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 第127章 研究研究,搞搞猞猁 夏长海之前一直觉得紫貂皮很珍贵,可官方收购紫貂皮的价格,也就三四百元一张。 也就是说,一张猞猁皮的价值,相当于五张紫貂皮! 周国民接着说道: “兄弟,你要是对这事儿感兴趣,明天早上韩医生来了之后,我带你去那地方。” “那地方挺偏僻的,我就怕咱俩去晚了,被别人抢先一步……” 等周国民离开后,夏长海陷入了沉思。 他刚才没有立刻答应周国民。 这倒不是因为他看不上这一千五百元,也不是不想赚这笔钱。 周国民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他不参与猎取猞猁的行动,猎到猞猁后的收益都归夏长海。 这算是周国民对夏长海的一种回报。 相应的,周国民也不会参与狩猎的过程,所有的风险都得由夏长海一个人承担。 而这,正是夏长海有所顾虑的地方。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他都从来没有猎过猞猁。 只知道这动物很难对付,可具体难到什么程度,他心里完全没底。 在围猎的时候,这种情况是很让人头疼的。 夏长海前世见过不少这样的例子: 有些突然发了财的土财主,不听别人的劝告,事前也不做任何准备。 有的人急急忙忙就往山里冲,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觉得自己身手厉害得不行,好像一拳就能打倒黑熊,一脚就能踢翻老虎。 可后来呢? 轻的只是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重的甚至连性命都丢了!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 打猎可不是随便拿把猎枪就能解决问题的。 “算了,在这儿干想也没什么用,回去问问徐爷吧,他老人家经验丰富,应该知道一些对付猞猁的门道……” 弓箭初显身手 夏长海和王喜栋来到朱爷家,正巧碰上王如海在练习射箭。 王如海射出 10支箭,在 20米的距离上,竟然命中了 6支。 这可让夏长海对王如海刮目相看。 要知道,他用的可是没有任何辅助工具的原始弓啊! 王如海才跟着朱爷学了没几天,这么短的时间,又是第一次接触射箭。 换做其他人,能射中一发就已经算是运气爆棚了。 可王如海却有 6成的命中率,这可是只有经验丰富的老手才能达到的成绩! 王如海这射箭的天赋,要是放在现在,都够资格进国家队特训营了。 要是回到古代,没有猎枪的时候,他肯定是顶级猎手的苗子! 夏长海惊艳表现 夏长海看得心里直痒痒,也忍不住去试了几把。 他射出 10支箭,除了第一发只是擦过靶子边缘,其余 9发全部稳稳命中目标。 “你小子什么时候练过这玩意儿?” 朱爷惊讶地看着夏长海。 刚才夏长海射箭时的手法、姿势,看起来比他还专业。 9成的命中率,这可是朱爷练习了好几年后才好不容易达到的水平! 可夏长海一个才 20岁的年轻人,居然这么轻松就做到了! 这让朱爷不禁产生一种错觉,感觉自己过去几十年好像都白活了。 夏长海把弓箭还给王如海,在王如海崇拜的目光中,语气平淡地说: “以前闲着没事的时候瞎练过一段时间。” 他这么说还真不是在故意炫耀。 前世夏长海受伤养伤期间,实在无聊,就专门找人学了一段时间的弓箭。 以他当时的水平,在 20米的距离上,应该能做到百分百命中。 毕竟,他的教练可是前奥运冠军! 奥运比赛的标准距离是 70米,20米的距离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第一发脱靶,纯粹是因为他对这把弓不太熟悉。 手工制作的原始弓,在精准度上难免会存在一些误差。 朱爷满腹狐疑地看了看夏长海的手指,既没发现有老茧,也没看到练弓时特有的摩擦伤痕。 这下他不得不相信夏长海说的话了。 “这小子枪法准,脑子还聪明,做人也周到,真不知道他到底还有多少本事!” 好在这个年代信息不发达。 要是换个生活在 21世纪的年轻人,估计瞬间就会联想到重生这种桥段! 先不说朱爷这边因为夏长海的射箭表现而感到震惊。 按照以往的习惯,夏长海和王喜栋到了朱爷家后,先帮忙干起活来。 王喜栋负责烧柴,夏长海则负责掌勺做饭。 自从朱爷那天拿枪指着袁强,为夏长海他们撑腰之后。 夏家、王家和朱爷之间最后的那点隔阂,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 现在王如海没事就带着夏子梅、王子婷往朱爷这儿跑。 一方面是来听朱爷讲故事,另一方面也能跟着学些东西。 李晓娟私下里甚至还说,愿意把朱爷接到自己家去,为他养老送终! 对于这件事,夏建国没什么意见。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就说袁家人来闹事这一次,就算不算夏长海之前救过他们的命,朱爷的所作所为也值得他们把朱爷当成自家人看待! 不过朱爷性格倔强,说什么也不同意,这件事就只能先搁置下来。 一个时辰后,夏长海擦了擦手,从厨房把做好的菜端了出来。 一共做了四个菜,三个荤菜,一个汤。 有野猪肉炒大蒜、萝卜炖熊肉、辣椒炒油渣,外加一个白菜汤。 要是让宁夏村的其他人看到这桌菜,肯定会大骂夏长海他们败家。 毕竟又不是过年过节,做这么丰盛的饭菜,这日子还过不过啦?! 实际上,就算他们没看到这桌菜,光是从院子里飘出去的香味,就已经让附近的邻居们馋得不行了。 “这菜的油腥味这么大,得用了多少油啊?!” “有猪油渣、熊肉,还有辣椒……一顿饭好几个荤菜,这吃起来得多过瘾啊!” “吃这么多荤菜,也不怕吃坏肚子!” “……” 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有人羡慕,也有人在背后说风凉话。 不过有一点大家都认同。 那就是只要和夏家搞好关系,日子就能越过越好! 像李旺、柳文山这两个夏家的亲戚就不用说了。 就连赵二混那个整天游手好闲的人,自从和夏长海走得近了之后,伙食标准也蹭蹭往上涨。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8章 死了三只猎狗,损失惨重啊! 以前他一天吃两顿稀粥都困难。 现在居然一天能吃两顿干粮,就连早饭都能吃上大白面馒头了! “哎,袁家人上门闹事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想到上去帮忙呢?!” 事后,好多人回想起来都后悔不已。 这么好的发财机会就摆在眼前,自己居然没有抓住! 简直肠子都悔青了! 那天晚上,不少人家都传出这样的话: “以后只要夏家或者王家有什么事,啥都别管,先上去帮忙! 就算捞不到什么实际好处,能攒个人情也是好的!” 在朱爷家里。 “说吧,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是和围猎有关的事儿吧?” 朱爷开口问道。 “朱爷您眼光可真毒。” 王喜栋笑着说道: “我就说您眼神厉害,您还不承认。” “别在这儿贫嘴!快说,到底怎么回事?” 夏长海站起身来,给朱爷倒了杯酒,然后说道: “其实是想向朱爷您打听一种动物。” “朱爷,您以前围猎的时候,有没有碰到过老虎崽子?” 朱爷听到这话,脸色微微一变,接着眉心也皱了起来。 “你们打算去围猎那东西?” “没错,朱爷,您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夏长海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我知道那玩意儿不好围猎,可具体难在哪些地方,我还真不太清楚。” “您老可得给我们支支招啊。” 王喜栋和王如海也都把目光投向朱爷,等着他给出回应。 朱爷思索了一会儿,缓缓说道: “要是想去围猎老虎崽子,有一点一定要格外注意……” “千万不能用打狗围的方式!” “绝对不能用打狗围的方式?” 朱爷这话一说出口,不仅王喜栋和王如海面露惊讶之色,就连夏长海也感到十分困惑。 民间有句常言: “宁可打狗围十次空手而归,莫要打溜围一次冒险。” 和打狗围比起来,打溜围不仅成功率低,危险系数更是高得吓人。 在没有猎狗帮忙掩护的情况下,不管是追踪猎物,还是牵制猎物,猎人都得亲自去做。 一旦出现意外情况,猎人受伤致残的几率几乎高达 100%! 也就是说,对于选择打溜围的猎人来说,可不是狩猎的目标越多就越好,必须要把风险这个关键因素考虑进去。 夏长海从来没听说过有哪种猎物不能用打狗围的方式,非得去选择危险的打溜围。 “朱爷,这是为什么呀?” 夏长海忍不住问道。 朱有才也没故意卖关子,直接解释道: “老虎崽子这动物,你们没见过,它的速度快得超乎想象,而且还特别灵活……” 据朱爷回忆,他小时候跟着父亲进山打猎,半路上遇到了一只梅花鹿。 山里人都知道,对付梅花鹿,一般都是靠设套或者下药,想要靠追是根本追不上的。 毕竟梅花鹿“草上飞”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 然而,人明白这个道理,猎狗却不懂。 当时朱爷家的三只猎狗,都是刚带出来不久的新狗。 一看到猎物,瞬间就兴奋起来。 为了让这些狗长点记性,朱爷的父亲并没有阻拦,就让它们去追了。 猎狗有时候就跟人一样,爱犯倔。 你越是不让它去做,它就越要去。 只有让它们自己吃了亏,才知道什么猎物能追,什么猎物不能追。 因为这只猎物只是一只几乎没有攻击力的梅花鹿,朱爷和他父亲也没太当回事。 兔子急了虽然会咬人,但也就这点本事了,总不可能变成泰坦巨兔吧,所以他们觉得这只梅花鹿对猎狗构不成什么威胁。 然而,十分钟后,朱爷突然听到猎狗定窝的叫声! 猎狗追逐猎物的时候,习惯一边追一边叫。 要是追不上,就会默默回来。 要是猎狗在一个地方不停地叫,那就说明定窝了,也就是成功把猎物困住了! 虽然朱爷不太明白自家那几条猎狗是怎么围住梅花鹿的,但叫声是不会骗人的。 朱爷和父亲听到有猎物出现,一刻也没耽误,赶紧朝着猎狗叫声的方向跑去。 梅花鹿可是个稀罕玩意儿,鹿角、鹿肉、鹿皮,全都是宝贝! 作为猎人,他们养的猎狗必须得给力,绝对不能掉链子! 两人刚翻过一个山坡,就听见远处传来猎狗凄惨的叫声。 老朱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凝重。 他顾不上等朱爷,加快脚步,打算先独自赶过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等朱爷赶到事发地点时,看到的是自家猎狗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惨烈场景。 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一只老虎崽子。 朱爷果断开枪,随着枪声响起,那只老虎崽子“嗖”的一下就跑得没影了。 它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快到让人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按理说,猎狗对枪声是非常敏感的。 通常情况下,枪响之后,猎狗会变得更加兴奋。 然而,朱爷开枪之后,却发现自家的三只猎狗一点动静都没有,连抬头看一眼的动作都没有。 朱爷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下糟了。 他走近一看,最不想看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三只猎狗,全部死了。 不远处,还躺着一只梅花鹿,它脖子右侧的主动脉被撕开了,鲜血喷溅出好几米远,显然也已经死了。 三只猎狗的死状极其惨烈,两只的喉咙被咬破了,另一只的肚皮也破裂了,肠子流了一地。 朱爷痛心不已地说: “我那三条猎狗,虽说都是新狗,但品种很好,两只是青狗,一只是野串儿,而且全都身强体壮的。” “本来我还打算卖掉两只,自己留一只,哪能想到会出这样的事。” 朱爷似乎想起了那些不愉快的过往,缓缓摇了摇头,脸上满是失落的神情。 王喜栋在一旁忍不住咂舌道: “没几分钟就咬死了三只猎狗,这老虎崽子比熊罴还厉害啊!” 听完王喜栋的话,朱爷陷入了沉默。 王喜栋对这些猎狗的实力心中有数。 他跟着夏长海上山打猎过许多回,对猎狗的能力清清楚楚。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9章 多带点礼品去拜访下“秦爷” 虽说这些猎狗比不上国军团练养的那些狗,可在这周围十里八乡,那也是数一数二厉害的。 只有少数经验丰富的老猎狗,才能比它们更胜一筹。 但就是这么厉害的猎狗,在那只老虎崽子面前,却毫无还手之力。 就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没一会儿就被老虎崽子给收拾了。 若不是朱爷亲口讲述这件事,王喜栋根本就不敢相信。 熊罴的凶猛,那是大家都知道的。 听说熊罴体重能达到 1400斤,弄死几只猎狗简直轻而易举。 而那只老虎崽子,连皮带毛也就六七十斤,体型甚至比小白龙还小。 可就是这么个小家伙,不仅杀掉了三只猎狗,还顺便叼走了一只梅花鹿。 说实话,王喜栋怎么也想不明白,它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怪不得大家都叫它老虎崽子,实在是太凶猛了! 这时,夏长海开口问道: “朱爷,后来你们有没有去想办法抓那只野兽啊?” 朱爷回答说: “当然去了,可都没成功。” “那只野兽行动速度特别快,听觉还极其敏锐。” “没办法进行围猎,它也不会掉进陷阱里,真是拿它没办法。” 看得出来,直到现在,朱爷对这件事还是有些不甘心。 夏长海听了之后,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他现在的处境,和当年朱爷的情况差不多,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有枪,朱爷当年也有枪。 要说他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他的 56式半自动步枪射程比朱爷的老洋枪远,而且还能连发。 但就这一点优势,根本不足以抓住那只野兽。 有围猎经验的人都明白,围猎的时候,最怕遇到听觉敏锐的猎物。 这种猎物嗅觉也很灵敏,还能借助风向隐藏自己的气味。 不过,它那敏锐的听觉,才是最让人头疼的地方。 尤其是在秋冬季节,秋天树叶多,冬天又被积雪覆盖。 人可不像猫,脚底没有肉垫,走在上面,动静特别大。 别说是猎物了,就算是耳朵稍微灵敏点的人,都能听见。 那只野兽只要一听到动静,立马就跑! 朱爷看着夏长海的表情,自然明白他在纠结什么。 但朱爷还是摇了摇头,缓缓说道: “反正我见过别人用下套子或者下药的方法抓到过猎物。” “其他的办法,我还真没见过成功的。” 停顿了一会儿,还没等大家露出失望的表情,朱爷接着说道: “不过……” “朱爷,不过什么呀?!” 王喜栋满怀期待地问道。 “我也不能确定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 “几年前听人说,后山上有个人好像有办法抓住那只野兽。” “好像有人见过他在城里卖兽皮,那些皮毛色泽正常,也看不到有陷阱、套子留下的痕迹,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捕获的。” 后山上的那个人? 夏长海有些迟疑,问道: “朱爷,您说的是后山那位……秦爷?” 他差点就把那人“泰山狗子”的外号说出来了。 在当地,“山狗子”这个词可不是什么好词,带着些骂人的意思。 这个词专门用来形容那些单身没成家,脾气古怪,还长期在山里居住的人。 这词的贬义色彩很浓。 这些人要么在山里搭个小木屋居住,朱爷之前就是这样。之前夏长海带着王喜栋去接青龙的小屋,那就是朱爷之前独自住的地方。 要么就挖个地窝子,也就是地窨子,再在周围开垦个两三亩地,然后一个人在山上生活。 除了下山去采购生活必需品,以及售卖山货,他们基本上很少下山。 在其他人面前,夏长海当然没什么顾忌。 但在朱爷面前,他还真不好意思说这个词。 因为这个词除了表示久居深山之外,还隐含着粗野、落后的意思。 更确切地说,在过去的某个时候,朱爷和秦爷一样,也曾是“山狗子”中的一员。 朱爷年纪大了,怎么会看不出来夏长海的顾虑呢。 他摆了摆手,满不在乎地说: “就是那个秦山狗子,之前我在山里碰到过他几次。” “他是有本事的,就是脾气不太好。” “你们要是真打算去拜访他,可得客气点,别惹他不高兴。” 周国民第二天就会到,夏长海自然不会耽搁。 和朱爷告别之后,两人回家拿了些东西,就直接朝着秦爷住的岗子走去。 在路上,王喜栋看着手里的东西,有烟有酒,这些东西加起来总价超过 100元了。 “老大,这礼物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在他的印象里,那个秦爷不过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头。 几年前他还和对方吵过一架。 这件事夏长海也知道,当时他就在现场。 就算对方真的知道怎么捕捉老虎崽子,也没必要带这么贵重的礼物吧。 一瓶好酒,一条好烟,就足够了! 夏长海笑着摇了摇头,以他的阅历,怎么会猜不到王喜栋在想什么呢。 “喜栋,你可别小看人。” “能当‘山狗子’的人,都不简单。” 这可不是高估对方。 隐居在深山里和在城市里宅着,完全是两回事。 在山里,要自己种地、观察天象、打猎、采集山货…… 一两天或许还能应付,那一个月呢?一年呢? 想要成为“山狗子”,至少得在山里住满一年! 在这一年里,没有人会来帮你。从穿衣吃饭到居住出行,所有的事情都得靠自己。 要是没点真本事,恐怕早就饿死在这山里了! 一开始夏长海并不知道有这么个人,不然他早就去登门拜访了。 就算对方可能不知道怎么对付老虎崽子,和他结个善缘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而且才 100元,夏长海确实没把这点钱放在心上。 夏长海和王喜栋沿着山路往前走,走了二十多分钟。 种种迹象都表明,他们离那位秦爷的“隐居之地”越来越近了。 山路两旁,有明显人工砍伐过的痕迹。 走到半路的时候,王喜栋突然说道: “老大,要是这位秦爷的身体和朱大爷一样,那他的体格可真是硬朗。”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0章 要是没拦住,可就出人命了 “这地方太偏僻荒凉了,要是让我住这儿,我可住不习惯。” “我记得几年前见到他的时候……” 话还没说完,突然,前方不远处传来了枪声。 夏长海几乎是下意识地蹲下了身子,看到王喜栋还直直地站着,上去就踢了他一脚。 “蹲下!” 在没搞清楚状况之前,这个时候最容易被流弹击中! 与此同时,一声怒吼传来: “敢抢老子的猎物,你们是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是吧!” 当夏长海和王喜栋匆匆赶到那传出枪响的地方时,眼前的场景让他们一下子愣住了。 只见现场有四个人,分成了明显对立的两方。 其中一方是三个年轻小伙子,仔细瞧他们的面容,能发现几分相似之处,一看便知是一家人。 这三人中,有一个手里紧紧握着长刀,另外两人分别拽着一只狍子的两条后腿。 这只狍子个头不算大,粗略估计大概有 100来斤重。 它的身上有两处伤口。 一处是枪伤,位置在肩胛上方。 另一处是刀伤,在脖子那里。 这两处伤,任何一处都足以让这只狍子丢了性命! 而另一方只有一个人,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 此刻,他双手端着一把明显经过改装的 16号猎枪。 枪口处还残留着硝烟,很明显,刚刚那声枪响就是他开的枪。 老头的穿着十分破旧,棉衣和棉裤上到处都是补丁。 他的皮肤状态也很差,一看就是长期过着艰苦日子留下的痕迹,粗糙得很,还布满了皲裂。 乍一看,就是个穷苦老头的模样。 然而,不管是谁,第一眼看到他,注意力都不会放在他这身穿着打扮上,而是会被他的眼睛吸引住! 该怎么形容他的眼睛呢? 就像狼的眼睛一样! 王喜栋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曾经见过的一只孤狼的模样。 这老头的眼神,和那只孤狼简直一模一样! “大哥,是夏家与王家的那两个人来了。” 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从丛林中走出来,人多的那一方,有个人转头小声跟领头的说道。 虽然声音不大,但在这寂静的环境里,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很明显,他们也是宁夏村的人,认出了夏长海和王喜栋。 王喜栋听到这话,看了过去。 只见对方戴着一顶改装过款式的狗皮帽,脸上还多了一块类似口罩的东西,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仔细瞧了许久,也没认出这人到底是谁。 夏长海只是随意瞥了一眼,便没再关注。 反正肯定不是熟人,要是熟人的话,光看身形和眼睛就能认出来了。 他把目光转向那个老头,开口问道: “请问您是秦爷吗?” 虽说几年前他和王喜栋与对方见过一面,但也就仅仅那一次,再加上对方变化挺大,他一时间也不敢确定眼前的人就是秦爷。 “这儿可没有什么秦爷,只有秦四。” 秦四,是秦爷的本名。在他们那个年代,人们取名字往往都很简单随意。 一方面是因为父母大多没什么文化。 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有一种说法,说是名字越普通、越“贱”,孩子就越好养活。 按照年龄大小排序来取名字,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相反,像朱爷那样,姓朱又很有才华的人,那才是稀罕的。 秦爷在秦家排行老四,所以大家都叫他秦四。 夏长海问了话,秦四斜着眼睛看他,满脸都是不耐烦的神情。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双方之间有什么矛盾呢。 夏长海反应很快,一听秦四这语气,立刻明白对方把自己当成和那三个人一伙的了。 当下赶忙表明自己的态度: “秦爷,您这边发生的事儿和我可没有关系。” 秦四看夏长海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这才稍微转动了一下枪口,重新对准对面的三个人。 “我再重复一遍,赶紧给我跪下。” “要不然,下一枪我可就对着天开了!” “哼,你想得倒美,这是我大哥要抓的人,凭什么交给你!” 三人里最矮小的那个,脾气特别火爆,即便面对着枪口,依旧瞪大了眼睛,满脸愤怒。 “别以为老子会怕你,有种你就冲老天开枪。” 这人一边说着,一边一把扯下狗皮帽子,又解开了棉衣的扣子。 “来啊,朝这儿打。” “今儿你要是不打死我,你就是我儿子!” 这人帽子一脱,夏长海立刻认出了他是谁。 原来是何三财,何胜利的三儿子。 另外那两人,不用猜也能知道,肯定是何一财、何二财。 何家三兄弟向来都是形影不离的。 不过,现在可不是琢磨这些的时候。 何三财话音刚落,夏长海心里暗叫不好! 北方人性格大多豪爽,说话直来直去的人有很多。 因为言语冲突就大打出手的事情,更是经常能见到。 然而,大多数人心里还是有分寸的,知道做事得有个限度。 不能把人弄伤,更不能闹出人命! 可惜,秦四并不在这大多数人之列! 这老头做事,真是一点儿都不考虑后果! 果然,听到何三财这番话,秦四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眼中闪过凶光,枪口瞬间就转向了。 夏长海看到这一幕,大声呼喊: “秦爷,千万别啊!” 一边喊着,一边把手中的烟朝着秦四扔了过去。 紧接着。 “嘭!” 一声枪响在林间炸响。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夏长海扔出的烟砸中了秦四的手,秦四的枪管猛地一颤…… “秦爷!!” 王喜栋反应慢了些,猛地扑过去,想要抱住那老头,却被他灵活地躲开了。 冬日的雪很厚,王喜栋扑了个空,直直地栽进了雪堆里。 就这么耽搁了一下,秦四已经换好了子弹,抬起膝盖,再次瞄准了何三财。 此刻,何家三兄弟全都傻眼了。 先前朝天空开枪,那只是威慑。 可刚才这一枪,明显是冲着人去的! 要是夏长海没用烟砸开枪口,何三财恐怕性命都难保。 上过战场的人都清楚,当冰冷的枪口近距离瞄准自己时,只要见识过枪械的威力,吓得失禁都不奇怪。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1章 看样子秦爷是接纳我们了 战士都是这样,更何况何家这三个普通老百姓呢? 三兄弟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秦四举着枪,愣在那里,完全没了反应。 “跪下!!” 夏长海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 “噗通、噗通、噗通”。 三兄弟齐刷刷地跪了下来。 就在何三财跪下的瞬间,一颗子弹擦着他的脑袋飞了过去。 子弹的余热把他脸上的汗毛和头发都燎得焦卷了,留下了一道清晰的痕迹。 何三财摸了摸脑袋,又下意识地看了看手上的黑灰。 愣神了好几秒。 接着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秦爷!” 夏长海赶忙扑过去,死死地抓住秦四拿枪的手,王喜栋也从雪堆里爬了出来,抱住秦四的腰。 “秦爷,别冲动!” “为了这仨小子搭上自己的性命,不值得!!” 好一番劝说,才让秦四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 从跪地的何家三兄弟口中,众人这才了解到了事情的全貌。 其实事情很简单,秦四在打猎的时候,开枪打中了一只狍子,可狍子没被打死,挣扎着跑了。 何家三兄弟正好碰上,就把这只狍子给捡了。 这事儿解决起来并不难。 双方都在猎物上留下了致命伤,就算是合伙狩猎。 无非就是分狍子的问题,五五分成,或者四六分成,都可以商量。 可何家三兄弟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非要把这只狍子独吞! 就是不想让秦四分一点好处! 秦四怎么可能咽下这口气?! 双方的争执越来越激烈,从一开始的争吵,逐渐发展到动手。 先前夏长海听到的那一声枪响,就是秦四愤怒到了极点,朝着天空开的。 那会儿,秦四还稍微有点理智,知道不能朝着人开枪。 可倒霉的是,何家的何三财嘴太损,非要去招惹秦四。 不难想象,如果夏长海当时不在场,今天非得闹出几条人命不可! “都给我滚,这什么破地方,打个猎还能碰到这么没规矩的人,真倒霉!!” 何家三兄弟被赶走之后。 秦四也不理会夏长海和王喜栋,自己拖着野猪就走。 虽说夏长海和王喜栋刚才做那些事,出发点是为秦四好,但手段确实有点强硬。 直到现在,秦四的手腕和腰部还隐隐作痛。 “这俩小子,下手还挺重。” 他在心里暗自嘀咕着。 对此,夏长海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出声反驳。 就这么默默地跟在秦四后面。 秦四拽着野猪走在前面,一声不吭。 夏长海与王喜栋拎着礼物,跟在后面,同样没有说话。 三个人就这么走了大概十分钟。 终于,秦四忍不住了。 他停下脚步,把手里的绳子往地上一扔,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喘着粗气说道: “你们俩小子,磨磨蹭蹭的,搞什么名堂!” “有话就赶紧说,有什么事别藏着掖着,别老跟着我。” 夏长海笑着给对方递过去一根烟,还主动帮他点上火。 “秦爷,我们知道您脾气直爽,我们兄弟俩今天来,是真心想向您请教一些事儿。” 在这老山里头,没几个人不喜欢抽烟的。 秦四闻了闻烟味,就知道这是好烟,比自己平时抽的强多了,心里头挺高兴。 他美滋滋地深吸了一大口,把烟在肺里憋了十几秒,才缓缓地吐出来。 “说正事吧!” 夏长海开口说道: “我听人说,您以前抓到过老虎崽子,不知道有没有这回事?” 这话一说出来,秦四的动作明显停了一下。 他有些惊讶地看了夏长海一眼,这事儿都过去好多年了,没想到这小子居然知道。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 “嗯,抓到过,怎么了?” “你们也碰到那东西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一听,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秦爷您可真厉害!” “我们今天就是专程来请您出山,跟我们搭个伙!” “到时候好处肯定少不了您的!” 来之前,夏长海就想好了,给秦四一些好处,让他给指点指点。 不用秦四亲自去抓,他们自己去把那老虎崽子困住就行。 倒不是舍不得那点钱,纯粹是觉得,秦四和朱爷是一辈儿的人,又常年住在深山里,就算身体还算硬朗,估计也不想再折腾了。 至少很难再进山打猎了。 可刚才发生的事情让他明白,这位秦爷的身体比他想象中还要硬朗! 当然,脾气也比他想象中暴躁得多! 既然秦爷还能打猎,按照规矩,好处就得算他一份。 秦爷可不像何家那几个没本事的人,干啥啥不行! 钱财都是小事,重要的是把事情办大! 果然,听到夏长海的话,秦四的脸色缓和了一些。 他又看了看夏长海、王喜栋手里拎着的那些礼品。 好多东西他都没买过,单看那烟,就知道价值不菲。 三个人带着礼物往山上走,一路上相谈甚欢。 夏长海连着抽了好几口烟,然后把烟叼在嘴里,起身拍了拍裤子。 “走,去我那儿咱们再好好聊聊。” “好嘞!” 夏长海一听对方这话,心里暗自高兴。 这说明对方已经接纳他们了,事情多半能成。 “秦爷,我来就行。” 王喜栋说着,主动上前去拉起绳子。 那只狍子有 100多斤重,而且山路也还算好走,王喜栋一个人拖着就走,根本不用秦四动手。 这一幕让秦四越发满意。 如今这个世道,年轻人大多都很浮躁,不懂规矩。 像夏长海和王喜栋这样懂礼数的,实在是少见。 他们走了二里多地,终于到了秦四的地窨子。 夏长海原本以为没多远,可实际走起来,路程比他想象的要远。 地窨子和地窝子差不多,一个用来住人,一个用来存放东西。 “秦爷,您选的这个地方可真好!” 夏长海看着秦四的地窨子,忍不住夸赞道。 别误会,他可不是在故意讨好。 挖地窨子看似简单,就是在地上挖个一米多深的坑,再立几根支柱,然后用兽皮或者防水布封顶,保证不漏雨就行。 然而,真正干过这活儿的人才知道,这可没那么容易。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2章 跟着秦爷又学到了新知识 一个好的地窨子,要背风向阳,下雨天不会积水,晴天又不会被太阳直晒。 周边最好还要有水源。 对土质也有要求,太软或者太硬都不合适。 总之,一个好的地窨子,人住进去会非常舒服。 就像秦四的这个地窨子。 他在顶上盖了两层,一层兽皮,外面又加了一层防水布。 还夯了几公分厚的黄土。 这保温效果,比空心青砖还要好。 秦四刚把地窨子中央的火生起来,没过一会儿,里面就暖和了起来。 夏长海估计了一下,室内外温差少说也有十来度。 夏长海夸赞了几句后,秦四顿时喜笑颜开。 他咧着嘴说道: “这块地我找了大半年呢,等明年开春,还能再往外扩建一圈。” 也许是太久没有和人畅快地聊天了,又或许是觉得夏长海很合自己的脾气。 秦四一旦打开了话匣子,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先前那副沉默寡言的样子,早就不见了踪影。 不过,他嘴上说得热闹,手上的活也没停下。 他没让夏长海、王喜栋帮忙,短短几十分钟,就包好了一脸盆饺子。 是猪肉白菜馅儿的,每个饺子都有小孩拳头那么大。 看着就让人喜欢。 他刷锅烧水,等那些水饺的肚子鼓起来,就迅速捞出来,放到外面雪地里降温。 一冷一热,那些饺子的口感一下子就提升了不少。 王喜栋从怀里掏出自己配制的佐料包,他向来都是走到哪儿带到哪儿。 他问道: “秦爷,有醋吗?” “有!” 加上醋,放了辣椒,再准备上几头蒜。 那味道,吃得秦四不停地喊过瘾,还专门向王喜栋请教,哪些野山椒的味道更好。 “来,秦爷,尝尝这酒。” 夏长海刚好带了酒,当场就打开了一瓶。 吃着饺子,喝着酒,大家越吃越开心。 几杯酒喝下去后,秦四咂了咂嘴,开口说道: “好了,小伙子,你的这番心意我心领了。说说吧,那老虎崽子是怎么个情况?” “你去它的窝那边探过了吗?” 夏长海摇了摇头,把事情的大致经过讲了一遍。 他没提及袁家的事情,只说了周国民,还有狗帮和熊霸的事儿。 “不错!” 秦四轻轻拍了下桌子, “你这小伙子够仗义!来,我敬你一杯!” “使不得使不得,您是长辈,应该我敬您才对。” 夏长海赶忙推辞。 一番客气之后,秦四开始说起关于老虎崽子的事儿。 和朱爷说的一样,秦四也表示,要是想对付老虎崽子,最好别放猎狗。 原因有两点。 其一,狗群围猎的时候,很容易把老虎崽子的皮子弄坏。 其二,老虎崽子体型不算大,一旦被猎狗围住,肯定免不了被一阵撕咬。就算最后能抓住老虎崽子,那皮子也报废了,没法要了。 要知道,就算是猞猁皮,要是破损得太厉害,也没人愿意要。 “你要是想抓老虎崽子,得先去把它的窝摸清楚。” “这小虎崽和其他动物不一样,它特别恋窝。” “遇到危险的时候,它可不会像野猪、狼那些动物一样,不管不顾地撒腿就跑。” “它们会躲在窝里,有时候一连好几天都一动不动。” 王喜栋满脸好奇地问: “好几天不吃不喝,不会饿死吗?” “饿不死的。” 秦四摇了摇头, “这动物有囤粮食的习惯,而且特别耐饿,三五天不吃东西,没什么大问题。” 听到这话,夏长海心里隐隐有了一些想法。 “秦爷,您的意思是,守在它的巢穴旁边等着?” “嗯,我之前抓那只小虎崽用的就是这个办法。” 得到秦四肯定的答复后,夏长海却皱起了眉头。 说实话,这个答案和他之前预想的差别很大。 在他看来,这个办法还不如在老虎崽子巢穴附近多布置几个野猪夹子,靠运气去抓呢! 堵穴,这是狩猎者常用的行话。 简单来说,就是把猎物巢穴的所有出口都封起来,只留一个口子。 然后,往巢穴里面注水,或者用烟熏的方式。 目的是把猎物从巢穴里驱赶出来。 人们一般用这种方法对付獾子或者野兔。 这个操作过程并不复杂,也不需要什么特殊技巧。 只要把洞口找全,用泥土严严实实地封起来就行,七八岁的小孩子都能做。 然而,不得不说,堵穴这个方法的成功率实在是低得可怜! 俗话说得好,十次堵穴,有九次都抓不到猎物。 野生动物就像是天生的建筑大师,但凡会打洞的,都明白狡兔三窟的道理。 它们总能在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挖出逃生通道! 夏长海之前对付跳猫的时候,选择在路上设套,而不是堵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就算洞穴里有很多野兔,要是没办法把所有洞口都堵死,那也是白费力气。 只要猎人稍微不注意,洞穴里的猎物就会跑得不见踪影! 当然,这还不是夏长海最担心的问题。 猞猁的皮毛非常值钱,猎人根本不值得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它的洞穴。 毕竟老虎崽子很恋家,就算察觉到洞穴外面有异常情况,它们也只会蜷缩在洞里,不会马上逃跑。 问题在于,堵穴这种方法存在一些固有的缺陷。 “堵穴一般就两种手段,烟熏或者水灌。” “可这两种方式都会让猎物体表受到严重损伤!” 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都会下意识地保护自己。 而猞猁最值钱的部分就是它的皮毛! 费了好大的劲,最后却得到一张破破烂烂、几乎没有售卖价值的猞猁皮。 有这时间和精力,还不如去套灰鼠呢! 看夏长海一副想说又不说的样子,秦四心里明白他在想什么。 “你别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 “老虎崽子和跳猫不一样,封堵它们的洞穴相对容易一些……” 听完秦四的一番讲解,夏长海拿起酒瓶,给秦四和自己都倒满了酒。 “秦爷,我再敬您一杯。” 秦四说的这个方法,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3章 昨夜它走了,我陪到它最后一刻 “您这个法子,真是太妙了!” 秦四所说的方法,前面的步骤和常规的堵穴没什么不同,最精妙的地方在于最后一步。 他既不用烟熏,也不用水灌。 然而,他们选择用炮轰的方式! 别误会,这里说的可不是像 PLZ- 07自行火炮那样的大家伙,而是实实在在的炮仗。 没错,你没听错,就是要用炮仗的巨大响声去对付老虎崽子! 利用老虎崽子听觉灵敏的特点,用很大的声响把它震晕,甚至震死! 这样一来,老虎崽子就没有机会伤害自己的皮毛了。 夏长海临走的时候,很客气地问: “秦爷,那我们明早就在村口集合,您看这样行不行?” 虽说抓老虎崽子的方法已经确定了,但之前都谈好了条件,肯定得遵守。 说好了让秦四参与一份,那就肯定不会少了他的。 可让夏长海没想到的是,秦四却摇了摇头,说道: “你们去吧。” “我那份就不要了,到时候记得把老虎崽子的肉分我一半就行。” “这怎么能行呢?!我们之前都已经说好了的。” 秦四眼睛一瞪,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我说行就行,赶紧走,别在这儿啰嗦!” 看着重新关上的房门,夏长海眨了眨眼睛,嘴角微微上扬。 “有点意思……” 按照官方的收购价,一张猪猡皮能卖 1500元,一份就是 500元。 在别的家庭,这可能是一笔能让兄弟反目的钱。 可秦四居然想都没想就放弃了。 该拿的就拿,不该拿的一点都不贪心。 不贪图小便宜,也不拒绝应得的利益。 单从这一点来看,这个人就值得深交。 “喜栋,咱们回家,明晚吃老虎崽子肉!” “好嘞!” 第二天一大早,夏长海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 因为自己还在恢复期,夏长海没给青龙它们喂太多食物。 他切了几块炮卵子肉,又搭配上白菜、土豆和粉条,在锅里摊起了大饼。 给狗盛好食物后,他顺口喊喜栋过来。 “自己盛饭吃,别吃太多,马上要上山,说不定得……” 话说到一半,夏长海突然反应过来。 自己这话等于白说。 就喜栋那饭量,别说吃个一两碗,放开了吃能吃掉半锅! 这家伙简直就是个无底洞! 想到这儿,夏长海话锋一转。 他直接把勺子递给喜栋,说道: “你自己看着盛多少饭吧。” “好嘞!” 王喜栋就等着他这句话呢。 自从夏长海亲自下厨做过一次烧烤后,王喜栋就彻底被他的厨艺折服了。 回家没少吐槽周秀琴做的菜。 至于结果嘛…… 周秀琴自然是不会改的。 自古以来,解决问题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让提问题的人闭嘴! 汪汪~ 黑豹看到王喜栋,兴奋得尾巴摇个不停。 四条狗里面,就属它最机灵。 王喜栋虽然还没绑上绑腿,但已经换好衣服了。 在这个时间点,只要王喜栋一出现,往往就意味着要上山打猎。 对他来说,除了吃东西,确实没有什么比打猎更让他开心的事了。 王喜栋一手拿着大饼,一手摸了摸黑豹的头。 “老大,咱们带上黑豹一起去咋样?” 上次五条猎狗去打猎,只有黑豹没受伤。 之前透支的体力,经过这段时间的休息,也已经完全恢复了。 夏长海想了几秒钟,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算了,别冒这个险。” 黑豹的速度虽然快,可跟老虎崽子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老话说好狗应该战死在山上,但没说要白白去送命! 以老虎崽子的战斗力,要是一对一正面硬拼,黑豹恐怕连两分钟都撑不住! 到时候就算夏长海想救它都来不及! 而且,这次他们目标明确,也不需要猎狗帮忙追踪。 两人迅速吃完早饭,就开始收拾东西。 铁锹、偃月刀、猎枪……还有最重要的炮仗。 那是夏长海昨晚熬夜做的。 这炮仗威力不算大,但是声响特别大! 比一般的鞭炮响好几倍! 这东西没有专门的名字,不过经常在山里跑的人基本都会做。 主要是用来驱赶野兽,或者遇到危险时发信号求救用的! 在冬季进行堵穴,和其他季节比起来,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所以有些物资一定要提前准备好。 二人刚把东西收拾好没多久,周国民就赶过来了。 让夏长海惊讶的是,仅仅过了一夜,周国民就变得特别憔悴,看上去好像老了好几岁。 甚至,夏长海感觉他头上好像凭空多了不少白发。 当夏长海的目光落到周国民的胳膊上时,脸色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 只见周国民的胳膊上,系着一根黑色的丝带。 在他们生活的这个地方,黑色和白色都有着特殊的含义。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在打猎的圈子里也是一样。 胳膊上绑着黑色丝带,再看周国民这副模样…… 夏长海嘴巴微微张开,本想安慰他几句。 可一时间,却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 “节哀顺变。” “没事,我一直陪着它,直到它最后一刻。” 只是这么短短一句话的时间,周国民的眼圈就红了。 原来,就在昨天夜里,那只脊椎断裂的狗死了。 它死在了周国民的怀里。 从那以后,周国民没了狗的陪伴,变得孤孤单单的。 夏长海没有急着上山,而是冲了一杯麦乳精递给周国民。 作为同样在打狗国的人,他能深刻体会周国民现在的心情。 对于猎人来说,狗可不只是普通的工具。 尤其是在这个年代,猎人和猎狗几乎就是相互依靠、相依为命的。 后世被很多人传颂的宠物狗陪葬的事情,在这个时代的猎人看来,不过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不是他们冷漠无情,而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太频繁了。 同样的,如果猎狗遭遇不幸,很多猎人往往会不顾一切地去报仇。 就像周国民之前做的那样。 要是夏长海当时没抓住那只熊罴,不难想象,等最后一条狗死去,周国民肯定会和那只熊罴拼个你死我活。 