜间的寒风。风起时,枯黄的落叶打着卷儿被吹至何欢身前。他的目光停驻在失去生机、与沙漠一色的叶片上,不期然回忆起密厄的绿树成荫。 为什么……当时没有察觉出问题呢?这宛如坠入幻梦一般的手段,不正是他所常用的吗? 他因为激动,而不自觉微微颤抖,被身边的楚留香看在眼中,稍显担忧的问道:“可是这沙丘阴影里太冷了?” 他好似全然忘记这里武功最高、寒暑不侵的人是谁。 “再冷也不会比夜里更冷,忍忍吧。”胡铁花听见楚留香问话,也没转头,就道,“反正我是死也不要待太阳底下晒,杀的我皮都在疼。” “人家没问你,自作多情什么。”姬冰雁阴阳怪气。 楚留香:“……” “只是方才出汗,骤然风起才有些冷,不碍事。”何欢回神后答。 “一直在外面待着也无济于事,我们进去探查一番?”楚留香提议。 何欢收敛心神,正色道:“不错,我也正有此意。” 他与楚留香轻功不分伯仲,便由两人分头潜入这片绿洲。 临行前,何欢欲言又止,被楚留香看出,笑道:“同行多日,我已将你当成至交好友,有什么话说不得?” 何欢望向他那双温和而坚定的双眸,露出笑容:“我只是想提醒香帅,一切小心。” 说不上是熨帖,抑或是失望。楚留香定定望住他,片刻后轻声道:“你也是。” 像燕子掠过水面,沙漠上留下微不可查的几处小坑,转眼间就看不清这两人的身影。 石驼、姬冰雁、胡铁花仍待在原地。倘若一个时辰后那两人还没有回来,需得借由他们另寻办法搭救。 鹰此刻也待在胡铁花肩头。 胡铁花与鹰面面相觑。 “……姬冰雁,姬冰雁。”胡铁花小声喊道。 “何事?”姬冰雁不堪其扰,终于搭腔。 “你看这鹰的眼睛,竟然是左右眨眼,眼睛还会变白!” “……鸟类都是如此,以及,那是它的瞬膜。” “我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观察这等猛禽……别说,还挺英气,我喜欢。咱们给这鹰起一个名字吧?” 姬冰雁:“……” 胡铁花自顾自琢磨:“叫什么呢……” 何欢悄无声息潜入绿洲。他明知石观音一定在此处,却无法明白的告知众人,只想着自己速速查探完,就跟在楚留香身后,防止他陷入独自一人与石观音照面的困境。 倘若他自己与石观音碰面……自然有他的办法。 然而,这绿洲的确不小。大道小巷阡陌交通,期间点缀着大大小小的朴素帐篷,偶尔还有妇人与小孩在街边闲逛。人来人往,皆穿着当地特色的服装,别有一番安逸祥和的异域风情。绿洲的正中央,有看似新建的、一人高,沙石堆砌而成的环形围墙伫立,只开一道几人通过的口子,左右有穿着皮甲,像是士兵之类的人把守。除此之外,一切都宛若普通的沙漠小城。 若说石观音住在其中,的确不乏这样的可能。然而……何欢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麾下会生活如此安逸的城民,而周遭所用护卫,也不过练过几天功夫的普通人。 正欲潜入内部一探究竟,何欢突然听见远方传来女子银铃般的笑容,其声音清脆悦耳,说起官话有一种别样的腔调,听起来又柔软又热烈,她话中的柔软情谊也藏不住一般,问着:“中原的男子,都像你一般又俊俏、又会讲话么?” 何欢将己身隐藏的更好,向笑声方向望去。 果然,是楚留香。他身旁女子带着披挂翎羽的锦缎绒帽,镶嵌着多色宝石,不显杂乱,只让人觉得华贵,与身上穿的华服交相辉映。而这一切也不过是她美貌的陪衬。她编着两条乌黑浓密的大辫子,鬓发微微卷曲贴在脸侧,使得那张脸更加小巧,寒风使得洁白脸上又添两片红云,则更显娇俏。浓密而卷曲、宛如扇面一般的睫毛下,是一双琥珀色的、闪闪发光的眼睛。被那双眼睛注视着的人,只怕魂都不知飞哪里去了。 何欢:……唉。 香帅他,真的还记得我们是为何而来吗? 何欢又细细打量过这少女的身形样貌——他虽然不擅长扮演角色,但易容功夫的确已入臻境,故而由此判断,这少女不可能是育有两子的石观音。且她在此地定是身份高贵,楚留香已然讨得她的欢心,于此间想必不会吃亏。 看罢,他便不再管这边,只在心下思忖:依照他对石观音行事作风的揣测,此处应不是她的老巢。她大约是在此处藏身,密谋策划些什么。 那么,她的目的是什么?为了达成这样目的,她最可能藏身在何处? 何欢的目光,再次望向围墙之后。 …… 一个时辰将至,这两人竟无一人回来。 胡铁花已经有些坐立难安,他问:“要不我们也进去找找吧?” 这已经是近一炷香时间内他第三次说这句话。 “再等等。”这也是姬冰雁第三次回他。 “再等……再等我只怕他俩的血都流干了。” “你现在就这么莽撞的冲进去,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没事,我们两波人恰巧错过,如无头苍蝇一般在别人的地盘乱转,最终被一网打尽;还有一种可能是他们真出事了,我们也毫无准备的跟着送死。” 胡铁花咬牙:“那你说,怎么办?” 姬冰雁道:“等。” 在沙漠里,在此时此刻,最难挨的事情就是等,可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等。 终于,一抹熟悉的衣角自远方出现,继而飞速靠近,直到几人身前,他才放松下来,露出笑容:“让你们久等,”他向四下看去,又问,“他还没回来吗?” “还没。” 楚留香皱眉。 “所以,里面是什么模样?像传闻的魔窟一样吗?” 楚留香摇摇头,有些心不在焉:“不,挺安全的。我们甚至可以在此地修整一夜。” “只怕,要修整不止一夜。”姬冰雁嗤笑,“或者干脆,就当来大沙漠里探险,惹上一个极度危险的敌人,再蓬头垢面的回去。” “你还真是一如既往地会把事情往最坏处想。”胡铁花抱怨。 “不然呢?你是觉得是楚留香的感觉出错了,还是觉得这鹰比人还聪明,真的能找到深藏不露的石观音?” 胡铁花无话可说。 楚留香心不在焉,转眼间,空气一边冷凝。 何欢勉力踩点赶回来时,就见到众人皆一般心事重重模样。 他故作轻松道:“怎么这般愁眉苦脸,难道是在怪我回来迟了吗?” 胡铁花心直口快道:“还不是死公鸡这个人,一会儿怪这一会儿怪那。又怕这鹰不靠谱,又怕白走一趟,真不知道他提前操的哪门子心。” 姬冰雁欲拦他无果,就让他这样赤裸裸将自己方才发泄的不满,全盘在当事人眼前托出。实际上,他也就是抱怨一下,对何欢并无恶意,可如今这样一来,除神情尴尬的僵在原地,他已不知该如何是好。 胡铁花自己不在意时常被姬冰雁刺挠一下,因而就觉得别人也不会在意,何况何欢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得脾气好,老好人般模样,之前他开的玩笑也完全不介意,故而大大咧咧就说了出来。 楚留香才回过神,就听见这一遭,又惊讶又觉得好笑。 他倒清楚,何欢不会为这种事而生气。 但凡智珠在握之人,又怎会在意他人的怀疑?此时如何将话圆回来,才是难处。 何欢犹豫片刻,看向楚留香。 楚留香正以“洞察全局”般的目光,了然的冲他微笑。 何欢带着一点令楚留香感到不妙的恍然大悟,点了点头,开口:“大约真是鹰饿了,故而前来此处寻食。不过,无论如何都不算白跑一趟。昔有鹊桥替牛郎织女搭桥,今日也有猎鹰替香帅牵缘,也不算亏。” 楚留香:嗯…… “嗯?”他瞪大了双眼。 胡铁花眉毛一扬:“好你个老臭虫,我就说你怎么去了这么久,原来是找女人搭讪去了!真是狗……那啥改不了那啥。”顾念着还有何欢在,胡铁花好歹把那句话咽下去一半,给朋友一个面子。 姬冰雁半是找补,半是真感慨道:“不亏是花香满人间的盗帅楚留香,到哪里都要摘花留香一番。” 楚留香:“……” 他望着何欢,无奈道:“怪不得你也这样慢,竟躲在暗处不知瞧了多久。” 何欢笑:“香帅可不要凭空污人清白,你与那位公主一路谈笑风生,我即便无意去看,也能听见她笑容悦耳,你字字珠玑啊。” “什么?还是位公主?”胡铁花一双猫儿似的眼睛瞪得更大,“你你你……你真是好大的福气。” 楚留香摸摸鼻子,有些不自在。 他确实在遇上琵琶公主之后,刻意说些逗人开心的话,但要说他有什么旁的心思…… 他…… 胡铁花还在夸张的表示自己的不服之情,甚至拿拳头在楚留香身上捶了两下,说着“亏我还在担心你……”之类的话。 姬冰雁也觉得他那样做是理所当然。 好像,楚留香受人爱慕,于江湖之中与女子互生好感,态度暧昧,已是他们习以为常的事。你情我愿发展出一段露水情缘,也无可厚非。 这样的事,他的确没少干过。 那么,如今为何不可为?为何不曾去想?日长而久,夜寒凄切,美人在侧,言笑晏晏,他当时又在想什么…… 他在想——不知何欢那头,一切可还安好? 第59章 佳人在侧,想的竟是一个男人。若要放在以往,有人这样对楚留香说,他一定会大笑着点评:“这真的是男人会做出来的事吗?怕不是在说笑吧。” 如今,这样的事却真的发生在楚留香身上,而他正试图为这种行为找借口。 仔细想想,他们来此的目的是找石观音这样一个可怕的敌人。这般危险行为,无论与他同行的是谁,他都会心生担忧。因为挂心朋友,所以并没有分出心神在那些儿女情长上,也是理所当然。 楚留香找出合理理由、劝动自己便足够。个中杂念,自是不必同这些熟知他本性、一定会理解他的朋友多说。他告诫自己不再想这件事,神色又变回自然坦率。 那么,是否要同何欢解释呢……楚留香自认与他相识不久,还没有完全了解彼此,如今若是被何欢误会该怎么办? 楚留香又向后侧身,不着痕迹望向何欢。现下他正不紧不慢走在所有人身后,美其名曰观察后方有无敌人,好替众人断后。因此,他与楚留香的距离自然拉远。他心中又是怎么想的?是不喜这样的行为,又或是无甚所谓,只要不与他、他妹妹扯上关系就好?楚留香第一次发现,读懂人心是这么难的事情。 他的唇色有些泛白……对了,还没有问他刚刚都发现些什么、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不过,倘若遇到危险,他也不会让我们再进入这绿洲。那么,他的脸色又为何不算好看?莫非是因为见到我与琵琶公主心生误解…… 胡铁花眼睁睁看着楚留香在前面领着领着路,突然拿起腰上的水囊,拔开盖子就将水往嘴中猛灌一通。 他心中生出对楚留香的关切,还有一丝感动,他心想:“其实,老臭虫为人还是很仗义的,为了打探消息,估计跑断腿、把嘴皮子都说出火星,才能让公主对他青睐有加、愿意让他带我们去王宫里坐一坐。” 他拍拍楚留香的肩膀感慨:“原谅你了,谁让你小子一直都这样招女人喜欢呢。” 楚留香不知所以,然而他已经习惯胡铁花有时突如其来的自我感动,这时候只要微笑点头,继而接受就好。 何欢说是走在最后,其实石驼与他并肩。这位神秘而沉默的男人,向来不愿意同外人有过多接触,然而对何欢却并不排斥。 姬冰雁在之前途中歇息时,很是稀奇于何欢接近石驼之后,石驼的神情依旧安逸,姿势也很是放松。他对何欢的态度好转也是从当时开始的。 他认为,石驼有一种近似动物般的野性直觉,在失去了眼睛和耳朵之后,反而更擅长趋利避害。因而能让他主动接近的何欢,不会是坏人。 正如鸟儿发出叫声,其实不会有太多含义,更类似表达某种情绪。与动物交流,更多需要的是某种难以解释的、生灵之间的共鸣。 何欢如今,就与石驼在进行某种无声的交流。 这宛如木头一样的男人怪异的脸庞上,突然生出一种恐惧与担忧混杂的神情,他张口,似乎想要对何欢表露出什么、又似乎想要让除何欢以外的其他人明白他的意思。他伸出手,握住何欢的手腕,不愿再向前。 何欢却反过来拍拍他的手背,以其余人难以领悟的方式安抚:“不要担心,不会出事的。” 前面便是绿洲,石驼突然停下脚步。姬冰雁最先察觉到他的迟疑,转过身来问:“怎么了?” 何欢道:“无事,只是看天渐渐暗下来,想要欣赏一下此处的夕阳。” 谎言。第一次说出口的谎言未被拆穿,之后的谎言就会不断叠加,说谎之人也会逐渐习惯,继而面不改色的撒谎。 夕阳如画,浓墨重彩。逐渐坠入沙海的橙黄光晕,使得投影在沙面上的影子变化模样,无限拉长延展,仿佛自沙海中生长出瘦长的黑色枝桠。远处的绿洲最先被四面八方变幻的黑暗笼罩,在余晖中努力夸张身形的树木影子像大口吞噬人烟的孤独怪物,最终聚集在一起。沙的温度接近于雪,呼啸的寒风刺骨,推着人向前走。在迈入暗夜绿洲的那一瞬,最后一抹橙色边沿被远方起伏的沙丘遮盖。沙漠,便彻底进入无边的黑暗。 绿洲内,灯火明灭。提着灯巧笑倩兮的侍女,与灼灼光芒下明媚的华贵少女,瞬间吸引了众人眼球。 “这位就是琵琶公主。”楚留香轻声道。 在护卫或警惕或嫌弃的眼神之中,他们穿过围墙,来到一座与外围不同的帐篷面前。 她掀开帘子,进帐篷前扭头,露出星辰般的笑容,带着丝丝缕缕的挑衅,宛若小勾子一样牵扯人的胸襟:“来吧,中原人。你究竟会变成我们的上宾,还是会被当做乞丐,全看你的表现了。” …… 觥筹交错的夜宴上,她的美貌比额上宝石更加绚烂,让人移不开眼睛。 骆驼拴在门外,石驼和骆驼依偎在一起,彻底融入骆驼之中,不走进这杂乱的草棚根本看不见他的存在。 何欢最后一个掀开帘子走进帐篷,甫一进来,就闻见一股葡萄酒的甘馥。 此处华贵的地毡、通明的灯火、散发着甜香的新鲜水果,以及丰盛的菜肴,即便是放在兰州、又或者是中原任意一个繁华的城镇,也都能算得上奢侈。更不提这里是方圆百里难觅人烟的沙漠。此外主位上坐着头戴王冠、身披红袍的中年人,以及他手中摇曳的夜光杯、身侧由金箔包裹的烛台,无不令人为之啧啧称奇。 众人的谈笑声、轻歌曼舞,在何欢一行人悉数进来时停下,万籁俱静时,听得坐在中央的红袍人笑道:“方才就听我女儿提起,有几位中原来的侠士前来做客,正巧,我等正筹备宴请宾客,请诸位侠士坐下,一同宴饮吧。” 琵琶公主笑:“我可没有说他们是侠士,不过是嘴皮子不错的中原人罢了,你还没见过他们的功夫,怎就觉得他们是侠士?” 她虽这样说,一双俏眼却在楚留香身上打了个转,又带着笑意的滑过与他同行的其他人。只消看到她这样,就知道她并非是真瞧他们不起,不过是想借此试试某个人的功夫。 楚留香摸摸鼻子,苦笑一声。莫非如今他能不从不成? 琵琶公主的视线,停留在最后进来的何欢身上,又微微睁大了眼睛。 这男人与楚留香是不同的两种英俊,前者就是最能吸引女人的那种坏男人,而后者……却像是一缕柔和的春风,一截柔韧的杨柳,只要站在那儿,就像带人进入了春意盎然的草原,让人感觉安心而放松。 琵琶公主突然软下心肠,道:“那位公子素日是做什么的,看起来好生文雅,咱们这儿正缺这种人呢,合该是贵宾。” 她没有指名道姓,但任谁也清楚他说的是何欢。 红袍中年人哈哈大笑:“女儿啊,我瞧你的心,现在已经偏到天边去追赶月亮了。” 琵琶公主嗔怪,带着一股天养的骄傲:“那有有何不可呢?” 这大王一样的人无奈摇头,却顺应其女的心意,道:“我这女儿被我娇宠坏了,诸位壮士勿怪。”他话音刚落,一扬手,原本在他身侧的护卫便自四面八方,挥舞金戈刺向楚留香一行人。就在此时,原本坐在位置上的宾客中也有人骤然出手,一双筷子宛如毒蛇,直指为首的楚留香的咽喉。 金戈刺来的速度倒是其实,然而数量之多、颜色之炫目让人不由皱眉。其后藏着的那根筷子更是致命。楚留香神色不变,只听叮当几声,他竟如游鱼一般自金戈组成的密布锋锐的天罗地网之中挣脱开,再一眨眼,那双筷子也已经深深刺入方才宾客面前的酒杯之中。 半盏酒水从筷尖戳出的小洞流出,顺着仍旧完好的木筷,滴滴答答晕染在绿色桌布上晕染开,那宾客原本拿筷子的手微微颤抖,已是被他所露这一手震慑。 楚留香笑道:“哎呀,一不小心失手,打翻了酒水,勿怪。” 正中间身份最为尊贵的那两人不但不恼,反而露出满意神色,红袍人更是大笑道:“壮士真是好功夫,这等酒水洒了才好,只这一手,就值得小王将最名贵的酒水摆上,宴请诸位。” “不知壮士,如何称呼啊?” 楚留香道:“刘向。” 听见这不见经传的名字,刚刚出手的那个宾客,脸上的神情更难看一些,讪讪坐下。有侍女为他换下酒杯,擦干净滴落的酒水,还被他一把推开。 何欢蹙眉,上前两步,不着痕迹的护住侍女。 坐在另一旁的绿衣人,向他瞥来一眼。 上座之人看不见下面暗潮涌动,只是抚掌而笑:“几位远道而来,一定饿了吧,快快入座用餐。” 众人入座后,胡铁花带着点酸气道:“还是蹭这老臭虫的光啊。” 然而,这点子酸气在见到双眸含笑的美貌侍女,纤纤素手为他斟酒之时,就已经抛到脑后去了。不知什么缘由,凡事往他这边来的侍女,总是服侍地特别周到,往往酒水饮下还未过半,就又来添,还常常问他与何欢二人有什么吩咐没有。 何欢笑:“我们自给自足即可,不必劳你们费神。” 侍女眉眼弯弯,笑着退下。 多人宴饮,美酒配佳肴,众人大快朵颐之际,坐在何欢对面那个面色惨白,身穿绿衣之人突然直勾勾看着何欢开口,声音阴恻低沉,“你方才说,你叫什么?” 众人均未报出自己的真名,何欢从善如流,只说自己叫:“马英才。” 这人冷哼一人,不再纠缠。 化名“刘向”的楚留香,忍俊不禁,低声道:“人如其名一般,马兄正是英姿飒爽的青年才俊。” 何欢无奈:“多谢刘兄夸奖,只是这张嘴还是留作吃饭用吧。” 原本楚留香不觉得自己方才面对旁人情绪平平,如今听他这样亲昵的调侃自己,却感到神清气爽,从心中生出一截羽毛一般,撩得心痒痒的;又想腹内有火苗在摇曳,烧的热气直冲口舌,定要多说些话,才能平复下来。 他饮一口酒水,舔舔嘴唇,笑道:“嘴巴除了吃饭,还需要聊天,需要喝酒,不然一味吃饭,它也要觉得无聊的。” 何欢瞧了他一眼,半是好笑道:“这么说,刘兄的筷子一味夹菜或许也会无聊,不如顺公主他们的意,去耍些功夫活动活动筋骨。” 楚留香只觉得这热过的葡萄酒让酒意上泛,他有些昏头了。曾经日思夜想、高不可攀的女子与眼前春风拂面却又遥不可及的青年理所当然的融为一体,他带着三分醉意道:“除却易容、轻功、身法这些把式,我还有一门功夫,你没见过的,你想不想看?” 何欢一愣,“什么?” 第60章 他们低声谈笑时,琵琶公主的视线自这两人身上打转。她作为局外之人,很轻易看出如今的楚留香,神情惬意,使坏时好似拼命在散发个人魅力。 她眼珠一转,看向胡铁花,随即侧身过去,与其父王耳语几句。 等待正餐用完,果蔬被徐徐端上,呈递给在座各位时,红袍人突然开口:“宴中酒热,小王以为,如今正是赏歌赏舞的好时候。” 众人应和,不料琵琶公主借他话锋一转,道:“诸位侠士见多识广,寻常歌舞想必已不觉新鲜,我有一曲,恰合此情此景。” “不过,在座侠士之中,还请一位志趣相投之士弹剑相和。”她先是望向楚留香,对方与她对视一瞬,眼神清明,复又坐在位置上自顾自斟酒。已将婉拒之意表述明显。 她心中暗叹一声,又将目光转向胡铁花。 胡铁花一愣。 楚留香笑道:“这般机会,还不赶紧抓住,去表现一番?” 胡铁花讪讪:“公主不一定希望我来,而且……我也不会那劳什子弹剑。” “可以请胡大侠助我一臂之力么?”琵琶公主柔声问。 这下,胡铁花就算以往不会弹剑,在这个瞬间也已经无师自通了。 已有侍女为琵琶公主抱来一把曲项琵琶,该琵琶不同于如今在中原兴盛的琵琶,仅四弦四柱,看似简陋。然而当她横抱琵琶、拨奏伊始,一切声响便归寂于天地。初时弦声柔缓,好似昆山玉碎,乐声中一片歌舞升平,夜宴繁华景象。而后银瓶乍破,弦声烈烈,宛如马蹄飞扬,兵戈相撞,弦声转急,惶惶不知归处。 何欢已听出她为何需要弹剑以和,他看着在一旁不知所措又形容着急,明显也感觉到应该动手的胡铁花,转头与他低语几句,胡铁花面露狐疑,然而如今箭在弦上,也只得点头。 推开宴席小桌,胡铁花起身,真气灌于剑身,剑花一转,在空中发出嗖嗖破空声。 在尖利而急促的弦声后,只听“锃”地一声,锐而不破的弹剑声于最恰当时融入弦乐声中,琵琶公主面露笑意,借此垫音转弦越上,乐声越发高昂。 霎时间,剑气破空声、金戈相撞声、与沉稳不迫的点点弹剑声交汇,构成这曲琵琶中最为昂扬进取之高潮。 琵琶公主眼中笑意越发明显,坐在主位上的红袍人也是满意的不住点头。 弦声渐缓,犹如战士凯旋,弦声喜悦,与此间言笑晏晏之景般配之至。 何欢也轻笑一声,双手交叉,置于桌下髀上,开始专心的享受此等乐音。 “好厉害的手上功夫,好巧妙的演奏方法。”楚留香以气音赞他。 何欢以气音回之,却是稍显严肃:“公主琴技精湛,香帅想必也已领悟这曲中深意。我们如今自顾不暇,行动上无法相助。故而此曲,权当让胡兄做最后的成全。” 姬冰雁坐在楚留香身旁,闻言冷冷道:“正有此意,明日一早,咱们就告辞。” 楚留香摸摸鼻子,坐回原位,认真倾听乐曲尾声。 此曲由破阵曲而生,原本曲意为称赞秦王而作赞歌。如今琵琶公主弹奏时,却带有一丝萧瑟凄清,弦声中倾吐情绪,正是王朝落寞之后,欲重振山河的气势。而邀人相和,则是明知如今胜算微末,不可为却为之,故而近日一直在招兵买马,邀人相助。 果然,此曲终了,众人皆道:“愿为公主/国王效犬马之劳。” 何欢示意胡铁花快快回原位坐着。 他们原是误入这国王收拢江湖人士的一场宴席。无怪琵琶公主径直将他们所有人都领进来,也无怪她一开始就要试这行人的功夫。 放在往日,真要帮上一帮也无妨,但如今……何欢按住自己腰腹处,轻轻叹一口气。 …… 此时,已经表明身份的红袍人——也就是龟兹国王,正热切的望向楚留香一行人,道:“诸位侠士……” 他话音还未落,就听见席上传来一声冷哼。 此人,正是坐在何欢对面名为杜环的绿衣人。 他自行介绍时,楚留香还在一旁提醒何欢,此人是在江湖上以心狠手辣著称的一名杀手,为人风评很是不好。 何欢其实一早便听过他的名号,只是一直未与人联系起来。当时同他闲聊之人轻描淡写说出杜环所作所为,何欢一蹙眉,对方就话锋一转道:“这般行径实在不端,若你不喜,我就将他杀了。” 何欢道:“此人行事的确令人不齿,然而我等也不该妄造杀孽。” 对方说:“好。” 如今真正见到此人,却听见他道:“什么样的无名小卒,都能算作侠士么?”语气中多有不屑。 龟兹国王笑容不变:“刘壮士与王壮士(胡铁花化名)皆是武功高强之辈,与之同行的诸位,也是英姿焕发,称其为侠士,又有何不可啊?” 杜环的眼神先是从楚留香二人身上扫视过,撇撇嘴,勉强算是承认,然而视线停顿在何欢身上时,却尽然是高高在上的打量,随即嗤笑一声:“有些人在中原做勾栏里卖香卖笑的生意,到沙漠里,换一副表情,就变成侠士贵客了吗?恕我直言,如果要与这样的人共事,在下难以从命。” 何欢神情困惑。 “你是说……”他诚恳道,“你视人命如草芥、品行低劣、行为不端,但是,却可以高高在上的品评我吗?” 他并未否认杜环的讥诮,琵琶公主与龟兹国王看他的眼神中满是不可置信,而对于杜环的一应行为,则尽数知晓般视若无睹。 对方微微眯起眼睛,恫吓般问:“你也配这样与我说话?” 何欢未怒,胡铁花先恼,他拍案而起:“你也不睁大眼睛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就敢这样对我的朋友评头论足?” 楚留香也已经收敛笑意,神情变得冷漠。 姬冰雁抬手抱胸,目光如炬直指龟兹王:“恕我无礼,您为求复国招揽贤才我可以理解,然而招来垃圾已是识人不淑,还摆放于宴席旁边,则实在是倒胃口。” 席上气氛愈发凝重,只有杜环毫不在意,他好像咬死这个人,务必让他丢脸一般高声道:“怎么,在中原找人替你撑腰还不够,来到沙漠里也要使出百般手段勾引几个人替你讲话?看你长相也不过尔尔,怎么,是床上功夫特别了得才让人成为你入幕之宾吗?” 此话侮辱意味甚重,何欢再好的脾气也不由薄怒。他面上神情不显,可就在杜环欲再放厥词之际,忽然感觉唇间微凉,他听见有什么东西落在桌上发出‘啪’得一声,低下头看,是半截舌头。 紧接着,一股撕心裂肺之痛自唇齿间涌上,他不敢置信的望着看似仍在原地并未挪动过的何欢,以及他目露惊讶不似作伪的同伴,颤抖着手狠狠握在自己的剑柄上。 “我劝你还是不要动为好。”那人的声音依旧是不紧不慢般响起,“我能切下你的舌头,就能切下你的手。” 他说:“我很好奇,想问你几个问题。” “等我洗一洗你的舌头,你再好好想想要怎么回答。” 杜环目露恐惧之色。 …… 众人不欢而散。 席上,杜环先是挑衅何欢,在楚留香等人反唇相讥之后,气氛便如履薄冰起来,争斗一触即发,这人却突然发出怪叫,先是疯狂扣自己的喉咙,随后又一个劲的点头、摇头,一屁股坐在地下,不住后退,随后抱住自己的头在地毯上翻滚,像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般,最后奋力爬起来,踉跄着冲出帐篷…… 据后来的金甲武士禀报,此人一边撕扯着自己的衣服,一边疯跑,直到跑进还未冻结实的冰湖中,跌入湖水淹死了。 龟兹王一时失语。 琵琶公主大惊失色:“快、快把他捞上来,污染了用水大家可怎么办!” 护卫道:“现在大家都不敢到冰面上打捞。” 席间,与杜环同坐的几人起身,打算去将人捞上来。 这场闹剧至此终结。 楚留香走出帐篷,酒意被彻底吹醒,他望向面不改色,好似无事发生的何欢,问:“这件事,同你有关吗?” 何欢手指微动:“若我说,关联不大呢?其实,我怀疑杜环是石观音麾下……” 在楚留香那种带有失望意味的神情下,那些原本要说的话全部变成未尽之言。随即,他叹一口气:“看来你已经认准这是我做的。” 楚留香苦笑:“他是在说过你的坏话之后变成这样疯癫模样的。杜环从不是疯子,如此疯癫作态,我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神水宫的莫测手段。” “好罢,一个人,尤其是一个聪明人认准了一件事情之后,我总是很难让他改变看法的。” “我并不是说这样做不好,只是……”楚留香想要解释。 然而,此处不算十分隐蔽,身后逐渐人多口杂,他想要说的话便顿在唇边。 “你们两人怎么在这站着,不冷么?”胡铁花在黑夜中瞅见这两人,奇道,“那龟兹老儿自知理亏,已经给咱们安排了很好的帐篷,走吧,先睡一觉。” 他伸个懒腰:“这劳什子吃席真是累人,明儿个咱们就走吧。” 楚留香以为,事已至此,明天再与何欢细说此事也好,他点头道:“走吧。” 却不料,第二日一早,怎样也找不见何欢的踪影。 他独自一人,悄无声息的离开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60-70 第61章 沙漠里,日出前的风才是最冷的。 昨夜因为各种原因皆没睡好的三人自帐篷中出来,被熹微晨光笼罩的冷风一吹,不约而同的打着哆嗦。 昨夜,楚留香将他与何欢的对话同另两人说罢,收获两份不赞同的目光。 “那杜环本就是个烂人,手中人命没有一千也有上百条,你怕不是又犯病了,因此怪罪到小何头上。”胡铁花难以理解,“而且,怎么突然发疯就成他的责任了?你要怀疑这个,不如信小何所说,怀疑石观音真在这里。” 楚留香无奈:“我没有怪罪他的意思。虽然我不愿杀人,你又何时见我用这种准则约束过朋友?且以他之出身,天底下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不能实现的。我昨天那么说,不过是……” 不过是……多管闲事。一门心思的想要劝说他那些难听的话不必放在心上、想让他收敛一些、想告诉他那些指摘实际无关痛痒,楚留香的名字曾经与更难听的脏话联系在一起…… 想说的话,也不过都是自以为是的说教和傲慢的约束,反复思量时与“聪明人”这个称呼一起变成火辣辣的巴掌甩在自己脸上。 楚留香突然打了自己一个耳光。 胡铁花都惊呆了:“你这是……” “我真是个混蛋。”他站起身,“我去找他。” 姬冰雁拦住他:“你现在去打扰人家休息,才是个更大的混蛋。” 楚留香脚步一顿,又坐回去,苦笑道:“你说的在理。” 姬冰雁道:“我倒想知道,你所言中,他的出身究竟有多特别。” 胡铁花一扬眉:“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意这个?” “我不该在意吗?”姬冰雁冷冷道,“你不如先看看楚留香这个不值钱的样子,再与我说这个。我如今的确不反对对付石观音,也无所谓来沙漠白走一趟。说到底,胡铁花是为了陪你,我也有自己的目的。可是楚留香,你呢?你到底是为你的好奇心、你的和尚乞丐朋友、还是为他妹妹?” “你可不要被他背后的势力卖了,还在帮人家数钱。” “我就不能既为了好奇心,又为了朋友吗?”楚留香故意掠过何缨,只道,“他的身份……唉,他的身份就是,人家若是图我什么,那才是天底下最好笑的事情。” “……你这说的,我也好奇了。” “到时候,你们去问他吧。我不能擅自决定。” “他不会也是什么王子公主吧?” “……”仔细想想,的确也差不多。 原本到这里差不多也该睡下,不料外面又有人来说想叫胡铁花做驸马一事。几人筋疲力尽,又已决定明日离开,故而没有同意。然而夜里,因为过于兴奋的胡铁花反复翻身,终究是睡不好了。 早知道当时就不应该顾忌尴尬,直接去和何欢一个帐篷的。昨日龟兹国王为他们收拾出两个帐篷,原本凉凉入住即可,结果昨夜不算激烈的争吵过后,何欢率先进了帐篷,楚留香却不好意思同他一起,转头去找胡铁花他们挤一挤。 结果如今,三人都睡眼惺忪。 楚留香先是站在帐篷外,低声问:“何欢?醒了吗,咱们准备走了。” 叫过两三次不应,楚留香已觉不对,他道一声:“得罪了。”随即掀开帘子,却只见铺的整齐早已凉透的床铺,和空无一物的帐篷。 “他……走了?一个人?”楚留香喃喃,“是因为我吗?” “那你也把自己想的太重要了。”姬冰雁中肯发言。 “那是因为什么?我感觉我们和小何相处没什么问题,会不会是他昨夜出事了?” “可是以他的武功,谁能悄无声息将他带走?” “……” 三人反应过来:“石观音!!” 胡铁花感慨:“所以,小黑真的没有带错路。” 楚留香疑惑:“小黑是?” 姬冰雁道:“那只鹰。” 那只鹰还在,与石驼一起,安稳的待在骆驼下取暖。 “小黑,小黑?再帮我们带一次路,去找石观音好不好?谁是石观音,你就停在她头顶上!”胡铁花试着用人话、鸟语,还有学着何欢的样子认真注视小黑的眼睛,抚摸它的头和羽毛。 鹰动了动,将自己往石驼身边藏得更紧一些。 而姬冰雁则握住石驼的手,询问昨夜他是否有看到何欢。 继而,姬冰雁的神情变得古怪起来。 “石驼说,他知道何欢昨晚就会离开,他要去做一件万分危险的事。” “他还说,让我们不必管他,尽早离开此处。” “你能不能再问的详细一点?” “你以为我不想吗,是石驼只愿意说这么多,我难道还能逼他不成?” 众人面面相觑。 “也就是说……小何昨晚就发现石观音藏身在此处了?但他跟我们说的是……”胡铁花试着分析,但随即开始抓挠自己的头发,自暴自弃一样,“咱们现在怎么办?” 楚留香冷笑一声:“还能怎么办,按照他说的,离开这里,在石驼的带领下回去,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没认识过这个人。” 胡铁花大惊失色:“咱们怎么能这么做?你这样也太不仗义了!” 楚留香咬牙切齿:“是的,所以咱们留下来,他昨晚顾左右而言他,就证明石观音与龟兹国的确有关系,而且关联密切。” 他率先返回帐篷。 胡铁花在后面目瞪口呆:“他到底是发什么神经,难道疯了不成?” 姬冰雁也冷笑一声:“不错,我看他的确是疯了。” …… 胡铁花看到眼前乱成一窝蜂一般的景象,喃喃:“别说楚留香,我好像也疯了。不然我怎么会看到我们的帐篷被这些昨天还客客气气的武士围起来?” 姬冰雁:“……我也疯了,我好像听到他们说——” 王妃失踪了。 “王妃失踪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胡铁花难以置信。 “王妃定是被你们的朋友劫持了,他看王妃貌美,所以擅动心思,趁着夜深将王妃掳走!” “我们根本没有见过王妃,别什么脏的烂的都往我们身上推。” “带我去你们王妃的帐篷。” 迟迟赶来的龟兹国王并身边搀扶着他的琵琶公主,好巧不巧听见楚留香这一句话,龟兹国王气的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他与昨天相比像是老了十岁,道:“把这人……把这人给我抓起来!” 琵琶公主却微一蹙眉:“你想要去看什么?” 楚留香道:“既然你们的武士口口声声说何欢从帐篷中掠走王妃,我认为应当去事发现场查探一番,看看有没有什么蛛丝马迹。” 琵琶公主犹豫片刻,道:“好,你跟我来。” 龟兹国王瞪大眼睛:“女……女儿啊……” 琵琶公主道:“他们若想离开,岂是咱们这些士兵能抵挡住的?刚刚我已听闻,他们之所以留下,是因为也在找自己的同伴。既然如此,为何不让他们试试?” 龟兹国王讪讪:“可那是王妃的闺房……” 琵琶公主:“再晚一些,可能就要变成王妃的故居了。” 琵琶公主没有说明,她近些时日总觉得王妃与以往不大一样,或许这行人的到来,可以为她解开疑惑。 在楚留香等人找寻线索之际,龟兹王在一边长吁短叹:“不知王妃现在身在何处,只愿她如今还平安。” 真正的王妃早已经死在石观音掌下。 而假王妃现在过得也不是很快活。 沙漠中,身穿一袭白衣的绝美女人宛如柔弱无依的蝴蝶,在漫无边际的黄沙中振翅,只一眼就叫人心生怜爱。而实际上,她双足在沙上微点,就轻飘飘移出数米远,倘若是真正的蝴蝶,早就会被刮坏柔软蝶翼…… 她的声音宛如大漠之中自天而降的甘霖、丝丝缕缕的哀怨宛如细雨,缠绕人身的同时让人不忍遮蔽,宁愿被雨淋湿:“冤家,不过是昨天小小欺负了你一把,今日就要这样对付我。你要换成是晚上来我房里,再露出你那张漂亮的脸蛋,我自然不会对你下手那么狠。” 而她身后跟着的,自然就是今早不见人影的何欢。他的轻功不能说不高明,然而对于沙漠的认知还是远远不足石观音,故时而紧追不舍,时而因脚踩流沙而又让石观音拉开距离。然这两人的速度,也绝非其他人可以比拟。但凡来往商队稍一眨眼,都不会意识到有两人自他们身前追逐而过。 这样长时间的奔袭,饶是石观音内力雄厚,也有一丝不耐烦。 主要是正午的阳光十分毒辣,而她是昨晚突然被何欢袭击,两人缠斗时石观音惊觉自己难以抵挡,故而慌乱出逃,根本没来得及带上防止阳光照射的兜帽。 而一旦与她的容貌沾上关系,她总是会有些失去理智。 原本她在声音中灌入内力,只要何欢稍动妄念就会内息紊乱。然而这人好像看不见眼前追逐的是个多么美丽的女人、也听不见她娇美的声音一般,就是闷头苦追。让石观音既生气,又升起了一丝挑战欲。 倘若将这样的人收拢为裙下之臣…… 不过,还是得先甩开他,叫他尝尝求而不得的感觉才好。 前方不远处出现的一支商队,正是摆脱这样正人君子的机会。 第62章 选在今日出行的商队,简直是天降无妄之灾。 不说寒冬腊月还要赶路,正午阳光正烈时还有队员说隐约看到白色的瘦长鬼影吓得够呛,整支队伍没来得及戒备,就被一股妖风吹得人仰骆驼翻。 前几日收留的那个在沙漠里也固执穿黑衣的家伙,突然从骆驼身上抽出一柄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藏在那里的,只听他冷声道:“退后。” 紧接着,就和那雪白鬼影打斗起来。对方长袖纷飞,竟然与削铁如泥的兵器势均,只听乒乒乓乓几声,大约几息之间,黑衣人便被对方一掌打飞出五丈远。 随后,她的目光看向商队的其余人。 随着她转头望去,那张绝美面庞显露出来,不可不谓光彩照人,简直能与日月争辉。可无人敢在此刻欣赏,只因那双美目之中并非秋水,而是斟满了蛇与蝎子的毒液。她眼角眉梢皆是视人命如草芥般的蔑视。常在沙漠中行走的商队对于这种掠夺的目光很是熟悉,在沙盗与野兽处常见,却比那更加让人胆寒。众人皆如惊弓之鸟一般,面如土色,两股战战。 他们的预感没有错,毫无征兆亦无仇怨,可不过是眨眼功夫,商队中已有六七人被打翻在地。鲜血源源不断从他们的口中涌出,渗入沙中迅速被蒸干,只余越发浓郁的血腥气在私下蒸腾。转眼间刚刚还在说笑的同伴,便只剩半口气。眼前也是血红一片,众人敢怒不敢言。 突听她笑,如催命魂铃一般,“你还要追我,他们便都活不成。” 她在对谁讲话?这样高的武功,能让她心生忌惮挟持人质的又是谁? 自她身后追来那人,身影同样极快,身穿黛绿色长袍,容貌清俊,商队只见他略一迟疑,对面女人便笑着转身离去,瞬息之间不见踪影,只留下一句:“我真是喜欢你喜欢得紧,下次见面,可不要这样仓促。”那尾音甜的滴出蜜糖,说话之人却是可怕的杀人蜂。 而那大侠,待不见女人踪影之后,只听他叹一口气,转身在商队旁蹲下,开始为手上之人处理伤口。商队的人这才反应过来,慌慌张张照顾其自己的同伴。 有人小声道:“大侠,就这么放走那个妖魔,可、可怎么办?会不会耽误你的大事?” 这位大侠,自然就是何欢。他听罢,只淡淡道:“无碍。” 他无需向这行人说明已在石观音身上种下一抹能感知位置的气息,然而自己心中清楚,方才所显露的追不上有三分做戏意味在,便是想找合适的机会放她离开,以便直捣此人巢穴,从中窥探撒下巨网之人的身影。 只是牵连这些人,无辜受难。他心中有愧,手上动作越发快速,还拿出几样丹药,送予这些人服下。 这些丹药是苏樱所制。从神水宫离开前,何欢去看过她。她生活充实,见何欢来访,没说几句话就又要去看自己的药材。为了打发他离开,随手便塞来几瓶丹药,说是受伤后内服外敷皆可,品质上很有保证。 如今用在普通人身上,亦有大益,躺在地上的几人已经渐渐止住血,呼吸也平稳起来。 随即,何欢去看远处强撑着自己坐起来的黑衣人。 对方原本即使受伤也十分平静的面容,在看到何欢的一瞬间也有些微动容,他问:“是你?” 他用动作表示对何欢包扎的拒绝,何欢只得将两丸药递给他,随后道:“我们曾经见过吗?” 对方沉默着点点头,随后又有些迟疑的模样:“我……见过你,不过你应该不认识我。” 他问:“你还记得燕子桖吗?” 燕子桖,便是黑斗笠。何欢对他印象不算深刻,然而他记忆力尚可,此人仍在他的记忆中,因此点了点头。 “嗯。”这人见他记得,就点点头,不再说话。 何欢:“……” 嗯……是什么意思? 何欢试探性发问:“你与燕子桖是什么关系?” “上司与下属。”他道,“我曾经见过你的画像,画的很像。” 场面一时寂静下来。 随即,他思索片刻,又道:“不过,自从他认识你之后,就跟我说,我们是……朋友。” 朋友,这两个字说出来是,他眼中好似有了光。虽然说话有些戳心,何欢依旧认为他生性至纯,也就道:“那么,你我也可交个朋友。” 此人看向何欢,有些犹豫:“我做你的朋友?” 何欢笑:“不错,或者你觉得我不配做你的朋友?” 此人不语,半晌,开口道:“你可以叫我一点红。”这便是别扭接受了做朋友的提议。 “伊点红?”何欢有些疑惑。 不顾商队里有些意识到他究竟是谁的人瑟瑟发抖的模样,一点红道:“一点……少许的那个一点,红是鲜红的红。” “好,我记住了。”何欢道,“我叫何欢。” 一点红点点头,“我知道。” 何欢:“……” 他已经为自己上好药,试探着想要起身,何欢按住他的肩膀,“你受了不轻的内伤,还是静养为好。等我借一匹骆驼来。” 他看向商队时,商队的人神情有些畏缩,最终还是刚刚搭过话的那人牵来一匹骆驼。 “多谢。”何欢拿出一片金叶子想要递给他,对方连连摆手。 “咱们得您赐药已经是万幸,万万不敢再收这等重金。” 何欢道:“拿着吧,近日沙漠或许会频起争端,还是歇一歇,过完年再出来走商为妙。” 商队小声商议后,恭敬地接过金叶子。他们说打算有始有终的送完这趟货就回家。 一点红与何欢,在此与他们分道扬镳。何欢要走,一点红打算跟上他。 “不曾问红兄此次来沙漠是为何事?” 一点红面露难色。 何欢了然:“我随口一问,若有什么难言之隐,红兄不必多言。” 他本以为这话题到此终止,没想到这名名叫一点红的剑客出剑速度很快,说话倒是有些慢吞吞的。 大约一盏茶后,一点红犹豫道:“燕子桖上次回来,嘴里喃喃着对不起你。他终日郁郁寡欢,终于有一日,他说,他不干了,要金盆洗手,才有脸面再去见你。” 这里的不干,自然就是杀手工作。 不过何欢与燕子桖交友时,很少问这些令他不快的往事,故而不甚清楚,他只是安静听着。 从先前短短几句交涉中便知,一点红很少说这么多话,也不擅长组织语言。然而他明显对燕子桖有混杂着恭敬、知交和不似亲人胜似亲人的感情,故而对何欢也真挚以待。 他道:“我们的……义父,听他这样说很是生气,于是说要将他关禁闭直到他改口。这期间,他的部分工作,就落在我身上。” “我来沙漠,是要找一座庙,在那里与‘龛中人’进行交易。” 这人不说时好像一尊石像,一旦开口却将所有事情都说个底儿掉。 何欢迟疑道:“你就这样将事情告知于我……” 这时他回答倒是快,想必已经想了很久。他坦率道:“因为我也不想干了。” “燕子桖说,但凡体会过真正‘家’的感觉,就不会迷恋组织的虚假。那是什么感觉,我很好奇。” 何欢神情有一瞬间的恍惚,随后道:“那一定是比燕兄体会过的,还要更加美好的感受。” 一点红点点头:“所以,我去不去找庙都无所谓。既然遇到你,我跟你同路也可以。你要去找的那个女人,我也想要找她报仇。” 他说到这里,突然摸摸自己的剑,眼中光芒更胜:“她很厉害。” “她很厉害,你不是对手,却还要跟着我去找她吗?”何欢问。 一点红此时却露出一个不常做表情,因而有些僵硬的笑容:“如果我连这都不敢,又要怎么脱离组织?” 他虽然表面上看着冷漠,其实是个体贴的人,看出何欢对燕子桖没什么感情,便不再提起此人。只是如此一来,两人也很少有话聊。 这日,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你怎知那女人去往何处?” 何欢微笑:“我自有我的手段。” 一点红点点头。 片刻后,他又道:“你与我想的不太一样。” “哦?”何欢大约知道他从何处了解到自己,也就了然他印象中的自己如何不同。但还是开口询问,“你以为我是怎样的?” “很脆弱,需要保护吧……大概。”一点红道,“但其实,你很厉害。” 何欢叹一口气:“大约是因为燕……燕兄总是以为我需要被保护,也总是先我一步出手,因此才会让你误会。” 燕子桖喜欢的,大约也是那个他幻想中的,能够给予他家的温暖,且需要他保护的何欢。何欢早已明白,大多数人类的喜欢多如幻境,目力再好的人也只会将眼睛放在自己想看的东西上,映入眼帘的不过是隔着人心的造影。 因此,他如今说这话很是随意,一点红听罢,神情却严肃起来。 “那是他不对。”他道,“他该向你道歉。” 何欢闻言一愣,随后笑道:“红兄,你真是一个好人。” 一点红打了个寒噤:“我从未听别人这样说过我,真是奇怪。” 但是,他却不讨厌做一个“好人”。 行进一日,深夜时总要找个避风处歇息。不成想,却恰好看见一座破庙。 而破庙外停驻的,竟是一艘……船。 一艘由多只猎鹰拉着,在沙上航行的大船。 第63章 何欢看向停在船舷边上的猎鹰不语。 一点红眨眨眼:“这是……海市蜃楼?” 他对沙漠似乎有一些了解,却又不算太多。 何欢摇摇头:“这是借由鹰带动在沙漠中滑行的船。”饶是他对石观音有诸多不认同,也不得不承认其思维之巧妙、行动力之强常人难以匹及。 若非亲眼所见,有谁会想在沙漠上可以行船? “你是说,这船是石观音的船么?” 何欢只道:“我见过她驯下的鹰,与这些被捆住的鹰别无二致。” 一点红点头,又问:“你觉得石观音是龛中人的可能性有多大?” 何欢苦笑:“龛中所供奉的‘人’,不正是石观音么?” 不过。石观音如今并不在此处。 何欢看向一点红,突然意识到一个绝佳的、更进一步了解事情内情的机会。 …… 长孙红近日的心情并不好。 无花已经很久没有来信。前几日她偷听到石观音和一个神秘人聊天才知道,无花居然已经被一个中原组织发现并囚禁起来。她本以为石观音会派人前去搭救无花,已经想好主动请缨,却不曾想石观音连提都没提起过此事。 这已经足够让她失落。在此时还要她去山谷外接待客人,这传说中的客人让她一等就是两天。这两天里,她不仅要待在船上庙里休息不好,还要与那个死人脸吵架。 “这人怕不是死在沙漠里了吧?”长孙红不无恶意的如此想到。 恰在此时,庙外传来脚步声。 来人刻意放重脚步声,长孙红虽然不喜此人让她等待良久,却仍旧摆出一副笑脸相迎。 对方身穿黑衣,戴着一顶黑色斗笠,两边对过暗号,便知是接头人。然除却代号“无影剑”和“龛中人”,其余却是什么都不知的。 双方交涉几句,便欲上船。 凑近来看,此船不仅体量甚大,在船头还雕刻有多种繁琐花纹,又华贵装饰品点缀其上,轻纱曼拢,只消看外表也知道费了不少心思。 这时,无影剑——也就是一点红——突然对着船起兴致一般问道:“这船是怎么在沙漠中行进的?速度有多少?” 提起此处,长孙红不免骄傲:“此乃尊上所研制……” 她说了一堆,话里话外的意思是叫你这中原人也掌掌眼,可惜听他讲话的是一点红,木着一张脸,不知道她听进去多少,大约是长孙红话音刚落,他就道:“我瞧一瞧。” 说罢,竟绕着船身走了一圈,还趴下看看船底的构造。 长孙红这下不高兴了:“即便你们学了,也用不上,何必浪费时间。” 一点红道:“的确用不上,中原没什么沙子。不过,没用便不能看么?我自己好奇,不行么?” 长孙红:“……”她一张俏脸被气的发红。 船上却传来一声冷笑。 一点红敏锐的望去,皓月之下,那张蒙着面纱的脸便如月宫仙子一样清冷出尘,而她那纤细的身影,随夜风而飞舞的衣袂,在朦胧之中勾勒出脱俗的气氛。 她的声音也是冷冷:“不过是一艘船,又有什么好说、好看的。” 她这一句话,便把两个人都讽刺个遍。 长孙红与她一直不对付,闻言便更是怒火中烧,道:“知道你什么什么都瞧不上,全天下只有你自己最高贵、最有风骨、最冰清玉洁。” 一点红赞成道:“不错。” 长孙红:“……哈?” 站在甲板上的曲无容自然也听见他这一声不错,然而她神情中却有些厌恶——这般只见过一面,就油嘴滑舌的男人,她见的也不少,早已生厌。她只冷淡瞥来一眼,便扭头回到船舱。 长孙红冷笑,想:拍马屁拍到马腿上。这无影剑派来的人,当真讨厌。若不是尊上还需要借他们的力在中原发展…… “好啦,看也看完,时候不早,请上船吧。” 一点红登船时,向船侧望去,那里空荡一片。他便知道,何欢已成功潜入船中。 只是不知,他用的是什么方法。 何欢在船舱中悄无声息的游走。不过半个时辰,已将这船内外摸个干净。 果不其然,船中有运输某种致幻植物的痕迹,若说其中出乎他预料的…… 船舱内竟还绑着许多气质样貌各有千秋,共同特点是都十分养眼的男人。 何欢思忖片刻。 沙舟在船上行驶过一日一夜,在傍晚时分抵达山谷。还未入谷内,何欢心中已经暗道一声不妙。 只远远待着,那种可怖的致幻植物的味道就已经充斥于鼻腔。石观音竟将这种花种满了山谷。如此一来,便能使所有外来之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吸入这种迷幻气味,从而保证他们无法知晓入谷的路径。当真高明。那么在上方待着的一点红,想来也要受这种植物的迷惑。 不过好在偶尔一次吸入这种未经加工过的花朵气味,对于武林中人来讲,倒也不会损坏身体根基。只希望他与一点红汇合之前,这人不要吞服这种植物做成的药膏才好。 记忆之中,燕子桖并无服用这种药物的痕迹,也能让人松一口气。 如此想来,已经按照船舱众人平均模样稍作易容的何欢,也像其他人一般软软倒下。 黑暗船舱之中,无人知道悄无声息多出一人。 被装进带有滑刃的竹箱之中颠簸,何欢听见有少女的声音道:“十五、十六,怎么会是十六人?” 她身边另有一人道:“一、二、三……你数错了吧,明明就是十五人。” “唉,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算数不好。” “我看你是眼神不好。” 这些少女像是在谈笑,又好像是恨不得将对方的缺点说一个遍。表面上看上去言笑晏晏,却让人有一种后背生凉的感觉。 那名说自己不太会数数的少女瞥了一眼箱子里,突然小声道:“诶,你看这个……” “这个的确不……错我赌第一晚就是他。” “那我也!” “不过……第一晚吗?那好可惜,估计师父很快就会腻了。” “那不好吗?到他去扫沙子的时候,咱们就可以多瞧上几眼。师父对咱们还是很大方的。” 就这样被决定了未来命运的何欢:“……” 今夜,石观音却没有叫任何一人。 只因她的胴体不再完美无瑕。一条红色的伤疤盘亘在她腰腹之上,她面对着镜子之中的自己,先是咬牙切齿,“那个男人,那个可恶的男人……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把戏,竟然伤到了你。”继而又心生怜爱,“如今可怎么办?