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华作品名称已存在》 第一章 浮屿 曾经一位我认识的人告诉我不要相信手中所写的内容,因为现实并没有太多戏剧性,也没有英雄人物。这一点,很多人都向我证明过。但是,我有过不少不存在于现实空间却又真实的朋友,当我独自沉思或者无聊时,他们总是恰如其分地出现,就好比此次此刻。 这位小朋友诞生于一座神奇的小岛上,俺亲切地称呼他为阿柯,这是他父亲取的名。可能和我喜欢水,并且五行属木有关,他们每一位的名恰巧也都带有木。 我只记得他生平的一小段,此后他便在岛上过着平静的生活。唉,缺失了其余凄凄惨惨的人,对于他,我便没了兴趣。他的这辈子,过得太幸福了,让人羡慕嫉妒恨。我想,还是各自安好,相忘于江湖吧。 好吧,我承认,让我一直念念不忘的不是他,他嘛,最多只是个工具人,是无关紧要的的一枚棋子罢了。但我又不得不以他为起始来叙述,其中缘由,暂且按下不表。 这样一来,不仅让原本充满画面感的唯美镜头变得无趣,也更加容易理解,否则啊,天晓得某人要说些啥。 岛,如果只是单单提起这个字,对岸的人一定会想到这座被称为奈尔弗的岛屿。人们很久之前便有这样一个传言,奈尔弗是神明诞生的地方,是世界上最让人安心的地方。据说,岛上的空气中总是弥漫着海盐和菩提树汁混合的气息。在每个周期的末尾,红发岛民的阵阵脚步声会在潮湿的泥土上留下浅浅的印记,即使在岛屿周围,也依稀可以听见圣洁空灵的祈祷声。至于何时何人开始流传,连我也无从得知。 岛上的居民长着红色的头发,鲜血的颜色,据说这发色就是他们的鲜血染成的。除此以外,他们还都有一双紫色的妖异瞳孔。阳光照射时,眼瞳会泛起一层银色的光晕,像是月光下的海面,而在黑暗中,眼瞳会微微发亮,如同两颗遥远的星辰。 只有在岛上出生的人才能拥有这两种生理特征,但总有些人注定与众不同。阿柯父亲的高祖父就是这个例外的制造者。 在很久以前,他只身来到岛上,并且和岛上的一位女子通婚,他的后代于是便也拥有了红发紫瞳的生理特质。再之后,他的后人返回了大陆,后人的后人一脉单传,将血脉延续,一直到阿柯的父亲。额,他父亲名字老长了,一时有些记不清,但岛上的人一般都叫他阿离。 在原住民们的视角里,岛上最值得留意的是岛中央的一棵菩提古树,根据流传下来的说法,古树是太古神明亲自种下的,正是它,见证了岛的历史。某种意义上,古树也是全岛生灵的起源。 人们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来古树附近的,因为它是有主人的。他住在树的正中央,古树主干是中空的,里面的空间藏有一间巨大的图书馆。图书馆的墙壁由古树的年轮自然形成,每一圈年轮上都刻着模糊的古老文字,仿佛在低语。书架由树枝自然生长而成,散发着淡淡的木质香气。图书馆的最高处有一片金色圆盘,盘面没有任何文字,但当清冷的月光透过树洞照jin来时,便会浮现出发光的符号与古文字。 每年,古树在夏季会自然脱落下灰白色的树皮,冬天则会掉落灰褐色的树枝。图书馆里的书全都是由这些材料制作而成,由树皮作为书页,细树枝作为装订线,再用以特殊工艺将树汁制成墨水。岛民们会将剩余不用的树皮编织成篮子,用树枝制作乐器。夜幕降临,他们经常会围坐在篝火旁,唱起古老遗忘世界的歌谣。 遗憾的是,以我的水平,还看不懂书页上的内容。书上的奇特文字据说是遗忘世界曾经使用的古语。岛民们几乎都是文盲,对他们而言,这些书是毫无价值的。唯一能看懂此种文字的便是“图书管理员”,他可是高级知识分子。 他告诉我们,这种语言只有发音和文字,并没有任何实际含义,但却可以翻译成通用文字以便学习。我一直不明白,他是如何看得懂的,这可不就是天书嘛... 都说到他了,那便一并介绍一下吧,今后也会多次提起他的。岛民们都称呼他为“树长老”,因为他是世代守护古树之人,至于年龄嘛...额,抱歉,我也不知道。几百岁?几千岁?都有可能吧。 他是岛上最博学的人,似乎没有他不知晓的事情。人们尊敬他并不仅仅因为他无所不能,更重要的是他见证了岛上所有人的成长,是所有人的长辈。一座孤岛,他又是一把年纪了,谁还能没见过他呀。 “我没有名字,‘树长老’只是一种称谓,也是我从上一任‘树长老’那继承下来的。等到今后出现继承我衣钵的人,也就是我离开的时候了。”这是他亲口所说,也是每一位岛民都知道的事。 他虽然博学多闻无所不能,但却不是刻板印象中的严肃老者。更像是位老顽童,整日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行为放荡不羁,丝毫没有长者风范。 除此以外,岛在我看来就没什么奇怪的地方了。 不过,这破岛被别人说得那么邪乎自然还有别的原因。几乎没有外人来过这里,因此更加深了它神秘的色彩。 普通的船只,任你做得多大,任你的航海技术多么高超,也不可能来到这儿。同样是不知何时起,海面上不定期地会出现些无人驾驶的木船,大小形态各异。他们是往来岛和各个大陆之间的唯一交通工具,是的,除了刚才提到的“对岸”,还有着其他许多大陆,只不过那些并不在我的记忆片段内,便按下不表。 无人船多数情况下都只是用来运输货物的,人们将想要交换的货物放置在甲板上,再将各自需要的货物清单夹在货品上,以此来交换物资。而活人想要登船,便至少需要紫瞳或者红发这样的特征,否则不仅到达不了目的地反而会受到神的诅咒。 不过,关于这一点,岛民们全然无知,唯有树长老明了,但他从不和大家说起。在他的记忆里,有两次例外。一位黑发黑瞳的贵族青年以及一位碧眼女巫,他们都不满足条件,却也幸运地来到了岛上。贵族自然是先前说的阿离的高祖父,而那位女巫也算是个人物,树长老见她天赋极佳便收了她做徒弟。树长老收徒,完全出于一时兴起,他性情古怪,没人知道他能干出什么怪事来。 在岛上,我其实还有另一位朋友了,只是,我不太情愿提起他,他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无趣至极。 在阿离第一次登岛时,他带来了一位黑发男孩。男孩是他的义子,阿离叫他阿德。他明明是黑色的头发,却也有着紫色的瞳孔,这可是一种罕见的变异,连树长老都是第一次见。 岛民对他们很好,或者说,他们对谁都会是这样。见识不到外面的世界,没有那些勾心斗角。他们天生心性纯良,对任何人都没有戒备心。同样的,有得必有失,也因此少了许多人情冷暖,他们看上去隐隐有些不像是有生命的人类。 阿离没来多久就和岛上的一名女子成婚,并且生下阿柯。阿柯虽然是土生土长的岛民,但终归与他们有些微不同。 最简单的,岛民们虽然友善淳朴,但他们向来面无表情,面容上看不出喜怒哀惧。阿柯却是哭笑自如,情绪可以轻松地通过神态呈现。或许就是因为这点,大家都很喜欢他,尤其是他邻居的女儿米娅塔。 与阿柯不同,阿德反倒更像是原住民,整天不说话,更没有一丝一毫的表情,直到一天...... 那天,木船装载的货物中,竟有一封指名寄给阿德的信,也就是在收到信的一瞬间,阿德激动得不能自已,手指微微颤抖,信封边缘被捏得发皱。而后,他将信给了义父,原本气定神闲的阿离也慌了起来。他慌忙跑去岸边想乘船离开,但为时已晚,桅竿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随后,二人火急火燎地跑去找到树长老,让他帮忙占卜最近的下一班船何时抵达。 再之后的事得等到一个月之后了。 某天黎明时分,一名早起发呆的岛民远远瞧见两道人影从一艘无人船上走来。走近一看,原来阿德正艰难地扛着奄奄一息的阿离,血迹从岸边一直延续不断,看样子伤得不是一般的重。 树长老很快被喊了过来,但他见了之后,也只得无奈地摇摇头。 “长老,求您救救义父吧!!只有您有办法!!!” “不可能了,他伤得太重,马上就不行了,我没办法。” “可是,义父明明都能够坚持快一个晚上,现在怎么会救不了?!!” 树长老双手一摊,耸耸肩,不急不缓地解释道:“那是因为他在船上。告诉你嗷,每一艘船都有着同样神奇的功能。无论受多重的伤,只要你去到船上,就可以保证你的伤势被停滞。事实上,是因为时间被停滞了。所以理论上,只要不下船,就永远死不了。他伤得这么重,现在又着急忙慌下了船,神仙也回天乏术。” 此时的阿离尚且还有意识,对于将要来临的死亡显得异常平静,他让阿德将他扶起,随后将视线转向海面,轻声微笑道:“阿萝,义父再也帮不了你了......或许...海的对岸是最美好的地方吧......”呼吸越来越微弱,但他的目光依然坚定,仿佛在凝视着远方的某个地方。他的手指微微颤动,似乎想要抓住什么,却最终无力地垂下。 不久,下起了鹅毛大雪。雪花落在阿离的脸上,却瞬间融化,仿佛整座岛都在为他感到惋惜。高悬的折镜洒下素净的清辉,献上纯洁的祷文,似是在为最爱的人而啜泣。 岛民们的习惯是,无论多大的雪都不会打伞。恰逢阿离的死,雪花掩映之下,看不出任何人脸上的悲伤,竟如平日一样古井无波。 望着周围无动于衷的冷漠面孔,阿德感到彻骨的寒意。人性的冷漠,终于让他清醒地意识到,这里根本不是故乡,也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一道道紫色的眼瞳,射出凛冽的锋利寒光,让他加深了自己的无助感。弱小的自己,只能任人宰割,甚至害死了最重要的人。 阿德握住义父的手,突然想起多年前的一个夜晚,义父教他握刀时说:“刀不仅是武器,也是守护。”扭过头,转向刚刚父亲眼神和指尖共同“凝望”的方向。他下定了某种决心,也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最终,也只剩阿柯陪着他一起哭了。他们是岛上仅有的会对亲人离世而感到难过的人。印象中,这也是我最后一次真真切切见到阿德哭泣。 岛上的习俗不是土葬,更不是火葬,而是必须将人沉入海底。树长老告诉阿德:“海底最深处就是紫色的,是被我们的眼瞳染出的颜色,如果世界上没有了我们,大海将会变成黑色。” 雪花在半空突然凝固成水晶棱镜,每片冰晶都折射出他记忆里未说出口的遗言,直到尸体入海才轰然碎裂。 坐在海边,呆呆地望着已经再次恢复平静空无一物的海面,阿德想起来多年前的一个艳阳高照的上午。 他找了许久,终于在深林的静湖处寻得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小女孩对着男人的脸正一顿捣鼓。 “好了,大功告成。” “怎么样,帅不帅?” “那当然,配上义父的红发,简直是天神下凡。” “你们两个在干嘛呢?” “哟,阿德来了。”“是大哥啊!我给义父画眉毛呢。” “哈?只有女孩子才会画眉吧?你莫不是在捉弄义父?” “没关系,阿萝开心就好。再说画得很棒嘛。”随即,义父对着自己招了招手。“来都来了,你给阿萝也画画怎么样?好玩着呢。” “我?”“他?” 见到阿萝质疑,反倒是激起了阿德的逆反心理。 “画就画,有什么不敢的。” “哼,你来吧,我还怕你不成。”说着,阿萝将手边的石黛以及那碗用杏花泡过的露水递给了大哥。 阿德不管三七二十一,快速地磨出黛粉,顺手抄起一支眉笔,也不管是貂毫还是鼠须,上去就是一同乱画。 春天的雪花,纷纷扬扬地洒落,漫天飞舞的杏花将大地铺上了一层粉白色的碎花地毯,轻盈柔和。阳光穿过杏雪,透出梦境般唯美光晕,诉说着鲜活的生命轨迹。 “好啊,臭大哥,你给我画成了男人吧?一字眉?看我不收拾你!” “能怪我吗,你又没说要啥样的?” “哎,闹着玩的而已。阿萝,别打他了,再打下去,阿德脸就被打成猪头了。” 真实的雪花落下,让阿德恍如隔世,一切的美好,原来,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啊。 之后的一段日子,阿柯很快又活了过来,像是没事人一样。阿德则显得“正常”了些,成天一句话不说,有事没事就跑去岸边,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好在,这种状态也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他又收到了一封信。 读完了来信之后,他又在米娅塔家的谷堆最高处坐了整整一夜,奋力地眺望着大海,只是,无论多么努力,他都看不见对岸。 曾经,小米最喜欢的便是缠着阿离,让叔叔在这里给他们讲述夜空中每一颗星星的故事。阿柯小米每每都会听得入迷,阿德却总是心不在焉,似是有心事,永远让他无法分身去在意其他。事实上,她一定不知道,即使过去许多年,但阿德却能清晰地记得每一颗星辰的名字。 夜幕即将降临,阿德意外地跑进了古树图书馆,而等他出来后,他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树长老的徒弟。 这不是件小事呢。树长老极少收徒弟,在人们的印象中,他只收过一名女徒弟,其他人无论怎么求他收徒,他都毫不留情地拒绝。也不知道这次,老爷子抽了那根神经,居然会答应收阿德为徒。 我的记忆中,阿柯是个例外。不是阿柯想拜师,而是树长老求着阿柯当他徒弟。他说阿柯骨骼清奇、天赋异禀,是能继承他衣钵的人,自他还在襁褓中时,便想收他为徒弟。只不过,阿柯却嫌他烦人,拒绝了无数次。后来,树长老似乎渐渐打消收徒的念头,倒是和他成了忘年之交,一天到晚追在他后面和他厮混。此次,树长老收阿德为徒,莫非也与阿柯有关? 阿德一心只想和树长老学武,他自认为义父的死全都是自己太过弱小导致的,如果能有义父一半的武艺,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 在岛上时,他亲眼见识过树长老的厉害,强如义父,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树长老不这么想啊,他觉得这根本不是阿德真正需要的,阿德只需修心,打打杀杀的事压根没有多大意义。再不济,多出去走一走看一看也好,经历多了,或许能成长更多。 说到底,成长也好,学习也罢,都不如啥都不想,潇潇洒洒糊糊涂涂地生活,人身短短即几十载,除了活着,没有任何事情是必须的。阿德却仍然坚持己见,不在乎树长老的建议。几经无效的劝阻之后,树长老也不再多说,终于开始传授他武艺。 经过简单的评估后,长老得出结论:“你的资质欠佳,即使能练出些本领,也只能算是凑合,和某些天才是比不了的...我给你定个目标。等到你哪天可以接下我一招,就可以出师了。不过,你需得文武兼修,别成了个空有力气的文盲。习武,对你的心性或许也有所帮助吧。你看似平静,但内心始终躁动不安,需得提高专注力,欲速则不达。” 随后,树长老随手将一柄黑色的带着几串锁链的长刀抛向阿德,刀直挺挺地插进阿德面前的地面。“这是你那死鬼义父的佩刀,我给修复好了,他原本应该就是想着留给你的吧。” 在一旁看热闹的阿柯和小米本想反驳老头的言辞,但看到接下来的场面,却默默认同了长老的判断,大哥确实是个蠢材。因为他连拔刀都拔了老半天,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最终,花费半个钟头才艰难地将刀完全拔出。 在阿德的记忆中,这柄刀似乎没有如此沉重吧? 这还不算完,阿德连举刀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将刀扛在肩膀上。挥刀就更别提了,压根就是一次性攻击,砍完一刀后,再也没有力气挥出第二击,只好无奈地拖着刀转身朝着长老行进。 树长老倒是有耐心,看着他慢慢悠悠拖泥带水的动作竟一句话不说,直到最后阿德再次扛起了刀。“来吧,孩子,砍一刀试试。” 终于,又等了好一会,阿德朝树长老挥出一击。树长老自然是不急不慌,从脚边随意地抄起根细枝条,朝着阿德轻轻一挥,黑刀便被挑开,飞出几十米远。此情此景,阿柯和小米连连叹气,就阿德这点战斗力,哎呦,只怕是这辈子都得耗在这了... 寒来暑往,花开花落,如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阿德仍然没能接下树长老一招,只不过,进步也是显著的。 他最初,刀都提不动,连只蚂蚁也砍不死。但渐渐的,他已经能相对轻松地提刀。无论手被磨出了多少血泡,他仍然在四下无人时刻苦练习。他心中记挂的人成了激励他前行的唯一动力,自己的承诺,无论如何都要兑现。记忆中的平静与欢笑,让他心痛不已,每每想到此处,他便不再有任何松懈。 又是经过几番寒来暑往的艰苦训练,他提刀运刀已经是轻轻松松小菜一碟,刀耍得也是有模有样。 除去习武以外,树长老还会教他些文化课,尤其是语言,主要教材就是图书馆里的那些天书。 由于树长老平时有事没事就喜欢打坐,阿德便也有样没样学着他在树下打坐。每每长老看见了便会斥责:“浪费时间。你的心根本没有静下来,装个样子难道就能有所思悟?” “拉比,我只是觉得这或许对我习武有所帮助,这难道不算修身养性吗?”阿德卑微地答道。树长老听罢,不再多语,只是无奈地叹了口气,自己走偏了路,他人说再多也不顶用。 阿德的一日三餐由阿柯和小米负责,因此树长老每天都有大把的时间找阿柯玩。连我也不免怀疑他收阿德当徒弟的正实动机了... 阿柯觉得吧,自己大哥的种种行为简直就是在自虐,没日没夜地修行,生活太没劲,耗费人生中大把美好的时光,究竟图个啥呢?并且,他的印象中,经常隐约能瞅见半夜三更时有条人影搁窗外那练武呢,动作姿势十分迅捷诡异。想想也知道,除了大哥,应该也不会再有别人了吧。但是,如果单从习武来说,大哥这几年倒真不是白练的,毕竟印象中黑影的身手,可当真是厉害极了。 大哥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一副木头脸,那是阿柯从小便有的记忆。好在那次回岛之后,稍微发生了些变化。每次无人船靠岸,大哥总是会第一个冲过去。也确实每次都有一封专门写给他的信,而收信便是大哥唯一的期待。不,这么说倒有些不准确,因为写信、寄信也是能让大哥开心的事。他会亲自将写好的信放到船上,待船缓缓离岸,他便会对着大海轻声呼喊:“你好吗...我很好...”这演的又是哪一出啊? 小米告诉阿柯,大哥一定是有牵挂之人在海的那边。而阿德只是告诉他俩:“我和那人有约定,答应过她一件事。承君此诺,必守一生。” 又一次,阿德收到了来信。这次的信封中除了信笺外,还装有些许种子。唉,这之后,阿德便又多了种花这一爱好。还别说,他还真是个行家,几年下来,家门口开满了大片的白色小花,据树长老所说,这些花叫铃兰。 阿柯属于种花的门外汉,一窍不通,最多只能帮着大哥浇浇水。不过,他每每驻足花丛,仿佛都可以从白色的花瓣中翻出颗颗晶莹的泪花,巧的是,泪珠竟也是紫色的。 岛上的村民偶尔会从地里挖出些奇奇怪怪的石头,他们都是不识货的,顺手就扔了。阿德也因此能捡到许多珍贵的宝石、贵金属。 他将收集到的红宝石放在掌心,用指尖轻轻摩挲,感受它的温度和纹理。又找到树长老,借来了精密的工具,在宝石上雕刻出复杂的花纹,每一刀都小心翼翼,仿佛在雕刻自己的心。手链上的每一颗红宝石都像是他心中的一缕情绪,串联成一条无法割舍的纽带,连接着他与远方的某人。在一次回信时,他将手链一并寄出。 几年的时间过去,阿德长成一位青年,阿柯也十三四岁了。 终于,要到了分别的日子。故事的真正起源,还是得从一封信说起,最后的一封信。 与以往不同,收到这封信后,阿德竟面色凝重,没有一丝一毫的笑容。很快,他跑去图书馆,开始了他最后一次的挑战。 他麻利地提起刀,朝着树长老奔去...结果很让人意外,他竟然真的接下了长老的一招,只可惜也仅仅是一招而已。待长老第二次挥完树枝之后,他便立刻被击败,还摔了个倒栽葱。 “这才有点像样。好了,天赋决定了你的上限,这已是你的极限,再练下去也没有意义,可以出师了。”长老这次终于欣慰地笑了。 “可,我仍然很弱,败得还是很狼狈...” “你并不弱,强弱是相对的。天天和我们在一块,自然会觉得自己弱,但在对岸,不会有比你强的人了。以你的身手,早已经无人能敌,可以称霸那片大陆了。” 阿德一时难以信服,再怎么说,自己也成天被拉比虐得毫无还手之力...“但是,以义父的身手,都不敢说称霸大陆,何况是我这井底之蛙...” “他?就凭他?小子,没有意识到吗?即使是一切天时地利人和全都对他有利,而恰恰又都对你不利的情况下,他也最多只能接得住你三招。”树长老恨铁不成钢地上前拍了拍阿德的肩膀,经过几年的修行,已经变得宽厚结实。“听着,你是我教出来的,我希望你懂得人外有人的道理,但是,也不可妄自菲薄。别总像以前那样卑微,要有自信!” 此外,树长老还给了他一小包草药:“这包药,用完之后,即使如同上次你死鬼义父的重伤,也能治得好,不过仅此一包。我调制了许久,多的,我一时半会也做不出来。慎重使用,只可用于自己,或者你真正在意信任之人的身上。” 一番交谈后,阿德信心大增,随后对着长老拜了又拜,感谢这些年的教导之恩。不过没等他拜完,树长老便一把将他拉起:“喂喂喂,别给我来这套。跟我过来,我给你卜一卦。” 这位树长老还有一项最神奇的本事,他居然可以预测未来,虽然大多情况下,并不能得到具体精确的结果,但无论放在何时何地,这都绝对是惊世骇俗的本领。 占卜的过程并不复杂,只见长老从地上捡起一片菩提叶,又揪了阿德的一根黑发,随后将二者放在自己鼻孔前嗅了嗅,闭上双眼。黑发透出幽紫色的暗光,一点点渗入进枯槁的叶片,与之上的经脉融为一体,最后一同化为齑粉。 几分钟后,他睁开双眼,摇头轻叹道:“...孩子,你此次回去必定会有个了结的...遗憾的是,我好像没什么能帮到你的。总之,记得大处落墨,如果捉不住藏进山里的贼,就放火烧了整座山吧。”难得,能从树长老的眼神中看到些许黯然之色。 除此之外,树长老还贴心地给他写下了一个日期,那是他们下次回来时要坐的船。再次嘱咐道:“登船的地点依然是你上次登船的地点,还记得吧。那天的正午,船只会停留极短的时间,得抓紧。如果你们想提前回来,当然也可以,只不过,记好,不论是哪一年回来,都必须是在冬天来之前。现在还有一些时间,趁着现在,好好休息会吧,你走得太急,而且很巧,那片大陆马上就有麻烦事要发生,过去之后,你大概根本没有时间放松静心休息。” 阿德收起写有日期的树皮,再次双膝跪地:“拉比的恩情,不知如何回报,倘若我今生没有机会,就让我下辈子为您做牛做马!” “好了,不要你什么回报。教你,只是一时兴起。况且,我曾有位朋友,她有些地方和你很像。你们,都是把自己往绝路上逼啊。可惜了,我有生之年,怕是再也见不到她了...只怕,你倒行逆施学了这么多年,到头来却是害你...孩子,此去一别,便是苍海沧田了吧。你的归宿也在星辰大海。” 临走之前,长老又送了阿德一件他自己缝制的全新黑色武者服。我注意到,似乎,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对阿德说一句再见。他竟然也会不舍吗?多年的相处,二人不仅是师徒,更像是父子关系。 寒来暑往,二人相处的时间最久。天热了,长老每天都会给自己的徒弟做些冷饮。待到天寒,他又会提前生好柴火,炖上热乎乎的一锅菜。除去日常学习修炼,阿德的大部分生活起居也都由他主持,并且教会了阿德大大小小许多生活技能。当阿德遇到困惑,或者情绪不佳,也都是他第一个发现,为他答疑解惑。如此,还不能称之为父亲吗? 回家后,阿德才意识到,自己压根没啥行李可收拾的。 就在这时,阿柯跑过来,他听说大哥要走,一脸不乐意。他不是要留住阿德,而是想和他一起去。他记得父亲临死前还在念叨,海的对岸是最美好的地方。父亲生前,曾留下过一本日记,里面断断续续记下了许多他儿时、少年时的奇闻异事。阿柯前前后后看了几十上百遍,觉得可有意思了,大陆上光是人就比这破岛多多了,好玩的人与事更是不计其数。纵使自己不能长久地留在那,也得趁此良机好好去游历一番。 阿德当然不愿意,说到底,他只想处理自己的私事,并且目前也没有太过具体的方案,没必要牵涉无关人员。但,谁让阿柯和树长老关系好呢。这小子跑去把长老拉过来,阿德哪敢不听拉比的话。树长老强调,阿柯是此行的一个助力,虽然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但也是绝对是不可或缺的,而且他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 到了最后,连隔壁邻居小米也跟着一起了。她自小就喜欢阿柯,何况三人原本就熟络。这时节,本该三人一起放风筝、打野兔、堆沙堡玩,这二人要是走了,可就彻底没人陪自己玩了。 于是,树长老又发话,让阿德把小米也带着,阿德连连叹气,却只得答应。 三人拢共也没收拾出多少行李,不过倒是把阿离以前留下的钱带着了。阿柯随身带上了父亲以前送他的匕首,一把鲜红色的小刀。另外,还有一个浣熊棕色的包裹,也是父亲留下的,不知道里面装着些什么。因为包裹被麻绳系了个奇怪的死结,怎样都解不开。 阿离交代过:“包裹不能轻动,里面的东西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能用。”所以,阿柯从来没有动过。他既解不开绳结,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更别提如何知道什么时候才是需要的时候。 阿柯临走前,还干了一件大事,去理了个发。 正常来说,岛民们日常是没有任何消费行为的。阿柯这次下了血本,去村口找王师傅花五十块钱剪了个头。 剪头发在岛上本是一件不该存在的项目,除了那位离经叛道远道而来的王师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敢动手。 即使是在岛上,也明确规定,红发是不允许剪掉的。 红色头发的男性,毛发生长得十分缓慢,尤其到了成年之后,便会彻底停滞生长。当然,也是有好处的,就是,不会脱发,岛上绝对没有一个秃头。树长老对此的解释是:“当男孩们失去童心的时候,他们头发就会停止生长。” 在树长老的一生中,也仅仅记得有三位红发男子长着长发。第一个就是自己,他隔三差五便会自己给自己剪头发,是啊,谁敢管他啊。另外两个就是阿离和阿柯父子二人。就比如阿柯,小小年纪,已经长发及腰。他为了图省事,就跑去给王师傅一笔巨款,剪了一头清爽利落的短发。可剪完后,阿柯的记忆仿佛也有了一段缺失,恍惚之间,似是忘记了什么曾经拥有过的重要本领。 最后的送别时刻,树长老自始至终也没有来送行。阿柯看见阿德换上了树长老亲手做的新衣服,连连叫好:“大哥,没想到树老头这么心灵手巧,改天让他帮我也做一套吧。” 这次来的船没有任何一件货物,而且还是从海底直挺挺地浮起来,好在甲板并没有被水打湿。船身覆盖着斑驳的苔藓,甲板上散落着不知名的贝壳,仿佛刚从深海苏醒。对于这种现象,岛上的人也见惯不怪,毕竟这些船的存在本身就已经不是正常事,再奇怪些也没什么了。 三人登船。阿德踏上甲板时,脚下的木板发出轻微的**声,仿佛在诉说着无数未解的秘密。船无帆自动,船身开始微微震动,像是在等待某个指令。似乎,船被藏着某些遥远族群的记忆。 来送行的只有阿柯和小米二人的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远行,两位母亲面容上一点也没有不舍。挥手作别后,船便离岸,驶向远方。阿柯心中难得生出了一阵不舍,回头又看了一眼这座自己生活了十多年的小岛。随着船只离岸越来越远,小岛的轮廓得以显现,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家乡,还真的是个美丽的世外桃源,那是自己可以安心停留的归宿啊,是永远的家。 三人坐在甲板上,阿德开始向二人简单说起对岸世界需要注意的一些事宜,最后嘱咐道:“阿柯你只管保护好小米就行,其他的事都交给我...不过,拉比说得对,有些事,恐怕得麻烦你出个面。” “你是我哥哥,一家人。我知道我没有用,但任何事情我都可以帮你,只要你不嫌弃我笨就行。” 说着说着,夜幕竟然以极快的速度降临,毫无征兆。 海面突然变得异常平静,仿佛连风都停止了呼吸。接着,水下传来低沉的震动,似是有什么庞然大物正在苏醒。远处海天之间浮现出一条条如火焰般粗壮的绿色闪电,一根一根,如船锚般垂落至海底,形成一面网状牢笼。 下一个瞬间,从海底最深处,涌现出一股股暗紫色雾气,雾气弥漫之下,火焰闪电渐渐隐匿身形。而随着雾气的袭来,船上的三人渐渐地昏睡入梦。 不久,缠绕在船只周身的雾气渐渐自中心向外四散,阿德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与现实的边缘。几根粗壮的半透明绿色触手由船底顺着船身缓慢地向上蠕动,很快便出现在阿德的视线之中。触手的表面覆盖着发光的鳞片,每一片鳞片上都映出阿德的脸,那些脸带着不同的表情——愤怒、悲伤、喜悦、恐惧。 紧接着,触手集体朝着阿德飞来,就在快要碰触到的时刻,又戛然停滞,以一种极其轻柔且充满善意的方式将阿德缠绕其中。 阿德并没有感到窒息感,甚至没有任何不适症状。恰恰相反,触手们给了他冬日雪阳般的温暖。在他视线正前方,也就是触手的来源之处,传来了一阵阵非人般的低吟声,那绝不是任何人类...不,那绝不是世界上任何一种已知的声音。 偏偏阿德听得懂,他轻声问道:“你要我回去?......对吗...”再次一声低吟。阿德顿时脑袋一片空白,心脏忍不住地颤抖,像是忘记了一切,也忘记了自己。 失神良久,他摇了摇头,再次坚定心中的想法,轻声微笑:“谢谢你这么关心我,可我,必须去。和她约好了,答应的事情必须做到。何况,那也是我存在的意义。” 话毕,触手再次缠绕了他一圈,阿德的眼神反而更加坚定,他的心中再次出现出一道清丽的身影。触手很快明白了他的心意,缱绻不舍一点点消散。紧接着,所有的触手全都消失不见,依依不舍,却也只听见远方传来了低沉的呜咽,竟像在为他哭泣。 后来,雾气向船身聚拢,梦境应该也算结束了吧。阿德也陷入昏睡。 第二章 离崖 “大哥,你要不要试试留长头发?” “怎么说?” “没有啦,就是觉得你应该挺适合。” “哪有男人留长头发的...” “义父不就是?鲜红的长发,可帅了。” “他是大人,还是麦希莱。” “......哦...好吧...不,你也有紫色的眼睛。正常人如果是黑发,确实不该留长发。可你的眼睛不同啊,当然也可以留长发。” “......” 海岸边的沙滩上,一位青年正缓缓爬起。青年一身黑衣,背上正压着一把带锁链的纯黑武士刀,黑色的长发被一根白色的绸带系着,他有着幽寂的紫色双瞳。此人正是阿德,他晃了晃昏昏沉沉的脑袋,四周环顾,不远处还躺着另外两个人。 太阳在正空略微偏西,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一股燥热的气息让他心烦意乱,差点忘了自己在哪,也忘了年月。 “我?是来干嘛的...” 海风裹挟着咸腥味钻进鼻腔,远不如岛上湿漉漉的清新的海盐味好闻。晃哒哒地走到海边,一个猛子扎了进去。 “咳咳咳!!齁咸啊!”随着锋利的海花沁入肌肤,他终于清醒了。 阿德又将弟弟妹妹扛到树阴下,确认了二人并无大恙,只是尚在昏迷。又细细检查了行囊,所幸并无重要物品遗失。 “哎呦,脑袋好昏啊...”小米缓缓睁开双眼,由于阳光刺眼,适应了好一会才看清了周遭。这时,阿德已经不知道从哪给二人弄来了些淡水,盛放用的是竹筒做成的水壶,海边竟然也长满了翠竹。 “谢谢大哥。”小米将水一饮而下,同样环顾了四周,发现了一片山林,“大哥,我饿了。” “好像,确实过了很久。那,你在这等我,大哥去去就回,看好阿柯。小心野兽。”说罢,阿德便迅速消失在了密林之间。 见一旁的阿柯仍然昏迷不醒,小米也没打算去叫醒他,而是起身四处溜达。 自己居住的岛就那么大点,还真没她没到过的地方。现在看来,这就是大哥说的海的对岸,可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活动开筋骨之后,她已经完全清醒,先前大概在船上睡着了,而且做了好多好多梦,遗憾的是都记不清了。 兴许是等得有些不耐烦,小米也饶有兴致地向着密林内走去。 不一会儿,阿柯也醒了,不过他是被小米此时的叫声吵醒。 “你们谁啊?!大哥,快来帮我!!!” 阿柯一个鲤鱼打挺,甩了甩还有些昏沉且沾有少许沙子的头发,顾不上许多,撒丫子就朝着小米呼喊的方向奔去。 “小米!小米!你搁哪玩呢?” 没走几步路,只见两个魁梧的大汉已经把小米五花大绑了起来。阿柯吓坏了,从来没见过这阵仗,不知道,这两位是要做甚? “哎,你们干嘛?这,这是在欺负小米啊!?” 二人见这红发少年有些傻不愣登,讥笑道:“你小子,看不出来我们在绑架?妈妈没给你讲过坏人的故事吗?” “你们是坏人?不会吧?我警告你们,不准你们欺负小米。因为,因为...虽然我打不过你们,但我大哥可厉害了,你们两个都打不过他一个!”阿柯这傻小子脸上倒是看不出惊慌失措,也就说话有些结巴。 “你大哥?他在哪?我倒要会会他。”说罢,大汉便举起手里的大砍刀对着阿柯样了样。 可是,时间拉到下一个瞬间,远处的地面上便插上了半截断刃,而大汉的脖子上也静悄悄地架上一把黑色的武士刀。 原来就在这一句话的时间,黑影已如墨汁渗入岩缝一般,刀光比阳光更先一步抵达他的喉咙。 “她是我妹妹,我就是他们大哥。”阿德此时就站在两名大汉...额,不对,应该是一名大汉身前,因为另一位已经在刚才神不知鬼不觉地被阿德踢飞,现在正躺在地上,昏迷不醒。 这可怜的小贼,当他意识到自己飞向半空时,靴底残留的劲道便沿着尾椎骨一节节往上爬,浑身只感到一股类似海啸来袭前的震颤。仿佛没有花费任何时间,他便失去了一切知觉。 “别,别动手!”大汉见状,赶紧甩掉手中被斩断后残存的刀柄,又立即松开手中的少女,“少侠好身手,我,我我,我再也不敢了,求你,求你饶我一命!” 阿德收回刀刃,随手在他脖子上轻轻一拍,壮汉便瘫倒在地,不知死活。 “对不起,是我的疏忽。”阿德赶紧给小米松绑,细细检查了全身上下,幸好,妹妹没有受伤,“想不到,山贼还有胆绑你们,真是活腻了...” 安慰几句后,阿德从身后取出已经剥皮并清洗干净的野鸡野兔,带着弟弟妹妹离开,没再管地上躺着的二人。 要不说岛上的人没心没肺呢...换做是一般小女孩,被这么一通折腾那还不得受惊害怕。可小米就像是没事人一样,事后仿佛根本不记得刚才自己被人绑架过一般,吃着烤肉那叫一个香。她撕下兔腿时,连筋带骨咬得咯吱响,油脂顺着指缝流进了袖口也浑不在意。 这孩子,打小就生性愚钝,遇到啥事都没心没肺的样子。 那一年,她和阿德二人跑去海边捡贝壳。哪想到一条海蛇藏在海菜之中,上去就是一人咬了一口。阿柯当场疼得哇哇大哭,而小米呢,她倒好,一脸没事人的表情,只是嘴里一直念叨着:“疼啊。疼。”阿离给她包扎伤口时,她也依然呆呆的,不像正常小女孩一般哭闹撒娇。阿离见状,也是一阵哭笑不得,笑骂她简直就是石头成精了。 看着妹妹的模样,阿德不禁想起了当年的某个女孩。似乎同样的没心没肺,年龄比起现在的小米还要在小一些...不,她并不像妹妹这般“不懂事”。是吗?真的如阿德所想吗? 阿柯擦了擦满是油花的嘴,问道:“大哥,我们现在要去哪?你认识路吗?” 阿德竟尴尬地摇摇头:“我...我也从来没来过卡洛,但是地图我全都熟记于心。刚才打猎依稀看见前面的山谷有座小村子,今天也不算早了,我们不妨先去那住一夜,正好问问路。” 还别说,这俩孩子好忽悠也好伺候,一点不矫情,听话得很,大哥说什么他们就干什么。饱餐一顿后,三人沿着林间小路朝着山谷进发。 单看树林,阿柯觉得,这个被大哥叫做卡洛的地方和岛上也没什么不一样的,树和草都长一个样。茂林修竹,花鸟啼鸣,一片盎然生机。 路程过半,三人眼么前突然窜出一大群山羊,这么一大群羊,定然是人工放养的。喊了两嗓子之后,果然,一位牧羊少年小跑着朝三人赶来。就在看到三人的一瞬间,少年便开始大声惊呼,随后赶紧上前对着阿柯和小米行礼下拜。 “麦,麦希莱大人!!!” 阿德皱眉,他还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义父虽然提过,卡洛有一定地区对红发心生敬畏,但没想到如此极端。 这俩孩子虽然也有些困惑不解,但神情还是一如既往的淡定。一旁的大哥上前将牧羊人扶起,向他说明来意。少年随后恭敬地为三人领路,要不是阿德提醒,他连放的羊都不准备要了。 “红发紫瞳在这里被叫做麦希莱,具体的以后再和你们解释。可能,在京畿这一块地位十分崇高吧。我也不太清楚,慢慢习惯就好。咱们先跟着他进村。” 没过多久,三人便来到村口。这是一座再简单不过的村庄,约莫四五十户人家,白墙黑瓦的房子高低错落地分布着,小桥流水农田牧场一应俱全。唯一值得注意的,似乎,每户门楣都刻着褪色的红发人像。 这才刚进村没多久,村民们便前呼后拥地朝着三人涌来,一个个恭敬得如同见活祖宗一般。随后,村民们甚至开始从家里掏出各种各样的物品送给三人,一个个争先恐后,生怕他们不愿意收。 秃头老妪颤抖着捧出祖传银梳,瘸腿老铁匠献上嵌着红宝石的镣铐,怀孕少妇拽断家传珍珠项链,学舌鹦鹉被主人拧断脖子,只因它说了句“赤发鬼”。总之,山货与布匹堆成小丘,各类礼品应有尽有。 再淡定的性子,见到这阵仗也有些架不住,两人不知所措,阿柯有些害怕,无意识地用力揪了揪前额那几缕散落的红发。阿德也只好拉着弟弟妹妹迅速朝着村中走去。后来,村长将三人领到自己的家中,杀羊宰牛设宴款待,并且安排村子里最豪华的住处给三人居住。 除去大鱼大肉,村民们还端上村中最神圣的饮品给二人饮用。一种长期被日光照射而形成的海盐,再配上一种奇特树叶泡成的茶。据说,村子里只有在祭祀时,才能由大祭司亲手将之敬天祭神。三人并没有喝出特别的滋味,只是,隐隐觉得茶中隐约有一股菩提古树的清香。 阿德可算是被烦死了,光是应付村民便花了一两个钟头。虽然他并非是红发,但他紫色的眼睛也让村民们对他十分尊敬。 他告诉村民,自己是二位麦希莱的侍从,让村民们不要打扰二人休息。村民们这才作罢,不敢再叨扰。 不过,另一个诡异的场景再次出现。只见村民们一个个趴在地上,似是在寻宝。突然,一位村民兴奋地起身,对着周围喊道:“噫,哈哈哈,我捡到了!哈哈哈!” 腐殖土的气息被无数膝盖碾碎迸发,混合着汗水在烈日下发酵。当第一个女人尖叫着举起那根发丝时,指甲缝里的泥垢正簌簌落在阿柯刚走过的脚印上,他们像发现神谕般传递着发梢。 原来,他们顺着二人走过的路寻找遗落在地上的红发...这人倒还真是运气好,因为正常的红发男子是不会掉头发的,恰好阿柯不是一般人,小米又是女孩子,所以还真的给捡到了... 夜幕降临,阿柯两人早已熟睡,阿德孤身坐在村口的树下呆呆地看着月亮。他反复机械地仔细擦拭着刀身,生怕一丝一毫的尘埃落于其上。这里,似乎隐约还能听见水面被微微吹动泛起的涟漪声。林中原本静立的树叶,在阵阵晚风中吱吱作响,不愿停止。清冷的月华通过刀身映入他的眼瞳,幽寂中显现出一点寒芒。 一阵迷茫,分明已经来到这里,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去做些什么。踏上陆地的那一刻,他便不再质疑拉比说过的话。他相信自己的武力已经是巅峰水准,可除去逞凶斗狠,现在的他不还是一无是处吗?胸中的愿景依然只是个憧憬罢了。茫茫大海没有尽头,没日没夜地朝着太阳的方向前进,可阳光永远离他那么遥远。咫尺天涯,近在眼前,却永远无法触摸。害怕了吗?想逃跑吗?还是静静地坐着,哪也不去。 不远处,丛林中窸窸窣窣的怪异动静终于将他拉回现实,他纵身一跃,立刻钻入林中。只见一位蒙面大汉正鬼鬼祟祟地朝着村内行去。阿德两下功夫便将其制服,撕下他的遮脸布。 “怎么又是你?记性还没长够?” 原来,是白天撞见的那两名山贼其中之一,大汉惊慌无比,但却是一脸困惑:“你是谁啊!?我们见过吗?” 阿德这才想起,这家伙当时还没看见自己便被一脚踹飞,不禁叹了口气:“你们...不会又来打劫吧?你是这里的人吗?” “好汉饶命!我是从别的地方坐船来的,今天刚到这里。我弟弟和说我白天看见的那两个肥羊肯定在这,而且肥羊的帮手还不在身边,我只是来村口帮他把风而已!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肥羊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那,一根红头发可以换一两金子呢!” “不知死活的东西!”阿德气得牙根痒痒,反手就是一拳,又把大汉敲晕了过去,随后将他绑到一根粗树后,还不忘把他嘴给堵上。 静下心来,果然听到了村里传来的喧闹声,来不及多想,他立刻朝着村中央赶去。 他沿溪流向西行了约莫五百米,隐约能见到一丝火光。待到他火急火燎地赶到时,只见村民们已经围了一圈,中间一大汉正被五花大绑地捆着,被人簇拥着往村口赶。 他最不希望的事还是发生了...当然了,阿柯和小米毫发无损。听二人说完了解完事情经过,阿德先是将两人哄去睡觉,片刻的犹豫后,选择绕路一个人悄悄走回刚才绑山贼的那棵树下。 他在那静静地等着,直到村民们把贼人拖着经过附近时才弄醒了树上的大汉。随后,他陪着大汉静静地看着那另一名贼人被村民们活活烧死,皮肉爆裂的噼啪声淹没在欢呼里... 良久后... “现在知道了吗?记好,在这片大陆上抢劫任何人都行,但就是别去惹红头发的。这个村子里的人属实罕见,着魔般的狂热,手段极端。你碰巧很不幸第一次就遇到他们,但幸运的是,你遇到的是我。我可以放你走,但你同伙我不可能救了,别怪我。” 大汉一脸颓废茫然,哆嗦半天才从嘴里吐出几个字:“谢...谢谢。” 待事件平息后,阿德趁着天还没亮,叫醒弟弟妹妹,只留下一张字条便离开了村子,他不想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说到这,这种事,他也是第一次经历,并且,在今后的多年中,他再也没有找到过这座小村子。同外人打听,也没有任何人知晓村落的存在与具体方位,难道又做了一场梦? 阿柯拖着没睡醒的身体,跟在大哥屁股后面机械般地赶着路,他也不记得走了多久,走的什么路,完全没有印象,只晓得走了很久很久。直到... 郊外,三道身影在一条乌漆嘛黑的大路上打着火把,如行首走肉般赶着路。刚走过一个岔路口不久,远处传来一阵整齐的马蹄声。很快,几十名骑兵从后方的岔路疾驰而来。为首的骑兵经过三人身旁时,下意识地瞥了三人一眼。 当骑兵队伍快要完全经过三人时,却听见为首的骑兵猛地一声大喝,随后,所有骑兵全部勒马停住。再之后,最前方的首领慌忙下马,朝着三人方向狂奔而来。最初,他只是通过前方的火光隐约看到了三个赶路的路人。临近时,瞅见了火把照射之下泛着红光的头发,他想当然地以为那是被火焰映出的发色。但待到驶过三人后,脑子一顿,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件绝对不然忽视的事。先前的三人,都有着紫色的眼瞳。是的,那绝对不是火焰能映出的颜色。 阿德一时没反应过来,借着火把微弱的荧光,大约能辨认出,来人是一位穿着银色盔甲的骑士。 当来者完全靠近,他方才看出,此人也不过是一名约三十岁的青年人,黑色的短发,黑色的眼瞳,腰间一柄银色细剑,这些都没什么特别的。 直到,看见他背上的弓,一把银色的反曲弓,这把弓他在画册上见过,绝对没错,这是义父曾经所有的。 骑兵们的阵仗让三人困意全无,心大的阿柯只当这些人又要像白天那般给自己送吃的,吓得慌忙躲到大哥身后。 青年朝着阿柯躬身行礼,急切地问道:“可是叔公?您回来了?” 阿德没让二人出头,自己向前迈出一步,拱手回礼:“敢问阁下是何人?找我们又有何事?” “抱歉,在下唐突。”青年赶忙笑着赔礼,随后挥手示意所有骑兵下马后撤。待周围人群散开后,青年再次说道:“失礼了,勿怪。在下宸·鲁道夫·卡洛。” 听到这个名字,阿德惊了好一会才回过神,眼中满是不可思议:“你?!你,你就是,就是卡洛帝国的二皇子?” “正是。” 天边已微微鱼肚白,阿德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青年,最后扫过他的脸,竟难得地露出一丝微笑。 青年果然仪表不凡,相貌堂堂,眉眼之间有一丝倔强,但却不乏沉稳,笑容祥和,一股子书生气,穿着一身盔甲却也不显得变扭。 “呵呵,殿下,原来就是您啊...” 随着太阳一点点升起,二皇子终于能看清阿柯的脸,不禁缓缓摇头:“像,太像了,只是,不可能这么年幼...敢问这位麦希莱,您可认识马尔斯大公?” “啊?”阿柯又是一脸困惑,昨天自己和小米被人叫成麦希莱,今天一大早又被人唤作“骂死大弓”,他终于开始意识到,这里果然和自己家不是一个地方了。 “殿下,还是由我来介绍吧。”阿德没让阿柯再干瞪着眼,先声夺人,“我身后这位小女孩叫米娅塔,来自奈尔弗。而他,他的名字是柯·罗斯·马尔斯·鲁道夫·卡洛,您说的大公便是他父亲。” “果然...如此说来,皇叔在上,请受小侄一拜。”还没等话说完,二皇子便单膝下跪朝着阿柯行礼。 阿柯并没阻止他,因为他压根还没意识到眼前这两位说的人竟是自己。阿德也愣了一下,但马上就意识到了问题,赶忙扶起二皇子,开始向阿柯解释。 他的父亲,也就是自己的义父,正是威震整片大陆,大名鼎鼎的马尔斯公爵。至于为什么十几年来大家都只叫他阿柯,那当然是因为:“这么长的名字,你不嫌累,我还嫌累呢!叫你们简称就够面子了。你们当我需要凑字数吗?” “谁?谁在说话?”众人疑惑道。 “皇子殿下,您为什么叫我皇叔?”阿柯也知道,皇子肯定不是一般人物,身份尊贵,况且眼前的二皇子的年龄恐怕得有自己的两倍不止了,行如此大礼还这般称呼自己,万万使不得。可别到时候给自己判刑入狱了哦。 “马尔斯本就是皇族的一支,论辈分,您更是我的皇叔。”二皇子依然文质彬彬,只是相较于刚才少了几分拘谨。 对于阿柯的身份,他开始时便大致有些头绪,所以并不太意外。不过,眼前的黑衣青年依然让他有些不确定,毕竟黑发紫瞳更是一种罕见的生理特征。 “不知阁下和皇叔是何种关系,又该如何称呼?” “哦,他是我大哥,我父亲是他的义——” “姨夫,小姨夫。我是他表哥,从小父母双亡,姨妈姨夫对我就如亲儿子一般。此番是带着弟弟回大陆寻亲的。您叫我赛格罗就行。”阿德小心警惕地转动着眼珠,打量着退至一旁的一众骑士,就算眼前的二皇子可以信任,但保不齐这些人里有坏事的。 二皇子也转了转眼珠,接着眯了眯眼沉思片刻,最后终于长舒一口气:“...甚好...看身段,阁下您是习武之人?” “正是。” “如此甚好。”说罢,二皇子取下背上的银弓,“这把弓是我年少时,大公所赠。虽然趁手,可使用多年依然不得要领。先生既然是大公的亲戚,又是习武之人,不知可否指点一二。” 二人对视了片刻,似是都瞬间明白对方的意思,阿德随即点头:“当然没问题。借一步说话可否?” “那太好了。”二皇子随即再次恭敬地看向阿柯,“皇叔可否在此地休息片刻,我与您大哥研讨下射艺。有任何事尽管吩咐他们。” 二皇子挥挥手,远处的骑士纷纷朝着阿柯行礼,好吃好喝的不一会儿便送了过来,帐篷也支了起来。 “...她...她...她还嚷嚷着要减肥吗?” “......我也很多年没见过她,这些年只有书信往来。那种地方,能好到哪去...”阿德再次长叹一口气,眼里尽是哀伤,“这次回来,就是因为她写的信。但上岸后才发现,我好像根本无事可做。” “谢谢你。”二皇子语气起伏明显,但神情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变化,这倒和阿柯小米有些相似了,相当的淡定,指定不是善茬。 “没什么可谢的...南飞断翅的燕还能归巢吗?” “如果你们三只的话,应该是可以的。不过,现在归巢,又有什么用呢?除了徒增痛苦还能做些什么?” “该怎么办?” “相信我吗?” “不相信你,何必和你说这些。何况...马尔斯大公有交代过。我是不会怀疑你们俩的。” “燕群里的燕子长大了,原本的大队伍变成了零散的小队伍,如果是你,要往哪飞呢?” “明白了。但说无妨。” “好,那我就把燕群飞过的轨迹也一并说与你听。你自己判断做选择。”说着,二皇子对着头顶上恰好飞过的鸟群轻轻哈出一起气。 ... “你武艺怎么样?看你的身姿,应该不差吧?” “你不是我的对手,这里应该没人单打独斗能赢我。” “这么厉害?”二皇子倒是没想到阿德居然如此自信。 “修沃叔叔也绝对不可能胜我。” “他也不行?看来,你是真的高手。你若是闲来无事,我倒是想让你帮忙办件事。虽然已经就做足了打算,但你去的话会更方便,也更加名正言顺,更有威慑力。你也不希望自己闲着吧?怎么样,考虑下吧,就当是赚点外快。事成之后,我会给予报酬。” “报酬无所谓。我确实需要做点事了。” 小米坐在帐篷下,啃着干粮,一脸不解。大哥和那位二皇子已经搁那快半个钟头了。先是大哥接过银弓,然后拉了几下弓弦,之后再递给二皇子,他也照葫芦画瓢拉了几下弓弦,接着再递还给大哥。两个人就是如此循环往复,光看着都无聊得要死,真不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受得了的。 青年嘴角上扬的弧度精准如量角器划分,这是皇室必修的十五度礼仪微笑。唯有当他凝视银弓时,左眼会不自觉地眯起半分。终于,二皇子最后一次接回银弓,抽出一根箭,对着远方满满地射出一箭,羽箭直接命中了一百米外一棵树上的一片树叶。之后,他便把弓重新背上,而大哥此时也终于朝着这边走来。 “大哥,吃早点。”小米随手拿起一块干粮朝着大哥扔去。 大哥稳稳地接住,随后对着二人笑笑。阿柯竟是看呆了,大哥从来不笑的,今天居然笑了两次:“大哥,你今天怎么了吗?” 阿德轻轻拍拍弟弟妹妹的头,随即说道:“阿柯,接下来的几天,你要保护好小米。大哥有件事情要去办,很重要。这几日你们就跟着二皇子吧,你们可以相信他,他不会害你们的。我们很快就能见面。” “大哥你不和我们一起玩?” “不着急,有的是时间。另外,我还得找你借样东西。” “只管拿去,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东西。” 阿德点点头,手起刀落,便剃下阿柯的一缕红发。望着攥在手里的红发,他的手停顿了半秒,小心翼翼地将之收进口袋。 随后,阿德不再多说,和两人挥手告别,纵身上马。二皇子早就派人给阿德挑了一匹最快的马,而他,也没再回头,黑衣、黑发、黑刀、黑马,疾如流星而过,一路向北。 尽管是第一次骑马,但马却像是认了主似的,任凭阿柯如何动弹,依然稳稳地驮着他,像是,在害怕他?他和小米两人此时正坐在同一匹马上,悠闲自得地欣赏着沿途风景。 “殿下,刚才你和大哥都说了些什么啊?大哥居然还笑了,从前很少见他笑。” “是吗...他...他问我,问我...如果我今后当了皇帝,会干哪些事情?”二皇子尴尬地揪了揪头发,随后,左手继续放回佩剑之上,摩挲着剑柄上的鸢尾花花纹,苦笑着说道:“我说...如果让我当上皇帝,我一定帮她把所有不吃香菜的都抓去坐牢...” “啊?”阿柯有些无语,一时不知还该不该再说下去。 “我们岛上好像从来没有叫‘香菜’的东西。”小米答道。 “哈哈,皇叔、米娅塔小姐可别当真,只是儿时的玩笑罢了。”二皇子这回竟乐得合不拢嘴。但是,也唯有某人和阿德才明白,他说的,居然是真心话。 第三章境华 “殿下,我们现在要去什么地方?”安坐马上的小米问道。 阿德走后,一行人再次上路,相较于之前火急火燎的行军状态,此时倒更像是旅行团慢慢悠悠地走马观花。遇到三人后,二皇子便不再着急,反而刻意放慢速度。 “此行的目的地是特兰德,我们明日到达即可。皇叔是否是感到无聊了?”二皇子缓缓说道,“头一次来我们大陆,皇叔有没有什么想做的事?如果能帮到你,还请不要客气。” “应该...没有吧。树老头说,我能帮到大哥一些小忙,所以听大哥的安排就行。不过,我很想知道为什么你们要叫我麦希莱?还有就是,马尔斯大公又是几个意思?” “皇叔初来乍到,确实应该了解一下此地的某些传统以及常识,就由小侄我来为您简要说明。”于是,二皇子开始向二人介绍起了大陆人尽皆知的古老传说。 这片大陆明面上现存两个国家,但最初只有一个,它的诞生是一位神明所为。神明法力广大,通晓万事万物,全知全能,只可惜没有留下任何关于她的画像,连姓名也无从得知,所以如今的雕像皆是根据想象虚构塑造而成。当她离开人界时,人们问起她的姓名,她只留下一句:“我就是我。” 太古时代,人口稀少,是神将他们聚集起来,并开辟出一片地区供他们定居生存,随后制定了天文历法,传授给他们各种生存技能,教导他们文字以及语言。完成这些工作后,神便飞升上天,飞行的轨迹将夜空劈成两半,流光夺取了一切星辰的光辉,弧线最终在大海的一个方位留下一个光点,据说她的故乡就是在那里。而夜空中那条长长的光线也渐渐聚拢,形成一团球形发光体。 “她是坐火箭离开的吗?” “火箭?那是什么?”二皇子还是头一次听说这么个奇怪的词语。 见对方一头雾水,阿柯尴尬地笑了笑,示意二皇子不用在意,继续说下去。 人们记得,女神教授给他们的最后一个文字是“月”,便将发光球体称之为月。随后,月甚至自行产生出一套独有的运行规律,不断变换地运行于周天之中。 不过,神明的故事并没有就此完结。离开前,他派遣了拥有与自己相同血脉的使者留在这,继续帮助教导人们生活。这些使者便被人们认为是神的后裔——麦希莱。他们行踪不定,数量又极少,人们极度尊敬他们,见之如同见神明。这些使者一眼便能被识别出来,因为他们都拥有最明显的特征——红发、紫瞳。 就如同神明一般,在一段时间后,使者们也渐渐销声匿迹,他们或许是回到自己的故乡,只是回去的方式与女神有所不同,他们是乘船回去的。直到最后一位麦希莱离去,人们方才开始试着通过船与神明们沟通。 “我晓得了,您说的一定是隔三差距跑到岸边的旧木船吧?” “正是。” 海岸边的某些特定地点,会在不确定的时间出现一艘艘神秘的木船,大小规格各异,但他们都有一个特点,无人驾驶。无人船的目的地也都是一样的,就是那被称为奈尔弗的小岛,神明诞生的地方。 自那之后,每当有船只停靠,人们便会将精心准备许久的礼品放到甲板上,礼物随着船只一同驶向奈尔弗。同样的,当下次船只再次出现,甲板上便会载着神明们赠送的回礼,尽管只是些瓜果蔬菜,或者稻草木料,但人们依然至若珍宝。抢到回礼的人们都会将瓜菜好好珍藏,就算是腐烂变质也绝对不敢扔,而是当成传家宝代代相传。所以,即使到现在,也能从一些百姓,尤其是沿海居住的老百姓家中找到些奇形怪状的玩意。他们都会说那是传家宝,但正常人根本看不出原本究竟是什么东西... 当二皇子说到“腐烂的瓜果当传家宝”时,小米嘀咕:“难怪昨天村长大叔家里供着个长毛发芽的土豆呢。”小米挠了挠头,继续问道,“殿下,照这么说,他们应该很喜欢我们。可我从没见外人来我家找我们玩?” “大家想去找你们,做梦都想,可,大陆上几乎所有人都上不了船,准确来说是不敢。” 一座座幽灵船本身就是诡异的存在,桅杆上甚至连帆都没有,船桨什么的更是不存在,一切动力来源都不详,却可以在海上快速前行。有人甚至猜想,未知的力量来源于船只本身,他们是有生命的,是神明创造出的独立生命体。也可能正因为这种原因,虽然货物可以完好无缺地送达,但人就不同了。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安稳上船,曾经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强行登船,船却纹丝不动,无论如何也开不走,等他两只脚一落回地面,船便嗖的一下就开走了。 说到这,阿柯突然盯着他的影子发出尖叫:“你背后有章鱼触手!”众人回头却只见摇曳的树影。被阿柯这一阵大惊小怪,大家忍不住笑出了声。阿柯也不免尴尬地挠挠头:“不好意思,我听得太入迷了...” “无妨。皇叔生性纯良,心思单纯。如果刚才真有不测,恐怕也就皇叔能有所警觉了。” 一阵调笑之后,二皇子继续回到正题。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法跟着船离开,有些倒霉蛋上了船,船还是安稳地开走了。但不久后,那人便神奇地又出现在岸边,至于是如何回来的,完全没记忆了。他只记得做了个怪梦,梦中受到了古神的诅咒,最终不得好死。 古神长什么样?更不知道,完全无法描述。而后,梦中的所有悲惨描述全都应验。至此之后,便再没人敢随便上船。一切都和传说一样,神的后裔离开前说过,若想安稳登船,至少需要满足红发或者紫瞳其中的一种特征,否则一生都将受尽折磨。 说到这,二皇子眼神中明显多了些许悸动,但小米丝毫没有察觉,继续问道:“后来呢?神的后裔离开后又发生了什么?” 神在离开前,不仅留下自己的后裔作为使者,还收了不少资质优秀的人作为使徒。这些使徒无一不是拥有大智慧者,他们用神明赐予的智慧与技能继续带领人们开疆拓土,建立起最初的城市部落。 同样的,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命中注定如此,所有的使徒也全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的头发都是黑色的。神明单单只挑选黑色头发的人当作使徒,更加巧合的是,这里所有黑发的人都拥有一双纯黑色瞳孔。 “看来,咱们老祖宗的神,不仅留下了红毛亲戚,还收了不少黑发学霸小弟。就像殿下您这样吗?”小米神知无知地说道。 “是的。不过,大陆上黑发的人并不算多。说起来,我们皇族最初一定程度上的确是因为是使徒的后裔才有崇高的地位。” “不就是颜色不同吗?有什么了不起的?都是人,真搞不明白,你们这的人简直是是莫名其妙。” “是,如果...我倒是希望所有人都能像皇叔这么想...” 再后来,使徒以及他们的后人们一代又一代地带领人们繁衍生息,让大陆变得繁华起来,他们也顺理成章地成为统治阶级,只不过,这中间出现了些小插曲。 神明最早降临的地方在一片高地上,而她自始至终也没有去过大陆别的地域,直到她彻底离开人类的世界。她的后人以及使徒也全都是在那片地区接受神的旨意,获得智慧和祝福,那是唯一的赐福之地。 离开之前,神明告诉人们,世界最终会毁灭,但她把复苏人类的方法刻在一块石板上,另外用她诞生地特有的一种材料做成一个柜子,将石板锁入其中。她嘱咐,除了她的后人,不允许任何人打开,更不能偷看石板上的内容。 于是,神的后人们建造了一座小的神殿,将装有石板的石柜放入其中。到了后来,人们为了表示对其的尊重,又另外在小神殿的外围建造了一所更大的圣殿。圣殿同样不允许随意进入,并且规定,每年只有在神的降临日以及飞升日才能进入祭拜,且存放石板的小神殿完全禁止任何人靠近,包括教皇和大祭司。 头顶恰好一大团云雾掠过,将阳光遮蔽,终于,不再如先前那般炎热。 “这么说,谁都不知道石板上究竟写了些什么咯?” “确实如此。神的后裔交代过,今后也许会再有神的其他族人出现,他们是唯一具有资格进入其中,并且打开石柜阅读石板的人。” “我呢?我和小米行吗?” “理论上是没问题的。皇叔你的先辈们,也就是前几任大公,也都是有资格的,只不过最后都因为一些原因没有机会进去过。你的父亲也许见到了,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具体的我也不知道。” 红发彻底从大陆消失,但人们一直牢记着神的话。那一天,神明站在那片高地上,看着即将落下的太阳,声音空灵且神圣:“这里是我答应许诺给你们的福地,你们就由此为根据地,朝着太阳的方向繁衍生息吧。” 使徒们带领着百姓在高地上建立了大陆上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圣城罗赛那庭。这是整片大陆的中心,是一切的起源。 这时,阿柯似是发现林中有些许异动,众人又立马警戒起来。好在,只是几只野兔而已,虚惊一场。众人恢复平静,唯独小米嘟了嘟嘴,似是欲言又止。 二皇子再次回到话题。之后,人们便按照神的旨意,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不断开荒。神说过,那里也是适合生存的地方,靠着使徒们的帮助,再加上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以罗赛那庭为中心,向西辐射,建立了一座座大大小小的城市,人口不断增多,一片繁荣景象。一切的事实都验证着神明指示的真实性,人们因此愈发尊敬神明。 城市规模与数量的不断增长,自然需要更加完善的管理,而使徒们便开始为各个城市选出大大小小的领袖。最大的领袖便是圣城的管理者,随着时代更迭,他的称呼最终被改为教皇,除了每年的祭祀活动,他几乎就是最高权威。 直到...... 二皇子的声音混着马蹄声,像在吟诵一首古老的哀歌。他抬手一指远方,在看不见的远方,似乎隐约矗立着一座雪山,阴云正吞没山顶的残雪。 在圣城的东边是一座山脉,而山东的地区还没有任何人去过。 除去教皇外,权力最高的是副教皇和大祭司。 第一个越过山脉的人是当时的一位副教皇,至于原因,没有任何人说得清,只是出于好奇心也说不定。总之,副教皇孤身一人越过山脉,来到山的东边。他看到的是一片同样适合生存的土地,相较于西边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时,西部虽然一片欣欣向荣,但尚未开发完全,不少人都如他一样,对东边的世界充满着幻想。 副教皇回到圣城,告诉所有人自己的发现:“神当时指着太阳让我们追随着阳光,但只是因为那时恰好临近傍晚,太阳东升西落,凡是太阳经过的地方我们都可以去。东边同样是神赐给我们生存的地界。” 他的想法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除了教皇。 尽管教皇极力反对,但毕竟支持的群众以及势力太多,最终也只得默许。不久,副教皇便带着大批的追随者前往东部探险。在山脉东边不远的地方有一处险要之地,它的南方是茫茫大海,北方是一片巨大的淡水湖泊,向东连接着东部广阔的平原丘陵,向西只要越过山脉便能到达圣城。副教皇在此处开辟建立了一座城市——英珀斯,再之后,人们以此为根据地向东不断开疆拓土。 “听上去,这是座风水宝地啊。”是的,连小米都能想象出这片地区的重要性。 “是的。这是我们的根基,更是咽喉要道。” 不过,因为这件事,教皇与副教皇彻底决裂,他不再承认副教皇的身份,并且从此之后,教廷再也没有副教皇这一职位。 那时与现在有所不同。只是名义上分裂成东西两个地界,但百姓包括教皇本人在内都承认大陆只有一个国家,仅是存在东西两个不同的地区罢了。 教皇虽然撤去副教皇,却仍然派遣大祭司亲自前往东部坐镇,每年祭祀日由大祭司带领东部的人民前往圣城祭拜,且大祭司自此之后,均交由东部人民选举产生,但名义上仍然归属教廷。 不管怎么样,时间所能带来的力量总归是不可估量的。东西两地的差异随着世代的更替,愈发明显。西部地区被称为迦撒特,仍然归教皇统治,且教皇都是一届一届由教廷选拔而出。东部地区则是另一番景象。 说到这,二皇子望向远方的偏偏梯田。那里,似乎还有这不少农民正在耕作。 “眼前的这片土地,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 教皇自始至终不愿意也没有能力直接管理东部的地区,原本的副教皇虽然被撤了职,但由于他德高望重能力不凡,又恰好可以代表众多集团的利益,因此他反而被赋予了另一种世俗的权力,成为实际意义上的领袖。 巧的是,他的近几代后人全都继承了他的优良传统并且壮大势力,所以,自他死后,他的位置顺理成章地都传给他的后代。随着权力不断地巩固,也可能是因为人们生活日益富足,对于这种家族统治逐渐习以为常,再之后所有的统治者便都是他的后代了。 由于东部地区没有名称,那位副教皇为了方便,便用自己名字的一部分为之取名,也就是——卡洛。而他在史书上被记录为大陆上第一位皇帝。 与西部不同,东部广大地区的开发仰仗的更多是皇帝原本带来的下属以及慕名而来的门阀世家。因此,皇帝给予了不少地区高度的自治权。 自此,两地终于开启了新的纪元,随着时间推移,迦撒特和卡洛的裂痕越来越大。双方很自觉地各管各的,在政治上不再搭理对方。就连最初被教皇安插进卡洛内部的大祭司也渐渐被同化,只是名义还归属于教廷,实际上已经成了彻彻底底卡洛的一份子。 虽说统治阶级之间已经完全各自为政,但平民之间并没有任何隔阂分歧,两地通商通婚的比比皆是。 单从血脉种族来看,东西并无任何区别。最最关键的是,每年两地的人都会前往圣城朝圣,尤其是祭祀日,迦撒特还得请东边的大祭司来亲自主持仪式。这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这一点还没变,名义上便永远只有一个国家。 “唉,就在几十年前...因为一些小事,不,那只是个***。两国彻底分裂。”一道闪电劈开天际,照亮二皇子骤然苍白的脸。说到这,二皇子也不免摇头叹息,“分裂之后,卡洛再想前往圣城朝圣便难上加难,教皇设置了关隘,甚至连大祭司都不让踏入圣城半步。更别提平民百姓。唯有一类例外。” 这件事产生了一系列的连锁效应,帝国内部也渐渐有了分裂的迹象,各个行省、大小诸侯国更多的只是名义上的君臣关系。它们内部各有各的问题,早就懒得管皇室与圣城的纷争了。最后,皇室对各地的约束力也一降再降。 “真正归属皇室的地区已经不多。父皇年轻时的一系列举动更让两国彻底决裂,我们所有人都禁止踏入圣城。”二皇子又转头看向阿柯,“不过,皇叔的身份自然是去得。你父亲当年就在那呆了很久。” “真的?”阿柯想到大哥曾经对自己说的话,也想起来父亲临终前的情形,“我一定要去那。就算大哥不去我也要去。” “我想,赛格罗先生一定会和您一起去的。唉,大公那样仁厚善良的人,还是麦希莱的身份,真是难以相信会有人伤害他啊...” “殿下,您还没说马尔斯大公的事呢?” “阿柯,我饿了,想吃烤山鸡。”小米原本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奈何肚子实在是忍不住。 夕阳将二皇子的黑发镀上一层金边,银弓在背上泛着冷光。二皇子笑了一声,连忙招呼手下拿吃的。小米却不乐意,还挑起食来了,她只想吃阿柯亲手烤的山鸡。这小妹还真是不拿自己当外人啊。 “既然如此,小米小姐稍等片刻,我这就去山里帮你猎几只。至于大公的事,皇叔待几日之后便应该能有所感受,到时我再详细说明。”说完,二皇子便纵身下马,顺势取下弓箭。 一旁手下的骑士们这此倒是真有些急了,不管怎么说,堂堂帝国的二皇子帮别人打山鸡吃,传出去也不好听。 随后看了看阿柯,便也不敢多说。麦希莱不是一般的凡人,何况有马尔斯大公这样的身份,即使是皇帝来了也得尊敬有加。何况自己的这位皇子,素日里一向亲切待人,没有任何纨绔子弟的架子,对待任何人都平等视之,作风质朴平易近人。再说深一层,这二人又是亲戚关系,侄儿给叔叔打只野鸡也算“尽了孝道”。 就在二皇子准备停当时,阿柯却下马阻止:“殿下,还是我来吧。” “皇叔也精通射术?可会武艺?” “不会,怎么可能。我打小就不学无术。不过,以前为了给小米弄好吃的,找村里的树老头帮我做了把木弓,他顺带教了我一次射箭。后来我自己找些树枝,用小刀削好,做了几根木箭打猎用。第一次就射中一只兔子和一只山只因。” “第一次便能成功,看来皇叔天赋异禀啊。” 说到这,身后的一名骑士忍不住了,行礼躬身插嘴道:“不瞒大公,我家皇子是大陆有名的神射手,至今未逢敌手。” “好厉害啊!我只是玩过而已,和殿下比不了的。大多时候都是大哥帮我打猎,他可厉害了...不过,即使到后来,树老头还是天天骂他废柴。所以,我每次见他都骂他臭老头。” 二皇子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竟有些不知怎么接下去。只得默默将银弓递给阿柯,吩咐了手下几句,带着二人走进山林。 林间的腐叶在靴底发出黏腻的挤压声,阿柯的箭尖掠过一片蛛网,蛛丝颤动的声音惊起暗处的山只因。 二皇子也搭箭拉弓,弓弦绷紧的吱呀声惊飞了树梢的夜枭。箭矢破空,他垂下手,苦笑一声:“皇叔可知,我练箭多年,才换来‘神射’虚名?” 阿柯歪头想了想,再次将弓随手一抬。“咻”的一声,暗处的野兔应声倒地。 “我真没练过。”他挠挠红发,“树老头说,只要我拉弓,风就会自己把箭送到猎物心上。” 二皇子的指尖猛然攥紧弓柄,阴郁的树荫之下,他的黑瞳深得像口井。 不多时,三人便从林中满载而归,阿柯小米二人一脸满意,野鸡野兔打了个大满贯。唯独二皇子面色凝重,刚才阿柯的身手让他也不得不佩服,这般年纪便有如此射术,已经超出他的认知范围。 二皇子再次长舒一口气,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自己不知道付出多大努力才有如今的本领,但眼前的少年人连学都不用学便拥有不下于自己的技术,当真天赋异禀。不过,转念一想,他倒也并不气馁,别人再强大也只是别人,与其羡慕,不如自己努力学习,学的越多越是会发现自己的不足,越是能有一颗谦逊的心,越会奋发图强。 马蹄踏过碎石路的咔嗒声渐缓,取而代之的是夜虫的低鸣。夜幕很快降临,赶了一天的路,阿柯二人尚且连一座城镇都未曾遇见。据二皇子所说,他是刻意避开城镇,这样不仅保证了行程,还可以让二人优哉游哉地赶路。 阿柯二人和二皇子坐在同一座棚子下,三人吃着白日里阿柯猎到的野兔。烤兔肉的焦香混着松枝燃烧的烟味,漫过潮湿的泥土气息。火焰温暖得近乎甜蜜,木柴噼啪声像在鼓掌。阿柯啃着焦香的兔腿,油星溅到小米脸上,惹得她跳脚追打。二皇子笑着拨动火堆,火星如金蝶飞舞。 “殿下,你想听我们岛上的歌吗?阿柯唱得可好听了。”小米第一个吃完,尚无困意,便提议以此来打发时间。说着,她又偷偷地把刚烤好的鸡腿塞给了阿柯。 “可以吗?我自幼便对音律极有兴趣,不知道皇叔愿不愿意露一手?” “哎呀,这都小意思。”阿柯赶紧吃完手上最后一块烤肉,擦了擦嘴,喝了两口热水,清清嗓子,“树老头教过我很多奇怪的歌曲。他说是很久很久以前被遗忘世界的歌曲,语言也很不同。但我听一遍便记住了,只不过,恐怕殿下您会听不懂。” “无妨,歌曲重要的倒也并不一定是歌词。皇叔不用在意。” “好,那我就来了!” “...... 雨下整夜 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院子落叶 跟我的思念厚厚一叠 几句是非 也无法将我的热情冷却 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 雨下整夜 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窗台蝴蝶 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 我接着写 把 写进诗的结尾 你是我惟一想要的了解 ” 二皇子连连拍手,称赞道:“皇叔啊,皇叔。您真是深藏不露,还说什么不学无术,依我看简直是无所不能。虽然我听不懂这种语言,但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刚才的演唱都堪称完美,这真是我听过最美的歌曲。” “是嘛。”这会连阿柯都有些不好意思,还从没人这么欣赏过他,“虽然我也不知道唱的什么意思,不过,你要是喜欢,以后每天都给你唱一首,我会的可多了,树老头总共教过我几百首呢!” “如此,我倒是有耳福了。” 火堆突然爆出一声厉响,窜起的火舌掠过二皇子袖口,布料上的金线刺绣瞬间卷曲发黑。 阿柯盯着那团扭曲的焦痕,恍惚看见火焰中浮现父亲去世时的面容。 “皇叔?”二皇子温和的呼唤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您刚刚的歌...还能再唱一遍吗?” “当然” 随后的时间里,阿柯又将岛上的各种奇闻异事讲给二皇子听,三人就这样其乐融融地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小米蜷缩在阿柯身边安静地睡着,像猫一样发出呼噜声,月光下的睫毛,泛着盐白色。无知的人并不比费尽心力的人懂得少,但一定比他们过得坦荡从容。 第四章樨曲 “殿下,我听树老头说过,大城市外围都会被城墙包裹。为什么这儿放眼望去只有大大小小的房子?” “原本倒是有城墙。几十年前,由马尔斯公国牵的头,全国除去极少数重要地区,大部分城市的城墙都被拆除,这一行动被称之为‘拆啦’运动。” 二皇子带着一行人起个大早,又是赶了半天的路。终于,此时,不远处已经可以看见此行的目的地——特兰德。 对于阿柯的种种疑惑,他简要做了回答。 如今国内各地已经是一盘散沙,所幸大部分地区之间并没有到兵戎相见的地步,城墙的作用一降再降。相反,它的存在反倒会影响城市规模,不利于经济发展。当然,更多的原因并不需要过多解释,亲身经历更能说明一切。 由于城墙的拆除,阿柯很难判断出这座城市究竟是何种规模,边界十分模糊不清。不过,再怎么想也不该是座小城市,只远远眺望一眼,他便看到了许多他从未见过的高楼。 “特兰德曾经只是作为陪都存在,真正的都城是英珀斯,那里是有城墙的,只是...”说到这,二皇子不由得再次叹了口气,“说来惭愧,直到几年前,我才和大哥把英珀斯收回来。” “英珀斯?记得殿下先前提起过,你不是说那是你们先祖建立的城市吗?怎么还要收回来?难道是出租出去了?”小米问道。 “唉,并非如此。从罗赛那庭越过塔纳斯山脉后用不了多久便是英珀斯,英珀斯南面是一片茫茫大海,东北方有一座巨大的湖泊,当年的教皇还一心指望着我们能回去,便给它取名为归泊。再北边则是延绵不绝的雪山,一般人无论如何也难以攀登。英珀斯就像卡在巨龙牙缝里的宝石——塔纳斯山脉是龙牙,归泊湖是龙涎,我们不过是侥幸在龙舌上筑巢的蚂蚁。这么重要的地方却...” 小米插嘴道:“那雪山呢?是巨龙的鳞片吗?” 二皇子笑着摇头:“不,那是巨龙的叹息,冰冷、无情,却守护着我们最后的防线。当年也是无奈,只能暂时撤出国都。好在近些年教廷内部矛盾激化,最终我和大哥顺势而为,多种手段并用,通过武力将之一举拿下。 “我懂了,所以,在这之前,你们只能把大本营移到这座陪都吧。”阿柯也迅速反应过来。 “是的。英珀斯一直归大哥掌管,他不能让我染指,这么些年一直如此。毕竟,有的人已经寝食难安了...” 接着,二皇子终于将此行的最终行程一五一十地告诉二人。 过不了几天,就是帝国那位老皇帝的七十大寿,二皇子当然得赶来为他祝寿啦。只不过,却需要接他去英珀斯过寿,因为大皇子不久前传来消息,英珀斯已经整治一新,是时候将都城迁回旧都了。所以,不仅是为皇帝过寿,也算是正式举行一场大型迁都仪式。 渐渐的,一行人缓缓行入城市外层。即使是外层,也不乏高楼,人口着实不少,与阿柯先前呆过的小村完全不在一个级别。 特兰德的建筑风格融合了草原与帝国的特色,屋檐全部呈鱼骨状上翘,不少瓦片都用玻璃熔炼而成,夕阳下泛着幽蓝磷光。 街道两旁不停有着小贩吆喝,空气中弥漫着香料与焦糖的味道。阿柯注意到,每个摊位上都挂着一串铃铛,风吹过时发出清脆的响声,据说这是特兰德商人的传统,寓意“招财进宝”。 一路上,阿柯听见不少人都在议论着小道新闻,说最近有“一群黑不溜秋的妖怪”强行带货闯入京畿各个大小关隘,以此来避税。他因听不懂这些奇奇怪怪的生词,随即便失去了兴趣。 城中的人见到阿柯时,个个停下脚步鞠躬行礼。虽然恭敬,但绝对不像前日乡野山民般狂热。当然,也还是有人给二人送上礼品的,大多为街边的商贩,顺手将自己的货品恭敬地递给二人。 二皇子并未阻拦,让二人安心收下。一路上,几乎所有人见到阿柯都会短暂地停下行礼,之后便继续为生活忙碌。 “见到麦希莱行礼是我们这一片的习俗。在以前,除了草原蛮夷,大家都会如此,皇叔xi惯就好。” 意料之外的是,二人似乎立刻便习惯了。路人的种种行为再没有让他们感到不舒服,心安理得地收了整整两麻袋礼品。唯独一件事让小米很是不解,那便是人们对待二皇子的态度。 无论怎么说,宸毕竟是帝国堂堂的二皇子,即使如他所说,皇室对各地的掌控力已经大不如前,但京畿地区也该是大权在握。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人平民给他行礼呢?路边的人见到二皇子都十分平静,仅仅只是稍微挪了挪视线,投来一个尊敬且善意的眼神,此外便再没有任何行为表示。 随着不断地深入,阿柯对这座城市的规模有了一定的了解。骑马走了整整几个钟头才算是来到城市的中心,房屋数量规模越接近中心越是成倍地扩大,人口更是不用说。 这么大的一座城市,光是管理就一定需要极大的精力吧,而如今一切井然有序,没有出任何乱子,真是难得啊。 “殿下真是有本事,管理这座城市应该很困难吧。” “皇叔过誉,多亏大家的帮忙,我一个人哪有那么大本事。”说话之间,眼前不远处已经出现了一圈不高的老鼠灰色石砖砌成的城墙, “到了,前面就是皇宫。不用惊讶,里面原本确实只有皇室居住,只不过,后来我将城市大大小小的办事处一并移入其中。” 城墙内的建筑相较于城外竟然也没有多大区别,仅仅是区域分布略显不同。阿柯二人对此又是没有任何诧异,好像任何事情都已无法再让二人内心产生很大的涟漪。 时间已经来到下午,二皇子迅速将二人安置好,找了间干净的会客厅。 “皇叔、小米小姐,请稍等片刻,我这就亲自去通报父皇。他要是知道你们来,一定会很高兴的。”话毕,二皇子便带着人火急火燎地朝着外边奔去。 小米可没管那么多,见二皇子离开,赶紧将刚才放礼品的麻袋拖进来,解开绳子,和阿柯迅速“分赃”。吃吃喝喝的东西要多少有多少,也不乏许多手工艺品,甚至还有乌龟、兔子、猫狗这类宠物。 过了许久,待到二人赃物都分发完毕,二皇子才回到此处,面露尴尬之色:“额...抱歉。父皇身体抱恙,今天恐怕不能亲自来拜见。还望皇叔见谅...” “多大的事儿,让他好好休息,我和小米自己玩。” “谢皇叔体谅。其实,我也还有些事情得赶去处理,一时半会恐怕不能陪着你们。”二皇子前些日子为处理些临时事务不得不绕一大圈路,途中又恰好遇到了阿柯二人,一时又改变了计划,如今还有一堆事等着他去忙。但是,他前些日子,明明一路上慢慢悠悠,阿柯一时也不明白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还是不想为好。 “不用在意我们。你去忙吧,不必管我们。” “真是抱歉。不过,有件事我还得问问皇叔。我和您大哥赛格罗约好了在英珀斯见面,不知道皇叔你们愿不愿意和我一同前往?” “当然了!我们本来不就要去那里吗?大哥去哪我就去哪,我是来帮他忙的。” “多谢!!!小侄就先行告退了,城里的任何地方你们都可以随便进出,有任何要求尽管吩咐他们。” 这两人哪是能闲得住的主,看见二皇子离开,撒丫子就往外跑。小米一手牵着阿柯,一手抱着上午收到的小白兔,不一会,便将宫城逛了大半圈。 当走到一座厚厚的月白色石门前方时,一阵清幽的花香让两人情不自禁地驻足。 阿柯毫不客气,用力一推,大踏步地拉着小米跨入门内。 这竟然有一座小花园,里面除了几颗粗壮的老树,便种满了一种白色的小花。小米一眼就认出了这种花,因为,和大哥种的一模一样,是一种酷似小铃铛的白色小花。她不自觉地随手从身边采去几朵。花芯悬浮着萤火虫般的金色光点,触碰时仿佛会发出风铃般的清响。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清脆的喝声:“住手!谁允许你们进来的?!” 花园的正中央,长着一颗古树,树上刻着两行苍劲却略显稚嫩的字: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此时,古树后,两道人影飞快地窜了过来。 一男一女,是两个黑发小孩,看样子还不到十岁。男孩看上去倒是没什么特别的,但这女孩可真让二人吓了一跳,因为,她的眼睛。 她的右眼是晶莹剔透的粉色,而她的左眼却是紫色的,和二人的颜色一模一样。阿柯尽管听树老头说过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人,但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两只眼睛颜色不一样的奇人。 女孩走近,看清了二人,原本的怒意瞬间消散。 她的目光扫过被摘下的铃兰,声音恭敬却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颤抖:“麦希莱,抱歉。这些花...是过去某人留下的。还请不要随意采摘。”说完这话,女孩忍不住多瞅了几眼小米怀中的小白兔,似乎有一丝羡慕与渴望的意味,却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多看,不希望被人察觉。她身边的男孩却是一惊一乍的,躲到了女孩的身后。 “对不起啊。我们路过这里,看见这花和我大哥种的一模一样,就随手摘了两朵。我们赔你钱好不好?以后肯定不会再摘了。”小米赶忙赔礼道歉。顺便做了自我介绍:“你好,我叫米娅塔,他是阿柯。” 见到小米伸出手,女孩顿了顿,下意识地咬了咬嘴唇,犹豫了片刻后,上前与二人礼貌性地握手:“你们好。我叫雅·鲁道夫·卡洛,这是我兄长,芯·鲁道夫·卡洛。” “阿雅,还不赶紧行礼。这位可是马尔斯大公。”远处,花园的另一扇门传来男人的声音,来人自然是二皇子。 走近后,他朝着阿柯欠身行礼,随后解释道:“皇叔莫怪,这是我的女儿和儿子。”随后轻拍了拍女孩的头,“不嫌弃的话,叫她阿雅好了。” 阿雅见到二皇子并没有施以任何礼节,但更没有寻常父女般的亲近。听闻阿柯的身份后,阿雅的手指无意识地卷着衣角,这是她五岁后便戒掉的小动作。突然意识到了自己失态,猛地将手背到身后,嗓音刻意压低半度:“叔公请恕罪。”接着,又拉着一旁发呆的男孩衣袖,让他也行了一礼,“小芯,赶紧叫叔公!” 男孩这才反应过来,照着刚才妹妹的说辞又来了一遍。二皇子长长叹了口气,苦笑着摇摇头,自己这儿子才叫不学无术吧,心思从不花在正事上。反倒是自己的闺女,从小便聪明伶俐,做事也有条不紊。只是,却真难为她了,她本该拥有更幸福、更天真的童年。 “这座花园,平日里除了我们三人,便没有任何别的人来,因此阿雅刚才才会这样说。”二皇子低头瞅了瞅满地的铃兰,眼神中闪过些许悲伤,“至于,这些花...也是在很多年前,一个...一个故人种的,一直是我帮忙打理。再后来,我太忙,阿雅便自告奋勇接手整座花园。别看她年纪不大,但照顾花花草草可有一手。” 阿雅知道,这座花园是父亲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每次路过花园时都会驻足片刻,目光穿过花丛,仿佛在寻找已消失的什么。