在成功捕获熊罴之前,周国民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4章 两个该死的偷狗贼 十多分钟后, 周国民的情绪终于平静下来。 (他定了定神) “让你见笑了,兄弟。” 夏长海笑着摆了摆手,没有再多说什么。 周国民收拾好情绪,不再耽误时间,马上就起身准备出发。 在周国民的带领下,三个人一路向西走去。 到达那个岗子后,又往山上走了 20多分钟。 在路上,周国民的身子忍不住地颤抖,因为他看到了那熟悉的血迹。 这些血迹,是之前熊霸扑杀猎狗时留下的。 连续好几天都是晴天,不仅没有把这些血迹冲掉,反而让它们看起来更加明显、更加刺眼。 他们顺着血迹往前走,翻过岗子,这时微风轻轻吹过。 岗子下面,就是之前像“修罗场”一样惨烈的地方。 周国民的头狗就是在这里丧命的。 然而,他们还没来得及仔细查看周围的情况。 突然,下面传来“咔嚓”“咔嚓”的声音。 夏长海对这个声音很熟悉。 那是铁锹铲进冻土时发出的声音。 北方的冬天,室外温度能低到零下一二十度。 在那样寒冷的环境下,所有东西都比平常坚硬,泥土也不例外! 他们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 紧接着。 就看到周国民突然怪叫一声,原本只是有点泛红的眼睛,现在红得好像要滴血一样。 他猛地抽出腰间的匕首。 “尼玛,老子跟你们拼了!” 在乡村生活里,如果出现有人偷偷摸摸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一旦被村民发现逮住了,通常情况下,也就是被众人狠狠训斥一顿, 接着便会被扭送到当地的派出所去。 在这种情形下,事情一般不会闹得太过严重,不会掀起太大的波澜。 然而, 在乡村里,有两样东西是绝对偷不得的。 一旦偷这两样东西的时候被人撞见,偷东西的人必定会遭到极为凶狠、毫不留情的报复。 其中一样是孩子。 另一样则是狗。 孩子的情况不用多说大家也都明白。 要是人贩子拐卖孩子被抓住了,还能侥幸活着,那真的可以说是走了大运。 在过去,这种拐卖孩子的罪行可是要受到五马分尸这样极其残酷刑罚的! 至于狗,这里面的缘由可就复杂多了。 偷狗的人大概可以分成两类。 有一类是职业偷狗者。 在他们眼里,狗皮、狗肉、狗内脏这些,都能换成实实在在的钱财。 在利益的诱惑下,他们到处寻找目标,只要一发现有下手的机会,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偷狗。 和上山打猎相比,偷狗不仅获取收益的效率更高,而且所冒的风险相对来说也小很多。 再厉害、再凶猛的狗,也比不上山里那凶猛的熊瞎子。 还有一类偷狗的人,说起来还挺让人觉得可怜的。 他们因为各种各样无奈的原因,最终走上了盗窃这条歪路。 他们偷东西的目标可不仅仅是狗。 像家禽、腊鱼,地窖里存放的蔬菜,甚至连木材,只要是能偷到手的,他们几乎都不会放过。 这类人偷狗和职业偷狗贼不一样,他们不会直接在村子里给狗下药。 他们更倾向于对城市里那些流浪狗,或者是老死、病死的狗下手。 而此刻,夏长海就遇到了后一种偷狗的情况。 只见山岗下面,那棵埋着猎狗的松树底下,有两个男人。 其中一个人手里正握着铁锹,看样子像是在挖掘着什么东西。 另一个人则在一旁负责把挖出来的东西搬运走。 之前周国民去猎熊的时候,有四条猎狗不幸丢了性命,都被他埋在了这同一棵松树下面。 这会儿,四个小坟包已经被挖开了两个。 周国民的那只叫蒙细串子的狗,还有另一只当帮手的狗叫二虎,都已经被挖了出来,就那么随意地堆放在两人身后的简易爬犁上。 虽说距离周国民把狗埋在这里已经过去挺长一段时间了。 但北方的冬季特别寒冷,户外的东西很快就会被冻得像冰块一样。 这样的低温环境能让这些东西保存好几个月呢! 所以这两只狗被挖出来的时候,看起来和刚死的时候几乎没什么区别。 看到这一幕,周国民瞬间怒火中烧,愤怒到了极点。 “你们两个混蛋,我今天跟你们拼了!” 这个时候的周国民,哪还有之前那副沉稳的样子,他头发都气得竖起来了,双眼布满了血丝,顺手操起一把镰刀,就朝着那两个男人冲了过去。 看到这场景,夏长海心里暗叫不好: “糟了!” 就在昨天,秦爷也是火冒三丈,直接朝着人开枪。 仔细追究起来,秦爷本来脾气就暴躁,又被何三财一番话给激怒了,这才动了怒。 即便当时闹得那么凶,顶天了也就是和何三财杠上了。 只要何一财与何二财不再去挑衅,早点低头认怂,大概率不会再有什么大麻烦。 可就眼下这情况,夏长海心里十分笃定,如果自己不出面去干预一下,今天肯定会有人丢掉性命! 那两个家伙,就算现在低头认错,恐怕也很难逃过这一劫。 在那个物资匮乏、大家都缺衣少食的年代,民间可没有太多那种圣母般宽容的情怀,也没有“养狗就绝对不吃狗肉”这样的讲究。 然而—— 绝大多数人心里都秉持着一条原则: 绝对不会去食用自家养的狗。 确实,这种情况有点像在饥荒年间,人们不忍心吃自己的孩子,就互相交换孩子来吃的那种感觉。 在猎人这个圈子里,这种现象表现得尤其明显。 很多猎人都爱吃狗肉,山里的野狗在不少猎人眼中,那可是顶级的美味。 到了冬天,煮上一锅白菜萝卜炖狗肉,再撒上一些辣椒,那味道,简直好吃得不得了。 不过,他们绝对不会吃自己亲手饲养的猎狗。 不仅自己不会吃,也绝对不允许别人去碰自己的猎狗。 有句话说得好: 瓦罐经常在井边使用,难免会有打破的时候; 将军常年在战场上厮杀,大多会战死在阵前。 上山打野狗就跟行军打仗一样,意外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5章 叫你扒狗坟,看我不打死你 更准确地说,那些有 5年以上打猎经验的老猎手,几乎都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意外。 所以,猎狗的平均寿命通常只有 2- 3年。 每当有猎狗因为意外死去,猎人总会挑选一棵高大又挺拔的松树,把猎狗埋葬在树下。 要是这个时候有外人看到了,猎人肯定会恶狠狠地警告对方: “谁敢把我的猎狗从坟里挖出来吃肉,我就扒了他的皮!” 可别以为这只是一句玩笑话。 对于猎人来说,猎狗可不只是普通的宠物,也不只是打猎时的伙伴,它们更像是和猎人同生共死、生死相依的家人。 猎狗和普通的看门狗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在遇到危难的时候,有很多人会舍得杀掉看门狗来吃肉。 但要是让猎人杀掉自己的猎狗吃肉,50个猎人里面,可能都找不出一个愿意这么做的。 就算真的有人这么做了,也绝对不敢声张,不敢让别人知道。 因为一旦这件事传出去了,这个人在猎人圈子里就会声名狼藉,被大家唾弃。 猎人特别看重自己的声誉,其实外人也是一样。 大家想想,一个能对自己家人下手的人,还能有什么好品性呢? 同样的道理,当猎人看到有人把自己视作“家人”的猎狗从坟里挖出来,还企图剥皮吃肉。 谁都能想象得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猎人肯定会不顾一切地拼命! 夏长海和王喜栋一路疾驰,匆忙地追赶着,费了好大的劲,终于追上周国民。 这个时候,周国民已经和那两个男人扭打在一起了。 周国民的短刀此刻正握在其中一个男人手里,周国民则和另外一个男人扭作一团,在地上不停地翻滚缠斗。 “是你们俩?!” 在翻滚的间隙,王喜栋看清了这两人的面容,瞬间愤怒地大喝一声: “王八蛋,上次的仇我还没报呢,你们还敢来这儿惹事!” 说完,王喜栋猛地一脚踢过去。 这一脚直接把压在周国民身上的黄大立踹飞了好几米远。 没错,这两人和夏长海他们是“老相识”了。 他们正是上次在林场和夏长海、王喜栋起过冲突的黄家兄弟: 黄大立和黄石宇。 这两人也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周国民的事,专门跑过来捣乱。 也是他们运气不好,凑巧赶上了。要是周国民没有为了报答夏长海,带着他们上山去找老虎崽子。 等黄家兄弟把坟里的狗刨出来,再把土填回去。 然后再来一场大雪,把所有的痕迹都掩盖住。 那这件事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了。 往后就算周国民发现狗的尸体不见了,也根本找不到凶手是谁。 只可惜,这两人运气实在太差。 竟然被人撞了个正着。 这边大家都没工夫去管王喜栋,因为大家心里都清楚,单凭王喜栋一个人,就能轻松搞定黄大立,更何况还有个身手厉害的周国民在呢。 夏长海则一脚踩在黄石宇的后背上,任由他在地上不停地挣扎、惨叫、哀嚎。 夏长海的眼神冷冷的,没有一丝波澜。 他瞥了一眼黄石宇的右手,只见一把短刀直直地穿透了白色的绷带。 看这伤势,比上次中枪还要严重。 夏长海脚下又用力碾了碾,然后蹲下了身子。 “我说,上次你们怎么就舍得把自家的猎狗剥皮吃肉呢,敢情你们是惯犯啊?” “怎么着,自家的狗吃完了,就开始惦记上别人的狗了?” “干出这种缺德事,你们就不怕遭报应吗?” 说完,夏长海朝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落在了黄石宇的脸旁边。 “你们要是在国内犯了事,就算跑到墨西哥去,也只有被灌水泥沉到海里的下场!” 这场混乱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 很快,黄家兄弟就被制服了,两人齐齐跪在地上,正对着狗坟。 这会儿,他们两个人的脸肿得就像发面馒头一样,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窄窄的缝隙,一道道鲜血顺着脸颊不停地往下淌。 鲜血滴落在地面上,洇出了点点像红梅一样的痕迹。 这些伤,都是周国民用尽全力,挥着拳头狠狠揍出来的。 好在夏长海和王喜栋在场,好歹没有闹出人命。 其实,夏长海这次并不是因为害怕才没有下狠手。原本这件事,他完全可以装作没看见,也不用自己动手。 要是周国民真的下狠手杀了人,再把尸体藏起来,只要他们几个人都守口如瓶,谁都不会察觉到。 这地方处在深山老林里,两个外乡人失踪了,又有谁会放在心上呢? 等被人发现的时候,说不定都过去大半个月了。 可问题是,也许是黄大立看出了夏长海的心思。 黄大立声称,这次来的不止他们两个,还有另外四个人。 夏长海一时间也没法判断这话到底是真是假。 而且周国民发泄了一通之后,情绪也慢慢平复下来了。 于是,关于杀人藏尸这件事,就没人再提起了。 “老大,真的要把它挖出来吗?” “挖!这地方肯定不能就这么把狗埋着,不然等咱们走了以后,要是再有人把狗扒拉出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谁说不是呢,这俩家伙真是太不是东西了,连猎猪狗都不放过。” 王喜栋嘴里不停地骂着,还时不时地转头看向旁边。 这个时候,周国民正跪在地上,一只手轻轻地摩挲着那串蒙细串子,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王喜栋还记得,当初埋蒙细串子的时候,周国民还专门给它磕了个头。 毕竟,只有那些救过人命的猎猪狗,才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大礼。 对于猎人来说,不管这狗是不是自己家的,没有哪个猎人不喜欢猎猪狗的。 平日里见到猎猪狗,大家都会多亲近几分,还会投喂些好吃的。 可如今竟然有人来掘猎猪狗的坟,让死去的猎猪狗都不得安宁。 再加上上次在林场发生的那件事,王喜栋心里正憋着一股火,没处发泄呢。 他抄起铁锹,怒气冲冲地冲过去,朝着黄石宇就下手了, “你大爷的,我让你扒狗坟,让你扒……!” 当场就把黄石宇狠狠地揍了一顿。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6章 得饶人处且饶人,打一顿算了 而另一边, 黄大立也没能逃过这顿打。 王喜栋作为一个外人都气成这样,周国民作为狗的主人,又怎么可能忍得下这口气呢? 这一下,可算是彻底把周国民给激怒了。 周国民一把夺过夏长海手里的铁锹,对着黄大立就是一顿猛拍。 “去你的,我把你们当老乡,还分肉给你们吃,你们倒好,居然来扒老子狗的坟,你个混蛋……” 看他那架势,如果不是大冬天大家都穿着厚厚的棉衣棉裤,有衣服挡着。 要是在夏天,肯定得把黄大立揍得头破血流。 不过,从周国民下手的力度能看出来,他的气已经消了一些。 要不然他手里的铁锹就不是横着拍,而是竖着劈下去了! 要是真竖着劈,穿再厚的衣服也没用,肯定会伤得很重。 看到没出人命,夏长海也就没有去阻拦。 说实在的,就那俩家伙干的这些事,真的是太让人痛恨了! 掘猎猪狗的坟,对于猎人来说,这和掘自家祖坟没什么太大区别。 这可是周国民的狗,要是换成别人的狗,遇到这种事, 猎人就算冒着再大的风险,也得讨个说法,不然都没办法告慰猎猪狗的在天之灵! “周爷,周爷,我再也不敢了!” 黄大立被周国民暴揍得只能抱着脑袋,蜷缩在地上不停地求饶。 此时此刻,他心里真的是后悔极了。 自从上次在林场出了那件事之后,他们俩的名声在这十里八乡算是彻底臭了。 不仅是这附近的十里八乡,也不知道消息怎么就传到岭南那边去了,搞得根本没人愿意再跟他俩一起打猎。 首先,猎人们都看不上他们俩的所作所为。 大家对他们二人的人品都不信任。 想想看,一个对自己养的猎狗的死活都毫不在乎的人,又怎么会在意别人的猎狗呢? 和这样的人一起结伴打猎,真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麻烦事来! 他们自家养的猎狗在林场一下子全死了,可他们挖洞掩埋猎狗的本事又不怎么样。 实在没办法了,黄家两兄弟就开始打起了坏主意。 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各大国营单位打标的日子。 上山打猎本身就是一件危险的事,哪有绝对安全的呢? 他们只要平时多留意、多打听,很容易就能知道谁家的猎狗出了事。 这种事根本瞒不住,也没有人会刻意去隐瞒。 毕竟这是打猎过程中的损失,是要上报的,不然没办法核销账目。 到时候,他们只要偷偷上山,趁着没人的时候,把那些死去的猎狗挖出来。 只要他们手脚够快,又因为这里不是他们的本地,根本不会有人察觉到。 一只猎狗,轻的有七八十斤,重的能达到一百多斤,狗皮能卖钱,狗肉还能自己吃。 虽说因为没有及时放血,这种猎狗的肉吃起来口感往往比较粗糙。 不过黄大立却表示自己不挑,还说再粗糙能比老炮卵子的肉糙吗? 很多人家连老炮卵子都吃不上,更别说吃猎狗了。 在他们看来,只要是肉就行! 最开始,一切都进行得挺顺利。 黄家两兄弟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就挖出了 4只死狗。 剔下来的肉加起来足足有二百多斤,狗皮还卖了 30多块钱。 这可把他们高兴坏了。 这本来就是无本的买卖,不用费什么力气,还有肉吃、有钱赚,两人一商量,都觉得这比上山打猎强多了。 于是,他们干得更起劲了。 原本,黄家两兄弟并不知道周国民的狗会出意外。 因为之前发生的那些事,黄大立和黄玉石每次都会刻意避开永安林场。 也是巧合,双方在山上碰到了。 不用别人介绍,他们浓重的乡音就让彼此知道对方是老乡。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周国民又是个急性子的人,别人稍微奉承他几句,他就有些飘飘然了。 一来二去,他们就渐渐熟络起来了。 之后,就发生了前面提到的那些事。 那两个家伙也不傻,得知周国民的狗出事后,就打算第一时间动手。 他们生怕被周国民看出什么异样。 两人特意等了好些日子,才再次往山上出发。 在岭南,周国民可是声名远扬的神枪手,谁不知道他有几只得力的狗帮手呢? 瞧瞧周国民那身形,往那儿一站,威风凛凛的,特别有气势。 黄家兄弟瞅准时机成熟了,天刚蒙蒙亮,就带着弟弟上了山。 俗话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这边猎犬还没开始搜寻目标呢,他们迎面就撞上了正主周国民! 哎呀呀! 周国民毕竟上了年纪,没打几下,就累得气喘吁吁。 才打了几十下,周国民就喘着粗气,不得不停下来休息。 缓了好一会儿,他转过头看着夏长海,脸上露出愧疚的神色:“兄弟,对不住啊,我这……” 夏长海摆了摆手,他心里明白周国民想说什么。 “老哥,你先带着他们下山吧。” “你说的地方我大概知道在哪了,我们自己去就行。” 本来掘墓这种事就犯忌讳,这个时候还让周国民带着路, 一路上还拖着两个累赘,实在是不太现实。 夏长海也说不出那种太不近人情的话。 万一在路上出点什么岔子,周国民这辈子心里都别想安生。 反正按照周国民说的,顺着山路再往前走一会儿,就能看到那片乱石林了。 也不需要周国民继续跟着他们了。 王喜栋也在一旁附和道: “放心吧,老哥,剩下的事儿交给我哥就行。” 周国民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他确实也没时间再耽搁了。 这份人情,只能先记在心里,以后再找机会还。 周国民冲着夏长海和王喜栋抱了抱拳,然后带着黄家两兄弟和狗,一起下了山。 看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 王喜栋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 “老大,让他俩跟着一起下山,不会出啥事儿吧。” “放心,就他俩那点本事,就算给他们枪,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7章 搞到一只猞猁 夏长海心里清楚得很,就刚才那两人的表现,想收拾他们简直易如反掌。 更何况队伍里还有受伤的人。 王喜栋点了点头,他虽然不太理解,但他对夏长海深信不疑。 毕竟夏长海作为老大,向来料事如神,从没有出过差错! 简单整理了一番后,夏长海和王喜栋不敢再有丝毫耽搁,迅速离开了那片乱石塘子。 他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实在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按照周国良指示的方向,夏长海与王喜栋步伐匆匆,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 那是一处位于低洼地段的乱石滩。 在这连绵的群山之中,这样的地貌并不常见。 听老一辈人说,这种地形能够聚水藏风,是招财的好兆头! 这话是真是假,已经无从查证。 但夏长海心里明白,在这种地方,运气好的话有可能捡到马踏金。 马踏金也就是后世所说的狗头金,是一种天然形成的金矿石,价值极高! 要是遇到感兴趣的收藏家,它拍出的价格往往比纯金还要高! 别不相信,狗头金的含金量虽然不算高,大致在 20K- 22K (按质量计算,大约是 83%- 92%,而纯金是 24K), 却能卖出高于纯金的价钱。 在和平年代,它可是比黄金还要保值的东西。 当然,前提是不能在国内私自进行交易。 因为集体土地上产出的所有东西,都归国家所有! 话题扯得有点远了,夏长海可没指望能捡到那稀罕玩意儿,他觉得自己没那么好的运气,也没那个闲工夫。 他今天的目标,是抓住那只老虎崽子! 依照周国良的提示,夏长海从东往西数,数到第三棵树,接着又沿着山坡往下走了 50米。 “应该就在那儿!” 王喜栋指着一块青白色的大石头说道。 这块石头,就是周国良所说的标志性物体。 夏长海目光敏锐,绕着这块大石头转了一圈,果然在大石头下方发现了一个洞穴。 “喜栋,把火拿过来。” “好嘞。” 在动手之前,得先确认老虎崽子是不是在洞穴里。 方法很简单:用食物把它引出来。 冬季,大雪把整座山都封住了,万物都被厚厚的积雪掩埋。 想要从几厘米甚至十几厘米厚的积雪下面,准确找到食物并挖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也是人们喜欢在冬季设陷阱捕猎的原因。 只有在这个季节,动物们为了寻找食物,才会冒着危险出来觅食! 夏长海从挎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猪油渣子,用一根树枝串起来,放在火上烤。 油脂在火上滋滋作响,不断冒出来。 一直烤到半干不干,有些地方开始焦黑冒烟,他才把猪油渣丢到洞穴入口不远处。 随后,他用铁锹铲起一锹积雪,把火堆扑灭。 没让夏长海等太久,就在两人紧盯着洞穴的时候,一只长得很像狸花猫, 但体型比狸花猫大很多,耳朵又短又宽,两颊还有三道明显棕黑色纵纹的动物,从洞穴里钻了出来。 它那条不成比例的黑尾巴,暴露了它的身份——这正是夏长海要找的老虎崽子! 这只老虎崽子十分警觉,它明明闻到了食物的香味,却一直不肯完全走出洞穴。 它竖着耳朵,警惕地观察着四周,右脚小心翼翼地伸出来,好像随时准备缩回去。 要是换成其他动物,以夏长海的枪法,在这样的距离下,开枪的命中率超过 95%,他早就动手了。 不过,为了让猞猁皮尽可能保持完整,夏长海并不打算马上开枪。 有枪眼的猞猁皮,价格至少比完好无损的要少 500元。 一颗子弹可不便宜,夏长海可不想做这种亏本的买卖。 确认周围环境没有危险后,这只猞猁终于从洞穴里跑了出来。 它快速跑到那串猪油渣旁边,用鼻子闻了闻,然后叼起猪油渣就往回跑。 这小家伙还挺小心,不在外面吃东西。 又过了几分钟,确定没有异常情况。 夏长海说: “喜栋,你守在左边,我在右边,都仔细盯着。” “放心吧,老大,洞口我都堵得死死的。” 王喜栋点头回应,这到手的钱,他可不想让它飞了。 很快,他们把猞猁可能逃跑的洞口都堵上了,前前后后加起来差不多有 60个。 都说猫咪身体柔软,能钻进比人们想象中更狭小的地方。 猞猁虽然不是猫,但同属于猫科动物,小心一点总没错。 一切准备妥当。 夏长海按照秦四教给他的方法,往几个大陶罐里装满了东西。 在密封的环境下,再加上夏长海自己额外的改造。 只听见一声巨响,好家伙,夏长海感觉地面都跟着震动了一下。 伴随着爆炸声,噼里啪啦一阵碎石四处飞溅。 夏长海移开堵在洞穴入口的大石头,一股浓烈刺鼻的硝烟味扑面而来。 夏长海手持利刃,等了好几分钟,都没看见有任何活物从里面跑出来,心里这才稍微安稳了一些。 要是计划失败,那只猞猁现在肯定早就跑没影了。 就算它再怎么恋家,也不至于待在洞穴里装死。 “喜栋,开始挖!” “来了!” 一个多时辰后,夏长海从洞里拖出一只猞猁。 只见这只猞猁七窍流血,身体已经变得硬邦邦的。 按理说,这么短的时间,尸体不至于冻成这样。 夏长海猜测,这只猞猁应该是死于心脏麻痹。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猝死。 这让夏长海想起了前世认识的一个朋友,那朋友是搞兔子养殖的。 据他说,兔子养殖户最怕过年。 因为一到春节,人们都喜欢燃放鞭炮。 那些突然炸响的鞭炮声,常常会让兔子大规模受惊,最后猝死,而且根本没办法追究责任。 甚至还有些居心不良的人,专门跑到养殖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早些年,相关论坛上关于这类事情的讨论有很多。 只是不知道秦四是怎么想到用这个办法来抓老虎崽子的。 王喜栋看着老虎崽子,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夏长海看到后,问道: “喜栋,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8章 尝尝老虎崽子什么味儿 “我咋感觉这事儿也太容易了,这东西真有那么值钱?” 王喜栋小声嘟囔着,心里很是怀疑。 夏长海暗自翻了个白眼,心想也就只有这家伙会说抓老虎崽子简单了。 要是让朱爷听到这话,非得把他耳朵扯下来不可。 夏长海抬手,把老虎崽子扔给王喜栋,说: “别啰嗦了,赶紧收拾好,咱们回家!” 这次抓老虎崽子,表面上看过程很轻松。 从开始到结束,满打满算也就三个时辰。 但夏长海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知道这次行动为什么会这么顺利。 老虎崽子很难抓,一是因为很难找到它们的踪迹。 这种动物数量稀少,行动敏捷,机警得像狐狸一样,比梅花鹿还难找到。 往往猎人还没靠近,它们就跑得不见踪影了,更别说找到它们的栖息地。 二是很难用枪猎杀。 人们猎取老虎崽子,大多是为了得到虎皮,所以很少用枪。 而且设陷阱也需要很高的技巧。 因此,即便发现了老虎崽子的踪迹,成功捕获的概率也非常低。 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导致猞猁皮的价格一路飙升。 而夏长海能这么轻松地抓住老虎崽子,完全是因为出发前就解决了这两个大难题。 周国民提供了老虎崽子巢穴的确切位置。 秦四爷则教给了他独特的抓捕方法。 这样一来,别说是夏长海自己去抓,就算是王如海按照这个方法做,也一样能成功。 不过话说回来,周国民和秦四爷愿意帮忙,说到底还是看在夏长海的面子上。 就拿那只鼬来说,要是没点本事,能把它留下来? 周国民如果不是想让夏长海帮他的猎狗报仇,怎么会轻易把老虎崽子的情报说出来? 这里面的关系错综复杂,环环相扣。 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看似轻松的三个时辰,实际上是夏长海两次打猎技术提升带来的结果。 接下来要给老虎崽放血、开膛,还要敬山神…… 这只老虎崽体型不算大,从头到脚也就一米多一点。 要是换成野猪,收拾起来十分钟都嫌短。 可王喜栋却花了四倍的时间,累得满头大汗。 这张虎皮能值 1500元呢,要不是担心死后僵直会弄坏皮毛,夏长海都想带回去让朱爷帮忙扒皮了。 上次那个大的就是朱爷动手处理的,处理得堪称完美! “老大,弄好了!” 就在夏长海打算亲自上手的时候,王喜栋终于站了起来。 他一只手拎着猞猁的脑袋,把其他部分都处理好了。 从脖子以下,整个老虎崽的内脏、血肉、骨头都被分离了出来。 这张虎皮通体灰棕,背毛尖是青白色的,毛发表面好像蒙着一层白色的浮霜,这种特殊的色泽是人工完全无法模仿的。 仅仅是看着,就让人觉得十分漂亮。 夏长海伸出手摸了摸,那熟悉的触感,让他不禁感慨: “还真是价格决定品质,怪不得这东西这么受欢迎……” 夏长海并非没接触过质感比猞猁皮更好的皮料。 就说上次摸到的紫貂皮,手感就比这猞猁皮还要出色。 但是! 大家都知道,动物体型越大,皮毛的质地往往就越粗糙。 像老虎崽这般大小的动物,全身都是又直又细的毛发,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更何况,这次抓到的只是马猞猁。 老虎崽分为两种,一种是马猞猁,另一种是羊猞猁。 羊猞猁体型相对较小,可它的皮毛更加柔软、细腻。 有人专门做过统计,羊猞猁体表平均每平方厘米的毛发超过 9000根。 而且它的背部有好几条不太明显的细纹,和玛瑙 4.9的缠丝纹特别像。 所以,羊猞猁又被叫做“玛瑙”! 能有这样的外号,就足以看出它的价值有多高! 要是夏长海没记错的话,在 1996年全国禁猎之前,一张羊猞猁的皮毛价格,曾经一路涨到接近 8000元! 要知道,那可是 90年代的 8000元啊! 在三四线城市,这笔钱能买下两套七八十平方米的房子。 当然,羊猞猁比马猞猁贵这么多,数量肯定也更加稀少。 夏长海心里都没底,宁夏村这片地方到底有没有羊猞猁。 看到王喜栋那边忙完了,夏长海抬头看了看天色。 他估算了一下时间,就算现在直接回家,肯定也赶不上饭点了。 于是,他索性就在原地重新生起火来。 正好尝尝这老虎崽的肉是什么滋味。 能让秦四爷那个老滑头心心念念的东西,味道想来也不会差。 就在夏长海忙着准备午饭的时候。 在和他们隔着一条沟的另一边。 有四个人顺着生火冒出来的烟,朝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方向快步走来。 咕噜噜。 在荒山的山顶上,王喜栋眼巴巴地盯着火堆上的竹筒,那飘出来的香气,馋得他不停地咽口水。 透过竹筒里翻滚的沸水,可以看到里面全是麻将大小的肉块。 对于经验丰富的猎手来说,不管是万物生机勃勃的春夏,还是万物潜藏的寒冬,他们总能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无比美味的食物! 没有锅? 那根本不是问题! 夏长海找到一片竹林,几刀下去,没过多久就准备好了十几个竹筒。 在野外露营的时候,竹子简直就是万能的。 它既可以用来搭建住所、制作工具,又能用来煮饭烧水、驱赶蚊虫。 一开始,夏长海本打算把肉烤着吃。 在北方,什么东西都能拿来烤,这是大家最常用的烹饪方式。 可他又转念一想,狍肉这么难得,烧烤可能会破坏它原本的味道。 要是想完整地保留食材的原汁原味和鲜嫩口感,只有一个办法: 水煮! 刚好这老虎崽子体型不大,夏长海把它的后腿肉切成麻将大小的块状,又加入了刚找到的野生姜、天星草、浆果等。 除了盐,其他食材都是在附近就地取材的。 还是那句话,好的食材不管怎么做都好吃。 夏长海用竹筷在竹筒里搅拌了一下,试试肉块的软硬度,然后说道: “好了,可以吃了。”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9章这仨人,不简单 王喜栋早就迫不及待了,哪还顾得上烫不烫。 他用袖子包住手,端起竹筒就开始捞肉。 夹起一块肉,吹了吹,就放进嘴里。 一口咬下去,肉汁在口中迸发开来。 “这味道……” 王喜栋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 这肉比鱼肉更细腻,比熊肉更有嚼劲,比狍子肉还鲜美,他从来没尝过这么好吃的味道! 每嚼一下,嘴里的味道都在发生变化! 这还不是最让人惊讶的。 “老大,这味道有点像鱼肉!” 夏长海点了点头,他也没想到,这老虎崽子的肉吃起来居然是狍子肉的口感。 从肉的结构来看,有点像鱼脊背两侧的肉,但是鱼肉煮熟后一戳就散了,这老虎崽子的肉却紧实又有嚼劲! 虽然只是用清汤煮的,没放多少调料。 可夏长海却觉得这比家里的猪肉、熊肉好吃多了! “怪不得李四连狍皮都不要,却舍不得这半块肉,换做是我,我也舍不得……” “我觉得啊,要是用辣椒爆炒一下,那味道肯定更绝!” 夏长海正在琢磨怎么把剩下的狍肉做得更美味。 就在这时,突然,岗子上出现了三个人影。 这三个人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神色镇定,就好像早就知道会在这儿碰到他们一样,满脸笑容地直接走了过来。 这片山区物产丰富,又快到年末了,各大厂都在忙着采集标本。 在野外遇到其他猎人,本来是很平常的事。 然而,夏长海的目光在这几个人身上一扫,心里猛地“咯噔”一下。 这三个人一看就是外地人,他从来没见过。 算了,也许是自己想多了。 林场能请岭南的周国民来打标本,别的厂自然也能雇外地人来做这件事。 但关键是,这三个人居然每个人都背着枪! 这个年头,枪的价格有多贵,夏长海心里清楚得很。 就算是最便宜的16号挂管猎枪,价格也得600元往上。 而且这还只是老款的。 新枪起步价就得800元,少一分都买不到! 宁夏村有上千户人家,全部凑起来也找不出10杆枪,可这三个外地人居然人手一杆?! 倒不是说完全不可能,可看着就是让人觉得很奇怪。 夏长海眯起眼睛,虽然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还是下意识地放下手中的竹筒,把56式半自动步枪挪到了方便拿取的位置。 看到夏长海有这样的动作,对方带头的那个人立刻堆满笑容,主动打招呼。 夏长海也把竹筒放在一边,借着身体的遮挡,悄悄抽出藏在身后的倭刀,暗暗藏进了袖筒里。 很快,那三个人就走到了跟前。 还隔着老远,带头的那个人就大声喊道。 “兄弟,今天收获怎么样啊?” 只见这个人身高大概一米八,头上戴着狗皮帽子,五官没什么特别的,眼神看过来的时候,总感觉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意思。 此时,他脸上堆满了笑容。 要是在村子里看到他,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庄稼汉。 在他身后,跟着两个身材矮小的人,一个胖,一个瘦。 和带头的人不一样,这两个人都蒙着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和之前的何家三兄弟有几分相似,可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硬要说的话,就是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离他们远一点。 夏长海脑子里快速地思考着,脸上却还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 “就打了一只小兽,够吃一顿的。 兄弟你们呢,看样子是收获不小啊?” “哎,先不说了,说不定什么时候野兽就跑过来了。” 一番闲聊之后, 对方话锋一转,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说想向夏长海借点盐巴。 还说自己出门的时候带得不够,又不想专门回去拿一趟。 “唉,兄弟,你来晚啦,你看我这盐都已经加到汤里了。” 夏长海指着那些竹筒,客气地回应道。 “要不咱们一起吃,先凑合一下?” “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算了吧,我们回去拿一下就行。” “打扰了,兄弟,回头见!” “慢走啊。” 等那三个人的身影消失不见,夏长海脸上的笑容瞬间没了。 他望着远处的岗子,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王喜栋小声问道: “老大,这伙人有问题吗?” 虽然夏长海一开始就提醒他要小心,但从刚才的交谈来看,他没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对方态度很客气,看着也不像是坏人。 可夏长海的反应却和他完全不一样。 实际上,他们还有不少盐巴。 “有!” 夏长海表情严肃, “而且问题还不小!” 夏长海没再多解释,立刻开始收拾东西: “赶紧收拾,咱们现在就回去!” 王喜栋虽然不知道夏长海发现了什么,但他向来都听夏长海的。 夏长海怎么吩咐,他就怎么做。 他们熄灭了火堆,带上烤好的兽肉,临走的时候, 夏长海稍微想了想,又把剩下的竹筒全部翻倒,扔到了火堆的余烬里。 在岗子上,一直没说话的瘦高个问道: “老大,这两个人是不是察觉到什么了?要不咱们把他们解决掉?” “蠢货。” 还没等老大开口,三个人背后传来一个声音。 说话的不是刚才那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原来还有第四个人在。 “四狗,不会说话就把嘴闭上。” 瘦高个直接回怼过去。 “呵,我跟这个蠢货说话,关你什么事?” “我去,你是不是找打!” “就你?你就是个废物,能把我怎么样!” …… 这两人显然关系不好,一句话不对就吵了起来。 就在他们要动手的时候,突然听到之前那个声音醇厚的男子冷哼了一声: “都给我闭嘴!” 要是王喜栋此刻在场,肯定会惊讶得不行。 之前那个说话客气、满脸笑容的男子,现在身上居然散发着一股让人害怕的戾气。 那张普通得让人看过就忘的脸,此刻也好像带着一种让人胆寒的威严! 男子话音刚落,瘦高个和那个叫四狗的人就不敢再出声了,像被冻住了一样。 第140章村里丢孩子了 “等这事结束了,你们爱怎么吵就怎么吵。” “但要是因为你们谁,让咱们暴露了,你们最好清楚我423的手段!” 这话一说出来,其他人都像寒蝉一样,纷纷低下头,不敢说话。 看到现场安静下来,男子转头看向夏长海和王喜栋离开的方向,说道: “咱们绝对不能暴露,对方根本不认识我们,不然不会是那种反应。” “估计就是两个猎户家的孩子。” “都给我听好了,在撤离之前,别对本地人动手,有气也得给我忍着。” “这一票干完,就算你们拿着钱去派出所,也跟我没关系。” 一路上,夏长海和王喜栋一刻也没停歇,不到两个时辰就赶回了宁夏村。 直到这时,夏长海才松了一口气。 不管那些人是干什么的,都和他没关系了。 在现在这个时代,没有哪个非官方组织能公然挑衅宁夏村这样规模的村子。 回到这里,就算是安全了。 然而,两人到家没多久,就看到李晓娟神色慌张地从外面回来。 一进家门,她就把夏子梅、王如澜还有王子婷都叫到了一起。 李晓娟严肃地说,接下来的几天,要是没有大人陪着,孩子们绝对不许迈出院子一步! 谁要是不听话,就等着挨棍子。 “妈,这是怎么了?” “这都快过年了,怎么突然这样啊?” 夏长海满心都是疑惑。 李晓娟眼神警惕,挨个看了看三个孩子,说道: “就这几天,周围好几个村子,一下子丢了五六个孩子。 今天咱们村东边张三娘家的孩子也不见了!” 一听这话,夏长海的脸色微微变了变。 “真的丢了?会不会是跑去谁家玩了?” 在这个山村里,孩子经常到处乱跑,有时候在草垛里都能睡上好几个小时,找不到人是常有的事。 “不可能,张三娘家那孩子可馋了,一到饭点肯定回家,谁都拦不住。” “肯定是人贩子干的!” 人贩子,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拍花子”,专门干拐卖人口这种缺德事。 在1990年之前, 由于种种特殊原因,人口普查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但存在大量的漏洞和问题。 重复登记和遗漏的情况屡屡出现,各地之间的信息无法互通。 放到现在来看,这些状况就如同荒诞不经的笑话,频繁发生。 当时,犯罪者逃避追捕的现象十分严重。有一名在北方被通缉的罪犯,逃到南方后竟然安稳地结婚生子,甚至还混入了政府机关,类似的事件数不胜数。 这种管理上的混乱局面,导致人口贩卖活动猖獗。 婴儿、孩童,甚至年轻女子,都在人贩子罪恶的交易范围之内。 对于这种情况,民众的态度和大多数人一样:必须严惩不贷! 并且主张买卖双方都应承担罪责,必须对双方进行惩处。 无论是贩卖者还是购买者,都要为自己的愚蠢和恶行付出代价。 有人听说过墨西哥的做法,那里的黑帮对待人贩子的手段极其严厉。 情节较轻的人贩子,会被砍掉右手和右腿,余生只能在街边乞讨。 情节严重的,性命都难以保住。 而且死后也不得安宁,尸体会被肢解,拿去喂狗。 这种惩处方式看起来很残忍,甚至违背人道主义精神,从法律层面来讲也超出了常规标准。 然而不得不承认,这种违背常规法律的严厉刑罚,在遏制人口贩卖方面效果显著。 毕竟贩卖人口是极其恶劣的行为,绝不能被容忍。 在如此严厉的威慑下,就像我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一样,谁还敢轻易涉足人口贩卖? 张家发生了一件事。 原本冷冷清清的院子,此时挤满了人。 几位妇女围在哭泣不止的张三娘身边,不停地安慰她,说已经报警了,她的孩子虎子肯定会平安回来。 虎子,就是张三娘家的孩子。 周围其他人的反应各不相同,有的纯粹是来看热闹的,有的在骂街发泄愤怒,还有些人真心想要帮忙,却不知道从哪里入手。 在当地,几乎每隔几年,就会有孩子莫名其妙地失踪。 有些孩子是因为意外走失的,比如遇到山猫、熊瞎子,或者掉进冰窟窿之类的。 但更多的孩子,是被人贩子拐走的。 大家都清楚,孩子一旦被拐,找回来的可能性极小,几乎没有寻回的希望。 可是,防范意识不能没有。 俗话说,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小孩子活泼好动,整天在村子里跑来跑去,家长根本没办法时刻跟着。 而且人贩子十分狡猾,他们四处流窜,在异地作案,同一个地方短期内绝对不会再次前往。 宁夏村上次出现类似孩子失踪的事件,还是4年前。 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人们早已淡忘了人贩子带来的恐惧。 谁能想到,年关快要到了,竟然又发生了这样的事。 “我的虎娃哟,你要是没了,娘可怎么活啊……” 张三娘在那里哭得死去活来。 张自强,也就是虎娃的父亲,坐在一旁,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 平日里,他是个看起来天塌下来都能扛住的男子汉,可此刻,脸上满是痛苦的神情。 夏长海远远看了一眼,瞧见他腿上还绑着夹板。 这才想起来,两三个月前,听父亲隐隐约约提过一嘴。 说是张自强在机械厂上班的时候出了事,被卷入车辙,右腿粉碎性骨折。 那时,和他同在一个工组的夏建国还专门去医院探望过好几次。 真是祸不单行,这边一家之主的伤还没好,孩子又丢了! “都让让,何村长来了!” 突然,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中间让出了一条路。 张三娘一看到何胜利出现,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一下子扑了过去。 她一把拉住何胜利的胳膊,哭着哀求道: “村长,您快想想办法,那些人肯定没走远,还能追回来,呜呜……” 孩子从失踪到现在,总共不过个把小时。 这么短的时间,又正值深冬,天黑路滑,那些人贩子肯定没跑远。 第141章小风:我有一计 要是这会儿能确定他们的位置,孩子被找回的希望就大多了! “强子媳妇啊,我已经把这事儿向上汇报了。” “你放心,领导不会不管的。” “你现在就安心在家等消息……” 何胜利看似热心,可明眼人都知道,他说的不过是场面话。 这年头,要是人贩子那么好抓,民间也就不会一提到人贩子就谈虎色变了。 你看就这么短时间,整个村子里,都找不出一个在外面玩耍的孩子! 家家户户都紧紧关着门。 这根本不是上面管不管的问题,孩子一旦被送出去,找回来的希望就非常渺茫了! 谁来都没用! 至于让家长自己去找…… 那更是不切实际! 好多孩子被人贩子卖了,连卖到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家长又能去哪里找呢? 就在这时,一直像雕塑一样坐着的张自强突然站起来,颤颤巍巍地走到何胜利跟前,“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何村长,求您了,组织大伙搜山吧。” “那些人人生路不熟,又是外来的,没别的地方可去,肯定躲在山里!” “搜山一定能找到……” 在场的众人听了,纷纷点头。 人贩子大多是外地人。 如今这个时代,村子里只要多了个陌生人,都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更别说一下子多了好几个。 