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三年后,七零娇娇女虐翻全家》 第一卷 第1章 劳改三年后 1982年四月,南城监狱。 “沈知意,刑期已满,出去后好好做人。” 哐当一声,铁门在身后被重重关上,刺眼的阳光让沈知意眯了眯眼。 她低头看着自己粗糙的掌心,指甲缝里还残留着劳改场洗不掉的机油污渍。 身上的衣服是狱警给的,灰扑扑的,散发着阵阵霉味。 三年了。 她本该是新世纪的美食主播,却穿进了一本《七零人生》的年代文里,成了被丈夫陆雨生和小青梅江若初联手陷害,最终惨死的可怜原配。 原主被诬陷推人落水,判了三年劳改。 而今天,她出狱了—— 今天还是陆雨生和江若初儿子周岁宴的大日子。 因为她跟陆雨生还没有离婚,所以,两人暗度陈仓地把孩子生下来后,就转交给陆雨生的三姐抚养。 让亲儿子变外甥,陆雨生和江若初,为了他们璀璨的以后,还真是舍得。 沈知意冷笑,刚迈步,一辆警用偏三轮摩托车‘嘎吱’一声刹在她面前。 男人抬腿从车上跳下来,摘下大檐帽,露出一张轮廓锋利的俊脸,眉骨处有道疤,眼神冷峻如刀。 周牧川?! ——三年前亲手给她戴上手铐的民警。 也是唯一知晓她至今都未曾松口,承认那份罪孽的人。 “上车。”他嗓音低沉,不容拒绝。 沈知意没动,似笑非笑:“周警官这是怕我去闹事?” 周牧川下颌紧绷,从怀里掏出一张泛黄的信笺纸,递给她。 那是一份手写的离婚协议书。 是陆雨生亲笔书写。 陆雨生写得一手好字,当年,村里的媒婆给他们互相介绍的时候,沈知意先看中了陆雨生的这一手好字,才看上他那个人。 “陆雨生签好了。”周牧川语气平静,“他在民政局等你,现在去民政局的话,你今天就能恢复自由身。” 沈知意挑眉,接过信笺纸,从头往下阅读了几行,忽然笑了。 协议第一条,陆雨生要她净身出户,一分一毫都不能从他们陆家拿走任何属于陆家的东西。 陆家的东西? 沈知意的那些嫁妆呢? 也是属于陆家的? 周牧川看过这份协议吗? 他要是看过,他也好意思帮陆雨生跑这一趟,给他当工具人? “周警官,你该不会以为,我冤冤枉枉蹲了这三年大牢,就为了出来签这么一个不公平的离婚协议,然后灰溜溜地从他们陆家滚蛋吧?” 沈知意抬手,当着周牧川的面,慢条斯理地把离婚协议给撕成两半,再撕成四半,最后发泄似的给撕碎,再扬手一撒—— 碎纸片纷纷扬扬落在周牧川脚边。 “告诉陆雨生,想离婚?让他亲自来……求我!” 说完,沈知意转身就走。 周牧川盯着她的背影,眸色深沉,忽然开口—— “沈知意。” 她回头。 他嗓音低沉,一字一顿:“当年抓你,是职责所在,但现在——” “你还是不承认,是你推彤彤落水的吗?” 彤彤,江若初跟她前夫的女儿。 当年,那个小女娃还不到两岁,才刚刚学会走路没多久。 原主一个村小老师,就是心再黑,也不可能对这么一个无辜的小女孩下如此毒手。 可是,偏偏有很多人觉得,就是原主干的。 村里一传十,十传百,然后,整村的人都说沈知意是恶魔。 沈知意刚要说是,她不但没有推彤彤落水,出事那天,她根本就没去过水库,忽然,一阵刺耳的自行车铃铛声打断了她。 陆雨生骑着一辆凤凰牌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冲过来,后座上的江若初穿着崭新的的确良连衣裙,她一对纤细的胳膊,紧紧揽着陆雨生的腰。 这一幕,看得沈知意血液瞬间凝固,着急上火,气血翻涌。 这不是沈知意的本意,却是属于原主的这具身体的本能反应。 “沈知意,你居然把离婚协议给撕了?”陆雨生支好自行车,小心翼翼地将后座的江若初给扶下车,然后看着满地的碎纸片,不敢置信地质问她。 “陆雨生,你还记得我?”沈知意声音冷得像冰,眼神死死地盯着陆雨生,仿佛要将他刺穿。 她在里面劳改三年,陆雨生一次都没出现过,她以为,他早就忘了他有个老婆叫沈知意。 随即,她的目光转向江若初,那个曾经在原主面前装得楚楚可怜的女人,此刻温柔地站在陆雨生的身边,脸上没有一丝愧疚。 江若初微微低下头,眼角却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好像在嘲笑沈知意此时此刻的狼狈与不堪。 瞧瞧她身上穿的都是什么呀? 三年前,这个沈知意就不是她的对手,何况现在? “一张无用的废纸而已,我为什么不能撕?”沈知意重新看向陆雨生,挑眉反问。 “沈知意,你居然说它是废纸?”陆雨生再次被震惊到,脸色黑得像碳。 那是他亲笔书写的离婚协议,他不信沈知意认不出来。 她很欣赏他写的字,刚结婚那会儿,她还时常跟他撒娇,让他帮她抄情诗,只要是他亲笔抄写的,她都当珍宝一样的收藏起来。 如今,她居然嫌弃上了? 还说那是废纸? “废话被写在了纸上,可不就是废纸了吗?” 陆雨生被气得脸色铁青,肚子里有千言万语,到了喉咙,就跟被什么给封喉了一样,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知意,你能出来,真是太好了。”江若初突然抬起头,柔声说道。 她朝沈知意走过去,想去拉她的手,却被沈知意甩手避开。 江若初微顿,眼尾泛红,可怜兮兮道:“知意,这些年,让你受苦了,真是对不起。” 话落,反应过来的陆雨生冲了过来,拉着江若初,将柔弱的她护在身后,“若初,你跟一个杀人凶手道什么歉?当初,可是她把彤彤推进水库的,要不是彤彤命大,她就……” “雨生哥,别说了,你也别生气,你跟知意还是夫妻,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们还没离婚呢。”江若初看似在劝说陆雨生,实则却是在拱火。 同时,提醒陆雨生,今天来这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跟沈知意签字离婚,不然…… 可惜,陆雨生写的离婚协议,竟然让沈知意给撕碎了。 陆雨生顿住,他缓缓转身,朝沈知意看过去,一字一顿:“沈知意,你到底想怎么样,才肯离婚?” 第一卷 第2章 你要真想翻案,我可以帮你 “洗清冤屈,讨回公道,把欠我的,一分一毫都不差的全部还给我,我立刻跟你去民政局。” 一秒都不带耽搁的。 沈知意双手抱胸,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像是给她全身镶了一层金光似的。 要不是南城监狱四个大字就在他们身后不远的地方出现,任谁都想不到,沈知意是刚刚从里面被释放的女劳改犯。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是从哪个了不得的地方出来的。 陆雨生让沈知意这番口出狂言给气笑了,他冷声反驳:“沈知意,我看你青天白日的,怕不是在做梦。” “若初,咱们走,到时候,我自己去申请离婚。” “沈知意,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不然,闹得全城都知晓,你以后,不光是村里待不下去,怕是南城的大大小小的角落,都没有你的立足之地。” “是吗?我倒要看看,这往后,南城的大大小小的角落,是没有我沈知意的立足之地,还是没有你陆大医生跟江老师的立足之地。”沈知意不以为然地回道。 “哼,沈知意,你就嘴硬吧。”陆雨生压根就没把刚刚才被释放的沈知意给放在眼里。 “若初,咱们走。” 江若初还想说什么,可看到陆雨生这么生气,沈知意又这么倔强的模样,也知多说无益。 上车前,江若初转头跟周牧川求助,“周警官,还要麻烦你多劝劝知意,让她跟雨生哥好合好散吧,这样对大家都好。” “……” 沈知意挑眉,江若初居然让周牧川劝她? 这个女人,她什么意思? “若初,别说了,让她自己想,我们走。” 这一次,陆雨生毫无顾忌的,直接把江若初给扶到前面去坐,让她坐在他的怀里返回陆家村。 这一幕,就是局外人周牧川看了都不禁摇头。 觉得陆雨生这做得也太过分了,他是想跟沈知意离婚,但是,毕竟这婚还没离成。 他跟沈知意既然还没离婚,他现在就没资格跟另一个女人走那么近。 沈知意反倒像个没事人一样的,还在劝周牧川离她这个女劳改犯远一点。 毕竟,他是警官,他代表的是正义。 而她,在未洗清冤屈之前,她代表的是罪恶。 正义跟罪恶,从来都是势不两立。 “沈知意,对不起,我没想到他们俩会一起过来。”周牧川这人脸黑,人显得健康,做人做事有他自己的一套法则,他觉得对不住沈知意,就跟她道歉。 “周警官不用跟我道歉,你没想到的,可能不止这一件。”沈知意话里有话的说,没有证据之前,她也不会把话说得太过明朗。 不然,容易被人告诬陷。 “沈知意,我欠陆雨生一份人情,半年前,他替我父亲做了一个阑尾手术,我们全家都很感谢他,今天我替他给你送这份离婚协议,算是把欠他的人情给还了。” 周牧川开口解释,他今天为什么会替陆雨生送这份离婚协议。 “嗯,周警官,还有其他事吗?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沈知意完全不在意,周牧川作为一个局外人,为什么要掺和她跟陆雨生的事情。 “沈知意。”周牧川再次把人唤住,“你要是真想翻案,我可以帮你。” 沈知意怔住。 阳光落在他肩头的警徽上,折射出冷冽的光。 这个曾经亲手把她抓进监狱的男人,如今,又想亲手替她讨回公道? 他知道翻案意味着什么吗? 他可知道,假如她真的翻案成功的话,他的铁饭碗可能会不保? 而且—— 他可能还会被迫脱下他身上这身金光闪闪,代表着个人荣誉跟家族荣誉的制服? 这样的代价,对他来说,不会太惨痛了吗? 周牧川黑漆漆的瞳孔里折射出来的真诚,让沈知意不再拒绝。 沈知意上车后,偏三轮警用摩托车便朝陆家村开去,沈知意坐在车里,手里攥着周牧川塞给她的军用水壶。 “到陆家村后别太冲动,我先送你过去,然后回趟所里拿一下当年的案卷。”周牧川单手扶着方向盘,警服袖口卷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小臂。 “自从陆雨生在镇卫生院上班后,他们家在陆家村,风头正盛。” “今天陆家在村里开流水席,那些客人都是他们陆家的客人。” 沈知意扬唇轻笑:“周警官再三叮嘱我别冲动,是怕我吃亏?”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你这会儿执意要回陆家村,你一个人要面临整村的人,我确实担心你不好应对。” 周牧川实话实说,让他一个人面对整村几十号上百的人,他都觉得有难度。 何况,沈知意还是一个女人。 加上,她刚劳改完出来,村里的那些流言蜚语跟白眼,就能将她淹没。 “谢谢周警官替我担心,不过,放心吧,我回陆家村,不是要去闹事,给你添麻烦,就是回去拿一下我的户口簿,再收拾几件衣服,回娘家去。” 她可以不找事,但是,事儿要找她的话,她也会面对。 “沈知意,你这个决定挺好,回娘家后,好好考虑一下跟陆雨生离婚这件事,我觉得,陆雨生再优秀,医术再好,他人品有问题,就配不上你。” “谢谢周警官如此抬举我,我只是一个人生有污点的女劳改犯,是我配不上人家陆大医生才是。”沈知意自嘲道。 “你不是一直在喊冤吗?将来要真的证明,你是冤枉的,那个案子判错了,你就什么污点都没有了。”周牧川不忍见她如此自卑。 “什么污点都没有了吗?那这三年劳改,就只是人生多了一段黑暗的历史吗?”沈知意轻声反问。 “……” 周牧川没吭声。 是啊,如果真的证实了那是一个冤假错案,就算他们相关人员被惩罚,相关机构给予经济赔偿,他们所有人都跟沈知意道歉的话,沈知意还是劳改了三年。 这三年,没掉了就是没掉了。 这段惨痛的记忆,压根就抹杀不掉。 沈知意其实一直没怪过周牧川,不管是当初他亲手抓她的时候,还是此刻面对她如此刁钻的问题而回答不上来的时候,她都知道,周牧川做的那些,不过是他的职责所在。 周牧川不欠她,至少在还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清白之前,周牧川是不欠她的。 所以,他不用对她有任何的愧疚。 偏三轮摩托车拐进村口—— 嚯!好大的排场! 陆家院门外支了二十多张八仙桌,全村老少挤得满满当当,炊烟寥寥,好有人间烟火气,好不热闹啊。 最扎眼的是正中央那桌,铺着大红桌布,上面摆着罕见的茅台酒,还有红烧肉。 她跟陆雨生的婚礼,陆家一直在哭穷,就连招待客人的白酒,都是她母亲提供的。 如今,一个小孩子的周岁宴,竟弄来了这么贵重的白酒?搞这么大的排场? 沈知意胸口剧烈起伏,膈应的慌。 陆雨生此时穿着崭新的中山装,在人流中穿梭,给客人添茶倒水。 江若初牵着彤彤跟在他的身边,像极了这个家的儿媳妇儿,而她脖子上明晃晃挂着原主的金项链。 “哎哟!这不是劳改犯回来了吗?”门口嗑瓜子的李婶子第一个喊了出来。 全场瞬间安静。 第一卷 第3章 沈知意气场两米八 所有人的目光都朝沈知意跟周牧川扫过来。 周牧川原本想着,先把沈知意送过来,他先回趟所里拿案卷,这会儿,所有人都盯着他们,看来,他现在是不方便一个人离开了。 陆母眯着眼睛,看清还真是沈知意后,她‘哐当’搁下茶杯,尖着嗓子喊:“你这晦气东西怎么跑这儿来了?” 陆母翻着白眼,无比嫌弃郁闷。 沈知意慢悠悠跳下车,拍了拍灰布裤子上并不存在的土:“妈,我跟陆雨生又没离婚,我们还是夫妻呢,那我不还是您明媒正娶的儿媳妇儿吗?” “我怎么就成晦气东西了呢?再说,这是我家,我不回这儿,您要我去哪儿呢?” 沈知意故意喊陆母一声‘妈’,成心恶心他们全家,同时,她自己也有被恶心到。 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虽然不可取,但是用起来,还是挺舒坦的。 人家都骂她‘晦气东西’了,她用恶心反击一下,也很应该,不是吗? 沈知意知道今天是陆家的大日子。 此时,她却佯装什么都不知道,不经意地环视了一圈后,又把目光重新定格在陆母的脸上。 这个老女人,从沈知意嫁进来那天起,就没给过她一个好脸色看,每一天都把婆婆的姿态端得足足的,典型的旧社会的恶婆婆。 哪儿像现在,面对江若初,那脸上的笑,跟三月里的桃花一样红。 不就替她生了个孙子吗? 当她不能生? 可偏偏,这个孙子,现在又不能叫她奶奶,只能叫姥姥。 她也稀罕得紧,这么大操大办周岁宴,毕竟是亲孙子。 沈知意可以理解。 “今天家里是什么大日子啊?”沈知意明知故问道。 “想当初,我被人陷害去劳改,家里都没人替我伸张正义,今天,我出来了,家里竟搞这么大的排场给我庆祝呢?” “我怎么好意思啊?尤其,你们还把全村人都给请过来替我庆贺新生,这排场真的是太大了,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沈知意暗讽他们,她劳改是不够光彩,可这陆家外孙的身份也不光彩。 没人招呼她坐,沈知意就自己拖了一把木椅过来,一屁股坐下去,翘着二郎腿,粗略地将眼前的陆家人全都扫了一遍。 就眼前的这些姓陆的,外加江若初,她沈知意一个都不会放过。 此时此刻,沈知意气场两米八。 这样的沈知意,是陆家人从未见过的。 陆家人眼里的沈知意,温柔贤惠还能干,家里家外一把好手,说话的声音从来都是细细小小的,听话又好拿捏。 这进去了三年,怎么变得让他们完全不认识了? 这样的沈知意,更是一旁周牧川没有想到的。 他想过,沈知意回到陆家,看到陆家这么热热闹闹,可能会吵,会闹,甚至不给任何人脸面的跑去掀桌子,闹到所有人都下不来台。 可他万万没想到,沈知意会这么平静地坐下来,跟陆家人这般说话。 “沈知意,你胡说八道什么,谁陷害你了?人证、物证俱全,由不得你抵赖,你该庆幸,彤彤她没事,她要是有事,你这辈子都别想出来。”陆雨生发狠地说道。 一旁还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村民附和着陆雨生。 “是吗?”沈知意挑眉,不以为然,“可是怎么办呢?陆雨生,我出来了呀,过去,没人替我讨公道,我还不能自己给自己讨个公道了吗?” “哼,案子都判了,你劳改完都出来了,你还想怎么讨公道?”陆雨生冷哼。 他没想到,沈知意居然还敢追到家里来说这件事? 之前,是他在监狱门口没跟她说清楚吗? 她想跟谁讨公道? 抓她的人是周牧川,判她罪的人,是南城法官,有本事,跟他们讨公道去啊? “陆大医生,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总不能白读,这陆家村其他人或许不知道,你总该知道,什么叫翻案吧?” “你想翻案?”陆雨生脸色骤变,他把目光转向周牧川,“周警官,你也允许她这么胡来吗?” “陆医生,按规定,沈知意同志她有这个权利。”周牧川公事公办的说。 “不是,周警官,她怎么就有这个权利了,当时,人证物证俱全,这是个铁案呐,还能怎么翻案啊?”江若初也急了,急得脸红脖子粗的。 “按程序走,先申请,等审批,如果上面同意翻案,接下来就走正常流程。”周牧川并不知晓江若初心里的焦虑,既然江若初问怎么翻案,他就正常解答群众的问题。 江若初懵了,三年劳改都结束了,都已经彻底定性的案子,居然还能被翻出来吗? “江若初,彤彤到底是谁推到水库里去了,这件事,咱们以后慢慢说。” “……” 看着沈知意那双泛着冷意跟饱含警告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阳光那么暖,江若初却觉得身体的温度,跟骤然消失了一样,冷得厉害。 沈知意至今都还是不肯承认是她推的彤彤吗? 她就这么固执? 她根本就拿不出证据证明她那天没有去过水库,要能拿的出来,三年前就该拿出来了。 想明白后,江若初定了心神,没那么慌乱了。 她就不信,板上钉钉的铁案,沈知意还真能把它给翻成功了。 要知道,一旦她真翻案成功,要倒霉的人可就太多了,首当其冲,就是她身边的周牧川。 她就不信,周牧川真能让她翻案。 怕是为了安抚她,让她不要闹事,骗她的吧? 如果这样,她也对周牧川深信不疑的话,那她愚蠢得跟三年前如出一辙。 