她小心翼翼地照料每一株铃兰,因为这里也是她唯一可以卸下防备的地方。她在这里种下新的铃兰,却从不移走那些老旧的植株,它们像某种无声的见证者,记录着过去的痕迹。 她记得,自己第一次走进花园时,铃兰还不及她的膝盖高。如今,她已完全能俯视那些摇曳的花瓣。 “公主真是厉害。能把花种得这么好,和我大哥有一比。”说着,小米上前想拉住阿雅的手,一脸笑意。 与刚才不同,阿雅本能地将手往后一缩。瞧见一旁的阿柯也是一脸笑意,便没再闪躲,试着落落大方地主动牵起小米的手。似乎,她十分喜欢阿柯? “小米小姐看来和阿雅挺投缘啊!”二皇子有些惊讶,自己小女儿可是从来不愿意和除小芯以外的任何人有非礼节性的肢体接触,没想到对于小米的亲昵举动竟没有任何反抗,“皇叔,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是否有些冒昧?” “好啊,别客气,有什么要帮忙的,我一定帮你。” “您是否愿意收我这一对儿女当徒弟?” “啊?啊??啊???!我?” “我是认真的。” “可,可我才多大啊,他俩最多比我小个三五岁,我还是个什么都不会的人,怎么给他们当老师啊?”阿柯很快便从刚才的震惊中恢复过来。 “大公过谦了。您是从岛上来的,与身俱来的天赋就不是我们能比拟的,生长环境便能给予您非凡的智慧。虽然时间短暂,但您表现出的心境与气度绝不是常人。这些与年纪并无直接关联。更何况,您是我们的长辈,我们有亲缘关系。堂堂马尔斯公爵,又是麦希莱之尊。拜您为师,无论怎么看,都是我和小芯占了大便宜,还请您不要推辞。”阿雅的睫毛快速颤动了一下,这是她幼年算不出算术题时的反应。她将手藏进袖中,指尖死死抵住掌心那道细疤,声音却平稳得如同在神殿诵经:“老师无需刻意想太多。开拓眼界增长见识本就是...” 突然意识到用了父皇训斥哥哥的句式,舌尖紧急改道:“...是阿雅的荣幸。 宸在一旁满意地点点头,对于丫头他一直很放心。 “这样的话。”阿柯看了看一旁的小米,见她也点头,“好吧,那我就冒充一次老师这个角色吧。” 还没等阿雅二人开心,一旁的小米再次语出惊人:“阿雅,你都当他徒弟了。那你愿不愿意和我结拜啊?咱们结拜成姐妹怎么样?” 没等阿雅说话,阿柯便先声夺人:“好啊,太棒了。小米平日里就我和大哥两个人陪她玩,今天要是再有个妹妹就圆满了。” “可,这...”这下轮到阿雅面露难色了。 二皇子微微笑道:“无妨,你们各论各的就是。丫头,多个麦希莱当姐姐难道还怕吃亏嘛。” 眼见小米蹦跳着说要结拜,阿雅的手指痉挛般揪住裙摆。她扬起一个精准的十五度微笑:“能与麦希莱结缘,是我的荣幸。” 阿雅不再多说,平静地点点头。由于种种原因,阿雅从小便和别人不亲近,除了双胞胎的哥哥,连父母也保持着疏离感。 虽然年纪小,但她似乎已经可以自己安排好自己的一切了。她努力着,让别人的行为对她都变得可有可无。唯独今天,见到这位红发姐姐,有种莫名的亲切感,难得开心了一回。 小米把小白兔顺手丢给阿柯,上前就是一个热情的拥抱。而阿雅此时正下意识背诵《礼典》中“肢体接触的社交距离条款”,却困惑于胸口莫名的酸胀感。 阿柯自小不挑食,什么都吃,饭量也是可大可小。他没觉得今天的晚饭不好,只是,没想到皇宫里吃的和外面街上卖的又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让老师见笑了。”阿雅柔声解释道,“倒不是说找不到玉盘珍馐、美酒佳肴。只是,父亲私底下一向生活节俭朴素。若不是今天老师您来,我们吃的只会更差些。” 按照阿雅的说法,二皇子绝对算得上是个好人。除去军费、生产上的开支,所有的开销都被二皇子用于百姓改善民生。城中只要是有关民生的问题,无论大小他都要亲自过问。而且,他没有任何贵族架子,衣食同平民无二,一视同仁,和百姓平起平坐,且从不对百姓讲究不必要的繁文缛节,因此受到所有人的尊敬。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举动,以及大环境的加持之下,短短几年内,整个京畿地区的各方面综合水平得到极大的提升。 与大皇子不同,二皇子手下的班底大多出身一般,很少有显赫背景,因此,最初,他的日常行为并没有引起下属的不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阿雅却也明白了一些不符合常理的事情。 她原本以为,领袖过得清贫会得到属下的爱戴。但事实上,自己的父亲却在势力壮大后,不断在下属面前刻意“铺张浪费”。几经推测思考,却也没有头绪,终于,在某一次与父亲的一位“叔叔”吃饭时被告知的答案。 “公主,殿下自己就算能吃苦,可下属呢?他们累死累活,奋斗了不老少年。现如今,如果连自己的领袖都过得清苦,他们又怎么敢享受劳动成果呢?” 自那次之后,她便意识到,光读书是没有意义的,自己终归还是个孩子,离父亲还有着不少距离。 听完阿雅的陈述,阿柯对二皇子更多了份敬意。暗暗下定决心,即使没有大哥,他也愿意和二皇子成为好朋友。 阿柯终究是低估了自己闲扯的水平,整整一晚上,自己的这两位徒弟都认真地听着他说着岛上的故事,一直到半夜才作罢。按照这样的进程,他估计还能讲上好几个月。 当他提到自己在岛上的亲朋好友时,显得有些无精打采。因为几乎岛上的所有人都是没有感情的木头人,对他们好他们也不会开心,打骂他们,他们也不会计较。寻日里,唯有小米、大哥和树老头陪自己玩。 “原来老师和我一样。您也是个可怜人。”阿雅在一旁附和道。聊个几个钟头,她终于稍稍放松了下来,露出了这个年纪应该有的笑容,“我也没有朋友,平时吧,除了小芯,就再没有人和我说真心话了。” “别的亲人呢?”小米上前,搂住自己这位妹妹的肩膀。 “母亲身体不好,很少见我们。以前,倒是有大伯疼我,他对我可好了,我也最喜欢他。但是,最近这几年,他几乎没再来看过我。”说着,阿雅侧过头,叹了口气,神态与宸别无二致,“和他相比,父亲和爷爷...他们好像很害怕我,从不敢直视我的眼睛,似乎总是刻意躲着我,和我保持距离。直到,后来的一天,那次大伯像是喝醉了酒,他告诉我,他们躲我是因为我长得很像一个人...” “可我觉得二皇子人很好,怎么也不像是无情无义的人...没关系,我们现在是你的好朋友。”看见小米轻轻抚了抚阿雅的头发,阿柯也有样没样地学着做,“要不要我唱首歌给你们听?昨天殿下还夸我唱得好听呢。” 二人没有推辞,于是阿柯便再次一展歌喉。 “... 我顶着大太阳 只想为你撑伞 你靠在我肩膀 深呼吸怕遗忘 因为捞鱼的蠢游戏我们开始交谈 多希望话题不断园游会永不打烊 气球在我手上 我牵着你瞎逛 有话想对你讲 你眼睛却装忙 鸡蛋糕跟你嘴角果酱我都想要尝 园游会影片在播放 这个世界约好一起逛 ” 阿雅吹熄蜡烛的瞬间,手伸向了枕头下的铁盒。借着凸月的清辉,她轻轻摩挲盒中干瘪的铃兰,这是大伯教她做的第一朵压花。隔壁传来哥哥的鼾声,她突然将铁盒锁进暗格,仿佛触碰了烧红的炭。 ..... 此地是一处要塞关隘,在京畿某地。关上一名身着黑色盔甲的中年男子正一脸凝重地对着周围的守卫询问着先前发生的诡异事件。男子身材高大,年纪大约四十多,身材健硕,气度不凡。但他现在却板着个脸,脸色阴沉无比。 “你确定看清楚了!一人一刀一马就把几十个人全都干翻在地?” “是,是的...”守卫大勇想起先前的场景,不由得又哆嗦几下。 就在不久之前,大勇刚吃完晚饭,一脸不情愿地跑到关上,换掉快饿死的弟兄。他刚升职成队长,没想到今天就被调到这来加班。 远处,一阵清脆的马蹄声迅速逼近,靠着灯光,大勇瞧见一团黑影朝着这边迅速赶来。当距离关口约莫几十米时,来者缓缓减速,最终停下。 大勇这才看清,一匹高大的黑马,马上一名黑衣青年。由于天色昏暗,他只看清来者长着一双紫色的瞳孔,外加一头飘逸的黑色长发,长发似乎还被一根纯白色的绸带系着。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青年完全没有理睬,将头轻微抬起,视线上移至守卫身上。不知为何,看着这双眼睛,大勇觉得难受急了。 随后,他又对着青年大喝询问了几声,依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不识好歹!你再不走,我可就放箭了!” 青年依然不为所动。大勇也不客气,立刻下令,命人朝青年放箭。 不知是不是运气过好,一轮箭雨过后,青年像没事人一样,依然安稳地坐在马上。突然,青年有了动作,从腰间提出佩刀,从地上划拉两下,挑起一根刚才射出的箭,捏在手上,又朝着关上轻轻一掷。 这一下可把大勇吓个半死,因为那根箭不偏不倚地正中他的头盔,将之击飞老远。意图再明显不过。他不再托大,迅速下令,派出二十名轻骑兵出关对敌。 骑兵们列队出关,就在大门开关的片刻功夫,青年已经架着马朝着城内狂袭而来。骑兵们刚吃完饭,一脸不情愿地拔出武器。就算战斗意志薄弱,也实打实有着明显的人数优势。但是... 关上的大勇最终也只看见青年骑着马朝骑兵们的方向奔来,没有任何停顿地从人群中穿过,闯过大门,入关后,继续朝着东北方向前进,简直如入无人之境。 这让他火大了,这些人怎么也不知道拦一下,就这样不抵抗便让对方轻松闯关?他刚把头扭回来,甚至来不及准备亲切问候这二十名骑兵的祖宗。却发现二十人已经全部落马倒地,生死不明。幸运的是,马一点也没受惊,多半,是因为还没反应过来吧。 听到这,中年人再次惊叹于黑衣骑士的战斗力。 他先前亲自检查过那些倒地的士兵,所有人全都没有生命危险,每人身上有且只有一处伤痕,黑衣骑士完美避开了要害,只是刚好让他们昏迷失去战斗力。如此短的时间内能做到这么多,已经彻底超出他的认知范围。 事实上,最让人在意的,尚且不是这等逆天的战斗力,而是...按照大勇的描述,青年绝对不是普普通通的士兵。 “...紫瞳......多少年了啊...多少年没见过拥有一双紫瞳的人了...”中年人一阵感慨,心中一股热流涌动,似是勾起了伤感的回忆,“黑色的长发...白色的丝带!白色的丝带!!白色的丝带......”感慨片刻后,他不再询问,转而带着一行士兵走下关隘,纵身上马,对着守卫吩咐几句,朝着正西方向快速前进。 翌日,城郊处。约莫上千人正骑着马整齐地排在阿柯身后, 一大帮子人带着大大小小杂七杂八的一堆货物,甚至比人都要多。队列的正中央是一座四匹马拉着的车轿,密不通风,什么也看不见。二皇子告诉阿柯那里是老皇帝,今天依然身体不适不便见人。阿柯倒还真担心起了自己这位还不曾谋面的老哥哥的身体状况呢。 小米正在一旁和阿雅告别,二皇子巴拉巴拉嘱咐了女儿一堆事,但对儿子倒是一句正事也没提。 看的出,阿雅很舍不得小米,当然更舍不得阿柯。不过,阿柯却很诧异,再怎么说,老皇帝是阿雅的亲爷爷,过生日这种事,为什么不带上她俩一起? 但是吧,看二皇子一脸风轻云淡,也就不好再说些什么,或许他有他的打算吧。还有一点让人在意,他观察到,自始至终二皇子竟真的不敢直视阿雅的眼睛。回想了下昨日的场景,似乎也是这般。或许是什么家族传统,想不出所以然,他也不再多想。 将孩子安排好后,二皇子来到队列前,小米则是再次和阿柯共乘一匹马。另外,还有两人也一前一后地跟在身后。 “我向您介绍一下,这位是自诩帝国第一骑士的兰瑟将军。”二皇子略带调侃意味,指向一旁的兰瑟。 被称为兰瑟的大汉一身横肉,头发剃了个精光,胡子倒是不老少。 兰瑟连忙对着阿柯二人恭敬地行礼:“让大公见笑,我这点实力哪敢称得上第一...当年您父亲只是十个回合便轻松打赢我。要说第一,也得是他。” “父亲这么厉害啊?” “那可不。不过,要说单轮武艺,我大哥倒是可以和他一争高低。只不过,他多年前被派去执行一项秘密任务,至今未归。”兰瑟笑道,尴尬拍了拍自己的光头。看着还真是奇怪,这壮硕大汉,说话语气和行为举止,怎么反而透露出一股子书生气呢? “好了。兰瑟,过几天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叫高手,到时候可别求饶。”说完,二皇子指了指身旁另一位儒雅的中年男子,“这位是凯伊叔叔,他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 “凯伊见过大公。”凯伊礼貌地对着阿柯二人行了礼。他有着一头飘逸的长发,浣熊棕色的头发配上孔雀蓝的眼睛。年纪应当不小,但就凭这气度便能看出,他年轻时一定是一位美男子。 “在下受陛下托付,自殿下儿时便照顾他,倒巧让他喊我一声叔叔,受之有愧。当年,受您父亲不少照顾,大公您有任何吩咐尽管开口,绝不推辞。”这位叔叔也不太对劲,明明是一副书生打扮,腰背却十分挺拔,手指灵活,跨骑于白马两侧的双腿看着也十分有力。坐在马背上竟能保持纹丝不动,怎么想,也一定是习武多年的高手了。 阿柯朝着二人微笑点头,这二人给他的印象十分不错,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二皇子在一起的人都是些不错的人。 之后,一行人便朝着英珀斯进发。 第五章潮坠 一路上最让阿柯在意的并不是沿途的风景。事实上,他已经完全记不得了。在他身后不远处的队列正中,马车拉着一个被金色天鹅绒罩住的乌金大箱子,周围护送的骑兵一脸严肃,片刻没有松懈。他觉得这东西甚至可能比皇帝本人都重要,不晓得装着什么样的国宝呢,完全没有头绪。询问二皇子,他也只是神秘地微笑,说日后自会告知。 阿柯和小米一样,本质上还是好奇心重的人,但他俩又完美地继承了奈尔弗人民的优良传统。得不到的永远不会放在心上,再好的东西只要不能属于自己,那便不需要再浪费心力,纵有烦恼,也只会让其叨扰片刻。 “皇叔,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和我成为朋友。”二皇子沉默良久,冷不丁地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当然。我们不已经是朋友了吗?”阿柯神色平静,既无惊讶也无波澜,只是微微颔首。 “谢谢!”相较于阿柯,二皇子倒是肉眼可见地开心。他的的确确发自内心想和阿柯成为至交好友,“皇叔,请你记住一句话。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做任何事,都绝对不会有害你的心思,我对你永远都是善意的。” “嗯。我也觉得你不会害我,干嘛突然说这些。” “好,先不说。其实,我还没弄明白,为什么皇叔你要来大陆?毕竟,要来探亲的,可不是您。您似乎没有理由来趟这池子浑水。” “我自己也不太清楚。但很确定,一切以大哥为主,他要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其余的,可能,我也想看看父亲说的世界上最好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样的,听听他以前的事。大概就这些吧。” “小米小姐呢?” “阿柯和大哥都不在的话,就没人陪我玩了,我得一起啊。”小米这一番话倒是让二皇子有些不知如何应答。通过这几天短暂的接触,他几乎已经把这小姑娘摸透了。就算全世界所有人都死了,她也能一个人好好活下去。倒不是说她没有感情,单单是她能将情感和现实生活完全分离。所以,他不认为阿柯和阿德不在身边,她就不能一个人自得其乐。 “皇叔先前的意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只要赛格罗先生选择的事情,无论对错,无论结果如何,你都会无条件地支持他?” “对啊。”阿柯毫不犹豫地点头。 听到这话,二皇子心中的一块石头落地了,他不希望发生让几人不愉快的事:“大恩不言谢!宸将永世铭记于心!” “嗨,这种事有什么好谢的。” “皇叔,恕我再次冒昧,你那个包裹里装的是什么?为什么你从来不离身?”二皇子指的是阿离留给儿子的奇怪包袱。 “我也不知道这破包里装的是什么,反正,大哥,还有树老头都嘱咐我一定要把包带在身边不离左右。” “如此,一定是重要的物品...老是听你说起那位叫做‘树老头’的前辈,应该是位厉害的人物,却不知具体是何身份?” 阿柯这次倒显得有些不屑:“臭老头子有什么了不起的。除了活得久,一身怪毛病。外公和我说过,他说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活着的时候,树老头就已经生活在树里了。更之前,虽然也有树老头,却不是同一个人。别听我天天喊他老头,但他看着并不是老头子,一头红色的长发,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活蹦乱跳,可精神了,也就最多三四十岁的样子吧,可能更小,他......” 阿柯开始把他知道的关于树老头的一切娓娓道来,一旁的凯伊和兰瑟听得一度失神。这等人物恐怕已经算是脱离了人类的范畴,要是他能亲自来这大陆走上一趟,那可得好好拜访一番。 “天下竟有这等神人...我等真是井底之蛙,学习多年,小有所成便沾沾自喜,如今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可笑...”说到这,二皇子不仅没有垂头丧气,眼睛中反而更显神采,“赛格罗先生是有福之人,能拜这位高人前辈为师。” “这有什么?!树老头天天说大哥是废柴,当他徒弟可难受了。他之前还求着我当他徒弟呢,但我不愿意,太辛苦了。殿下你要是想的话,下次我帮你说去,让他多教你些本事。” “多谢皇叔美意,但我们这等废材,恐怕难入他老人家法眼。” 听到这,阿柯来劲了,于是,他把大哥拜树老头当师父之后所有的事情全都告诉了二皇子,希望以此打消他这种愚蠢的念头。 就这样赶了几日的路,一行人已经接近目的地。途中,阿柯每晚都会给二皇子唱一首岛上的歌曲,二人的关系也愈发亲密。 不同于上次,阿柯这回一眼就看出了城市的边界,因为眼前是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高大城墙,完全看不出城墙究竟延续到什么地方。阿柯仰头望向城墙时,忽见一只黑鸦掠过垛口,羽翼间竟缠着半截褪色的黄绸,那花纹与老皇帝车架上的龙纹如出一辙。 “此城便是英珀斯。这座城墙花了足足几百年才修缮完成,加上城市规模的扩大,中途又改建多次,算得上卡洛最壮观的建筑。”二皇子在一旁解释。 一直到大部队行至城楼下,城墙上的守卫才让人打开城门。而且瞅见二皇子和阿柯,竟无任何人行礼,最最关键的是,皇帝本人可也在队列中,这些人依然连个正眼都没给。 二皇子像是丝毫不在意,带着队列不急不缓地进入城内。 除去城墙,阿柯倒是不觉得这里和特兰德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是一样的大城市,可能也就城市的规模更大些吧。不,在城中走了快半个钟头,他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这么大一座城市,又有这么多房子,为什么大白天却几乎看不见几个行人呢?难道又是本地特有的风俗习惯?他见一旁的二皇子镇定自若,也就不再多想。 夕阳将城墙阴影拉长如巨兽獠牙,风卷残叶掠过铠甲,发出金铁相击之声,依稀可见“宵禁”等字迹,墨痕新鲜得像是未干的血。 马蹄铁叩击石板路的脆响在街巷间空洞回荡,街道空旷如鬼城,两侧min居的雕花木窗紧闭如蚌壳,偶有窗帘掀起一角,窥视的目光如附骨之疽黏在盔甲上。 英珀斯的皇宫居然也和特兰德没什么区别,除城墙高了点,面积大了点,再没有什么不同。二皇子对阿柯解释,原本的皇宫几年前便被他大哥,也就是那位大皇子下令拆除。眼前的皇宫,除了城墙,全都是新建的。 与先前一样,皇帝都到达皇宫前了也没见任何人迎接,二皇子亦如之前那般镇定自若。一行人不急不缓地进入了皇宫。情景十分诡异,任谁都能看出其中定有隐情。 刚进皇宫还没收拾行李,二皇子便立刻下令将宫内所有的大小守卫全部换成了自己带着的士兵卫队。阿柯倒是没怎么在意,他虽不明白这种种举动究竟有何用意,但别人家的事他也没兴趣多管,他现在只对晚餐有兴趣,已经饿了许久。 今晚,二皇子没有再去打扰阿柯二人,或许是为了准备明日的仪式吧。小米今天总算是得偿所愿,吃到了山珍海味。饱餐后,二人没多时便睡了。在他们看来,英珀斯当真是无聊至极,什么好玩的都没有,倒不如睡觉来的舒服。而大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啊。 翌日,皇宫城墙上最中央的位置,坐着一位老态龙钟的老人。在阿柯看来,这人从刚刚上来就是一副要死的样子,行将就木的感觉,简直没趣急了。不过,他最终也只当是老皇帝觉没有睡好,没往别处想。 “贤弟,近些日子,我身体不适,先前一直没能见你,莫怪。你父亲,唉,没想到他如此年轻便去世了,他为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老皇帝刚一落座便看向一旁睡眼惺忪的阿柯二人,语气尽显尊敬。 “没事的,陛下您身体最重要。”对于皇帝说的话,阿柯虽没过大脑,但从语气中完全没有听出一丝一毫的善意。他甚至觉得老皇帝是不是很高兴父亲死了,否则他堂堂一国的皇帝还得恭敬地喊别人一句皇叔,怎么算都是吃亏。 “愣着干什么,没看见马尔斯大公在这站着吗?还不赶紧安排就座!让他站到现在,成何体统。” 二皇子连忙点头赔罪,但依然神情镇定不卑不亢。将阿柯二人安排好后,默默站回了皇帝的右侧。 阿柯也知道,相比于右侧,左侧的位置更加尊贵。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别人对他的吹捧,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并没有推托之意。但他还是觉得怪怪的,再怎么说,过个生日而已,有必要这么多全副武装的士兵吗?就连二皇子也将银白色的盔甲穿戴整齐,腰间佩剑,背上则背上那把银弓,连箭筒都装满了箭。 再之后,礼仪官员说了一大段无聊至极的让小米听不懂的话,直接把她说催眠了,她肆无忌惮靠着阿柯静静睡去。阿柯也有些坐不住,要不是考虑到靠在身上的小米,他早就急着跳起来了。 再次环顾四周,这些人还是像木头一般,而一旁的二皇子还是副风轻云淡的样子,稳稳地站在一旁,这不禁让他想起了树老头居住的古树。 习惯这种情形后,阿柯也只能被动地接受,到了后来,即使听着礼仪官念天书也不再感到困了。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已经开始这么久了,为什么还不见大皇子?难道也睡过头了?这么重要的事,竟不知道晚上早点睡,现在可好,迟到这么久,那可得丢死人了呀... 阿柯原本呆滞的目光突然被一阵阵整齐有序的马蹄声遣散,他将目光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顿时被吓了一跳,连带着,把身边的小米也弄醒了。 “嗯!?...怎么了?”小米揉了揉眼,擦了擦口水。随后一脸呆滞地看到城墙下不远处的场景。 这是一队,不,从数量上来看,可不能说是一队人,起码得有上万人,而且都是全副武装的甲士。最前方领头的是一位黑发中年人,阿柯看不太清楚长相,但从他马上的身姿便能判断出,这一定是一位气魄不凡的将军。 中年人架着马,走出队列,对着城楼上大声喊道:“二弟,别来无恙!” 二皇子向前半步,唇角弧度精确得如同丈量过,日光通过城下一副副盔甲鳞片反射刺入,将他瞳孔切割成碎金:“皇兄来得正好,省等我再派人去请您。”依然是和煦的笑容,只是声音变得洪亮且严肃,“不过。父皇的生日,为何你要带些闲杂人员参加?意欲何为?” “好了,咱兄弟二人不必说这些废话。今天,我们是来清君侧的。”说罢,大皇子拔出佩剑,剑锋直指正中的皇帝本人,“哪来的大胆刁min!竟敢冒充我父皇?” 没等皇帝本人先开口,二皇子便先声夺人:“大哥,你怎敢胡言乱语?!父皇难道还能有假!” “父皇他老人家几年前便已仙逝,我的好弟弟,真不知道你费了多少心思,从山野里找了这么个和父皇如此相像的冒牌货!我今天便要诛杀这假皇帝,继承大统!奉劝尔等乖乖束手就擒,咱们毕竟是兄弟。”大皇子此刻非但不如之前那般威严,反而带着一丝嬉笑的意味。 阿柯可吓了好一阵子,今天这是要闹哪一出啊?没人和自己说过剧本上有这一段啊?一旁的小米更是一脸无辜,像是还没睡醒,发生的一切和她没有丝毫关系。阿柯这才发现,在场的所有人中,除了自己,唯有那位老皇帝本人一脸震惊,其他所有人,哪怕是最最普通的一员小卒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意外。 老皇帝一副气血上涌的样子,一句话也说不上来,接着,开始不停地咳嗽。全场没有任何人在意他,连此刻站在他身前的二皇子也没有理会如此强烈的咳嗽声。 阿柯觉得,再这样咳下去,只怕自己这位老哥哥的肺都要咳出来了。突然,他想起树老头说过的事...皇帝怕不是有什么传染病吧!想到这,他顿时冷汗直流,拉着小米,将椅子迅速朝着远处挪了挪。随后,悄悄和小米说了些什么,之后便见到二人用衣服捂住口鼻,再没说一句话。 “二弟,这是父皇临终前留下的圣旨。”说罢,大皇子从身后掏出一块龙纹方巾,将其上的内容大声朗读一遍。 方巾上的内容大致就是,老皇帝被二皇子蛊惑,要将皇位传给他,临死前又幡然醒悟,秘密传召大皇子,让他重新主持朝政铲除奸佞。 听到大皇子的圣旨后,老皇帝再也憋不住,咳得一口鲜血吐出来。二皇子这才终于肯回头看他一眼,神情冷漠,对着一边待命的凯伊吩咐道:“叔叔,你先带父皇回宫,这边我来处理。” 见老皇帝被抬回宫内,阿柯终于松了口气...是啊,可算松了一口气。他放心地将衣服从口鼻间放下,随后拉着小米走向二皇子:“殿下,怎么一回事?你们在干嘛啊?” 二皇子指尖摩挲着银弓纹路,声音如冰刃刮过琉璃,面庞仍然保持着笑容:“让皇叔见笑了。大哥今天是来夺权的。原本与皇叔无关,但事已至此,也不好这么说了。总之,请您放心,无论如何,你和小米小姐绝对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 “皇兄可识得此为何人!?”二皇子拉着阿柯的手,朝着大皇子方向示意。 大皇子见状,立刻下马上前,对着城上的阿柯恭敬地行了一礼:“小侄汐·鲁道夫·卡洛拜见皇叔!几日前便听闻皇叔归来,公务在身,未能迎接,还望皇叔赎罪!” “额...没事,你忙你的吧。”阿柯一时语塞,不知该不该说话。见一旁二皇子没有阻拦,便随意应答了一声。相比二皇子,这位大皇子无疑更像个军人,一身的杀气,让阿柯很不舒服。 “大哥,家里的事情,可千万不能伤着皇叔,否则,你我都不好交代,吃不了兜着走。”二皇子正色喊道。 “还用你说,马尔斯与我皇室一衣带水,本就是一家人。何况,女神在上,我又怎敢伤害麦希莱。你莫要以这点言语扰我军心。”说罢,大皇子下令,所有人马摆开架势,列好队伍,“二弟,你区区两千骑兵难道能抵得过我一万大军?” “大哥久经沙场,我当然不会小瞧。”随后,二皇子大手一挥,从皇宫中又冒出来约莫五千人马。 “哼!再加这五千不知从哪调来的府兵难道就是你的资本?太自以为是了吧?这样就想把我打发了?” “大哥,我虽然人少,但都是精锐。你这一万东拼西凑出来的贵族私军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能成什么大事?” 还没等二皇子嘲笑完,后方传来一阵人群声。大约又是一万人马朝着皇宫方向赶来。 “怎样,够了吗?”大皇子怒吼道。“拿出你的真本事出来?要想证明比我强,就打败我!” 小米此时疑惑地看向阿柯,阿柯也是同样的神情。周围的人并没有觉得奇怪,可偏偏这两位真正的局外人竟同时察觉到了大皇子这番话的奇怪之处。他俩一致认为,大皇子的一番说辞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意味,一点杀心都没有。 “殿下。你们家房子有没有后门?我们还是赶紧溜吧,他们人太多了。”阿柯再搞不清楚状况也能看出数量上明显的差距,对面两万,二皇子虽然地形上有一定优势,但也就大概七千人。 “跑不了。大哥敢放我进来,便不可能放我出去的。”二皇子依然神情淡定,“大哥!你这么多人都能轻易进来,想必,禁军都被收卖了吧。这样可是太不识大体了,咱们的家事,不应该如此兴师动众,万一别人趁火打劫,可就是两败俱伤。” 还没等二皇子把话说完,又大约五千士兵浩浩荡荡地赶来。 “大哥,看来你给了南军不少好处。”二皇子笑道,“不意外,毕竟你在此经营这么些年。我很好奇,为什么北军没来?怎么不让他们一起来?” “对付你这么点人,不值得。我总得留个几千个把门的人吧?别在这嘴硬,否则小命不保。”大皇子将队伍列好,并没有着急进攻,此处地形呈壶口形,易守难攻。自己这弟弟能乖乖进来也多半是因为有这等地利原因。但说到底,他十分确定,二皇子真正的精锐都在边关戍守,这些散兵游勇成不了气候,优势在我。 “我也不想被别人说以多欺少,不如,先给你个喘息的机会。”拍了拍手,十道身影从大皇子身后飞速出现到阵前。 “这十位是我最近新招来的武士,你若是能派人与他们单挑取胜,我便让你休整半日。”大皇子目光扫向城下,寻得兰瑟这个熟悉的面孔,“光头,今天怎么就你一个来了啊?不是很能打吗?他们十位应该都认识吧。可敢应战?” 兰瑟摸了摸自己的光头,随后扭头看向城上的二皇子,见他点头示意,便大声应道:“打就打吧!老汐,等我收拾完他们,就亲自会会你!” 十武士见状缓缓向前走去,兰瑟随即下马,从一旁取出佩剑和长枪。 就在这一刻,远处一道黑色的影子突然从人群飞出,随后狠狠地跃至十武士面前。飞来的是一把纯黑色武士刀,刀柄处还挂着几截锁链。 倏忽,一道年轻的身影随后迅速抵达阵前,一把将黑刀抄起,后撤一步,稳稳地举刀,刀锋直指眼前的十武士。 “大哥!你回来了!!”小米见来人,终于振作了精神,彻底醒了。 来人正是阿德,他朝着城墙上的弟弟妹妹微笑挥手示意,随后对着眼前的十武士淡淡说道:“鄙人赛格罗,不知十位可愿意和我一决生死?” 阿德刚才的动作太快,以至于场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发现,这等身手,不用多想便知道,一定是高手。当然,不仅是身手令人叹为观止,待稳住身形后,众人看清了阿德的长相,更是一惊。黑色的长发,但却有一双紫色的瞳孔,这可难得一见。思索片刻后,纷纷摇头,并不记得近些年帝国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你...果然是你...哈哈哈。”大皇子先是小声呢喃,随后对着阿德喊道,“武士先生,不知道我二弟给了你多少好处,我付双倍,不,十倍给你,只要你愿意帮我。” “感谢您的好意,真的十分感谢。但,我想我要的东西你没法给我。我更愿意相信二皇子殿下。”阿德言辞果断,没有片刻犹豫。可阿柯又听出来了,大哥似乎是真的有感谢大皇子的意思,这几句话中充满了善意。 “我就这么让你看不起?你觉得如今这般局势我胜不了他?看来,他真的有点本事,让你如此笃定。”大皇子苦笑着说道。没错,就是苦笑。 看着眼前青年熟悉陌生的双瞳,他回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清晨。天微微亮,残月尚且还能看见。他站在面前残破的城墙上,默默地送别远处渐行渐远的一大队人马。黯淡的月光照在模糊的背影之上,所幸,在记忆中还是清晰的。 “十分抱歉。我发自内心地感谢您。但我相信马尔斯大公的判断。如果不是没有选择,我永远都不希望与您为敌。” 阿德诚挚的话语将他拉回现实,“...好,很好。希望如你所愿。不论怎么样,我今天绝对不会让你死的。我同样不是个忘恩负义之人。”大皇子不再多说,对着前方的十武士命令道:“和他打吧。你们一起上,全力以赴。” 十人中为首的人先是一愣,片刻后便不再犹豫。虽说人多打人少传出去不好听,但老板下令,也顾不得这些了。随后,十人围成圈,将阿德困于其中。十武士的兵刃在阳光下折射出森然寒光,如铁桶般封死阿德所有退路。 “你们一起动手吧。”阿德不慌不忙地说道。 接下的的一幕让阿柯觉得没意思透了,他只瞧见十个人对着大哥东挥一拳、西踢一脚、北砍一刀、南刺一剑,最后竟全都被他防住了。大哥也不知道在干嘛,全程都在防守,一次进攻都没有。 这十个人完全没有放水,招招致命,可阿德偏偏全都完美地防住,没受任何伤,自始至终都气定神闲。 “你在干什么?还打不打了?打了十几分钟,还不还手?”武士中为首的那人气喘吁吁,再也忍不住了,这哪是决斗,简直是羞辱! “好,你们做好受死的准备吧...要出手了。”阿德左右两步,便从围攻中抽出身来。他足尖轻点青砖,身形如鬼魅般自刀光剑影的缝隙中滑出。黑袍翻卷如夜枭展翼,十道寒芒贴着他衣袂交错而过,竟连半分布帛都未沾上。十人见状,不敢怠慢,纷纷后撤,摆开架势准备迎击。 “来了。” 每个人都只是被将将砍中一刀,随后,便全部倒地不起。全程没有任何一个多余的动作,所有的战斗都在这一瞬间完结。 在场的所有人,不仅是光头兰瑟,就连二皇子都被震惊得目瞪口呆,也唯有阿柯和小米一脸平静。大皇子猜到了这样的结果,他知道这些人多半会输,却没料到会如此凄惨。更让他震惊的是,阿德刀柄上挂的那条锁链。战斗已经持续十多分钟,可那根锁链愣是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如此高强度的对战,还能这般轻盈,动作干脆利落,身姿亦如跳舞般优雅飘逸,这才是最难以想象的。 “大殿下,您这边还有人想和我单挑吗?” “呵,恐怕也只有我敢了吧...”大皇子一阵叹息,“既然你赢了,按照约定,就让你们半日休整。” 阿德却连连摇头:“还是直接动手吧。我想二皇子也不会愿意再多浪费这半日时间的。” “是啊。大哥,你还是直接来吧。”城墙上的二皇子微微点头,一副稳操胜券的样子。 “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花样!”大皇子不再犹豫,随即下令大军进攻。 阿德即刻后撤,飞身退到兰瑟身旁,说道:“一会,全力抵抗。对于私军不用留情,集中优势兵力在局部进行猛攻,其他的挡住攻势即可,可以不用下死手。” 大战一触即发。不出意料,碍于地形,防守的一方反倒是占尽优势。短时间来看,大皇子怕是难以攻上城墙。 阿德本人也照着先前的意思,对贵族的私军没有任何手下留情,一刀一个,而对其他的士兵则十分宽容。 不久,天空中一道红色的信号中断了原本白热化的斗争。远方,约莫五千铁骑气势磅礴地奔涌而来。相较于战场上的这些骑兵,赶来的骑兵有着明显的差异。一眼便能看出区别的就是战马,个头比这里的整整都大了一圈。更恐怖的是,他们身后还有大约同样数量的重甲兵,装备精良,即使隔着这么远也能感受到他们身上的那股杀意。这一万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全部身穿血红色的战袍。 当然,这还没完,红袍士兵身后还跟着大约四千身穿白袍戴着红色徽章的骑兵,这些骑兵所有的战马皆是白色,气势虽不如红袍骑兵,但却有着一股神圣肃穆的气质。 大皇子顿时心凉了半截,此情此景算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 在大陆有这么一块神奇的风水宝地,具体位置大约在敖兰山脉以西,归泊以东,与京畿一水之隔,这里叫做马尔斯。虽然各类资源应有尽有,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这里是直接接壤草原的地区,长期面临着草原人的袭击。但也因此导致此地民风彪悍,各个能征善战。单轮军队战斗力,恐怕得算卡洛第一。当然,可不仅仅如此,只不过今天的主角并非马尔斯,所以暂且按下不表。 前方的五千骑兵加上五千重甲兵均来自马尔斯,而更后方的四千骑兵则是曾经在大陆赫赫有名的圣勃斯骑士团,战斗力同样不俗。 大皇子已经确定,今日怕是不可能取胜,那些神棍本就不是好惹的,至于马尔斯则更不用说。 很快,来增员的大军便分出一小队人马来到城墙下,周围的士兵很识趣地让出一条道,不敢有任何进攻的举动。 停止前进,队列为首的两人下马,对着城上的阿柯依次行礼。白衣骑士的首领只是弯腰行礼,而红袍将军则是单膝跪地,神情激动:“属下蕾塔迪救援来迟,还请公爵恕罪!” 阿柯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二人,如局外人一般,还是一旁的小米拍了拍他,他方才反应过来,二人原来是在和自己说话:“哦,对哦,说的是我...楼下的大将军赶紧起来吧。我其实还不认识你,您更没必要给我道歉。”突然,他又想到了阿德。这么看来,大哥前几天一定是找这些救兵去了。 “公爵放心,属下既然来了,便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您。有何要求,任凭调遣。” 阿柯反而觉得有些难为情,毕竟,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些人...何况,马尔斯应该是一片很大的地区,自己怎么好意思因为私事去用公家的士兵来当壮丁呢... 一旁的二皇子终于开口说话:“抱歉了皇叔,我并非有意隐瞒。只是事出突然,也来不及多说。还请您恕罪。” “没有啦,我没有怪你。这本来就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什么都没做啊...” “有一点还请皇叔放心,此次调来的都是您马尔斯公爵的私军,并非公国的士兵。他们本就只归属于您个人。” “这样...”听到这,阿柯松了口气,“那,你要我帮你什么?叫他们过来需要做什么吗?” “只需要皇叔让他们帮忙抵挡住大哥的进攻即可,不需要主动出击。” “倒是挺合理。本来也是大皇子要打我们,我们总不能坐以待毙。”随后,阿柯对着城下的二人喊道:“蕾?...蕾塔迪将军,您能不能帮忙抵挡下大皇子他们的进攻?我不想他们伤害二皇子。” “属下遵命!”蕾塔迪立刻上马,和身旁的教长一同回归大部队,一通吩咐之下,大军迅速做好了战斗准备。 “蕾塔迪!你是想与帝国为敌吗?”大皇子对着蕾塔迪大声喝道。 “汐殿下,我们是公爵的私军,只是来保证公爵的生命安全。您虽然贵为皇子,但终究无法代表帝国,马尔斯永远是帝国最忠诚的朋友,容不得你污蔑。至于圣勃斯骑士团更是与帝国没有半毛钱关系,他们只是我们公爵的朋友,做什么用不着您来指手画脚。”蕾塔迪这一番话可一点不留情面,完全没把大皇子放在眼里。 “我什么时候说要伤害皇叔了?我甚至可以亲自护送皇叔和你们离开。” “不必多言。您今日就算是能将赛昂·阿缇斯陛下叫来也没用。不服就来打吧,马尔斯没有怯战的人。”听到这个名字,在场的众人都没有在意,唯独阿德略微皱了皱眉,一脸厌恶。 大皇子此时进退维谷,马尔斯这伙人常年征战草原,实打实的虎狼之师,打起来自己毫无胜算。如今打是打不过了,就此撤退怕是也十分困难。想到此,他不禁一阵叹息。不过,随后一个念头立刻出现。他意识到了一件更糟糕的事... “执金吾呢?谁允许放他们进来的!” 刚喊完这句话,只见东边就出现一阵脚步声。正巧就是大皇子口中的执金吾,不过此刻正带着几千人马不急不缓地赶来。 “大皇子殿下,我们并不像卫尉那么好收买,希望您以大局为重啊。”执金吾晃晃悠悠地赶来。 大皇子刚准备破口大骂,东北和东南两个方向又分别有大约三千人马赶来,居然是宪兵队和治安署。恰好将大皇子所有的退路全都堵死。 “哼...哈哈哈。老弟啊,真有你的,这些人都能调来。”大皇子明白,此时的局面,唯一的机会便是立刻朝着东边全力突围。禁军数量不多,宪兵队和治安署战斗力也一般,自己带着嫡系还是有机会杀出去的。 就在大皇子盘算出路的时刻,东方再次涌出一阵人马。这次来的是货真价实的骑兵,大约八千骑兵整齐划一地赶来,所有骑兵均是白袍黑色徽章。 “欧托骑士团,连这帮子神棍也弄来了...”大皇子已经彻底不抱任何希望。神棍的战斗力极强,现在这种低迷士气是难以突出的。不过,想到这,他倒是难得平静了下来。举目望向城墙上雄姿英发的二皇子,眼睛竟流露出一丝欣慰。没错,就是欣慰。就如同儿时第一次教授他射术,亲眼看着他第一次射中靶心的感觉。 大皇子将头盔摘下,朝着城墙方向狠狠地砸去,但已明显没有了力度,被兰瑟轻松接住。他将头缓缓转向西北方,轻轻地笑了两声,随后低声叹息,小声呢喃:“日子,还真是算对了,终于解脱了...抱歉了,终归是我无能,这果然不是我能做到的事。如此也好。二弟,加油吧...”随后,他再次看向二皇子,声音洪亮,但语气却十分温柔:“小二,今天,你我的恩怨一笔勾销。你真的很不错。是啊,早就超过我了。倒是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统领这个破地方!记好了,如果你也做不到,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到时候,陪我一起下地狱谢罪吧。” 随后,大皇子再次死死地盯着二皇子,没发出声音,缓缓地动了几下嘴唇。他知道,以二弟的视力,定能读出自己的唇语。 二皇子的眼中,收到了这么几句话:照顾好自己,多关心小雅,至少让她可以自己做选择。 二皇子没有任何回应,面无表情,看不出想些什么。大皇子则将头再转向阿德,盯着他看了好久,欲言又止。最后,只是真诚地对着他微微点了点头,好像是要向他表示由衷的感谢。阿德也用同样的方式回应了他,有种难以言喻的哀伤。他心中巨大的愧疚,恐怕此刻无人会知晓。 “二弟,你不是号称百发百中吗?今天再最后让我见识一次。用我以前教你的射术,看看还能不能射中我?”大皇子平静地说道。 二皇子沉默不语,缓缓取下银弓,取出一支箭,将弓搭好,瞄准大皇子。 见他迟迟不肯射箭,大皇子微笑道:“老弟,你从以前就是这样,引而不发。明明有把握,哪怕被别人误解,却也什么都不愿意说。来啊,赶紧动手吧。” 二皇子想起十岁那年的冬猎。大哥将发抖的他推上马背,握着他的手拉开弓弦:“手要稳,心要狠,皇室没有软骨头。”箭矢穿透鹿眼的瞬间,大哥的笑声震落松枝积雪。大哥的称赞是他那时练箭的最大动力。 就在说话之间,天空中突然出现一道红色的流光,那团光飞速划落,似乎是朝着大皇子方向而来。竟是...一颗流星? 待到二皇子回过神时,红光已经快要降临,他不再犹豫,一箭射出...红光、宸射出的箭以及大皇子,三者混为一体,已经无法分辨。 那颗流星就这样爆炸了,不仅是大皇子本人,连他周围几个来不及跑的倒霉蛋也一同被炸得尸骨无存,只剩下一地余烬。 照理来说,作为胜利者,二皇子理应高兴。但此刻他却一脸惨白,冷汗直流,眼睛中布满惊恐。站在原地像是只幽灵一般。 “殿下!你怎么了?” 阿柯的声音终于让二皇子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一把将银弓扔走,神情惨然,右手紧紧地握住左臂,像是在强忍着巨大的痛苦。阿柯和小米连忙上前将他搀扶住,稳住身形。小米只当是他刚才搭箭时间太久胳膊抽了筋。 “殿下,要不你还是回去休息会吧。”凯伊这时已经从远处赶来。 见到凯伊,二皇子才慌忙点头。他没有了往日的淡定从容,一脸疲惫与惶恐,匆匆和阿柯二人道了别,以精神不振为由退入宫内,让凯伊接管接下来的一切。 西天的微阳如初曙印在他的左半边面颊,如同那天清晨一般。其实,那一天,他也悄悄地来到了英珀斯。作为明面上的“提议人”、“始作俑者”,他没有脸像大哥一样站在城楼上。只得暗暗躲在城中的一角,隐隐可以看见大哥魁伟却黯淡的背影。他知道,大哥从未怪过自己,相反的,大哥十分心疼他。那时刻,只有大哥懂得他内心的痛苦。 那也是他记忆中,自己最后一次哭泣,一个人,默默地啜泣。当残月消失不见,太阳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一股暖意落于他的后背,看着眼前自己的影子,他明白,生活仍然在继续,自己也必须前进,不能再有丝毫的松懈,因为,他已没有资格。而他的身后,另一道高大身影正缓缓靠近。那是一位拥有血红色长发以及紫色眼瞳的青年,只有他发现了此时无助的自己。 再之后的事,便是收拾残局,阿德回到了弟弟妹妹身边。他们之后的一段时间一直不见二皇子本人,所有事情都是凯伊在处理。 翌日,二皇子代替皇帝颁布了一条命令,皇帝身体不适,即日起由自己代为摄政。此外还有两条封赏,其一,阿柯被加封为罗斯亲王,其二,阿德被封为坎纳男爵。 二人被弄得一头雾水,随即找到二皇子,想问个究竟,怎么莫名其妙还给自己这么大的封赏。 “还请皇叔你们不要意外。这只是终身制的爵位罢了,算是聊表心意。男爵也不要推辞,天底下哪有没有白干的道理。况且,有个身份,今后做起事来也会方便很多,不是吗?” 阿德于是不再推辞,阿柯就更不用说了,他其实压根还没搞清楚,这些天究竟发生些什么。接下来,自己又要做什么? ...... 几日后,夜晚,一座清幽宁静的小院,一位白袍老者正同对面的那位白衣女子下着棋。女子一头乌黑长发,被一根黑色的麻带绑着,神奇的是,她也有着一双紫色的瞳孔。此刻,她的脸上正戴着一层雪白的面纱。 “哈,老头,你怎么又输了。”女子悠哉悠哉地说道,能赢他的棋可真不容易,当然值得开心。见老者不为所动,她的神情也渐渐变得正经,“出了什么事?这么心不在焉,连输我好几盘了。” “丫头,有件事,我不能瞒你,也瞒不住...卡洛出事了。” “能出多大事,大惊小怪。难不成,那老头子死了。”女子调笑道。 “他死不死我不知道,但他儿子死了。阿德,还有阿离的儿子,帮皇帝的一个儿子弄死了另一个儿子。” 话音刚落,女子便僵住,一动不动,甚至连呼吸声都听不见。 “这些是全部的情报。以后,只怕是难弄到了。二皇子可不是简单人物。”说罢,老者递去一封信。 女子瞪大双眼,连眨眼都忘记了。表情呆滞,身体却不自觉地迅速接过。看完后,呼吸变得急促,可接着,竟是一阵诡异的轻笑:“呵呵...哈哈...大哥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居然...” 见状,老者轻轻抚了抚女子的头,另一只手递过去一个深色玻璃瓶:“好了,不早了。这是我珍藏的好酒,送给你。早些休息吧,阿萝。”他虽无法看清女子的真实神情,却了然于心。随后,不再多言,缓缓离开。 女子突然叫住了他:“多谢。这么好的酒,你居然也舍得...看在酒的面子上,你以后向我求饶的时候,我倒是可以考虑放过你。” 老者听完后,迈步离开,随后二人默契地同时轻笑了两声。 夜以至深,林间的一片湖边,清辉之下,白衣女子缓缓褪去面纱,用微微颤抖的手揭开玻璃瓶上的木塞,对着月说道:“大哥...你做的一切,你的好,阿萝会永远记在心里...谢谢你。这杯酒敬你...”泪花坠落,她将酒对着湖面洒下小半瓶,泛起一阵涟漪,随后,就着月光,将瓶中剩余的酒一饮而尽。 第六章辰仪 距离当日皇宫前发生的小事已经过去十日,整座城中只有阿柯三人无所事事,每天依然优哉游哉地当街溜子。 近几日,不断有各类大大小小的豪门官员登门拜访。阿柯收到的礼物已经快堆成小山,他也学着二皇子那般,将所有礼物都赠予平民百姓。随着拜访的人愈来愈多,阿柯明显有些不耐烦了,一切事宜全权交给大哥处理。 战斗结束后,大部分士兵都被调回原地,两支骑士团的骑兵也全都各回各家,而大皇子原本带着的人马被拆分成两路,一路就近带去马尔斯,另一路暂时安顿在城外,二皇子给予大量资金安抚,随后打包送去帝国最东部的兰齐行省。城中如今除了二皇子的人马,就只剩下马尔斯公爵的五千步兵。 蕾塔迪那日之后便一直跟在阿柯身后,今日前来拍马屁的一众老贵族也全都被他派人拦在门外。对此,没有任何人有异议。 “蕾塔迪,你们不用回公国吗?”阿柯问道。 “主上,我们此次前来不仅是为上次那件事。公国与二皇子早便有协定,恰好赶上您回来,因此...我想,具体事宜等他忙完了定会详细告诉你。如果您实在有意见,我们还有时间协商。但此次行动,不仅是您个人的利益,还牵扯到整个公国,希望您慎重考虑。”蕾塔迪诚恳地答道。 “...好吧。其实我就是一个出身在海外的小孩,什么也不懂,你们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主上深明大义,我代表全体民众以及将士感谢您。帝国虽然下移许久,但京畿整体局势却已经稳定很久。原本平静度日的人开心还来不及呢。他们不是没有野心,只是没有任何契机,这件事后,新的环境局势产生,给了他们重新洗牌的机会,而他们此时此刻最好的选择便是什么也不做,默默地等待。” 随后,蕾塔迪又给阿柯介绍了一堆什么时局之类他毫无兴趣的事,他自然是一句也听不懂。好在这时,失踪几日的二皇子好巧不巧地登门拜访,蕾塔迪打了声招呼便先行告退,留下二人。 “抱歉了,这几日忙于清理残党,没有时间前来拜见皇叔,还请莫怪。”二皇子说话声音依然儒雅洪亮,但面容明显憔悴许多。他今天穿着一身宽松的白色衣袍,奇怪的是,两只手都套上了天鹅白色的长筒手套。 “殿下你辛苦了,忙你的就好。” “今日登门,是有要事相商。您是马尔斯的领主,所以必须征得您的同意。” “什么事情啊?”阿柯看着依然是傻乎乎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装的。 “我们计划东征。” “东?东征?东边不都是我们自己人吗?” “早便同床异梦了。我并非将他们当成敌人,只是需要暂时让帝国团结起来,接着,才有实力向西一举攻入罗赛那庭。何况,目前看来,局势大好,顺水推舟便可马到成功。” “还要向西啊?是要像赶羊群一样吗?搞不懂。如果你决定好了,我肯定没有意见。” “我们和马尔斯已经商议许久,这次您回来,自然要征得你的同意。另外,您大哥他也和我有着同样的想法。” “那就更没意见了,大哥要做的事我肯定支持,您尽管去做吧,我愿意提供一切帮助。” 二皇子听罢,并没有太过意外,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他开始说明起自己具体的需求。 以他如今的实力,此时东征最多只敢调动三万人左右,毕竟,京畿内部需要留守大量兵力。英珀斯更是不必说,得留足够的人防范西面的攻击,还要防止内部的不稳定因素。与之相比之下,马尔斯的兵力堪称恐怖。公国北方一般有五到八万士卒用以抵御草原异族,另外还有两万的马尔斯公爵私军,战时可调度的兵力可以达到十五到二十万,且都是精锐。而公国内部,不需要任何一兵一卒便可保证稳定。 “皇叔,只需要您从公国抽调大约八千到一万人,另外加上您自己的一万私军便足以。东边那些大小地区,虽然人口众多,但大部分战斗力低下,况且我们并不是一定要动用武力,说到底,武力最能发挥作用的时候就是在真正开战之前。如今的生产力和百年前早已不同,皇室并没有绝对的能力控制整个帝国,让他们保留自治权是更好的选择。差点忘了,可能我还需要您在额外抽调一千人左右来英珀斯帮助稳定城内的治安。” 按照二皇子的意思,即使自己不回来,他也已经与马尔斯达成了协约,所以他本来就没有任何拒绝的权力。 就在这时,二皇子随意地从身后取出一个包裹。打开之后,里面竟然是一杆锈迹斑斑的枪头。 “皇叔之前不是一直问我,派那么多人护送的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吗?正是此物。” “这...就是这破烂啊...不过,这花纹好像海里会发光的红珊瑚啊?”阿柯大失所望,那日从特兰德启程,以他见识的阵仗,还真以为天鹅绒下装的是什么镇国之宝呢,弄了半天就是这破枪头? “皇叔有所不知,这并不是一般的枪,乃是当年女神留下的宝物。” 据二皇子所说,这正是女神走前留下的圣枪,只不过年代久远,多次修复仍然无果,以致裂成众多碎块,当年的皇帝将各个碎片分别送到帝国的几个主要地区分别保管。此次的东征,另一件重要的事便是收集齐圣枪的所有碎片,重新铸成完整的圣枪。 “此乃圣物,象征意义大于实际用途。当年,神明共留下了三件圣物。石板存于罗赛那庭的圣殿中,圣枪最终归却是我卡洛所有。至于另一件...”说到这,二皇子笑着指了指阿柯,“那柄圣剑,最后落到了你们马尔斯手中。” “我们家?”谈话间,阿柯已经随手用小刀将苹果雕成了枪头的形状。 “是的。只不过,当年圣剑也同样破损严重,而您的先辈则是一个人只身出海寻找修复之法。后来,他果然去到了奈尔弗,回来后,不仅将圣剑修复,还带来了一位红发妻子。” 听到这,阿柯似是明白了什么...“想起来了,树老头和我说过,他以前帮父亲的高祖父修复过一把破剑。应该就是那把吧。他还告诉我,父亲用过的那些兵器都是他亲自打造的,包括我的小刀和大哥用的长刀。” 说到这,二皇子再次一惊,如此说来,他这柄把银弓也一定是出自这位树老头之手。 “树前辈真乃高人啊...” “殿下,等你把圣枪收集好,我去帮你找树老头,让他把枪修好。” “如此,太感谢了!!!” “殿下,您说父亲有一把圣剑,可我为什么从来不知道?大哥也没和我提起过?” “当年,大公前往神国时,将圣剑一并随身带上,他将那把剑送给了...送给了一个人,只要有圣剑在身,便没有人敢伤害她。” “怪不得父亲死了,原来是把护身符送人了。” 聊起此时,二皇子也不免有些悲伤。最后见大公的那日,是他把自己的银弓亲自递给了自己:“小宸,这把弓就先给你用吧。好好练习,等我回来的那天,一定要耍得有模有样。”可没想到,那竟是二人最后一次见面。 门外,一道黑色身影缓缓靠近,是阿德敲门进了屋。 “都在啊。阿柯,如果没什么别的事,能不能让我和二皇子单独聊几句。”阿德轻声说道。 “没问题,你们聊吧,我去找小米玩。” “好,记得保护好小米。” 阿柯随手将门关上,留下一黑一白二人。 这几日,阿雅带着哥哥一起来了英珀斯,小米得以每天和二人在一起玩,阿柯离开后自然是找到三人,愉快玩耍了起来。 晚饭后,阿柯由于吃得太撑,便一个人跑到一处僻静的小花园里散步。让人意外,二皇子竟也在此地。只不过,他此刻正一个人抱着几个酒坛子,似乎有不少烦恼呢。 “嗨!殿下你一个人在这干嘛呢?”阿柯兴冲冲地跑过去。 这次,宸没有上前迎接,对着阿柯轻轻招招手,或许是有些醉了吧。待阿柯靠近后,将身边一瓶酒递给阿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来,皇叔与我共饮几杯吧。” “太好了,我一直想尝尝酒是什么味道,以前大哥不允许我喝,他说他最讨厌酒鬼了,你可别告诉他啊。”阿柯也不顾那么多,直接将整整一坛子酒抱起一饮而尽。这股酒香,让他想到了奈尔弗岛下雨后的菩提树。不过,喝完后他居然没有任何不良反应,不慌不忙地挨着宸坐下,又抄起一坛新的酒,继续开喝。事实上,他喝的并不是酒,二皇子给他的仅仅是甜汤罢了。 “最近太忙,今晚难得有空,就来这里放松一下。从前最讨厌喝酒,不明白为什么大人喜欢喝酒,可我现在却发现,酒真是个好东西。”宸的身边已经放着两个空酒坛,但看他的样子,也是一点都没有醉意。如此,却算是白喝了许多。 “树老头和我说,岛外大人们遇到烦恼就会喝酒。殿下你是有什么烦心事吗?” “呵,我也不知道。糊糊涂涂过了这么多年,已经搞不清自己到底真正想做的是什么了。” 当年,宸还是个孩子。有一次,他踮脚去偷戴大哥的盔甲,却被压得踉跄跌倒。大哥大笑着扶起他:“等你能举起这顶盔,我就带你去雪山猎雪狼。”其实,他压根不在乎能不能猎到猎物。他仅仅是希望大哥认可他,不把自己当成累赘,这样就能一直跟在他身边了。 再次喝下一坛酒后,宸继续说道:“小时候,我没有朋友,父母也不管我。大哥既是我的兄长,也像是我的父亲,每次都是他带着我们玩。我一身本事最开始也是大哥教给我的...后来,发生了件事,我和大哥不得不疏远,甚至只能站在对立面。可我知道,他一直都很爱我,并且在暗中帮助我,哪怕会对他自己不利。我从没想要他死...不过,有些事却是大势所趋,非人力所能为也。” “大哥也对我很好。只不过他总是忧心忡忡,我觉得他活得好累,干嘛不开开心心地过日子呢?明明眼皮子低下有那么多开心的事情。” “因为这个世界一点都不美好。皇叔,你和小米小姐之所以过得开心,仅仅是你们自己的功劳,与世界本身没有关系...我还活着,就说明天还没塌下来,那些曾经让我觉得痛不欲生的事,现在也不算什么了吧,不然我也活不到如今。一次次地失败,让我的心不自觉地变得强大而麻木,也愈发脆弱。生与死已经变得等价,既可以为了活着挣扎,亦愿意接收死亡降临。” 看着宸一脸愁容,阿柯也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位朋友,小小少年,涉世未深,不知愁字何解。突然之间,他想到了一个点子。 “殿下,不如我再唱首歌给你听吧。我记得有一首听上去就很开心的歌,虽然不知道什么意思,但绝对一听知道是快乐的歌。” “那就,多谢皇叔了...” “ 对这个世界 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 跌倒了 就不敢继续往前走 为什么 人要这么的脆弱 堕落 ... 不要这么容易就想放弃 就像我说的 追不到的梦想 换个梦不就得了 ... 我靠着稻草人 吹着风 唱着歌 睡着了 哦 哦 午后吉他在虫鸣中更清脆 哦 哦 阳光洒在路上就不怕心碎 珍惜一切 就算没有拥有。 ......” “哈哈哈哈,还真如皇叔所说,虽一句听不懂,却也觉得很开心。”宸嘴角微微上扬,终于露出了真诚的笑容。 “是吧。”阿柯也是一边喝酒一边傻乐,大言不惭地说着不切实际的空话,“我觉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大家都很幸运,不论是主动选择还是被迫遇见,都是很值得去享受的。每个人的归宿都一样,人生既然已将注定好了结局,倒不如好好着眼于当下,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以后的事也不是现在说了算的,到时候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珍惜你所拥有的,知道知足,好好享受,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 “好...哈哈哈...呵呵呵...谢谢你了,皇叔,让我度过了一个什么都不用想的夜晚。” 说罢,二人又再次举杯,把酒言欢。 军营的练兵场正中央站着一名光头大汉,他的对面是一位黑衣青年。周围一圈的人群中,阿柯、小米、二皇子、蕾塔迪赫然在列。 兰瑟自那日见识过阿德的身手后便一直盼着有机会切磋一番,今日正好给了这个机会。 “在下有个不情之请,男爵能不能让我用用您的佩刀。我很早之前便十分憧憬马尔斯大公,当年就是看到他用这把刀的潇洒身姿才去学的武,他耍得那叫一个虎虎生风。希望你能满足我的愿望。”兰瑟说道。 “当然可以。”阿德直接上前,将黑刀丢给兰瑟,兰瑟见状也将自己的佩剑抛过去。 兰瑟可没像阿德那般从容,接刀的瞬间脚底一滑,差点摔了个倒栽葱。他没想到这刀奇重无比,比大部分长兵器还要有分量。阿德则是不急不慌地走到一旁,说道:“你先熟悉一会,刀是老师专门为战斗打造的兵器,需要时间适应。” 兰瑟足足花了半个钟头时间才勉强能把黑刀舞起来,这期间他发现了这把刀真正的不凡之处。从远处看,刀刃并无怪异,可贴近便能发现细节。刀刃每个部位的形状和薄厚程度,甚至是重量都是不均匀的。阿德的解释则是:“不同位置的具体用途各不相同。有的是切肉的,有的是锯木头的,有的则是剁铁的。我这样说,只是个比喻,并非真的就是这样,一切全凭使用者。就如我先前所说,老师做的这把刀是纯粹用来战斗的,因此各项功能一应俱全。他以前也做过纯粹用来杀人的武器...” 仅仅是挥刀,兰瑟的额头就已沁满冷汗。这黑刀仿佛有生命般抗拒着他,当他横劈时刀身突然下坠,直刺时又诡异地向上弹起。最惊悚的是第三次尝试,刀柄竟传出蜂鸣般的震动,震得他虎口发麻。 “男爵,这刀莫不是认主?”他苦笑着甩手。 待兰瑟准备妥当后,二人终于开始战斗。西风卷起演武场的黄沙,兰瑟的刀锋在日光下划出黑色弧光,而阿德的袍角却纹丝不动,他的靴跟已入地三寸,如老松盘根。这样的战斗自然吸引了大把的士兵,两人的本领这些人都是有目共睹的。只不过,接下来真正的战斗部分还是无聊了些。 兰瑟的第九次劈砍终于逼得阿德抬眼。这一眼让兰瑟想起幼时面对草原铁骑时的窒息感。最终,依然落空。 阿德的刀鞘始终未离地三寸,当兰瑟第十次劈砍落空时,青石板上已悄然裂开蛛网般的细纹。 就这样防守四五十回合之后,阿德一如既往地只是在防守,没有任何进攻意图。兰瑟再也忍不住了:“男爵,你就不能进攻吗?这样有什么意思!” “好吧。” 小米在一旁数着花瓣,说道:“大哥赢啦。我数到第七片叶子时,他就该收刀了” 果然,下一秒,只见阿德一个后撤步,随后再下一个瞬间便见一把黑刀被挑飞至空中。 “结束了。”阿德轻轻地说道。此时此刻,兰瑟的肩膀上正牢牢架着一黑一白两把刀刃,刀锋紧紧贴着他的脖子。两把兵刃不知何时都落到了阿德手上。 “......这,这也差得太多了吧...”兰瑟一脸苦笑,虽然已经能猜到结果,但没想到会是这样的过程,“唉,男爵,恐怕大陆上没有任何人会是您的对手了。即使是当年的马尔斯大公也完全没机会...您的老师能教出您这样的徒弟真是荣幸。” “将军说笑,即使我用全力,也最多只能接得住老师一招。” 此次比武排场倒是不小,但最终结束得太快,过于儿戏了。经过这件事,全军上下,至少不会有任何人再质疑阿德的武力水平。单凭这等身手,只封一个终身制的虚衔反倒是显得有些小气。 阿柯近几日依然是无所事事,带着自己的两位徒弟成天地闲逛。出征的一切事情都是大哥和二皇子在处理,自己虽然明面上权力不小,但他对此毫无兴趣,只在需要出面时说上几句话,其余一概不管。所以,直到出征那天,他和小米也还是完全搞不清状况,两个人坐在马上呆呆地看着后面的一堆人马。甚是连具体多少人,以及哪些是自己的人也弄不明白。 “殿下,我们现在要去哪?”小米问道。 “先去巴特克国,欧托骑士团被安置在那里,具体的到了便知。” 这一路相较之前速度快了许多,一直到快到傍晚,一行人才停下准备休息。 二皇子走到阿柯的帐下,随手丢给他一瓶酒。 “皇叔来尝尝新酿的啤酒味道如何。” 还没等二皇子屁股坐热,后方的丛林中,突然窜出一道身影,一剑便对着二皇子刺来。所幸,二皇子身手了得,几次攻击都被轻松躲过。不一会,士兵们便围了过来,将刺客拿下。 刺客脸上缠着黑色布条,解开后所看到的那张脸着实吓人,如同毁了容一般。 “谁派你来的?”二皇子倒是并不惊慌,只是右手不自觉地轻轻抚了抚左臂上的手套。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不能为汐殿下报仇,活着也没意义了。” “大哥?” “汐殿下对我有大恩,他被你所害,我理应为他报仇,即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好啊...”听到这,二皇子面露微笑连连点头,“都到了这份上,居然还有人一心念着大哥...先生乃忠义之士。但您却犯了致命的错误。首先,我大哥并不是我杀的,我也不想杀他。其次,最重要的,无论我做了什么,大哥他都不可能想让我死。很可惜,您并不了解他的真实意图,白白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哼,事已至此,事实全凭你一张嘴,我无法报恩,心如死灰,活着也没有意义了,你杀了我吧。”刺客不卑不亢,依然不为所动。 “好。就给你个机会,你和我决斗,生死全凭本事,他人不得干涉,先生觉得如何?” 刺客一愣,随后立刻答应。 这种情况,周围的人居然没有阻拦,唯有阿柯和小米两个外人一脸担忧,但被二皇子一番安慰后也不再说话。 一阵对决之后,二皇子果然取胜,胜得十分轻松。阿德眼光犀利,他可不觉得这刺客本事太差,以他看,二皇子的实力怕是不会比兰瑟差,往日里,他都是一番儒雅书生的模样,自然会让那些不熟悉的人错误估计实力。 “...我输了...”刺客一声叹息,随后对着天空大喊道:“殿下,我对不起您的知遇之恩,如今只能以死报之!” “且慢!”见刺客欲拔刀自刎,二皇子立刻喝住。随后,他解下盔甲后的披风,上前递给刺客,“我有要事在身,大哥即使活着也不会允许我现在死。这是我当日穿的披风,就让他代替我让您刺上三剑,权当是为我大哥报仇,如何?” “...如此,多谢了!”刺客没有犹豫,上去就是三剑,狠狠地将披风刺开了三条口子,随后长剑一挥,自刎倒地。 二皇子一脸惆怅,将破损的披风重新披上,命人将刺客厚葬。随后,继续拉着阿柯喝酒。 阿柯天真地发问道:“为什么刺衣服也算报仇呀?” 二皇子沉默片刻后轻笑:“因为,活人总要给死人一个交代...皇叔,再给你说件有趣的事。”二皇子将空酒瓶扔到一边,“出发前,我刚出皇宫,便看见一只黑猫在街上跑来跑去。后来,一位路过的老伯赶忙跑过来,好心劝我不要出征。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出门前如果看见黑猫,就会倒霉十年。我不信邪,只是对他说了句谢谢,虽然他看上去真的像在担心我,但我仍然不予理睬。可现在想想,才刚出来,没多久便遇到这种事,或许他是对的。” “这叫什么话,殿下你想得太多了,我们那到处都是黑猫,我和小米还有大哥不还是好好的嘛。”看见二皇子仍然眉头紧皱,阿柯只好拍拍他肩膀,说道:“不如...我再唱首歌给你听?” “哈哈哈,皇叔啊,和你在一起总是能变开心。好,你唱吧。”二皇子又露出笑容。 “ 时间的箭头 都指向你铩羽而归的地方 你会前进 但终究还是得要习惯投降 ... 这一场不会流血的仗 只有自尊会受伤 成王败寇的铁则 跟现实没啥两样 ... 阳光从树叶细缝露出了笑容 温暖了我的美梦 只有笼里的画眉羡慕着天空 却从来没有人懂 ... 我手指放松 我目光如龙 当敌人是空 我左右开弓 我气势如虹 将炮马尽用 ” 第七章联邦 “嗨!” “......” “不开心吗?” “......” “我认识你,你叫阿萝。你还记得我吗?” “......”阿萝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袍服袖口的线头,缓缓抬起头。面前的黑发女子她似乎也有点印象。 “我叫菱。我们以前是‘同行’。” “...找我套近乎吗?” “不是。” “我可告诉你。我只是徒有虚名,事实上却一无所有。想从我这捞到好处,劝你还是放弃。” “我是想说,如果你现在没地方去,不妨来我这吧。” “你?你还干老本行吗?” “不了。我亲生父亲死了,没想到的是,他居然给我留了些遗产。虽然不算多,但够用非常久。我盘了间店铺,准备做点小生意。” “我不会做生意,你找错人了。”对于菱的招揽,阿萝内心并无反感,但此时心绪杂乱,脑子一团浆糊。 “没关系,大家都不会,可以慢慢学习。” “大家?” “嗯,对,还有些弟弟妹妹们。他们也是无家可归的人。” “......”阿萝眼神微微闪烁,但很快又黯淡下去。 “没事...是我考虑不周。毕竟,咱们身份有别,并不应该有非分之想。但,如果有困难,你随时可以来找我。我很早就注意到你了,因为,你的眼睛好漂亮。” “......” “这是些吃的,你先拿着...我就不打扰了。” 说着,菱行了一礼转身离开。就在她行出十多步时,后方却出现了一声带着啜泣的轻语,阿萝喉咙里发出一声压抑的呜咽:“...带我,走吧...” “带我走吧。”阿萝手指颤抖着抓住衣角,指节发白,重复着同样的话。 冰晶般的细雨夹杂着雾气,雨滴落在阿萝肩头,却像被一层无形的屏障弹开。雾气似乎渐渐凝结成细小冰晶,在两人发梢结成星芒状霜花,菱的背影在雾气中若隐若现,仿佛一道光刺破了黑暗。两名少女在氤氲无人的青砖石街道上紧紧地拥抱。阿萝的哭泣十分安静,听不出悲伤,却有着浓厚的死气,无助、迷茫。 城市正中央的广场,插着一杆白底印有黑色圣徽的旗帜。圣徽,是神明的象征,图案再简单不过了。绝对的正立方体,表面布满圣洁的符文,一柄垂直光刃从中劈开,似是将时空一分为二,光刃边缘泛着微弱的蓝光,仿佛在呼吸一般。各地的教堂都有圣徽标志,只不过此种白底黑字的旗帜放眼整片大陆上也已不多见。 巴特克国,这是位于奥乌托湖中的一座岛屿,是皇家世代的私人后花园,而此时,已成了欧托骑士团的领地。 说是岛屿,但面积、物资、人口却一点也不小。多年前,卡洛与迦撒特的战争导致神国内的杜姆骑士团的分裂,其中的一半继续留在神国内,而另一支则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卡洛。各方势力对这样一支强大的军事武装集团都不敢小觑,既不敢与之为敌,也更不可能轻易接受。骑士团辗转各地几十年,许多成员都已白发苍苍。最终,大约在十年前,经过二皇子的一番运作,将巴特克国暂借给骑士团作为领地。 此时,二皇子以及阿柯一行人已经来到了这座岛上。从京畿最近的港口登船进岛并不需要很久,但考虑到此次的行程以及目的,所以二皇子并没有带太多人马上岛。 旗帜之下,除了二皇子众人,还有一位白发老者,看上去年事已高,但依然披着轻甲,神情谈吐颇有贵族风范。 “皇叔,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欧托骑士团大团长赫拉得。”二皇子礼貌地介绍道,随后又向老者介绍了阿柯,“团长阁下,这位是新册封的罗斯亲王。” “老先生您好。”阿柯微笑道。 “马尔斯公爵闻名大陆,今日相见实乃三生有幸。”老者虽然面容慈祥,但却没有任何服软的意味。兴许是因为年纪,相比于阿柯,他倒是对二皇子以及阿德更加恭敬。 二皇子此次前来是为了调动兵马,这座岛除去骑士团本身,其余的势力依然效忠于皇族。又或许是时间仓促,二皇子直接选择在广场上明目张胆地交谈东征事项。也确实没用多久,一系列事宜便商榷完毕。看来,双方在事前便是早已做好了大部分协商。结束后,大团长将一枚破损的骑士团徽章递给二皇子,徽章上似乎还有着一道明显的裂痕。二皇子目光微凝,并未阻止。 骑士团本体抽调二千骑兵随二皇子东征,另外岛上还可以再调出五千步兵。除此以外,骑士团承诺提供医疗资源。说到这,便不得不说欧托骑士团另一个看家本领——医疗。 杜姆骑士团原本便是一个带有医院性质的组织,医疗水平冠绝于整片大陆,骑士团分裂后,先进的医疗技术也随之带来的帝国。经过这些年的学习研究,骑士团的医疗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不仅如此,他们还接收了许多各地来的学者,进行学术交流。 当然,骑士团之所以愿意提供帮助并不仅仅是因为二皇子收留了他们。按照二皇子的话说:“他们只不过和我们有着同样的利益罢了。他们需要回家,西边才是他们的归宿。只有我们有帮他们实现目标的可能性。” 第三日的傍晚,一众人马集结完毕。对于五千步兵,二皇子没有太多顾虑,说到底,这些本就是他自己的人。而那两千骑士,他也是亲自一一挑选。不过,让阿柯不能理解的是,二皇子居然选了一个看上去唯唯诺诺的年轻骑士来作为这两千骑兵的统领。二皇子对此没有过多解释,只说这是最优解。在与年轻骑士交谈时,他将一枚刻有皇室徽记的戒指抛给青年骑士,戒指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骑士稳稳接住。 乘着天还没黑,二皇子准备带着人马即刻坐船离岛。 “皇叔无需急着离开,明日天明再走也无妨。一切事宜,男爵自会告诉你的。咱们后会有期,您且好好保重。” 夜幕降临,湖边的沙地,正躺着一名黑发青年。 “大哥,你睡着了吗?”阿柯走近后,小声问道。 “没有,我在,看星星。” “你闭着眼睛怎么能看得见呢?” 那是一个星光璀璨的夜晚,义父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响。 多年前,也是在一片湖泊前,树下靠着三道身影。阿离坐在正中央,他的左右两侧各靠着一个孩子。女孩一脸傻乐,而男孩则是神情冷漠。 “义父,今天又有好多星星。真开心。”女孩对着阿离傻笑道。 “是啊。”阿离扭过头拍了拍男孩的脑袋,“阿德,天天一副死样子,开心点啊,和阿萝好好学学。” “哈哈哈,大哥今天和别人打架又没打过,下午还和我生气嘞。”阿萝站起身走到阿德身边,用脚尖轻轻戳了戳阿德的腿,见他没反应,又调皮地踩了他的影子,可阿德依然一句话也不想说。 “打架不好,不要逞凶斗狠。我来教你们看星星好了,学学天文知识,以后也不至于迷路。”阿离站起身,走到湖边,闭上双眼。 阿萝赶忙仰头凝望星星,阿德却在一旁偷偷欣赏着阿萝的侧脸。 “父亲,闭上眼睛还能看见星星吗?”阿萝问道。 “睁开双眼可以看见满天繁星,闭上双眼,星辰大海便都在你的脚下。” 说完这句话,阿德睁开双眼,却只看见了一旁的阿柯。 “阿柯,你会不会怪大哥太自私了?这段时间,你一直在迁就我的计划行动。” “这有什么,我本来就是来帮你的,树老头不是说过了嘛。而且我自己也没要紧的事,去哪里,去做什么都无所谓。” “唉,如果...算了,我不想说不高兴的事。” 看见大哥眼神再次黯淡,阿柯可着急了:“大哥,你怎么又不高兴?不然这样好了,我给你唱首歌?二皇子每次听完我唱的歌都会夸我唱得好听。怎么样?” “呵...又来了,,,唱吧。”说着,他握紧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掌心。 “ 说着笑着的午后 钟声一直在停留 风声静静躺着在诱惑 我一个人在角落 没有你陪伴的我 连寂寞都笑我太堕落 ... 在你的身后 时间把画面都带走 时间把镜头带走 不假思索 回忆不放手 好想再跟你牵着手 牵着你给我的温柔 哭过以后眼泪还是不停的流 雨下过之后 街角出现彩虹 泪流干之后 有彩虹 ” ...... “这是什么花?”阿柯对着眼前的女子问道。 “别,能请先生您说一下这是什么花吗?”一旁的阿德打断众人的对话,对着女子身边的男人指了指。 直到后来,阿柯一行人离开时,比克方才明白阿德那时意欲何为。 “阿萝告诉过我:‘如果女孩告诉男孩那朵花的名字,那么男孩以后只要看见花便会想起她。’” 比克和罗特在吉哈登的城外经营着鲜花生意,大片鲜花此时正值花期,肆无忌惮地盛开,红、黄、粉、白、紫万紫千红。这种刚才被阿柯问的花当地人称为“怡涡海”,无花柱但花瓣巨大,十分具有观赏性,最为联邦人的喜爱。 夫妻二人生活富足,种花不为挣钱,只是喜欢郊外安静恬宜的生活。哪怕见到大批的人马,也没有任何惊慌,对于眼前三位紫瞳之人亦是十分和善。他俩并不如皇都中的平民看见麦希莱那样兴奋不已,而是对大家一视同仁。 罗特用晒好的干花给众人各沏了一杯香茶,沏茶时,恰好袖口滑落,露出腕间狰狞的伤疤。比克见状,轻轻握住她的手,将袖子拉好。 小米自坐下以后便一直眺望向远方的风车,或许是发觉了少女的疑惑,罗特解释道:“风车是我们立德联邦的特色,这里水网纵横,几乎哪座城周围都有风车。它们可以帮助排水,也能用来加工大麦、油料、香料,甚至锯木头,造纸也能派得上用场。” 晴阳下的和风带来一阵惬意,众人微微泛红的面容留在这美好的季节光景之中。阿德手指神经质地摩挲刀柄,不禁地幻想起以后的生活,他也想如比克一般,带着爱的人住在这与世无争的郊外,不再去理睬繁杂不堪的世事。想到这,他很自然地问起二人的过往。 比克留着金黄色的长发,发丝随风窜动,正好衬托出他的粗犷豪放。是啊,他对待众人十分亲切,一如认识多年的老友一般。 “我和罗特都不是本国人,而是从神国迦撒特一路逃来。”比克语气平静,但手指不自觉地握紧了茶杯。罗特则低头看着茶杯中漂浮的花瓣,眼中闪过一丝痛楚。 比克是孤儿,被神国的一户农民夫妇收养,后来被当地的一位贵族看中,让人传授他一身武艺。待他长大之后,便在贵族家里做事。原本,以比克的身手、领导能力以及他的一身豪气,在贵族的赏识下一定能有一番作为。但后来老家主突然逝世,兄弟阋于墙,他的几位继承人为争夺家主之位打得头破血流。比克也在一番陷害之下,背上噬主的黑锅,无奈之下一路逃亡到圣城——罗赛那庭。 罗特与比克一般,也是孤儿,自小被大户人家收养,当了公子的侍女,跟着公子身后学了些武,但只有皮毛,仅能自保。后来,公子为了某项业务前往罗赛那庭,几月都没有音信,她便乔装打扮,来到圣城。 罗特那一日乔装打扮,潜入圣殿,月黑风高,恰巧遇见同样做贼心虚的比克。比克下意识便一剑刺出,待点起灯后才发现是个女子。圣殿内的骑士很快便赶来,也得亏他身手不凡,即使带着女子也安全地逃脱了追捕。 来到圣城外城外的郊区,罗特才发现女子受伤极重,但他此刻更不能带着女子回城找大夫,那简直就是去投胎。谢天谢地,就在此时,远处路过一群商队,比克见他们的打扮,看出了不是本地人,多半是卡洛帝国的商人。情急之下他顾不上许多,抱着女子上前求救。 为首之人叫巴德,是一位富商,早年还精通医术,二话没说便为女子医治。 “后来,比克大哥一直悉心照料我,没多久我便恢复得差不多。”罗特说罢,再次为众客人斟满花茶。 “那之后,我们又在神国经历了很多,本想着洗清我的冤情,可没想到...”说到这,比克突然释怀地轻笑一声,似乎并没有再在意过往的事了,“我和罗特看透了世态炎凉,神国里尔虞我诈太多,我们只想平静地生活,对那些是是非非已不再有任何执念。巴德先生是个值得信赖的大好人,他看我们走投无路,便将我二人带来卡洛。这期间有许多艰难险阻,全凭先生相助,恩情犹如再生父母。来到这之后,还给我二人这块地,供我们生存。” 阿柯听罢,再一次加深了对于神国的厌恶,小米二人只当作故事来听。阿德自是不同,目光游离,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画着几何图案。但当巴德这个名字出现时,他便不再沉溺于故事之中。这位巴德先生不是一般平民,乃是现如今立德联邦的轮值首相。 巴德不仅在联邦,在帝国之内都是赫赫有名的富商,他的事迹阿德也是听过不少。他并不怀疑这位先生是一位善人,但他可知道,巴德帮助过的人众多,却每次都无偿帮助别人。一个商人,生意能做得那么大,不可能一直干赔本买卖。他不收任何利益,只能说明他所图更大,只不过,大部分时间不需要去“收账”罢了。 在阿德看来,以比克这样的阅历,不可能一点也不明白这样的事实。唯一的解释便是,他不在乎,在他看来,任何偿还行为都是能够接受的。 夜幕下的花海又是另一番景致,群星的荧光坠落于花海之上,像是一层薄薄的雾纱。芬芳漫溢,四散而开,阵阵的幽香让人不禁产生旖旎奇妙的幻想,就在这春风沉醉的夜晚。 看着篝火另一端的比克二人,阿德再次产生羡慕之情。这般唯美的场景,儿时,他也曾经拥有过,如今,为了再次重塑镜头,他付出了太多辛劳汗水,可到现在依然难以望其项背。 阿柯和小米自是不以为然,一直在给二人讲述自己在岛上的所见所闻。比克二人经历不少,但年纪并不太老,看着也就至多比二皇子大几岁。对于阿柯二人的讲述,也是十分感兴趣。 一旁的阿德一点也看不出喜悦,他再次感到格格不入,眼前的几人都可以心平气和地享受生活中短暂的惬意美好,可偏偏自己,始终不能把悬着的心放下。隐隐的,他似乎能闻到小米身上飘来的花香,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湖边。 良久,似是看出大哥的心事,阿柯大笑道:“比克大哥、罗特姐姐,我在家乡学了很多歌,二皇子都夸我唱得好听呢。认识你们真的很开心,要不我给你们唱一首怎么样?” “好啊!老弟你尽管唱。”罗特笑道。 看到一旁的大哥也点头,阿柯便又开始了: “静止了 所有的花开 遥远了 清晰了爱 ... 不要你离开 距离隔不开 思念变成海 在窗外进不来 ... 欠你的宠爱 我在等待重来 天空仍灿烂 它爱着大海 ...” 清扬的歌声在悠悠花海中回荡不息,花瓣随音波泛起荧光,空气中浮现出细小的光点,众星随着女王的王座转动,等待着破晓。 阿柯随着比克一同上了这艘商船,除了小米、阿德以外,只带了蕾塔迪等几位亲信,其余人员依然在吉哈登的郊外驻扎等待。 在比克的带领下,众人沿着这条勒尼河一路向北,只花了一日不到的时间便来到立德联邦的首府——达姆特。 立德联邦最早是七块不同的小地区,在几十年前,七块地区组成联邦同盟,合为一整片地区。联邦内以商人阶级为主,最初也是由他们组建内阁,以此作为最高的行政机关,巴德作为总理,同时也是这一届的轮值首相。而二皇子所说的圣枪碎片,便有一块在此地,由每届的轮值首相保管。收回这块圣枪碎片也是此行的一大重要原因。 单单要说土地面积,立德和众多大行省完全没法比较,加上河网密步,整个联邦可称得上是散装而成。但就是这么个小小的联邦,在经济上,可是名列前茅。密闭的河网,造就了本地高度发达的水运事业。另外,造船技术也首屈一指,连马尔斯也自叹不如。水运的发达间接带动了陆路运输的发展,所以,单单运输行业,立德便占据整个帝国至少八成的业务。 “二十三号茶馆”,这是达姆特市民们最常待的茶馆之一。老板小蒂此刻正亲自为店里的客人泡茶,并不是因为来了几位大人物,她平日里都是这般亲力亲为。 巴德首相她当然认得,有名的大善人,另外几位无需多言,一看便知道大有来头。两位红发少年,在她的认知里,只有马尔斯大公才有这种发色,最近又听闻新册封了一位罗斯亲王,想必就是这男孩了吧。只是,他身边另外一位黑色长发紫瞳武士打扮的青年却让她完全猜不出身份,帝国之内从没有这等人物,但看首相先生对他一口一个男爵的恭敬称呼,一定也是大人物。 茶馆里除了这几位贵客,其他客人如平日一样坐得满满当当,丝毫没有因为几位大人物莅临而影响各自的议题。 达姆特里这样的茶馆大大小小开了上百家,各个年龄段的人都有。他们可不是休闲养老,更不是无所事事的游民,而是实打实的讨论交流。天文地理、诗词哲学、政治军事各种话题滔滔不绝,就是随便从茶馆里挑出个孩子,他也能给你头头是道地说上几句自己对天下局势的分析。这是属于当地特有的,民众交流学习的场所,也正因此,城市一片欣欣向荣之景。 小蒂擦拭着印有七城盟约图的茶盘,想起父亲曾说过,联邦的繁荣是用无数商人的血汗换来的。是的,他的父亲便为了这一事业而献身。经商这件事上,联邦人是最讲究诚信的。曾经,联邦的一支七人运输队,在运输过程中不幸迷失落难于山谷之中。在长达两个多月时间中,他们吃野草、喝露水,最终只有三人生还。但让人没想到的是,那批货物中就有许多食品、药品以及各类能帮助他们脱困的物资,但他们最终一样不少交到收货人的手中。