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三百六十五》 第165章 丝路公园里的博弈 咸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玻璃茶几上摆着一只镶水钻的粉饼盒,指纹组老陈用镊子夹着放大镜凑近观察时突然打了个喷嚏,盒盖内侧的桃红色粉霜簌簌掉落,在不锈钢桌面上洇出不规则的阴影,像被踩扁的草莓软糖。他手忙脚乱地用袖口去拂,却把粉霜抹成歪歪扭扭的腮红形状,活像哪个调皮鬼用口红在桌面画了个鬼脸。"这玩意儿比我老婆那支三百块的口红还闪。"大队长王建军叼着半根烟凑过来,烟灰簌簌落在报案记录的"失踪人口"栏,"报案人说她攥着这盒子过马路时,阳光晃得司机都踩刹车,还以为是哪家明星出街。"老陈白了他一眼,将粉饼盒装进证物袋时故意抖了抖:"王队,您这夹烟的姿势要是被教导员看见,准得让您去局里的戒烟互助组当组长。" 接待室里的安女士把皮质沙发扶手掐出几道白印,她眼前又浮现出妹妹小美离家那晚的场景——三十岁的女人对着镜子涂珊瑚色口红,十元店买的金珠耳坠在台灯下泛着塑料特有的贼光,像两颗被踩扁的橘子糖。"姐,今晚有约。"小美对着镜子抿嘴,艳丽的唇印留在玄关镜子上,如今已成干涸的血痂,每次擦镜子时安女士都会错觉那是道裂痕,裂缝里渗出的不是水渍,是妹妹最后消失在暮色里的背影。她低头盯着自己起球的丝质围巾,突然想起小美曾说过:"姐,等我攒够钱,给你买条羊绒的,围起来像被云朵抱着。" "野生男人?"年轻民警小张推眼镜时差点把镜片按飞,笔记本上的"婚外情"三个字被钢笔水晕成墨团,"是说她有个隐藏男友?还是参加了什么野外生存俱乐部?"这个刚毕业三个月的小伙子上周才因为送错"死亡芭比粉"口红被女友教育了三小时,此刻耳朵尖还因"开房"二字泛着可疑的红。安女士的围巾被绞成麻花,线头勾住指甲缝:"她在KTV上班,接触的人...比较热闹。大壮是她常联系的客人,可监控显示那小子6月3号在西安搬砖,渣土车GPS都能作证。"说到"客人"时她故意提高音量,像给这个词裹了层保鲜膜。 审讯室里的大壮把易拉罐捏得咔咔响,胡茬三天没刮,在下巴上焊出一片青黑的铁丝网。"我真不知道她提前回咸阳干啥!"他拍桌时震得烟灰缸里的烟头集体蹦迪,有个胆大的烟头趁机滚到王建军脚边,像枚随时会爆的微型炸弹,"她说去丝路公园见个朋友,那小子欠她钱,还说长得像《running man》里的金钟国——"王建军突然按住他肩膀,掌心的老茧蹭过大壮洗褪色的工牌:"重点是欠钱,还是开房总赊账?"大壮的脸瞬间红过他车上的反光条,喉结像卡了枚鸡蛋上下滚动:"就、就那种...服务业欠款!小美说他是''白嫖界的陈冠希'',每次都说''下次一定''..." 东南方村的夕阳把路面烤得能煎蛋,辅警小李跟着王建军钻进"光速驾校"时,裤腿被院墙上的红漆"七天拿证"勾出丝——那字写得歪歪扭扭,旁边画的方向盘像被压路机碾过的烧饼。负责人老赵蹲在墙根喂鸡,听见"阿龙阿乐"两个名字时,玉米盆当啷落地砸中脚面,几只母鸡扑棱着围上来,以为是新研发的投食机。"这俩小子邪门!"老赵用袖口抹汗,袖口蹭过鼻尖留下灰黄的月牙印,"科目二考完就说要考科目三,结果突然玩消失,电话比UFO还难找。"他神秘兮兮地凑近,蒜味 breath喷得王建军往后仰,"他们开辆破捷达,有回副驾坐个女的,那裙子短得...啧啧,跟没穿似的。" 监控画面里的小美在6月4日下午3点17分走出丝路公园北门,露肩碎花裙是某宝爆款,评论区都说"穿上就是人间富贵花",此刻却像片被风吹皱的咸菜叶。她挎着九十九包邮的鳄鱼纹小包,步态轻盈得像去赴初恋约会,却在公园西侧的歪脖子槐树下消失——那棵树每年掉毛毛虫时,能把晨练的张大爷吓得打120,此刻却像个收了黑钱的保安,对罪恶视而不见。三小时后,她的粉饼盒出现在两公里外的垃圾桶,被捡废品的刘老太当成宝捡回家,直到警察上门,老太还攥着盒子嘟囔:"多精致的胭脂盒,现在年轻人就爱瞎扔,我当年用蛤蜊壳装雪花膏..." "广东惠州?"王建军啃着便利店冷包子接到技术组电话,咬到第六口发现是昨天的馅料,差点把舌头当抹布吐出来,"这俩小子去那考驾照?还是学煲仔饭?"此时的阿龙和阿乐正缩在惠州城中村的网吧里,阿乐的手指在键盘上抖得像筛子,游戏角色被野怪追得满地图乱窜,像极了他们这半个月的逃亡路。"龙哥,自首吧..."他的声音比鼠标点击声还弱,每说一个字就往破沙发里缩一寸,后背蹭到不知哪年的番茄酱渍,像道提前晕开的血痕。 "闭嘴!"阿龙抄起啤酒瓶砸向墙面,瓶子没碎,反而弹回来砸中自己膝盖,疼得他像被踩了尾巴的猫跳起来。玻璃碴子溅进眼角,他龇牙咧嘴地揉着膝盖,活像个拙劣的杂耍演员。"不就杀了个女人吗?"他的声音里带着虚张声势的颤抖,想起小美挣扎时踢翻的易拉罐,那清脆的响声在废弃小屋里荡了十圈,震得他耳朵里嗡嗡直响,"那娘们儿脖子跟钢筋似的,勒了半天才断气..."他没敢说,当时小美包里掉出张医院缴费单,他瞥见"癌症"两个字时,心脏差点从喉咙里蹦出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咸阳郊外的密林里,法医老周用树枝拨开腐叶时,半只镶水钻的高跟鞋突然映入眼帘,鞋跟处卡着半片带血的指甲,像朵开败的红色小花。老周叹了口气,想起女儿去年生日非要买的那双高跟鞋,每次穿都喊:"爸,这鞋跟高得能戳穿臭氧层!"此刻他蹲在泥土里,闻着腐叶与铁锈混合的气味,突然觉得这双鞋的主人,大概到死都没想过自己会以这种方式和泥土亲密接触。 庭审那天,阿龙在被告席上扯着囚服领口,阳光透过铁窗的栅栏照在他脸上,像撒了把惨白的洗衣粉。"我以为她有钱..."他的声音像漏了气的皮球,越说越小,"金镯子、香奈儿包...谁知道都是假的,钱包里就几百块,还有张皱巴巴的公交卡。"王建军盯着他发蔫的模样,想起卷宗里小美的账本——"阿龙"名下赫然记着:3月15日,钟点房300元;4月2日,酒店500元...合计2800元,最后一条是6月4日上午:"今日讨债,他说带现金。"字迹力透纸背,仿佛能看见小美攥着笔在台灯下咬牙切齿,笔尖差点把纸戳穿。 安女士在旁听席上攥着汇款单,纸张被泪水洇出褶皱,上面的数字被母亲用红笔圈了又圈,像一朵朵小红花。"她总说要给妈做手术,要攒首付...那些金饰都是义乌买的,她却说''姐,假的也好看,反正灯光暗''..."她突然想起小美房间墙上的楼盘广告,首付金额被红笔圈了十几次,旁边用铅笔写着:"加油,小美!"如今广告纸边角泛黄,铅笔字被蹭得模糊,像个被风吹散的梦。 休庭时,王建军望着窗外的丝路公园,风吹过草坪掀起绿色的波浪,远处传来孩子们的笑声。他摸出裤兜的半根烟,又默默塞回去,想起在废弃小屋捡到的打火机——"XXKTV开业纪念"几个字被磨得模糊,却在小美遇害现场格外刺眼。阿龙和阿乐被押解着经过接待室,安女士抬头,正对上阿龙空洞的眼神。这个曾被小美称为"金城武级帅哥"的男人,此刻头发油腻打结,像团隔夜的方便面,眼神里没了半点光彩。她突然想起小美说过的话:"姐,他笑起来有酒窝,像明星。"现在看来,那酒窝不过是欲望凿出的坑,里面填满了虚妄与贪婪。 暮色漫进刑侦大队,玻璃茶几上的粉饼盒依然闪着微弱的光,老陈哼着跑调的《正道的光》整理证物,小张对着手机傻笑——女朋友回了句"少抽点烟"。王建军对着镜子刮胡子,刀片刮过下巴时,他突然想起小美钱包里的公交卡,卡面上贴着张自拍,女孩化着浓妆,却笑得像拿到奖状的小学生。窗外的槐树沙沙作响,像是在给这个城市的欲望轻轻盖一层遮羞布,那些没说出口的攒钱计划、没实现的买房梦想,都埋在丝路公园某个角落的泥土里,随着季节更替,长出带刺的花。 有人用假金饰包装梦想,有人用帅脸掩盖贫穷,欲望像面哈哈镜,把真相扭曲成海市蜃楼。小美以为用廉价璀璨能钓到金龟婿,阿龙以为靠颜值能白嫖人生,却都忘了:在生活这场考试里,所有命运馈赠的幻觉,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愿你我都能摘下欲望的滤镜,看清自己真正值得攥在手心的东西——比如真诚,比如爱,比如脚踏实地的星光。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6章 裤腰带和良心的荒诞剧 2013年4月的云南曲靖,月亮像块被啃缺的荞饼挂在天上,康山会对着镜子涂口红,Cheap的草莓色在台灯下泛着塑料光泽,像极了她嫁给陈庆生这十三年的婚姻——表面红红火火,内里全是廉价的塑料味。 "死鬼!上厕所掉粪坑了?"她冲着窗外吼,围裙上还沾着晚饭时泼出去的番茄蛋花汤,"明天还要下井呢,磨磨蹭蹭的跟个娘们似的!" 坐在客厅里的姐夫往茶杯里续水,水没对准杯口,洒在"家和万事兴"的十字绣上,绣线早已被煤烟熏得泛黄,像极了陈庆生那张常年不见阳光的脸。半小时前,陈庆生说要去公共厕所,至今未归。康山会摸出手机,屏幕映出她眼角的皱纹,突然想起三天前和堂弟陈庆昌视频时,那小子说:"嫂子,你这皮肤比我家猪饲料袋子还糙。" 公共厕所的灯泡忽明忽暗,像极了陈庆生兜里那盒快抽完的劣质香烟。陈庆生揉着被啤酒胀大的肚子,刚解开裤腰带,手机突然震动——是堂弟陈庆昌发来的消息:"哥,今晚月色真美。"他骂了句"神经病",刚把手机塞回裤兜,后颈突然被人狠狠一击,眼前一黑,栽进了马桶前的水泥地。 "康大姐,您冷静点!"辅警小李举着手电筒,光束扫过陈庆生的尸体,他的裤腰带还挂在一只手上,像面投降的白旗。康山会扑到尸体上,却没哭出眼泪,反而被陈庆生张大的嘴巴吓了一跳——那嘴里卡着半片生菜叶,大概是晚饭时吃的凉拌黄瓜里混进去的。 "机械性窒息。"法医老周蹲在地上,用镊子夹起陈庆生脖子上的掐痕,"这指印比我老婆捏我耳朵的劲儿还大。"他这话让旁边的辅警小王憋笑憋得满脸通红,手电筒差点掉进厕所的化粪池。 康山会站在警戒线外,看着法医把丈夫抬上担架。她突然想起三个月前,陈庆生把工资卡藏在鞋垫下被她发现,当时她抄起扫帚追着他满屋子跑,扫帚杆打断了两根,最后还是陈庆生躲进衣柜里,像只缩头乌龟似的喊:"老婆我错了!" "说说吧,您丈夫最近跟谁结过仇?"刑侦大队长老王掏出笔记本,钢笔尖在"陈庆生"三个字上戳出个小窟窿。康山会绞着围裙带,指甲缝里还残留着昨天剥蒜的痕迹:"能有谁?就他那闷葫芦脾气,连矿上的狗都不咬他。不过...不过什么?"老王的钢笔悬在半空,像只等着啄食的鸟。 康山会压低声音,围裙带被绞成麻花:"三天前,他跟他堂弟陈庆昌打了一架。" 老王的钢笔"啪嗒"掉在地上。他想起去年过年回老家,邻居家的俩堂兄弟为了一只下蛋的母鸡打得头破血流,最后还是村长拎着杀猪刀才拉开。这城里的堂兄弟,难道为了女人? 陈庆昌的出租屋像个被飓风扫过的猪圈:臭袜子挂在台灯上,方便面盒子堆成小山,墙上贴着张褪色的明星海报,女明星的胸被烟头烫出个洞。老王用脚尖踢开地上的啤酒罐,罐子里滚出半张火车票——三天前从通海到曲靖的硬座,票价47块5。 "这小子是个狠人。"小王举起从床底搜出的棒球棍,棍头还沾着不明红色液体,"比我老家杀猪的刀还吓人。" 康山会坐在审讯室里,头顶的白炽灯嗡嗡作响,像只被关在玻璃瓶里的苍蝇。老王递来一杯热水,她盯着水面上自己扭曲的倒影,突然笑出声音:"你们想知道什么?他那方面不行,陈庆昌比他强十倍。" 老王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小王手一抖,笔记本上的"婚外情"三个字洇成墨团。 时间回到一个月前,通海县的电子厂流水线上,陈庆昌盯着手机屏幕里康山会发来的自拍照。她穿着件花衬衫,站在出租屋的窗前,背后的晾衣绳上挂着陈庆生的工作服,像面破旧的旗帜。"堂弟,你哥又把工资花光了。"语音里带着哭腔,却让陈庆昌的心跳加速——他想起小时候去康山会家蹭饭,她总把最肥的那块腊肉夹给他,说:"昌娃子,多吃点,将来长得比你哥壮。" "嫂子,我养你。"他打字时手指发抖,不小心按错了标点符号,发成了"我痒你"。但康山会很快回复了一个害羞的表情,让他觉得,这或许是天意。 案发当晚,陈庆昌躲在公共厕所的墙后,看着陈庆生摇摇晃晃地走进厕所。他摸了摸口袋里的棒球棍,想起康山会在电话里哭着说:"他今天又打我了,你快来..."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动,是康山会发来的消息:"他睡了,门没锁。"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当陈庆昌蹑手蹑脚走进出租屋,借着月光看见床上鼓起的被子时,突然听见厨房里传来动静——陈庆生正蹲在灶台前找夜宵,裤腰带还没系好,像条死蛇挂在腰间。 "你咋回来了?"陈庆生嘴里塞着冷馒头,碎屑掉在胸前,"不是说去昭通相亲吗?" 陈庆昌的棒球棍掉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康山会从卧室冲出来,手里还攥着半瓶花露水,那是她平时用来喷蚊子的武器。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你们...搞什么?"陈庆生的馒头掉在地上,被路过的蟑螂拖走。康山会看着丈夫困惑的脸,突然想起结婚时他穿的那件西装,袖子短得露出半截手腕,像个滑稽的小丑。 "搞你妈!"陈庆昌捡起棒球棍,砸在陈庆生头上。血溅在墙上的"福"字上,把"福"字染成了"祸"。陈庆生向后趔趄,撞翻了灶台边的水桶,水花四溅,倒映出三张扭曲的脸。 "掐死他!"康山会尖叫着,花露水喷在陈庆生脸上,辣得他睁不开眼。她想起每次和陈庆生吵架,他总是沉默地蹲在角落抽烟,烟灰掉在她新买的拖鞋上,烫出一个个小洞。现在,她终于可以让他永远闭嘴了。 陈庆昌的手卡在陈庆生的脖子上,像卡住一根生锈的水管。陈庆生的脚踢翻了煤炉,火星溅在康山会的围裙上,烧出个小洞。她闻到焦糊味,却觉得心里从未有过的畅快——这股味道,比陈庆生身上的汗味好闻多了。 "死了吗?"陈庆昌喘着粗气,手上的力道松了松。陈庆生的眼球向上翻,舌头吐出半截,像条被晒死的鱼。康山会摸了摸他的鼻息,突然想起去年他得重感冒时,也是这样躺在床上,她端着中药碗,骂他:"装什么死,家里的猪都比你精神!" "扔厕所去。"康山会扯下围裙,扔在尸体上,"反正他平时最爱蹲厕所。" 现在,康山会坐在法庭的旁听席上,看着陈庆昌被法警押进来。