又听说有诱拐小孩的事情,肯定得想办法把他们藏起来,不让人发现。 这就急需一个隐蔽的地方。 山上的条件再合适不过了。 随便找个山洞或者地窖,就能把人藏起来。 “强子啊,不是我不想组织大伙上山找人,你也清楚,这种事我做不了主。” “没有上级指示,我这么做就是违反规定。 再说了,这个季节上山找人,万一出点什么意外可怎么办?” “这责任谁能承担得起啊?” “而且,咱这片林子,光山岗就有四十多个,往深处走更是多得数不清。 就凭咱村里这点人手,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何胜利一脸为难的样子。 “村长,这都什么时候了,就别管什么规定不规定的了,您说句话,我们都愿意出人帮忙。” “是啊,村长,救人要紧。” “您要是不方便出面,我们自己组织也行。” 众人赶忙上前扶起张自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 平日里大家虽然会争吵、打闹,但出了这么大的事,都是乡里乡亲的,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当旁观者。 乡亲们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好歹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不行!” 何胜利犹豫了一会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还是一口拒绝了。 他表示这种事必须经过上级批准。 否则,谁都不许擅自组织上山寻人! 哪怕是乡亲们私下自发组织也不行! “村长,那要是等上面批准,得多久啊?” “不清楚。” “快的话,两三天应该差不多。” 他这话刚说完,众人的脸色都变了。 两三天的时间,孩子早就没影了,还找什么人! “就不能想个快点的法子?” 站在人群后面的王喜栋忍不住喊了一句。 “你说得倒轻松,你以为政府是你家开的啊,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别在这儿瞎捣乱!” 说话的不是何胜利,而是他的三儿子何三财。 这小子一看到是王喜栋说话,顿时眼睛一瞪,恶狠狠地吼了起来。 他可没忘记上次在后山碰到秦四的事情。 当时夏长海和王喜栋救了他,可这小子根本不领情,反而觉得夏长海、王喜栋和秦四是一伙的。 因为何胜利的关系,王喜栋本来就看不惯这家人。 今天又无缘无故被人骂了,谁也别想轻易把对方放过。 “你在那瞎嘟囔啥呢?你爹妈没教过你不能随地拉屎吗?” 这话暗地里把何胜利也给骂了。 何三财刚要回骂,被何胜利拦住了。 虽说心里憋了一肚子火,但在大庭广众之下,他身为村长,有些事别人能做,他和自家亲戚却不能做。 起码明面上不能做。 “王喜栋啊,这种事都是有规矩的,你说了不算,说了也没用。” “你要是有意见,明天可以去市里反映反映。” “上面要是同意了,我绝对没二话。” “真要能成,乡亲们都会感激你的。” 何胜利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容。 不过谁都能听出他话里的言外之意,你要是没办法,就别瞎折腾! 别在这儿浪费时间。 说完,他还特意看了看旁边的夏长海。 “我说得在理吧,小风。” ......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夏长海。 “对了,我差点忘了” “要不,小风你给想个办法?” “真要把孩子救出来,那可就成大英雄了。” 停顿了一下,何胜利的眼神看向一旁的张自强: “强子,还不赶紧求求人家,万一真有办法呢?” “时间可不等人呐~” 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充满了深意。 此时张家的人早就慌了神,听到何胜利这话,下意识地就想给夏长海跪下。 结果被夏长海一把扶住。 “张叔,张婶,可别这样。” “都是一个村儿的,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被那些人带走。” 这时何三财故意大声喊道: “哟呵,你还真有办法?” “大家快来听听,夏长海真有办法救人。” 夏长海完全没理会他,把张自强扶到椅子上,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随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张三娘也搀扶过来。 “你说的是真的吗?小风?” 听到夏长海的话,张三娘的眼神里突然闪过惊喜的光芒。 “张婶,你觉得我是会开那种玩笑的人吗?” “等下还得麻烦你们……” 张自强有些犹豫,小声说道: “这样真的能行吗,要是得罪了村长,虎娃可怎么办……” 啪! 话还没说完,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张三娘直接一巴掌打了过去。 她双眼布满血丝,脸上的肌肉微微颤抖: “闭嘴!” “小风,这件事你去办,剩下的交给我!” 第142章走,去抓那些拐卖人口的家伙 护犊子的野兽最为凶狠,人也是如此! 此刻的张三娘,谁劝都没用,她敢独自去和野猪拼命! “行,张婶,我这就去。” 说完,夏长海意味深长地看了何胜利一眼,然后带着王喜栋转身离开。 只留下何三财一脸茫然。 那家伙到底说了什么? 怎么才说了几句话,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难道真有解决的办法? 不可能啊,村子里小孩被拐这种事,宁夏村又不是没发生过。 从古至今,被拐走的孩子几乎就没被找回来过。 过去也不是没人去山里搜寻,但就像何胜利说的,搜寻范围太大,人手根本不够! 别说一个宁夏村了,就算把十里八乡的壮劳力都聚集起来,也无济于事! 到最后,孩子没救回来,参与搜寻的人还可能受伤甚至残疾。 这也是何胜利死活不愿意去搜山的原因,他不想承担责任! 可张三娘脸上的神情却变了。 几分钟前还满脸绝望,现在眼里却充满了希望…… “那家伙到底说了什么?” 想不明白的可不只是何三财。 何胜利也是一头雾水,他之前说那些话,就是想给夏长海挖坑。 今天这事儿,明明谁都不敢轻易做决定。 当然了,如果最后真能把孩子救回来。 那名声肯定会大大提高。 但这可能吗? 这明显是一件大概率会失败的事。 而一旦失败,出主意的人多少都得承担责任。 痛失爱子的父母,哪还能跟你心平气和地讲道理。 到那时候,非但捞不到好处,只怕还会惹一身麻烦! 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不会去管这档子事儿。 当然了,何胜利压根没指望夏长海会插手。 他不过是想趁机嘲讽对方几句罢了。 他已经听说了自己儿子在后山的事情。 可看着眼前这情形,何胜利心里没来由地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他总觉得,似乎要有大事发生…… 这么一想,何胜利心里一紧,就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然而,张三娘却在这时扑了上来,死死抓住他的胳膊,不让他走。 看到这一幕,何胜利没办法,只能给何三财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赶紧跟上来。 “但愿别出什么大乱子才好……” 他在心里暗暗祈祷。 从张家离开后,夏长海和王喜栋迎面撞上了赵二溜。 赵二溜这人就爱打听各种事儿,这会儿正打算去张家瞧瞧热闹呢。 他张嘴问道: “老弟,你俩这是要往哪儿去呀?” 夏长海没打算瞒着,直接说道: “去抓那些拐卖人口的家伙。” “抓拐卖人口的? 哟,这可太厉害了! 我正准备去……找点乐子呢,居然有这种事!” 赵二溜眼睛瞪得老大,满脸都是惊讶的神色,直直地看着夏长海。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赵二溜哪里还能忍得住? 他赶忙说道: “带上我一起呗!” 赵二溜本就喜欢凑热闹,更何况这次要对付的可是人人都痛恨的人贩子。 一想到这儿,他就感觉浑身充满了使不完的劲儿。 看着赵二溜那满是期待的眼神,夏长海心里琢磨起来。接下来的行动确实需要人手帮忙。 虽说就他和王喜栋也能应付,可多个人总归更方便些。 而且赵二溜向来天不怕地不怕,不管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他都不放在眼里。 其他人看他那副啥都不在乎的样子,平时没事都绕着他走,更别说和他正面起冲突了。 于是夏长海点了点头,同意道: “行,那就一起去。” 赵二溜立刻保证: “放心吧老弟,以后你让我往东,我绝对不往西。要是我不听话,你直接扇我耳光!” 此刻,赵二溜已经开始想象自己大展身手的场景了。 他想着,要是能抓住几个贩子,看村里还有谁能说他没本事! 谁要是不服气,也去抓几个贩子试试? 没那个本事就别在那儿瞎说了! 就在这时,三人背后,突然有个人从拐角处飞快地冲了出来。 由于速度太快,差一点就没刹住,一个趔趄,话也跟着说了出来: “你们怎么在这儿?”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何胜利的三儿子何三财。 一听这话,夏长海瞬间警惕起来。 听这语气,对方好像知道些什么。 何三财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转身就想跑。 夏长海大声喝道: “站住。” 何三财不敢出声,刚想开口,却看见夏长海脸色一沉,立马撒腿就跑。 可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王喜栋和赵二溜已经一前一后把他给拦住了。 “正愁没人带路呢,你就来了!” 三人不顾何三财的挣扎,堵住他的嘴,架着他就走了。 半小时后,何三财哭着跑回了张家院子。 “爹,夏长海他们抢走了钥匙,往村头武器库去啦!” “啥情况?!” 何胜利一听这话,下意识地提高了音量,一把将何三财拉到跟前。 这会儿也顾不上别的了,直接问道: “到底是怎么回事,快说!” 何三财哭丧着脸,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夏长海等三人抓住他后,没做别的,就问了一个问题:村头武器库的钥匙在哪里? 在85年前,由于国家历史发展的需求,我国一直实行民兵制度。 各乡镇都有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 宁夏村也不例外。 虽说80年后,这一制度逐渐被取消了。 但还是有一些武器未来得及全部上缴,平时都统一锁在村头的武器库里。 而钥匙就掌握在村长何胜利的手中。 张自强之所以找何胜利组织搜山,一方面是因为只有村长牵头,才有足够的号召力。 另一方面是因为只有他能打开武器库,把里面的枪支弹药分发下去。 不然的话,没有武器怎么搜山?又怎么抓坏人呢? 要是赤手空拳的,且不说那些凶狠残暴的坏人,光是山里的野兽就能让村民们吃尽苦头! 冬季可是猛兽最容易袭击人类的季节! “他们问,你就说了?” 何胜利咬着牙,气呼呼地问道。 “我……我不说……他们就烧我脚心……” 第143章现在只有一个目的,先把孩子救出来 何三财结结巴巴地回答。 他本来就胆小怕事,更何况烧的还是脚心那么敏感的部位。 所以坚持了不到三分钟,就全交代了。 听到这话,何胜利就像被雷劈了一样,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随后,他一只手捂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只感觉心脏一阵阵地抽痛。 要是对方严刑拷打,何三财坚持不住也就算了。 毕竟他年纪小,勉强还算个孩子。 可就因为受不了挠痒痒就说出钥匙的位置,这算怎么回事。 他想向上级反映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难道要告诉别人自己儿子是个软骨头? 在村子里丢人也就罢了,要是传到上面去,领导还不知道会怎么想。 老话说得好,有其父必有其子。 儿子这么窝囊,当父亲的能好到哪儿去? 好不容易缓过神来,何胜利抬手就给了何三财一巴掌,骂道:“蠢货,还在这儿发呆!现在马上带我去武器库!” “那两个家伙真是胆大包天,武器库里的东西他们居然也敢动!” 何胜利说着,就拉着儿子准备出门。 可刚迈出一步。 “嘎吱-砰!” 院子门突然被关上了。 张三娘贴心地从里面上了锁。 “村长,你先别急,我迟早会出去的。” 张三娘站在门前,眼神坚定。 何胜利先是一愣,随后气得声音都有些发抖:“你反了是吧,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我告诉你,你这是……” “我知道!” 没等何胜利把话说完,张三娘就打断了他:“只要能把虎子救回来,我什么都不怕!” “你确定不让开?” “不让!” “好,那就别怪我动手了!” 何胜利脸色阴沉,打算强行闯出去,带儿子去救人。 张强见自己女人被欺负,愤怒地大喝一声,想上去帮忙。 无奈腿上有伤,使不上力气。 院子里其他人看到这一幕,也大概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想帮忙,却又顾虑重重,犹豫不决。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村里广播的大喇叭突然响了起来。 “喂喂,能听到吗,老大,开了。” 王喜栋试了试音,把话筒递给夏长海。 “乡亲们,大家好,打扰一下,麻烦各位叔伯婶子先停下手里的事儿。我是夏长海……” 李晓娟和周秋琴听到喇叭里传来儿子的声音,互相看了看,都很惊讶。 这俩小子不是去老张家看热闹了吗,怎么跑到广播这儿来了? 而且这广播不是只有村长才能用吗? 喇叭一响,整个宁夏村都安静了下来。 众人下意识地抬起头倾听。 毕竟每次大喇叭一响,都不是什么小事。 大家也都觉得很奇怪。 广播平时只有村长能上去用,怎么夏长海用上了? 这小子到底想干什么? “……很多人应该都听说了,今天张叔家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 我不知道大家听没听说过人贩子拐孩子的目的,反正我把我知道的跟大家说一说……” 在后世大家都知道的这些消息,在这个时代,却只有少数几名高层人员清楚。 这些事背后的血腥和残忍,让宁夏村的村民们脸色变得煞白。 过去,他们单纯地以为,人贩子拐卖儿童只是为了转手卖给别的人家。 可谁能想到,现实远比他们想象的要黑暗得多。 故意弄残孩子的手脚,让他们变成残疾人。听听,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莫说是孩子,就算是猫猫狗狗,又怎么能下得去手呢? 震惊和愤怒过后,剩下的就是满腔的气愤。 无尽的怒火从众人的心底熊熊燃烧起来。 “这些丧尽天良的家伙!” “那些人贩子就该千刀万剐!” “他们的心肠怎么这么狠毒?” 无论男女老少,听到那些可怕的消息后,都在愤怒地咒骂。 大家恨不得用最恶毒的诅咒,让那些人贩子全家都不得好死。 做出这种恶行的人,根本就不配做人,他们就是恶魔,就是畜生。 然而,骂得再激烈,又有什么用呢。 一种无力感,涌上了众人的心头。 大家都明白,谩骂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老话说得好,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那些人贩子坏事做尽,最后说不定反而比他们过得还好。 一想到那些孩子会因为人贩子而一辈子受苦遭罪,不少人就忍不住悲伤起来。 人是感性的动物,并不是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才叫事。 对于孩子,绝大多数人都会本能地想要保护他们。 “老天爷啊,你睁开眼看看吧!” “那些人贩子,真的该死!” 有人在无助地哭喊着,尤其是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 这时,原本低沉的喇叭声再次响了起来。 “场面话我就不多说了,本来这次何村长是不同意搜山的,他担心会有人出意外。” “我知道,他其实是怕担责任,怕上面事后追究,没法交差。” “他怕,可我夏长海不怕。” “我也不怕告诉大家,武器库的钥匙已经被我抢过来了,这次广播也是我强行打开的。” “我就想问一句,有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上山?” “要是有,就去武器库门口集合,我等30分钟。时间一到,不管你们来不来,我跟喜栋、赵山河都会自己上山。” 只有一个目的:把孩子救出来,顺便解决一些麻烦。 “那些麻烦事儿,都见鬼去吧!” 夏长海的声音在村子上空回荡着。 宁夏村的人,就好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嘴里却还在小声嘟囔着。 过了一会儿,大家才慢慢恢复了行动。 村东,老吴家 母亲问道:“儿子,你在找什么呢?” 儿子回答:“妈,同学有急事,我得赶紧去帮忙。” 母亲听了,微微一愣,好像想到了什么,但并没有阻拦或劝说,只是跟着儿子在仓库里翻找东西。 村西,老马家 长辈劝道:“老三,你年纪还小,留在家里陪陪妈吧。” 老三反驳道:“我都16岁了,哪里小了!” 老三坚决地表示:“除非你今天打死我,不然谁都别想拦住我!” 第144章多年以后,这个草场,成为了大家回忆的地方 兄长鼓励道:“好小子,走,大哥带你去干一番大事业。” 父亲激励道:“儿子,争口气,让咱老马家在村里也风光风光!” 老三回应道:“您就等着英雄儿子凯旋而归吧!” 村北,老何家 姐姐劝阻道:“妹,这是我们男人的事,你就别掺和了。” 妹妹不满地说:“哟,还瞧不起女人啦?” 姐姐连忙说道:“不敢不敢,瞧你说的。” 妹妹威胁道:“哼,你要是再拦着,看我晚上回来不揍得你满地找牙!” 姐姐质疑道:“话说,你这事儿跟咱爸妈说了吗?” 妹妹不屑地说:“同意个啥,你看人家夏长海,把广播站都用上了,也没要家长同意,你瞧你那胆小的样子!” 还没到下班时间,村子里大多是年轻人和妇女,长辈们基本都在工厂里。 夏长海不是不想等,只是每多耽误一分钟, 孩子遭遇意外的可能性就增加一分,人贩子逃脱的概率也上升一分。 他等得起,可那些孩子等不起! 何胜利听着夏长海的话,只觉得血压蹭蹭往上升,脑袋里怒火直冒。 他不是不同意帮忙,只是害怕担责任,怕自己出丑…… 的确,这些实实在在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只不过,这种事怎么能公开宣扬呢? “这个可恨的家伙,他这么做简直是要把我逼入绝境……” 他之所以不愿承担责任,只是因为心里担忧,稍有不慎就会丢掉自己的村长职位。 然而夏长海这么一捣乱,他仿佛都能预见到后续会引发一系列的麻烦事。 在当下这个时代,民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旦大部分村民都对他产生不满,不再认可他,那他这个村长的位置,基本上也就保不住了! 想到这里,何胜利的眼睛瞬间布满血丝,变得通红。 “赶快把这个麻烦的女人拉开!” 他心里清楚,必须得采取一些行动,来挽回自己在村民心中的形象。 何家三兄弟向来不是好惹的角色,他们也深深明白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何家如今能有这样的地位和局面,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何胜利担任村长这一职务。 要是他们父亲的村长职位被撤销,何家今后的日子…… “老二,老三。” 何一财使了个眼神,给两个弟弟示意。 另外两兄弟心领神会,点了点头,眼底也浮现出一丝凶狠的神色。 “张婶,你到底让不让开?!” “不让!” “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话音刚落,何二财就握紧拳头,朝着张婶的肚子狠狠砸去。 他想着先靠武力让对方屈服,至于后续的事情,等之后再想办法处理。 大不了赔点钱了事。 和父亲的村长职务相比,那点赔偿的钱根本不值一提! 就在何二财的拳头快要碰到张婶身体的那一刻。 突然有一双手,像钳子一样迅速地钳住了他的手。 何二财抬起头一看,忍不住惊呼出声: “老山狗!” 这个人正是住在山上的秦四。 “哈哈哈,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当面叫我山狗子了,你们何家的人,还真是一个比一个不讲道义。” 说完,秦四的眼底闪过一道冰冷的光,语气充满愤怒: “居然对一个女人下这么重的手,简直卑鄙无耻到了极点!” “都给我滚一边去!” 别看秦四年纪大了,可他力气却不小。 只见他一使劲,就把何家三兄弟全都推得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还没等他们站稳起身,就发现周围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他们。 这种眼神,让何家三兄弟心里直发毛。 “爸……” 人群中传来一声轻轻的呼唤,声音里带着几分犹豫和迟疑。 紧接着,又有一个声音冒了出来: “村长,您就先在这儿待一会儿,行不行啊?” 何胜利环顾四周,这才惊讶地发现,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场的这些人看向他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 那眼神里包含的情绪十分复杂,很难用言语来形容。 一时间, 空气仿佛都凝固了,安静得让人有些窒息。过了好几秒,他苦笑着叹了口气,心中满是无奈。 “我现在,哪里还有别的选择……” 这一刻,何胜利满心懊悔,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去招惹夏长海。 仔细想想,他跟夏长海原本毫无瓜葛,根本没有任何过节啊…… 武器库门前。 夏长海发出“征召令”仅仅过去10分钟,人们就从各个地方纷纷赶来。 有的人手里拿着倭刀,有的人则握着斧头。 在这些人当中,有十几岁的少年,年纪比夏长海还小; 也有两鬓头发都已经全白的老者。 众人来到草场上,没有像往常那样闲聊打趣,也看不到平日里的那种散漫随意,而是很自觉地站成了几排。 他们从来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训练,现场也没有人指挥。 但奇怪的是,在这一刻,大家站得竟然颇为整齐。 不仅如此,每个人都感觉身上像是压了一股特殊的压力。 这股压力,让大家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胸膛,抬起了头。 这样的变化,让在一旁围观的女孩们眼中闪烁着光芒。 她们第一次发现,那些平日里看起来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小伙子们,此刻竟也有着如此帅气的一面。 多年以后,每到快过年的时候,就会有不少人带着自家孩子来到这个草场。 他们指着草场的某个位置,满脸骄傲地说, 当年,孩子他爹就是在这儿,跟着夏长海先生进山去剿灭土匪、打击那些可恶的人贩子。 这件事,成为了夏长海传奇经历中的一段佳话,被人们口口相传。 当然了,这些都是之后发生的事情。 草场上聚集了很多人,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站在前排的三个人。 准确来讲,应该是两个人。 赵二溜可不算在内。 毕竟,不管是谁看到赵二溜那副模样,都很难对他产生好印象。 他脸上的表情十分僵硬,脑门上不停地冒汗。 都已经三十岁的人了,还这么沉不住气! 不知情的人,恐怕还以为他像村头的吴老二一样,患上了帕金森呢! 第145章虎崽子的价值,一般人不知道也正常 他这么紧张,下去待着不行吗? 非要硬撑着站在这么多人面前,这不是更丢人现眼吗? 围观人群里的杨玉凤,尴尬得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 其实,她并不反对赵二溜在这件事上出头。 或者说,只要是和夏长海有关的事情,她都不会反对。 事实已经证明,跟着夏长海做事,绝对不会吃亏。 而且,赵家欠夏长海的实在是太多了。 若不是夏长海帮忙,赵家哪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顿顿都能吃上细粮,大米、白面馒头随便吃,完全不用发愁。 更不用说,他们还有孩子要抚养…… 没错,杨玉凤心里已经有了明确的想法。 就冲这一点,赵家就应该为夏长海全力以赴,哪怕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但是。 一件事归一件事,赵二溜好不容易等来这么一个可以出人头地的机会,就不能争点气吗?! 这些年来,外人对赵二溜的评价本就不太好,杨玉凤此刻只觉得尴尬到了极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也太丢人了!! 哪有大老爷们像他这样没出息的?? 旁边站着的那两个晚辈都比他强!! 站在中间的夏长海,自始至终都表现得沉稳淡定。 整个人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让人折服的魅力!! 说句心里话,要是杨玉凤能年轻15岁,就凭刚才夏长海通过喇叭说的那些话,还有他此刻的神态模样。 她肯定这辈子非夏长海不嫁!! 比不上夏长海也就算了。 可你赵二溜连王喜栋都比不上?? 人家王喜栋虽说看上去也有点紧张,但哪像你这副狼狈的样子!! 赵二溜内心无奈极了:…… 我也想下去啊,可关键是我的腿根本不听使唤,迈不开步子啊!! 有没有哪位好心人来拉我一把啊……!! 话题扯得有点远了。 夏长海瞅准了时机,没有再多说废话,直接打开了武器库的大门。 “以前用过枪的人优先领取,每人领10发子弹。 这次咱们要对付的可是人贩子,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可别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听到这话,那些原本打算混在人群里,趁机摸把枪的人,默默地收起了自己心里的小算盘。 夏长海说得确实有道理,一个从来没摸过枪的人,拿到枪之后,说不定对自己人来说比敌人还危险!! 再说了,武器库里的枪也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好。 基本上都是三八式、汉阳造,还有老套筒这类老旧的枪支,极少数是56式半自动步枪,而且还是比较老的款式。 这些枪常年缺乏保养,谁也不知道它们还能有多大的威力。 不过,夏长海也没指望这些枪能发挥出多么强大的战斗力。 只要在关键时刻能打响,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就行!! “小风,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做??”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扛着一把56式自动步枪,走上前主动问道。 这把枪是老者自己带来的。 “楚二爷!” 夏长海、王喜栋和赵二溜都不敢有丝毫怠慢,赶忙向老者打招呼。 楚二爷名叫楚援朝,和朱爷、秦四是同一辈的人,也是那一辈里为数不多还活跃在村子里的老猎手。 他为人热情善良,在村子里的威望一直都很高。 “别这么客气,小风,你有什么计划尽管说,这次大伙都听你的安排。”楚援朝摆了摆手,示意大家不用这么拘谨,“小风,你知道那些姓华的人藏在什么地方吗?” 也不知道楚二爷是凭借多年的经验,还是从一些细微的地方察觉到了异常。 夏长海眼神中透着警惕,微微点了点头说道: “前几天我去山上闲逛的时候,看到有几个人行为鬼鬼祟祟的。” “当时就感觉不太对劲,可具体是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现在再回想起来,那几个人肯定就是人口贩子!” 随后,夏长海把之前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讲述了一遍。 赵二溜原本紧绷着的神经,此时稍微放松了一些,开口问道:“会不会只是碰巧遇到的呢?” 当下这个时候,正是各个猎户收集猎物标本的时期。 虽说那几个人装备很豪华,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杆枪,但仅仅因为这个就判定他们是人贩子,似乎有点太草率了。 总感觉这么判断有些莽撞。 谁说拿着枪的猎户就一定不怀好意呢? 说不定人家只是关系好的朋友,相约一起上山打猎呢。 “不对,肯定不是凑巧!”夏长海还没来得及回答,楚援朝就神色严肃地摇了摇头,反驳道,“要是真正的猎户,看到小风他们猎到了虎崽子,绝对不可能一声不吭。” 先不说虎崽子这种极其珍稀的猎物,就算是普通的狍子、兔子,其他猎户看到了也会忍不住议论几句。 一方面是出于好奇,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沾沾喜气。 这就好比人们看到别人办喜事,就算不上前道贺,也会忍不住多瞧几眼。 进山打猎的人都很讲究,希望能十拿九稳。 猎户们敬畏山神,在这些方面都特别在意。 可是夏长海遇到的那几个人,自始至终对虎崽子这么珍贵的猎物都没有任何反应。 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而且面对夏长海主动打招呼,他们的态度还很冷淡。 这显然不符合常理。 “他们要么根本不认识虎崽子,要么就是不知道它的价值!”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足以说明: 他们肯定不是猎户! 甚至都不是本地人。 在这附近十里八乡的,哪有人不认识虎崽子呢? 就连七八岁的小孩子都知道这玩意儿很值钱! 夏长海点了点头,说道: “楚二爷说得有道理,我当时就觉得奇怪,那几个人不是故意避开不谈, 而是看了一眼就直接略过了,就好像根本没认出来是什么东西似的。” “很有可能是没认出来。” 毕竟不是山里的人,不熟悉各种野兽也很正常。 这虎崽子本就不是一般人能轻易接触到的。 第146章老黄家这两兄弟居然和人贩子有关系 要知道,仅是官方的回收价格就已经超过1500元了,如果做成衣服,价格更是高得离谱。 在内陆地区,也就只有上面那些特定的人群才有资格使用,绝大多数都流向了香港地区,还有不少被出口到国外。 “而且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他们居然没带猎犬!” “打猎不带狗,这还怎么打猎啊。” “三个人,三把枪,要是换作是你,你会这样去打猎吗?” 这一句话,直接把赵二溜问得哑口无言。 是啊,带着三把枪上山,明显是准备干一番大的。 而要做这种大的打猎买卖,肯定得带上猎犬。 就算自己没有猎犬,也会想法子借几条来。 要是没有猎犬帮忙追踪猎物,再厉害的猎人也不敢保证打猎能够成功。 “这么仔细一分析,那些人还真的很可疑。” 有人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觉得这有什么可疑的,夏长海纯粹是在瞎猜。 楚二爷懒得理会赵二溜这种人,转头看向夏长海: “既然已经确定了他们的位置,那咱们赶紧出发吧!” “可千万别让那些家伙给跑了!” 楚二爷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对于人贩子这类罪犯,他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心里的痛恨就越发强烈。 …… “别急,再等两个人。” 等人? 楚二爷愣了一下,不明白夏长海要等谁。 不过既然夏长海这么说了,肯定有他的考虑。 就这么短短几句话的时间,楚二爷就觉得夏长海果然像传闻中说的那样优秀。 沉稳、心思细腻、考虑事情还很周全…… 别说下一代人了,就算是和他们这一代人相比,能比得上夏长海的人也没几个。 楚二爷到了这把年纪,自己也没什么别的盼头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下一代身上。 而夏长海,无疑就是他心中最完美的下一代的代表。 “老夏家总算是出了个了不起的人物!” 楚二爷忍不住有些羡慕。 没让大家等太久。 没过一会儿,就看见两辆大卡车从远处缓缓开了过来。 “长海,人我都按照你的要求带来了!” 等卡车停稳之后,李狂与周国民从车上走了下来,后面还跟着黄家那两兄弟。 夏长海在出发之前就给林场打了电话,把这边的情况详细说了一下,让舅舅李狂务必把黄家两兄弟带过来。 李狂一听夏长海打算去缉拿人贩子,立刻安排了两辆大卡车。 以前,要去山林的话,非得依靠卡车才行。 毕竟,如果让这么多人都徒步上山,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至于黄家的两兄弟,他们才刚到林场,身上受的伤都还没来得及处理,就又稀里糊涂地被拽了过来。 在路上,周国民和李旺对他们“格外关照”,又折腾了他们一番。 之前偷狗那件事暂且先不说。 可如今,他们竟然还和人贩子有牵连…… 他们能有什么好下场呢? 要不是目前事情的具体情况还没有完全弄清楚,他们俩能不能活着到达宁夏村都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简单地互相问候了几句之后,夏长海直接进入正题。 “黄大立,黄石宇,你们给我老实交代,那几个人口贩子到底是什么背景? 总共有多少人?他们的武器装备怎么样?” “我劝你们最好如实说出来,否则……” 夏长海指了指周围的人群,有些话不必说得太直白,大家也都明白是什么意思。 刚开始的时候,众人还在好奇,这两个陌生人到底是谁。 可一听这两人竟然和人贩子有关系,众人看他们的眼神瞬间就变了。 眼神里充满了厌恶、怨恨,甚至隐隐透露出杀意…… 已经有人忍不住抽出了长刀和手斧。 永远都不要小瞧国人对人贩子的厌恶和痛恨程度。 要是有机会,所有人都恨不得把人贩子碎尸万段! 杀意,初次听闻,仿佛是只存在于奇幻世界里的虚幻概念。 但在真实的生活中,它切切实实地存在着。 简单来讲,它是人类的潜意识在整合了听觉、视觉、嗅觉等各种感官收集到的信息后,所产生的一种神经信号反馈。 这是一种深深扎根于基因当中的本能。 也正是因为如此,它对人的冲击异常强烈。 黄氏兄弟满心疑惑,他们不过是偷了周国民的狗,照理说不应该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能保住性命,都算是运气极佳了。 可李旺为什么要打他们呢? 他们和李旺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交集。 难道是之前挖坟的时候,不小心侵犯到对方的地盘了? 但问题在于,他们挖坟的地方距离这里非常远。 刚从卡车上下来,就听到夏长海在打听人贩子的事情。 紧接着,黄玉石察觉到周围人群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杀意,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只感觉裤裆一阵温热。 不管是谁,被一群充满愤怒、仿佛要嗜血的人团团围住,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作为大哥,黄大立相对镇定一些,但显然也被吓得够呛,赶忙大声喊道: “这是误会啊!我根本不认识什么人贩子!” 开什么玩笑,他和人贩子完全扯不上关系。 偷狗要是被抓住了,通常就是挨一顿打,赔点钱也就过去了。 可要是偷小孩被抓住…… 黄大立可是亲眼目睹过那种凄惨的场景。 十年前,在岭南地区,有两个人贩子作案时被乡亲们堵住了去路。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可当孩子的父母赶到现场,局势瞬间失去了控制。 所有人一拥而上。 根本没人能说清楚那两个人贩子究竟是死在谁的手里。 等警察赶到的时候,他们已经面目全非,就像两堆烂泥一样。 没错,就是真正如同烂泥一般的惨状。 除了少数比较坚硬的骨头,他们全身上下几乎所有的骨头都被打碎了。 身上更是布满了砍伤的痕迹。 那种惨状,就连法医看了都忍不住犯恶心。 因为涉及到人贩子,警务人员大致了解情况后,并没有进行深入的追查。 第147章上山看看怎么回事 这种社会败类,死了也是罪有应得,还能给国家节省些粮食。 黄大立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说不定自己哪天也会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杀人不过头点地,被打成肉泥这样的死法,实在是太过残忍了! “我们只是偷了狗,绝对没有偷小孩!” “你撒谎!” 王喜栋眼睛一瞪,大声呵斥道: “你们把上山时的详细经过再重新说一遍!” “我敢肯定,那四个人就是人贩子!” “你还敢嘴硬说没偷小孩?!” 听到这话,黄大立明显愣了一下,随后苦着脸解释道: “我当时就是随口吹个牛,其实就是偶然碰到他们的……” 经过一番解释,大家才知道,黄家这两兄弟也是在上山的时候,偶然遇到了那四个人。 双方实际上并不认识。 他们之所以撒谎,纯粹是担心周国民会把他们抓起来。 众人听了这话,都有些失望。 不过夏长海敏锐地察觉到黄大立讲述过程中的一些细节,追问道: “你们俩当时是几点上山的?” “不太清楚,反正天还没亮我们就偷偷上山了。” “那你确定看到烟柱了吗?” “确定看到了,当时我还担心挖狗的时候会碰到在山上过夜的猎人, 要不是我弟弟坚持,我都打算改天再来挖了。” 王喜栋握紧拳头,恶狠狠地盯着黄氏兄弟: “老大,我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啊?” “这家伙是不是在说谎?” “要不咱们用刑逼供吧,我就不信撬不开他的嘴!” 黄大立身体猛地一颤: “我没说谎,我真的没说谎,我是真的不知道当时具体的时间。” “行了,他应该没那个胆子说谎。” “我再问你,那你还记不记得当时烟柱在山上的什么位置?” “好像在东坡……对,肯定是东坡!” 一看王喜栋瞪眼,黄石宇赶忙抢先回答。 “是东坡再稍微偏一点点的地方!” “我们在岗崖子上匆匆扫了一眼,那里有块风凹地,烟柱就是从那里冒出来的。” 黄大立接着补充道。 夏长海点了点头,示意把这两个家伙捆起来。 赵二溜问道: “老弟,你是不是发现什么重要线索了?” 在他看来,夏长海问的那些问题根本没什么用,也毫无逻辑可言。 “嗯,有一些猜测。” 夏长海也没有隐瞒, “我怀疑那几个家伙的藏身之处就在那片风凹地。” 这话一说出口,众人都下意识地朝他看了过来。 夏长海也没有故意卖关子,解释道: “你们仔细想想,如果是正常打猎做标记,根本没必要那么拼命。” “这个时节在山上过夜,可不是什么好受的事儿。” “而且就算真的是猎人在山上过夜,选择的地点也不会是那里。” 打猎最好趁早,但也不能太早。 天才刚刚蒙蒙亮的时候,视野还很模糊,这个时候在山上行走,很容易发生意外。 稍微有点经验的猎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我猜,那缕烟应该是那些人贩子把火堆熄灭后留下的。” “为了隐藏自己的踪迹,他们白天肯定不敢生火,可晚上要是不生火,又会冷得受不了。” 山上深夜的最低气温能降到零下一二十度,在这样的低温环境下,别说是小孩,就算是成年男子也很难承受。 “他们应该是晚上生火取暖,天快亮的时候,就用雪把火灭掉。” “但那些家伙经验不足,不知道应该先浇水……” 这是一位老猎人刚刚说出来的诀窍。 在冬天的野外熄灭篝火,如果直接用雪覆盖,会产生很多烟。 而且那种烟很特别,凑近看颜色比较浅淡,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稍微浓一点的水蒸气。 可一旦飘到高空,从远处看,烟柱就会非常醒目。 要是想熄灭篝火又不产生烟柱,应该先用水浇,然后马上用大量的积雪覆盖。 或者等木材快要燃尽的时候,把较粗的木棍抽出来,插进积雪里。 这样的话,就算有一些烟雾产生,也没办法形成烟柱,风一吹就散了。 众人听了之后,一下子就明白了。 尤其是楚二爷,说实话,夏长海说的这个方法,连他这个经验丰富的资深猎手都从来没听说过。 他从来没听别人提起过这种熄灭篝火的技巧。 显然,这是夏长海自己琢磨出来的。 “哎,人和人真是不能比,不服不行啊。” “这小子到底还懂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东西……” 楚二爷稍微感慨了一下,便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 在当下这种危急的情形下,他当然希望夏长海越厉害越好。 “那我们还等什么,赶紧出发去救人吧!” 说着,楚二爷就开始收拾自己的装备。 “别急,先别着急。”夏长海有些惊讶地看了楚二爷一眼,这老头的脾气还真是有点急。 不过话说回来,和他同辈分的秦四爷、朱爷,脾气都挺温和的。 这年头怎么老一辈的脾气一个比一个暴躁…… “现在孩子还在对方手里,就算真的要和他们硬拼, 也得先把孩子救出来,免得对方狗急跳墙伤害孩子。” “再说了,上面那些只是我的推测,山上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还不清楚呢!” “至少得先摸清楚对方到底有多少人。” 赵二溜挠了挠自己的脑袋: “不是说有4个人吗?” “你可真笨!” 王喜栋忍不住吐槽道: “你家收麦子的时候难道不留人看守吗?!” 听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那些人贩子也许不算聪明,但也不至于傻到那种程度。 不管进行什么行动,肯定会有人负责看守。 这就意味着,对方至少有五个人,甚至可能更多。 “那就由你来安排接下来的行动吧,我们都听你的。” 楚二爷思考了一番,也觉得夏长海说的话很有道理。 确实是自己考虑得不够周全。 “这样吧,楚二爷,您一会儿去召集几个靠得住的人, 带人把那可能存在的岗哨先围起来,五个人编成一组,每组至少配备两杆枪。” “我和喜栋先去山上探探情况。” 第148章偶遇一群野猪 “我也要去!” 赵二溜一听要把自己留在山下,怎么都不肯答应。 “也把我带上吧。” 李旺这时也开口说道: “对方人数众多,咱们人少的话去了容易吃亏。” “行吧。” 很快,夏长海就把人员安排好了。 他、李旺、赵二溜还有王喜栋先上山,其他人在山下守候。 山下的人有两个任务, 其一,封锁整座山,防止人贩子逃跑; 其二,一旦看到他们发出的信号,立刻上山前去支援。 山中 四个人趴在雪地上,身上披着从村里卫生所借来的大白褂。 在积雪的掩护下,他们和周围的环境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如果不靠近的话,实在很难发现他们的存在。 王二虎摸了摸身上的大白褂,兴奋得不得了: “老大,等回头咱们去市里也弄一件这玩意儿!” 夏长海眯着眼睛,观察着下方的风凹地,心里明白王二虎在想什么,淡淡地回应道: “没必要。能用得上这东西去抓的猎物,咱们看不上。” 王二虎挠了挠头,应道: “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王二虎和夏长海一起打猎很多次了,除了用套子抓獾和那些皮毛值钱的猎物外,其他时候大多都是直接和猎物正面搏斗。 就说那体型庞大的熊罴,不也是正面交锋把它拿下的吗! 哪有偷偷摸摸去偷袭的情况! 根本不存在! 一旁的李旺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涌起一股想揍夏长海一顿的冲动。 别人上山打猎,一看到猎物就兴奋得不行。 不管是灰鼠还是黄皮子,都能让他们开心好久。 这年头,谁家不缺肉吃呢! 可夏长海倒好,对猎物特别挑剔。 想想夏长海之前打猎的“辉煌战绩”,先是掏仓子抓猎物, 接着是猎大个,后来又猎猪神、熊罴…… 有些话到了嘴边,李旺又强行咽了回去。 上次猎猪神分到的野猪肉,他可没少吃。 “话说,能生出夏长海这样的人,他大姐得是什么样的天才啊?” “这小子该不会是抱养的吧……” 夏长海并不知道,自家亲老舅已经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夏家亲生的了。 看到下方有动静,夏长海低声提醒道: “都别乱动,有情况!” 众人立刻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朝下方看去。 只见角落处,一丛灌木晃动了几下,随后走出来两个人。 透过灌木的缝隙,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支着一顶白色帐篷。 这两个人,穿着那种绿色的大棉袄,头上戴着狗皮帽子。 高个子的那个人身高超过一米八,身材壮实,手里还提着一把形状很特别的弯刀。 李旺可能认不出来,但夏长海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廓尔喀军刀,也就是后世军迷们疯狂追捧的尼泊尔军刀。 夏长海暗暗皱起了眉头。 需知,八十年代与后来的时代大不相同,那时既没有国际物流,也不存在海淘。 在这个信息极度匮乏、流通不畅的年代,别说拥有狗腿刀了,知晓其名的人都寥寥无几。 矮个子个头确实不高,大概一米七左右,身形也颇为瘦小。 站在高个子身旁,就宛如孩童一般。 不过,对方背着一把老式56式自动步枪。 论起威胁程度,这把枪反倒超越了他身旁的壮汉。 两人从帐篷里走出来,先到旁边的大树下解决了个人生理问题。 之后,他们又在大树下抽起了烟。 抽烟的时候,他们好像在交谈着什么。 只是距离太远,只能看到他们的嘴唇在动,却听不见说的是什么。 “老大,这些人好像和之前咱们遇到的那三个家伙不一样。” “嗯,看来对方的人数比咱们之前预计的要多。” 算上之前碰到的四个人,这个人口贩卖组织已经出现六个人了。 人数多倒也罢了。 要说人手数量,守在大本营的夏长海并不害怕。 关键在于,现在对方还多了一把枪。 而且还是56式半自动步枪。 这枪的威力可不能小瞧。 “老弟,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办啊?” 赵二溜平时做事一向果断,可这次也清楚当下的情况不太好处理。 这些人口贩子,似乎和以往遇到的不太一样。 他们看起来像是不要命的样子。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贸然动手,把对方逼急了,很可能会伤害到孩子。 夏长海显然也想到了这点。 人口贩子都是些没人性的坏人,绝对不能高估他们的底线。 可要是不动手,时间拖得越久,就越可能发生意外。 这冰天雪地的,孩子们就待在下面那个简易帐篷里。 夏长海十分担心帐篷里孩子的安危。 “老舅,就咱们现在这个距离,你有多大把握能击中对方?” 56式半自动步枪的最大射程是1500米,有效射程是400米, 而他们和对方之间的距离,估计在350米到400米之间。 李旺闭上一只眼睛,瞄准看了看,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不行,这么远的距离我没试过,没把握。” “距离缩短一半,我才有把握打中。” 听到这话,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不过倒也没有太失望。 他本来也就是抱着试试的心态问问。 不可否认,56式半自动步枪的有效射程是400米。 虽然有些射击技术特别好的人,在600米的距离上还能保证一定的射击精准度。 但这背后,是经过长年累月的艰苦训练,消耗了无数子弹,甚至还得有点天赋才行。 毕竟,正常情况下,人看200米开外的物体时,视觉上就已经很模糊了。 要是相隔400米,人体大小的靶子,肉眼直接看也就1.5-3厘米那么大。 想象一下,在400米的距离上,要击中一个只有2厘米大小的目标, 这难度简直难以想象! 也只有夏长海这种前世接受过专业训练,还勤练了十几年的人,才有把握做到。 “看来得再想想其他办法了。” 夏长海心里想着。 就在夏长海思考的时候, 不远处,突然冒出一群野猪。 这群野猪由一只大野猪带领着,数量有20多只,规模还挺大。 第149章这不是野猪,这是会跑的肉串啊 它们休息了一上午,这会儿肚子饿了,正用鼻子在地上不停地嗅, 寻找被积雪盖住的嫩芽、果实,以及其他能吃的东西。 深冬的时候,食物很少,它们也没得挑。 野猪群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这声音很大,一下子就引起了夏长海的注意。 夏长海看了看下面的野猪群,又看了看位于同一直线上、距离只有一百米左右的风凹地, 脑海里突然有了一个主意。 “喜栋,咱们今天生火做饭的地方,你还记得怎么去吗?” “记得,没问题。” “行,你现在赶紧出发,别走山路,去那儿拿几样东西过来。” 风呼呼地刮着。 一个矮个子男人嘴里叼着香烟,深吸了一口,那本来就不长的香烟一下子就短了三分之一。 这烟是他自己卷的,烟劲倒是大,可因为卷得不够紧实,燃烧得不太顺畅。 他没有急着把烟吐出来,硬是憋了十几秒,才缓缓吐出一口烟。 “猴子,老大说过,让咱们少抽烟。” “要是被发现了,又得挨骂……” 那个身材高大的壮汉看着手里的香烟,脸上露出担忧的神情。 “爱骂就骂,我才不管呢!” 被叫做猴子的矮个子男人咬牙切齿地说: “这鬼天气,还不让生火,真是烦死了,就算是神仙来了也受不了!” “要不你来守着试试,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都说了一百遍了,找个山洞躲躲,非要在这破帐篷里待着。” “等回头里面那几个小子被冻死了,看能有什么好结果。” 矮个子男人就像被点燃的火药桶,不停地抱怨着。 “还有,胖虎,是我带你参与这趟事儿的,别老是一口一个老大叫得那么欢,那家伙不靠谱,咱们得留个心眼……” “哦,知道了。” 名叫胖虎的高大壮汉点了点头,表情有点迷茫。 “猴子,咱们什么时候弄点吃的啊?” 矮个子男人有些无奈地看了看胖虎,见他低着头捂着肚子,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 合着自己刚才说了那么多,全都白说了。 一看就知道,这家伙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就知道吃。” “每次给的钱就那么点,能吃什么好东西啊!” “让你去买枪你不买,天天扛着一把破刀,你力气再大,能比枪厉害吗?” 说着,矮个子男人从怀里拿出一块玉米饼。 “先吃点垫垫肚子,等他们打猎回来,就有肉吃了。” “也不知道那几个家伙在干什么,到现在还不回来,真是一群废物!” “还有这鬼天气,怎么比往年冷这么多。”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的动静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等看清是什么情况,胖虎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脸上露出高兴的神色。 “猴子,是野猪!是野猪啊!” “闭嘴,别乱叫!” “赶紧趴下!” 猴子这会儿也一脸惊讶,看着那二十多头野猪。 按理说,这里有人活动,晚上还会生火,动物一般是不会靠近的。 最近,营地里突然出现二十多只野猪,这事儿确实有点奇怪。 但在猴子眼里,这哪是什么奇怪的事,分明是老天爷送的大餐! 猴子心里想着: “不用多,只要开枪打死五六只,往后几天就能顿顿喝肉汤、吃烤肉了。” 一想到烤肉那香喷喷、油滋滋的样子,猴子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贩卖人口虽然能赚钱,可这毕竟是会掉脑袋的违法勾当,一年也就敢干一两次。 每次拿到钱,开头一两个月还能潇洒地花钱,往后就只能像平常一样吃野菜过日子。 对他们来说,能改善一下伙食简直就像中了大奖! 猴子心里暗暗得意: “等那几个家伙回来,我非得好好嘲笑他们一番!” 还小声嘀咕着: “出去打猎又怎么样,还不如我在这儿守着有收获。” 猴子开始幻想起来,想象着出去打猎的四个人空手回来,却发现营地里多了二十多只野猪, 而自己和胖虎在一旁开心地喝着肉汤、吃着烤肉,那场面得多解气! 猴子强忍着内心的激动,对胖虎说: “胖虎,等会儿我开枪,你帮我把野猪抓住。可别让这些到嘴的肥肉跑了!” 在猴子看来,那些野猪就是一个个会跑的烤肉串。 胖虎也早就等不及了。 岗子上,有人看到下面出现的野猪群,目光落在负责看守的两个人身上。 夏长海摸着下巴,冷冷地说: “看来负责看守的就这两个人。” 没错,这群野猪就是他引来的。 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用食物当诱饵。 之前狼王喜栋下山的时候,把吃剩的竹筒扔到了火堆的余烬里, 本来是不想留给那些不明身份的人,没想到却派上了别的用场。 沾了灰的肉块,人不喜欢吃,野猪却不嫌弃。 在这寒冷的冬天,能吃到一口带盐味的老虎崽子肉,对野猪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 当那头带头的大野猪吃到第一口老虎崽子肉时,感觉猪生都完美了。 那味道,简直太棒了! 肉又嫩又多汁,还很有嚼劲,只可惜数量太少。 每隔十几米才有一两块,根本不够吃。 美食的诱惑太大了,让这头大野猪完全不顾前方的危险,一步步走进了风凹地。 有几头母猪好像察觉到了风凹地有人的气息。 然而!! 在繁殖季节,野猪群都听公猪的指挥。 公猪往哪儿走,其他野猪就得跟着往哪儿走。 夏长海吩咐道: “老舅、喜栋,咱们三个从他们身后绕过去。等他们子弹打完了,马上动手。” “能活捉最好,要是不行就直接开枪!” 这就是夏长海引野猪群过来的目的。 第一,试探一下对方留守的人数。 要是帐篷里有人,面对20多头野猪,肯定会出来。 第二,消耗对方的弹药。 他们用的是56式半自动步枪,弹匣最大容量是10发。 也就是说,打完10枪,对方的火力就会出现空缺。 这个时候动手,最安全。 “老弟,那我呢?” 见夏长海没给自己安排任务,赵二溜有点不高兴。 第150章好在孩子们都平安无事 他还等着大展身手呢! 夏长海说: “你在上面负责警戒。” “要是发现有异常情况,马上发信号。” “别忘了,外面还有4个人呢。” “我、喜栋和老舅的命,可都交到你手上了。” 一听这话,原本不开心的赵二溜马上高兴了起来。 他拍着胸脯保证: “你们放心,出了事我负责!” “一只苍蝇都别想飞进去!” 王喜栋看着赵二溜那模样,心里直犯嘀咕,这大冷天的,哪来的苍蝇? 不过看了夏长海一眼后,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旁边的李旺偷偷地对夏长海竖起了大拇指。 夏长海这轻松就把赵二溜给稳住了。 夏长海微微一笑,其实他这么安排是有原因的。 不让赵二溜参与行动,主要是因为他枪法太差。 有他没他,对行动影响不大。 其次,夏长海、王喜栋和李旺三个人,拿下对方两个人没问题,但再多一个赵二溜,行动就不好开展了。 另外,对方可能还有人在外面。 别看现在己方人数占优势,万一外面的4个人回来了,局势就会反过来。 要是对方一下子多了4杆枪,夏长海都不敢保证能安全撤离。 赵二溜虽然射击的技术不怎么样,但他的眼力却相当厉害。 在和夏长海一起做事之前,他常年在山里靠打猎、设陷阱捕捉野兽为生。 在那样的环境里,他的视力自然是好得没话说。 所以,安排他去负责警戒任务,完全不用担心,肯定能胜任。 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夏长海反复叮嘱赵二溜: “一定要把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要是发现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别管其他人,赶紧撤离!” 赵二溜回答道:“明白了!” 另外一个人也跟着应和: “好嘞,老大!” 听到他们肯定的答复后,夏长海舔了舔嘴唇,眼神变得更加锐利,浑身散发着斗志。 他大喊一声: “那么……出发!” 在野猪群中,有一只叫炮卵子的野猪,随着队伍慢慢走进风凹地的时候,终于察觉到情况有些异常。 它仰起鼻子,不停地抽动着,努力探寻着空气中那一丝微弱的气味分子。 突然,一股它无比熟悉的味道钻进了它的鼻腔—— 是两脚兽的味道!! 炮卵子立刻进入了警戒状态。 往常遇到这种情况,炮卵子早就跑得没影了。 在这山里,谁都知道两脚兽不好惹。 他们手里拿着能喷火的棍子,那些比野猪大得多的动物,都能被轻易打倒。 炮卵子就亲眼见过一头黑熊,倒在了两脚兽的面前。 可是,嘴里正吃着的从未尝过的美味,让炮卵子有些犹豫不决。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炮卵子心里想着,自己要是就这么走了,这好吃的可就没了! 它琢磨着: “这么美味的东西,其他动物肯定也喜欢……” 就在它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危险降临了! 嘭嘭嘭!! 一连串的枪声突然从附近响了起来。 炮卵子刚愣了一下,就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被大黑瞎子狠狠拍了一巴掌,不受控制地短暂飞了起来。 紧接着,腹部传来一阵难以忍受的剧痛!! 快跑!! 伴随着一声嘶吼,炮卵子在本能的驱使下,抛下了自己的妻儿,拼命地狂奔起来。 其实,就算它不抛弃妻儿,也没有任何办法。 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整个猪群就像一锅沸腾的开水,乱成了一团。 不管是黄皮子,还是老母猪,都四处逃窜!! 谁都顾不上谁了!! “胖虎,快点,别让它们跑了!!” 一个矮个子男人一边喊着,一边朝着几只大猪开枪射击。 在他眼里,根本不在乎猪肉嫩不嫩,他只觉得肉多才是最重要的。 小猪跑了没关系,大猪绝对不能让它们跑掉!! 这边打猎打得正热闹。 然而,他们却没有注意到,在他们的身后,有三个人影正借着灌木丛的掩护,悄悄地朝着帐篷靠近! 这几个人动作迅速,很快就来到了帐篷旁边。 他们拿着56式半自动步枪自带的军刺,小心翼翼地挑开了帐篷的一道缝隙。 夏长海透过缝隙往里面看去,看到里面的情景后,顿时松了一口气。 “孩子们都平安无事。” 帐篷里一共有六个孩子,他们的手脚都被绳子绑着,眼睛也被布条蒙住了,很明显是被控制起来了。 对方可能也担心孩子们在这寒冷的天气里被冻死,给孩子们裹了一层又一层厚厚的东西。 即便裹了这么多,孩子们的小脸还是冻得没有一点血色。 北方深冬的时候,就算是白天,要是没有火炕取暖,室内的温度最多也就零下七八度。 这就是宁夏村家家户户都砌火炕的原因。 要不然的话,晚上根本没办法睡觉。 而在山上,温度就更低了。 在南方,人们常说的“冻死了”,大多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那种寒冷只是体表感觉冷,虽然不好受,但一般不会危及生命。 可在北方,寒冷真的是能要人命的。 在后世的法律里明确规定,在业主没有主动报停的情况下,就算业主欠费,相关部门也不能擅自停止暖气供应。 (这里并没有要引发争议的意思,只是南北在寒冷的概念和实际情况上,确实存在很大的差异) 确认孩子们安全之后,夏长海等三个人并没有马上把孩子们解救出来。 他们决定先朝着还在猎猪的两个人贩子靠近。 夏长海可不会像电影里的主角那样犯傻,他知道先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是最关键的。 他们看到对方有三杆枪,已经打出去四发子弹,还有五发备用子弹。 夏长海默默地数着对方开枪的次数。 经验丰富的猎手都明白,上山打猎的时候,不怕猎物凶猛,就怕猎物突然受惊。 一旦猎物受惊,见到人就会不顾一切地冲上来。 也怕猎物太胆小,一碰到猎人或者猎狗,连犹豫都不犹豫,转身就跑。 最让人头疼的,是那种迎着人猛冲过来的猎物,这个时候就非常考验猎人的心理素质和枪法了。 第151章围捕人贩子,还是第一次 不过,不管是野猪还是黑熊,一般几枪下去,基本就能解决问题。 就像之前夏长海遇到一头迎头冲过来的熊罴,那头熊罴足足有1400斤,够厉害了吧? 可还是被夏长海几枪就给撂倒了。 只要是普通的动物,就没有制服不了的。 但要是猎物一门心思只想逃跑,那就麻烦了。 就像现在这个场景,野猪四处逃窜,矮个子男人在后面拼命地开枪射击。 那个男人的枪法还算不错,打中了不少野猪。 可他击中的部位大多是野猪的后腿、屁股这些不会致命的地方。 这样一来,反而让野猪跑得更快了。 要是换成夏长海来处理,他肯定会让王喜栋提前绕到野猪群的后方,采用打围的方法,把野猪往自己这边驱赶。 等野猪被赶到合适的位置,他再现身! 在弹药数量相同的情况下,用这种方法打猎,成功率起码能提高2到5倍! 夏长海强忍着心里的各种想法,继续专注地观察着。 6枪,7枪…… 当夏长海数到第8枪的时候。 也许是野猪已经跑得太远了,又或许是那个矮个子男人觉得再继续射击就是浪费弹药。 他突然停止了开枪,然后伸手去拿装弹药的地方。 看到这个情况,夏长海果断做出决定: “动手!” 他一下子站起身来,端起枪就瞄准了目标。 不得不说,这次遇到的这伙人贩子还真不是一般人。 夏长海他们三个人刚一露面,那个矮个子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就做出了反应,下意识地把枪口调转了过来。 他的动作速度极快,几乎就像是和夏长海他们现身的动作同步进行的。 要是换做别人,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可惜,他碰到的是夏长海…… 因为对方手里拿着枪,从一开始,夏长海就紧紧地盯着这个矮个子男人。 就在对方抬枪的那一瞬间,夏长海没有丝毫的迟疑。 嘭! 一发子弹呼啸着划破空气。 矮个子男人随即倒在了地上。 “猴子!” 胖虎转过头,大声地喊了起来。 “去你大爷的!” 王喜栋从旁边猛地冲了出来,一脚就把对方手里的狗腿刀踢掉了。 李旺也紧跟其后,冲上去把胖虎压制住。 伴随着一声清晰的骨裂声,鲜血从胖虎的鼻腔里喷了出来。 这其实是街头斗殴里常用的一个小技巧。 鼻骨和人体其他的骨骼相比,是头骨中比较脆弱的一部分。 而且鼻骨周围有很多毛细血管,一旦受到严重的撞击,就很容易大量出血,还可能引发呛咳,甚至会让人窒息。 再加上那种难以忍受的剧痛,一般人要是这个部位受到冲击,很快就会支撑不住倒下! 胖虎虽然不是一般人,可他一开始就受了重伤,再加上王喜栋的体格比他还强壮。 他仅仅挣扎了几分钟,就被一棍子打断了腿骨。 接着,又被夏长海用枪托敲晕了过去! 赵二溜从岗崖子上跑了下来,看着那两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贩子,眼睛眨了眨。 “这么快就结束了?” 夏长海正在给被他敲晕的矮个男人搜身,他语气平淡地回应道: “不然呢。” “可这也太轻松了吧……” 赵二溜心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但是又说不清楚,就是感觉这件事特别奇怪。 出发之前,他还激动得热血澎湃呢。 他进山打过猎,野猪、野狼这些他都见过。 可围捕人贩子,这还是他第一次经历。 他原本以为会像说书人讲的故事那样,和对方大战好多回合,过程肯定惊险刺激,时刻都在生死边缘徘徊。 结果呢,根本没有出现什么激烈的场面! 仔细想想,从始至终,有遇到什么波折吗? 准确地说,从夏长海宣布行动开始,到把敌人制服,前前后后加起来还不到十分钟。 这让赵二溜心里充满了疑惑。 就好像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力气却使不出来,别提有多憋屈了! 夏长海听出了赵二溜话里的意思,在心里暗自翻了个白眼。 “等回去了再给你慢慢讲。” 他们这次面对的,不过是两个带着一杆枪的人贩子,而他们这边有四个人,还是采用偷袭的方式。 天时地利人和他们全占了,要是这样还得经过一场大战才能把对方拿下,那还不如直接回家睡觉呢,还上山干什么! “别在那儿发呆了,快来帮忙。” 夏长海搜了半天,在那个人身上只找到了一些子弹、几块玉米饼,还有几毛钱。 这让夏长海忍不住嘀咕起来。 他原本以为在这个新世界的第一次行动,能大获全胜,收获满满。 没想到这两个人穷得叮当响! 不是都说人口买卖很赚钱吗? 还好,那把狗腿刀和56式半自动步枪还算是值点钱,多少满足了一点夏长海对“缴获好装备”的期待。 “老舅,你先带着孩子转移!” “喜栋,你腿脚麻利,下山去找人来帮忙,多叫几个人!” “接下来还有更难的仗要打呢!” 时间紧迫,事不宜迟,夏长海可不像那些愚蠢的小说主角,做完了事还在原地傻站着,等着敌人找上门来。 因为要安排孩子们的事情,夏长海转过头,看着地上的尸体说: “老赵,过来搭把手,把这家伙抬到旁边埋了。” “行。” 也不知道是赵二溜神经大条,还是他平日里见多了血腥的场面,面对这具头部中弹的尸体,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相比之下,李旺的反应就大多了。 李旺指着昏迷过去的胖虎,问道:“那这家伙怎么处理?” 夏长海回答他: “交给我,先把他拖到一边去,看看能不能从他嘴里撬出点有用的话来。” 黄家兄弟对这人贩子团伙的具体情况一点都不了解,这家伙总不可能也什么都不知道吧? 至于能不能让他开口说话,夏长海根本就不担心。 要是不考虑人道主义的话,一千个人里面,可能都找不出一个能扛得住严刑逼供的! 第152章时间回到几分钟前 灌辣椒水、钉竹签、火烤、剥皮…… 要是这些方法都不管用,还有其他的手段。 总之,他肯定有办法让这个人开口。 这人贩子长得五大三粗的,应该没那么容易死。 有人觉得这些手段残忍? 抱歉,“残忍”这个词是用来形容对待人的行为的。 人贩子这种人,也配被当作人来看待?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到几分钟前。 地点是山岗的另一边。 夏长海之前遇到的那四个人,正拖着一大一小两只体型庞大的猎物,在山坡上艰难前行。 其中一个人满脸佩服地说道: “老大,您那一枪,简直太厉害了!跟神枪手似的!” 另一个人也随声附和: “可不是嘛!就您这枪法,要是去当猎人,绝对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 又有人不屑地说: “猎人能有啥大前途?辛苦一整年,也就够勉强维持生计。” 这时,有人好奇地问: “说真的,这玩意儿我从来没吃过,你们说它味道会怎么样?” “别瞎问了,鹿肉能难吃吗?正好给你补补身体,你看你一脸没精神的样子。” “去去去,你别胡说,我哪虚弱了!” “哈哈,看你,还急眼了!” 也许是成功打到了猎物,大家心情都很不错,一路上有说有笑。 就连带头的大哥,嘴角都忍不住微微上扬。 有了这两只大猎物,接下来的几天,他们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了。 节省下来的时间,“三九三”这个团伙就能多去做几趟拐卖小孩的“生意”。 “但是盐的问题还没解决呢。” “实在没办法的话,只能找时间冒险去市里买一些了。” “要是不吃盐,人可就没力气干活了……” 想到这儿,带头大哥的脑海中,浮现出之前碰到的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模样。 “都怪那两个家伙!” “下次再让我遇到他们,绝对不会轻易放过!” 就在带头大哥心里暗暗生气的时候,突然, 嘭嘭嘭! 远处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枪响。 仔细辨别方向,枪声正是从他们营地那边传来的。 枪声一响,这四个人立刻停下了脚步。 他们脸上原本轻松的表情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凝重和腾腾的杀气! 一般人可能不太了解,其实人贩子分为两类。 一类叫肉牙婆。 另一类叫素牙婆。 (在古代,人贩子就被叫做素牙婆) 素牙婆这类人贩子主要由妇女和老人组成,他们把孩子拐走后,通常会卖给其他家庭。 比如把男孩卖给没有儿子的家庭,把女孩卖给想要童养媳的人家。 这类人贩子虽然也是违法犯罪的坏人,但相对来说没那么凶狠残暴。 而肉牙婆这一类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们是彻头彻尾的恶徒,就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一样。 他们贩卖人体器官,为了让孩子去乞讨,不惜打断孩子的手脚; 拐卖妇女,还逼迫她们从事非法的色情行业…… 只要是能赚钱的坏事,他们什么都干,完全没有道德底线。 在这些人贩子当中,由罪犯组成的团伙是最危险的。 为了钱财,他们可以说是疯狂到了极点,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而夏长海他们这次遇到的这帮人,就是这种极其凶残的类型。 毕竟普通的人贩子一般是不会携带枪支的。 “老大,营地那边是不是出事了?” 此时,这几个人都紧紧握住了手中的枪。 “我也不清楚。” 带头大哥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问道: “你们看到信号弹了吗?” 按照他们之前的约定,一旦有情况发生,就要发射信号弹。 “没看到。” “我也没瞧见。” “信号弹那么亮,要是发射了,肯定能看到啊。” 三个人都摇了摇头。 “会不会是有其他猎人在这山上打猎?” “这可说不准。” “要不我和彪子先回去看看情况?” “要是没什么事,咱们再把胖虎也叫过来,那家伙力气大。” 虽然没有看到信号弹,但他们几个人依旧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不行!” 带头大哥皱紧眉头,果断下命令: “先把猎物放在这儿,我们一起回去!” 他能在外面逃亡这么多年都没被抓住,靠的就是这份小心谨慎。 其他人听了,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现在是冰天雪地的,随便找个地方把猎物埋起来,很难被人发现。 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罢了。 几十分钟后,这几个人来到了营地附近。 他们小心翼翼的,没有直接下去,而是在附近找地方潜伏起来观察。 “老大,看那边!” 有人指着帐篷所在的方向说道。 透过灌木丛,可以隐隐约约看到胖虎和猴子并肩坐在一起,背对着他们。 在他们面前,有一堆烧得很旺的篝火。 周围还躺着两三只野物,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打来的。 看到这一幕,这几个人原本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 原来是同伴发现了野猪,所以才开的枪。 难怪没有发射信号弹。 “哎呀,可把我吓坏了。” “咱们在外面累死累活的,这小子倒好,在这儿舒舒服服地吃东西!” “猴子的厨艺还是老样子,一闻就知道把东西烤焦了!” “也只有胖虎那家伙能吃得下猴子烤的东西。” 他们一边说着,一边把枪收了起来,朝着岗子下面走去。 带头大哥没有参与他们的交谈,不过从他重新把枪背在身上这个动作可以看出,他显然也放松了警惕。 他之前说过白天不能生火,因为那样很容易暴露位置。 但这几天情况比较特殊,他心里也明白。 原本的计划出了问题,食物提前吃完了。 不然他也不会带着人出来打猎,还冒着寒风去换盐巴。 在这冰天雪地的,又刚打到猎物,同伴们想烤点东西吃,这完全可以理解。 来这里之前,他没想到北方的冬天比南方冷这么多。 而且,那几头野猪正好可以弥补去市里买盐巴所花费的时间。 四个人当中,瘦高个最先跑到下面,大声说道: “胖虎,猴子,你们俩可真行啊,自己吃东西也不叫上哥几个。” “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第153章狡猾的人贩子 “我跟你们说,我们打到了两只马鹿,那肉可比你们烤的这些香多了。” “话说你们俩没听见我叫你们吗?” 瘦高个说了这么多,胖虎和猴子还是背对着他,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 瘦高个有点生气了,快步走上前去,一脚踢向猴子: “哼,猴子,你现在挺嚣张啊,连我都……” 话还没说完。 砰砰! 只见原本坐着的两人直直地倒了下去。 出现在瘦高个眼前的,是一具脑袋被轰出一个大洞的尸体, 还有一具喉咙被割开、十根手指都不见的尸体。 瘦高个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呆呆地站了几秒钟,然后转身大喊: “有埋伏!” 喊完之后,他急忙往回跑。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他回头呼喊的那一刻,数十发子弹从四面八方射了过来。 被56式半自动步枪集中射击会是什么样的场景呢? 夏长海前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这辈子可算是见识到了。 电影里演的中枪场景都是假的。在电影里,中枪的人浑身溅血, 身体不停地颤抖,最后还能慢慢倒下。那都是经过美化处理的! 而现实要残酷得多。真实的情况是——破碎。 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当被集中射击的目标被子弹击中时, 身体就像被扔进粉碎机的洋娃娃一样,瞬间碎成无数块。 血肉和骨头混在衣物纤维里,四处飞溅。 在事发的地方,立刻形成了一团团血雾。 仅仅几十发7.62毫米口径的子弹,就能让人死得连完整的尸体都没有。 当然,夏长海也没忘记另外那三个人。 在激烈的枪声中,同样多的子弹朝着他们飞了过去。 哒哒哒! 山谷里,枪声接连不断。 要说像雨点一样密集,倒也有点夸张。 因为担心防线会出现漏洞,让敌人跑掉,再加上队伍里年轻人不多,枪法好的人没几个。 所以,王喜栋只从山下带了十几个人上来。 其中一半人拿的是三八式步枪,这种枪每打一枪都要拉一下枪栓,性能只比老洋枪稍微好一点。 就这种装备,很难形成密集的弹雨攻击。 面对这么多人的集中射击,那三个家伙也没占到便宜。 虽然这三个人反应很快,在枪声响起的瞬间就下意识地躲避。 但还是有两个人受伤了。 一个人的肩膀中了枪,另一个人的脑门擦过了子弹。 “啊!我中枪了!我中枪了!” “救救我,我不想死!” 呜呜呜~ 看着因为肩胛骨被打碎而躺在地上不停地惨叫、痛哭的同伴,带头大哥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就不再理会。 他把目光转向不远处的石堆。 敌人的攻击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哒哒哒!! 脑门擦伤的那个人伤势比较轻,他强忍着疼痛,不停地开枪还击。 “老大,现在怎么办?” 不知道是因为受到了惊吓,还是流血太多,四狗的脸色非常苍白。 虽然不知道袭击他们的是什么人,但对方来势汹汹,显然不打算轻易放过他们。 很明显,现在已经不可能和对方谈判了。 带头大哥沉默了一会儿,说: “你在这儿守着,我去拿雷管!” “炸死他们!” “好!” 四狗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 从枪声就能听出来,对方的火力比他们强多了。 在这种情况下,光靠他们现有的这些枪械,根本没办法和对方对抗。 他们急需更强大的火力支援! 四狗踢了地上那个人两脚,说: “别嚎了,肩膀中弹死不了!” “赶紧起来帮忙,不然我们都得死!” 五分钟后。 带头大哥背着一个包,借助低矮的灌木丛作掩护,一路弯着腰,朝着山下逃跑。 没错,他的策略就是逃跑。 还去拿雷管? 想都别想! 他根本就没往帐篷那边去。 就刚才那种局势,带头大哥一眼就看出来了,留下来只有死路一条。 对面有十几个人,而他们这边只剩下三个人,其中还有两个伤员。 拿什么去和对方硬拼呢? 在这种局面下,任何武器都起不了什么作用! 而且就算他去了帐篷那里,也会发现,里面早就什么都没有了。 夏长海早就把帐篷里的子弹、雷管、孩子等所有东西都转移走了。 要不是时间太紧张,他还能把现场布置得更复杂一些。 夏长海甚至想过用那些雷管设几个陷阱,把对方全部消灭掉! 听着身后逐渐稀疏的枪声。 带头大哥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你们就尽力拖住那些人吧。” “等明年的今天,我会给你们烧点纸钱……” 他还会惦记同伴? 他们这种人,本来就没有什么人性,怎么会在乎同伴的死活呢? 现在只是那些孩子还没卖出去,要是拿到了钱,他们才不会管同伴的死活。 杀人抢劫这种事,他可没少干! “也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历?” 是警察吗? 感觉不像。 从枪声和他们的行动方式来看,都不像是警察。 警察抓人,一般都是先把地方包围起来,然后再进行突击抓捕。 哪会布置陷阱还留下尸体呢? 但要说他们是山下的村民,他又不太相信。 作为常年干违法犯罪勾当的人,这些年他在各地流窜,经手拐卖的孩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这期间,他也遇到过山里的人。 他对这些山里人的评价只有一个: 不专业! 一群人举着火把在山上乱晃,这也能叫搜捕? 有一次他被包围了,只是放了几枪,就把那些人吓得赶紧逃跑了。 他自己轻轻松松就逃脱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敢一直在这座山上待着,频繁地作案, 不像其他同伙,捞一笔钱就赶紧转移地方。 除非有官方的力量介入,不然那些村民根本就拿他没办法。 “等这件事过去了,得好好调查一下,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带头大哥眼中闪过一丝凶狠,咬牙切齿地说: “要是真的是那两个小鬼坏了我的事,我非把他们全家都杀光不可!” 能成为人贩子团伙的头目,光靠心狠手辣可不行。 还得有脑子才行! 第154章弄死人贩子也不多 他们搬到这座山上还不到两天。 在这期间,没有碰到过任何人。 按道理来说,他们的行踪不应该被发现。 想来想去,唯一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就是之前遇到的那两个年轻人! 毕竟只有他们两个人见过自己这群人,也最有可能发现异常然后去通风报信。 “早知道会这样,当初就应该直接把他们解决掉,然后赶紧转移……” 带头大哥强忍着心中的烦躁,把背包带紧了紧,加快了脚步。 他心里明白,这个地方不能再待下去了,不管袭击他们的是什么人。 他打算先找个地方躲一段时间,等风头过去了再出来。 过年这段时间是个好时机,只要能熬过这段时间,风声就会慢慢平息。 到时候,不管是回到这里,还是换个地方,都可以。 他的想法倒是挺美好,然而,他刚走了没多远。 就有两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老大,那家伙想自己逃跑!” 王喜栋手里拿着武器,眼神像老鹰一样锐利,对着对面大声喊道。 “果然是你们两个!” 带头大哥下意识地喊了出来。 “看来你还不算太傻。” 夏长海听出了对方的声音,知道对方已经猜到是他和王喜栋在背后搞的鬼。 但猜到又能怎么样呢? “扔下同伴自己逃命,你这个人还真是没义气。” 夏长海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嘲讽。 刚才他一看对面少了个人,就觉得事情不对劲。 什么都没说,拉着王喜栋就往岗子上跑。 一眼就看到了想要偷偷逃跑的带头大哥。 “哼!” 带头大哥没有说话,眼神不停地转动,四处张望。 “别找了,就我们俩。” 夏长海说道: “这样吧,我给你一个机会,我不用枪,你也别用刀。 你要是能打得过我,我就放你走。” “你说的是真的?” “我向来不说假话。” 沉默了一小会儿,对方点了点头,说: “好!!” 现在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看到对方乖乖地把手里的刀放下,夏长海也遵守承诺,把枪递给了王喜栋。 宁夏村的人都知道夏长海枪法很准,打猎的技术也很好。 然而,却没有人知道,他在无限制格斗方面的本领,同样非常厉害!! 上次对付袁家那几个没用的家伙,他连十分之一的本事都没使出来。 或者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也不方便用一些太狠的手段。 前世夏长海发达之后,有一段时间特别中二,在国内到处寻找“武林高手”。 结果当然是什么都没找到。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 他花了很多钱,从一些所谓的大师那里学到了不少致命的招数!! 其中有些招数,比泰拳还要凶狠残暴!! 甚至可以说是残忍到了极点!! 带头大哥慢慢地将手中的利刃放下,眼神如鹰隼一般,紧紧地盯着夏长海。 他心里满是疑惑,对方明明手里握着枪,却提出这么奇怪的要求。 是太无聊了找点乐子? 还是脑子糊涂了? 又或者是太过狂妄,不把人放在眼里? 不过,这些猜测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此时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抓住对方! 没错,在他看来,所谓的约定根本一文不值。 什么约定不约定的,只有傻人才会去遵守! 对方人多,而且个个都像恶狼一样凶狠。 要是真的一对一单挑,说实话,他心里也没什么底气。 “只要能抓住那家伙,再逼他把枪交出来,到时候……” 男子的眼底闪过一丝贪婪和凶狠。 反正他手上已经沾满了好几条人命,再多两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想到这儿。 男子猛地挺直身躯,一股强大的气势如同汹涌的海啸一般爆发开来, 能量波动剧烈翻涌,连周围的空间都好像被扭曲了。 周围的积雪和泥土竟然慢慢地飘了起来,如果这时候有普通人在场, 光是这股气势就能让他们瞬间丢了性命。 可惜,这一切只是夏长海的幻想。 无规则自由格斗,看起来复杂, 实际上关键就在于三点: 第一点,要足够凶狠; 第二点,身体素质必须过硬; 第三点,本能反应要足够快。 前两点,夏长海和对方不相上下。 就算对方是杀人犯又怎么样? 前世的夏长海见过的死人,多得超乎常人的想象。 更何况,对方还是个人贩子。 在夏长海眼中,这个人就像一个滑稽可笑的跳梁小丑。 一想到有国人被这个人迫害,夏长海就气得火冒三丈,仿佛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注入了他的身体。 他的战斗力瞬间提升了500%! 而在第三点上,夏长海更是远远超过对方! 夏长海侧身躲开对方挥来的拳头,趁机抓住对方的手腕, 左臂弯曲,然后对着对方的关节狠狠一击。 只听见“咔嚓”一声清脆的响声。 对方右手的关节瞬间反向弯曲,骨头都刺破了皮肤,鲜血渗了出来! 剧痛让对方发出了一声不似人类的惨叫。 对此,夏长海的表情十分冷漠。 从之前胖虎那里,他早就知道了眼前这个人犯下的累累罪行。 这就是他提议和对方徒手搏斗的原因。 他不想让对方死得太轻松。 “起来,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咱们接着打!” “打赢我,我就放你走!” 夏长海不停地挑衅着对方。 他想要在生理和心理两个层面折磨对方,让对方生不如死。 啊! 也许是这些刺激起了作用,那个人的双眼变得通红。 他瞪着赤红的眼睛,疯狂地吼叫着,再次朝着夏长海扑了过来。 可惜,现实中并没有奇迹发生。 反派也没有突然爆发的高光时刻。 