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 第157章 破镜重圆文里的炮灰(16) 出发没多久,元初就成了几家媒体的特邀撰稿人。 她跟系统嘚啵:“看吧,是金子无论如何都会发光的。我的摄影技术绝对是最棒的。” 她不光看风景,还沿途去调查了一些村庄、嘎查,看老百姓的生活状态,看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还有生态环境的现状,一路走,一路拍,一路写,还会联系当地政府,给他们捐钱搞基建、搞教育,给他们的经济发展提建议。 走着走着,元初就发现,她好像成了个香饽饽。 有不少地方政府官员一本正经的给她留言:“老师,我们这里离您不远,欢迎您到我们这儿来作客。” 然后巴啦巴啦介绍一下当地风光、特产、风俗,有的还上照片。 只要离得不是太远,能安排的元初就安排了。 只是这样一来,事情就太多了,她考虑给自己配个团队。 还没等她正式开始招聘,只是在博客文章里透露了想要招个临时团队和她一起旅行的意思,薪资待遇统统没提,底下就有一堆人前来应聘了。 元初留了个邮箱,让他们把个人简历发到邮箱里。 系统已经查了出来,有几个都是扶贫办的,国家扶贫办和元初目前所在省份的扶贫办。估计等她走到下一个省,本省扶贫办的人就会“离职”了,换下一个省扶贫办的人来接任。 但是该走的程序还是得走,元初看着这差不多清一水的985、211高校毕业的学历,能吃苦能耐劳,对薪资要求还非常低,甚至表示可以自带干粮来给她当志愿者,不给钱也行。 对于这批人,元初照单全收。 此外,她还录取了一位退役特种兵沈钰,来承担她的安保工作。 系统:“……” 这两位真的是一个敢应聘,另一个敢用啊。 “他不用工作了吗?” “我管他呢!他自己要来应聘的。我录取他,给他个工作机会,他应该对我感恩戴德。” 系统:“是的,确实如此。”不就是一个企业老总吗,没事哒没事哒。初初肯用他,那是他的福气。 元初找了个城市住下,等着这群人来跟她汇合。 他们来的很快。 主要是元初走的慢,她一个人开着车走走停停,这儿看看,那儿瞧瞧,还有一堆事情要处理,停下来一看,刚离开京城没多远。 人到齐之后,元初给大家开了个会,确定了一个基本的扶贫理念:钱多的是,不用考虑钱不够的问题。大家需要做的,就是因地制宜,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路线,最大限度地保护、运用当地资源,让当地老百姓富起来,而且是可以长期富,不是卖山卖地提前把子孙后代的饭都吃光了的那种富。 商量好了之后,大家就开始工作。 沈钰日常给元初开车,完成她安排的其他工作,兼职给元初当保姆。 白天,元初和大家一起开展扶贫工作,晚上,她还要装模作样的炒股。 自从有了这批人,元初走得更慢了。 网友们在网上看着她的行程,都跟她开玩笑:“姐,按照这个速度,你今年到不了伊犁了,明年也够呛。我在地图上标了一下你的地点,你一直在小范围打转啊,而且你离伊犁还越来越远了。” 元初甩了个暴风哭泣的表情包:“……我难道不知道我离伊犁越来越远了吗?” 秋天来到的时候,她一个省都还没逛完。 这可真是深度游了。 一直到年底,她才考察完一个省,在其他地方的呐喊声中回了京城,元初在网上发言:“我得回去休息一段时间,过完年再去其他省份逛。” 结束考察,临时团队就地解散。 系统跟元初说:“你给他们发的工资和奖金,他们全都捐了。” 元初点了点头,扶贫本来就是他们的工作。这些人来了以后也都跟元初坦白了,没有藏着掖着。大家目标一致,一起干活。 国家扶贫办的人和她一起回了京城,在岔路口道别,他们回单位继续工作,元初回家休息。 最后,她身边就剩了一个沈钰。 元初问他:“你不走?” “我先送你回去。” 元初往座椅上依靠,没再说话。 沈钰问她:“需要个长期司机和生活助理吗?” “你能当?” “能。” 元初“嘁”了一声,没再搭理他。 沈钰自顾自地说道:“我说真的,我可以。你看,我离开京城小半年,不是好好的吗?” “是谁半夜忙成狗?” 沈钰:“……” “是谁半夜拖着秘书团一起工作,被人骂成狗?” 沈钰:“……” 沉默了一会,他“汪汪”两声。 元初在后座上笑得不行。 沈钰自己也笑起来,又挽尊道:“他们不敢骂我。最多在心里蛐蛐我。” 元初:“……” 有两次,大白天,沈钰的二把手骂他不做人,她都听见了!那人嗓门实在太大了。沈钰看见她站在旁边似笑非笑,一时错手又点了免提,她听得更清楚了。 沈钰,也是元初的资助对象。 他现在掌管一家科技公司,也从事芯片研究和生产方面的工作,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元初资助芯片研究团队的时候,系统把他的公司筛选了出来。 这是他因伤退役之后自己成立的公司,一方面是他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靠着沈家的人脉背景和国家扶持,发展十分迅速。 这家伙和卫蘅一样,也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下了功夫来调查元初,他调查的更细致深入,毕竟人脉在那儿放着呢,沈家底蕴深厚,他本人特种兵出身,想要调查一个人实在太容易了。 当然,查来查去,啥也没查出来。 元初对这些事情毫不在意,她的崛起那么突兀,别人要是一点疑心都没有,那才不正常。 而且,他们只是私下调查,一点也没有舞到元初跟前,所以,元初统统当不知道。 沈钰只当元初在33岁这年觉醒了炒股天赋,又或者人家厚积薄发,到33岁这年才开始发力。 他约元初见面表示感谢,俩人互相加了好友,有事没事能聊两句,偶尔一起喝个咖啡吃个饭,主要是沈钰跟她汇报一下研究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元初跟他说:“我资助了好多人,好多团队,其实不太关注得过来,不用汇报也可以。” 系统都跟她讲了,反正没人滥用她的钱,大家都在认真做事,只是有的团队进度快点有的慢点,这很正常。 沈钰表示,“那怎么行?我们拿了钱就得好好办事,让金主掌握项目的最新进展是最基本的。” 再然后,就是沈钰去应聘给她当司机和保安了。 元初当时在用不用他之间纠结了一秒钟,然后决定用他。主要是因为沈钰长得非常俊美,看着养眼,不然之前她根本不会跟他一起吃饭喝咖啡。 嗐,她就是这么肤浅。 车子开进车库,沈钰下车帮元初打开车门,问她:“可以让我进去坐会吗?” 第158章 破镜重圆文里的炮灰(17) 元初看了看他那张光华清俊的脸,点了点头,“来吧。” 她从不给自己设限,不是一定要结婚,或者一定要单身,一切都是顺其自然。 人生来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必须学会如何在关系中滋养自己,学会不被掌控,建立边界感,独立的同时学会爱与合作,努力让自己强大,同时允许自己被照顾、被支持。 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 沈钰听到这两个字,心情瞬间就飞扬了起来。 不枉他这半年的贴身陪伴。虽然他们俩都忙得要死,感情的事一点也没顾得上提。 关键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提。直接表白?太愣了!潜移默化,一点一点搞暧昧?他担心自己会翻车! 担心这担心那,最终的结果就是,半年了,他在感情方面依旧一事无成。 跟他一起创业的发小打电话骂他,“追女朋友的方法多的是,怎么就你这么特殊呢?” 那家伙也不想想,别人追女朋友送这送那,送房送车送包送花,他追的这位能看得上这些吗?也不是谁都跟他一样,好不容易看上个姑娘,偏偏她是首富!感觉世间一切皆不入她的眼,他只能陪着她去扶贫了。 有时候他会想,他爱的这个人,好像是到人世间走一趟来攒功德的。 沈钰跟在元初身后进了屋子,自动自觉地去帮元初烧水泡茶,保姆业务十分熟练。 元初洗了手,回到卧室换了身衣服,然后坐在沙发上等着。 沈钰泡好茶,端过来放在元初面前的桌子上,提醒道:“等一下再喝,现在还有些烫。” 他在元初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斟酌了一下,开口道:“你觉得我怎么样?” 暧昧是暧昧不了一点的,他怕自己把握不好度,思来想去,还是直接一点吧。 元初认真打量了一下沈钰,面如冠玉、目若寒星,“好看。很帅。” 沈钰问她:“那你喜欢吗?” 他用他那双看狗都深情的桃花眼盯着元初看。 元初毫不犹豫,“喜欢。长得好看的我都喜欢。” 沈钰:“……” 元初问他:“有女朋友吗?有暧昧对象吗?结过婚吗?身体健康吗?” 虽然这些事她都听系统说了,这家伙母胎单身,终身未婚,但还是得走个程序,询问一下当事人。 沈钰快速回答:“没有女朋友,没谈过恋爱,没有暧昧对象,更没结过婚,绝对没有传染病。” 元初故意逗他:“我不信。你都30岁了,连女朋友都没谈过,你是不是哪儿不对劲?” “我18岁去当兵,后来又申请成为特种兵,每天忙着训练,出任务,哪有时间谈恋爱,后来退役创业,更没时间了。” “原来是没时间啊。” “不是,既没时间,也没有看上的人。直到遇见你。” 他语速很快,为自己正名的心情显得十分迫切。 元初绷不住笑了起来。 就听沈钰控诉她:“你欺负我。” 元初笑得更厉害了。 她冲沈钰勾了勾手指。 沈钰特别识趣的凑了过来。 元初亲了他一下,换了种方式继续欺负他。 当晚,沈钰留宿元初家。 现代社会,三十多岁的人谈恋爱,就是这么直接。 *** 沈家。 知道沈钰今天回京,沈家人在京城的都回来了,想听听他的追妻进度,毕竟像他这么追人的,他们还真没见过。 沈老爷子算得上开国元勋,他有三儿两女,这些儿女又给他生了十多个孙子孙女外孙子和外孙女,这些孙辈又各自结了婚,生了孩子。 所以,老沈家算得上枝繁叶茂。大家分散在全国各地工作,在京的也有好几个。曾孙辈更是全都养在老爷子跟前。沈家就跟个小型幼儿园一样,热闹得很。 沈钰,是沈家长房的小儿子,今年30岁。 大家左等右等,没等到人。 