这等事迹并不是个例,因此整片大陆要是谁需要运输货物,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去找联邦。 回到现实,她有些不解,首相先生们的谈话竟毫不避讳,一点也不害怕外人听见。巴德年纪不小,是个忠厚长者的形象。他说话中气十足,声音洪亮。对于他们讨论的事情,小蒂纵然没兴趣,但也被迫偷听了个大概,因为不仅巴德先生声音洪亮,对面那几位身披铠甲的声音更大。反倒是那三位身份高贵的年轻人几乎是一句话也没讲。 “神国闭关锁国之后,你们的贸易量直接少了一半都不止,事成之后,我们保证最快时间恢复你们的贸易。联邦境内军事力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方面不用担心,我们来负责。我们需要的也很简单,您应该明白吧。” “生意人向来讲究双赢哦,只有大家都开心才能赚更多哦。我们会尽力为你们提供物资以及资金帮助。神国的封锁确确实实削减了我们的运输贸易哦,但联邦产业转移的各项举措都进行得十分顺利哦。单单是怡涡海的种植便已经抵得上许多小行省的所有生产总值哦,业务的扩展已经化解了大部分矛盾,我们的生产力几乎快要过剩了哦,神国市场的重新运作也只是锦上添花罢了哦。至于,破枪的碎片哦,拿去好了哦,已经给你擦得锃亮了哦。”说着,他轻叩茶盖三下,茶盖发出清脆的响声。随后,将一枚刻有圣枪图案的铜币推给阿德,铜币在桌面上旋转,最终停在阿德面前。 小蒂对于这些对话听得也是似懂非懂,好在最后看见大家都开开心心地喝完了茶。她虽是开茶馆的,但和茶馆里的客人完全不同,对所谓的时事热点、学术交流完全没有任何兴趣,加上父亲的前车之鉴,让她对于风险投资产生了极大的抵触心理。她想的只是每天做好生意,赚点小钱,简简单单地过完此生。 第八章流沙 小河边的大石头一侧,靠着一位神情漠然的年轻人。桂左手端着一大瓶啤酒,右手握着一只快冷掉的烧鸭。他丝毫不在意烧鸭的温度,吃一口肉就要喝一大口酒。 与讷汀市的大部分人不同,桂是少数下班还能看到太阳的打工人。 桂没有任何过人之处,是千千万万的平凡青年之一。在他刚踏进这座城市时,尚且还有些许对未来的期待。那时的他,刚服完兵役,突然顿悟,因为在他的设想中,世界上不会再有比当兵更糟糕的事情。连这都熬过去了,似乎以后的生活会更有盼头吧。可谁知道... 在桂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对世界就不太抱有期望。在军队里,他终于发现了,世界上原来还有更加糟糕的事。但更让他想不到的是,世界上糟糕的事竟一茬接着另一茬,生活,永远都有下降空间。 这座城市的一切,让他几乎已经丧失了作为人该有的欲望,他只是在混吃等死。桂每天的工作是操作一台老旧的纺纱机,机器的轰鸣声让他耳朵生疼,棉絮飞进他的鼻腔,呛得他咳嗽不止。他曾试图改进纺纱机的效率,但工头冷冷地说:“你只是个工人,别妄想当发明家。”后来,他学会了像机器一样重复动作,连思考都成了多余。 隔壁工位的李华总念叨着:“再熬几年就能当工头。”桂却知道,李华已经念叨了十年,而他的工资只涨了几个铜板,克扣的款项却越来越多。 邻居李婶总爱问他:“什么时候娶媳妇。”桂只是笑笑,心里却想:娶媳妇?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谈什么家庭。后来,他干脆绕道回家,避免和李婶碰面。这里有另一项指标多半也是无人能及,生育率全大陆最低,孩子这一“物种”,在讷汀市这类新兴城市少得可怜。养个孩子比养牲口费钱,并且,这样烂透的地方,自己遭罪不够,还要拉上个无辜孩子一起吗? 桂偶尔会收到家乡的来信,信里总写着:城里机会多,要好好干。他每次读完都苦笑,心想:机会?城里只有桑码的阴影。 如今,他不在乎钱,也不对爱有幻想,得过且过,每天只能不断地找乐子。可悲的是,如今,他对于物质层面的享受欲已经快要消失殆尽了。大多数人天黑了都不一定能下班,可他不在乎,干完活便直接走人。也不和别人交流说话,上级让他干活,他每次都做不好,久而久之,除去最基本的工作,领导再不敢给他安排活了。 每天收工后,他都会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买一瓶劣质麦酒和一只冷掉的烧鸭,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这是唯一能让他短暂忘记现实的方式。他甚至懒得加热,因为,热了又怎样?味道不会变好,生活也是。说到这,越蓬又一项数据应当也是冠绝整片大陆,无人能及,那便是饮酒量。桂这样的年轻人,每天喝上个十来瓶酒根本不稀奇。 如今天这般,烧鸭的油脂在冷风中凝结成白霜,他却像吞咽沙砾般机械咀嚼,仿佛连味觉都成了生活的累赘。他不在乎冷掉的肉上略微发腻的板油,只是机械般地咀嚼吞咽。无喜无悲,空洞的眼瞳中溅不起一滴水花。有时,他也会羡慕那些对生活不放弃的人,或许看不透也是种幸福。桂偶尔会梦到自己变成一只蚂蚁,在巨大的齿轮间爬行。每次醒来,他都觉得这梦比现实更真实。 “这位大哥,你知道桑码集团总部怎么走吗?” 就在桂继续发呆时,问话声惊飞了河边的白鹭。桂缓慢转头,看到一位红发少年逆光站着,紫色瞳孔在落日下泛着琉璃般的光。少年身后不远处,一群血红战袍的士兵正沉默地擦拭刀鞘,战袍的颜色让他想起了军营里长官虐待士兵时的残阳。 “麦希莱?”桂的喉结动了动,烧鸭的油脂从指缝滴进泥土,“找桑码?不幸的是,我恰好就在那里工作。” 至此,又不得不多嘴提一下越蓬行省一种奇特的现象。要问整个帝国哪里的人对神的信仰最牢靠,那一定是这儿了。但是,如果人们真的见到麦希莱,是绝对不会有任何反应的。他们信仰的只是虚幻不可知的神,对于一切真实的存在都不会抱有任何敬畏之心。这种行为也似是对待生活的无力反抗,对一切都不再抱有希望,不存在于现实的神灵更可以带来些许无意义的安慰。以至于,此地所信仰的神明已经“变异”得千奇百怪,外省人员多半会把之当作邪魔。 教堂被改成了桑码商行的仓库,女神像被贴满桑码的促销传单。礼拜日,神父的祷词念到一半时,会突然掏出集团赞助的止痛药叫卖,或者推销桑码的债券。 “我们有事情想和他们商量。”阿柯回答道。 “他们?他们除了有钱有权,其他的都是假的,能商量的就只有利益...也对。”似是觉得说话有些不妥,说完此话后他又立刻道了句抱歉。 桂在桑码苟活了多年,对这套规则再清楚不过。行省内存在着各个大集团,森特、奈云、德弘等等,几乎垄断了行省所有的业务。而讷汀市的地头蛇,当属十多年前崛起的桑码集团。不说别的,桂今天买烧鸭的路边小摊,别看人家小,那也是桑码集团的产业。街边卖烧鸭的老头挂着桑码的工牌,油渍浸透的袖口绣着集团标志——一只掐住麦穗的铁手。 原本,城市中还存在着一些真正有实力有技术的小集团,他们的创新力带来技术的发展。但毫无例外,他们都没钱,难以长久地维持下去。可是,自从出现桑码之后,一切都变了。桑码集团最早便是靠着抄袭模仿发家,在外地资本的帮助下,很快在讷汀占据一席之地。他们的目的说到底只是利益,利用资本一步步扩大产业规模,各行各业都被他抄袭个遍。原本有技术的小集团没有资本扶持,自然而然迅速陆续倒闭破产,更有甚者为了生存,只得选择被桑码吞噬。而被收并的集团在桑码的干预下,也渐渐失去了往日的活力,不断开倒车,最终只能制造一堆可产生资本的失去生命力的垃圾商品罢了。 到了如今这种局面,讷汀已经离不开桑码集团,城市里的平民百姓更不必说,他们的出生、学习工作、衣食住行等等方面,甚至他们的棺材以及火化,都有桑码集团的影子。他们对集团恨之入骨,但又无奈离不开他,甚至只能加入,不断为之制造资本。这座面积不大的城市,几乎已经完全找不到农民,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本地人都没几个,大多都是像桂一样从外地赶来的打工人。 桑码集团的广告牌覆盖了整条河岸,连流浪汉睡觉的纸板都印着“桑码商行,为您提供一切所需”。桂每次看到都会冷笑:“一切所需?连呼吸都要交税。” 桂的每天早餐是从桑码粮店买的陈米粥,午餐是桑码食堂的廉价豆饼,晚上喝的麦酒是桑码酒坊酿的劣质品。就连他住的棚屋,也是桑码地产开发的工人宿舍,月租占了他工资的一半。自己每天步行上工,而桑码高层的子女却坐着马车呼啸而过。有一次,一辆马车溅了他一身泥水,车夫扔出一枚铜板:“抱歉啊,穷鬼。” 今天下工时,街上挂满了桑码的灯笼,但没人庆祝。桂站在窗前,看着空荡荡的街道,心想:连节日都成了商家的促销工具,还有什么值得庆祝?集市上摆满了桑码商行的货物,从布匹到铁器,甚至连蜡烛都印着桑码的商标。桂拿起一匹布,发现价格又涨了,他苦笑着放下,看向了更远处便宜的二手货摊。 阿柯等人在一旁耐心地听着桂的阐述,更加有了兴趣。阿德唏嘘不已,斥问道:“他们难道不知道反抗吗?” “小哥,您在说笑吗?有什么好反抗的?反正就我们这些最底层的贱民,除了沦为他们的玩物,还有什么能力?你以为我们混成这样都是他们的错?我们是最低劣的物种,那些高层管理者官商勾结沆瀣一气。我们这些人不仅不团结,还以成为他们的走狗为荣。本质如此,大家关心的本来就只有自己。对我们好的人,就是好人。”桂依然用着最最平静的语气,毫无波澜。 桂的这番说辞,当真让阿德欲说还休。他无法理解,为什么眼前的青年能用最平淡的语气说出最让人气愤的事实。 “其实,我曾经多次试着相信别人,但差点全家都被出卖...我们这种底层小人物实在是太好打发。请您不要误会,完全如我一般的人,在这里并不多。大家多少都对未来抱有些许希望,他们比我会自欺欺人,我不如他们。”说完这句,桂的酒也已经喝完,他将酒瓶直直地丢进河里,砰的一声,瓶子碎裂,随着河水流向城外,“管理者们只要给他们随便许诺些虚名,再利用一些规则极其复杂繁琐的升级制度就可以轻松拿捏住我们。人穷志短,我们这种人实在是太容易屈服,毕竟尊严根本不值钱。只要让我们在能活和活不下去这两种状态下一直徘徊,就不会有人去造fan,毕竟,不到万不得已,我们干嘛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反正又得不到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 阿德再次语塞,正反两面,他都找不出话去应对青年。沉默良久,他想通了,眼前的青年也许真是活明白了吧,只不过正因如此,他有种看破红尘般的顿悟之态,世界上一切的是是非非都不能再影响他。而他们此行要找的也不能是这类人。 “哥哥,你每天都来这看太阳落山吗?”小米问道。 “是啊,太阳会落下,但我不会...二位麦希莱,我想问你们个问题。”桂对着阿柯和小米说道,说这句话时,桂才终于表现出原本该有的尊重和严肃。 “你问吧。” “很显然,这座城市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是集团的工具,他们不需要我们的时候便会将我们随意抛弃。但最开始却并非如此,有很多人愿意为了城市,甚至更大的团体而奋斗。事实结果也确实很美好,我们变得更大更强,繁荣昌盛。但是,仔细想来便会发现,集体的前途一片光明,个体却一片黑暗,这种情况下您该如何选择呢?是不顾个体,继续壮大集体,还是抛弃集体利益,只为让每一个人活得好一些呢?”桂露出浅浅的笑容。 “第二个。”二人异口同声答道。 一旁的阿德原本还准备好好考虑一番,见弟弟妹妹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着实吓了一跳。可他又能说些什么,自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没有任何立场,说什么都是错的。 见此情景,桂看向阿德,笑道:“武士先生,您呢?如果您也这么想,您又能做些什么?去把桑码集团高层全部灭口?还是说把集团的总部放把火烧了?呵,我胡说的。倘若你真这么做,城市里的平民以及中下层士兵一定会奉陪的。集体是条吞吃千万人的长河,但每滴水都觉得自己在奔向大海。” 说完这些,桂起身,拍了拍尘土,朝着太阳下山的方向走去。 “你去哪?” “我去做唯一能让我开心的事。”桂走向落日时,影子被拉得很长,像一把折断的剑插进河岸的流沙里。 ...... 红正在前往邮局的路上,前不久,她收到了桂寄来的信,信的边缘沾着暗褐色污渍,像干涸的血,又像劣质啤酒的残渍。 讷汀市发生了件大事,而那些事说不定很快就会降临在欧瑟市之中。 阿柯一行人领着一小队人马正巧路过邮局门口,瞧见门口木杆下坐着位褐色长发年轻女子正对着一封信傻笑。 此番情形倒是让阿德回想起了自己的过往,每次他最期待的便是收到海的对岸寄来的信。 “‘一想到将要收到你的回信,我从写信时便会感到幸福。’”这句话写在他第一封寄出的信末尾。 无论如何,他不禁对眼前的女子生上些许好感。红笑了好一阵才注意到眼前的众人。麦希莱她当然是知道的,只是眼前一下来了两位红发少年,让她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很快,当她瞧见众人之中那道文雅的中年身影时,她立刻想明白了。 中年人名为卫斌,是这越蓬行省的总督,欧瑟市作为首府,大多数人都认识这位大人物。 说起卫斌,红内心里实打实地敬佩他。在省内,大家都知道这么一件事——总督是最危险的职业。近五十年,但凡当了总督,没一个是有好下场的。有的被刺客暗杀、有的自杀、有的逃亡在外有家不能回,还有还几个现在还在狱中。 “总督先生,您好。”红微微欠身行礼。 没等卫斌行动,阿德便先一步走上前去,直到刚才,他才发现,红手上的信封竟十分眼熟。待到更近时,他瞧见封面上的地址和署名,立刻知晓了女子的身份。 “你叫红是吗?讷汀市有一位桂先生,您认识?” 红这时终于露出一丝震惊,随后很快恢复,焦急地问道:“您好,请问,他确实没事吧?” “他很好。不嫌弃的话,叫我赛格罗就是。” “那就好...谢谢您。” 虽然红之前已经从桂的信中知道了讷汀市的种种,但此时此刻通过一众人的口述,她才完全确定。 说出来让人难以置信,就在前不久,讷汀市的桑码集团竟戏剧性地瓦解了。 就在一天清晨,讷汀市传出了一条爆炸性新闻。桑码集团的老板一家几十口在一夜之间被全部灭口。去过案发现场的绝对会感到不可思议,几十口人竟全都是被凶器一刀批成两半。每个人都只有一处伤口,所以可以肯定他们都是被一击毙命。现场也没有找到任何线索,连脚印都没留下,能这般悄无声息杀人于无形绝对是超一流的高手。 当时恰巧阿柯等人就住在桑码集团提供的豪宅之中,距离案发地不过百米的距离。但即使以阿德的身手和警惕性,他也表示夜里完全没有察觉到任何人。只不过,当他查看那些尸体时,不自觉地露出了难以言明的奇怪神情,似是有些熟悉。 在阿柯看来,这种刺杀毫无意义。他自然不懂政治,但却觉得,杀人如果真的可以解决问题,人们肯定早就动手了。既然这之前没有任何人下杀手,就说明真正造成百姓悲惨命运的并不是这几十个为富不仁的地主老爷一伙。 “大公,我更担心的是军队,如今,他们已经失控了。”总督对着阿柯等人说道,一脸担忧的神情。 在越蓬行省中,虽然政客商人占据社会的绝大部分资源,但一直有一个强大的力量被人们忽视,就是军人。 这里的军人数量相当庞大,只不过都是拉壮丁拖进去的,不论男女,只要不是残疾,全都躲不掉。政府每年在军队上的开销十分巨大,但大部分都用于装备上,还有更多被上层军官贪污。至于中下层的士兵,呵,简直就是全省薪资最低的人群,如果不是靠着公家提供食宿,饭都要吃不起了。种种原因之下,士兵的战斗力几乎已经为零,真要是和周边地区开战,恐怕还没打就得全逃跑,毫无战斗意志。 但此次情况略有不同,阿柯他们属于外力介入,更不必说他们所带这些士兵的战斗力了。对于市内百姓来说,生活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而造成这一切的不是任何外人,恰恰就是自己省内的豪绅政客。桑码集团的这次灭门案成了***,被欺压到崩溃的中下层百姓早已忍无可忍,这下终于无需再忍了。 很快,消息不胫而走。传言称:帝国军直接武力强行消灭了城市里的高层军官。事实上,阿德原本只是打算逼他们下台。但听到帝国军的行动后,那些中下层军官不仅没有任何反抗,反而自发地造fan,一个钟头不到的时间,所有高层军官均被五马分尸,绞杀殆尽,一个不留。外人只当是帝国军杀了那些军官,可事实上,阿德自始至终没动过一兵一卒,纯粹是他们窝里斗罢了。对于帝国军,本地的士兵们十分欢迎,希望他们来接管军队,因为无论如何,他们也不会再有下降空间了。出这档子事,他们也跑不掉,不找个靠山只有死路一条。不说别的,军队中的高层全都是富商豪门,没有任何平民百姓,现在杀了他们,在越蓬也怕是混不下去了。 越蓬行省的军人名义上依然是府兵,只不过经过这些年的经营,早就变了性质。在阿德看来,这帮子人身体素质战斗技巧并不算太差,仅仅是战斗意志低迷,气质上完全不像军人,说是保安都够呛。明眼人都知道,战斗意志低多半是因为他们的对手选的不对,当把敌人设定为省内这些压迫剥削百姓的高层时,生吞了他们的心都是有的。 帝国军当机立断做出了一个看似毫无远见的决策,他们直接将被屠杀军官的财产全部用于提升军人福利待遇。至于空出的那些高层的职位,他们暂时不去管,待到今后,让府兵内部按照实力以及资历威望自行选拔,不再任用任何官商子弟。 很快的,这两只军队大军压境,直接冲入市内,将桑码集团以及政府一众高层全部清洗一遍。桑码集团的高层几乎没留活口,政府稍微好些,倒是留下些人。官员们自是明白,留下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贪污腐败,毕竟在这当官不可能不贪污。 如先前一样,帝国军只负责维持治安以及一些后勤善后工作,所有的杀戮行径皆是当地府兵所为。事变一发生,整座行省都为之震惊,以前可从没有人敢去冒犯高层。现如今,好家伙,竟然能不计后果地去杀人,简直就是胡闹。士兵们欢呼着撕掉军衔,却没人注意到,新发的帝国制服袖口依然绣着桑码集团的暗纹。 事件过后,整座城市出人意料般的并没有陷入混乱。反而如同以往一般,人们日常生活井然有序。先前清洗掉的全是商人以及官员,且都是有背景的豪门。动手的也是府兵中剩余的中下层,加上帝国军维持秩序,平民百姓毫发无损。况且,清洗掉的人大多以行政岗为主,没了就没了,并不影响生产作业,真正负责技术岗位的依然都是普通平民。 当然,这一番胡闹,对城市将来的生产还是有巨大影响的,恐怕经济得倒退一大截,物价粮价飞涨。但奇怪的事,老百姓居然没有任何怨言。大多数人的生活并没有出乱子,而且在帝国军的一番操作下,几乎所有平民的薪资待遇都暂时得到提升,工作强度也下降好几倍。说难听点,整座城市是好是坏,现在和他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自己日子眼见着就有了盼头,似乎能朝着好的方向在发展。如果利益到位了,忠于谁不是忠诚?不过,这样一群人,也确实不敢指望他们能有什么忠君爱国的思想觉悟了。 至于政府以及各个行业空出的大量高层岗位,帝国一方并没有急着去填补。同样的,由帝国出面,举行公开竞聘,有能者居之,一切豪强禁止参选。事实上,这座城市内,现如今也没剩下几个豪门贵族了。 民众们似乎终于看见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反倒隐隐开始对未来充满希望。摆在眼前的事实虽然搞笑,但不容置疑。当这座城市离开高层后,一切都不会变得更差。他们本身就是经济发达的地方,高层占据的不是技术或者领导力,仅仅只是资本和权力罢了。而原本那般不要命的工作大多也是无用功,现如今的局面虽然是暂时的,但足以说明问题。以他们的生产力,仅仅只需付出小部分的劳动力便能保证不俗的生产水平。另一个方面来说,只要他们不再去关注整体的收益,便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 清洗行动收缴的资本数量是惊人的,原本城市超过八成的钱掌握在不到一成的人手里,这笔钱十分可观,帝国并没有染指,仅仅是留下些许以作为士兵的给养,剩下的大头交归当地政府。政府剩下的官员人人自危,虽然薪资待遇得到提升,但仍然是担惊受怕,被迫上岗。不说别的,单单那些脱离控制的府兵便能轻松要他们的命。 帝国提高了府兵的福利待遇,但大多数士兵依然更愿意离开行伍解甲归田。帝国按照个人意愿,对于每位退伍的士兵给予大量经济补助,剩下的士兵再一次被提高了薪资待遇。并且,府兵从今以后不再受地方管辖,帝国中央仅派遣文官集团名义上监督管辖,军队仍然拥有极高的自治权,或许以后还需要建立一块特殊的军区统一管制。当然,他们的军费仍然是当地承担。事实上,当地官员也乐意这种操作。虽然士兵的薪资提高了,但数量毕竟少了大半都不止,就算以后高层的位置补上,能给的也仅仅是他们岗位应得的薪资罢了,少了豪强贵族,军费上省得不止一星半点。况且,这种数量的士兵,虽然威慑力依然强大,但官员们只要不乱来,加上中央的管辖,想来不会有性命之危。 有趣的是,清洗行动后,桑码总裁的豪宅被改造成公共澡堂,工人们踩着他们的天鹅绒地毯进出,泥脚印盖住了地毯上绣的家族徽章。孩子们第一次在街上踢球,但他们却用桑码总裁的头骨当球踢,笑称这是新世界的足球。 “红小姐,也觉得我们胡来吗?”阿德一行人此时正与红在街道上漫步。自从讷汀市出了事后,繁华如欧瑟市,路上的人也少了几分。今天可是礼拜日,以往都是车水马龙水泄不通,现在只有零星的几小团行人。 “那可不是嘛。但无所谓了,反正日子也快过不下去了,破罐子破摔之后,或许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唉,就在这说话之间,前方的广场上又出事了。 也不知因何而起,只看到一众人群来回逃窜呼喊。红望着广场上四散的人群,忽然觉得这座城像一片流沙,你越挣扎着想要改变,反而沉没得越快。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阿德便几个健步飞速冲进人群,众人随后也赶忙前往。 “赶紧,让医生过来!” 大约半个钟头过去了,此时一众人到了政府所在地的大厅之内,虽然红是个无关人员,但也被阿柯邀请来。 “这已经是本月第三十起无差别杀人事件了。”卫斌叹气道。 “虽然这是反常的行为,但在越蓬,发生什么我都不会意外。”红在一旁无奈地摇摇头,随后也是附和着一声苦笑。 “怎么,红小姐这么悲观?”阿德问道。 “事实罢了,你终归是外来人,这种破地方,活着和死又有什么差别。” 总督面对此情此景一时也不知说些什么,卫斌本质上并不是坏人,他是人民们自主选出的,没有家族背景,祖辈都是农民。他也曾有过伟大的理想信念,当选后也立刻清洗各大豪强整顿官场。无奈一切都并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能达到的,不是人改变环境,而是环境塑造人。 “你们既然认识桂,应该也能感觉出吧。这个地方没有希望。” 多年前,为了让越蓬富裕起来,政府决定尽一切力量让那些有技术有能力的集团率先富裕起来。随后,以森特、奈云、德弘集团为代表的各大民营集团慢慢壮大,甚至已经到了富可敌国的地步。同样的,政府也从这些各大集团得到种种资源,官商勾结的局面牢不可破。虽说权力依然属于政府,但这对于底层百姓来说毫无意义,上层社会的博弈,只有后果一定是让给他们买单的。 欧瑟市作为首府,是全省最富有的地区,但也同样是百姓过得最不幸福的地区。红自小便出生在这,他的父母都是最底层的工人。小的时候,她也有过许多远大的梦想,但渐渐地,身边发生的一切,让她以及她的同龄人们彻底失去希望。 在学校里,总有那么些人横行霸道,他们不仅欺负学生,连师长也不放过,但没有任何人敢处理他们,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投胎投得好。红拼了命的学习,但最终发现那些有家族支撑的同学即使什么都不做也能轻松得到他们梦想中的一切。最可笑的是,如她这般的平民,最理想的工作竟然是去给大集团当走狗。普通人即使拼尽一切也只配给别人当狗。 后来,红在服兵役时认识桂,种种相似的经历让二人成为知己至交。再之后,他们到了不同的城市,彼此之间约好了今后只通过书信往来,不再见面。 “你们为什么不结婚呢?感情不是挺好的吗?好像也挺合得来的呢。”一旁的小米问道。 “呵,结婚。”说完这句话,红看向前方苦笑着的总督。 在欧瑟市的许多店铺门口经常可以看到禁止儿童进入的指示牌,这不是开玩笑,是事实。也不知从何时起,人们对于儿童产生了极大的厌恶。孩子除了给自己带来负担,还能带来些什么?物质上只会不断向自己索取,精神上更不必说。城市里的年轻人看不到希望,每天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工作,但最后挣到的钱仅仅只够自己勉强度日。光是吃喝就是一大笔开销,更别说住宿,大部分人不吃不喝几辈子也买不起房子。养活自己倒是勉强可以,但结婚和生育已经想都不敢想了。 且不说物质层面,精神层面一样如此。人与人之间越发冷漠,人们只谈利益,毫无感情可言。照理来说,真正欺压平民的是上层官商,底层民众应该团结一致,但事实上,他们反而乐意欺压自己的同胞。没有人再有闲心去关心身边的人,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虽说这并没有什么错,但人与人之间便很难再有温情可言,更别提什么理想信念了,人们懒得遮掩,露出动物的爪牙。不过这倒让人们产生另一种生活态度,既然未来已经没有什么希望,那就放纵自我,只争朝夕,所以大部分人的脸上反而还能看到笑容,尽管,没人能完全明白为何如此。人们疯狂地饮酒买醉,甚至服用致幻药物,各种灰色交易横行,却根本没有人管,像是在享受着最后的狂欢。 同样的诡异的事情又一次发生,在欧瑟市,灭门惨案竟再次上演,只不过这次的主角比起桑码集团更为庞大。要说省内最大的集团,必定是森特集团,毕竟全省超过五分之一的经济都是由他们贡献的。当然,其他集团也不是吃素的,但排座次时,森特集团永远都是无争议的第一。此次惨案的案发地便是森特集团的总部,死亡人数更是达到了三百多。 讷汀市的事让各大集团人人自危,在得知帝国的使团已经率先一步来到欧瑟时,森特集团的老大便迅速通知其他各大集团首脑召开紧急会议。召开会议的这天恰巧是帝国使团到达的第一天,而集团们的首脑以及其他高层也就是在这一天遇害。 蕾塔迪协同政府一同前往案发现场调查,结果让他震惊不已。三百多名死者无一例外,都被砍成了两半,皆是一击毙命,手段极其残忍,与讷汀市的灭门案看上去应该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凶手倒是有些侠义心肠,因为杀的都是豪门权贵,而那些受雇的守卫、佣人只是打晕并无损伤。死者半数以上是森特集团的人,其他诸如奈云、德弘集团因为是客场,所以只有最高层的几位受邀者被杀。让蕾塔迪感到不解的是,要说桑码集团一案,毕竟是在自己家中被杀,无人看守,倒也能解释通,可这次是在森特集团的总部大楼里,守备森严,光是安保人员就有好几百,但竟然没有任何一人察觉到蛛丝马迹。究竟是什么样的高手,能有如此高深的伪装手段以及诡秘的手法,想来绝不会是寂寂无名之辈。 接下来发生的事倒也和讷汀市相差无几,只是手法不同。本地的府兵早在听闻讷汀市的事后,便开始跃跃欲试,而中高层则是学乖了,一早便卷铺盖全部跑路。待到帝国军赶到时,不费吹灰之力便完成整编,接下来,就又轮到了对大集团的清算。 要说桑码集团,也只能在讷汀市为非作歹,在省内的其他地区影响力有限,但以森特集团为首的老牌集团可不同了,影响力遍布整个行省。同样的道理,杀人倒是简单,可杀完了之后呢?如果因此造成其他地区集团分部高层集体跑路,那短期内便很难恢复生产了。 最终,当地一项特有的律令成为此次事件最滑稽的突破口。越蓬行省多年前便规定所有人都必须服兵役,而几乎所有大集团高层全都通过权钱交易躲过这一劫,因此,帝国便联合政府强制执行,那些漏网之鱼这次全都无路可逃。不过,可没便宜到让他们在本地服兵役。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去马尔斯公国,要么去兰齐行省。最近草原东方的部落战事吃紧,去兰齐自然得是去和草原异族实打实地干架,而这帮子老爷都不是年轻人了,七老八十的不在少数,所以大多数人都选择去了马尔斯。兰齐在帝国最东方,虽然地广人稀,但环境恶劣,夏天有瘴气,冬天更是冷得不像话,更有可能被草原蛮人打死。当然,也不是没人反抗,但本地的府兵可是虎视眈眈,帝国虽然派了人暂为领导,可好像并没有真正管辖他们的意思。 待到豪强老爷们前脚刚踏上从军的路时,帝国便联合政府下令,所有私人集团收归国有,各大集团高层的财产也被全部收缴,等待政府重新分配。大集团全都按照具体的业务划分成无数个小集团,至于首府外的其他地区的子公司,干脆全部独立,并且由当地政府再次进行业务划分。最终,越蓬行省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经济倒退,也再没有任何一个大集团,转而出现了成千上万个小集团。但平民百姓可不管,他们只是感觉到薪资待遇提高,工作量以及工作时间明显下降。而原本上涨的物价也随着帝国和政府的干预,一点点地缓慢恢复。 “姐姐,你做饭可真好吃。”阿柯此时正和小米、阿德在红的家中做客,他们刚刚吃的这道菜据说是红家乡的特色——烧汁锅巴。 “以后,如果你们还来这里,提前写信给我,我再做给你们吃。”红这两天的心情很是不错,已经愿意亲自下厨做饭了。 “你很有头脑,去政府工作一定能有一番作为,最最重要的是,我们也可以顺便帮你打通下人脉。”阿德说道。 “怎么,刚刚清洗完,就让我拉关系走后门?”红笑道。 “这可不是我说的,是我们那位摄政王亲口所说。明面上他当然不会允许任何贪污腐败,但心里也明白,当官谁不想占点便宜,只要不超过他的度量又有什么关系。” “再说吧。你们的目的也达到了。虽说,军队数量减少了八成,但仍然非常可观。政府现在也愿意亲近你们,何况西征对我们也利大于弊,成功的话,经济不仅会恢复,还可以有一个巨大的提升。”说到这,红自嘲似的轻笑一声,“真是,我管这些干嘛,还是老老实实过自己的小日子吧。” “姐姐,你真不打算去找桂哥哥吗?”小米对于这个问题已经问了不只一两次了,似乎小女孩们都喜欢这些情情爱爱的话题。 “除非他愿意来这,否则我们保持现状就很好了。” “搞不懂你。明明幸福就在眼前,居然不愿意去努力。”阿德倒是来了劲,也就阿柯在一旁毫不在意,只顾吃饭。 “何必呢,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他是我唯一的朋友,也可算是亲人,万一去之后我们有分歧怎么办?我们毕竟没有以我们最真实最日常的生活状态相处过。我不希望连这唯一的人都失去。”红继续说道,“我和父母关系很差,从小他们就只是给我带来痛苦,好不容易才彻底摆脱他们。之后,我也认识不少人,可在这世道下,人们之间毫无温情,欺骗和背叛经历了太多。我曾经也对世界充满热忱,认为只要真心对别人就好,不必在意回报。可到最后,却只是受到伤害。没有谁可以陪谁一辈子,越亲近的人越会伤害你。没有人会在意你,大家都很忙,只有自己才能理解自己。所以,我不再对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抱有任何希望。无论他们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最终也都将默默接受的。” “...我不能理解,对我而言,这是在逃避。明明有人真心在意你,你却非要视而不见。”阿德原本还想继续说下去,但细想之下也不由得叹气起来。 “没想到,你还是个理想主义者。你没有错,但事实如此,不论你承认不承认都在那里。人们并不在意所谓的文明或者人类理想,他们只在乎自己欲望的满足,社会也正是因此才得以发展,我们就是这种丑陋的生物,但我们就是希望这样。想实现理想,就得先承认你也丑陋,并且变得丑陋,理解之后才有机会去践行,清高是留给神仙的。好了,我不想和朋友成天讨论说教些无聊的话题。” 阿德一时语塞。 “干杯。”红笑着举起酒杯,而在杯底却压着一封未寄出的信,信上只有一行被划烂的字:如果我死了,请把骨灰撒进欧瑟市最肮脏的河里。 红递过一直酒杯,阿德笑叹一声,随后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你们怎么了?刚才不是挺开心的吗?真奇怪。”阿柯终于吃饱了,看着眼前突然泄了气的二人感到一头雾水,“姐姐,我给你唱支歌吧。” “好,再不唱就没机会。” “ 小学篱笆旁的蒲公英 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 ... 说好要一起旅行 是你如今 唯一坚持的任性 一起长大的约定 那样真心 与你聊不完的曾经 而我已经分不清 你是友情 还是错过的爱情。 ” “老弟,记得以后有空带着妹子来玩,姐姐给你做好吃的。你大哥就别来了,看他就烦,纯粹是来搞我心态的。”红微醺的脸上微微泛着红,随后哈哈大笑起来,阿德也忍不住笑出声,房间里顿时充满了欢乐的空气。 第九章静默 千命是宿叶城中最普通的底层青年。多年前,她来到城中求学,之后便留在这里工作生活。她的父母世世代代都是农民,虽然农民的社会地位并不高,但生活却也幸福,物质上并没有比城市里的人差多少。 这片地区被称为赫尔垣,北临敖兰山脉,西边则越蓬行省。论经济水平,此地甚至要强过越蓬行省。只不过,与越蓬相比,这里的生活氛围当真是...... 至少在千命看来,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啊。 千命的一天几乎可以代表所有城中的青年人。清晨,天刚刚亮,她急急忙忙地在床上睡眼惺忪地爬起来,匆匆洗漱几下,随意吃点东西,便前往工作。 赫尔垣原本实行的是一种终身雇佣制,只要员工不犯重大问题,即使毫无作为也可以工作一辈子。可惜,由于最近几十年经济不景气,大多数公司集团都不再采取此种制度。像千命这类年轻人大多数只能当个临时工,不过,对于她或者大多数人已经不重要了,干什么工作他们一点也不在乎,能否干得长久更不重要。总之,干一天是一天,绝对饿不死。 如今,许多问题已经得到改善。再次拿千命来举例好了,千命的一天从匆忙的早晨开始,泡茶、摸鱼、午睡、再摸鱼,直到太阳下山。她从不加班,一秒钟都不会多待,老板几乎每次都是最后一个下班的人,但也绝对可以在太阳下山之前收工。单单这么看,隔壁的邻居可羡慕他们死了。 要说干的活少,倒是真的,但是,和以前的制度相比,其实二者并没有太多区别,可能实际的生产比以往还能有提升。薪资方面,临时工自然比不过传统终身制的员工,但还是那句话,绝对是饿不死的,吃吃喝喝,一个人逍遥自在并无不妥。 这里的青年,不,中年和老年人也一样,毫无上进心可言。老人想的是安安稳稳活到死,其他都无所谓;中年人想的是安安稳稳混到退休;青年人就厉害了,竟也是希望安安稳稳混到退休。几乎没有人再有什么伟大的理想,人们都追求平静。由于本地经济高度发达,只要没有太多妄想瞎折腾,工资是足够一个人用的。 活得安逸,更重要的是心态,千命的同龄人压根对结婚生子毫无兴趣,只会觉得麻烦。毕竟浪费心力和钱财最后大概率也得不到什么想要的,反而一地鸡毛,给别人做了嫁衣裳。她不想买房子,没有梦想,也不怎么存钱,都是随缘花,能剩多少剩多少。或许外省的人会觉得他们没出息,可她丝毫不在意,只要自己舒舒服服的,任何人的言语精神攻击都毫无作用。对未来没有任何期待和希望,更不想有希望,只是把当下的每天过好。 来到这里短短几个星期,阿德对于赫尔垣的人民同样有种欲说还休的异样感。这里的每个人看似都十分友善懂礼貌,皆是笑脸相迎,眼睛里没有太多神采,但绝不像越蓬行省的人充满死气怨恨。明明生活中的一切都不尽如人意,却没有丝毫不甘心的感觉,没有希望,却总是乐乐呵呵的。 阿柯和小米没想那么多,也没能力想到许多,他俩开心得很,因为本地有一类书籍十分对他们胃口。阿德自然又是不明白,小人书有什么可看的,不仅幼稚而且虚假至极。完全****的东西,他是不会有兴趣的。他想不通,街上到处都是卖书的店铺,为什么当地人能如此痴迷。小人书大多以连载的形式出版,每到新的一期发行,他便能看到各个书店门口排起长队。一番了解过后,他依然无法理解,为什么人们不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生活上,不为生活努力,却沉溺于虚幻之中。 阿柯小米倒是好,来到宿叶短短的几天时间,便因为这种破书结识了好几位书友,其中就有千命。 那天,千命被老板临时通知要加班,她于是编了个理由,说是要外出见客户,之后一整天的时间,老板便再也联系不上她了。事实上,她根本没去跑业务,而是不务正业来到了书店。书店门口的海报上写着“特碧石矿机大促销”,但排队的人却对经济新闻毫无兴趣,只顾着抢购新一期的小人书。其中,便有阿柯三人。 好巧不巧,当日新一期的书排到四人时,竟只剩下最后一本。一通商量下,千命与阿柯合伙买下一本。随后,千命、阿柯、小米三个人更聊得不亦乐乎,千命还邀请几人去家中做客。 “姐姐,你能不能在这先等等我们?我们要去交代一下才能去你家。” “当然可以,我就在原地等你们。” 呆呆地望着人潮涌动,她想起刚来宿叶时,这里还是一片繁忙的景象,如今却变得如此慵懒。她其实并不讨厌这种生活,虽然单调,但至少没有压力。只是偶尔,她也会想,如果当年没有来宿叶城,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阿柯没让她多等,很快便带着一堆好吃的回来了。千命的住处并不算宽敞,但对于一个女孩来说,也够住了。在本地,房子价格虽然高,但比越蓬便宜不少,只不过人们不愿意买房子,觉得毫无意义,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历史原因,想想都有些后怕。 千命说道:“这里的公司只认资历,不认能力,我这种临时工根本看不到未来。” 阿德回应道:“但你们这里的生活不是挺安逸的吗?” “...呵呵...” 本地有一项奇特的规则。对于想升职加薪的青年来说,升职认定的标准不是工作的业务能力,而是资历,混得越久就越有优势。 说句题外话,此处阶级尊卑意识十分强烈,从日常的行为对话便足以体现,几乎每句话都带有谦词敬语。在赫尔垣,晚辈见到长辈时必须行鞠躬礼,并且要用敬语称呼对方。即使是平辈之间,也经常用您来称呼,以示尊重。 同样的岗位,一定是资历或者年长者优先得到晋升的机会。比你资历老的上级没有晋升,无论你能力多强也不可能跑到他的头上。种种因素,让本地的工作效率几乎成为大陆末流。很多人上班时间无所事事,什么活也不干,聊天喝茶睡觉倒成了正经事业,等快要收工的时刻却开始认真起来。既然必须要比老板走得迟,那当然是选择最后时刻再工作,其他时间尽力摸鱼,倒是也轻松。 之后,小米二人几乎每天都要和千命见面,在她公司门口等她下班,陪她一起吃饭,姐姐长姐姐短地喊着,对阿德都没那么亲近了。他俩甚至邀请千命陪他们一起参加几天后的一场酒会,但当千命得知是总督大人举办的酒会后便立刻打起了退堂鼓。 不说别的,像千命这样的青年,除去工作以外,非必要是绝对不出门的,天天宅在屋里。要不是买小人书遇到阿柯小米,阿德可不认为她能认识自己这一行人,身份地位就不允许。 转念之间,千命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千命每天都会随身带着一个小包,包里始终会装着一本小人书,书中,有她最爱的“人”。她不经意地翻开书,手指轻轻抚过插图,仿佛能感受到他的温柔,顿时,她产生了一股莫名的勇气。 加上二人轮番劝说,以及阿德的场外声援,最终,千命极其不情愿且无可奈何地答应了。但是,三人随后的举动再次让阿德感到震惊。 毕竟是总督举办的酒会,总得收拾打扮一番是吧。千命的确是女孩子,但天天待在家里,所以不太爱打扮。可自决定参加酒会之后,立马来劲了,带着阿柯二人弄来了一大把奇装异服。 穿上礼服,化好妆,千命内心既兴奋又忐忑。她从未想过自己会穿上这样的衣服,但看着镜中的自己,她又觉得,或许偶尔打破常规也不错。 “这不是书里人物穿的衣服吗?别开玩笑了,这能穿出门?成何体统,太不得体了。”阿德责问道。 “为什么不行?我给男爵您也准备了一套,请换上试试吧。”千命真不是开玩笑,说着就从柜子里抱出一套衣服递过去。 阿德自然是宁死不从,无论三人怎么劝说,最终也还是坚持穿着拉比给自己亲手做的武者服。 千命穿的是一件深蓝色长袍,袍子上绣着银色的星辰图案,腰间系着一条镶嵌着宝石的腰带,头上戴着一顶夸张的羽毛帽,帽檐上还垂着几串晶莹的水晶。 阿德看着千命的羽毛帽,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帽檐上的水晶。千命笑着拍开他的手:“别乱动,这可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 到了酒会这天,阿德再次受到极大的震颤,他竟然发现自己才是最格格不入的一小只。 此次,加上千命,他们总共有五个人参加。 “怎么?你怎么也穿成这样?”阿德对着眼前的男人问道。这男人穿的正是先前三人想让他自己穿的那套衣服。 “嗨,入乡随俗嘛。”蕾塔迪害羞地答道,“其实,不瞒您说,我很喜欢看这些书。马尔斯也卖,都是从赫尔垣进的货,我可是忠实读者,期期不落。” 环顾四周,除了阿德自己,所有人都身穿奇装异服。既已如此,难不成总督也会穿成这样混倒人群中? 酒会大厅的墙壁上挂满了巨大的油画,画中的人物仿佛正注视着每一位来宾。水晶吊灯的光芒洒在地板上,映出斑斓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葡萄酒的醇香和甜点的奶油味。阿德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武者服,突然觉得自己像是闯入了一场荒诞的梦境。 他握紧拳头,心中暗骂:“这些人到底在玩什么把戏?”但当他看到千命和阿柯笑得那么开心时,怒气却又渐渐消散。 “哇,奥卡!!!”就在阿德还在发呆的时间,身边这几位不约而同地朝着不远处一位白发“男子”跑去。 按照千命的解释,奥卡是书中的一名角色,是一位十分温柔的“男神”。阿德不想听这些乱七八糟的解释,仔细打量一番后,方才发现,这位奥卡先生居然还是女扮男装。 他原本觉得这些书幼稚可笑,但此刻看到千命眼中闪烁的光芒,他突然意识到,这些故事或许正是她逃避现实的一种方式。 “参加这种聚会呢,真实的性别并不重要,扮演的角色是什么性别,你就是什么性别。”千命向他解释。 奥卡依次向大家敬酒,最后连阿德都被敬酒了,他不好拒绝,不论怎么说这人还是很懂礼貌的。可就在他喝完酒后,却发现奥卡一直盯着他,眼珠子一动不动。 “怎么了吗?”阿德疑惑地问道。周围的人也一脸疑惑。 “阁下,您今后的七年不会有太多好运了。”奥卡严肃地答道。说着,轻轻地将手搭到了一旁的小米肩上。 “嗯?什么意思?” “我是一名术士。我们这行当里,有一条公认的说法。如果与女术士碰杯时没有直视对方,那么接下来的七年内都不会有好运。”奥卡更加一本正经,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 “这...荒谬,我不相信这些歪理邪说。”突然间,阿德注意到了对方的眼睛,幽怨却又有一丝热切,明明和她瞳色都不同,竟能如此相像。 “怎么了?” “抱歉,失礼了。您的眼神,和一位故人太像了,我不自觉地想到她。” “可以问问是样的人吗?” ...... 同时刻,一片静湖的岸边,一棵巨树下坐着十来道身影。今天恰好是朔月,绸缎般的夜空中群星璀璨。 “每年的今天都有流星雨,小时候,父亲带我和大哥一起看过。” 人群最中央,是一位穿着白色纱裙的女青年,面纱遮住面庞,一身洁白,唯有缠头发的布条是黑色的,紫色的双瞳掩映着星辉。她身边几乎都是十岁左右的孩子,甚至有年纪仅七八岁的儿童。 “二姐,大哥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很温柔,也很善良的人。从小,没人疼没人爱,不知道什么是爱,只好用他想象出的爱去温柔地对待别人,不过,这都是和我认识之后了。那之前他可坏了,就喜欢欺负人。”说到这,女子不自觉地也想起了往事。 ...... 海边的一艘无人船,一名男孩已经熟熟地睡去。岸边,红发男子正轻轻地抚摸着一位小女孩的头。 “义父,你有没有觉得大哥变得和我越来越像了?”女孩问道。 “哈,丫头,你有没有想过,不是他变得像你,而是你们原本就很像,你们是一类人。因为认识了你,所以,他才能有这几年的幸福生活。”说到这,男子眼神变得柔和,怜爱地看向女孩,“船快开了。我必须先安顿好阿德,短时间内恐怕难以回来。如果你有任何麻烦,记得写信过来。就算是飘扬过海,我也会回来。除非我死,否则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的女儿。” “好。义父你不用担心我,我不是好惹的。” “对了,这个你拿着,有她在,没人敢动你。”说着,男子将腰间的白色细长佩剑递给女孩,“你是有资格持有她的,说起来,原本就应该是你的。” “好,我就不推脱了。一路走好,照顾好大哥。” “呵,你这丫头...没有理由不放心你,你一直都很坚强勇敢。”男子随后又转过头,对着远方的一道身影点点头。那道身影包裹在厚厚的铠甲中,完全看不出样貌。只是,看身姿就能判断出,一定是个狠角色。那道身影对着男子弯腰鞠躬,随后继续笔直地站立守卫。 随后,在女孩不舍的挥手中,无人船渐渐驶离海岸。 ...... “小姐,天凉了,你们都披件衣服吧。”一位儒雅地中年人为树下的女子以及孩子每人各带了件厚衣服。 “叔叔,您不用担心,早些回去休息吧。”女子语气轻柔,接着又将身边的白色佩剑对着中年人样了样。这么多年下来,在她心中,修沃早就是自己的一家人了。 “嗯,您也早些休息。” 修沃渐渐走远,消失在视野之中。但就在湖边不远处的丛林中,他的身影再次出现,笔挺地站着,就如他握着的那杆黑色铁枪。此时的他,一脸杀伐之气,丝毫没了刚刚文弱书生的感觉。这等气魄,恐怕任何敢向湖边靠近的人都会不寒而栗。 ...... “就这样,我和瑞丝法就是这样认识的。”女术士身旁的一位白发女子如是说道。 如果不是她自我介绍,阿德怎么也不敢相信,赫尔垣的总督居然是一名看着才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而且,也是奇装异服的打扮。 总督名为织义,和女术士瑞丝法是好朋友。刚才瞧见自己的朋友和一名陌生男人有说有笑,便兴奋地跑过来。其实,在她看来,阿柯、小米以及阿德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化妆,因为红发以及黑色长发男子在大陆上不会再有别的人,如果不告诉她,她真会以为阿德是已经打扮过的。 这位织义女士一点官僚的架子都没有,十分平易近人。当然,能当上总督绝对不是吃素的,没点名声背景是万万不可能的。尽管,近些年来,本地平民对于从政已经几乎没有欲望,但上层社会就另当别论了。织义的祖父、父亲都曾经是总督,加上这些年各方势力斗争难分高下,最终为了相互制衡,竟让织义这位年轻女子当上了总督。按她自己的话:“不是我想当,也不是我能力强。他们需要人这么做,而我,恰好满足他们的所有需求。身不由己啊,唉。您也知道,我们这,大多都是丘陵山地,除木材以外,其他资源十分匮乏,极度依赖进口......” 说起织义和瑞丝法,她俩还真干过一件大事,也因此名声大造。她们从小便认识,算是发小,后来十多岁的时候瑞丝法外出求学。直到几年前,二人才重逢。 在市面上,一直存在着一种专业的原石提纯机,这是一项高精尖的技术,只有赫尔垣拥有,闻名于整片大陆。这种机器一直处于垄断的地位,其他地区,例如越蓬,曾经试着将机器拆解,意图复刻,可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窥得其中的奥秘。最终也只能乖乖地高价从赫尔垣进口。 大陆上,有一类十分稀有昂贵的石头——特碧石。石头本身毫无任何用处,也就是硬度较大,不过产量极低,且对于正常的生产毫无作用。前些年,由于经济波动,导致特碧石的价格暴涨。哎,也不知是哪位人才,他发现矿机居然可以提炼特碧石。而且,当时恰好赶上新一代矿机上市,提炼的速度得到质的飞跃。因此,人们便开始疯狂地采购矿机去提炼特碧石。 但是,这种行为也产生了诸多问题。矿机的生产处于垄断地位,制造矿机的集团并非国有,政府也不能直接对他们提要求。特碧石只具有经济价值,除此以外并没有任何别的价值。而矿机的运转十分消耗资源,说白了,只要不是既得利益者,谁都可以指着鼻子骂他们浪费资源去生产毫无价值的垃圾。而生产商随后更是义正言辞地表明:“为了区分普通采矿业和特碧石提纯业务,我们现在特别生产出只用于提炼特碧石的矿机。” 说起来好像正好可以区分用户群体,但实际上,那些真正普通矿业的从业人员根本买不到新的矿机,连二手的老产品都没有,所有矿机全都被特碧石贩子高价买走。 另一方面来说,在每个生产周期,矿机的生产数量几乎是恒定的,既然将一半的生产线给到专业特碧石矿机,相对的,普通矿机就更加供不应求,关键是矿业从业者根本买不到。 随着特碧石价格的飙升,普通矿工的生活越来越艰难。他们买不起新的矿机,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收入不断缩水。 通用矿机是可以在二手市场流通的,而特碧石专用机只能提炼特碧石,所有几乎成了一次性产品,等到特碧石价格有所回落,这些二手专用机就只能报废处理。 简单来说,大量资源被浪费,只生产出来毫无实际价值的特碧石,原本的采矿业也由于买不到机器,导致产能大量降低。获利者只有特碧石贩子以及矿机厂商,前者赚到了快钱,制造出大量的经济泡沫,而后者可以高价卖出矿机,且二手市场的衰落,间接地保证了他们下一代新矿机的销量。 政府也试着出台了一项新政策,规定特碧石矿机的生产必须优先满足普通矿业的需求,但这一政策遭到了矿机厂商的强烈反对。 瑞丝法当时向织义提出一条狠招,既然特碧石价格已经抑制不住,就狠狠地让它涨,让泡沫不断变大,最后自己破掉。这招实数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但因为大环境已经如此,别的方法也不能快速取得成效,所以经过高层商讨后,居然同意了这条议案。 后来,由织义和瑞丝法领导,在短时间内,特碧石的价格来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泡沫也确实很快便炸了,经济倒退得以实现。 “胆子倒是真不小。”阿德感叹道。 “男爵您不要小看我们,一个破特碧石虽然能造成经济衰退,但不至于动摇根基。您知道为什么赫尔垣的青年人们都能保持一幅不求上进的样子吗?”见阿德不解,织义不急不缓地解释道:“确实,我们经济已经好几十年没有发展。当年就是因为房地产和证券的经济泡沫被刺破,导致经济在短时间内快速衰退。虽然现如今的经济水平和当时没有太多差距,但请您明白两点。第一,时至今日,我们的经济水平放眼整个帝国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基本盘足够大。第二,当年泡沫经济破裂后,我们没用几年就让经济恢复,尽管经济一直停滞,但仍能说明我们的基本盘还是稳固的。” “如此说来,我们没什么可以合作的。这儿的人,就是送他钱、封他爵位他都懒得要,因为他们嫌麻烦。都是咸鱼,理想也没有,信念也缺失,连权利都不要。”阿德不由笑出声,恐怕再也没法在别的地方找到这么多不求上进的人了。 “就个人立场来说,我支持他们。他们有工作,不违法乱纪,不出去害人,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待人接物和善有礼貌,怎么看都是良民。可惜,我是当权者,也是既得利益者。您先不要说丧气话,理论上还是有合作的余地,可惜目前看来,十分有限。不进则退的道理我们懂,如果迦撒特真的开放,这么大的市场我们不跟进可不行。” 织义不经意间看向了不远处的千命。自己虽然身居高位,但却羡慕千命的自由。她对阿德说:“...有时候,我真想像千命那样,什么都不用想,只是安静地看一本书...抱歉,这不是我应该说的话。” 对于自己的故乡,织义虽然无奈,却也明白,对于大部分想安稳度日的人来说,这里绝对是天堂。赫尔垣都是丘陵山地,资源匮乏,当年的祖辈不断奋斗,才让经济发展起来。此地人口不少,但如今老龄化十分严重。不过,换个角度,老年人长寿,说明这里适合生活。 本地如今几乎没有府兵,当年他们四处征战,既不占理也没得着好处,现在的人们对于战争十分厌恶。帝国想从这拉壮丁也没有可能性,能给点后勤补给就已经谢天谢地咯。虽说这里阶级固化严重,但各个阶级皆有各自的活法,互不干扰,都能活得挺好。近些年,民众思想的包容度也不断提高,已经不像当年那般守旧。 织义一直都明白,任何的行政机关、办事单位的执行力以及行事模式都不可能达到百分百的完美。什么样的政府是好的?她也说不准。但是,他们只能维持着如今的低效率运行。能达到设想效率的十分之一就已经很不错了,所以,他们只能不断维持这种脆弱的平衡。 经常有民众抱怨他们形式主义,做事流程规则太多,做许多无意义的工作。她当然能理解大家的想法,她曾经也埋怨过,但当自己真正处于这个位置时她才知晓,还真就得不断地去养闲人,并且不断地维持这种丑陋的现状,去做各种繁琐无意义的工作。 按照她的思路,将生产团体分为了三类,对待方式各不相同。第一种,是那些需要不断创新发展的集团,她给予最大的帮助,让他们不断开拓。第二种,是不需要发展,只需要维持稳定的集团。这种集团占据着如今赫尔垣的大部分,对于他们,没有要求,不需要进步,只要让其存在即可。第三,则是需要防止经营倒退的团体。比如说她自己所处的政府机构。她的工作看上去最简单,似乎仅仅是保证前两种团体的存在以及稳定,但亲身经历才知道这其中的身不由己,自己也渐渐变成曾经最讨厌的人。 “男爵,恕我冒昧,我有个私人问题,不知能否一说?” “但说无妨。” “全场来宾,只有您老老实实地穿着武士服,与大家格格不入。为什么不喜欢这些故事?是因为它们不真实,还是因为你害怕面对真实的自己?” 此番话一出,阿德再次哑口无言。对于织义,他多了分理解,对于自己的人生,似乎也多了些思考。 酒会上的流星雨灯带一阵闪烁,阿德的目光恰好落到了千命身上。她此时正背对着流星,低头看着书。 她紧紧握着那本小人书,仿佛它是她唯一的依靠。书中的角色告诉她:人无法独自生存,所以才会想要与他人建立联系。人类正因为不完美,所以才美丽。 “能借我看看吗?” “嗯?阿德?” “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拒绝虚假的幻想。因为我觉得,梦想必须在现实中才有意义,哪怕是失败。” 千命没有反驳阿德,她回忆起自己曾经无数的梦想,但,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个念头。她对阿德说:“我曾经也有过梦想,但现在只想安静地生活。” “或许,你的无望才是她最大的勇气。” 千命的事业很快便有了起色。事实再次证明,金子再亮无人脉,不如废铁混得开。她被织义安排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工作,全权负责赫尔垣的马尔斯以及皇室的对接工作。 当然,一开始,千命是拒绝的。究竟是继续过安逸的生活,还是接受一个充满挑战的新工作,着实让她感到纠结。但是,阿德随后亲自找到了她,仅仅花了几分钟,她便答应了这份差事。究竟说了啥,除了他俩,再没人知道了。 事实上,她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但即使如此,她也要试一试。因为有些事,明知不可为,却不得不为。 “阿柯、小米呢?没和你一起回来?”千命问道。 “还在排队,他们让我先把这个带给你。”阿德将两盆鲜活的怡涡海放到桌边。 “哇,好漂亮的花,辛苦小老弟了。” “这是我朋友从立德寄过来的。”阿德坐下,显得有些不自然。 “怎么了?有什么事,直说呗。” “...大姐...我好像有些明白你们为什么这么喜欢看那些破书了。” “额...说来听听。还有,能别这么叫我嘛!”对于这个称呼,千命也有些意外。要是阿柯就算了,阿德居然敢这么叫自己... “以前觉得你们幼稚。其实,是我太幼稚。书里的东西当然是虚构的,但你们依然能投入其中,切身地体会书中人物的所思所想,这份心情和感受是真实的。明明知道是假的,却还有强烈的热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难道不是一种带有悲壮色彩的勇敢嘛?是我应该向你们学习。” “额...”阿德这番话,一时让千命不知如何回答。她压根没多想,谁知道阿德这么一本正经。不,阿德不一本正经那才奇怪呢。说句心里话,对于阿德,她真的有些纠结。一方面,这位黑发帅哥其他各方面都让自己十分心动,可偏偏这脾气性格实在让她受不了。整天一脸严肃,有种假正经的感觉,和他相处也太累了。 好在这时阿柯两人回来了,气氛再次欢快起来。 “千命姐,你可记得以后要把书寄给我们。我们肯定会给你回送礼物的。” “好啊。不然,你再给我唱首歌听听,明天你们就要走了,我又得一个人排队买书啦。” “当然没问题。” “ 在我地盘这 你就得听我的 把音乐收割 用听觉找快乐 开始在雕刻 我个人的特色 未来难预测 坚持当下的选择 ... 青春是干净的纯白 像一片绿地的窗外 我将记忆的门打开 把所有发生的事记下来 ... 生活不该有公式 我可以随性跳芭蕾舞 照节拍 手放开 静下来 像一只天鹅把脚尖踮起来 讲究速食的这年代 也可以很天真的说爱 ... ” 第十章冰封 奥乌托湖旁,驮盐商队牵着山羊攀越冰瀑,蹄铁在蓝冰上凿出月牙形凹痕。牧民用骨哨指挥奶牛,牛铃在山谷间碰撞出青铜暴雨,融雪顺着音波轨迹汇入盐道。悬崖挂着冻僵的狼尸,那是雪崩清理队用牦牛角弓射杀的越境狼群。 天刚蒙蒙亮,拉诺陛下便在锐祖的城郊笔挺地立正着。陛下的亲民是出了名的,只要身边的臣子没椅子坐,他也绝对不搞特权。陛下虽年事已高,但依然十分注重仪容仪表,一身整洁的陆军元帅礼服略显老旧,却丝毫没有褶皱,一排纽扣列成一条直线,腰间的佩剑也被擦得锃亮,散发出陈年桐油与铁锈混合的凛冽气息。 可是,奇了怪了,远远望去,竟只能看到拉诺陛下一个人。他的臣子呢?不算人数吗? 还真不算,因为是条狗,已经追随陛下多年,忠贞不渝,恪尽职守。原本,陛下是有两位臣子的,可惜,另一位在多年前被一名外地来的不长眼的醉汉打狗肉火锅吃掉了。后来,醉汉可就惨了,在本地官员以及百姓的强烈要求下被游街示众,全身被鞭子抽出几十道血印子,最后甚至被发配到马尔斯,去草原边境啃雪耗子去咯。而那位意外身故的大臣,死后连带着炖它的铁锅一起被风光大葬,政府派遣多名高官参加葬礼,本地最著名的诗人也亲自为它写悼词。陛下更是在伤痛中追封他为“迦撒特御用圣殿骑士团总团长”。 此处是城郊,因此来往的行人极少。但只要有人经过陛下身边,都会驻足敬礼,而陛下也会十分礼貌地回礼。人们对于陛下的尊敬是发自内心的,毫无虚情假意。 没过多久,远处缓缓出现一队人马,如冰川舌苔般缓慢推进,在快接近时大部队停下步伐,不再前进,只有为首的三男一女四人整齐走来。 “拉诺陛下您好。”为首的阿柯礼貌地对着拉诺鞠躬敬礼,“我代表马尔斯以及帝国二皇子向您问好。” “您好,罗斯亲王。也劳烦您代替我向二皇子问好。” 阿柯这次竟是十分正经,小米也一样,反倒是一旁的阿德和蕾塔迪一脸怪异,像是在憋笑。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一下这位大陆上最具传奇色彩的“皇帝”——拉诺陛下。 陛下是从何而来已经无可考证,据说他原本是贩私盐商人。总之,来到锐祖时他便已经年近中旬。没过几日,城市各处醒目位置便张贴满了告示,写着拉诺正式登基为“维泽帝国”的皇帝。正常来看,此等疯癫的行为人们应该不会理睬。可兴许大家日子过得太安逸,竟全都抱着找乐子的心态,第二天便开始陆续有人上门拜访皇帝陛下,甚至最后连政府都派人送来贺礼。渐渐地,所有人都真把他当作皇帝来称呼对待了。 乍一看,这种事短时间内还能说图个新鲜,时间一久必定会渐渐平息,但似乎这位皇帝陛下不是闹着玩。刚上位没几日,便不断向位于那波的政府以及帝都皇族写信,要求他们立即修改律法。他信中的提议倒还真完全是站在平民的角度,丝毫没有为自己谋求一点利益。像是什么改善民生、解放妇女、缩小各地贫富差距之类的。关键是,政府竟真的给他回信了。 “尊敬的拉诺陛下,臣今日突发秃头症,如若前往拜访恐有失皇家体面。我以修道院地窖的奶酪起誓,待日后长发及腰定当亲自前往谢罪。” 面对总督此番言论,拉诺陛下也是不计较,免了他的罪。 “拉诺陛下,因近期与神国战事吃紧,无法拜访。如果陛下能让神国停战,我等一定登门拜谢。” 这封信则是那年帝国官方的回复,回复人的署名是汐·鲁道夫·卡洛。收到信后,拉诺陛下立刻连夜写了封长信,托人八百里加急送往帝都,指名让他们呈给教皇——赛昂·阿缇斯陛下。更让人意外的是,神国居然真的接收到了这封信。人们大感震惊,因为神国闭关锁国已久,连帝国的正牌皇帝的也很难与对方取得联系,这位刚上位不久的二把刀皇帝居然能有这么大面子? 后来,教皇认真地给予他回复: 尊敬的拉诺陛下,我不知卡洛竟然还有另一位皇帝,从前没与您联系,还请您见谅。迦撒特原为女神所赐,罗赛那庭是女神给予我们的应许之地。陛下您如若愿意率众重新皈依女神,与卡洛断绝往来,我将为您在圣城建造宫殿。希望您慎重考虑。十分期待您的回复。 这件事,当年在整个帝国都传开了,所幸皇室并没有表示怪罪。而拉诺陛下也在慎重考虑之后,拒绝了教皇的邀请,并且认为教皇完全是在敷衍他,所以他再次做了个违背祖宗的决定。由于迦撒特现任教皇昏庸无道治民无方,拉诺陛下为了神国百姓考虑,暂时勉为其难地担任迦撒特摄政王,直到新的继承人出现。 一来二去,拉诺陛下成了整个帝国都闻名的大红人咯。当然,在这座锐祖城中,人们之所以尊敬他并不仅是因为这些。如一开始说的,拉诺陛下尽管“地位显赫”,但十分亲民。 经常能在街边瞅见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也干过不少。扫过马路、当过调解员、灭过火也下河救过孩子,而且他从来不求回报。因为他的存在,这座城市的治安秩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所以,人们确实是发自内心地尊敬这位皇帝陛下。城中的饭店茶馆几乎都为皇帝陛下免费开放,陛下的服装家具也都由当地商人免费提供。 作为皇帝,拉诺陛下十分节俭,他就住在一间小小的平房里,还是租来的嘞。只不过,在他登基后,当地政府直接将那套房子买下来免费供他永久居住。陛下虽然没有经济来源,但毕竟衣食住行都不用花钱,生活倒也能维持下去。不过,总有例外的时候,他偶尔还是会有些别的开销,这个时候就得用钱了。 寻日里,隔三差五便会有人前往“皇宫”拜访陛下,并且都会带上贵重的礼物,但陛下向来视金钱如粪土,所有礼物最终全都捐给了穷人百姓。而当他自己需要用钱时,便会在纸上写些字,画上点图案,美其名曰债券。可不要觉得这玩意儿是废纸,这是帝国所有人都是承认的,比官方发行的货币好用多了。每当他用债券去买糖葫芦时,小贩都会珍重地收下。 起初,陛下发行的债券都会有官方政府人员暗中秘密兑换。但时间久了,这种债券居然真的被大众一致接受认可,赋予其真正的货币意义。所有人都十分愿意用之进行交易,甚至一票难求,成了拍卖品。 皇帝陛下的艰苦朴素是闻名遐迩的,所以即使招待大人物,也只会在自己家里给他们泡上几杯别人送的茶,人们对此不仅没有任何怨言,反而大为称赞。 就在陛下家门口,立着个告示牌,上面贴满了广告,诸如“冰葬服务买一送一“这类。商人们都希望陛下为自己的产品代言,不惜支付高额的广告费。但陛下是谁啊?一向两袖清风,所有收入均会捐给慈善机构。 “陛下,您的家里果真没啥值钱的东西啊。”阿柯一阵感慨,他原以为二皇子已经十分节俭,没想着眼前的这位皇帝更是不遑多让。 “身为皇帝,当然应该体恤百姓,不能只图享乐。自私自利,目光狭隘之人,怎么能治理好国家?”拉诺一本正经地说道。 一旁的阿德和蕾塔迪一左一右站在阿德和小米后面,倒不是他俩非要站着,实在是因为陛下家里只有两条凳子,阿柯和小米两小只挤在一条长椅子上,而他俩只好站着咯。 这俩人可不容易,憋笑憋一路。蕾塔迪十分不解,为什么阿柯和小米能和这位皇帝一样一本正经。阿德好些,他毕竟了解自己的弟弟妹妹,俩孩子绝不是装的,完全是发自内心。 “陛下独居多年,城里嬷嬷们没给您说媒?” “一把年纪了。好些年前就有臣民们让我考虑选后的事。” “结果怎样?”说起这个,小米可就来劲了。 “后来我听取群众的建议,给西边那位废教皇写了封信。我毕竟是迦撒特的摄政王,为了今后便于统治,就打算让他将他们的圣女许配给我。” “嗯?”听到这,阿德可不笑了,意外地脸色一变,用略显高傲以及嘲讽地语气问道:“怎么?你不会真觉得圣女愿意嫁给你吧?!还是觉得那老头也疯了!?” 拉诺丝毫没有听出阿德话里的火药味,依旧语气平和地说道:“废教皇回复我,说圣女年纪太小,且她的父母不在身边,短时间内无法答应我的请求。我仔细想了想,也在理,自己一把年纪了,怎么样也得找个岁数差不多的,圣女当时才十来岁,的确不合适。这之后,由于一直找不到门当户对的皇后候选人,便没再去关心了。” “哼!”阿德的脖颈突然绷紧如拉满的弓弦,喉结在皮肤下滑出尖锐的轨迹,那声冷哼像块碎冰卡在声带裂缝间。一旁的蕾塔迪轻轻拍拍他的肩膀,安抚着他的情绪。 “您的家人呢?他们不和你一起生活吗?”小米问道。 “唉,他们都死了。”拉诺的脸上终于不再平静,而是露出悲怆的神情。眼前的二位麦希莱让他生出种说不出的亲切感,不自觉地便放下防备。 “也许你们不相信,但这都是真事。”话毕,拉诺陛下微笑着给狗臣子系上披风,整理好官服。 拉诺出身在一座小山村中,这里离城市十分遥远,但村落规模巨大,人口众多。人们过着自种自耕的小日子,十分幸福。虽然距城市遥远,但恰好处于一个枢纽位置,是经商过路的必由之路,因此外地人也来往十分频繁。 对于那件事,拉诺的记忆十分模糊,只记得个大概,说到底,那时他还只是个孩子。 焚风掠过松林,针叶分泌出琥珀色树脂。暴雪来临前,整个山谷突然变得十分寂静,连溪流都停止流动,似乎是神明在清点冬季的死亡名额。 就在某一天,村中出现了一种瘟疫。被感染之后并不会有太严重的症状,最多头疼脑热个几天,也很容易被治好。但是,只要感染之后,无论有无症状最终都会死亡。死亡的原因并不是生病,而是自杀。被感染者会想尽一切办法自我了断,且发病前完全没有征兆,没人知道感染后多久会产生自杀的念头,短的一两天,长则好几个月。而且,人们也不知道瘟疫是如何散播的,是空气?还是水源?又或是食物?完全没有头绪。 事发之后,周边所有的城市立刻发布通告,禁止任何人前往村庄,也不允许任何村庄的人去别的地方。为此,他们在村寨的周围建起了高大的石墙,此举也让全村人都无法离开。 拉诺是幸运的,他的父亲在封村之前便悄咪咪地把他送到附近山中一个隐秘的山洞里,留给了他足够一个月食用的食物。 封村最开始的几天,大家还相互帮助,但才过了几天,街道上便再也找不到一个人,人们心照不宣地躲进家中不敢出门,生怕自己被感染。几天后,一场大火改变了平静的格局。某天夜晚,村口冒出阵阵浓烟,那几户人竟被大火全部烧死。并非意外,而是蓄意纵火。或许是别的村民认为那几家人中有感染者,为了防止自己被感染而选择先下手为强。 再之后,便开始了血腥的屠杀,人们之间几乎再没有语言上的沟通,因为没有意义。他们只能怀疑除自己外的所有人,甚至自己的至亲好友都不放过。所有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全都成为血腥的杀人魔。不杀别人,死的就可能是自己。 雪山传来无数铜铃声,仿佛是死者在寻找没有瘟疫的国度。很快,一个月过去,经过历练,小拉诺的野外生存能力得到极大的提升。这一天,食物已经快消耗殆尽,为了找食物,他外出走到一座山头,这里恰好可以俯视看到整个村落。之前一直是阴雨天,山中雾气氤氲,今天终于放晴,视线大好。但眼前的景象让他震惊不已,田地一片焦黑色,原本的房屋全部化为废墟。至于村民?这里早就无人生还。 “人心险恶,再好的人也能变成魔鬼。”阿德听完拉诺的故事不免一阵唏嘘,看到他苍老的脸庞,不免对他有了些好感。 “在生命这条道路上,本来就没有绝对正确且又不伤害人的选择。只要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便没有对错。”拉诺陛下此刻倒是显得风轻云淡,像是看透一切。狗将军也在一旁安静地舔着他的手背。 阿柯一行人并没有在锐祖过多停留,这里虽然是维泽行省最大的城市,但他们来此目的只是拜访这位拉诺陛下,不,还有就是顺便取走了圣枪碎片。如此重要的宝物,整个维泽都认为唯有皇帝陛下有权保管,因此一直存放于陛下床垫之下。 说起维泽行省,这里是一处咽喉要道。北面是赫尔垣,东北为普利阙行省,东南是魏肖侯国,西南与瓦尔里行省相邻,正西方则有一座奥乌托湖,与越蓬、立德、巴特克甚至是京畿地区都有贸易往来。这么重要的地方也曾经有别的地区想要争夺,但无奈,维泽几乎所有地区都是高海拔山地,易守难攻,自然资源也没有多少,本地的府兵防守能力极强,敌人的攻占成本过高,完全得不偿失。且维泽一直以中立自居,与任何一方都不结盟,且任何一方都与其有商业往来,久而久之,人们默认了他的存在,关系倒是变得十分融洽。 维泽的每座山谷都是天然堡垒,岩壁上开凿着蜂巢般的储冰室,在夏季为盐商提供了保鲜洞穴。 戴鹿角盔的牧人驱赶长毛山羊翻越雪线,它们的绒毛织成的帐篷布,能隔绝死亡谷的毒雾。修道院地窖里堆满包铁皮的契约箱,修士们用冻僵的手指翻阅羊皮账本,冰屑簌簌落在债务数字上。 阿柯小米没想到,这里的夏天居然也挺热的,温度虽然很低,但紫外线较之平原地区强上许多,晒上个几秒,皮肤便有一股炽热之感。 阿德有些不以为然,因为和其他地方相比,维泽的夏天已经十分凉爽了。弟弟妹妹自小在岛上长大,那里四季如春,确实要比维泽还宜居。 雪峰在日光下蒸腾起淡蓝氤氲,冰川在暮色中泛着幽蓝,风掠过冰隙的呜咽声时近时远,仿佛沉睡巨龙的鼻息。 阿德感叹于眼前的美景,蓝天如同绸缎一般,大块大块的苍狗触手可及,云层掠过雪峰的沙沙声,像天神在研磨冰晶。延绵不绝的雪山占据绝大部分的视野,山间的小湖更是如同银河中坠落而下的眼泪,仙子作画洒落的墨汁促成山间的密林。如果可以在这里安度余生,倒也是极好的。 但是,一旁的阿柯和小米却一直抱怨着天气。 “这么好的风景,你们别只顾着埋怨天气。”阿德笑道。 “就是好热啊,大太阳照得我难受死了。哪还有心情看风景啊。”小米埋怨道。 阿德没说妹妹的不是,自己小时候也最怕热。每到夏天最热的几天,都烦得要死。不过,那个时候,义父还在身边。他想起了义父曾经说过的话:“如果你觉得夏天太热,就先别去在意温度。你还有其他的感官,可以用眼睛耳朵去感受这个世界,那样的话,你一定会觉得炎炎夏日里的蓝天白云鸟叫蝉鸣也是美好的。” 听完大哥这番说辞,阿柯和小米完全没有办法认同,他们弄不明白。明明就是很热,难道只要换个想法就能够不热?其实,阿德并不知道,义父也只对阿德一个人说过这样的话。阿离觉得这种意境只适用于阿德,对于其他人包括他自己都是一派胡言,不说别的,他自己就是一个非常怕热的人。对于阿离自己来说,他是绝对不可能因为世界上存在着美好的事物就去美化原本不好的事物,这纯属自欺欺人,反之亦然。 悬崖奶酪窖中,盲人匠师用雪山真菌在凝乳表面刻写着家族纹章,如果是十年陈酿,便可作为货币流通。农妇们用冰湖芦苇编织成战旗,在浸染熊血后便能在暴风雪中指引方向。 越过这座雪山,前方出现一座美丽小镇。刚刚西麓的牧民用长调呼唤羊群,而东麓的樵夫却习惯用斧头敲击冷杉传递消息。所有房屋的斜顶角度都精确等于暴雪滑落的最小坡度,相传这是五百年前某个数学家牧羊时计算出来的。教堂的彩窗用冰雕成,异教徒的呼吸会在上面蚀刻出魔鬼面容。 那波才是维泽的首府,尽管如此,这里的人口却不多。整个维泽行省面积大约只有越蓬的一半,但人口却连它的六分之一都没有。总体上,经济水平是不如越蓬的,但这里的人均财富却是大陆第一。此地没有自然资源,因此一直都在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业,另外,医疗以及经融银行也是支柱产业。虽然有许多富豪,但大部分人贫富差距极小,工作没有高低贵贱几分,薪资待遇差距不大。即使天天不工作,政府都会发钱养活你。当然,几乎没有本地人这么做,维泽的居民素质十分高,道德感极强。 “想必亲王您应该见过我们维泽的皇帝陛下了咯。”特里尼说道。 这位中年人便是维泽行省的总督,他和大多数本地人一样,笑容平和,一脸慈祥,言语以及动作十分缓慢。这之前,他正慢悠悠掏出一卷文书,标题赫然是《关于拉诺陛下第三十六次婚姻介绍的批复》,正文用朱笔批注着:建议优先考虑北极熊族群,其耐寒属性与陛下治国理念高度契合。 “见过了,见过了。拉诺陛下真是个好人。”阿柯答道。 “您是不是觉得我们都很可笑,陪着他一起胡来?” “不会啊,他做了很多好事,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临走前,他还送了一张他自己做的债券呢,说请我吃饭。” “您可得留着,说不定以后真的能值不少钱咧。这不,就因为这个,我们政府决定,授予他‘年度最佳纳税人’的称号。陛下年纪也大了,在锐祖颐养天年挺好的。他偶尔带着群众做点好事,我们感激不尽咧。说起来,陛下的提案比议会更具有可行性咧。” 其实,一行人来到维泽没有太多别的打算,这里社会十分稳定,在某种意义上和赫尔垣相差不大,能合作的并不多。当然,神国如果真的能开放,维泽自然是不能落后,不进则退的道理他们都明白。 神国甚至还有一大笔钱都放在维泽的银行里,虽然暂时无法取出,但是维泽的信誉十分优秀,向来不会对任何人泄露客户信息,也没有将钱上交给帝国。依然帮他们管理着大量的资金,除了每年扣除相应的管理费之外,一分也没动。 对于帝国的此次行动,维泽仅仅在医疗方面提供人道主义服务,再有就是经济上给予些许方便,除此以外便没有别的援助。他们绝对不会派任何一兵一卒,更不会偏向某一方。当然,如果是行省内部的个人行为就另当别论了。 夕阳把雪峰染成血红色,远处一位牧人向湖面投掷着黑面包,据说这是当地特有的风俗。阿柯兄妹三人正乘着雪橇。先前,小米从一户人家中瞅见一辆,便借来玩玩。雪橇底部钉着被修道院祝福过的鲑鱼骨,能在夜间冰面上自动循着星辉滑行。 “这里天黑得可真早。” “是啊,可是,他们还是很悠闲,真羡慕,要是我也能如此该多好。” “大哥,我们在岛上的时候不就这这样的吗?” “......” “你又不高兴了啊?我给你唱首歌怎么样?” “ 狼牙月 伊人憔悴 我举杯 饮尽了风雪 是谁打翻前世柜? 惹尘埃是非 ... 繁华如三千东流水 我只取一瓢爱了解 ... 你发如雪 纷飞了眼泪 我等待苍老了谁? 红尘醉 微醺的岁月 我用无悔 刻永世爱你的碑 铜镜映无邪 扎马尾 你若撒野 今生我把酒奉陪。 ” 第十一章水鬼 大象胫骨搭建的渡桥横跨道道长河,桥面铺着编织成棋盘的藤蔓。河湾处沉没的独木舟船队已钙化成珊瑚般的结构,船头雕刻的雷蛇图腾正被食人鲳啃噬出空洞的眼眶。矿坑底部积着血红色的泥浆,牧童传说那是古代炼金术士融化的黄金仆从在哭泣。 天还没亮,巴斯特便忙里忙慌地爬起床来,整理好破旧的被褥,穿好床上老旧的麻布衣。他的家由土和草堆成,草泥糊的墙缝透着晨光,床腿垫着三块土砖,这便是全部家当,唉,真的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了。 老巴房子所在的位置处于普利阙行省首府撒维尔的城郊,他不是本地人,具体从何而来无人知晓,但众所皆知的是,他必然出身于富贵人家。他刚来此地时,带着许许多多金银财宝,从他的谈吐气质便大致能推断出多半是贵族出身。只不过经过许多年的磨砺,准确地说是摧残,现如今,单从外表上,应该是不会有人再把这位两鬓斑白的中年人当成有钱大户了吧。 他的土房子不远处就是一条河,每天清晨他都会去河里洗脸,今天也是如此。他的早餐十分简单,只有昨天剩下的半块地瓜。地瓜皮下布满蛛网状的冻裂纹,冻硬的地瓜硌得他牙床生疼,他习惯性地用舌头顶着缺齿处研磨,霉味混着土腥气,回甘前又有些苦涩麻舌。 曾经,他是对世界满怀希望的青年,虽然出身富贵,但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何高贵之处。相反,他特别能体恤平民百姓,面对种种不公的社会现状,他也希望自己可以去改变,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因此,他带上了大量的财产以及满腔热血,来到这个贫穷且混乱的行省。 在他原本的观点中,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合理、上层阶级为富不仁、贪污腐败等等一系列客观事实。准确来说,这种观点想法就是放到现在,都没有问题,但带入客观的实际情况中却哪哪都有问题。道理确实都是那些道理,情况却总是另一种情况。 他带的那笔钱,没多久便尽数发给了周边的穷人。照理来说,这么一大笔钱,又是在这种穷乡避壤,物价水平相对也不高,应该是可以够用很久很久。是的,刚开始,人们的生活水平肉眼可见地变好,但随后才不到两个月,似乎又变回了原样。巴斯特沉思数日,终于想明白了,这些穷人,整日被欺压,早已经麻木不仁,想解决问题还是得从上层找突破口。 想法是好的,但现实又破了他一盆凉水,政府的人连大门都没让进便把他轰出来。那时的他仍然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辗转各地,多方尝试,希望实现理想。遗憾的是,普利阙没有任何高层人士给他好脸色看,要不是看他气度不凡,怕是连小命都不保。 不过,倒也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各地的平民百姓们十分欢迎他,经过几十年的奔走,他在民间倒是有了极高的声望。其实,年轻人失败还不算最可怕的,因为,经过了这么些年的努力,他终于,不再年轻了。几年前,穷困潦倒的他不得不选择回到了撒维尔的城郊,村里的军政长官以前受过他恩惠,而且也怕他再惹是生非,就给他几亩地,让他自己耕地养活自己。还别嫌弃呢,就这,已经比绝大多数人强多了。 一路走来,阿德惊异于普利阙百姓的穷苦。他完全无法理解,论自然资源,这里比他们之前去的几个地方加起来都要好,可百姓却是最穷的。不光是他,这次连阿柯小米都弄不懂。如此多广阔肥沃的土地,真正用于耕种的估计不到百分之一,以至于许多人连饭都吃不起。望不见头的平原上,有着大片的森林河流,矿产资源更是数不胜数,得到利用的却少之又少。 路上的平民几乎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眼神中没有光芒也看不到希望。犀**迁徙时踢起的红土云,都比不上哭泣太阳胃里漏下的铁甲虫多,他们这一行浩浩荡荡几万的兵马,没有任何人去关注,甚至连目光都没移动。直到,巴斯特的出现。 蕾塔迪一眼便瞅见田里那位正在挖地瓜的老伯,看着岁数不小啊,头发都白了,但他的眼神不一样,依然充满神采。即使天天弯腰耕地,但脊背却挺得笔直。并且,他的农具似乎是由断剑改造而成。 “老伯,请问您认识一个叫巴斯特的人吗?”阿柯礼貌地问道,一旁的小米则是乖巧地递给老巴一碗水。 “我就是。”老巴回答得十分干脆,他用三指托住碗底,发现粗陶碗没有托碟时手指微微抽搐。随即,眼珠子快速转动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几人。怎么说他早年也是贵族子弟,自然见多识广,更知道红发意味着什么。普利阙虽然穷,但这些年帝国的大事件他们也还是能知晓的,“大公找我何事?如果是想造fan的话,你可算找对人了。最近总督府夜间总有些异响,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嗯?”阿德倒是给这一下弄得有些不知所措。 老巴站起身来,朝着远方瞅瞅:“够。想干掉库博,能有一万人就绰绰有余,我看你们带的少说也有二三万。别看库博那孙子手下几万私兵,但没几个肯为他送死的。” “怎么?私军?几万?不是府兵吗?”蕾塔迪一时没反应过来,老巴最后那句话让他有些介意,“就他一个区区的小总督也敢有几万私军?我家公爵也最多能有两万人。这的府兵呢?去哪了?” 老巴又不傻,自然知道蕾塔迪这话根本不是在讲道理:“我怎么知道?在这几十年,压根不知道什么叫府兵。你们到底动不动手?动手的话就这两天的事,但你可别指望这些平民百姓能帮你。你们如果赢,那还好说,但现在,啥也没有。喊口号都没人帮你,最多只有我这个老不死的拿着锄头和你们上阵。” 几人面面相觑,还真没想到能有这么荒唐的事。不过,如果真的如老巴所说,事情或许会容易办多了。 “你们先去找块空地歇会,晚上就动手。我得先把地耕完,晚些时候再和你们说。”老巴一脸淡定,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种地。 还别说,阿柯他们还真的照办了。倒是阿德,出于好奇,他在村里走遍大街小巷,却如入无人之境。要知道,他这打扮一看就是军人。