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人剑》
1. 第 1 章
安平总觉得周围有人对自己窃窃私语。
他正带着弟弟妹妹,走在大路上。现下正是深秋,大路两旁野草枯黄,他的弟弟妹妹也枯黄。一阵风吹来,弟弟妹妹和野草一起瑟瑟发抖。
今年天干得很,夏秋连续两季没下雨,稻米、菜蔬,飞也似的涨价,像是要卖得比黄金还贵。
前些天的晚上,安平和弟弟妹妹都还在家里。因为实在太饿了,安平在晚饭时多喝了几碗没米的稀粥,心想今晚定睡不安分了,果不其然,睡觉时他腹胀难忍,起夜时路过爹娘屋子,听见爹娘还在说着话,竟也没睡。
他没多想,直奔茅房,然而其中几个字眼还是钻进了他的耳朵里:“……卖掉……干活……也是……”
不知怎的,他心里七上八下的发慌,于是上完茅房,他将耳朵紧贴爹娘房门,想要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
这下全部都听清了。听清了之后他整个人似光溜溜置身数九严寒天一般寒凉彻骨。
他爹娘要将所有弟妹都卖掉,因为都是要张嘴吃饭的小孩子,还没法下地干活。安平可以留下来,因为可以干活。
他果断将所有弟妹从睡梦中叫醒,看着弟妹们皮包骨的身体,整张脸上只剩下两只黑亮的眼珠,用那么孺慕又依恋的眼神望他,他便再也抑制不住地“呜呜”哭起来。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他只想为弟妹多争取一些活着的时间。
于是他带着他们逃离了爹娘,天蒙蒙亮就出了城,在路上,安平看见了好多和他们一样的人,饥寒交迫,背井离乡,即便官道上处处都是流民,他们这一堆孩子也成为了最扎眼的存在。安平无数次听见别人对自己窃窃私语。
他特意寻找一些看起来心善的、不那么狼狈的一家人,默默将自己和弟妹藏在他们身后,运气好的话,还能被施舍一些干粮,运气不好的时候,他就得带弟妹赶紧跑掉,藏进荒草地里,挖草根吃。
然而这天,窃窃私语的人尤其多,多到安平受不了,他正准备带弟妹躲进荒地里,就看到他们跟随在后的这家大娘皱着眉朝他们走来。
现在再跑来不及了,安平只能故作无事,看向来人。
胡大娘急匆匆走到他面前,低声道:“安平啊,你们快点跑吧,有人说这附近的土匪有动静,恐怕要下山劫道!”
“什么?”安平万万没想到竟然是这么回事,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忧心。
见他回不过来神的样子,胡大娘跺跺脚,“快走吧!”她只留下这么一句,便急忙转身,和自己一大家子一起离开官道,身影逐渐远去。
下一刻,好像大家都得知了消息一般,说话的声音轰然炸开,每个人都十分匆忙的样子,无头苍蝇似的乱转,有的下官道,消失在荒地尽头,有的加快了步伐赶路,想要赶紧走出这片地盘,有的朝官道西边走,那里影影绰绰可以看见村庄轮廓。
安平很快做了决定,他跟随一部分人走乡野小道,据说小道上有一家民栈,他想着也许可以在那里找到活干,换点干粮。
官道很快恢复了寂静。
******
“驾——”
偏僻小道上,一道飒沓身影打马而过。
马蹄下的黄沙扬起迷了眼,安平举起手挡了挡,然而眼眶已经被泪浸湿了。
安平狠狠擦了一把眼,嘴唇干裂,说话幅度大了就要流血,他小声嘀咕道:“我都两天没进水了,眼里竟还能流水。”
原本被他挡在身后的几个小小身影纷纷冒了出来,围住他脚边,仰脸看他,七嘴八舌问他:“哥哥你还好吗?哥哥你是不是要喝水?”
安平将几个孩子都推了回去,没法大声训斥,只能用眼神示意他们安分点。
他刚把几个孩子拨弄回身后,远处又响起“哒哒”的马蹄声。他使劲挤眼,抬手将眼泪抹掉,警觉看向前方。
马蹄声渐渐慢了下来,来人在他们面前停住。是刚经过的人,她又回来了。
“小孩,你家大人呢?”
来人穿着一身青衣,高高的马尾束在脑后,年轻稚气的面庞,眼睛明亮,明明是居高临下坐在马上问话,却笑眯眯的,让人觉得亲切。
安平不说话。
明笛稀奇地打量这堆小孩,一个个灰头土脸的像小蘑菇,见安平不答话也不恼,翻身下马,站定在他们面前,换了一种问法:“知不知道一群小孩单独走荒道,是很危险的?”
安平怕惹恼对方沾上麻烦,只好接话:“这世上本就有许多危险是避不开的。”
“你家大人呢?”明笛又问了一遍。
一问家里大人安平又不吭声了。明笛思忖,大概是不幸离世了,不然也不会放任家里孩子单独出来。
不再多问,明笛一手牵马,一手指着前方,“你们知道前面有家民间开的客栈吗?”
安平点头。
“很好,看样子你们也是要去那里,我便与你们一道走吧。”
知道他们防备,明笛率先走在前面,安平带着几个小小孩,慢吞吞跟在她身后。
明笛用余光瞥着几个孩子的状况,啧啧感叹,暗中摇头,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山里的猴子都比他们壮实。
不多时,一座灰扑扑的客栈出现在几人眼前,门两旁的柱子早已褪了漆,匾额上覆满风沙,屋顶上的瓦楞间也尽是泥土杂草。明笛走上前去,将马系到拴马桩上,先行进了客栈。
几个孩子跟进去,就见明笛已经与客栈掌柜熟稔交谈起来。
明笛对着他们扬了扬下巴,“尘香娘,这几个孩子是独自出来讨生活的,瞧着像是几天没吃饭的样子,你给他们点吃的,再看看能不能把他们留下来做事,给他们一个去处。”
半大孩子束手束脚站在原地,灰头土脸的,但又竭力表现出温驯乖巧的样子,像是几个小石柱。
尘香娘打量一眼,笑道:“我这里是什么专门做好事的寺院不成?”
“哎呀,我看这几个孩子机灵,留下来做几天帮工,你后院的碎柴都有人砍了,再给他们点干粮,让他们接下来好走路,去到最近的银水城也是好的。”
“行吧。”尘香娘走近几个孩子,绕着转了一圈,突兀问道:“你们几个孩子,怎么不走官道,反而走我这乡间野道?”
末了,她又加一句:“你们好好说出其中门道,我开客栈多年,见多识广,你们可不要编什么瞎话来骗我,我一听就能分清的,倘若你们说了谎话,我决计不会留你们下来帮工。”
安平心里直打鼓,嗫嚅道:“我们原来也是走官道的,但是听路人说,说附近的劫匪恐怕要有动静,继续走官道怕被波及,这才,才挑了荒僻小道走……”
尘香娘扬眉道:“依我看,恐怕小道更容易遭劫匪,路边随便听来的传言你们也信?”
安平不说话了,他也是头回离家,独自远行,虽然知道点世事艰险,但到底不如掌柜眼光毒辣,心里有称。
“不过……”尘香娘忖度道,“都是人在异乡为异客,路上的行人,消息是最流通的,劫匪恐怕真要有什么大动静也说不准呐。”
明笛原本悠哉闲哉踱步到她身边,闻言浑身皮都提紧了,肃容道:“怎么说?土匪即将掀起祸乱?”
尘香娘看她一眼,缓缓点头,“你要是挂心,去打听一下最好。”
明笛正色点头,当即大步离去,路过几个孩子时,挨个摸了摸他们的头。
走出客栈前,身后问答飘进她耳朵——
“你为何独自带着弟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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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慈,要卖了年幼弟妹,我不舍弟妹,这才带他们偷跑出来。”
一声长叹。“……也是可怜孩子,苦了你作为哥哥勉力拖家带口讨生活了。”
明笛临出门前还在想,原来不是父母去世,而是卖儿鬻女么。
跟我竟是差不多的身世。
******
十五年前,明笛也是一个小小婴儿。
作为女儿,她没有被父母抚养的幸运,但上天待她不薄,父母并没有直接溺死她,也没有将她扔到深山老林里,而是将她抛到有人来往的山脚下。
师父下山时,一眼看见了她,将她捡回去,抚养长大,教授武艺。
她自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因此心怀夙愿,自己既出身底层,受了师父恩德才得以成人,那她学成武艺之后,也要下山济世救人,帮助许许多多像她一样的弃婴、弱小。
前些天,她刚过了十五岁生辰,然而师父做的长寿面十分难吃,等她吃完了,师父也撑着下巴睡着了。
“叽——叽叽——”明笛听见了微妙的声音,眼睛四处逡巡一圈,最后定在了师父的长胡子上。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师父的胡子,住下鸟了。
明笛心想师父老人家这么多年都操心她的大小事,现下她已经过了十五岁,该是省心省意,孝敬他老人家的时候了。
这么想着,她掏出一把剪刀,准备给师父的胡子修剪修剪,她练了这么多年刀法,想必耍起剪刀来也是步步生风、如臂使指吧!
谁知她先是一剪刀戳在了小鸟屁股上,鸟尖叫着扑棱翅膀飞了起来,屁股上的羽毛飘的到处都是,师父睡觉时呼吸绵长,一个吸气就将鸟羽吸了进去,随即“阿——嚏”一声,师父被自己的喷嚏声吵醒了。
而他打喷嚏的震动也传到了正给他修剪胡子的明笛身上,明笛手一滑,剪刀戳进了师父胸口。
“疼!疼疼疼!”师父这下是真清醒了,习武之人一个正身就跳了以来,发现胸口热热的,还有丝丝疼痛之意传来,低头看去,胸前衣服上一个缺口,正汩汩渗血,露出里面翻开的皮肉,比针眼大一些的小洞冒着血呢。
师父火冒三丈,目露凶光,“明——笛——你又做了什么好事!”
是的,师父气归气,但却见怪不怪,从小到大明笛就是个泼猴,一身反骨,浑身上下都是劲,拆了西墙拆东墙,师父这个隐逸侠士原本用来安度晚年的山上小院,已经被她祸害得只剩潦草茅屋了。
明笛躲避,明笛站直,明笛垂头,明笛心虚。
“师父,你胡子筑巢了,我为你修建胡子呢。”
师父咬牙切齿,“我是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你千万不要靠近我?你祸害什么都行,反正祸害完你自己修,但你别来祸害我!你祸害我,我能被你修好吗!”说到最后,师父已是欲哭无泪,满目悲怆。
“师父,我错了!”明笛深深垂首。
于是,明笛就这么被师父赶下了山,理由是“已学成武艺,可以下山行侠仗义了”。
当然明笛不会对任何人说,师父原话其实是“我已管不住你了,你下山祸害其他人去吧,师父修好自己还来不及呢”。
******
明笛身为习武之人,耳聪目明,数里之外的动静都会被她听进耳里,此时早听见前方有打斗的动静。她快马加鞭,一阵风似的刮过,路两边的杂草都被这阵风吹得倒伏。
越接近,动静就越明显。两拨人马在交战,一方喊着“保护小姐”,另一方不说话,从兵刃交接的声音听来,“保护小姐”的那方怕是不敌。
明笛索性下马,运起轻功,直奔交战地点。
可是等她到达地方,地上只剩满地尸体,没有活人踪迹,更不剩土匪了!
2. 第 2 章
明笛双目几欲喷火,气自己来迟一步,也气土匪横行无忌。
她强忍怒意,仔细查探现场痕迹,幸好这群土匪行事大摇大摆,不顾后果,也无人扫尾,让她很顺利地顺藤摸瓜,尾随来到了土匪大本营。
藏在一个大石头后面,明笛探头观察敌方守备,土匪寨子依山傍河,占据地形之便,如若官府出兵剿匪恐怕难攻,但若是她亲身上场,一个人潜入山寨,想必很容易救出那位“小姐”。
这么想着,明笛潜伏在寨门阴影处,等天色黑沉下来,巡查队经过之时,眼疾手快拖走队末之人,随后亲身上场,偷梁换柱,低头隐藏面容,就此进了土匪窝。
进去之后,人来人往,她混进去就如滴水入河海,无人察觉。明笛暗自摇头,心道这窝土匪不成气候。
他们大概自负于此次行动神速,短时间内消息根本无法传递回小姐的家族,无人敢来对付他们。
哪能想到,明笛这个江湖游侠,满腔锄强扶弱豪情,就这么找上门来。
明笛行动自如起来,脑筋一转,便知道一般的房子前面肯定没有守备,只有关押千金小姐的屋子,和其他重要的屋子前面才会有人把守。
她偷偷笑了一下,挨个找上前面有人的房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晕看守,进门查看。
如此查了几屋,她就找到了千金小姐,亲眼目睹屋内余下几位土匪,正对小姐极尽狎昵之语,甚至动手动脚,很是猥琐。
真是恶心至极!明笛恨不得给他们一人一口吐沫。她藏都不藏,就这么破门而入,大喇喇地将自己暴露在屋内土匪的眼底,从身后抽出刀来。
她决定了,其他那些人打晕便罢,但是屋子里面这几个人,每人都得捅一刀!
思及此,明笛眼底凶意顿现,握紧刀把,右脚在地上轻轻一蹬,整个人便身轻如燕滑飞出去,她右手微转,刀尖直对离自己最近的土匪后背。
“噗呲——”是刀尖轻巧没入血肉的声响。
明笛目光冰寒,一旦拿起手上的刀,便再无情绪波动,仿佛心脏已经与刀合二为一,刀即是她,她即是刀,刀一出手,便是为了消除异类。
被刺伤的土匪软软倒下,她没有任何迟疑,扭转刀尖挑向另一人的脖颈。
不对!这次不为杀人!
她情急之下按下刀柄,然而刀尖已然吻向对方脖颈皮肉,随着她撤回攻势,刀斜向下劈,在那人身上划下深深一道痕迹,最后在对方胸口处停下。
明笛微微一愣,这人,别是被她下手没轻没重给划拉死了吧?
她靠近了这人,凝神细看他的状况。
只一息她便判断出这人看着伤势重,其实刀并没有刺入肺腑,并无大碍。
万幸啊。
然而交战时局势瞬息万变,容不得人分心。在她查探间,一黝黑精壮大汉抡起斧子,“噔噔噔”逼近她身前,步伐沉重,听着十分有分量。
这可不能被挨到,挨到就是一个死!
大汉高高扬起手中斧头,斧面被磨得锃光瓦亮,斧刃锋利无比,携万钧之势对着明笛登头劈砍下来。明笛侧身躲过,利用身体韧性反向靠近大汉后心,挥刀、下落!快准狠扎入他的肩膀。
大汉喊叫一声,向前踉跄几步跌倒在地。明笛扎得深,刀柄竟被大汉带得脱手,她瞳孔一缩,紧随其后拔出刀身。
但这一步也让她离开门口,进到了屋子里面。
当下就有人趁着空挡窜了出去,呼叫救援。
明笛一咬牙,将刚拔出的刀再度扔了出去,刺入那人脑壳,那人当场暴毙,倒在地上时,脑浆血液流了一滩。
竟然还是没有控制住……明笛来不及多加感叹,急忙回头应对屋内剩下几人。
已经有人看出来她的目的在于解救那位小姐,试图挟持她来威胁明笛。
明笛自然不会任由自己处于被动境地,大喝一声“别动”,竟然真的震慑住了这人好一会儿。她冷冷勾起嘴角,趁机抢先占据小姐所在的角落,而在对方反应过来之时,身形一矮,从侧面卸下这人武器,随后一勾一挑,武器就变了主人,转而对前主人露出狰狞獠牙。
“下去休息吧!”明笛说,随后将对方的剑送进对方胸膛,特意偏了半寸给他留了一条命。
还剩最后两个人。她的刀在门口那人脑壳上,刚才的剑用起来不得劲,索性赤手空拳与剩下两人对打。
面对正面袭来的铁锤,她横起双臂抵住锤柄,随后握掌为拳,往对方腹部狠狠一击,变化腿法,上下配合将人撂倒,察觉到身后的动静,一个闪身避开,而后肘击偷袭之人的侧腰,力度之大几乎让人脏腑移位。
两人各自吐了一口血,只剩半条命了。明笛给他们一人一巴掌,将人抽晕在地。
全部清空。
明笛嫌弃地将几人的身体踢作一堆,别横七竖八摊在地上,既碍眼也碍事。
做完这些,明笛才看向蜷缩在屋子一角的被劫千金,只见她面容苍白,却不见惶恐之色,见明笛打量自己,反而目光清明地与她对视。
明笛微微笑了一下,拉她起身,千金抿了抿嘴,借力站直身体后便收回手,一副坚韧模样。
她没说什么,走到门外,欲拔回自己的刀。没成想刚拔出刀,还没来得及将门外趴在地上的人拖回屋子里,院子外面便有人经过,那人随意一看,就看见了这里的满地狼藉。
他大叫道:“敌袭!敌……”
最后一个字湮没在他的喉咙里,他瞪大眼睛,仰面倒地,看向世间的最后一眼,是明笛伸手抵住他胸膛,掀起眼皮漠然注视着他,如同注视一块腐肉,而后抽刀离去的模样。
“我们得快些走,刚刚那人的叫喊会引来更多人。”明笛匆匆解释了这么一句,就揽住这位被劫千金,运起轻功,踩着迅疾的风离开。
到外面时,明笛特意挑她原先踩过点的隐蔽之处走,然而寨子里已经乱了,到处都是人,到处都在追踪明笛下落。
明笛七绕八绕,最终还是没避开人,看着朝自己聚集而来的大堆人,她心沉入谷底。
这下难办了。
如果是她一人倒还好突围,但她现在带着人,行动不灵活,想要在这么多人眼皮子底下出去,怕是不可能。
土匪大当家遥遥站在后方,凶狠的目光在明笛身上一扫而过,随后停留在被她揽住的小姐身上。
小姐身体紧绷。
明笛右手举刀,低声说:“抱紧我。”随即冲了出去。
她不再顾忌着留人一命,待日后引官府上山剿匪,而是彻底下了杀手。
对敌最干净利落的脱身方式,就是以杀止杀。
她在习武时,经常被师父带下山试炼,杀人,是她做过成千上万次的事情。
现在,只不过是师父不在,她独自一人开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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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试炼罢了。
下一秒,众多身影在她眼前消失,所有人都不再拥有整副躯体,有的只是脆弱的命门。
咽喉、左胸、眼窝、脊背……
她的眼中只剩下这些。
一刀划开咽喉、一刀插入眼窝、一刀直刺肋骨、一刀横切侧腰……
越来越多的人倒在她的身后,她的衣衫上也渗出了道道血痕。
唯独小姐一直被她保护得很好,没有被任何武器伤及。
明笛的耳边一直传来土匪大当家的高喝声。
“她杀了我们这么多兄弟,你们甘心吗!不能把她放跑了!我们要以血还血,留下她的性命告慰兄弟们的在天之灵!”