沈钰的亲爹沈厚群说:“要不我打个电话问问他吧。” 他也好奇啊,这到底是追没追上啊。他小儿子追人的方式挺奇葩的。 正常人谈恋爱,看上了,就说出来,能处处不能处就算,哪至于像他这个德行啊?又不是什么大情种! 不对!难道他们老沈家还真出了个大情种啊?苍天呐! 沈老爷子摆摆手:“不要打,说不定他正在讨好人呢,别坏了他的事。他都30高龄啦,好不容易遇见个喜欢的姑娘,随他去吧。” 沈钰的小姑说:“不会被人骗吧?” 沈钰的亲妈嗤笑一声,“骗他什么啊?人家比他有钱!比他好看!真要说骗,阿钰才像是个骗子好吧。骗财骗色。” 大家:“……” 沈老太太笑道:“你这么一说,他还真像个骗子。” 大家:“……” 沈钰的大哥沈铭表示:“我给他发个短信,他什么时候有空给我们回一下就好了。” 沈老爷子说:“这个可以,你给他发。” 沈钰一直忙活到半夜,元初睡着了,他才想起来忘记跟家里人说今天不回家的事了。 他琢磨着要不要给老爹发个短信,拿起手机就看到了大哥发来的信息,问他进展如何,什么时候回家,他回道:“已回京,明天回家再说。” 至于进展,他得问问初初,看她怎么说。 不知道初初会给他个什么名分,男朋友?未婚夫?还是可以直接领结婚证了? 脑子里想着事,沈钰又给助理发了个信息,这才放下手机,往元初身边靠了靠,把她揽进怀里,安心入睡。 因为工作需要二十四小时不关机、不静音的沈铭被短信声吵醒,点开就看见了混账弟弟发来的无意义信息,气得半天没睡着。 睡前没回复,就不能等到第二天早上再回吗? 他半夜收到的短信通常都是出了什么紧急突发大事件,必须得让他爬起来马上处理的,所以,半夜睡着觉的时候听到短信铃声和电话铃声,他心里下意识就是一个咯噔,然后心脏快速跳动,大脑瞬间清醒且紧张,后面就很难入睡了。 结果,就这? 知道他这个特殊情况,他老婆出差的时候都不在半夜联系他,除非有特殊情况。 沈钰这个臭小子,该挨打了。 第二天一早,沈铭在早饭桌上打着哈欠告了沈钰一状。 没人搭理他,大家都开始讨论为什么沈钰半夜不睡觉,还有工夫回信息。以及什么情况下,人会半夜突然拿起手机看一眼呢? 第159章 破镜重圆文里的炮灰(18) 沈钰还不知道他在老沈家引发了热议,他正在给元初做早饭。 昨天半夜,给大哥发完短信之后,他给助理发短信让人一大早送食材过来。 助理半夜被吵醒也是骂骂咧咧。 但是他早上来见沈钰的时候已经调整好了精神状态,精神饱满、面带微笑。看到沈钰穿着睡衣从里面出来,他是发自内心的感到高兴的,老板追妻成功,应该就不会像之前半年那样不做人了吧? 元初早上醒来的时候,沈钰已经把早饭做好了。 她跟沈钰说:“没想到你还挺有做贤夫的潜力。” “我以为我之前的表现已经可以证明这一点了。初初对我之前的服务不满意吗?” 元初搂着他的脖子亲了亲他,“满意。” 沈钰给她做了半年保姆,确实十分贴心,服务非常周到。 “那我可以转正了吗?” 元初沉吟两秒,认真道:“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不是。我现在没有亲人了,怎么都好说,你家里人对你的婚事有什么要求吗?你先搞定你的家人,再来跟我求婚。阿钰,我是不会受委屈的。” 可别指望她去处理婆媳矛盾、妯娌矛盾、姑嫂矛盾,只要有矛盾,她立马闪人。她向来都是被人哄着的,并没有多少耐心去哄人。 成年人只做选择,不做教育。她也没有耐心去调教一个二十四孝老公出来。 不管是谈恋爱还是结婚,都要直接选一个很好的人,而不是选一个不咋地的家伙,然后去培养、调教他。哪有那个闲工夫? 沈钰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把人抱得紧紧的,说道:“这点你放心。我家里人都还算开明。我之前还跟他们说我不谈恋爱不结婚,我爸妈都接受了。现在我突然想开了,想要结婚,他们只会放鞭炮庆祝。 更别说我还找了个这么厉害的女朋友,他们大概要嫉妒我不用努力也能吃上软饭了。而且,我喜欢你,要追求你,他们都是知道的。” 元初:“……” 沈钰把沈家的情况跟她说了一下,老爷子早已经退下来了,但影响力还有,家里目前的中流砥柱还是沈钰父亲这一辈,至于沈钰这一辈,他大哥沈铭现在是个三线城市的市委书记,有个堂哥在国企做高管,有个堂弟在部队,还有堂姐妹在高校当老师的、在部委工作的。也有平平无奇工作普普通通的。 对于小辈的婚嫁,其实没有过多的要求,能门当户对最好,如果不能,也没有关系。 “我小堂弟在国外留学期间谈恋爱,回国以后就结婚了。女方就是普通家庭,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也没什么问题。她跟大家相处的还不错。 我堂姐嫁的也是她的大学同学,是从小镇考上来的,两口子都在高校当老师,看起来也幸福美满。他们就住在学校分给他们的两居室里。 而且,我们结婚以后,不用回老宅跟老爷子他们一起住,也不用跟我父母一起住,只是偶尔聚一下就行。” 顿了一下,沈钰说道:“我嫁给你也行。我们家人挺多的,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元初点点头,“你要是愿意,我也没意见。” 沈钰说:“我没什么不愿意的。” 想了想,他又补充道:“有一点,可能稍微严苛了点,家里有不到一岁的小婴儿的时候,从外面回去以后要先洗手换衣服,不然不能抱孩子。我们家老爷子和老太太学着科学育儿呢,讲究有点多。他俩就看着书指挥,家里有专门的育儿保姆。” 元初笑道:“这很好啊,他们愿意与时俱进,总比那些老顽固要强多了。” 吃完早饭,元初继续在家休息,沈钰要先回趟家,再回公司处理积压的事务。 他到家的时候,沈铭两口子已经离开了。他们昨天特意回来吃瓜的,结果还没吃上。一大早吃完早饭赶紧长途奔袭回去工作了。瓜瘾真的很大。 其他人也都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去了,家里只剩下了已退休的和还没上幼儿园的。 小孩子们一看见他,就冲上来抱大腿,有喊叔叔的,有喊伯伯的,还有叫舅舅的。 沈钰挨个摸脑袋举高高,然后才跟老爷子、老太太和他的亲妈韩京芳女士打招呼。 老太太和韩京芳兴致勃勃,拉着他就开始八卦:“快跟我们说说,你追到人了吗?人家看上你了吗?” 沈钰十分自得:“感谢爹妈给了一张好脸。” 根据他的仔细观察,初初就是看上他这张脸了。 先看上脸,他有信心,让她看上他这个人。 韩京芳说:“哟,那你好好保养,我常去的那家美容院还可以,我给你办张年卡吧?” 沈钰抽了抽嘴角,“我谢谢您嘞,但是不用了。” 老爷子问他:“到哪一步了?我们什么时候跟她见见面啊?你们俩都不小了,谈恋爱不能跟十八九岁二十出头的小年轻似的吧,那个年纪没定性,分分合合都正常。你俩属于思想成熟的人了,能看上对方,那肯定是深思熟虑的。” 沈钰点头:“我们在谈婚论嫁。初初的家庭情况你们也知道一些,她自幼不得父母疼爱,对于融入一个新的家庭是有顾虑的。” 老太太叹了口气,“这孩子的遭遇也是让人心疼。天底下怎么会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呢?放着好好的亲闺女不疼,去疼什么侄子。当然了,我不是说侄子不能疼,但你在条件有限的时候,肯定得紧着自己亲生的来啊。他们倒好,非但不疼亲生的,还处处打压虐待她,真是不像话!” 韩京芳说:“幸好都已经,咳咳,那什么了。” 大家:“……” 老爷子说道:“她不是必须得融入这个新家庭。她跟你结婚,日子是你们俩过,我们都不重要。我们不会干涉她任何事。她可以喜欢这个家里的人,也可以不喜欢,或者喜欢哪几个,不喜欢哪几个,都没关系,你们俩把日子过好了就行。” 沈钰点头,“我也是这么说。我还跟她说,我嫁给她也可以。” 沈老爷子抽了抽嘴角,摆摆手开始赶人,“赶紧滚蛋吧,去忙你的工作,没事别回来了。烦人。” 沈钰笑呵呵地走了。 老太太说老头:“你恼羞成怒啦?别作妖啊。人家初初想要什么样的男朋友没有?又不是非阿钰不可。我分析着,她能看上阿钰,一是因为阿钰长得好看,二是他退役军人的身份能加点分,三呢,阿钰下手早,占了先机。但你要是乱来,人家一脚踹了你孙子,找别人去了,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韩京芳跟他说:“爸,我妈说的是真的。就咱们大院里,就有好几家跃跃欲试,想把自己家孩子送到初初面前去。都比阿钰年轻。” 老头冷哼一声:“干嘛?他们想干嘛?把人家当林黛玉啊?他们也不是荣国府啊!胡闹!还有你们俩,用得着你们敲打我吗?我是那不明事理的人吗?阿钰要嫁就让他嫁!这个臭小子!” 老太太和韩京芳婆媳俩对视一眼,都笑起来。阿钰之前连对象都不找,现在老房子着火、铁树开花,她们当长辈的,自然希望他能心想事成,幸福顺遂。 至于有人想打元初的主意,她们一开始还有点担心来着,但是后来一想,担心啥啊,人家元初是白手起家的富一代,又不是继承祖业毫无心机的傻白甜,根本用不着担心! 第160章 破镜重圆文里的炮灰(19) 沈钰回了趟家,又在家族群里通报了自己已经名草有主的消息,沈家众人纷纷送上祝福。 过了一会,沈老爷子在群里发言:“小子要出嫁,都给他准备点嫁妆。” 大家:“……” 老太太看着老头用一指禅敲出了这么一句话,心里还真有点惊讶,刚刚这老家伙还有点封建顽固死要面子的劲呢,怎么这会就这么主动了? 她跟老头说:“这事听孩子们的。你现在说这个,等于是换了种方式替孩子们做主。” 沈老爷子叹了口气,说道:“我刚才想了一下,这事还真就得这么干。” “为什么?” “你想啊,人家小徐那么有钱,又没有什么背景,她要是嫁给阿钰,在外人看来,咱们多少有点吃绝户的嫌疑吧? 而且,咱们家都是从政从军的多,只有阿钰一个人是真正从了商,这还不太显眼,要是小徐这个首富再嫁进来,咱们家就有点过于树大招风了。让阿钰嫁出去,咱们钱权分割,于家族的长远发展有利。” 老太太说:“小徐是首富这事,没多少人知道吧?” “小徐在网上没用真名,老百姓不知道。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咱们这个层次的,还有再往上的,跟她打交道的那些系统内的,谁不知道啊?