别着把刀走来走去,竟然没一个人怕他。 铁链磨出的石槽里积着黑曜石碎屑,浮现半透明的人形水影,似乎正踩着早已消失的鼓点向东行走。几个戴生锈护心镜的农民神色紧张,躲躲闪闪。一旁的铁匠铺里,几名“骑士”把锄头、镰刀扔进熔炉,老铁匠嘟囔着:“好歹留把割麦的。“随着最后一把菜刀掷入火中,飞溅的铁水映出骑士们虔诚的脸。阿德想起老巴先前说过的话:“有一伙人你们留点神。我们这有些傻子喜欢穿着铁皮自封骑士。” 这里的孩子年纪虽然小,但完全没有朝气,一个个死气沉沉,眼神中看不到未来。村口几个玩石子的小孩正唱着童谣:“白蚁蛀空王座日,铁树开出棉花时。”阿德觉得有趣,便鼓起勇气走过去。 “你们在玩什么呢?” “没什么。你又是来干嘛的?杀我们吗?” 阿德没想到,这么点大的孩子竟然把杀字放在嘴边。直到这时,他才完全看清了孩童们手上的石子。黑色的尘埃包裹下,有着骨块关节面的瓷样光泽,摩擦撞击时会发出空洞的咔哒声,闻起来还有股淡淡的石灰质腥气。好家伙,这哪里是石子,根本就是人骨头啊! “不是。额,我是来帮你们的?” “帮什么?” “帮你们赶走坏人?” “我们自己就是坏人,你要把我们赶走?” “你们是孩子,怎么会是坏人。” “我们这种东西,想怎么欺负都行。就像苍蝇一样,没人喜欢我们,也不会有人真心对我们。瞅瞅人家库博的孩子,他们才算是人。” 阿德再次语塞,缓缓走开,好一会之后,他才意识到刚才是在和几个半大孩子说话。孩子们语气十分平静,却处处充满敌意,准确说并不是针对他,而是全世界。沉思片刻,他倒是不由得想起自己的小时候,不也是个满怀恨意,处处讨人嫌的家伙吗? ... “你怎么又跑这儿来了。”一位白衣小女孩对着静湖边一棵树下的黑衣小男孩说道,同时,她又对着树林方向招手喊道:“义父,大哥又躲这儿了嘞!” 说完,小女孩坐到大哥身边,手指戳了戳大哥嘟囔着的嘴,又咧开嘴做了好几个鬼脸想逗他笑,男孩不仅无动于衷,甚至还将女孩一把推开。见大哥没有理自己,女孩也开始闷闷不乐。缩起身体,双手抱着膝盖,下巴搭在手上,也不知在想些什么。但随后没一会,她竟掉下几滴眼泪,带着哭腔委屈赧然地说道:“我又没有惹你,好心好意找你半天,理都不理我。要是真嫌我烦,以后再也不来烦你了!” 这下,男孩终于有些反应了,似是想说些什么,但憋半天,最后也只是叹了口气。这可好,女孩憋不住了,大骂几句,哭出了声。树后,老父亲一般的阿离已经站了有好一会,听见了女孩的哭声便不再看戏,大步走来。 义父来了,男孩立刻抬起头。见父亲摇摇下巴,他赶紧朝边上挪挪,中间空出个位置。阿离坐下后,轻轻摸摸女孩的头,语气极尽温柔:“好丫头,和这臭小子置哪门子气。不值得。”说着,另一只手从背后掏出一包卷饼:“来来来,义父买了你最爱吃的卷饼,还是加了双倍烤肉的。你不吃我就给阿德吃了。” “才不给他吃呢!厌死了,这个人。”女孩一把抢过来,含泪吃了两大口。 见女儿笑了,阿离一手赶紧轻轻敲了两下阿德的头:“臭小子,知不知道阿萝找你多久?还把人家弄哭,皮痒痒了啊,赶紧给人家道歉。” “*/¥@#不要道歉呢!”阿萝一边吃一边说道。 “瞧瞧人家多大度,学着点。”阿离不由得叹了口气,“日子过得好好的,干嘛要对世界抱有那么大的敌意?也没人欠你钱。何况大家都这么喜欢你。” “...除了义父和阿萝,其他人都不喜欢我。父母从小就讨厌我,却又必须利用我,我就是个工具。一无是处,人人喊打,谁都烦我。更可气的是,我打不过别人。”阿德终于开口,这也是他今天说的唯一一句话。 “干嘛非这么想。在我见过的所有你这个年纪的男孩里,你算是很强的了。” “就是,大哥很厉害,再高再壮的人你都敢和他们拼。”阿萝没两下就吃完手里的饼,随手擦了擦嘴边残留的菜叶子。她当然没有真正生阿德的气,只是恰好也想起了伤心事,“像我...什么都不会。以前,哥哥们对我很好。现在,所有人都不要我了...哥哥...没想到,大家都这么狠心,这么讨厌我...” “好家伙,这俩孩子,给我整得无话可说。也是,说再多也没有用。也许以后你们会明白吧。天天拉着副脸,郁闷都写脸上了。不喜欢自己的人是不可能真心喜欢别人的。” 夜幕渐渐降临,俩孩子靠着父亲,三双紫色的瞳孔凝视着天空。在阿德的记忆中,这也是最美好的镜头,只是,永远回不去了。 ... “各族和平共处会带来纷争,狮群分食方能草原永茂,一家独大反而可以带来安定。”老巴此时正坐在阿柯等人的营帐中,说着,他下意识纠正阿柯的餐具摆法,“普利阙的家族族群成分太复杂,争斗不止。他们各方甚至还签订契约,组成协约同盟。如果一方被其他同盟攻击,其所有盟友都必须去帮忙,否则便会受到其他盟友的合力围殴。” “照这么说,库博有什么本事管得了他们?” “你说反了吧。”老巴一阵轻笑,“彩色脚趾的染趾布褪色前,结痂处的蚂蚁王会搬来多少尸粉?这里穷而且落后,各族群生产生活水平都相当有限,库博这种人能发家最初是因为有人给他撑腰。他的人对付只会用木棒子锄头血斗的村民可绰绰有余。” “你说的是魏肖侯国?”蕾塔迪问道。 “是。”说着,老巴取过一旁的锄头,在地上划出血痕:“知道那杂种当年怎么上位的吗?“突然,将锄头砸向远处的树桩,“就像这样!炎侯的剑插进老总督后背时,他正忙着给士兵擦靴子呢...本来还有赫尔垣,不过他们早就自废武功,已经不掺和了。幸运的是,魏肖早些年穷兵黩武过头了,也渐渐不敢管了,仅仅留了上千号人。现在这副烂摊子已经没什么可怕的,不过一盘散沙罢了,何况人们都已经麻木,选择接受一切。” “你们自然条件这么好,就不知道好好利用吗?” 普利阙的自然资源如果可以加以利用,对于此次行动无疑会带来巨大帮助。资源如此优渥的行省,就算是开发技术有限,但能穷到这般惊天地泣鬼神的地步定然是有内情的。 库博上台后,也并不是完全胡作非为。他将各地族群、地区重新划分整合,但最终仍然存在着上百个族群,只是大多规模较小,只有禄尔、哈曼、米列三大族群最大,许多小族群都归他们统一管理。 库博本是军人起家,早年在魏肖军中任职,之后在魏肖的扶持下升到普利阙总督的位置。整个行省几乎所有的资源都进了他个人的口袋里,他成了最大的地主,所有农民几乎都成为了他的农奴。能榨取的油水一点不放过,所有的生意买卖全都要抽成。 他对待自己的亲信倒是十分大方。想想也是,否则也没有人会为他干活。政府中大部分职位是空的,许多公共项目也都只有个名目。这些空壳项目、职位自然是为了方便他们捞钱。而真正的公务人员薪水低得可怜,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倒卖公家资源物料赚点小钱,更有甚者,私设关卡到处拦截收过路费保护费之类的。 阿柯一行人就遇到过收钱的,那些不上道的官员往日里嚣张跋扈惯了,实际上无能至极,连点眼力见都没有,敢找他们要钱。后果自然是全都被蕾塔迪剿灭,一个不留。 在与巴斯特商量后,一行人还真就打算当天夜里展开行动,他们嚣张到直接把军队驻扎到撒维尔城中,虽然只是比较靠外围的地方。有趣的是,这一举措竟然没有任何人去阻拦。换个角度,这么大张旗鼓,难道就不怕打草惊蛇吗? 阿德对此一点也不在乎:“有什么好怕的,饭桶就算跑回魏肖也无所谓,以后迟早一锅端掉。” 原本的计划是当晚三更准时行动,但当一行人到达政府大楼时,发现里面竟鸦雀无声,只有一地的尸体。血迹在月光下呈现蓝紫色反光,黏稠的血浆粘住靴底,发出类似蛙卵破裂的啵唧声,铁锈味中透着腐梨甜味。库博尸体的手里,也不知道被谁塞了一根金黄的麦穗。 此情此景蕾塔迪再熟悉不过了,越蓬的灭门惨案与此无异。这次,他没有再做调查,除了他们军队内部,便没和外人说。只是说行动照旧进行,成功干掉了库博。 这次,贪腐的官员就没有那么好的下场了,偷吃祭坛燔祭油的鬣狗,牙齿终归是粘在了祖先的箭矢上。阿德带人上门逐个追捕,凡是涉嫌贪腐的官员全部在物理层面消灭干净,不论出身高地贵贱。也没有任何人为他们说情,即使是同一个族群的人也丝毫不帮着他们。毕竟,在普利阙,只要是为库博办事就已经算是脱离任何一方势力。阿德难得手下不留情一次,杀起人来狠辣至极,皆是一刀毙命,刀里似乎满是恨意,巴不得这些蛀虫永世不得超生。 造成自己幼时悲惨遭遇的,除了某些权倾天下的人物,就数那些横行霸道的官吏。连自己父母这等身份,都能被贪官污吏迫害。 完事后,阿德不由生出感叹,他实在是高估了在这种穷乡僻壤搞政变的难度。他一直以来的观点都是:杀人一直都很简单,难的是杀完人之后究竟要怎么处理。 这件事之后,他们马不停蹄地召集各大族群的首脑。最后,或许是出于害怕或是别的顾虑,只来了十多家的领袖。不过,好在最大的三家首脑都来了。不出意料,巴斯特这位农民伯伯被一致推举为临时总督。他威望不低,背后也没有本地势力撑腰,是最合适的人选。 老巴自然明白这破地方治理的难度,所以他干脆反其道而行之。让那些各大族群自己管自己的,只是名义上大家是一个行省,而政府的重点不再是掌权,反而是协调,起到纽带的作用。乍一看这明显也是自废武功,但如果处理得当,给予一定时间,或许有奇效也说不定。 另一个方面,杀了那么多官员,行政机构不得瘫痪吗?事实上完全不会,因为早就已经瘫痪完了。原本的行政系统就是个摆设,全都是为了方便捞钱而设置的。只不过,再怎么说,现如今好歹得弄出些个相对重要的管理执行机构吧。人选倒是方便,各个族群虽然各自为政,但都乐意派人领取大大小小的职务。不过他们并不懂管理,说白了和农民区别也没多少。 为了让政府尽快运作起来,帝国方面直接让越蓬的服刑犯过来指导工作,甚至直接担任职位,剩余的也都是由帝国中央直接进行选拔培训。这些人大多都做了几十年高官,即使再腐败也比这里的“土著”强多了。况且,与服兵役相比,这里可是天堂。在环境恶劣的兰齐,恐怕是得惹上一身病,马尔斯就更不必说了,草原人都不是吃素的,真打起来,就凭这些老胳膊老腿,死了都算轻的,万一被俘虏,那就生不如死咯。能在穷乡僻壤大小当个官员,还能换取减刑的机会,简直是恩赐呐。 除去官员安排外,帝国也调动了诸如立德、越蓬、赫尔垣、维泽,让他们提供生产技术上的帮助,对了,当然少不了京畿和马尔斯。帮助可不是白帮助的,普利阙的资源对于各方都是十分抢手的。况且这次并不是掠夺,而是十分和谐的合作,明面宣传上,帝国和马尔斯的角色不是领导者,同样是协调者。 库博贪污的钱财只有一小部分直接用于民生,其他的则是用于发展技术。土地也进行重新分配,平均分到每个人手里。没有人有反对意见,毕竟这里已经没有下降空间了,在库博的统治下,他们任何人都没见到一点好处。现如今又是给地,又是发钱,还有人来指导生产,肯定饿不死了,想想,简直就和做梦一样。 到最后,在帝国方的协调下,本地重新组建了府兵。照理来说,这么穷,还要浪费开支去组建军队,并不是明智的决定。但为保证政府的稳定,也为了今后的计划考虑,政府还是选择将府兵恢复,名义上归帝国管理。只不过,这些士兵目前的工作仅限于屯田,暂不安排别的工作,等今后局势更加稳定再做进一步考虑,这样一来就不用花钱了。帝国的意思很简单,他们也不指望这些人有什么战斗力,只要训练好他们的纪律,能做到服从命令即可,其他的,等以后有条件再说。 总体而言,组建起新政府班子之后,帝国并没有在经济行政上再有干预。魏肖在此地的驻军也在得知库博下台的消息后迅速撤离,他们的影响力早已不复当年,近些年内部又动荡不安,早就没心情管这破地方。 旱季的最后一支运盐队正穿越剑麻平原,牛铃惊起红嘴奎利亚雀群,在天空拼出瞬息即逝的普利阙版图。走在最前的公牛突然跪地呕吐,踩碎了地下的陶土颅骨,眼泪从眼眶滚出,倒映出百年前魏肖骑兵的倒影。 “啊哈!我亲爱的兄弟,尊贵的、沐浴在月光下的、行走的葡萄酒鉴赏指南——麦希莱殿下!请务必让您高贵的味蕾审判这由少女们用脚踩出的神圣液体!我以骑士团第九条马裤上的破洞发誓,这绝对是普利阙最接近洗脚水风味的上等佳酿!”一位身着铁皮铠甲的骑士正为阿柯的高脚杯斟上半杯红酒,他单膝跪地行着夸张屈膝礼,左手抚胸右手高举酒囊。 “噢~我亲爱的穿铁皮罐头的土拨鼠先生!您这份热情足以融化卡洛公主的束腰!但请允许我提醒,品酒时应当像亲吻修女的指尖般温柔!”阿柯和小米也有样没样地学着他们的语气说话。 周围还有其他几十名骑士,这些人的骑士装看着相当复古,每个人的都不是同一种款式。虽说和一旁蕾塔迪那副铠甲不能比,但却都是货真价实的骑士装。这些人便是普利阙行省内被称为“特里”的一个奇特组织。他们都是平民,最底层的老百姓,也是最穷的人。照理来说,他们饭都快吃不起了,哪来的闲钱去弄这么贵的铠甲?是啊,除去省吃俭用外,他们更多的是去借钱。顺带一提,圣枪碎片这种破烂,当地政府一直就没当回事,差点被扔到马路边,最后居然还是特里组织的有心人将之找回,并且精心保存。 正常人自然无法理解,就比如蕾塔迪。他只觉这些人脑袋给驴踢了,穿一身铠甲难道就能当骑士了吗?不过,还别说,要是和现如今这世道下的骑士相比,特里的假骑士还真更像那么回事。他们可是有着自己的信条,并且全都严格遵循。 “善待弱者,勇敢对抗强暴,抗击一切错误,为手无寸铁之人战斗,帮助任何向我求助之人,不伤害任何妇人,帮助我的兄弟骑士,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对所爱至死不渝。” 这便是他们的准则,所有成员都必须履行。是吧,怎么看都是些美好的品质,也正因如此,人们都非常“爱戴尊敬”他们。只不过,阿德并不买账。倒不是说不认可这些信条,他也觉得这些很好。但,难道这就是自私的理由吗?为了自己所谓的体面,举家负债累累,连自己的父母妻子都养活不起,竟然还要借钱去装体面人?在他看来,这才是最不负责任的男人。 阿德全程黑着脸,没一会便对着阿柯说道:“我有事先走了,你们玩吧。保护好小米。” 蕾塔迪倒不像阿德想那么多,非亲非故,何必管别人的家事。这帮骑士各个都有趣极了,拉着他们几个便开始跳舞唱歌。 “尊贵的老伙计们!快把你们塞满腌鲱鱼的耳朵掏干净!听听我们公爵的天籁之音,上次他开嗓时,英珀斯的歌手集体投了归泊!”兴许是喝多了,蕾塔迪言语中也多了些放肆,不仅如此,他甚至一脚踹翻了啤酒桶跳上桌子,带着斗篷疯狂打转。 阿柯并不计较,乐乐呵呵地上前准备一展歌喉。 “ 当我看见左肩破损的战衣 盔甲后你的表情带着笑意 想要对我说 外来的袭击即将离公主远去 ... 他们的语气 好笑的攻击 自卑的心理 ... 像骑士的忠贞 不畏惧邪恶的眼神 这过程 一直放在我心底 就像挡在你胸前的盔甲 保护着我 让我心疼 骑士们 发挥出你们的精神 就这样 强悍的骑士撑到最后 骄傲的公主要回家 整装再出发 ” “见鬼!这跑调程度简直是对耳膜的摧残!“ “谁啊?” “对啊,刚刚是谁在说话?!” 第十二章主命 灰青色的晨雾裹挟着硫磺气息,从锯齿状的龙骨山脉流淌而下。阿柯啃咬的岩馅团子簌簌掉落碎屑,在火山玻璃铺就的街道上折射出七彩光斑。三个黑陶咖啡杯旁,小米正用林栖部族的七色藤丝编结着祈福络子,直到,那声叹息震落于菜摊上的斑纹块茎。 晨光在女子的秀发上织出星屑般的光晕。她走过处,烂菜叶仿佛都重新挺立绽放,鱼摊冰渣幻化出蓝玫瑰般的光泽。她胸前的星芒银坠割开雾气,黑袍下露出用血蚜虫染就的绛红衬边。 “印堂发黑,你命不好啊。”说着,她黑袍下竟露出一双木制人字拖。从菜贩那里顺了根胡萝卜,当做教鞭敲打着三个咖啡杯,“看好了!“胡萝卜戳着阿德那份咖啡渣,“这坨像不像被雷劈的扫把星?你俩的倒是圆溜。哎,这妹子杯里怎么有张帅哥脸?“ 小米抬起头,瞧见一位怪异模样的女人。一头紫白色长发透露出诡秘的异香,那双青绿色的瞳孔更有种说不出的深邃。当小米的紫瞳与那双绿瞳对视时,女人露出浅浅的微笑,似是在追忆着什么。 阿德上下打量一番,约莫是推测出了女人的身份。她年龄看着也就二十多,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种时空交错的古朴气质,黑色的巫师长袍表明了身份,她是一名女巫,只不过,这件袍服的款式并非是大陆上任何一个地区所有,而是奈尔弗的风格。 “您不会就是拉比的女徒弟吧?”阿德的话中充满敬意。 “赛格罗?老爷子多年前给我寄过一封信,说是,收了位黑发紫瞳的废材当徒弟,是你吧。”女巫毫不客气地上前,扬起头,拍了拍阿德的脑袋,“叫我艾娃。” “师姐。”阿德恭敬地弯腰鞠躬。不仅是因为身份哦,树长老曾经和阿德多次提起过这位师姐,他当年只教了艾娃占卜预言之术,但按照树长老的意思,艾娃师姐在此术上的造诣甚至远超树长老。在阿德的心目中,没有任何人能够比拉比厉害,哪怕只是在某一个领域上。 “你小子怎么这样迂腐,没意思。”艾娃随即看向一旁的阿柯和小米,“倒是你们两个,天赋异禀,可造之材。” “姐姐,你刚才说命不好,是什么意思?”小米问道。 “姐姐?啊哈哈哈哈...” 阿德立刻反应过来,按照拉比的说辞,师姐恐怕年纪与义父相当,虽然看着年轻,但小米这么喊肯定是不妥的。不过,看她好像并没有介意,反而乐在其中,也就不好说什么,果然,女人总是在意年龄的。 “说的可不是你俩哦,小妹mei。命不好的是我这位师弟弟。”艾娃指了指桌上的三支空杯子,指尖抚过阿德杯沿的咖啡残渍,“通过咖啡留在杯子里的痕迹就能看出命数咯。” 阿柯赶忙拿起那三支杯子,果不其然,大哥的杯子和他们确实不同。大哥的咖啡渣似乎构成了某种星座纹路,用银勺轻轻碰杯便会发出丧钟般的声响,连杯壁也变得有些烫手。而他和小米杯中剩下的咖啡液此时恰好在杯底照着边缘形成了一个圆环。 “有什么区别吗?” “你和小妹mei都很不错。华枝春满,天心月圆。可他就不好咯。” “为什么?你怎么知道的?我以前看树老头占卜都是神神叨叨的,可费力气了。” “说明我比他厉害呗,姐姐我只需要看一眼就明白了。”艾娃懒得解释,随即转过身对着阿德说道:“需要我说明吗?念在同门一场,这次免费。” “那就,麻烦师姐了。” “人生的选择权在你手上,无论你选择怎样的理想目标,都需要先接受事实。别把飞蛾扑火也当成是勇敢,那只是冲动下的一厢情愿。你根本没搞清楚自己真正缺少的是什么,趁早回家吧。”说完,艾娃缓缓闭上双眼,面色一沉,睁眼后,眼神中却多了些困惑,“从你这把刀上,我看到一片光怪陆离的情景。它插在一片冰原上,在王座之前。周围是各种奇形怪状的冰雕。抬头看到的不是天空,而是裸露的群星,还有一颗高亮度的发光体,苍白的日轮囚禁在冰晶棱镜中,没有温度,但却如同太阳般璀璨。冻在冰棱子里的假太阳,亮得能把人眼睛戳瞎,可惜啊,不发热的光,不就是耍流氓么?另外,地面上零散地插着针状的银白色物体,大约有十万根。”说到这,小米下意识地开始数起了自己的头发。 “你让我回家?开什么玩笑...根本没有家。”阿德一脸凝重,不过他显然自动忽略了艾娃预言的后半段,因为压根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这我就不知道啦,有些话不能说太多,否则对我也没好处。” 咖啡渣的焦苦味与女巫袍角的龙涎香在晨雾中纠缠,艾娃的指尖摩挲着咖啡杯沿,水雾突然凝成冰花,冰裂声与蕾塔迪押解恶霸的镣铐声重叠交织在了一起。 早市的喧哗突然如潮水般退去,当蕾塔迪押着鼻青脸肿豺狗般的地头蛇路过时,艾娃突然大喊:“城管来啦!“菜贩们瞬间推车狂奔,某条鱼精准跳进装满辛辣调味料的篮筐里。这一场景惹得她哈哈大笑了起来。 “主上,搞定了。”蕾塔迪举着未出鞘的剑敲打着一众恶霸,骑士盔甲反光如同冰雕。没人注意到的是,在已经磨损不堪的剑鞘处,隐隐有着一行小字:致理想者——斯莫多赠。 他们所在的这座菜市位于连得行省首府得列地,抓的这伙人被本地人称为菜霸,所有菜的买卖都要经过这些地痞流氓的手。打个比方,某样菜菜霸们只将很少的一部分卖给商贩,并且用极高的价格卖,而剩下的则暂时留着不卖。那倒是要问了,就不怕那些压着的菜烂掉吗?还真不怕。到时候便宜点卖,有的是人买,而他们要赚的恰恰是前面那小部分高价菜的钱。 当然,一座城市里可不仅仅就卖菜这么点小事,大大小小各种恶霸数不胜数。经过这段时间的扫荡,得列地全市几乎所有能排得上号的大恶霸都陆续被逮捕。他们往日里欺负平民百姓倒还可以,但现在来的可是正规军,光是人数就能吓死他们,除了逃跑,他们几乎没敢采取任何抵抗手段。 严格意义上来说,整个连得行省并没有特别严重的治安问题,毕竟这些街头霸王哪里都有,而且人民也不如普利阙在饿死的边缘,尽管生活水平比不过维泽、赫尔垣、越蓬,但也还算不错。 在摩奇与阿德交接圣枪碎片时,老官员正擦拭着藏品柜:“这是斯莫多总督最后签发的文件,当年他就是在签署矿产国有化令时...“ 阿柯一行人刚来不久,便经常听人提起多年以前一位叫做斯莫多的总督的故事。那位总督刚上任后就实行了众多利于百姓的政策,比如提供免费的教育医疗,以及各类公共设施的建设。 连得行省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农牧业也十分发达,可惜当年都掌握在外人手里,这个外人指的是魏肖侯国。但斯莫多上位后直接将其全部收回,这类举措很快便惹恼了魏肖侯国,在此之后,候国便采取了一系列制裁。如果光是这些,倒也能顶得住,但当年连得内部也不安定,各大党派林立,光是忙着对付内斗就已经分散了斯莫多大部分的精力。更遗憾的是,斯莫多原本的盟友也完全无法提供有效的帮助,反倒是不断帮倒忙。 原本,连得的府兵一直都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机构,他们处于中立地位,不主动插手任何党派斗争,但在魏肖以及内部各个党派的运作下。斯莫多不得不用文官体系插足军事,此举触动了不少军官的利益。军队开始担惊受怕,担心被斯莫多制裁打击,他们最终为了自保,也只好站在斯莫多的对立面。 铜铁矿是连得的支柱产业,而魏肖的铜铁矿产量比连得只多不少,为了打压对手,魏肖刻意大量出售矿产,导致矿价暴跌。并且矿脉需要一种特殊的冶炼技术,矿价暴跌后 又进一步导致了生产设备加速报废。连得首当其冲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平民百姓的生活越过越差,斯莫多原本许诺的土地改革也执行得一团糟,普通人压根一点田都分不到,大地主的田没人能动,小地主的田却全被抢走了。 最终,斯莫多也是不出意料地死于军事政变。但是,他死之后,连得的经济却反而得到了发展。这其中的原因十分复杂,只有一条是大家公认的,那就是魏肖的衰弱。 当时听到这些事情之后,阿柯竟然反常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斯莫多或许是个好人,但并不是合格的总督。太过于理想化,完全搞不清自己的斤两,自己团队的基本盘都不稳定就去大刀阔斧地改革。当时的连得并没有什么突出的社会矛盾,改革实在是可有可无。要我说,种菜的觉得施肥麻烦,吃菜的又嫌有泥巴,最后还不是丢给了洗菜的收拾嘛。” 对于阿柯这段话,最吃惊的当属阿德,没想到这一路走来,自己这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弟弟还能说出些对于政治的看法。先不说对错,单是能说出来就已经很难得。但事后证明,阿柯可能仅仅只是出于好玩罢了,因为说完这话,他便拉着小米跑到街上买吃的去了,之后再问起这件事,他更完全想不起来,没有了任何记忆。 “当年斯莫多总督要是像亲王这样...“摩奇是现如今新的总督,有意思的是,他和当年的斯莫多有着一样的政治倾向,但他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的上台是在几乎所有平民百姓的拥护下促成的。 与当年相比,连得行省虽然经济发展迅速,但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几乎有成为下一个越蓬行省的趋势。而党派斗争相比以往也丝毫没有减退,相反,政商勾结更加严重。他原本有意联合军方势力,但很遗憾,军方内部虽然经历了一轮清洗,却依然保持中立,阿柯这一行人的到来终于给了他希望。 “这些日子真是麻烦亲王和男爵了。”这位一脸大胡子的中年人便是摩奇,他感谢的事情正是前些时日阿柯等人对于城中恶霸的抓捕。而他对待这些人的态度也让阿德大吃一惊,他仅仅只是对他们进行高额的经济处罚,之后便放人,让他们继续在原行业上待着,只不过要求他们禁止使用一切非法手段,也不得再去迫害平民百姓。说白了,就是政府帮着这些黑社会洗白。对此,阿德和蕾塔迪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他们并不愿意直接干涉当地政府具体的政策以及手段。 “和军方的合作还得麻烦亲王,恐怕也就你们最能和他们说得通。” 摩奇的意思是让阿柯等人去和军方协商,让府兵在名义上重归帝国统领。本省的军方并没有十分过分的要求,仅仅是自保,加上他们大多都是平民出身,也没有理由妨碍实施提高民生的政策。 一切进行得都十分顺利,帝国与本地府兵很快便达成一致。帝国承诺,绝对不会放任任何人损害府兵的利益,一旦出问题,帝国随时会派兵援助,但府兵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协助帝国的军事行动,尤其是本省内部的事务,一切后勤补给由本地政府承担。而那些反对摩奇的政党自然是不愿意看到这种场景,但无可奈何,他们没有枪杆子,不仅对府兵无可奈何,连摩奇也奈何不得,因为现在帝国站在他身后,城里现如今这几万人马可不是闹着玩。 摩奇一派确实野心不小,没多久便以各种各样的罪名逮捕一切反dui党派以及各个大型商业集团的高层。想找个罪名实在是太简单了,谁还没点违法行为,关键是背后势力之间的博弈。阿德和蕾塔迪对此依然没有任何异议,只是派人协助摩奇,也不问缘由。这种行动几乎不会有任何兵力上的损失,要的就是态度以及立场倾向。 “大哥,真的不用管摩奇大叔吗?”小米问道。 “小姐不必担心,这是他们的家务事,咱们来这吃好喝好玩好就行。”蕾塔迪抢先回答。 这一行人中,如果单看身份,必须是阿柯和小米身份最高贵,但实际上,真正的核心是蕾塔迪以及阿德,他们代表的是马尔斯和帝国的整体利益。 摩奇是好人还是坏人并不重要,只要他能提供最大的利益并且达成合作,便算是盟友。摩奇的行为在百姓看来当然是好的,毕竟为他们争取到了利益,但在蕾塔迪的眼里,说到底也只是党派斗争罢了。他自然相信世界上存在着拥有崇高理想信念的人,就比如之前的总督斯莫多,但即使是这样的人,把他摆在这样的环境中,他的一切行为也只能算是政治斗争而已,这并不是一个人的游戏,而是大大小小利益集团的博弈,如果不能带来利益,是绝对难以说服所有人支持自己的。 这一轮清洗很快便完成,真正困难的依然是今后的发展道路。清洗后空缺的官员,摩奇已经派自己的人暂时顶上,他也放出话来,让平民百姓们积极参政,并且提供大量的社会福利。对于土地也终于进行相对符合民意的分配,毕竟这次再也没有阻力。原本各个处于垄断地位的商业集团都被政府收编,摩奇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先前越蓬行省的处理方式。不得不说,这一套组合拳下来,老百姓的日子确实比之前过得更好了,只不过阿德和蕾塔迪对此仍然没表现出很大兴趣,他们在意的仅仅是二者的合作。 连得行省承诺为帝国的东征以及西征提供后勤补给,府兵也愿意提供兵力上的协助。而帝国也成为他们的潜在靠山,只要帝国在,府兵以及摩奇政府便能安心地保有现如今的地位,更不必说西征能带来的潜在价值。在行政、经济领域,双方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交换,而军事层面也打开了一种新的形势,军队归中央管辖,与以往相比,在本地的地位并没有变化。圣枪碎片以往一直都由军方收藏,如今的局面,军方的地位更加稳固,他们很爽快地将之交给了阿柯等人。 “师姐,不愿意和我们一起走吗?”阿德问道。 “老娘我四海为家,居无定所。行吧,老实告诉你,其实是老爷子算到了你们这段时间会在连得,他让我过来的。”说到这,艾娃从包裹中取出一封信和一束小白花,递给阿德,“拿着,这是寄给你的信。这花也是拉比让我买的。” 她顺手便把花别到了阿德耳后:“哈哈哈,老爷子说这花配你哭相正好。“ “铃兰?这,信是老师写的?” “不是。收好了,小哭包,眼泪浇花才能开哟。”艾娃一脸坏笑。 “难道?!”阿德赶忙拆开,看到熟悉的字迹,差点喜极而泣,一脸傻笑,“这,这是怎么寄来的?”信封中,除了信笺,还有着一朵铃兰,只不过,与先前新鲜的花束不同,这是一朵干枯的铃兰。 “拉比以他自己的名义往那边寄了封信,后来那边还真的回信了,再之后他寄给我,托我给你,一来一去差不多一年功夫了。”说罢,艾娃摆摆手说道:“没我事了吧。我得回去一趟奈尔弗,完成了任务,可不得找老爷子要点报酬嘛,你们保重。” “这就要走了?” “当然,不走留着过年啊。”艾娃看向阿柯,浅笑道:“阿柯啊,保护好你哥哥姐姐。” “嗯。啊?我?” 艾娃没再管阿柯,对着阿德又补充一句:“多笑一笑。开枪的人,之所以找不到踪影,是因为他躲在太阳后面。” 说完这最后一句,艾娃招招手走向远方。她这一趟可没白来,靠着阿柯等人的关系,帮别人占卜算卦挣了个盆满钵满。只不过,她也的确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很快,阿德便又开始了熟悉的傻笑。小米阿柯也是见惯不怪,在岛上,每次只要收到信,大哥便会傻笑很久。 “阿萝,弟弟最近总是说我在傻笑,可能是吧,收到你的信让真是让我有点兴奋过了头。” 在连得行省的南边有一座海蒂湖,湖的另一边有一座诸侯国,几百年前那里被册封给了一位侯爵,侯爵被赐姓魏肖,之后这里便以此为名。 阿德等人没有随着大队人马走陆路,因为阿柯和小米特别想坐船,他们这一小批人便从海蒂湖坐船前往魏肖,而摩奇也亲自一路护送,对于魏肖,连得行省几乎是怨声载道。 船桨搅碎晨雾时带起磷光闪烁的浮游生物,船漆松香混着鱼腥,雾水浸湿蕾塔迪披风的下摆。一旁的小米偷尝了一口湖水,却皱着眉一口喷出。 “湖面好像故乡的海啊,阿柯,你唱首树爷爷教的歌吧。”小米痴痴地说道。 “听说亲王您的歌声十分动人,还会远古失落世界中的语言,恰逢湖光美景,若您可一展歌喉,实乃在下三生有幸。”摩奇恭敬地说道。 “这算什么,来,我唱给你们听。” “ 轻轻放 我就是卸不下对你的喜欢 原来爱会慢慢增加重量 ... 你微笑浏览手机里的浪漫 原来真心送出爱是这么简单 ... 你微笑浏览 手机里的浪漫 原来爱情可以来的这么突然 短信的桥梁 将暧昧期拉长 我们的感情蔓延滋长用文字培养 在虚拟土壤 ” 这些词句像古老咒语一般,在湖面泛起涟漪,歌声震落岸边的蓝花,水底传来空洞的回音。在歌声中,大船一点点靠近对岸,桅杆刺破雾霭,湖面上的雾气已渐渐消散,而岸边那道许久未见的熟悉逆光身影也显得愈发清晰。 第十三章雨炎 暮色降临时,工人们蹲在河滩上清洗着染皴的手掌。他们的影子被拉长投进河中,与顺流而下的泣血木落叶纠缠成血色蛛网。对岸丛林里传来鸟的夜啼,那声音像生锈的锯子拉扯檀木,惊醒了沉睡在淤泥里的铁器残骸。第一缕月光照亮钙化岩柱,黑袍商人们仿佛从地缝中浮现而出。交易在绝对的寂静中进行,骨笛雕纹的匕首划过砂岩的声响,是比语言更精准的讨价还价。 人人皆知,尽管紧紧挨着京畿,但纳斯里却不是太平的地方。要说没有安善良民倒是太绝对,但对快饿死的人,去和他们说要与人为善,这就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了。明面上来看,纳斯里行省的经济一点都不差,在帝国也算是名列前茅,可这里大半的老百姓却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 吉瓦已经算是很幸运了,他在简德尔已经当了好几年的治安官。在纳斯里当治安官只有两种下场,要么,被打死,要么,收受贿赂同流合污,从近些年的情况看来,后者居多。 吉瓦绝对称得上难得的好人,他虽然收钱,但收得极少,每次黑帮们求他办事,他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随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开始自然是不太好办,钱收得少别人肯定会不放心他,但时间久了,黑帮们摸透了他的办事风格,他的口碑传了出来,也就没人再怀疑他。对待平民,他也算仁义,只要来报案,他都会亲自去尽力调解,黑帮看在他的面子上一般都会少抢点。被抢劫的人经过劝解后,还得说声谢谢呢。可别觉得奇怪,这种事在这里太常见。最终,百姓可以少损失些财物,并且没有生命危险,且得好好庆祝一下呢。 不过最近这段日子,连吉瓦这种老实人都不太敢出治安署,城里发生了一小丢丢的事故。从帝国中央来了许多士兵,在城中来回游荡,为首的两个,带骑兵的叫兰瑟,管步兵的叫卡蒂尔特。吉瓦自然是知道这两位的大名,二位将军都是帝国这位刚上任的摄政王的心腹,而且似乎皆是底层平民出身。 这二位刚来时,吉瓦还以为帝国是让他们来剿匪的呢,可事实上,他们竟然是来找黑帮合作。对于黑帮,吉瓦其实并没有太多不满,他们虽然作恶多端,但从来不找自己麻烦,再说了,要是真没了黑帮,简德尔就得乱套了。本地的政府毫无作为,还就得靠这些大大小小的黑帮管理城市。 原本平静的生活很快便被打破,吉瓦怎么也没想到这事能落到自己头上。 “请问吉瓦先生今天工作吗?”敲门声就着一名男青年浑厚的问询声,再夹杂绵绵的雨声一同透过治安署的大门传到了吉瓦耳中。 “唉...”吉瓦已经有了预感,知道大事不妙。感慨片刻后,迅速别上了刚刚擦拭完的生锈徽章,上前开门招呼。 “将军,您找谁?” “您好,在下卡蒂尔特,这位是兰瑟骑士长。请问大叔,吉瓦在这里吗?”卡蒂尔特语气温和,身姿挺拔,加上其略显书生气的长相,凭谁都不会把眼前这位温文尔雅的黑发书生和他身后那位一脸横肉的光头当成一类人的。但事实上,单说行军打仗的狠辣程度,兰瑟也都只能自愧不如。卡蒂尔特没有任何背景,不到十年时间,便一路摸爬滚打混到了几乎与兰瑟齐平的位置,二皇子对他更是信任有加,年纪轻轻就给予了他上将的军衔。 说句题外话,别看兰瑟一副不好惹的样子,他姑且也算是底层出身,但可是堂堂正正的骑士,信封骑士精神,因此打起仗来绝不像卡蒂尔特那般不管不顾。兰瑟一直十分守规矩,打仗一向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因此,二皇子经常让他俩一起组团行动,正好互补,倒是个完美的组合。 说明来意之后,吉瓦算是弄明白了。这位摄者王还真不是一般人,他竟然想着让黑帮直接代替政府来管理城市,甚至还准备给予他们合法的名义。而自己这个老家伙,因为这么多年攒下了不少的人品和威望,黑白两道都方便说话,自然是最好的先锋官工具人了呗。 “将军,忙我一定会帮,不敢推辞。但是,你们这样做,是否考虑周全了?就是,前后上下都打点了吧。” “不用操心。黑帮确实不是好东西,所以我们和他们说得很清楚。要么他们和我们联手把政府等相关人员剿灭,要么我们和政府把他们杀光,当然,最好的结果是他们和政府和平共存。但前提条件是,不能再去做违法乱纪的事。”卡蒂尔特一边喝茶一边不急不缓地说道,语气一如先前平和,却丝毫没有商量的意思。而一旁的兰瑟自始至终一句话都没说。 “让这些人上台执政,就算你们派人帮他们,但短期内,整座城市一定会呈现衰败之态。不说别的,经济绝对会倒退。我们似乎也需要更多时间准备吧。”吉瓦没想到这位爷说话如此直白,也不怕登不上台面...但,都说到这份上,恐怕这也是吉瓦唯一能推脱的理由了。 “说的没错。但这和你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对于大部分底层人民来说,生活已经没有了下降空间,给他们分田地后,至少他们饿不死,感谢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有意见。在这,穷苦百姓才是绝大多数,即使整体在倒退,但大众个体的利益却能得到提升。” “您说的也没有错,可您应该知道吧。”吉瓦接收了讯号之后,提出最后的问题,“既得利益者虽然占比很小,但他们不是个小数,需要我们怎么帮衬着处理?”吉瓦转动着治安官徽章,铜锈在桌面划出暗绿色轨迹,“将军见过污水处理池吗?“他突然抬头,“最顽固的污垢,往往沉淀在过滤网背面。“ 卡蒂尔特抽出佩刀缓缓地削起了苹果,果皮连成长长的螺旋,“所以聪明人会把过滤网...“寒光闪过,苹果被一分为二,“变成粉碎机的刀片...所有财产充公,上交国家,有些岗位暂时还得有人干,让他们先干着吧,待遇自然得和底层平民一样。不愿意的话,通通杀光。死人的眼眶,恰好能框住活人的野心。” 卡蒂尔特保持着温和的笑容,顺手将削好的苹果递给兰瑟。吉瓦恭敬地递过刚刚泡好的茶,这可是他最好的私人珍藏。 瓷杯与银匙相碰的脆响中,卡蒂尔特用茶盖缓缓撇去浮沫:“十年前我在盐场当过一段时间监工,学会了一件事,要腌透整条猪腿,就得从最深的刀口撒盐。“他忽然抬眸,茶雾后的眼睛黑得瘆人,“吉瓦先生,您猜现在这把盐该撒在简德尔的哪道伤口?“ “以前,你们一个人可以逼着九个人去过连狗都不如的生活,而现在仅仅是九个人让那一个人做他不愿意做的事。真正的力量在我们以及那九个人手里,一个人是没有能力反抗的,欺负他又能怎么样?可别说这样做了以后就没人敢去发展经济,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与我们无关。请您记住,我们所做的只不过是顺水推舟。” 这下,吉瓦学乖了,不敢再开口,好话说完,就得识抬举了。眼前的黑发青年说话毫不留情,不过幸好有他身边的光头骑士在,自己并没有感到任何生命危险。 一切都如同卡蒂尔特说的一样。城中大大小小各个黑帮几乎都忙着前来投降,其中有许多成员纷纷表示:干完这一票就一定退出帮派回家种地。简德尔的府兵原本还想着帮助政府抵抗一下,但当真正看到帝国以及黑帮组成的大军时,立马吓得缴械投降。城市中贫民窟的老百姓知道要给他们分田后,也纷纷跑出来加入军队,他们在这破地方早就呆够了,别提多想回家种地了,奈何从前根本没有地可种。 这一支成分无比复杂的人马从原本的万余人一下子变成了十几万,别说几处政府的办公地点,就是城市外围都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上层人士连逃跑都来不及,只得纷纷上缴所有土地和财产,好在最后都保全了老命。 第三日拂晓,市政厅的青铜大门被焊死。曾经人五人六的文书官们排着队,将绸缎礼服投入广场中央的铸铁熔炉。火焰吞噬孔雀蓝织锦时,卡蒂尔特正蹲在喷泉边教着流浪儿用佩刀削苹果皮。“记住,刀锋贴着果肉游走,干净的社会就像这削好的苹果。“雪亮刀光闪过,带虫眼的果核坠入水池,“烂根必须剜除。“ 当羊皮卷在青铜鼎中蜷缩成焦炭时,有个老农突然将枯骨般的手伸进火堆:“看啊!“他举起燃烧的手指大笑,“这些火苗正是从我们祖辈骨髓里榨出来的!“人群跟着将手臂伸向火焰,卡蒂尔特却悄悄后退,那些跳动的火舌,像极了他童年见过的斗兽场火炬。大雨中,焰花亦如夏花般怒放,生生不息。 此次行动,倒是让城里所有人一下子都成了平头老百姓。贫民窟以及黑帮中的众多成员原本就是从外地来的农民,最初的土地全都被大地主们强行霸占,只得抱着一丝希望来城里撞撞运气。现在可好,土地重新分配,他们终于可以吃上饭了。 起义军焚烧贵族仓库那夜,赤河上漂满了燃烧的靛蓝布匹。火舌舔舐过的绸缎在水中舒展,像无数条发光的幽灵鱼逆流而上,把整条河道变成了倒悬的星河。 仅仅十几日的时间,简德尔的人口几乎下降了一半,并不是死了,而是都回家了。城中原本的居民也因为人口的减少,生活得到了提高,整体看来并没有损失。真正受伤的,只有高层人士,他们现在都成了最最底层的劳工。有的人虽然还做着原本的工作,但没有额外收入,比之平民也没高多少。 在兰瑟等的监管之下,贪污腐败的行为在短期内被彻底消灭。他也明白,卷土重来是迟早的,但现在在自己眼皮底下要是还敢这么做,那可就太不上道了。 相比兰瑟,卡蒂尔特就狠多了,他杀的人已经几十车几十车地拉去郊外火化。行刑场的梧桐树突然开花了。百姓们传说,那些吸饱了血水的树根在夜里疯长,将绞刑架的阴影织成遮天巨网。当载满尸骸的马车轧过落花,车辙里渗出的不是血,而是粘稠如蜜的梧桐汁液。卡蒂尔特站在漫天飞絮里,伸手接住一朵完整的花苞,五片沾满雨水的花瓣,边缘泛出了铁锈色。 刑场东侧的百年酒馆突然开始售卖“吸血鬼红酒“,用被处决者的葡萄园酿制。当绞索勒断第三个贵族的颈椎时,有名醉汉举起猩红的酒杯大喊:“他们的血在木桶里复活了!“人群哄笑着将酒液泼向雨中,飞溅的液体仿佛在半空凝结成了无数细小骷髅,落在新颁发的土地契约上,变成防伪印章的暗纹。 老百姓们可太爱看处决这些吸血鬼的场景了,一个个拍手叫好。事实上,卡蒂尔特本不想乱杀人。奈何总有些私底下乱说话,想搞小动作的。 黑帮不是良善,但他们的规模和历史绝对不容小觑。因此,高层们都有着十分优秀的管理才能。如今帝国中央给他们名正言顺混白道的机会,他们倒也高兴,一个个都成了守法的好公民,佩戴上了新徽章开始执勤。 再怎么好说歹说,总有些不识抬举的黑帮,无论怎么好言相劝也不愿意招安。他们虽然承诺今后不会恶意寻衅滋事惹是生非,但卡蒂尔特不管这么多,带着府兵和“白帮”便直接上门将其中最大的一个黑帮灭门,仅仅只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还没等其他黑帮收到消息,便迅速掉头又顺势剿灭了两家。到第二天,剩下的大小黑帮赶紧召开紧急会议,商量对策,可就在会议刚开没两分钟的时候,就又被卡蒂尔特带人一锅端了,全部被杀光。 短短两三天功夫,简德尔剩下的黑帮几乎被消灭殆尽。残留的只是些小地痞流氓,也难以成气候。但就是如此,卡蒂尔特依然不肯放他们一条活路。他们原本想着,在这种紧要关头,老老实实在家里藏着,说不定能逃过一劫。别说上街为非作歹,连出门都得乔装打扮。可这些帝国军根本不给人家留活路,单单一个地痞流氓就足足派了二三十人围追堵截,逮到之后集体在闹市处决,看得老百姓那叫一个爽。 “我说,小卡,不能再杀人了,否则别说殿下,女神都不会饶恕你。”兰瑟叹气道。 “我们这么干,殿下那里会好处理很多。接下来这段时间,只需维持秩序。一个城市里要没有几个坏人,还真挺难办呢。” 坐在治安署的大门口,看着面前夹杂着旧徽章熔炼铸造而成的绞架,吉瓦不免一阵恍惚,不时地有着路人对他投来微笑。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和别人打招呼,只是心中又是一阵惘然。自己的饭碗肯定丢不掉,但今后工作性质就不同了吧。 原本和他熟悉的地痞流氓现在再见他时,竟都穿着全套干净的制服,一身正气,不知道的绝对不会想到这些人原本也是欺压百姓的王八蛋。话又说回来,老百姓们对这些人竟没有任何不满情绪。反而都表现出理解和尊敬,他们觉得黑帮能改邪归正,并且成为维护他们利益的化身,简直如同女神降临。 黑帮更是如此,他们每个人的心中都生出一种奇怪的责任感,一下子有了崇高的理想和信念。对于摔倒的老太太也是见一个扶一个,还轻声细语地问候,服务到位,给他们都送回家,甚至会顺手给他们买点水果啥的。吉瓦对此毫无触动,只是觉得,这城里的人脑袋都搭错了筋。 与此同时,吉瓦似乎隐隐闻到另一缕焦糊味,是从百里之外的首府拉帕罗传来。 纳斯里行省的黑帮主要聚集在简德尔,拉帕罗的治安要相对好一些。当然,也只是好一些罢了,这里的黑帮大多数规模要小很多,但这些小苍蝇有时候反而更恶心。在几年前,城里突然冒出来一个神秘侠客,他只在黑夜里出没,打击一切违反乱纪的行为,也因为他的存在,这些黑帮如今只敢在白天出没。这位侠客,人们称呼他为托比。 托比的存在,潜移默化地改变了市民们对于正义的看法。先不说这些虚无缥缈的,他实实在在极大地改善了治安水平,成为了人们心中的英雄。 也不知最近从哪里冒出一名长相怪异的奇人,他自称科罗,没有戴面具也没有伪装,但他那张血肉模糊的脸就足以让人无法用语言形容,只能说看一次就一定忘不了。 相由心生,他也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刚出现的第一天,就在街上杀害了两名无辜的儿童。他的行踪诡异,手段残忍,但却找不到任何规律。从这一天开始,他每天都会杀一个人。治安署的人根本抓不到他,不说别的,他的作案动机完全没有头绪。死者之间也毫无联系,像是在随机杀人,但科罗每次都会在人最多的地方作案,并且要让在场的人们都看见,或许,就是为了刻意制造恐慌吧。 作为城市暗中的守护者,托比自然不能放任不管,但即使以他的神通广大,也束手无策。随后的一天,科罗杀完人,当众放出话,如果人们不把托比交出来,他便会每天随便杀一个人。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第五次凶案发生在铸铁厂。沸腾的铁水映着科罗溃烂的半张脸,他将治安官的尸体抛入熔炉,飞溅的铁花在雨中凝成女神的眼泪。 几天的时间里,每日都有人惨死街头,弄得人心惶惶。人们对于托比的态度也慢慢地有了转变,从最初的崇敬,变成怀疑,最后成了埋怨和愤恨。 科罗这种人的踪迹,倒不难找线索。城市中最恨托比的人就数那些黑帮,所以有极大的可能是他们的人,即使不是,也多半是他们雇佣的人。托比打上门去,一一审讯,黑帮承认是他们雇佣了科罗,但都不愿意说出他的具体下落。他们明白,托比是个有正义感有准则的人,不会随意杀人,但科罗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所以宁愿得罪托比也不能得罪科罗,何况科罗完全不是他们这些黑帮能控制得了的人。 “我们点燃了火,但却没法控制他。” 到最后,城中的许多百姓开始去政府抗议,要求托比主动出面,不能再死人了。已经不仅是百姓被杀,连治安官和政府官员都有被科罗杀害的。以托比的个性,到这个时候,他恐怕真的准备站出来。 哎,谁想到,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杀出来一位狠角色。 “这件事情交给我们来处理,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案。” 说这话的人叫**梅德,他本没有任何职务,但在二皇子看来,他和凯伊绝对是办事最让他放心的人,自己一度将他当做老师看待。爱梅德三十多岁模样,银色的短发,黄色的瞳孔,看着像是迂腐的小吏。事实上,他大多数情况下也确实做着文官的工作。可如果让他上战场作战,一定不会比兰瑟和卡蒂尔特要差。二皇子给他官职,但他从不接受,最后只是受了个男爵的称号,倒是和阿德类似。他此次行为是代表了二皇子,二皇子一行也已经来到了拉帕罗。 “殿下,查到了。”一名裹着白色兜帽的神秘人正对着屋里的二皇子汇报消息,。“就在那座山谷里,但具体位置不得而知。” “明白了。”二皇子思索片刻,随即说道:“这样吧,埃雷你派人把几个路口全堵死,然后一把火全烧了。” “遵命。” 被称为埃雷的神秘男子几乎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二皇子给了他个中将的军衔,并且让他负责自己的护卫工作,埃雷办事效率极高,服从命令,且绝对不多问一句无关的事,再多的,就没人知道了。 在焚毁山谷的第二个黎明,某个参与屠杀的士兵突然想起了一件童年往事:母亲曾用纺锤刺破他偷藏的黑莓,紫红汁液顺着亚麻布纹路晕开,就像此刻地图上蔓延的标记。大雨中,他将火把扔向山林,恍惚看见了火红的枫叶在火焰中重新生长,每一条红鱼都裂开女神的微笑。 夜幕再次降临,城市中央的广场上正放着一具烧焦的尸体,大雨中,一缕缕黑烟从中升起。政府官员向人民说明,这就是科罗,他已经被帝国军方活活烧死。当科罗焦黑的尸体在广场展出时,早春的雨突然转成冰雹。人们裹着从贵族公馆抢来的地毯,看冰粒在焦尸上敲出密集的鼓点。有个孩子指着尸体脖颈处的金链惊呼,那正是三天前失踪的治安官徽章,此刻正在碳化的皮肉间闪着冷光。这下,老百姓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 “好像比起黑帮,他们更害怕这个怪胎啊。”二皇子此时身处广场不远处的一条阴暗街道的拐角,他的面前正是托比。 “你怎么找到我的?” “他的功劳咯。”二皇子指了指更远处角落里的埃雷。 “阁下很厉害。我找了科罗那么久都没有线索。可你有没有想过,你烧的那座山谷里,种着许多经济作物。就为了这怪胎,损失多少?就没有别的方法了?” “这种人可能仅仅只是为了好玩而杀人。看看,老百姓们见他死了,那叫一个高兴,这才是最重要的吧。至于那些作物,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种的。只是些为富不仁的地主的资产,老百姓们并没有直接损失,支持我的利益群体更没有损失。” “您来这里就是为这个?” “我只是来找合作伙伴罢了,找一个对我最有利的。”二皇子认真凝视着托比,露出尊敬的神情,“这件事之后,你还能义无反顾地帮助这些人吗?什么好处都没有。这些人也根本没有尊敬你,他们在需要你的时候歌颂你,等你危害到他们时,便会露出丑恶的嘴脸,巴不得你快些死。” “不重要,我可以成为任何一种人,只要他们还需要我...我只要在暗中保护他们就行了。” 这话着实惊着二皇子了,他肃然抱拳,充满敬佩地说道:“虽然他们不配拥有您这样的人,但请允许我表达敬意。现如今您这样坚守理想之人,太难得了。可是,我们搅动了这座城市的格局,短期内,治安虽会有所缓解,但今后或许会再次动荡,那时我应该已经不在了,希望到时候您可以尽一份力。” “我的城市,我会一直守护它,至死不渝。”说罢,托比将一块包裹丢了过去,竟是圣枪碎片,随后迅速消失在黑暗在中。 “看到没,他比我这种家伙伟大多了。走吧,兰瑟那边有消息了。” 兰瑟的骑兵队经过泣血木林时,总会惊起成群的鸟群。这些蓝翅金喙的精灵啄食树皮渗出的血珠,羽毛沾染着洗不净的淡红。当新任税务官被吊死在最粗壮的泣血木上时,土著劳工突然集体哼起古老的染布哥谣,他们用染工搅拌布匹的节奏摇晃尸体,直到那具苍白的躯体吸饱树汁,化作一面飘荡在暮色中的人皮旗帜。 原本人们以为科罗的这件事过后,城市终于可以消停会了,但很快,另一件更大的事又降临于此。 “女神,愿您赐我勇气,去改变我能改变的;愿您赐我平静,去接受我不能改变的;愿您赐我智慧,分辨二者的区别。” 偌大的教堂中此时只宸一个人,门外的埃雷待在暗处守着。斜雨穿过彩窗的裂隙,在哥特式穹顶投下血色光斑。二皇子凝视着女神紫色的琉璃眼瞳,雨滴在圣像面颊蜿蜒如泪。这座百年教堂的石缝里渗着雨水与灰烬混杂的气息,似乎焚毁山谷的余烬,此刻依然伴着春雨降临人间。没多久,爱梅德领着一位白发老者走进了大堂。 十几分钟之后,便会看到一名老先生对着一位黑发青年抱头痛哭。这二位一个是纳斯里现任总督席那,一位是帝国目前的摄政王。 当二皇子将圣枪碎片按在席那额头时,整个教堂突然陷入绝对寂静。彩窗外的雨声、席那的抽泣声、甚至烛火的爆芯声都消失了。直到碎片在皮肤压出圣痕的瞬间,远处刑场正好传来第一千声钟响,那是爱梅德特的杀人计数。 “殿下,真的是没有办法啊!当年在简德尔,为了发展,只能优先维护少数人的利益,结果得罪了底层大众,他们一齐声讨我。现在,为了提高底层人的利益,又得罪了上层人士,他们也来威胁我。咱们名义上是统治者,看似权力很大,但形势和环境根本由不得自己,只是照着现有的趋势走下去...我才是被统治之人呐。” 看到席那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对自己诉苦,二皇子也是哭笑不得。简德尔的行动已经完成得差不多,拉帕罗收到消息后,人人自危,底层的情绪也很快被调动起来,而席那被两方施压,简直身不如死。 纳斯里是整个帝国综合资源最好的行省,各种资源应有尽有。整个行省经济也很不错,但贫富差距却超乎想象。明明有着广袤的田地,每年的粮食产量十分可观,却有大把的人吃了上顿没下顿。 之前简德尔的情况几乎可以代表整个行省。土地都是被大地主豪绅们霸占,平民们种不了地,只能跑到城市里来。但城市明显容不了这么多人,所有才会有那么多贫民窟。生产的粮食也都被地主们卖给别的行省,到最后连自己人都吃不饱。恶性循环之下,两极分化愈发严重,贪污腐败更是严重到极点。政府背负的外债数额巨大,能发展经济自然也是少不了这些借款的功劳。面对底层艰难度日的百姓,政府只得不断加大各种社会福利,但无异于饮鸩止渴。席那比任何人都知道问题,但他真的没有办法了,政府的不作为也是无奈之举。 “好了,你也不要和我诉苦。我是了解的。我们无意干涉你们的内政,事到如今,为了你们也为了我们,只能动用武力,毕竟矛盾已经不可调解,只好解决造成问题的人。”二皇子递过一条手帕,让老头子檫干眼泪,“你有两个选择,第一,把百姓全杀光,但如果你这么做,我不会帮你,只会帮你收尸。第二,自己选吧,把你自己的人列出来,再挑一些你觉得能办事的人,其余的人交给我办。” 席那早猜到了二皇子的手段,他当然一个都不愿意选,但大势所趋,他能如何,对方是来命令自己,而不是来商量,要是脑子一热,顷刻间性命不保。 “那就,劳烦殿下了。” “好说,但是咱得先说好之后要怎么办。你们的债,我们和马尔斯的就不用还了,折合成其他资源吧,至于其他,比如立德、越蓬、赫尔垣、维泽等等,我会和他们商量,少要点利息,慢慢还。但你们的府兵得交回来,毕竟这么多人口。我们需要兵源,先让他们屯田,给你们几年时间缓一缓。” 几日的时间里,简德尔的事几乎再次在拉帕罗上演,只不过带头的换成了二皇子和爱梅德。整体上,动静和伤亡人数要少上许多。行政机构和大型集团基本能够勉强运作,黑帮数量也少了大半。同样的,大批人口从城市中回归乡村,城市压力得到缓解,政府终于不用把大批的钱用作社会福利上了。 对于今后如何发展,二皇子一句话也没说,他想做的已经做完。或许,他自己也不能说清楚,究竟什么样的制度才是能让人们长期感到幸福的。而隔壁的那位邻居便从另一种制度上给出了答案。 第十四章海烟 在甘蔗田与珊瑚礁之间,矗立着彩陶穹顶建筑群,铸铁雕花阳台爬满蓝铃藤,总督府门前的石板路上留着马车辙痕与独轮车印的叠压遗迹。教堂彩绘玻璃描绘着被擦去面容的圣徒,新绘的革命壁画正在其下方剥落。 咸腥海风裹挟着炼糖作坊的焦香,与贫民区石缝里生长的苦橙花形成对冲气味。深夜街巷深处传来朗姆酒与青柠汁的暴烈芬芳,那是黑市商人在兜售违禁品。 晨祷钟声总比日出晚三刻响起,铸铁大门的开合声里夹着门轴卡涩的嘶鸣。 小方的真实姓名连我也不知晓,他是个孤儿。无论何种原因,能混成欧托骑士团的分团长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受命带着两千号骑兵与二皇子一同东征。而今天,他受邀参加了一场婚礼。 他是骑士,更是一名医生,准确地说,他带来的两千人都是如此。婚礼的女主人对于医生有着天然的好感,在路边恰好看见了这位年轻热情的骑士先生,觉得十分投缘,便盛情邀请其参加婚礼。而当时,二皇子就在他身边,但女主人丝毫没邀请他的意思。二皇子并不介意,让小方不要有所顾忌,这座行省中并没有他们的敌人,更不需要考虑太多礼节世故。 照理来说,婚礼能有什么好看的?是啊,但这位叫做勃莱斯的大姐办的这场婚礼,恐怕整片大陆也不会有第二场。 “我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如同二十年前他们砸碎领主雕像时说的那句话。说完这话,屋顶突然传来一阵乌鸦的振翅声,“我希望为自己办一场婚礼。” 这句话正是当时勃莱斯邀请小方时说的,什么意思呢?就是字面意思。只不过小方当时并没有多想,也只当新娘单纯觉得他合眼缘,便邀请其参加。 直到看见新娘自己一个人拿着捧花,从教堂大门踩着红毯款款走来,最后,在神父的面前独自宣读誓词。他顿时明白了,原来这场婚礼只有新娘一个人。 蜡烛在无风的环境中莫名摇曳,红毯两侧的长椅蒙着统一制式的白布,管风琴似乎反复卡了在某个音阶。婚礼蛋糕的奶油甜味压得人喘不过气,像整个行省的集体幻觉。勃莱斯的头纱用的是公立医院的纱布,边缘参差处缝着彩色药瓶碎片,这些玻璃渣将阳光折射成彩虹投到空荡的新郎席位,那里并没有新郎的誓词回声。婚纱的蕾丝产自被改造成纺织厂的修道院,而织机轴承正是熔化了的圣像青铜。 宾客的随礼是刻着编号的甘蔗段,堆积在餐桌上,逐渐渗出粘稠的汁液,引来成群的蓝翅果蝇。神父的圣带绣着麦穗图案,但线头已松散如枯草。混入铁线莲与黑种草的捧花在勃莱斯掌心盛开又凋谢,她的甲油是禁售的外省樱桃红,隐隐正从边缘缓缓剥落。 “小姐,您怎么会一个人结婚呢?”小方问道。此时婚礼已经结束,客人们走了大半,佩戴异省徽章的商人还在草坪边缘整理着婚礼记录,小方也耐心地留在教堂门前的草坪上。 “我做了一个梦,梦中就是这番场景,醒来后我便来了劲,立刻着手操办起来。”勃莱斯端坐于草地之上,裙摆铺开,吞噬着草坪,洁白的婚纱轻笼素腰。她将婚纱裙摆反复铺展,说话时不断将捧花中的花瓣一片片撕下。 小方无法理解,但仍然大受震撼。勃莱斯对小方一见如故,自坐下之后便和他一直聊个不停,当做自己的亲弟弟一般。婚礼中给小方安排的座位也是最靠前的一个,是原本新人父母的座位。 “你父母呢?”这时,小方方才发觉,勃莱斯捧花中仿佛能闻到些熟悉的铁锈味。 “这位~~同志~~,和你一样,我也是孤儿。但我还挺有钱的,十多岁的时候跑来了拉库行省,我听说这里吃饭看病都不要钱,上学都不用花钱,甚至可以免费分房子,那时我还以为这里是天堂呢。”说到这,勃莱斯连连叹气。 “一直都听说拉库行省的人民虽然不富裕,但过得很幸福,是很多人的理想乡啊。”小方自小在巴特克长大,骑士团的骑士们有着自己的信条,对待小方也视如己出。虽说他是孤儿,但从来没受过苦,根本不明白勃莱斯话中的话。 “我至今无法理解这里的制度,制度原本是为了服务大众,可现在却反过来了。人们为了维持着这像婚礼蛋糕般层层开裂的体制,受尽了苦,不断压抑自己的欲望,看似安逸,实际上已经沦为了体制的奴隶。” 拉库行省紧紧挨着纳斯里,北面是奥乌托湖。遗憾的是,自然条件远比不上纳斯里,经济状况也很差。但和纳斯里相比,这里绝对没有任何一个挨饿的人,更没有巨大的贫富差距。 多年前,这里爆发过数场革命,最后形成了如今的局面。什么叫有钱人?拉库的人都可以算是。那什么算穷人?同样的回答。 即使与马尔斯相比,此地的贫富差距之小也是****。政府不收税,一切基础的生活设施全都由政府提供,同样的,几乎所有的市场都归属于政府。即使是政府官员,也赚不到几个钱。政府每天免费提供食物,虽不算好吃,但肯定能保证饿不死。山珍海味?实在是抱歉,有钱也买不到。 “这不是挺好的吗?大家都可以衣食无忧。”小方摸了摸骑士团徽章,感到不解,这样的生活有什么值得抱怨的? “他们的生活全都靠着政府,可政府根本没有钱。看上去他们也都在为政府工作,很公平是吧。但当你付出加倍的劳动力后,却发现还得到与原本一样的回报,又会怎么想?你还愿意认真工作吗?反正随便干干也能拿到钱,能活下去。” 勃莱斯自己的这场婚礼中用到的大部分材料道具都是从外省买来的,花的是她原本的积蓄。一方面,拉库根本无法生产过于华丽精致的商品,另一方面,这里的工资也根本满足不了本省之外的多余消费。 “个人的欲望和集体的利益永远都只能满足一个。你说的没错。”说话的人正是二皇子。没有受到邀请,但他仍然厚着脸皮来参加典礼。刚刚还悠闲地在远处瞎瞅,现在却忍不住靠了过来。 今天的二皇子仍然一身白色的轻甲,与勃莱斯暖米白色的婚纱不同,白甲在阳光下泛出冷蓝色调。他又戴上了那双洁白的长手套,腰间夹一柄细长的银色佩剑。 远处传来铸铁大门关闭的闷响。勃莱斯见到二皇子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默默起身从一旁拉来一把椅子。 “光是为办这场婚礼我就下了大功夫。在这里干什么都得去找政府,可他们办事效率实在不忍直视,估计教皇都比他们高效。有些官员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但却一个劲地拖着,更不愿意去找别人帮忙,还不告诉我们办不了,就一直拖。倒是有些人管事的能处理,可他们害怕麻烦,从来不敢采取一丝一毫的冒进行为。” 一阵牢骚发下来,二皇子不仅不做任何反驳,反而表示十分理解。拉库的官员和其他地方相比太惨,他们一点油水也捞不着,没有额外收入,也不比任何平民有特权,在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没人再愿意去当官。 二皇子用剑尖挑起地上一枚金币,随后又任其坠落:“看来,还真得去给他们些小小的帮助。得先保证当官有利可图,花钱都办不了事,百姓就彻底不可能过得下去了。”二皇子强调,自己此刻所言皆是以私人名义,与一切身份无关。 小方有些不相信说这话的是二皇子。是的,理论上任何最高ling导人都是绝对不可能希望看到下面有人贪污腐败,哪怕是他心里知道事实情况。但是,小方也不想想,拉库的情况已经不能用常理去思考了。一个当官的人在自己所管辖的领域,如果连自己的亲朋好友都没有办法给予便利,难道还能指望他去帮助素不相识的老百姓吗?这里确实存在拥有崇高理想信念的人,但再怎么样,大多数人都还活在现实之中,一切现实因素容不得他们逃避。 “殿下您是明白人,应该感觉出来这里隐藏的危机吧。”勃莱斯从草坪起身,裙角却不小心勾住了野草,她没有犹豫,一把撕断布料。 她说的话小方渐渐开始听不懂了,他实在不明白有什么危机可言,明明百姓们安居乐业。是啊,生活的确不富裕,但也确确实实没有任何人去欺压他们啊。 行省中所有人的收入水平几乎都差不多,还真是很平均呢。但问题也就出现在这里,有的人确实资质平平,按他们的水平拿这点钱当然不冤,可也有很多人能力一流,工作十分认真努力,结果却待遇相同,换谁都得受不了吧。 拉库的一切教育费用全都由政府承担,所以别看这里穷,但整个帝国全民受教育水平怕是没有比拉库更好的。遗憾的是,一众高素质的人才学了一身屠龙之术,却无处施展,多年以来的学习努力竟是全都成了笑话。 行省内部经济都握在政府手里,大部分赚的勾当又都是对外的,本地人之间几乎是很难有经济效益产生的。近些年随着政策的放松,外地经常有人跑来拉库,而和他们之间做生意是相当赚钱的。为他们简单服务两三天的收入抵得上一名普通官员一个月的收入,换谁都没法抵挡诱惑。而且随着外来品越来越多,本地人渐渐对外面的世界产生了向往。他们不想再为维持这种看似理想的制度而去牺牲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了。 听着两人的对话,思绪的蛛网黏住了小方的瞳孔。一直以来,他只是单纯地履行着作为骑士以及医者的职责信条。看着书本上对世界的描写,以为世界非黑即白,偶尔会嘲笑那些书中的失败者。心想着如果他当时这么做这么做不就可以反败为胜了嘛!为什么他们这么笨!现在才知道,自己只是沉浸于一种廉价的优越感,因为任何局势都不是一个人能改变的,人更不可能脱离大环境去指点江山。自己多半不傻,但书中记载的人更不可能都是傻子,凭什么以为自己能比他们厉害?亲眼见过之后,他感叹于自己的无知自大,狂妄浅薄。 暮色爬上教堂尖顶,统一制式却褪色的房屋外墙的石料裂缝里,正渗出新政权年轻的血。广场中央纠缠生长的两株古榕,一株挂满许愿布条,另一株钉着革命烈士名牌。政府大楼门楣的革命壁画中,举火炬的手掌正在氧化成绿色,前方的青铜雕像,左手的法典书页已经卷边,右手的麦穗也正在锈蚀。政府配给面包房飘出未发酵面团的特有酸涩,混着菲罗德办公室飘来的陈年羊皮纸霉味。 菲罗德是一位传奇人物,这位老人见证了整个拉库的社会变迁,他和他的同志们亲手缔造了这一奇特的制度,虽年事已高,但如今仍然担任着总督的职务。 “我听说了殿下您的事,我们从没有造fan的企图和动机,府兵一直都在为人民服务,政府也没太多钱,所以我们能提供的帮助很有限。”说话间,菲罗德突然凝视远方教堂尖顶。褪色军装领口别着锡制五芒星,右靴跟垫着《土地改革草案》手稿折成的楔子。他年纪大了,但气韵还在,看得出,年轻时一定也是位美男子。 “我们不妨直说。首先,我先向您表示尊敬,如今的时代您这样的人真的太难得了。”对于菲罗德,二皇子发自内心地佩服,“这里的现状您比我更清楚,我才来没多久,但局势已经很明显。原本为了共同理想信念而聚在一起的人,现如今已经不知不觉改变性质。你懂的,我说的是拉库所有的人。” “是,理想太过于美好。”菲罗德点上一根烟,火焰咬住他的皱纹。随后吐出一口,叹道:“那个时候啊,我们受到压迫,为了我们整体的利益,大家可以团结一致。是的,人们确实可以接受为集体的发展而牺牲个体,我们当时也确实做到了。但,让牺牲长久地落到自己头上时,却又觉得无法接受了。受益人是集体,受害的反而是所有为集体付出的人,太不公平。他们不会迁怒于发展集体这件事,再怎么说,这本身是一个绝对不会有错的事,发展,于情于理都是对的。所以,他们必须找一个可以转移怨恨的对象。近些年来尤为明显。您应该知道谁是那个倒霉蛋了吧。” “是你们。”二皇子始终站在逆光处,他的佩剑在石灰墙上投下十字阴影,随着谈话深入,这道阴影渐渐爬上了菲罗德的后颈。听菲罗德说完,他不免一阵唏嘘。老者绝对不是个坏人,他一生所有的心血连同灵魂全都奉献给这片土地,除了无奈,也没什么别的词能去表达他的处境,“唉,民主选择出规则,加以专制确立法则,而在秩序之下的,便是能给予他们的自由。” 公文上的公章像干涸的血迹,菲罗德的烟丝中飘出薄荷混着焦油的矛盾气息。咳嗽了几声,听着像生锈的钉子。他随手用手帕接住飞沫,上面却有着极淡的血丝。他的随身怀表链子上缠着褪色红丝带,一片烟灰落于其上,他立刻拍打,却仍然烧出了小洞。 菲罗德的雪茄烟灰缸是旧政权时期的银质圣杯,以往,每当烟灰积满杯底女神像,他就会对同志们讲述处决第一任糖业大亨的故事。 “感谢您的理解。我不知道能撑到什么时候,只得走一步看一步。你们的到来或许也是个契机吧。我们这些敲钟人,早就做好被他们赶下台的准备,如果那是人民的选择,我会尊重。这是我的故乡,更是他们的土地。” “您为他们付出的一切,我会牢记的。因为你们这样的人存在,向我证明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只为了利益。”说完这些,二皇子也不再多啰嗦,顺手接过在暮光下泛着病态绿光的圣枪碎片。那种绿色让人想起沼泽深处的磷火,又像暴风雨前的海面,在二皇子的白手套中发出冰层破裂的声响。菲罗德的烟斗青烟与港区的煤烟,似乎在空中达成了某种短暂的停火协议。 小方代表的是欧托骑士团,骑士团的医术在大陆也是数一数二的。但真算起来,拉库行省敢排第二,就绝对没有任何组织或者势力敢说第一。这里的医疗相当发达,许多外地人都特意跑来这里看病。而本地政府也经常通过派遣医生前往各省赚取酬劳,算是他们这的一项额外收入。因为这个原因,大部分行省对待拉库行省都十分友好,如今几乎没有将他们当作敌人的。欧托骑士团自从来到卡洛之后,经常派人来拉库进行学习交流,小方此行便有着这样的目的。 菲罗德向二皇子保证,此次他们东征以及西征一切的医疗资源都由他们提供,加上本地的府兵人数也不少,可以提供大量的兵源,但军费得由帝国想办法。二皇子自然是不客气,短期内,他并不需要过多别的士兵,本地的府兵就让他们屯田,今后的一切支出都由帝国承担,只不过,如此一来,军队的实际控制权也在潜移默化地转移。而帝国也会尽力提供给他们先进的生产技术,进而加强外省与拉库的经济往来。可惜,原本的体制算是开了个大口子,今后还能维持多久,就真的只能听天由命了。 对于这一系列合**议,老菲罗德没有任何不满,或许岁月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年轻时的他敢想敢干,热血沸腾,但现如今一地鸡毛,他也只能去学着接受现实。如同那块圣枪碎片,年轻时他视若珍宝,如今却觉得一文不值,弃如敝履。唯一不变的,是他那颗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心。也许今后人们会舍弃如今的一切,但不会忘记他的这颗赤子之心。 第十五章脂岩 我还能感受到J的血书在我的掌心被攥皱;X的妹妹将头发埋入土坟,远处拓翼焚烧黑狗的灰烬飘过她沾泪的睫毛;主上碾碎了士苟的降书,纸屑仿佛与J的骨灰在同一阵风中盘旋。 我自小在组织里长大,杀人已是家常便饭,组织覆灭之前,我只杀人,不询问缘由,对于暗杀对象的所作所为不会有任何关心。跟随主上这些年,我执行过成千上百次的暗杀任务,也是从来不问缘由,只服从命令。此次随主上东征,是我真正意义上第一次走在了光里,第一次正大光明地执行任务,也是重生后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所作所为的缘由。 护城河的水泛着油膜般的七彩光泽,河岸裸露的岩层像被巨兽啃噬过的腐肉,断面渗出黏稠的褐红色脂浆。矿工们称它为大地之血,我却觉得更像溃烂的疮口。那些赤膊的汉子用木勺舀起脂浆,倒入陶罐时溅出的汁液在烈日下凝固成蜡,黏在他们的睫毛上,像哭干的泪。 石砌教堂的尖顶早已崩塌,剩下半截塔身爬满血藤,彩绘女神像的左手被换成土著神祇的青铜蛇杖。穿麻布裙的妇人正用铁锅煎炸岩饼,油烟混着她们哼唱的小调盘旋而上,惊飞了栖息在断塔上的红眼鸟雀。 瓦尔里行省,小卡说,这里的矿产、水力、林业资源都十分丰富,应该是个不错的地方。来了之后,我才意识到,一切道理都只是道理罢了。 事情的开端要从我的一次巡逻开始。 主上将军队驻扎在卡斯亚城外,暂时还没有要进城的意思,大多事宜都交给了爱梅德处理。一般来说,第一晚的侦查我会亲自上阵。人手越多越碍事,我自己一个人行动,对大家都好。 这件事的主人公,我给他的代号是J。当晚,我在护城河附近发现了这位形迹可疑的男子。问他话,他也一句不说。我将他擒住之后,准备送回营中,恰巧就在不远处,看见了一小股巡逻队。思虑片刻,我决定将他送给巡逻队处理。 没想到,竟然遇到了熟人。治安队长名叫帕拉西蒙,算是我的旧识。多年前,我执行任务时,他帮过我。 他立马认出了我,不仅对我打招呼,还对我连声道喜,说是知道我现在发达了,跟在二皇子后面混。我不明白这算哪门子发达,也不知道他从哪里知道我现在的身份。 J送到他的手上,依然一句话不说。帕拉西蒙也觉得可疑,随后,他邀请我去他们治安署坐会儿叙叙旧。我告诉他,正在执行任务,如果明日有空,一定去拜访。 分手后,我很快完成了侦查,除了发现了一个老旧的染血孩童布偶,再也没有别的异样。 “这没什么,想来不会是找我们的。”主上说完,随即笑着拍拍我的肩膀,“难得,你还能遇到故人。明天,放一天假,去叙叙旧吧。辛苦了。” “遵命。” 第二日,在治安署破旧的审讯室中,J被吊在房梁上,按照帕拉西蒙的意思,他依然一句话没说。斜射的阳光照将J的影子拉成扭曲长条,蛇一般地缠住我的军靴。而老帕始终坐在阴影里,只有烟头明灭的红点暴露他眯起的眼睛。 房梁铁链随J的挣扎轻微地嘎吱摇晃,节奏与窗外野狗呜咽共振,仿佛在给这场沉默审讯打拍子。我坐下时,朽木椅竟吱呀作响,裂刺勾住了我衣袍的下摆。 我没想到,治安署会如此不堪,桌椅都是陈年的破木头。霉味混着铁锈腥气直冲鼻腔,墙角渗出污水蜿蜒成溪。 我俩喝的茶是我带来的,今早出发前,主上给我了一些礼物,说拜访亲朋好友不能空着手去。现在看来,主上真是有先见之明,因为他们这连茶都喝不起。不仅如此,老帕告诉我,他们每天的伙食最好的只有馒头,他这么说也许是在暗示我。因为,随后老帕便从抽屉中摸出半块霉斑爬生的黑面包,掰碎泡进了茶里。 “上个月发饷,钱袋轻得能飘起来。署里这么多张嘴,总不能让他们饿着肚子抓贼。”他忽然咧嘴一笑,露出缺了半颗的槽牙,“知道怎么省饭钱吗?审讯室的绳子得泡盐水,犯人挣扎时嚎得惨,外头人听着解气,能少往署里扔臭鸡蛋。” 自东征以来,我就没有在外消费的习惯。今早,主上给了我些钱,说是额外奖金,会用的到。我从兜里翻出钱,老帕赶紧吩咐手下去街上买好吃的招待我。总觉得,这话很变扭,明明是我出的钱,却成了他招待我。 “不用客气,这些钱,你们全都用了吧,多买些好吃的,大家一起。” “都瞧瞧,这才叫大气,还不赶紧谢谢将军。”老帕对属下大吼道,“去买点库拉索,给外乡的刀老爷尝尝这饼子。” “多谢埃雷将军。”一众喽啰对我齐声鞠躬行。 他们争先恐后地抢着去街上采购午饭,最后,竟然全军出击,留下老帕一个人陪着我。人都走完了,老帕脸色渐渐变得苦涩了起来,先前市侩狡黠的神情立刻消失不见,叹息道:“让你见笑了。将军,如果觉得我贪财,我认了。但我也没有办法,在这里,日子难过啊。想吃口好的,不知道得等几个月才有机会,我手下的小子们,上次吃肉还是半年前。要是不给他们弄点好处,恐怕以后我就成光杆司令了。” “我日常只负责军事以及安保行动,对于别的,完全不过问。来到这,我有许多不理解...听说你们资源丰富,光是贩卖资源应该就足够养活自己了,可为什么还有许多人饭都吃不起?” “唉,说是这么说。最初,我们这里的资源都是魏肖侯国帮助开采的,现在,他们走了,我们自己接手,但是,我们的技术不如他们,收入虽然有增加,但并不见得好多少。” “总不至于这么穷吧?” “是的。照理来说,绝对不会如此。可产业都是政府当官的掌握,钱在他们手里。瓦尔里的总督需要所有人民民主选举,要投票的。之前的几任总督为了得到民众支持,全都信誓旦旦地宣称,只要自己上任,就一定为所有人提供最高的福利。” “这不是好事吗?” “乍一看是没错。最开始,大家也都很开心,给免费发钱,谁还会不乐意呢。从那之后,总督给的福利一个比一个多,整个行省挣的钱几乎全都给了老百姓。” “现在呢?” “一样。可是,钱已经不值钱了,钞票糊的墙纸被蟑螂啃出星图,穷人们靠数洞眼算命。上个月一袋面粉要扛三麻袋钞票去买。钱?擦嘴都嫌硬!”说到这,他竟然忍不住拍了下桌子,“光给钱,但生产跟不上,所有产业全都原地踏步,甚至开倒车。”老帕犹豫片刻,或许见我并非是和他装腔作势,又问道:“将军,您是真的不懂这些?” “大概吧。我负责的真北卫直接听命于主上,我们只服从命令,一切政治军事决策都与我们无关。”我不敢再说下去,虽然我觉得老帕不是坏人,但再往下说就涉及“机密”了。 “挺好啊,什么事都不用想,只管做事就行,什么也不用操心。而且,我觉得殿下他对将军您应该很信任。跟着这样的老板混,舒心啊。真爽,有人帮着买单的感觉太舒服了。”他一边擦拭着蒙灰的旧勋章,一边说道。 从他的话里,我听出了羡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主上救过我,更救过我以前的兄弟,给了我们可以继续活下去的土壤。杀人是种恶习,可我已经深陷其中,是他,让我可以继续干老本行。不过,仔细想想,自跟随主上以来,我单纯作为刺客而杀的人已经可以忽略不计,反倒是作为军人杀敌无数。我们这些见不得光的人,也渐渐能在太阳下行走。 “主上今天给我放了一天假,让我来拜访你。昨天抓住的男人查清楚了吗?” 说着,老帕再次带我走到J的边上,他眼神闪烁、嘴角抽动,一句话不说。 不用想也知道,这一定不是个善茬。按照惯例,一个正常人,如果无缘无故被抓,一定会为自己辩解,而不是这般缄口不言。 “前两天城外村庄里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死了父子四个人。你当天下午在哪?” 老帕对着J问起这么一件看似不搭噶的事。没想到,J突然开口说话了。 “卡斯亚城门口附近有家酒馆,我在那喝酒。当时还不小心把他们家的酒壶顺走了,就是你搜出来的那个。后来去了附近的小店,吃了碗面,不信你可以去问他。我一整个下午都在那附近,不可能是我干的。” 老帕不再多言,只不过,我觉得这事情似乎并不简单。他见我有些疑惑,将我拉到一旁:“将军,您的经历太单纯,自是不明白其中的门道。这人多半就是凶手。” “为什么?如果按照他的话,只要去询问,多半可以证实他当时没有作案时间吧?” “您换个角度想想。现在,假如审问的人是你。您两天前的下午在做什么?” “...容我先想想。” “是的,正常人绝对不会脱口而出就能说个明白的。何况他的不在场证明太像是不在场证明了,简直就是刻意准备好了的。” “但是,他说的那些证明,也并非是完美无缺。酒馆、面馆每天那么多人,万一老板记不得他,不就没法证明了?” “不,这恰恰是他高明的地方。世界上没有完美的证词,这种不完美且看似有漏洞的才是最难以识破的。一句话不说无疑会增大他的嫌疑,可我们奈何不了他。最大的问题就是他刚刚回答得太着急了,不过,我吊了他大半天,就是为了让他着急。” 我第一次意识到还可以有这种操作。老帕教训的是,一直以来,我的工作过于单纯,服从命令,之后行动。所有的脑子都放在如何顺利完成任务上。也难怪爱梅德总是让我多出去走走看看,甚至连兰瑟、小卡都比我有脑子太多了。 我和他们一起吃了午饭,总共买了两大桌餐食,十几个人吃得一点也不剩。没想到,一顿午饭竟然也可以让他们对我感恩戴德。 下午的时间,我陪着老帕一起去走访了出事的村庄。死者一家被屠杀殆尽,都是被一刀捅死。凶器就留在现场,看上去是故意为之。村里的居民告诉我们,死者家里往日只有老父亲一个人在家,这次三兄弟恰好回家看望父亲,没想到刚回家就出了这种事。 这样一看,凶手多半和他们家有恩怨,特意等到一家人到齐全部灭门。就在我们准备继续查案时,警署的一名下属从城里跑过来,说J居然亲口承认自己就是灭门案的凶手,不过他只愿意对我交代。这让我也有些不解,我和他并没有任何瓜葛,还是刚来此地,何况,这种事并不属于我的直辖范围。不过,老帕似有着自己的打算,也希望我能帮这个忙。我也就不推辞,带着他一起回到了警署。 J已经从梁上被放了下来,手脚捆绑着坐在地上。 “我听说您是摄政王手下的将军,这件事是我干的,作案动机和过程我只和你说,你让他们走开。” 与之前不同,J此时一脸坦荡,眉宇之间一股凛然正气。老帕带着手下离去,嘱咐我注意安全。我不担心他会怎么样,一方面,他不是我的对手,另一方面,他浑身上下没有一丝一毫的杀气。 “他们家都该死,二十年前就该死...” J小时候和死者一家是邻居,两家关系普普通通不好不坏。一次,母亲带着他从城里回家,邻居家的三个儿子站在村口,瞧见他们二人归来,对着母子二人指指点点一脸鄙夷。他母亲气不过,就上去骂了几句,想不到,后面几人越吵越凶。后来,三个小子竟然找来农具、石头、木棍一起去殴打他母亲,这一顿没轻没重的,竟将他母亲活活打死。年幼的他在一旁目睹了一切,但一句话也说不出,两眼呆滞。后来,村民们来了,也只是火速将他母亲找个地方埋了。 治安署前往查案,邻居家的男主人花钱上下其手打通关系,最后只赔了J家里两只羊,而凶手也仅仅在牢里蹲了一年便出来了,他们日子甚至过得比原来更好,并且毫无忏悔之心。 “将军,您觉得这公平吗?” “......如果是真的,的确不公平。” 后来,J的家人带着他搬去了别的地方。他后来在军队里服役了几年,回来后,家里给他找了门亲事,想着让他踏踏实实的生活。但后来临近婚期时,他毅然退掉了亲事,并将自己所有的积蓄给了女方。之后又几年,他赚了些钱,把家人全都安顿好,便策划了这次的复仇行动。 “我不为别的,只求个公道。政府不作为,只好自己动手。我既然干了这事,就不怕死。将军,听说您是摄政王的亲信,我希望您能还我个公道。鄙人但求一死,别无他愿。” “你怎么能确定,主上是你想象中能伸张正义的人?” “自然是不知道,可我了解这些人是什么样的。” 看着他誓死如归的神情,我一时有些不知所以然。明明,他难逃一死,但好像真正让他沦落至此的,是这个不公义的世道。当权者的不作为,甚至说是助纣为虐,让一个普通人的人沦为阶下囚。当然,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他所说的是事实的基础之下。 “我会和主上说的。但也请做好思想准备。” “多谢,将军。” 他的手脚已经没法活动,但还是尽力给我跪着磕了个头。J的额头重重磕向地面时,我的指节竟无意识抵住了刀柄。以往在组织里,每当猎物濒死哀求,我便用这个动作压下怜悯。刀柄的冰冷却让我悚然一惊,我竟在对一个杀人犯产生共情。 临走时,我想把我的马送给老帕,因为整个治安署,竟连一匹马都没有。 “将军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们连人都养不活,这么好一匹马,放在这只怕是糟践了。至于,这件事,劳烦将军了,我们暂且不处理,上面如果问下来,我们自有应对。” 夜幕已至,清冷的碧华之下,我不断地想着白天的事。一直以来,只管埋头干活的我,把一切该承担的责任全都抛给了主上,有他在,我就只管做事,一切都不需要思考。从组织解散之后,我所想的仅仅是活着,带着兄弟们找份差事活下去。我真的应该去考虑是非对错吗?可这样只会影响我的工作。 “哎,怎么?准备骑到哪里去啊?” 听到这声呼喊,方才发现,自己竟不知不觉骑着马跑到了辎重营。我赶忙下马,对着卡蒂尔特说道:“多谢你提醒我,刚刚在想事情。” “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将前因后果告诉了他,他轻笑道:“我当是什么,就这个?” “是啊,我在想怎么和主上开口比较合适。” “信得过我吗?” “当然。” “交给我好了。这种小事,哪还需要殿下出手,简直是开玩笑。” 小卡不会骗我,不仅因为我们是同乡,更因为当年救过我,虽然是主上的命令,但他也仍然差点丢了性命。只是,他的性格有时太过霸道,我有些担心他会把事情弄砸。 “你不用担心,我会妥善处理的。倒是你,怎么开始胡思乱想了?”小卡将我拉到一旁人少的地方,拍了拍我的肩膀,“别忘记,我们是军人,说难听点,也可以叫爪牙。做什么不是我们决定的,尤其是现在这种时候。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要分得清自己该做什么。做好你的本职工作,这件事,只当是咱们的私事处理。不多说了,好好休息吧,过几天,还得去解决查尔那个老东西不是。” 是的,他说的没错,我是该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 总督府的马车经过,车辕镶的矿岩结晶晃得人睁不开眼。路边乞丐将脂浆抹在溃烂的脚踝上,他们坚信这玩意儿能镇痛。