他的头发长了,盖住了额头上的刀疤——那是三天前打架时陈庆生用煤块砸的。她想起那天陈庆昌抱着头流血的样子,却觉得他比任何时候都帅,像个打了败仗的英雄。 "被告人陈庆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法官的声音像来自遥远的矿井深处,康山会盯着陈庆昌的脸,想从他眼里找到一丝悔意。但他只是看着她,嘴角微微上扬,像他们每次偷情后分别时那样,带着点得意,又带着点不舍。 休庭时,康山会被法警带出法庭。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她摸出手机,想给家里的孩子发条消息,却发现通讯录里第一个名字还是"死鬼老公"。她笑了笑,删掉了这个号码,顺便删掉了陈庆昌的号码——反正,以后也用不着了。 远处传来煤矿的爆破声,大地微微震动。康山会想起刚来曲靖时,陈庆生带她去看煤矿夜景,那些星星点点的矿灯,像极了天上的星星。那时她想,只要努力攒钱,总有一天能在城里买套房,不用再住出租屋,不用再闻厕所的臭味。 现在,她终于不用再闻了。只是,她攒了十三年的钱,都跟着陈庆生一起,埋进了公共厕所附近的土里。而她自己,也将在监狱里,慢慢攒够下半生的后悔。 后记 在曲靖的煤矿区,每天都有无数个"陈庆生"和"康山会",在生活的重压下挣扎。他们的婚姻像条破旧的裤腰带,早已失去了束缚的力量,却又舍不得扔掉。陈庆昌的出现,不过是根突然递来的新腰带,让康山会以为找到了救命稻草,却没想到,这根腰带最终勒紧了她的脖子。 欲望是口深井,掉进去容易,爬出来难。康山会以为自己跳出了婚姻的粪坑,却没想到,外面等着她的,是更深的深渊。而陈庆昌,这个自以为是的"英雄",最终不过是别人欲望的陪葬品。 下次当你蹲在公共厕所时,不妨看看周围——说不定,某个角落就藏着一个关于裤腰带和良心的荒诞故事。毕竟,在生活这场戏里,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主角,只是,你要小心,别演成了小丑。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7章 十二年的追凶 2000年2月的江苏仪征像块受潮的糯米糍,黏糊糊的冷雾裹着砖瓦房,连村口的大鹅都缩成毛茸茸的雪球。曹长秀老人端着搪瓷碗,碗里的菜粥还冒着热气,她搓着冻僵的手指往儿子儿媳的厢房走,边走边嘀咕:“红啊,趁热喝了,别学城里姑娘减肥……”话到门边突然卡住,木门虚掩着条缝,冷风灌进去,门轴发出“吱呀”一声,像老槐树被掰断枝桠。 屋里的景象让搪瓷碗“当啷”摔在地上。周红仰面躺在床上,脖子上紫青的指印像串烂葡萄,下身赤裸,被角拖在地上沾满泥脚印——最刺眼的是她肚子,三个月的身孕让小腹微微隆起,此刻却像被掐瘪的皮球。曹长秀盯着墙上的挂钟,时针指向七点十五,而她老伴昨晚听见鹅叫的时间,正是凌晨一点整。 “鹅叫个屁!”派出所民警老张头踩着胶鞋跨进院,鞋底碾过满地碎瓷片,“老母鸡被踩了尾巴都比这叫声响。”他盯着西侧杂物间墙上的破洞,拳头大小的洞口边缘新砖茬子还泛着白,活像被野猪拱出来的。法医小王蹲在床边,镊子夹着避孕套包装袋直皱眉:“张哥,这孙子作案还戴套,比我相亲还讲究。” 现场勘查持续到晌午,技术员小李举着银粉刷在窗框上打圈:“掌纹倒是清楚,跟咱们所长的茶杯把似的——不对,不能用‘似的’。”老张头踹他屁股:“少贫,赶紧拓下来。”墙角的咸肉油迹引起了老张的注意,那抹暗黄的油渍从杂物间一路拖到厨房,像条没头没脑的蛔虫。 “流窜作案。”老张头在案情分析会上敲着黑板,粉笔灰扑簌簌掉在他泛白的警服上,“先偷咸肉,再顺菜刀,最后见色起意。问题是,这孙子怎么绕过反锁的房门?”投影仪打出周红房间的结构图,东间老两口,西间杂物间,中间厨房客厅,像串糖葫芦。曹长秀的证词突然在耳边响起:“每晚都拿木杠子顶门,比银行金库还严实。” 排查从村东头的小卖部开始。老张头叼着圆珠笔,看年轻民警小吴跟村口李大爷唠嗑:“大爷,最近见着生面孔没?扛着蛇皮袋收废品的?”李大爷吧嗒旱烟:“收废品的?上个月有个戴蓝帽子的,偷了我家半筐山芋,追出去二里地,鞋都跑飞了。”小吴在笔记本上画下“蓝帽子”,旁边标个问号——这月排查了5000多人,笔记本写满三大本,全是“戴帽子的”“扛蛇皮袋的”。 案情转机出现在四年后。2004年夏天,邗江县的强奸案DNA比对成功,老张头盯着电脑屏幕,血压蹭蹭往上窜:“狗日的,跨区作案!”受害者是个14岁女孩,口供里提到凶手喝了她家的菜粥,作案工具是美工刀。小吴摸着下巴:“瓦工常用美工刀,说不定是个手艺人?”老张头翻白眼:“手艺人?手艺人能把人掐成茄子?” 2007年的案子像根锋利的针,扎破了平静的水面。小兰在亲戚家借住,半夜被爬水管的凶手惊醒,那根生锈的水管就在后窗下,距地面三米高,管壁上还留着半个带泥的鞋印。老张头亲自爬了趟水管,下来时裤腿全是铁锈:“这孙子属壁虎的,爬得比我儿子打游戏还溜。”现场提取的精斑让DNA库再次震动——和前两起一模一样。 “串并案!”市局会议室里,投影仪亮如白昼,老张头用红笔在地图上圈出仪征、邗江、扬州开发区,三点连成歪歪扭扭的三角,“12年,4起案子,全是夜间入户,目标都是独居女性,手段从掐颈到持刀威胁,越来越狠。”屏幕切换到2012年小玉的笔录:“他开灯了!我看见他左眉有颗痣,像沾了粒黑芝麻。” 模拟画像专家老陈来了。60岁的老爷子戴着老花镜,铅笔在画纸上沙沙响:“姑娘,你说他鼻子像蒜臼子,是蒜头鼻还是鹰钩鼻?”小玉绞着手指:“就、就那种,宽宽的,鼻尖有点往下耷拉。”老陈突然顿悟:“马鞍鼻!”三小时后,画像贴满大街小巷——国字脸,左眉黑痣,马鞍鼻,穿蓝色工装服。 比对工作像大海捞针,直到社区民警在开发区工地发现个眼熟的身影。陈珠华,45岁,瓦工,左眉黑痣在安全帽阴影里若隐若现。老张头带着人冲进工棚时,他正蹲在床边啃馒头,工具包里露出半截美工刀,刀柄缠着红布条,跟2004年受害者描述的一模一样。 审讯室的灯光惨白。陈珠华的指甲缝里嵌着水泥灰,说话时总盯着地板:“第一次看见周红,她在河边洗衣服,头发甩起来像瀑布……”老张头拍桌子:“少他妈抒情!2000年2月25号夜里,你怎么进的屋?”陈珠华肩膀猛地缩起:“喝了酒,胆儿壮,看见杂物间的砖松,就扒拉了个洞,没想到她家鹅叫得厉害……” 细节逐渐清晰:那晚他扒开砖墙,踩过厨房的咸肉架,刀柄上的油迹就是这么来的。周红惊醒时的尖叫让他慌了神,双手不受控制地掐上去,直到那双眼睛闭上。“我害怕啊!”他突然抬头,眼里布满血丝,“可她长得太好看了,跟画里的人似的——不对,不能用‘似的’。”老张头冷笑:“知道怕还敢接着干?2004年那姑娘才14岁!”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陈珠华的声音越来越低:“每次作案后都想躲远点,可看见独居的女人,心里就跟猫抓似的……”他扯着工装服领口,仿佛那领口突然变紧,“在邗江看见那小姑娘家亮着灯,想着偷点吃的,结果她床头上摆着卡通贴纸,跟我闺女的房间一样……”老张头突然插话:“你还有闺女?”这句话像颗炸弹,陈珠华瞬间浑身发僵,冷汗顺着下巴滴在桌面上。 12年的追凶路,在指纹和DNA的双重铁证下终于画上句号。老张头站在档案室,看着墙上贴满的勘查照片、笔录纸、模拟画像,突然发现陈珠华每次作案路线都沿着省道打转,像只被无形的线牵着的陀螺。最讽刺的是,2000年第一次作案时,他扒开的那堵砖墙,后来被曹长秀老人用水泥封得严严实实,却封不住一个家庭永远的裂痕。 结案那天,仪征下着毛毛雨。曹长秀老人在儿媳坟前摆了碗菜粥,热气混着雨雾升起。远处传来鹅叫,她突然想起案发前三天,周红摸着肚子说:“妈,等孩子生下来,让他跟着爷爷学养鹅吧。”坟头的青草在风中摇晃,像极了那年河边甩动的长发,只是再也没有人,能把生活酿成甜美的米酒。 而在看守所里,陈珠华盯着铁窗上的雨滴,想起最后一次作案时,小玉的尖叫让他手抖得握不住剪刀。他终于明白,自己以为的“迷藏”游戏,早就在警方的卷宗里画好了终点线——那些留在现场的掌纹、精斑、甚至鞋印,都是命运埋下的伏笔,终将在某个潮湿的清晨,化作冰凉的手铐,扣住那双沾满罪恶的手。 这起横跨12年的案件,最终定格在泛黄的卷宗里。老张头常对新人说:“别信什么完美犯罪,每个凶手都带着自己的胎记——可能是掌纹,可能是习惯,甚至可能是对某碗菜粥的执念。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些胎记,变成锁死恶魔的铁环。”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8章 养生馆里的玫瑰战争 2015年10月的温州像块没拧干的毛巾,连空气都能攥出水来。阮明握着手机,指腹在拨号键上磨出红印,第37次拨打妻子施红艳的号码,听筒里依旧是机械女声:“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这位长途货车司机的络腮胡上挂着长途奔波的疲惫,鼻尖还沾着高速服务区的劣质泡面味,此刻正对着派出所的接待台发愣,活像只被掐了脖子的公鸭。 “大哥,您说您老婆两天没上班?”年轻民警小吴转着圆珠笔,笔记本上“工作狂”三个字被画了三个圈,“她同事说她开了家养生馆,您不知道?”阮明的脸腾地红到耳根,手指绞着方向盘套——那是施红艳去年绣的平安符,针脚歪歪扭扭像喝醉的蚂蚁。“俺跑长途嘛,一个月在家待不了三天,她说在酒店上班忙……”声音越来越小,像漏了气的车胎。 监控录像成了第一块拼图。10月2日下午4点,施红艳从酒店走出,被辆浙C牌照的宝马接走,开车的是中年男子老黄,汽配城老板。“顺路捎带!”老黄在派出所拍着胸脯,金链子在锁骨处晃出油腻的光,“她要去银行取理财利息,跟俺老婆还是广场舞搭子呢!”小吴憋着笑,看老黄掏出手机翻相册,背景里果然有俩大妈在跳《小苹果》,施红艳举着荧光棒站C位。 公交监控显示,施红艳在信河街飞鹏巷下车时,夕阳正把她的影子拉得老长。米色风衣下摆被风掀起,露出半截黑色丝袜——这是阮明记忆里妻子最爱的穿搭,每次回家都要躲在浴室洗半小时,说“酒店味儿重”。而此刻,这条不足百米的巷子成了迷宫,监控里她走进巷口,像滴墨水渗进宣纸,再没出来。 养生馆的铁门像道疤,横在青石板路上。小吴踹了踹门,铁锈簌簌往下掉:“哟,洪老板这生意做得,比初恋还神秘。”开锁师傅的工具刚插进锁孔,门缝里就钻出股馊味,像坏掉的桂圆混着血腥,熏得人太阳穴突突跳。一楼接待厅的绿萝蔫巴巴的,叶片上落着三层灰;二楼理疗床的按摩油瓶还敞着口,精油在塑料布上凝成暗黄的斑;三楼的木门刚推开条缝,法医老王就往后退半步,医用口罩下的脸色比墙灰还白。 尸体蜷缩在床脚,盖着条印着小熊图案的棉被,血渍从被角渗出来,在米黄色墙面上画出扭曲的地图。施红艳的右手还保持着抓握姿势,指甲缝里嵌着几缕灰白色头发——后来才知道,那是洪某枕头上的落发。阮明蹲在门口,盯着妻子脚上的黑色高跟鞋,鞋跟断了一只,像只折翼的蝴蝶。“她从来不让俺碰这双鞋,说380块买的,比俺半个月工资还贵……”声音突然哽住,像被人塞了团浸满福尔马林的棉花。 洪某的逃亡路线像条打满结的绳子。监控显示,10月3日凌晨1点50分,他在巷口来回踱步,像只热锅上的蚂蚁,西装外套反着穿,领口露出内里的商标;早上8点31分,他拎着塑料袋冲出巷子,袋子里露出半卷卫生纸,跑得比偷鸡的黄鼠狼还狼狈。出租车司机后来回忆:“这人身上有股怪味,像过期的中药汤,路上一直念叨‘完了完了’,我还以为他肾不好。” 审讯室里,洪某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盯着桌面上的监控截图——施红艳在银行门口掏钱的样子,阳光正好落在她无名指的银戒上,那是阮明结婚时送的,300块,刻着“生死相随”。“她总说等孩子上初中就离婚,”洪某突然笑起来,笑声像生锈的链条,“我等了八年,从酒店小领班等到汽配城老板,给她买车、开养生馆,结果她要5万块分手费,说‘老洪,你别耽误我’。” 回忆像开了闸的污水。2007年的酒店后厨,施红艳端着餐盘路过,围裙带子勾住他的炒菜勺,热汤泼在她手背上,烫出鸡蛋大的水泡。他连夜送烫伤膏,看见她宿舍墙上贴着阮明的货车照片,边角都卷了边。“她说老公跑长途辛苦,要攒钱给孩子买学区房,”洪某的声音突然低下去,“可我给她的钱,足够买三套学区房了。” 案发当天的细节在笔录纸上慢慢展开。施红艳走进养生馆时,三楼的理疗灯正发出暧昧的暖光,洪某刚泡好她最爱的金骏眉,茶杯是去年情人节送的,杯底刻着“永结同心”。“她开门见山,说‘老洪,我累了,给五万块,以后各走各的’。”洪某比划着羊角锤的大小,锤头包着防滑胶套,原本是给客人敲背用的,“我看见她手机屏保还是阮明的照片,穿着油腻的工作服,笑得像个傻帽……” 羊角锤落下的瞬间,施红艳正在数包里的合同——那是她偷偷拟的分手协议,字迹工整得像小学生作业。第一下砸在眉骨上,血珠溅在“甲方:施红艳”的名字上;第二下落在太阳穴,合同纸被血浸透,“乙方:洪某”的字样变得模糊;第三下、第四下……洪某记不清砸了多少下,只记得羊角锤的木柄硌得掌心发疼,像握着根烧红的铁棍。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后来我坐在地上抽烟,”洪某盯着审讯室的顶灯,灯光在他灰发上镀了层银,“烟灰掉在她风衣上,她最爱干净,以前看见我抽烟就要骂。我想,这下她再也骂不了了。”他突然笑出声,又猛地捂住嘴,指缝间漏出抽泣,“我把她抱到床上,给她盖好被子,就像以前她痛经时那样……可她身子越来越冷,冷得我打哆嗦。” 案件终结的那天,温州下起了太阳雨。阮明在殡仪馆外抽完第三根烟,烟头按在“永结同心”的婚戒上,烫出个小坑。他终于知道,妻子每个月说“酒店加班”的夜晚,其实都在养生馆给洪某熨烫西装;那些所谓的“理财利息”,其实是洪某给的零花钱。“俺就像个傻子,”他对着梧桐树喃喃自语,“跑了十年长途,以为给家里拉回的是钢筋水泥,其实是给别人的爱情搭了脚手架。” 洪某在看守所画了幅画,画面上是2007年的酒店后厨,施红艳穿着粉色围裙,正转身对他笑。他在画角写:“你的笑像温州的梅雨,潮湿又漫长,可我宁愿被淹死在这场雨里。”管教民警看了直摇头,把画扔进垃圾桶,纸片在空中飘了会儿,像片凋零的玫瑰花瓣——毕竟在法律面前,再浪漫的借口,也抵不过羊角锤上的斑斑血迹。 