20分钟后,夏长海看着那个四肢瘫软、只能在地上痛苦地哀嚎、像蛆虫一样挣扎的人贩子,缓缓地吐出了一口气。 总算是发泄了一部分心头的怒火。 “老大,要不要直接把他弄死?” 王喜栋把衣服递给夏长海,还朝着那个人吐了一口唾沫。 在他看来,夏长海的做法没什么不对的。 对于这种人贩子,再怎么残忍对待都不为过。 第155章三死两伤,回村处理 “先别急。” 夏长海穿上衣服,说道: “把他带回去,交给乡亲们处置。” 听到这话,王喜栋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这主意简直太棒了! 这些年,村里有十多户家庭遭遇了孩子被拐的悲剧。 确实,有些家庭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悲痛后,生活逐渐恢复了正常。 但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从失去孩子的巨大悲痛中走出来。 因为孩子被拐而发疯、自杀、失踪的案例,光是听说的就有好几个。 王喜栋不知道一个孩子能卖多少钱。 然而,不管多少钱,都无法弥补那些破碎家庭的痛苦和创伤。 “这些家伙,就应该被千刀万剐!” 趁着王喜栋去喊人的时候,夏长海翻检起对方逃跑时都舍不得扔下的包。 这家伙跑路都还带着这个包,一看就知道里面的东西不简单。 包里的东西不算多,有一大团黏糊糊的,夏长海数了数,正好500元。 钱的数额不算大,但也算是意外之财了。 此外,包里还有几个用来包东西的报纸、一包双喜烟、一个本子,以及一些零碎的小物件。 其他东西倒没什么特别的,关键是那个本子。 在现在这个社会,不识字、没文化的人还真不少。 很多家庭连一支笔都找不到,更别说随时带着本子记录事情了。 “难道这家伙还是个有文化的人?” 夏长海心里充满了好奇,忍不住打开本子看了看。 只见本子上罗列着一个个地址,有石湖市的,还有其他地方的。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夏长海心里隐隐有个想法,可又不太确定。 “算了,以后再说吧。” “等回去找安开山那家伙问问清楚。” 来的时候还是下午,等事情处理完准备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在卡车上,大家都为今天的行动感到兴奋不已。 虽然大多数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开过一枪,但这趟进山行动也算是收获不小。 然而。 仅仅是听到山上时不时传来的枪声,再加上后来看到的三具人贩子尸体和两个活着的人贩子, 大家就已经开始展开丰富的想象,在脑海中“脑补”出了一连串精彩的故事! 有几个口才好的人,已经在心里盘算着,等回去之后要把今天这件事,分成10章50回,绘声绘色地讲给别人听! 当然,在这件事上最有发言权的,还得是那十几个上山支援的人。 他们每个人身边都围了一圈人。 尤其是那两个伤员。 他们简直就像被众星环绕的月亮,风头一时无两! 子弹可不长眼睛,尽管夏长海做了非常周全的准备,又是布置陷阱,又是寻找掩体。 可还是有两个人受了伤。 当然,都是被流弹擦伤的轻伤。 一个人的大腿被擦破了一块皮,另一个人的脸上被划开了一道口子。 刚开始的时候,他俩还有些沮丧,毕竟这么多人上山,其他人都平平安安的,就他们受了伤。 这也太丢人了! 可当被大家团团围住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心里反而涌起一股自豪感。 难怪夏长海来安慰他们的时候,说了句“伤疤是勇士的勋章”。 之前还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现在好像有点懂了! 就在大家返程的时候。 宁夏村的村口。 按照往常这个时间点,各家各户都在忙着做饭,可现在却黑压压地站了一大群人。 有宁夏村本村的村民,也有从其他村子赶来的人。 “这臭小子,等我回去非得好好收拾他一顿!” 夏建国生气地说道。 “他居然敢把村长关起来,简直太无法无天了!” “长海他爹啊,这不是情况特殊嘛,伟人都说过,特殊情况就得特殊处理。” “就是啊,要不是长海,那些孩子怎么可能救得出来?” 夏长海把那几个孩子救出来之后,一时间竟然没有人敢再把他们关回去。 “长海这次可是大英雄,你要是敢动他,那几家不得把你骂个狗血淋头。” “话说回来,出了这么大的事,何胜利那家伙居然不同意搜山,以前真是看错他了!” “别提那混蛋了,他们一家子就没一个让人省心的,我现在看见他就来气。” “这次要不是夏长海,那几个孩子哪还有活路?” “听说我家闺女在跟他家老二处对象呢,回头我得赶紧劝劝,就他们家这样……” 在人群之中,本该主持大局、站在队伍最前面的何村长,此刻就像一只落水的狗。 看似站在人群里,实际上却被所有人暗暗排斥。 听着不远处乡亲们毫不掩饰的指责,何胜利再也无法维持往日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了。 他紧紧地握着拳头,心里燃起一股无名之火。 “都怪那个该死的家伙……” 说实话,如果不是夏长海插手,何胜利的选择其实也没什么错。 就像他说的,搜山这个命令下起来容易。 可下了命令之后呢? 一群人黑压压地冲进深山,万一出了事可怎么办? 救人的前提是不能让自己陷入危险。 但这一点,恰恰是谁都没办法保证的。 掉进冰窟窿、遇到野猪、不小心坠落到山沟里…… 为什么古代追捕逃犯的人那么多,却很少有人敢去深山老林? 不就是因为那里太危险,死亡率太高了吗? 再加上现在是大雪封山的隆冬时节,山上白天的气温都在零下十几度, 到了晚上,温度更是低得可怕。 虽说搜山的人不会不带干粮,但就算准备得再充足, 晚上在山上过夜,那也相当于把自己的命交给山神决定了。 老话说,冬不过三。 冬天进山,绝对不能超过三天。 否则十个人进去,可能一个都回不来! 但经验丰富的老猎手一般都会选择当天就下山。 人性都是自私的。 这种既没有安全保障,又没有实际好处的事情,绝大多数人从心底里都是抗拒的,这和何胜利的想法其实是一样的。 你家孩子丢了,跟我能有多大关系? 看在都是同村人的份上,在村子里帮忙找找,搭把手,这还能接受。 但要我冒着生命危险去搜山…… 实在是没办法,谁家不过日子啊! 第156章跪下,给恩人磕头 何胜利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拒绝了张强搜山的请求,说到底,就是考虑到了其中的利害关系。 本来呢,这丢孩子的事情,过几天大家就淡忘了。 人们也就是在茶余饭后,把它当作闲聊的话题,或者当作一个教训罢了。 它的影响,根本比不上谁家发了大财那么轰动。 上头或许会派人来,但也就是走个形式。 做个笔录,找几个人聊几句,仅此而已。 不是不想追查,实在是条件不允许。 在那个电话都还没有普及的年代,各个地方部门之间几乎没有信息交流。 跨市搜寻,难度就跟跨国搜寻差不多。 有时候连孩子的性别都能搞错,又怎么去寻找一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孩子呢? 到最后,估计就和以往那些闹得沸沸扬扬却没有结果的事件一样,不了了之。 可何胜利怎么也没想到,夏长海竟然在这个时候站了出来。 他不仅私自打开武器库,还动员全村人进山搜寻! 在古代,这可是要杀头的大罪! 这还不算完,如果最后没找到孩子,夏长海不管怎样都得去蹲一段时间监狱。 到那时,他何胜利也别想有好日子过! 然而,夏长海成功了! 一想到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下场”, 何胜利只感觉像是有一盆冷水,从头顶一直浇到脚底。 他心里明白得很,自己必须得做点什么来补救。 村长这个职位,他肯定是保不住了! 这也是他今天甘愿放下尊严,不要面子,在这儿等夏长海的原因。 “只要他能帮我说几句好话,我就能保住村长的职位……” 先不说何胜利的这点“小心思”。 大家都在翘首以盼的时候,只见远处两辆解放牌卡车慢慢地开了过来。 看到村口聚集了这么多人,车上的人都很惊讶。 车停稳之后,夏长海打开车门,跳了下来。 “爸,妈,你们怎么在这儿?” “你还好意思问我们怎么在这儿! 你小子现在是越来越大胆了!” “上山围猎还不够,还动员这么多人进山。 要是出了意外,我怎么跟人家交代?!” 夏建国一边说着,一边抬起手,做出要打人的样子。 可刚摆出这个动作,就感觉有无数道带着“威胁”意味的目光,从四周射了过来。 这让他后背一阵发冷。 这时,李晓娟挤到夏长海跟前,一把揪住夏建国的耳朵。 “你敢打我宝贝儿子?你要是弄伤他一根头发,晚上你就去跟大黄睡!” “疼疼疼,我不打了。” 这场闹剧结束之后,夏建国和李晓娟自觉地退到了一旁。 因为他们清楚,现在,夏长海以及所有进山的人,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只见十几个大人,簇拥着六个孩子,走到了夏长海等人面前。 “都跪下,给恩人磕头!” “长海啊,我就知道你肯定能把那些孩子救出来。” “这次真的多亏你了,你放心,我会向上级给你申请表彰的。” 夏长海看着在自己面前讨好的何胜利,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扭头和旁边的人说起话来。 从他走出张家大门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和对方彻底断绝关系。 此刻,他会后悔吗? 哼! 已经来不及了! 王喜栋心里有些不痛快,往地上啐了一口痰,也没刻意压低声音: “这小子!” 何胜利听到这话,嘴角抽了抽,心里的火“噌”地一下就冒了起来。 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之前多有冒犯,长海你大人有大量,可别跟我计较。” “我已经在草场上安排好给你们接风洗尘的宴席了……” “就不用何村长操心了。” 夏长海看都没看对方一眼,直接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付出代价! 就在这时,围观的人群里,一群人簇拥着6个孩子迎面走来。 “跪下,给恩人磕头!” 这话刚出口,十来个人齐刷刷地跪了下去。 “使不得,使不得啊,叔、婶,你们这样是要折我的寿啊。” 夏长海一边说着,一边急忙上前去搀扶。 这群人里,年纪最小的都比他大七八岁,最年长的都能当他父母了, 居然给他磕头,要不是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说不定当场就发火了。 夏长海不清楚别的地方是什么规矩,反正宁夏村这儿,长辈给晚辈磕头,差不多就相当于诅咒对方“早点死”! 这太不吉利了,简直折寿!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可受不起这么大的礼!” 夏长海一只手扶住张自强,另一只手把他家的小儿子抱了起来。 小家伙虎头虎脑的,一点也不怕人,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夏长海,甚至还想去摸他背后的枪,不愧叫虎娃。 其他人也纷纷劝道: “是啊,叔、婶,不用这么客气。” “这是我们分内的事。” “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我们还是会这么做的。” “傻小子,这种事谁希望还有下一次啊。” “对对对,瞧我这嘴……” “哈哈哈,三忙子,你要是不会说话就别开口。” “……” 一群年轻人嘻嘻哈哈地打闹着,原本严肃、压抑的气氛一下子就没了。 这正是夏长海希望看到的。 俗话说,做好事不图回报。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就应该把这种优良美德传承下去。 当然,这些只是场面话而已。 夏长海纯粹是不喜欢那种尴尬的场景。 一群人围着自己,又哭又闹,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自己还得耐着性子一个一个去安慰。 那场面,简直跟办丧事一样。 一想到那个画面,夏长海就浑身不舒服。 再说了,今天做这件事,也不完全是为了别人。 也算是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吧。 哪个热血青年没幻想过抓住坏人贩子呢? 看到人贩子,在马路上大喝一声“抓坏人贩子”,然后带着路人一起去围追堵截。 经过一番追逐、搏斗,最后把人贩子制服。 接着在警察来之前,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人贩子,让他知道作恶是要付出代价的! 那得多痛快啊! 第157章一下子变得抢手了 以前社会安定,在国内找个人贩子比找大熊猫还难, 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再加上有法律的约束,也不能随便惩罚坏人。 但现在这个年代不一样了。 坏人贩子作恶多端,那是他们自作自受,就算死了也不值得同情。 想到这儿,夏长海突然想起来,自己手里还扣着两个活的人贩子呢。 他转头大声喊道: “把那两个还活着的带出来!” “动作快点!” 在楚二爷的催促下,一个浑身是伤的男子晃晃悠悠地从车上走了下来。 一路上,大家没少“照顾”他。 在他旁边,是那个四肢骨折的带头大哥。 他倒是没挨打,不过因为路上车子颠簸,早就疼晕过去了。 众人也没惯着他,直接端来一盆冰水,浇到他脸上,硬生生把他弄醒了。 “长海,这两个人是……” 李晓娟看到那两人的凄惨模样,有些犹豫地问道。 “都是人贩子团伙里的,一共6个,死了4个,地上躺着那个好像是领头的。” 众人一听这话,原本还有些不忍的表情瞬间变了。 一下子,从疑惑、不忍心变成了怨恨、厌恶,还有难以克制的愤怒! 人群开始骚动起来。 夏长海说道: “喜栋,把他们俩带到那边小树林里,好好审问审问。” “大家要是有什么想问的,直接过去就行。” 人群中,有几个人看向夏长海,眼神里满是感激,他们明白夏长海这么做的用意。 有些事情,能实际去做,却不方便说出来。 问题解决之后,大家各自回家了。 别看夏建国在外面吹胡子瞪眼,一副气呼呼的样子。 回到家,关上门,竟然咧开嘴笑了起来。 今天夏长海经历的这件事,意义远远超过了给夏家长脸。 这事儿都能单独写进族谱里了。 他甚至能想象到,经过今天这事儿,夏家在宁夏村,甚至在周围十里八乡会有怎样的地位。 而他夏建国,作为夏长海的父亲,又会收获怎样的好名声。 “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啊。” 夏建国哼着小曲儿,难得地亲自下厨房做饭。 另一边。 李晓娟却是另外一种状态。 在外面的时候,她努力维护着女儿,回到家就开始数落夏长海。 “妈,我真的没事,没受伤。” “还说没事,你看看这是什么?” 李晓娟指着衣服上的一道口子, “听喜栋说,你有枪不用,非要跟人硬拼,你这是想出风头还是咋的, 你要是出了事,让娘可怎么活啊,呜呜……” 李晓娟一开始数落,夏长海就赶紧安抚她。 突然,他脑子一转,紧张地喊道: “哎呀,妈,我好像忘了一件重要的事。” “那张猞猁皮还挂在房梁上呢,得赶紧拿下来,不然就坏了。” 一听这话,李晓娟哪还顾得上哭。 猞猁皮要是坏了,那可损失好几百块钱呢。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能挂在梁上。” 说着,李晓娟就跑了出去。 听着母亲的声音越来越远,夏长海这才松了一口气。 母亲的关爱要是太浓烈了,有时候还真让人有点吃不消。 望着窗外又一次飘落的雪花,夏长海眼神深沉。 洁白的雪花,刚好能盖住人性的丑恶与残忍,也能盖住宁夏村上空那隐隐约约的痛苦叫声。 今晚,注定有人熬不过去。 对夏长海来说,人贩子这件事算是暂时告一段落了。 但对外面的世界而言,这件事产生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和夏长海家情况差不多,那些和他一起进山的人回家后,都遭遇了“两种待遇”。 一方面,父母念叨着孩子做事太莽撞,那么危险的事,应该跟家里人商量商量。 另一方面,他们又觉得特别骄傲。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下那6个孩子,积攒了多大的功德啊! 从这以后出门,他们都能骄傲地喊一嗓子: “我家孩子亲手抓住了大坏蛋!” 什么?你说你家孩子没亲手抓住? 你这就是纯粹嫉妒,就算你家孩子没亲手抓,有本事也让他去经历一次啊? 做不到就别瞎攀比! 就凭这一件事,以后孩子找对象都更有面子! 女方家来村里打听家庭情况,街坊邻居都会说, 他家孩子,人品那叫一个好,当初村里发生什么什么事的时候,那孩子…… “哈哈,好孩子,来,吃块大肥肉!” 几家欢乐几家愁。 夏长海又不是希特勒,没有煽动别人的本事。 当时在宁夏村,也不是所有人都积极响应他的号召。 本来嘛,去还是不去,都是各家自己的选择。 然而,当那些没去的人看到夏长海他们真的把孩子救了回来,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时。 他们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有些东西不对比,可能还看不出差别。 可现在,那些没跟着夏长海进山的人,感觉自己好像低人一等! 不用别人明说,从村里姑娘们鄙视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 可以想象,在这件事的影响完全消失之前, 他们这些人在媒人介绍对象的名单里,肯定是最不被看好的! 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一个没担当的男人呢? 一点担当都没有! 甚至还不如赵二溜,跑得连人影都找不着! 相反,那些家庭条件不如他们,却跟着夏长海进山的人, 地位一下子就变了,成了各大媒人争抢的对象! 这年头,只要物质条件差距不是特别大,人们往往更看重人品和品德! 对此,孙大娘感触特别深。 自古以来做媒,都是一家有女百家求。 男方花钱请媒人帮忙说自己的好话,时不时还得给媒人送点礼。 孙大娘虽说在宁夏村是第一媒婆,职业操守没问题,每次介绍对象都会去实地考察。 但给男方做介绍的时候,也难免会把一些情况说得好一点。 比如性格、人品、家庭状况这些。 可到了夏长海这儿,情况完全反过来了! 她都已经实实在在地说了,一点都没夸大。 可还是有好多人抢着把自家闺女往夏长海这儿送。 原本孙大娘以为这已经够夸张的了,没想到夏长海又干出这么一件轰动的事。 第158章这么多人上门,可真是麻烦 80年代的人,在找对象方面,可不像后来那么开放。 就算夏长海物质条件不错,之前也有人不把他放在眼里。 没钱的话,还能努力去挣。 可要是人本身没能力,那这一辈子可能就没什么前途了。 而经过这次事件,大家彻底看清了夏长海的为人。 他有责任感,做事果断,能力很强,心地善良,还热心帮助别人。 要不是亲眼所见,没人会相信世上还有这么近乎完美的人。 事情发生后,还没到第二天,孙大娘家门口就快被人踏破了。 通常都是男方花钱请人帮忙美言? 并不是! 这次是女方主动掏钱,求孙大娘帮忙说好话。 甚至孙大娘的好多亲戚都来登门拜访,求她帮忙牵线搭桥说媒。 这情况让孙大娘又高兴又发愁。 高兴的是,仅仅一个晚上她就收了100多元的好处费。 发愁的是,选择太多了,实在让人难以抉择。 原本她已经筛选得只剩下七八个合适的人选,就等男方来挑选, 现在可好,候选人数一下子增加了几十人。 而且个个都长得漂亮、性格温柔、家教还好。 可这还只是第一批。 不难想象,等明天消息在周边传开,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找她帮忙说媒。 “老天爷啊,这么多人,让我怎么选啊?” “你这么优秀,这不是给我这个媒人出难题嘛!” 第二天,又送走了一批客人后,夏长海实在是坚持不住了。 他躺倒在炕上,眼神有些发直,嘴里嘟囔着: “不过就是救了几个孩子,怎么就这么麻烦呀。” 天刚蒙蒙亮,来拜访的客人就接连不断地来了。 那些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人还比较好应付,可麻烦的是来了好多长辈。 其中有那六个孩子的父母、爷爷奶奶,还有村里那些备受敬重、德高望重的老者等等。 在前世的时候,夏长海就特别讨厌和这些长辈打交道。 彼此之间并不熟悉,也没什么共同话题,还得陪着笑脸去听他们夸赞自己。 这感觉简直就像是身处大型社交尴尬现场。 “老大,来点儿不?” 喜栋递过来一把瓜子。 “你从哪儿搞来的?上次买的不是都吃完了吗?” 夏长海抓过一把,发现还是五香味的。 “是早上那些人带来的,这个口味比原来的好吃,过年就买这个吃吧。” 这些人来“骚扰”的可不止夏长海一个人。 别人家或许还能躲一躲,可在宁夏村,谁不知道王喜栋和夏长海家关系好啊。 要么这些人两家都不登门,要是来拜访,肯定两家都得走到。 当然,大家也都是出于一片好心。 可是平白无故地收别人的礼物,难免会被其他人说闲话。 实际上,不光是夏长海和王喜栋,就连那几个孩子的家人,赵二溜家也收到了礼物。 这可把杨玉凤得意坏了。 两人嗑完瓜子后,夏长海觉得再这么一直待在家里可不是个办法。 上午来的人就这么多了,下午肯定只会更多。 问题在于,要怎样才能让李晓娟同意自己出门呢? 其实夏长海老早就想偷偷溜走了,只是母亲不让, 说人家都登门拜访了,自己作为这件事的主角却不在家,这样很不礼貌。 他正纠结着呢。 王喜栋突然说道: “老大,昨天秦四爷走的时候,好像把那半拉老虎崽子落下了。” “咱们什么时候给送过去啊?” 听到这话,夏长海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昨天光顾着忙其他事情了,把这事儿给忘得一干二净。 这件事可不能再拖下去了。 “走,现在就去!” “把那张猞猁皮也带上,下午顺便去卖了!” 虽说李晓娟不太想让夏长海出门,但按照村里的规矩,打猎打到的东西,当天就得处理好。 不然很容易被一些人动坏心思。 秦四爷虽然没有亲自去打猎,可打猎用的方法是他提供的。 按照道理来说,收获应该和他平分。毕竟,那些东西能值好几百块钱呢! 然而,对方现在已经给足了面子,不要钱,只想要半拉老虎崽子。 这种待遇已经非常特殊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拖延时间,那就真的有点说不过去了。 没办法,李晓娟只能回应道: “早去早回。” “好嘞,没问题!” 夏长海随口就应了下来。 先出了门再说,到了外面,谁还能限制自己的自由呢? 好在这个年代还没有手机,家长要是想找孩子都没什么办法。 夏长海和王喜栋带着礼物,还有半拉老虎崽子,并没有急着去后山,而是先去了朱爷爷家。 要不是朱爷爷指点他们,他们哪能打到老虎崽子呢。 值得一提的是,两人在途中路过那片曾有人贩子出没的小树林时,就顺路进去查看了一番。 他们没找到人贩子,却在地上发现了不少沾着血迹的衣服碎片。 夏长海在角落里还看到了几块碎肉。 看到这些,他心里顿时涌起一阵愤怒。 这些人贩子就该受到严惩! 抓住了就应该枪毙,看以后还有谁敢拐卖儿童! 从朱爷爷家出来后,两人便前往后山。 “秦四爷,给您送老虎崽子来啦!” 大老远王喜栋就大声喊了起来。 这次秦四爷见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态度和上次相比完全不一样。 不仅没有摆架子,还表现得十分热情。 用他自己的话说,夏长海和王喜栋都是真爷们,很对他的脾气。 “秦爷,饭我们就不吃了,还赶着去趟市里呢。” “得赶紧把这东西卖出去。” “放在家里怕被人惦记。” 夏长海猎到老虎崽子,还有抓过人贩子的事情,早就传遍了周围的村子。 一张品相完好的猞猁皮,至少能值1500元。 这玩意儿又不像纸钞那样好藏起来。 不早点卖出去,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意外。 秦四爷听了,点了点头,觉得确实是这个道理。 “那你东西都带齐了没?” 秦四爷话里有话地说道: “这城里啊,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太平。” 夏长海明白他话里的提醒意思。 他伸手拍了拍身边带着的长条形物件,说道: “秦爷,您就放心吧,我都安排好了。” 秦四爷看到他这样,轻轻点了点头。 这年轻人做事向来都很周全,真让人省心。 第159章三颗草胆,1900 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山上下来后,就直接前往石湖市。 原本夏长海打算去安山把那张猞猁皮卖掉,顺便把东西也卖给他。 可在跳蚤胡同找了一圈,却没找到安山这个人。 他思索了一会儿,反正猞猁皮也不是什么特别稀有的东西,卖给国营商店应该也差不多,于是他带着王喜栋就往国营商店去了。 之前他们来这儿大多是买东西,卖东西的次数并不多。 夏长海在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 和国营商店平时一样,里面的顾客很少。 这里虽说不像跳蚤胡同的物价那么实惠,但好在商品种类很齐全,而且有官方的信誉做保障。 对于那些一辈子都在土地里辛勤劳作的山村人来说,国营商店就跟国家一样值得信赖。 简单来说,就是让人信得过! 事实也的确是这样。 国营商店的服务态度算不上好,但在这个年代,已经很少有人会在购物的时候挑剔这些了! 两人走进国营商店左侧的售卖区。 这边的人明显比另一边少。 只见两张桌子旁边,有四个工作人员。 其中两人负责收货查验,另外两人负责点钞收款。 一个手里拿着只九分饱兔子的老头,从里面拿出几卷大叶子,这就是市面上常见的烟草叶子。 这种东西一般在夏秋两季大量售卖,冬天拿出来卖的情况并不多见。 老头说道: “这叶子品相中等,虫眼超过20个,3分一张。” “一共5块7毛6分,卖不卖?” 老头皱着眉头,显然对这个价格不太满意,可国营商店不是能随便讲价的地方,最后他也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你拿好。” 老头签完字、按完手印后,另一边的工作人员迅速点好了现钞。 老头刚走,一个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子走上前,掏出几张灰皮子和黄皮子。 在这个年代,比较重视工业,农业相对受轻视。 皮货虽然和工业没什么关系,但价值比大叶子烟草要高很多。 “共24元5毛!” 山羊胡男子接过钱,当场仔细数了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用布包好,揣进了棉袄的内兜。 他眉眼间满是笑意,抬脚就往门外走去。 门外的人看到他这副模样,纷纷投去羡慕的目光。 毕竟这20多元钱,抵得上别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年关越来越近,有了这笔钱,他心里盘算着能给家人添件新衣服,还能准备些年货,心里感到十分满足。 男人图的不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一家人能吃饱穿暖,过上安稳的日子吗? 等山羊胡男子离开后,夏长海和王喜栋正准备上前。 突然,一个精瘦的男子从他们身后窜了出来。 “麻烦让一下,着急!” 他一边喊着,一边满脸堆笑,大大方方地走到了夏长海和王喜栋前面。 有人递给他烟…… 他客气地接过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对方态度这么好,而且又是在国营商店里,夏长海和王喜栋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夏长海也没再计较,接过对方递来的烟,看了一眼,发现是拆开的红双喜。 这种烟可不常见,档次挺高的。 在这个年头,舍得抽这种烟的人并不多。 国营单位的人,为了避嫌,在公开场合一般很少抽烟。 其他人又舍不得花这份钱。 至少不会拿来随便浪费。 这红双喜1块钱一根,价格是普通香烟的几十倍。 夏长海有些好奇,这人插队到底是要卖什么东西。 “又来了?”桌子后面的男职员显然和对方认识, “这次又带了什么好货?” 精瘦男子嘿嘿一笑,没有回答,而是从怀里小心地掏出一个布兜,倒出三个黑乎乎的东西。 夏长海凑近一看,好家伙,是三颗草胆。 虽说只是最普通的草胆,但个头看起来可不小。 男职员从身后拿出一杆做工精细的小秤,调侃道: “运气不错啊。” “嘿嘿,托您的福。”精瘦男子说着,就把手里那包烟递了过去。 “放那儿吧。” 大家对这种情况都见怪不怪了。 按照规定,国营商店的职员是不能收任何好处的。 但不过是一包拆开的烟,也没人会太过于计较。 和三颗草胆相比,这包已经拆开的红双喜真的算不上什么。 男职员把三颗胆放到秤上称重。 然后大声喊道: “三颗草胆,品质两中一上,一共1900元!” “卖的话就签字。” “行行行。”瘦高个男子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根了,赶忙拿起笔签字。 围观的人站得比较远,之前没看清他卖的是什么。 可1900元这个数字,却听得清清楚楚! “他说多少钱?” “我要是没听错,好像是1900元!” “天呐,啥玩意儿这么值钱?!” “三颗胆这个价,倒也还算公道。” “公不公道我不知道,我要是能白捡这便宜,能高兴疯!!” “别贪心,给我三分之一就行。” “别做梦了,五分之一我都愿意当牛做马!!” 听到1900元这个数字,人群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对现场绝大多数人来说,1900元,那可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一大笔钱! 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不过五六十元,一年不吃不喝也就720块。 得攒将近3年才能凑够1900元! 这还是最理想的情况。 毕竟,谁又真的能做到不吃不喝呢? 实际上,绝大多数家庭都是一个人上班,要养活一家四五口人。 别说存钱了,能不欠债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对穷苦百姓来说,所谓过年,也就是给孩子添件新衣服,饭桌上多几道菜而已! 可要是有了1900元,那意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还管什么是不是春节? 天天都跟过年一样! 瘦高个男子显然也预料到了众人的反应。 他用手指蘸了点唾沫,不紧不慢地一张张数着钞票。 还数了两遍! 确认数目没错后,又用鼻子使劲闻了闻。 最后在众人直勾勾的目光中,把钱揣进了怀里。 任谁都能看出他脸上的得意劲儿! “不好意思,耽误你们时间了。” 男子闪到一旁,示意夏长海和王喜栋上前。 第160章猞猁皮。稀罕玩意儿 夕阳缓缓落下,夏日的微风轻柔地拂过,夏长海眼神随意地看向对面的人。 他慢悠悠地将手伸进兜里,掏出一卷厚厚的报纸,“啪”的一声,把报纸扔在了柜台上。 在这行,卖皮货的人习惯这样打包。 先把皮货平摊开,用报纸紧紧裹住,再拿绳子仔细扎好。 这种打包方式既方便快捷,又能避免皮货沾上脏污。 毕竟有些污渍一旦沾上,就很难清洗干净,皮货的价值也会跟着大幅降低。 男店员看到桌上的报纸卷,下意识地伸手想去拉开看看。 王喜栋动作迅速,大手一下子就按住了报纸。 “小心点儿。” 男店员微微皱起眉头,刚要开口抱怨几句。 可一抬头,看到王喜栋那如铁塔般壮硕的身材,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他的目光又不自觉地转向旁边的夏长海。 不知为何,看到夏长海面带微笑却身姿挺拔地站在那儿,男店员心里猛地一紧。 就好像他在动物园里看到的老虎,虽然被困在笼子里,但那骨子里的野性只是暂时被压抑住了。 只要有机会,它就会瞬间爆发,将眼前的一切都撕得粉碎。 男店员察觉到了危险,赶紧收敛了自己的情绪。 他心里明白,在这世上,有些人是可以招惹的,而有些人绝对不能去招惹。 他们这些在国营商店工作的店员,每天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心里跟明镜似的。 可不能因为自己有份公职,就觉得能为所欲为。 这里是北方,来店里打交道的很多都是上山打猎的人。 打猎这营生,那可是在刀口上讨生活。 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猎人弄死国营商店店员的事情。 夏长海不紧不慢地俯下身,开始解开捆着报纸的绳子。 随着“哗啦”一声,绳子松开,原本被束缚的报纸瞬间被里面的皮货撑开。 男店员看着在眼前缓缓展开的皮货,一下子愣住了。 他感觉这东西看着有点熟悉,可绞尽脑汁,一时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 这时,那个身形精瘦的男子对这皮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快步走了过来。 “你们这儿卖的啥呀,都不介绍介绍……哎呀,这竟然是老虎皮!” 经他这么一喊,男店员也回过神来。 “这是猞猁皮!” 男店员心想,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人家不叫老虎皮,而是叫猞猁皮。 “哪儿呢?猞猁在哪呢?” 男店员这一嗓子,把店里其他三名店员也吸引了过来。 有个女店员看到猞猁皮,忍不住伸手就想去摸。 旁边一位年长些的妇女赶忙拍了下她的手。 “别这么毛毛躁躁的,先戴上手套再拿!” 那女店员倒也乖巧,轻轻点了点头。 毕竟国营商店是有这样的规定的。 等人把猞猁皮完全展开,一张模样像山猫,但体型比山猫大出好几倍的皮货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就是猞猁皮吗?” 一位年轻姑娘眼中满是好奇。 她去年才进国营商店工作,总听人说猞猁皮特别值钱,可一直都没见过真的。 店里老一辈的店员说过,这种猞猁皮一两年才能见到一张,特别稀罕。 “耳朵尖尖的,上面还有黑色耸立的簇毛,尾巴短得跟身体不成比例,两颊还长着长长的下垂鬓毛……” “真的是猞猁!而且这品相,几乎都快完美了!” 先前还有些不耐烦的男店员,这会儿也趴在柜台上,凑得很近,仔细地端详着。 和他一样的,还有刚才那个看起来很张扬的精瘦男子。 只不过,精瘦男子看猞猁皮的眼神,就跟刚才周围围观群众看他手里钞票时一模一样,满是贪婪。 “这上面没有刀口,没有撕裂的痕迹,连弹孔都找不到,这怎么可能……” “难道这只猞猁是自己生病死的?” 夏长海有些不耐烦了,伸手轻轻敲了敲柜台。 “看完了没?收不收这皮货?痛快点给个价。” “要是不收,我就去找二贩子了。” 其实夏长海并不赶时间,只是这几个人的反应,引来了越来越多人的目光。 离得远的人可能看不清他们在卖什么,但就看这几个人的架势,谁都能猜到是出了好东西。 “兄弟,你真有这打算?太巧了,我就是二贩子!” 精瘦男子听到夏长海这么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你一边去!” 男店员想都没想,直接怼了回去。 “收,我们肯定收!” “小娟,你赶紧去把卷尺给我拿过来。” 在珍贵皮货的交易中,除了要看皮货的品相好不好,尺寸大小也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做皮货买卖有个讲究,尺寸宁愿大一些,也不能小了。 大了还能裁剪修改,要是小了,可就麻烦了。 男店员手脚很是麻利,很快就量好了尺寸,还认真地记在了小本子上。 之后,他客客气气地对夏长海说道: “麻烦您稍微等一下,我去问问价格。” “你连价格都不清楚?” 王喜栋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 他以前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 男店员有些尴尬地解释道: “以前我们收过一张品相完美的猞猁皮,可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现在市场价格变化挺大的,所以……” 收货的人却报不出价格,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行吧,那你去吧。” 夏长海一听,心里就明白这猞猁皮的来历。 在这附近的十里八乡,能拿出一整张猞猁皮的,也就只有秦四爷了。 说来也巧,他最近刚好和秦四爷搭上了线。 男店员刚离开,精瘦男子又悄悄地凑了过来。 “兄弟,把这皮货卖给我呗。” “他给你出多少钱,我也出多少,绝对不会坑你!” 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说道: “你确定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现钱?” 原本夏长海觉得这张猞猁皮大概也就值1500元左右,可看今天这情形,价格恐怕得上涨。 “呃……” 精瘦男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真拿不出那么多钱。 夏长海没理会他的尴尬,接着说道: “而且你别忘了,在这地方做生意,以后还想不想在这儿混下去了?” 第161章讨价还价这一块,还是很有自信心的 虽然现在有些政策放开了,鼓励大家自由贸易。 但在国营商店做生意,有些规矩是不能打破的,夏长海心里非常清楚这一点。 反正他是不会在这儿做这种私下交易的,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 “哎,兄弟你说得对,我这脑子……” 男子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脸上闪过一丝后怕。 石湖市现在有两个买卖市场。 一个是国营商店,另一个是跳蚤胡同。 像精瘦男子这样的二贩子心里明白,不管是在称重的准确性上,还是在货物的周转上,和国营商店都没法比。 要是被国营商店拉黑了,一年下来损失可就大了,这可不止是一张猞猁皮的损失。 消息要是传开了,谁还会把东西卖给他! 没了货源,还怎么做二贩子呢? 一想到自己差点因为贪心把自己给坑了,精瘦男子惊出了一身冷汗。 “谢了,兄弟!” 他从兜里掏出两包烟,分别塞进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口袋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人还挺识趣……” 看着精瘦男子离去的背影,夏长海暗暗点头。 在他看来,能克制住自己的贪念,而且执行力还强的人,不管在哪个时代,都不会过得太差。 夏长海正想着,去询价的男店员回来了。 男店员把本子往柜台上一放,直接说道:“两千六,卖吗?” “啥?怎么会这样!” 王喜栋惊讶得大喊出声。 当听到对方报出的价格时,他的眼睛瞬间瞪得又大又圆,就像两颗铜铃。 这段时间跟着夏长海,王喜栋也见识过不少钱财交易。 少的时候能分个几百元,多的时候一两千元也有过,这样的情况已经有好几回了。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张猞猁皮竟然如此值钱! 要知道,上次那颗大铜胆,经过安开山的手卖出去,也才卖了2500元。 要是在国营商店这边出售,最多也就2000元上下。 但这次这张猞猁皮,对方一开口报价就高达2600元! 比那颗大铜胆还多了100元! 听对方说话的语气,似乎价格还有商量的空间。 “这东西凭什么这么值钱呢?” 王喜栋下意识地看向平铺在桌子上的猞猁皮。 他仔细端详着,却实在没发现这东西有什么特别之处。 他感觉这猞猁皮摸起来还不如紫貂皮舒服呢。 国营商店里的几名员工,也和王喜栋有着类似的反应。 他们显然也没预料到,现在猞猁皮的价格居然会这么高。 在他们的印象里,这东西大概也就值1500元左右。 2600元,这价格涨幅超过了七成! “两千六啊,我得工作好多个月才能挣这么多钱……” 那小姑娘一边说着,一边不停地抚摸着猞猁皮。 她那亲昵的样子,就好像在抚摸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 别看他们是国营商店的职员,端着铁饭碗。 可实际上,他们一个月的工资也就50元,和那些在工厂里干活的工人差不多。 毕竟他们的工作不是体力活,还能坐着上班,工资少一些也在情理之中。 但2600元,相当于她四五年工作的总收入! 在宁夏村,如果有人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不管长得怎么样,那在各大媒人眼中都是抢手的对象。 虽说比不上夏长海,能让女方倒贴也要嫁。 但娶个媳妇,甚至在外面再养几个,都不是什么难事。 王喜栋咽了咽口水,转过头看向夏长海: “老大,这价格……” “不卖!这个价太低了!” 夏长海摇了摇头,语气十分坚决。 说完,他就伸出手,看样子是打算拿起猞猁皮走人。 “咱们可以谈谈嘛……你要是不满意,好歹说个价呀!” 男职员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赶忙伸手按住猞猁皮。 他也没想到夏长海会这么干脆,说不卖就不卖。 看到对方的反应,夏长海心里暗自想道:“果然如此。” 前世的他经历过无数次商业谈判,在这方面的能力, 在这个时代,虽说不敢说自己是全国第一,但进入前十还是很有把握的。 那名男职员询价回来后的各种小动作和表情,都表明他心里预估的价格远不止2600元! 这猞猁皮的价格肯定还能往上涨! “那就三千六吧,加一千,六六大顺,这个数字多好听。” 围观的群众和几位国营商店的职员听到这话,嘴角都忍不住微微抽搐。 在这个年头,敢跟国营商店讨价还价的人就已经很少见了,而夏长海竟然一下子加价一千元…… 光是这样,价格就已经涨了不少。 问题是,加价就加价吧,还扯什么六六大顺。 要是还能继续加价,哪怕加个1400元,估计他也愿意! 不过,也有一小部分人听到这话后若有所思。 