我还是天下第一美的女人吗?” 镜中人抚摸上自己的疤,喃喃道:“倘若有了那种功法,咱们就再也不用担心受伤,不管是脸还是身体。你我永远是最完美的……当然,我一定会保护你,不让你再受半点伤害。” 她抚摸上镜子,与镜中人相贴近。 她眼中闪过的,是近乎疯狂的痴迷。 或许,即使研发出所谓的解药,那种鲜红的花朵,也已经在她身上根治。连带着那种甜蜜的幻想。 …… 还未被石观音享用过的少年,所获得的待遇还算不错。住在古色古香的单间之中,吃着掺杂药物的饭菜。四面八方都是不甘少年的怒骂和哀怨少年的抽泣声。 样貌普通的少女每日来送餐是会与他们聊天。何欢在其中是态度最好的。他既不会哭哭啼啼,也不会打砸东西,辱骂这些少女,一来二去,送完饭后,愿意同他聊一两句的少女便越来越多。何欢挑不同人零零散散问的各种不同的问题。两日下来,便对谷中大部分基础消息一清二楚。 不过这些送饭少女所知道的东西也很少。这些消息最多是让何欢在撤退之时无后顾之忧。却无法打探到他真正想知道的那些消息。如此,再从这里呆着也是浪费时间,不如去找一点红汇合。 不知道他那里进展如何。 一点红的进展…… 一点红有两方面的进展。 就打探消息而言,不仅因为某种原因这两天根本没有见到过相关人员所以毫无进展,还因为差点不设防的吃下掺有名为“阿芙蓉”药物的饭菜,而进展险些变为负数——将自己赔进去了。 何欢与他都认为,两组织有利益一致之处,不至于害前来维系关系的一点红。且何欢以为一直以来燕子桖都没事,此次应当也不会出事。而一点红虽然打算脱离组织,仍对自己的“义父”怀有些许信任之情。 然而两人都不知道的是,除却燕子桖以外,“无影剑”的首领并没有将自己的手下看作是人,不过是趁手的工具罢了。如果用上一些“药”,可以让这些工具变得听话又好用,让“龛中人”愿意与他们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不过是减少几年工具使用的寿命,何乐而不为呢? 因而出现这一差池。 好在,有一人的出现阻止一点红服下这味药。 曲无容。 在何欢不知道的时候,这两人已经于危机之中,对彼此产生一种独特的、奇妙的感情。 这就是一点红的进展。 第64章 “红兄无事就好。”何欢这样道。 一点红点点头道:“的确,多亏曲姑娘。” 他自己好像没能察觉出来,原本就话少的人,如今更是三句不离曲姑娘。而一说到这三个字,眼神中便是柔情万千。 何欢看出与之前相比,一点红的情绪已截然不同。如果说之前他对世事都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那么如今他心中率先考虑的,大约会是曲无容。 能看见一个人从苦海中脱离而出自是好的。原本一点红说出与何欢一起来到这里与石观音决斗之时,未必没有一种死得其所的坦然。“家”这个字眼,说到底在他眼中也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如今这种愿景却在他所在乎的人身上得以具象。也牵扯住他那种向死而生的无畏。 何欢乐见其成。纵使经受过不同程度的打击,他对这种美好热烈的感情一向是持期盼的态度——无论是发生在他的朋友身上,还是他自己身上。他笑着同一点红说:“这很好,那么,我不打搅红兄。” 一点红问:“你接下来有何打算?” 何欢道:“左不过是藏身此处,小心周旋,找出制衡石观音的法子。” 何欢的确为一点红和曲无容的感情动容,然而,因为曲无容的身份,注定何欢在接下来不会同一点红说出更多内幕。 一点红虽不善言辞,却心思细密,自然懂得何欢顾虑。由此,他才将何欢从“燕子桖的朋友”真正转变为“自己的好友”。他道:“若有什么事用的上我,务必叫我。” 他这便是表明态度。 何欢自然不会在此时拂他的意,笑道:“一定。” 这边一片温情,却说另一边。 石观音虽然不将无花被囚禁一事放在心上,门下却还有个一门心思替无花报仇的长孙红。自线报听说楚留香这个害了无花的罪魁祸首也出现在沙漠之后,便日思夜想将其抓来折磨、用他换回无花。 她深知仅凭一己之力无法抗衡楚留香这扬名天下的大盗,便每日在石观音身旁吹耳边风。石观音似笑非笑望着她,已经将她的心思了然于心。然而说到底那也是自己亲子、楚留香的花名也让石观音有征服欲望。更何况抓住楚留香,也算是在那神水宫怪物一般的少年人前有些制衡。 她又想到那天,她正在榻上小憩,突然察觉有人在窥视。她本没当回事只因龟兹国多多少少有各方势力觊觎,便不经意拂去一掌。不成想,竟落空了。 她一扬眉,向窗外望去,毫无异样。 然,她敏锐的直觉告诉她,这人还未走远。 此时前来,武功又这样高超之人……她那远在千里外的好盟友所提供的消息,如今真要派上用场。 她喊来王妃身边的侍女。摒退左右后道:“我数三声,倘若你不出来见我,此处就会多两具尸体。一、二……” 她身边的侍女不明就里的模样,却已经感到一股恐惧,几欲先走。然而此刻石观音已经牢牢抓住她们的手腕。再过一秒,这两人便会闭绝经脉而亡。 此人果然现身,却并未坐以待毙,只见他身法诡谲,以麻布蒙面,转眼向石观音拍来一掌。石观音拉着侍女挡在身前,何欢急忙收力,却不料,侍女手握尖刀已刺入何欢腹内。 刀上绿磷光闪,明显是种剧毒。 原来,这侍女早已被石观音收揽,成了她的记名女弟子。此种情形,皆是石观音根据所得何欢情报,专门为他的性情设计。然而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中此剧毒何欢竟还有力气向她又使出一招饱含洇湿水汽的掌法,使得她内息凝滞,不得不即刻坐下调理,叫何欢逃走。 “可要追上去?”那侍女问道。 “不必。”石观音冷冷道,“且看他能撑几时。” 不料,这人夜间便像无事发生一般。直袭她所在,甚至还伤到她的本源,短时间内难以修复完全。 不知他使了什么手段,使得四下皆寂。饶是帐篷内乒乒乓乓一阵作响,外面也无一人赶来查看究竟。石观音再难使出白日一样的手段,武功又不敌他,只能匆匆逃离。 “他对待普通女人既温柔又小意……对我却这样不留情面。”石观音喃喃,“真想看他体面尽失,在我身下像狗一样打滚的场景。” 囚禁他、勾引他、折磨他;让他如置天堂,让他生不如死。这便是石观音对待自己感兴趣的男人的方式。就算这男人在神水宫的培养下,练就一副百毒不侵的身体,她仍有中原闻所未闻的神药可以腐蚀他的身体、扭曲他的灵魂。只要将他控制起来……加大剂量,三五天便能看到成效。想到何欢日后跪在她身边求欢的丑态,石观音便觉得无比愉悦。在此之前,是该上一些开胃小菜。 思及此处,她对长孙红柔声道:“不吝人力,去抓楚留香吧。我可怜的无花,就靠红儿你拯救了。” 她的话语宛如包裹着毒药的蜜糖。即使长孙红知道她究竟是多么冷漠自私的人,也难免升起一股被认可的喜悦。 “是,”她道,“定不负您所托。” …… “找到残害王妃的凶手……还什么事成之后定有重礼,”胡铁花一边在沙漠中涉足,一边抱怨,“真没想到来一趟沙漠,接了八百个活儿要干。” 姬冰雁在一旁道:“也不知是谁,没等‘美丽的公主’说两句话,就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将犯人绳之以法,再带来交由龟兹国处理。” “是谁呢,哈哈……”胡铁花顾左右而言他,“老臭虫这是怎么了?一直不出声。” “你当他像你似的没心没肺。你可曾想过,若真是石观音将何欢掳了去,后果会怎样?” “没那么严重吧?小何不仅武功高超,做事也细致。连他叔叔都放心让他进沙漠对付石观音。” “相比于王妃的帐篷内有动手痕迹,一应易容工具也未收拾妥当。他的床铺整洁,四周并无打斗的痕迹,明显是他权衡之后在夜间主动向石观音发难。”楚留香接道。 姬冰雁看他一眼:“你既然都知道,怎么还摆出一副死人脸来?”往日都是胡铁花和楚留香这样说,他今日也叫他还了回去。 楚留香未说出口的是,他担心何欢主动去找石观音,并不是因为他胸有成竹,而是在先前白日就已经发现,石观音并非想象那般可轻易对付。他那样做,是为了将石观音的视线引开,避免她与他们在龟兹国对峙。 证据就是何欢与他们说进入绿洲时惨白的脸色与落在最后的缓慢步伐。而以何欢的为人,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与石观音碰面后被她所伤,在权衡后认为楚留香等人皆不是石观音的对手。为了保证他们的安全,便以身试险,引走石观音。 楚留香心中此时很不是滋味。然而现在与姬冰雁等人说明也于事无补。与其让大家一同愧疚,不如将这件事咽下。 与此同时,他不受控制的想:倘若我没有对神水宫心生戒备,在他面前少些藏拙、像他一样真诚以待……是否会令他重新考虑,而不是选择一人涉险? 过往经历,早已教会楚留香不露出最后的底牌。当日在宴上饮酒,真情流露之下,他也不是没有想过与何欢坦诚相待。然而阴差阳错,最终还是没能向他袒露。 时机不对、环境不对,因而终究无法成为对的人。 “你就当我优柔寡断罢。”最后,楚留香也只是这样说道。 就在此时,突听得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众人戒备之余,认出来人正是在龟兹国王宴席上默不作声的一名宾客。 他看起来并无恶意,满脸焦灼。就连目光也不是正对楚留香等人。而是——牵着骆驼,肩上停着鹰的石驼。 像他这样的俊杰,竟曾与石驼相识么? …… 原来是他?竟然是他?! 石驼,这样一个已被风霜侵蚀身体与精神、整日与骆驼等牲畜为伍的无名小卒,竟是曾经的‘华山七剑’之首,当时武林中人莫不敬仰的‘仁义剑客’皇甫高。 石观音究竟用了怎样的手段,才使得这样一位大侠变成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此中经历叫人不寒而栗。 找上前来的这位宾客,名头也不小,正是昔年华山掌门的收关弟子,神龙小剑客柳烟飞。 他先是同楚留香一行人尤其是姬冰雁道谢,随后拉住了石驼的手,同他道:“师兄,咱们回去吧。” 石驼不动。 柳烟飞大惊:“莫非、莫非你还想回去那个魔窟?你还要再去与那个女魔头对峙吗?!” “这又有何不可?难道华山剑派剩下来的人都是孬种不成,连报仇都不敢?”胡铁花嘲弄。 柳烟飞苦笑:“胡大侠,我知道你是在使激将法。可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让师兄回忆曾经的痛苦。华山派,唉,华山派自认倒霉罢。” 就在此时,姬冰雁开口:“若你的师兄并无惧意。正要同我们一起去找石观音呢?”他看向柳烟飞不敢置信的眼睛,缓缓道:“他已经重拾勇气,敢于直面过往的痛苦。你呢,你还要拦他吗?” 柳烟飞嘴唇颤抖,拿着剑的手也在颤抖。他黑白交织的头发与眼角的皱纹,证明这个人早已苍老,而非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他有许多事情需要顾虑。然而,当时驼那双温暖而坚硬的大掌与他相握,柳烟飞好像又回到曾经锐意进取的时候。 “我还能说什么呢?”他叹气,“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与这名满天下的三人一起讨伐仇敌,我再拒绝,这辈子也没有复仇的可能了。” 他明知这三人是为自己的朋友才去寻石观音,却宁愿将自己放在被帮助的位置承众人的情。 胡铁花哈哈大笑,拍上他的肩膀。 姬冰雁抱胸在一边看着。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是什么时候知道石驼的身份,又盘算了多久为石驼报仇。 楚留香心生暖意,这真是一群可爱又可敬的人。 ……除了他自己。 第65章 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跋涉是件难事。 到处都是沙子,就算走一个时辰四周的景色也并无变化,往往会让人心生绝望之感——这就是一个人很难逃离沙漠的原因之一。 好在他们此行有五个人,还牵着骆驼、擎着苍鹰。胡铁花苦中作乐逗鹰之际,更加敬佩被石观音残害、又聋又盲,还能顺利离开沙漠魔窟的石驼。 然而,这样乐观的心态也是短暂的。又两日之后,就连胡铁花也没有力气讲话了。四下静悄悄的,除了风声和脚步声,再无其他声响。 突然,走在前方的胡铁花停下脚步,揉了揉眼睛。 “怎么,你眼睛里进沙子了?”姬冰雁问道。 “我眼睛里虽然没有进沙子,但好像已经出现幻觉了。”胡铁花喃喃道,“我竟然看见一个人躺在前面的沙地里。” “不是错觉。”楚留香走上前来,与他并肩道,“我也看见了。” 姬冰雁看出这两人打算上前施以援手的心,劝阻道:“如今这个时候,还是不要多生事端为好。你忘记才进沙漠的时候被石观音放来算计我们的那两个人了么。” 胡铁花挠了挠头,犹豫着望向那个半边身子都已经陷进沙里的白衣人,声音中仍有不忍:“可你看他孤身一人在此,又不似沙漠常见的穿着。应该是跟咱们一样的中原人迷路了,不是拿来算计咱们的吧? “这样的算计在沙漠之中甚至还算常见呢。”姬冰雁冷笑一声。 楚留香打圆场:“这样吧,咱们还是先过去看看。不过时刻保持警惕,你说行吗?” 姬冰雁总是拗不过他们两个人的。他们的同情心好像汛期的江流一样泛滥,时不时给自己和别人带来一些麻烦。然而你不得不承认,倘若没有这样的滥好人,武林会变的残酷、冷酷无情的多。 此外,能与他们长长久久做朋友的人。又能真的冷酷到哪里去呢? 姬冰雁双手抱胸,默认他们向前的行为。 柳烟飞在一旁紧挨着石驼站住,见楚留香与胡铁花两人的行为不由感叹:“诸位不仅武功高强,还有一副菩萨心肠。此番得见你们三位,一同对抗石观音,也是此生无憾了。” 姬冰雁道:“人的一生还长着呢,不必现在就说此生如何如何。” 他心想:就如我还以为此生根本见不到楚留香真正动心的样子。结果不仅见到了,模样还出乎意料。 而且那一边,胡铁花高声喊:“姬冰雁,你快过来,他不是坏人。” 姬冰雁一边踱步过去,一边慢条斯理问,“哦?你怎么知道?” “只因我已经仔仔细细地搜过他全身,连头发丝也没有放过,这下你可以安心了。”胡铁花道。 楚留香无奈。他冲着姬冰雁点点头,道:“此人脉搏很是微弱,且悄无声息地躺在这里,是设计陷害的可能性很小。” 几人商议后,决定将他双手绑起来,待他醒转后再行商议。 “这人还挺英俊的。”胡铁花道。 殊不知,这两个字听在柳飞烟耳朵里,却是一愣。 他犹豫道:“诸位,你们以为,这个人有没有可能是从石观音那里逃出来的?” …… 这个样貌俊秀的年轻人在夜间悠悠醒转。他对于现在的状况并不很了解,先是茫然地看看左右两侧,又动了动被捆得死死的手腕,随后无奈道:“请问,谁可以给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隐去众人的猜测,胡铁花将前因后果与他说了一遍。就见他面露有些苦恼的神情道:“在下亦不知发生何事,几日前尚在家中侍奉长辈,再睁眼,却出现在孑然陌生的房间之中。在下略通些拳脚功夫,趁左右不备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却发现外面是茫茫沙漠。在其中跋涉不知多久,方向尽失。或许是饥寒交迫,故而昏倒在沙漠之中。” 他说完之后,满怀感激道:“还要多谢几位义士救我。倘若我能成功返回家中,必有重谢。” “道谢却不必了”胡铁花有些尴尬,“我们不是往沙漠外走,与你并不顺路……你可想好办法,接下来独自一人,要怎么回家吗?” 这个年轻的公子哥一愣,有些发愁:“不知可否告知几位要去往什么地方?” 胡铁花坦诚道:“大约就是你逃出来的那个地方。” 他脸色顿时惨淡起来,“这个,虽然在下十分感念诸位的救命之恩,也十分相信几位的能力……” 他的未尽之意便是不愿意再同他们回去。 楚留香道:“那么,沿路若是遇见商队、绿洲,你便随他们一起离开?” 年轻人拱手笑道:“正有此意。” 众人一同上路。只可惜一路之上既没有遇到绿洲,也没有遇见商队。年轻人的脸色随着路程之长,越来越显得苍白。 胡铁花看罢,好心安慰他:“没事的,到时候咱们把吃的喝的都留给你一部分,短时间内应当是饿不死的。你就呆在原地,若咱们成功了一定来救你。” 他没有说倘若失败了怎么办,实际上如果失败了,也真管不到这个人。 年轻人苦笑,好似明白他们已经与明仁至义尽,只道:“多谢诸位。” 又是一日过去。这天早晨,竟偶然发现一小片绿洲。这下众人尽可安心。年轻人在这里歇下,与诸人道别。 楚留香一行人接着上路。走着走着,胡铁花发出疑惑的声音:“咱们这……走的怎么好像是回头路啊?” 姬冰雁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你也不算反应太慢。” “哎,你这是什么意思?老臭虫,你怎么也跟着笑?” 原来在此期间,这两个人虽然认为此人言行举止与其言论并无太大问题,仍然因为其情绪有些微妙之处多防了一手。在沙漠之中刻意掉了个向,试探对方究竟。却见他老老实实跟着在沙漠里兜圈子,没有一点疑问。他们疑心便消了大半。然而仍旧是警惕。姬冰雁趁夜里与石驼握手商议,将人带到与石观音所在相反方向的水源附近。只不过这年轻人运气好,刚好是片绿洲。 胡铁花十分不理解,他嘟囔道:“真不知道你们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 楚留香笑道:“倘若他是好人,咱们既救了他,又将人送到了绿洲,已经仁至义尽。倘若他别有心思呢?实在是不可不防。” 胡铁花想了想,是这个理儿。不由称赞:“你们可真是聪明。” 姬冰雁与楚留香面面相觑。楚留香摸摸鼻子,苦笑道:“明明这个人是在夸我们,怎么反而让我觉得像是被嘲讽了一番呢。” 将那年轻人放下之后,他们的行进速度便加快不少。渐渐,周围沙也少了。多是还未被风化的大块的砾石,模样怪诞。深夜走进来时,竟有狰狞可怖之貌。再向前去,眼前突兀出现一座座石峰。它们拔地而起,直冲云霄。石峰与石峰交相掩映,宛如层峦叠嶂,令人目眩神迷。 “便是此处吗?”楚留香喃喃道。 却听得他身后传来声音:“的确如此。” 这声音听起来极为陌生,楚留香心中猛地一惊,正要转过头去,却突地后颈剧痛,眼前一黑。 昏迷前,他听见这陌生声音不紧不慢道:“将他们分开关押。这一个长相还算周整的。脱光了给石夫人送去。就当是我给她的见面礼。” …… 楚留香隐约听到门外有人讲话。 似乎是在说无花,又在说什么会面…… “不急,”楚留香只听见一个又温柔又悦耳的声音道,“……药没有发作吗?” “……” “曲……不尽心……惩罚……” …… 等石观音进来时,就见到套着被单的楚留香坐在床边,直勾勾地望着她。 石观音笑:“楚留香……名不虚传,的确不错。”她向这边走来,速度看似并不快,却无形之中封住楚留香脱门而出的全部可能路线。这并非是偶然,而是这个女人的功力已经到达一种深不可测的地步。 楚留香只得按兵不动。他尴尬的摸摸鼻子,道:“与夫人这样的绝世美人初次见面,就衣衫不整,真叫我难堪。” 石观音就连笑声也十分动听,宛如沙漠深处奏响的华章一般:“传闻说,盗帅楚留香一张嘴甜似蜜糖,很能讨女人欢喜,我今日听见,的确如此。又有人说,你其他的功夫也很能让女人满意。那么这点……究竟是真是假呢?” “夫人相邀,小子哪敢不从。然而我已在沙漠中奔波数日不曾洗浴。只怕会弄脏夫人的床铺和神圣的玉体。” 石观音笑:“男人的恭维话我听得倒多,不过像香帅这般的,仍然格外令我开心。” “好罢,”她柔声道,“正好我有一名弟子也很想伺候你。” “红儿,”她喊,“带香帅前去沐浴。” 那名叫红儿的少女,原来一直在门口等着。石观音,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现在享用楚留香。 虽说逃过一劫,楚留香仍然不敢放松。只因那名少女的眼中藏着熊熊怒火。只是盯着楚留香,就要把她烧成灰烬似的。 然而年幼的母狮,总算比毒寡妇蜘蛛好对付许多。 第66章 楚留香在长孙红的引领下前往沐浴的地方。他跟在少女身后悄然打量四周的道路与布局。 长孙红突然开口:“再看,你也记不住。” 楚留香笑道:“不试试又怎么知道?” 她冷哼一声:“随你。”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道路在脑海之中越来越难以成形,甚至扭曲成诡异的长虫模样,在人脑子里乱窜。这是因为石观音室内的布局同样用到八卦与奇门遁甲之术。不明就里的人看的久了,便会因为接收与之前认知截然不同的大量信息,产生眩晕恶心的感觉。 楚留香揉了揉眉心,与身前的少女搭话:“我本以为姑娘对我有些意见,不料还是关心我的。” 长孙红嫌恶地回头看他一眼:“谁关心你?你的脸皮未免也太厚。” 楚留香正是要赌这少女加倍生气时会丧失理智,从而套出更多有效的信息。故而他学着印象里那些让人讨厌的男人嬉皮笑脸道:“倘若你不提醒我,我全神贯注看这些道路弄得头晕,不和你的意?你专门提醒我,不正是怕我难受?” 长孙红冷哼一声,并不回答,只是心下想:这样未免也太便宜你。 但由于这男人的骚扰着实烦人。长孙红终于没忍住道:“就你这样的,在中原也算能讨女孩欢心的男人么?他们真是没有眼界。” 楚留香夸张道:“我这样的都不算好男人?那你的眼光也太高了。怎么,难不成在这里你见到过比我更优秀的男人吗?” 她没有说话,然而那种骄傲的姿态已经暴露了一切。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心道:这可难办了。不管她喜欢的是无花,还是南宫灵。都与我有‘深仇大恨’。 原本石观音在沐浴这件事情应该不至于动什么手脚,然而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接下来,仍需小心。 石观音虽身处沙漠,却很会享受。难以想象这样一个可以容纳百人,弥漫着蒸腾水汽宛如温泉一样,富丽堂皇的浴池,竟会出现在每一滴水都弥足珍贵的大沙漠之中。 “石夫人素日也会在这里沐浴吗?”楚留香状似无意问道。 长孙红不耐烦道:“怎么可能?这是夫人的男宠们泡澡用的地方。 楚留香闻言心中一紧。既然如此,这水中很可能有一些让人丧失内力外劲的药。 不仅如此,长孙红还从一边的侧门提了一个花篮过来。篮中重重叠叠盛放着的红色花瓣,看上去分外妖异。楚留香注意到此时,长孙红已处于屏息状态,漫不经心地将花瓣洒进浴池里面。 “我一个大男人,怎么泡澡还要撒花瓣,能不能不放?”楚留香试图制止长孙红。却听她冷笑一声,道:“这就是侍奉夫人的流程。你愿意就是愿意,不愿意也得愿意。” 楚留香闻言,叹一口气:“原本我是真的觉得奔波数日,实在是疲惫,倘若可以在这儿泡个热水澡就再好不过。” 长孙红乍一听他如此说,没有反应过来,察觉不对之际,已经被他封住多处穴道。只能眼睁睁看这个男人好似很为难的样子,摸摸自己的鼻子道:“可惜啊可惜,这澡是泡不成了。我看姑娘这么喜欢花瓣,不如自己进去泡泡吧,免得浪费。” 他说话间便将长孙红放进水中,还为她寻了一处好借力的地方躺着,避免呛到水。 “小时候总觉得学这学那累得要死。现在看来,多学几门功夫总是没错的。”楚留香活动一下筋骨,将全身错位的穴道一一扭转回去,终于舒坦许多。 原来,他在当时身后一阵劲风袭来之时就已察觉到不对,然而那时已无处可躲,只能拼尽全力将后颈处的穴道稍稍移动,避开最危险的一击。只可惜用上这门功夫时,自己的听力等五感也会遭到影响,故而没能探听出那人与石观音的计划,也无法知晓对方身份。 这条路上几乎没有侍女看守。偶有两个经过的女人,都被楚留香提前发现并放倒。大约是因为石观音太过于相信她栽培的那些花和自己的点穴手法。楚留香得以顺顺利利地潜入其中。先前长孙红说,这里是石观音男宠们沐浴的地方。这也就证明,四下分散的房间之中必然有住着男人的房间。果不其然,楚留香在其中一间空旷无人的房间中转过一圈,虽没什么发现,好在顺便偷了一套衣服穿戴整齐出来。 石观音的男宠大概是用过就丢的存在。这么多的房间,竟一点有用的东西也没有找到。 接下来便是去找寻那些被困在不知何处的朋友。只希望他们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因为之前激怒了引路的长孙红,所以她后半段路程越走越快,省下不少时间。再加上沐浴和返程……约有半个时辰的空档。 半个时辰之后,要面对的就不会是这样松懈的警卫了。 随着时间越发逼近,对于胡铁花等人会被关在何处,楚留香仍旧半分思绪也无。他的神色越发紧张,行动也越发小心起来。 由大块青岩搭建成昏暗逼仄的甬道,石道两边交错放置着,仅能让人最低限度看清眼前道路的昏暗烛火。他忽然看见前方拐角处的烛火微微晃动,便悄无声息地藏身在来人视觉死角之中。 一位蒙着面纱的白衣女子正悄无声息向楚留香的方向缓缓走来。观其身形,步伐武功更胜先前的长孙红。不仅如此,她身后跟着一个几乎与她并排的黑衣男子,武功不在这女人之下。楚留香面露难色。 想要悄无声息地放倒这两人,的确有些难处。不过接下来,他再没有这顾虑。 “胡铁花?姬冰雁!”楚留香差点没喊出声,两柄剑便从打头的陌生男女手中向他刺来。然而不知怎的,这两人一晃眼的功夫,那两柄剑就被楚留香夹在肋下。他小声道,“不要打,是自己人。” 藏在这一男一女身后的胡铁花的声音才迟迟响起:“老臭虫!我们正要去找你呢!不愧是你,竟先一步逃出来了。” “你们都还好吗?” “还好,多亏这位曲姑娘还有这位一点红兄台相助,我们都好着呢。” …… “久仰大名,不想能在此处看到名扬江湖的中原一点红。” 一点红道:“不是什么好名声,不要再提。” 曲无容冷冷道:“既然你们已经找到自己的同伴。那么,拔剑吧。” 楚留香一愣,搞不明白如今发生了什么。 而胡铁花却道:“曲姑娘,你明明已经知晓了自己亲生父母的下落,又何必要听石观音这个恶毒的女人差遣呢?不如同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回中原。大家路上也好做个伴儿,你说是吧?” 原来,何欢先前在听到一点红说出曲无容这个名字的时候,便与他在此处探听到的一个秘密联系在了一起,并将前因后果写在纸上,为增加可信度交由一点红,让他代为转交。 曲无容得知事情真相后只觉晴天霹雳,在理智的相信与情感的怀疑之间纠结。她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是一点红陪在她身边,直到胡铁花等人跌跌撞撞闯进一点红的房间,打破僵局。 曲无容本想拿下这些‘逃犯’,却被听见何欢名字的一点红阻止。 他说:“与其在这里辗转反侧,不如借我等之力,你亲自去问你师父。” 曲无容却道:“只要我还站在此地,就不能背叛我师父。” 一点红,与曲无容对视良久,胡铁花在一旁看得心累。他提议道:“要不这样,你就当是我们双方进行一番激烈交战之后,我们成功挟持并且要挟你为我们带路。” 曲无容:“……” 曲无容:“你真能胜过我再说吧。” 胡铁花耍无赖:“现在我们的好兄弟根本不知是死是活,我哪里有心情打架,等找到他,咱们再比斗一番如何?” 这明显便是替曲无容找一个借口。她曾经所接受的教育与如今得知的真相产生剧烈冲击,导致她无法自愿的做出决定,也无法主动逃离这里。 胡铁花这样说,便是不自知的给她一个暂时逃避的空间,向自我的方向推她一把。 胡铁花不清楚,曲无容本身也不清楚。然而曾经一直被当作杀人工具使用的一点红却明白,这样的话语对于曲无容来说格外重要。 因此在出门之前,他郑重其事地对胡铁花道:“谢谢。” “啊?”胡铁花不解,“谢什么?” 走在最前面的曲无容,耳朵却突然红了。 听完前因后果的楚留香:“……” 楚留香问:“那么,你可知何欢如今在何处?” 一点红摇头。 楚留香按捺下心底的担忧,道:“那么,先——” 他话音未落,一阵柔风从他身后拂来。他边喊“退后”,边竭尽全力向侧边避开。这一掌看似轻盈,打在石壁上却让整块的青石都裂开一道口子,自裂口处照射进外面强烈的光线,让久居黑暗之中的众人都难以适应。纵使楚留香轻功超群,在这逼仄石道中也难全然避开,而那被掌风扫到的半边身子,便自皮肤上迸出鲜血,眨眼间,衣裳便被鲜血浸透。 此外,一点红挡在曲无容身前,同样被波及,吐出一口鲜血。 “香帅的身子,比我想的要弱一些。”那轻盈的声音自身后响起,犹带着笑意,好像一切都在她预料之中一般。 “无关紧要的男人闹事也就罢了,无容,你却是真的……好令我失望。” “师父……”曲无容低下头,不再言语。 只一掌,便有如此威力。这,便是武功深不可测的石观音。 第67章 胡铁花在众人身后大叫,“屏住呼吸,小心她那种厉害的迷药!”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石观音却不动手,并不担心被他们抢先似的。当然,他们戒备之下,也不敢擅自动手。 于是诸人便看到她伫立在那里,就好像一块披着轻纱的美人雕像一般。天然去雕饰的完美躯体与月光织就般的柔纱交相辉映,在隐约透露着阳光的暗道之中熠熠生辉。她不像是在与人对峙,反而像是在对她的信徒宣讲。她声音轻柔缓慢,让明明尖酸刻薄的语言也显得不一般起来:“你以为对付你们几个,还用得到迷药吗?” 她翘起兰花一般的指头,以看似极为缓慢的指法点向挡在曲无容身前的一点红。 曲无容见状,却大惊失色:“师父!” 这招形似兰花的指法。是石观音自无花所用拈花指转化而来。佛门的拈花指有阴柔兼阳刚之劲,多是修炼内劲,讲究圆通内守。而石观音这一招,虽只有一招,却有千变万化之轨迹,柔美与阴毒并存,只攻不守。 一点红没有躲开。这样肉眼看似极为缓慢的动作,实则带着一股让空气都凝滞的外放内力。在被限制的一方土地之上,无论如何辗转腾挪,也无法避开。若拼命躲闪,或可减少所受伤害。但…… 以他的能力,哪怕拼死也无法保证两人安全。既然如此,不如奋力一搏。 他拔出了腰间的那柄剑。剑尖抖动,恍若蜂刺,杀手的剑法,往往出招便是拼个你死我活。可让一点红来说。这一招出手,他便已经预料到自己必死无疑的下场。只求在死前能带走石观音一只手。为他身后的人减轻一些负担。 然而石观音脸上仍带着那种温柔而小意的笑容。根本没有将这一招放在眼里。她甚至还有闲情逸致说话:“倘若换成是你义父使出这一招,或许与我还有一搏之力。至于你么……”她说话间,手指轻轻点在一点红的剑尖上。精纯的内力自剑身注入一点红体内。将他的五脏六腑搅得乱七八糟,使他原本就受过内伤的身体雪上加霜。 他倒在曲无容怀里,鲜血浸湿了少女的雪白衣袖。曲无容蒙着面纱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惊慌失措的神情。那双并不柔软,反而满是剑茧和伤疤的手颤抖着试图抹去一点红嘴角溢出的血迹,却越擦越多。 第一次有人愿意为她去死,这个人还是她已经心生好感、迟迟没有说出口的意中人。上天是否总爱看这些追悔莫及的戏码?她深吸一口气,强自镇定,点住一点红六完、孔最穴止血,尽力延缓他的颓势。 “不要说话。”她道,“躺平,调整呼吸。即使你马上就要死了,那么我也不想听你死前讲那些让人难过的话。”她这样说着眼角,却已沁出泪来。 而能给一点红腾出喘息时间的,正是同时出手的楚留香三人。姬冰雁与胡铁花自一点红身后越身向前,逼近石观音,与石观音身后的楚留香形成三人包夹之势。虽已有数十年未见,这三人的默契仍是一如往昔。姬冰雁的判官笔虽不在身上,却指如雷霆,顷刻间变换三四种指法,直指石观音周身七十二大穴。旁人来看定是眼花缭乱,不知向何处防御更好。而胡铁花向其肋下出拳,正对武林中人不得不防的命门。如此一来,石观音身后便会出现破绽。利于楚留香顺势攻击。 石观音眉毛一挑,一条白练自她袖间飞出,在半空中如柔软毒蛇扭动身体。出击时则如闪电一般迅速。只求一击即中,咬住敌人命脉。不过两招。便将姬冰雁与胡铁花击飞出去。他们卸力时撞翻暗道已经破损的墙壁,在满是历史和沙子的土地上擦出三丈有余,被白练割出的伤口深可见骨,顷刻间这两人再难动弹。 说时迟那时快,楚留香缠住石观音的脚步,闪电之间这两人已过几十招。 然而,楚留香心中清楚,再招架不到十招,石观音就会将他杀死。 还能怎么办,还有什么办法? 在石道残垣阴影之中,一个人影突然扑过来,抱住了石观音的小腿。 是……石驼。 他的双腿使出千斤坠的功夫,狠狠钉在沙地之中。双臂有如两条铁钳箍住石观音的腿脚,让她动弹不得。石观音好似没有认出这人,看见他的样貌,微微蹙眉,似乎只是嫌弃他脏了自己的衣摆。随意挥出一招,便要置石驼于死地。而此时柳烟飞的剑挡在石观音的手臂之前。以柳烟飞的功力,并不会对石观音造成多大的伤害。然而,她似乎对自己的身躯有一种近乎执念的完美苛求。决不允许任何人在这美丽的玉体上留下半点伤痕。因此,她只得变招。 与打败一点红类似,她轻而易举将柳烟飞击败,对方脸色惨白,昏迷前望着自己的师兄,眼角湿润。 他在答应楚留香一行人之时,便已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是,却不忍看到师兄再度受伤。 楚留香与不得不顿在原地的石观音过招,却越发难支。如今,使他强忍着气血翻涌走火入魔可能不停出招的,是身后的数十条人命。 石观音叹一口气,道:“你这又是何苦?这些人冒犯了我,我不过是给他们一个教训。至于香帅,你生的这样貌美,又嘴甜如蜜。倘若如今跪下向我求饶。我定不会舍得让你去死。” 楚留香勉力一笑:“夫人将我们逮到这里,就没想我们活着出去,不是么?” 石观音竟还咯咯笑了两声,这种突如其来的娇俏更让人心生寒凉:“这可不能怪我,谁叫你非要来寻我的不是呢?” 楚留香另外半边身子也已渐渐丧失知觉,他眼睁睁看着石观音的指尖戳向他的脏腑,却慢一拍再无法抵挡。 他不愿认命,可命运已经走至尽头。 …… 楚留香看到石观音难以置信的目光。 一颗圆溜溜的小石子,洞穿了她的手腕。 当日借由这些小石子,那人在宴会上巧妙的弹剑和华章。如今同样的石子,带来的却是—— 鹰唳声响。 宛如阴云压城,铺天盖地的鹰群扇动翅膀,目之所及,昏天黑地,到处都是长有不对称花纹的羽毛,和尖锐的食肉猛禽的喙。 石观音皱眉。 “这些畜生,想造反不成?” 山谷中也有轰动,有女弟子的声音“是地龙翻身?鸟儿这样慌乱,定是地动!” 石观音不耐烦地挥手击落为首的一批鹰。然而,正是这个举动,使得鹰群骤然暴动。 数不胜数的鹰向石观音飞来,倘若仔细去看,每一只都失去了尖锐利爪,他们的喙在石观音身上每一处撕咬。 石观音这时才神色大变:“滚,滚开!”这个瞬间,她既不高雅,也不美丽,反而像个疯子。 任谁被密密麻麻的鹰群袭击,都会像疯子一样的。蚁多咬死象,不外如是。 时间在第一道伤口出现以后被无限拉长,喂食腐肉的鹰造成的伤口带来火辣痛感。 她的功法杀死一批又一批的鹰,可这些鹰像是无穷无尽一般,对她不停的攻击、不停的撕咬。 不知过了多久,鹰的尸体堆在地上,形成埋骨一样的小山。石观音在这些鹰的尸身包围之下,颤抖着手想要触碰自己的脸:“我的脸……我的脸……” 何欢站在远方的屋檐之上,手指轻轻抚摸停在他手臂之上的鹰的头颅,叹一口气,不知在问谁:“值得吗?” 鹰温顺的蹭蹭他的手指,毅然决然的飞向石观音。 它成为石观音自绝经脉时,最后的殉葬者。 它黑色的羽翼张开,笼罩住石观音血肉模糊的脸,一切的恨与恩情,在死亡面前销声匿迹。 一代传说,石观音,葬在过往所害之中。 楚留香望着这一切,不知心中该作何感想。 然而,这种复杂的情绪在看见远方伫立着的那个人时,又化为愈发快速跳动的心脏。 “现在这个伤势,可不兴心跳过速啊。”他摁住自己的胸口,这样想到。 在曲无容的强硬态度之下,众人得以在此处休息,那些原本石观音的徒弟,曲无容任意她们选择或走或留。多数人选择留下,还有少半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便领了骆驼、地图和物资,结伴向茫茫沙漠远去。 何欢也再次出现,告知众人他一直在想方法销毁石观音栽种的那些害人植物。他含笑听躺在床上养伤的胡铁花连比带划道:“你是没看到当时那个场面,那些鹰就跟显灵了一样……” 楚留香忍不住又看向他。 “香帅,”何欢小声问,“我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 “什么?”楚留香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他这样厚脸皮的人也莫名觉得不好意思,随意找个理由道,“担心你觉得小胡说的太夸张。” 何欢笑道:“胡兄很有说故事的天分。” “的确,哪怕以后到酒楼里说书也不担心没酒喝。” “你们又编排我什么呢?”胡铁花不满道。 “没,”楚留香笑,“我们在聊红兄的事。” 说到这里,何欢叹一口气,“虽然命能保住,但武功却废了大半。放在普通人身上,不过退隐江湖,可他……” 他实在是树敌太多。 楚留香却道:“可他心里很是满意。” “哦?”何欢不解。 楚留香认真道:“我们事后聊过,他说,用半身武功换得他和曲无容两人平安,就很好。他本就有意退出江湖,对中原也没什么留念。后来更是因为曲姑娘打算留在这里。此处易守难攻,地理位置隐蔽,哪怕出去的那些弟子也再难回来,又何尝不是一个生活的好地方?再过十年八年,时移世易,大家自然会忘记曾经的一点红,皆是再返回中原或者留在沙漠,可凭他两人决定。” 何欢虽知道这两人相互有心动,却不料已经到死生相随的地步,难能可贵的,是其间不仅有男女之间的悸动,还是温情脉脉流淌、彼此信赖、彼此依赖。 他不由感慨:“这真是佳偶天成。如此看来,有知心之人相携一生,在哪儿都不算难捱吧。” 楚留香笑:“的确如此。不过,你会说出这话真让我大吃一惊。” 何欢一愣:“怎么?” 楚留香笑:“我随口说来,望你莫怪。” 何欢无奈:“我何时怪过香帅。” 楚留香道:“我以为,你虽然看上去好接近,其实却一直与大家很是疏远。更喜欢独自行动,承担所有。你的行事风格,并不像会羡慕红兄他们。” 何欢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这样说,然而每次听到还是会晃神。 他在爱中长大,却因为身份感到不安。因此便更加渴望更加私密、互为依靠的亲密关系……只可惜在得到那样真心实意的爱之前,先经受了欺骗。 这些他以为已经不会对他造成打击的过往,已经变成他自身的一部分,排斥与渴望并存。 最终,他叹一口气道:“我……很是羡慕。但也知道,这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东西。” 他望向虚空的神色中有隐隐哀伤,楚留香本意不是想让他难过,不自觉地,便握住他的手。 他看到何欢诧异的目光。 他开口—— “你之前说过的,喜欢同性,还作数吗?” 楚留香不得不承认,不管是男是女、是正派或邪道,他对何欢这个人彻底动心了。 第68章 在回程途中,何欢提起密厄。 众人点头,“哦哦,是那个居民都很友善的小镇子是吧?对,我们得去那里和他们汇合。” 小镇子?提起密厄时第一时间想到的,不应该是下陷山谷、门扉隐蔽吗?为什么会宛如提起一个平平无奇的沙漠小镇? 但这种诡异的现象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正如在寒冬腊月的北方,在荒芜边际的沙漠之中浓密到有些诡异的绿色,众人明明看在眼中却根本不在意。密厄的存在既与此方世界格格不入,又极为微妙的融入人们的记忆之中。 何欢默然不语。 在按照记忆回去的路上,他们经过一片普通的小型绿洲,却听见有人大喊:“何公子!” “姬冰雁老爷!” 竟是同队的随侍,他们待在这片以天然绿洲为基础而成的沙漠居住地,朝何欢的方向兴奋挥手。 “在这等你们好久啦。一切都还顺利吗?” 众人自然而然的开始交谈,仿佛这里便是那所谓的密厄。何欢的视线在熊猫儿派出的随侍之中一一略过。其中有一人意识到他在找什么,便道:“公子,荀沐不跟咱们一道回去。他说他在外奔波这么多年,实在疲惫,来沙漠之前便已经找主人说过,护送完您之后,就再不干这一行。如今,他已经在家中躺着了。” 荀沐便是那密厄人。何欢点头,道:“你们先回去吧,我在沙漠中还有些事情要做。” “这……”众人迟疑。 何欢笑:“难道是怕叔叔责罚?你们只管告诉他,是我嫌人多累赘。你们将狸奴留下陪我,再配齐足够的粮食和水,怎样也不会出事的。” 这倒是真的,向来难的便是深入沙漠,若要返回兰州却容易。 众人无论如何也拗不过这位看似温柔,实则根本一意孤行的何公子,便只得跟着姬冰雁的队伍一同回去。 待人群离去,走在最后的人回眸也看不见何欢之时,一个如影子般的身影悄无声息出现在何欢视线之内。 ‘他’始终微微低垂着的头颅抬起,身上那种毫无存在感的气息散去,取而代之是一种温柔而包容的微笑,他说:“你回来了。” 何欢本该提防于他人前人后的极大变化,却怎样都提升不起戒备之心。与之相反,荀沐的存在,竟让他感觉到无比安心。像是春日的细雨,夏日的和风;是草地上方笼罩着云雾的太阳投射下明媚却不刺眼的阳光,让身躯都舒展开来。 何欢道:“回到哪里?” 荀沐道:“回到密厄,回到我的身边,你的家乡。” 他伸出手,想要抚摸何欢的脸颊,何欢微微躲闪的动作在看到他伸出的手变成枝丫之时顿住,任由他轻轻拂过自己的脸庞。 随后,他有些怜惜般道:“在外面缺乏营养,你都长不高了。” 何欢:“……” 人型的他身形修长,从没有人说过他矮。就算是本体,他也有近十丈高,比寻常树种都要高上许多! 然而这人却说他矮,还说他缺乏营养? “走吧,先回密厄,真正的密厄。” “真正的密厄……是不是常人本不会到达的地方?”何欢试探发问。 “的确。”荀沐叹气,“若不是你,我也不会派出这么多分身去找你。尤其此次,还不得不将人类带了进来。” 何欢虽还没有全然明白‘荀沐’究竟是怎样的存在,却不免为他担心道:“这对你会有什么影响吗?” 荀沐道:“真的是非常疲惫。不管是扮演人类打探消息,还是释放气息,使得全部来人的大脑弱化掉密厄的存在,都非常累。” 他长长松一口气:“现在将你找回来,我终于可以歇一歇了。” 依旧是那片看似平平无奇的沙丘。荀沐挥挥手,便出现一个向下的甬道。 “走吧,”他说着,竟然直接化身成一截木头,跳到何欢的怀里,“你走,我给你指路。” 他……或者说祂的声音也发生变化。不似男人或者女人,甚至你很难说那是人类的语言。这种低吟如同吟唱,蕴含所有生灵都可以毫无隔阂交流的一种感觉,一种……近乎道的东西。 何欢越发察觉到祂们的相似,也意识到自己的弱小。然而在人类世界养成的警惕之情还未升起,就已经被怀中那节小小的木头融化。 上一次来时黑暗而狭小的通道,如今星星点点亮着绿色萤火,那是某种喜欢黑暗的虫。明明喜欢黑暗,这个种群却在暗处发光,故而彼此厌恶,习惯独来独往。 祂的声音在每一处何欢觉得奇特的地方响起,慢条斯理,知无不言。 何欢问:“你与我是什么关系?” 祂带笑的声音响起:“这个问题或许由母树亲自回答你更好。” 祂示意何欢向前看。 甚至不能用巨大来形容。被称为母树的躯体,是人难以想象的庞大,每一片叶子都较何欢的本体还要大,以人的形态站在祂身边,就好像沧海之一粟。 何欢心中困惑:这……真的是沙漠可以容纳得下的庞大吗? 似是读懂何欢的疑惑,祂含笑的声音响起,提醒着何欢:“你的须弥芥子……哦,这里叫它五鬼搬山术——难道方寸之间,真的可以容纳下那么多东西吗?” “空间与我们而言,亦没有意义。” 祂的庞大、祂的超然、祂的绝对力量,都让何欢不禁生起疑问:“您为什么要找我呢?” 何欢的遗失,对祂而言仿佛是人类失去皮肤上的一点尘埃,怎么会叫祂注意到呢? 祂反问:“为什么不去找你?你是我的孩子,也是我唯一遗失在外的种子。我很关心你。” 祂的“我”字,听起来像是“我”,又像是“我们”。何欢不明就里,他迷茫的神情原本在这样庞然的母树面前应该不值一提,却被很好的感受到,继而温和安抚:“你失去太多与我相处的时间,所以对这一切都会感到迷茫。这没什么,我们还有很久很久,我可以慢慢讲给你听。” 何欢嗫嚅一下,道:“可是……我还想回去。” 母树一愣。 “回去……人类世界吗?”祂有些困惑,“虽然,我为了找你也很努力的适应人类世界,但这些年过去,我始终不觉得那里适合我们生活。” 然而,祂始终很好说话,“我建议你先在这里修养两天,补充一下营养,再决定未来的去向。” “在外漂泊这么久,一定累了吧。” 在祂说出这句话之前,何欢不曾觉得疲累。然而,这只是一种自欺欺人带来的错觉,又或者是从未意识到从前的他无时无刻不是疲惫着的。随着祂话音落下,一种混沌与困顿感席卷上何欢的身体。他不自觉微垂头颅,双手伸开,逐渐幻化出本体——一颗小小的合欢树。 不,或者……这种类似人类世界合欢树一样的躯壳也是他的伪装。一层一层的伪装,无怪压的他喘不过气。他逐渐舒展开躯干,缓缓地依偎在母树身旁…… 何欢睡着了。 这是一个很长的梦。 梦的伊始,是一颗小小的种子。它正因成熟,顺应自然规律掉落在地上的瞬间,上方的世界刮起一阵自上而下的狂风——仿佛是天破了一个洞,所有母树外的生灵都在与这诡异吸力的角逐之中败北,宛如重力逆转倾泄而上,被注入未知的黑洞。种子倘若还在树上、倘若落在地上,都会有母树的庇护。然而那个瞬间,它在半空中。随着所有空气、虫孑一起,被巨大的吸力带离与世隔绝的家,出现在满地黄沙的沙漠之上。 它在缺乏能量的空气之中逐渐颓败,在上升中预感到自己死亡的命运。 它竭力望去——原来,并不是天破了窟窿,而是一架长相奇特,内蕴一个强大生命能量的古怪机械,要将他们吸入自己体内。 是为补充自己的能量吗?只为这个,就要杀害他们? 种子还没有生出清晰的神智,却在这个瞬间,感到痛苦。 它无望的封闭住自己,陷入沉睡。 然而,不知是巧合,又或是因为它身上的能量过弱,这台机械在种子停驻在半空中时就已停止吸收,盘旋片刻后,又向其他地方飞去。 ……种子自我封闭感知能力的举动,反而救自己一命。 接下来看到的是母树视角。 不过微一晃神就失去一颗种子,母树庞然大怒。祂伸出无形的触肢,牢牢抓住正要离开的机械,有蓝色与红色的光打在身上,母树发出怒吼,却不敢用力去对付这古怪的机械,只怕伤到自己的种子。祂将这机械如同去皮一样小心翼翼的层层拨开,最终,仍找不见自己的种子,只有整整齐齐摆放在一边的已经丧失气息的其余生灵,还有一只地外生命,在说着什么“研究”、“地底生物”、“旧神”之类的话。 母树感知不到自己的种子。从祂有记忆伊始,这是第一次失去自己的种子,失去了一个从未感受过个体存在,就已经失去幼小生命的孩子。而此刻这个呶呶不休的地外生命,还在这里让祂“理解”。 祂的痛苦,像是无形的尖刺,刺穿地外生命的护甲,除了赤条条的肉身,什么也没有剩下。 祂将此人抛向远方,让他听天由命。 而祂的种子又去哪里了呢?为什么,会完全感知不到它的存在? …… 那颗轻盈的种子,随风而去,在沉睡中漂泊。 直到落在一片勉强算是肥沃的土地上,经历过不知多少春雪与秋风,它自地底,缓缓地生长出枝丫。 它长成身边母树的样子——可是,那不是他记忆中的真正的母树,而是人间一株不会说话、不会思考的合欢树。 它随风而起的思想,失去了母树的托举,变成丝丝缕缕的孤单,然而这孤单也无处寄托,只有在时间的流逝之中固化成茧,将自己全然包裹。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那天。 直到那天,它听见一种生灵复杂多变的语调。 这种被叫做“人”的生灵,会发出声音,且声音中是有真实含义的! 人……这里似乎只有人,才会用语言交流。那么,它该不该是“人”? 它看向那个“人”。 它变成了“他”。 第69章 “今年过年,少宫主还是不回来吗?”临近年节,宫主停了神水宫的日课,让大家好好放松。多位弟子聚在小广场上闲聊,一来二去,便聊到少宫主。 “少宫主说不准已经在外成家立业,不回来也是可能的。” “啊?