“老子我刚抢来的世家小姐还在她怀里呢!你们说该不该抢回来?!”
“她一个人闯进我们的寨子里,这是挑衅!不把她的命留下来,你们准备以后人人都能闯进来挑衅我们吗!”
“不把外来者灭杀,我们以后还怎么混?别的山头该会怎么嘲笑我们?你们愿意被他们瞧不起吗!”
“……”
他在这边振奋人心,另一边的明笛却快要不敌了,随着时间过去,她的攻势逐渐减缓,而寨门依然离她有很长一段距离。
在这段距离之间,站着无数对她心怀杀意的土匪。
她得一刻不停歇地杀人,杀掉所有来到她面前的人,同时提防来自四面八方的所有的攻击,可是密密麻麻的攻击总有十之一二落在她身上,需要她硬抗。
她快要被耗尽了。
就在这时,她怀里的小姐急中生智,对着周围土匪喊道:“你们已经死了这么多人,还要再一个一个送死吗?把我们放走算什么,把自己的命丢了不是更不值当吗!你们好好想想,命重要还是逞一时意气重要!”
她话音落下,土匪们的攻势果真停滞下来,明笛强打精神,抱着小姐往寨门处窜了过去。
大当家震怒的声音紧随其后响起:“别被这娘们骗了!她根本挡不住我们这么多人的攻击,早已身负重伤了!我们就算耗也能把她耗死!你们不杀她是等着她回头杀你吗?信不信她刚下山就能带着官兵清剿我们?!”
他这一番话说完,原本还想着要保全性命的土匪都转过弯来,大当家说的不错,今日明笛杀他们这么多兄弟,早已结下不死不休之仇,将她放跑,是生怕自己命太长吗!
顿时所有土匪都不要命似的挤上钱来,如饿狼扑肉,拼死都要给明笛重创。
小姐见状,不再空费口舌,转而担忧地看向明笛。
明笛用最后的力气斩向身边一圈人,随后双膝一软,力竭跪地。
大当家大喜过望,“快!快围上去!她已经没有反击手段了!”
明笛侧脸,哑声道:“对不起,我还是没能带你出去。”
小姐摇摇头,“你对我有救命之恩。”
明笛浅浅勾起嘴角,目光正视前方,以刀拄地,撑起身体,准备死前再带几个人走。
她看了一眼高悬枝头的月亮,哂然一笑,没想到,她刚下山,行侠仗义之路就要结束在这里了。
就在这时,大当家慷慨激昂的声音戛然而止,尾音在空气中划过一道长而尖锐的哨鸣。
所有土匪都停下动作,回首望去,只见一个男人站在大当家身后,不急不慢从他身体里拔出自己的刀,脸上的冷静漠然,与明笛如出一辙。
3. 第 3 章
看见来人,明笛身体却愈发紧绷。
他杀了大当家之后,土匪便不再盯着她们二人,纷纷转身,红着眼对他举起刀和剑。
“兄弟们!他杀了我们大当家!我们今天一定要宰了他为大当家报仇!”
“冲啊!”
面对如此浩大的攻势,他也毫不慌张,悠悠挽了个刀花,随后如游蛇一般轻盈刺入土匪之间,行刀的动作看似花哨实则精简,随着他全身动作翻飞起伏,人与刀共振。
明笛这边暂且脱身,然而她却丝毫没有放松,双目紧盯来人动作。
这个人……一招一式皆眼熟,可是看他面容,分明是从未见过的。
眼下他出现在这里,而且干脆利落杀掉大当家,像是助力,可是明笛并不敢轻信。
万一,他横插一脚,也想要抢走这位小姐呢?
她勉力支撑住身体,小姐慢慢从她怀中滑出,反手扶住她肩膀。
明笛低声道:“来者是敌是友还未可知……”话未说完,她便一顿,蓦地吐出一口血。吐完之后,她咳了几声,竟又咳出零星血块。
小姐便不让她多说了,“我知道利害的,你先别说话,休息一会儿吧,来,靠在我身上。”
明笛眼睛弯了弯,侧身歪在了她身上。
小姐身体略微晃了晃,但很快就恢复了稳当,她梗住脖子,抬起下巴,单膝跪地,毫不在意衣裙尽数迆地,稳稳托住明笛身体。
然而在明笛看不见的地方,她的眼底,早已弥漫起了雾蒙蒙的水汽。
自明笛身体里源源不断流出的血,粘稠温热地沾在了她的衣裙上,就好像……她的衣裙被浸泡在明笛的血里。
即使隔着层层叠叠的衣衫,她也能感受到明笛身上不断流失的温度。
她只能更用力地抱紧她,试图用自己的身体阻拦她生命伴随温度一起流逝。
前方仍在酣战,土匪窝好似蚂蚁窝,竟然能不间断地贡献出子民,任凭那个突兀出现的男人收割。到底还要多久,到底还要多久……
不能等下去了。小姐从背后抱起明笛,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站直身体后,将明笛软软垂落的胳膊搭在自己的肩膀上……等等!
她怎么不动弹了?
小姐心急如焚,不顾肆意的泪水流了满脸,只顾睁大眼睛,翻来覆去查看明笛情况。
发现她仍一息尚存,只是昏了过去,小姐又喜又忧,转脸朝那个还在打斗着的男人大喊道:“快点解决余下的人!她昏过去了!”
先前跟明笛保证过的“知道利害”转眼被她抛诸脑后。
那人朝这边看了一眼,竟真的听话地加快了速度,也不管优雅和韵律了,用最短的时间收割所有土匪性命,很快他脚边就跟熏死的蚊子似的倒下了一大片。
打完之后,满目疮痍的土匪窝根本无人在意,两人只顾着送明笛见医。
******
夜色浸透了银水城。
明笛躺在医馆的床上,双眼紧闭,脸上失了血色,嘴唇惨白。
“失血过多之兆,”老大夫说,“身上到处都是剑痕刀痕,腹部肩膀均被利器刺入,脏腑也有破损,得好生休养啊。”
小姐站在床侧,看到了大夫指出的所有伤痕,眼中含泪,闻言止不住地点头。
老大夫走后,救她们出来的男人走了过来,还未说话,就听小姐问:“多谢大侠出手相救,我姓林,潮州林氏的林,名晓山,不知侠士姓甚名谁,来自何处,为何救下我们?”
男人一怔,“……明笛没和你说吗?”
林晓山皱了皱眉,“明笛侠女为何会与我说?她说不认识你。”
“不认识我???”男人尾音上扬,满脸震惊,好似被雷劈了个三魂没了七魄。
林晓山眉头皱得更深了。他这是什么反应?这人莫不是疯子不成?为什么会觉得别人都应该认识他?
如此思虑一番,她再看向他的眼神里已有了几分防备几分嫌弃几分同情。
男人定了定神,艰难启唇,问道:“她原话是如何说的?果真与你说不认识我?怪了,莫非是生我的气了不成?但我做什么了吗?怪了怪了……”
“倒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也就是你刚出现的时候,说了一句‘来者不知是敌是友’,还没说完呢,就晕过去了。”
男人一怔,摸了摸自己的面皮。这是真没认出他?指尖传来光滑触感,令他下意识缩了缩手,下一刻才想起来,他剃掉胡子了,摸起来触感不一样。
真不习惯,唉。
等等。
他,剃掉胡子了。
摸起来,很不习惯。
那么,看起来呢?习惯吗?
他有了个荒谬至极的猜测。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我剃了胡子她就认不出来我了吧???这个小白眼狼,亏我一把屎一把尿把她拉扯大,就是这么对我的?”他嘴里不停歇地骂了一通,旋风一般跑到门外,又是翻箱倒柜,又是询问学徒,最后总算找出来一面镜子,他照了一照,细细看向镜子里面自己的面容。
没错啊,没怎么变啊,原本不就被胡子遮住下半张脸了吗?这就认不出来了?
他又试探地将手横在嘴前,遮住自己的下半张脸,再一凝睛细看,发现镜子里的人好像确实陌生了些……
这小兔崽子,八成是真没认出来他。他丧气地垂下手,没留神身后有个角柜,镜子往后一磕,“咔哒”一声,他低头看去,镜子中间凹下去了一角。
他摸摸鼻子,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将镜子揣进怀里,又拉开钱袋子开始数银子赔给人家。
林晓山疑惑看向门外,不明白这人怎么突然就气得跳脚,又破口大骂,最后跌跌撞撞跑了出去,将外间闹得鸡飞狗跳。真是疯子吧。
******
没过多久,男人端着一盘子饭菜进来,神情疏朗,气质澄静,举手投足间落落大方,完全没有之前又蹦又跳的样子。
林晓山转头看他。
男人放下盘子,行了个江湖人士的抱拳礼,笑道:“我想起来了,这丫头不记得我。”
“此言何意?”
“我是她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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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明笙,她小时候我还抱过她呢,但我比她大得多,她入门没多久我就下山游历去了,这次前来相救,是奉师父之命,师父说这是师妹第一次下山,让我跟在她后头多看顾看顾。”
林晓山点了点头,也不知信了没信,总之是对他不甚感兴趣,一直盯着明笛的脸发呆。
明笙从盘子中端出一饭一菜后,将盘子推到林晓山面前,“你应该也一天没吃饭了,吃一些垫垫肚子。”
林晓山瞥了一眼,犹豫片刻,拒绝了。
明笙又劝:“你要想照看明笛,不吃饭怎么行?不然你饿晕了,放心换我来照看她吗?”
林晓山不语,但身体已转过来,端起饭小口吃着。
明笙无奈笑道:“还真是不放心我。”
当晚,两个人一人坐在明笛床头,一人坐在明笛床尾,用手支着额头,将就着睡了一宿。
半夜,明笛迷迷糊糊嚷起来,到底在嚷嚷什么,却又吐字不清。两人睡得都不沉,闻声睁眼,分辨出她在说什么“土匪”“卖孩子”“千金”一类的话。
蜡烛已经熄灭了,林晓山重新点起来,借着光看明笛的情况。只见她满头大汗,怕是有热。林晓山摸她额头温度,果真滚烫。
她记得白天大夫说了,明笛晚上会烧起热来,走之前还给他们留了药,便端着烛台,从一边柜子上拎起药包,准备出去煎药。
这时候明笙站起身,说他来煎药,让林晓山用湿帕子给明笛擦擦身。
两人各司其职,将明笛妥帖照料着,她很快又沉沉睡过去。
过了一个时辰,明笛又开始胡言乱语,这次是什么“鸟窝”“剪刀”“师父”。明笙脸一僵,随后若无其事地去外面打了盆冷水进来,递给林晓山,自己站到外面,仰头看星空,长长叹出一口气。
这孩子从小被他养大,他教她武艺,时不时带她出去试炼,先是找街头混混对打,之后逮小偷给她联手,接着是小盗,再接着是大盗,大盗被她斩于手下之后,他就带她从通缉榜末尾开始往上打,如是边学边练,练了十五年,她的身手,足够在这个江湖来去自如了。
虽不能说遇谁打谁,但至少逃命无忧。
即便如此,他也还是不放心,在她下山后,悄悄跟在她身后。他知道这孩子鲁莽,之前下山都有他领着,光长年龄没长心眼,现在自己下山,真怕她被随便一个人就骗去了。
刚下山那几天,她就在城里瞎逛,时不时做做善事,用他的人脉给叫花子安排生计。戏云对此只觉好笑,又觉这孩子实在善良。
如此倒也罢了,但很快她就不在城里逛了,转而喜欢在野外赶路,如果遇上一些强盗劫匪,她就行侠仗义,锄强扶弱。
如此,倒也罢了。可她这次不是简单地行侠仗义,她竟直接闯到人家土匪老窝!这还得了!一窝的土匪,能被她一个人杀干净吗?谁教她这么贸然行事的?
要不是他偷偷跟着,他的小徒弟可就要葬身在那土匪山上了!
等她醒了,他一定要把她训个狗血淋头,让她下一次再也不敢如此胆大妄为!
4. 第 4 章
翌日,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明笛醒来了。
她眼睛睁开,身体却一时没动弹,只是仰躺着看屋梁,眼神迷迷瞪瞪的,也不知神志是否清醒。
正巧这时,明笙掀开帘子进来,浑身湿漉漉。他刚刚在后院里练了一套身法,既流了汗,也沾了一身露水,因此练完就舀了一盆水兜头淋下,又像村子里的土狗一样甩了甩身上的水珠,这才觉得浑身清爽起来。
他刚进屋子就和明笛转头看过来的目光对上了。
两人一时间都没有动作,静静对望了好一会儿,明笙率先回神,走上前,自然道:“醒了?你这次也太冲动了,师父有没有告诉过你,你性格莽撞,下山切记三思而后行,不要冒冒失失就去招惹不得了的人……”
明笛皱眉,“……你是?”
明笙说话声音戛然而止,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自己竟又忘记代入现在这个“师兄”身份,他懊丧地皱了皱鼻子,眼尾耷拉下来,更像乡下小土狗了。
明笛看他,总觉得又陌生又亲切,于是她又再次问道:“我们是不是见过?”
明笙可疑地停顿了一下,才将昨天对林晓山说的话重复了一遍:“……你小时候见过我的,我是你师兄,但是早早就出门游历了,所以你现在认不出我也正常,至于我为什么帮你,因为师父担心你第一次下山,没有经验,被人拿了去,就飞鸽传信让我在暗中为你保驾护航。”
明笛躺在床上,斜眼看他,眼睛滴溜溜地转着,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又有了新的疑问:“那为什么师父不自己下山保护我,让你来?”
明笙又停顿了一会儿,面上平静无波,内心却在咆哮:问得好啊!你丫头算是了解你师父我的,但也是你这个丫头就算师父站在你面前也认不出啊!
千言万语哽在喉间,最后只化作一句:“师父有些不便利。”
明笛一听这话,急忙撑起上身,追问道:“师父怎么了?”
明笙莫名生出几分欣慰,却又听明笛说道:“可是他树敌太多,遭人追杀?”
明笙:“……”
深吸一口气,他道:“并没有。”
“那怎的不便利?”
“……身子不便利。”
“生什么病了?药石罔效么?”
“能不能盼着你师父点好?”
“我怎么不盼着他好了?你快说他究竟怎么了!”
“……年老体衰因而不便利。”
“哦。”明笛松了一口气,复又躺回床上,直直盯着房梁上勤勤恳恳织网的蜘蛛看,神情安闲下来。
“你就关心,不是,问完了?”明笙瞠目结舌。
“年老体衰我有什么办法,这是自然之道,人啊,不能不服老。”
明笙瞪视她半晌,重重“哈”出一声,甩袖离去。
明笛随意地看了眼他的背影,自言自语道:“奇怪,师兄莫非是师父亲子不成?怎的说话做事如此相似。”
这时,又有一人掀帘子进来。
是林晓山。
她走进房间,放下手里端着的东西,不知对谁摇了摇头,轻声道:“天天又蹦又跳,许是真疯了。”
此话一出,引得明笛“噗嗤”一笑,越笑越大声,笑到牵动了伤口,又弓着腰“哎呦哎呦”叫起来。
林晓山慌忙上前按住她身体,低声警告:“别再动了,不然好不容易愈合的伤口又撕裂了。”
明笛止住笑,借着林晓山的力,支起上半身,边说道:“之前一直没有得空问,小姐家住哪里?我将小姐救出来,必定也会送小姐回家的。”
“我叫林晓山,你唤我名字。”
明笛从善如流,“晓山。”
“我祖籍潮州,父亲在京州当官,此次途经殳(shū)州,便是应父亲的传唤,上京待嫁,没成想半路遭了劫匪,幸好有侠女相救,大恩大德没齿难忘,晓山必当竭力报答侠女恩情。”林晓山说完,安静望着明笛苍白的脸庞。
明笛觉得这一瞬的她像个木偶。
“这有什么,我下山本就是为了行侠仗义。哦,对了,我叫明笛。”
林晓山点点头,弯腰从床边矮柜上拿起刚刚端进来的东西。明笛视线顺着她的动作看过去,只见盘子里放满了金银珠玉,这一眼看过去闪得令人心慌,她立即移开目光,忙道:“你这是做什么!”