这样的沈知意,她还需要惧怕她吗? 这么想之后,她伸手掐了下身旁的女儿,彤彤吃痛,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众人都以为彤彤是被沈知意给吓哭的。 毕竟,她刚才要跟江若初算旧账的样子真的很恐怖,眸子又阴冷至极。 胆子小的大人见了都怕,何况还是个五岁不到的小女娃。 彤彤一哭,江若初顿时也红了眼眶。 “知意,你有什么怨,有什么气,冲我撒,别这样对彤彤,她还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大人的恩怨,跟她没有关系的呀。” 江若初说到最后,就梨花带雨地哭起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陆雨生狠狠地瞪了沈知意一眼,当众轻声安抚起江若初来,半虚半实的将江若初按在怀里。 沈知意情绪剧烈起伏,她不想这样,奈何原主的这具身体,本能反应太大,她控制不住。 “你这个坏女人,弄哭彤彤,我打你,我打死你……” 这时,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冲了过来,举着拳头,对着沈知意,又打又踢的。 第一卷 第4章 这破婚,我离 农村的活儿多,农村的小孩子,因为从小干农活,所以力气很大。 沈知意这副身体,过去这三年多,在劳改场被各种欺压,很多人仗着沈知意知书达理,不跟他们计较,好欺负的性子,把自己的活儿都给沈知意干。 原主的身体目前很是娇弱,哪怕沈知意下意识地伸手抵挡,也暂时不是男孩的对手。 加上,男孩见彤彤哭得那么伤心,那是又气又急,对沈知意动手的时候,更是铆足了劲,使出了浑身力气。 沈知意被男孩一推,哪怕她伸手去挡,也没用,她整个人被男孩推来向墙角倒去。 倒去的那个墙角,刚好有一大锅刚炖好的鸡汤被打开了盖子,放在那儿等风吹凉一下好上桌,太烫就端上桌,容易烫伤人。 眼见要出大事,有人惊呼出声。 周牧川也看到了,顿时眼疾手快地伸手一拉,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的道德约束,搂过沈知意的腰,一个漂亮灵活的翻转,将沈知意带离危险地带。 十岁的男孩却没那么幸运了,惯性让他在碰不到沈知意后,他的身体仍然朝前扑过去。 “陆凯(儿子)——” 众人尖叫,陆家长子陆长生扑过去搭救,反应再快,也来不及,那锅鸡汤翻了,滚烫的汤汁,一股脑地朝男孩的小腿肚上泼了过去。 “啊——” 陆凯被烫得大哭,村民纷纷把沈知意这个罪魁祸首给围堵了起来。 场面顿时变得混乱不堪。 陆雨生是医生,见自己的侄子被烫伤,作为医生,他顾不得找沈知意算账,把江若初母女俩安顿好后,迈开步伐朝自己的侄子跑过去。 从陆长生的手中接过陆凯,他抱着陆凯,大步朝屋里走,同时把江若初喊进去帮忙,让她把彤彤带上,也是为了避免彤彤成为下一个被欺负,被伤害的目标。 “陆凯,没事,有幺爸(小叔)在,一定没事。”陆雨生镇定地安慰着陆凯。 “贱人!”陆长生抡起板凳朝沈知意砸过去。 周牧川带着沈知意侧身避开,沈知意刚才没放开手脚,那是因为朝她冲过来的是一个孩子,她不想以大欺小,可现在,对手是陆长生,那就不一样了。 周牧川带着她避开陆长生的恶意攻击时,沈知意顺手抄起旁边桌子上的红烧肉盘子朝陆长生的脸扣去。 油汁溅开,盘子被砸在地上,发出碎裂的声音,就像是宣示开战一样,七八个陆家村汉子同时扑了过来。 “住手!” 周牧川大喝一声。 “刚才小孩子是意外,你们现在是想聚众斗殴,还是想要袭警?”周牧川黑着脸反问,同时,护在沈知意腰间的手也没放开。 他周身还处在警备状态,就怕又有谁要冲过来对沈知意动手。 “周警官,这是我们陆家的家务事,烦请你走开。”陆长生恶狠狠的说,沈知意这个贱人,敢伤他儿子,他绝对不会放过她。 陆母突然嚎哭:“周警官,沈知意这个该死的,她砸了我孙子的周岁宴啊!” “……孙子?”沈知意嗤笑。 “外孙子也是孙子。”陆母顿了一下,僵硬的解释。 “呵——” 沈知意挑眉,暂时相信你这个死老太婆的鬼话好了。 “沈知意,你今天回来到底是干什么来了?”陆父到底忍不下去了,这个家,沈知意没来之前,好好的,那么热闹。 如今,沈知意一回来,把他们这个家搞得乌烟瘴气的。 活该这个女人被送去劳改。 她就是个扫把星。 “爸,我刚说了,这是我家,我只是回家而已。”沈知意推开周牧川护着他的手臂,从他怀里走出来,跟陆父面对面。 “这个家,它不欢迎你。”陆长生咬牙切齿,不知道他儿子情况如何,他这心里真恨不得掐死这该死的女人算了。 沈知意刚嫁进来那会儿,陆长生对她还是挺尊重的,毕竟沈知意有文化,陆长生还指望着她以后好好地教他的孩子。 而且,她还挺自觉,嫁过来,知道他们陆家人口多,日子不好过,还主动把嫁妆拿出来补贴家用。 可自从沈知意恶劣至极的将一个刚刚才学会走路的彤彤给诱骗到水库,并把彤彤给推下去后,他就觉得,这个恶毒的女人心太狠了。 怎么能对那么小的小女娃下得去那样的黑手? “不欢迎?不欢迎,那就让陆雨生答应我的离婚条件,跟我离婚好了。”沈知意轻描淡写道。 几只黄、白、黑蝴蝶飞过来,其中一只白的落在她那双已经磨破的胶鞋上,她俯身轻轻弹了一下,让它飞走,离开这块肮脏的地方。 “你刚说啥?跟雨生离婚你还有离婚条件?你这个女人,你真的是臭不要脸啊。”陆长生说着就着急上火,抡起胳膊,就要给沈知意一个大耳刮子。 这女人,怕是还没睡醒呢吧,想什么呢? 半空中,陆长生的手腕,被周牧川骨节分明的手给截住。 “陆长生,说话就好好说,动手打女同志算怎么回事?不是男子汉该有的作为。” 周牧川又一次站在了沈知意的身前,警徽在阳光下闪着冷光。 “周警官,当年可是你亲手把这个女人给抓进去劳改的,如今,怎么还这么偏帮一个劳改犯啊?”有村民开始表达不满。 “就是,周警官,这个女人三年前那么恶毒,把人家一个两岁不到的小女娃推进那么深的水库,要不是运气好,小女娃恐怕都没掉了。” 有人带头,紧跟着就有人附和。 “是啊,周警官,我们陆家村,民风淳朴,从建村以来,就没有出过进去劳改的恶人,这个女人不是我们陆家村的,让她滚出去。” “滚出去,滚出去……” 众村民开始齐声起哄。 热热闹闹的氛围,让沈知意就这么给破坏了,很多村民都不满至极。 众怒难平,面对近百号村民们的愤怒,周牧川一时之间,也陷入了为难的境地。 陆长生双手抱胸,站在旁边冷笑。 其余的陆家人,也同样冷眼旁观,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替沈知意说话。 沈知意也不需要他们姓陆的站出来帮她说话。 她更不想让周牧川为难。 她自己站出来,回复众村民的愤怒,周牧川伸手拦她,却拦不住。 “各位放心,你们陆家村能出陆雨生这么一个陈世美,我也不乐意在你们陆家村这块土地上逗留。” “我已经跟陆雨生提出离婚了,条件就是把公道还给我,以及我的嫁妆,跟我跟他结婚那一年,我们夫妻的共同收入分我一半,这破婚,我离。” 第一卷 第5章 沈知意,你发什么疯 “公道?嫁妆?沈知意,你做什么梦呢?当初,你做出那么歹毒的事情,祸害我弟弟,差点就影响到我弟弟的大好前程,我们没有让你赔偿,你还好意思要分他的财产?” 陆长生再次站出来,很没品的伸手指着沈知意的鼻子骂。 在他看来,沈知意做出那么歹毒的事情,陆雨生的财产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就你也配跟人家雨生提离婚?你一个劳改犯,要不是雨生老实,还能纵容你今天在他们家这般撒野?这要搁我们家,非得把你打残了不可,让你臭不要脸。” “就是,就是,像你这种歹毒的女人,搁过去,进去那天,就该被直接休掉,这雨声跟他的家人,就是太善良了。” 又有村民站出来强刷存在感。 “老实?善良?” 沈知意都要被气笑了。 陆雨生哪里老实?哪里善良了? 她要是没穿过来,按书里的剧情,沈知意被陆雨生哄着帮他在单位建立好名声,他的工资,还有他背着单位在外面挣的所有外快,都给了江若初那个女人。 最后,沈知意彻底没用了以后,陆雨生又让陆母跟他哥哥姐姐们出面逼她签字离婚,一开始,沈知意不肯,陆母跟陆雨生的哥哥姐姐们,就联起手来,各种刁难,逼她就范。 最后的最后,沈知意受不了他们的折磨,同意离婚,陆雨生却为了他那可笑的爱妻人设,又不肯离了,让沈知意最终死于非命。 沈知意死后,陆雨生心安理得地跟江若初双宿双栖。 试问,这样的陆雨生,到底哪里善良、老实了? “你笑什么?”见沈知意笑得这么诡异,两个被嘲笑的村民尴尬地反问。 “我笑你们眼睛可能有问题,要不,上医院治治眼睛去?等陆雨生把欠我的钱还我了,我拿那笔钱给你们出医药费。”那人敢问,沈知意就敢答。 “你——” 两村民听出沈知意话里的讽刺,气得脸蛋通红,却说不出话来反驳。 这时,陆雨生抱着陆凯从屋里出来,江若初不知道把彤彤交代给了谁,她一个人跟在陆雨生的身旁。 担忧爬满她的脸,还不忘安慰陆凯:“凯凯,别哭,没事的,有你幺爸在,你肯定没事的,啊?” “凯凯怎么样了?”陆长生伸长脖子问。 “大哥,凯凯需要去医院处理烫伤的地方,我跟若初带他过去,这边,你们先招呼着,忙完了再过来。” “好,辛苦了,老五,等这边解决了,我就到医院去。” “嗯。” “周警官,你的摩托可以借我骑一下吗?”陆雨生对周牧川说。 “当然可以。”周牧川也担心孩子的受伤情况,把钥匙掏出来,递给陆雨生。 “谢了。”陆雨生接过钥匙,看都没沈知意一眼。 “站住。”沈知意却突然开口,她叫的是江若初。 “贱人,你又想干嘛?我警告你,耽搁我儿子治疗,我非剥了你的皮。”陆长生气势汹汹道。 “哼,你剥一个试试。”沈知意压根就没把陆长生给放在眼里。 沈知意朝江若初走过去,趁其不备,一把扯下她脖子上的金链子,江若初捂着脖子,‘啊’一声尖叫,惊恐万分:“沈知意,你发什么疯?” “疯?”沈知意抬手,就给了江若初一个大耳刮子,“我妈一双手在水里泡烂了,才给我换来的嫁妆,你也配戴?” 场面瞬间再度失控。 江若初捂着脸,装出一副柔弱无辜的样子,她伸手拦住暴躁的陆长生,“陆大哥,别动手——” 众村民又开始对沈知意指指点点,说出口的那些话,难听又刺耳。 沈知意压根不在意,全当她耳聋了,听不见他们在说啥。 江若初心底暗自得意,她要的就是这么一个结果。 她就是要让沈知意在陆家村待不下去。 她缓缓转身,淋漓尽致地展现自己无比柔弱的一面,至于这巴掌,她给沈知意记着,日后找到机会,她会跟她加倍讨回来的。 “知意,我是真不知道,这条金链子是你的嫁妆,既然你说是你的,那你拿回去就是了,凯凯的伤情很重,你别再闹事,拦着他去医院治疗了。” “他还那么小,虽然是个男孩儿,可这腿上万一留疤,大嫂今天娘家有事,没有在家,等大嫂回来,我们谁都不好跟她交代不是?” 陆凯的妈,是陆家村出了名的母老虎。 陆凯的妈在家的话,就是陆长生,都不敢作威作福。 “我拦着?我是捆了陆雨生的脚,还是拉了陆雨生的手,要不,你让大家伙儿看看,拉着陆雨生,不让他赶紧骑着周警官的摩托上医院的人,到底是谁啊?” 江若初心虚的赶紧将拉着陆雨生胳膊的手给放开。 她脸蛋绯红,尴尬得想要钻地洞。 内心将沈知意咒骂个半死,她那嘴皮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还有,她啥时候反应也变得这么快了? “若初,我们走。”陆凯的伤耽搁不得,陆雨生心疼江若初,众目睽睽之下,要把江若初给一起带走。 “好的,雨生哥。” 陆雨生跟江若初一走,主角不在场,大戏基本上就落幕了。 “真是丧门星。”陆母骂骂咧咧,不痛快得很。 老巫婆不痛快了,沈知意却痛快得很。 沈知意完全不在意,径直朝屋里走去。 陆母见她就这样不管不顾往他们家冲,快步走上去,伸手拦着门,就是不让沈知意进去,“沈知意,让你滚,你是听不见?” “我拿我自己的东西,拿了我就走,你要是不想看见我,就赶紧让开,我也不想在这儿逗留,影响你们开席。” “哼,这个家,没你的东西。”砸了她孙子的周岁宴,还在这儿说风凉话,陆母就不愿意让沈知意一个劳改犯进他们屋子,那是真晦气。 “我的户口簿还有其他证件,不是我的东西?我嫁过来时,带来的一个樟木箱子,什么时候也成你们陆家的了?” “你等着,我们去帮你找,一个劳改犯,也配进我们陆家的门。”陆家二姐推开人群,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对沈知意说。 陆雨生有五个兄弟姐妹,他是最小的,上头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老三也是姐姐。 陆雨生因为学习好,是家里最会读书的孩子,所以,也是家里最受宠的。 老三抱着周岁的强强,怕沈知意祸害到今天的小寿星,一直躲得远远的,没有站出来。 陆老四一脸凶神恶煞的堵在门口,说啥都不让沈知意进他们陆家的家门。 沈知意也就不强求了。 很快,陆家老二就把沈知意要的东西给拎了出来,一股脑的全都给她扔到了那滩鸡汤里。 “陆老二——” 沈知意眉心皱起来。 “怎么滴?东西都在那儿了,爱要不要?要就赶紧捡起来滚,不要拉倒。” 说完,陆家老二砰的一声把铁门关上,当着沈知意的面,还给上了锁。 沈知意忽然笑了,她默默地走过去,把箱子里那些还没弄脏的衣服,一股脑的都给拿出来,当着全村人的面都给扔了。 然后,检查了下箱子里的证件,拎着空箱子,站了起来。 “周警官,你要留下来吃席吗?” “不吃。”周牧川过来帮她拎箱子,“那些衣服都不要了吗?” 周牧川搞不懂,之前坚持回陆家村,回了,又跟这么多人起了这么大的冲突,好不容易拿到了这些东西,这就不要了? 其实洗洗还能穿。 “不要了,太难看了,我以后要穿最漂亮的。”沈知意轻笑,“那我们走吧。” “好。”周牧川点头应她。 第一卷 第6章 大狼狗旺财 “这就要走了?我儿子被你害得烫那么惨,医药费不要给啊?”陆长生走过来,拦住两人的去路。 “要多少,找你家老五拿,他还欠我一大笔嫁妆呢,你儿子的医药费,怎么都够了,还有剩,你们两兄弟就自己算账吧。” “贱人,你这是想赖账啊?我告诉你,你想这么算了,门儿都没有,你给我等着。” 周牧川刚要帮沈知意说句公道话,被沈知意伸手拦住,沈知意让他别说话。 “等着就等着,现在,可以让开了吗?不然,我跟周警官就留下来吃了你家的席再走。” “你真是太不要脸了。”陆长生脸一抽地说。 “谢谢夸奖。”沈知意轻松应对。 “……” 她也不想跟陆家人浪费时间在这儿继续啰嗦。 摩托车被借走,所以,周牧川需要先去医院找陆雨生拿钥匙,沈知意就跟他一块儿去了医院,她在医院门口等他。 周牧川很快就把钥匙拿到了。 重新上车后,周牧川偏头问沈知意:“现在是送你回家,还是跟我去派出所,填个资料?” “填资料?填什么资料?”沈知意脑袋空空地问。 “你不是坚持说没有推彤彤吗?那决定翻案的话,自然要填申请表的,还要递上去审批,等审批也是要等一段时间的,总之,流程会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复杂。” “周警官,你知道假如我翻案成功对你意味着什么吗?”沈知意觉得周牧川这人挺好的,她是很想替原主翻案,可又不得不为这个好警察多加考虑。 真要是翻案成功,周牧川万一被警务系统给开除了,那对老百姓来说,是他们极大的损失。 因为,他们没了一个好警察。 “我知道,但是,我对你说的话,已经有百分之九十的信任了,所以,我是真的想帮你,沈知意同志,只要你决定翻案,填了申请表,我就递交上去。” “……” 沈知意真是不知道说周牧川啥好了,这家伙怕不是个傻冒。 之前装得那么冷酷,难道是假的? “那就去吧,我们先找个地方吃个午饭吧,肚子好饿。”大闹完陆家的流水席,沈知意体力耗尽,肚子也跟着唱起了空城计。 “好。” 吃了午饭,周牧川还坚持让沈知意跟他去派出所,沈知意就跟他去了一趟。 到了派出所,填完申请表后,沈知意看着周牧川跟同事们打成一片的活泼样,心里不禁咂舌,原主要是能跟周牧川看对了眼,或许,她的结局就不至于会那么惨。 “沈知意,麻烦你在这等我一下。” “好的,周警官。” 周牧川走后,为了躲午后的太阳,沈知意躲在了派出所大门口的那棵大树底下。 突然有什么东西在她脚边嗅来嗅去。 沈知意低头一看,好家伙,好大一条狼狗,它体型这么大,啥时候走过来的,她都没注意到。 “啊——” 沈知意不禁尖叫,其实她不怕狗,但是体型大的能把一个成年男子给扑倒的大狼狗,还是让人心惊胆战,胆肝俱裂。 万一给她一口,这小腿肚怕是都要被它的一口尖牙给贯穿到底。 “别怕,姑娘。”门卫室走出来一个,看上去有五十上下的老大爷,他头发花白,提着刚洗好的饭盒,慈祥和善地安慰沈知意。 沈知意抿唇,呼吸都不敢太用力。 她是真怕,一不小心,就把这大家伙给惹毛了,它要是跳起来,那比人都高。 见她还是神情紧张,害怕得不行。 老大爷哈哈笑,“小姑娘,旺财它是真的不咬人,也不乱叫,那些会咬人的,我都给它们关在那铁笼子里。” “大爷,它……它叫旺财?”沈知意的关注点,突然就偏了。 沈知意在她原来的那个世界,也养狗,都是体型比较娇小的公狗,她养过的狗,都取名叫‘旺财’。 “是啊,你叫它试试。” “旺财?”沈知意尝试着叫了下。 大狼狗旺财果然对着她摇起了尾巴。 沈知意还从它的狗眼里看到了它对她的善意,它那么温柔的眼眸,似乎是在告诉她,它真的不会伤害她。 不远处,屋檐底下的大铁笼里,还真的关了两条一直汪汪叫的,跟旺财体型差不多大的大狼狗。 此刻,整个所里,就她一个陌生人,所以,那两条狼狗是对她在狂吠。 “它真的好乖,不咬人。”有了对比后,沈知意越发对旺财喜欢上了,她弓着腰,摸上了旺财的头。 “是啊,都说它不咬人了,不过,它肯让你摸它狗头,还真是稀奇,这家伙不咬人但是臭屁得不行,我养它这么长时间,它要是不高兴,我要摸它狗头,它都不让。” 老大爷是真喜欢旺财,说起旺财来,两眼都发光。 “整个所里,就只有我跟小周能摸它。” “是吗?”