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三千世界任我行》 第133章 五十年代的反派小可怜16 王小花看到长歌和杨卫国一起回来,手忙脚乱的给杨卫国和长歌倒水,当着长歌的面,再跟杨卫国接触,王小花有些脸红。 长歌喝了水就出门了,他准备上山看看,顺便给那俩人腾地方,他可不想当电灯泡。 至于王小花和杨卫国谈了什么,长歌不知道,只是在三天后,杨卫国又来了,和王小花去领了结婚证。 长歌放学后看着那张结婚证,心里忍不住的想:这么快的吗?三天就批下来了? 长歌不知道的是,这个时代的政策还没有那么完膳,杨卫国又是团长,批个结婚申请还是很容易的。 长歌看看在他家里劈柴的杨卫国,又看了看厨房里忙的欢快的王小花,突然有种饱了的感觉。 长歌帮王小花烧火,问道:“娘,你们什么时候办婚宴?” 王小花笑着说道:“杨大哥说这个周末在部队的食堂里办。” 长歌看着王小花那一脸幸福的笑容,点了点头,心想:在部队办婚礼,渣爹肯定也得去,也不知道会不会气死。 哦吼,老杨同志挺给力啊! 长歌又问:“娘,我是不是还得改口?叫他爹?” 王小花看着长歌正色道:“是得改口了,不能让人家说你没教养。” 长歌点点头,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刚从旧社会过渡,很多习俗还在,改口就改口呗,长歌无所谓,他就是做任务的,叫爹也没什么压力,还能气气渣爹,何乐而不为呢。 渣爹他都能忍着恶心叫爹,杨卫国怎么也比渣爹强吧。 长歌接着问:“那你们结婚了,你是住在这里还是住部队家属院?” 王小花反问长歌:“石头想住哪?” 长歌耸耸肩说道:“我无所谓,住哪都行。” “那我一会儿问问杨大哥,听听他的意思。” 王小花是个很传统的女人,在她的认知里,成亲了自然是要住在一起的,生儿育女,照顾丈夫才是一个媳妇该做的事。 长歌尊重她的想法,虽然长歌觉得这样有点傻,但长歌也不会让王小花按着他的想法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幸福的定义有很多种,也许这就是王小花认为的幸福呢? 有男人疼,有儿子孝顺,还有一个家,谁也不能说这不是幸福吧? 今天的晚饭很丰盛,王小花整整弄了六个菜,六六大顺的意思,还给杨卫国烫了酒,忙来忙去的,像个快乐的小蜜蜂。 杨卫国眼睛也一直追着王小花,脸上还挂着傻笑。 长歌捂脸,这老房子着火才最致命啊!他突然觉得自己在这有些碍眼了。 饭桌上,王小花问杨卫国:“杨大哥,这以后我跟石头是继续在这住着?还是去部队住着?” 杨卫国听完,想了一下说道:“你如果想在这住,那就继续在这住着,要是想去部队住着,我就把你的工作关系转到团里的招待所,你在那边也能继续工作。” 王小花的大眼睛里都是惊喜,“工作还是转过去吗?” “当然能,就是办个手续的事,简单的很。”杨卫国点头说道。 王小花笑着说道:“那我们回部队住吧,就是石头上学会远点。” 杨卫国的驻地离市里并不远,大概10公里左右,对长歌来说,这点距离压根不算啥,为了老娘的幸福,忍了,谁让这是自己的任务对象呢,宠着呗,能咋办? 杨卫国看长歌没说话,又说道:“部队旁边也有学校,可以给石头转个学,跟校长说一声,让他给开个证明就行,石头,你愿意去那边上学吗?” 长歌看看这新鲜出炉的两口子,说道:“可以啊,在哪都一样。” 杨卫国笑着说道:“那我明天就收拾家属院,正好老周旁边的那个院子空着呢,咱们就住那边。 老周家的嫂子人不错,也是农村出身,为人也很大气爽朗,你可以跟她多接触接触,这里的家具什么的,等咱们办完婚礼我再开车拉走,缺什么少什么的,到时候再添置。” 王小花也笑了,“行,都听你的。” 长歌叹气,这王小花还真是一个好媳妇,温柔贤惠,勤劳纯朴,家里家外都是一把手,绝对能把爷们儿照顾的好好的,关键是长的还漂亮,真是便宜杨卫国了。 长歌看着那俩人的笑,突然熊孩子的体质就上线了,问杨卫国:“老杨同志,你的警卫员呢?” “我让他开车回去了,明天早上他再来接我。”杨卫国的脸有点红,不过这家伙长的黑,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三十多年了,好不容易有个媳妇,证也领了,合法的媳妇,自然就不想守空房了。 “那你住哪?”长歌继续问。 “咳咳,我在招待所开好房间了。”杨卫国说这话的时候,看着长歌,眼里的意思长歌懂,无非就是:能不能行个方便? 长歌也用眼神回他:凭啥? 王小花不懂俩人的眉眼官司,她跟长歌说道:“石头,你得改口了,以后要叫爹。” “改口有红包拿吗?”长歌问杨卫国。 “自然是有的,不过我的钱都给你娘了,让你娘给你。”杨卫国笑着说道。 长歌把他所有的兜都扫了一遍,确实是没有钱,只有几张饭票。 “给啥改口钱啊,哪有这规矩?”王小花说道。 “那我送石头一件礼物吧,等结婚那天再给你,今天没带着,改口钱没有,礼物得有。”杨卫国说道。 “行吧,我不急。”长歌说完继续扒饭,头都不抬,实在是那俩人有点没眼看,你给我夹菜,我给你倒酒的,谁说这时候的人含蓄了,那是人家没让你看到。 长歌吃完饭就跑出去了,至于说作业?哪有作业?我怎么不知道。 直到天黑了才回来,五月的晚风吹得人非常的舒服,长歌都有些不想回家了。 在到家门口的时候,还用神识扫了一下,万一闯进去,看到不该看的,那还不得长针眼儿。 结果发现,俩人拉着手,正在小声的说着话,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杨卫国喝了酒的脸上是黑红的,王小花没喝酒,白皙脸上是红扑扑的,一副花开了的模样。 长歌突然就想起了那句话:春天已经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们交配的季节。 嗯,确实是春天来了。 第134章 五十年代的反派小可怜17 长歌咳了两声,才进了屋子,俩人已经分开了,长歌对着杨卫国伸出手。 “什么?”杨卫国问道。 “钥匙!”长歌瞪了他一眼。 “202房。”杨卫国笑呵呵的给了长歌钥匙,还说了房号。 长歌拿过钥匙转身就出了房门,往前院的招待所走去。 长歌躺到招待所的单人床上,看着天花板,他也没想到,这个世界的任务居然已经朝着这方向发展了,也许,可能,大概会躺赢? 杨卫国的确是个不错的男人,从小孤苦伶仃的他,也非常想要一个温馨的家,而王小花同样如此,这也算彼此救赎了吧,以后俩人还会有孩子,就这样彼此温暖也不错。 长歌改变了杨卫国的命运,他又改变了王小花的命运,一饮一啄自有定数。 算了,不想了,还是赶紧去空间画符吧,反正有自己看着呢,王小花这辈子肯定不会是凄惨的下场。 周末很快就来临了,一大早杨卫国就开着车来接王小花和长歌了,部队那边交给周政委张罗。 这时的婚礼简单的很,一人戴着一朵大红花,给伟人三鞠躬,然后像宣誓一样,说愿意跟对方结成革命伴侣,努力建设新国家等等。 周政委担任主持人,说着很官方的祝福语,下面的人也都跟着起哄,还有说“亲一个”的,长歌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算开放还是保守。 你说它开放吧,偏偏还有一堆破规矩,你说它保守吧,几乎每个军官都会跳交谊舞,还经常有联谊会,也是矛盾的很。 长歌穿着一身新的中山装,这是这几天王小花给做的,看着身姿挺拔,有点官家子弟那味了。 长歌还看到了渣爹,脸色很难看,拳头就一直没松开过,看着王小花的时,还有一丝惊艳闪过。 呵呵,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就问你气不气。 长歌的神识一直跟着程胜利,他今天低调的很,有知道王小花身份的战友,看着程胜利的眼神,都带着鄙夷,还有幸灾乐祸,就差明晃晃的说他眼瞎了。 程胜利吃完饭就走了,回到了家里,那就再也压不住火了,开始发脾气。 “贱人!贱人!你这个贱人!”程胜利一想起王小花那张如花似玉的脸,心里的火就越发的旺盛。 兰馨有些不理解,她今天没有去参加喜宴,实在是她现在的形象太差劲了,有碍观瞻,她怕人家笑话她。 “胜利,你怎么了?你不是去参加团长的喜宴了吗?” 程胜利喘着粗气说道:“你知道团长娶的媳妇是谁吗?” “谁啊?” “王小花!”程胜利说的咬牙切齿的。 “不可能!就那个村妇?团长会娶她?她配吗?”兰馨也炸了,自己的手下败将,居然比自己嫁的还好,那不是打她的脸吗? “不管她配不配,她现在就是团长媳妇,那个逆子今天也在,还管团长叫爹,你觉得我会认错?” 程胜利一想到婚宴的情景,就恨得想杀人,这王小花居然敢骗他,明明一副好相貌,却被她给遮住了,她居然骗了自己这么多年。 程胜利这么想一点都不奇怪,要知道之前小鬼子在的时候,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谁家的大闺女小媳妇都不敢露真容,所以他自然就觉得王小花是在伪装。 就连杨卫国等人也是这么想的。 兰馨听了程胜利的话后,整个人都不好了,一个能认错,两个还能认错吗? 兰馨不服气,凭啥她一个没人要的女人,能当上首长夫人啊,凭啥! “呵,我们还真的小瞧了她啊,这才几天啊?居然都能把团长给勾搭了,这手段真可以啊!”兰馨已经气的口不择言了。 “闭嘴!这话也是能说出口的,你是不是想被关禁闭?啥能说啥不能说心里没数吗?”程胜利恼怒的盯着兰馨说道。 “哼,你这是舍不得了?可惜啊,人家有更高的枝头了,你啊,人家看不上!” 兰馨就是知道错了也不会承认的,挖苦完程胜利就出门了,她倒要看看这个王小花到底用了什么狐媚子的手段,居然把团长给勾到手了。 兰馨转弯去了食堂,在一个拐角处观察着食堂的动静。 此时那些要好的战友还没有散场呢,团长大喜的日子,不得好好热闹热闹嘛。 所以兰馨来的时候,王小花和杨卫国等人都在食堂呢,长歌也在。 他自然知道兰馨在拐角处呢,呵呵,不是想看吗?只要你别自卑就行。 等酒席散了,杨卫国送走了战友,才带着王小花和长歌一起回去,周政委两口子也在。 一行人高高兴兴的从食堂里出来了,长歌往拐角处扫了一眼,笑了笑没说话。 杨卫国和周政委也察觉了,他们可都是也上过战场的人,警觉力自然不低,托兰馨如今体型的福,还真被他们发现了一片衣角。 周政委神色一凛,就想过去看看,被长歌给拉住了,无声的说了两个字:兰馨。 周政委是政工出身,是懂口语的,当即无语的瞥一眼,摇摇头继续走了。 杨卫国也猜到了,看就看呗,反正现在王小花是他媳妇,要是敢欺负到自家媳妇头上,他就让他们知道知道,马王爷到底有几只眼。 至于说长歌,杨卫国半点不带担心的,这小子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 兰馨看着一行人走远,气的差点把牙咬碎了,她万万没想到,王小花居然是这么漂亮的一个人,要不是看到长歌也在,她是真的不敢认。 怪不得能勾上团长呢,原来是个狐媚子,哼! 兰馨气的回了家,看着镜子里的那张坑坑洼洼的脸,气的把镜子直接给砸了。 “贱人!贱人!”嘴里不停的骂着,她不敢说名字,因为现在的王小花她得罪不起。 程胜利看着这样的兰馨,心里莫名有点舒服,果然恨意也是需要同享的。 只是再恨也没用,这两口子为了不叫王小花嫂子,都是躲着她走的,哪怕碰上了,也是低着头,远远的就跑开了。 看的王小花心情舒畅,该!让你们看不起我。 第135章 五十年代的反派小可怜18 婚后的王小花就像一朵盛开的海棠花,娇艳欲滴,白天去招待所上班,晚上俩人就没羞没臊的,长歌第一次觉得,这耳朵太好使也不行,噪音太大,都扰民了。 所以长歌每天晚上都是在空间里画符的,白天也是尽量躲着那两个老房子着火的人。 家里的活都被警卫员抢着干了,长歌放学后就去靶场看人家打靶,杨卫国还时常让长歌也练练。 杨卫国给长歌的礼物是一把勃朗宁手枪,那是他的战利品,长歌非常喜欢,时常拿出来保养一下。 长歌的空间里是有手枪的,但这个不一样,这个是过了明路的。 长歌跟杨卫国处的也很好,杨卫国也确实把长歌当成了亲儿子一样,处处关心,事事亲为,总之,这个家越来越温馨了。 两个月后,王小花被诊出了喜脉,杨卫国高兴的去训练场跑了好几圈,像个二哈,有些没眼看。 长歌还给王小花拍了张平安符,喝的水也是稀释了几百倍的灵泉。 同时还有一个好消息,渣爹转业了,他的身体已经无法再适应部队的训练,周政委也怕他哪天死在训练场上,直接出面跟他谈了以后,给批了转业报告。 同时老家那边的信件也是一封接一封的来,老两口的身子都已经虚弱的不成样子了,离瘫痪也快了,就是不知道兰馨会不会崩溃。 她现在已经有一百六七十斤了,本来个子就不高,远看已经非常像球了,还是一个坑坑洼洼的球。 一家人回了老家,长歌还不能现在就弄死他,太显眼了,而且他要是死了,没准兰馨还解脱了呢,还是锁死吧。 两个小崽子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到时候瘫痪的又加了俩,就是去看大夫,都得以为他们是得了什么遗传病。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而战火也已经烧到了边境,就是安东这边也时常被轰炸,杨卫国他们每天都在战备。 长歌也越来越急,他的符才画了不到一百万张,第一批次够了,可后面的怎么办?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最近几天王小花也紧张起来了,她不傻,经历过战乱,她非常明白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长歌经常在家里的水缸里加一两滴灵泉,确保杨卫国和王小花的身体都没问题,有一副好身体,在战场上的存活率就多几分。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这天晚上,杨卫国突然来了长歌的房间。 “要走了?”长歌问道,他知道东北驻军是第一批过江的,而且是晚上偷偷过江的。 “嗯,石头,家里就交给你了,爹知道你是个厉害的孩子,有你在家里,爹也放心些,照顾好你娘,如果…” “没有如果,记得你答应过我的,出任务必须活着回来,你记住,如果你牺牲了,我肯定再给自己找个后爹,包括我娘肚子里的那个。” 长歌的眼睛有些湿,这场战争牺牲了太多的人,就算是杨卫国有平安符和防御符,万一他要是自己找死呢,这谁能挡的住? 几个月的相处,长歌早已经把杨卫国当成家里的一员了,无论如何,他一定得保住杨卫国的命。 杨卫国欣慰的笑了,他搂过长歌,说道:“爹知道了,爹会活着回来的,别急着给自己找后爹,不是每个后爹都跟我似的,这么疼你,记住了吗臭小子。” “你们什么时候走?这能说吗?我想去送送你。”长歌问道。 “三天后集结,其他的我就不能说了。” “我懂,放心吧,家里有我,不会有事的。” “嗯,早点睡觉吧。”杨卫国揉了揉长歌的脑袋,就走了。 三天后,长歌送走了杨卫国,在他的身上留了一抹神识,一旦有生命危险,长歌就会知道,神魂出窍的话,也就是一瞬间就能找到他。 这天晚上,长歌给王小花拍了一张昏睡符,又给自己拍了一张隐身符,去了集结地,挨个营地拍了防御符。 这才放心的离开,接下来日子还是画符。 王小花比长歌想的要坚强,这大大的出乎了长歌的预料,长歌都想着要做长期的思想工作了,但杨卫国走后,王小花整个人都坚强了起来,不哭不闹的,一心养胎。 长歌想:当初她怀着原主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吧,这个时代的男人女人都让人敬佩,他们心理素质,绝不是后世能比的。 长歌开始每天上山,打点猎物,给王小花补身子,肚子里的小家伙是个男孩子,长歌用神识扫过,非常的健康,也不折腾人,乖的很。 时间很快到了51年,在正月二十四这天,王小花生下了杨卫国的长子,小名平安,大名等着杨卫国回来再取。 小家伙很黏长歌,王小花也轻松很多,除了担心杨卫国,日子倒也过的和顺。 长歌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战士,每个人都拍了一张防御符,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三年的时间一晃而过,小家伙已经会跑了,能说些简单的话。 这三年来,长歌曾跟随后勤的物资补给车队去过战场,发现有的防御符失效了,就给续上,有伤员也帮着救治,还从敌军的仓库里收过大量的装备和物资,给我军送去了。 也是这次上了战场,长歌才发现了一个bug,只要他的神魂不干预战争,就不会掉功德,哪怕他把敌人的装备偷了,送给我军,都没有影响,说白了,就是神魂不能杀人。 但在身体内杀人就没事,这一发现让长歌乐的蹦高,他也确实没少杀敌,反正距离又不远,有急行符在,一夜之间就可以往返。 所以他经常晚上给家里的一大一小拍上昏睡符,再设个结界,就跑去了战场,碰见敌人的仓库,就是收收收。 然后找个安全的地方,做成敌人遗留的痕迹,再让我军发现带回去,吃的喝的长歌一点没留,都给了部队,武器倒是没少往空间里装。 毕竟武器装备留的太多肯定有鬼,但吃穿用的就好多了,吃进肚子里谁也看不到。 其实战争根本没有打三年,那帮子联军一看没有武器了,就直接投降,也不知道他们是咋想的。 我们这边的战士光看着俘虏了,主要还是太多了。 一年多就打的他们签了停战协议,可是因为南棒子允许大漂亮驻军,没办法,我们也只能在这边看着他们,怕撤军后,再卷土重来。 第136章 五十年代的反派小可怜19 就这样又对峙了一年多,那边陆陆续续的撤走了,我们才分批撤回来,还缴获了大量先进的武器装备。 长歌空间里的武器装备,估计都能装备两个军了。留着吧,谁知道啥时候就能用上了呢,至于说手表手枪一类的,就更多了。 果然还是发战争财才是最快的致富密码。 只不过三年来,长歌一次也没去找杨卫国,主要是不知道咋解释,长歌知道他在哪,也知道他平安,那就行了。 杨卫国是第一批回国的,这次回来后,他们驻地要移防,从安东的鸭江边移防到了黑省的乌苏江边,长歌通过神识知道的时候,嘴角都抽了抽,这剧情是不弄死他不甘心呗。 也不知道这男女主下线的话,能不能提前结束剧情,说起来,这三年光顾着对面了,长歌都快把这一家子给忘了。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夜,长歌把身体放在空间里静心床上,神魂出窍去了原主的老家。 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 程大牛两口子都下线了,不过下线之前,也把兰馨折腾的不轻,天天端屎端尿的,张氏的嘴里还不干不净的,气的女主直接给了他们一包耗子药,然后就领了盒饭。 兰馨的这一操作气疯了程胜利,直接把兰馨给送进去枪毙了,继老两口之后,又一个领盒饭的。 那两个小崽子现在也在炕上瘫着呢,臭味熏天的,长歌怀疑他们是不是都已经生蛆了。 程胜利的身体已经属于一步三喘了,虚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原来的办公室工作已经无法胜任了,在纺织厂看大门呢。 才三十几岁就已经满头白发了,白天上班,回家还要伺候两个小崽子,早就心力交瘁了。 长歌坏心眼的给他们恢复了前世的记忆。 然后就看着三人在梦里醒来又哭又笑的,尤其是程胜利,简直都疯魔了,眼睛里都是疯狂的光芒。 “我是首长了,哈哈哈,我是首长了。” 然后程胜利掐死了两个小崽子,疯疯癫癫的跑了出去,掉进河里淹死了。 嗯,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的才对嘛! 长歌感受了一下天道规则,嗯,不错,已经有了意识呢,正在补全规则,剧情提前结束了呢。 长歌直接回了安东,接下来只要好好的上学过日子就行了。 半年后,春暖花开的时节,王小花收到了杨卫国的来信,让她带着孩子去黑省,那边的营房都已经建好了,家属院也收拾出来了,以后就在那边定居了。 这一年,长歌上初二,中间跳了几次级,他这辈子想着考个中专就行,当个工人也不错,不一定非要累死累活的。 长歌带着王小花和平安,还有周政委的媳妇和孩子,一起坐上了去黑省的火车。 到了黑省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的下午了,杨卫国现在是师长了,周政委也提任为师政委,俩人都是开着卡车来的,家里的东西除了带不了的送人了,剩下的都托运过来了。 破家值万贯,王小花是啥都舍不得扔,这也带那也带的,东西卓实不少,不开卡车还真的装不下。 杨卫国看见母子三人的时候,眼眶都红了,四年了,他儿子都会跑了。 长歌把小平安直接塞到了杨卫国的怀里,拍了拍他的小屁股,说道:“这就是爹,叫爹!” 小家伙仰着小脑袋,奶声奶气的叫了声:“爹!” “哎!儿子!”杨卫国答应着把小平安搂在了怀里,又看向王小花:“小花,辛苦你了。” “不辛苦,平安一直都是石头带着的,这小子从小就黏着他哥,也就晚上才找我。”王小花的眼眶也红红的。 “石头,你也辛苦了,想爹不?”杨卫国看着长歌问道。 “呵,你当我是小平安?拿我当三岁孩子哄呢?”长歌白了他一眼说道。 “怎么又是这副吊儿郎当的了?”杨卫国也不生气,笑着又想揉长歌的头,被长歌躲了。 “赶紧的,去提东西吧,一会儿还得搬上车呢。”长歌说着就往货运那边走去了。 警卫员赶紧把随身带着的包,放进了车里,把车开去提货处。 这边一家四口一起往货运处走去。 等到了家属院,天都黑了,吃了一顿手擀面,就休息了。 长歌抱走了小平安,咱们哥俩还是别打扰人家了,小别胜新婚,何况都别了四年了,那都是老房子着火的架势。 雨住云歇后,杨卫国搂着王小花说道:“这四年家里都好吗?” “都好,石头很会照顾人,经常进山打些野味回来给我们补身子,不缺吃不缺喝的,就是惦记你,不知道你好不好,有没有受伤。 我每次做军鞋的时候,都做的厚厚的,就希望你能分到一双我做的鞋。” 王小花说着说着就哭了,这四年来她过的提心吊胆的,可她必须得坚强起来,她还有两个孩子要照顾,她不能倒下,如果她倒下了,两个孩子谁来照顾呢。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以后就好了,我们一家四口再也不分开了,打完这一仗,以后就不会再打仗了,别哭了啊,不然明天石头又该瞪我了,觉得我欺负你了,那小子可不会对我留手的。” 杨卫国安慰着王小花,同时也在心里感叹,他活着回来了,又过上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六月份的时候,14岁的长歌参加了中考,考上了省城的中专,机电专业。 同时王小花又怀孕了,开学的时候,小平安抱着长歌的大腿,哭的稀里哗啦的,说啥都要跟哥哥一起走。 长歌哄了好久才哄好这个小豆丁,答应他放假就回来看他,这才放开手。 长歌不知道的是,自从长歌走了,小平安就开始了自己的苦难之旅,他那个不靠谱的亲爹,不仅没给他取大名,还直接把小名当大名用了。 更是在发现自己儿子身子骨格外的强壮后,对他开始了军事训练,三岁的小平安每天跟着亲爹一起起床,就被亲爹拎着去了训练场。 每天跑步扎马步,自己穿衣服,自己吃饭,不服气就被罚面壁站军姿。 小平安每天都在心里呼唤他哥哥早点回来,这个家里也就他哥能治住他爹了。 这还是周伯伯告诉他的。 第137章 五十年代的反派小可怜20 小小的人一边面壁思过,一边叹气,看的隔壁的周政委直笑。 “老杨,你这是不是有点太早了,平安才三岁,再长两年也不晚啊。”周政委跟杨卫国说道。 “唉,老周,你是不知道,这小子被石头惯坏了,成天上窜下跳的,精力旺盛的很,身子骨也随了石头,不这么消耗一下,都要上房揭瓦了。 每天这么训一训,倒头就睡,省事的很,小花如今身子重,哪有精力天天看着他啊,就这样挺好的。” 杨卫国叹气的说道,他都不知道这小子哪来的那么多的精力,简直就是魔星。 “哈哈哈,你就不怕石头回来他告你状?就你现在,估计在石头手里,连三招都走不了,小心他收拾你。”周政委幸灾乐祸的说道。 “他敢,我好歹也是他爹。”杨卫国口是心非的说道。 “呵呵,是后爹。”周政委调侃道。 “滚犊子,赶紧回家吃饭去吧,不饿啊!”杨卫国没好气的说道。 周政委也不恼,迈着四方步,回了自己家。 王小花做好了饭,冲着院子里那一大一小的两人喊了一句:“吃饭了!” 小平安回头看看他爹,杨卫国没好气的说道:“行了,解散,平安,你下次要是再敢爬墙头,我就真揍你了,你特么才几岁?就敢爬墙头了,有门不走,就非得爬墙头?” 小平安低着头挨训,杨卫国说一句,他就点一下头,骂呗,反正也不会少块肉,只要不动手就行,他哥不在家,挨揍都没人拉着,娘从来只听爹的,这个家里,也就只有哥哥会护着自己了。 唉,也不知道大哥啥时候才能放假? 小平安每日例行一问:“大哥啥时候放假?” 长歌在哈市这边混的是如鱼得水的,除了去澡堂子洗澡还有点别扭外,其他的都挺好的。 当了几年的男人,他已经习惯了这具身体,至少没人能看出来他有哪不对劲。 习惯了跟男生勾肩搭背,习惯了光膀子,习惯了从捂胸变成了捂裆,也习惯了跟女生保持距离。 其实当个男人也挺好的,至少没有每个月来与不来都烦恼的事情,热了直接光膀子,还可以秀秀肌肉。 当然了,也有烦恼的事情,就比如现在,他已经到了变声期,那公鸭嗓就让他受不了,喉咙还有点痒,估计是喉结发育了吧,唉,也不知道以后长了胡子,会不会痒痒。 她还不会用刮胡刀呢,这个得学学,现在可没有电动的,都是刀片的,万一手抖,那就是一条口子,这也是手艺活啊! 何况这个年代可没有姨妈巾,当男人就没有这个烦恼了不是,更不用担心漏不漏的问题,挺好! 哈市的冬天来的很早,国庆节刚过,就已经下雪了,现在又没有暖气,都是土炉子,上一节课脚趾头就冻麻了。 好在长歌不怕冷,一下雪就跟着同学出门打雪仗,当然了,关键字是打仗,雪只是一个借口,此活动切记两个要点,第一不能相信任何人,第二绝对不能倒下。反正长歌从来没倒下过。 在东北上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放假时间很长,无论寒暑假,都是两个月,阳历年的时候,学校就放假了,长歌买了很多省城的特产,像红肠一类的,买回去给家人尝尝,还有给小平安买的糖果。 背着这些东西,长歌踏上了回家的列车,如今的长歌,身高已经达到了170。 回到了阔别半年的家里,王小花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家里的家务都落到了那爷俩的身上,滴水成冰的黑省,杨卫国不放心王小花出门,太危险了。 长歌看着王小花那被幸福浇灌的笑容,也笑了起来。 “娘,我回来了。” “石头,让娘看看瘦了没?长高了,也壮了,像个男子汉了,在学校还习惯吗?有没有人欺负你?” 王小花打量着长歌,眼里有泪光闪烁,这是她的长子,从小就知道护着她的儿子,在王小花的眼里,长歌是不一样的,因为长歌姓王,继承的是王家的血脉。 “挺好的,同学们也都对我挺关照的,没人欺负我。”长歌答道。 杨卫国:他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 长歌的回归,最高兴的除了王小花,就是小平安,他哥总算回来了,终于有人给他撑腰了,他可以倒反天罡了。 于是平安就成了长歌的小尾巴,跟着长歌抓家雀,破冰捞鱼,一个腊月,长歌就把小平安喂胖了一圈。 连带着杨卫国都胖了,还囤了不少,等王小花坐月子时吃。 王小花在正月初六这天,生下了家里最小的孩子,小名小苹果,大名杨平瑶,是一个小妹妹。 平安也有哥哥的样子了,儿女双全的杨卫国,天天高兴的很,连家里洗尿布的活儿都包了,长歌年前存的那些肉食也派上了用场,换着样的给王小花炖汤喝,每次长歌还会加点稀释的灵泉。 小苹果出了满月后,就越长越像王小花,一度成了家里的团宠。 长歌中专毕业的时候,被分配到了省城一家机械厂,当了一个技术员,180的身高,挺拔的身姿,白皙的脸庞,仅仅十七岁就经常能收到女生送的手绢啊,糖果啊一类的,一度让长歌有些苦恼。 更苦恼的也有,就是每天早上那一柱擎天,记得第一次大早上洗内裤,让长歌郁闷了好几天,后来也就洗习惯了,现在都能面不改色了。 难不成这辈子真要娶个媳妇?不娶肯定不行,王小花那关他就过不了,他现在姓王,早就被王小花当成了王家的人,外家王家已经没人了,长歌就是王小花全部的希望。 长歌19岁的时候,迎来了那场三年饥荒,好在这几年长歌经常往家里寄东西,尤其是粮食和肉食,王小花又是个会过日子的,家里倒是不至于揭不开锅。 但别人家就不一样了,尤其是那些外地的人,经常要寄吃食回老家,东北本就物产丰富,虽然也吃不饱,但总得来说还不至于饿死。 可那些饥荒严重的地区,饿死的人可太多了。 就连杨卫国都时常要给外地的战友寄吃食了,周政委也是一样,他不像杨卫国是个孤儿,他老家还有一大家子人呢。 时常接济老家的亲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总不能看着他们饿死吧。 第138章 五十年代的反派小可怜21 这年腊月,长歌回家过春节,晚饭后,杨卫国把长歌叫到了书房。 “石头,你过了这个年就20了,你想娶个啥样的媳妇?你娘可是有些着急了,最近一直在打听姑娘呢。” “我娘让你跟我说的?她看上谁家的姑娘了?”长歌问道。 长歌也想明白了,不就是娶媳妇吗?他还娶过男人呢?他骄傲了吗? “隔壁你周大伯家的二妞,你周大娘也同意了。”杨卫国说道。 “啥?不是,爹啊,这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周伯伯就不怕我坑了他姑娘?” 长歌自然是知道二妞的,大名周珑,比长歌小两岁,是个温柔的妹子,长的温婉可人,有种古典的美。 “你不会,你是个非常有情有义的孩子,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杨卫国说道。 “呵,我自己都不信。” “你就说愿不愿意吧,你要是愿意,你娘明天就帮你安排相亲,行,就年前把证领了,办个简单的婚礼,这过年也没几天了,不行,你就自己去跟你娘说,我可不去。”杨卫国很光棍的把问题推给了长歌。 长歌拧着眉头没说话,他不担心自己会成为负心汉,更不会欺负女人,他就是担心自己不行,毕竟这活儿他没干过啊! 万一要是不行,那不是害了人家姑娘一辈子吗? “二妞也愿意?”长歌问道。 “嗯,不得不说,你小子有副好皮囊,咱们大院里的这些姑娘,你随便问一个,就没有不愿意的,都有人问过我好几次了,更别说你娘那了,没想到你小子还有做祸水的潜质呢。”杨卫国调笑着长歌。 被长歌瞪了一眼,也不在意,继续笑。 “我去问问我娘。”长歌说完就走了。 在客厅找到王小花,坐到她身边问道:“娘,你要给我安排相亲?” “嗯,你马上就20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会跑了。要不是现在政策必须得20才能领证,我早让你相亲去了。”王小花一边做着针线活,一边说道。 “隔壁的二妞?” “对,听你周大娘说,那丫头早就看上你了,我儿子长的俊,有人看上那不是挺正常的嘛。 现在的日子不好过,你周大伯家还时常接济老家,家里几个孩子都吃不饱,你要是愿意,就谈谈,早点领证,娘还想早点抱孙子呢。” 王小花看着长歌说道。 “让我想想,我明天早上给你答复,你这太突然了。”长歌说完就回房间了。 “这孩子,还害羞了,他一个大小伙子,有啥害羞的,真是一点都不着急。”王小花看着长歌的背影,对杨卫国说道。 杨卫国也看着长歌的背影,不过没说话,他觉得长歌可不是害羞,而是有些抗拒,这孩子该不会喜欢男人吧? 长歌要是知道杨卫国这么想,肯定揍他一顿,他不是G,更不想被压,或者压别人,他又没疯,不至于这样。 长歌回到房间,反锁了房门,神魂就进了空间。 “重九,醒醒,有事找你。” “主人,你回来了?” “不是,我有事问你,如果让原主现在回去行不行?”长歌问道。 “不行,重生是需要机缘的,我们既然跟他签了协议,他就已经不属于那个世界了,再回去,他也付不了身,不是谁都能重生的,也不是谁都可以夺舍的,不然这世界还不乱了套? 主人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重九有些纳闷,主人还是第一次在任务中叫醒它呢? “唉,王小花让我娶媳妇。”长歌无奈的说道。 “那就娶呗,你现在是男人,娶媳妇不是挺正常的吗?这有啥纠结的?主人,修行先修心,成大道者,没有性别没有种族,只有大道于心。” 重九不知道这有啥好纠结的,继续说道: “主人,其实你现在都不能算人了,还纠结啥男人女人的?你看那些大佬们,还不是想变男人就变男人,想变女人就变女人,哪怕变个动物都一样,那只是外形,又不是本体。” 长歌听着重九的话,觉得也是,她现在已经不能算人了,她只是习惯了女人而已,修行修的是心,而不是形。 这一刻,长歌忽然就进入了一种玄而又玄的状态,世间万物有形,但又无形,何为形?何为心?心中有形便是形,一切都是心中所想。 长歌顿悟了,不管她穿成什么?她的神魂不变,男人女人都只是世间的外形,只有神魂才是自己。 长歌醒来后,就发现自己的神魂又强大了一点,同时也升华了,世间万物于她而言,都是一样的,只是历练的角色而已,那都不是她。 “重九,我懂了,我先出去了,你继续修炼吧。”长歌高兴的说完就出了空间,进入了原主的身体。 此时已经是半夜了,长歌躺到床上想着:不就是娶媳妇吗?在什么样世界就守什么样的规则,只要把自己当成男人就行了。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长歌跟王小花说道:“娘,你帮我安排吧。” “想通了?”杨卫国问道。 “嗯,反正也到年纪了,总不能打光棍吧,不然人家还以为我有毛病呢。”长歌回道。 王小花则高兴的说道:“那你今天别出去了,我一会儿让二妞过来,你好好跟人家谈谈,听见没?不许耍混啊,不然我饶不了你。” 长歌点头,答应了,他有那么不靠谱吗?真是的。 其实也没什么可谈的,毕竟俩人从小就认识,就住隔壁,不说青梅竹马吧,也差不多了,只是以前从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不一会儿二妞就红着脸过来了,家里就长歌自己在家,其他人都躲出去了。 长歌很自然的给她倒水,拿吃食,无非就是些瓜子花生一类的。 “二妞,你坐,别客气,我们家你又不是没来过。” “嗯,石头哥,你别忙了,也坐吧。”二妞红着脸说道。 长歌坐在二妞的对面,看着她,也许是神魂升华了的原因,也许是想通了,长歌竟然觉得她挺吸引人的,不觉有点口干舌燥,这感觉还真是新奇。 长歌端起杯子喝了口水,说道:“二妞,我娘应该跟你说过了吧?” 二妞红着脸点点头,看了长歌一眼,就把头低下了。 第139章 五十年代的反派小可怜22 长歌一看这情况,得,还是自己说吧,“二妞,我现在是10级技术员,工资87块,还有各种票据,养家糊口没问题,厂里还给分了一个小院,跟咱们在安东时候的小院差不多大。 我也没有什么别的爱好,不抽烟,偶尔喝点酒,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结婚以后,我们就去省城生活,过年的时候回来这边,如果太忙,可能也回不来。 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二妞摇摇头,“我没有什么要问的,就是我刚毕业,没有工作,我爹还没来的及给我安排,我也不知道去省城那边,能不能找到工作,我想有个工作。” 长歌听完点点头说道:“工作的话不难,等到了省城那边我来给你安排,你也是高中毕业,这不难,你要是愿意,可以跟我在一个厂,这样我也能照顾你,至少没人敢欺负你。” 二妞听完高兴的笑了,“谢谢石头哥。” “谢啥,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不过,我的户口在省城,现在没有办法开介绍信,得到了省城才能开,所以这证还领不了,得等等。 婚礼什么的可以提前办,正月不结婚,过年也没几天了,你要是想等等也行,二月份也是一样的。” 长歌的户口不在这边,开不了结婚介绍信。 “那就先办婚礼吧,等回了省城再领证也行。”二妞说道。 这么好的机会她可不想错过,夜长梦多啊,石头哥在大院里可是非常受欢迎的,要不是他经常不在家,自家老爹老娘又跟他家关系好,还不一定能轮到自己呢? “行,那你等我一会儿,我带点东西,去隔壁拜访一下周大娘。顺便把事说了。”长歌说完就站起身回了房间。 他的空间里有买的红肠,这是他准备留着的,如今还是先拿点吧,还有酒和点心也要带点。 长歌准备了四样礼,两瓶酒,二斤红肠,二斤槽子糕,两瓶罐头,用网兜装了,就出了房间。 二妞看长歌出来,也站起身,俩人一前一后的出了家门,来到隔壁。 长歌进屋一看,嚯,自家的人都在这边呢。 王小花和周大娘一看长歌手里拎着的四样礼,就知道长歌这是同意了,王小花笑着说道:“你们谈好了?” 长歌点头,跟周政委和周大娘说道:“周大伯周大娘,这是给你们带的一点礼物,别嫌弃。” 周大娘站起身笑着接过了长歌手里的网兜,笑着说道:“你这孩子,来就来呗,这么客气干嘛,快坐,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周大娘现在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赶紧拉着二妞去了厨房,今天中午肯定要在这边吃饭的,让二妞去做饭,这也是让长歌尝尝二妞的手艺。 周政委看着长歌说道:“石头,我知道你是个出息的孩子,把二妞交给你,我放心,你们是怎么谈的?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长歌看着周政委正色道:“周大伯,我的户口在省城,得等我回去以后才能开介绍信领证,我们打算先办婚礼,等年后回去了,再领证。” 周政委和杨卫国都点点头,这样安排也不错,这年头结婚没有证的多得是,以后补上也行,主要也是长歌平时不在家,只有过年才能回来待几天。 “那就明天吧,择日不如撞日,现在也不讲究那么多了,就两家人在一起吃个饭就行了,现在的年景又不好,谁家都没有余粮。”杨卫国说道。 屋里的人听了都点点头。 王小花说道:“我那还有布料,我现在就回去,给两个孩子一人做一身衣服出来,好歹也是结婚,总得有身新衣服才行。 等他们回了省城,缺啥再添置,周嫂子,彩礼我这边给一百零一块,百一挑一嘛,你也别拒绝,就是那个意思,讨个吉利!” 两家现在的地位都不低,师级干部这点钱都不缺,主要是诚意。 王小花说完就风风火火的走了,家里有缝纫机,做衣服还是很快的,又让杨平安给周家送了五斤苞米面,现在去亲戚家都是自带口粮的,灾荒年就是这样,没人会矫情。 二妞的做饭手艺不错,虽然比不上长歌,但在百姓家里也算是不错了,至少王小花很满意,这个儿媳妇知根知底,又是高中毕业,人也长的漂亮,总之哪哪都满意。 长歌也给了聘礼,是一块进口的女士手表,二妞羞涩的笑了。 第二天的婚礼特别的简单,长歌把二妞从隔壁抱到了家里,一共也就是几百步的路,王小花和杨卫国给家属院的人每人分了两块糖,告诉大家长歌和二妞结婚了。 周家这边也发了糖,简单的庆祝一下,两家人在杨家吃了一顿饭,婚礼也就办完了。 现在不让大操大办,又是灾年,越简单越好,两家地位在这,很多人盯着呢,还是低调点才好。 送走了周家众人,天色渐晚,最难的时候到了,长歌有些紧张,这跟小姐姐贴贴什么的,他没经验啊! 还是那个问题,他怕自己不行。 但事实证明,只要心理建设做的好,就没有谁会推不倒,毕竟身体是很诚实的。 晚上长歌躺到床上望着天花板,心里想着,自己真是牛逼坏了,娶过男人,如今又娶过女人,就问还有谁?活久见啊! 算了,想那么多干嘛呢?这也是体验啊! 翻身搂着媳妇睡觉。 这个年,家里多了一口人,王小花高兴的很,她儿子结婚了呢,大孙子还远吗? 不过还是跟长歌说,这几年日子不好过,还是不要孩子的好,等年景好了再说,不然这孩子怕是养不活。 长歌虽然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忧,但还是觉得随大流比较好。 年后,长歌带着二妞回了省城,开工后,又补了证,在一头大野猪的诱惑下,给二妞安排到了机械厂的财务室,每天一起上下班。 61年的时候,长歌考了九级工程师,工资102块,每个月还有20块的补助,可以说长歌一个人的工资能养活一大家子都不成问题。 也是在这一年,杨卫国和周政委双双升职,肩上扛了一个星星,俩人也从边境调到了省城军区。 家也搬过来了,最高兴的就属二妞了,离娘家近了,还能时常回去看看,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周家看着她越来越幸福的笑容,也知道没有选错。 第140章 五十年代的反派小可怜完 灾荒总算熬过去了,在63年的时候,二妞生下了长歌的长子,一个七斤的大胖小子,小名叫七斤,大名王伯祯,吉祥如意的意思。 孩子出了满月就被王小花抱走了,长歌和二妞实在是没有时间看孩子,正好王小花也没事干,看孙子就挺好。周大娘也能帮衬些。 这辈子长歌没想做多大的成就,他觉得当个普通人也不错,当然他眼中的普通,和别人眼中的普通是不同的。 在别人眼中,长歌21岁就是九级工程师,此后每两年考一级,在65年的时候,考到了七级工程师,一个月工资135块,加上补助一个月160块。 出差另外有补助,研发新项目有奖金,家有贤妻,儿女双全,继父是高官,老丈人也是高官,这样的人生还能叫普通吗? 要知道二十几岁的工程师不能说凤毛麟角吧,但也绝对不多。 长歌和二妞这辈子一儿一女,女儿是65年出生的,小名依依,大名王仲祎,美好的意思。 长歌考到七级就不再考了,这个级别足够了,再高就要被调走了,他还有任务呢,虽然他这任务除了一开始努力了点,后来更像是躺赢的。 杨卫国对王小花很好,夫妻俩过了一辈子都没有吵过架,杨卫国即便已经当了将军,回家也是会做家务的,勤务兵什么的都很少用,对他来说,这样的家庭才叫温暖。 俩人都是孤儿,互相依偎互相取暖,都努力的经营着这来之不易的幸福。 杨卫国退休后,俩人便约上周政委两口子,在国内到处旅游,还顺便去看看在各处工作的儿女。 杨平安子承父业,高中毕业后选择了军营,新兵的时候就参加了跟毛熊的那场战争,还立了功,直接提干,后又被推荐去了军校进修,有杨卫国看着,他的前途一片光明。 杨平瑶则是考入了文工团,成了台柱子,是很多人童年的女神。 杨卫国是在08年看完首都奥运会以后去世的,享年102岁。 此时的杨平安已经是中将军衔,也是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了,看着比长歌岁数还大。 失去父亲的杨平安抱着长歌,依旧哭的稀里哗啦的,就像当年一样。 长歌拍着他的背,说道:“怎么这么大岁数了,还跟当年一个德行呢?快别哭了,也不怕让子孙笑话。” “哥,我以后就是没爹的孩子了。”杨平安抽抽搭搭的说着。 “你要是再哭,你儿子也成没爹的孩子了,爹如今这岁数也是喜丧了,你都未必能赶上他,还有脸哭呢。” 杨平安悲痛的情绪,一下子被长歌给整破防了,“哥啊,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说话都是带着刀子的?” “有啊,我老丈人当年就是这么说的。”长歌安慰好了杨平安,又转身给杨卫国上了炷香。 “哥啊,我觉得你说的特别对,我这辈子真未必能活到老爹这岁数,我还哭啥啊我,他可比我强多了。”杨平安也给杨卫国上了一炷香,说道。 后面担心俩人的子孙辈,听见这俩人的对话,都忍不住嘴角抽搐,大伯/大爷爷绝对是魔鬼,哪有这么安慰人的。 不过确实管用。 王伯祯:习惯就好,我现在天天被我爹怼得都怀疑人生了,明明挺帅气一老头,偏偏就长了张嘴。 杨卫国去世后,王小花的身体很快也衰弱了下来,她常常记不清今夕是何年。 长歌把她接到了身边照顾,长歌如今定居京城,出国热的时候买了一个两进的小院。 长歌家的孩子也都在外地工作,儿子王伯祯从政,如今在外省就职,过年都回不来。 女儿从商,开了一家娱乐公司,有姑姑杨平瑶的帮衬,同样混的风生水起。为了躲避狗仔,更是轻易不回家。 整个院子里,就长歌和二妞两个人生活。把王小花接到身边也方便照顾,同时也是实现她年轻时说的话,定居首都,这个大领导住的地方。 有时候王小花看着重孙子就喊石头,也有叫杨大哥的时候,她时常盯着一个地方发呆,一待就是一天,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在王小花百岁生日的那天晚上,王小花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她没有离开那个小山村,也没有离开程家,她一辈子都困在了那里,在她的石头被接走两年后,她就被程大牛两口子给下了耗子药,毒死了,至死她都没有等到儿子来接她。 她没有遇见杨卫国,也没有生下平安和平瑶,她的人生就像一根黄莲,整个都是苦的。 梦醒后,王小花好像突然清醒了,一时有些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王小花自嘲的笑了笑,她明明就是离开了那里,嫁给了杨卫国,又生了一双儿女,丈夫体贴,儿女孝顺,子孙满堂。 王小花觉得自己这辈子就像电视说的那样,是个人生赢家,她生于旧社会,长于战乱中,被前夫无情抛弃,又被儿子拉出火坑,还遇见了自己一生的伴侣。 她见证了国家的崛起,跨过了新世纪,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所以梦里的那些才是假的,她这辈子明明就很幸福。 王小花又闭上了眼睛,笑着睡了过去,再也没有醒过来。 就在她睡着的时候,长歌来到了她的床前,这怎么还能恢复前世的记忆呢?还以为她重生了呢,真是吓了一跳。 长歌看着那飘远的灵魂,她的嘴角都是挂着笑的,想来她应该是幸福的吧,那自己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长歌给王小花办了一个隆重的葬礼,把她跟杨卫国合葬了。 之后,长歌就把家里的财产都分了,然后就开始囤积新物种,新知识,他这个身体已经八十多了,等他再送走二妞,他差不多也该走了。 二妞是在101岁的时候去世的,她一闭眼,长歌也跟着闭了眼,真是太能活了,他早就活够了,这垂暮的身体,一点也不好,干啥都慢吞吞的。 长歌离开身体后,就进入了空间,嗯,还是神魂状态舒服,想咋蹦就咋蹦,也不会有人担心你会摔骨折。 第141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 长歌回到空间,重九此时还没有醒,长歌也没有打扰它,直接去了接待室,放出了原主的灵魂,此时他身上的怨气已经消散了。 他看着长歌,笑着感谢,这辈子他没有遗憾了,长歌剥了他的功德还有一成的魂力,便送他去投胎了。 长歌来到练功房,看着那团金光,这辈子她是工程师,又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天道给的功德居然还不少,长歌还以为这辈子没多少功德呢。 长歌留了三分之一的功德,把剩下的功德还有魂力都炼化了。 神魂又凝实一点。 长歌来到重九的本体旁,发现它还是没有醒的迹象,长歌不懂这是怎么回事。 干脆就把给它的功德打入了重九的本体。 然后就看到重九的本体发出了金光,很是耀眼,长歌不禁眯了眯眼,然后就看到重九的本体活了过来,金光过后,变成了一只萌猫,跟普通的猫一般大小,长相憨态可掬,让人想抱在怀里撸。 “重九?” “主人,我终于恢复了,哈哈哈!” “这就是你的本体?你是猫?” “是的,主人,确切的说,我是朏朏(fei三声)。主人喜欢吗?” 长歌抱起重九,问道:“喜欢,你怎么变的这么小了?” “身体恢复了,就可以变换大小了。”重九开心的说道。 “你现在除了大小还能变别的吗?”长歌又问。 “能,还可以变成人,跟主人一起勇闯三千世界。”重九举着毛茸茸的爪子说道。 “太好了,那我们走吧,这次就去修仙界。” “好嘞!”重九开心的说道。 撕裂空间,长歌根据重九的指点,一边躲避罡风,一边开始挑选小世界。 “主人,就是前面那个,有五彩光芒的那个。” 长歌听见重九话后,就奔着那个小世界飞了过去,撕裂空间,进入了小世界。 一进入小世界,长歌便感觉到了浓郁的灵气。 “看起来这个世界还不错嘛?”长歌看着这个仙气飘飘的世界,美轮美奂的风景,有些目不暇接。 重九感受了一下说道:“这个小世界同样是小说世界,天道规则不全,无法飞升,最高的战力是合体期,主人,你是想先投胎还是想先接收剧情?” 长歌毫不犹豫的说道:“接收剧情,我是来学知识的,可不是来跟男女主走剧情的,先知道剧情,也好避开他们。” “好的,我现在就把剧情传给主人。” 重九说着就把剧情传了过来。 长歌接受完剧情后,就开始查看起来。 这是一本叫《师尊哪里逃》的小说世界,看名字就知道,这是一个师徒恋,玛德,不管在哪个世界,这都是违背人伦的吧,真特么操蛋! 长歌继续看剧情,女主沐颜是凡人界的一个小姑娘,六岁时通过灵根测试,来到玄天宗,被化神期的逸尘尊者收为弟子。 沐颜天真活泼,古灵精怪,男主逸尘对她很是宠爱,只是随着沐颜慢慢长大,这份宠爱也就变了味道,由对徒弟的宠,变成了对道侣的爱。 沐颜也是情窦初开,喜欢上了自己的师尊,俩人一开始都拼命的压制着这份爱意,可一次秘境之旅,沐颜身中魅毒,逸尘为了救她,结果就那么双修了。 师徒恋在修真界乃是禁忌,逸尘深觉自己做错了,于是开始躲着沐颜,可沐颜却觉得,既然相爱,那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于是他逃她追,他插翅难飞,在俩人的追逐过程中,又有一帮的男配女配做了他们爱情的炮灰。 甚至还有很多无辜之人,比如女主为了气男主,故意对某个师兄暧昧,然后这个师兄就出了意外。再比如,有某个女修因为爱慕男主,惹了女主伤心妒忌,然后也出了意外,死了。 女主还招惹了魔界的魔尊,被魔尊掳走,正准备酿酿锵锵的时候,男主就像一道光,从天而降,救走了女主,却也得罪了魔界。 于是魔界大举进攻修仙界,总之,最后整个修仙界的天之骄子被损失殆尽,有被魔修嘎了的,也有被内耗的,然后男女主也终于冲破了层层阻碍,在一起了,做了一对神仙眷侣。 长歌看完后,十分无语。 “重九啊,这修仙界这么闲的吗?都不修炼的吗?你都修仙了,还特么谈恋爱,这是有多无聊?” “主人,这是小说世界啊,就是要做神仙眷侣的啊。” “重九,我们决不能选玄天宗,离他们远远的吧,这特么也太闲了,还有,我咋觉得这辈子不管当男人还是当女人都危险呢? 我要是投胎做男人,会被女主骚扰,要是做女人,会被女主嫉妒,这特么是个灾星吧?”长歌不禁扶额。 “只要主人的实力能碾压他们就行了,修仙界实力为尊,就算是他们想找你的麻烦,你也可以揍他们嘛。” “你说的对,现在的剧情到哪了?” 重九算了一下,说道:“女主还没有进入玄天宗,主人,我建议您去天衍宗,那个宗门门风清正,而且你可以投胎做个修二代,给自己找个强大的后盾,就算是男女主也要掂量掂量的。” “听你的,咱们就去天衍宗。” 一人一宠在混沌珠的掩护下,来到了天衍宗,长歌开始观察那些结了道侣的修士。 诶?这对道侣就不错。 天衍宗的太上长老黎渊,剑修化神期尊者,道侣凌霄是丹修元婴真君,天衍宗长老之一,二人一起住在剑峰,结侣二百载,未有子嗣,也是在仙魔大战中为数不多活下来的两人。 “重九,这个怎么样?”长歌问道。 “可以,修仙界修为越高,孕育子嗣越难,所以,主人这一世一定是团宠。”重九开心的说道。 “重九,那咱们就等他们双修吧。”长歌就这样在天衍宗住了下来。 这个小世界有四大宗门,分别是:天衍宗、玄天宗、合欢宗、风清宗,还有无数个小宗门和修仙家族。 这里的修炼等级分别是: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合体。 练气分为九层,筑基以上就只分为初期、中期、后期、大圆满四个小境界。 合体期往上就是飞升上界了,可惜已经有近万年没有人能飞升了,很多修士都猜测,是不是登天梯断了?或者是出了意外。 第142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2 “重九,这个世界真的再也不能飞升了吗?”长歌问道。 “这个要等剧情结束,看天道要往哪个方向进化吧,如果要是继续往修仙的方向进化,那就会重塑登天梯,如果不是,那估计就会往武侠的方向进化。”重九回道。 “既然这样,我们可要多带点灵植走,还要多学点知识。至少剑修,法修,丹修,器修,阵修,符修,这些都得学学才行啊。 也不知道我这辈子投胎后是个什么灵根。要是灵根不好,那可就难了。” 长歌担心的说道。 “主人不用担心这个,你有功德金身,又有信仰光环,说一句气运之子都不为过,灵根肯定没有问题。”重九科普道。 修仙无岁月,长歌在天衍宗一等就是半年,直到她把整个藏书阁的玉简都复制完了,才等到那对道侣终于想起来要双修了。 艾玛,这真是清心寡欲啊!要是凡人界也能如此,这得少多少犯罪率啊! 不过让长歌佩服的是,人家的时间也长啊,一次双修就是三天,长歌都想问问她这辈子的便宜爹,你到底是用了啥天材地宝,腰这么好。 好不容易在帮小蝌蚪找到了妈妈,又注入了一抹神识,长歌才松了口气。 怪不得修为越高越难孕育子嗣呢,那厮杀的场面,简直是惨不忍睹啊!实力太强,全都同归于尽了。 要不是长歌有功德之力,估计也很难从厮杀中冲出城围。 在确定自己安全着陆后,长歌就带着重九开始了薅羊毛之旅,反正还有三个月呢,先薅一波再说。 三个月后长歌就要回来,利用先天之力修炼根基了。 长歌和重九先去了妖兽森林,这里有着各种等级的妖兽和灵植,这些都是用来炼器和炼丹的好材料。 长歌在重九的指点下,从外围薅到了内围,又从内围薅出来,把薅来的灵植都种在了空间里,杀死的妖兽都存入了第二座玲珑塔。 长歌明显感觉到空间里的灵气又浓郁了很多,还收了一个小型的灵脉,埋在了长歌后来化出的山里。 有了灵脉还缺灵石吗?没有人会嫌弃灵石多。更让长歌意外的是,空间又解锁了一部分,变大了很多,开心! 这时,时间也到了三个月,长歌又回了天衍宗。 压制着神魂进入了胎儿的体内。 运转混沌诀,利用先天之力净化灵根和身体。 “夫君,我感觉孩子好像在吸收灵气。”凌霄对着黎渊说道。 “嗯?我看看。”黎渊说着,手掌聚集灵气,往凌霄的肚子上抚去。 长歌发现灵气竟然多了起来,毫不客气的吸收了。 “是在吸收灵气,夫人,此事万不可为外人道也,咱们的孩子绝不是平庸之辈。”黎渊兴奋的说道。 “那当然,我不会说的,你是天灵根,也不知道这孩子是什么灵根品阶。”凌霄扶着肚子说道。 “肯定也是天灵根,没准还会是极品天灵根。夫人,明日开始你便对外宣称闭小关吧,我要去一趟迷雾之森,找些迷雾果回来,咱们的孩子,越长大需要的灵气越多,我怕你撑不住。”黎渊说道。 “可迷雾之森太远了,我这还有不少的补灵丹,应该够用了。我不想让你去冒险。”凌霄担心的说道。 “别怕,我是剑修,同阶之内,没有人是我的对手,我会很快回来,你要照顾好自己,我把我这你能用到的东西也给你留下,再给你留下一个高阶的防御法器护身。” 黎渊安慰着凌霄,孩子的异常,让他们俩人不得不做好万全的准备,就怕被魔修钻了空子,这可是盼了两百多年的孩子啊! 第二天,凌霄便闭关了,她是丹修,闭关炼丹什么的很正常。 而黎渊把剑峰事宜交给了自己的大徒弟沧澜,然后就御剑飞行去了迷雾之森。 长歌知道自己的这世的爹娘居然这么重视自己,也是非常的高兴,没有人不喜欢做团宠,更是用心的修炼了。 三个月后,黎渊回来了,把装有迷雾果的储物袋给了凌霄,迷雾果有助于身体增强吸收天地灵气的能力,这对长歌和凌霄的身体都有进补的作用。 长歌明显感觉自己吸收灵气的速度变快了。 此时长歌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灵根,变异雷灵根,也许是神魂经过天雷之力淬炼的原因吧,就是这么变态。 黎渊是金系天灵根,凌霄则是火木双灵根。 长歌就这样在母体内利用先天之力修行,等她出生的时候,已经达到了炼气九层了。 之所以不筑基,是因为筑基期身形就固定了,她总不能一直当个奶娃娃吧,那也太痛苦了。哪怕是个小豆丁她都能接受,但奶娃娃,她真的接受不了。 这个世界只有结丹的时候,才会有丹劫,为一九雷劫,也就是九道天雷。 此后每升一个大境界,便会增加一九雷劫。 晋升筑基期不会有雷劫。 因着长歌的异常,她出生的时候,是她爹亲自给她接生的,就怕出现什么异样,引来魔族的觊觎。 就连长歌都没想到,她爹娘居然这么紧张,好在一切都正常。 “夫人,咱们的孩儿居然一出生就是炼气九层了,真是好啊!”黎渊抱着长歌给凌霄看。 “嗯,我儿果然天资聪颖,就是这修为该如何遮掩一下,如今孩儿还小,怕是会引来麻烦。”凌霄看着长歌,担忧的说道。 “怕什么?这个我早就准备好了。”黎渊说着从储物戒中拿出一块玉佩,说道:“这是能遮掩修为的法器,我特意找人炼制的,只要达不到化神期,就察觉不到。” 说完就把玉佩戴到了长歌的脖子上。 凌霄顿时就察觉不到长歌的修为了,而化神期在这片大陆都少之又少,总共也就十来个,而黎渊就是其中之一,哦,男主也是其中一个,剩下的就是各宗门的掌门和太上长老了。 合体期就更少了,全大陆也不过就四位,四大宗门一家一个镇宗老祖,没有灭门之危的时候,压根就不会出来。 见过他们的人更是少之又少,都是等死的老怪物了,寿命可达一万岁。 修炼等级的寿命分别是:筑基期200岁,金丹期500岁,元婴期1000岁,化神期5000岁,合体期10000岁。 也就是说长歌只要不拉胯,就可以在这个世界待一万年,不光能收集很多天材地宝,还可以把各种技能都学一遍,哪怕达不到大成也没关系,她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况且,她在藏书阁里收集到的功法,跟她的混沌诀完全没法比,太拉胯了。 至于说飞升,长歌觉得她可能飞升不了,估计飞升也就离开这个世界了。 长歌现在还不能辟谷,黎渊给她找了灵兽奶,长歌觉得这奶挺好喝的,还能改善体质,以后要多养点在空间里,在别的世界也能用,凡人也能喝,不过要稀释才行,可比普通的奶粉好多了。 第143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3 长歌即便是睡觉也能吸收灵气修炼,这让黎渊夫妻俩很奇怪,女儿到底是修炼的什么功法?怎么会在睡觉的时候也能吸收灵气呢?还是说就是这样的体质? 凌霄担心问黎渊:“夫君,你说女儿是不是特殊体质?她怎么就能在睡梦中吸收灵气呢?” 黎渊沉默了片刻说道:“我听师父说过,有一种先天灵体,可以自动吸收灵气,就像呼吸一样简单。我怀疑女儿就是这样的体质。” “那怎么办?如果被人知道了,女儿岂不是很危险?”凌霄更担心了。 这好不容易盼来的孩子,她可不想让女儿出事。 “别怕,我来想办法。凌霄,你还是闭关吧,我再去一趟无尽之海,据说那里有一种七彩灵珠,可以遮掩一切异常,我去找找。 这次我给你们设结界,把灵奶也备些,我会尽快回来。”黎渊现在的心情,真是痛并快乐着,女儿天资好,可这太好了,也是烦恼啊! “我担心的是,如果女儿筑基了,身体可就定型了,总不能一直当个奶娃娃吧。”凌霄说道。 黎渊倒是不担心这个,“以她现在的速度,估计十几年就能到元婴,就可以重塑肉身了,你担心什么呢?现在要紧的是把她的体质和修为都遮住。” 在长歌满月宴后,黎渊就准备去无尽之海了,他先是在凡人界找了一个遗弃的小婴儿,让几个徒弟照顾着,李代桃僵。 又给长歌准备了很多兽奶,放进了静止的储物戒,凌霄那里也有辟谷丹,实在不行给女儿吃辟谷丹也行。 还亲自在洞府设了结界,就偷偷的离开了剑峰,去了无尽之海。 整个天衍宗的人都以为黎渊夫妻俩闭关了呢,谁也不知道黎渊压根就没在剑峰。 长歌也明白,她现在修炼的速度有些太快了,所以就不断的用灵力拓宽全身筋脉,以此来压制修为。 直到她五岁这年,实在是抑制不住了,直接突破到筑基,长歌巩固好修为后,叹了口气。 凌霄看着那小小的人想笑,她也知道女儿这几年一直在压制修为,但如今已经到了极限了,突破也是顺势而为。 “长歌,不必苦恼,以你的修炼速度,很快就能突破到元婴,到时候再重塑肉身就是了,也就是闭一次关的事。”凌霄把长歌抱在怀里,安慰着她。 长歌这一世的名字叫黎长歌,是黎渊临走的时候给取得,五年过去了,黎渊还没有回来,母女俩倒是不担心他的安危,就是觉得这七彩灵珠,可真是难找,找了五年都没找到。 长歌把头埋在凌霄的肩头,郁闷的开口,“可我还想出去历练呢,这副小身板,不是等着让人打劫吗?” “要是有人敢动歪心思,我儿也不必客气,只管动手就是,在这世上,本就是实力为尊,敢动歪心思,就要承担后果。”凌霄说话毫不客气,修真界本就是弱肉强食。 “嗯,我知道了,扮猪吃老虎嘛,我懂,娘,要不您教我炼丹吧?反正爹爹不回来,我们也出不了关。”长歌说道。 “好,你想学,娘就教你。”凌霄高兴的说道。 “嗯,也不知道爹爹什么时候回来,等他回来了,我还要跟他学剑,我要把爹爹和娘亲的都学会。”长歌故作天真的说道。 “哈哈哈,这有何难,只要我儿想学,我们就教你,这样你出门历练,我和你爹也就不用担心了。”凌霄高兴的说道,她的女儿不但天资聪颖,还一心好学,就问谁家的孩子会这么厉害。 就这样,长歌开始跟着凌霄学炼丹,这个世界都丹药分五个等级,分别从一阶到五阶,每一个阶又分下品、中品、上品和极品四个品阶。 一阶下品丹药最低,就是凡人也能用。长歌在想,以后她自己炼丹的时候,要多囤点凡人能用的丹药,以后到了别的世界也能用。 像什么解毒丹,辟谷丹,固元丹,修复丹,启智丹,护脉丹等等,这些调理身体的丹药,是多多益善,还要炼一些生子丹,生女丹,驻颜丹,还魂丹,大力丹,洗髓丹等等。 对长歌来说,来一趟修仙界,那就是来进货了来了,谁知道下次什么时候再碰见这种修仙小世界啊! 就在母女俩在一个教一个学的时候,黎渊终于从无尽之海找到了七彩灵珠,正在全力的往回赶,也不知道他的女儿如今怎么样了?修为到了哪一层了,还认不认识他这个爹爹。 凌霄发现长歌的炼丹天赋也很好,那些丹方她一遍就能记住,第一次炼丹,就有五颗成品的丹药,这让凌霄不禁怀疑,她女儿究竟是什么灵根啊!不会是木系天灵根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是天生的炼丹师啊! 也不知道夫君多久能赶回来,女儿六岁的时候,可就要测灵根了啊!万一赶不回来,那岂不是要耽误了? 同时黎渊的大徒弟沧澜也有些着急了,整个剑峰除了师父师娘,他是唯一一个知道,他养大的小姑娘不是小师妹的人。 也不知道小师妹到底出了什么事?能让师父李代桃僵,还偷偷离开宗门去寻找灵宝,要是再不回来,就是假的也成真的了。 黎渊就是在众人这焦急的等待中回的剑峰,同样也是偷偷回来的。 当结界打开的那一刻,凌霄直接就迎了上去,“夫君,你回来了?可还顺利?有没有受伤?” “夫人,我还好,没有受伤,总算是找到了。”黎渊说着就从储物戒中拿出了一颗只有普通珍珠大小,闪着七彩流光的珠子。 “太好了,总算是找到了。”凌霄也高兴的说道:“长歌,快来,这是爹爹,你不是整天念叨着爹爹吗?” 长歌看着眼前这个俊逸非凡的男人,不禁感叹,这修仙界真是俊男美女的聚集地啊! 她娘长的也漂亮,爹也同样俊朗,那自己肯定也差不了。 “女儿见过爹爹。”长歌给黎渊行了一礼说道。 “哈哈哈,我的女儿都长这么大了?”黎渊大笑着上前,抱起长歌,他自然看出长歌的修为了,筑基初期的修为,真好,不愧是他的女儿。 长歌趴在黎渊的肩膀上抱着他的脖子,说道:“爹爹辛苦了。” “哈哈哈,不辛苦,为了爹的小长歌,就是龙潭虎穴,爹爹也敢闯。”黎渊一脸的自豪,他的女儿,肯定能超越他,飞升上界。 第144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4 黎渊把那个七彩灵珠给了长歌,“长歌,你要把它炼化,这样才能起到遮掩的效果,这七彩灵珠是灵宝,不但能遮住修为,还能变换容貌和身形。” “能长高吗?”长歌一脸兴奋的问道。 “呃,除了这个,能变小,不能变大。”黎渊愣了一下说道。 “唉,我也知道不能强求,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好处嘛,至少扮猪吃老虎的时候方便啊。”长歌接过七彩灵珠自我安慰的说道。 “对,就是这样!”黎渊说道。 长歌在黎渊的指导下,炼化了七彩灵珠,这玩意要是不炼化,还真没法戴出去,毕竟那七彩流光可太显眼了,就像黑夜里的霓虹灯,谁看不到啊,遮不遮的还有必要吗? 炼化后的七彩灵珠,就像是给自己穿了一件衣服一样,随着自己的意念而变化,长歌幻化出一个水镜,站在水镜前,不停的变幻着容貌。 这简直就是完美的作弊器啊,除了不能长个,真是想变几张脸都行。 黎渊和凌霄看着长歌在那玩的不亦乐乎,都笑了。就算女儿修为不低,可毕竟还是个孩子,怎么可能没有好奇心呢。 他们不知道的是,长歌是神魂炼化的七彩灵珠,这是重九传音给她的,神魂炼化后,就可以带着走了,不管到了哪方世界,都可以用。 只是到了没有灵气的世界,会被压制一部分功能而已,但也同样强大,简直就是百变大咖,连化妆都省了,简直不要太方便。 黎渊回来后,凌霄和长歌自然就可以出关了,此时剑峰的人才知道,原来平日里剑峰上的小师妹,并不是真正的小师妹,眼前的这个才是。 黎渊有三个亲传弟子,都是男修,分别是:大徒弟沧澜,二徒弟江影,三徒弟言泽。 凌霄也有三位亲传弟子,分别是:大徒弟苏木,二徒弟江篱,三徒弟空青,其中苏木和江篱是女修,空青是男修。 黎渊对沧澜说道:“沧澜,那个小姑娘你照顾的很好,明年的测灵根的时候,若是有灵根,便留她在宗门修炼,若是没有灵根,你便去凡人界给她寻一好人家收养,莫要亏待了她。” “是,师尊。”沧澜行礼答道。 出关后的长歌除了要跟着凌霄学习炼丹,还跟着黎渊学剑。 每天跟着师兄们一起练剑,每天挥够三千下,不可以用修为的那种。 长歌的身体可不是真正的小孩子,肉身更是经过混沌诀的淬炼,强悍的很,她完全可以坚持下来,甚至还会加练。 小小的人,每天拖着比自己还要高的长剑,在剑崖处一剑剑的挥砍,看的三位师兄都佩服,不愧是师父的女儿,就这天赋和耐力,他们自愧不如。 黎渊的三位徒弟,修为最高的是沧澜,筑基后期,江影是筑基初期,言泽是炼气六层。 剑修是可以越阶挑战的,只因他们那强悍的体魄,可这强悍的体魄,都是这么一剑一剑日积月累的练出来的。 剑修是所有修士中战力最强的,同时也是最穷的,想要炼制一把好剑,天材地宝自是不必说,关键是材料难寻,而且剑修没有额外的收入,除了杀妖兽换灵石,几乎没有别的收入。 而最富裕的就是丹修和符修,光卖丹药和符箓,就能让他们富得流油。 所以剑峰上的四个穷鬼,有另外的四个富豪帮衬,倒是比其他的剑修好过不少,至少灵石不缺,黎渊夫妻对徒弟不吝啬,出门历练的时候,丹药什么的也是给的足足的。 六个徒弟配合的也很好,剑修出去历练找材料,回来跟丹修换丹药或者灵石,所以修为才能长的如此之快。 长歌现在的学习计划是,上午练剑,下午炼丹,晚上吸收灵气,至于说睡觉?修士不用睡觉,她现在也不用吃饭。 目前她炼的丹药,都是一阶下品丹药,都被她收入了空间,一阶上品丹药也不是不能炼,就是成丹的几率不高罢了。 长歌以前没有炼过丹,但她懂药学,一通百通,她学的很快,都把凌霄的三个徒弟打击的快自闭了。 自从知道小师妹能炼一阶丹药的时候,三个徒弟都选择了闭关,太打击人了,要是再不抓紧修炼,没准都要滋生心魔了,太让人妒忌了。 打击完凌霄的三个徒弟,黎渊的三个徒弟也感觉到了压力,之所以还没自闭,那是他们不知道长歌的修为,只是看到了天赋,要是知道了,估计自闭的更严重。 黎渊看着远处那认真挥着剑的小人儿,心里无比的自豪,他现在已经在攒材料了,一定要给女儿炼制一把极品的本命剑,当然如果是灵器那就更好了。 这次去无尽之海他也收集了很多材料,只是还不够,一把极品的好剑,需要的材料可不少,好在她女儿还小,他还有时间。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转眼就到了长歌测灵根的这天。 其实黎渊和凌霄早就知道,女儿肯定是单品天灵根,就是不知道是哪个系的天灵根,毕竟女儿所表现出来的,太有欺骗性了,哪个系的灵根都有可能。 一年的时间,长歌的修为已经到了筑基中期,毕竟修炼对她来说,跟呼吸一样简单。 和长歌一起测试灵根的,还有那个曾代替过她的小女孩沧若灵。 自从长歌出关后,剑峰上的人也没亏待她,依旧照顾着她,吃穿用度更是没有少,再加上长歌的身份和天赋,她就是想妒忌都妒忌不起来,实在是悬殊太大,完全不对等。 长歌作为修二代是第一个测试灵根的,托七彩灵珠的福,没有人能看出她如今的修为,但能看出来,她已经引气入体了,可见天赋还是不错的。 长歌在负责测试灵根的师兄指引下,把小手放在了测灵石上,一息过后,只见一道紫色的光芒冲天而起,那耀眼的紫色光柱,直接让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变异极品雷灵根!”这时不知道是谁惊呼出声,才让众人回了神。 此时黎渊和凌霄看着自己的女儿,脸上的笑容怎么都压不下去,他们的女儿居然是雷灵根,简直太变态了。 修士修行最担心的就是渡雷劫,天雷滚滚,扛过去就进阶,扛不过去,轻者修为尽失丹田被毁,重者魂飞魄散,但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雷灵根。 雷灵根可以吸收天雷之力,不但可以淬炼神魂,还可以淬炼身体,简直就像开了挂一样。 所以大家才这么惊讶和震撼,太让人妒忌了。 第145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5 这时天衍宗掌门无涯站起身,沉声说道:“此事万不可外传,切记!否则,门规处置。” “是!”在场的人都齐齐应声。 修士不光有他们这些所谓的名门正派,还有邪修和魔修,雷灵根少之又少,千年难得一见,万一被人惦记上,杀人夺灵根的事也不是没有。 虽然黎渊的修为很高,但神仙还有打盹的时候呢,所以无涯才会如此的严肃。 黎渊自然也明白,女儿的修为就是她的底牌,但是他才不说呢,修仙本就是逆天而行,杀人夺宝太正常不过,你死我活的时候,自然还是你死比较好。 黎渊知道了女儿的灵根,就让凌霄带着女儿回了剑峰,他则是去了藏书阁,他要给女儿挑一部功法,他记得藏书阁有一部高级雷系功法,以他太上长老的身份,换这个不难。 修为和功法是有区别的,修为是自身存储的精气,而功法则是把这些精气发挥出来。 就像学习,学了数理化语数外那么多知识,但工作的时候,只用你现在需要的那部分就行,如果有一天,你失业了,那么可以利用之前学过的知识,再重新找一份工作就是了,熟练后依然可以应付自如。 只是长歌修炼的混沌诀可是圣级的功法,它不仅有法,还有术,藏书阁里的功法早就被她复制了,她自然知道黎渊要给她找的是什么?就是那部《天雷诀》。 这功法对长歌来说,就像你大学都毕业了,却给你幼儿园的童话故事一样,压根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但这毕竟是黎渊的爱女之心,她不会拒绝就是了,至于说练不练的,那不还是她自己说了算吗? 再说了,他们又没有雷灵根,怎么会知道自己练的对不对呢,修为到了一定的高度,自己推演功法的,又不是没有,天才的世界就是这么不合理。 黎渊把他从藏书阁找到的两枚玉简递给了长歌,说道:“歌儿,这是为父给你找的适合你灵根的修炼功法和剑诀,一部《天雷诀》,一部《惊雷剑诀》,你好好修炼,有不懂的,再来问为父。” 长歌接过,点点头,“谢谢爹,我一定会努力修炼的。” 黎渊摸了摸长歌的小脑袋,慈爱的说道:“歌儿,想要在这修仙界好好的生活,就要有强大的实力,只有这样,才没人敢打你的主意。” “是,爹,我明白,我想闭关修炼,争取早日结丹。”长歌点点头说道。 “好,去吧!” 长歌的灵根带给整个天衍宗的除了震撼还有希望,天衍宗下一代的希望。 而跟长歌一同测试灵根的沧若灵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她没有灵根,哪怕是个五灵根,以她当初代替长歌的五年,都能做一个外门弟子,可惜,命运就是如此。 沧澜把她送去了凡人界,给她找了一个小富之家收养,那家的当家夫人因身子受损没有孩子,沧澜答应给她一颗回春丹,调养身体,但要她必须要对沧若灵好。 没有哪个凡人敢跟修士对着干,左不过就是一个女孩,将来一副嫁妆了事,当下便答应了下来。 长歌来到凌霄给她准备的洞府,设了一个结界,就开始闭关了。 玉简被她放进了空间的书房,她修炼的依然是混沌诀,剑法自然也是混沌剑诀。 长歌进入了空间,把身体放到静心床上,神魂来到了炼丹房,她这次闭关,是要炼化混沌鼎和混沌圣火的,这样她就可以炼丹炼器了,混沌鼎不光可以炼丹,还可以炼器,可熔炼万物,只要修为足够。 重九在一旁给长歌指点,顺便护法。 长歌把功德之力注入混沌鼎,只见金光一圈圈的晕开,原本黑不溜秋丑不拉几的混沌鼎,渐渐的露出了真容。 整个鼎呈现三足,鼎身为金黄色,足下更有混沌真气遍布而出,鼎边纹路清晰,大道法则印刻,鼎内混沌气息源远流长,衍生出数不尽的造化之力。 随着功德之力的不断输入,混沌鼎的常识也不断的进入长歌的识海。 混沌鼎不论是炼丹还是炼器都是上上之选,任何丹药和灵宝在经过混沌鼎熔炼后,都会提升一个等级。 丹药的最高等级为十二转金丹。十二转金丹,蕴含大道至理,拥有道之丹纹。 而用混沌鼎炼器的话,最高等级为混沌至宝。 炼制出的灵宝具有灵性,随机附带一种造化,造化可大可小,会衍生出器灵。而灵宝在材料足够的情况下,便可再炼制为混沌至宝。 长歌不断的输入功德之力,混沌鼎的金光也越来越盛,直至整个鼎缓缓升起,不断旋转,然后慢慢变小,进入了长歌的识海之中。 而混沌鼎的伴生火焰混沌圣火,也随着混沌鼎一起被炼化了。 长歌内视识海,只见一个小小的金色小鼎,安安静静的待在识海中间。 长歌明白,随着自身的修为慢慢变强,识海也会越来越大,最终成长为自身的小世界。 直到此时,长歌才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进入了修仙模式。 长歌炼化了混沌鼎和混沌圣火后,便出了空间,来到洞府。 双腿盘坐在蒲团之上,开始吸收灵气,周围的灵气源源不断的涌入身体,在体内循环。 这一修炼便忘了时间。 当长歌感觉到丹田存储的灵气已满,已经无法再存储时,就开始压缩灵气,不断的压缩,直到把灵气压缩成灵液,又把丹田重新存满。 长歌知道,自己已经到了筑基大圆满的境界了,她要出关去渡雷劫结丹了。 长歌从修炼中醒过来,用意识问重九,“重九,我闭关多久了?” “三年了。” 三年的时间,长歌八岁了,八岁的金丹真人,在这片大陆上,算的上第一人了。 不过长歌想到了那些秘境,不行,先去薅一波再结丹,有些秘境,只能金丹以下才能进入,不去就太亏了。 哪怕都是些低阶的灵植,长歌都不嫌弃,毕竟对凡人界来说,那也是好东西。 长歌出关后,第一时间去找了黎渊,“爹爹,我想去历练。” “歌儿出关了?”如今炼化了七彩灵珠的长歌,就是黎渊也看不出她的修为了,于是问道:“歌儿如今的修为可到后期了?” 长歌点头,没有说实话,主要是怕他爹太吃惊。 “那爹爹给你准备些防身的法器,再跟你娘拿些丹药,你再去历练。”黎渊虽然疼爱长歌,但也不会溺爱,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修真界,弱代表着死亡。 长歌走的时候,她的储物戒里,是爹爹和娘亲给她准备的各种法器和丹药,还有一块玉佩,里面有黎渊刻印的三道保命的剑气,可抵化神修士的致命一击。 长歌拜别了父母师兄,驾驭着他爹送她的碧水剑,离开了天衍宗。 第146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6 长歌离开了天衍宗,就变幻了身形,变成了一个小男孩,容貌也变了,她的储物戒里有法衣,可随着主人的意念变幻款式。 一身天青色的法衣长袍,头上扎着同色发带的小公子,肩膀上蹲着一只白尾的小猫,正在万象城的街道上走着,有看上的便去讨价还价一番,然后买下。 此人正是长歌,重九蹲在她的肩膀上,发现可以捡漏的宝贝,就告诉长歌,能买的就买了,不能买的也不强求。 长歌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马上万象秘境就要开启,这是长歌从剧情里搜出的一个秘境,金丹以下修为可进,也是女主的机缘之一。 此秘境有一株七彩琉璃果,吃了可以增强神识,长歌此次的目的就是它,她可不是为了摘果子,而是直接把树都带走。 来都来了,放过可不是她的性格,她的空间可是都空出来了,就等着栽灵木灵植呢。 在秘境快要开启之时,长歌让重九进了空间,自己去往秘境入口处等待。 此次来的秘境的人不少,四大宗门的人都来了。包括长歌的三个剑修的师兄,大师兄沧澜带队。 不过长歌可没打算跟他们相认,单独行动才能大肆的薅羊毛啊! 长歌还看到了女主,至于说为何能认出来,那明晃晃的光环,长歌又不是瞎子。 不过女主此时的修为才炼气五层,有点拉胯啊! 女主可是比长歌大了五岁呢,十三岁的年纪,已初显绝代风华的容颜。 还有陪在她身边的,应该是玄天宗的掌门首徒,金丹初期的修为,是这次玄天宗的带队师兄,也是第一个被炮灰的男配。 长歌打量了一圈,就不再看了,一心盯着秘境入口,至于说危险,长歌半点不怕,能进去的,就没有能干过她的。 至于说出来以后?长歌别的不说,逃跑的法器,老爹可是给她装了不少,主打一个打不过就跑。 秘境一开启,长歌一个瞬移就进了秘境,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呢,长歌已经没影了。 长歌可是领悟了空间法则的人,瞬移是基操。 进入秘境后,重九从空间飘了出来,趴在长歌的肩膀上,给长歌指路,直奔内围而去。 一路瞬移,不多时就到了内围。 “主人,看到前面那棵发着七彩流光的树了吗?那就是七彩琉璃果树。 有一只劲风虎在守着,级别为三阶妖兽,相当于筑基大圆满。”重九已经开始科普了。 “你能打过它吗?”长歌问道。 “呃,打不过,主人,我不是战斗型的器灵。”重九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那我去吸引它的注意,你去收果树,能做到吗?”长歌又问。 “这没问题,我不光能收走,还能在空间给它栽好了。”重九瞬间又挺起了胸膛。 “好,行动!”长歌召出碧水剑,直奔劲风虎而去,剑气扫过它的脑袋。 劲风虎以速度著称,很灵活的就躲过去了,长歌的速度也同样不慢,跟它缠斗在了一起。 而重九,看到主人冲了出去,也飞快的朝着七彩琉璃果瞬移了过去,一眨眼的功夫,整棵果树连带着树下的泥土,都被重九给薅到了空间里,它自己也进去了。 劲风虎感觉有些不对劲,回头一看,就傻眼了,我的果树呢,我那么大的一棵果树怎么没了。 就在劲风虎这一愣神的功夫,长歌的长剑直接刺穿了它的脑袋,整个虎就倒下了,眼睛里还有浓浓的不甘。 长歌收了劲风虎的尸体,就瞬移离开了此处。 这可是女主的机缘,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来了,不走等着被发现吗? 长歌探入空间,重九已经把果树都栽好了,就种在了鸿蒙宫的旁边,还浇了些灵泉。 做完这一切,才又出了空间,继续趴在了长歌的肩膀上。 接下来就是一人一兽的薅羊毛之旅。 从内到外,从东到西,从南到北,重九导航加科普,长歌就是收收收,哪怕就是一阶灵植长歌都没放过。 只要是以后能用上的,长歌都收了很多,鸿蒙宫所在的整个山脉,是空间灵气最浓的,也是长歌留着种灵植的。 就这点?连万分之一都不到。离种满还早些呢? 万象秘境开放时间为一个月,长歌这次收获满满,灵植妖兽都弄了不少,只不过灵植都是活的,妖兽都是死的,让妖兽在她的空间里生活,想想就别扭,有重九一个就够了。 期间长歌还碰见过天衍宗的弟子,看他们没有危险,长歌也就没管,眼看着秘境要关闭了,长歌的物种也收集的差不多了,等着被弹出去就行了。 出了万象秘境,长歌没做停留,又往下一个秘境而去,她的修为快压不住了,她得在结丹之前,把金丹以下的秘境都薅一遍。 至于说没开放的秘境,你觉得对一个掌握了空间法则的人来说,破个结界很难吗? 就在长歌薅完最后一个秘境的时候,她的修为再也压不住了,马上就要渡雷劫。 长歌飞快的往一处大山深处飞去,重九进了空间,正在栽种灵植呢,按照品阶从低到高,从山脉的底部开始往上栽种,不同的品阶不同的层面,这个交给重九,保证不会出错。 论知识储备,重九就像一本百科全书,虽然是个战五渣,但人家知识渊博啊!这让长歌特别满意,她又不是天天没事打架玩,要那么强悍的灵宠做什么,但一个学霸型的灵宠就不一样了,它是真的什么都懂。 长歌刚飞到大山深处,头顶的劫云就已经酝酿好了。 长歌双手握拳,准备迎接雷劫,这个她懂。 第一道雷劫劈下来,长歌直接运转混沌诀,开始吸收天雷之力,还是那么疼,浑身疼,就像万蚁噬心一般。 刚刚梳理好,紧接着就是第二道、第三道……第九道。 劫云散开,灵雨降了下来,长歌一边接收灵雨,修复被霹焦的身体,一边把周围的灵雨利用空间规则收入了空间,这灵雨的浓度,比一般的灵泉都高,可不能浪费了。 等长歌恢复以后,立马从储物戒中掏出一件法袍穿在了身上,拿出碧水剑,就飞走了。 这么大的动静,指不定一会儿就来人了,不跑等啥呢? 长歌跑到了迷雾之森,才找了一个安全的山洞,设下结界,开始巩固修为。 等长歌的修为巩固好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此时长歌的修为已经巩固在了金丹中期,就这修炼速度,要是让人知道,估计能妒忌疯了。 第147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7 长歌内视自己的金丹,直接吓了一跳,这金丹是不是太大了点?比杜长歌那一世的金丹可大多了。 区别到底有多大呢,如果杜长歌体内的金丹是个黄豆的话,此时长歌的金丹就像个乒乓球,难怪会吓一跳。 不愧是修仙界啊,灵气充足,加上如今长歌又是极品雷灵根,这效果自然不同。 况且之前长歌为了压制修为,把全身的筋脉都拓宽了,这金丹可不就大吗?金灿灿圆溜溜的金丹浮在丹田内,煞是好看。 同时神魂又凝实了一点,就连识海都扩大了不少。 长歌进入空间,看着山脉脚下那一圈的绿意,就像穿了一双绿色的鞋子一样,上面还是光秃秃的。 不急,总有能种满的一天。 “主人,怎么样?满意吗?”重九邀功似的说道。 长歌抱着重九,撸着它那柔软的毛,满意的点点头,“小九干活,最放心了,小九就是能干。” “那当然!”白色的小尾巴在后面摇啊摇的,得意极了。 “小九,以后就把这条山脉叫鸿蒙山如何?咱们要把整条山脉都种满灵植。” 长歌看着那高耸入云的山脉说道。 “会种满的,等以后有机会去了仙界,咱们还可以种仙植,主人的修为越高,这解开的封印就多,灵气也就越浓郁。 这条山脉下的灵脉,可不是灵石矿脉,而是天玄神石的矿脉,比仙灵石的品阶还高,只是大部分都被封印了。不然里面的灵气浓度过高,会把空间撑爆的,空间解锁,它的灵气也会跟着解锁的。 所以,主人如果挖到灵脉,可以埋在之前化出的那些山下,也可以直接埋在土地下面,以后这土地就可以种灵米了。 也可以把低阶的灵药种在这里,炼些凡人能用的丹药。 “嗯,听小九的,以后低阶的灵药就种在土地上。 走,咱们接着去薅羊毛去,顺便看看有灵脉吗?再挖一条。 之前埋下去的那条,就不动它了,以后的水果都能成为灵果了,可见还是有用处的。” 长歌说完就出了空间,撤了结界,把重九放在肩头,就出了山洞。 长歌还记得几年前吃过的迷雾果,这可是好东西。 长歌在迷雾之森待了三年,把能薅的都薅了个遍,妖兽更是不知道死了多少,好在玲珑塔的空间无限大,不然长歌都不知道往哪装。 还有她惦记的迷雾果和迷雾茶,都在空间里种了不少,还在迷雾之森的中心处,挖了一条灵脉,埋在了鸿蒙山下的土地里。 重九把低阶的灵药都种在了这里,还种了些灵米灵茶,以后的世界用。 鸿蒙山只种修仙界能用的灵植,为此,长歌还设了结界。 把空间里种的养的都用结界分开,凡人界能用的一个结界,修仙界能用的一个结界。 以后还可能会有其他的位面,到时候再设结界就是了。 这三年的时间里,长歌除了收集物种,杀妖兽,还在空间里用混沌鼎炼了不少丹药。 修为更是已经到了金丹大圆满。 只是这混沌鼎太过逆天,就算是一阶灵植炼出的丹药,那也是一阶上品丹药,凡人不能吃,就算是吃也只能刮下那么一点点,多了怕是要爆体而亡。 这让长歌有些郁闷,没办法只能用混沌鼎,自己又炼制了一个高品的炼丹炉,长歌取名为长生炉,专门炼制低阶丹药。 同时这三年,长歌把二楼书房的玉简也都学完了,她现在就是没有材料,不然她完全可以自己打造一把本命剑。 不过长歌还是给自己炼了一根上品雷系鞭子,用的是一条五阶蟒兽的兽骨为主料炼制的,通体紫红色,蕴含天雷之力,取名惊雷。 毫不夸张的说,以长歌现在的修为,一鞭子下去,就是筑基初期的修士,都得去掉半条命。 要是碰到魔修,金丹以下,一鞭子一个,魂飞魄散的那种。 比之前长歌用的那条黑乎乎的鞭子,可厉害多了,不过那条鞭子长歌也没有扔,还给它生了一下级,通体黑色,泛着幽光。 虽没有惊雷强,但也不弱,长歌给它取名幽冥,意思就是,一鞭子就能送你去见阎王的意思。 “主人,幻焱秘境要开启了,你要去吗?”重九提醒道。 “去,必须去,我记得那里有一朵异火,就是被女主给收了的,好像叫什么焚天烈焱来着。”长歌知道剧情,立马说道,至于说抢女主机缘,有证据吗? 长歌已经有了混沌圣火,完全可以不用再炼化什么别的异火,可是吧,这混沌圣火太强了,用长生炉炼一阶下品丹药的时候,总是炸炉,有些不匹配了。 而且,能抢女主机缘的事,怎么能不干呢,就是用不着,也不给她留着。况且这个秘境的好东西可不少,好像还有什么朱果来着,这是一个火系为主的秘境,有很多炼器的材料。 长歌想练一把自己的本命剑,然后再薅一波,回家孝敬老娘去。 长歌已经离开天衍宗七年了,对修士来说,也就是一眨眼的事,不过长歌经常能收到老爹和老娘的传音,都是问她好不好。 长歌有些想家了,等幻焱秘境关了,长歌就可以渡元婴雷劫了,到时就可以恢复自己的身高了,然后再回家。 长歌看了看自己这豆丁的身材,就叹气,唉,十五岁的年纪,五岁的身材,想想都郁闷,谁家十五岁的孩子还是五岁身高的? 