少宫主不会一直和我们在一起么?” “少宫主更喜欢外面的世界吧……” “外面、外面是什么样子的?”有自记事起就在神水宫中的女孩好奇问道。 “对男人很好,对女人么……无非是不那么坏和很坏的区别。” “那这样说,神女又为什么要出去?” “……” “神女在我们这儿,过得也不算好。”有女弟子小声嘟囔道。 “喂!” “我说错了么?神女好心提供给我们药方,还帮我们抓好药供我们使用,结果一个两个都轻易就怀疑神女,让她遭受无妄之灾。” “要不是前掌司误导——” “若不是事发凑巧,外界的贱男人给我们投毒,我们也不会误解神女啊。” “难道偏听偏信的咱们就没有错了吗?”一弟子突然道。 “……” “神女连道歉的机会都没给咱们。” 众人逐渐闷闷不乐起来,有女弟子道:“等神女回来,咱们应当给她赔罪才是。” “像我这等默不作声的也要去道歉吗?我、我其实很怕宫主和少宫主他们,也很害怕和神女讲话……” “你在当时那样的情形下默不作声和默认有什么区别?不过是跟在咱们后面一起谢罪,这有什么可怕的?左不过就是被罚去禁闭室待一天。” “我看看,有谁想去禁闭室里待着了。”一把熟悉的带笑女声响起,众人转身,见状纷纷行礼。 “高月掌司。” “高月掌司,谁也不愿意去禁闭室里待着呀,又黑又冷……” 这人话音还没落就抬起头来。她从前与高月最为熟悉,如今也相对更加活泼一些。只是这一抬头,却发现高月身后站着一高一矮两位熟悉身影,她没忍住,小跳起来,高声道,“是少宫主和神女、神女和少宫主都回来了!” 众人闻言,纷纷抬起头来。见到这两人并肩而来,竟一时失语。 “怎么,因为太激动,连见礼都忘了吗?”高月提醒。 众人这才慌忙施礼。 何欢笑着同她们温柔招呼,而神女却只是微一颔首。 “少宫主与神女此次在外颠簸良久,要不要先回去歇息?”高月与他们一同走远,只听见何缨稍显冷淡的声音,“我们先去拜访母亲。” 水母阴姬:“……” 屏退左右后,水母阴姬挑眉:“这是什么情况?” 何欢笑道:“母亲若是想叫何缨的身份长长久久维系下去,总是只有我一人单独出现,也太容易穿帮。这是新学的一个小伎俩。”毕竟短短几个月,何缨的身份已经被多次拆穿,何欢觉得十分不妥。 片刻后,何缨的身形逐渐变得虚弱直至消失,而何欢手中出现一截长出嫩芽的树枝。 水母阴姬见状,饶有兴趣:“听起来,你这一趟出门,收获不菲。” “这是你的一部分,还是你新找到的族人?” “算是我的一部分,但也算是我新的族人。” “……”水母阴姬用充满压迫感的方式盯着他,对这种说话方式表示不满。 何欢隐去部分在密厄的见闻,老实着解释:“脱离我的枝条,既是我的一部分,也是一种新的生命。如同普通树木一般,可以维持基本的生活与体征,但无法像高等生灵一样产生复杂的想法。只有在我的神思附着其上之时,才会如同人类一般。” 饶是水母阴姬素来离经叛道,对这类事情接受度颇高,也难免失语。她第一时间就想到这种特性的可怕之处,然而,因为这是自己养育出的孩子,终究还是放下防备,叹一口气,“听起来不错。” 何欢补充:“不过寿命只有三十年。但这三十年间,也足够实现母亲的期望,培养出后续的接班人了。” 水母阴姬早就知道他更愿意在外面生活,不再勉强他。 片刻后,水母阴姬问:“这对你有影响吗?” 何欢一愣,笑道:“没什么影响,无非是身体某部分有些虚实不定。” 水母阴姬蹙眉:“哪一部分?” 何欢道:“没什么要紧的,这还是南燕和您所信奉的佛教给我的灵感。” ……哦,原来是头发。 摸了摸儿子的秃头,看着眼前依旧好似有三千青丝的何欢,水母阴姬扭头:“好,知道了,你下去吧。” 何欢没走出多远,听见水母阴姬的笑声。 一边正往这里走的宫南燕也听见了,不由感叹:“你看,她还是很在意你,你年前回来就好。很久都没听见她这样开心的笑了。” 何欢笑着摇摇头,手指在她脑袋上一点,“你想错了。” 宫南燕被他一点,只觉得有一瞬恍惚,随后不满道:“别把我当成小辈……对了,我出去走时看到几样何缨用得上首饰,你捎给她。” “嗯,好。” 年后,神水宫便会宣布神女将会同时担任少宫主,而原本的少宫主何欢,则作为宫外使发展神水宫外部相关力量,正如他之前所做。 这一举措有人欢喜有人忧,然而总体基调是赞同居多。只因何缨跨年与神水宫一同宴饮,讲述其对无花的追击和处置,大多弟子认为她实力颇高且敢为大事,相比于一直默不作声的何欢更加适合宫主之位。 …… 回到江南,是年初。小孩儿在街边跑来跑去,有几个眼熟的孩子正在嬉笑追逐,跑在最前面的那个一边咯咯咯地笑,一边回头,正巧撞在何欢身上。何欢一把揽住他,道:“小心些。” “小何哥哥!” “小何哥哥回来啦!” 嗯,回来了。 “家的感觉”,是种很奇特的东西。落脚生根,对于树来说更是十分重要的事。或许是因为邻里和谐,或许是因为挚友在旁。或许江南的气候适合生长。总之,何欢回到江南的院中,就觉得轻快很多。 他盘算着,是时候定居在此处。 新年新气象,多是吉祥话、行吉祥事。譬如安岁、扔穷、扫除、譬如饺子里包蜜枣和铜钱…… 被邻居送来的饺子里藏着的铜钱膈到牙后,何欢沉默:真是新奇的体验。 此外,还有一件算不上吉祥,但仔细想想也挺好笑的事…… 初六送穷,何欢不太讲究,只是又打扫一遍,晚上开一坛酒打算对月自斟自饮时,突然从墙头上冒出来一个黢黑的脑袋。 寻常朋友即使夜间攀墙头前来——真有江湖人擅长做这种事——也吓不到何欢,毕竟他能看清对方的模样,也知道是熟人。如今这个头发像是稻草、脸上手上全是淤泥的……到底是刚刚扫出去的垃圾、初具人形的淤泥怪,还是…… “好久不见啊,阿欢,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淤泥怪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和熟稔的态度。 “……陆小凤?”何欢惊讶,“我也才回来。怎么弄成这模样,快下来,我给你烧些热水洗洗。” “这样进了你院子收拾起来麻烦,劳烦你给我块湿布子,我先擦一擦。”即使已经浑身是泥的模样,对方也悠闲的很。 “我倒不介意这个,你先进来吧,挂在墙头连我都吓了一跳,别再吓到路过的邻里孩子。”何欢无奈,“或者你去里面花园那坐一会。” “好主意,这可是荷塘的泥,估计蛮营养的。” “所以,寒冬腊月又是年节,你怎么去荷塘滚了一圈?” 陆小凤假装叹一口气,“昨天下午和朋友在酒楼吃酒,有一道炸藕夹很好吃,我那朋友一时兴起就问,这藕夹这么好吃,是不是因为用的新鲜莲藕。我笑他不通农事,莲藕最晚十月就收了,现在哪里会有新鲜的莲藕。他不信,偏和我打赌说是新鲜的莲藕。 我们就去问店家了……结果店家真把我引到一处别院,说自家的藕是特色,正因引了温泉养藕,时时刻刻都可吃到新鲜莲藕。我打赌输了,我这朋友就罚我给他挖三十节藕……唉,人家就算是养莲藕的,也不愿意供给我三十节藕啊,所以我挖完莲藕之后,又帮人家种了一池莲藕。” “这可真是……”何欢也忍俊不禁,“看来你那朋友同你一样,也是个促狭鬼?” “回家一趟,你都会说俏皮话了?真是难得。”陆小凤啧啧称奇,“不错,这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样子。” 何欢无奈,“我同你年纪差不多大的。” 陆小凤挑眉,“那应该是我长得显年轻。” 陆小凤转了转眼珠,笑道,“不过也不算吃亏,你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 原来是一节藕。 他悠然道,“好菜配好酒。这种藕随意调一下当下酒菜都好吃。” 何欢看着藕,思忖片刻,“可以,调个凉菜今晚配酒。此外腌成酸甜口的藕条、做成莲藕馅饺子、炖排骨又或者做桂花糯米藕都好吃。” “大晚上的,可别馋我了。”陆小凤摇头,“今天听了就想今天吃到,这可怎么好。” 何欢笑,“今天是吃不到这些菜了,准备起来都要时间。不过有饺子和糖饼你吃不吃?” “什么馅的饺子?”陆小凤好奇。 “我也不知,七哥听说我回来,说我现在肯定没来得及包饺子,就差人送来的。” 陆小凤惊异道:“奇哉怪哉,他往日过年并不吃饺子啊?他们这边不讲究这个。” 何欢一愣。 第70章 他想起之前还在江南时,与花满楼聊天中无意提起年节。当时他还不知水母阴姬会原谅他,只当自己无家可归,如往年般一个人筹备过年。 他问花满楼:“我从未在南方过年,听说这边的饺子里会包花生,是真的吗?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提前在酒楼买一些。” 花满楼怡然:“还会包糖、枣,和栗子,讨个吉利。你若从酒楼买,这份彩头可不好拿。” 何欢闻言有些失落,不过还没等他想出解决的办法,就听见花满楼的邀请。 “你若想过个好年,倒不如来我家。往年陆小凤也会过来,我们三人一起,想来一定有趣。” 年节时候,院外长街上有放烟花的,伴随哨音腾空,烟花在半空中发出巨响,绚烂的焰火随之膨胀,如同展瓣的菊花,在墨蓝画卷上留下重彩一笔,又转瞬即逝。有火星飘进院里,还不等人接住就化为飞灰。在这喧腾景色中,何欢听见陆小凤笑道:“对了,还没祝你新年好。” 他才回神,也笑笑:“嗯,新年好。” 他顿一顿,又问,“你去找花满楼拜过年了么?” “没,我一般都是给他拜晚年的。”陆小凤有些漫不经心道,“前面几日他家里接待的客人都正经些……你要不要一起?” 往常也是拜晚年么……那人隐藏在细枝末节中的温柔,每每无意蹦出来,都叫人心脏都跳慢一拍,何欢有些不自在,他缓缓呼出一口气,道:“一起吧。” 他想:既是登门拜访,现在得马上盘算起来要拿哪些礼物。 “对了,”陆小凤状似随意问,“你妹妹她……不跟着你来江南玩儿两天吗?” 何欢:“……” 何欢无奈道:“来不了,我们家是女子做主,家里有她忙的。” “哦……哦……”闻言,陆小凤又神游天外去了。 …… 第二日清晨,何欢以为新年去别人家做客,应当穿的端庄些,便换上在神水宫新做的袍子。神水宫多年的少宫主份例都为他留着,这次一回去,便拿时兴的料子针法做了好多衣服。何欢无奈下只能接受。 这件新做浅珊瑚色的袍子,配银色外衫,拿上一条在外面穿的妃色披风便正合适。 陆小凤见状,抚掌笑道:“哎呀,这下十分有钱的朋友又多一个,以后再偷你的酒喝我也不会心虚了。” 何欢正色:“我还是那句话,最好的酒一定要在特定的时间取出来,不然就是糟蹋东西。” 话说完,两人相视而笑。 花府的正门用料为上等红木,色泽深沉温润。门楣之上牌匾字体端正舒展,正是中庸内秀之风。以混杂金粉的油墨漆之,何欢欣赏片刻,与陆小凤一同踏入园中。 先是众人间寒暄几句,何欢送上精心准备的兰花,便同陆小凤一起去找花满楼。 花满楼在家中穿着更贵气些,何欢有一瞬怔忪,被陆小凤捅捅胳膊,“怎么,七童变身年童不认识了?” 何欢向花满楼解释,“往日不见你用红色料子,不过很衬气色,更有大家风范。”随即,他有些迟疑的问陆小凤,“年童又是个什么称呼?” “年画娃娃和花七童的简称呗,不觉得挺贴切吗?” 何欢抿着嘴笑,听力良好的花满楼对自己这个总有些奇怪想法、搞出古怪称呼的朋友也已习惯,调侃回去,“平日少有人像你一样穿的红红火火,若哪天你从红披风换成其他颜色的披风,也是令人侧目的。” “哦?这又作何解?” 何欢假作恍然语气,“莫不是你穿红披风的时候叫陆小凤,穿黄披风就会变成陆小鸡?” “我穿绿披风是不是还能变成陆小草啊?” 三人笑开。 既是正月,屠苏酒是少不了的。早在年前,何欢就备好了药包,在里面放了某味俗世罕见的药物,一并泡在酒中,‘随身’携带着,打算送给朋友。 实际上,昨天陆小凤化身淤泥怪使得他讶异之时,他饮的便是这种酒,想着试试味道,若有不对还能再调整一番。好在十分合意。 今日三人齐聚,他将酒拿出来笑道,“我从前听闻人人家中都会自酿屠苏酒,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习俗。姑且带了几瓶前来,大家一同饮用,新的一年求个远离疫病灾殃的好兆头。一瓶我们自启饮先,其余这些是给七哥的年礼。” 陆小凤抚掌,“昨日就听你说了,只是没有喝到,今天可要好好品味一番。” 花满楼道,“家中年年也要酿制,今早已经饮过一杯。本该尝一尝阿欢酿制的可有不同,只是担心药性冲突。” 此刻已有下人识时务的将酒呈过来,正要去叫府上大夫,何欢开口,“我略通医术,将酒交给我试一下便知。” 下人一时之间不知该不该听他的,陆小凤先笑道,“那我肯定相信你。” 花满楼笑着点头,“不错,相识许久,我已知但凡你说了略通、略懂,这件事便可信手拈来了。” 何欢抿了一小口,便知道不妨事,他说,“不妨事,一并饮用罢,你前几日是感冒了么?家中酒里添了些驱寒的药物,正好可以激发一些药力。” 花满楼神情有些不自然:“前几日贪凉,的确偶感风寒。” 何欢小小嘱咐一番:“还是得注意身体,饶是习武之人,也不能小瞧天气变化。疾病入体,怎样都会亏损精气的。” 花满楼笑:“小欢教训的是,我以后一定注意。” 因是药酒,计量上便得克制,何欢斟酒,一人只一杯的量。陆小凤原本听见里面泡了药不算很馋,但闻见味道甚佳,又嫌杯中酒太少。 “药酒而已,不必多喝。” 然而所谓药酒,也别有一番滋味。入口微苦,酒液在唇舌间泛起一点咸,酒液入喉后又可以品到回甘,一杯饮尽,陆小凤闭眼品味,“这酒…正适合早起喝上一口。” 花满楼赞同,转身向何欢,“此酒好似有使人精神焕发之效。” “所用药材供人固本培元,填补亏虚,再加上酒液激发,也就显得精神抖擞。”何欢笑道,“应节酒罢了,真要论起滋补作用,远不如药剂或药膳。” “若要我没事喝两副药,可是万万不能够。但时时饮两口药酒,倒也是一件美事。”陆小凤摇头晃脑道。 何欢道,“你若真想好了,喝也无妨,只是你身子康健,只怕补多了过犹不及。” …… 陆小凤的朋友遍地都是,过年也到处乱跑,只有这两三天在江南,还要在江南各个朋友处转一圈。何欢听他讲起来就觉得疲惫,他竟每年都精神抖擞。 他摇头晃脑:“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好处,每位朋友都有每位朋友的可爱,和你们这些好朋友相处,我是怎么也不会累的。” 何欢摇头:“我真是不行。” 花满楼含笑:“只一两个好友相处还是可以的。” 何欢赞同道:“的确。我若同七哥待在一起,应该也只会觉得很放松。” 花满楼被头发遮住的耳朵微微泛红,还没来得及回应,就听见陆小凤哈哈大笑:“正是如此,虽然我有许多朋友,但与花满楼待在一起才是最舒服的。他这个人,就是这般好。” 花满楼:“……” 花满楼摇头笑道:“你这个人,可别在我这里练嘴皮子功夫。” 何欢听着觉得有趣,忽而听见花满楼问他:“正月十五,小欢还在江南么?” “在呢,”何欢道,“这段时间没什么事,应当是一直在家中待着。” “那么……”花满楼迟疑一瞬,“要去逛本地的灯会吗?” “七哥作陪么?” “自然。”花满楼笑。 何欢想想,答应下来:“十五的确该去看灯会,一个人无聊,容易走马观花,两人就可以好好品鉴一番。” “那么,到时候我去找你。” 陆小凤:“好哇,你们抛下我出去?” 何欢:“若你能及时从朋友那里赶回来,咱们三个也不是不可以一起。”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胡子:“那还是算了,你们两人看吧,我去找其他人一起看。” 再闲聊三两句,时候不早,两人便提出告辞。走前花满楼身旁的小厮,将两包裹得严实的节礼拿上,说是给陆小凤和何欢的。 “系了金叶子的是给何公子的,纸上有纹章的是给陆公子的。” “好,替我们多谢你家公子。” 再往前,陆小凤也摆摆手,“走了,下次再会。” 何欢一拱手:“有缘再会。” 他披着大红披风的身影慢悠悠自街边掠过,极好的融入热闹的人群,何欢看见有小孩子举着糖葫芦笑着从他身旁跑过,他扯一扯披风,一个滑步,正好避开糖葫芦最上面一截糖衣,小孩呆呆望着他,他就回头做个鬼脸,再大笑着离开。 在密厄时,祂问:“你决定好了吗?是留在我的身边,还是回那边去?” 何欢当时也不知为何,犹豫半晌还是回到人群中来。 如今再让他选,他应该会笑着说:“我要回去。” 回那个人声鼎沸、爱恨交织、刀光剑影与侠骨柔情并存的江湖。魔/蝎/小/说/m/o/x/i/e/x/s/.c/o/m 70-80 第71章 花满楼送来的盒子沉甸甸的。 这还是何欢第一次收到来自朋友的节日礼物。说来也奇怪,明明有那么多人想要与他发展为比朋友更为亲密的关系,何欢却很少收到来自他们的礼物。与此相反,他自己给出去的反而更多。以前从不在意,如今看着手中包装仔细的包裹,何欢竟下意识将他们做起对比。反应过来他很是不好意思,感觉好像在亵渎花满楼的好意。 定下心神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整齐摆放着一套制香用的银制工具,拿出来之后,最下面有一小红匣子,打开来,是一张纸,上有官契二字,下面盖了红色的印章——竟是他此刻住着的院子的地契。 地契下又有短笺一张,是花满楼的字迹,端正典雅:此身无所长,聊赠一家宅。 何欢惊得瞪大了眼睛。 …… 华灯初上,熙熙攘攘的人群结伴往灯会处走,何欢与花满楼也在其中。两人并肩而行,随意交谈。 “你当时说要来灯会,我还一愣。”何欢道。 花满楼笑:“是觉得瞎子没必要看灯会吗?” 何欢道:“我只怕你是为了让我玩的开心,委屈自己。” 花满楼摇头:“这便说错了。实际上,我每年都会来看花灯。” “就像每年陆小凤都和你一起过年一样?”何欢问。 花满楼闻言一愣,叹道:“被你发现了,我果然是不适合说谎。不过,这次可真没骗你。” 何欢笑:“若不是之前他凑巧打赌输了,去我那里拾掇自己,我现在也不会识破。” 顿了片刻,他又问:“在你看来,灯会是什么样的?” 花满楼微微歪头。 他们已经进灯会场所,人声鼎沸处,有混杂着多种食物香气的热浪扑来,给人们带来冬日难得的温暖。还有叫卖“冰糖葫芦——”“糖三角——”多种小吃。家中娇养的小孩子吵闹着要吃,新年时大人们也愿意花钱买点零嘴甜甜口舌,得了糖的小孩子便专心舔着手里的糖,低着头,灯也不看。酒楼中有商女歌,唱得热闹喜庆;又有另一边银铃声响,手鼓轻击,胡旋舞起。 花满楼笑:“人声沸沸,流水汤汤。歌也千家,舞也千家。灯会实在是一个对感觉很友好的地方。” 何欢听他真切在享受,心中更加轻松,他问:“若要待在外面,只怕都串在一起反倒不美。依你看,咱们先去欣赏哪家?” 花满楼道:“先去巷尾那家。” “巷尾?”何欢一愣,“巷尾是家……” 花满楼笑:“是卖花灯的。来灯会,怎能不买花灯?” 按理来说,满街都是卖花灯的,越到巷尾,人应该越少才是。然而这里却里外三层地挤满了人。由此可见,老板的手艺一定很好。 何欢与花满楼在最外层站着。百姓过多,何欢有些手足无措,问,“咱们真要在这里买吗?到处都有花灯,随便买一盏也就罢了,又不是小孩子。” 花满楼作讶异状:“满大街都在叫卖花灯,他这里人却最多。小欢难道不好奇,这儿的花灯究竟是什么样子吗?” 何欢想罢,诚实点头:“的确是有些好奇。” 花满楼笑:“我也一样。那咱们就待在这儿看看。” 买到花灯出来的人,手里提的最多便是莲花灯,其次是小孩儿手里拿着居多的小动物,如兔子小鱼做的灯。相较于其他摊上的花灯,模样更为精巧别致。 甚至有人拿着做工繁琐的一盏“走马灯”出来,灯屏上不是常见的人马追逐,而是冬去春来,寒梅落桃花开的景致,何欢看到也暗自称赞其巧思。更别提灯主人,简直是一边欣赏一边向前走,差点没撞到别人身上。 何欢感叹道:“的确别致。” 花满楼笑问:“你最喜欢哪一个?” 何欢思索片刻道:“大约还是最传统的莲花灯吧。当然,那盏‘观花灯’精巧绝伦,也十分好看。” 花满楼点点头,不知从哪儿掏出两盏灯来:“那么,我提这盏莲花灯,小欢提这盏‘观花灯’可好?” “这是……你是什么时候买的?”何欢接过这灯时,模样竟有些呆呆的。 花满楼笑笑,还没回答,他身边就有人替他道:“这位公子早早就请王匠制好了灯,留在老朽这儿呢。” 花满楼转头望去,就见扛着一垛糖葫芦,摸着胡子笑眯眯的老人家。 “多谢您。”花满楼礼貌道。 老人摆摆手:“害,顺手一帮,连过节费都富裕,再有这样的好事,还来找老朽啊。” 说话间,又卖出去两根糖葫芦。 待何欢回过神来,老人家已经扛着只剩半垛的糖葫芦,慢慢悠悠走远了。 何欢定定望住花满楼,心中又是迷茫,又是莫名慌乱。 “这……” 花满楼却自然道:“年年都自这里订灯,如今多买一盏,无非多给一点钱。” 他想想,又补充道:“真没骗你,现在灯还在我家中挂着。” 他未曾说的是,这灯上的花样往年从未有过,也不是匠人画的。只是今年,今年他认为或许有人会喜欢,想着那人的喜好,才有这种纹样。其余灯上画的寒梅春桃,是自这张纹样上截出的一小部分,制来卖个新奇。而这盏灯耗时之久,再熟练的灯匠也只作一盏就眼花缭乱。 灯上,有海棠春睡,落英缤纷。随着烛火明灭,流水畔繁花层出,此消彼长,难得的是饱满与留白并存,繁花似锦却又各显雅致,宛如银线穿珠,分外和谐。 就这样提灯走过众生笑闹,走过轻歌曼舞的酒楼和木屐踏响的帐篷。随人群一起叫好,饮下小摊上的薄酒。抬头见月上柳梢,枝头千灯如昼。何欢觉得自己的思绪已分成两半,一半往常般说笑,一半在反复品味那一点若有似无,他不敢伸手去抓的甜意。 明明是他渴求的,却因为害怕一触即破而不敢靠近、因为自己难以偿还而生出退怯。 等回神时已在桥头岸边。灯稀而少人烟,何欢看向花满楼,看他温柔的神色和那双如秋日镜湖般的眼眸。 那双包容一切,却从未映照出他人身影的眼眸。 何欢伸出手。 “怎么了?”花满楼疑惑? 何欢轻声道:“方才的鞭炮,粘了一片红纸在你发上。” 那截红纸被风一吹,就落在河中,零星几盏河灯此时恰顺水而下,流经眼前,再摇摇晃晃往下游飘走,将那红纸一撞,沉入河底。 他转头问花满楼,“来都来了,七哥要不要放盏河灯?” 卖河灯的摊贩离这儿并不近,何欢索性让花满楼在此稍后片刻,他速速去买回来。摊贩见他要两盏,喜笑颜开:“公子,这种双鱼儿的河灯卖的最好,能和意中人一起放。” 何欢道:“祈求健康平安的就好。” “原来这河灯的纸条里还能写字,”何欢稀奇,“咱们写完放灯之后,回去正好顺路将笔还了人家。” 花满楼沉吟片刻,提笔写下一行字,置于灯芯中。 “七哥以前放过河灯吗?”何欢问。 花满楼道:“这倒是不曾。” “哦?虽逛灯会,却不放河灯吗?” 花满楼笑:“大约是无所求,所以没想过放灯祈愿。” 何欢感叹,“那这回是专程陪我放来玩的了。” “也不尽然,”花满楼迟疑一下,诚恳道,“如今……的确有不甚确定的事,讨个彩头也是好的。” 何欢好似随口问:“何事?” 花满楼迟疑一下:“这祈愿,不是说出来就不灵验了么?” 何欢“啊”一声,又道,“那我不问,希望七哥得偿所愿。” “也希望小欢得偿所愿。” 何欢当晚做梦时,梦见当年王怜花三人走时的事。 他们三人要一同出海,叫以前的朋友来喝酒送行。 只因相见时难,因而更难别离。杯盘狼藉,众人喝的酩酊大醉。 何欢不喝酒,他只在一边看着。 他看朱七七咬牙跺脚:“我们、我们都要走了,她竟然也忍心见都不见我们一面。” 王怜花冷哼:“她是什么样的人,你难道还不清楚?她当初既然狠下心与我们撕破脸,如今就断不会再来见我们一面。哪怕咱们死了,她也不会来送一程。” 朱七七道:“我知道,可我又不怪她,沈浪也不怪她。” 王怜花翻个白眼:“那就不兴人家不待见你们?朱七七,你脸可太大了。” 朱七七被他气到不说话,一扭身去找沈浪控诉王怜花。 熊猫儿坐在何欢旁边,戳戳他的腰,“哎,小孩儿,你听得懂他们在讲什么不?” 他本意是想给何欢讲一讲他们过往荡气回肠的爱恨纠缠,不料何欢道:“在说白姨,不愿意过来见他们最后一面。” “……你知道啊?他们什么都给你讲?!” 何欢看他一眼,老实道:“基本都知道,不过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拒绝他们一起走。” 熊猫儿尬笑两声,顺手拦住旁边宋离的肩膀,“我那不是得留在沙漠陪小宋吗?” 宋离眼睛瞪得铜铃般大,“我才不要你陪!” 何欢直言不讳,“我知道宋离叔叔留下是因为白姨,但你留下真的很让人费解。” 这下,换成熊猫儿的眼睛瞪得铜铃一样大,宋离直接呛酒呛到脸红,他一边咳嗽一边找补,“不是……不是,只是快活王的基业总要有人打理,不能再落到心怀不轨的人手里。她一个弱女子,怎能天天待在沙漠,总要有人帮衬……” 简直越描越明显,最后宋离叹一口气,“我根本没说过这回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熊猫儿向他投来一言难尽的表情“……兄弟,你这还不明显吗,是个人都看出来了。我只是好奇,你怎么还不向那女人翘明?整得像个缩头乌龟似的。” 宋离先是因为这个形容怒锤熊猫儿一拳,随后咬牙:“她……她又不喜欢我。依她的性格,若我同她说了,只怕连朋友都做不成,只会让她躲着我。” 熊猫儿拍拍宋离的肩膀,“那也的确……你也不容易啊。” 他见宋离很失落的模样,干脆自爆:“别说你了兄弟,我要不是因为当时会错了意,直接向朱七七翘明了,结果现在尴尬的要死,根本不想跟他们一起去海岛。” 他感叹:“还是王怜花脸皮厚啊。” 何欢在一边插嘴,“他也不想去,沈叔叔和七七姐定要他去。” 熊猫儿酒被吓醒了一半,“啊,你怎么还在这里?” 一直没动的何欢:“……” “咳,那啥,小孩儿,商量个事儿呗?” 何欢闻弦知雅音,“会保密的。” “好孩子。”熊猫儿拍着他的肩膀大笑,笑过又长叹一口气,“唉,要我说,男人还真是容易自以为是,自己动心的时候,人家一举一动都能误会成好感。真不该翘明的……太尴尬了。” 他絮絮叨叨好久,宋离在一边时不时叹气、点头。 何欢听得犯困,想睡觉。 他在梦中做梦,醒来只记得那句“若真是误会,只会徒惹尴尬,连朋友都难做。” 再回看往昔种种经历,与此话恰成映照。他叹一口气,压下那点不该有的念想。 第72章 今日收到神水宫密报,何欢难得眉头紧锁,拿不定主意。 犹豫片刻后,还是去找花满楼。 “陆小凤的情缘?”花满楼一愣,“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何欢犹豫片刻道:“是红鞋子的事。” 花满楼听罢恍然:“啊,你说的应该是薛冰薛小姐?” 何欢:“……啊?” 花满楼:“……嗯?” 两人面面相觑。 “也就是说,”何欢迟疑道,“陆小凤有两段情缘,都在这红鞋子组织里吗?” 花满楼扶额:“只能说他这个人的对待感情上,真算得上是一个大混蛋,还是个运气不怎么好的混蛋。” 那些女孩子们叫他“陆三蛋”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何欢不由得揉一揉自己的眉心。 花满楼问:“这组织很棘手吗?前段时间陆小凤又惹上一桩案件,据说还是得她们相助才能顺利破案。陆小凤还与那位红鞋子首领约法三章,对方也已答应不再滥杀。” 花满楼说到这里,微微蹙眉。他是个热爱生命的人,在知晓红鞋子首领就是“熊姥姥”、“毒蜂女”之后,便不再想听这个组织的消息,因而陆小凤与他聊天时也不过一笔带过,只知道对方武功极高。如今却眼见何欢对此越查越深,难免为他担忧。 何欢道:“红鞋子组织本身的作为暂且不论,更要命的事她们还暗中为另一隐藏更深的组织做事。其涉猎范围之深之广,皆因她们的性别,和明面上大张旗鼓‘报复男人’的嚣张而深藏不露。” 小小一个组织,有精通易容四处奔走的公孙大娘、与官府有关的二把手;名下成员遍布于最大消息来源青楼、绣纺;有宗教基础,与王府高官勾结,甚至还有打着复辟王朝名号的前朝成员。 他们身后之人想要做的事,几乎已经摆在何欢眼前了。 花满楼如今,可以说快要为自己两个最好的朋友操碎了心。 他敏锐指出:“你问我这个,是不是已经找到红鞋子组织中另一成员了?还是与陆小凤相好的一位。” 何欢默认。 花满楼定定望住他,道:“若你要去找她,带上我一起。” 何欢一愣:“这……” 花满楼此刻神情微冷:“你也说了,红鞋子身后涉及到的能量难以估量,你却还要独自以身犯险吗?虽然我是个瞎子,或许派不上什么用场。可让我知道自己的朋友涉身险境,自己却坐在这里喝茶,我做不到。” 他顿了片刻,语气放缓,带着微不可查的恳求:“至少,我的耳朵还算好使,可以在外面为你望风。” 何欢刚想说这有什么危险,转念一想好像会暴露自己曾经真的“孤身涉险”过,只得咽下。 他叹一口气:“你这样说,只会叫我觉得对你不住。只是……罢了,你若想来,就来吧,望风倒是不必。” …… 花满楼难得呆滞,他脚步微顿,显得很是迟疑:“原来……是在这种地方……” 何欢也说不出的尴尬,他道,“你也看到了,这种地方不会闹出什么大事,你若是不适应,不如先回去?或者在附近等我一等。” 花满楼犹豫一下,还是道:“我与你一起。” 倒也没别的什么原因,只不过既已至此,花满楼倒宁愿和何欢一起进去。 这里,便是红鞋子成员欧阳情所在的……青楼。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轻歌曼舞,郎情妾意。在此中间,有位正襟端坐,神情格外正经的白衣公子,便分外惹眼。 虽说何欢倒不介意打草惊蛇,不过看见花满楼越发僵硬的模样,舍不得不替他解围。 他道:“咱们不是来享乐的,”他手掌翻转,露出手中一枚在香笼中滴溜溜转的香球,他熟练展示一番之后,轻轻一抛,落在老鸨手中,对方一闻,就知道是好东西。 他对这个中门道轻车熟路,谈起生意也是有推有拉,最后笑道:“这个你只管拿去试,我和我哥哥今晚就住在这里,不必整那些虚的。明儿一早,拿个合适的价钱来寻我就行。” 这便是不要人作陪的意思。如此说来,的确自然落个清净。 待到人走后,何欢却忽的回想起当时,他本不放在眼中的杜环所说的一席话。 常人是不是对这样的行当,也觉得下九流,与做这种生意的人交往……“跌份儿”? 他有些不敢转头。 却听见花满楼诚恳感叹:“还真是如陆小凤所说,与人相处就像挖到宝藏,每每都会有新的惊喜,所以经久不厌。我往日觉得他夸张,如今倒认为他说的在理。” 何欢转头,就看见他含笑嘴角:“原来你讲起生意经,也这样得心应手。这下可不担心在外面被人骗了。” “怎么,原本七哥看我很好骗的样子么?”何欢假装不满。 花满楼笑道:“并非如此,只是……总会不自觉担心你。” 或许,从一开始就是他将猞猁误当成幼猫,心生怜惜。只是在见识过他智珠在握,熠熠生辉之后,仍十分挂念,又是为何呢? 这话说出口时,他心中已有答案。 他柔声道:“还望小欢不要嫌我多管闲事,只会给你添麻烦。” “怎么会呢!”何欢不自觉提高声线,又有些不好意思,放低声音道:“你这样关心我,我真的很高兴。” “那便好。” 这边温情脉脉片刻后,何欢再度正色,低声道:“楼中有密室,我的探子已经卧底进去,将密室位置传信于我。待我熄灯后,七哥你便到床上去躺着,若有人来问,只说咱们已经睡了。” 他说到这里,笑了一下:“这样想来,七哥还是帮了我大忙。倘若只有我一个人,可不能这样行事。” 花满楼也笑,他压低声音时恰如微风拂过湖面,泛起阵阵涟漪:“能帮到你,我很开心。” 何欢拿起灯罩,轻轻吹熄蜡烛,临走时没忍住,又望一眼已经躺在床上的花满楼。心中不知怎的,就生出几分欢喜。 大概是因为,他是这样好的人。 …… 夜间的青楼里正是人来人往灯火通明的时候,自然是不能大摇大摆在楼中走来走去。倘若隔壁正好是间空房,又正好有侍女端着酒水经过,就方便很多。 先叫这孩子在榻边躺下,再易容成这般模样,就可以端着酒水跑上跑下。即使手中始终捧的是同一瓶酒,也无人会在意。 藏着暗室通道的房间有人把守,对外宣称是欧阳情有贵客接待,这是贵客带来的侍卫。实则这两人皆算得上武林中的高手,把守两侧,寻常一只苍蝇也难飞入。 这倒也无妨,只消声东击西,让他们的视线微微错开一瞬—— “什么动静?” “喝醉的客人在闹吧,不必去管。” 这样转眼的功夫,何欢便入无人之境一般闪身进入房中。 暗室机关藏在一张舞乐图中。舞姬眼睛看着的方向便是机关所在。将手指捏成如舞姬般的兰花状点按,听见三处机括声,便是真暗室。 何欢扮成侍女时用上缩骨功使得身形小巧,才得以从这暗室中缓步前行。否则定是要匍匐或者屈膝走完全程。兼而有之,密道中所有的石板都可以踩,却到处都是机关。若某一点发力突然过重,便会引发万箭齐发。除非是轻盈的女子或者轻功极强又提前知情之人,不然即便入此暗道也难逃一死。 或者五体投地的挪动进来……真有这样的情况么? 何欢不知道,的确也有人是这样进来的,且那人……陆小凤也认识,还是他的朋友。 “好姐姐,如今他还以为你在沙漠呢,定是来不急救你了。我们也不难为你,只要你答应这小小的要求,是不是告诉我们一些他的信息就好了。只要你答应,我们一定好好送你回去。” 她身前,是被捆住双手双脚的‘霜霜’。 ‘霜霜’冷冷看过来,道“你们妄想。” “这又是何必……”欧阳情叹一口气,“我与你同是天涯沦落人,实在是不想为难你。” “你将我绑来这里,竟还不算为难我吗?” 欧阳情不说话了。片刻后,她叹一口气,“即便我现在说给你解绑,你也要骂我假惺惺吧。” ‘霜霜’道:“你不妨试试。” 欧阳情道:“姐姐,你没有武功,我也不过三脚猫功夫,咱们两人打起架来,定是十分难看的。” “你不同意,我不逼你。作为女人这样维护一个男人究竟是为什么,我明白的。”她此时流露出一股“我很理解的神情”,随即道,“即便给你用刑也是徒劳。只是按大姐的意思,我也绝不可能放你出去。只能为难你在这里多待些日子。” “待到什么时候?”她问。 欧阳情轻笑一声:“自然是……你知道的,能放你出去的时候,你与他肯定有一人要活不成的。” 即便这里只有他们两人,她的嘴也很紧。究竟是因为一无所知所以无可泄露,又或者心思缜密滴水不漏,皆有可能。只是对于何欢而言,也无甚差别了。 他道:“这话姑娘或许说错了。” “什么人?!”欧阳情被吓一跳,手腕一翻便向何欢所在方向发射出一把暗器。 是唐门的梨花烙。或许正如她所说,她的武功并不十分高明,但她却努力为自己配了上好的暗器。 “不过是一个还活着的人。”他走出暗道,将一把捏在手中的暗器轻轻放在地上。 第73章 “是你?”欧阳情反应过来,“你不是应该在……在……” 何欢好心接话:“在沙漠中打转?因为找不到霜霜而心焦?” 欧阳情神色微变:“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是我们带走了她而非石观音?” 何欢道:“从一开始就知道。” “怎么会……”欧阳情喃喃,“是哪里出现纰漏,让你识破?” “这便是不可说与你听的事了。” 对方的半边身子隐藏在阴影之中,欧阳情看不清他神色,只能听到他宛如戏弄一般学着自己之前一样道:“欧阳姑娘,我不愿难为你,只想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如实回答。” 欧阳情倒退两步,站在‘霜霜’身侧,从衣袖中掏出一柄匕首抵在她颈侧,“你来我这里做客,便该随我的意,先回答主人家的一个问题吧。我猜,她对你一定很重要?” 何欢叹一口气:“她对我的确很重要。” 欧阳情刚想开口,就听见他道—— “毕竟,她是我身边数一数二的得力部下。” “若论及演技,该是当仁不让的第一。”这时,原本还委身在地上的‘霜霜’迅速而有力的抬腿踢中欧阳情的太阳穴,让欧阳情猛地一懵,身上完全丧失力气,握着匕首的手也无力垂下。‘霜霜’借此时机反身凌空一转,用拿到手的匕首隔断手腕脚腕上的绳子。她站在原地,活动几下被捆久了的筋骨,笑眯眯走到何欢身前。 何欢看她满眼笑意的模样,夸道:“做的很不错,辛苦你了。” “属下能者多劳嘛。”易容成霜霜的女子嘻嘻一笑,转身与欧阳情对峙,“好妹妹,你知道的,咱们神水宫对待女子,一向温柔,定不会让你受太大委屈。” …… “我看,即使不来接应你,你自己也能做得很好。” “逃出去会打草惊蛇嘛。”下属撇撇嘴,“再者,我已经被搜身四五遍了,什么迷药毒药都没有,双拳难敌四手啊。要是被他们抓住,能有什么好?” “不过……”她话锋一转,看着已经陷入昏迷的欧阳情,又有些犹豫:“她也是苦命人,这几天虽然嘴上说着不叫我好过,其实也没对我真怎么样。” 何欢一时之间觉得有些稀奇:“你这是在替她求情么?” “是……是吧,倒也不是,真要杀她,我也很能下得去手啦。” “不必杀她。”何欢沉默片刻道,“今日之事,先不必传信宫主。” “咱们两人之间的小秘密?我懂我懂。”下属笑嘻嘻的,“那少宫主,咱们这就走吧?劳您开路了。” “我已不是少宫主,你换个称呼吧。” “哦对了少……爷,还有一件事需要禀告您。” 被她拉长声音的少爷搞的有些犯怵,何欢轻咳一声:“……你说吧。” “霜霜姑娘被我们暗中送离保定,途径开封时,被一位自称姓‘朱’的公子拦住,霜霜姑娘说与他相识……跟他走了。” 朱……朱姓么? 想到林噙霜的身世,何欢叹一口气,“留一个暗卫在她身边保护她,其余一切,便都随她的意。” “留下了,还是小七,她们毕竟认识多年,不会惹怀疑。” “嗯,以小七的能力足以应付许多事……你做得很好。” “不是我安排,是小七跟人家相处出感情啦,舍不得离开呢。” 何欢想到当时她三分演戏七分真情实感的抱怨,笑叹道:“那也很好,从此以后,她便能安定下来,过太平日子了。” …… 欧阳情悠悠醒转,却发现自己身处密室之中,原本被绑在地上的霜霜不见人影,而她对于之前发生过什么毫无记忆。 能做到这种地步的,莫非……是迷烟?! 她起身便是一个踉跄,只觉身上多出地方都泛着阴冷酸痛。不知道自己昏迷多久,只得强撑着走去室外,打开大门,那两个守卫还一无所知的在那站岗。 她低声怒喝:“人都已经跑了,我在里面昏迷不知多久,你们守得究竟是个什么门!” 那两人见她发怒,眼神中有一丝不耐烦,还是胡乱一拱手道:“咱们负责给您守门,那可是一只苍蝇都不敢放进去。真要出了岔子,也不是我们兄弟二人这儿的疏漏。别是您身边有内鬼才好。” “不用你们说,我也会查。”欧阳情咬牙切齿。 她喊来楼里的妈妈,与她耳语几句。 妈妈面有难色:“啊?这不好吧,今日来的好几个客人,咱们都得罪不起。” “难道你就能得罪得起……吗?”欧阳情呵她,“是要钱还是要命,你自己看着办!” 她仍在发抖。不知是气或是怕。此人悄无声息便潜入此处,若要打算杀她岂非也是易如反掌?此外,就算她现在勉强活了下来,让那人在他的地盘上毫发无损的耀武扬威,还带着一个女人逃出去,若是让上面的人知道…… 到时候,别人还好过,欧阳情是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这样前狼后虎的日子,究竟什么时候是个头。当初加入红鞋子,也不过是不想一人孤苦无依任人欺凌,如今虽确实不会再被随意欺辱,但……只要她一日还在这个地方待着,就要一日复一日的被人瞧不起。 她咬牙竭力冷静。想着:她得……得为自己想一条后路…… 她的视线在屋中扫过,看到不知什么之后突然下定决心,自桌上拿起一块墨块,开始研墨。 在带着幽香的信纸上,她提笔写下:陆小凤大侠敬启。 …… 虽说何欢让花满楼先行休息,但躺在这种地方的床上,听觉灵敏的人能不能睡着是一说;刚刚明白自己心意对方便去涉险……又有谁能真的安睡? 花满楼是不能。他老老实实像何欢走时一样板正的躺在床上,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入睡——实际上,他也没有想要尝试去睡着的意思,只是想一些琐事。 譬如,楼里的花需要施肥,小欢的花草养得也很好,可以向他讨教一下;原本寄养在他家的小黄狗很受他父母的喜欢,给带到花府心肝宝贝叫着去了,不仅短时间内回不来,而且也瘦不下来,真不知道要怎么给小欢交代;以及——他与家中闹翻那几年原来是靠调香卖香过活的。以他那样的性格,要磨炼出适应这种风花雪月场所的话术,当真辛苦。他所交的那些朋友,或许也是因此才…… 还好,如今他的生活已在逐渐变好。 他正想着,忽听到远处传来吵嚷声,似乎是青楼里有位贵客丢了什么东西,正强硬要求盘查楼中是不是有人私藏。 他们粗暴地拍门,有人来开门就进去转一圈再出来,没人开门便一脚破门而入,好不粗鲁。花满楼想到还没回来的何欢,微微皱眉,担心是他那里出现什么变故。 未曾多想,就听见领路的人道:“这几位都是楼中常客,达官显贵,不会有问题的,倒是这边住下两个卖香的,也是今天一来就出事了,这样凑巧,不如咱们先查这里?” 明显是不愿意得罪那些大人物,因此拿他们二人开刀。 花满楼听见敲门声响,微微蹙眉,翻身下床,正做好要对敌的准备,却听见吱呀一声轻响,有人在黑暗中摸索到他的手,悄悄拍了拍。 随即,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听见门被踹开的声音,一众人乌泱泱举着灯进来,一扫就看见急急忙忙从床头做起来的一位只着中衣的男子,和床上用被裹住半边身体,裸着半边膀子,惊慌失措的一个娇俏少年。 这少年眼中有些微泪意,唇角微红,还在轻轻喘息。 在后面的小厮眼中闪过了然,悄悄附身上去告诉那打头的汉子:“他们是在那个……走后门的,看起来战况正烈呢,应当不是他们。” 这事情对于领头的大汉而言,听起来既猎奇又有点恶心,他的注意力登时就被转移到一边去了,一边“啧啧”两声,一边道:“那不在这帮小白脸上浪费时间,走。” 临走时,还没忍住回过头看一眼半躺在床上的那少年。 花满楼什么都看不见,只感觉到何欢握住他的手,示意他不要说话也不要动弹,就听见那帮人陆陆续续进来,说罢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就又走了。 等人走远,门被合拢,花满楼才轻声问:“这是?” “转移这些人注意力的小手段罢了。”何欢一抹脸,叹口气,“那女子好强的意志力,竟这么快就醒过来。” 这话有几分是为转移花满楼的注意力,叫他不要再在意那些人为什么毫无怀疑就离开的事;也有几分是真心敬佩。 他却不知,欧阳情并不是意志力多么强大的女子。若是狠狠心让欧阳情沉溺于过往痛苦之中、意识到这是假象才能醒来,便是五天五夜她也醒不过来。但因为他在情报之中听说过欧阳情的过往,又得下属求情,只叫她安睡。而欧阳情十几年来,每一天都是难以安睡的。在未曾习武之前,她在害怕旁人的欺凌;在习武之后,她又在害怕未知的命令。 从未有过的安稳感,于她而言便是最大的不真实。 …… “原本想着今晚溜走也无妨,但是此夜他们必定戒严,倘若随便离开,反而会惹出怀疑。” 花满楼道:“一日奔波,你肯定也累了,不如就在此歇下。想来后半夜,会安静许多。” 他两人便又躺下,一时之间睡不着,便想着聊聊天。 何欢想起什么似的,也不好意思看他,只平躺着,轻声道:“之前……是不是有些吵?” 花满楼坦诚道:“的确有些,倒也无妨。饮食男女,人之常情。” 他这么一说,何欢不吭声了。 只听花满楼又道:“只是我觉得,倘若无情,这样的事也没什么意思。” 这话好似在剖析自己似的。换成普通朋友、甚至是陆小凤,他也不愿多加这一句解释。然而对着有些人,终究是特殊的,需得多说上几句,为自己澄清。 他听见何欢细微的呼吸声,随后,他声音低柔道:“我也一样。” 好简单的一句话,却让花满楼感觉有些脸热。 或许是那清晰的在右耳畔响起的呼吸声、或许是因为同床…… 花满楼猛地坐了起来。 “怎么了?”何欢突然被他吓一跳,还以为他听见什么动静。 “我……嗯,我还是不太习惯,这床实在太软。”花满楼有些僵硬道,“而且万一他们察觉到不对再折返回来,你我二人都睡下也不安稳。你先睡吧,我来守夜。” 何欢听着,觉得也有道理,便道:“那你过一个时辰换我。” “你先前在外奔波,我已经睡过一觉。如今你安生休息吧,免得明日精神不振,让他们看出不对。” 不敢说即使他看起来精神不振,旁人也不会往此处怀疑,只会想的更歪。这终究是他耍的上不得台面的把戏,不愿让花满楼知道。 因而,他答应道:“那麻烦七哥守夜了。” “这有什么麻烦。”花满楼安抚道,“睡吧,别怕。” 别怕…… “总觉得好似之前在梦里,也听你说过这句话。”何欢喃喃,声音越来越低,“不过,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困顿起来……” 花满楼不语,只是神色更为温柔。 第74章 好像有什么自那时起就变得有些不一样,但仔细想想,又好像一如往常…… 何欢近日总难定下心来。按理来说诸事都告一段落,不论是过往遗留又或者是家中关系,都已经在年前处理好。而关于红鞋子一事,也只要稳步靠近背后真凶即可,可以说一切都在计划之中。但这种莫名的心神不定,究竟是从何而起呢? 他又一次审视自己对于红鞋子所涉及各方组织的查探、整合已知的消息,仍旧不曾发现错漏。 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那么还能因为什么…… “小欢?”身旁温柔而熟悉的声音轻喊他的名字,“怎么,好似很为难的样子,你那时是已有安排了吗?” 原来是因为心虚啊,哈,哈哈…… 花满楼今日过来,是先满怀歉意的说小黄狗过于乖巧讨喜,被他父母当成心肝宝贝,天天抱着哄着,老人家希望能把小狗放在家中多养两天,等开春再还回来。 何欢只道:“他若表现得十分乖巧,就证明他在你们家待的很开心。两边都高兴的事情有何不可。” 相比于小雪这样独行客一样的鸟,小黄的确更需要时时刻刻有人陪伴。它原本是何欢在洛阳救下的小狗,生来便聪慧,在何欢身边待了不到半载就生出灵性,何欢待他如孩子一般,在离开洛阳时,他觉得将具有灵性的生物随便送人,会让它们更加痛苦,因此哪怕搬家也一直将它带在身边。但如今它喜欢花府,相比于不舍,何欢更是松一口气——他想见这些生灵都过得更好。 这不过是小事,花满楼含笑谢过他,随后又提议,在那之前正好一起去踏青。 踏青,但一路向南,途径云岭,耗时月余。 这便是何欢心神不定的主要原因了。 他因为自己一些不够坦荡的心思而生出退却,正想拒绝,却听见花满楼好似无意般提及:“云岭那边的山茶花此时应该开的正好。其他地方、其余时间都再难见到那样盛大的场景。” 啊……何欢陷入犹豫。 他一向喜欢看花。因为花是植物成熟后,展现自己美貌和能力的一种象征。对植物而言,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和炫耀的事。何欢愿意见证它们的美好。 当然,他以往也有些小心思——万一看多了旁的植物开花,自己哪天就开窍了呢? 不过自从密厄归来,见识过母树之后,他就意识到这件事急不得。区区二十年,对于密厄之树的寿命而言,不过是须臾。哪怕作为人的一生走向终结,他也未必能…… 这才是他对于自己意向期待的感情更加望而却步的主要原因。 他……本就不该耽误别人,更何况那人还是花满楼。 但看花、看花应当是可以的吧?就算不是花满楼相邀,只是普通朋友请他去看花,哪怕的确有些远、相处时间的确有些长,他应该也会……答应? 再看花满楼依旧温和的神情。他一定是知道我喜欢赏花,所以才会在这种时候想起我,我又怎能拒绝?只要不暴露自己的心思,问题应该不大。 他想到这里,终究还是一点头,道:“没有的事。我很乐意与你同去。需要我准备一些什么吗?” 花满楼笑:“多备几套春衫就好,我听闻那里四季如春,想来衣裳不易备的太厚。” 何欢微一迟疑。 他上次去云岭那边是为寻药,登上较高的山峰,所以四五月还能见到厚厚积雪。若非高山之地,或许真的是四季如春? …… 四季如春不假,但春日也分春和景明与春寒料峭。他们刚刚到云岭附近住下,第二日出门闲逛时,阴云却来的突然,与两人当头撞上。黑色云层密布于低矮天幕之上,仿佛触手可及,又像是天穹坠落、山体倾塌,真如诗句中描述,来势汹汹,几欲摧城。何欢顾不得避嫌,拉住花满楼的手,“这是雷云,咱们得去寻一处庙宇避雨,万不可待在树下。” 被他拉住的花满楼手指微微一动,顺从他的动作,在人烟罕至的山岭,他们行至半途,雨就倾盆而至,武功再高的人也难全然避开,只能做落汤鸡,狼狈地在雨中加快步伐。