他们觉得夏长海的话术好像挺有意思的,至少听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 “三千六……” 男职员有些犹豫,脸上满是为难的神色。 他沉默了几秒钟。 “不行,这个价格太高了!” “三千五怎么样?” “三千一!” “……” “不成,真的不成,我能决定的最高价格只有三千二。” 男职员不停地摇头, “你要是坚持要高价的话,那我就只能打电话向上级请示了。” 夏长海盯着对方看了几秒钟,随后突然笑了。 成交! “喜栋,把笔和本子拿过来。” 啊? 王喜栋有些呆呆地看着夏长海,一时没反应过来。 “把本子和笔拿过来,要签字了!” “哦哦哦。” 他连忙应了几声,把本子和笔递给夏长海。 “老大,这就谈成了?” 就在上一秒,双方还像是要吵起来的样子,结果下一秒居然就成交了…… “要不要再去跳蚤胡同问问其他买家的价格?” 王喜栋看了看刚才对方的态度,总觉得价格还能再往上加一点。 夏长海快速地在纸上写了几笔,签好了自己的名字。 “没必要,不会有比这个价格更高的了。” 毫无疑问,猞猁皮的价格肯定是上涨了。 但3200元这个价格,绝对不是正常的市场价格。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上面某位领导对这张猞猁皮感兴趣,专门交代了相关事宜。 那名男职员是带着任务来和他议价的。 第162章卖完钱,吃点好的 不然的话,这猞猁皮的价格大概也就是2000元上下。 现在要是不卖,不仅卖不出高价,说不定还会得罪国营商店以及他们背后的人。 能有资格一个电话就让国营商店这边抬高700元成本的人,在整个石湖市都没几个! 看到夏长海签字画押,那名男职员明显松了一口气。 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他没有麻烦同事,而是亲自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叠钞票。 五块,十块,十五块,二十块…… 320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绝对不能出错。 他数了两遍,夏长海也数了两遍。 三百二十张“大团结”,捏在手里厚厚的一沓,看起来就特别带劲!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 有和夏长海他们一样来卖货的,也有纯粹来看热闹的。 不过此刻,他们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夏长海! 无数道目光都投向夏长海,这让他暗暗皱起了眉头。 他可不是之前那个喜欢炫耀的愣头青。 确认钱数没有问题后,他把钱卷起来,放进了口袋。 随后,他冲王喜栋甩了下头,说道: “走了,喜栋。” “啊?好的。” 虽说王喜栋不太明白夏长海为什么不顺道在国营商店买点东西, 但既然老大没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原本小声议论的人群,声音突然提高了很多。 “天呐,3200元,我这辈子恐怕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吧?!” “他们卖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猞猁是吧?” “怎么,你也想抓猞猁去卖?” “他们能抓到,我为什么就抓不到?” “别做梦了,猞猁跟老虎崽子差不多凶猛,你连靠近它都做不到,还抓呢,简直是异想天开!” “他们要是能分我一半钱就好了。” “呵呵,还分你一半,1600元,都能买你一条命了!” “我要是有那么多钱,马上就去买辆自行车,再娶个媳妇!” “……” 之前夏长海他们卖货得到1900元的时候,就已经让众人羡慕嫉妒不已了。 现在又冒出个3200元,而且看起来他们作为猎人,这完全是无本买卖。 一时间,很多人心里都有些不平衡。 自己辛苦工作一年,也就攒个百八十块钱,运气不好的话,可能还得倒贴钱。 可别人只是打个猎,就能赚到他们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赚不到的钱…… 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当然,绝大多数人也就是嘴上说说,在背后抱怨几句。 对夏长海和王喜栋并没有什么实际影响。 但是! 并非所有人都只是这样! 在人群中,有几个人盯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背影,眼神不停地闪烁! “真是难得的肥羊……” 早上出门的时间太晚了,又在朱爷和秦四爷那里耽误了不少时间。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国营商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要是现在就回去,会不会遇到来拜访的人暂且不说,肯定的是,到家也没东西吃! 夏长海身上揣着这么一大笔钱,可不想饿着肚子回去。 他可是个十足的享乐主义者。 正巧,在离国营商店不远处,有一家饭馆。 和国营商店一样,这家饭馆也是国字号的。 要说去饭馆吃饭,夏长海自然不陌生。 不说前世,每次安开山招待他和王喜栋,都是在丰泽园的包厢里。 那里的大厨,厨艺仅次于能做国宴的二级厨师! 不过,重生之后,他还真没在这种国营小饭店吃过饭。 “走,喜栋,今天咱们就在这儿吃一顿。” “好嘞!” 王喜栋是个十足的吃货,只要有吃的,他才不会挑剔呢。 因为不是吃饭的时间,饭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中年男子半躺在大堂角落的椅子上。 听到有人进门,男子只是随意地瞥了一眼,然后指了指墙上的小黑板,懒洋洋地说道: “吃什么自己看。” 对此,夏长海并没有感到生气。 国营单位大多都有类似的情况。 反正干多干少工资都一样,何必费心思去热情招呼客人呢? 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谁太认真工作,不仅不会得到夸奖,反而会被别人当成“傻瓜”。 甚至还可能因此受到排挤! 大家都在偷懒,就你拼命干活,这是什么意思? 是想表现自己,还是在暗示别人都是没用的人? 夏长海把这些杂念抛在脑后,抬起头看向墙上的小黑板。 上面可供选择的菜品并不多,零零散散就那么几种。 其中有些菜品明显是刚刚被擦掉的,因为黑板上还留着一些痕迹。 虽然菜品数量不多,但基本上都是硬菜: 土豆炖牛肉、红烧鱼、锅包肉、油煎豆腐、糖醋鱼片,还有大米饭。 店里没有凉菜,菜品价格从1毛钱到1块多不等。 “喜栋,你想吃什么?”夏长海问道。 “嗯……” 王喜栋抬起头,盯着小黑板看了好一会儿, “那就来个锅包肉吧。” “算了,还是我来点吧。” 看到王喜栋那纠结的样子,夏长海心里直痒痒。 “老板,除了锅包肉,其他的菜都各来一份。主食能不能换成大馒头?” 这段时间夏长海天天吃大米饭,早就吃腻了。 “馒头没有,花卷行不行?” 或许是很少遇到这么豪爽点菜的客人,躺在角落的中年男子多问了一句。 “也行!” “那你们稍等一会儿!” 男子站起身,朝着厨房走去,顺手还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了帽子和围裙。 原来这家伙既是厨师,又是收银员,还是店小二。 没让两人等太久。 最先端上来的是油煎豆腐,餐盘超大,比人脸大好几圈,里面高高地堆着满满一盘豆腐。 北方菜系向来以分量大而闻名。 再加上这个年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下馆子对普通家庭来说,就相当于后世全家出去旅游一样奢侈。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国营饭店还是私营饭店,先不说味道怎么样,至少分量绝对不会偷工减料! 在这一点上,作为石湖市最厉害的饭店——丰泽园也不例外! 第81章 分割猪肉,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 当利刃从野猪喉咙抽出来的那一瞬间,颈动脉的血喷射而出,溅出去好几米远,在雪地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痕!! 也许是疼痛的刺激,野猪原本浑浊的眼睛一下子变得清明起来。 可它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抗。 夏长海紧接着迅速刺出第二刀! 夏长海表情镇定,瞄准野猪心脏的位置,狠狠扎下去,双臂用力,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刀上。 十几厘米长的三棱军刺直接穿透了野猪的身体。 仅仅过了短短几秒钟,野猪就轰然倒在地上,身躯不受控制地痉挛、抽搐起来。 随着最后一声像是叹息的声音消失,野猪彻底没了动静,倒在雪地上,脑袋往下一沉,鼻子都被积雪掩埋了,彻底没了生机。 确认野猪已经死透后。 夏长海站起身,拿出56式半自动步枪,顺手抓了一把雪,开始擦拭三棱军刺,很快军刺就变得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喜栋,动手!” “好嘞!” 王喜栋早就等着夏长海这句话了。 同样是给猎物开膛,这次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要不是有规定的流程,夏长海都想亲自操刀。 这样的机会,别人求都求不来。 从李旺和赵二溜那满是羡慕的眼神里,就能看出这个机会有多难得。 给野猪开膛,比给熊瞎子开膛要容易多了。 顺着野猪柔软的肚皮划开,心肝肚肺一下子都流了出来。 尤其是那白花花的大肠,摊在地上,看着一个竹筐都装不下。 往常打猎,夏长海他们总会带上猎狗,不管打猎的时候能不能用得上,先带着再说。 “把猪心留给青龙,剩下的内脏先让大伙吃点。” 这并不是夏长海小气,舍不得那点肉。 而是这头野猪有些特殊,他想尽可能让它保持完整。 至少从外观上看起来是完整的。 等把湖里的猪群打捞上来,大家就可以随便吃了。 敞开了吃都没问题! “这么多野猪,看来得叫些人来帮忙才行……” 就算只有100头野猪,把老人、小孩都算上,按照平均一头250斤来算,那也有斤,换算一下就是125吨! 当夏长海算出这个数字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 毕竟这是一个物资非常匮乏、生产力又极其低下的年代。 就算放到以后,用吨来计算的猪肉,那也绝不是个小数目! 一想到要靠人力搬运这么重的猎物,夏长海就觉得头皮发麻。 他正琢磨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 王喜栋那边突然传来一声惊呼:“老大,快过来看,有宝贝!” 宝贝? 夏长海听到这话,心里不由得一愣。 熊身上有熊胆,鹿身上有鹿茸。 可猪身上能有什么宝贝呢? 难道是那两个篮子和那根棍子? 嘿,还真说不定! 能长到猪神这么大的体型,它身上的东西说不定还真是个稀罕玩意儿! 用来泡酒的话,肯定很不错! 喝上一杯,保准浑身都舒坦! 夏长海赶紧走到王喜栋身边,就看见他正拿着刀在猪胆里划来划去,随后掏出一个拳头大小、暗红色、圆溜溜的东西。 王喜栋小心翼翼地把表面的一层黏膜剥掉,递给夏长海。 “老大,你看看这是啥?” 其实王喜栋自己也不认识这东西,他这一连串的动作纯粹是出于本能。 在他看来,猪神这么神奇的生物,身体里要是有个不认识的东西,那肯定是宝贝! 不然怎么能配得上猪神这个名号呢? 夏长海看着手里这个古怪的玩意儿,也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用手捏了捏,感觉硬邦邦的。 又用湖水简单冲洗了一下。 发现这东西看起来还挺有光泽,摸起来顺滑,一点也不刺手,闻起来也没什么怪味。 明明是从胆囊里取出来的,却一点都没有沾染胆囊那种苦腥味。 就在这时,李旺在旁边小声嘀咕了一句: “难不成是猪宝?” 这句话一下子提醒了大家。 夏长海眼睛一亮,立刻抽出匕首,在那块暗红色的石头上轻轻刮下一点粉末,放到嘴里尝了尝。 味道又辛又甘,性质平和,唇齿间还留着淡淡的中药味。 “竟然真的是猪宝!” 猪宝,在《唐本草》里最早有记载,当时把它叫做野猪黄,也叫猪辰砂、猪砂,是非常珍贵的中药材。 它和牛黄、狗宝、马宝、鸡宝、麟宝一起,被称为“中药六宝”。 猪宝具有清热、解毒、化痰等功效,在镇静方面的效果尤其明显。 夏长海曾经在一场私人拍卖会上见过猪宝,那次拍卖的猪宝每克成交价高达5000元,一共有7块,每块差不多只有石子那么大,就这样还被评定为极品。 一般情况下,猪宝也就黄豆般大小,有的甚至是沙状的。 像这么大,有拳头大小的猪宝,夏长海听都没听说过! 这也是他一开始没认出来的原因。 他小心翼翼地用布袋把猪宝装好,放进胸口的口袋里。 虽说没听说身边有人卖过这东西,但夏长海直觉这猪宝肯定价值不菲。 自从猪神游上岸后,短短半小时内,又有七八只野猪陆续游到了岸边。 和猪神一样,它们能游上岸简直就是奇迹。 这些野猪都被冻得够呛,完全没有反抗的力气了。 有些野猪抖着抖着,自己就断气了,都不用大家动手。 这可把赵二溜给气坏了,他用匕首捅死了两只野猪,却总觉得不过瘾。 看他那模样,要不是湖水温度太低,他都想直接跳到湖里去! 确认湖里不再有野猪挣扎的迹象后,大家开始搬运猎物。 湖里的猪群先暂时放在一边。 然而,岸上这些野猪要是不搬走,说不定会招来麻烦。 别看大雪封山,四周一片寂静。 越是在这种食物匮乏的时候,越容易出现猛兽! 万一引来了规模较大的狼群,这七八只野猪根本不够它们塞牙缝的,再多的野猪都能被瞬间吃光! 宁夏村这边。 李晓娟、周秀琴还有赵二溜的老婆杨玉凤在院子里收拾山货,可谁都能看出来,她们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 第82章 带着猪神回村,引得乡亲们都来围观 在这个年头,谁家孩子在山上待一整晚,当父母的都会特别担心。 这和人多人少可没关系。 一想到山里的猛兽,还有夏长海他们去打猎这件事。 李晓娟就后悔得不行。 早知道就不该答应把钱给夏长海!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呼喊声:“夏长海他娘,你快出来看看,你家夏长海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头超大的野猪!” 听到这话,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 不用多说,大家心里想的都一样! 纷纷起身,朝着村口走去。 此时,村口已经围满了人。 看着那头大得有些吓人的超级野猪,人群里不时传来惊呼声。 “这野猪也太大了!” “看着起码得有800斤!” “怎么可能才800斤,至少1100斤!” “长这么大,这野猪都快成精了吧?” “这肯定是猪神!瞧瞧这浑身的刚毛,跟老一辈人描述的猪神简直一模一样!” “老天爷啊,怪不得夏家那小子花那么多钱收山货,原来是把猪神给弄来了!” “……” 看着把卡车围得水泄不通的乡亲们,夏长海感到很无奈。 他早就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还特意让舅舅李旺把卡车往村里多开了一段路。 可卡车上除了猪神,还有买来的那些猪,而且都是体型很大的。 毕竟体型小的话,根本没办法从湖里游上来。 夏长海本来就是村里的名人,再加上这辆稀罕的卡车,还有那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野猪…… 这么多因素加在一起,吸引力一下子就爆棚了。 这不,卡车刚停下来没几分钟,乡亲们就都围了过来。 看这阵仗,都快赶上开大会了!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夏长海也不好意思按喇叭把人轰走。 毕竟猪神这么稀罕的东西,谁见了都会好奇。 要是换做他自己遇到,肯定也得好好瞧一瞧。 可他又不想被大家像看稀罕物一样围着。 想了一会儿,夏长海突然拉开车门,顺着爬到了车顶。 王喜栋看到后,以为夏长海要干什么大事,也赶紧跟了上去,站在夏长海身后,就像个保镖似的。 “大伙都安静安静。” 随着夏长海的呼喊,人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向他。 “我就不用自我介绍了吧,咱村里应该没人不认识我。” “刚才听有人说这是猪神,没错,这确实是猪神!” 这话一说完,人群一下子就喧闹起来。 之前大家只是猜测,和得到确切证实完全是两回事。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猪神就跟传说中会作揖行礼、讨封的黄皮子一样,大家都相信它们存在,可谁也没亲眼见过。 可现在,猪神实实在在地出现在大家眼前。 这带来的心理震撼,一点都不亚于21世纪的年轻人亲眼见到吸血鬼! 夏长海又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能猎到这只猪神,多亏了各位乡亲的帮忙。要是没有你们卖给我山货……” 一番客气话之后,夏长海话锋一转:“都说独财不旺,所以今晚我厚着脸皮,想请大家帮个忙。” “一起帮我把车上的野猪抬回去。” 这话一说出来,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沉默了几秒钟后,人群里有人喊道:“夏家那小子,你能做得了主吗?” “不怕你老子回来揍你啊?” 夏长海还没来得及说话。 李晓娟的声音从人群外围传了过来。 “大家放心,我们家打猎的事儿,都由他做主!” 在过去的猎人圈子里,“山财不可独享”这样的说法确实曾广为流传。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它早已成为被尘封在历史角落里的旧习俗了。 曾经,猎人要是进山里打猎。 一旦捕获到大型猎物,村里的乡亲们便会主动到猎人家中帮忙。 要是打到了野猪,大家就会齐心协力帮忙把野猪从狩猎工具上卸下来,然后一起抬回村子; 要是猎到熊瞎子,大伙就会协助猎人给熊瞎子退毛、扒皮。 帮忙的活儿多种多样,数不胜数。 等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妥当之后,猎获猎物的主家会给村里的每一户人家都分上一些肉。 分的肉量有多有少,少的话可能就一斤,多的时候能有好几斤。 要是主家的家境比较富裕,还会专门摆上宴席,好好款待前来帮忙的众人。 然而,时代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过去是什么样的年代,如今又是什么样的年代,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就拿宁夏村来说,夏家与王家的生活十分富足,顿顿都有大鱼大肉,白米饭、白面馒头敞开了吃,野味也从来没有断过。 可村子里的大多数人家,生活却依旧艰苦。主食基本上就是地瓜干、玉米窝窝和白菜粥,连一日三餐都难以保证,更别说是吃肉了。 像新婚夫妻这种人口较少的家庭,偶尔还能凑点钱买些肉解解馋。 但人口多的家庭,一大家子老老少少七八口人,一个月能吃上一回肉,就已经觉得非常满足、感恩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猎人上山打到猎物,自家都不够吃,又怎么会愿意拿出来分给别人呢? 也就只有像夏家与王家这种关系特别好的家庭,才会相互帮助、互通有无。 至于“山财不可独享”这句话,早就被大家忘得一干二净了。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人询问夏长海“能否做主”的原因。 毕竟在别人家儿子面前把事情答应得好好的,可等夏建军回来,主家却反悔了,这样的事情在宁夏村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在现在这个社会,面子固然是很重要的。 但要是涉及到几十斤猪肉,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幸运的是,野猪群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大家别担心,我们家打猎的事情,我儿子完全能做主!”有大人站出来主持局面,情况马上就不一样了。 众人听到这话,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眼神中充满了期待和热切。 几个时辰之后,夏家的小院里热闹极了。 包括被当作“猪神”的那头野猪在内,所有的猎物都被收拾得整整齐齐。 第83章 确实是一百多只野猪,可不是十多只 不仅是那几头野猪,就连墙边的柴火,都有人一口气码成了两大堆! 家里的水缸也被装得满满的。 而这次获得这么多收获,仅仅只是耗费了三只炮卵子而已。 大家都知道,母猪的肉比公猪的肉更加鲜嫩。 可这次捕获的9只野猪,却全都是公的! 仔细想想,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因为只有公野猪才能长得那么壮实,体格也更加健壮有力。 一直忙到把所有人都送出了院门。 这个时候,李晓娟心疼得不行,她伸手一把揪住了夏长海的耳朵。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懂得节省了?” “就那几只野猪,咱们这么多人,慢慢抬的话,也就一个时辰的事儿……” 周秀琴和杨玉凤在一旁听了,也暗暗点头表示赞同。 她们可都不是那种娇弱、什么活儿都干不了的女人,在生活中,女人能顶半边天。 就算没有男人帮忙,就凭她们自己,花点时间也能把那几头野猪全都运回来,根本不需要别人来插手。 当然,这些话也只能在心里想想,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 一想到莫名其妙就被分走了三头野猪,李晓娟就心疼得直抽抽。 炮卵子的肉虽说柴了点,但也不是不能吃啊! 用铁锅炖上大萝卜、白菜,再加上大酱,然后配上馍馍,那味道简直好极了! 好吧,这些事情以后再讨论吧。 而且,家里不是还有肥猪肉嘛! 那些肥猪肉可都是能炼出不少油的好东西! 李晓娟大概估算了一下,就那三只体重超过350斤的肥猪,至少能炼出好几盆猪油。 这还没算炼完油剩下的油渣子呢。 这些用来过年的时候摆上几桌宴席,都还有剩余! 这么想着,李晓娟心里就愈发觉得心疼了。 在她看来,自家儿子就是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开始大手大脚地浪费了! “疼疼疼,妈!别揪了!”夏长海赶紧求饶。 李旺在一旁看到夏长海这副模样,忍不住偷偷抿嘴笑了起来。 他觉得这才像个20岁年轻人该有的样子嘛。 结果很不巧,他的这个举动被李晓娟看到了。 李晓娟立刻皱起眉头,把火气撒到了李旺身上: “你还笑,长海年纪小不懂事,你都快40岁的人了,怎么也不知道拦着点。” 别看李旺都快40岁了,在自己亲姐姐面前,他还是不敢有丝毫放肆! 十分钟之后。 李晓娟、周秀琴和杨玉凤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啥?你说你弄回来100多只野猪?!” “你确定是一百多只,不是十多只?” 杨玉凤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男人说的话。 赵二看到老婆这副表情,一下子慌了神。 他赶忙转头喊道: “兄弟,兄弟,你快来给评评理,我是不是弄回来100多只野猪?” 夏长海正专注于把野猪的獠牙取下来,头都没抬,一边回应着王喜栋和李旺的询问,一边说道:“不全是大野猪,还有好多小黄毛野猪呢。” “估计最大的也就是这几头了。” 李浩然也在一旁接着说: “姑妈,你是没看见,整个湖泊周围全是野猪,那场面可壮观了!” 当时的场景,就好像整个湖泊都被野猪给填满了一样。 杨玉凤心里清楚,自己男人有时候说话不太靠谱,但她一直都很信任夏长海。 既然夏长海说有100多头野猪,那就肯定是真的! 可问题在于,那可是100多头野猪啊! 面对这么庞大数量的野猪,别说是野猪这种大型猎物了,就算是小鸡,这么多数量也得摆满整个院子!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李晓娟一下子跳了起来。 “那你们还在这儿磨蹭什么,外面有那么多野猪,万一被别人看见了可怎么办!” 夏长海无奈地说: “就咱们这几个人,根本没办法把野猪都运回来啊,我得等爹回来商量一下该怎么办。” “等什么等!你和喜栋现在就去机械厂!” 李晓娟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着急地说道。 “秀琴、玉凤,咱们姐妹三个去那边守着,绝对不能让别人抢先把野猪给弄走了!” “李旺、小山,你们带我们去那个有野猪的湖。” “老赵你也赶紧跟过来。” 杨玉凤看到赵二还在那儿慢悠悠地喝茶,想起上次的事情,气得都想踢他一脚。 见他慢悠悠地走过来,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这么大的事情,居然到现在才说清楚! 夏长海看着三个女人风风火火的样子,本来想开口说那个地方很偏僻,这个时节根本不会有人去。 想着明天早上再去处理这些野猪也来得及。 但话到了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 他心里明白,女人有时候,顺着她们的意思做就好了。 不然的话,自己可就要吃苦头了! 老婆是这样,老妈也是这样! 在石湖市第二机械厂,夏长海站在那颇具复古风格的大门口,眼神中不禁泛起一丝复杂的情绪。 这里,是他前世那场悲剧的开端。 但他心里很清楚,当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父亲辞去工作,回家安享晚年。 “喂,你们俩是干什么的?” 门卫刘大爷大声喝问道。 在非上下班的时间段,机械厂门口很少有人往来,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出现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夏长海赶忙客气地说道: “大爷,麻烦您帮忙通报一下生产二组的夏建国,就说他家里人有急事找他。” 说着,他熟练地往刘大爷手里塞了一包烟。 刘大爷刚想拒绝,眼角的余光瞥见手中那一抹红色,发现竟然是一元一包的红梅香烟,这可比自己平时抽的生产牌香烟贵了十倍! 一瞬间,刘大爷的态度缓和了下来。 “你是他……”刘大爷问道。 “我是他儿子,这位是生产二组王和平的儿子。”夏长海回答道。 “急事?” “对,特别急的事。” 刘大爷听了之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虽说厂里有规定,上班期间不许外人进入,可自己也没真让他们进去,不过是帮忙通报一声而已,而且对方又是职工子弟,看起来确实有急事。 谁能拍着胸脯说自己做事毫无漏洞? 第84章 把猪肉卖给供销社,得了钱又得了人脉 在上班的时候,谁又敢打包票绝对不会出岔子呢? 没过多久,夏建国接到通知,心里满是焦虑,急匆匆地从机械厂赶了出来。 一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他的心猛地揪了起来。 他赶忙快步迎上前去。 “长海,家里是不是出啥事儿了?” 夏建国紧张得拳头都攥紧了,心里七上八下,就怕听到什么坏消息。 夏长海摇了摇头,回答道:“没出啥坏事。” 啊? 夏长海一副平静的样子,这可把夏建国弄糊涂了。 没什么事儿,跑到机械厂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我来这儿,主要是因为……” 夏长海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详细地说了一遍,包括野猪群的情况,还有猪的数量。 当夏建国听到夏长海说手里有一百多只野猪时,眼睛瞬间瞪得老大,就跟铜铃似的。 他和杨玉凤的反应差不多,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夏长海说错了。 那可是一百多只野猪啊! 先不说野猪群里公猪、母猪各有多少,单是这个数量,就足够让人惊掉下巴了! 据他了解,第二机械厂每年采购猪肉的总量,大概也就一百来头猪。 要知道,当时家猪普遍没有野猪长得大。 也就是说,夏长海这一次打猎获得的野猪数量,相当于机械厂一年的猪肉采购量! 要不是深知自己儿子从不撒谎,而且之前也知道那个狩猎计划,他都要怀疑夏长海是不是发烧烧糊涂了,在说胡话。 好不容易让自己镇定下来,夏建国开口问道: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猪?” “爹,我想着您帮我牵个线,看看能不能让机械厂把这批猪一次性全买走。” “我不想一头一头地零卖,太麻烦了。” 其实只要愿意花时间去推销,别说是一百来头猪,就算更多,也能找到买家。 哪怕价格稍微降一点,肯定有大把人抢着要。 在那个时候,哪怕便宜几分钱,都算是很大的折扣了。 夏长海做生意向来不做亏本买卖,在价格方面,很少有人能比得过他。 但夏长海并不想走低价大量销售的路子。 一方面,这样利润实在是太薄了。 一斤多赚一毛钱,一百斤也就多赚十块钱。 为了这点小钱,到处奔波去卖猪,实在不划算。 夏长海宁可少赚点,也不想费那个劲。 另一方面,他有更长远的打算。 夏长海心里可是有自己的小算盘。 要是他爹怎么都没办法说服机械厂,那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这次交易是个难得的机会,如果能成功,就能和第二机械厂建立联系,拓展人脉。 夏建国听完儿子的话,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自己不过是机械厂的一名普通员工,儿子却要自己去和厂里领导谈生意,一时间,他都不知道该为儿子的想法感到骄傲,还是该为这事儿发愁。 “行吧,我去试试看。” “您先去谈,我在这儿等着。” “爹,要是对方不太乐意,您一定要强调价格比市面上便宜三分之一!” 夏长海担心老爹抓不住重点,赶紧叮嘱道。 “知道啦,你别把你爹当傻子!” 等夏建国走后,王喜栋有些担心地问道: “老大,要是机械厂不收购这些猪可咋办?” “放心吧,他们肯定会收的。眼瞅着就要过年了,他们能不要吗?” “现在市面上猪肉价格一天比一天高,我给的这个价格,打着灯笼都难找。” 夏长海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要是他们实在不收,那我就只能找别人了。我知道有个人,肯定有销售渠道。” 在第二机械厂的后勤部办公室里。 “你就是那个来卖猪的?” 第二机械厂后勤部副主任陈道一看着眼前的年轻人,微微皱起了眉头,这小伙子看着和自己儿子年龄差不多大。 夏建国介绍情况的时候,可没说对方这么年轻。 “你真能供应100多头猪?” 夏长海心里明白对方在怀疑,脸上却依旧带着微笑,神色丝毫未变: “陈主任,我要是没把握,哪敢来打扰您呀。” 他故意没提“副”字。 和体制内的领导交流,说话可得讲究技巧。 要是一口一个“副主任”叫着,还想谈成生意,那可太难了。 果然,听到夏长海这话,陈道一的表情立马缓和了许多。 80年代的工人,可不像后来的人那么世故圆滑。 就说李旺、夏建国,都是老实巴交的人。 大多数工人情商都不高。 实际上,当时98以上的工人都是这样。 陈道一心里对此有些不满。 大家老是左一个“副主任”、右一个“副主任”地叫他,让他觉得自己的正职身份被忽视了,好像只有别人提醒,他才想起来自己是副主任似的。 “终于有人看出我有当主任的能力了。” “这小伙子还挺机灵……” 陈道一越想越开心。 这可把旁边的夏建国弄得一头雾水。 自家儿子就说了这么一句话,怎么感觉副主任的态度一下子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呢?而且看那表情,像是高兴得不行。 王喜栋心思比较单纯。 “老大就是厉害,做什么都能成功。” 夏长海敏锐地察觉到对方表情的变化,很快就大致推断出了对方的性格特点。 他脑海中立刻想出了第二套应对方案。 第一套方案主要是对付那些铁面无私、公私分明的人。 第二套方案则是专门针对性格上有弱点的人。 凭借前世积累的经验,夏长海知道,领导坚持原则不可怕,就怕领导有特殊喜好。 只要能抓住领导的需求,事情办起来就轻松多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 在陈主任的热情陪同下,夏长海离开了机械厂。 双方初步达成了以下共识: 夏长海以每斤五毛钱的价格,向陈主任供应12吨野猪肉。 而陈主任那一方负责野猪肉的处理、运输、检疫等后续的一系列工作。 你可能会奇怪,陈主任作为甲方,为什么要揽下这么多活儿呢? 夏长海倒是想插手这些事,可人家怎么会放心交给他做呢? 第85章 能者多劳,带动身边的人一起致富 需要注意的是,夏长海是给陈道一提供12吨野猪肉,并不是直接供应给第二机械厂。 而陈道一本来就负责采购工作…… 这里面的门道,想必大家心里都清楚! 对于把野猪卖给机械厂这件事,夏长海守口如瓶,除了自己家里人,没跟任何人说。 赵二溜这个人,嘴巴特别不严实,就像个漏风的筛子,什么事儿都往外说。 之前铜胆那件事,要不是他多嘴,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老话说“财不露白”,可他完全没这个概念, 所以,夏长海下定决心不告诉他。 再说了,夏长海对他也不太信任。 夏长海经历过很多事,见识过人性的丑恶,陷害、背叛、仇恨,人性的黑暗远远超出常人的想象。 赵家势力很大,夏长海自然不能对赵二溜毫无保留。 要是普通的事情也就算了,可这次涉及到夏长海和陈主任的私下交易。 一旦消息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贿赂公职人员,弄不好可是要坐牢的! 虽然夏长海没告诉赵二溜,但该给他的钱一点都没少。 除去收购山货、买雷管火药、租卡车等各项开销,这次狩猎一共赚了9000元。 夏长海很大方,舅舅李旺和姐夫柳文山,每家都分了1000元。 赵二溜虽说不是自家人,但猪獾的消息是他提供的,做事也出了不少力,拿了2000元,大家对此都没有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杨玉凤看到那么多钱,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大团结,激动得差点让赵二溜给夏长海磕头。 她不停地说这辈子都没想到能有这么多钱。 这些年, 赵二溜赚的钱,除去赡养老人,都花在看病上了,两人一直没有孩子,这成了他们心里的一块大石头。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没有说话,只是快步走到床底下,搬出一坛酒。 “这可是好东西,每晚喝一杯就行,可别喝多了!” “喝多了人受不了,炕也受不了哇。” 王喜栋一听,立刻露出一副明白的表情,显然他知道这酒的特殊之处。 这场景让向来脸皮厚的赵二溜都觉得有点好笑。 他赶紧拉起老婆,抱着酒就匆匆离开了。 在分配钱财的时候,三家人首先分走了4000元。 剩下的5000元,夏长海和王喜栋依照以往的惯例,进行了平分,每人都拿到了2500元。 经过这一番忙碌,这次的收获与上次卖铜锯相比,似乎并没有增加多少。 甚至还比不上那次夹大皮所获得的收益。 不过,可别把一件事给忘了,每家都分到了将近千斤的野猪肉呢。 这些野猪肉,都是母猪和黄皮子的肉。 其肉质特别鲜嫩,口感甚至比家猪的肉还要好! 不难想象,在接下来整整一个冬天里,这几家人的餐桌上,猪肉将会成为主要的菜品! 除了野猪肉之外,还有那头猪宝。 夏长海向安开山打听猪宝的价格,安开山表示自己也不太清楚,只能帮忙去打听一下。 和人参这种连小孩子都知道的名贵中药材比起来,猪宝的知名度确实要低很多。 但夏长海对此并不着急。 像猪宝这种可遇不可求的药材,就算暂时卖不出去,留在家里也依旧是个宝贝。 说不定在关键的时候,它能发挥大作用,拯救人的性命呢! 这和很多高年份人参有价无市是同样的道理。 在90年代的香港,每当有富豪破产,最先被人们争抢的,不是地产,也不是公司股份,而是家中珍藏的珍贵药材! 对于那些真正富有的人来说,钱财不过就是一串数字而已,他们更加在意的,是自身的身体健康。 经历了猪神这件事情之后,夏长海又恢复到了以往那种佛系的生活态度。 一方面,追逐猪神的这段经历,让他着实过了一把瘾。 另一方面,就像他母亲说的那样,年关快要到了,安全是最重要的! 而王喜栋却变得越来越不安分,得到了他一直心心念念的猪神獠牙之后,就整天在家里摆弄。 这家伙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了一些獾子油,早上涂抹一遍,中午涂抹一遍,晚上还得再涂抹一遍。 一天要涂三次,比吃饭还准时。 这是他家祖传的方法,用獾子油涂抹野猪獠牙,等风干之后,能够保证几十年都不会破损,也不会生出腐蚀斑。 悬挂很长时间之后取下来,用水一冲,就跟刚拔下来的时候一模一样! 夏长海和王喜栋这边的生活安稳了下来,然而,野猪神事件产生的影响才刚刚在外面扩散开来。 外面的人并不清楚夏长海他们这次狩猎到底收获了多少东西。 李旺、柳文山等人都明白财不外露的道理。 所以,每当有人问起这件事,他们都只是随便应付一下,含糊过去。 而赵二溜向来是嘴巴最不严实的,这次被杨玉凤下了严厉的命令。 要是他对外透露自己得到了多少好处,那就准备倒大霉吧! 直接询问得不到答案,大家就开始从一些细节方面去探寻。 其中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观察他们的一日三餐! 你可以不随便买东西,但总不能不吃饭吧? 不看不知道,一看之下,很多人的心态一下子就失衡了。 吃猪肉倒也罢了。 上次夏长海分猪肉的时候,很多人刚吃过,心里倒也没有特别馋。 关键在于,他们吃的还有白米饭、白面馒头,抽的是喜庆香烟,喝的是茅台美酒…… 这些可都是要花钱才能买到的好东西啊! 那是他们过年的时候都舍不得享用的伙食标准。 可人家却把这些当成日常饮食! 这么一对比,谁能心里不产生羡慕嫉妒的情绪呢? 要是只有一家这样改善生活,或许还能解释成偶然情况。 然而,李家、赵家与柳家,几乎在同一时期提高了生活水准。 这明显就说明夏长海他们那边挣到钱了呀! “只是帮个忙就能分到这么多钱,那夏长海他们到底赚了多少啊?” 第86章 靠山吃山,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一时间,这个疑问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有人猜测至少赚了两千,也有人肯定地说起码有五千。 甚至还有人夸大其词,声称夏长海已经成为万元户了! 当然,相信这种说法的人很少。 万元户是什么概念呢? 别说在宁夏村,就算是在石湖市里,万元户也是非常少见的。 在大家的眼中,万元户都是那种在广播里才会出现的富豪,离自己特别遥远! 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这场议论到最后也没有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 不过有一点大家都很确定: 夏家的家境确实变好了! 对一些人来说,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媒人孙大娘看着屋里挤满了前来登门的人,心里开始后悔接下了夏家的这桩活儿。 以前她发愁,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挑选。 可这次,却是因为可供选择的人太多,反而不知道该怎么选了。 来的这些姑娘,个个身材和相貌都很出众。 要是放在过去,她们都是能在十里八乡随便被选中的人。 但在夏长海面前,却总让人感觉好像差了那么一点。 孙大娘这辈子都没有经历过这种因为富足而带来的“烦恼”! 想到村里流传的一些传言,她不禁笑了起来: “还别说,真有一种给富豪挑选对象的感觉……” 悠闲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就像白马在细小的缝隙前一闪而过,转眼间就消失了。 就在夏长海在家里悠闲度日的时候,夏建国突然回来了,他告诉夏长海,陈道一有意请他帮忙。 夏长海满脸都是疑惑: “找我帮忙?” “没错。” 夏建国说话的语气很轻松: “他听说了你的本事,就想让你去厂里完成一个打标本的任务。” 一听这话,夏长海顿时松了一口气。 他还以为对方那边出了什么特别难办的大事呢。 在他看来,不过就是打个标本而已,这简直太容易了! 夏建国所说的打标本,其实是行业内的一种特定任务。 常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对于小山村的村民来说,野味虽然不是经常能见到,但隔一段时间也能吃上一回。 如今,山里的资源很丰富,有黑熊、野猪、黄皮子、傻狍子…… 不管是设置陷阱围猎,还是下套捕捉,只要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总能有所收获。 这也使得野味在当地的价值并不高。 然而,对于从城里来的或者外地的大领导们来说,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本地人不稀罕的野味,在他们眼里可是稀罕的东西! 所以,每年年末上级领导下来视察的时候,厂里就会安排人上山打猎。 当然,为集体做事,肯定不会让人白白忙活,好处是有很多的。 就拿工作安排来说,正常情况下,负责打标本的人会被给予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假期。 在这段时间里,你只需要专心打猎就行。 工作上的其他事情都不用操心,厂里领导会安排其他人去分担,而且工资一分都不会少。 甚至还有额外的奖金! 