就像你和京芳说的,多的是人惦记着她。 当然了,我刚才说的也不对,小徐不是林黛玉,咱们大院里这些人也不至于品行低劣到要吃绝户,大概率还是想强强联合。” 老太太笑道:“你能想开,那就最好了。我看阿钰是无所谓的,他可能也愿意嫁过去,反正他不如人家小徐有钱,不管是嫁还是娶,他都是吃软饭的那个,还不如嫁过去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吃软饭。把姿态摆的明明白白的。吃软饭不丢人,丢人的是明明吃了软饭却不承认。” 老爷子哼笑一声,“老百姓不知道小徐有钱,可能还以为阿钰是霸总宠妻呢。跟咱们一样知情的,都不是蠢货,能想明白咱们家的操作,更不会说什么。这小子还是占了大便宜了。” 老太太笑得差点上不来气,“你还知道霸总呢?” “我不上网吗?我不看电视吗?我又不是与世隔绝的。” 过了两秒,老爷子又笑起来,再次感慨道:“还是阿钰运气好啊。小徐这个首富太特殊了。她从国外赚钱来支援国内,不管怎么说,国家都会护着她。 咱们国家的科研为什么落后,一是人才损失,二是资金投入少,几十个亿的科研经费都能拉扯好几年,小徐多大方啊,花钱跟流水似的。光是资助芯片研究就甩出来上百亿了,听说还有医药方面,也投了不少钱,真是为国为民。我都替她心疼。” 老太太说:“所以人家有钱,你没有。你格局不够大。” 老头:“……” 他瞪了老太太一眼,决定就当没听见这句话,他接着说道:“我还没说完呢。三是理念有问题,说什么造不如买,狗屁。你买人家的东西,主动权永远握在人家手里。 当初把这当成权宜之计,却没想到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大家眼光变短浅了,愿意沉下心来做研究的人少了。 还说什么‘干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这说明我们的价值取向走偏了,开始一切向钱看了。” 老太太说:“职业不分贵贱,也别歧视人家卖茶叶蛋和拿剃头刀的。” “我没歧视他们。人家凭劳动吃饭,光荣。我是说,这种对比就不对。我敢说,这句话绝对不是人家卖茶叶蛋和拿剃头刀的人说的。这就是在扰乱社会价值观。营造这种对比本身就有问题。媒体该好好整顿。” 老两口聊着天,沉寂了一小会的家族群炸了。 沈厚群率先表态:“嫁了好啊,我还没嫁过儿子呢!” 沈钰的二叔和三叔紧随其后表示支持。 很显然,这三位很快就想明白了老爷子的思量。 其他人也很快跟上。 沈钰的小堂弟问:“哥,你出嫁的时候穿婚纱吗?” 沈钰百忙之中回了他一个字:“滚!” 换来一连串的“哈哈哈哈哈”。 嫁人可以,穿婚纱不行,他不要一点面子的吗? 沈钰把他家族群里的聊天截图发给元初,跟她说:“我家人不要我了,以后只能求你收留了。” 元初甩给他一个自制的摸狗头表情包。 又给他一个好好工作的表情包。 沈钰都点击另存,然后把好好工作表情包甩到了自己的家族群里。 他一走半年,公司也运行的好好的,好像有他没他都一样,但是他一回来,不得了了,一整天,办公室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一堆事情等着他。 下午下班之后,沈钰先回了趟自己独居的大平层,收拾了一堆东西,都是他平时用得上的,然后才回到元初这儿。 客厅里没有人,家政人员正在厨房忙碌。 元初没有请专门的住家保姆,但是每天都有家政人员上门做事,有做饭的,有打扫卫生的。做饭的刘大姐有厨师证,手艺相当不错。虽然这些家政人员不住家,但是也为元初服务。她开的工资很高,只是不喜欢与人同住而已。 元初在隔壁小区买了一套普通公寓给她们住。 沈钰把东西都搬进卧室,然后去书房找元初,他对元初的生活习惯比较了解,很多时候都在书房待着。那里布置的温馨舒适,不比卧室差。 元初正靠在躺椅上看书,沈钰走过去弯腰把她抱起来,自己坐在躺椅上,把元初抱在怀里,俩人先腻歪了一会,韩京芳女士说得没错,他确实有点老房子着火的劲,还挺硌人。 元初伸手捏了捏,警告他:“老实点。” 沈钰:“……” 他报复性地亲了元初半天才松开,哑着嗓子问道:“我把我的日常用品都带过来了。放哪儿啊?” “该放哪儿就放哪儿,东西多吗?要买新衣柜吗?” “不用,我的衣服不多,衣柜里还有空地,放得下。” 元初笑话他:“想正式同居就直说啊,还拐弯抹角的。” “我怕你不同意嘛。” 元初笑着亲了亲他,“多虑了啊,我又不是提上裤子就不认账的渣女。” 沈钰:“……” 第161章 破镜重圆文里的炮灰(20) *** 两个人正式开启了同居生活,就跟其他已婚人士差不多,白天各自忙碌,抽空关心对方,有空就腻在一起,晚上回家卿卿我我。 元初要把自己的扶贫事业发扬光大,她主动联系了国家扶贫办,她出钱,对方出人出力,达成了扶贫合作协议,先从贫困落后地区做起,既授人以鱼又授人以渔,双管齐下。 扶贫领导小组的负责人握着她的手说了一箩筐感谢的话,“我们是公务员,吃国家饭,靠老百姓养,想办法让国家发展的更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是我们分内的事。我们做这个是应该的。你不一样,你是真正的品德高尚。” 元初表示:“人赚了钱可不就得多做点有意义的事吗!再说了,谁叫我爱国呢!我也是真的希望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都能越来越好。” 她希望这个世界越来越好。 哪怕走过了很多个小世界,哪怕拥有了漫长的人生,她依然会为这个世界上一点一滴的美好而感动。 2007年2月,春节前几天,元初和沈家人见了一面,不是全部人,只是沈钰的直系长辈,他的父母和祖父母。 老爷子已经退下来多年,之前的威严早已被岁月打磨成了慈眉善目的模样,老太太和韩京芳都是爽朗爱笑的人,唯一不同的就是沈钰的爸爸沈厚群,他目前仍在军中身居要职,整个人看起来很有气势。 不过元初看得出来,他已经尽最大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和蔼可亲了。 元初和他们聊得很愉快,沈家人颇有分寸感,没有问任何让元初不愉快的问题,真的就是闲聊而已。 这一方面是因为沈家人的修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大家其实已经互相了解得很透彻了,属实没有必要再说一些有的没的。 这次见面敲定了元初和沈钰的婚事,就在2007年的春天。 双方在婚礼的问题上也很有共识,尽量低调。元初是嫌麻烦,沈家人是身份地位在那儿摆着呢,太高调了容易出问题。 沈钰的哥哥和堂兄弟堂姐妹们的婚礼,也都非常低调。 老太太和韩京芳跟元初说:“结了婚就是你们小两口过日子,生不生孩子你们自己定。如果生,孩子就跟你姓。沈钰是入赘,那就要有个入赘的态度。” 元初笑着接受了人家的好意。 虽然她觉得老徐家这个姓不要也罢。让孩子跟她姓元,又觉得有点对不住委托人。 算了算了,还是姓徐吧。 2007年的头几个月没有好日子,婚礼定在了5月24日。 在婚礼之前,卫蘅他们加班加点,把智能手机弄出来了。之前他们已经抢在水果之前发布了概念产品,这回是正式上市。 元初的芯片研究团队做出了65纳米的芯片,委托沈钰的工厂进行生产,成功应用在了新的智能手机上,比水果一还要先进一些。2007年1月发布的水果一用的是90纳米芯片。 关于芯片的技术,元初毫无保留地上交给了国家,受到国家认可的几家芯片研究和生产单位都可以掌握这项技术,并且在此基础上开拓创新、不断进步。 沈钰的公司也在受国家认可的行列。 这是卫蘅和老吴送给元初的新婚贺礼。 元初很高兴,其他人比她还要激动。 智能手机算是元初的一个转型点。之前她是搞金融的,玩的是钱生钱,现在,她开始涉足实业了。而且她自己的芯片工厂也在建设中。 新产品上市,元初找官媒合作,做了一波大的宣传,不光是产品本身,更是宣传我们的技术水平,树立起民族自豪感。我们在落后的时候可以迎头赶上,再努努力就能超车了。 5月24日,元初和沈钰结婚。 婚礼既低调又高调。除了沈家人,外人来的不多,但每一个都是大有来头的,包括最高领导人。 他跟元初说,刚开始知道元初在炒股方面的天赋的时候,有的同志曾经动过脑筋,想把一部分国有资产交给她,让她去操作,但是大家讨论了一下,还是放弃了。 元初拍拍胸口,如释重负,“幸亏你们放弃了。这种事情总是不保险的。我自己对数据比较敏感,操作自己那点经费也没什么压力和负担,所以比较随意。要是把国有资产交到我手上,那我肯定干不了了。” 领导笑道:“我们也是这么想的,还是要稳妥起见。而且不能开这个口子。毕竟像你这样的特殊人才不是那么常见。可能几百年也就出你这么一个。” 元初笑着接受了他的夸奖,又开玩笑道:“要是我可以操控的资产太多了,我把外国人的钱全都赚过来,咱们会成为世界公敌吧?” 领导人哈哈大笑,“这也是一个考量。你现在就已经够显眼的了。” 整个一显眼包。 国外有人买凶要杀她呢,国家有在保护她。 元初笑了一下,“生在华国,我很放心的。” 她知道有人想要她的命,也知道国家在保护她。虽然她用不上,但这份心意她领了。这是祖国母亲对儿女的爱护。 而且,她也在有意放慢赚钱速度。没有像最开始那么夸张了。要是还跟以前一样,隔段时间翻一倍,估计会有人前赴后继地来杀她。 她之前的赚钱方式太霸道了些。 婚礼结束之后,元初开始涉足一些改善生活品质的产业。 比如有机农牧业和母婴产业。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于衣食住行的要求势必然会有所提升。 现在,海淘已经露出苗头。这笔钱与其让外国人赚走,还不如让她赚。她还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关键是,她怀孕了。这些东西,她和孩子都用得着。 元初这辈子是个高龄产妇,怀孕的时候就已经35周岁了。 沈钰担心她的身体,并不想生孩子,之前俩人一直有采取避孕措施,他甚至还主动提过去结扎,但是元初想了想,婚都结了,还是生一个吧。