接触冷雨的身体骤然降温,只有两人相握的手还有一丝温度,存在感越发明显。 何欢的手微微一动,被花满楼反手握住,“冷吗?”他担忧问道。 这下,手是再松不开了。何欢只觉得耳垂隐隐发烫,他呼吸时吞咽一口夹杂着山林湿润气息的雨,“不冷。” 雨滴落在树叶上,噼拨声不断。如注般的雨幕仿佛可以将天地都隔绝开,只留下两个相互依偎的生灵,什么都不必去想,一切外界铸予的不般配都会被平等的冲刷掉,只留下天生时最原始的坦诚,让他有足够享受陪伴的勇气。 两人七拐八拐来到一处破庙。好在庙内虽然潮湿,但砖瓦尚好,没有地方漏雨。 何欢打量一下四周,庙宇明显已经弃用,一应物品都不见,只余一尊高大的木头神像,俯视众生。好在虽然破败,寺庙中还算干净,稍微一清扫就可在此避雨甚至过夜。 何欢看看两人滴滴答答的衣袖,呼出一口气:“刚刚只顾着发愣,这衣服还在滴水呢,得快点脱下来拧干。” 他向四周一打量,看见几根木头的烛台,隐约有些发霉,大约是年头久了,被遗弃在此。他手放在其中一根烛台上一抹,便还原出陈旧但干净的模样,随后道,“这儿正巧有根烛台,可以做晾衣架。” 他没听见花满楼应声,疑惑问道:“七哥,怎么了?” 花满楼有些歉疚:“若不是我说要出来……” “那我也要提议出来走走的,歉疚的人就变成我了。”何欢走至他身边,轻摇一下他的手,笑道:“这样的经历,不也是难得的体验吗?” 他在这种无人的、远离尘世的地方,反而更放得开一些,花满楼也意识到他隐约的兴奋,不禁笑着摇头:“你说得对。” “我说得对,你为什么要摇头?”何欢一边褪下外衫,一边歪头问他。 “我只是觉得,自己刚刚那样说,实在是扫兴。”他道,“便罚我替你晾衣服吧。” 两人褪下外衫,只着中衣。何欢去后面逛一圈,拿着角落里屯着的比较干燥的劈柴回来,点燃火堆。 火苗劈啪作响,何欢望着火,突然笑出声来。 “你想起什么?”花满楼被他感染的也笑起来。 “我想起小时候去烤鱼。”何欢说的是和王怜花一起在外流浪的时候。 “那时候我才三四岁吧,我的……”他说到这里哏了一下,试图用个比较贴切的词形容王怜花。 主要是王怜花的要求非常之多,既不能叫他叔叔伯伯,显得他跟何欢的关系与沈浪熊猫儿他们是一样的;又不能叫他义父或者父亲,因为他不想跟水母阴姬再扯上关系。 最终,何欢只能艰难道:“一位……长辈,带着我在外面闲逛一整天,到下午,我们两人十分饥饿,但当时也是在这样的荒郊野外,找不到人家。他就说要给我烤鱼……” 其实,何欢并不饥饿,是王怜花饿,但他一定要说是给何欢烤的鱼。 何欢那是还不会太会说话,就乖巧望着他。 王怜花不知怎的,就坚持认为何欢是在担心他的厨艺,非常自信道:“小爷就没有不会的事,你这小妖怪放一百个心吧。” 他壮志酬筹,摩拳擦掌。 何欢的视线却被打马来的一男一女吸引视线。 领头的男人剑眉星目,丰神俊秀,更难得的是带着一股文质彬彬的温柔,仿佛江边红枫一般,堪可入画。 “你看什么呢?”王怜花瞥见他往远处看,随口一问。 “人……” “什么人?男的女的,那么好看?比我还好看?” “嗯……”这话问题太多,年龄尚小的何欢未能短时间内全部理解,只得发出思索的声音。谁知被王怜花误以为是“的确比他好看”,气的一手去揪何欢耳朵一边转头望去。 如月朗风清一般的男人仿佛感知到他们的目光,转过身来冲他们微微一笑,点头致意。 王怜花:“……” 王怜花“咳,虽然的确不难看,有几分姿色,但是……比我或许……还差那么一丝气质。” 这就是承认对方的确长得好看了。 不过,他仍要逼何欢承认是自己更加好看一些。 直到—— “他把串着鱼的木头烤断,鱼直接掉在火堆里面烧起来了。” 何欢说这句话时,唇边笑意明显。 花满楼听他这样讲,只觉得好似可以想到当时小小的何欢努力跟上大人思维的模样,甚是可爱,也不禁露出笑来。 花满楼道:“时隔多年还叫你记得这样清楚,这位前辈想必一定风姿出众。” “的确,我后来才知道,他正是当时江湖上顶有名气的一位美男子,只可惜……” 可惜的话还没落在地上,就听见门外有人敲了敲根本合不拢的庙门,礼貌地询问:“在下一行人在外赶路,突遇暴雨,不知里面可否行个方便,让我们进来借宿一宿?” “同是躲雨人,天气凉寒,快请进吧。” 等为首的那人推门进来,花满楼与何欢正将烤的半干的衣物穿上,何欢抬头,正要邀请进来之后就站在门口不动的对方靠近些烤火,就看见一张刚刚还回忆过的脸旁。 水母阴姬的话忽而在他耳边回响:“你怎么确定,这个世上真的没有鬼魂呢?” 那的确是一张,很难忘记的面容。 第75章 花满楼察觉到他的迟疑,小声问:“小欢?怎么了?” 何欢回神,摇摇头,晃掉脑子里那些不切实际的那种想法,附身靠近花满楼,悄悄道,“最先进来的这位小公子,与我刚刚跟你提到的那位极为好看的人长得一模一样!” 他语气中的惊异听起来像是小孩子,花满楼含笑顺着他的话问:“真的?真有这么像?好巧。” 为首那位公子十分知礼,既没有刻意去听他人的私语,也不曾因为旁人打量的目光而有什么情绪波动,他只是坐在那里,维持着一个格外礼貌地社交距离,规规矩矩,不多靠近火堆半步。 而后面跟着探进身来的少年少女,便不一样了。 那位身穿淡紫色裙装的少女,很不好意思,但也大大方方开口:“请问,咱们浑身都冷透了,能不能借个火呢?” 另一位脸上有一道疤,长着一双晶亮的眼睛、看着就机灵的少年却先大大咧咧往火边坐下,才开口道:“两位哥哥,我不像他们两个武功高强,真的是冷得不行啦,让我先暖和一下吧,拜托拜托。” 何、花二人自然不会拒绝,笑着同意了,还对他道:“叫你的同伴也围过来吧,这样冷的天,若要着凉生病,可不好受。” 他们两拨人同在一个屋檐下避雨,都不是多么古怪的性格,再加上有一个说话格外机灵的少年人,没一会儿就熟络起来——至少表面上很是熟络。 “你们是来这儿看茶花的啊,”那位自称小鱼儿的少年感叹道,“这里的茶花开的的确很好,要是有机会,我也想多看看哩。” 那位一直神态温和却甚少说话的少年叹一口气:“你……你不要这样说,我们一定会想出办法的。” “你不那么听话,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他们聊到这里,气氛忽然沉闷下来,何欢与花满楼对望一眼。、 他们已经听出来,小鱼儿这是刻意要让他们听见这一桩事,却不知道其目的究竟是自救或是害人。 不过何欢对小鱼儿观感还是很不错的,他并不阻拦,也不发表意见,只作倾听状。 自称小鱼儿的少年人余光瞥见何欢并不十分关切,甚至听故事一般的表情,心中一紧,只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赌输一半。然而上赌桌后,赌徒不到最后永远也不会放弃。他破釜沉舟般引导那两人将事情缘由说出大半,随后听天由命般闭嘴,只露出委屈神情。 原来,那名叫花无缺的温润少年,竟接到他师傅的吩咐,定要斩杀这个名叫小鱼儿的少年。然而在他们彼此的交往过程中,却发现与对方意外的亲近。他们没有任何一方是极恶之人,也不明白究竟为什么只有你死我活的下场。花无缺决定回宫询问自己的师傅,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也打算告诉他的师傅,他无法动手。 而小鱼儿与那位名叫铁心兰的少女,正是担心他的变态师傅会一怒之下直接杀了花无缺,或者如果她们命令他自戕,他就会真的听话,所以执意要跟过来。 “如果咱们两个人里一定要死一个,”小鱼儿看一眼铁心兰泫然欲泣的表情,不由自主苦笑一声,“那还不如让我去死,反正我贱命一条,死活都无牵挂。” 当真的少女落下眼泪:“我才不要看你们任何一个人死掉!” 小鱼儿又往这边看一眼,道:“两位大哥,倘若明日赏完茶花,回来途中再经过对面那个山谷,可以顺路进去看一眼么?万一有可能的话,还能帮我收一下尸。” 他苦笑一声,又道:“我无父无母,唯一的朋友竟还要送我去死,他两个师父不将我挫骨扬灰就不错了。死前与你们这两位好人遇见,不知怎的,我心里竟很是亲近你们,故而冒昧提出这种要求……要是为难的话,两位哥哥只当我没有说过。” 他这样的人,何欢还是第一次见。既因为他的算计觉得有些好笑,又的确因为他们的困境心生怜悯。 何欢说:“我知道了。” 铁心兰已经在火堆旁泣不成声。庙外的雨越下越大,却掩盖不住她啜泣的声音。 他们五个人,在庙中分割出三块地方,铺着最多稻草的自然给了铁心兰,她挨着火堆也最近。另外四人两两一组,各自躺下。谁也不知他们究竟能不能睡着。 花满楼感觉到何欢两次翻身,点点他的手背。 何欢不解,只见花满楼唇角带笑,示意他翻掌向上。 “睡不着吗?”他用手指在何欢掌心一笔一划询问。 这种无声之中透出些亲密的交谈,带来的痒意让何欢微微蜷动手指。 花满楼感觉到之后,反而轻轻挠一下他掌心。 何欢握住他作乱的手指,将他的手心翻过来,非要写长长的一串话给他。 “……” 他写的又快又多,花满楼再好的辨认能力也不明白他究竟都写了什么。听见外面雨声停下好一会儿,他摇摇头,又写:“出去走走,散散心?” 何欢想想,手指在他手掌中扣两下,表示赞同。 …… 云岭之南,天气多变就好似孩子的脸。前脚阴云密布,如今又是月朗星稀。月光照出一条零星分布着杂草的小径,沿着这条路走去,可以听到若有似无的溪流声。 花满楼问:“你刚刚想说什么?” 何欢也不记得自己写了什么。左不过是一些……你再呵我痒我就要咬你之类的孩子气的胡话,他写的又快又乱,本就不是打算让花满楼感觉出来的。 与其说是说给他听,不如说是写给自己发泄。 他道:“就是问问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他们并不像是在说假话,且我们随性而至才到此处,应该不至于是陷阱。” “而且,花无缺的面容,总叫我想起当年的……江枫。” “原来是玉面郎君,”花满楼并不觉得稀奇,“江枫与燕南天大侠之名,在当时即便是稚儿也有所耳闻。算算年纪,他的确有可能是江枫大侠的后裔。” “当年江大侠去世一事仍有蹊跷,或许能从此处探得一二也未可知。” “那名叫小鱼儿的少年……”何欢现在想来依然觉得惊异,“我明明知道他说的话有一多半都是在刻意让我们怜惜他,却仍然对他更加上心了,真是十分有天赋的少年。” 花满楼此时垂眸,思索片刻后道:“他与花无缺的声音,格外相似,我需要靠他们的说话习惯才能分辨出是谁在讲话。” “竟有此事,当真凑巧。他们两人一见如故,或许也有这种相似的原……” …… 何欢在脑中回忆起小鱼儿的长相。 从额角开始到嘴边的一道疤使得他半张脸的皮肉都有些扭曲,按理来说这样的样貌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人联想到俊美。但倘若遮住他有疤的半张脸,不去考虑那过分夸张以至于扭曲样貌的神情。 他与花无缺,竟生的一模一样! 第二日清晨,何欢与花满楼拦住这三人,将自己的猜测悉数告知。 “兄弟……”花无缺怔愣。他无父无母,从小被严肃的师父带大。若说不渴望亲情和陪伴,一定是假话。但如今天大的惊喜与惊讶同时降临到他身边,饶是他再早熟稳重,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是好。 “是了,怪不得我第一眼见他就觉得亲切。” “可,师父她们又是为何……” “若你师父也知道你二人的身世,如此行径除却让你们二人悔恨终身,再无其他可能。而若想叫你们悔恨,就一定会将事情经过告知于你们。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那时才能知道。” “可、可我兄弟二人如果无法同生,即使知道原因又有什么意义!”花无缺感觉越发痛苦。 “你们既然不强求现在就一定要知道事情缘由,又知道向前走一定是死局,又为何还要向前呢?”何欢提醒。 花满楼提醒:“或许,还有一人知晓当年的真相。” “谁?” “燕南天大侠。” 花无缺面露疑惑,而小鱼儿却大叫一声:“燕……是他!” “你认识他?”何欢疑惑,“那怎会不知自己的父亲是……” “我认识他,不过、不过没和他说过话,”小鱼儿转转眼珠子,先开口道,“弟弟,你也听到了,如今这么有江湖经验的两位大侠哥哥都提议,让我们先避开移花宫,咱们是不是可以走了?” 花无缺也并非全然不懂变通之人,正想点头,却听到一声冷笑。 “你以为,你们还走得掉吗?” 那声音从门外传来,第一个字还离得很远,说到最后一个字时,一阵清风便拂开庙宇紧闭的大门。何欢与花满楼同时拉住身边三人,速速后退几步。只见那阵清风带来的余威,已经悄无声息将木门和门前的两块青砖震得粉碎。 一位冷若冰霜、又有着无边美貌的女子,自门后缓缓踏入。她的衣摆扫过地面,竟然连破庙也显得高不可攀起来。 何欢微微蹙眉。 这样的性格与姿容,让他隐约猜到了对面是何许人也。 花……这个姓氏、这个地方,早该让他想到的。 来人便是传闻中的移花宫大宫主,邀月。 水母阴姬多年前与何欢谈及武林诸多高手之时,曾夸赞对方“一心向武,前途无限”,说移花宫“所练功法与我宫功法相克,非必要时不要惹上她们”、“即便是我,也无必胜把握”。 这还是多年前……如今岁月流逝,难以想象她的武功会高到怎样的地步。何欢看向邀月,心中隐约有些发紧。 不知如今,能否全身而退。 第76章 “师父……”何欢刚刚顺手一带,如今身边就是花无缺与铁心兰两人。 花无缺还欲上前,被铁心兰拽住衣角,两人对视一眼,铁心兰心中担忧更盛。 何欢却在思索,是否该让这孩子先到邀月身边去。毕竟邀月养育他十几载,他去对面,总不至于虎毒食子。 然而,转念又一想,她养这孩子就是为了让他日后痛苦一生。 …… 他实在是很难理解这些奇才的想法。 在小鱼儿与花无缺的激将法面前,邀月终于冷笑一声,说出自己的目的:“不错,你二人正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而我养育你、栽培你,就是为了有一天能看你将你自己的亲兄弟斩于剑下。只因你们的父母都是背恩忘义,毫无廉耻的贱男贱女,你们全家就该受到这样的报应。” 花无缺如遭雷击,他喃喃道:“师父,倘若是我们的父母对不起你,那——” “她撒谎,”小鱼儿冷哼一声,“我一眼就能看清别人有没有在撒谎,咱们的父母一定都是很好的人,只不过不知如何就碍到这老寡婆的眼了,你别听她瞎说。” “好你个贱小子!”邀月大怒之下,紧紧抿住气得泛白的双唇。她不必反驳,相对于动嘴,她更擅长杀人。 她向着小鱼儿出手,小鱼儿就地一个翻滚离得众人远远地,不想误伤他们,然而他身边的花满楼却向前一步,试图去化解邀月的招式。邀月见他前来送死,也不在意多杀一两个人,下手反而更狠。 她如玉般的手掌,带来的力道却不容小觑,花满楼连退几步也难卸力——她随意挥出一掌,竟也是奔着要人性命去的。花满楼衣袖纷飞,勉强在墙角处侧身避开,只见庙宇微微破裂的墙壁处顿时出现一深色手印。 邀月半途便见他或可接下这一掌,微一挑眉,眼见就要再行出招。何欢见状不妙,随便从怀中掷出一物,紧接着欺身上前,挡在几人面前,先要与她对上。 岂料她厌恶看过来,竟是主动拉开一段距离——原来,她竟连让男人接近她身侧也不愿。 “这是承重墙,好似快塌了,你先带他们走。”何欢语速飞快。 花满楼不料邀月一上来就要大开杀戒,他格外担心何欢,但自己在此也帮不上什么忙。 “我与你一起。”花无缺此时站了出来,甚至挡在了邀月身前,用一句话就将邀月所有的恨意集中在他自己身上,“至少我知道……明玉功与移花接木的弱点。”他说这句话时也很犹豫,却因为师父不但要他杀了自己的亲兄弟,还要对这两位萍水相逢却仗义相助之人痛下杀手。 “就凭你?”邀月冷笑。 何欢看他一眼,点点头,随后又望向花满楼,他只是用力握了一下花满楼的手,无形的安抚。 花满楼掩护铁心兰和小鱼儿先行离开,走前,他回身望去。 依旧是一片漆黑。 在风声之中,什么都看不见、什么用都派不上。只有对面凛冽的杀意在刺痛外露的皮肤,无时无刻不在催促他离开。倘若没有铁心兰与小鱼儿,此时他应该会站在何欢身侧。可即便如此,他又真的能够帮上什么忙吗?倘若他的眼睛是好的,是不是就能成就如今帮上忙的本领? 即便这一切都做不到,也不会如现在一般,在无尽的黑暗之中,他甚至无法描摹出自己心悦之人的样子。 铁心兰惴惴不安:“他们会有事吗?” 小鱼儿阴沉着脸,跑了一段路之后停住脚步,“我们就这样离开,难道真以为他们能制住邀月那个疯婆子?” 铁心兰因为此身经历,较之前反而对于这种事更加理性一些:“回去不过是连累他们连带着保护我们。难道你要说咱们两人加起来,就能抵上无缺的功夫吗?” 她说完之后,神色犹豫:“只是连累何大哥替我们断后,终究是不该。” 花满楼冷静下来道:“他的武功远在我之上,且这是他的选择,我相信他。” 相信他有办法牵制邀月、有办法……全身而退。 何欢与花无缺的配合并不算好。这孩子出招一板一眼,且完全是被邀月压着打。好在的确很能吸引邀月的怒火,给了何欢观察邀月招式的机会。 邀月也看出来这两人的想法,然而盛怒之下,她对花无缺仍旧留了手,只是叫他难以动弹,却没有丧命……当她意识到花无缺并没有死的时候,自己也是一怔。 何欢在发现花无缺没有性命之忧后便不再关注——如今情形,也不容他想这么多。他出招时是按照直面毫不留情的水母阴姬一般全力以赴,且因为明玉功克制天水功,他用的更多是自王怜花沈浪那边所学武功。 出手时,却感觉到……按照水母阴姬所说,邀月能力不应在她之下。何欢是抱着损耗寿命换得众人平安的想法来的,可如今……他却觉得,邀月的状态并不像水母阴姬所说那般好。 她的确是江湖上难得的厉害人物,可她在愤怒、她的状态并非巅峰,还有最要紧的……她心不静。并非短时间内的心不静,而是更久——至少有十年,她的武功被她的心性所拖累,因而如今的武功,已经在水母阴姬之下。 既如此,或有一招,可派得上用场…… “你那是什么眼神?!”邀月似乎将何欢的视线视为对她的审视和对她武功的轻蔑,更加怒不可遏,她的身法变换更快,脚步腾挪之间已经出现幻影,她接连拍出数十掌,冬日飓风般的杀气已经笼罩何欢全身上下,让周身还残余的水汽都变成霜雪。 水雾凝结在何欢的眼睫上,他好似已经被这掌法逼得退无可退,只能停在原处等死,无数伤口纵横交织在他身上,渐渐地,血染红了淡色的衣裳。 邀月对上那双载着霜雪的眼睛,想在看一眼他临死前的神情。 霜雪之下,是一片秋日的湖水。 湖水之上,倒影出一男一女琴瑟和鸣的影子。 那个人,她毕生都忘不了,已经成为心中的执念。 那个人是—— “我师父她……她怎么了?” 何欢胡乱擦两把被她掌风割破的伤口,扶起一边的花无缺,道:“摄魂大法……唉,真要谢谢他当时强逼着我练会这门功夫。”他后面那句话有够小声,花无缺重伤之下,也未听清,只道:“好厉害的功夫。” “恰巧罢了。” 摄魂大法的使用限制也很多。譬如见多识广之人对战须臾便会看出端倪,防范多次注视一个人的眼睛;譬如心智强大,内心自洽之人并不容易被催眠。换做沈浪、水母阴姬、甚至无花都不会中这门功法。而邀月武功虽然高强,心境却瘢痕累累。何欢在对战间歇,看出她强大外表下,压抑着的难以磨灭的心魔,便试探着使出摄魂大法,不料竟如此轻易。 当然……何欢看一眼自己已经破破烂烂的衣服,心想:或许也有这些伤口的功效。 不过再打下去,在移花宫境内绝对讨不了好。听说移花宫二宫主怜星亦非等闲之辈,如今还是速速离去吧。 他最后看一眼邀月,心中有些迟疑:这摄魂大法,如今除却王怜花外,只有他一人能解。不过……以邀月的功力,应当也控制不住她太久吧? 何欢现在浑身都隐隐作痛,邀月的掌风真如她的脾气一般冷锐,以至于全身上下都是伤口。虽然不会伤及性命,也叫人疲惫。他如今不想再多思考,只想和花满楼汇合,确定他的安全。 他和花无缺在追花满楼一行人的痕迹时,留下的血——或者说树液,落在地上就变成淡色的液雾,笼罩住被压弯压折的草与灌木,滋养这些草木的生长。再过半个时辰,这些地方便再不能看出有人走过的痕迹。 等见到花满楼时,何欢吸一口气,才想起自己身上过重的血腥味也会让人担心。如今再掩盖是不是也很奇怪?他停在能看到花满楼的地方,摸一摸自己的伤口……若不是花无缺在,其实这些伤口也可以假装愈合一下。衣服也不是不能换一身。 他放缓的脚步,仍旧让花满楼警觉地望过来,却以不知什么方式,意识到并非旁人,而是何欢。 “小欢!”他步履匆匆,甚至难得的被绊了两跤,何欢也顾不上什么血腥气不血腥气,便向他的方向走去。 “七哥,我没事,但是花无缺他……” 他看到花满楼无神双眼之中,流出的一滴眼泪。 他只敢抓住何欢的手,连这个动作都是轻轻的。他越靠近,鼻腔内就越闻得到过重的血腥气,甚至不敢去抱他,只能无助的问他:“哪里受伤了?伤得重吗?痛不痛?你不要骗我。” 他好似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流下的这滴眼泪。 何欢只觉鼻子微微一酸,他摇摇头,才意识到花满楼看不见,只能更用力的握住他的手,道:“没事,没事,不痛的,都是皮外伤。” “你把我的脉,很稳健的。” 花满楼的手,竟在微微的颤抖。 “不痛的,”何欢只能又一次重复,在此时,他好像已经忘了之前的一切顾虑,一切自卑。他的心中眼中,已经全是这个人,他没忍住,抱住了花满楼的腰,头靠在他肩膀上,“真的,没事的。” 花满楼的手,小心翼翼的先是摸一摸他的脉搏,又轻轻搭在他的后背。 他的嘴唇,冰凉而柔软的嘴唇,贴在何欢的一缕发丝之上。 他是那样的克制又小心翼翼的不要让何欢感受到他的恐惧、后怕、与汹涌而来无法抑制的感情。 可是,幻化而来的发梢,如何欢的每一寸肌肤一样,都连接着树的心脏。 在战斗中还没有平复下来的心跳,又有加快的趋势。 第77章 赶来的小鱼儿与铁心兰两人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知怎的,竟不好意思上前。 还是花无缺忍不住的咳嗽声,打破了如今的沉寂。 他一边咳嗽、一边道歉:“抱歉……咳咳……只是,我的肺好似也被伤到了,实在是忍不住。” 花满楼好似才意识到这里还有其他人在,他那张俊秀白净的脸猛地变红,惹何欢没忍住多看了两眼,就听见他说话时带着胸膛微微在震动,“我们的客栈离此已经不远了,诸位与我们一同回客栈上药吧。”随后,他声音又轻柔下来,带着不自知的怜爱,这是对着何欢:“还能支撑吗?” 好像何欢只要说一个不字,他就能将人抱回客栈一样。 何欢害怕他以为自己伤得连路都走不了,忙摇摇头,“没事的,我可以自己走。” 小鱼儿:“你其实可以不可以走的。” “……什么?”何欢被他绕口令一样的话搞的糊涂了。 “没什么,弟弟,走喽,让哥哥抱你。”小鱼儿晃到花无缺身边,二话不说把他打横抱起。 “……一定要这个姿势吗?” “你不是肺受伤了吗。”小鱼儿笑,“唉,上次用明玉功打我,这次自己就挨打,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他的性格如此,将关怀藏在调侃之间,重点突出一个‘不经意’:“她打你,是不是比你那时候打我狠得多?” 花无缺沉默片刻,道:“在那之后,我每每想起那时,都觉得我下手实在太重,却一直没有机会同你道歉。如今……”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小鱼儿拦住:“好了好了旧事不要再提我当时其实一点都不痛都是装来骗你的。哼,你可真是好骗,以后,跟我学着点吧。” 铁心兰在一边道:“是啊,你是该多跟他学学,他油嘴滑舌的,很会骗人。”如此说着,她也轻轻握住花无缺的手,眼中是毫无保留的心疼。 花无缺看着她,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 “是啊,”他轻声道,“以后,全赖哥哥和心兰教我如何混迹江湖了。” 回到下榻的客栈,最近客房很是紧俏,已经没有多余房间,花满楼干脆腾出自己那间让他们修整,自己去何欢的房间照顾他。 “真的没事!”何欢再三保证,“都是皮外伤,最多喝两天补血的汤药便能恢复如常。” 花满楼沉默良久,叹一口气:“我知道,你遇上旁人有难处,总想着能帮一把便帮一把。可这次殃及池鱼,我如今想来仍是后怕。” 他停顿片刻,自暴自弃苦笑一声:“如今我想,以后若出现这样的事情……我希望你先保全自身。” 这与他原本的为人处世也是相悖的。何欢直到此刻才彻底了解到花满楼对自己的感情,绝非是鬼使神差或一时兴起。他一定有好好的考虑过,正如如今他所说出的这句话一般,虽然与往日的为人处世相悖,但却是反复思忖的结果。 甚至他对何欢,远比何欢对他要想的长久。 何欢道:“但若你遇见这样的事,也还是会去帮忙的,不是吗?” “我……”花满楼的确说不出一个不字。 “习武之人,若在锄强扶弱之前也要瞻前顾后,才会叫心境有损,再难进步。”何欢认真道,“于你、于我,都是一样的。咱们日后只要……”只要一直守望相助这种话,没那种情愫之前说起来坦坦荡荡,如今却难以吐露。他只要了几声,脸上发烫,看向花满楼。 他并不知道何欢的窘状,听见他没了声音,有些疑惑地歪一下头,“怎么了?” 何欢嗫嚅两声,又问:“别光说我,你也接了邀月一掌,可有受伤?当时你直接挡在小鱼儿前面,我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真出事……我才要后悔出来看什么茶花。” 花满楼并不深究他方才想说什么,又或者他心中知晓何欢仍有顾虑,不愿逼他,顺着他的话道:“我亦无事。她那一掌并未用上多少力气。”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看出她的武功有多深不可测。 听见何欢说到茶花,他笑叹:“如今茶花看不上,和移花宫估计也要结仇了。” “好在邀月宫主久居宫中,应当不知道咱们这等无名小卒的来历,”何欢笑道,“也算不幸中的万幸。这下咱们只要早早离开此地就可。不然墨玉梅花一出,咱们也要被满江湖追杀喽。” 何欢与花满楼打算离开云岭,小鱼儿他们却另有打算。 “恶人谷?”何欢迟疑,“我听说那里是十大恶人聚集之地,虽说的确地势险峻易守难攻,但并不是十分安全的所在,何故要去那里?” “恶人谷其实没有传闻中那么可怕,不过是为了保全自身夸大其词许多……”小鱼儿竭力证明恶人谷不像传闻之中一样到处都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但他也知道众人顾虑,道出实话:“对不起,小何哥哥、大花哥哥,之前我瞒着你们,其实燕伯伯现在就在恶人谷,而且他如今的状态不是很好,我想带着弟弟去见他一面。” 听见‘大花哥哥’这个称呼,何欢侧过头闷笑——谁让这里有一位花无缺小公子也姓花呢。花满楼无奈望着他,只得先开口道:“有所防备是好事,因此求全责备才是不该。我等亦仰慕燕南天大侠已久,若有帮得上忙的地方,也当竭力相助。” 他们虽然萍水相逢,也算同生死共患难过,何欢因此将一支鸽哨交给小鱼儿,留作纪念。“咱们山高路远,救急是难了。虽说这鸽哨纪念意义更大,若有什么不很迫切的需要,此哨可唤来一只鸽子,用以传书。” “写信聊天也行么?”小鱼儿好奇。 何欢笑:“可以,不过,那样你就得负责养着这只鸽子。” “一只鸽子,我还是养得起的!”小鱼儿拍拍胸脯。 至此,也到别离时候。 何欢与花满楼看着这三人假扮成一对行乞的老夫妻,兼一个得了麻风病的小儿子,原本离别的些微伤感也化作哭笑不得:“这易容虽然简陋,但却很好的拿捏住移花宫的缺点——他们盘查时绝不会多看这三人一眼。” 花满楼倒是若有所思:“或许……咱们下次也可以试试这样易容出行。” “诶,七哥很好奇么?”何欢一愣。 “的确有些,”花满楼笑,“尤其,身边有一位易容高手的时候。” 何欢有些不好意思:“还没问你,究竟是怎么发现的,当时真是吓了我一跳。” 花满楼笑道:“原本也发现不了的,但是小欢你对我实在是太不设防了。” 他们聊起当时,何欢有些恍然。 原来,那时在这人面前,便已经放松到忘记伪装了…… “七哥,真可怕。”他小声嘟囔。 不过这倒是给何欢一个很好的思路,他为两人浅浅上一层黄蜡色易容,又描粗花满楼和自己的眉毛、捏大鼻子,变为一对儿放在人群中就看不出来的兄弟,在回程路上开始慢悠悠欣赏茶花。 “虽然没见到传闻中茶花遍野的景色,能见识这样繁多的茶花品类,欣赏千姿百态之美,也算不虚此行。” 花满楼从容道:“只要你还愿意,日后,总还会有机会来见遍野茶花。” “说的也是,”何欢看着他那张眉眼含笑的脸,“咱们的日子还长着呢。” …… “虽然我的确说过可以随意写信,”何欢看着自头顶盘旋的鸽子,无奈伸出手臂,“但是这才几天,怎么就来信了?” 鸽子脚上甚至扎着漂漂亮亮的缎带,好像在告诉何欢:没啥急事,不用担心,慢慢看信。 何欢觉得好笑,他身边坐着花满楼,正在烹茶,听他说起缎带也笑道:“大约是怕你误会,才有这等雅致。” 然而信中所写,却是谁也没有想到的内容。 信中先是写到,他们三人回到恶人谷中,去见燕伯伯和他的大夫万春流,万春柳提出以明玉功入体激发燕南天经脉的活力,一试之下燕南天竟真的奇迹般复原了(虽然复原之后神志不清的一炷香功夫中将他们几人全打趴下一遍)。在此之后他们靠着小鱼儿的伶牙俐齿和花无缺的长相终于相认,燕南天向他们讲述当年究竟发生何事。随后就带着他们前往移花宫找回场子…… “找回场子,这一听就是小鱼儿的语气,”何欢一边读信一边笑,然而回忆起江枫夫妇因为邀月的一意孤行、自己书童的背叛落得那般惨痛结局,又叹惋道,“真没想到,江枫大侠为人一生光明磊落,最后竟遭此横祸……好在,现在花无缺和小鱼儿已经相认,没有叫邀月计谋得逞。” “他们如今身后有燕大侠撑腰,日子也可好过许多。”花满楼同样为他们松一口气。 接下来,信中又写,他们在燕伯伯的带领下见到邀月怜星两位宫主…… 何欢停顿的时间过长,花满楼意识到什么,放下茶杯,一手轻轻搭上何欢的手臂。 “他说,邀月宫主……疯了。” 第78章 信中这部分写得倒少,只说即使怜星追问,他们也没有说出当日究竟发生过什么。花无缺打算留下照顾自己的大师父,燕南天并不赞同,但犹豫再三,还是在移花宫外的山谷之中暂驻。铁心兰同样也留下来陪花无缺,他自己打算出门云游——反正没有移花宫作祟,这江湖对他而言就算不上危险。 “……”何欢对邀月虽然忌惮、因为她的傲慢跋扈而不甚赞同,但仍然对她有对于武侠奇才应有的敬佩。正因如此,在得知这一事情之后并无喜悦,只有怜悯。 信的反面,用极小的字写道:怜星听起来倒是很好说话,她十分担心自己的姐姐,许诺只要有人能让邀月恢复神智,便能在移花宫能力范围内答应此人三件事。 花满楼听他久久不语,便意识到他在想什么。 “你想要回去救她?” “你会不会觉得这样做太过优柔寡断?”何欢犹豫,“她明明二话不说就想要我等性命,如今落到此等下场好像也是咎由自取,但我仍然觉得……” 当年水母阴姬口中那个“前途无限”的奇才,前半生一直居于俗世之外的移花宫,虽冷漠高傲、自以为是,但说到底,未曾犯下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过。书信中也表明,江枫与花月奴之死更多是名为“江琴”的书童背叛所致。没有人能够审判她,但倘若一定要这么做,那“疯了”,也不该是她应有的结局。在与人争斗之中干净利落的死去,那也是习武之人死得其所。可让她困顿在过往的须臾之间,疯疯癫癫的活着,行尸走肉一般,无异于一种侮辱。 “不管你怎样做,我都支持。”花满楼补充道,“不过,是在保全自身的前提下。” “有燕南天大侠在的话,我倒不太担心这个。”何欢思索片刻,“不过,还是得先查探一番。” …… 由于此般行事还是有一定风险,何欢想让花满楼先回江南,刚刚还说着什么都支持他的人瞬间露出不支持的神色。两相商议后,花满楼留在距离移花宫最近的客栈里,塞给何欢一枚震天雷。 何欢拿着巴掌大小的震天雷,眸中难掩震惊神色,“这不是蜀中所产,据说可以撼山的利器么?”据说这小小一枚,便要千金之数。 对方神色如常,“家中长辈叮嘱,带着防身用的。之前放在包裹里未曾带在身上,如今想来,还是随身携带为好。” 何欢看着他坚持的模样,不再推拒。 他易容成一个瘦小男子,跟随信鸽飞入移花宫旁的山谷。谷内奇门遁甲虽然精巧,却不如石观音处,何欢稍加思索便可破解。 待转过一圈,他确信信中内容皆属实,便回到与花无缺他们初见的破庙,等待与他们的重逢。 小鱼儿先至,圆溜溜的眼睛上下打量一圈,才试探着喊他:“小何哥哥?” 何欢点头:“是我。” 他说话时也变成低沉粗粝,毫无特色的声音。 “唉,要我说,你完全可以不来嘛,”小鱼儿嘟囔道,“不过燕伯伯说,倘若你来,就能算得上是当今胆识、武功、和侠义之心都无出其右的大侠。这样听着,的确与你也很合适。” 他依旧如初见一样嘴巴甜的像刚吃过蜜糖的小熊,何欢板着脸,眼中却流露出笑意,“燕大侠谬赞了,其实我胆子小得很,等邀月恢复过来,我就悄悄溜走。” “那那三个要求呢?” “留给你们?” “这可不行,我都替你打听好了,你就要……” 待回到移花宫,两人都装出不熟的样子。怜星秀外慧中,见两人如此行事,也不拆穿。她今日照顾自己的姐姐,也已经心力憔悴,只希望邀月快快恢复正常。 众人都在,燕南天抱胸待在一边,怜星与花无缺固定住邀月的动作——她疯癫之后,武功已经使不出,只是力气特别大,因而由这两人在她一左一右一边安抚一边控制她的行为。 进来不过一盏茶功夫,何欢已经听见她反复喊过不下三遍“为什么、为什么!” “是我、是我将你救了回来,你怎么能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 “是你,你害我丢大了脸,只要你死——” 何欢如今才隐约明白:邀月并不全然是爱慕江枫而不得,所以一直怀恨在心。或许是高高在上如她,第一次施恩于他人、向他人表露好感,却被拒绝,甚至被一个看似样样都不如自己的女人‘抢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才导致如此愤怒。 她从来不明白,并非她想要的,就全都是她的。 她的一生,是看似顺遂,其实逼仄的一生。她生来便拥有一切,所渴求的便少之又少、显得如此专一;又因如此,得不到的时候,才生出这般庞然的怨怼。 何欢耐心等待她安静看过来的一瞬,与她对视。那双眼睛似乎有什么莫名的吸引力,将邀月的视线牢牢固定住。 怜星一开始或许也是抱着想要了解‘摄魂大法’的心思在看,却只因多看一眼,就心神不定起来。 “解此法时,反而更容易使人感到不适,二宫主还是不要多看得好。”这粗粝的男声毫无高低起伏的话语,让怜星幡然醒悟,忙闭目凝神,抱元守一。 “行了,等晚上大宫主醒过来,一切如常,就证明此术已解。” “燕大侠,不介意我叨扰一段时间吧。” 燕南天点头,“不介意,你跟我来。” …… 夜间,移花宫中点上宫灯,影影绰绰的烛光,在轻盈的白纱的笼罩之下,显得朦胧而柔和。邀月自柔软的床铺上睁开眼睛。 她看见在旁脚踏上跪坐、握着自己手的妹妹,微微蹙眉:“怎么在这里睡?” 怜星听见她的声音,猛地睁开眼睛,“姐姐?!你、你没事了?” “什么事?”邀月不解,“你是说你打中我那一掌?力道太弱,位置也不对,再往下三寸才能破我气海。真不知道你这段时间都在练什么。” 那是邀月此次出门之前发生的事,她们正在相互拆招喂招,忽而听到线报说花无缺携两人已至谷外,邀月便意识到他将小鱼儿也带来的,怒气蓬勃地过去,怜星满是担心,犹豫半晌后也出去找人,但等她到的时候,只有在庙宇的断壁残垣外游荡的、完全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邀月。 “姐姐,你还记得无缺他之前……之前已经回来了么?” “无缺?”邀月皱眉。 怜星心中一紧,就听见她说:“他不是自请离宫了吗,怎么又要回来?” 那是花无缺认识铁心兰、小鱼儿之后的事,他既不愿意杀死小鱼儿,又希望迎娶铁心兰,故而前来请示邀月,却没曾想邀月一样都没有应下,还说就算他离宫,也该先废掉自己的丹田、挑断手筋脚筋才能爬出去。 移花宫在断崖峭壁之上,其下是深达百米的山谷,这无异于是让花无缺去死。他一怒之下顶撞邀月一句,就被邀月一掌打出宫外,还是怜星从中调解,才保住花无缺性命。 只听见邀月不耐烦道:“你当时说要收养小孩,我就觉得费劲,如今他都能自立门户,为什么还要让他回来?索性赶出去了事。” 怜星“嗯嗯”两声,就听见她又道:“今早出门,见到一个高手,与他对战之后我似有感悟,明日一早就去闭关。”她用嫌弃的眼神打量一圈怜星,“你也该多放心思在武功上,不要老是想着花无缺、花无缺。他自有他的路走,你该跟上我的步伐才是。” 怜星:“……嗯,好。” “还握着我的手干什么,去睡觉,睡不着就去练功。” …… “总之,就是这样,”怜星满心忧虑道,“这不会落下什么后遗症吧。” 何欢沉吟片刻:“大概是邀月宫主认为这些记忆实在太过丢人,已经超出自己所能接受的范围,故而便主动抛却了与此相关的记忆。” “我亦不知这该算好事还是坏事。但……至少是她自己的选择。”何欢补充。 怜星虽有些惆怅,但更多的是松一口气:“这样也好。” 她看向花无缺,眼神温和:“那么无缺也不必再被移花宫所束缚,日后就和你的哥哥、和心兰一起好好生活吧。” “那么,按照我们说好的,”她看向何欢,“不知先生想要什么?” …… 小鱼儿送何欢离开时,嘴里嘟囔着:“‘仙子香’和‘素女丹’还算成两样,明明合起来才有让人百毒不侵的功效……真是便宜她们。” “虽如此,怜星宫主却各给了两枚,也算仁至义尽。”何欢笑,“你以为这是大白菜?这两样丹药极为难得,饶是移花宫阖宫上下,多年累月也不过五副,她与邀月宫主用过后,便只剩三副。这般,已称得上十分大方。” “就这样,三个要求全用尽了,只要来两人量的丹药?” “我本也无其他事需要依靠移花宫才能达成。”何欢笑道。 这张原本平淡至极的易容,突然涌现一种掌握着绝对力量的自信,显得如此伟岸,小鱼儿看呆一瞬,回过神后喃喃道:“若要这般,我也得努力练功才行。” 不知道他怎么突然就转到这点上,何欢露出疑惑神情。 回到客栈,他先献宝一样,将这两味丹药递给花满楼,说清来龙去脉,便听到花满楼称赞道:“燕大侠的称赞不错,小欢的确是当世难觅的侠士。” 何欢被他这么一说,简直比听见燕南天、小鱼儿所有人的称赞都要不好意思,他轻拍一下花满楼的手臂,“七哥可别拿我寻开心,别人这样说也就罢了,听你这么说总让我觉得像自吹自擂,好奇怪。” 原是因为他潜意识里将花满楼与自身看成一体的。 他没反应过来,花满楼却意识到,这样自然的亲昵正是他最多的遐想,难免叫耳垂也泛起红色。 他低声道:“别人夸过,我更要夸一夸,免得比别人比下去。” 时候正好,他心中千般情丝涌上,试着轻轻碰触何欢的手指,何欢没有抗拒,他因而更加大胆一些,想了许多天的话,就打算趁现在说出口,却听到何欢道:“先别说别的,七哥先将这副药用下吧。” 花满楼的注意力又被转移,他摇头:“这样的药,怎能随便送人。” “怎么叫随便,是你我才送的。”何欢抗议。 “那也不行,日后遇上……” 花满楼认真同他分析利弊,何欢点点头,推过一杯水,“说累了吧七哥,喝口水润润嗓子。” 花满楼无奈,但还是顺着他的手拿起杯子饮一口水。 …… “已经被你喝掉一半了,剩下那半若是不喝也是浪费。”何欢悠悠道。 花满楼的确感动,但感动之余……怎么还想叫这根本不听人说话的小坏蛋长长记性呢? 第79章 等回到江南,恰巧三月。岸边堤上,柳树已泛起嫩黄油绿,柔软柳枝随风轻摇,垂向江水中,在平静湖面生出点点涟漪。游鱼摆尾,摇曳在碧波之下,日光落在江面上,泛起粼粼金光。明暗之间,生机盎然,如诗如画。 何欢与花满楼此趟出游,除却遇见邀月以外,游山玩水好不写意,并不觉疲惫。回到家中,更是隐约生出不舍之情——只是不知是对踏春之行,还是对陪着一同玩乐的那个人生出的不舍。 他们之间好似彼此什么都明悟,却偏偏什么都没有说出口。或许,仍在等一个不被打扰的契机。 “回去修整一下,晚些来我家吃饭好么?”花满楼问。 何欢点点头。 回家后,除却洗漱外,何欢打算先向神水宫遣信一封。在接触过移花宫后,何欢想与水母阴姬商议,叫神水宫内愿意出去游历的女子挂名到宫外药堂内,在已经成熟的宫外势力引领下,或多或少接触一些江湖上的各种纷扰,并试着自己解决。不愿意出门的,也不勉强,只是增设一门课程,请些有经验的弟子讲一讲宫外见闻。避免发生埋头苦练武功,心性却难耐挫折之事。 这也只是他的初步想法,具体应该怎样实施还是要按水母阴姬来。信中,还写到他遇见邀月一事。剩余的一副‘解毒丹’他随信附赠回一半,叫苏樱研究一番,另一半放在自己这里,届时两相印证,基本便能确定这方子。 当然,也是供自己人使用,不会叫移花宫难做。 这类事情做来已经逐渐得心应手,然而正事已毕,刚刚可以压抑下来的情思又丝丝缕缕缠绕而上,在脑袋和心里打转。这宛如乱麻一般的情绪与可以按部就班搞定的公务截然不同,甚至与以往任何一种情愫都不一样,带着让人期待的茫然。何欢手指在桌面上一点一点,总觉得心里痒痒的,像是羽毛在挠。 说要去找他吃饭,早点过去应该也没什么不好?但万一七哥还在修整,这样冒昧过去,好似也不太好…… 唉,他换一只手在桌上胡划乱画,也不知自己在干什么,等回过神来,看见桌上烙下‘枯枝乱梅图’,不禁扶额苦笑。 收拾平整薄了一层的桌面,倒是差不多时间出门。他拿上些安神茶,往外走,走到花满楼门口才意识到自己拿了什么,这下回去也不是、不回去…… “既然到了,怎么站在门口?”花满楼在小院中揶揄道,“请进吧,小邻居,不必拘礼。” 何欢:“……” 他被逗笑,这时手里拿的是什么也无所谓,进来将茶包塞在花满楼手里,“在想今日喝些什么茶呢,若不嫌弃就喝这个吧。” 花满楼放在鼻尖轻嗅一下,奇道,“这是什么茶,味道倒是独特,只闻气味,清苦中又有一丝回甘。” “自家配的安神茶,”何欢与他谈话间倒已找好借口,“出门一趟回来,若喝旁的茶反倒精神了,不好。不如喝点安神茶,今夜也好好睡一觉。” “的确如此。”花满楼笑,“还是小欢想得周到。” 谁叫我自己心不静呢。何欢想。 滋补清淡的鸭汤、油笋焖豆腐、一道春卷配上时兴青菜、一盅鱼羹,食来滋味鲜美,肉食也毫不腻口。安神茶的味道正如闻起来一般,入口清苦回甘,与饭菜相宜。饭后又桌上摆出新鲜枇杷香瓜。花满楼净过手后,将香瓜切块放在何欢身前。放在乳白色果肉上的两柄小巧精致的银叉惹得何欢侧目——看样式,与他之前在云岭夸赞过几句的木叉如出一辙。 当时不过随口称赞这样式很有巧思,用起来方便——他甚至是想着神水宫的女孩子可能会喜欢,所以多关注了片刻,不曾想有人默默记在心里,甚至打好两把一模一样的放在家中。 正如此前一样,花满楼好似从来不会说出他为何欢做过什么,只是安静的将自己的心思放在让何欢觉得熨帖上。四下安静,只有淡淡的瓜果香气萦绕院中,两人坐在院中小憩,怡然自得。 何欢在这样的氛围之中望向花满楼,他恰有所感般带着一如既往的笑望过来。 倘若连这个人的情谊也无法相信的话,这世间有还有谁能让他托付信赖呢?他苦修多年幻术,难道是为了望而却步、因噎废食的吗? 率先迈出一步的,仍然是花满楼。 “你想对我说什么?”花满楼轻声问。 “为什么是我想对你说什么,不是你想对我说些什么呢?”何欢声音有些轻飘飘的反问。 花满楼笑笑,“我只怕你当下不愿听。” “你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自己想不想听?”他想起来之前若有若无打断花满楼言宣,又心虚地补上一句,“以前不想听,也不代表当下不想听。” 花满楼好脾气道:“那,请小欢听我说。” 何欢还没听他说出口,脸就已经泛起红来,他余光瞥见花满楼放在桌边纤长的手指,想起上次他未能说出口的话,悄悄伸手,将小指与他碰在一起。 花满楼只觉心中一荡,他开口:“小欢,我……” “哟,好巧。”自墙头上探出一只小鸡的头,“你们在赏月呢?带我一个?” 何欢心中陡然涌现一股失落,他现在可算明白之前花满楼被他打断时是什么心情了,正想把手拿开,不曾想花满楼竟径直握住他的手,对着陆小凤道:“今夜不方便,你先出去找你的相好。” “啊?”陆小凤没回过神,但看看这两人之间莫名其妙插不进去第三人的身份,好脾气道:“好哦,那我先去找欧阳喝杯酒水。” 脑袋自墙头消失,何欢才意识到花满楼刚刚在陆小凤面前也光明正大的牵着他的手。 “这……” “他见多识广,不劳小欢挂心。”好像泥人也有三分火气,被另一方打断、或者被突发事件打断也就算了,被陆小凤没头没脑的打扰,花满楼罕见的微微蹙眉。 他轻轻扯一下何欢的手,“现在,只想着你与我的事,不好么?” 被他听起来像是撒娇一般的话击中,何欢再想不起那些有的没的,晕乎乎道:“嗯,你说,我只想着你。” 说与不说好像也已经没什么区别,但听见他说“我心悦你,并非一时情动,而是反复思量、反复心动。只求说与你听,盼你垂青。”之时,仍是觉得与朦胧之时不同。 点头这人也看不见,“嗯”一声他好像又紧张的听不清,还要反问“什么?”到底是真听不见还是想听些别的? 比如那句带着颤抖的“我也心悦你。” 明月何皎皎,又有谁能拒绝揽月入怀中? 花满楼的身上有清浅的花香,不是刻意制出的线香,而是自然而然,是他经年累月照料草木鲜花所以沾染上的,闻之让人愈发放松。何欢将头埋在他肩颈处,听他心跳和呼吸都渐渐急促,竟生出古怪的满足感,醺醺然,用鼻尖轻轻蹭他的下颚。 他的声音越发低沉,生出几分喑哑,失笑时更显得磁性:“没喝酒,怎么像醉了一样。”他的手依旧矜持的放在何欢背上,但透过衣物,能感觉到他微微的颤抖,和滚烫的掌心。 何欢亦不知道为什么,不想搭话,只冲他笑。 花满楼认为自己只是君子,却不是圣人,怀中亲昵接触的人好似猫儿一般,他正襟危坐得十分艰难。只是……院中越发馥郁的带着暖香的气息,甚至掩盖住桌边的瓜果香气,又是何故?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香气,才叫小欢显得如此迷醉? 不知多久,春夜犹带一丝凉意的风唤醒何欢的神智,他清醒起来,脸颊生烫,自花满楼身上起开,不好意思道:“我重不重?” 花满楼摇头:“哪里还想着感觉重不重,我轻飘飘的简直要飞起来了。” 何欢就笑:“我也是……唉,还跑到你身上,真是太幼稚了。” 花满楼的声音又温柔又满足:“我喜欢你这样。” 这样剖白也让他不好意思,两个人牵着手,又双双笑开。 他顿一顿,又问:“你有没有闻到一股甜香?” 何欢“啊”了一声,有点不好意思:“是我身上的,是不是我熏得香太重了?” 花满楼摇头:“不是,很好闻,我只是有些好奇。” 这香气与何欢本人简直如出一辙,温柔而和煦,靠近之后带着清新的甜,只是总让人觉得有些……情难自禁,再加上小欢过于热情的表现,让花满楼误以为是香料作祟。原来是小欢身上熏的香,咳,那便无妨。 再说好一会儿话,何欢才依依不舍的回家。 …… 梦中的树缓缓舒张枝条,在丛丛掩映的绿意之中,有几点清浅的粉色若隐若现。树叶婆娑,花满楼曾闻到过的那种香气萦绕在点点粉白之间,催生出更多的花蕾。 有鸟儿叽叽喳喳的声音,好像是小雪在承认他的眼光。 鸟……叽喳……陆小凤…… 何欢猛地惊醒:“等下,陆小凤是不是说他要去找欧阳情?!” 原本生长出的花,悄无声息又藏入树冠之中。 还没来得及审视自身的何欢,又匆匆忙忙投入下一件糟心事中。 第80章 陆小凤与欧阳情并不常见面。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与欧阳情是什么关系。一直以来,好像都是他在找欧阳情聊天说地,欧阳情总是若即若离。后来因为种种缘由,尤其在得知她也是红鞋子的成员之后,陆小凤更加不知道要用什么态度去对待她,与她逐渐疏远。这次想起来找她,也是因为前几日接到她的一封叙旧信。 信中有一句话很是古怪:“与君一别多日,妾终日神思恍惚,心不可定……” 若要描述思念,这种话显得太过奇怪。将‘恍惚’换为“惶惶”,好像才是她想要传达的消息。 因此,陆小凤决定来见她一面。 “……你的意思是,有人想要害你,但你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是谁?”陆小凤狐疑,“而感觉到危险之后,你并不去求助公孙大娘,反而写信给我?如果我不是偶然经过江南,根本不会收到这封信。” “你觉得我在骗你?”欧阳情提高声线。 看她生气,眼眶和脸都红了的样子,陆小凤放软声音,“我也没说你在骗人,但是你隐瞒的地方太多,我又该怎么帮你?” “我的确写信给你,但我也没想到,你可以这么快赶来……” 这下换陆小凤难以置信了:“所以你写信给多少人?” “你以为我是在跟你开玩笑吗?我真的很害怕!怕得要死,我想要早早离开这里,去一个安全的地方,你却因为我多写了几封信而凶我?” 她的眼泪是最强劲的武器,欧阳情真的是一个很会拿捏男人的女人。 陆小凤的心又软了,他问:“那你怎么想,你要我怎么帮你?” …… 陆小凤离开的时候,正巧看见老实和尚的身影,他想着:这老实和尚又不老实了,竟然来这种地方。 正想上去好好嘲笑一番这老朋友,却被一个弯着腰的身影挡住去路。 “诶?”今天真是熟人开会,陆小凤抬起的手搭在挡着他的人肩膀上,狠狠晃了两下,将这人脑子里的酒都晃飞掉,他笑道:“龟孙子大老爷,好久不见!” 被称为龟孙子大老爷的人弓着腰驼着背,醉眼迷离的模样,被大力摇晃两下之后抬起头,先打一个酒嗝,看到陆小凤时咧嘴露出一口牙:“是陆小凤啊,你……你来这边当冤大头?” “当谁的冤大头?你的么?”陆小凤笑嘻嘻的,他眼珠一转,反而觉得也不是不行,“大通大智最近可还好?我这里的确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他。” “好,好着呢,”龟孙子大老爷挠挠头,“你要问问题,那就还是老样子。” 老样子,就是先把龟孙子大老爷从欠债的花楼里赎出去,再听他的话将马车驾向郊外的石洞,大通大智向来喜欢在石洞中待着,只有孙老爷能见到他们。等他说可以之后,再问问题,一个问题五十两银子。 陆小凤掂掂手中沉甸甸的银锭,“第一个问题,要害欧阳情的人是谁?” 这次他学精明许多,虽然想问究竟有没有人要害欧阳情,但是直接这么问可以省下来一个问题。 金子落在石洞里的声音不大,大通大智的声音也很低沉。 “她得罪的人,和她要害的人。” 陆小凤:“……” 陆小凤简直又好气又好笑,但是想想至少证明的确有人要害欧阳情,也就作罢。 第二个问题:“你认不认识一位名叫何缨、地位高贵的女子,她究竟是什么身份?” 这个问题倒是很详细:“何缨,是神水宫宫主水母阴姬的女儿,神水宫新一任少宫主。幼时跟随其生父四处流浪,生活在沿海地区。近年才与水母阴姬相认。” 神水宫……陆小凤彻底放弃了脑袋里那点不切实际的想法,顺便为花满楼也默哀一瞬。此时,他大脑里忽然闪现刚刚见到的何欢与花满楼执手相望的场景,察觉到一丝别扭,但由于此刻还在大通大智面前,这种古怪的感觉转瞬即逝,他没有可以去抓。 “第三个问题么……”陆小凤原本只有两个问题,但花钱这种事,一旦开头他就习惯身上最好都一分钱不要剩,因此最后这枚银锭在手中滴溜溜打两个转,又抛出去。 “最近武林中最多人关注的一件事是什么?”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即将决战紫金之巅。” “什么?!” …… 虽说昨夜经历种种,何欢仍然早早就醒来,收拾一下,便琢磨着去找花满楼。 他私心里以为这是第一次确认关系之后上门,应该隆重一些。带上一直悄悄在做的一款既适合花满楼、又在最近两日临时增添一些小心思的线香,还有昨夜难以入眠时做的点心,才往小楼走去。 往常这个点花满楼应当在照料植物,他进门道:“七哥,我进来了。” 放下东西,他左右看不见花满楼的影子,瞧瞧花盆中仍未浇水,有些惊讶,顺手浇到一半,听见二楼房门吱呀一声。 “七哥?”他看见揉着额头神情有些萎靡的花满楼从楼上下来,迎上去握住他的手,“怎么看起来不舒服的样子?” 花满楼听见他的声音,眉头舒展开来,“没什么,不过是清晨被醉醺醺的陆小凤缠住,又听他在唱歌。” 他笑:“他估计得睡到正午了,不必管他,等他酒醒让他自己过来。” 他牵着何欢的手往院子中走:“还有哪几盆是没浇的?对了,我年前就想问你,这一盆花……” 他们接着浇花,顺便聊几句养花经。等浇过花,就坐下品茗。明前龙井茶汤嫩绿喜人,有隐约豆香,滋味鲜醇。饮两口茶,何欢问:“陆小凤因为什么喝那么多酒?是不是欧阳情的事让他为难了?” 欧阳情?花满楼一愣才想起那人,摇摇头:“是因为西门吹雪与叶孤城要在紫金山论剑。” 何欢对此知之甚少。 花满楼将来龙去脉说与他听,他反应过来:“也就是说,这种论剑一定要一死一伤吗?” 花满楼叹气:“恐怕是这样。” “我只是不能理解,他们从这件事中究竟能得到什么。”陆小凤已经酒醒,他靠在门框上,视线放在半空,显出少见的疲惫,“这件事甚至是最近江湖上最得人瞩目的事件,这与围观猴子抢石头有什么区别?” 何欢不解:“你到底是在生气他们过于张扬被人围观,还是生气他们一定要有个你死我活出来?” 陆小凤一哏,“我也不知道。” 他走过来,花满楼顺手递给他一杯茶,他拿起来就要直接往嘴里倒,何欢眼疾手快,用茶杯底抵住他的手腕。 “回神,刚烧开的水泡的茶,一口进去你可以喷火了。” 陆小凤郁闷:“多谢,不过我感觉自己现在就能喷火。” 他将茶杯放回桌上,又长长地叹一口气:“我认为,西门吹雪从不是这样大张旗鼓的人。” “你既然这么说,不如去找他一问究竟。”何欢提议。 陆小凤讪讪不语。 花满楼道:“他知道,即使他是西门吹雪的朋友,也绝对改变不了对方想做的事。” 何欢似懂非懂的点头。忽而,他耳朵微动,似是察觉到什么,低声对花满楼道:“有人找我,我去去就来。” 花满楼听见鸟雀扑棱翅膀,又停在枝头的声音,便意识到是有人递信给他,点点头。 等他出去,陆小凤才回过神,他虽然仍为自己的朋友心焦,他总不会让难过这种情绪在心头停留太久,也不会让这种不好的情绪真的影响到其他朋友,他道:“你和小何是怎么一回事?这么这两天你俩一直腻在一起?” “我和他在一起了。”花满楼道。 陆小凤:“……什么?我是不是酒还没有醒?” 花满楼:“你的酒已经醒很久了,你也没有听错。” 陆小凤惊讶:“他、他是个男人啊?你之前不是还喜欢……” 他转念一想,花满楼的确从未与女孩子有过什么亲密接触,唯一让他误会的还是何缨——不会从那个时候花满楼就已经与何欢有点什么,在以照顾亲妹妹的方式照拂何缨了吧? 陆小凤不禁打个寒颤:“你是认真的吗?” 花满楼向陆小凤投来不赞成的神色。 “知道了知道了,你一直都很认真。”陆小凤有些发愁的摸摸自己的两撇胡子,“就这样告诉我,你倒真不怕我接受不来。” “我没有任何隐瞒的必要。”花满楼神情自若,“他人的目光与我们无关,而你是我的朋友,既然你问了,我不想瞒你。” “倒真是你的作风,”陆小凤笑。或许,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比试也是如此,陆小凤为人,或多或少会在意他人的目光,也会这样为他的朋友担心。但西门吹雪或许只希望在合适的地方与叶孤城论剑,外界关注与否,都与他们不相干。 而两位绝代的剑客,或早或晚都会有这样一场论剑的。 想明白这点后,陆小凤松一口气,转念又想:那,花满楼知道何欢背后还有一座以女子为尊的神水宫吗?他知道若是与何欢在一起,即将面对的是多么可怕的长辈凝视吗? 这种家长里短倒没那么让人焦虑,陆小凤不知想到什么,还窃笑两声。 花满楼:“……” 何欢回来,就看到他们两人一人在偷笑,一人神情无奈,他下意识坐在花满楼旁边,问:“怎么了?” 不知道的时候不觉有什么,知道之后再看,小何的身体向花满楼的方向倾斜,花满楼下意识侧过身垂下头去听他讲话,嘴边笑容愣是比寻常还要温柔,绝不是正常朋友会有的氛围,而呆在这两人身边,空气都好像会流动的慢一些。 让空气都流动很慢的何欢开口就是一声惊雷。 “有一个好消息,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决战改在一月之后。” “还有一个坏消息,他们的地点也有改动……在紫禁城。”魔/蝎/小/说/m/o/x/i/e/x/s/.c/o/m 80-90 第81章 “这消息你是从何处知晓?确定可信吗?” 何欢道:“的确有这两人故意放出错误消息,让众人都跑空的可能。” 也就是说,他得到的绝对是一手情报,除却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合起伙来撒谎,便一定是真的。 再想想他的身份,想想他的为人,的确不会随口说出没有把握的事。 然而正是如此,陆小凤才如此难以置信。 “紫禁城?” “紫禁城?” 何欢:“……你还要在那里反复念叨多久。” 陆小凤头都大了,看见这两人还坐在一起好像无事一般,才是真的不理解:“那可是紫禁城啊,皇帝待的地方,他们两个人怎么会想着到那里决斗。” 花满楼也道:“的确不该在天子脚、咳,头上做这种事。” 何欢并未将所谓皇帝放在眼中:“按你来说,他们决斗之地变得更加难以进入,也就避免被众人围观,这不好么?” “从众人围观变成天子围剿算变好吗?”陆小凤被他的大胆发言搞的哭笑不得。 陆小凤看似大大咧咧,实则是他们三人之中最留心外界、也最圆滑的一个,他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去找西门吹雪。 改变这种事,往往开头是最难的,后面就会容易很多。既然有人能让西门吹雪改变一次,为什么陆小凤不能试着让他再改第二次呢? …… 待陆小凤离开,何欢看向花满楼:“七哥不好奇我怎么会得知这消息?” 的确,何欢方才还不知道这件事,也就表明他本没有留意这方面的讯息,花满楼坦诚道:“是有些好奇。” “你可以问我的。”何欢认真道。 花满楼有些迟疑:“若我问到什么你觉得不合适告诉我的消息,岂不是让你为难?” 何欢小声道:“你如果什么都不问,我才真的为难。” 花满楼思索片刻,明白大概是有些何欢无法坦率说出口,却又不想隐瞒他的事。其实相处这么久,他能察觉到何欢的身份不同凡响,但他以为两人之间相处的时间还长,有些事也不必急于一时。不过何欢这样坦诚,他心中也很是动容。 花满楼抬手轻轻摸一摸他的头发,柔声道:“好,如果你有什么不想告诉我的,就像昨日一般撒娇,好不好?” 何欢瞪大眼睛:“我昨天哪里有撒娇?” 回想一下昨天究竟都做了什么,他有些羞赧,“好罢,我本就没什么不可同你讲的。” 花满楼问:“小欢怎会突然收到这二人决斗的消息?” 何欢道:“你上次跟我说过,红鞋子的组织头目是公孙大娘,我便派人去找她的情报。前几日便有人告诉我她现在正在京城,就在刚刚,线人来信说,他们在郊外发现了公孙大娘的尸体。” “没有目击者看到是谁杀了她,然而我的人根据伤势判断,凶手是位剑客,只用一剑,就完全断送她的生路。” “这样的人,整个京城里也找不到一个。然而恰好最近,叶孤城已至京城。” 花满楼问:“你是说,叶城主早已抵达京城,甚至在京外,杀掉了公孙大娘?” 何欢道:“这当然只是我的猜测,毕竟我也不知他二人的武功究竟如何。” 与何欢相熟之人都知道,倘若没有七成把握,他不会往外说这些话。 “因为是猜测,所以京城如今对此事依旧秘而不宣。但叶孤城与西门吹雪要在紫禁之巅决斗之事,却是有人亲口向叶孤城取证过,消息在京城传开,自然也顺带着传到了我这里。” 何欢道:“我总觉得其中有些蹊跷,虽然现在还没有想明白,但……” “你打算趁此机会,去京城亲自一瞧?” 何欢笑:“七哥真是懂我。” 花满楼叹:“话都说到这里,怎么还能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要是愿意与我一起去,那是极好的。” 花满楼露出有些惊讶的神情:“我还以为,你会劝我留在江南。” “为什么?”何欢没反应过来。 “因为,”花满楼学着他之前的样子,语重心长道,“此事关系众多,十分复杂,不该将你牵扯进来。” 何欢没忍住,笑出声来:“你这是在学我吗?真的?我当时有这么、这么义正言辞吗?” “有,让我几次都以为自己简直一无是处,不堪一击。” 何欢看他故作惆怅的样子,扯扯他的衣袖,试探着将头靠在他肩上,“怎么会,不过是因为我过度担心,又害怕自己护不住你……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我希望你可以一起跟来。” 花满楼贴心的凑过去一点,好让他靠的更舒服。他将何欢‘捣乱’的手放在手心里,轻轻拍了两下,“那我欣然往之。” 不过……有很大不同吗?花满楼不太清楚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区别,虽然他们两个的关系的确是‘今时不同往日’,待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好,但好像与此并不相干? 两人独处之时,这样不起眼的小事也就一闪而过,被抛之脑后,不如身边人的一缕发丝有意思。 …… 之前去云岭,是坐的马车。虽说物件带的齐全,玩得也算开心。但路上实在是有些受罪。颠簸不说,速度又慢,实在是闷得厉害。这次路途不远,且何欢在那附近还有间旧宅,两人商量好骑马,不过两三天的功夫,累了就随时休息,更轻松一些。 路过开封,便已经离京城不远了。两人下榻的客栈正巧是之前何欢同温柔住过的那一家。想起温柔,也就自然而然想起旁边的饮子店。 他同花满楼抱怨:“我上次来这里时间很急,这儿又要排队,只喝过一种,就不得不赶路去,今日多买几样尝尝吧。” 何欢极力推荐,花满楼自然无不可,两人一共买了四样。回到客栈,他与花满楼分着尝完四种饮品,何欢心满意足。 “闻着味道以为是乌梅饮子,结果却叫荔枝水,这是为何?”何欢不解。 花满楼笑:“荔枝是贵价物,一般不会用来做糖水。但寻常人家也难免好奇,商贩索性用乌梅等果子代替,熬煮出来口感酸甜滑润的饮品,假借荔枝之名,听起来便更好卖些。” “原来如此,”何欢恍然,“不过滋味的确很不错,七哥快试试。” 他的声音里少有带着少年的欢快,花满楼听听出来他真的很喜欢这类饮品了。好似茶、酒,还有一应茶汤甜水,他都常常钻研,很是喜欢。 虽说花满楼‘闻声辩位’的功夫是一流,但也不能从四杯饮品中分清哪一杯是荔枝水,一时之间有些犹豫。 何欢见状,顺手就将荔枝水递给他,花满楼喝了两口,才意识到不对。 四杯饮子,一半倒在茶杯中,一半还在原来的竹筒里,何欢说怕竹筒上有毛边,就自己用竹筒,将茶杯推给花满楼。 但现在这个触感…… 何欢猛地站起来,拿过花满楼已经饮过的竹筒,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只觉得脸上越发滚烫起来。 “这……我不是故意的。”最终,他只憋出这一句话。 花满楼也有些不好意思,但因为何欢的反应太大,他反而放松下来,闻言甚至还笑了笑,反过来安抚何欢:“我当然知道,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我们之间,难道还要在意这个?” 何欢更不好意思。不知怎的,最近他总是会想起一些奇怪的东西,所以在看到花满楼的嘴唇含住竹筒的时候,才会反应这么大。他“嗯嗯”两声,又缓缓坐在花满楼对面,只是一味垂着头不说话,脸烧的通红。 没过多久,何欢感觉身边坐下一个人。 花满楼的手很温暖,握住何欢的手时,又变得有些烫。 “小欢,”花满楼的声音低低的,带着一点与寻常不同的意味,“你在害羞吗?” “我……”何欢开口时,声音在微微颤抖,他在害羞吗?或许是的,可那并不是因为花满楼以为的“不小心用错了杯子”这种事,而是从红润的、湿漉漉的嘴唇开始,产生了一种他从未有过的幻想。他觉得不应该,却又控制不住。因此觉得对不住花满楼,羞得脸红。 而花满楼现在,却在想,很想看小欢现在究竟是什么样子。 他脸红的时候、他垂下头的时候、他在轻轻颤抖的时候。 他现在的样子。 那双让人感觉温暖、又感觉发烫的手抬起了何欢的下巴,轻轻摩挲他的脸颊。 “小欢,让我‘看看’你现在是什么样子的,好不好?”他问。 花满楼看人的方式,真的好仔细。不管是脸颊、下巴,还是眉毛、鼻子,甚至他的手在轻轻的摸着何欢的睫毛,让何欢不敢睁开眼。 最后,手指落在嘴唇上。 刚刚喝过荔枝水的柔软、湿润的嘴唇,**燥的手指轻轻描绘形状,天生带着一点上翘的嘴角,小巧的唇珠,并不丰满却触感格外不同的下唇。 他问:可以么? 什……什么? 可以尝尝另一杯荔枝水么? 开始的时候只是嘴唇贴着嘴唇,轻轻的、就像是手指一样在小心翼翼的摩挲,若即若离的试探。还是一开始就做错事的人由于过度紧张,继续犯错。紧张的人伸出舌头去舔唇角,或许是无意、或许是不小心地,就舔舐到对方的唇。 在黑暗之中,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隔着一层层衣物也能感觉到的手臂环抱的力度,做错事的人回过神时不自觉想要退缩,却发现有只手轻轻托住自己的后颈。 力道很轻,却阻挡了后退都不坚定的脚步,继而越发沉溺。 荔枝水的口感滑润,不知道是不是盛水的容器不同的原因,已经感觉不到酸涩,只有让人想要掠夺的甘甜。容器里的糖水全被吮吸干净,剩下的小料也没有被放过,被激起幼稚的男人心性,反复舔舐、玩弄,好像一定要从这一点小料之中品味出什么一样,久久不肯放开。 真是,好甜的糖水,甜得人心慌。 第82章 今早起来,何欢一时之间有种不敢出门见花满楼的感觉。 昨夜情到深处,唇舌缠绵时,花满楼明显想要停下,他却…… 最后还咬了人家的舌头。 何欢捂住脸,不愿再想。 门外传来脚步声,紧接着是三声扣门,花满楼的声音随之响起:“小欢?你醒了吗?” 这声音很轻,既不会吵到没睡醒的人,又不会让清醒的人忽视,何欢拉开门,不敢去看他,“起了,你……吃过早饭没有?” “没有,正想等你一起去吃。”花满楼笑。 两人用过早饭,何欢的神态恢复自然,只不过看着花满楼泛红的嘴角,还是会有些不好意思。 等到京城,已是两个时辰后。进城不多久,有两个小厮一左一右拦住花满楼,先行一礼:“七公子,还有这位公子有礼。”后又道,“三公子还有五公子如今都在京城,听夫人说您也要来,刻意嘱咐小的前来接您,要为您接风洗尘呢。” 花满楼讶异一瞬,下意识先向何欢方向侧头,是个询问的姿势。 何欢低声道:“我正好也有些事要办。”在外人面前不方便说的太清楚,但他们都心知肚明何欢来京城就是为处理红鞋子的事,最好不要拖延,这样倒正好。 花满楼离开,何欢虽说不在意,但仍觉得心中突然空下一块似的。 空出来的地方正好用来处理公务。 神水宫收集来的消息有限,尤其涉及到之前甚少在中原地区出现的叶孤城,使得消息更加琐碎,何欢一时之间也无法判断这究竟是一次巧合,还是另有缘由。 但无论怎样,何欢本打算追踪红鞋子成员行动轨迹反推其背后组织的计划,算是断了大半。除非接下来还能捕捉到有关的蛛丝马迹,不然只能继续蛰伏。 这算不上好消息。 何欢揉揉抽痛的太阳穴,离开神水宫在京城的秘密情报处,打算去用些午饭。 如今已过饭点,随意找的酒楼里仍然人满为患,大约是因为叶孤城与西门吹雪会在京城决斗的消息逐渐传开,这样的酒楼里便处处是外来的江湖人士和京城内的情报贩子。 何欢想要安安静静吃饭,好像只能去二楼。 这家酒楼的二楼是单个的隔间,一眼望去也已经坐满。小二点头哈腰,显现出很恭敬的模样——大约是被最近来往的武林中人吓到,只能将自己放的越发谦卑,避免惹事。 “这,是我记错了,原来二楼已经满了啊……”他记错是没有记错,然而有些武林中人坐在位置上,便会呼朋唤友,这些人不一定会走门进来,也有翻窗而入,顺势坐下的,导致二楼放眼望去也是乌泱泱一片人。 何欢环顾一圈,见没有位置,道:“无事,帮我打包些牛肉馒头吧。” 小二连忙应是,何欢转身要下楼。 忽然,听见有人不甚确定地喊他:“何欢?” 这声音听起来并不很陌生,何欢回首时,就见到身穿一袭宝蓝色衣袍,掀起珠帘正望这儿张望的一位公子哥。 他们在洛阳见过,此人常常仰起头用鼻孔看人,还动不动就“你也配知道我的名字”,使得何欢既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也记不清他的长相。但因此人惯爱穿蓝色,所以何欢悄悄叫他蓝劲装。如今好在他依旧穿着类似的蓝色衣袍,好歹让何欢能回忆起他。 “好巧。”何欢点点头。 “真的是你,”对方大步流星走过来,快到他身前又望而却步:“好久不见,咳,你现在是住在京城附近吗?用过午膳没有?” 他问问题想起一出是一出,好像现在不问何欢就会跑了一样,而且手还隐约想要去扣何欢的手腕,何欢仍旧好脾气道:“是有些时日不见了,不想你还记得我。我来这边有些事情要忙而已,并不住在这边。” “本、我的记忆一向很好。”蓝劲装别扭道,“听你话里的意思,是还没吃午膳吧,正巧碰见,我请你。” “这……” 何欢想要拒绝,却被他又急又快地堵回来,“你就算现在打包东西带走,这附近也找不到客栈能让你待着,还不如在这吃完。就我一个人在,也不会让你不自在……我是请你吃饭,又不是害你!” “我只怕麻烦你,”何欢带着些安抚的笑,“既如此,还麻烦你为我介绍几样京城的特色。” “不麻烦,这有什么麻烦的。”他不自在眨眨眼,抬手想要搭住何欢的肩膀,何欢不动声色向前走了一步,正好避开他的手,“是这边吗?” “啊?嗯。”蓝劲装没反应过来,看见他微微侧头向自己微笑的模样,又忘记刚刚想做什么了,抢先何欢一步掀开帘子,“在这,进去随便坐。” 此处临窗,正午时阳光自眼前铺开,自屋檐处截断。光线明亮而不刺眼,垂眼便能将大街上熙攘繁盛看得一清二楚。而向远方眺望时,则能看见山脉连绵起伏,郊外的寺院红瓦金顶,与层层叠叠的碧树交相辉映,风景正好。 “这儿的炒肝不错,不过外地人可能不太喜欢,那就酱肉丝、抓炒鱼片、黄焖鱼翅、葱烧海参、焖炉烤鸭……” 他一口气点了十几个菜,荤素都有,看他简直要把酒楼里所有菜都要一遍的样子,何欢连忙叫停,“你稍后还有朋友要来么?” 蓝劲装停下点菜的举动,“有你在,我怎么可能再喊其他人。” 何欢道:“那这菜对于两个人来说,就太多了,吃不下的。” 蓝劲装满不在乎道:“都尝一尝,你才知道喜欢什么菜不是吗。吃不完就扔……”他说到这里,看了一眼何欢的脸色,又改口道,“就送人,满京城也有不少乞丐没饭吃。” 他见到何欢露出礼貌笑意,就觉得自己这样说算是说对了,人更自信起来:“再说,我也还没吃饭,两个大男人一起吃,怎么可能吃不下。” 他这个时候,早就忘记自己半个时辰前刚吃过饭。 菜上来,满满当当摆了一整张桌子,菜盛得满满当当,何欢看着觉得自己像是马上就要被宰掉的猪等着喂肥。 这里的饭菜滋味是很不错,何欢想,下次可以与花满楼一起来吃。 蓝劲装不知道他的想法,只是痴痴望着这个人的侧脸。 他洁白的脸庞,高挺的鼻梁,还有那双含笑的眼睛。 “朱公子……?”何欢被他盯得有些疑惑,“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他知道自己脸上什么都没有,只是这样提醒对方,却没想到对方结巴两声,居然说“你嘴角有饭粒”,还想要伸手过来。 何欢从怀里拿起手帕赶在他之前擦了一遍嘴,又将手帕攥在手心里问:“这样呢?还有吗?”大有他说还有就再擦一遍的趋势。 对方郁闷道:“没有了。” 又过一会儿,他道:“你怎么还喊我什么公子,上次不是说过,叫我的名字就好吗?” 何欢一愣,忘记是什么时候的事,也不记得他的名字,便带着歉意撒谎道:“我记得你之前说,若在旁人面前叫你的名字,让他人看出你的身份会很麻烦,这里是京城,想来应该更注意一些的。” 蓝劲装一哏:“那都是……”那都是当时骗你的,那是因为当时我觉得你还不配叫我的名字。 怎么说都很奇怪,最后他郁闷道:“你不叫我的姓,只叫我的字,这总行了吧。以后你叫我翊麒就好。” 他说完,还觉得自己应对不错,可以让何欢与他更亲密一些。 何欢:“……” 好在此时下面隐约有人群轰动,打断他们两人的对话,何欢顺势转移话题道:“这是怎么了?” 只见下面有身穿白衣的女子,在空中抛洒花瓣,铺成一条鲜花大道,一个身穿白衣的男人稳稳踩在这些花瓣身上,步入对面的酒楼。 何欢皱眉。 对面朱翊麒看见他不赞同的神色,也往下面看去,看见此人堪称夸张的做法,点评道:“这般做派,真是花架子。” 再看何欢一眼,又道:“铺张浪费。” 何欢沉默片刻,道:“此人身穿白衣,气势逼人,应当是南海白云城的叶城主。” “南海?城主?”朱翊麒皱眉。 何欢意识到什么,他的目光第一次停驻在朱翊麒身上,“是有什么不妥吗?” “南海,那边挨着南王的领地。他好像一直都对这种武林中人挺有好感的,容忍一个江湖城主也不算稀奇。” 何欢笑笑:“听起来,你好似有些讨厌武林中人。” 朱翊麒皱眉:“算不上讨厌。你知道的,我师父也算半个武林中人。不过,这些没有约束的江湖人总是以武犯禁,不将朝廷官府当一回事,对这种人,我没什么好说。” 何欢笑而不语。 他又望向叶孤城的方向——虽说他截至目前的所作所为皆让何欢不适,但他究竟是怎样的人,还是应当多观察才能了解。 他的武功的确很高,因为毕生专注于剑术,反而能登峰造极,与石观音或也有一拼之力。 就在此时,他突然看见对面坐着的陆小凤。 陆小凤明显在此之间就看见他了,朝他挥挥手。 “你认识他?”一旁的朱翊麒问。 何欢还没答话,就看见陆小凤一个翻身从隔壁二楼飞到他窗口,朱翊麒正要出手,何欢挡了一下:“抱歉,他是我的朋友。” 朱翊麒一愣。 陆小凤笑眯眯道:“你好你好,在下陆小凤。” 随后又问何欢:“你不是跟花满楼一起来的吗,怎么没见他人影,你们吵架了?” 何欢无奈:“怎么就要猜人吵架?今早进城的时候才分开,他去见他哥哥了。”他话中的熟稔谁都能听得出来,这让一直觉得同他虽然亲近,但明显有很强距离感的朱翊麒察觉到不对。 他问:“花满楼是谁?” “是谁呢?你有没有给他一个身份啊?”陆小凤笑,他明面上在问何欢,实际却看着皱着眉的朱翊麒。 第83章 何欢无奈,先同朱翊麒解释:“是交好的友人,你只当他是我的兄弟、我的一部分就好。” 他语气只是淡淡,很平常的样子。而这话好似什么都没说,又什么都已经说尽了。朱翊麒不可置信的愣在原地,久久不曾回神。 何欢却没多关注他,只冲陆小凤笑道:“好奇怪的一句话,说定就是说定,怎么还要谁给谁名分?这样说来,原来你已经知晓了么?” “一照面就恨不得让我知道。”陆小凤松一口,嘟囔道。 他今日同京城好友李燕北一起到春华楼处理些事情,顺便吃饭。正好就瞧见对面窗口坐着的何欢。 他微蹙着眉,话比寻常少许多,对面还坐着个呶呶不休的年轻人,李燕北看他一直往对面看,虽然刚刚才遇挫,仍提起精神问他:“怎么,碰见熟人了么?” “嗯,”陆小凤转回视线,“看见一个朋友好像被麻烦缠上了。” “在哪里?或许我可以帮一帮这位朋友的忙。” “对面二楼,支起窗户的那边,穿沙青色袍子的便是我的好友。” 李燕北往那边望去,却是大惊失色。 陆小凤笑:“怎么,难道穿宝蓝色那人你也惹不得?” 李燕北不自觉压低声音:“不怕你激将,我直说罢,就算是杜桐轩和我加起来,也不敢碰掉这人一根头发。” “什么意思?”陆小凤闻言皱眉。 “你可听说过一句话,叫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争?” “照你这么说,你也算是穷人?那他的身份是很了不得的。” 李燕北凝重道:“正是如此。” 陆小凤扬眉:“说了这么久,莫非连他的名字也不能提么?” “你只要知道,他姓朱就够了。” “国姓?” “真龙手足,深得信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哦,那不提名字也是理所当然。不过知道之后再看过去,那两人之间的氛围就更显得奇怪了。 这位宝蓝色的…王爷?看起来好像在讨好何欢啊。能让一位王公贵胄流露这样的神情,他的心思可谓昭然若揭。 而且他知道花满楼和何欢才在一起,为什么不过两天就分开了,只有何欢一人千里迢迢来到京城? 这点问题就像猫眼前晃动的毛线团一样,非要探一个究竟,虽说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的问题也很紧要,但眼前的何欢也不能忽视。 因而,才有刚刚陆小凤翻窗而入那几问。 得知他们两人感情依旧很好,何欢也没有移情别恋的打算,且并不为这王爷的身份为难,陆小凤放下心来,他笑:“知道你们也在,我放心很多。既然这样,麻烦……” 他附耳低声道:“麻烦你和花满楼替我找一找西门吹雪的下落。” “我实在是很担心他。” …… 陆小凤人都走了半天,朱翊麒才像湿了羽毛的公鸡一样,有些蔫巴巴的,“你与那人,是什么时候的事,离开洛阳之后么?” “与他相识是那之后,不过关系是最近定下来的。”何欢笑道。他也没有隐瞒的打算。 “哦……哦……”朱翊麒失语,半晌后才道,“是因为他……他……算了,他对你好吗?” 朱翊麒想问,是因为他的家世、长相、他的性格吗?这些我都有,我也不差啊。 或者…是因为他为你解决掉当时的麻烦了吗?是因为他能保护你吗?其实我也可以,我甚至可以派一队近卫给你,你大可以放心。 又或者,是因为他能让你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吗?因为你们的朋友可以肆无忌惮那这件事打趣吗?只要你要求,我也不是不可以…… 但这一切,在看到何欢提起那个时露出带着腼腆又格外满足的笑、看到只是提起那人,何欢便显露在他面前从没有过的表情,朱翊麒就知道,因为什么都已经无所谓了。 即使不是那个人,也不会是他。 何欢有些不好意思:“他很照顾我,在他身边我反而显得不成熟。” 哦,朱翊麒心中有些泛酸,“一直让你照顾我,是我的不是。” “你怎么这样想,”何欢笑,“我习惯照顾朋友,真要说的话,也该是我的不是。” 朱翊麒久久不语。 何欢看他神情失落,犹豫道:“说起来,有件事情,我倒想向你打听一下。不过,若你最近忙就算了。” “什么事,你说。”朱翊麒又振奋起来——这想法在外人看来可能有些奇怪,但他心里觉得,就算他无法和何欢有更进一步的关系,能帮上何欢的忙、比其他普通朋友更强一些,他也觉得知足。 “林欺霜?好熟悉的名字……应该很好打探。”朱翊麒答应下来,又问,“打听到之后,我应该去哪里找你?” “不如白日还在酒楼会面?实不相瞒,我现在还没定下客栈。”提起此事,何欢有些犹豫。 “那,你要不要住我那儿去?”朱翊麒问完,看见何欢歉疚的神情,就知道他要拒绝,他一挥手,神色中透露着自嘲,“算了,你不用说出来,只当我没问。” “……那,我名下的酒楼,你总住得吧。” 原来,他今日就是来自己的酒楼吃饭兼巡视,难怪他不待见武林中人——虽说不在明面上闹事,但的确影响到酒楼的收入。 “天字间,套间,开两套。”朱翊麒道,“要一号和八号。” 他向何欢解释:“不是故意要离那么远的,只是这里习惯保留的就这两间套间。” 何欢:“……” 何欢道:“好的,我明白。” 朱翊麒强调的语气已经硬的可以将小二和掌柜的嘴堵得死死的,何欢本就是赖他的面子才能在附近有地方入住,自然不会多说什么。 安顿好,何欢暂时无所事事。只是不知,花满楼那边怎么样了,现在传信给他,是不是有些着急? …… “咱们兄弟好不容易见一面,还想留你就此歇下,怎么这么急着要走?”花五哥一边替自家小弟牵马,一边抱怨。 花三哥在旁边帮腔:“是啊,你初来乍到,是不知道京城这两天的客栈有多难定,不如直接住下,害怕麻烦哥哥们吗?” 花满楼无奈:“我是同朋友一起来的,怎好丢下他一人与兄长们同住,三哥还是不要再提了。” “是陆小凤吗?他在京城说不准也有许多好友,早已投奔自己朋友去了,你回去扑个空可怎么办?” 花满楼摇头,“不是陆小凤。” 他既看不见花三哥和花五哥脸上欲言又止的表情,也不欲多说,翻身上马,就要告辞。 “去吧去吧,弟弟大了不由哥哥,历来如此。”花三哥长叹一口气。 花五哥自言自语:“什么朋友,能叫动他来京城,连屋子里的花都不亲自看顾了。” 原先与何欢分开的地方,早早就有专门干这种传口讯营生、十三四岁的孩童等着,见到花满楼牵马而来就问,“可是花满楼花公子?” 确定下花满楼的身份之后,他又道:“何公子在京华楼等您,我给您领路。” “多谢。”花满楼正要掏钱袋,这小孩儿摆摆手道:“干我们这行,一样事不收两份钱,您拿回去吧。 花满楼不了解这其中规矩,但听这孩子一派老练的作风,也就不再多让,收好钱袋。 花满楼到京华楼,就听见小孩站在酒楼门口大喊,“何公子,人我给你带到了!” 他听着好笑,像自己突然变成了犯人一般。 何欢轻快的声音响起,他原来一直在大厅等着,先是走到他身边喊了一声:“七哥。”又去跟这小少年对话,“做得很好,多谢你,这是尾款。” “承蒙惠顾,下次还有这种事,也请叫我。”小少年很有江湖气的一拱手,随后一溜烟跑没影了。 “你喝酒了?”何欢凑到他跟前嗅了嗅,像只小猫一样。 花满楼没忍住,轻轻点了一下他的鼻尖。 随后正色道:“嗯,喝了一点特色的菊花酒,还给你带回来一小瓶。”他从袖中掏出一个白瓷瓶,放在何欢手里,“度数不高,滋味很是淡雅,一会儿尝尝看?” 何欢没想到花满楼竟还带了酒给他,笑道:“那一定要试试。” 等得知何欢订了两间天字房后,花满楼惊讶道:“我听说这两日京城的客栈很不好定,不曾想还有两间天字房空着。” “是很不好订。” 这话却不是何欢说的。而是一个听起来又疲惫,又熟悉的声音。 “陆小凤,你怎么又回来了?” “陆小凤?你怎么在这儿?” 陆小凤叹一口气:“唉,本来是要到我朋友那儿去住,结果我那朋友心情不佳,佳人在一旁小意陪伴,我怎好打扰他们,就出来找地方住喽。结果跑了大半个京城,竟没找到一间空房,只好来投奔小欢喽。” 何欢一怔:“沾朋友的光,我这儿倒是有两间空房……” 陆小凤拍手:“好,我就知道那位朱公子一定大方,这样,咱们挤一挤,我和花满楼住一间,或者小欢和花满楼住一间,行不行呢?” 花满楼无奈,他先是等何欢的意思,听他一时之间没有回复,就道:“那我与陆小凤住……” “七哥,咱们两人住一起吧。”何欢声若蚊蚋,“反正是套间。” 陆小凤道:“好,那就这样说定了。还请小何公子赐我一把钥匙……八号房?离这里好像有点远呐……” 他晃晃手里的钥匙,慢悠悠离开了,留下还站在门口的花满楼和何欢。 何欢道:“咱们先进去吧。” 第84章 “小欢的朋友出手真是大方,”花满楼问,“不知是何时认识的朋友?” 这话乍一听没什么毛病,但细品怎么有些酸气?何欢以为是自己多想——毕竟花满楼并不知道朱翊麒的存在,他本人也不至于会为这一点小事吃醋。 何欢道:“他视钱财于无物,对待朋友一向出手阔绰。” “原来如此。” …… 何欢有些迟疑:“七哥,你好像不是很开心的样子,今日有什么不愉快吗?” 花满楼见他是真没当回事,叹一口气:“京华楼的天字一号是留存客房,只为专人留下,小欢不知道么?” 何欢还真不知道。 若是不讲究的人,天字房住在哪间都差不多,不需要刻意留房;若是讲究的人,明明还有其他房间空着,怎会让随随便便一个朋友住进自己专门留住的房间? 但这些话,还是不要跟这看似敏锐,实则迟钝的人说了。不然按他对待朋友的方式,不知道心中又要升起什么波澜。 …… “……我以为你会说,你还是不住这里,去和陆小凤同住比较好。”何欢道。 “为什么我会这样说?”花满楼已经收拾妥当,正着中衣坐在床沿,闻言有些疑惑的望向何欢。 “因为……唔,你是正人君子,会尊重所有人?”何欢还在收拾,不多加思索便这样说道。他心里其实是有些紧张的。 这紧张感与朱翊麒给的房间或者花满楼的态度都有关系,不过关系不大。他更多还是在担忧如果——只是如果——花满楼想要温存一番,他该怎么不暴露自己不足的、自然的拒绝? “我不会做什么的。”花满楼对他的情绪格外敏锐,不知怎么感觉到他的紧张,无奈道,“难道在小欢眼中,我是这种人吗?” 花满楼自然不是,只不过他自己会不会忘形就不一定了。不如完全不去亲近,说不定还能相敬如宾。 何欢暗下决心后,挪到床边,花满楼牵起他的手,继续道:“我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是正人君子。” 何欢还没来得及想歪,就听见他又道:“至少,在别人觊觎我心上人的时候,我可做不到尊重这份觊觎。” 时候不早,花满楼替他将耳边一缕头发精确的挽到耳后,顺便揉揉他的头,“好了,休息吧。” 唔……这就睡了吗?正在关键发育期的树有些心痒难耐,伸出手指挠挠对方的掌心。 花满楼平躺着,与他隔了半个手臂的距离,没什么反应。 何欢又试探着摸了摸他的手臂。 虽然平时穿着衣服显得文弱,其实花满楼的手臂很是结实,并且出人意料的光滑,带着玉石一般微微的暖意。 “小欢,”他的气音在黑暗中响起,带着一点点无奈咬牙,“我应该刚刚才说过,我并不是一直都可以做‘正人君子’吧?” 何欢很缓慢地眨一眨眼,“哦”一声,老老实实躺回原位。 或许有半盏茶的时间,一个吻轻轻落在何欢嘴角,“快睡吧,明日不是还有正事要做么?” “好。”得偿所愿,何欢带着笑意安然入睡。 早晨,睡眼朦胧的陆小凤下楼就看见已经吃完早餐的两人,“啧啧”两声,不知道在惋惜什么。 花满楼:“……” 何欢:“对了七哥,昨日还没来得及说,陆小凤希望你我帮忙找一找西门吹雪的踪迹。” 花满楼疑惑地问陆小凤:“你还没有找到他吗?” 陆小凤瘫在座位上,“他真的是影子都没有一个,我以为如果还有人能找到他,那一定就是你了。” “可他这般举动,就是不希望他人知晓他的位置,你又何必强求。” “我有一定要强求的理由,”陆小凤突然起身,“他不希望别人找到他,跟我想找他有什么冲突。” 他这话原本是带着自己都觉得强词夺理的意味在,但何欢突然道:“或许他不希望别人找到他,但不一定不想见陆小凤。” 陆小凤闻言也是一愣:“这是为何?” 何欢道:“很多人知道未来与自己的对手有一死战的时候,都会想见一见自己的朋友。” …… 陆小凤与花满楼有没有找到西门吹雪何欢不知道,朱翊麒却说他已寻到林欺霜的下落。 “她现在是皇兄身边的女官,伺候笔墨。寻常是见不到她。下个月十五正是夜宴,到时候你与我一起进宫,我向皇兄说明情况,应该能让你们见一面。皇兄一向很好说话。” 所以那个自称姓朱的人果然就是皇帝。这些朱家人还真的是一脉相承的不加掩饰。霜霜姐想为自家平反已久,真遇上机会怎么可能不抓住,无怪她会直接跟着皇帝离开。只是,就算朱翊麒说他皇兄好说话,但伴君如伴虎,还是为她多做些准备为好。 何欢面上不显,只是向朱翊麒诚恳道谢,心下却想着,不知皇帝的意志如何,能否直接用上幻术或者摄魂大法。 不过,下个月十五日?真是凑巧。 “不年不节,怎么突然要摆家宴?”何欢问。 “哦,因为南王——我之前和你提起过的那个,他上个月递折子说虽然今年皇兄不是整寿,但是是出孝期之后第一个寿辰,该大办,他从南海寻到一株大红珊瑚,要提前进献上来。皇兄觉得也无不可,索性顺便举办一个家宴,让我等一起见识一下这株珊瑚。红珊瑚寓意很好,正好,你与我同去也可以祈福。” 大的红珊瑚…… 何欢想起什么似的,神色飘忽一瞬。 这样的东西,的确十分罕见,几十年都难寻到一株。 “真是叫人十分期待。”何欢勉力期待道。 …… 十三日晚,陆小凤肩上搭着两条变色缎带过来,见到何欢与花满楼就笑道:“快来看,我给你们带来了什么!” 花满楼闻言放下手中棋子,“前两日看你整日愁眉苦脸,还来不及担心,今天就精神抖擞。不愧是陆小凤。” “所以你带来了什么?”何欢仍盯着棋盘,有些漫不经心问道。 “唉,整个京城的大侠都要争抢的东西,现在就在你们面前,你们却根本不在意。”他装模作样叹一口气,又随即笑道,“只有在你这里,这缎带才是缎带。” 他解释道:“天底下一共就五条,只有拿着缎带的人才有机会去紫禁城见识一下当今最厉害的两位剑客的剑。” 何欢放下手中的棋子,抬头看向他:“我以为你去找西门吹雪,是为说服他放弃这次决斗。” 陆小凤仍笑着,只是笑容中透露出一丝苦涩:“他决定的事,谁可以更改呢?” “不过,他们既然已经决意要这么做,我能做的,就是尊重我的朋友。” 尊重,或许这就是陆小凤能与这么多人都是挚友的原因。 花满楼问:“所以,你留下了两条缎带,其余三条都送出去了?” 陆小凤道:“是啊,像这样的烫手山芋,我一刻也不想多放在手里。” 何欢也反应过来,虽说他自己不需要,但陆小凤不知道啊,因此他故作疑惑地反问道:“这两条缎带,是要送给我们吗?” “不然呢?我拿来你们面前是为了炫耀么?”陆小凤郁闷的摸摸胡子。 “那,你自己没有缎带的话,是不是也能进得去皇宫?” 花满楼摇头笑笑。 陆小凤也笑:“那怎么可能,我跟皇帝又没有交情,没有缎带肯定也……” 他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他是一定要去紫禁城的,不仅因为在那里决斗的是他的两个朋友,更是他意识到这其中仍有一些不对的地方,只是他尚未洞察。若要确保这其中不会有什么诡计成功,他就一定要进这个紫禁城。 但是缎带…… 何欢看他脸色眉毛眼睛愁的都要挤在一起,才笑道,“当天我另有要事,用不上这缎带。” 陆小凤先是一喜,继而又狐疑道:“真的?你不是哄我吧,其实有一条缎带是被小偷偷走的,我向他要回来也不是不可以。” 被这话逗乐,何欢笑道:“真的,骗你干什么,刚刚我还在和七哥讲这事。” 就在刚刚,何欢与花满楼说完这事,花满楼格外敏锐地问:“还是那个帮我们订好客栈的朋友吗?” 何欢惊异:“七哥怎么知道?” 花满楼抬起手轻轻戳一下他的额头,“带人出入皇宫,非高官显爵不可。能够同去家宴,我能想到的也只有京华楼的主人,当今的并肩王了。” 何欢拉住他的手指,放在脸边蹭一蹭,“他什么都清楚,既知道我与你的关系,也知道分寸。我、我有非进皇宫不可的理由,所以只能……” “小欢,我没有拦你的意思,”花满楼摸摸他的脸,“只是,你没有必要瞒着我,不是吗?” “因为不想让你生气。”何欢道。 “我不会因为他而生气,因为我知道,我与小欢两情相悦,情深不移,对吗?” 何欢点头,花满楼便继续道:“只是,我不愿你因为怕我会生气,就隐瞒于我。这并不利于我们之间的信任。以后有什么事也是如此,我们一起解决,好吗?” 他认真解决问题的模样很让人安心,何欢答应下来,又握住他的手,试探着摇了摇。 “所以,你现在不生我的气吧?” 花满楼笑:“我永远不会因为这种事同你生气。” 何欢明知就该就此打住,却还是忍不住问:“那么,你会因为什么生我的气呢?” 花满楼想了想,道:“大约…会因为你一个人偷偷去做危险的事情而生气。不过,我相信你不会的。” 何欢回忆起过往种种,心虚的将头扭到一边去,“嗯”了一声。 第85章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 “皇兄同意了。”朱翊麒道。 何欢也被这轻易程度吓到,这位皇帝好像的确……人很大度啊? 随后朱翊麒又道:“但是得在宫宴之后,且要有侍卫在侧,这个应该没问题吧?” 虽说朱翊麒再三保证,他要带进来的这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也是至交好友,但是皇帝仍然要保持警惕心,何欢可以理解。 “在那之前,你可以待在偏殿里烤火,吃点东西,宫里御厨的手艺很不错。” “多谢,但是你大可不必如此费心,我已劳烦你良多。” 朱翊麒打断他的话,“你真想报答我,就别拒绝我。” 何欢无奈应下。 朱翊麒甚至怕他无聊,中途就借口醉酒出来偏殿找他,还在抱怨:“皇兄居然会答应让两个武林人在紫禁城屋顶上打架,还允许那么多人进来旁观,真是……” 那么多人?何欢疑惑:“不应该只有五个人吗?” “你也知道?哦,对,那个陆小凤是你的朋友。”朱翊麒随口抱怨一句,“我路过时看到怎么也有十几个人吧,真是不成体统。担心这些人闹事,禁军都紧急调来六队。” “皇兄还笑着说无事,甚至还想让魏子云带他去房顶上一起看,真的是……”朱翊麒啰啰嗦嗦,何欢耐心听着,只是心中疑云更胜。 定在紫禁城之巅的决斗,突然增加的围观人数和被调走的禁军,因为南王而提前的家宴……一切都像是散落一地的珠子,似乎只差一根线就能串联在一起。 就在这时,朱翊麒的下属禀报:“王爷,宫宴结束了,皇上说您可以带着何公子到御书房值班间找林姑姑。” “本王知道了。” 两人并肩向御书房走去,突然遇到一身穿白色锦袍,披白色狐裘的年轻人,其气势凛然竟不逊色与朱翊麒,见到他时礼貌停步,“并肩王雅兴。” 朱翊麒却对此人并不很待见的模样,只是随意点一下头,年轻人也不介意,视线放在何欢身上。 何欢不知怎的,竟从他眼中看出一丝带着冰冷的讥诮戏谑,触感犹如蛇吻,又像是孩童手中随时会因为兴起刺出、带着幽幽蓝光的针尖,他问:“这位是?” “本王的朋友。宫门已快落锁,世子还有兴致在这里问东问西?” 朱翊麒身怀令牌,不受宫门落锁时间限制,然而太平王世子不该如此。 “正要走呢,原本想找南王说些事,却不知怎的,宫宴刚刚结束,就找不见王叔人影了。”年轻人这话明明是对着朱翊麒解释,眼神却若有似无的瞥向何欢,好似在说:你有猜到吗? 你有猜到吗? 消失的珊瑚会不会再出现,你明明是在场最清楚的,不是吗? 何欢猛地反应过来,他攥着朱翊麒的手腕,声音又急又低:“皇帝现在会在哪?” “皇兄勤政爱民,现在应该还在御书房……” “御书房在那个方向?快!你皇兄可能有危险!” 虽然还没有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朱翊麒在片刻的犹豫之后就指向御书房的方向,“这边!” 紧接着,一股完全让人来不及反应的力道下,朱翊麒觉得天旋地转,下一秒就看到倒着的太平王世子距离他越来越远…… 何欢正将他抗在肩头,运起轻功向御书房方向飞驰。 好厉害的功夫,好快的轻功,不愧是他,什么都能做到这么好。 朱翊麒晕乎乎想到。 在看见御书房一角之时,他才回过神喊道:“在这儿,这里就是御书房。” 御书房内,剑拔弩张。 朱翊麒看见破了个洞的木窗时,只觉眼前一黑,却没想到何欢将他放下,顺着破洞望进去,情况远没有他想的那样夸张。 林欺霜正站在皇帝身前,正颤颤巍巍举着一个黑漆漆的盒子,大喊着:“不准动,这是唐门蜀中的暴雨梨花针,我知道你武功高强,但是千百根银针齐发,你能确保全部挡住,又怎么确保你身后那个草包在此一击之后还能苟活?” 站在她对面,一身白衣的剑客,竟是原本应当在紫禁之巅与西门吹雪决战的叶孤城。他微微皱眉,拿剑的手依旧很稳,视线并不曾离开林欺霜和她身后的皇帝哪怕一瞬,但是,他站在他身后的南王世子却死死的牵着他的腰带,好像是想把自己整个人都藏到他身后一样。 “你不许去!”南王世子大喊。 “她手中的盒子不是什么暴雨梨花针。”叶孤城冷静道。 “你怎么知道?”南王世子难以置信。 “你敢赌吗?”林欺霜的手放在盒子背后问,在对面无论再好的目力,也看不清她究竟是否已经扣向机关。 她怎敢带暗器进宫?朱翊麒难以理解,同时不着痕迹望一眼何欢。 这恰巧也是叶孤城所想,他道:“连你们出入皇宫也要搜身,她是怎么把暗器带进宫来的,你没有想过吗?” 他的语气,就差没有在句尾骂一句蠢货。南王世子听罢,同样觉得有道理,就听见林欺霜道:“只因我不是普通女官,我是被陛下亲自从民间带进皇宫,有谁敢搜我的身。” “既如此,那就动手。”叶孤城笃定她手中不是暴雨梨花针,一剑刺出,眨眼已至林欺霜身前,只听见惊呼一声,林欺霜抬起盒子试图挡在胸前,已经来不及了——那果然不是暴雨梨花针,只是放置徽墨的墨盒。 窗外不知从何而起的风将看似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两人扯到一旁,一个披着大红披风的身影从另一边破窗而入,仅用了两只手指,竟能牢牢固定住叶孤城的剑,近在咫尺的剑尖在这双有血有肉,看似柔软的手指之下,却不能再向前刺出哪怕一毫。 “……早知道你在旁边,我就不擅闯御书房了。”陆小凤看向一旁的何欢。 “……”叶孤城惊愕的神情先是停留在陆小凤身上,在看到何欢之后,则再也无法从他身上移开。 他是何人,好高的功夫,我竟丝毫没有发现这人的存在。叶孤城一向自傲与自己的武功,如今却再三首创。 林欺霜看着何欢的眼神中有欣喜、激动,也有担忧。但她知道此时并不是开口的好时机,只得忍耐。 南王世子见势不妙,只想逃离这里,却被破门而入的朱翊麒死死摁倒在地,差点没有窒息当场,他开口问:“皇兄,你无事吧?” “没事。”皇帝的目光先后落在这一堆人身上,竟还笑了笑:“如此体验,倒是难得。” 他实在是一个很镇定、很大度的君王。 在扣下南王世子、南王以及他们的随从之后,他甚至允许陆小凤带着叶孤城回去与西门吹雪决战。 紧接着,他的目光看向与林欺霜站在一处的何欢,也笑笑道:“你也算是救了朕的命,有什么想要的吗?” “草民只愿自己的义姐得偿所愿,别无他求。”何欢道。 林欺霜悄悄瞪他一眼,好像在埋怨他为什么要将这大好的机会放在她身上。 皇帝笑笑:“她的事,我自有安排。先皇晚年的确多信谗言,林大人生性耿直,遭小人陷害,朕早已有心清算,只待时机成熟。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要求,大可一换。” 何欢思忖片刻。 “……你怎么敢的?”从御书房中走出的林欺霜埋怨他,“还好陛下并未动怒,甚至说要好好考虑,但你求什么不好,要说这种出格的话。” 何欢笑:“只是官办女学,便算出格了么?你既然想办女学,现在又已经打算定居京城,为何不可直接办个大的?” “……你不懂。”林欺霜的眼神很是复杂,“这并不是可以一日而就的事情。” “那就多试几日,只要努力,总会成功的。总是顾虑这顾虑那,才会觉得什么都难于上青天。” 林欺霜被他说的有些心动,又觉得有哪里不对,她摇摇头,“那这也是我该做的事情,你救了陛下一命,求些别的不好么?” “我并不是单纯为你求的,”何欢神情自然,“我还是为了我的母亲、我的妹妹、我的朋友求的。这话你可以说得,我就说不得么?没有这样的道理。” “好,我说不过你……你想要进来皇宫一定很辛苦吧,对不起,拂了你的好意,还要你千方百计来找我。” 何欢定定望着她:“你为了自己的未来一搏,这是好事,不要同我说抱歉。正相反,我看见你坚定不移、慢慢接近自己所愿,只会替你高兴。倘若有人因为你没有走他安排的路,反而斥责你,那他才是有问题。” 林欺霜笑:“好,我知道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这句谢谢你总说得吧?” “那是自然,我担得起。”何欢理所当然。 “你看起来,比之前在保定高兴许多,是有什么好事么?” “嗯,我遇见……很不错的人,等你出宫当了女先生,就带给你瞧瞧。” 她们聊了约有一炷香时间,何欢看一眼月亮,道:“时候不早了,你今天还当值么?我送你回去歇息?” 将人送回去,回首正好瞧见陆小凤、西门吹雪一行人。 “比试完了?”何欢问。 “还未,他的心仍不静。”西门吹雪道。 他看起来,与往日也不相同。 “如今他一个人待着无法使自己的内心平静,那么,有人去和他说说话,反而可能好一些。” 西门吹雪与陆小凤对视一眼,向那边走去。 何欢随口问陆小凤,究竟发生过什么。他们两人在这夜风之中,相互阐明不同视角下的疑点,何欢在陆小凤的诉说之中,隐约感觉到不对。 在西门吹雪回来对陆小凤说:“他想和你说说话”时,何欢却忽然按住陆小凤的肩膀,“先等我一下。” 何欢走向叶孤城。 “是你?”叶孤城认出他的面容。 “是我,我有一件事不明白,想要问问你。”何欢道。 “请。”叶孤城并不介意。或许如今,他心中已经空无一物,将一切都置身事外了。他只害怕,无法在这一战之中觅得已经迷失在迷雾中的自身,无法在他认定的对手面前发挥出自己真正的、最后的剑术。 “你认识公孙大娘吗?” “不曾耳闻。”他道。 “你……曾在郊外杀死过一个穿着红色绣鞋的女人吗?或者,一个长相绝美的女人?” 叶孤城冷冷道:“在京城的这段时间,我从没有杀过任何一个女人。” 何欢听得出,他没有说谎。 那么,那样精巧绝伦的一剑,伪造成天外飞仙的一剑,是谁刺出的? 他此刻身在何处,还在京城吗?他又是为什么,要杀了公孙大娘? 第86章 叶孤城的死,出乎众人的意料,却又好像是件理所应当的事。 他无法允许自己死在出西门吹雪之外的人手中,也绝不可能活着走出紫禁城。 究竟是他的动摇,让西门吹雪的剑先刺入他的胸膛,还是因为这个瞬间,西门吹雪强于叶孤城,世人已经无从知晓。唯一留下的只有活着的人和目睹这场决斗之人,口口相传的惊鸿一瞥。 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终成绝响。 但,那个潜藏在暗中的人,那个能模仿出天外飞仙的人,又是谁?他的能力莫非已经在叶孤城之上?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所做的这一切在这场谋朝篡位的大事之中,又起到怎样的作用?公孙大娘的死,究竟是有意为之,还是误入阴谋? 既有超乎寻常的身手,又需要深刻的了解南王密谋之大事。这个人…… 何欢骤乎回忆起刚刚同他们打招呼的那个白衣年轻人。 他说,他本来要找南王商议事情。 他在提醒何欢,为什么? 朱翊麒并不在附近,今夜猝不及防的造反、儿时便在身边伺候的太监的背叛,使得皇帝本就还未坐稳的皇位更加摇摇欲坠,皇室仍有太多事情亟待解决。朱翊麒此时、且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留在自己的皇兄身边帮忙。 好在,皇帝是位知恩感恩的皇帝,他还记着没有报答陆小凤的救命之恩,特意宣见陆小凤。 “陆小凤,”何欢冲他招招手,“一会儿你见了并肩王——就是上次见过的那位,与我在一起的朱公子的时候,麻烦你帮我问一下……” 如此这般那般的交代好陆小凤,何欢松一口气,这才望向一边一直含笑的花满楼。 “七哥,”他有些不好意思,在原地磨蹭一会,直到花满楼走到他身前:“要见的人已经见完了吗?” “嗯,见完了,真没想到今日之事还有这么多内情在,而且……”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见花满楼惊呼:“躲开——” 什么? 视线里的一切都好似被拉长,不论是时间还是动作。 手脚都被铁链束缚住的男人,不知通过什么方式,悄无声息的躲过他的感知,向他的背后挥出一刀。 花满楼略落在他身后,先一步感知到对方的杀气,竟猛地推开他,自己迎向无锋却厚重的一剑。他匆忙间转身,看到人类孱弱的身体直面对方黑色的重剑。走在他们身后的西门吹雪试图向对方挥剑,格挡这一击,却仿佛无用功一般,全天下也难觅第二把的宝剑就这样被震断。而被天下第一剑客卸力后的一击,也只用须臾时间,便将花满楼击飞出去。 何欢看着,他像是一片已经丧失生命力的枯黄落叶自树梢落下,鲜血从他身上汩汩流出,像是怎么也流不尽的河。 …… 他的呼吸轻微的像是断翼的蝴蝶,在地上轻轻地颤抖,何欢连怎样呼吸都遗忘,只想要冲过去查看花满楼的伤势。 可是那柄重剑,还该死的挡在面前。 那个带着铁链的人抬起头,像个疯子一样在喃喃着根本听不懂的话,何欢第一次这样恨一个人类,他的双手握拳,旁人看不见的空间之中,异化的身体宛如绵延不绝的藤蔓,又像是吐信的毒蛇,缠绕、包裹着这个疯癫的男人,每一寸身体都想让他去死。 去死,去死。 那男人握着剑还想冲上来,却不知为何觉得呼吸困难,四肢无力。他在越来越稀薄的气中,依稀看到一个女人温柔的影子,因此,连挣扎都变得轻之又情,生怕打破那已逝之人的倩影。 何欢没有意识到对方的放弃挣扎,即便如今他感知到,也不会如往日一般心软。他只要这个疯子偿命。要他死在窒息之中、要他饱受精神与身体的折磨,要他亲手将自己最期待的梦毁灭,要他支离破碎。 然而,在这源源不断滋生的恶念之中,仍有一条小小的枝条,颤颤巍巍想要靠近花满楼。 他浑身都是血。花满楼浑身都是血…… 即便是不及人手指粗的枝丫也不敢去碰他。越发小心的凑近,在感知到轻微的鼻息之后,何欢大口大口的喘气,随后才跌跌撞撞奔向花满楼。 他从怀中掏出数不尽的药材,根本不在意旁人看见会生出怎样的疑惑,只是将无数续命的药材都喂进这个人嘴里。 “七哥……七哥……”好怕对方听不见所以无法回应,却更怕对方已经再也听不到,所以无法回应。他先是很小声地呼唤,随后声音才变大一些,怎样也无法止住的颤抖,却如怎样都无法止住的眼泪一样。 好害怕。 喂给他的药好像也无法再吞咽了。 何欢抬手,却顿在半空,不敢去试探他的鼻息。 然而,那双仍在微微颤抖的手,却被一只沾满鲜血的手轻轻碰了一下。 何欢还没回过神来。 “别……哭……” 熟悉的声音响起,哏在他喉头的鲜血在说话时还在流淌,却无法阻止他安抚自己恋人的决心,疼痛好像也在此刻变得越发真实,他却道:“小……欢,不、怕,别哭……” 何欢的心像是被一只手掌狠狠地捏住,他张口,深呼吸,却怎样都说不出话。 他如今除了呜咽,再没有其他的声音。 花满楼声音很低的提醒他,“手……” 何欢不解,却望向他们交握的手。 那不是手。至少,花满楼握着的那部分,由无数棕褐色枝条和绿色树叶编织而成的东西,不应该被称之为手。 …… 西门吹雪赶来,握住花满楼的手腕替他把脉,眼神中一闪而过惊异,随后对何欢道:“伤势很重,但你的药很好,已经稳定下来,你先带他去医馆。我来对付这个人。” “不,你带他去医馆。”何欢垂着头,声音中的涩意仍然明显,却难掩他的杀意,“这个人,是冲我来的。七哥和我在一起,还会有危险找上门。” 他站起身,留恋的望一眼花满楼。 他躺在那里,闭着眼睛。但是,西门吹雪说他情况已经稳定下来。他的神情并不慌张,好像没有被刚刚的触感吓到,也从不后悔。 他理应得到一个解释。而不是欺骗。 他本可以安然悠闲度过的人生,也不应该因为一只妖怪就被毁掉。 那么……在这种事情再次发生之前,就要把所有可能性扼杀在摇篮里。 西门吹雪不是这个人的对手。 何欢看向仍然沉浸在幻梦之中的那个人——或许,那不是人。 在理智回笼之后,何欢意识到,他们曾经见过的——那是很久很久以前。 因为这个人和他的飞行器,何欢才会离开密厄。因为何欢失踪,母树迁怒,这个人才被迫停留在这颗星球上,经历无数坎坷。或许从相遇的那刻开始,就注定有重逢的一日。 “我本来不恨你,”何欢轻声道,“可为什么偏偏是今天,为什么是那个人和我在一起的时候?” 隐情、内幕、这一切都很重要,可现在,何欢什么都不愿意去想。 他唯一想到的是:我该将这一切,全都处理干净。 就从这个人开始。 常人所无法看见的空间中的藤蔓,和现实生活中何欢自腰中缓缓抽出的一把剑,都将弥漫的杀意对准眼前这个人。 从没有人见过这柄墨绿色的剑。但见过的每一个人,毕生之年都不会忘记这柄剑。 它柔软得像是柳枝,但哪怕最坚硬的兵器也会在它宛如轻吻一般的力道下像热刀切开蜡烛一样轻易的分成两半;它漂亮的像是宝石,但触碰到的每一寸肌肤都会先变成如剑身一样的墨绿色,随后涌出怎样都止不住的鲜血;它在月光下散发着幽幽的光芒,光芒刺在身上、眼中的时候却让人角色瘙痒、疼痛、随后想要抓挠、止不住的抓挠、直到全身上下都鲜血淋漓。 可是,人们的眼睛仍然跟着那道剑光,怎样都移不开视线。他们已经忘了疼痛、忘了恐惧,除却想要接近之外,再无其他意识。 许多年后,已经成为老人的看客同他的孙女讲故事时,还会用赞赏又痴迷的语气道:“哪怕是死,真想再见一次那道迷人的剑光啊……” …… 陆小凤赶到时,对于眼前的一切都无法置信。 不管是四周癫狂的人群,又或者是自己持剑的好友,和眼前那个已经断了气却仍被无数剑光笼罩着的陌生男人。 他不顾身边司空摘星的阻拦,硬是要闯过这密密麻麻的剑光,想唤醒已经杀红眼的何欢。 何欢却在此时,冷淡的看了过来,开口道:“不要上前,你的灵犀一指也挡不住这剑。” 陆小凤很勉强的笑:“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但是,他的手指却无法伸出来。不是害怕、也不是迟疑,而是他根本无法看到哪怕一丝动手的契机。 何欢的视线落在半空,半晌才道:“他还没有死。” “谁?”陆小凤没反应过来,后来又迟疑的望向他以为早就已经变成一摊烂肉的男人,“呃,你是说这个人吗?” 何欢:“嗯。” “或许,小欢你可以先冷静一下?呃,花满楼去哪里了?” “……” 看着剑光又密集起来,陆小凤头上又滴下几滴冷汗,“莫非……” “他伤得很重,西门吹雪已经将他带走了。” 何欢说完,又沉默很久,才道:“都是我的错。” “这与你有什么相干?那你不如怪我,如果不是我将缎带给他,他就不会来紫禁城凑这个热闹。” 何欢道:“你不懂。” 陆小凤:…… 陆小凤简直要被他气笑:“你说谁不懂呢!你刚刚拜托我帮忙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那个人……啊,对了,那个人。 他的目的根本不是南王。他的目的是拖延何欢的时间。 只有这样,打出一个时间差,他才能找来这个人,才能算计到何欢。 “那个人是谁?”何欢问。 “……你先停手,我就告诉你。” 何欢看他一眼:“我真的没疯,这个人也没死。” “好的好的,我相信你,但是你还是先停下来吧,就算想要继续,拜托你换一个地方,你没看到这些人已经因为你的招式走火入魔了吗?”陆小凤道。 何欢的视线终于给到不知何时围观起来的武林高手身上。 他沉默半晌,最终还是停手,将剑一抖,血如同梅花一样泼洒在地面被劈出的黑色裂缝上,又一收剑,那柄宛如鞭子一样墨绿色的软剑便又消失无踪。 “你到底是把剑藏在哪里了?我和你认识这么久居然不知道你随身携带这样一柄利刃。” 何欢不语,只是盯着陆小凤。 “好吧好吧,咳,但我说完之后你也不能随便去找那个人麻烦,不然会很麻烦的,懂吗?” “他是当今太平王唯一的一个儿子,太平王世子。” “别不说话,答应我啊喂!” “好吧,至少现在……最近、这半年内不能对人家动手!不然很容易被怀疑的,就算你出身神水宫也一样。你也为神水宫考虑一下!” “……我知道了。”何欢沉声道。 “这就对了。”陆小凤松了一口气,转头却忽然发现不对“诶?那个人……什么时候不见的?!” “在你说,太平王世子的时候。” “他真的没死啊?这……这是什么体质……”陆小凤目瞪口呆,随即又想到一个更可怕的事,“他不会去找太平王世子报仇了吧?” “不会的。”何欢淡淡道,“因为他是个疯子。疯子怎么会知道,太平王世子呢?” 纵使心中仍有疑云万千,陆小凤认为眼下并不是提及的好时候,他看一眼神色仍旧难辨的何欢,试探道,“那咱们去找花满楼吧,虽然西门吹雪的医术高超,但是他醒过来的时候,想必还是比较希望陪在他身边的人是你……你说呢?” 何欢原本阴沉的神情,渐渐被茫然取代。 “……” 他想:七哥他,还会愿意见到我吗? 第87章 被陆小凤带着去找花满楼,路上,何欢渐渐回神,他看起来终于不像方才那样阴沉,只是脸上仍愁云不展。 陆小凤见状道:“放心吧,西门吹雪除了是难得的剑客以外,还是很好的大夫。他说花满楼无事,那必定是无事。” “嗯……”何欢闷闷道。 “一向温柔的人生气起来,总是这么吓人吗?”陆小凤见他仍旧自怨自艾模样,故作轻松般道。 何欢承他的情,却难以回应。 “合芳斋?”何欢看着面前的牌匾,仍有些回不过神。 “进来吧。” 陆小凤熟门熟路往这家看起来是糕点铺子,实际上也的确在贩卖糕点的店铺后院走,何欢跟上,不过几步就看到在外面坐着的西门吹雪。 陆小凤问:“他的伤势如何?” 看西门吹雪饮茶时的神色,应该是无甚大碍。 陆小凤见到何欢将那人逼至死境的气势,就在担忧,怕不是花满楼的伤势过重,让何欢丧失理性了。但因为有更加魂不守舍的何欢在,才强作无事,如今看见西门吹雪神色,才暗自松一口气。 果不其然,西门吹雪道:“已无大碍,只消静养一段时日即可痊愈。” 随即,他看向何欢:“你的药,很好。” 何欢垂下眼眸,半晌后道:“我去看看他。” “在后面屋子里。” 何欢往屋内走去,身后陆小凤与西门吹雪在说话:“你的剑术……孙……” 手放在门上,他顿住片刻,才小心推门而入。 木门开合,没有发出声音。屋内点着一支蜡烛,何欢挥灭蜡烛,屋内瞬间变得昏暗而模糊。外界阳光朦胧透过闭合的窗纸,为床踏上静静躺着的那人笼上一层朦胧的纱,何欢伸出手去描绘半空中投射下的虚影,却不敢触碰躺在那里的人。 “怎么将蜡烛熄灭了?”花满楼虚弱的声音响起。 何欢没有想到他现在是清醒的,手不自觉一颤,道:“门窗都封着,怎好一直点蜡烛?而且只有你我两人,又何必燃烛。” 花满楼笑笑,伸手试着去碰他的手:“累不累,你没受伤吧?” 何欢怕他牵扯到伤口,连忙将手递过去,将花满楼的胳膊轻轻按在床铺上,才道:“我好得很,你、你不该替我挡这一下。” 他看见花满楼皱眉,连刚刚的担忧都忘记,竟直接道:“你不是也摸到了……我与常人不同,抗那一下不算什么。” 花满楼道:“那我与你也不同,我不怕疼。” 何欢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花满楼的意思:“怎么可能,而且这跟怕不怕疼有什么关系?” “那这跟你能不能抗那一下也没有关系,我……”花满楼一时间说太多话,又有些气喘。 何欢连忙道:“你先别说话了!不怕伤口裂开吗!” 他想要起身查看花满楼的的伤口,却被对方摁住了手。 “怕,”花满楼一字一顿道,“但更怕你,偷偷溜走。” 被说中的何欢不敢吱声。 听不见他的声音,花满楼手上力气渐渐变大,这对何欢来说不算什么,但他却十分担心花满楼的身体。 “这些都不重要,我哪儿也不去,七哥,等你好了,我们、我们开诚布公的谈一谈,好吗?” 花满楼终于沉沉睡去,何欢看着他们仍旧交握的手,怔怔出神。 他……其实从未想过坦白自己的身份。一开始是心中仍有戒备,后来却是担心说出口后花满楼无法接受,两人最终走向陌路。他只愿拖得久一些、再久一些,好让他有足够的底气将这秘密托出,又或者隐瞒到天荒地老。可如今,却毫无准备的暴露在花满楼面前,不知道他猜到多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说明。一桩桩混乱而仓促的事裹挟着这段关系彻底走向看不清的前路。 但,不知怎的,好像只要与这双手交握,即使前途遍布迷雾,也能看见雾后隐隐的曙光。原本焦虑的事情,也好像变成了天边的云,随风而散。 他看着花满楼,久而久之自己也觉得困顿起来。渐渐地,他身子越来越低,最后趴在床边沉沉睡去。 等到醒来,已经是晚上,此刻屋内伸手不见五指,可何欢依旧能清晰看到已经醒来的花满楼,满是怜爱的摸了摸他的头发。 他微微一动。 花满楼的声音依旧温柔:“怎么在这儿睡着了?” “我亦不知……”何欢下意识蹭一蹭花满楼的手掌,回忆起他的伤势,又连忙起身:“你怎么样?我有压到你吗?” “不曾,倒是……你脖子会不会痛?”花满楼有些担忧的揉揉他的后颈。 “啊,不痛。”何欢后知后觉,正常人以只有头抵在床铺上的姿势待久,的确身体会不适,但他全身都坚硬笔挺,反而不会某些姿势过于觉得疲惫。 他谈起这件事仍有些不自在:“你知道的,我……嗯,不会因为这种事难受。” 花满楼突然道:“你好像不喊我七哥了。” “嗯?”何欢一愣。 花满楼的关注点有些奇怪:“小欢,似乎从我醒来之后,只喊过我一次七哥。” “……”何欢呆滞。 被点出来,他有些臊得慌“这、这是因为,我大概也活了很久……” “多久呢?” 何欢茫然眨眼:“我记不清,我生于深山之中不知多久,才开灵智,但想来没有八十岁,也有五十岁了吧。” “那开灵智的时间呢?” “大约二十有余?” “那,还是叫七哥吧。”他笑。 何欢不知怎的,有些叫不出口。他心思一转道:“或许,你可以叫我哥哥,我喊你七童。” 花满楼:“……” 花满楼失笑。他本意是不想叫何欢在称呼上疏远,却没想到何欢却在计较年龄大小一事。这也让他不禁松一口气,又想逗他,便道:“可这样,又该如何与陆小凤说明呢?” “而且,我很想有人叫我哥哥……”他虚弱的声音和委屈的神情叠加,让何欢除了听他的话再没别的想法,他脑袋晕晕乎乎道:“那、那我还是唤你七哥。” “七哥别再说话了,你要好好休息。” “你呢?” “我其实在哪里睡都一样,站着睡也可以,不过看起来有些奇怪罢了。” “噗。” “别笑啊,万一伤口裂了怎么办?” 门外,陆小凤和西门吹雪在聊天。 陆小凤问:“花满楼伤势究竟如何?” 西门吹雪道:“很重。” “很重?!”陆小凤震惊,正想就算要当没眼力的蠢蛋打扰那两人相处也得进去看看花满楼的情况,又听见西门吹雪道,“但你那位朋友手中的药,效力极好。” 陆小凤:“……” “所以?花满楼现在伤势到底如何,你能不能直白一些告诉我?他靠小何手里的丹药保住性命了?” “不止。”西门吹雪放下手中的茶杯,看向陆小凤,缓缓道,“我从未想过,这般致命的伤势,能以这么快的速度回复。” “嗯?”陆小凤从鼻子中疑惑的哼出一声,随即了然,“你不知道,以他的出身,有保命的奇药也不稀奇。” 西门吹雪却冷笑一声。 陆小凤扬眉,有些愤愤:“你冷笑是什么意思。” “我冷笑就是我冷笑的意思。” “那你说说,我说什么,能让你冷笑出声?” 西门吹雪道:“你以为,我没有见识过最顶级的疗伤丹药?” 的确,以西门吹雪的身份,见过什么都不稀奇。 陆小凤不解:“那你的意思是?” 西门吹雪沉默。 最后,他只是道:“他最好没有拿这副药救过其他人。” …… “所以你当时,都喂了什么药给我?” 何欢正在帮花满楼换药,两人还是第一次这般坦诚相见,何欢全神贯注在花满楼的伤口上,倒是毫无妄念,花满楼却生出许多不好意思,只得东拉西扯般问道。 何欢回忆一下,道:“无非是些灵芝、山参,还有从家乡带来的补身体的药。” 花满楼问:“山参这些,也是同你一样的……” “什么?不是不是,”何欢连忙解释道,“年份是久远一些,不过没有灵智。实际上,我在外行走许多年,只遇到过有灵性的生物,却从未遇见与我一般的类群。” 至于密厄……何欢潜意识里有种预感,倘若说出这个名字,花满楼的记忆或许也会因此发生改变,就如一切听过这个名字的人类一般。所以,不提也罢。正如那份绝无仅有的、为他补充养分的“药”,都作为秘密,沉寂在地脉之下就好。 花满楼的外伤多是细碎伤口,真正严重的是胸前几乎震碎全部肋骨和脏器的钝伤,全靠西门吹雪用木板固定住,还有何欢及时喂药,使得骨头得以缓缓愈合。 何欢看着看着,眼眶又微微泛红。 “当时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后来痛意才上泛一瞬,你便过来喂药,”花满楼无奈,“若说让人起疑,这药立马就让伤口处感到麻痒,好像真的能听到伤口在长合,我当时神志不清,也被吓得清醒了,远比你本身更加可疑。” “……”何欢沉默片刻后,才道,“当时,只怕你会离开我,哪里还顾得上隐藏身份。” 他声音很轻,带着哀求:“七哥,答应我,下次不要再做这种事了好么?你替我挡伤,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你让我怎么办?还有、还有你的家人,他们怎么办?我是不会死的,甚至痛觉也没多敏锐。我会尽早解决此事,但万一真有下一次……躲在我身后。” “你怎知下一次,自己依旧能安然无恙?”花满楼轻声问。 “我……”何欢说不出口。 “那就是骗我的。”花满楼道,“所以,你是要我在那种时候,眼睁睁看着你死在我面前吗?” “哦,不过我是个瞎子,应当是看不到的。” 第88章 “你惹花满楼生气了?”陆小凤难以置信,甚至生出一些佩服,“我还是第一次听他说出,想要一个人待一会儿这种话。” 要知道,往日他居住的小楼,大门都是随时敞开,欢迎任何人到访。 何欢叹一口气:“是我说错了话。” 西门吹雪早已回去主院。陆小凤当下被病人拒之门外,也不好直接推门进去,和何欢一起坐在院子里聊天,“那你主动认错,他还能一直生你的气不成?他还在养伤呢,你服个软呗。” 何欢:“……” 陆小凤挑眉,惊异似的:“你俩这是闹什么别扭,一个不言一个不语的。事情很严重么?” 何欢挑挑拣拣,将能说的说与他听,陆小凤一语不发。 半晌,他吸一口凉气:“你这……要换成是我,哪怕是一个普通朋友这样同我讲话,我也生气。” 何欢也气闷:“难道要我再亲眼看他为我而受累吗?” “危险来临,躲在心爱之人身后。你不仅置他于不仁不义,还是糟蹋他对你的情谊。” “难道危险来临之际,就要放弃权衡利弊,任凭冲动行事么?” “……”陆小凤沉默,“你以为,这是一时的冲动么?” 何欢自知失言,但他咬牙仍旧道:“他为成全他的心意救我,难道我就不能为成全我的心意挡在他前面?” 说不通,好像怎样都是难题。各持己见无法听进对方的意思,再辩论下去不过多一个气闷之人。 陆小凤要拉西门吹雪来评理,可人都到了西门吹雪院前,却听见对方在与妻子诀别。 他所追求的剑道、剑心,与人类之爱无法共存。好聚好散承载于另一人的心灰意冷之上。好像天底下的分别都是情与道的权衡,陆小凤叹一口气,转头就看见站在身后不远的何欢。 他先是吓了一跳,后来又看见何欢示意他先离开再说。如今再进去,只会更尴尬。 两人悄然离开,院内的西门吹雪古井无波的眼神在望向院墙时有一瞬的波动,随后又归于寂静,恰如他曾经涌起的爱火,最终被斩落于剑下。 明月迢迢,清风徐来。烛火如豆,在寂静深夜中跳动,透过灯笼晕染成柔和的光晕。何欢看着小道旁的灯,突然想起摆在家中那盏花灯。 他爱惜那灯,本想将烛火换成夜明珠更好留存。在换成之后,却因为没有烟气,灯再也没有转过。或许有些时候的好意,反而会破坏他人的心意。 “时移世易,谁会想到,他的动心竟然会是这样仓促的结局。”陆小凤感叹。 “他明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中途许下自己无法信守的诺言,伤人伤己。”何欢淡淡道。 “也不能这样说吧?”情感与他这个人一样飘忽不定的陆小凤有些心虚道,“有些感情,拥有过,不就够了吗?” 何欢反问:“那就该提前说清楚。可,嫁娶对于你们来说也是‘拥有过就够’的关系吗?” “……”陆小凤扭头不语,半晌讪讪道,“别问我啊,我没有想过娶妻,也没背弃过什么诺言。” “不过,这倒点醒我了,”何欢道,“我原本就该先将这件事解决掉,否则横亘此处,终究会影响我与他的感情。” …… “他说完就走了。”陆小凤坐在桌边,老实对着躺在床上的花满楼全盘托出——他本想隐瞒,但话不过三句对方就问起何欢如今在何处,陆小凤东拉西扯瞒了两句,就被一向敏锐的花满楼察觉出来。 花满楼的神色变得更难看些,陆小凤宽慰道:“就算他去找那刀客,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你是没见到他的武功有多高强……之前居然还一直瞒着我们,真是不够朋友。” 花满楼叹气:“他既然说要解决此事,我只怕他会一个人对上这人背后的黑手,其中干系庞大,他一人哪怕武功再高强,难免危险。” “……陆小凤,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闻弦而知雅意,陆小凤了然:“你希望我去调查此事?” “麻烦你了,等我伤好,便……” “这是哪儿的话,他也是我的朋友,等你好了,咱们一起找到他,好好的揍他一顿,让他叫人担忧。” “……” “不是吧,说都说不得?” “咳,”花满楼不自在别开脸,“以你之见,应该从何处查起?” “千头万绪啊……”陆小凤感叹道,“以我之见,不如抢了小何的进展,就从——太平王世子查起。” 何欢原本也是打算从太平王世子查起。他穿一身黑色劲装,带好面具夜探太平王府,却只见到夜间伏案的太平王,不见世子。听丫鬟说太平王世子素日甚少在京城久居,如今家宴刚一结束,就又离京了。想来太平王这条路是走不通,他正要另寻突破口,竟在路上遇见林大夫带着自己的徒弟小林遭人截杀。表明身份将人救下后,何欢本想告辞,却听见林大夫无意道:“不仅我的病人遭殃,迷天盟的盟主关七最近也失踪了,他们都在找呢……此人虽然疯疯癫癫神志不清,武功却是一等一的高,小何大夫若遇见,可得记得避其锋芒。” 若说疯疯癫癫又武功高强的人,不正是之前遇见的那个伤了花满楼的刀客? 何欢面具下的脸上神色晦暗,片刻后缓缓道:“此去开封路遥,林大夫不嫌弃,不如与我同行。” 深夜,城门早已落锁,一辆蓝布小马车缓缓自郊外林区穿行而过。赶马车的身形俊朗,用一张木头全覆面面具蒙着脸,整张面具上一个孔洞都没有,在深夜看起来怪吓人的。车内坐着的一老一小在看见此人时却觉得无比安全。 “小何大夫,我们爷俩儿刚刚能活下来,多亏了你啊。”已经坦白自己身份的树大夫摸着花白胡须,心有余悸,不住感谢何欢。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何欢的声音自木面具下传出,有些发闷,“树大夫深夜匆忙驾车,可是苏楼主病情有变?” “唉,你我相识多年,我也不瞒你。的确如此,”树大夫叹一口气,“当今圣上是位好皇帝,惠上治下,苏梦枕倒不用像原先那般忧国忧民,置自身于不顾。这半年身子骨渐渐养好些了。谁知前两日又遭人算计,信传来我这,半条命都没了。我这才急急忙忙赶过去,不料早有人在旁埋伏……”他说到此处,不禁摇摇头,“老头子都遭此毒计,苏梦枕那边,不难想象是何光景。” “早知如此,方才便该留下活口,盘问一番。”何欢道。 树大夫道:“不问也知道是谁。哼,追名逐利的小人,不外如是。” 何欢见他心中有数,也就不再多言。他挥鞭破空,落在马儿身侧,喊一声“驾”,马蹄哒哒声响,载着马车与京城渐远。 临行前,该同花满楼再说一句话的,他想。 此番离去,马踏轻霜,悄然别离。车架上个人的不同心思,在同样的月光下悄然酝酿。何欢仰头,看一眼天。皎皎明月,依旧照高台,相思却不知寄哪边。 …… 马车到了开封城外,拢共零零散散来了十几号杀手,由最开始三三两两的小喽啰,到后面在五六个杀手一起围上来,何欢手下也要过百招才能了解。 树大夫和他徒弟小树看在眼里,不敢吱声。 “你怎么从没说过这位何公子是这样凶残的人物。”小树悄悄道。 树大夫不以为意:“人家帮咱们解决这帮杀人如麻的刺客,你怎么还怕上了?胆子真小。” “我不怕死人!我是怕……” 怕那张面具、怕对方上一面还带着淡笑,下一秒就轻描淡写的杀了一个人。仿佛什么都拦不住他。 “他与苏楼主的武功,你说谁高谁低?” “你看不出,以为我能看出来?” “我应当不及苏楼主,”一边,何欢开口,他自谦时语气也淡淡,小树有点怯他,又因为背后议论被正主抓到,有些不好意思。 但听他并不介意的样子,好奇道:“真的么?我看你很厉害啊,这么多人,在你手下愣是走不过几招。” “大约是因为,他们还以为二位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夫,因此没有派什么厉害人物前来吧。”何欢道。 “这样吗。”小树被忽悠的直接相信他。 树大夫在一边沉默——他在想自己这儿子是不是早年时候试药试太多,生下来就是个傻的。 放松下来,小树还提起何欢的‘妹妹’何缨,“何姑娘近来可好?” “她很好,最近在……”何欢神思自神水宫走一遭道,“在革故鼎新。” 小树似懂非懂点点头。 马车到了开封,在城门口就有一位看着腼腆的年轻人走上前来。样貌竟有些熟悉。 对方开口,很恭敬地样子,只是眼神中的焦急仍无法彻底掩藏:“树大夫,这位是?” “你们楼主也认识的,小何大夫。”树大夫道。 桐木的面具将人脸遮的严严实实,在阳光下泛着诡异的一层绿光。何欢自己也觉得惹人怀疑是在所难免,正想要不干脆揭下面具,就听见对方惊喜的语气:“原来您竟然请动小何大夫一起,小何大夫这样打扮正好,快请换马车入座,由我为诸位驾车。” 何欢:“……” “不想,苏楼主的身边人也都知道我这无名小卒。”何欢看向树大夫。 树大夫嘿嘿笑了两声,深藏功与名。 若遇不见也就罢了,真遇见何欢,怎能让他驾车一趟就走呢?当然是留下来一起医治不听话的病人啦。 第89章 这辆马车与之前苏梦枕赠予何欢的那辆类似,皆是外表平平无奇,实则内藏乾坤的宽大车马。坐三个人绰绰有余,甚至还备着瓜子果脯话本。 何欢垂眸,拿起一本话本。 话本封面用的黄麻纸,内里是白棉纸印刷,光滑而平整。何欢摩挲两下,面具下的脸若有所思。 小树忍不住好奇,问:“你这面具看起来一条缝隙也没有,真的能看清楚字吗?” 何欢道:“看不见。” “看不见?”小树一愣,“戴着面具就什么都看不见吗?也就是说,这一路上,你一直都是什么都看不见的状态吗?” 何欢没有回答,他放下话本,靠在马车上。 他的沉默,本身便好似一种回答。 “若要遮挡,眼睛总可以透两条缝吧,这又是为何……你是得了什么不能见光、或者不能吹风的病吗?”小树喃喃。 “没有,”何欢道,“我只是……想试试看不见是什么感觉。” 他的手轻轻在面具上敲了两下,笑声从不透气的面具之中透出,显得沉闷失真,像是笑、又像是在哭,如叹息、又如讥诮:“原来是这种感觉,我以前从不知晓。” 小树越发觉得这个人怪异,加之回忆起之前,明明不能视物,他还能这样随意的挥剑杀人,生出更深的畏惧。他不再作声,悄悄往自己师傅身边凑去,树大夫白了他一眼。 树大夫开口圆场:“小何大夫此前入京,也是为了看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决斗吗?” 何欢道:“算是吧。” “哈哈,这种事对于武林中人来说总是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天南海北也要赶来京城一睹两位剑客决斗的风采。对于我们这种老人家来说,却还不如一天的休沐重要。”树大夫笑,“我原以为小何大夫一心医术,不想武功也是如此高强啊。” 他这话看似闲谈,实则在对赶车的年轻人透露何欢同是武林中人的消息。那年轻人听在耳朵里,却不动声色,好似早已知晓。 想来,金风细雨楼早已得到何欢的相关情报。 苏梦枕并不介意信赖他人,一向秉持疑者不用,用者不疑。但在此之前,金风细雨楼也会进一步加大此人相关情报收集的力度,尽量做到不留遗漏。 何欢很好奇,他们的情报究竟有多准确。 马车停在山脚塔前,三人下车。 何欢看到山间绿树掩映四座颜色各异的小楼,那年轻人不等何欢打量,便道:“请来这边。” 苏楼主在那幢绿色小楼中待着。桌边仍旧放着酒,馥郁酒气都遮挡不住房中的血腥气。 这气味来自他伤了的一条腿,也来自他咳出的血。 纱布与绷带堆在一边,先前进门时已有侍从来去匆匆,手中拿着干净棉纱,出来时捎出去大量沾血纱布,如此看来,苏梦枕的伤情并不乐观。 可他的眼睛仍旧很亮,他的神色依然坚韧,透露着将情况尽收眼底的大权在握。 他看向何欢时,那双冰冷而明亮的眼睛,忽然透露出一点火星,这火星迅速的烧干了眼中的寒气,显得温暖而宽容,他道:“何大夫,神交已久。” “你要是真的想跟哪个大夫神交,就该先戒掉喝酒。”树大夫冷不丁道,“上次见你还有两天好活,这次见好像只剩一口气,唯一共同的点就是桌边放着酒。不知道下次见到你,身旁会是酒,还是你的棺材。” 他本是很温和的一个小老头,但见了这样不听话的病人,只有冷嘲热讽和吹胡子瞪眼的份。 苏梦枕笑,明明是论及生死大事,却依旧悠然道:“酒难道不能摆在棺材里吗?” 树大夫懒得理他。 何欢只得回他:“苏楼主,久仰。还要多谢上次赠车之情。” “我尚未谢过何大夫赠药之恩,一架车马,又何足挂齿。”苏梦枕转头向何欢,似在打量他的面具。 “茶花,把窗户打开,”苏梦枕突然道,“屋子里太闷了些。” 被叫做茶花的年轻人惊愕:“楼主,早春风凉……” “我说的话,你听不听?”苏梦枕脸上仍残留一点温和的神色,但反而彰显出一种笃定的、无人能反驳的情绪。当他带着这样的表情发号施令,哪怕他的要求对自己的身体不好,他的手下咬咬牙也会这样做。 茶花咬咬牙道:“是。” 这高大的年轻人正要前去开窗,何欢却抬手似要制止他的动作。 他是这样随意,茶花却猛地站定:“何大夫,您有什么事?” 他的态度实在是很尊敬,尊敬的不像是对一个素未谋面的大夫——哪怕他的确为苏梦枕拟过药方。 何欢将这点疑惑先埋在心里。 何欢道:“若要透气,中午时通风晒晒太阳就够了,苏楼主病已入肺,早晚不宜开窗。” 他的面具上明明什么都没有,扭头看向苏梦枕时却有一种了然感:“屋子里可能会觉得闷的,大约只有我一个人。” 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房间,且连树大夫都没有提开窗的事,就证明如今完全没有通风的必要。苏梦枕是见他如此打扮,才提出这话。 不知真心替他考虑,还是激将法。 何欢本也不是必须带着这个面具,他抬手摘下面具,露出一张出乎小树意料的俊秀面容。 这张姣美的男性面孔叫人看在眼里,就会想起春风化雨,盎然春意。眉梢唇角时时含笑,怒也是嗔。只瞧他的模样,断不会想到他会武功。这样毫无攻击的长相,配合他的气质,只要站在那里,就有无尽的鼓励与包容。 这个瞬间,小树看着他手中的面具,都顺眼许多。再回忆他之前的举动,也没了刚才的恐惧,只余下感激。 何欢并不在意他人看法,随手将面具放在怀中,看向苏梦枕,“苏楼主这伤,是中了什么毒?” 伤口处,血仍是鲜红的,但明明敷着厚厚药粉,又已经缠住伤口,怎样也不该流血不止。由此可见,应当是种古怪毒药。 苏梦枕欲答话,又是闷咳两声。 树大夫怼完他,早早地坐在他身侧问诊。对待苏梦枕他远比何欢要在意得多。只可惜…… “好古怪的毒,像是刻意为折磨人而研制。”树大夫欲言又止,看向何欢,“小何大夫,也请你来看一看。” 何欢看似站在一旁,实则打量苏梦枕已久。在把脉之前,先问他:“苏楼主是如何受的伤?” 苏梦枕反问:“这与医治我的伤口有关系吗?” 何欢模棱两可道:“或许有些关系,又或许没什么相干,只是我想问。” 一边,茶花的神色微变,原本恭敬的神情上终于染上一丝顾虑。 苏梦枕却一语中的:“你见过类似的伤口。” 他语气笃定极了,连带着这幅病弱的身躯也如同群山一般巍峨起来,有一股不可转不可移的气势,任何谎言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没有人能在他这样的注视下若无其事的说谎。 话虽如此,何欢倒没有说谎的打算,只是注视着他不语。而他了然之后也没有咄咄逼人,反而道:“是六分半堂。” “果然是六分半堂。”树大夫了然且不屑。 竟不是迷天盟?何欢一怔。 “茶花,你来说与几位听。” 苏梦枕的精力并不足以支撑他长时间的讲话,实际上,在仔仔细细观察过何欢之后,他的精气神便已经下去一半,迅速变得苍白起来。但这种苍白毫不软弱,如竹一般虽然瘦削却潜藏巨大的生命力。 何欢在他脸上看不到死气,也看不见萎靡。但他的气血的确已经有极大的亏空。 苏梦枕接过茶花递来的一丸雪白色丹药服下,闭目凝神,茶花随后转过身来,将事情由来一一说明。 去年腊月,也就是小半年前,六分半堂雷损与苏梦枕决战——此战来的突兀,但六分半堂不得不战。 十年前,先帝在位时,同其父一脉相承,整日醉心玩乐,不理朝政。宦官当道,滋生一批狼子野心之辈。又时值金国势强,帝都南迁多年,北境即将失守,苏梦枕生于一朝繁荣时,却自小便不得不目睹其日渐式微,除却需步步为营,在风雨飘摇中稳固金风细雨楼的地位,还日日为国而忧,夙兴夜寐,使得本就虚弱的身体每况愈下。 这时,六分半堂并不着急,只消坐等。等先帝昏庸,听信谗言;等势力扩张、苏梦枕溘然长逝,好直接吞并金风细雨楼。 然而,就在四年前,某个寻常夜里,在众人都没有丝毫警觉之际,先帝竟在森严守卫的大内皇宫之中,悄无声息遇害。 来人连一个脚印,一根头发都没有留下。唯一留下的,只有皇帝喉间致命的一道红色细纹。 奇怪的是,鲜血浸透龙塌,夜间寝宫内外的侍从护卫,无一人闻到这股刺鼻的血腥味。宫人们揣测,是因为当时寝殿外的桂花,开得太盛了。 大理寺审理此案长达一月,却毫无头绪,大怒之下,要将这一批侍从纷纷问斩,当今圣人却怒斥大理寺“草菅人命”,叫父皇在天上也不得安生。 先帝在位时,贤臣清官不知被抄斩几何,眼睛都不眨一下。今上与之大相径庭,从此可见一斑。 这点不同,一开始那群贪官污吏谁也没看在眼里,六分半堂也是一样。 但接踵而来的,便是北迁回京城旧址、大开文武科举、诏安大批武林中的一流高手,过往繁盛,在弹指一挥间便化为乌有。 莫说六分半堂,连昔日的朝堂权臣也被排除在新京城势力之外,说好听的叫留守后备,难听些…便是贬官除权。 诸葛正我还好些,仗着是并肩王的半个师父,跟着一并回了京城,其余人…只听这连名字也不必提,一并归类于其余人的结果便可知其下场。 六分半堂焦头烂额,金风细雨楼却如乘东风,再加上树大夫与何欢三年前于开封偶遇,相互研讨药方,连苏梦枕的病情都得到了控制,更让金风细雨楼呈现一派蒸蒸日上的景象。 按理说来,以六分半堂总堂主雷损的心智及为人,这种时候他应该韬光养晦,暂避风头。但怪就怪在,他只是暂时的沉寂一段时间,又以更猛的势头开始反扑金风细雨楼。像是鱼死网破,又像是……已找到新的靠山。 此次苏梦枕的腿伤,便是六分半堂又一次暗算所致,好在他身边有一应兄弟拼死护送他回到金风细雨楼。雷损如今,大概就在等着看苏梦枕的下场。 他将来龙去脉一并说清楚,何欢突然开口。 “相比树大夫,你好似更尊敬我,这是为什么?” 茶花一愣,看向苏梦枕。 苏梦枕道:“你的确有一点不好,就是心头藏不住事。” “既然藏不住,就不必藏了,说于何大夫便是。” 茶花点点头,忽的向前走了两步,跪在了何欢面前:“因为,您救过大哥和我的命。” 何欢一怔,不知此话从何讲起。 第90章 这事,需从王小石处说起。 那日秦淮河畔惊鸿一瞥,王小石对那位不知姓名的白衣公子很是上心,可谓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与此同时,又不想叫同行几人知晓。 虽然他已经经历过多次暗恋和暗恋失败。但是对一个男人起这样的心思还是第一次。若是叫温柔和白愁飞知道了,又要嘲笑他。 只需如往常一样坠入爱河,再因为绝无可能迅速清醒过来就好,叫旁人知道,反而会因反复提醒而更加难忘——他是这样想的。 这几人这次的确没有看出来他的心思,主要是压根儿没往那个方向去想,几人打打闹闹,分分合合,最终只留王小石白愁飞两人,来到开封。 好不容易安定数日,有天在街头卖画,突逢大雨。 躲雨时,白愁飞感叹:“好大的雨。” 王小石望向街头:“这雨真的好大。” 在他们一边站着一位病殃殃的公子哥,也是匆忙赶来避雨,叹道:“真是一场大雨。” 豆大的雨落在落在青石板上,噼泼声如炮仗,溅起地上带着泥点子的水花,落在稀疏的倒霉行人身上。 白愁飞“哈”了一声。是为三人凑巧的默契。这似嘲笑的声音,却让匆忙找地方避雨的一行人望过来,正巧与白愁飞王小石打个照面,甫一遇见,双方直勾勾对视,还没进展到“你笑什么”的挑衅,先听到为首那人“咦?”的一声。 “你的熟人?”王小石用手肘怼怼白愁飞。 “我在此地没有熟人。”白愁飞神情自若,“或许他们认识的是你。” “又或许,他们认识的是咱们身边那人。” “我亦不认识他们。”那位公子回应道。 真不是该笑的时候,偏偏王小石没忍住,又是“哈哈”两声。 他笑过,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以手掩唇咳了两声,却不料对面那一行人直接冲这边过来。 “借过,咱们也一同避避雨。”为首那人带着笑模样,不算很凶,王小石向另一侧挤一挤,就看到后面有个太阳穴微微凸起,练内家功夫的汉子在审视他。 他下意识把身体挺得更直一些,随后反应过来,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不过背却始终笔挺着。 为首的汉子突然也“哈哈”一笑,他对着王小石道:“公子果真没看错你。” 公子是谁?王小石这么想,也就这么问了。他自认为从不认识外号是“公子”的什么人,这实在是个太普遍的绰号,听起来一点都不响亮,甚至带着些软绵绵的势头。江湖人一般都不会喜欢这样的称呼。 为首的人不语,反而又转个身,像那病殃殃的公子哥儿拱了拱手,“苏楼主,久仰。” 那被叫作苏楼主的,自然就是金风细雨楼的老大,苏梦枕。 “胡舵主……”苏梦枕接话。 他刚刚说不认识这帮人,如今看起来,又好像是认识的。莫非他在说谎? 可王小石也不认识他们,他们却与王小石很熟络的样子,难道王小石也在撒谎吗? 没等王小石理清究竟发生了什么,就听见苏梦枕身边那个高大的汉子上前两步,打着官腔道:“昔日风雨楼三次请胡舵主共商大事,互利互惠而不得,不想今日在此得见,也是有缘。” “不知胡舵主来此,有何贵干?” 被叫胡舵主的男人没有发话,只是打量着那高大汉子,他身后的人先开口,语气中带着疑惑:“这位是?” “我的兄弟,茶花。” 茶花仍旧一副不卑不亢的模样,胡舵主笑笑:“原来是茶花兄弟,别介意,咱们这帮人大大咧咧惯了,看见不熟的面孔就想问一问,不是针对你。” “咱们来此,不过是为了微不足道的一点小事,恐污尊耳啊。” 此人简直像是一条滑不留手的泥鳅,问他什么都打太极拳,茶花咬牙,手上青筋暴起,兀自忍耐着,就听见苏梦枕的声音:“我们此次前来,是为了处置一个投奔六分半堂的叛徒。” 苏梦枕沉沉的眼神自胡舵主身上扫过:“昔年胡舵主在南方斩杀一帮穷凶极恶的水匪,匪帮约八十余人,所得钱财均捐赠给当地渔民,后来水盗背后的六分半堂伺机报复,胡舵主亲手建立的盐帮被毁于一旦。至此,胡舵主销声匿迹多年。” “如今,胡舵主出现在这里,我只想问一句话。” “胡舵主嫉恶如仇之心,还一如当年吗?” 胡舵主脸上那种油盐不进的笑容消失了,他定定望着苏梦枕,半晌道:“你也说,那是昔年。如今,我已经老了。” 这句话出口,茶花与其余人皆心生警惕。 “而老人家,一般都是很固执的。” 茶花:“……” 白愁飞扶住自己的额头。 王小石没忍住,又笑出声。 苏梦枕也缓缓露出一个笑容:“不错。” 在他口中,不错已经算是一个很好的形容。 胡舵主道:“不过,苏楼主在六分半堂的地盘捉叛徒,有些过于大胆了啊。” 苏梦枕回:“胡舵主会出现在这里,不也是同样的艺高人胆大?” 胡舵主满意的摸摸自己下巴上的胡茬,“艺高人胆大……不错,这形容不错。” 气氛和缓下来,王小石也借机开口:“胡舵主,所以咱们是在哪儿见过?” 胡舵主闻言,对王小石咧开嘴:“咱们不算见过,不过,你追着咱们的小姑奶奶,直接追到公子房间里去的事,可是好好让我们开了眼。” “不过,艺高人胆大,咱们也能理解。” 王小石目瞪口呆。 王小石无从辩驳。 王小石根本不记得这样一回事,他觉得好冤枉。 尤其是看到白愁飞揶揄的神情,和苏梦枕了然的目光之后,他就更冤枉了。 他这段时间一直老老实实行医,勤勤恳恳工作,最近一次动心就是对着那个白衣服不知名公子……公子……!? “你们的小姑奶奶,不会是一只鸟吧?” “正是,看来您是想起来了。”胡舵主乐不可支。 王小石一时之间又是想哭,又是想笑,最后定格在一个哭笑不得的神情上,问:“嗯……你们公子、还有小姑奶奶最近可好?之前、之前在秦淮河上……” “您认出来了?真是好眼力。”这倒是让胡舵主他们有些惊异,“公子一切都好,小姑奶奶跟着公子也只有享福的份儿。” 在他们眼里曾经与这位公子有过一面之缘的王小石,倒好像比金风细雨楼的楼主来得更要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这样的身份更便于他们闲谈。 雨越下越大了。 “有人来了。”突然,茶花道。 在这样大的暴雨之中,他竟然能听到如此细微的脚步声? 莫非是他们派去抓叛徒的兄弟回来了? “不不对,来了很多人……楼主戒备!” “哦,不用戒备,”胡舵主明显是看见来人,喜笑颜开,“是我们的人来了。” 原来,他们不是来躲雨的。 是一顶顶开着花的油纸伞,还有素白的撑伞的手。悠扬的白裙飘然而至。为首的少女脸圆圆的,眼睛也圆圆的,带着面纱,却仍能从她脸上窥见甜蜜又可爱的笑意。 