并且,领导一开始通常会定下指标,比如一个月要猎获一只野猪、两只傻狍子之类的。 这个条件说高不高,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完成的。 对普通人来说,这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别说一个月,就算一整年,能不能猎到那么多野味都得打个问号。 但毕竟是要招待重要的上级领导,厂里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呢? 被选中去打猎的人,个个都有真本事。 就拿林场来说,肯定会派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去。 为了以防万一,通常还会安排第二个,甚至第三个猎手一起去狩猎。 反正猎物吃不完,厂里内部就能消化掉。 用公家的钱,办厂里的事,在这个年头,谁会嫌肉多呢? 除了人手厉害,装备也非常精良。 那种16号猎枪都拿不出手,清一色配备的是56式半自动步枪,子弹还随便用。 狩猎结束交回枪支弹药的时候,报个数就行,没人会在损耗方面计较太多。 毕竟每年都有类似的招待活动,今年负责打猎的人,明年可能还得继续干。 老猎手本身枪法就很厉害,又有充足的子弹,完成任务自然没什么问题。 有时候可能头几天就把规定的猎物指标完成了。 当然,聪明的人不会急着交差,而是先给猎物放血,然后拿回家埋在雪地里。 北方冬天的温度很低,一晚上就能把猎物冻得硬邦邦的,比冷库还好用。 临近交付时间的时候,把猎物挖出来直接送去厂里,和刚猎到的几乎没什么区别。 一般人不常吃野味,也尝不出什么口感上的差异。 整个过程,放血、冷冻储存,就跟制作标本一样,既方便又省事! 对夏长海来说,制作标本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可他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这种事向来都是厂里安排自己人去做的,为什么会找他这个外人来干呢? 要说整个第二机械厂找不出几个擅长打猎的人,那根本没人会相信! “我也不太清楚。” 夏建国显然也思考过这个问题, “不过我听说,好像跟副厂长那个职位有关……” 虽说这只是传言,但夏长海一听就明白,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简单来说,第二机械厂的副厂长年后就要退休了,厂里包括陈道一在内,有不少人都对这个职位很感兴趣。 论资历、能力和功绩,有资格竞争这个职位的几个人都差不多。 于是,厂长就稍微暗示了一下,谁要是能在这次把上面来的大领导招待好,副厂长的位子就归谁! 也正因为这件事这么关键,陈道一才会主动联系夏长海。 夏建国说: “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帮你回绝他。” “这种事儿,我觉得咱们这些普通职工还是少参与为好,万一没办好,平白无故地得罪人……” 夏长海摇了摇头,打开夏建国拿回来的一跨兜子弹,里面有几十盒,起码有300发。 对方连子弹都提前送过来了,这明显就是不想给他拒绝的机会。 再说了,夏长海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这送上门的好事,不要白不要!” “刚好最近没什么事,去山上转转也不错!”一时间,这个疑问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有人猜测至少赚了两千,也有人肯定地说起码有五千。 甚至还有人夸大其词,声称夏长海已经成为万元户了! 当然,相信这种说法的人很少。 万元户是什么概念呢? 别说在宁夏村,就算是在石湖市里,万元户也是非常少见的。 在大家的眼中,万元户都是那种在广播里才会出现的富豪,离自己特别遥远! 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这场议论到最后也没有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 不过有一点大家都很确定: 夏家的家境确实变好了! 对一些人来说,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媒人孙大娘看着屋里挤满了前来登门的人,心里开始后悔接下了夏家的这桩活儿。 以前她发愁,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挑选。 可这次,却是因为可供选择的人太多,反而不知道该怎么选了。 来的这些姑娘,个个身材和相貌都很出众。 要是放在过去,她们都是能在十里八乡随便被选中的人。 但在夏长海面前,却总让人感觉好像差了那么一点。 孙大娘这辈子都没有经历过这种因为富足而带来的“烦恼”! 想到村里流传的一些传言,她不禁笑了起来: “还别说,真有一种给富豪挑选对象的感觉……” 悠闲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就像白马在细小的缝隙前一闪而过,转眼间就消失了。 就在夏长海在家里悠闲度日的时候,夏建国突然回来了,他告诉夏长海,陈道一有意请他帮忙。 夏长海满脸都是疑惑: “找我帮忙?” “没错。” 夏建国说话的语气很轻松: “他听说了你的本事,就想让你去厂里完成一个打标本的任务。” 一听这话,夏长海顿时松了一口气。 他还以为对方那边出了什么特别难办的大事呢。 在他看来,不过就是打个标本而已,这简直太容易了! 夏建国所说的打标本,其实是行业内的一种特定任务。 常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对于小山村的村民来说,野味虽然不是经常能见到,但隔一段时间也能吃上一回。 如今,山里的资源很丰富,有黑熊、野猪、黄皮子、傻狍子…… 不管是设置陷阱围猎,还是下套捕捉,只要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总能有所收获。 这也使得野味在当地的价值并不高。 然而,对于从城里来的或者外地的大领导们来说,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本地人不稀罕的野味,在他们眼里可是稀罕的东西! 所以,每年年末上级领导下来视察的时候,厂里就会安排人上山打猎。 当然,为集体做事,肯定不会让人白白忙活,好处是有很多的。 就拿工作安排来说,正常情况下,负责打标本的人会被给予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假期。 在这段时间里,你只需要专心打猎就行。 工作上的其他事情都不用操心,厂里领导会安排其他人去分担,而且工资一分都不会少。 甚至还有额外的奖金! 并且,领导一开始通常会定下指标,比如一个月要猎获一只野猪、两只傻狍子之类的。 这个条件说高不高,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完成的。 对普通人来说,这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别说一个月,就算一整年,能不能猎到那么多野味都得打个问号。 但毕竟是要招待重要的上级领导,厂里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呢? 被选中去打猎的人,个个都有真本事。 就拿林场来说,肯定会派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去。 为了以防万一,通常还会安排第二个,甚至第三个猎手一起去狩猎。 反正猎物吃不完,厂里内部就能消化掉。 用公家的钱,办厂里的事,在这个年头,谁会嫌肉多呢? 除了人手厉害,装备也非常精良。 那种16号猎枪都拿不出手,清一色配备的是56式半自动步枪,子弹还随便用。 狩猎结束交回枪支弹药的时候,报个数就行,没人会在损耗方面计较太多。 毕竟每年都有类似的招待活动,今年负责打猎的人,明年可能还得继续干。 老猎手本身枪法就很厉害,又有充足的子弹,完成任务自然没什么问题。 有时候可能头几天就把规定的猎物指标完成了。 当然,聪明的人不会急着交差,而是先给猎物放血,然后拿回家埋在雪地里。 北方冬天的温度很低,一晚上就能把猎物冻得硬邦邦的,比冷库还好用。 临近交付时间的时候,把猎物挖出来直接送去厂里,和刚猎到的几乎没什么区别。 一般人不常吃野味,也尝不出什么口感上的差异。 整个过程,放血、冷冻储存,就跟制作标本一样,既方便又省事! 对夏长海来说,制作标本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可他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这种事向来都是厂里安排自己人去做的,为什么会找他这个外人来干呢? 要说整个第二机械厂找不出几个擅长打猎的人,那根本没人会相信! “我也不太清楚。” 夏建国显然也思考过这个问题, “不过我听说,好像跟副厂长那个职位有关……” 虽说这只是传言,但夏长海一听就明白,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简单来说,第二机械厂的副厂长年后就要退休了,厂里包括陈道一在内,有不少人都对这个职位很感兴趣。 论资历、能力和功绩,有资格竞争这个职位的几个人都差不多。 于是,厂长就稍微暗示了一下,谁要是能在这次把上面来的大领导招待好,副厂长的位子就归谁! 也正因为这件事这么关键,陈道一才会主动联系夏长海。 夏建国说: “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帮你回绝他。” “这种事儿,我觉得咱们这些普通职工还是少参与为好,万一没办好,平白无故地得罪人……” 夏长海摇了摇头,打开夏建国拿回来的一跨兜子弹,里面有几十盒,起码有300发。 对方连子弹都提前送过来了,这明显就是不想给他拒绝的机会。 再说了,夏长海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这送上门的好事,不要白不要!” “刚好最近没什么事,去山上转转也不错!” 第87章穷家富路,出门也得吃饱饭 在北方这片土地上,随着节气的更迭,气温持续走低。 最近几天,大雪纷纷扬扬地飘落,整个天地都被一片白茫茫所笼罩。 村子里倒还有几分生机,家家户户都会清扫积雪,所以积雪的情况不算严重。 然而,山上的景象却截然不同。 有些山岗上的积雪竟然厚达一人多高! 不过,对于经验丰富的猎人来说,这样的天气反而是他们所期盼的。 原因之一,厚厚的积雪会把山中的动物驱赶下山。 那些野生动物可不笨,刨开几厘米厚的积雪找食物,和刨开几十厘米厚的积雪找食物,哪个更容易,它们心里十分清楚。 原因之二,行动变得困难重重。 积雪给猎人上山带来了不便,对猎物而言也是如此。 在同样的限制条件下,人类能够借助工具来减少阻碍,可那些动物却没办法做到。 于是,天刚微微亮,夏长海就起床了。 “儿子,把这些都带上。” 李晓娟前一天晚上就知道夏长海要上山打猎,提前准备好了几个铝饭盒。 夏长海打开饭盒一看,瞬间被馋得直流口水。 “妈,你什么时候做的小甜饼呀?” 小甜饼这个名字是夏长海自己取的,制作方法很简单,就是把鸡蛋、面粉、糖混合在一起,再加入少量猪油。 接着用勺子舀起面糊放到锅里摊开,油炸成型。 只要掌握好面饼的厚度,这种饼即使不加热也松软可口。 它不像粘豆包那样粘牙、吃多了还腻人,小孩子一口气吃十几个都没问题。 在普通人家,这可是过年时才会出现的美味。 绝对是孩子们的心头最爱! “昨晚趁你们睡觉的时候做的,快尝尝甜不甜。”李晓娟满脸期待地说道。 如今这年月,夏长海挣钱不多,不然谁家会在平日里费心思做小甜饼呢。 小甜饼这东西,既费油又耗糖,做上一锅,成本就像开闸放水一样,“哗哗”地往上涨! 夏长海拿起一个小甜饼就往嘴里塞,一口咬下去,眼睛顿时亮得像点了灯一样。 小麦的清香,混合着甜而不腻的味道,再加上那丝丝猪油带来的满足感,在嘴里不停地打转,馋得夏长海根本停不下来。 “好吃!” 夏长海赞叹一声,像风卷残云一般,一口气干掉了一饭盒甜饼才停下。 毕竟一会儿要上山打猎,不敢吃得太撑,不然骑马跑起来,胃里会坠得难受。 夏长海把剩下的几个甜饼收进饭盒里,手脚麻利地打好绑腿,背上猎枪。 院子里的几条狗,看到夏长海这副准备出门打猎的样子,全都站了起来。 它们心里明白得很,主人一背枪,肯定是要上山打猎去了,这时候猎狗们兴奋极了。 这段时间一直窝在家里,夏长海憋得难受,这些狗更是如此。 在村子里遛弯那点距离,根本不足以让它们把体内的精力释放完! 夏长海牵起狗绳,朝着屋里喊道: “妈,我出门啦。” “注意安全啊。” “知道了。” 这次去打猎,夏长海只带上了王喜栋,没有叫赵二狗。 估计那家伙也没什么精神。 自从夏长海上次教训了赵二狗之后,杨玉凤的脸色越发红润,可赵二狗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 偶尔碰面,赵二狗连站都站不稳,两条腿发软直打颤。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夏长海总觉得赵二狗看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怨恨。 在这个年代, 山里人想要维持生计并不容易,要是碰上大雪封山,食物短缺的情况就会变得更加严重,比平常困难好几倍。 在自然界的食物链底层,那些野兽为了生存、满足觅食的需求,不得不前往危险的地方。 它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还得时刻警惕其他动物的攻击。 有一处布满乱石的塘洼地带。 夏长海和王喜栋趴在坡地上,身旁卧着五条猎猪犬,它们安静又乖巧,一动不动。 在主人没有下达指令的时候,训练有素的猎猪犬能够这样静卧两三个小时,不发出一点声音。 夏长海边伸手比划边说道: “你要把枪托抵在这个位置,别靠着肩膀,往内侧一点…… 动物在积雪中行走,大多是跳跃式前进的。 你开枪的时候不能直接瞄准目标,得提前预留一定的量。” “俗话说,打高处瞄毛梢,打低处瞄肚皮,准星对准了,落点的偏差就不会太大。” 夏长海正在给王喜栋传授打枪的基本要领。 既然有人提供子弹,不趁着这个机会练习一下枪法,实在是太可惜了。 “行了,说再多也没用,你先试着打几枪。” “看到那棵树了吗,先打固定靶,熟练一些之后再打移动靶。” 王喜栋迫不及待地装上子弹,打开保险。 确认周围没有人后,他“哒哒哒”地一口气打完了一夹十发子弹,直到扣动扳机没有反应了才停下来。 夏长海拿过枪,迅速检查了弹匣和枪膛,确认没有卡壳后又把枪递了回去。 “感觉怎么样?” “好,非常好!” 王喜栋一边龇牙咧嘴地揉着因枪托冲击而酸痛的肩胛骨,一边眼神发亮,反复端详着手中的56式半自动步枪,仿佛这枪在射击之后变得更加特别了。 看到他这副模样,夏长海淡淡地笑了笑,这在新手开枪后是很常见的反应。 初次接触射击的人,大多都是这种表现。 夏长海从口袋里又拿出一夹子弹,说道: “你多试几次,找到合适的着力点,别光用骨头硬扛。” “还有,别总是趴着,也可以试着站起来射击……” 在夏长海的指导下,又消耗了几十发子弹后,王喜栋的射击技术有了明显的进步。 咱不敢说枪法有多厉害,起码像野猪那么大的目标,如果它老老实实待着不动,最差也能擦到边儿。 两人就这样折腾来折腾去,一直到上午10点多钟才停下来休息。 随便吃了点甜饼,又给青龙它们烤了几个肉馅团子,夏长海和王喜栋顺着缓坡一路往上走,来到了岗崖子的顶端。 王喜栋开口问道: “老大,咱们这次出来,目标是什么呀?” 第88章打猎路上碰上同行相互交流学习 夏长海眯起眼睛,向四周打量了一番,回答说: “除了野猪,碰到什么能打就打什么呗。” 按照陈道一的想法,猎物自然是越厉害越好,他恨不得夏长海能猎回一只老虎,好让他副厂长的职位更加稳固。 不过打猎这事儿,一方面要看猎人的本事,另一方面还得靠运气。 猎狗也只是起个辅助作用,青龙又不是那种顶尖的寻猎高手,哪能一进山就准确地找到猎物。 王喜栋点了点头,反正他都听老大的安排。 凭借经验,夏长海带着王喜栋朝着远处的一处岗子走去。 他记得那个岗子上全是核桃树,如果这附近有猎物,那地方很可能就是猎物出没的地点。 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着。 可就在快要走到那个岗子的时候,夏长海隐隐约约听到不远处有积雪被踩实的声音,而且那声音正快速地朝他们靠近。 与此同时,青龙它们也变得躁动不安起来,伏低身子,发出带着威胁意味的呜呜声。 夏长海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端起了枪。 王喜栋更是迅速抽出匕首,向前跨出一步,比夏长海还靠前半个身位。 几秒钟之后。 “老大,看着像是猎狗。” 那狗脖子上戴着狗圈,肯定不是野狗。 那只大黄狗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倒也不害怕,只是定在那里看了两眼,随后转身就往回跑。 这让夏长海微微皱起了眉头。 猎狗和普通家犬不一样,它们在追捕猎物的时候,除非主人呼唤,否则不会轻易往回跑。 要么冲上去咬住猎物,要么就待在原地等待指令。 “难道前面出什么事了?” 这个念头刚在夏长海的脑海中闪过,就听到不远处传来狗的哀号声,还有男人的斥骂声。 “这是谁家的冒失鬼,跑到山里拿狗撒气?”听到狗的惨叫,夏长海眉头一皱。 夏长海加快脚步,转过一道弯,就看到前面站着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背着枪,另一个人拎着东西。 正在训狗的,是那个背着枪的中年男子。 看清对方的模样后,夏长海总觉得拎东西的那个人很面熟,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是谁。 不过,对方先认出了夏长海: “夏先生!!” 这正式的称呼让夏长海有些惊讶。 “我是张场长的助理,小吴。” 对方这么一说,夏长海立刻想起来了。 “吴助理啊,你好你好,你们这是……” “上头领导要来检查,张场长安排打个标本。” 吴助理知道夏长海和张场长私下关系不错,没打算隐瞒,在他看来,夏长海和张场长的关系可不一般。 不然张场长能提拔他的舅舅李旺? 这让夏长海有些意外,林场不是有宋炮在吗? 怎么还请外人来打标本? 不过这是林场内部的事情,夏长海也就没有多问。 在吴助理的介绍下,夏长海也知道了训狗男子的身份,是岭南的周国民,那可是当地有名的神枪手。 原本夏长海还想不起来这人到底是谁。 按理说这么有名的神枪手,自己应该听说过才对。 岭南那块地方,他没少去。 结果吴助理把夏长海悄悄拉到一旁,低声说: “这老哥外号叫周老尿,脾气不太好,说话也不好听,要是他哪里得罪你们了,你可别往心里去,听完就算了。” 事关张场长交代的任务,吴助理确实有些为难。 周老尿这个名号,北方人一听,就能大概知道他的性格。 老尿,取尿性的意思,说白了就是脾气暴躁。 同样的玩笑话,别人听了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可到他这儿就行不通。 夏长海对这个人的名字没什么印象。 但吴助理一提到“周老尿”,他瞬间就有了印象。 前世的时候,他就听说岭南有个叫周老尿的炮手。 这人脾气火爆,而且本事也不小。 至于具体有多大本事,夏长海一时间还看不出来。 不过就目前来看,这脾气确实够大的。 除了黄家那两兄弟,夏长海很少见到有猎人对狗动手的。 他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开口问道: “周老哥,这是怎么回事啊?” 夏长海前世今生,都不喜欢打狗。 他也看不惯别人打狗。 在他心里,狗虽然通人性,可毕竟不懂人事。 就算狗犯了错,人也不该太计较。 尤其是猎狗,平日里跟着猎人出生入死,不过就是想讨口吃的。 从来都没有半句怨言。 所以,能宽容就尽量宽容些吧。 周老尿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手,怎么会听不出夏长海话里的意思呢? 要是换做别的事情,就凭他那火爆脾气,早就怼回去了。 可打狗这件事,他确实理亏。 不过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他。 “兄弟,不是老哥我不喜欢狗,实在是今天这情况太邪乎了。这狗死活都不肯往前冲。” 听到这话,夏长海看向周老尿手中牵着的6条狗。 之前没仔细看,还没发现什么。 这一仔细瞧,可真是不得了。 “嘿!老哥,您这狗是野串子吧?这可是条好狗啊!” 猎人向来都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的猎狗。 何况这头狗确实是周国民颇为得意的。 听到夏长海这么一夸,周老尿刚冒出来的那点恼火,转眼间就没了。 “我这可是正宗的蒙细串子!” 所谓野串子,就是普通猎狗与细狗的杂交后代。 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像青串子、香头串子、家串子之类的,夏长海也不太能分得清楚。 不过他倒是听说过蒙细串子。 在野串子里,蒙细串子确实算比较出色的,以凶悍著称。 可问题来了,这么厉害的狗,怎么会不愿意往前冲呢? 夏长海一时间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也就没再多想。 那边周老尿安抚好狗后,从挎兜里掏出些吃的喂狗。 他头也不回地问道: “看你们这架势,是打算去打猎吧?” 夏长海回答: “就是随便打着玩玩。” “有目标了吗?” “暂时还没有。” 周国民拍了拍喂狗时沾上的碎屑,见猎狗恢复了精神,便说道: “你们运气真好,碰上我那就是缘分。我带你们上山,打个大猎物。” 第89章经历过两世,已经不愿意在计较太多了 “到时候要是有收获,也不会让你们空手回去的。” 瞧他那神情和语气,仿佛山上的猎物都归他掌控似的。 夏长海示意王喜栋别出声。 反正吴助理提前打过招呼了,他也就没推辞。 “那就麻烦老哥您了。” 四人找了条缓坡,开始往山上走去。 “老大,咱为啥要跟着这老尿啊?” “青龙它们也不差,咱自己打不就行了。” 王喜栋小声抱怨道。 别人不知道夏长海的本事,他还能不知道吗? 夏长海身材高大,能去掏熊仓,还身怀猎神之能。 岭南那个所谓的神枪手,就凭那点半吊子功夫,连夏长海一半的本事都比不上。 还大言不惭地说“别让他们空手回去”,也不先去打听打听,哪有上山打猎会空手而归的? 早前因为黄家兄弟的事儿,王喜栋对岭南那地方就没什么好印象。 这周国民又一副眼高于顶、趾高气昂的样子,更让王喜栋心里不痛快了。 刚才要不是夏长海拦着,他非得跟对方理论理论,看看谁才是没真本事的那个! 夏长海摇摇头,说道: “都说了他是个急脾气,你没必要跟这种人计较。” 说着,夏长海指了指前方,眼神微微闪烁: “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了吗?” “没看出来。” “你看看那些狗,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太对?” 王喜栋凝神看了一会儿,又看了看自家的青龙它们,有些迟疑地说: “它们怎么一直在来回跑啊?” 周国民带的6条狗,品种确实不错。头狗是蒙细串子,帮狗里还有一只青狗。 可这些狗的表现却很反常。 按理说,蒙细串子作为头狗,应该跑在最前面才对,可它却紧紧跟在周国民身边。 另外5条帮狗倒是愿意往前跑,可每次跑出个三五十米,就又跑了回来。 接着再往前跑,然后又折返,就这样循环往复,仿佛浑身的精力没处发泄。 夏长海缓缓开口: “喜栋,你记住我下面说的话。” “要是你发现自家的猎狗举止异常,没来由地往后退,乱叫,还不听指挥,别犹豫,立刻带狗下山。” “不管前面是有野猪、熊瞎子,哪怕是有座金山,也别再往前走!” 王喜栋一脸惊讶: “啊?” 狗不对劲就得下山?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见王喜栋一脸茫然,夏长海没再继续往下说,只是再三叮嘱他千万别忘了。 其实不是夏长海不想说,而是其中的缘由实在没法跟王喜栋讲清楚。 这个道理,是夏长海前世复盘失败经历时领悟到的。 他回顾那些失败案例时,赫然发现好多问题从一开始就有迹象显露,只是当时自己没当回事。 要是早点明白这个道理,很多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而这次之所以继续跟着,理由也很简单。 青龙它们都没发出警示呢! 不得不承认,这周国民着实有些亢奋。 不过他那几条猎狗确实出众。 瞧它们的前肩、身形,还有奔跑时的架势,像夏长海这样的资深猎人,只消看上两眼,就能断定这些都是围猎经验丰富的猎狗。 像这种品质的猎狗,就算不分开售卖,平均每只价格也能在100元以上。 夏长海手头的那几条狗,和周国民的相比,也只能自愧不如。 周国民开口道: “跟你们讲,围猎讲究的就是配合,这事儿可不能拖延。猎狗带着猎狗行动,效果是最好的。” 他接着说: “我这几条狗,除了头狗是单独买的,其余都是一窝生的。” 似乎是为了弥补之前猎狗狩猎时的失误,周国民滔滔不绝地夸赞起自己的猎狗来。 不过,这倒也不能算吹嘘。 他说的确实都是实情。 这时,夏长海才留意到,那几只猎狗还真有几分相似。 看它们的体态、身形,仔细端详,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前世,一位老猎人曾对夏长海说过类似的话。对方表示,最优秀的猎狗绝不是靠人训练出来的。 即便猎人技艺再高超,也无法让自己与猎狗融为一体。 真正顶尖的猎狗,都是在老猎狗带领下成长起来的! 就像周国民手下的这几只猎狗,母狗从小带着小狗,言传身教,小狗的本领只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还只是第二代,要是这样代代传承下去。 到了第三代、第四代,乃至第五代的时候。 那可就厉害了! 夏长海前世在英国见过一只传承了七代的史宾格猎狗。 它的主人是英国的一位伯爵。 伯爵曾向众人展示过这只猎狗的本事。 那只体重不到60斤的史宾格猎狗,在没有其他猎狗协助的情况下,单凭一己之力,就放倒了一只体重超150斤的狍子! 若不是亲眼所见,夏长海根本不会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厉害的猎狗! 自那之后,夏长海摒弃了以往满世界搜罗现成猎犬的做法。 反倒开始亲力亲为,着手培育属于自己的猎犬。 在重生之前,夏长海手中就已经拥有了好几只训练有素的顶尖猎犬! 话题不知不觉间就扯远了。 就在周国民滔滔不绝讲述的时候。 那只一直紧紧跟随周国民的蒙细串子,突然探出脑袋在空中嗅闻。 随后加快脚步奔到前方,又在地上四处探寻气味。 汪汪~ 它扭头朝着周国民叫唤两声,接着便一路向西跑去。 它这一动,其余五条狗也纷纷跟着奔跑起来。 “嚯,撒起欢儿跑啦。” 夏长海赞叹了一句。 周国民取下背在身后的猎枪,笑着说道: “那可不,不然咋能当头狗!” 说话间,众人也加快了脚步。 等几人爬上岗崖子,便瞧见山坡下方,猎犬已将一只高大的家伙围住。 见状,王喜栋嘴里嘟囔了一句: “竟然是这玩意儿。” “哦?看样子小兄弟以前也猎到过马鹿?” 还没等对方回应,他便话锋一转,继续说道: “估计是母的吧,公的可不好猎。” 王喜栋心里冷哼一声,并未搭理对方。 对方这话多少带点轻视的意味,可他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话反驳。 第90章真没想到这几只猎狗如此厉害 上次他和夏长海猎到的那两只大家伙,都不是公的,其中一只是幼崽。 而眼前这只,两根鹿角高高耸立,直冲天际。 从鹿角分叉有八个来看,显然是一只成年雄性马鹿! 单从狩猎难度来讲,雄性马鹿确实比雌性马鹿棘手得多! 此刻,猎犬与这大家伙处于对峙状态。 马鹿背靠大树,以鹿角为武器,警惕地威慑着猎犬。 在山林间,一群凶猛的猎狗从各个方向迅速围拢过来。 它们一边小心翼翼地慢慢靠近,一边发出此起彼伏的狂吠声,那叫声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 可别因为马鹿是食草动物,就轻视了它。 在当下这个时节,雄性马鹿的体重通常都不容小觑,轻轻松松就能超过400斤。 再看眼前的这头马鹿,光是目测,体重起码得有500斤! 而且它的鹿角,比一般同类的要大出好多! 要是不小心被这巨大的鹿角戳一下,那后果,可不比被野猪拱了好受。 那位吴助理明显是头一次参与这种带着猎狗围猎的活动,情绪十分激动。 他手指着下方的马鹿,大声喊道: “老周大哥,赶紧开枪啊!” “要是再围不住,这马鹿就要跑掉啦!” 周国民却表现得镇定自若,他不慌不忙地放下手中的枪。 然后从腰间抽出一把侵刀,自信满满地说道: “只要被我的狗围住,就没有猎物能逃脱!” 说着,他随手扯来一块布条,仔细地缠绕在侵刀的把手上。 又将布条系在自己手上,之后便大步朝着马鹿的方向走去。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忍不住发出赞叹: “这人可真勇猛啊!” 同样是用刀进行狩猎,其中其实是有等级之分的。 一般来说,刀柄越长,在狩猎的等级划分里反而越低。 夏长海也有用侵刀狩猎的经历,但他都是把侵刀套在一根棍子上使用。 毕竟要是直接拿着侵刀去对付这么庞大的马鹿,就好像拿着菜刀去和棕熊近身搏斗一样,实在太危险了! 他之前就听人说过,老周这个人手段厉害,养狗也很有一套。 可没想到,亲眼见到后,才发现老周居然如此厉害! 三人跟在周国民的身后。 当他们和那头大马鹿之间的距离只剩下大概50米的时候。 马鹿率先发起了攻击! 它低下头,将鹿角朝前,使出全身的力气朝着周国民猛冲过去。 看到这场景,吴助理吓得忍不住惊叫起来。 毕竟被这样一头重达四五百斤的大家伙撞上,往轻了说会骨折,往重了说甚至可能会丢掉性命! 周国民虽然不是林场的职工,但他是张场长请来帮忙的人。 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林场肯定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王喜栋忍不住看向夏长海,有些担忧地说道: “老大,这……” “别担心。” 夏长海此时眼神中透露出自信,似乎根本没把马鹿放在眼里。 他满心期待着猎狗能在这场狩猎中展现出出色的表现。 在他看来,周国民选择进入狩猎区域的时机实在不太好。 甚至可以说糟糕到了极点。 要是换做是他,肯定会先向猎犬发出行动信号。 等猎犬们发动攻击后,他再从马鹿身后的视觉盲区悄悄地靠近。 等接近到合适的距离时,与猎犬相互配合,干净利落地解决掉马鹿! 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朝着猎物走过去,身体完全没有任何遮蔽,猎物要是不警觉才奇怪呢! 不过,周国民既然敢这么做,又不像是寻死的样子,显然是心里有十足的把握。 而这份自信的底气,无疑来自他带来的那6只猎犬! 夏长海心里想着: “要让正在冲锋的马鹿停下来,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这些猎犬究竟打算怎么应对呢?” 夏长海饶有兴致地紧紧盯着那6只猎犬,他今天倒要好好看看,这些猎犬到底有多大的本事! 随着狩猎进入关键阶段,马鹿刚有攻击的动作,六只猎犬瞬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夏长海怎么也没想到,那只蒙细串子竟然如此大胆,直接挡在了马鹿和周国民之间。 摆出一副要正面阻拦马鹿的架势。 蒙细串子体重不过百来斤,在这只四五百斤重的雄性马鹿面前,就如同幼童站在壮汉身旁,显得格外弱小。 稍有狩猎常识的人都明白,单只猎犬根本没有能力阻拦马鹿! 两者的实力差距实在太大,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面对蒙细串子这种近乎挑衅的行为,雄性马鹿彻底被激怒了。 它喘着粗气,奔跑的速度又一次加快。 就在马鹿即将撞上蒙细串子的千钧一发之际,蒙细串子突然向旁边猛地跳开。 同一时刻,两只黑狗从马鹿的左侧发起攻击。 一只高高跃起,一口咬住马鹿的左耳,另一只则死死咬住马鹿的左前腿。 剩下的三只猎犬也没闲着,它们从右侧开始围攻马鹿。 但这三只猎犬并没有像左侧的同伴那样直接撕咬,而是纵身一跃,扑到了马鹿的身上。 强大的冲击力瞬间让马鹿失去了平衡。 马鹿踉跄着走了几步后,轰然倒在了地上。 紧接着,猎犬们开始了狩猎时的常规压制动作。 有的扯着马鹿的耳朵,有的咬着马鹿的尾巴,之前那只蒙细串子,一口咬在了马鹿的鼻子上。 六只猎犬齐心协力,让倒地的马鹿根本没有办法再站起来。 就在这时,周国民走到了马鹿的跟前。 目睹了六只猎犬这精彩狩猎全过程的夏长海,忍不住再次赞叹: “这些狗太厉害了!” 对于狩猎,外行的人往往只是看个热闹,而内行的人则能看出其中的门道。 刚才六只猎犬的这一系列行动,简直就是狩猎的经典范例,完全可以写进教科书里! 马鹿和野猪不一样,它没有锋利的獠牙,自身的杀伤力相对有限。 不过,马鹿也有着自己的优势——体型巨大,力气惊人! 要是一般的猎犬遇到马鹿冲锋这种紧急情况,机灵一点的可能会选择躲避。 第91章人、狗好配合,轻松拿下马鹿 笨拙一些的可能只会在后面拉扯,根本没办法真正制住马鹿。 然而,如果采用这两种方式,最后成功制停马鹿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除非猎狗的数量足够多,比如二三十只,否则成功的概率极小。 更常见的情况是,猎狗不仅抓不到马鹿,还会受伤,甚至会被马鹿拖拽着跑! 从力量方面来比较,猎狗和马鹿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但是周国民的这6只猎狗,却采用了完全不同的应对策略。 一开始,那只蒙细串子挡在马鹿面前,目的就是为了激怒马鹿,同时分散它的一部分注意力。 就在马鹿快要撞上蒙细串子的瞬间,蒙细串子迅速闪到了一旁。 虽然马鹿并没有转身去追这只猎狗。 但不可避免的是,它的一部分注意力被吸引到了一侧。 这个时候,左边的两只猎狗迅速行动起来,一只咬住马鹿的耳朵,一只攻击马鹿的左前腿。 大家都知道,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在快速奔跑的时候,重心本身就不太稳定。 这个时候,外界只要施加一个很小的力,就有可能让其摔倒。 同样的道理,马鹿在快速冲锋的时候突然遭到攻击,重心也不可避免地会失衡。 而右边三只猎狗的冲撞,更是让马鹿彻底失去平衡的关键因素。 这6只猎狗并没有依靠蛮劲,而是凭借着精妙的配合,在所有猎犬都没有受伤的情况下,轻轻松松地就制服了马鹿! 整个狩猎过程仅仅持续了几秒钟,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任何指挥的口令! 如此默契的配合,难怪周国民会在大家面前不停地吹嘘自己的猎狗! 说实话,就算回想自己之前的经历,夏长海手下的那些猎狗,也不一定能像刚才这样完美地完成狩猎! 一旁的王喜栋此时也惊讶得微微张着嘴巴。 不管他之前对周国民的印象有多不好,在这一刻,他都被眼前的场景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在猎狗的世界里,就像人们常说的“母凭子贵”一样。 猎狗的能力高低,直接决定了猎人在圈子里说话有没有底气。 就凭周国民这6只厉害的猎狗,他确实有足够的资本到处炫耀! 周国民站在还在疯狂挣扎的马鹿面前,冷冷地笑了笑。 随后,他手起刀落。 “嘶!” 马鹿的动脉血像箭一样喷射出好几米远。 周国民直接伸手接了一些,然后仰头大口大口地吞咽下去。 他还对着其他人说道: “你们要不要来点?还热乎着呢,这可是大补的好东西!” 看着周国民半张脸因为充血涨得通红的样子,吴助理吓得连忙摆手拒绝。 夏长海和王喜栋对这个也一点兴趣都没有。 看到大家都不感兴趣,周国民随手抓了一把雪,在手上和脸上搓了几下。 紧接着,他就准备上前对猎物进行开膛处理。 看到这个场景,夏长海赶紧招呼王喜栋一起上前帮忙。 狩猎是有狩猎的规矩的。 虽然夏长海一开始没打算和周国民合作,但周国民之前既然已经参与到这次狩猎中,而且也没有离开。 按照道理,就应该遵循这些规矩。 人家在狩猎的时候出了这么多力,像开膛这种又脏又累的活,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再让周国民一个人做。 不过,周国民这个人的习惯就像他的脾气一样固执。 他直接拒绝了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帮忙,非要自己亲自开膛,还要亲自喂狗。 吴助理劝说道:“老周大哥,你就不敬畏山神吗?我看场子里那些猎手每次开膛前都有一些仪式呢。” 周国民手里抓着鹿肉,一块接一块地喂给那只紫细串子,语气里满是不屑:“那玩意儿有啥好敬畏的,我只相信自己,才不信什么神呢!” 听到这话,夏长海朝着他看了一眼。 怪不得这家伙对猎狗的一些反常举动都不在意,原本还以为他不懂其中的门道。 现在想来,就算他知道,恐怕也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这个人实在是太骄傲、太自负了! 猎到马鹿的周国民并没有下山的打算。 他随便用雪扒拉了一些盖在马鹿身上,就继续赶路了。 用他自己的话说,时间很宝贵,早点完成林场这边的事情,他还得赶到下一个地方去呢。 很明显,找他帮忙打标本的单位,肯定不止林场这一家! 对于这件事,夏长海倒也没有觉得特别意外。 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里,情况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技艺高超的猎人数量越来越少,进山狩猎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一方面,山林里野生动物的数量远远比不上从前了。 另一方面,大环境不太好,很多家庭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哪还有多余的粮食来饲养猎犬呢? 就算猎人的本领再高,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很难顺利开展狩猎活动。 夏长海才刚刚在狩猎圈子里有点名气,而且他年纪还比较轻。 不然的话,早就会有相关的机构或者团体主动来找他合作了。 有三个人正沿着平缓的山坡慢慢向前走。 这段路,他们走了差不多30分钟。 忽然间,一直安安静静的蒙细串子像是发现了什么,撒开腿就跑了起来。 它脑袋低低地俯着,不停地在地面上用力嗅着。 其他5只猎犬瞧见蒙细串子的动作,也纷纷跟着行动起来,同样低头在地上嗅闻。 看到这一幕,周国民的眼睛里瞬间闪过一道光。 他心里清楚,有大家伙出现了! 而且,看样子还是个极其凶猛的家伙! “瞧瞧这脚印,是不是熊瞎子留下的呀?” 这话一出口,别说是夏长海他们,就算是稍微有点打猎经验的人,都能一眼认出来。 “没错,看这脚印,这头熊的个头肯定小不了!” 夏长海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在空中比划着。 他心里暗自比较,这头熊可比他之前猎到的那两头大多了,大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夏长海抬起头,恰好和周国民的目光对上。 第92章偶遇熊瞎子,痛失爱犬 周国民问道:“看出来这是什么留下的脚印了吗?” 夏长海回答:“依我看,应该是头熊罴!” 听到这个答案,周国民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眼光真不错。” 夏长海又仔细观察了一下脚印,接着说道: “从这脚印的大小、深度来看,这头熊的体重起码有800斤往上!” “这个时节,居然能碰到这么大的熊瞎子,真是太难得了!” 周国民兴奋得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夏长海看到他这副模样,不禁皱起了眉头,问道: “你该不会想着直接让猎犬冲上去吧?” 那么,猎狗能不能去对付熊瞎子呢? 答案是可以的。 只不过,几乎没有猎人会选择这么做。 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这样做的话,猎狗的伤亡率实在是太高了。 熊瞎子的战斗力可不是野猪能比的,两者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一般情况下, 猎狗在猎熊的时候,顶多只能起到骚扰熊瞎子的作用。 没有哪个猎人会舍得让自己心爱的猎狗去正面和熊瞎子对抗,去牵制这个凶猛的大家伙。 然而,周国民却不这么想。 他满不在乎地说道: “跟你讲你也不懂,我的猎狗,和别人的可不一样!” 说完,他就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 口哨声刚落,六只猎狗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嗖”地一下冲了出去。 同行的另外四个人看到猎狗冲了出去,也不敢有丝毫耽搁,赶忙紧紧跟在后面。 人跑步的速度哪能比得上猎狗呢,好在一路上猎狗的叫声不断,能给他们指引方向,这才不至于跟丢。 可是,仅仅过了五分钟,猎狗的叫声却突然停了下来。 周国民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难看,他大声喊道: “快!” 喊完,就朝着山上拼命地跑去。 在狩猎的时候,猎犬一旦发现了猎物,就会不停地叫。 这其中有两个原因。 一是为了给猎人指引猎物所在的方向。 二是想用叫声来威慑猎物,让猎物感到害怕。 而当猎犬突然停止叫声的时候,通常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就是猎犬开始对猎物展开总攻,它们咬住了猎物,忙着和猎物搏斗,根本没时间出声。 