那些认识她的修士,虽然看不出她的修为,但只要一想,就能想明白,这也是长歌这几年一直不回去的原因,她也想低调,可实力它不允许啊! 不过这几年在外面,也没少用这副身材反打劫,那些看着长歌出手大方,或者看着她卖妖兽的人,总想打劫她,都被长歌反杀了。 长歌踏上碧水剑,直奔幻焱秘境。 在秘境入口处,长歌又看到了各大宗门,还有很多散修。这个秘境的禁制是筑基以上元婴以下修为可进。 所以下次长歌只看到了大师兄沧澜和二师兄江影,看来三师兄言泽还没有筑基呢,还有苏木和江篱也在。 沧澜的修为是筑基圆满,江影的修为是筑基中期,苏木是筑基中期,江篱是筑基初期。 长歌在四人身上各留了一抹神识,这个秘境可是有金丹修士的,他们四个也就沧澜可以越阶挑战金丹初期,那三个都是送人头的,尤其是苏木和江篱,简直就是脆皮,实在不放心啊! 第148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8 此次天衍宗的带队是二长老,也是一个剑修,长歌看不透他的修为,想必也是元婴修士,看着就是孔武有力型的,但不丑,典型的硬汉形象,修仙界就没有丑的。 他正跟天衍宗的弟子们嘱咐着什么,像这样的秘境,大宗门都是有地图的,但长歌不用,长歌有重九,除了女主那几个机缘,她都是一路平推过去,有啥薅啥,半点不客气。 说到女主,长歌不由得看向了玄天宗的位置,女主今年20岁了,女主光环比上次长歌见到的时候,弱了些,可能是机缘被抢了的原因吧,这几年长歌可没少抢她的机缘。 现在的女主完全长开了,风华绝代,倾国倾城,一身白色法衣,仙气飘飘的,从头到脚都写着两个字:土豪。 每一样都不是凡品,可见男主的爱护之意了,不过今天长歌也见到了男主逸尘,他就在女主的身边,光环跟女主差不多,可见没少给她收拾烂摊子,也没少给女主磕药,不然女主的修为应该到不了筑基初期。 不得不说,男主的形象确实不错,仙风道骨,飘逸出尘。 长歌在心里跟自己老爹做了一个比较,最后确定:没有自家老爹好看。 长歌看了两眼就没敢再看了,大佬的修为可不是她现在的实力能挑衅的,还是老实苟着吧。 秘境一开,这次长歌没有第一个进入,而是等着有其他人进入后,长歌才进入。 这次秘境是随机传送的,长歌的运气还是很不错的,直接就把她传送到了地狱熔岩的边上,那朵异火就在这岩浆底下。 长歌运用空间之力把自己包裹起来,就跳下了岩浆,顿时感觉一阵热浪扑面而来。 长歌直接瞬移穿过岩浆,岩浆下面是一个空间,整个空间就像一个被岩浆包裹起来的密闭山洞。 长歌已经炼化了混沌圣火,有这方面的感应,她迈步往感应的方向走去,这感觉就像是进了一个巨兽的肚子,只不过这肚子里全是岩浆。 长歌慢慢往前走着,感应越来越强烈,眼前全是火红色,长歌散出神识,感应着那朵异火。 找到了!小东西还想逃? 长歌直接放出混沌圣火,让火苗立于指尖,长歌明显感觉到了那朵梵天烈焱瑟缩了一下。 “你是跟我走,还是被我的圣火吞噬?”长歌说道。 那朵小火苗明显停顿了一下,好像在思考什么,然后就看到它开始一点点的往长歌这边挪动,离长歌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就停下了。 长歌感觉到它有些害怕,于是收回混沌圣火,对它招了招手,它犹豫了一下,才又飘了过来。 “想不想和我契约?我带你去看三千世界,而不是困在这里。”长歌诱惑道,伸出手等着它。 小火苗飞了两圈,跳上了长歌的手心,长歌给它设了一个结界,放入了空间,现在还没有时间炼化它,等出去了再说。 长歌打量着四周,这里有很多火晶,这是炼器和火系灵根修炼的最好材料。 长歌一点没客气,全都给收了。直接放进了炼丹房,这里是火元素最旺的地方,挑了一格药柜放了进去。 然后才运起瞬移技能,出了岩浆地区。 在重九的指点下,又去收了朱果树,种在空间,还打死了那只守护的五阶火狮兽,放入空间。 这才找了个隐蔽的山洞,设下结界,进入空间,开始炼化异火。 有了之前炼化混沌圣火的经验,这次炼化非常的顺利,在空间待了十天就完全炼化了。 长歌把焚天烈焱留在了炼丹房,让它跟长生炉在一起,而混沌鼎和混沌圣火则是在长歌的识海里。 修仙者有三丹田,上丹田在双眉之间,也就是识海,中丹田在胸口正中,而下丹田就是存储灵气的丹田,在脐下三寸处。 炼化的混沌珠就在长歌的中丹田。 长歌出了空间,发现外界的时间才过去一天,长歌伸了一个懒腰,撤了结界,对重九说道:“小九,走,咱们去薅羊毛。” “好嘞!主人。”重九又一次趴在长歌的肩头,一人一兽直接平推,一路薅过去。 就在长歌一心收集物种的时候,听到了前方的打斗声,长歌一愣,随即足尖一点,落在一棵火枫树上。 看向前方打斗的人群,长歌的就是就是一愣,打斗的一方正是天衍宗,其中的两个人还是沧澜和江篱,沧澜虽然实力不错,可江篱却是个脆皮。 沧澜一边护着江篱,一边战斗,身上已经挂了彩。 长歌看向对面的那方人马,竟然是魔修,长歌手腕一翻,惊雷便出现在了手上。 长歌飞身而下,一鞭子就把缠着江篱的魔修给打成了渣渣,字面上的渣渣。 惊雷可是蕴含天雷之力的法器,不光损伤肉体,还直击灵魂。 长歌一鞭一个小垃圾,十几息的功夫,围着的魔修便被长歌给灭干净了。 这一操作直接看傻了天衍宗的众弟子,沧澜赶紧上前,双手抱拳,躬身行礼:“感谢道友相救,我们是天衍宗的弟子,敢问道友是哪个宗门的弟子,我天衍宗定当登门致谢。” “不必客气,我等宗门弟子,遇见魔修,当人人得而诛之,在下也不过是顺手罢了。”长歌现在的男孩子形象,不能明着相认。 “还请道友告知我等门派姓名,自当登门拜谢。”沧澜又施了一礼。 “你还是赶紧疗伤吧。”长歌说完就传音给沧澜:“大师兄,我是长歌,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的身份,我过几天回宗门。” 长歌传音结束,就转身离开了。长歌的惊雷太过特殊,就是现在不说以后沧澜也会知道,还不如现在直接说了呢。 剩下的天衍宗弟子面面相觑,这位道友的脾气还真是古怪。 不过现在也不是说这个的时候,疗伤要紧。 可沧澜的心里却翻起了惊涛骇浪,小师妹?真是小师妹?可那身高,也就五六岁吧?嘶,沧澜懂了,原来小师妹五六岁就已经筑基了吗? 天啊!这天赋得多逆天?真是不给人留活路啊! 江篱见沧澜还在发呆,赶紧给他拽走了,人家就是不想理你,你还有啥纠结的,人家那实力,肯定是金丹真人,是咱们这种小虾米能攀上的吗? 几人赶紧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设下结界,开始疗伤,江篱从储物袋中拿出回元丹和净化丹,分给了众位同门。 魔修身上有魔气,修士一旦沾染上,伤口便不易愈合,所以除了疗伤的丹药,还需要净化魔气才行。 大家服下丹药后,就开始运功调息,因为长歌来的及时,几人只是受了些伤,倒是没有大碍。 第149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9 幻焱秘境开放的时间为三个月,长歌薅够了羊毛,秘境关闭的时间也到了,就在长歌漫无目的走的时候,就发现了女主。 哦吼,女主居然跑进了火情花丛,火情花顾名思义,它花香有迷情的作用,吸多了就会变成魅毒,长歌还在空间里栽了几棵呢,还单独给设了结界。 原来这就是俩人双修的节点啊! 长歌坏心眼的不着急了,她直接给自己拍了一张隐身符,躲在了离火情花很远的地方。 就在这时,时间到了,历练的众人都被弹了出去,而长歌正好就落在了离女主不远的地方。 然后就看到男主飞奔过来,给女主把了一下脉,然后就抱着女主飞走了。 长歌也跟了过去,只不过是远远的跟着,她现在只是金丹期,远远不是男主的对手。 看着男主抱着女主进了一个山洞,过了好一会儿,长歌才来到山洞外,看着眼前的结界,长歌悄悄的撕开了结界都一角,把一颗留影石放进了山洞内。 耐心的在山洞外等了三天,才看到男主抱着女主出来,然后飞走了。长歌进入山洞,拿走了留影石。 剧情里,这俩人为了斗气,伤害了很多无辜的人,还招惹了魔族,真是够不要脸的。 长歌拿着留影石,离开了山洞,然后又进了空间,拿出了在现代社会存的打印机,还有电脑,把留影石里的画面复制了出来,然后打印,制成一本本的精美小册子。 还原度清晰度绝对的百分之百,还是彩印的呢。 长歌嘿嘿一笑,踏上碧水剑,直奔玄天宗所在山下的坊市。变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然后把小册子卖给了多宝阁,换了些灵石,不要以为修真界就不八卦,寿命那么长,不吃瓜多无聊啊! 长歌拿着灵石离开,准备去渡元婴雷劫。 此时的天衍宗剑峰,沧澜正在跟黎渊汇报此次秘境里发生的事。 “师父,弟子在秘境里见到了小师妹,小师妹还从魔族手里救下了我等,小师妹传音给我,说她过几天就回来,我没告诉任何人,包括二师弟。” 沧澜猜到了的长歌的天赋,所以没有跟任何人说。 “哦?她还好吗?”黎渊也有五年没见过自家女儿了,说不想是假的,不过女儿说要渡过元婴雷劫才回来。 “很好,修为在我等之上,魔族跟师妹对上,一鞭子一个,绝不拖泥带水,利落的很。”沧澜羡慕的说道。 “你们也要努力修炼,这事为师知道了,你先回去吧。”黎渊说着掏出了一个储物袋给了沧澜,他现在快要结丹了,储物袋里有渡雷劫用的防御法器,还有各种丹药。 “是,谢师父。”沧澜接过储物袋,回了自己的洞府,便闭关了,冲击金丹。 黎渊给长歌发了一条传音:“歌儿,你在哪?什么时候回来?” 长歌此时正找适合渡雷劫的地方呢,察觉到通讯牌有反应,一看是老爹发来的,当即给回了过去。 长歌:“爹爹,我正在找渡雷劫的地方呢,很快就能回去了。” “好,注意安全。” 黎渊以为长歌要渡的是金丹雷劫,因为长歌走的时候,他知道是筑基后期,五年时间达到大圆满,然后结丹,这样的速度都已经算是快的了,非天之骄子做不到。 他哪知道自家女儿竟是那么变态呢? 长歌在十万大山深处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然后放开了修为,不再压制。 不一会儿劫云聚集而来,元婴雷劫为二九雷劫,共18道天雷。 长歌一边接收天雷之力,一边快速的运转混沌诀,整整18道天雷,金丹破碎,慢慢凝成了一个跟长歌一模一样的小人,闭着眼睛盘坐在丹田内。 长歌越看越觉得新奇,就像手办小人一般,惟妙惟肖的,真好看。 灵雨降下,长歌还是一点没有浪费,除了修复自身的,剩下的还是收入空间。 长歌换了一身法袍,就飞快的离开了原地。 就在长歌离开不久,在她渡劫的地方,来了两个男修士,一个元婴期一个金丹期。 “唉?怎么没人了?跑的还挺快。”金丹修士说道。 “看来是个大宗门的弟子,恢复的还挺快。”元婴修士说道。 他们是来打劫的,正常人在渡过雷劫后,身体都被劈焦了,修为不稳,虽然升阶了,但也是同阶级最虚弱的时候,就算是小一个境界的也能占到点便宜。 而这个时候,往往是打劫的最好时候,就算打劫不到,也能蹭点灵雨啥的,所以渡雷劫的时候,才需要有人护法。 但长歌不是正常人啊!她是变态。 长歌跑出去好远,才找了一个安全的山洞,设下结界开始稳固修为,还给自家老爹发了一条传音:已渡过雷劫,目前正在稳固修为,勿念! 长歌一边稳固修为,一边重塑身体,总算是不用当豆丁了,这几年可真是苦了她了,要不是修为高,就那小短腿,能跑过谁啊! 长歌这一次闭关用了六个月,将修为稳固在了元婴初期。 同时身体也恢复到了少女的状态,赶紧从储物戒中拿出一件浅蓝色的法衣穿上,把她爹给她的一件玉簪防御法器戴在头上。 幻化出一个水镜,长歌看着水镜中那仙气飘飘的自己,美的不要不要的,这一世的容貌最美的,倾国倾城,国色天香,哈哈哈,这具身体说啥也要带走,简直都能祸国殃民了。 长歌觉得,就是女主也比不上自己的容貌,就是这么臭美。 不过嘛,低调,低调。 长歌把容貌变的普通了些,这才出了山洞,又和重九在十万大山里,薅起了羊毛。 这里之所以叫十万大山,主要原主就是大,大到看不到边的那种,但好东西也多。 有个学霸灵宠的好处就是,什么东西都不能放过,这个有用,收了,那个也有用,也收了。 就这样过了半年,长歌和重九还没有走出一条山脉。 “主人,前面有好东西。”重九突然激动起来。 “是什么好东西?”长歌问道,能让重九这么激动的肯定不是凡品啊! 长歌根据重九的导航,来到了一座山崖前。 “好高深的结界啊!”这是长歌和重九的第一印象。 要不是他们俩都有空间法则,还真不一定发现这个结界。不管是什么,肯定是好东西,先进去看看再说。 长歌运起空间法则,撕破了结界,穿了过去。 嚯,好浓的灵气啊! 第150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0 “主人,是龙蛋,真龙的蛋!”这时重九惊呼出声。 “龙?我想的那个龙?”长歌也惊住了,原谅她根本就没见过真龙。 “对,就是你想的那个龙。” 长歌快步进入了里面,只见一块巨大的灵石上,立着一个半人高的蛋,好大啊! “小九,这里怎么会有龙蛋?”长歌不解的问道。 “不知道,估计是很早以前留下来吧?主人,这颗龙蛋都气息非常的弱,要是再不能孵化,估计就死了。”重九说道。 “小九,咱们能把它带走吗?”长歌突然想养一条龙了。 “这个,应该能吧,毕竟如果它继续待在这里,就要变成死蛋了。”重九答道。 “小九,要是我们把它带走了,它会不会死掉?”长歌也担心自己养不活它。 “主人可以把它放在空间的练功房里,那里灵气充裕,最多也就是孵化不出来,还是能保住龙命的,要是能找到龙血石,就可以加快孵化进度了。”重九科普。 “龙血石?一听就不普通,这去哪里寻找啊!”长歌发愁的说完,就上前把龙蛋和它底下巨大灵石一起收入了空间,安置在练功房的一侧。 巨型的灵石一收走,山洞里的灵气立刻下降了好几个度。 不过还是比外界的灵气要浓厚一些,估计这下面应该有一条小型灵脉。 那还说啥啊,挖了它。 长歌在山洞里挖出小型的灵脉,又把它埋在了空间里另一块土地上,又把山洞搜刮了一番,这才离开了山洞。 长歌现在已经不想继续待在十万大山了,她觉得应该回去看看了。 离上次突破已经过去一年了,如今的长歌已经16岁了,该回去看看了。 长歌召唤出碧水剑,御剑飞行回了宗门,在路上,长歌把自己的修为,降到了金丹初期。 长歌到了天衍宗,直接飞过护山法阵,向着剑峰飞去。演武场上的外门弟子,都感受到了高阶的威压。 “那是谁啊?” “应该是内门都弟子吧。” “有谁见过那位前辈的吗?” 众弟子我看看你,你看看我,齐齐摇头,都猜测着,应该是哪位历练的师姐回来了吧? 长歌到了剑峰,跳下碧水剑,脸上的伪装也卸下了,用的是她原本的容貌。 黎渊立刻就感觉到了,直接从洞府瞬移了过来。 “歌儿?” “爹,我回来了。”长歌看着这个丝毫不见老的爹,高兴的喊道。 “哈哈哈,我的乖女儿回来了,走,去爹洞府,你娘闭关了,出关日期不定。” 黎渊看到长歌的那一刻,就明白了,他的女儿已经是元婴期了,这一认知让黎渊开心不已。 长歌跟着黎渊到了他的洞府,立刻就从储物戒里掏出了一个储物袋,里面有炼器的材料,也有迷雾茶,还有长歌在灵猴妖兽那里打劫的灵猴酒,剑修就喜欢这些。 “这是女儿给爹的礼物,爹看看喜欢吗?”长歌把储物袋递给了黎渊。 “哈哈哈,女儿长大了,还知道给爹带礼物了。”黎渊开心的接过储物袋,神识一探,就知道里面都是什么了,高兴的说道:“呦,都是好东西啊,爹收下了,爹很开心。” “爹喜欢就好,等下次女儿再去历练,在给爹带礼物。” 父女俩聊着这几年的过往,长歌也把这几年经历过的趣事,跟黎渊简单的说了下。 由于凌霄在闭关,长歌给她的礼物,只能等她出关再说了。 “歌儿,走,去剑崖,让爹看看你如今的实力。”黎渊说着就站起身走了出去。 长歌赶紧跟上。 父女俩来到剑崖,除了闭关的大师兄沧澜,其余的两人都在,还有几个内门弟子。都在这里练剑。 “见过师尊。”弟子们齐齐行礼。 如今长歌不需要给他们行礼,长歌的修为已经好过他们了,元婴修士都可以当一峰峰主或者长老了。 江影和言泽虽然不知道长歌的修为,但那威压是骗不了人的,曾经的师妹,如今已经超过他们了。 江影是筑基中期,首先对长歌行礼道:“见过长歌前辈。” 修真就是这样,实力决定一切。 “见过长歌前辈。”众弟子也跟着行礼。 “起来吧,不必多礼。”长歌轻轻抬手,让他们起身。 父女俩走到场地中间,各自召唤出佩剑,弟子们一看,齐齐后退,但没有离开,看高手过招,可是不可多得的领悟机会。 黎渊一抬手布了一个结界,不能伤及无辜啊,又把自己的修为降到元婴初期,不然,长歌连他三招都接不住,一个大境界的差别那是相当大的。 “歌儿,你先出招。” “爹,那你可要小心喽。”长歌一笑。 挥动碧水剑便攻了过去,父女俩你来我往打的好不痛快,从地面打到半空,又从半空落回地面,打了一个时辰都未分胜负。 黎渊是越打越兴奋,黎渊已经有五百多岁了,几百年的阅历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但长歌居然能跟他在同级别打个平手,可见这资质之优。 父女俩最后默契的同时停下。 “哈哈哈,歌儿,看来这几年,你没有偷懒,为父在你这个年纪,可没有这么高的修为和身手。 在外面吃了很多苦吧?” 黎渊虽然是疑问句,却很明白,女儿肯定是没少吃苦受伤,剑修的实力都是在对战中得来的,没有十足的经验,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实力的。 “也没怎么吃苦,再说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长歌不在意的说道。 “歌儿,你现在已经是元婴真君了,按照修仙界的惯例,修为达到元婴期,便要举办成婴大典,告知所有人你的身份,以免出现误会,还有就是宗门之间的较量了。 歌儿,爹知道你想低调,可这也关系到宗门之间的平衡,所以,爹建议,你的成婴大典要办。” 长歌听完黎渊的话,思考了一下,元婴修士在这个世界虽算不上战力天花板,但也是大佬级别的了。 宗门之间要比拼实力,这关系到资源分配问题,同时也是告诉那些修为低的修士,见到人要行礼问安,不可造次。 长歌想着,她有一个相当于战力天花板的爹,还有一个大佬娘,宗门也不是籍籍无名之辈,那还低调个屁。 于是点点头说道:“全凭爹爹做主。” 黎渊看她想通了,高兴的说道:“那我去找掌门,跟他说明此事,对了,歌儿,你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做一峰之主了,你打算选哪座峰作为自己的道场?” 长歌想明白了,就是实力到了分房子了呗? 她在哪都无所谓,于是问道:“爹爹觉得哪座峰比较好?” 黎渊笑着说道:“剑峰旁边的那座就不错,离剑峰也近,剑峰的洞府也给你留着,想回来就回来。” “好的,那就选那里吧。” “你自己先想个名字,我先去找掌门。”黎渊说完就御剑飞走了。 第151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1 长歌的成婴大典被定在了一个月后,所有的事宜都交给了宗门处理,长歌作为主角,只要等着大典那天出席就行了。 正好趁着这一个月,把自己的道场布置好,其实这也不用长歌自己动手,只要说出想法,自有宗门安排。 总之,只要你实力到了,那你在宗门想做什么,就是一句话的事。 元婴修士的地位在这个世界还是很高的,有些小宗门的掌门都未必有这样的实力。 所以,当掌门听说长歌成婴了的时候,差点蹦起来,跟黎渊确认了好几遍才敢相信。 又亲自来看过长歌的实力后,才高兴的走了,长歌也没有再掩饰自己的修为。 关于道场,长歌取名天雷峰,长歌也没有搞特殊,按照剑峰的布置就行。 活儿都是外门弟子在做,说是外门弟子,其实就是杂役弟子,他们的灵根都是四灵根或者五灵根。 最多也就是修到筑基初期,就再也修不上去了,所以说,在努力面前,天赋是多么重要。 长歌坐在一棵树下,一边喝着灵茶,一边看他们干活,听着他们闲聊。 “这次大典应该会有很多人来吧?” “那是肯定的啊,成婴大典,多么重要啊。” “就是就是,听主峰那边的师兄说,几乎每个宗门都送了请帖,就是一些交好的小宗门和修仙家族也有送的。” “哎,你们说那俩位会来吗?” “哪两位?” “哎呀,就是那两位,嗯嗯?” “哦~你说他们俩啊?我估计应该不会来吧?毕竟干了这么丢人的事,怎么好意思出门的?” “那可不一定,人家好歹也是玄天宗的太上长老呢,要是不来,那不是不给黎渊尊者面子吗?咱们黎渊尊者也是太上长老啊!” “可来了,不膈应吗?师父居然跟徒弟搞在一起了,这不是那啥吗?就算地位再高,也让人不耻,哼。” “你小点声,我听说是因为那徒弟中了魅毒,师父没办法才那样做的,情况特殊,情有可原嘛,嘿嘿。” “呵,他可是化神期尊者,我就不信,除了那样就没有别的方法解毒了,非得自己亲自上?要我说,恐怕早就有那个心思了,又机会难得,才有了这龌龊事。” “哎呀,他们丢人就丢人呗?关咱们啥事?不过我听说,坊市还有他们双修的小册子卖呢?那图画的可清楚了,就跟在跟前看着似的?” “我也听说了,据说一本小册子,卖十块下品灵石呢?真贵!” 卧槽,长歌听到这,都不淡定了,奸商!当初买的时候,是一块下品灵石一本,玛德,亏了,十倍的利润啊! 不过嘛,算了,她不缺这点灵石,效果好就行了。 长歌听着他们议论,嘴角不自觉挂上了一抹笑。 长歌当初把他们公开,不只是为了让他们丢人,也提醒那些男配女配,离这俩恶心的玩意儿远点,别当了炮灰。 看起来,这效果还真不错呀,都从玄天宗传到天衍宗了,要知道这两个宗门离的可不近啊! 这八卦程度,不亚于网络曝光啊!传的真快。 长歌还真想看看男女主现在如何了,也不知道女主这次还会不会再去招惹魔尊了,万一她要是没忍住又招惹了魔尊,别的宗门长歌管不着,但天衍宗她是肯定要管的。 不能让整个修仙界,成了他们俩爱情的垫背。 长歌想到这,突然有种急迫感。 她现在的修为可不高,要想保住天衍宗,她至少也得达到合体期,成为天花板才行。 长歌想到这,收了茶具,直接飞去了剑峰,给她爹黎渊留下一句话:突然有些感悟,闭个小关,大典之前肯定会出来的,然后就去了她原来的洞府。 布下结界,进了空间,长歌这次打算在练功房里修炼,这里的时间流速可是一千比一,以前为了不被发现异常,长歌都没敢在练功房修炼,可如今,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谁知道女主什么时候发疯啊! “小九,看着外面的时间,离大典还有七天的时候,叫醒我。” 长歌吩咐完小九,就进了练功房。 长歌闭了小关,外面的纷纷扰扰暂时就跟她没有关系了。 外界一天,空间一千天,相当于3年左右。以长歌的修炼速度,三年的时间,一个小境界还是能达到的。 从元婴开始,越往上晋升越难。 三天后,长歌的修为达到了元婴大圆满,她要找个地方渡雷劫了。 长歌把重九留在了洞府,自己偷偷的离开了天衍宗。 离天衍宗最近的适合渡劫的地方,就是雾幻密林了,这个地方常年笼罩着一层白雾,里面有数不清的幻境,所以也很少有人来这里。 长歌飞到了雾幻密林,找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就放开了修为,霎时劫云涌动,聚集而来。 化神期的雷劫为三九天雷,也就是27道天雷,化神的雷劫有道法领悟,也就是化神立道,选择自己所向往的道,并感悟道法规则。比如时空道,比如无情道,比如轮回道。 而长歌早就选择好了自己的道,功德道。 所以,对长歌来说,这道法规则的领悟比常人来说,都顺利。 二十七道天雷一一落下,长歌的元婴慢慢大,最后消散形成气海,被天雷淬炼过的气海,在长歌不断的吸收天雷之力过程中,越变越大,直至完全消化掉,才停止扩大。 长歌不知道别人的气海有多大,反正她的很大,然后灵雨降下,长歌一边恢复,一边把灵雨都收入空间。 恢复好后,长歌重新换上法袍,长歌的神识已经看到,在雾幻森林外面,已经聚集了很多人,27道雷劫,这么大的动静,没人看到才不正常。 而看到的人都知道这是化神雷劫,都来查看情况了,其中就有黎渊,掌门和几位长老也来了,其他宗门的人也不少,都想知道,是何人在渡劫? 长歌运用七彩灵珠的遮掩功能,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男修,瞬移离开了此地。 这里的幻境,对于长歌这种神魂强大的人来说,是没有用的,而且长歌是用瞬移离开的。 虽然到了化神期都会掌握瞬移,但瞬移的距离是有限的,有的能瞬移几里,有的能瞬移几十里,这是有区别的。 长歌几个瞬移就回到了洞府,又一次进入空间的练功房,修为稳固后,又继续修炼到化神圆满,长歌就出了空间。 此时离大典还有十天。 “主人,你怎么出来了,还有三天才到时间呢。”小九不解的问道。 “如今的修为够用了,也就不急了。”长歌说道。 可不是够了吗,除了那四个合体老祖,就是长歌的修为最高了,等过了大典再升级就行了,长歌又把修为降到了元婴初期。 黎渊是化神后期,掌门是化神中期,还有一个法修的大长老是化神初期,整个天衍宗除了长歌,也就这三个化神尊者。 而玄天宗也有三个,除了男主是化神中期,玄天宗的掌门和其中一个太上长老是化神初期外,就没有了。 所以总体实力,天衍宗比玄天宗要强上一些的。 第152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2 长歌出了洞府,就看到黎渊和凌霄正在外面的亭子里喝茶。 “娘?你出关了?”长歌看到凌霄高兴的飞了过去,抱住了凌霄的胳膊,她都好几年没见到凌霄了。 凌霄摸着长歌头,说道:“歌儿长大了。” 长歌点点头,挨着凌霄坐在了一旁,从储物戒里拿出了一个储物袋,给了凌霄。 “娘,这是送你的礼物,都是我这几年在外面收集的。” 凌霄接过储物袋,用神识一看,当看到火晶时,激动的说道:“火晶?你在哪找到的?” 凌霄是火木灵根,火晶能辅助她修炼,还能炼丹,这可是火系灵根最好的辅助材料了,没准还能再升一个小阶,冲击一下化神。 凌霄现在的修为是元婴后期,双灵根的升级速度,跟单品天灵根比,修为增长的太慢了。 凌霄已经四百多岁了,光是在元婴期,就卡了二百年了,这还是因为她自己就是丹修,不缺丹药的情况下,可见进阶之难。 长歌看着凌霄那激动的神色,伸出一根手指,把焚天烈焱的火焰运到指尖,只见一小簇火苗在长歌的指尖跳跃。 黎渊立马布了一个结界,确保外面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下,一家三口才开始说话。 “这是异火?”凌霄激动的说道。 凌霄也有异火,但跟焚天烈焱比,等级就太低了,那还是黎渊跟她结为道侣的那年,帮她寻来的,除了炼丹,没有任何用处。 而焚天烈焱可是能燃烧灵魂的,可以作为攻击武器的。 长歌点点头说道:“就是上次在幻焱秘境里找到的,火晶是它的伴生灵晶,娘尽管用,缺了少了,娘再跟我要。” “歌儿有心了。“凌霄欣慰的看着长歌。 有了这些火晶,凌霄对冲击化神又多了一份信心。 接下来的日子,长歌就待在了自己的天雷峰,如今天雷峰已经建完了,除了住的洞府,就是一个大大的练武场,还有一个药园。 药园有专人打击,都是外门弟子在做这些,他们也住在天雷峰,平时除了打理药园,就做一些杂物。 长歌的洞府除了练功的地方,还有一个炼丹房,凌霄送了她一个中品丹炉,还没有长生炉的品阶高,但在这个世界也是不可多得的好炉了。 长歌高兴的收了,这不仅是丹炉,还是母爱。 大典的日子很快就到了,这几天天衍宗热闹的很,掌门无涯连护山大阵都启动了,就怕有人趁乱混进来。 男女主也来了,长歌如今的修为,除了那位闭关的老祖,就没人能超过她的。所以用神识扫描宗门什么的,完全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自然也就知道男女主来了。 现在俩人正是他逃她追的阶段,所以,女主还没有时间去招惹魔尊,正追着她的美人师父跑呢。 哪怕再天衍宗也毫不收敛,大晚上的就跑到男主都房间了,长歌看了一眼,就觉得辣眼睛。 长歌觉得这男主有点矫情,你说他喜欢吧,对女主天天一副冷脸,哦,人家那叫正派脸。 说不喜欢吧,人家亲你的时候,你倒是躲啊!偏偏还不躲,等人家亲完了,再来一句:成何体统。 难不成男女主就喜欢这调调?怪不得女主会跑出去历练呢?要是长歌自己,就这样的狗男人,谁爱要谁要,典型的又当又立啊! 难不成这男女主就喜欢虐恋情深这一套?搞不懂啊! 爱情这个小妖精,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发疯。 不过这男女主的光环比上一次又淡了呢。 “重九,我这几天没空,你把剧情再扒拉扒拉,看看女主还有什么机缘,等大典过后,咱们去给抢了,看着那个光圈就碍眼,真特么以为自己是天使呢?” 长歌在男女主那边收回神识后,对着重九说道。 “好的,我一定仔仔细细的好好扒拉。”重九也调皮的说道。 成婴大典当天,整个天衍宗热闹非凡。 天穹之上,霞光万道,瑞气千条,仙鹤盘旋,祥云缭绕。 巍峨的山峰矗立在天地之间,山巅之上,一座巨大的白玉广场铺展开来,广场四周矗立着九根通天石柱,柱上雕刻着古老的符文,隐隐散发出磅礴的灵力波动。 广场中央,案几上摆放着各种珍稀的灵茶、灵果等,散发出浓郁的灵气,观礼的修士们坐在案几后面,等着主角出场。 远处,群山之间,灵兽奔腾,灵鸟飞舞,天地间充满了生机与活力。整个大典现场,仿佛成为了天地灵气的汇聚之地,充满了神圣与庄严的气息。 二长老站在广场的高台之上,大声的说道:“欢迎各位道友来我天衍宗,参加长歌真君的成婴大典,现在,有请长歌真君。” 只听一声鹤唳,一只巨大的灵鹤从远处飞来,长歌立于灵鹤背上。 一袭月白色流云长裙,裙摆绣着银色符文,吹动时如月光流淌。腰间系着一条淡紫色丝带,丝带上镶嵌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灵石,散发出淡淡灵气。 她的发髻上插着一支白玉簪,簪头雕刻着一只展翅的凤凰,栩栩如生,一看便知这是一件高级的法器。 眉如远山含黛,眼若秋水无波,鼻梁高挺,唇色淡如樱花瓣,肌肤如玉,隐隐有灵光流转。眼神深邃如星辰,仿佛能看透人心,却又带着一丝清冷,令人不敢亵渎。 整个广场上的人就这样看着,到达广场上空的时候,长歌足尖一点,整个人便飞了起来,直奔高台而去,灵鹤则飞了半圈,返回来处。 长歌在高台中央缓缓落下,朝着下方的宾客轻轻施了一礼,感谢他们来参加自己的成婴大典。 像这样的庆典,无论是在修仙界还是在凡人界,无非就是两种目的,一种是装逼,一种是炫耀。 总之,今天的天衍宗,可谓是出尽了风头。 十几岁的元婴真君在整个修仙界,都是首屈一指的存在,至少在长歌之前还没有出现过。 长歌跟着自家老爹和那些宗门的长辈打招呼,各位夸夸夸,真心也好,假意也罢,总之一片和谐。 男主也来跟黎渊寒暄了,“黎前辈,恭喜恭喜!令爱的天骄之资,实属千年罕见啊,黎前辈好福气!” “逸尘道友客气了。”黎渊也跟男主寒暄着,回头跟长歌说道:“歌儿,这是玄天宗太上长老逸尘。” “长歌见过逸尘尊者。”长歌给男主施了一礼。 “请起,恭喜了。用不了多久,怕是令爱就能超过你我了。”男主只跟长歌打了一个招呼,就继续跟黎渊寒暄了。 从这一点上说,男主倒是还不错,没有主动跟女修走的太近,比女主强多了。 第153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3 长歌正听着男主和黎渊寒暄,就感觉有一道恶意的视线粘在了自己身上,长歌回头望去,正好看见和女主的视线撞上。 女主看长歌看向她,慌忙的收回了视线,不敢再看长歌。 呵,真以为这修仙界跟凡人界一样呢,你不看我就不知道是你了?神识是吃素的吗? 长歌看着女主眯了眯眼,这是把自己当成假想敌了?妒忌心又作祟了吧? 以为自己有个太上长老的师父就厉害了?都不看看我爹是谁的吗?千万不要来招惹自己,不然,连你师父一起捶。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就这比针鼻儿还小一号的心眼,居然也能当女主,这作者的眼睛瞎了吧? 长歌没有理她,小渣渣一个,就她那用丹药堆起来的修为,让长歌觉得,自己要是跟她计较,都有点以大欺小的罪恶感。 但是吧,长歌也没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欺负小孩子什么的,一点压力都没有,又不是现代的法治社会,实力为尊的修仙界,实力不行,就活该被灭。 成婴大典结束后,被宗门任命为六长老,也是最小的一个长老,地位也上升不少,对掌门都可以称师兄了。 天衍宗一共六个长老,之前的大长老是法修,晋升化神期后,升为太上长老,剩下的长老们顺位往上升。 如今的情况是:大长老是剑修,之前在幻焱秘境见到的那个,二长老是凌霄丹修,三长老是符修,四长老是器修,五长老是阵修,六长老就是长歌,不知道什么修。 说她是剑修吧,她还会炼丹,说她是丹修吧,她好像也能炼器,说她是器修吧,她还会画符,说她是符修吧,她对阵法也略知一二,所以说,不知道她是什么修。 长歌回到天雷峰后,清点了一下自己的小金库,哦吼,还真不少呢,各个宗门都送上了重礼,还有那些跟黎渊凌霄交好的道友,也是出手大方,长歌眯着眼看完自己的小金库,把它们放在了空间的玲珑塔里。 “小九,你盯着点女主,如果她跟魔尊有接触的话,一定要告诉我。我最近要冲击合体期,不把自己的战力拉满,总感觉没有安全感。”长歌对着重九说道。 “放心吧主人,我虽然本体战力不强,但我的神识在这个世界绝对是天花板。”重九骄傲的说道。 长歌放心的在空间里闭关了,她如今的修为虽然是化神圆满,但想要冲击合体期,还需要一个契机。 化神修炼的是分身,合体则是把分身重新融合,就好比剑修的人剑合一,这需要的不仅是实力,还有感悟,感悟不到,就算再是大圆满,也无法突破。 而黎渊和凌霄也闭关了,不断的变强才是修仙界道侣的正确打开方式,之所以结侣,一是时间漫长,需要有个人陪着,二是利益结合。 就好比黎渊和凌霄,一个是穷鬼,一个是脆皮,黎渊需要凌霄的丹药,凌霄需要黎渊的保护,至于说爱情?又不是渡情劫,玩什么爱情?当然也不是修无情道,不需要道侣。 至于说亲情,那肯定是有,毕竟几百年上千年的陪伴,怎么可能没有感情呢,至于说爱情,那肯定是没有的。 长歌也是到了此方世界才知道,无情道可不是断情绝爱的意思,而且大道无情却有情的意思,心有大爱,众生平等的极致追求,就像天道。 你能说天道无情吗?不是,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祂总会给人留下一丝生机的。 可天道有情吗?也不是,祂同样是众生平等。无论善恶,对祂来说,那都是自己的孩子,孩子自己不争气,就活该被人欺负,你自己是包子,就别怪狗惦记。 像男女主那样实力悬殊的道侣,长歌怀疑他们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双修就是爱情了?那叫欲望。 想不明白就不想了,闭关才重要。 而重九这边一直盯着男女主,一边看一边吐槽,又不能打扰自家主人修炼,可把重九郁闷坏了,看吧?辣眼睛,不看吧,又实在无聊。 像重九这种能让人身心治愈的瑞兽朏朏,都有些抑郁了,感觉像是在看无脑的电视剧。 女主:你是不是看上谁谁谁了? 男主:我没有,我和她是清白的。 女主:那你为什么不理我了? 男主:我没不理你,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无理取闹? 女主:你说我无理取闹?你变了。 男主:我没有,你听我解释。 女主:我不听,我不听。 重九感觉自己要吐了,主人啊,你啥时候才能出关啊?虽然我不用吃饭,也吐不出来,可我恶心啊! 长歌可不知道重九的心里活动,她现在已经摸到了合体期的瓶颈,正在慢慢的感悟神魂合一的快乐,就像用水在和泥玩,打破调和,再打破再调和。 突然,就像是玻璃破碎了一般,瓶颈被打破,周身的灵气蜂拥而至,长歌不断的吸收灵气,周围都已经形成漩涡了。 灵气源源不断的涌入气海,又不断的被压缩成灵液,再吸再压,直到整个气海都装满了灵液,长歌才睁开眼睛,她要渡雷劫了。 压制住修为,长歌对重九说道:“小九,现在外界如何了?” “哎呦,主人啊,你可算是出关了,你再不出来,我都抑郁了。”重九像是委屈坏了的孩子,跳进长歌的怀里,求安慰,长歌好笑的撸着它毛绒绒的毛,无声的安慰着。 重九继续跟长歌说道:“那两个人可把我恶心坏了,感觉像是两个菜鸡互啄,男主不理女主,女主就勾引,等男主被勾引了,女主又说他只迷恋自己的身体,不理男主。 然后再被男主无情的镇压,哦,身体被压的那种,成天就玩这种,吵架,被压,再吵再压的游戏,唉,这半年来,我就天天被这样的剧情荼毒,主人,我不干净了。” 重九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布灵布灵的看着长歌,看的长歌心都软了。 敢脏我家灵宠的眼睛,必须得报仇才行啊! “小九,那现在他们俩到哪一步了?” “哦,女主离开玄天宗,去历练了。” “女主还有什么机缘没拿到?”长歌眼睛都亮了。 “还有无尽之海,极北冰川,和无望秘境。”重九说道。 “那还等什么,有薅羊毛去,顺便渡个劫。”长歌说完,就出了空间。 这次闭关,外界只过去了半年,可长歌在空间里可是待了五百年。 长歌给黎渊和凌霄留下传音,跟宗门报备过后,就历练去了。 长歌变换了容貌,化成一个男修,先去了无尽之海,在无尽之海的中心找了一个小岛,准备渡雷劫。 设下屏障,长歌就完全放开了修为,这次的劫云比之前所有渡劫云层都要厚,那紫色的雷电也明显要粗了几分。 长歌运转着混沌诀,准备迎接雷劫。 合体期的雷劫为四九雷劫,三十六道,每一道都跟水桶一般粗,有种不劈死你绝不罢休的架势。 长歌不断的吸收着天雷之力,快速的收入气海和神魂,收不进去的就收入识海,识海有混沌鼎在,自己不会有事的。 就是这滋味太难受了,脑瓜疼,肚子也疼,就像过电一样,不断的在身体和神魂上捶打攻击。 即便长歌是雷灵根,这滋味也不好受,更别说那些其他灵根的修士了,难怪能渡过合体期雷劫的这么少呢,实在是太可怕了。 第154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4 当最后一道雷劫被长歌炼化后,天空出现了五彩祥云,灵雨也随之降落,这次的灵雨,浓度更高,修复效果更好。 还是老一套,一边修复自身,一边装入空间。 灵雨过后,长歌整个人都恢复如初了,更加白皙的皮肤,更为精致的容貌,让长歌又美了几分。 赶紧拿出一件法袍穿好,每次雷劫都得费一件衣服,长歌也是无奈至极。 穿好后,长歌就离开了此地。 虽然这里是无尽之海的中心位置,但这么强的雷劫,肯定有人过来查看,还是小心为好,这个世界,长歌还是喜欢扮猪吃老虎,主要是习惯了。 又找了一个小岛,布好结界,长歌才进了空间,如今的空间又变样了,灵气的浓度又增加了几分,面积也解锁了很多,还解锁了一座雪山。 “啊!是雪域苍穹,它居然也解锁了。”重九看到那座雪山就高兴的叫了出来。 “很厉害?”长歌问道。 “当然,雪域苍穹之下的矿脉可是冰心玉髓,神级的矿脉啊!主人,等我们去极北冰川的时候,就可以把那里的天材地宝都种在这里了。”重九继续科普。 “那是挺不错的,小九,我先巩固修为,等我巩固好修为,咱们先闯一闯无尽之海,这海里可是有不少好东西呢。” “好的,主人,我帮你护法,海里的一些灵物,也可以收进空间里养起来。还能给空间的海水增加灵气呢。” 长歌点点头,进了练功房,开始巩固修为。 剧情里,魔尊最后是突破了合体期的,四大合体期老祖联手镇压,才把他灭了,但四大老祖也都身受重伤,不久就陨落了。 所以长歌才这么着急的提升修为,她虽然也不耻男女主的作死行为,更不是想给他们收拾烂摊子,但是她想要这救世之功,那功德肯定少不了。 至于说救人,那都是顺手的事。 长歌在空间里待了五十年,把修为稳固在合体后期,长歌隐隐有种感觉,这应该是此方世界能承受的天花板了,天道意识没有形成之前,长歌也不敢作死,万一不小心把小世界毁了,她全身的功德都不够扣的。 长歌睁开眼睛,重九看到长歌醒了,感受了一下她的修为,点点头说道:“嗯,就这就可以了,再修炼也是被压制。” “我也有这种感觉,好像这次雷劫之后,就隐隐能感觉到一些。”长歌说道。 “这是大道感悟,主人的天赋真的不错,有些大佬感悟了一辈子,也感悟不到一丝大道规则。”重九欣慰的说道。 “这样啊,我明白了。走,我们去无尽之海。”长歌也高兴,能感悟一丝大道规则,那都是天才了。 长歌出了空间,撤了结界,给自己罩上一个空间防护罩,就跃下了无尽之海。 无尽之海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无边无际的广阔,比现代看到的海洋更加庞大和深邃。 隐藏着无数的危险,如强大的海兽、诡异的自然现象,以及未知的险境。 然而,危险之中也蕴含着巨大的机遇,比如稀有的天材地宝、上古遗迹、秘境洞天等,这些都是修仙者梦寐以求的资源,就像长歌炼化的七彩灵珠。 只有实力强大、心智坚定的修仙者才能穿越无尽之海,获得其中的机缘和宝藏。因此,无尽之海也象征着修仙路上的挑战与成长。 长歌现在有种重九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不管遇到什么,重九都能准确的科普出来,这比带着一本百科全书还给力。 这该死的学神压迫感! 长歌在无尽之海,一阵的收,收,收。 女主的机缘是一枚海心珠,炼化后可以像鱼一样在大海里遨游。 真是: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游泳。 同时,炼化后,还可以拥有海洋之力,不愧是天材地宝,就是这么逆天。 可剧情也没说这玩意在哪?好像是在一个海底秘境里的。 长歌就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海底不停的收集物种,收集到了就直接扔进空间的海里。 像水灵石,灵蚌,味道鲜美的海鱼,珊瑚,宝石,能吃的,能用的,好看的,所到之处,简直就是寸草不生,收的不亦乐乎。 突然长歌感觉自己被弹开了,嗯?有古怪。 长歌伸出手,摸着前面的结界,这难道就是秘境? “小九,你再看看剧情,有没有关于秘境的其他描写。” “没有,就说是一处秘境,主人,管它呢,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重九说道,以长歌现在天花板的战力,就是有危险,那也是别人。 “说的对!”长歌撕开了秘境空间。 “感觉好安静啊,灵气也少,还没有外面灵气多呢?”长歌走了一会儿对重九说道。 “主人,这里有秘宝,灵气应该是被吸完了。你往右边走,我感觉应该是在那边。”重九感知了一下说道。 “呵呵呵,小九,你还有寻宝鼠的潜质呢?”长歌觉得重九就是一个宝藏。 “主人,我本来就有好运的加成啊,这是朏朏的天赋,你不知道吗?”重九自豪的说道。 好吧,她确实是忘了,朏朏是瑞兽,好运加成是它的种族天赋。 “啊!主人,是龙骨,真龙的骸骨。”重九惊讶的出声。 “在哪?”长歌问道,这可是炼器的绝佳材料啊! “就在前面,主人一直走就行了。”重九导航上线。 当长歌看到这副龙骨的时候,都惊呆了,这么大的吗?那大脑袋估计有几十层楼那么高吧? 长歌腾空而起,围着龙骨转了一圈,不客气的把它收入了空间的玲珑塔,又在龙骨的下方找到了一大堆的宝藏,真是啥都有啊,就连金银玉石都有不少。 都说龙喜欢收集宝藏,一点没错。不过现在都是自己的了。 长歌把它们分类收入玲珑塔,普通的金银收入第一座玲珑塔,这里都是凡人界能用的东西 修仙界能用的,都收入了第二座玲珑塔。 “主人,这条真龙应该是受伤了,在这里沉睡了,灵气吸完后,陨落了。”重九说道。 “它跟空间里的那个龙蛋有关系吗?”长歌问道。 “如果说是同族关系的话,那应该就是有关系的。这个秘境在这里应该存在了几万年了。” “好吧,我明白了。” “哎~不对,主人,往下挖,这里有龙血石,应该是那条真龙的血形成的龙血石。”重九再次出声说道。 “真的吗?太好了,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长歌当下拿出碧水剑,吭哧吭哧的挖了起来。 把所有的龙血石都挖了出来,有一座小山那么多,这得流多少血啊?然后就被长歌放入了空间玲珑塔。 给那个龙蛋的周围也摆了一圈,至少让龙蛋先恢复意识,再说其他的。 第155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5 长歌把这个秘境搜刮完了,就出了秘境继续收集宝藏,一个不注意,就直接掉入了一个秘境。 卧槽,作为战力的天花板,居然掉下来了,有些受打击啊! “主人,这就是女主机缘的那个秘境了。”重九高兴的说道。 “哎呦喂,看起来我的运气不比女主差吗?”长歌也高兴的说道。 重九臭屁的说道:“主人的运气本来就比女主好啊,她有光环,你也有光环,你还有功德护体,再加上我这个好运加成的瑞兽,简直就是buff加满好吗?女主算个啥?” 长歌一听,对啊,她的气运可比女主多多了,“你说的没错,她算个啥。” 这海底秘境的好东西真不少,除了女主的机缘海心珠,还有水灵果,海魂草,以及一大块深海玄铁,都是炼丹炼器的好东西啊!就不用说各种灵植了。 不过高阶海兽也不少,只不过最后都成功的进入了玲珑塔。收不完,根本收不完啊! 长歌在秘境里待了半年,才勉强把这些东西都收集全,就连海心珠的伴生海心石矿都给挖了。 长歌直接在秘境里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开始炼化海心珠。 重九在空间的海底安置好海心石矿,就开始吭哧吭哧的栽种灵植,没有灵气的海底可种不活这些灵植。 等长歌炼化完海心珠,重九那边也种完了灵植。 “小九,你去修炼吧,最近累坏了吧?”长歌心疼的看着重九。 “我不累,我是空间的器灵,就是一个意念的事,就是安排这些灵植的范围时,花了点时间。”重九开心的说道,这对它来说,一点都不叫事。 长歌撸着重九,说道:“那我们走吧,估计女主那边,已经跟魔尊勾搭上了,我们要在他们之前把那些资源都给抢了。” 长歌炼化了海心珠,一个瞬移,就出了无尽之海,拥有海洋之力,就是这么牛批啊! 长歌随后又去了极北冰川,女主的机缘是一朵九叶雪莲,炼制破障丹的主药。这是长歌给她爹娘准备的,黎渊要突破到合体期,这破障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长歌把九叶雪莲种在了雪域苍穹,两颗破障丹也就是两片花瓣的事,可惜,被女主那个败家子,直接给魔尊吃了,药效大减不说,还特么让他突破到了合体期,简直就是资敌啊。 长歌在极北冰川薅了一大圈,把能薅的都给薅走了,一点也不给女主留,什么玩意儿,脑子里除了男女那点事,就没别的玩意儿了,恋爱脑啊! 离开了极北冰川后,长歌便往无望秘境飞去了,女主在这里的机缘是金雷竹,也是女主本命剑的主料。 呵呵,长歌可是雷灵根,这不是巧了吗? 别说竹子,我特么连笋都不给你留,全部薅走。 长歌这样想着,脸上不自觉的挂上了笑容,额滴,额滴,都是额滴! 长歌到达无望秘境的时候,极北冰川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一黑一白,男的是魔尊冥夜,女的就是女主沐颜。 事情是怎么回事呢?且听重九一一道来: 因为女主和男主斗气,一气之下跑出来历练了,结果就遇到了冥夜,剧情中,说冥夜对女主一见钟情,为了她不惜攻打修仙界,挑起仙魔大战。 可事情真是这样吗?当然不是,不是每个人都是恋爱脑,冥夜作为魔尊就更不可能是恋爱脑了,他之所以接近女主,就是因为他知道女主的身份,玄天宗太上长老逸尘的高徒。 而且俩人貌似还有点暧昧,冥夜的目的始终都是修仙界,不想统一江湖的魔教教主不是好教主,同理,不想统一世界的魔尊也不是好魔尊。 只要他统一了世界,要啥样的女人没有,犯不着恋爱脑,男人靠征服世界征服女人。 冥夜喜欢女主吗?答案也是不喜欢,他不喜欢没脑子的女人,太麻烦了,他喜欢聪明又事少的女人,至少不会惹麻烦。 虽不喜欢但不防碍他利用啊,至于说良心会不会痛?他一个魔修,良心那玩意儿是啥他都不知道,也没长过,谁让这个女人傻呢,他说啥都信,不骗你骗谁呢? 女主在魔尊的宠爱和甜言蜜语下,渐渐的就有点不知道自己姓啥了,这不,俩人之前开心玩耍的时候,被男主知道了,魔族竟然诱惑女修,这魔尊该死,于是一气之下就找了过去。 不管是作为名门正派,还是男人,男主都不可能让女主和魔尊在一起,这本就是势不两立的对立面,怎么可能和平共处呢? 女主以为男主知道自己错了,是来接她回去的呢,谁知道男主一见到二人直接开打。 于是男主就把魔尊给按在地上摩擦了,但就在这时,没脑子的女主,以为男主是吃醋了,再说她跟魔尊相处的挺好的,怎么能让朋友受伤呢? 于是便以自身的性命相要挟,让男主放了魔尊,只要放了她,自己就跟男主回去。 男主的眉心都能夹死苍蝇了,就算是赌气,也要分个场合吧,这是赌气的时候吗? 可女主不是没脑子吗?她那比核桃仁还小的脑子,怎么可能会管这么多呢。 就在男女主对峙的时候,魔尊给了男主一掌,带着女主跑了,这一跑,就跑到了极北冰川。 至于说男主有没有受伤? 冥夜:他受伤才好呢?那可是敌人,对敌人仁慈,就等于对自己残忍。 女主:师父那么厉害,怎么可能受伤呢?倒是冥夜的伤看起来比较重。 划重点:看起来。 于是,只有男主一个人受伤的世界就这么达成了。 重九说完这些,那像吃了便便一样都表情,逗的长歌哈哈大笑,把重九抱在怀里一阵揉搓。 果然是能带来快乐的瑞兽啊,重九简直太可爱了。 “小九,咱们不管他们,反正九叶雪莲已经没了,咱们再把金雷竹收了,女主的机缘也就断了,然后就回宗门等着魔尊送上门来。 就是不知道没有了这个九叶雪莲,冥夜的修为还会不会突破了,这剧情不会再补给她吧?那可就太操蛋了。”长歌说道。 “不会,祂就是个意识,就是想补给她,也得祂有才行啊!”重九不在意的说道。 “那就好,我还以为我们拿了女主的机缘,还会再补给她呢?”长歌听完,立马放心了。 “主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在哪听来的?”重九表示不理解。 长歌能告诉它是在小说上看的吗?必须不能啊! 一人一兽开开心心的进了无望秘境。 第156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6 无望秘境是一个很大的秘境,修为限制在元婴以下,每一百年开启一次,现在离开启还有五年的时间呢? 修为过高就能难住长歌了吗?别忘了,她空间里还有一具身体呢,就是换一下的事,比换衣服都简单。 等进去了,再换回来呗,至于说行不行,没听过请神容易送神难吗?进来都进来了,想让我再出去,那是不可能的。 大不了压制一下修为就是了,肯定不会把秘境给轰塌了。 整个秘境除了妖兽,就长歌和重九两个喘气的。 这简直就是老鼠掉进了米缸里啊! 长歌先去了金雷竹林,金雷竹自身蕴含天雷之力,还可以吸收天雷之力,是炼器的上好材料,很是难得。 修士如果有一件金雷竹炼制的法器,在渡雷劫的时候,便多了一重保障。 可这金雷竹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不说守护的妖兽,就是这金雷竹本身,没有强悍的实力,直接就会被劈晕过去。 不过长歌是谁啊!她可是雷灵根修士,战力天花板,几个回合便收拾了守护妖兽,一匹变种的雷系金刚狼,这玩意也是炼器的好材料,收了! 长歌进入金雷竹林,就是咔咔一顿薅,那点小电量,对于长歌来说,就像在挠痒痒。 等它再长出来,已经是一百年以后了,而且,能不能长出来都不一定了,长歌不光笋没给剩下,就连地皮都给薅走了,它拿啥长? 收了金雷竹,剩下的就随心所欲了,空间已经有的物种,就薅点放进储物戒,回去的时候孝敬爹娘。 空间没有的物种,就收在空间里,可以说,长歌在修仙界二十多年,这是唯一没有平推过去的一个秘境。 长歌在秘境待了一年,把东西都收集的差不多了,才出来。整个储物戒里都装满了储物袋。都是回去送人的,她现在已经是一峰之主了,还是宗门长老,虽然也当不长,但地位在这儿呢。 哪座峰有个喜事什么的,她肯定要给礼物的,不能太小气不是,要不显得她多抠啊! 这些储物袋都是长歌和重九两个商量好装的,太珍贵的肯定没有,但太普通的也没有,既拿的出手,还不至于让人杀人夺宝,顶多就是眼馋。 长歌准备回宗门了,现在女主沐颜已经跟着冥夜回魔族了,听重九说,俩人的关系已经发展成不是道侣的道侣了。 为啥呢?好像还是长歌的锅,虽然长歌表示她不背这个锅,但确实跟她有关系。 因为长歌摘走了九叶雪莲,冥夜想升级,就只能采补了,采谁补谁,那还用问吗? “唉,主人,女主的气运已经被采没了,光环都要碎了,再采下去,光环就消失了,然后就是吸精气了。”重九“唉声叹气”的。 “把你那幸灾乐祸的表情收收,没准我还会同情她一秒。”长歌抱着重九御剑飞行。 他们俩也不急着赶路,碰见大的城池,就待几天,采购一番,像什么法衣法器,灵食灵酒一类的,都没少买,以后到了别的世界也能用啊! 尤其是衣服首饰,长歌可是没少买,把整个二楼卧室塞的满满当当的,多亏空间够大,不然都装不下,各个品阶的都有。 这法衣就是方便,不但能防御,还能变换款式,自动恒温,多方便,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没衣服穿了。 虽然她自己也会炼制,但那不是嫌麻烦嘛,有现成的,又不贵,买就是了。 还有那些首饰配饰也一样,不光好看,还可以当武器,怎么能不爱呢。 一人一兽用了半年多才回到宗门,此时,男主已经勇闯魔域,把女主给带回来了,女主光环已经消失了。 而魔尊冥夜也顺利的突破合体期,如今正在稳固修为,估计很快就会大举进攻修仙界了。 长歌这次历练,花了五年的时间,回到天衍宗的时候,黎渊和凌霄还在闭关呢,一直就没出来过。 给了那六位徒弟一人一个储物袋,里面都是他们所需要资源。 又给了掌门无涯一个储物袋,这也是宗门能用到的资源,毕竟以后她还要在这个地方待很久呢,不能太抠搜。 然后才回到天雷峰,又给了打理主峰的那几个外门弟子,每人一个储物袋,这才开始闭关。 长歌这次要升级惊雷和幽冥,还要炼制一把本命剑,嘱咐重九盯着魔域,就进了炼丹房。 长歌要先炼制本命剑,这是以后都会陪着她的武器,所以好材料一点不心疼的往混沌鼎里扔,什么龙骨啊,金雷竹啊,深海玄铁啊,龙血石啊,这要是让别人看见还不疯了。 长歌整整炼制了九九八十一天,才打造好一把宝剑,出鼎的那一刻,金光大盛,长歌竟然还听到了龙吟声。 “主人,这是灵器,要渡雷劫的,只有经过雷劫的淬炼,以后它才能升级,成为仙器,神器,甚至是混沌灵宝,生出器灵来。”重九提醒道。 “好的,我明白了。”长歌出了空间,直接去了雾幻密林。 长歌把剑一放出来,就见天上劫云涌动,长歌赶紧撤到了外围,这个只能靠它自己,长歌不能帮忙,否则劈的更厉害。 跟修士进阶的劫云差不多,但灵器的雷劫为金色,灵宝的雷劫也为一九天雷。 长歌看着第一道天雷劈下,被剑吸收了,整个剑身火花带闪电的,真刺激。 接着是第二道,第三道……… 这时又有人过来,看到长歌在这边,也凑了过来,长歌看了一眼,是掌门和四长老,四长老是器修,一感应就知道是灵器在渡劫。 四长老看着那把剑,眼珠子都红了,羡慕的。 第八道天雷劈下后,整个剑身都出现了裂纹,长歌心里哆嗦了一下,千万要挺住啊,那么多好东西呢,不能拉胯啊! 第九道天雷劈下的时候,龙吟声直冲云霄,一条金色的长龙幻影从剑身飞出,接下了那道天雷。 劫云散去,灵雨降下,金龙归位,钻入了剑柄之内,然后剑柄就变成了一个金龙绕柱的样子。 剑身微微晃动,发出阵阵剑鸣,然后越变越小,直接朝着长歌飞了过来,钻进长歌的气海。 内视可以发现,一把金色的小剑悬在气海中间,本命剑已成。 “六长老,这是你的本命剑?”四长老激动的问道。 “是的,今日正是它升级渡劫的日子。”长歌高兴的回道。 “恭喜恭喜,六长老可给剑取了名字?”掌门无涯问道。 “龙吟剑!”长歌也是看到那条金龙时想到的。 “好名字!”众人齐齐夸道。 好东西都想要,就看有没有那个命了。 整个天衍宗出来了很多人,还以为是什么天材地宝出世了呢,原来是六长老的本命剑在渡劫呢。 “掌门师兄,我要闭关一段时间,有事给我传音即可。”长歌还等着回去给两条鞭子升级呢,还有碧水剑,也要升一下级,反正它不缺材料,不过这几件就不整这么大的动静了,能用就行。 本命剑就是剑修的老婆,那是要好好对待的,其他的差不多就行,不能三心二意的。 第157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7 武器的等级从低到高为:法器 , 灵器 ,灵宝 ,仙器 ,神器 ,圣器 , 混沌灵宝,混沌至宝 ,天道至宝。 每个等级又分:低品,中品,高品,和极品四个小阶。 碧水剑和惊雷鞭是高品法器,而幽冥是中品法器。 长歌的打算是给它们升一阶就行了,要是一不小心再升到灵宝还得渡雷劫,那可就太麻烦了。 不过,长歌想给他爹炼制一把灵器或者极品法器,再给她娘炼制一个丹炉,手里有材料,那就开炼吧。 长歌又一次闭关了,在惊雷里添加了龙骨,金雷竹和火晶等材料,升了一阶后,威力足以打破结界,长歌给它改了名字,叫裂空鞭。 幽冥里添加了金雷竹和冰晶石,升级高品法器,感觉凉飕飕的,名字没改,凉飕飕的就对了。 碧水剑里加了龙骨,海心石和在极北冰川找到冰魄石,直接把它变成了冰系的极品法器,一剑过去,就能把人冻住,这威力,牛啊!同样改了名字,叫龙霜剑。 又给黎渊炼制一把极品宝剑,没达到灵器的级别,给凌霄炼了一个丹炉,跟长生一个级别,高品丹炉。 长歌下次闭关了九个月,总算是把这些该升级的升级,该炼制的炼完了。 而重九一直监视的魔域,也有了动静。九窟的魔族正在集结,看样子是要进攻了。 长歌听到重九的报告,就出关了。 去了剑峰,发现凌霄已经出关,但黎渊还是没有动静。 “娘,这是我给你带回来的礼物。”长歌说着把一个深绿色的小鼎和两个储物袋给了凌霄。 “这是从哪里得到的高品丹炉?你自己留着吧,娘那个丹炉还能用。”凌霄虽然喜欢,但还是想留给长歌。 “娘,你拿着吧,我是在一个上古秘境中得到的,我炼丹的水平不如你,给我就是暴殄天物。”长歌说着又给推了回去。 “那娘就收下了,这是娘这段时日炼制的丹药,你留着用。”凌霄也给了长歌一个储物袋,长歌一看,好家伙,估计有上千瓶丹药,这是当糖豆吃呢? 不过嘛,长歌不嫌弃好东西多,都是些二品和三品疗伤丹,回元丹一类的,外出也用的到。 “谢谢娘,我爹什么时候出关?”长歌问道。 “应该很快了,也就这一两日了。”凌霄说道。 “娘,等我爹出关让他给我传音,我有好东西给他。” “好,我知道了。” 长歌陪着凌霄说了一会儿话,又问了一些炼丹时遇到的问题,就回了天雷峰。 这时魔族的异动也被各个大宗门知晓了,毕竟是死对头,怎么可能不监视呢,那边一有动静,这边就知道了。 然后,四大宗门掌门就邀请各小宗门和家族,在玄天宗开了一个小会儿,主题就是,大家提高警惕,防止魔族来犯,另外派出宗门弟子,守在仙魔的边界,一旦那边侵犯,就把他们给打回去。 这时黎渊也出关了,他没给长歌传音,直接来了天雷峰。 “爹,你出关了?”长歌看到黎渊也是高兴,真是好几年没见了,难怪修仙界的人都清心寡欲的,这好几年都见不到一面,能有多少激情。 当然了,男女主那样的除外。 “听你娘说,你找我?”黎渊看着长歌也笑着说道。 “对,有好东西给爹。”长歌说完抬手布了一个结界,从储物戒中拿了两个储物袋出来,这是修炼资源。 又拿出那把剑,给了黎渊。 黎渊一看到剑便喜欢上了,剑修都这样,看到剑,就跟现代的男人看到车一样,爱不释手。 “极品法器,歌儿,你自己留着吧。”黎渊也和凌霄一样,都想把好东西给孩子。 修仙界就是这样,可以对道侣不上心,但对孩子是真爱啊!打了小的招来老的,可不是说说而已。 主要原因就是孩子太少,物以稀为贵,有的人一辈子几千岁,都没有孩子,所以,对徒弟也跟对亲儿子一样,尤其是亲传弟子。 “我有,您闭关的时候,我出去历练了,找到一把本命剑,前几天渡了雷劫,升为灵宝了呢。”长歌说道。 这事在天衍宗不是秘密,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 “哦?这是歌儿的机缘,别人羡慕不来的。”黎渊说道。 “爹,我听说魔族那边有异动了,这次守关的活儿,估计是我们这些长老带队,我想去,我不去我娘就得去,就她那脆皮的实力,还是在后方炼丹吧。” 修仙界很大,别看祂是小世界,可祂一点也不小,一块大陆比原生世界所有的大陆加起来都大。 所以宗门驻守的地方也大,第一批肯定要长老坐镇的,金丹期的带队,如果这批人没了,再由太上长老出马,最后是老祖。就是这么残忍。 “你现在什么修为?”黎渊问道,他很担心长歌,因为魔族也有十多个化神期的魔修。 长歌把修为调到化神后期,放出了威压,黎渊直接愣住了。 不得不说,黎渊也妒忌了,他活了500多岁,才到这个境界,已经算是天才了,没看男主都1000多岁了,还没他的修为高吗? 可长歌才二十多岁,就已经到了这个境界了,这让黎渊觉得自己这几百年都白活了。 黎渊无奈的站起身,“你想去就去吧,爹爹对你已经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黎渊说完就准备走,长歌赶紧撤了结界,看着她爹的背影,心想:她爹不会被打击出心魔吧?应该没这么脆弱的。几百岁的人了,这点打击算个啥啊! 不出长歌所料,驻守边境的名单很快就出来了,长歌作为驻守一方的长老,自然是要去坐镇的,带队的金丹修士是沧澜,后方的“奶妈”是江篱,主要任务就是炼丹。 魔修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魔气,一旦沾染上,就要服用净化丹,不然伤口不容易恢复不说,还会被魔气侵染,就像病毒一样,特别的烦人。 长歌他们驻守的地方叫洛城,在洛水河畔,河对面就是魔界。 长歌到了洛城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严查洛城中有没有魔修的奸细,还真查出来几个,长歌也没跟他们废话,直接杀了,根本没有时间去审问他们。 长歌最后又亲自查了一下,碰见几个漏网之鱼,藏的还挺深,长歌直接给嘎了,只要不被内部瓦解,一致对外,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死去。 来这个世界,长歌发现,她杀人是越来越顺手了,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不过长歌只杀该杀之人,她也不是变态狂,还不至于杀人玩? 第158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8 长歌在洛城驻守的第十天,就听前方报告,说发现了魔族的踪迹。 所有的修士都出来了,立在洛城的城头,看着洛水河畔,黑压压的魔修往洛水这边压了过来。 长歌看着魔族的大部队,感觉自己的密集恐惧症都犯了,阵修已经开启了阵法,把整个洛城都罩了起来,这是他们的大后方,也是他们恢复元气的地方,绝不能被魔气侵染。 长歌立在半空,看着修士们都手持长剑,向着魔族冲了过去,一时间,符箓法器各种招呼,那冲天的光芒,感觉有点像看烟花绽放。 长歌一直观察着战场,一旦有人受伤或者顶不住了,长歌就得把人救回来,相比魔族而言,修士的数量就有些少了。 魔修也是人,只是他们用魔气修炼,哪怕没有灵根也可以修炼,但修士不一样,没有灵根就是没有灵根,想修炼都没办法。 这也是魔族人数较多的原因,毕竟能长生谁愿意活个几十年就死啊!既然灵气无法修炼,那就加入魔修呗。 只是魔就是魔,哪怕能修炼,同阶的情况下还是打不过修士,这也许就是邪不压正的原因吧。 此时已经有人受伤了,长歌拿出裂空鞭,直接把受伤的人给卷了回来,扔进了结界内,然后就有丹修上前为其救治。 沧澜的实力还是可以的,剑气扫过之处,一扫一大片,周围已经变成真空地带了,可那些只有炼气修为的就不行了,只能一个个的对付,还很容易受伤。 长歌之所以没有加入战场,一是还不到时候,对战对于修士来说,也是历练,如果长歌贸然加入,那不是帮忙,而是害了他们。只有从战场上活下来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二是,魔修那边的带队是一个化神大佬,长歌得盯着他,不能让他进入战场,除了长歌,没有人能治住他,如果让他进入战场,那才叫嘎嘎乱杀。 当然了,如果长歌加入进去,也是一样。 修士受伤就会被长歌带走,然后后面的人顶上,等恢复过来,又会加入战场,对于修士来说,有一个这样的大佬坐镇,绝对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练机会,不用担心会死,又能刷经验,何乐而不为呢。 况且恢复期对他们来说,也就是两颗丹药,运转几个周天的事,根本不用太长时间。 可魔修那边就有些顶不住了,死的人越来越多,眼看着就要被打回洛水这边了,那个化神期魔修终于忍不住了。 召出佩剑就要下场,他的目标是沧澜,因为整个战场,他的实力最高。 可他一动,长歌也动了,一鞭子甩过去,一个化神期的大佬,就在沧澜的眼前,被抽成了渣渣,字面上的意思。 于是整个战场就像被按下了暂停键,不管是魔修还是修士,都齐齐咽了一口口水。 魔修:这仗还怎么打?一鞭子下去,化神期的大佬都成渣了,他们这些小虾米都不配人家一鞭子的。 修士:卧槽,原来我们老大这么厉害的吗?她到底是不是元婴真君啊,元婴真君的实力有这么强吗? 只有沧澜知道,曾经的小师妹,如今的六长老,恐怕已经跟师父不相上下了,这就是天赋吗?真是一点活路也不留啊! 沧澜眼珠子都红了,太羡慕了,他也想要这样的天赋。 整个战场上的人,都抬头看着长歌,有的尊敬有的害怕,那些魔族齐齐的开始后退,一点点的挪,可不敢直接跑,因为压根跑不过啊!先挪动挪动,试试那位大佬的意思,会不会放过他们。 “都在等什么呢?人家都要跑了!”长歌看到魔修退后,提醒了一句,多好的试炼场啊,就这么放过了? 此时,修士们才反应过来,一看,好家伙,魔族都退出去好远了。 赶紧的追了过去,一剑一片,一剑一个,直接把魔族赶过了洛水河。 阵修们鸡贼的把结界设在了洛水河畔,你们过来呀! 洛水河就像一个天然的屏障,这边是修真界,那边就是魔界,修真界生长的是绿色的灵植,而魔界则是生长着黑色的魔植,也不知道这洛水河到底有什么奇异的地方,反正就是这么的神奇。 魔族第一天攻击就被打了回去,修士们气势高涨,开心过后,就开始打扫战场,魔族也有储物袋的,虽然这些资源他们不能用,但可以跟宗门换修炼资源,所以,一个个的都忙着摸尸呢。 等摸完了,这些尸体也要处理,长歌让他们把尸体都堆在一起,一个焚天烈焱的火苗就掉在了尸堆上,不一会儿,就变成了灰,直接就可以做养料了。 埋?哪有那个闲工夫啊!都忙着兑换资源修炼呢。 那些魔修退走后,把这边的情况报了上去,冥夜都不敢相信,他觉得手下人撒谎了,怎么可能一鞭子下去就成渣了? 撒谎都不会,那好歹也是化神期魔修,就算不敌,总是要挣扎一下的吧,受伤他信,要说抽成渣了,他怎么可能会信呢? 当然那些魔族的长老也不信,就算之前的那位只是化神初期的境界,那在这个世界也是一方大佬了,怎么可能一鞭子就抽死呢? 于是第二天,又派了一个化神初期的魔修过来了。 而冥夜也来了,不过他在后方观战,他倒要看看,这边坐镇的人能有多强。 第二天的战斗比第一天还要顺利,魔族刚刚渡过洛水上岸,就被等在岸边的修士给杀了,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气的那位化神期的魔修,牙都快咬碎了,这些修士不讲武德啊! 于是这位也犯了同样的错误,亲自上战场了,刚刚飞过洛水河,就被长歌一鞭子给抽碎了,碎尸块落入了洛水河,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战场又一次静止了。 冥夜也傻眼了,还真特么就是一鞭子啊,多一鞭子人家都不用。 冥夜直接飞到了河对岸,问长歌:“我怎么不知道修真界还出了一个如此厉害的人物呢?你是天衍宗哪位?” 长歌穿的是天衍宗长老的服饰,她翻了一个白眼儿:“你娘没教过你,问别人姓名的时候,要先自报家门吗?” 冥夜气的握紧了拳头,沉声道:“吾乃魔族魔尊冥夜。” 长歌:“原来你就是冥夜啊,长的也不咋地啊,怎么就喜欢花言巧语的骗小姑娘呢?真不要脸!天衍宗长老黎长歌。” “你姓黎?黎渊是你师父?”冥夜语气冰冷的问道。 “家父。”长歌回道。 “原来是黎渊的小崽子,你爹呢?”冥夜气的快吐血了,黎渊在修真界也是个天才人物了,冥夜自然是认识的,他也知道黎渊有个女儿,只是他没见过。 “呦,你也太看的起自己了,收拾你还用我爹?我一个人足够,冥夜,敢不敢打一场?”长歌挑衅的看着冥夜。 黎渊目前的实力确实打不过冥夜,冥夜如今已经突破到了合体期,打黎渊就像大人打小孩差不多。 第159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19 冥夜气的快吐血了,他没想到黎渊的小崽子居然敢骂他,今天要是不教训一下这个小崽子,他就不是魔尊。 “伶牙俐齿!一个小崽子居然这么狂,就是你爹来了,也不敢这么跟本尊说话。”冥夜的语气更冷了。 “呵,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敢说,我爹自然也敢!”长歌收起了裂空鞭,召唤出了龙吟剑,手握剑柄,立在半空,跟冥夜隔河相望。 修士们一看这情况,都退回了结界内,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他们可不想做炮灰。 阵修们赶紧又把结界加固了一层,大佬打架,可是会山崩地裂的,还是小命要紧。 冥夜此时也召唤出了他的佩剑,一把通体黝黑的长剑。 高阶法器?长歌打量了一眼,没放在心上,武器之间也是有鄙视链的,在灵宝面前,就这?一个回合就成渣了。 “呵,小崽子,今天我就替你爹好好教训一下你,省的你不知尊卑。”冥夜说着就飞了过来。 “你还不配!”长歌说着也飞了过去。 俩人在洛水河上空相遇,长歌把灵气注入龙吟剑,一声龙吟响彻云霄,冲着冥夜就挥了过去。 金色的剑气带着杀伐的气息,直奔冥夜的脖子而去,冥夜赶紧挥剑抵挡,只听“当”的一声,冥夜的佩剑应声而断。 剑气被挡住了一部分,剩下的剑气,威力丝毫未减,撞上了冥夜的防御法器,法器破碎之后,冥夜被震飞了出去,直接砸在了地上,一口鲜血就喷了出来。 此时长歌也到了冥夜的跟前,剑尖抵在了冥夜的脖子上。 “呵,这靠女人提上来的修为,就是这么拉胯,连我一招都接不住,你这魔尊有点废物啊!干脆退位让贤吧。”长歌讽刺的说道 “你是合体期?”冥夜气若游丝般说道。 “你猜?”长歌调皮的一笑。 然后收起了龙吟剑,掌心聚起灵气,一掌打在了冥夜的丹田处。 只见冥夜“啊”的一声惨叫,接着又是一大口血喷了出来,丹田被长歌给拍碎了。 长歌赶紧跳开,这衣服很贵的,粘上血还穿不穿了,多恶心啊! 长歌召出幽冥,裂空他不配,长鞭甩过去,捆起冥夜,直接甩过了洛水河,撞上结界后,落回地面,又是一口血喷出来,这特么血量还挺多。 长歌看着眼前的魔族人,眼里都是杀意。 那些魔族一看,齐齐跪下磕头:“老祖饶命!老祖饶命啊!我等也是奉命行事,老祖饶过我们吧。” “哼!”长歌收起幽冥,又拿出裂空鞭,直奔魔族飞去,她不会杀这些小喽喽,太掉价了,但那些长老们,她是不会放过的,谁知道会不会再出一个冥夜啊! 沧澜看着长歌飞走了,又看看脚边的冥夜,魔尊就这么被废了? “你这魔尊是怎么当上的?连我们长老一招都没接住,真废物!” 沧澜说着拎起冥夜,御剑走了,他得去报喜啊!天衍宗又出一位合体期老祖,这么大的事,怎么能瞒着呢? 师妹,不对,是老祖,老祖也真是的,这有啥可瞒着的?要是他,肯定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自己是老祖了。 沧澜给宗门发了传音,冥夜已经被六长老废了,此时正被他送往宗门。 沧澜的脸上挂着笑,他现在已经被打击的没脾气了,冥夜这样的魔尊都接不住一招,他这样的算啥啊,咱不能跟变态比,比不过,跟不变态的比就好了嘛。 沧澜的心情眼见的变好了,要不是正在飞行,他都想哼小曲儿了。 修士们一看这情况,互相看看:这仗还打不? 有机灵的人点了点头:打怎么不打?趁他病,要他命,老祖都飞走了,咱们怎么能不跟着呢? 于是,修士们纷纷渡过洛水,能飞的飞过去,不能飞的,让能飞的带过去,反攻魔界。 这可是我天衍宗的高光时刻!就问还有谁? 长歌这边,直接杀进了魔界,元婴以上,一个不留,一鞭子一个,血肉横飞,一团团血雾腾空而起。 那些修为高的魔修一看,掉头就跑,可是能跑掉吗?答案是不能。 战力天花板就是这么恐怖,长歌直接杀到了魔宫,在重九的指引下,把魔宫里她能用到的都搜刮了,看不上的,没用的都留下了。 不得不说,这魔宫挺富裕的,长歌搜刮了不少好东西才停手,然后就坐在魔尊的宝座上等着人来,这么好的机会,那些宗门肯定不会错过的。 长歌整整等了半天,才等来各宗门的掌门和长老们,打头的就是天衍宗掌门无涯和她爹黎渊。 长歌此时的修为已经完全放开了,魔尊都废了,元婴以上的魔修都成渣了,就是恢复过来,没有个几千年,都不可能,那她还低调个屁啊! 无涯见到长歌的时候,感受到那股威压,要不是旁边还有别的宗门在,他高兴的都想转圈圈了,不过他还是稳住了,立刻给长歌行礼道: “无涯见过老祖。” 这就是修仙界的规矩,人家比你强大,你就得服。 后面那些其他宗门的掌门和长老们也一齐行礼:“见过长歌老祖。” 此时大殿内,除了黎渊都弯腰行礼呢。 “行了,起来吧,你们怎么才来啊,我都快睡着了。”长歌抱怨着从魔尊的宝座上下来,走到黎渊的跟前。 这个傻爹从进来开始,嘴角就没合上过,一直在傻笑。 “爹,你咋也来了?冥夜送回去了吗?”长歌问道。 “我来看看你,冥夜已经被关进地牢了,你做的好,爹为你骄傲。”黎渊一点都没有被超越的郁闷,他现在除了高兴就是兴奋,他的女儿就是这么厉害! “那就行,总算是太平了,这一天天的,也不知道折腾啥?对了,掌门师兄,魔宫里的东西我就不要了,你们看着分吧。” 长歌嘀咕了两句,又对着无涯说道。 “可不敢当您一句师兄,您这不是折煞晚辈吗?”无涯笑呵呵的说道,虽然在一个小辈面前称晚辈,但无涯一点别扭都没有,规矩就是如此。 “哦,叫习惯了,那我就先回去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长歌说完就御剑飞走了。 黎渊留下来镇场子,这里没了长歌,他就是天花板,资源分配嘛,天衍宗肯定要拿大头的。 其实黎渊就是不在也没事,就现在这情况,谁敢跟天衍宗争啊!能让他们喝口汤就行了。 虽说四大宗门都有合体期老祖坐镇,可谁也没见过啊,是不是还活着都不知道,但天衍宗的老祖,他们今天可是见到了活的,不要命了吗,还敢争? 第160章 修真界的全能大佬完 长歌回到天雷峰,就闲了下来,剧情已经走完了,男主辞去了太上长老的职位,带着女主离开了玄天宗,去云游天下了,至于以后会如何,谁知道呢? 长歌不关心这个,她现在正在学习呢,反正这辈子生命很长,她要把能学的都学一遍,以后的世界肯定用的到,能变强才是她要追求的。 天道意识已经苏醒,正在慢慢的补全规则,重九说,这个世界还是会往修仙的方向发展,等天道规则补全,就会升级为中世界,最好修为也会提升至渡劫期,然后飞升上界? 至于说什么时候能补全,重九也不知道。 但秘境却多了起来,很多高阶的天材地宝也出现了,这都是天道补全的,同时灵气也越来越浓。 长歌觉得自己应该是走了狗屎运,就好像是,一个平庸的你,只考了个三本,但你的学校却努力升到了一本,自动就一本毕业了。 幸运的可以再薅一波羊毛了吗? 不过重九提醒道:“主人,这次再薅羊毛,就不能平推了,之前是因为天道意识没有恢复,我们可以钻空子,如今有天道在,我们还是要小心的,不然会被踢出去的。” “行吧,我知道了,我薅点有用的就行,不会贪心的。”长歌也明白,有天道的世界,和没有天道的世界,是有本质上的差别的。 长歌开始闭关修行了,剑修,符修,法修,器修,阵修通通都学了。 只是在极北冰川采到的那朵九叶雪莲已经繁殖了一小片了,长歌采了成熟的一朵,用混沌鼎炼制了九颗破障丹,她自己留了六颗,剩下的三颗给了黎渊,凌霄和掌门无涯。 长歌在天衍宗是最自由的,作为战力天花板,镇宗老祖,也没人敢管她,凭着自己的好气运,开始出入大秘境。 这一次,长歌收敛多了,不再薅秃了,都会给后人留下一丝机缘,采到的天材地宝也是能种的种,不能种的留着。 然后就是疯狂的囤积丹药,尤其是凡人界能用的,丹房里的药柜都有空间阵法,一个柜子里就存储上千瓶。 重九不解的看着长歌,“主人,又不是当糖豆吃,有必要囤积这么多吗?” “小九,你不懂,我现在囤积的都是用的这个世界的药材,以后再炼,那用的就是我自己的药材,咱们才种下多少啊?长成的就更少了,能薅的时候就薅,不能薅的时候,也薅够了,不亏啊。”长歌语重心长的说道。 重九表示无语,作为一个器灵,它不理解人类的想法,在它看来,空间的灵气越来越浓,药材长的也会越来越快,为什么累死累活的囤这么多呢? 其实,这都是长歌的借口,她主要就是太闲了,她又不能飞升,就算她达到了渡劫期,又能怎么样呢? 不炼丹不炼器她能干啥?不需要睡觉,不需要吃饭,也就剩下囤货这点爱好了,只要她的战力一直是天花板,那她就可以在这个世界横着走。 宗门也想过让长歌收徒弟,可谁也不敢去跟她说,黎渊和凌霄倒是可以,可他们为啥要说啊,女儿高兴就好,愿意收徒就收徒,不愿意就不愿意,高兴就好。 等长歌100岁的时候,已经达到了大乘期,天道的规则还是没有补全,飞升的天梯也没有重塑好,长歌就知道,大乘期应该还不是顶端的级别。 唉,接着练习技能吧,不然她能干啥啊! 把法器能升级的都升级了,接着探索秘境去,除了不能上天,入地下海什么的,都难不住长歌,一走就是很多年,宗门想找她,只能靠传音。 有了长歌的在前面栽树,黎渊等太上长老就在后面乘凉,只要长歌一升境界,他们就知道,自己又要闭关了,追吧?追不上,不追吧?谁当年还不是天之骄子了,肯定不能服输啊。 就这样,整个修真界,除了闭关的,就是历练的,掌门都退位让贤了,他也想闭关,他也想出去浪啊,谁愿意天天被困在宗门啊。 在长歌200岁的时候,修炼到了渡劫期,而天梯总算是重塑了,天道规则也终于补完整了,这个世界也升级成了了真正的中世界。 长歌此时也知道了,修炼的等级变成了: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合体,洞虚,大乘,渡劫九个等级。 长歌的四个法器也升级了,龙吟剑为极品灵宝,又称半步仙器;裂空鞭为高品灵宝;龙霜剑为极品灵器,幽冥鞭为极品法器,主要还是考虑到在凡人界能用,所以幽冥才是这个等级。 同时长歌还给自己炼制了一根长枪,名为赤焰,也是极品法器,万一以后到了乱世,也好有个趁手的兵器不是吗? “小九,我在这有点待够了,要不咱们走吧。”长歌提议道。 该炼制了炼制了,能薅的羊毛也都薅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不能薅的。鸿蒙山都种满四分之一了,上面的留着以后去仙界神界薅去。 丹药更是能当糖豆吃了,各个品级的都炼了不少,不光有治病的,还有害人的。 像碧落丹,“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无药可救,等死就行了。 像胭脂泪,服用后如胭脂般美丽,在最美的时候就死了,无药可解。 像花开彼岸,此毒无解,通向死亡。 还有醉生梦死,可以让人陷入幻觉,在醉生梦死中走向死亡。 还有蚀骨香,香气迷人,吸入者却能蚀骨腐心。 最缺德的就是芳华烬:一天老一岁,无色无味更无解。 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丹药,比如扭转乾坤,听着是不是很好听,男人吃了可以当妹子,女人吃了则是长胡子,长坤坤,无毒更无解。 当初重九看到这些丹药的时候,都目瞪口呆的,主人这是憋疯了吗?做这么多毒药?一鞭子下去不是更省事? 重九看着百无聊赖的主人,叹气道:“主人想怎么走?” “飞升呗?难不成自杀啊?我敢说有人敢信吗?”长歌说道。 “可飞升后,咱们也去不了大世界啊?”重九还是没明白。 “去不了就去不了呗,直接去其他世界不就得了,我们的目的是离开这里,不是飞升上界。”长歌像看二傻子似的看着重九。 重九突然就懂了,主人这是不光想走,还想把这身体也带走,得,又要多做一副棺材了,这次还得用好材料,算了,多做几副吧,谁知道啥时候就用上呢,这爱好,也是没谁了。 “主人,等我做几副冰棺咱们再走。” 重九用雪域苍穹的冰心石打造了五副棺材,透明的水晶棺,还特么挺好看的。 “小九,你做这么多干嘛?”长歌不解。 重九叹了口气说道:“有备无患。”说完还将之前杜长歌的那具身体也放了进去。 长歌看着这样的重九,觉得它更可爱了,真是太贴心了。 长歌的飞升雷劫是在半年后,黎渊达到渡劫期的时候,长歌才离开,就是想给他们打个样,好好修炼吧,真能飞升哒! 飞升的雷劫是七九雷劫,整整劈63道雷,可能天道也觉得长歌要走了,这雷劫渡的,看着挺像那么回事,可劈在身上,跟挠痒痒一样,灵雨也是少的可怜,长歌都想问问天道,要不要这么抠? 算了,不跟祂计较了,小孩子不懂事,原谅祂了。 接引的天梯降下的那一刻,霞光万道,祥云涌动,长歌回头看了一眼底下的人群,露出一抹笑,挥挥手,然后便飞了上去。 第161章 灵气复苏之护国神兽1 长歌一离开修真界,立马进入了空间,这罡风可不是她这具身体能承受的,还是好好保存起来吧,这么漂亮的身体,可不能毁了。 “小九,我们先找个小世界再说,这罡风太厉害。”长歌一边躲避罡风,一边说道。 “好的。”重九也觉得还是先找个小世界,安全了再说其他的。 就在这时,长歌看见一个浑身冒着黑气的小世界,感觉像是被魔气侵染了一般。 “小九,你看前面的那个黑乎乎的小世界,怎么跟别的不一样啊?”长歌问道,别的小世界一般是白色的,有灵气的小世界是五彩斑斓的,只有这个黑乎乎的。 “主人,那个世界被别的世界侵蚀了,应该是升级的时候被侵蚀的,这样的小世界,要嘛被大世界吞噬,要嘛自救成功。 不过,这样的小世界也是最容易获得功德的,还是救世之功,如果主人能帮那个小天道一把的话,没准能到意想不到的收获。”重九在线科普。 “万一要是我帮了祂,祂小气吧啦的,不给怎么办?”长歌想到了刚才那个小天道。 “这不会,天道最是公平,不然祂就欠了你的因果,这因果不了结,祂就无法升级,这也是大道的约束。”重九说道,天道的眼皮子没有那么浅,宁愿多给也不会欠着。 “那就行,咱们先看看咋回事?”长歌朝着那个小世界飞了过去。 只见这个小世界,已经跟一个大世界快挨上了,空间壁也出现了漏洞,源源不断的黑气在往小世界灌。 “卧槽,这特么是空间壁漏了啊!这我也帮不了啊?”长歌有些傻眼,她没那个本事啊。 “主人,我试着联系一下小天道,咱们不是在上个世界得到一块五彩神石吗?那个可以补上。”重九说道。 “小九,你主人我连仙都不是呢,当不了女娲啊!”长歌哀嚎。 重九无语的说道:“主人,你有空间规则,就像炼器那样,打个补丁就行,只要堵住了,剩下的天道自己会弄,祂又不是傻的,况且这样的机会可以让你更好的领悟空间规则。” 长歌看着重九闭上眼睛联系小天道,她则一边躲避罡风,一边等着结果。 “主人,小天道说了,只要咱们能帮祂躲过这一劫,祂会送你一丝天道本源,绝不会亏待主人的。”重九高兴的说道。 “就一丝?这么少?”长歌不了解本源之力,还以为是功德一类的,一丝有点少啊! “主人啊,你对本源之力是不是有什么误解?本源之力才是一个世界的核心,就这一丝,没有几万年,天道自己都修炼不出来,不少了,而且有了天道本源,混沌珠就能解锁了,那是本源之力,不是功德!” 重九都想把长歌摇醒,真是急死灵了,这么好的机会,你还等啥呢,哪个天道会这么大方给你本源之力啊,祂宁愿多给功德,都不愿意给本源。 长歌看着激动的重九,突然觉得自己对宇宙的了解还是太少了,就是个小学鸡。 “干了!”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长歌拿出五彩神石,运用空间规则,在重九的指导下,把神石炼化,像补墙一样把漏洞从外面给补上,天道在里面也开始加固空间壁,一人一道一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把空间壁给堵住了。 小天道把长歌和重九也给拉入了小世界,长歌看着不再灌黑气的小世界,心里的小人叉腰大笑,我这都赶上女娲了,可把我牛逼坏了! 长歌看着小天道,跟个人参娃娃似的,特别可爱,就是那小脸儿,老严肃了,长歌也没有嬉皮笑脸的,毕竟都能补天了,逼格必须得有啊! “谢谢,我会兑现我的承诺的。”小天道说道。 “不客气,我也同样不会在你这里胡闹的,一定守规则。”长歌也同样承诺。 “我知道你修的是功德道,你在这里的积攒的功德,等你离开的时候,我同样不会吝啬,同时,我给你开最大权限,不压制你的修为。”小天道接着说道。 “我明白了,合作愉快!”长歌笑着说道。 能不压制修为当然好,不然总有一种有劲儿使不出来的感觉。 长歌和重九告别小天道,就在这世界看了起来。 由于小世界被魔气侵染,很多魔兽便趁机跑来了小世界,本来可以灵气复苏的小世界,因为有了魔兽,变的生灵涂炭。 那些魔兽开始吃人,进攻人类的区域,魔气本就是由恶念而生,这吃人的世界,让人们怨念丛生,魔兽的力量也越来越强,就形成了恶性循环,简直跟末世没区别了。 “小九,我们去夏国看看。”长歌说着就往夏国的方向飞去。 她还是喜欢夏国,虽然知道这只是平行世界,但这执念已经形成了。 长歌飞到了夏国的上空时,发现这边的情况比其他国家好多了,基本已经控制住了事态的发展,建立了生存基地,军人守在第一线,对抗魔兽的袭击,每一刻都有人牺牲。 这暂时的安宁,都是人命填出来的,只有很少的人觉醒了异能,异能者都被国家收编了,一起对抗魔兽,保卫家园。 看着那十来个基地,人口数量只剩以前四分之一了,活着,成了最大的奢望。 长歌给夏国的各个基地设了一层结界,这结界可抵挡中阶魔兽的致命一击,同时也是不让魔气进入结界内,这样异能者也能加快晋级。 此结界只对魔兽有用,人类是可以自由出入的。长歌暂时也只能想到这个了。 “主人,这个世界的灵气太少了,才刚刚复苏,魔气却浓郁的很,你如果继续用上一世的身体,恐怕不行,吸收不到充足的灵气,还要剔除魔气,不但维持不了原来修为,还会掉修为。”重九担心的看着长歌,说道。 “别担心,我有办法。” 