林晓山正待说话,明笛忽地直梗梗向后倒,闭目抿嘴,落到床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咚”。林晓山被吓了一跳,她听着那声音就觉得疼,更何况浑身是伤的明笛!
再也顾不上拿财物报答,她急得嗓音都尖利了,一叠声问明笛疼不疼,伤口有没有裂开,动作却极轻极柔,小幅度推着明笛,想仔细检查她身上伤口。
明笛眼闭得紧紧的,任谁来看都知道她是装睡,然而知道又如何,林晓山根本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之后几天,但凡林晓山一提报答,明笛便如法炮制,装睡装晕,林晓山真怕她摔了哪去,几番过后便闭口不提报答之事。
——至少明笛养病期间不再提。
明笛年纪小,又有一副自幼习武的好身体,半月不到,身上的伤便好了个七七八八,得到大夫的首肯之后,她逃也似的奔下床,跑到院子里大叫大笑。
这些天,每天被两人按在床上休养,一动不能动的,可真是憋死她了!
林晓山看着她狂奔而去的背影,对身侧的明笙说:“你也不管管她,还没恢复完全呢,这身体一下能承受这么激烈的动作吗?”
明笙双手抱臂,懒洋洋靠在门框上,不答反问:“明笛痊愈了,你是不是也该回家了?”
林晓山脸一僵,但很快恢复自然,皱眉盯住明笙,“先关心明笛的事情。”
明笙耸耸肩,“这孩子打小就闹腾,你且让她动动身子骨吧。”
“真的没事吗?”看见明笛又开始往泥坑里蹦,林晓山忧心忡忡。
“没事。所以,你什么时候回家?”
林晓山若无其事道:“我在等待父亲派人接我。”
“哦?看来你是确认你父亲不会派人来接你了?”
“我可没这么说。”林晓山矢口否认。
“相处这么些天,别的不说,至少我能看出来你不乐意回家,原因也好猜,大部分是因为你要嫁人,小部分是因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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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你父亲。”
“呵。”林晓山冷笑一声,也不知是对着明笙,还是别人。
两人默默看了会儿明笛撒欢。
“你真的是她素未谋面的师兄吗?素未谋面怎么会跟她这么亲昵?”
“哪有亲昵,你看错了。”明笙矢口否认。
林晓山不置可否。
“况且,”明笙补充道,“她自己都相信我是师兄,怎么可能不对。”
“她相不相信的,能证明什么吗?”
“那你相不相信的,能动摇什么吗?”
林晓山沉默良久。
“回家吧。”明笙意味深长说了这么一句后,转身进到屋子里。
门帘微微晃动,背后是嘈杂的医馆正堂,走着一派忙碌的大夫、学徒,或躺或坐着口中呻吟不断的病人。
他走后许久,林晓山还定定站在原地,执拗地背对门帘,望着明笛。
“我不。”
她嘴唇一开一合,无声说。
******
一行三人即将离开这待了许多天的医馆时,刚收拾好行李,还未出门,就发现门口堵得严严实实。
人群喧哗,明笛听了两句,原来是有人来医馆门前闹事。
坏了,这下定走不了了!深谙明笛爱凑热闹本性的明笙后悔无比,恨自己昨天为什么多喝了一碗牛乳,拉了肚子,导致他们在医馆多停留了一天。
“这医馆半个月来都是靠我们养活的,你倒好,走之前还给人家想着法子送饯别金。”当时,林晓山冷嘲热讽道。
现下,明笙悄摸看向林晓山,只见她面色冷肃,目光凝在闹事者身上,半点没注意到他的反应,方才松了一口气。
应该不会再怪他了吧?要是明笛凑热闹不愿走,那也该怪她,不能怪他了吧?
明笛半点没留意两人的眉眼官司,一听有人闹事就哧溜一下窜了出去,就算脖子上套个缰绳都拉不住。
闹事者是一男一女,男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端正脸庞,面皮很薄的模样,因此脸上的褶子纹路很深,女人跟男人有几分相似,看不出年龄,像三十像四十又像五十,皮肤白净,脸颊丰润,眉毛浓黑,眼睛狭长。
女人厉声责问:“大夫呢!赶紧出来给我们一个说法!这小丫头片子可是你们医馆教出来的?她把我哥哥给治死了!”
明笛这才看见女人胳膊下面挟着一个小女孩,极瘦小,头发乱糟糟的,红棕色泽,跟女人身上穿的黄棕色的皮子靠在一起,让人一下分辨不出来这还有个人。
女孩脖颈被裹持着,也不吭声,垂着头,明笛疑心她是不是不好了,迟疑着上前抬起她的头。
这一下,就撞进了小女孩棕色的瞳仁里,明笛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个兽类。
她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小女孩的眼珠,下一刻,小女孩撇开了眼睛,别过脸隔绝明笛探究的视线。
明笛讪讪收回黏在人家眼珠上的目光,干巴巴道:“不好意思,我第一次见……一时看失了神。”
小女孩好似没听见一般,不言不语,也不回头,只一味地看向人来人往的街道,平静的视线投向遥遥的天尽头。
5. 第 5 章
这时,女人又叫了起来:“来人啊!来人啊!还有没有天理了,你们医馆治死了人啊!今天没人站出来,是想轻飘飘揭过去吗!我告诉你们,休想!杀人是要偿命的!我呸!”她大口往地面上吐了一口痰,放下挟持着女孩脖颈的手,将女孩往地上一掼,愤懑地捋起袖子,就要冲进医馆里面找人。
男人“哎”了一声,迟疑地拉住她,低声道:“老姑,等一会儿吧,应该不是医馆的问题,我爹他是今早在田里忙,累了的时候蹲下去歇了歇,结果再站起来的时候,跌倒了,躺在地上一会儿就没气了,都没等大夫赶到……村子里我也听说过别人也有这样的死法,这是累死的……没有别的毛病。”
女人不管不顾,仍然要往前冲,“我不信!我哥哥向来没病没痛的,怎么会突然倒地就死?我不信!”
男人被她带得一个踉跄,他双腿使力,死死拉住女人,“老姑,我们回家吧好不好,没有问题的,村子里的人都说没有问题的,很正常,菱芽小大夫开的方子我爹也吃了许久了,回回一吃就好,这次指定也错不了的,更何况,药是前些天吃的,人是今早没的,真不是药方的问题,咱们回去吧,啊?”
女人扭回头,双手一把攥住男人的胳膊,眼含热泪道:“我不信,我告诉你,我不信!如果不是方子有问题,那就是药有问题!是不是这小丫头没安好心,把毒草给混进来了?我这么长时间没回来看哥哥,你们怎么能找一个小丫头片子给他开方子呢?而且那丫头还是个红毛妖怪,一旦靠近就会灾祸临头的!”她嚎啕大哭,“我哥哥平素身子骨那么健壮,怎么可能突然就没了,他是被人害死的呀!”
男人听着姑姑的话,眼眶也红了,慢慢溢出泪水来,他腾出一只手抹了抹鼻子和眼睛,哽咽道:“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也不敢相信,但我爹……人已经没了,我们就安生地给他操办后事,让他顺顺利利地转世投胎去,下辈子享一辈子清福,好不好?”
女人再也克制不住,两腿一软就跪坐在地上,像一匹迤逦垂落的布,她捶胸大哭,凄厉地叫着“我小哥哥啊,你去的好早啊”之类的话。
男人扶着她的后背,任她直挺挺地瘫坐着哭,自己也在那抹着眼泪。
明笛沉默地看完两人所有的争执,不知不觉,也流了满脸泪。风一吹,她脸上刺刺地疼,抬头一擦,才摸到几条干涸的泪痕。
她敛下眸光,蓦然想起了什么,伸头往地面上看。
刚刚那个小女孩去哪了?
她目光慢慢逡巡着,很快就在人群的两腿之间,找到了斜坐在地上的红棕色。
她想了想,挤开人群来到小女孩身边,伸出一只手递到她面前。
小女孩抬头看她,眼珠虽然是接近兽类的颜色,眼神却明明白白露着人类的感情与神智。
见她不搭手,明笛便蹲下身,问道:“你年纪这么小,竟会看病?”
小女孩平静地看着她,沉默以对。
明笛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她的头发,想起刚刚女人说的话,又问:“你知不知道有方子能让头发染色?”
小女孩眼神骤然凌厉起来,金棕眼珠咕噜一转,紧紧盯住明笛。
明笛催促道:“快说啊,你知不知道?”
小女孩终于张了嘴,声音沙哑,道:“我不知道。”
顿了顿,她反问明笛:“你知道?”
明笛不知想到了什么,缓缓颔首,“我应该知道。”
小女孩眼睛亮了亮,随后又暗淡下去,抿起嘴,道:“你知道就知道,跟我有什么关系,跟我说做什么。”
“咦?我以为你想知道?”
“我不想!”
“对不起,是我搞错你意思了。”明笛臊眉耷眼地道了歉,站起身,拱了拱手之后转身离开。
身后,小女孩怒视着她,牙齿磨得“咯吱咯吱”响。
不料,明笛又突兀转过身来,大步往这边走。小女孩连忙恢复平静表情。
明笛道:“你真的不想知道吗?我看别人都很在意你的头发,还因此骂你,如果把发色染了,不是更好吗?”
“你不在意吗?”小女孩没头没尾问。
明笛一怔,下意识问:“什么?”
“没什么。”小女孩紧紧闭上嘴。
“而且你是大夫的话,不应该对这种稀奇古怪的方子感兴趣吗?我第一次听说有这种方子的时候,也很感兴趣呢。”
小女孩别别扭扭看她一眼,“那我确实觉得这个方子很有意思,如果你方便的话,我就跟你去看一眼吧。”
明笛爽快答应:“有什么不方便的,走呗。”
说完,她也不等小女孩伸手了,直接一把攥住她手腕,将她拎了起来,拖着她破开人群朝医馆里面走。
谁知明笛左脚刚迈进医馆大门,后头闹事女人一把挣开男人,冲上来抱住她的腰,嚷嚷道:“你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要带走这个红毛妖怪!你跟她是不是一伙的!今天有我在,你们谁都别想走!”
明笛叹了一口气,撕开女人缠在她腰上的胳膊,忍无可忍道:“我方才看你们失去亲人实在可怜,所以放任你们在这闹事,但是你们根本就是无理取闹知道吗?
“你们懂医术吗?你们懂验尸吗?你们什么都不懂,全凭自己胡乱揣测,就怀疑这个怀疑那个,谁能信你们的话?现在,什么都别说了,赶快回去找仵作去吧!”
她推着女人肩膀,将她向后一搡,使了点巧劲,让她刚好跌在自己外甥怀里,随后冷哼一声,拉着小女孩扬长而去。
两个闹事者都被她这一番话说懵了,一个歪在对方怀里,一个扶着对方胳膊,好久都没有反应过来。
见二人止歇了,看客们也都渐渐散去了。大街上依然是人来人往,开店的开店,摆摊的摆摊,吆喝的吆喝。
医馆里面,悄悄躲在门后的几个小学徒互相对视一眼,溜进了里间。明笛放下小女孩的手,和她并排走,问她:“小孩,你叫菱芽是吗?”
菱芽点点头。
“行,我知道了。”明笛带她七拐八拐,在医馆里绕了一圈,也没到目的地。菱芽按捺住问她到底要去哪的念头。
“奇怪,人去哪了?”
“你要找人?”
“对,这个方子是她告诉我的,但对这类方子什么的一向记不清楚,所以还是得带你去问她才行。”
菱芽攥紧拳头,问道:“她是什么人?”
“一个世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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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为人温柔大方,很好相处的,你别害怕。”
不知为何,菱芽看着身边这位笑吟吟的比自己大不了两岁的女孩,竟然让自己心中的担忧脱口而出:“她是世家小姐,也会觉得我是红毛妖怪吗?”
明笛“嘶”了一声,挠了挠头,“我不能保证,但我觉得她不是那样的人。”
菱芽拳头攥紧又松开,松开又攥紧,心脏也“砰砰”跳起来。
明明早就习惯了被人当作妖怪,怎么这次这么紧张。
她忍住心悸,大口呼吸,平复自己紧张的情绪。
明笛听见她尽力压低的呼吸声,想了想道:“这样吧,我先去试探一下,如果她不喜欢你的头发,那我就偷偷打听方子,回来告诉你怎么样?”
菱芽抬眼看她,眼底似乎有湿漉漉的痕迹,“嗯”了一声。
“那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找她。”
菱芽目送她离去的身影,直到她消失在一张门帘后,才垂下眼睛,目光所及,是两只破了洞的草鞋,露出来的脚趾扣在一起,她盯着它们看,似乎看脚趾动弹就是最有意思的事情。
也不知怎的,她站立的位置很快变成了两个柜子的夹缝处。她深深埋着头,希望医馆里的人不要看见自己。
她此刻无比想要她的帽子回来,可惜被捉来之前,帽子就被女人给夺走扔掉了,她想去捡的,可是刚被女人打了一顿,晕头转向,还没走到帽子附近,就被他们带走了。
她也没有记下帽子具体的位置,大概回去也找不到了。
不,她回不去了。村子里的人不会再让她回去的。
还有这家医馆,也是她这辈子都不该再踏足的地方。
过了很久,又好像没过多久,明笛回来了,她疑惑地张望了一圈,才在夹缝里找到了菱芽。
她把她扯了出来,“你也喜欢钻这种夹缝?我小的时候也喜欢,专往床底下、柜子里面钻,可惜师父每次都能找到我在哪。”
菱芽忽然打了个寒噤。
明笛没注意,自顾自说着自己和师父斗智斗勇的故事,等她说完了,菱芽才问:“她觉得我的头发怎么样?”
“哦,”明笛注意力一下子就被拉回来了,她兴致勃勃道,“你猜猜她什么反应?”
“我猜不到。”
“好吧,”明笛也不多卖关子,“她没什么反应,应该是觉得不足为奇,哎呀,她是世家大族的千金小姐,肯定见多识广的嘛,世上什么稀罕事情没见过,我在江湖上也见过很多奇人异士呢,绿眼的、黄头发的、紫脸的,不过是红头发而已,哪里就是妖怪了,那些人见识少,自己吓自己罢了。”
“你是江湖人士?”
“对啊,我这还是第一次独自下山呢,我跟你说,我跟那位小姐为什么认识,因为我刚刚把她从土匪窝里救出来……”明笛对她的光辉事迹侃侃而谈,菱芽沉默听着,不一会儿,走进了一间屋子里,林晓山正坐在案几旁边看书。
明笛止住话头,招呼道:“这小孩叫菱芽,你给她看看怎么把头发给染了。”
菱芽与林晓山互相打量。
“我听说你会医术?”林晓山问。
菱芽一下子就绷紧身体,死死咬住牙关。
6. 第 6 章
温家老大每天都说,自己身体里面有脓。
有脓?身体里怎么会有脓?有脓的话,从皮肤上很容易就能看出来的呀。
村子里每个人都来看过温家老大了,没有一个觉得他身上有脓包。
温大媳妇说:“你这老棍,是不是学会偷奸耍滑了?竟然还会装病哩。”
“我没装病!”温大梗着脖子说。
“去去去,要是身上难受,你就消停点,去村头打牌玩吧,别下地干活了,反正一年也收成不了多少。”
温大嘟嘟囔囔了几句,进到放置杂物的西边草屋里,拿了铁锨和锄头,扛着出去了。
春天,阳光正好,温大媳妇歪在温大给她打的竹躺椅上,对着晌午的阳光打盹,见温大出去,略抬了抬眼皮,便又继续睡。
这老东西,身体里怕不是脓,而是闲不下来的酸骨头。
日子又过了许久,春去夏来,温大还是时不时嚷嚷着身体里有脓,一会儿揉着肚子,一会儿扶着腰,偏说自己身体里胀胀的疼。温大媳妇不耐烦地挥手:“别跟我说,跟我说没用,你去找大夫说去。”
温大踌躇两秒,竟真的出门找大夫去了。
温大媳妇摇着扇子,稀奇道:“嘿,这老头,这次怎么舍得钱找大夫了?”
“哎哟,莫不是疼得很了?难不成他身体里真有脓包?”
她总是眯缝着的眼睛睁大了些,坐姿不变,又摇了几下扇子,“我要不要跟去看看呢?算了吧,我腿脚不便,跟不上他步子。而且我这老婆子跟上去也什么都不懂,有大夫就够了。”
她移了移自己微跛的左脚,因为长期腿部发力姿势不对,膝盖已经严重后移了,整条腿都凹了进去。
温大媳妇恍若未觉地摇着扇子,左看右看院子里缤纷的花花草草,这些都是温大打理的,他喜欢捡花草回来种在随便什么罐子里面,也是奇怪,他也没做什么,将它们捡回来之后便随他们风吹日晒,雨打雪落,只偶尔拎着水桶胡乱灌点水,但是所有花草竟然都茂盛生长着,薄荷、金桔、桂花树、紫丁香、茉莉花……还有无数他们两人根本不认识的植物,都在院子里其乐融融地共生着。
******
温大慢吞吞地走在路上,跟他平时大步流星的步伐截然不同。
路过的人都跟他打招呼,有些人很关心地问他最近身体怎么样,还觉得有脓吗。
温大潦草地点点头,犹豫着说:“我准备找大夫看看。”
“哟,真稀奇啊,你终于知道找大夫了?”