一个小女孩用芦苇杆蘸脂浆在泥地上画画,图案是被绞死的猴子穿着贵族长袍,女人们瞥见后匆匆用鞋底碾碎。 在卡斯亚城中,当J的骨灰被风吹上我的刀柄时,我再次遇到了帕拉西蒙。原因很简单,总督查尔今天在广场上进行了演讲,说白了就是拉选票,又到了总督huan届选举的时候。老帕他们被拉来维持秩序,尽管,这些老弱病残看着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可事实上呢,也确实一点用都没有。 听着查尔满口仁义道德、迈向和谐之类的口号,我一点没有触动,也没有心思想这些。刚刚从老帕口中得知,J今天早上在狱中自杀了。 小卡应该处理过了,因为当地的法院明确表明J杀人是因为他精神有问题,并且在私底下也告诉了他让他在庭上这么说。正式开庭时,他坚持说自己精神很正常,只是为了报仇。后来,法官一再给他台阶下,他坚持自己的行为动机就是报仇。实在没办法了,法院只好表示,总督选举在即,需要暂停一切审讯事宜。可是,就在今天早上,他于狱中自杀身亡,只留下了一封字条。 老帕将血书纸条折成纸鹤塞进我的掌心,我握刀的手有些忍不住地颤抖。纸鹤在我的掌心被攥紧,几分钟后,耳畔传来老帕的耳语:“您闻到脂味了吗?” 我回过神,赶紧展开纸鹤,上面写着: 将军,这世道... 后面的字迹,被我的体温洇成模糊的褐斑,字迹晕染,看不清了。 看完纸条,我又转头看向中央台上那位“虚伪的老骗子”。人们关心自己的利益,这没有错......恐怕,永远不会有人会知道,曾经,在角落里,有一位... 后来的几天,我继续完成自己的工作,总之,主上似乎又是用一些条件,例如提供技术,调整产业结构之类的,换取了我们需要的资源,这不是我该关心的事。 在卡斯亚的最后一天,老帕居然邀请我去吃饭,还表示这次他请客。我趁他不注意,提前买好了单,反正,我的钱也没地方花。 “将军,您这一走,我恐怕得升官了。” “为什么?” “哈哈哈,没事没事。” 我不理解他的意思,回去之后,还是问问小卡好了。 “其实,我年轻的时候还是蛮有本事的。直到我膝盖中了一箭。和我同时期来的人,要么死了,要么早就高升了,就我一个还在这当个小队长。但是,我自认为比他们干得都好。” “这又怎么说?” “我们这个级别的小官吏,从实际工作角度出发,往往不求上进的要比有野心的做得更好。我们对自己的定位十分明确,做的都是实实在在符合当前岗位的工作,不会为了升官发财去做不必要的事。说白了,中层岗位大多数一点用都没,就算全撤了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最基层的才是干实事的。” 原来是这样。但是,我们真北卫,从上到下没有一个是吃闲饭的,一心埋头工作的我,竟会以为所有工作都一样。如此看来,我倒是和那些自己曾经最鄙视的读死书的酸腐书生一样了。 枯死的咖啡林中立着歪斜的木碑,挂满鸡骨和贝壳的布偶。拓翼队焚烧黑狗的灰烬被风卷到半空,与茅屋上升起的炊烟混成铅灰色的雾。一个女人蹲在灰雾里用木炭画着符咒,她背上的婴儿哭声沙哑,像被祖灵掐住了喉咙。 废弃的甘蔗种植园里,生锈的镣铐还扣在断头桩上,野葛藤从颅骨眼窝里钻出,开着毒铃铛似的紫花。飓风季前的闷热让盐沼咕嘟冒泡,瘴气中浮出几具肿胀的尸体,脚踝烙印显示是逃跑的种植工,或许他们宁愿死于祖灵的诅咒,也不愿活成拓翼队的狗。 在哈迪行省发生的事,同样让我再次对“何为杀戮”产生质疑。 在皮坡城外,我像往常一样对营地周围进行侦测。当我路过一片荒田时,鼻子隐约嗅到了一股恶臭,是熟悉的味道。果不其然,一口枯井中,我捞出了两具尸体,从随身物品中推测出是母子二人。 井绳粗糙如毒蛇蜕下的皮,勒进我掌心的刺痛让我想起幼时被铁丝捆住手腕吊在刑房的滋味。尸体的手腕却意外柔软,软垂如破布,像一截泡涨的蜡烛,稍用力就会捏出浑浊的脂水。蛆虫从母子交握的指缝簌簌掉落,惊飞了枯树上的寒鸦,聒噪撕破死寂。 哈迪行省的所有军队都被总督解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他命名为“拓翼”的武装组织,有些类似于秘密警察,但他们所有人,本质上只是总督的走狗。不过,随着近些年本地政局的崩溃,他们大有倒戈的迹象,只是,倒向谁,恐怕实在没个准头。 按照以往,这种案件应是交接给当地的警署。但我对于本地不正规的组织,不得不多留些心眼,所以便打算多花些时间去查一查。 当我找到拓翼时,他们正在执行任务,一项荒唐至极的任务——杀光全省的黑狗。 刀锋剁进黑狗喉管的闷响中,血珠在日光下划出弧线,像一串被扯断的珊瑚项链,我的靴跟碾过黏稠血洼。一只幼犬的头颅滚到脚边,眼珠还映着举火把的拓翼队员,他们脖颈青筋暴起,仿佛杀的不是狗,而是某个具象化的噩梦。男孩们的欢呼声与垂死哀嚎共振,惊醒了废墟里的蝙蝠群,黑压压的翅影掠过他们狂热的脸,仿佛女神派来的吊丧队。他们的嘴里,传出奇怪的童谣:“骨头沉了,海就睡了;血烧干了,魔鬼就饱了。” 我拉住其中一位看着面善的小伙子,表明身份和来意。他赶忙给我磕头下跪,一个劲地向我示好。小伙名叫奥尔克,年纪不大,可能比那位死去的男孩大不了几岁。 简单了解过后,他立刻叫上同伴,找来两块木板,随着我一起去了案发现场。当奥尔克看清尸体后不禁愣了几下,他的同伴也同他一样。 “怎么了?这二人有问题?” 他诚惶诚恐地解释道:“大人,你有所不知。这人前段时间在城里拿着刀,无缘无故地杀了好几个人。” “他也有仇人?” “不是,死的人和他一点都不认识,完全是随机的行为。” “那不是精神病吗?正常人谁会干这事?” “问题是,他之前宣称是因为模仿别人才杀的人。” 一旁驿站歇脚的商队见我一头雾水,随即唱起了俚曲:“疯汉挥刀二十命,报纸印得比糖贵!” 酒保擦着杯子插话道:“客官别信那些嚎丧调,真相比这邪乎,听说上月北边有个后生宰了自家猪崽祭祖,结果被游街说成‘屠夫再世’,生生逼得投了井。” 奥尔克见我来了兴趣:“大人别听他们胡说,现如今到处是假新闻。我来给您说明真相。” 这位精神病患我给予的代号为X,一切的起因是在另一座城市中的另一起案件。那位当事人的代号是M,M出生于一个正常到不能再正常的家庭。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从来没坐过任何坏事。 事发当天,M和往常一样,吃完饭后和父母、妹妹告别,一个人前往了集市。之后,便发生了那起骇人听闻的惨案。M手持两把大砍刀,在街上无差别地砍死了二十多个人。被逮捕后一脸平静,问起他作案动机,他只是淡淡地说道:“你们看,这下我不是成名人了吗?终于干了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如此大案,立刻震惊了全省,所有人都开始谴责凶手,恨不得将他五马分尸凌迟处死。事情被越传越邪门,到了最后,便出现了像X这样的模仿杀人犯。他杀人之后,大把大把的人都跑到他们家去谴责。而他的母亲也十分无奈,她解释说自己的孩子从小脑子就有问题,就是因为那些闲得没事干的人非要大肆报道M的事件,并且无端造谣,自己的孩子才会做出这种糊涂事。不仅如此,她还跑到M的家中责问他的父母,M的家人自始至终没有辩解,只是一个劲地道歉。 之后,就发生了现在的事情。X的母亲无法忍受发生的一切,带着X跳井自杀。 “无论如何辩解,这两个杀人犯就是杀人犯,他们无缘无故残害了几十个无辜的家庭,不值得同情。” 可是,奥尔克接下了的一句话让我一时不知如何应答,他说:“是的。但,难道凶手的家属就不是受害人了吗?他们也承受着失去至亲的痛苦,一家子都是老实本分的好人。” 我突然想起,刚刚发现的枯井女尸手握着半张《哈迪真理报》,头条赫然是《恶魔之子的百日杀戮实录》。报纸边缘有着稚嫩的笔迹反复涂抹:“我不是!我没有!” 奥尔克低声说:“大人,你其实弄错了。你捞起的这女人是X的姨母。真凶X早就死在牢里,但报社需要‘持续热点’,就把她儿子写成新恶魔。所以,真正投进的并不是X和他母亲,而是他姨母一家,尸体就是昨日打捞上来,又被他们扔进去的。这世道,什么说法都有,连我们有时候都能被弄糊涂。” 我仿佛听到了井底传来骨头碎裂的脆响,这使我想起J被吊起的手腕,那上面也有道类似的旧疤。我依然能感受到握绳的掌心渗出的冷汗,恍惚间竟嗅到了治安署审讯室的霉味。 “大人?”奥尔克的呼唤像从水下传来。 三秒空白后,世界重新运转。 “...那,最初的那位凶手M,他的家人现在过得怎么样?” “恐怕不怎么好。大人,您如果想了解的话,我可以带您过去。那件事之后,他们便搬来了附近。本想着重新开始,但群众依然没放过他们。” “劳烦带我去看看。”我觉得这小伙子是个好人,至少有些公义心。 没多时,奥尔克便带我到了他们家。门口一堆人大吵大闹,对着院子里、屋里就扔石子、土块,嘴上还骂骂咧咧的。 报社主编大叫道:“真相?客官们可爱看‘猪变狼’戏码咧!” 群众齐声应和,声浪震落枯树上的乌鸦,砸在我的脚边抽搐如濒死告密者。 走近M家时,院墙贴满“赎罪符”,奥尔克说这其实是报社印制的诅咒传单,花两个铜板就能买张空白符,路人蘸狗血写上“杀”字便可贴上。 一个瘸腿乞丐边贴符边嘶吼:“我老婆跟人跑就是你们这种灾星妨的!” 另一位瞎眼大爷咆哮道:“我家母猪不下崽,公鸡不下蛋就怨你们这些天杀的!” “这些都是受害人家属吗?” “不是。最开始的时候吧,还是有一两个真的,后来基本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跟他们一点关系没有,纯粹跟风骂呗。” 我让奥尔克待在原地,自己只身前往。自从东征以来,我发现自己的身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比武力更高效的武器。果然,他们知道了我的身份后,吓得撒丫子就跑。 他们家的门已经被砸开了,我没有敲门,缓缓进入院子。角落里,一位女孩抱着头蜷缩着身体,连我进门了都没有发现。 “受伤了吗?”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更不知该采取哪些行动。 女孩缩成更小的一团。我屈膝蹲下,刀柄无意磕地,她惊喘抬头。 “对不起,都是我们的错,我不指望你们原谅,你们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女孩像是受惊的兔子,根本不在意我是谁,一个劲地对我鞠躬道歉。 “你误会了,我只是个路过的异乡人。” “那...您有什么事吗?” 我便将之前发现尸体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并且说明了身份:“就是这样,我只是来...来...”是啊,我究竟是来干什么的? 就在这时,女孩的父母从屋里走了出来,他们看上去比实际年纪苍老许多。应该是听到了我的身份,所以语气十分恭敬:“大人,你是来查案的吗?我们和那家人真的不认识,更不会知道那孩子为什么要杀人。” “可...” “别说他了,我连我自己的儿子都没弄明白。他小时候一直很听话很懂事,那天也和往常一样,我们绝对不会想到他要去做那种事情。” 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何种动机,非要来拜访这一家人。 “总之,十分感谢大人您帮忙赶走了那些人。”说着,便要给我磕头下拜。 “没什么。你们也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何况,错的不是你们,他们凭什么剥夺你们生存的权力。你们也并非是不知忏悔的人。” “多谢,多谢。” “哥哥,谢谢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怎么样我们才能赎罪?”女孩的指尖抠进泥地:“阿妈说,说要把我的头发剪了送到教堂里,女神收了头发,就能换哥哥下辈子不做疯子。” “不用做什么...活下去就行。也许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 我搜遍全身,发现竟然没有带钱,可转念一想,就算现在给他们钱,恐怕也得进到别人的口袋里。 “你们还是离开哈迪行省吧。稍微等一段日子,到时候,我会找人带你们去别的地方生活。” 离开时,一家人又对着我磕头下跪。我没有回头,也没有阻拦,也许,这对于他们来说更好受一些吧。 我几乎都快忘记了奥尔克他们,没想到,他们竟还在原地等我,一步也没有走。 “抱歉,我忘记了。”说起来,我还没问他们今天到底为什么要到处捉拿黑狗。 “大人,您有所不知。我们总督前些天做了个梦,梦里他被别人杀了,而杀他的人变成了黑狗,他就下命令要杀光哈迪所有的黑狗。” “他的精神也有问题吗?” “那个狗东西,连狗都不如,成天就知道吸我们的血。不不,狗都不屑于他相提并论。”说这话时,奥尔克和同事们四处张望,生怕被别人听到。 哈迪的总督名叫士苟,准确来说,并不是总督,因为他让人们称呼他为领袖。在他的领导下,哈迪行省的大部分老百姓穷到了吃土的地步。而以他为代表的政府几乎丧失了所有的行政能力,一切都需要靠外省以及民间的黑恶势力来代替行使职能。 在我看来,他才是本地最大的黑社会头子。压榨着已经榨不出油的老百姓们,所有的钱都用在自己享受以及组建暴力机关上面。 “大人您莫听拉达(政府)放狗屁!他们管这叫革命,我说是骨头啃骨头。看那边。”他指着盐沼尸堆,“饿鬼吃饿鬼,最后只剩魔鬼打饱嗝。” “虽然,表面上,是魏肖的人在强制干涉我省的事,但他们起到的不完全是负面作用。拉达一直喊着打dao异乡人的口号,但我们一点也不恨他们。” “据我所知,几十年前,魏肖和你们就有着血海深仇。” “确实是这样,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到了我这一代,那些成年往事根本毫无意义。我甚至对他们一点恨意都没有,因为让我们生不如死活不下去的一直都是我们自己的族人。从小到大,欺负我们,压迫我们,侮辱我们的,只有自己人,我们又为何要恨见都没见过的异乡人呢?”他难得露出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情。 或许是因为东征以来所见所闻愈加丰富,对于他的话,我已经不感到惊讶了。这时我方才意识到天已向晚,最近,我总是因为一些意外事件而影响工作,对于刺客来说,这是大忌,即使我如今已经改行,但心不在焉仍然是不可原谅的。 此次的作战会议十分简单,因为哈迪本地的军队已经完全解散,成气候的反而是拓翼这类秘密警察,况且他们多半也都像奥尔克一样有着叛变倒戈的倾向。至于一些成组织的黑恶势力就更不在话下,他们的武器装备也就能欺负本地穷苦的百姓。 唯一让我介意的,是本次行动安排的统帅。爱梅德这个人我虽然共事多年,但完全不知晓他的底细,无奈主上信任他,认为他有独当一面的能力。 “还好吗?前些日子听卡蒂尔特说,你有些心事。” 夜已经深了,我正在营地附近的树林里值守,没想到主上竟然也跑到了这。他一袭白衣,全副武装,连手套都戴上了。 “主上,您怎么半夜到这?” “只是觉得今晚的月色十分清冷温柔,想起位故人。”他依然温文尔雅,气宇轩然,只是较之年少时多了些许疲态,“最近,是见到什么不好的事了吗?” 我便将所遇之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他,对于主上,我总是可以无条件地信任。 “那,杀人的凶手不该死?” “该。” “你纠结什么?” “属下的刀...钝了。” 主上的笑声被夜枭嘶叫割裂:“锈了才好,太锋利的刀—”他忽然将我的刀按回鞘中,“容易伤到握刀的手。” 我的呼吸随着主上指尖划过刀鞘的动作逐渐凝滞,那些缠绕在勋贵脖颈的丝绸、浸泡过降书的红酒、熔铸在拓翼徽章里的孩童乳牙,突然化作实体勒住我的气管,直到主上最后一字落地,枷锁应声而断。 “或许,也是可怜人啊。只是,这件事里,每个人都有恶的一面,但却都不能说是坏人。这世道之下,是非对错恐怕没法说个明白。” “可是,在我看来,真正可恨的是那些旁观者。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看见别人犯了错便只知道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别人,痛打落水狗,落井下石,靠着这些事不关己的事去寻找廉价的优越感,彰显自己的道德。待到事情风向不对,又开始为受害人辩护,让大家不要去指责这些无辜的人,说他们并没有犯错,也有着自己的难处。事实上,前面谴责他们的和后面维护他们的根本就是同一批人。为什么能这么不要脸?” “呵呵,是啊,这就是人性。埃雷,在我看来,我并不比他们要好到哪去...我经历过太多背叛与谎言,对于这个世界总是持悲观态度。而你呢,虽然也遇到过不好的事,但你的世界终归太单纯了。我们这一帮兄弟里,就属你最有正义感。” “不,我以前只是个见不得人的杀手罢了。如果不是您,我还不知道要死在哪条烂水沟里。”我想起组织覆灭的那天,大师的皮靴碾过孩童尸体,血泊倒映出我们麻木的脸。最初加入组织,是为了生存,也为了不再有我这样流离失所的孩子,我从没有怀疑过组织的方针信条。后来组织的种种行为已经背离了初衷,甚至用我们的生命做交易。而主上的出现,让我重新有了生活下去的希望。 “兄弟啊,也许,你不应该跟在我身边。”他的眼神中略所些微黯淡,但很快便振作起来,“是非对错,是后人才会闲得没事干去评判的,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我只做我想做的事。” “属下明白。” “想不出答案,就先放一边吧。那家人,我会让人去安置的,不用担心了。” “多谢。” 巫医将黑狗血、朗姆酒和捣碎的火蚁灌入木雕女神像的口中,围观者随着鼓的节奏抽搐。当神像的眼珠突然转向我时,鼓声戛然而止。“它在辨认外乡人的魂。”巫医的牙齿被柯拉果染得猩红,“别怕,将军,祖灵只杀该杀的人。” 事情的发展再一次出现了偏差,在我们行动之前,本地的平民以及一多半的拓翼都选择了起义,包围了首府皮坡。更搞笑的是,士苟居然派人找到了我们急着谈判投降。 “怎么,你们不应该去找叛军协商吗?来找我作甚?”主上的语气极尽讽刺,对于这些吸血鬼,他应该也厌恶至极。 “陛下,求求您了,我们只能向您投降,您就答应我吧。”肥头大耳的使者连忙在地上打滚磕头,场面滑稽至极,镶金腰带卡进肥肉颤抖如待宰猪膘。 使者匍匐涕泣,主上只是漠然碾碎其呈上的降书,纸屑混着雪片纷扬,而小卡的刀光比主上的回答更快。 人头滚落时,我想起J的一句话:“你们和他们都一样。”血泊倒映出城墙上欢呼的起义者,他们正将拓翼制服撕成碎片。 我难得在这种场合露面,对于这番情景一时有些看不明白,好在一旁的小卡,对着我悄悄说道:“很简单。和我们谈判,他们只需要赔款下台罢了,但叛军们可不管,这些人都得直接挂在路灯上。” 在主上拒绝并且诛杀使者后,行动在极短时间内便结束了。完全没有任何敌人抵抗,城里的守军甚至自己把城门给砸了,他们巴不得士苟一伙人赶紧死。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当一股强劲的外敌入侵时,内部成员之间难以做到联合。内部的仇恨在多数情况下要远远大于外敌,攘外必先安内这句话看来并非虚言。 所有的吸血官员全都被杀光,一切似乎都有着重新开始的希望。只是,如此残破不堪的土地上,究竟还能否塑造出让人们安居乐业的家园? 绞索套上士苟脖子的瞬间,我在人群最外层看见了奥尔克。 那个说“领袖连狗都不如”的青年,此刻正踩着总督肥硕的肚皮系紧绳结,火光将他虔诚的侧脸镀成金色,仿佛在完成某种神圣仪式。 第二天,公告栏贴着《新拓翼守则》第一条:禁止虐杀黑狗。纸面还沾着前任签署令的狗血。 公告栏中,M的家人被安置的新闻下,民众的咒骂转为对新总督的欢呼,墙缝仍嵌着砸门的碎石,没有人再关心他的家人。 哈迪行省的第一场雪正掩埋枯井,当我焚烧赎罪符时,灰烬中浮现人脸幻象:贴符者、报社主编、拓翼队员的脸孔交替扭曲,最终汇聚成总督士苟的獠牙笑脸。 黎明时,我将J的血书纸鹤也丢进了广场中央焚烧,它与M的赎罪符在广场火炬中同时化为青烟时,我突然理解主上那句话:这世上的恶,从不会独自赴死。 站在城头,我发现所谓的“光”不过是焚烧尸体的火光,而真正的朝阳从未升起。烟尘裹挟着两种暴力的余烬,飘向更远的行省。那些幽蓝光点从尸骨间飘起时,我竟觉得比瓦尔里的太阳更干净,至少它们不假装温暖。 埃雷凝视着起义的火光,按刀转身,影子吞没了最后的一点星芒。 第十六章纱浆 空气里纠缠着烤辣椒的焦香与腐烂芒果的甜腥,贩妇们用嵌满贝壳的陶罐盛装赤星果酱,这是种能让舌头丧失痛觉的调料,正被戴镣铐的农奴成捆搬运。 金银匠铺前,学徒用黑曜石刀在翡翠上雕刻出流泪的蜘蛛,据说这些护身符能使吸食过量索帕者的癫狂。 铁匠铺的学徒偷偷熔炼索帕种植器皿时,在坩埚底发现了父亲刻的字:别让银浆吞噬眼睛。这些器皿正是十年前他父亲为隆议帮打造的。 知道爱梅德身份的人,除了二皇子,恐怕就只有凯伊了。东征的行动凯伊并不在一线,因此,他在前线就没有特别熟悉的搭档。况且,凯伊往日对待他也一直都十分客气礼貌,有些距离感。并没有什么不对是吧。可是,凯伊在正常情况下,除去二皇子,对待任何人都十分亲切和蔼,让人觉得他是自己的亲友一般。这其中的缘由,连我也不知道,自始至终,我也不清楚爱梅德是哪冒出来的。 希查诺不是个太平的行省,二皇子却很放心地将此地一切的行动指挥权交给了爱梅德。原本的爱梅德并没有任何职务和爵位,但此次,他居然被戴上了行军大元帅的高帽子。意外的是,没有任何人反对,埃雷也就算了,毕竟此前他在明面上参与的军事行动不多,可竟然连兰瑟、卡蒂尔特等人也一句话没说。 这位大元帅不像卡兰二人一样张扬,而是十分沉稳内敛。长相也是斯斯文文,看不出攻击性,甚至像是个瓷球瓦罐,唯唯诺诺。但真当他出手时,恐怕再也不会有人把他和老好人这个词联想到一起了。如果卡蒂尔特有时做事被诟病为狠辣,那爱梅德可就是个实打实的魔头了。更厉害的是,他可以在两种完全相反的人设中快速来回转换。 考尔西是希查诺的首府,最近正好又快到影灵祭以及总督huan届的日子。大街上出现了不少演讲拉票的候选人,排场着实不小。 戴骨雕面具的孩童举着纸骷髅灯穿过广场,糖骷髅上刻的不是人名,而是死者生前最渴求的索帕剂量。卖烛妇人的推车上,蜂蜡人偶随温度融化出不同表情,这是希查诺人特有的占卜术,他们说凝固后的蜡泪形状能预示灵魂在影界的职业。 二皇子的大部队此时才刚刚进入行省不久,爱梅德则已经带着小股部队先行进入考尔西。他胆子真心不小,仅仅只带了一千人。照理来说,一千人倒也不算少吧,如果在隔壁的哈迪行省,足够横着走了,可在这嘛... “兄弟姐妹们,为什么希查诺沦落到如今的局面?还不是因为各大黑恶势力、制毒团伙肆意妄为。索帕最初只是药物,现如今被滥用。如果大家让我当选,我一定合理规范索帕的使用。孩子们只有到了合法年龄才能吸食索帕。至于索帕的提取,必须由政府来控制,这样以来,毒瘤们没了生意,自然就会瓦解。所以,希望大家都投我——” 广场上的这是谁呢?大概“曾经”是本届总督选举的一位候选人。索帕是一种植物的提取物,原本仅仅是药用,但后来不知道是哪位神仙发现了它的神奇功效,这居然还是一种致幻药物。从那之后,索帕便在某些地区开始泛滥,而希查诺因为土壤气候以及种种环境因素,成为最大的索帕种植出口地。这位老兄拉选票的口号竟然是呼吁索帕合法化,以此来对抗日益壮大的黑恶集团。 至于,他为什么说话咔的一下就中断了,是因为他突然暴毙了,死得十分彻底。就在他拉着大喇叭人五人六地大喊时,远处一根银白色标枪直挺挺地飞来,狠狠地扎进他的脑袋。当标枪贯穿演讲者头颅时,飞溅的脑浆在空中凝结成索帕花的形状。这些银色花朵飘落到围观者发间,似乎真的生了根发了芽。染血的标枪斜插在石板缝里,日光在凹槽血痕中流动。 具体死状,因为过于残忍,就不过多赘述。人群顿时四散躲开,大呼小叫的不在少数。 他手下的几十个人也吓了一跳,远远瞧见一大堆人马朝着自己这边走来。为首的是一个不怎么起眼的红袍骑士,看着就像是个渔民或者樵夫,只不过,此次此刻,他的眼神有着无上的威严,霸气十足。 没等他们反应,红袍骑士大手一挥:“全部杀光!刚刚所有支持他的人也一样,无论是否是平民,格杀勿论!” 之后,当然就全被杀了。广场上顿时空无一人,只留下上百具尸体。爱梅德总xi惯在亲自动手杀人后擦拭那枚银制鼻烟壶,壶盖上刻着被蛛网缠绕的圣徽,这是凯伊在他晋升时送的礼物,也是提醒。 跟在骑兵后面的,是本地治安署的人马,长官目睹了一切,吓得一句话不敢说,两腿直哆嗦。往日里,遇到黑帮,他们大多能退就退,实在不行就同流合污收点黑钱,不为别的,只为保住自己的狗命。至于总督候选人,哎呦,黑道的都惹不起,更别说白道的。 没等他恢复镇静,几个武士毫不客气地揪着他的领子把他拖到了爱梅德面前。他丝毫不敢对自己的下场抱有乐观态度。刚刚的一幕依然在脑海中不停打转,眼前这人讲理都懒得讲,上去直接一标枪就扎进人脑袋里,手下人杀人也一点不手软。 “把那些人全都查清楚,带着我的人去抄家,一个不留。” “啊?可这...他们都死了,我哪能知道谁对谁啊。何况有些人,也不是好惹的。”长官不想违逆,但让他办这事,真得要他的命了。 “治安署人不少,多你一个不多。你的职务我会找别人接替,之后,我亲手送你全家去见女神吧。” “啊?!!!”长官吓得四仰八叉,赶紧跪下,使劲地磕着脑袋,“大,大,大元帅饶命!我立刻就去办,求您放过我的狗命!” “还在这废话什么?” 治安长官立刻对着身后吼道:“这事儿麻溜儿办咯!“转身又对爱梅德立刻切换了嘴脸,“卑职即刻妥善处置。“他在两种语言间切换的速度,比绞刑架上抽搐的脚更快。说罢,长官赶紧狼狈地跑回队里。整个治安署都被吓得不轻,队列已经乱得不成形状。 “这里的府兵呢?” “启禀大元帅,我们这没有府兵。总督大人把所有的府兵都改编成了缉毒大队。”长官此刻依然奴颜婢膝,恭敬地递上茶水,头都不敢抬,“您知道我们署里的晋升规则吗?“他突然神经质地笑起来,“收黑钱最多的调任档案科,杀人最多的分配去幼儿园护卫队。“ 此刻的爱梅德倒是一点也没有刚才的凶恶之气,一副瓷球瓦罐的迂腐气质,像极了村里的窝囊农民。茶杯底部隐约可见蛛网状裂痕,这是希查诺匠人特有的工艺,他们相信破碎的瓷器能困住恶灵。 “去把他们大队长找来。” “哎呦,这...大队长直接听命于总督。” “那就把总督叫来,是叫闻垚吧?” “这...” 爱梅德将茶梗含在舌尖慢慢嚼碎:“听说总督府的春茶要用少女膝上的体温烘干?“茶杯突然裂开一道蛛网状细纹,爱梅德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杯子,“你这杯茶里,不会放了索帕吧?” “不可能!大元帅,您放心,绝对不可能!” “开玩笑而已。索帕这玩意,我比谁都熟悉,轻轻一闻就能分辨出来。”喝完最后一口茶,爱梅德继续说道:“我生平最痛恨的就是索帕,凡是沾过他的,我一个都不想放过。你们署里有人用吗?” “我没有!小人绝对不敢!” “没说你。你去查一查,凡是用过的,让他们尽快自尽,否则,死的就不止一个人了。” “这...大元帅,这些事情未免也太难办了吧...”长官的脸上一脸委屈和苦涩,欲哭无泪。 爱梅德倒是神情平和,甚至露出了和善的笑容:“你能不能解决我不知道,但解决你们对我来说也就是一盏茶的功夫。今天的天气好像还不错吧?春暖花开的好时候啊,不冷也不热。” “是!!!小人立刻去办!”说完,长官便撒丫子跑路了。 会客厅墙壁绘满渐变靛蓝色壁画,描绘着人类从蜘蛛女神腹中诞生的神话。画师用仙人掌刺蘸取索帕汁液勾勒轮廓,每当月光透过琉璃窗投射其上,毒液线条便泛起幽蓝磷光。 “将军,其实考尔西算是本省内治安最好的地方,并没有太多黑恶势力。您这些日子的所做所为实在是...”说话的小老头正是总督闻垚。他身边站的骑士就是治安长官说到的缉毒大队大队长,大队长和闻垚不能说长得相似吧,只能说是一模一样,人家是双胞胎兄弟。 “总督大人,好好的一片富饶的土地被治理成一片毒地,虽然并不是您一个人的原因,但追究责任,除了找您,还有谁能扛这个担子呢?” “在下难辞其咎。只不过...我们确实无能为力。” “您有顾虑,能理解。但既然已经无计可施,不如交由帝国来处理,我们保证,不会干扰你们的自主权。至于是对是错,交由后人评判。”抚nong着茶杯的爱梅德突然抬眼,“您座椅上的金雀花刺绣真精致,这么好看的纹样,应该能绣到新朝代的旗帜上吧?“ “二皇子殿下是这个意思?” “摄政王殿下一直都尊重各方的利益,从来没想过干涉他人的权力地位。这边的事,他交由我全权负责。您只需要让大队长跟着我,一起去隆议,咱们一起把共同的敌人剿灭,随后您可以开出合理的条件。” “如此,劳烦将军给我们两天时间,这不是在下一个人能决定的了的。” “一天。” “...好吧。” 希查诺生产的索帕原本以对外出口为主,最大的市场就在隔壁挨着的魏肖侯国,但随着这些年各省局势的变化,加上魏肖的衰弱,生意也难做了起来,渐渐地,由出口改为了内销。各大黑恶势力规模也大不如前,只得被迫合并。在希查诺南方,有一座原本美丽的海滨城市隆议,这里,如今成为了本省最大的黑帮据点。这个黑帮的名字十分嚣张,就叫隆议。说得武断些,整座城就没有一个人是清白的。 与之相比,考尔西的黑帮确实只能算是小地痞流氓。 要说爱梅德嚣张的资本,可不是手上带来的一千骑兵。城里黑白两道随便凑一凑也能凑出个上万人,虽然单兵作战能力要差上许多,但再不济十个打一个也足够应付局势。一切看似简单的杀戮背后,必定有着雄厚的底牌。杀人很容易,但杀完之后呢?没有善后的本事,就是拉着全家人的脑袋下地狱。 进入希查诺行省之后,帝国军的行踪一直飘忽不定,东南西北各个方位都有线报传来,各地黑恶势力均受到了帝国联军的重创。 暮色中的赤月湾像被神灵失手打翻的调色盘,靛蓝海浪拍打着珊瑚礁群,那些浸泡在浅滩的索帕运输船正在褪色,船身上剥落的朱漆碎屑随潮汐起伏,宛如从神话时代漂流至今的鳞片,而蹲在礁石上刮取藤壶的老人们,正用残缺的牙齿咀嚼着风干的火舌草纤维,他们深褐色的皱纹里蓄满盐粒。 大队长一路上或多或少都有着逃跑的打算,他思忖再三,始终觉得此战难以取胜。自己拉拉扯扯凑出来两万多老弱病残,而这堂堂大元帅也就带了千把个骑兵。就算他还有大部队,又能有几万人? 直到,他来到了隆议城外,终于打消了临阵跑路的打算。好家伙,也不知道帝国的人哪来这么大的本事,眼前的军队,恐怕怎么也得有三四十万吧... 爱梅德心里门儿清,这些人里真正的帝国士兵也就三五万。二皇子带着卡蒂尔特等嫡系最先来到了城边,兰瑟领来了在省内各地收编散兵游勇,最后加上自己带来的,满打满算也才六万多。剩下的,连他都不得不去夸一句埃雷。这伙计到处征招农民,连流民和乞丐都不放过,甚至有一多半是从哈迪行省找来的难民。这些人里大多数都无家可归,而此次征兵也自然成了一次性的买卖。 爱梅德知道埃雷的行动,但没料到能找来这么多人。他起初和二皇子有过商量:“殿下,这些流民无家可归,我们只要许诺,打下隆议后,让他们有个安家立业之所,分发土地田产,他们多半会愿意参战。当然,不能让草台班子打头阵,得让他们都觉得自己不会性命之危。” “可行。这件事让埃雷去办。作战的具体事宜,你全权负责。” 爱梅德自然明白,这些人大多数只能充个数罢了。战斗力嘛...简单地稍微训练一下,作战时只要能少发生些溃逃、破坏阵型的事情就谢天谢地咯。壮声势,冒充排场已经是极限,可不敢把他们和正规军人放到一起。 隆议外围有着好几座山,满山都种满了索帕,因此隆议帮有近一半的人都待在山里。说起来,之前的剿匪行动多半也因为山林地形复杂,所以基本连城市都没进入就只得打道回府了。 爱梅德到来的第一天,便派民兵们在群山的外围挖出来几十道断断续续的宽大沟壑。正常人也确实会觉得他是在挖战壕。当斥候回报隆议外围地形时,爱梅德指尖在地图的山脉纹路上划出灼热轨迹,这些绿色恶魔的巢穴,该用火焰来洗礼了。 待到战壕挖完,已经到了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在一个平常的夜晚,一缕青烟从山上升起,随后的几天,大火将所有青山全部烧成了荒山。至于,死了多少人,爱梅德派人整整统计到了第二天早上,并不是因为数完了,而是因为天亮了。 焦黑的毒株在火中蜷缩成胎儿姿态,腾起的烟雾里漂浮着银蓝色光尘,仿佛万千溺亡的月光正在集体升天。爱梅德知道这是索帕汁液汽化的剧毒,飘落的灰烬在他肩头堆积成黑色雪冠,焦糊味裹挟着诡异的甜香在夜风中蔓延,噼啪作响的索帕植株像千万个垂死巫婆在尖叫。 索帕叶在热浪中卷曲成千万只耳朵,倾听着汁液沸腾的嘶鸣。当灰烬落在士兵铠甲上时,每个人都闻到了童年烤红薯的甜腥。叶片的滋滋声,听起来竟像无数枚金币在钱袋里摩擦。冲天火光在夜幕中泼出橘红色巨响,每簇火苗的爆裂声都对应着不同音高的惨叫。乐师出身的逃兵突然跪地呕吐,他听出这是《安魂曲》第三乐章的和弦。 此前,并不是没人想到会采取放火烧山的计划。但山上的索帕太多,那可都是钱啊,烧山与烧钱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区别。之前大队长多次剿匪从来没敢烧过山,也正是因为此种原因。可这位大元帅似乎根本不管不顾,完全不考虑后果。 粘稠的植物汁液在高温下化作银色溪流,爱梅德用剑尖挑起一簇冷却的胶质:“知道这像什么吗?”他对着惊魂未定的大队长微笑,“传说中女神编织命运时漏下的白纱。”看到一脸肉疼的大队长,爱梅德反而愈发平静,“让手下的人做好战斗准备,就这两天了。” 民兵们并没有因为烧山的行为产生负面情绪,毕竟他们本来就一无所有,就算少了几座山的资产,肯定还是赚的。但多少总有些不安分的人,最后无一例外都被爱梅德找到,当众处决,以儆效尤。 在准备作战的日子里,也不知是从哪个营里流出的不良恶习,居然开始聚众赌博了。有意思的是,输家大多数都是本省的缉毒大队以及各地散兵,而赢的人则是帝国方的军官。他们还约好了似的,暂时没管他们要钱,并且承诺:“这样吧,大家都挺辛苦的,咱们先打仗,这账嘛,日后再算,如果打了个大胜仗,我心情好,钱就不用还了,怎么样?”这一举动,让不少本地士兵高兴极了,对帝国士兵的好感大大增加,各方的感情也进一步加深。 双方真正的战役并没有想象中的激烈,仅仅是几次规模不算大的战役。每次,顶在最前面的都是爱梅德自己的嫡系以及其他帝国主力,大队长领导下的本省军人基本都只负责侧翼包抄,而民兵们仅仅被安排去善后支援这类相对危险系数较小的任务。可最终的伤亡比例却完全相反。 帝国军死伤最少,战死的仅仅几百人,本地士兵次之,约莫死了几千人。最惨的要数民兵,不算上重伤的,光战死的就有几万人。这次,爱梅德完全敢摸着良心说话,他一切战术安排都没有刻意,仅仅是用最最普通一般的战术,更没有故意让民兵们当炮灰送死。结果就是这样,他本人一点不意外,而士兵们虽然震惊于伤亡比例,但毕竟自己真刀真枪地干过,所以明白原因,也就没有过多的怨言与不满了。 燃烧的索帕灰烬乘着风越过莫亚欧岭,当第一片闪着银光的碎屑落在珀莱总督府的金顶时,正在清点赎金的小索彪突然打了个寒颤。 战役到了中后期,达到了一种奇特的平衡状态。双反的对战规模越打越小,伤亡一降再降,后来,每天擦破皮的人都屈指可数。 隆议帮一退再退,地盘越收越小,再退下去,恐怕就只能跑去海上了。爱梅德没有下令继续推进,反而网开一面,留给了敌人撤退的缺口,后勤补给虽然消耗不小,但逼得太急恐怕会有不小损失。他选择了劝降,毕竟双方实力相差悬殊。没几天功夫,便有小股部队趁着夜色投降。爱梅德收缴了降兵的武器,将他们安排到了海边高地附近的营地。 一个月过去了,经过大致估计,敌人恐怕只剩下不到两千人。而这一天,冰雹来得蹊跷,鸡蛋大的冰块砸在隆议帮众铁甲上,奏出的竟是他们昨夜醉酒哼唱的葬礼小调。隆议帮的现任老大再也忍受不住,高举白旗,带着最后一点残余势力灰溜溜地跑到了爱梅德面前,双膝跪地,说道:“元帅,俺们大当家、二当家、三当家的都被俺们杀了,就剩这些人了,绝对不敢造次。俺叫——” “不用,我不想知道你叫什么?赶紧带着你的人去营地,和你们的人汇合,数数究竟还剩多少。其他的事情,明天再说,今晚好好休息吧。” “是,多谢元帅!” 可是,就在当天夜里,爱梅德就把至今为止投降的俘虏全部杀光。一点也不费事,毕竟大多数降兵都已投降很久了,完全想不到会来这么一出,睡得十分安逸。每个隆议帮众的后颈都烙着银色蛛网刺青,当爱梅德的火把照亮逃窜的俘虏时,这些颤动的纹身就像百张正在融化的索帕面具。 阵亡名单在书记官笔下流淌成河,墨迹在羊皮纸上膨胀成血泡。当写到第2077个名字时,整张纸突然自燃,灰烬里显出一张咧笑的婴儿面孔。 杀完人之后更方便,可以直接从悬崖丢进海里。尸体坠落时带起的风掀起爱梅德披风下摆,在月光下绽开成转瞬即逝的银浪,仿佛大海正用这种方式吞噬它哺育过的罪恶。 “元帅,您怎么能出尔反尔!我们这些弟兄是真心投降,堂堂大元帅,怎能如此不守信义!”悬崖边怒斥爱梅德的正是白天投降的领头人。 “何为出尔反尔?我从来都没有答应过会放了你们?你们自己也早就想到了这样的结果,只是无可奈何。” 当降兵的血溅到爱梅德靴面时,他突然想起十二岁的那个雨夜。药铺老板也是这样跪着哀求,而母亲的索帕药瓶在柜台上空荡荡地反着光。爱梅德接过侍从递来的湿巾,仔细擦拭指缝间的血渍,虔诚专注,不容亵渎。 众人只当他喜欢擦拭长剑是洁癖,却不知他衣袖掩盖的手腕上布满抓痕。那些在深夜发作的瘙痒,唯有鲜血的温度能暂时缓解。剑刃反射的月光与索帕汁液交融成奇异的光膜,像极了那些被他捣毁的蛛神庙里供奉的圣物,既神圣又污秽的悖论体。当小方问及屠杀理由时,爱梅德没有回应,只是将标枪插进岩缝。整整十七次心跳的沉默后,枪尖滴落的血珠在石面拼出了蜘蛛图案。他的身影与坠尸构成十字,爱梅德始终处于阴影中,唯有标枪的反光随着浪声明灭不止。 隆议此次剿匪行动损伤不小,不过基本都是民兵,帝国军的损伤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事成之后,爱梅德信守了承诺,将剩下的十多万民兵安置在了隆议。那么隆议原本居住的人呢?一个也没留,其中也许真的有无辜的人,但爱梅德没有放过。十几万人接手一座空城,绰绰有余了。只不过其中有不少人,战后居然依然选择继续待在军队中。这些人,爱梅德自然是欢迎至极。 当民兵们搬进隆议空屋时,霉味里突然涌出前主人的气息:妓女的鸢尾花粉、赌徒的铜锈味汗液、学童的松香墨...这些气味幽灵般缠绕着新主人,直到第一个婴儿诞生才消散。 处决俘虏当天的夜里,降兵其实并没有全杀完,还留了些活口,并不是可怜他们。他们才是最惨的,死都死不痛快。因为没多久,爱梅德便带着这些降兵回到了考尔西,在政府大门前的广场上召集来了成千上万的百姓,当着他们的面,以极其残忍血腥的手段将他们一一处决,过程自然是生不如死,便按下不表。他知道,老百姓们最喜欢看的莫过于此,只是,没人想到他的手段如此残忍罢了。大多数百姓作呕之余都不忘拍手叫好,当然,鼓掌之人中也一定有着不少兔死狐悲之徒。 闻垚参加完处决仪式之后病了整整一个月,也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偶感风寒。总之,对于爱梅德再没有一丝一毫的质疑,处处马首是瞻。 之后,全省所有的毒田全部被销毁,索帕几乎都被烧了个干干净净。有很多老百姓是靠着种索帕为生,这一举措无疑是断人活路。七岁的米亚躲在篱笆后,看着父亲把最后一株索帕苗埋进灶膛。跳动的火舌里,她仿佛又看见母亲临终前抓着银色药瓶的手,那个装着“止痛银浆”的玻璃瓶。当夜,考尔西所有的婴孩突然同时啼哭。更诡异的是,母亲们都在哼同一首摇篮曲,那是隆议帮处决叛徒时的行刑歌。听见这歌声,卖花少女的左手一阵莫名抽搐。后来人们发现,她失踪的哥哥,临刑前曾死死抓住过那只手。 对面民众,爱梅德没有丝毫怜悯:“田,已经还给你们了,不想饿死,就自己种地,谁还不愿意的话,我只好勉为其难地送他上路了。发展正经的农业或者工业,帝国都会提供帮助,再有任何关于索帕的消息流出,不论真伪,格杀勿论!” 高压之下,希查诺却没有出现反抗的声音。相反的,老百姓安分了许多。在爱梅德的一番运作之下,还隐隐有着中兴的迹象。而帝国,也因此获利许多。毕竟,原本的希查诺就是一片农林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 按照二皇子原本的计划,接下来本该直接转战魏肖侯国,但对照着此时北方阿柯一行人的速度,经过与爱梅德的磋商之后,临时决定派他先去一趟谷错脱行省。 黑暗中有萤火虫般的磷光浮动,矿工们却说那是被惊扰的矿石之魂。当镐头凿进岩壁时,此起彼伏的叮当声竟与雨林蛙鸣形成对位旋律,仿佛整座山脉是具活着的巨型木琴。 谷错脱这个被两大侯国夹在中间的战略要冲,此刻正因一场荒唐的劫掠事件陷入风暴中心。当爱梅德接过军报时,指尖在“绑票皇室物资”的字样上重重划过,月光透过帐帘在他脸上切割出明暗分明的界线。随后,副官递来了谷错脱的档案。 这是唯一一个同时与魏肖侯国、格拉芙侯国都接壤的行省。如果贸然进入此地,则必须在东边派兵防着格拉芙,尽管一定是派当地的士兵,但由于具体情况可能十分复杂,所以不可草率行事。 帝国军如果全军转移到谷错脱,则有可能遭到西北方魏肖侯国的进攻,同时,如果东方的格拉芙再插一杠子,就形成了包夹之势。但事实上,魏肖由于北线的压力,一个不妙就会被南北两线同时夹击。可别以为格拉芙高枕无忧,虽然他们实力强劲,但在它的东北方,兰齐行省同样是一大威胁。东征以来,皇室和马尔斯之所以能一路纵横驰骋,就是因为各方势力达到了一种微妙的平衡。至今为止,魏肖和格拉芙根本不敢采取过于强硬的手段,从未踏出自己的地盘。 谷错脱处于一个随时可以点燃火药的位置,但好巧不巧的是,谷错脱政府,或者说政府管辖下的军队竟然出了个昏招。他们私自扣押了运往帝国官方一大批运往英珀斯的货物。听着是不是很荒唐?可事实上,这都不算什么。 谷错脱整体由两大部分组成,北方的珀莱以及其他地区。珀莱是如今的首府,去过那的人恐怕不会觉得这是个贫穷的行省,其豪华程度都比得上马尔斯的不少城市。但除此以外的其他的地方,则是穷得响叮当,也就比哈迪行省稍微好一点,饿不死太多人而已。 在行省的北方有一座长长的莫亚欧岭,岭的一支余脉正好将行省北部围出一块高地,这便是珀莱。行省的面积稍逊于维泽行省,但现在的人口竟然连维泽的五分之一都没有。可别惊讶,因为在上任总督还在位时,此地的人口连现在的八分之一都没有,如今已经有了重大进步。 大约六十年前,魏肖和格拉芙双方达成协定,再由皇帝陛下批准,硬生生划分出了一个行省,名为谷错脱。而当时的首府,还是在本省东方靠近格拉芙的一座名为尼达的城市。当年的总督和现在的总督是叔侄关系,名字也恰好都叫索彪,为了区分,就暂且用“老”和“小”的前缀好了。 老索彪在上位前,成天光知道拍格拉芙侯爵的马屁,但当人家真的扶他上位后,他却翻脸不认人了。老东西将国内所有的异乡人全都驱逐殆尽,他完全做到了一视同仁,因次,魏肖的人也全都被赶跑。要说,他胆子真心不小,当年这两国都是实力超级强劲的诸侯国,丝毫不弱于马尔斯。即便到了如今,虽然衰弱不堪,尤其是魏肖,已经是日暮途穷,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东西之所以敢这么干,就是因为知道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一点油水没有,无利可图,别人还何必来碰一鼻子灰呢。事实也确实如此,两国根本没有理会,因为实在是亏本买卖。 这位老同志从小就不喜欢读书,脑子也不好使,所以恨透了读书人,整个行省之内,所有学校全都被他关停。原本,行省内就只有些茶叶水果之类的农业,其他也毫无发展,产业都是靠境着外势力才稍微能有些发展。结果,他这一系列操作,让谷错脱彻底倒退到了“原始社会”。而且,这位老同志脑子也多半真的有些问题,喜欢随便杀人,在大街上肆意欺负平民,奸**女。所有的官员全都换成了自己的亲信,而且隔三差五就让他们轮岗,甚至还不定期地把他们关进监狱,关够了就继续放出来当官。 几年下来,行省里总共也剩不下十来万人了。政府没有财政,因为整个行省的钱都进了他个人的腰包。而各个大小的行政机关也一一被取消,只剩下老三样,军队、监狱、治安署,说白了,都是他的爪牙。 照理来说,都这样了,政府哪来的钱呢? 老同志这时却又犯聪明了,他想到一条妙计。谷错脱虽然啥产业都没有,但胜在地理位置不错,算是东部和中西部贸易的必经之路。因此,各地经常有商队经过。他便开发出了一项新兴产业——绑票勒索。是的,没有听错,政府光明正大干起了绑架的勾当。 要不说老索彪值得人们“尊敬”呢,他一视同仁的作风从未有过动摇,什么人都敢绑。越蓬、立德、赫尔垣、维泽这些有钱的地方他是最喜欢的,因为赎金特别高。兰齐、马尔斯这种硬茬他也敢绑,不过这两个地方的人在经过第一次的教训之后,便统统选择绕远路,不然就是花高价找雇佣兵护送,所以被绑票的次数相对较少。再说些厉害的,他的两个邻居,魏肖和格拉芙,同样难逃厄运。只不过,对于老东家,他是最仁慈的,收的赎金最少,以至于到了后来,魏肖和格拉芙会主动上缴过路费,大家见面也都笑嘻嘻的。就这,还不算最牛的。老索彪竟然连皇室和神国都不放过... 照理来说,一个小小的谷错脱,胆子如此之肥,各省各国怎么可能会轻饶他呢?可,答案是,除了马尔斯有一两次军事行动以外,几乎所有的地区全都选择老老实实地交赎金。 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容易想通。卡洛帝国内的地区,本土基本都距离离谷错脱很远,派兵的成本远远超过赎金。况且,军队还要经过许多境外的地区才能到达谷错脱,这就不是件容易得事,遇到些难说话的,说不定还得干上一架。而与之较近的地区,又摄于魏肖、格拉芙的淫威,只得老老实实地交钱。而魏肖和格拉芙,由于赎金很低,并且为了保持制衡,必须保证谷错脱的存在,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至于皇室和神国嘛,老皇帝和教皇都表示了强烈的谴责,但最后依然只能老老实实地交出赎金。这老同志就是块滚刀肉,谁的面子都不给。他当然知道,皇室和神国只要出兵,沿途多半不会有任何势力敢阻拦,但路途实在过于遥远,怎么样都不划算,只得给钱。 到了后来,老索彪年事已高,手下爪牙的工资拖欠许久,并且乱杀人的嗜好愈发猛烈,弄得手下人人自危。他的侄子小索彪,在军队中担任着不小的职位,在经过和手下商量许久后,决定发动政变。可没想到,政变轻松得不像话,仅仅是十几个人,花了不到十分钟,就将老索彪拿下。 就当小索彪准备依法处决老索彪时,却尴尬地发现,在自己这位混蛋大伯的文治武功下,行省内早已没有了司法机构,更没有律法。他只好从格拉芙找来政府的司法机构,代替他们审判他。可经过认真讨论,格拉芙给出的判决是——终身监禁。是的,没错,因为他们经过严谨的判断,认定老索彪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不适合死刑。这可给小索彪气得够呛,他于是绕过法律,直接判处死刑。 这位老同志在位期间,还进行了大量的愚min政策。他宣称自己就是创世的神,女神都是他的孙女,是他让女神创造出了整片大陆。不要觉得可笑,就因为长期的宣传,当地人没一个敢处决他。小索彪再次懵逼,只得花钱从魏肖雇来卫兵乱刀砍死了老同志。 接下来,小索彪顺理成章地当上了总督。当总督印章落入小索彪掌心时,正在行刑场啄食腐肉的乌鸦突然集体振翅,黑羽如讣告洒满珀莱的天空。 要说,他有多贤明,那可真的没有,但他比他大伯的运气要好。因为,他刚上任不久,便在珀莱附近,莫亚欧岭的余脉中发现了大量的矿产,银矿金矿都有。说起来,矿产数量倒是不多,但本省的人口毕竟少得可怜,所有这点矿真的足够挥霍了。 遗憾的是,由于老索彪的“闭关锁国”、“焚书坑儒”政策,本省内几乎都是文盲,没有人有采矿的技术。所以,这项生意落到了魏肖和格拉芙的手里,而他俩,只是象征性的给了个“什一税”,将矿产的十分之一给了小索彪。而自那之后,整个行省便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珀莱,另一部分是其他。矿产以及绑票的收入同往常一样,进了总督个人的腰包。 时间拉回现在,为了防止魏肖和格拉芙的夹击,二皇子带着大部队驻扎到了谷错脱、希查诺以及魏肖交接的地区。而接下来谷错脱的军事行动,二皇子仅仅让爱梅德带领他自己的一千骑兵以及欧托骑士团的两千骑兵独自前往。 三千骑兵可不少了,尤其是对于这个小地方来说。之前就有过许多民间组织、雇佣兵企图来此地发动政变,差点就成功了。后来,小索彪为了防止政变再次发生,就从魏肖和格拉芙买了些人家不要的装备,军事实力大有提升。 此次之所以能合理进攻谷错脱就是因为一起绑票事件。据说,政府有几个刚上任的临时工不上道地绑架了一批皇室从兰齐购买的准备卖给马尔斯用于戍边的军用物资,并且运送人员还被残忍地杀害了。总之,帝国一方是这般宣称的。 要知道,自从有了矿之后,小索彪已经很久不干绑票勒索的事情了。就算要绑,也不敢去惹马尔斯、兰齐、皇室这类大势力。 帝国宣称,他们原本也并不准备进攻,只是单纯找到当地政府,希望对方可以主动交出货物以及凶手。可是政府给出明确答复,官方没有任何人员作案,一定是民间人士干的。 政府派出了治安署,一番调查之后,大致掌握了歹徒的藏身地点。但是,还没等治安署的人赶到,歹徒就已提前跑路。明显是有人通风报信。 治安官迫于压力,不情愿地带人继续前往搜查。最终,再次锁定了藏身地,就在莫亚欧山里的一处土匪窝。这会他们不敢上前了,那一帮人可不是好惹的,听说背后还有格拉芙的势力。但最后上级一再施压,他们只得派出上百名人员出动追击。至于结果嘛。很可惜,无人生还。搞得政府更加不敢再派人追查了,正因如此,二皇子大发雷霆,即刻命令爱梅德亲自追查此事。不仅要剿灭强盗,还要将所有与强盗勾结的官员绳之以法。 一件盗窃案,最后居然让帝国军方的***亲自出马,想想都很匪夷所思。不过,事实往往不重要,死的可以是活的,黑的也能说成白的,只要实力足够即可。 还别说,爱梅德这一次竟然有些没底。谷错脱这个地方过于封闭,他的情报掌握得十分有限,就是埃雷也不甚了解。想来想去,在埃雷的建议下,他居然决定只带一个人,先便装潜入珀莱,摸一摸对方的底细。 与他同来的不出意外,是欧托骑士团的小方。他们二人,换上布衣之后,是绝对不会有人认为他们能是坏人的。怎么看都是大大的老实人,好得不能更好的好人了。 二人刚刚来到珀莱城外的一座村庄,小方立刻被村口的景象吸引了。只见一群老太太神情慌张,东张西望,还嗑着瓜子,似是在对着二人指指点点,之后又窃窃私语。 正在喂鸡的老妇人突然抬头望向东北天空,这个动作要在三个月后瘟疫bao发时,才会被幸存的村民记起,那天云层的纹路和祭司预言中的死亡之翼完全重合。戴鳄鱼皮面具的鼓手正在敲击雨鼓,这种蒙着蟒腹皮的圣器会根据敲击部位模拟出不同雨声。当小方经过时,鼓点突然转为暴风雨节奏,长老说这是土地在警告异乡人,他们的脚步惊醒了埋在红土下的铁器之魂。 “不用在意。”爱梅德轻笑着解释道,“估计这块就是村里的‘村情六处’,可别小瞧这些老头老太太,个个都是当特工的料。” “我们岂不是更应该小心,万一被发现了怎么办?” “你这孩子...她们就是群爱嚼舌根的老太太。我们村以前也有。我小时候在村里咳嗽几声,她们就说我得了不治之症。后来离家,她们又说我是为了去海上求医。过了几年,回村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们都在传我已经死了。之后一次回去,就因为骑着一匹高大的黑马,他们竟说我去草原当了马匪。为了避嫌,我只好改乘马车,并且换上了文官的衣服。这下,他们又传我当了某地黑帮老大的男宠。” “这都哪跟哪啊?她们从哪里得到的情报啊?”小方注视着爱梅德平静的侧脸,忽然想起出征前在教堂看到的彩窗画。画中女神手持火焰剑审判罪人时,脸上也带着这般悲悯的肃穆。 “都是瞎编的。我们村里的一位好姑娘,就是被这些风言风语逼良为娼,最后惨死街头。那之后,我再也没回过村了。”说这句话时,爱梅德竟然难得地咬牙切齿起来。也许是因为身边只有一位单纯的骑士,正常情况下,他都是喜怒不形于色,从不在外人面前流露出任何情绪。 经过爱梅德的讲解,小方略知一二。二人最终决定先去村口打探一下情报。原本以为只会得到些没用的情报,可事实上呢,也确实没什么用。全都是些家长里短,毫无用处。 “你们是商人?” 真正靠谱的情报还是从一位矿场的小领导那得到的。二人介绍自己是准备去兰齐行省买马的商人,打探下本地的过路费。小领导揣着明白装糊涂,并没有质疑二人的身份。在收到贿赂后,大方地把所有知道的全都告诉了二人。 事实上,也没什么情报。爱梅德也好,二皇子也罢,都完全高估了这破地方的水平。政府与黑帮并没有区别,一群草台班子什么都不管。手下的军队、治安署也离心离德,据说最近又在准备发动政变。在这里,军队和治安署竟然是敌对关系,虽然是同一个老板发工资,但彼此关系很差。说起来,更像是一个大黑帮下的两个小黑帮。前阵子扣押皇室货物的事情,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二人在城中大摇大摆招摇过市了一个多星期,完全没有人留意他们,原因多半是,觉得他们没有油水可压榨。至于身份,这里原本就乱七八糟的,外地的雇佣兵经常光顾,老百姓早就懒得多管闲事了。 “走吧,不用再逗留了,回去直接带人过来。” “啊?这就结束了。” “是的,已经结束了。我们三千铁骑,应该可以随便碾压他们。军方和治安署二选一,帮着他们把另一方剿灭,再顺道把总督干掉。你来选吧,不行就抛硬币。” “还是选治安署吧。军队一般更不受老百姓待见。” “好,听你的。交给你全权负责。” “元帅,您难道准备走了吗?” “魏肖那边更重要。” “但是,这可是个省,之后要怎么处理?我,我担不起这责任!” “在东边驻军防着格拉芙。我们三千人不够的,不过,已经和兰齐行省联系过,他们会从东面牵制,暂时不用太担心。人手的问题,圣勃斯骑士团你熟吗?” “熟。” 总督府台阶的裂隙里嵌着碎骨渣,这是老索彪特意设计的音响装置,每个求见者的脚步声都会在这里发出濒死野狗般的哀鸣。总督府议事厅的沙盘刻意将谷错脱模型抬高了三十公分,老索彪坚持要这样设计,让所有来访者不得不仰视这片弹丸之地。门廊悬挂着百枚风干的人手骨风铃,乃是小索彪的成人礼战利品。按照雾林传统,男子需独自从绿帐迷宫带回活祭品,在月圆夜用黑曜石刀割下其右手。风铃摆动的角度被视为与祖灵对话的密码。 一切的一切,顺利得不能再顺利了。小方照着爱梅德的指示,把小索彪在总督府前的广场上当众处决。让人没想到的是,别看老百姓们平时漠不关心,到这时候,竟然涌来了上万人,欢呼雀跃地看着处刑。 行省的人口原本就不多,在事后,仅仅只招募到了几千民兵,小方一行人将他们安排到了东部防线。只不过,大部分时间,包括正规军在内,大家都在种地。一切,都比想象中的太平。 本地的挖矿事业如今干活的都是格拉芙和魏肖两国的人。魏肖的工作人员皆被驱逐出境,而格拉芙则被暂时保留,秋毫无犯。至于行省的行政机构...由于实在没有合适的办法,所以,二皇子决定暂时放任不管,老百姓各自过各自的,待到局势稳定再考虑要不要撤销行省。 区区屁大点地方实在不值得二皇子多花心思。他此时眼前越来越近的,是一位红发少年,少年及肩的红色长发让他一阵恍惚,又想起另一位故人。 第十七章殇笺 檐角的青铜铃铎在热风中奄奄欲睡,十二道沟槽记录着十二次朝圣季的磨损。窗棂外斜插的九枝银烛台早已氧化发黑,却与对面屋檐下的新月石雕共享同一片鸽影。石板路上蒸腾的乳香混着羊皮卷的腥臊,戴黑圆帽的香料商正用金秤称量番红花粉,秤杆的刻度是古文的诅咒。 我一般在研磨墨锭时总会望向街角的三语告示碑,最上层是教廷的圣书体,中间层被草原商队的楔形文字覆盖,最底层的民谚用赭石涂画着跳舞的异族人。 邮局门前的铜盆盛着变质的葡萄酒,老乞妇用芦苇杆蘸着书写褪色的赦罪符。当暮钟敲响第七下,圣殿骑士会踩着天鹅绒地毯飘落的金线巡逻,那些未完工的挂毯上,先知的面容正被织娘悄悄改成情郎的眉眼。 酒窖深处传来古语的酿酒歌,那是用陶罐承接无花果露的古老技法。小美总喜欢在申时擦拭那套七层滤网,滤出的酒浆能让异乡人梦见故土井台青苔的形状。多年前的某日暴雨冲垮了西侧的马棚,墙缝里竟渗出前朝修士封存的羊皮书页,那些用橄榄油与铁锈调制的墨水,在雨中复活了三百年前私奔男女的掌纹。 斑驳的墙面上,教廷的以信载道与涂鸦的以信为狱相互覆盖。 “要寄到第七区,是吗?”我用右手写着情书,因为如果用左手,就是写讣告了。若墨迹晕染形成鸟形,则要夹入一根渡鸦尾羽方可投递。 “对的。” “还有要补充的内容吗?”墨水瓶里沉着教廷特制的显影粉,每封书信在封蜡时都会自动复刻到审查院的档案库。在以前,那些没能寄出的情书,最终都变成了审判异端的证据 眼前的女孩恐怕一直都未敢将真正想说的话写进信里,我只得最后一次提醒她。照理来说,不应该干涉别人写信的内容,只管如实记录。兴许是这一二年年纪上来了一些,对他人不应该留有的遗憾会更在意了...这该叫什么好呢?是该叫善心吗?总之,我多少希望看到些别人美好的结局。 她缓缓点了点头,让我稍微等她一会,自己需要好好整理一下措辞。我叫她不要急,刚刚突然下起大雨,生意一般,暂时也没有别的客人。 这间邮局是外城唯一的一家邮局,所有百姓的信都要从这里往来。依照原本的规定,罗赛那庭是不允许存在非教廷官方的邮递系统的。以往所有的信,都由官方机构统一邮递。但随着内城外城的差异性愈发明显,老头在我们的建议下,勉强允许办了所邮局。 内城如今只剩下教廷的官方人员、圣殿骑士,所以,我有的时候也必须回内城去居住。外城则亲民多了,但严格算起来,居民的数量依然不会太多。如果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罗赛那庭,人口怕是只有英珀斯的百分之一,城市规模也仅有它的十分之一。而事实上的它,是座有着上千年的历史的老城,完全不逊色于卡洛的王都。在外城城墙的外围,上百年岁月中,自发性地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居民点。如今,如果从空中俯瞰,一层又一层的街区将老城死死围在最中心的位置,犹如众星捧月。 现在的外城已经和小时候相差甚远,虽然人口往来依旧,但住在这里的绝对不会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物。 菱姐临死前将这家邮局托付给我,而我突发奇想,在边上用我俩的钱又开了一家酒馆。老头子原本当然是不可能同意的,认为无礼至极,有失体统。我只好告诉他,在这里的工作我全程都不会以真实面目示人,明面上也好交代。他依然不乐意,因为,就算我蒙着面纱、穿着袍子,别人也一眼能认出来我,谁让我的特征如此明显呢...但我后来不断惹事,故意挑衅,无奈之下,他只好默许了这件事。邮局明面上虽是私人经营,而事实上,除了原本就在这房子里生活的人,其余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他派来的,甚至,圣城内的邮递员也都是圣殿骑士。 “想好了。您帮我加上一句:等夏天的风吹来的时候,我在这等你一起去看日落。” 少女的指尖在信笺上洇出月牙形汗渍:“能不能...添一句咒语?”她突然抓住我的手腕,“教廷说在夏风第一夜死去的人,灵魂会变成萤火虫。” 玻璃灯罩里恰有飞蛾撞出碎响,我看着她瞳孔里摇曳的烛光:“就写:请在羽化之夜来认领我左肩的胎记。” 说完,她还羞怯地问道:“二姐,这样会不会很唐突啊?” “不会,我觉得蛮好的。你的心意他一定能感受到。” 店里的弟弟妹妹们很多都是菱姐收养来的孤儿,他们叫她大姐,自然就喊我二姐了。熟客们不知道我的名字,就跟着他们一起这么喊我。 迦撒特的人大多都识字,但写信不太一样。教廷最早就有一项规定,任何官方文书都必须使用古体文字,到了后来,甚至连民间书信也有了同样的规矩。而大多数人别说写,就是看都看不懂,所以,邮局除了收信寄信,还多了帮忙代笔写信这一职能。当然了,这其中,自然还有别的目的。 短短几年时间,已经写了成千上万封信了。形形色se的人见多了,方知悲欢离合乃是人生常态。但是,眼前少女的羞涩依然让我原本麻木的心有了些触动。她对世界抱有希望,心中有着惦念之人。而我呢...早就没有希望了,变得神神叨叨,反复无常。只是,我尚且还有自己深爱的人,我知道,再等上不久,我们就会重逢。花开就会凋谢,哪怕是最后的盛放,我也不希望错过。 “二姐!可以吗?” 我居然发起了呆,她喊了好几嗓子才给我叫回神来。 于此同时,隔壁的酒馆里,一位不知道从哪个乡下来的大汉居然跑来我这撒野。 “老板呢!你们卖的什么破酒!一点酒味都没有!!!给老子滚出来。” 大汉一脸横肉,面部肌肉如岩浆冷却后的沟壑。五大三粗,一身兽皮做的衣服,像是猎户,不知是从哪个犄角旮旯的破山里跑出来的乡巴佬。这样的粗汉子,还真是很多年没见过了。 弟弟妹妹们给他解释了好几遍,这家酒馆虽然叫酒馆,但大多客人只敢喝些无酒精的饮品罢了,撑死最多来点米酒、葡萄酒而已。要知道,这里可是圣城,能沾到点酒精便已经是破例,这家伙居然还想要烈酒,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放他进的城。 大汉在店里撒野,玻璃瓶在砖地上分娩出晶屑,木桌关节在嚎叫中脱臼,他甚至扬言要和老板比划比划。 他们管不住了,只好跑来找我。 我不仅不着急,反而觉得有趣。日子太过平淡,难得有些小插曲。便不急不缓地把信封好,随后,敲了敲两下身后的柜子,优哉游哉地走回酒馆。 “奶奶滴,你们老板呢!老——”酒瓶中的液体慢镜飞溅。 看见我的一瞬间,大汉突然不嚷嚷了,高举过头顶的桌子也被缓缓地放了下来。很显然,他喝醉了。询问过后,确认他没买过店里的酒。说明他来之前就已经不知道在哪喝得酩酊大醉,跑来这,纯粹是闹事。 “这...你是老板?” “是。您有事吗?把我的小店砸成这样,弄得大家乌心烦躁。您说,该怎么办呢?” 店里还有别的客人,他们同样没被他吓到,反而自发性地退到了酒馆的四周,正好把醉汉围在中间,留下了中间一大片区域让他表演。他们知道他得倒霉了,都等着看戏,如此一来,我反而没有兴致再陪他玩下去了,我不喜欢被一堆人当成消遣的对象。 “哈呀,没想到老板娘居然是位小美人。脸蛋长得真标致,还有你的眼睛。我可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一双紫色眼睛。” “多谢夸奖。今天你也算见到了吧。”我假模假样地指了指破损的桌椅酒瓶,“损失不小,您是要照价赔偿吧。” “行啊,不就是几个钱嘛!老板娘您只要赏光陪我喝几杯,我双倍赔偿。” 自我进来之前,小美就一直躲在桌子下,应该是被他吓得不轻。我就说怎么一直没见着她,这会,她乘着空隙赶紧跑到我身后,死死攥着我的手。 “二姐,这个人好可怕,赶紧把他赶走吧。” “大家都没事吧?” “没事,他就摸了我头两下,拽我辫子...” “什么?!”我仿佛亲眼见到了先前的场景。醉汉的手抓住小美的辫子,不,隐约还浮现出菱姐被绞刑的画面,麻绳纤维刺入手腕的刺痛感、喉骨断裂的脆响、围观者靴底碾碎茉莉花瓣的触感。这下,绝不能轻饶他,在我的店里,竟然欺负我的妹妹... “你,出来吧,我们谈谈。”我拔出佩剑,指了指他的大鼻子。 他乐乐呵地赶紧跟着我跑了出来。雨已经停了。我谁都没带,让他们先在店里收拾收拾。 “老板娘,你——” 还没等他说完一句话,就被一脚踢飞,瞬间失去知觉。 “叔叔,把他交给圣殿骑士吧。” “好的。”说完,修沃叔叔从兜里递给我一张纸条,“小姐,陛下托人让我给您说一声,有事要找您商议。您稍等一下,我马上把这人处理了,陪您一起。” “不用了,你帮着把店里收拾一下吧。小美吓得不轻,你帮我安抚下她...唉,我又得提前回去坐牢了。帮我告诉小美,过两天回来,给他带麦芽糖吃。”我的裙子刚刚沾染了地上的麦芽糖香,与大哥送别我时塞给我的糖块气息一般。 “好的,您注意安全。” “没事的。不过,我还是回去换身行头再去吧。” 走进酒馆,店里再次充满了欢乐的空气,大家继续说说笑笑,把酒言欢。 简单吩咐几句后,我便走过大厅,穿过了几道内门。 与之前相比,我仅仅只是在白裙外披上了件朴素的白袍,戴上了白色的面纱,面容若隐若现。头发简单地用一根陈旧的黑色布条扎好,不像之前那般完全披散。但,就凭着这般素雅的打扮,当我再次从里屋出现在大厅时,所有人都安静了,他们恭敬地对着我和佩剑鞠躬行礼,目送我离开。 门外不远处,叔叔身边站着几名骑士,他们衣服上绣着黑底的白色圣徽,恭敬地等着我。黑底白徽的披风在暮色中浮动,像一群撕下夜空碎片裹身的告死者。 “就这些?” “这次,我们恐怕不会再像上次那般幸运了。”老头子难得愁眉苦脸。 “‘我们’这个词可不对吧。应该是你们,我和你依然是敌人。只不过,我暂时选择了与你合作。所以,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向我求饶的事,哈哈哈哈。”我可,没有喝醉。 外人一定想不到,迦撒特最好的酒竟然会是这老东西酿的酒。反正,我每次来他这破花园都一定要敲诈他一瓶。 “你真觉得他回来会是件好事吗?” “大哥回来是迟早的事情。你们谁也制止不了,义父都不行。况且,和大哥在一起,对我而言,是黑暗的未来中,能想到的最幸福的事。” “他不应该来趟这趟浑水,没有他,局势不会有任何变化。只不过,到时候,来这找你的,恐怕就得换成——” “闭嘴!别给我提那个人!”...其实,已经没那么介意了。我不应该对老头子发火,至少,他的这句话,是在为我们考虑,“对不起。别说这些了。你呢?你自己有什么打算。” “孩子。我没有别的想说了。” “坐以待毙吗?” “不然呢。连分崩离析的局面都控制不住了,还谈什么抵抗外敌。”他的眼里,竟也会流出无奈的神情吗?曾经,我一直以为,他是世上最高深莫测的人,做任何事都是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当年,从他嘴里轻飘飘说出的一句话,彻彻底底改变了我的一生。好吧,其实,他现在也就是个上了岁数的小老头罢了。 “别灰心,答应你的事依然算数。你只要给我求饶,我保证让你安享晚年,怎么样?哈哈哈。”说话间,我又干掉了他一瓶好酒。 “你这死丫头。就知道成天气我,阿离都不曾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拿我当小孩逗呢?” “难道,不是吗?” 没想到,他竟然忍不住,气得笑出了声:“算了,不多说了。陪你喝两杯吧。” 还真是第一次,和他一起喝酒。 “再破例让我寄一次吧。我想寄去岛上。”说着,我将一封信递给他,“信不过的话,你可以找人仔细检查,保证没有任何暗号。” “不了。不检查了,就按你说的办。” “真的?!谢谢你了,臭老头...嗷,不不不,是,谢谢您,陛下。”一边说,我还一边起身学着圣殿骑士那般给他行了一礼。 “隐处偷得憩 静伫长息入林风 春草又一新 今晚的残月很温柔。” “确实很好看。” 清辉坠明碧华生,夜凝断魄莹镜折。暝蚀弧霜对影分,暗涌覆磷月魂恻。 “谁言别后终无悔,寒月清宵绮梦回...” “大哥怎么有心情看月亮了。” 阿柯、小米许久未见阿德,在一名普通士兵的好心告知下,于军营外不远处的小土坡处终于找到了他。 “这么晚了,你们还不睡?” “大哥不也是吗?”小米发现大哥的佩刀竟缠着根布条,浸透的桐油覆于剑身之上。在大陆经历种种之后,与阿柯相比,倒是小米的面庞上削减了几分稚气,对许多事情也有了自己的看法。当然,或许,人家本来就门儿清,大智如愚。 “我在想,阿萝如今在做些什么,过得可好。” “大哥安心。父亲以前不是保证过,二姐绝对不会有事的。教皇那老混蛋虽然不是好东西,但绝对不敢伤害她。” “阿柯,大哥说的不是这个,你真笨。”小米赶紧敲了敲阿柯的脑袋,“大哥的心思我理解。你的心意,我想二姐一定能感受到,她一定也在为重逢做准备呢。咱们最重要的是保重好自己,这样重逢之日才能有最好的精神面貌,不是吗?” “谢谢妹子。” 三人遂坐在山坡上,安安静静地浏览着璀璨的星空。 阿柯自小对天文就有着浓厚的兴趣,加上和树老头混迹了几年,几乎可以分辨出肉眼可见的任意一颗星辰,对其运行规律也了如指掌。 “大哥,你看这颗星。”阿柯指向偏北方一颗十分明亮的星辰。 “她叫什么名字?” “这我还真不知道。树老头唯独没告诉我这一颗。他只是说,这颗星是女王所在的星辰,不允许有名字。” “女王?谁是女王?”不仅是小米,连阿德也从未听说过女王这一说法。 “不知道。树老头说,这是女王的眼眸,而一般情况下,女王是不会睁眼的,所以能看见是很幸运的事情。” “亲王好雅兴啊。”远处传来一声充满磁性的男声。 “卡大哥!你也来看星星吗?” 来者正是卡蒂尔特。今晚的军事行动差不多快到点了,但他寻不得几人,没想到啊,最后,竟在这地方瞅见了。 “是不是要出发了?”阿德问道。 “也不急,本来今晚就没我什么事,兰瑟负责指挥,我只管看家。”卡蒂尔特的袖口飘来硫磺与薄荷的矛盾气息。 “那咱们赶紧回去吧,别耽误正事。” 几人所在的军营位于安莎城外不远处,而安莎城下此时正有着约莫七八万炎侯派来攻打安莎的军队。阿柯一行人此次的任务是救援,帮助安莎城内的新党驱逐围城的炎侯军。 二皇子此次只分了一万多人的部队给兰卡二人,而此时城内的正规军可能也才三四万左右。明面上看,人数显然是处于劣势,但卡蒂尔特明白,此战难度并不高。炎侯这七八万凑出来的士兵,成分十分复杂,除了贵族私军外,还有伪军、民兵、土匪等。即使他们不来救援,只要安莎城能坚持个把月,后方援兵一旦赶来,一准能脱离险境。 几人围坐在大营中一夜未眠。卡蒂尔特出身低微,而阿柯虽然地位极其崇高,但从小长在乡野之间,倒是和卡蒂尔特合得来。一边吃着宵夜,一边聊了整整一个通宵。 “卡大哥是怎么想起当军人的?” “从小,父母就不要我了。没钱没势无依无靠的,所以小偷小摸的事我也没少做,从军自是出于无奈。”卡蒂尔特此刻的言语神态难得符合他略显书生气的外表,“谁希望成天打打杀杀,血腥残忍的画面见了太多太多。多么希望,全天下可以没有战争,人人安居乐意。没办法啊,现实并不如意。” 一番说辞之下,众人竟都不知该说什么了。要不怎么说,关键时刻,还得看小米,女孩子总是能打破僵局。 “那你结婚了吗?好像没听你提起过。” “哈哈,当然没有啊。” “怎么会呢?卡大哥您一表人才,怎么会没人喜欢呢?” “额...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我倒是有过心仪的人。我追了她很久,可惜,她一直对我忽冷忽热,我搞不明白她到底怎么想。后来,直到我进了军队,才知道,她不过是嫌弃我太穷了。她后来找的那位,长得不怎么样,品行也一般,但就是比当时的我有钱。”说起这事时,卡蒂尔特的脸上依然平静,丝毫没有怀念或者怨恨之类的多余情绪起伏。 “说明她没眼光。”小米撅了噘嘴,哼了一声,“她要是现在遇到你,肯定后悔死了。” “随她吧。当年从军也很大原因是为了她,算是头脑一热。以前觉得天塌下来的事情,如今再看,也不过如此,仅仅是饭后谈资罢了,不再重要。” “可为什么这么多年,你没有找女朋友呢?” “可能,后来,我意识到,我还是更适合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没有心力放在别人身上。更何况,我们这行当,杀伐气息太重,连衣服上都有血腥味,还是不要害人害己好了。” 除去明面上的正式场合,卡蒂尔特一直没有把阿柯当成贵族,反而像是村口的弟弟一样,私底下对于他更是十分“无礼”。 “阿柯,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平日里,就属你话最多。” “...我在想,是不是只要天下太平了,卡大哥你就也可以过上和普通老百姓一样和和美美的平凡生活。” “也许吧,我当然也希望能没有战乱。”说罢,卡蒂尔特突然灵机一动,“我听殿下说,阿柯你唱歌十分动听,恰逢出征在即,不如来一首助助兴呗?” “可以啊...让我来想想,唱哪一首...” “ 光 轻如纸张 光 散落地方 光 在掌声渐息中它慌忙 她在传唱 不堪的伤 脚本在台上 演出最后一场 ... 恐惧刻在孩子们脸上 麦田已倒向战车经过的方向 蒲公英的形状在飘散 它绝望的飞翔 她只唱只想这首止战之殇 恶夜燃烛光 天破息战乱 殇歌传千里 家乡平饥荒 天真在这条路上跌跌撞撞 她被芒草割伤 孩子们眼中的希望是什么形状 是否醒来有面包当早餐再喝碗热汤 农夫被烧毁土地跟村庄终于拿起枪 她却慢慢习惯放弃了抵抗 ...” 阿柯唱歌时,帐篷帆布随着节拍颤动,像巨人沉睡的鼾声,星空中仿佛出现了战死者的虚影。 卯时三刻,漕运码头已飘起二十四种方言的叫卖声。戴豹皮帽的马贩正用琥珀秤称量苜蓿草,秤砣是武卒遗留的青铜箭镞。梳双环髻的胡姬兜售三合酪,底层还沉淀着草原马奶酒。铁匠铺学徒敲打客户送来的断戟,碎屑落入陶瓮时竟能发出编钟般的残响。 千硐坊的兵器匠在锻造箭簇时,会掺入议会厅刮下的蜡油,称此为以言淬铁。染坊少女将茜草汁与战场血泥同缸发酵,染出的绛帛会在月夜显现阵亡者姓名。最神秘的当属纸坊,其青檀皮纸需经七道鸿沟水浸渍,成纸后对着烽火能看到水纹暗藏的守城图。 驿馆地窖存着两种酒:贵族私藏的龙血酒实为樱桃蜜酿,饮后耳垂会泛起鳞状红斑;魏肖士子偏爱的骨醉则以人面陶瓮陈酿,瓮底沉着盟书玉片的碎渣。跑堂会提醒外乡客:饮龙血者莫观星,品骨醉者忌听埙。 救援进行得十分顺利,速度之快超乎想象,一切都已经恢复了正常。 按照二皇子的安排,在开战之前,兰瑟便对敌军大肆宣扬投降后的待遇,只要愿意投降,全部都可以无条件释放,不追究叛国的罪责。结果,还没开打,便有一多半的人缴械投降。而兰瑟也没有食言,将他们尽数释放。 事实上,被释放的大多数都不是炎侯的嫡系,而是伪军之流。炎侯的嫡系部队兰瑟压根没给他们投降的资格,能杀光的全部杀光。事实上,伪军在一定程度上给对敌方起到了极大的负面作用。让他们维持下治安或许没什么大问题,但这些人上战场多半只会扯后腿。加上后勤补给,又是一笔开销。 在里应外合之下,一个晚上,围城之危便被轻松瓦解。 城内如今剩下的都是些老官员,并没有某个真正意义上的领袖。 说起魏肖侯国,这可是个古老且复杂的地区。 现在的爵位传到了炎侯手上,而他的老祖宗便是当年的魏肖侯。那时的卡洛帝国仅仅只有如今的京畿以及马尔斯等西部少数几个小行省。魏肖他老人家一路向东开疆拓土,与另一位同仁一起开发了东部广阔的地区。皇帝将如今魏肖侯国西部的一片地区作为封地封给了他,梁渥一直以来都作为侯爷家的经济、政治、军事中心存在。 兰瑟此次救援的安莎位于侯国的东部,这里最初不是侯爷的封地。准确来说,侯爷原本的封地只占如今侯国面积的三分之一。其他的地区都是日后他的子子孙孙们凭本事自己抢来的,帝国皇室鞭长莫及,所以便作为顺水人情将土地封给了侯国。 侯国地处大陆东部的中心地带,十足的四战之地,外加上几乎所有重镇都在平原,一马平川,无险可守,没有太多战略纵深,所以,侯国的对外战略一直都是以攻为守。所幸,侯国内部各方面资源都十分丰富,尤其是矿产,也因此,士兵的武器十分精良。 国力强盛时,国内东西两方虽有矛盾,但基本还可以维持合作。随着早些年穷兵黩武,几乎所有的钱都用在内战以及对外战争上,国力已经大不如前。别说再组织对外战争,仅仅是维持侯国不解体都十分困难。战车碾过龟裂的侯国平原,这些曾孕育顶级战马的沃土,如今每隔五十步就能踢到锈蚀的箭簇。 侯国西部主要盘踞着以炎侯为首的老贵族,东部则是新兴阶级,士农工商成分复杂。而原本的二元制也渐渐变为了议会制,为了深入体现民主,行政机关内,近几十年甚至出现了一种极为低效的一票否决制。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士兵“鲍辉嘉”透露:狗屁民主!上月申请换双靴子,文件在议会转了十八天,那群老爷们光争论该用铜钉还是铁钉就拍了七次桌子! 议会所有议案只要有一位议员或者贵族反对便无法通过,要知道,这议会可是有几百上千号人呢。 近些年,东西两派斗争激烈,政权更替十分频繁,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安莎作为东部核心,每年东西两派的代表都会在此开会。可今年,炎侯居然一声不吭地直接派兵将安莎死死围住,再没有缓和的余地了。毕竟如今两方的阶级冲突已经无法调解。 阿柯、小米入城后受到了热情款待,这是很久没有见过的了。初入卡洛时,人们明明对麦希莱十分尊敬,但这些年下来,几乎所有人都只在意他的贵族身份,而所谓的信仰,究竟算是什么? 几个老头子开始给他一五一十地讲起国内局势。他发挥稳定,一个字没听进去,直到说到了一位叫做瓦里克的已故官员。 侯国的领袖明面上是炎侯,但曾经在这里甚至出现过类似总督的职务,并且是内部民主选举产生,而非帝国任命。这位瓦里克之前便担任过此职,地位仅仅次于炎侯。当然,他更多时候只能代表东部地区,西部炎侯的大本营那是想都不要想。 貌似阿德对于他十分有兴趣,到处找人询问他的事迹。瓦里克年轻有为,文武双全,不仅处理内政十分在行,统兵打仗也是行家。炎侯的部队以步兵为主,嫡系的武卒战力十分强悍,而瓦里克在位时也将东部剩余的骠骑兵重新组建训练,同样形成了一股十分强劲的力量。 要说东部是安善良民,那绝对也是言过其实,安莎被围之前,他们就已经做好了去攻打西部的准备。所以恰好将兵力分散到了其他地区,给了炎侯可乘之机。 瓦里克在位时,一系列政策十分得民心,几乎所有人都爱戴他。但就在两年前,一个平静的夜晚,瓦里克居然被刺客给悄咪咪地暗杀了。所有人都愤怒了,把矛头指向西部,最后炎侯亲自来到安莎,诚恳地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这么一回事。事情渐渐也就不了了之。 这两年随着侯国内部动荡加剧,人们开始怀念起瓦里克,成天嚷嚷着,如果瓦里克还在世,那就如之何如之何。恐怕即使帝国皇室不帮忙,东部也有力量一举推翻炎侯。 听大家都这么说,阿德对瓦里克又生起一丝敬意,觉得确实是个人物。唯独阿柯和小米,二人完全不理解众人的想法。 “他不就是一个人嘛。一个人真的能打得过千军万马吗?和我大哥根本比不了。再说了,换成别人就真的不如他吗?万一他活着也还是如今这局面,那你们也就不会这么夸奖他了吧?” “不可否认,他的确是个能力出众的人物。”阿德再次对弟弟表明了态度。 “这里除了我和小米,谁都很厉害。担任一份职务,在一个由众多能力拔尖的人群构成的集团中,学习工作了这么些年,谁的能力都不会差吧。偏偏只记得他,只能说因为他在合适的时间死了。干得好,不如死得巧。” 阿柯这一番言论下来,在场所有官员全都哑口无言,或者说,是默认了?总之,碍于阿柯的身份,没人敢回嘴。最尴尬的要数阿德,他已经语无轮次了。幸好一旁的卡蒂尔特及时用笑声结束了对话。 “诸位,咱们还是来讨论作战的事情吧。如今,殿下已经带大部队赶往梁渥。加上我们,大约有十万人。还请诸位不要再留底牌,毕竟,这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利益......” 与之前一样,此次战役依然由爱梅德负责。 皇室与侯国东部联军相处得并不和谐,甚至双方有着地域歧视。各营的士兵之间也存在着许多嫌隙。比如,负责技术类的士兵会看不起指挥类的士兵,认为他们压根不了解实际情况;正规受过军事学习的士兵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的士兵也相互看不顺眼,都觉得对方根本不懂作战;侦察兵与战斗部队也不对付;更有甚者,炊事兵也不喜欢战斗士兵,说是经常有人夜里跑去偷吃东西。 当然了,这些问题可不仅仅发生在联军,任何部队都或多或少存在。所以,在真正开战前,二皇子整整用了一个多月,才让双方勉强可以合作,不再有大的分歧。 要说炎侯一方战斗力也不容小觑,足足凑了二十多万大军,人数上并没有多大劣势。但战前的问题居然比联军还多,几乎到了无法调解的地步。 护城河引自鸿沟故道,二十四个青铜闸门雕刻着星相图与兵戈纹。城墙马道暗藏七十二个弩机槽,每逢朔月便有守卒用鹿皮擦拭机关齿轮。匠人们至今保留着将指甲埋入模范的旧俗,说是能让兵器通灵。前年暴雨冲垮箭楼,露出埋藏的盟书竹简,简上记载的盐铁之誓竟与当今安莎议会争吵的内容如出一辙。 最鼎盛时,梁渥城头同时飘荡着九种旌旗:玄鸟旗代表魏肖侯嫡系,三羽纛是东部骠骑营标记,而那面绣着琥珀野牛的青旗,则是流亡贵族带来的图腾。酒肆地窖至今能找到黑麦啤酒与黍米醴同坛发酵的残渣,跑堂的胡姬会用雅言吟唱破阵乐。 按照常规逻辑,炎侯首要行动就是将兵力收缩,集中优势兵力形成局部多打少强对弱。可他身边的众多元老贵族不干了,收缩兵力第一步就是将自己的封地拱手相让,进行大范围的坚壁清野。说得倒是轻松,可没有人愿意自己的封地被烧成灰烬。最终,炎侯也不得不放弃这一战略。 两军的第一战就让人大跌眼镜,胜负几乎是一边倒。 在二皇子,不,在军方所有人的预计中,这必然是一场硬仗,毕竟炎侯的武卒实力十分强劲。第一仗,爱梅德总共就带了五万人,骠骑兵都还没上场呢。本想着,先手试探一下对方的战斗力,并不是真正决战。可最后,对方竟溃逃得不成样子,被俘虏、投降者足足十万人。 阿德还从没参加过如此大规模的会展,压根没轮到他出手,就已经结束咧,事后完全弄不明白为什么会赢得如此轻松,还是卡蒂尔特给了他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能以少胜多是非常困难的事,以往的案例基本都是因为在局部形成以多打少。炎侯的武卒虽然实力强劲,但恐怕他们内部并不团结,甚至不如我们。各怀鬼胎,难以集中兵力进行协同作战。关键是,他们杂牌军、伪军太多了。” “但人数上还是有巨大优势啊?” “伪军根本无法用于作战,因为控制不了他们,无法保证他们的战斗意志。这种道理他们一定也知道,但很大概率不会真的不把他们算作战斗力。制定的方案也会把他们放在其中,进一步的,运用到实际中,就成了拖后腿的存在。