可是,无人敢因为这甜蜜的笑容而轻看她们其中任意一人。在这滂沱的大雨之中,她们的衣袂仍然轻盈纷飞,鞋袜一丝尘埃也不染,这样高超的功夫,怎能让人不心生敬畏? “都解决了,还有三个落了单的,我瞧着不像是六分半堂的人,害怕错伤,叫公子不快,就提过来给你认认。” 那位脸蛋圆圆笑容甜美的女孩子一挥手,三个彪形大汉就被抛在雨里,没等胡舵主讲话,茶花就道:“是我们的人!” “哦?你们的人?”圆脸少女一扬眉,“那就好办了,这个人,”她用手指指了指半跪在地下的花无错,“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差点浪费了咱们一瓶神水,赔偿吧。” …… “我们那时才知道,原来花无错和古董一同背叛了风雨楼,当时苦水铺已经布下天罗地网万箭待发,若不是您的下属,即便公子可以顺利脱逃,我与沃夫子也必死无疑。”茶花已经在何欢的劝说下起身,但好像只要何欢开口要他再跪下,他也能毫不犹豫的再跪下一般。 而且,他不算是为了自己活命,更是为了苏梦枕、为了沃夫子,为了他的兄弟。 “何公子,虽然对您来说只是随口一件小事,但是我承下您的情,就一定要还。” 何欢想起来了。半年前在秦淮河上,他先是得知六分半堂作恶多端的消息,又听闻胡老大一行人被他们害惨,便就近叫了一批神水宫编外的下属弟子带好毒药去“报仇”。 不想,竟有这样的缘分。 “原本,何欢这名字不算罕见,我们也没想这么巧合,何大夫与何公子是同一人,然而……” “木头面具?”何欢问。 “三弟对何大夫在深夜会发光的面具记忆犹新。” 真没想到,兜兜转转,竟是因为面具反而让人更加印象深刻。 也没想过,原来多年前种下的因,会结出今日的果。 “既然这么有缘,不妨让我为苏楼主医治一番。”何欢道。 “心向往之。”苏梦枕微微笑着,露出自己的手腕。魔/蝎/小/说/m/o/x/i/e/x/s/.c/o/m 90-98 第91章 何欢在为苏梦枕把脉之前,对这毒药已经有一些猜测。此药使得伤口无法止血,与关七刀上所侵染的毒药药效一致。他前几日才在花满楼身上看到过类似症状,因此记忆犹新。 刀是狂放之器。按理来说,用刀之人很少用毒,一般也不会练出那样大开大合的刀法。尤其是拥有绝顶刀法的刀客,于他们而言,只要利刃出鞘,敌人就必败无疑,真气外放,远胜于毒药。因此他们不屑用毒,认为是多此一举。 然而,关七的刀上,却有此等毒药。,怎样都让人觉得古怪。更何况他已经神志不清,又是从哪里弄来的毒药,涂在自己刀上呢?如果是他人指使,又或者来源是六分半堂,倒不让人意外。 此外,何欢还有一点需要证实。 “我需要取一些苏楼主的血。” 苏梦枕看着自己依旧流血不止的腿,面不改色的吞下又一枚药丸,道:“请便。” “莫非你已有思路?有几分把握?”树大夫忧心忡忡,“苏梦枕的身体,恐怕再拖不得。” 办法……肯定是有的。何欢又看一眼苏梦枕。 他的神情依旧镇定,只是惨淡的唇色、苍白的面容都预示着,这个人已经接近油尽灯枯。 何欢沉吟片刻,自怀中掏出黑白色两枚各剩半颗的丹药,开口:“我手头倒是有可解百毒的丹药,不过只剩半副,效果或许会大打折扣。” “解百毒?”宣称自己可解百毒的丹药树大夫见过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他皱眉,“这能行吗?” 何欢看出他的怀疑,但并不欲多作解释,只道:“总不至于坏事。” 自门口进来的年轻人,却瞳孔骤缩:“这……莫非是移花宫的至宝,仙子香与素女丹?”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何欢的手掌,眨眼就来到苏梦枕身边,一边向苏梦枕拱手,一边解释给众人听:“传言当年玉面公子江枫身受重伤,几乎丧命,正是服下这两枚丹药救回一命。虽然广为流传的是这两枚丹药起死回生的功效,但少有人知,几乎能解试件一切毒性才是它们原本的用途。” 寻常武林中人,甚至不会知道这两味丹药的模样。金风细雨楼中有所记载,还是因为苏梦枕的病。 曾经,苏梦枕的父亲苏遮幕为了自己的孩子,也曾欲向移花宫求药,却几次失望而归。只因除江枫一例外,移花宫从不会见外男,且移花宫宫主邀月生性冷傲,武功高强,无论威逼利诱,总是难以施展。苏梦枕虽然也听说过这两味丹药,却因为多种原因没有更进一步了解。 而名为杨无邪的年轻人作为金风细雨楼管理情报的一把手,有过目不忘之能,曾经在金风细雨楼尘封的资料中见过这丹药的叙述,又辗转反侧打听多年,才能第一眼认出这两味丹药。 与江湖知之甚少的树大夫目瞪口呆:“世间竟有这等神药?” 何欢道:“这位少侠真是见多识广。” 这便是承认了。他轻描淡写,将丹药放在苏梦枕手边,站起身:“可惜只剩半幅,虽能解毒,却无法完全根治苏楼主的病。” “我想借一房间,在无人打扰的状态下,研究这种毒药,不知此楼中可还有空房间?” 苏梦枕道:“绿楼之中的所有房间,都是为风雨楼客卿所备。” “苏楼主的意思,是我需要先成为金风细雨楼的客卿么?”何欢问。 苏梦枕眼中笑意一闪而过,茶花接口道:“在年前为何公子下属所救之后,绿楼中已经为您备好一间房间,您也可享受金风细雨楼客卿所有的一切待遇。当然,您倘若不愿意,咱们也可以折算成其余东西送至您手中。” 他这样说,就意味着金风细雨楼不在意何欢日后与金风细雨楼是敌是友、不在乎何欢的立场,甘愿为其背书。对素未谋面之人做出这种承诺,对金风细雨楼来讲,已经称得上豪赌。 苏梦枕握住手边丸药,开口:“虽仍不足偿还这份恩情,但从此刻开始,何大夫的一应事情,金风细雨楼都会鼎力相助。” 何欢神色微动。这样毫无保留的善意和这种坦诚以待的真挚,让他不由自主想起远在他方的另一个人。 他露出近日来第一个浅笑,声音也柔和下来:“多谢。” 他神情淡淡时已叫人侧目,表情柔和下来更是让人难以转睛,正如冬日结冰的湖面很美,但冰雪消融时的奇景更加让人惊心动魄。 怎会有形容人时,不由自主用上震撼与壮阔?宛如眺望水天一色的大海、深夜抬头时看到的浩瀚苍穹,用‘美’来形容好像都是浅薄,这是一种让人感到难以置信的复杂心绪。别说见识浅薄的小树大夫,就连苏梦枕也为此屏息。 只这一瞬,万籁俱静。 …… “何公子笑起来真好看。”小树喃喃道。 他转头,“咦?何公子人呢?” 树大夫恨铁不成钢的拍一下他的脑门:“人早就走了,你还真是给我丢脸,不就笑一下?发什么愣呢?” “啊?”小树摸不着头脑:“虽说笑的是好看,我也不至于发愣吧?老爷子你也太夸张了。” 树大夫白他一眼。 不过他没说出来的是,刚刚不只小树在愣神,其他人或多或少也有发呆走不动道的征兆,不过这些人都好面子得很,表现得跟无事发生一样……演技也怪好的。 怎么藏酒的时候反而一点演技都没有呢?树大夫看一眼桌边的酒坛,摇摇头——对着老头子连掩饰都不屑,真是懒得说这些人。 苏梦枕看着这两枚丹药,不知在想些什么。 杨无邪问:“楼主,是否需要再鉴定一番?” 苏梦枕道:“你看。” 原来,他刚刚已经在仙子香上轻刮下一块,敷在伤口处。伤口处的血流已经恢复暗红色,而非那种刺眼的红,且流血的速度也减缓不少。 “但是另一枚……” 苏梦枕道:“他若想杀我,又何须在丹药上动手?” 说罢,将两枚丹药服下。 …… 何欢看着收集到的这滴血,神情有些凝重。 他想到一件要紧的事——关七的刀,本是向他砍来的。 这种毒,对于人而言,的确格外古怪,好像是刻意在折磨他人的心态一般,但说到底,既不能见血封喉,也不会加剧人的痛苦;若说对待人心智的折磨,也比不上刑罚。开发这种毒药,浪费的时间与其效果并不成正比。 但如果,这种毒药并非是为“人”而研制的呢? 何欢看向方才他又进行过再次提纯的毒药,缓缓地伸出手。 …… “太平王世子和关七的情报?” “嗯,可否借阅?” “关七的情报可以,但是太平王世子……实不相瞒,金风细雨楼并不能擅自调查皇室众人。” “……” “何公子,您的脸色很难看,您需要什么药的话,可以跟茶花说,楼中所备所有药材,您都可以随意使用。” “无事,只是这几日有些睡不好……对了,苏楼主的病情如何了?” 提起这个,杨无邪的脸上露出喜悦:“楼主身体已然大好,树大夫直呼神迹,就连楼主喝酒也不再说什么了。树大夫说,只消再调理五六年,便能与常人无异。” 何欢思忖片刻,又道:“劳你转告树大夫和苏楼主,在调理身体时需注意适配苏楼主本身的体质与功法,用药时应时时调整……” “这样重要的事,不该亲自来说吗?”苏梦枕的声音自何欢身后响起,何欢转身,看见苏梦枕含笑的一双眼睛。 这双眼睛,在看见何欢面容的瞬间变得惊愕,随即皱眉:“何大夫,你的身体……” “无事,”何欢道,“既然苏楼主在场,我直接说与你听也好。你的体质与你修炼的心法相辅相成,在滋补时应注意,少用阳性食材,暂时也不要有壮阳补肾的打算……” 苏梦枕:“……” 茶花恨不得当成没听见一样退下。 苏梦枕很想制止何欢,但是他的语速实在是很快,等到全部说完,他就打算告辞。 苏梦枕问:“怎么走的这样急?” 何欢道:“尚有一桩要事在身上。” 苏梦枕又问:“是关于太平王世子?” 何欢道:“不错,既然金风细雨楼无法插手皇室的事,我若想了解此人可能还要再回一趟京城。” 苏梦枕打断他:“不错,金风细雨楼的确承诺不调查任何皇室之事。” 以苏梦枕的为人,倘若他当真没有太平王世子的情报,便不会开口耽误何欢的时间。听见他这么说,何欢便知还有转机。 果不其然,他道:“虽说金风细雨楼从未调查过‘太平王世子’,但是偶然发现一化名为宫九的男子还有一重隐藏身份,是太平王世子的话,也是没办法的事,不是么?” 何欢看着苏梦枕露出智珠在握的神情:“我这里虽然没有太平王世子的情报,但是什么七、什么九的消息,却不少,不知何公子是否需要?” “多谢苏楼主。” 第92章 虽说已经知道金风细雨楼搜集情报的能力在当世无出其右,但在看到杨无邪拿来两本厚厚的簿记之后,何欢多少生出些警惕——毕竟他自身同样经不起细查。 “何大夫的簿记我也拿过来了,您可要看一看?” 杨无邪不知从哪里又变出另一本,与这两本简直是不相上下的厚重。 苏梦枕见他神色凝重,已猜到他心中所想,直接许诺道:“除在场三人外,我保证再无旁人可以看到何大夫的这本簿记。” “……” 何欢先后翻开关七和记载化名为“宫九”的太平王世子的簿记,将一应相关内容记在心中。他面上不显,实则越看越心惊。 “这些,金风细雨楼在之前已然知晓?” “不错,”苏梦枕目光沉沉,“我亦在找机会解决处理,只是兹事体大,盘踞已久,很难彻底拔除。其据地又远在千里之外。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尚在斡旋之中,难以脱身。” 的确,若非他已经关注到宫九的动静,怎么也不该搜集这样细密的消息。六分半堂与金风细雨楼缠斗得紧,苏梦枕分身乏术是在所难免。 何欢垂眸,继续去看后面记载的零散消息。虽与大局无关,但掌握越多消息便有越大把握稳住局势……此处记录此人于床事上格外嗜痛……嗜痛?这是怎么发现的?又是怎么做到的? 说到底,为什么连这种消息也要记录? 何欢沉默的合上簿记。神情微妙的瞥向自己那本,越发好奇。 “请。”苏梦枕递上那本簿记,“此处记载何大夫的相关消息,亦是难辨真假,若有不恰当处,大可指明。” 这是明目张胆的套话,向本人索要情报么?何欢轻咳一声,翻开簿记。 此处记载,何欢是神水宫宫主水母阴姬之子,生父未知。但怀疑是一位极擅长男扮女装的男人,在旅途之中欺骗水母阴姬,后被水母阴姬所杀,去父留子。十三岁那年初出江湖,便被王怜花所骗。后来与沈浪、王怜花一行人结识,成为沈浪的唯一弟子、《怜花宝鉴》的传人。十六岁被沈浪送往保定李探花李府,嗯……一些记载准确的年少往事。 何欢再往下看,他在外游历、居无定所的过去,定居江南后发生的一应事情,皆被记录在簿,所涉及到的关系网可谓密密麻麻,遍布朝堂武林,一眼望过去,与妄想推翻皇朝谋逆造反之人一般无二。 “让人想不怀疑都难啊。”何欢喃喃道。 “今后,或许还得放出更多假消息才行。”苏梦枕同他道。 “嗯?”何欢一愣。 “皇室要求金风细雨楼不得调查皇宫中事,风雨楼便会照办。但诸葛神侯不同。神侯府不仅情报与金风细雨楼不分伯仲,更是忠君之士。何大夫倘若出现在神侯眼下,很难不让他怀疑。” 苏梦枕的手若无意点向何欢与被抄家的林氏孤女的关系,又下划向他曾经对林欺霜说过的话。 思想会通过言语,悄无声息的暴露。忠君的思想可以从嘴巴里跑出来,完全不将皇权规章放在眼里的话也一样。 “猎犬可是只要有一点气味,就会死追着不放的动物。” “被缠上,会很麻烦。” 何欢看向他,却见他微微一笑,将这张簿记扯了下来,随手扔进一边的灯笼里,薄如蝉翼的纸张被骤然增大的火焰吞噬,只有缕缕青烟,顺窗飘出,再无痕迹。 “我以为,金风细雨楼,同样忠君忧国。” “就连大诗人陆游也说过,位卑仍不忘的,仅忧国而已,”苏梦枕挑眉,这个瞬间,他原本如泼墨山水一般寡淡的面容,竟变得与红袖刀艳美凄绝的刀光如出一辙,透露着诡谲与冷厉,“苏梦枕忧国忧民,却不操心皇宫中事。” 此等诡辩,果然符合他与金风细雨楼的处事,在细致中透露着狂放,于条条框框收束之中,彻底理解规则,伸出不被察觉的影子,将其吞噬,最后塑造成属于他们自己的规矩。 先帝阖棺之后,谁说世态没有变得更好呢?前尘事定,何必追究。 一切都在树大夫允许的那杯酒中,烈酒入喉,便将今日之事全吞回肚子里。 杨无邪听见苏梦枕大笑的声音——他已经许久没有这样笑过,因为残存的病痛紧紧揪着他的五脏六腑,一般在大笑出声的瞬间,就会引发撕心裂肺的咳嗽,紧接着是鲜血、众人的担忧、生命被又一次点燃后的死灰。 而这一次,笑声之后跟着的,却是一声喟叹:“真是好烈的酒。” 紧接着,是何大夫仍待一丝冷清的声音:“虽说树大夫允许苏楼主饮酒,这样烈口烧刀子,还是少饮为好。” “嗯,好。听何大夫的。” 杨无邪不知什么时候起,就已经勾起唇角,但伸手去擦的,是一并涌出的眼泪。 他们等这一天,实在是太久、太久了。 好在,这一天来的虽然迟,但不算晚。 …… 三日后。 “何大夫这就要走了吗?”茶花稍显错愕。 “嗯,我已与树大夫商议好苏楼主接下来的调理方案,剩余部分也帮不上什么帮。”何欢道。 茶花慌乱摆手:“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还没来得及报答您的恩情……” 何欢笑:“我本来也没有做什么,无需记怀。” 同苏梦枕告别时,对方还又一次提到他子虚乌有的妹妹。 “叫外界分不清你们究竟是否是同一人的易容,虚实结合,正是放出假消息的上乘做法,这也是寻常上位者豢养一至多名替身侍卫的原因。” “又或者,叫自己变成一滴水,进入汪洋大海之中,是吧?”何欢意有所指。 “若真甘愿变成与常人无异的水,是真正的‘隐形’,但若一直仰首,自以为与他人不同,又怎会甘心变成真正的隐形人呢?” 两人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传言神水宫双生子此刻一人在神水宫内掌管诸事,另一人正受邀入住并肩王府,的确是寻常人难辨真假的消息。” “此时,与并肩王一起前往前任南王领地中剿袭叛军,也是顺其自然的事,对吧?” 苏梦枕笑起来时眼角清浅的细纹如同秋日湖水泛起的粼粼波涛,是掌权者独有的魅力:“孺子可教。” “苏楼主是名师。” 苏梦枕问:“时至今日,却仍要称呼苏楼主么?” 何欢抬眼,有些疑惑:“应当怎么称呼?师父么?” 苏梦枕轻笑着摇摇头:“我不过虚长几岁,师徒之说也不过谈笑,你若不嫌弃,不妨叫我一声大哥。” 何欢一愣。这种称呼并不少见,然而因为曾经多这样叫李寻欢的哥哥,后来就不再这么称呼旁人。但时过境迁,心境大不相同,且两人相处的确轻松愉快,苏梦枕教他许多,比之前的‘大哥’更有一个长兄的样子,因此他对这称呼也不十分排斥,他试探叫道:“那么……苏大哥?” “好,下次见面,大哥为你备一份厚礼,再与你把酒言欢。” 下次,下次便是一种含蓄的祝愿,是一切都未定之时,是立场难以彻底划分的如今,唯一能说出口的话。苏梦枕没有送他,金风细雨楼所有人都不该送他。 他走的当晚,金风细雨楼在六分半堂的老巢放了一场经久不息的烟花。烟花绽放发出的震天声响之中,何欢回首,看见身穿红色长袍的苏梦枕。 他站在金风细雨楼最高处,望向吵闹的六分半堂、又越过六分半堂,看向漆黑的城门。无人知道他在看什么。 他显眼得像是要让六分半堂将这一刻烙印在心中。让开封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那一抹艳绝灼灼的刀光,斩断了无数暗箭,他的影子与金风细雨楼交融,在爆炸声里、在漫天火光下,一切都变成光下的影,悄无声息的藏匿、离去…… …… “殿下?” “叫我翊麒就好。”朱翊麒又一次对着何欢强调。 “……好罢,翊麒公子,不知你可有按我说的做?” 朱翊麒先是点头,“按你说的,我将你在王府的消息传了出去,还跟你派来的那个人逛过几次街。就是……” 何欢歉意道:“抱歉,给你添麻烦了。” 朱翊麒连忙道:“没有!” 他看何欢惊讶的神情,才意识到自己声音太大,下意识放低:“我说过,我不讨厌武林中人,更、更不会讨厌你,你没什么给我添麻烦的地方,不用那么客气。我只是想说……你那个朋友,一直在找你,你要去见一见他吗?” 那个朋友?何欢反应过来,对方说的是陆小凤。他有些头痛的摁摁太阳穴,“这……” 他刻意按下对花满楼不告而别的歉疚和思念,摇摇头:“还是算了,如今见面,只会平添波澜。等回来之后,再见不迟。” …… 数日后,朱翊麒在前往南王府的船上,又一次看到陆小凤。 朱翊麒目瞪口呆:“你,你知不知道混入禁卫军队中可是死罪!” 陆小凤道:“我知道,但我见过你哥,你哥允许我做你的护卫,一起南下。这下,我能见到何欢了吧。” 朱翊麒:“……” 朱翊麒无奈地示意他到寝间说话。等进房间前,他还左右张望一下,见到四下无人,关上门才道:“他不在我这。” 陆小凤:“……什么?你一定是在骗我,这可不好笑啊。” 朱翊麒:“本王闲的没事了骗你?总之,你既然来了,也别想走,陪本王演完这场戏吧。” 而此时,一艘在海中飘无定所,甚至没有在官府登记过的大船,向海洋正中开去。 “因为大盗出现在哪里都不奇怪,是吧?” 偌大的船上,此刻只剩下打着赤膊,露出一身古铜色肌肉的男子,他转头,冲何欢露出一个戏谑的笑:“我只希望你下次再找我,能用轻柔点的方式,不要让鸟来啄我的鼻子和头发。” 第93章 “又打扰你的悠闲生活,真是抱歉。”何欢苦笑道。 “说什么呢?”楚留香一挑眉,“朋友之间,哪还用得上这些客套话?也就是我脾气好,倘若你对小胡说这种话,他都要对你生气。” 这份爽朗真是久违。何欢心想。自那时起就高悬着的心,第一次安定下来。他放眼去看晴天碧浪,这一望无垠的大海是多少人的胆怯,但对这艘大船上的人而言,这里与家乡无异。若说在这难觅西北的地方寻找洋流,楚留香可谓是轻车就熟。 “怎么不声不响,就突然要去东海?”楚留香问过,看见他歉疚的眼神,了然:“不能说?我本来以为自己是计划中的一员,没想到只是个船夫啊。” “此事……”他本想说过于危险,恐有性命之忧,又想到这样说只会让这些朋友更加坚定要参与进来,故而临时改口,“与我的身世有关,我不愿叫他人知晓。” 果不其然,这人摸摸鼻子,悻悻道:“好罢,最近正无聊呢,还想说若有什么有趣的事,我巴不得与你同行。” 他此时还正牵扯到一门往日‘官司’之中,哪里会无聊。无非是告诉何欢,若有要事,他定当竭力相助。 何欢笑笑,转移话题道:“香帅可知,你之前偷走的那株红珊瑚,可是皇室贡物?” “什么?”楚留香瞪大眼睛,故作惊恐状,“这我可不晓得,不过现在已经被我拆的七七八八,送得送卖得卖了,皇家再想找也没有喽。” 何欢笑:“香帅这珊瑚偷得极妙。” 这下楚留香是真的没有料到,他望向何欢,笑问:“这样一听,这里面还牵扯一桩趣事啊。” “的确如此……”何欢同他细细讲来。 这段轻松而愉快的旅程,在楚留香放下木船时达到终点。 楚留香仍有疑虑:“这可不是玩笑,你确定要在这里换成这种小船?” 何欢道:“我难不成是麻烦你送我一程来大洋正中寻死么?你放心,我有把握。” 楚留香道:“嗯,我这艘船每隔一月会来这里停留五天,你手边的信号弹我也已经里外包好好,应该不会进水。倘若迷失方向,就放出这信号弹,在原地等我。” 何欢故作轻松:“前三个月是不用来的,我猜真要找到那个男人,我们应该会先好好相处一段时日。” 楚留香见惯他神鬼莫测的手段,加上这是何欢的家事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备好一应物资,再一步三回头的驶出这片海域。 何欢见船帆逐渐消失,脸上神色恢复淡然。 他掏出一条皮鞭、一身红色的衣裙、定定望着这些东西,许久,叹了一口气。 …… 红鞋子组织中的七妹,喜欢穿大红色的衣物,武器是鞭子,每隔一段时间会离开内陆去海上度假。 之前被神水宫逮住,念她年幼,尚能悔改,废除武功把人送到药堂去帮忙,前些时日,却突然失踪,任谁也找不到。 上官飞燕惴惴不安好久,以为是神水宫与何欢的意见不一致,将她七姐悄悄处决了,每晚都在外面哭。 这是宫九的探子探听到的消息。 而站在身前这个看起来又可怜、又可爱的红衣少女,竟赫然是逃离出神水宫的七妹。 前几日,宫九的人在起航前的大船中发现她的身影,她身上皆是结痂伤口,连那张漂亮的脸蛋也被划破半边,另外半边也都是黑色的尘土。 宫九的下属拿不准她的身份,就将人五花大绑带上船,打算带给宫九处置。 宫九看向她,冰冷的眼中闪过一抹嘲弄:“吴秀?可是我这里……已经有一个吴秀了啊。” 他身边婷婷袅袅站着的,赫然是一位长相与毁容的女子一模一样的少女,那娇蛮少女嗔道:“那个一定是假的,是神水宫的障眼法。” 宫九饶有兴趣般瞥来一眼:“哦?” “她来的时间这样巧,又说自己被毁容、被磨灭掉之前的心气,因此性格与以往大不相同,这不正是一连串的借口,掩盖自己与我的不同之处吗?谁不知道神水宫同样精通易容术。” 底下跪着的的少女眼中透出恨意,在看见宫九神色时又变为惶恐,深深低下头道:“奴婢承蒙九公子和宫主照顾,从神水宫中出逃只为一表忠心,别无他求,只愿公子不要受这人蒙蔽,误了大计。” 宫九点头:“不错,你们两人说的都很有道理。” 在他身边的人无一不是大气都不敢出,只是垂着头听他指示。 只听他轻飘飘道:“既然分辨不出,那两个都杀了吧。” “宫主手下,也不缺一个奴婢。” 他旁边的少女皱眉,身前跪着的那个却不语,只长久叩首,像是已经认命。 站着的那个,自然就是何欢,他抬手从腰上抽出鞭子,就往宫九身上袭去,宫九抬起手拽住鞭尾,不料鞭子中竟插着细细密密如牛芒一样的小针,并不十分疼痛,这种意料之外的感触却足够叫人动作迟缓片刻。但宫九微微蹙眉之下,仍与何欢缠斗,他以指并刀,内力外放,竟将鞭子崩断成几小节,何欢抬手鞭柄狠狠撞向此人胸膛,他的身体像蟒蛇一般猛地向内缩了三寸,然而何欢动手一拧鞭柄处,便弹出一把锋利匕首,划破宫九的胸膛。 “这毒药可还适用?”何欢轻笑一声,随后在众人包围之下仍旧如同轻巧燕子一般纵身跃入海中。 毒药进入身体中,叫五脏六腑都是一阵绞痛,宫九面色微变,却不是因为疼痛。他运功逼出毒药,所修炼的武功便可使身上的伤口恢复如初,只是…… 船上打手叫来弓箭火炮,等待宫九指示,他抬手抹掉自己胸膛上的血迹,神色却难明,挥手制止众人追击的打算:“还不到内海,不可引起太大的动静。” “你,”他的目光看向伏在地上的少女,“你刚刚说,你的右手被废掉了?” 吴秀道:“奴婢武功被废,但因为神水宫要留我们帮工,所以还留了几分力气在。” 宫九脸上青青白白,最后道:“很好,蒙上脸,到我房间里来。” 等他两人离开后,船上船工窃窃私语:“所以,地上那人是真的?之前那个是假的?” “我就说,吴秀那小娘皮怎么可能全须全尾的从神水宫回来。” “那神水宫里,都是女人,女人的嫉妒心有多可怕,难怪被折磨成那个样子。” 众人深以为然。 …… 夜间,吴秀从宫九房中出来,面无表情回到船舱中。因为宫九返程途中还用得上她,所以船上随侍安排的房间还算不错。她在船上四五日,宫九有三两日都要叫她去房中。 船上男人的神色越来越诡异暧昧,他们虽说不敢觊觎宫九手底下的侍女,但是悄悄在心底编排、说闲话还是可以的。这些龌龊的心思,也随着视线暴露无遗。 又过两日,这天傍晚,吴秀在自己小房间的窗边伫立。 “等很久吗?”一个温柔而熟悉的声音响起,吴秀转头看见何欢带笑的面容,才算松一口气,她以气声道:“隔墙有耳。” 虽说何欢自信目前无人会发现这小小船舱之中的动静,却还是好脾气的同她一起坐在桌边,用手指沾着水写道:“辛苦你了。” “不辛苦,以前做惯了。”吴秀写道,“不过的确不太适应,果然由奢入俭难。” 她此时笑得灿烂。 话说回她与上官飞燕被神水宫逮住之后,她本已认命,要杀要剐随便这群人了,却没想到,上官飞燕一番话,竟让神水宫那什么神女对他们心软。 一开始,吴秀还觉得这人耳根子软,肯定无法抵抗宫九合无名岛,最终也会落得被吞噬殆尽的下场。结果每日都有说说笑笑的女孩子给她们送饭,虽说不与他们交谈,那种自信明媚的感觉却让吴秀一阵恍惚。 上官飞燕说着自己恨死何缨那个女人,但每次有何缨的声音,她总会精神抖擞。 吴秀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渐渐地,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好像也不差。 没有讨厌的上司、讨厌的男人,不得不执行的任务,生活好像会轻松不少。 直到有一日,何缨的哥哥来见她们,问他们愿不愿意‘将功折罪’。 那是什么意思?吴秀不懂,她问出来:“我们有什么罪,又要怎么个将功折罪法?” 这男人道:“你们伤害过无辜的人……” 吴秀冷笑一声:“武林就是这样,今天你杀了我,明天我杀了你,技不如人被杀,自认倒霉就是,怎么还搞起有罪无罪那一套了?你们神水宫没杀过人?你没杀过人?那你们有没有罪?” 何欢道:“神水宫所杀,都是罪该致死之人,我亦如此。” 吴秀冷哼一声:“谁定的?还不是你们自己定的,说一套做一套,怎样都能解释罢了。皇帝还杀了那么多人呢,不还是照样当皇帝?我如今是阶下囚,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何欢笑:“先帝滥杀无辜,不是自己也死了么?” 他仍旧轻描淡写一般:“神水宫中对于他人罪行自有一套标准,就挂在宫门旁,谁有异议都可以提出来。倘若无人制定规则,凭什么我们也不能制定规则?倘若其他规则你觉得不好,大可提出,看看合适与否。” “花架子倒是挺多。”吴秀嗤之以鼻。 “你还没见过,怎么就知道是花架子。”何欢反问,“说这么多,难道不是因为你觉得这与你的认知是相悖的,因而好奇?那么,你不想亲眼去看一看吗?” 吴秀并不相信官府,也不相信武林正道。因为他们全都是伪君子,制定出适合男人的规矩,以此约束女人;制定出适合上层的规章,以此打压贫民百姓。她的鞭子也不过是上位者的玩具,她的所有都是既得利益者的恩赐。她已经受够这些虚伪的谎言,不过是浑浑噩噩的活着。只有刀锋刺进那些臭虫的五官里,割下他们的耳朵,看见他们的低劣化为实质般的鲜血、听他们哀嚎之时,吴秀才觉得自己真正的活着。 如今有个同样是上位者的人又一次引诱她——你不想去看看吗? 她不想,她不想再一次怀揣着希望踏入失望之中。 但是……那些女子的笑靥莫非都是假的吗? “这是我母亲和我妹妹治下的神水宫,你觉得如何呢?” …… 宫九手底下的人都以为神水宫对她和上官飞燕会很不好,因此根本想不到她会叛变——这些男人,个顶个的自大,往往假设一个女人被自己的主子垂青,就恨不得一辈子都给主子当牛做马,殊不知这份自大会让他们走入盲区。 “倘若只有我一人出现,他们难免起疑,这样误导一番,便可争取更多时间。” “要不是你当初用鞭子抽他两下,让他把持不住,估计现在我也难逃一死。”吴秀瘪瘪嘴。 两人交换过情报,何欢趁夜色将人送下船。吴秀纵然已经知道何欢武功高强,但见他背着自己,在水上仍能使出轻功,轻巧无声地踏浪而行之时,仍是瞠目结舌。两人来到船灯光照之外,就见到一艘木船,背向行进越一个时辰,便来到一片广袤海域。何欢道:“明日就会有船来接你,届时你只要将信号弹给他们看就好,今晚一个人可以么?” 吴秀看一眼船上物资,自信道:“公子,你也太看轻我,光这些物资,我都能直接回到陆上了。” “咱们在海上长大的女儿,辨别方向、靠海吃海的本事可是一流的。” 她替何欢担心:“只是……公子还回得去么?” 何欢笑道:“你也别太看轻我。” 他像是掠过海面的鸥鸟,在浩瀚海面上轻盈点水,转瞬便消失在海平面。 吴秀在心中,默默祈祷着他的平安。 第94章 …… 自海上回来,好巧不巧,正好撞见有人来传信,叫吴秀去宫九房间。 何欢抬头看一眼天色,心想:不过才寅时,这人的兴致还真是高。 他先是改变嗓音,声音低柔回一声:“知道了。” 随后用上非常人的手段改头换面,拿着鞭子向外走去。他回忆起适才吴秀说过的话——“你只管狠狠打他的身体,不管怎样都不要露出惊异的神色就好。他从不将我们放在眼里,这几日我下手时轻时重,他从不说什么。只要小心,上岛之后他可能会突然动手杀人,不留给你任何反应的时间。” 何欢问:“没有露出惊异神色,也会杀人吗?” “谁知道呢,”吴秀冷哼一声,“或许他觉得,虽然我们表面上没有在笑他,其实心里也在笑他吧。他们这些人要杀人,还需要什么理由。” 何欢看向自己握住鞭子的手,思忖片刻:只希望他的意志不算强大,幻术还能对他起些作用吧。虽然何欢对这种事并无排斥,但对着素未谋面的人挥鞭,看对方耽于情欲的模样,多少有些奇怪。 好消息,虽然宫九的意志力很强,但在这种事上并没有太多防备与抵抗,不如说……他是真正全心全意投入到这种感受之中的。 坏消息,因为过于投入,所以幻象之中的事情好像太过符合他的心意,以至于此人越发沉迷于此道。 何欢:…… 好在这个人在房间内外,是泾渭分明的两种人。在房间中会流露出不加掩饰狂热而痴迷的神态,不惜下跪蹭着旁人的衣摆也要索求快感;在房间之外,却如同九天之上的仙人,一张雪白面容上半分情绪也无,叫人无从猜测他的心思。使得何欢不必在旁人面前伪装,只要低眉顺眼的沉默就好。 又过几日,便见一座金沙岛屿映入眼帘,众人欢呼——即使是惯在船上漂泊的水手,看见岸后也会欢呼。船只缓缓入港。港口旁站着一位娇俏可人的少女,见到宫九时兴奋地挥手喊着:“九哥!”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宫主’,牛肉汤了。 何欢按照吴秀叮嘱,下船后便到牛肉汤身边,喊她“小姐。” “呀,秀秀回来了。”牛肉汤笑,“我听九哥的意思,还以为你折在神水宫了。” 她的笑容娇美,却透露出一股不谙世事的残酷,哪怕是与她一同长大的侍女的性命,也视如草芥一般。 “奴婢遭神水宫折辱,心中却仍记挂着小姐和九公子,托您二位的福,才有力气逃出生天。时至今日,奴婢武功尽失,只想厚颜祈求,仍能陪伴小姐左右。” 何欢说话时仍旧低着头,旁人看不见的脸上表情一片空白,大脑也几乎放空。 牛肉汤却很受用,她娇笑两声,问宫九:“九哥,外面还用得到秀秀吗?要是用不着,就把她还给我吧。” 宫九的眼神自何欢身上扫过,突然走近他身边,抬手挑起他的下巴。他淡茶色的眼睛如同琉璃一般,冰冷的折射着海岛上刺眼的光线,像是要把人里里外外看透,而大拇指在脸颊与下颚处摩挲。 他……在看‘吴秀’是否有易容?但,为什么?是什么让他起疑了? 他将何欢的头摆来摆去,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但他仍然道:“等过两天再还给你。” 的确是将吴秀当成可有可无的物件。 待在宫九身边,相对来说需更加谨慎。这并不在何欢的计划之内。是他低估了宫九的洞察力。 他只得低下头,跟在宫九身后。 …… 但是接下来几日,这人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根本没有怀疑过他一样,仍旧天天传他去房间,甚至连敲打的话都没有说过一句。还会经常赏赐些珊瑚珠宝,此刻大把的珠宝就放在房间的妆奁之中,何欢单手扶额,少有的生出进退两难之感。 “秀秀姑娘,主子传唤您。”宫九的随侍由一开始的轻蔑,已经转变为隐隐的尊敬。他们甚至在背后议论,这个原本寂寂无名的小人物,什么时候会变成宫九真正的情妇。 何欢只觉得头痛。 “情妇?你想吗?”宫九在这次放松之后,竟有兴致与他闲聊,何欢提出这点,想让宫九收敛一些,没想到对方如此反问。 “奴婢,还是更想回去伺候小姐。” “为什么?因为她比较正常么?”宫九问。他语气淡淡,并不在意的模样,但正是这种平淡的语气,才让人更加警惕,“在我这里,你会过的更轻松,何乐而不为?” 何欢咬牙道:“并非如此,只因那些闲话实在难听。奴婢回来岛上,只想过上安稳日子,不愿意再牵扯进勾心斗角之中。” “闲话?勾心斗角?”宫九盯着他看了片刻,了然,“我知道了,你退下吧。” 什么?他知道什么了?何欢隐约有种事情越发不受控制之感,但他只得按捺住这种情绪,道一声“是”,随后退下。 第二日,清晨,来送饭的人与往日不同,一句话都没敢说。与餐具一同拿来的,还有一个黑漆小盒子,盒子中隐约散发着血腥气,何欢已感不妙,在打开时就看到整整齐齐摆放着的十条舌头。 宫九罕见的亲自来他房中找他,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我听说你在中原更喜欢割耳朵,但是说闲话的人还是割掉舌头比较合适吧?这下,就没人会说你不喜欢的话了,满意吗?” 他好像是在邀功。 用这十条刚刚割下的舌头。 何欢沉默片刻,道:“多谢公子,这样我心里便好受多了。” 至少,能把摇摆的天平推向正确的位置。 …… 这日,牛肉汤来邀请何欢前去泡温泉。 “听说九哥最近很宠爱你啊,”何欢还在屋内假装换衣服,牛肉汤已经躺在温泉中,随口问道。 “这……九公子不过是觉得奴婢用起来顺手。”何欢琢磨着吴秀所说牛肉汤的性格,试探着回答。 没想到这少女反而恼道:“怎么还这样唯唯诺诺的?你明明样样都不必那个沙曼差,怎么还没抓住我九哥的心?真是没用。” 何欢有些发懵,他听着牛肉汤嘴上巴巴儿的说着怎么俘获一个男人的心,甚至还开始说要叫何欢怎么煮牛肉汤,先抓住一个人的胃,有些迟疑:“小姐……” “你说的那些方法如果真的管用,又怎么会现在一个男人都没有。”一个清冷沙哑的女声响起。 “……沙曼!你怎么来了?!” “这温泉外面挂着你的名字吗,我为什么不能来?” 这个长得像猫儿一样的,身形修长的女人迈着轻巧的步子走到牛肉汤旁边,大大方方的下到池子中,舒展自己的身体。 何欢沉默。 “你偷听我和秀秀讲话!” “倘若你不想让别人听到你说话,就不该隔着帘子大喊大叫。” “你、你这个臭女人!”牛肉汤眼珠子一转,“你见过秀秀了吧?是不是比你要温柔、貌美得多?我九哥很快就会喜欢上她,到时候,你就要被凄惨的抛弃喽,看你还能不能像现在活的一样滋润。” “哦,原来那个女人叫秀秀,”沙曼似笑非笑,“我难道很稀罕宫九的喜欢吗?她做得到的话,我要送她十根金条,好好谢谢她。” 牛肉汤冷哼一声:“你的钱早就在赌场里输光了,哪里还会有金条给秀秀。” 她们争执许久,牛肉汤忽然反应过来,吴秀已经许久没有说话,因而喊道:“秀秀?秀秀?” 无人回应。 她猛地自水中站起来,正要上岸,又扭过头恶狠狠盯着沙曼:“你是不是对她做了什么?” “我很闲吗?”沙曼反问,“与其在这里怀疑我,你不如赶快去看看她还在不在更衣室。” 更衣室中空无一人,只有跌落在地上的,一袭漂亮的红裙。 “她一定是被掳走了!” “为什么不能是她自己走的?” “有哪个女人会主动光着身子在外面走?!又不是你!” “……我是输的没办法。” “闭嘴!闭嘴……来人!派人去找秀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秀秀……何欢如今已经换上一身夜行衣,悄无声息的开始勘察岛上的情形。 “这场景……似曾相似啊,”他苦笑着自娱自乐,“只希望不要再突然蹦出来一个石观音。” 然而他心中也清楚,这次要面对的敌人,远比石观音更加狡猾、隐忍,所图也更大。 一道长而细的剑光突然自身后袭来,何欢听的剑风破空声,意识到有杀手已经发现他的身影,在草丛中连连变换身形,这如同毒蛇一般的剑却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视物一般,死咬着人不放。何欢不愿缠斗引来更多人,却也摆脱不掉这柄剑,正想找机会绕到此人背后,却见路边零星一点灯火,紧接着是沸沸人声。 “岛主发话,一定要找到那入侵者。他要么用着吴秀女人的脸,要么是个陌生面孔,找到绑起来,送去岛主那里。” …… 何欢来不及细思,剑锋已至身前,电光火石之间,他伸出两根手指,悄无声息地夹住这柄剑。而后对方无论如何再用力,竟一丝都无法挪动 何欢松一口气:感谢陆小凤。 此人欲拔剑而不动,张口欲喊却被何欢封住穴道,一时愤愤,却听见这入侵者压低后依旧熟悉的声音:“我不欲杀人,带我去你的住所。” 此人又惊又喜,却因为被点住穴道而无法说话,还听见何欢恶狠狠道:“别想耍花招,你要知道,之前刚刚有不长眼的人惹怒了我,导致弄丢了舌头。” ……这人是被吓到了吗?还是一时怒火攻心晕过去了?刚刚还在挣扎,怎么突然这样安静? 何欢反手固定住他的胳膊,试探着推他一把,“现在,去你住所!” 为什么这人的脚步不见迟疑,还很轻快雀跃……何欢越发小心,堤防有诈。 等耐心躲避四周巡视之人,到此人房间之中,何欢越发困惑——这人不仅没有试图求救,还带着何欢躲避过所有守卫森严的路段,顺利回到房间。前倨后恭,实在奇怪。 等他点起一盏灯,转头看向对面时,却觉得有些眼熟。 “燕子桖?”何欢蹙眉。 被称为燕子桖,如今没有带黑斗笠的黑斗笠,眼睛晶亮,点了点头。 何欢:“……” 何欢问:“你还记得我?你是被迫来此处的?” 燕子桖先是点点头,后又摇头。 何欢:“我记得你与一点红同时杀手组织的人……怎么,原来就是这里么?” 燕子桖又是摇头点头。 何欢实在是很难从中理解到他究竟是什么意思,思及他刚刚的配合和如今的确显得十分惊喜的神情,试探道:“你无意帮着岛主抓我,只是有把柄落在他手中,是也不是?” 燕子桖点头。 看样子,他说的是实话。 何欢道:“那么,我现在解开你的穴道,你可否收留我一段时间?” 燕子桖点头。 何欢解开他的穴道,另一只手在背后却运转真气,打算见机行事。 燕子桖穴道被解开的第一句话却是:“这名字……其实是假的,你若要叫,叫我薛子言就是。” “薛公子……你怎会在此处?” “咳,叫我子言就好。”薛子言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我之前做了错事,无颜面见你,又因为过的是在刀尖舔血的日子,无法给你一个安稳。于是……我就想不做这个行当,金盆洗手,再去找你。结果家父顽固,怎样都不肯放我走,又因家中与岛主有旧,就把我送来这里,说我什么时候想清楚,什么时候才能出去。” 他抬起头,有些痴痴望着何欢:“没想到,在岛上居然也能见到你。” 虽然情况的确紧急,虽然在这种地方见到熟悉之人、这人还十分配合也是件好事,但是何欢仍然有些失语。 怪不得你与朱翊麒相互看不顺眼,这如出一辙的假名、假身份、还有二话不说就大包大揽的性格……原来是同性相斥啊。 第95章 “你怎么会惹到岛主?”薛子言问。 何欢苦笑一声:“不瞒你说,我也不是很清楚个中缘由。你也知道,我当初不过是在洛阳卖香,不知怎的,就被红鞋子中的成员盯上,后又遭她们围捕。”他说的倒也是实话,不过后续他是怎样反过来调查这个组织暂时按下不表。 “红鞋子?”薛子言惊异:“竟还与红鞋子有关?” 何欢道:“你不知道么?这红鞋子正是受岛主指使,在中原搜集情报。” 薛子言皱眉:“我只知道,岛主与南北两大杀手组织都有旧,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对,我想起来,沙漠那条线也是岛主派人知会我父亲的。” “南边的杀手组织,应当就是青衣楼,北边莫非是……” “嗯,正是家父麾下组织。”薛子言叹一口气,“组织中武功高强者众,却不擅长收集情报,一开始正是通过岛主手下的情报系统,才能立起来。父亲因此很是感激岛主。” “你却不这样认为,是么?”何欢柔声道。 “不错,两大杀手组织在外界看来,是势不两立的两方龙头组织,平分秋色。但其实一方强盛后就不经意遭受打压,一方稍显弱势岛主便有所扶持,到最后,两个组织中,尊崇岛主者,远胜于遵从组织的人。他这样做,便是要将自己的势力分散在这两个组织之中,且不引起其余势力的注意。”薛子言有些厌恶道,“虽然杀手这行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这样的做派更叫我看不上。” 杀手之流,倘若一方势力独大,很难不引起当局注意,进而打压。但倘若两方争斗,便有“坐山观虎”、“互相制衡”的说法,更加容易放任自流。 青衣楼、红鞋子…… “你们集团中的杀手,是都习惯带黑斗笠么?”何欢突然问。 “既然是杀手,便不能暴露自己的长相。一击即中,不叫见过自己的人活着是一种方法,寻常时候……也是要挡住脸为佳。黑色耐脏,因此大多带黑色斗笠……除了杀手,江湖上带黑斗笠的人也不少,便于隐藏。”薛子言道。 便于隐藏?是啊,仔细想想,这岛主所做的每一件事,不都是悄然隐藏起来发展自己的势力么?将野心分布在各个组织之中,让人只注意到这些组织的头衔,却意想不到其背后竟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操控一切,以至于时至今日,岛上力量在中原可谓已经发展的盘根错节,密而不发,只待一个时机。可是,他这样做是为什么?是为了问鼎中原?武林之中,若说有什么组织不想要当龙头老大,那才是笑话。但此人谋划之深之远,又好像不只是为了武林霸主的身份。 再细思,每个组织开头的字都是颜色,而落脚总在人的装扮之上。这叫何欢想起陆小凤的另一猜测——上次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决战紫禁之巅之后,陆小凤随口道:“青衣楼,红鞋子,再加上出没在这桩桩件件事情中的老实和尚……莫非红鞋子背后还有个白袜子么?而他们背后,仍有更大的阴谋。” 当时陆小凤虽这样说,但因为老实和尚仍是他的好友,所以他没有多做猜疑。但如今何欢细想红鞋子组织中的青衣女尼,她与无花的关系,以及通过无花串联到石观音的那条线;还有欧阳情与出现在青楼之中的和尚……与和尚、宗教、信仰扯上关系,还有可能是要改朝换代。 不错,常人索求,无非是钱权名利,而名利至高处,便是称王称霸。更何况宫九这个太平王世子,也在他麾下。若说其目的正是此处,的确说得过去。但是…… 何欢仍觉得奇怪。这是种莫名的直觉——他的潜意识注意到如今他自己仍未注意的信息,可究竟是什么?竟让他如鲠在喉。 “你若是想与岛主对着干,我认为有些困难。”薛子言道。 何欢收敛思绪,露出微妙的讥诮:“总不能人家要杀要剐,我跪下承受吧?” 这话绵里藏针,与他往日说话风格并不一致,薛子言听在耳朵里,却只觉得他已被逼至无奈,做困兽斗,从而更加心疼他,“若我出面,去帮你说些好话……” 何欢抬手放在嘴边,无声做出一个“嘘”的动作,继而嘴角轻勾,虽仍笑着,薛子言却能从中看出几分失望:“你怎么……会说这样的话?” “这种让人委屈求全的话,还请不要再说了。只愿你能让我悄悄在这里待上两天,不叫任何人知晓就好。两天后,我自会离去,不给你添麻烦。” “你这是什么话!”薛子言声音不受控的升高,紧接着反应过来,又放低音量,“我怎么会是害怕你连累我,只是岛主神出鬼没、武功高强,你不是他的对手。我是担心你受伤!” “多谢你挂怀,”何欢道,“只是被一而再再而三的算计,现在不讨个说法,还让我服软,却是我做不到的。” 薛子言注视着他,半晌叹一口气:“你说的在理。你只要知道,我会站在你那边就好。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也请尽管告诉我。” 何欢刚想敷衍一下,却想到有一件事,真的需要他帮忙:“你……或许可以在岛上,帮我找一个人么?” “谁?”薛子言好奇。 “与岛上人一般,他可能没有用自己真正的名字,但绰号里想必也会带上花、玉之类的称呼。面容么……或许是特别俊美的男人、女人,又或许是奇丑无比的男人。但只要在他面前夸一夸昔日‘江湖第一名侠’,他就会格外明显的嗤之以鼻。”何欢说过之后,感觉自己像没说一样,反而有些歉疚,“好像会很难找,要不算了吧。” “没事。”薛子言坚定道,“反正我在岛上也无事可做,帮你寻人正好。” 因为一些原因,何欢的确怀疑是不是王怜花也主动或被迫的参与其中,但是这可能性在他心中排序也不算高,只不过是为了给薛子言找些事干,免得他整日跟在自己身边,进而出什么岔子。 就这样,何欢在有薛子言掩护、通风报信、偶尔还替换身份的情况下,将岛上大致探查一遍。 这日,他在岛屿背面一处砾石滩调查时,见到一个身影神似陆小凤的野人。 对方头发散乱,用湿布包着半边头,露出长着凌乱胡渣的半张脸,穿着露出胳膊和小腿的麻布衣服,看见一个椰子就高兴地手舞足蹈。 陆小凤不会有个流落在外的兄弟吧,何欢这样想着,却见对方使出一招灵犀一指,戳在椰子壳上,仰起头开始大口吞咽椰汁。 “……陆小凤?”何欢迟疑地低声呼唤。 野人猛地转头,如炬般地目光落在何欢身上,先是警惕,紧接着变为震惊,最后表现出莫大的惊喜,“何欢!” 真是陆小凤! 陆小凤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何欢面前,一上来就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真的是你!你怎么在这里?” 何欢无奈拍拍他的肩膀,等他平复下来才问:“我倒想问你,你怎么会来此处。” 陆小凤的脸皱得像个苦瓜:“这……唉,这可真是无妄之灾。不过好歹找到了你,这样看来也不算很糟糕。” 原来朱翊麒携陆小凤一起去往南王领地,后还需转水路去白云城一观叶孤城治下的岛屿。结果在去往白云城的路上,竟遇见海难,船在风浪中撞上暗礁,船上百名船员死的死伤的伤,朱翊麒被陆小凤揪住衣领一起带到破碎的船板上,与剩下幸免的船员尽量待在一起漂流求救。好不容易遇上一队好心商船,众人松一口气,分散开上船,朱翊麒同他的禁卫军到为首富丽堂皇的商船上去,陆小凤本来还跟在朱翊麒旁边,做半个贴身护卫,结果没三两天,他再忍受不了这艘船高贵而沉默的气质,跟着其他水手去另一艘船上找乐子。 “结果不知怎么,等醒过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在一艘破船上,手边只有够活三天的物资。我靠用披风和外衫做帆、用胳膊划船,用手指钓鱼才撑到上岸。” 陆小凤越说越心酸,他打量一眼何欢,带着些哀怨:“你过得好像挺滋润的嘛。” 何欢没忍住,笑出声来,从怀中掏出一包点心,“先吃一点垫垫。” 陆小凤接过这包点心,感叹道:“为什么你不能随身带两个馒头、一碟牛肉,还有一瓶酒呢?” 何欢无奈:“有的吃就不错了,你怎么还挑挑拣拣起来?” “也是,在这样炎热的岛上,肉类应该很难存放吧。”陆小凤感叹。 “……你刚刚说什么?”何欢突然反问。 “嗯?肉类很难存放?” “不,上一句。” “哦,这样炎热的岛上?毕竟我在南海遇难,又一直向南,可不是越来越热吗……真是让人想念江南啊。” 陆小凤见何欢神色凝滞,疑惑道:“怎么,有什么不对吗?” “没什么,”呼吸间,何欢神态恢复如常:“我只是在想,此处还有温泉,不过见你大汗淋漓的模样,想必凌冽的山泉更适合现在的你。” “是啊,”陆小凤笑,“到底是谁会在这么热的岛上泡温泉嘛。” “是啊,”何欢学他的样子感叹一声,“走吧,先去洗个澡,我去给你找一身换洗的衣裳。” 