“……应该找了。”温大半天憋出来一句。
那人哈哈大笑,凑近些许,重重拍了拍他的后背,“自己的身体健康最重要啊!”
与那人道别,温大走向村头,打听有没有谁家准备套牛车去县城。
经过和刚才的对话,温大不再迟疑,步伐变快,很快就走到了村头。
打眼看了一圈,温大失望地发现没有谁家门口在套牛车。平时经常带村里人上县城的那户人家,门口拴着的牛没有了踪影。温大知道,他来迟了一步,上县城的牛车已经赶走了。
正当他准备打道回府时,隐隐约约听到了村外头有些吵吵嚷嚷的声音。他转脸一看,认出是村里的几个汉子婆子,他们稀稀拉拉地站在村外面的湖泊边上,与一个身着红衣的矮小身影对峙着。
这时,一道稚嫩清亮的声音盖过了所有喧哗,传进了温大的耳朵里:“你们竟敢对湖神不敬!”话音刚落,他便听到了村里几人的惊呼声。
这是怎么了?
他着急地走上前,站到一个汉子的身后,顺着他们的目光看过去,只见湖面上原本荡漾着的水波,竟然缓缓凝结成了冰面!
站得近了,温大还能听见水面传来“咔嚓咔嚓”和“滋滋”的声音。凛冽的冰花在蔓延,占据了原本温良的水面。
身处盛夏,温大却感受到一股寒意扑面而来,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又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
“啊——”他也不由自主地倒吸一口凉气,甚至想要直接跪下来,倒头拜在冰湖前方,
难道,这世上真有湖神吗?除了湖神,还有谁能凭空把夏天的湖面硬生生变成冰面呢!
有这种想法的不止他一个人。
他双腿打颤,咽了咽口水,强自镇定下来,偷偷打量其他人的反应,余光瞥到自己身边的汉子也双腿一软,险些跌坐在地,幸好被一个矮胖婆子拉了一下,这才免于落到最狼狈不堪的境地。
“这、这、这是湖神生气了?”一个瘦弱的妇人颤巍巍指着湖上的冰面,眼带怯意地问着所有人前方的那个身影。
此刻,她的面上再没有起争执时的排斥之意,眼睛、鼻翼、嘴角,都是恭敬的弧度。
温大将将从冰面上拔开眼神,低着头,小心翼翼瞄着前方的红色身影。
这一看,可真是让他大吃一惊。这红衣人竟是个、竟是个狐狸毛发、狸猫眼珠的小女孩!
他意识到刚才听到的稚嫩声音,就来自于这个怪模怪样的小女孩。
菱芽昂着下巴,看着这群原本趾高气昂的粗蛮人,在见识到自己的本事之后,态度都变得毕恭毕敬起来。
她拉长了调子说:“如果你们好好表现,我便劝说湖神不要降罪于你们。”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应该的,应该的。”
“……”
人们纷纷应和。
菱芽清了清嗓子,又变回了正常语调,说:“你们态度恭敬,湖神原先附着在我身上的一只眼睛非常满意,现下已经回到湖神本体内了,放心吧,湖神没有怪罪你们。”
“谢谢湖神!”
“湖神慈悲为怀,宽容大度……”
人们又开始乱七八糟地谢恩。
菱芽抬了抬右手,所有人的声音都自动消弭,她点点头,说道:“湖神此番派我前来,便是听说你们果里村有邪症肆虐,这是不长眼的小精怪,没看出来我们果里村是湖神的地盘,在此撒野呢!湖神听闻此事后大发雷霆,特意派我来收服精怪,给你们医治邪症。”
村里人一时没反应过来,呆呆地站在原地,眼神空白,还是温大身边的汉子最先反应过来,大叫道:“温老大得的可不就是邪症嘛!湖神大人显灵,特意派仙童来为我们这些贱民治病,果真是现世菩萨!草民在此叩谢湖神恩惠!”
他这么一叫,仿佛提点了其他人,他说完便跪,其他人本来略有疑心,但他率先做出表态,他们也不敢当众违逆,只好也跟着跪拜下来。
但心里到底是有些不情愿的。
就在这时,菱芽缓步走到了冰面上,人们的眼神呆滞地随着她的步伐转动。
菱芽踏水而行,悠闲地站在湖面上,一副即将要飘摇而去,不问人间事的模样,似乎根本不在意他们的反应。
见众人齐刷刷盯着自己,眼珠子都要黏在自己背后,菱芽漫不经心地转身,踱步回岸边。
随着她脚的每一次落下又抬起,原本落脚处的坚冰竟随之融化,缓缓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湖水重新拥有了流动的脉络。
“仙童!仙童!”
“湖神显灵了!湖神大人救救我们吧!”
众人纷纷惊叹着,大呼小叫,趴在地上“砰砰”地磕头,再不见丝毫怀疑。
明笛见状,张了张嘴,似要说些什么,却在出口之前把话咽了回去。她看向唯一一个直挺挺不动的人。
从头到尾,只有温大一直呆愣愣地站在原地。
他还沉浸在方才汉子和仙童的对话里。
湖神,显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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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神知道他有邪症?
湖神显灵了!湖神知道他有邪症!
他终于想明白关窍,这时看见其他人正在磕头,整了整短打下摆,便也要跪下来。
“你先等等。”菱芽阻止了他的动作。
温大抬起头,见仙童对自己露出了一个笑,声音极温和地问自己:“你确定你得的是精怪引起的邪症,而不是普通病症?”
还不待温大回答,他身边的汉子就急急忙忙抬起头,露出额头上的红印,抢话:“他得的肯定是邪症!不会有错的!正常人不会有他那样的毛病!我从来没听说过有人身体里面有脓的!”
“身体里面有脓?”菱芽眸光颤了一下,但她很快调整好表情,风轻云淡、微不可察地点点头,“倒的确是邪症的症状之一。”
汉子大喜过望,连声哀求道:“请仙童为我们村里除去精怪,也治了温大的邪症罢!”
“这不用你说,我这次前来就是为你们解决此间麻烦。”
“好好好!草民拜谢仙童!”他拜了一拜,伸手扯下一边木愣愣的温大,使了些力,将他一下就扯得跌倒在地。
温大反应过来,迅速调整落地姿势,双膝前伸,两条胳膊甩了一下,维持好身体平衡,便又拘束地交叉在腹部,“草民拜谢仙童!此间事结束,草民必当竭尽全力报答湖神恩情!”他生涩地模仿汉子和菱芽说话。
菱芽微笑颔首,“你上前来,让我探探你身体情况,按身体受侵蚀程度定下仙药的剂量。”
温大膝行到她面前。菱芽皱了皱眉,后退半步,但又想到了什么,停下动作,等待温大靠近。
她状若不经意地说:“你且站起来,这样全身经脉通畅,方便查看你周身受损情况。”
温大温顺地站了起来。
菱芽给他探脉,又仔细观察他面色,随后又令他扭了扭腰,抻了抻后背,抬脚蹬了蹬腿。
还是无果。菱芽心下不安,随即想到了什么,又定了定神。最后,她直接上手探查温大情况。
按了他的腰腹部,菱芽问他:“可是这里有脓?”
温大感受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是骨头这里,还是皮肉这里?”
“深一点,骨头周围的皮肉。”温大迟疑地说。
菱芽收回手,又问:“你最近感觉行动受阻碍吗?”
“似乎是没有的。”
“嗯,你的情况我已知晓了,我给你开个方子,你先服药五天。”
温大接受下来,但心里还有一丝疑虑,让他无法安心。脑子里想来想去,他还是问了出口:“大夫……仙童,不止我这情况,是否严重?我、我并非不相信仙童,只是,只是我害疼了这么久,实在是心慌,就想知道我这病,到底严不严重?”
菱芽沉稳道:“不严重,放心吧。”
见温大仍然紧缩眉头,愁肠百结,她补了一句:“你自己方才都说了,这邪症并没有让你平时行动受阻,就说明你身体被它侵蚀得不深,不用担心。”
听见她这么说,温大才展颜舒怀,脸上重新露了点笑影。
菱芽抬起头,将温大身上的穿着打扮过了过眼,随后从兜里取出纸笔,竟也不需要桌板,就这么横笔凌空书写起来:
百草一斤
湖水三两
稻壳半两
桑叶半两
…………
温大不识字,像苍蝇似的,眼睛瞪满了整张脸,但也看不出个五六七八来。
他立即回头,想从人群中找出个识字的。
翻来覆去看了几遍,也没翻出来一个人。
温大正要请求仙童,将方子与他稍微说一说,就听菱芽开口,清脆地念起了方子。
他越听越震惊,这这这,这怎么跟别的药方不一样啊!
7. 第 7 章
“仙童,我从未见过此等药方,这能行吗?”温大六神无主。
菱芽道:“不会有错的。”
她心想,我虽然不太清楚这“身体里面有脓”是个什么症状,但这不耽误我开方子。
一呢,她当乡野大夫也有不少年了,没听闻过好端端的人身体里面蓄脓的,只有伤口溃烂,才会蓄脓。
二呢,她见过的疑难杂症虽然不少,但杞人忧天、疑神疑鬼者更多,真病没有,疑心病最为严重。
三呢,她开的方子,兴许不一定见效,但一定无害。不出错的温补草药,再加上一些稀奇古怪的从不入药的东西,就能凑成一整张方子了,这样有益无害,又能糊弄人。
而且,留给她应变的余裕也大。
她开方子之前,会先看看对方的家境。
倘若锦衣玉食,那她自然让他们搜罗些昂贵的草药和珍奇的物品,珍珠磨成粉入药也不是不行;倘若家境稍差,只能称得上衣食无忧,她便加一些需要费些功夫寻找,但不甚值钱的食物,例如应季的水果,雨后的茶叶,后山的瀑布水;倘若对方是个穷苦百姓,那她绝不会为难他们,直接吃点草、喝些溪水得了,不仅如此,她还会将自己从山里挖来的草药低价售给他们。
但奇怪的是,越是锦衣玉食之家,病就越不容易好,哪怕用了再稀罕的草药也不见效,反而穷苦的人家,随便吃些东西就好了,过不了几天便又活蹦乱跳下地干活。
难道,穷人的命,果真贱吗?
菱芽每次想到这里,都觉得心脏闷闷的发堵。
温大已经郑重地捧着方子回去了,嘴里翻来覆去念叨着方子上的内容。他回去之后,搜罗好所有需要的“药”,便日日按时煎药服药。
温大媳妇也不识字,只知道他得了小仙童帮助,服药几天便可缓解邪症。
“小仙童?”温大媳妇喃喃道,“这能信吗?万一是装神弄鬼招摇撞骗的怎么办?”
但她见所谓的仙童也没有收取多少诊金,更没有卖一些玄乎的符水之类,便随温大折腾去了,反正他们家也没有钱被算计。
过了几天,温大儿子回来了。
温小震在县里面给大户人家驾马车,很少有空回家,这次刚一踏进门,便高声问道:“我爹呢?他最近身体如何?”
温大媳妇原本瘫坐在院子里的木椅上,见儿子进门,慢悠悠直起身,“他最近好着呢。”
她一五一十地说了温大遇见仙童、得到药方的事情。
温小震急道:“这路上遇见的骗子哪里能信!要真是仙童,怎么会帮助我们这些人家!”
温大媳妇悠悠道:“可是你爹喝了两天药,精神奕奕的,说是很有效,再也不见天喊着身上疼了。”
温小震脸色变化万千,最终长叹一声,“罢了,哪怕是个骗子,能治我爹的病就行。”
“能治病的,就不是骗子了。”温大媳妇笑了笑,说。
如此又过了几月,温大还是时不时感到身上疼,但他现下已经有了应对之法,只要一发作,他便立即去煎药喝下,身体很快就不疼了。
深秋已至,将将要入冬,温大起了个大早,掮着一条扁担,两头各挂了一只水桶,往湖边走。
几个月没下雨了,地里毫无湿意,看样子冬天也没有雪,这样下去,今年种下的麦子是要颗粒无收啊。
温大叹了一口气,却也没有多心痛。他家如今只有一亩半的田地,就算收成好,指望从田里讨生活也不可能,一年到头勤勤恳恳在地里忙活,也就能收成足够自家吃的蔬菜粮食。
再多,也就没有了。
可是今年大旱无雨,再这么下去的话,怕是连自家吃的蔬菜米粮都种不出来了!
温大来到湖边,从湖里担水,泼到自家的田里。
来回几次,温大竟觉得湖里的水位明显下降了,他才挑了几个来回,怎么会少这么多?
太阳当空,热得他满脸满背都是汗,他压下忧虑,再度回到自家田里。
舀水,泼水,他湿润的脚印留在田地里。
太阳越来越刺眼了,亮得他什么都看不见。他有些慌了,弯腰放下扁担,再站直身体,竟觉得一阵晕眩。
天越来越亮,天在围着他旋转,他看见了无比灼亮的天空,白云都不见了踪影,他看到天空尽头有一个旋涡。
旋涡里面,是黑的。
他的眼前只剩下黑。
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
菱芽听说温大的邪症真被她的方子治好了,为此沾沾自喜了好几天。
想必果里村后续不会再有麻烦了,这次可真省心,都不需要她掏出更多秘法来糊弄人。
她带着跟温大讨要的报酬——一袋粗面饼,踏上了去往银水城的路。
果里村位于银水城的东北侧,香宜县的西南侧,恰好在银水城与香宜县之间。菱芽便是从香宜县来到果里村的,现下又要从果里村去到银水城。
银水城里,有着她此行的最终目标。
她自小混迹于三教九流之中,一些常人听都没听说过的秘法,她熟稔于心。在果里村为村民变的那一场“六月结冰”,便是其中一种。她只需要采集部分墙面、地面产生的硝石,投入水面,便可使一小片的水面化冰。
不过这种直接采集得来的硝石化出来的冰面很薄,无法承受一个人的重量。她后来又跟着一位老道士学会了提纯硝石,经过提纯之后,硝石制出来的冰面更厚了,兼以她偷学的轻功身法,虽然只是皮毛,但足够让她减轻自身重量,站稳在冰面之上。
之后,她多次试验,直到自己能精准把控冰融化为水的时间,方便她装神弄鬼时,不会出纰漏。如果天气冷些,她就需要隐蔽地在冰面上撒盐,如果天气热些,她就在自己脚底沾上硝石粉末。
如此灵活控制,才有了那一番让人信服的“湖神显灵”,“仙童降世”。
她从出生起便是个红毛妖怪,母亲抚养了她几年时间,又把她抛弃在大街上,她从那时起,便学会一切勾当,只要能活命。
她在各州各县辗转游荡,一路走一路学,她学了炼丹的皮毛,也偷师了粗浅的医术,一路招摇撞骗又行医济世,在申朝版图上绕了个弯子。
最终,她要回到银水城了。
她当初被遗弃的地方。
今天逢集,银水城门口派了老长的队,装满货物的牛车、拖着轿厢的马车、背着麻袋的男人、挎着篮子的女人,都在这条长龙上。菱芽安静地站到队尾,将自己的黑色圆顶小帽往下拉了拉,让自己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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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丝毫不引人注意的影子。
就在这时,她背后兀地传来一道巨力,始料未及之下,她被那股力道拉出了队伍,踉踉跄跄地倒退着。
“谁?为什么要拉我?咳咳!”菱芽使劲扭头回看。
来人是一个面白眼狭长的中年妇人,眉毛黑而细长入鬓,正用着极为憎恨的眼神看她。
这是怎么了?
不待菱芽挣脱,那个女人将她拖至自己身前,左手扯下她的帽子,然后狠狠拽住她脑后的头发,将她的头固定住。菱芽意识到了什么。
她是一直在最底层混的,面对冲突和暴力,比谁都要敏锐。
她知道自己人小,力气也小,根本打不过这个女人,下意识紧闭双眼,等待那降临在自己脸上的巴掌。
“啪”的一声,菱芽的头被打得偏了过去,女人这一巴掌用了十成十的力,让菱芽嘴角当即渗出鲜血。
菱芽舔了舔嘴唇,感受到口腔里充盈着铁锈味。
她嘶声道:“我与你无冤无仇,素不相识,你为何上来就打我?”
女人不说话,又抽了她一巴掌,随后拳头、巴掌,像雨点一般落在她身上。起初菱芽还被拎着后脖颈,后面女人早已松了手,她也就软软下滑,慢慢歪倒在地上。
那一包粗面饼,早就散落在地,混上尘泥了。
女人的动作不停歇,在她蜷缩在地上后,又开始踹她的腹部,她的脸,她的脖颈。
菱芽抱住头,在心里流眼泪。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上来拉住了女人,女人因为打得用尽全力,此时发髻散乱,衣衫不整,像个疯子。被人拉住以后,她尖利叫道:“别拦着我!我要打死这个小畜生!你们知道这小畜生干了什么事吗?她装神弄鬼的骗人,害死了我哥哥!”
“我哥哥今早就在田里死了!就是因为吃了她开的药!”