如果,他们可以直接舍弃伪军,或许战斗力还可以得到提升,至少不会对伪军再抱有希望了。把废人当成正常人往往会带来更多的负面效果,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他们当空气。但这,也不是说说这般简单了。” “他们想不到这点吗?” “当然想到了。炎侯那老家伙,打了一辈子仗,这都想不到就别混了。”说完这话,卡蒂尔特方才觉得有些不妥,见阿德并无介意,就继续说下去了,“他们也没有办法,环境已经如此,非一个人能改变的。如果炎侯真能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奋勇杀敌,他也不至于现在开战了。内部无法同心,什么都没用了。” “侯爷,如今回头还不晚。只要愿意投降,我们不会伤害你们,并且保留你们的财产。”大军已经兵临梁渥城下,二皇子率先出列,对着城墙上的炎侯喊道。 “不敢当啊,殿下这么称呼我,可担当不起。”炎侯年岁不小,但中气十足,即使到了如今山穷水尽的地步,仍然昂首挺胸,凝视城墙上的图腾。据传说,梁渥城墙的砌石会在血月之夜重现历代攻城战的影像,守军可以通过观察古人的战术制定策略,“老夫本分地守着祖上产业,不知道殿下你为何起无名之师,以致民不聊生。” “侯爷,叛国罪还需要详细例举吗?这些年,你们为非作歹,侵害了多少行省的百姓,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罄竹难书,擢发难数,如今却还在嘴硬?!”二皇子说罢,对着一旁的阿德挥手示意。 下一个瞬间,只见一支羽箭飞出,笔直地射向城楼。 炎侯此刻批头散发,因为那一箭竟精准地射中了他的发冠正中央,并且箭头已经死死地钉进了石头里,拔都拔不出来。如此神功,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对于眼前的阿德,除了恐惧,倒也生出了无穷的敬佩之情。 早些日子,兰瑟便已经令工兵掘开鸿沟故道,如今浑浊的河水裹挟着前朝沉戟涌向梁渥。 拂晓时分,安莎的议员亲率三百重甲骑自侧翼切入。这些佩戴山猫尾盔的骑士采用旋转突袭战法:首轮掷出带倒刺的十字钉,次轮以马刀削砍足踝,末轮竟用铁链将敌尸拖拽成路障。其阵列掠过护城河时,水面倒影如铁鹳掠水。 梁渥守军启动城墙暗藏的连星弩,每射击九轮便需转动星相齿轮复位。联军则以武卒后裔持蹶张弩对射,箭杆裹着议会厅扯落的绸幔,点燃后化作火鸦袭城。某支流矢误中城楼日晷,晷针阴影恰好指向魏肖侯年间刻下的“慎战“铭文。 被困期间,梁渥守军发明了名为“灰饼“的食物。将箭楼鸽粪与地窖陈粟混合烘烤,佐以议会文件熬制的盐卤。有士卒食后产生幻觉,声称看见初代魏肖侯在城头演示九宫阵。 在盐商私宅改建的箭楼内,垂死的炎侯亲卫用佩刀刮下墙面粉屑,那些混入珍珠母贝的灰泥,原是百年前某位贵族为情人修建密室所用。 阵亡者的铁甲被投入城东化兵池,池底沉着历代兵器残骸。相传每当月圆之夜,池水会析出蓝绿色结晶,药铺称其为“战霜“,可镇小儿惊厥。有寡妇偷捞亡夫胫甲熔铸为铃,悬挂檐下听风铎相和。 联军收缴的贵族金印被熔成七千枚“血粟钱“,边缘刻意保留着“民为贵“印文残迹。骠骑兵私分的琥珀念珠,三个月后陆续出现在邮局死难者家属手中,每转动一颗珠子,都能听见梁渥城破当日的马嘶。 按照二皇子的承诺,几乎所有的贵族都保全了性命。财产嘛,说是可以适当保留,但土地房屋、士兵马匹全部充公上交。可怜的炎侯就不走运了,二皇子根本没有放过他的打算,反而当街进行处决。 “我早就想到了自己会有这般下场。但堂堂皇族,竟出了你这种出尔反尔的小人。卡洛真的是没落了,换做是你老子、爷爷,也绝对不会如你这般不守信用。记得告诉你父亲,他当年埋在梁渥城墙下的东西...还在渗血。”死到临头的炎侯依然不卑不亢,虽然神情萎靡,却很平静。 “炎侯骂我,我无话可说。但是,承诺也好、律法也罢,都只不过是依附着权力才能长期有效、坚不可摧的,如果权力要依附着他们,那一切都会完蛋。你不会不懂这个道理。成王败寇,你虽然只能逞口舌之力,可我却深表理解。我允许你侮辱我。灭了你,从长远看,并不一定就是好事,毕竟更东边那位,大概比你更难对付。”说着说着,二皇子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对老炎侯似乎还有些不舍,“原本,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胜败乃兵家常事,但你们做得太过分,已经覆水难收,只能一错再错。可以原谅错误,但不能原谅愚蠢。哪怕你的行为并不能代表你的才能,也只能委屈你们全家了。” 阵亡将士的骨灰需混入城墙灰浆,而贵族的遗体会被制成言俑,在陶土面具内封存临终遗言,陈列于鸿沟闸口倾听水声。瓦里克留下的怀表永远倒转,持有者能听见自己死亡时的声音。 剑鞘与皮革摩擦的嘶鸣先于寒光出匣,当长剑刺入人体时,阿德仿佛听见了幼时打翻瓷罐的脆响,死亡的声音在他耳中永远带着青花瓷的釉色。每代炎侯临终前都会看见初代魏肖侯的幻象,而幻象中的对话正是当代炎侯儿时听过的童谣。自此之后,卡洛帝国少了一个古老的诸侯国,多了一个充满“民主气息”的行省。 第十八章泥瓦 又是一个残月之夜,一道落寞的白色身影慵懒地依靠在寂静森林中央园湖老树边的一块青褐色大石头上,老树的汁液缓缓覆盖她靠着的石面。 她一只手臂托着腮,另一只手则举着酒壶往嘴里灌。要说她的酒量,在罗赛那庭也是小有名气,不仅是因为能喝,更在于敢喝,毕竟这里是明确禁酒的。 静林莹镜映碧魄,月下美人独饮浊。女子披散着纯黑色的长发,白裙铺开在草坪上,身侧横放一把洁白的细剑,深紫色的双眸斜视着半空中的残月,月似乎被赋予了生命灵魂,只是二人并无对话,相顾无言。春风沉醉的夜晚被不远处的对话声打破了寂静。 “二姐在这吗?” “小姐在湖边,你过去找她吧。”修沃擦拭着剑身,却发现有根发丝缠绕其上。 “谢谢叔叔。” 听见声响,阿萝不慌不忙地稍微整理了下仪容。本想把头发扎好,却想起,出门时就是这般模样,只得随手从身边捡起一小截树枝,代替发簪,将头发盘起。 “小兰,怎么跑来这了?大晚上,一个人出门可不安全。” “小美说二姐你心情不好,让我来找你。”男孩一身平民打扮,约莫十岁左右。 阿萝不由得嘴角上扬,轻笑了好一阵,听不出喜悦,反倒是有着无所谓的意思。 “谁还没个心情不好的时候。没什么,休息一会就好。” 说罢,阿萝对着小兰招招手,男孩顺势坐到了二姐身边。 “二姐,酒是不是很好喝?能给我尝尝吗?” “当然不是。你个小孩子,还不能喝酒。” “明明你就天天喝。” “人,总得有点兴趣爱好。不然,日子怎么过得下去。” “那我为什么不能把这当兴趣爱好?” “小子,别和我贫。都知道,我是最双标的,说不行就是不行。等你长大了再说。”阿萝并未生气,只是嬉笑着逗他玩罢了。 沉默了好一会,小兰看向阿萝微微泛红的面庞,关切地问道:“二姐有烦心事吗?还是说,遇到困难了。” “说了没什么。只是,觉得自己没什么本事。” “怎么会?” “无论怎么学,我也不可能像菱姐那样把你们照顾好。我不善言辞,不喜欢和别人打交道,更不知道怎么让别人开心。幼年时,衣食无忧,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大些了,学的又都是偷鸡摸狗的门道,登不了大雅之堂。” “大姐擅长和人打交道,但如果没有二姐你,我们一定早就散了。有次我发烧,大姐给我灌药差点呛着,是你把药晾温了喂我。” “你们,不都更喜欢菱姐吗?” “才不是。” “...随便吧,反正,她也死这么多年了。”阿萝愈发平静,看不出任何悲伤情绪。菱对于她来说无疑是重要的朋友,但时过境迁,经过多年的历练与摧残,她的心或许也如湖水一般。虽是无奈,但渐渐麻木的躯壳对于喜悲已经不会感受过多。 “二姐,这条手链上的红石头是从哪买的?小美一直都很喜欢,我想给她买一条。”小兰的衣襟因为沾到了酒渍,引来了一只蚂蚁。 “这个?”阿萝晃了晃右手上的碎红宝石手链,宝石裂纹与她眼角发丝同向延伸,摇了摇头,“买不到,是大哥用岛上的材料做的。” “大哥做的?还是奈尔弗的?那就没办法了。” 看着男孩沮丧的神情,阿萝安慰道:“好吧,你答应我一件事,以后我就把它送你。” “真的吗?可,大哥不会不高兴吧。” “当然不,他听我的,我说一他不敢说二。”见小兰高兴的样子,阿萝继续说道:“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和小美要帮我照顾好大家。” “二姐要走?我不想你走。” 阿萝再次摇摇头:“去留不是我能决定的。时间不剩太多。也不用你把大家照顾得多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住,一日三餐有保障就行。如果,有人想要离开,不用阻拦。至于,遇到困难,修沃叔叔一定会帮忙的。要是遇到连他都解决不了的事......还有一个人,他一定能帮上忙的。” “谁?” “我不想提他...总之,到时候去找修沃叔叔,他会告诉你的。只要对他提我,就没有问题。他欠我太多,所以,任何要求都不会推辞。”阿萝长舒一口气,露出微笑,“走吧,回家。” 小兰拉着阿萝站起来,顺势抄起地上的剑,恭恭敬敬地递给她,朝着林外走去。不远处的修沃对着阿萝恭敬地应了一声,随后几人消失在密林中,园湖再次恢复寂静。 醉起微阳若初曙,映帘梦断闻残语。阿德难得一觉睡到了中午,顿感头昏脑胀,甚至有些神志不清。不仅是他,隔壁昨天和他一起行动的蕾塔迪、卡蒂尔特也有些身体不适。 晨雾在悬崖的褶皱间流淌,像被女神遗忘的钟表发条。驮盐骡队踏出的古径上,碎瓷片与金矿砂在雨水冲刷下形成道道奇异纹路,这是百年前暴动矿工用生命绘就的密码。放牧人教会孩子通过岩壁上渗出的铜绿色溶液预测雨季,那些沿着石纹蜿蜒的黏液会在月圆之夜凝结成哭泣的人脸。 河谷中的信徒们用艾米尔集团馈赠的翡翠原石铺设荆棘圣路。赤脚行走的朝圣者需在十四处驿站用燧石划破脚踝,让血珠浸润石缝中的食罪虫卵。当虫群破土而出的振翅声与教堂钟鸣共振时,尼克帮执事便会向天空发射翡翠粉尘,将救赎契约书写在积雨云表面。 莫亚欧岭的棺椁必须用战场残箭拼接而成,死者的拇指骨将被锻造成船锚铁钉。送葬人唱着颠倒的潮汐歌谣,把灵柩推向垂直峭壁。峭壁底部的洞穴回荡着古老的诅咒:所有坠落的亡灵船终将撞毁毒枭的黄金码头,而活人世界会听到珊瑚生长的爆裂声作为丧钟。 昨日,他们照着二皇子的计划,在考莫比行省再次销毁了大量的索帕。全国除了希查诺,就属这里生产索帕最多,但随着希查诺以及魏肖的覆灭,本地的索帕生意也受到了重创。 卡蒂尔特从帆布急救包抽出浸透醋液的布巾时,蕾塔迪已经扯下袖中去年阅兵式发的纪念品银线绶带,将其浸入柴油桶。当阿德划亮第三根防风火柴时,他们才发现焚烧预案漏掉了最关键的一条:在考莫比垂直上升的峡谷气流中,浓烟不会乖乖飘向指定区域。 那些淡紫色的烟雾像找到老巢的工蜂,顺着岩缝钻进士兵的护颈,在蕾塔迪的铜纽扣表面凝结成糖霜状的晶体。 昨天几人在郊外当众烧毁了缴获的索帕,焚烧索帕的灰烬催生出大片致幻蘑菇云,即使有防备,但多少都受到了些影响。按照骑士团医生的说法,稍微休息一二日就没问题了,不会有大碍。奇怪的是,在场的所有人中,只有阿柯和小米没有受到毒物的影响,连阿德的身体都扛不住,仅仅只比其他人早清醒,而他两年纪不大,身体并非十分强壮,竟能不受影响。医生看了也一头雾水,只能归因于他们来自奈尔弗,麦希莱天生毒抗性拉满,神功盖世。 几个月前,对于考莫比来说,发生了件普天同庆的大事。本地最大的恶势力头目艾米尔被消灭了,围剿他的共有三方势力,以卡蒂尔特为代表的帝国官方、以总督帕尼尔为代表的考莫比政府、以尼克为代表的尼克帮。 要说前两个,一听就能知道是啥,可这第三个怎么越听越奇怪呢?没错,这尼克帮并不是什么善茬。除了艾米尔以外,就数他们在本地势力最大,两家势力多年前就是竞争关系,可谓是水火不容。 艾米尔以种植贩卖索帕发家,鼎盛时期几乎富可敌国。据说,有年冬天,他孩子觉得冷,一时找不到柴火,他竟然直接烧钱取暖。他的私人武装力量十分庞大,通过金钱招揽到了许多本地甚至外地的雇佣兵以及民间武装组织,装备水平并不逊色于当地政府。 当年他甚至还参与了本地的总督选举,但是,一位法院院长将他曾经的作案罪证公之于众,导致他当场失去竞选资格,场面一度十尴尬。要说,这既然是个坏人,那为什么还能参加选举? 艾米尔出生在考莫比行省的蒂林市,人家虽然坏事做了很多,但对自己的故乡却十分照顾。给百姓送了许多钱,盖房子免费分给穷苦百姓,免费发放食物给人民,还有种种好事,反正人家有的是钱,根本不在乎这几个子儿。老百姓哪管他有没有害别人,总之,对自己好的就是个好人。 当年那位揭发他的院长最终的下场老惨了,第二天就被灭门,全家惨死,连小孩都没放过。这一举动惹恼了本地政府,毕竟嚣张过了头,再不管,老百姓都看不下去了。 政府一系列的行动之下,收集到了艾米尔巨量的犯罪证据,这些证据被存放到了首府斐玻的法院内。 厉害的来了,艾米尔再次花重金招募了本地的游击队,并提供大量装备,让他们进攻法院。短短一天时间,当天上班的法院工作人员几乎都被灭口,犯罪证据也被付之一炬,法院被烧成了废墟。 这一恶劣行径再次震惊了全省,政府再也不敢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立刻调动军队,全省搜查艾米尔。后来有多位总督候选人选举的口号都是清除艾米尔,遗憾的是,他们也全都被杀。 现任总督帕尼尔是个幸运儿,他当年的选举口号也是消灭艾米尔,而且就属他喊得最响。可这老哥运气好到爆,艾米尔对他进行了十多次暗杀,甚至是明杀行动,但人家愣是一根毛都没少。 时间来到几个月前,魏肖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二皇子一行人来到考莫比时,恰好赶上了政府和尼克的联合行动,便顺势插上一脚。可别觉得这算是顺水人情,实际上本次行动出力最大的就属二皇子了。不仅直接和艾米尔的主力交锋,最终还是由二皇子亲自射杀了艾米尔,只不过当时的艾米尔已经在狼狈跑路,身边并没有别的人,只身一人在贫民窟逃窜。 魏肖虽然平定,但后续事务仍然不少,爱梅德继续领着大队人马驻守在那,二皇子、阿柯领着埃雷、卡蒂尔特、蕾塔迪等一小撮将领要员,士兵方面,也只带了三千左右的步兵,比本地政府可差多了。但就这么些人,竟然成了此次行动的主力,背后的原因耐人寻味。 处决艾米尔尸体的火刑架下,泣血藤在灰烬中疯长成绞刑结的形状。尼克帮的收尸人戴着影冠兰鞣制的皮手套,将焦黑指骨穿成算盘。当第一颗骨珠撞击横梁时,税务所铁窗的阴影正好蔓延到流泪的女神雕像。从此,每个满月夜,据说都能看见翡翠粉尘从云层降落在焚烧场,如同魔鬼洒落的赎罪券。 随着艾米尔的倒台,尼克集团一跃成为了本地最强的势力,他们不仅扫除了竞争对手,甚至收编了大量艾米尔曾经的人员、资产,势力空前强大。只不过,由于帝国军队先前对于艾米尔采取的狠辣手段,尼克内部人人自危,似乎随时都有崩盘的可能,这也导致后面他们采取了让人完全意想不到的逆天手段。 要说尼克,与艾米尔并不是一路人,双方一文一武,手法完全相反。尼克一直以来都专心研究着如何钻法律的空子,通过游走于灰色地带,将大量赃款漂白,购建、参股了多家正规公司,甚至渗透到了政府机构,本地大多数商人和政府官员都和他们有着商务往来、参股。由于本地的雨季会使纸张长出霉斑,所以重要的文书都会写在羊皮上。尼克集团的黑账一般会用“羔羊”代指赃款,“牧草”代表合法收入。 二皇子身体恢复后,立刻对尼克集团采取了措施,而第一步的执行便落到了阿柯这边。尼克集团多半的资金都放置于圣勃斯骑士团开设的银行中,圣勃斯骑士团又在马尔斯安家多年,自然是马尔斯处理起来最合适。 圣勃斯骑士团原本是神国迦撒特的三大骑士团之一,但当年因为债务外加与圣殿骑士团的冲突,被排挤出神国,之后被马尔斯收留。后面因为神国闭关锁国,骑士团便再也没有回去的念头,老老实实呆在卡洛发展。原本骑士团的主营业务就是银行和押镖,两国都有他们的银行业务,但因为神国的排挤,主营业务被砍了一半,好在并不妨碍在卡洛的发展,相反,可以集中精力在帝国的生意经营上了。 骑士团的地位十分超然,尽管马尔斯有恩于他,但任谁都不敢说,二者是臣属关系,只能说是极度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再说,无缘无故将他人的资金据为己有这种砸招牌的事,于情于理都不好说。最终,也仅仅以尼克集团资金涉嫌犯罪行为、刑事案件有关为由,将其资金暂时“冬眠”。骑士团将冻结资金称为“冬眠”,解封操作叫作“惊蛰”。 尼克集团的几个头目也是识趣,没两天,就跑到政府门前,同意了之前的招安提议。帕尼尔没有为难他们,只把他们几个重要头目及家属留在斐玻政府内,理由是准备给他们在行省中央政府安排官职。 由于集团十分杂乱,人数众多,最终能统计到的人数竟然才几百人。所以,最后除了这几百号人,其他的,政府表示无能为力,只好放任自流。 考莫比行省资源十分丰富,矿产、宝石、森林、饮品、鲜花产量巨大,但依然十分贫穷。行省地理条件也很有趣,几乎都是一块块小山头,从建立初期就是以小股的部落为主,一盘散沙,哪怕经营多年,也依然保持着小而散的状态,难以形成统一的合力。这种形态之下,本地虽然武装力量众多,但多以游击队、雇佣兵等民间小型武装为主,没有强大的军阀。由于雨季漫长,军官们的佩剑鞘内衬都附带吸湿岩棉,这是莫亚欧岭铁匠的独门手艺。 尼克集团的招安,直接导致了各地的小集团人人自危,竟然罕见地开始抱团取暖。谁能想到几百年来都难以实现的大联合,竟在如今的因缘际会之下以极快的速度完成。这个大草台班子名字暂时没有,只知道他们如今聚集在行省南方的莫亚欧岭附近。 一些山区中,树皮上歪斜的炭笔画像被雨水晕染,更像某种原始图腾,已经看不清面容。 一盘散沙筑成的堡垒也终归是沙子,很快,整个行省便流传出了几张十分逆天的通缉悬赏令。说逆天,并非是它要求不论死活,也不是金额高得吓人,而是悬赏令上的名字。要说总督帕尼尔就算了,记恨他的人本来就不少,但蕾塔迪和卡蒂尔特居然也光荣上榜了,整个帝国恐怕第一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通缉马尔斯的高级军官,谁都知道他们虽远必诛,这种找死行为除了引来一阵嘲笑也不会再有别的了。 如果说通缉蕾塔迪、卡蒂尔特算是黑色幽默,那接下来这二位,可就谁都不敢笑了。“宸·鲁道夫·卡洛”、“柯·罗斯·马尔斯·鲁道夫·卡洛”,这两个大名赫然在列,还别说,画像画得还真是栩栩如生、初具人形。这两张通缉令足以震惊整片大陆,要我说,干脆把教皇一块通缉算了,三巨头一个都别少。毕竟,论起身份地位,除了圣城里的那位陛下,再没人敢说能和这二位相比了。 市民广场中的陶砖缝隙会渗出琥珀色树脂。戴鸮羽面具的妇人用树脂黏合水虎鱼鳞片,制成能过滤毒雾的护符。往常,穿着银扣皮靴的尼克帮会计穿梭其间,用嵌有黑曜石碎片的骨牌结算交易。被焚毁的司法宫廊柱间栖息着石喙夜莺,它们的鸣叫能复现最后审判日的控诉词。孩子们用炭灰在断墙上描画带翼法官,传说枉死者的灵魂会依附在新建的税务所铁窗上,那些波浪形栅栏的阴影总在正午时分拼出绞刑架图案。 “阿柯,你被画得好丑啊。”小米指了指阿柯的脸,又指了指手上的破羊皮。 “这个就叫通缉?我还是第一次被通缉,这张羊皮留个纪念吧。”阿柯像个没事人一样。 一旁的阿德并没有多在意,只有蕾塔迪气得要死:“男爵,这些人欺人太甚,通缉我就算了,竟然!他们不知道公爵还是麦希莱吗?!” “消消气。这些人管你身份地位,是神是鬼都无所谓。这不正好现成的理由来了嘛。”阿德也不免被这一出弄得苦笑不得。 二皇子本人自然是不害怕,哪个赏金猎人或是刺客敢打他的主意,简直是粪坑旁边打地铺,诛九族都算轻的。唯一受到惊吓的只有帕尼尔,他不是怕自己被杀,主要还是通缉令上的其他几位爷,他一个也惹不起。 二皇子很快下令,省内所有赏金猎人、刺客团体必须全部去政府官方登记注册,否则将全国通缉本省所有赏金猎人,任何非官方的赏金猎人格杀勿论。本身赏金团体就是非法组织,上门登记无异于投案自首,但许多小团体还是毫不犹豫地自首了,毕竟这事情已经闹得太大。 并非所有势力行动速度都那么快,本地最大的赏金猎人集团,在二皇子发布命令的第二天便被蕾塔迪带人上门剿灭,首领也被斩首示众。这位首领不是一般人,一脸平静,对于死亡没有任何畏惧。 首领虽然不是专业军人,但身手很是了得,几个人都奈何不了他,最后还是阿德出手,一招拿下。处决时,阿德陪着二皇子一同在一旁观看,对于这位首领,阿德难得有些钦佩:“这人,虽然是坏家伙,但有些气魄。” “怎么说?”二皇子问道。 “之前,给他送最后一餐,我多给了他一壶酒。吃完饭,我看见他在微笑,面对死亡竟然也如此从容。” 没得阿德话说完,卡蒂尔特便拍了拍他的肩膀,轻蔑地解释道:“老弟啊,真没想到,您居然会这么想?他笑并不是因为勇敢,仅仅是因为他爱喝酒,喝到了酒感到开心罢了。” 阿德不禁感到一阵恍惚,沉默了好一会,叹息道:“我...我出生的地方,虽然也有些小偷小摸,但从没有如此动荡不安。这些年的所见所闻,倒显得我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二皇子转头,噙着笑:“我的兄弟,要记住了,和平从来不是理所当然的,而是一种极端的幸运。” 看着二皇子略显消瘦苍白的面庞,阿德也不禁生出感叹。重逢后,二皇子少了些英武的军人气息,更多了分文弱书生的气质。就比如,初见时的他,完全不吝啬表露自己的身手,但这几次重要的战役中,他稳坐后方,丝毫不愿意展现身手。虽说主帅坐镇后方十分合理,却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之前射杀艾米尔,其实也是阿德所为,只是对外宣传是二皇子之功。以他的眼力,二皇子的武力值绝对不逊色于兰瑟,可能都比得上埃雷,何况军中之人也都见过他的身手,但为何如今却再也不出手了呢?是不愿,还是不能...... 烧焦账本残页以及贫民窟墙上褪色宣传画还留有艾米尔存在过的痕迹。剿匪军途经的村庄会呈上三重陶钵:首钵盛满混入骨粉的玉米糊,次钵漂浮着浸泡龙舌兰酒的眼球状浆果,末钵只余凝固的蜂蜡。 莫亚欧岭处的聚集团伙并非是心腹之患,对付这帮乌合之众,帕尼尔集结了大量士兵,在锐琪的带领下,向南进军。 锐琪的胸前挂着一串金色的十字,这是的金库钥匙,被铸成十字架形状,插入锁孔前需完成整套祈祷手势才能转动。他签署文件时总爱用羽毛笔蘸银粉墨水,之前的冬眠文件便是如此,这是骑士团防止伪造的特殊工艺。要说锐琪何许人也,乃是圣勃斯骑士团的大教长。 尼克集团此次造的孽太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骑士团***从马尔斯调来整整一万骑兵,亲自参加剿匪行动。当然了,山区的地形,骑兵并不能发挥真正作用。但骑士团的作战素质极高,经过了短暂的训练,便已经可以用于特殊地形。比如,骑兵们已经学会了岩壁横移,侧身贴住峭壁,用脚跟试探突出的页岩层。而装备也完全更换,乍一看,这已经成了一群山地骡马队和岩钉攀援兵。 单看这阵容就已经给足了面子,土匪恶势力能让骑士团大教长亲自出手,绝对是荣幸之至。要知道,当年大皇子政变,跟随蕾塔迪一同救援阿柯的也仅仅是个分团长罢了。何况马尔斯离英珀斯的距离和到考莫比的距离压根不是一个量级。 此次行动,除了阿德、阿柯、小米三个非要跟去,其他谁都没去,帝国官方和马尔斯根本不需要掺和。而阿德和阿柯跟随的原因很简单,当年在马尔斯,和阿离关系最好并且最受他信任的人有两个,锐琪就是其中之一。一路上,二人也了解到了许多父亲当年的事情。 剿匪平乱进行得十分顺利,毕竟对方是乌合之众,已经沦落被迫通缉帝国头号人物的地步了,没几个照面便被打得溃散,只不过政府仍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后续的清剿。 云层裂开的月牙,像被帝国疆域啃食的考莫比地图。一路战乱,真正遭罪的还得是老百姓,这里原本就穷,又有着恶势力盘踞以及战争,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面对此情此景,连不学无术的阿柯都生出感叹:“真的灾难好像并没有所谓惊天动地的大事,反而相当单调乏味,处于危难中的人渐渐变得不再关心灾难,比绝望更绝望的,是人们习惯于绝望。” “公子,还有机会。”锐琪待人随和,加上与阿离感情深厚,一路上对于三人如同自己孩子一般,“人们还没有真正绝望。看见这些所谓摆烂的人了吗?此地的变革已经开始了,而他们反而是最容易加入其中的。他们并非真正的绝望,动荡正好可以给人们改变命运的机会。” 第十九章弦戈 沿着赤泪河支流行进,可见戴象牙鼻环的掘金者列队而行。他们用河马皮制成的鼓风机向矿洞送风,腰间的羚羊膀胱水袋随动作晃荡。矿工妻子们在铁皮树下支起靛蓝帐篷,用孔雀石粉在帆布绘制家族图腾:双尾蝎代表曾祖死于塌方,三眼渡鸦预示子嗣将成通神者。当暮色浸透红土,女人们会取出雕有螺旋纹的牛角杯,盛满发酵的猴面包树汁液,敬献给地底游荡的“金脉之魂“。 晨雾在铁皮树虬结的枝干间流淌,将索安集市染成灰青色。驮盐的斑纹羚牛鼻孔喷着白汽,犄角上系着的铜铃随步伐摇晃,惊起灌木丛中金翅织雀。市集东北角的哑巴巷永远寂静,摊主们交易时只用手指叩击玄武岩板。巷尾老妪的摊位上,水晶瓶中悬浮着琥珀色气泡。那是从铁皮树树脂提取的“记忆露“,饮下能看见先祖采金的场景,但会永久染红衣领。 “交税了,赶紧的!” “哟,你别气馁啊,好好干,说不定还能干下去,先暂时不收你税了,祝你生意兴隆。” “外省的?那得交三百倍的税!”税官腰间挂着断侯赐的银算盘,每个算珠都刻着不同阶级的浮雕。 “阁下可曾读过《税政法典》第一百零七条?找我们要钱?”卡蒂尔特扶在刀柄上的手指节发白,旧皮手套裂开了条细缝。 “小卡,别和他们一般见识。” 兰瑟和卡蒂尔特今天穿的都是便装,不然以税务官的眼力见,怎么着也不敢去找这二人要钱。 此处是一座位于帝国东部层卡行省索安市内的集市,而找二人要钱的正是当地的税务官。 “长官,请问,为什么我们买东西还要当场交如此重的税?上哪都没这个理吧?”兰瑟问道。即使对方咄咄逼人,他依然表现出骑士应有的礼貌。 看到了眼前二人此刻的表现,税务官慌忙收起了先前趾高气昂的架势,他当了多年地头蛇,即使是不认识他的,也从没有人敢如卡蒂尔特那般神知无知。况且,二人形象气质极具反差,文人模样的却是一副武人的举止,看似粗鄙的光头壮汉反倒具有书生文雅的气质,想来绝对不是一般人,万一是格拉芙来的,自己就麻烦了。 “二位先生有所不知。这是俺们的规矩,外国人就是要比本地人多收些税。你们既然不懂,那就算了。”税管和颜悦色地解释道。 “你倒是和我讲讲,具体是依据什么样的收税准则。”卡蒂尔特问道。 “恁看东头王寡妇的烧饼铺子,娃儿病得哟...咱能收她铜板?西市张屠户倒是该多缴些,昨儿个还往税银箱里塞烂肉充数咧!瞅见栓子家粮铺檐下的破灯笼没?上个月他娘咽气前,还攥着欠税单当寿衣料子使唤嘞!这...乡里乡亲的都不好过,老百姓生活不容易啊。” “照你这么说,他们还得谢谢你是吧?是谁给你们的权力?你们又是哪来的土匪流氓?”卡蒂尔特原本准备挖苦讽刺对方,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反而让他有些尴尬了。 “大人,你可不能这么说。”一位隔壁开水果摊的大哥上前,竟是为税管开脱。 “就是!不知道最近粮价飞涨啊!” “你俩哪来的!别没事冤枉好人!” 越来越多的小商贩上前为税管讲话。 “诸位,我们并无恶意,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请见谅。”兰瑟赶忙上前赔上笑脸,随即转向一旁笑眯眯的税管,“长官,这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要说层卡行省,和帝国东部的其他大小地区也都大差不差,零零散散大大小小的武装势力遍地都是。只不过,这里的总督鲍尔特胆子真不是一般的肥,连格拉芙的断侯都“自愧不如”。 税官的老大是一名叫吉克万的军阀,这伙计曾经带着自己的人马攻入过首府圭安的总督府,差一点就夺取了政权,奈何鲍尔特找到断侯,借兵将吉克万一举击溃。 吉克万几经辗转,跑到了距首府相距不算太远的小城索安。他将本地所有的政府军队、官员全部驱逐,换成了自己的人。虽说他手下的都是些大老粗模样的军人,但原本的政府官员除了敲骨吸髓也不会别的了。 当然,吉克万一伙绝对不是什么好人,不过却不会过分压榨百姓。税官收的税几乎不到原本政府的三分之一,并且对于贫苦百姓分文不收。税官的麂皮账簿用蛇毒墨水书写,欠税者的名字会在雨季自动消褪。当戴铜鼻环的评估官走过茅草屋时,会取下腰间装满萤石的牛角筒摇晃,萤光越暗表示家底越薄,若是筒中完全漆黑,税吏便在其门楣画上白垩土符号,那图案形似怀孕的母羚羊,意味着该户可免赋税直至新生儿摘下第一颗乳牙。 虽然他们同样啥正事都不干,但折中对比,绝对算好人了。 卡蒂尔特对此十分无语,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终究是不再开口。其实,他完全能理解,毕竟自己从小也就是最底层出生,有些问题压根就不是问题。 要说吉克万收税收得如此之少,那又哪来的钱养活这大批军队呢?层卡别的没有,矿有的是,森林湖泊也是大把大把的。索安附近有着成片成片的金矿、银矿。虽然他们开采方式十分原始,仅仅是雇来本地的农民用农具硬挖,诸如铁锹、锄头之类的,矿镐起落间扬起金色尘雾,仿佛万千农人正用生锈的钥匙,试图打开大地深锁的珍宝匣,一下一下地人工开采。曾经,本地大部分运输通道都被断侯控制,所以挖出的矿大部分都被当作保护费抽走,但耐不住量太大,倒是不缺钱。 远处圣堂的金顶在烈日下折射出刺眼光芒,那里即将上演的闹剧,此刻尚无人知晓。 要说阿柯、小米二人一路走来最不受待见的地方,绝对就是层卡行省了。别的地方不说是跪地下拜,至少也都是盛情款待,唯独到了这里,居然被不少人嫌弃。 刚进村口,几个中年大妈,瞅见二人的红头发,立刻冲过去,一边猛地跺着脚,一边双手对着二人释放“***”。农妇皲裂的掌心拍出混着蒜味的掌风,草鞋跺起尘土迷了小米眼睛,此起彼伏的喝声在石墙间撞出嗡嗡回响。头巾在剧烈动作中散开,露出额角十字形烫伤疤痕。跺脚声与寺庙晨钟形成二重节奏,惊飞檐下铜铃鸟。人群推搡间打翻腌菜坛,酸腐味混着小米发间的铃兰油香。 “退!退!退!” “滚!滚!滚!” 对二人不能说是不礼貌吧,至少也是厌恶至极。 “想挑事吗?” 看到此情此景,阿德直接快步上前,刀尖凝着晨露,随喉结滚动滑入农妇衣领。 “救命啊,杀人啊!” “快跑啊!萨日朗!” 一番恐吓之下,再没人敢对二人“放技能”了。 原来,在本省,经过总督鲍尔特多年的洗脑,竟然有许多人真的信了他的鬼话。他自称自己才是世界上唯一的真神,那个所谓的女神不过是假冒为善的老鼠成精,而所有红头发的人都是异端,会给人们带来无穷的灾祸。整个行省几乎哪里都有他自己的雕像,不少人真的会每天去膜拜。总督尽管长得初具人形,但人事干得倒是不多。 “大哥,这些人好笨啊,居然会相信那个大肥猪是神仙诶!”小米不解其中原理。 “他们和那些称呼你们为麦希莱的人难道不是一样的吗?” “好像是这样的。” “与其什么都不告诉他们,还不如只告诉他们一种想法。” “如果被识破了,岂不是更糟糕。” “不会的。他们以为自己走出了某种固有认知,但其实,一直都在那套说辞当中,否则便不会觉得别的思想是解开牢笼的钥匙了。” ...... “殿下,主人有请。”一阵沙哑的声音从黑袍中传出。 “明白了。”阿萝点点头,又对着身旁的修沃吩咐道:“叔叔,我一个人去就行。” “另外,这个是主人让我交给您的。”黑袍人从袍中递过一个不大不小的皮箱。他的两只手臂上都缠着绷带,看不清具体的肤色。绷带在烛光下泛着陈旧米黄,阿萝接过皮箱时,草药气息裹挟着潮湿记忆扑面而来,多年前,黑袍人用同样缠满绷带的手为她包扎过伤口。 阿萝将之立刻打开,里面是一把“琴”。她欣喜地将琴递给修沃:“叔叔,这算是送你的生日礼物,提前几天祝你生日快乐。” 一向淡定的修若在看到“琴”的瞬间,眼睛立刻放出光芒,激动不已。 “这是!这是阿离的小提琴!” “小提琴是吗?父亲没告诉过我们名字。他从前经常拉琴给我们听,还说,你比他还会拉呢。” “不敢当。这把琴,是马尔斯当年的家主从奈尔弗带来的乐器。”说到这,修沃赶忙拿起琴弓,随意地拉了几个音,琴弦随着琴弓发出悦耳的旋律,他又是一阵狂喜,可随后,眼里一阵伤感划过,“阿离走后,这把琴就再也拉不响了,没想到现在居然又可以了。” “之前,我拜托老头子帮忙,让他把琴寄到岛上,托大哥的老师修好,可能这把琴本就是那位老先生制作的吧!” “小姐,太感谢了!费了这么多心...” “好啦,真的别再和我见外了。叔叔,我们是一家人。你要是想感谢我,就回去好好练,我可喜欢小提琴的音色了。” “定不辱使命!” 皮箱里除了这把琴,还有另一个包裹,闻着一股草药味。阿萝将之递给黑袍人:“老默,这是我拜托大哥的老师摘的草药,对你的病也许有帮助。” 老默诚惶诚恐地伸出颤巍巍的双手,捧着接过草药:“感谢殿下,我这把老骨头,还劳您费心。” “别跟我客气,你对我们有救命之恩,没有你对我从小到大的照顾,我和大哥恐怕也活不到现在。”看着老者的双手,阿萝不禁一阵唏嘘,“可惜,你没法出海,否则,以大哥老师的本事,一定能治好你的怪病...” “陛下对我恩同再造,为了他,老奴愿意承受一切。如今,也只盼望能侍奉在陛下身边,守着二位殿下。其他的,再不敢奢求。至于身体上的残缺,我早已习惯。” “唉...好吧。我们赶紧走吧,别让老头子等太久。” 说着,阿萝带上佩剑,蒙上面纱。一黑一白两道身影,朝着城中最醒目的那座圣堂行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头子难得给出了让阿萝能笑半天的物件,很简单,是一封镶钻并且缝满金丝的邀请函。寄件人诚挚地邀请赛昂·阿缇斯陛下参加他的加冕典礼,语气诚恳至极,但怎么看都像是个笑话。 “大陆上真就不能再有第四个皇帝了是吧?”阿萝调笑着说道。她笑得前仰后合,眼角却泛起了水光。 四位皇帝,第一自然是眼前的老者,第二是卡洛帝国目前不知具体生死情况的老家伙,第三位则是“维泽帝国”的拉诺陛下。前两位都是货真价实的皇帝,第三位嘛,虽然没啥实权,但倒是没人否认,毕竟前两位皇帝都是认可他的,自然不会有别人多说啥。最近,出现了第四个想当皇帝的人,要问他是谁?请看邀请函上的落款。 “层卡帝国皇帝——鲍尔特一世!” “老头子,这人哪冒出来献世的?层卡这种穷乡僻壤哪来的胆子敢称帝?要是断侯的话,还有些可能。”说着,她举起酒瓶,又灌了一大口。每次喝酒时,她手腕都会无意识转动三圈。空瓶在一旁被排列成了航海星图,形状酷似一把琴。 “没了,事情已经结束了。” “给我讲讲吧,太有意思了。”阿萝一副乐子人的表情。 根据收到的情报,这位层卡皇帝如今已经归西。 层卡这位总督大人,可能有哪根筋搭错了。他的疯狂或许源于童年创伤,七岁那年,算命先生用镀铜星象仪砸碎了他偷藏的肉饼,并对他一阵窃窃私语,从此,他毕生追求两件事:称帝,以及证明全世界的肉都该属于自己。 前段日子,瞅见帝国摄政王来到了自己的行省,便给对方发出了邀请函,希望对方能带着其亲友一同参加自己的加冕典礼。原本,因为红发的原因,他实在不想邀请马尔斯大公,但考虑到声势场面,还是勉为其难地给对方发出了邀请函。 当然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大恩人“老干爹”格拉芙的断侯,只不过,人侯爷收到邀请函后立马命人烧毁,并且将所有留在层卡“帝国”内的人员全部召回,不愿回来的人后果自负。 “丫头,你这位摄政王还真是号人物,竟然笑嘻嘻地带着马尔斯公爵准时参加了典礼。” “可不就是这家伙的一贯作风嘛,还有他不敢做的事吗?”阿萝一声冷哼,“不过,他可别把我弟弟给害了,不然...哼。算起来,我弟弟可是他叔叔呢,遵照礼法,他得叫我姑姑才是。”说到这,阿萝竟是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陛下”的圣堂外墙镶嵌着十万枚铜钉,每枚钉帽都刻着纳税者姓名,雨水冲刷后形成暗绿色溪流,在墙根汇成名为“忠诚池“的水洼。彩窗玻璃用压碎的孔雀羽与金箔熔制,阳光穿透时在地面投下流动的金钱豹斑纹。唱诗班少年们脖颈套着雕花铜圈,吟诵时喉结震动铜片,发出类似矿洞铃铛的嗡鸣,每个音符都对应着不同矿物的开采税率。 总督雕像的眼窝里嵌着鸽血石,瞳孔正对太阳升起的方向。披豹皮的通神者每日黎明用鳄鱼骨梳清理石像发辫,梳齿刮下的金粉落入陶盘,积满三十日便熔铸成太阳纽扣,缀在官员们的麂皮外套上。 按照参加过典礼的人的说辞,这是他们见过的最浩大的阵仗。也确实很难想象,层卡这个穷得叮当响的地方,居然有闲钱来办这个? 该如果形容才贴切呢?只能说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摄者王带着罗斯亲王,一同走入会场。就当鲍尔特陛下捧着圣枪碎片,准备与二人握手时,意外发生了。随着罗斯亲王身旁那位紫瞳黑色长发武士一阵手起刀落,鲍尔特陛下已经身首异处。 武士的刀锋像裁开丝绸般滑过脖颈,鲍尔特头颅飞起时,皇冠上的珍珠正巧嵌入彩绘玻璃中圣徒的眼窝。接下来嘛,不仅没有任何反抗力量出现,甚至出现了欢呼喝彩鼓掌之声。 会场之外,同时发生的还有另一件事,十分滑稽。 卡蒂尔特、兰瑟带着大部队原本准备和圭安的府兵大干一场,但当敌人看见他们时,立刻就放下武器,开始欢呼雀跃。 “芜湖,太棒了!” “哈哈哈,我们要被打败咯!” “加油啊!打死他!打死他!” 没有人抵抗,根本不需要费任何力气,便取得了胜利。府兵本就对鲍尔特不满,为了这次加冕典礼,他已经把人民压榨到了油都不剩。士兵们的工资粮饷也已经好几个月没发了,还成天有人被他以各种稀奇古怪的理由处死,现在难得有人过来帮他们出头,倒戈而已,只是一瞬间的事情罢了。 “这不活该吗?大哥还是便宜他了,要是落到别人手里,恐怕就不是死这么简单了。”说话间,阿萝又喝完了一瓶,“就这些事吗?除了逗我笑笑,没别的了?” “老默,拿出来看看吧。” 不一会,老默掏出一大个包裹,颤抖的绷带手指揭开亚麻布时,松节油气息裹挟着危险的美感在庭院弥散。画布上的丰收祝祷图乍看合乎教典:女神指尖洒落麦穗,信徒们跪拜如金色浪潮。但若细观... “怎么,这不是画得很好吗?画里的人多漂亮啊,表情也很自然生动。” 当夕阳穿透彩窗照射画布时,双重投影在圣堂地面厮杀。原本的女神手持麦穗赐福,仔细看却更像农妇握着麦穗刺向税吏。围裙褶皱里藏着异教纹样,圣光中的麦粒实为金币,女神瞳孔则是用镜面银粉绘制。 象牙杖轻叩画框边缘,裂纹立刻蛛网般蔓延:“这些画家学会了用透视法亵渎神权,你看收割者弯腰的角度,恰好让镰刀阴影刺穿女神心脏。”他的指腹摩挲着画中农妇的铜镯,“这些画家把圣骨粉换成狐狸灰作底料时,可曾想过色彩也有忠奸?“他突然剧烈咳嗽,丝帕上晕开的不仅是血渍,还有从画作临摹的异端星图。 孔雀胆汁调和的群青,寡妇梳头油炼制的赭石,囚徒指甲研磨的铅白,妓院墙灰提纯的朱砂,这些颜料,从前从未有人敢使用。 老默的绷带在画布边缘拖出血色轨迹,像给这些禁忌之作镶上第二重画框。阿萝突然按住其中某幅风景画,云层里竟藏着用睫毛笔触绘制的矿工劳作图,那些弯曲的脊梁拼写出古老的谚语:“石头开花之日,金粉蒙尘之时“。 教皇的叹息惊飞了栖息在画架顶端的渡鸦:“他们给农具镀上圣光,却让祭器生锈。这些画布正在吸食教廷的魂魄,就像白蚁啃噬承重梁...这仅仅是个象征罢了。现在,还有多少人是真的把女神放在眼里的?” “老头,你想找信女神的人?去东边找吧,这里的人谁还信这一套?你虽身为教皇,可你自己信吗?”老默绷带间渗出的血渍在画布上晕开,恰与油画中的晚霞融为一体。当阿萝指尖抚过丰收祭典图时,画中农妇的陶罐仿佛能渗出真实的麦香。 “无论如何,现有的统治体系正在瓦解。百姓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被利用,物欲横流的世代并不是那么美好。” “这点,我们都管不着。自私自利也许正是大家都想要的。” “愚民是这样的,百姓只需要考虑怎么对自己有利就可以了,但统治者要考虑的可就多了。” “管好你自己吧,老头子。还是那句话,找我求饶可以,但我可没功夫帮你收尸。” 一旁的老默已经看到过无数次相似的场景了。 “殿下,你们——” “没事的,老默,这就是我和老头的说话方式。你不用担心。” 说着,阿萝将佩剑戴好,顺手抄起一瓶没开封的酒,“这瓶酒就当是我陪你闲聊的报酬了。” 夕阳将一黑一白两道身影拉成琴弦状,随步幅变化奏出无形乐章。圣殿彩窗用碎陶片拼接,光影在地上投射出扭曲的权杖图案。阿萝面纱随呼吸起伏,如同随时会振翅飞走的白蝶。 看着阿萝愤然离席,老默对着教皇安慰道:“主人,殿下没有恶意,她也是关心你,不希望你为此受伤。” “我知道,这些年,这丫头性子柔和了太多。刀子嘴豆腐心,很多事都看开了,她谁也不记恨。只不过,如果,哪天我不在了,恐怕没人能维系得了一众势力了。” “主人,或许,还是得等到殿下回来。” “谁都一样,他一个不知天高地厚,毫无势力的小子,又能有什么作用。算了,走,早些休息吧。” 朔月,一片纯黑的天空,又是寂静的园湖旁,只不过,寥无人烟之处,湖面竟一直有节奏地泛着涟漪。是雪?竟依稀有着雪花就着月光纷飞而至,星星点点,散落尘埃之中。 “殷雪透回霜 华音举手向空探 散尽人间芳” 白裙女子的身旁插着白色的细剑,不需要反射任何光芒,她洁白如盐,发出皎洁的莹光。在足够让剑鞘长出三圈年轮的光阴里,一人独饮一壶暗红色的葡萄酒,斜依靠在身后的青石上,不一会,便进入了梦境。而远处,传来了悠扬的琴声,音符像银匙搅拌蜂蜜般粘稠流淌,如烟般的乐曲似是裹挟着阵阵铃兰的芬芳,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半梦半醒之间,她似乎又回到了出海的那个雨夜,看见了从海上升起的暗影,苦香中游动着深海巨物的腥咸,对着她以及身旁的两个男人落下咒印,是最恶毒的诅咒与低语。琴声既出,林间竟穿过阵阵凌冽的细风,将嫩叶尽数裁剪,飘落至湖面,镜中似是隐隐显现出斑驳的月影,盐粒倾落而下,在裙裾上结出晶体,倒影竟也神似花瓣,玉盘迸泪伤心数,锦瑟惊弦破梦频。 “...... 我了解离开树的叶 属于地上的世界凋谢 断了的弦再弹一遍 我的世界你不在里面 我的指尖已经弹出茧 还是无法留你在我身边 断了的弦再怎么练 我的感觉你已听不见 你的转变像断掉的弦 再怎么接音都不对 你的改变我能够分辨 ......” 剑穗的流苏随风飘落,恰似二十年前马尔斯大公拉断的琴弦。看着眼前一败再败的兰瑟,卡蒂尔特无聊至极,好在阿柯提议唱歌给他解闷,才稍微有了些兴致。 “亲王,你大哥这身手,兰瑟练一辈子怕是也难以望其项背咯。” 没等阿柯回话,二皇子便从远处缓步走来。一众人赶忙起身,兰瑟也赶紧放下武器,拍了拍胸口,顺了几口气。 “皇叔,我们抓到了一位十分有趣的人物,要不要见一见?” “好啊。” 说着,一位长相酷似雕像的青年人被五花大绑地押了过来。 眼前之人正是“层卡皇帝”的二儿子,说他是皇子也没啥毛病。这位爷两岁时便被父亲授予了“层卡海军元帅”、“征西大将军”等头衔。 鲍尔特陛下前些日子被人推翻了政权,但这位“二皇子”运气好啊,人家当时在格拉芙侯国,亲自去邀请断侯参加加冕典礼,但被侯爷直接轰了出去,他自觉没脸回去交差,便一直躲着不敢回家,毕竟侯爷可是他们家最强大的后盾,如此重要的仪式没把人邀请来,父皇一定会骂死他的。 没多久,父皇被刺杀的消息便传到了他耳朵里,本来应该坏事,但听闻,二皇子任命了新的总督,而那位新总督正好是父皇的旧部,怎么搞都应该给自己平反才是。他权衡一番后,竟大摇大摆地回到了圭安,还没来得及招摇过市,便被埃雷逮住了。 “‘二皇子’殿下,你真是应了那句话:只要足够弱小,你的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可爱。”真·二皇子如是说道,“同样是二皇子,我想问问,您知道为何鲍尔特陛下敢称帝吗?” “不不不,我不当皇子。您才是皇子。原因嘛,父皇...父亲说过,他小时候遇到了一个算命先生,先生给他算了一卦,说如果他不当皇帝,就一辈子不能吃肉了。” “就这?理由也太...太合理了。” 众人皆被二皇子说的话震惊,“二皇子”胆子也大了起来,问道:“小民斗胆一问,殿下您为什么要当皇帝呢?” “我?当然是为了把不吃香菜的都抓去坐牢。”说着,真·二皇子弯腰轻轻捏了捏“二皇子”的脸颊,笑道:“我并不是皇帝,皇子殿下下次可别再说错了哦。” “罪该万死!奴才罪该万死!求陛下开恩,绕我一条狗命!” 看着“二皇子”奴颜婢膝的模样,众人包括真·二皇子在内皆是哭笑不得。 “放心,你又没干太多坏事。这样吧,我就罚你去种一辈子香菜,我今后只吃你种的香菜,可得好好努力了。” 自此,大陆上便多了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香菜种植大家,他种的香菜成为今后的皇家专属特级食材,美名远播海外。 第二十章风穴 褪成赭石色的泥墙表面布满龟裂,妇女们用卡塔树汁混合铁矿砂在墙面绘制出螺旋纹路,这是沙漠部族传承的祈雨图腾。每个圆心的凹陷处都嵌着风干的蜥蜴头颅,它们的眼眶里塞满金合欢种子,待到雨季来临便会发芽。 驮盐商队的铃铛惊起成群沙雀,骨片串成的帘幕在陶器摊前叮咚作响。蓄水窖前的长老手持双颈葫芦分配日用水量,少女们头顶的陶罐绘有丈夫家族的血脉图谱。每当旱季持续百日,祭司就会在月蚀夜剖开怀孕的母驼,将胎儿的心脏置于星轨交叉点。 与眼前这位背着剑的叫做果得的中年一样,阿德也不喜欢爱梅德。奈何此次索卡拉行省的一众事项二皇子再次交给了爱梅德,而他自己则留在层卡行省整顿人马。 果得将处决名单折成纸船放入溪流,用沙哑且伴随金属摩擦般的声音向阿德介绍起了当地的情况。 据果得的说辞,索卡拉这种穷乡僻壤,想要发动政变实在也是件容易的事情...这话倒是听得耳熟。爱梅德和阿德的部队总计五千多人,外加上小方率领的二千骑士团骑士,足以成为行省最大的武装团体。 这位叫做果得的中年人还是阿柯给介绍认识的呢。在大约半年前,阿柯收到了桂的来信,按照桂的说法,索卡拉有一位叫做果得的“青年人”,在听说了越蓬行省的革命之后多次写信给他,希望学些经验,桂于是便给阿柯写了封信,毕竟他也知道阿柯一行人的计划,必然是会路过索卡拉的。 另外,此次行动,阿柯难得没有跟着大哥一起,尽管东部地区对于女神已经完全谈不上尊重,但他一如既然地不担心弟弟的安危,只是简单嘱咐了让他保护好小米,便跟着爱梅德火速奔赴索卡拉。 说起果得,这家伙对待时局前后的态度真是天差地别。 索卡拉并不是个富裕的行省,几十年前便一直笼罩在格拉芙侯国的阴影之下。大约从十年前开始,侯国对于索卡拉便很少直接出手干预,因为实在是捞不到一点好处。他们给了索卡拉很多援助资金,但全都进了当时总督自己的腰包里,以至于整个行省一直在走下坡路,百姓的生活都快要维持不下去了。 “所以,以前的你,是个什么样的状态?”阿德问道。 “说我是个坏人肯定算不上,但总归是混吃等死的人...”说着,果得又顺手签好了一份文件,墨水渍化为颗颗放射状的墨点。 其实,果得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不知从何时起,也不知是不是受了那件事而产生的触动,他们对于未来近乎不再抱有期望。如果说不公平感尚且还能靠着自我安慰来缓解,但自己本身实实在在的物质生活则无论如何都无法通过脑子来想好。 他深知自己的软弱无能,不敢对任何混得比他高的人产生廉价的优越感,毕竟,即使真的是无能的人,身居高位,周围的环境也会让他具备一定匹配职位的能力素养,只凭借表面的成败是非去评判,实在是有失公允,何况许多传下来的事实有太多的逻辑漏洞,世界上不可能总有那么多脑残弱智上位的局面。 由于少年时期多读了几本书,成年后的果得时常告诫自己不要轻易将书中的内容联系到实际生活中,百无一用是书生,道理总是对的,但情况永远不会是那种情况。 他虽然对社会不满,但更懒得再去做任何努力,毕竟没有什么比竹篮打水更扫兴的事情了。经过多年的努力,他完全能够保证自己的基本温饱,不再为生存担心,就这,他也已经强过许多人了。 周围的人渐渐变得暴躁,虽然有许多和果得一样的人,但人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果得的忍耐力是经过时间的验证的,单论忍这一本领,他恐怕已经到达了登峰造极的水平。无论周围的人群如何采取行动,他都可以无动于衷。 他内心深处也希望发动革命,但他认为自己最合适的身份还是旁观者。不参与,到最后享受些成果就好,最好的肯定无法留给自己,稍微分点残羹冷炙就已经很满足了。 遗憾的是,那位叫做拉托的男人当年一眼便相中了他。 拉托是索卡拉行省的前一任总督,他年少时进了军队,游历过许多行省地区,对于故乡的衰败十分痛心,励志要建立一个人人平等幸福的乐土。 近些年动荡的时局正好给了他舞台,他在军队中的威望很高,加上强大的人格魅力,在所有民众心中都有着十分崇高的地位。他举行过多次游行示威活动,每次都人山人海、万人空巷,当时的总督对此很是担心,并且,拉托在军方的地位一升再升,几乎威胁到了他的统治,便在一次游行示威中将他以多条牵强的罪名关进了牢里。 好巧不巧,果得当月正好走了大运,被调进了警署,成为一名光荣的狱警,顺理成章地认识了拉托。 拉托一眼便看出了果得的不凡,仅仅是因为他的眼神。果得大部分情况下都保持着一脸冷漠,但眼神却有一股凛然之意,配剑始终悬在左侧,偶尔的傻笑也充满了少年人的清澈,反观其他“狱友”,一副进狱系的打扮,无时无刻不从双眼放出呆板麻木的目光。单从说的话来看,果得和他人竟也是完全相反。 大多数狱友都认得拉托,所以就算不表现出崇拜之情也十分敬畏,有事没事就去找他说上几句话,并且表达出对于对工作的抱怨,时局的担心,以及革命的迫切。唯独果得,一脸平静十分从容。监狱里安排他每天给拉托送饭,但他除了完成任务以外,完全不多聊别的。别人搁那讨论时局,他在一旁却像是局外人一样,完全不感兴趣,但也不会带任何嘲讽轻视之意,这一切都让拉托看在眼里。 后来,有一天,拉托忍不住主动找他聊起了天,他很平静地说出了自己想要混吃等死的意愿。当问起他对待革命的看法时,他又说自己十分支持,并且也期待着这一天赶紧到来。可是,任谁瞅见他说这话时的神情,都不会觉得他是热衷革命之人。 拉托并没有按照常人的思想去考量他,觉得果得是个难能可贵的人才,骨子里有一股对自我的坚持,无可撼动,不会因为他人的言语动摇自己的信念,一切所作所为皆是自发性的,不需要外物的刺激或者刺激外物。只有一个内核十分强大的人才能有如此坚定澄澈的眼神,云淡风轻的谈吐,以及温良儒雅的举止。 拉托有一位情谊深厚的战友,名为巴波斯,他的父亲将巴波斯当作自己的亲儿子一般对待,对待巴波斯甚至超过了拉托,由此也可看出二人的感情与信任。 自从拉托入狱以后,群情激奋,每天都有人去政府闹。巴波斯借助着这股子劲头,短短数星期便集结了大量的人马。终于,在一个破晓黎明,一举带人攻进监狱,将拉托救出。 当日,果得正好负责夜班值守,靠在拉托牢房的门口睡得正香。其他的狱友看见士兵劫狱,无论是高兴还是恐惧,都是反应剧烈,唯独果得跟个没事人一样,最后还是被巴波斯一记强踢,他方才睡眼惺忪地爬起来,淡定地打开牢房。 出狱后,拉托握了握果得的手,感谢这些日子对自己的照顾,并且问道:“小伙子,愿意加入我们吗?” “啊?我?您确定吗?我这人懒得很,没太多雄心壮志,能力不强,号召力也没有,做事最多只求个问心无愧。”果得的喉结微微滚动,声音清亮,带有轻微的破音。 “能力是可以培养的,我对你有信心。” 随后,果得思考片刻便同意了加入拉托的队伍,他掏出笔,在起义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墨渍落于地面,恰好形成一个规整的圆形。 “那,您能说说当时为什么要同意加入呢?”问这句话的是小方。 说句题外话,小方和阿德二人的关系倒是十分要好,因为他们见到对方的第一眼便都觉得对方有一股温文尔雅的绅士风度,说白了,虽然二者皆是纯正的武人,但都有着迂腐的书生气。 “当时更多的是害怕,巴波斯不如拉托看着温和,我怕被他们处理掉,更何况,监狱出了事,我搞不好工作都保不住,只能先加入了。”说到这时,他想起当年和巴波斯一起训练时的场景。他每次剑锋总是刻意要偏离对方的要害,以至于巴波斯一直认为自己的武艺高于果得。而果得本人也毫不在意,他仅仅是指不希望伤害到自己的战友罢了,不然早就取胜了。 “结果上来看,你不是挺风光的吗?”阿德轻笑道。要知道,现如今的果得可不是一般平民,他在军方几乎混到了***的位置,只不过并不能算是正规的政府官方罢了。“拉托的思想,我倒是蛮支持的。只是,你这幅样子,真的很难和他联想到一起。” “我本来就不觉得自己是个人物,只是周围的客观环境一路把我推到了如今的位置。”果得转念一想,反问道:“爵爷您没去过拉库行省吧?” “没有。” “我去过!”小方兴奋地举起了手。 “拉托的想法和他们那十分类似,只是情况略有不同。” 见阿德仍然有些不解,果得做了简单的介绍,只不过,他的解释,怎么听都不像是好人该干的事... 索卡拉行省当年的问题很多,比如高失业率、通货膨胀、政府失信以及群众社会、民族意识的崛起,乍一看这些不是好事,但却都有利于独裁统治。原本全省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小组织,拉托等人便将小团体聚成了一个大的集团,为的不是统治,而是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力量。集体的内部不允许存在竞争关系,而是相互合作,潜移默化之下,人们开始想着要壮大自己,可实际上真正被壮大的是团体,并非个人。 果得当时给拉托提出了好几条在他看来的“馊主意”,不过拉托出于事实需要,竟都一一采纳。 果得用树枝在沙地上画出三道弧线:“第一条,让我们的人穿上带倒刺的靴子。“拉托皱眉看着这个比自己小十岁的青年,“第二条,每天黎明要向不存在的旗帜敬礼。“说到这,巴波斯已经要拔剑了,“第三条,“树枝突然折断,“让每个新成员往井里吐口水。“ 拉托突然抓住他的手腕,发现沙地上的弧线连起来正是索卡拉地图轮廓。随后,果得又说出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方案,众人听完后,并没当场发表任何意见。 几日后,拉托便颁布了一系列奇怪的政策。最简单的,让他们集团所有的人必须统一着装,还制定了一些看似是小事的小规矩,譬如见面或者开会一定要先行军礼这一统一动作。一段时间之后,不穿制服或者不遵守集体规则的人竟一致遭到了大家的冷落甚至排挤。而集团内部,军礼已经成为所有人一致认定的统一动作。 由于种种规定,组织内部的成员渐渐感受到了集体的力量,如果一个人受欺负了,组织内部的其他成员看见了便会立刻上前帮忙。时间久了,组织内部的人都对自己的团体有了更加坚定的信念,从中感受到了力量。 “听上去没什么不好的吧?” “不愿加入我们的都是些生活美满家庭幸福的人,只可惜,在索卡拉,这样的人不多。参加的,都是些不被人注意,没有目标理想的咸鱼。是集体给了他们所谓的目标和理想,可实际上即使我们的目标不是具体实际的存在,仅仅只是为非作歹,他们也并没有异议。” 很多时候,组织做的事看似伟大,但细想之下完全想不出具体的目的为何。如果是个人,倒也好理解,谁都会做些无意义的事,可换到了集体,就出大事了,成天做无意义的事情,还做得津津有味,实在是荒唐至极。而集体中的人却渐渐觉得自己变得高人一等,产生了极强的排他性。 “其实,想成为这类集团的领袖,必须有一定的边缘化特质,我和拉托都是这类人。我的种种举措虽然凝结了大量的人心,但巴波斯明显觉得不妥,最后和我一起进行了修正。我之所以还能活到现在,也可能和我个人性格有关。拉托做事十分激进,巴波斯却显得保守。我做出的事总是非常规的,这点很受拉托喜欢,但我个人性格以及态度又十分沉稳,因此巴波斯对我也十分认同,以至于清算时都没有找我的麻烦,反而继续让我干以前的职位。当然,这也因为,当时的我,手底下并没有可以直接能调动的势力,也没有明显的站队倾向,加之在各方都有一定的威望,不少人给我说了好话。” 拉托、巴波斯二人,当然还有当时被掩去光辉但暗中起着不小作用的果得,他们所率领的团体经过几年的斗争一举推翻了当时的政府。拉托顺理成章地当上了总督,他之下便是巴波斯,再之后就是果得以及一众元老。果得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位,当年仅仅只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其实如今也才不到四十,只不过,由于行事风格佛系,当时并没太多人注意到他。 拉托上位后实施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首当其冲的便是格拉芙侯国,他们在索卡拉的一切财产几乎都被收归政府所有,拉托扬言不会再和对方有任何往来。断侯倒是出奇地平静,默默地让驻军撤出了索卡拉全境,只是事后表示不会再给他们一毛钱。 土地被收归国有,分给所有老百姓,那几年,几乎不会再有人因为没饭吃而死亡。拉托还重新构建教育医疗体系,让所有人都有学能上,生病了可以治疗。他还主张解放妇女,提出男女平等的口号,其实,除了帝国中东部,其他很多地方,也是有着男卑女尊的情况。 总之,拉托的一系列举措确实让整个行省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行省呈现出短暂的中兴局面。但是,很多问题实际上根本无法短期解决,最重要的当然还是钱。索卡拉本来就是极度不富裕的地区,拉托不仅不找格拉芙侯国帮助,甚至一切其他的外界力量都不需要,马尔斯就曾经想与之合作,但立刻遭到了拒绝。自立根生是好事,但没这个实力的,最终也只能被说成理想主义罢了。 拉托自己十分清廉,几乎没有任何过高的消费。他有十几个孩子,其中只有两个是自己亲生的,其他都是收养的孤儿。上位后,他主动提出削减自己的薪资待遇,所以,即便是他也很难有盈余。 巴波斯与拉托的争执最早便是出在薪资待遇上,巴波斯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削减公职人员的工资,医生、教室、警察这些都是政府出钱养,但如此低微的薪水,导致了大量人才流失。 时间久了,索卡拉的局势渐渐开始走下坡路,而拉托和巴波斯的分歧也越来越大。索卡拉和周边各行省地区的关系都不好,巴波斯希望无论怎样至少不应该和别人刀兵相向,可惜二人再次不欢而散。 当然,造成二人最终反目成仇的还得靠断侯爷。侯国明面上虽然再无瓜葛,可暗地里从没停止过使坏。多次的挑拨离间,已经让二人不再进行日常的往来。 “那次,拉托手下的人告诉拉托,说巴波斯准备zao反,建议他先下手为强,并且拿出了画好的地图以及行动计划书,拉托坚决反对。但事后,不知是谁把他们的谈话告诉了巴波斯,甚至还把行动方案一并送给巴波斯,巴波斯没办法,为了自保,他就先下手为强。再后来,他就当上了总督,并且清洗了许多军官。我运气好,虽然也一直挂名军队里,但实际上从事的都是文职,在军方没有势力和亲信。” “不论怎么样,这位拉托总督仍然是一位伟大的人。” 果得依旧平静,微微点头:“是的。他值得尊敬。或许以结果来看,他的许多政策都是错误的。但从他当时的立场来看,一切又是合乎逻辑的。” 巴波斯上台后,立刻恢复了和其他地区的贸易往来,遗憾的是,经济上并没有进步,许多落后的制度卷土重来,人民再次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贸易通道重新打开时,人们发现流通的银币竟都长着同样的面孔,正面是女神像,背面却蚀刻着饥饿的皱纹。大家开始渐渐怀念起拉托,而当年遗留下的人里,只有巴波斯和果得二人还活着,而果得不仅从未对拉托有过任何不利的行为,反而暗地里对他的旧部十分照顾。渐渐地,他竟然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反抗领袖。而巴波斯自然是没有坐视不管,无奈索卡拉内各地大小武装力量愈发难以控制,他自己大势已去,根本无力阻止。 “我一直以来都是个混子,机缘巧合之下才有了今天。你们想做什么我都无所谓,但请你们赶紧恢复稳定。我可以答应当个临时总督,不过还是希望你们赶紧找到适合的人选来换我,我只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我自己几斤几两比谁都清楚,是环境决定了我的一切,我深知一个人即使再厉害也不可能改变环境,您们赶快趁着这股势,让我也安稳下岗吧。” 果得的这番话当真是哭笑不得,不过最终也基本如他所愿。巴波斯没有任何反抗便卸任总督职务,并且自愿接受审判,以谋杀罪被关进了当年拉托待过的牢里。而在爱梅德的大军之下,索卡拉各地的武装势力也老实了很多,基本都乖乖被招安。由于土地再次被分给了百姓,大量武装团伙的士兵纷纷回家种地。最终,虽然没有按照拉托的设想,但至少人们都还有饭吃,政局也不再动荡不安。 有趣的是,这场变革唯一真正无辜的受害者当属果得,因为一直到死,他都没有等到自己的继任者,被迫在总督的位置上干到去世,从一个眼神凌厉的青年干成了头发花白的老爷爷。 钟摆吃掉了时间,某次醉酒后,果得突然用少年时的腔调开始破口大骂。随后,扔掉握着的钢笔,转而起身拿起剪子修建起了一旁的盆栽,他总是会多剪三下。剪刀啃食叶脉的声音,原来是岁月在反刍往事。 桌上留有干涸的笔尖划痕,挂在腰上的不是佩剑,而是磨得发亮的竹杖。至于,他刚才究竟说了什么?那还用说... 晚年的他,最常和别人说的一句话就是: “帝国以前有个叫爱梅德的王八蛋,我就是信了他的邪,才白交了几十年退休金!娘希匹,这***不是人!” ...... 在蛇纹岩山脉的褶皱处,先民用火山灰混凝土浇筑出蜂巢状堡群。每座塔楼的通风孔都镶嵌着硫磺玻璃,雨季时会蒸腾出金绿色雾霭。妇女们用钢木蕨的荧光孢子粉在墙面绘制祖先迁徙图,那些发蓝的纹路在月夜能指示地下暗河走向。 驮兽的青铜铃铛声在页岩峡谷间碰撞出七重回声,戴麂皮面具的盐贩子用鸟骨筹码进行交易。香料商人总会留一撮肉豆蔻埋在摊位地下,说是要向山灵缴纳隐形税。 在雷鸣祭坛上,祭司将闪电劈中的燧石雕成双面神像:一面是留着树脂泪滴的丰饶女神,另一面是用黑曜石镶嵌眼珠的噬岩者。未婚男子需在旱季背着这种神像攀登刀锋崖,直到岩壁在神像背面拓印出人脸轮廓才算成年。 蕾塔迪一脚踢开了这座豪华庄园的大门,对着后方的阿柯、二皇子一行人挥了挥手。 这座庄园位于普利耶行省的第二大城市布瑟,庄园的主人称得上是当地的土皇帝。此次行动,二皇子几乎没有带大部队,而是让他们跟着总督瓦拉行动,身边仅仅带着埃雷等上百人组成的真北卫护卫。 身旁的埃雷、阿柯、小米、阿德随着二皇子一同朝着庄园内部走入,可刚进去,便起了异样,周围渐渐出现一团团蒙蒙的雾,雕花门廊呈现出异色眼瞳纹样。 “阿萝!”望着眼前的黑裙女孩,宸大吃一惊,随后扭头微微眯起先前瞪大的双眼,嘴角也不免泛起自嘲的冷笑。 “怎么,还能认得我?”女孩声音冷漠,却又夹杂着尖酸刻薄似的愤懑。 “当然。这条裙子是你生日我送你的,有点小了,你改过了吗?都长这么高了啊...你的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看。”没有在意阿萝的讥讽,宸反而露出和煦的笑容。 “你不是也长高了吗?我们早都不是小孩子了,你自己的孩子都比那时的我们大,你大可不必再哄我了。” “...嗯。这么多年没见...你...你还是爱吃香菜吗?”宸不自觉地结巴起来,连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那个,你...对了,我记得你喜欢花,我帮你种了好多...可惜,不在这里...我...你一定还恨我吧。哦,不,我不应该说这些...” “这么多年没见,你就问这些无关紧要的?就不关心我过得好不好吗?” “也对。你过得还好吧?” “怎么可能过得好?拜你所赐,我可是一直生活在地狱里!你知不知道我受什么样的欺负!?”黑裙女子的眼睛中开始流出妖异的紫色鲜血,一双满怀恨意的眼,发出无法听见的次声,似是可以震断宸的魂魄。 “我,遇见了大公,我拜托了他,还有——” “够了!还想假惺惺地给我解释吗?堂堂摄政王怎么说话像个孩子了?你知道那里都是些什么人吗?义父再神通广大又能如何?”泪水流过,在双颊上刻下深黑色的斑纹,散出海妖的咸腥味。女孩突然像泄了气一般,无力地坐到地上,抱起双腿,止不住地哭泣,“...我怎么,会是你...我最喜欢、最信任的人...竟然把我往火坑里推...” 看到阿萝居然展现出脆弱的一面,宸反倒恢复了平静:“这可能是最好的选择了。我很快就会去救你,相信我!” “已经不需要你了。大哥永远都不会像你这样抛弃我。我诅咒你,诅咒你不得好死!我应该把你的心脏雕成砝码,称量那些承诺里掺了多少谎言的砂砾,可惜,砝码盒早就装不下你欠我的重量了。” “呵...”二皇子的脸上再次浮现出以往胸有成竹的神情,“阿萝无论怎么恨我,也不可能会说出让我去死的话。果然,这是假的。不过,还是很谢谢你,让我可以再见到她一次,我本来还以为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了...我还是会害怕,害怕不知道如何去面对她,但人生还是要往前走。” 雾气渐渐消散,而不远处,另一处白雾之中,埃雷则在奋力厮杀。刀刃相撞迸发的火星在雨中生长,开出转瞬即逝的铁线莲,死者的瞳孔里都倒映着这种不存在的花,仁慈的刽子手在断头台上种满荆棘花。 刺客埃雷面前的,是昔日的同伴,可他们却在肆意屠杀着平民,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他毫不犹豫地对着同伴们挥刀相向。他明白,每多犹豫一刻,就多死去一个无辜的人,昔日的同伴和他一样,有着相同的信条,绝对不会希望自己成为残杀无辜的杀人犯。 做完这一切后,埃雷只觉一阵恍惚,迷迷糊糊看见了身边拍着自己肩膀的二皇子。 “...主上...这是怎么了?” “你们在这啊?看见大哥了吗?”又是一道少女清脆的嗓音。小米阿柯二人朝着此处走来。 “阿德。” “拉比,您看到阿萝了吗?”古树下,阿德对着树长老恭敬地问道。 “呐,在里面学习呢。这丫头可比你好学多了。” 树洞中,白裙女子端坐在书桌上认真地读着书。 “你怎么来了?不在家做饭,想来偷懒是吧。”阿萝对着阿德嗔怪道。 “小米说阿柯钓了条大鱼,晚上亲自烤鱼给我们吃,让我们不要做了。”阿德走到阿萝身边,蹲下后将双手拖着腮,温柔地看着阿萝认真学习的脸,“你怎么最近老往老师这跑?不会!”说这话时,他赶紧回头瞅了瞅,随后做贼心虚地小声说道:“你不会想接手他这烂摊子吧?” “怎么可能,想什么呢?”阿萝笑道,顺势拍了拍阿德的脑袋,“你总是夸弟弟唱歌好听,我想着,最近也没事,干脆我也来这学习一些呗。古文字确实很难,不过,我觉得已经摸到窍门了,等我学会了,唱给你听好不好?” “好。”阿德笑了,至于笑得如何?对不起,想象力有限,根本无法形容。 就在这时,后方传来一阵童声:“大伯、大妈,俺娘说鱼烤好了,你们赶紧来吧。俺都饿死了,但娘说了,你们不来不准开席。” “走吧,明天再学习,别让小米等急了。” “好吧,看在妹妹的面子上,就先去吃饭吧。” 阿德一手牵着阿萝,一手拉着大侄子,朝着家的方向走去。晚霞已经染红了海面的天空,微微咸味的海风拂过三人的面颊,一种说不出的自由自在,他的脸上也被映出一抹红。 夕阳将云层烧灼成蜂窝状孔洞,晚霞像打翻的葡萄酒桶在海面晕染开,晾晒的渔网在风中发出沙锤般的碎响,海风裹着烤鱼焦香和船漆的刺鼻味道,风中的砂砾如同无数小刀,却在触及皮肤瞬间融化成温热血液般的触感。 “啊呀,阿柯,你下手太狠了吧!大哥脸都被你拍红了。”小米还是第一次着急,怪只能怪阿柯下手没个轻重。 “也不能怨我吧?没办法。而且我真没用多大力气。” 思念在血管里析出碳酸钙结晶。瞅着周围的一圈人,阿德也是一脸懵:“这是哪?我不是在岛上吗?” “什么?大哥想家了吗?那我们回去吧。” “小米,你鱼烤好了吗?” “鱼?大哥你想吃鱼?晚上就去吃怎么样?” “我来解释吧。”二皇子说着便拖着一个男人一同走了过来。男子看着约莫三十多岁,此时正被五花大绑着,“算了,你亲自说吧。” “我叫瞳,你们中的幻术是我弄出来的。正常来说,刚刚的大雨一下,就应该都恢复了。但您或许是因为体质问题,一直没有醒。”这个怪人左手指甲镶嵌着能吸收记忆的磷叶石,每使用一次幻术就碎裂一片,腰间悬挂的六棱铜笼里关着磷火虫群,每只虫腹刻有不同噩梦场景。 “刚才那些...为什么会是假的...”阿德一阵苦笑,随后赶紧摸了摸脸,立刻意识到了疼痛。瞅了瞅阿柯,也不好说些什么。这孩子从小下手不知道轻重,幸好刚刚手下留情了,不然自己搞不好得给巴掌扇死。 “大哥,都怪我!因为,所有人都醒了,只有你一直昏迷,他告诉我扇你一巴掌试试。我还以为你功夫那么好,应该皮糙肉厚,没想到被我轻轻一下就打红了。” “无妨。你没事吧?小米呢?” “大哥放心,我们根本没中招。” “怎么?难道还能是因为麦希莱的体质问题?”阿德算是最了解麦希莱的人了,除了拉比,其他任何麦希莱和正常人都没太多体质上的差异。 “不。”瞳解释道:“他们没中幻术只能说明他们没有欲望。我这种幻术,对没有欲望的人是无效的。执念越深,陷得也就越深。会在幻境中见到最想见到的人,当然也有可能会是最不想见到的人。” 说到这,阿德和二皇子心有灵犀地对视了一下,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留恋与不舍。 “殿下,请赐我一死。”瞳说道道。这位术士似是藏了许多不能说的秘密。 “不想活了?” 先前,众人苏醒后,很快恢复行动,以极快的速度继续作战,将庄园内除了佣人外的所有门阀子弟以及护卫全部物理消灭,只留下了瞳。 而这位瞳并非是这家的人,甚至,连家里的佣人们也纷纷表示从来没见过这人。问他话,他也是缄口不言。后来,二皇子在搜家时意外地从院子角落的土里发现了一本家主夫人的日记,才知晓其中的缘为。关于瞳的具体身世,二皇子并未多说,似乎被他的事情所打动,最终也没有杀他,只是把他交给了埃雷,随后叹息道:“这种幻术还是不要再使用了吧。如果真的可以让人人都相信或者不相信一件事,那么即使是虚无不存在的,也会变成事实。” 于此同时,以首府里颂为代表的全省所有中大型城市,各个门阀家族几乎都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唯有瓦拉市逃过一劫,其中的原因自然是因为那是现任总督特里的老窝。 说起这位总督的手段,别说卡蒂尔特,就连爱梅德也自愧不如。 普利耶行省当年也是个富裕过的地方,但作为格拉芙侯国的邻居,也只能算它倒霉。这里各个城市地区都以门阀家族政治为主,每个地方都是地头蛇说了算。经过前几任领导班子及其家族的霍霍,以及侯国的“大力协助”,整个行省已经成了犯罪之省,监狱与其说是关押犯人的场所,不如说是罪犯的基地,众多犯罪活动中,索帕生意是最火爆的。 瓦拉城的地下甬道网络比地上建筑还要庞大,岩壁上留着二十年前黑帮时代的火把熏痕,那些螺旋状上升的煤灰纹被称作罪恶年轮。新任总督府改建自古代运盐隧道的中枢站,通风井里始终回荡着铁链拖曳的声响,据说是当年累毙的骡队魂魄仍在运送花岗岩制的法律条文。 特里总督的老家就在瓦拉,曾经是全省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但自从他接替父亲的工作以后,一举让瓦拉成了整个东部地区最安全的城市。他的措施很简单,就是杀。他设计的流动法庭的篷车由十二头白化岩羊牵引,车辙间洒满被判刑者的臼齿,官邸门廊悬挂着藤编的罪纹帘,每根藤条代表一个被剿灭的帮派头目,敢死队的弯刀柄内封存着毒箭蛙的干燥皮肤,握持时会渗出致幻黏液。 他花重金组建了敢死队,每天亲自带着巡街,但凡看到有犯罪行为的,就地处决。在瓦拉只有有罪和无罪两种判决,无罪释放,有罪直接处决。而处决方式,能落到个斩首示众都得烧高香了,凌迟处死、五马分尸甚至直接丢进河里喂鳄鱼、活埋的也不是少数。 特里当上总督后,直接向全省颁布法令,所有人可以随时无责任的击杀贩卖或者吸食索帕的人。这一举动,推动了全省两个产业的发展,一个是赏金猎人,因为击杀罪犯是有赏金的,另一个就是殡葬业。颁布政令没多久,便出现了大量主动投案自首的人,整座行省的监狱基本都被塞满了。 对于格拉芙侯国,特里的态度也十分恶劣。他多次当众辱骂断侯是畜生,狗娘养的。 当然了,即使是如此多的罪犯被处决也没法从根源解决问题。因为这些都是些小偷小贩,真正的幕后黑手是各个城市地区的门阀家族。他自己上位后为了保证生命安全,没有按照惯例搬去首府里颂,而是待在自己的老家瓦拉。 此次帝国到来,他当然知道对方的图谋,但省内情况不容乐观,双方合作反而是种双赢的手段。而具体措施,同以往一样,就是杀人,将所有门阀(自己除外)尽数消灭。 当最后一个家族纹章沉入熔炉时,沸腾的铜汁竟凝结成婴孩的拳头形状,这些流淌了三百年的血脉,到消亡时刻才露出最原始的样貌。 爱梅德一直随着特里一同行军,也不得不佩服这老家伙的狠厉。 “总督大人,如果有机会,希望我们还能一起作战。” “元帅,我老了,只想守着自己的家。如果只是去杀断侯的人,这把老骨头应该还是能奉陪的,我们恨透了这混蛋。但去打教皇,对不起,我是有心无力了。这里的人,你们需要的话就自己去调动,凭你的本事,我全力支持。其他的,我恐怕爱莫能助。毕竟,迦撒特离我们还是远了些。” 几个月下来,除去一些主动投降的门阀残余势力,整个行省内,明面上再没有较大的势力了。而投降的残余人员也被打散丢到了其他各个城市之中,并且,在之后的时间里来回调动,频繁地召回、调走,如此循环之下,再难形成规模。 第二十一章银楔 夜风掠过断箭丛生的山坡,金属锈味混着新翻泥土的气息,与二十年前那个雨夜的气味重叠。 当约提从最后一名阵亡士兵行囊翻出酒壶时,沾满血污的指节突然停顿,包裹里竟有封写给收尸人的信,另外,还附带一壶好酒。 拆开信封,上面只是短短地写着一行字:“陌生人,谢谢你替我收尸,请你喝酒。” 一阵唏嘘,他最终在收拾完之后,靠在一棵树边,静静地喝完了那壶酒。 一个钟头前,这一小波人偶遇敌军,被逼到这座小山头上。由于事出突然,措手不及之下伤亡惨重,只剩下几百来号人。他初来乍到,人身地不熟,不免充满担忧,但瞅见不远处那几位大人物淡定的样子,也仿佛胜券在握了。 事实上,约提已经多年未上过战场,前些日子,公国开始进行征兵,他作为退伍多年的老兵也想乘着如今大好局面再去闯上一闯。 哪想到,刚回归没两天便被派到了东征的最前线支援。原本的约提虽然隶属于公国直接管辖,但名义上仍然是帝国军,军备与京畿的士兵并无差别。但如今,召回后,他却成了公爵的私军,战甲换成了血红色。其实,大部分公国的军人对于隶属于谁不会多少意见,论到底都是一家子人,唯一区别就是薪资待遇略有差异。同军衔职位的情况下,防守公国北大门与特库萨克直接作战的士兵待遇最高,其次便是公爵的私军。说起来,人家还是照顾他这位老兵才给他这个美差呢,但,多年未上阵,没想到这第一战就有壮烈的可能了。 一时间,他想起了那年自己最后参加执行的一次军事行动,也是他自己最风光的时刻。想到这,他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要让自己来这了。是啊,马尔斯在帝国最西北方,而格拉芙侯国则在帝国最东南方,二者很少产生交集。而他自己不仅当年来过东南,还和侯国的士兵短暂地交过手。 说起那件事,就不得不再说起另一位老朋友——索彪。不过当年发生的那起轰动帝国的人质劫持事件可不是他老人家策划的,人家仅仅是帮凶罢了。 主谋是格拉芙侯国的一个不知名的雇佣兵团体,直到事情结束,断侯仍然坚持声称,那些人与他绝无关联,并且给予了马尔斯大量的赔款。而老索彪因为彻底得罪了马尔斯,公国当即宣布与谷错脱断交。 简单来说,有一支来自格拉芙的雇佣兵团体在魏肖侯国境内劫持一群商队,将他们一路押到了谷错脱的首府珀莱郊外的军事基地,老索彪并非主谋,仅仅是给予他们帮助。商队中除了马尔斯,还有立德、越蓬、赫尔垣、维泽的商人。意外的是,雇佣兵很快便将除了马尔斯以外的其他商人全部放走,仅仅只拿走了他们所有的财物罢了,和索彪三七分账。 由于路途遥远,也可能因为派去的使者一路磨蹭,直到一个月后,马尔斯才正面收到了人质被劫持的消息。对方要求马尔斯给予巨额赔偿,否则全部撕票,并且仅仅给了马尔斯两个月时间考虑。要知道,这送信的家伙已经磨磨蹭蹭地花了快一个月才到马尔斯,按照他的速度,回去也得一个月,所以这两个月考虑时间约等于两个钟头。 当年,阿离尚且还在马尔斯,距离他去迦撒特还有些时日。 “只有你们三个来送信?” “是的。” 问完后,修沃便立刻将三人全部斩首示众。其实,马尔斯大约一个星期之前便从立德以及越蓬那里确定了这一起严重恶性绑票事件,在一天前,他们已经派出特种部队秘密出发,当年十八九岁的约提便在其中。 从陆路按部就班地走,大约得有上千里的距离,虽然说这三个饭桶使者确实是一路游山玩水,但即使正常情况下,也得十天左右。约提这支特种部队,仅仅只用了五天,便一路奔袭到了珀莱,并且成功解救出人质。 他们得到情报之后,花了一天时间进行紧急训练,同时向他省被释放的商队搜集到了大致的情报,再对于谷错脱进行了全面的情报分析。阿离立刻调动全国一切资源,并且秘密火速联络可能会经过的各个行省。马尔斯的情报网络在帝国属于断档领先的水平,军用的海东青、信鸽等遍布各个地区,连皇室也十分依赖于此。所以,单从时间上来看,此次马尔斯的反应已经十分慢了。并非是他们没有收到消息,大约案发后的三天,他们就知道了有这件事,但由于描述得十分含糊,阿离等政府官方仅仅认为是一起民事纠纷,让他们自行解决即可,但随着周边各行省释放归来人质提供的信息越来越全面,政府终于开始重视起来。 这三个使者早在几天前便暴露了行踪,也就是那一刻,阿离开始着手计划救援行动。 立德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集了最快的船免费提供给马尔斯特种作战小队使用。二百来号人带着军备马匹迅速穿过奥乌托湖,直接从维泽行省登陆,一路马不停蹄地狂奔。在维泽最边界的地方,总督将最好的战马给他们换下,部队做了短暂的休息后全副武装向东南方奔袭而去。说句题外话,总督换给他们的马全都是黑马。老索帕人品不行,但排场不小,每次出门都带着一匹全副武装的骑兵,骑的还都是黑马,并且要披着黑色的大斗篷。马尔斯北边就是大草原,黑马自然也是有的,但事出紧急,来不及全部换成黑马。联系了维泽总督后,对方确实尽力了,但奈何偌大一个行省,愣是找不出一匹黑马,个个都是白马,无奈之下,总督只得让人给马涂上黑色的漆。 要说这二百人的部队之所以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到达,和他们选择的线路是脱不开关系的。离开维泽,他们竟然直接从魏肖侯国借道。那几年的魏肖侯国比如今可强大太多,一般外省的商队经过都得交不少过路费,而且很有可能会遇到当地的武装团体军事集团,大部分人实在没钱都只得乖乖地选择绕路。 约提等人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到达,只得从魏肖侯国借道,并且事先完全没有通知炎侯,从入境一直到离开,侯国官方竟然压根不知道还有这一伙人经过了自己的地盘。 在第五日,部队到达了珀莱附近。 山谷两侧的岩壁布满龙鳞状铁矿石,暴雨时会自发形成电磁场干扰罗盘。特种部队的鳞甲与岩壁摩擦迸发蓝火,斥候用涂磷箭矢在石壁上烧出临时路标,惊起了岩缝中栖息的夜光蝙蝠群。 约提不敢有片刻松懈,一时死死地攥紧连发弩的机括,潮湿的皮革触感让他想起训练时教官的怒吼:“第二队记住!你们的箭矢不是用来杀人,是用来烧穿黑夜的!” 二百人按照具体的行动分为了四队,第一队负责救援人质,这自然是最重要的一队,为了保证不打草惊蛇,他们全员装备了静音连发弩箭。约提被分到第二队,负责烧毁敌方的马厩等会阻碍撤退的军备设施。第三队负责应对营地中的谷错脱士兵,人员也以弓弩兵为主。至于第四队,他们的装备最好,负责断后,并且对付敌方援兵,除去重骑兵的装备外,还为他们配备了火枪,火枪在整个帝国当时也仅仅只有马尔斯可以生产,并且也只有公爵的私军允许使用。 当晚,天空正好下起了雨,冰雨渗进锁子甲的环扣,在钢铁缝隙间凝成血红色的冰渣,每一步都像是踩着碎玻璃行走。可见度变得很低,而且恰好有当地的一帮盐商路过,二百来号人放慢速度悄咪咪地跟在盐商身后,甚至将军用器具放进了盐商驼队货箱夹层里藏着,完全没有被人发现。待快到军营时,四个小队开始分开队列。 第一小队放慢速度,摆开阵势,不急不慌地朝着军营大门行去。珀莱的士兵并非没有发现他们,而是老远就看到了,但看见那阵势,以为是老索彪的人,所以完全不敢上前询问,直到行到自己面前时才不得已跑过去询问,但立刻便全部被弩箭射成了筛子。 由于先前便已经摸清了军营的地形,第一小队以极快的速度赶到了人质关押的场所。在此期间,军营内的敌军迅速做出了回应,开始攻击,但在第三小队的配合之下,仅仅只有本次行动的负责人小队长中了两箭,其他无任何人受伤。 关押人质的石堡外墙涂满遇热会挥发的致幻树脂,白天时会渗出猩红泪痕。人质营中的格拉芙雇佣兵听到了外面的异响,赶忙拿起武器朝着营外走去,并且命令珀莱本地的士兵立刻处决人质,只不过,他们完全没有照办,因为压根没胆子。 很快第一小队便赶到了人质营,他们用马尔斯本地的方言对着人质大声呼喊。珀莱本地的士兵完全听不懂这些人在说什么,还没回过神来便被全部消灭。