飞鹏巷的养生馆被查封那天,小吴路过巷口,看见墙上的监控探头正对着铁门。镜头里,阳光在积灰的招牌上投下“红颜养生馆”四个字,“红”字的灯牌早坏了,只剩“颜养生馆”四个笔画,像道没愈合的伤口。他突然想起洪某的供述,说给养生馆取名时,特意拆了施红艳名字里的“红”,“想着她的红颜能永远属于我”。可他不知道,有些红颜,就像巷口的梧桐叶,看似长久地停留在枝头,实则早已在现实的秋风里,飘向了不同的方向。 这场持续八年的婚外情,最终定格在法医报告的死亡时间里:“30小时以上,头部遭受17次钝性打击。”而在温州的街头巷尾,人们很快忘记了这个故事,只有出租车司机们还会偶尔提起,那个雨天里穿着米色风衣的女人,和那个反穿西装、拎着卫生纸狂奔的男人——他们像两滴不相容的墨水,在生活的宣纸上晕染出一片污浊,最终被岁月的雨水,冲淡成档案袋里几页泛黄的笔录。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69章 长江边的红被套 2010年5月7日,重庆江津的太阳像个冒油的鸭蛋黄,挂在长江上空。渔民老张划着小木船,准备捞点虾米下酒,却瞅见江面上漂着个红通通的玩意儿,像个被踢进水里的花轿。"龟儿子,哪个缺德鬼扔的充气娃娃?"他嘟囔着捞起来,结果掀开红被套的瞬间,差点把早饭吐进长江——里面裹着个 naked 女人,头上套着四个塑料袋,像套了四层游泳圈,双手双脚捆着白手帕,活像个被打包的粽子,腰间还缠着根写着"7"的水泥柱,比他船上的锚还沉。 "报告队长,死者头上的塑料袋是''江津化肥厂''的!"辅警小李举着物证袋,袋子里的塑料袋还沾着水草,"这玩意儿比我家的米袋子还结实!"刑侦队长老王蹲在岸边,盯着那根水泥柱上的"7"字,突然一拍大腿:"走!去真武镇找7号路桩!" 真武镇的路桩坑像个缺了牙的嘴,老张把水泥柱往上一放,嘿,严丝合缝!旁边的灌木丛里还掉着半块月饼,估计是抛尸的人饿了随手扔的。"这凶手挺讲究,抛尸还带干粮。"老王捡起月饼,饼皮上爬着蚂蚁,像在开运动会。 阿梅的母亲蹲在派出所里,手里攥着红被套的照片,指甲抠进布料纹理:"这针脚是我缝的,当年阿梅结婚时,我熬夜缝了三天三夜,没想到...唉。"她的围裙上还沾着蒸包子的面粉,像撒了把骨灰。老王瞅见她袖口露出的银镯子,突然想起自己老婆也有个同款,是丈母娘送的见面礼。 袁焕华的家像个被龙卷风扫过的包子铺:案板上堆着没揉完的面团,窗台上晾着白手帕,跟灵堂似的。小李在卫生间发现几滴暗红的血迹,像被踩扁的番茄酱。"队长,这血迹形状像朵花。"他掏出手机拍照,屏幕映出自己紧张的脸。 "花你个头,那是被砍的。"老王踢开脚边的菜刀,刀把上还缠着几根长头发,比他女儿的芭比娃娃头发还卷。 审讯室里的袁焕华像尊被晒皱的兵马俑,皮肤黝黑,指甲缝里嵌着机油。他盯着桌上的红被套,突然笑出声音:"这被套还是我去年给她买的,她说红色喜庆,像嫁给新郎官。"老王递过去一支烟,他接烟的手比筛子还抖,烟灰掉在"坦白从宽"的标语上,像落了层骨灰。 故事得从1991年说起。那年袁焕华23岁,在广东电子厂拧螺丝,手掌心的茧比鞋底还厚。阿梅15岁,扎着麻花辫,在镇上中学读初二,课本里夹着邓丽君的歌词纸。媒人说:"小华啊,这妹子家里穷,你要是肯供她读书,将来准能成你媳妇。"袁焕华摸了摸裤兜里的存折,里面有三千块,是他攒了两年的加班费。"行,我供。"他咬了咬牙,感觉自己像在菜市场买了头潜力股。 阿梅毕业那天,穿着白衬衫蓝裙子,像只刚出笼的金丝雀。袁焕华带她去镇上的照相馆,摄影师说:"情侣照得挨着点。"阿梅往旁边挪了挪,袁焕华却往她身边挤,结果照片洗出来,他的肩膀把阿梅挤得快出画了,像块大烧饼夹着根牙签。 1994年结婚那晚,阿梅对着镜子摘头纱,袁焕华盯着她后颈的痣,像颗煮熟的红豆。"以后我赚钱,你管账。"他把存折塞进阿梅手里,存折封皮上印着"勤劳致富"四个字,被他摸得发亮。阿梅翻了个白眼:"知道了,土老帽。"这话让袁焕华想起厂里的广东老板,总叫他"北佬",但此刻他觉得,北佬就北佬,只要老婆在身边,比啥都强。 婚后的日子像笼屉里的包子,热气腾腾却没啥变化。袁焕华白天开摩的拉客,晚上做木工活,指甲缝里永远嵌着木屑。阿梅在村里唱灯戏,涂着大红色的口红,跟吹唢呐的小张打情骂俏。有次袁焕华去接她,看见小张的手搭在阿梅肩膀上,像只赖着不走的苍蝇。"你干啥?"他攥紧摩托车把,排气管喷出的热气烤得脚踝发烫。"哥,别这么大火气,我们闹着玩呢。"小张笑嘻嘻地挪开手,阿梅却白了袁焕华一眼:"死脑筋,不懂规矩。" 女儿小雪出生那年,袁焕华在镇上买了套房,98平米,首付攒了五年。他特意给丈母娘租了隔壁单元,想着方便照顾,结果丈母娘天天在他耳边唠叨:"阿梅这姑娘心野,你得看紧点。"他点头,心里却想:自家老婆,能不紧吗? 阿梅爱打麻将,一坐就是一整天,桌上堆着瓜子壳和空矿泉水瓶。有次袁焕华下班回家,看见她把女儿丢在沙发上,自己在阳台打电话:"宝贝,今晚老地方见。"电话那头传来男人的笑声,像破了洞的口琴。他捏紧手里的包子,面皮被捏得稀烂,露出里面的韭菜馅,像他此刻乱七八糟的心。 2010年3月,阿梅突然提出离婚,袁焕华正在给客户修衣柜,锤子"咚"的一声砸在手指上,血珠溅在木板上,像朵迷你的康乃馨。"为啥?"他举着红肿的手指,感觉比被老板骂还疼。"你不懂浪漫,跟你过没意思。"阿梅涂着新做的美甲,粉色的甲油上贴着水钻,比他工具箱里的螺丝还亮。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离婚后,袁焕华每天给阿梅送钱,像个准时打卡的快递员。有天他看见阿梅和个男人手牵手逛街,那男人穿着花衬衫,头发染成黄色,像根被啃过的玉米。"这是谢哥,比你懂我。"阿梅挽着男人的胳膊,手腕上戴着新的金镯子,晃得袁焕华睁不开眼。他想起自己给阿梅买的银镯子,被她扔在抽屉里,早氧化成黑色。 5月6日那晚,阿梅带着谢某找上门,香水味熏得袁焕华直打喷嚏。"我们要住你这儿,你睡沙发。"阿梅踢开脚边的拖鞋,那是袁焕华去年买的情侣款,她的那双早不知扔哪儿去了。谢某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皮鞋尖对着袁焕华,像把上了膛的枪。 "还有,我要给谢哥生个娃,跟你姓,对外就说是你俩的。"阿梅往镜子前一站,拨弄着头发,"这样我妈面子上也好看。"袁焕华盯着镜子里的三人,自己像个多余的摆件,摆在阿梅和谢某中间,滑稽得像幅三角画。 阿梅走进浴室的瞬间,袁焕华看见她后背的胎记,像片褪色的枫叶。16年前,他曾吻过这片胎记,说:"以后我就是你的靠山。"此刻,靠山成了凶手,手里的菜刀比他锯木头的锯子还亮。 浴室里的水蒸气模糊了镜面,阿梅哼着邓丽君的《甜蜜蜜》,水流声掩盖了袁焕华的脚步声。菜刀落下的瞬间,她转身,眼里的惊恐比当年看见老鼠时还浓。"你疯了?"血溅在瓷砖上,像她平时涂的指甲油颜色。"对,我疯了。"袁焕华挥刀的手不停,想起这些年攒的钱、受的气、戴的绿帽子,每一刀都砍在阿梅身上,也砍在过去的自己身上。 抛尸路上,摩托车的大灯照亮了7号路桩,像根巨大的墓碑。袁焕华搬起水泥柱时,想起给女儿背书包的感觉,只是这次,背上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长江的水很凉,他把红被套扔进水里,看着它像朵凋谢的花慢慢下沉,突然想哭——不是为阿梅,是为那个曾经以为能用钱买到爱的自己。 庭审那天,小雪穿着校服,胸前的红领巾歪歪扭扭,像道未愈的伤口。"爸爸不是坏人。"她站在法庭上,声音比蚊子还小,"妈妈总骂他,说他是个只会挣钱的傻子。"袁焕华看着女儿,想起她第一次叫爸爸时,自己高兴得把摩托车开上了田埂。现在,田埂没了,女儿也快没了爸爸。 300名村民的联名信堆在法官桌上,纸页间夹着野花,像撒了把星星。阿梅的母亲也签了名,指纹按在"恳请从轻"的字样上,像盖了个红色的印章。"这孩子苦啊,"她对着镜头抹泪,"阿梅作孽,不该拖累他。" 长江水依然悠悠流淌,岸边的包子铺飘来香味,袁焕华曾每天在这儿买两个包子当早饭。如今,包子铺还在,买包子的人却要去坐牢了。他想起阿梅说过的话:"你就像块包子,看着实在,吃着没味。"现在,这块包子沾了血,再也回不到蒸笼里了。 后记 婚姻是口大蒸笼,有人蒸出了花卷,有人蒸成了馒头。袁焕华以为用金钱和忍让能守住爱情,却忘了,爱情不是包子铺,光有馅料没面皮,迟早会露馅。阿梅追求浪漫没错,错在把浪漫当饭吃,最后撑死在欲望里。 这世上没有天生的杀人犯,只有被生活逼到死角的可怜人。袁焕华的菜刀砍断的不止是阿梅的生命,更是无数个深夜里,他对"家"的幻想。当村民们为他请愿时,他们或许在想:如果生活能对老实人多一点宽容,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下次吃包子时,不妨多嚼几下——你咬到的,可能不只是馅料,还有生活的酸甜苦辣。毕竟,每个包子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故事里,都藏着一声叹息。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0章 午夜养生馆的荒诞哀歌 乐军盯着后视镜里的自己,觉得这张脸越来越像被踩扁的油饼。左眼睑上那颗痣跟着眼皮跳,像只不安分的跳蚤。他摸了摸副驾驶座上的水果刀,刀柄上还沾着昨天削苹果时的果肉,黏糊糊的像某种不祥的预兆。面包车在黄石的巷子里晃荡,铁皮车身发出老寒腿般的咯吱声,路过“芳雅养生馆”时,霓虹灯的红光突然刺进眼缝,他猛地踩了刹车。 阿芳正对着玻璃门补口红,橘色的荧光在暮色里晃成一团火焰。她左手夹着电子烟,右手无名指的金戒指勾住一缕卷发,指甲上的豹纹美甲刮过玻璃,发出指甲抓黑板的声响。乐军喉结滚动,想起老婆骂他“废物”时,也是这样尖利的调子。口袋里的手机又震了,三条未读消息都是催债的,最后一条附带一张他跪在骰子堆里的照片,像素模糊得像团隔夜馊饭。 “就今晚了。”他对着方向盘说话,声音像生锈的弹簧。手背上的烫伤疤痕突然发痒,那是三年前在水暖店被热水浇的,从那之后,他右手的无名指就再也弯不到底,握刀时总觉得少了半口气。面包车在巷口转了三圈,巷子里的路灯忽明忽暗,像喝醉的醉汉眨眼睛。九点五十,阿芳的身影晃进店里,卷帘门没拉严,留着道二十厘米的缝,像张开的半只眼睛。 乐军摸到刀柄时,掌心的汗把胶布都泡软了。这把刀是在超市买的,九块九包邮,刀刃薄得能照见人影。他猫着腰穿过阴影,鞋底碾过一片落叶,发出酥脆的响声。刚把半个身子探进门缝,就听见里面传来“咔哒”一声——阿芳正在给指甲涂亮油,粉色的瓶子在台灯下泛着珍珠光泽。 “做啥项目?”阿芳头也不抬,睫毛在眼睑下投出扇形阴影。她穿着件低领的黑色T恤,锁骨处纹着朵褪色的玫瑰,乐军的目光刚落上去,就被她美甲拍在玻璃柜上的声音惊得跳起来。“捏脚八十,推油一百八,办卡送拔罐。”她叼着电子烟,烟雾从鼻孔里喷出来,在两人之间织出灰色的帘幕。 乐军的刀还藏在背后,刀刃贴着掌心,凉得像块冰。他想说“打劫”,可喉咙里像塞了团棉花,只能发出“呃”的声音。阿芳终于抬头,盯着他胸前的油渍皱眉:“身上咋有股汽油味?刚从加油站爬出来?”乐军这才想起,昨天给面包车加油时,油管漏了,溅了一身柴油。他往后退半步,脚腕碰到门框,发出“咚”的闷响。 “没钱就滚。”阿芳抄起桌上的指甲锉,豹纹美甲在灯光下一闪,“别耽误我追剧,今晚《延禧攻略》大结局。”乐军的刀突然滑出手心,“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刀刃朝上,在瓷砖上投出细长的影子。阿芳的电子烟掉在地上,火星子溅到她脚背上,她跳起来骂:“你他妈想吓死我?” 乐军弯腰捡刀,却被阿芳一脚踩住手背。美甲的尖刺扎进他虎口,疼得他咧嘴。“老娘开了十年店,啥人没见过?”阿芳另一只手抓起手机,屏幕亮起时,乐军看见自己惨白的脸映在上面,像张过期的面膜。“再不走我喊人了,隔壁老王头能扛两袋大米,分分钟把你按在地上摩擦。” 乐军突然想起老婆的骂声,想起债主堵在水暖店门口时,儿子躲在柜台后的眼神。他猛地起身,肩膀撞翻了桌上的精油瓶,玫瑰香味劈头盖脸砸下来。阿芳后退时撞到美容床,后腰硌在床沿上,疼得她倒吸冷气。乐军的刀终于举起来,却在看见阿芳脖子上的金项链时犹豫了——那链子晃得他眼晕,像条金色的蛇,缠绕着他所有没还的赌债。 “把钱拿出来。”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像秋风中的破布条。阿芳盯着他发抖的手腕,突然笑了:“就你这手抖得跟帕金森似的,还敢抢劫?”她伸手去够桌上的烟灰缸,乐军以为她要反击,挥刀就砍,刀刃划过阿芳的衣袖,划破了她小臂上的皮肤。血珠渗出来,在黑色布料上洇开,像朵迅速绽放的红梅。 阿芳尖叫着后退,后腰撞上美容床的金属支架,发出“砰”的巨响。乐军的刀再次挥来,这次正中她的肩膀,她踉跄着摔倒,头撞在墙上的装饰镜上,玻璃裂纹如蛛网般扩散。乐军看着她挣扎的样子,突然想起小时候杀鱼,鱼在菜板上蹦跶,尾巴拍在他手背上,也是这样滑腻的触感。 “别喊……”他想捂住她的嘴,却不小心把刀扎进她的胸口。阿芳的瞳孔瞬间放大,美甲抓进他的手腕,却再没力气反抗。乐军感觉有温热的液体溅在脸上,伸手一摸,才发现是自己的鼻血。他向后退,绊倒在美容床上,看见阿芳的金项链挂在床头,链子上的吊坠晃来晃去,像个嘲笑他的眼睛。 巷子里传来脚步声,乐军连滚带爬地起身,撞翻了门口的垃圾桶。他听见有人喊“杀人了”,便冲进夜色里,面包车的钥匙在裤兜里硌得生疼。发动车子时,后视镜里映出养生馆的灯光,亮得刺眼,像他永远还不清的债。 警笛声从身后传来时,乐军正在啃便利店买的过期面包。面包车在省道上狂奔,油表早就见底,他不知道还能逃多远。左手手背的伤口还在渗血,混着鼻血,在方向盘上画出歪歪扭扭的图案。他想起老婆今早煮的面条,想起儿子书包上的卡通贴纸,想起水暖店里永远擦不干净的水渍。 轮胎突然爆胎,面包车歪向路边,撞上一棵梧桐树。乐军的头磕在方向盘上,眼前闪过阿芳美甲上的豹纹,闪过赌桌上旋转的骰子,闪过老婆愤怒的脸。警灯在后视镜里炸开时,他摸了摸口袋里的水果刀,刀柄上的果肉已经干了,像块皱巴巴的人皮。 “咔嗒”,手铐扣上手腕的声音,像超市里扫码付款的提示音。