路人拦住女人动作的手,慢慢缩了回去。
女人又得了势,张牙舞爪扑向地上的菱芽。
这时有一人匆匆跑了过来,一把攥住女人的胳膊,将她向后拖,“老姑!够了!”
“小震?你为什么拦我?她害死了你爹,你为什么拦着我教训她!”
“老姑,我爹不是她害死的,我爹他是在地里累死的,不关她的事。”
“不可能!我小哥哥干了那么多年的活,怎么今天突然就累死了?我已经问过我嫂子了,她说我小哥哥这一年来一直喊着身上疼,结果这妖怪过来,给他开了个方子,他就天天吃,天天吃,昨晚还吃了,结果今天就死了,不是因为她还能因为谁?这妖怪搞些装神弄鬼的把戏骗村里的人,但人家都没上她的当,只有我哥哥傻,真信她的鬼话,一直服用她的药,最后竟吃死了……”说到后面,她也没有了力气,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菱芽侧躺在地上,眼前一片血红,人影也血红,路也血红,树也血红,太阳也血红。耳朵却好好的,将他们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原来是因为这个啊。
原来,是因为这个啊。
她前所未有地恐慌起来,想起来自己确实搞不明白温大体内的脓到底是哪来的,只是一如既往,随意开了个不出错的方子。
可是温大死了。
难道她的方子,真的会害死人吗?
8. 第 8 章
时间回到此刻,在安静的内室里,午后的阳光透过窗纸,半黄不白地照在菱芽面上。
照出她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颜色。
面前林晓山清清淡淡的眼神落在自己身上,菱芽顿时感到重若千钧的压力。
“我……会一些,只是粗通。”
林晓山搁下手中的书,“给人看病,粗通医术便可以了吗?”
菱芽见她一副端仪姿态,便知其出身大家,身份高贵,自幼饱读诗书,与她这种泥腿子是不能相较的。方才听明笛说她见多识广,现下相见,她的确未对自己的头发露出诧异眼神,菱芽反而面红耳赤,凭空生出羞愧之意。
她说的完全没错,给人看病,粗通医术便可以了吗?
她自恃不会害人,但温大死了,难保不会有她轻慢的原因。
说不准温大是与她药方里的什么东西犯冲呢?
她矮了半截,心虚气短道:“我原本以为我开的方子不会害人的……”
林晓山眉峰一挑,“这是庸医所为,不为治人,但求不害人,你可知道,因为你开了药,让病患有了希望,他们便安心地喝你这个半点用没有的‘补药’,病没见起色,反而耽误了就诊良机?”
这一问,好似天雷滚滚劈上脑门,菱芽霎时木在原地。
她从未想过此等关窍,只以为她开的药不会害人,虽然无功但也无过,这次温大死了,她也只觉是否是自己方子里的哪味草药冲撞了他。
哪能想到,她贻误的是病患得救的时机!时间催化病情,时间是最大的毒药!
菱芽呆愣愣站在原地,眼神恍惚,好似灵魂出窍。
林晓山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这小女孩倒是悟性极佳,接下来的路怎么走,看她自己吧。
半明半昧的房间里,尘埃在阳光下浮动,林晓山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出去,留菱芽一个人思考。
而明笛早就不见了人影,她方才将菱芽带过来之后,便出去准备染发需要的材料了。
据林晓山所说,想要染头发的法子有很多,只是一时半会儿拿不出材料,只有一个法子的材料易得,那便是用黑大豆煮水。
先将黑大豆冷水浸泡六个时辰,后将黑豆与浸泡水一同煮沸,煮一个时辰后用纱布滤去豆子,留下深色汁液,加入米醋,搅拌片刻后,便可将深色豆汁涂抹至头发上染色了。
“不过,我听说通常是老人用这种方式将白发染黑,听说白头发容易上色,倘若是红头发,恐怕不好上色。”林晓山告知明笛方法之后,补充了这么一句。
明笛思索片刻,“左右尝试一下,不行的话就试试你说的何首乌,我们身处医馆,想必何首乌不会缺吧?”
现下,明笛心里记着红头发兴许不好上色,从集市上端了满满当当一大盆黑豆回来,从医馆后院打桶井水,就着盆泡起了黑豆。
泡完之后她再回到屋子里,就见菱芽失魂落魄地站在椅子边上,林晓山不见了踪影。
“奇怪,人都哪去了,师兄不见了,怎么晓山也不见了。”
她问菱芽:“怎么样?晓山跟你说了怎么染头发吗?我已经把用来染发的黑豆泡上水了,要等六个时辰……”
菱芽抬起头,勉强地笑了一下,“麻烦侠女了。”
说完之后,她就像魂似的飘了出去。
菱芽挠挠头,“今天大家都怎么回事?”
医馆不远处的一条暗巷里,明笙没个正形地倚在墙上,墙缝里黑不溜秋的塞满了污泥,还有土黄色、暗红色的斑斑点点,像是被人吐过痰,或是溅上了谁的血。
对面的人欲言又止地看着他。
明笙仿佛知道他想说什么似的,做了个抬手制止的动作,“没事,我不爱干净。”
那人面色不变地说起了正经事。
片刻后,明笙从暗巷里晃荡出来,后背一片脏污,他面色不变,走了很远之后,才一把扯下外衣,攥在手里。
随后不久,一位相貌平平、拉着板车的青年男人从暗巷里走出,混入街上人群,化作芸芸众生微不足道的一员。
再回到医馆,已是一片清静,明笙故作讶异,拉住一个小学徒问:“闹事的人被解决了?”
学徒掰开他的手,忙不迭跑远了,没有答话。
明笙脸上的笑慢慢冷下来。他踱步到医馆门口,这时,一个捧着破风筝的小乞丐从他面前跑过。明笙定定地看着他,直到小乞丐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
日头渐渐西斜,申时过了一刻,有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被一个大人牵着,带到了医馆里。两人同明笙擦肩而过。
大人自称是布泽门的弟子,原本在春城行医,然而前些天妻子不幸离世,他带着孩子扶灵柩回乡,要在银水城守孝几年,因此想来医馆寻个差事。
听闻来意,医馆话事人匆匆走出来招待,两方人相谈甚欢。
明笙离开了前堂,找到明笛时,她正在后院练剑,明笙远远地看着,脸上不知不觉浮现出了笑容。明笛耍完一套基础刀法,收刀站直,缓缓调节吐息。
她眼睛随意一瞥,瞧见了站在廊檐下的师兄,当即颠颠跑过来,问道:“你方才去哪了?”
明笙随意道:“我怕今天的闹事有蹊跷,去找在银水城的耳目问了情况。”
“师兄竟然还有耳目!不过这事有没有蹊跷我知道!我听完了那两个闹事者的话,还把那个女孩带回来了,没有蹊跷,放心吧,那个老头的死与菱芽无关。”
“哦?那我怎么听说,那老头死前,一直嚷嚷着自己身体里有脓呢?而你口中的菱芽,根本不了解他的病症,就胡乱给他开了方子,最终,把老头治死了。”
“什么?”明笛大惊,“可是我分明听老头的儿子说,老头吃了好久菱芽开的药,一直无事发生,今天早上在田里干活,倒地便没气了,像是累死的,他见过这种死法。”
明笛耸了耸肩,“我不是仵作,死因究竟是什么我也不清除,我只知道那女孩胡乱开方子,如果人好好的倒也罢了,现在人死了,她定然是不占理的那方。”
明笛急了,“她肯定没有坏心的呀!不行,我要去找她问问。”
话音刚落,她便长了翅膀似的飞进了屋子里。
“菱芽!菱芽!菱芽你在吗!”
明笛喊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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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厢喊到西厢,也不见人影。她又跑到厨房所在的院子里,找到她泡豆子的水盆,一眼便看见水盆旁边石子底下压了一张纸。
风一吹,纸发出细微的“哗啦”声。
明笛有了不好的预感,她拿起纸,念出上面的字:“侠女我走了,我没有想害人,我是想治人的,虽然他是因为我才贻误良机,但我还是觉得我没做错事,我走了,我会找出他的真正死因的。江湖再会。”
她念完,反应了好一会儿,半晌才开口道:“这孩子,头发还没染呢……”
林晓山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默默看完纸上的字,叹道:“真是倔强的孩子。”
明笛听出来她话里有话,忙道:“她说的这是什么意思?我走之后,你们说什么了吗?”
林晓山转述她与菱芽的对话,明笛听完之后,连连道:“难怪啊,难怪如此。”
“不过,”她正色道,“我觉得你说的不对,她没有耽误死者的治病良机,你想想,如果死者服了药没用,他还会傻傻地继续服吗?定然是有作用,他才没有再找其他大夫,就这么一直用菱芽的方子。这是其一。”
“你觉得菱芽半吊子医术,不该救人,可你就能保证其他人的医术不是半吊子吗?如果这老头看的是其他大夫,就能把他这‘身体里有脓’的怪病给治好吗?我并不觉得责任在菱芽身上,换了任何一个大夫,可能都治不了这个病。这是其二。”明笛摇了摇头。
“从上面这两点看来,我同意菱芽说的,她没错。”
林晓山将这番话消化了一会儿,默然许久,长呼一口气,“你说得没错,我不应该怪罪菱芽,她没有错。”
明笙从明笛开始说话起,脸上的笑容便越扩越大,还上下搓弄了一番她的头发,将她揉得乱七八糟,大笑道:“我的徒……师妹也是有出息了,竟然能说出来这么智慧的话!我看再过不久,你都不需要师兄我保驾护航了!”
明笛这时候倒是乖得跟小狗崽似的,任他作弄自己的头,脑袋左摇右晃间,她想起来一件事,眼睛瞪大了问:“师兄,我有件事想问你。”
“什么事?”
“你是不是师父的儿子?”
“咳!咳咳咳!!!”明笙蓦然被口水呛住,连连咳了好几声。
明笛担忧地拍拍他的后背,给他顺气。
“你……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个?”
“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眼熟,后来看你行为举止,都似曾相识,但我一直没想明白这种熟悉感从何而来。直到刚才,你揉我的头,我才想起来,你揉的方式跟师父一模一样!所以,你是师父的儿子对不对?因为你是师父的儿子,所以一举一动才像是跟他一个模子里刻出来!”
明笙缓过了劲,神色复杂,且疲惫,他重重地拍了下明笛的头,“猜得很好,下次别猜了。”
“为什么?为什么!”
明笙没有回答她,而是偷偷看了一眼林晓山的反应,见他看过来,林晓山对他露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明笙眼皮一跳,坏了,不会是被她看出来什么了吧?明笛不足为惧,但这位千金小姐,可是城府很深啊!
9. 第 9 章
行过银水城,穿过顺州,就是通州了。
通州与京州毗邻,受京州影响,通州商业繁荣,京州流行的各种时兴脂粉衣裳,皆是由通州商贾工人,研制出新品后卖过去的。
这样说来,通州的风尚竟要走在京州前头。
到了通州,明笛顺应林晓山的要求,在这里停下了脚步。因为林晓山说,要在通州买一些新品胭脂服饰带给京州的妹妹们。
听到这里,明笛好奇问道:“你在潮州,为何你妹妹在京州?”
林晓山平静回道:“我母亲是父亲元配,可惜生下我不久后就染病去世了,父亲将我留给祖母祖父抚养,前去京州谋官,很快续了弦,生下了我几位妹妹,因此我妹妹们便是从小生活在京州的。”
明笛愤愤不平,“怎么能把你丢下来,只留你继母生的孩子养在膝下呢?”
林晓山笑了一下,“被我父亲从小教养,可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明笛挠了挠头。
进了通州主城内,贩售各种货品的小商贾,正支着摊子摆在进城之路的两侧。有一家卖各式各样的风筝,颜色均清新鲜嫩,青色的燕子、彩色的麻雀,招摇地在摊位上方飞着,唯独有一只风筝,是个人模样,惨白的脸、漆黑的长发、艳红的嘴唇,飘在天上就像白天见了鬼,然而大家愣了一瞬便发现那其实是一只风筝。这个新鲜刺激的风筝立即吸引了一大批人过去围观。
很快,这个小商贩的风筝就卖到脱销。他洋洋得意地收起摊子,扬长而去,那只人不人鬼不鬼的风筝,还系在他腕子上,随着他一起远去。
这只风筝可不能卖,等他明天继续出摊,还得靠这只风筝吸引客流呢。
明笛刚进城就旁观了一场好戏,一边啧啧称奇,一边浏览着大路两边的摊子,走过一个卖青团、黄团、紫团的摊位前,明笛止住了步伐,看了一会儿,嘀咕道:“这要是菱芽在这,肯定要问人家是怎么染的色了。”
她站在原地唉声叹气了一番,随后让摊主每个颜色的团子都给她来一份。
其他两人不说话,只有明笛在情真意切地伤心。
接下来这一路上,明笛依次在卖红果冰棍、紫玉米糕、糯米鱼丸的摊位前走不动道,明笙掏出钱袋子给她每样都买了一大包,林晓山伸出手,示意自己帮忙拿几包。
明笛嘴塞得满满的,连连摆头,“不用……我能吃下……”她含糊不清地说。
“你说什么?”
“不用多问了,她能吃得下。”明笙一把揽住明笛的肩,两人大摇大摆地往前走。林晓山不爽地眯起眼,刚要拎起裙子追上去,胳膊就被人撞了一下,结果那人还不道歉,直接走过去了。
林晓山原本也不想自找麻烦,这里离京州近,她要是闯出什么祸事传进父亲耳朵里,回家还不知要吃到什么教训。
虽然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没有更糟糕的处境了。
谁知就在她准备追上前两人的时候,出于不忿,她迈开步子前瞪了撞她那人的背影一眼。
这一眼,就给她看出不对劲来了。
这个男人的怀里,是不是还揽着一个人?看样子,被揽住的人一直在挣扎,因此男人左摇右晃,胳膊不时被甩开,路过她身边时才撞到她。
她眼神看向路上的其他人,众人毫无所觉地来来往往。难道除了她之外没人被撞到吗?没人注意到这个男人的不对劲吗?
林晓山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咬咬牙,推开人群,三步并作两步追到那人,一把拉开男人胳膊,看向他怀里的人。
是一位面庞白皙、脸颊红扑扑的十七八岁模样的女孩。
林晓山动作滞涩一秒,男人趁此机会狠狠掀开她,将怀里女孩扯回来,恶狠狠道:“干什么吗?想打架啊?”
下一刻,他看清了林晓山的如玉面容之后,脸上凶狠表情登时换为邪笑,“小娘们,作甚拉我胳膊?莫非是路上擦肩而过,你这□□看上我了不成?”
林晓山面色不好看起来,冷冷道:“收起你令人作呕的嘴脸!你是什么人?又是为何困住这位少年?又是可知当街强掳民女是为触犯律法?”
男人脸上淫邪的笑容毫不收敛,张狂道:“你怎知道我是强掳民女?这小娘皮可是自愿的,不信,你……”他话还未说完,林晓山心念电转,意识到不能让他说下去。
“啪”的一声,男人脸被抽得歪到一边,颊上浮现鲜红的五指印。
林晓山使出吃奶的劲打他,打完之后,长长呼出一口气,遮掩喘气的动静,不露一丝颓色。
这男人说了上一句,她便猜到下一句要说什么,无非是“这女人是自愿的,不信你问问他”,一般这么说的时候,无非都是因为男人有十成十的把握,女人不敢得罪他,只能顺着他的话说。
如果真让他问出来,今天便真的只能睁眼看着“自愿”的女人被他带走了。
只有在他话还没说完的时候打断他,激化矛盾,才能顺势将女人救出来。
可是,这么做也有一个坏处——
“臭娘们,你敢打老子?”男人猛然将怀里少年推到一边,对着林晓山扯唇一笑,目光里满是狠意,“老子可没有不打女人的习惯,你这娘皮上街耍横,我倒要替你未来相公好好教训教训你。”
林晓山看着他透着垂涎和歹色的眼神,几欲作呕,但她强忍恶心,稳稳站在原地,丝毫不惧地与他对视。
就在男人冲到她面前的瞬间,林晓山攥紧拳头,死死盯住男人狰狞的面孔,高声叫道:“明笛!明笙!救我!”
只在霎那,明笛的身影像闪电一般划过空气,刺到两人之间。
得救了。林晓山后退一步,将憋在自己喉头半天的气吐出,眼睛仍然睁得大大的,一瞬不瞬地注视着两人对打的景象。
明笛突兀出现时,男人防备不及,明笛出手,一拳打得他眼冒金星。
他捂住眼睛,“来者何人?英雌救美也要看场合吧?你知道我是谁吗,就敢抢我的妞?”