沈知意简直不敢相信,她还以为,它对谁都这么友好呢。 如果是这样,那她跟这家伙,还真挺有缘的。 这个年代,像陆家村那么不讲道理的人肯定很多,她正好缺个保镖,要是这个叫旺财的家伙肯跟她回家,让她养,给她当保镖的话,那简直不要太好了。 “大爷,我可以跟你买它吗?” “你要买它?”老大爷很震惊,没想到刚才还惧怕旺财的小姑娘,这会儿居然肯花钱把它买走? “是啊,可以吗?” “小姑娘,不瞒你说,它是警犬,受过伤,后来奔跑的速度不达标,才退下来,你要肯给它养老,老头子我可高兴了,你直接带走就行了,不用给钱。” “你这是做好事呀,小姑娘,帮我老头子省事了呢,它每天吃的不老少,你让它每天吃得饱饱的就行,这家伙倒是不挑食,给啥吃啥。” “这么好养啊?那可真是太称我心意了。”沈知意高兴得不行,她蹲下来,跟旺财对视,“旺财,你想跟我走吗?愿意的话,跟我握个手呗。” 沈知意伸出右手掌心,旺财果然抬起了它的右前腿,放在沈知意的掌心里。 “唷,这家伙还真愿意跟你走啊?”老头儿笑哈哈的道。 周牧川再出来的时候,他没想到,沈知意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居然成功诱拐到他们所里最聪明的警犬。 尤其,她还说服了他们所里最难缠的老王。 第一卷 第7章 挺会过日子 “老王,这是怎么回事?你要把旺财送人?”周牧川得知旺财要跟沈知意一块儿走,诧异的双眼圆瞪,一脸的不可置信。 谁不知道,自从旺财被放到他们这个派出所养老后,老王最喜欢的就是这旺财。 从食堂里打来的肉,自己不舍得吃两片,剩下的全给旺财。 这旺财认人,它不乱咬人,也不乱叫,乖得很,但是,它很臭屁的,不是谁都稀罕的。 整个所里,能亲近它的,除了老王,就是他。 他其实也很稀罕这家伙,要不是他没时间照顾它,他都想把这家伙放在自己宿舍里,好好养它来着。 这冷不丁的,得知旺财要离开他们派出所,周牧川这心里,还真是有些不舍得。 “它跟这姑娘有缘,它愿意跟她走,我们就要遵从它的意愿。”王大爷跟周牧川解释,随后又问沈知意,“小姑娘,你家在哪儿啊?老头我想它的时候,能上你家看看它不?” “当然可以了,王大爷,我家就在梨花村,我妈姓柳,我姓沈,你去了梨花村,问家里有俩闺女的柳大娘家,村里的人基本都知道。” “好嘞,好嘞。”王大爷点头如捣蒜。 他蹲下来,眼角滚烫的跟旺财道别,让它听话,不许乱叫,乱咬人,告诉它,乱叫乱咬会被别人打死的。 “汪——” 旺财像是听懂了,应了王大爷的说教。 沈知意发现,这家伙真是老聪明了。 老王养了旺财近一年,他都舍得让它跟沈知意走,周牧川还真不好不舍得。 周牧川刚才骑回来的警用偏三轮摩托车被同事给骑走了,所里这样的摩托车,总共就三辆,其中一辆在维修,另外两辆,此刻都不在所里。 所里二八大杠的自行车倒是挺多,但是,用自行车送沈知意一个人还将就,这还要送旺财,那完全不够坐。 跟旺财道完别,老王就帮周牧川解决了他眼下的难题。 “小周,一会儿,你去骑我的那辆人力三轮车,送旺财跟沈姑娘。”老王纯粹是为了旺财这个老伙计考虑。 总不能让周牧川骑自行车载着人,让旺财自己在后面跟着跑吧。 距离不远还可以将就一下,这梨花村距离他们这个派出所还是有点远,等旺财自己跑过去,累都累瘫了。 他才舍不得。 “好的,老王,听你的。”周牧川欣然接受了老王的好意。 “那你要等一会儿,我让你王婶儿给旺财带点好吃的。” 很快,老王的老伴从家里带了两只活鸡过来,还有家里剩下的两根排骨,都是老王让他老伴买来放在家里,慢慢做来给旺财加餐的。 现在,旺财要走了,那些东西本来就是给旺财的,自然就让沈知意给带走。 “沈姑娘,旺财不挑食,但它爱吃肉,啃骨头,这些,全给它它也吃不下,搁久了就坏了,你们一家自己煮来吃,匀出它的那一份就可以了。” 王大爷交代着沈知意。 “知道了,王大爷,放心,欢迎您随时来监督我,我要是没照顾好它,您可以随时带它离开。” “好好好,你这姑娘实在,老头我信你,那你们快走吧,省得我老头又后悔了。” 王大爷摆摆手,进门卫室躲着偷偷抹眼泪去了。 王婶儿把他们送到门口,又目送了老远才转身去看自家老头儿。 回村的路上,沈知意突发奇想,“周队,回家前,我想去逛一下这附近的菜市场,可以吗?” “这个点儿,早都散市了,你记住啊,咱们吉田镇是逢单赶集,今天十七号,所以,要后天才有集市,不过,你明天可以去旁边的大林镇上,他们那边是双号赶集。” “哦,这样啊,那去看看也不影响嘛,万一我运气好,还有小商贩没卖完东西,给我捡个漏也不错嘛。” “你刚说什么?捡什么漏?”周牧川没听懂。 “呃,没什么,就是捡便宜,这个时候没卖完的,估计都是卖不掉的,我让他们优惠点,卖给我呗。” “沈知意,你倒挺会过日子的,行,带你去看看,说不定,你这运气还真不错,毕竟,老王的旺财,都让你捡回家了呢,还捡了这么两只鸡,外加两大根大排骨。” “没白要,大婶送我们的时候,我给她外衣兜里偷偷塞了十元钱。” 沈知意还不太了解这个年代具体的物价,不过,她以前听太奶奶讲过去的故事时,太奶奶就说,当时一块钱都能买好多东西。 她之所以给王大婶十元,除了两只鸡、两根大排骨,还有买旺财的钱,她是觉得,可能不太够。 不过,王大爷他们老两口应该是不会介意钱少,毕竟,王大爷啥都想白送给她,不是吗? 给十元,不过是买她自己的一个心安。 她就不是那种爱占别人便宜的人。 “啊?你哪儿来那么多的钱?” “我以前存在我这个樟木箱子里的。”沈知意笑着说。 她为什么坚持要这个樟木箱子,不光是因为这个箱子是原主的嫁妆,还因为,她知道,原主的这个箱子底藏着个活动木板,里面是原主存的家庭备用金。 原主每个月省吃俭用,给自己定下了死规定,无论日子怎样艰难,都要存五元钱下来,那一年,沈知意存了六十块钱。 在别人看来,这就是存私房钱,对原主来说,这不是私房钱,是家庭备用金。 她存起来,也不是想要偷摸的花在自己身上,而是万一家里遭遇了急事,需要用钱,她可以拿出来帮助家里渡过难关。 另外,还有她所剩不多的嫁妆,以及她婚前工作了两三年所存下来的钱,一共加起来,也就不到两百。 不多,但是,够用一阵子了。 原主那些嫁妆,大头全部都花在陆家了。 她必须让陆雨生把这钱给还回来。 “沈知意同志,以后,我每个月给旺财交五块钱生活费,辛苦你替我们所给它养老。”周牧川突然开口。 他想帮沈知意,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帮。 现在,老王把旺财给沈知意养了,这是个不错的理由,旁人知道这钱是给旺财的,旺财又是退役警犬,那就堵住了旁人想说闲话的嘴。 另外,他知道,像他们这种刚从劳改所出来的人,不管是找工作,还是干嘛,都不会太容易。 刚开始的日子,一定会非常艰难,还会遭遇很多白眼。 所以,五块钱虽不多,但是稍微节省点,加上村上给的一些福利,以及勤快一点,种地卖菜,养鸡养鸭卖点蛋什么的,这日子总能过下去。 况且,沈知意这女人看起来,真挺会过日子的。 第一卷 第8章 替旺财谢谢周队 沈知意稍微考虑了一下,便替旺财接受了周牧川的好意。 “好吧,那我替旺财谢谢周队。”刚才在派出所填申请表的时候,听到周牧川的手下喊他周队,沈知意也有样学样,擅自把‘周警官’改成‘周队’了。 “不用谢,再说,是给旺财的。”周牧川倒是不介意沈知意喊他什么。 “嗯,周队请放心,保证每一分钱都花在旺财身上,我要是贪了,欢迎周队随时把我抓起来。”沈知意坐直,正儿八经地跟周牧川行了个军礼。 周牧川:“……” 这女人…… 周牧川摇头,实在不知道该说她啥好。 在监狱门口的时候,她对他的态度,冷得像块万年化不开的冰。 在陆家村,她被全村人非议时,她淡定的像个局外人,应对得游刃有余,就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似的。 三年前,陆家村有人报案,说有坏女人把一个小女娃给推到水库,试图淹死,他看到沈知意的第一眼,就下意识地觉得她做不出来这样歹毒的事情。 可偏偏,他找到的证据,对她很不利。 加上还有人证,指认她就在水库边上出现,什么时间,具体水库的哪个位置,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他们也调查了,证人与她之间,一点过节都没有。 所以,证人的证词是可信的。 况且,说她去过水库的证人,不止一个。 然而,不管案子进展到哪个阶段,沈知意每次见到他,表情呆滞,只会跟他重复一句话,那就是,不是她推的彤彤。 后来,案子提到上面去了,没多久,审判结果就出来了。 现在的沈知意,跟三年前的那个她,有很大的变化。 尤其这会儿,沈知意逗弄旺财时,无忧无虑的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哪里有什么刚被释放的心理压力? 刚从那里面出来的,不是要焦头烂额的去想明天该怎么办,就是要好好考虑一下眼下的难关该怎么过,尤其,她还被陆雨生逼着离婚。 像沈知意这般轻松自如的,他在警务系统干了这么多年,还真没遇见过。 沈知意是第一个。 好像完全不担心她未来的日子有多艰难似的。 竟还有闲情逸致收养旺财。 去逛菜市场的时候,周牧川想把两只鸡跟排骨带在身上,这年头,街上小偷小摸的惯犯不少,每天他们所里,一大半的警力都用于巡逻。 每天接到盗窃的案子,也是目前最多的,人也是最难抓的,有的偷了东西直接跑外地去躲着了。 自从派出所建立起来后,他们吉田镇的治安还算不错,大的刑事案件基本上是没有的,就是发生了,他们就配合上级抓个人,然后送到上一级去调查,审判。 只有这种治安问题,他们是全权负责的,一切按治安条款处理,该拘留拘留,该罚款罚款,该警告警告。 见周牧川行事这么小心谨慎,沈知意笑了笑,“周队,东西就放在车上吧,有你跟旺财在,我相信,没有哪个盗贼,敢公然偷到你跟旺财身上。” “我自己进去逛一下,最多,二十分钟就出来。” 话落,沈知意摸了摸旺财的大狗头,转身就进去了。 周牧川愣了一下,沈知意这话,他怎么听怎么都觉得不太对味,就在他发愣的时候,车上的旺财自动跳下车,跟在沈知意的屁股后面。 等周牧川反应过来时,车上的那些物资,成他一个人的责任了。 好在,他今天下午不用上班,刚才回宿舍的时候,就没穿制服了,不然,要是碰到熟人,怕是要让别人给笑死。 二十分钟后,沈知意从菜市场出来,收获不老少,虽然有些青菜真的看上去比早上焉了不少,不像刚摘那会儿那么新鲜。 但是,等沈知意跟他报价后,周牧川才知道,沈知意这一趟,还真捡了不少便宜货。 就她这会买的这些东西,一家人都够吃好几天了。 真会算计着过日子。 除了蔬菜水果,沈知意还买了糖果,瓜子,还有些糕点这样的小零食。 这些东西,搁她之前,一定是瞧不上的,可菜市场那最好的糖果摊上,就剩这几样还勉强能入她的眼。 都1982了,小镇上的物资还是太匮乏,可供她挑选的,真的没几样。 “瓜子买了两袋,一袋给周队,辛苦周队送我跟旺财回家。”沈知意是非常懂得礼尚往来的。 周牧川本来是没义务送她回家的,既然人家送了,那她绝不能叫人白送。 她知道,周牧川对原主心存愧疚,所以,在她遇上他以为的困难时,就想伸手帮她。 她接受他的好意,以后必定加以回馈。 这样,他们日后的合作,方能长久。 沈知意想过了,她以后,需要周牧川帮忙的地方,应该会不少。 “不用,我不吃这些东西的。”周牧川摇头拒绝。 “不吃没关系呀,你可以带回所里,分给你的同事,还有王大爷,他可以一边看报纸,一边嗑瓜子,岂不悠哉?” “你倒是想得挺周到,行,那我就替他拿着了。”周牧川想到门卫老王确实喜欢一边嗑瓜子,一边看报纸,就把那袋瓜子收了。 “嗯。” 这个年代,虽然缺物资,但是物价真的太划算了。 就她刚买的这半车东西,这要是搁她平常去超市购物的话,不得要她个几百块? 结果,搁这儿,十块钱都没花光,她想要的吃的,喝的,全都买齐了。 她本来还想给她妈妈买点衣服啥的,可她现在还不知道母亲的尺码,就暂时没买,等后天赶集的时候,带着她母亲过来,边试边买。 上车后,周牧川就径直地朝梨花村出发。 从镇上到梨花村,要骑大约四十分钟,摩托的话,呜一下,顶多二十分钟就到了。 周牧川本来可以骑得再快一点,半小时,甚至二十分钟就能到,只是,怕颠着沈知意跟旺财,他没骑那么快。 进村后,村里的路也不是那么平整。 好在,沈知意的娘家在进村后,不是太远,小路并不多。 进了梨花村后,又拐了三个弯,就到了。 沈知意按照脑子里的记忆片段,给周牧川指路。 倒不是沈知意指的有多准确,而是,两人一狗在快到的时候,就听到那栋破败不堪的平房里面,传来小苗苗撕心裂肺的哭声。 “爸爸,爸爸,快别打妈妈了,别欺负妈妈。” 下午三四点钟,农村人都在地里干活,除非是生病起不来,否则,这个时间点,家里一般都不会有人。 梨花村的村民尤为勤劳。 后来,国家政策倾向农村后,梨花村是附近几个村,发展最好的村庄。 周牧川的三轮车还没停稳,沈知意跟旺财,一人一狗就从还在行驶的车上跳了下去。 “沈知意——”沈知意这鲁莽的动作,吓得周牧川肝胆俱裂。 这女人,就这么跳车,不怕把脚给拐断啊? 周牧川知道她担心家人,但是也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沈知意顾不得那么多,直接冲了进去。 第一卷 第9章 狗屁小姨子 不爱叫的旺财,冲进去后就对着着里面正在施暴的男人汪汪叫,咬着男人的裤腿,将人从床上拖下来,把男人给控制住。 沈知兰的男人看到突然出现的大狼狗,吓傻了,酒也醒了,最后,待在原地动都不敢动。 周牧川拎着东西进来,就看见沈知兰抱着沈知意大哭不止,一旁的小苗苗扑上去,紧紧搂着沈知意的大腿,眼角挂着泪珠儿,哭得可怜兮兮,“小姨,你终于回来了。” 屋内的情形,有点尴尬,沈知兰衣衫不整,施暴的男人又被旺财制服,现场并未失控的情况下,周牧川一个大男人不太方便进入。 周牧川目不斜视站在外厅等着。 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他们这个家,房子简陋,屋里的摆设也很简单,一目了然。 这个外厅,估计待客,吃饭,都在这儿了。 摆着一张四方桌,四条长板凳。 靠墙有个漆都快掉光了的物品柜,家里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放在里面。 屋子虽简陋不堪,但是被打扫得整齐干净。 沈知意一手搂着沈知兰,一手抱着苗苗,脸色铁青地冲旁边的男人怒喝:“李飞,你还是不是男人?当着苗苗的面,你也敢这么胡作非为?” 大概是气急了,声音都有些发抖。 “知意,真的是你啊?”李飞酒彻底醒了,听到女儿喊了声小姨,他这才看向沈知意,把人看了个清楚,还真是他那个去劳改的小姨子回来了啊。 不过,这女人就一个劳改犯,他李飞才不屑跟一个劳改犯做亲戚。 狗屁小姨子。 有了这么一个小姨子,他们李家都跟着晦气。 他要不是瞅着沈知兰还算听话懂事,把他们家管得井井有条,对他父母也是真的孝顺。 主要是,沈知兰她一个劳动妇女,吃他的喝他的,她也不敢不孝顺。 他这才给她一个机会,只要沈知兰尽快给他生个儿子,他就不把她给休了。 否则…… “刑期是满了吗?今天出来的?”李飞看似关心,实则不屑。 李飞满身酒气,满脸通红,他刚要站起来,身旁的旺财又是一声‘汪’,警告意味明显,李飞差点没被吓破胆。 “哪里跑来的死狗?知意,你带回来的?”见旺财只是狂吠吓唬他,没有真的下嘴,李飞心定了下来。 在他们村养狗,得有规矩,谁家的狗只要乱咬人,上报后,要么狗被没收带走,要么就当场乱棍打死,丢去乞丐窝,让他们饱餐一顿。 “旺财是退役警犬,派出所的周队每个月给我五块钱,请我专门养它,周队人就在外面,不信可以去问,所以,你要被它咬伤了,那也是你咎由自取,毕竟,警犬只咬坏人。” “……” 李飞确实没想到,这条大狼狗居然还是警犬? 更没想到,这沈知意才刚被放出来,居然就找到活儿干了? 要知道,前些年,村里有个男的,因为别人欺负他老婆,他把对方给误伤了,也劳改了好几年了,出来后,一年都没找到工作,老婆最后还跟人跑了。 一个犯了错,进了那地方的男人出来都不好混了,沈知意她一个女人,居然这么轻轻松松地就找到了一份活儿了? 每个月五块钱虽然不多,但是一条狗能吃多少?不就是一些剩菜剩饭就给打发了吗? 但是—— 不管这大狼狗是不是退役警犬都好,沈知意凭什么说他被它咬伤是他咎由自取? 还说他是坏人? “沈知意,你凭什么说我咎由自取啊?你一个劳改犯,你还好意思训上我了?”酒壮怂人胆,李飞知道警犬在没得到指令的时候,是不会乱咬人的。 所以,他站直了身体,红着脸,凶神恶煞地跟沈知意叫板。 听到李飞骂沈知意,沈知意抱着的小苗苗又呜哇一声,大哭起来,“爸爸,你别骂小姨,小姨不是坏人。” “你个丫头片子,你知道什么,给我滚过来,跟我回去。”李飞朝苗苗大喊大叫,他稀罕儿子,一点儿都不稀罕这个女儿。 在家里,对苗苗也是极其没有耐心,非打即骂。 苗苗年幼,控制不住尿,李飞要是撞见了,就会动手打苗苗的屁股,打得通红通红的。 那个时候,沈知意就劝过沈知兰,跟这种性格暴躁的男人要是过不下去,为了女儿,该离还得离。 沈知兰不愿意,在李家的日子,虽然不好过,但是能过。 跟李飞离婚,离开李家,沈知兰没有信心,她一个女人带着年幼的女儿能把她们娘俩的日子给过好。 她们娘三,家里又没一个男人帮忙,沈知意发誓,她要凭自己的本事,撑起这个家,所以,她才挑上了陆雨生这么一支潜力股。 事实证明,沈知意的眼光确实不错,陆雨生后来混到了大医院的院长之位,只可惜,陆雨生这人,能力是有,人品极差,还是个花心大萝卜。 自从江若初从高门婆家回来后,他就再也没想过,要带着沈知意跟他一起共富贵。 苗苗紧紧地抱着沈知意大腿,不敢嘴上违抗李飞,娇小的身体却十分抗拒李飞的这个命令。 李飞随后又朝沈知兰发狠道:“沈知兰,你要不要跟我回去?你今天要是不回,以后就都别回了。” “不回就不回,当你们李家有多好似的。”沈知意替娘俩回复李飞。 “沈知意,这是我们夫妻俩的事,轮不到你一个外人插手。”李飞怒目圆瞪,没想到沈知意这女人还瞧不上他们李家? “李飞,这在我们柳家的地盘,在这儿,到底谁才是外人?” “……” 李飞彻底呆了,眼前的沈知意,劳改完,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从前的沈知意,他知道她读了点书,有文化,见多识广,所以,沈知意是一直瞧不上他这个只会干体力活的姐夫的。 但是,不管沈知意多瞧不上他都好,沈知意也只是私下里劝沈知兰,表面上,她一直对他这个姐夫还算客气。 而且,沈知意还算守规矩,一直不曾直接插手管过他们夫妻俩的闲事。 今儿这是怎么了? 他说一句,她就给他怼一句回来? 第一卷 第10章 这个家我扛 沈知意的改变,不光让李飞觉得不可思议,就连坐在床上抽泣的沈知兰都感觉异常明显,眼前的这个妹妹,的的确确是她的知意。 可她娇小身体里爆发出来的能量却跟从前的知意,太不一样了。 今天上午,她跟母亲还在家里闲聊,她母亲还叮嘱她,等知意回来,让她这个当姐姐的好好劝劝。 至于劝什么,自然是劝沈知意不要跟陆雨生计较过去,让她跟陆雨生好好的把他们的小日子给过下去。 再劝她,丢掉的工作就丢掉了,不要去计较,日后找机会再找一份便是。 说到底,就是让沈知意忍气吞声。 毕竟,她进去了三年,就劳改的这个身份,真的会让知意将来出去遭受很多白眼跟挫折的,娘家如今又是这么寒酸简陋,实在是有心无力,真的没办法替她遮风挡雨。 所以,她的靠山,还只能是陆雨生,她的丈夫。 李飞回过神来,朝沈知意哼了一声,拿沈知意没办法的他,只能把所有的气闷都朝老婆发泄过去:“沈知兰,我最后问你一句,跟不跟我回去?” 沈知兰犹豫地看向李飞,不想跟李飞撕破脸,但是,她今天肯定不能跟他回去。 知意好不容易从里面出来了,她不说留在娘家多陪知意几天,但是今天,无论如何,她要留在娘家给自个妹妹好好庆祝一番的。 她这个当姐姐的,没文化,没能力,给不了妹妹太多的帮助,但是,好歹可以下厨,亲手帮妹妹做一桌大餐,表达一下她心意。 于是,沈知兰委婉的,以商量的口吻跟李飞说:“李飞,今天真不行,昨天我就跟你,还有咱妈说好了,我今天带苗苗在娘家住一天,就住一个晚上,明天晌午前回去。” 昨天说好的,早上才离开婆家,中午李飞就跑来娘家找她办事,说是要赶紧生儿子,尤其还是大白天的,李飞动静太大,还把苗苗给招来了。 苗苗吓到了,以为她被李飞欺负,又哭又喊的,她自然是不肯配合他。 他还喝了酒,浑身臭烘烘的,她哪里有那个闲心伺候他? “说好了?你只说你妈有点事需要你帮忙,你可没跟我们说实话,幸好我今天跟过来了,要不然,我还不知道是你这个劳改犯妹妹回来了!” “我告诉你,沈知兰,你要是个拎得清的,你就别跟这个劳改犯来往,你是我们李家的媳妇,别把我们李家的面子给丢光了。” “李家的面子?是重男轻女?还是,大白天的不分时候,不分场合的,欺负老婆?”沈知意实在听不下去,再次开口怼李飞。 这臭男人,要是搁她的世界,知道生女儿多香吗? 特么的,他还重男轻女,瞧不上女儿了? “沈知意,你懂什么你,农村的体力活儿,男人才干得动,你看看咱们梨花村,哪家哪户不是男人给撑起来的?” “村里分地,那男的还多分呢。” “男的多分是因为执行时的不公平,国家法律与政策规定,男女平等分地,你把这种不要脸的行为当做荣耀,看把你给能的。” 沈知意不屑。 没文化真可怕,占了便宜,不小心揣着,还咋咋呼呼,大肆宣扬,就不怕招来麻烦吗? “沈知意,你——” 吵架,李飞完全不是沈知意的对手,关键是,沈知意的话,他听不懂,便无从与她争辩。 这时,闻声从田里赶回来的沈母,刚进院子,就开口喊:“知意,我的女儿,你终于回来了?” “知意啊——” 分开三年多,沈母实在想念小女儿。 就算沈知意一时冲动,做了错事,可终究还是她的女儿啊。 哪怕这三年多,因为她,她跟沈知兰受尽了旁人的白眼,咽进肚子无数的委屈,女儿回来,她这当妈的高兴,非常高兴。 她今天是想亲自去接知意回来的,结果,前天赶集,在街上碰到周牧川,当年是他亲手抓的她女儿,按理说,她该恼恨于他。 可是,周牧川这三年多,比陆雨生那白眼狼女婿好太多,他每年都去那边探望沈知意,反倒是知意的丈夫陆雨生,一次都没有去过。 沈母对周牧川从一开始的埋怨,到后面慢慢理解了那是他的工作职责。 前几天在大街上,碰到沈母在找人打听包摩托车的事,周牧川记起来,沈知意要出来了,于是,他上前主动对沈母说他会去接沈知意,帮她把沈知意平安送回来。 沈母这才一大早叫上沈知兰带上小苗苗去镇上赶集,买了很多好吃的,准备做给沈知意吃,让她好好补补身体。 她们都以为,沈知意晌午前应该能到家,结果,左等右等没等到人。 这会儿,看到周牧川人在他们家,沈母知晓周牧川是说话算话的主儿,对他更是充满了感谢。 “谢谢你,周队长,你可真是好人,说话算话,真把知意给我们平安送回来了,家里简陋,我给你冲白糖水,稍等一下啊。” 顾不得母女团圆的喜悦,沈母先去物品柜找了白糖跟搪瓷杯出来,要给周牧川冲白糖水。 周牧川刚要拒绝,沈知意从屋内走出来,站在沈母的背后,喊了她一声。 “妈——” “知意。”沈母饱含热泪,转过身来,看着沈知意憔悴的脸,狼狈的形象,身上的麻布衣服,补丁打了一个又一个。 她因为看到周牧川在,好不容易克制起来的情绪,在见到沈知意如此惨兮兮的一幕,母爱彻底绷不住了。 手中的搪瓷杯应声落地,她朝女儿狂奔过去,紧紧地拥着沈知意,“知意,这么多年,你受苦了,妈没用,妈没保护好你。” 沈知意也拥住她,在她怀里摇头,眼眶也不受控制的发热,变红,哽咽的回应:“妈,这件事,跟您无关,又不是您害的我。” “您放心,我挺好的,以后,我们这个家,我来扛,相信我,我会让我们这个家越变越好的。” “……” 沈母听到了沈知意的话,心里是不信的,却没开口反驳,最重要的是,如此破败不堪的家,她哪里舍得让她来扛这份责任。 在她心里,她只要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至于她,她反正是半截身体入黄土的人了,她能做多少做多少,不管做多做少,她都给她们姐妹俩攒着,日后让她们平分。 第一卷 第11章 这婚,说什么还是不能离 李飞听到沈知意大言不惭地吹牛,本来不想掺和进来的他,实在是忍不了,他倚靠在门边,冷笑轻讽:“沈知意,你以为你谁啊,一句话就能让这家变好了?” “刚才,我见你那样,还真以为你在里面学到了什么了不起的赚钱本事,结果,就学会了伶牙俐齿外加吹牛啊?” “想想也是,那个地方,关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你在那儿待了三年,能跟那里面的人学什么好啊?” 沈知意白他一眼,懒得跟一个没见识的人废话。 原主身边,除了沈母跟姐姐,其他人都是些什么烂人啊? 过足了嘴瘾的李飞,回头喊着沈知兰:“知兰,收拾东西,带上苗苗跟我走,我警告你,你今天不跟我回去,别怪我把你休了。” 沈母一听李飞当着她面,还这么放肆地折辱她家知兰,她顿时有点忍不了,要替女儿跟李飞好好讲讲道理。 沈母刚有动作,就被沈知意伸手拦住,沈母以为沈知意是要劝和,她也意识过来,刚才她可能有点脑门太热了。 直接杠过去的话,这往后,知兰的日子只会越发的艰难。 算了,实在不行,就让知兰带着孩子跟他回去吧。 她一个人也能帮知意庆祝,何况,周警官也在,那怎么也有三个人了。 “姐夫原来也想离婚啊?刚好,我也正打算跟陆雨生离婚,你可以去陆家村找陆雨生,问问他,我提了什么条件。” “至于你嘛,我姐这几年虽然靠你养着,但是一直为你们李家当牛做马,就抵了,把苗苗的赡养费谈清楚,你们俩也签字办手续吧,以后我姐就我来养,不劳你大驾。” “比起我跟陆雨生,你们这流程简单多了,好办得很。” 沈知意一番话,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沈母以为沈知意刚才拦着她,是想劝和来着,她哪里知道,她竟然赞同知兰两口子离婚? 这……这怎么行呢? 还有,她刚才还说什么来着,她说……她打算跟陆雨生离婚?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啊? 周牧川也惊呆了,这沈知意怎么回事啊? 开口闭口就是离婚的。 她要跟陆雨生离婚,他是觉得可以离,也支持她离婚的,毕竟,陆雨生早都移情别恋了,可她怎么还撺掇起她姐姐跟她姐夫离婚? 这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她这不造孽呢嘛? 室内的沈知兰也是嘴巴惊成了O型,她书读得不行,体力也不是特别强,也就还能勉强待在家里,下厨做个饭,下田种个地,整理整理家里的卫生。 她没其他本事的,她跟苗苗,还是需要李飞出去赚钱养她们的。 她是真没这个底气跟李飞离婚。 但是,今天她也是肯定要留下来的,不管李飞怎么闹腾都好,她都当他喝醉了,之前说的都是浑话。 就算李飞今天真的生气了,反正他们两口子时常吵架,夫妻嘛,床头吵完床尾和,她明天回去,低声下气哄哄他,这事就过去了。 沈知兰把被李飞解开的扣子一一扣起来,下床,拉着苗苗走出来,劝沈知意:“知意,他是你姐夫,别跟你姐夫这么说话。” 劝完沈知意,沈知兰又对李飞道:“李飞,你今天喝多了,先回去,我明天一早就带着苗苗回来。” “明天?”李飞冷哼,说了半天,沈知兰为了她这个劳改犯妹妹,还是要违逆他,是吗? 好啊,好得很。 既然如此,那就别回了。 就听沈知意的,他们俩离婚得了。 他就不信了,沈知兰一个连儿子都生不出来的女人,除了他,还会有谁稀罕? 哼—— “明天回?那你这个瓜婆娘就不要回了,听你妹的,咱们也去把手续办了,少他妈的拖累老子,老子分分钟去找一个能生儿子,会生儿子的女人。” “最重要的,还没有一个劳改过的小姨子给老子丢脸。” 李飞是真的要让这对姐妹给气得肺都要炸了,气得完全口不择言。 听了李飞的话,沈母气得脸色铁青,直喘粗气:“李飞,你这醉话说得太过分了。” 周牧川也觉得李飞这样说话,实属不合适。 “李同志,国家的法律是帮助那些犯过错的人知错就改,并不是完全的放任他们不管,你这话说得可要不得。”周牧川耐心解释。 只要不是杀人放火,这些触犯死刑的罪犯,其他的只要刑满释放的人员,社会就该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而不是这般嫌弃打压。 “周警官,我劝你,少跟这家来往吧,别把你的大好前程给影响了,苗苗,你要不要跟爸爸走?”李飞问着女儿。 苗苗摇头,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好哇,你奶奶果然没说错你,你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李飞最终被气走。 沈知兰也气得慌,却没有第一时间冲出去劝他。 她在婆家平时就没有发言权,但是,今天这个日子,别说李飞不让她回李家了,他就算真的要跟她离婚,今天这么特殊的日子,她也绝对不会妥协的。 反正,她就当李飞说的是醉话,她不当真。 旺财看了下大家,呜咽一声,埋头就要去追,让沈知意第一时间发现,“旺财,回来。” 旺财听令,乖乖地转身,趴在沈知意的脚边。 旺财体型很大,村里的土狗跟它没得比,村里也没人养这种看着就很凶的大狼狗,沈母这会儿才看到旺财,第一眼就被旺财吓得心口扑通扑通地跳。 “妈,别怕,旺财它不咬人,也不吵,它还很乖,叫它就回来了。”沈知意瞧出沈母害怕旺财,开口安抚她。 “它是你从哪儿带回来的啊?你准备怎么养它啊?这陆家,能让你带过去养?咱们家,这么简陋,小偷都不光顾。” 沈母言下之意,他们这个家这么穷,完全用不着养条狗来看家门。 虽然刚才沈知意说她准备跟陆雨生离婚,但是她全当沈知意是在说赌气的话,当不得真的。 这婚,说什么还是不能离。 陆雨生绝对有前途的,她家知意只要占着陆雨生妻子的身份,熬过这段艰难的日子后,以后的日子不会太差。 第一卷 第12章 到时候,不会跟你客气的 “派出所带回来的,它是警犬,退役了,周队每个月给我五块,让我帮所里养着它,也算是一份工作,收入不高,但是,养得好的话,以后还有机会涨工资的,是不是啊?周队。” 沈知意让周牧川帮忙,俏皮地跟他眨了眨眼睛。 沈知意身上穿得不是很好,粗麻布制作的衣裤,脸色泛黄,肌肤粗糙还黑,三年多的劳改,让她看上去,完全不像二十多岁的女人,倒像三十几岁的中年妇女。 但是,即便如此,她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又大又亮。 周牧川收到沈知意的暗示,点头附和,“是的,阿姨,以后要辛苦您跟沈知意同志了。” “那肯定是周队帮咱们知意申请的工作,阿姨要好好谢谢你,今天这顿晚饭,说什么也要在家里吃了才能走,你等着,我跟知兰这就去厨房烧火,不会耽搁你回去的。” “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打扰你们了,阿姨。”周牧川很是有礼貌。 “周队,您这就客气了,今天是你帮我们接知意回家的,我们得好好感谢你,一顿便饭而已,不打扰的。”沈知兰笑着说。 “没啥,反正我今天刚好有空。”在长辈跟前,周牧川笑得还挺憨厚,一点儿都不酷。 沈知意对这个年代的灶房很好奇,她想进去帮忙:“妈,姐,我来帮你们做饭,三个人更快。” “你就不要去了,灶房那边有我跟妈就够了,你在这边看着苗苗,顺道陪周队聊聊天,说说话,再说,灶房的活儿,又不是你的强项。”沈知兰不让她跟她们去灶房。 在沈母跟沈知兰眼里,沈知意的强项是读书,当老师,教书育人。 加上,沈知意才刚刚回来,沈知兰哪里舍得就让她到黑不溜秋的灶房帮忙做饭。 在外面受苦了那么多年,人回来了,就好好的享几天福,不然,她干嘛要固执地留下来啊? 除了帮她庆祝脱离过去的苦难,另外也是想好好伺候伺候她。 哪怕就一天,也成。 何况,家里有客人在,总不能主人家都走了,留人家客人一个人在这边干坐着吧? “就是,知意,你姐说得对,你就留在这儿,厨房那边,两个人就够了。”沈母终于把白糖水给冲来了,递到周牧川的手上。 周牧川接了过来,“谢谢阿姨,其实,我也会烧火,我也可以帮忙的。” “那不成,你今天是我们家的贵客,等着吃就好了,知意,你跟苗苗都留在这儿,负责把我们家的贵客招呼好了。” “是,外婆,苗苗保证完成任务。”李飞走了,苗苗瞬间恢复了小女娃的天真,不再害怕的瑟瑟发抖。 沈知意看在眼里,疼在心上。 一个小孩子,那样惧怕自己的父亲,可见,平日里,李飞给了苗苗多大的压力? 他那样的,还配让苗苗叫他爸爸? 沈母转身看到周牧川拎进家门的那些东西,“呀,周队长,这些东西都是你买的吗?” 周牧川摇头:“不是,阿姨,两只鸡跟排骨是我们所里门卫老王送给沈知意同志,让她煮给旺财吃的,其他的,都是沈知意同志买的。” “这样啊?吓死我了,你要是来家里吃一顿便饭,还给买这么多东西的话,我们可不敢收。”沈母拍拍胸脯,这下放心了。 随后,又指责起沈知意来,“知意,你这丫头,回家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家里都有,你回趟娘家,家里供你吃的东西还是有的。” 话里话外,沈母都在暗示沈知意,让她在娘家住几天,最后还是要回陆家去。 这里是娘家,娘家可以回,但是嫁了人,就不太适合长期在娘家窝着了。 “又不会太多,吃不完的放起来,咱们慢慢吃,再说,更多的是给苗苗买的零食。”沈知意没说的是,那些零食跟糕点,她大多数都看不上,以后有时间,她做给苗苗吃。 “对了,姐,旺财爱吃肉,今晚,把排骨都给它炖了吧,少放点盐。” “嗯,知道了,就宝贝你的大狼狗。”沈知兰笑着说,她将那些东西拎着,跟沈母去了厨房。 沈知意最终没有进厨房帮忙,就在厅里看着苗苗,让她挑她喜欢的零食吃,然后陪周牧川说话。 “谢谢周队长送我小姨回家。”小苗苗递了一根棒棒糖给周牧川,“请你吃棒棒糖。” “谢谢苗苗。”周牧川双手接过来。 “不用谢。” 小家伙可爱的让周牧川实在稀罕。 “将来,我也想要生个女儿。”看到苗苗,周牧川从此对生女儿有了执念。 “那就提前祝周队心想事成,早日达成所愿,话说,我们梨花村很多姑娘挺可爱的,要不要考虑一下,可以让媒婆帮你相相看。” 周牧川的黑脸,顿时袭上一抹诡异的红,他拒绝:“暂时不用了。” “也对,你在镇上工作,怕是瞧不上我们农村女孩的,镇上更多貌美如花的女子,才配得上周队长。” “不是的,沈知意同志,我不是这个意思。”周牧川脸蛋爆红,此刻,他真的很囧,嘴又笨,不懂该怎么解释。 “没事,啥意思都好,反正我又不挣媒婆的钱,你不需要也没关系呀。”沈知意是真没觉得有什么,不过是陪聊,又话赶话,说到这里了而已。 “……” 随后,就是长时间的沉默。 有苗苗跟旺财在,气氛倒也不算尴尬。 周牧川虽然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借口,每个月帮衬沈知意五块钱,但是,仅仅只靠这五块钱,对她的生活,帮助真不大。 所以,沈知意还是要找一个长期的可以赚钱养活自己的工作。 以前,她是陆家村小学的老师,那件事后,她就被开除了,她现在自然是回不去了。 “沈知意同志,你往后有什么打算?” 沈知意轻微皱眉:“周队,我才刚刚被放出来,容我好好陪陪家人几天再考虑以后吧。” 周牧川点头:“那……之后要是有需要帮忙的话,欢迎去所里找我。” “好,到时候,我不会跟你客气的。” “嗯。” 第一卷 第13章 知意,送送周队 傍晚五点半,沈母跟沈知兰把晚餐鼓捣出来。 “吃饭了,周队,麻烦你跟我妹一起把那方桌抬出来一下,我们晚饭在院子里吃吧,院子里比屋里亮堂。” “好。”周牧川应道,起身后,一个人就去把桌子给搬到院子里来了。 见他搬得很轻松,一点儿都不吃力,沈知意就没去帮他,交代苗苗拿抹布去把桌子擦擦后,就起身去后面的灶房帮忙端菜。 “妈,要不要喊一下舅舅他们?”沈知兰没什么心眼地问,她单纯觉得人多热闹,她们一屋子女人,就周警官一个男的好像也不太好。 如果舅舅能来,还能陪周牧川喝点烧酒啥的。 沈母眸色微暗,摇头道:“算了吧,你表哥一大早就把你舅舅他们给接去大林镇了。” “哦,那没办法了。”人不在就只能算了。 原主这个舅舅,沈知意也是知道的。 原主的舅舅是村里出了名的耙耳朵,在家里压根做不了主。 沈知意的舅妈不待见沈母,是因为沈母当时为了俩女儿倒反天罡,在那个年代主动跟丈夫提出了离婚。 不知情的旁人,一直都认为沈母是因为生不出儿子,才被夫家给休了,沈母也从不解释。 后来,沈母回到娘家,跟父母商量,要跟哥哥平均分配家里的土地,同时,她承担照顾父母的所有责任。 就是这件事,舅妈恼怒沈母,分家后,除非有必要,否则,绝不跟沈母往来。 沈知意姐妹俩出嫁时,沈母给两姐妹陪了比彩礼还多的嫁妆,舅妈发现沈母这些年挣了些家底,才对沈母有了些好脸色,无非就是想占沈母一些便宜。 沈母能给他们一点便宜占,就让他们占。 可是,好景不长,沈知意就出了那档子事,进了那里,这舅妈又变成从前对他们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时候了。 家里有她这样丢人现眼的人在,他们就是没走,估计也是不会纡尊降贵来他们家吃饭。 沈知意是无所谓,反正就是一场亲戚。 亲戚好,就多走动也无妨,要是不好,那就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便是。 沈母去拿烧酒,周牧川讲原则,坚决不喝。 理由是,他是借所里老同事的三轮车骑过来的,另外,他不能违反所里的规章制度,明天一早还要上街巡逻。 上班期间,绝对不能喝酒,容易误事。 沈母知道周牧川的立场后,就不强迫了,她今天高兴,她得喝一点儿,让沈知意作陪。 沈知兰这两天有点轻微的感冒,在吃药,不能喝酒。 沈知意便陪着沈母喝。 旺财在沈知意旁边,吃着狗盆里的排骨,咬得脆响,牙口很好。 旺财是沈知意的爱犬,沈母拿了一个干净的瓷盆给它专用。 席间,周牧川说起了梨花村的用电问题。 沈知意进去之前,他们附近,就吉田镇通电了,几个村庄包括旁边的大林镇都还没有全天通电。 国家一直在发展,争取国富民强。 三年多过去了,镇上应该差不多都通上电了吧,镇上轮完,就该轮村里了。 “陆家村那边已经在规划用电的问题了,梨花村的话,我看,再迟,年底也该通电了。” “到时候,通上电就方便多了,届时,我给你们送一个电饭锅,插上电就不用一直盯着了,以后阿姨做饭,就不用烧柴火了。”周牧川看着沈母说。 “那不行,那玩意儿可贵了,我们赶集的时候,都问过价,太贵,买不起。”沈母摇头拒绝,她不是吝啬的人,只是,钱要花在刀刃上,家里有锅,她可舍不得花钱再买个锅。 柴火烧饭挺好的,农村人,家家户户都这样,她老了,新潮的玩意儿,她也用不来,再方便,不适合她用,她也不喜欢的。 “我……”周牧川想说他买来送他们,不用她花钱。 沈知意知道周牧川实诚,很想帮她,沈母呢,又是不愿意占别人便宜的老实人。 沈知意从中斡旋,她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周牧川的碗里:“谢谢周队如此惦记我们一家,等村里通上电了再说这事吧。” 反正,不是要到年底才给通电的吗? “好。”周牧川点头。 周牧川进食很快,从晚餐摆上桌,到他吃完,前后不过十分钟。 他为人憨厚,同时又明事理。 沈知意进去三年多,她们母女,姐妹间肯定有很多话想说,他一个外人,一直打扰不太合适。 放下筷子后,天还很亮,周牧川起身告辞。 “周队,再坐一会儿,时间还早呢。”沈母跟沈知兰站起来劝。 沈知意没有起身,她在帮苗苗盛鸡汤,把锅里的鸡腿夹到苗苗的碗里,还有她最喜欢吃的海带丝。 “不坐了,阿姨,沈知兰同志,我还要回去还车。” “那行吧,家里有柑子(橘子),拿点回去吃,周队。”沈母给沈知兰递眼色,让她赶紧去拿。 “不……不用了,我们不能拿东西回所里的,领导看到了要批评的。”周牧川赶紧摆手拒绝,他已经收了沈知意给的一袋瓜子,够了。 “这样啊?”沈母愣住了,她是很想感激周牧川,可也不能给人家添麻烦。 “行吧,那周队,有时间就来家里坐坐,看看旺财。”沈母妥协了,又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欢迎周牧川常来家里做客。 “好的,阿姨,沈知意同志,我先走了。”周牧川特地跟沈知意打了声招呼。 沈知意这才站起来,转身面向周牧川,笑容堆在脸上:“好,周队慢走,骑车慢点。” “嗯,苗苗小朋友,再见。” “周队长,再见。”苗苗甜甜的回答。 “旺财,送送你们周队。”沈知意喊了旺财一声。 旺财站起来,看了周牧川一眼,周牧川摆手说不用,它就又立刻趴在沈知意的脚边。 周牧川:…… 真是个有了新主人,就不搭理他的狗东西。 苗苗可稀罕旺财了,鸡腿上的肉,她不舍得吃,就撕下来,给旺财吃,旺财倒是不客气,吃得香极了。 “知意,送送周队。”沈知兰把沈知意叫起来。 沈知意不太想去送,她还没吃饱呢,耐不住,沈母直接把她的筷子给抽走,逼着她去送。 第一卷 第14章 沈知意同志,我得终身大事不劳你操心 沈知意本来想着把周牧川送到门口就算是交差了,偏偏,周牧川叫她过去,说有话要跟她说。 “怎么了,周队?”沈知意诧异得很,主要是周牧川搞得太神秘。 周牧川刚要说话,就有那些从田里干完今天的活儿,陆陆续续往家赶的邻居经过柳家门口。 “咦?是知意吧?你出来啦?”一个扛着锄头往家赶的大婶子左看右看一番后,确定了,才敢开口跟沈知意打招呼。 梨花村的村民就不像陆家村的那些村民,对沈知意有那么严重的偏见。 毕竟,他们是看着沈知意长大的,对沈知意还是有所了解的,他们一直不认为沈知意能干出这么歹毒的事儿。 可他们的看法,人家法官又不采纳,人家法官要的是证据。 他们没有证据,就凭看法,是帮不了沈知意的。 “是啊,张婶子吧?好久不见。”沈知意笑着跟对方打招呼。 “是啊,我是你张婶子,你还认得我,你回来就好了,听说你们家雨生可出息了呢,这是雨生吗?”张婶子疑惑地看着周牧川,没法将他的脸跟陆雨生的重合。 “不是,这是派出所的周队,我找他打听一点事。” “哦,那你们忙,我要赶回家烧饭了。” “好,张婶子,你忙。” “嗯嗯,得嘞。” 张婶子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沈知意笑着对周牧川说:“完蛋了,那张婶子是村里出了名的大嘴巴,有了今天这一出啊,周队要是真跟我们梨花村的单身大姑娘看对眼了,估计也没用。” “没用就没用,沈知意同志,我的终身大事,不劳你操心,你还是多操心操心你自己的工作问题,另外,还有一件事,翻案也要证据,如果你有新证据,那审批会更快。” “你……要有心理准备。” 沈知意点头,见周牧川这么神秘兮兮的,她还以为他要说的是什么大事呢,结果,就是跟她说审批时间会很久,是吧? 没关系,久就久嘛,她又不着急。 劳改都做完了,不管翻案成不成功,对她的影响又不大。 只是,大家都知道她要翻案就成,能威慑住某些心虚之人,就够了。 “行,有心理准备就好,那我走了。” “好,路上注意安全。” “嗯,回吧。” 沈知意转身回去,刚走到门口,就听到沈知兰笑呵呵地跟沈母说:“妈,这个周队人是真不错,你说知意要是铁了心的要跟陆雨生离婚的话,这二婚嫁周队,好像也不错啊。” 噗—— 沈知意走过来,对沈知兰道:“姐,周队可稀罕咱们苗苗了呢,我看啊,等你跟李飞离婚后,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周队,让他给苗苗当继父更不错。” “不怕他不疼咱苗苗。” 沈知兰脸黑瞪她,叫她张口就胡说。 “人家周队那么年轻,这个年纪就当上了队长,往后,那可是大有前途的,能瞧上我一个带孩子的二婚嫂?” “再说,你姐夫说的是气话,醉话,你还真当真了啊?” 沈知兰就没想过,要跟李飞离婚。 日子好好的,还能过,离什么婚呢? 不管怎么样,李飞一个月也能挣大几十块钱呢,不比那些有单位的收入差,有时候,他努力上进,一个月还能有上百的收入呢。 李飞是香饽饽,她们母女得靠着他养。 他是男人,又是一家之主,脾气大点就大点,她温柔点,多哄着他点,就没事了。 沈知意顿时哑口,说出口的话就跟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去的? 见沈知兰是真不想跟李飞离婚,沈知意也不好硬拆CP。 反正她是觉得,这两人过不长久,除非李飞突然想通了,彻底醒悟了。 等沈知兰自己觉得过不下去了再说吧。 不然,事情没办成,她倒成了坏人。 “妈,姐,我姐夫说的虽然是气话,醉话,但是我要跟陆雨生离婚,我说的可不是气话,也不是醉话。” “是我深思熟虑的决定,妈,你经历过,你应该懂我,对吗?” 沈母语塞,想了想说道:“那时,我跟你们爸分开,是因为我生完知意你后,医生说我以后不能再怀孩子了,你们爷爷奶奶又重男轻女,天天骂我,还常常打你们俩发泄不满。” “你们爸每天就借酒装疯,打骂我,说我断了他们老沈家的香火,我那是彻底没办法,走投无路了,只能离婚。” “可是,知意啊,你跟雨生的情况不一样,你们之间有误会,妈听说,雨生现在是镇卫生院的正式职工,他医术又好,他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至于那个姓江的,她一个结过婚,还生过娃的二手货,这陆家人没那么傻,放着你头婚大姑娘不要,要那么一个破鞋。” “就是,知意,那姓江的就是个破鞋,你别怕她。”沈知兰在旁边附和。 “妈妈,什么是破鞋?”苗苗问得天真无邪。 三个大人,顿时面面相觑,随即反应过来,她们真不该当着孩子的面,说成人的问题。 “就是鞋子穿坏了,不能再穿了。”沈知意埋头跟苗苗解释。 “哦。”苗苗似懂非懂地点头。 沈知意抬眸给了沈母跟沈知兰一个眼神,让她们别当着苗苗的面说这些。 村里头还没电,眼下,天也快黑了,沈知兰进屋把蜡烛翻出来。 沈母见了,交代大闺女,“知兰,把煤油灯拿出来吧,咱们今晚点煤油灯,蜡烛光太弱了,今天咱们家高兴,知意回来的大日子,点亮堂点。” “是是是,妈,你就偏心眼吧你。”沈知兰只觉得好笑。 以往,只有过年过节才会把煤油灯给拿出来点的沈母,今天知意回来了,就这么舍得了? “胡说吧你就,妈就你们两姊妹,妈对你们,都是一视同仁,从不偏心谁,你说清楚,我哪里就偏心了?” “妈,我逗你玩的,你看你还当真了。” 沈知兰提着煤油灯出来,还顺带放了一盒火柴在旁边,等一会儿彻底看不见了才给点上,这会儿,天空的亮度并不影响她们继续吃饭。 沈知意是第一次见煤油灯长啥样,就一直盯着它,像个好奇宝宝。 第一卷 第15章 话题终结者 见沈知意盯着煤油灯发傻,沈母跟沈知兰对视一眼。 “怎么了?一个煤油灯而已,你发呆想啥呢?”想到妹妹过去受的苦,沈知兰心疼得紧。 之前,沈知意一直在逗苗苗笑,沈知兰一直觉得她这个妹妹怕是在强颜欢笑,这会儿,见到煤油灯发呆,怕是总算是找到了发泄的途径。 劳改那三年,日子肯定是不好过的。 这出来了,日子没熬出头之前,肯定也不好过。 就算帮周队他们派出所养旺财,每个月也才五块钱,给旺财买点吃的喝的,用的,就所剩无几了,够干嘛的呢? 她刚才跟她们说,这个家以后她扛。 沈知兰跟沈母的看法都一样,沈知意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过顺了,比什么都强。 这家,不用她来扛。 “姐,我没想啥。”沈知意回道。 沈知意把古董煤油灯看够了后,她下意识地伸手往裤兜里掏,结果,摸了个空。 沈知意扶额,这见到东西就想拍照发朋友圈炫耀显摆的习惯是真的很不好。 她还想说,拍个照,让身边一堆没见识的朋友们也跟着长长见识来着。 这会儿,沈知意又想到,她之前在手机里刷到的,有人提出给五百万,让去一个没有网络,没有电,啥都没有的深山老林住一年,问有人愿意吗? 沈知意觉得,她现在所处的地方,就是没有网络,没有电,啥也没有,跟深山老林没啥太大的区别。 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肯给她五百万呢? “知意,你到底怎么了?有烦心事就跟我们说。”沈知兰是真的担心妹妹,心急了起来。 “没,就是腿痒,抓一下。”沈知意有点尴尬,没法跟她们实话实说。 担心说实话会把她们给吓着。 “是不是有蚊子了?苗苗,去屋里拿盘香(蚊香),给你小姨点上。”沈母也关心闺女。 “好的,外婆。” 苗苗很快拿了盘香出来,吵着要自己给小姨点,沈知兰不让,苗苗还小,沈知兰绝对不让她玩火。 沈母跟沈知意也不让。 “苗苗,外婆跟你说过哒,小孩子玩火会尿床,你今晚是想尿床了?” 苗苗捂脸,“苗苗不要,不要尿床。” 三个大人被可爱的苗苗逗乐。 苗苗吃饱了,屋里黑,苗苗就一直在院子里,跟旺财一起玩沈母晾在外面的苞谷(玉米)。 沈母让她拿一个剥成苞谷粒,好打发时间。 随后,三人也加快进食的速度,吃饱喝足后,沈知意起身帮忙收拾。 沈知意端着铝盆进她刚才就想进来参观的灶房。 苗苗点了根蜡烛,替沈知意照明。 这边,沈母跟沈知兰,就着煤油灯,先把饭桌给抬进屋里,然后提着煤油灯去了灶房。 苗苗就点着蜡烛去外面继续剥苞谷,旺财像个贴身保镖似的,跟着苗苗。 有旺财在外面陪着苗苗,三个大人都放心。 沈母想到沈知兰身体还有些不舒服,就不让她洗碗,催她去吃药,吃完药赶紧去休息。 晌午那趟午觉,李飞要是不冲到家里来发疯的话,沈知兰睡饱了,休息够了,那点小病也就好了。 “没事,妈,我好多了,知意刚回来,让她去休息。”沈知兰就不是会闲下来休息的主儿,在婆家,一直都是从早忙到晚。 家里,地里,忙不完的活儿。 小感冒不妨事,在地里晒一下,出个汗,挺一挺就过去了。 沈母心疼闺女,这才让她大中午的在家里躺着睡午觉,还去村里的卫生所,给沈知兰拿了点药给她吃。 “我不用休息,我刚才都吃现成的,没帮忙做饭,现在还不让我洗碗,我又不是家里的大小姐,我得干点活儿,不然,我哪里好意思继续待在家里啊。” 沈知意挽起衬衣袖子,就去洗碗。 “让你妹妹洗吧,你去烧点热水,待会儿给苗苗冲澡,我们也要洗的。” “行。”沈知兰去水缸里舀水到铁锅里去烧。 沈母收拾那些没吃完的菜。 “知兰,明天你回去,这半只鸡带走,还有这块五花肉,拿回去再炒回锅肉给苗苗吃。” “好呀,妈,谢谢妈。” “谢啥谢,你是我闺女,不用那么客气。” “得嘞。” 沈知意在旁边洗碗,嘴角一直扬着,这样的家庭氛围,穷是穷了点儿,但—— 真的很好。 这才是健康正常的家庭氛围。 话题很快就再次转到她跟陆雨生的身上,“知意,妈刚才跟你说的话还没说完,你跟雨生,你们俩其实没什么大问题,你们就是缺乏沟通。” “这两口子啊,吵架,打架都正常,闹点误会也是正常的,你们俩就是没孩子,等你给雨生生个一男半女的,你看咯,他跟他们家肯定把你捧在手心里当宝贝。” “孩子是两口子之间的纽带,有了孩子,这日子就有盼头了。” 言下之意,沈母就是觉得知意不该跟陆雨生离婚。 真要离婚的话,那之前,陆雨生什么都不是,啥都没有的时候就该离。 凭什么等到现在,陆雨生前程注定光明才离?便宜那个破鞋啊? 这个时候,陆雨生如果想甩掉他们家知意,她这个当妈的,第一个不答应。 沈知意主动想离婚,她也得劝她打消这个念头。 “妈,这陆家跟陆雨生,他们就是最普通的农村人,思想传统守旧又死板,他不会稀罕女儿的,只会稀罕儿子。” 又不是她那个重女轻男的世界。 “你女儿我又保证不了,专生儿子。”沈知意试图从其他途径说服沈母接受她要跟陆雨生离婚的事实。 另外,这里的人,又不是人人都像周牧川,会稀罕甚至渴望生女儿。 “那第一个不是儿子,再生一个就好了嘛。”沈母觉得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在农村,是可以生不止一个孩子的。 “计划生育已经开始了,妈,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陆雨生已经在镇上卫生院上班,他要想保住院里的编制,他更不能多生。” 坐在灶台跟前烧火的沈知兰,秒变话题终结者:“知意,你在里面怎么还关心着国家大事呢?” “……” 第一卷 第16章 做了一个梦 沈知意进那里的事情,沈母一直规避着,不提。 这大闺女倒好,这嘴巴怎么就不知道闭严实了? 沈知兰性子直,说错话,招来沈母好一通白眼。 她也知错了,脸红埋头,内心自责万分。 反倒是沈知意,完全不介意,跟她们解释,“有固定时间给我们看报纸的。” 关于沈知意进去的那件事,沈母不想再提。 她语气严肃道:“那些过去的事情,不提了,总之,知意,你跟雨生你们俩的事情,你真的要听咱妈的,好好的再慎重的考虑一下。” “……好的,妈,我答应你。”沈知意想说什么,最终没说。 这件事,既然现在跟沈母谈不拢,那就暂且不谈了。 晚上八点,一家人已经把澡洗完,沈母点着蜡烛,在院子里洗大家换下来的衣服。 沈知兰跟沈知意都想去帮忙,被沈母拒绝了。 天更黑了,他们家跟左邻右舍隔得远,最近的邻居就是她舅舅。 今天,舅舅一家不在,屋子里都是黑的,显得周围更加安静,除了附近的竹林被风吹得发出沙沙声,以及虫鸣,再无其他多余的声音。 真真地贴近大自然,归隐田园了。 苗苗困了,晚饭时吵着要跟沈知意睡,结果,扛不住疲倦,玩累了,在沈知兰的怀里躺着就睡着了。 沈知兰把她抱到屋里的大床上,没有过五一,天气还不算太热,夜间凉,三斤重的棉花被子还能盖得住。 苗苗胆子比较小,怕黑。 沈知兰就躺在旁边陪着。 沈知意还不太想睡,站在家门口,看着远处,各家各户都点着蜡烛,烛光散发着微弱的黄光,星星点点,若隐若现,夜幕这才没黑得那么寂寞。 在这个暂时没有手机可以玩,更加没有任何短视频可以刷的世界,沈知意觉得时间充足,心也更加寂静,没有那么浮躁。 