短短几分钟,人质已经全部救出。 此时,军营的几个方向已经燃起熊熊大火,正是约提所在的第二小队所为。而远方原本确实还有小股援军赶来救援,但在第四小队超强的战斗力以及装备的碾压之下,很快被消灭,剩下几个没死的也慌忙跑路。 第二天刚刚破晓,特种部队一众人马带着被救回的人质已经来到了魏肖侯国的境内。清点人数后发现,除了小队长阵亡,部队全员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上百名人质也仅仅因为误伤死了三个。 一行人马不停蹄,以最快的速度朝着维泽撤离,但是,就在半路上却出现一股约莫上千人的侯国军队。年轻的约提当年见这阵仗心里不免凉了半截,可当他看见对方人群后方的另一波人时,又放下了悬着的心。 四五百身披血红色战甲骑着白马的骑兵,为首的,是一位相貌英武的黑发青年军官,而他身旁的那位更是全副武装,左侧佩戴着一柄纯白色细剑,右手握着一把挂着半截锁链的纯黑色无鞘长刀,背上还背着一副银色长弓,而最醒目的还得属他的一双紫色双瞳以及飘逸的鲜红长发。 看见公爵竟然亲自前来接应,一行人激动不已,原本的疲惫一扫而空。而一旁魏肖的几名军官也有些战战兢兢,虽然此时的阿离才十几二十岁,但真正亲身面对威名赫赫的马尔斯大公,他们竟连正眼都不敢看。 炎侯得知了马尔斯大公亲临的消息,立刻赶来接见,并且对格拉芙的雇佣兵以及老索彪进行了强烈谴责。阿离没有做过多的停留,带着人质很快便返回了公国。事后,格拉芙侯国也表示一定会严查此事,虽然之前自己完全不知情,但不论如何,是自己辖区的人犯的事,所以给予了大量的赔款。自此之后,炎侯便加大了维泽边境地区的防御设施的修建。想想都有些后怕,几百人竟然能在短短几天时间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自己的地盘经过。原本以为马尔斯与自己尚且有些距离,看来对手远比自己强大。吸取了这次的教训,再也不能大意。更何况,马尔斯的战斗力着实不容小觑。可惜的是,由于经费的缺乏以及内部的不安定,这道防线构筑工程很快便搁浅了,石料、木头等建筑器材被外省来的难民尽数收入囊中。 约提一行人回国之后受到了全国人的欢迎,古往今来的所有救援行动中,恐怕也没有比这次更出彩的了。之后他被调到公爵府任职,而没用多久的时间,公爵便因为一件大事进了京,再之后就离开了卡洛,再也没有回过公爵府。而他在几年之后选择了退役,只不过他仍然凭借着过去的功劳以及职位享有不低的待遇。几年前,听闻阿柯的回归,便有了重新回归的打算。 回过神来,天色已晚。身旁的战友纷纷起身,约提也跟着站了起来。算起来,约提虽然资历极老,但反倒是一行人中实战经验最少的。二皇子已经准备好了突围行动,恰好此时也下起了细雨,配合夜色正是突破的好时机。 剩下的人员中,最重要的当属二皇子以及阿柯、小米。二皇子的战力主要是他的特种隐秘部队——真北卫,由埃雷亲自统领,大约四百人。阿柯一方仅仅只有一百人左右,由阿德负责,约提的资历最老,但其余人员也不是吃素的,都是常年征战草原的老兵。约提说到底没正经干过仗,更是对阿德以及埃雷的战斗力有着明显的低估。 从表面上看,己方人数处于绝对劣势,但如果仅仅是突围,只要能把握好时机,找准敌方最薄弱的口子,以猛烈的攻势突出,还是有极大的概率逃脱的。而二皇子选择上山也是有所考虑,这座小山坡四周没有险要的出入口,任何方向都有着突围的可能,而敌人自然而然地选择了全方位包围,兵力也就被分散了。按道理来说,己方最好的选择是等待援军,但敌人并非弱智,短暂地休整仅仅是为了更好的进攻,绝对不会再给自己更多时间等待了。 “兄弟们,成败在此一举。有进无退,有死无生,跟着我冲!” 喊口号的居然是二皇子本人,一改先前的儒雅姿态,此刻倒是圆睁怒目,一幅向死而生的架势,浅浅的微笑难以掩饰他的杀意。阿德一阵惊愕,他终于再一次看到了这种神情,露出诡异的笑容。 “殿下,我来给你打头阵,跟紧我。” “好。这个你先拿去用。”说着,二皇子取下背着的银弓,丢给阿德。 “埃雷,我一会不一定顾得上保护殿下,你要护好了。” “男爵放心,我誓死保全主上安危。” “阿柯,保护好小米。” “啊?我?哦,好。” 说完,阿德头也不回地带着约提等百人来到了队列的头部。对于阿柯,除了刚上岸的那几天,他便从来都没有过任何担心,并且之前的担心也仅仅体现在人文风俗方面。几年下来,阿柯早就不是当年一无所知的小孩子了。 约提看着最前方背着弓,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握着钢刀的长发青年,竟隐隐看出了些当年阿离的身影。要说样貌,自然是阿柯更像,如今的阿柯比当年的阿离稍微小一点,但整体上已经差不多了,尤其是那头飘逸的红色长发。但论起气质风骨,竟然是这名叫做赛格罗的青年人更神似,也不知此人究竟是何底细。 顾不上这么多了,因为冲锋已经开始。 约提多年来近乎被遗忘的血脉重新涌动,手起刀落之下已经连斩数人。可在见识到了阿德的手段后,不仅感到无地自容,更是有种惊为天人的窒息感。 好家伙,这货根本不是人,而是地狱来的修罗。自己连他挥刀的动作都看不清,只能看到敌人成批成批地倒下,自己杀一个人的功夫,阿德便已经干掉了上百人,更恐怖的是,他不仅轻松地挥刀斩杀身边的敌人,还能抽出空隙开弓搭箭,顺带又击杀了好几个远处的敌人,手法诡异至极。他的刀刃在月光下分裂出十七道重影,道道寒光都精准刺入盔甲缝隙,宛如蜘蛛用沾血的蛛丝演奏西塔琴。每当阿德鼻腔涌入血腥气,刀光便暴涨三尺,在吐息瞬间,总有流矢被他用牙齿衔住,反手射回敌阵。 说起来,约提能杀敌,完全是占了阿德的便宜,前方的敌人在阿德的冲锋之下立刻阵型散乱,临到约提面前时已经呈坐以待毙之姿,所以他基本全靠捡漏。 越往前冲杀,敌人密度越低,小队的突击过于猛烈,敌人也渐渐不敢正面硬刚,只好留出巨大的豁口供阿德冲锋。候守在山坡四周的敌军在得到战报后,开始渐渐朝着一行人突围的方向聚拢,奈何阿德等人数量少,速度奇快,所以包围圈很难形成。最重要的一点,大多数士兵不敢真的下死手。要知道,这一行人可是有着帝国摄政王和马尔斯大公,真把这两位弄死或者残了,别说立功,全家都得死,侯爷下的命令一直都是“请”他们去府上一叙。 对于阿德,一众人并没有手下留情,只不过,也不重要了,毕竟战斗力相差太多,拼上老命都不可能有招架之力。 当冲锋进入后半段,阿德渐渐放慢了速度,不是自己累了,而是突得太猛,隐隐有脱节的趋势。约提也终于有了稍微喘口气的机会,已经累得半死了。回头望去,却瞧见更加意想不到的场景。阿柯没有让人失望,啥也没干。他那匹马载着小米,两人只顾着驾马狂奔,真是啥也没干,恐怕也就这两人在此次突围里的战绩是0-0-0,不过,这样就够了,不出事就行。对于阿柯,约提十分在意,就单说公爵儿子的份上,便足以让自己为对方卖命了。 埃雷的武器十分另类,数十把形状各异的短刀短剑,在他的手里如同起舞一般,操持手法同样诡异,总之,他貌似稀里糊涂地便杀了大片敌人。 最意外的还得是二皇子,约提原本只当这位儒生气质的摄政王仅仅是为了冒充军人才给自己裹上了厚厚的铠甲,毕竟没有士兵会在双臂上套上那么老长的手套。可事实上,眼前的二皇子抡起长枪就是一阵厮杀,大开大合毫无拖泥带水,横扫千军之势杀气十足,大杀四方片甲不留。他的战意倒像是霜牙狼图腾,在铠甲表面时隐时现。枪锋过处竟凝出霜痕,仿佛把北境暴风雪压缩在七尺寒铁之中。与身旁的埃雷比起来,他更像是一员武将,恐怕武力值也不在对方之下吧。这时他才想起,这位埃雷将军似乎是一名刺客,一直以来负责的都是二皇子的安保工作,如此一来,他那副诡异的手法也就解释得通了。 约提的刀刃卡在第六具尸体肋骨间时,他终于看清了战场真相。埃雷的短剑在刀光下织成蛛网,每道银丝都精准切断肌腱;二皇子的枪尖挑着数颗仍在跳动的心脏,像串诡异的血色风铃;而阿德的马蹄竟能踏出某种古老战歌的节拍,每一步都让敌阵产生肉眼可见的震颤波纹。他忽然想起新兵营沙盘上的磁铁,自己就是那颗总被推到阵前的铁屑,看似冲锋在前,实则是被真正的力量牵引着前行。 原来,在场的所有人里,除了两个未成年人,就属自己战斗力最差,不仅实战经验少得可怜,年纪更是一把,如今能杀出重围,真是占了他们的光。 众人已经突出了重围,但让人没想到的是,敌军竟然在此刻选择了放箭,好在,没放两轮便立刻停止了射击,转而继续全军追击。虽然仅仅只有两轮箭雨,但打击仍然巨大。阿德和约提等前排骑兵受伤较少,但后方可就不同了,死伤过半。阿柯小米很幸运地完美避开所有攻击,至少约提只觉得他俩纯属命大,毕竟这两人位置已经算是靠后了,何况还是共乘一匹马。 还有一点,让他意外,这位岛上来的小姑娘,心态还真不是一般的好,自是至终一脸镇定,完全像个没事人一样,战斗力最强的阿德都是一脸严肃,可唯独她十分淡定,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 来不及让他感慨小米,因为二皇子不幸中箭了。他的手臂结结实实地中了一箭,神情痛苦。能看的出二皇子已经在极力忍耐,但那副狰狞的面容似乎并非是单纯的箭伤所致。二皇子没有把箭拔出,仅仅将其折断。而后的第二轮射击,埃雷拼命地抵挡,但最后仍然有一支朝着二皇子飞去。埃雷顾不得许多,立刻调整身位,用肉身上前挡箭。好在箭没有射中要害,仅仅是射到了肩膀。与二皇子不同,埃雷一把将箭拔出,可以想象其中的痛感,但他的脸上没有流露出任何痛苦的神情,不禁再次让约提佩服不已。 “主上!” “不用管我,死不了,继续,不能停。” 阿德显然是瞅见了后方的事故,张望了下四周,像是随意投币而得出的结果,对着约提说道:“大叔,麻烦您来带队,我去最后面断后。” 阿德先是来到了二皇子身边,询问伤势确认没有大碍之后,缓缓放慢速度来到了队伍最后方,随后反手就是几箭。这百步穿杨的几箭连二皇子也自叹不如,每一箭直直扎进了敌军的眉心。 不过,自始至终,阿德并没有过问过阿柯小米的安危,似是完全不担心,不觉得二人会有任何意外。 终于,在奔逃了十几里之后,终于与敌军拉开了较大的距离。但是,眼前不远处竟又出现了另一大波人马。约提先是心头一紧,当仔细看清了对方的银色战甲后,可算是松了口气,原来是兰齐的戍边军,是来救援己方的。 很快,两军汇合。对方为首的是一老一少两名军官,中年人是兰齐行省的总督诺吉,青年军官则叫洛捷,年纪轻轻便已经是帝国中将,这点看来,倒是和卡蒂尔特十分相像。 二人看到二皇子立刻下马,慌忙拜道:“属下救驾来迟,请殿下责罚!” “无妨。后面还有大批敌军,赶紧准备应敌。我...我受了点伤,先去后面休整一下。”二皇子瞬间苍老如褪色的战旗,连嗓音都带着生锈铠甲摩擦的嘶哑,失去了先前的中气,十分虚弱。 “殿下,我帮你看下伤口吧,在岛上,拉比教过我一些。”阿德说道。 “不!”二皇子突然激动起来,随后也觉得有些失态,解释道:“不用了,你留下来帮洛捷。埃雷陪着我就行了,我伤得并不严重,也没怎么失血,不用担心。” “好吧...”说着,阿德想到了些什么,摸了摸衣服,果然,掏出一片陈年老树叶,顺势丢给了埃雷,“埃雷,接着。这是在岛上临走时拉比给我的,把它敷在伤口上有奇效,不仅能止血止痛,还能超速愈合。”阿德此时仅仅只是出于好心,随手将这唯一一片树叶丢了过去,毕竟在他看来,自己是无论如何也用不到的。但是,他恐怕怎么也想不到,将来的某一天,他会为今日的举动后悔不已。 “好,多谢。”埃雷接住的树叶突然浮现血色纹路,像毛细血管般在叶脉间游走。 随着二皇子的暂时退场,阿德立刻重新整顿了人马。事实上,也没啥好整顿的,剩下的人已经不到开始时的五分之一了,只是人员构成比例倒是没多大区别。经此一役,两方人马都没有任何敢浑水摸鱼之人,也再没有任何的不信任了。 经过简单的介绍之后,诺吉和洛捷十分自然地对着阿柯行了一礼,随后立刻做好准备,开始反攻。 先前一行人遭遇袭击的地点位于本伊,现在已经快逃到了业津城外。这里是格拉芙东部重地,经济战略价值十分重要。 兰齐行省是帝国最东部的一个省,与马尔斯一样,这里也面临着草原人的威胁。帝国的北方是一条绵延千里的高大狭长山脉——敖兰山脉,这条天然屏障阻绝了草原人特库萨克。敖兰山脉最西边是马尔斯,而东边则到了兰齐,所以这两难兄难弟不得不担负起守护帝国大门的光荣任务。 与马尔斯不同的的是,兰齐的自然条件差到了极致,人家马尔斯是要啥有啥,而这里除了矿和草之外,几乎是要啥没啥。所以,尽管面积比马尔斯都大,但人口连人家的百分之一都没得。人员构成也基本都是士兵或者是从事戍边工事之工人,士兵们半兵半农,好就好在本地战马和草地丰富,勉强可以自给自足,但在经济上仍然十分依赖帝国官方。 相比之下,兰齐西南方向上的格拉芙侯国就好很多了,自然条件要好上很多。从地图上来看,格拉芙南边就是大海,可却是实打实的内陆地区。因为在侯国南方、东南方是一条又细又窄的山脉——卡萨山脉,别看它窄,在地图上就占一点点位置,但却是整片大陆海拔最高的山脉。传说山顶神殿供奉着名为空间之楔的宝物,但从没有人见到过。只要能登顶,便能看到一副神奇的景象,山的南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甚至可以隐约看见奈尔弗,只不过,从来没有人能爬到那去。而格拉芙侯国如果想要出海,便只能从隔壁的谷错脱行省借道,但随着谷错脱被帝国接管,这也基本成了幻想。 侯国的西北方是连绵的莫亚欧山,众多包夹之下,侯国倒是有点像个盆地。这么看,这个位于帝国最东南方的侯国无疑是最适合割据当土皇帝的地区了。老一辈们都说,环绕盆地的山脉实为上古巨龙遗骨石化形成,嶙峋山体布满龙鳞状凸起,每隔百年便会渗出腐蚀性骨髓。 业津位于侯国的东北方,东北部的高原也是侯国最适合发展畜牧业、水草最丰饶的地区了。其他地区虽然是平原,但水网相对贫乏,远不如业津那一片。 就在前不久,随着帝国官方大军压境,兰齐乘势一举拿下了业津等地区。 回到战场,双方人马很快相遇,战事一触即发。从人数上来看,双方此刻几乎持平,各有五万左右,最大的区别在于兵种,兰齐一方全是骑兵。毕竟要对抗草原人,所以兰齐是全国唯一能在骑兵数量上可以和马尔斯一较高低的地区。 侯国这五万人也不是第一次和洛捷开战了,只不过瞧见了对方为首的黑发紫瞳青年还是不免一阵发怵。这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魔头实在是太吓人,一路上砍死顺带射死的大约都有几千人了,而且都是一击毙命。更恐怖的是,这魔头似乎耐力槽和回避属性全部点满,不仅一点都不会累,而且连根头发都没掉。恐怕只要给他足够多的时间,就算让他一个人对付己方所有人,也能给全部歼灭。 果然,这一开打,洛捷就一脸的疑惑。怎么,对面这些骑兵竟都不敢主动进攻?直到瞧见阿德的手段,他也算是明白了。这人着实太变态了,换做以前,他永远不会觉得一个人对战局会起到过多的重要作用,但如今,恐怕得改变下观念,一个人能否起到作用,还是得看他的能量层次,拥有真正万人敌的本事,任谁都不会小觑。 有了阿德的疯狂进攻,洛捷等人顿时信心大增。不过,很快,另一份惊喜就来了。双方打得正激烈时,西北方向又是一股大军压境。兰瑟率领一众骑兵赶来救援,其后蕾塔迪也率众来帮场子。 这下子双方兵力立刻变成了二比一,侯国军只好鸣金收兵。但一路的奔袭已经耗费了大量的体力,阵型开始变得散乱,大批大批的人马出现脱节、踩踏等事故。 此一战,侯国输得那叫一个惨。原本五万多人包围敌方五百多人,不仅没能全数歼灭,反而让对方关键人物全部逃脱。之后的会战,更是输得干干净净。阵亡人数大约三万多,还有一万多被俘虏,仅仅剩下几千人狼狈逃窜。 战后,包括约提在内幸存下来的五十多人都被给予了极大的赏赐,升官加爵,还得到了大量的奖金。约提高兴之余反而有些惭愧,自己虽然没有摸鱼,但真的没出啥大力,全靠着阿德自己才能沾上点光。奖赏什么的,他并不怎么在意。他提出请求,今后希望可以带着他一起去罗赛那庭,这一要求也立刻得到了满足。 约提从来没和别人说过,其实,他的母亲并非卡洛帝国之人,而是来自罗赛那庭的外城。后来,父亲随着阿离一起前往罗赛那庭,没多久竟然因病客死他乡,被葬在了那里。而他母亲已于多年前去世,母亲临死前反复念叨着一件事:“唉,如果能像以前一样该多好。我们本就是一个国家的人,现在,却连叶落归根都难。”所以,他希望可以将母亲的骨灰带去圣城,和父亲一起葬在一起,同样,帝国还有千千万万有着一样想法的人。 但是,对于战争,约提依然十分反感。这次战役是他经历的第一次正规作战,他并没有年轻新兵的不适感,但依然感叹于战争的残酷。那些鲜活的生命,转瞬间化为泡影。在马尔斯境内,但凡死去一个人,大家都会有所感慨,或是怀念,或是不舍,但到了战场,人只不过是工具罢了。一个人死了,他作为人而存在过的事实便会得以证明,可如果一万人死了,他们将仅仅作为数字被记录在历史书上。或许有一天,战争终将结束,只不过,那是明天的事,而今天,永远结束不了。 ...... “当年随我一起来的兄弟们,如今就剩我一个人了。”黯然的眼神伴随着酒精下肚,愈加浓烈,修沃再次一饮而尽。 “叔叔...”阿萝看着眼前的中年人,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虽然深处嘈杂的酒馆之中,但二人却释放出一种另类不合群的寂静之感,“我不知该如何安慰你,陪你喝一杯吧。” “让小姐担心了。”修沃立刻收起沮丧的神情。想到如今的局势,再次严肃起来,“小姐,恐怕,我们得提前做打算了。帝国已经整合完毕,用不了多久便会展开行动。” “知道,老头子和我说过。” “连断侯都招架不住啊...他手下的几十万人可不是白给的。” “那是必然的。自从他打算东征开始,便势如破竹...环境决定一切,并非个人能力能改变的。”说着,阿萝竟突然哈哈笑了起来,“哈哈,还真想看看老头子给我求饶的表情呢。” “我想,教皇陛下不会求饶的。” “倒是希望他能放下。”笑完后,阿萝又变成了那副柔和的神情,“他,毕竟暗中照顾了我二十年,还是想看见他能安度晚年。何况,大哥应该也如此想吧...叔叔,到时候能麻烦你稍微帮帮忙吗?” “...小姐,我会尽力。” “多谢了。” ...... 晨雾中,商队在镶嵌齿轮的青铜大门前卸货,佣兵竟然用特库萨克语争吵着佣金,修道院钟声与盐队的驼铃在哥特式飞扶壁间碰撞。七座尖顶镶嵌着十三邦属的特色琉璃,谒见厅的地面是用战败贵族的铠甲熔铸成的星芒纹,每块地砖都刻着被征服年代。 近日,峡谷每到子夜便发出哀歌般的啸鸣,城市四周的翡翠沼泽会在黄昏释放毒瘴,形成天然囚笼。 没有想象中的据理力争,甚至,断侯一句话都没有说。 兵临城下,双方在波金城外开始最后的决战。战前二皇子本准备上前与断侯交涉一番,哪想到对方阴沉着脸,一句话不说,完全不予理睬。在此之前,除了大皇子的人以外,还没有任何一方势力敢直接对二皇子本人发动攻击。而本伊的围困,要不是埃雷舍身护卫,二皇子真得把粮本交了。 可能,原本断侯并没有要杀人的意图,仅仅只是希望活捉对方以增加谈判的筹码,毕竟从这些年的行为来看,断侯要的,仅仅只是自己能继续偏安一隅。由于那次惊天豪赌以失败告终,双方只能撕破脸了。 大势已去,但断侯仍然能召集起近二十万精兵,这些可不是草台班子,而是实打实的正规军。反观二皇子一方,由爱梅德担任总指挥,兰瑟、卡蒂尔特等将领总共率领帝国十万大军,兰齐行省由诺吉派遣洛捷率领七万骑兵助阵,蕾塔迪亲自率领一万公爵私军,圣勃斯骑士团大教长锐琪、欧托骑士团分团长小方各率领五千圣骑兵,外加从越蓬、普利阙、连得、纳斯里、拉库、瓦尔里、哈迪、希查诺、谷错脱、魏肖、考莫比、层卡、索卡拉、普利耶等地区调来的正规军总计二十万。光从数量上看,便已经完胜对方,士气上也占尽优势,并且这次来的也实打实的都是军人,尽管大多实战经验并不丰富,但也不是以往的乌合之众了。 断·格拉芙想当年也是赫赫有名的枭雄,单轮统兵作战水平,绝对不弱于阿离或者大皇子,且每次都敢带头冲锋,在军队中十分有威望。 勇猛不代表脑子不好,阿德的战斗力他最近听了太多,这次很老实地选择了先坐镇后方静观其变。 事实证明,阿德与传闻中的多少还有事有些出入的,因为眼前带头冲锋的青年显然比传闻中还要强上许多。一个人完全冲脱节了,后面的骑兵被他甩开了足足百米,根本跟不上他,可就这样,也没人能拦得住他。想来,那日本伊突围战,他多半是为了照顾后方二皇子等人方才收敛了攻势,如今没了顾虑,自然敢全力以赴。这尊杀神哪是自己有能力抵挡的。按照断侯的估计,即使阿离复活,也不可能招架得住这种打法,不,二十个阿离也不可能是这畜生玩意的对手。 虽然人数上处于劣势,但除了阿德那一小波人以外,其他方面的作战,断侯近乎都处于优势,面对面硬刚,人数优势难以发挥出来。但是,只要时间够久,人数劣势以及后勤补给的压力便会越发明显。 当日,双方皆是损伤数万人,没有分出最终的胜负。断侯一方的士气一降再降,兵临城下,大军压境,人家二皇子是有着几乎整个帝国的输血,人打没了也可以快速补充上,反观自己这一方,守着一座孤城,打一点少一点。 几日下来,断侯身下的士兵越来越少,不是死于战场,而是大多都乘着夜色纷纷出城投降。 最终,这天夜里,断侯带着最后一拨人开始了最后的冲锋。毕竟是在夜里,虽然有所准备,但联军的回应还是能看出一些仓促,大军花了不少时间才集结到了南门处。可是,就在击溃敌军时,众人方才发现原来这个断侯竟是假冒的,只是用来吸引联军的主力,而真正的断侯亲自带着最后两万骑兵从东门朝着西北方向疾驰逃去。 按照断侯的逃跑路线来看,他似乎准备突入兰齐,再直接逃进草原,要真是如此,还真有些棘手。 断侯的玄铁重骑碾过鸿沟时,翡翠沼泽正在上演最后的盛宴。断侯举起方天画戟劈向岩层,溅起的火星点燃了空气中弥漫的赤藻孢子,刹那间整个西北天空都被染成血色幕布。 一路上断侯都是畅通无阻,毕竟兰齐的主力,除了仍然在草原的戍边军,其他都跑去了波金和业津。可万万没想到,就在离草原仅仅不到一百里时,一路骑兵竟从大军侧翼狠狠穿插而入。 敌方来者大约有八九千人,虽然自己一路上有所损失,但也还剩下个两万多人,人数上仍然有着优势。这八九千骑兵装备十分精良,并且从架势上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绝对是常年杀伐征战的老兵,估计连兰齐的那些家伙都不一定是他们的对手。恰好天色微微鱼肚白,断侯看清了敌方战袍的颜色,神经再次紧绷了起来。血红色的战袍,这些人竟然是马尔斯的私军,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躲在这的,怕是蹲守个把月了吧。 纵使被敌人一路追着杀,但眼见着离草原越来越近了,断侯一众人此时仍然抱着极大的希望。可惜,前方居然又冒出来一股骑兵。初看之下,对方虽然穿着马尔斯的红色战袍,但也就一千来号人。 没时间让断侯开心,那千人骑兵掏出武器,顿时让他彻底心凉了下来。好家伙,这一千骑兵竟然用的是火枪。马尔斯胆敢放这些狠角色出来,自己这回是插翅难逃了。 几个回合下来,自己身边的士兵便死伤大半。敌人似乎刻意没有对他本人下手,把他周围的人彻底杀了个干干净净。 “让我也体验一下绝望的感觉是吗?”断侯此时已经只剩下身边的最后几百亲卫,而对方打到现在仅仅伤亡不到千人。 “你们这些年轻人恐怕不知道,马尔斯前任公爵早年在我的府里生活了整整两年。小时候,我每次和他猜拳都输。唉,现在死在他的人手里,也不算怨吧。”说着,这位英俊雄伟的中年人将手中的方天画戟朝着敌军脚下掷去,“这把戟是阿离当年送给我的。太重了,不比他那把刀轻,本侯练了足足二十年才敢用于实战。劳烦你们把它带给他儿子,或者给那个叫赛格罗的也行,他俩关系应该不简单。阿离最宝贝的是他那把剑和刀,既然舍得给那小子,应该不会看走眼。多谢了。” “放心吧侯爷,我们一定带到。” 他摘下缀满翡翠的护颈扔进火堆,翡翠在烈焰中炸裂成十三道绿芒,恰似二十年前与阿离对饮时,月光穿透的十三盏琉璃杯。说罢,断侯拔出佩剑,自尽而亡。他的坐骑“夜蚀“的四蹄踏入火堆,最终到底之处形成了永恒燃烧的墨玉坑。 待到大军赶来时,只见满地的尸体,什么也没找到,除了二皇子、蕾塔迪等极少数人以外,其余人都不知道那一万骑兵的所作所为。不过,但凡见过尸体伤口的人,或多或少能猜到些什么吧。 第二十二章草袖 阿萝睡眼惺忪地醒来,一阵恍惚,不知刚刚睡了多久。犹记得开始犯困时,太阳约莫隐隐有着西沉的迹象,此刻依然没有完全落下。一场梦,原本以为过了许多年,实际上仅仅几分钟罢了。 “二姐,起来吧,小兰他们都烤好了。” 揉了揉眼,看着安静等在自己身侧的女孩,随即晃晃悠悠起身,走到湖边,抄起一捧水。洗了把脸,终于有些清醒了吧。短短几分钟的梦, 除了让自己精神不振,还感觉身体沉重得难以支撑。刚走开几步,一个踉跄,幸好一双大手轻轻将她搀扶住。 “小姐,哪里不舒服吗?”他搀扶的姿势如同托举战旗般标准,二十年的肌肉记忆总是比情感更先苏醒。 “...修沃叔叔你也来了...可能,是有些累了吧。” “自从前两日收到陛下的消息,你就心不在焉。照理来说,不应该高兴吗?公子他们用不了多久就会来接您。那时候...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修沃再次调整了腰间佩剑的位置。说起这事,也不免显出一阵迷茫。自己做了快二十年的工作,终于看到了尽头。可他却也和阿萝一样,有着难以言明的惆怅,只是,二人的原因大概各不相同吧。 “小美,你先去吃饭吧。我和叔叔有话说,一会就到。” “好,那我先走了。” 修沃将阿萝扶到一旁熟悉的石头边,二人一同坐下。 “多谢叔叔这些年的照顾。你我虽然非亲非故,但我早就将你看做一家人。” “小姐待我如同长辈,实在不敢当。您无需客气。职责所在,又受人之托,于公于私都必须照顾好你。” “不说客套话了。今后,你有什么打算?愿意去岛上吗?” “不了。恐怕我还得留在圣城。” “亲人呢?不回去看望看望吗?” “他会来找我的。都这么大的人了,不用我操心。小姐是否有所吩咐?” “说起来有点难为情。只是,如果我不在了,他们不知道还能不能在这待着。如果有叔叔在的话,我倒是不用担心。不过,又得麻烦你。” “分内之事,殿下不必放在心上,这都是卑职应该做的。” 阿萝露出轻蔑的笑容,自嘲道:“菱姐视我如亲妹妹,将他们托付于我,恐怕仅仅也是因为我的特殊身份吧。不然,我这样无用无情之人...” “小姐不要妄自菲薄。您的能力,不比任何人逊色。” “能力?唉,都是最不重要的东西了。谁还没点本事。可凭什么他们会让我担任如此紧要的位置,还不是因为身份。那么多人都在为了我而倾尽全力,我究竟何德何能?凭什么这么多人要在意我?” “小姐怎么会这么想?” “世界从来不会因为一两个所谓大人物的死活而有所改变,人们只会顺势而为,如果可以,我真希望那些羡慕嫉妒我的人可以把我顶走。我只想做个最最普通的底层平民,那时候,我该烦恼的就是如何填饱肚子,如何赚钱养家。” 在阿德的记忆中,第一次遇见那位黑裙少女是因为一次意外的同行竞争。脏兮兮的小鬼整日在外城外的贫民窟中窜来窜去,吃了上顿没下顿。原本,他从来没有为生存有过忧虑,但自从遇见了那位无情的老者,便被丢进了这片人间地狱。 趁着夜色,阿德偷偷溜进了一间打烊的破酒馆,这家店,他已经蹲点几日,摸清了内部构造才敢行动。只不过,当他兴冲冲跑到后厨时,没想到竟然会有人和他同时打起来这里的主意。要说遇见同行,并且还是和他一般五六岁大的孩子,并不奇怪。只是,眼前的黑裙小女孩却意外地有着和他一样的紫色瞳孔。 二人对视许久,都惊呆了,竟忘了自己的目的。很快,店主发现了异样,楼上的屋子响起推门的声音,灯也被点了起来。二人立刻选择战略性转进,没有任何犹豫。尽管是第一次见,却还有些默契,步调一致,撤退迅速。 足足跑了两里地,确认安全后,二人才肯停下脚步,一起躲进了一处隐蔽的桥洞之下。桥墩的青苔在月光下泛着尸斑般的幽绿,涨潮时的水痕像勒进石壁的绞索。 “你也是?” “嗯。” “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你呢?” “...” 远处醉汉的呕吐声与野狗争食声形成诡异二重奏,潮湿岩壁渗出的味道,是地下三米处腐败橡树根与妓女廉价香粉的尸骸。 “你叫什么名字?” “......” “不能说吗?” “赛格罗·尔德·——算了。叫我阿德。名字是秘密。”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是——不公平,你不说,我也不说。萝,叫我阿萝吧。”说着,阿萝主动伸出小手。 阿德低着头,略显羞涩,不置可否地握了握手。 “怎么办啊?我饿死了,没弄到东西吃。” “你...”阿德摸了摸口袋,却发现衣服口袋竟然烂了个洞,自己辛辛苦苦顺来的橘子早不知道丢到哪去了,“我也没。明天再做打算吧。” “也只能这样了,唉,真倒霉。” “你,你应该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吧?平民可穿不起这么好面料做的裙子。” “你说这个,这个是——”像是表演变脸一样,原本阿萝还下意识地准备开心地讲解,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面色铁青,变得咬牙切齿,“一个混蛋!王八蛋给我的!如果不是因为我没衣服穿,我一定把这裙子撕碎!” 见识不妙,阿德也识趣地不敢多问。 夜已深,二人没有再多说什么,很快便靠着墙睡着了。月光从铁栅栏漏进来,在他们脚边拼凑出扭曲的荆棘花纹,与圣城地砖图案完全镜像。说起来,阿萝实在有些自来熟,一系列举动毫无淑女之风,大大咧咧,一点没把阿德当外人,竟靠在他身上就睡着了。阿德则不然,自小便敏感内向,陌生女孩如此放肆地靠在自己身上,这可成何体统啊,但,他也不好意思把别人吵醒。一晚上只能红着脸,闭着眼睛假装在睡觉,生怕被女孩发现自己的异样。 天亮了,阿德终究是睡着了。二人相互依偎睡在了一块,外人看来,只会觉得二人相识已久,关系甚好。 饥饿是沿着脊椎攀爬的冰蛇,阿萝的胃袋在第三声鸡鸣前就开始了暴动,左手无意识抠挖着墙缝。晨光从桥洞铁网漏进来,在她与阿德之间织出金色栅栏。 “明天见哦~“记忆里的甜腻声线突然炸响。她触电般缩手,指甲缝里的青苔碎屑簌簌掉落,在光束中形成迷你的青铜钥匙雨:“哎呀,饿死我啦。啊啊啊啊啊!” 阿德则是被吓醒的,只不过醒来之后,却先注意到了身边站着的另外一个人。 “老默爷爷!”老默的剪影就在这时切入光栅,腰间的酒葫芦泛着熟悉的冷釉色。 二人身旁不知何时来了一位套在黑袍里的老者,老人伸出略显干枯粗糙的双臂,将几个纸包递了过去。阿萝打开后立刻乐开了花,竟然是烧鸡和点心。完全顾不上形象,立刻抱着啃了起来。 老默并不是陌生人,阿德见过他许多次。这位善良的老人经常给他些吃的喝的,他虽然一开始也怀疑过对方的身份,但不论如何,自己都饿得前胸贴后背,哪里还顾得上许多。一来二去,便熟络起来。老默对待阿德简直就像亲孙子一般,不仅给他吃喝,还救了他好几次。阿德年纪太小,偷窃手法略显稚嫩,好几次都差点被人家暴揍一顿,幸好每次老默都及时出面,替他赔钱道歉。老默提过好几次带他走,去过安稳的日子,可阿德死活不乐意。他也知道,呆在这,无时无刻都面临着吃不饱饭的处境,但却是如今最安全的生存方式。 “咳咳咳,噎,噎死了——” 阿萝吃得太快,险些噎住,急着找水喝。一眼便瞅见老默腰间别着的一个大葫芦,一把夺过来往嘴里灌。 “哎,那可不是水啊!”老默慌忙准备抢回来,奈何阿萝已经喝了一大口。 “噗——”眉头一皱,瞬间喷了阿德一脸。 “唉,这是酒。你这小丫头...这吃相,简直是饿死鬼投胎,哪有一点大家闺秀的风范。”老默倒没有生气,反而被女孩滑稽的模样弄得哭笑不得。 “这就是酒啊。味道嘛...”说着,阿萝竟再次抿了一小口,“还行啊,挺好喝的。刚才太快了,没尝出味儿来。” “大人才能喝,你个小姑娘家家的喝酒,像什么话?”老默笑骂道。 “哎呀,好爷爷,你就让我喝几口呗。哥哥们和我说过,稍微喝一点点酒,对身体好。” 阿德没有插嘴,只是安安静静地吃着点心。他看出来了,老默多半是认识阿萝的。而至于老默的身份,他今天也终于可以确定了。只不过,还是同样的道理,老默是自己的大恩人,他背后是谁就不先计较了吧。 一阵攀谈过后,老默起身准备离开:“阿德,你带着阿萝一起吧,如果有困难,记得一定要来找我,至少可以保证你们的安全。记住了,去城门口的驿站,那里的人认识我。” “好。” “谢谢老默爷爷!你真帅!” 比起阿德,老默明显觉得眼前这位活泼开朗一直笑嘻嘻的女孩更讨人喜欢。阿德跟着她,应该会有段不错的童年经历吧。 之后的一段时间,二人便开始一同混迹江湖。说起来,虽然阿萝的年纪比阿德略微小些,但比他机灵多了,学识也远超同龄人。最厉害的是,这小姑娘真的不怕惹事,谁都敢上去怼两句,能动手的也绝对不多哔哔。与同龄人干起架来,没几个能打得过她的。只不过,最后倒霉的总是阿德。在一次次被打的过程中,小伙子的身体素质也在一点点地变强。可惜,如此惹是生非的二人,终归还是会踢到铁板。但也因此,他们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人。那道披散着鲜红长发的背影,是二人这辈子记忆中最伟岸的形象。 与夜空中那一轮高悬的惨白明镜相比,湖边女子的脸更算得上清冷。睫毛在脸颊投下栅栏状的阴影,把月光切割成铁窗的图案。 饭后,送走了一众人,阿萝再次懒散地坐在湖边。一壶酒,像是永远也喝不完似的。酒液顺着下巴滑落,在锁骨处积成小小的琥珀色湖泊,倒映着二十年前桥洞下的星空。她无意识地摩挲着酒壶上的刻痕,反复折叠那一片枯叶。身上萦绕着雪松香与酒糟混合的腐朽气息,像一座正在坍塌的古老圣殿。 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石边的身形像段被蛀空的莲茎,风穿过她空洞的袖管时,发出干枯莲蓬摇晃的沙沙声。 她起身时裙摆泛起涟漪,如同先前沉没的晚霞。不远处暗中的修沃时不时发出一阵唏嘘的叹息。在他的记忆中,那位可爱活泼的小女孩恐怕永远不会回来了。如今,只多了一个多愁善感,一切都可以舍弃的圣女。 凯旋的大军之首,是一位黑衣青年,左手压着黑色钢刀,右手稳稳地握着一杆黑色的方天画戟,背上还背着副银弓。他擦拭者刀锋上的寒光,这种冷和二十年前贫民窟铁栅栏的触感一模一样。 晚霞泼在阿德铠甲上,将浮雕的战争场景激活,那些阵亡者的幻影在浮雕沟壑里永无止境地冲锋。影子在夕阳下异常庞大扭曲,与身后士兵们的影子交叠成多头怪物。战马蹄铁与石板路撞击迸发的火星中,混着未擦净的草原人骨渣。 小米无意间踩到了一块废弃的格拉芙贵族纹章地砖,看着大哥伟岸的身影,二人一阵欢呼:“大哥!你打赢了啊!太好了!” 与他弟弟妹妹们不同,身后的兰瑟等人显得严肃至极。 一行人如今依然在兰齐行省的境内,且是最靠近边境的地区。自格拉芙一役后,二皇子顺势集结力量对最近的东部草原人开展了一系列狠辣的军事打击。 原本,二皇子只计划暂时将草原的特库萨克打退,让东部的军事压力稍微缓解一阵。没想到,阿德竟然真的做到了万人敌的地步。几日下来,足足歼灭了近两万的特库萨克。 特库萨克是对所有草原人的统称。卡洛、迦撒特北部的广大草原上,居住者众多的游牧民族。神国十分幸运,塔纳斯雪山从东部一直延绵至整个北境,特库萨克几乎没有角度攻入神国。而卡洛则要倒霉许多,虽然北部有一条长长的敖兰山脉,但在西北的马尔斯有着巨大的平原与草原接壤,东部的兰齐也存在大片的交战区。连得行省北方虽然也有小部分缺口,但那里地形狭窄,易守难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不用过于担心异族大举入侵。 近些年来,草原内部渐渐有了统一的趋势,因此稍微减少了对于帝国的侵略。但根据情报,特库萨克众多部族最近开始大规模的迁徙,聚集地也恰好在帝国的东部以及西北地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兰齐和马尔斯的对外防御不得不一再加强。虽然帝国内部明争暗斗不断,但多少都有些不太愿意得罪兰齐和马尔斯。一方面是因为军事实力差距过大,另一方面,万一真的取而代之,就得自己接手这烂摊子了。 特库萨克骑兵不比帝国普通骑兵,战斗力异常强悍,骑士团恐怕也不一定是对手。唯有兰齐、马尔斯这样有着长期对战经验的地区,能与他们相互抗衡。而阿德此次凭借着帝国几乎所有东部地区大军压境之势,也多少带着点他个人非人类的战斗力,取得了难得的大捷。并且,经此一战,他在军中的地位,至少在武力值方面再也没人敢叫板了。 话说,在断侯死后,经过中央的一阵操作,格拉芙从诸侯国直接改为行省,行省的名字仍然叫格拉芙。原本东部的大片地区划给了兰齐行省,北部的一大块又给了普利耶,甚至西南边还给了谷错脱不少地皮。原本差点被撤销的谷错脱不仅保住了地位,甚至还“超额完成了指标”。 格拉芙一家只留下一条支系,封地仅仅只有业津一座城,可是,又因为业津现在也已经被划给了兰齐,所以,今后的侯爷只能老老实实做个小地主了。 整个东部,在中央的操作下,将格拉芙、兰齐以及普利耶的所有军队整编合一。原本的戍边军保持不变,额外在兰齐境内成立了一个帝国的东部军区,三个地区所有的士兵统一管理。只不过,以前许多的士兵都被精简优化,老弱病残统统转业改行。军区设有军校,从此之后,由且仅由军校选拔出新的士兵送入军区,军区所有人事任免归中央统一管辖。帝国保留了一部分原有的军官以及政府官员,调入中央,职位得到提升,另从中央又派遣官员前往地方,进行监察管理,这以后,所有想在军区内担任高级别职务的军官都必须前往中央进行系统的培训了。 另外,由于军区内部本身组成成分就十分复杂,加上建制被进一步细分,导致各个军团之间难以形成合力,更多的依仗还得是中央,难以出现尾大不掉的局面。 不仅是东部地区,二皇子东征以来,除了经济政治上的改制,各个地区的军队也早已不复从前。当然,这一切都是临时的,开战在即,一切以西征为主,至于完事之后又该何去何从,得交由后人,看她如何处理了。 京畿中央地区收编了纳斯里行省所有的军队,在京畿设立新的中央军区;越蓬的士兵被改编进了马尔斯,在马尔斯境内设立西北军区。拉库、瓦尔里、哈迪等,同样合并了士兵,为保证各方公平,选择了在最弱的哈迪行省建立帝国南部军区。以魏肖为首的中部行省,如:普利阙、考莫比、希查诺等,在魏肖境内设立中部军区。最后,在连得境内,收编了周围索卡拉、层卡等地的士兵,设立帝国东部军区。 整体来看,帝国的总兵力少了大半不止,但实际上,由于人员精简,加上制度改革,反而能进行统一调度。就目前看来,帝国现有的军事人员只要再稍稍训练一番,恐怕能便够达到建国以来的最高水平。 六大军区几乎覆盖了帝国的各个方位。戍边军由于职能特殊,所以不在此次的改制范围内,仍保持原有的管理。简单比较一下,单看实力,由强至弱依次是,中央军区>西北军区>东部军区>北部军区>中部军区>南部军区。可实际上,中央的力量却是空前的强大。 西北军区外加戍边军几乎可以看作马尔斯的军队,而马尔斯本身和中央的关系...可以算做一体。六大军区,中央军区加上西北军区以及马尔斯境内的所有军事力量,实力便已经达到了六大军区总和的五六成,无人能撼动其地位。而东部军区又可当做是兰齐戍边军的预备役,尽管与京畿东西相隔甚远,但永远不是心腹之患。剩下的三个军区战斗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仅只有北部军区略强些,毕竟连得有小片与草原接壤的地区,因此才保留了一定数量的骑兵。中部和南部军区加在一起也才勉强比北部军区强上一些,要知道,中部原本可是有着一个魏肖侯国,只可惜如今已经完全自废武功,不成祸患。 没有了各地盘踞的家族势力,普利耶的权力被进一步收拢,而支撑一切权力分配的,自然落到了中央手中。类似的地区还有魏肖、希查诺等,军队顺理成章地收归军区统一管辖,内部的行政权力分配也同样由帝国中央掌握。短时间内,恐怕难以再出现新的反叛势力。 相比于东部的部分地区,纳斯里、越蓬由于毗邻中央,内部的社会变革较大,加之改革时间早于其他行省地区,所以近些年下来,越来越亲近中央。 剩下的,诸如立德、维泽、赫尔垣等经济发达,但军事几乎为零的地区,虽然看似没有对于中央彻底臣服,但因为周边环境,以及整体局势的改变,所以也暗暗朝着中央靠齐。明面上依然拥有着高度的自治权,可实质上,已经无法再脱离中央而独立存在。 一路下来,圣枪的碎片也差不多收集完毕,最后的一块,还躺在马尔斯,所以,打道回府的时间到了。 归途中,阿柯、二皇子一行人顺路拜访了许多故人。 索卡拉的总督果得依然在闷闷不乐地被待在任总督的位置,全国恐怕就他一个嫌弃自己官大的,隔三差五就上奏,希望二皇子能重新找到新总督代替他。遗憾的是,直到三十年后,女皇也依然不予批准。 相较于这位,瓦尔里的帕拉西蒙则成天乐得合不拢嘴。由于当年埃雷的关系,人家现在可是整个行省警视厅的总长。如今老帕虽然位高权重,却不敢嚣张,依然发扬以往的简朴作风,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毕竟帝国的政局与以往不同,谁心里都明白得很,这个风口浪尖,小摸小偷地贪污受贿恐怕都得要了全家的小命。不过,当埃雷重新拜访他时,他仍然用了最高规格的招待,并且反复强调,一切都是自费,没用任何公家的钱。 拉库行省的老菲罗德年事已高,最近身体也大不如从前,可能要不了多久,就得让给给他弟弟了。让二皇子也感到遗憾的是,拉库为了人民们的利益,最终不得不放弃坚持已久的制度。在近些年帝国中央以及各个地方的帮助之下,本地的经济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一片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看着人民洋溢的笑容,菲罗德只是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啊。 要说一路上最最让阿柯、小米二人难过的,还得是再次回到维泽的那一天。好巧不巧,就在一行人刚刚踏入维泽境内时,总督派来迎接的使者带来了一则十分悲哀沉痛的消息。维泽皇帝——拉诺陛下于昨晚不幸驾崩。得知消息后,一行人马不停蹄地地赶往锐祖城参加皇帝陛下的葬礼。 午夜时分,拉诺的虚影出现在冰湖对岸,哼着走调的牧羊曲修补补丁睡衣。治安官举起火把追赶,那影子就碎成一群磷火蝴蝶,停驻在哭丧女的银发间。当教堂青铜钟响起,远处锯齿状的山峰崩落一道雪痕,像女神撕下的挽联飘向深谷。 葬礼当日,整座城市万人空巷,参加的官员以及群众足足有三五万人。仪仗队披着用修道院旧琴弦编织的丧纱,每走七步就会崩断一根,奏出残缺的安魂曲。金线刺绣的丧旗与拉诺“寝宫”搜出的补丁睡衣共置灵堂。灵柩台架在冰川融水汇成的镜湖中央,十六匹白马踩着水面的薄冰轮班值守,每声马蹄都惊起山脉的叹息。 送葬者需穿过七重冷杉林,针叶在丧服上留下绿色箭痕,如同经历一场温柔的伏击。贵族们敬献的玫瑰在低温中冻成琉璃标本,花心封存着拉诺发行的“债券”。 戴鹿角面具的小贩在冰川裂隙叫卖:“最后一罐先帝呼吸过的空气!最后一批带先帝头像的纪念银币嘞!” 葬礼的一切费用由本地商会出资,而出席葬礼的阵容也十分豪华,阿德、小米、蕾塔迪、锐琪代表马尔斯参加,帝国一方,爱梅德、兰瑟、卡蒂尔特、埃雷、小方全员出席,魏肖总督、普利阙总督巴斯特、赫尔垣总督织义、瓦尔里总督、越蓬的卫斌、立德的巴德等各地名流都赶赴锐祖参加葬礼。 仪式由帝国摄政王亲自主持,并致辞表示永远怀念,阿柯以及总督特里尼紧跟其后。仪仗队由帝国中央禁军、圣勃斯骑士团和欧托骑士团的骑兵亲自担任。 这阵仗,那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白旗招展,人山人海。帝国百年来,也找不出第二个如此架势的葬礼了。事实上,本地来送行的百姓,都是发自内心地尊敬并喜爱这皇帝陛下,就如同阿柯、小米一般,至于其他人,那就见仁见智了。 阿德十分不解弟弟妹妹们的心态,一个跳梁小丑,虽说不是坏人,但终究就是个非亲非故的小老头子,何必为这等不相干的人哭哭啼啼。 “父亲在我小时候,给我讲过很多故事,拉诺爷爷就和他们一样。” “...唉,好吧。不过,你俩也不是小孩子了,都快和我差不多高了,怎么还相信童话故事。” “大哥你不是也一直相信吗?” “我?我相信的从来是现实,不是无缘由的幻想。” “我一出生,你就是我大哥,至于二姐,她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我们没见你离开过我身边,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却能天天想着她。” “这不一样,我和阿萝相识已有二十多年,很了解她。” “你们在一起的时间也就几年而已,远远没有和我俩在一起时间长。也没见你多了解我们吧。再说了,这么许多年,二姐应该早就变了个样,说不准,此时相见也不相识了。” 难得,看着小米人畜无害的紫色大眼睛,阿德竟然第一次有想扇她一巴掌的冲动,不过,终归忍住了。阿柯在一旁也附和着点了点头,看上去应该也十分认同小米的想法。 手中的马鞭被突然折断,战马因为受惊发出嘶鸣。他立刻晃了晃脑袋,自己能苟延残喘不屈不挠地活到今天,靠的就是这股劲头,如今希望就在眼前不远处,可不能因为自己这不懂事的妹妹三言两语而有所动摇。很快的,内心那股坚定的信念再次占领高地,只是也不知不觉隐隐多了份不安。 “哦呦,弟弟现在越来越帅了啊。要是过两年姐姐想结婚了,你不妨考虑考虑我,让我高攀一下。” 说话的正是当年阿柯、小米在赫尔垣认的好姐姐——千命,几年过去了,再次重相逢,她却如同当年一般,连容貌都没有任何变化,成天宅在家里,工作生活没有任何波澜起伏。只不过,由于大家知道他和马尔斯大公关系甚好,所以生活工作上明显多了许多便利。职位虽然没有提升太多,但工作量明显下降,且薪资待遇多多少少以奖金等名义得到了许多实惠。 与千命一样,越蓬的红姐和桂也一如往常。生活十分稳定,政局得到了改善,看着反而比几年前更加年轻有活力,也不再成天到晚醉醺醺的,一副要死的模样,让二人遗憾的是,这两个人,仍然没有见面的打算。红设宴款待了三人,仨人好说歹说想让他俩试着见上一面,却怎么都劝不动,只得作罢。而桂,也保持着以往的深沉,不理会三人的劝阻,只是说了一句自有打算,便不再多言。 最后路过立德联邦时,阿柯采购了大量的怡涡海,准备带往最后的终点,也是一切的起点——马尔斯。马尔斯公国自阿离离开的那日算起,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领主坐镇,可这里不仅没有乱,反而一片兴兴向荣。说句难听的话,如果哪天皇室覆灭,马尔斯应该是最有资格接他班的地区了。 来大陆几年时光,阿柯这位马尔斯公爵,如今的罗斯亲王,竟还从没来过自己的封地。眼前的广袤土地,也许算是自己的第二故乡吧。 “说起来,这里也是你的第二故乡吧?” “滚。我可一点不喜欢这里。”白裙女青年拿起酒瓶就往嘴里灌,转眼间,竟又干了大半瓶。放下酒壶,酒液涟漪幻化成童年桥洞下的污水倒影。庭院的红叶也突然逆季节飘落。 “殿下,您喝酒太快了些,注意身体。”一旁看着眼前一老一少斗嘴的黑袍人关切地问道。 “不用担心,我自己的身体,有数的。倒是老默你,身体好些了吗?”目光转到老默身上,阿萝不再如刚才一般放肆,而是十分真诚。 “有劳殿下关心,已经好多了。” “你先下去吧,我想和这位举止粗俗不雅的圣女大小姐好好喝一杯。” 瞅见主人大手一挥,老默恭敬地弯腰对二人行礼,缓缓消失在后花园中。 西墙藤蔓里藏着三百个修女的忏悔瓶,每当北风吹过,陶罐会发出排箫般的幽鸣,拼凑出被抹去的历史章节。 “怎么,臭丫头,最近脾气这么大?又有谁惹到你了?” “要在这破城里困到死,谁能开心?” “不开心就天天喝酒?瞅瞅你现在这幅鬼样子,阿德很快就回来了。他应该不是为了见你这位浑身酒气的女酒鬼才费那么大功夫的吧?” “怎么,想挑拨离间?大哥什么样,需要你给我说明?” “你啊,别仗着别人对你的好,就肆意挥霍。人这一辈子,能被这么多人喜欢并呵护。不是件容易的事。” “那我可谢谢您相中我...算了,这种喜欢,不要也罢。除了大哥,我现在不会相信任何人会真心喜欢我。” “东边那位威名赫赫的——” “闭嘴...我说过,不提那个人。”与以往不同,阿萝此刻的语气果决坚定,但音量不高,简简单单吐出的几个字,仿佛也已看不出负面情绪。 “我老了,行将就木的人。就算不提阿德那傻小子的关系,咱爷俩也认识二十多年了吧。无论再不看好你,相处下来,却没拿你当外人。只盼着,你下半生好好生活,至少不用成天带着仇恨生活。” “谢谢。我从来都不恨,只是...”几句话之间,阿萝又喝完了一瓶,“你相信命运吗?” “命运?你是指女神?” “我知道你压根不相信神明的存在。”这句话阿萝说得十分小心,毕竟要是让大张旗鼓地宣扬出去,着实有些麻烦,“但,我信。意外吧?命运安排好的事,无论怎么挣扎也无法逃脱。” “...”被这句话莫名其妙的话一阵说道,老头子也变得沉默不语。 “好了,我走了,反正酒也喝完了。”倾落的酒液渗入青砖缝隙,子夜时又从井底涌出,井水倒映的永远是最好的年岁。 将喝完的酒瓶子摆放整齐,阿萝起身作揖道:“谢谢你请我喝酒。我感恩你的好意,但是,我并不觉得我在沉沦。做什么,不做什么,本就不是我一个人能改变的了的。好好保重。你,一定也很想大哥吧。” “... 一壶漂泊 浪迹天涯难入喉 你走之后 酒暖回忆思念瘦 水向东流 时间怎么偷 花开就一次成熟 我却错过 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 犹记得那年我们都还很年幼 而如今琴声幽幽我的等候你没听过 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霜叶将故事染色结局我看透 篱笆外的古道我牵着你走过 荒烟漫草的年头就连放手都很寂默 ...” 第二十三章隼瞳 初雪降临前,草原部落长老会聚集在陨铁碑前,用匕首将政治盟约刻进自己肋骨。这些带着血丝的骨片被夯入碑基,据说每当盟约破裂,碑文就会渗出对应长老姓氏的脓血。缔约双方各持盐晶匕首划掌,将血滴入盛满湖水的犀角杯。饮尽后把盐粒撒向四方,念诵:“咸淡入土,生死同途“。背约者会逐渐丧失味觉,最终浑身析出盐晶而死。 草原铁匠在锻造弯刀前,需赤脚绕陨铁坑跳九十九圈金轮舞。刀身淬火时如果高喊仇敌姓名,炼成的刀刃会自行寻找仇家血脉。 牧草高及马腹的季节,整个金帐原都在演奏生命狂想曲。风滚草裹着旱獭的胡须掠过毡帐,远处盐沼地腾起的蜃气里,晃动着古代重骑兵的幽灵。阿柯啃食的烤羊产自白蹄乌,这种牲畜只肯饮月牙泉的苦水,肉质自带薄荷凉意。 啃着刚烤好的羊肉,阿柯不得不再一次感叹马尔斯丰富的地貌类型。眼前是一望无垠的广袤草原,全国也就这能看到此种美景了。不仅如此,马尔斯几乎囊括了帝国中已知的全部各类地貌,资源也相当丰富,各个领域都可以做到自给自足,是十足的风水宝地。当然,前提是能抵挡住草原人的侵袭。 在这里已经足足呆了一两个月,终于,在大哥、蕾塔迪以及兰瑟的全力进攻以及东线的协同作战下,特库萨克大概今后几年难以再组织起有力的进攻了。以往的作战多以防守为主,但如今各地局势已定,唯有西北方这一心腹大患。 “那些个军汉子操练起来哈喇!“阿柯嘬着羊骨髓,溅出的油花在餐布洇成地图轮廓,“枪尖子舞得跟二月剪刀风似的,兀真比兰齐的秧歌队还利索!“ 虽说阿柯本人没有参战,但见识过几次后,他方才觉得,与马尔斯相比,兰齐真是小巫见大巫,东部的特库萨克与这里的差距着实不小呢。以前的兰齐之所以有着几乎比肩马尔斯数量的士兵,多半还是为了节制格拉芙。要不然,大哥怎么在哪只随随便便花几天功夫就给草原人打趴下了,可如今,兵力更强,反而耗时更久。 采石匠沿着蛇纹岩矿脉雕刻神像,他们用掺了孔雀石粉的砂浆修补裂隙。每当山岚漫过采石场,那些未完工的巨像便在雾中缓缓转头,凝望圣勃里斯大教堂的尖顶。 阿柯在青珉驿道的茶棚歇脚时,发现粗陶碗底竟烧制着公国徽记。这种将符号植入民生器物的做派,让他想起幼年在岛上见过的蜂巢,每只工蜂都心甘情愿为集体吐出最后一口蜜。这块地界,在他看来,集合了京畿、越蓬、立德、维泽的一众优点,而缺点,暂时以他的能力还看不出来。 马尔斯公爵虽然名义上是领主,但公国的行政机构却是公国议会。公国内部,除了马尔斯公爵,再找不出任何贵族。议会成员多半也是平民出身,靠着自己的本事一步步混到了如今的位置。 财政、工商、司法、交通、农业、教育等各有各的部门,税吏的铜秤与法官的木槌从不碰面,唯有战鼓响起时才会共谱一曲。公爵作为公国最大的股东,权力更多地体现在军事方面,当然,也是公国的门面和代表。大致的行政体系类似于立德联邦和帝国中央的混合体。 画舫船娘经常会向草原商人兜售湖心酿,这种用沉水樟木桶窖藏的酒液,开坛时需用弯刀劈开蜂蜡封口。醉鬼们常说在酒沫里看见了归泊的蛟龙与金帐原的狼神猜拳。 暮春的归泊吞吐着天地灵气,三万顷碧波在蓟秋山脚碎成翡翠渣滓。湖心岛上的青铜观星台长满青苔,渔人常听见水下传来编钟闷响,据说是先祖沉入湖底的礼器仍在履行职责。湖畔居民实行水冢,遗体裹以苇席沉入归泊特定水域,墓碑是刻着生辰的浮木,随季风漂流。草原贵族则采用鹰葬,但须确保秃鹫进食顺序符合家族辈分,违者需杀百羊谢罪。 在这里,阿柯再次受到了最高规格的待遇,不说别的,单说他这副长相。如今的阿柯,和当年阿离离开时几乎一模一样,尤其是一头飘逸的红发。唯一的区别还是体现在气质方面,阿柯的眼神略显稚嫩,清澈无比,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远比不上他父亲那般英姿勃发、文质彬彬却又霸气外露。 十二根玛瑙柱支撑的穹顶镶嵌七千枚孔雀石,拼出古文书中记载的星图。阳光穿透琉璃天窗,地面镶嵌的使徒受难图渗出朱砂色光影,宛如永不愈合的圣痕。 焚香炉燃烧的是龙血色树脂,青烟在空中结成荆棘冠形状。每日唱诗班童声掠过鎏金讲经台时,台面镶嵌的圣兽獠牙便会渗出甘露,唯有教皇有权用翡翠杯承接。 议事厅墙壁用荆棘花的化石砌成,石料会在谎言出现时绽开肉眼难察的裂纹。晨祷钟声早已撞碎了琉璃窗上的霜花,枢机院大厅内,教皇赛昂·阿缇斯正立于最高处,手中权杖镶嵌着断裂又修复的宝石。阿萝坐于其左侧,蒙着面纱,一身洁白裙袍,唯有那根绑头发的布条是黑色的,看着像是用了很久的样子。教皇稍远处的右侧,站着另一位白发老者,乃是枢机院的院长。下方整整十二个区域,坐着的分别是迦撒特十二分区的分区主教。按照以往的惯例,这种级别的会议,除了教皇,其他地区的主教必须只身前来,可如今,他们身旁却都站着三三两两的文臣武将。好在,大厅以及枢机院外围的守卫仍然是教皇的嫡系,胸前带着黑底白色圣徽徽章的圣殿骑士团骑士。骑士佩剑的剑格镶嵌忏悔者头骨,每次斩杀仿佛都会浮现新的哭容。他们的锁子甲是用叛教者的忏悔词编织而成,每句经文断裂处都会长出倒刺。相传曾有敌方探子盗走半副残甲,结果那些铁环在敌营粮仓自动拼出“审判将至”的预言,字母由鼠尸排列而成。 已经听着众人吵吵闹闹了整整一个上午,阿萝早就不耐烦了,干巴巴地坐着,自始至终一句话也没说。 “好了,给我安静!”教皇厉呵道,日晷指针在教皇权杖投下的阴影中不住地颤抖。 见各个主教终于安静,教皇叹了口气,缓缓起身道:“各位莫不是忘了规矩吧。枢机院,除圣殿骑士团,不允许任何人携带武器!”随后,他指了指在场中的个别几名骑士,“杜姆骑士团好大的胆子,谁允许你们进圣城的!?” 杜姆骑士团是如今的名字,他的前身在上一次与卡洛的对战中被打散,如今分化为两股实力。另一半被迫流亡到了卡洛,被皇室所收留,也就是如今的欧托骑士团。他们的徽章与圣殿骑士团完全相反,乃是白底黑色圣徽。 人家欧托骑士团虽然流亡海外,但建制依然得到保留,军事水平、道德素质都十分优秀,人员经过精简后,反而更成了一股强大的军事武装集团。反观杜姆骑士团却渐渐变了性质,不仅疏于训练,道德水准也不咋地。他们生锈的护心镜里竟嵌着赌场筹码,剑鞘塞满妓院票据。这伙人甚至经过贫民窟时都会不自觉抛洒铜币,看乞丐们厮抢取乐。 人数上,杜姆骑士团不断扩充,鱼龙混杂,什么三教九流的臭鱼烂虾地痞流氓都有。所以,先别提战斗力,只要能做到不烧杀抢掠,那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而圣殿骑士团则是规规矩矩的骑士,不仅数量众多、战斗力强大,道德水平也极高,另外,他们还在神国内有着多项业务。连位于马尔斯的圣勃斯骑士团也只能自叹不如,难以望其项背。 所以,教皇刚吐出这句话,那些二流子骑士便蔫了。刚入场时都还有些暗自担心,但一上午的“茶话会”仿佛让众人彻底忘了规矩。被教皇点醒后,纷纷左顾右盼,希望主教给自己辩解一番。但,没等任何人说话,门外大队的圣殿骑士便整齐严肃地进入大厅,将二流子骑士们全部拖走。按照律法,这些人应当就地处决,但如今局势不同,所以仅仅只将他们驱逐出圣城上城而已。 “现在可以请陛下给我们个说法了吧。”下方的一名主教说道。似乎刚刚的执法行为,并未对他产生任何影响,依然一副有恃无恐的神情。 与二十多年前不同,如今的迦撒特再也难以组织出强大的联合军事力量。对于地方,中央渐渐难以掌控,而反观东方的卡洛,竟然在短短几年时间内难得地达成共同的战略方针。 又是一阵乱七八糟、七嘴八舌的争吵,阿萝已经受不了了,大半天时间不吃不喝,还一句话也不让说。 “陛下您年事已高,践祚多年。咱们觉得不妨早日让圣女殿下继位,也不辜负这么多年的培养。” “所言极是,陛下年事已高,身体重要,还是不要过度操劳为好。” “怎么,这就巴不得我死了?”教皇并没有生气,语气反而更加温和。 “陛下勿怪,我们绝对没有这等忤逆的意思。只是,圣女早已成年,您却从来不让她行使权力,难免引人非议。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何必要这圣女呢?” 见一众人跟着附和,教皇扭过头撇了撇阿萝,示意她可以说话了。 “你确定要我说话?”阿萝小声呢喃着,带着坏笑。 “说吧。” 站起身,略微整理下衣裙,捋了捋头发,阿萝轻蔑地笑道:“各位主教大人,就我这样的人,唉...倘若真的我来上岗,一定要把你们干倒闭。” 短时间的沉默,随后传来阵阵尴尬的假笑...圣女,这是在开玩笑吧。 “没话了吧。我就先行告退,您们慢慢商议,国家大事,我个小女子就不掺和咯。” 眼见老头并没有阻拦她的意思,阿萝便从一侧走下台阶,缓缓从人群中走过,朝着大门行去。 就在这时,一位主教对着老头说的话却让她顿住了脚步。 “陛下,我最近也不知道从哪得到个消息。卡洛莫名其妙地从哪里冒出了一个甚么坎纳男爵,据说也长着紫色的眼睛。不知道,以陛下和马尔斯的关系,能不能弄来些情报,探探这人的真实身份。如果可以,让他来圣城也是极好的。” 还没等老头开口,背对着众人的阿萝却先声夺人:“这位老先生怕不是对卡洛有着某种私情吧,总想着从那里捞人?” 那位主教也是一愣,没想到会是阿萝先怼他,略显恼火地说道:“仅仅是提议罢了。你就是有意见,也得由陛下说了算。” 主教的话尾音尚未消散,烛台突然齐齐熄灭。阳光从彩窗裂隙刺入,阿萝的面纱无风自落,二十年来众人首次看清了她的面容。那些比她年长二三倍的主教们集体屏息,仿佛被无形之手扼住了咽喉。不是因为这副与年龄气质不符的清冷容颜,而是每只紫瞳中都似乎映有倒悬的圣徽,如女神斩断天际而留下的月光。阿萝微微侧过头,冰冷的眼神配上毫无感情的语气,竟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诸位闲聊了一天,理智都被抛到脑后了吗?!我来提醒一下。你们一口一个圣女喊了我二十年,是不是,真的,忘了我是谁!?”紫色瞳孔深处沉淀着被绞死的女子的骨灰,她凝视着枢机院彩窗,玻璃上的使徒仿佛会自己撕去虹膜,露出背后审判官签署火刑令的枯手。面纱掉落后,她方才意识到,二十年来被蒙住的原来是众人的眼睛。 别说,这一句刚说完,大厅立刻就安静了,大家似乎真的重新找回了理智,也想起了些什么。 “在座的老头子老奶奶,有人敢动我一根汗毛吗?”见众人一副面面相觑的模样,阿萝继续加重冰冷的语气,“在绝对的实力差距面前,完全可以只因为私人恩怨消灭你们其中的任何一家。你们的位置谁都可以替代,弄死你一家人根本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 说完最后一句,阿萝推开门,门口的修沃以及一众圣殿骑士等候已久。 夕阳将十二主教的影子拉成受难像形状,突如其来的日光扫下,让阿萝有些不适应,兴许是因为在室内待久了吧,屋外的景物、空气变得格外清丽清新,她像是被困在樊笼多年,如今终于重获自由。 “叔叔...” “小姐?怎么了吗?” “...没事...” “受伤了?” “没有,我很好。回去吧。” 多年未见,阿雅的变化,不仅让二皇子吃惊,连阿德等人都十分意外。当然,让阿德惊艳的地方自然是与其他人不同。 二皇子带着大批的人马能安稳东征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一路上以战养战,从各个地区获得了不少帮助,但稳定的大后方却是必不可少的。 在凯伊等心腹的管理下,京畿地区不仅没有因为战争而有所衰败,反而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稳稳地保持着帝国头一把交椅的位置。 早年,二皇子有心栽培自己的儿子,但无论如何,这小子都无心政治。东征途中,多次收来凯伊的来信...小皇子的种种事迹嘛...这孩子最适合的地方不是皇城,而是圣城,去当个修士才是最适合他的。 反观自己的小女儿阿雅,短短几年,已经有了极大的成长。要说政治管理能力,这都不算什么,任谁处于这样的环境中,能力都不会太差。就说自己的儿子小芯,佛系自然佛系,可能力一点不差。关键是,阿雅每次居然都能恰好抓住机会,做出最成功的抉择。并且,有了极大的威望与凝聚力。 批阅奏章时,她会用镶有黑曜石匕首的刀背划过羊皮纸,在财政赤字处留下银色刮痕。凯伊发现这些痕迹会在三日后自动演算成平衡方案,如同被施了回文咒。她私藏的首饰盒底层压着褪色的糖纸,那是她六岁时从流浪商人手里换的琥珀饴糖包装。每当签署文件后,总要用小指蘸花露在糖纸上画笑脸,等水渍干透才继续批阅下份文件。 接见使臣前,阿雅总会抚摸半小时鎏金桌沿的狮鹫雕纹。据宫廷画师密报,那些被反复摩挲的金属纹路已渐渐形成她掌纹的凹印,与传国玉玺的印鉴完全重合。 刚离开英珀斯时,京畿许多地区仍然有着不少潜在反动势力,但毕竟不影响大的战略,所以二皇子并没有采取过硬手段。如今,几年下来,整个京畿几乎再没有较大的底层反叛团体。自己大哥当年遗留下来的残存旧贵族势力也老老实实地龟缩了起来,不敢张扬。 就二皇子看来,要不是自己这些年把军队中大部分掌握实权的将士都带着身边,并且对地方逐渐取得了控制,凭着女儿的一顿操作,自己恐怕真的要被架空,甚至有提前退休的可能。 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身边聚拢的势力已经相当恐怖。但不论如何,十几岁的女孩,依然有着少女的天性。见到阿柯和小米回来了,便立刻屁颠屁颠地跑去拜会二人。 如今的阿雅将长发盘成北境冠冕式发髻,发间穿插的珍珠链是用归泊养殖的泪贝所产。她一粉一紫的眼睛能同时倒映军报上的伤亡数字与宴会厅的水晶吊灯,睫毛眨动频率永远比心跳慢两拍。 相较于以往,阿雅的性格也有了不少变化。简单来对,对外对公更加理智内敛,对内对私却能流露出少女的开朗活泼,除了,自己的父亲。 二皇子回来,重新接过了中央的大权,阿雅也立刻给自己放起了长假,没再参与任何政事。交还兵符时,二皇子发现女儿掌心纹路竟与帝国版图完全重合,而她指甲缝里还沾着议会厅金漆。 三个人又一次地成天厮混到了一起,这一路的经历,阿柯和小米给阿雅绘声绘色地演绎着,还别说,这两人就算不是贵族,单凭着口才和表演能力,便能说相声养活自己了吧。让人意外的是,阿德居然也乐得参与其中,对阿雅,他竟然喜欢得不得了,越相处越宠她。 “不过,话又说回来,你们这三个啊...算了,难得,难得能忙里偷闲,少有的美好时光。”阿德目光再次变动炯炯有神,充满热切地看向城外西方的雪山。 “那时候已经没有选择了,几乎所有的贵族旧实力都站在大哥一方,老头子手下的朝臣都是见风使舵,不站队的,我几乎没有可以选择的余地。” 城外的一处旷野,二皇子正与阿德诉说着往事,那时的他也仅仅是个十多岁的少年。此时他的手里正握着一个他总在深夜里擦拭的断了一角的木羊玩偶,这是大哥在他十岁时送他的,羊背刻着兄弟俩少年时发明的暗码。 “大皇子并没有视你为敌。” “当然。大哥自始至终都从来没把我当作敌人。但以我们的立场,老头子只要还在,就必须相互对立。何况,那年还发生了一件事。”一阵唏嘘感概,饮尽了杯中的酒。酒杯突然龟裂,红酒在地面蜿蜒成绞索形状,另一端指向圣城方向。春季快要结束,可这杯酒仍然让他忍不住感到寒冷。 “你有你的苦衷,他们,并不会怪你。” “我总得有些事情去做。所幸,马尔斯大公曾经嘱咐过公国,让他们尽力帮助我。大哥也好,老头子也好,那时的局势,还不允许他们插手马尔斯的事。” “记不得了,也许是从某本破书里,也有可能是曾经去立德联邦考察时所听说,不过更大的可能还是大公曾经和我提起过吧。我提出了某种民主的口号和理念,这种论调一出,老头子便开始对我产生了防备心,因为这等于在挑战他所处的阶级能一直存在的合理性。但我也正好借着这个,有了去马尔斯学习交流的机会吧。” “马尔斯确实是最合适的地方。” “我一路向北,直接到了最边境的地区。那时有打不完的特库萨克,我凡事都亲力亲为,渐渐和中下层军官士兵打成了一片,凭借着仅有的一点政治资本,我多少也建立了些小势力。也就是在那里,我认识了兰瑟,他那时年少成名,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草原人从不心慈手软,能杀的绝对不留。” “赶尽杀绝才是无上的肯定。” “相处久了,有了战友情,他和我也算合得来,加上一些隐秘的联系,渐渐便成了好哥们。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他打不过我,他的个性,又是最血气方刚的年纪,如果武力值不行,自然不可能让他心服口服。不过,和你不同,我仅仅是勉勉强强打得过他而已。” “没必要和我比。” “当然,放眼整片大陆,除了小家伙以外,没人是你的对手。” “看来,兰瑟也经历了不少事,否则不可能变成现在这副沉稳的样子。” “马尔斯那几年,我虽然组建了些势力,但仍然不可能比得上大哥。说起来,老头子其实一直看在眼里,见我有了些羽翼,便把巴克特交由我去镇压。这次,我终于逮到了好机会。欧托骑士团与本地旧势力有着最基本的阶级冲突,无论如何不可能和大哥合作。但我阴差阳错喊出的口号,倒恰好不排斥任何新兴阶层。” “加上,你和马尔斯的关系,圣勃斯骑士团也正好达成了合作?” “是的。而且在巴克特我又恰巧结识了小卡和埃雷,他们也一样,都是平民出生。只能说,一切都来得太是时候,恰好处于大环境改变的好时代。” “爱梅德呢?这个人,我打心里不喜欢他。” “早就看出来了。不仅是你吧,恐怕连阿柯都不喜欢他。” “换个角度,这也不是件坏事,他自成一派,只有你能使唤得动。再不济,如果,今后有不臣之心,所有人都难以和他形成合力。” “前提条件是利益冲突。利益才是最好的朋友。” “我不希望这么想。” “我也不想,但算到最后,只有利益才能靠得住啊。扯远了,总之,我另辟蹊径,瞎搞一通,竟然真搞出了些名堂。” “我知道,大哥依然没有怀疑我。原本,我也仅仅想在表面上装模作样。在背地里,还是希望能帮大哥组建些势力,今后能对他有所帮助,毕竟,我们的目的一致。可是。” “老皇帝不会允许的,只要他还活着,你们就都是他的威胁。” “当我不再心存一丝一毫的幻想时,一切都已经晚了,我和大哥早就落入他的圈套。那个冷血无情的老东西也实在太高估自己的力量了,或者说,他根本没法再控制局势的发展。” “是啊,我初到这里时,真的大吃了一惊。和我以前所了解到的差了太多,甚至连义父应该都不会料到你们能发展得如此迅速。” “有了竞争和危机感,一切都在以一种畸形的态势野蛮生长。” “说起这个,不得不再次感叹一下你女儿的运势以及能力。几年功夫下来,她竟然完美地选择了所有最有利的选项。换做是你,恐怕也没法做到吧。” “这丫头厉害过了头。但还是那句话,环境成就个人,而不是个人塑造环境。眼前的成就如果让她有了过高的自我评价,绝对不是件好事。我只希望她可以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生活,这些,如果可以避免,还是算了吧。” “身不由自。”说到这,阿德再次想起记忆中的那个人,同样是无可奈何。 “也算是为了弥补当年的无奈选择,我和大哥都不再犹豫,心照不宣地大步向前。我们的基本盘在阶级上便不存在和谐共处的局面。以个人立场而言,即使我俩多年不往来,也依然是彼此最亲的人。老头子只把我们当成工具,我对他也没有感情。从小,都是大哥照顾我们,虽是兄长,却更像是父亲,还是他教我习武练箭的。小时候,我怕黑,也是他晚上给我讲故事,哄我睡觉。” “真没想到,他还有这一面。” “那当然,否则...怎么会对大哥念念不忘呢?”说着,宸看向阿德,二人不约而同充满默契地相视一笑。 第二十四章凉冰 虽是一片寂静无云的幽黑深空,白裙女子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黯然的神色不该出现在红润的面庞上,似是失去珍视之物,又更该是从未拥有过。 圆湖周围的这片空地,几乎成了女子的私人领地,隔几周便会瞅见她来到这里,坐上几个钟头。可最近,她几乎天天来此,饮一壶酒,醉卧而眠,直至破晓。 十多年的时光,修沃守着她,已经从当年意气风发的青年人变为了不苟言笑的中年。年轻时的他,虽以作战勇武闻名,但内心深处却藏着对于战争深深的痛恨。只守着一个人看似埋没了才能,可至少维护住了心中最后一片净土。 那个暴雨夜,十六岁的阿萝持剑站在刑场前的血泊中。断头台垂落的血珠与雨水交织成帘,少女回头时眼角的泪光比剑锋更寒。那一刻他忽然明白,自己守护的从来不是什么圣女,而是困在荆棘王座里的受难者。 每日正午,他必定会擦拭阿萝卧室东南角的窗棂。十几年来两千一百四十二次重复这个动作,木纹早已被他摩挲出人面轮廓,仔细看去竟像极少女时期的阿萝。 他依然记得女孩年幼时的种种,活泼可爱聪明伶俐,见谁都是一副乐呵呵的傻样。如此可爱的女孩,自然是人见人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可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啊,一切都无可奈何。即使没有做错任何事,也必须投身此等肮脏不堪的污泥之中。尤其当被自己最信任最爱之人所“背叛”,心中的惘然无措以及不安又当如何才能化解? 岁月在女孩身上留下的烙印恐已无法修复,原本纯真的笑容随风而去,如今的面孔,徒留下虚伪粉饰出的和善笑容。面纱之下微微扬起的嘴角,如残月般钩锁人心。热情化为凉薄,她的心中,已不可能如从前一般信任他人,恐惧与不安也只能在湖边清净的银盘中才能稍稍凝结,变得麻木了,凄苦便被凝结。 她忽然将手伸向湖面,指尖刚触及倒影便蜷缩成拳。被惊散的涟漪里,现出成千万片的苍白面孔在月光下颤动,每一片都映着不同模样的笑容。散去波动,湖中倒映着的只剩下一副躯壳,坠落的寒光在湖面凝结成霜,照出一抹惨淡的白,血色被抹杀殆尽。肃杀的风刃,无情地切割信笺编成的弦,飘落的纸屑化作银色磷粉,流珠滑动,带走的是一粒粒无暇的盐,水域泛起阵阵幽紫荧光,被封印的往事在深夜发酵,将湖面晕染成一张画卷,由无数留白而成的斑驳场景构成。 “碧华映朱实,攀折青春时。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 “小姐,您多注意身体。最近喝得太多了。” 阿萝知道叔叔一直在不远处,嘴角不顾地勾勒出自嘲的弧度,一切在她看来似乎已经不甚重要。 “没事的,叔叔,您也没见过我真的喝醉过,都是装醉。”又是一阵虚伪的笑容,还略显放荡,“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可以喝醉,我却不行。我也想糊涂一次,可以什么都不用去想。我也想有片刻逃离这副命运的时间,可我走得了吗?”酒液滑过喉管,像吞下滚烫的碎玻璃,可偏偏大脑皮层亮如白昼。她能清晰感知每个胃袋皱褶被腐蚀的过程,却对三米外飘落的杏花毫无知觉。 “会的,公子随时都会来接你。这次与以往不同,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您大可以安心地离开。” “叔叔,也来陪我喝点吧。您天天在那站岗,除了过意不去,我多少也有些放不开...其实,我真的不值得你们为我做到如此地步。” “遵命。”也不知是于公还是于私,修沃即刻走到阿萝身边,顺手抄起一壶酒。原来,她的身边已经摆了不下十几壶酒。虽已饮下大半,可依然没有任何喝醉的迹象。说起来,阿萝的酒量还真是修沃印象中的第一人,即使以往在军中,也无人能够比肩。 让人没想到的是,当修沃真正陪着阿萝一起饮酒后,她却再没说过一句话。原本以为,自己该陪着她一起诉苦,虽不会安慰,但至少也该安静地听着她抱怨吧。可事实上呢,一句也没有。 待所有酒壶都变得空空如也,修沃开口问道:“小姐,您还没醉吗?” “当然没有。” 阿萝气色如初,体态轻盈,呼吸平缓,并无任何异样,想来真的是千杯不醉的体质吧。 “我还以为您是有话要对我说。” 微微摇头,又是缓缓上扬自嘲式的嘴角,随后便又是良久的沉默。这时,他终于明白了。但也因为明白,才更觉得一阵绝望的悲伤之感涌上心间。并非真的无话可说,而是在识尽愁滋味后,也只能是欲说还休。一切的诉说与答案,除了渲染加深更为沉重的痛苦,还能有任何意义吗?沉沦痛苦与沐浴在希望之下都是一样简单的事情,沉醉让笔触停止,深沉的雪山,封冻着灵魂,触及骨髓深处的阴暗毒素,让痛苦无时无刻不侵扰这副躯体。那些扎根在骨髓里的冰棱,早已生长成支撑躯体的骨架。每次试图拔除都会引发更剧烈的崩裂,让痛楚从神经末梢绽放成血肉铃兰花。 给出的任何说明与应答,除了加深烦恼,便再也不可能带来别的答案。说,是为了疗愈伤口,却也在制造更难以消融的创伤,不说,则又会加速恶化,好在也抵消了一切的附加伤害。事实会在交融的片刻被一次次证明,一切的真像都只是在提醒着当事人,心与心之间的壁垒无法穿越,自诞生之日起,就注定要孤独地止步于尘世一切的苦楚。 他多么希望可以回到过去,如果可以改变...不,还是算了。他也明白,超过限度,一切事实的真相会显现在眼前,无论多少真挚的美好包装粉饰,也只是雪上加霜。此情此景,本该是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可事实上,连泪都被事实的樊笼所困,不敢流出分毫。 “小姐,夜深了,我们回去吧。” 侧过头,却瞧见那道疲惫的身影已经缓缓睡去。不见那幽紫色的眼瞳,也让他再次感到怜惜。不知不觉之间,眼前的女子已是自己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似乎自己的诞生,以及以往的一切历练,都是为了守护着她而存在于世的。 如此一来,另一股念头应运而生。一路披荆斩棘,只希望为她塑造一片安静的乐土,没有纷争,没有尔虞我诈,更没有谎言背叛利用的净土。遗憾的是,刚产生的念头便随着雨雾的退散一同远去。看着残破的新月,不得不回到现实,自己的力量太过弱小。眼前的女子虽是一人,但却绝非以任何一人之力所能救赎。好在,大势之下,一切似乎都有了不同的转机,一切都有再来一次的可吧。 “如此一来,大家都没有意见了?” 说完这句话,在场的诸位皆点头表示认同。 画有使徒的彩窗在暮色中流淌着血葡萄酒般的光,园桌的图案恰如倾斜的圣徽。当二皇子落座时,他的影子正好覆盖了使徒手中的长枪,让整幅玻璃画显出诡异的错位感。穹顶壁画中的握有审判之剑的红发女神始终闭目,在彩色大理石地面倒映出古文书中禁止伪证的戒条。 此次的会议,二皇子并未在皇宫举办,反而选在了英珀斯最大的圣堂之中。在场的除了各个大小行省地区诸侯国的行政长官外,几大军区的长官以及帝国其他一众势力都派出了代表到场参加。 与以往不同,为了此次会议,二皇子命人赶制了一张巨大的圆桌,为的就是表示民主平等。但是,实际上究竟谁说了算,现如今也不会再有人有异议。二皇子的座位位于中轴线稍稍偏左的位置,他的右侧,则留给了阿柯。当他移动时,他的影子会吞噬其他人的投影。他说到“民主平等“时,十二盏枝形烛台的火焰突然全部倾向他的座位,在圆桌投射出权杖形态的集体阴影。 刚刚最后一个议题也通过了,具体内容是关于圣堂在帝国境内的税收问题。尽管如今看似许多地区都没有把女神放在第一位,可人们对于女神或多或少都有着敬畏之心。原本圣堂具有极高的税收作为收入,此次会议之后,圣堂便再无税收能力,除去人们自愿的供奉外,一切都交由各地的政府所管制。 几天的会议下来,帝国西征重归圣城的作战已经商议得大差不差。以如今帝国局势,攻入圣城仅仅只是时间问题罢了。再往远处想,一举统一整片大陆也并非十分困难,同样只是早晚。 随后举办的宴席虽说充满了虚伪和客套,但各方内心也几乎都满怀着难以言明的喜悦。 十二扇肋状拱券撑起穹顶,鸽血石镶嵌的创世神话在穹顶绵延展开。月光透过天窗漫入,使徒手中的火焰权杖恰好指向主位,将二皇子笼罩在琥珀色光晕中。壁龛里的大理石圣像虽已用紫绸遮盖,但那些从织物褶皱间探出的石质手指仍在阴影里保持着审判手势。 二十四人座鎏金长桌铺着马尔斯红锦,银制葡萄藤纹烛台间错落摆放着珐琅彩古文书盒,翻开的内页却夹着军力部署图。侍从捧来的鎏金葵口盘中,维泽岩蜜在孔雀羽纹瓷碟上结晶成雪山模样,考莫比橙切片在烛火下宛如碎玛瑙。 这一餐,可算是阿柯来大陆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他拉着小米和阿雅,三个人大吃特吃。阿德无奈之下,也只好跟在弟弟妹妹身后当一回吃货。 整只抹着巴特克岛红花的烤鹌鹑卧在月桂叶上,胸腔里填满用希查诺甘蔗酒浸泡的普利阙无花果。当侍者切开酥皮岩鱼时,热气裹挟着拉库海藻的咸腥漫过餐桌,几位内陆地总督下意识地用柠檬水净了手。 竖琴师拨动的不是琴弦而是光影,每当魏肖破阵乐的旋律扬起,琉璃窗投射的彩斑便在水磨石地面游走如灵蛇,穿素锦的斟酒侍童们踩着特定的格拉芙天鹅绒地毯花纹移动。 照理来说,中央在这几年的整顿之下,几乎没有大的反动力量了,即使有,也只得缄口不言。或许是因为今日的氛围过于放松,帝国的财政部部长竟格外活跃。 老伯爵的貂皮镶边长袍已泛出灰黄,领口迦撒特式的卷纹银扣明显比其他人少了两道叶脉刻痕。是的,这位部长还是一名世袭百年的伯爵呢,地位一直稳如泰山。他并不是二皇子一方的势力,同样的,当年也不是大皇子的盟友,而是老皇帝最忠实的走狗。说起来,要是没有他当年带头挑拨离间,事情还不至于有如此猛烈的推进速度。 二皇子对他一直不感冒,也得亏是二皇子“宅心仁厚”,要知道,大皇子当年可是恨透了这老家伙。大皇子死后,他自觉自己是大皇子的敌对势力,便自然而然认为二皇子应该会亲近他。常年倚老卖老,经常在朝堂上带头挑事。前些年,毕竟二皇子在外,阿雅和凯伊并没有轻易对他有所压制,一直十分恭敬,一时间倒让他更加肆无忌惮。 宴饮之间难免会喝上几杯,胡言乱语倒也正常。可今天,他算是倒了大霉咯。 他拉着在场的几位中央大员以及地方长官一阵吹嘘,大家给他面子,都是赔笑附和。可谁想到他竟然稀里糊涂跑到了二皇子面前,不仅开始对自己歌功颂德,还说起神国的种种不是。 “就那破地方,那个鸟教皇,但凡是个人都不会怕他哩。咱们如果任由他摆布,不是像条狗一样?” 这话一出,在场的诸位顿时安静了,他们或多或少都知道当年的事情,这老东西,不是活脱脱地在打二皇子的脸吗? “伯爵,您今天喝多了...无妨,酒后不宜议论国事,戏言罢了。”二皇子微笑答道。今天,他也是盛装出席。礼服袖口的金线并非寻常刺绣,而是用真正的金箔捻成细丝,绣出七百二十片鸢尾花瓣。每当他抬手时,那些花瓣便随着光影流转舒展,恍如随时会振翅飞向穹顶的创世之火。 水晶吊灯突然发出细碎的悲鸣,三百六十五枚棱镜同时震颤。随后,老伯爵的一番话终于让二皇子再也无法息事宁人。 “什么戏言?殿下,我说的是实话,神国都是一帮子废物。”说着,他环顾四周,似是在找寻着谁,忽然,他将手指指向了不远处的一位,“对,就是他,就是像他这样的废物。殿下,前不久,我得到了极其可靠的情报。这位男爵先生,根本不是咱们卡洛的人,而是细作。” 他指的竟然是阿德,这一指让周围的一干人静若寒蝉。刚吃完一大块烤肉的阿柯,愣了下,立马擦了擦嘴,哐地跳出来,替自己大哥说话:“老先生。我大哥的确不是卡洛人,他是和我一起从家乡来的。” “是吗?亲王是否亲眼看着他出身在奈尔弗的?” “这,这个不可能吧?大哥比我年纪大,我怎么可能看到他出生?”阿柯倒是认真在回答他的问题。 老伯爵越说越起劲,丝毫没有注意到一旁二皇子已经变得铁青的面庞。 “我可听说了,坎纳男爵是迦撒特人。而且,还是地位显赫的圣子,多年前不知踪迹,如今居然还敢在我们卡洛招摇过市,真是岂有此理!” 此言一出,在场的所有人再次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只是,不少人的脸上没有出现意料之外的惊愕,似乎早就知道了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 吊灯最顶端的两根蜡烛中的一根倏然熄灭,一缕青烟在空中扭结成荆棘冠冕的形状。短暂的安静后,阿德走出人群,平静地对着他说道:“伯爵所言不错,在下的确是神国圣子。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您需要亲自动手吗?” “哼,你还真有胆量。”话说得硬气,但步子倒是往后缩了缩,“以圣子阁下的武力,估计在场没人是你的对手。你不要以为以一人之力便可以抵挡我卡洛,简直痴人说梦。” “好了!”二皇子压制住火气,“伯爵,您说的或许是事实。