长歌说着来到练功房,看了看那一大团功德,长歌想跟上一个小天道说声对不起,你不抠,是我浅薄了。 长歌来到龙蛋跟前,能感觉到里面的生命气息比之前有活力很多,但还是很微弱。 第162章 灵气复苏之护国神兽2 长歌小心的把神识探入蛋内,只能看见一个虚弱的小小龙影,长歌试着给它渡入灵气,很快就被吸收了,长歌继续渡入,很久才听见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 “是你救了我吗?” “你是龙?” “是的,我被父母留在那里,我拼命的修炼,可还是没能破壳,我觉得自己快死了,就感觉灵气又浓郁了起来,我就知道有人来救我了。”小龙说道。 “小龙,我能跟你商量件事吗?”长歌小心的问道。 “你说吧,只要我能做到。” “我想借你的身体用用,等我离开这里,我再还给你,你可以先去养魂玉中修炼神魂,我帮你破壳,可以吗?”长歌说道。 小龙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可以,我还可以给你留下我的传承记忆,你救了我,又帮我破壳,我会报答你的。” 长歌看它同意了,高兴的说道:“小龙,你放松神识,我送你去养魂玉中,你不要抗拒,不然我会很吃力的。”龙的神识还是很强悍的,如果抗拒的话,是很费神的。 长歌把小龙那一吹就散的兽魂放进养魂玉中,小龙感觉到了温暖,就沉沉的睡过去了。 长歌进入了龙蛋,龙的身体非常的强悍,即便是没出壳的龙,也不用压制修为。 长歌一边运转混沌诀,一边吸收上个世界的功德,同样还是给了重九三成。 这个世界的魔兽本体强大,一头魔兽就像小山一样,有的魔兽甚至已经觉醒了天赋技能,以长歌上个世界的修为,如果灵气充足,完全可以碾压,但操蛋的就是,灵气不充足啊! 但龙身就不一样了,它是神兽,天然的血脉压制,再加上天赋技能,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长歌一边修炼,一边查看小龙就给它的传承记忆,里面有术法,有修炼功法,还有天赋技能,但龙族的修炼功法,远不如混沌诀,长歌现在没有时间慢慢修炼,她缺的就是时间,每耽搁一分钟,就会有一个人牺牲。 这个世界的魔兽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九级,一级到三级为低阶魔兽,四级到六级为中阶魔兽,七级到九级为高阶魔兽。 一级魔兽:灵智初开,力量较弱。 二级魔兽:灵气增强,具备一定攻击性。 三级魔兽:灵智较高,能够使用简单的天赋技能。 四级魔兽:灵智接近人类,能够使用多种天赋技能。 五级魔兽:力量大幅提升,能够与筑基期或金丹期修士抗衡。 六级魔兽:灵智极高,战斗力接近元婴期修士。 七级魔兽:战斗力接近化神期修士,能够统领一方区域。 八级魔兽:能够化为人形,相当于合体期修士。 九级魔兽:战斗力接近洞虚期修士,能掌握强大的法则之力。 好在就是目前还没有高阶魔兽出现,可魔兽之间也是会吞噬,以此来提升等级,而且在魔气如此充足的情况下,它们进阶的速度更快。 长歌在空间里修炼了十年,外界相当于三天,长歌终于把蛋内所有的蛋液都吸收了,龙身也已经长成,要破壳而出了。 长歌加快吸收灵气,同时用小爪爪划着蛋壳,这蛋壳也是坚硬的很,用上灵气才划破,只见蛋壳一点点破碎,长歌终于出壳了。 龙身通体为青色,还泛着丝丝紫色,这是长歌的神魂力量,天雷之力。 长歌看着蛋壳,龙族的传承记忆里说,要把蛋壳吃下去,增强体魄。 长歌也没犹豫,咔嚓咔嚓的吃起了蛋壳,味道还不错,就是有点费牙,吃完蛋壳,长歌觉得整个牙都疼了。 “重九,你去修炼吧,看着点小龙,我出去了。”长歌的声音奶声奶气的,一时间有点还不习惯。 重九笑眯眯的看着长歌,憋着笑,说道:“那主人小心,我去修炼了。” 在空间里的十年,长歌已经完全掌握了龙族的天赋技能,再加上长歌本身的神魂力量,简直不要太牛逼。 长歌幻化出一个水镜,看着那个奶萌奶萌的小龙,突然想到了一个名字:敖丙…他爹熬光,帅! 可惜没哪吒啊! 长歌出了空间,凌空飞翔,这感觉真不赖,别看没翅膀,可咱就是能飞,虽然刚出生,但放开本体,却有三十多米长,一点都看不出来是个宝宝。 长歌直接飞到了中央基地,这里是原来夏国的京都,也是所有基地里最大的一个。 此时正有一头四级魔兽,在攻击结界。 卧槽!还好来的及时,不然这结界破了的话,谁能拦住这玩意啊。 长歌想说:“住手!” 但发出来的却是一声龙吟,那声音响彻整片大地,直冲云霄。 然后大家都抬头望去,只见一条巨大的青龙在空中盘旋,粗壮龙尾照着魔兽就抽过去了。 只听“啪”的一声巨响,魔兽就被抽碎了,真正意义上的碎。 长歌有点愣,卧槽!这么强大的吗?她也是第一次当龙,这力道她也不知道这么大啊,不会吓着人吧。 长歌小心的往基地望去,基地里的人此时还没反应过来呢,简直太震撼了,毁三观了都。那么强大的魔兽,就这么碎了? 再看天空,龙?是龙吧?妈妈,我看见龙了。 “啊!!!是龙,真龙,我们夏国的神兽,真的有龙啊!”不知道是谁朝天就吼了一嗓子。 把呆愣的人群给唤醒了,然后就看见整个基地的人都在蹦高欢呼。 “神龙?你是来救我们的吗?” “你是我们夏国的守护神兽吗?” “你是不是来守护我们的,我们夏国有救了!” 长歌看他们欢呼,心里很高兴,然后就在中央基地上空盘旋,一边飞,一边吼,一声声龙吟向四周散去,吓得那些魔兽纷纷逃散,躲进了深山。 等长歌反应过来,真想把自己埋了,怎么跟个中二少年似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为啥兴奋,就是想这么做,然后也确实这么做了。 唉,可能就是受了龙族天赋的影响,还有年龄的影响,感觉自己现在有点幼稚。 这时,基地的领导也都纷纷的跑上城墙,好像来到这里就能离的更近一些一样。 大家纷纷跟长歌挥手,长歌也高兴的往下飞,慢慢的变小,直到变成五米左右,才降落在城墙上。 唉,长歌觉得自己有点幼稚,幼稚就幼稚吧,谁还不是个宝宝呢,她才刚出生好吗? 众人看见长歌落了下来,吓得赶紧往后撤,再怎么喜欢,这也是神兽啊!四级魔兽一尾巴就抽碎的主啊!万一给自己也来一下子,估计就能包饺子了吧! 长歌歪歪脑袋,不理解的看着他们,不是你们跟我挥手的吗?怎么我来了,你们还跑了呢? 转念一想,哎呦我去,我特么怎么这么幼稚,这副身体的共情能力有点强啊! 第163章 灵气复苏之护国神兽3 这时,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挤了过来,旁边还有拦着他的,不过被他推开了,他和善的看着长歌,说道:“你是我们夏国的守护神龙吗?” 长歌想了想,我咋说?我是要走的啊?不过目前确实在守护夏国,应该算是吧?于是说道:“是的。”依旧奶声奶气的。 所有的人都愣住了,这是个宝宝?明明那么大一条,居然还是个宝宝?这一刻,奶爸宝妈的血脉突然就觉醒了,这还是个宝宝呢,就上战场了,怎么能让孩子上战场呢? “我是这个基地的负责人,我叫华文锦,你多大了?”老人看着长歌,就像看自己的孙子,那眼神慈祥极了。 “我刚出生。”长歌说道,她真的没撒谎。 “刚出生?你有父母吗?” 长歌摇摇头,“我没见过,他们把我放在了大山里,我都在那待好久了,今天才破壳。” 此时基地的人眼圈都红了,神兽不是没能早点来,人家之前还是个蛋呢,刚破壳就来救他们了,果然还得是自家的神兽啊,就是这么靠谱。 “你要不要去基地看看?”华文锦说道。 “你们不怕我吗?”长歌可没忘记他们刚才的反应。 “不怕!”这时人群里有人喊道。 “对,不怕,你还是宝宝呢,怎么会怕呢?” “就是,龙宝宝,你来我们基地看看吧。” 长歌点点头,凌空而起,变大身形,用尾巴把华文锦圈住,直接给甩背上了,然后就飞了起来。 华老吓得赶紧抓着长歌的鳞片,可吓死他了,随后,就兴奋起来,我这是骑龙了?祖宗啊!我出息了! 下面的人羡慕的不要不要的,他们也想啊,可惜不敢啊! 华老给长歌指路,长歌一路飞到了行政中心。 长歌在天上飞,人群在地上追。 长歌落地后,华老就从龙背上滑了下来,长歌此时的本体有三十多米长,腰身很粗,宽度有两米多。 长歌看着跑过来的人群,一点点的变小,比之前在城墙上时更小,缩成了一米五长的小龙。 那些追过来的人群,看着此时的长歌,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只感觉有点萌萌哒! 好想上手摸摸啊!华老叫上其他的负责人,带着长歌一起去了会议室。 长歌看看那凳子,直接跳到了桌子上,负责人看着长歌,脸上都是笑容,眼里闪着希望。 华老让众人坐下,长歌也趁机盘在了华老的前面,看着众人。 整个基地的负责人有二十个,但觉醒异能的只有五个,这概率真的有点小,而这五个异能者,都穿着军服。 “今天,神龙现世,我夏国有希望了。”华老高兴的说道。 其他人纷纷点头。 华老看向长歌,问道:“神龙,你有名字吗?” 长歌一愣,龙族好像是姓敖的,那她应该叫啥?不知怎的,长歌脑子里出现了两个字:敖丙。 卧槽!这好吗?又一想,有什么不好的,不服打一架呗,谁抢到就是谁的。 “敖丙,你们叫我敖丙就行。”长歌不要脸的占了人家的名字,可惜没有“棒棒糖”。 大家都和善的笑了,对于幼崽他们天然的就起了爱护之心。 这时,一个穿军装的异能者说道:“敖丙,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是不是末世到了?” 长歌摇了摇头,说道:“不是的,本来应该是灵气复苏的,就是能修仙的那种,可是被魔气侵染了,所以,才会有魔兽出现。” 长歌也不能说多,但她还想引导他们修炼,只能说这么多了。 “修仙?真的能修仙吗?能飞的那种,不是迷信,也不是神话?”这时又有一个人问道,他就是纯好奇,毕竟都是学着马列过来的,突然毁三观,多少有点不适应。 “我都坐在这儿了,你们还觉得玄幻吗?”长歌反问道。 “也是,可是这修仙要怎么修啊?”华老问道。 长歌扫了一眼会议室的众人,有灵根的有十五人,其中就包括那五位异能者,但灵根基本都是双灵根或者三灵根。 他们眼里的异能其实就是引气入体了,只是他们不知道。 功法长歌不缺,还是眼见为实最有说服力。 长歌站起身,走到其中一个异能者的面前,问道:“你愿意试试吗?会很疼嗷。” 那位异能者直接站起来,说道:“我愿意为夏国奋斗终身!” 长歌点点头,对他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位异能者答道:“我叫方远。” 长歌跳下桌子,对着方远说道:“盘腿会吗?”长歌还指了指地上。 方远点点头:“会!”说着就盘腿坐下。 方远是金火双灵根,金系多一些,可以做个剑修。 长歌在空间翻出了上一世黎渊的功法,伸出龙爪,说道:“放空心神,什么都别想,更不要抗拒,闭上眼睛。” 长歌看他做好准备了,指尖点在他的眉心处,便把功法给渡了过去。 然后又把龙爪按在他的丹田处,说道:“跟着我的灵气走,记住灵气游走的规矩,心里默念法诀,会有些疼,要忍住,我帮你打通任督二脉。” 长歌说完,将灵气附在龙爪上,让灵气在他的身体内游走。 渐渐的,方远的脸上出现的汗珠,而且越来越多,忍得他脸庞都开始颤抖了。 方远虽然引气入体了,但体内有魔气,长歌必须得把魔气帮他排出来。 游走了一个大周天,打通任督二脉后,长歌说道:“按照刚才的规律,自己试着吸收你能看到的光点,记住只吸收光点。” 长歌的爪爪并没有拿开,依旧引导着他,然后就看到方远的身体里开始渗出黑色的汗珠。 这黑色的汗珠,有魔气,也有杂质。 长歌赶紧给自己的嗅觉封闭了,她现在是神兽,嗅觉特别灵敏,一点臭味都能闻到。 随着方远运行的越来越顺利,长歌收回了龙爪,一下跳上了桌子,离他远远的。 刚才围在一旁的人,也闻到了臭味,瞬间散开,还有人把窗户打开了,这也太臭了。 长歌坐在桌子上笑,她确实是忘了这回事,真不是故意的。 直到黑色粘稠物不再渗出,方远才睁开眼睛,长歌抬爪下了一个清洁术,总算是好了,臭味都不见了。 众人看向方远,就发现这货居然年轻了好多。 方远今年五十多岁了,之前是卫戍区的一个领导,他觉醒异能后,就帮着领导建立了基地,成为其中一个负责人。 可如今看他,也就二十几岁,让旁边的老战友都嫉妒了,这特么还返老还童了呗?年轻这么多?跟小年轻差不多了。 第164章 灵气复苏之护国神兽4 方远被看的愣愣的,这都是啥眼神?羡慕嫉妒吗?方远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卧槽!好光滑。 长歌咯咯的笑出声,幻化出一个水镜,“你自己看看吧。” 方远往镜子里一照,他自己也吓了一跳,怎么感觉比他那二十岁的儿子还年轻,真是太好了! 方远笑了,笑的可得瑟了。 其他四位异能者也看向长歌:我们也可以为国献身的,真的! 长歌看向他们四个,不得不说,夏国还真是有国运在的,这五位觉醒的,刚好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行全了,而且都是双灵根。 长歌一一给他们渡了功法,同时引导他们成功的洗髓伐筋了,又每人给了一个术法的功法,不能光修炼不会用啊! 五个人就这样在会议室里开始修炼起来了。 其他人看着长歌,那眼神里的热烈都快把她给烧穿了。 长歌立起上身,龙爪在肚子那里掏了一下,拿出一块测灵石给了华老。 “这是测灵石,想修仙必须要有灵根,没有灵根就无法引气入体,更存不住灵气,这是测灵石就是测试灵根用的,给你拿着吧。” 长歌想了想又在腹部掏了一下,拿出一本书,递给了华老,“这是体修的功法,如果没有灵根就修行锻体术吧,修炼好了,同样可以斩杀魔兽。 这锻体术就跟武侠小说里说的武功秘籍差不多,练好了飞檐走壁如履平地。” 长歌说完整个会议室都沸腾了,原来他们也可以修炼的。 长歌看着他们兴奋的样子,也笑了,只要有出路,勇敢的夏国人,便会勇往直前,哪怕这条路布满荆棘,也挡不住他们的脚步。 但长歌不能在这里久待,于是打断了他们的兴奋,跟华老说道:“我还要去其他基地里看看,我一会儿给基地布一个结界,只要不是高阶魔兽,就无法打破这个结界,你们在里面也是安全的。 这是传音牌,你拿着,有事给我传音。” 长歌把传音牌则给了华老,并教了他使用方法,华老一看,这不就跟手机一样吗?只是如今信号基站被毁,他们也只能在基地里面用手机了。 这传音牌倒是不错。 长歌想着这次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于是又掏出了一叠防御符和平安符给了华老,“这是防御符和平安符,外出的时候,可以贴上。 符可以隐身,而且不怕水,平安符可以挡三次死劫,防御符可以抵挡三次致命一击,我走了嗷。” 华老感动的都要哭了,其他的负责人也差不多,他们终于看到希望了。 华老不舍的说道:“敖丙,记得常来看看我们,我们会想你的,也会用心修炼,一定会把魔兽杀光的,然后重建家园。” 长歌点点头,“我记得的,你们要注意安全哦。” 长歌飞出会议室,其他人也都纷纷跟了出去,只见长歌恢复本体,在基地的上空飞了一圈,用龙族的术法,布了一个结界,上面有龙族都气息,这样那些魔兽便不会主动过来攻击了,这就是血脉压制。 长歌布好了结界,又跟他们吼了一声,才飞走了。 基地的人看着长歌飞走,又抬头看了看头顶上泛着荧光的光罩,都流下了眼泪,他们终于安全了。 很多老百姓都跪下了,感谢长歌为他们做的一切。 长歌飞往下一个基地,在意识里看到重九在修炼,也没有打扰它。 突然,长歌听见了远处魔兽的嘶吼声,还有人类的喊声。 长歌加快了速度,此时四个低阶魔兽,正在围攻一群军人,已经有很多人受伤了,还有牺牲的。 长歌张嘴发出一声龙吟,吼声震天,魔兽吓了一个哆嗦,转身就要跑。 被长歌一尾巴就抽碎了一个,然后两龙爪又切了两个,剩下的那个被吓死了。 肖宇航觉得自己今天应该是回不去了,他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但车上的物资运不回去了,这可是整个基地的希望啊,也不知道基地那边接下来该怎么过。 突然一声兽吼声传来,就见眼前的怪兽一下子就停了下来,然后就开始颤抖,紧接着,就倒下了,一动不动。 肖宇航等人都傻了,这是怎么了? 然后就看到一条龙飞了过来。 龙?那应该是龙吧? 其他的三只怪兽掉头就跑,然后就看到,那条龙一个摆尾,最前面的怪兽就被抽碎了。 肖宇航心里一哆嗦,还有点心疼,那可是肉啊,也能吃的。 然后龙爪“唰唰”的两下,剩下的两只怪兽就被切了脑袋,也倒下了。 “队长,那是…龙?”旁边的一个小战士不确定的问道。 “应该是…吧?我也没见过啊!”肖宇航说道。 长歌飞到众人跟前,看着那魔兽就碍眼,刚想一尾巴抽碎了,就听见一声大喊:“不要!” 嗯?长歌抬头望去,一个领头的人,此时还是尔康手的状态。 肖宇航觉得自己是真勇啊,他现在都想哭了,不带这么作死的啊!可话已经说出来了,也不能收回去啊! 长歌问道:“你们要这个魔兽?” 奶呼呼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肖宇航等人也愣了,这是谁在说话? 长歌看他们四下打量,无奈的再次开口:“你们要这个魔兽干嘛?” 这时所有的人都看向了长歌。 “是你在说话?”肖宇航有点颤巍巍的问道。 “这里还有别人吗?”长歌了个不优雅的白眼,随后变小了身形,跳上了魔兽,蹲在上面看着他们。 “你会说话?”旁边的小战士惊呼出声。 “这很奇怪吗?”长歌问道。 肖宇航此时想抽死旁边的小战士,你这问的什么破问题,也不看看对面的是谁,说话不过脑子都吗? 小战士表示:刚才脑子突然离家出走了。 “那个,这怪兽可以吃,我们基地没有粮食了,这一个怪兽够我们吃一个月了?”肖宇航总算恢复了声音。 “吃?这玩意儿好吃吗?”长歌是真的不知道,她吃过妖兽,但没吃过魔兽,用魔气修炼的玩意儿能好吃吗? 肖宇航现在突然就不害怕了,于是笑着跟长歌解释:“味道不错,比猪肉还好吃呢。” 长歌想抽嘴角,不过嘴太大,没抽了,果然是美食祖宗的夏国人啊,不管是啥,首先想到的居然是能不能吃的问题。 长歌低头看了看这丑不拉几的魔兽,这玩意儿居然能吃?还不自觉的舔了舔嘴角。 第165章 灵气复苏之护国神兽5 肖宇航一看,眼前一亮,试着往前走了两步,抬头看着长歌问道:“你是龙?” “昂,就这么不明显吗?” “你说话怎么像个孩子?”又是旁边的小战士,肖宇航是真的想打人了,你插什么嘴? “什么叫像?本来就是好吗?我才出壳两天。”长歌看着小战士说道。 “两天?还没满月呢?”小战士又一次惊呼。 肖宇航和其他的战士们也惊呆了,果然神兽就是神兽,两天的宝宝,就能把一个小山似的怪兽给抽碎了,就这实力,就问你服不服? 小战士还想说话,被肖宇航捂住了嘴,你还是闭嘴吧。 肖宇航看着长歌,笑着问道:“神龙啊,你想不想去我们基地尝尝这怪兽肉,可好吃了,真的不骗你。” 长歌看着肖宇航,觉得他有点像拐卖幼崽的人贩子,不过,长歌本来就是要去他们基地的,可不是为了什么魔兽肉。 “我叫敖丙,你们叫我敖丙就行,我可以跟你们去基地,不过这魔兽你们要怎么带走?”长歌问道。 “呃…”肖宇航傻眼了,是啊,这么大一坨,怎么带?要是回去叫人,恐怕再来的时候,渣都不剩了。 “需要帮忙吗?我可以帮的,不过,你要请我吃魔兽肉。”长歌眯着眼睛说道。 那样子看在众位战士眼里,奶萌奶萌的,就像个要糖吃的幼崽,都不自觉的笑了。 “可以,没问题,肯定请你吃肉。”肖宇航没想到还有这好事呢。 长歌跳下魔兽,小爪一挥,魔兽就不见了。又朝着没脑袋的那两头挥了挥爪,那两头也不见了。 “空间?”小战士说道。 长歌看看他,觉得这家伙有点傻乎乎的,像个逗比,但不讨厌就是了。 “这是龙族的种族天赋,有啥可奇怪的。你们打算怎么回去?需要我带你们吗?”长歌歪着脑袋问。 所有人都咽了咽口水,要说不想那是假的,这可是龙啊,能上天入海的龙啊! “我们还有几辆车,我们要开回去的。”肖宇航恢复了理智,说道。 “放我空间里就是了。”长歌说的空间是龙族自带的空间,随着本体成长而变大,只不过,就是一个静止的存储空间而已。 目前的大小跟足球场差不多,毕竟这副龙身还小呢,那些魔兽就存在这里,长歌可不想用自己的空间,这玩意太丑了。 肖宇航一听,那还说啥啊,就这牛逼,我能吹好几辈子,儿子孙子重孙子都能吹的那种。 长歌看着他们拿掉伪装,露出了五辆卡车,车上装的有野兽肉,还有一些果子和粮食,看起来他们是出来找物资的,这个基地的日子不太好过啊! 长歌把五辆卡车存入空间,本体放大,回头看着他们,一歪脑袋,意思是,上来啊! 战士们既兴奋又紧张的一个个爬上龙背,都互相挽着胳膊。 长歌一声龙吟,飞了起来。 “啊!我飞起来了!” 长歌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喊的。 肖宇航在前面抓着龙鬃,给长歌指路,一眨眼的功夫,就看到了基地的围墙。 长歌降低飞行,直接飞到了广场上,才降落。 战士们都笑着从龙背上滑了下来。 有的战士还摸了摸龙鳞,这可是真龙鳞啊,真好看。 长歌直接变小了身形,瞎摸啥? 这个基地在西北方向,叫希望基地,可如今看不到一点希望了,基地没有吃的了,每天只有一顿稀粥。只有外出的战士才能吃顿饱饭。 看到了长歌他们回来,都聚集了过来,长歌放出了三头魔兽,还有五辆车,就飞到了半空,停在那,看着人潮拥挤。 希望基地的领导虚弱的跑了过来,看着长歌,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这是我想的那个龙吗?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龙啊! 肖宇航看着领导过来,赶紧跑了过去,开始跟他解释这一切。 希望基地的领导叫王自强,之前是这里的省长,魔兽来临后,就跟部队一起建立了基地,这边本就是草原,魔兽来的也频繁,把牲畜都吃光后,就开始吃人,粮食也不多,基地的生活尤其的艰难。 长歌打量着基地的时候,肖宇航已经汇报完了,人们不约而同的看向半空中那个神圣的身影。 “敖丙?”肖宇航现在已经把长歌当成了孩子了,虽实力强大,却处世未深,像宠孩子一样宠着就行了。 也是,才出生两天,要是人类幼崽,还吃奶呢,也不知道龙吃不吃奶,这是此时肖宇航心里的想法。 长歌低头看了看,飞了下来,落在魔兽身上,看着他们。 “你叫敖丙是吗?谢谢你给我带回来的怪兽。”王自强说道。 “是魔兽。”长歌纠正道,在外面的时候她就想说了,怪兽怪兽的多别扭,她又不是奥特曼。 “哦,是魔兽,谢谢你!”王自强笑呵呵的道谢,听着那奶呼呼的声音,声音都带上了慈爱,果然还是个孩子啊!自家的孩子,自家宠呗! “不客气,这些够你们吃吗?要是不够我再去打几头。”长歌说道,主要是她能吃,龙的食量可是很大的。 “先不急,你不是想吃魔兽肉吗?我这就让人去做,你想吃烤的还是炖的?”王自强问道。 “能都吃吗?”小孩子才做选择呢,她又不是真正的孩子。 “可以,我这就让人去做。”王自强说完,就安排人杀魔兽。 可魔兽的皮太厚了,都是拿着电锯锯肉的。 听得长歌头皮发麻。 叹了口气,伸出龙爪,轻轻一划,就开膛破肚了,再一划,皮就掉了。 周围的人看着长歌的龙爪,羡慕,真锋利! 帮着处理好了魔兽,长歌来到王自强跟前问道:“你们基地里有异能者吗?” “有的,肖队长就是。”王自强回道。 长歌看了看肖宇航,金火双灵根,火灵根为主,刚刚觉醒,连引气入体都算不上。 长歌看着肖宇航,“想不想变强?” “想,太想了。”肖宇航激动的握紧了拳头。 “盘腿坐下,不过有点疼嗷。” “我不怕!”肖宇航坚定的回答。 长歌给他渡了功法和术法,又帮他梳理好经脉,就退开了。 大家都看着肖宇航盘腿坐在广场上,闭着眼睛,感觉有些玄幻,明明之前还是个糙汉子,如今变成了小白脸,大变活人吗? 一些常看小说的年轻人,已经看出来了,这是修仙吧? 真的可以修仙吗? 肖宇航成功引气入体,才睁开了眼睛,然后试探着,运用体内不多的灵气,凝出一个小火苗,跟打火机似的,但这也让他兴奋不少。 他真的成功了! 第166章 灵气复苏之护国神兽6 长歌在希望基地也同样给王自强留了功法符箓和测灵石,同时也给设了结界,把修炼方法也教给了他们。 晚上在希望基地还吃了烤魔兽肉,还别说,这玩意儿看着丑不拉几的,味道还不错,还含有少量的能量,看起来,一饮一啄皆是因果啊! “这肉里有能量,人们吃了对身体有好处,能修炼的,可以吃等级高一些的,普通人就吃最低级的,不然身体受不住。 就是吃,也要一点点的吃,一旦觉得不舒服,就必须停下,吃多了,会爆体而亡的。” 长歌吃完烤肉,就跟王自强他们说了这方面的知识,同时也给中央基地那边传音,把这一发现告诉他们,她之前没吃过魔兽,不知道这个。 唉!又是想重九的一天。 只是吃炖肉的时候,长歌犯了难,烤肉有竹签,可以拿着,炖肉总不能上爪子捞吧。 长歌看看别人手里的筷子,又看看自己的龙爪,运转灵力,默念龙族化形的术法,只见一阵白光闪过,长歌变成了一个三岁左右的男娃娃,龙鳞化成了青色的长衣长裤。 这一操作把整个基地的人都看傻了,原来你还可以变成人啊!这胖娃娃怎么看怎么可爱,真想抱抱啊! 长歌看着自己的小胖手,高兴的拿起了筷子,吃起了炖肉,嗯,有点像炖牛肉,味道还不赖,挺好吃的,不过她还是不往空间里装了,她空间里妖兽已经够吃了,就给这个世界的人当口粮吧。 肖宇航看着长歌,老父亲的心瞬间爆棚,一个劲的给长歌夹菜,盛汤的。 这也是人们第一次知道龙的食量,厨房里烤的炖的,还供不上长歌吃,她自己就吃了半头妖兽,看傻了众人。 又看看她那q弹的小肚子,也没见凸起啊!那么多肉都吃哪去了? 长歌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吃太多了,她从出壳后,就吃了一个蛋壳,早就饿了。 只是她这食量也太大了些,以后蹭饭啥的,还是自带口粮吧,不然谁能养的起她啊? 其实那些食物吃下去,就自动转化为能量了,随吃随消化了,她要长大,需要很多能量。 长歌在希望基地住了一晚,第二天帮他们打了十头魔兽,作为请她吃饭的报酬,才离开去了下一个基地。 希望基地的人也同样依依不舍,他们看过长歌的人形,都心疼这个宝宝,就算能力再强,那也还是个出生两天的宝宝啊!都怪这该死的魔兽,必须弄死它们。 论卷,夏国人无人能及,都在努力修炼,然后出去打魔兽。 凡事都不能跟吃了变强粘上边,一旦食物有了这个功能,就那就离灭绝不远了。 长歌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把整个夏国十几个基地都转了一遍,然后就去杀魔兽了,那些实力强的,都被她给杀了,万一要是进化成高阶魔兽,对人类的破坏可就太大了。 魔兽的肉也是离哪个基地近,就送去哪个基地,对基地来说那是肉吗?不是,那是他们能变强的武器。 人们把魔兽肉制成腊肉,肉干,还有肉酱,很好的保存了起来。 剩下一些低阶的魔兽,长歌没有杀,留着给修士历练用,不过长歌也没一点不管,把它们都赶到了一个区域,还专门设了一个结界,以后这里就作为试炼场,最高级别就是六级魔兽,相当于一个试炼秘境。 长歌做完这一切,就给中央基地那边传了音。 “华老,实力强的魔兽都被我杀了,实力低的都被我赶到北地了,在那里设了结界,可以做秘境试炼场,整个夏国也被我设了护国大阵,国外的魔兽进不来,现在你们可以重新建设家园了。” 奶呼呼的小奶音从通讯牌里传出来,华老的眼泪当场就下来了,终于结束了。 “敖丙,谢谢你,你在哪儿啊?不回来看看我们吗?我们都想你了。”华老擦了擦眼泪,慈爱的说道。 长歌想了想,反正也没什么事了,那就回去看看吧,正好长歌还有事要跟华老谈。 “那我就回去看看吧,我在南海这边呢,一会儿就能飞回去。”长歌此时正在南海,她刚布好护国大阵,以后就是修仙世界了,还是有个护国大阵才放心。 况且,小天道也在努力净化魔气,随着魔兽被赶进秘境,灵气也会越来越浓的,世界升级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长歌腾空而起,直奔京都,所过之处,人们都能看见那个霸气的身影。 “是敖丙,好霸气的龙身啊!” “那明明是可爱,人家还是宝宝呢。”说话的人一脸的痴汉相。 “是啊,还是宝宝呢。” “他去北方了,好想他啊!” “跟领导提议,让他跟敖丙联系,来我们这玩几天。” “唉,他应该没有时间吧,估计又去杀魔兽了,呜呜呜,他还是孩子呢!” 在夏国人眼里,他们都当长歌是个奶萌的小男宝,就算长歌变大的本体威武霸气,他们也不害怕,因为那奶萌的形象已深入人心。 因为长歌给了通讯牌,基地之间的联系更加频繁了,每个基地还是以中央基地为核心,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基建也加快了进程。 随着长歌给中央基地的传音被公开,各个基地就像过年一样,欢呼雀跃,狂欢,他们终于迎来了安定,他们可以建设家园了,不用再担心魔兽会出来吃人了。 长歌还没到中央基地的上空,守卫们远远的就看到了长歌那威武霸气的身影,纷纷欢呼:“敖丙回来了,他来看我们了!” 正在干活的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纷纷抬头望去。 长歌吼了一声,龙吟响彻云霄。 穿过结界,长歌把身形变小,还是那个奶呼呼的小龙,小小的龙角,大大的眼珠子,布灵布灵的看着人群,龙鬃在风中飘逸。 怎么看怎么好看。 “敖丙!敖丙!” 人们在喊着长歌的名字。 长歌缓缓下降,落在了地上。呼啦啦的人群就围了过来。 “敖丙,你可回来了,我们都想你了。” “敖丙,听说你把魔兽都关起来了?” “以后它们就跑不出来了是吗?” 七嘴八舌的问着。 长歌也不觉得烦,这对他们来说就像做梦一样,他们只是想确认一下。 “是的,被我关到了北地,以后那里就是我们的地盘了,北地都没人了,我布了护国大阵,没有我们的同意,谁也别想进来。” 长歌跟他们说道,也是让他们放心。 “嗷嗷嗷,太好了,我们安全了。” “敖丙好棒!” “神龙!神龙!我家的神龙!” 欢呼!大喊!狂吼!像是要把这些年的不甘委屈和害怕不安都吼出来。 第167章 灵气复苏之护国神兽7 长歌看着他们笑,他们的眼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 长歌正笑着呢,就发现有人动自己的尾巴,长歌回头一看,就见一个壮汉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说道: “我是想着把你抬起来,欢呼一下的,没抬动。” 长歌无语,你是不是以为我身材小,所以就没有重量?那只是被压缩了,不是变没了! “我的体重是10吨左右,就算我现在变小了,重量也是不变的。”长歌无奈的解释了一句。 还有一句话长歌没说,如果想变轻也不是不行,只看她愿不愿意,长歌怕的是,要是让他们知道了,那还不得天天抱怀里啊,没准还想着亲两口呢,那太可怕了。 “啊?这么重啊?我还以为你变小了,就会很轻呢?” 众人也没想到,这个头变小,重量却丝毫不减,果然种族不一样,体质也不一样啊! 华老听说长歌回来了,也赶紧来了广场,他刚才派修士出基地去侦查了,确认安全后,就要重新规划地图了。 他现在还不知道,长歌把护国大阵布的老大了,而且好多地方也都没人了,还有资源丰富的地方,都被长歌给圈进来了。 “华老,你来了。”长歌打着招呼。 “敖丙你回来了?中午我让食堂给你炖肉吃。”华老笑着说道。 “好的,我带了魔兽来。”长歌说完,就把空间里的分解好的魔兽扔到了人群外围,这是它特意去国外打的,那些地方的魔兽没人管,都泛滥了。 这也是长歌这次回来,准备跟华老等人谈的问题。 “呦,你这是带的口粮?”华老都被长歌逗笑了,他们基地还不至于管不起几顿饭,果然是自家的神兽,就是心疼自家人。 这一刻华老等人真的被感动了,很多人都想说,宝宝,我打魔兽养你啊,不用带口粮的。 “我吃的比较多嘛。”像长歌这样的大食量,吃一顿,都够基地吃半个月了,而且随着长歌的成长,食量也越来越大。 “行,我让人去给你做,想吃什么口味的?”华老笑着的说道。 “都行,我不挑的。”长歌哪好意思说啊,吃这么多还挑嘴,谁养的起啊! 华老吩咐食堂那边给长歌做饭,就带着长歌去了会议室,同行的还有几个负责人,但大部分人都不在,估计是出任务了吧。 “华老,我这次回来也有事跟你们商量,我想问问,国外的那些魔兽你们觉得应该管吗?”长歌看着他们问道。 华老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如果可以,还是应该管一管的,唇亡齿寒啊,我们这里虽然没有了威胁,但如果国外的那些魔兽成长起来,对我们的威胁同样不小,只有这个世界都安全了,才是真正的太平啊!” 其他人也赞同的点点头,如今整个人类才是共同体,只有把魔兽消灭了,才能更好的发展,虽然帮他们心里有些不爽,可不帮吧,对自己也是威胁啊! 其实长歌也是这个意思,不过,她想的更多。 长歌从腹部的空间里拿出了一块留影石,渡入灵气后,留影石就像投影仪一样,在上方形成一道光幕。 “华老,这是最新的世界地形,因为灵气复苏,很多地形地貌都发生了改变,原来的地图不能再用了。 还有这里到这里,再到这里,都在护国大阵内,都算我们的地盘了,北地的秘境是这里。”长歌一边说着,一边在光幕里指着如今夏国的边界。 那些负责人之前也都是领导,虽然地貌发生了变化,但大陆海洋什么的,基本没有变,还是一眼就能看出哪是哪。 等长歌把如今的地盘指给他们看后,所有人都笑了,国土面积大了好多啊,都翻一番了。 华老也高兴,毕竟地方大就意味着资源也多。 “敖丙,这些地方的人呢?也被收进来了吗?”华老问道。 长歌摇摇头,“都没人了,国外都没人管,人类剩了不到十分之一,魔兽更是肆意横行,实力强的被我弄死了,回头给你们留下,做修炼资源用。 实力不强的,我打算把它们都抓了,放进秘境里,以后这些魔兽就是夏国圈养的活资源,既能历练,也能当做储备粮。 还有这几处已经衍生了灵脉,和这些地方,将来会形成的秘境,也可以做试炼场用,而且秘境里的修炼资源是外界所不能比的,这也是我要把一些地方划进来的原因。 虽然如今还在慢慢的成长,但随着灵气复苏,这些地方也会成长起来的,都是好地方,咱们既然占了先机,没道理留给外人不是。 而且修士的寿命都长,资源不够用,就无法升阶,这属于内耗。 还有一件事,等灵气完全复苏,这个世界也会变大,你们如今看到的地图,也许还不到以后的十分之一,而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也是灵脉最多,资源最多的一块地方,老祖宗的眼光就是好啊!” 长歌感叹的说道。 众人听完长歌的话,激动的脸都红了,要不是还记得自己的身份,说啥也得去吼几嗓子。 还得是自家的神兽啊,这性子果然像自家人,知道好东西不能留给外人。 “你们也不要高兴的太早,没有几百年,是成长不起来的。” 长歌看着他们那激动的样,就觉得好笑。 华老不在意的说道:“没关系,就算是我们看不到,也要留下资料,让后人好好学习,也省的他们走弯路。” 这就是夏国的传承,前人披荆斩棘,后人勇往直前,才能让几千年的文明,越来越光辉璀璨。 长歌点点头,能当上领导的,格局眼光都不差,于是掏出了一个储物戒,如今华老也是修炼之人,储物袋他还是能打开的,实在不行,不是还可以滴血认主嘛! “还有这个,这是储物戒,里面装的都是一些修炼功法和术法,还有一些你们目前能用的法器。” 长歌感知过小天道的意识,这个世界就算升级完成,天花板也就是元婴境,跟上个世界没法比。 所以长歌给他们复制的功法,都是中阶的功法,以及部分高阶功法,法器也是低阶,部分中阶,再高也没用,用不了,浪费。 这些法器都是长歌最初的练手之作,修仙界没人看的上,但在这里,确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华老捧着储物戒看着长歌,说实话,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打开。 “试着用神识扫描。”长歌给华老指点着,发现华老修行时日尚短,要是储物袋还能试试,这储物戒,就有点费劲了。 “我打不开。”华老罕见的有些颓废。 “算了,滴血认主吧。”长歌说道。 第168章 灵气复苏之护国神兽8 华老一听可以滴血认主,那还说啥啊,赶紧的拿出身上带着的匕首,直接划破手指,就把血滴在了储物戒上。 一瞬间,储物戒一道白光闪过,储物戒直接戴到了华老的左手食指上,华老的脑袋里,就像多了一间书房,里面都是书籍和玉简。 书籍都是低阶功法,玉简则是中阶的。还有一些法器,刀枪剑戟的,也有好几样,还有一个中品的炼器鼎,和一个中品的炼丹炉。 这也是长歌的练手之作,这玩意长歌自己的空间里有很多,给出去半点不心疼。 长歌给华老科普道:“这个戒指,只要你不想,就没人能摘下来,它已经跟你绑定了,里面的功法有:符修,器修,剑修,阵修,丹修等,还有一本灵植大全和修仙常识。 不同的灵根,功法也不同。 书籍可以翻着看,玉简贴在额头上就能读取,玉简里的内容,比书籍的功法要高一层,你们目前的修炼,这些书籍就够了。” 长歌在上个世界,可没少复制功法,四大宗门的,还有小宗门和修仙家族的,不管哪个级别的,她都不嫌弃,通通复制了一份,这不就用上了? 华老查看完储物戒,高兴的直搓手,这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啊! 于是吩咐其他人,“要尽快整理出一个图书馆,这些书籍要尽快刊印出来,还要给其他的基地送去一份,我们有这么好的开端,要是再不努力,那就说不过去了。” 华老跟长歌说话很和蔼,但布置任务的时候,却无比的严肃。 “是,我们马上去办。”说完就有两个人走了出去。 如今已经领先一步了,要是再不努力,那真的是无颜见列祖列宗了。 长歌看华老布置好了任务,又说道:“储物戒里的令牌,有两种,红色的是出入护国大阵的令牌,绿色的是进出魔兽秘境的令牌,红色的只有十块,绿色的是一百块。 以后你们自己学会了炼器,可以自己炼制,炼器的功法上都有。 还有,那枚刻有龙形的玉简,是护国大阵的阵法,如果以后大阵出了问题,可以根据这个再进行修补或者改变。” 长歌觉得自己已经把该交代的都交代完了,剩下的就靠他们自己了,不能拔苗助长,她只能做个领路人,而不是奶妈,那样对他们没有好处,也成长不起来。 长歌在中央基地吃了一顿饭,京都就是京都,做出来的味道都比别的基地好吃,空间里存的那些中阶魔兽,也给了基地,长歌都帮着分割好了,剩下的就让他们分配吧。 长歌舒服的打了一个饱嗝,然后就飞到了旁边的大山上,盘在山顶睡觉去了。 出壳这么久,她还没休息过呢,她还是个宝宝呢。 而出去侦查的修士回来后,也带回了新的地图和消息。 “领导,如今在我们基地的范围内,确实没有再看到魔兽了,除了一些小动物和野兽,基本没有什么危险了。” 华老听了汇报,让人赶紧把最新的地图绘制出来,同时,也通知各基地的领导,来中央基地开会,要重新建国,重新规划地方行政。 世界格局已经变了,地形地貌也变了,版图更是大了不少,国策也要变,这都需要讨论定案。 如今的夏国还有四亿多人口,跟夏国刚建国时差不多,但地盘却大了整整一倍,以后还会变大,所以,一些危险的地方就要重新规划出来,就当做历练场好了。 长歌这边睡着了,华老等人却忙疯了,多亏现在能修炼了,不然这天天开会,身体也受不了啊! 这相当于重新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各方面都要重新定义。 长歌这一觉睡了一个月,那些巡逻的士兵每天巡逻的时候,都会来这边远远的看一眼,看长歌一直在睡觉,就忍不住心疼。 随着各基地的领导来京开会,大家把信息一交流,就知道了,长歌从出壳那天开始,就没有休息过,不停的转换基地,教他们修炼,还要设结界,布阵法,杀魔兽。 他还是个没有满月的宝宝啊,要是被他们爹娘知道,该有多心疼啊! 以后夏国就由他们自己来守护吧,让他好好休息,好好睡觉,争取早日长大。 这是所有人的想法,要是长歌知道,肯定会告诉他们,龙族成年是5000岁,5000岁以前,她都是宝宝,真没那么容易长大。 睡觉对龙族来说就是修炼,有时一睡就是几百上千年,可如今还不行,她还有事没做完呢,她还得去把那些魔兽给解决了才行。 长歌也知道,一旦魔兽被解决了,她也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小天道不会留着她这么一个变数在自己的世界的。 长歌睡了一个月,终于醒了,跟华老等人打了一个招呼,就飞走了。 长歌在各个大陆开始杀魔兽,收魔兽,死的好说,分解了直接放在空间里就行? 可那些低阶的魔兽,是要放到秘境里养着的,就不能杀了,还好长歌有灵宠袋,这是上个世界学会炼制的,可以存放活物,就是装的数量不多,最多也就装十只,实在是魔兽的体型太大了。 长歌不断的开回飞,收满了就送回来,活的扔到秘境,死的扔给中央基地,忙活了半年,才把整个小世界的魔兽都收拾干净了。 然后各国的资料也收集齐了,给了华老。 此次魔兽来袭,人口锐减,小日子直接没人了,岛都沉了,变成了海底世界。 大漂亮剩下的人也不多,还不到原来的十分之一,工厂什么的,也都被毁了,彻底回到了原始部落时代。 欧洲那边也差不多,算下来,其他这些地方剩下的人口加起来,都没有夏国的多,都过的跟野人似的。 长歌才不会管他们呢,他们又不是自己的责任,那是小天道的事,自己可不能越俎代庖啊。 不过长歌把全世界的灵脉都记下了,一起放在了资料里,给了华老,她相信华老他们一定会好好处理的。 第169章 灵气复苏之护国神兽9 长歌做完这一切,又飞到了京都旁边的山顶上睡觉去了。 神兽的血脉压制,让这座山上除了长歌就再也没有别的兽了,巡逻的士兵们,每天一进到这座大山,都不自觉的放轻了脚步,就怕打扰到长歌。 龙族是非常喜欢睡觉的,它们没有什么天敌,就是睡着了也没人敢来打扰。 在京都,人们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山顶上那青光闪闪的龙身,只要看到它,就觉得特别有安全感,哪怕它不吃不喝不醒,但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华老更是下令,这座山附近不要开发,那是神龙的休息之地。 随着行政地区的重新划分,各个行政长官也被任命并且上任了,全民修炼,全民皆兵。 人们开始建设自己的家园,再加上地广人稀的,每个人能分到的面积都不小,有了地方,谁还愿意住高楼啊,庄园什么的不香吗? 中式庭院,假山流水,鸟语花香的,不比那鸽子笼住着舒服吗? 条条马路修的又宽又平,有天赋好的都能御剑飞行了,车?谁还买车啊,好好修炼,直接飞不香吗? 还有人居然觉醒了御兽的天赋,直接训练一只鹰兽或者雕兽,这可比飞机方便多了,还是私人的。 灵气复苏让这些野兽的体型都变大很多,狗狗都能长到马那么大,更别说原本就体型巨大的老虎等动物。 于是就衍生出了一个新的职业,御兽师,把那些野兽驯化,然后像养宠物一样,养起来,可以通过神识契约,变成坐骑,还能保护自己。 一时间,御兽,炼丹,画符,剑修成了热门的学科,在长歌给出的灵脉分布图上,建立了新的行政区域,同时学校也成立了,除了要学习知识,还要学习修炼,文武兼修。 同样是九年义务教育教育,然后就是开始分科了,学文的可以选择丹修、符修、阵修、器修等,学武的可以选择剑修、御兽等。 同时根据灵根的不同,分配的班级也不一样,不是按成绩分班,而是按灵根分班。 六岁开始测灵根,然后入学,义务教育结束后,选择文武学科,毕业后可以考高一级的学校,选择某一科深入研究修炼。 除了学习的内容不一样,制度和以前差不多。 同时还派出小股侦查部队,根据长歌给出的国外灵脉分布,去探索去发现,这些小股部队也有一个名字叫开荒队。 颇有一种欲盖弥彰的意思。 长歌一直没有醒,因为她不知道醒来能干嘛?还不如修炼呢,她现在修炼的是龙族的传承功法,身体是要交给原主的,混沌诀是不可能给它的,但长歌还是要把实力给它提上来。 长歌睡觉的山被人们称为神龙峰,成了每个人来京都的打卡地,虽然远远的也能看到,但能近距离看看,谁不想近距离看看啊! 长歌即便睡觉也知道这些事,不过她也没在意,他们就是好奇,还有崇拜,也没有坏心思。 甚至还有要升学考试来烧香许愿的,这让长歌都有些哭笑不得的,我是龙,不是许愿池里的王八,没啥用,全靠你们自己。 但不知道怎么传的,最后大家普遍认为,考试前去拜拜神龙,逢考必过! 于是来烧香许愿的人更多了,甚至还有求姻缘的,政府看长歌没在意,还在山下设了香炉,专门让人烧香用。 那些丹修更无聊,还研制出了安神香,说烧了安神香会更灵,一时间安神香都变得供不应求了。 不过长歌也隐隐感觉到了,庞大的信仰之力,正在源源不断的渗入神魂。 就在这时,重九也醒了,看到此情此景,重九忍不住哈哈大笑。 “主人,你成了他们的信仰了!” 长歌无奈,“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自己努力不比啥都强?拜我有用吗?” 重九停住笑声,说道:“其实还是有用的,主人有功德加身,气运本就深厚,再加上信仰光环,只要是诚心相求,真的可以带来好运的。” 长歌不解,“我还有锦鲤的作用吗?” 重九:“锦鲤算啥?要知道鱼跃龙门,锦鲤越过龙门才叫龙,而你本来就在龙门之内,你说说,你的好运跟锦鲤比起来,是不是强多了?” 长歌一想,还真是这样啊,她现在可是龙啊,神兽,本就站在最顶端了。 “小九,你说小天道是不是把我们忘了?这都十多年了,祂好像也没把我们踢出去啊!” “祂为啥要踢你啊!你为祂做了这么事,又没有搞破坏,还帮祂稳住了小世界,祂凭啥踢你啊!”重九理直气壮的说道。 “你说的有道理,祂凭啥踢我啊!”长歌也理直气壮的说道。 而九重天上一个小人叹了口气:我确实没有理由踢你,相反你这次的功德可不少,救世之功啊!再加上天道本源,将来肯定越来越强大的。 修功德道是所有的道中最不易修行的道,也是成长最慢的道,可一旦成长起来,也是最厉害的道,克制一切邪祟和魔物,还有气运加身。 可就因为这个道难修,有多少人都放弃了。 小天道看了看长歌,祂也没有想到这个人会选择神龙救世,那些魔兽在她的面前,光是血脉压制就能被秒成渣渣,更别说龙族本身强悍的种族天赋。 “唉,亏了啊!还是赶紧清楚魔气吧!”小天道叹气,但要是重来一次,祂还是会选择合作,毕竟一丝本源之力和功德,跟消亡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长歌依旧在睡觉修炼,同时各个地方也修建了神龙庙,那些器修为了把长歌的神像炼制的逼真些,还偷偷的爬上来过,近距离的观察长歌,然后回去炼制神像。 于是各种长歌龙形的手办开始盛行,不仅有真实版的,还有q版的,奶萌奶萌的小神龙形象,被他们挂在脖子上腰间,当成护身符佩戴。 长歌看着这情况也不在意,毕竟那信仰之力可不是假的,不就是形象吗?她不在乎,又没有坏心思,随他们去吧。 长歌在这个世界待了100年,华老等第一届领导人都已经退休了,修士的寿命较长,活个一百多两百岁跟玩似的。 小世界的魔气终于被净化完了,小世界也进入了升级模式。 同时,长歌也感应到了小天道的意思,你们可以走了。 长歌睁开眼睛,晃了晃龙身,她现在长大很多了,身体有五十米长了。 一声龙吟响彻云霄,长歌腾空而起,飞去了京都的疗养院,化成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跟华老等人告别。 “如今世界已经安稳了,剩下的就靠你们自己了,我也要走了,你们保重!”长歌对华老等人说道。 “敖丙,你还会回来吗?”华老问道。 “我也不知道,一切皆有定数。”长歌说完,又变成了龙身,飞向了天空。 第170章 灵气复苏之护国神兽番外 龙国1000年春,神龙峰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开放日,满山的花草树木郁郁葱葱,灵气也浓郁的很。 山脚下,所有来参观的人,都排队等着进入神龙峰,为了能来这里,他们可是申请了好几年了。 “同学们,我们已经到了神龙峰,一会儿我们就要进入管辖的范围了,我再重复一次,进入神龙峰不可以飞行,一定要一步一个台阶的走上去,都记住了吗?” 神龙峰下的广场上,一个老师模样的人,正在跟他的学生讲述着注意事项。 “记住了!”同学们早就知道这样的规矩,自然是不会犯规的。 “记住就好,现在我们要进入安检区了,来,都排好队。” 神龙峰是整个龙国唯一一个必须徒步上去的山峰,这是龙国从成立那天开始,每一代人都会遵守的规矩,后来更是被写进了宪法。 据说当年魔兽入侵世界,人们还无法修行,只有一少部分的修士觉醒了灵根,但又没有修行功法,只能用最古老的枪炮来对抗魔兽。 大量的战士和人民为了守护家园,牺牲了,即使后来成立了基地,但仍会被魔兽侵扰,每时每刻都在死人。 直到有一天,夏国的护国神兽——青龙破壳而出,他一出生就肩负着使命,那就是守护夏国。 他给了夏国修炼功法,亲自传授修炼经验,还设了结界,布下了护国大阵,又帮着夏国杀死了高级魔兽,还把那些低阶的魔兽都关进了魔兽秘境,留给后人做试炼场。 终于有一天,夏国再也没有了魔兽,彻底安全了,人们走出基地,重新建设家园。 而神龙大人,就睡在了这座山上,再也没有醒过来。 人们为了纪念神龙大人,把夏国改为龙国。 这是每一位入学的小学生,第一课要学的内容,让他们明白,今天你们能坐在这里学习的功法和知识,都是神龙大人带来的,没有他就没有我们的新龙国。 据说神龙大人特别的灵验,如果有什么愿望,虔诚的来祭拜,都会实现愿望。 很多老祖宗留下的留影石里,都有神龙大人的影像。这些年也陆陆续续公开了一部分,但更多的还是被密封的。 老师在前面带队,学生们在后面紧紧跟随,他们都能修炼,这点山路对于他们来说,根本不算啥。 在神龙峰上,有一座神龙宫,距今已有900年的历史了,每一年都会有器修和阵修的人,来维护神龙宫。 “小智,你说神龙大人真的醒不过来了吗?我好想看看他威武霸气的身姿啊!每次看留影的时候,总觉得不过瘾。”一个长相精致的小男孩说道。 而那个叫小智的男孩子,看了他一眼说道:“想看神龙大人的人多了,可除了那些老祖宗,谁也没见过他啊! 而且,龙族本就喜欢睡觉,一睡就是几百年上千年的,他肯定是沉睡了,他是我们的护国神兽,在和平年代,肯定是沉睡了,只有国家危难之时,才会清醒过来,就国家和人民于水火。 这就是咱们的神兽,真的好伟大。” 这个小智大名叫方睿智,他已经猜到,神龙肯定是走了,因为就在前几天,他一不小心看到了祖祖祖祖爷爷留下的留影石和手札。 上面清清楚楚的记载了,龙国100年的时候,神龙就已经醒了,还跟他们告了别,然后飞走了。 当时为了不引起恐慌,才不得不说神龙大人沉睡了。 小同学听了方睿智的话后,也点点头说道:“是啊,要是没有神龙大人,估计夏国都已经亡了吧。” 不一会儿,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爬上了神龙宫。 高大威严的宫殿立在山顶,完全的复古式建筑,让整个神龙宫都显得无比端庄肃穆。 大殿正中是神龙的雕像,威武霸气的龙身直直的看着前方,眼神威严中带着善意。 “同学们,我们已经到了神龙宫,我再强调一次,这里不允许拍照留影,看到什么更不可以外传!否则会被罚去魔兽秘境,大家一定要记住!”老师的语气很严肃。 同学们都齐齐点头,表示明白了。 同学们赶紧上前,虔诚的拜了拜,都在心里默默的许愿。 出了大典,两旁的侧殿都是些文物和历史。 “同学们,我们先去东侧殿,这里是神龙救世时留下的一些真实影像,在这些影像里,你们可以看到神龙当年的身姿,当然了还有神龙说话的声音,你们要做好心里准备呀!” 神龙的视频虽然公布了一部分,但神龙说话的声音却只有在这里能听到,而且不可以外传。 毕竟如此威武霸气的神龙,居然是小奶音,那不是毁形象吗。 同学们刚刚进入东侧殿,迎面就看到了一个奶萌奶萌的小龙雕塑,他们都以为市面上那些q版的小神龙形象是臆想出来的呢,原来是真的啊! “同学们,这就是神龙变小的样子,他当初救世时才刚刚出壳,按我们人类的说法,他还是个宝宝呢,他只有在杀魔兽和飞行的时候,才会变大身形,平时在基地的时候,都是这个样子的。 是不是很可爱?我们继续往前走。” 同学们在看到那个小龙时,都不自觉的“哇”了一声,太可爱了。 有个小女生都冒出了星星眼:“太可爱了吧,真想抱在怀里啊!” 老师回头看看她说道:“你抱不动的,神龙刚出生时,体重就达到了10吨,他只是变小了,不是把体重变没了。” “天啊!10吨?那还真抱不动。”又一个惊呼声响起。 “这怎么还有一个小娃娃在干饭?”这时,有人看到了旁边的雕塑。 老师看着大家说道:“这个小娃娃就是神龙变成人类的样子,据说,因为神龙的龙爪无法拿起筷子吃炖肉,于是变成了人形,这个吃饭的影像是一个大家族友情提供的。 是他们的老祖宗当初在希望基地偷偷拍下的,一直珍藏着,直到前几年才捐献了出来,也让我们第一次看到了神龙变成人的模样,可爱吧?” “可爱,胖乎乎的,比我弟弟可爱多了,原来神龙变成人也是个奶娃娃啊!” “就是啊,白胖白胖的,真可爱,为什么不让拍照啊?好想珍藏啊!” 当同学们进入影像厅时,就看到了一祯祯的留影,还有长歌那小奶音。 “天啊!神龙说话居然这么萌,真是爱死了!” “怪不得不让外传呢,这也太可爱了!” “这声音太好听了,心都化了。” 同学们站在影像前,不想离开,可是会有工作人员驱赶的,后面还有人要进来呢,谁不想多听一会儿啊,就是他们这些工作人员,都是打破头才能抢到这里的工位,容易吗? 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东侧殿,又来到西侧殿,这里是一些文物,都是长歌当初留下的法器,随着灵气不断复苏,炼器师也越来越多,这些法器便成了各个家族的珍藏。 能被收到这里,还是国家出面,他们才愿意拿出来展览的,所有权还是归各个家族所有,神龙宫只是借来展出而已。 同学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神龙宫,一路上都很兴奋,但谁也没说在里面看到的,嘴严的很。 龙国作为整个世界最大的国家,现有如今资源最丰富的一片土地,人数最多,修为最高,人们也是最幸福的,无数人想偷渡过来,可没有一个人能穿过结界。 这里就像是一片真正的净土,让人们幸福开心的在这里生活。 第171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1 长歌在小天道殷切的目光中,离开了灵气复苏的小世界,进入空虚后,没有多做考虑,便撕裂了旁边的一个小世界空间,跳了进去。 在鸿蒙宫抽出了神魂,把小龙的灵魂从养魂玉中放了出来,让它进入自己的身体。 小龙高兴的抬抬爪,摆摆尾,兴奋的很,它终于出壳了。 虽然灵魂还是虚弱,但有了龙身,它就可以沉睡修炼龙族功法了,速度比在蛋里可快多了。 “谢谢你,我能在这里沉睡吗?”小龙小心翼翼的问道。 “当然可以,你先在这里修炼,等以后找到了你的同族,你就可以回到族里了。”长歌笑着说道。 “谢谢,这是我给你的报酬。”小龙说完,一道红光就没入了长歌的神魂,然后它就在山脉中找了一个地方,睡着了。 长歌看着小龙飞走,开始查看那道红光,这是?一滴血? “主人,这是一滴真龙的精血,有了这个,你就有了龙族的气息,对其他种族的动物来说,那就是天然的血脉压制,很珍贵的!”重九科普道。 “哦,原来如此,看起来,以后不管到哪个世界,我都可以御兽了呗?”长歌问道。 “可以这么说,至少它们都非常的怕你,这是真的,而且龙族对你也会很亲近,这相当于龙族的认可。”重九继续说道。 “挺不错的,咱们去练功房,看看上次的收获。”长歌说着去了练功房。 “嚯~好多功德啊!还有信仰之力,小天道还是挺大方的嘛!”长歌看着自己上一世的收获,心里很高兴,其实她也没做什么,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了。 重九说道:“能不大方吗?你相当于救了祂的命,救命之恩再不大方,什么大方,而且你是有救世之功的,给他们功法,帮他们修炼,小世界也升级了,祂有什么不满意的。” 长歌点点头,主要是她这一世选的身体好,要是没有小龙,也不会那么轻松。 “我先炼化天道本源,把混沌珠解锁,然后再炼化功德和信仰。”长歌说着就盘坐在了蒲团之上。 长歌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终于将那一丝天道本源炼化,同时对大道的感悟也有了一点认知,对空间法则和时间法则的感悟也更深了一层,就是五行法则的感悟都有了一丝认知。 怪不得重九说这是好东西呢,果然是好东西啊! 混沌珠的封印也解锁了,整个空间变成一个星球大小,广阔无垠的土地,海洋冰川也都显露了出来。 长歌心里有一种,我拥有一个星球的感觉,这感觉太好了。 不过长歌没想把它发展成小世界,也没想当什么天道,如果做了天道,她就不能去浪了,整天守着这么一个小世界,那还有什么意思? 为了一个星球放弃了整个宇宙,她觉得有点傻。 长歌把功德给了重九三成,然后就开始炼化功德和信仰。 修仙和灵气复苏这两个世界的收获都不错,长歌的修为也跨了两个小境界,如今已是天阶三层的修为了。 “主人,你可以把整个空间做一个规划,按照你自己的想法来就行。”重九说道。 如今混沌珠解锁,她也不用等到真仙境再去自己分割了,混沌珠都给规划好了。 如今的小世界分为五块大陆,分别是东西南北中,鸿蒙宫所在的大陆正是中心的部分。 长歌把另外的四块大陆做了一个简单的规划。 东部大陆为修仙界资源,南部大陆为凡人界资源,西部大陆为妖魔界资源,而北部的大陆长歌打算留给科技文明,比如:星际。 中部大陆以后只做仙神界的资源,和长歌与重九的休息修炼之处。 每块大陆的地形都差不多,都有高山平原,河流湖泊和海洋,差别就是灵气的多与少。 长歌把悠然居也移到了南部大陆的山上,又挖了一个小型灵脉,埋在山下。 以后这片大陆虽有灵气却不逆天,时间依旧为10:1,产出的粮食蔬果,牲畜等也只是好吃,却没有灵气,这样就很好,还炼制了一个无限大的静止仓库,用来存放产出。 长歌在重九的帮助下,又把修仙界的各种物资都安置好,给各个大陆布下结界,互不打扰,这才松了一口气。 虽然就是一个意念的事,但做多了也累啊! “主人可以炼制几个傀儡,让他们打理这些大陆,这样主人就轻松了,而且以后在小世界的时候,也可以放他们出去帮你。”重九建议道。 “你说的对,之前我总觉得这傀儡没什么用,还浪费资源,如今想想,还是挺有必要的。比如当个保镖管家秘书啥的,还是挺香的。” 说干就干,长歌花了十年,炼制了五个仿真傀儡,分别放在了五块大陆,目前北部大陆还没有物资,就先放在南部大陆,打理凡人界的物资,做一些直接能吃的食物。 傀儡用灵石供给能量,长歌还给他们灌输了知识,让他们打理空间。 如果不是因为长歌知道这是傀儡,还以为这是真人呢。 “重九,以后这几个傀儡就交给你了,如果没有灵石,你就让他们自己换上。”长歌交代着重九。 “我知道了主人,放心吧。”重九甩着小尾巴说道。 “重九,我们现在所在的是现代世界啊。”长歌安排好了一切,才有心情看看外面的世界。 长歌用心感悟了一下,隐隐约约的知道这是一个小说世界,因为有剧情意识。 这就是炼化了天道本源后的收获。 长歌高兴的跟重九说自己的感悟:“我好像也能感悟到世界意识了,我能感悟到这是一个小说世界,其他的还感悟不到。” “那是正常的,本源之力就是这么强大!但是只有那一丝,能感悟到根本已经很厉害了。 主人,这个小世界不但是个小说世界,还是个男主觉醒的小说世界,只不过他摆脱不了剧情意识,只能跟着剧情走,而且这个世界还重启过一次。” 重九幸灾乐祸的说道。 长歌有些吃惊:“什么情况?” 重九继续说道:“这个世界的男主在上一世的时候,觉醒了意识,想要挣脱剧情控制,可是他自己的力量达不到,在剧情快结束的时候才挣脱了控制。 可惜他不了解剧情意识的尿性,没有走完剧情就挣脱,剧情意识是不允许的,于是这世界重启了。 但他的命也挺好的,他挣脱剧情意识的时候,天道意识也觉醒了,如今的情况就是:天道意识和剧情意识在争夺小世界的控制权。 现在属于剧情意识占上风,天道就是再不愿意,目前的实力也是不如剧情意识的,所以这个男主都快疯了,每天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却又没有丝毫的办法。” “那就等剧情结束呗。”长歌问道。 “主人愿不愿意帮帮他,或者说帮帮天道?” “看祂的报酬了,要是再能给我一丝本源的话,也不是不行。”长歌尝到了本源之力的好处,现在想要更多,不过她不想掠夺,那有违大道规则,会被大道惩罚的。 “我去跟祂谈谈,看祂愿不愿意。”重九说完,意识便开始联系天道。 第172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2 等重九清醒后,跟长歌说道:“主人,小天道不愿意给本源,不过祂说,可以给双倍的功德,还有男主身上的光环。” 长歌有些愣怔:“我要那玩意儿干嘛?我又没有?一个伪光环有啥用?” 重九咂了咂嘴说道:“也不是完全没用,有了主角光环在小说世界里还是挺有用的,至少在气运上,要高出主角很多,就是剧情意识也很会偏向你这边。在平行世界,气运也会叠加。” 长歌想了想,凡人界也不过几十年,就当历练吧,来都来了,况且她还真没当过男主呢,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感觉。 于是问道:“那我们要跟男主交易?” 重九答道:“不用,跟男主交易的是天道,等天道意识恢复后,我们就可以走了,原主也会回来。” 长歌明白了:“意思就是咱们跟着走一遍剧情呗,然后就没有咱们什么事了,是这意思吗?” 重九无奈的说道:“不是走剧情,是不按剧情走,天道如今要恢复意识,那就要灭掉剧情意识,您想啊,主角都背叛了剧情,等消耗了女主的光环,剧情意识也就没用了,天道不就恢复了吗?” “呵呵,原来如此啊,懂了!”长歌突然明白了。 “那我给主人传输剧情和男主的记忆。” “好的。” 这是一本叫做《霸道总裁轻轻宠》的小说,既无脑,又恶心。 大概意思就是:霸道总裁和迷糊小秘书不得不说的二三事,我想很多人都应该猜出来了,一个霸道总裁,喜欢上了自己的迷糊小秘书,然后各种包容,各种捉弄,最后在一起的故事。 小秘书不是撒了咖啡,就是弄坏文件,要嘛就是被欺负,总裁除了帮她出气,还要说一句:“不是你的错,你这么纯真可爱,怎么能是你的错呢?都是别人的错。” 当然还有各种霸总语录: 比如:“女人,你在玩火!” 妈蛋,不知道玩火会尿床吗? 再比如:“女人,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 卧槽,你注意到个球球! 难怪男主会觉醒呢,这么不合理的剧情,傻子也知道不对劲儿吧?真当总裁那么闲吗?除了给女主擦屁股,就是各种宠宠宠了? 工作不干了?说一句天凉王破就真的破产了?法律不存在吗? 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这么无脑的剧情,还是那句话,二代只是有钱,不是傻,真以为两个圈子里的人,能生活到一起去吗? 思维、格局、朋友都不匹配,怎么融入? 灰姑娘能成为王子妃,那是因为灰姑娘她爸是伯爵,丑小鸭能成为白天鹅,那是因为它本来就是天鹅。 唉,长歌想想都胃疼! 再看男主的记忆,男主名叫顾庭安,是顾家第三代的继承人,从小就品学兼优,接手公司后,更是凭着独到的眼光和能力,让顾氏更上一层楼,成为h市的顶尖集团。 在圈子里,更是别人家的孩子,大学毕业之前,一直忙于学习,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白月光,学历更是金融和管理双博士,会四种外语。 洁身自好,温润如玉,能力超群,当然了,作为主角,还有一张不输于娱乐圈小鲜肉的精致容颜。 这样优秀的男孩子,自然也就是各个家族都想联姻的对象,同时也是豪门千金都想嫁的梦中情人。 在男主接手家族企业之后,顾父就给他找了一个联姻对象,是以珠宝奢侈品起家的齐家,齐家的小女儿齐思语就是男主的未婚妻,同时也是剧情里的恶毒女配。 齐思语毕业于戏剧学院,在大学还没毕业的时候,就进入了娱乐圈,她就是去玩的,家里不缺钱,她自己又喜欢,也有家族护着,那就随她心意呗。 齐思语资源不缺,有哥哥护着,还有一个总裁的未婚夫,本来可以一帆风顺的,但自从女主出现后,这一切都变了。 被网暴,被跟踪,又因为她总是为难女主,而男主又处处维护女主,让一个天之骄女的大小姐,如何接受的了,于是疯狂加抑郁,就拿了硫酸,要去毁了女主那张小白花的脸,结果就自食恶果了。 齐思语毁容以后,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跳楼自杀了。 齐家也被男主给吞并了,整个齐家都没有好下场,实惨的一家子。 可男主就真的喜欢女主吗?不,他一点都不喜欢,从他第一次见女主他就不喜欢。 第一次见面,女主抱着文件,撞在了他身上,文件撒了一地,男主心里很气愤,这么迷糊的性子到底是怎么被招进来的?还分到了总裁办? 可他说出的话却是:“没关系,下次注意。” 当时他就觉得自己被控制了,是不是被人下了降头什么的,他找过道士,也去过庙里,可都说没问题,带着符也没用,该如何还是会如何。 他想跟顾父说,可怎么也说不出来,写也写不出来,打字都不行。 这让他很苦恼,他想把女主开除,却做不到,干脆就躲着她,可无论他躲到哪,总能碰到女主,电梯,卫生间,商场,酒吧,就跟在他身上装了雷达定位一样。 尤其是齐思语对上女主的时候,他明知道是女主的错,想维护自己的未婚妻,却怎么也说不出来,说出来的都是伤人的话。 他和齐思语虽说是联姻,但两家是世交,他和齐思语的哥哥齐思钧还是同学加发小,这样的关系,就算是没有爱情,也能慢慢培养,不至于伤她,让她难过,可事情往往就是这么操蛋。 他甚至自杀过,只不过没成功,苦恼,气愤,无力,男主都崩溃了。 觉醒的男主拼命的想要挣脱控制,他想告诉齐思语,他做的那些事都是被控制的,可没有丝毫的办法,他说不出来。 就在他要跟女主举办世纪婚礼的时候,他终于挣脱了,然后取消了婚礼,赶走了女主。 就在他想去找齐家人解释的时候,出了车祸,再一醒来,就回到了刚跟齐思语订婚的时候。 他发誓,这一次他一定会好好爱齐思语,再也不伤害她,可这一次,他依然控制不了。 他明明把女主的简历搅碎了,又跟人事部提高了招聘的门槛,可女主还是阴差阳错的进入了顾氏,进入了总裁办。 长歌看着这剧情都笑了,问重九:“这剧情这么狗吗?我只要不按剧情走,就可以消耗女主的光环了吧?” “是的,主人。” 长歌点点头,“那就走吧,我倒要看看,剧情意识的力量能有多强大。” 第173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3 长歌进入男主身体的时候,正好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看了看手机上的信息,如今的剧情正好走到男女主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来的及。 长歌不喜欢这种不受控制的时间,万一他来晚了,事情已经发生了,那这任务还怎么做? 长歌在意识里跟重九说道:“小九,以后不要接这种活了,除非时间线可以咱们自己控制,时间线不受自己控制,总有些无力感。” “好的,主人我懂了。” 长歌看了看手机上的行程,还有半个小时,他就要去开会了,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女主,女主撞到他身上,把会议内容给撒了一地的时间点。 长歌想到这,还有点莫名的兴奋,这种跟剧情直接对上的事实,他还是第一次干呢,之前都是躲着的,然后偷偷搞破坏。 长歌看时间差不多了,站起身准备去会议室,瞥见旁边的穿衣镜,打量了一下,点点头,男主就是男主,确实好看。 185的身高,宽肩窄腰,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雅,五官精致却不失硬朗,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贵族般的气质,令人心生仰慕。 再加上长歌神魂自带的气质,还真有种儒将的感觉。 长歌点点头,不错,这身体他很满意。 这时他的助理高年来叫长歌去开会了。 “顾总,会议时间快到了。”高年说道。 “知道了,走吧。”长歌点头,带头走出了办公室。 会议室在楼下,长歌有自己的专属电梯,整个顾氏的人都知道,总裁专用电梯员工不能占用,唯有女主不知道。 就在长歌快到会议室的时候,就看到女主白芊芊抱着一大摞的文件迎面走来。 然后就像脚被谁绊了一下似的,直奔长歌而来,眼看就要撞上了,长歌就觉得有一道力量将自己束缚住了,长歌的神魂之力一动,力量消失了。 女主也正好撞了过来,长歌一躲,就看女主“啪叽”一下,摔在了地上。长歌听着那动静都觉得疼。 整个楼层的人都傻眼了,这女的怎么回事?碰瓷? 卧槽!整个楼层的女同胞都怒了,玛德,这招要是能用她们早用了,不知道总裁有未婚妻吗? 男同胞则是满脸的不可思议,总裁就是总裁,投怀送抱什么的,完全不为所动,就是这么洁身自好。 高年一看这情况,立马沉下脸来,喝道:“你是哪个部门的?走路都不看人的吗?” 高年的心脏都快被吓出来了,这要是在公司都让总裁被碰瓷,他这个助理还干不干了? “我…我是总裁办的。”白芊芊委屈的说着,眼眶红红的,像个委屈的小兔子,一边说着还一边看着长歌,就好像长歌是负心汉一样。 “总裁办?我怎么没见过你!”高年作为长歌的助理,总裁办的每个人都认识。 “我…我今天刚入职。”白芊芊还在瞟着长歌说道。 长歌也转头看向她,眼里无波无澜的,白芊芊看长歌看过来,红着脸低下了头,露出了所谓的天鹅颈。 长歌看了一眼女主,就这?女主是不是对自己太自信了些,就这清汤寡水的长相,还有这白水煮菜一样的身材,心里没点b数吗? 长歌看了高年一眼,说道:“问问人事部经理,还想不想干了,不想干就给想干的腾地方。”说完就离开了,去了会议室。 全程一句话都没跟白芊芊说话。 “是,顾总,我这就办。”高年答应着就掏出手机,给人事科打电话。 长歌不觉得高年会掉链子,作为总助,这点事都办不好,他就可以滚蛋了。 “高总助,您别赶我走,我知道错了,我一定改,行吗?求您了。”白芊芊看高年打电话,就开始哀求,她不能离开,她有一种感觉,如果离开了,她会失去很多。 “你这招对我没用,你这样的人,我天天都能碰到,顾总的瓷可不是那么好碰的。”高年说完就离开了。 白芊芊这回是真的哭了,明明之前的感觉告诉她,这招肯定管用的呢,为什么不好使了?她害怕极了。 可再害怕,该来的还是要来,人事部经理亲自上来把白芊芊给带了下去。 人事部经理室内,经理拿出白芊芊入职表,一看本科学历,还是那种野鸡大学的,花钱就能拿的。 经理脑门上的青筋都崩起来了,就这学历当个普通员工都做不到,她是怎么被安排到总裁办的? 经理一看给她分配部门的人,气的直接就是一嗓子:“小王!小王!你给我过来!” “来了来了,经理怎么了?”小王屁滚尿流的跑了进来。 “你看看你干的好事?这就是你招的员工?这是你家亲戚?”经理气的把白芊芊的入职表扔在了小王的身上。 小王手忙脚乱的接过入职表看了起来,“经理,这不对劲啊!我招聘的时候,那个明明是211硕士毕业的,我不可能犯这么大的错。” 小王又不傻,这么明显的错误,他怎么可能会犯。 “那就去查,还有这个白芊芊,立刻从哪来的回哪去,她的学历能力压根就不合格,补给她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快去!”经理吼完小王,又看向白芊芊。 白芊芊此时泪流满面,一个劲儿说好话,什么不要赶我走,我会努力的,一定会努力学习,这一类的话。 人事部经理可不吃她这套,高总助亲自打电话过来,那就是总裁的意思,他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他有家有口的要养活,没了这份工作,他还能找到福利这么好的工作吗? “白芊芊,你也不用求我,你自己什么水平你自己知道,我也不知道你是怎么通过的面试,但现在我通知你,你的试用期不合格,顾氏会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你可以走了。” 人事部经理平淡的说完,然后摆了摆手,让她去办理离职。 白芊芊一看人家不吃这套,也没办法,只好走了出去,办理了离职,还拿了一个月的工资。 顾氏的工资可不低,总裁办一个月光工资就有2万,还不算补助和福利。 高工资配的都是高人才,门槛就是硕士毕业,精通一门外语。 而小王那边也查清了,入职表被拿错了,本该入职的人,没有来,不该来的来了。 人事部经理亲自来给长歌说这事,一个劲儿的道歉,表示再也不会犯这样错误。 长歌知道这不是他的错,剧情意识的尿性就是这样。 第174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4 长歌揉了揉眉心,开了一上午的会,处理了不少事务,很久没有当过总裁的他,感觉有点心累。 “这次就这样吧,没有下次,把本来的人再聘回来就是了,那个女的怎么处理的?”长歌问道。 “顾总,我让她离开了,她的学历根本达不到我们公司的入职标准,不过,我补了她一个月的工资。”人事部经理说道。 “嗯,处理的不错,不能让不知情的人说咱们顾氏欺负人,行了,你去吧。”长歌听说人被开除了,心里还挺高兴的,要是天天在公司看到她,还不闹心死。 长歌把人打发出去后,办公室里就剩了他一个人,长歌在意识里跟重九说话。 “小九,之前束缚我的那股力量就是剧情意识吧?” “是的,主人。” “也不怎么样嘛,男主够没用的啊。”长歌说道。 重九翻了个白眼儿说道:“主人,那是你神魂强大,还有功德护身,信仰光环加成,所以才轻松就挣开了,普通人根本做不到好吗?” 长歌听完重九的话点点头,果然还得是自身强大啊! “我把她赶出了公司,光环应该消耗一点了吧,这女的简直有病,是不是觉得别人都是傻子?那么简单的碰瓷会看不出来?”长歌问道。 “那是肯定的,你现在是男主,你的光环同样不小。所以,只有你对付女主,才是最有效的,如果是别人,也会有降智的可能。” 重九解释道,也是让长歌不要掉以轻心,剧情意识不但狗,还很恶心。 “我知道了,不会掉以轻心的。”长歌说道。 下午的事情很顺利,虽然有很多年没有处理过这样的工作了,但刻在脑子里的东西是不会丢失的,熟悉一下再加上原主的记忆,就能得心应手了。 快下班的时候,手机响了,长歌一看,是齐思语。 接了起来,模仿原主的语气说道:“喂?思语,拍完戏了吗?” “嗯,拍完了,庭安哥下班了吗?”齐思语欢快的话语传了过来。 “正准备下班,拍戏累吗?要不要我去探班?省的有人欺负你。” “谁敢欺负我啊,再说我又不是包子,人家欺负我,我不会欺负回去吗?不过庭安哥能来,我还是挺开心的,要是忙的话就不用了,我这用不了多久,就能杀青了。”齐思语高兴的说道。 “等我忙完手头的项目,就去探班,那部电影本来也有顾氏的投资,作为金主,去给你撑腰,怎么样?”长歌笑着说道。 “你不怕上热搜吗?”齐思语小心翼翼的问道。 “上就上呗,怎么?思语觉得我拿不出手?”长歌跟齐思语开着玩笑。 “没有啦,就是怕庭安哥不喜欢被曝光,整天被狗仔追着撵着的,烦死了。”齐思语开心的说道。 “没事,早晚会被他们知道,如果是正常报道,那无所谓,如果是捕风捉影,我相信他们还没有那个胆子。” 长歌说道,顾氏在h市的影响力不低,主要是做电子产品和网络技术,在房产日化方面也有涉猎,如今和齐氏合作,主要也是想进军娱乐圈,毕竟这个圈子圈钱还是很快的。 “行,那我就等着庭安哥来探班了哦。”齐思语高兴的说道。 “好的,等我去的时候,会提前跟你联系的。” 长歌和齐思语说了几句,也就挂了电话。 齐思语挂了电话,抱着手机在床上打了两个滚。 庭安哥居然说来探班,这是要公开的意思吗? 其实两家联姻也只是商业圈里知道,因为齐思语在娱乐圈,所以就没有公开,主要是怕对齐思语有影响,毕竟狗仔还是很烦人的。 齐思语之所以不想公开,也是怕原主不高兴,原主从小就是那种一板一眼的人,明明年纪不大,但活的跟和老干部似的,自律到可怕。 但长歌却不在意这个,剧情里齐思语被网暴,也正是因为俩人没有公开,被网友先入为主的认为,齐思语是小三,虽然后来澄清了,但效果并不好。 此时的世界发展已经有了智能手机,并且绿泡泡什么的,网络支付也出现了,小视频才刚刚开始。 长歌想到了某音,就想做一个这样的平台,今天开会也是因为要安排这件事。 项目通过,自然有下面的人去做,长歌作为总裁,不需要亲力亲为,他只看结果,把握大方向就行了。 长歌今天正常下班,高年陪他一起,在地下车库长歌又看到了女主,不得不说,这毅力,长歌都佩服。 不过长歌没搭理她,看了高年一眼,高年点点头,表示明白。 长歌就上了车,让司机开车走。 女主看见长歌就往这边跑,被高年拦住了,眼睁睁的看着长歌上车走了。 女主看着高年,眼神里都是幽怨,都把高年气笑了,你以为你是谁啊! 高年拿出手机给保安打了一个电话,让他们来把人带走。 女主听见了高年打电话,知道是来赶她的,眼眶又红了,看着高年,怨他坏了自己的事。 高年没好气的看着女主说道:“白芊芊,收起你那点小心思,别把旁人都当傻子,顾总有未婚妻,不是你能想的,你这样的,顾总也看不上。 你这样的女孩子,我每天都能见到几个,年纪轻轻的,干点什么不好,怎么就想着走捷径呢?” 白芊芊的心思被戳破,气恼的喊道:“你这是污蔑,是诽谤,我就是想求顾总让我留下来,我真的需要这份工作,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白芊芊虽然嘴硬,但心里还是有些难受,原来总裁有未婚妻了,他怎么能有未婚妻呢。 “呵”,高年冷笑了一下,“你心里怎么想的,你知道我也知道,顾总同样知道,狡辩是没有用的,还有,想进顾氏就努力提升自己吧,你现在的水平,在顾氏只能打扫卫生。 就算是打扫卫生,劳务派遣那边也不会让你来顾氏,你这样心思不纯的人来了顾氏,他们也就永远的失去了顾氏这个大客户。” 高年说完,就看到跑过来两个保安,高年指着白芊芊跟保安说道:“以后这个人再出现顾氏,你们也就不用来上班了,包括你们的安保公司,都将被顾氏拉入黑名单。” 高年说完,就走向了自己的车,开车回家,他今天好不容易不用陪着总裁加班,正准备约女朋友吃饭看电影呢,结果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耽误了时间,他能不火大吗? 白芊芊看着高年开车走了,气愤的跺了跺脚,就被保安给拉走了,然后白芊芊就成了保安们严防死守对象,就是这个女人,异想天开,还害的他们差点失业。 白芊芊的照片也成了保安们都能记住的一张脸。 第175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5 长歌在顾氏已经工作了半个月,事务处理起来也是越来越得心应手,最让长歌开心的是,这半个月以来,都没有女主捣乱,心情很是舒畅。 这天,正好长歌制定的某音计划,都被安排了下去,也想起来答应齐思语去探班的事,于是叫上高年一起去剧组探班。 在路上,长歌给齐思语打了电话,说两个小时后到,还安排了高年去订了奶茶和甜品。 长歌刚进拍摄基地,就发现一圈一圈的狗仔们,在基地门口等着,看能不能挖掘点什么出来。 其实长歌不歧视任何职业,都是为了吃饭,但长歌讨厌那些捕风捉影的人,明明什么事情都没有,却歪曲事实的报道出来,以博人眼球,这样的人,没有人会喜欢。 长歌进入剧组的时候,导演助理已经在门口等候了,长歌作为金主之一,导演还是很重视的,但因为拍摄进度,他只能让助理来接长歌。 长歌进入拍摄场地的时候,正好齐思语在拍戏,跟导演打过招呼之后,长歌便坐在旁边看着他们拍戏,长歌没有当过演员,但娱乐圈的事情,他还是知道的。 长歌也想着学学,万一哪辈子要是有演员的任务,也算有经验了不是。 之前男主未婚妻的那个世界,他也是金主,还真的不知道这个圈子里的具体事情,听倒是听到不少,倒也略知一二。 齐思语拍完了上午的戏份,就朝着长歌这边走来,长歌站起身,微笑的看着齐思语,不得不说,相比女主那清汤寡水的样子,齐思语算的上妖艳妩媚的类型。 前凸后翘,花容月貌的,长歌相信,只要不瞎,都知道该怎么选。 “庭安哥,你来了。”齐思语高兴的像个孩子。 长歌把手里的水递给了齐思语,“快喝口水,拍戏累吗?” “不累,都习惯了。”齐思语接过长歌手里的水瓶,小口小口的喝了两口,便不再喝了。 这时导演问道:“顾总,跟齐小姐认识?” 长歌回头看着导演,笑着说道:“思语是我的未婚妻,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 导演也是个人精,立马脸上笑成了一朵菊花,说道:“原来还是青梅竹马啊!果然郎才女貌啊,齐老师,你这可就不对了,怎么还瞒着呢?是怕我们要喜糖吗?” 看看,一下子就从齐小姐变成了齐老师。 齐思语在长歌说出他们关系的时候,就很羞涩,听到导演打趣,就更害羞了。 长歌笑着说道:“导演,思语有些害羞,我带了奶茶和甜品,你发给大家吧,等我和思语结婚的时候,再请你们吃喜糖。” “呦,那我替大家谢谢顾总了,齐老师这边您放心,肯定会照顾她的,齐老师是专业院校毕业的,演技没有问题,我这边尽量先安排她的戏份,也好让她早点杀青回去休息。” 导演也是懂人情世故的,他以前只听说齐思语有背景,但具体什么背景,他不知道,齐思语也没有公开过自己的身份,只知道她不好惹,没想到,背景这么大。 商界钻石王老五的未婚妻,还是亲口承认的,这消息一旦公开,怕是整个娱乐圈都得炸锅。 况且有了这次的合作,也算是有个人脉了,以后拉投资什么的,不是更方便了吗? 懂事的导演还放了齐思语半天假,让她好好陪陪顾总。 齐思语从被长歌承认关系的那一刻起,脸上的红晕就没散开过,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好看极了。 长歌想到她在剧情里的命运,又把剧情意识骂了个遍,真特么的狗。 “思语,咱们去吃饭吧?想吃啥,我请客。”长歌和齐思语并肩走出拍摄基地,去他们下榻的酒店。 而此时拍摄场地内,不管是主演还是群演,都被齐思语的身份震惊的说不出话了。 好强的背景啊!难怪有那么多的好资源呢,果然有些人一出生就在罗马了,比不了啊,投胎也是技术活儿,他们羡慕不来的。 长歌等齐思语换完衣服,才带着她去了附近的一家私房菜馆,这里的私密性很好,毕竟经常有明星来吃饭,做不到保密措施,早就开不下去了。 高年和齐思语的助理在大厅用餐,包厢里只有长歌和齐思语。 “看看想吃啥?不要担心热量超标的问题,女孩子太瘦对身体不好,胖点也一样好看。”长歌把菜单给了齐思语,对她说道。 “真的吗?我不信,我要是长成一个大胖子,庭安哥肯定会嫌弃我。”齐思语不是小孩子,这样的话听听就行了,她还是要美美哒才安心。 “我说的是真话,我给你带了点养生茶,你每天让助理泡一包,就算是不用减肥,也不会胖,这可是我找人专门给你配的。” 长歌说的还真不是假话,女孩子太瘦了,节食什么的,对身体确实不好,而这次带过来的养生茶,是空间里的傀儡配的,用的都是空间里的配料,对美容养颜有很大的功效,也是长歌下一步想要发展的项目。 “谢谢庭安哥,我一定会每天都喝的。”齐思语高兴的说道。 长歌能从这姑娘的眼神里看出满满的爱意,不然剧情里她也不会那么崩溃,可能是长歌做过这样任务的原因,对这个女配,长歌还是很同情的。 长歌只是做任务,身体还是要还给男主的,但在这期间,他会好好照顾她,不让她被人伤害,这点长歌还是能做到的。 齐思语点了几个长歌爱吃的菜,又点了几个自己喜欢吃的菜,就没有再点了。俩人就在包厢里说着话。 齐思语:“庭安哥,你就那么公开了我们的关系,估计肯定会上热搜的,你不怕吗?” 长歌:“我怕啥?这又不是偷情,我们是未婚夫妻,光明正大,有什么好怕的。” 齐思语看着长歌这样,捂着嘴咯咯咯的笑,看的长歌有些纳闷,这么好笑吗? “庭安哥,我觉得你越来越接地气了,以前总觉得你就像天上的谪仙,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这次看着倒像是落在凡间,感受红尘万丈了。”齐思语盯着长歌,笑着说道。 长歌:那不是我,那是原主,剧情就是这么设定的。 “这样不好吗?其实我也不喜欢天天端着啊,很累的。”长歌颇有些无奈的说道。 “庭安哥这样很好,越来越有人气了。”齐思语说道。 齐思语觉得落入人间的庭安哥,让她更爱了呢,以前她也喜欢顾庭安,可是那样的顾庭安,总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而如今的顾庭安,让她更安心。 第176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6 就在长歌和齐思语聊天的时候,包厢的门被打开了,服务员开始上菜了。 一个服务员推着推车,一个服务员上菜。 “顾总,你怎么在这?”一个惊喜的声音在包厢里炸开。 长歌一看,女主?她怎么会来这?还做了服务员?这家老板这么心大的吗?不知道男女主都是事故现场? “你是?”长歌故意没有认出她,皱着眉问道。 长歌看着她那黯淡了一圈的光环,心想,还是有点效果的,但不多,这剧情还真是不遗余力的想掰回来啊! 白芊芊一听长歌的话,立马眼圈就红了,看着长歌的眼神里满是幽怨,就好像长歌是个始乱终弃的渣男一样。 长歌深深的皱起眉头,他最讨厌这样的人,欲言又止,欲拒还迎的,真不愧是小白花。 齐思语在长歌和白芊芊两人的身上开回扫描。 而白芊芊那欲语还休的模样,更让她误会了。 长歌不耐烦的跟旁边看傻了的服务员说道:“把你们老板叫来,你们就是这样为客人服务的吗?我是来吃饭的,不是来找晦气的。” 要不是他现在的身份,他真不介意打女人,真特么烦人,就感觉没长耳朵一样,长了也听不懂人话。 白芊芊一听长歌的话,泪珠就滚了下来,“顾总,你不记得我了吗?你怎么能把我忘了呢?” 听听,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是渣男呢。 长歌站起身就要走,“思语,咱们换个地方。” “顾总不要走,我是白芊芊啊,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长歌都被气笑了,“我应该记得你吗?那么请问这位白小姐,你是哪家的千金?又或者是哪个公司的大才?非得要我记住?” 