她来之前,才过完她二十五岁的生日。 书里的沈知意,今年才二十三岁,十几岁,她高中毕业,成绩优异,就被聘请到村小当老师了。 十九岁跟陆雨生结婚,村里给手写的结婚证明盖着村政府的红章。 如果不离婚,那他们还得去南城的民政局补一个结婚证。 之前,陆雨生跟陆家人为了哄骗原主,让原主帮陆雨生稳定事业,就让陆雨生带沈知意去南城,补了一个结婚证。 有了那个受法律保护的证件,原主才甘之如饴地给陆雨生当垫脚石。 让他跟江若初,踩着她的肉身跟尸骨,步步高升。 如今,这一切都不会再有了。 往后,会步步高升的人,是她,而且,只有她。 八点半,沈母洗完衣服,招呼沈知意去屋里睡觉。 沈知意有自己的屋子,沈母前两天就给收拾妥当了,可以直接躺下来睡。 床很大,但是构造很简单,就是一块木板,下面有板凳顶着,还有一些不知道从哪儿捡回来的砖块,砌起来的。 沈知兰跟沈知意结婚的时候,沈母给了她们每人上千块的嫁妆,如今,看到家里的摆设,沈知意总算明白了,沈母这些年,是怎么千辛万苦存下来的这两千块。 所以,沈知意更坚定地要跟陆雨生讨回这笔嫁妆。 就算,她将来肯定能赚很多钱,高兴的话,还能混一个首富来玩玩,那她也绝对不能让陆雨生跟他的家人占了这个便宜。 因为,他们不配。 “睡吧,天气转热,蚊子就多,这盘香,一圈刚好够点一个晚上,但是多少都有点毒,你看烟这么大,还呛喉咙,所以,窗口不能关,知道吗?”沈母细心叮嘱。 “嗯,知道了,妈。” “行,晚上要不要妈陪你睡?”沈母走到门口,转头又笑着问沈知意。 沈知意笑了笑,“妈,我睡相不太好,你知道的,我怕半夜把你踢下床就不好了。” 沈母点头,“呵,还好意思说,这么大了,你还没改好呢?你看吧,雨生他能包容你这点,说明他也还算是个好男人。” “……”沈知意语塞。 沈母是逮着机会就说陆雨生的好,劝和不劝分的立场,尤为坚定。 沈知意笑而不语,他们结婚那一年,为了让陆雨生好好看医书,他们夫妻一起睡一张床,但是是各睡各的。 另外,原主虽然有文化,可是缺乏生活常识,有些方面很欠缺。 就比如夫妻行房这件事,原主懂的就不多。 原主根本就没有了解的渠道,不像她的那个世界,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 书里,原主跟陆雨生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是他们去县里补办了结婚证后,为了哄沈知意,陆雨生忍着恶心,才第一次跟沈知意发生实质性的关系。 所以,到目前为止,沈母说对了,沈知意的这具身体,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不过,这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毕竟,她顶着已婚女人的头衔,都顶了这么久了。 这要是让外人知道,她跟陆雨生结婚这么久,陆雨生却连碰她,把她变成他的女人的兴致都没有,这只会是一出极大的笑话的。 当然,沈知意不会在意,这件事在别人眼里,是不是笑话,可她不能不在意沈母跟沈知兰。 在农村,女人的名节很重要。 也有像江若初这样,只要有好处,就不会在意名节不名节的女人。 毕竟,哪个世界,哪个年代,都有不要脸的。 “好了,早点睡吧,煤油灯给你留着用,火柴就在枕头旁边,这里给你放了尿桶,半夜起夜的话,你就在房里不要出去,天黑出去容易摔跤,明天一早,妈起来给你倒。” “……谢谢妈。”沈知意胸腔暖暖的,又有点涩涩的。 其实,院子里就有茅房,可沈母却能帮她做到这个份上。 “谢啥谢,我是你妈,照顾你们不是应该的吗?好了,快睡吧,明天早上给你煮你爱吃的醪糟蛋,四个蛋,够不够?” “够了,够了。”沈知意赶紧说,她觉得,她这个沈知意吃两个就够。 四个? 原主这胃口,她这个替身是真比不过啊。 沈母把木头门给沈知意关好,摸黑回到自己的房间。 沈母一走,沈知意跟旺财说了声晚安,就躺下来睡觉。 以为睡不着,结果睡得很好,还做了一个梦。 第一卷 第17章 如意百宝箱 梦里,沈知意像是回到了她原来的世界,梦里的场景还是她过生日的那天。 她二十五岁的生日,是她大哥沈知柏替她举办的,请的都是至亲好友,还有她的闺蜜田星遥。 田星遥是富二代,性格有点神神叨叨的,不是所有人都能跟她玩在一块儿。 也是田星遥主动要跟沈知意做朋友的,她常说她喜欢沈知意身上的气场跟磁场。 这种理由,对沈知意来说,简直闻所未闻。 成为闺蜜后,田星遥就带着沈知意去参观她的维度空间实验站。 沈知意不懂那到底是种什么实验,田星遥的说法过于专业,简单的说法对于沈知意来说,又太玄幻。 她反正没信。 直到—— 沈知意都有点不太记得清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唯一记得,就是她面对那个八层蛋糕,许下了一个特别巨大又宏伟的心愿。 那就是…… 她不想再过内卷到可怕,每天996的日子。 她想躺平赚钱,她想一夜暴富。 她想轻轻松松的,勾勾手指头就把她讨厌的人虐翻。 她想过爽文大女主的日子。 一句话,就是小说看太多了,她人都变得有点神经质了。 可这样的心愿,她又觉得合情合理,她就不信,跟她有同样想法的人,一个都没有。 记忆梳理到这里后,沈知意像是想明白了一点什么。 看着空荡荡的房间,生日宴上来自朋友的笑声似乎还在耳边回荡,沈知意睁开眼睛,除了那个八层高的蛋糕之外,屋里亮堂堂的,竟一个人都没有。 沈知意不相信一个人都没有,就算其他人没进入到这个近乎真实的梦境,那田星遥应该就在附近。 她当时说喜欢她身上的气场跟磁场? 沈知意又想到,她受邀参观田星遥的维度空间试验站的时候,田星遥那些神奇的探测工具在她靠近时,发生过近乎诡异的颤动。 她不懂,可田星遥懂,她恍惚还记得,当时,田星遥的眼眸,似乎在那一瞬间就亮了。 她这次穿书,该不会就是田星遥的一场实验吧? 她不会真的成了田星遥实验中的小白鼠了吧? “田星遥,田星遥,你给我出来,我是沈知意,我知道你就在这儿,你休想躲着我。” “田星遥,你给我滚出来,听到没有。” 沈知意越想越气,越喊越愤怒。 田星遥太不是东西了,居然打着闺蜜的旗号,把她当她实验室里的小白鼠,她怎么可以这么做? 她跑去穿书了,这意味着什么? 那她在她原来的世界,是不是就是一个死人了? 她死了,她家人不会伤心吗? 亏她俩还是闺蜜,这种事,田星遥居然也干得出来。 “知意。”田星遥犹如凭空出现一般,她温柔地跟沈知意打招呼,朝她温柔地笑着。 “田星遥,真的是你干的?你老实说,我这次穿书,是不是你的实验?” “知意,不瞒你说,的确是我的实验,只是,我没想到它会这么成功,成功到,我已经不能完全操控它,只能推动助力,让你在全新的世界,完完全全的随心所欲。” “……” 完完全全的随心所欲? 沈知意因为这句话很是心动,这话,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在这儿,她想要干嘛就干嘛?她在新世界,是不是能当女霸王? “知意,你还记得,你二十五岁生日时,对着蛋糕许的愿吗?” “我又没说出来,说出来不是就不灵了吗?”沈知意撇嘴,生日愿望不能讲出来,小孩儿都知道这个规矩。 她难道还不如一个小孩儿? “可我都知道,而且,是你自己选了这个空间。”田星遥无比认真地说。 “不是,我什么时候选的?” “《七零人生》是你从我书架上选的书。” “……” 沈知意捂着嘴,她记起来了,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田星遥除了有那个令旁人望而却步的实验站之外,她还有一个堪比图书馆一样的书房。 其中有一个书架上的书,听说全是田星遥自己写的,然后又自己花钱出版成书。 田星遥父母很有钱,是一城首富,她就是个妥妥的富二代。 她每天都不用像普通人那样为了钱奔波,她是独生女,她父母的钱,都是她的,她花得随心所欲,她想要干嘛就能干嘛。 她写书,不上架也不上市,根本就不是为了赚钱,她还自己花钱出版,又不对外销售,做出书来以后就放在她自己的书架上。 还有那个消耗巨大的实验站,都是巨型吞金器。 “那我还能回到我父母跟我大哥的身边吗?”沈知意哽咽地问。 田星遥摇头,“在那个世界,你已经心梗死掉了。” “田星遥,你——” “知意,接受事实吧,回到你自己挑的,没有996,没有内卷,并且,可以一夜暴富,躺平赚钱,甚至可以虐渣的世界,过你想要的随心所欲的爽文大女主的生活。” “你……还真的都知道我许的是啥愿?”沈知意有点不好意思。 这么不切实际的生日愿望,自己YY一下就好了,说出来就有点异想天开的感觉,尤其,田星遥这个疯子还真帮她给实现了? 这…… 这要不是她亲身经历,她还真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说出去,谁特么会信啊? “是,我都知道。”田星遥点头。 “那我只能留在那个世界了,是吗?” “是。” “真的没机会回到我原来的世界?” “嗯。” “那你打算怎么帮我过随心所欲爽文大女主的生活?”沈知意太不信了,物资那么匮乏的年代,条条框框受约束那么多,她怎么过得了那样的生活? 不要太憋屈就很不错了,好吧? “我不是把旺财都送到你身边了吗?”田星遥笑。 “旺财?旺财你都知道?它也是你安排的?”沈知意无比激动。 “差不多吧,但是你进入了这个世界,你所发生的一切,也不是我能全部操控,我只能推波助力。”田星遥再次强调。 “我还记得,你还有一次从我书架里挑了一本叫《娇娘》的书,你很羡慕里面的女主角有个百宝箱,你说,你要是有了那个百宝箱,你可能比女主过得更好,还记得吗?” “……” 沈知意脸红,不过是看完书后,随便感慨了下而已。 田星遥没事干,把她说的每句话记得这么清楚做什么?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对她,有其他什么不一样的心思呢? “我会送一个如意百宝箱给你。” “真的?”沈知意挑眉,她怎么那么不信呢? “嗯。” “那它有什么用?” “自己去研究,我先不告诉你,时间差不多了,你该回去了,下次有疑惑再见。” “不是,田星遥,田星遥,你别走啊……” “田星遥……” 沈知意用力喊,怎么喊都喊不回那个可恶的女人,沈知意很生气,一生气,她人就醒了。 她没想到,就这么个荒唐的破梦,她竟做了一个晚上。 醒过来时,窗边的天空已经亮透了,那麻布窗帘遮挡不住的阳光,全方位的渗透进房间来。 第一卷 第18章 陆家那个母老虎打上门来了 “汪汪——” 床下,旺财担心地叫起来,它一双明亮的狗眼,炯炯有神地盯着沈知意,似乎是在问她发生什么事了,要叫那么大声,那么生气? 沈知意看到简陋的房间,想到刚才那个梦,只觉得那就是一场梦,梦里的那番对话,不过是她脑子里的胡思乱想罢了。 不可能是真的。 房间里除了她从陆家带回来的樟木箱子之外,哪里有什么如意百宝箱? 田星遥是神经质了一点儿,可她就是个普通的女人,她哪有那么伟大,那么厉害? 这时,房门也让沈知兰推开,“知意,怎么了?你刚才在屋里叫那么大声干什么?谁是田星遥啊?” “啊?没……没谁,就是劳改时认识的一个疯女人。”沈知意咬牙说道,她也没想到,她做梦的时候,喊田星遥的名字喊得那么大声,让沈知兰都听到了。 “别想那里面的事情了,你出来了,事情就让它过掉,咱们一定要往前看,知道吗?”沈知兰心疼劝道。 “嗯,知道了,姐,放心吧。” “妈去地里了,我一会儿收拾一下,就带着苗苗回去了,改天,家里没那么忙,我再带苗苗来看你。” “嗯,行,姐,你路上慢点。”沈知意知道劝不动沈知兰,也就不劝了。 “知道,对了,灶房里有妈一大早起来给你煮的醪糟蛋,四个蛋,我今天也吃了四个,苗苗都吃了两个,一会儿去趁热吃掉,旺财的盆里,有昨天的排骨。” “好,谢谢姐。” “不客气,苗苗,跟小姨拜拜。” “小姨拜拜。”苗苗苦着一张脸,又对着沈知意挤出一抹笑,她不舍得离开外婆家,她害怕回爷爷奶奶家。 “苗苗拜拜,过几天,让妈妈再带苗苗来外婆家,小姨给苗苗做好吃的。” “好的,小姨。” 沈知兰抱着苗苗进屋,很快,她就提了东西,走了。 沈知意摸着旺财的狗头,“旺财,我没事了,去吃排骨吧,我也起来了。” 旺财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叫,然后蹿出房间去了。 沈知意下床,叠被子,然后去院子里,洗脸水都给她放好了,就放在那石板砌成的洗衣台上。 沈知意过去刷牙,洗脸。 木闸门前,有一辆三轮车经过,紧跟着,隔壁有了声响。 沈知意猜测是原主的舅舅跟舅妈回来了,不过,她不打算去打招呼。 热脸贴人家冷屁股这种事,她从出生那天起,就没做过。 洗完脸,把毛巾挂在衣架上,晾到晾衣绳上后,沈知意转身去了灶房,她找到那碗醪糟蛋,吃了起来。 挺好吃的,醪糟味儿很浓郁。 白糖放得也足足的,很甜。 这年头的白糖很稀有,卖得也很贵,柳玉茹是真的很爱她的女儿们。 沈知意刚吃完两个醪糟蛋,陆家那个母老虎就打上门来了。 “沈知意,你个贱人,给我滚出来,把我儿子烫成那样,你还躲到你娘家来了,是吧?沈知意,你个歹毒的东西,你——” “汪汪汪——” 沈知意闻声,人还没走出灶房,旺财就一边叫,一边冲了出去。 农村人没那么怕狗,不管旺财如何叫都好,母老虎还在继续骂,口无遮拦的叫嚣着,让沈知意不要躲,让她开门。 直到沈知意打开门,旺财从门边挤出去,母老虎这才让旺财的个头给狠狠地吓了一大跳。 村里养狗的人家,大多数养的都是土狗,土狗的个头就那样,他们见多了也就那样,凶一点,一脚都能给踹死。 可是这种大狼狗,在村里,实属罕见。 这种大狼狗,去镇子上赶集的时候倒是见过有人牵出来拉屎啥的。 “沈知意,你放狗咬人,你信不信,我告到你们村长那里去,让他来替我主持公道。”母老虎被旺财吓到往后躲开,隔了一段安全距离后,她双手叉腰,继续嚣张跋扈。 陆刘氏,陆长生那个母老虎老婆,陆凯的妈,本家姓刘。 “陆刘氏,你去告啊,在陆家这么些年,啥本事没学会,给人乱扣帽子的本领,你倒是一学就会啊,如今,都会活学活用了。” “……” 陆刘氏眉目紧锁,来之前,她老公就提醒她,说现在的沈知意,嘴皮子变得超级厉害,昨天,她一个人,差点没把他们全村的人给干翻。 陆刘氏压根就不信,觉得陆长生这样说沈知意真是太夸张了。 好歹,沈知意在陆家也当了一年的媳妇儿,她们妯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沈知意是什么个性,她能不知道? 就算劳改三年,有了些改变,那也不可能跟直接变了一个人一样的哇。 以她跟人打交道打了这么多年的经验,像沈知意这种有文化,又当过老师,还总是幻想着以理服人的人,是最好拿捏对付的。 只要给对方标上你是老师,应该起带头作用,沈知意就不敢吭声了。 让陆雨生带着离婚协议书,直接去监狱门口逼着沈知意签字的主意,就是她想出来的。 她觉得,沈知意刚从里面出来,身心俱疲,脑袋空空,这个时候,让她签字离婚,只要话语得当,一定能成。 只是,她没想到,陆雨生跟江若初那么没用,两人一块儿去的,都没能让沈知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非但如此,沈知意还在周牧川的陪同下,现身陆家村闹那么大一出戏,关键是,她的宝贝儿子凯凯还吃了大亏。 那么多人都没事,就她的凯凯被烫伤,进了医院。 她得到消息后,一大早就赶去医院,陆雨生是医生,他跟她说,凯凯的情况不容乐观,要住院观察。 凯凯现在的情况是有点发烧,陆雨生就担心高烧不退,那就糟糕了。 她这个当妈的,心疼坏了,心疼儿子遭罪的同时,这住院费也是贵得离谱。 陆刘氏在陆家村是出了名的凶悍、泼辣,仗着给陆家生了长房长孙,陆家二老对她客客气气的不说,村里一般人都不敢招惹她,她哪里吃过这样的亏? 稍微得空,就冲到梨花村来,要找沈知意要个说法。 在她眼里,陆长生就是个怂包,儿子在沈知意手里吃了这样大的亏,他竟然还让沈知意大摇大摆地从他们陆家村离开了? 呸—— 这会儿,听到沈知意不但不上她的套,反而倒打一耙说她乱扣帽子,陆刘氏半眯着眼睛,眼下,她倒是有点相信陆长生说的话了。 奉行以理服人的沈老师,居然也开始丢弃这个做人处事的原则了?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稀奇得很呐。 “沈知意,你说谁乱扣帽子了?”陆刘氏伸手指着沈知意的鼻子,她跟陆长生还真是两口子,都一个德行,喜欢伸手指着别人的鼻子。 只是,陆刘氏才上前两步,还没靠近沈知意,旺财就跳了出来。 “汪汪汪——” 它没下嘴咬人,但是,它龇牙咧嘴,吓唬人的时候,还是能让敌人退避三舍的。 “我靠,沈知意,你家狗会咬人,你不把它拴起来?我告诉你,它要是真的咬到我,我绝对让你赔个倾家荡产。”陆刘氏再次节节后退,也是真怕被旺财咬到。 沈知意仰头,把碗里最后一口醪糟蛋仰头吞下,拿着碗,轻蔑道:“咬到你了吗,动不动就要让我倾家荡产?想钱想疯了吧?” “……” 第一卷 第19章 灰溜溜,怎么来的怎么滚 真咬到她,那不就晚了吗? 见沈知意油盐不进,陆刘氏气得想尖叫。 因为太气愤,连带地,她都没有注意到沈知意的变化,沈知意从见到她,就没叫过她一声大嫂,而是喊的陆刘氏。 她跟陆雨生都还没离婚,那她就还是陆家的儿媳妇儿,就该叫她一声大嫂。 “少废话,沈知意,我儿子的药费,营养费,住院费,还有精神赔偿,今天没有这个数,老娘我可就不走了。” 陆刘氏给沈知意比了两个手掌,那代表着两张青蛙皮,一张青蛙皮是五十,意思是要沈知意赔一百块钱。 这一年,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还没有五十块。 镇上设立了派出所,周牧川如今升了队长,工资也才六十出头。 陆雨生在镇卫生院上班,是正式职工,目前的工资,一个月也才五六十。 