第96章 何欢自东海与楚留香道别,洋流经东海而北上,纬度应与苏杭相差无几才是。但是陆小凤却以为自己身处在南海以南? 若真在南海,怎会搭建温泉汤池?可遇见陆小凤时的那处沙滩、还有沙滩附近生长的乔木,又的确是热带才会有的植物模样。而他一开始竟对此处的异样毫无察觉,直到被点破才发现矛盾。 这样的事情,并非第一次碰到。 上一次如此后知后觉,是在密厄。 …… “什么叫我若想离开此处,就要主动暴露啊?我不想离开。”陆小凤嘴硬,“在这里待着挺好的,还能完成花满楼交给我的任务。” “任务?”何欢有些不解,但随后就反应过来,苦涩与甜蜜在心头织就,却不敢就此而回应,顾左右而言他。然而因为提及花满楼,连神情都柔和许多:“他的身体……好些了么?” “本来是好很多了,”陆小凤眼睛滴溜溜转,“不过被你一气,好得又慢不少。” “听你这么说,他想来已经大好了。”何欢轻笑道。 “真是瞒不过你。”本来也没打算隐瞒的陆小凤啧啧两声,“不过,你又是为何要来这岛上?与那位世子有没有关系?” 何欢叹气:“叫你猜对了,我探听到太平王世子行踪,跟他偷渡来岛上,本想以牙还牙,不料岛上高手众多,我万一动手,又很难全身而退,这才进退两难。” 陆小凤笑:“有多少高手?竟叫你也畏足不前?” 他明显是在调侃当时对上关七时何欢发狠的模样,何欢笑:“蚁多咬死象,更何况这些人的武功,远远胜过蚂蚁。我的身板,也比大象要小许多。” “他们掠你前来——”何欢刚开口,陆小凤就疑惑道:“你怎知是他们掠我来的?倘若真是机缘巧合,我顺着洋流飘过来的呢?” 何欢一时语塞:“……你是真心这样发问的吗?巧合地让当地走惯南海航线的船撞上暗礁;巧合地出现一队商船搭救下你们;巧合地有一艘船怎么都不合你的心意而另一艘船上有吸引你的美人、烈酒和骰子;然后你巧合地喝个酩酊大醉、巧合地被扔进一艘放着三天物资的独木船里;巧合地顺着洋流飘到在大洋之中不过沧海一粟的小岛上?” 听他说完话,陆小凤已经快听不懂‘巧合’这两个字了,他讪讪道:“你说得对……” 何欢看见总莫名其妙在小事上掉链子的陆小凤,无奈道:“你……还真是个侦探的好苗子。” “这又是何意?”陆小凤找补般敏而好学。 “你好像总在最开始放过一些细枝末节,又在最后意料之外的敏锐。以至于所有人都觉得你是个傻子,做些坏事时总想将你算计进去。但最后,又总能被你翻盘。” 话到嘴边,何欢看着像是落汤凤凰一样萎靡的陆小凤,忽而话锋一转,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容:“所以,忘记说,能在这里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陆小凤的目光由讪讪转为得意——没有人能拒绝和陆小凤做朋友,也没有朋友见到陆小凤后会不高兴。 得意没多久,他就又开始听何欢如提前透露话本故事情节和最终结局一样一一分析岛上见过的所有人,甚至包括地形地貌和暗流分支。 其中掺杂一句忧心忡忡的:“我的父亲可能也在岛上。且他精通易容,若你见到什么人特别阴晴不定,行事又亦正亦邪,还望你不要与这人计较。” 陆小凤:“放心,不会的。”殊不知,岛上十个人有八个都是这种神神叨叨的模样。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陆小凤会看这个人也像何欢他爹,看那个人也像何欢他爹。 最后,他听见何欢郑重其事道:“其中武功最高者,还是你见过的那位太平王世子,如今在岛上,人称宫九的九公子,你倘若见到他,务必谨慎行事,最好不要引起他的注意。” 在这种冒险的事情上,越是叫陆小凤不要做,他越可能升起好奇心去做。 更何况,这个叫宫九的太平王世子多注意他一分,就会少注意何欢一分。这样替朋友出头的事,陆小凤做的更加干劲满满。 虽然早就知道陆小凤是这个性格,但还是第一次利用这点的何欢:苏大哥的识人用人法,好强。 在心中默默对陆小凤表示一下歉疚,随后他又道:“你若有事找我,就在你登岛的礁石上留下消息,我第二日就能看到。” 陆小凤点点头。 随后他们分开行事。在此期间,何欢若无意般放慢搜查岛屿的脚步,转向找人——好似真的确信王怜花在岛上一般。 连着几天,薛子言那边的消息都是:没有这样的人。何欢并未说什么,甚至还同他道谢,只是瞧着有些郁郁。因着此事,薛子言找的越发卖力。 直至那日,陆小凤留言告诉他,明日要与他见一面。 清晨,两人在沙滩处碰头,陆小凤一上来就道:“过两日我可能就得离岛了。” “哦?你是被谁说动?”何欢笑,“等回到陆上,可要好好吃一顿牛肉烧酒。” 陆小凤笑笑,故作轻松道:“是啊,回到岸上之后,总算有好日子过喽。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要不要与我一起走?” “我还没找到父亲,更何况当日刺杀之仇还未报,总要留下寻仇的机会。” “嗯……”陆小凤点点头,迟疑片刻又道,“不过,你先不必找宫九报仇,只因我这次回到陆上,就是听见他最近要离岛,打算悄悄蹭他的船出发。” 据何欢前段时间跟在宫九身边对他的了解,他近期根本没有什么离岛计划。突然离岛,自然是因为陆小凤从中做了什么。何欢望着他看似轻松惬意的神情,咬牙,装作毫无知觉一般笑道:“那你可得小心,据说此人十分敏锐,你要躲开他的注意,定要花费比以往高出十倍、百倍的精力。” 陆小凤笑:“你还不相信我?若论其躲人的能力,我可是一流的。” 宫九的船在第二日清晨出发。当晚,何欢神色有些犹豫,薛子言见他面色难看,问道:“出什么事了?” 何欢道:“我好似发现我父亲的踪迹了,不过……他明日似乎要跟着宫九一起出航。我如今在岛上还能勉强躲避,若要上船,那就是自投罗网。可我父亲……” 薛子言拍胸脯道:“这有什么,我虽然不能离开岛主管辖,但在他势力范围内跟着一起出航不成问题。你只说是哪个人?我暗中替你看护着就是。” 何欢微微一笑:“多谢薛兄,你此等恩情,我真是不知道该如何回馈的好。” 薛子言脸上微微泛红:“本就是我之前对你不住……” 他话音未落,听见何欢疑惑地声音:“薛兄不过是一次无意的不告而别,怎么搞的这般隆重,竟一直记到今日?” “不……不告而别?”薛子言呆滞。 “是啊,那日你喝醉了酒,东倒西歪还要舞剑给我看,我好说歹说你才愿意回屋睡觉,结果一上床就睡得四仰八叉,还说着乱七八糟的胡话,我只好去邻居家睡了。” 何欢说这话时脸上神情颇为无奈,好似当日场景仍然历历在目一般,薛子言听着,依稀也想起来好似是有这么回事,但…… “那我当时,没不小心伤到你吧?”薛子言试探着问。 何欢摆手:“蹭破一点油皮而已,无碍。” “哦,哦,那就好……”薛子言点点头,不知是庆幸还是惋惜,“原来是梦啊……” “什么梦?”何欢好奇一般开口。 “没、没什么……”想起那梦中的内容,薛子言又觉得脸上烧得慌,只道,“不过终究是我对不住你,这次你的忙,我一定要帮,你也不必说那些客气话。” “等我回来,咱们……咱们还是好友,可以么?” 何欢只是笑着,没有回答,但薛子言以为他算默认,高高兴兴收拾好东西,同随侍说一声,便上船去了。 第二日船开之时,何欢站在昨日与陆小凤交谈的礁石之上,远远望着风帆被海面遮蔽,最终只余一点微末的白。不多时,随着浪花涌上,这点白色也就混迹入大海之中,消失不见。 …… 何欢叹了一口气。 “你来到岛上之后,似乎经常叹气。”一个苍老含笑的声音响起。 何欢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那里,站着一个穿着朴素,脸上带着和蔼神情的小老头。他不偏不倚,正站在宽大的芭蕉叶下,辰时的阳光热辣的泼洒在这篇海滩上,照的金色沙滩一片亮堂堂,而树荫笼罩之处,光暗分割,在他和蔼的面容上照下一层阴影,随着热浪翻腾,这张平平无奇的面容有一瞬间的扭曲,看起来竟诡异得不似人脸。 “心中有太多太多的疑问不得解,只好通过叹气消解了。”何欢道。 “你对我的出现,好似并不意外。”小老头道。 何欢道:“你知道我的身份,知道我的弱点,甚至知道怎么针对我的弱点制作毒药……这哪一件事,不比你现在出现在这里更让我意外呢。” “所以,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些事?” 他好似要打破何欢的心理防线一般,依旧笑眯眯、不紧不慢道:“你以为我遇到了王怜花?或者……你以为我绑架了他?” “没有。虽然我的确这样想过,但节外生枝,难免会让人想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句话。” “我认为这句古语说的很对,你觉得呢?” 他话音落下,机括声响,无数浸毒的暗箭射向海滩上无处可避的何欢,天罗地网一般的架势与难以抗衡的机括巨力并存,纵使百般武艺,也难提防数万以计的暗器小箭。 “与人而言是致命毒药,刺入你身体中却只会暂时让你丧失精气,神智涣散,真是可怕的差异。”小老头自暗中走出,轻松扛起失力且半边身子已经控制不住树木化的何欢,“但也是我找到的难得能控制住你的药物,独自一人悄悄研究这东西,的确不容易。” 他很自豪似的,弯了弯嘴角。 第97章 吴明一开始并不叫吴明。 不过,他以往的名字也不重要。反正无论什么名字,在有些存在面前,也不过是渺小而藉藉无名的一个短命种。与人看蝼蚁没有区别。人会在乎一只蝼蚁叫什么名字吗? 吴明幼时便骨骼清奇,聪慧过人,生而知之,且过目不忘。他一开始认为所有人都是如此,对这件事不以为意。后来意识到他是特别的那个,这能力才变得了不起,时而让他自豪,时而带给他一些苦恼。常常还会让他无意识撞破一些秘密。 譬如街头巷尾暗通曲款、一方的势力卧底两边通吃;譬如皇帝喜欢微服私访妓院,如果这时候悄无声息杀了他,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又譬如,在旅途之中遇见的某些姓名长相身高都不相同的人,偶尔脸上会挂着一样的神情向迢迢西北方坚定走去,如同朝圣。但是,这些人明明既不信佛,也不信道。 相比于其他事情,这件无法一眼分析出结果的事明显要有趣得多。 吴明跟在他们身后,悄无声息,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沙漠。 暗处的邪教、古国的宝藏,一系列可能自他脑海闪现,却从没有一个,是一棵庞大到连沙漠都承载不下的树。树?又为何要用树来形容这个存在?是因为祂顶天立地的身姿,还是伸出的无数藤蔓?又或者是一种概念——一种看到就会被篡改的概念。 淡蓝与萤绿色的光点在半空中漂浮,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从未触及过的淡香,带着虚假表情如同木偶一般的人一个接一个走向那株不可视全貌的树,低垂着头颅等待树上伸出石蓝色的藤蔓插入大脑。 这一场景让吴明觉得恐慌,恐慌之中又生出敬畏。自古以来就有对巨物的崇拜,连石像也要造的越大越好的人,在面对这样的存在之时,无法理解与渴望理解交织,酝酿成五体投地的祈求。神——原来世界上真的有神。他陷入失去理智的狂热,化身成最原始的动物,四脚奔袭到这棵好似承载着整个世界的巨树脚下,匍匐着祈求祂的垂青。 树有听到他的声音吗?他不知道,只知道那份漂浮在空中无法看见,却切实存在的意志随意瞥过来的一眼,就让他失去所有力气,甚至意识。直到在沙漠中被太阳暴晒,皮肤开裂几乎要陷进肉里的疼痛,让他终于恢复清醒。他忘记了。他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来到沙漠中央,也不记得如何导致这样的险境。他艰难在沙漠中求生,历时半年,终于回到城市之中。 一开始,他的确忘记在地底这段奇妙的遭遇。但是又一次偶然碰到的形如木偶一般的人,与从未出现过断层感的记忆纠缠在一起,宛如尖锐的铁锹,挖掘出已经被埋藏起来的记忆。但是这次,他回忆起的只有渴望,却无敬畏。 越禁忌,越让人想要染指。无聊的人生中突然出现的超出常人理解的存在,让自诩‘独特’的吴明变成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人。由此带来的震撼全部转化为追根究底的动力。他不敢再涉足神明的领地,却敢试着在这些好像木偶一样的人身上实验自己的猜想。 他们究竟是人还是其他别的什么东西?他们在外游荡的目的是什么?以及那棵树……究竟是什么? 吴明暗地中同时观察着十几个对象,他设计间接害死其中一人,尸体看起来与常人也无异。没有观察到其他人有什么反应。 于是,他更大胆一些,开始悄悄绑住其中一人,在此人处于看似活着的状态下对他所有器官进行切割。从耳朵、鼻子,到手臂、大腿。一开始切割下来的部分与常人无异。后来他发现,这种东西——是的,他们不应被称为人——带着切割下的五官潜入深海,五官就会变成木头。 多么诡异,又多么理所当然。吴明那段时间走在路上,总是分不清人与树木,会对着树说话,在旁人看傻子一样的眼神中清醒过来,下一秒又陷入沉思——如今与我面对面的这个人,究竟是人,还是某种披着人皮,伪装成人的非人生物?除非将人的五官割下来,带进深海里,看到肉块在海中腐烂,被鱼群撕咬干净才行。不然,他总觉得不安心。 “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他的熟人这样恨铁不成钢一般问他。 吴明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越接近事实,他的心脏跳动的就越快,危险的预警不断在他大脑中响彻,但疯狂又让他想要不断下潜,直至到达最接近真相的地方。人世间的一切与他周身都蒙上一层雾,他在现实中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不相信。而追寻的另一个世界,看似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至。 在这种无法言说的癫狂之中,在灵光一闪之间,他的手伸向那个七零八碎的木偶的胸膛。他吃下了木头的心脏。 口感很像木耳,又像鸡胗,咬起来咯吱作响。没有腥气,只有草木汁液的味道,带着一点苦涩,像眼泪的味道。 一切至此开始截然不同。他与世界万物之间开始产生微妙的联系感应。他甚至能听到花呼吸的声音,阳光落在地面时空气的波动、雨落下之前的预告……他仍然能够过目不忘,只是这再也不会成为他夜不能眠的困扰,而是如同记录在书页上的文字,永远存在,等人需要时翻动;又永远安定,不需要时便合上书页,万籁俱寂。 他与其他的木偶,甚至与那棵树也产生联系,他由此知道了这些东西存在的目的——那棵被称为母树的树,有一颗遗落在外的种子。 “既然祂让我变成如今这个样子,那我也该帮祂寻找祂的孩子。” 吴明微笑着,抚摸上被绑在凳子上的祂的种子。他还给自己起了名字,何欢。 倒真的活得像一个人一样,多了不起,远比这些不中用的东西要了不起。 倘若与他融合,又会成为怎样的一个新的‘吴明’呢? 吴明真的很期待。 …… 何欢悠悠醒转。眼前是睁眼与闭眼一样深黑的密室,何欢甚至怀疑此处是否有足够的空气供人呼吸。 手腕与脚腕处均被割破,浸过毒药的牛皮筋死死固定在伤口处,硬生生撑开伤口,微一动弹就会在其中越陷越深。头有些昏沉,像是已经许久不见天日。 “距离你逮住我……大概多久了?”何欢向虚空发问。 “也就四五日吧。”吴明笑道,“你现在还能感知到我的存在?真不愧是祂的种子。” “几乎要感知不到了,其实,大多数是靠猜的,诈你一诈。”何欢苦中作乐,甚至还想学着他的模样笑笑,只是声音中满是无法掩盖的疲惫。 “我听说你和陆小凤是朋友,这样看来,作风的确很像。”吴明感叹,“倘若你从一开始就这样像人,我应该也难找到你。” 何欢苦笑:“我还以为自己掩藏的很好,没想到这样早就被发现了,真叫我惊讶……你是怎么发现的?” 黑暗之中,吴明微微笑着,眼神中却露出些微不耐,好像在说,你为什么会认为我愿意和一个阶下囚讲这些。 何欢没听见他的声音,自顾自道:“人倘若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却不能叫任何人知道,总是会有些寂寞。” “是因为被人类养大吗?你很了解人性,”吴明赞叹道,“但我却不是那种爱炫耀的人。我只想安安静静的品尝自己胜利的果实。” 品尝果实……好罢。何欢叹一口气:“对于我这个果实而言,听起来过于残暴了。” “你对此好似完全不惊讶这点,也让我意想不到。”吴明道,“差点要让我怀疑,你早就知道我的目的。” “我表现得像早就知道吗?”何欢苦笑,“这下我都要怀疑你说我像人实在暗讽我。” 吴明刚刚提起的戒心又放下,感叹道:“也对,始终都表现得像个局外人、并不担忧什么这一点,的确是你们这种生物的作风。” “你对我们了解的好像过于全面,”在黑暗之中,他们两人彼此都看不清对方的神色,只能相互试探,“我也差点要以为,你并不是一个人,而是我的同类。” “你若要这样想,倒也不错。”吴明的声音中透露出愉悦,好似不做人、成为何欢的同类是件十分值得高兴的事。 何欢心思转动极快:由方才的对话可知,他很了解我的同类。说是同类,大约就是母树派出来寻找我的偶人,他是基于此才发现母树与我的存在。通过偶人——也就是说他发现了偶人身上异于常人的点。并在此之后,他知晓这些偶人出现在江湖上的目的,也随之一直在寻找我的踪迹。他方才又提及,是因为我局外人一般的态度才真正确定是我,也就是说…… “红鞋子组织要割下男人的耳朵、鼻子、四肢,是不是有你在其中推波助澜?是因为你割下过那些人的五官,然后发现了他们的身份吗?” 吴明这下是真的有些讶异:“你猜到了?都说木头脑子,但如今看来,也不算很差,很好,很好。” 不过,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并且还挺让人满意的。就像是人吃鱼,也会想选聪明一些的鱼吃。吴明笑:“她们本就憎恨男人,我不过是提供一种报复的方法,和一些小小的资金支持罢了。” 他的回答掠过何欢的另一个问题,好像完全没有将肢解了那些偶人当成一回事。不,想到他如今异于常人的表现,对那些偶人大约早已经做过更加残忍的事情。“像你这样只会在背地里助长恶意的人,即使吞噬掉我成为我的同类,也会被母树发现,进而抹杀。”何欢道。 “我知道啊,”吴明笑了,“她在陆上当然可以操控与自己相连的那些木人,也可以操控与木人已经融为一体的我,但你猜,祂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处置我?” “因为这座岛,已经不在祂的管辖范围之内了。此刻,位于这座岛屿上,真正全知全能的神,是我。你不好奇我怎么知道你出现在岛上吗?你不好奇我怎么知道你怀疑我抓来了王怜花吗?我甚至知道你对薛子言说的那些蛊惑人心的话。” “你本来还想继续骗他,却发现自己的能力在这座岛上不太灵敏,这才急忙改了口风,对吧?”吴明的笑意越来越明显,“看来你还没发现,自你上岛的那刻起,就已经彻底在我的掌控之中了。” 何欢惊讶:“你已经扎根在这座岛上了?原来你想要的……是成为这座岛的神明。” “成为这座岛上的神明?”吴明的语气中隐藏着不屑,“我为什么要伸手去够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 那些宗教,那些潜移默化,那些发生在武林之中的一切,此刻都有了明确的意义。 “我要做的,是吞噬你,摆脱祂的束缚,替代你的母树,成为这片大陆上唯一的神。” 他的语气越发高亢,透露着诡异的神经质,这是与树的心脏无法共存的人的邪念。在他说出口时久久不能平息。倘若现在有一丝光亮,就可看见他的脸开始干裂、五官开始位移,身体像是腐朽的木头一样,被铸空一个洞,露出漆黑的蛆虫爬满的内里。 他的确迫不及待要拿到一副更加强大的躯体了。 就在此时,他听到何欢仍然如壁上观一般的平淡语气:“那就是说,你的‘根’,的确已经扎根在这座岛上了,对吧。你就是因此,才觉得我无法杀死你。” “你想说什么?”吴明有些迟疑,就在此刻,他已经许久没有过的直觉疯狂作响,危机感渗透已经半木质化的躯壳,宛如蛀虫在脊梁中乱窜、利刃横亘在脖颈之前。 “我想说的,很简单。”何欢说话时语调平稳、清晰,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所以可以轻描淡写告知,“你扎根在岛上,也就是说,只要毁掉这座岛,你就会死。而我恰好知道怎么样彻底毁灭一座岛,又恰好来之前在苏楼主的带领下,从六分半堂借来一批火药,最恰好的是,因为你的盲目自信,有些人在你的监控下,在岛上溜了一圈又一圈。” “你在岛上并非全知全能,因为你的‘根系’无法触及到沙砾、礁石、你也不屑于去看你认为已经在掌握之中的陆小凤、薛子言他们做了什么。” “你在岛上放了炸药?”吴明的声音变得惊愕,他想起今早薛子言和陆小凤的确都乘船一起离开这座岛了,“不、不,你是骗人的。你在上岛之前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存在,我不可能看错!” “的确,在上岛之前我对此事只有一点隐约的猜测,甚至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在上岛之后,就进入你的领域,我本不该察觉到异样的。但……你本也不会记得密厄,不是吗?” 吴明:“如果炸药爆炸,你也会死。” “但你也知道,我们这类生物,从来都不期待活着,也不害怕死亡。”何欢耸肩。 吴明的神色慌乱,但也只有一瞬,随后,他换上柔和讨好的语气,引诱道:“仔细想想,我们也不一定需要自相残杀,我不过是想成为你们的一员。只要你带我到母树身边,替我好好美言几句,也未尝不可啊?” “或者,你与我合二为一,一同生活在这岛上,做无拘无束的土皇帝,没有人敢质疑你,你想要什么都能得到,这样不好么?” “你的根系盘踞的岛屿,与你的品行息息相关。人人声色犬马,视人命如草芥,今日生明日死,万般事不由人。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土壤,我不屑为伍。” “你没有体验过,又怎知这样不对?人间的规矩太多,可立规矩的人都作古不知多久,我们如今的人又凭什么要遵守?动物从不遵守规则,不也活的很好?弱肉强食,将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才能更加尽情的享受生活,这有什么不好?” “因为树有荫庇,鸟有反哺,人有信义,才汇聚成万物有灵。万物有灵,才有此方世界。” “哼……那么你就亲眼看看,我的岛屿与你的万物究竟哪个能笑到最后吧。” 他突然抬手——那只手已经异化成干枯藤蔓的模样,“我早就说了,安静的享受胜利果实最好不过,多话者往往会败。如今你的炸药,早就已经被我一个不漏的扔出岛外,沉入海底了。” 他狞笑:“这下,看你还能不能讲什么仁义礼智信的屁话。明明连人都不是,还要在这里装模作样。” 他已经面目全非的庞大躯体如同一滩已经腐烂的肉,说话时如同长着大口扭曲着想要吞噬掉何欢。 他已经一刻也不想多等。 “但是,我一直都想试着做一个普通人,”何欢微笑着望向他,“一个装模作样的普通人。” “火药的味道很大,其实你只要动动脑子,就会想到,我不可能在你的岛上放这么多具有刺鼻气味的炸药。不过,还是多谢你帮我将那些尖锐的山石扔到海底去。” “原本我还在担心,只有一颗震山雷的话,能不能引发这座岛屿下面的火山喷发呢。” “火山……?”吴明苍老而迟疑的声音响起。 “你不知道吗?”何欢微笑着点燃花满楼赠予他的那颗震山雷,另一只手死死的扣住吴明已经裹上一层烂泥想要溜走的皮肉,“温泉这种东西,尤其是海岛上的温泉,下方多有火山存在,且很可能受不得刺激。” 震山雷在何欢的手中爆炸。 并非夸大其词,而是真真正正有振山撼地之能的火药,使得岛屿地动山摇,满天的大火映红了半边天空,还残存一丝气息的吴明竭力想要逃开——只要上船、只要离开这个疯子,就还有活下来东山再起的希望。 但是,随之而来,在山石与炸药的刺激下,终于冲破海底地幔的岩浆不断上涌,红与蓝转瞬的交织,愤怒的火焰与冷峻的深蓝对撞出双双涣散的结局,高温与窒息、随之而来更胜一筹的岩浆,断绝掉这片区域的一切生机。如同地底流出的鲜血、地母源源不绝的滚烫热泪,泼洒在蔚蓝海面上,将一切水以外的东西平等的燃烧殆尽,连尖叫声都吞噬。蒸腾的水汽之中,两个最后的神思也随着水汽一同渐渐腾空、渐渐消散。 远处,在海上行驶的船只也随之产生轻微的震荡起来,若有所感的陆小凤自船舱中探身望出去,只见到夕阳西下,映照半边残红天空,随着时间推移,最后一丝红日也消失在映照出红色的海平面下。 天黑了,在最后一抹阳光消散之后,一片雨云悄然升起,雨丝细细密密落在海上、船上,还有人伸出的手掌之上。 “好热的雨……”陆小凤心想,“原来在热浪滔天的地方,连下的雨也是热的。” 这样奇特的现象,回去之后,得好好跟花满楼描述一番。 他转念又一想,还是等何欢一起说吧,免得花满楼听两遍。 第98章 主线完结 “为……什……么……”吴明不解。他的不甘心像是一缕线,将他死死困守在原地,在生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 “你的自大,是你失败的原因。” “母树祂视人类如沧海一粟,不以为人能够突破界限发现祂的本质,也不会将人认作是威胁。你与祂同化,也犯了同样的毛病。” “你不认为我能够突破思维的界限,猜到你的真实目的。也不认为我可以将你的行动计算在计谋之中,见机行事。” 可是,人类不才是那个见微知著,会突破界限,创造无限可能的种族吗?不甘平凡,渴望变得独特,让整个种族都在不断突破自然限制的,不正是人类特有的好奇心吗? …… 水母阴姬:“……” 何欢“……” 水母阴姬欲言又止:“你……” “我错了。”在感觉到不妙的时候,某些特定植物的反应也会变得很快。譬如含羞草被碰到叶子就会猛地缩成一团,譬如何欢感觉要被骂的时候会提前迅速认错。 水母阴姬很难形容自己的心情。任谁在半夜睡着觉的时候,突然听见门外传来幽幽地“母亲……母亲……”这种声音都会吓一跳吧?好在她对何欢的声音还算熟悉。然而总算压下心中的震颤出门之后却没见到人,怀疑是何欢恶作剧的时候,又听见地下传来“我在这里”的声音。 ……她深吸一口气,强行按捺想要一掌拍过去的心情。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把自己埋到土里去了?打算重拾遁地术么?” 何欢干笑两声,并不回答,只道,“此事说来话长,请母亲先替我浇些水吧。” “嗯?”水母阴姬微微皱眉,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如此这般那般,讲给水母阴姬听之后,在水母阴姬回应的声音越来越低沉、何欢的解释越来越低弱之后,迅速酝酿出方才那声迅速认错。 然而水母阴姬最终只是叹一口气:“……该说你是谨慎,还是大胆好呢?” 吴明想要树木的心脏。但他错了,其实世人皆知,树木没有心脏。若说树木的命脉,应该是“根”。他的关注点在何欢此人的动向,而何欢的关注点却在他的根。从这点上而言,抛弃人类躯体却选择用树木之躯作战的吴明是主动来到客场作战,那一战不论输赢,他都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就算要埋,不应该埋在更隐秘的地方吗?偏偏藏在这么显眼的石碑下面?” “这里清净嘛。”何欢撒娇。 他没说出来的一点是,水母阴姬十分珍惜这块石碑,绝不会让人伤害这里一分一毫。水母阴姬的院落已经是顶安全的地方,这块石碑更是得她爱惜,就算与别人吵架发脾气,也不会向此处挥哪怕一掌——不过说出来水母阴姬大概也不会承认。 “那如今还能变成人么?”水母阴姬坐在石碑旁边陪他。 “暂时不能。”何欢老实道。 “那也不错,你总爱待在外面,如今可以留在家里陪陪我。” “唔……”何欢答应着,在暗无天日的地下蜷缩着,有些困顿。 他虽轻描淡写,可水母阴姬也知道,此仗艰辛,怕是硬生生磨掉他半条命,“歇着吧,反正无论什么,都不急在这一时。” …… “你要借何缨的身份干什么?” “唔,此次出行,有许多朋友相助,我需得同他们报个平安,一一道谢啊。” “写信。如今你本体只剩一个根,倘若出门一趟何缨又遇上什么仇家,你让我从哪里再找一个少宫主出来。” “我……” “没得商量,南燕来了,噤声,别吓到她。” 何欢:“……” 雪白的鸮鸟在天空中翱翔。 在大海上躺着晒太阳的男人,又一次被鸟爪挠乱了头发,无奈的睁开眼,自鸟儿身上接过书信。他挂着懒洋洋的笑容,看完整段信后,将信纸改在脸上,半晌,哈了一声。 “谢谢你的信,送你一个小吊坠吧,红珊瑚做的,与你的信桶还挺适配。” 金风细雨楼中,对坐饮酒的三人突然被一只雪白的鸟儿吸引注意力。 坐在窗户正对面的王小石大喊“这鸟,这鸟我见过的!”他伸出手试图让鸟儿停留在他手指上,却没想到这鸟非常人性化的将头扭到一边,在空中盘桓一圈后,温顺的停在苏梦枕的酒杯旁,咕咕两声。 “嗯?”苏梦枕疑惑地看向这鸟。 “他脚上系着信呢。”王小石眼尖,“大哥二哥,你们还记不记得我之前提过的那位白衣公子……” 苏梦枕在他说话时已经意识到这封信的主人,将信解下,随后看着信纸久久不语,最后,露出一个开怀的笑容。 “信上说了什么,让大哥如此高兴?” 苏梦枕隐下与何欢的秘密,只道。“昔日,名震江湖的小李探花,如今正驻北疆。” “莫非是小李飞刀的那个小李探花,李寻欢?” “正是。” “他在北疆,也就是说……大哥的夙愿或可得以实现了吗!” “正是,国家兴亡之事,匹夫有责,如今开封一番太平,二弟三弟,可愿与我同奔赴北疆?” “我愿意!”王小石第一个开口。 “我就不了,”白愁飞笑,“我留下,替大哥看着金风细雨楼。” “也好,”苏梦枕拍拍他的肩膀,“我信得过你。” 江南,享受过一连串“小姑奶奶”的待遇,小雪精神抖擞的继续踏上送信的征程。 “你不会想要去……神水宫吧?”陆小凤看向花满楼,试探问道。 “他信上说自己不过是在岛上受了些小伤,被母亲留在家中修养。”花满楼神情凝重,“若他真的只是小伤,只会说自己无事,不过想留下多陪陪母亲,也会约定与我我见面的时间。他这样说,如今定不会只是小伤。” “我不该去吗?” “不是,咱们也不知道神水宫的位置啊。” 花满楼向正在一旁梳理羽毛的雪鸮侧头。片刻后,他缓缓道:“我听他说过,他身边有一爱鸟,名为小雪,极有灵性,甚至可以听懂他在说什么。说是小宠,实则是当妹妹来养。” 被点名的小雪:“……咕。” 来到山谷,正撞见苏樱一边与一个脸上有一道疤的少年拌嘴,一边往药田方向走去。 那少年见到花满楼,惊异道:“大花哥哥?” 花满楼听他声音,便认出他来:“小鱼儿,你怎么在此处?” “我要有小侄子了,给何大哥寄信,他请我们来做客的。”小鱼儿笑嘻嘻道。 “你认识的人?”苏樱抬眼,看见花满楼和陆小凤时眼中闪过一丝心虚,又迅速看向一边,“谷内不可随意涉足,否则有性命之忧。” “我上次来你怎么没跟我说这些呢……还害我在山谷里躺了老久。”小鱼儿抱怨。 苏樱:“我不要你做什么,你就偏要做什么,怪得了谁?” “多谢姑娘,那我们待在此处,可否请人前去通禀一声,就说花满楼与陆小凤请见何欢何公子。” “我找人给你带话,不过你能不能见得到,谁也说不准。”苏樱一扭身,往屋子方向去,走了两步又回头道,“进药庐来坐吧,站在那里挡草药的光。” 被这面冷心热的姑娘带到药庐坐下,陆小凤怼怼花满楼的肩膀,“安心了吧?要是小何真出事了,还能有心思给这么多人写信?” 花满楼脸上神色的确好看一些,他无奈道:“我知道了,只是不亲眼见他一面……总是不安心。” “好好好,那咱们在这等着呗。”陆小凤将双手放在脑后,靠在椅子上,“赶路赶得我都累了,先眯一会儿。” …… “七哥,七哥?”花满楼被何欢小声地呼唤声惊醒。 “小欢?” “是我,你跟我来。”何欢悄悄牵起花满楼的手,向外走去。 “等下,陆小凤也在旁边……” “是一件悄悄事,只能和你说,不能告诉其他人。”何欢的声音越发的低,像是在他耳边低语。 “好,那我们悄悄的。”花满楼顺着他的力气,悄无声息的起身,向门外走去。脚下的泥土散发着芬芳,月光如水般照在来人的身上,谷底的湖被风吹起涟漪,带起一阵彩色的光斑。道路两边的植物渐渐稀疏,地势越来越低,像是在往下走,可花满楼感觉已经向下走了很久。 “你累了吗,七哥?”何欢问他。 “不累。”花满楼道,“小欢累了吗?” “我不累啊,七哥背着我,我怎么会觉得累?” 之前牵着的手没有松开,花满楼突然感觉到背上的重量——原来小欢一直都待在他背上啊。 “所以七哥累了吗?” “不累,背着你走多久也不会累的。”花满楼的声音很温柔,和煦像是春日的阳光。 “那就麻烦七哥再背我一会儿啦,”何欢笑道,“我想偷个懒。” “好,你说背多久就背多久,你说去哪儿就去哪儿。” “七哥……” “嗯?” “你知道我不是人吧。” “我知道啊,我的小欢,是一棵很厉害的小树。” 何欢的声音变得有些沮丧:“你会害怕我吗?” 花满楼笑:“我为什么要害怕你?我听说,有些树还要被人修剪枝丫的,我也剪掉过家中樱桃树的侧枝。现在想想,我才应该问,小欢会怕我吗?” 何欢被他逗乐,又问:“那,如果我不能开花,你会介意吗?我知道你很喜欢花。” 花满楼先是担忧:“不开花对你的身体会有损伤吗?”得到否定的回答之后,他才安心,“我喜欢照料花草没错,但这与喜欢你是不同的。你无论如何我都喜欢,只要不不做伤害自己的事,怎样都好。” 他们走了很远,很远。从时间上来看,好像有三年五年那么长。花满楼从一开始的疑惑,变为思索,在丝毫不觉得疲惫之后,又怀疑起这是不是梦。 他想:这真的是很长,很温馨的一个梦。梦里,何欢还很孩子气的跟他说,他努力很久,终于可以做一个真正的普通人了。 花满楼:“……我听出来,小欢你真的很想做普通人,但是你做的事情,好像一点也不普通啊。” 何欢震惊:“还不够普通吗?我没有想过谋朝篡位成为皇帝、没有在无形之中支配人类、没有随便割掉别人的五官、甚至在江湖各式各样的排行榜上,都没有我的名字!” 花满楼语塞,片刻道:“那的确是……很低调的普通人了。” “是吧。”何欢煞有其事的点点头。 梦的最后,他们停下,何欢对花满楼说:“你在这里等等我,好不好?” 只因他每次说类似的话,总要让自己受伤,花满楼牵着他的手下意识一紧,“你要去哪里?” “我要进到那扇门里去,不过很快,只要一炷香的功夫,就能回来了。” “为什么……一定要进去?” “那是我的家,我得回家一趟,去换一身干净的衣裳见你。” “这样也很好。”花满楼道,“不换衣服也很好。” 一个轻柔地触感摸了摸他的头,又轻轻环住他的后背:“对不起,我失言很多次,让你担心了吧。不过这次不会的,相信我,我真的很快就会回来。” 花满楼放开他的手。 片刻后,那中奇妙的感觉消失了,花满楼试探着喊:“小欢?” 没有人回应。偌大的天地之间,寂静无声,连风也不知何时止息,好像只剩花满楼一个人。他沉默片刻,试着坐在地上。 地面的触感很奇怪,像是颗粒状的水,握住就从指尖溜走。手掌平铺放上去时又像柔软而全然一体,而浮力很大的湖。 在这种奇妙的感触之中,一炷香的时间转瞬而逝。 …… “七哥?”何欢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花满楼醒了过来,身边是药庐草药混杂的味道,掺杂一股恬淡的香气——那是不知何时起,何欢身上就逸散出的一种味道。但好像除了他以外,其余人都闻不到。 陆小凤的声音也自耳边响起,“哈哈,花满楼,我就说你白操心吧。” 花满楼握住何欢的手。 他露出笑来,声音压得很低:“这次的确没有违约呢。” 何欢也笑道:“是吧,说一炷香就是一炷香。” 他们携手离开山谷,有鸟鸣声自远方响起,清脆动听。 陆小凤走在后面,给这两人留足好好叙情的时间。 “那扇门里,是什么?” “是……我的家乡,我的根就在那里。”何欢沉默片刻,又道,“等有一天,你看惯大陆的风景之后,要考虑跟我一起……进那扇门里看看吗?” 花满楼笑:“一个瞎子,好像也看不到什么风景。” “不过,相比在外面干等,我想选择进到那里面去。”相比和你分开,那些未知好像也不是什么会让人感到慌张的事情。 何欢的嘴角勾起,他与花满楼的手牵的更紧了些,又抱怨道:“我进去之后才知道,原来我已经在开花了!” “真的?这么厉害吗?” “嗯!可惜现在我的这个身体……唉,总之开花也没用,到底是见不到这花。” 花满楼闻见他身上的确比往日清浅,但悠然而漫长的香气,笑道:“没关系,一定是很美好的花。” 是只要知道他存在,就让人感觉到美好的花。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99章 后记 第99章 后记 “明明最近和以往没什么区别,但就是久违的有一种轻松感呢。”陆小凤把玩手中的酒杯,感叹道。 “将太平王世子绳之以法,将一场天下大乱的谋反消匿于无形之中,被皇上宴请,还不够波澜壮阔吗?”何欢细品陆小凤带来的千金难求的御酒,调侃他。 陆小凤故作谦虚却又藏不住笑:“机缘巧合,上天眷顾罢了,唉,别提,那人的武功还真是高超,就是为人为人稍微有点……古怪,才让我有可乘之机,哈哈。” “不过,怎么一直没听你说是怎么逃离那座岛的?” “还有什么好说,”何欢无奈,“你将宫九等人引走后,我想报仇也无处使劲,在岛上摸清那些商铺和岛外势力,就也坐船走了。” 酒过三巡,陆小凤起来伸个懒腰,“不早了,我先走一步。” 待他走后,花满楼才开口问:“就这样说吗?万一以后他心血来潮回岛……” 何欢:“到底怀揣怎样的心情才会在经理这一系列之后还想回到那岛上啊。” 两人沉默片刻,没忍住笑了,“但,他可是陆小凤啊。” 谁知道他有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 “到时候,就说他走错地方就好。” …… “你是不是走错路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 “你这是在质疑我的能力?”另一个带着些气急败坏,又难掩傲慢的声音响起。 “没有,不敢,只是已经这个年纪,老眼昏花也是有的。” “你在说谁老?我可是在座最年轻的那个好吗!” “对啊,所以才让你开船嘛。”柔软又带着甜蜜味道的女声响起。那男声冷哼一声,竟是接受这说法,又开船去了,一边开还一边嘟囔:“我是绝对不会走错的,虽然之前这里有一个岛,但也有可能是海啸冲没了呢?” “哈。” 一边开船一边在打嘴仗的三位,就是已经销声匿迹许久的沈浪、王怜花与朱七七。 起因是王怜花说,他做了个噩梦,梦见何欢遇上生死攸关的危机。起初沈浪朱七七以为他在骗人,但对方实在是少有的不依不饶,再加上这些年表现都很好,朱七七也想去看看如今的江湖,便打算回陆上一探究竟。 没想到,王怜花按照五年前绘制的海图行驶,却中途出了岔子。 “我再说一遍,一定是因为海平面上升,或者什么其他原因。总之,是原本待在这里的岛沉了,我绝对没记错路!” “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反正粮食不够的时候,先克扣你的分量。” “为什么?!” “理由?唔……因为你年纪比较小,年轻力壮,要尊老。” …… 何欢难得的大惊失色。 “什么?你要见我的父母?!” 花满楼面上犹带一丝微笑,只是神情中隐隐透露一丝带着六分隐忍三分委屈和一分若有似无的黑气:“莫非小欢觉得我拿不出手么?” “小欢明明已经见过我的父母了,他们也很满意你。如今你却连带我回家一趟都不愿意吗?” “不不不,”何欢连忙摆手,又有些迟疑道:“七哥,你的性格是不是发生了一系列微妙的变化?” 总感觉更难应对了。 “大概是因为我之前不知道小欢去海岛与人殊死拼搏这件事,除了陆小凤以外,素有盗帅之名的楚留香、金风细雨楼的苏梦枕苏楼主、还有那位对你似乎态度格外温顺的并肩王殿下都知道呢。” “但是我却完完全全被蒙在鼓里。” “发生了这种事情,我的确会很有危机感呢。” 啊……不妙,真的很不妙。有一滴冷汗自何欢额上滑落,他结结巴巴道:“嗯,这件事情、这件事情我可以解释的。” “……” “你真的要去见我母、母亲吗?其实我真正的母亲……” “生恩养恩,皆是长辈恩情。我们说好百年之后,要去拜访小欢的生身母亲,但如今,人世间的母亲也不可寡待啊。” “……”何欢握紧拳头,终于眼一闭点头允诺:“那咱们就走吧!” “说起来,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的母亲是水母阴姬的?” “是陆小凤告知于我。我也很奇怪,为什么我总是从其他人口中听闻小欢的消息呢?” 啊,真的生气了,连陆小凤都变成其他人了。 …… “这码头也大不相同了啊,之前我记得,形容奢靡,有些官商勾结的帮派还有一个专门的码头,收费都不一样,还说什么贵贱有别,气得我夜里就给他炸掉一半。”王怜花感叹。 沈浪:“所以说,你真的是走错路了吧。” 朱七七:“果然是你做的!你当时还不承认!” “我绝对没有走错路!”王怜花随手拉过来一个人:“与其这么说,不如说是当时新上任的那个皇帝清正廉洁,一改奢靡之风呢。” 沈浪笑:“嗯,海河晏清,倒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还有你朱七七,到底什么人会一边做坏事一边说‘没错这件坏事就是我做的啊’?我怎么可能承认?你做那么多错事你有承认过吗?你弟弟承认过吗?” 另一边,有人在讨论,“喂。你们听说没有,盗帅楚留香这次又给金府寄信了,说要偷走他们的那尊白玉美人。” 王怜花:“……” “总之,先去找何欢吧。” “你知道小欢在哪儿吗?” “虽然我不愿意承认,总之……先去那个女人那里吧。” …… “小欢,你不必如此紧张。”明明是来见何欢的家长,不知为何他比花满楼还要紧张。 “嗯……”何欢也不想表现的过于紧张,但上次水母阴姬见到李斯影的时候,可是直接就想动手杀掉那个男人了。有这样的阴影在前,如今的何欢很难对‘见家长’这件事有什么美好的期盼。 说到底,何欢在水母阴姬的眼里,还是刚刚发芽的小树苗。 花满楼:“实在不愿意的话,我们改日再来拜访,这次先将礼物放下?” “啊……嗯……”但是转念又一想,在确认关系以后也不让水母阴姬知道,甚至三过家门而不入,以后再想要讨一个好脸色,就更是难上加难。这便是老话中的进退维谷吧。 到底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 …… “浪子榜?几年不见,江湖真的搞出不少新鲜东西啊。”王怜花听着茶馆说书,如此感叹。 座上也有其他武林人士在探讨此事。 “暗器榜与高手榜我倒知道是什么,这个浪子榜又是个什么东西啊?” “你看,武林中出名人物数不胜数,其中顶有名气的也不过小李飞刀李寻欢、灵犀一指陆小凤、盗帅楚留香那几位。就像剑客会学当时有名的两位剑客穿白衣,想要扬名的年轻人也会以他们作为目标。武功一时半会儿是难以匹及了,但风流多情却好模仿啊。” “因此之前武林中就自上而下兴起一股浪子多情之风。武功排不上榜,也可以排个其他可以从中操作的榜试试啊?既能闻名江湖,被人找上门决斗的风险还低” “于是有好事者,就仿造高手榜、暗器榜这些榜单,做了一个浪子榜出来。他们搜集各种市井传闻风花雪月,结果排在第一位的,却是江湖中名不见经传一个人。” “真的啊,何欢,好普通的名字,大家怎么知道这些人口中的何欢是一个人呢?就像统计写诗最多的诗人是谁,结果最后排第一的是匿名可怎么好?” “你别不信。何欢,听这个名字很普通,但是那些江湖女儿和坊间名伶对他都是一团的夸赞。就连京城那位教导女学的第一女先生林欺霜,据说对他至今都难以忘怀呢。甚至,还有喜好龙阳的部分匿名少侠也对他赞不绝口。” “你说的这个匿名少侠,莫非是姓王……” 王怜花:“……” 王怜花:“他们刚刚说的是谁?是重名吧,或者那两个字应该是加贝贺、飞鸟鹤;愿如此环的环、断壁残桓的桓吧?应该不是我知道的那个小呆子何欢吧?” 这下,就连沈浪也笑不出来了,他神情凝重:“不错,应当是同名。” 朱七七:“……你们男人自欺欺人的时候真是一个德行啊。” “不能再拖延了,即使真的很不想见那个女人,现在也不是找借口的时候。”王怜花不自觉咬了咬自己的手指,忽略掉旁边朱七七的“你已经快四十的人了不要咬手指”的声音,他拍案而起,“我们走!” “……原来你之前说要给小欢买点见面礼,实在拖延时间吗?” “不,应该是这家伙莫名其妙的脸皮薄起来了。” “闭嘴!跟我走!” …… “诶?沈浪叔叔,七七姐,还有,呃……那个……嗯……”何欢依旧不知道如何称呼王怜花。 “你既然已经叫沈浪叔叔了,干脆就也叫我叔叔算了!不,我要更亲一点,叫舅舅!啊但是这样就跟那个女人扯上关系了……” “到底为什么会觉得舅舅更亲呢?”朱七七在一边悄悄问沈浪。 “因为在他眼中,母亲的确比父亲亲很多。对于小欢来说应该也是这样。”沈浪悄悄道。 “小欢,这几位是?”花满楼略有迟疑,“莫非是昔日江湖第一名侠沈浪大侠,巨富朱家独女朱七七,还有千面公子王怜花吗?” “咦,这孩子很有眼力界嘛,这是谁啊?”朱七七走上前挽住何欢的胳膊好奇道。 何欢替双方介绍之后,王怜花看他的眼神有些变了:“这个……你这小孩儿的眼光倒是长进挺快。” 花满楼笑:“多谢您的认可,我会继续努力的。”但是为什么冲着何欢露出微笑时,会让何欢觉得有些不妙呢? 何欢后知后觉——啊,又是一件没有跟七哥说过的事。 “回去之后给你解释。”在对方的手掌上这样写着,被无奈的捏了一捏手指。 何欢腼腆一笑。 我当时果然没说错,多谈几个人眼光就会越来越好。”王怜花感叹。 “嗯?嗯?你在说什么?在那之后只有这一个啊!”何欢目瞪口呆。 在听过那劳什子浪子榜之后,何欢甚至不敢去看花满楼的脸色了,殊不知道对方早已知晓此事。花满楼并不在意何欢的过往,也知道江湖上留言可谓三人成虎,但是借此机会,趁机定下来也是一桩好事。 “江湖人,真的好闲。”何欢喃喃。 “不过,你们不是在海岛上悠闲度日吗?怎么会回到陆上?” “这事,要从王怜花的一个梦说起……” 王怜花嘴硬:“没什么,就是回来看看你,既然你没事,那我们就走了。” 何欢连忙拦住王怜花:“等下,既然回来了,不如一起进去吧!” “我干嘛没事找事?”王怜花别扭道。 何欢将他拉远两步,“拜托了,怜花叔……叔舅,没有你在身边的话,这种情况我应付不来啊。” 王怜花:“嗯?这个时候知道我好了?知道我有用了?” 王怜花:“好吧,那就再帮你这一次。” 回来后,他对沈浪朱七七道:“你们先回去,等我陪何欢进去一趟,就去找你们。” 既然有何欢在身边,沈浪他们也放心,先去附近的客栈休息——朱七七长途跋涉而来,还是有些疲惫的。 花满楼对这一状况不甚明晰,何欢刚想跟他解释,王怜花就冷哼一声:“庆幸吧姓花的小子,要不是遇到我,你要被那老妖婆骂个狗血淋头再赶出去让你和他儿子早点分开一刀两断得好。” 这样说来,莫非王怜花前辈与水母阴姬有外人从未知晓的密切关系? 哦,原来是起到一个吸引火力和衬托的作用啊。 被衬托的十分大方典雅清理脱俗的花满楼的确是丝滑的融入神水宫阵营了。今天,也是何欢被天运眷顾的一天呢。 遥远的沙漠之中,庞然巨物般的树木微笑着收回向世间投射的一瞥,将目光重新停驻在已经抽条发芽的树根之上。 幸得,一切圆满。魔/蝎/小/说/m/o/x/i/e/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