明笛斜斜勾起嘴角,并不与他多话,一个飞腿便扫到他脸上。男人惊恐地瞪大眼,根本来不及躲闪,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俊脸上便遭受了重重一击。
“啊!”男人惨叫一声,顺着明笛的力道向后倒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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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痛苦地蜷缩起来,后背却又传来一阵皮肉撕裂的火辣刺痛感。
“啊!!!”男人发出了今天的第三声惨叫。
站在他背后的路人看见,他的背后已是一片血肉模糊了。
这得是多重的力道啊。路人心肝俱颤,敬畏地看了眼明笛。
一记扫腿后,明笛在空中旋转了一圈,重新站直身体,看清男人的惨状之后,她满意地拍了拍手,扬起下巴道:“连我一拳一脚都挨不住,何等弱鸡。”说完,她看了一圈周围摊贩。
刚才出脚前,她可是仔细观察过的,保证男人被踹之后,不会砸到任何一个摊位,轨迹不会与任何一个行人重合。
现实结果,印证了她观察力的强大和力道的精准控制。
男人疼痛间,竟还挣扎着起身直面明笛,刚抬起头,想虚弱地放个狠话,看见明笛满脸不屑,直接被气晕了过去。
“小虾米。”明笛留给他一个十足轻蔑的眼神,一手拉住林晓山,一手牵着被推到地上的少年,大步穿过人群,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人群之外,一家临街店铺的转角处,明笙正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见她们回来,他仔细看了眼明笛拉着的那个陌生女孩,努努嘴问:“人救回来了?”
“我怎么觉着明笛这一路上一直在捡人呢。”他小小声说道。
明笛不赞成地看着他。
明笙:得。不说了。
他举起双手,以示投降。
明笛轻轻把少年牵到自己身边,温声问:“方才有没有伤到哪里?”
少年摇头。
“那个流氓为何挟持你?”林晓山站近了些,侧头问她。
少年嗫嚅半晌,突然一把推开明笛,扭头跑走了。
明笛:“?”她条件反射地追了上去,紧接着想起来,哦,这不是坏人,算了,随她去吧。
她责怪地看林晓山一眼,“你问话太直白,吓到她了。”
林晓山:“?”这不荒谬吗?
明笙竟还煞有其事地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林晓山:“?”你就顺着明笛吧!
这么一个意外发生下来,原本三人正午进的城门,现下食肆都快要收摊了。
三人之中,只有明笛胡吃海喝了一番,一点都不饿。
林晓山说:“明笛,你买的那些吃食都拿出来吧,给我们垫垫肚子。”
明笛无辜脸:“我吃完了啊?”
林晓山:“??”这不荒谬吗?!
她不信邪,将明笛摆在自己面前上下摸了一番,到处都平平坦坦,确实没有能藏东西的地方。
“那么多吃食,你这么快就都吃完了?你是蛇吗?整个生吞的?”
明笛眨巴眨巴眼,“我细嚼慢咽的呀。”
“你,你,你,你可真是……”林晓山无话可说,转身就走。
她饿得要命,她要吃饭。
10. 第 10 章
明笛明笙跟在林晓山后头,见她径直走到一家重阳糕铺子前,站在那红红绿绿的糕点柜台前看了会儿,叫伙计包了几块果脯多些的糕,随后就这么站在路边,旁若无人地吃起糕来。
明笛这才想起来,今天是重阳节。
难怪这么热闹。
她看着林晓山大口大口啃着糕点,半点不顾及自己作为世家贵女的形象,觉得挺有意思。
仔细想想,林晓山除了学识渊博像是世家出身,其余行为全然不似世家小姐。
从土匪窝里看见她的第一眼,她就与别人不一样。面对土匪们的轻佻下贱之语,她虽然蜷缩在角落里,但是神情冷静,毫不惊慌。
她有着超出常人的胆魄。
明笛不着边际地想了会儿,转脸问明笙:“你不去吃饭?”
明笙拽拽她的衣袖,漫不经心道:“你刚才吃不下扔给我的,我就已经吃饱了。”
“你吃这么少?”
“年纪大了,吃不下东西了,你想听的是这个吗?”
明笛皱眉,“干嘛污蔑我。”
“我先自嘲,你就没法嘲我了。”
“我什么时候嘲你了?”
“上次。”
“上次是哪一次?”
明笙不说话了。
明笛觉得他莫名其妙并给了他一个白眼。
明笙又扯了扯她的头发。
林晓山吃完之后,走到两人面前,冷笑道:“多大的人了,还吵架,在外面丢不丢人。”
明笛不服气,“干嘛要嫌弃我们?”
林晓山瞥她一眼,“没说你,我说他呢。”
明笙学明笛说话:“干嘛要嫌弃我?”
林晓山“嗤”了一声,懒得说他。
“还有,我哪里大了?”
闻言,林晓山深深望着他,“你自己知道就行。”
明笙跳脚,“你什么意思?”
他偷偷瞟明笛脸色,确定明笛没有疑心,大声道:“算了算了!我不跟你计较。明笛,我们走!”
明笛:“啊?”
她后来都不知道他俩在吵什么,就被明笙扯着胳膊拉走了。
林晓山在后面抬高音量:“去哪儿呢?是要跟着我去买东西吧?”
两人停住步伐,梗住脖子站了一会儿,随后还是转身来到林晓山身后,摆出两副顾全大局的隐忍模样。
林晓山:“呵。”
一行人穿街过巷,最后停在了一家胭脂铺子前。
林晓山左脚已经迈上进店的台阶了,却又停了下来,望着店内景象,自语道:“虽然我想给她们买些别的,但估计她们只想要这些。”
这家铺子内里甚为繁忙,店面不大,但是柜台摆放颇为有趣,竟然是螺旋状,人走进铺子里,就像是置身迷宫,必须一圈一圈地绕下去,才能到达尽头。
明笛越过林晓山肩膀,张望着其他的客人,都是呼朋引伴而来,有几对是姐妹同游,默契异常,看上同一款胭脂就相视一笑,有几对像是未婚夫妻携手,对视间眼神流转,脉脉含情。
她刚想叫林晓山也抬头看,却见她只顾低头选胭脂颜色,只好瘪瘪嘴,左右张望。
这一张望,还真给她看到熟面孔了。她怔怔盯着那人,左手拉林晓山,右手拉明笙,“你们看,那是谁……”
两人看过去,这一看,也愣住了。
林晓山不可置信道:“这不是刚才那个跑走的女孩子吗?”
明笙擦擦眼睛,道:“是啊,我看她就是你们刚救下来的那个少年啊。”
明笛没说话,因为她已经过去了。
那少年在柜台尽头,要是顺着柜台七绕八绕不知道要多久,明笛索性一手撑住柜台,轻身一跃,翻了过去。
林晓山只觉得自己眨眼的功夫,明笛就从她面前窜到店铺另一头了。
“这款是我们朱鹤斋当季上新的牡丹玉,它贴近小姐皮肤白皙如玉的肤质,并有着浅淡的粉色,抹上去既有气色,又显自然……”那少年正捧着一款胭脂,对面前的小姐解释。
明笛站在小姐身后。偷觑着那盒“牡丹玉”。
小姐被说得意动,正要伸手蘸些“牡丹玉”试试色时,不远处传来一阵重重踏在地面上的脚步声。
少年面上浮现紧张之色,手抖着放下“牡丹玉”,颤声道:“小的身体突觉不适,马上会有人来招待小姐,小的先行告退。”
说完,她弯下身子,借着柜台挡住自己,往脚步声的反方向躲去了。
明笛转过头,看清来人后眼睛骤然瞪大,“是你!”
来人赫然是方才强掳少年的男人。
明笛鼓起脸颊,直接翻过柜台,来到男人面前,拎着他后脖颈朝后门走。
男人还没反应过来,自己的命脉就被人拿捏了,他在明笛胳膊底下扑腾,双手跟鸡翅膀似的使劲向上捞,试图拿开明笛的手。
“你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胆敢伤人,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吗?云星!云星!快去给我报官!云星人呢!”
明笛看见男人叫出“云星”之后,原本默默在柜子底下爬的少年顿了一下,随后缩手缩脚地站起来。
她两眼一眯,知晓了情况。
难怪刚刚云星听见林晓山问话便跑走了,估计是怕她们去找男人麻烦,而他们在一个店铺里干活,事情闹大了,云星也落不着好。
明笛叹了一口气,将男人的后颈皮提得更紧了些,来到后院,将他放下来,男人捂着后脖子站稳,指着她鼻子骂:“怎么又是你?刚才看你跑得快我放你一马,你竟然不怕死地跟我来到我家铺子里,信不信我只要把人都叫来,今天这个院子就是你的埋骨地?”
明笛上去给了他一拳,想起方才云星躲他的样子,显然被这人骚扰很久了,怒从心起,又左右开弓,各自扇了他一巴掌。
男人被她打得仰躺在地,嘴里咕嘟嘟冒着白沫。
看他这样子,明笛又有些心虚,将他拎着往水缸里一塞,把盖子盖上,鬼鬼祟祟溜走了。
回到前面的店铺里,明笙和林晓山站在云星面前和她说话。
林晓山略略一看明笛的走路姿势,便知道她又干亏心事了,凉凉道:“杀人藏尸了?”
“什么!”明笛吓了一跳,偷偷摸摸往后院看了一眼,随即抬头挺胸道:“莫要凭空污蔑!”
云星见明笛过来,便不再说话,垂下头扣手。
“方才要买牡丹玉的小姐呢?”明笛问。
云星答道:“你走后,我便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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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是她回来招待那位小姐,让她高高兴兴走了。
明笛又问:“那男的骚扰你多久了?”
见云星不说话,她换了个问法:“不考虑换家铺子讨生活吗?我看你方才介绍牡丹玉时,十分引人动心。”
云星左右看了看。林晓山低声斥道:“你疯了吗?在人家店里让人家的活计换个主人家?”
明笛慢半拍地意识到此举不妥,刚要告罪,就闻见一阵馥郁香气自身后飘来,她原本想要说话的嘴被用来打了个喷嚏。
娇笑声响起,身后的人缓缓露出身影,明笛余光一扫,扫到了一张雍容面孔,细长柳叶眉下,是一双多情桃花眼,唇色嫣红,两腮上是淡的玉色。
明笛认出来那颜色是“牡丹玉”。
女人袅袅婷婷走到云星身边,抬起手,亲昵地攀着她,两张脸逐渐靠近,呈现在明笛眼前。
一寡淡,一明艳,一瘦削,一丰腴,一黑白分明,一眉目含情。
一倔强,一慵懒。
女人蹭了蹭云星的脸,笑道:“云星,他们想让你从我家铺子里离开呢。”
云星哑声说:“他们说着玩的。”
林晓山定定看着女人,兀地问道:“你是这家铺子的主人?”
“我不是啊。”女人从云星肩上直起身子。
林晓山眉头蹙紧,正要再问,就听女人“扑哧”一笑,“客人需要什么都与我说吧,不要逗弄我家店小二了。”林晓山蓦地想起了什么。
她拉来明笛,附在她耳边快速说道:“那个男人还在后院,被这个女人发现恐怕不好,你赶紧去把他放出来。”
明笛不情不愿地去了。
女人眼神在明笛身上绕了一圈,落到了林晓山身上,只一眼,自小在胭脂店里招待客人的她便看出,这位小姐大有来头。
她腰间的环佩,身上的缎子,发间的首饰,均是由贵重雅致的料子制成的,是她只能从别人身上看见,但从没经手过的货色。
她面色微变,想起方才说话的不客气,对着林晓山福了福身,不卑不亢道:“我是这家铺子的掌柜夫人,名唤梅叶,客人有什么需求都可以跟我说。”
林晓山重复道:“掌柜……夫人?”
这年头,掌柜的妻子都能用尊称了吗?
“你丈夫是这家铺子的主人?”
“……不是。”
“那你凭何自称夫人?”
梅叶咬了咬牙,“是小的僭越了,还望小姐不要告诉东家。”
“你们东家是谁。”
梅叶轻轻巧巧向云星投去一眼,牵唇一笑,“我们东家在哪里,云星应当是最清楚的。”
林晓山不搭她的腔,“你是掌柜的妻子,为何与店里丫头这么亲近?”
梅叶微微睁大眼睛,“我与云星可是自小的姐妹啊。”
林晓山打量她半晌,直到她心里突突起来,才问:“你们东家可是正在追求云星?”
望见梅叶滞住的表情,她知道自己猜对了。
她抬起眼,望向后门,明笛大力拍醒东家,又推着不情不愿的东家往这里走,扬起嘴角,轻轻一笑,“既然如此,你以后可不要再欺负云星了,不然,我会告诉把你做的事情告诉你们东家哦。”
11. 第 11 章
梅叶瞪着她,“你告就告,难道我还怕你不成?”
不怕吗?林晓山眯眼看她,的确是一副无惧无畏的样子。
“既然不怕,那我告状还有什么意思,罢了罢了。”林晓山兴味索然道。
见状,梅叶微不可察地松了一口气,她也不想和林晓山说话了,附在云星耳边说了几句什么,急匆匆离开了铺子。
她步伐急促,却不得不随着柜台七绕八绕的僵硬身姿,还挺好笑的。
刚拎着东家从后门走进来的明笛笑出了声。
“奇怪,既然是‘掌柜夫人’,怎么没有问一声东家就走了。”林晓山望着梅叶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道。
“这不正好,如果被她发现了我们做的好事,那可就完了。”明笛大大咧咧说着,将东家扔在地上,问云星,“这猪头叫什么名字?”
云星嗫嚅出一个名字:“贺依平。”
“他纠缠了你多久?”
“也,也没有多久。”云星怯怯地看贺依平一眼。
“他是东家,所以你不好反抗,那你为什么不换一个主人家?”明笛不解地问。
“我走不了的,我知晓朱鹤斋的胭脂秘方,就不能离开了,不然他们会告我泄露秘方,把我关进大牢里的。”
“还有这个说法?”林晓山拧眉问道,“那岂不是说,只要知晓他家秘方的女工,都相当于给他家卖身为奴,除他家之外哪也不能去了?”
“是这样的。”云星咬唇点头。
“这未免有些霸道了,”明笙叹道,“但我行走江湖多年,这类蛮不讲理的‘私法’,还真不少。”
“这个‘私法’,真的会被官府承认吗?”明笛问道。
“差不多吧。”明笙唉声叹气。
一时间,气氛都沉凝下来。
云星不安地站了一会儿,福身告辞,她还要继续去招待客人。
明笛迷茫极了,瞳孔里映出云星忙碌的身影,“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因为她在东家做工,知晓秘方,就相当于卖身为奴了?被东家欺凌也无法反抗?”
“这是个什么道理?”她的眼底,透着深深的困惑。
这时,林晓山扬声叫云星过来,说是要商量一单生意。
云星有些疑惑,但还是顺从地走了过来,“小姐,你要什么吗?”
林晓山抬起下巴,清了清嗓子道:“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潮州林氏的小姐,名唤林晓山,你应该……知道我是谁吧?”
云星瞳孔骤然一缩,心脏跳得发慌。
这可是潮州林氏的世家女!潮州林氏的名头已然贯耳,林晓山本人的名声,更是毫不逊色。这申朝稍微消息灵通点的人,都不会不知晓林晓山是何许人也。
林氏年轻一辈中,最出类拔萃的当属“行香子”三兄妹,林远山,林云山,林晓山。
而林晓山犹以才华谋略闻名于世,曾有传言,她大哥林远山在萧关应对来自戎狄二族的合谋包抄时,便是林晓山修书一封送到边关,指点兄长度过这围攻之险。
云星越想越慌,情急之下俯身便拜,“原来是林小姐,小的有眼不识泰山,之前对小姐诸多冒犯之语,还望……”
“你别拜,先听我说,我家中有几位妹妹,我家的底蕴,你也是知道的,妹妹们均是非当世独有就不肯用的主,此番前来你们朱鹤斋,便是要你们给我单独定制一种胭脂,独一无二的,除了我不能再卖给任何人的,让我带给家中妹妹。”
云星一惊,“定制?我们店里只有新品,没有定制啊……”
“谁说没有的!有!”一道粗噶的男声插了进来。
几人顺着声音望过去,东家贺依平不知何时醒过来了,正一手撑着柜台,迟缓地站起身。
见众人看过来,他不好意思地揉了揉自己肿得跟猪头似的脸,龇牙咧嘴地露出一个笑,眼神里全然没有了之前的恨意。
相反,他正用一种狂热的目光盯住林晓山,眼眨也不眨,话却是对云星说的:“云星,我们店里早有定制胭脂,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因为这是只有贵客才能资格享受的,快过来,了解清楚林小姐的需要。”
他话风转回来,“林小姐,是我眼拙了,竟没看出来小姐是潮州林氏出身,如果林小姐早点说,我们又怎会有误会呢?”
林晓山倦怠地闭了闭眼,在贺依平殷勤端过来的椅子上坐下,吐出一口气,说道:“云星来。”
贺依平疯狂向云星招手。
“云星啊,你知道的,昨天林小姐就对你很好啊,你一定要好好伺候林小姐,满足林小姐的要求知道吗?林小姐是潮州林氏出身,潮州林氏不用我多说吧?江南第一世家,底蕴甚至堪比——”他诡秘地用手指了指天上,“这些你都是知道的,一定要伺候好林小姐,之后林小姐高兴,说不定愿意提携我们小店呢?你身为我们小店的伙计,不也水涨船高吗?”
听着他说的这些,林晓山但笑不语。
看来这是个,到了利益面前,一切都可以让步的人。倒是做生意的好料子,很懂“和气生财”。
昨天跟今天两场被打的仇,竟然就被他这么揭过去了。
可是他不知道,有时候做生意,也是需要有些骨气的,如果对方权势到位,就可以将自己的骨头扔在地上让对方踩,那么即使再讨好对方,他也不会拿你当个人物看待的。
“你去忙吧,云星陪着我们就行。”林晓山淡淡道。
“好嘞,我这就退下,云星你一定要好好伺候林小姐啊!”贺依平赔着笑走出铺子。
林晓山打量了一下这家店铺,刚才几番变故,店里的客人早都远远避开了,此时铺子里除了他们再无他人。她当即站起身,让云星带自己到胭脂制作的工坊去看。
云星十分为难,“这……”
工坊里就是不能泄密的整个独家胭脂制作流程,怎么能带外人去呢。
但看着林晓山不容置疑的目光,显然不带这位林小姐去是不行的,她脑袋里又回想起方才东家对自己的千叮咛万嘱咐——
“你一定要好好伺候林小姐,满足林小姐的要求知道吗?”