所以,陆刘氏问沈知意要一百块钱作为赔偿,简直就是狮子大开口。 “昨天我就给你们家陆长生说过了,陆凯受伤不是我害的,是他想打我不成,自己冲过去,踹翻了鸡汤,不过,看在他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的份上,我不计较,这账,我认。” “这医药费我出了。” “你肯出就好,拿钱来。”陆刘氏见沈知意愿意出这笔钱,恶劣的表情顿时收敛了不少,她伸手,问沈知意要钱。 “我跟陆雨生要离婚,你们全家人应该都清楚,我嫁过去头一年,陆雨生还在学医,每个月靠打零工,一个月才十来块,家里的生活是我用工资跟嫁妆补贴的。” “所以,陆雨生欠我不少钱,这钱,你去找陆雨生要,就说是我说的,到时候,让他跟我结算,别说两张青蛙皮,你再多要两张,我都给。” “……” 陆刘氏惊呆了,沈知意这是认账不给钱,就是在给她开玩笑、说空话啊,这就是实打实的耍赖。 呵—— 陆刘氏要被气笑了,这辈子,还没有谁敢跟她玩这种心眼。 沈知意这贱人,真以为她这么好打发的吗? “让我找雨生要?沈知意,你挺会打如意算盘的呵,你以为,我能上你这当?给你当枪使,去找雨生的麻烦啊?” “雨生是我的小叔子,我跟雨生才是一家人,沈知意,你马上就要被离婚了,用过去的话说,你马上就要成弃妇了,就你还想让我们起内讧,你也配啊?” “我是不配啊,我也没想让你们一家人内讧啊,陆刘氏,你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陆刘氏这才发现,从沈知意出来到现在,就没叫过她一声大嫂。 沈知意这样对她,让她十分不满,她眉头皱得紧紧的。 “你想要这钱,就让陆雨生给,你要是觉得你们一家人关系好,不跟他要,也跟我没关系,反正,我到时候会把这钱扣出来的。” “要是没其他事了,我就先进屋了,你要是不肯走,想给我家免费站岗的话,我也很欢迎,这样,旺财也省事了。” 陆刘氏本来就还没消下去的气,在听到沈知意讽刺她跟狗差不多的话,彻底炸毛了。 她刚要跳起来,大骂沈知意,触及到旺财那凶神恶煞的眼神,一副随时都可能朝她冲过来,要狠狠撕咬她的样子。 陆刘氏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焉了。 她敢跟沈知意吵架,打架,她来的时候,就想过了,就沈知意那小身板,压根就不可能是她的对手。 可她没想到,沈知意身边有这么一个厉害的狗保镖啊。 陆长生这狗东西,怎么也没跟她说沈知意养了条这么凶悍的狗啊。 要是跟她说了,她就事先准备一个掺了耗子药的肉包子,把这狗东西毒死了再说。 陆刘氏泄了气,沈知意倒是想起一件事来。 “哦,对了,陆刘氏,我昨天从陆家村出来,跟周队去了他们派出所,我已经填了翻案申请,等审批成功,周队他们重新立案翻查的话,可能会去陆家村找你问话。” “到时候,你可要做表率,要实话实说,对了,你当时那么笃定我在陆家村的水库出现过,那说明你当时也在水库咯,你在水库干什么啊?” “我……你管我干什么呢?反正我亲眼看见了,又不止我一个人看见。” 等陆刘氏发现,她正被沈知意牵着鼻子走的时候,顿时回过神来,“不是,沈知意,你刚才说什么?你要翻案?” “是啊,我要翻案。”沈知意哂笑。 她翻案,她这么诧异做什么? “你三年劳改都结束了,你翻哪门子的案?周牧川他脑壳有包吗?他能同意你翻案?当年可是他亲手抓的你。” “对啊,他同意了,申请还是他亲手递交上去的呢,他脑壳有没有包,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们陆家村肯定有人脑壳有包。” 她人都没去过水库,可那些人就能板上钉钉的说她去过,除了脑壳有包之外,那就只剩下,白日见鬼了。 “沈知意,你在讽刺谁呢?” 陆刘氏又要上前,让旺财低沉凶狠的叫声给斥退。 “妈的,到底哪来的这死狗。” “陆刘氏,我劝你对它放尊重点,它可是周队他们派出所的警犬,虽然退役了,但是它有编号,为民分忧过的。” “警犬?不就是一条狗吗?”陆刘氏不信,也不屑。 沈知意无语的朝她翻了个白眼。 没文化真可怕。 “旺财,我们走。”沈知意叫着旺财回家。 丝毫不在意陆刘氏是否真的要赖在他们家门口。 就算她真的要赖在他们家门口,沈知意也不怕,反正,有旺财在,陆刘氏不敢进院子。 沈知意更不会给上门闹事的陆刘氏投喂食物,所以,她就不信了,陆刘氏真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跟她耗。 反倒是她,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与陆刘氏慢慢耗。 陆刘氏见沈知意当真就这么不管她了,带着她家的狗进院子,把她关在院子外面。 如果只有沈知意一个人,她肯定是要冲进去的。 可是,她家院子里有那么一条大狼狗,比人高,又那么凶,她是真的不敢硬闯。 这种狗,跳起来,直逼人的脖子,一个不好,都能被这狗给咬死。 太不划算。 另外,陆刘氏让沈知意给搞得有点慌了。 这个女人,真是死犟死犟的,劳改都做完了,居然还揪着三年前的事情不放? 她还要翻案? 她刚才说,都已经填申请表了? 她怎么那么不信呢? 尤其是周牧川,他是不是傻? 怎么能让沈知意想翻案就翻案呢? 当年,人是他亲手抓的,真要让沈知意翻案成功的话,他能逃得掉? 陆刘氏想了会儿,灰溜溜地骑上自行车,怎么来的,又怎么回去了。 第一卷 第20章 柳家舅舅舅妈的试探 这一幕,让隔壁的柳陈氏躲在自己院门口的大树下全程看在眼里。 这个陆刘氏是个很厉害的女人,远近闻名,附近这几个村子都知道。 陆家村跟梨花村,虽然一个在东边,一个在西边,可吉田镇统共就那么大,几个村子围成一个田字型,所以他们这个镇子被取名吉田镇。 不过,梨花村从地理位置上来看,是属于大林镇管的。 但不管隶属哪个镇管都好,梨花村跟陆家村在空间距离上,不算太远。 对这个陆刘氏,柳陈氏是有所耳闻的。 何况,沈知意跟陆雨生结婚了,他们间接还成为了亲戚,偶尔也是会有点来往的,固定日子赶集,也会在集市上碰到,有时间还会摆摆家常。 柳陈氏是真的没想到,沈知意今天居然把那个母老虎给吵赢了。 也不算吵,毕竟,从头到尾,沈知意的音量都不大。 等沈知意回家,陆刘氏也灰溜溜地骑着自行车走了,柳陈氏这才蹬蹬蹬地进屋,跟她老公汇报这个发现。 “老柳,老柳,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这么咋咋呼呼的,又探头探脑的跑去看啥戏了吗?你既然都说了,不让我管我妹妹一家的事情,那她们的事情,咱们就别管了,成不成?” “不是呀,你先听我说嘛。” “那你说。” “我跟你说啊,你那个外甥女,大变样了,你知道吗?刚才她跟陆家村那个母老虎吵架,她居然吵赢了,把那个母老虎给气跑了。” “啥?你说知意把她那个大嫂给气跑了?”柳舅舅顿了顿,也是极大的不信。 毕竟,自己这个外甥女,他也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书读得太多了,太信奉她的那些教条道理了。 殊不知,社会上有很多人,很多事,都是不可能按照她懂的那些道理来结交相处的。 遇到善人就算了,那要是遇上恶人,是肯定要吃大亏的。 这陆家,就是个天坑。 “是呀,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就是没听清楚,她到底跟那母老虎说啥了,反正母老虎最后跑了。” “这样啊?那我们……要不过去看看她?”柳舅舅挑眉看着老婆。 他毕竟是当舅舅的,这外甥女劳改回来,他这舅舅避而不见,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 但是,没有他家媳妇儿的指令,他也是不敢的。 “今天先不要过去,改天再说,我们先观察看看。” “可人家是昨天回来的,昨天咱们没在家,不露面还说得过去,今天,咱们都回来了,还不露面,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再说,改天,改哪天合适呢?” “她养了一条大狼狗,你知道,我一直都很怕狗。”柳陈氏还很犹豫。 沈知意可是个劳改犯啊。 到底要不要跟他们家继续往来,继续做亲戚,她还真没考虑好。 不过,她刚才好像有听到沈知意说什么翻案。 三年前,沈知意刚出那档子事的时候,她妈柳玉茹就跑到家里来,求老柳帮忙,哭哭啼啼地说沈知意不可能推那小女娃的,说她干不出这种丧良心的事来。 可偏偏,这人最后还是被判了三年劳改。 当时,柳陈氏都担心,这件事会影响他们儿子的工作,还好,不是直系亲属,这种旁系的,关系不大。 “那我去瞅瞅,你在家等着。”柳舅舅说道。 “……那我跟你一块儿去,你把这十个鸡蛋带上。”柳陈氏咬唇考虑了一番,最终下定了决心似的,站起来,要跟她老公一块儿过去瞧瞧。 “行。” 两口子带上十个鸡蛋,就这么出了屋子,从后院直接拐到了沈知意家的灶房。 “知意,知意,在家吗?”柳舅舅对着灶房那紧闭的门喊道。 沈知意人就在灶房,家里连个看时间的钟都没有,决定明天去赶集的时候,买一个回来。 沈知意正在想着,中午煮点啥给沈母吃,刚计划好要做几样菜式,柳舅舅就在门口喊她。 旺财没乱叫,而是目光紧紧地盯着声音来源之处。 “在家。”沈知意去开了后院的门,看到柳舅舅跟柳陈氏,她笑着主动跟两人打招呼,“舅舅、舅妈。” “哎,知意啊,不好意思啊,昨儿个一大早,你表哥就把我们接去大林镇了,你舅舅身体不太舒服,咱们过去看病去了,刚刚才回来。” 柳陈氏是个笑面虎,沈知意倒是不介意,至少,目前,这个笑面虎并未伤害过她。 不过是跟沈母吵过架,过去,两家也有点过节。 后来,又释怀了,两家人还是有所往来的。 “看病不是去吉田镇那家卫生院看更好吗?听说,科室多,各方面都更好。”沈知意顺着柳陈氏的话说。 “是啊,本该是这样的,不过呢,那医院大一点,收费也更贵一点,就是小病,医生给你舅舅开了两副中药,说吃了就好了。” “能好就行,不一定非要去大医院。” “谁说不是呢,知意,舅妈一直记得你爱吃鸡蛋,这里有十个,你拿回去煮醪糟蛋吃,我记得你小时候就爱吃。” “谢谢舅妈。”沈知意没有直接拒绝柳陈氏的好意,接过了鸡蛋。 她又立刻给了回礼。 “我昨天回来之前,在菜市场买了些肉,买得有点多,这天气热,也不好储存,舅妈拿点回去去炒肉给舅舅当下酒菜吧,家里头都是些昨儿个的剩菜,不好请你们在家吃。” 沈知意转身拿了一块挺大的五花肉递给柳陈氏。 “呀,知意就是客气,这就跟你舅舅拿了十个鸡蛋跟你换肉吃一样,不要,不要,这不好看。”柳陈氏摆手拒绝。 沈知意看得出来,柳陈氏这是假客气。 她真要收回去,这柳陈氏估计一转身就要把她骂个半死。 柳舅舅毕竟是她母亲唯一的哥哥,外公外婆就他们两个孩子。 外公外婆不在,对她母亲来说,除了她们俩姐妹之外,最亲的人,就是这个舅舅了。 “舅妈,咱们一场亲戚,你跟舅舅知道我爱吃鸡蛋,就给我送了十个来,这是你们的心意,无价的。” “别说我只拿了一块肉,就是我送一整只猪,都表达不了我对舅舅、舅妈的感谢,所以,舅妈,这没什么不好看的,要不是我厨艺不太好,我真应该把肉炒好了,给你们送过去才对。” 沈知意是个会说好听话的,毕竟,她是个主播,说话不讨喜,怎么吸引粉丝? “别别别,哪儿能麻烦你炒啊,你在家的时候,你妈都说了,你不擅长灶房的事情,你就读书厉害,还是我们村唯一的老师呢。” “那不也被开除了吗?”沈知意轻笑。 话题一下变得伤感起来,柳舅舅推了媳妇儿一下,柳陈氏瞬间明白。 “行,那我们就回去了,不打扰你休息了,你好好休息啊。” “好的,舅妈。” 两口子兴高采烈地提着沈知意给的五花肉回去了。 第一卷 第21章 凭空出现的小木箱 “星如雨,你若是想要拖延时间的话,那我可要说声对不起了”。 叶白不敢轻视,走进几步,才看的清楚,竟然是一个长的鬼脸的猴子,此刻见到叶白撞破它的好事情,立马龇牙咧嘴,张牙舞爪。 也是一种不在受到拘束的自由,为了自己的信仰,说什么也是得一步步走下去,只要他还活着,在能继续战斗,那么他就永远不会停歇。 “连个将死之人都解决不掉,没想到你失踪几年后连实力都倒退了。”苍月对炼金场主很不满,向着李云尘这边走来,准备亲自动手。 星辰增幅:使用星辰的增幅之力,提升自身移动速度和攻击力30%,暂时获得伤害减免以及异常状态免疫!持续5秒钟。冷却:10分钟。 但邵珩哪里容他离开,随手指了一道剑影,自那黑衣人头顶拂过,宛如清风拂顶。 “好!”,月梦儿望着他坚定的眼神,笑着点点头,似乎只要有面前的人在,世界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一眼,仅仅就凝神,好似不经意间望了,林天玄一眼,就让林天玄紫府明堂中翻起滔天巨浪。 “你放心,我死之前肯定把你弄死。”连青龙不堪示弱的说道,随手又把砍刀抽了出来,结果周永又是一阵剧痛,这下彻底昏厥了过去。 “怎么会失败?”陈生不解的问道,他看着刚才的状态是很不错的。 这特么的不是骗人吗?白瞎了副营长罗士英昨天夜里还恭恭敬敬的对他们那么有礼数了。 科研人员从钱彬一家人的血液里,终于重新提炼出了最纯的抗丧尸病毒。 别看李长江他们现在不缺钱,但是佣兵的命可不见得有多么值钱,一天的任务下来几百美金才是常态,实力稍微强一点的佣兵团日薪达到2000美金已经算是不错了。 而叶梓儿正好一首歌结束,也发现了直播间忽然冒出来几万人,不由得怔了一下,看了看弹幕,这才明白是这个叫Q神的大主播查房了。 有的日军正是欺他们手中的子弹已经打完大片刀又短奔他们几个来的。 接头的人是波利卡安排的一个埃级当地人赛义夫!很具有埃及风格的一个中年男子,除了过于臃肿的身材让李长江皱眉以外,没有任何惹人注目的地方。 胡子见状,也同时吩咐下去,让开车的人上车,紧跟在队员的后面。 “叶梓儿唱歌之前,和一个叫曲伟的专业评委生了矛盾,影响了状态,那个曲伟还给叶梓儿打了一个6o分,其他两个评委给的分数都挺正常的。”夏瑜连忙解释道。 “额?”石浩看着覃婉珺,发现她喝了酒以后,眼睛显得特别的亮。 叶梓儿把手指伸入了林轻的袖子里,试着摸了一下银手链,却感觉这手链是温热的,刚准备说林轻骗人,却见他一怔,随即露出了一脸难以置信之色。 伴着一声清脆的声响,咖啡杯掉落在地上,摔碎成了残渣。店里的客人纷纷将目光聚在雾岛董香身上,面现疑惑。 皇帝找了乐子;曹操找了靠山,可以借皇帝的名义震慑权贵,维护律法,刷高声望。 米香儿过去帮她梳洗,她也是一动不动的,就那么坐着任由摆布。 又一次听到v这个称呼,顾筱筠再也没办法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是她听错了。 “你抹了多少粉会留下手指印。”段伟祺嫌弃,把她拉近了扳着她的脸仔细看了看,皮肤白嫩光滑,眼睛水润明亮,他忍不住在她额头那里亲了一亲,把她推开了。 第二天,何祥起得很晚,想到昨晚玩得那么的过火,何祥有一种全身都虚脱的感觉。 两人站在客厅里,李铁站在门口,有段距离,但也能将两人的举动看清楚。 徽羽送走了徐氏他们之后,等回到内殿时,就见到姜云卿靠在椅子上揉着眉心。 亚伯一剑又一剑落在了严择的盾牌上,不断溅出一串串火花,严择和Dante两人联手居然被一个亚伯亚着打。 对于温格的介绍只有这么一句,阿森纳的主教练,而对于李察的介绍则是长篇大论,温格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他现在已经到达了拂袖而去的边缘。 他的鞋底在王家大宅的时候,因为开了那四枪,所以被后坐力推出去磨掉了,还没来得及扔掉买新的。 叶倩闻言,身子忍不住轻轻的颤抖了一下,叶彤急忙抱住了姐姐,看着夏风眼中充满了信任。 “本少爷对你图谋不轨?”不等顾玲儿说完,龙鳞飞一口抢先替她说了出来。 二十多分钟后,面包车停了下来,瘦猴儿他们把夏风拖下了车,这里是东华市南郊五公里外,荒郊野外什么人都没有,只有几座旧工厂的厂房在荒野中屹立着,如同战后破败的废墟。 “大少爷,老夫人恭候多时了!”秀珠躬了躬身子,冲着龙鳞飞微笑地说道,她那脸上流露出的淡然与平和,完全不像是一个下人。 萧红珠从后营赶过来了,取过柔软的棉布帮着丈夫擦拭身体上的水珠,看到他肩背上那两道狰狞的伤口,不由得珠泪涟涟。 夏风轻笑一声,轻轻掀起了唐怡雯背后的被子,然后钻进了被窝,虽然是夏天,但是开着空调,钻进被窝中倒也不会感觉闷热。 马继续向前行去,行出城外已是将近午时,日头热烈当空,陈越与玉罗刹策马狂奔。 “哈哈……原来如此!这回贤侄的双锤还能有个用武之地。”牛皋这回笑得很开心。 “不,这次我绝不放手”。上官珏明显的一震,心口一阵难受,双手情不自禁的抱紧她。 那些排队等候的病人也开始抗议起来,似乎很不满冰辰的嚣张行为。 唐悠然从后面抱住了我的脖子,她没有说话,但身体却在轻轻颤抖着,我知道她很紧张。 第一卷 第22章 就这样一夜暴富了 从来没有人敢这样挑衅他们,从来没有人敢违逆他们,现在,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竟然敢跟他们作对,这是活得不耐烦了么? “谁说选你了?我说的是找你秘密谈话?”陈露洁怒了,狠狠霸气的眸紧盯着羽。 他的右手同样被杰拉米压在身下,平时看上去轻若无物的杰拉米,此刻如同一座大山,几乎让赵杰产生一种稍微动一下右臂就会脱落的感觉。 “贝贝……难道……难道这贝贝是……是我跟项敏的孩……”羽有几分颤意的看着下方。贝贝长的很漂亮,很像她母亲项敏。脸蛋胖乎乎的非常可爱。而那眉宇,那眼神极像自己,都一股霸气外露的感觉。 随着苏妍打了一个手势,朝着音效师微微点头,音乐终于缓缓响起,流淌而出。 赤红而孔武有力的身躯,修长的尾部,面目狰狞的硕大脑袋,头上顶着两个尖角,看起来,就像是从地狱深处而来的魔鬼。 