委托人上辈子一直想生一个孩子来着。 元初一直在家办公,做的最多的就是打电话指挥人,怀孕倒也不费什么神。 最最关键的是,她有外挂。没挂的大家生孩子还是要慎重考虑一下。尤其是高龄产妇,更需慎重。 2008年,元初平安生下一女,取名徐观澜。 她开了个族谱,自己做开山祖,上面记了沈钰和徐观澜的名字,至于以后还有谁,那就得看徐观澜的了。 反正她这个徐,和老徐家那个徐,不是一回事。 第162章 破镜重圆文里的炮灰(完) 因着元初的特殊贡献,国家给她开了个后门。她之前在省城的户口直接被注销,又在京城上了新的户口,身份证号也变了,成了110开头的。 她的身世是:孤儿。 这也没毛病。 委托人倒是有父有母,但实际上过得和孤儿差不多。 她还重新做了档案。 京城徐家开山祖,当得名副其实。 徐观澜一出生,元初就给她喂了基因强化液,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她的体能和智力。她可是徐家的第二代,承担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以后子孙后代管元初叫开山鼻祖,那徐观澜就是远祖,地位可见一斑,没有能力是不行的。 她是个特别爱笑的小姑娘,在刚刚出生,还没有喜怒哀乐的时候,就会经常无意识的咧着嘴笑,可可爱爱的,非常招人喜欢。 出了满月,她学会了笑,就笑得更多了。 元初和沈钰超爱她。两个人一有时间就要把她抱在怀里,育儿嫂总是跟他们讲,不要抱太多,抱多了就放不下了,两口子从来不听。 放不下就不放啊。孩子能让你抱的时间也就那么几年,等她长大了,你想抱都抱不了了呢! 徐观澜很少哭闹,半夜醒了也能自己玩会,过了一会没人搭理她,才会“啊啊”叫两声,把人叫起来给她喂奶。早上睡醒也是如此,自己伸胳膊踹腿玩得开心极了,玩累了、饿了,就叫两嗓子,把人喊来伺候她。 半岁之前,她吃的是母乳,半岁之后,元初给她断了夜奶,白天继续母乳到一岁,就直接给她喝纯牛奶了。 她用的所有东西,都是自家产的。纸尿裤、小推车、衣服、睡袋、婴儿床垫、屁屁霜,添加辅食之后用的宝宝碗、围兜、水杯,还有她吃的辅食、喝的牛奶,全都是元初名下产业,品质有保障。 小朋友长得白白嫩嫩,每天笑眯眯的,真的像个甜滋滋的糯米团子。做父母的看到她就觉得好幸福。 家里有保姆和育儿嫂,为了孩子,元初都破例让她们住家了。 沈老爷子、老太太和韩京芳隔三差五的上门来看她,沈厚群有时候也来。 在宝宝一岁的时候,元初也把她送到老宅去了,毕竟是在大院里,跟着老头老太太多见见人也是好的。 白天在那边,晚上还接回来。 徐观澜并不粘人,小孩子是很敏感的,她能感受到爸妈对她的爱,所以距离和偶尔的分别对她来说就不是问题。 而且,她从小被元初和沈钰带着,见的人太多了,完全不认生,是个开朗外向的性格。沈钰有时候把她带去办公室,元初也带着她去见自己的朋友,小朋友跟谁都能玩,跟谁玩都不拘谨,想要什么、想干什么,都会想方设法的表达出来,想方设法的达成心愿。 她还天生嘴甜,从会说话开始就会夸人,“妈妈好看,妈妈漂亮,妈妈好棒,妈妈厉害”、“爸爸最帅,爸爸真乖”、“爷爷最好了”、“奶奶最好了”、“我最喜欢太爷爷”、“我最爱太奶奶了”,全家人都被她夸得眉开眼笑,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都爱她。 沈老爷子就说:“就因为我们澜澜,我能多活十年!” 如果人生真的有剧本,那徐观澜剧本的标签应该就是天才萌宝+团宠。 她还是个小天才,从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了超强的学习能力。 所以,元初和沈钰没有让她按部就班的上学,而是请了专门的人来教她。 徐观澜挺爱学习的,进步也很快。12岁,她就去上大学了。 孩子还小,家里大人轮流陪着,陪的最多的是韩京芳,然后是元初和沈钰。老爷子和老太太年纪太大了,陪不了,沈厚群已经七十多了,成了军委副主席,依旧没有退休,也陪不了。 徐观澜觉得自己不需要陪,她虽然年纪小,但是心志坚定,感觉自己并不比十八九岁的大学生差。 但是在长辈眼里,12岁,就是小孩,哪怕再稳重,也还是需要陪。主要是因为她身边环绕的不是同龄人,担心她会被年龄稍大的孩子哄骗。 徐观澜只好领了家长们的好意。 好在她家长辈真的只是陪而已,不会干涉她的事情。学习、生活和交友,他们都不会干涉。 服用了基因强化液的徐观澜,智商就是这个世界的天花板。她很快在学术科研领域崭露头角。 元初投入大笔资金帮她修建个人实验室,协助她出成果。而徐观澜做出的研究成果,不但能惠及国家,也能惠及自家公司。 她和她妈一样,毫不吝啬地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上交给国家。而国家,会保护她,也保护她的产业。 元初名下的手机公司和母婴公司都已经成了世界五百强,手机公司还顺便兼并了沈钰的公司,捎带手收了他的股份,让沈钰帮她打工。 沈钰对此接受良好,夫妻一体,他的就是老婆的,老婆的还是老婆的,没毛病。而且,他很高兴自己对元初而言还有用。而且,初初只要他的,没要别人的,那说明什么?说明初初只爱他! 这个逻辑听得徐观澜无语极了。 她爹就是传说中的恋爱脑啊! 她一定要引以为戒! 但是嘴上,她跟沈钰说:“爸爸你太秀了!难怪你能当我爸爸呢!” 元初附和她:“你爸爸就是全天下最好的爸爸,也是最好的老公。” 沈钰被她俩夸得差点飘起来。 徐观澜这孩子野心勃勃,希望可以在技术方面领先世界,要别人求着她,而不是她去求别人。 做父母的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努力帮她实现心愿,尽最大努力给她支持。 所以,徐家人的分工挺明确的: 沈钰负责实体产业,给女儿挣钱; 元初继续玩金融,给女儿挣钱; 徐观澜负责搞科研,给公司输送新技术,花钱的同时也能给自己挣钱。 三个人又都会拿出大笔钱来做慈善,成为全国赫赫有名的慈善家。 有生之年,元初还玩上了女儿研发出来的全息游戏,用上了她研究出来的光脑,看到自己的孙女成了国家领导人,孙子则继承母亲的事业继续搞科研,这两个孩子不是同一个爹,徐观澜统统去父留娃活得潇洒肆意。 白发苍苍的沈钰抱着元初,庆幸老婆当年没跟女儿一样玩去父留娃那一套,不然就没他什么事了! 元初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的族谱上已经有五代人了! 第163章 破镜重圆文里的炮灰·番外 徐强和赵磊出狱之后,在当地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小县城,工作机会太少了,除了当公务员,别的工作他们都看不上。 徐家和赵家根本帮不上他们的忙,父母和兄弟姐妹怨怪他们做事不谨慎,不但把自己送进去了,还连累家里人被人指指点点。 当初徐强爹找到徐父徐母,央求他们拿钱帮徐强退赃交罚款,说不会卖掉他的房子,但实际上,这个房子还是被卖掉了。 他们跟徐强说,要卖了房子帮他筹钱,让他写下了卖房委托书,房子卖出去之后,徐强爹把卖房款给了自己的小儿子徐忠。 徐忠整天抱怨父母偏心,把哥哥送到伯父伯母家去享福,却把他留在农村吃苦,哥哥在伯父伯母的精心教养下考上了大学,而他呢,初中毕业就去打工了,这让他心里如何平衡? 老天有眼,徐强出事了! 徐忠就开始撺掇他爹,“大哥出了这样的事,以后一辈子就毁了,你们也指望不上他了。以后就算他出了狱,也会被人歧视的,你们能指望的只有我了。” 徐强爹妈被小儿子一忽悠,就让徐强去写了卖房委托书,他们其实有想过把房子直接过户给徐忠,但是想了想又觉得这事好做不好看,等徐强出来以后容易掰扯不清,所以,他们选择了卖掉房子,把卖房款给徐忠。 本来嘛,他们在感情上就和小儿子更亲,毕竟大的没养在身边。 徐忠拿了钱以后,就跑出门做生意,很快把钱赔光了,灰溜溜的回了家,跟爹妈交代了一句,表示自己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料,还是搬砖比较适合他,然后又出去打工了。 徐强爹妈一时都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想生气吧,做生意有赚有赔,也算正常。不生气吧,那可是一套房子钱啊,败家玩意儿半年就赔完了!也不知道都是怎么赔的! 好在徐忠没走上犯罪道路,赔完了就完了,老老实实去打工挣钱了,之前过什么日子,之后还过什么日子。 徐强爹妈不知道徐忠的钱是怎么赔的,元初知道啊。他根本不是赔的,而是被人骗了,出门先想着装一把,去了一个高消费场所,认识了一位大哥,说跟他有缘,要带他挣钱,然后忽悠着他投了资,人家跑了。 当然了,“大哥”也没能跑出元初的手掌心,她把“大哥”骗的钱都转走了,还把“大哥”送进了监狱,其他的都还给了苦主,只有骗徐忠的这一笔,她给捐了。 所以,哪怕大哥被抓了,徐忠的钱也没有追回来,因为大哥是真的没钱了。 徐强出狱之后,高不成低不就,就想着弄点本钱去做生意,跟爹妈要当年的卖房款,徐强爹妈十分光棍,“花完了。” 徐强大为震惊:“花完了?怎么就花完了?” 他当年退赃交罚款根本用不了那么多! 徐强爹说:“这些年帮你养儿子不花钱啊?你不得给我和你妈养老啊?你知道我们这几年因为你过得多惨吗?那点钱够干嘛的呀?” 徐强:“……” 他看了看自己的儿子,这孩子这几年确实养的还行。 这就是徐强爹妈和徐忠夫妻俩稍微有点良心的地方,霍霍了徐强的钱,心里多少有点愧疚,这份愧疚就补贴到孩子身上了。徐忠在外打工,他的妻子对这个侄子视如己出。 徐强的妻子比他出狱早,出来以后没管孩子的事,直接就出远门去打工了,而且一去不复返。 徐强出来以后根本就联系不上她。 没办法,徐强也出去打工了。 有元初干预,他根本就找不到轻松的工作,只能和徐忠一样去工地搬砖,每个月发的工资都会莫名消失,统统被元初拿去捐掉了。 这样的生活过了两年,徐强就受不了了。 他本想着吃个两三年的苦,攒下一些钱,然后做点小生意发家致富,但是现在,他根本就攒不下钱,他的未来毫无指望,那他还努力个什么劲呢? 