云星深吸一口气,领悟了林晓山的意思。
“林小姐,工坊就在店铺不远处,更靠近城门,你随我来吧。”她率先迈开步子,走在前面,毕恭毕敬地为林晓山引路。
林晓山跟了上去,明笛明笙对视一眼,也跟了上去。
真是没想到,晓山的身份这么好用。明笛摸了摸下巴。
不过——
“我们为什么要去工坊啊?不对,你本来不是准备随便买一些胭脂吗,怎么又要定制了?”
林晓山头也不回,“满足你的愿望。”
明笛歪头,“谁?我没有要定制胭脂啊?”
明笙杵了她一下,弯下腰,在她耳边悄悄说:“你不是不想让云星留在这里吗?林小姐正在帮你想办法把她带出去呢。”
明笛揣摩了一番此间关窍,秘法、无法离开、定制……
她恍然大悟,“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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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云星给我们做出一款秘法胭脂,我们便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把她带走了!而且晓山的家族名头更大,贺依平绝对会妥协的!”
“知道就行,别说这么大声。”明笙伸手挡在她嘴前。
听着身后两人的对话,云星垂下眼睛,眼睫微颤。
明笛甩开明笙的手,好奇地看着街道两边的景象。
来的时候不觉得,离开的时候才发现,这一个街道上竟然全都是胭脂、粉黛、衣裙这类铺子,铺子前面车水马龙,人们高高兴兴从店里出来,身后跟着手捧大包小包的仆从。
虽然来之前就知道通州商业繁荣,但明笛没想到能繁荣到如此地步,就像是来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她不禁回忆起,自己在此之前遇到的人群是何模样——带着即将被父母卖掉的弟妹离家的半大孩子、寡居抚育女儿却被村头混混持续不断骚扰的大娘、官道上踉跄行走的流民、城墙边上卧着的乞丐……
抬眼再看这丰茂城,果真城如其名,一副丰茂繁盛之态。
云星默不作声在前头走,走过了一家又一家的店铺,一条又一条的街道,最后鼎沸的人声渐渐远去,周围的房子也不再精致,眼前逐渐出现大片桂花,绿云似的扎堆在道路两边。
她由穿街过巷,变为穿花过柳。
明笛忍不住向后望去,想知道这桂花是何时出现的,外面那些店铺招揽客人的嘈杂声音,又是何时远去的。
但是前面的云星已经停住了脚步,她也不得已地停了下来,收回自己流连在后的目光,看向面前这一处院子。
竹子做的院门,院子外面围着竹墙,院门匾额上书“朱鹤工坊”四字,整个院落看起来十分朴素,但干干净净的,别有一番清幽简朴韵味。
云星推门而入,明笛探头探脑地扫视了一圈,才迈步进去。
半边院子排着竹筐,竹筐里满满当当塞着各色的花,龙胆草、杜鹃花、牡丹花、白玉兰、凤仙花……另一边,则是许多块大而平整光滑的石头,石头边上许多女工弯着腰,手拿木杵,捣烂花瓣。
石面略微倾斜,被工匠磨出了一道道小水渠,汁液自然顺着这道沟流了下去,滴进女工脚边的木桶里。
云星目不斜视地走过院子,进了竹屋。
屋顶由竹片搭成,留下道道空隙,即将落山的太阳透过这些缝隙,在屋子里映下梳子一样的光纹。屋子东南角摆着几个陶缸,其中一缸盖子被掀开,明笛看见了里面黄白的油脂。
几位女工正俯身在陶缸旁边的木桌上揉制胭脂。
屋子的西北角,宽大的桌面上摆放着大桶大桶不同颜色的花瓣汁液,女工们正小心翼翼地舀出各色汁液,兑到手中的小瓶子里。
看样子,每种汁液舀多少也是有定量的。
明笛旁观了整个工坊的全貌,心里也就大致对胭脂的制作过程有了数。
这胭脂制作倒是没什么秘诀,唯独……她眼神投向放置着无数颜色的木桌,调整胭脂颜色的各类汁液比例,才是秘而不宣的方子。
想到这里,她轻松起来,对林晓山说:“做胭脂也没什么难的,我都能给你做出一款定制颜色来。”
林晓山摇了摇头,看向一旁的云星,问道:“我看那‘牡丹玉’,不像是这里能做出来的,它与这座工坊的制法不一样,你可否告诉我,它是怎么做的?”
云星诧异看她,想说什么却又忐忑,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语气里是小心翼翼的疑惑:“你是怎么发现牡丹玉不是这里制成的?”
12. 第 12 章
“我是怎么辨认出来的?”林晓山轻笑一声,“线索有三。一是颜色,我自幼学画,对于调制颜料颇有心得,进来这间作坊之后,我大致看了眼桌子上的颜料桶,发现这里的花色汁液,不可能调出牡丹玉的颜色;
“二是气味,牡丹玉在盒子里没有明显的气味,因此你一开始向顾客介绍的时候没并未说明,想必如果顾客喜欢这个颜色,愿意一试,将这牡丹玉抹在脸上,那她就会闻到抹开之后的牡丹玉,有浅淡雅致的牡丹香——也就是我在梅叶脸上闻到的香味。这种意外之喜,应该会更讨主顾欢心吧?可是这间作坊里,没有调香的原料,也就不可能制出牡丹玉。”
听林晓山说到这里,云星脸色已然由白转红,由红转青,变了几番。
林晓山继续说着:“如果说前两者只是我的推测,那第三点则是铁板钉钉的证据。牡丹玉作为当季新品,不仅限量供应,还使用了独特的脂粉盒。”她向门边堆放着的几箱东西投去一个眼神,箱子旁边靠墙摆着一个木柜,柜子有许多格,每一格都填满了胭脂盒。
“那些箱子里应该就是没有拿出来的胭脂盒,与柜子里的没有区别,而无论是柜子里还是箱子里,都没有装着牡丹玉的胭脂盒。”
“这些就是我作此推测的证据,而现在我想问你,制作牡丹玉的工坊在哪里?我给妹妹们带的,不能是这些平平无奇的玩意儿,我要的,是牡丹玉那样的胭脂。”
明笛悄悄伸手扯了一下林晓山的衣袖,让她语气别这么严厉。
林晓山瞥了她一眼,缓和了一下表情。
看着云星吞吞吐吐的样子,明笙愈发好奇,“不就是一盒胭脂吗?有什么不能说的?我们又不跟你们东家抢生意,况且东家不是已经让你满足我们的所有要求了吗,他根本不介意你向我们透露‘秘方’。”
云星内心天人交战,面上也露出愁色,长叹一口气,妥协道:“那你们跟我来吧。”
她转身走出这个胭脂作坊,边走边回头和他们解释:“这个牡丹玉不是我研制出来的,而是我和梅叶一起想出来的,我之前不跟你们说,是怕梅叶不同意。”
“现在,”她又叹了一口气,“东家都同意,我们也没什么同不同意的了。”
出了屋子,天色擦黑,云星犹疑着停下脚步,问他们:“今天已经很晚了,要不等明天再随我去?”
明笛扭头看那些搬运东西的女工、捣烂花瓣的女工、配制颜色的女工、揉制胭脂的女工、装盒的女工,问道:“她们不走吗?”
云星看了一眼,说:“等天色完全暗下来,她们才能下工。”
明笙笑了一下,似嘲讽似玩笑道:“太阳不要钱,蜡烛可要钱呢。”
云星没说什么,领着他们穿过院子。明笛一步三回头地看那些女工们在昏黑的天色下,静默而忙忙碌碌不停歇的剪影。
推开院门,几人猝不及防对上了一道黑色人影,那人无声无息地站在院外,把他们都吓了一跳。
这人……身形怎么这么熟悉?云星看清对方面容之后,不可置信道:“娘?你怎么在这里?”
听见女儿的声音,季荣抬起脸,快速地扫了一眼几位陌生面孔,回道:“方才梅叶回了庄子,特意告诉我,你今晚可能忙得抽不开身,我有些担心,便过来看看。”
云星急道:“我忙得抽不开身你有什么不放心的!家里离不得你,弟弟们都需要你看顾,我哪需要你操心,反倒耽误了他们!”
季荣不慌不忙的,“我都知道着呢,你爹在照看你弟弟,饭我也做好让他们吃了,不耽误事的。你现下是已经忙清了么?”
“……还没有。”云星回头问明笛几人,“几位今晚还要去看牡丹玉的作坊吗?”
不待明笛答话,林晓山抢白道:“我们想去看你和梅叶是怎么研制出牡丹玉的。”
面对明笛、明笙、云星投过来的惊诧目光,林晓山镇定自若,“你和她是怎么想出来这个方子的,研制的时候,又是在哪调色、在哪制香的?得出一个确定的秘方之前,至少要尝试成百上千次吧?这些过程,你们一定有个固定的地方用来尝试吧?”
“我猜你是在家里,所以现在带我们去你家吧。”
说完,她腰间一痛,低头看时,明笛迅速抽回手。
只听她声音压得低低的,“你为什么突然要去她家?”
林晓山面不改色,“要想逞英雌,就照我说的做。”
明笛闭嘴。
天快要黑透了,乡间小路坑洼不平,明笛都得深一脚浅一脚地走,更别提没有武力值的林晓山,她只好傍着明笛,半挂在她身上走。
到了林下村,路稍微平坦了些。林晓山站直了身体。
一般这种都是村子里比较富裕,才有余钱修整道路的。
“你们村里的路还挺平坦哪,是有员外老爷帮你们修路吗?”明笛问前方的母女俩。
季荣答道:“员外老爷倒是没有,有个掌柜老爷。”
明笛一听便有了数,这是梅叶丈夫主持修的路。
她笑道:“富贵能衣锦还乡,帮乡里修路,便是极好的人了。”
“是好啊,要不是掌柜老爷,我们村里一半人都吃不上饭呢。”
“此话怎讲?”
季荣却没有再回答,她停在了一间黄土屋前。
到了。
这间屋子后面靠山,左右没什么邻居,离村头也很有一段距离,实在是有些孤零零的。
一行人随季荣进门,屋子里黑漆漆的,也没点个蜡烛,季荣打开后门,屋后有个小院子,因为近山,院子的地面有些坡度。
几个人呼啦啦地涌进家里,将已经在床上休息的人都惊醒了。
皮肤蜡黄、瘦骨嶙峋的男人吃力地从床上支起身,嗓音轻飘飘的,“荣娘,这是谁来了?”
“云星的几位大主顾,没你的事,你睡去吧。”
男人似是不安心,双手撑在床上,不错眼地盯了他们好一会儿。
“爹,你好好休养,不用你操心。”
云星将明笛几人拉走到后院,留季荣与云父说话。
天色黑沉,压根看不清什么东西,只有明笛明笙师兄妹,耳聪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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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将后院的物事看个七七八八。院子里漂浮着一股幽香,闻起来像是牡丹的味道。
云星走到墙边,摸索着介绍:“牡丹玉的颜色是梅叶调配的,我只是配了香料,这里就是我配香的地方。”
“香味和颜色竟然能分开配吗?”林晓山问。
云星迟缓地摇头,“前期可以,我初步选定了原料之后,将香味融到她的无味牡丹玉里就行了。”
“如果香料造成色差,岂不是还需你调整回去?”
“……是的。”
林晓山冷笑一声,“那要她有什么用?她能做的你也能做,你能做的,她能做吗?”
“……话也不是这么说。”
林晓山摇了摇头,不欲多听,转身向外走。
“哎,不是刚来吗,怎么突然就走了?”明笛急忙追上去,又担忧地回头看云星。
云星张张嘴,正要送行,就听林晓山头也不回道:“你若是想摆脱纠缠,那就离开朱鹤斋。”
三人俱是一愣,明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干巴巴安慰云星:“她那种聪明人的想法不是我们能参透的,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了,你也早点歇息吧。”
云星微笑颔首,目送他们离开自家大门,片刻后,前屋一道身影站了起来,慢慢阖门,转过身,一双被月光映得发亮的眼珠注视着她。
天色更黑沉了,乌云压得低低的,看样子要下雨。
“我说你今天有点奇怪啊,”明笛不知从哪摸出来一块饼,嚼吧嚼吧,眼珠横着林晓山,说,“你今天是不是有点冲动了?”
林晓山敛起眼皮,“你不就是这么救的我吗?”
“你这是为了救她?我怎么看着不像呢。”
“你以为的救人,就是像你那样奋不顾身冲进人家对手的包围圈里,拼死杀出一条路来吗?”
明笛还真仔细思考了一番,煞有其事地点头。
林晓山揉了揉额角,“你那不是救人,你那是害己。”
“怎么不是了?”
“如果上次你师兄没来,后果不用我多说吧。”
“你当时还说我是你的救命恩人。”
“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现在我想当你的救命恩人。”
明笛一下噤了声,她是有些耿直,却不蠢。
“你意思是我这样救人,会送死。”
林晓山轻轻呼出一口气,“显然如此。”
“那该怎么救呢?”
林晓山诧异回望,触及她清澄无比的眼神时,又有种意料之中的了然。
第一时间想的不是自己的生死,而是如何更好地救人。
这是明笛。
“傻子,让你师父教你吧。”
“我师父?我师父在山上啊?你是不是想说我师兄?”
“……”
“哎对,我师兄呢?”
身后的明笙默默听了一程,闻言“嗖嗖”给明笛飞去几个眼刀。明笛回头时,正好撞上师兄刺人的眼神。
明笙微笑,“你师兄自己长了腿,会跑。不用担心呢。”
13. 第 13 章
“云星,你过来,我有话同你说。”
云星乖顺地走过去,“怎么了?”
季荣坐在床边,她拍拍自己身边的位置,示意云星坐下来。
云星下意识往床里边看了一眼,她的父亲正静静地躺在那里,用一种灼亮的眼神望着她。
不知从何而来的一股寒意,让她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她僵滞许久,才按照母亲的指示,慢吞吞地坐在床沿,和她肩挨着肩。
“你和东家,是怎么个说法?”
“没有什么说法,就是那么回事。”
“究竟怎么一回事?你得给个准话。”
“我给了,我一直都给,我觉得我就是伙计,仅此而已。”她在最后四个字加上了重音。
“好吧好吧,你是有主意的,我们也不勉强你,但你可想好了,我们家什么条件,你爹又是什么情况,我想我们是抗不过贺东家的。”
云星沉默了。
忽听得屋外一声响彻天地的轰雷,炸得屋内三个人都颤抖了一下,
躺在床上的父亲此时开口:“行了,我们做不了她的主,让她自己看着办吧。”
季荣便不再说话。
见母亲准备上床睡觉了,云星站起了身,侍弄父母,待一切都妥当之后,她轻轻离开这间屋子,去到自己的东厢房。
她还没有吃晚饭,现在起锅热饼子有些费事,索性直接从橱柜里拿了冷饼子出来,干巴巴啃。
雷声响后不知多久,天幕“哗啦啦”向下倾泻着大雨,季荣和云父伴着雨声,翻了个身,睡得更安然了。
东厢的床上,云星枯坐着,白日里打理清爽的头发乱糟糟地散在肩头,隔了薄薄的窗纸,呆呆地望着外面雨丝的影子。
她在想,前路在何方。
翌日一大早,天放了晴。
明笛揽着林晓山,再次踏进朱鹤斋。
贺依平今天不在,明笛想了想,又出去了。
“你要做什么?”明笙问。
“随我来便是。”
她来到这条街上的其他几家铺子,挨个问伙计,他们的月钱是多少,又打听了一番一个会研制新品胭脂的女工,通常月钱是多少。
明笙挑挑眉,知晓她的用意了。
走出一家胭脂铺,他拉住明笛,让她停下直直走向另一家铺子的脚步,“你这样很招人瞩目的。”
明笛顿步,“啊”了一声。
她被明笙拉着来到一家药铺的后门,药铺前面吵吵嚷嚷的,后门反而没什么人。
“昨天林晓山和你说的话,你有没有往心里去?”罕见地,明笙摆出了一副严肃表情。
明笛想了想,“有啊,让我不要‘送死’。”
“那好,那我问你,你真的懂她意思了吗?”明笙说这话时,一直不语的林晓山轻飘飘走到他身边,局面霎时变为二人对峙明笛一人。
明笛冷汗都要冒出来了。
“我应该懂……是让我做事考虑后果,不要莽上去。”
“你倒是也知道啊。那你刚才在做什么?”
明笛困惑地挠挠鼻子,“打听消息也不行吗?”