乐军看着围过来的警察,突然笑了,笑声里混着血沫,像坏掉的水龙头。远处的养生馆方向,消防车的灯光正在夜空里画圈,他知道,那团火焰终于要熄灭了,连同他荒诞的人生,一起葬在这个闷热的夏夜。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1章 绿光里的荒诞谋杀 秦华盯着车载香水转圈圈,玻璃罩里的劣质玫瑰香精黏在管壁上,像老婆吉丹没擦干净的口红印。后视镜里映出他皱巴巴的眉头,左边眉毛比右边高两毫米,这是他生气时的标志性表情——此刻正对着吉丹刚发来的消息:「堵车呢,校门口全是接孩子的路虎」。他抬腕看表,凌晨一点零七分,四月的夜风卷着柳絮拍在车窗上,像无数只白色的手在挠玻璃。 「接孩子需要去帝豪酒店?」他对着空气说话,手指在方向盘上敲出摩斯密码。三天前他偷翻吉丹手机,在备忘录里发现一串奇怪的数字,昨晚用生日试了三次,居然解锁了她的云相册——十二张床照像炸弹一样炸开,背景里的粉色天鹅绒窗帘他认得,是帝豪酒店情趣房的标配。照片里那个男人搂着吉丹的腰,手背上有颗黑痣,像趴在白瓷上的苍蝇。 帝豪酒店的旋转门像块巨大的薄荷糖,秦华缩着脖子躲在对面沙县小吃里,看着吉丹挽着黑痣男出来。她今天穿了件新买的连衣裙,紫色碎花在路灯下晃成模糊的光斑,和照片里她趴在床上的姿势一模一样。黑痣男抬手叫车时,秦华看见他手腕上的金表,表链缝隙里卡着半片指甲——吉丹的美甲是豹纹款,上周他帮她捡掉在沙发下的耳环时,见过同款碎片。 「郭红,35岁,儿子在实验二小读三年级。」秦华在心里默念从私家侦探那买的资料,指甲抠进一次性筷子。郭红上车前拍了拍吉丹的屁股,动作自然得像拍自家宠物狗。出租车开走时,秦华看见吉丹在揉脖子,那片皮肤泛红,像被啃过的水蜜桃——他突然想起上周她说是被蚊子咬的,原来蚊子的牙口这么好。 凌晨两点,吉丹推门进来时,秦华正对着鱼缸喂鱼。三条孔雀鱼在灯光下游来游去,尾巴展开像五彩塑料片。「怎么还没睡?」吉丹脱鞋时踢到拖鞋,声音里带着掩饰的慌张。秦华没回头,盯着鱼食在水面激起的涟漪:「等你解释,为什么凌晨从帝豪出来,脖子上还有草莓。」 吉丹的拖鞋在地板上滑出刺耳的声音:「什么帝豪?我今天一直在家长会——」「家长会在情趣酒店开?」秦华转身,手里的鱼食罐「咔嗒」掉在地上,红色颗粒滚向吉丹的脚边,像一串迷你血珠。她后退半步,撞到玄关柜,钥匙串掉下来,砸在「家和万事兴」的十字绣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他是孩子同学的爸爸,我们就是聊了聊教育——」「教育需要脱了衣服聊?」秦华拿起桌上的相框,里面是去年全家去海边的照片,吉丹穿着比基尼,郭红的儿子站在他们中间,手里举着挖沙铲,像个无辜的小电灯泡。相框摔在地上,玻璃裂纹穿过吉丹的笑脸,「咔嚓」一声,像某种东西彻底碎掉的声音。 吉丹突然哭了,眼泪混着睫毛膏往下淌,在脸颊画出黑色的河:「他威胁我,说要是不跟他上床,就把我当年刷单被骗的事告诉全校——」「刷单?」秦华冷笑,「你当我是傻子?他手背上的痣我都看见了,跟你相册里的一模一样。」他掏出手机,把床照甩在她面前,屏幕蓝光映得吉丹的脸像具惨白的面具。 沉默像块浸了水的海绵,压得人喘不过气。鱼缸里的孔雀鱼突然集体撞向玻璃,尾巴拍出水花,像是在为这场闹剧鼓掌。吉丹突然扑过来抢手机,指甲划过秦华的手背,他闻到她身上残留的男士香水味,混杂着酒店的消毒水味,恶心感从胃里翻上来,他一把推开她,她踉跄着撞在沙发扶手上,发出「咚」的闷响。 「离婚吧,你净身出户。」秦华弯腰捡起鱼食罐,红色颗粒还在地上闪着诡异的光。吉丹突然笑了,笑声里带着破罐子破摔的狠劲:「离就离,不过你以为郭红会放过你?他有的是钱,能让你连儿子的抚养费都赚不到。」她擦了把眼泪,从包里掏出张银行卡,「这是他给的补偿,五万,你要就拿去,当没看见这些事。」 银行卡在茶几上泛着冷光,秦华盯着那串数字,想起自家水暖店半年没开张,想起儿子吵着要学钢琴,想起上个月债主砸门时,吉丹把他推进衣柜的样子。他伸手去拿卡,指尖刚碰到塑料边缘,突然看见卡面上印着的帝豪酒店logo——那朵粉色玫瑰像在对他笑,笑得他胃里一阵抽搐。 「去他妈的补偿。」他一把挥开银行卡,卡飞出去,砸在鱼缸上,惊得孔雀鱼集体躲到水草后面。「我要让他知道,绿别人的人,总得付出点代价。」秦华从鞋柜最底层抽出高尔夫球杆,杆头还沾着去年打鸟时的血迹,「明天,你约他出来,就说想好好谈谈。」 吉丹的瞳孔在黑暗里缩成针尖,她看着秦华把球杆塞进后备箱,金属碰撞声让她想起小时候过年放的二踢脚。「你疯了?杀人是要坐牢的!」「放心,」秦华戴上手套,黑色的橡胶手套在月光下泛着贼光,「只是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什么叫规矩。」 第二天下午三点,帝豪酒店后巷。郭红叼着烟靠在墙上,看见吉丹时眼睛亮起来,像饿狗看见肉骨头。「宝贝儿,想我了?」他伸手要搂她肩膀,秦华从拐角冲出来,球杆带着风声砸在他背上。郭红惨叫着跪下,眼镜飞出去,镜片摔在地上裂成蜘蛛网状。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你他妈是谁?」郭红捂着头往后退,鼻血滴在地上,像撒了把红豆。秦华举起球杆,杆头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我是她老公,来收绿帽债的。」吉丹躲在墙角,指甲抠进掌心,她看见秦华的胳膊在发抖,想起他们第一次做爱时,他也是这样抖,像片被风吹乱的树叶。 「误会,都是误会!」郭红举起双手,金表在手腕上滑来滑去,「我跟她就是玩玩,你要多少钱,我给!」秦华突然笑了,笑声里带着哭腔:「钱?你以为钱能买走我的脸?」球杆再次落下,这次砸在郭红的膝盖上,发出「咔嚓」声,像掰断一根胡萝卜。 吉丹突然想起儿子的乐高积木,每次拼错时,儿子都会用力掰断零件,发出类似的声音。郭红的惨叫惊飞了树上的麻雀,它们扑棱着翅膀掠过围墙,影子投在秦华脸上,像无数只黑色的手在抓挠。「说!睡了我老婆几次?」秦华踩住郭红的手腕,鞋底碾过他手背上的黑痣,「一次一万,你欠我多少?」 「五次...不,三次!」郭红疼得眼泪鼻涕一起流,「第一次在帝豪,第二次在他家,第三次...」「第三次在你家客房,床单是蓝色格子的。」秦华替他说完,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炸开,像过年时没响的哑炮,只剩满心的硫磺味。他举起球杆,瞄准郭红的头,突然听见吉丹尖叫:「别杀他!求你了!」 球杆停在半空,秦华回头,看见吉丹满脸泪痕,突然觉得她很陌生。这张脸他亲过 thousands of times,现在却像块贴在别人身上的假面膜。「求我?」他笑了,「你跟他在床上叫的时候,怎么没求过我?」球杆落下,这次带着呼啸的风声,郭红的头骨裂开的声音,像熟透的西瓜被劈开。 吉丹瘫坐在地上,看着郭红的血在水泥地上蔓延,形成不规则的图案。秦华扔掉球杆,手套上沾着血和头发,像块发霉的蛋糕。「去车上把铁锹拿来。」他说,声音平静得像在说「今晚吃面条」。吉丹没动,他弯腰揪住她的头发,「我说,去拿铁锹,不然下一个就是你。」 后车厢的铁锹有股铁锈味,吉丹握着木柄,想起上次用它铲雪,还是去年冬天,郭红帮他们推过陷在雪里的车。秦华在围墙边挖坑,泥土翻动的声音像有人在地下说话。郭红的尸体像袋面粉般被扔进去,秦华填土时,铁锹碰到石头,发出「当」的响声,惊得吉丹打了个寒颤。 「明天带儿子去外婆家,住一个月。」秦华擦了擦汗,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新填的土堆上,像面黑色的旗。吉丹点头,突然闻到远处飘来的烧烤味,想起儿子爱吃的烤腰子,胃里一阵翻涌。她转身时,看见郭红的眼镜片还在地上闪着光,镜片里映出她扭曲的脸,像幅抽象画。 一周后,警笛声打破了小区的平静。秦华坐在沙发上,看着警察从后巷挖出郭红的尸体,铁锹带出的泥土里混着几根金色的头发——吉丹的染发剂,他上周刚帮她染过。吉涛站在门口,新剪的平头像被啃过的西瓜皮,这个17岁的小舅子,此刻正用惊恐的眼神看着他,像看一个怪物。 「秦华,你涉嫌故意杀人,跟我们走一趟。」警察掏出的手铐在阳光下晃眼,秦华想起买球杆时的收据,还夹在记账本里,第二页,倒数第三行。吉丹在旁边哭,这次是真哭,眼泪滴在她新做的美甲上,豹纹图案被冲淡,像团模糊的血渍。 警车开走时,秦华看见自家阳台上的孔雀鱼,它们挤在鱼缸角落,尾巴蔫巴巴的,像几片快烂掉的彩纸。他突然笑了,笑声让旁边的警察皱起眉头。「笑什么?」「没什么,」秦华摇摇头,「只是想起,郭红那孙子,死的时候还戴着金表,表链里卡着我老婆的指甲。」 看守所的铁窗很小,像块被啃过的饼干。秦华躺在大通铺上,听着隔壁床的呼噜声,想起吉丹在法庭上的证词,她说自己是被胁迫的,全程没参与杀人。「贱人。」他对着天花板骂,声音被水泥墙吸收,连回声都没有。窗外传来乌鸦的叫声,他数着叫声的次数,直到困意袭来,梦见自己变成了那条孔雀鱼,在粉色的鱼缸里游啊游,永远游不出那片绿光。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2章 荒野里的口红与谎言 彭某盯着麻将桌上那颗闪着光的水钻,以为是哪家富婆掉的碎钻。指甲盖大小的水钻嵌在三万饼的缝隙里,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像极了物流公司仓库里那些永远数不清的螺丝钉。他刚想伸手去捡,就被涂着玫红色指甲油的手拍开——手的主人是坐在他下家的老阿姨,卷发上别着亮片发卡,紧身牛仔裤把腰腹的赘肉勒成米其林轮胎状。 “小哥哥手气不错嘛。”老阿姨咧开嘴笑,口红沾在假牙上,像块融化的草莓冰沙,“昨儿我在跳广场舞,隔壁王姐的儿子说现在年轻人都流行叫‘小哥哥’,是不是呀?”她伸手摸彭某的手腕,镯子上的假翡翠珠子硌得他生疼,“妹妹我姓芳,芳草的芳,你呢?” “彭...彭建军。”彭某往后缩了缩,闻到她身上混合着廉价香水和花露水的味道。麻将馆里的吊扇吱呀作响,把她的卷发吹得飘起来,露出后颈上的颈纹,像晒干的河沟。他想起自己48岁生日那天,老婆在电话里骂他“搬运工干一辈子也没出息”,现在却被个涂着死亡芭比粉的老阿姨叫“小哥哥”,荒诞感像胃胀一样涌上来。 三天后,阿芳在肯德基请他吃汉堡。她穿着亮片卫衣,戴着粉色美瞳,睫毛膏结块得像苍蝇腿,咬汉堡时假牙差点掉出来。“建军啊,”她用吸管戳着可乐里的冰块,“我有个姐妹在贵阳开金矿,正缺靠谱的人管仓库,月薪八千,包吃包住。”冰块“咔嚓”一声裂开,彭某看见她指甲缝里的红油,想起她昨天在麻将馆摸过的红中,突然觉得这汉堡不香了。 “真的假的?”他捏着薯条,油渍在指腹上晕开,“我小学没毕业,能行?”阿芳突然抓住他的手,指甲上的水钻刮过他的老茧:“妹妹我看人最准,你这手一看就是抓钱的手!这样,明儿咱先去天门找我闺蜜,她开车送咱们去贵阳,路上你俩先认识认识。”她的美瞳滑片了,一只眼睛盯着天花板,一只眼睛盯着他的喉结,看得他浑身发毛。 出发那天早上,阿芳穿着紧身皮裤出现在十字沟巷口,腰上别着个粉色腰包,像随时要去跳广场舞。“走啦小哥哥,”她晃了晃手里的老年机,“我跟金矿老板说好了,你去了直接当组长。”彭某背着蛇皮袋,里面装着两套换洗衣物和一双劳保鞋,想起临辞职时跟组长说的“老子要去当管理层”,突然有点心虚。 大巴在朱湖小学停下时,阿芳捂着胸口直喘气:“哎哟,晕车了,咱去河边透透气。”她的皮裤卡在胯部,走路时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彭某跟在后面,看见她后颈的白发根,突然想起自己母亲去世前也是这样,染发剂盖不住的岁月痕迹。河堤边的芦苇荡里飘来牛粪味,几只苍蝇在眼前乱飞,他伸手去赶,却看见阿芳坐在土坡上,从腰包里掏出小镜子补口红。 “其实吧...”阿芳突然开口,口红抹出唇线,像嘴角淌了血,“贵阳那事儿是我编的。”彭某以为自己听错了,风卷着芦苇叶打在他脸上,痒得难受。“我就喜欢你这样壮实的,”她歪着头笑,假发斜了半边,露出斑秃的头皮,“跟我回武汉吧,我养你。” 时间在牛粪的臭味里凝固。彭某想起老婆走时说的“你就跟你的破铁锹过一辈子吧”,想起儿子考上职高时他拿不出的学费,想起阿芳这几天请他吃的肯德基、买的新T恤——原来都是诱饵,钓他这条没见过世面的土鲫鱼。血冲上脑门的瞬间,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像从别人嘴里冒出来:“你耍我?” 阿芳想站起来,皮裤卡在腿弯处动弹不得。彭某上前一步,看见她美瞳彻底滑到眼角,露出浑浊的眼白,突然觉得恶心。他伸手掐住她的脖子,感觉像掐着块发馊的面团,软塌塌的没力气。阿芳的手在空中乱挥,抓掉了他的工牌,指甲划过他的手背,却连道血痕都没留下。 “救命啊!”她的尖叫惊飞了芦苇丛里的水鸟,彭某看见远处鱼塘边有个放牛的老头在脱裤子,赶紧松手。阿芳趁机去摸腰包里的手机,却掏出一支口红摔在地上。彭某捡起脚边的木棒,想起在物流公司搬货时砸开木箱的场景,挥下去的瞬间,听见“咔嚓”一声——不是头骨裂开,而是木棒断成两截。 阿芳躺在地上抽搐,假发掉在一边,露出参差不齐的白发。彭某喘着粗气,看见她皮裤上的拉链崩开了,露出粉色的内裤边,突然觉得这场面荒诞得像喜剧电影。他解下鞋带,绕在她脖子上,用力时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像鼓点一样震得耳膜发疼。苍蝇围过来,停在她嘴角的口红上,他想起肯德基的番茄酱,也是这样黏糊糊的。 完事之后,彭某坐在河堤上抽烟。阿芳的尸体像件被扔掉的旧衣服,趴在泥土里,腰包里的老年机还在震动,屏幕上跳着“广场舞姐妹团”的来电。他摸出她的钱包,里面有三张皱巴巴的百元大钞,和一张泛黄的离婚证,照片上的男人跟他有点像,都是浓眉大眼的朴实相。 远处传来警车的鸣笛声。彭某把鞋带扔进芦苇荡,想起阿芳第一次叫他“小哥哥”时,他心里涌起的那点微妙的虚荣感。现在这点虚荣已经变成脚底的泥,混着牛粪和血迹,怎么擦都擦不掉。他站起身,看见放牛的老头提着裤子往这边跑,脸上的表情比他拉的牛粪还精彩。 “警察同志,”老头的诺基亚手机在手里晃,“我刚才脱裤子撒尿,就看见一个男的在这儿摆弄尸体,那场面,比《乡村爱情》还刺激!”