他从此过上了非洲兄弟一般的生活,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干能日结工资的活,挣多少花多少,连房子都不租了,就在桥洞里生活,竟然还让他过得惬意起来了。 人一旦有了这种心态,元初觉得,这个人就挺难打败的。她只好抽空弄瞎了他的眼睛。上辈子他出卖委托人的眼角膜,这辈子,就让他自己尝尝看不见的滋味吧。 徐强并没有坚持太久,前三十年顺风顺水的人生和现在的生活对比过于强烈了,他根本就没有了求生意志。瞎眼之后,他就在自己栖身的桥洞里待着,再也没有出去过,没几天就饿死了。 赵磊的情况比徐强稍微好一点。他刚被捕没多久,妻子就和他离了婚,带走了他们的女儿,卖掉了房子,换了个城市去生活。 他和小情人领了结婚证,给私生子上了户口,在他和小情人入狱期间,儿子由他的父母照顾。 赵父赵母重男轻女,对自己的孙子还算不错。小情人比赵磊出狱早,出来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申请离婚,没要孩子。 离婚之后,人家就走了。 赵磊一出狱,赵父赵母就要把他的儿子还给他,让他自己带着孩子去生活,他们不管了。 赵磊觉得自己一个大老爷们,根本带不好孩子,他只能苦苦哀求自己的父母,让他们再帮忙带一段时间,让他先出去打工,攒点钱再说,并且承诺每个月寄生活费回来,这才让赵父赵母打消了让他立刻把孩子带走的念头。 赵磊上辈子是个既得利益者,元初没打算要他的眼睛,但同样没让他好过。他干着最辛苦的工作,领着最微薄的工资,年纪不大就落下了一身病痛,四十多岁就病逝了。 *** 张建伟和唐欣这对卧龙凤雏这辈子兜兜转转,依然走到了一起。 因为PC事件,张建伟几乎身败名裂,从收容所出来之后根本找不到工作,最后只能开了个小卖部维持生计。 勉强算是安稳。只是对外,张建伟再也不好意思说起自己的海归身份,甚至不好意思再打扮自己。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市井大叔的模样。秃头大肚邋里邋遢。一时半会也没好意思再去相亲。 股市崩盘的时候,唐家还是破产了。 一家人卖了别墅名车,搬到了一个小小的两居室里。 唐父怎么也没想到,他一个开饭店的,算是搞实业的,竟然会被股市牵连破产,真是令人崩溃。他把罪魁祸首唐杰打了一顿,但于事无补。亲儿子,也不能真打死。再说了,打死也没用。 唐父上了年纪,再也没有了年轻时候的斗志,他和唐母当年下岗的时候是买断的,后来也没再缴纳社保,想着挣了那么多钱呢,难道老了还能没钱花吗?谁能想到呢,还真就没钱花! 好在唐杰这个人,不靠谱归不靠谱,倒也不是个没良心的。父母为了他弄成这个样子,他怎么着也得负担起父母的养老问题。 没有一技之长的唐杰成了一个出租车司机,每天从早开到晚,养活一家人。 唐父唐母看儿子这样,又心疼上了,唐欣凭什么让弟弟养活? 他们让唐欣出去找工作,毕竟是上过大学的,年纪也不算太大,才37岁,自己养活自己总该没问题吧? 可是唐欣脱离职场太久,又还端着点大学生的架子,她还真就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没办法,唐欣进了相亲市场,找了个四十出头、离异带娃的男士,去给人家的孩子当后妈了。之前她养的那个小男友,早就分手了。 她其实有考虑过跟张建伟复婚的,但是张建伟现在的条件在她看来太差了,个人形象也太差了,她看不上。 事实上,张建伟也看不上她。他现在务实得很,找媳妇必须找能干的,能跟他一起养家养娃的,唐欣显然不符合条件,跟她复婚对他没有任何帮助,反倒是会拖累他。 两个人互相看不上,自然就成不了。 唐欣在当了后妈之后才知道后妈不好当。不光孩子排斥她,丈夫会盯着她,公公婆婆会盯着她,还有丈夫的前妻会盯着她,动不动就在孩子面前挑拨一下,让她的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而且,她一嫁过去,夫家就把保姆给辞了。美其名曰,以前家里没有主妇,自然需要保姆,现在女主人就位了,当然就不需要了,唐欣又不工作,要是再不做家务的话,她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哪儿呢? 唐欣觉得丈夫的话毫无道理,难道女人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做家务吗? 她的丈夫说:“如果你一点用都没有,那我为什么要娶你?” 唐欣:“……” 她想说男女结婚当然是因为爱、因为感情,但是再一想,他们这种一次相亲快速结婚的二婚夫妻,好像也没有多少爱和感情。所以就是利益交换吗?他养活她,她在家里做家务。那不就相当于她用劳动换钱花吗? 那和当保姆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当家庭主妇比当保姆体面一点? 好像也没有。公婆和继女看她的眼神都不太好,就好像她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一样。 唐欣也想过靠生孩子来提高自己的家庭地位,女人出嫁之后,如果没有孩子,总会觉得自己和夫家没有建立真正的链接,自己在夫家就总是一个外人,她以为有了孩子会好一些。那她就不仅仅是男人的妻子,还是他的孩子妈。 她跟丈夫说起这事,遭到拒绝。倒也不是完全拒绝,只说时机不合适。孩子刚上高中,正是学习的关键时刻,要是他们这个时候要孩子,说不定对她是个打击,所以,现在不能生。如果真要生,也要等到孩子高考以后。 唐欣觉得自己等不了。三年以后她就四十了,到了那个年纪,怀孕生产恐怕会比较艰难。 她的第二次婚姻维持了不到一年就结束了。 她受不了丈夫一家把她当保姆使唤。如果她注定要当个保姆,那还不如去照顾自己的亲生儿女。 所以,她去找了张建伟。 这个时候的张建伟也摸清了自己在婚恋市场上的真实行情。 老实了没多久,他也试着再找一个,但是行情很差。最后只谈到了一个带娃的寡妇,比他还大两岁,丈夫因病去世,儿子都老大不小了。 这位女同志只跟他谈恋爱,从他这儿拿点不大不小的好处,买个首饰啊,买件衣服啊,吃顿饭什么的,多了也不要,而且压根就不提结婚的事。 张建伟也不想跟她结,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俩人就这么处着。 唐欣决定吃回头草,张建伟就跟寡妇分了。 俩人又去领了结婚证。 这婚结的,没有一个真正开心的。 张建伟和唐欣属于互相将就。张父张母差点气死,他们实在想不明白,儿子混到如今这个地步,他自己固然有责任,唐欣的责任也不小吧?儿子怎么就能心无芥蒂地跟她复婚呢? 就连张琳和张彦其实也不怎么高兴。他们对自己的亲妈还是有了解的,亲妈回来,不一定是她照顾他们,很有可能会使唤他们照顾她。 事实证明,两个孩子想的一点都不错。 唐欣在上一个家里不敢使唤自己的继女,回到张家使唤起亲生儿女来却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张父张母更加生气。他们俩费尽心思照顾两个孩子,累得要死要活,都没让孩子干过什么,结果这个年纪不大的亲妈一回来,就享受上了? 她回来干嘛? 一家六口整天鸡飞狗跳,闹得不可开交,和剧情里的幸福生活有天壤之别。 第164章 穿书文里的炮灰(1) “小姐,今日春光正好,我们出去走走吧。您病了这几日,一直闷在屋里,该出去散散,去去病气。” 元初手里拿着话本子,歪靠在榻上,眼皮都没抬一下,“本小姐还没好呢,你就让我出去吹冷风,知道的,说你是本小姐的丫鬟,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的仇人,巴不得我早点死呢!” “奴婢不敢。” 丫鬟春兰低垂着脑袋,面上恭恭敬敬,心里却有点打鼓,小姐平时虽然跟刺猬似的,但对于她们这些伺候多年的人却是很好的。尤其是她,和小姐一起长大,又是近身伺候的,颇得小姐重视,平日里小姐待她也很是和气。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一大早,她就觉得小姐变了,虽然小姐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但她就是有这种感觉,好像小姐跟她不亲近了。刚才这番话一说出来,她就更加确信了。 小姐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 空气很安静。 元初说完那两句,就不再理她了,任由她垂着脑袋站在那里。 她这回穿越的是古代小世界,是一本古言小甜文衍生出来的,名为《霸道世子强势宠》。 原女主孟元亚是穿书的,她穿的书名叫《嫡女谋》,讲的是不受宠的礼部侍郎嫡女孟元初,因为救了身受重伤的卫国公世子姜洵,而嫁入国公府成了世子夫人的故事。 原著不算什么小甜文,孟元初不是因为爱情嫁给姜世子的,她看中的是卫国公府的权势地位。她生母早逝,在侍郎府不受宠,什么都要为自己打算,救了姜洵之后,就动了挟恩图报的意思,让姜洵娶她。 姜洵本人是个武将,对感情并不热衷,孟元初救了他、想嫁给他,他自己也没有心上人,那就同意吧。 婚后俩人相敬如宾,安安稳稳又平平淡淡的过了一辈子。 这就是孟元初想要的生活。高门主母,有权势、有地位、有子女,活着的时候风光无限,死了以后风光大葬。她追求的就是这些,丈夫对她只有尊重没有爱?那有什么关系? 现代女高中生孟元亚看了这本书,十分心疼男主,觉得他这一辈子十分可怜,没有尝到爱情的滋味,她觉得霁月光风的姜世子不该过这样的生活。她非常讨厌女主孟元初,觉得她贪慕虚荣、眼里只有权势,对姜世子一点都不好,不配做姜世子的妻子。 她痛骂女主的同时愤而写了千字差评,又熬夜给每个骂女主的评论点赞,然后猝死了。 死后绑定了一个“心愿系统”,带着她穿进书中世界,完成她的心愿。 孟元亚,成了《嫡女谋》女主孟元初的庶妹,恰好,庶妹也叫孟元亚。 她兴奋极了,这辈子一定要阻止孟元初和姜洵在一起,一定要让姜洵幸福。 