长歌此时已经掏出手机,准备给高年打电话了。 白芊芊还想过来抓长歌的胳膊,长歌又一次感觉到了那股力量,运起神魂之力破坏掉剧情意识,长歌一个跳跃,就越过桌子站到了齐思语身后。 委屈巴巴的在齐思语耳边说道:“夫人,为夫的清白,就交给你了,我可能被碰瓷了。” 长歌的声音整个包厢的人都听到了。 白芊芊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顾总叫她夫人,难不成这就是顾总的未婚妻? 还有什么叫碰瓷?她没有。 在白芊芊的潜意识里,顾庭安就应该是属于她的,别问为什么,就是有这种感觉。 而齐思语也同样傻眼,庭安哥,你不用这么接地气吧?这还是那个说一不二严肃的顾总裁吗? 服务员此时也去叫老板了,能来这里吃饭的人,谁也得罪不起,也不知道这个新来的怎么回事,上赶着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要啥没啥的,有什么资本当小三啊!不自量力。 齐思语很快便回过神了,脸色一变问道:“你到底是谁?给我说清楚,哭什么哭,好心情都被你哭没了,真是晦气。” 白芊芊脸色一僵,“我…我…” 白芊芊我了半天也没说出自己是谁,还一个劲的瞟长歌,长歌一个185的大个子,齐思语才165,再怎么藏也藏不住啊。 长歌把心一横,脸也不要了,直接把额头抵在齐思语的肩膀上,手搂上了齐思语的腰,给高年的信息也发出去了,相信他很快就能到。 长歌在心里嘀咕道:“我是女的,就算是搂搂抱抱的,也不算占便宜,男主应该没那么小心眼,再说了,这身体可是原装的,未婚夫妻亲密点怎么了,不是挺正常的吗?” 长歌委屈的跟齐思语说道:“夫人,我真不知道她是谁?” 齐思语的三观都碎了,碎一地,捡都捡不起来的那种,她万万没想到庭安哥还有这样的一面。 这时菜馆的老板,高年还有齐思语的助理,也一同到了包厢。 老板先说话了:“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会出现这种情况,我马上带她走,今天这桌,就当我给两位赔罪了,真是对不住。” 老板说着就要拉着白芊芊离开:“白芊芊,马上跟我离开。” “顾总,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白芊芊啊!”女主此时还在挣扎,不知道的还以为有多深情呢。 “白芊芊!”高年看见白芊芊的那一刻都要气炸了,怎么又碰见这个神经病了呢。 “高总助。”白芊芊看见高年就是一哆嗦,她不怕长歌,因为她觉得长歌不会把她怎么样,但她怕高年,因为高年不吃她那一套,还会收拾她。 “呵,你就那么想攀高枝?我记得我跟你说过吧,顾总有未婚妻,你就这么喜欢知三当三?不过是在顾氏上了一天班而已,顾总凭什么要记得你,你以为你是谁啊?” 高年也是气狠了,火力全开,一点情面都没留,主要是这个女人太不要脸了。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顾总根本不喜欢他未婚妻,他不会喜欢她的。”白芊芊一边哭着一边说道,多亏这时候包厢的门关着,不然早被狗仔拍了。 长歌也是生气了,因为齐思语此时都要哭了,长歌拍了拍她的肩膀,从她背后出来了,看着白芊芊眼神冰冷,神情严肃。 “白芊芊是吗?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我未婚妻?你觉得我应该喜欢谁?你吗?我又不瞎,放着家世好,相貌好,气质好的未婚妻不喜欢,会喜欢一个连人话都听不懂的清汤挂面? 你是不是有什么臆想症?白芊芊,这是最后一次,再有下次,我就只能报警了,你这已经构成骚扰了。” 白芊芊看着长歌,泪眼朦胧,她觉得事情不该是这样的,可看着长歌那冰冷的眼神,她也有些怕了,还是跟着老板走了。 齐思语看人都走了,才问道:“那人是谁啊?” 长歌皱了皱眉,说道:“只是公司招聘的一个员工,一个野鸡大学毕业的本科生,居然被分配到了总裁办,上班的第一天就想往我身上撞,被我躲开了,文件什么的还撒了一地。 我让高年处理的,当天就开除了,可后来,我又在地下车库碰见了她,交给高年处理,我就上车回去了,本以为没事了,谁知道又在这碰见了。” 长歌一边说,高年一边点头,就是这么回事。 第177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7 长歌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思语,我觉得这个女人有点邪门,她应该会催眠一类的东西,如果她单独找你,你就打电话给我,不要单独见她,我怕你吃亏。” 齐思语和另外的两个人都懵了,这么严重吗? 齐思语说道:“她这么厉害吗?” 长歌点头,又说道:“是的,你应该知道我们公司的制度,招聘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出纰漏,可偏偏就出了纰漏,地下车库外有保安守着,她是怎么进去的?一件是巧合,可件件都巧合的话,那就是有鬼了。” 齐思语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傻白甜,她想到了,这个女人应该是冲着长歌来的,没有犹豫的点点头,说道: “庭安哥,我知道了,我肯定不会单独见她的。” 长歌主要就是怕齐思语又被女主光环影响,失了智。 四个人一起吃了顿饭,因为女主的出现,吃的很快,之后长歌送齐思语回酒店。 “思语,这是我送你的礼物,要一直带着哦,不可以摘下来。”长歌说着,把一枚玉坠戴到了齐思语的脖子上,这是长歌收集的一块防御法器,对于剧情意识有克制的作用。 长歌自己是不怕剧情意识的,但齐思语做不到。 “谢谢庭安哥,我会天天戴着的。”齐思语高兴的说道,这玉坠一看就不是凡品,无论是水头还是花纹,她都喜欢。 齐思语戴着长歌送的项链,助理拎着长歌送的养生茶,俩人迈着欢快的步伐回了酒店。 告别了齐思语,长歌在回去的路上想着: 这女主有些烦人啊,不能杀,那就想办法快点消耗掉她身上的光环,让剧情早日结束。 而被长歌惦记的女主,此时正在老板的办公室里哭呢。 “老板,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再也不敢了,我一定好好工作,求你了。” 梨花带雨的脸庞,让老板动了恻隐之心,“那就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不过今天那桌饭钱,从你的工资里扣。行了,去做事吧!” 白芊芊感恩戴德的跑了出去,继续工作了。 同时,齐思语和长歌的关系也在今天被顶上了热搜。 “惊!当红小花和顾氏总裁居然是这样的关系!” 文章标题有点狗,但内容还是真实的,说明了俩人的未婚夫妻关系。 长歌是在回程的路上看到的热搜,于是,登录上原主那个八百年都不上一回线的账号。 发布了一则信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并艾特了齐思语。 齐思语第一时间就发现了,长歌发的信息,转发了并艾特了长歌,“往后余生,有你有我。” 一时间,网络差点干崩溃,网友和粉丝们纷纷留言祝福。 齐思语现在的剧组也转发并送上了祝福。 顾氏的官方账号,更是直接下场:艾特了齐思语后发文:“夫人,您好!”并发了99万的红包,给网友们抢。 齐氏集团的官方账号也做出了回应,艾特了长歌并发文:“姑爷,您好!”同样发了99万的红包,庆祝两家结秦晋之好。 然后就直接给围脖干瘫痪了。 第二天,齐氏和顾氏两家的股票纷纷涨停。 这让顾父和齐父都觉得不可思议,还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长歌没有理会网上的事,顾氏公关部会盯着网上动态的,他作为总裁,真的没有小说里那么闲,他很忙,虽然是做任务,但也不能摆烂,况且他自己也能学到很多知识。 不过长歌还是让重九盯着女主,之前是他疏忽了,他以为女主还会想方设法的来顾氏呢,没想到女主会另辟蹊径。 其实长歌不知道,不是白芊芊不想来,是她来不了,整个人事部的人对她都避如蛇蝎,上次弄错了一次,总裁没有罚他们,要是再弄错一次,就得滚蛋了。 大家都是为了生活的打工人,谁愿意失去一个工资高待遇好的工作呢。 白芊芊没有了办法,又被生活所迫,才不得不去当了服务员。 白芊芊家境不好,父亲是个酒鬼,母亲是个病秧子,还有一个熊孩子的弟弟,典型重男轻女的家庭,白芊芊从小就是在邻家哥哥,校霸同桌,学霸男神的爱护下长大的,所以,对于男人,她很明白该如何拿捏,却偏偏在长歌这里吃了瘪。 还真是女主的标配啊:酒鬼的爹,病弱的妈,不懂事的弟弟,破碎的她啊! 就这样一个家庭出来的孩子,不想着如何努力去改变,偏偏把心思都用在了男人身上,真以为征服男人,就能征服世界了?做啥梦呢? 此时的长歌也想到了女主的那几个男配“哥哥”,论实力,长歌一点不怕,就算是那个校霸同桌,在家世上,连拜见长歌的机会都没有。 那个学霸男神也是一样,一个学习好的书呆子罢了,倒是那个邻家哥哥,是个小混混,没少帮女主干脏活儿。 但长歌也没掉以轻心,让重九同样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只要他们有什么动作,就把他们废了,女主还有光环在,长歌不能下死手,男配什么的,长歌可没那么好的耐心。 这天,长歌又是正常下班,最近高年可开心了,顾总这是进修去了吗?事情处理的越来越快,眼光也是越来越独到,他也不用陪着加班了,每天都能正常上下班,跟女朋友的感情都越来越亲密了呢。 长歌现在住在离公司不远的公寓里,顾家老宅在郊区,原主从接手公司开始,就从家里搬了出来,主要是上班太远,长歌也没有改变,除了跟齐思语相处,他一直维持着原主的人设。 不过今天长歌接到了顾父的电话,让他回老宅一趟,吃顿团圆饭。 长歌让司机中途拐了个弯,往郊区的老宅开去。 这是一片别墅区,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原主的爷爷奶奶也住在这边,跟顾父顾母是邻居。 顾父兄弟三个,还有一个妹妹顾小姑,顾父是长子,继承家业,顾二叔则是自己创业,做起了物流,顾三叔是个技术男,顾家的技术都是顾三叔在支撑。 顾小姑是大学教授,嫁的人也是教师世家,一家子都是老师。 长歌回到顾家的时候,管家王叔已经在大门口等着他了。 “少爷回来了。”长歌一下车,管家王叔就笑眯眯的迎了上来。 “王叔。”长歌跟管家打着招呼,王叔在顾家工作了二十多年了,是看着原主长大的,所以原主对他也不错,当成了半个长辈。 第178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8 长歌一进门,就看到了顾父顾母正坐在客厅里等着他,换好了鞋,把外套递给了佣人,上前打招呼。 “爸,妈,我回来了。” 顾母看着长歌,慈爱的嗔怪道:“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忙,也不知道回来看看,又不远,还得让我们给你打电话。” 长歌看着顾母,像原主那样露出浅笑,“妈要是心疼我,就让爸回来帮我吧,你看他还不到六十岁呢,怎么就想着退休了呢?” 顾母还没说话呢,顾父就急眼了,“不孝子,怎么说话呢,你爹我忙了半辈子了,还不能休息休息吗?” 顾母也心虚的把头转到了一边,长歌看着这两口子,有些无语。 自从顾父退休后,就整天的和顾母出去旅游,国内国外的到处飞,简直就像放飞了自我一样,上个月还跑到北极去看极光。 俩人虽说也是商业联姻,但顾家的老爷子家教很严,养外室是不行的,私生子更是决不能进入顾家的族谱。 所以三代的顾家人,虽然算不上什么好丈夫,但也都是洁身自好的存在,对妻子也非常的尊重。 可惜这样的家风硬生生的让原主给破坏了,这也是原主觉醒后,异常痛苦的原因。 他成了顾氏的那颗老鼠屎,即便上辈子顾家的长辈同意了原主娶女主,但女主也没有结婚证,因为顾家不承认。 好在最后,连婚也没结成。 长歌无奈的叹了口气,“唉,父母是真爱,孩子是意外啊!我就不该抱有幻想。” 顾父哼了一声说道:“你年纪轻轻的,不奋斗,等着啃老吗?谁不是年轻的时候,就被困在了家族里,等你儿子长大了,你就轻松了。” “行,我懂了,等我有了儿子,我也早早的培养他,然后早早的退休。”长歌笑着说道。 这时顾母清了清嗓子说道:“庭安啊,其实今天叫你回来,还有一件别的事。” 顾母说完还有点不好意思。 长歌一见顾母那表情,就知道这事儿跟他有关系,“妈,什么事,说吧。” 顾母咳了一下说道:“是这样的,你上次让高助理送回来的养生茶,我和你爸一直在喝,效果特别好,这不就想问问你,这茶方,是你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长歌一听是这事,就明白了,长歌给家里的养生茶是空间里南大陆的,如果用普通的药材代替,效果也是有的,只是没有空间的效果好。 顾母的娘家沈家是医药世家,顾母也是从小就接触这些,嫁入顾家后,顾母也是有自己的产业的,顾母的美容院可是全国连锁的,在上层的太太圈里,非常的有名。 “这方子是我闲着没事瞎琢磨的,目前也只给家里人用过,专利也在走流程呢,应该快下来了,妈有想法?”长歌问道。 “那等专利下来了,能不能把授权给妈,我想在美容院加上这一项,价格什么,按规矩来,妈不占你便宜。” 顾母一听是自己儿子的专利,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原主小时候,可是被顾母教导过医学知识的,对于长歌的专利,一点都没怀疑。 “行,我这边没问题,妈也可以开个饮片厂,我可以用专利入股,这样普通人也可以喝,还可以出口。”长歌建议道。 “这也可以,我还没想过建厂呢,庭安,你介意跟沈家合作吗?沈家有中药基地,原材料这块可以保证。”顾母思索着问道。 “不介意,反正都是为了赚钱,能给自家人赚,为何要便宜别人。”长歌不在意的说道。 “行,那我明天联系你舅舅。”顾母开心的说道,豪门联姻,娘家就是底气,顾母自然希望娘家更上一层楼,沈家也有饮片厂,但效果跟长歌这个没法比。 在家吃了顿开心的晚餐,长歌又把这段时间的工作和规划,跟顾父聊了聊。 长歌从来不会轻视土著的智慧,对于这个世界的规则,土著比外来的长歌,更明白怎么去玩。 顾父听完点了点头,说道:“庭安,对于你,我向来都是放心的,你从没有让我们失望过,想干那就去干吧,顾家的继承人就该有这样的魄力。” 长歌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沈家那边对接工作,长歌全权交给了顾母处理,他就拿个专利的分红就行,管理什么的,长歌不插手。 他现在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短视频上,这是一块大蛋糕,凭着顾氏自己是吃不下的,倒是可以和齐家合作,不过顾氏至少要拥有51的股权。 前期的投入也大,如果不融资的话,顾氏自己也有些吃力。正好齐思语的戏也拍完了,约长歌吃饭。 “庭安哥,我杀青了,回到h市了,你什么时候有时间?一起吃饭吧。”齐思语温柔的语调传了过来。 “周末吧,我这几天晚上都有事,到时候叫上你哥,我也好长时间没见到他了,正好一起坐坐。”长歌回道。 “行,我一会儿就跟他说,咱们周五晚上见,地方就由我来定,我一个姐妹开了一个度假村,近期迎客,咱们先去看看环境怎么样?”齐思语说道。 “可以,我这边没问题,到时候我去接你。” 齐思语说的度假村长歌也知道,是齐思语的一个闺蜜开的,齐思语也有股份,剧情里,齐思语因为女主的事崩溃,她这个闺蜜没少帮她为难女主和原主。 可惜,没能敌过光环的力量,最后度假村被迫卖了出去,齐思语死后,这个闺蜜就出国了。 周五,长歌早早的下班了,换了一身休闲服,亲自开车去了齐家。 长歌带了些茶叶,空间里的傀儡炒制的,味道非常不错,没有灵茶的功效,但口感特别好,在这样的凡人界,送礼非常不错。 长歌到了齐家的时候,只有齐母和齐思语在家,齐家父子两个都在公司呢,齐父还没退休,相比原主的能力,齐思钧的能力还不足以挑大梁,现在打理着齐氏名下的娱乐公司。 “齐伯母好,我来接思语。”长歌到了齐家,把礼物给了佣人,对着齐母问好。 “庭安来了,都是一家人,以后不用这么客气,快坐。”齐母笑的一脸的慈祥,有种丈母娘看女婿的意思。 “就是得了一点茶叶,家父喝着还不错,让我给齐伯伯带点尝尝。”长歌笑着说道。 “妈,那我们走了啊,到度假村那边还挺远的呢,晚上就住那边,星期天回来。”齐思语看她妈想拉着长歌说话,赶紧说道,然后就拉着长歌要出门。 “伯母,我就先走了,下次再来拜访。”长歌急匆匆的跟齐母道了别,就被齐思语拉着走了。 “思语这孩子,真是的,我这还没说两句话呢,就把人拉走了。”齐母看着两人出去的背影,怨念的嘀咕着。 第179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9 长歌开车带着齐思语往度假村赶去,齐思钧会从公司那边直接走。 一路上,齐思语都在陪着长歌说话,也有好久没见了,齐思语感觉有说不完的话,长歌也问她一些拍戏的事,甚至还有娱乐圈的八卦,气氛很是和谐。 这时,重九突然提醒道:“主人,女主在前面,她那个竹马的邻家哥哥也在。” 长歌在意识里问道:“什么情况?” “女主被小混混调戏,竹马给她出气呗,现在正按着小混混揍呢。” 长歌想了想,从前面的路口拐了弯,能远远的看到一帮人围在一起。 让重九继续盯着他们,自己就专心开车了。 齐思语一看路线错了,问道:“庭安哥,怎么走这条路了?这条路有些堵,也绕远。” “刚才那条路有这帮人堵着,看那样应该是小混混在打架。” 长歌说着拿出手机,好心的帮忙报了警,作为一个好市民,怎么能放任这种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呢。 “嗯,庭安哥做的对,这样的事情就是报警处理。”齐思语点点头说道。 而女主像是有感应一样,朝着长歌拐弯的路口看过来,可惜什么也没看到,好像自己又失去了什么,这感觉一点都不好,她最近一直有失去什么的感觉。 长歌一边开车一边在脑子里跟重九对话:“小九,我现在想弄死女主,行不行?” “主人,你疯了吗?”重九惊呼。 “没疯,又没说一下子弄死,下个毒什么的,我还是能做到的,简直太烦人了。”长歌骂道。 “下毒?你想下什么毒?”重九知道主人的药柜里有上千瓶毒药,各种各样的毒。 “还没想好,小九啊,不是说女主注定是男主的吗?如果她不是男主的了,光环会不会掉的更快?”长歌说道。 重九咽了咽口水,说道:“你可以试试,没准就能卡bug呢。” 长歌也想试试,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呢,这一点点的走剧情,啥时候才能把女主光环磨没了啊! 长歌打定主意心情都舒畅了几分。 在度假村的大门口,碰到了赶来的齐思钧,一行人开车进了度假村。 停好车后,长歌跟齐思钧对了一下拳头。 “思钧,好久不见了。” “是啊,好久不见了,听说你最近很忙。” 长歌挑了挑眉,“听谁说的?” 齐思钧语气酸溜溜的说道:“还能有谁,我家老爷子呗?你猜他是怎么知道的?” 长歌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说道:“不会是我家老爷子说的吧?” “呵,你还真知道啊,知父莫若子啊,不是,庭安啊,你怎么优秀咱们都没意见,能不能别这么打击我们?给我们留条活路不行吗? 你是不知道啊,那天被我爸关在书房里,这顿臭骂呦,骂的我差点自杀谢罪,庭安,求你做个人吧。” 齐思钧像个委屈的孩子,抱怨道。 “优秀怪我喽,你也可以的吗?”长歌不厚道的笑了。 “得了吧,从小你就压我们一头,如今长大了,就更不给我们留活路了,你问问圈子里的这些人,有不恨你的吗?”齐思钧看向长歌的眼神,都充满幽怨。 “应该是有的吧。”长歌也不确定,原主确实优秀,长歌自是不必说。 “那肯定是女孩子,庭安,我可警告你,不许伤害我妹妹。”齐思钧晃着拳头说道。 长歌白了他一眼,说道:“我是那种人吗?” 齐思语满面羞红的说道:“快走吧,澜澜已经在等着我们了。” “走走走,唉,女生外向啊!”齐思钧抱怨着,一行人离开停车场。 齐思语挽着长歌的胳膊,小鸟依人的跟在长歌的身边。 等几人到了大厅,才知道,圈子里没有应酬的人都来了。 作为主人的宋澜已经迎了过来,“可算是到了,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说完还翻了个白眼。 宋家做的是酒店行业,全国连锁,宋澜不是继承人,但也是精英教育长大的,这个度假村就是几个小姐妹一起开着玩的,宋澜出大头,其他的人拿股份。 所以说,有钱的人越来越有钱,因为从小就是这么教育着长大的。 齐思语被小姐妹带走了,长歌他们这些人也一起去了烧烤地点,今天晚上的派对,主要就是自助烧烤,自己动手的那种,但真正动手的也没几个,都在一旁聊着生意上的事。 这是原主的圈子,每个人都认识,很多都是同学或者发小,平时的宴会什么的,也会遇到。 有继承人,也有自己创业的,总之没有一个废柴。 这时,齐思钧才想起他之前想要问的事,“庭安,听你家老爷子说,你要做短视频?” 长歌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这也是他今天找齐思钧要说的事,说道:“是的,我想做一个全民参与的短视频平台。” 于是长歌就把某音短视频平台的架构,跟齐思钧说了,长歌越说,他的眼睛就越亮,他相信,这个平台做好了,绝对能挣大钱。 “庭安,这个平台需要的资金应该不少吧?需要帮忙吗?我这还有一笔小钱,存着也没什么用,带着兄弟挣点零花钱?” 齐思钧的眼睛都要变成孔方兄了。 “真感兴趣?”长歌问道。 齐思钧点点头,表情真挚。 “行,不过我只能拿出30的股份,你能接受吗?”长歌笑问道。 “能,我自己投资,不是齐氏投资,三十就不少了。”齐思钧点点头说道。 这时,旁边挤过来一颗脑袋,“别啊庭安哥,三十哪够啊,这么好的项目怎么也得带带兄弟啊!” 这是简家的老二,也是自己创业的,开了一个游戏公司,目前发展的还不错。 这时也有几个人凑了过来,表示想加入。 他们知道,长歌能说出来,就代表可以融资,以原主之前的名声,他们都相信,就没有不赚钱的项目。 经过了一番讨论,顾氏占股60,齐思钧占股20,剩下的二十,几个人平分,长歌也把电子版的项目规划发给了他们。 都表示,明天就带上律师去顾氏签合同,只要签了合同,钱就到账。 都不是傻子,就算不是国内的名牌大学毕业,也是国外的名牌大学毕业,都能看出来这里的商机。 几个人正相谈甚欢的时候,宋澜和几个女生过来了,派对也正式开始了。 第180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10 整个派对气氛非常融洽,男人们小酌着,讨论着最近商圈里的变化,女人们则是玩着游戏,一片欢声笑语。 齐思语今天玩游戏不在状态,喝多了,散场的时候,抱着长歌不撒手,长歌无奈的看着这个小醉猫,打横抱起,给她送回了房间,交给了宋澜照顾。 “呦,顾大总裁,你还真是坐怀不乱啊,就是留下来也没事,我不会说出去的。”宋澜一副打趣的样子,看着长歌。 长歌无奈的笑笑,“别闹,照顾好她,让厨房给做一碗醒酒汤,不然明天该头疼了。” 长歌交代完宋澜,就起身回了自己的房间,这又不是他媳妇,不怕男主回来发疯啊,到时候受罪的不还是齐思语吗,再说了,他今天晚上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宋澜看着长歌的背影,她总觉得顾庭安变了,变得有人味了,以前她都以为顾庭安是庙里的泥像呢。 宋澜看了看床上的齐思语,点了点她的额头,小声的说道:“你可真厉害,硬是把一个飘在半空的谪仙,给拽下了红尘。” 说完,就认命的伺候着齐思语。 长歌回到自己的房间后,神魂就进入了空间,在炼丹房里翻找了起来。 最后拿出一个小玉瓶,“就是它了。” “主人,这是什么?”重九问道。 “染朱唇!”长歌笑着说道。 “干什么的?”重九知道长歌炼了不少奇奇怪怪的药。 “这药啊,男人吃了离不开女人,女人吃了离不开男人,男女都吃,就此次离不开对方了,否则就浑身难受,是用火情花粉炼制的。”长歌笑着说道。 重九都惊呆了,主人是有多闲?能炼出这样的药? “主人你炼这玩意干吗?” “给渣男贱女锁死用的。”长歌说道。 重九一听,有道理啊,谁知道以后会碰见什么奇葩的玩意儿啊!主人大才! “小九,给我定位一下女主的位置。”长歌说道,这就是他今晚要干的事,让他规规矩矩的走剧情,他嫌恶心。 “主人,女主和她的竹马哥哥刚从警局回出租屋,主人报了警,他们都被带走教育了,刚放回来,我这就给主人发定位。”重九兴奋的说道。 长歌出了空间,没有直接出去找人,而是先去洗漱了,晚上吃的烧烤,身上有味道,不能留下一丝丝的证据。 到了半夜的时候,整个度假村都安静了,长歌换上一身黑色的衣服,神魂运起七彩灵珠的力量,给自己变了一副平平无奇的容貌,又拍了一张隐身符,这才从窗户跳了出去。 走出度假村的范围后,长歌在空间里拿出一辆小电驴,去掉隐身符,一路朝着女主的定位而去。 一个小时后,长歌来到了女主所在地方,这是一个城中村,连监控都没有,大批的进城务工人员都在这里租房子,混乱的很。 长歌在隐秘的地方,收起小电驴,又贴上隐身符,翻墙进入,来到女主的门前,神识散开,这是一个单人间,没有卫生间,也没有厨房,只有一个单人床,和一个简易的柜子。 屋里有两个人,女主睡在床上,她的那个小混混竹马打地铺。 神识化成针,扎了他们的睡穴。 又把神识化成手,打开了屋门,长歌进门,虚掩上房门,从空间里拿出一颗染朱唇,塞进了女主的嘴里。 长歌的丹药可是入口即化,想吐都吐不出来了。 看着女主的光环已经黯淡了很多,长歌放心的离开了。 “小九,一定要盯紧了女主,我想知道这有没有用。” “好的,主人。”重九欢快的答应了。 长歌回到度假村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赶紧爬到床上休息,这一天天的,真累。 第二天,长歌还没醒呢,重九就发来了女主的现状,已经跟她的竹马哥哥好上了。 哦吼,太好了,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小九,重点盯着她的光环,什么时候消失。” “好嘞,主人。” 长歌一行人在度假村开心的玩了两天,才回市里。 公司的项目进展顺利,长歌也没有那么忙了,把这个世界的知识复制了一份,放进了空间的书房,这是长歌在每个世界都会做的一件事。 每个世界都有它独特的知识体系,哪怕大方向不变,但很多文学作品还是有出入的,所以长歌都会复制带走,谁知道什么时候就用上了呢。 女主最近活的可滋润了,每天都有小哥哥陪着,估计已经忘了长歌是谁了。 短视频平台也已经开始进入公评阶段了,长歌知道自己离开也不远了。 就是不知道这bug卡的行不行。 突然有一天,重九说女主的光环消失了,剧情意识也消散了,天道意识正式觉醒。 长歌已经做好了离开的准备,等啊等,等啊等,直到短视频平台正式上线,饮片厂也正式运行,才等来了原主的消息。 重九:“主人,原主说他不回来了,让你代替他过完这辈子,小天道也同意了。” 长歌:啥玩意儿,我特么都准备好了,你给我来这? 长歌问道:“为啥啊?他不想重生了吗?” 重九无奈的说道:“男主如果回来,他上一世的记忆就会被天道抹去,不算重生了,而且,他说,他的家人爱人朋友,好像更喜欢你,所以,他就不想回来了,他想去投胎。” 长歌这个气啊,果然她就是和男主气场不和,真特么的狗啊!真想弄死他。 “小九记得跟天道要报酬,这不是毁约吗?什么玩意儿!加钱,必须得加钱!” “主人放心吧。”重九说完就去跟天道沟通了。 重九回来时,猫脸上都是兴奋,长歌看着重九,也兴奋的问道:“加了啥?” “哈哈,加了男主的气运和一成的魂力。”重九说道。 长歌点点头,要说狗,还是天道更狗,祂自己一点不亏啊。 “男主气运?这又是啥?” “男主气运跟天道气运不同,但可以叠加,如果主人在做男人的话,你就是男主,气运之子中的南波万,加上男主光环,不管在哪个小世界都可以嘎了男主取而代之!”重九说道。 卧槽!这么好,不亏啊,赚了! “也不错,狗男主,以后再惹我试试看,弄死你!”长歌恶狠狠的说道。 “小九,厉害!”长歌给重九比了一个大拇指。 第181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11 长歌叹气,既然走不了了,那很多计划就要提上日程了,毕竟要过一辈子的,长歌又把狗男主骂了一遍,才认命的开始写计划书。 慈善机构是必须要成立的,公司的顾家的,但功德是自己的啊! 智能ai也要升级,什么机器人无人机一类的,也要尽快成立研发实验室。 这些可以跟国家合作,给顾氏找个靠山。 长歌这一写就写了好几天,期间更是各种暴躁,他都忍不住想发火了,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主人,要不你出去散散心吧,别让男主气着了。”重九看着这样的长歌,也有点怕怕的,毕竟发了疯的大佬,谁知道会玩出什么骚操作啊! “不用,我就是郁闷让人算计了,不光被男主那个狗东西算计,还有天道,祂肯定也参与了,唉,可惜我还干不过祂,所以我要赚功德,我要强大,等哪天能把祂们都按在地上摩擦。” 长歌气呼呼的说道。 “嗯,主人能想开就行。”重九看到这么有斗志的长歌,也放心了。 长歌眼珠子转了转说道:“重九,你要不要出来陪我?你不是能化形了吗?” 重九摇摇头说道:“不要,现代处处都是监控,不自由,我宁愿在空间里修炼。” 长歌叹了口气,没忽悠住,算了,认命了。 直到一个星期后,长歌才把顾氏未来的计划书写好,然后打印出来,关了电脑回老宅。 顾父接到长歌要回来的电话,还有些奇怪,这几天顾父经常接到公司一些老人的电话,都是让他劝劝小顾总,别把自己逼得太狠了,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顾氏如今的发展已经相当不错了,慢慢来,一步一个脚印的就行。 顾父还有些奇怪,儿子这是干啥了,别人家的员工恨不得总裁上进,他家的怎么还劝总裁不要急呢? 顾父猜不透,只好给高年打了电话,从高年那了解到,儿子是为顾氏未来做规划呢,所以脾气有些暴躁。 顾父想给长歌打电话,又一想,儿子本来心情就不好,他还是别触霉头了,万一被儿子抓回去上班怎么办? 而且儿子现在越来越有气势了,那身上的威压,直接比肩顾家老爷子,也就是长歌的爷爷,顾氏的创始人,他虽然是长歌的爹,可他也怕啊! 唉,养个儿子越来越像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造了啥孽。 顾父叹气! 顾母倒是没有这个感觉,她现在活的可滋润了,自从养生茶上市以来,直接就在上层圈子火了起来,那些太太们天天约她逛街打牌的,都想从她这拿到高端的养生茶。 顾母的养生茶分两个配方,一个人工种植的药材,一个是模拟野生环境种植的药材,这都是沈家的底蕴,是沈家几代人的努力,才有了如此规模的药材基地。 但高端的养生茶数量太少,效果又太好,除了顾母送出去的,简直是一茶难求。 顾母现在对长歌这个儿子,那是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就问圈子里谁有她会养儿子。 所以顾母看到顾父那跟便秘了似的脸,有些不解,问道:“你咋了?儿子回来你不高兴?” 顾母大有一副,你要是敢说,看我怎么收拾你的表情。 顾父叹了口气说道:“儿子最近心情不太好,他回来了,咱们千万不要惹他生气,你没发现,他现在的气势越来越像老爷子了吗? 我现在看见他,总有一种小时候看见我爹的感觉,唉,造孽啊!养个儿子像老爹,偏偏我还也惹不起,我这个爹当的是不是有点失败?” 顾母听完顾父的抱怨,“噗嗤”一声就笑了,“哈哈哈,活该,谁让你这么早就退下来的,把那么大一个公司就那么扔给他了,他连约会的时间都没有,管着几万人的饭碗,没点气势怎么行?” 顾父看了自家夫人一眼,果然,在女人眼里,儿子才是最重要的。 累了,毁灭吧! 长歌到家的时候,就看到顾母哼着小曲儿,在厨房里帮着厨师弄吃食,而顾父一脸受打击的模样,在沙发上看电视。 “爸,妈,我回来了。” “呦,儿子回来了,妈让厨房做了你喜欢的菜,你都瘦了,一会儿可要多吃点。”顾母像个欢快的小蜜蜂,又是给长歌拿水果,又是给长歌倒茶的,明显心情特别好。 “妈,你捡钱了?”长歌享受着母爱,问道。 “可不是捡钱了吗,咱们都养生茶,卖的可好了,尤其是高端款,订单都排到年后了,普通款的销量也非常不错。”顾母开心的说道。 “那就行,等拿了分红,妈可要给我买礼物才行,儿子愿意分享你的快乐。”长歌笑着说道。 “没问题,你看上啥了,妈给你买。” “妈,我就喜欢你这一掷千金的气势,特别的飒!”长歌打趣着顾母,还给她比了一个大拇指。 顾父看着母子俩那高兴的劲儿,感觉只有自己受伤的世界达成了,心里有点酸酸的。 顾母跟长歌聊了一会儿,又去安排晚饭了,长歌从公文包里拿出打印好的计划书,给了顾父。 “爸,这是我对公司未来的规划,您看看,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顾父接过计划书,一页一页的看了起来,越看心里越高兴,儿子不愧是圈子里公认的金手指,还真有点石成金的意思,这一步步走的,不算冒进,但又非常的大胆,有根有据的。 顾父看完一遍,又细细的看了一遍,直到顾母催他们父子吃饭,才意犹未尽的收了起来,长歌又把计划书放进了公文包里,这才洗手吃饭。 整个餐厅就顾家三口,也没有了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了,顾父一边吃,一边跟长歌说道:“你的计划非常好,我没有什么意见,你打算什么时候上董事会?” 长歌咽下嘴里的饭说道:“下周吧,要提前通知他们,有几位高层目前在国外处理事务,回来需要时间。” “嗯,你也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了,顾氏在你的带领下,市值早就翻番了,比我在的时候强多了。 你还年轻,要劳逸结合嘛,没事可以出去转转,实在不行去探个班,跟齐家的丫头多培养培养感情。 对了,你打算时候结婚?齐家可是问过我了。” 顾父不着痕迹的劝道,又想起了之前齐家的电话,如今顾氏发展的越来越好了,齐家也开始担心了,早点结婚才是最重要的。 “等我把这些事情都安排好,再说吧,最快也要明年了,我好想多招几个高管,新项目这边用,之前的项目管理不能变,实在分不出人手。 还有高年,我打算让他去新分公司管理其中一项,他在顾氏的时间不短了,能力方面没问题,我对他也放心。” 长歌说着他想好的计划,顾父认可的点了点头,一顿饭吃的和谐又美满。 第182章 甜宠文男主觉醒了完 长歌第二天到了公司,就把召开董事会的事情,让高年通知了下去。 同时,长歌也跟高年谈了:“高年,你在顾氏有十年了吧?” “是的,顾总,我大学毕业就来了顾氏,今年整十年了。”高年不知道长歌为什么要提这。 “高年,我打算成立新的分公司,开展新项目,你想不想去分公司任职?”长歌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说了。 “顾总想让我负责哪一项?”长歌的计划书高年是看过的。 “计划书你看过,你自己选,等再招聘的人员就位,所有的项目都要立项,你是我身边的人,自然要有些优势。”长歌说道。 “顾总,我想选无人机。”高年说道,他很喜欢这类的科技,还能天天免费玩,谁不愿意啊。 “行,我到时候会在董事会上提出来,你这段时间也找好接班人,记住,要男的,先带带他,等分公司成立了,交接好工作就可以上任了。” “谢谢顾总,我一定会努力干好工作的,绝不给总裁办丢人,对于接我的人,我倒是有个推荐的,就是咱们总裁办那边赵子谦,在总裁办这边也有三年了,心细,人也机灵,业务能力也不差,您看?” 高年高兴的都想蹦起来了,顾总对他真的很照顾啊! 高年说的赵子谦,长歌也知道,确实是个不错的,名牌大学硕士毕业,今年28岁,跟长歌同岁,倒是个合适的人选。 “行,那就他吧,你先好好带带他。”长歌点头答应了。 “好的,我马上就去安排。”高年说完兴冲冲的走了。 一出总裁办公室,高年脸上的笑容怎么都压不下去,一看就知道这位高总助,有好事发生了。 然后,整个总裁办的人就看到高总助把赵子谦叫走了,然后赵子谦就跟吃了蜜蜂屎似的,回来收拾了东西,搬去了隔壁的总助办公室。 这时大家才反应过来,合着人家是产房传喜讯——升了啊! 唉,妒忌让我面目全非啊! 这是每个总裁办的人,共同的想法。 长歌做完了计划书,又在各个分公司转了一圈,终于等来了董事会。 各个股东都来了,包括顾父,他虽然辞去了总裁的职位,但他也是有股份的。 长歌在董事会上,把一本本的企划书给大家发了下去,然后一项项讨论,一个个通过,他们都知道长歌的能力,没有任何异议的就同意了。 然后长歌就忙了起来,虽然可以交给手下的人去做,但是新项目,长歌还是要亲自把关的。 圈子里的人看着顾氏最近都忙忙碌碌的,应该是又有什么赚钱的项目了,那些交好的人,已经悄悄的来打听了。 尤其是顾父,每天电话不断,都是约他钓鱼下棋的人,顾父在退休后,又一次应酬了起来。 长歌这一忙,就忙了半年多,总算把摊子给铺开了,长歌也终于可以松口气了,时间也到了年底。 这个春节,长歌和齐思语的婚事也提上了日程,定在了五一结婚。 长歌为此特意去了一趟边境,买了很多原石,留了三个水头不错的,剩下的都被长歌换了放进了空间。 三个原石解开后,一块拳头大的祖母绿,一块足球大的红翡,还有一块差不多大的紫罗兰。 长歌交给了老师傅,亲自设计了图样,给齐思语做了两套首饰,给顾母也做了两套。 做好的首饰非常的漂亮,既高贵又典雅,就是齐家这样的老牌珠宝世家,都不得不赞叹,这两套首饰的精美。 五一当天,长歌和齐思语举行了盛大的中式婚礼,婚礼全程直播。 婚礼现场宛如一片红色的海洋,喜庆的氛围弥漫在每一个角落,仿佛连空气都染上了幸福的色彩。 华丽的龙凤褂和秀禾服,诠释了传统文化的美,大红喜字高悬,金色绣线闪耀,传统的装饰点缀着每一处细节,仿佛在诉说着千年不变的爱情誓言。 这一场婚礼也上了热搜,让网友们直呼:果然还得相信老祖宗的眼光。 同时还带火了传统婚礼产业,更多的年轻人开始选择中式婚礼,简直太美了。 同时在遥远的y省农村,曾经的女主白芊芊,也在短视频上刷到了这场盛大的婚礼,看着齐思语脸上那羞中带涩的笑容,留下了两行热泪。 看了看床上那个不修边幅,胡子邋遢的男人,白芊芊眼中无比的嫌弃,可除了这个竹马,再也没人愿意娶她,都嫌她脏。 白芊芊擦了擦眼泪,起身去厨房做饭,不然一会儿晚了又要挨打了。 结婚后的齐思语,慢慢的淡出了娱乐圈,每年只出一部电影或者电视剧,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家庭上。 但每次出现在镜头前,都让人无法忽视她脸上那幸福的笑容。 顾氏的无人机技术一经问世,便与国家研究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样的还有智能机器人技术,也是和国家合作。 顾氏已经不只是h市的顶尖集团,它早已在国内排在了前列。 和顾氏智能科技同样让人不能忽视的,还有顾氏慈善基金会,援助贫困地区致富,重大疾病的治疗,还有每次大灾大难来临时,也总是第一个捐款捐物。 同时顾氏的工厂也是招收残疾人最多的工厂,只要是真心想努力工作的人,顾氏都会收,这一现象还曾被官方点名表扬过。 顾氏每天上下班的厂门口,也成了各大网红的打卡地,看着那些各种姿态的工人,没有人鄙视,更没有人会嘲讽,因为他们也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他们比常人更努力的活着。 长歌结婚的第三年,齐思语生了儿子顾清远,从一出生就被长歌这个爹投喂丹药,什么启智丹,大力丸,固元丹。 小小的顾清远跟他爹一样,成了别人家的孩子,不仅品学兼优,还身体倍棒,琴棋书画皆有涉猎,更是请了一对一的家教。 十岁开始,又被长歌这个爹逼着看各种脑残剧,什么白月光啊,朱砂痣啊,青梅竹马啊,各种类型。 直到有一天,顾清远实在忍不住了,跑回了老宅,跟顾母哭诉。 “奶奶,你能不能管管我爸,他天天让我看脑残剧,他就是想恶心我,我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分不清绿茶婊白莲花呢。 我不傻,可他天天把我当傻子,我受不了了!呜呜呜。” 顾清远的一顿哭诉,气的顾母打电话给长歌好个骂,长歌都怀疑,如果他此时在跟前,估计能补上完整的童年。 齐思语也无奈的很,她也没想到自家老公的教育方式这么狠,这回好了,别说被人骗了,不得厌女症都是儿子心理强大。 当然,老父亲的教育可不止这些,顾清远16岁开始,每年的寒暑假都会被抓壮丁,被长歌带去公司打白工,就连开会都带着,还时不时的考校。 顾清远欲哭无泪,他还是未成年啊,要不要这么狠。 在顾清远大学刚毕业时,就被长歌按在了总裁的位子上,他自己则是退休了。 年仅五十几岁的长歌过起了养老的生活,顾清远跟爷爷奶奶告状,结果发现,他爹之所以这么狗,完全就是爷爷当年的锅,无奈的顾清远回了公司,当上了顾家最大的牛马。 长歌这一世送走了顾父顾母和齐思语,又收集了小世界的知识体系,存入空间,才离开小世界。 这也是长歌每一世都会做的事,毕竟每个小世界的发展都不一样,就算是大方向不变,但科技和文学作品总是不同的,谁知道哪一世就用上了呢。 第183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1 长歌和重九在炼化了上个世界的功德和魂力后,才离开小世界,在虚空中便感觉到了强烈的怨气,重九便顺着怨气,捕捉到了这个怨灵,满身的怨气,浑身的血污,一看就是死于非命。 长歌在接待室看到她的时候,都能感觉到她强烈的不甘。 “你有什么愿望?”长歌问道。 “我要报仇,我要让那一家子不得好死,仙人,求您帮我报仇。”怨灵咬牙切齿的说道。 “可,除了这个你还有别的愿望吗?”长歌又问。 “能不能帮我把孩儿养大,他还那么小,就离开了人世。”怨灵说完便呜咽了起来。 “如你所愿,但你要付出你身上的功德,还有一成的魂力。”长歌说道,主要是她的功德太少了,只好加一成的魂力。 “我愿意!” 长歌接受完记忆后,把她送进了养魂玉中。 “主人,这个世界是平行世界,天道规则完整,贸然改变太多的时间线,天道会发觉,所以你只能让时间线回到原主临死前。”重九提醒道。 “我知道了小九。”长歌说完就开始翻阅原主的记忆。 原主名叫沈楠,所在的朝代为大周,家住济州青县阳山镇大林村。 爹是秀才,为躲避灾荒,才拖家带口的到了大林村,因着秀才功名,被村里收留,在村里开了一间私塾,招收附近的孩童进学,靠着微薄的束脩倒也过的和乐。 原主的母亲在逃难时,身体被拖垮了,到了大林村不久就去世了,留下原主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 沈秀才并没有续弦,一心拉扯女儿长大,二八年华时,被沈秀才嫁给了自己的学生,刚刚考上秀才的林书瀚。 林书瀚在附近也算的上青年才俊,温文尔雅,相貌俊秀,年仅18岁便考上了秀才。这也是沈秀才相中他的原因。 刚成亲时,俩人也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可就在第二年,沈秀才也熬不住了,得了一场风寒,一病不起,不久便撒手人寰,而这一年林书瀚中举了。 沈楠为丈夫准备行囊进京赶考,丈夫走后不久,沈楠就发现自己怀了身孕。 林书瀚也确实有才华,进京考试,一举得魁,高中状元,授予翰林修撰,留在京城翰林院任职。林书瀚派了小厮婆子回家乡接父母妻儿前来团聚。 一家人开开心心的打包行李进京,此时的沈楠已经生下了儿子,小包子才三个月。 沈楠觉得,虽然自己没了娘家,但丈夫做了官,又有儿子傍身,便欢欢喜喜的跟着进京了。 可走到临州的时候,由于孩子太小,再加上舟车劳顿,小孩子一下子就病倒了,沈楠急的是团团转。 最后大家商量后,决定留下沈楠和儿子在临州养病,再给他们留下一个婆子伺候,等他们病好后,再追上来。 沈楠担心儿子,便同意了,在临州临时租了一个小院子住了下来。 当天晚上,孩子喝了药睡着了,沈楠也累的很了,同样昏睡了过去,半夜的时候,沈楠被憋醒了,才发现那个婆子正拿着枕头捂住了自己的脸。 恍惚间,她听到婆子说:“一个乡下妇人,还敢妄想当官夫人,真是想瞎了心,老爷是我家小姐的夫婿,谁也抢不走,你死了,我家小姐就是原配嫡妻,还有你那个小贱种,也会陪着你一起上路的。” 沈楠窒息而死,他的儿子也同样被婆子掐死了,婆子还放了一把火,来了个毁尸灭迹。 沈楠死后,灵魂跟着婆子飘到了京城,才知道林书瀚被榜下捉婿,娶了礼部右侍郎赵大人的庶女。 林书瀚在京城也生活了几个月了,自然知道没有人帮衬是走不远的,于是隐瞒了自己的婚讯,跟侍郎府的赵小姐成了婚。 侍郎府陪嫁了一个小院子,此次来家乡接父母,林书瀚才告诉了自家的小娇妻,他在家乡还有原配。 林书瀚倒是没想过杀了沈楠,他写了一封休书,休妻就是了,但他的新婚妻子赵氏却不同意,私下里嘱咐了来接人的婆子,一定不能让原配进京,那简直就是她的耻辱。 婆子得了赵氏的吩咐,先给孩子下了药,让他生病,而后又借口留下来养病,这才害了母子俩的性命,可谓是人不知鬼不觉的。 沈楠知道了真相,怨气冲天,她要报仇,她要这一家子不得好死。 林家贫穷,要不是沈秀才帮衬,他林书瀚就是再聪明,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参加科举,因为林家供不起。 林书瀚为了读书,花光了家里的钱财,还欠了外债,他的哥嫂早就和他分了家,是沈秀才爱才,给他免了束脩,还将女儿嫁给了他。 他才有银钱参加科举,如今他功成名就,却恩将仇报,停妻再娶,简直不是人。 还有那个侍郎家的赵小姐,为了名分,害了母子俩的性命,这些都是要报复的。 长歌接受完记忆后,心里一叹,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最是读书人啊,这有文化的人坏起来,可比没文化的人可怕多了。 长歌做好了准备后,就进入了小世界,运转时间规则,将时间线调到了原主临死前。 长歌一进入身体,就发现自己被人捂住了脸,已经喘不过气了,而且这具身体应该是中了药?她立刻就闭了气,运转神魂之力,解除了药性。 抬手就掐住了婆子的脖子,一个用力,只听“咔嚓”一声,婆子的脑袋就歪了下去。 这就是在古代啊,杀人什么也不用担心抓住,要是在现代,还真有点麻烦。 长歌拿开自己脸上的枕头,回头看看里面睡着的小包子,发现他此时还在昏睡。 长歌也没管地上死去的婆子,给孩子把了脉,发现他就是中了虚弱的药,这对长歌来说倒是不难。 从空间里取出一颗回元丹,一颗大力丸,掰了四分之一,给孩子吃了。 小孩子不能一次吃整个药丸,身体受不住。 不一会儿,孩子的呼吸平稳起来,身上也开始出汗,长歌知道这是在排毒。 此时长歌才开始看向地上的婆子,将体内的异火焚天烈焱运于指尖,朝着婆子扔了过去,几息之后,婆子连个渣渣都没剩下。 长歌叫出了重九:“小九,你出来,帮我看着孩子,我要洗髓伐筋。” 重九出了空间,趴在了床头。 长歌整个人都进入了空间,取出一颗洗髓丹,一颗增骨丹,吃了下去,进入了灵泉池里,一边洗髓伐筋,一边吸收灵力附在骨骼之上,让骨骼二次发育。 这滋味那叫一个酸爽,原主的身体素质还是挺不错的,未出嫁时,沈秀才并没有短了她的吃喝,所以原主的身量并不矮,有168的身高了,但这对于长歌来说,还不够。 古代对女子苛刻,所以长歌不打算当女人,她有七彩灵珠,可以幻化身形和容貌,可偏偏不能长个,当男人的话,有些矮了。 长歌就是防着这类的情况发生,才研制了增骨丹。 这不就用上了?所以说,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第184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2 长歌一直在空间里长到了180的身高才停下,而此时也洗髓伐筋了,长歌从灵泉池中站起,在二楼卧室里,拿出法衣,幻化成当下男人的衣袍穿上,这才出了空间。 重九一看长歌,就知道,主人这骚操作也是没谁了。 “主人打算给小包子当爹?” “有何不可!” “那他娘呢?”重九问道。 “要不你来?你不是能化形吗?”长歌戏谑的说道。 “不要,我才不要呢,你放个傀儡出来吧,还能帮你带孩子。”重九炸毛。 “小九啊,你就不想出来玩吗?”长歌诱惑道。 “反正我不当你媳妇。”重九坚持。 “当跟班行不?”长歌也没逼它。 重九想了想,“也行吧,做跟班也比当媳妇强。” 长歌笑笑:你想当我媳妇,我都不要。 长歌放出了两具傀儡,一个傀儡幻化成一个年轻的小妇人,一个幻化成刚才那个婆子。 房子是婆子去租的,所以还不能让她失踪,至于说放把火什么的,长歌不想让房东遭受如此大的损失,她不是那个婆子,不能那么缺德。 人家把房子租给你,你把人家的房子烧了,缺不缺德。 傀儡和真人一样,长歌给小妇人傀儡灌输了原主记忆里的知识,给她起名沈杨氏。 小门小户的人家,女孩子都没有个正经名字,嫁人之后,更是冠夫姓。 有了原主知识的傀儡,此时看着还真像那么回事,就连说话的声音都差不多,只是长的不一样罢了。 长歌也没给她弄的多漂亮,清秀端庄就行了。 长歌自己也幻化成一个面如白玉,文质彬彬,谦谦有礼的读书人,容貌也就是中上之姿,太俊了反而麻烦,太丑了自己也接受不了,这样刚刚好。 “小九,明天你去弄个户籍回来,然后咱们偷偷的回大林村一趟,给沈秀才夫妻迁坟。 我的身份户籍叫沈长歌,孩子就叫沈墨言。”长歌说道。 “知道了,弄哪里的户籍?”重九问道。 长歌想了想说道:“鄢州吧,离这里不远,但也不近,等弄好户籍,咱们就出发。” 重九点头答应。 长歌看着事情都安排好了,才歇下。 小包子交给了傀儡杨氏照顾着,做戏做全套嘛。 重九连夜就出发了,以它的本事,弄个户籍还是挺简单的。 第二天一大早,长歌就被小包子的笑声给吵醒了,长歌起来的时候,杨氏正逗着小包子玩呢。 看着长歌出来,露出一抹笑:“夫君您起了?我这就让嬷嬷摆饭。” 长歌点点头,还行,没有丝毫破绽,任谁都看不出来这不是真人。 正吃饭的时候,重九回来了,“主人,你要的户籍已经放入空间了。” 长歌神识一扫,没问题,不光长歌和小包子的户籍弄好了,就连两个傀儡和它自己的都有,不得不说,重九真的靠谱。 长歌说道:“吃完饭,咱们就出发,小九,我们还得买辆马车,以后给小包子喝稀释的灵兽奶,这样他就不会生病了。” 吃过饭,重九化成一个十五六的少年,就去买马车了,长歌让傀儡把原主和小包子的东西收拾好,重九回来后,一家五口便退房出发了。 重九和长歌在前面赶车,剩下的三人,坐在车厢里,长歌还给了杨氏一个静止的储物袋,里面放的都是路上小包子能用到的东西。 另一个傀儡在离开了临州后,长歌就给她变了容貌,如今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妇人,身份是杨氏的贴身嬷嬷姓柳,这是重九在弄户籍时用的姓氏。 重九如今的名字是沈九,长歌的贴身小厮加书童。 一行人往大林村而去,走了半个月,终于到了阳山镇,长歌把两个傀儡和小包子留在了镇上,她则趁着夜色带着重九出发了。 来到沈秀才夫妻的坟前,长歌给他们烧了纸钱,又说了要迁坟的事,才把两个人的棺木收进了储物袋中,空间是不可能放的,又不是长歌的亲爹。 一行人在镇上休息了两天,才启程去往鄢州,主要是小包子太小了,虽然有灵兽奶滋养,但他如今也不过四个月大。 一路上两个傀儡把小包子照顾的很好,每天都能听到他的笑声,身体也一天天的强壮起来。 “主人,你打算怎么报仇?”重九问道。 “想报复一个人,就是把他最在乎的东西给夺了,得到再失去,那才是报复,所以啊,我决定参加科举。 这个时代讲究民不举官不究,况且民告官,要先挨上二十板子,万一要是碰上个官官相护的,没准人都没了。 只有跟他站在同一层面上,才能光明正大的收拾他,而且一个官家子弟的身份,对小包子的成长也有好处。 况且做官还能多赚功德呢,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在我进入官场之前,我还是要先拿点利息回来,不然心里不舒服。” 长歌给重九分析着这一世的计划。 重九听了点点头,做官而已,主人有经验。 长歌一行人在进入鄢州后,就买了一个两进的宅院,一家人住了进去,管家的职位由重九担任。 又买了一家四口做下人,夫妻两个加一双儿女,因前主子举家搬迁,带不了那么多人,才把一家四口发卖的,人是重九挑的,都是老实本分的人。 男的叫王大三十岁,负责前院的打扫加门房,女的李氏二十八岁,负责后院的打扫加浆洗,女儿赐名如意,今年十岁,跟着傀儡柳嬷嬷负责厨房,儿子赐名吉祥,今年五岁,暂时跟着他爹在前院,以后给小包子做个跟班。 长歌在鄢州安顿下来后,当天晚上就出发去了京城,在没有跟渣男对上之前,还是要收点利息的。 那夫妻俩都不是好玩意儿,包括林父林母也一样,儿子另娶的事情他们都知道,不过是欺负原主一个孤女,没人撑腰罢了。 忘恩负义的玩意儿! 长歌用了十几张瞬移符才到京城,这个世界没有灵气,瞬移符的效果也不好,不然最多一两张就够了。 长歌换上夜行衣,贴上隐身符,就运起轻功去了林书翰的宅子,原主的灵魂曾来过这里,长歌还不至于找错。 来到林书翰夫妻的卧房,这两口子睡的倒是香,还省事了。 不过长歌还是点了他们的睡穴,万一中途醒一个也是麻烦。 长歌给林书翰吃了一颗绝子丹,就是神医也查不出来他中了药,不是不想要原配妻子了吗?那就当个绝户吧。 又给他吃了一颗暴躁丹,此丹药能渗入神经系统,让人越来越暴躁,天子脚下,没准哪天就得罪人了,长歌也省心了不是。 又给他那个小娇妻把了一下脉,哦,还没有身孕,长歌也省的造杀孽了。 给她也来了一个绝育丹,一张肥胖符,还有一张爆痘符。 呵,渣男贱女一对,锁死最好! 长歌做完这一切,又把渣男的私房钱拿走了,这是他欠原主的,数了数还不少,有几百两了,多出来的,就当利息了,这才瞬移离开了,快天亮时,才回到鄢州。 第185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3 长歌收了点利息,回到鄢州后,先给沈秀才夫妻找了一块风水宝地安葬,又重新立了族谱建了祠堂。 就开始专心读书了,她准备参加明年的县试。 这个世界的科举和原生世界的明朝相似,唯一不同的就是不是考八股文,这让长歌很开心,真要是考八股那才叫烧脑。 秀才考试分县试府试院试,都考过才能得秀才功名。 县试每年一次,在户籍所在的县里考试,通常在二月举行,由各县知县主持,考试内容为四书五经。 主要是题型有:帖经、墨义和诗赋。 帖经也就是填空题 ;墨义类似简答题;诗赋就是创作诗,五言或七言律诗、赋等题材。 府试同样每年一次,在府城考试,也就是地级市,通常在农历四月举行,由各府知府主持,考试内容与县试类似,但难度稍高。 院试每三年两次,在省城考试,具体时间差不多就春秋两季,由各省学政或者提学官主持,考试内容同样是四书五经,但增加了算学和律法。 秀才功名就可以免除徭役,可见官不跪,可以穿学子服,也就是青衫,告诉大家你是读书人,受人尊敬,同时可拥有30亩的免税田。 秀才就可以在府衙做小吏了,也就是考公上岸的意思。 秀才再往上就是乡试会试殿试了。 乡试和会试的考试内容相似,只是会试的难度更大一些,除了之前的题型,乡试增加了策问,而会试在这些基础上增加了论、判、表、诏。 策问就是考查对时政、历史、治国策略的理解,题目涉及现实问题,如边防、财政、灾荒。 而论、判、表、诏则是: 论:针对历史事件或人物发表见解。 判:模拟司法判词,考查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 表、诏:撰写官方文书,如贺表、谢恩表,考验格式规范和文采。 这都是做官后需要用到的官文格式。 殿试由皇帝主持,仅考策问,题目也是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如治国、民生、教化,题目由皇帝拟定。 乡试同样在省城考试,考中者为举人,会试则是在京城考试,考中者为贡士,殿试则是在皇宫考试,考中者为进士。 进士只排名不淘汰,分三甲,一甲三名,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二甲80名,三甲若干名,这个根据每次需求不同,取中的人数也不同,但每届的进士都不超过400人,更多的是300人左右。 考中举人便可以做官了,但最多也就升到知府或者知州,再往上很难,门槛就给拦住了,除非你有大才,还得是入了皇帝的眼,文才运气缺一不可,古往今来也不超过一掌之数。 长歌感叹:果然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啊。 不过长歌运气比较好,明年二月考县试,四月考府试,八月就可以考院试,也就是说,顺利的情况下,明年长歌就可以取得秀才功名。 长歌一心备考,家里的事情,都交给了重九。 重九在郊外买了一个小庄子,有一百多亩地,总要有个生活来源嘛,不然实在说不过去。 而杨氏则在后院一心照顾小包子,有了长歌投喂的丹药,小包子从小便聪明伶俐,而且力气很大。 这大力丸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增加力气的,长歌没想要什么天生神力的人设,炼丹时自然也就考虑到了这些,一切都有迹可循才是正常的。 如今长歌的沈家在鄢州也算是安定下来了。 新春过后,长歌便走进了考场,有了七彩灵珠的遮掩,检查什么的,完全没问题,而且,长歌也不是第一次参加科举考试了,她有经验。 长歌想报仇,不仅要报复渣男,还得把渣男的靠山礼部右侍郎,也一同扳倒才行,所以长歌不想低调,她得入皇帝的眼,这辈子她可没什么靠山。 上一次在女尊世界,她可是六元及第,而大周朝开国不足百年,三元及第仅一人,六元及第一人也无。 长歌一路高歌猛进,取得了小三元,在鄢州也算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 第二年,长歌20岁,先参加了乡试,考中头名解元,然后便举家搬迁京城。 家里的房产田地都让重九卖了,同时还在京城买了一处二进的院子。 大周京城分内外两城,内城住的都是勋贵官员,外城住的都是兵士,商贾和平民。 内城同样也分东西两城,以皇宫为中心,东文西武,东城主要是文官,西城是武官。 外城则是:东商西兵南工北贫。 长歌的小院就在内城的东城靠近城门处,属于内城的外围了,但跟外城比,环境还是非常不错的,周围的邻居也都是些官位低微的住户,倒也清净安宁。 长歌打量着这个小院,只是同样是两进的院子,大小跟鄢州没法比,连三分之二都没有。 长歌叹气道:“京城居大不易啊!” 重九也叹气:“可不是嘛,我还想买个庄子或者田地呢,可惜,没人卖啊!商铺都没有,这个宅子还是人家要调任,才买下来的。” 长歌说道:“没关系,反正咱家人不多,够住了,一切等我考完再说。” 重九点点头说道:“也只能这样了,不过,主人,那个谁也在这一片住,就在前面不远,隔了两条巷子。” 长歌听了重九的话才想起来他说的是谁,“也不知道他家怎么样了?” 重九笑嘻嘻的说道:“主人自己看就知道,保证主人能多吃一碗饭。” 长歌听完就知道,肯定很热闹。 “不急,晚上再看。”长歌的神识虽然被压制了,但伸到渣男家里,还是没有问题的。 长歌抱着小包子先进了家门,后面的杨氏柳嬷嬷和王大一家也开始搬东西了。 住宅分配还跟在鄢州一样,也不用操心。 小包子如今已经三岁了,这时候都是算虚岁的。 已经能跑能跳的了,说话也溜溜的,最让长歌满意的就是,他的长相随了原主,在灵兽奶的滋养下,长的玉雪可爱,机灵的很。 长歌为了不让人怀疑,把自己的眉眼调的跟原主有些像,总不能让人怀疑小包子是捡来的吧。 还把杨氏的嘴巴调成了原主的模样,总之就是,小包子完全是挑了父母的长相,任谁也说不出来这不是亲生的。 “爹,咱们以后就住这里了吗?”小包子沈墨言在长歌的怀里好奇的打量着新家。 “是啊,墨言喜欢吗?”长歌回应着小包子,抱着他往里走去。 “喜欢。”其实他哪知道什么喜不喜欢啊,他又没有发言权。 小包子从会说话开始,就一直叫长歌爹,叫杨氏娘,这也是长歌最得意的地方,有爹有娘的,小包子才能健康成长啊。 第186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4(加更) 长歌的空间里不缺金银,这几个世界,长歌可没少收集这玩意,毫不夸张的说,长歌空间里的金银,把整个大周朝的加起来,都不如长歌的一半,可也不能太过,小富之家就不错,太过了扎眼。 好不容易安顿好了新家,吃了一顿暖房饭,就各自回房了,小包子还是跟着杨氏住,等他五岁以后再移到前院来,长歌便要教他习武了。 现在由杨氏给他启蒙,长歌早就把这个世界的知识灌输给杨氏了,她如今的才学,堪比当世大儒了都。 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再加上以前长歌给她灌输的生活常识,说一句当世大才都不为过,教个小孩子,完全拿捏。 如今在小包子眼里,他爹娘都是满腹经纶的人物,都非常的有才学,所以他一直都以爹娘为榜样,希望自己将来也能成为爹娘这样知识渊博的人。 长歌都有些庆幸,小包子经历生死之时,他才三四个月,要是记事了,还要给他做心理辅导,看着小包子健康快乐的成长,长歌觉得她很对的起原主了,就算原主重生回来,她也做不到长歌这样。 就是这么骄傲! 距离上次长歌来京城的时候,已经过去两年了,也不知道林家那一家子怎么样了,长歌也好奇起来。 长歌回到前院后,就散开了神识,把林家笼罩在神识内。 如今的林书瀚在暴躁丹的作用下,脾气可谓是非常的大,不过他很理智,拼命的压制着,当然了那是他在外面。 回到家里的他,一旦被激起怒气,便会发疯,跟个神经病似的,打骂下人更是常事,就连赵氏都不会轻易招惹他,毕竟神经病发疯了话,可是有生命危险的。 这些下人可都是赵氏带过来的,包括林书瀚的贴身小厮都是赵府的,起初赵氏是想知道林书瀚的一举一动,才把他身边都换上了赵家的奴才,如今却成了林书瀚撒气的靶子,倒也算求仁得仁,反正都不是好东西。 奴随主变,一个心狠的主子,身边会有善良的奴才吗?耳濡目染的也学会狠辣了。 而那个赵小姐,仅仅两年的时间,就从一个小美人变成了胖胖的癞蛤蟆,二百斤的体重,脸上更是长满了痘痘,哦,确切的说,是痘痘上长了一张脸,药吃了不少,可屁用没有。 俩人还没有孩子,不管怎么努力都没用,后来林书瀚看见赵氏的那张脸就反胃,干脆就睡在外院,清心寡欲了。 为了笼络林书瀚,赵氏把自己的贴身丫鬟翠儿,给林书瀚做了姨娘,毕竟长歌可没毁了林书瀚的脸。 不是长歌不想,而是没必要,一家子两人都长痘,不禁会让人怀疑中毒的可能性,但一个人长,只能说你自己的体质不行,或者说,吃坏了东西。 赵氏现在的状态就是,既希望翠姨娘有孕,又不希望她有孕,整天的折磨翠姨娘,在古代,正室折磨妾室,花样多着呢,立规矩什么的,那都是小手段。 去母留子才是最狠的,所以赵小姐希望翠姨娘怀孕,就是打的这个主意,但又不希望她怀上,因为处理了这个,还会有下一个,至少这个她能控制,万一要是抬进来一个良妾,她就是想弄死也不敢。 除非林书瀚不在乎良妾的生死,可目前就赵氏的尊荣,林书瀚肯定是在乎妾室的,宠妾灭妻不至于,但冷暴力也不好受啊! 况且人家良妾可是有父母的,万一死了不赔偿吗?这可是天子脚下,你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你啊,或者说盯着你背后的人。 有些事只要做了,就会有痕迹,妾室死了,赵氏就是第一嫌疑人,作为从小就在宅斗环境下长大的人,怎么会给自己留下这么明显的把柄呢,那不是傻子吗? 于是赵氏就这么矛盾的活着,整个林家的气氛都诡异的很。 暴躁的老爷,肥胖的妻,柔弱的小妾哭唧唧。 长歌看着这一切,不自觉的就笑出了声。 哎!真好啊! 长歌开心的睡觉了。 一转眼就到了春节,长歌是考完乡试来的京城,如今也有三个月了。 京城就是京城啊,哪怕是贫民也比其他州府的百姓生活的好些,新年的气氛更是浓郁的很,大街上各式各样的小吃,春联,还有手工艺品,摆了长长的摊位,百姓们一边挑选一边砍价,倒是一副欣欣向荣之象。 长歌也难得出来逛一回街,主要是家里也要采买一些过年用的年货。 带着重九,便来了外城的街市,要说年味儿,还得是百姓家,皇宫和官员家里,那都是做给人家看的,只有百姓,才会真正的把过年当成节日,用心去过的。 主仆俩挑挑拣拣的买了很多,重九身后的竹篓早就装满了,街上人来人往的,挤的一身汗不说,还要防着扒手,也是够累的。 于是便找了一间茶楼喝口水,也歇歇脚。 京城地处北方,百姓喝的茶,都是大碗茶,最便宜的那种,一文钱就能喝一碗,茶楼里还有说书卖唱的,好不热闹。 长歌和重九来的时候,正赶上人说书,说的是江湖侠客的故事。 长歌和重九也在大堂坐下,听了起来,这说书人口技不错,一些声音模仿的惟妙惟肖的,长歌也听得津津有味的,还给了赏钱。 这个年是沈家在京城的第一个年,共摆了两桌,沈家五口一桌,王大一家四口一桌,人少也就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了。 沈默言小包子穿着大红的棉袍,像个大红包,喜庆极了,坐在自己专用的椅子上。 傀儡也是可以吃东西的,吃进去的东西可以转化为能量,只是跟灵石比起来,那能量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过完了热闹的新年,长歌就开始准备会试了,会试也是在每年的二月举行的,全天下的举子齐聚京城,为了拼那万中之一的机会。 长歌在考场上度过了九天八夜,总算是把试考完了,重九亲自来接的。 “唉,这考科举比高考可难多了,首先这环境就没法比,真真是磨死人啊!”长歌感叹。 重九也点点头,“是啊,所以说那些能考上的,就没有无能之辈,真真是天之骄子啊!” 长歌回了府里,洗漱好了,就歇下了,她心累。 会试的成绩是半个月后出的,长歌是第一名会元,此时才有人发现,这个鄢州的学子已经是五元了,那岂不是说,六元妥妥的,陛下也需要文治教化之功在史书上添一笔的啊! 第187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5 沈家所在的巷子,这几天迎来了很多拜访的人,有左右邻居,有同年的贡士,长歌如今就是个寒门子弟,谁都不能得罪。 简单的接待了他们,但诗会什么的,长歌都以准备殿试为由婉拒了。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就喜欢各种集会,诗会,赏花会之类的,要长歌说,就是吃饱了撑的。 尤其喜欢逛青楼,觉得这是风流潇洒的表现,不过长歌还真没去过青楼,这种合法的地方对每个现代人来说,都充满了好奇。 上次来古代位面的时候,她是各种不适应,再加上不想给家里惹麻烦,她是真没去过,这次她可是孤家寡人,没有家人,更没有什么未婚妻未婚夫一类的,有机会倒是真想去看看。 不过现在肯定不行,要知道,全京城的人都在皇家的监视之下,尤其是他们这些考中的人,长歌可不想给皇帝留个不太好的印象。 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待到了复试这天,在礼部考完试,又被教了两天的礼仪,终于迎来了殿试。 一大早,长歌就跟三百多名贡士等在了皇宫外,跟着礼部的官员进了皇宫。 长歌也是第一次见到渣男的靠山,礼部右侍郎赵炯,看着大概三四十岁的样子,留着胡须,一副中年美大叔的形象。 一身绯红色的正三品官服,补子上绣有孔雀,步履间自有几分端庄与从容,仿佛每一步都是丈量好的一般。 不得不说,能考上科举的,就没有丑的,报名的时候,就已经把丑的给排除了,毕竟有碍观瞻不是?那不是污了陛下的眼吗? 长歌记住了这位,就开始眼观鼻,鼻观心的老实站着了。 考试时间一到,长歌等人就在内侍的引领下,去了太和殿,也是这次的考场,长歌作为第一名,自然是第一排中间的位置。左边第二名,右边第三名。 唉,时隔多年,长歌又一次坐到了这个位置。 “陛下驾到!” 一声尖细的声音响起,所有人开始行礼问安。 “拜见陛下,陛下万安!” “起!开始吧。” 长歌听着这浑厚的中年嗓音,用神识开始偷摸的看上面的皇帝,抬头是不敢的,直视圣颜,那是要治罪的。 只见御座之上,五指扣鎏金龙首,冕旒垂珠泠泠如瀑,额间岁月刻痕如篆,一瞥间万钧雷霆隐于渊渟岳峙之姿。 长歌住在京城这段时间,也了解过这位皇帝,早年不受宠,也没想过当皇帝,只是先帝在时,皇子们夺嫡,死的死,残的残,贬的贬,最后一看,就剩这一位了。 最佳捡漏王,说的就是他,有雄心壮志,想像先祖那般,御敌于外,可大臣们都忙着结党营私,为家族谋利呢,谁也不愿意再起战争,甚至还有想和亲的,但被这位压下来了。 登基十年,提拔了很多寒门子弟,也做了一些改革,但收效甚微。总之,算的上一个不错的皇帝,可以合作。 不多时,考题便被挂了上来,殿试只有一道策论,能走到这里的人,哪个也不是简单的人。 长歌看向考题:北戎屡犯边疆,何以固我北疆? 果然,看来皇帝主战啊! 长歌思索着考题,开始磨墨,北戎跟匈奴一样,都是游牧民族,每年都会犯边,别说本朝,就是前朝,前朝的前朝,也一直不消停。 对于这道题,长歌熟啊,不说现代的各种言论和史实,就是她上次在古代位面,可是亲手操刀一举安定北疆的。 只不过那时她是臣子,如今她是考生,这话术嘛,就要好好斟酌斟酌了。 长歌提笔在稿纸上打草稿,她的建议有两个,一为快,二为慢,快的当然是打,打疼了就不敢来了。 慢的嘛,就是磨,比如“羊吃人”,计不再多,管用就行,而且,这还是明知是坑,也不得不跳的阳谋。 长歌洋洋洒洒的写完了草稿,又删删减减的检查了一番,该避讳的字要避讳,检查完没问题了,才开始誊抄。 此时时间已经过半,皇帝也坐不住了,走下了御座,第一个看的就是长歌,谁让她是第一名呢,而且已经连续夺得五元,不出意外的话,状元也是她,但总得看看是不是真材实料啊。 从长歌会试的成绩一出来,她的大名就已经出现在御案上了,皇帝对长歌还是很看好的,会试的策论是民生题,长歌是根据她之前做官的经历答的题,皇帝就觉得这是一位有真才实学的考生。 又是寒门出身,第一印象就非常不错。 如今皇帝一看长歌的观点,就感觉自己找到知己了。 他是主战派,如今大周兵强马壮的,不开疆扩土怎么行?他不是不知道,那些权贵都说他是捡漏来的,可他就是有这个命,他就是真龙天子。 但他还是想证明一下,自己不光命好,也同样有雄才大略。 皇帝满意的点点头,往后走了,长歌依然在答题,握笔的手都没有抖一下。 转了一圈后,皇帝又回到了御座之上。 长歌等人是下午从皇宫出来的,然后回家等结果。 三天后殿试放榜,没有意外,长歌是状元,被授予翰林院修撰从六品。 作为六元及第,皇帝赐了她一座五进的大宅,还钦赐了“六元及第”牌匾,挂在府门外。 跨马游街,一生之荣耀尽在今日。 第一次长歌是激动,如今长歌只觉得累。 接了一朵儿子扔的绢花,其他的,长歌都没有理,不是没人打长歌的主意,来个榜下捉婿,但一打听,人家不仅有妻,还有子,这就没办法了,妻可以再娶,但儿子可不行,于是就都放弃了。 长歌顺利的在吏部报了到,在家休整了几天,就去翰林院上职了。 以后就跟渣男面对面了,如今长歌已经考完了试,对渣男也就不用客气了,该打压就打压。 长歌第一天上职,就见到了林书瀚,一个是本届的状元,一个是上届的状元,又都是寒门出身,很自然的就会被拿出来对比。 事实证明,新科状元略胜一筹,长歌都看到了他紧握的拳头和隐忍的怒气。 “林大人,不过是同僚间的玩笑而已,莫要当真。”长歌笑着安慰了一下林书瀚,但笑意不达眼底。 “沈大人说哪里话,自是不会当真的。”林书瀚皮笑肉不笑的回了一句。 “林大人大度,在下初入官场,有些事,还需要林大人多多提点。” “好说好说,本官还有公务处理,就不奉陪了。” 林书瀚说完就转身回了公房。 长歌看着他的背影,笑笑。 第188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6 翰林院的工作清闲的很,除了修书就是修史,再就是起草诏书,经筵日讲,也就是侍读、侍讲学士为皇帝讲解儒家经典,辅助皇帝学习治国之道。 翰林院是整个朝堂的清贵衙门,最高的官职也只是正五品的翰林学士,然后就是从五品的侍读学士,正六品的侍讲学士,从六品的修撰,和正七品的编修。 可以说整个翰林院就是人才储备基地,曾有“非翰林不入内阁”的说法,在这里上职的人,哪个不是天之骄子,每三年一届殿试,一甲三人都会来这,所以这是最不缺的就是状元。 但长歌又是不一样的,她是目前大周朝唯一一个六元及第,所以之前的那些状元看长歌,都有些不顺眼,但同时也佩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家都是一路考上来的,谁都明白这其中的艰辛。 林书瀚在公房里,死死的攥着拳头,他今天一看见长歌,就特别的讨厌这个人,而且还有些怕怕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这种感觉。 长歌的工作是修史,修前朝的史书,每天除了看书就是翻书,长歌突然有种在档案馆工作的感觉。但清闲是真清闲啊。 不用每日上朝,按时上职,按时下职,有点朝九晚五的意思,当然了,大朝会是要去的。 不过这样的大朝会都是一年中的重大节日,像正旦也就是春节,冬至等重大典礼时,九品以上在京官员均需列班行礼,但无议事权。 甚至连台阶都上不去,就是在大殿外的广场上候着。 能进到大殿的,都是四品以上的官员,现在明白为啥古人要拼了命的升官了吧? 官职低,你就得在外面站着、冻着、晒着,还不能动,不能上厕所,不然就会被定失仪之罪,就连咳嗽都不行。 当然了,官职高也不好受,每天要上早朝,知道啥叫点卯吗?也就是说卯时就得点名上朝了。 卯时是早上的5点到7点,那么至少要3点起床,然后准备去上朝,这还得是住的离皇宫近的,住的远的,差不多半夜12点就得起床,就问谁能受的了。 可能有人会说,骑马不是快些吗?要知道这个时候可没有路灯,就一盏灯笼,屁大点的亮光,一不小心就会从马上摔下来,每天都有因为上朝被摔伤的。 当然也可以坐轿,但你得到二品才有这个资格,更多的人选择步行,一走就是一个多时辰,也就是两三个小时。 很多四品的官员因为住的远,家境好的就在皇宫附近租房子住,家境不好的,就干脆住在朝房,也就是值班室,方便第二天上朝。 要是倒霉点,碰见像老朱或者四大爷这样的工作狂皇帝,那可能会更早,不光有早朝,还有午朝。 可就算如此,还是有一大批一大批的学子,前赴后继的选择科考当官,所以说,古代不好混,当官的不好混,百姓就更难了,连吃饱肚子都是奢望。 也有比较舒服的,可以外放,去地方任职,天高皇帝远的,那才叫舒服,可时间久了,就怕皇帝把你忘了,所以很多外放的官员会经常写请安的折子,真以为他没事干了吗?不是,他是怕皇帝把他忘了,这才时不时的问候一下。 长歌是过过这样的日子的,如今时隔多年,又要苦逼的给皇帝打工了。但为了任务,为了功德,她还不能低调,就问气不气。 长歌自从上职以来,就开始整理林书瀚背后的关系网,官官相护可不是说着玩的,尤其是京城里复杂的联姻,说起来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大周朝的国姓为周,当今皇上的年号为景和,已有六个成年的儿子,大皇子周明是长子,贵妃所出,二皇子周昭为嫡子,皇后所出,三皇子周弘德妃所出,四皇子周宣慧妃所出,五皇子周易淑妃所出,六皇子周桓敬嫔所出。 这六个皇子都已出宫建府,各自也有了正妃和侧妃,以及无数的侍妾。 林书瀚的妻子赵氏的嫡姐就是大皇子周明的侧妃。 如今还没有立太子,六个皇子也分成了好几派,当然明面上就两派,老大和老二,一个是长子,一个是嫡子,古往今来立嫡还是立长都是众说纷纭,站队成了普遍现象。 礼部右侍郎赵炯算是大皇子半个老丈人,天然的就站到了大皇子身后。 长歌整理完这些关系网,就觉得有些头疼,在心里跟重九沟通:“要不来个毒药得了,省时又省力。” 重九听完说道:“那也行,反正都是弄死他。” “唉,原主可是说不得好死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那一家子流放。”长歌叹气的说道。 “主人,我去查一下他老丈人吧,我不信这世上有屁股干净的官员,况且他还是大皇子党。”重九回道。 “行,你去查吧,最好把证据也带回来。”长歌说完又开始翻阅资料。 就在这时,有人来报,说翰林学士张大人找长歌。 长歌谢过来报信的人,起身去了张大人的办公室。 “下官见过张大人。”长歌拱手行礼。 “沈大人免礼,坐。” “谢大人。”长歌坐在了张大人对面。 “沈大人乃我朝第一个六元及第,可喜可贺啊!沈大人可有表字?”张大人问道。 “已取了表字明哲。”长歌说道。 “明智通达之意,好字,明日你随我一起进宫,为陛下讲经,你回去准备一下吧。”张大人捋着胡须,笑呵呵的说道。 “是,谢大人提携。”长歌站起身拱手谢过,后退三步,才转身出了门。 长歌出了房门就在心里琢磨,进宫的事应该不是张大人主动的,长歌自觉她还没那么大的脸,应该是上面的意思,既然是皇帝的意思,那么就肯定跟她殿试的策论有关。 长歌心里有了底,又去了书库,她得找找有没有关于北戎的资料,虽然各个世界都差不多,但也有不同,还是要找资料详细看看,不能出纰漏。 长歌在书库一待就是一天,把如今北戎的情况和长歌知道的历史做了一个比较,发现如今的北戎,更像是唐朝时期的突厥。 他们自己也分成两派,一个是南戎一个是东戎,南戎就是每年掠夺边境的那帮人,而东戎则是掠夺南戎。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小部落在西边,也经常性的扰边,但总体来说,还是南戎最可恶,他们不光抢粮食,还杀人。 男人孩子全部杀掉,女人则是掠走作为生育的工具。 难怪皇帝想打呢,确实是该杀。 第189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7 长歌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在琢磨今天查到的北戎资料,可以借鉴唐朝的做法,拉一批打一批,拉的这批就用贸易战,打的那批就不用客气了。 就是不知道现在的国库能拿出多少钱粮,能够支持这一战。 如今朝堂也分成了两派,一派主战,一派主和,当今登基不过十年,还没有把权利完全抓在手里,再加上如今的党争,怕是不好解决,就看皇帝的决心了。 真要想打,总是有办法的,没钱可以抄家,没兵可以招募,这都不叫事。 长歌到家后没见到重九,他去查赵炯了,但愿这家伙别让长歌失望,最好是犯个大错,一大家子整整齐齐的流放。 第二天下朝后,张大人带着长歌进宫了,长歌又看到林书瀚那扭曲的脸了,都是状元,都是修撰,凭什么这个新来的就能被皇帝召见,他在这个位置都待了三年了,一次被召见的机会都没有。 长歌也没搭理他,三年有什么稀奇的,还有十年没被召见过的呢,修撰又不是侍讲或者侍读,想见皇帝,那就努力升官呗,不过嘛,有的熬了,谁让这地方是人才聚集地呢,能得一甲的就没有一个是庸才的。 想出头入上位的眼,那就不能死等,必须得动脑子才行,有才华是没用的,还得琢磨皇帝的心思,只有跟皇帝站到同一战线上,你才能被皇帝想起来。 不然,就等着一辈子被遗忘吧,毕竟三年就一个状元,在外面可能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但在翰林院这地方,还真不稀奇,这地方的特产就是状元。 林书瀚看着长歌远去的背影,心里叹气,看来他得去拜访一下自己的岳父了,总这么熬着,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长歌跟着张大人进了文华殿,这是每日给皇帝讲学的地方。 “微臣拜见陛下,圣躬安!”长歌跟在张大人身后行叩拜礼。 “朕安,平身,赐座。”景和帝身着常服,坐在御案之后,轻抬了一下手说道。 “谢陛下!”长歌和张大人谢过起身,坐在了准备好的矮墩上,悬着半个屁股。 张大人今日讲的是前朝历史,长歌听着他由浅入深层层递进的讲述了,前朝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 从典故到人物,信手拈来,可见这位是真没少看书,而且全都记在了脑子里,不愧是人才的头啊! 长歌自问看的书也不少,至少从她到这个时代以来,看的书能用马车拉了,可长歌神识强大,是个挂批,人家可是真材实料的啊!佩服! 长歌承认,这张大人是真有两把刷子,除了讲正史,还穿插着野史,这要是在现代,绝对是个牛掰的历史学教授,听着一点不枯燥,还津津有味的。 这得学学,万一以后要是当老师呢,这都是经验啊! 长歌把这些记下,继续听着。 一个时辰后,张大人讲完了。 景和帝满意的点点头,让他回去了。 休息了一盏茶的功夫,相当于课间十分钟了。 下一节就长歌讲了,长歌来到这个时代,第一次给人讲课,张大人让她讲的是前朝再前朝的历史,类似于唐朝时期,所以长歌也充分准备了。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沈爱卿,今日就不再听史了,朕阅过你殿试的试卷,对你所答的对戎之策倒是颇感兴趣,不妨就讲这个吧。”景和帝淡淡的开口,仿佛就是不经意间说出来的一样。 长歌:我信你个鬼! “是,臣遵旨。”长歌站起身拱手行礼,接着说道: “自胤朝赫连部退守草原开始,如今已有千年,从匈奴到北戎,同样与中原打了上千年,此消彼长,却从未将之剿灭。 遂,臣以为可以换个法子,臣认为,战争可以分为很多种,不光是军事战争,还有经济战,文化战。” “哦?何为经济战?何为文化战?细细讲来。”景和帝突然打断了长歌的话,并摆了摆手,屏退了左右。 长歌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道:“回陛下,经济战是指通过经济手段削弱对手实力、实现战略目标的对抗形式。 其核心逻辑在于利用经济资源的控制、分配与破坏,打击对手的经济基础、社会稳定或政治合法性,最终迫使其屈服或崩溃。 简单的说来,就是抓住对方的钱袋子,再用钱砸死对方。 文化战就是文化输出,让对手学习我们文字礼仪,从而同化成我们的臣民……” 长歌从贸易的角度出发,给景和帝讲述了何为“羊吃人”。 又从文化输出方面讲了教化的重要性。 景和帝一边听一边点头,思虑过后问道:“可如今北戎扰我大周边境,亡我之心不死,我大周再开放边贸的话,岂不是资敌?“ 长歌拱手回道:“陛下,常言道,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刀枪。北戎也不是铁板一块,我们可以拉一批打一批。 拉拢东戎的苍狼部,在东开放边贸,然后成立商队,逐步渗透草原诸部,一是打探情报,二是拉拢小贵族,瓦解大贵族,逐步蚕食。 至于说南戎的铁勒部,自然是血债血偿,敢犯我大周者,虽远必诛!” 景和帝一拍御案:“好!好一个虽远必诛!爱卿身为文臣,却有武将的铁骨,朕心甚慰!” 景和帝高兴的说道。 长歌赶紧行礼,“臣惶恐!些许浅见,还需陛下定夺!” 长歌讲完课,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长歌都饿了,景和帝赐了点心,长歌也没敢多吃,小太监把点心给长歌装了,送她出宫。 长歌告退后,在小太监的引导下出了皇宫。 张大人一直在等着长歌,也饿的前心贴后背了,长歌谢过领路的小太监,把手里的食盒给了张大人。 “张大人,这是陛下赏赐的点心,您吃点。”长歌觉得有点对不住他,毕竟是自己耽搁了时间,张大人都六十多了,还让人家饿肚子。 “无妨,我们也回去吧。”张大人不在意的摆摆手,偷偷的吃了几块点心,才回了翰林院,关于长歌在文华殿里的一切,一个字都没问。 张大人不傻,从太监总管传话给他,他就知道这小子已经入了皇帝的眼了,只要不作死,一飞冲天指日可待。 如今长歌还在他手下,他多关照一些长歌,也能得一份香火情。 第190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8 下午长歌下衙回到府里,重九就兴奋的跑了过来。 “主人,查到了,已经不是让那一家子流放的事了,恐怕九族都得消消乐。”重九眉飞色舞的说道。 “哦,给我看看。”长歌也来了兴趣,看来这赵炯犯的事不小啊。 “在空间里。”重九说道。 长歌取出证据一张张看了起来,看完后,长歌都倒吸一口凉气,“真是找死啊!” 总结起来赵侍郎共犯了三条大罪:其一是贪污,贪污的还是祭祀所用的银两,天价的祭祀用品,简直就是一本万利啊! 其二是科举舞弊,礼部负责科考,这个家伙居然敢漏题,当然他做的小心,而且不同的考生,漏的题也不同,难怪这么多年没人能查出来呢,不得不说,够鸡贼。 其三就更严重了,私藏贡品,收番邦贿赂,截流贡品,这特么的胆子够大的啊! 就这三项罪名,哪个都是抄家灭族的死罪。 长歌问重九:“他干的这些事,大皇子参与了多少?” 重九神秘一笑:“全部,确切的说,他干的这些事,都是大皇子让他干的,因为大皇子缺钱,他想拉拢人,没有钱怎么行?” 长歌冷哼了一声:“那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事确实是他干的就行,陛下为了保住皇家颜面,也一定不会放过赵家的。 重九,把这些证据分开,分别给二皇子,三皇子和四皇子的外家都送一份。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重九不解的说道:“三皇子不是跟大皇子走的很近吗?他不会告密?” 长歌笑了一下说道:“三皇子也就表面上是大皇子那队的,其实,他心里的小九九可多着呢,他打的就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算盘,皇家出来的孩子,天生心眼子就多。 还有四皇子也一样,表面上不争不抢的,但别忘了,还有一句话,不争才是争,这样的事情,历史上可不少。” 