彭某低头看自己的鞋,鞋尖沾着阿芳的口红,玫红色,像朵开在荒野里的恶之花。他突然笑了,笑声惊得水鸟再次飞起,翅膀扑棱棱的声音里,他听见自己说:“早知道,还不如多吃几顿她请的肯德基。” 审讯室的灯光惨白,彭某盯着桌上的口红,想起阿芳补妆时的样子。“为什么杀她?”警察敲了敲桌子。他摸了摸裤兜里的离婚证,说:“她说要养我,可我看见她的假发掉了,突然就不想被她养了。”窗外传来广场舞的音乐声,是《最炫民族风》,他想起阿芳扭腰的样子,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那支没用完的口红——毕竟,它跟着主人演过那么多荒诞的戏,最后却烂在荒野里,连个像样的坟都没有。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3章 银戒血咒:京山荒野奇案 在湖北京山市那片被岁月遗忘的山林里,每到秋天,树叶就像被点燃的火焰,层层叠叠,烧出一片绚烂。但在2018年9月的一个清晨,护林员老王哼着跑调的小曲,穿梭在山林间,准备开始一天的巡查。他是个爱开玩笑的老头,总说自己是这山林的“山大王”,可这天,他的“领地”里却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息。 “啥味儿啊这是,香不香臭不臭的。”老王皱着眉头,用手扇了扇鼻子,那股混合着腐臭和不知名香料的味道,像条无形的绳子,牵着他的脚步。好奇心作祟,他顺着气味一路找去,越走,那味道就越浓烈。当他拨开一丛茂密的灌木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差点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两具尸体,一大一小,静静地躺在那里。大的是个成年女性,全身赤裸,双手被铁丝像麻花一样紧紧地绑在背后,双腿也没能幸免,铁丝深深地勒进肉里,像是要把她和大地绑在一起。她的脸被透明胶带层层缠绕,只露出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天空,仿佛在诉说着无尽的冤屈。旁边是个小女孩,身着白色纱裙,原本纯洁的纱裙上沾满了泥土和血迹,像一朵被暴风雨摧残的白花。 “妈呀!”老王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警察同志啊,快来啊,五宝岭这儿死人啦,还...还是俩!”他的声音颤抖着,带着哭腔,那股子平日里的神气劲儿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没过多久,警笛声打破了山林的寂静。警察们迅速封锁了现场,法医和刑侦人员开始忙碌起来。法医戴着口罩和手套,小心翼翼地检查着尸体,眉头越皱越紧。“死亡时间大概在一个月左右,机械性窒息而亡。”他的声音低沉,透着一股寒意。刑侦队长李建国蹲在地上,仔细观察着现场,尸体上铁丝的捆绑方式、面部的胶带缠绕情况,一切都表明,这绝非一人之力可为,而且凶手手法熟练,心思缜密。 “把这附近翻个底朝天,一定要找到能证明死者身份的东西!”李建国站起身,大声下令。可整整一天过去了,除了尸体手上那枚带着五个心形图案、图案里还有花瓣装饰的银戒指,他们一无所获。这枚戒指,在一片死寂和血腥中,显得格格不入,像个神秘的符号,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接下来的日子,警方开启了地毯式的排查。他们对可能通往抛尸现场的所有车辆进行逐一调查,每一辆车的行车轨迹、司机的行踪,都被他们翻了个遍;同时,组织大量警力,挨家挨户地走访附近村庄。可村民们不是摇头表示不知情,就是用警惕的目光看着他们,紧闭嘴巴。死者衣着时尚,与当地农村人的朴素风格截然不同,大家都猜测她是外地人,可外地人为何会死在这荒山野岭呢?案件就像一团乱麻,没有一丝头绪。 就在警方焦头烂额的时候,一条线索像黑暗中的一丝曙光,悄然出现。有村民反映,千宝寨林场的住户李某,离异多年,曾当过护林员,对周边环境了如指掌,还经常带陌生女子回家过夜。一个月前,他却突然离开,不知所踪。警方迅速对李某展开调查,可一番深挖后,发现案发期间他根本不在京山,没有作案时间,这条线索就这样断了。 专案组会议室里,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李建国不停地抽烟,烟雾缭绕中,他的眼神透着疲惫和不甘。“不行,咱们得换个思路。”他突然站起身,把烟头狠狠地掐灭在烟灰缸里,“从这枚银戒指入手,就算把京山市翻个底朝天,也要找到它的来历。” 于是,警方开始走访京山市内的每一家金店和工艺品店。他们拿着戒指的照片,一家一家地询问,得到的却都是否定的答案。店员们纷纷摇头,表示从未见过如此独特的戒指。直到走访到一家不起眼的小加工店时,转机出现了。 “这戒指,是我做的!”店主一眼就认出了戒指,脸上带着几分自豪,“这花纹可复杂了,当时是一男一女来定制的,说是定情信物呢。”可当警方询问那对男女的具体信息时,店主却犯了难。“时间太久啦,我就记得他们大概50岁左右,其他的,实在想不起来了。”这条好不容易出现的线索,又变得模糊起来。 就在大家感到绝望的时候,又有村民提供了一条线索。一个名叫聂磊的男子,曾在五宝岭附近居住过一段时间,因盗伐林木被林业部门处罚后离开。聂磊,46岁,永隆镇人,多次因盗窃犯罪被判刑,2015年才刑满释放。警方像嗅到血腥味的鲨鱼,迅速对他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2018年6月14日,聂磊无证驾驶三轮车,在永兴镇将刘某撞伤后逃逸。而原因,竟是为了一个女人——张红,44岁,有过三段婚姻,和聂磊、刘某都有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警方赶到医院,找到还在养伤的刘某。当刘某看到那枚银戒指的照片时,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这...这是张红的戒指,我送她的。”刘某的声音颤抖着,眼里满是恐惧。据他回忆,他和张红是情人关系,同居了几个月。5月份的一天,聂磊突然闯进家里,看到他和张红在一起,顿时火冒三丈。三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原来张红在认识刘某之前,和聂磊就在一起了,后来张红选择了刘某,聂磊一直怀恨在心。一个月后,聂磊就开车撞伤了刘某,以此报复。 有了这条关键线索,聂磊的嫌疑直线上升。警方发现,他的银行账户在9月份之后,陆陆续续存进了10万块钱,而张红遇害前后,她银行卡里的10万块钱却被分多次取走。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后,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尽管他每次取款时都换了衣服,但脚上那双标志性的鞋子却出卖了他——正是聂磊。 警方迅速行动,对聂磊展开抓捕。在一个破旧的出租屋里,聂磊正躺在床上,眼神空洞地看着天花板。当警察破门而入的那一刻,他没有反抗,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仿佛早就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 审讯室里,灯光惨白,聂磊坐在椅子上,双手被铐在桌上。他的眼神呆滞,头发凌乱,像个被抽干了灵魂的木偶。 “为什么杀人?”李建国直视着他的眼睛,目光像一把利剑,试图穿透他的内心。 聂磊沉默了许久,像是在回忆那些不堪的过往。“张红,她骗我。”他终于开口,声音沙哑,带着一丝怨恨,“她一边跟我说要和我过一辈子,一边又和刘某勾勾搭搭。还说要在京山买房,让我出5万块钱,我哪有那么多钱啊。”他的手紧紧地握住拳头,指关节泛白。 案发当晚,张红又在催促聂磊拿钱买房,两人为此大吵了一架。张红的女儿在一旁吓得直哭,聂磊看着眼前这一切,心中的怒火越烧越旺。“我当时就想,既然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疯狂,“我先掐住张红的脖子,她拼命挣扎,那小丫头也跑过来打我,我就...就一起杀了她们。”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仿佛被自己的罪恶压得喘不过气来。 杀完人后,聂磊趁着夜色,用摩托车将母女俩的尸体运到五宝岭附近抛尸。慌乱之中,他拿走了张红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却唯独遗漏了那枚银戒指。之后,他又分多次取走了张红银行卡里的钱,以为这样就能掩盖自己的罪行。 “我知道我跑不掉,只是没想到这么快。”聂磊苦笑着,脸上写满了绝望。他以为自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可那枚小小的银戒指,却像个诅咒,一步步将他推向了深渊。 随着聂磊的落网,这起震惊京山的命案终于画上了句号。那片山林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可那段血腥的记忆,却永远刻在了人们的心中。那枚银戒指,被作为重要物证,放在了警局的证物室里,它不再是定情信物,而是一段荒诞、罪恶的情感纠葛的见证,时刻提醒着人们,欲望和贪婪,终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4章 除夕血咒:少年心中的荒诞魔障 田胜蹲在院墙角,指甲抠进砖缝里,抠出一道道白印。远处的鞭炮声像闷雷一样滚过雪地,他闻着空气中的火药味,想起五年前那个秋天,王凡扔过来的鞭炮在脚边炸开,火星子溅在裤腿上,烧出个焦黑的洞——就像此刻他心里的洞,永远填不满。 “田胜!又被欺负啦?”王帅的笑声像把刀,割开暮色。十五岁的田胜缩在垃圾池边,头发上沾着烂菜叶,王凡的拳头砸在他背上,一下比一下重,像捶打一块发馊的面团。“叫爸爸!”王凡揪住他的头发往墙上撞,砖块硌得他后脑勺生疼,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掉,却不敢出声——他看见父亲站在不远处,和村支书说着话,袖着手,连头都没回。 “算了,跟个怂包较什么劲。”王帅踢了他一脚,转身离开,棉鞋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声。田胜趴在地上,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街角,突然觉得嘴里有股铁锈味——不知是咬破了舌头,还是心在流血。他摸了摸裤兜里的玻璃珠,那是他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买的,现在被压得变了形,像他扭曲的尊严。 除夕夜的月亮像块冷掉的烧饼,挂在天上。田胜把尖刀别在腰上,刀刃贴着皮肤,凉得像块冰。翻墙时,裤脚勾住墙头上的冰棱,“刺啦”一声扯开道口子,他想起王凡撕烂他作业本时的声音,一模一样。院子里的狗叫了两声,被他扔过去的包子堵住了嘴——那是他用母亲蒸的豆包做的,里面掺了安眠药,此刻狗趴在窝里,像团被踩扁的棉花。 正房的窗户透出暖黄的光,电视里在播春晚,小品的笑声顺着门缝飘出来。田胜贴着墙根走,鞋底的雪被踩得“簌簌”响。他掏出手机,屏幕光照在玻璃上,映出自己苍白的脸——二十岁的他,眼窝深陷,嘴角下垂,像个提前衰老的中年人。窗帘缝里漏出王友光的鼾声,浑浊,绵长,像坏掉的水龙头。 尖刀捅进王友光腹部的瞬间,田胜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像擂鼓。老人惊醒,瞪大双眼,嘴巴张得老大,却发不出声音——安眠药的效力还在,他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田胜拔出刀,血珠溅在墙上,像朵红色的腊梅。旁边的女人惊叫着坐起,头发散落在脸上,像女鬼的面具,她伸手去摸床头柜上的手机,却被田胜一脚踹翻。 “为什么不管我?”田胜对着女人吼,刀又捅进她肩膀,“你们一家都该死!”女人的惨叫声惊醒了旁边的少年,王帅从被子里探出头,眼神里满是恐惧。田胜看着他,突然想起五年前那个蹲在垃圾池边的自己,眼泪鼻涕糊了一脸,而眼前的少年,此刻也在哭,哭得比他当年还大声。 “别杀我!求你了!”王帅抱着头缩在床角,棉睡衣的带子散开,露出苍白的脖子。田胜想起王凡当年掐住他脖子时的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眼前发黑。他伸手掐住王帅的脖子,指甲陷进对方的皮肤,感受着那微弱的脉搏在指尖跳动,像即将熄灭的烛火。尖刀再次落下,这次捅进了心脏,血喷在田胜脸上,温热,腥甜,像过年喝的红糖水。 翻墙离开时,田胜看见自己的血脚印在雪地上画出蜿蜒的线,像条红色的蛇,指引着方向。他跑到太爷爷家的厕所,把带血的衣服扔进坑里,划火柴时,手在抖,火苗舔到裤脚,烧出个洞——和五年前那个洞一模一样。火光映着他的脸,他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嘴角上扬,露出一丝诡异的笑。 警笛声由远及近时,田胜正坐在自家炕头,擦着尖刀上的血。母亲在厨房煮饺子,蒸汽模糊了玻璃,父亲在客厅看电视,春晚的主持人在喊“新年快乐”。田胜摸了摸口袋里的玻璃珠,光滑,冰凉,像颗心。他想起父亲当年说的“别惹事”,想起母亲说的“忍忍就过去了”,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很可笑——原来有些事,根本忍不过去,就像埋在心里的种子,总有一天会生根发芽,开出罪恶的花。 “胜子,吃饺子啦!”母亲的声音传来,带着暖意。