她来的时候,距离剧情发生还有几年时间,操作空间很大,她先是嘴甜卖乖,讨好了自己的父亲孟世清和祖母孟李氏,过上了非常惬意舒适的生活,又利用系统让自己变美,只等到长大了以后去和姜洵谈恋爱。 剧情开始前几年,姜洵一直在边关,剧情就是从他得胜回朝开始的。孟元亚在姜洵回来的那天,在他经过的那条街上的一家茶馆二楼观看,在姜洵从茶馆下面的路上走过时,她透过打开的窗户往姜洵身上扔了一朵鲜花,同时给自己使用了一见钟情光环。 姜洵确实对她一见钟情了。 然后,孟元亚就躲在家里没再出去。因为姜洵后面还有一劫,他被人刺杀,身受重伤,就是在这一次,孟元初救了他,也赖上了他,姜洵不得不牺牲了一辈子的幸福来报答这次救命之恩。 孟元亚不打算去救姜洵,荒郊野外的,人是那么好救的吗?救了人还要把人藏起来,给人治伤,万一刺客杀个回马枪,她小命说不定就交代了。她绑定的心愿系统只能给她提供点变美小药丸之类的东西,没有别的帮助。还是让“女主”去救吧,等她救了人,她再去摘桃子。 事情也确实如孟元亚所想的一般发展。这一年,孟元初像往年一样,在春天去庄子上小住,她感染了风寒,在屋子里憋了几天,大病初愈的时候就带着丫鬟出去走走,在路边的土沟里看见了重伤的姜洵,把人救了回来。 孟元初当然不是见人就救的,她知道姜洵的身份。那天姜洵班师回朝,孟元亚去看了,她也去看了呀! 几天之后,姜洵的下属找来,把人带走了。 孟元初没有着急让他报什么救命之恩,这事得慢慢来。在《嫡女谋》的剧情里,她谋划成功了,姜洵娶了她,且对她没有反感。 但她不知道的是,现在,已经换了一本书了。在这本穿书女为主角的书里,她成了被逆袭的“原女主”,不是女主了。 孟元初继续在庄子上住着。而姜洵,已经去她家送礼,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了。 在孟家,姜洵见到了孟元亚。他在那天的大街上对孟元亚一见钟情,然后马上派人去查了,姜洵的属下办事得力,很快就查到了孟元亚的身份,礼部侍郎家的庶女。 他正愁不知道该如何跟父母说要娶一个礼部侍郎家的庶女为妻的事呢,孟元初就给他们创造了这样一个机会。 在听到孟元初的自我介绍的时候,姜洵就打定了主意,要借着感谢救命之恩的由头上门,然后看上孟家庶女,以报恩的名义求娶她。反正是孟家女,娶谁不是娶呢?他相信孟家会内部解决这个问题,约束好孟元初不要出去乱说,别给他的娇娇添麻烦。 让他惊喜的是,孟元亚跟他说:“我救了你,你要报答我的救命之恩。” 姜洵眼里笑意弥漫,立刻就答应了。瞧瞧,他们是天生一对吧,都想到一块去了。 他立刻跟卫国公夫妻俩说了这件事,然后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名义上门提亲,李侍郎马上应下了这门婚事。 孟元初不过迟了几天回来,事情就已经完全超出了她的掌控。她不是个忍气吞声的性子,当面跟姜洵和孟元亚对质,姜洵承认是孟元初救了他,并向她表示感谢,他同时又说:“我求娶元亚,和救命之恩无关,是因为我喜欢她。” 孟元亚哭着说是因为太喜欢姜洵了,不想让他和孟元初有牵扯,也不想让姐姐伤心难过,这才说了谎话。“姐姐对妹妹的未婚夫有救命之恩,说出去恐怕也不好听。” 孟元初骂她:“我救他的时候,他还不是你的未婚夫呢。你抢了我的救命之恩,冒领功劳让国公爷认可你,不然,以你庶女的身份,恐怕嫁不进国公府,就算你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也掩盖不了你冒领功劳的龌龊行为。卑鄙无耻。” 孟家人都劝孟元初不要执迷不悟,“姜世子喜欢的是你妹妹,你救了人家,人家姜世子也给你送谢礼了,你还想怎么样?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强。” 就连孟元初一母同胞的亲大哥也劝她以大局为重,说孟家人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说她就算闹了,姜世子也不会娶她,反倒让人看了孟家的笑话。 真是笑死人了,大局和她孟元初有什么关系? 她气得要命:“他喜欢她,直接求娶她就是了,我还能高看他一眼,打着报答救命之恩的旗号求娶她就是不行。救你的人是我,我不允许她冒领我的功劳。” 孟元亚哭得梨花带雨,姜洵顿时心疼不已,对孟元初失去耐心,他说:“你又怎么确定,之前元亚没有救过我呢?她救了我,我愿意以身报答,你救了我,我愿意以财物报答。” 这就是明目张胆的耍无赖了,而且赤裸裸的嘲讽孟元初痴心妄想。 为了让孟元初不要出去胡说八道,孟家人把她关在了家里,派人看守。孟元亚嫁人之后,孟家火速给她找了个六品官的儿子嫁了出去。 第165章 穿书文里的炮灰(2) 这位六品官的儿子是孟元亚的舔狗,结完婚就对孟元初实施冷暴力。孟元初跟他吵架都吵不起来。她后来变得脾气暴躁不堪,看谁都不顺眼,三十多岁就病逝了。 就连她的早逝,也没有激起世人的怜惜。孟家人和男女主都说她活该,说她好好的日子不好好过,说她的相公对她有多好,家里连一个通房都没有,偏偏孟元初只爱权势,看不起他,说孟元初不配得到人的真心。 每次蛐蛐完,大家好像就更加理解人生了,更能珍惜眼前的幸福和眼前人了,每个人的日子都过得更好了。 在《霸道世子强势宠》这本书里,孟元初只是男女主PLAY的一环,男女主甜蜜爱情的调剂品,女主总是忐忐忑忑地跟男主说:“我抢了姐姐的救命之恩才能嫁给你,我总觉得对不起她。” 男主就说:“对不起她的人是我,跟你没关系。我喜欢你,跟救命之恩也没关系。如果可以,我宁愿她没有救过我。” 为了安抚女主,哄她开心,姜洵甚至对外放出风声,说孟元亚救了他,孟元初想要冒领孟元亚的救命之恩,被他识破。 颠倒黑白,不外如是。 元初是昨天半夜来到这个世界的。接收完原书剧情和委托人记忆,整个人躺在床上生无可恋。 这都是些什么品种的贱人啊! 真是贱得花样百出! 气得她呼呼大睡。 早上都起晚了。 今天,正是剧情里委托人救姜洵的那一天。姜洵昨夜遇刺,在户外待了半宿,被一大早出门散心的委托人遇上救了回来。 元初当然不会去救他,这也是委托人的心愿,她不想再和姜洵有任何牵扯,既然他不愿意被她救,那就成全他。 委托人的心愿说起来很简单,一是不再救姜洵,如果可以的话,给他和孟元亚找点麻烦,不要让他们太好过。二是摆脱孟家的掌控,要自己掌握自己的人生。 元初手里翻着书,意识沉入空间,查看系统半夜收缴的孟家财富。 她昨天半夜很生气,睡着之前都没忘了吩咐系统去收钱。 孟家的财富,起源于委托人的亲生母亲鲁文芝带来的嫁妆。想当年,孟世清不过是个穷小子,和寡母相依为命,千辛万苦考上了秀才,眼瞅着就要无以为继,只能在私塾里当个教书先生过后半生了,富商鲁老爷看上了他的潜力,把女儿鲁文枝嫁给了他。 鲁文枝带着大笔嫁妆进了孟家,开始供夫君读书。这才有了孟家后来的崛起。 孟世清在妻子的银钱资助下,先后中了举人和进士,幸运地留在了京城。从从七品小官做起,慢慢爬到了现在的位置,成了从四品礼部侍郎。 但是鲁文枝并没有等到这一天。她7年前就去世了。那一年,孟元初只有10岁。 小姑娘无法接受母亲的去世,她小小的脑袋里一直怀疑母亲的死不简单,怀疑她是被人害死的,她的怀疑对象包括:孟世清、老孟李氏。 没有小孟李氏。因为据她观察,这个小孟李氏还算安分守己,不是那种闹妖的人。更何况,鲁文枝死了,对小孟李氏没好处。 鲁文枝这个人性子随和,不苛待小妾和庶女,对于小孟李氏来说,鲁文枝来当这个主母是最合适的。 就算鲁文枝死了,以小孟李氏的家世——她根本没有家世,也转不了正,孟世清肯定会再娶一个新的主母,新主母是什么品行那就不好说了。 所以,孟元初没有怀疑小孟李氏。 她就一直追问孟世清一个问题:“我娘是怎么死的?” 孟世清觉得自己冤枉,他绝对没有害死发妻。他后来是有点瞧不上鲁文枝,觉得她对自己的仕途没有帮助,但是他还没有混账到要人命的程度。只是对她不怎么好,再加上他娘稍微苛责了一些,鲁文枝生了病没有调养好,才早早去世了。 说到底还是和他有些关系,面对孟元初的质问,他有点恼羞成怒的意思,也不想再面对这个女儿。从那以后,他和孟元初的关系就冷了下来。 可以说,孟元初在府上不受宠,就是从鲁文枝去世开始的。 虽然不再受宠,但是,孟元初达成了一个成就,在她的严密盯防之下,孟世清没能续娶。只要他想再娶,孟元初就认定鲁文枝是他害死的,就是为了给新媳妇腾地方。 这当然不是她一个人的功劳,老孟李氏也起了点作用。她也不想让儿子再娶,本来是想让孟世清把小孟李氏扶正的,但是孟世清拒绝了。 在《嫡女谋》那个世界,孟元初和孟世清的关系非常一般,她嫁给姜洵之后对孟家也没有任何帮扶,包括她的亲大哥孟元瑾,也没有得到她任何助力。因为这个大哥总是劝她大局为重,不要闹,孟元初十分瞧不上他。而且,他对母亲的死毫无作为,甚至赞成父亲再娶,更是让孟元初感到愤怒! 到了《霸道世子》这个世界,孟元初和所有人的关系都变得更差了,因为他们都被孟元亚笼络过去了。 当然了,她日子过得还行,性格在那儿摆着呢,不是个会吃亏的性子。孟家人胆子普遍不太大,面对这个刺头,也没怎么样。孟元亚还指望她去救遇刺的姜洵,也没有过于针对她。 后来姜洵冒出来了,有他在那儿杵着,有巨大的利益在那儿钓着,孟家人的胆子才大起来了,狠下心把委托人关起来,让人十二个时辰看着她,看守的人还是姜洵的人呢。 所以,收缴孟家的财产,元初毫不心虚。亲娘留下的钱不给她花给谁花? 别说,鲁文枝颇善经营,孟家虽然算不上巨富,也算小有钱财了。 系统哄她开心:“给你看看孟家的情况。” 镜头给到孟家,元初忍不住笑出声来。 好家伙,蝗虫过境不过如此。整个宅子光秃秃的,连院子里种的花草都被拔了,因为那也是花鲁文枝的钱买来种上的。 老孟李氏一觉睡醒看到光秃秃的孟家,连件能穿的外衣都找不到,整个人就晕了过去。嬷嬷赶紧让人去请了大夫过来看诊,小孟李氏和孟元亚穿着丫鬟的衣服聚在老孟李氏的院里,连给大夫的诊金都拿不出来,还是嬷嬷用自己的钱垫付的。 第166章 穿书文里的炮灰(3) 小孟李氏面无表情地垂着头坐在那儿,似乎眼前的局面并不能让她心起波澜。 倒是孟元亚烦躁不已,急得团团转,一个劲地询问大夫老太太的情况,听到大夫说她“只是气急攻心晕了过去,性命无虞”之后,她才松了一口气。