重九点点头,“你们人类真复杂。”说完就走了,他晚上还要办事呢。 重九对于能在小世界里帮助长歌,也是很兴奋的,他参与了主人的任务,功德也会有他一份,这样他也能自己赚功德了,所以,如今的重九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积极的很。 当天晚上,几位皇子的外家书房里,都悄无声息的多了一个锦匣。 二皇子的外祖父是承恩公宁远,皇后大封后,由忠勇侯进爵的,也是一员武将,但却是个有勇有谋的武将,心眼子同样不少。 他一大早进书房拿奏折的时候,看到了这个锦匣,不动声色的在书房里扫了一圈,发现除了这个锦匣再无异样,这才拿出帕子把双手包住,打开了锦匣。 一看里面的信纸,原来是礼部右侍郎截流贡品,收受番邦贿赂的证据,当下便火冒三丈,这个老匹夫,他这是卖国! 把所有的证据都看完后,承恩公便冷静了下来,他在思考,这是谁送来的?目的又是什么? 宁远叫来值夜的小厮问道:“昨夜可有异常?” 小厮回道:“回老爷的话,昨夜并无异常。”说完,心里还在打鼓,他昨夜没有偷懒,也没打瞌睡,应该是没出事才对。 宁远听完,眼睛眯了眯,摆了摆手说道:“下去吧。” 宁远一个人在书房里思索着,这些证据的真伪他自会查证,但这人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这锦匣送到他的书房,可见此人的功夫之高,而且这明显是冲着大皇子来的。 先不说他目的为何,就说这么好的机会,他是真的不想放过,毕竟,现在两位皇子已经斗得你死我活了,不管是哪一方胜出,剩下的那一方人马,都不会有好下场。 夺嫡就是这么残忍,可承恩公府已经绑在了二皇子的战车上,就算他们不争,也同样没有好下场。 宁远强迫自己压下了心里的激动,将锦匣放在了暗格内,吩咐了亲卫去查证,这才若无其事的拿了奏折,去上朝了。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了三皇子和四皇子的外家这边,他们的想法一样,先查证真伪,再找个合适的人,把这事给奏上去,反正依附的官员不少,不差这一个炮灰。 能够把女儿送进宫,封了位份,并成功养大皇子的,哪个不是高官勋贵之家,能做到这个位子上的人,就没有傻子。 他们都知道“打蛇不死,后患无穷”的道理,不出手则已,一旦出手,就必须要按死敌人,不然就等着被报复吧。 他们的想法长歌也知道,所以她不急,她也相信,他们这些皇子外家同样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而长歌自从上次进宫讲学后,隔三差五的就被张大人带着进宫讲学,其他的同僚看到此情此景,虽心中妒忌,但都有所收敛,毕竟都是老人了,人家入了上位的眼,这是运道,羡慕不来。 但林书瀚却接受不了,同样是寒门出身,同样的状元,一个毫无根基的人,居然后来者居上了,再加上暴躁丹的影响,他已经妒忌的快疯了。 这天晚上,林书瀚终于忍着不适,进了赵氏的院子。 “呦,老爷还记得府里有妾身这个人啊,妾身还以为老爷把妾身给忘了呢?”赵氏见到林书瀚,也没有行礼,阴阳怪气的说道。 林书瀚的怒火一下子就被激了起来,又不得不压着,没好气的说道:“夫人也不必如此阴阳怪气的,你我夫妻走到今天,夫人就没想过自身吗?” “呵,老爷这是怪我喽,我想这样吗?我当年也是花容月貌的闺阁女子,如今容颜已逝,老爷就琵琶别抱了,果然负心最是读书人啊!” 赵氏也不是个好性子的,她一个官家小姐,哪怕是庶女,那也是林书瀚高攀了。 “夫人!”林书瀚的拳头紧握,要不是有事相求,他早就不压着脾气了。 “夫人怎能如此怀疑为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我成亲三载,为夫只是不想绝了林家的后。”林书瀚强压着怒火说道,你自己不能生,还不让别人生吗? “哎呦,老爷这是把错都怪到我身上了啊?我是没生养,可那翠姨娘也开脸两年了吧,不是也同样没怀过吗?老爷就没想过为何会如此吗?” 赵氏说的是气话,她也看了很多大夫,就连太医都托娘家请过,可每个大夫的说辞都是一样的,身体没问题,只是缘分未到。 可她不知道,她这样的说辞已经惹恼了林书瀚,没有哪个男人会承认自己不行。 “啪”,林书瀚一拍桌子,指着赵氏说道:“你个无知蠢妇,沈氏当年可是生过儿子的,你如今还想推脱责任,我怎么就娶了你这个毒妇!” 林书瀚说完就甩袖子走了,最初来见赵氏的目的,都让他给忘了。 第191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9 林书瀚气呼呼的回到前院,越想越气,把桌子上的茶具什么的都给砸了,小厮在门外瑟瑟发抖,谁也不敢上前去劝,又不是皮痒了。 林书瀚发泄完了心中的怒火,让小厮进来收拾,他自己躺在床上,盯着帷帐,在心里回忆着以前的情景。 起初林父林母进京后,说起沈氏带着儿子在临州养病,他当时并未在意,毕竟他有了新的娇妻,孩子自然也会有,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儿子,也没什么感情。 而且,赵氏做的事,他也知道,他只是没阻止,默认了,毕竟停妻再娶可是要治罪的,况且沈氏活着,他就永远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就连赵氏拿着造假的信,告诉他沈氏母子病逝的事,也只是表面伤心了一下,就不在意了,自欺欺人的觉得沈氏没福气罢了,完全忘了,他写过休书的事。 可随着时间推移,三年了,府里竟然没有一个人怀孕,赵氏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当初的花容月貌如今变得,看一眼都想吐,大夫看了不少,可没有丝毫的起色。 那个妾室也是个没用的,宠了她两年,竟然一次也没怀上,林书瀚自己都觉得在她那里是浪费时间,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赵氏给翠姨娘下了药,才怀不上的,毕竟大户人家这样的事情可不少。 看起来还是要抬个良妾进门,就找个好生养的,容貌只要清秀就行了。 毕竟有赵氏做对比,只要不是丑的惨绝人寰,那都算是美女。 林书瀚又不禁想起沈氏和那个无缘相见的儿子,唉,要是当初没有默认赵氏的狠辣,他如今也有儿子了,那孩子若是活着,应该也有三四岁了吧。 就是不知道那孩子长的像不像自己,这一刻林书瀚有些后悔,应该把孩子带回来的,那是林家的种啊! 林书瀚越想越难受,他没有怀疑过自己,毕竟这事在古代十有八九都是女人的锅,况且,他有过儿子,更不会怀疑自己了。 不光他这么想,赵氏也是这么想的,是她自己不能生。 林书瀚走了以后,赵氏趴在桌子上,大哭了起来,她的命怎么这么苦,身为庶女,从小就学会了伏低做小,伺候嫡母,奉承嫡姐。 好不容易长大了,嫁了人,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好歹是状元之才,长的也是一表人才,她还是非常欣喜的,可如今却活成了这样,连门都不敢出。 赵氏哭的伤心,她的奶嬷嬷过来劝她,“小姐,莫要哭坏了身子,奴婢相信,小姐一定会好起来的。” “嬷嬷,你说,我到底是怎么了?都看了那么多大夫了,太医也看过了,怎么就是不管用呢?药都要当饭吃了,可……” 赵氏又哭了起来。 “唉,我可怜的小姐。”奶嬷嬷轻拍着赵氏的背,心里也是叹气。 赵氏哭够了,才问道:“那个贱婢找到了没?” 赵氏问的就是当年的那个婆子,长歌离开临州后,让傀儡给赵氏写了一封信,只有一句话,“不负主子所托,一切顺利!”然后就再无音讯了。 所以赵氏从来就没怀疑过沈楠母子还活着,那个婆子还不至于跟她合作,只是觉得那个婆子应该是拿了钱跑了,怕自己被灭口。 这几年来,赵氏也一直在找她,对赵氏来说,她这是背叛,是逃奴,一定得把她找回来打死,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只有死人才能保住秘密。 奶嬷嬷摇摇头说道:“还没有,也不知道她跑到哪里去了,这个该死的老货。”奶嬷嬷凶神恶煞的说着。 “接着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只要找到了,也不用带回来,直接…” 赵氏说着在脖子处比划了一下。 奶嬷嬷点点头,“奴婢知道了。” 赵氏哭的累了,索性洗漱睡觉了。 第二天,林书瀚下职后,就跟林母说了纳妾的事。 “我儿总算是想开了,这事交给娘,一定给我儿找个好生养的女子。”林母高兴的拍着手说道。 林母说着又想起了小包子,“唉,要是小宝还在,今年也有四岁了。” 林书瀚张了张嘴,最终没有问出来关于小包子的事。 林父林母虽然想有个千金小姐的儿媳妇,但对孙子还是疼爱的,他们都以为沈楠母子病死了,根本不知道赵氏做的事。 林母知道了林书瀚有纳妾的想法,就开始寻找好生养的良家女子。 可长歌会让她如意吗?都一脚踏进阎王殿了,还是别祸害好人家的姑娘了,所以,林母找一家,长歌便破坏一家。 只一句话,那林家的男人不行,生不出孩子,主母也不是个慈善的,进了林家就等于进了火坑,不但得不到荣华富贵,还得背锅,没准哪天就被主母折磨死了。 林母找了一个月,也没有找到合适的,逼良为妾的事,可是犯法的,林母就是再生气,也得憋着。 然而,就在一个月后,三皇子那边的一个暗线的御史,首先发难,弹劾礼部右侍郎赵炯徇私舞弊,泄露考题给考生,谋求利益。 奏折写的是激情洋溢,听的人热血沸腾,气的。 这赵炯太不是东西了,居然知法犯法,简直视律法为无物。 景和帝看过那些罪证后,直接就把赵炯给收押了,让大理寺和都察院彻查此事。 整个赵府都被围了,许进不许出。 赵家的姻亲也都在家反省,没有定罪之前,谁也不能离开府里。 大皇子也心慌的很,那都是他指使的,他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灭口,万一把其他的事情扯出来,他就算是大皇子,也得被废。 可其他的皇子也不是吃素的,自然要保住赵炯的命,二三四皇子居然无形之中联合起来了。 所以说,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第二天,又有两位御史上奏,一个弹劾赵炯贪污祭祀所用的银两,有理有据有数目,这些年共计贪污了二十万两银子。 一个弹劾赵炯收受番邦贿赂,截流贡品,此罪等同于卖国,当诛九族。 景和帝一看那些证据,就知道是大皇子的手笔,气的手都抖了。 景和帝年轻的时候,虽然没有夺嫡,但不代表他不懂,相反,他看的特别明白,正因为如此,他才放弃那个位子,当个闲散的王爷,如今他才四十岁,正值壮年呢,他的儿子就已经开始惦记他屁股底下的位子了。 这是一个帝王最不能容忍的事,命令三司会审,严查到底,连大皇子都被禁足了。 大皇子的母妃贵妃娘娘同样被禁足,整个朝堂弥漫着一股硝烟的味道。 第192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10 赵炯入狱后,各方势力开始落井下石,纷纷开始弹劾赵炯,一件小事都被放大了,更是有人弹劾赵炯利用职务之便,强行榜下捉婿,害死状元林书瀚的原配嫡妻和嫡子。 甚至还有人怀疑林书瀚这个状元功名的真实性。 而林书瀚也同样没跑了,隐瞒婚讯是他逃不掉的,还有原配母子的死,他也是知情的,停妻再娶罪加一等,杀妻灭子知情不报,哪一条都够他喝一壶的,一家子都被下了狱。 一时间,拿人的拿人,审讯的审讯,大理寺刑部的大牢之中,已经人满为患了。 一个月后,会审的结果出来了,赵炯对所犯之罪,供认不讳,被抄家问斩,赵家所有的男丁,年满十岁者全部斩首,十岁以下连同女眷、九族,流放岭南,遇赦不赦。 林家也一同流放岭南。 大皇子御下不严,被禁足,贵妃也被降位,成了嫔位,没有皇帝的命令,不许出宫门一步,在宫中用心礼佛,为国祈福,这相当于打入冷宫了。 大皇子一脉,被牵连的人,也同样不少,抄家的抄家,流放的流放,一时间,倒是把大军的粮饷给凑齐了,打北戎是足够了。 林书瀚接到判决的那一刻,差点疯了,曾经的天之骄子状元郎,到如今的阶下囚,这落差,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流放出京的那天,长歌带着小包子,特意去看了,一边看,一边告诉小包子:“儿子,看到那些人了吗?那都是犯了法的人,就是这样的下场,不要觉得他们可怜,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沾有百姓的血。” 小包子皱着小眉头,严肃的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了爹,以后做官要做一个好官,不能喝百姓的血,不然就是这样的下场。” “真乖,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长歌教导着小包子。 “爹,红薯是啥?”小包子不解的问道。 卧槽,忘了这个时代还没有红薯。 “红薯就是一种吃食,是番邦那边的食物,有机会爹带你见识见识。”长歌忽悠道。 “嗯。”小包子点头,他觉得番邦的玩意儿,应该不好吃,看那些人的野蛮样,种出来的东西也好不到哪去,也就没在意。 不过长歌却把这事记在心上了,解决了渣男,接下来的时间,她要挣功德了,这辈子她不想去边关,家里有孩子,没必要外放,当个京官也挺好的。 何况,她现在也算是皇帝面前的红人了,隔三差五的就进宫讲学,也算是天子近臣了。 而且这次大批的官员流放,空出来不少的庄子和店铺,重九早就去户部买了。 那些查抄的田庄,肥田是不用想了,早就被人买走了,但荒山和中下等的田庄,买了三座,铺子也买了五个,算是给小包子留点财产什么的。 长歌这辈子打算种粮食,培育高产的粮种,在这个时代,高产的粮种几乎没有,百姓就是靠天吃饭,饥一顿饱一顿的。 跟土地打交道,既清闲又不会被人嫉妒,她这辈子没有后台,高官厚禄不是好事,倒不如做个纯臣,淡泊名利,心系百姓的纯臣。 就算是下一任皇帝,也不会为难这样的臣子,相反还会拉拢,这就是民心。 不过长歌也不想就这么放过林书瀚和赵氏,两条人命呢?就这么放过了,说的过去吗? 长歌算着时间,差不多林书瀚等人出了京城的范围后,长歌在一天夜里,运起轻功,追上了流放之人,在隐身符的作用下,给林书瀚和赵氏每人吃了一颗芳华烬,一天老一岁,直到芳华燃烬。 反正是流放,苍老点不是很正常,同时还在二人身上留了一抹神识,随时监视,左不过也就一个多月的事。 随着一批人落马,那就需要一批人顶上,长歌在翰林院待了半年多,就被调到了户部,任户部员外郎,升两级,为从五品。 主要是协助户部郎中审核地方上报的财政数据:如赋税、人口、田亩等,确保账目清晰、符合法规。说白了就相当于财政部的副司长。 每天打交道最多的就是数字和项目,对于口算心算都杠杠的长歌来说,这都是小意思。 皇帝之所以调任长歌去户部,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要打仗了,户部员外郎还有一个职责,就是仓储调度,管理国家粮仓、银库的收支,确保储备充足,遇灾荒、战事时,会被临时派往地方督办赈灾、军需调配等事务。 长歌接到圣旨的那一刻就明白了景和帝的意思,所以长歌一到任,就被她的上司户部郎中安排了管理各个省的太平仓事宜。也就是国家的粮食储备。 长歌看了往年的账册,说实话,即便她在古代生活过,对于如今账册的记账方式,还是接受无能。 于是长歌开始重新整理账册,用现代的借贷记账法,并用表格的方式,把各个省州府的粮仓情况,全给填在了表格里,怕皇帝看不明白,还画了对比分析图,一目了然。 同时,长歌还在监视着那流放的两个人,赵氏在流放不到一个月就病死了,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又养尊处优的,能走一个月,都是极限了。 倒是林家那几位,因为常年劳作,身体还不错,就是林书瀚苍老了很多,看着比他爹岁数还大。 长歌看着他目前的状态,应该还能活十几天,就继续整理账册了。 半个月以后,神识发回反馈,林书瀚快噶了。 长歌在晚上把法衣调成夜行衣模式,利用瞬移符,去了流放犯人的队伍。 远远的看着林书瀚那奄奄一息的模样,长歌觉得心情舒畅极了。 作为一个好心人,不想他死不瞑目,长歌换回了原主的容貌,在大家都睡着的时候,点了林书瀚的睡穴,把他给拎走了。 到了远处的河边,长歌才解开了他的睡穴。 “咳咳”,林书瀚咳了两声,看向面前的黑衣人:“你是谁?为何掳我?” 这么两句话说的还挺费劲。 “呵呵,就是看看你死了没?没死就弄死你。” 第193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11 林书瀚听着年轻女子的声音,有些不解:“在下与阁下好像无冤无仇吧?阁下为何?”林书瀚睁着混浊的双眼仔细打量着长歌。 “无冤无仇吗?”长歌说着就摘下了面纱。 “你…你是…沈氏?”林书瀚在月光的映照下,总算是看清了长歌的脸。 “呦,认识啊?看你现在老的这副德行,说你是我爷爷都有人信,你说说你,怎么就混成这副模样了呢?这算不算报应?”长歌笑着说道。 “你…你没死。”林书瀚是震惊的。 “你都活着呢,我怎么会死呢?你说是吧?”长歌笑语晏晏。 “我的儿子呢?”林书瀚问道。 “哦,他现在姓沈,你啊,绝后喽,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你…你…”林书瀚抬起手指着长歌,他想骂她是毒妇,可嘴里的腥甜告诉他,他做不到。 “我什么我,林书瀚,你个狼心狗肺的玩意儿,你有今天都是报应,你当年为了读书,接近奉承我爹,让他把你当成亲子,更是把唯一的女儿嫁给你,可你呢?你忘恩负义,攀附权贵,停妻再娶,杀妻灭子,你是罪有应得,活该断子绝孙!” 长歌说一句,林书瀚的脸就黑一分,长歌说完了,他那一口血也吐出来了,脑袋一歪,气死了。 哎呦喂?这么不禁气的吗?真没用! 长歌看他气死了,灵魂进了地府,才戴上面纱,又把他给拎回去了,心中感叹:像我这样善良的人可不多喽! 长歌悄咪咪的来,又悄咪咪的有了,除了死去的林书瀚,没有一个人知道,剩下林父林母,他们能走到岭南都是极限了。 剩下的任务就是把小包子养大,培养成人,这一世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之后的日子里,长歌都待在户部,每天早出晚归的,直到腊月二十一,长歌才把前十年的所有账册给整理好,至于说十年前的,那时候还是先皇呢,跟景和帝有什么关系,相信皇帝也不会在意这些细节的。 腊月二十三是小年,这一天开始,便封印了,准备过年。 腊月二十二则是大朝会,所有在京的官员都必须参加,相当于年终总结。 这一天长歌早早就起了,有多早呢?凌晨两点,唉,这苦逼的日子呦。 之前的几次大朝会长歌也参加了,他们这些底层的官员就是在殿外站着,里面行礼,外面也跟着行礼,没有奏事权,甚至耳朵不好使的都不知道里面说的啥。 每次参加大朝会,长歌都在心里骂骂咧咧的,图啥呢?就为了壮观?彰显皇家气势? 上一次大朝会还是冬至的时候,好在长歌不怕冷,有的官员冻的脸都是白的,跟死人脸似的。 即便如此,长歌都没想着升官,这次纯属意外,从四品以上,可就要天天上早朝了,一年几次,跟一天一次,哪个舒服,长歌还是明白的。 长歌站在御阶之下,开始数白玉栏杆上的花纹,她的年终总结早就给了户部侍郎,为啥不给她的上司户部郎中呢?因为她的上司就比她大一级,是正五品,同样没资格进大殿,此时正在她前面打摆子呢,冻的。 小老头今天有五十多了,胡子都挺长的了,瘦的一阵风就能吹飞了,大冷的天,这广场上无遮无拦的,小风嗖嗖的,还杀肉呢,能不冷吗? 唉,长歌同情了他一秒钟,又继续数花纹。 同时,还分出一份心神听着殿内的动静。 就在长歌数花纹正起劲儿的时候,就听到了殿内皇帝的声音,“宣户部员外郎沈长歌。” 然后就看见大殿的侧门打开了,出来了一个太监,站在御阶之上,喊道:“陛下有旨,宣户部员外郎沈长歌觐见!” 尖细的声音在广场上回荡,这肺活量,真让人羡慕啊! “臣沈长歌遵旨!”心里吐槽归吐槽,但长歌的动作一点不慢,利索的出列,拱手行礼,然后从侧面的台阶上,走上御阶,来到大殿侧门。 御阶正面是不能走的,那是皇帝专属。 长歌在领路太监的带领下,从侧门进入大殿。 哦吼,还是挺暖和的,殿内有炭火,怪不得都想升官呢,这待遇,一下子就分出来了。 不过长歌觉得,跟每天三更起床比,她宁愿在外面冻着,至少不会一氧化碳中毒。 “臣户部员外郎沈长歌见过陛下,陛下万安!”长歌一心二用的在大殿中站定,行礼问安。 “爱卿平身。”景和帝看着长歌满意的点点头。 “谢陛下。”长歌拱手行礼,然后站直身子,眼眉低垂。 “沈爱卿,朕看了爱卿的奏章,这格式让朕耳目一新,简单明了,一目了然,爱卿是如何想到比如简明扼要的格式的?不妨说说。” 景和帝温和的语气,让大殿里的大臣都怀疑自己听错了,今天皇帝可没少发火,这还是今天第一次如此和善呢? 户部尚书不由得挺了挺胸膛:这沈大人可是我户部的人。 长歌拱手:“回陛下,臣自到户部报道以来,发现往年的账册记账方式太过冗杂,尤其是查账的时候,卓实有些费神。 遂,臣便想着,若有个一目了然的方法,岂不省力,陛下御览时,也不必费神了。 这个新的格式为表格,可纵横对比,很容易便能看出差异,以及数据的变化。 同时,臣也把陛下御极以来,所有太平仓的账册重新整理了一番,往来账目更是一目了然。” 长歌既然做了,就不会当无名英雄,谁知道功劳会被谁占了呢,她自己可以咸鱼,但不能被人欺负。 “哦?来人,去户部取沈爱卿整理过的账册。”景和帝一听长歌还把账册都整理了,他就更有兴趣了,要知道,这时候做假账可太正常了,不是业内人士根本查不出来。 一个小太监匆匆忙忙的出了大殿,景和帝才看向长歌:“爱卿不愧是我朝第一个六元及第,朕心甚慰!来人,给列位大人都看看这表格,以后的奏报,便以此为模板吧。” 太监总管接过景和帝手里的奏折,开始给下面的人传阅。 武将那边无不赞叹,毕竟他们文采不高,这样的格式他们一看就明白了,一点不啰嗦,更没有那些之乎者也,看着就舒服,都表示就该如此上报。 而文臣除了领头的几个,都有不满,这么简单的格式,该怎么彰显他们的才华?他们还想着在奏折中卖弄一下文采呢,没准就入了陛下的眼呢? 要是长歌知道他们所想,肯定会骂一声:蠢货! 皇帝一天看的奏章,摞起来比他自己都高,之乎者也一大通,就结尾写了屁大点事,你觉得皇帝会记住你,他不烦死,都是因为想做个好皇帝,不然,早砍人了。 所以景和帝看到长歌奏折的那一刻,眼珠子都放光了,要是每个官员的奏折都是如此简洁,他还用点灯熬油的批奏折吗?他早就批完了好吗。 那多出来的时间,去后宫转转不香吗?他就不需要歇着吗?他也是人,不是老黄牛! 果然还是沈爱卿懂他! 第194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12 大殿内继续汇报工作,长歌站在户部侍郎的旁边,一边听着其他官员汇报工作,一边等着取账册的小太监。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几个小太监抱着厚厚的一摞账本进了大殿。 太监总管看到了小太监回来,悄声的在景和帝耳边说了什么,景和帝一看小太监抱着的账册,挥了挥手,让太监总管在大殿内放一个条案,把这些账册都放在条案上。 实在是账册太多了,别的地方放不下。 不一会儿,所有的账册都放在了条案上,景和帝走下御座,踱步来到条案上,拿起一本账册,翻开第一页,只见整齐的表格映入眼帘,表格内整整齐齐的填着数字,左边为收入,右边为支出,还有日期明目等,都记得清清楚楚。最下方则是汇总的数字。 景和帝越看越满意,不愧是他的六元及第啊,这脑瓜子,比那些迂腐的老家伙们强多了。 长歌没有搞什么阿拉伯数字,没有依据,按照她这辈子的履历,她就没机会接触这些番邦之人,所以也就不存在阿拉伯数字,不过,以后肯定要弄出来,哪怕是说成已经想的都行,毕竟看着习惯啊! 就算是如此,景和帝还是非常的满意,说了句:“诸位爱卿也都来看看吧。” 说完放下账册,回了御座上。 底下的大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户部尚书第一个站了出来,毕竟是自己的下属,这么露脸的事,当然要支持。 户部尚书一动,其他的大臣也动了起来。 一人拿起一本,然后就听到了抽气声。 “这个好,一看就知道咋回事,不愧是状元,这脑瓜子就是好使,我都想把他要到军营里,当个书记官。”这是一位武将勋贵,他文化水平不高,但今天的账册他看懂了。 “别做梦,人家是户部的人,小心户部尚书扣你的款。”旁边一位提醒道。 果然,一抬头就看见户部尚书那怒瞪的双眸。 “嘿嘿,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武将讪笑着,整个朝堂的文臣,他都敢怼,唯独户部尚书除外,因为人家攥着的是钱袋子,他就是攥拳头也没用。 户部尚书心里得意,不露声色的看了众位一眼,又开始翻阅起了账册。 相比于武将那边的满意度,文臣这边想的就多了,这小子够狠啊,账目清晰,一目了然,想做假账怕是难了,尤其是那些屁股不干净的大臣,如今已经开始想退路了。 作为官场的老油子,他们都明白,陛下怕是要改革了,以后的账册估计都是如此记账了,那么之前的那些假账,岂不是都要翻出来? 这可是掉脑袋的事啊!果然,杀人不用刀的文臣,比那些舞刀弄枪的武将更可怕。 除了大皇子在闭门思过,其他的几位皇子也在大殿内,此时他们看向长歌的眼神,都能把长歌戳个洞了,太热烈了。 真是个能干的人啊!若是为我所用,该有多好! 皇子们虽然想坐上那个位子,但都不傻,他们拉拢大臣,不仅需要阿谀奉承的干脏活,但也同样需要能干的人来治理国家,人才谁都需要。 以前只是觉得这是个有才华的,如今才知道,人家不仅有才华,还有能力,这样的能臣干将,怎么能被别人拉拢呢? 景和帝在御座上把下面人的小心思看的清清楚楚,自从大皇子的事情爆出来以后,景和帝也知道,他的儿子们长大了,又走上了上一辈走过的路。 唉,这就是皇家的悲哀,没有亲情,只有利益。 看起来他得护一下这个小知己了,真要成了皇子们夺嫡的牺牲品,损失的可是大周朝啊! 等账目一事都整理出来了,也得给沈爱卿换个位子了,不然真的被当成垫脚石,那可不是他的本意。 “诸位爱卿都看过了吧?怎么样?都说说吧!”这时景和帝开口了。 下面的官员都放下了账册,户部尚书首先开口:“陛下,臣有本奏。” “准。” “是,回陛下,臣想明年在整个户部推行新的记账之法,就整理从景和元年到如今的账册,望陛下恩准!” 户部尚书也看出来这个借贷记账的好处了,如此一来,他们户部的工作量要少很多,而且也容易查账。 “准!”景和帝开口。 “谢陛下!”户部尚书退回了队伍。 “陛下,我们军营也想效仿此法,这账目看着不费劲,一看就明白了。望陛下恩准!”这时承恩公宁远也站出来说道。 “准!”景和帝同样没有拒绝。 “陛下,臣还有一事望陛下恩准,臣之前并未接触过新的记账法,想借沈大人去军营教学,给那些书记官上上课,教教那些榆木脑袋。” 宁远不傻,这样的人才必须得拉拢才行,他在给自己的外孙铺路,就算是拉拢不过来,也不能让别人拉拢过去。 景和帝看了承恩公一眼,把他的小九九看的明明白白的,但又不知道怎么反驳,于是又看了一眼户部尚书。 户部尚书秒懂,他是铁杆的保皇党,只听景和帝的话,不然景和帝也不会把钱袋子交给他。 户部尚书出列扬声道:“陛下,臣不赞同承恩公的奏请,沈大人乃我户部的官员,户部明年要整理账册,没有沈大人在,我等也同样不会做,故,沈大人不能走。” 这话也没毛病,承恩公一看户部尚书出列,就知道这事不成了,反正他也没想过一下子就拉拢过来,有才的人都傲气,不是那些只会阿谀奉承的,不过,他的橄榄枝已经递出来了,对方能明白意思就行了,这才是他的目的。 长歌明白吗?明白!她也知道,她如今怕是已经入了那些皇子的眼了,躲是躲不过的,但要说站队,那也不可能,至少现在不行,她的大腿是景和帝,一旦她有支持的皇子,第一个不放过她的就是景和帝。 所以,她只有发挥出自己的才能才能破局,纯粹的保皇党,一个有能力又无人能替的保皇党。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一个微弱的平衡,有能力才能被惜才,谁也拉拢不了,但谁都想要,皇子们才不会跟她交恶,毕竟得罪了有可能就跑对方那去了,皇子们又不傻。 景和帝看着下面的大臣,笑了笑说道:“新的记账之法诸位都看过了,朕决定,明年开始全面推行新法,至于说不会的,沈爱卿,你觉得该如何?” 得,景和帝又把皮球踢给了长歌。 第195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13 长歌听到景和帝的问话,便从户部侍郎的身后站了出来,拱手行礼回道:“回陛下,关于这新的记账之法,臣叫它借贷记账法,原则就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臣想在户部办一个学习培训班,想学借贷记账法的人,皆可提前报名来学,臣定会用心教学,一视同仁。” 长歌表达的意思也很清楚,想学就来,但不会偏向谁,同时也是告诉景和帝,在她这里,一视同仁。 “好,沈爱卿大才,朕心甚慰!传朕旨意,自十一年开始,先从六部和京营十二卫开始,推行借贷记账法,你们派出机灵的人去户部报名学习,务必学会学通。” 景和帝说的十一年是指景和十一年,也就是明年,这是古代的纪年法,用年号纪年。 “臣遵旨!”下面呼啦啦的一群人高呼。 “沈爱卿。”景和帝接着开口。 “臣在!” “朕封你为户部郎中,专门负责户部项目一事,就用表格的形式,将全国的税赋,田产,户籍整理好,就从元年开始吧,整理好后呈上来,朕要御览。” “臣领旨,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长歌谢恩,这是又升官了,好在还不用上早朝,还能清闲两年,谢恩也谢的有诚意。 今天的大朝会开到了下午才散,好在后面就没有长歌的事了,她就在户部侍郎的后面,做个听众,听着各位大臣汇报工作。 而殿外的那些大人们可就惨了,大冬天的,冻的浑身发抖,也得忍着,很多人回去就冻病了。 要知道,这些官员岁数可都不小了,千万不要觉得官小就年轻,能在三十岁考中进士的都算是年轻有为了,大多数都是四十岁左右的,能二十岁考中进士的,真算的上凤毛麟角了。 散朝后,长歌跟着户部的同僚们一起往回走,后面还跟着抱着账册的小太监。 明天就放假了,长歌还是很开心的,没人愿意做牛马,哪个世界哪个朝代都一样。 这时,户部尚书回过头看着长歌说道:“沈大人,你的借贷记账法冠绝古今,本官能有这样能干的下属,本官幸甚。” 长歌赶紧拱手,“下官惶恐,能为大人分忧,下官倍感荣幸。” 户部尚书拍了拍长歌的肩膀,说道:“沈大人不必谦虚,这样的记账法对我们户部来说,简直就是救星啊!年轻人,好好干,才能对得起陛下的恩情。” 户部尚书最后一句话说的意味深长,长歌明白,他这是在提醒自己,要忠于陛下,不要站队,没有好下场。 “下官谢大人提点,下官明白,定会用心办差,不负陛下的君恩。”长歌说道。 “哈哈哈,好,老夫就喜欢你这样的有冲劲儿的年轻人,明日便封印了,有时间来老夫府上,咱们手谈一局。” 户部尚书一看长歌还挺上道的,不禁哈哈大笑起来,直接从本官变成了老夫,果然能得六元的人,就不是傻子,更难得的是,不仅有才还通透,他喜欢。 户部尚书走远了,长歌看着这个小老头的背影,心里也挺感激的,户部尚书姓钱,跟他的职位倒是相称,同样出身寒门,所以对长歌他们这些寒门子弟,也多了一份好感。 是个挺可爱的小老头。 长歌跟着回了户部,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搬到了新的办公房,明年开始,她就要在这个位子上办公了。 户部郎中正五品,长歌入仕不到一年,官升三级,可喜可贺啊! 回到府里后,重九笑嘻嘻的说道:“恭喜主人升官啊!”还像模像样的拱手。 长歌白了他一眼,说道:“小九,明年开始就要在庄子里种粮食了,我想先种红薯,也不用多,十亩就行,玉米土豆每样种一亩。” 重九不理解的问道:“为什么这两种这么少?” “好东西不能一下子都拿出来,那样就会被忌惮,伴君如伴虎啊!种一亩,就当是育种了,红薯可以插秧繁殖,但这两种不行,我们每一步都要小心。 功德不是那么好赚的,上头还有个雷达看着呢,不能胡来。 还有就是,我在翰林院的书库里,找到了一本四夷志,是记录周边一些小国风土人情的游记,在那里我看到了红薯的影子,只不过他们叫地瓜,这也是我要先种它的原因。” 长歌提醒着重九。 “主人,我明白了,等开春冻土化了,我就去准备这些。” “好的,庄子上的事,就交给你了,对了,府里的事情你可能没时间管了,再放个傀儡出来,让他当管家,你方便的时候把他带回来,就当是你在外面救回来的。 还有,我让杨氏整理一下礼单,马上过年了,该走的礼还是要走的,这是礼节,等她整理好,你还是得辛苦一下,翰林院张学士、户部尚书和侍郎那里,我亲自去送,其他的你来送吧。”长歌说道。 “行,还是主人想的周到。”重九说完,就出门了,长歌也换上常服去了后院。 长歌到后院的时候,沈墨言正跟着杨氏读书,长歌自从到了户部以后就特别忙,已经很久没跟他一起玩儿了。 他平时就跟着杨氏读书,如今已经学完了四书,明年就可以学五经了,启智丹开发过的脑子,就是这么逆天,可以说过目不忘了。 “爹?你回来了?儿子给爹请安!” “给老爷请安!” 一大一小两人行礼。 四岁的小包子长的白白嫩嫩的,精致的眉眼,已经能看出以后的风华了,胖乎乎的小身子,有模有样的给长歌行礼。 “起来吧。”长歌看着他们笑着说道。 “爹,你不忙了吗?”小包子仰着小脸,开心的问道。 长歌抱起他,说道:“不忙了,明日开始就封印了,以后就有时间陪着墨言了。” “太好了,我也喜欢跟爹玩儿。”小包子开心的说道。 “墨言,你先跟柳嬷嬷去玩一会儿,爹找你娘有事,晚上咱们一起用膳。” “好的,爹,那我跟柳嬷嬷去玩了。”小包子跟着柳嬷嬷出去了。 第196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14 长歌看着小包子出去了,才跟杨氏说道:“整理一份礼单出来,马上过年了要送节礼,以后也按这个标准来。 还有,你再去买几个下人回来,如今府里的人还是太少了,洒扫的,贴身的都不能少,钱找重九拿,让他跟着你一起去。” “是,主人。”杨氏说道。 长歌不打算再放傀儡出来了,三个就够了,剩下的还是买下人吧,前院一个管家,后院一个柳嬷嬷,再加上杨氏,足够用了。 主要也是傀儡太少,这玩意儿炼制太耗材料,尤其是仿真的傀儡,更是耗材太多,等以后去了高科技位面,还是弄几个仿真机器人打理空间吧。 “明年开始,你要教孩子学武了,他的底子不错,就教剑法就行,还有内功心法也一并教了,缺什么找重九。”长歌说着就把她收集的一套凡人剑法和内功心法,传入了杨氏的脑袋里。 “是,主人,我知道。”杨氏答应着。 长歌跟一个傀儡也没啥好说的,交代完事,就去找小包子。 他正跟柳嬷嬷在花园里玩儿呢,老远就能听到他的笑声。 长歌陪着他在花园里玩了一会儿,杨氏就来找他们吃饭了。 长歌抱着小包子回去,那红扑扑的小脸蛋,衬得小包子更加的玉雪可爱了。 “明天爹带你出府,你去不去?”长歌问他。 “去,我跟爹爹出府玩儿。”小包子高兴的拍着双手,大声的说道。 用过晚膳后,杨氏就把礼单给了长歌,是她根据这个时代的标准制定出来的,长歌给了重九,让他去准备礼物。 “小九,翰林院张大人,户部尚书,户部两位侍郎分别加一份茶叶,剩下的就按单子上来吧。” 长歌说的茶叶,是空间南大路产的茶叶,送礼口感好,又不突兀,一份茶叶不过就半斤左右,多了就不值钱了,少了也不行,显得太抠。 重九接过点点头,便去准备了。 第二天长歌就带着小包子出门了,杨氏和重九也一起去牙行了,买几个下人回来。 古代的冬天是最难熬的,很多人熬不下去,就选择自卖自身,虽然为奴为婢,但也多了一分活下去的希望。 重九和杨氏这次买了三四十人,五进的大宅院,人少了还真不行,光是打扫就需要不少人。 同时,重九把另一个傀儡也带回来了,取名沈福,让他做管家,还把这个时代的知识和京城的关系网灌输给他了,不得不说,重九越来越能干了。 沈福一上任,重九就闲了下来,每天出门寻找商机挣钱,之前的五个店铺,都被重九经营的很好,都记在了杨氏的名下,当做她的嫁妆,长歌作为官员是不能经商的,这也是很多官宦人家一贯的做法。 五个铺子分别是:点心铺子,首饰铺子,酒馆,成衣铺子,和胭脂铺子。 配方长歌不缺,但也不能扎眼,每个铺子有那么一两样特色产品就行了,多了反而麻烦。 长歌除了送礼的那两天,其余时间都带着小包子出门,有时在内城,有时在外城,让他多长长见识,知道世间险恶,也明白人间烟火。 小包子本就聪明,把长歌教他的东西都牢牢的记住了,从小就长成了黑芝麻馅的,而不是傻白甜。 时间匆匆如流水,一晃就到了春节,长歌要进宫谢恩,说白了就是给皇帝拜年,长歌这样的官职,也就在广场上磕个头,走个流程的事,三品以上的官员和家眷,会在宫里参加宴会。 过完了热闹的春节和元宵节,长歌也要上班了,虽然当官不易,可假也多。 多到什么程度呢,一旬休沐一天,一个月休三天,这是常规休沐,还有重大节日,比如过年,从小年休到元宵节,清明,夏至,中元,重阳,中秋,冬至等节日休三天。 皇帝的生日,又称万寿节,休五天,皇后的生日,又称千秋节,休三天。 此外还有病假,一年不超过30天,事假一年不超过30天,超过的扣俸禄。 再加上农忙假,春忙休15天,秋忙15天。 长歌算了一下,一年最多可以休一百多天,简直不要太幸福,虽然三更灯火五更鸡的,但跟现代比起来,也算挺幸福的。 景和十一年,长歌很忙,一批批的同僚来户部学习借贷记账法。 除了做假账长歌没教,剩下的都没有藏私,全都教了,同时,为了让他们实践,长歌还把户部的一些不重要的账册,给他们做实践课。 等把各部门的人都教完了,户部的账册也整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一些不能让外人知道的,自己人做就行了。 所以,六部的账册,户部是最先整理完的,只用了半年多的时间。 高兴的钱尚书每天都眉开眼笑的,所有人都暗骂户部不当人子,太奸诈了。 京城推广完以后,就是各省部开始推广,各司的郎中开始带人清查各省的财政情况,同时推广记账法。 一时间,整个户部除了尚书和两位侍郎,也就剩长歌和几个跑腿的主事,其他人都出差了。 长歌也闲了下来,正好庄子里的红薯也要成熟了。 长歌便请了几天假,带着杨氏和小包子去了庄子上。 长歌和重九让庄户们挖了一亩地的红薯,红薯是个好东西,不仅产量高,还不挑地,红薯藤还可以喂牲畜。 庄户们也是第一次见到红薯,看着地里那一堆堆的红薯,都乐开了花,即便重九告诉他们,这玩意儿吃多了胃会反酸水,还会放屁时,他们也不在意,跟吃饱比起来,这点副作用一文不值。 重九让庄户们把这一亩地的产量过称,得出的结果是2000斤,这个产量虽然不高,但这时候的度量衡是一斤16两,也就是说,相当于3200斤,这个产量已经相当不错了。 至少那些庄户们都高兴傻了,兴奋过后就是哭泣,他们再也不用饿肚子了,他们能吃饱饭了。 一大群人哭着给长歌几人跪下,一边磕头谢恩,一边哭。 长歌和重九把人扶起来,让他们架起大锅,煮了几锅红薯,也让他们尝尝味道,还在火堆里烤了几个给小包子吃。 庄户们吃着红薯觉得不可思议,好甜啊!这么好吃的红薯,就是天天吃都吃不够,他们压根就不信,这玩意儿吃多了会反酸,至于说放屁,谁不放屁,多正常的事啊! 长歌让重九种的红薯有两种,一种就是今天挖的叫蜜薯,甜度较高,吃起来口感也很好,这是长歌在现代收集的。 还有一种是白薯,淀粉含量很高,吃起来特别噎人,一口一伸脖,再喝一口水的那种,这是用来加工做粉条的。 第197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15 长歌挑了一筐长相不错的蜜薯,又把煮好的红薯带了一食盒,坐着马车回了城,同时带走的还有重九整理的种植笔记。 长歌直接回了户部,找到了钱尚书。 “大人,沈郎中求见。” 钱尚书听人来报说长歌找他,还有些纳闷,不是请假了吗? “让他进来吧。”钱尚书说道。 长歌拎着食盒进了钱尚书的办公室。 “下官见过大人。”长歌放下食盒,拱手行礼。 “沈大人免礼,你不是请假了吗?这是?”钱尚书很欣赏长歌,对她自然也多了一份包容。 “大人,下官得了一种吃食,特来跟大人分享。”长歌笑着把食盒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 钱尚书看着这样的长歌,有些想笑,他第一次见有人给他送礼拿吃食的,别说挺新鲜的。 “哦?是什么吃食?能让沈大人专程给老夫送来?”钱尚书笑呵呵的从桌案后站起,活动着手脚来到长歌面前。 长歌已经打开了食盒,拿出一盘子红薯放在桌上,从上面拿了一个,掰开,给了钱尚书一半。 “大人尝尝,把皮扒掉再吃。”长歌一边说着,一边扒着手里的红薯。 钱尚书看着长歌的动作,也扒起了红薯皮。 然后放进嘴里尝了一口,瞬间就瞪大了眼睛,然后又咬了一口吃了起来。 蜜薯的个头不大,但非常的甜,钱尚书几口吃完了。 “这是什么吃食?倒是香甜软糯的很,适合老人和孩子吃。”钱尚书一边擦手一边说道。 长歌吃完红薯,也掏出帕子一边擦手一边说道:“大人,此物名叫红薯,是番邦那边的东西,当地人叫地瓜,臣偶然得了一些,今年在庄子里种了,今天刚刚收获,您不妨猜猜产量。” 钱尚书一听,就知道这玩意儿的产量应该不低,不然长歌不会特意来找他,毕竟户部就是主管钱粮的部门,对这方面尤其敏感。 “产量很高?”钱尚书问的一脸期待。 长歌点头,“今日挖了一亩,足足2000斤。” 长歌刚说完,钱尚书就激动的抓住对方长歌的手臂。 “多少?” “2000斤。” “当真?” “绝无虚言。” 钱尚书立马把拿出来的一盘红薯又放了回去,拎起食盒,拉着长歌就往外走。 一边走还一边说:“快,带老夫去看看,老夫要亲眼验证。” 长歌拉住钱尚书,哭笑不得的说道:“大人莫急,这个时辰出发,到了庄子上天都黑了,不如明日?” 钱尚书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太阳已经西沉,随即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摇头笑笑说道:“唉,老夫竟是忘了时辰,那明日一早,我带上左右侍郎,咱们一起去庄子上,老夫要亲眼验证。” 长歌看着这个小老头笑着说道:“那明日下官在东城门口恭候大人。” “行,那就卯正时分,咱们在东城门口集合。”钱尚书没有犹豫的就定下了时间。 卯正?早上六点?小老头疯了吧?要不要这么早啊?长歌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心里在哀嚎,嘴上又不得不应下。 “下官知晓了。” 长歌又把车上放着的一筐生红薯给了钱尚书,告诉了他吃法,又把种植之法给了钱尚书,这才回府,她相信钱尚书不会贪墨她的功劳,而自己属于户部,这也是给他给户部长脸的事。 钱尚书赶紧叫来自己的贴身小厮,“把这一筐红薯带回府去,交给夫人,让厨房晚上蒸了,这可是好东西啊!” 小厮应了,赶紧带着红薯回去了。 钱尚书坐在自己桌案后,翻看着长歌给她的小册子,越看越欣喜,嘴里不住的说道:“真好啊,真好!” 说着说着眼睛竟然酸涩了起来,这红薯若是能推广下去,以后大周朝的百姓,就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这红薯不仅产量高,还不挑地,简直就是国之重器啊。 钱尚书把小册子锁进了暗格之中,这才提起笔写请假条,他明日不能上早朝了,要请假,不光他已经去不了,左右侍郎也去不了,哦,还有劝农司那边也要一起去。 这个朝代主管农业的部门就是劝农司,隶属于户部,所以长歌种地这事,也不算是不务正业,谁让她就是户部的官员呢。 钱尚书交了请假条,又让人通知左右侍郎和劝农司司农,明日卯正在东城门口汇合。 左右侍郎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领导通知了,那就跟着领导走呗,司农就更无所谓了,他又不用上早朝,去哪都行。 第二日,长歌早早的就到了东城门口,此时的城门还没开呢,要到卯正才开,这也是钱尚书选择这个时间会合的原因。 不一会儿,一辆有钱府标志的马车缓缓而来。 长歌下了马车,迎上前,钱府的马车一停下,长歌便开口问好,“大人早安!” 钱尚书拉开车帘,一张笑呵呵的脸便露了出来,“沈大人也早,可用过朝食了?” “回大人,用了几块点心,大人可用过了?”长歌问道。 就看小老头已经打开车门要下车了,长歌上前扶着他,看他落了地,才松开。 “用过了,老夫昨夜一夜未眠,睡不着,心里高兴啊。”钱尚书虽然一夜没睡,但精神头十足,这也是长歌尊敬他的原因,这是个能臣,景和帝的铁杆,一心为国为民,是个好官。 就在这时,左右侍郎和司农的马车也到了,大家见面又是一阵寒暄。 唉,这就是古代的礼节,不习惯也得习惯。 左右侍郎一看长歌也在,就知道今天的事肯定与她有关,刚想问问长歌,就看城门已经开了。 钱尚书大手一挥,“咱们出发,有什么话到了再问,沈大人,你在前面带路。” “是。”长歌应了一声,就回到了自家的马车上,让车夫赶车出城。 这个车夫是后来买的下人,赶车的技术不错,一路朝着庄子上行进。 此时的早朝,景和帝看着下面的大臣,这户部今天集体请假了,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户部是出什么事了吗? 景和帝带着这样的疑问下了早朝,问身边的总管太监,“户部今天集体请假,可是出了什么事?” 太监总管作为皇帝的“小度”,第一时间就打听了,于是回到:“回陛下,今日一大早钱尚书便带着左右侍郎,沈郎中还有司农一起出城了,看钱尚书面容含笑,应该不是坏事。” 景和帝点点头,没有再问,应该是有什么好事吧,等钱尚书回来肯定会跟他奏报的,不急于一时。 第198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16 长歌带着钱尚书等人出了城门就朝着庄子而去,走了一个多时辰,才到了庄子上。 长歌早就传音给重九了,此时重九正在庄子外等着。 “见过主子,见过诸位大人。”重九有模有样的行礼,随即把众人带进了庄子。 一亩亩田地打理的整整齐齐的,各种都有,这些都是重九试种的实验田,毕竟高产的粮种除了红薯土豆和玉米,还有当下的水稻,小麦和粟米,甚至还有豆类和高粱。 重九为了功德也是拼了,从空间拿出部分粮种和如今的粮种杂交,还记录了种植心得,一切看起来都合情合理。 钱尚书进了庄子,便下了马车,左右侍郎和司农也跟着下了马车,一行人就这样走在庄子上。 看到一块块的实验田,钱尚书双眼放光,而司农看到那饱满的谷穗,都要哭了,这都是粮食啊! 司农姓李,祖上就是司农出身,他继承祖志,立志要培育出高产的粮种,可迄今为止,收效甚微,那提高的一点点产量,还是因为风调雨顺的原因,一旦遇到灾年,照样饿殍遍野。 此时李司农捧着那沉甸甸的谷穗,看着长歌,哽咽的开口:“沈大人,这可是新粮种?” 长歌摇了摇头,说道:“算不上新粮种,目前还在试验阶段,等产量稳定后,才能算是新粮种,如今才是第一年。具体事情事宜问沈九,这庄子都是他在打理。” 长歌说着指了指重九。 “沈小友,老夫是户部劝农司的司农,能否告之,你是如何试种出如此高产的粮种的?”司农客气的开口。 重九抱拳,“当不得大人如此称呼,这些粮食都是杂交的。” “杂交?”钱尚书以及左右侍郎也跟着一起问了出来,他们还是头一次听说,粮种也能杂交的。 重九拿出随时记录的心得,递给了钱尚书,毕竟他官最大。 然后从如何选种、育苗开始讲起,把杂交育种的方法简单的说了一下,还说了水稻的插秧种植,以及如何沤肥等等。 这些东西小册子上都有,甚至更加的详细,每块实验田都有记录,不同的选种,不同的肥力,不同的种植方法,然后记录成长的过程,以及会出现的状况。 司农听得入迷,钱尚书则捧着心得如获至宝,长歌则陪着左右侍郎,查看起一块块的实验田。 几人捧着那沉甸甸的谷穗,都激动的说不出话来,这是大功德啊,能流芳千古的大功德啊,史书上必有他们光辉的一笔。 虽然不是他们亲自种的,但长歌是户部的,这功劳户部是跑不了的,至少钱尚书和左右侍郎都有领导之功,升官发财都是小事,重要的是,能青史留名啊! 钱尚书看着长歌,在心里把她夸了又夸,真是个好下属啊! 看过了实验田,就来到了红薯地。 长歌指着剩下的九亩红薯说道:“大人,这就是红薯,就长在这底下,上面的是藤蔓,这藤蔓可以喂养牲畜,嫩的时候,也可以拿来做菜吃。 这红薯不挑地,好养活,耐旱,可以扦插种植,就是有一点,这玩意儿吃多了,胃会反酸水,还容易排气,除此之外真的没什么缺点了。” 钱尚书则不以为然,说道:“和它的产量比起来,这又算的了什么呢?”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 是啊,跟吃饱肚子比,这都不算事。 长歌也笑了,说道:“大人,这红薯有两种,一种就是昨日下官给您带的那种,比较甜,个头不大,下官叫它蜜薯。 这边的是另一种,叫白薯,个头比较大,瓤是白色的,没有蜜薯甜,但特别的面,吃起来噎人,需一边喝水一边吃,不然真的会噎死。” 钱尚书听了长歌的话,就弯下腰想拔一棵白薯看看。 长歌赶紧弯腰帮忙,只见一棵藤上挂着七八个比成人拳头还大红薯,钱尚书拿过来掂了掂,估摸了一下重量,又看了看眼前的红薯地,心里便有了大概的亩产量,发现竟比长歌跟他说的,多出上千斤。 激动的指着红薯地跟长歌说道:“沈大人,这样的白薯有几亩?” “回大人,白薯和蜜薯各五亩,之前得到的粮种不多,这还是后来插秧种植才有了如今的量,昨日挖了一亩蜜薯,其他的下官没动。” “没动好啊,没动好。沈大人,咱们今天各挖一亩,老夫要看看产量,倘若真如你所言,你可就真的名垂千古了,整个大周的百姓,都得把你供起来。”钱尚书激动的说道。 “都是大人教导有方。”长歌给钱尚书行了一礼,说道。 “哎~”钱尚书摆摆手,继续说道:“老夫教导你什么了?老夫是命好,要不是把你调到户部来,以老夫对你的了解,你也是同样会种这些的,老夫是沾了你的光了。” 钱尚书嘴上谦虚,但脸上的笑容却丝毫不减,谁不想名垂青史,谁不想受万人敬仰,我辈读书人,哪个不想在史书上留下一笔? “大人谦虚了,下官惶恐,大人,下官让他们先割藤蔓,咱们稍等片刻,这两亩地翻出来,至少也得两个时辰。”长歌让下人拿来的小凳,给几位歇歇,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肯定累的不轻。 钱尚书摆摆手,“老夫不累,带着老夫在你这庄子上转转,老夫今日可是开了眼界了。”说着就往旁边走去。 长歌落后半步,陪着钱尚书往前走,后面的人跟着,重九一直被李司农拉着不放手,像是遇到知己一般。 一路走一路看,然后就来到了土豆和玉米的地里,这玩意儿就一样种了一亩地,如今玉米已经灌浆,煮着吃是最好的时候。 长歌也馋了,要不中午给他们来个大杂烩?煮上一锅土豆红薯玉米,再蒸几个茄子,炸个鸡蛋酱,想想就要流口水。 这么想着呢,钱尚书也看着这两亩地出神,他没见过这两个,于是问道:“沈大人,这又是什么,老夫怎么从未见过。” “大人,这也是从番邦那边得到的种子,这个他们叫玉米,那个叫土豆,据说都是高产的粮食,是那个番邦的家伙自己带的食物。 让他吃的就剩这么一点儿了,将就着种了一亩地,这东西不像红薯能扦插种植,所以无法扩种,只能一点点的扩大。”长歌说完还遗憾的摇了摇头。 “可曾问过那个番邦之人,是哪个国家的?”钱尚书问道。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是沈九遇到的,觉得有用就带回来了。小九,过来!”长歌说完,叫来了重九。 剩下的就交给重九了,忽悠人嘛,重九肯定会。 第199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17 重九快步走到钱尚书跟前,刚要行礼,就被钱尚书给拦住了,和蔼的问道:“你叫沈九?” “是的,大人。” “这些粮种都是你带回来的?” “是的,大人。” “详细说说。”钱尚书说道。 重九开始忽悠:“回大人,小的也是偶然遇到的那个番邦人的,我家主子考中状元后,小的替我家主子回乡祭祖,遇到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番邦之人。 他没了盘缠,就想把随身带着的物品,换些银两做盘缠,然后回到自己的国家,小的也是看他可怜才跟他换的。 他说他的国家在东海的另一边,这些粮种其实都是他带着路上吃的干粮,还说这些作物产量很高,小的没见过,又看他实在可怜,才跟他换了。 回来后,我家主子说,既然都换回来了,那就种着看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万一他没说谎呢,那咱们岂不是赚了。所以小的今年才开始试种的。” 重九说完了,长歌觉得没毛病,长歌中了状元以后,确实是让重九跑了一趟鄢州,给沈秀才上坟,并修葺坟墓,长歌之所以没回去,则是因为家中建有祠堂,一切都有理有据的。 “你小小年纪,能如此沉稳,实属不易,你立了大功了。”钱尚书捋着胡须笑呵呵的说道。 重九也笑了,“小的不知道什么大功不大功的,能帮到我家主子就行了。”重九一副憨憨样。 中午,长歌让庄子上煮了一大锅大杂烩,众人吃的心满意足的。 吃过午饭,就开始挖红薯,庄户们有了经验,知道挖红薯要小心,破了皮便不容易保存了,沈总管可是说了,这些都是要留种的,所以就更加小心了。 两亩红薯都挖出来后,白薯比蜜薯的产量多了一千斤,足足3000斤的产量。 李司农高兴的哭了,钱尚书也激动的胡子都抖了,摸着红薯说道:“沈大人,这些红薯务必要小心保管,明日你跟我一起上朝,这白薯和蜜薯也每样带上一筐,老夫要给陛下报喜,天佑我大周啊!” 长歌一听整个人都不好了,这是又要早起的节奏,但嘴上还是很快应下:“是,大人,下官明白。” 说着让重九拿了两个新筐,用枯草垫好,挑了品相好的开始装筐,这可是要晋献给皇帝的红薯啊,必须得美观才行。 傍晚才带着杨氏和小包子,跟着钱尚书等人回了京城。 长歌觉得景和帝也得来一趟,不亲眼看看,他也不放心。 一行人回到京城,长歌早早的就歇下了,明天可是要凌晨两点就得起床的,唉,这苦逼的日子啊! 第二天,长歌在午门外遇到钱尚书,这小老头依然精神矍铄,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走路都带风。 长歌在殿外等着,她没资格上朝,只能在殿外等着。 不多时,就看见大殿侧门出来一个太监,“沈大人,陛下有旨,让沈大人带着新粮觐见。” “多谢公公。”长歌谢过小太监,就看见又来了几个小太监,帮忙抬着两筐红薯,往殿内走去。 “臣,户部郎中沈长歌见过陛下,陛下万安!” “平身,沈爱卿,这就是你种出来的新粮?”景和帝的语气里都是满满的欣喜。 “回陛下,正是,此物名为红薯,这筐个头稍小的为蜜薯……” 长歌把两筐红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景和帝走下御座,看着这两筐红薯,之前钱尚书已经详细的说了红薯的情况,如今亲眼看到实物,景和帝才有了些真实感,但没有看到具体的产量,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沈爱卿,如今这红薯还有多少没有挖?”景和帝看着长歌问道。 “回陛下,蜜薯还有三亩,白薯有四亩。” “嗯。”景和帝点点头,思索了片刻说道:“来人,摆驾,朕要去沈爱卿的庄子上亲眼看看,各位大人也一同前去吧。” 景和帝吩咐完,众人齐齐应声,他们也都想看看这到底是不是真的,这关系到整个大周的兴衰,要是真的,那史书上必然有“景和盛世”的辉煌记录,而他们这些老臣,说不定还能沾个光,也能留下个姓名呢。 就这样,上千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出了皇宫,直奔城外。 长歌一直跟在钱尚书身边,她也被这样的场景给震得有些无语,要知道皇帝出行可不是简单的说走就走,整个銮驾的人数车马那就不是个小数目。 还要净街开道,等到了庄子上时,都已经中午了,好在有太监总管张罗饭食,倒也省了长歌的事,不然就这些人的饭,都不知道找谁做。 长歌掰了玉米,挖了土豆和蜜薯交给了太监总管,御厨们用禁卫军的大锅给煮了。 没错,皇帝是带着厨子的,不能吃外人做的饭,怕被下毒。 要不是玉米和土豆还要留种,估计都不够这些人吃的,头一次吃这些,大家都觉得味道不错。 有了禁卫军帮忙,很快就把剩下的红薯都给挖完了,一一过秤,结果表明,蜜薯最低产量是1600斤,白薯的最低产量为2500斤。 高兴的景和帝直拍巴掌,嘴里说着“大善”,那嘴就没合上过。 臣子们自然也高兴,马屁拍的山响,都不带重样的。 那点没写进奏折里的才华,都用到这儿了。 长歌表示:真心佩服啊! 最后景和帝更是把长歌的庄子给收了,然后给了长歌一个比这个大两倍的皇庄,让长歌好好种植新粮种,努力培育高产的粮种。 长歌还说啥啊,谢恩呗,那可是皇庄啊,位置好,土质好,还有温泉,这好事上哪找去。 一行人在庄子上待了一天,留下禁卫军守卫庄子,这才浩浩荡荡的又回了京城。 接下来的日子,长歌便奉旨和重九一起,在庄子上照顾着那些还未成熟的庄稼,同时做好笔记,要是这些笔记能流传下去,那也是好事。 就这样,一直忙到了深秋,所有的粮食都收纳归仓,长歌才开始给皇帝写奏折报喜,同时,也把这段时间的笔记整理成册,一同递了上去。 第200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18 半个月后,长歌又被钱尚书带着去了早朝,据说是陛下的旨意。 “陛下驾到!” 太监总管的肺活量,每次都让长歌佩服。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卿平身。” “谢陛下!” “宣旨!”景和帝今日早朝的第一件就是宣旨。 大臣们一听,又是呼啦啦的跪倒一片。 太监总管那独特的嗓音响起:“户部郎中沈长歌接旨!” 长歌一愣:给我的? “臣,沈长歌,接旨!” 长歌赶紧从队伍中站起,来到大殿中央,重新跪下。 太监总管双手展开圣旨,读到:“奉,天承运皇帝,制曰: 朕膺天命,统御万方,夙夜兢业,惟念黎庶饥寒之忧,社稷仓廪之重。盖闻农为邦本,食乃民天,故神农尝百草以开穑事,后稷播五谷而启周祚。 今有户部郎中沈长歌,禀忠悃之性,怀济世之才,深耕畎亩,明察天时,引粮种于海外番国,可活饥民百万,增国赋十成,使大周无饿殍之哀,海内有丰年之颂。此功堪比大禹疏川,德可配周公制礼。 兹特晋尔为嘉禾侯,食邑三千户,赐丹书铁券,世袭罔替。另赏敕造嘉禾祠于故里,春秋享太牢之祀。 今尔兼领劝农司少司农职,总揽新粮推广事宜,望尔克承神农遗志,永保嘉禾之瑞,使野无旷土,国无游民,则朕与苍生共飨尔福矣! 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景和十一年。” 长歌听完,高呼:“臣领旨谢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景和帝笑着说道:“平身吧!爱卿之才,朕甚爱之,新粮种推广一事,交于爱卿,朕心定矣。” 长歌拜谢,“臣定不负陛下,早日将新粮种推广至大周疆域,天下再无饥民。” 长歌退回了队伍中,手里摩挲着这圣旨,心情极好,她现在是侯爷了,嘉禾侯,还兼着劝农司少司农一职,升官发财。 不过随即长歌又想到,卧槽!以后就要天天上朝了啊,她的官职虽然只有从五品,可她是侯爷啊,这是超品啊! 完犊子了,睡懒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景和十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景和十二年春节,长歌带着杨氏参加了宫宴,宫宴过后,又传出了长歌“专情”的言论。 只因长歌除了正妻,没有妾室,更没有通房,就连景和帝和钱尚书都会打趣长歌,说她居然是个情种。 这都哪跟哪啊!长歌叹气。 景和十二年三月,长歌跟景和帝请了长假,带着杨氏、小包子、重九、还有柳嬷嬷,搬去了皇庄,府里留下沈福照看。 如意如今跟着柳嬷嬷学规矩,往管事娘子的方向培养,弟弟吉祥是小包子的贴身小厮,处处照顾着小包子,跟着一起读书习武。 同年四月,景和帝决定北伐。护国公为统帅,承恩公府的几位少爷皆在出征名单之列。 同时,在东北边境开放边贸,与苍狼部进行贸易往来。 无论是牛羊还是马匹,大周都会用粮食或者盐茶来跟他们交易,同时大量收购羊毛和奶粉。 大军出征的那日,长歌也去送了,回来后便一心培育粮种。 纯杂交的粮种并不适合这个时代,长歌只能选择适合这个时代的母株,跟空间里的父本杂交,优胜劣汰,提高产量。 同时改进农具,兴修水利,改良沤肥的方法,套种,防治病虫害等方法,来提高粮食的产量。 三年后,景和十五年,北伐大军灭北戎铁勒部,溃散的势力往西方逃窜,东边的苍狼部上呈国书,愿意加入大周,成为大周的子民,自此整个北戎并入了大周的疆域。 这三年来,红薯已经全面推广到大周的每一个省份,玉米和土豆也在京城周边的省份开始大面积种植。 新种的水稻和小麦也已经稳定了产量,准备明年在江南和中原推广。真正实现了人人都能填饱肚子的愿望。 三年战争不但没有拖垮大周,还让大周更加的繁荣昌盛了。 随着北戎的覆灭,其他的小国也纷纷上书依附,一时间竟有了万国来朝的既视感。 这一年,景和帝封二皇子周昭为太子,其余皇子封王,大皇子则被贬为庶人,看守皇陵。 景和二十年,景和帝退位成为太上皇,太子继位,年号昭平。 新皇登基,开恩科,十四岁的小包子沈墨言参加科举,顺利考中秀才,更是子承父志,夺得小三元。 昭平二年开始,沈墨言连中大三元,年仅16岁,已是大周朝第二个六元及第,沈家一门双六元,一时间成为了佳话。 此时的大周,海晏河清,百姓富足,四海臣服。 长歌如今是户部右侍郎,只是她不爱权势,一心种地,平时更是无事不上朝。 无论是当年的景和帝,还是如今的昭平帝,对长歌这样的臣子都是非常喜欢的,有才却不恋权,一心为国为民,谁能不爱呢。 长歌因粮封爵,是所有勋贵中最特殊的那个,她虽是勋贵却属文臣,但偏偏跟武将玩的很好。 长歌把皇庄重新规划后,那些名贵的花草树木能收空间的都收空间了,重复的品种都给卖了或者送人了。 在皇庄的山上种满了果树和蔬菜,利用现代的生态平衡知识,打造了一个世外桃源。 更是借着温泉的地热,弄出了暖房,在冬季里,吃一口热乎乎的火锅,尝一口碧绿的青菜,泡一泡温泉,这是何等的快乐啊! 那些果子也被长歌酿成了果酒果醋,让杨氏当成节礼送给了各家夫人,更是好评如潮。 长歌还建了一个烧锅,平时酿点高度白酒,留着自己喝或者送人,因粮食有限,长歌酿的不多,一年也就酿一百多斤酒。 这个时代可没有高度白酒,都是米酒,度数不高,喝着还有点甜丝丝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钱尚书喝了一次白酒,就爱上了这个味道。 小老头脸都不要了,撒泼打滚的带走了两坛,也不知道消息是怎么走漏的,承恩公宁远第一时间就来了长歌的庄子,说啥都要尝尝这个白酒。 如今的宁远可是皇帝的亲姥爷,新帝登基后,为了家族的长远利益,这个老狐狸第一时间就交了兵权,然后做了一个有名无权的国公,荣宠不断。 但谁都明白,这才是最聪明的做法,只要承恩公府不作死,那就是顶尖的勋贵,谁也比不了。 八十多岁的宁远耳不聋眼不花,唯一的爱好就是喝酒,在长歌这里吃了一顿火锅,尝到了青菜,还喝了白酒后,就赖在了长歌这里,连家都不回了。 太后娘娘在宫里听到自家亲爹如此“为老不尊”,都觉得脸红,赏赐了杨氏很多贡品,以表歉意。 因着宁远的骚操作,长歌的庄子一时间竟成了养老院,就连景和帝和太后都住了进来,钓鱼打猎吃美食泡温泉,简直把这里当成了家。 这一世,长歌活到了八十岁,长歌早就把几个傀儡都收回了空间,觉得自己的身体机能下降后,长歌才脱离小世界。 长歌去世时,沈墨言都六十多了,继承了嘉禾侯的爵位,更是做到了户部尚书,太子太傅。沈家也成了大周朝的勋贵世家。 长歌临终前,告诉了沈墨言自己的身份,她是娘,不是爹,至于说沈墨言怎么处理的,长歌就不管了,她已经离开了。 后世关于沈家一门双六元的佳话,更是引来无数的诗人写诗称赞,就连鄢州的嘉禾祠,也是百姓祭拜,香火不断。 第201章 农门状元的原配妻番外 炎国2023年 一条热搜引起了全国轰动:此次鄢州市地铁2号线的工程施工现场,挖掘出一座古墓,从墓葬的规模以及出土的文物判断,疑似一千年前大周朝时期,第一代嘉禾侯沈长歌之墓,墓主人的身份是否就是当年的沈长歌,还需要进一步判断。 此热搜一出,引来网友们的热切关注,纷纷留言。 “啥?沈长歌的墓找到了?就在鄢州市?真的假的?” “应该是真的,据鄢州志记载,沈长歌祖籍就是鄢州,有嘉禾祠为证。” “真希望能早日确定身份,嘉禾侯可是我们鄢州的荣耀。” “只有我希望,能复原沈长歌的容貌吗?据说那可是个美男子。” “我也希望,想看看古代的美男有多美。” “希望+1” “有没有找到他儿子沈墨言的墓啊!那可是一门双六元啊!真厉害。” “还有没有沈氏的后人啊?能不能出来证实一下,这到底是不是沈长歌的墓啊!” “应该是有的吧,就是不知道他们愿不愿意出来,毕竟一千多年了,族谱都不一定保全了。” 网友们议论纷纷,所有人都在关注着鄢州市的这次挖掘工作。 同样京都的沈家也在关注,他们正是沈长歌的后人,此时他们也头疼的很,只因沈家有一个秘密,沈家的嫡系都知道,那就是第一代嘉禾侯沈长歌其实是个女子。 没错,沈家人是知道的,在老祖宗留下的手札里有明确记载,当初把沈长歌编入教材的时候,他们就跟教育部门说过此事,可惜,没人信啊!还觉得他们是假的沈家人,在抹黑沈长歌。 也不怪教育部门会这么认为,谁让沈长歌做出的贡献太大了呢。 这么说吧,学财会专业,第一课学的就是沈长歌的沈氏记账法,也称借贷记账法。 学数学专业,老师会告诉你,沈氏数字是谁发明的,还有沈氏心算口诀,这都是要背的。 学的最多的是历史专业和农学专业,历史专业里有一章是专门讲沈长歌的《沈氏世家》。 农学专业更是要学《嘉禾辑略》。 哪怕是语文,在中学时都要背沈长歌写的《平戎策》,据说这是沈长歌当年殿试答卷的摘抄内容。 等等,等等。 就这样的成就,你说她是个女子,谁信啊! 近些年来,沈长歌和沈墨言的事迹更是被搬上了荧幕,沈家也无语了,后来的态度就是,只要不歪曲事实,不刻意抹黑,他们就不会出面。 可如今,老祖宗的墓被找到了,以如今的科技手段,骨骼一鉴定,就知道是男是女,这让他们怎么说? 如今的沈氏家主沈衍连觉都睡不着了,唉,老祖宗啊,你的秘密,怕是保不住了,到时候还不知道会激起怎样的震荡呢? 连教材都得改版,这老祖宗不省心,后辈子孙也为难啊! 可越不想什么越来什么,此次考古是全程直播的,想作假都做不了。随着主墓室被打开,墓志铭被找到,也确认了墓主人的身份,就是当年的第一代嘉禾侯沈长歌。 主墓室未被盗过,棺椁被完整的抬了出来,陪葬品也悉数被清理出来,这个尘封了千年的秘密终究还是被后人发现了。 陪葬品内还有一本沈墨言亲手写的手札,相当于日记,里面清楚的记录了原主沈楠以及后来长歌的一生。 “沈长歌是女子”的消息就像一个深水炸弹一样,把大家雷的是外焦里嫩的。 这一发现彻底颠覆了人们的认知,尤其是历史系的学生,都快疯了,合着我之前都白学了呗,还得重新再来一遍,沈祖宗啊,要不要这么狠? 官方也是第一时间找到了沈家主沈衍,沈衍在众人热切的目光中,拿出了一个锦盒,里面是沈墨言的真迹, 经过笔迹对比,出土的那本手札就是沈墨言的真迹,里面清楚的记录了沈长歌并非他的父亲,而且他的母亲,至于他的父亲,也做了交代了。 林书瀚万万都想不到,时隔千年,还能被人们鞭尸,更是成了渣男的代名词。 随后,官方和沈家一同开了一场记者会。 沈衍拿出了沈墨言的真迹,在镜头前一一展示,并无奈的说道:“我也没想到,我家祖宗这么调皮,不过她确实是女子,这是事实,我曾跟有关部门汇报过,可没人信。 他们觉得我是在开玩笑,因为女子是无法科考的,她根本就过不了入场检查的关卡,而且还是五次严格的检查,关于这一点,恐怕只有长歌老祖自己知道了,这也是我的沈家至今无法破解的秘密。” 当年的那位教育部门的领导早就退休了,白头白发的,坐着轮椅也到了现场,同样是哭笑不得的解释了,当年为何没信沈家人的话,现场的记者和隔着屏幕的网友们,也觉得这乌龙有些好笑。 纷纷发着弹幕: “哈哈哈,说真话都没人信啊!” “哈哈哈,要不是有沈墨言的亲笔手札,我也不信啊!我那调皮的老祖宗啊,你让我拿你怎么办?我之前学的,又要重新学了,呜呜呜!” “楼上的肯定是历史系的!狗头保命!” “历史系的哭死在厕所里,幸灾乐祸表情包。” “你们说,这长歌老祖是怎么躲过检查的?” “这谁知道啊,没看人家沈家人自己都说了,他们也不知道吗?” “哈哈哈,我们的巾帼英雄又多了一位,还是从男人那边抢过来的,就问女同胞们激动不?” “激动,要是景和帝和昭平帝知道,估计会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这可是欺君之罪啊!” “不一定,我长歌老祖那么漂亮,谁知道他们会不会见色起意?” “唉,说不定哦,那么有才华,又长的漂亮,这样的人才肯定会被皇家收入后宫的。” “只有我好奇那个沈杨氏是谁吗?她知不知道?” “卧槽!你不说,我都把她给忘了,怪不得长歌老祖就沈墨言一个儿子呢,不是她不想,而是她不能。” “楼上的,我怀疑你在开车,但我没证据。” 大家纷纷猜测着,脑洞也是大开,同时,关于沈长歌的教材也在同一时间改版定版,别的专业倒是无所谓,就是历史专业的伤害性最大,改的也最多,还有增加的知识,真的是要哭晕在厕所里了。 同时关于沈长歌和沈墨言的所有影视剧作品,也下架了,原因是与史实不符。 同时,新的影视作品正在编剧的手下生成,素材反而更多了,不但多了家国大义,还多了儿女情仇。 改版后的教材,关于沈长歌的简介是这样写的:沈长歌:原名沈楠,字明哲,秀才之女,年少时嫁与林书瀚为妻,林书瀚高中状元后,攀附权贵,停妻再娶在先,杀妻灭子于后。 沈长歌逃过追杀后,改沈楠为沈长歌,幼子随母姓,取名沈墨言,沈长歌女扮男装,教导幼子,考科举,改财政,兴农业,引粮种,封嘉禾侯,世袭罔替。 关于杨氏嘛,仍然是个迷。因为长歌一旦离开小世界,没有了七彩灵珠的遮掩,这具身体便会变回女人,为了不吓到沈墨言,长歌告诉了沈墨言自己的身份,还有女扮男装的事,并没有告诉他杨氏是傀儡的事。 沈墨言虽然吃惊,但也不敢说,那可是欺君之罪,于是只好写了手札,还有这些年他记录的,关于沈长歌的点点滴滴,一同装入了棺椁,埋在了地下。 直到沈墨言临终时,才告诉了他的儿子,就这样,一代代的传了下来,直到封建王朝彻底覆灭。 第202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1 长歌回到空间后,重九就高兴的飘了过来,这一世它比长歌回来的早几年,天天装虚弱,它也累啊! “主人,我这一世也得了不少功德呢,就不要主人的功德了。”重九高兴的摇着小尾巴。 “行,等你赚不到功德的时候,我再分给你。”长歌抱起重九,一起去了练功房。 这一世因着粮种的事,长歌收获的功德不少,同时还有信仰之力。 送走了感恩戴德的原主,长歌炼化了功德信仰和魂力后,才带着重九离开小世界。 长歌再次醒来的时候,就觉得这一世的身体,实在是太糟糕了,这老年人的身体,就是没有年轻人的好用。 原主是重九在虚空通过执念捕捉到的灵魂,是一个老太太,身上有功德,但不多,愿付出两成的魂力和功德来完成愿望。 这是一个现代世界,原主的愿望就是保护她的孙子司乔。 原主名叫楚悠棠,生于新华国成立的第二年,也就是50年,是帝都楚家三房的幼女,幼时家境富庶,祖上是有名的富商,因战争年代对我军捐款捐物有贡献,倒也得了一个爱国资本家的称号。 可资本家就是资本家,即便前面挂多少个标签,也改变不了本质,所以在起风前夕,楚家听到风声,决定举家移居海外,当时原主只有15岁,懵懵懂懂的跟着家人连夜搬家。 因着是夜晚出行,再加上人多混乱,原主就跟家人走散了,一个未成年的大小姐,还长相貌美,又孤身一人,就引来了一些小混混的觊觎。 是司宝柱救了她,并收留了她,经过多方打听,也没有找到原主的家人,原主也就死了心,知道家人肯定都出国了,只好跟着司宝柱回了家。 司宝柱早年参加卫国战争时受了伤,瘸了一条腿,新国家成立后,就回了家乡务农,他是去城里看望战友的时候,遇到的原主,找不到原主的家人,只好把她带回了家。 司宝柱比原主大了十二岁,家人也都在战乱中死光了,他对原主颇为照顾,原主也明白,她一个长相不错的孤女,若是没人护着肯定会遇到不测。 本着“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心思,原主在18岁那年嫁给了司宝柱,第二年就生了儿子司建国。 司宝柱对原主很好,知道她出身富贵,家里地里的活从不让她插手,虽然夫妻两个各方面都不般配,但感情很好,生了儿子后,司宝柱更加的努力,托了战友帮忙,还在县里找了一份工作,把原主和孩子接到了县里生活。 原主虽没有了富足的生活,但丈夫疼爱,儿子懂事乖巧,倒也过的和乐。 可天有不测风云,在司建国16岁那年,司宝柱为了救落水儿童,自己体力不支淹死了。 被救的那家人给了丰厚的补偿,司宝柱的厂里也给了抚恤金,还保留了工位。 司建国18岁那年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去了司宝柱的厂里顶岗。 而原主在司宝柱去世后,伤心不已,于是在司建国上班后,就回了司宝柱的老家,一个偏僻但风景优美的小山村。 用积蓄盖了一座古色古香的小院,原主喜欢养花,就养了一院子的花花草草,偶尔也能被司建国卖出几盆,原主也不指望能挣大钱,她就是单纯的喜欢养花。 司建国25岁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了他后来的媳妇乔欣,原主第一次见到这个儿媳妇就打心眼里不喜欢,觉得这个女人心术不正。 但司建国喜欢,因为乔欣长的漂亮,原主看儿子喜欢,也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婚事。 司建国结婚后,带着乔欣住在县里,原主依旧住在乡下,她跟乔欣过不到一块去。 司建国结婚正赶上下岗潮,司建国也下岗了,在乔欣的鼓动下,做起了小吃生意,早出晚归的,日子过得还行,只是一直没孩子,直到三年后,乔欣才怀孕,于98年生下了司乔,然后司乔就被送回了老家,由原主带着。 司乔5岁那年,司建国出了车祸,当场死亡,原主的心一下子崩溃了,她觉得自己就是个灾星,跟家人失散,中年丧夫,晚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欲绝之下,就病倒了。 而司建国去世半年后,乔欣便傍上了一个暴发户,她再婚了。 那个暴发户叫苏明涛,是做服装生意的,后来建立了自己的工厂,他的原配难产没了,留下一个儿子,名叫苏景行,比司乔大两岁。 乔欣再婚后,便把司乔接走了,原主想留下孙子,可她没有生活来源,身体又不好,而且在城里生活,司乔就可以在城里上学,所以,原主只能忍痛让司乔跟着乔欣走了。 起初原主还会去城里看望司乔,但随着苏明涛生意越做越大,后来更是在海市安了家,原主也就无法再去看望司乔了,也就断了联系。 不过司乔后来进了娱乐圈,成了一个偶像爱豆,原主能在电视上看到司乔了,更是每天都会关注司乔的消息。 再后来,原主为了能知道司乔更多的消息,跟村里的年轻人学会了上网,还开了网店卖花,生意还不错。 原主一直想着,她多攒点钱,去看看自己的孙子,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已经越来越不好了,想临死前再看孙子一眼。 谁知,突然有一天,网上全是骂司乔的,说他耍大牌,霸凌同事,还说他为了资源被富婆包养,铺天盖地的谩骂。 原主不相信网上的事,她迫切想要去找孙子,想问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可还没等她出发,就传来了司乔跳楼自杀的消息。 原主看到司乔自杀的新闻,一下子就吐血了,气死了。 原主死后,不甘和执念简直要把小世界给淹了,这才引起了重九的注意,签订了契约。 长歌感受着原主这副行将就木的身体,真是各种不习惯,好在如今时间还来的及,司乔还没有进入娱乐圈呢,现在首要的是养好身体,然后去帮司乔。 长歌进入了空间,拿出一颗回春丹和一颗回元丹吃下,这才觉得自己的身体轻快了很多。 又喝了一杯灵泉水,排出身体的杂质,这才仔细打量原主的容貌。 不得不说,不愧是大家闺秀出身,就这容貌,年轻时一定是个大美人。如今经过长歌的调理,看着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其实她已经六十多了。 长歌满意的点点头,问重九:“小九,要不要出来玩?” 重九摇摇头,“我就不出去了,我要炼化功德,主人自己玩就行了,我把剧情传给主人。” 长歌炼化功德的时候,都是重九护法的,长歌也不强求,自己出了空间。 现代世界的户籍就是麻烦,没有合适的户籍,傀儡也没法出来,还是先靠自己吧。 第203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2 长歌翻看着剧情,这又是一个小说世界,名字叫《重生影帝的星光大道》,而男主就是那个暴发户苏明涛的儿子苏景行。 司乔只是一个男配,还是个被炮灰的男配。 剧情大概就是: 苏景行从小就学习不好,他妈妈生他的时候难产,后来父亲娶了继母乔欣,还带了一个弟弟司乔,和司乔的乖巧聪明相比,苏景行就是个熊孩子二世祖。 司乔从小就学习好,长的也好看,那就是别人家的孩子,父亲苏明涛对司乔也是喜爱的很,司乔高二那年暑假,阴差阳错的被星探选中,出演了一部校园剧,从此一炮而红。 后来更是考入了中戏,一路走到影帝,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 还娶了苏景行高中时期的白月光校花夏桐,夫妻恩爱,一生幸福。 而苏景行就像是司乔的对照组,花钱上的高中,又成了一个小混混,逃课,抽烟,打架,最后更是浪荡入狱,在司乔和白月光结婚的当天,被狱友打死在了监狱里。 再次醒来,苏景行发现他回到了刚上高一的时候,此时的司乔还不是明星,更没有跟夏桐开展地下恋情,一切都还来的及。 于是苏景行开始努力学习,提前跟夏桐搞好关系,同时还抢了司乔上一世校园剧的角色,代替了司乔的上一世的人生。 而司乔因妒生恨,处处跟苏景行作对,也跟着进了娱乐圈,苏景行忍无可忍,只好出手对付了司乔,爆了他的黑料,让他身败名裂。 司乔受不了打击,跳楼自杀了,苏景行则凭着上一世的记忆,一步步走到了影帝的位置,娶了白月光,一生幸福。 而原主在剧情里,就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 长歌看完剧情后,她是半个字都不信的,就男主上一世那恶劣的性子,这一世他能变好才怪。 现在的时间节点正好是司乔中考后的暑假,也是长歌特意挑的时间线。 这辈子有她保驾护航,那个男主休想陷害司乔,还是重复他上一世的老路比较好。 长歌检查了一下原主的银行卡,发现这原主真是穷的可以,全部的身家只有不到5000块,这还是她最近卖花得来的。 当初跟家人走散的时候,身上就只有随身带着的首饰,这些年也卖的差不多了。如今就只剩一枚玉佩。 得,先赚钱吧! 长歌从空间拿出一个套金银首饰,这是上辈子收集的,还是宫里赏给杨氏的呢,上辈子杨氏的那些首饰,后来都被长歌收了,还有她自己攒的那些,收了满满一屋子呢。 长歌把家里的花花草草都放进了空间,直接坐飞机去了海市,联系了当地最大的拍卖行,根据专家评估,这一整套的金银首饰应该是宫廷御制,非常有收藏价值。 长歌直接卖给了拍卖行,卖了一千万。 钱到账后,长歌就去了南疆,这里是赌石的故乡。 短短一个月,长歌的账户上已经有了一百亿,当然了,黑吃黑也吃了不少,还收集了不少原石,存入了空间,同时利用黑客技术,给傀儡楚英和楚雄上了户口。 楚英看上去五十多岁,楚雄三十多岁,身份是父子。 看着快开学了,长歌才回到海市,就在苏家所在的别墅区里,买了一栋精装的别墅,又在市中心买了一栋办公楼。 让楚雄注册了一家娱乐公司——楚氏传媒,还有一家投资公司——楚氏风投,都交给楚雄打理。 楚英被带回别墅做管家。 长歌入住别墅后,就散开神识,探入苏家,此时的男主还没有重生回来,还是个小混混,一头的黄毛,打着耳洞,成天除了打游戏,就是打架。 而司乔,此时还是个温润少年,每天去书店看书,提前预习高中的知识。 苏明涛白天不在家,乔欣是全职太太。 但长歌观察了两天后,就发现了问题,发现这一家子,对司乔在实行冷暴力。 司乔在这个家里更像是透明人,亲妈只顾着讨好继子,处处委屈司乔,不管司乔和苏景行之间有什么矛盾,她都认为是司乔的错,让司乔道歉。 苏明涛对司乔更像是养宠物,给口饭吃就行,对家里的矛盾不管不问,只要不闹到外面就行。 苏景行更是可恶,经常欺负司乔,弄脏他的衣服,弄坏他的书本,还孤立他。 这一刻长歌都气笑了,她就说,这剧情半个字都不能信。这么多年也不知道司乔受了多少委屈。 长歌还是第一次遇到重生的人呢,她还真想知道这重生是怎么回事?就这样一个人渣小混混,他到底是有什么机缘可以重生的呢。 这天,司乔又一大早就出门了,长歌也跟着出门了,等在了司乔必经的路上。 长歌看着司乔背着背包慢慢的走了过来,长歌发现,这孩子有点瘦啊,倒是挺白的,16岁的年纪,有175的身高了,长相精致,倒是跟原主有些像,不像他爸爸,长的像司宝柱。 司乔快到长歌跟前的时候,他也发现了长歌,看着这个眼熟的人,他慢慢的停下了脚步,眼里都是震惊。 长歌笑着问道:“司乔,还记得我吗?” 司乔的眼眶瞬间红了,他怎么可能不记得,他只是不敢认,记忆中,那个疼他爱他的奶奶,似乎没有这么年轻,但那眼神是不会变的,依然那么慈爱。 “奶奶?是你吗?”司乔哽咽着开口。 “是我,奶奶来看你了。”长歌笑着往前走了两步。 “奶奶,真的是你,你终于来看我了。”小少年一下子哭了出来,跑过来抱住长歌,眼泪滴在了长歌的肩膀上。 “乖孙不哭,奶奶这不是来了吗?”长歌轻拍着司乔的背,安慰着他。 司乔可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擦了两把眼泪,才露出了一抹笑,“奶奶来了怎么不去家里,我这就带奶奶回去。” “司乔,奶奶不去苏家,奶奶有自己的家,走,跟奶奶回家。”长歌拉着司乔的手,回了楚家。 司乔懵懵懂懂的被长歌拉着进了别墅。 司乔看着眼前的大别墅,眼珠子都瞪圆了,不可置信的看着长歌。 “快进来,这是奶奶的家,也是你的家。” “奶奶的家?这?”司乔不敢相信,他记忆中奶奶就是个乡下的妇人,怎么可能住在这寸土寸金的别墅里? 要知道,别墅跟别墅也是有区别的,位置,面积,户型,无一不是身份的象征。 跟苏家那三百平的小别墅比起来,长歌这栋别墅,整整大了几倍有余,还配有游泳池和花园,更有独立的院墙和大门。 可以说,在整个别墅区,就是楼王的存在。 “很好奇吗?奶奶慢慢跟你说。”长歌把司乔拉进客厅,对楚英吩咐道:“这是咱们家的小少爷,让佣人都认认,都不许怠慢。” 楚英微微弯腰:“是,夫人,小少爷好。” 长歌又给司乔介绍:“这是楚英,家里的管家,以后有事就找他。” 司乔愣愣的点头。 第204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3 司乔坐在沙发上,喝着果汁,此时的他感觉自己在做梦,奶奶这么有钱的吗? 长歌看着司乔,笑着说道:“乖孙,以前一直没有跟你说过我的身世,只因那时你还小,如今你马上就是高中生了,有些事,也该告诉你了,连你爹都不知道呦,也就你爷爷知道。” 司乔看着眼前这个年轻漂亮的奶奶,脑洞大开,奶奶不会是哪个贵族的小姐,去乡下避难的吧? 长歌开始跟司乔说起原主的身世:“我姓楚,民国时期的帝都楚家就是我的娘家,我是三房的嫡幼女,15岁那年,楚家举家移居海外,混乱中,我跟家人失散了,没能上船。 是你爷爷救了我,带我回了乡下,你也知道当时的环境,我的身世是见不得光的,所以一直瞒着家里人,除了你爷爷,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身世,包括我姓啥村里人都不知道。 我嫁给了你爷爷,也适应了村里的生活,可惜,你爷爷和你爹都没有福气,早早的走了,如今奶奶就只有你了。 之前我的身体一直不好,想来看你也做不到,好在楚管家父子找到了我,帮我调理好了身体,奶奶又变卖了一些嫁妆,这才带着人寻了过来。 想不到,奶奶的乖孙都长这么大了,这些年,奶奶一直都在想你。” 长歌摸摸司乔的小脑瓜,眼眶微红,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说完了。 司乔的眼眶也红红的,他看了楚英一眼,心想:这应该是楚家留下的人吧,原来奶奶真的是豪门千金啊,爷爷真是走了狗屎运啊! “奶奶,我也想奶奶,很想很想。”小少年抱着长歌,像是找到避风港的浮萍。 “好孩子,现在奶奶找到你了,以后就住在奶奶这里,你的房间,我早就让楚管家收拾好了,奶奶带你去看看,要是不满意,就让楚管家换了。” 长歌说完就拉着司乔去了三楼,长歌指着这一楼层说道:“乖孙,这一层都是你的地盘,这边是卧室,这间是书房。 这是衣帽间,奶奶不知道你的身量,一会让楚管家给你量一下尺寸,把当季的衣服款式都送来,你自己挑。 这里的健身房,还有这间是影院,可以看电影,也可以唱歌打游戏。” 司乔跟着长歌一间一间的转,他觉得自己肯定是在做梦,偷偷的掐了自己一把,真疼,原来不是做梦,这是真的。 忽然有种从泥沼出来进入天堂的感觉,原来他也可以如此幸福的,想想他在苏家那个阴暗的小房间,再看看这一整层的房间,他就想哭,那个疼他爱他的奶奶来了,他再也不用寄人篱下,看人脸色了。 突然,司乔又想到乔欣,他妈会同意他搬来奶奶家吗?他妈确实不爱他,可他妈爱面子啊! 