但男爵为我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并且从没有过任何侵害卡洛的行为。您在如此场合,说他的不是,真的妥当吗?” “多谢陛下。虽然我的身份并非我所能决定,但事实如此,我也不想辩驳。”阿德依然从容,对着二皇子恭敬地行了一礼,“按照帝国的法律,我确实不该留在这。陛下请允许我向您辞行。多年的照顾,无以为报,今后如有机会,定当百倍奉还。” “啊?大哥你要走?”阿柯和小米没有多想,赶紧上前拉住大哥。见他居然如此决绝,立刻附和道:“大哥要走,我们也跟着一起!” “皇叔?何出此言啊!”二皇子立刻显现出一副浮夸的惊讶神情。 老伯爵这下慌了,阿柯的身份摆在这,马尔斯可不是吃素的,中央的人不动自己,不代表马尔斯不敢。可不是嘛,阿柯才说完,一旁的蕾塔迪、锐琪、兰瑟等将领官员立刻上前,狠狠地盯着他,可给小老头吓得连连退了几大步。 “额,亲王您不要误会。老夫没有对您有任何不敬啊。” “您究竟意欲何为,只有您心里才明了。我只是尽一个弟弟的责任,维护自己的哥哥罢了。” “阿柯,你们确定和我一起走?” “当然。”小米率先抢答道,“我们就是为了大哥才来的这里,你总不能不要我了吧。” 看着一旁傻笑的小米,阿德一阵哭笑不得,怜爱地摸了摸妹妹的头。 “...好吧。男爵既然去意已决,我便不再阻拦。只是,何来恩情一说?你我朋友弟兄一场,何须算得那么清楚。皇叔既然也决定离开,小侄不敢忤逆,只好尊重您的决定。有您出面,应该可以顺利往返神国。”说完,二皇子带着笑意,望向老伯爵,挥了挥衣袖,“伯爵喝多了,还是早点回去休息为好。凯伊,让爱梅德亲自护送伯爵回府。”待到凯伊走近时,二皇子在他耳边又小声嘱咐了一句:“让爱梅德去办,他知道该怎么做。” 随后,阿德也向二皇子告退,领着阿柯等马尔斯一众人等离席。不一会吗,宴饮再次回到先前其乐融融的气氛,似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真没想到,离别来得这么突然。”说话的正是披着一袭白色斗篷的二皇子,此时的他,只身一人来到英珀斯的城外,为眼前的三位老友送行。 西方不远处,是连绵的雪山,步行的话,大约需要二三日才能到达圣城之下。四人到并未急着赶路,反而在地上点起篝火,由阿柯主厨,开始烤肉。 “又不是见不到了,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再见面。殿下不用舍不得我们。” “我今天是以私人身份为三位朋友送行,不讲究繁文缛节,叫我名字即可。” “宸...宸哥哥。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是我和小米来大陆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有阿柯的这句话,咱们真没白白相识一场。”火光之下,二皇子神情松弛,终于敢露出了一脸的疲惫,“...我真的好累。被迫和大哥敌对之后,便再也没有朋友,一切似乎都是为了利益。我也想过真心和别人相处,但别人却不是这般想。唯有你们三人,既与我有着一样的目标,又可以不掺杂任何利益地交往。相识这些年,当真是我生命中最宝贵的几年时光。我真想像阿柯你一样,永远有一颗赤子之心,无论经历种种,依然坦然面对。” “也不难啊,我就是没心没肺太笨了,很多事根本弄不明白。可能就是因为不够聪明,所以没有烦恼。” “别妄自菲薄,你才是我见过最最聪明的人,一片澄澈,心如明镜,其实什么事情都看得清清楚楚。” “如果真是这样,你也可以做到,这并不难。” “不可能了。有件事,我还想去做,对我至若生命...我得试着成为最强的人,拥有最大的权力,才有可能办到。” “不远了。”阿德对宸投来感谢的目光,“这些年咱们的所作所为已经足够了。等着好消息吧。” “一切就都拜托你了,静候佳音。” “定不负使命。” 看着二人的对话,小米两人又是一阵一头雾水,小米便对阿柯提议:“阿柯,宸哥哥最喜欢听你唱歌了,不如今天再给他唱一首送别吧。” “可以。”三人异口同声地表示同意。 “微凉的晨露 沾湿黑礼服 石板路有雾 父在低诉 无奈的觉悟 只能更残酷 一切都为了通往圣堂的路 吹不散的雾 隐没了意图 谁轻柔踱步 停住 还来不及哭 穿过的子弹就带走温度 ... 以父之名判决 那感觉没有适合字汇 就像边笑边掉泪 凝视着完全的黑 阻挡悲剧蔓延的悲剧会让我沉醉 ... 沉默地喊叫 沉默地喊叫 孤单开始发酵 不停对着我嘲笑 回忆逐渐延烧 曾经纯真的画面 残忍地温柔出现 脆弱时间到 我们一起来祷告 仁慈的父 我已坠入 看不见罪的国度 请原谅我的自负 没人能说 没人可说 好难承受 荣耀的背后刻着一道孤独 闭上双眼我又看见 当年那梦的画面 天空是蒙蒙的雾 父亲牵着我的双手 轻轻走过 清晨那安安静静的石板路 ...” 远处,一名少女强忍着泪水,默默目送三人离去。她躲在角落,不敢亲自为红发少年饯行,她并不知道,此去一别,便是沧海桑田。 第二十五章玉瑶 众多雪山之中留有一条人工修筑而成的大道,残春时节便没了冰雪,却不见任何一条车辙或脚印,像是尘封多年的地宫秘境。 三道身影已于群山间行走多时,为首的黑发武士左手虽警惕地按着腰间的佩刀,却难以掩盖心中的喜悦之情。左右跟随着的二位红发少年,神情平缓,并无任何喜悦或悲伤之情,一路上紧随其后,一句话也没问。 不多时,眼前两道山峰之间出现了一道巨大的关隘,横跨了整座山谷。而关卡之上,整齐地站立着一排排身形魁梧的武士,霜晶甲胄折射着冻土寒光,关节处的冰裂纹徽记随呼吸翕张,戍边者们化作移动的冰川,与周围的一众景色完全融为一体。 “来者何人?”为首的武士先声夺人。此处关隘已经十多年无人通过,普通人自然不敢硬闯,也不会想着能从这里通过。等瞧清眼前三人的生理特征,他便想到了对方的入关理由。 “马尔斯公爵——柯·罗斯·马尔斯·鲁道夫·卡洛、教廷圣子——赛格罗·尔德·阿缇斯请求拜见教皇陛下。” 不知怎么,听到这个说辞,阿柯有些发愣,记忆中某些声音让他注意到了这句话,可细想又想不起来,最终还是老样子,不再继续耗费脑细胞。 “阿德?!嗨,这不是阿德吗!是你啊!真是你?你回来了!” 阿德箭术极佳,却不代表视力好到一下子看清头盔下的面容。听到这几句话,只心想,约莫遇到了故人吧。 不多久,关上放下一根梯子,武士自己只身爬到了关下。 走近后,士官脱去头盔,阿德方才认出,这位仁兄还真是旧识,是儿时一同坑蒙拐骗的同行,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还能混进军队中。 士官倒没急着和阿德叙旧,对着阿柯二人深深先鞠了一躬。 “你真回来了?我前些日子听到了些小道消息,没想到居然是真的,而且还是和麦希莱一起。” “是。这些年看来你混得不错...能让我们进去吗?我们不算是卡洛的势力吧。说起来,还算是一家人。” “不用着急,前些日子,就已经收到消息,说最近可能有个别团体进关。所以,刚刚已经派人去教廷通报了,等文书下来你就能回家了,最多一两天功夫。” “意思是,我们现在还得在荒郊野外死等着?” “额...恐怕是啊。”士官尴尬地挠了挠头,随后补充道:“您放心,我去给你们找些吃的喝的,再支个帐篷,生上火,保证不受委屈。” 说着,士官哐哧哐哧地爬回城墙上。 那副梯子还搁墙上挂着,木质的痛吟在风里绵延,被吹得直晃悠呢。就在这时,紧闭的大门居然缓缓地开了。和之前不同,虽然隔得同样遥远,但此刻从门中款款走来的白色幽影,阿德一下就认了出来。 阿柯二人早已经一屁股坐到地上,准备先生起火堆,突然间瞧见大哥一个鲤鱼打挺,啪就站起来了,很快啊!大哥的表情更是让二人惊掉了下巴,没错,他居然笑了,先是笑得花枝乱颤,随后一阵手忙脚乱,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最后老老实实双手背后,咧着的嘴也随着一阵稍息立正缓缓闭上,浑身上下像是都长满了痱子。 随着白色人影越来越近,阿柯二人也看清了来者的打扮。净白的圣袍轻笼着雪白的纱裙,皓白的面纱半遮着面容,腰间别着一柄月白细剑,如同清辉撒下般洁白无瑕。一双深邃的墨紫色双眸让阿柯也不免觉得熟悉,似是在哪看到过。柔黑的长发被一根黑色布条随意地绑着,左手手腕上戴着一条晶莹闪烁的碎红宝石手链。 “大哥,好久不见。”女子轻轻挥了挥手,语气轻柔。 这般风轻云淡让阿柯二人略显意外。他俩不止一次听大哥说起过自己的这位姐姐,描述中,这难道不该是一位十分活泼热情的姐姐吗?有的时候还咋咋呼呼,做事总是风风火火,大大咧咧,一副任性大小姐的脾气。如果真是那样,姐姐见到自己这些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上来就给个热情的拥抱吧? “阿萝!真的是你!”阿德的嘴角再也压不住了,“好像长高了。不,都这么多年,肯定长高了...那颗杏树,杏花应该落了吧!” “不急,有的是时间。”蝉翼般的面纱滑落,露出一副淡然素净白皙的面容,惊起一阵寂静。 这下,阿柯看得更明白了,除了似曾相识之外,这张脸最大的感觉就是冷,冷到骨子里,十分难以亲近的感觉。 “你就是传说中的阿萝大姐吗?” “叫二姐吧。”说着,阿萝走近,上下大量一番,满意得拍了拍阿柯的肩膀,捏了捏他的腮帮子,“果然,和父亲当年一模一样,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位是?你媳妇?” “我叫米娅塔,小米。陪阿柯和大哥一起来带姐姐回家。”小米眨巴这水汪汪的大眼睛做起来自我介绍。 “回家?好,谢谢小妹的好意。” 阿德顾不上阿萝的巨大变化,只是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我们,现在去哪?” “先回我的店里。” “店?是你之前信中写的?” “对,帮菱姐开的...有件事,得向大哥你道歉。” “怎么了?” “知道你最讨厌酒鬼。我这些年虽嗜酒如命,却也没想着戒掉,让你失望了。”她的肝脏早已长成橡木桶形制,液态的往事在其中发酵,每道褶皱都蓄满不同年份的月光,“不过,我出门前洗过澡,身上应该没有酒气的。我酒量很好,本来身上酒味也不重。对不起了。”虽说是道歉,可阿柯完全看不出二姐的悔意,似乎还有些挑衅意味。 “...无妨,这些年你过得太辛苦,喝点酒如果能排解些忧愁,尽管喝好了。” 这话一出,连小米都觉得不对劲了,大哥一直以来都是原则性极强的人。随便两句话就把原则给抛到脑后了?这还是自己的大哥吗? 小米自然是不认识二姐的,但就这短短几百米路上,听着二人的对话,她便能察觉出些异样。大哥对于二姐所有的印象不出所料地停留在了过去。嘴巴上说着理解或者不在意,可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吗?而二姐就更不对劲了,似乎打算把自己这些年不好的一面全都一股脑地说出来,这又是在干嘛?说难听些,岂不是在故意贬低自己,或者是诚心恶心别人吗?她似乎是个演员,却不露出丝毫的表演痕迹。 一旁的阿柯看出了小米的小心思,拉着她的手,示意她走慢点。不一会,便与前方的哥哥姐姐拉开了些距离,这对少年人相视的瞳孔里泛起涟漪般的困惑,小声说道:“二姐是不是着急要去做别的事?我总觉得她在担心时间不够她把话说完,一下子说这么多,挺膈应人吧。” “大哥不会在意的,他已经失了智,只挑自己想听的话听。” “唉,要是父亲在就好了。”阿柯抬头,像是在找父亲一般,对着天空抱着拳拜了三拜,少年将五指张成星芒状,让云絮从指缝漏向眉骨,这是他记忆里父亲教授的特殊祭礼,随后垂下头叹口气,“不过,我想,二姐应该有自己的考虑,毕竟我们是一家人。” “她会不会是觉得自己混得不如意,不如你有钱有势有地位,怕咱们瞧不上她,不愿意和她玩?” “恐怕是的。不过,我们加油,好好关心她,之后如果可以,再让蕾塔迪暗中给她送点钱,多陪她玩玩,应该没问题的。” “嗯,离树爷爷说的时间还差有几个月。阿柯,咱们好好加油!”二人随即又是击掌又是握手。 “你俩干啥呢?赶紧过来,介绍个人给你们认识。” 转眼间,几人已经进入了关内。守城的士兵并没有来欢迎,仅仅有一位中年武士牵着几匹马在等候。 看着眼前对着阿德一阵拍手叫好的中年人,阿柯又是一阵恍惚,怎么这位大叔好像也在哪里见到过? “你就是阿柯!太像了!”修沃上前激动地一把抱住阿柯,控制不止地拍着他的头,“果然,虎父无犬子啊!” “哦,您是修沃叔叔?父亲经常和我说起过你,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最亲密的战友,也是最信任的人。” 说起阿离,三人又不免一阵唏嘘感叹。 一路下来,阿柯渐渐了解了些过往的故事。哥哥姐姐在最弱小无依的年纪相依为命,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而父亲也在那时为二人提供了最坚实的依靠,宛如一家人,只可惜,彩云易散,一切都不复从前。 赭石色墙面上留着三十七种语言的涂鸦,檐下鸽子笼用生锈的弯刀碎片加固。皮革匠会将羊皮纸边角料卖给抄经人,那些带着血渍的皱纸最后成了赎罪券的衬底。乳香与腐鱼内脏的气味在驼铃声中交织,戴面纱的香料贩子用铜匙舀取红花时,会故意让暗红色花蕊落入粗陶罐,发出类似颅骨碰撞的闷响。 阉人歌者用龟甲拨片弹奏七弦琴,音阶间夹杂着铸币厂冲压铜币的闷响。银匠敲击錾子的节奏,与面包匠捶打面团的声响构成复调。卖无花果的孤儿用教堂蜡烛油涂抹开裂的脚后跟,他们兜售果干时会模仿执事吟诵:三枚铜币换五粒神界的星辰。 当阿柯的靴子踩过浸透羊血的排水沟时,他嗅到了与英珀斯相似的腐朽,但这里的腐烂更具层次:上层是焚香的灰烬味,中层飘着鱼露发酵的腥咸,最底层则是从不清理的公共厕所蒸腾出的氨气。驮麦粉的骡子突然在街角跪下,赶畜人立刻用古语咒骂着,抽出腰间镶有圣徽的短鞭。 游走于罗赛那庭的外城之中,阿柯仿佛回到了京畿,完全看不出区别,唯一显眼的,是往远处高地上眺望,依稀可以瞅见一座圣洁的殿堂。 吧台后的陶瓮里腌着白头蜥蜴,墙角堆放的酒桶用教堂彩窗碎片封口,其中似乎夹杂着未寄出的信笺碎片。二姐的酒馆并没有装修得十分豪华,就是最平常的店铺,只不过,除了这,城中一路下来再没有任何别的酒馆。而店里的员工也基本不超过二十岁,甚至不少是几岁的小孩子。 “他们都是些没人要的孩子,我就这点资本,所以只能收留这么些了,再多的话,就不能保证生活。”阿萝解释道。 刚进店不久,一群孩子们便一哄而上,放下手中正在绘制的兄弟姐妹们的画像,围着阿柯议论纷纷。看着笑脸盈盈的同龄人,阿柯和小米开心极了,很快便和他们打成一片。 “果然,弟弟和谁都能处得来,真厉害,父亲恐怕都不如他。”阿萝语气轻柔,多了些笑容,只是,仍然一副寡淡的神情。 “这些年,有他们陪着你,倒也不算寂寞?”阿德嘴巴上说着是替阿萝高兴,但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生出了些不平衡感。 “不要多心。这是我的责任,菱姐托付给我的事,不能丢下不管。” “我晓得菱姐是好人,可...” “公子不用担心,小姐已经做好了安排。”一旁的修沃赶忙上前解释,“你们尽管做自己想做的事,一切留给我。职责所在。” 也不知为何,听了这话,阿德更不是滋味。这两个字让他心里别扭极了,似乎只有自己才是那个最不负责的人。明明自己吃了这么多年的苦,到头来究竟为谁辛苦为谁甜?本以为今日重逢应该一团和气,却隐隐生出了一众不痛快的事,如鲠在喉,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大哥,咱们先开饭吧。我知道你们大概今天就能来,所以,生意都没做,专门为你和弟弟准备了接风宴。” 说罢,阿萝朝着后厅走去。不一会,领着小兰、小美等人将众多佳肴端上餐桌。由于人员众多,整整拼了四张桌子。阿萝、阿德位于正坐中央,阿柯、小米坐于二姐身侧,修沃坐到了阿德一边。 看着二姐毫不客气地就给自己倒酒,阿柯小心翼翼地对着大哥问道:“大哥,我能喝点酒吗?” “...无妨,今日重逢,不用拘束。”随后转头对阿萝说道:“少给他倒点,酒量比父亲差远了。” 阿萝满口答应,但心停手不停,一杯一杯地给弟弟灌酒。她自己酒量极佳,开场就干掉了一瓶,一点醉意没有。话分两头,阿柯这边可就惨咯,没两杯酒便一脸通红,开始胡言乱语。 “我想上天,和太阳肩并肩...长大了,我要当太空人...盖亚!!!” 先前的顾虑以及隔阂,在这一场宴饮中似乎烟消云散。阿萝被阿柯弄得哈哈大笑,不断地逗着弟弟玩,一旁的小米也跟着阿柯手舞足蹈。阿德终于放松了心中紧绷的弦,可转念又想,此情此景,如果父亲也在,该多好啊。他都能想象出父亲一手抱着阿柯,一手搂着阿萝,三个酒鬼活蹦乱跳的场景了。 看着阿萝喝了一杯又一杯,他心中又是一阵不可名状地叹息。当年的阿萝,虽然不胖,但多少有点婴儿肥,面色红润,表情也比现在丰富多了。而如今,如果不是喝了点酒,消瘦的身形配上冷白的面容,任谁的都无法将之与当年的活泼少女联系起来。想到此处,他仿佛能将这些年阿萝吃的苦尽数重映在脑海之中。如此情形,如果故人再次看见,该是有多心疼。 相比之下,自己健硕了许多,精气神提升了一大截。虽然也一直在苦修奔波,但那只是身体上的劳累,况且疲劳更为精神上的空虚起到了麻醉剂的作用。 这一顿饭吃了好几个钟头,大家都高兴得忘记了时间,直到门外传来了一阵不合时宜的敲门声。 “老默!”阿德抽身去开门,瞅见了一张熟悉亲切的苍老面孔。望着老者日益衰弱的身体,他不免有些自责与心疼,“你这些年还好吗?身体怎么样?” “殿下!您终于回来了!”比起阿德,老默明显更激动,扑通一下,直接给阿德跪下了。死死抱着阿德,不肯放手。 一番叙旧后,老人说明了来意。 “这么着急见我?老头子又想来哪一出?” “陛下十分想念您。您要明白他的良苦用心,他是最关心你的人。” “哼,算了,我去叫上阿萝和阿柯。咱们赶紧出发吧,以免老头子整出别的破事。” 说着,老默从身后取出一套干净的袍服,示意让阿德换上。阿德原本一脸嫌弃,十分不情愿,但面对眼前善良的老人不断地劝诫,他最终也只好妥协,但仅仅只是把那件袍子披在了拉比亲手给他做的武士装之外。说起来,这件袍子,样式上,和阿萝的完全一样,仅仅是颜色不同,是纯黑色的。 拜见完阿德之后,老人又参见了阿柯,对于这位马尔斯公爵他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称赞他比起当年的阿离有过之而无不及。阿柯这些年听惯了这般说辞,也不当回事。他对于面前的老先生充满了好感,毕竟一直听大哥和二姐起。只不过,老默看人看得一向极准,他第一眼便看出了阿柯的不凡,所以自认为没有任何一句话是吹捧。 十三座石灰岩钟楼呈锯齿状排列,檐角悬挂青铜铎铃。每座钟楼代表一位使徒,石基雕刻其殉道方式:嵌入碎石子的盐柱、嵌满陶片的人形凹陷。 圣殿的外围,阿柯小米看见了零零散散在地上插了大约四十根蜡烛。 “每一根蜡烛,代表着一位为了女神而英勇献身的圣殿骑士长。” 这座老远便瞅见的洁白圣殿十分庄严,可,走近之后,阿柯便不觉神奇,这样的建筑,在马尔斯也是有的。真要算起来,就是和树老头的图书馆相比,这也并不算得上宏伟,可能更多的还是其历史、政治意义吧。虽说进入神国时间极短,但一路所见所遇却与之前听说的完全相反。 在刚认识二皇子不久,他便听到了许多关于迦撒特的传闻。说那里都是些雄奇瑰丽的建筑,可真到了这,发现和自己的老家马尔斯没啥区别。整个卡洛都在说神国哪里哪里混乱,底层如何如何民不聊生,连饭都吃不起。事实上,这里的人民过得不要太好。虽不是都大富大贵,但除了极少数地区,大部分人都能有基本的生活保证。反观卡洛,许多人民连饭都没得吃,就是在富裕的地区,人们也过得不如意,成天抱怨生活艰辛,情绪十分低迷,这些却没有在罗赛那庭看见,即使在杂乱的外城,也没有瞅见。想到这,他想到了大哥经常给他讲述的往事,大哥和二姐童年所经历的一切似乎并不符合如今神国的种种,这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大殿内的棱柱表面阴刻着历代殉道者的临终姿态:第三柱是单膝折断仍紧握经卷的盲眼修士,第七柱展现被剥皮者用肋骨执笔书写遗训,最顶端的断裂处留着被劈砍过的剑痕。 蜂窝状拱顶由肋架支撑,每根肋架末端挂着香油铜灯。地面铺陈雪花石膏板,接缝处填嵌黑曜石碎末。彩陶壁砖拼贴出十三场著名瘟疫图景,釉面特意保留了烧制时的气泡与流痕。 “老头,你看看谁来了。”阿萝的这句话,将阿柯从一阵胡思乱想中拉回现实。原来,他刚刚已经拉着小米,跟在大哥二姐身后不知不觉地走入了圣堂。眼前是一位穿着朴素白袍的老人,看着很亲切慈祥嘛。他并没有坐在中央的大椅子上,而选择了大厅一侧的一条木凳,木凳边缘有道半掌宽的磨损,几百年来,每位继任者就座时,都会先用权杖尖端抵住相同位置,因此才形成了凹痕。 “孩子,你不应该再回来。” “我做事,轮得到给你解释?”刚听到老者的开口,阿德竟直接露出了极强的抵触情绪。说起来,这些年敢对面前老者没大没小的也就阿萝而已,却绝对不像此刻的阿德一般嚣张并充满敌意。 “怎么,学了几年武艺,就真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 “至少,如果我今天想杀你,你绝对没有任何生还的机会。” “大哥,可别啊,咱们还是先讲道理,别人没有不仁,我们不能不义啊。”自进入大殿,阿柯便觉得有些阴冷,仿佛石壁的寒气都渗入了他的鞋底。 阿柯的一句话,让阿萝忍不住捂着嘴轻笑了两声。阿柯这才反应过来,真奇怪,为何大哥和这老头一阵剑拔弩张,二姐却没有阻拦的举动,甚至一句话都没说。 “别管他俩,小时候,大哥就这么和老头说话,不用当真。”阿萝解释道。 阿柯的出言让老者的目光扫向了他:“你是阿离的儿子吧...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您居然也认识我父亲?” “他没给你提起过我?” “您不是教皇吗?我知道啊。大哥说起过你,他让我叫你老头就行了,对你不必客气。” “只有他这么没大没小。连阿萝和你都被他带坏了。”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陛下?” “我是你父亲的教父,你也可以跟着这么叫我。” “啊?”阿柯惊讶地望向了大哥,直到大哥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他才知道居然还有这件事。 “孩子,整片大陆,除了我,又是谁有资格当你父亲的教父?卡洛的皇帝还是阿离的晚辈呢。”说到这,教皇又想到了另一件事,“你连这都不知道,应该也不知道,你这无礼的大哥是谁吧?” “大哥?大哥不就是大哥吗?”显然不对。一旁的小米拉了两下阿柯的衣角,似是提醒着他,“对吼,大哥是你们这儿的圣子,应该是很大的官吧。” “不是官,尽是些包袱罢了。”阿萝轻轻拍了拍弟弟的头,“大哥是老头的外孙。要不然,他们怎么一个姓呢。” “啊?”阿柯终于想明白了究竟是哪里奇怪,一切都解释得通了。这么一来,大哥竟真的和自己就没有血缘关系了?可是,大哥的父母又究竟是谁呢?二姐也好,大哥也罢,他们从来不提及自己的父母亲人,唯一天天挂在嘴边的父亲还只是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义父。想到这,他又想起了店里的一众小伙伴们,大家都是无父无母。真是件悲伤的事啊。 “教父,您真的是大哥的亲人啊?” “是的,只不过,他自己不愿意承认。”琉璃窗将夕照切割成块,在两人之间划出血色沟壑。 “切,当你的亲人,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这话一出,阿萝也赶紧拉了拉阿德的胳膊,似乎终于有了想要调和矛盾的意思。这可让阿德有些不爽,眼前的臭老头才是造成二人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现在阿萝居然有胳膊肘往外拐的意思,让自己好一阵不悦啊。 “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除了一身蛮力,这些年,也不知道学了什么,有机会我倒真是要好好问问你那老师,乱教了你什么本领?” “住口!你有什么资格说拉比的不是!拉比真心待我,视我如亲子。你呢,明明是我的至亲,却只知道把我往火坑里推,让我和亲生父母反目成仇、永不相见,天底下哪有你这样无情无义之人。” “还是我高估你了,简直是大不如前。一身戾气,把你的心都腐蚀殆尽。本想着,让阿离带你离开,在岛上大可以过平静日子,你倒好,非要千方百计地趟这池子浑水!” “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的人害死了父亲,阿萝也不至于在这里多受几年罪!?” “我?我还想知道究竟是谁杀的他。阿离一片赤诚,我怎么可能希望他死!”老者大概也只有面对自己这“胡搅蛮缠”的外孙时,才会忍不住发火,往日的他,可都是一副稳如泰山的神情呢。 “不是你又是谁?!” 殿外,老石匠格姆正在雕刻着第四十一根蜡烛台。这个月教廷送来的尸体特别多,指骨储量却不足。他决定用女儿换乳牙时留下的臼齿做烛芯托,反正那丫头在妓院接客后,再也不需要咀嚼硬物了。 “好了,你们安静会吧。”阿萝轻声细语的一句话,终于让两人不再争吵。她无力的叹息声从前不知道在这座圣殿中反复出现了多少次。 一旁的阿柯本准备问些关于父亲的往事,但见场面已经完全变成了吵嘴,只好和小米一起坐在地上画圆圈玩。 “今天,就先不说了,大哥既然回来了,就别再去讨论过去种种是非对错,除了释放情绪外,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咱们在场的,都是一家人,重逢就算没有欣喜,也不必恶语相向。” “还是阿萝懂事,不像这臭小子。”至此,老者也不再说下去,不然可真就没完没了哦,“你带他们回去吧,好好休息几日,剩下的事情,我尽量一个人解决。去吧。” “走啦。”阿萝轻柔地摸了摸阿德的头,像哄孩子一样。一番安抚下来,可算把这根杵在地板上的柱子哄走了,“你俩,别玩了,跟姐姐回家。快起来。” 这对地主家的傻儿女也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屁颠屁颠地跟在了姐姐身后,临走前,二人还不忘给老爷爷鞠躬行了一礼。 拉着三个人,阿萝想想就一阵好笑,瞅了瞅三个人的神情,一个呆若木鸡,一脸严肃却又像在生闷气,一个就知道乐呵痴笑,另一个瞪着圆圆的大眼睛,天真地陪着傻小子闲聊。自己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拉扯”着这三位活宝。相比知下,店里的弟弟妹妹就比他们三个好带多了咯。 铺着被无数膝盖磨出凹槽的玄武岩条石,两侧沟渠流动着混入香灰的雪水。白昼最后的金币在圣徽上滚动,暮色像融化的青铜灌入圣徽凹槽,将四人影子焊刻在玄武岩路面。阿萝试图抬起左脚,却隐约发现鞋底已经粘连上了凝固的时间。 “二姐,那边冒烟了,是不是失火了?” 阿萝望向西方,远处确实升起阵阵黑烟,但她似乎已经见惯不怪。 “是人为放的火,那一带经常会有很多落叶树枝桔梗等,一般堆积到一定程度便会选择人为烧掉。” “为什么要自己放火啊?不危险吗?” “就是因为害怕危险。如果不在可燃物堆积到一定程度之前把它们全烧掉,以后就有可能造成更多的火灾。” “原来是这样啊。” 三人继续沿着回家的路走去,见阿德依然一句话不说,阿萝虽有担忧,可心里又觉得尴尬,不知道说什么才合适。 “二姐,你这把剑好漂亮啊,树爷爷说过,这是他修复的。” “这个?”说着,阿萝解下剑,顺手就递给了小米,“这是父亲留给我的护身符,带着她,就没人敢害我性命。” 小米没管这么多,直接把剑拔出剑鞘。通体洁白的长剑,看着很细,也的确很轻,连她这等完全没有运动细胞的人,拿着也觉得十分轻巧,毫不费力。 这时,一旁的阿德终于开口了。 “别觉得这是普通的剑。要知道,卡洛如今最大的宝物——那柄破碎的圣枪,即使当年被分成了几十块碎片,也绝对是圣物。而这柄剑,可是与之齐名的另一件圣物,甚至,还隐隐压过圣枪一头。所以,你说说,这算不算宝物?” 小米就是再听不懂,也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吓得赶忙把她甩给了二姐。阿萝一阵轻笑:“别听大哥的吹捧,虽说是有这个典故,但毕竟只是一把旧剑,握在手里也就是这等轻飘飘的罢了。” “剑代表权力,刀代表守护,匕首代表净化,枪代表神罚,弓代表清洗,锯刀代表屠戮,戟代表镇守。这是父亲当年和我说过的。所以,我的这把刀是用来保护这柄剑的。” “有这么多讲究?没听父亲说起过呢。”不仅阿柯,连阿萝也不知道这些说辞。 “大哥,我们或许不用太在意这些,武器还是让之单纯地当成个武器吧。” “有力量才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我当年有如今的本事,就能带你和父亲安然离开。” 说到这,阿萝忍不住一脸黯然:“也许,拥有力量并不能赎罪,而是一种惩罚。走吧,先回家。” 一缕夕阳再次绕过圣堂,照在了兄弟姐妹四人身上,这一家子人,第一次一齐走在了阳光之下。 最近的一段时间,阿萝经常梦见自己成为一名舞女,在春意盎然的原野之中起舞。一袭红色的纱裙,四周一众动物植物如同成精一般,围在身边,死死地盯着自己。血色在裙裾绽放时,总有琴声从地底渗出,而她只能舞到精疲力竭,舞到生命力耗尽,用死亡来祭奠春天,惨红的身躯倒在绿坪之上,阵阵鲜血四散开来,周围的动植物慢慢靠近,围绕着尸体,用沾染鲜血脚印红了大地,玉体横陈,再无人关心。 从梦中惊醒,阿萝有些分不清现实与梦境的边界。 “二姐,怎么了?” 幸好,一旁的小米让她略微心安。自相识以来,小米特别粘这位二姐,几乎无时无刻不呆着她身边。睡觉也一定要睡一起,抱着姐姐才能睡着。阿萝一点也没介意,这小妹不仅长得可爱,性格也憨憨的,特别讨喜,很喜欢让她跟在身后。 阿萝房间床的正上方是一个不大的天窗,每次睡不着,她都会静静地透过天窗看星星。 “二姐,你睡不着吗?” “没事,你先睡吧。” “那我也睡不着好了。” “哈哈,你这可爱的小姑娘,要不怎么说大家都喜欢你。” “不如,二姐你给我讲故事好了。” “你想听什么?” “说说,你和大哥的故事吧?大哥以前经常给你写信吧?” “他,嗯...有些信写得太肉麻了,我也看不懂。” “挑一些能说得清的说说呗。” ... “杏花明明都开了,可为什么会下雪呢?” “落雪是她内心空缺的一块。” “冬天的屋内,雪花从壁炉上飘落。” “最后不就成了水吗?” “不好喝,不如我自己采的露水好喝。” “阿萝,如果你当了教皇,第一个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嗯...我要把不吃香菜的都抓去坐牢。如果是你呢?” “我也一样,我帮你把不吃香菜的抓去坐牢。” “大哥,我听说,岛上拥有全世界最美的落日。” “是嘛,我不这么觉得。当我第一次在岛上看落日的时候,并没有觉得什么特别的,因为,属于我自己的日落,早已遇见。” ... “哈哈哈,大哥怎么还能写这些东西出来。” “就是说啊,要是当着我的面,他指定说不出这些话。而且,他每次写信最后都加‘绝笔’这两个字。” “他是不是觉得再也见不到你了?” “不,他只是太想再见到我罢了。可我知道,我们一定会有机会再见。”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老树存残叶,紫魄咫尺魂天涯,风过影孑孑。就是这个梦...算了。”说着,阿萝指向天窗中最亮的那颗星,“看见这颗最亮的星了吗?我给你讲个天琴女王的故事好不好?” “好啊。” 每日清晨,会有黑袍文书官用鸦羽笔蘸取葡萄酒,将祈祷文写在桦树皮内侧。塞入墙缝前需用乳香熏烤,使卷曲的树皮永久定型。开采自黑山峡谷的赭色砂岩,表面布满风蚀形成的蜂窝状孔洞。墙基处排列着七百个生铁烛台,每个烛柄都被不同温度的手掌攥出凹痕。 站在这面墙边,阿柯一脸懵逼。看着周围虔诚祈祷的人群,还有不时对着自己下跪敬礼的人,他更觉得不自在了。他觉着吧,这些人根本不是为了信仰而对神明祈祷,大概只是为了好处,更像在交易。何况,在女神的眼里,大家和小飞虫没什么区别,根本不值得多看一眼,都是这些人一厢情愿罢了。 他想不起来究竟是谁和他说的,但清楚地记得,有一个人让他到圣城的这面墙的夹缝里找一张纸条。眼前的墙里早就被满满当当塞满了纸条,谁知道究竟是哪一张呢? 就在他都准备放弃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其中的一张纸条,里面露出了一角,依稀可以看到其中的几个字。走近一瞧,让阿柯震惊不已,因为其中的文字竟然是树老头图书馆里的古书中才有的一种文字。他有了预感,小心翼翼地将纸条抽出,吹去其上的灰尘。看这模样,这张纸,已经不知道放在这里多少年了,似乎就是等着他来打开。 “老柴: 人家想吃肯德基了,什么时候请客咯?还有,你们到底拍了什么好玩的照片啊?就不能让我看看吗? --小乔以及小暮” 原本,阿柯是看不懂这些文字的,他只知道读音,但不知怎么,突然灵光乍现,随即拿出一张崭新的白纸,写上了歪歪扭扭的几个古文字。 “我不卖肯德基啊?你被骗了吧?” 写完后,他将纸条紧紧地塞进石缝之中。 他今天来还有件大事。圣殿的内殿之中有着一座神龛,那里放着一个女神留下的圣物,就在圣柜之中。据说,以往只有他的父亲打开过,而如今,他,当然,也包括小米,同样有资格去打开查看其中存放的圣物。不过,小米天天粘着阿萝,又是让她教自己写字,又是帮着她做饭,根本没有功夫去管这闲事。 阿柯自己一个人来到圣殿外围,无人陪同也没有人阻拦。到了内殿的外围,更是连一个守卫都看不见了,毕竟这里也不会有任何人敢闯。 庄严肃穆的氛围并没有吓到阿柯,他就像在自家后院一样闲庭信步,不慌不忙地走到了内殿的最核心的位置。而当他打开圣柜的一瞬间,脸色一变,一阵不可思议的神情。 “怎么,会是这样?” 第二十六章曲尘 “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 消失的下雨天 我好想再淋一遍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刮风这天 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 雨渐渐 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 我才能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的那天 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从前从前 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 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 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 你好像还是说了 拜拜 ” 先前,阿柯向二姐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前些日子听阿雅所说的小王子的故事。说完后,便不自觉地唱起了故乡的歌曲,阿萝也不住地鼓掌称赞。 照理来说,以二皇子的身份,不可能会接触到普通的老百姓,但由于局势等一系列原因,不同阶层的人有了接触的机会。小王子在童年时便机缘巧合地结识了一位茶农的女儿。 特兰德的郊外有着大片的梯田,许多茶农世代居住于此。由于不知道姓名,所以在阿柯的讲述中,那位女孩被唤作小茶。小王子与小茶初识时,对方并不知道他的身份,加上小王子根本不注重贵族礼仪,穿着也十分朴素,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是贵族。 一来二去二人便熟络了起来,倒称得上是青梅竹马。后来小茶知道了小王子的身份,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近些年,随着年纪的增长,以及皇室的影响力再次到达巅峰,一切都有了变化。 小王子的身份再也不能如往昔般视而不见。小茶渐渐不再主动与之接触,甚至经常闪躲回避。这倒是让小王子一头雾水,因为时至今日,他仍然保持着初见时的心境,以为自己可以完全不管不顾任何客观因素去和她相处。虽然,二皇子和阿雅都没有阻拦或反对,但周围的环境早便不允许他如往常般任性。当阿柯无意间告诉了他自己的想法时,他似乎才恍然大悟。一切不可能回到过去了,他所代表的不再是他个人。 最终,让人意外的是,小王子在极短的时间内便下定了决心。 那日侍女为他更衣时,金丝雀啄落了皇室徽章上的鸢尾花叶片,窗外新一任大祭司的马车碾过鸢尾花,车辙里似乎混杂着前任大祭司的骨粉。 “老师,能不能麻烦您带我去岛上?” “啊?” “您和小米姐姐,一人带一个,把我和小茶带走,我不想在这当哪门子破皇子了。” “这...殿下不会同意的吧?” “这个决定很突然,我还没有和父亲说,但阿雅已经同意了,她说希望我过得幸福,支持我和你走。一直以来,我都不喜欢这里的生活。我们向往的是你故乡淳朴的日子,平平淡淡才是真。” “可以是可以。但是,还是要先问问二皇子,他同意的话,我就帮你。” 听完弟弟说的这件事,阿萝顿感意外:“真没想到,那家伙居然能同意...” “是啊,二皇子当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说,已经犯过一次错了,他希望小王子有自己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力。” “哼...”阿萝内心五味杂陈,不知道究竟想了些什么。随即低头呢喃道:“只不过,可苦了阿雅,这孩子...但愿不要如我们一般...” 七月流火,不知不觉之间,距离约定的日子越来越近。这座千年古城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十二个分区对于教廷不断施压,各个大大小小的军事武装也不断向圣城外围集合,但却不像是为了共同抵御来自东方的敌人。 阿柯一行人的行动范围渐渐被压缩到了内城以及外城的一小部分片区。其他地区危机四伏,出于安全考虑,没有人再敢出入,已经有许多老百姓拖家带口地搬离了圣城。当然,以阿德他们的身手,即使只身来往街巷中也不会有多大危险,但人有了负担便被套上了枷锁,众人最终还是选择老老实实地等待,减少了一切不必要地外出。 与之相反,教廷里却异常平静,除了刚来那日与教皇见过一面,之后便再没有会面的机会。种种之下,一行人倒是如同平头百姓一般,过了一段安宁惬意的生活,仅仅作为小商人在圣城中生活度日。 除酒馆附近的街区,也只有那片森林是能正常出入的地区。 “你好像总是喜欢靠在这块大石头上。” “小时候,咱们三个就经常待在这。你不爱说话,总是父亲陪着我一起数星星。”说罢,阿萝轻轻站起,指了指身后两块石头之间不起眼的缝隙。 “这...这是铃兰?”朝着阿萝手指的方向,阿德竟然瞧见了一朵白色的小花。如果阿柯在场,也一定能认出,这不就是大哥在岛上一直种的那种叫做铃兰的小花嘛。 “它好厉害。我小时候就发现了。倒是你和父亲,从来没有注意过。寒来暑往,吹来了几百上千番的花信风,在这石缝里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岁月。” “原来,你是因为喜欢她才喜欢铃兰的?我还以为你...当年是你告诉了这种花的名字,所以我一直会想到。” “她开在这里费了很大功夫,仅仅为了活着,就已经要用尽全身的力量。大哥,这些年,辛苦了。” “没什么。” “回来以后,你从来不愿意说起你经历的事情。” 阿德犹豫再三,最终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或许在他的视角里,自己已经乱成了浆糊,经历了不少,所思所想良多,却越来越乱,根本分不清究竟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自己。 那些石板路裂缝里渗出的血不是真的血,是老头子私自酿酒剩下被倒掉的红葡萄渣,可是他们都说闻到了铁锈味,就像那年病死在钟楼的教皇腰带扣的反光,那才是真正的开始... 他从小在这座城市长大,有过一小段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感受到的更多的是在底层摸爬滚打的心酸,甚至是整个国度的糜烂。在岛上的数年时光,虽然辛苦,却十分单纯,没有任何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人们无法外露过多情感,但却能感受到生物最本真的淳朴。 原本,他以为大陆的另一边将会是一幅太平的景象。可短短几年,他走遍了大大小小几十上百个城市地区,却并没有太多平安喜乐的场面。贫困、纷争依然席卷各地,而仅有的几个富足地区却也难见想象中的幸福。人们有了物质条件,便会产生更多的烦恼,像是永远无法解决似的。更加悲哀的是,如果不是靠着对其他地区的吸血以及掠夺,所谓的富有也只怕是虚妄。如今虽然帝国达到了空前的统一,却又有着更多难以言明的隐患。看似繁华,却远比想象之中脆弱,就如同当下所处的国度,曾经最辉煌的时刻,竟是历史的回光返照。 回到故乡,意料之外的景象出现在眼前。与当年相比,局势更加混乱,但民众的生活却比之前好上许多。原本的刁min,到了此时竟然也看着顺眼了,明明什么都没有变,他们仍然是他们。他弄不明白,当年还被看成是自己敌人的人,如今却丝毫没有了敌意。或者,倒不如说,自己成了敌人,因为自己已经与所谓的敌人没有任何区别。 大多数人根本不关心究竟由谁来统治管理,而是全心全意过着自己的生活,不再制造任何会产出制造动乱的事件,唯有自己的内心深处恨不得天下大乱。 “大哥?” “没...”一顿胡思乱想,让阿德更加心烦意乱,“如果,如果我才是那个恶人大坏蛋呢?” “本就没有好与坏的概念,仅仅存在着在阈值内动态移动的过程,不应该在发生之前定义,只能在一个时间出现一种形态,不能因此而下一个确切的定义。” “我听不懂。”对于如此玄乎的说法,阿德没心思细想,“你为了那些人、责任付出了自己的一切,值得吗?被困在这破城之中,失去了自由,难道不会恨吗?” “这座城,一开始,你恨它。之后,你习惯了它。最后,却依赖于它。” “我们可以不再受它影响,我有能力带你走,很快,我们就能永远离开。” “我们自己早就可以独自生活了。这座城,已经永恒根植在于我们心中,无论逃去哪里。” “王保护了国,但国却保护不了王,谁真的为我们想过?我们即使为其倾尽所有,它也依然什么都不会为我们做,仅仅是不断索取。世界上竟是些冷眼旁观的陌生人,没有人会真的为了他人着想。看似关心的背后,是麻木空乏的笑声,是事不关己的漠然。” “生活会重新开始的,谁都会走霉运,但世界不会一直为难我们。它根本没工夫管我们。” “阿萝,为了你,我愿意与全世界为敌。” “...”阿萝想到了当年父亲说起的那句话——“我更希望你能爱世界。”可终究没有说出口,这种风凉话,即使是父亲说的,她也无法认同。义父并没有亲身经历过他们二人的一生,仅仅只是在顺风顺水的一生中偶尔遇到些困难罢了,在他的视角里,世界终究是美好的吧。 “总之,阿萝你不用再害怕了,任何困难,我都会挡在你前面,我现在有能力保护你...我真的好开心,和你重逢后的每一天,似乎都是值得纪念的。” “谢谢,我也一样。”事实上,阿萝却觉得是自己害了大哥。她能感受到身边人那颗愈发封闭自我的心,如果没有自己,或许大哥就不会被困在这封闭冰冷的星球之中。如果到了设定的那一天,自己再次选择分裂而出,实在无法想到,能有什么理由让大哥继续走下去。 大哥似乎从来没有从内心深处认可过自己,觉得自己必须要依靠着某个人或者某个信念才能活下去。阿萝明白,任何人都比自己想象中强大,即使是无能的她。就比如,在岛上的时候,大哥一直觉得自己十分弱小,但当踏入这片大陆,方才发现自己早已没有任何对手。 曾经的她何尝不是这种状态,成天念叨着父亲和大哥,每天盼望着父亲能把大哥一起带回家。后来,遇到了菱姐,是她告诉自己不该灰心自嘲,不再画地为牢。如今看来,她做的任何事情都可以看作是一种逃避,只为让生活得以延续。人的存在是最难以维持的事实,但却是一直在发生的事情。寻找了一生,最后也没有答案。 城中近日从全国各地来了更多的神职人员,新来的都是清一色的黄发黑袍,这便是各分区的最大外在特征。而主教区则清一色的是黑发白袍,只不过,如今的圣城,已经是黑袍的天下了。连原本忠心耿耿的圣殿骑士也变得十分游移不定,随时都有集体倒戈的倾向,不,其实早就如此了吧,如今的局势,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没有人真的还在意圣殿中的那尊女神塑像,利益才是博弈的核心。从东方传来的消息也并没有让各个分区的统治者过于担忧,毕竟无论如何,自己的利益都可以得到保证。真正遭殃的还得是圣殿中高高在上的教皇等人,他们进退维谷,只能任人宰割。 而阿萝等人,依旧窝在酒馆中。只不过,与先前相比,他们的行动范围再一次受到了限制,几乎到了没办法正常营业的程度。连每日的日常补给,都只能由老默来运送。阿德也只好默默等待着拉比说定的日期,他并不是没有能力离开,只是现在离开也没有办法回到岛上。 老默每日运送的土豆中都有颗呈现教皇冠冕形状的块茎,酒馆里的木纹突然在某日隐约显现出阿德幼年所乘坐那艘船的船锚图案,而街道上的黑袍主教们也自某天的黄昏时刻开始换上了白袍。 穹顶之上看不见一片云,似是白夜,唯有一轮发着太阳一般耀眼光芒的球状物体,可它清冷的灼热光芒无法四散到各处。阿萝孤寂的身影坠于一望无垠的冰原之上,冰面浮现克莱因瓶结构的地图,十万根冰针分散在各处。她不知道自己为何立于此地,但却止不住地向前走,找寻着不存在的王座。除了音爆声,无法听到任何声音,但生机并非完全消散,因为冰层深处隐隐有着洋流缓缓流动。没有一片雪花,更没有一丝寒风,没有任何的动态,仅有一道清瘦的身形。 许久,她终于来到了王座前,座位上放着一本树皮缝成的白色书本,翻开后,却只能看到被遗忘世界的文字。当她第七次以莫比乌斯环的行走轨迹绕过王座时,突然能够解读出古文字的内容了,那本白皮书其实是她六岁那年被潮水冲走的日记本内页。 球体的光芒瞬间让眼睛失去光明,一阵黑暗过后,阿萝已经躺在了一片迷雾之中。身下是船的甲板,虽然伸手不见五指,但此时年幼的她仿佛依稀可以瞅见身边不远处的两道身影。 身着一袭黑裙,独自发出无声的呼喊。最终没有得到任何回音,隐隐间,头顶伸出数条粗壮的触须,对她进行着最后的警告。她坚毅的眼神已经给出了一切答案,这一举动似乎连带着惹怒了触手之外的更多存在。冰面上,绽放出千朵万朵死亡白花。又是一阵白光掠过,她回到了岸边的沙地上。这是她最后一次试图逃离,本以为凭借着自己可以再带二人一同离开,可事实却不如人意。最最心寒的,还得是翻开白书的那一瞬间。众多光怪陆离的景象都已经传输到了脑海之中,三个人的结局自那一刻便被书写完毕,等待着日后的一一应验。 又是这个梦,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她明白,梦中是不可能出现自己现实中不曾见过的事物的。她一直都知道,梦究竟在说些什么。 第二十七章底噪 “圣约柜的毁坏意味着女神赐福对象将要变更。”老教皇赛昂·阿缇斯郑重地对着眼前的二人说道。 今日凌晨时分,天降一道响雷,随后,位于圣殿中的圣约柜顷刻间化为齑粉。第一个发现此事的是阿柯,因二姐近来经常被教皇叫去商议国事,在大哥的请求下,由他出面前往询问具体情况。在路过圣殿时,他突发奇想,想去再看一眼圣约柜。但谁承想,刚走近没多远,便降下一道天雷,要不是他躲得开,恐怕小命不保。 此事一出,整个教廷炸开了锅。唯独后院这三位一脸淡定,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般。阿柯是因为不懂,阿萝则本就不在意,至于教皇,却没人知道为何也丝毫不将此事放在心上。 “这次,他们就更有直接理由来把我推翻了。” “推翻就推翻吧,老教父您跟着我们一起回去岛上就好了。”阿柯仍然一副无知无畏神知无知的模样。 “你们都可以走,唯独我不行。”说罢,教皇转头再次看向阿萝,“孩子,最后再向你确定一次,你真的愿意离开,不再继续承担这份职责吗?” “是。我早就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或者说,从一开始,我就不需要为此负责。” 在阿萝的心中,一直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责任,不,更像一种亏欠,这种不存在的客观事实与内心的自我持续抗争了二十年。儿时因为不懂事,忧虑皆来源于无法被满足的过度贪婪欲望。肆意放纵,不服管教,也不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总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淘气模样。看似潇洒的背后,却并非自己的强大,样仗着身后无形的靠山,那才是一切底气的来源。自己软弱造成的后果永远会有人来善后,所有无理的要求都会被满足。只不过,靠山也同样是一条枷锁,只要离开去往较远的地方,本领便丧失殆尽。 当血液中的支撑不再供给时,所有的依仗都消失了,自然而然让她陷入自我怀疑之中。另一个方面,由于无人可以求助,她又只能选择相信这个一直被怀疑的自我。而怀疑进一步让她不禁想起曾经无数个被她当作耳旁风的规劝,原来,规则的束缚不仅可以保护自己,也可以让自己产生自信。同样的,降临过的坏事反倒成了日后谈判的资本,以此来让自己的内心不再有任何愧疚,因为愧疚也成了被自己无端制造而出的冠冕堂皇借口。 时至今日,她终于不再对曾经所认为是自己责任的一切行为负责,那根本就不是她的责任,仅仅是为自己的逃避与软弱而找寻的借口。愤然面对脆弱不堪的自我,是她最后的勇气。 “好啊,你能这么想,我真的很高兴。” “还以为,你多少会有些意见呢。不骂我了?” “事到如今,已非任何一个人之力能改变。如果千万人反对,你又能如何呢?咱们爷俩相处这么些年,我现在只希望你能过上自己想要的安宁幸福生活。” “我在这,也并非毫无快乐。” “可终究只是短暂的,再留下去就全毁了。你走吧,跟着阿德离开。我会尽全力帮你。” “如果,那一年,你也愿意如此帮我,或许我和大哥能过得更好。” “那时候,我不能让你走,你走了,阿德就得留下。” “我们都犯了一个错。” “是的,但这不可避免,因为不是一个人所能决定的。” 看着二人说得云里雾里,阿柯表达出了困惑。 “就如同,我和帝国那位摄政王一般。所有人都把一切矛头和希望放在我们二人身上。殊不知,群众们只是被利益群体给耍了,如果局势真的可以因为某个人或几个人而有所改变,世界就不会有纷争了。我是人们眼中的反派,等哪天,我真的被干掉了,他们才会发现,世界依然没有恢复和平。” “他也一样。最初,如果只是集中力量将他的势力一举击溃,便不会再有任何威胁,可现在,无所谓了。单个集团的优势已经转换为整个大集团所有队友的共同优势,只是单纯地消灭领头人毫无意义。”阿萝的这番话倒是让教皇有些意外,毕竟以她的立场,不应该为自己着想。经过片刻思忖,他确信,事到如今,立场如何也已不再重要,一切都已成定局。不过,另一点却有些让他在意。他开始思考,这一切的开端究竟是否是阿萝。如果当初没有选择阿萝,会不会打消摄政王当时的念头。虽说各方势力分分合合依然不会因此改变,但一股力量由小而壮大的内在动机如果稍微出入,今后一切的战略目标或许也会有所改变。可惜,一切都已经太迟,当初的所有决定都是符合逻辑并且具有实质利益的,没有人可以预测结果,如果由结果反推过程,倒是对于当初的决策者有失公允,并不能因为结果好坏而否认当权决策者的才能。 “你们在说什么啊?” 望向一脸懵逼的阿柯,二人相视一笑。想来也十分滑稽,作为身处局中之人,又占着如此重要的身份地位。可不仅心理上毫无波澜,恐怕在大部分的信息上都不如街边的小贩知道得更多。 换个角度,真是让人羡慕,能有阿柯这般豁达的心态当真是难得。明明一路上也看到了许多现实,见证了众多世态炎凉身不由己,却还是跟刚来时一样。是啊,还是别当阿柯只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他和小米的许多言论以及所作所为显然表明了他们就是成年人,看似痴傻,实则大智若愚。 “不说了,你们回去赶紧收拾收拾吧,就在最近几日了。” 回去的路上,阿萝一直牵着弟弟的手,另一只手则死死地握着圣剑。 “姐,你这两天是不是没睡好。” “算是吧...阿柯,答应二姐一件事情吧。” “当然可以。” 说着,从衣衫内部取出一封信,递给了阿柯。 “这封信,回家以后,帮我交给大哥。我说的是你的家。” “怎么了?如果有事情,为什么不当面和他说?你要留下?” “当然不是。”阿萝解释道,“几年前,我有寄一封信过去,只不过,那个时候,大哥已经带着你和小米离岛了。我没有收到回信,便写了一封一模一样的,你到时候帮我交给他。其他的先不要问了,自有答案,一饮一啄,岂非前定。” “好。姐,我想,家里的铃兰应该开了,是当年大哥种的。” “是嘛,真好啊,真是一个美好的秋天啊,天气总是好的。” 几日之间,圣城几乎所有能用于作战的人员全都被抽调用于城防工作。只不过,不是在城东,反而是城西,因为真正的敌人根本不是卡洛,而是其余十二个分区。 “一个晚上就够了,我去清理干净。”阿德找弟弟借来了义父的那个包裹,说是要用里面的东西去清除会阻碍明日回家的敌人。 阿柯背着包裹多年,从来没有打开过,因为这个死结根本解不开。可既然大哥说了,想必自有特殊的方法。 “注意安全。大哥,别忘了,义父等着我们回家。” 片刻后,阿柯朝着窗外望去,只瞧见一团黑色身影,穿着诡异的老猎人服装,手持一把锯刀。这幅打扮,似是在哪里瞧见过,熟悉,但却是一种不同的熟悉之感。 第二日凌晨,阿德平安归来,换上了初来时拉比为他制作的武者服。同时,酒馆的门口还出现了两道身着黑袍的身影,竟然是教皇亲自前来送行。 “老头,我走了,你好好保重。”阿萝的语气略显忧伤,似乎还有些不舍。说起来,虽然自己的不幸遭遇算是老者的过错,但她明白,换成别人当教皇,也是一样的结果。这十几二十年的相处,老者其实一直在暗中关心照顾自己,要说没有感情,那也是假的,只是处于双方的立场,怕是只能争锋相对。自己在最后这段时光里,出于私情,选择站在了老者同一阵营,这便已经是能为他做的最大帮助。 “丫头,到了那边,好好生活。你并没有改变,本质还是那个活泼烂漫的小女孩,相信你一定可以把生活经营得很好,也必然可以感染到身边的人。”教皇的脸自始至终都藏在黑袍之下,语气也一如既往平和,没人能看出他的神情。 “我知道,谢谢你这些年照顾我们。你要好好的。”说着,阿萝竟忍不住上前抱住老者,就如同昔年抱着父亲那般,声音略带抽泣,“如果,他们真的要害你,就赶紧去卡洛投降吧。相信我,去找他,去找他,就和他说,是我求他放了你。他欠我太多,我的话,他一定会听。至少,他绝不会加害你,会让你安度晚年的。听到了没啊?” “哈哈,真快啊,你这姑娘,不知不觉都长这么大了,第一次见你,还是那样小小的一只,满脸傲气地骂我是老秃鹰呢...也是啊,在我面前,你永远是孩子,我都以为你不会说这么孩子气的话了呢。” “我才不管呢,你记得一定要去找他。”难得,能看见阿萝撒娇,在阿德的记忆里,上一次还是在父亲面前。 “好,我都依你。”说罢,抱着阿萝轻轻拍了拍她的头,随后指了指一旁一句话还未说的老默,“我让老默送你们最后一程,这么多年,他对你和阿德也有感情,舍不得你们啊。非说要亲自送你们上路。” 看着此情此景,众人心中所想各不相同。修沃一脸凝重,顾虑重重,内心丝毫不敢有任何懈怠,今日方才是自己几十年来最重要的一天。阿柯和小米则是一脸轻松,仍然像没事人一样。至于阿德,他倒是五味杂陈,他不是没想过,但仍然对此感到诧异。阿萝居然对这老头子有如此深厚的感情,一个人怎么能去记挂自己的“仇人”呢? “走吧。”最着急的当属阿德。天色已经破晓,而老师推算的时间也仅仅是正午,虽然路程不算太近,却不能再耽搁了。 “臭小子,记得一定要保护好阿萝,否则,我不会轻饶你的。别忘了,你父亲说的话。那把刀就是为了保护这柄剑而诞生于世的。”教皇的声音洪亮如钟,对于稍远处的阿德,他倒是不再显得温柔。 “用你教我?走了。”说罢,阿德让修沃打头阵,自己和老默走在一行人最后。虽然嘴上说着出发,内心却因为刚才二人的对话有些按捺不住,扭头对着老者孤单的身影,不客气地问道:“老头,你就真的只把我当成一把刀吗?我这些年学了好多本领,到头来,你仍然瞧不上我?对你而言,我仍然只算是个工具,用来制约各方的道具是吗?” 前方几人已经缓缓上路,只有阿德尚驻足原地,稍微掉队了几个身位。见老人似乎没有任何理睬回答的意思,他也只得自嘲冷哼了一声,转头跟上前方众人。 可就在这时,后方黯淡的身影中却传来一轻柔的话语,恰好只有二人听得到。 “自始至终,你对于我都仅仅只有一个身份。我是赛昂·阿缇斯,你叫赛格罗·尔德·阿缇斯,是我最爱的外孙。” 似是讥讽,又是苦笑,阿德的情绪没有让前方的众人察觉,可能只有前面的阿萝知晓他此刻的所思所想,只不过,她并没有回头。答案显而易见,她一直都知道,不仅是她,阿德自己的潜意识里也明白。但如果他的思维形成惯性,有意让自己沉醉于最能保护自己的一套说辞之中,一切真相又何必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更何况,此刻的阿萝,最最担心的另有他事。 在离开外城前的一路上没有太多阻碍,只是路边的草丛中隐约可见几具尸体,都被一刀切成两半,这种死法,让阿柯又一次觉得熟悉,似乎以前在某些地方见过许多次。一旁的阿德没想着做多余的解释,只是嘱咐着他保护好小米。 出了城,已经是上午时分,距离岸边已经不远了,可是眼前却出现了意外情况,不,说是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不远处驻守着数千名圣殿骑士,并且是最精锐的王牌部队,更让人意外的是,他们居然和分区的士兵们混在一起。 修沃早就得到了消息,圣殿骑士已经有三个军团叛变了。对方的目标也十分清晰,就是堵住自己这一小波人。他们卡在了必经之路,接下来必定免不了一场恶战。 如果改变下思路,绕去别的路,直接闯到东边,进入卡洛的地界,那一切危机似乎都将化解。但不仅是阿德,连阿柯都牢牢记得树长老的嘱咐,一定要在冬天来之前回岛,并且这一年冬天之前,树长老只推算出了今日正午时的这一躺船。所以,也只能硬闯过去了。 “叔叔,你和我把他们引开。等拉开距离后,我尽快把他们全杀了,你辅助我,优先保护好自己。”说着,阿德把义父的包裹丢给老默,让他带着阿萝三人一会乘着敌人被引开的空隙找机会溜走,“阿柯,跟紧她俩。” “大哥放心。”说着,掏出父亲留给自己的匕首,今天总算可以派上用场了吧,虽然自己心里也发虚,但出于对大哥的信任,以及此刻的局势,他丝毫没有推辞的意味。 “无妨,对你而言,有没有这小刀,都是一样的。” 就在这时,一旁的阿萝却站了出来,将腰间的白色细剑递给阿德。 “大哥,你把她带着。当年,义父把她给了我,就是因为如此,他才遭遇不测。圣殿骑士也许不敢加害你,可其他人就不一定了,或许巴不得你早点死。” 看着阿萝真切的眼神,阿德并没有犹豫。虽然,他对于自己的安危没有任何担忧,但为了让阿萝放心,带着却也无妨。 说罢,阿德带着修沃便一前一后地朝着敌人奔去。 阿德没有任何留情,上前就是一阵砍杀,黑刀划出新月弧光,骑士们的银甲如纸糊的一般被轻松刺穿,没一会他就干掉了几十名最最精锐的骑兵。 同一时刻,在不算太远处的那座叫特兰德的城市中,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阿德每杀死一名骑士,花园中就有一株铃兰凋零。多年后,阿柯在岛上播种时,新芽破土而出的数量又恰好与今日阵容的骑士数量相当。 眼前这位双手一黑一白的二刀流武士顿时让敌人乱了阵脚,还是第一次见一个人能包围上千军队的情形。事实上,修沃的战斗力也极强,只不过在阿德面前,只能甘拜下风。很快,双方便转变为追逐战,一堆人被阿德二人溜着带到了一旁的密林中。整个过程中,骑士已经死伤无数,并且都是一刀毙命,绝没有能挺到第二刀的。而阿德,别说受伤,身上竟然神奇般地没有沾上一滴血迹。 待到时间接近正午时,只能瞧见林中横七竖八躺着上千具身穿白衣的尸体。要知道,这可是号称大陆最强战力的圣殿骑士,但在阿德手里竟然如同待宰的鸡仔一般,一刀一个毫不费力。 阿德二人朝着目的地的海岸边赶去,眼见着,终于能松口气了。 “砰!”一声巨响从岸边蹦出,远处传来一阵血腥味,其中还浮着铃兰的腐香,像那年偷偷埋葬的断翅矛隼。阿德失神了片刻,他先是一阵困惑,这是枪声啊,可那里究竟是谁会需要用枪来解决呢?突然之间,他看了一眼左手上的白色细剑,又想起了义父,一阵不安的情绪立刻涌上心头。 “阿柯...没事吧...”阿萝捂着胸口,对着一旁的阿柯问道。 “二姐!...”阿柯、小米赶紧扶住阿萝。小米迅速翻了翻自己的小包裹,从里面找到一株当年在岛上采摘的止血草。虽然过去许多年,但叶片仍然是碧绿通透。原本想着,以阿柯调皮的个性,保不准哪天会出点意外,但实际上这些年啥事都没有过,所以一直保存到今天。她赶紧给二姐敷上,转眼间血便基本被止住了。 “为什么?老默...”阿萝显然伤势严重,但不知为何头脑却十分清晰,意识也没有丝毫模糊,“我懂了...义父,是你杀的?” “小姐,对不起,这是我个人的决定,陛下并不知情。为了他,我不能让阿提斯殿下走。”老默此时正站在不远处。他的脚边是一把较短的火枪,而阿柯的那个包裹也被丢到一旁。包里还有这一把锯刀以及一套造型怪异的猎人服装。至于阿柯一直解不开的那个死结,其实根本没那么复杂,再死的结,也毕竟是绳子绑的,刀一划也就散了,之后只要重新找根绳子系上便可以。 “......”阿萝的痛觉似乎在渐渐消失,她眼前反复出现了一副动态画面,这一切都和当年的场景一模一样。到了这一刻,也许她所希望的便只是再见大哥一眼吧,有些话,恐怕来不及亲自告诉他了。 恰逢此时,海面上出现了一道庞大的物体。果然如同树长老预测的一般,到了正午,这艘幽灵船如约而至。 “时间不多了...你们先上船,大哥应该快到了...” 如阿萝所说,阿德就在这时赶到了。只是,眼前的一幕让他不知所以然。鲜血染红了阿萝一身的白裙,原本白皙的面庞愈发显得惨白。他似乎已经明白了一切。 “殿下——” 没有等老默开口解释,他反手重重一拍便将之击晕在地。 “大哥,二姐她...刚刚,老先生准备朝阿柯开枪,二姐为了保护他,挡在了他身前,所以现在...” “......哈哈哈...”阿德一阵哭笑不得,一切都像是开玩笑一般。 “阿柯需要你保护?”又是一阵苦笑,“他的身手,别说一枪,躲十枪都绰绰有余。我都奈何不了他,何况老默那把老骨头...当年,义父是为了保护我,才中的枪,因为那时的我太弱小。可你...” “...对不起,大哥...我总不能,看着别人杀自己弟弟吧...”阿萝稍微振作精神,她知道自己的情况。此时此刻,已经是尽力全力在说话了。 “我?”阿柯不可思议地指了指自己。 阿德一脸惘然,看不出喜悲,指着地上的包裹说道:“你真不记得?在岛上,你每天夜里穿着这套衣服和着拉比习武。到了卡洛,就在越蓬,我亲眼看见你用那把锯刀灭了别人满门。还有在...算了,不重要了。”随后,他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指了指远处的船,“船来了,回家!” “大哥,我不走了。”阿萝缓缓说道,似乎早便由此打算。 “拉比一定能治好你的。”说着,阿德突然在怀里摸了摸,顿时慌了神...是的,那唯一的一份药,在格拉芙的时候,竟一时冲动丢给了二皇子治伤...“......没事的,在船上,时间会停止,你的伤会停滞。只要我们不下船,你就不会有事。” 阿萝躺在大哥怀里,手被他紧紧攥着。 “我知道自己的伤势,就和父亲当年一样,对吧...你赶紧走...别管我了。” “不,我也不走了...” “不...不要因为我,再改变你自己的人生了。” “我去哪?!没有你,我回去又有什么意义!” 看着大哥的眼神,阿萝知道,说什么都无济于事。 “阿柯,带着小米回家吧。不用管我们,以后有的是机会回来,到时候,再坐别的船就好。”阿萝对着弟弟妹妹露出微笑。 “可是...” “听姐姐的话,走吧。” 大哥的神情呆若木鸡,似乎不会再改变主意,阿柯竟没有任何犹豫,老实巴交地牵着小米上船。临走时,小米还不忘把老默身旁的包裹一起带走。 当二人踏上船时,船通灵般地立刻启航。阿萝目送着二人离去,最后似乎看见了弟弟妹妹对着自己挥手告别,遗憾的是,自己实在没有力气挥手回礼了。 “小姐!”修沃也在此刻赶了过来,虽然不明白眼前的一切究竟如何发生,但结果就是阿萝已经危在旦夕。 “小姐...”重重的几拳朝着草地砸去,砸出几个坑洞,也留下了道道血印。 “叔叔...对不起。我不应该让你看到我这幅样子...” “不,是我的错,我没有保护好你。只能,以死谢罪。” “不是的...您没有错。再说...您忘记了答应过我的事情了吗...” “当然,记得...您放心,属下一定会照顾好他们的...” 这时,远处又涌来了阵阵惹人心烦不合时宜的马蹄声。三人不约而同地猜到了是谁,这次,不是敌人。 “您回去复命吧,我知道...您守在我身边,并不是因为义父,而是他...”说着,阿萝又指了指不省人事的老默,“把老默也带走,不要伤害他...如果没有他,我和大哥早就死了。现在,我算是还给他了吧,不再亏欠任何人...” 修沃再也没有往日的镇定威严,突然一下子变老了。瞅着脚边的老默,虽恨不得将之千刀万剐,但也明白,如今,再做这些,终是无济于事。最后,他郑重地对着阿萝双膝跪地,拜了三拜,压抑着悔恨的泪水,扛着老家伙踩着沉重的步伐默默离开了。 “大哥,别不说话...”说着,阿萝用带血的手指轻轻拂过阿德的面庞,“我最喜欢你的声音...最后陪我说会话,好不好...” “对不起。” “你没有受伤吧?” “毫发无损。当年,义父在中枪前也毫发无损,现在...却换成了我俩。是啊,所以,我究竟学了什么?老头说对了,我依然保护不了你。” “只有自己才能保护自己...多亏了你带着她,一点都没有受伤。” 看着手里的圣剑,阿德想到了刚才的血战。他自始至终没有用圣剑杀任何一个人,只是用来防守,他不希望阿萝沾上杀戮,可结果却是... “大哥,如果,觉得难过就哭吧...我喜欢真实的你,哪怕是脆弱的一面,没有谁能一直强大,那样太累了,太不真实...” “怎么会难过。”阿德将阿萝抱得更紧,眼神逐渐柔和,似乎还能看出些笑意。他收紧臂弯的力度让怀中人发丝间的散落的杏花簌簌落下。为什么,此刻会落下杏花呢? “此生能与阿萝相遇,还有比这更幸运的事吗?多少人,一辈子都遇不见这样一个人,我真是幸福极了。” 阿萝艰难地挤出笑容:“我也是...和你认识的这二十多年,是最幸福的岁月。即使...要在相遇后的任何一刻离开,我都没有遗憾了...这一天,我早就看到了...你是第一次这么抱着我,所以...这次,我就不走了...”一阵睡意渐渐萦绕在眼眸四周,阿萝声音变得更加轻柔。她的声带振动频率开始与海底最深处的声波共振,每个字似乎都能激起那神奇族群的诡谲舞步。阿德不得不俯身贴近,却像在倾听珊瑚虫钙化时的哀鸣。 “这一生的故事里,都带着一双紫色的瞳孔。”阿萝再次用尽全力轻声嘱咐道:“别让他看见我,他做了那么多,不应该让他瞧见我这幅模样,对他太不公平......大哥,你一定要好好生活...我不算什么,义父也一样,你永远都不是为了我们而存在...生活...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你的生命中,不会仅一人一事...” “可是...因为有你存在于世界上,才让我对生活有了些期待。”说话间,他的怀中滑落露出一根陈旧纸条,纸条上竟绣着与信笺相同的铃兰暗纹, “...大哥...我...我也......” 她睫毛的颤动像铃兰花苞在月夜风中的最后震颤,紫罗兰色的虹膜逐渐凝固成海底的晶石。她让他再也感受不到丝毫生命的律动,那双眼眸渐渐闭上,周围的一切似乎都静止了,听不见任何声音。大概又过了好久好久吧,阿德才意识到林外的人马原来早就停下了前进的步伐,而自己应该也再也看不见那对可爱的紫色双瞳了。 麻木地将怀中之人放下,给她披上自己的外套,靠放到树旁,又随手将自己头发后的那根白色布条解下。用这根白色布条将女子的眼睛蒙上,随后,像一只幽灵般朝着林外走去。 林外其实只来了一小股部队,为首的是一名身披银白色铠甲的骑士,看上去也满是疲惫之意,正是数月未见的二皇子。先前,修沃已经与他汇合,他也已经知晓。 “殿下,我辜负了您。没有保护好小姐,请您责罚。” “......不是你的错...这些年,辛苦了...叔叔,您有任何想做的事就去做吧,我会给予你所有权限与帮助。” “我只想守着小姐的酒馆,保护那些孩子。这是小姐嘱咐过我的。” “好,我帮你。任何人胆敢妨碍你丝毫,格杀勿论!诛灭九族!” 看着同样瘫坐在地,神情颓然的二皇子,阿德缓缓走近,绷着的弦也已经断了,一个踉跄,顺势坐到了地上。 “凶手躲在太阳后面,所以没人发现他开枪。” “那个老东西,你没杀他?” “阿萝不想复仇,也没有意义。再说,我们确实欠他,现在不欠了。” “好,既然是她的意思,就依她。否则,我一定把他剁碎了扔到街上喂狗。” “别伤害老头。” “当然。” “阿萝很喜欢他,你也不希望她难过吧。” “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他。这也是对你的承诺。” “你,你不想见她一眼?” “...算了,不去了。以她的性子,肯定不希望让我看到她这幅模样。” “这么多年了,你们还是这么有默契,心有灵犀,真让我嫉妒啊...我知道,她嘴上虽然一直怨你,可心里总是记挂着你的,从不曾真的恨过你。” “如果恨我能让她好好生活下去,我情愿她恨我一辈子。”二皇子内心的悲伤丝毫不亚于阿德,但却能相对较快地恢复理智。看着阿德难以言明的神情,以及披头散发的模样,不免一阵担心,“我的朋友,你...遇到这种事情,也不会流泪吗?” “不会,因为今天是晴天。” “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你呢?” “我已经越过雪山,打过来了,早就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得了了...其实,我原本的目标很简单,可做得越多越发现。原来,只要做了便无法停手。所以,即使阿萝不再了,我也不敢停下。” “不是自我安慰?” “转移注意力也是有必要的。反而是你,我的朋友,你根本找不到别的事情可做,让我很担心。” “人这一生,太漫长...” “对我来说可不是...我没多久可活,行将就木,日暮途穷了。”说到这,二皇子竟露出笑容,一种释怀的笑。 “你到底怎么了?我早就觉得不对劲。” “谢谢你的关心。不知道,你信不信存在神明?” “说不好。” “我一直相信,所以,我的诅咒就决定了我的期限。”二皇子将左臂上的白色臂铠解开,手臂上竟刻有一副奇特的图案。七颗星辰,其中有四颗被线连在一起,“大哥死的那一日,便出现了这片图案。在梦里,它说,只要七颗都连起来,我的死期就到了。按照比例算一算,没有几年了。” “...怎么会...” “在我十多岁时,便在一个梦境中得到了预言。”二皇子对此似乎并不甚在意。但是,他却突然间意识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这本该是一想便通的事...自己实在不该多言。阿德此时找上自己,还能因为别的理由吗?自己积压多年的心事,在这一刻,随着阿萝的离开,再也无法忍受。自己的不吐不快,却葬送了他的最终念头。情急之下,他想不出破解之法,只好,再次转移话题,“我不能让我丫头接手这么个烂摊子。她比我聪明,可聪明没有任何意义。作为父亲,总是不希望自己女儿太辛苦。” “............你是个好人。” “谢谢。所以,我们注定成为历史的牺牲品。” “这只能由别人来定义。况且,历史可以由你来书写。” “是的,但是后人如何修改或者评价,就与我无关了。” 望着二皇子此刻淡然的神情,阿德不由地生出敬佩之情:“你总是有活下去的理由和勇气,就和阿萝一样。” “原本,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我的所爱更重要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做这一些无关紧要事情的过程中,我变得愿意舍弃她了。阿萝肯定也是如此。但你呢?” “我的心里总是充满矛盾。” “但我打心底觉得你才是对的。”出于对阿德的担心,宸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无论如何,你都是我的朋友。你不勇敢,是因为走不出心中的那座灯塔,只能等着别人靠岸。除了阿萝,谁又愿意去一个不了解的地方呢?没有阿萝的世界,难道真的不存在吗?你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软弱。你想要的不是让她幸福,而是借由她的幸福来让你幸福。” “或许吧。” “我听说,岛上的人都不会为死亡而感到悲伤。” “是的,他们不会流泪。” “还真是让人羡慕。我...太累了,但事情太多,没有足够的时间让我完。” 他已不想再多言,看着手里的兵刃,阿德将之递给宸,嘱咐道:“用这把刀,保护好这柄剑。” “...为什么不让她自己保护自己呢?我想,把他们重新铸造成一把。” “可以,很棒的主意,拉比做得到。”最后,阿德不再多说,背对着宸挥了挥手。 宸终究没有说再见,因为知道不会再见了。 对着拉比所在的方位拜上三拜,阿德将阿萝绑头发的黑色布条解下,又找来一根绳子将自己和阿萝系在一起。在这片无可奈这之地最后看了一眼怀中的阿萝,迅速闭上眼睛,也用白布条将自己双眼蒙上。 “我最后的记忆,一定要是你的模样。这样一来,无论你去了哪,都可以找到你了。” 海风中派来碎裂成零散的音节。纵身一跃之后,在铃兰雕纹与珊瑚共生的海底深处,咸涩的海水被铃兰根系过滤成甘甜乳汁,顺着二人的头发缱绻交错,不再分开。原来大海的最深处真的如拉比说所,是紫色的。一条条温暖的触手不断出现在二人周围,就如同那日的一般。 “你去哪了?我等你很久了...” 同样的地点,二皇子同样的气若游丝之态,他先前从林边走到这,便足足花了一个钟头。此刻他的身旁仅仅只留下三个人。凯伊、修沃,还有一位二十多岁的黑发女子,一身黑色龙鳞铠甲,英气十足,背上背着一把洁白的白色长刀,最让人在意的是她的眼睛,一紫一粉。紫色的瞳孔中似乎蕴藏着盐粒洒落而化成的星辰,形成了荆棘花的图案,粉色的虹膜透出柔黄色的光芒,将盐星颗颗相连,化为鸢尾花的花纹。额前垂落的银链坠着一枚棱形盐晶,长发是掺着星屑的夜黑色,被编成粗粝的战辫垂至腰间,发梢系着三枚铃兰花形状的盐晶坠饰,随着步伐轻晃时会落下细碎光尘。 “父亲,迦撒特的交接仪式已经准备妥当。”女子对着靠着树旁的二皇子交代道。 “你办事我总是不用担心。其实,我倒是希望你可以偶然让我操下心。”二皇子叹了口气,露出慈爱的眼神,“丫头,还怨我吗?” “没有。”没有年轻女孩的活泼可爱,女子的面相让人十分有距离感,清冷素净,这幅面孔再熟悉不过了。 “说什么都迟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对于女儿的爱,和普通父亲并没有区别。”本想着再说些什么,却终是没有说出口,“你回去吧。不应该让子女看见父亲死时的样子,这样也太残忍了。” “......”阿雅转身离开,期间忍不住想回头说上几句,但还是忍住,只是眼中不住地留下几滴夹杂着反射着盐粒光芒的泪花。 最后,她也淡淡吐出了几个字:“......那,我先回家了......爸爸......” “...路上,注意安全...要下雨了,记得打伞。我并不是没有去给你送伞,但,还是去晚了。小时候,你老喜欢淋雨跑回家。要注意身体,别生病了。“ “二位叔叔,你们是看着我们长大的。大半辈子都交付给了我们这一家子。现在,实在不好再麻烦你们了。你们放心安度晚年,不要有任何顾虑。阿雅这孩子孝顺,会善待你们的。” “殿下放心。陛下她,其实也一直挂念着你,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凯伊和修沃一阵唏嘘,二人确实老了,这一生,辅佐了三代,经历了太多白头人送黑头人的事情,眼前的二皇子更让二人心疼不已,原来,他的一生仅仅只是作为柴薪而燃烧,点燃那颗女王盐粒化成的星辰。 “这壶酒,喝下去就结束了。” “素手作此世 丝断席裂情永殇 忘川可度人” 说着,二皇子饮尽了壶中酒。 “要是史书上写的是我被诅咒而死,也太窝囊了吧。就写‘摄政王误食铃兰,中毒而亡。’” 酒中的铃兰正是不久前在阿萝最爱的静湖边找到的,依然顽强地生长在两块大石头中。 很快,一阵奇幻的景致出现在宸的眼前。他瞳孔里的七颗星辰开始坍缩,每颗星尘坠落都在视网膜上灼出一个铃兰状孔洞。透过这些逐渐扩大的光斑,他最先看到了阿萝,一袭黑裙,活泼可爱的少女赤足踩过花田,脚尖带起的却不是泥土,而是翻涌的白色盐粒。随后,阿雅和小芯,二人在花园里悉心浇水照料着铃兰。再之后便是大哥以及自己的妻子,阿柯、小米、阿德也随之出现,一生中遇见过的所有在意的人依次登场。夕阳在海面上消失,黑暗随即来临,悬崖上开出了成片的曼陀罗华。 遥望着大海的另一面,阿柯忍不住唱起了歌: “ 等雨变强之前 我们将会分化软弱 趁时间没发觉让我带着你离开 没有了证明 没有了空虚 基于两种立场我会罩着你 趁时间没发觉让我带着你离开 这不是顽固 这不是逃避 没人绑着你走才快乐 ” “父亲,今天是大伯的生日吗?”阿柯身边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看着父亲的笑容,他们齐声问道。 “是啊。”看到不远处又走来了二人,阿柯对着其中一位黑发男子说道:“小芯,你带着孩子们回去,让小米先吃饭吧,不用等我了。” “好的,老师,那我先带他们去找师娘了。”小芯随即带着俩孩子离开。只剩下两名都长着一头红色长发的男子在岸边。 “小子,这有你的一封信。”递过信,树长老对着远去的小芯撇了撇嘴,“是他妹妹写给你的,只不过是找人代笔的。” “ 敬爱的老师: 近来可好?小芯他们过得不错吧?真是麻烦您了。 父亲已于两月前过世,由于事务繁杂,现在才能给你写信,希望你不要见怪。也希望你不要为他感到难过。 他一直很想念您,总是念叨着您,说您是他最好的朋友。 他的原话是:‘旅行以家为终点,生活以死亡拓下结尾,相遇必将以离别落笔,所以这其中是长久或是短暂已不重要,人生中能有一段陪伴便是幸福的。 永垂来叶’ 我也很高兴能与您相识一场。我们既是师徒,也是朋友。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在晚年可以登岛上和你生活,为了这一天,我会一直努力。 长辈们对我寄予了厚望,但父亲却一直告诫我,如果守不住,就不要了,没有什么比我个人的幸福对他更重要。我知道他一直深爱着我,只是,我们都不太会表达。好在,各自的心中都明白。 最后,祝你生活愉快。 ——帝国皇帝雅·鲁道夫·卡洛 ” “阿雅真是辛苦啊。”阿柯想着自己这位女徒弟现在一定忙得不可开交。而二皇子的逝去也让他感觉有些悲伤,好在,此刻回忆起的,还是众人一起喝酒唱歌的美好时光,悲伤便立刻一扫而空。 “这还有一封信,我今天才想起来。”树长老递给阿柯一封看着就有年头的信笺,“你们当时刚走没几天,就寄来了。” 阿柯猜到了,这一定就是二姐说的那封。二姐当时还写了一封一模一样的信,只不过他并没有看,因为二姐说了要交给大哥,所以他在回来的船上便扔进了海里。 “看吧。” “那痴儿果然是个蠢材,落得这个结局是唯一的可能性。认识他的时候,就提醒过他。”树长老转身离去,背对着阿柯说道:“明天也记得要来好好学习,我的衣钵等着留给你呢。” “唉,知道了,臭老头。” 不耐烦地送走了树长老,阿柯小心地拆开了信。没想到,这封信竟然连信的格式都不对,字迹也十分潦草,也许,是一时兴起而写的草稿也说不定。可为什么后来,却要把这份草稿又再次写一遍呢? “ 大哥,我虽然想见你,但还是觉得你别回来为好。你总不希望看到我死在你面前吧。我也不希望。你一定会很难过的。 我的结局早便注定好了。还记得我说过的那个梦吗?就是我小时候出海,迷迷糊糊的梦。 梦里把一切都说明了,连我死亡的日期时刻都清清楚楚。 有的事是注定好的。这是神的惩罚,即使那时的我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 可能,我不在了,你又不知该如何是好。我也不知道,但不妨多给自己找些机会,多遇见一些人?也许这样,你就会发现,阿萝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罢了。 对不起,我一时之间也没个主意,我真的不想你再为了我去耗费你本来的人生。我们已经度过了好多好多美好的时光,这足够了,很幸福。这些记忆,足以回忆一辈子。 杏花开了,铃兰也开了。你不是说过,只要铃兰开了,就一定会有好事发生吗? 最后,有一件事请你记得。 无论 你身处何处 阿萝 永远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