完全是在消耗,你们无法回复,我们人无数,一批又一批的人海战术就这样堆了过去。 “什么?在哪里?等我用雷达扫描!”林笑笑赶紧操控起侦测雷达来,经过一年的训练,她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堡垒火控系统操作手了。 想到这里,陈睿立刻迈大了步子,走到了陈馨的卧房前,然后一把就拧开了陈馨的房门。 你们呢,仗着自己是自来红,有个打江山的爸爸,所以谁都不放在眼里,今天打这个,明天打那个,我今天就是要告诉你,你们的倚仗一点用都不管。 只要她察觉到他一丝痕迹的地方,她都跟对方建立好了关系。如此,不管谁收到他的消息,她都能在第一时间知道。 听到这话,在场的众人心中微微一笑,心领神会的开始挑选物品。 李不语亲自打电话过来,他还真以为亥猪出了什么大事,结果,就这? 晨桥昏迷中醒来,醒来又迷迷糊糊,宋主任一直处于不太活跃的沉默状态。 灯光忽明忽暗,在这片刻中的明亮中,露出她那几尺间依稀可见的稚嫩皮肤。 此时,顾岳一行人正从七曜道场回来,见到侯百斤蹦蹦跳跳的迎上来,顾岳的脸上不由的涌现出了一抹笑意。 总算没有烦人的人在,可是空气里那股刺鼻的味道还是让上官聆音皱了眉头。 宛玲珑弄了五支风之箭到玲珑宝塔里,只要完全炼化,就能留下气息,并且顺着那气息锁定元继。 说半天不不就是就是在家他不管这些,我们想穿多短就多短,不穿都可以,他欣赏就是天经地义,在外面穿短一点,既要挨罚。 审讯室中,托尔被固定在椅子上,他现在的力量连手铐都挣脱不开。 梁正天忍俊不止,大笑起来,心想:“这不此地无银三百两吗?真是个蠢蛋。唉,没经过特殊训练的人就是单纯,不打自招。”他看着愣愣发呆的李长乐越发笑得大声了。 过关后开始分发奖品,这关的奖品是人人有份的,大家都心里有数,倒也不需要争抢。 闻言,横木和夏云静都向广场内看去。但两人都没看出什么,周坚和庄斐的交手,每次都惊天动地,以他们的眼力,根本无法看出谁施展了全力,谁没有出全力。 在战败者印记的作用下,玩家们或者转身向后主动离开,或者失魂落魄呆在原地,静待印记的效果发动,“歘歘歘”白光闪烁一个个被排回了距离最近的复活点。 第三,杀进敌人堆之中,那就意味着无法缓息回气,可以想象得到只要被对方抓到机会一剑封侯就会变成一堆肉泥。 他的意见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云翔天也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事情议定后,云翔天当即派冯天雄下山,通知黄敏各寨寨主的建议。 韩元眼睛发红的用剑指着罗峰,罗峰无视的态度,让他彻底暴怒。 石迁从怀里拿出一方手帕来,慢慢递给卫青,那神情就好象拿着一个无价之宝一样,方才他拿出那个装满珠宝的口袋也没有这样郑重过。 方振强和田园面面相觑,方振强说:“好你个云翔天,我看你就是一个土匪。满口的土匪逻辑,肆意歪曲我的意思,我、我、、”他一时不知怎么辩解。 “啪……”听到两不相干四个字时,上官弘烈的手掌猛然一缩,手中的茶杯应声而碎,修长有力的大手上顿时涌出鲜红的血液。 两个老外不知道生了什么事情,一脸迷茫的看着王浩明,希望他能解释一下,他们现在心里也清楚,自己带来的那个翻译,说话做事,似乎有点儿不怎么靠谱。 “是,足够长了,仙儿也已经幸不辱命,将兵符拿到了。”仙儿接口道,并从自己的腰间掏出一枚光灿灿的兵符来。 “这个倒是没有,不过瞧她满脸的笑容,应该是极开心的。你不回去是怕打扰他们吗?”秦汉对于素依的举动全都不甚留意,也没有多想。 倏地,赵子弦的右手掌猛地托住林洛丹的后脑,左手拦腰拥住林洛丹,两人人更贴近了,林洛丹的身体直接被赵子弦控制住了,似乎要融合在一起。 就在王浩明的湿毛巾就要擦到那只铜铃铛上的时候,马旺突然出声阻止说。 这赌石店里人十分多,而且能来玩赌石的都是非富即贵,可是来这人说话的口气十分傲慢,好像没太把在场的人当回事儿。 屋里全都是碎玻璃,一片狼藉之中,一块巴掌大的玺印散发着神秘金光,一条条金色龙魂从玺印中冲出,如果罗松还醒着的话,一定会被吓傻。 将手机随意的丢在赫子铭的办公桌上,云汐又将自己带来了爱心便当,全部都给拿了出来,一一摆好,只等待着赫子铭的到来。 ,也可以说是难得一见的人才,安导自然是不希望云汐也那么肤浅。 再看看不远处自己那张办公桌,白池才意识到好像很久没有收拾。连电脑旁边的那颗仙人掌都有些微微枯黄。 第一卷 第23章 梦到周牧川了(加更) 晚上,沈知意又做梦了。 只不过,她没梦到田星遥,而是梦到周牧川了。 她跟周牧川,不过一天没见,这家伙居然就跑到她梦里来了。 梦里倒是没有任何绮丽的事情,反而很莫名其妙的,她梦到周牧川像是被谁打了。 想问他让谁打了,周牧川好像根本听不见她说话。 梦里,她好像是漂浮在空中,周牧川也完全看不到她,他自己躺在他宿舍的床上,身体扭成麻花,无比辛苦地自己在替自己上药。 周牧川的宿舍? 她去都没去过。 然而,梦境里那一切,单人...... 孙宁听他声音越来越微弱,心知有异,却见天机老人的骸骨,忽然开始破碎,出现一道道暗色的裂痕,接着化为碎块,最终落在地上,变成一层黑灰。 调查显示,终归是不够齐全的,但是足以证明月清浅确实可以信任。 “可以了。”叶韶华检查了,确定没有其他问题之后,就将电脑递给了邻居大叔。 “是这样?”余莫卿恍然大悟,搞了半天原来突越也在调查冬郎?还比她有先见之明? 她确实有所思虑,扎哈若不是自身的毛病,必定是他人所害。可是试想堂堂摄政王,身强体壮不说,更是一直被保护着,如果不是近身之人,自己最不防备之人,又如何向自己下得了手? 陈飞这话,带着丝丝的玩味,就算对方是武尊境四重天,也未必能杀了他,但陈飞并不觉得对方这么厉害。 陈飞眉头紧皱,显然是之前他跟张丽颖出去逛街的时候,被偷拍到了,但他确定从来没牵过手,估计是有人P图陷害。 “这我可办不到,人家有合同在,那是有法律效应的,我没办法。”沐歌双手一摊,一副我也没辙的表情。 现在谢父出去,都会有人用揶揄的语气问他是不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 林寻眯起眼睛,神庙内一片破败萧索,没什么有价值之物,他也不用担心破坏游戏场景之后,损失一些宝物之类的。 可是现在她的弓箭已经被射空了,握着长剑的手也因为疲倦而微微颤抖,可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没有丢弃包裹中的尸丹和战利品。 “大家看看,这祠堂好些地方,墙皮都掉了。这里供的是大家的祖宗,难不成让下场大雨,把这里给淹了。”村民的沉默,让白嘉轩有些不高兴了。 可惜这个智能系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智能,只能进行简单的语音识别控制,无法添加更加智能化的能力。 当江晓云用白元的身份办好银行卡递到他手中的时候,他查了查余额。 对她来说, 自家如今的日子已经很不错了, 良田几百亩,两家规模相当大的酒楼盈利很可观, 这些年积攒的财富可不少,她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不像老爷。 “江临你……”江浔上前就想再次揪住江临的衣领,双手刚伸出就被一个巴掌拍开。 白建筑将丹药吃下,药效融化,散去了他体内的所有疲惫,隐疾,眉宇间的皱纹也微微消散,鬓角的白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黑。 不一会门被推开,一个同样笼罩在披风下的人走了进来,不过他身上的气息极为刚烈,每一步都沉稳有力,一看就知道是个实力不俗的男人。 血腥味太浓了,白絮已经分不清这是黑渊的情绪还是她自己的感情,血液让她兴奋,可是又让她作呕让她的胃抽搐,强烈的兴奋和强烈的愧疚让她近乎疯狂。 “左碧师妹,你往哪里跑。”一道嚣张的笑声由着远方传来,却见一人急速而来,燕真瞧去发现这人到是眼熟,咦,这追杀左碧的人不正是在内门弟子当中排名第一百的杨豹。 魂魄也算了,这九练精血更是骇人,一般的精血,已经是身体里的精华了。这一练精血,便要两滴精血进行精炼,二练,便要两滴一练精血精炼,也相当于四滴精血。 “我听我听,父亲您别激动!”胡忠脸前抚了抚胡望的后背,关切地道。 “万一大嫂重伤不治身亡,或者即使治好了大嫂,其仍旧嫉恨在心的话,我们兄弟决裂怕是迟早的事,我们也要想想后路才行。”薛定皱着眉头继续说道。 叶浩川没急着出手,便是想先让鸿蒙道君试试这天底下唯一一个主宰的实力。 且说大猴本来状态欠佳,连续撕裂数十回已是筋疲力尽,浮空坐观赤炼劫被暴打,拳拳到肉的轰鸣震震有声,并伴随惨叫及鲜血飞尘。 拓拔杰心里很沉,他慢慢说道:“兰妹,你不能走!”眼睛望着慕容兰,满含深情,却又一脸惊异。 轰!这是第一千三百六十七次的对拼!青龙魔子和天子胜两人的目光还是如此的坚定。 在大纪国修仙界,元婴境的老祖南修仙界一共也就二十来个,整个修仙界一百多个罢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杀手最好不要挑等级。如果非元婴境不杀,那么这杀手也没有几单生意了。 不得不说,恢复睿智的魏雪漫,头脑还是非常清晰冷静的,短短的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个办法。 有的人已经在为楚天羽祈祷了,如果圣舔动怒,楚天羽就算是再牛瓣,都得完蛋。 不知从何时起,陈景发现自己清醒的时间正逐渐的缩短,而在陷入意识混乱的时间越来越长,本身的意识越来越弱。初时还能努力的压制,后来就只能努力的维系着本我意识不泯灭。 水依依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手中衣带犀利而出,她选择的是远程进攻。 水荫功太过霸道,竟然能够将真实的自己隐藏起来,这对于敌人来说,绝对是一个难以突破的障碍。 苏母看着这温馨的一幕,忍不住露出慈爱的神情,接着走了出去,应该是去帮自己老伴了。 这样的技能几乎不是无敌就不能扛,而整个九州而言,田园还没有听说谁拥有了无敌技能,就是类似赵牧的复活术一样,在整个九州都是神话。 将李瑶送到了火车站的候车室,政纪和刘璐便也踏了归途,星宇娱乐政纪也打过了招呼,和宋玉宋老他们也道过了别,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 一门人人都知道的功法,就知道是什么货色了,有一些特殊的功法能够让人更轻松的感受到元气,有一些功法能够让人更轻松的构建第一个碗。 第一卷 第24章 周队皮糙肉厚,养两天就好了 沈知意抬头,一眼就认出了那是派出所王大爷的老伴——王婶子。 “王婶子,买菜啊?”沈知意站起来,热情不已。 “姑娘报了仇,应该开心才是,怎么反倒情绪低落了?”明镜不解的问。 白锦脸色阴沉,想夺回来,几乎不可能,他一咬牙,还是觉得自己的命更重要,转身上了马车。 这边全是瓷器,整整四座架子摆的满满当当,从汉代的无釉陶罐,到民国时期的五彩瓷,几乎每个朝代的瓷器都有。 另外一边,叔佐带着博人再次使用天手力远离了现在宇智波佐助。 自来也面色更加凝重,一只手捏住了提前准备好的压制符,随时准备掏出。 自己的嘴里长出一根巨大的岩柱,将他的整个身体贯穿,但是他又还活着,生不如死的承受着违背契约带来的惩罚。 道士们可不像冥王大人,他们没有能够让厉鬼好好听话的能力,只能直接杀掉才好。 刻晴得手后没有犹豫,马上向前再次压制,手中的长剑被她横在胸口,紧接着十数道紫色的残影出现在了公子的周身,这些残影姿势各异,但是却完全将公子可能的行动路线全部封锁。 城外十里安医堂,有人接应万丛,目送他们离开后,苏知微他们才返程。 谁都明白洗玉圣地的重要性,既能提升实力,又能获得传承武学,而最重要的是还是圣玉洗礼,它能够给人一个强大得无法估量的未来。 顾玖玖紧抿着唇,看着冉芸,她就不自觉得想到刚才在杂志上看见的那些内容,心就好像被人揪着,疼的厉害。 懵了,一瞬间脑子空白,聂云这人就是未雨绸缪,他想要的非得都弄到手攥的紧紧的,一丝逃跑的空隙也不给你留。 叶青就这样被硬拉入了洞房,叶青进去后,灵儿在床边坐着,等着自己的到来。 季柔和傅景嗣回到家之后就各自回了各自的房间。再一次回到这个熟悉的地方,季柔却一点都没有安心的感觉。 “难不成他出什么事儿了?”向华想不明白,但随即便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了一些。 只是因为,如万年凤凰花、万年盘龙血、万年麒麟藤等至宝,皆是最近几年,才浮现在秘境之中的,此前,它们则全被封印在一些上古结界之内。 又是半个月过去,天府龙国彻底地整合了漫威世界地一切。自此,天府龙国御下的星球。已经是有两个了。 而三人身后的老伙计们,也是各个亢奋不已,俨然组成了第二梯队,在后头紧紧跟上。 叶青把噬天之气运转全身,果然发现了很多没有完全融合的血脉,也就是说约纳斯没有完全被消化掉,叶青顿时着急了,迅速把噬天之气运转全身,消化约纳斯,还好约纳斯虽然没有完全消化掉,但是已经死了。 “肯定是老周他们过来支援我了!哈哈!”向华当下一听,心头就是一喜。 “难道还是跟狗不成?呵呵!”高壮很没礼貌,他的话引得周围的人跟着发笑,纷纷围拢了过来,准备看热闹。 在他们面前,一个庞大的阴影占据了好大一块空间,一艘军用舰艇正静静地停靠在这里。 脑袋里一直重复的称述着,身体愈发的颤抖,指尖开始发麻,眼前也开始一闪一闪的发黑。 而就在伊万准备继续睡一会儿的时候,他的耳边传来喵呜的声音。 余娘打量,衣服裂了一道狭长的口子,抹胸部分沾染上尘土,再往上一些,肩胛以下的肌肤可没这么幸运,从刚开始的发红有一点点血迹,到现在已渗出了血,几道血痕混合泥土看起来好像伤得很严重。 心里还在纠结被偷拍,我就听到了上课铃声,负责考试的老师也开始通知我们进场,一直在神游的我被那个学生刺激的回过神,这才发现原来月考是所有高考班集合在一间巨型多媒体室里一起考试。 鸟巢外形的计算机研究中心,不管是外形还是性质都太迷人了,汤姆几乎是带着崇拜的心理,在停车场入位他的货车的。 给辛劳的燕窝鞠一把同情的泪水,阿瑶奔向后院——比起看燕窝回帖,美人与花更让人心情美好。 下午时分的洛杉矶市区街道上,土黄色的军装悍马车呼啸行驶着,车顶还是敞篷状态,这是林肯高中与约翰逊中学联合组办的SOS团正在户外活动中。 伴随着种种情绪涌来,卡在他心头对于龟灵圣母的浓浓愧疚,竟然如同沸水冲雪一般,开始层层瓦解起来。 车子停在停车场,林初辰不让她陪着走太远,让她在大门口等他。 第一卷 第25章 去找周牧川 沈知意不知道的是,在她左转去找周牧川时,江若初提着饭盒刚好从卫生院出来。 江若初眼尖,远远的,就看见了她。 无论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哪怕被流浪汉凌辱,她都能慢慢的接受。 他心神一动,一直悬浮在半空中的金色榜单,瞬间合上,化成一道光线,往世家联盟总部所在的方向飞去。 果然字字句句都是写尺, 只是曲词缠绵多情, 貌如宫体,韵似花间,若不看见这尺,还以为是他是抒发自己怀远人之思哩。 如果他亲自动手,万一被敌对的人揪住这件事,他绝对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升级以后,灵魂碎片多了一枚,还剩三枚可用,不多不少,刚巧可以留给江南四友中的其他三位。 他们该怎么跟田家主说,田家的护卫真的好弱,顾锦汐一拳就能打趴一个,收到他们救援信号赶去的护卫,根本就不够她打的。 “不想穿衣服,身上黏得慌,好像挂了一层盐。”半大孩子撒娇。 除了缺少药物,她所有的护理步骤都是对的。但是丁氏还是失血过多了。 欧廷平静的脸上,仍旧是毫无波澜,在魏延平开口打招呼之后,他甚至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魏延平。 虽然里面有一个碍眼的男人居于C位,但是这样的“全家福”还是让这系列照片瞬间占据了各大媒体头条和诸多男人的电子板和电脑桌面。 而也如苏念所料,说了关于她和墨尧的过往之后,家里人对墨尧的态度,明显都松动了,不像以前那么敌视了。 陈剑秋说,“确实剑走偏锋,不走寻常路。”评审到目前为止,其他人的作品都是用溢美之词赞颂汉代名人,或者汉王朝的伟大。 在不远处,正有一个像是巨人混血的骷髅架子游荡,那个巨大的骷髅架子也就是这次副本里的第三个BOSS了。 挣扎在死亡线上的苏家好不容易请动了一位天才会计师,正在拼命挽救苏家的惨状。 而君司安又的确是个顶尖人物,不止京市,整个华国也挑不出一个可以与他并肩的狠角色来。 阿奎听完,脸上浮现出大喜之色,一双眼睛不断在邱映雪身上扫了扫去,越来越是满意。 爱直播不具备直播自动录制视频功能,得由主播或者观众自己有选择性的发起录播,手机充电这段太无关紧要,没有人会闲的没事去录视频。 苏承仁的语气憎恨愤怒,像是这些年压抑着的真实情绪一股脑,彻底爆发了出来。 赵美人看着君山匆忙离开,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只要君上不再宠着予妃,她就很高兴。 莫天城等人没有想到,陆风居然说动手就动手,根本就不惧怕他们如此多人的围攻。 “看来公子已经步入到了菁菁仙子的棋盘中了。”狼啸天眉头一皱,有点气愤的说道。 尤其是那火心焰,就是一团毫无杂质的纯阳火焰,其中所蕴含的纯阳之力,让他感觉自己吸收之后,都能去渡第二次雷劫。 开着车,罗烟儿心头有些不安,因为,她从苏爷爷口中得知,萧羽是今天凌晨,天色还未亮的时候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