于是司乔吞吞吐吐的说道:“奶奶,我妈会同意我来这里吗?” 长歌笑着拍拍司乔的肩膀说道:“她会的,这件事,交给奶奶就行,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快快乐乐的当个小少爷。” 对于乔欣,长歌半点不担心,搞不定乔欣,还搞不定苏明涛吗?这年头开公司的,有几个屁股是干净的? 司乔现在对奶奶无比的信任,虽然他不知道当年的帝都楚家是何等的庞然大物,但他从小就知道,奶奶和别人是不一样的,他不懂豪门底蕴这四个字的含金量,只知道,如今奶奶的身上,有种气势,让人不自觉的臣服。 司乔想明白了,就毫无心理负担的在楚家留了下来,楚英给他量了尺寸,然后打了个电话,就看到一个个品牌商,把当季的高奢品牌,一车车的送来,让他选,他都挑花眼了。 最后还是长歌根据他的年龄身份,留了一些适合他的衣服和配饰,手表手机这些电脑这些,也都是高配款。 司乔第一次知道豪门之所以被称为豪门,因为真的够“豪”,他继父最多也就是个暴发户。 下午长歌带着司乔去了商场书店,给他买了一些能用到的文具和书籍,最后长歌还给了他一张卡,里面有一百万,是他的零花钱。 司乔表示:我从小到大,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晚上,长歌又带着他逛了夜市,吃了小吃,司乔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奶奶带他赶集时的情景。 虽十年未见,但这一天的相处,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祖孙俩亲亲密密的。 而楚英在苏明涛晚上到家后,才去了苏家。 乔欣打开门后,发现门外站着一个气质非凡的男人,她形容不出来眼前之人的气质,但她本能的知道,这个人她惹不起。 露出一抹笑,问道:“先生,您找谁?” 楚英标准的微笑脸,“请问是苏太太吗?” 乔欣点头,“我是。” 楚英:“我就是来找苏太太的。” “找我的?我不认识你啊?”乔欣傻眼。 楚英的表情一点没变:“是我家夫人让我来的,司乔少爷以后会留在夫人身边生活,让我来跟苏太太说一声。” “你家夫人是谁?”乔欣感觉自己幻听了。 “我家夫人姓楚,是司乔少爷的亲奶奶。” “什么?你家夫人是司乔的奶奶?你骗谁呢?”乔欣的大嗓门把屋里的苏明涛给炸了出来。 苏明涛到底是在外面摸爬滚打的人,一看楚英就知道,这个男人不简单,那他家的夫人,又该是何等的人物? 于是脸上堆笑的说道:“先生您好,我是苏明涛,她是我太太,咱们先进屋说吧。” 说完还拉了一下乔欣。 楚英微笑着点头进屋,然后说明了今天来的目的。 乔欣一脸的不可置信,她怎么也想不到那个乡下的老太婆,居然会是这家的夫人,这世界疯了吗? 苏明涛是见过原主的,倒是有些相信楚英的话,因为原主身上的气质,就不是乡下能培养出来的,只是以前他从没在意过。 如今看来,那个老太太还真不是一般人啊,连管家的气度,都比一般的老总强,可见那个老太太又该是何等的人物? 于是苏明涛笑着说道:“既然是司乔的亲奶奶来了海市,我们作为晚辈理应拜访,您看现在方便吗?” 苏明涛就是想去探一探究竟,哪怕有个面子情也行啊!抱大腿,不磕碜。 苏明涛决定了的事,乔欣自然不会反驳,她就是个爱慕虚荣的,也不敢反驳,苏明涛说啥就是啥,这就是家庭地位的不对等。 第205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4 长歌早就料到苏家会登门,所以交代过楚英,他们想来那就来,只是她以为会是乔欣要求来,没想到却是苏明涛要求的,看来,这乔欣也是个无脑的玩意儿,仅有的一点脑子,都用到男人身上了。 楚英点头答应,“我家夫人说了,欢迎两位去做客。” 苏明涛和乔欣来的时候,长歌正陪着司乔在看电视。 俩人到了大门外,眼里的震惊藏都藏不住,这司乔的奶奶,居然住在整个别墅区的中间区域,在这里住的人,那都不是一般的有钱人,身家少说也得几十个亿,苏家这样的暴发户,跟人家一比,估计连个零头都比不上。 眼前的一切直接颠覆了乔欣的三观,她觉得自己被骗了,当初跟司建国相亲的时候,他明明告诉自己说,他爸救人淹死了,他妈就是个乡下妇人,家里也穷,拿不出多少彩礼的。 可眼前的一切又怎么解释?你特么是不是对穷这个概念没有认知?乔欣现在都快气死了,她要是早知道那个老太婆这么有钱,她还改嫁个屁啊!当少奶奶不香吗? 她现在虽然说是苏太太,可跟保姆又有什么区别? 苏家连佣人都请不起,能找个临时家政打扫一下卫生就不错了,更别说还有管家保镖了。 而苏明涛同样震惊,这个地段他不是不知道,他也只是远远的看过,因为他买不起,就这一套院子,没有一个小目标,想都别想。 楚英带着俩人进来,跟长歌说道:“夫人,苏先生和苏太太来了。” 长歌点点头,“苏先生苏太太请坐。” 司乔站起身,叫了一声:“叔叔,妈,你们来了。” 苏明涛一脸的笑容,说道:“老太太,好久不见了,您是越来越年轻了。” “苏先生好久不见,承你吉言了。” 乔欣别别扭扭的叫了一声:“妈。” 长歌看了她一眼,说道:“我儿子已经不在了,从你改嫁的那天起,我们之间就没有了婆媳的名分,我娘家姓楚,以后叫我楚老太太就行。” 长歌一看乔欣的面相,跟原主一样,她也不喜欢,刻薄寡恩的面相,没有人会喜欢。 乔欣紧紧的握了握拳头,她很吃惊如今长歌的年轻和气度,跟之前在乡下的时候比,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说她是自己的姐姐都有人信。 苏明涛同样吃惊,但他明白,像长歌这样的美貌寡妇,如果不伪装,在乡下肯定会让人惦记,所以他倒是没有怀疑什么。 长歌让人给他们上了茶,才开口说道:“两位恐怕也知道我的意思了,司乔是我唯一的孙子,当初乔欣你要带他走,我就不同意,但为了不让你们母子分离,我还是忍痛让你带走了。 可是乔欣,你是怎么对待他的你心里清楚,我也清楚,建国的赔偿金我一分没要,都让你带走了,还有建国的存款房子,同样给你了。 我只想着,你看在建国对你好的情分上,能善待司乔,可你的所做所为,卓实让老太太我失望。 现在我想让他回到我的身边,你是怎么想的?” 乔欣不甘的抬起头,看着长歌说道:“老太太这话就不对了,司乔是我的儿子,我没饿着他,也没打骂他,我哪点做错了?” “你让他受委屈了,别以为你做的事,我不知道,乔欣,你的手段太嫩了,打压自己的亲儿子,讨好继子,你也配做母亲吗? 你是没打他,因为你不敢,你还想要名声,所以,你就打压他,由着别人欺负他,乔欣,你那点小心思,还是收起来吧,不够看。” 长歌也没打算惯着她,长歌没指望她能偏爱司乔,但至少做到公平吧,放着自己的亲儿子不疼,偏偏为了讨好继子,委屈自己的亲儿子,这脑子是不是有大病。 苏明涛的脸色也不好看,乔欣的一举一动他都知道,反正吃亏的又不是自己的儿子,他才懒得管,但他要面子,所以打骂还真的没有,这也是长歌比较欣慰的地方。 于是苏明涛再次开口:“老太太,您肯定是误会了,我们真的没有虐待司乔,虐待孩子可是犯法的,我们不会干犯法的事的。” 长歌看了一眼苏明涛,说道:“苏先生,你觉得精神虐待,算不算虐待?” 苏明涛不说话了,长歌的气场太强,即便语气平淡,那眼神里的锋芒也不是他能接住的。 “司乔是我的儿子,你不能把他抢走。”乔欣说道。 长歌轻笑了一下说道:“乔欣,我没说他不是你的儿子,将来你老了,司乔会根据法律法规给你养老,这是他为人子的责任,我只是让他在楚家陪着我这个老太婆而已。” 乔欣一下子给整不会了,这是啥意思?不是来抢儿子的吗? 长歌:我为啥要抢,还有两年司乔就成年了,这监护权抢不抢的重要吗?又不是小孩子,她只要司乔不回苏家,不跟重生的男主对上就行。 但是,那个所谓的男主要是敢来招惹司乔,长歌也不介意换个男主。 苏明涛此时算是明白长歌的意思了,对于这个继子,他一直都是无所谓的态度,回苏家,他就给一口饭吃,不回去,他也不损失啥,没准还能借此攀上这个老太太呢,何乐而不为呢。 生意人,最先算计的就是利益,其他的不重要。 “老太太说的对,司乔是您的亲孙子,享天伦之乐,本就是人之常情,再说了,离的又不远,司乔什么时候想回去,就回去,不想回去,就在这陪着您,多大个事呢。” 苏明涛说话的时候死死的捏着乔欣的手,就怕这个脑子不清醒的女人,再说出什么不可挽回的话。 长歌笑了,说道:“苏先生是个聪明人,但我有句话,要说到前头,司乔是我的底线,不管是谁,要是敢欺负他,那就别怪我老太婆翻脸。” 长歌也是为了给苏明涛打个预防针,最好看住你家的小崽子,要是犯到我手里,可不要后悔。 苏明涛立马就想到了自己那个不省心的儿子,看来他要给儿子提个醒了,可千万不能再欺负司乔了,那已经不是咱们能招惹的人了,而且这老太太明显就是知道了什么。 苏明涛讪笑着说道:“老太太放心,司乔这么乖巧懂事的孩子,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欺负他呢,您多虑了。” 看看,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你一说,他就明白了。 长歌也笑着说道:“那我就放心了。” 苏明涛在这儿也待不下去了,又说了几句话,就赶紧拉着乔欣走了。 自此,司乔就正式的在长歌这边住了下来,至于说苏家,那又不是他的家,为啥要回去? 第206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5 苏明涛拉着乔欣回到了苏家,乔欣看着苏明涛问道:“明涛,你为啥同意司乔住在楚家?你信不信,他肯定不会再回来了。” 乔欣气的不行,但她不敢跟苏明涛发火。 苏明涛此时看着乔欣,心里止不住的后悔,果然娶媳妇就不能看脸,还是得看脑子,就这么个蠢货,也不知道会不会惹祸。 苏明涛眼神晦暗的看着乔欣,说道:“乔欣,你最好不要去楚家闹,否则我就跟你离婚,我不能让我半辈子的心血,被你连累,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 乔欣被苏明涛的眼神吓到了,她小心翼翼的说道:“明涛,没那么严重吧?” 乔欣现在还没有从打击中回过神呢,长歌毕竟是她的前婆婆,以往的印象太深刻,她总觉得现在这个才是不真实的,所以说,固有的印象害死人啊。 “呵,乔欣,你信不信?那个老太太想让我破产,不过就是一句话的事,都不用她亲自出面的,你个蠢货,你要是敢给我惹麻烦,你就滚出苏家。 还有,别以为你做的事有多高明,殊不知别人早就知道了,真以为别人都是傻子吗?你说啥人家就信啥?” 苏明涛最后差点吼起来,他现在都庆幸,这些年来,他没有打骂过司乔,虽然没关心过,但也没虐待过,否则,他肯定没有什么好下场,那个老太太的气场太强了,让他有些害怕。 乔欣不敢说话了,讷讷的点点头。 而在二楼拐角处的苏景行也听到了他爸爸的话,他不知道司乔搬到哪去了,于是也下了楼,来到客厅。 苏明涛看到苏景行,平息了一下怒火,说道:“景行,以后不可以在欺负司乔了,司乔的奶奶来了海市,司乔已经搬到那边去住了,以后看到司乔,要跟他打好关系,好好相处。” 苏明涛只以为儿子是不想让司乔占苏家的便宜,才跟他作对的,在苏明涛眼里,这都是小孩子之间的打打闹闹,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他也没有跟苏景行详细说这里的利害关系,反正以后又不住在一起了,能有什么大矛盾? 当然了,没有重生的苏景行,确实不会把司乔怎么样,但重生的苏景行,可不会这么想。 此时还没有重生的苏景行,确实没把司乔放在心上,于是点了点头,他也很忙的,每天打游戏不香吗?关心别人干什么? 就这样,苏家和楚家维持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而在楚家的司乔,简直是快乐极了,每天早上在舒服的大床上醒过来,就像个小老虎一样,开始在三楼巡视领地,看着这一间间的房间,按照他的要求一点点的完善,他就开心。 白天陪着长歌种花,晚上陪着长歌散步,祖孙俩快快乐乐的装点着花园。 长歌把原主养的那些花,让楚英一点点的带回来,然后和司乔一起把它们种在花园里。 楚雄也回来过一次,给司乔带了礼物,就匆匆忙忙的走了。他们如今刚刚在海市落脚,有很多事都要安排处理,好在楚雄是傀儡,只要有能量就行,又不需要休息,要是个人,估计早就累死了。 长歌把她在以往世界里的金融管理知识,都输给了楚雄,包括这个世界的知识,都给他塞了一份,要是这样还不能做大做强,那这个傀儡也没啥用了,还是毁灭吧。 日子就这样静悄悄的溜走了,转眼就到了司乔开学的日子,司乔读的是公立学校,学校管理毕竟严格,不像那些贵族学校,整天除了谈恋爱,一点正事不干,那样的学校,长歌也不会让司乔去读。 不过为了安全,长歌还是给司乔拍了一张平安符,还带着楚英一起送他去报到。 楚英开着定制的劳斯莱斯,长歌和司乔坐在后座上,长歌一路上都在叮嘱司乔。 “乖孙,到了学校,要是有人欺负你,一定要告诉奶奶,奶奶给你撑腰,还有那些女同学,也要保持距离,男孩子在外面,也要保护好自己。 有些女同学,就是想要不劳而获,咱们不要这些眼皮子浅的媳妇,记住奶奶一句话,你若盛开,蝴蝶自来,只要咱们自己够优秀,就不愁没媳妇。” 司乔听着奶奶的絮叨,一点不觉得烦,耐心的听着点头,心里也觉得暖暖的,只是,奶奶到底是怎么觉得他是个包子的?他看起来就那么好欺负吗? 这些日子,他可没少跟着楚管家练武,力气都大了好多呢,他觉得自己虽然算不上高手,但五六个大汉他还是不惧的。 还有啊,奶奶,我还是未成年呢,早恋什么的,我压根就不会想好吗?娶媳妇的话题,是不是说的早了点? 长歌表示:那都是固元丹和大力丸的功劳,在奶奶面前,你现在依然是个菜鸡。 长歌看着这么乖的孩子,又想到他在剧情里的结局,就忍不住心疼。 长歌说道:“乖孙啊,奶奶这次去你们学校,打算给你们学校捐栋实验楼,就是要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们的校领导,你是有靠山的。 乖孙啊,不要觉得学校单纯,就不当回事,那些不经意的伤害,才是最致命的。” 司乔依旧乖巧的点头。 到了学校后,司乔就去报到了,而长歌和楚英则去了校长室。 两个小时后,校长一脸笑容的把主仆俩送出了学校大门,看着豪车扬长而去,那笑容都没下来过。 一旁的教导主任,看着校长这一脸的谄媚之相,有些不解的问道:“校长,那是上级领导吗?不应该啊,哪个领导开的起几千万的豪车啊,就是开的起,他也不敢吧?” 校长的脸色一变,严肃的说道:“瞎说啥?那是新生家长,来送学生的。” 教导主任一脸的“你猜我信不信”的表情。 校长神秘一笑,说道:“刚才那真是新生的家长,不过嘛,人家想给学校捐栋实验楼。” 教导主任吸了一口凉气,真是有钱任性啊! “除了这个没有别的了?”教导主任问道。 “哦,让学校多照顾一下人家的孩子,别被人欺负了,其他的就没有了。”校长淡定的说道。 教导主任也笑开了花,他们这样的公立学校,每年的建校资源都少的可怜,还要天天去跟领导磨才能拿到,跟那些贵族学校比起来,真算的上寒酸了,不过呢,他们是以质量取胜的,才不是混日子的呢。 如今有人愿意捐助,当然是最好不过了,又不是要你怎么样,就是关照一下孩子,别被欺负就行了,那不是小意思? 于是,校长在放学后,给司乔的各科老师单独开了一个会,主题就是一个:这个小财神一定要照顾好,千万别被同学欺负了,人家家里可不差钱。 第207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6 司乔开学后,长歌在司乔的学校附近,又买了一个大平层,方便司乔上下学,别墅区到底还是有些远了,长歌和司乔就住在这边。 长歌照顾司乔的饮食起居,每天给他做药膳,势必要把司乔给养的壮壮。 司乔也确实没有辜负长歌的付出,身体越来越强壮,有了长歌的陪伴,还有之前的启智丹、固元丹、大力丸打底,现在的司乔健康乐观,学习也好,各科老师都喜欢。 之前他们还担心司乔会是问题少年,如今看来,这简直就是每个家长的梦中情娃啊! 长的好,学习好,性格好,又乖巧听话,哪个老师能不爱呢? 一切步入正轨后,长歌就开始关注男主和女主了,男主重生的机缘还没到,女主倒是有苗头了。 她就说剧情不靠谱吧,真是半点都不能信。 长歌第一次见女主的时候,是她去接司乔放学,女主是追着司乔一起出来的,看到长歌还自以为乖巧的和长歌打了声招呼。 但长歌是谁啊?老妖精啊,一看女主就知道这不是个安分的,爱慕虚荣就不说了,心也够狠,是个能豁得出去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长歌回去的路上,就跟司乔说了:“乖孙,那个女同学不是个好的,你离她远点,万一哪天被雷劈了,说不定会连累你。” 司乔噗嗤就笑了,他奶奶简直太可爱了,点点头,乖巧的答应了。 “奶奶,我也不喜欢她那样的,眼里的算盘珠子,都快蹦到我脸上了,脸皮也厚,你不搭理她,还一个劲儿的往上凑。 不过奶奶你也别担心,马上就是月考了,等月考完了,估计就要分班了,我考好一点,跟她分开就是了。” 司乔笑着说道,他是真的一点也不喜欢夏桐,相反,还很讨厌。 “不要掉以轻心,这样的女孩子,往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奶奶怕你吃亏。”长歌叮嘱道。 “我知道了奶奶。”司乔知道奶奶看人的本事,当下更是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千万不能被那样的人算计了。 从那以后,司乔就躲得女主更远了,好在没多久,就月考了,司乔考了全年级第一,被分到了火箭班。 而女主则被分到了普通班,俩人就这样分开了,长歌也放了心。 而月考分班后的一天,长歌突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朝着司乔的学校而去。 长歌试图拦截,发现自己不动用神魂力量的话,还真拦不住,可一动用神魂力量,估计这小世界可能会崩塌,这剧情力量就是狗啊,不惜一切代价让男主重生,也不知道这男主到底有什么好。 果然,下午长歌再去接司乔放学的时候,就发现了女主和男主身上都有了主角光环,得,剧情开始了啊! 长歌打量了他们一眼,就笑呵呵的跟着司乔回去了。 苏景行现在还有些懵,他真的重生了,回到了他的少年时代,一切还没有开始的时候。 苏景行看着司乔的背影,有些不可思议,司乔的奶奶居然来了海市,上辈子有这回事吗? 他上辈子除了打游戏,就是打架,再就是关注夏桐,还真没关注过司乔奶奶的事。 可他明明记得司乔上辈子一直都在苏家啊,这辈子他居然搬出去了,难不成哪里出了差错? 不管哪里出了差错,他既然重生了,那么司乔的一切就都是自己的,他的事业,他的爱人,通通都是自己的。 呵,大明星?自己有着上辈子的记忆,肯定比司乔有优势多了,而且,他要当明星,那从现在开始,就得注意形象了,要不然以后肯定是黑料。 苏景行想通这些,第一时间就去了理发店,把头发染回了黑色,还剪了一个精致的发型。 回到苏家后,乔欣看着变正常的苏景行,还有些纳闷,随即就笑了,“景行你这个发型好看,显得特别精神。” 苏景行看着这个继母,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这个继母就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别看上辈子她好像处处都在维护自己,实际上不过是为了做给爸爸看的,司乔当了明星之后,不还是屁颠屁颠的告诉讨好司乔了吗?虚伪! 乔欣看着苏景行没搭理她就上了楼,也不在意,苏景行对她一直都是这个态度,都习惯了。 要不说,这人啊,就是看不清自己呢。 苏景行回到卧室后,就开始思考接下来的路,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从现在开始他要做一个大众眼中的乖孩子,不能碎了偶像包袱。 其次就是抢夺司乔的机缘,最好是把司乔踩进泥里,让他再也不能翻身。 再次就是跟夏桐谈一场甜甜的校园恋爱,从校服到婚纱。 长歌知道了男主重生的事情,就在男女主身上打了神识烙印,毕竟男女主不做人的事太多了,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发癫啊! 在回去的路上,长歌对司乔说道:“乖孙啊,离那个苏景行远点,不是个好孩子,奶奶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妒忌,奶奶怕他因妒生恨,对你下手。 你的武功也要加紧练习了,在实力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司乔乖乖的点头,“我知道了奶奶,我会勤奋练习的。” 司乔现在就是个乖崽崽,只要是奶奶说的,他都信,奶奶让做的,就算再难也要做到,奶奶不让做的,坚决不做。 对于这样的听话任务对象,长歌可太喜欢了。 司乔现在的时间被安排的满满当当,早上起床就开始练武,然后上学,放学后学习新知识。 苏景行也很忙,忙着追夏桐,苏家虽然赶不上豪门,但比普通的工人阶级可强多了,夏桐也就是漂亮了些,家里也不是大富大贵,相比司乔的不搭理,苏景行的霸道追求,还有他身上那痞帅痞帅的气质,都深深的让夏桐着迷。 而且,苏景行对她很大方,等到期中考试的时候,俩人就已经在一起了。 司乔的成绩毫无疑问又是年级第一,而夏桐因为分心谈恋爱,这次下降了很多。 看着宣传栏里司乔那高高在上的名字,夏桐妒忌了,她最近被苏景行惯的有点飘了,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再加上,司乔就住在学校附近,除了第一天开学,也不会车接车送的,她下意识的就觉得,司乔也不过是个普通人,顶多学习好而已。 而自己的男朋友却是富二代,有钱人,于是那颗本就不安分的心,就更加的不安分了。 第208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7 夏桐在司乔身上吃了瘪,自然是想找回场子,谁让司乔不搭理她呢,于是开始在苏景行跟前上眼药。 “那个火箭班的司乔这次又是第一,几乎满分了,不过他也就是学习好而已,人品可不咋的。”夏桐一副不屑的表情说道。 “桐桐认识司乔?”苏景行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了,上一世夏桐嫁给司乔时情景。 “当然认识了,他还追过我呢,只不过我没搭理他,一个书呆子,哪有你风趣啊。”夏桐一脸羞涩的说道。 “你知道就好。”苏景行一把将夏桐拥入怀中,像是宣誓主权一般,眼里却涌现出了怒气,原来这么早司乔就喜欢桐桐了吗?司乔啊司乔,这辈子桐桐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我当然知道了,除了你,我谁都不会喜欢的。”夏桐像个乖宝宝一样,依偎在苏景行的怀里,心里想着:司乔,你不是看不上我吗?我找了一个比你更好的。 长歌表示:锁死吧,别再出来祸害人了。 苏景行知道了司乔喜欢夏桐的事,心里的怒气就再也压不住了,晚上回到家后,躺在床上就开始想,要怎么报复回去。 苏景行想了半天,觉得还是在校外揍一顿吧,在学校里他可不散,他知道火箭班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老师的宝贝疙瘩,要是知道他动了这些宝贝疙瘩,请家长都是小事,闹不好会开除。 于是苏景行给自己的那些好哥们打了一个电话。 司乔对这些一无所知,而长歌依旧是每天接送他上学,早上送他,顺便买菜,晚上接他,一起回家吃饭。 长歌知道苏景行外面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哥们儿,她可不敢放松警惕,司乔现在的实力确实还行,可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啊,小心无大错。 几天后,长歌接司乔放学的时候,就感觉到了有人在跟踪,长歌看了司乔一眼,发现他正想回头,长歌一把就拉住了他。 “别回头,咱们找个没有监控的地方,解决了就是。” 长歌平淡的语气吓了司乔一跳,这傻小子磕磕巴巴的说道:“奶…奶奶,杀人犯…法。” 气的长歌拍了他一巴掌,什么破孩子,你奶奶我是那种人吗? “想啥呢?我就是想揍他们一顿出出气。” 长歌白了司乔一眼。 司乔舒了一口气,讨好的笑笑。 “你也学了几个月的武功了,正好检验一下成果。”长歌说完就拉着司乔往没有监控的地段走去。 后面的几个小混混,一直跟着祖孙俩人。 “奶奶,你咋这么淡定?” “这不是有你吗?奶奶相信你。” “那一会儿收拾他们的时候,奶奶你躲远点,我怕伤到你。”小少年的脸上都是担忧。 “行,我躲远点。”长歌笑笑,臭小子真孝顺。 祖孙俩七扭八拐的进了一个巷子,就看到前面迎面跑来了两个小黄毛,回头一看,后面也有两个小黄毛。 矮油,这是什么审美?长歌看着那小黄毛就辣眼睛,拿过司乔的书包背在肩上,说了句:“动作快点,我还等着回家吃饭呢。” 长歌说完就靠在了墙边。 司乔嘴角抽抽,都忘了紧张了,这奶奶带着孙子打架,任谁都不会相信吧? 不过司乔也没有废话,挽起了袖子,对着那四个小混混说道:“赶紧的吧,我还等着回家吃饭呢。” 四个小混混: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儿? 小混混也没有废话,这明显就是知道了呗,那还废啥话啊,干就完了。 结果可想而知,不到二分钟,四个小混混都躺地上了,不断的哀嚎着。 司乔本就力气大,又练了几个月,四个小混混不是断胳膊的就是断腿的。 长歌看着小混混都倒下了,就拿出了手机,“喂?妖妖灵吗?……” 小混混听到长歌的话,连疼都忘了,这祖孙到底是什么奇葩啊。 长歌表示:虽然你们是未成年,可苏景行今年可是够18岁了,他成年了啊! 苏景行比司乔大两岁,可他学习不好,留过两次级,可不是巧了吗。 长歌在等着警察的空档,来到其中一个小混混跟前,蹲下身子问道:“苏景行给了你们多少钱?让你们来干这事?“ 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司乔,他压根就没往苏景行那想过,奶奶是怎么知道的? 小混混到底是年轻啊,听长歌问完,表情就变了,就差说出“你咋知道的”这句话了。 “咋的?不说?我孙子可是未成年,别说是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就是不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把人杀了都没事,要不要试试?”长歌威逼加利诱的说着。 小混混咽了咽口水说道:“一万块,让我们揍司乔一顿。” 长歌一巴掌拍在了小混混的头上,说道:“我孙子就值一万块?瞧不起谁呢?” 司乔:奶奶,你的关注点是不是跑偏了? 小混混:这是钱的事吗? 长歌见问出来了,也就不废话了,她就是想让司乔知道一下人心险恶,有时候,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也会主动来招惹你,所以,别傻乎乎的。 司乔想不明白为什么苏景行要报复他,于是他问长歌:“奶奶,他为啥要找人打我啊,我也没惹他啊!” “这个等回去再说。”长歌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听到有人来了。 果然,没过一会儿,就看到四个警察跑了过来,一看这现场,一老一少站着,地上还躺了四个,这是打劫不成被反杀了? 长歌和司乔也跟着去做了笔录,一个小时后才离开警局。 等回到了家里,长歌才跟司乔说道:“还记得那个叫夏桐的女生吗?” 司乔点点头。 “她现在是苏景行的女朋友。” “啥玩意儿?”司乔更加的不可置信了,他们居然早恋?不怕老师知道吗?随即又想到,“奶奶,他们俩早恋跟我有啥关系?” “傻小子唉,那个夏桐一开始黏着你,可你没搭理她,在她的认知里,你就是不识好歹,乖乖的做她男朋友不好吗?非得拒绝,看,被打劫了吧?” 长歌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司乔气的打断了,“要不要脸啊?我又没病,为啥给她做男朋友?” “所以啊,这就是她的思维,人家就是这么认为的,如今她有了男朋友,自然要报复回来了,让她男朋友给她出出这口气,你不就倒霉了。”长歌说道。 “这不是有病吗?这苏景行的眼光也不咋地,啥人都能看上。” 司乔鄙的说道。 第209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8 长歌看了一眼司乔说道:“你怎么就知道人家不是自愿的呢?你之砒霜,他之蜜糖,人家没准就喜欢这款的呢?” 司乔听完长歌的话,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觉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奶奶,我觉得自己的三观都碎了。” “碎着碎着就习惯了,就是吧,以后离他们远点,明白吗?” “明白了,奶奶。” 司乔这边一边黏着自己那破碎的三观,一边在心里吐槽,为啥他遇到的都是神经病啊,他到底做错啥了,他改还不行吗? 而另一边,几个小混混的手脚被医治后,就被提审了,都是小年轻,虽然有点哥们儿义气,但不多,社会经验又不足,不一会儿就被问出来了,受苏景行指使的。 然后苏景行也被带走了,如长歌所料想的那般,苏景行成年了,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苏明涛知道这事儿的时候,都快气死了,第一时间买了重礼,带着乔欣来楚家别墅拜访长歌。 却被楚英告之,“我家夫人不住这边,苏先生有什么事可以告诉我,我自会转达给夫人的。” 苏明涛自然不能跟管家说实话,“楚管家,我真的是有重要的事拜访楚老夫人,麻烦您告诉我吧,楚老夫人她去哪了?” 楚英看着苏明涛,说道:“那我给夫人打个电话,问问夫人愿不愿意见你吧。” 楚英拨通了长歌的电话,长歌就知道苏明涛会联系她,没有司乔的谅解书,苏景行肯定是会坐牢的,可是让司乔出谅解书,凭啥呢? 苏景行一个成年人,他是法盲吗?自己做错了事,就得承担后果。 电话一接通,长歌说道:“楚管家,按免提。” 楚英按了免提,长歌的声音从听筒传了出来。 “苏先生,你的来意我明白,我记得我早就跟你说过,任何人敢欺负司乔,都是跟我老太太过不去,苏景行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之前的事情我没有追究,不代表他没做过。 苏先生,司乔是不会原谅他的,苏景行都敢买凶打人了,下一次他是不是就敢买凶杀人?老太太我没有跟你撕破脸,已经是看在司乔在你家十年的情分了。 苏先生,我再提醒你一件事,苏景行在学校交了一个女朋友,而那个女同学之前纠缠过司乔。言尽于此。” 长歌说完就挂了电话,想给你儿子脱罪,那就另想办法吧,长歌相信,苏明涛绝不是什么善良的人。 长歌挂完电话,一扭头就看到司乔一副要哭的模样,看着自己。 这是咋了?想原谅苏景行? 还没等长歌想明白,就被小少年抱住了,“奶奶,你真好,特别特别好。” 长歌拍着司乔,哦,原来是感动了啊,唉,可怜的孩子,从小就受委屈,如今终于有人给他撑腰了,可不就是感动吗? “乖孙也特别好,是最好的孩子,懂事,孝顺,学习也好,谁都比不上我的乖孙。”长歌哄着司乔。 司乔在长歌怀里破涕为笑,“奶奶,你这样会把我宠坏的。” “宠坏怎么了,我乐意,只要你不犯法,想干啥就干啥,奶奶就是你的后盾。”长歌一脸的理所当然。 司乔红着眼睛笑了,是啊,他有奶奶,奶奶不会让他受委屈的,奶奶就是他坚强的后盾。 “嗯,我知道了。”乖巧的少年,像个黏人的小狗,让长歌心软的一塌糊涂,真乖啊! 而苏明涛回到家后,就把自己关进了书房,开始打电话,他知道长歌是不可能帮忙了,但苏景行是他唯一的儿子,他无论如何也得保住他,同时,还联系了私家侦探,查苏景行那个女朋友。 苏明涛不是傻子,长歌肯定不会说废话,既然说了,那就肯定有理由。 而此时的女主夏桐还不知道苏景行被抓的消息,还美滋滋的回忆着俩人之间那甜蜜蜜的爱情。 要长歌说,一个学生不好好学习,光想着谈恋爱,还不如退学呢,省的影响其他好学生,简直就是老鼠屎。 苏景行的故地重游,让他有些慌了,这个地方是他上辈子人生的终点,从内心就恐惧,他没想到,他只是想教训一下司乔,就把自己给搭进来了。 他决不能留在这,他得出去,更不能承认,只要他不承认就行,反正他给的现金,又没有转账记录,就说那几个小混混是胡乱攀咬。 苏景行打定了主意死活不承认,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就是苏景行指使的,再加上苏明涛的努力,许诺了那几个小混混家里好处,还别说,真让苏景行给躲过去了。 不得不说,男主就是男主,光环的作用就不说了,这地方他也熟悉啊,知道如何应对审讯,答非所问的说了一大堆,又会演戏,于是在48小时之后,苏景行被释放了。 但他被苏明涛接回家后,被苏明涛关在房间里狠狠的抽了一顿,苏明涛都快被这个蠢儿子气死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不要去招惹司乔,他现在已经不是咱们能招惹了存在了,你到底有没有听进去? 为了一个女人的两句话,你都昏头了,你有没有脑子?” 苏明涛一边打一边骂,疼得苏景行哭爹喊娘的,但心里依然不服气,凭啥他一个拖油瓶,就不能招惹了? 苏明涛打累了,就看到了苏景行那不服气的眼神,苏明涛这一刻,突然想练个小号了,这个大号算是废了,没脑子就是没脑子,再打也没用了。 苏明涛坐在椅子上,叹了一口气说道:“景行,你知道司乔的奶奶是谁吗?” 苏景行忍着疼,看着苏明涛,眼里的诧异都溢出来了,司乔的奶奶不就是一个农村妇女吗? 苏明涛一看他那个蠢样,就知道,他压根没想过这些,心里无奈,但为了不让他再惹祸,还是压着怒火说了。 “司乔的奶奶可不是一个乡下妇人,新成立的楚氏传媒和楚氏风投背后的老板,就是她,刚一注册就跟国家合作,投资了很多国家级项目,别说在海市,就是在帝都也是有影响力的。 我也是花了很大的代价才打听到,那个老太太出身于帝都楚家,是正儿八经的豪门千金,能在跟家人失散的情况下,保全自己,保住楚家的财富,你觉得她真的就是一个乡下妇人那么简单吗? 咱们惹不起,你明白吗?你要是再招惹司乔,咱们家就离破产没多远了,她现在之所以没有计较,是因为这十年来,司乔在咱们家没有被打骂过,可你干的那些事,人家全都知道。 人家没主动找你麻烦,你不躲得远远的,还主动找死,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一个废物。” 第210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9 苏明涛的话让苏景行浑身一振,难怪司乔上辈子有那样的成就呢?原来他还有这么大的一个靠山呢,他的命怎么就这么好? 长歌:脑补是病啊,原主不管哪辈子,都是早早的就死了,她没有那么大的能耐,主要就是能苟。 苏景行知道了司乔的背景后,硬生生的把心里所有的不甘和妒忌,都给压下去了,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能把司乔踩在脚底下,他可是重生的,他就是气运之子。 苏明涛看苏景行的脸色没有了不服气,脸色也缓和了些,接着说道:“你那个小对象,还是早早的分了吧,你现在是学生,学校禁止早恋你不知道吗? 还有,那个丫头可不是个省油的灯,你这边要不是听了她的话,也不会去找司乔的麻烦,呵,景行,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她纠缠过司乔,但司乔看不上她,而你这个蠢货,还给她当枪使,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苏明涛说完就推门出去了,这个蠢儿子,多看一眼都能被气死。 长歌知道男主出来了也没在意,她现在也看明白了,这个男主没脑子,重生也长不了智商。 不过嘛,还是给他找点事干吧,不然,太膈应人了。 苏景行出来后倒是老实了很多,但他还是没有跟夏桐分手,在他眼里,夏桐就是那善良的小仙女,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长歌一直不明白,这白月光的威力真的就这么大吗?都能变脑残了?这到底是什么狗屁玩意儿啊! 不过男女主暂时消停了,长歌也轻松许多,一心照顾着司乔,司乔也越来越自信了,像个小太阳。 在一个周末,长歌带着司乔回了别墅,乔欣竟然上门了,还带了给司乔买的礼物,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啊,司乔都忍不住的看了看天,想确认一下这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的。 长歌看着乔欣对司乔那讨好的样,眼珠转了转,说道:“乔欣,你就打算一直这么卑微的过下去吗?” 乔欣不好意思的看向了长歌,“我…唉!我又有什么法子呢?我只是个家庭主妇,又帮不上明涛什么忙,我能怎么办?” 长歌轻笑了一声,说道:“真蠢!简直就是一副好牌打稀烂,难怪你能把一个当家太太,活成个保姆样!” 乔欣听了长歌的话,眼眶不禁红了,难过的低下了头。 长歌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说道:“看看你这副蠢样,唉,算了,看在我们曾经婆媳一场的份上,给你提个醒吧,你和苏明涛本就是半路夫妻,他就是挣再多的钱,也是给他的儿子继承。 你要是死在苏明涛前面,没准还能安享个晚年,可要是死在苏明涛后面,你确定你那个继子不会把你赶出去? 你是有司乔不假,可你甘心吗?苏景行是个什么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就那么一个不学无术的玩意儿,都能继承偌大的家业,你为什么不能生一个比他强的来继承? 到时候继承苏家财产的是你的亲儿子,你就是苏家的老祖宗,想怎么舒服,就怎么舒服,不比看人脸色强?” 长歌越说,乔欣的眼睛越亮,对啊,凭啥苏家的财产不能是她的儿子继承? 乔欣心动了,电视上不都是这样演的吗?她是苏太太,她的儿子同样能继承家产,名正言顺,况且,她能生出司乔这么聪明的孩子,就能生出第二个。 “老太太,可是明涛会让我生吗?” “为什么不会?对他来说,那都是他的儿子,况且这个大号已经废了,再练个小号不是更有保障吗?还是说,你想让外面的女人生?”长歌不咸不淡的说道。 “不,绝对不行!”乔欣一听就激动了,与其让外面的小妖精生,还不如她自己生呢,随即又想到:“可是,我们是重组家庭,要是再生一个,计划生育是不允许的,肯定要罚钱的吧?” 长歌翻了个白眼说道:“都什么年代了,那些豪门,谁家不是私生子一大堆,你这还是婚生子呢?再说了,司乔还有我这个奶奶呢,你怕啥?” 长歌说完就端起茶水,咂了一口。 乔欣一脸的感激说道,“老太太愿意帮我?那真是太感谢了,我周一就去把司乔的户口迁出来,一切就拜托老太太了。” 长歌瞥了她一眼,说道:“司乔是我孙子,用不着你感谢,你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我会让楚管家跟你一起去,我这边的手续,交给他代理就行了。” 长歌平淡的说完,顺手帮她添了一杯茶,借着空间之力的遮挡,放了一个生子丹进去,呵呵,老太太我就帮你一把吧。 乔欣感激的看着长歌,原来她的前婆婆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啊,是她以前看不清,都是她的错,端起茶杯喝了起来,遮住了眼底的酸涩。 长歌看她喝完了,心里也放心了,看见了吧,监护权这不就到手了,还送了男主一个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唉,我可太善良了。 “老太太,谢谢您,那我就先回了。”乔欣稳住了情绪,对长歌感激的说道。 “去吧,好好调养身体,这是大事,想司乔了,就过来看看,老太太我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 长歌的语气依旧平淡,心想却知道,她想顺利的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估计是不可能了,男主不炸锅才怪。 不过嘛,咱的生子丹可不是凡品,质量杠杠的,包生儿子的那种。 司乔一直看着奶奶和妈妈打机锋,他突然不想承认,那个蠢了吧唧的人居然是他妈,就这点心眼子,还跟她奶奶玩儿?连他都能看出来的事,他妈居然一脸感激的走了。 长歌看着司乔那一脸无语的表情,笑了,说道:“乖孙啊,记住啊,以后娶媳妇千万别学你爹,只知道看脸,明白吗?” 司乔更无语了,“奶奶,你那么看不上我妈,你还同意我爸娶她?” “乖孙啊,这第一呢?是你爹娶媳妇,不是我,我管的多了,你爹就会跟我产生隔阂,为了一个外人,跟自己的儿子生分没必要。 这第二呢,我看不惯,可以不看,躲得远远的,还清净呢。” 长歌说完,司乔就在心里想着,怪不得奶奶一个人住在乡下呢,唉,奶奶果然有大智慧啊! 周一的时候,楚英带着律师一起,跟乔欣办完了司乔的户口迁移,自此,司乔的监护人变成了长歌。 第211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10 长歌看着那新鲜出炉的户口本,心里高兴,好好庆祝了一番,带着司乔出去吃了一顿大餐,又给司乔买了不少衣服,这孩子最近长的有点快,都长到180了,之前的衣服已经小了。 看的司乔有些心疼,一个劲儿的拦着长歌,“奶奶,不用买太多,我还长个呢,买多了浪费。” “浪费什么,你那些衣服,不能穿的可以捐出去,没穿过的可以卖二手的,咱不差这点。” 长歌不差钱,自然要给司乔最好的,只不过这孩子从小节省惯了,硬拉着长歌走了。 看的长歌很欣慰,不浪费是个好习惯。 而乔欣那边,也顺利的怀上了,有生子丹在,只要不是太监,那就肯定没问题,也不知道乔欣是怎么跟苏明涛说的,苏明涛知道乔欣怀孕的消息,居然是一脸的开心,还特意陪着乔欣去做了产检,像个新手爸爸。 可能苏明涛也知道,大号废了练小号吧,就这样,只有男主一个人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不得不说,这乔欣对付男人,确实有一手,怀孕以后,苏家请了长期的保姆来照顾她,苏明涛也不怎么在外面应酬了,每天按时回家,陪着乔欣,甚至有了恋爱的味道,最重要的是,他们选择了瞒着男主。 看的长歌直咋舌,这乔欣有两把刷子啊! 等苏景行知道乔欣怀孕的消息时,乔欣已经三个月了,胎都坐稳了,所以说,重生不长智商的吗,家里的变化愣是一点没看出来,只知道跟夏桐卿卿我我。 当然了,乔欣也有意不想让他知道,这点脑子,乔欣还是有的,毕竟是争家产的嘛,再小心都不为过。 苏景行今天发了好大一通火,把客厅的东西都砸了,乔欣吓得回了房间,反锁了门,哆哆嗦嗦的给苏明涛打电话。 “明涛,你能不能现在回来,我好怕,景行知道我怀孕的事了,他正在客厅发脾气,我现在在房间里,我害怕。”乔欣一边哭,一边告状,哭的那叫一个凄凄惨惨戚戚。 苏明涛一听就气炸了,这个逆子,他想干什么? “欣儿,别怕啊,我马上回去,你千万别开门,一定保护好自己昂。”苏明涛叫上司机,一路风驰电掣的就回了家。 一进家门,就看到了一片狼藉的客厅,而此时的苏景行正拍着乔欣的房门大骂呢。 “你个贱人,你还要不要脸,你都多大了,还想着生孩子,呵,想生个小的跟我抢家产?我告诉你乔欣,你做梦!有我在,这个家里就容不下这个小崽子,开门,你给我开门!” 苏景行像个疯子一样踢打着房门,他心里更多的是害怕,重生以来,很多事情超出了他的认知。 司乔有一个大人物的奶奶,这是他没想到的,更想不到的是,他这个继母居然怀孕了,这简直就是挑战他的底线,苏家是他的,谁也不能抢走。 苏明涛一上二楼,就看到苏景行像个疯子一样,拍打着房门。 “逆子!你要干什么?老子还没死呢?这个家还轮不到你做主!”苏明涛上去就给了苏景行一脚,把苏景行踢翻了。 苏景行被踢傻了,原来,他爸真的放弃他了吗?他爸更喜欢那个小崽子?呵呵,果然是有了后妈就有后爸啊。 苏景行恨恨的看了苏明涛一眼,扭头就跑了,你们都给我等着,我不会善罢甘休的。 长歌通过神识知道这一切的时候,突然觉得,这男主不会是要黑化吧?那可就有乐子看了。 长歌看了一眼天空,也不知道黑化了的男主,还能不能算是男主? 管他呢,只要不惹到自己这来,想怎么黑化都跟她没关系。 苏明涛为了乔欣母子的安全,又请了保镖,还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让男主住了进去,美其名曰:离学校近,上学方便,又给他请了保姆。 令长歌意外的是,苏景行居然没有反抗,就那么搬了出来。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长歌觉得,苏景行属于前者,就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爆发。 长歌觉得这样默默的吃瓜,还挺快乐的,时不时的就跟司乔讨论一下,顺便教教他,什么叫人心险恶。 对于乔欣,司乔是有感情的,毕竟是亲生母亲,如果乔欣出事了,司乔肯定会受打击,长歌也不想看到司乔受伤,所以,她一直关注着男主,只要他敢动手,长歌就把他送进去。 上辈子的结局才应该是他的归宿。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溜走了,很快就到了乔欣生产的时候,很顺利的在医院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乐的苏明涛都忘了自己姓啥了。 长歌让楚英去随了礼,她和司乔没有时间回去,等周末了再回去看看。 司乔对于乔欣生了一个弟弟的事,没有什么大反应,反正又不姓司,跟他有啥关系呢,但对于乔欣这个大龄产妇,他还是挺关心的。 而苏景行知道自己有了弟弟的以后,就更加的阴郁了,还真有黑化那个意思了。 身上的主角光环也一点点的变淡了,看来,黑化的男主真的不算男主了啊,长歌摸着下巴想到。 苏家新出生的小孩子,名叫苏景远,成了苏明涛的心尖尖,他决定要好好培养这个小儿子,他还年轻,才四十多岁,等他退休的时候,小儿子也长大了,正好接班。 苏家办满月宴的当天,长歌带着司乔一起去的,至少明面上还是要好好相处的,这对司乔有好处,不能让人觉得他是个不孝顺的孩子。 苏景行也回来了,即便他装的再开心,也遮不住他眼里的阴霾,长歌一直盯着他,直觉告诉长歌,这小子今天没憋好屁。 长歌悄悄的提醒了一下乔欣,把苏景行的异样告诉了她,让她看好自己的小儿子,别被人害了。 在长歌的眼里,这个叫苏景远的奶娃娃,可是乔欣的依靠,有了他,司乔就可以解脱了,肯定要保护好他的。 乔欣也是同样的想法,这个小儿子可是苏家未来的继承人,是她在苏家的底气,谁敢动她的底气,那就是不死不休。 乔欣也是个狠人啊!整个宴席上,乔欣都没有让小奶娃离开自己的怀抱,这可是她的命,同时,她也在关注着苏景行,也发现了苏景行看向小奶娃时,那不怀好意的目光,她是真的有些怕了。 长歌看着这一幕,放心了很多,就是该这样,都有事干,就不会打扰别人了嘛。 由于乔欣看的紧,苏景行一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只能无奈的放弃。 但真的放弃了吗?恐怕只有男主自己知道了吧? 同样的,乔欣也没有放松警惕,又让苏明涛请了一个保姆,专心照顾小奶娃,还在家里都装了监控。 不得不说,带崽子的雌性都不能招惹,那是真的拼啊! 第212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11 长歌看着他们一家子就这么防备着,也挺乐呵的。 就这样,时间来到了司乔被星探发现的节点。 长歌看着眼前拦住他们的男人,没有搭话,她不会干预司乔的人生,司乔想进入娱乐圈也行,不想进也行,一切看司乔自己的意愿。 不过看司乔那亮晶晶的眼睛,长歌就猜到了,他应该是喜欢演戏。 司乔接过星探给的名片,客气的说道:“能让我考虑一下吗?等我考虑好了,我跟你联系。” 司乔是想回去跟奶奶商量一下,这么大的事情,他想问问奶奶的意思。 这个所谓的星探,就是那部校园剧的副导演,他也没有说什么忽悠的话,同样点头说道:“是该跟家里人商量一下,等你想好了,就给我打电话,你真的特别适合这个角色。” 友好的道了别,长歌就带着司乔回了别墅。 放假了,自然要住在别墅这边,能好好练武,还能游泳,比大平层那边舒服多了。 回到家后,司乔看着长歌吞吞吐吐的,长歌就明白他的意思了,“司乔喜欢演戏吗?” “奶奶,我喜欢演戏,可以体会不同的人生,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司乔不好意思的说道。 “既然喜欢,那就去做吧,咱们家也有传媒公司,到时候,我让楚雄给你挑剧本。”长歌说道。 “咱们家也有传媒公司?”司乔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有啊,怎么?我没跟你说过吗?楚氏传媒就是咱们家的产业。如果你想进入娱乐圈,完全可以去咱们自己家的公司,想要啥样的资源都行。”长歌波澜不惊的说道。 长歌不知道男主会不会像剧情里那样抢这次的角色,所以,她想的就是一切随缘,抢了就抢了,自家公司有的是角色,没抢到那就演,不签公司就行,无所谓的事。 相比于长歌的云淡风轻,司乔简直不敢相信,他奶奶可从来没跟他说过这些,他还以为自家只有一个投资公司呢。 不过司乔还是想凭借实力往上走,毕竟还是青少年嘛,一腔热血无处安放的青少年,于是他说道:“奶奶,我想凭着实力在娱乐圈站稳脚跟,所以,我不想暴露身世,行不行?” “行,怎么样都行,只要你高兴就好,不过,你要是受欺负了,一定要告诉奶奶,咱们可以低调,但不能做包子,况且娱乐圈本就是一个大染缸,为了资源,陷害,爆料,那都是小儿科,你明白吗?” 长歌严肃的说道。 司乔也同样严肃的点点头,他是有热血不假,但不是傻子,受了欺负还不告状,可不是他的风格。 就这样,司乔回复了副导演,答应去试镜。 同时,男主苏景行也打听到了这部剧要试镜的消息,这一年来,男主倒是老老实实的上学,没有再闹出什么幺蛾子了,倒不是说他长脑子了,而是有夏桐这个女主出力。 不得不承认,作为女主,夏桐的心眼子,确实不少,看多了宫斗剧,这种豪门争斗的也没少看,争家产什么的,那是看的明明白白的,她给苏景行的建议就是韬光养晦。 反正那个小不点还是个奶娃娃,等他长大还不知道要多久呢,苏景行比他大十几岁,这是天然的优势。 苏景行也确实听夏桐的话,真就老老实实的做一个好学生,好儿子,不作妖,不闹事,一时间倒是让苏明涛改观不少。 不过,苏景行一直没有搬回别墅,一直住在学校附近,主要是方便和夏桐约会,甚至俩人早就偷吃了禁果。 有时候,长歌真想帮帮他们,让他们早点当爹妈,不过嘛,小孩子是无辜的,还是不要造孽了。 反正他们又没来招惹司乔,爱咋咋地。 一个奶娃娃就让男女主转移了视线,长歌也乐的轻松。 试镜这天,是长歌陪着司乔一起去的,开了一辆奥迪的越野车,能低调还是低调点,还是楚英开车,兼职保镖。 在候场区,长歌见到了男女主,他们也是来试镜的。 这部校园剧讲的是一群少男少女,为了理想奋斗的故事,也没有疼痛文学,没有什么早恋情节,当然了,暗恋还是有的,要不然没有看点嘛,总体来说,挺正能量的。 司乔试镜的角色是里面的一个富二代配角,帮助主角脱困,成为好哥们,一起打拼的故事。 角色挺正能量的,如果演绎的好,确实挺吸粉的,况且,这两年,在长歌的培养下,司乔的气质早就变了,如今的司乔,温润如玉,气质好贵,本色出演就行,压根就不需要演技。 这个角色并不是男主没有重生那一世司乔演的角色,那时的司乔,虽然在苏家长大,但整个人有些颓废,像个受气包,没有那种贵公子的气质,所以司乔演的是另一个角色,也是男主这次要试镜的角色。 如今司乔的气质变了,角色自然也要变,长歌活了好几辈子了,娱乐公司的金主都当了几辈子了,这里面的事,早就知道的清清楚楚,眼光自然也变好了,所以,给司乔建议,拿下这个角色。 副导演找到司乔,也是为了这个角色,可是苏景行不知道司乔换了角色啊,看到司乔的那一刻,简直是如临大敌,看的长歌想笑。 主演早就定了,是在校的表演系大学生,步入社会后,就没有了那清纯的眼神,所以,这次的演员都是在校学生。 轮到司乔试镜的时候,长歌就在外面的走廊上等着司乔,分出神识,看着司乔表演,别说,这小子确实有天赋,长歌满意的点点头。 结果毫无疑问,司乔的角色,被当场定下,学生时代的炽热,高贵的气质,简直就是给司乔量身定做的角色。 司乔出来的时候,嘴角都能咧到耳朵后了。 长歌看着他也笑了,没有停留就离开了试镜现场。 因为演员都是学生,所以这部剧的拍摄时间相当的赶,导演打算在暑假把这部剧拍完。 于是,在试镜后第三天,司乔就进了片场,长歌依旧陪着,给他当助理,楚英当司机加保镖,总不能让她一个老人去当保镖吧,就算长歌答应,司乔也不答应啊。 苏景行也通过了试镜,就是司乔曾经演过的那个角色,倒是跟他如今的形象挺相配的。 夏桐给他做助理,跟着进了片场,就是因为有夏桐在,长歌才不放心,同样不放心的还有苏景行。 这一刻,长歌和苏景行的想法达成了一致,那就是,让司乔和夏桐少接触,最好是不接触。 第213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12 有了长歌和苏景行的阻止,整个拍摄期间,夏桐都没有机会跟司乔接触。 司乔和苏景行的对手戏也不多,进度又赶,偶尔在片场遇见,也只是点个头而已。 长歌作为家长,夏桐也不敢往上凑,就是想陷害司乔,她都没机会,长歌也不会给她这样的机会。 长歌就像一个护崽子的母鸡一样,把司乔护的密不透风。 两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也到了杀青的时候,后续如果有需要补的镜头再联系。 一杀青,长歌就带着司乔回了家。 “奶奶,我想考中戏或者上戏行吗?”司乔回来后就跟长歌说了自己的想法。 “可以,不过我建议你考一个更好的大学,你一个接近满分的学生,考戏剧学院,不怕你们老师发疯吗?你要是想学表演,楚氏传媒就有专业的表演系教师,你可以去跟他们学。 司乔,楚氏早晚都要交给你接手,如果你不想接手,也可以找代理人,但是,你不能不懂,不然就会有人糊弄你。 而且,你要是不想接手公司,就早点给奶奶生个继承人出来,奶奶可以培养重孙子,奶奶一点也不介意你大学就当爹。” 长歌的一番话把司乔雷的外焦里嫩的,脸都红了,“奶奶,你说什么呢,我才18岁。” 长歌翻了个白眼,“18咋了?已经成年了啊,而且,学校里的爱情才是最真挚的,到了社会上,就全都是利益了。 不过呢,乖孙子,谈恋爱可以,闹出人命也没问题,但是,你要记住,不许当舔狗,更不能当渣男。” “我…我不跟你说了。”司乔害羞的跑回了三楼。 呦呦呦,还害羞了,真是的,一个大男人,害哪门子羞啊! 长歌都忘了害羞是啥感觉了,真特么的怀念啊! 司乔跑回房间,就一头扎到了床上,脸颊红的能滴血了。 “奶奶也真是的,人家还是学生呢,说什么生孩子啊!”司乔小声的嘀咕着。 长歌也没管楼上的那个鸵鸟,去了花园修剪枝条去了,孩子总要长大的,生孩子多正常的事啊! 在大学谈个恋爱,一毕业老婆孩子齐活了,多好! 司乔自己想了一会儿,就想明白了,他确实应该学管理或者金融,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奶奶的心血付诸东流,表演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学,但不能本末倒置。 年轻的时候,可以去追求理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但总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的,所以,他还是考别的学校吧,就像奶奶说的,他要是真的考戏剧学院了,他的老师会第一时间疯掉的。 司乔在吃晚饭的时候,把想法跟长歌说了,“奶奶,之前是我想差了,我还是考别的大学吧,就学金融管理,不过表演我也想学,我想自己先闯一闯,行吗?” “行,年轻人嘛,为了梦想去努力,不丢人,等你玩够了,再回来继承家业就是,让你楚雄叔叔再劳累几年也没事,他那个人,除了做生意,对别人的事业不感兴趣,无欲无求的。”长歌说道。 可不是无欲无求嘛,一个傀儡,能有什么欲望,圈子里都说,楚氏的总裁就是个赚钱的机器人,除了赚钱,对别的事都没有兴趣。 长歌把司乔给扔进了楚氏传媒,让表演专业的老师教他。 所以,高三的司乔,就更加的忙了,除了在学校上课外,还要去楚氏传媒学表演,日子过得充实且快乐。 半年后,司乔拍摄的校园剧正式上映,司乔饰演的富二代不出意外的火了,还上了热搜,大家都在下面叫弟弟,或者崽崽,一时间多了很多奶奶粉、妈妈粉和姐姐粉。 搞得司乔都不敢出门了,好在如今他高三了,时间本就紧张,学校管理的也严,那些粉丝也无法来学校堵人,倒是没有出现什么异常。 校园剧的大火,连带着很多演员也火了,其中就包括苏景行,只是跟司乔的低调比起来,他可就高调多了,还签了经纪公司。 苏明涛也彻底对苏景行改观,觉得他这个不学无术的儿子,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苏景行正式踏入了娱乐圈,夏桐给他当起了助理,学习成绩更是一降再降,但人家不在乎。 同时,乔欣也有些着急了,她也感觉到了压力,怕苏明涛的父爱又回到了苏景行身上,那她的儿子怎么办,于是,新一轮的拉扯开始了。 高考的时候,司乔以730分的高分成为了省状元,长歌大手一挥,给他办了一场豪华的升学宴,宴请了学校的老师同学,苏家的三口也请了,为啥是三口,因为苏景行拍戏去了。 司乔考了省状元的消息,同样上了热搜,这时网友们才知道,他们粉的小演员还是个学霸啊,一时间都纷纷送上祝福。 司乔报了水木大学的金融系,又选修了管理学。 这个暑假,长歌还给他报了驾校,拿到了驾照,长歌给他买了一款安全性能较高的越野车。 司乔开心的像个二哈,整天把车擦的铮亮,每天开着车去楚氏传媒报道,偶尔跟楚雄学习一下管理方面的知识,有合适的角色也会去客串一下,过的无比快乐。 长歌让楚英在水木大学的附近又买了一套公寓,三室两厅的格局,不是不想买大点的,主要是没有。 司乔开学后,长歌陪着他到了帝都,司乔选择了住校,只有周末回来住两天,平时家里就长歌自己。 长歌还去楚家的老宅去看了,可惜早已物是人非了,原来的楚家老宅已经变成了办公场所。 长歌也没纠结,原主没说寻亲的事,长歌也不会给自己找麻烦,碰到了,能处就认,不能处就算了,她又不缺爱。 长歌每天除了到处游玩,就是囤货,几乎把整个帝都都逛完了,这简直就是养老生活啊,太惬意了。 而苦逼的司乔同学正在大学里卷生卷死的学习,除了专业课还有选修课,更烦恼的就是,每天都有女粉丝来找他要签名。 作为一个有知名度的省状元,当然也少不了有人要电话,还有加v信,司乔觉得自己快疯了。 就这样,司乔度过了他四年的大学生活,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毕业证,他终于解脱了,可以去做他喜欢的演员事业了。 而此时的苏景行,已经成了一个当红的小鲜肉。 第214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13 大学毕业的司乔,跟着长歌回了海市,签约到了楚氏传媒,楚雄为他选好了剧本,开始都是些大制作的小配角,这是在磨练他的演技,同时,其他的才艺课也安排上。 什么唱歌啊,跳舞啊,这些都要系统的学习,好在司乔不缺资源,他自己也足够努力,竟也一点点的在娱乐圈里站稳了脚跟。 虽然,苏景行比司乔进入娱乐圈要早,但苏景行可没有司乔这么好的资源,也没有系统的学习过,一时间,竟然被司乔给追上了。 长歌给司乔安排的路线是影视歌三栖的路子,有长歌在,司乔就永远不缺好歌好剧本。 “奶奶,我的第一首新歌马上就要上线了,我还真有些紧张,也不知道听众们会不会喜欢。” 二十几岁的司乔,还像小时候那样跟长歌撒娇。 “肯定会的,这可是奶奶找人帮你写的歌,肯定没问题的。” 长歌自信的说道,这些歌都是长歌从前几世的金曲当中选的,词曲作者用的是“重九”这个名字。 如今马上就是元旦了,新歌打榜,长歌自然要给司乔安排最好的。 这半年来,司乔演过很多小配角,他的经纪人也是楚氏传媒的金牌经纪人,名叫赵明,圈里人都叫他明哥,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给司乔做了规划。 首先就是扎实的练演技,可以发几首单曲,只有自身过硬,才能吸引路人粉,不要走偶像路线,要走实力派,司乔还有武功,可以走打星的路子。 可以参加一些综艺,但不要当综艺咖。 总之,长歌觉得把司乔交给他很放心,同时,长歌也每天跟着司乔来回跑,一边照顾司乔,一边护着他,不让别人有可趁之机来陷害他。 司乔的团队都是楚氏传媒顶尖的,保镖,化妆,无一不是别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司乔的单曲一经发布,就进入了新歌榜前五十名,同时楚氏也在大力的宣传。 如今的楚氏传媒,有自己的短视频平台,有自己的院线,也有网络视频平台,还有听歌平台,经过几年的发展,楚氏传媒已经成了行业内数一数二的大型传媒公司。 这样雄厚的资源,要是还捧不红一个人,那就干脆放弃吧,说明你压根没那个命。 苏景行看着挂在热搜上的司乔的名字,气的牙根都痒痒,可他如今已经不敢再对司乔动手了,别说动手,哪怕是在公开场合碰到司乔,他都得恭恭敬敬的打招呼,更别说污蔑司乔给他泼脏水了,他想都不敢想。 这就是资本的力量。 苏景行还要处处的争资源,而司乔的资源用都用不完。 苏景行简直妒忌的发疯,气愤的捶打着床垫,这时夏桐洗完澡出来了,看到苏景行这个样子,问道:“你怎么了?” 苏景行看了夏桐一眼,无奈的说道:“没事,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赶通告。” 夏桐看他不说,也没办法,只好上床准备刷一会儿手机就睡觉。 可夏桐打开手机后,关于司乔新歌的新闻便铺天盖地的推荐了过来,夏桐也同样生气。 司乔是她的白月光,也是一直对她不搭理的人,她的任何手段在司乔面前都不好使,她更没有接近司乔。 夏桐看了旁边生闷气的苏景行,暗骂了一句“没用”,可她也同样知道,苏景行是她目前最好的选择,她没有学历,也没有什么生活技能,再去过平凡的日子,那是她更无法接受的。 俩人如今才几年啊,就已经变得同床异梦了。 “景行,咱们什么时候结婚?”沉默中,夏桐突然问了苏景行一句。 苏景行刷手机的手一顿,说道:“桐桐,公司不许我谈恋爱,你是知道的,如果我们结婚了,公司那边肯定不会罢休的,而且,如果我们结婚的事情,被曝光出去,肯定要掉粉。 桐桐,能不能再给我点时间,等我的地位再稳固一些,我们就结婚,好吗?” 夏桐也没有失望,这是她早就知道的结果,于是说道:“那我们一起努力。” 说完,俩人相视一笑。 然后又各自刷着手机,至于心里是怎么想的,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苏景行如今对夏桐已经失去了最初的炽热,也对,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的,娱乐圈本就是诱惑遍地,这里不缺帅哥美女,更不缺钻空子上位的人,同样也是猎艳的场所。 而夏桐如今除了扒着苏景行,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不过夏桐的脑子比苏景行好使,她现在想借着苏景行的便利,进入娱乐圈,夏桐长的漂亮,这几年更是见识了娱乐圈里的纸醉金迷,再回归普通人的生活,她接受不了。 现在夏桐已经在物色猎物了,她看上的是苏景行公司的少东家,那是个二世祖,见过几次面,也表达出了那个意思,在这个圈子里,只要把底线降低,总能达到目的。 而苏景行也同样在物色猎物,有一个大公司的副总看上了他,一个能给他更多资源的富婆。 目前他们还能在一起,一是这么多年的感情,还不想撕破脸,二是,俩人都知道,只要底线一降低,那就会一低再低。 目前的状况就是,谁也不想迈出第一步,只是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苏景行妒忌司乔,不甘心被他压制,而夏桐不甘心当一辈子跟班,她也想前呼后拥,想高高在上。 男女主两人现状长歌知道,还是那句话,只要不招惹司乔,爱咋咋地。 司乔的单曲在月底的时候,已经爬到了新歌榜第一,这也让很多人记住了司乔,粉丝的数量也是噌噌的往上涨。 还接到了很多跨年的晚会,明哥给他挑了两个有实力的电视台,如今,司乔也是有人接机应援的明星了。 不过长歌叮嘱了司乔:“乖孙,不要让粉丝去接机,这样会妨碍公共安全,会掉路人缘的,切记!” 司乔点点头,他本就是低调的性子,也不喜欢粉丝接机,这不是什么荣耀,相反还会给交通造成拥堵,掉路人缘。 跨年晚会后,司乔年前的活动就告一段落了,长歌给他找了一个话剧团,让他去学习,这里才是练演技的好地方,司乔是个好学的孩子,很痛快的就答应了,第二天就带着公司安排的助理和司机去了话剧团。 第215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14 午夜,苏景行踉跄着从酒店出来,帽子口罩都遮的严严实实的,上了车,才松懈下来,他终究还是走出了这一步,去了半条命,换来了一个大制作的男二。 苏景行自嘲的笑了笑,不过他不后悔,因为那个大制作,上辈子可是火出了圈的,他能拿到男二的角色,事业一定会更上一层楼的。 苏景行没有直接回家,他找了一家酒店住下,他要养精蓄锐,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啊! 夏桐在家里等了苏景行一个晚上,苏景行都没有回来,手机更是关机。 夏桐的眼泪夺眶而出,喃喃自语:“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吗?” 枯坐一夜的夏桐,显得格外的憔悴,拿起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苏景行在酒店睡了一天,晚上才回到家里,可迎接他的却是清冷的屋子,夏桐不在家。 苏景行给夏桐打电话,没人接,苏景行还以为她出去有事,点了外卖吃完,就开始一边锻炼身体,一边等夏桐。 直到晚上十一点多,夏桐还是没有回来,苏景行忍不住又打了一个电话,这回有人接了,只不过传出来的是个男声。 “喂?桐桐,你去哪了?什么时候回来?”苏景行问道。 “桐桐睡着了。”男人的声音漫不经心,仿佛一点都不觉得接这个电话有什么不妥。 “你是谁?”苏景行的语气有些冲,怒火已经涌上心头了。 “呵,你猜?还有,以后不要给桐桐打电话了,否则……”话没说完就挂了电话。 苏景行气的砸了手机,夏桐居然敢背叛他!此时的苏景行完全忘了,他之前也同样去了酒店。 苏景行拿出备用手机,又一次打电话过去,发现夏桐的手机居然关机了。 苏景行都要气炸了,他拼命的让自己冷静,抽了几根烟之后,才勉强冷静了下来。 然后回忆着那个男人的声音,他竟然觉得有些耳熟,就是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这一次,换苏景行等着夏桐了,同样等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夏桐才回到家里,一进门,就看到了沙发上红着眼睛的苏景行。 “夏桐,你昨晚跟谁在一起?你居然背叛我,你就这么缺男人吗?” 苏景行质问出声,同时死死的拉着夏桐的手臂,拉扯间,看到了夏桐脖子上那不正常的红痕。 “你这个贱人!”苏景行直接给了夏桐一个巴掌,把夏桐给打的坐在了地上。 “呵,你还有脸问我?你咋不说说你自己呢,好像你多纯洁一样,咱们呐,半斤对八两,谁也别说谁。” 夏桐从地上站起来,冷冷的看着苏景行说道。 苏景行直接愣住了,原来她知道了,“所以,你这是报复我?” “报复?用不着,苏景行,我们分手吧。”此刻的夏桐非常的冷静。 苏景行看着夏桐,他觉得自己好像第一次认识她,以前的她阳光开朗,率真可爱。没了当初的滤镜,再看如今的她,能清楚的看到,她眼中的算计和冷漠。 原来他们都变了,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苏景行转身坐到沙发上,点燃一支烟,默默的抽着。 夏桐则回了房间收拾东西,这套房子是苏景行的,既然分手了,再住在这里就不合适了,好在金主已经给她安排了住处,还给了她一个女配的角色,以后她也是要当大明星的人了。 当夏桐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苏景行才抬起头,看着夏桐,张了张嘴,说了一句:“保重!” 夏桐则同样回了一句:“保重!” 夏桐走出苏景行的家门,眼泪便落了下来,他们在一起八年了,曾经的海誓山盟,曾经的轰轰烈烈,如今都成了过往。 心痛吗?痛的,他们是彼此的初恋,从学生时代,到了这个纸醉金迷的娱乐圈,从相互扶持,到如今的分道扬镳,有过美好,也有过争吵,有过陪伴,也有相厌,爱情慢慢的褪色,走向了终点。 苏景行站在窗前,看着夏桐慢慢走远,那个在他执念里的女孩,已经走出了他的世界。 苏景行想着,他和夏桐到底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呢?重生时相见的惊喜,在一起时的甜蜜,都敌不过世间的纷乱。 他们都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有情饮水饱的年纪,他们明白了欲望,也读懂了利益,这就是长大的代价吧。 “夏桐,再见!”苏景行轻声的说了一句,就转身回了卧室,他已经失去了夏桐,不能再失去事业了。 长歌正在看司乔在台上演话剧呢,突然感觉到了天道意识,长歌还有些不敢置信。 卧槽!怎么回事? 赶紧查看神识烙印,主角的光环居然碎了?这是剧情结束了吗? 长歌通过神识烙印发现,男女主分手了,这么刺激的吗? 呵呵,果然还是繁华迷人眼啊,哪有什么至死不渝的爱情,白月光不也变成了饭渣子? 没有了主角光环,一切回归正常,都是芸芸众生里的一员,男主虽然有前世的记忆,可想要拿到好资源,也得费一番功夫啊,就是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 随着司乔的演技越来越纯熟,长歌也让楚雄给司乔量身打造剧本了,自己投资自己拍,好剧本才能抓住观众的眼球嘛。 苏景行签约的大制作已经开拍了,进入了拍摄场地,讽刺的是,夏桐拿到的女配角也是这部剧的,俩人一见面,都有些尴尬,不自觉的双双别开眼,像两个陌生人。 这部大制作是一部武侠剧,讲述的是乱世枭雄的故事,故事情节有点像射雕,导演找过楚氏传媒拉赞助,可以给楚氏留几个角色,其中就有关于司乔的角色,不过长歌没有答应。 投资可以,这的确是一部好剧,但角色嘛,给别人就行了,长歌不想让司乔再搅进夏桐和苏景行之间去,虽然剧情结束了,但这是真实的世界,可没有什么纸片人,况且那个夏桐可不是省油的灯,能避开还是避开吧。 反正楚氏自己的武侠剧马上也要开拍了,是长歌拿出来的《天龙八部》,真正的大制作,给司乔留的角色就是段誉,这个角色演好了,那是相当吸粉的。 这段时间,司乔一直在研读剧本,同时还有练武,还要再打磨演技,也挺忙的。 第216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15 楚氏的大动作,同样给娱乐圈带来了震动,光是选角就花了很长时间,长歌的想法是,既然拍了,那就要拍好,演员的演技要好,后期制作也同样要精,哪怕时间长一些都无所谓。 给楚雄下达了命令后,长歌就不再操心了。 这部剧从准备到拍摄,再到制作,整整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司乔的演技也上了一层楼,这孩子不仅努力,人也谦逊,在片场时,经常跟老戏骨们请教,不摆架子,更不会霸凌,耍大牌,跟他合作的演员,都很喜欢他,那些老戏骨也乐意指点他。 虽然很多人都不知道司乔的身份,但也都隐约的知道,司乔是有背景的,那么专业的团队,就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 司乔也在拍摄期间,遇到了他的心上人,就是饰演王语嫣的那位演员,名叫谢婉,科班出身,今年刚刚毕业,比司乔小了两岁。 家境很普通,但小姑娘很努力,也很有天分,在拍摄的过程中,经常跟司乔讨论剧情,俩人渐渐的看对了眼。 只是直到拍摄完,俩人也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长歌看过谢婉的面相,也查过她的人生线,是个温婉又坚韧的小姑娘,长的也漂亮,更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倒是个不错的伴侣,长歌表示很满意。 长歌也给两人算过,还真是有缘人,命格也相合,天作之合的姻缘。 就是看着俩人那慢吞吞的进展,长歌有些恨铁不成钢,又不是小孩子了,喜欢就追呗,磨叽个啥呢! 看着司乔结束拍摄回到别墅后,那闷闷不乐的样儿,长歌就来气。 “你个不争气的小子,一点都比不上你爷爷和你爹,喜欢就去追啊!你一个大男人不主动点,难不成让人家小姑娘主动吗?”长歌点着司乔的脑门,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可是,奶奶,万一她要是不喜欢我,拒绝我了怎么办?”司乔像个大狗,耷拉着耳朵问道。 “怎么办?凉拌!你不说,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愿意,真要是拒绝了,那不也就死心了吗,省的你天天胡思乱想的,真是没用!赶紧的,该干嘛干嘛去。” 司乔一听长歌话,瞬间满血复活了,对啊,不说出来怎么知道不行呢?万一要是答应了呢,比自己这么瞎猜好多了啊。 “奶奶,那我约她?”司乔小心的问道。 “约,跟人家说清楚,喜欢小姑娘又不丢人,你怕啥呢?”长歌真想揍这熊孩子一顿,追个姑娘也这么费劲。 “呵呵呵,奶奶,那我去给她打电话了。”傻小子乐呵呵的回房打电话去了。 不一会儿,就像个二哈似的跑下楼了,“奶奶,她答应了,我们明天晚上一起吃饭。” “嗯,记得包的严实点,别给人家小姑娘找麻烦,让楚英送你去,要是人家同意跟你交朋友,该表白就表白,但不要急着官宣,等这部剧上映了,你的实力被观众认可了再官宣,咱们走的是实力派路线,不怕掉粉,懂吗?” 长歌教导着司乔,傻小子一个劲儿的点头,长歌说啥都答应。 “行了,赶紧一边去,没眼看。”长歌跟他摆摆手,让他一边玩去。 看着司乔那欢快的背影,长歌欣慰的一笑,孩子长大了,总算知道拱白菜了。 同时,谢婉这边也被她家人盘问呢,谢婉没有经纪公司,她目前的经纪人是她表姐齐盈盈,一个很有能力的女强人。 在片场的时候,她就看出来表妹和那个司乔有些不对劲,只是她没问出来,只是这才刚到家,人家的电话就来了,约吃饭,这明显就更不正常了。 “小婉,你跟那个司乔是怎么回事?你喜欢他?”表姐齐盈盈首先开口。 谢婉的小脸刷的就红了,支支吾吾的说道:“没什么,就是一起吃个饭而已,毕竟也接触了这么长时间了,我就是想问问他,楚氏那边的政策,都说楚氏传媒的待遇不错,这不是想打听点内部消息吗?” 齐盈盈抱着胳膊,一脸“你猜我信不信”的表情问道:“在你眼里,我就那么好糊弄吗?” 谢婉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谢父谢母也看向了谢婉,自家姑娘这害羞的样,明显就是春心萌动了啊! 谢母看向齐盈盈,问道:“盈盈,那个叫司乔的,是怎回事?” 齐盈盈说道:“姑姑,要说这司乔还真算的上这个圈子里不错的年轻人了,几年前拍摄过一部校园剧,就是那部《我们的青春》,在里面演富二代的那个。 人长的好看,看他那样,家教也不错,当年还是高考状元呢,水木大学金融系毕业,只是没想到他会选择娱乐圈。 他的背景我不知道,但圈子里的人都说,他应该是个真正的富二代,那通身的气派,就不是小门小户能养出来的,我就怕他对小婉只是玩玩而已,真要是这样,咱们也得罪不起不是。” 谢母一听就急了,“那怎么办?要不咱们不去了,咱们小门小户的,也得罪不起那些二世祖啊,小婉,你给他回电话,就说家里有事,咱们不去了。” 谢父也跟着点头,“就是啊,小婉,咱们不求大富大贵,能平安喜乐就行了,这些富二代们可都不是好相与的,咱们不去了。” 谢父谢母都是中学教师,学校里也有很多富二代,不好好学习,整天的调戏漂亮女同学,他们也怕自家的姑娘吃亏。 谢婉有些纠结,直觉告诉她,司乔不是那种人,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爸,妈,表姐,我想去看看,万一人家没那个意思呢,再说了,他真要是富二代,我这一拒绝,不是更得罪人嘛。” 齐盈盈点点头,说道:“姑姑,姑父,你们不用这么紧张,咱们先看看什么情况,况且这个傻丫头已经答应了,再拒绝就不太好了,我陪她一起去就是了,有什么情况也能跟着一起处理。 而且,楚氏传媒的名声在业内的确是最好的,没有什么潜规则,也没有什么打压的情况,咱们就当是去打听消息的。” 谢母听了齐盈盈的话,才放心了些,“盈盈,那就麻烦你了,你表妹有点傻乎乎的,要是没你看着,我真不放心她。” “姑姑说这话就见外了,咱们是一家人嘛。”齐盈盈笑着说道。 第217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16 第二天一大早,司乔就开始挑选约会的衣服,看哪件都觉得不好看,把整个衣帽间翻了一遍,也没挑出自己满意的衣服。 颓废的下了楼,看见客厅里的长歌,说道:“奶奶,你帮我挑件晚上要穿的衣服吧,我总觉得哪件都不满意,挑花眼了。” 长歌一愣,她怎么也没想到男孩子还有这方面的烦恼,不是都说女孩子的衣柜里少一件衣服吗?怎么男孩子也有这毛病呢,她自己当男人的时候也没有这毛病啊。 叹气的起了身,说道:“你说说你,还能干点啥?越大越没用了。” 长歌点了一下司乔的额头,上了楼。 司乔笑嘻嘻的跟上:“奶奶的眼光好嘛,我相信奶奶。” “哼,赶紧找个媳妇回来,省的天天烦我这个老太婆。” “不要,就算娶了媳妇,奶奶也是最重要的。”司乔撒娇。 长歌回头看了他一眼,不可置信的说道:“你这是嘴上抹蜜了?还是觉醒了什么天赋?这么会哄人?” 司乔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他也觉得这么大了,再跟奶奶撒娇有些不合适了,但他忍不住,奶奶太宠他了,在奶奶面前,总是把自己当成小孩子。 长歌笑着摇摇头,又抬脚上楼了。 给司乔打扮好了,看着这个英俊的小伙,长歌打趣道:“哎呦,这是谁家的精神小伙啊,怎么这么好看呢,也不知道能不能迷倒人家小姑娘。” 司乔脸红了,“奶奶,我先走了,还要去挑礼物呢。” 说完就风风火火的跑了。 有楚英在,长歌也不会担心他,就在家里继续打理花园了。 长歌看着花园里,那明显秃了的玫瑰花,笑笑没说话,知道追姑娘就行。 雄性这种生物很奇怪,不开窍的时候是真不开窍,可一旦开了窍,就跟血脉觉醒了似的,那叫一个无师自通,也不知道那些技能是不是之前被封印了,搞不懂啊搞不懂,即便长歌当过几辈子的男人了,她还是搞不懂。 司乔拿着准备好的礼物,抱着从奶奶花园里薅来的玫瑰花,捂的严严实实的,进了一个私房菜馆,到了包厢,才把那些伪装都卸了。 这个私房菜馆也是楚氏投资的一个私房菜,主家祖上据说是御厨出身,被同行打压的喘不过气的时候,是楚雄找到他,给他投资,重建起了这家菜馆。 有楚氏撑腰,如今已经在很多大城市都有分店了,司乔选择这里,也是因为它的私密性好,这也算是自家的产业了,不怕出什么幺蛾子。 谢婉和齐盈盈来的时候,也是全副武装的,虽然谢婉此时还没有什么知名度,但如果被人拍了,将来也是隐患,所以该小心的还是要小心。 “谢婉你来了。”司乔看到谢婉的时候,眼前就是一亮,立马站起来跟她打招呼,还把玫瑰花塞到了谢婉的怀里。 “谢谢,我很喜欢这玫瑰花。”谢婉脸蛋红红的说道。 “你要是喜欢,下次我带你去我奶奶的花园里摘,我奶奶的花园里有好多玫瑰花,各种颜色的都有。”司乔笑呵呵的说道。 长歌:不孝子孙,欠收拾。 齐盈盈:我好像有点多余,脑袋还有点发亮。 齐盈盈看着俩人若无旁人的交谈着,默默的退出了房间。 叹了一口气,心里想着:谁说男人当不了祸水的,重色轻姐的家伙,把自己这个姐姐都给忘了吧,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表妹还有恋爱脑的潜质呢。 齐盈盈正在叹气的时候,楚英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长歌跟楚英交代过,要他帮助司乔追媳妇。 “齐小姐,我在旁边也定了房间,不介意的话,跟我一起凑合吃点吧。”楚英的一身绅士范,让齐盈盈放下了防备,她也是见过楚英的,知道他是司乔的人。 “那就麻烦楚爷爷了。”司乔是管楚英叫爷爷的,齐盈盈也跟着这样叫了。 “不麻烦,请。” 齐盈盈跟着楚英去了隔壁,她也确实是想打听一下楚氏传媒的消息,没有经纪公司,谢婉就拿不到资源,光靠自己找,运气占了大部分,可人的运气不会一直这么好。 “楚爷爷对楚氏传媒了解吗?”齐盈盈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问了出来。 “齐小姐想让谢小姐签楚氏传媒?”楚英的知识储备可不少,绝对的精英。 齐盈盈点点头,说道:“没有经纪公司小婉是走不远的。” 楚英笑着说道:“要说别的事,我帮不上忙,但想要签约楚氏,我倒是可以帮忙说句话的,s约没问题。” 齐盈盈瞪大了眼睛,她觉得楚英在吹牛,谁都知道,楚氏总裁是圈子里出了名的难搞。 “齐小姐是不是觉得我在吹牛?呵呵,这还真不是,楚雄是我儿子,我这个当爹的,说句话还是挺好使的。”楚英笑着说道。 “啥?楚氏总裁是您的儿子?”齐盈盈一脸的不相信,堂堂大总裁的爹居然给人家当司机,这话说给谁听,谁都不信。 楚英早就料到齐盈盈不会相信,于是接着说道:“我和阿雄都是楚家人,我家夫人才是楚氏真正的主人,而司乔是我家夫人的亲孙子,他喜欢谢小姐,以结婚为目的的那种喜欢。 我家夫人也喜欢谢小姐,楚家不看重门第,只要少爷喜欢就够了,这也是我家夫人的意思。” 齐盈盈听完以后,整个人都傻了,妹子啊,你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楚氏的太子爷看上你了啊,姐姐以后是吃肉还是喝汤,就看你了啊,争点气,把太子爷拿下,你就是太子妃了。 齐盈盈在心里给谢婉打气,同时还有点不好意思,为他们之前的胡思乱想,在心里默默的说了声对不起,她现在无比的盼望,司乔也是个恋爱脑。 齐盈盈是见过长歌的,毕竟长歌可是经常出现在片场的人,对于司乔拍戏还带着奶奶的行为,大家都表示理解,谁让这个圈子太乱了呢,家长不放心也是正常的。 而且长歌的气质不俗,人也漂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司乔的妈呢,谁家奶奶这么年轻的啊! 所以他们这些人对长歌的印象都很好,觉得这是一个有涵养,好相处的老人,虽然她看上去一点也不老。 齐盈盈听完楚英的话,深吸一口气,说道:“楚爷爷,这个我回去跟小婉商量一下,还有我姑姑姑父那边,也要说一下,至于说小婉和司少爷之间的事,还是要看他们之间的相处,毕竟,我们都是外人。” 楚英点点头,“我家夫人也是这个意思,少爷感情的事,她从不插手,年轻人相互喜欢才是最重要的。” 齐盈盈放心了,楚家果然不是强人所难的,没想到,她那个傻乎乎的表妹,还真是傻人有傻福啊! 第218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17 一顿饭吃的无比和谐,齐盈盈在楚英这里了解了很多司乔的过往,原来这也是一个小可怜啊,要不是楚老夫人找到他,还不知道他得吃多少苦呢。 齐盈盈更是没想到,苏景行和司乔居然还有继兄弟的关系,好在有楚家为司乔保驾护航,要不然,司乔还不得被苏景行欺负死啊。 齐盈盈可不是傻白甜,她一进入这个圈子就把圈里的人研究的明明白白了,要不然谢家也不放心让她带着谢婉。 齐盈盈更是没想到,司乔以前居然没谈过恋爱,没想到那个风光霁月的司大少爷,居然这么纯情,跟表妹倒是绝配。 谢婉也没有谈过恋爱,她父母都是老师,这方面管的很严,谢婉又是个乖乖女,上学的时候,只顾着学习了,根本就没有往这方面想过。 这也是长歌比较满意的地方,俗话说:买猪看圈,娶妻看院,良好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往往也都是好孩子,当然个别的除外。 而司乔和谢婉的这顿饭,也相当于确定了关系,为什么说相当于呢,因为谢婉还要回家跟家里人商量一下的,毕竟谈恋爱嘛,那肯定是奔着结婚去的,谁也不是想着玩玩才谈恋爱的。 司乔也知道着急没用,他看着谢婉说道:“小婉,我没有谈过恋爱,我谈恋爱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我奶奶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我给你时间考虑,但不要让我等太久好吗?” 