田胜站起身,尖刀滑落在地,发出“当啷”声。他看着父母慈祥的脸,突然想哭——但眼泪已经干了,心里的洞,再也填不满了。 审讯室的灯亮得刺眼,田胜盯着桌上的玻璃珠,五个心形花纹里还沾着血迹。“为什么杀人?”警察敲了敲桌子。他摸了摸手腕上的旧伤疤,那是五年前王凡用玻璃划的,说:“他们踩碎了我的尊严,而我的父母,连句公道话都没说。”窗外传来新年的钟声,他想起小时候过年,父亲会给他买糖葫芦,母亲会在他枕头底下放压岁钱,而现在,那些温暖的回忆,都被鲜血浸透了。 雪还在下,落在田胜家的院墙上,盖住了那道裂痕。远处的鞭炮声依旧热闹,人们在庆祝新的一年,却不知道,在这个除夕夜,一个少年心中的魔障,终于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那枚玻璃珠,被警察放进证物袋,在灯光下闪着微弱的光,像一颗破碎的灵魂,诉说着青春里不该有的伤痛与疯狂。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5章 凌晨三点的微信与生锈的刀 阿森盯着电脑屏幕,光标在微信聊天框里跳成抽搐的心脏。凌晨三点的工厂宿舍里,空调发出老母鸡般的嗡鸣,他闻到自己身上的机油味,混着妻子阿梅留下的廉价香水味,像坛泡馊的酸菜。屏幕上的对话刺得他眼睛生疼,“宝贝,今晚去老地方”“你老公又加班啊”——这些字像针,一根一根扎进他的太阳穴。 “阿梅!”他猛地转身,椅子腿在地面划出刺耳的声响。床上的女人动了动,卷发蹭过枕头,露出后颈的蝴蝶纹身——那是他们结婚三周年时她偷偷纹的,说要“留住青春”。阿森想起那天他在工地扛水泥,汗湿的背心能拧出水,而她在朋友圈晒纹身照,配文“感谢生命中的小确幸”。 “干嘛啊,大晚上的。”阿梅揉着眼睛坐起来,睫毛膏在眼下晕成两个黑圈,像被揍了一拳的熊猫。阿森看着她涂着亮片的指甲,想起聊天记录里那个男人说“你的美甲真性感”,突然觉得胃里翻涌,像吃了隔夜的炒饭。 “你跟他上过几次床?”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像台风中的破窗户。阿梅的眼神瞬间清醒,瞳孔缩成针尖,手指下意识地攥紧被子——那床被子是他去年在超市买的,搞活动,99块钱,她当时说“真划算”。 “就吃过几次饭,你别瞎想。”她的声音里带着不耐烦,像在哄哭闹的孩子。阿森突然笑了,笑声里混着血丝,“别瞎想?那你为什么天天化妆?为什么不去女儿的家长会?”他猛地扯开她的抽屉,里面掉出个粉色小瓶,瓶身印着“费洛蒙香水”,他在拼多多上见过,39块9包邮,介绍里写着“让他为你着迷”。 阿梅的脸瞬间煞白,像张过期的面膜。沉默在狭小的宿舍里蔓延,窗外传来卡车经过的轰鸣,像某种巨兽的低吼。阿森看见她喉结滚动,突然想起新婚之夜,她也是这样紧张,手抓着床单,说“轻点”。 “两次。”她终于开口,声音小得像蚊子,“就两次,他说年底就离开上海。”阿森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炸开,不是愤怒,是一种钝钝的疼,像被生锈的刀慢慢割开。他想起这七年,自己每天打两份工,送外卖时被客户骂“送得慢”,在工厂搬货时扭伤腰,却连盒正经的膏药都舍不得买,而她,却在和别的男人说“老地方见”。 “所以等他走了,你就继续跟我过?”阿森弯腰捡起地上的香水,玻璃瓶在掌心凉得刺骨,“把我当什么?备胎?”阿梅不说话,低头抠着指甲,亮片掉在被子上,像撒了把碎玻璃。他突然想起女儿昨天问的“爸爸,为什么你总不回家”,想起自己答应带她去迪士尼,却因为加班爽约三次。 掏出手机给老丈人打电话时,阿森的手指在发抖。电话那头传来老头的咳嗽声,像台破风箱,“喂?”“爸,阿梅出轨了。”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干巴巴的,像晒了三天的萝卜。对面沉默了几秒,然后说:“男人嘛,忍忍就过去了,离婚多没面子。” 挂掉电话的瞬间,阿森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彻底碎了。阿梅坐在床上,卷发遮住半张脸,他突然觉得这个女人很陌生,像个住在他宿舍里的陌生人。他想起结婚时她穿的婚纱,租的,800块,她说“以后有钱了买更好的”,现在看来,都是笑话。 刀是从工厂工具间拿的,生锈的水果刀,刀刃上还沾着去年削苹果的痕迹。阿森把刀塞进裤兜,刀柄硌着大腿,像块烧红的铁。出门时,阿梅在背后喊:“你去哪?”他没回头,听见自己说:“去给你那相好的送个礼。” 工厂门口的路灯忽明忽暗,像喝醉的醉汉。阿森蹲在墙角抽烟,打火机的光映出他皱巴巴的脸,胡茬三天没刮,像荒地里的杂草。手机屏幕亮了,是阿梅发来的消息:“别冲动,回来谈。”他盯着屏幕,突然笑了,谈什么?谈她的“小确幸”,还是谈他的“忍忍就好”? 男人出现时,穿着件骚气的蓝色衬衫,领口开得很低,露出锁骨处的纹身——一条张着嘴的鲨鱼。“兄弟,不至于吧,”他抬手拍阿森的肩膀,香水味混着烟味,“就玩几次,你老婆又没少块肉。”阿森盯着他的手,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涂着透明甲油,想起阿梅的美甲,突然觉得一阵恶心。 “几次?”阿森往后退半步,手摸到裤兜里的刀,“你说几次?”男人愣了一下,脸上闪过一丝慌张,“就...三次,不,两次!”他下意识地往后退,鞋底碾过地上的烟头,“我给你钱,行不?一万,两万!” 刀捅进男人脖子的瞬间,阿森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像擂鼓。血喷在他脸上,温热,腥甜,像阿梅煮的红豆汤。男人捂着脖子跪倒在地,眼睛瞪得老大,像条缺氧的鱼。阿森想起五年前,自己在工地摔断腿,也是这样的眼神,无助,恐惧,却没人管。 警笛声由远及近时,阿森坐在地上,刀掉在脚边,刀刃上的血在路灯下泛着黑红色,像块过期的巧克力。他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有三条未读消息,两条是阿梅的“你在哪”,一条是女儿的“爸爸,明天开家长会,你能来吗”。 审讯室的灯白得刺眼,阿森盯着桌上的水果刀,刀身上的锈迹混着血迹,像朵畸形的花。“后悔吗?”警察问。他摸了摸袖口的机油渍,想起女儿昨天画的全家福,里面的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牵着妈妈和她的手,背景是迪士尼的城堡。 “不后悔,”他听见自己说,声音里带着解脱,“就是可惜,没给女儿开成家长会。”窗外传来消防车的鸣笛,他想起阿梅的香水,想起老丈人的“忍忍就好”,突然觉得累了,比扛了一天水泥还累。也许四年后出去,女儿已经上初中了,那时候,他应该能攒够钱带她去迪士尼吧——如果那时候,她还愿意叫他一声爸爸。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6章 七夕夜的碎纸与带血的借条 冯伟康盯着后视镜里的自己,觉得这张脸越来越像被踩扁的柿饼。右眼皮上的青春痘熟得透亮,像颗随时会爆浆的紫色葡萄。他摸了摸副驾驶座上的安全套,铝箔包装在路灯下泛着冷光,想起王丽昨天说的“最后一次”,突然觉得这玩意儿像块烫手的山药——剥了皮黏糊糊,不剥又扎手。 “到了,就这家民宿。”王丽的声音从后排飘来,带着不耐烦。她穿着件露肩的红色连衣裙,是冯伟康去年在拼多多给她买的,99块钱,当时她说“这颜色真显白”。此刻裙角蹭到他的后颈,带着廉价香水的味道,混着车内的烟味,像坛泡了三天的臭鳜鱼。 民宿老板是个戴老花镜的老头,登记时反复打量他们,看得冯伟康心里发毛。“情侣入住啊?”老头的嘴角上扬,露出缺了颗牙的黑洞,“现在年轻人,七夕都兴玩刺激的。”王丽没说话,指甲抠进冯伟康的手腕,他想起三年前第一次开房,她也是这样紧张,指甲在他背上掐出月牙形的印子。 房间里的空调发出拖拉机般的轰鸣,冯伟康打开矿泉水瓶,瓶口有层黏糊糊的东西,像谁的口水。王丽坐在床上补口红,镜子里的眼神飘向窗外,霓虹灯管的红光映在她脸上,像块晃来晃去的红烧肉。“把借条给我。”她突然开口,口红抹出唇线,像嘴角淌了血,“还有遗书,都给我。” 冯伟康从包里掏出皱巴巴的纸,四张遗书叠得整整齐齐,最上面那张是给王丽的,字迹歪歪扭扭,“宝贝,没有你我活不下去”——这是他昨天在网吧抄的言情小说句子。借条单独放在一个信封里,王丽父亲的签名像条死蛇,瘫在纸上。 “看完能不能不走?”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像秋风中的破布条。王丽没接话,撕开信封的动作干脆利落,纸页摩擦声让他想起撕安全套包装时的声响。借条在她手里变成两半,她又撕成四半,扔进垃圾桶,动作行云流水,像在撕一张过期的电影票。 “你有病吧?”冯伟康往前一步,脚腕碰到床沿,发出“咚”的闷响。王丽抬头看他,眼神里带着不屑,像看一只挡路的蟑螂。“三年了,你除了啃老还会干什么?”她的声音里带着厌恶,“我爸说得对,你就是个废物。” 这句话像把刀,精准地捅进冯伟康的心脏。他想起上周去麻将馆,输给兄弟两百块,回家跟父亲要钱时,老头也是这样骂他“废物”。王丽的口红还在桌上,外壳上印着“斩男色”,他突然觉得这颜色真讽刺,斩的不是男,是他这种没出息的蝾螈。 楼下传来情侣的笑声,甜得发腻,像融化的冰淇淋。冯伟康盯着垃圾桶里的碎纸,借条的碎片里露出“两万”的字样,像在嘲笑他。三年前,他在兄弟的婚礼上对王丽一见钟情,那时她穿着白色婚纱,像朵带刺的玫瑰,而他穿着借来的西装,紧张得直冒冷汗。现在玫瑰枯萎了,刺却还在,扎得他遍体鳞伤。 “其实我早就嫌你脏了。”王丽站起身,连衣裙的拉链滑到一半,露出半截后背,“跟你睡,还不如跟李明——人家起码能给我买支口红。”这句话彻底点燃了冯伟康心里的火,他看见床头柜上的水果刀,刀柄上缠着防滑胶带,像条待命的蛇。 刀捅进王丽腹部的瞬间,冯伟康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像擂鼓。她的瞳孔瞬间放大,手抓住他的手腕,指甲划过他的皮肤,却不怎么疼。血渗出来,在红色连衣裙上洇开,像朵迅速绽放的红梅。她想喊,却被他另一只手捂住嘴,香水味混着血腥味,熏得他想吐。 “让你走!”冯伟康又捅了一刀,刀刃没入皮肉的感觉,像插进一块过期的豆腐,“让你嫌我脏!”王丽的腿开始抽搐,连衣裙彻底滑落在地,露出粉色的内裤——那是他去年情人节送的,她说“太土了”,却一直穿着。 手机在床头柜上震动,是李明打来的。冯伟康盯着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想起监控里这人的样子,穿件干净的白衬衫,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他摸出王丽的手机,给李明发了条定位,嘴角上扬,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就让这小子来收尸吧,看看他睡的女人,现在有多狼狈。 警笛声由远及近时,冯伟康坐在马桶上抽烟。王丽的尸体趴在地上,后颈的蝴蝶纹身沾着血,像只被拍死的蛾子。他想起第一次见她纹身时,她说“这是自由的象征”,现在自由了,她却再也动不了。烟灰掉在瓷砖上,他突然觉得累了,比打了三天三夜麻将还累。 审讯室的灯白得刺眼,冯伟康盯着桌上的碎纸条,拼起来的遗书里“宝贝”两个字格外醒目。“后悔吗?”警察敲了敲桌子。他摸了摸袖口的血迹,想起王丽撕借条时的表情,突然笑了:“不后悔,就是可惜,那两万块钱欠条没了——本来还想留给我爸,当养老钱呢。”窗外传来七夕的鞭炮声,他想起三年前那个婚礼,想起王丽说“我愿意”时的眼神,突然觉得一切都很可笑——原来爱情这东西,比拼多多的假货还不靠谱,说碎就碎,连个完整的欠条都留不下。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7章 马桶上的血色荒诞 周某盯着酒吧里旋转的彩灯,觉得自己像块被扔进搅拌机的肥肉。黄色短袖裹着腰间的游泳圈,每次抬手喝酒,腋下的赘肉就挤出褶皱,像发酵过度的面团。邻座男人的手又往她大腿上挪了挪,指尖隔着布料戳她的皮肉,像在测试猪肉的肥瘦。 “妹妹多大了?”男人的呼吸里混着龙舌兰的味道,喷在她耳垂上,黏糊糊的像鼻涕。周某数着他领带上的格子,第七道格子线歪了,像条断了的肋骨。“25。”她叼着吸管搅冰块,红色指甲在杯壁上敲出哒哒声,想起昨天在美甲店,老板娘说“胖妹适合亮色”,现在这抹红在灯光下晃成血珠,倒挺应景。 酒店电梯里的镜子照出两人的影子:男人西装皱得像隔夜饭,她的肚子鼓得像揣了个西瓜。“你这肚子...”男人伸手想摸,被她挡住。“吃多了。”她扯出个笑脸,电梯到达的提示音像催命符,叮的一声,门开了。 卫生间的马桶圈凉得刺骨,周某解开裤子时,听见男人在外面脱鞋的声音。阵痛突然袭来,像有人用钢筋猛戳她的子宫,她咬住毛巾,想起三年前在安徽老家,也是这样的疼,婆婆用菜刀割脐带的画面在眼前闪了闪,刀刃反光里, newborn的哭声像破锣。 “宝贝,快点啊。”男人在门外喊,声音带着不耐。周某低头看马桶,羊水混着血,在瓷面上画出恶心的地图。孩子的头已经出来了,头发湿漉漉的贴在头皮上,像只没毛的小兽。她想起母亲骂她“贱货”时的表情,想起外公看见她带男人回家时摔碎的茶杯,手指突然掐上婴儿的脖子,像掐灭一根烟头。 婴儿的哭声戛然而止,眼睛还没睁开,睫毛上挂着血珠。周某扯下红上衣,裹住尸体,布料吸饱了羊水,变得沉甸甸的。外面传来男人的鼾声,她摸了摸肚子,平坦得像泄了气的皮球,突然觉得可笑——十个月的肚子,现在只剩层松垮的皮,比超市促销的烂西瓜还没价值。 手提袋是前台拿的,印着酒店的金色logo,像块讽刺的奖牌。路过垃圾桶时,周某看见自己映在金属表面的脸:眼睛浮肿,嘴唇干裂,嘴角还沾着昨晚的口红,像块融化的蜡。她在垃圾桶前转圈,像只找不到窝的母鸡,直到确定没人,才迅速扔掉袋子,动作娴熟得像扔一包过期零食。 新买的衣服是荧光绿,穿上像根移动的黄瓜。男人醒来时,她正在涂睫毛膏,镜子里的自己眼睛肿大,像被蜜蜂蜇过的核桃。“昨晚你去干嘛了?”男人揉着眼睛问,语气里带着怀疑。