死不了就好。老太太要是死了,她就得守孝,那她和姜洵的婚事就要往后拖了。 确定老太太没事,孟元亚又吩咐丫鬟:“去父亲院里看看他那边是什么情况,赶紧使人去官府报案。” 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连一个能主持大局的人都没有。 她瞥了一眼这具身体的生母,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就是个烂泥不扶上墙的。当初她刚到这个世界,就给她投喂了美颜丸,让她去讨好孟世清,争取让孟世清把她扶正,可是她不愿意。 她一个小妾,竟然不愿意争宠,不想着扶正! 反倒是在自己屋子里弄了个佛堂,天天吃斋念佛!连屋子都很少出了,不侍奉婆母,不讨好丈夫,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管了,任由她在这个宅子里自生自灭,要不是她来自后世,活泼可爱性格好,讨好了老太太和父亲,天知道她一个庶女得受什么磋磨! 孟元亚不喜欢她这个生母!特别不喜欢! 元初拥有上帝视角,觉得小孟李氏的变化十分正常,她不变才不正常呢。 原来的孟元亚是个老实内秀的小姑娘,小孟李氏本身不是个张狂的人,给孟世清当了妾室之后一直老实本分,她当妾是为了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没有过多的追求,所以她认真侍奉婆母,对鲁文枝也算恭敬,对自己亲生的孩子疼爱有加。 她教出来的孩子,性格和她差不多。在《嫡女谋》那个世界里,孟元亚一直老老实实的,嫡姐高嫁了,她也不眼馋,依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了六品小官的儿子,两口子本本分分地过了一辈子。 说起来,这还是一个“换嫁文”,要素非常齐全。《霸道世子》那个世界里娶了孟元初的六品小官之子就是《嫡女谋》里孟元亚的正牌夫君。 现代的孟元亚来了之后,觉得六品官的儿子也挺好的,在古代算是难得的好男人,她觉得没有真心的孟元初同样配不上,所以,她对那个六品官儿子也使用了一见钟情光环。把那家伙钓成了翘嘴。 原来的孟元亚是小孟李氏亲手带大的,母女感情很好,结果,突然有一天,一场风寒之后,她的女儿就跟变了个人一样。拿了个药丸子给她吃,说吃了就能变美。她一开始还以为女儿是拿了个养身的药丸子逗她玩,结果吃了以后,还真的变美了。 然后,女儿又怂恿她去争宠,让她讨好孟世清以图扶正,还让她在床上放开点。 小孟李氏越想越心惊,她有一种直觉,这个人不是她的女儿。她向来老老实实的女儿根本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好求助神佛,把她的女儿还回来。 所以,小孟李氏不再过问世事,一心礼佛。但也没有放松对孟元亚的关注。 这次,家里出了这样诡异的事情,她第一时间怀疑的就是占了她女儿身体的妖怪。看着“孟元亚”在这儿心急如焚,小孟李氏只觉得她太会装了!除了她这个不知道是人是鬼的东西,还有谁能干出这种事?可惜这家伙占了她女儿的身体,让她啥也不敢做! 殊不知孟元亚心里也在打鼓呢! 家里被盗的这么干净,所有人一点动静都没听见,这绝对不是人力可为的。 她问自己的心愿系统,“是不是你干的?” “不是我。” 事实上,心愿系统也很疑惑,难道这个世界上有超自然力量吗?它没有感受到啊! “那你知道是谁干的吗?” “不知道。我昨天半夜休眠了。” 虽然是被迫的,但也是休眠了。 “你怎么关键时刻掉链子!” “那还不是怪宿主你吗!你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啥也没干,一点积分没挣着,光透支了!我的能量都快被你透支完了。说不定以后我会经常休眠。” 不知道这股神秘力量到底是什么,说不定以后自己还会被迫休眠,还是先跟宿主打个预防针,顺便把责任推到她头上。 “你要是把美颜丸和光环免费给我,我不就不用透支了吗!再说了,你也没告诉我你给我这些东西还要透支你自己的能量啊。” 系统强词夺理,“这还用说吗?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自己想不到吗?天底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孟元亚:“……” 她以为先用积分买了东西,完成任务后结算积分再还给系统就行了。谁想到这个所谓的透支是透支了系统能量啊。 一人一统正在聊呢,被她派出去的丫鬟回来了,告诉她:“老爷院里也是一样,光秃秃的。老爷已经遣了小厮去官府报案了。” “父亲没去上朝?” “没有。老爷的官袍和外袍都没有了。他也遣了小厮去告假,人还在床上躺着呢。” 小孟李氏这时候开口了,“你有没有跟他说老太太的情况?” 丫鬟低眉顺眼,“奴婢说了,老爷说,既然已经看过大夫了,就让老太太好好休养。他现在不方便出来。” 孟世清不愿意穿小厮的外袍出来。 小孟李氏撇了撇嘴,心里大骂他没有心、自私鬼。亲娘都这样了,他竟然不露面。没有外袍怎么了,一个大老爷们,穿着亵衣出来也没什么,左不过就是亲娘的安危不如他自己的面子重要罢了。 她当初开始怀疑这个“孟元亚”的时候,曾经挑挑拣拣地跟孟世清说过孟元亚身上的种种不对劲,但是孟世清完全不放在心上,他觉得现在的孟元亚比以前的更好,更会讨他欢心了。 既然孟世清已经报了案,孟元亚能做的就是等着了。 她问系统:“孟元初去救姜洵了吗?” 系统努力了一会,啥也没查到,它的监控功能好像丧失了,“不知道。因为能量损失太大,我现在的监控范围缩小了,只能看到你周围两米的情况。” 真是哔了狗了!——这是系统和孟元亚共同的心声。 孟元亚气的咬牙切齿,面目狰狞,“要你有什么用!” 系统催她:“你还是过去看看吧,万一女主没救人,你就把人救回来。姜洵这次伤得很重,救治不及时的话,轻则缠绵病榻,重则可能丧命啊。” 孟元亚:“!” 她蹭的站了起来,说道:“我去找姐姐。她去了庄子上,还不知道家里发生的事情,我得去告诉她一声。另外,也看看她那边是什么情况,姐姐应该还有钱,先拿来应急。” 小孟李氏叹了口气,说道:“你还是去书院找你大哥吧。你大哥身上应该也有点钱。” 孟元瑾的钱能要到手,孟元初属貔貅的,她只进不出啊,想跟她要钱?做梦比较快! 大小姐从小就能闹,不光每个月从账房支的银子要和孟元瑾一样多,哪怕她没有任何花销她也要支出去,把银子握在自己手里,先夫人留下的铺子每月的盈余她还要了一半。她说了,那是她娘留下的东西,她和孟元瑾一人一半,至于别人,就别惦记了。 老爷被她闹得没办法,就答应把铺子的盈利给她一半。本来还想着让掌柜的做点假账来糊弄一下她,没想到大小姐自己学会看账本了,用脑子算账比算盘还快。真是糊弄不了一点。 老爷又说,“既然你这么有钱了,就别支家里的钱了。” 被大小姐跳着脚骂了一顿,说他“丧了良心,管生不管养”,还说她娘留下的钱是她的,她爹养她也是应该,哪一个都不能少她的,不然就去她爹衙门里问一问,当爹的养自己闺女是不是天经地义。 差点把孟世清给气死! 但终究是一场空。刚才大小姐院里伺候的人来报过了,大小姐的房间和她的私库都被盗了,同样啥都没剩下。 孟元亚听懂了小孟李氏的话外音,但是她又不是真的奔着钱去的,所以,她说:“我还是先去找姐姐吧,大哥毕竟在读书,不好打搅。如果姐姐那里要不出钱来,我再去找大哥。” “也好,那你去吧。正好把家里的情况跟她说一说,你姐姐的库房也空了。唉~~” 还不知道她回来以后要怎么闹呢! 孟元亚还想先回房间梳妆打扮一番,脚都抬起来了才发现,没什么好梳妆打扮的了,衣服首饰一件没剩,她只好吩咐人备车。 丫鬟告诉她:“小姐,车马都没有了。” 孟元亚:“……” 这天杀的小贼! 时间紧迫,她只好盯上了丫鬟,“你攒的银子先给我应急一下。稍后我再给你。” 第167章 穿书文里的炮灰(4) 小丫鬟答应着,去取了自己攒的钱,她倒是不担心主子还不上,就算家里的财物被偷了,还有老爷的俸禄,还有先夫人留下的铺子呢,总不能连那些都被偷了吧? 事实上,还真就被偷了。俸禄当然偷不走,但是,所有铺子的现金、银票、库房里的货物,统统被洗劫一空。 就在小丫鬟去取钱的这会工夫,几个铺子的掌柜都跑到孟宅来找孟世清汇报铺子失窃的事,他们也派人去京兆府报案了。 丫鬟取完银子,陪着孟元亚一起出门,遇上慌里慌张的掌柜,心脏突突地跳个不停。 她有心想拦下问问,但是没有资格,她寄希望于孟元亚,但是她的心思显然不在这上面,只闷头往外冲。 主仆两个带了一个会赶马车的仆从,先去“车坊”租了一辆马车,然后坐上车奔郊外而去。 “车坊”就是古代的出租车公司,专门往外出租车、马、驴等交通工具的。 去郊外的路上,小丫鬟试探着开口,“小姐,那些掌柜一早找老爷有什么事啊?他们往常不是这个点到府上来吧?” 孟元亚:“……” 糟糕!她怎么没想到这个问题呢!这些人一大早过来,不会是铺子也失窃了吧! 孟元亚表情难看,手里的帕子都快被她搅碎了。如果没有了铺子的收益,她爹一个月三十几两银子的俸禄够干嘛的呀! 丫鬟看她这样,也不敢多言,别看二小姐好像挺好说话的样子,但是她能感觉到,她们这些丫鬟在二小姐眼里就跟蝼蚁差不多。 孟元亚催促赶车的仆从:“快点!” *** 元初对于这个走向一点也不奇怪。事实上,就算没有失窃事件,孟元亚也会来她这边。 这家伙穿书而来,有一种浓浓的优越感。她就是要亲眼见证孟元初哪怕费尽心思救下了姜洵的命,依然无法得到姜洵的心。她就是要让她机关算尽依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就是要证明,爱情和救命之恩没有关系,孟元初靠救命之恩绑定姜洵是不对的。 她就是要证明,哪怕她孟元亚没有救命之恩,姜洵依然爱她。 孟元亚躲在旁边看着孟元初救人,还跟脑子里的系统点评,“不愧是女主,胆子真大。姜洵都伤成那样了,她也不害怕。哎哟喂,又是煎药又是处理伤口的,还亲力亲为,啧啧啧,我这姐姐,为了攀高枝,真能豁得出去。” 然后,她施施然地走了。 