“可以,但你将动向完全暴露在了他人的目光之下,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不待明笛回答,明笙沉声道:“意味着你在明,敌在暗,你的一切都被对方看在眼里,你失去所有的先机,你所有行动都会被辖制。”
明笛张了张嘴,脸上浮现出短暂的迷茫,又很快转变为似懂非懂。
她大致明白师兄的意思了,结合昨天林晓山说的话,傻子才想不明白。
但是明白之后,她整个人都失落起来,原本上挑的盛满阳光的眼尾,也耷拉着。
世界真复杂啊。隐蔽的危机,真多啊。
“不过,”明笙却话锋一转,“我也不是说你不好的意思。”
“嗯?”林晓山用鼻音发出质疑。
这人怎么突然改换立场了?
“你这个行事风格,是很好的,有时候,怀揣坚定信念,就可以逼退无数魑魅魍魉,一往无前。
“只是呢,有一件事你要记得,一定要时时刻刻备好退路,永远都要记得保全自己。”
听着明笙冠冕堂皇、两面讨好的话,林晓山换了一个站姿,双手抱臂,很是不爽。这人临阵倒戈,又开始替明笛说话了。果然是江湖侠客,天真得一个样。
真见识到魑魅魍魉的时候,有他们哭的。
坚定信念有个屁用,一往无前只会被人利用到死。
但是,在嫌弃他们的同时,她又自内心深处觉察出一股动容。
她好像在为他们的道而颤栗。
真厉害,有这样的道。
她突然很想很想见识他们的未来,看到底是谁打破谁。
在她神思不属的时候,那边的师兄妹已经嘀咕到一起了。
“师兄,你真的支持我?”
“嗯,就是觉得也要提醒一下你。”
“嘿嘿,师兄我都知道的。”
“知道就好,你上次不就问我的消息渠道吗?我告诉你,这次你就可以用上了。”
“哇,那我岂不是可以继承你和师父两头的探子了?”
“这个嘛……还不行,你只能继承一头的。”
“为什么!”
“你一方都没掌握好,就想着两边都要了?胃口不小!你先用好一边的吧,另一边的,到时候再说。”明笙拍拍明笛的头,不由分说地将她所有抗议都压了下去。
三个人决定分头行动,林晓山在朱鹤斋里跟着云星,师兄妹俩一起去找探子了解情况。
分开之后,林晓山独自前往另一个方向,然而身后渐行渐远的两人说话声实在太大,一点不加掩饰,一句又一句地钻进她耳朵里:“怎么发展自己的探子呀?”“多认识一些平素不引人注意的人。”“菱芽肯定不是了。”“不,她也可以是。”“为什么?”“一些足够显眼的人也是另一种探子,这类人反而能获得常人难以接触到的情报……”
走了足够远之后,再也听不见了。
林晓山摇摇头,大踏步向前走。
当初的决定是对的。她脑子里蹦出来这么一个念头。
再见到云星时,林晓山大吃一惊。苍白的脸,浮肿的眼皮,无神的眼睛,泛红的脸颊,不过隔了一晚,她怎么面容如此憔悴。
不对。林晓山皱眉走近,可云星正在赔着笑与主顾说话,她只好隔了一段距离,等她送走眼前的主顾。
很快,这对少男少女欢天喜地捧着一盒牡丹玉出去了。
送走顾客之后,云星脸上的笑容垮了下来,疲惫地揉了揉眉心。
“你们这个牡丹玉推出多久了?销量一直这么好吗?”
云星只觉得自己脑子生了锈,闷闷地发疼,她想了半天,才翻出答案:“大约是半年前吧。”
林晓山若有所思,“这牡丹玉是你和梅叶一起研制的,但是,由于你们都是店里的伙计,所以秘方归朱鹤斋所有……”
“不是的,”云星摇头,“梅叶不是店里的伙计。”
“不是吗?”林晓山匪夷所思,“那她为什么要和你一起研制牡丹玉?”
云星正要说话,就听林晓山自顾自推断了下去:“她丈夫,是朱鹤斋的掌柜是不是?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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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她是为了帮助自己的丈夫?她丈夫什么时候当上掌柜的?”
“……几个月之前。”
“几个月之前?”
“春末夏初的时候,差不多四五月份。”
林晓山笑了一下,“那不就是半年前吗。”
云星也沉默了,过了半天,她固执地解释道:“不是的,其实是因为工坊是她娘的,一直以来,梅叶家的工坊都给朱鹤斋供货,给朱鹤斋研制新品,也是帮助自家工坊。”
林晓山侧了侧身,斜眼睨她,“原来昨天那家工坊是梅叶她娘做起来的?”
“嗯。”
林晓山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正欲追问,就见云星神色不对劲。
糟了!她这才想起来,她就是看她脸色不对劲才过来的!
根本来不及多想,云星已经两眼一翻,身子一软,径直往地上栽。
林晓山悚然一惊,急忙上前一步,接住了云星,双臂被她压得一沉,险些被带得一齐栽倒在地。
险险托抱住人之后,她松了一口气,在心里斥责自己怎么连重要的事情都能忘。
现下顾不得懊丧,她招来店里另一个伙计,让她跟自己合力送云星去医馆。
结果那伙计摇摇头说,最少得留一个人看店,她去不了。
没有办法,林晓山只好自己扛着人走,然而一个昏迷的人实在沉重,她抬起云星一只胳膊,搭在自己肩上,搂着云星腋下位置,一步三挪地往外走。
可是柜子实在是太多了!
绕了没两个弯,林晓山就没了耐性,她阴沉着脸,喝令伙计把她面前的柜子都清走。
伙计为难,“这,我们还要做生意呢……”
“人重要还是生意重要!”
伙计兴许是想说生意重要,但在林晓山的怒容下根本不敢多言。
“你都给推了!有什么损失,让你们东家来找我!”
伙计打了个激灵,东家!昨天东家被这群人打得鼻青脸肿,都昏过去了,再睁开眼,也得对这位小姐赔笑,这位是她招惹得起的人吗!
她低着头,利落地将柜子推到一边,给林晓山清出一条宽敞的路来。
“早干嘛去了!”
林晓山扛着云星出门,拼着劲走了两步,又停在了门口。
柜子都推了,关一会儿店有什么不行?
她回头叫人:“那个伙计,你给我出来!今天就把店关了,有什么损失,还是让你们东家只管找我!”
这次伙计一刻不曾犹豫,小步跑到门口,锁上店门,随后自觉扛上云星的另一条胳膊,两个人架着云星往医馆去。
刚转了个弯,他们竟撞上了钱来巡店的贺依平,看见三人模样,他怔了怔,“怎么了这是?”
伙计猝不及防和东家对视了一眼,慌不迭垂首,恨不得将头埋到地底。
林晓山脸色黑得可怕,“让开,你该干嘛干嘛去。”
贺依平一脸莫名地看着自家伙计就这么被林晓山差使走了,两个人架着的那是什么人?昨天那位打他的侠女吗?
看着不像啊。
他摇着扇子往自家店铺走,边走边想林小姐是怎么个情况,到了店门口,想也不想地迈步走进去,随后就觉得额头一痛,眼前一黑。
伴随着“砰”的一声。
他捂着额头连连后退,眼冒金星,撞到头的时候又让他上下颚一碰,狠狠咬上了自己的舌头,现下头也疼,嘴也疼,止不住地“斯哈斯哈”。
刚才,刚才那是什么东西攻击他?
他挤掉眼睛里飚出来的泪花,抬头望去,泪眼朦胧中,是自家铺子的门在攻击他。
14. 第 14 章
与探子分开之后,明笛不急着回去,也不让明笙走,拉着他在街上溜溜达达。
“小姐,要买重阳糕吗?我家的重阳糕是整条街最香甜可口的,老人小孩都爱吃,要不要来一块尝尝?”
昨天从晓山那里尝过了。明笛轻盈地摆了摆手,将摊主的热情推销抛在身后。
“小姐,公子,二人一同出游,可要买个成对的菊花香囊一同佩戴?”
明笛与明笙对视一眼,纷纷谢绝了摊主的建议。
“这位公子可真是长了一副好相貌,可我看发簪式样十分老土,哪里衬公子的松风水月之姿!公子你来看看我们小摊的这款白玉簪,这玉质洁白如雪,通透如云,保管公子簪上之后绝艳无双,容颜更盛啊!”
明笙摸了摸自己头上的木簪,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摊主,温声道了一句不必,踱步走开了。
明笛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头上的簪子出了神。这木簪的雕刻技术肉眼可见的拙劣,不过在尾端雕了几团祥云,簪子表面也没有被打磨光滑,坑坑洼洼的,看着实在不美。
不过总觉得有些熟悉。
她小跑几步,追上明笙,问道:“师兄,你头上的这个木簪,是你自己打磨的吗?”
明笙嘴角牵起温润的弧度,眼睛弯弯看着她,“是啊,你看这手艺,正儿八经的工匠怎么做得出来,只有某些手艺活小废物,才能做得出来吧。”
明笛觉得他说话十分奇怪,脸色也假假的。
“师兄你是在骂你自己是手艺活小废物吗?你竟然是一个会反思自己的人诶。”
明笙笑容维持不住了,这丫头真是有办法气他。
“跟某些人比起来,我的确擅长反思。”他没好气道。
“谁啊?”明笛睁着一双无知无辜的眼睛,真诚发问。
这就显得她更可气了。
“某个数典忘祖的不孝之徒。”明笙一字一顿道。
明笙也记不清到底多少年前了,反正,就是有那么一回事。
当时正是夏季,艳阳天高照,晒得人昏昏沉沉。
一向闲不住的戏云都蔫头耷脑的,成天躺在溪流旁边的竹席上,脚伸进溪水里,让它汩汩流动间带走自己身上的热意。
明笛这个孩子,却上树下河,招猫逗狗,忙个不停歇。
林子里,蝉在“知了知了”地叫,明笛听着这声音,直起身子,注意力从掏鼹鼠洞里分了出来。
她想粘知了。
粘知了需要什么?
她“啪嗒啪嗒”跑进林子里,听见她跑远了的脚步声,小憩的戏云懒懒地掀起眼皮,发现她正颠颠往林子里跑,喊了一声“明笛”。
明笛回头。
“别往林子深处走,别离我太远,知道吗?”
“知道的师父!”她龇牙一笑,毫不留恋地转过身,蹦蹦跳跳跑远了。
戏云眼睛眯了眯,将将要睡着的时候,“明笛去了林子里”的念头闪过他脑海,他被猛地一吓,清醒过来了。
不能睡,得看着孩子。
他揉揉眼睛,坐起了身,远远望着明笛的身影。
见她一会儿收集枯枝,一会儿掏蜘蛛网,一会儿掰竹子,精力无限似的,她不累都给他看累了。
他抬手打了个哈欠,一只眼阖着,一只眼眯着,向后躺了回去,胳膊枕在后脑勺底下,惺忪地注视着撒欢的明笛。
一切都正正好,他再度慢慢睡过去。
明笛挑了几张蜘蛛网,绕在树枝上,用来粘知了,然而当她喜气洋洋地开始尝试的时候,她发现小小的她并不能稳稳举起竹竿,也无法让竹竿尖对准蝉的身体。
多次尝试无果,她泄气地溜了肩,将竹竿打横扛在肩膀上,准备求助师父。
怕竹竿尖戳到师父,她离得远远的,大声喊道:“师父!醒醒!别睡了!来帮我忙!”
“怎么啦?”戏云懒懒散散地坐起身。
“嗨呀,你快过来,别老是睡觉了,过来你就知道了。”
“来了。”戏云从竹席上爬了起来,抻了个懒腰,这才觉得稍微精神了一点。
悠悠走到明笛身边,听这孩子手舞足蹈描述了一番,戏云悟了,爽快应道:“行,师父帮你。”
他接过明笛的竹竿,支使她找个好位置站着,别被竹竿戳到了,明笛乖乖站好,仰着头,目不转睛地看师父怎么粘蝉。
戏云一开始也没上手,竹竿晃悠了好一会儿才逐渐接近那只蝉。蝉仍在声嘶力竭地鸣叫着,浑然不觉大难临头。
明笛自己没法动手,看别人动手心里着急,在底下像小狗似的绕树打转。
忽然,她感觉自己脚底下好像踩到了什么,下意识低头看去,脚旁草叶抽动,耳边传来凛冽的鞭声,下一刻,整个世界都在她眼前颠倒了过来。
她没反应过来,眼神呆呆的,身体像秋千一样晃荡。
小土狗掉进猎人布下的陷阱里了。
“你怎么了,师父?”她看着眼前倒立的、左右晃动的师父,茫然问。
戏云脸色很不好看,自家的孩子被当成猎物倒吊在了树上,这谁能高兴得起来。
他将手里的竹竿靠在一边,走到明笛身前,沉着脸,一手将明笛拽下来,妥协地放在自己肩头,另一手直接拔下发簪,刺断这根麻绳。
明笛感觉自己慢慢坠落,落到了师父的怀抱里。
她到现在还是懵懵的,她不知道猎人会布置这样的陷阱。
她只知道,师父的怀抱真让人安心。
突如其来的一点委屈,让她把头深深扎进师父的颈窝里。
戏云顺着她的后背,轻声问她是不是被吓到了。
过了一会儿,明笛小幅度地摇摇头。
“我只是没见过。”她说。
戏云露出一个笑来,“今天我就让你好好见识见识。”
他换了个姿势抱明笛,让她在自己怀里转过身,能看见前面的景象。
右手攥着的发簪还没收起来,手头也没有趁手的武器,戏云索性掂了掂发簪的手感,觉得可用,眼眸一沉,目光逐渐变得锐利,一寸一寸地扫视着这片树林。
很快,他就找到了第一个目标,眼珠凝在其上,手指轻轻一搓,木制的发簪被他折得弯了些,他举起手,几乎是打了个响指,手中捏着的发簪便被他旋了出去,他都不用看结果,只是低头笑道:“你且看着。”
明笛认真地看那根木簪的踪迹,看它旋转着切到地面,又惊起一道绳索陷阱,绳索“咻咻”窜了起来,没找到猎物,只好一无所获地委顿在地。
木簪乖巧地飞回师父的手里。
她惊叹地看着这根木簪,看着师父,眼珠像夏夜的星星一样亮起来,“师父,这一招是什么!我也要学!”
戏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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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吟的,“本就是要教你的。”
明笛瞬间将刚才的意外抛到脑后,挣扎着从师父怀里下来,两人共用这根“木簪飞镖”,一个教一个学。
没过几天,戏云早上醒来时,在自己的床头发现了一根木棍,一头尖一头扁,扁的那头刻着波浪形的圆圈,木棍表面像是被打磨过,没了木刺,但由于制作者手艺不到家,表面并不光滑,颇有些“崎岖”。
戏云捏起这根“木棍”,无需多想便知晓了它的来历,这份惊喜来得突然,让他笑得眉也弯弯,眼也弯弯。
夏季热烈的蝉鸣逐渐消了声。
明笙收回思绪,各种叫卖声钻进耳朵,对上明笛一无所觉的目光,他顿感头疼。
小时候那么可人疼的小丫头,怎么长大了这么气人呢?
连自己刻的第一根簪子也给忘了!
虽说他也猜到她早就不记得了,毕竟那时候还小,她又是位没心没肺的主,怎会记得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
只有他记得。
到底是拿她没有办法。明笙打个哈哈把她糊弄过去,继续装她“几乎没有见过面的师兄”。
回到朱鹤斋,两人惊讶地发现它竟然闭店了。
明笛纳闷道:“这是怎么回事?经营不善倒闭了吗?可是昨天还好好的呢。”
“莫非是林晓山在里面闹出了什么事?”
明笛否认道:“肯定不是,她行事有分寸,怎么会闹出让人闭店的事来。”
明笙抬了抬手,示意明笛先别说话,他猛然回头看去,目光笔直刺向对面的店铺,恰好对上了掌柜探头探脑看过来的视线。
打从他站在朱鹤斋门口起,就察觉到有一股窥探的目光黏在他背后。他原先便是收集情报的,对这类视线很敏锐,因此他一边说话,一边调整身体的角度,让他能看到视线来向。
发现窥探者是对面店铺掌柜的时候,他小小地吃了一惊,本以为是他仇家派来的暗探,结果就是一个店铺掌柜,而且还是在朱鹤斋对面,想来是奔着朱鹤斋的。
他还寻思着仇家如今这么落魄了吗,连探子的手段都这么拙劣。
原来不是。
他很是失望啊。
明笛眼睁睁看着他先是一脸警觉,而后目露凶光,接着大惊失色,最后遗憾落寞,真是好一出变脸大戏。
她叹为观止。
这时她余光瞥到有一个人走了过来,冲着她的方向。
找她的?
来人是一个白白胖胖的中年男人,穿着灰蓝长袍,佩着锦绣腰带,头戴圆顶小帽,是个掌柜。
明笙稍微挪了一下步子,半挡在明笛身前,对掌柜说:“找我们有什么事?”
汪掌柜满脸堆笑,“二位在这朱鹤斋前停了许久,可是与贺东家熟识?”
“装什么,你昨天不是已经见过我们了吗?”明笙毫不留情地撕开客套。
汪掌柜“呵呵呵”笑了两声,很好脾气的样子,“汪某确实觉得二人身形熟悉,但某一日接待数百客人,纵使再精明的脑子也记不住所有人的面容,这次上前打扰二人,实是因为二位侠士气度不凡,让某见之难忘,特来相交,如果冒犯二人,实属我行事不当,惭愧惭愧。”
明笙恍然大悟般“哦”了一声,紧接着就在汪掌柜三分钦慕三分高兴四分惭愧的眼神中,讥笑道:“那你说说,你结识我二人,所为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