周某转身,故意让新衣服的亮片晃他的眼:“去买早餐了,你昨晚累坏了吧?”男人盯着她的肚子,她屏住呼吸,直到他咧嘴笑,伸手拉她回床上。 警笛声响起时,周某正在用眉笔修眉毛。警察进门的瞬间,她看见自己扔在垃圾桶里的红上衣,此刻正摊在物证袋里,像片被踩烂的枫叶。男人吓得躲在床底,屁股撅得老高,像只缩头乌龟。审讯室的灯白得刺眼,民警把婴儿的照片推过来,她盯着那团发紫的小脸,突然想起三年前的儿子,现在应该会喊妈妈了吧? “你知道这是杀人吗?”民警敲了敲桌子。周某摸了摸肚子,那里已经瘪下去,像漏了气的气球。“不知道,”她扯了扯荧光绿的衣袖,“我以为跟拉粑粑一样,生完就没事了。”窗外传来广场舞的音乐,是《小苹果》,她想起在酒吧跳舞时,男人们喊她“胖姐真会扭”,现在想想,那些目光跟看动物园的猴子没区别。 拘留所的床板硬得硌人,周某躺在上面,听见隔壁床的女人在哭。她摸了摸小腹,那里偶尔还会抽痛,像婴儿在踢腿。想起母亲说过“你这种人就不该生孩子”,现在看来,果然没错。走廊的灯忽明忽暗,她数着天花板的裂纹,突然笑了——原来最荒诞的不是生下孩子,而是她连孩子父亲是谁都不知道,就像她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是笔糊涂账。 垃圾站的容大姐又看见那个黄色身影时,差点没站稳。但这次不是扔婴儿,是戴着手铐的周某,在警察押送下指认现场。阳光照在周某的脸上,她的皮肤像发馊的面团,眼睛空洞得像两个黑洞。容大姐看着垃圾桶,想起那具小小的尸体,突然觉得这个世界荒诞得可怕——有人在酒吧狂欢,有人在马桶上杀婴,而她,不过是个每天跟垃圾打交道的老太婆,却要见证这一切。 夜幕降临时,周某被押回拘留所。路过酒吧时,她听见里面传来熟悉的音乐,想起那个穿格子领带的男人,想起自己的红上衣,想起马桶里的血水。她摸了摸手腕上的 handcuffs,金属冰凉,像婴儿的脐带。也许这辈子,她都摆脱不了“胖姐”这个称呼,摆脱不了垃圾桶里的那袋垃圾,就像摆脱不了自己荒诞又可悲的人生。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78章 写字楼里的行李箱 我叫王大锤,是个跑社会新闻的记者,最近接了个离谱的活儿——韶关财富广场闹“鬼”了。这事得从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说起,我叼着包子在编辑部摸鱼,主编突然拍着桌子喊:“大锤!去韶关!有个少妇进写字楼消失了,警方搜了三天没找到人,比悬疑片还刺激!” 我差点被包子噎死:“主编,您这形容咋跟标题党似的……”话没说完就被塞了张车票,于是我扛着摄像机,顶着一头鸡窝头踏上了开往韶关的高铁。 到了当地派出所,接待我的民警老陈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他递给我一叠资料,开口就是王炸:“你见过会吃人的楼吗?这姑娘进去就跟蒸发了似的,我们调了所有监控,她上了13楼就没下来过。更邪乎的是,一个月前还有个姑娘进去后失忆了,12个小时记忆跟被狗啃了似的——不对,不能说似的,反正就是没了。” 我掏出小本本狂记:“失忆那姑娘叫啥?”“丽丽,在里头上班的。她说进去谈业务,喝了口水就断片了,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身上没啥伤,但脑瓜子跟被人敲了闷棍似的——又说错了,反正就是晕乎。”老陈拍着桌子,震得茶杯里的水直晃荡。 我摸着下巴琢磨:“13楼……这数字挺吉利啊,咋成了百慕大三角?”老陈白了我一眼:“少贫,跟我去看监控。” 监控室里,屏幕蓝光映得人脸发绿。我盯着画面里的潘艳——35岁的少妇,穿件米色风衣,背着斜挎包,进电梯时还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怎么看都像普通上班族。电梯数字跳到13,她迈出步子的瞬间,我莫名打了个寒颤,仿佛看见她走进了某个时空裂缝。 “之后所有出口监控都没她影子,我们把大楼从上到下筛了三遍,连消防水箱都打开看了,别说人,连根头发丝都没找到。”老陈的烟在指尖明明灭灭,“直到我们注意到一个人——李某,潘艳的前同事,就住13楼。巧了,丽丽失忆那次,也是去的他家。” 我眼睛一亮:“这货有前科?”“一个月前涉嫌迷奸,但没证据。”老陈翻出档案,“你看,丽丽说他倒了杯水,喝完就断片。我们去搜过屋子,啥都没找着,连个安眠药瓶都没有。李某说丽丽自己睡着了,他怕孤男寡女说不清,就出门躲了一宿——你信吗?” 我摇头:“除非他是柳下惠转世,不然鬼才信。” 正说着,门口突然冲进个姑娘,眼睛肿得像核桃:“警察同志!我姐是不是没救了……”原来是潘艳的妹妹,她攥着手机哽咽道:“我姐说去办保险,可她早就退保了啊!那天早上她打了十多个电话给李某,我听见他在电话里说‘来我家谈’……” 老陈和我对视一眼,默契地抓起外套就往外跑。财富广场的电梯里,按键“13”被按得掉了色,我盯着它胡思乱想:要是电梯门打开,迎面跳出个贞子咋办?结果门开了,只有走廊里忽明忽暗的声控灯,照得墙纸的花纹像爬满了蜈蚣。 李某的公寓门紧闭,老陈敲门时,我听见里头传来“哐当”一声,像是椅子倒地的声音。开门的男人脸色惨白,穿件皱巴巴的衬衫,眼神躲躲闪闪:“警、警察同志,有啥事?” “潘艳呢?”老陈直接切入主题。李某眨了眨眼,一脸无辜:“潘艳?谁啊?不认识。”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掏出手机点开潘艳的通话记录:“这号码不是你的?她那天上13楼,不是来找你?”李某的喉结剧烈滚动,额角冒出细汗:“可能、可能打错了吧……” 老陈没理他,带着人直接进屋搜查。我跟在后面,目光扫过客厅的沙发——丽丽就是在这儿断的片,此刻沙发上扔着个皱巴巴的靠垫,像是被人扯来扯去揉皱的。茶几上有个玻璃杯,杯底还剩点水渍,我鬼使神差地拿起来闻了闻,除了淡淡的茶香,似乎还有股若有若无的怪味。 “找到了!”一名警员举着个空行李箱从卧室出来,“藏在床底下,看着挺新的。”老陈接过箱子晃了晃,突然皱眉:“等等,这箱子……好像有点眼熟。” 回到派出所,技术科传来消息:行李箱内侧提取到了丽丽的DNA。老陈一拍桌子:“果然!这孙子拿丽丽做实验呢!”我脑子转得飞快:“先迷晕丽丽,试试箱子能不能装人,然后再对潘艳下手……可潘艳的尸体呢?他拉着箱子出了大楼,最后箱子是空的,难不成玩大变活人?” “走,看监控去。”老陈拽着我又钻进监控室。画面里,李某推着行李箱出了电梯,箱子轮子在地面拖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走得很慢,肩膀微微下沉,像是箱子里装了什么重物。到了停车场,他把箱子绑在摩托车后座,车轮压过减速带时,箱子晃了晃,侧面的拉链被撑开一道缝,隐约能看见里头有团米色的布料——跟潘艳那天穿的风衣一个颜色。 “他往山区去了。”老陈指着监控里的路线,“但45分钟后他空着手回来,箱子扔在周田镇路边。我们赶过去时,箱子里啥都没有,连个指纹都没留下。”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我摸着下巴沉思:“他故意让我们看见箱子,就是想误导我们以为尸体在里面,其实早就找地方埋了?可山区那么大,上哪儿找?” 正说着,技术科又来消息:在李某的电脑里发现了购物记录,一个月前买了大容量行李箱,还有……安眠药粉末。老陈一拍大腿:“逮人!” 审讯室里,李某坐在椅子上抖个不停,面前的保温杯里泡着枸杞,像是个被抓包的小学生。老陈没说话,先甩了张丽丽的DNA报告过去,李某的脸瞬间白得像张纸。 “说说吧,箱子里的人呢?”老陈点了根烟,烟雾缭绕中,李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我……我没想杀她的……”他双手抱头,声音发抖,“她天天催我还钱,那50万我早花光了,买摩托车、赌钱……我想着只要她消失,钱就不用还了……” 原来,李某得知潘艳退保拿了50万,就骗她买“高收益保险”,实则把钱全揣进了自己兜里。潘艳催得越紧,他越慌,于是想出了杀人灭口的歪招。一个月前,他先拿丽丽做实验,把安眠药磨成粉放进水里,等她昏迷后塞进箱子,确认大小合适才对潘艳下手。 “那天她一来,我就把药放进茶里,她喝了没一会儿就晕了……”李某咽了口唾沫,“我把她装进箱子,从后楼梯拖下去,绑在摩托车上。开到山里的时候,我想找个地方埋了,可刚打开箱子,她突然动了一下……我、我吓死了,以为她没死,赶紧又盖上箱子,一路开到周田镇,把箱子扔在路边,然后绕小路回家了……” 我听得毛骨悚然:“你是说,潘艳可能还活着?”李某抬起头,眼里闪过一丝惊恐:“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老陈猛地站起来:“走!进山!” 韶关的山区连绵起伏,深秋的风卷着落叶,吹得人脖子发凉。我们跟着李某来到他抛尸的地方,那是片荒废的果园,果树光秃秃的,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骷髅。李某哆哆嗦嗦地指着一棵老梨树:“就、就在这儿……” 警员们立即开始挖掘,铁锹铲进土里的声音像敲在人心上。我攥着摄像机,手心全是汗,脑子里闪过无数画面:潘艳蜷缩在箱子里,意识模糊中听见李某的脚步声;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挣扎,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找到了!”一声大喊打破沉默。我定睛一看,铁锹尖露出一角米色布料,我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警员们小心翼翼地扒开泥土,露出的却不是尸体,而是一团被撕碎的风衣布料,旁边还有个摔碎的手机——正是潘艳的。 李某当场瘫在地上:“不可能……我明明……”老陈脸色铁青:“你以为把人扔这儿就完了?她要是活着,为啥不回家?要是死了,尸体呢?”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主编打来的:“大锤!赶紧回来!有新线索!那个失忆的丽丽,她想起来点东西!” 我们连夜赶回派出所,丽丽坐在椅子上,手里紧紧攥着一杯热水,指甲把杯壁掐出了几道印子。“我……我昨天做梦,梦见那个杯子了。”她声音发颤,“就是李某给我倒水的那个杯子,杯口有个缺口,像颗虎牙似的——不对,不能说似的,反正就是有个缺口!” 我突然想起在李某家看见的那个玻璃杯,赶紧翻出当时拍的照片——杯口果然有个小缺口。老陈一拍桌子:“走!再搜他家!” 这次搜查比上次更仔细,警员们把地板都撬了起来,最后在卫生间的瓷砖缝里,发现了一小包白色粉末。经检测,正是安眠药,而且和丽丽体内残留的成分一致。 “证据确凿,这下看他怎么狡辩!”老陈摩拳擦掌。可就在这时,法医科传来消息:在潘艳的风衣布料上,发现了少量血迹,DNA比对结果显示,血迹不属于潘艳,而是……李某的。 所有人都懵了。我盯着化验报告,突然灵光一闪:“会不会是潘艳醒了,跟李某搏斗过?她可能没死,还打伤了李某!” 老陈猛地转身看向李某:“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李某下意识摸了摸脸颊,那儿有道淡淡的抓痕,他之前说是“不小心刮的”。此刻在证据面前,他终于崩溃了:“她、她突然醒了,抓了我一把,我吓得赶紧跑……等我回来,箱子和人都不见了……” 案情突然逆转:潘艳没死,还从箱子里逃了出来!可她为什么不回家?为什么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们重新梳理时间线:李某11点10分离开公寓,1点10分推着箱子出大楼,中间两个小时他在干什么?监控显示,他中途曾返回过一次公寓,拎着个黑色塑料袋出来,扔进了垃圾桶。 “去翻垃圾桶!”老陈一声令下,警员们戴着口罩手套,在垃圾桶里翻找,最后找出了那个塑料袋,里面是带血的抹布和一把水果刀,刀身上刻着“李某”两个字——是他的私人物品。 “你回去干什么?”老陈举着刀质问。李某浑身发抖:“我、我怕留下血迹,回去擦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原来,潘艳在箱子里并未完全昏迷,当李某把她搬到摩托车上时,她醒了过来,用尽全力抓伤了李某的脸。李某惊慌失措,逃回公寓取刀,想回去补刀,却发现箱子不见了——潘艳趁机挣脱了束缚,拖着箱子躲进了大楼的某个角落。 “大楼里还有没搜到的地方吗?”我问。老陈皱眉:“除非……她钻进了通风管道?” 财富广场的通风系统像张巨大的蜘蛛网,遍布整栋大楼。我们带着手电筒爬进去时,灰尘扑得人睁不开眼,不知是谁的安全帽碰到了管道壁,发出“当啷”一声响,惊飞了几只蝙蝠。 “潘艳!潘艳!”我们一边爬一边喊,声音在管道里嗡嗡回荡。不知爬了多久,前面突然出现个拐角,手电筒的光束照到一团米色的影子——是潘艳的风衣! 我们激动地扑过去,却发现风衣被挂在管道的支架上,下面是一双掉落的高跟鞋。再往前爬了几米,赫然看见那个行李箱躺在角落里,箱盖大敞,里面有一滩干涸的血迹,还有一张撕碎的保险单。 “她肯定是从这儿爬出去了。”老陈用手电筒照向管道的一个出口,那里的铁丝网被掰弯了,露出个勉强能挤出去的洞口。我们顺着洞口爬出去,发现自己竟然到了大楼的地下室,这里堆满了废弃的桌椅,灰尘厚得能在上面写毛笔字。 就在这时,我脚下突然踩到个软乎乎的东西,低头一看,差点叫出声——是潘艳的手机!屏幕已经碎裂,但还能开机,相册里最后一张照片是在11月6日中午12点拍摄的,画面模糊,像是在黑暗中随手拍的,仔细看能看见半张人脸——是李某! “她在这儿拍了照,想留下证据。”我喃喃道,“可后来呢?她为什么没逃出去?” 地下室的尽头有扇铁门,上着一把生锈的锁。老陈试着踹了两脚,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是间堆满旧文件的仓库,霉味熏得人直皱眉头。我们用手电筒扫过货架,突然,光柱定格在一个蜷缩在角落里的人影上——是潘艳! 