谢婉点点头,“我知道的,其实…其实我觉得你挺好的,只是,我还要跟家里人商量一下,我同样觉得,既然谈恋爱,肯定是要在一起的,不是那种今天谈了,明天就会分手的,那是不负责任的。” “对对对,就是这样的。” 俩人相视一笑,周围满是粉红泡泡。 吃完饭各自回去的时候,司乔在后座上傻乐,谢婉也是同款的表情。 楚英一个傀儡没感觉,但齐盈盈可不是,她一边开车,一边看着后座上那个跟傻狍子似的表妹,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回到家后,谢父谢母就关切的看着谢婉,谢婉红着脸,说道:“爸,妈,司乔想跟我谈朋友,以结婚为目的的那种,我…我想试着相处看看。” 这两天谢父谢母把司乔的各种新闻都看了一遍,从教师的角度出发,他们是很满意的,但从家长的角度出发。他们有些不放心,毕竟两家的门第差的太大。 谢父谢母对视了一眼,谢母说道:“你已经长大了,要是真喜欢,那就相处看看,只是,小婉,凡事长个心眼,妈妈不希望你吃亏。” 谢婉开心的点点头。 这时候,齐盈盈在一旁说话了:“姑姑姑父,你们的担心很有必要,但事情也许不像你们想的那么糟糕,小婉,司乔有没有跟你说过他的身份?” 谢婉摇摇头,说道:“司乔没说过,不过他说了,等我们确定了关系,我要是想官宣就可以官宣,不想也没关系,有楚氏在,没人会为难我们。” 谢婉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齐盈盈,难不成司乔真的是富二代? “表姐,司乔真的是富二代?” 齐盈盈笑着说道:“小婉呐,司乔可不是普通的富二代啊,你见过他奶奶的,你觉得他奶奶怎么样?” 谢婉说道:“很好啊,很和善,也很年轻,气质也很好,一看就是大家出身。” 齐盈盈点点头,说道:“咱们之前都叫她司奶奶,其实她姓楚,楚氏集团的楚,楚英楚爷爷知道吧?他是楚氏总裁楚雄的爸爸,一个大总裁的爸爸,居然给司乔当司机,你就明白司乔的身份有多重了吧。 楚氏真正的掌权人,就是咱们天天见的司奶奶,要不是楚爷爷今天跟我说,打死我也想不到,圈子里人人都想报的大腿,就在我们身边啊。” 齐盈盈说的一脸感慨,这楚家人太低调了啊! 齐盈盈把从楚英那里打听来的消息,一一说给了谢家人,谢家三口都愣住了,这门第差的可太多了,他们配不上啊。 齐盈盈最后说道:“楚爷爷说了,楚老夫人挺喜欢小婉的,也同意他们俩的相处,年轻人之间的事,她不插手。 小婉,你要是真的喜欢司乔,可以处处看,不用为难,咱们又不是那种攀附权贵的人家,只要你喜欢就行了。” 谢婉点点头,她确实很吃惊,没想到司乔的背景这么大,楚氏的太子爷啊,难怪他那么低调呢,这身份一旦暴露出去,估计那些女明星,还不得跟蜜蜂看见花朵似的往上扑啊! 而司乔回到家以后,就像个打了鸡血的二哈,不同的就是,他不拆家而已。 “奶奶,小婉说她要跟家里人商量一下,才能回复我,我没有跟她说我的身份,我怕给她吓跑了,不是有意隐瞒,等她答应我了,我就告诉她。”司乔坐在长歌身边高兴的说道。 长歌白了他一眼,心想着:等你说黄花菜都凉了。 “行,人家要是答应你了,你就好好跟人家相处,不许欺负人家,有了女朋友,跟那些女明星们,要保持距离,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明白吗?” 司乔点点头,经历过夏桐的事情后,司乔对这方面很是敏感,让长歌训练的,不说鉴茶大师吧,也差不多了,那些女人眼里的算计,他也能看的明明白白的。 “我知道的奶奶,你不用整天的担心我变成渣男,我不是那种人,更不是中央空调,也不是太阳,我不傻。”司乔有些无奈,他奶奶从哪看出来自己像渣男的,他很专一的好吗? “不是就行,奶奶这是给你提个醒。”长歌说道。 三天后,谢婉给了司乔答复,俩人正式确定了关系,同时谢婉也签约了楚氏传媒,在自己的账号里发了一条消息,司乔第一时间点赞转发。 楚氏官方账号也第一时间发了消息:欢迎谢婉加入楚氏传媒。 楚氏旗下的艺人们也纷纷转发,并欢迎谢婉加入楚氏的大家庭。 谢婉第一次被顶上热搜,她还有点懵,这就上热搜了,还真是意外呢。 齐盈盈同样签约了楚氏,依然是谢婉的经纪人,不过她毕竟是野路子,楚氏还给她安排了专业的培训,又让明哥带着她,给她传授了很多行业内的知识,让她在女强人的道路上也越走越远。 第219章 娱乐圈男配的奶奶完 司乔和谢婉没有官宣,只是保持着底下恋情,谢婉现在没有什么知名度,也没有拿的出手的作品,现在官宣对司乔和谢婉都不好,司乔的经纪人明哥也是这个意思。 谢婉加入楚氏的消息,来的快,去的也快,激起了一点水花,就沉下去了。 只是资源方面,却比原来强多了,现在司乔和谢婉又双双进组了,依旧是武侠剧,就是那部被翻拍了无数次的神雕,这次俩人又是主角。 有了之前的经验,这次的拍摄进度很快,在天龙上映的时候,神雕也拍完了,俩人跟着剧组一起去跑天龙的宣传通告,粉丝们也自发的磕起了cp,还有了很多“司心婉意”的cp粉。 一起参加综艺节目,一举一动都默契的很。让一众cp粉直喊:爱了爱了!太甜了。 而这部剧也不出意料的火了,参演的演员们也火了,这部剧的魅力就在于,它不仅有家国天下,也有爱恨情仇和儿女情长,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灵魂,都是自己的主角。 一部剧不仅捧红了主角,配角也同样火了,更让业内人士明白了一个道理,“楚氏出品,必属精品”。 在年底的电视剧盛典中,更是获得多项提名,大奖拿到手软,司乔获得了人生第一个最佳男主角奖,地位也上升到了一线明星。 谢婉也拿到了最佳新人奖,可以说名利双收了。 而神雕的播出,更是把司乔和谢婉推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 而这时,一则关于司乔和谢婉的帖子,登上了热搜。 像剧情里一样,在帖子里胡说八道:说司乔被富婆包养了,谢婉则是被说成了跟楚氏高层关系暧昧,疑似潜规则,话里话外指向了楚雄,而司乔和谢婉同样有暧昧关系,一时间,网友们议论纷纷。 长歌第一时间就查出来了背后的凶手,竟然是夏桐和苏景行,俩人还真是天生一对啊!即便分手了,骨子里还是一样的货色。 楚雄第一时间把所有传播谣言的营销号给告了,并用楚氏的官方账号发了消息,一长串的律师函让整个娱乐圈都懵了,楚氏是真刚啊!太头铁了! 收到律师函的营销号纷纷删帖道歉,呵,要是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当然了,夏桐和苏景行也同样没跑了,楚氏的律师团可不是吃素的,把证据一一提供给了法院,主谋成了法制咖。 楚氏硬刚的态度,让圈子里的人都有些怕了,这完全就是不按规矩出牌啊,这次的事件不仅有苏景行和夏桐的手笔,一些娱乐公司也下场了,正好一起收拾了,省的膈应人。 苏景行和夏桐都被判了一年六个月,进去改造了。 就在大家以为这件事告一段落的时候,司乔和谢婉官宣了。 司乔:“谢婉,往后余生,有你有我!”配图是一双交握的手。 谢婉转发并发文:“往后余生,请多关照!司乔。” 楚氏传媒官方账号:“司乔谢婉,祝少爷少奶奶百年好合!” 然后,围脖就瘫痪了。 “啊!我家哥哥居然是楚氏的太子爷,天啊,太玄幻了!” “啊,我家婉婉这是躺赢了吗?我就说他们俩有问题,果然是真的,记得发糖啊!” “楚氏传媒,你们还缺腿部挂件吗?能吃能睡不闹事的那种。” “只有我好奇,为什么司乔会是楚氏的太子爷吗?” “楼上的,你不是一个人,好奇+1。” “业内爆料,绝对真实:司乔的奶奶姓楚,是楚氏集团真正的掌权人。” 网友们看到这条消息,纷纷在楚氏的官方账号下留言: “奶奶,我也是您失散多年的亲孙子啊,您康康我,就康一眼就行。” “奶奶,您缺孙女吗?看我行不行?” “奶奶,你缺佣人吗会做饭会按摩的那种。” ……………… 长歌没有围脖账号,她在楚氏官方账号下窥屏,看的乐呵,这届网友,可太有意思。 司乔的账号和谢婉的账号也同样热闹,一水的祝福声,都是祝他们幸福的,还有祝他们早生贵子的,总之五花八门的。 司乔是在30岁这年跟谢婉结婚的,此时的司乔已经拿到了影帝视帝的奖杯,同时还是最受欢迎的歌星,真正的达到了人生巅峰。 谢婉也早就跻身一线明星。 夫妻恩爱,在婚后的第二年,谢婉生了一对龙凤胎。 男孩叫司礼,女孩叫司苒,都是长歌带着,谢家父母在放假的时候,也会过来帮忙,长歌在新开发的一处别墅区内,买了三栋相邻的别墅,把谢家父母也接了过来。 司乔在35岁的时候,宣布退出了娱乐圈,回来继承家业了,谢婉虽然没有退圈,但每年也只出一部作品,更多的时间都是陪着司乔在打理楚氏传媒。 夫妻俩也成了圈内的模范夫妻,长歌已经很少出去活动了,更多的是在家陪着两个孩子,养养花,看看书。 苏景行出狱后,整个人都颓废了,变成了一个只知道酗酒的宅男,一辈子也没得过奖,年轻时不知节制,身体早已经垮了,胡乱用药更是让他失去了生育能力。 不过这货也够狠的,还干了一件轰动整个海市的大事,他用仅剩的资产找了一伙人,绑架了苏景远,狠狠的折磨了一顿。 被警方发现后,还给苏景远身上装了定时炸弹,想拉着这个弟弟一起死,可他低估了一个母亲对自己养老人的爱护。 当警察找到他们的时候,苏景远已经被苏景行折磨的就剩一口气了,苏景行被警察制住后,炸弹就剩十几秒了。 最后的时刻,是乔欣扯断了炸弹了的绑带,抱着炸药跟苏景行同归于尽了,还炸伤了好几位民警同志,好在都没有生命危险,还立了功。 苏景远一醒来就被告知,妈妈为了救他跟哥哥同归于尽了,尸骨无存,苏景远一夜之间就长大了。 苏明涛同时失去了老婆和大儿子,小儿子更是奄奄一息,强撑着身体照顾苏景远,苏景远恢复后,更是精心培养他,也不知道是不是乔欣的基因好,这个小子倒是聪明的紧。 只是,在苏景远接手苏家没多久,苏明涛也因病去世了,还是司乔这个哥哥看在一母同胞的关系上,帮了他很多,这才让他保住了苏家,后来两兄弟的关系也处的不错。 夏桐出狱后,没有了出路,她的那个金主早就有了新欢,夏桐最后沦落到了红灯区,靠着出卖自己维持生活,年老色衰后,得了爱滋,死在了出租屋里。 临死前,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嫁给了司乔,儿女双全,一生幸福。 “果然是个梦啊!”夏桐喃喃的闭上了眼睛。 长歌是过完百岁生辰后离开的,在此之前,她把楚英和楚雄收回了空间,同样收集了这个世界的知识,存入了空间。 长歌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听到了司乔撕心裂肺的哭声。 啧啧啧,都是半百的小老头了,居然还哭的这么难看,怎么就长不大呢! 第220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1 长歌离开了身体,回到空间后,送走了感恩戴德的原主,她跟长歌道谢,高兴的去投胎了。 至于说家人什么的,她没有执念,也没有怪长歌没帮她找家人,毕竟,几十年了,她的父母估计早就不在了,那些子侄们,又能有多少感情呢。 看到司乔幸福的活着,她已经很满足了。 长歌炼化了功德和魂力,这一世她的功德很少,但也是最轻松的一世,公司有傀儡打理,她只要陪着司乔就行了,凡事不操心,所以也就不必纠结那么多了。 “小九,我们走吧。”长歌炼化完功德和魂力,伸了一个懒腰,开心的和重九说道。 “好嘞,主人。” 长歌和重九正在虚空中游走,长歌发现前方的一个小世界居然是灰色的。 长歌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个颜色的小世界呢。 “小九,那个灰色的小世界是怎么回事?” “主人,那是小世界在自救,同时也是在升级。” “嗯?啥意思?”长歌不是没见过小世界升级的,可把自己生成灰色的还是第一次。 “就是常说的末世世界,当小世界的能量被过度开发,或者环境被过度破坏,小世界就会开启自救模式,相当于重启,然后向其他的方面进化,比如灵气复苏,或者科技文明。”重九解释道。 “末世?那是不是说有丧尸?”长歌说道。 “可能有,也可能不止,一切皆有可能。”重九说道。 “小九,要不要去看看,我还没去过末世呢?”长歌有些兴奋,末世就代表着功德,还有零元购。 “主人,末世很难过的,吃不好睡不好的,还特别危险,不过这样的世界也会有很多功德,主人要是不怕,咱们就去看看。”重九表示无所谓。 “走,咱们去看看。” 长歌说完就向着灰色的小世界飞去了。 一进入小世界,长歌就感觉到了一股能量,跟她以前遇到的能量体系都不一样,同时,这个小世界,也确实很压抑,天是灰蒙蒙的,水是黑黑的,就连树木和动物都变异了。 空气中的味道更是臭烘烘的,确实如重九说的那样,这样的世界不好过。 “小九这是什么能量?好像不是灵气,也不是魔气,以前好像没见过。” 重九说道:“这是自然之力,是异能进化升级所需要的能量。” 长歌点点头,还真是活久见啊! “咱们先转转再说。”长歌说着就往东方飞去。 长歌找到了华国,这里的人有百分之六十都变成了丧尸,剩下百分之四十里,有百分之十变成了异能者,还有百分之三十是普通人。 并且丧尸的数量还在增加,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异能者,只要被丧尸咬了,就会变成丧尸。 不止人类发生了异变,动物也异变了,体型变得高大很多,至少是原来的几倍,植物也同样发生了异变,同时还具有了攻击性。 异能者有金木水火土五行系的异能,这类的异能相对最多,还有其他的稀有类异能,比如空间系,治愈系,精神系,也有变异系异能,比如雷系,冰系异能,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系的异能,比如速度,力量等等。 只是这样的异能非常少,相比五行系的异能来说,这些异能真算的上凤毛麟角了。 异能者可以通过丧尸脑袋里的晶核修炼提升异能,也可以通过战斗来提升,相当于修仙界的嗑药和历练。 同样丧尸也会升级,而且高阶丧尸也会激发异能,还会觉醒记忆。 长歌看着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问重九:“小九,这天道自救都这么变态吗?就不能用别的办法吗?要是人类灭亡了,它不是还得从原始社会再发展一回?” 重九说道:“不会的,第一这是天道对人类的惩罚,因为他们的过度破坏,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第二,这也是给人类进化的机会,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总会给人类留一条活路的,只不过是适者生存罢了。 就算是不用这样的方法,残忍和变态的程度也差不多,说白了,就是天道在筛选强大的人类基因,弱者是活不下来的。” 长歌叹了口气,唉,作为人类,她觉得残忍,跳出人类的范畴,她同样理解这样的做法,世界要进化,就只能留下强者,这样才不会拖后腿。 “算了,先找一个身体吧,之前的身体都是用灵气修炼的,不适合这个世界。”长歌说完,就散开神识,寻找合适的宿体。 飞了很久,才在一个居民楼里找到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的身体,他刚刚死去,身体还没有僵硬,要知道,野外死去的人,要么被丧尸吃了,要么变成了丧尸,长歌不想当丧尸,就只能选择他了。 长歌附身成功后,就觉得这个身体太弱了,原主应该是饿死的。 从残存的记忆中得知,小男孩名叫方旭,今年只有十岁,跟父母住在家里,家里早就没有吃的了,起初是父亲出门去寻找吃的,能找到的东西不多,勉强可以填饱肚子。 可是五天前,父亲再次出门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三天前,母亲把他锁在家里,也出了门,可母亲也同样没有回来。 方旭又渴又饿,家里没有水也没有食物,于是这个小男孩就饿死了。 长歌第一时间就进入了空间,趴在灵泉池里,先给自己来了一个水饱,实在是太渴了,喝饱了才觉得好了很多,排出身体的杂质后,长歌又吃了一颗回春丹,一个洗髓丹。 长歌洗髓伐筋后,填饱了肚子,又给南大陆的傀儡,下达了生产方便面和熟食的命令,找了一件法袍出来,变幻成运动服套装的样式,长歌才出了空间。 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末世到现在,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国内建立了很多基地,有官方的,也有私人的,但需要幸存者自己去基地,现在国家已经没有能力解救幸存者了。 制度崩坏,道德也开始沦丧,人类不仅要杀丧尸,还要防着同类和动植物,在这个世界,实力才是硬道理。 长歌问重九:“小九,要不要出来玩?你可以变成大老虎哦。” 重九表示:“不要,这样的世界我不喜欢,自然之力,我吸收起来还要转变成灵气,而且这气味我也不喜欢,我可以在空间里帮你。” “行吧,那你就在空间里吧,这外面的气味确实有些难闻,到处都是臭烘烘的。” 长歌说完,就开始修炼了。 第221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2 长歌先吃了一颗辟谷丹,然后双腿盘坐,试着运转混沌诀,吸收自然之力,同时激发神魂中的天雷之力,长歌觉得,这异能的修炼,跟灵气修炼有些像,只是吸收的能量不一样,存储能量的地方也不一样。 在修仙界,灵气存储于丹田,而自然之力下的异能,则是存在脑子里。 长歌运转的混沌诀,吸收自然之力也越来越快,然后就看到脑袋里多了一个黄豆大小,如同紫水晶一样的晶核,原来这就是异能核啊! 长歌继续吸收自然之力,看到异能核越来越大,直到异能核长到花生大小,长歌才停下修炼。 长歌用意识问重九,“小九,我修炼了多久?” 重九:“十天了。” “我现在的异能算几级?” 重九看了一眼说道:“四级。” “就目前来说,能否一战?” “主人,目前你就是天花板。” 长歌一听,立刻满血复活,既然如此,他还怕个屁啊!先出去浪一圈再说。 一颗辟谷丹可以顶十天,长歌现在感觉有些饿,从空间南大陆,拿了几个傀儡做的包子出来,一口气吃了十个大包子,长歌才吃饱。 又拿了一个静止的储物袋,给这个身体绑定了,里面的空间也不小,长宽皆是100米,高10米,这样的空间在末世足够用了。 因为这个世界被严重的污染了,长歌不想把这里的东西直接放入空间,还是先存在储物袋里,等确定没有问题后,再移入空间,小心无大错啊! 而且这个世界有天道,虽然祂在升级,但也不能当做祂不存在啊! 长歌从空间里拿出幽冥鞭,真是好久没用过了呢,调动脑海里的雷系异能,作用于长鞭之上,整条鞭子就有一层火花附着其上,还滋滋作响,紫色的雷光,格外的好看。 长歌把家里能用的东西都装进了储物袋,像家里的衣服被褥,锅碗瓢盆等等,包括床,长歌都带走了,收拾完后,除了整体橱柜,可以说家徒四壁了。 长歌把幽冥缠在手腕上,拿出备用钥匙,打开房门离开了。 楼道里格外的安静,长歌悄悄的下了楼,到了一楼的时候,才发现两个游荡的丧尸。 长歌一甩幽冥,直奔丧尸的脖子而去,只听“啪”的一声,一个丧尸的脑袋就掉了下来,另一个丧尸“呵呵”的奔着长歌过来了,又是一鞭子,脑袋也掉了下来。 这丧尸是真恶心,青面獠牙的,眼珠也是白色的,浑身血污,肠子在肚皮外当啷着,长歌险些吐了。 用鞭子把抽碎了丧尸的脑袋,找到了一个黄豆大小的晶核,别说,这晶核倒是挺好看的,像水晶一样,真不敢相信,这么漂亮的晶核,居然是这么丑的玩意儿生成的。 “主人,这种白色的晶核是二级的晶核,三级后,晶核就有了属性。 金色是金系,绿色是木系,蓝色是水系,红色是火系,黄色是土系,紫色是雷系,青色是冰系。 此外应该还有无属性的晶核,是透明的,像水晶一样,这样的晶核任何异能都可以修炼。 像这种丧尸和动物类的晶核,必须要同属性修炼,但还有一种晶核是不同的,就是植物系的晶核,那类晶核都是墨绿色的,无论什么异能都可以修炼。 丧尸晶核的大小决定了它的等级,等级越高,纯度也越高,晶核的体积也越大。”重九给长歌科普着晶核的种类。 长歌把晶核收进储物袋里的一个收纳盒里,他现在还用不着用晶核修炼。 将焚天烈焱的火苗扔在丧尸身上,两秒钟都不到,就烧成渣渣了,实在是辣眼睛,太影响食物了。 长歌出了楼门,散开神识,一路往百货大楼而去。 经过了半年的末世,能吃的东西早就被搜刮没了,但这些东西长歌也不缺,他主要收集金银玉器首饰这一类的。 在这里,这些东西都跟垃圾似的,没人要,又不能吃,带着反而还累赘。可长歌不觉得累赘啊,他是有多少要多少,这里不能用,不代表别的世界不能用啊! 长歌一条街一条街的搜寻,可能是因为世界在重启,长歌的神识并没有压制多少,至少有一万米的距离,大大的方便了长歌搜寻东西。 地毯式搜索,一路平推,碰见丧尸就是一鞭子,之前长歌还会抽脖子,后来杀多了,也有了经验,直接抽脑袋,一鞭子一个,晶核都给你抽出来。 抽死以后,一把火烧光光,省的污染环境,变成渣渣还能做肥料,简直是一举数得。 为啥不先烧再捡晶核,长歌也想省事,问题是焚天烈焱太霸道,把晶核也给熔了,要不还能这么费劲吗? 唉,造孽啊!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丧尸都有晶核,只有进化的丧尸才有,也就是二级丧尸,后来长歌碰见有晶核的丧尸,就抽死,没有晶核的一级丧尸,直接烧死。 可算是轻松了点。 长歌又抽死几个拦路的丧尸后,收了晶核,烧完了,这才抬头看看天,虽然这天总是灰蒙蒙的,但它也有白天黑夜。 晚上才是丧尸活跃的时间,看来得找个地方休息了。 长歌看着远处的商场,原主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毕竟他还小,小男孩谁会关注商场啊。 长歌探索着商场里的情况,丧尸有,人类也有,这倒是让长歌有些稀奇,看样子应该也是出来找物资的,一行五人,都是男性异能者。 几人在负一楼,这里是超市,只是已经没有什么吃的了,早就被搜刮完了。 一楼到五楼都有丧尸,长歌进入一楼,一楼是金银首饰和手表,长歌把这些东西都收了,堆在储物袋里。 又抬脚上了二楼,收拾了丧尸,后,发现二楼是鞋子和箱包,而且很多都是大名牌。 长歌找了一个背包,背在后背,做掩护用,然后就开始收旅行箱,能收的都收了,包括货架长歌都没放过,要利用好每一寸储物袋的空间嘛。 三楼是女装,长歌看了一圈,捡好看的,没有污渍的外套收了几套,剩下的都是不能看的,要不就是脏兮兮的,长歌干脆就不要了,用不上。 四楼是男装,同样没什么用,收拾了丧尸就离开了。 五楼是运动品牌和童装,长歌有法衣,可以变幻形态,这玩意儿对长歌来说也没什么大用。 收拾了丧尸,就找了一个休息室,把门关好,拿出一个清洁符,给自己清理一下,开始吃东西。 第222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3 吃饱喝足后,长歌就开始整理今天的收获,把金银放进旅行箱,装满一个就放在一边,再装满就摞起来。 最后一盘点,乖乖隆地咚,整整装了十来个箱子的金银玉器,手表也装了四五箱,嗯,不错,明天去银行,银行有金库,反正他们也用不上了,倒不如便宜了自己。 做完这些后,长歌就盘腿修炼异能,并让重九第二天把自己叫醒。 修炼了一夜的长歌,神清气爽的,神识查看了一下,发现负一层那几个人已经走了,估计是看到没有丧尸了,所以就离开了吧。 长歌去了负一层,看着有用的生活用品拿了一些,至于说吃的?那是一点都没有了。 长歌走出商场,旁边就是一家银行,长歌散出神识,发现有地下金库,清理了丧尸后,把金银什么的收了,就去了曾经的商业街。 这里有很多家金店,长歌一路杀丧尸,一路收金银。 期间还遇到过幸存者,看长歌实力强悍,想要跟长歌组队,不过长歌看着他们那贪婪的目光,拒绝了,他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长歌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这座城市搜了一个遍,准备转移新地图。 长歌想给自己找个代步的,可是重九不想出来,他这副小身板,又开不了车,看来,还是抓个变异动物吧,最好是那种大型的,反正他神魂里有真龙血,对那些动物来说,就是血脉压制。 长歌找了半天,才选中了一只大老虎,这老虎原来是动物园的一只亚成年虎,末世后发生了变异,体型想到了六米多长,身高也有两米多。 长歌给了它一颗无属性的二级晶核,就威逼加利诱的把它收服了。 长歌和大老虎组合,怎么看怎么怪异,不过这变异虎也能帮忙,至少能帮忙捡晶核。 变异虎的智商相当于五六岁的孩子,虽然不能说话,但能听懂,长歌还想着它会不会成精呢,可惜不能,修炼体系不一样,所以它也就是聪明了些,自己也可以打变异动物做食物。 再加上长歌给它的晶核,倒是个不错的伙伴,至少心眼子这块,没有人类那么多,不用担心它会背叛自己。 毛绒绒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它就是想给自己找个铲屎官罢了。 一人一虎就这样开始在末世行走,这几天通过长歌的了解,知道离最近的安全基地在隔壁省,距离有800公里,是官方建立的基地,长歌打算去看看,而且一路过去,也能收集金银。 长歌躺在变异虎的背上,散开神识,由着它往前跑,只要路线不偏移就行。 这几天相处下来,长歌对自己的坐骑那是相当的满意,想起曾经的大白一家子,还有些怀念,可惜这个变异虎不是白色的,而是金渐层。 走了半天,除了一些变异的动植物,一个人影也没见到,那些变异植物的晶核倒是收集了不少,单独放在了一个收纳箱里,在商场他可没少收集这些。 长歌也给了变异虎一颗,多了也吸收不了,浪费。 中午的时候,长歌饿了,喊了一声:“丧彪,咱们该吃饭了,找个地方停下来吧。” 没错,丧彪就是长歌给大老虎起的名字,它还挺喜欢的。 丧彪“吼”了一声,意思是“知道了”,长歌有小九给的语言大礼包,懂兽语,能听懂丧彪的吼声,交流无障碍。 丧彪又往前跑了一会儿,在国道旁的一个山根停了下来,这里没有强大的变异植物,相对来说是安全的。 从空间的南大陆拿出一个半大的野猪,给了丧彪,这些空间里的野猪味道好,丧彪尤其喜欢吃,反正空间里都快泛滥了,养个毛绒绒还是没问题的。 这也是长歌给丧彪的加餐,只有他们俩的时候,丧彪才有加餐的待遇,要是有别的人类,长歌会让它自己打猎物。 长歌拿出背包里的一个小汤锅,加了些水,搭了一个简易灶台,又捡了一些干柴,准备煮方便面。 丧彪吃完了野猪,就开始巡视领地了,在附近留下自己的气味,这样就不会有其他的变异动物来捣乱了,就算是变异了,血脉压制也是存在的。 水烧开后,长歌煮了两包方便面,还加了腊肠和鸡蛋,除了鸡蛋,这些都是空间的傀儡做的。 如今的南大陆,跟个国家似的,有工厂,有设备,都是长歌在现代收集的,全都交给了傀儡打理,就算是热武器,长歌的南大陆都能造。 至于说原料,长歌在之前的小世界,可没少去国外收矿收油田,图纸长歌也有收集,只要有需要,就能秒变军工厂,就是这么牛批,空间大任性。 长歌正美滋滋的吃着豪华版的方便面,就看到一个车队进入了神识范围,这本就是国道,有人类也正常,看方向,应该也是去基地的。 长歌快速的吃完了面,那个车队也正好到了长歌的附近,首先进入他们视野的就是丧彪,这家伙太大了,即便是趴着,也比长歌坐着高,完全把长歌给挡住了。 车队缓缓的停下,长歌听到了领头的车里,传出一道声音:“有变异虎,准备战斗。” 长歌立马吩咐丧彪,“丧彪,去我后面,来人了,别被人突突喽。” 丧彪看了看远处的车队,站起身,趴到了长歌的身后,长歌此时正在收拾锅碗,一下子就暴露在了车队的视线里。 不多时,从前面的车里伸出一个脑袋,朝长歌喊道:“喂,我们是要去安全基地的,那个变异虎是你的宠物吗?” 长歌抬头看去,说话的是一个年轻人,看着有三十多岁,当然了实际年龄可能没这么大,没有水没有食物,人都过活邋遢,看着就有些老。 “这是我的伙伴,它不伤人,你们走吧。”长歌也喊道。 长歌的声音稚嫩,一听就是个孩子,这时,车里的人都面面相觑。 “老大,好像是个孩子。” “嘶~,现在的孩子都这么恐怖了吗?居然能收服变异虎?”另一个队员说道,语气里还有羡慕。 这时那个老大说话了:“别看对方是个孩子,能收服变异虎,就说明他的实力不低,先下去看看,不要放松警惕。” 说着,老大就打开了车门,慢慢的走了过来,全身紧绷,显然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后面还跟着两个队员,三人都是异能者。 在离长歌还有十多米的地方停了下来,说道:“小朋友,我叫雷鸣,你叫什么名字?” 长歌看着他还挺有礼貌的,而且这几个人一看就是军人出身,站位,队形以及身体的姿势,都非常有讲究,长歌在部队待过,知道这是三三制的战斗队形。 “叔叔,我叫方长歌,是要去基地的。”长歌改回了自己的名字,都末世了,谁还会查户口啊! 第223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4 雷鸣看着这个浑身干净的小孩,心里的警惕更重了,末世半年了,他居然还能这么干净,要说他没点本事,打死雷鸣也不信。 长歌:你哪看出我身上干净了,我还特意往灰噗噗的方向打扮了呢。 长歌自认为自己已经很邋遢了,但跟别人一比,确实是干净多了。 雷鸣露出一个自认为和善的笑容,说道:“你说这个变异虎是你的伙伴?你可真厉害,你是异能者?” 长歌点点头,问道:“你们是自发去基地的?” 雷鸣摇摇头,说道:“我们是从隔壁省的希望基地过来收集物资的,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 雷鸣邀请道,在末世靠实力,真不能看年龄,就像眼前的这个小孩哥,看着年龄不大,也就十来岁的样子,可是能收服变异虎,还能吃的起方便面的,你能说他是个弱鸡吗? 长歌想了想,跟他们一起走也行,提前打听一下希望基地的情况也不错,人类毕竟是群居动物,真要一个人生活久了,估计会抑郁。 反正他也没有目标,那就一起吧。 于是说道:“那就一起吧,我骑着丧彪,你们开车走吧。” “丧彪?大老虎的名字?”其中的一个队员问道。 长歌点点头,回头叫到:“丧彪,我们出发了,跟他们一起走,你不可以伤人知道吗?” 丧彪点点头,“吼”了一声,意思是:我又不吃人,不好吃。” 长歌:妈蛋,居然还傲娇起来了,你敢说你没吃过人?真是空间的动物惯的,还挑食了! 长歌面无表情的背上背包,把锅碗瓢盆装进另一个大背包里,放在了丧彪的背上,跳上虎背,等着车队的人出发。 整个车队有二十多辆车,其中二十辆卡车是希望基地搜集物资的车,后面跟着七八辆家用轿车,都是跟着的幸存者。 跟其他人一起走,长歌就往背包里渡了十几块方便面和腊肠,鸡蛋没有拿,长歌不想把自己的实力一下子暴露出来,他倒是不怕被打劫,反正谁打劫谁还不一定呢,扮猪吃老虎什么的,不是更有意思。 长歌骑着丧彪走在前面,后面跟着车队。 头车上的人看着前方那一人一虎,心里都羡慕,开车还要加油,骑老虎就不用这么麻烦,人家能自己打猎,还能帮忙杀丧尸,多好的伙伴啊! 王宇羡慕的都要哭了,他跟雷鸣说道:“老大,你说这个小孩哥到底是什么异能?不会是御兽吧?” 雷鸣摇摇头,说道:“不知道,看不出他的实力。” “老大,连你都看不出他的实力吗?”另一个队员张向阳说道。 雷鸣是三级金系异能,在整个希望基地都是天花板了,连他都看不出来,那么这个小孩哥,要么是跟雷鸣同级,要么就是比雷鸣高。 “唉,现在的小孩哥都这么厉害了,真是不给人留活路啊!”王宇丧丧的说道。 不过很快他们就知道了长歌的异能,在路过一个山坳的时候,丧彪停了下来,丧彪的异能等级是2级,它是速度异能,跑起来特别快,但每一阶的等级,都有本质区别,简直就是碾压般的存在。 所以,丧彪感觉到了害怕,它不敢往前走了,再走就进入人家的狩猎范围了。 长歌坐起身子,散开神识,原来前方有一棵变异柳树,三级异能,靠打劫过往的动物和人来提升等级。 长歌看着那棵柳树,又一次叹气,唉,这年头连树都能吃肉了。 柳树的周围只有一些普通的小草,那些变异的树木花草都被它吸收了,果然又是个荤素不忌的。 长歌停了下来,雷鸣王宇和张向阳也停了车,走了过来。 “这?这是三级?”雷鸣有些不敢置信,这还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个三级变异植物呢,要是个二级,雷鸣他们收拾了没问题,可三级,根本打不过啊,就算是打,也要人命去填的,玩声东击西那一套,然后逃命。 “嗯,看来,它没少吃肉啊!”长歌说完,就跳下了虎背。 他们这些人除了雷鸣是三级金系,其他的都是二级,还有一级的,雷鸣的三级也是才晋级不久,去了也是送菜的。 “丧彪,离远点,别去送虎头。”长歌说着丧彪,也是说给他们听的,别去送人头,你们打不过。 长歌进入变异柳的攻击范围后,甩出幽冥,雷系异能附着其上,只见一道紫色的雷电,直接就奔着变异柳而去,一听“咔嚓”一声,半个柳树就烧焦了,它可是导电的。 而且长歌的雷系可不是普通的雷系,那是有天雷之力的,成精了都给劈成渣渣,何况你一个变异的。 “雷系异能?好强!”王宇小声的惊呼,其他人也瞪大了眼睛,卧槽,这小孩哥都可以称霸世界了,太逆天了。 长歌又是一鞭子,烧焦了变异柳抽过来的枝条,长歌觉得,变异柳要是能说话,估计已经开始求饶了。 可惜啊,长歌看上它的晶核了,植物系的晶核,能量充沛而且纯净,长歌喜欢。 运起异能又是一鞭子,变异柳就剩树干了,黑乎乎的,可惜,它没有脚,要不然,估计早跑了。 长歌又是一鞭子,直接把树干劈成了两半,这才收起幽冥鞭,走到树根的位置,掏出了一个墨绿色的晶核,开心的装进了兜里,其实是储物袋。 这可是财富,还是放在储物袋里安全。 长歌回来摸了摸丧彪的大脑袋,看向那些看傻了的人,说道:“可以走了。” 雷鸣等人这才回过神。 “哦,出发。”雷鸣说完就拉着几个同手同脚的人离开了。 长歌跳上虎背继续躺着,一边散开神识探路,一边吸收自然之力修炼异能。 而车上的人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好半天,张向阳才说了一句:“太厉害了,这小子是气运之子吗?他居然是雷系异能,咱们整个希望基地也没有雷系异能啊! 老大,一定要把他留下来,有他在,咱们基地就不怕了,看见了吗?就四鞭子啊!四鞭子就抽死了一棵三级变异树,他的实力绝对不止三级。” 张向阳越说越激动,雷鸣的叔叔是希望基地的基地长,军人出身,雷鸣在希望基地说话也是很有份量的。 雷鸣点点头,说道:“我尽力,他的确很强,告诉兄弟们,一定要尊重这位小孩哥,别以为人家是孩子就不重视。” 车上的几人都点点头,他们也不敢不重视啊,自己可扛不住那一鞭子。 第224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5 王宇小声的用对讲机跟后面的车队联系,激动的把长歌杀变异柳的事情说了,对讲机里传来了阵阵的抽气声,都表示,他们不傻,不会上赶着找死。 快天黑的时候,他们到了一个小镇,准备在这里过夜,找了一个大院子,这里以前应该是一个木材厂,院子很大,还有一些伐好的木料。 长歌神识扫过,没有三级的丧尸,长歌也就没管了,拍了拍丧彪的大脑袋说道:“自己去找食物。” 丧彪低低了吼了一声:唉,变异食物不好吃。 “但是有能量,能升级,对了,有合适的猎物,带回一只来,我也得吃。”长歌又拍了拍丧彪说道。 丧彪头也不回的跑了。 众人收拾了丧尸,把车都开进院子,又关好院门,雷鸣安排了巡逻的人员,这才找些碎木头生火烧水,就着压缩饼干吃饭。 水是水系异能者提供的,点火是火系异能者办的,长歌也跟着沾光得了一小锅水,不过长歌不缺食物,不想占人家便宜,给了他一块方便面和一小截腊肠。 方便面为啥不是一包?因为长歌没有弄包装,都是一块一块散装的,反正也没人在意这到底是啥牌子的,不过调料是有的,一小包一小包的,没有什么酱料,只有粉沫的那种。 那位水系异能者拿到方便面和腊肠,狠狠的咽了咽口水,激动的说了句谢谢,就跑回了雷鸣身边。 长歌看着他们把方便面捏碎,在锅里煮了,把腊肠也切的碎碎的,放上调料,一人一勺,当汤喝了,唉,长歌是真想多给他们点,可是,这是末世,长歌的大方会让人当成肥羊,虽然他不怕,但麻烦啊! 所以,长歌狠心的转了一下身子,不去看了,继续烧水,水烧开后,灌入军用水壶里,长歌又偷偷的加了一半的灵泉。 不一会儿,丧彪就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只变异兔。 跟成年狗一般大小的兔子,被长歌扒皮开膛去内脏。 然后又去找了那个水系异能者,“你好,能跟你借点水洗一下兔子吗?我给你一条后腿做报酬。” “没问题,我保证你能冲干净。”水系异能者名叫马长军,也是一名军人,二级水系异能者,他现在一次性能凝出一缸水,然后就得歇歇,等级太低,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一级异能者只能凝出一桶。 给长歌放了半桶水,洗个兔子足够了,末世资源匮乏,不管是啥资源,都得省着用。 长歌也没有在意,反正够用了,长歌洗好了兔子,就把兔子架在了火上,从背包里拿出调料,开始烤了起来。 这变异兔子的肉比原来的嫩,有淡淡的自然之力,吃了对异能者有好处,只是这玩意儿变异后,跑的特别快,也就丧彪这样的动物能抓住,不是速度异能者也同样抓不住。 长歌在空间的西大陆也养了几只呢,那里都是些不合理的存在,比如魔植,变异植物,如今又多了能吃的变异兽,为了不让它们互相伤害,长歌还专门设了结界。 这个世界的动植物变异后,原来的一些特性,就变得有些诡异,比如有些有毒的动植物,会变得没毒或者更毒,一些没毒的物种,反而变得有毒了。 还有一些中草药的药效,也大大加强了,长歌这段时间没少收集新物种,都安置在了西大陆。 变异动植物也有异能,但不是所有的变异物种都有异能,有的只是体型变大了,功效变奇怪了,但是没有异能,也没有晶核,只有有异能的动植物,才会有晶核,就像丧彪,还有之前的变异柳。 动植物之间也是吞噬的,通过吞噬猎杀,变的更强。 长歌猜想,这就是天道给人类留下的生机吧。 长歌一边烤肉,一边猜测着这个世界的发展,光看眼前,还真不知道祂要往哪个方向发展,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修仙,因为没有灵气。 烤兔子很快就散发出了香味,长歌给了马长军一条后腿,剩下的,以长歌如今的食量,都能吃完,唉,十岁的孩子,成了一个大胃王。 众人看着长歌吃着烤兔子,就算是再想吃,也没人敢过来要或者换,因为有丧彪在,那可是变异虎,为了一口吃的把命搭上,不值当,当然了,这也说明他们还有食物,不然,饿急眼的人,可是不在乎这些的,反正都是死,还不如拼一把。 长歌吃完了兔子,就靠着丧彪盘腿修炼异能,雷鸣他们看着长歌,都有些愣,这是在修仙?他们知道道士是这样盘腿修炼的,难不成他不是异能者,而是修仙者? 带着这样的疑问,几人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雷鸣他们看见长歌,总有些欲言又止,他们想问长歌是不是修仙的,可又不敢,这个小孩哥太强了,不能因为人家年龄小,就真把他当孩子啊! 长歌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只是那看自己的眼神,让长歌觉得有点发毛。 简单的吃了早饭,希望基地的人吃的压缩饼干,长歌则是煮的方便面,那上头的香味,让整个院子里的人都咽口水,丧彪又去打猎了,它的食量也很大,不吃饱路上没力气怎么办? 还是马长军,看到丧彪走了,他才来到长歌跟前,问道:“小朋友,我给你加点水吧,烧开路上喝。” 长歌抬头看向他,虽然他是跟长歌说话,但那眼神总是瞟向自己的锅是怎么回事? 长歌点点头,拿出自己的军用水壶,让他帮忙灌满,然后又给了他一块方便面和调料,马长军这次没有立刻离开,他觉得长歌其实挺好说话的,于是问道: “小朋友,你是修仙者吗?” 长歌也愣了愣,说道:“不是,我是异能者。” “那你昨晚盘腿坐了一夜,是为啥啊?不累吗?”马长军有些疑惑,躺着不舒服吗? 长歌想了想问道:“你们升级异能是怎么做的?用晶核?” 马长军点点头,“不然呢?其实战斗也可以增加异能,只是想要升级快,就得耗尽异能,然后再恢复后,也会增加,只是一般人不会这么做,在野外太危险了。” 长歌点点头,是了,他们的灵魂都是普通人,感觉不到空气中的能量。长歌看着马长军,若有所思,又看了看远处望向这边的人群,大家的眼睛里也都是满满的求知欲。 唉!长歌叹了口气。 第225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6 长歌此时特别赞同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总之,都是刍狗。 长歌跟马长军说道:“你盘腿坐下。” 马长军愣了片刻,坐在长歌的面前。 长歌把手放在了马长军的丹田处,虽然这里不能存储能量,但也是奇经八脉的交汇处。 “屏气凝神静心,能不能感觉到有些热热的?” “能,感觉肚子热乎乎的。” 长歌运转混沌诀,吸收自然之力中的水元素,将它们汇聚在掌心,顺着他身体的经脉开始游走。 “记住这股热量的路线,牢牢的记住,不然就走火入魔了。” 其实倒也没那么严重,走错了无非就是受点内伤呗,但这不妨碍长歌吓唬他。 “我记住了。”马长军觉得他当初考军校的时候,都没这么认真过。 长歌让水元素在马长军的体内游走,最后汇聚于识海的异能核里,又带着他走了一遍,两遍之后,马长军就能自己吸收水元素了。 说白了,他之前是不会方法,其二就是,经脉没有打通,用晶核修炼的时候,也是攥住晶核吸收能量的啊,又不是直接吃。 马长军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钻进身体里了,他把这些钻进来的东西排好队,在身体里走一圈,最后存在异能核中。 一开始还有些生涩,一个周天运转下来,就熟练多了,越往后越纯熟。 长歌看着他能自己修炼了,也就不管他了,继续烧水吃面。 运转一个周天需要的时间可不少,面都坨了。 马长军觉得自己离三级异能就差那么一点点了,用修仙的话来说,就是遇到瓶颈了,他觉得自己只要不停的吸收能量,就可以突破到三级。 于是开始不停的运转,不停的运转,直到周围的二级异能者们感受到了三级异能的威压,他才停下,然后就是哈哈大笑。 马长军站起身,给长歌敬了一个军礼,说道:“谢谢你,太感谢了。” 长歌摇摇头笑着说道:“举手之劳,不用客气,你的队友想学,你也可以教给他们,运转的路线是一样的? 只不过,你不能亲自引导,你是水系异能,只能吸收水元素能量,如果别的异能者吸收了,可是会废掉异能,比如火系。” 马长军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了,我只跟他们说路线。” 雷鸣听到长歌的话,整个人都蔫巴了,他也想让人引导一下啊,华国人都知道,奇经八脉最复杂了,就算能说的明白,他们也听不明白啊。 不过,剩下的一个水系异能者可就高兴了,他才是一级异能,正好可以让马长军给引导。 马长军也没有拒绝,只说马上出发了,等再休息的时候,他就帮忙引导,他们是战友,多一个强者就多一份希望。 长歌扒着锅里的面条,头都没抬,他现在很饿,根本没有时间想别的。 长歌吃完了面,马长军第一时间,就把他的锅拿走了,给冲洗干净后,又给拿了回来,那一脸的笑,有点没眼看。 可其他人不觉得,这样一个抱大腿的机会,他们也想要啊,以前总觉得马长军这小子有点脸皮厚,如今才知道,脸皮厚也是优点啊!看,那大粗腿不就抱住了。 队伍继续出发,长歌躺在丧彪身上,继续走在前面,后面的人可就不平静了,马长军成了香饽饽,大家七嘴八舌的问着,这路线是怎么走的。 马长军又不是中医,他哪知道那些经脉都叫啥啊,就是简单的比划了一圈,他说的笼统,战友们听得懵逼。 最后气的战友们,集体把他按到车斗里揍了一顿。 “真是气死了,你说说你还能干点啥?说都说不明白。” 马长军不服气,“我说的挺明白的啊,就是那么走的。” “明白个屁,没看过人体的经脉图吗?都是跟蜘蛛网似的,万一走岔道怎么办?” 马长军挠挠脑袋,好像是这样的哈,可他又不是医生,他哪知道这么专业的医学知识啊! 长歌听着他们的声音,笑了笑,看来,还是得想个办法才行。 长歌在空间里找了一张人体经脉图,让重九帮忙把运转的路线,用特殊颜色的笔画出来,等休息的时候给他们,自己在指导一下,应该就可以了。 本身就是异能者,别的元素也吸收不了,倒是不用担心吸收错了。 只有雷鸣一直没有说话,他在想:既然马长军不能帮忙引导,那长歌为什么可以呢,还是说,他是双系异能?除了雷系还有水系? 这也不是不可能,天才在哪里都是存在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个小孩哥可真就是天才中的天才了。 晚上,到了市里,同样找了一个安全的房子过夜。 丧彪又出去打猎了,还说给长歌带猎物,所以长歌也没有做饭。 马长军依旧在长歌身边忙来忙去的,捡柴生火烧水,一点不用长歌动手,颇有弟子服其劳的既视感,狗腿的样,简直都没眼看。 其他人看着长歌,那眼神里的渴望,都能给他戳个洞,只是谁也没有上前,他们也想到了,长歌恐怕是雷水双系异能,跟自己的异能怕是不匹配。 长歌察觉到他们的眼神,从背包里拿出了那张人体经脉图,给了马长军,让他拿给雷鸣,这样他们就可以自己修炼了。 都有异能核,实在不知道怎么吸收能量的,用异能核里的异能走一遍,就能打通经脉了,打通了经脉,又有异能核,就能修炼了,算不得多难。 “要是有不懂的,再来问我。”长歌这样说道。 长歌以为挺简单的事,但对人体经脉不熟悉的人来说,却是一点也不简单,没办法,长歌又给他们讲了一遍。 折腾了一晚上,总算是让异能者们掌握了吸收自然之力的修炼方法。 这一天,大家没有启程,就在这里修整一天,主要是大家对新的修炼方法正上头呢,都想好好修炼,争取能上一个台阶。 对于这样的安排,最开心的就是长歌,他们在修炼,长歌则是去囤货了,各个金店、商场都去搜刮了一遍,又装了十几个行李箱,长歌开心。 回来后,从背包里拿了几个罐头出来,这罐头还真不是空间产的,而是长歌找到的,都快过期了,长歌都给了雷鸣他们,他们可不在乎什么过期不过期的,就算是过期也是如今吃不到的好东西。 雷鸣谢过了长歌,他今天的收获很大,掌握了修炼之法,还收到了罐头,给晚上加了餐。 晚上,长歌让丧彪守夜,自己继续修炼,长歌的修炼速度自然是比他们快多了。 第226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7 接下来的日子,跟长歌之前规划的路线一样,白天收集物资,晚上集体修炼,长歌除了收集金银,还收集物种,空间的西大陆也开始生机勃勃。 晶核也没少收集,长歌收集的都是高阶的晶核,低阶的长歌都让雷鸣他们去收了,长歌已经是五级异能者了,那些低阶的也看不上。 “长歌,明天我们就能到达希望基地了,你有什么打算吗?”晚上休息的时候,雷鸣对长歌说道。 长歌问道:“希望基地的政策是怎样的?” 雷鸣回答:“像你这样的异能者,登记后会得到永久居住权,然后分配住房,每个月上交一定的食物或者晶核就行,也可以通过购买房屋得到永久居住权,都可以。 异能者可以在任务大厅领取任务,完成后有积分,积分是基地的货币形式。当然也可以自行出去探索,找到有价值的物资再跟基地换积分。 普通人来希望基地也会分配住房,只是分配的住房没有异能者的好,都是外围的安置区,可以通过劳动赚取食物和报酬,然后交房租,就像末世前的公租房。 也可以跟异能者组队出任务,不过,那都是有些实力的人才会这样,普通人没有异能,在野外很容易送命。 不过你不一样,你教了我们修炼方法,我可以给上面说,直接给你永久居住权。” 长歌想了想,觉得这基地还挺人性化的。至少普通人也可以活下去。 “我先去看看,不过我不喜欢在一个地方待太久,我喜欢冒险。”长歌说道。 雷鸣的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他希望长歌能留下来,毕竟这样一位实力强大的异能者,哪个基地都不会拒之门外的。 不过雷鸣也知道,强者都是有个性的,于是笑着说道:“希望基地不会让你失望的。” 长歌点点头,表示拭目以待。 第二天中午,一行人就到了希望基地,高高的城墙耸立,上面有巡逻的士兵,城门口有安检区,每个进入基地的人都必须安检,主要是怕有受伤的人把病毒带进基地。 异能者被丧尸咬了同样会变成丧尸,只是身体强悍,会有一定的潜伏期,普通人被丧尸抓了,也同样会有潜伏期。 长歌也理解这样的做法,真要放一个潜伏期的丧尸进去,死的人还不知道有多少,这样虽然麻烦了些,但是安全啊! 长歌的安检没有问题,可问题出在了丧彪身上,它可是变异虎,基地的守门人员不敢放这样一头巨兽进去,万一它要是发狂,谁能制住它啊! 基地里还是有很多普通人的,而且同级别的异能者,根本打不过异能兽,就在长歌要放弃进入的时候,是雷鸣给做了担保,长歌才能带着丧彪进希望基地。 进入基地,雷鸣第一时间安置好了长歌和丧彪,是靠近中心区域的小别墅,这样丧彪也有活动区域。 雷鸣安置好了长歌,就去了基地的行政区。 “报告!” “进来!”一道苍老的声音响起。 “叔叔,我回来了。”雷鸣进到办公室喊道。 基地长雷霆抬起头,看着让自己骄傲的侄子,欣慰的笑笑:“回来就好,路上可遇到麻烦吗?” 雷鸣摇摇头,说道:“没遇到什么麻烦,但好事遇到一件。” 接着雷鸣就把长歌的事说了,还给雷霆显示了一下自己进阶的异能,他现在是四级异能者了,最后从挎包里拿出了那张人体经脉图,还有他自己修炼过程中的一些心得。 这些资料对异能者修炼入门都有指导作用。 “你有没有问过他,我们能不能在基地公开这种修炼功法?”雷霆激动的接过资料问道。 “问过,他并不在意,还说,这是全人类的生存危机,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功法,能做到何种地步,全靠咱们自己。” 雷鸣说道,通过这几天的相处,他对长歌特别的佩服,甚至猜测过长歌的身世,会不会是某个隐世大家族的后辈。 “那就好,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人家给了办法,咱们自己不努力,那不成废物了吗?”雷霆说道,“我这就去找其他的负责人,然后商量一下功法的事,你先回去休息,这几天辛苦了。” 雷霆拍了拍雷鸣的肩膀,然后就风风火火的走了。 雷鸣也确实累了,带着一队人,穿越几座城市,还要应对一路上的风险,要不是这次有长歌,怎么也要损失一些人手,如今能全员回来,还得了功法,雷鸣已经非常的满足了。 长歌第二天开始,就在基地里转了,丧彪被他留在了家里,怕它吓到别人,毕竟变异兽的凶残大家都知道,没必要引起恐慌。 此时的长歌正背着背包在一条交易街上闲逛。 这条交易街上摆摊的都是没有异能的普通人,交易的东西也大多是金银玉器之类的,换取的无非就是食物,但生意并不好,在这样的末世,这些东西才是最没用的。 看的出来,这些人在末世前应该都是有钱人,毕竟能拿珠宝首饰和金银玉器来交易的人,之前的身价就比普通打工人强。 长歌在一个摊位前停了下来,这里摆着的都是一些珠宝首饰,而且做工精美,如果不是末世,就这一套首饰,都能让一个打工人一生无忧,可现在就那么摆在地摊上,成了连一个窝窝头都换不了的废物。 “你这首饰怎么换?”长歌指着一套蓝宝石的首饰问道,这套首饰从发饰到戒指,足足有十几件,从蓝宝石的成色上看,应该是从一块原石中切割出来的。 摊主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虽然面容憔悴,衣服也是邋里邋遢的,但那气质却不是普通人能有的,可见之前也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太太。 摊主抬头看着长歌,十岁左右的年纪,干净整洁的衣服,白嫩红润的小脸,一看就是家里有异能者,而且不缺吃食的孩子。 “一样首饰一块面包或者馒头,要是有水也行,只要一瓶水就能换。”摊主说话的时候,眼里都是希冀,她希望这个孩子能跟她交换。 长歌看了看摊位上的其他首饰,做工成色都不错,数了数,一共三十四件首饰。 “大米行吗?我没有做熟的吃食。”长歌说道,主要是这天气有些热,馒头或者面包给她也放不住,而且这个女人的灵魂里有点点金光,可见末世前应该做过慈善事业。 “行,二两米换一件怎么样?”摊主的语气有些急切,她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小女儿已经饿得哭都哭不出来了。 丈夫每天去做苦力,换一些吃食和水回来,可这活计也不是每天都有的,竞争也大,这两天一直没找到活计,她也是没办法了,才把以前的首饰拿到这碰碰运气。 第227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8 长歌看着她眼里的光,有些难受,说道:“你这些我都换了,不过你确定要跟我在这交易吗?” 女人不着痕迹的往四周看了看,很多人都在往这边看,她瞬间就明白了长歌的意思,假如在这交易,就算换了吃食她也拿不回去。 即便在基地里,死个普通人也不是啥大事,只要不是暴动,根本没有人去管他们之间的争斗。 女人点点头,小声的说了一句:“请跟我来。” 说完就把地上的布对角一系,做成一个包袱,挎在胳膊上,出了交易街。 长歌跟在她后面,神识扫到身后已经有人跟了上来。 唉!长歌叹了口气,快走两步追上她,说道:“我给你送家里去吧,如果你家里还有其他的首饰,只要还是这样的成色和做工,我都要。” 女人惊喜的回头看着长歌,激动的都结巴了,“有,有的,还有其他的东西,你…你随便挑。” “那就走吧,去你家。”长歌说完抬了抬下巴,让她先走。 女人也看到了后面有人跟了上来,脚步匆匆的走了,长歌依旧跟在后面,回头看了看跟上来的四五个男人,放开身上异能者的威压。 几个男人脸色一白,直接跪下了,吓得。 长歌“哼”了一声,收了威压转身走了。 “这个孩子是异能者?太可怕了!”一个男人抹了抹额头上冒出的冷汗。 “是啊,本以为是只肥羊,谁知道是个狼崽子。”一个面相凶狠的男人说道。 “那咱们还跟吗?”旁边的另一人问道。 “跟个屁,你想死吗?回去!”面相凶狠的男人没好气的说道。 长歌跟着女人在外围的安置区七扭八拐的走着,这里的房屋都是简易房,就是那种末世前工地用的简易房,住的人也都是没有异能的幸存者,个个都是脸色蜡黄,眼里也是死气沉沉的,麻木的很。 “到了。”女人轻声的说道,然后推开了面前的房门。 只有一间屋,屋里也只有一张双人架子床,地上放着一些锅碗瓢盆。 床上还躺着两个孩子,看到女人回来,大一些的男孩,挣扎着坐起来。 有气无力的说道:“妈妈,你回来了。” 男孩大概七八岁的样子,瘦的皮包骨。小一点的是女孩,看样子只有两三岁,如果不是眼珠还在动,都以为这孩子没了呢,苍白的小脸没有一点肉,只是稍稍的歪了歪小脑袋,没有说话。 长歌看着这两个孩子,他们也在看着长歌,那目光里的打量,跟末世前原主看有钱人家的孩子一样。 这就是末世,不管你原来有多少资产,末世来临,只要没有实力,你就只能挣扎求生,活着也成了奢望。 女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您快进来,屋子有点乱,您…别嫌弃,您坐。” “谢谢,野外我也是住过的,没那么矫情。”长歌进了屋,屋里只有一个木凳,做工特别粗糙,还是榫卯结构的,这应该是后来做的吧。 长歌坐在木凳上,在兜里掏了掏,从空间里拿出两块巧克力,递给了床上的男孩。 小男孩咽了咽口水,看向了女人,女人张了张嘴,她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 “拿着吧,我不喜欢吃这个。”长歌把巧克力塞到了男孩的手里,长歌说的是实话,他确实不喜欢吃,他都不知道是啥时候收集的。 女人抹了把脸上的泪,笑着跟男孩说:“快谢谢哥哥。” “谢谢哥哥。”小男孩露出一个笑,依旧有气无力的说道。 长歌也跟他笑了笑,“不用谢。” 转头又跟女人说道:“把你的东西都拿出来我看看。” “唉,我这就拿。”女人说完,先去关了门,然后就爬到床底下开始掏东西。 掏出两个大皮箱,打开了其中一个,把里面的东西一一展示给长歌看,嚯~东西真不少,都是成套的首饰,有宝石的,有钻石的,还有玉的,翡翠的。 这要是放在末世前,绝对是富豪中的富豪啊。 长歌拿起其中一件玉佩,仔细打量,惊喜的挑了挑眉,这玩意儿也不知道是后天变得,还是原来就有的,居然是一个玉佩空间,里面的面积有足球场大小,不能存活物,但是能保鲜。 女人看长歌对玉佩感兴趣,说道:“这块玉佩是我老公家祖上传下来的,一直当传家宝留着,唉,可如今这世道,都换不来一个窝头。” 长歌把玉佩放在一边,开始检查其他的首饰,嗯,其他的都是正常的,就这一个不正常。 长歌没想贪他们的玉佩空间,长歌不缺空间,这么个静止的空间,长歌还看不上。 也许这个空间就是这一家人唯一的生存希望。 长歌看着女人打开的另一个皮箱,里面都是金条和金砖,还有金首饰,不过这首饰看着有些年头了,应该是老辈留下来的。 长歌看着女人说道:“这些东西我都要了,你知道你老公在哪吗?能不能把他叫回来,东西太多,你一个人在家不安全。” 女人欣喜的点头,“我知道他在哪?我这就叫他回来。” 女人说完就打开门走了出去,她一点都不担心长歌会偷她家的东西,因为实在没什么好偷的,至于说孩子,她相信长歌不是那种人。 不说长歌身上的功德,就是信仰光环也能让人对他产生信赖和好感。 贺熙今天在基地里找了一份搬砖的活计,两天了,终于找到活了,他没有什么别的技能,哪怕是种地养花的技能都没有,只能干苦力。 他从小就是当家族继承人培养的,学的也都是金融管理这方面的知识,他要是在农村长大,没准还能应聘去农科院工作,哪怕是个瓦匠都能去盖房子,可他现在只能搬砖。 贺熙搬完了一车砖,得到了一个压缩饼干,这可是好东西,回家放在水里煮一煮,就能煮成一锅粥,够全家吃一顿了。 贺熙捶了捶后腰,把压缩饼干小心的放进了怀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正准备回家,就看到妻子着急的寻了过来。 贺熙心里咯噔一下,家里不会出事了吧? 赶忙迎了上去:“老婆,你怎么来了?可是家里出了什么事?” 女人笑了一下,“家里有点事,你这边找到活了?” “搬了一车砖,已经干完了。” “走,回家。”女人拉着贺熙就走,在路上才找了一个没人地方,小声的说了长歌要跟他们交换首饰的事。 贺熙一听还有这好事?腰不疼了,腿也不酸了,赶忙拉着妻子快步回了家。 第228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9 女人走后,长歌就开始打量床上的两个孩子,哥哥把巧克力小心的剥开,一点点的喂给妹妹吃,自己却舍不得尝一点,真是个有爱的哥哥。 把一整块巧克力都喂给了妹妹,剩下的一块,小心的藏在了枕头下。 长歌想说:那样会化的。 但看哥哥那开心的小模样,算了,藏东西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乐趣。 这时,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是那夫妻俩回来了。 贺熙一进屋,首先去看床上的两个孩子,看到都安好,小女儿的脸色明显还好了些,这才微不可察的松了一口气。 贺熙回头看到长歌,就觉得这个孩子可不像是妻子说的什么异能者的孩子,而是他自己就是异能者。 贺熙经常在外面走动,他见到过很多异能者,长歌身上虽然没有威压,但他就是有这样的直觉。 “您好,我叫贺熙,是这个家的男人,我听我老婆说,你要跟我们换首饰?” “是的,一件首饰二两大米,这是之前我跟你老婆商量好的价格,不过这些金子我也要,一斤金子半斤大米,怎么样?”长歌说道。 贺熙眼睛都亮了,这些东西在以前还能是好东西,如今真是觉得占地方,虽然他不知道长歌要这些干什么,但他也不会问,有实力的人谁没有点癖好呢。 “可以,你打算什么时候交易?”贺熙问道,他看到长歌只背了一个背包,里面根本不可能放下那么多东西,以为他还要去取米,才有此一问。 “这个先不急。”长歌又一次拿起那枚玉佩,问道:“听你老婆说,这块玉佩是你祖传的?” 贺熙点点头说道:“是的,这是我们贺家一代代传下来的。” “你家祖宗就没有交代过什么吗?”长歌问。 “没有。”贺熙摇头。 “呵呵。”长歌低笑出声,如果这块玉佩早就有空间,那就说明,贺家的祖宗也不知道,如果不是早就有的,那就肯定是天道给的生机了。 “把手给我。”长歌对贺熙说道。 贺熙迷茫的把手伸了过来,长歌一看,这手可真是不干净,泥污很多,贺熙有些不好意思,他真的没这么邋遢过。 长歌也没在意,末世了,水资源也是重要的资源,喝都不够,哪敢用来浪费啊。 长歌掏出一枚银针,在贺熙的手指肚上扎了一下,挤出一滴血珠,滴在了玉佩上,鲜血瞬间被吸收,然后就见玉佩发出了莹白的光芒,然后就消失了。 女人惊讶的捂住了嘴,她猜到这个玉佩应该有大机缘,就是不知道是什么? 两个孩子则是以为变戏法呢,大眼睛里都是好奇。 贺熙觉得脑袋里多了一个足球场,空荡荡的足球场。 “这是?”贺熙有些激动,他猜到应该是空间,基地里是有空间异能者的,他听说过,那他现在算不算异能者? “你可以把自己当成是异能者。”长歌淡淡的说道,反正空间异能者或者治愈异能者这一类的后勤异能,都是脆皮,伪装一下也不是不行。 “您…”贺熙有些激动,他不知道该怎么感谢长歌,但凡长歌有那么一点点觊觎之心的话,这个空间就能占为己有,而他们也根本不知道,谁能想到这个玉佩里会有空间呢。 贺熙直接给长歌跪下了,磕了一个头,然后就被长歌拉了起来,这个头他受的起,哪怕换一个人,都会把空间占为己有。 所以长歌相当于救了他们一家四口的命。 “这是你家祖宗留下的机缘,咱们先交易吧。” 贺熙想把这些首饰送给长歌,毕竟长歌可是他们一家的恩人,但长歌没同意,能用交易解决的事情,何必再染因果呢,况且长歌又不缺吃食。 所有的首饰和金子加在一起,长歌给了九十斤大米, 当大米被长歌从空间拿出来的时候,贺熙才知道,长歌也是空间异能者,难怪他不要自己的玉佩呢,但不得不说,长歌的品行让人敬佩,就算是空间异能者,也没人嫌弃空间大的。 大米被贺熙收入了空间,金银首饰被长歌收进了储物袋,交易完成。 在贺熙的千恩万谢中,长歌说道:“你还认识有这些东西的人吗?如果认识可以收来换给我,我用米换,还是二两大米一件,至于你多少米收的?我一概不管。 我住在内围的别墅区,在06号别墅,你收上来,可以来这边找我,我在基地目前还是暂住,如果想做的话,尽快吧。” “我愿意,我认识很多人都有这些东西,我肯定能帮你收过来,保证都是成色好的。”贺熙激动的说道。 “也不拘于成色好坏,我都要,成色不好的我也要,我这里价格不变。”长歌说道。 贺熙作为一个企业的总裁,瞬间就明白了,笑着说:“我明白了,我保证做好,谢谢您!”贺熙给长歌鞠躬道谢,这工作可比他去干苦力强多了,对他来说也是老本行了。 他的妻子也给长歌道谢,长歌看事情都办完了,也就离开了,不用他自己跑来跑去的,自然乐的轻松。 接下来的日子,长歌每天都能在贺熙这里换到贵重的金银首饰,质量也从一开始的贵重到普通。 长歌在希望基地待了一个月,物资也收的差不多了,期间还跟雷鸣出了一次任务,杀了一棵四级的变异松树,长歌觉得自己应该离开了,还有好多的变异动植物和高阶丧尸等着自己收拾呢。 如今希望基地全员修炼,晶核反而成了补灵丹的存在,在野外,当异能损耗太多的情况下,就用晶核来回血,跟嗑药差不多了,这也是长歌没有想到的。 这天,长歌来跟雷鸣辞行。 “长歌,一定要走吗?”雷鸣是真的舍不得长歌,这小家伙太强了。 “我只是想去别的地方看看,等我玩累了,没准哪天就回来了,我还是挺喜欢希望基地的。”长歌笑着说道。 “唉,我知道我留不住你,但希望基地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你的06号别墅也会给你留着,只要我还在这里,我的这句话就一直有效。”雷鸣严肃的说道。 “好,我记住了。”长歌相信雷鸣不是说的客套话,作为基地的战力天花板,这点话语权还是有的。 长歌没有再跟任何人道别,他在这个基地认识的人不多,能称的上朋友的也就那么几个,一个是雷鸣,一个是水系异能者马长军,还有就是贺熙一家了。 贺熙如今住进了异能者区域,作为后勤人员跟着探险队一起出任务,家里的生活也明显的好了,每次出任务回来,还能带点异兽肉回来,一次吃一点点,给家里人增强体质,没准哪天就能觉醒真正的异能也说不定。 长歌是在一个清晨骑着丧彪离开的,雷鸣在城墙上看着长歌的背影,真希望有一天,他还能再回来这里。 第229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10 长歌骑着丧彪离开了希望基地后,就放飞自我了,这一个月以来,长歌在重九的科普下,重新认识了晶核。 晶核跟灵石一样,都能作为能量核使用,只是能量体系不同,而且在没有灵气的小世界,晶核比灵石更好用,因为自然之力在哪个世界都有,而灵气却不常有。 既然这么好用,那就多囤呗,机会难得啊! 于是就出现了这一幕,一人一虎,看见丧尸就嗷嗷叫的往上冲,人在前面杀丧尸,虎在后面捡晶核。 人一鞭子下去,丧尸就倒下一片,虎在后面,一爪子拍碎一个脑袋瓜,掏出晶核,放进腹部的口袋里,一人一虎杀的不亦乐乎,配合的天衣无缝。 杀的丧尸多了,长歌身上都带了煞气,吓得重九在空间里提醒:“主人,你要清心静气啊,煞气太重的话,会滋生心魔的。” 长歌用意识回道:“放心,我知道的,我杀的又不是人,没那么容易滋生心魔,在我眼里那都是财富,是能量核。” 长歌虽然杀了很多丧尸,却没有产生弑杀的心理,在他眼里,他是在挖矿,挖能量核的矿,他又不是变态,还不至于弑杀。 毕竟这样的末世机会难得,想多收集些晶核而已,而且,异能者的等级也越来越高,他们也在杀丧尸,他们杀多了,长歌能收集的晶核自然就少了啊! 他这是在抢人头好吗? 长歌专往大城市走,大城市人多,丧尸也多,丧彪跟着长歌一起,时不时的被投喂晶核,早就是三级异能了,体型变大了一圈,速度更快了,真不比高铁的速度慢。 可惜,就是不会飞,要是有翅膀就更好了。 老虎本就是兽界的战力天花板,可以说,除了不会飞,其他的技能它都会,会爬树,会游泳,最关键的是还能撸毛。 随着一天天的变冷,丧彪的肚皮就成了长歌的床,毛绒绒的,热乎乎的,软软的,那叫一个舒坦。 丧彪也开心,异能升级后,它变得更聪明了,虽然不会说话,但可以用意识交流,挺好一伙伴,对于长歌的亲近,它也开心。 离开希望基地半年后,长歌和丧彪到了海市,这里在末世前就是一级城市,人口密集,经济繁荣,金银首饰店也多,丧尸自然也多。 长歌到了这里后发现,丧尸确实比之前的城市多,而且等级还不低,这一发现简直乐坏了长歌。 好多晶核啊!都是我的!我的! 长歌如今的等级是七级,雷系异能配合着幽冥,一鞭子就可以电倒一大片,就算是电不死,也没有了攻击性,再加上丧彪会善后,可以说无往而不利。 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长歌就拿出一个搜来的音响,来到了海市最大的广场上,放开音量,那动感的音乐就响了起来,有末世前跳广场舞那味儿了。 四面八方的丧尸齐齐朝这里涌来。 “丧彪,干活了!” “吼”:好的,我准备好了。 以长歌和丧彪为中心,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丧尸,幽冥鞭一出,成片的丧尸倒下去,丧彪在后面挖晶核也是忙的不可开交。 内围都是低阶的丧尸,主要是脑子不聪明,没有自主意识,越往外,等级越高,毕竟是长脑子了嘛,不会主动送过来找死,但丧尸的本能还是让它们聚集了过来。 重九科普过,丧尸只有到了六级以后,才能控制自己的意识,也就是说,那样的丧尸也就不能单纯的称为丧尸了,六级丧尸可以恢复意识,能发出音节,可以简单的交流了。 但目前,长歌一个也没碰到过。 毕竟末世开始才一年的时间,丧尸成长的还没有那么快。 长歌在广场上杀丧尸杀的不亦乐乎,但附近的几个探索队,却有些傻眼,他们看着广场上的一人一虎,陷入了迷茫。 “老大,这是谁啊?这么强?”霹雳小队的一名队员惊叹的说道。 “不知道,没见过他们,这个人太强了,而且还是雷系异能,本就是强大的异能。”霹雳小队的队长羡慕的说道。 “那个老虎也是异能变异虎,能收服这样的凶兽,本身就不简单。”旁边的人也附和道。 另一边的探索小队也看的目瞪口呆,这是不要命了吗?这么吸引丧尸,真就不怕异能耗尽吗?还是说没有对手,无所畏惧? 长歌自然察觉到了有人看着自己,而且还不止一伙,但他现在忙着干活呢,没空搭理他们,更何况,他们也没那个胆子来打劫自己。 长歌和丧彪从早上杀到了中午,围过来的三级以下的丧尸都死了,四级的丧尸不多,也就那么几个,都吓跑了,四级的丧尸就已经要长脑子了,就像出生的婴儿一般,恐惧的情绪自然也就有了。 长歌看着差不多了,关了音响,帮着丧彪一起挖晶核。 长歌挖晶核用的是神识,神识一探,直接就把晶核收进了储物袋里,而且长歌的神识强大,一挖一大片。 但为了不暴露自己的神识,还是要装装样子的,用鞭子抽过去,让丧彪在后面捡。 有八成被神识收了,剩下的两成给丧彪捡,金渐层也是需要战绩来安慰的嘛。 等收集完了晶核,把这些丧尸聚集在一起,一把火烧光光,长歌才带着丧彪离开,去收集金银了。 广场上只留下一堆灰。 “嘶~” “这还是个双系异能?” “我的天呐!简直不让人活啊!这是哪个基地的?” “不知道,以前没见过!” 各个小队议论纷纷,但谁也不认识长歌,毕竟这么强大的异能者,要是基地的成员,他们肯定是听说过的,就是那只变异虎,也低调不了。 可大家都面面相觑,表示谁也没听说过,这就有些尴尬了。 看着长歌骑着丧彪走远,众人才陆陆续续的从建筑物里出来,站在广场的外围,看着那一大堆的骨灰,心里都有些打颤。 就刚才那规模,不亚于丧尸围城了,可就半天的时间,就被一个人给收拾了,这特么到底从哪冒出来的。 霹雳小队的队长周刚,看着旁边的破晓小队的队长洪涛问道:“洪队长,刚才那人你见过吗?” 洪涛摇摇头,“没见过,应该不是附近基地的,这么强大的异能者,不可能一点风声都传不出来,就那头变异虎,就不是能藏住的。” 霹雳小队和破晓小队都是附近曙光基地的探索小队,这次来海市也是为了寻找物资,同时还接了基地的任务,要求带一些设备回去,不拘是什么设备,只要能带回去就行。 基地现在一穷二白的,啥都有用,当然了,医疗科研方面的仪器设备,积分给的最多。 第230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11 长歌没有理会后面人的猜测,他现在的实力,绝对的天花板,再说了,他是为了晶核,基地对他来说,去也是落脚修整一下,不去也行。 反正他们也不敢来招惹自己,当然来了也不怕,他又不是没有杀过人。 长歌来到海市的金融街,这金融街是海市曾经最繁华的一条街,银行商场数之不尽,曾经的繁华早已不见,只剩下破破烂烂的建筑,和街上游走的几个丧尸。 长歌也没犹豫,从街的一头平推过去,碰见丧尸就杀,有用的东西就收。 忙活到天快黑了,才在一个商场的二楼,找了一个地方准备过夜。 把一些木头的桌椅板凳拆开,生起火堆,用清洁符给自己和丧彪清理了一下,才从空间拿出卤肉吃了起来。 水壶里有灵泉水,给丧彪倒了半盆普通的凉白开,加了两滴灵泉,它也累,又当坐骑又要挖晶核的,该犒劳还是要犒劳一下的。 丧彪一口气把半盆的水都喝了,长歌又从储物袋里拿了一些它自己打的异兽肉,丧彪就趴在一旁大快朵颐了起来。 丧彪现在也是有“存款”的人,路过山林的时候,它会打很多自己喜欢吃的异兽,然后让长歌帮忙存起来,长歌分给它的晶核,它吃不完的也会让长歌帮忙存着。 长歌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在养孩子,而丧彪存的那些,就是它的“压岁钱”,当然了,这不是家长要的,是它主动给的。 长歌也收集了很多食草的变异兽,活的就放进空间养起来,死的就解剖好,让重九放进玲珑塔里储存起来,储物袋里也有,不管是烤着吃还是炖着吃,味道都不错。 就在长歌和丧彪吃东西的时候,商场里进来了两队人马,长歌神识扫了一下,便没有理会。 周刚和洪涛各自带着自己的小队进了商场,这个商场的一楼只剩下卷闸门了,空间也够大,可以把车开进来,足够安全,而且也没发现丧尸。 每队都有十个人,全都是异能者,最高的战力也只是三级异能,连丧彪都打不过。 两队人在一楼停好车子,就小心的结队上了二楼。 一上来就发现了长歌和丧彪,丧彪也只是看了他们一眼,就继续啃骨头了,长歌更是看都没看,他们在楼下的时候就已经用神识“看”过了。 两队人马都站在那不动了,要问怕吗?怕!但是激动吗?激动! 毕竟这么强的人,他们听都没听过,想认识那是肯定的,要是能得到庇护,就更好了。 周刚和洪涛对视一眼。 洪涛: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周刚:有凶兽,你去!我不敢。 洪涛:我特么就敢了?我也不敢啊! 周刚:要不一起? 洪涛:行! 那俩人商量好了,长歌的饭都吃完了,正在喝水。 看着那两个人慢慢腾腾的挪了过来,长歌看了他们一眼,眼神里有询问:有事? 洪涛的年纪大一些,首先开口:“小兄弟,我们是曙光基地的探索小队,我是破晓小队的队长,我叫洪涛,这是霹雳小队的队长周刚。敢问小兄弟是哪个基地的?” 洪涛的语气很轻柔,脸上还挂着笑,如果忽略他语气里的轻颤,这绝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 “我没有加入基地,曙光基地在哪?”长歌也不是日天日地的性子,人家好好跟你说话,自然也不会看不起人。 “曙光基地离这里不远,就在隔壁的苏省,两天的时间就到了,小兄弟是想在这里过夜吗?那我们能不能在旁边休息,不会打扰到您的。” 洪涛说道,他自然察觉到了长歌的态度,所以才敢说出这样的话,有这样一个强者坐镇,相对来说也是安全的。 至于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很简单,一个人类会去打劫一个蚂蚁吗?不对等好吗?就算是打劫,你都不在人家的名单内,不够格。 长歌点点头,这也不是他家,不至于那么霸道,于是说道:“请便。” “谢谢!您这大老虎可真威风!”洪涛笑着道谢,还夸了一句丧彪。 长歌也笑笑,还摸了一把虎头,说道:“它很乖,不会伤人的,这一点放心。” 洪涛:你说的乖和我理解的乖,是同一个字吗? 洪涛依旧笑着说道:“嗯,确实很厉害。” 也不知道他夸的是丧彪还是长歌。 俩人看商量好了,才各自回了队伍,划分好地盘,开始生火做饭。 长歌靠着丧彪的肚皮,闭上眼睛开始修炼。 外人看来,就是长歌要睡觉了,动作都不由得放轻了,在这俩身边,安全是安全了,可谁也惹不起,都是祖宗啊! 两个小队的队员都是一边做着手上的活,一边瞄着对面那一孩一虎,大老虎侧躺着,让小男孩靠在自己的肚皮上,一只前爪半搂小男孩,呈保护之姿。 他们看的有些羡慕,这样一只强大的异兽做坐骑,还能保护主人,又能帮忙,怎么能不羡慕呢? 到了后半夜,长歌直接躺在了丧彪的怀里,丧彪的四只爪子护着长歌,用自己腹部的毛给长歌取暖,像个护崽子的父亲。 丧彪是公虎,它也确实把长歌当成了崽子护着,虽然长歌的实力强大,但对丧彪来说,他年龄小,还是个幼崽呢。 这么有爱的一幕,看的那几个守夜的人眼珠子都红了。 他们都快冻成狗了,即便是围在火堆旁边,也挡不住后背那刺骨的寒冷。 末世后,天气也有些极端,虽然不至于极寒极热,但冬天也确实冷,夜晚能达到零下四五十度,异能者能运起异能取暖,但普通人就只能多穿衣服了,可末世后,保暖的衣服少之又少,冻死的人每天都在增加。 长歌不怕冷,也用不着睡觉,他就是馋丧彪的毛,在丧彪的肚皮上休息,特别的舒服。 长歌心里在想:冬天来了,要不要储存点过冬的物资,然后找个基地猫冬?也不是不行,杀了半年的丧尸和变异动植物,他也有些累了。 这样想着也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很多人都被冻醒了,看见对面那一人一虎,羡慕的不要不要的。 托好视力的福,他们都能看见虎毛下,长歌那红扑扑的小脸,实名羡慕。 长歌早就醒了,就是不想动,果然,被冬天的被窝绑架是多么的幸福。 第231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12 第二天,长歌继续带着丧彪杀丧尸,用的还是同样的方法,只不过换了一个地方。 长歌和丧彪在海市待了一个星期,把这里的丧尸都杀的差不多了,剩下的也只是低阶的丧尸,那几个四阶的丧尸,长歌是绝不能放过的,总不能让它们养成丧尸王或者丧尸皇吧。 这一个星期,两个小队也没有离开,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长歌,长歌杀完了丧尸走了,他们就会去附近的建筑物里收集物资。 长歌也没在意他们跟着自己吃红利,长歌要的是晶核,又不是物资。 最后长歌去了海边的几个大型仓库,这里曾是转运港口,只是能吃的早就被搜刮完了,就连取暖的物资都被附近基地的小队给搬完了。 只是他们没有神识,根本搜不干净,至少长歌就发现了一个装着羽绒服和羽绒被的底下仓库,长歌用储物袋把里面的东西都收了,看着储物袋剩下的空间不多了,还能再存些食物。 长歌让丧彪待在港口,让它注意安全,他自己则是下海了。 长歌炼化过一颗海心珠,在海里就跟美人鱼一样,可以自由活动,还能掌控海洋之力。 海里的动植物也同样变异了,而且资源比陆地上更加的丰富。 海里的海鲜同样可以吃,总要换换食谱的嘛。 长歌也没有走太远,收了一些能吃的海鲜,还有海兽的晶核,一些有药用价值的动植物也收了不少,碰见海底的沉船,有价值的也没有放过,把储物袋装满后,长歌就回了港口。 存储的食物够他和丧彪舒舒服服的过一个冬天了,实在不行,不是还有混沌空间吗,食物是不可能缺的。 长歌之前跟霹雳小队打听过曙光基地的路线,也是长歌准备去过冬的基地。 曙光基地是官方和军方联合建立的基地,政策跟希望基地差不多,这也是长歌选择它的原因。 两个小队已经在回基地的路上了,太多的物资他们也带不了,周刚和洪涛还说,如果长歌去了曙光基地的话,可以去找他们,他们给长歌当向导。 长歌也觉得有个认识人挺不错的,至少能给丧彪担个保啥的,也不让他白帮忙,给报酬的。 丧彪见长歌回来后,特别的兴奋,长歌离开的这几天,丧彪一直都不安心,怕长歌不回来,把它给丢了。 八九米长的大老虎,抱着长歌撒娇的场面,实在是让长歌有些接受无能,太大了,那一个大爪子就比长歌的脑袋大多了,毫不夸张的说,长歌在丧彪的肚皮底下,连铺再盖的都有了,还能不被人发现。 “好了,丧彪,你也不看看你多大个,不怕你那一爪子把我拍死啊,咱们找个地方过冬吧,我看这天要下雪了,我这次抓了好多海兽,等到了基地我做给你吃。”长歌窝在丧彪的脖子上说道。 “吼吼吼”:真的?有好吃的?那我们去哪? 长歌:“去曙光基地,就是之前跟着咱们的那两队人去的地方。” “吼”:那就走吧。 长歌跳上虎背,丧彪便开始一路狂奔,丧彪进化后,嗅觉相当的灵敏,顺着几人留下的气味便追了过去。 长歌趴在丧彪的背上,把脸埋进它长长的毛毛里,丧彪如今的实力,如果全速奔跑的话,时速应该在500以上,可想而知,在它背上的长歌有多难受吧。 那风吹在脸上就跟刀子割一样,生疼生疼的。 异能者小队需要两天才能到的曙光基地,丧彪只用了半天就到了。 丧彪快到曙光基地范围的时候,长歌就让它停了下来,再往前跑,估计就有人拿炮轰你了。 长歌的担心不无道理,城墙上的守卫们看到丧彪的第一时间,就举起了枪,并且还拉响了警报。 “怎么回事?怎么还拉响警报了?有丧尸围城吗?” “不知道啊,按理说冬天丧尸的活跃度是最低的啊!” “快走,去城墙上看看。” 基地里一片哗然,城墙上的守卫们一刻也不敢放松。 “大家警戒,一旦异兽进入攻击范围就开枪。”城墙上的守卫队长直接就下了命令。 “是!”众人异口同声。 长歌从丧彪背上坐起来,看着城墙上那一个个对准自己的枪口。唉!失策了,早知道就跟那两个小队一起来了,长歌叹气。 长歌清了清嗓子喊道:“我是来找人的!我找霹雳小队的周刚!他认识我!” 长歌的一嗓子直接把众人吓了一跳。 “卧槽,异兽上有人!” “好像是找霹雳小队周刚的。” “快去通知周刚过来。” 一阵的慌乱之后,众人稍稍的放松了警惕,守卫队长拿起胸前的望远镜望去,这才看见丧彪背上的长歌。 不是他们眼神不好,第一是距离太远,第二是丧彪太大了,就显得长歌太小了,这第三嘛,丧彪的毛太长,长歌趴在它背上,毛都把长歌给淹了。 “队长,看见了吗?是有人不?”有人问道。 “看见了,变异虎的背上有人,看着像个孩子。”队长诧异的说道。 “孩子?队长你没看错吧?会不会是个子矮小的成年人?”有人提出质疑。 “我又不瞎,这还能看错?那就是孩子,你自己看看?”队长没好气的把望远镜递给了旁边的人。 那人拿起望远镜一看,“呦,还真是个孩子,成年人可没有那么嫩的小脸,看起来这小家伙实力不错啊!面色红润,干干净净的。” “给我看看。”旁边的人看他看起来没完没了的,还评价起来了,都好奇死了,直接抢夺了起来。 凡是看到长歌的人,无不惊奇,这可太奇怪了。 这时,基地的周刚接到小区门岗那边的通知,说有个骑着老虎的人找他,周刚就猜到一定是长歌。 基地里是有电话的,作为实力还不错的异能小队,他们在后勤处都是留有联系方式的。 周刚二话没说,一溜烟的就跑到了长歌所在的城门处,气喘吁吁的跑到城墙上,一看丧彪就知道果然是长歌,不过还是要确认一下的。 立马大声喊道:“长歌大佬,是你吗?”周刚是知道长歌的名字的,几天的尴尬相处,互通姓名还是有的。 长歌一听这个尴尬啊,这个周刚,从知道他的名字开始,就叫他大佬,虽然事实确实如此,但也羞耻不是。 “是我!周刚,能接我进去吗?帮我问问,丧彪能不能进基地?”长歌接着喊道。 “好的!我问问。” 这一问一答的,守卫们也都听到了。 队长问了长歌和丧彪的情况后,知道了这孩子是真大佬,并且那变异虎也没有伤害过他们两个小队,直接跟基地的领导汇报了。 周刚:丧彪大人是看不上我们,在它眼里,我们都是小卡拉米。 领导们听完了汇报,让周刚做担保,便让丧彪进入了基地。 第232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13 丧彪一进去基地,就瞬间成了焦点,八九米长,将近三米高的大老虎,威风凛凛的。 众人觉得既害怕又新奇,都远远的看着丧彪。 周刚心里同样打鼓,他是见过丧彪,可也没这么近距离接触过啊,他觉得丧彪呼出来的气,直往他的脖子里钻。 长歌打量着这个基地,心里比较满意,别的不说,至少道路就非常的干净整洁。 “周大哥,我想租个大点的房子,有别墅的话最好,丧彪个头大,地方小了不够住,这要去哪办手续?”长歌说道。 周刚听完高兴的看着长歌,“长歌大佬,你打算在基地住下来?其实,异能者是可以分配房子的,以你的等级,分个别墅也正常。” “我只是想带着丧彪在基地里过冬,等冬天过去了再离开,不是常住。”长歌解释道。 “哦,我明白了,那我带你去任务大厅吧,那边可以办,不过有没有别墅我也不知道,就是有,费用也不会低。”周刚有些失望,他还以为长歌要留下来呢。 “谢谢!”长歌道谢。 周刚带着长歌去了任务大厅,这里以前应该是政务中心之类的地方,一楼有一个非常大的大厅,还有很多窗口。 周刚带着他直接去了管理房屋的窗口,丧彪留在了外面,等着长歌。 “你好,请问咱们基地还有别墅吗?我有个朋友想租。”周刚问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看了看登记本后,说道:“别墅还有,价格可不低,一个月五十个二级晶核,如果是其他物资的话,就看你们能拿出什么物资,再估价。” 长歌个子矮,只能扒着窗台往里看。 周刚把他抱起来,让他能看到里面。 长歌尴尬的能抠出一栋别墅了,唉!又一次叹气。 “叔叔,我想问一下,如果用物资换的话,一个月大概需要多少物资?”长歌问道。 “那要看物资的种类,不同的物资价格也不一样,粮食是最贵的。” “羽绒服或者羽绒被呢?”长歌问道。 工作人员一愣,随即激动的问道:“你有这个?有多少?” 长歌:不会是想狮子大开口吧? 工作人员一看长歌的表情,就知道他误会了。 于是解释道:“如果你能拿出这样的保暖物资,可以换给基地,基地给你算积分,如果是积分的话,一栋400平的别墅,一个月是100个积分。 像那种到膝盖的羽绒服,一件羽绒服是20积分,羽绒被也是一样的价格。” 长歌算了一下说道:“让你们管事的来跟我谈吧,我手里确实有这个,数量不少。”说完,长歌就让周刚把自己抱下去。 工作人员看了看周刚,意思很明显,他能不能做主? 末世了,很多不合理的事情,都变成了合理,工作人员也不知道这孩子有没有这个实力。 周刚严肃的跟工作人员说道:“不要以貌取人,他是异能强者。” 工作人员也严肃起来了,说道:“那你们等我一下。” 工作人员说着,就起身急匆匆的离开了。 周刚则看着长歌问道:“大佬,我能不能跟您换几件羽绒服和羽绒被?” “你要多少?”长歌问道。 “每种二十件。” “行,我给你留出来,我不要积分也不要吃食,我要金银首饰和玉器,给我一大行李箱就行了。” 周刚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长歌居然要这个,这玩意儿一点用都没有,不当吃不当喝的。 “你要这个干嘛?那玩意儿已经不值钱了。” “我就是单纯的喜欢。”长歌说道。 周刚心里都酸死了,他们连饭都吃不饱,你还能有个人爱好,真是强者任性啊! “行,我知道了,我保证给你弄好看的。”周刚说道,这玩意儿随便去哪都能找到。 正说着话的功夫,刚才的工作人员已经出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个领导模样的人。 那位领导笑呵呵的跟俩人打招呼:“你们好,我是这个基地的负责人之一,我叫孙捷,咱们去接待室谈吧。” 长歌和周刚点点头,跟着孙捷走进了一个小接待室。 孙捷问道:“请问,你们是要租别墅吗?” 