等到后来孟元初跟她和姜洵对质,她甚至主动说:“当时我也在的,但是我害怕,就没有救你。” 姜洵说:“你年纪小,没见过这种事,害怕也是正常,这不怪你。你没救我也好,我还怕吓到你呢。” 书里写:【孟元亚笑得甜蜜又幸福,这才是真爱啊。】 想到这些细节,元初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她跟系统说:“你给我申请个工伤。我快要被小世界这些爱情创死了。” “好。” 系统满口答应,麻溜帮她打了个工伤申请报告。别说宿主这个人了,它一个系统都觉得有点受不了。 春兰看着自家小姐一点去外面溜达的意思都没有,就在那儿翻话本子,还看得十分投入,一会笑一会摇头的,急死她了。 她看看元初,又往外看了看,二小姐交代的任务怕是完不成了。 这回小姐来庄子小住之前,二小姐就告诉她,要在今日带小姐出去散步,还指定了一个方位,并且给了她一根簪子做谢礼,还说会帮她在大少爷那儿美言几句,让她去给大少爷当通房。 现在,任务完不成,也不知道二小姐会不会把簪子收回去。也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当上大少爷的通房! 元初瞥了她一眼,漫不经心地说道:“你看起来很焦躁,有心事啊?二小姐到底让你干什么呀?瞧把你为难的。你直接说出来呗,你家小姐我又不是不好说话的人。你告诉我,说不定我能成全你呢。” 春兰:“!!!” 她震惊地看着元初,说话磕磕巴巴,“小,小姐……” 元初把手里的话本子往桌上一摔,声色俱厉,“可别叫我,我哪儿当得起啊?看不出来啊,我以为对我忠心耿耿的丫鬟,竟然学会吃里扒外了。既然你的心不在我这儿了,那我也就不留你了。” 说着话,她招呼自己的另一个丫鬟夏竹,“拉出去打20个板子,以后,就留在这庄子上做个苦力吧。” 说完,元初叹了口气,她刚才差点说出“拉出去发卖了”这样的话。 春兰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磕头求饶,“小姐,奴婢再也不敢了,就饶了奴婢这一次吧。” 给小姐当大丫鬟和在庄子上做苦力是有天壤之别的呀。 “小姐,奴婢没做过对不起您的事,奴婢只是收了二小姐一根簪子,答应今天带您出去散步,别的事奴婢都没做过。” 元初问她:“那你知道她让你带我出去干什么吗?” “不知道,奴婢不知道。” “什么都不知道你就敢带我出去,要是外面埋伏着一群土匪,本小姐还有命活吗?就算这群土匪没把我怎么样,只需要把我掳走再把我放回来,就能败坏我的名声,女子名节有多重要,你难道不知道吗?本小姐还有活路吗?你没做对不起我的事?你还想怎么对不起我呀?你亲自杀了我才叫对不起我吗?” 春兰:“……” 没空听她狡辩,元初挥挥手让人把她拖走了。 委托人是个厉害的,她身边伺候的人,身契都在她手里。她也因此而相信身边的人不会背叛她,没想到就出了春兰这么一个变数。 她被孟元亚收买了,成了孟元亚安排在她身边的一道保险,如果孟元初不出去,就让春兰撺掇她出去,务必让她去把姜洵救下来。 这件事还不算太大,更过分的是,后来委托人之所以能被人关押看管,春兰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她给委托人下了药,让委托人失去了反抗能力。 事成之后,春兰成了孟元瑾的小妾。委托人被嫁给了六品小官之子。 其实,按照委托人的性格,嫁给小官之子也没什么,她会督促夫君上进,也能把日子过起来。但问题是,这个小官之子中了孟元亚的一见钟情光环。 委托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就算她再争强好胜,也赢不了这种非人类的力量。嫁人之后的时间都蹉跎掉了。 对于春兰这样的人,没有直接杀了她已经是元初仁慈了。 她跟夏竹说:“先打20板子,好了以后再打20板子,循环往复,不要停。” 夏竹沉吟两秒,问道:“打完以后给她治吗?” “别让人死了就行。” 夏竹点点头,说了句“小姐仁义”,就出门去吩咐了。 第168章 穿书文里的炮灰(5) 过了一小会,夏竹去而复返,还端来了茶和点心,跟元初汇报道:“已经吩咐下去了,奴婢怕她叫喊扰了小姐,让人堵上嘴打的。” 元初轻轻“嗯”了一声,又叹了口气,跟夏竹说:“不是我心狠,实在是春兰太令我失望了。” 夏竹软着声音安慰她:“确实是夏兰过分了。小姐老早就跟奴婢们说过,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跟小姐说,哪怕是想赎身、想嫁人,都可以直接讲,夏兰什么都不说,收了二小姐的好处背叛小姐,罪无可恕。换个人可能就直接打杀了,也就小姐仁慈,还留她一条命。” 她是真觉得春兰不知所谓,做奴婢的,最重要的就是忠心,春兰她竟然敢背叛小姐! 元初想了想,说道:“春兰不能留在我身边了。我倒也不需要那么多人近身伺候,不用再提人上来了,你再辛苦一些,一个人领双份月例吧。下面的丫鬟婆子们,月例都涨个两成,让她们好好伺候着,我不会亏待了她们。” “是。奴婢多谢小姐。” 夏竹喜滋滋的,去外面跟大家通报了这个好消息。一时间,整个庄子的人全都喜气洋洋。打板子的人都更有力气了。 孟元亚匆匆忙忙赶到庄子上,把大门敲得咚咚响。 看门的仆从打开门,问她:“哪位?找谁啊?” 孟元亚皱眉,她的丫鬟立刻站出来呵斥:“大胆,这是二小姐。” 看门人也皱眉:“什么二小姐?” 小丫鬟惊讶不已,“你连二小姐都不知道?” 孟元亚说道:“秋菊,不得无礼。本小姐第一次来,怪不得人家不认识。” 小丫鬟·秋菊:“?” 孟元亚又跟守门人说:“我叫孟元亚,是孟家二小姐,这个庄子是我大姐姐的,她在吗?” “稍等。” 看门人留下两个字,又把门关上了,留下孟元亚带着丫鬟秋菊在外面等着。 孟元亚在门口来回踱步,一刻都闲不下来。脑子里询问系统:“你现在能查看到姜洵的情况吗?” 系统回道:“查不到。” “废物!都离得这么近了你还查不到!”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现在只能看两米。” 孟元亚在心里骂了一百句废物。 系统阴恻恻地说:“你再骂我,我豁出去永久休眠也要电击你了。” 孟元亚:“……” 很好,她真的被拿捏了。 看门人把消息传到元初这儿,元初表示:“不见!让她滚!夏竹,你亲自去说。” 委托人和孟元亚关系不睦,这是阖府上下皆知的事实。她也不必表演什么姐妹情深。 其实早些年她们姐妹的关系还可以,普普通通,委托人虽然性格强硬,但并不是个会主动欺负人的,孟元亚老实本分,她不至于和她过不去,又不是吃饱了撑的。委托人都是直接杠孟世清和孟李氏,孟元亚在她眼里就是个小透明,没有什么针对的必要。 但是,突然有一天,孟元亚变了,看她的眼神透着一股子轻蔑。特别的不知所谓。孟元亚还经常在孟世清和孟李氏跟前给她上眼药,说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就特别让人摸不着头脑,主要是她做事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毫无规律可循,也不知道她到底想干嘛。 感觉就好像是日子过得太舒坦了,非得给自己找点罪受。委托人也不惯着她。孟元亚说她欺负她,她就真的欺负她。 夏竹答应了一声就走了出去。 她走到大门前,让看门人打开门,亲自拦住想往里闯的孟元亚,说道:“二小姐,留步。大小姐不想见您,您请回吧。” 孟元亚厉声呵斥:“大胆!我是孟家二小姐,你一个贱婢,竟敢拦我!” “您是孟家二小姐,这里可不是孟家的庄子,是我家主子自己的。我是婢女,却不是你的婢女,你可没资格管我。我家主子不想见你,不想让你进去,你就不能进!不然,休怪奴婢不客气了。” “大胆!你想怎么不客气?!你一个贱婢还想怎么对我不客气?” 夏竹用实际行动告诉了她。 她直接动手,把孟元亚推了个屁墩。 空气又安静了。 在屋子里通过系统看现场的元初直接笑倒在榻上。 拳打脚踢都没有推个屁墩这么有喜剧效果!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直接具象化了。 夏竹的做法,看着好像是“以下犯上”了点,但是元初觉得,她的做法没有问题。这个庄子,不是孟家的庄子,是委托人在母亲去世之后自己买的,是她的个人财产。孟元亚未经允许就是不能进。挑衅主人就是该挨打。 这个架空朝代不允许女子拥有自己的土地,但是允许女子拥有自己的房产、庄园。委托人不但在郊外有庄园,在城里也有个三进的院子。都是她利用自己分得的那一半铺子盈利置办的。 推完人,夏竹麻溜让人把门又关上了。隔着厚重的木门,夏竹说道:“二小姐请回吧,不要自讨没趣了。您和我家主子关系又不好,何必巴巴地上门来讨嫌! 还有,好叫二小姐知道,春兰背叛主子,已经被发落了,刚挨了二十个板子,正趴在那儿养伤呢。您刚刚做出这样的事,现在还有脸来见主子,您的脸皮怎么那么厚呢! 再有,还要感谢二小姐您。本来小姐是打算今天一早外出散步欣赏春光的,但是春兰一催再催,我们小姐多聪明啊,直接就看出她不对劲了。一番盘问下来,春兰什么都招了。说是您收买了她,让她务必带着小姐出去散步。 您和小姐是什么关系您心里没数吗?您对我家小姐一向不安好心,您想让小姐做的事情,小姐肯定不能做啊。所以,不管您做了什么安排,都已经落空了!小姐才不上你的当!” 这番话,有一部分是事实,有一部分是夏竹自己分析出来的。 还没从被丫鬟推倒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的孟元亚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所以,是她自作聪明的安排,导致事情出了差错,让孟元初看出了端倪? 是喽,这个人心眼子挺多的,通过春兰的反应看出点什么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是因为她,孟元初今天没出门救男主?姜洵还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