她穿着黑色的打底裤和毛衣,外面套着那件米色风衣,头发凌乱地披在肩上,眼睛瞪得极大,直勾勾地盯着我们,像是见了鬼。 “潘艳!”我惊呼一声,冲过去想扶她,却被老陈一把拉住。他指着潘艳脚下的地面,我这才发现,她周围散落着几片安眠药的药瓶碎片,而她的右手紧紧攥着个东西,指缝里渗出干涸的血迹。 医护人员很快赶到,将潘艳送去医院。在她攥着的手里,我们发现了半枚带血的指甲——应该是抓挠李某时留下的。而仓库的墙上,用血迹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他有刀……” 案情终于水落石出:潘艳从通风管道逃到地下室后,本想从铁门出去,却发现门被锁死。绝望中,她躲进仓库,没想到李某拿着刀追了过来。两人在黑暗中搏斗,潘艳用碎片划破了安眠药瓶,将药粉撒向李某,趁他慌乱时逃到角落,用血迹写下警告。最后,李某怕惊动他人,只能仓皇逃走,留下奄奄一息的潘艳。 三天后,潘艳在医院醒来,虚弱地向警方讲述了案发经过:她喝完茶后感觉头晕,迷迷糊糊中被塞进箱子,再次醒来时听见李某在外面绑箱子的声音,于是拼命挣扎,用指甲抓伤了他的脸。逃出箱子后,她不敢走电梯,只能爬进通风管道,一路摸索到地下室,却被困在了仓库里。 “我以为自己要死在那儿了……”她握着妹妹的手,眼里泛着泪光,“多亏你们找到了我。” 而李某,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凶手,最终被警方以故意杀人未遂和强奸罪(对丽丽的迷奸未遂)逮捕归案。在法庭上,他哭得像个孩子,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再也没有当初撒谎时的“冷静”。 案子结了,我坐在回编辑部的高铁上,看着手机里的照片——财富广场的大楼在阳光下显得平平无奇,完全看不出曾发生过这么惊心动魄的事。想起老陈说的“会吃人的楼”,我忍不住笑了,这哪儿是楼吃人,分明是人心比楼更可怕。 不过,作为一个记者,我突然觉得,比起那些天花乱坠的标题,真相本身就足够震撼。就像潘艳在黑暗中写下的血字,再深的黑暗,也总有光照进来的那一刻。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51章 罪与罚之惨痛的青春 佩佩的噩梦 在热辣似火的长沙城,2015 年的夏天热得那叫一个离谱,太阳就像个大火球,烤得地面都能煎鸡蛋,仿佛在给即将上演的那场狗血悲剧热场。刚满 19 岁的佩佩,那可是朵娇艳欲滴的鲜花,蹦蹦跳跳地迈进了某职业学院的大门,心里装满了对大学生活的五彩幻想。 佩佩这丫头,长得跟从画里走出来似的,眉清目秀,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笑起来还有俩深深的酒窝,任谁见了都忍不住多瞧两眼。再加上她那性格,活泼得就像只小喜鹊,整天叽叽喳喳,不出多久就在学校混得风生水起,一路开挂当选了学生会主席,还结识了同宿舍的“好闺蜜”一方。 这一方呢,平日里跟佩佩那是连体婴似的,吃饭上课上厕所,干啥都得黏一块儿,两人在校园的小道上溜达,那笑声能传出老远,分享的小秘密都能装满一箩筐。眼瞅着佩佩 19 岁生日就剩三天“倒计时”了,一方跟个狡猾的小狐狸似的,眼睛滴溜一转,凑到佩佩跟前,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佩佩啊,咱这大好青春,可不能光围着学校这点地儿转,得出去拓展拓展人脉,我知道个超好玩的局,带你飞!”佩佩瞅着窗外那灯红酒绿、人来人往的长沙街头,心想着自己刚来这大城市,确实有点“孤家寡人”的感觉,再加上对一方那是百分百信任,脑袋一热,二话没说就点头答应了。 当晚九点,一方拉着自己的男友,像个“领队”似的,带着佩佩,还有另外三个看着就有点“流里流气”的陌生男人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他们的目的地——女生宿舍楼下那条烟火气十足的美食街,一到那儿,各种香味就跟比赛似的往人鼻子里灌。找了个空位坐下,点菜的当口,几个男人一合计,听说大家都能喝酒,居然直接跳过啤酒,跟变魔术似的从包里掏出八瓶高度白酒,那阵仗,就跟要上战场似的。佩佩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心里直犯嘀咕:“我的妈呀,哪有刚开场就这么猛灌白酒的,这是要干啥呀?”可还没等她缓过神来,菜都还没上齐呢,劝酒的“号角”就吹响了。一方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佩佩打小就有点酒量,在旁边跟个啦啦队长似的,一个劲儿地撺掇:“佩佩,青春不就是用来疯狂的嘛,难得出来潇洒一回,可别怂啊!”佩佩瞧了瞧身旁满脸期待的闺蜜,心一软,一咬牙,举杯仰头,“咕咚咕咚”就把那辛辣的白酒往肚子里灌,活脱脱一个女中豪杰。 一个多小时过去,八瓶白酒跟被施了魔法似的,见底了。这时候,又杀出来一个男生,跟个程咬金似的,手里还晃悠着三瓶白酒,大摇大摆地加入战局。一方呢,滴酒未沾,稳稳地坐在那儿,此时饭桌旁,就剩佩佩一个女生跟四个眼睛放光的男人对峙着。那几个男人跟饿狼似的,纷纷朝着佩佩劝酒,其中有个叫王秋成的,那殷勤劲儿,就差没把佩佩当祖宗供起来了,直接把自己杯中的酒一股脑全倒给了佩佩,佩佩每喝一口,他就跟中了彩票似的拍手叫好,脸上的得意劲儿都快溢出来了,那场面,比看马戏还热闹。这顿饭,吃菜的时间满打满算不过十分钟,其余时间都耗在了推杯换盏上。佩佩只觉脑袋越来越沉,像被灌了铅似的,四肢也开始发软,最后“扑通”一声,醉倒在饭桌上,不省人事,跟个睡美人似的,就差没等来个王子吻醒了。 佩佩的家人事后一拍大腿,那叫一个懊悔,上个星期佩佩与这群人也曾大醉一场,彼时白酒喝得比今日还多,佩佩却依旧清醒得像只小兔子,蹦蹦跳跳回宿舍,可今天这是咋回事?邪了门了!而更诡异的是,明明女生宿舍近在咫尺,十点多的时候,王秋成却跟个鬼祟的小偷似的,独自前往酒店,开了一间房。不多时,几个黑影在夜色中闪现,喝醉的佩佩像个破布娃娃般被人扛在肩头,旁边几个男人紧随其后,那画面,要多诡异有多诡异。眼尖的人会发现,闺蜜一方早已溜之大吉,她竟放心地将佩佩丢给这些陌生男人,自己跟男友手牵手,哼着小曲儿迈向小旅馆,那潇洒劲儿,仿佛在说“拜拜了您嘞,我去快活咯”。 监控录像冷冷地记录下这一切,画面中,到达酒店房间门口,其他人默契地止步,只剩王秋成和昏迷的佩佩进了房间,那几个男人相视一笑,那笑容里藏着的龌龊心思,简直比臭水沟还脏,显然他们对即将发生的丑事心知肚明。王秋成,这个一直觊觎佩佩美貌的卑鄙小人,平日里在佩佩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只会偷偷瞄两眼,此刻趁着佩佩昏迷,彻底暴露了他的兽性。他全然不顾佩佩正处于生理期,粗暴地侵犯了她,甚至连最基本的保护措施都未采取,他妄图用这种下作的方式将佩佩据为己有,以为如此便能让佩佩成为他的禁脔,那丑恶的嘴脸,简直让人作呕。 十一点多,王秋成餍足地走出房间,还优哉游哉地去买了包事后烟,随后又折返酒店。这时候,高潮来了!等到清晨的曙光初现,另外几个男人居然跟没事儿人似的,大摇大摆地走进房间,他们是打算干啥?原来,他们还想着来个“接力赛”,继续对佩佩图谋不轨。可还没等他们得逞,佩佩的身体就开始剧烈反抗,她整个人像是陷入了无尽的噩梦,大小便失禁,屎尿横飞,下身被鲜血、屎尿包围,嘴唇发乌,表情狰狞,那场景,比恐怖片还吓人。再看床单,一片血海,仿佛是佩佩无声的哭诉。这时候,有人终于良心发现,打了急救电话,可一切都为时已晚,佩佩再也没能睁开双眼,那原本充满无限可能的青春,戛然而止在这罪恶的一夜。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案发后,警方迅速介入。大排档老板一脸无奈地表示,自家店里一般只卖啤酒,这些高度白酒都是他们自带的,酒的来源无从知晓,也不清楚是否被掺了东西。王秋成很快因涉嫌强奸被拘留,这本是罪有应得,然而没过多久,他竟毫发无损地走出了看守所。理由竟是证据不足,他改口狡辩说自己与佩佩早已是公开的情侣关系,试图以此为自己脱罪。佩佩的母亲听闻此言,怒不可遏,她流着泪哭诉:就在几天前,她亲口问过女儿感情状况,佩佩明确说没有男友,而且老家的闺蜜也能作证,佩佩从未提及交了男朋友一事。再者,佩佩的手头、手机里压根儿没有王秋成的联系方式,仅有的一次通话记录,时长也不过二十多秒,这哪像情侣该有的模样?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情侣,又怎会有男人联合兄弟用十一瓶白酒灌醉自己的女友? 抬着佩佩进酒店的几个男人也妄图推卸责任,声称自己不知王秋成在房内的恶行,只是帮个小忙。警方调查后给出结论,佩佩死因是乙醇中毒,但明眼人都知道,若不是这群人的恶行耽误了救治,怎会落得如此下场。佩佩家人悲愤交加,找到学校讨说法,学校却推诿责任,称事情发生在酒店,该找酒店;酒店也不甘示弱,坚称佩佩进入酒店时就已中毒,该送医院,各方踢皮球,让佩佩的冤屈迟迟得不到伸张。 2016 年 5 月 12 日,事发一年后,长沙县检察院发出了不起诉书,王秋成无罪释放。佩佩的家人悲痛欲绝,他们不断上诉,只为给女儿讨回一个公道。而佩佩,那个曾经在校园里欢笑奔跑的女孩,只能在同学的回忆与思念中,在那一条条生日祝福的留言里,仿佛还存在于这个世界。她的遭遇如同一记沉重的警钟,在城市的喧嚣中回荡,警示着每一个年轻女孩:交友需谨慎,莫让“闺蜜”二字,成为伤害自己的利刃,莫让青春,毁于那些隐藏在暗处的罪恶之手。 话说这佩佩刚入学的时候,那可是带着满满的憧憬。军训的时候,别的姑娘都喊累喊苦,她却像个小太阳,给大家加油打气,还帮着教官整理队伍,那股子热情劲儿,让同学们一下子就记住了她。后来竞选学生会主席,她也是凭着自己的真诚和能力,一路过关斩将。在台上演讲的时候,她眼睛亮晶晶的,声音清脆响亮,讲着自己对未来校园生活的规划,台下的同学们都被她感染,纷纷投出支持的一票。 和一方相识,也是机缘巧合。开学第一天,两人在宿舍整理东西,一方不小心把自己的化妆品打翻了一地,佩佩二话不说,蹲下帮她捡起来,还笑着说:“哎呀,咱以后就是室友啦,别客气!”一方当时就觉得这姑娘心眼真好,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形影不离的闺蜜。 可谁能想到,这一方心里头慢慢就变了味儿。看着佩佩在学校混得越来越好,学生会里一呼百应,还总有男生偷偷给她递情书,一方心里那叫一个嫉妒。她自己呢,成绩一般,在学生会竞选的时候也没选上,男朋友虽说有一个,可也就是个普通小伙儿,没啥特别之处。于是,当她听到男友的兄弟王秋成对佩佩有意思的时候,一个邪恶的念头就在她心里生根发芽了。 那天晚上,在大排档上,一方表面上是带着佩佩去拓展人脉,实际上就是把她往火坑里推。看着佩佩一杯杯地喝着白酒,一方心里还暗自得意,觉得自己这计划天衣无缝。她想着,等佩佩和王秋成成了事儿,自己说不定还能跟着沾点光,在那群男生面前也能挺直腰杆儿了。 佩佩呢,一直把一方当亲姐妹,哪能想到闺蜜会在背后算计她。她只当是一次普通的聚会,虽说酒喝得猛了些,但想着闺蜜在身边,总不会出什么大乱子。直到她醉倒在饭桌上,意识渐渐模糊,她都还想着,明天醒了,大家还是好朋友。 可现实却给了她致命一击。在酒店里,王秋成的所作所为简直禽兽不如。他不仅侵犯了佩佩,还在事后若无其事地去买烟,回来还想和兄弟们继续寻欢作乐。另外几个男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明知道王秋成在干什么坏事,还想着跟着凑凑热闹,分一杯羹。 佩佩的妈妈接到女儿出事的消息时,整个人都懵了。她怎么也不敢相信,前几天还在电话里跟她撒娇的女儿,怎么就突然遭遇了这样的不幸。她赶到医院的时候,看到佩佩那惨不忍睹的模样,心都碎成了无数片。她抱着佩佩的尸体,哭得死去活来,嘴里念叨着:“我的宝贝女儿啊,你怎么就这么狠心,丢下妈妈一个人啊……” 警方在调查的时候,也是困难重重。那些男生早就串通好了口供,一口咬定佩佩是自愿的,他们只是一起聚个餐,喝个酒。王秋成更是演技精湛,在法庭上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还拿出伪造的聊天记录,试图证明他和佩佩是情侣关系。可佩佩的家人和朋友哪能轻易放过他,他们四处收集证据,找证人,就是想为佩佩讨回一个公道。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学校这边呢,一开始还表示会积极配合调查,可后来发现事情牵扯太多,就开始推诿责任。校长在办公室里皱着眉头说:“这事儿发生在校外,我们学校能有什么办法?家长还是得找酒店啊。”酒店经理也叫苦不迭,他说:“我们酒店是开门做生意的,客人进来的时候好好的,谁知道他们在外面干了什么事儿啊?这责任不能全赖我们头上吧。” 就这样,佩佩的案子一拖再拖,最后王秋成竟然无罪释放了。这让佩佩的家人怎么能接受?他们四处奔走,找律师,上诉,可每一次都失望而归。佩佩的爸爸本来是个硬朗的汉子,可经历了这件事,头发都白了一大半,整天唉声叹气。 而佩佩的同学们,得知她的遭遇后,都纷纷为她鸣不平。在她的 QQ 空间里,大家留下了一条条感人的留言。有个同学说:“佩佩,你是我们见过最善良的女孩,天堂没有痛苦,愿你安息。”还有的说:“我们永远记得你灿烂的笑容,你放心,我们会帮你讨回公道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长沙城依旧繁华热闹,可佩佩的故事却像一道伤疤,刻在了这座城市的记忆里。每当有年轻女孩聚在一起欢声笑语的时候,或许就会有人想起佩佩,想起她那悲惨的遭遇,然后默默在心里告诫自己:交朋友,可得擦亮眼睛啊,别让自己的青春也毁在“闺蜜”的手里。 喜欢故事三百六十五请大家收藏:()故事三百六十五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