周刚摆摆手说道:“不是我,是他租,这是我朋友。” 孙捷看着长歌,笑容不变的说道:“咱们现在的别墅有300平联排的,也有400平以上独栋的,请问您是要租哪一种?” “400的吧,我有一只变异虎伙伴,联排的不方便。”长歌说道。 孙捷立刻就想到了外面趴着的那只,脸上的笑容更深了,“我听工作人员说,你可以用羽绒服和羽绒被换?能问问有多少件吗?” 长歌说道:“长款的羽绒服10万件,短款的羽绒服5万件,羽绒被10万条。” 孙捷低头想了一下说道:“您看这样可以吗?长款的羽绒服20积分一件,短款的15积分,羽绒被也是20积分。 这些物资如果您都能换给基地的话,别墅免费给您住,住多久多行,直接给您办理居民卡,以后您就是我们基地的一员了。” 长歌笑着摇摇头说道:“都换给你没问题,不过我只住到冬天结束就行。” 孙捷明显愣了一下,小心的问道:“能问一下您是什么异能吗?” 长歌回道:“雷系和空间系。” 周刚:为什么没有说火系?是不想让人知道吗?原来还有一个空间系异能吗?大佬就这么信任我?看来回去得跟队友们交代一下,把嘴管住了,千万别得罪人。 “双系异能?您真的不考虑一下在基地定居吗?”孙捷是真的惊了,他听说过双系异能,没见过,可那些无疑都是强者中的强者,对于强者,孙捷自然不想放过。 周刚:其实大佬是三系。 “我喜欢冒险,不喜欢在一个地方常住。”长歌回答。 “好吧,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随时可以更换居民卡。”孙捷知道有些人不能强求,太执着会得罪人。 “好的,那我们去哪交易?最好准备一个大点的仓库,这些东西毕竟占地方。”长歌问道。 “两位请跟我来。” 孙捷带着俩人出了大厅,一直往内围走去,丧彪跟在后面。 孙捷来的时候,远远的看过丧彪,感觉很威风,现在直面凶兽,才知道有多可怕,他觉得自己的腿还能走路,真的是非常的了不起了。 几人来到一个空的大仓库前,孙捷让人打开门,长歌小手一挥,25万件货物就码的整整齐齐的了,占据了一整个仓库。 “您可以点数了,点好后把积分卡给我就行。”长歌说道,他相信没人敢骗他。 放出了这些保暖物资,储物袋的空间立刻空出来不少。 “您放心,等办好了,我让人把积分卡给您送到别墅去。” 孙捷的语气更加的客气了,这位是真大佬啊! 第233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14 办好了入住的手续,长歌拿着钥匙在周刚的带领下,带着丧彪去了别墅。 这栋别墅的环境还不错,水电暖齐全,怪不得这么贵呢? 周刚羡慕的看着这栋别墅,这附近住的人,哪个不是大佬般的人物啊,他虽然是个小队长,可也只能住在居民区,实在是囊中羞涩啊! 长歌把给周刚的羽绒服和羽绒被也放了出来,“周大哥,你先把东西带回去吧,金银首饰什么的,你凑够了再拿给我就行,对了,周大哥,有没有兴趣做个兼职?” 周刚看着那四十件货物,心里高兴,总算是不用挨冻了。 “您放心,我明天就能给您送过来。不过兼职的话,是什么兼职?”周刚问道。 “我想收些金银珠宝一类的物件,你可以帮忙去收,我用积分跟你换,一件2个积分,你多少钱收的,我一概不管。” 周刚一听立刻就答应了,在基地,一个积分就能买一斤大米,他去换的话,最多一两或者二两就行,剩下的都是赚的。 同时又感叹,真是有钱人啊! 长歌:主要是积分太多了,这玩意儿出了基地就是数字,屁用没有。 周刚高兴的抱着一个大包袱回了住处,里面是换的保暖物资,还有长歌给的两块腊肉,这是周刚帮忙的谢礼。 周刚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召集所有的队员,先给他们发物资,然后就把长歌要收金银珠宝的事说了。 “老大,那个大佬要这玩意儿干嘛?有钱没地儿花了?”一个队员问道。 周刚叹了口气说道:“可不就是有钱没地儿花了吗,对了,大佬在基地说的是雷系和空间系异能,你们也记住了,别的一个字也别说,惹恼了他,我也救不了你们。” 说到最后,语气严厉的很。 “知道了,不会乱说的。” “他还有一个空间异能?妈耶,难不成他真的是天道的亲儿子?这也太强了。” “嫉妒让我面目全非。” 队员们都羡慕哭了,这小孩哥怎么就这么命好呢,强的不是一点点啊! “老大,要不要提醒一下破晓那边?” “提醒一下吧,别因为嘴快惹了麻烦,丢了小命不值当。”周刚说道。 接下来的几天,周刚每天都来长歌这边报到,偶尔长歌还留他蹭个饭,一来二去的,俩人的关系也熟悉了。 周刚是火系异能,目前三级。 说起异能等级,有一天周刚忍不住的问道:“大佬,你是几级了?” 长歌淡淡的回道:“7级。” “嘶~”周刚差点哭了,羡慕的,难怪这么厉害呢,天花板啊,看着长歌的眼神充满了渴望,他想问问长歌是怎么做到的,可又不敢。 长歌看着周刚那纠结的脸,有些想笑,不过他也知道,他们升级同样是靠战斗和晶核。 “想不想变强?”长歌问道,对于传功法什么的,长歌自然是乐意的,毕竟这可是功德啊,但是吧,人都有劣性根,那就是上赶门子不是买卖,送上门来的东西,没有人会珍惜的。 “您愿意教我?”周刚激动了,这可是变强的阶梯啊! “只要你愿意学,没什么不能教的,你学会了也可以教给别人,交上去谋个职位也行,我不在意这个,况且,能多一个强者,就能早一天结束这鬼日子。”长歌叹气的说道。 “那我要不要拜师?”周刚问道,授业之恩,拜师才是正常的,至于说拜个比自己小的人为师会不会丢人,你可以出去问问,谁会笑话你,他们巴不得拜师的那个是自己。 “不用,就是看你投缘而已。”长歌笑着说道。 长歌把吸收自然之力的功法同样教给了周刚,人体经脉图和修炼心得也给了一份,这修炼心得还是从雷鸣那里抄来的,长歌就没有心得这玩意儿。 周刚如获至宝的回了家,辗转反侧了一个晚上,最终决定先教给自己的队友,然后再把功法献上去,某个一官半职的,这样就不用整天往外跑了,能舒服的活着没人愿意吃苦。 长歌给了功法,剩下的事情就不关注了,他相信周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周刚的身上有股正气在,这也是长歌选择他的原因,不欺凌弱小,但也不是烂好人,有自己的原则,也心存善意。 周刚的霹雳小队在掌握了吸收自然之力的方法后,周刚就把功法报了上去,在验证后,周刚的霹雳小队成了官方的小队,职责是担任功法的教官,霹雳小队不用再出去搜寻物资了,基地会给他们发物资,相当于有编制了。 霹雳小队的人都非常满意如今的境况,对长歌也更加的感激了,有时间就收集金银,然后给长歌,他们本意是送给长歌的,可长歌的积分根本就花不完啊!他真不缺那点积分。 后来长歌还帮忙换晶核,用积分换,自己辛苦换来的积分,总不能浪费掉吧,浪费可耻! 长歌在曙光基地待了四个月,这个冬天才过去,长歌也要离开了。 主要还是因为太烦了,自从基地知道周刚的功法是长歌给的,就开始上门来拉拢,长歌理解这样的做法,如果长歌是基地长,也不会错过这样的强者,肯定要争取的。 只是长歌不喜欢待在基地,也没打算定居,所以不管谁来都拒绝了。 但最近来拉拢长歌的人,心眼子有些不正,他们居然想夺权,拉拢长歌也不过是争取筹码。 那一刻长歌有些怒了,都不看看目前的形势吗?末世还没结束就想着夺权,简直就是蠢货。 果然,不管在哪个世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争斗永远不缺,还真是其乐无穷啊! 唉,长那么多心眼子,也不怕变成筛子,长歌对这些没兴趣,你们爱咋斗就咋斗,别带上自己就行。 长歌走的时候只有周刚知道,周刚也有自己站队的人物,只是他从来没有跟长歌提过,长歌就当不知道,不过作为朋友,道个别还是可以的。 周刚是个聪明人,别看他能在长歌这里蹭饭,但他自己明白,长歌跟他的交情其实没有那么深,所以夺权争利的事,从没提过。 长歌离开了曙光基地,又开始了猎杀时刻。 他要攒晶核,多多的晶核。 第234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15 长歌离开了曙光基地后,又去了其他的基地,同样是传播功法,也会换取物资,同为人类,能帮的长歌肯定会帮,能多活下来一个人,就多一份希望不是吗? 长歌在国内转了两年,把高阶的丧尸和变异动植物都收拾的差不多了,长歌就去了国外。 那里的丧尸更多,而且等级更高,没有了秩序,猎杀的就更加残忍。 国外的矿产也多,金银同样不少,可不能便宜了别人。 长歌一直都搞不明白其他国家那些人的脑回路,即便是在原生世界的时候,长歌也觉得他们的脑子有病。 难不成文化不同,信仰不同,差别就这么大吗? 反正,长歌对他们一点也喜欢不起来,无论经过多少世界,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长歌带着丧彪从新省出发,一路向西横扫,别说啊,杀起来就是爽,一大片一大片的丧尸,幸存者更是没见到,反正长歌出来六个多月了,还没碰到一个喘气的人呢。 有黄金就收黄金,没有黄金就收矿产,长歌在国内图书馆里收集了不少资料书籍,这个世界的地图,矿产分布图什么的,长歌都有。 油田,金矿,金属矿产,稀有金属的矿产,长歌都收的不亦乐乎,晶核更是成倍的增加,白天忙完了,晚上就修炼,要不是还有丧彪陪着,长歌估计能变成哑巴,现在他都学会自言自语了。 这边没有安全基地,只有异能者建设的堡垒,跟城堡差不多,时不时就会被丧尸围了,长歌都不知道遇到多少个废弃的堡垒了。 “丧彪啊,咱们出来这么久,一个活人都没见到呢,不会都被灭了吧。” “丧彪,你说以后这个世界,不会就只剩一个华国了吧?” “丧彪…” 丧彪一开始还会回应长歌,后来,丧彪也不愿意回应了,长歌就开始自言自语,反正回应不回应的,长歌也不在意。他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话而已。 除了丧彪,重九也没落下,丧彪不搭理他,他就跟重九说话,后来收集的物种越来越多,重九还要按照长歌的规划,亲自管理西大陆,重九也忙起来了。 于是,说话的对象又变成了丧彪。 “丧彪,等咱们把西边转完了,就去北边,我给你找个媳妇,怎么样?” “丧彪啊,你想要个啥样的媳妇啊?彪悍的?温柔的?好看的?” “丧彪啊,一个媳妇够吗?要不要多找几个?” 丧彪如果能说话,肯定会说:“烦死了!” 不过说起媳妇,丧彪还是给了长歌回应,“吼吼吼”:“一山不容二虎,要那么多雌性,还不整天打架?” “哎呀,丧彪想媳妇了呢?”长歌笑了。 丧彪气的恨不得把耳朵闭上。 丧彪是东北虎,长歌想给它找个漂亮媳妇,然后把它们带走,相处了三年多,长歌越来越喜欢丧彪了,不成精,放进空间也没事,西大陆又不缺食物,总要维持生态平衡的嘛! 这个想法长歌跟重九说过,重九也同意了,变异虎的寿命随着等级的提升,寿命也会增加,如今的丧彪是五级变异兽,寿命能达到一百年。 长歌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把西边的国家清理完。 不怪长歌变成了话唠,天天的杀丧尸,杀变异动植物,连个活人的影子都见不到,再不找点事干,长歌也会抑郁啊! 从西边又去了非洲,这边有黄金和钻石,矿产资源相当的丰富,水果更是不少。 清理完了丧尸,长歌就朝着那些变异动植物下手了,可惜非洲没有老虎,不然还真能给丧彪找个媳妇。 自从到了非洲,丧彪就放飞自我了,在这片大陆上,丧彪可以说完全没有对手,每次丧彪杀完动物,都会大吼一声,长歌觉得它是喊:“还有谁!” 食草的动物,长歌挑了几种收进了空间,剩下的都变成了丧彪的存款和晶核。 钻石矿收了几个,其他的矿也收了不少,植物就更不用说了,有用的,味道不错的,长歌一概没有放过。 用了一年的时间,长歌和丧彪才把整个非洲横扫完。 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长歌和丧彪才到了原来的大毛家。 自西向东一路平推,不过在这里长歌总算是见到活人了,他们打造了底下城堡,要不是在野外遇上,长歌都不知道,他们居然住在地下。 不过,长歌也没跟他们交流,远远的看了几眼,就离开了。 不过在这里,长歌还真的给丧彪找了一个媳妇,一只刚成年的母虎,三级的火系异能,长的怪好看的,虎头虎脑的,长歌让丧彪自己去收服它,自己的媳妇自己找,机会都给你了,把握不住,就打光棍吧。 丧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给自己脱单了,领着那只母老虎回来了,乖巧的像个小媳妇。 长歌给它取名虎妞。 虎妞对长歌没有丧彪那么亲近,但也会听长歌的命令,长歌也会分给它晶核,相处的倒是还挺不错的。 长歌是在东边最近的那个海峡出的海,把丧彪和虎妞收进了空间的西大陆。 “丧彪,虎妞,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家了,喜欢吗?” 丧彪“吼吼吼”:喜欢,这里好舒服,我喜欢这里。 虎妞也点头回应。 “喜欢就行,不过呢,过几天,你们还是要出来的,我现在要出海,等到了海那边,你们就出来。” “吼”:好的。 长歌看着它们俩去撒欢了,跟重九说道:“看着点它们俩,该使唤就使唤。” “放心吧主人!” 整个西大陆被重九打理的井井有条,看着这个充满生机的西大陆,长歌由衷的高兴,还是重九最能干。 长歌利用海心珠的海洋之力,通过了海峡,到了海对面。 从北往南一路过去。 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才把整个西海岸走完,此时的长歌已经长大了,成长为一个大小伙子了。 在大漂亮的时候,长歌还发现了研究丧尸病毒的研究所,他们居然用活人做实验,来研究异能,简直丧心病狂。 长歌把那个研究所给端了,能毁掉的资料全部毁掉,有用的带走,仪器设备也都带走了,末世里,这些仪器设备可是最宝贵的资源,等回去了,就交给希望基地。 长歌还在这边找到了兵工厂,武器设备还有机床什么的,也没放过,不得不说,大漂亮在军工这一块,还是可圈可点的。 直接在西大陆建立了一个军工基地,有在大漂亮搜刮的机床,也有大毛那边的,都交给了傀儡打理。 当长歌再次踏上华国土地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五年,离开的时候还是一个半大孩子,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大小伙子了。 第235章 我在末世囤物资完 长歌再次来到希望基地的时候,雷鸣已经是基地长了,知道长歌回来的消息,雷鸣特别的高兴。 “长歌,你终于回来了,这些年你去哪了?我们都很担心你。”雷鸣拍着长歌的肩膀高兴的说道。 “有什么可担心的,我的实力你还不知道吗?我去国外转了一圈,给你带了些设备回来,都是些先进的生物研究设备。”长歌见到老朋友也开心。 “真的?那可太好了,我们现在就缺这个。走,你的别墅我还给你留着呢,你先休息一下,不急。”雷鸣带着长歌去了6号别墅。 雷鸣给长歌介绍了这几年国内的发展:“如今异能者的等级越来越高了,外面也清理的差不多了,虽然也有危险,但生存没有问题。 前段时间,我们几个基地长开了一个碰头会,咱们要复国了,再次完成大一统,对了,国外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长歌也把国外的情况跟雷鸣说了:“唉,西边基本没啥人了,北边还有,但也不多了,海对面也有,不过也是十不存一,异能者最高等级是8级异能,但也是凤毛麟角。 这次复国,我建议,咱们的地盘能扩多大就扩多大,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啊!” 雷鸣想了想,说道:“我把这些情况跟其他几个基地长也说一下,就像你说的,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长歌在希望基地住了下来,把带回来的那些用的着的资料、设备什么的,能给的都给了。 丧彪和虎妞也生活在基地,还生了两只小虎崽,一公一母,丧彪也是儿女双全的虎了。 长歌只有无聊的时候才会出去,跟着那些开拓队去清理地盘,几个基地都在各自开拓通道,等几个基地彻底整合后,就是复国的日子。 这段时间,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异能者都投入到了基建中,基建狂魔的称号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在开拓的过程中还发现了新能源矿,新的金属矿,存储量还不小。 长歌知道这一消息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世界的发展方向了,应该是向科技文明的方向发展。 能源石的出现,直接把世界发展向前推了一大步。 悬浮车已经研发出来,进入了实验阶段,智能机器人更是被广泛使用,毕竟人类还是有些少。 当华国把原来的国土面积都清理完成后,各个基地同时宣布,新华国正式恢复国家体制,重新命名为华夏。 那一天,就像一百多年以前一样,领导人再一次登上城楼,宣布:华夏正式恢复国家制度,末世结束了! 雷鸣被认命为国防部长,其实就是让他去占地盘去,因为目前只有长歌对外面最了解,而且长歌和雷鸣的关系不错。 开疆扩土是华国人刻在骨子里的追求,国内蓬勃发展,雷鸣则带着军队开始了向外扩张。 长歌跟着雷鸣一起去开疆扩土了,他对这边比较熟悉,跟在雷鸣身边,充当狗头军师。 长歌也跟着雷鸣学习排兵布阵,这方面是长歌的短板,他没有学过指挥,就是个纸上谈兵的,如今有这样的机会,长歌自然不会放过,这可都是实打实的经验啊。 虽然敌人都不是人,但战术是相同的,开拓军就像一台推土机一般,直接平推过去,后面还跟着工兵,主要是测绘地图和探索新能源。 长歌觉得如今的开拓军,真有当年大秦铁骑的风采,可以说,那就是碾压般的向前推进。 人不够,还有机器人,地面上的不行,还有空中梯队。 长歌跟着雷鸣真的学到了很多,专业的就是专业的,长歌就像一块海绵,不停的吸收着新的知识。 在华夏建国10周年的时候,真真正正的做到了: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世界上只有一个华夏。 长歌在参加完十周年庆典后,把这个世界的科技都收集了一份,存入了空间,把丧彪一家子都收入空间的西大陆后,才跟雷鸣辞行,他要离开了。 重九在意识中告诉他,天道已经升级完成,以后有漫长的岁月慢慢发展。 长歌回到空间后,存放好这一世的身体,没错,长歌又把身体带走了,不为别的,主要是这一世的身体强大,15级异能的身体,就算是炮弹都炸不死,而且还能吸收自然之力,丢了就太可惜了。 重九无奈的看着长歌,主人这是什么癖好啊?怎么还喜欢收集身体呢? 长歌把这一世的物资都安置好,才去了练功房,看着这一世的功德,呦呵,还真不少啊! “主人,因为你传播了新的功法,天道的升级得以提前完成,所以这次大方的给了你好多功德。”重九开心的说道。 长歌也开心,这一世他是真的不轻松,从进入小世界就在杀丧尸,杀变异动植物,又不停的收集新物种,闲下来的时间真的不多。 看着充满生机的西大陆,长歌觉得累也值得。 同样给了重九三成的功德,这一世虽然重九没有出去,但它也不轻松,当着百科全书,还要打理西大陆。 长歌炼化完这一世的功德后,发现自己又升了一小阶,如今已经是天阶四层了,神魂又凝实了一点。 “小九,我们走吧。” “好嘞,主人。” 第236章 亮剑世界的军火商1 长歌再次进入小世界后,看着这个满目疮痍的小世界,心里就是一紧,情况有些不妙啊! “主人,这次我们进入电视剧世界了。”重九说道。 “有什么区别吗?”长歌问道。 “和小说世界还是有区别的,首先,影视剧世界有人物形象以及性格特点,经过演员的演绎,人物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所以,这样的世界,如果取代剧中人物,不能崩人设。 还有就是剧情限制要比小说世界大的多,小说世界完全靠想象,而影视剧已经非常接近正常小世界了,对主人的限制也多,更不能胡来,否则会被剧情意识排斥。”重九科普道。 长歌第一次进入影视剧世界,知道了这里的规则,点点头说道:“我明白了,就是不能过多的干预剧情呗?” “是的主人,你可以卡bug,但是不能浪。”重九说道。 “唉?不对啊,小九,你一个劲儿的提醒我不能干涉剧情,不能崩人设,不能浪,说说吧,这是哪个电视剧世界?是不是我熟悉的?”长歌听出了重九话里有话。 “那个…主人,这是亮剑世界。”重九知道长歌对华国有很深的执念,如今穿越到这个世界,重九怕长歌杀疯了,让小世界崩塌。 “亮剑?李云龙?” “是的,主人,你不能乱来,每个小世界都有祂的发展轨迹,如果过多干预,或者肆意的更改剧情,可能会导致小世界崩塌。”重九再次提醒。 “也就是说,我不能直接把小鬼子都灭了是吧?”长歌眯了眯眼说道。 “对,我就是怕主人你热血上头,不管不顾的,其实那对小世界来说,会承受不住。”重九说道。 “那我总不能干看着吧?杀几个畜牲应该可以吧?提供点武器装备也没问题吧?”长歌想到了卡bug的方法。 “这个可以,只要不动用神魂力量就行,而且提供的武器也不能太超前,超出当前世界十几年没问题,如果太超前,小世界也承受不了。”重九怕长歌直接给小日子炸沉了,那样会更改世界进程,小世界无法承受。 “辅助的工具用灵器可以吧?”长歌又问。 “只要不是直接用于战争就行。”重九说道,它太担心了,一旦小世界崩塌,之前的功德就白赚了,而且每个小世界都有祂必须要经历的苦难和觉醒,不能用外力干预。 长歌说道:“我明白了,如今的时间线是哪一年?” “1939年初,也就是民国28年。” 长歌听完重九的话,心里就有了打算。 首先在第二座玲珑塔里,拿出一个飞机样式的飞行器,这是之前在修仙界炼制的,一直没有用过,但这个世界,长歌得用上了。 飞行器是用灵石催动的,可以隐身,最重要的是没有声音,就是有些费灵石,可长歌恰恰不缺灵石。 长歌准备好飞行器后,又进了炼丹房,开始炼制傀儡,她这一世需要人,现在已经不是心疼不心疼材料的问题了。 又炼制了十个傀儡,编号是6到15,又召集了之前的四个傀儡,给他们取了名字,分别是平,安,顺,遂。 西大陆的兵工厂也要启动了,重九自告奋勇的要求管理兵工厂,它和长歌不一样,对华国没有执念,所以它不想参与战争,长歌也理解,干脆让它在空间管着兵工厂吧。 长歌给了重九武器的生产图纸。 首先是枪支,长歌选的是56家族的样式,这是最适合华国体质的枪支。 1、56式冲锋枪(仿ak-47):口径:762x39mm,射速:600发/分,有效射程:400米,全枪长:874mm(固定托)/654mm(折叠托),重量:403kg(空枪),30发弹匣。 标志性三棱刺刀可折叠,刺入人体后形成方形创口,配合血槽设计便于快速拔出。 2、56式半自动步枪(仿sks),口径:762x39mm,射速:35-40发/分,有效射程:400米,全枪长:1332mm(刺刀展开),重量:375kg,10发固定弹仓。 3、56式轻机枪(仿rpd),口径:762x39mm,射速:650发/分(理论)/150发/分(实际),有效射程:800米,全枪长:1037mm,重量:79kg(含弹链),100发弹链供弹。 56式三棱刺刀,刀身含砷元素,表面磷化处理防反光,刺入人体后释放微量砷加速伤口感染。 至于说重机枪,长歌选来选去还是选择了三德子的mg42通用机枪和毛子仿德子的马克沁m1910重机枪。 mg42通用机枪俗称“希特勒电锯”,这款机枪唯一的缺点就是费子弹,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缺点。 所以,长歌决定,到时候多配点子弹。 手枪长歌选有两款: 1、德制毛瑟c96手枪,俗称“镜面匣子”,也叫“快慢机”或者“20响”,关键时刻可以当冲锋枪用。 2、美制柯尔特m1911,结构坚固耐用。 另外还定制了一些德制鲁格p-08,用来送礼用,你可以怀疑小胡子的能力,但你不能怀疑小胡子的审美,这款枪真的很漂亮。 另外还有迫击炮, 1、美式m-19式60毫米迫击炮, 口径:60毫米,射程:1800米。 2、苏联pm-41式82毫米迫击炮,重56公斤,射程:3100米。 步兵炮和山炮也要安排上,长歌选的是小鬼子的92式步兵炮和94式75mm山炮,射程8300米。 92式步兵炮 94式山炮 手榴弹选的是德式的m24,俗称“德国大瘤子”。 做完这一切,长歌又一次进入上一世方长歌的身体,这一世,他又是方长歌了。 长歌先去了大漂亮,在这里用金钱开路,办理了户籍,还买了一个大庄园,种植棉花,并建立了工厂,生产作战服,交给了6号和7号傀儡打理,并把他们的外貌调成大漂亮的面孔,毕竟这样比较方便。 6号取名乔恩,7号取名罗伯特。 庄园主要生产布匹,庄园里的工人主要聘用华人华侨。 长歌还给傀儡们开通了空间权限,生产好的布匹和作战服,可以第一时间存入空间西大陆的无限仓库。 有危险也可以第一时间回到空间,确保安全。 第237章 亮剑世界的军火商2 安排好了大漂亮的事务后,长歌回了国内,先去了东北的旅顺,这里是小日子的港口,一些重要物资,都是从这里起运回小日子的,小日子的一些武器装备也是从这里登陆。 长歌让方遂带着8号和9号,在这里拦截小日子的船只,不管是运出还是运进的小日子船只,一经发现,全部拦截,运出的一旦离开港口,进入海上,就把人嘎了,然后把东西收入空间。 长歌还给了方遂一个小型的飞行器,方便他行动。 运进的也是同样在海上操作,不能给华国的老百姓惹祸,小日子可是疯狗,一旦在陆地上丢失物资,他们会第一时间杀人。 长歌还给方遂下达了一个命令,那就是盯死731,确保东北不能有这样的地方存在,只要有就杀,绝不轻饶,至于说那些毒气弹和细菌弹,一经发现,立刻收起来,为此,长歌还给了方遂一个储物袋,把这些东西存入储物袋,长歌有用。 为了防止小日子更改运输路线,长歌把10号傀儡派去了沪市,11号傀儡派去了津市,确保不让国内的资源外流。 长歌把12号傀儡的外形调成了鸺鹠(xiu liu),一种小型的猫头鹰,在夜间活动的一种鸟,只有15厘米左右大小,让它去了小日子本土,给它下达了命令,一旦发现华国的文物,立刻收入空间,其他时间就潜伏下来,收集小日子的资料。 长歌让方顺和其他傀儡在空间南大陆生产物资,主要是罐头,压缩饼干,白糖,还有猪油,罐头和猪油都是用大桶装,一桶是100斤,按一斤10两算,毕竟这些物资都要用国外的借口。 长歌自己则带着方平和方安,坐着飞行器到了晋西北,既然是亮剑,那就找主角好了,反正他是气运之子。 长歌给自己和两个傀儡简直是武装到了牙齿,比如每人一把56半,一把56冲或者56轻,另外还准备了一把狙击步,和一个巴祖卡的火箭筒。手枪配的是毛瑟c96。 至于说弹药嘛,配备了一个基数的弹药,反正空间里有的是。 说到狙击步,长歌就生气,本来他想准备一把大狙的,可重九说,那个已经超出太多了,没办法,长歌只能换成98k,不过还是让重九给改装成了半自动的,还配了8倍镜,另外还有手榴弹若干。 长歌带着两个傀儡在晋西北的山林里穿梭,说实话,他现在还真不知道去哪找李云龙,如今才是1939年,剧情开始的苍云岭之战是1940年。 不过嘛,来都来了,先打鬼子再说,反正只要他一直杀鬼子,总会有人来主动找自己的。 这个世界的剧情力量还真是挺强的,长歌的神识被压制到了2000米的范围,也就是4里地,而且身体里的异能只能发挥到2级,不过,身体本身还是15级异能的强度,不敢说刀枪不入,至少炮弹现在炸不死他。 此时的长歌正在山里找路呢,唉,这个年代,没有地图是真的能迷路,长歌在意识里跟重九说道:“小九,给我弄一幅晋省的地图,这山也太多了,根本找不到路。” “好的,主人。”重九答应着。 多亏长歌这副身体的体力好,要不然跑这么一上午,都能累死。 刚刚又翻过一座小山,还没等长歌辨别方向呢,就听到了枪声。 “啪勾” 长歌停住脚步,蹲下身子,仔细辨别着枪声的方向,大山里是有回声的。 又是一声“啪勾” “在那边,是三八大盖的声音,快走!” 长歌散开神识,朝着枪声的方向快速奔跑,方平和方安紧随其后。 长歌散开神识,一路探过去,在这大山里,能听到枪声,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是鬼子在追抗日队伍,另一种就是在扫荡。 跑了几里地,也不过就几分钟的时间,这时一个小村庄就进入了神识的范围,不好,是鬼子在扫荡。 长歌快速的翻过了前面的小土坡,发现了一小股的鬼子,正在小村庄里扫荡。 长歌拿过一旁方平背着的狙击枪,打开保险,就朝着村里奔去,快速的找到制高点,举起枪,朝着一个枪上挂着膏药旗的鬼子,开了一枪,“啪”!直接爆头。 “敌袭!敌袭!”其他的小鬼子迅速隐蔽。 还没等他们找到藏身处,长歌的第二枪已经响了,“啪”,机枪手被爆头。 随后又是“啪啪啪”三声枪响,整个机枪组被报销了。 长歌迅速把子弹压满,同时观察着下面的鬼子,这是一个鬼子的小分队,一共13人,一个分队长已经死球了,一个机枪组4人,也报销了,还剩下8个小兵,藏的可严实了,头也不敢露。 还有五六个二鬼子,更是早就跑没影了。 长歌的狙击步枪有效射程是800米,三八大盖的有效射程是460米,长歌此时和他们的距离大概有600米,所以长歌一点都不担心。 在意识中吩咐两个傀儡去村子里看看情况,把那几个二鬼子给灭了,长歌继续盯着小鬼子。 这帮二鬼子真该死,长歌恨鬼子,但他更恨二鬼子,尤其是这种带路的二鬼子。 等把他们灭了后,就前后包抄,把剩下的鬼子灭了。 这时,一个鬼子稍稍的露出了头,“啪”的一声枪响,头盖骨就被掀了。 呵,想露头?问过我了没? 剩下的鬼子吓得死死的趴在地面上,离的近的那头鬼子,脑瓜顶上的粪勺上,红的白的糊了一大片,连大气都不敢出。 几个小鬼子小声的蛐蛐着。 “怎么办?对方是神枪手,我们连头都不敢抬。” “要不,先试探一下?” “怎么试探?” “你看我的。” 说着,一头鬼子摘下了粪勺,挂在了枪头上,稍稍的从矮墙后伸了出来。 长歌并没有开枪,小鬼子,当大爷我的神识是吃素的吗? 小鬼子看长歌没有开枪,非常纳闷。 “那个人走了吗?” “不知道啊?会不会有诈?” 小鬼子又开始蛐蛐,胆子小的依旧死死的趴着。 有胆子大的,又开始稍稍的露头。 等的就是你露头。 “啪”,头盖骨又掀翻一个。 “啊啊啊!他还在,这个魔鬼,太狡猾了!” 这时有鬼子要崩溃了,对方这枪法太准了,而且,还识破了他们的试探。 “怎么办?我们怎么办?” “我们一起冲出去,我就不信他能一下子把我们都打死。” 还真有头脑清醒的鬼子,不过长歌会怕吗?就算狙击步枪里的子弹不够,他还有一把56半呢,虽然有效射程是400米,但最大射程可是1500米,况且,射程不够神识凑,弄死他们几个,长歌还是很轻松的。 第238章 亮剑世界的军火商3 几个小鬼子一听,觉得有道理,拼一把没准还能活命,但不拼肯定死。 就在几个小鬼子商量的时候,长歌已经把子弹压满了,现在还剩下6头鬼子,长歌的枪里有5发子弹,剩下的那个嘛,呵呵,多借他几条腿也跑不出去。 就看几个小鬼子数完数,一下子都窜了出去,长歌也没客气,“啪啪啪”,连着5枪,撂倒了5个,剩下的那个,还没等长歌冲出去呢,就被方平给收拾了。 13个小鬼子和5个二鬼子全都收拾完了。 长歌看着那些村民,远远的躲着,偷看着他们,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操蛋又憋屈的日子啊!算了,多杀鬼子吧。 长歌朝着村民喊道:“老乡,帮忙把这些尸体埋了吧,枪什么的你们也收好,可以用来保护村子,不过,你们还是别在这里住了,去山里躲躲吧,小心鬼子报复。” 长歌喊完,就带着两个傀儡准备走了。 “后生,你等等!” 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长歌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就看见那些村民稀稀拉拉的走了出来,领头的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者,穿着长衫拄着拐棍,在一个中年人的搀扶下,缓慢的走了过来。 在长歌的前方七八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后生,老朽替村里人谢过救命之恩!” 说着就要给长歌跪下,把长歌吓了一跳,赶紧过去把他拉住了,这么大岁数了,长歌怎么能让他下跪呢。 “老丈千万别客气,都是华国人,守护国家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不过是正好碰上了。”长歌说道。 “真是好后生啊!”老者激动的擦了擦眼泪,他都以为今天会被灭村了呢,谁能想到,居然有人来救他们。 他们可是都看见了,那些小鬼子和二鬼子被这几个后生,一枪一个,都给打死了,真是解气啊! “老丈,能否问一下,这是哪里?我们主仆三人要去最近的县城,请问该怎么出去?”长歌抓住机会问了路。 “县城?后生啊,那县城都被鬼子占了,你们去了,就是自投罗网啊!”老者闻言紧紧的抓住长歌的胳膊,说啥也不想让他去,那不是送死吗? “老丈,我们就是为了打鬼子啊,与其让那些畜牲天天出来扫荡,还不如直接把他们堵在窝里,您说对吧?”长歌一脸轻松的说着。 “可是…”那是死路一条啊!老者随即又想到,这年头在哪也活不下去啊,叹了口气又说道: “我让人送你们出山吧,咱们这地属吕梁山区,别的没有,就是山多,离咱们最近的就是兴县了,我让人把你们送到官道上,后生啊,千万要小心啊!” 老者拉着长歌泪眼朦胧的说道。 “老丈放心吧,我们会小心的,就此别过,您老多保重,还是带着村里人进大山里躲躲吧,村里已经不安全了。”长歌对着老者抱拳说道。 “哎,我知道了,剩下的事,你就别管了,这帮畜牲我们会埋好的。铁头,你去送送几个后生。”老者朝着旁边的一个年轻人吩咐道。 “知道了,爷爷。”铁头说道。 铁头带着长歌三人走出了村子,开始了翻山越岭,在路上,长歌也跟铁头打听了很多当地的情况。 知道这附近有八路军活动,但具体在哪,没人知道,附近还有鬼子的检查站,还有正在建的炮楼,整天的扫荡,到处抓壮丁干苦力,所以他们都是躲在山里,今天要不是有二鬼子跟着,小鬼子根本找不到。 长歌一边听着一边分析,想找到八路军还得去县城折腾一下,长歌可是知道,县城肯定有八路军的情报人员,长歌打算让人来找自己,自己找他们估计是难了,人生地不熟的,再把自己给丢了。 几人走了半天的时间,天快黑的时候,才走出大山。 铁头停下脚步指着前面的土路说道:“先生,我只能送你到这了,再往前就是官道了,路上有鬼子,我…” 长歌拍了拍铁头的肩膀说道:“铁头兄弟,谢谢你了,剩下的路,我们自己走就行了。” 长歌又回头跟方平说道:“方平,给铁头兄弟拿点吃的。” 铁头一听赶紧摆手,“不行不行,你们救了我们的命,怎么还能拿你的吃的呢,这不行。” 长歌说道:“铁头兄弟,你回去还有不少的路程,饿着肚子怎么赶路?而且,我们也不缺这点吃的,拿着吧,吃饱了,也能跑快点,早点到家,别让你爷爷担心。” 长歌说完,拿过方平递过来的一个布袋,塞到了铁头的怀里,转身就走了。 铁头抱着布袋,说道:“先生你们要小心啊!” 长歌头也没回的摆了摆手。 铁头看着三人一转眼就跑没影了,心里羡慕,可惜他没那个好身板,他还得趁着天没黑,找个过夜的地方,大晚上的赶路不安全。 好在出来的时候,拿了火石,要不然晚上估计能冻死,三月份的晋西北晚上还是挺冷的,有个火堆不仅能取暖,还能防着野兽。 铁头扭头往回跑,他们常在山里走的人,知道哪里有过夜的山洞,不多时,铁头就来到一个山洞前,挪开洞口的大石头,进去看了一圈,就开始捡柴火,一切都弄好,天也黑了下来。 生着火堆,又把洞口堵上,铁头才坐了下来,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拿下水囊,喝了两口凉水,才打开长歌给的布袋。 布袋很沉,还叮咣作响,铁头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现在打开后,铁头就傻眼了。 这是啥?一个铁盒子,上面还画了一头猪。 铁头没见过罐头,也不知道咋开,数了数有6个,干脆放到了一边,又看向布袋里的白馒头,足足十个大馒头。 “乖乖,这馒头可真白啊,就是地主家的少爷也吃不上这么白的馒头吧。”铁头呢喃着,拿了一个馒头,吃了起来。 “真香啊!”铁头细嚼慢咽的吃着馒头,舍不得一下子咽下去,越嚼越甜。 里面还有一个油纸包,铁头打开一看,嗯?是肉,闻着真香。 铁头咬了一小口,细细的嚼着,稚嫩的脸上挂上了笑容,真香啊,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铁头才16岁,要是在现代还是个孩子呢,可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大人了。 铁头一边吃着一边想着长歌几人,“那个人应该是个富家少爷吧,细皮嫩肉的,穿的衣服也没有补丁,还能吃上白馒头和肉,肯定是个富家少爷,嗯,有本事的富家少爷,打鬼子一点不含糊。” 铁头吃了4个馒头,咬了两口肉,就不再吃了,把肉又细细的包好,放进布袋,拿回去给爷爷尝尝,又系好口袋,抱进怀里,添了几根粗木,才靠着山壁睡了过去,脸上还挂着笑。 第239章 亮剑世界的军火商4 长歌带着两个傀儡一路往兴县县城跑去,到了县城外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长歌把方平和方安收进空间,观察着城墙,城墙上有鬼子不停的巡逻,还有探照灯也在不停的扫着,城门口有岗亭,还有暗堡,两挺重机枪,四挺轻机枪守在两边,还有二鬼子在值夜。 长歌看完了,吃了点饭,就准备干活了。 长歌走到城墙的拐角处,把身上的东西都收入空间,几个跳跃就上了城墙,在小鬼子一转身的功夫,越过城墙,悄无声息的跳了进去。 一路畅通无阻的进了县城,长歌没在路上晃悠,直接走房顶,像一只猫一样,一路跳跃着去了鬼子的驻地。 县城只有一个大队的鬼子守着,有1100多人,还有一个伪军团辅助,长歌散开神识,把里面的情况摸清后,就离开了,现在时间还早。 长歌又找了当地的富商和乡绅,长歌分辨是不是好人,不看外表,只看灵魂,黑的都冒烟的,不管他名声如何肯定不是好人,那些坏的人憎狗嫌的,灵魂反而纯净的很。 长歌凭着这一判断,还从没有杀错过人,就比如眼前的这座宅子的主人,看着一脸的正气,实则灵魂都黑的冒烟了。 长歌看着越来越安静的宅子,用神识把这座宅子里里外外的探查了一番,别说,还真发现了点不一样的,居然有个下人灵魂里有功德金点,长歌摸了摸下巴,就是不知道这位是哪伙的? 算了,管他是哪伙的呢,反正不是坏人。 等宅子完全安静了下来,长歌直接进了主屋,手在那个主人的脖子上一扭,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就去跟他祖宗请罪去了。 把整个主屋搜刮了一遍,值钱的一点没留,都收入了空间,金银珠宝,大洋黄鱼,家具古董,一点没剩。 长歌在黑夜里猎杀,一边杀一边收,粮食肉蛋都没放过,反正都是民脂民膏,不能便宜了王八蛋。 那些下人,灵魂变黑的也没放过,灵魂灰噗噗的长歌没杀。 搜刮完一个大宅,又去了另一家,忙活到半夜,长歌才跳上屋顶,去了军火库。 军火库里有一个鬼子大队的备用物资,这些物资,在八路军足足可以装备两个团,还是富得流油的那种。 长歌放出傀儡,让他们把站岗的人解决喽,不能开枪,自己则去收了军火,又去了仓库,被服罐头烟酒长歌收了,米面粮油长歌也没客气。 收完了这些,长歌拿出一把短刀,开始了猎杀时刻。 三人贴上隐身符,从鬼子的指挥部开始,一个屋一个屋的杀,隐身符只有两个小时的功效,失效了就再换一张,过了一个多小时,才把整个指挥部的人杀干净。 然后去了军营,轻松解决了守卫,这里的鬼子都是一个分队一间屋,长歌直接用毒烟,小鬼子,真以为只有你们会制毒吗?上个世界收了那么多有毒的动植物,随便弄点都比你们的效果好。 一屋一颗毒烟雾弹,然后长歌就撤了,坐在墙头上,等着他们回老家。 不到五分钟,整个营地就没有能喘气的了,包括那条狗,都去见他们的天照大妈了,长歌这才进去收了他们枪和弹药。 又拿出短刀,跟傀儡一起开始切脑袋,然后在院子里筑了一个京观,在最顶上的那个大队长的脑袋上,蒙了一块白布,上面画了一条血龙:血龙已醒,卫我河山。 做完这些后,就拍拍屁股,潇洒的离开了。 城墙上等着换岗的鬼子,等啊等,等啊等,就是没等来换岗的人,晚上值夜的小队长,骂骂咧咧的:“八嘎,这帮混蛋,肯定又睡过头了,小泉君,你去叫那帮混蛋来换岗。” 骂完后还打了一个哈欠。 那个叫小泉一郎的鬼子听了,“嗨”了一声,赶紧跑了出去,他也困啊!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小泉一郎屁滚尿流的跑了回来,脸都白了,“小队长,小队长,不好了,军营的士兵都被人杀了,连大队长都玉碎了,都死了,呜呜呜。” “什么?你在说什么胡话,连枪声都没听见,一千人就都死了!八嘎!” 小队长气的给了小泉一郎一个大嘴巴,小泉一郎一点反应都没有,小队长也慌了,赶紧骑上侉子去了军营,刚进大门,就看到了那壮观的一幕。 一千多颗人头整整齐齐的摆成了一个京观。 小队长吓得直接跪了下去,完了,全完了,整个大队就这么被人杀了,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 “赶紧去给联队长汇报,快去!”小队长又怕又慌的喊道。 “队长,没有电台,连电话都不见了,我们只能派通讯兵出城。”旁边的一个小鬼子战战兢兢的回道。 “那就派人去,骑摩托车去,快!”小队长喊道。 “嗨!” 此刻天慢慢的亮了,鬼子军营被团灭的事也传了出来,老百姓都在偷偷的议论,这是哪位英雄干的,漂亮! “唉,你听说了吗?小鬼子的军营一夜之间被人杀了,除了值班的人,一个没剩,脑袋都让人砍了。”声音不大,却是满满的兴奋。 “听说了听说了,据说是真龙显灵了,那鬼子的脑袋都是被真龙杀的。“ “不能吧,肯定是抗日英雄杀的,真龙显灵怎么没听到龙吟呢?” “反正我听说,留下真龙印迹了。” “嗐,要我说啊,不管是谁杀的,都是好样的,解气,太解气了。” “我有最新消息,不止鬼子军营被杀了,大汉奸刘家和张家也被人灭了,家里啥都没剩下。” “真的?都死了?” “主家死了,下人还有活着的,不过啊,死的那些下人都是平时欺负我们的那些人。” “哎呦,真好,这就是报应!” 百姓们议论纷纷,各方的情报人员也忙的不停,都各自传着消息,这事太大了,核实完消息,就赶紧传了出去。 此时一条山间小路上,一个年轻人正气喘吁吁的跑着,一边跑一边擦着汗,却一步也不敢停。 绕过山梁,就拐进了一个山谷,一个小村庄隐隐约约的露出了真容。 年轻人警惕的坐在了石头上,歇了半个小时,把气喘匀了,这才不紧不慢的走进了村子。 “报告!” “进来!” “旅长,兴县来人了。” “哦?让他进来。” “报告!旅长好。” “小王,你怎么回来了?可是出了什么事?”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皮衣的中年人问道。 “旅长,兴县出事了,昨夜整个鬼子军营都被人给端了,除了值班巡逻的一个小队还在,其他的人都死了,连狗都没活了,另外大汉奸刘家和张家也被人灭门了,奇怪的是,昨夜并没有听到枪声。”小王激动的汇报着。 第240章 亮剑世界的军火商5 “什么?真的?”整个旅部的领导都愣住了,这事太不可思议了。 “知道是谁干的吗?”陈旅长问道。 “不知道,根据我们的内线透露,现场只留下一块白布,上面用血画了一条龙,还写了八个字,血龙已醒,卫我河山。”小王说道。 陈旅长摸着下巴仔细的思索着,能一夜之间杀了一千多人,还没有开枪,可见这不是一个人能干成的,如果是民间组织的话,那这些人的实力卓实有些可怕啊!要是能招揽过来就好了。 小王看着旅长在思考,他也不敢打扰,可是他还没有汇报完呢,这时旁边的王政委问道:“还有什么消息?都说出来。” “是!根据内线透露,整个军火库、指挥部和军营都被搬空了,一粒米一颗子弹都没剩下,刘家和张家也是啥都没剩,不光金银珠宝,粮食牲畜没剩下,就连家具都搬走了。” 小王的话音一落,整个旅部安静一片,这是哪个组织干的,真赶上秋风扫落叶了,这么干净的吗? 陈旅长点着一根烟,吸了一口说道:“小王,你先回去,慢慢侦查,看看能不能查出来是谁干的,这么大的动静不可能是一个人干的,这样的人才,正是我们想要的。” “是!”小王敬了一个礼走出了旅部。 旅部的人都在思考这件事,太诡异了,玄幻的不像人干的。 “这事怎么看怎么玄乎,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呢?一枪没放,杀了一千多人,真是见鬼了!”许副旅长拍着脑袋说道。 “谁说不是呢,这可不是一千多头猪,就是一千头猪,一夜之间也杀不完啊!”李参谋长也觉得不可思议。 “不管他们是怎么做到的,能灭了一千多鬼子,对我们来说都是天大的好事,通知下面的部队,做好防御工作,防止小鬼子狗急跳墙,尤其是李云龙那,让他最近消停点,别撞到小鬼子的枪口上。”陈旅长命令道。 “我这就去通知。”李参谋长说完就出去了。 新一团的团部,团长李云龙正在看着地图,想着去哪干一票,他今年刚刚从772团调来新一团,如今正是一穷二白的时候。 要枪没枪,要粮没粮,整个团只有不到八百人,能分到枪的还不到300人,就这不到300条枪还都是老套筒、汉阳造,膛线都磨平了,子弹更是少的可怜,人均不到5发子弹,火炮更是想都别想,还不如做梦来的现实。 “报告!” “进来!” “团长,旅部来人了。”徐虎说道,他是李云龙的警卫员。 “旅部?让他进来。”李云龙放下地图说道。 “李团长,旅部命令,最近加强防区的防御,防范敌人扫荡,另外,旅长特别交代,咳咳,李云龙,你小子最近消停点,别撞到鬼子的枪口上。”通讯员说完了命令,又学着旅长的语气说了对李云龙的特别交代。 “嘿,你个混小子,跟谁说话呢,小心老子揍你!”李云龙气的想给通讯员一脚,会不会说话。 “嘿嘿嘿,李团长,我真没有说谎,旅长就是这么交代的。”通讯员笑嘻嘻的说道。 “那你说说,到底出了啥事?怎么旅长会下达一个这样的命令?”李云龙一想到不能搞副业,就肉疼,跟挖他心似的。 “李团长,兴县出事了,就在昨晚,县城一个大队的鬼子被人连窝端了,除了巡逻值班的一个小队,连条狗都没剩。 而且县城的大汉奸刘家和张家也被人灭门了,不过县城里的军火库,仓库,还有刘家张家的东西也不见了,到现在都不知道是谁干的。”通讯员小声的说了兴县的情况。 “嘶~”李云龙倒吸一口凉气,“属实吗?” 通讯员点点头。 “这特娘的是谁干的?真是漂亮!就是这物资,怎么就没给咱剩点呢,吃这么多也不怕撑着,他吃的下吗?” 李云龙摸着脑袋沮丧的说着,他佩服那伙人杀鬼子的勇气,但同样心疼那些物资,这要是给他多好,他也不多要,哪怕一杆枪一个子弹也行啊,再不济,给点粮食也行,他李云龙不嫌弃。 远在山沟沟里的长歌可不知道李云龙的抱怨,他要是知道,立马把东西都给他送去,真特么占地方,小鬼子的武器装备长歌一点都看不上,可不拿又不是他的风格,不拿留给鬼子,还让他们来打自己人吗?他又不傻。 此时长歌正让两个傀儡在挖山洞呢,他得给自己找个窝不是吗?天天在外面晃悠也不行啊,总要有个据点的,这不是嘛,看上了这个山沟沟,两个傀儡正带着机器人在建基地呢。 长歌躺在一个大树上闭目养神,又不用修炼,修炼了剧情也不让他升级,想想就操蛋。 就这样过了几天,兴县又来了两个大队的小鬼子,武器装备也在运输中,长歌看了看正在建基地的傀儡和机器人,拿起枪交代了一声,走了。 外面那么多鬼子,不杀手痒痒,杀一个就赚一个。 此时跟长歌有同样想法的还有李云龙,看着那一卡车一卡车的物资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过,不捞点他心痒痒,都是好东西啊! 于是,李云龙带着他那八百多人,连夜埋好了地雷,能捞点是点,新一团的老兵有一百多人,都是长征过来的百战老兵,每人发了5发子弹,看好了路线,准备打一个伏击。 李云龙也不傻,如今鬼子大部分物资都已经运完了,剩下的都是补充的物资,车少人也少,找准时机,干他一票还是可以的。 有枪的打伏击,没枪的看热闹,当后勤搬运物资。 要不说事情就是这么巧呢,长歌埋伏的地点,比李云龙靠前,他就一个人,拿着狙击枪,背着56冲,等着小鬼子上套。 不多时,就看见三辆卡车三辆侉子开了过来,前面两辆侉子开路,后面跟着三辆卡车,最后一辆侉子收尾。 第一辆侉子进入长歌射击范围的时候,长歌没动,等三辆卡车都进入了长歌的射击范围后,长歌便扣动了扳机。 “啪啪啪”五声枪响,两辆侉子和三辆卡车的司机都被掀了天灵盖。 长歌迅速压满子弹,对着机枪手就开始点名,鬼子有三个轻机枪组,一个重机枪组,正好四发子弹,主机枪手就报销了。 “敌袭!敌袭!隐蔽,快!”一个鬼子军曹正在喊着,就听见了破空声,可惜,躲已经来不及了,天灵盖飞出去的那一刻,眼睛里的惊恐都没收回来。 嗯,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你,塞有那啦! 长歌迅速转移,并压满了子弹,虽然鬼子的子弹对他没有威胁,但打到身上也疼不是,他又何必非得疼那一下呢。 第241章 亮剑世界的军火商6 长歌往前跑了几十米,拉开了距离,只要保持600米的距离,鬼子就拿他没办法。 举枪就开始点名,重点照顾那四个机枪组,这个威胁最大。 长歌一边转移,一边压子弹,压满就回头点名。 几轮下来,机枪组全部报销,剩下的就是步兵了,长歌可就不怕了。 再一次把子弹压满,长歌早就观察过了这个车队没有通信兵,要是有,长歌会第一个弄死他,想报信?还是做梦比较快。 长歌趴在山梁上,开始对着鬼子点名。 而在前方埋伏的新一团全体都懵了。 “奶奶的,居然还有人截胡?老子倒要看看,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李云龙气的站起身骂道。 “团长,要不要上去看看,这也太不地道了,明知这些物资咱们新一团预订了,怎么还能上手抢呢?”张大彪也来火了,合着我们白忙活了?这就被人摘了桃子? “全体起立,全速前进,虎子,去侦查一下,看看是哪个不懂事的家伙,在抢咱们的物资?” 李云龙下达了命令,虎子就窜了出去,剩下的人马,迅速集结,就往枪声的地方跑去。 长歌离他们本就不远,也就五六里地,正好不在长歌的神识范围内,这会,一个往前跑,一个往后追,就这样,李云龙的队伍就进了长歌的神识范围。 卧槽!这是李云龙?长歌愣了一下,继续压子弹。 哼,李云龙咋了,主角光环又咋了?老子也有,别想抢我的人头。 长歌继续开枪射杀,但速度明显加快了。 虎子离长歌还有七八百米的时候,就发现了长歌。 卧槽!就一个人?一个人你就敢埋伏,真特么以为你是老天爷的亲儿子啊! 虎子观察了一会儿,不得不承认,这家伙没准还真是老天爷的亲儿子,就那枪法,简直神了,距离600米开外,一抢一个天灵盖,跟特么打西瓜似的,看的他直犯恶心,赶紧跑回去复命。 长歌才不管他们呢,人头是我的,谁来也不行,天王老子也不好使。 小鬼子是一个小队的配置,一共50头,这会儿连一半儿都不到了。 长歌得在李云龙来之前,把人都灭了,东西可以带走,人头不行。 长歌干脆把狙击枪背在身后,拿起56冲,打开点射,直接跳了出去。 小鬼子一看就一个人,还打死了他们那么多人,都急眼了,不怕死的朝着长歌杀过来了。 长歌一看那些小鬼子冲过来了,优势在我,上去就是干! “哒哒哒”的一阵突突,剩下的二十几头鬼子,都没用一个回合,全部报销了。 而这时李云龙带着队伍也到了,在路上,李云龙迎到了虎子,虎子说抢人头的就一个人,还是个神枪手,600米开外,一枪一个天灵盖,弹无虚发。 李云龙立刻起了爱才之心,这么厉害的人,不就应该是咱老李的人吗? 二话没说就开始加速跑,紧赶慢赶还是没赶上,也跑到跟前了,长歌也正好打完最后一颗子弹,鬼子全倒了,个顶个的没了天灵盖。 长歌把枪扛在肩上,看着李云龙,笑的那叫一个得瑟,就差在脸上写着:老兄,你来晚了! 李云龙看看长歌,又看看地上躺着的鬼子,血呼淋啦的,红的白的一大片,老李嘬了嘬牙花子,看着长歌露出一抹狡猾的笑。 几步来到长歌面前,打量着这个白面小秀才,笑的那叫一个谄媚:“哎呀呀,老弟你可以啊,你是这个!”说着还比了一个大拇指给长歌。 长歌看着李云龙:你接着说。 这家伙一点没觉得尴尬,继续说道:“小兄弟,你这枪法好啊,都赶上咱老李了,怎么称呼?” 长歌笑着,明知故问的说道:“方长歌,请问您是?” “嗐,啥您不您的,我叫李云龙,新一团的团长,方小兄弟叫咱老李就行。” 李云龙那标志的笑容,让长歌也露出一抹真心的笑,自从来到这个小世界,长歌一直很压抑,心里压抑,此刻倒是放松了些。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老李。” “哎!这就对了嘛,咱们都是打鬼子的,本该就是一家人,对吧!”李云龙笑的很张扬。 长歌也笑的真心,“没错,本来就是一家人。” “兄弟啊,你看你就一个人,这些物资老哥帮你搬回去如何?”李云龙此刻虽然笑着,但仔细看,还有一丝不好意思。 长歌能不知道他是啥人吗?于是说道:“小鬼子的玩意儿弟弟我看不上,老哥若是不嫌弃,尽管带走。” “哎呀呀,我就说嘛,兄弟你一看就是大家出身,不像咱,泥腿子一个,碰着个线头都当成好的,不嫌弃,不嫌弃,那老哥我可就不客气了啊! 张大彪,赶紧打扫战场,愁啥呢,等着鬼子来追吗?”李云龙笑的那叫一个真诚,就像捡了一个大元宝似的。 长歌也不在意,这些玩意儿自己确实看不上,也不在意,给他们还能多打鬼子呢? 张大彪一听赶紧让人打扫战场,虽然占人便宜有点不要脸,但是话说回来了,要是不要脸就能得到武器装备,这脸谁爱要谁拿去,反正他是不要了。 然后就看到新一团的战士们,像是秋风扫落叶一般,连尸体都扒光了,就留一个兜裆布,连战场上的子弹壳都没落下。 李云龙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小兄弟,让你见笑了,咱们八路军穷啊,啥都缺,就连子弹壳对咱们来说都是好的。” 长歌看着这些战士,心里有些发酸,这些前辈们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用命保住了这片土地,又有什么资格笑话他们呢? 长歌眨了眨,把那股子泪意压了下去,说道:“老哥不要妄自菲薄,你们能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坚持打鬼子,就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佩,比起那些尸位素餐的人,你们比他们高尚多了。” “哈哈哈,小兄弟说话就是好听,咱老李喜欢,走,去我那喝两杯,咱老李没有好酒,地瓜烧还是能喝两杯的。” 李云龙显然被长歌的几句话说高兴了,同时也想动员长歌加入自己的队伍,对于人才,李云龙从来不会摆架子。 “这合适吗?我毕竟是一个外人,直接去你们的根据地不合适吧?”长歌犹豫了一下说道。 李云龙看着长歌说道:“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老弟打鬼子可不含糊,咱老李看人一向很准,走,去咱们那看看。” 李云龙说完就拉着长歌要走,又跟众人说道:“加快速度。” 第242章 亮剑世界的军火商7 长歌看到战士们要搬车上的物资,知道他们都不会开车,于是说道:“李老哥,这车可以直接开走,我就会开,你们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们。” “哦?小兄弟可真是个人才啊,那可太感谢了,说实话,每次都炸掉,咱也挺疼啊!”李云龙惊喜的说道,拉着长歌的手握了握。 长歌在意识里呼叫傀儡方平,让他牵两匹马,带些吃食和烟酒,傀儡可以进入空间,再被长歌投放出来。 方平准备好后,长歌放他在附近的山沟里,再让他骑马过来。 长歌在意识里给方平下达了命令,就拉开车门看了看,确实简单,试了试,可以开走。 这时,方平骑着一匹马又牵着一匹马,从一个山沟沟钻了出来,警戒的战士看到方平,立刻架起了枪。 “自己人,那是我的随从。”长歌立刻出声,虽然打不死傀儡,但也麻烦。 “放下枪。”李云龙出声,心里想:果然是个大少爷,居然还有随从,就是不知道是哪家的大少爷,不过看着这粉红似白的脸蛋,家境应该不错,要是能支援点物资就好了。 贫民百姓李云龙可不会坑,但是那些富贵人家,他老李坑起来,半点心虚都没有,比如楚云飞,再比如眼前的长歌。 队伍里的孙德胜一看那两匹马,哈喇子差点流下来,好马啊!真是好马! 其他懂马的人,看到那两匹马也同样眼馋,那马一看就是上好的战马,都目不转睛的盯着。 方平看到长歌,就走了过来,说道:“少爷,您怎么又偷跑出来?可有受伤?” “没有,小鬼子还伤不了我,这是李团长,邀请咱们去做客,你帮忙开一辆车,把剩下的车拖着走。”长歌给方平介绍着李云龙。 “李团长好。”方平抱拳问好。 “客气客气了。”李云龙打量着方平,相比于长歌的“瘦弱”,方平是真的魁梧,180的大个,一身作战服穿在身上,格外的挺拔,一看就是经过严格训练的。 傀儡的身体堪比筑基巅峰,在这样的小世界,绝对的个人战力天花板,可不是强悍嘛。 方平帮着把车挂在两辆卡车的后面,开着一辆车先走,张大彪在副驾上给他指路,顺便学开车,男人嘛,谁不喜欢车啊! 长歌带着李云龙在后面,虎子也坐在旁边,他要学开车。 剩下的战士跑步回驻地。 回去的路上,李云龙问道:“方兄弟,你这些本领都是在哪学的?真厉害!” 长歌:“在家学的,我祖籍旅顺,出生在大漂亮,我祖上出海谋生,后来就定居在了那里,我此次回国就是为了打鬼子的。” 李云龙这回是真的惊了,原来这大少爷还是个华侨啊!怪不得长的这么白白嫩嫩的呢。 “哎呦,眼拙了不是,方兄弟居然还是华侨啊!”李云龙说道,华侨好啊,华侨有钱啊!要是华侨支援抗战,那可不算拿群众一针一线,那是爱国之心,咱们可不能寒了人家的爱国之心啊! 这么想着,李云龙看了一眼后面的物资,哼哼,这些物资也算是华侨支援的,不算缴获,就是旅长来了,也别想打秋风。 李云龙瞬间觉得腰杆子硬了! “唉,祖国饱受欺凌,我们这些海外的游子,就更不被人看在眼里了,弱国无外交,只有强大的祖国,才是我们的坚强的后盾啊!”长歌叹气的说道。 “方兄弟放心,早晚有一天,我们会把这些小鬼子都给赶回老家去,然后人民当家做主。”李云龙拍了拍长歌的肩膀说道。 “嗯,我信你说的,我们有五千年的传承,区区四岛倭奴,还妄想蜉蝣撼树,真是想瞎了心。”长歌也坚定的说道。 “没错,兄弟既然是回国打鬼子的,那不如跟着老哥怎么样,别的不说,论打鬼子,整个八路军,就没人能比得了咱老李,保证让你打过瘾。”李云龙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 长歌:这话你敢当着旅长的面说不?真是吹牛都不打草稿。 “李老哥,不瞒你说,杀鬼子我自然是不怕,但我有比杀鬼子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杀几个鬼子,只是因为手痒了,不过这个嘛,等有合适的机会我再跟老哥细说。”长歌神秘一笑,没有说明白。 演戏吗?谁还不会啊,就看谁的演技好了。 李云龙也没有追问,只是哈哈一笑。 很快就到了新一团的驻地,众人把车上的物资都放进了仓库,长歌把教开车的任务给了方平,让他教战士们开车,他自己跟着李云龙去了团部。 说是团部,其实就是一间民房,土坯房,茅草顶,屋里除了炕,就只有一张八仙桌几把椅子,一个箱子,还有一张炕桌,窗台上还放着一盏煤油灯。 “来,方老弟,坐,条件简陋,多担待,虎子,让炊事班的老王,整两个菜,老子要招待贵客。”李云龙吩咐着虎子。 虎子转身就要出门,被长歌喊住了,“虎子兄弟等等,不用去了,我的随从带着呢。” 长歌说完就从方平拿来的背包里,掏出了几个猪肉罐头,一包花生米,一只烧鸡都用油纸包着,还有两瓶当地的汾酒。 李云龙眼珠子都直了,乖乖,真豪气啊! “方老弟,看你这客气的,送咱那么多物资,如今还要你亲自带酒,老哥我都跟着沾光了,来,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李云龙说着就脱鞋上炕,虎子拿来了两个瓷碗,两双筷子,给俩人倒了酒。 “来,方兄弟,哥哥我敬你一碗,谢谢你今天的支援。”李云龙这话说的真情实意。 长歌也举起酒碗,说道:“李老哥客气了,我过了瘾,你得了物资,这叫双赢,可不兴再说这话了。” “好,不说,就像你说的,咱们这叫双赢。” 俩人聊着天南地北,长歌听着李云龙说着他从军的经历,从黄麻暴动到万里长征,从平型关大捷到如今的新一团。 虽然有吹牛的成分,但战功也是实实在在的,让长歌佩服。 两瓶汾酒下肚,长歌便开始装醉了,接下来就要喝地瓜烧了,不是长歌矫情,实在是享受不了那个辛辣的味。 李云龙看长歌有些醉了,就开始套长歌的话,长歌也乐意配合,他还有那么多鬼子的物资呢,不送出去留着下崽吗? 第243章 亮剑世界的军火商8 李云龙给长歌倒了一碗水,说道:“老弟,来喝口水压压酒味,你说说你,这酒量也太差了,老哥我还没尽兴呢。” 长歌大着舌头说道:“老哥,兄弟我平时只喝些葡萄酒,这国内的白酒,还真是头一次喝这么多,让老哥见笑了。” “要不说还是你们有见识呢,老哥我都没见过葡萄酒。”李云龙说道。 “老哥要是喜欢,下次兄弟给你带点过来,不当事。” “哎呦,那可就谢谢老弟了,我们八路军穷啊,穷的都要当裤子了,别看老哥我是个团长,可我们整个团,才三百条枪,就这还包括你今天白送的这些。 那些枪的岁数都赶上老哥我的岁数大了。膛线都磨平了,就这,两人都分不到一杆,难啊!” 李云龙一边说着,一边观察长歌的脸色。 长歌豪爽的说道:“这有何难,不就是枪吗?就小鬼子的那些破烂,白给我都不要,留着还占地方,老哥要是想要,明天我给你送来。” 李云龙眼珠子都放光了,真不愧是豪门大少爷,小鬼子的装备都看不上,不过嘴上却说道:“老弟,那我可当真了昂,你看不上,老哥我可是当宝贝的,你真有鬼子的枪?” “有,还不少呢,没地儿搁,没地儿放的,扔了吧,又怕鬼子捡回去,不扔吧,看一眼都嫌弃。”长歌喝了一口水说道,还满脸的嫌弃。 “老弟,你有多少枪?”李云龙接着问道。 “有多少?我算算昂。一千?还是两千来着?不记得了,不过我记得有两门步兵炮,其他的记不清了。”长歌说完就要“晕”。 李云龙一看,这哪行啊!还没说清楚呢?“老弟,等会再睡,你确定有炮?还是步兵炮?” “我…我骗你干嘛?不信你问方平。”长歌说完就朝着外屋喊:“平子,平子!你进来!” 方平跟着虎子在外屋等着呢,听见长歌喊他,赶紧进了屋,“少爷,您喝多了,小的带您回去。” “不…不急,你…你告诉他,咱们基地里有多少鬼子物资,通通告诉他,就那破玩意儿,看着都眼疼,赶紧让他拉走,占地方。”长歌越说声音越小,最后直接趴在方平的身上睡着了。 此时李云龙和虎子都盯着方平,李云龙扬起笑脸,说道:“方平兄弟,你家少爷喝多了,就在这休息吧,有地方,就别折腾他了。方平兄弟啊,你家少爷的话,你都听清了吗?” 方平扶着长歌,一脸的淡然说道:“听清了,现在我们基地共有三八式步枪1100支,歪把子轻机枪70挺,掷弹筒70具,九二式重机枪24挺,九二式步兵炮4门,弹药若干。” 李云龙都听傻了,这么多,真要是都给自己,那自己这个团长比旅长都富裕,旅长都没有步兵炮,程瞎子算个屁啊! 李云龙激动的都搓手了,笑着说道:“方平兄弟啊,你家少爷刚才是说的让我拉回来的话吧,我好像没听清呢?” 方平依旧淡淡的说道:“是的,我家少爷说,让你赶紧拉走,占地方。” 李云龙一下子蹦到了地上,鞋都顾不上穿了,“方平兄弟,你让你家少爷就在这睡吧,让他好好休息,等他睡醒了再走不迟,咱们连夜去拉物资,白天小鬼子活动频繁,容易出事,晚上安全,你说呢?” 方平看了一眼长歌,李云龙立马知道他的意思了,“虎子,你就在这照顾方兄弟,记住了,一根汗毛都不准少,听见没?否则,老子毙了你!” “是!团长,保证完成任务!”虎子下意识立正,敬了一个军礼。 然后就上炕把李云龙的被子给打开了,盖在长歌的身上,又给他拿了枕头,方平帮着把长歌安顿好。 李云龙早就出去找张大彪了。 “张大彪,集合队伍,要快,拉上所有的板车,连夜出发。” “是,团长。” 等方平和虎子安顿好长歌后,队伍都集结完了。 方平在前面带路,整个新一团全员出动。 除了站岗的士兵,一个都没剩,包括炊事班都出动了。 从新一团驻地到长歌选定的基地,大概二十多里地,全速前进的话,最多一个小时。 长歌此时躺在李云龙的被窝里,差点熏死,这个后悔啊! 早知道还不如不装醉呢,算了,封闭嗅觉吧,就这破棉被将来都是文物呢,这样想想就安慰多了。 长歌闭目养神,虎子看着长歌放在一旁的枪,有些手痒痒,他想拿过来看看,真的就是看看,他可太好奇那把奇怪的枪了,600米的距离百发百中的,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还有另一把枪,看样子像是机关枪,那弹夹最少能装30发子弹,一个人带着两把枪,哦,不对,是三把,还有一把20响,这大少爷也太豪气了吧。 虎子虽然心痒痒,但他知道纪律,只是盯着看,却始终没有动手。 虎子懂纪律,可他的首长李云龙同志就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了,此时的李云龙已经到了长歌的基地,几天的时间,足够机器人们打造一个看起来不错的基地了。 一整座山都被掏空了,鬼子的装备就那么扔在地上,另一边则是一个木架,上面摆着他们没有见过的枪,其实就是56家族的,还有一挺小胡子电锯,还有单兵火箭筒和迫击炮。 李云龙首先看到的就是,那一大堆木箱和散乱的枪,心里那个疼啊,都是好枪啊,最次的都有八九成新,就那么扔在一边,这是有多嫌弃啊! 真是败家子! 方平指了指那堆物资,说道:“这就是少爷说的物资,你们都可以搬走。” 李云龙看着方平指的物资,可不光有枪,还有粮食、罐头和被服呢。 张大彪看了看,问道:“这些生活物资也算上?” 方平点点头,说道:“没错,小鬼子那豆丁的身材,这衣服当裤衩穿,都嫌咯腚,你们要是不嫌弃,通通带走,整个腾地方。” 张大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狗大户啊,这特么豪横啊! 看了李云龙一眼,发现他没有反对,大手一挥:“赶紧的,搬物资。” 后面的战士一个个排着队开始搬物资,方平在一旁看着。 这时,李云龙发现了木架上的枪,突然想起来了长歌背着的那两支枪,不是李云龙没发现,他是没顾上,开始是被长歌不要物资的大方给惊到了,后来又被长歌送枪的豪横给砸晕了,直到现在才有些回过神来。 “方平兄弟,这是什么枪?”李云龙指着56家族的枪说道。 “这是我们自己生产的枪。”方平说道。 “你们自己生产的枪?”李云龙万万没想,长歌居然是生产枪的,奶奶的,真是狗大户啊,怪不得看不上小鬼子的枪呢,人家自己就是产这个的。 第244章 亮剑世界的军火商9 方平点点头,说道:“这几款都是用自己生产的,这几款不是。” 方平给李云龙介绍着木架上的枪。 李云龙拿起一把56半,问道:“这是什么枪?” “56式半自动步枪。” “半自动是什么意思?”李云龙问道。 方平拿起另一把56半,开始给李云龙介绍它的性能和参数。 李云龙越听越兴奋,恨不得把这些枪也打包带走,但他也知道,人家之所以大方是因为看不上小鬼子的,自己生产的枪,肯定是要卖的。 “方平兄弟,你们这个56式的枪,价钱如何?”李云龙不死心的问了出来。 “这个您得问我们少爷,具体的价格只有少爷知道。”方平答道。 “好枪啊!”李云龙恋恋不舍的把56半放下了。 扭过头,不再看了,越看越想要,他虽然脸皮厚,但也知道凡事不能得寸进尺,有这些三八大盖就已经不错了,就这,在整个八路军都是蝎子粑粑独一份了,妥妥的日械团啊,还有啥不知足的。 可是,真的好想要啊!太想了! 在李云龙的纠结中,物资被搬完了,长歌从兴县搞出来的那些物资,除了金银珠宝家具古董,其他的都给了李云龙。 在回去的路上,方平跟在队伍的后面,张大彪和李云龙走在前面,张大彪左右看了看,凑到李云龙身边,小声的说道:“团长,这些物资怎么看都像兴县丢的那批。” 李云龙一直在想着56半呢,猛然听到张大彪的话,心里就是一惊,也小声的问道:“确定吗?” “不确定,但八九不离十,这些枪有500支是半新的,子弹已经压满,明显就是真在用的,剩下的600支都是没开箱的新枪。 掷弹筒和轻重机枪也是这样的情况,一半新一半旧,根据旧的那一半儿装备来看,正好是鬼子一个大队的标准配置,一半新的则是储备。” 张大彪把自己分析的情况跟李云龙说了。 李云龙听后,也觉得是这么回事,“这事别声张,如果真是他们做的,咱们还要感谢人家呢,千万别给漏出去,谁都不能说,咱不能忘恩负义,要是让鬼子知道了,方兄弟怕是会有不小的麻烦。这是命令,记住了吗?跟兄弟们也说一声,闷声发大财,就说防着旅长打秋风,这事都给我烂到肚子里。” 李云龙语气严肃,张大彪也同样严肃,这不是小事,一千多鬼子的命,就算是为了面子,也够让鬼子发一回疯了。 李云龙则在心里盘算着,这事要不要跟旅长汇报,报吧,肯定会背叛打秋风,这是毫无疑问的,你一共才800人,就得了两千多鬼子的装备,是不是想上天? 这些装备足足能装备2个团,还是实力强大,兵强马壮的两个团。 可不报吧?这事太大了,他兜不住啊!他就是个小团长,还是个五上五下的团长,唉,真难啊! 直到回到驻地,李云龙也没想出来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新一团把物资入库,张大彪又按照李云龙的吩咐藏起来一些,比如步兵炮就藏了1门,还有100发炮弹,重机枪藏了4挺,子弹5万发。三八大盖步枪藏了200支,子弹5000发,掷弹筒和轻机枪各藏了4个,弹药两个基数。 藏好这些后,李云龙心里才稍微安慰了些,又给各营连排下达命令,从今天开始,招兵,必须招兵,至少要招到2000人。 李云龙双手插兜,老子终于富裕了,头一次枪比人还多,地主老财都没自己富裕。 长歌睡醒后,虎子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方先生,您醒了?我去给你打水。”说完就跑了。 方平早就跟长歌汇报过了,此时他正在给长歌弄早饭,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吃的,就是泡面,再加一盒罐头。 李云龙藏完东西回来的时候,长歌正在吃早饭,闻着那香味,咽了咽口水。 “方平,给李团长也准备一份。”长歌不差这一口吃的,让李云龙看着他吃,他也吃不下。 “哎呦,方兄弟客气了,老哥我谢谢你了。”李云龙这会对长歌真的是打心眼里佩服,尤其是猜到那批装备的来历后,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李老哥,我今天就回去了,有时间我再来看你。”长歌吃完饭跟李云龙说道。 “方老弟,不急,老哥我还有点事想问问你。”李云龙说道。 “尽管问,能说的,我肯定说。” “是这样的,我听方平说,你家也生产枪?”李云龙问道。 “是的,想必李老哥昨晚已经看到了吧,怎么样?是不是比鬼子的强多了?”长歌得意的说道。 “是啊,难怪方老弟看不上小鬼子的武器呢,原来你有更好的,老弟啊,我就是想问问,你那半自动步枪的价钱如何?老哥我是真喜欢。”李云龙说完就看着长歌,眼里都是希冀。 长歌笑了,说道:“李老哥,我之前跟你说过,我回国就是为了打鬼子,相比于我一个个的杀,倒不如把这些好装备支援给你们,咱们一起杀才能更快的消灭那些鬼子。 这些装备,我不要钱,但也不能白送,你们想要那就拿鬼子的肩章来换。 我这里列出了一个兑换清单,你看看。” 长歌说着从兜里拿了一个清单出来,是积分制的。 1、鬼子: 二等兵 :20积分; 一等兵:50积分; 上等兵:100积分; 伍长:200积分; 军曹:300积分; 曹长:500积分; 少尉:1000积分; 中尉:2000积分; 大尉:5000积分; 少佐:8000积分; 中佐:1万积分 大佐:5万积分 少将:50万积分 中将:100万积分 大将:500万积分 2、武器: 子弹:1积分(不限参数) 炮弹:10积分(不限参数) 56半:50积分 56冲:100积分 56轻:150积分 mg42通用机枪:200积分 马克沁m1910重机枪:200积分 美式m-19式60毫米迫击炮:300积分 苏联pm-41式82毫米迫击炮:500积分 92式步兵炮:800积分 94式75mm山炮:1000积分 德式m24手榴弹:2积分 枪炮均带一个基数的弹药 3、生活物资: 药品: 盘尼西林80万单位:5积分一支 磺胺粉:5积分一斤 食物: 罐头:5积分一桶,每桶100斤 猪油:5积分一桶,每桶100斤 白糖:5积分一桶,每桶100斤 食盐:5积分一桶,每桶100斤 细粮:5积分1000斤 粗粮:5积分2000斤 被服: 夏季作战服:5积分一套,包括上衣下裤,胶鞋,钢盔,水壶 冬季作战服:10积分一套,包括棉袄棉裤,大衣,棉鞋,棉帽,保暖水壶 棉被:2积分一条 第245章 亮剑世界的军火商10(加更) 李云龙看着这份清单,激动的手都抖了。 长歌看着他说道:“武器是我目前能提供的,如果你们有特殊需要,也可以跟我说,价格再另外商量。 生活物资里,一斤为10两,这是国外那边的标准。 另外,我还有一个条件,我不希望我的存在被太多人知道,你也知道,知道我的人越少,我越安全,虽然我不怕死,但我怕麻烦,而且,我也不喜欢和那边的人接触,也不想和他们合作。 你们这边,我也只跟你交易,其他人不行,至于你们内部怎么商量,这个我不管,也不问,只要你拿来肩章,我就跟你换。” 李云龙听完长歌的话,郑重的说道:“方兄弟放心,我肯定会保守秘密的,不过,你不知道我们部队的管理,这兑换的事情,我肯定要上报的。也请你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李云龙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但不上报是不可能的,而且,这可是关系到八路军发展的大事,他真的没办法做到吃独食。 长歌点点头,“可以,但我要求越少人知道越好,我不喜欢麻烦,而且你的上级那里,我也不会接触,一句话,我只认你李云龙,其他人跟我没关系,懂了吗?” 长歌也明白李云龙的顾虑,那样说只不过是不希望太多人知道,这个时候,可是有钉子在内部的,而且,接触上面的人就会涉及到很多问题,长歌嫌麻烦。 长歌跟李云龙订好了兑换的事情,就带着方平离开了。 李云龙这下子是真的坐不住了,“虎子,把张大彪叫过来。” “是!”虎子答应着离开了。 不一会儿,张大彪就到了团部。 “团长,你找我?” “张大彪,我去一趟旅部,团里的事,暂时交给你了,值岗的事情,你多上心。”李云龙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件事太大了,他只能亲自去。 “是!保证完成任务!” 李云龙带着虎子离开了,旅部离的不远,骑马一个小时就到了。 此时的旅部,旅长看着电话,万分纠结,李云龙的一举一动旅长都知道,他只是在想,这秋风要怎么打,毕竟他答应过李云龙的,新一团在形成战斗力之前,他不会管李云龙的事。 可是这次的东西太多了,旅长也馋啊,两个加强团的装备啊,放到谁身上都得抠出来点。 “老陈,你怎么了?”王政委看着陈旅长那纠结的样,不解的问道。 “唉,难啊!老王,据可靠消息,李云龙这小子发财了,还是一笔大财,昨天这小子出去打伏击了,结果被人截胡了,但是截胡的那个人,没要物资,三卡车的物资都便宜了李云龙。 而且,昨天晚上,整个新一团全体出动,整整搬了半个晚上的物资,大概整整两个加强团的装备,一水的日械,我在想,怎么才能抠点出来。” 陈旅长无奈的说道。 王政委一听,这么多东西,那必须得抠啊,“直接给他打电话不就行了?他一个团还不到一千人,要的了那么多装备吗?一切缴获要归功,就这么跟他说。” 王政委负责后勤,最近因为装备的事,都上火了,一听李云龙发财了,他比旅长更激动。 “难!问题也出在这,那批物资是人家送他的,不算缴获。”陈旅长说道。 “这…”王政委一听还真是这么回事,人家这不算缴获,是赠予。 “能不能用他擅自行动的借口?”王政委接着说道。 “他没放一枪一炮啊!你要是用这个借口,他会说他在拉练,不算军事行动,你咋办?”陈旅长摊摊手说道。 “嘶~这事还真有点不好办,这么说,就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了?那可是两个加强团的装备啊!还是武装到牙齿的那种。”王政委也犯难了,这李云龙怎么还变成刺猬了?无处下嘴啊! 就在两位领导犯难的时候,卫兵来报,李云龙来了。 俩人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不可思议?这是主动送上门来了? 王政委给了陈旅长一个“我看好你”的眼神。 陈旅长无奈的笑笑,实在不行就来硬的,反正那小子在他跟前也不敢扎刺。 “报告!”李云龙标志性的大嗓门响了起来。 “进来!”陈旅长的脸立刻就变了,准备先来一个下马威。 “旅长,政委,李云龙报道!”李云龙难得正经了一次。 “呦,这不是李大团长吗?我听说你发财了?”陈旅长笑呵呵的说道。 “唉,旅长,你要是想打秋风就明说,别这么阴阳怪气的,我懂!不过,我这次来,有比装备更重要的事。”李云龙的语气从无奈变成了严肃。 “哦?什么事?”陈旅长看他那严肃的样,就知道,这小子是真有事。 李云龙没有说话,左右看了看。 陈旅长把那些参谋干事的,都给赶了出去,还让警卫连警戒。 此时整个房间就只有旅长政委和李云龙三人。 李云龙把从认识长歌,到后来可以交易的事都跟两位领导汇报了,不过没有提长歌的名字,只说有一位爱国华侨,人家要求保密,还把长歌给他的清单给了陈旅长。 旅长和政委都不可置信的看着李云龙。 “李云龙,你敢对你汇报的事情负责吗?”旅长严肃的问道,语气很激动。 “报告旅长,我敢!”李云龙立正说道。 “好!如果这是真的,李云龙,你就立大功了,这可是关系到咱们八路军能否发展壮大的事情啊! 这样,不就是肩章吗?政委,你先找找咱们旅部有多少肩章?我再跟总部那边找找,有了肩章,是真是假也就知道了。”旅长若有所思的说道。 “好,我马上去办。”王政委说完就急匆匆的走了。 陈旅长也给总部后勤打了电话,缴获的鬼子军装都会送到被服长,重新染色改装后再发到战士手里,所以后勤部这玩意儿最多。 安排好了事情,旅长也有心情跟李云龙算账了。 “李云龙,先说说你那批装备,你打算怎么安置?你那仓库放的下吗?要不要我把旅部的仓库借给你?”陈旅长笑着说道。 李云龙看着旅长,他知道不拿出来是不可能的,但怎么拿,这就得谈了。 “旅长,步枪,轻重机枪,包括掷弹筒以及弹药我都给您一半,药品我已经让人送到总部医院了,我们只留了一点点应急。 粮食我都留下了,新一团还不满编,现在正在招兵,没有粮食不行,布匹我们全部上交,不过,我新一团要2000套军装。” 李云龙说完了就看着陈旅长,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大方了,可陈旅长都气笑了。 “李云龙,你小子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挺大方的?我就问你,炮呢?你可一个字都没提啊,咋的?是觉得我不知道?我告诉你李云龙,你小子一撅尾巴,我就知道你要拉啥屎。” 陈旅长指着李云龙骂道。李云龙看着这份清单,激动的手都抖了。 长歌看着他说道:“武器是我目前能提供的,如果你们有特殊需要,也可以跟我说,价格再另外商量。 生活物资里,一斤为10两,这是国外那边的标准。 另外,我还有一个条件,我不希望我的存在被太多人知道,你也知道,知道我的人越少,我越安全,虽然我不怕死,但我怕麻烦,而且,我也不喜欢和那边的人接触,也不想和他们合作。 你们这边,我也只跟你交易,其他人不行,至于你们内部怎么商量,这个我不管,也不问,只要你拿来肩章,我就跟你换。” 李云龙听完长歌的话,郑重的说道:“方兄弟放心,我肯定会保守秘密的,不过,你不知道我们部队的管理,这兑换的事情,我肯定要上报的。也请你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李云龙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但不上报是不可能的,而且,这可是关系到八路军发展的大事,他真的没办法做到吃独食。 长歌点点头,“可以,但我要求越少人知道越好,我不喜欢麻烦,而且你的上级那里,我也不会接触,一句话,我只认你李云龙,其他人跟我没关系,懂了吗?” 长歌也明白李云龙的顾虑,那样说只不过是不希望太多人知道,这个时候,可是有钉子在内部的,而且,接触上面的人就会涉及到很多问题,长歌嫌麻烦。 长歌跟李云龙订好了兑换的事情,就带着方平离开了。 李云龙这下子是真的坐不住了,“虎子,把张大彪叫过来。” “是!”虎子答应着离开了。 不一会儿,张大彪就到了团部。 “团长,你找我?” “张大彪,我去一趟旅部,团里的事,暂时交给你了,值岗的事情,你多上心。”李云龙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件事太大了,他只能亲自去。 “是!保证完成任务!” 李云龙带着虎子离开了,旅部离的不远,骑马一个小时就到了。 此时的旅部,旅长看着电话,万分纠结,李云龙的一举一动旅长都知道,他只是在想,这秋风要怎么打,毕竟他答应过李云龙的,新一团在形成战斗力之前,他不会管李云龙的事。 可是这次的东西太多了,旅长也馋啊,两个加强团的装备啊,放到谁身上都得抠出来点。 “老陈,你怎么了?”王政委看着陈旅长那纠结的样,不解的问道。 “唉,难啊!老王,据可靠消息,李云龙这小子发财了,还是一笔大财,昨天这小子出去打伏击了,结果被人截胡了,但是截胡的那个人,没要物资,三卡车的物资都便宜了李云龙。 而且,昨天晚上,整个新一团全体出动,整整搬了半个晚上的物资,大概整整两个加强团的装备,一水的日械,我在想,怎么才能抠点出来。” 陈旅长无奈的说道。 王政委一听,这么多东西,那必须得抠啊,“直接给他打电话不就行了?他一个团还不到一千人,要的了那么多装备吗?一切缴获要归功,就这么跟他说。” 王政委负责后勤,最近因为装备的事,都上火了,一听李云龙发财了,他比旅长更激动。 “难!问题也出在这,那批物资是人家送他的,不算缴获。”陈旅长说道。 “这…”王政委一听还真是这么回事,人家这不算缴获,是赠予。 “能不能用他擅自行动的借口?”王政委接着说道。 “他没放一枪一炮啊!你要是用这个借口,他会说他在拉练,不算军事行动,你咋办?”陈旅长摊摊手说道。 “嘶~这事还真有点不好办,这么说,就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了?那可是两个加强团的装备啊!还是武装到牙齿的那种。”王政委也犯难了,这李云龙怎么还变成刺猬了?无处下嘴啊! 就在两位领导犯难的时候,卫兵来报,李云龙来了。 俩人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不可思议?这是主动送上门来了? 王政委给了陈旅长一个“我看好你”的眼神。 陈旅长无奈的笑笑,实在不行就来硬的,反正那小子在他跟前也不敢扎刺。 “报告!”李云龙标志性的大嗓门响了起来。 “进来!”陈旅长的脸立刻就变了,准备先来一个下马威。 “旅长,政委,李云龙报道!”李云龙难得正经了一次。 “呦,这不是李大团长吗?我听说你发财了?”陈旅长笑呵呵的说道。 “唉,旅长,你要是想打秋风就明说,别这么阴阳怪气的,我懂!不过,我这次来,有比装备更重要的事。”李云龙的语气从无奈变成了严肃。 “哦?什么事?”陈旅长看他那严肃的样,就知道,这小子是真有事。 李云龙没有说话,左右看了看。 陈旅长把那些参谋干事的,都给赶了出去,还让警卫连警戒。 此时整个房间就只有旅长政委和李云龙三人。 李云龙把从认识长歌,到后来可以交易的事都跟两位领导汇报了,不过没有提长歌的名字,只说有一位爱国华侨,人家要求保密,还把长歌给他的清单给了陈旅长。 旅长和政委都不可置信的看着李云龙。 “李云龙,你敢对你汇报的事情负责吗?”旅长严肃的问道,语气很激动。 “报告旅长,我敢!”李云龙立正说道。 “好!如果这是真的,李云龙,你就立大功了,这可是关系到咱们八路军能否发展壮大的事情啊! 这样,不就是肩章吗?政委,你先找找咱们旅部有多少肩章?我再跟总部那边找找,有了肩章,是真是假也就知道了。”旅长若有所思的说道。 “好,我马上去办。”王政委说完就急匆匆的走了。 陈旅长也给总部后勤打了电话,缴获的鬼子军装都会送到被服长,重新染色改装后再发到战士手里,所以后勤部这玩意儿最多。 安排好了事情,旅长也有心情跟李云龙算账了。 “李云龙,先说说你那批装备,你打算怎么安置?你那仓库放的下吗?要不要我把旅部的仓库借给你?”陈旅长笑着说道。 李云龙看着旅长,他知道不拿出来是不可能的,但怎么拿,这就得谈了。 “旅长,步枪,轻重机枪,包括掷弹筒以及弹药我都给您一半,药品我已经让人送到总部医院了,我们只留了一点点应急。 粮食我都留下了,新一团还不满编,现在正在招兵,没有粮食不行,布匹我们全部上交,不过,我新一团要2000套军装。” 李云龙说完了就看着陈旅长,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大方了,可陈旅长都气笑了。 “李云龙,你小子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挺大方的?我就问你,炮呢?你可一个字都没提啊,咋的?是觉得我不知道?我告诉你李云龙,你小子一撅尾巴,我就知道你要拉啥屎。” 陈旅长指着李云龙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