第二种,就是狩猎的过程中出了问题,猎犬受伤了,甚至有可能已经死亡。 从之前发现的猎物踪迹来判断,这次遇到的可是一头体重超过800斤的熊罴。 就算周国民再怎么自信,他也不敢说,只靠他那几条猎狗,在没有猎人帮忙的情况下,就能成功拿下这头熊罴。 对他来说,猎狗能干扰熊罴、起到牵制作用,就已经算是帮了大忙了。 至于说成功捕获这头熊罴,那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先不说这是头800多斤的大熊罴,就拿夏长海第一次进掏仓子猎到的那头三四百斤的黑熊来说。 周国民的那些猎犬,像“二六七”它们,根本就不是那头黑熊的对手。 双方的实力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而且,周国民还没有下达攻击的指令呢,按照常理,猎犬是不会贸然发动总攻的。 这样一来,第一种情况就可以被排除掉了。 那么,犬群突然安静下来,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了:猎犬出事了! 周国民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不顾一切地狂奔起来。 大家顺着猎犬留下的痕迹,急匆匆地赶路。 突然,一个身影摇摇晃晃地朝着他们跑了过来。 “二虎!” 周国民大喊一声,连滚带爬地迎了上去,夏长海他们几个人也赶紧跟在后面。 二虎是五只猎犬中的一只,它的脑门上有一块花纹,看起来特别像老虎头上的“王”字,特征十分明显。 此时的二虎,右前腿少了一半,尾巴也断了半截,身上还有一道一尺来长的伤口,伤口处的肉都翻了出来,鲜血在寒冷的气温下,已经开始慢慢凝结。 看到周国民,二虎就像一只泄了气的气球,再也支撑不住身体,“扑通”一声瘫倒在了地上。 它嘴里不停地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眼睛里满是泪水,直直地望着周国民。 吴助理哪见过这么惨烈的场面,慌慌张张地在挎包里翻找着药品,想要救救二虎。 “别找了,它没救了。” 夏长海指了指二虎的两肋说道。 刚才二虎站着的时候还不太明显,现在一躺下,就能清楚地看到异样。 二虎整个右肋部位明显凹了下去。 对于猎狗来说,肋骨断了本来不是特别严重的伤,用布条勒住固定一下,大概一个月就能恢复。 但是! 如果所有的肋骨都断了,那可就没救了。 胸腔没有了肋骨的支撑,猎狗很快就会因为呼吸困难,最后窒息而死。 而且遭受了这么严重的撞击,大概率还会伴有严重的内出血。 别说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就算是放到以后,它生还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 周国民心里也明白二虎的情况,他蹲下身子,轻轻地摸了摸二虎的脑袋。 然后,咬了咬牙,站起身来,继续向前走去。 夏长海拉了拉还呆呆站在原地的吴助理,说道: “走吧,去看看其他猎狗怎么样了。” 也许是刚才看到的场景太可怕了,吴助理整个人都懵了,被夏长海拉着,机械地向前走。 没走多远,四个人又看到一只猎狗倒在路边。 这只猎狗的肚子上破了一个很大的洞,内脏都流了出来,鲜血也淌了一地,看这伤势,不用想也知道它早就没了气息。 周国民看到这一幕,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握紧拳头,强忍着悲痛,继续向前走。 夏长海很敏锐,他发现周国民的身体在微微颤抖。 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他心想,看到现在这个情况,后面的情形大概也能猜到了。 一般来说,尾巴、肚皮这些地方,是猎狗身上最不容易受伤的部位。 而猎狗在和熊瞎子对抗的时候,受伤的部位大多集中在两肋和背部。 第93章这狗和养得和自己的孩子一样,可惜了 熊瞎子对付体型小巧、动作灵活的猪狗时,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用爪子拍打和攻击。 现在看到的这两只狗,一只尾巴断了半截,一只肚子上破了个大洞。 这说明那头熊罴的反应速度非常快,一点也不比猪狗慢! 猎狗本来力量就不如熊瞎子,现在反应速度还比不上,可想而知那6只猎狗遭遇熊瞎子的时候,场面得有多惨烈! 四个人顺着地上的血迹,翻过了一个小山坡。 眼前出现的景象,就像地狱一般,让人触目惊心!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三条狗。 其中一只是蒙细串子,它原本高大强壮,现在脑袋却整个瘪了下去,脑浆从眼眶里渗了出来。 另一只猎狗的肠子流了一地,虽然还有一口气,但看到周国民之后,还是挣扎着想要起身,往主人的方向爬。 夏长海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它没救了。 这和之前在林场遇到的情况一样,这只猎狗的肠子断了。 要是肠子只是露在外面,把它塞回去,再找医生缝好伤口,短时间内或许还能保住性命。 但肠子一旦断了,那就彻底没希望了。 这个时候,周国民顾不上其他,他抱着剩下的那只猎狗,放声大哭起来。 这只猎狗是其他几只猎狗的母亲,也是陪伴周国民时间最长的一只。 和另外两只猎狗不同,这只猎狗从外表看,好像伤得不重,只是嘴角有一丝血迹。 但是夏长海知道它伤在哪里——它的脊椎断了。 这只猎狗大小便失禁,两条后腿无力地耷拉着,只能靠前腿费力地抓着周国民的裤脚。 只有脊椎断裂才会出现这样的症状。 这只猎狗现在虽然还没咽气,但也活不了多久了。 夏长海没有去打扰周国民,他知道这个坚强的男人此刻已经彻底崩溃了。 这个时候,不管跟他说什么都没用。 夏长海示意吴助理留意一下周国民,然后和王喜栋又向前走了一段路。 最后,他们在一丛灌木旁边,发现了剩下的那只猎狗。 这只猎狗只剩下上半身,腰部以下都不见了,应该是在和熊瞎子搏斗的时候,被熊瞎子一口咬成了两段。 它的内脏散落得到处都是,鲜血在灌木上结成了红色的冰柱。 “艹!” 王喜栋忍不住骂了一句。 夏长海的眼中也闪过一丝愤怒和寒意。 虽然这些不是他自己的猎狗,但作为猎人,看到这样的场景,谁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夏长海顺着熊瞎子留下的脚印,望向它离去的方向,心里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他蹲下身,把挎兜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也不在乎手上沾满血污,小心翼翼地把猎狗散落的脏器一一捡起来,和它的半截身体放在一起。 他觉得,猎狗就算要死,也不能这么凄惨,得让它们走得体面些。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往回走的时候,周国民已经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正在尽力抢救那只命在旦夕的猎狗。 他知道这只猎狗撑不了多久了,但是哪怕它只能再活一个时辰,作为主人,他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它死去。 看到夏长海满手是血,挎兜里还露出一个狗头,之前还神气活现、天不怕地不怕的周国民,声音变得沙哑起来,他说道: “谢了,兄弟。” 说着,他的眼眶又红了起来。 夏长海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他把挎兜放在周国民身边,然后和王喜栋沿着来的路回去,打算把之前那两只猎狗也带过来。 他们虽然不太喜欢周国民这个人,但是对他的猎狗却没有任何意见。 相反,这6只敢和熊瞎子拼命的猎狗,都是真正的勇士! 当夏长海把最先发现的那只猎狗带回来的时候,它已经没有了呼吸,寒冷的天气让它的身体渐渐变得僵硬。 周国民把这只猎狗和另外三只死去的猎狗,一起埋在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松树下面。 他选择松树,是因为松树四季常青,他希望猎狗来世能像松树一样坚强。 冬天的冻土特别硬,挖过的人都知道,那简直和石头差不多。 但是周国民根本不在乎,他拿着侵刀,一下一下费力地挖着土。 他用力太猛,手心都被磨破了,鲜血顺着侵刀流了下来。 每挖深一寸,泥土就被鲜血染得更红一些。 夏长海拦住了想要说话的王喜栋,表情严肃地说: “随他去吧,不然,他心里这道坎儿过不去。” 对于那些在打狗围的猎人来说,猎狗不仅仅是一起打猎的伙伴,更像是家人一样。 尤其是自己亲手养大的猎狗,和自己的亲生孩子没什么两样。 在和平年代,普通人的宠物狗死了,都会非常伤心。 更何况猎人和猎狗之间,可是有着过命的交情呢! 亲手为猎狗挖坟,这几乎是每个打狗围猎人都要经历的事情,别人代替不了。 “老大,这只熊咋这么厉害啊?” 王喜栋心里满是疑惑。他跟着夏长海打过两只黑熊,在他看来,熊瞎子再厉害也有个限度。 之前袁家两兄弟因为掏地仓子受了重伤,他没少在背后说风凉话。 王喜栋不太喜欢周国民的性格,但不得不承认,周国民对自家的狗那是没得说。 就拿之前围猎大个子那次配合来说,实话实讲,夏长海的青龙它们确实比不上周国民的狗。 品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周国民的狗经验丰富。 可谁能想到,那么厉害的一群猎狗,从冲出去到全部被熊干掉,前前后后加起来还不到十分钟。 这让王喜栋怎么也想不明白。 这只熊不就是个头大了点嘛,怎么会这么凶猛呢? 吴助理听到王喜栋这话,也不由自主地看了过来。 他心里清楚眼前这个年轻人的本事。在12号林场那边,有只连挑十几条猎狗的大高个,都没在这个年轻人手里撑过十天。 这么一对比,眼下这只熊的“战绩”,还不如那个大高个呢! 之前周国民口出狂言的时候,吴助理没敢吭声。 第94章这次这个,应该是棕熊 毕竟周国民那脾气,要是当场反驳,肯定得翻脸。 但现在不一样了,周国民都威风扫地了,吴助理也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夏长海从口袋里拿出一小撮毛,这是刚刚给最后一只猎狗收尸的时候,从狗嘴里掏出来的。他表情严肃地说道: “要是普通的熊,就那6只狗,就算抓不住,也能和它周旋好一会儿。” “然而,这只熊可不是一般的熊。” 他捏着熊毛,只见毛色是棕褐色的,和黑熊的毛色完全不一样,这就表明了它的身份——棕熊! 山里人都知道,棕熊和黑熊虽然都叫熊,可战斗力相差悬殊,就好比家猪和野猪的差距。 黑熊数量多一些,但体型普遍偏小。 棕熊数量稀少,不过大多体型庞大。 同样是熊,棕熊的战斗力往往比黑熊强两三倍! 更何况,眼前这只棕熊,在棕熊里个头都算大的了! “这东西可不好对付……” 夏长海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青龙它们,忍不住感叹道。 王喜栋点了点头,心里想,周国民那么厉害的狗群都落得这样的下场,要是换成自己这边的青龙它们,估计一只都活不下来。 吴助理有些后怕,得知那只熊是棕熊后,吓得瞳孔都不自觉地放大了。 他赶忙转头四处张望,生怕那只棕熊突然冒出来。 这倒不是他胆子小,实在是林场在七八年前发生过一起极其惨烈的事件! 那时候他刚从外地调到永安林场没多久。 有一天清晨,他就听说伐木班晚上下山的时候,遇到熊瞎子了。 伐木班一个班里有五名成员,最后只有一人活了下来。 事发当时,就有两人不幸丢了性命,另外两人失踪了。 先不说去世的人,为了寻找失踪的两人,林场发动了好多人进山搜寻。 甚至还向石湖市的警务人员寻求了帮助。 经过三天三夜的艰难搜寻,他们终于找到了那两个人。 准确地说,找到的是两具尸体!! 吴助理不听老人的劝告,非要去现场看一看,结果这一看,给他带来了好几周的噩梦。 从那以后,夜里他连去厕所都不敢出门。 在吴助理眼里,那根本就不能叫尸体,而是一堆破碎的尸块!! 而造成这场惨案的罪魁祸首,就是一只体型庞大的棕熊!! 为了给死去的人报仇,林场花了大价钱,请来好几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还和石湖市派来的神枪手一起,追踪了数十里,最后在一处乱石滩把那只棕熊打死了!! 之后还把棕熊拖回林场,让工作人员参观。 不过这些都是后来的事了。 总之,自从那起惨案发生后,吴助理对“棕熊”这两个字就怕得要命!! 实际上,要不是情况特殊,他早就想办法调离林场了!! 看到吴助理那副胆小的样子,王喜栋很是不屑。 “别担心,那家伙要是还在这儿,早就冲出来把你脑袋砸开了。” “它哪会等你去找它。” 上山参与围捕的人,最看不起吴助理这种胆小怕事的人。 面对王喜栋的无礼,吴助理倒也没生气,或许他根本就没注意到王喜栋说话的语气不好。 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棕熊已经离开了,自己不会再有危险。 先不说夏长海他们这边的小声讨论。 周国民前前后后忙乎了快半个小时,才把那些事处理好。 他顾不上手上的伤口,小心翼翼地抱起四只猎狗,分别放进四个土坑,然后用雪和泥土把它们埋了起来。 之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 这烟可不是商店里卖的那种成品烟,而是没有过滤嘴的自卷烟。 这种烟成本其实不低,品质好的烟丝一把能卖到5毛呢。 不过这烟劲儿大。 很多打猎的人都爱抽这种烟,晚上在山里休息的时候,点上一支,很少有动物敢靠近。 好像除了人,没有动物喜欢香烟的味道。 周国民在每个土坑前点上三根烟,插在积雪上。 接着,在王喜栋和吴助理惊讶的目光中,他在其中一个土坑前跪下,连着磕了三个头。 王喜栋和吴助理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毕竟他们不是干这行的,哪里能懂其中的讲究。 这是打野狗的猎人特有的行为。 他记得那个土坑里埋的,是那只叫蒙细屯子的狗。 这条狗曾经救过周国民的命!! 做完这些,周国民在那棵大松树前站了一会儿,然后背起那只脊椎断裂的猎狗,又把另一只抱在怀里。 路过夏长海身边时,他突然转过头问道: “兄弟,你们还打算去打那只熊吗?” “打!” “那老哥求你帮个忙。” 周国民抬起头,看向熊离开的方向,眼神里充满了杀意:“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它。” 夏长海用力点了点头。 “放心,我会多给它几枪!” “谢了!我欠你个人情,以后你要是有什么需要,给我传个信儿,我保证随叫随到!” 直到周国民和吴助理的身影完全消失不见,王喜栋才开口问道: “老大,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还接着追吗?” 夏长海想都没想,直接摇头拒绝:“那畜生刚受到惊吓,正拼命地跑呢,现在追没什么用。” “等它跑累了停下来再追也来得及。” 野猪受了惊,没个三五个时辰根本停不下来,棕熊也差不多。 这个时候要是在后面拼命追,先不说能不能追上。 就算真追上了,人和狗也得累得够呛。 都说人类的耐力是最强的,但夏长海觉得,得激发远古人类的基因片段才有那本事。 就现在这状态,他肯定跑不过野猪。 至于猎狗,或许比人强一点。 但强得也有限。 普通的猎狗也就追个一二里地,能追出5里地的,那已经是非常好的狗了。 棕熊要是真想跑,随随便便就能跑出去七八里。 可别相信书上说棕熊全力奔跑只能维持10-15分钟。 要知道,那是时速50-60千米每小时的全力奔跑。 它追人的时候,用得着跑那么快吗? 第95章山中打猎,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会碰到什么猎物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夏长海就和王喜栋在原地生火,毕竟吃饱了才有力气,这世上,没有什么比填饱肚子更重要的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刚才情绪波动太大,明明距离上一顿饭才过去几个时辰,两人却都觉得肚子饿了。 夏长海借助篝火,把铝饭盒放在火堆旁边。 靠火堆散发的余热来加热里面的小甜饼。 这样加热容易控制火候,不然稍微不注意,小甜饼就会变成硬邦邦的饼干。 那味道可就差远了。 王喜栋也没闲着,他用树枝串起几个粘豆包,直接丢进火堆里烤。 反正这是给猎狗吃的,不用太讲究。 烤到里外都热乎就行了。 山里的猎犬可不像城里的宠物那么娇贵,能有粘豆包吃就很不错了。 大多数人家喂狗的食物,要么是撒点盐调味的白菜粥,要么就是滴几滴菜籽油的土豆糊糊,这就算很慷慨了。 人都很难顿顿吃上粘豆包,更别说狗了。 毫不夸张地说,夏长海家那几条猎狗的伙食标准,在宁夏村已经超过了99%的家庭。 这也是很多人想尽办法想和夏长海家攀亲戚的原因。 在80年代,人们对物质的要求还很低。能吃得好、吃得饱,就心满意足了! 王喜栋满心疑惑,问道: “老大,周国民为什么不把狗送下山,然后和咱们一起去打熊呢? 亲手为猎狗报仇,不是更解气吗?”在他看来,借助别人去报仇的做法,怎么看都有点幼稚。 要是他,把猎狗送下山后,就算不睡觉也要立刻去找出那只熊! 夏长海说道:“他不是不想,而是没了心气儿。”夏长海拨弄着火堆,让火焰烧得更旺些。 “6只猎狗,一下子全没了,一只都没剩下。” “这对打狗的人来说,打击太大了。” “他最后能跟我说那几句话,说实话,我已经挺意外的了。” 夏长海稍微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而且要是他跟咱们一起,到时候很容易产生分歧。” 大家都说周国民脾气大、性子急,可现在看来,他并不是那种不顾一切的鲁莽之人。 人情世故方面,他不是不懂,只是不想去理会。 周国民和那只熊之间,仇深似海,是那种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一定要报复的关系。 严格来说,夏长海、王喜栋和那只熊之间,本来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虽说夏长海嘴上答应会继续追捕那只熊。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所承受的损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一旦夏长海觉得继续追捕熊会严重危及自己和王喜栋的生命安全。 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放弃! 要是出现一方想放弃,另一方却坚持要追的情况。 矛盾肯定就会产生! 退一步讲,就算夏长海不放弃,最后真的抓住了那只熊。 可这损失又该算谁的呢? 在围猎熊罴的过程中,猎犬出现伤亡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要是只有夏长海和王喜栋两人各自行动,那倒没什么可争议的。 毕竟生死都由命运决定,富贵也全看运气,自己的猎犬自然要自己负责! 然而,周国民加入进来后,夏长海心里难免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自己所遭受的那些损失,都是周国民导致的。 这其实就是人的本性在作祟。 和情商高低没有关系,也不能简单地用是非对错来评判。 实际上,周国民心里明白得很,跟着夏长海他们一起行动,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矛盾肯定会出现。 与其到最后和夏长海闹得关系破裂,还不如自己提前避开。 等夏长海那边有了结果,他再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 就在夏长海和王喜栋交谈的时候。 原本趴在地上,大口啃着烤干的粘豆包 (因为烤干了,已经不能再叫粘豆包,得叫粘豆饼了)的黑豹,突然停了下来。 紧接着,它站起身,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夏长海背后的方向。 那个方向是一片长得足有两人高的灌木林。 夏长海很快就察觉到黑豹的异常表现。 在他养的几只猎犬当中,黑豹的速度是最快的,听觉也是最灵敏的。 夏长海给王喜栋使了个眼色,同时在动作上格外小心,尽量不发出大的声响。 看到夏长海去摸枪,再加上黑豹的反应,其余几只猎狗也都纷纷站了起来,紧紧地围在夏长海身边。 它们全身的肌肉都紧绷着,就像拉满弦的箭一样,随时准备向未知的目标发动攻击。 王喜栋把声音压得很低,轻声说道: “老大,那边好像有什么动静。”他全神贯注地听着,能清楚地听到从灌木丛那边传来沙沙的声音。 夏长海握住枪,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然后小声吩咐道: “别让狗叫出声,我悄悄地过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王喜栋回应道:“好的。” 在狩猎这个领域里,那些经验老到的猎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围猎的时候,有件事是绝对要避免的,那就是和猎物毫无防备地撞个正着。 所以,夏长海并没有急着去拨开眼前那片灌木丛。 獾子这种动物,可是出了名的不好对付。 要是不小心跟它撞上了,那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弄不好的话,自己身上就得挂彩,甚至连眼睛都可能保不住! 不管是围捕野狗,还是对付獾子,和它们保持一定的距离,始终是最为关键的。 夏长海弯着腰,脚步放得特别轻。 就这样,他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了一段距离。 之后,才小心翼翼地从灌木丛下方,轻轻地拨开枝叶。 只看了一眼,他就松了口气。 原来是蹄子印,问题不算严重。 在这座山里,长着蹄子的动物,无非就是马鹿、狍子、梅花鹿、山羊这些吃草的家伙。 夏长海转过头,朝着王喜栋打了一个特定的手势。 然后站起身来,从正面慢慢地拨开灌木。 眼前出现的,是四只青盖子,也就是人们平常说的狍子,它们还有个外号叫“雪尼玛”。 其中有三只是成年的大狍子,还有一只是小狍子。 第96章碰到狍子,也得拿下啊 之前发出动静的,正是这只小狍子。 它隔着灌木丛,不停地啃食着上面残留的浆果,嘴巴一刻都没停过。 也许是距离太近了,又或许是它闻到了不一样的气味。 小狍子突然停止进食,脑袋转向了夏长海所在的方向。 要是对付体型较大的猎物,夏长海肯定会选择按兵不动。 就像之前在岗崖子上观察野猪的时候,他就是这么做的。 但对付狍子这种动物,就得用不一样的方法了。 看到小狍子转过头来,夏长海没有选择隐藏。 反而在王喜栋满是疑惑的目光注视下,手指有节奏地轻轻弹动着。 他还把灌木拨开了一个篮球大小的口子。 接下来,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狍子不但没有逃跑,反而慢慢地朝着这边凑了过来。 它先是试探着把头伸过来,透过那个空隙张望着。 大概是觉得看得不太清楚,它又往前迈了一步,伸长脖子,整个脑袋都伸进了灌木丛里。 看着狍子那一脸迷茫的眼神,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轻声说了句: “你好。” 话刚说完,他一只手迅速地掐住小狍子的脖子,同时捂住它的嘴。 另一只手则将匕首从下往上斜着刺进它的脖子,直接刺进大脑。 小狍子挣扎着,却发不出声音。 可它身体本能的抽搐,使得灌木沙沙作响。 瞬间,另外三只狍子纷纷扭过头看了过来。 然而,仅仅过了几秒钟,那三只傻狍子见没有再出现什么异常情况。 就好像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又继续在积雪里低头寻找食物。 等到那只小狍子不再动弹了,夏长海猛地用力,把它拽进了灌木丛里。 这时,王喜栋凑了过来。 他用匕首轻轻地戳了戳小狍子的脑袋,还特意把它的脑袋摆正。 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他以前也捕获过傻狍子,不过都是用套子套住的。 王喜栋可从来没听说过,居然还能像夏长海这样,徒手就抓住狍子! “老大,这傻家伙也太笨了吧,刚才那样居然都不跑?” 王喜栋忍不住说道。 夏长海在狍子身上蹭了蹭匕首,随口回应道: “不然怎么会叫傻狍子呢,只有叫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行了,你拿着这个。” 夏长海一边说着,一边把56式半自动步枪递给王喜栋。 他指了指另外三只傻狍子所在的地方,接着说道: “挑那只最大的打,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话,可别忘了提前瞄准。” 一听说要开枪,而且打的还是活物,王喜栋哪里还顾得上那只小狍子。 他立刻抄起枪,开始瞄准。 对于56式半自动步枪来说,三五十米的距离,几乎就跟贴着脸射击没什么区别。 “嘭!” 枪声在山间突然炸响,火光一闪。 只见那只最大的傻狍子横着飞出去好几米远,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这才是中枪后目标正常该有的反应。 尤其是在这么近的距离,7.62毫米口径子弹的威力,根本不是傻狍子这种体型的猎物能够承受得住的。 直到这个时候,另外两只傻狍子才反应过来。 它们怪叫了一声,撒腿就跑。 几下蹿跳之后,眨眼间就消失在了小树林里。 “雪上飞”这个名号,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夏长海看了一眼那只倒地不起的狍子,提起了狗绳。 “快追!”他喊道。 王喜栋望了望前方,眼前白茫茫的一片,那两只傻狍子早就跑得没影了。 “老大,这还能追得上吗?就刚才它们那速度,咱们在后面连它们的影子都看不到。”王喜栋有些犹豫地说道。 “别废话,赶紧的。” “再等下去,真就追不上了。”夏长海催促道。 顺着青龙它们给出的指引,夏长海带着王喜栋沿着踪迹追了几百米。 最后,在一处迎风坡停了下来。 这次夏长海没让王喜栋动手,他抬手就是一枪。 隔着100多米远,一只狍子应声倒地。 与此同时,夏长海松开了狗绳,让青龙它们去追剩下的那一只。 在开枪射击的那一瞬间,夏长海敏锐地察觉到,剩余的那只狍子腿脚好像有点不对劲。 王喜栋亲眼看着狍子倒地,急急忙忙地冲上前去。 他踢了狍子两脚,满脸困惑地说: “这就给打死啦?” “它咋不跑呢?” 夏长海心里明白王喜栋在疑惑什么。 最开始用刃具对付狍子的时候,狍子反应不大。 或许可以用粗心,或者视线被灌木丛遮挡这些理由来解释。 可是开了枪之后,剩下的两只狍子按照常理来说,应该疯狂地逃窜才对。 就好比换做是野猪,不跑到精疲力竭、肚子饿得咕咕叫,绝对不会停下来。 之前周国良对付的那只熊罴也是这样,听到枪声被惊扰之后,就在满山乱跑。 然而,狍子却很奇怪。 本应该逃得不见踪影的狍子,在离第一现场几百米的地方就停住了。 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它们一下子忘记了刚刚亲眼看到同伴死在眼前这件事。 夏长海说:“得了,别琢磨了,这玩意儿出了名的好奇心重。” “别说开枪,你就是在它旁边放炮,只要不放第二下,它都不会跑!” “所以碰到这东西,打完第一枪,赶紧跟上去,肯定能有开第二枪的机会。” 王喜栋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那能有第三枪的机会不?” 夏长海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 “还第三枪呢,它傻你也傻啊?这玩意儿真要蠢到那份上,早灭绝了!” 王喜栋挠了挠头,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神色。 他也觉得自己想得有点太简单了。 “不过……”夏长海犹豫了一会儿,接着说,“要是在最开始那地方布置几个夹子,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这个办法他自己也没试过,是前世一位老猎人告诉他的。 据老猎人说,狍子这动物,除了好奇心重,还有个特点: 它们恋群,顾家。 说白了,就是很看重同伴和家人。 第97章打猎和打牌一样,也是要看运气的 这和向来无情、独来独往的野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就拿这次来说,如果夏长海开了两枪,还有狍子没死。 当天那只狍子肯定不敢回头。 但到了第二天,它说不定就会回来找同伴。 所以只要布置好陷阱,大概率还能抓到狍子。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顺着狗叫声赶到的时候,最后一只狍子正被黑豹、大白和小白死死地压在雪地上。 确切地说,是被大白和小白咬住了耳朵,动弹不得。 夏长海手下的四只猎狗里,大白和小白体型是最大的,比青龙还要大上一圈。 单独拿出来,几乎和那只狍子体型差不多。 而且,猎狗一旦咬住猎物,猎物就只能靠脖颈挣扎发力,反抗的空间非常有限。 那只狍子把脑袋深深地埋在雪里,后腿不停地刨动着,却怎么也挣脱不了。 黑豹时不时地跳上狍子的脊背,狠狠地撕咬着。 对付这种猎物,它显然觉得没必要绕到后方去攻击。 青龙站在一旁,冷眼旁观,一点也没有参与围攻的意思,一副不屑于出手的样子。 只有当狍子剧烈挣扎的时候,它才会低吠两声。 夏长海脸上洋溢着笑容,步伐轻快地走上前去。 他伸出手,轻轻摸了摸青龙的脑袋,嘴里不住地夸赞:“干得真漂亮!” 在狩猎圈子里,仅靠四只猎狗(原本是五只,不过这会儿先按四只来算)就能成功围困住狍子。 这可是相当了不起的成绩。 当然,这只狍子本身受了伤,也是个关键因素。 夏长海弯下身子,凑近仔细查看。 他发现狍子的右后腿关节处高高肿起,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正是因为狍子受伤,行动不便,青龙它们才有机会追上它。 不然的话,以狍子的速度和敏捷程度,只要跑上一个上坡,就能轻松把猎狗远远甩开。 可别小瞧了狍子,虽然它平时看着傻乎乎的。 但一旦撒开腿奔跑起来,速度一点都不比梅花鹿慢。 王喜栋在一旁气得直跺脚,对着青龙就是一顿数落:“你看看你,还好意思在这儿干站着……” 青龙之所以没有主动出击,是因为它觉得这只受伤的狍子没什么挑战性,根本瞧不上。 即便如此,它还是守在狍子旁边没离开。 经验丰富的猎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就青龙站的那个位置。 只要它稍微探探身子,就能一口咬住狍子。 但小白龙和青龙不一样。 黑豹、大白和小白在那边忙得不可开交,它却在一旁优哉游哉地踱步。 就好像在看一场狩猎表演似的,可把王喜栋给气坏了,肺都快气炸了。 王喜栋觉得这实在是太丢人了! 于是就有了之前训狗的那一幕。 夏长海看到这场景,赶忙劝说道: “算了算了,估计小白龙之前没吃过狍子肉,也没和狍子交过手,对它有点陌生罢了。 等回去用狍子肉好好犒劳它一顿,再带它多练练,肯定就没问题了。” 猎狗天生就对快速移动的目标感兴趣,喜欢追逐。 但喜欢追并不代表就会主动下口撕咬。 猎犬也不是天生就了解各种猎物。 在训练猎犬的过程中,让猎犬熟悉猎物的气味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像熊瞎子、野猪、狍子这类动物,如果条件允许。 最好能让猎犬接触到它们各自散发出来的气味。 当猎犬知道某种气味意味着有食物的时候。 它们就会主动去展开狩猎行动。 人有善良和邪恶之分,猎犬也有品质好坏的区别。 那些天生胆子小,或者总是想着偷懒的猎犬。 肯定不能算是优秀的猎犬。 有些猎犬在训练的时候表现得很听话,中规中矩。 可一旦到了实际狩猎的场景中,却立刻成了“逃兵”。 别的猎犬都在努力追捕猎物,它却在旁边冷眼旁观。 有的甚至假装很卖力,实际上只是做做样子,根本不会真的去撕咬猎物。 有些“演技”特别好的“滑头”猎犬。 就连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都有可能被它们骗到。 对于这类猎犬,处理方式一般有两种。 要么狠狠地教训它们一顿,让它们知道犯错会有什么后果;要么就直接放弃对它们的训练。 不过,小白龙应该不属于这类“滑头”猎犬。 这只猎犬纯粹是因为不认识狍子,从来没有捕杀过狍子,也没闻过狍子的气味。 在它的认知里,狍子根本就不在自己的狩猎目标范围内。 所以夏长海才让王喜栋回去给小白龙准备一顿丰盛的狍子肉大餐。 等小白龙尝到狍子肉的美味,自然就知道该怎么追捕狍子了! 狍子的体型比野猪小很多。 4只狍子加起来,体重最多也就100来斤。 最先捕获的那只小狍子,在还没开膛处理的时候。 重量甚至比不上一只黑豹。 经过开膛处理后,它的体重又减轻了不少。 按照以往的惯例,给猎犬喂完食物后。 会把肠子等一些没什么用处的内脏挂到树上,用来祭祀山神。 夏长海和王喜栋制作了简易的爬犁。 拉着猎物就直接下山了。 他们并没有像周国民那样,先把狍子放走,然后再去猎捕其他猎物。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没这个能力,而是他们不想这么做。 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有个说法叫“乘胜追击”。 经验丰富的人都知道,打牌、打麻将的时候,如果手气好,就会多玩几把。 这样往往能赢得更多。 但是打猎的道理却和这不一样。 老话说得好,任何事情都不能做得太过分,打猎也是如此。 要是太贪婪,可能就会给自己招来灾祸。 老一辈的猎人都坚信,猎人能够顺利进山猎到猎物,并且平安归来。 是因为有山神在暗中庇佑。 不过这种庇佑并不是没有限度的。 要是猎人贪心不足,不懂得适时收手,往往就会遭遇意外! 这话乍一听,是不是感觉有点封建迷信的味道? 夏长海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随着自己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他开始对这种说法有了一些相信。 第98章碰到了熊霸,还是有些担心啊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也能解释得通。研究表明,猎人在首次进行狩猎的时候。 注意力最为集中,精力和体力也都处于最佳状态。 但随着时间不断推移,猎人在各个方面的状态都会急剧下降。 夏长海和王喜栋先是跟着周国民跑了很远的路。 又在傻狍子的事情上耗费了不少精力,虽然都在同一座山上,但运动量着实不小。 他们现在的状态,连巅峰时期的一半都达不到!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从科学的角度考虑,还是从迷信的角度出发。 下山都是最明智的选择! 宁夏村。 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拖着傻狍子从山上下来,乡亲们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 就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没有人凑上前去围观。 这让原本想要好好炫耀一番的王喜栋心里特别郁闷。 他觉得这种情况太不正常了。 夏长海看出了王喜栋的沮丧,稍微想了想,就明白他在想什么。 夏长海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其实村民们有这样的反应,也是很正常的。 一方面,快到年关了,各个国营单位都会组织人员去采集标本。 少的时候派一个人,多的时候会派好几个人。 这些人有枪有弹药,还带着猎狗,都是打猎的高手。 只要运气不是特别差,就算没有猎狗,靠下套子的方式。 多多少少也能捕获到一些猎物。 猎物多了之后,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另一方面,傻狍子实在算不上什么稀罕的猎物。 在体型较大的猎物当中,傻狍子是最容易捕捉的。 在傻狍子的繁殖旺季,它们甚至会自己跑到村民的院子里。 都不用拿枪,用擀面杖就能敲晕几只。 而且傻狍子的出肉率并不高,肉质也很一般。 所以大家看到夏长海、王喜栋猎到傻狍子,也就是简单地感慨几句。 很快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也不知道大家要是看到那头熊罴,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一头体重超过800斤的棕熊罴。 光是想想,夏长海就觉得特别激动! 夜幕降临。 王家还是像往常一样,没有生火做饭,两户人家合在一起吃饭。 抓到4只狍子后,夏长海把两只公狍子送给了陈道。 最小的那只和另一只母狍子则留着自己家人吃。 狍子肉的质地比较老,尤其是腿上的肉。 嚼起来的口感就跟嚼橡子差不多。 这种肉用来做肉干还不错,但要是煮着吃的话。 真比不上上次猎到的黄皮子肉。 相比之下,小狍子和母狍子的肉更加鲜嫩一些。 特别是肚子那块,还有脖子两侧的肉,口感很独特。 夏长海亲自下厨,做了两盘菜。 一盘是辣椒炒狍肉片,另一盘是红烧狍肉段,烧的是甜味的。 一辣一甜,再配上白面馒头,大家吃得特别过瘾。 饭桌上自然少不了喝酒聊天,话题很自然地就聊到了夏长海、王喜栋白天打猎的事情上。 对于这件事,夏长海并没有打算隐瞒。 他把遇到周国良的事情详细地说了一遍。 一开始,李晓娟和周秀琴并没有太在意。 可一听他们打猎的时候遇到的是一只体重超过800斤的熊罴,而且还有可能是棕熊。 脸色立刻就变了! 在这山里生活的人,谁不知道棕熊的厉害? 别看黑熊的数量比棕熊多很多,但是山里发生的熊伤人事件。 至少有八成和棕熊有关! 体重1000斤,体长3米,跑起来时速超过50千米,既会爬树,又会游泳。 把这些条件都集中在一个动物身上,简直就是一台高效的杀戮机器! 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去对付这么凶猛的野兽,作为母亲,她们怎么能放心得下呢? 然而,李晓娟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夏建国用一个眼神给制止住了。 在民间,一直有个说法流传着。 说是要是遇到熊瞎子,跑又跑不掉的时候,有个保命的办法。 那就是直接躺下装死。 但在山里人看来,这种说法简直荒谬至极。 要知道,棕熊本身就是吃腐肉的动物。 你要是装死,可不就相当于主动把自己当成食物送上门了嘛! 要是真的想从棕熊的爪子底下逃脱,有两件事特别关键。 第一件事,出门之前得翻翻黄历。 选个吉利的日子再行动。 第二件事,面对棕熊的时候,千万不能表现出害怕的样子。 至于最后能不能成功脱离危险,那就或多或少得靠运气了。 夏长海打算去对付那头被称作“熊霸”的棕熊。 匡榕心里头是一百个不赞同。 可她还没来得及张嘴劝说,夏建国一个眼神就把她到嘴边的话给憋了回去。 夏建国直截了当地问夏长海: “你觉得自己能搞定那头畜生吗?” 夏长海思考了一会儿,回答道: “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至少能保证自己的性命安全。 而且还有青龙它们跟着呢,要是情况不对,随时都能撤回来。” 毕竟,和围猎其他动物相比,围猎熊的风险其实要低一些。 再说了,优秀的猎犬肯定不会眼睁睁看着主人在自己面前遭遇危险! 夏建国听出了夏长海话语里的自信,点了点头说: “要是你缺什么东西,别客气,尽管开口。 我来想办法给你弄。” “行。” 夏长海有些惊讶地看了看父亲。 他原本以为父亲会阻拦自己,没想到父亲不仅没有反对,还表示支持。 这可省了他好多解释的功夫。 晚饭后,大家各自回房休息了。 李晓娟满脸的不高兴,身上仿佛都散发着一股寒意。 刚才人多,她为了给丈夫留面子,什么都没说。 现在就剩他们夫妻二人了,也就没必要再忍着了。 夏建国心里跟明镜似的,他清楚老婆在气什么。 “好啦好啦,不就是上山打猎嘛,那小子又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这能一样吗!!” “那可是熊霸啊,是会吃人的大棕熊!!” “你就没想过,要是他出了什么事,我以后可怎么生活啊!!” 第99章咱们当父母的,也该到了放手让他去闯的时候 “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还支持他去,难道你不清楚这事儿有多危险……” 夏建国没有急着反驳,就静静地等着李晓娟把话说完。 终于,等到老婆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他开口说道:“晓娟啊,我发现你有个问题。” “啥问题?” “你总是把夏长海当成还没长大的孩子。” “他才20岁,不是小孩子是什么?” 夏建国轻轻叹了口气:“那是因为你没看到他在机械厂跟陈主任谈事情时的样子。” 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值得到处宣扬的事情,夏建国也就没有再多说。 接着,他把自己看到的,还有后来琢磨出来的事情,都跟李晓娟讲了一遍。 “这孩子可比咱们机灵多了,考虑事情也更加周全。 他既然决定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咱们当父母的,也该到了放手让他去闯的时候了。” 说到最后,也不知道夏建国想到了什么,语气里竟然带上了一丝惆怅。 听完夏建国的话,李晓娟的脑海里也浮现出夏长海之前做过的那些事。 像掏熊窝、去林场,还有给李学旺送人情…… 这些事情,要是换他们自己去做,不一定能做得比夏长海好。 可夏长海处理起来却轻轻松松…… “看来长海真的长大了!!” 隔壁的王家。 王和平和周秀琴之间,也在讨论类似的话题。 不过他们俩的对话特别简短。 “你对这事儿怎么看?” “有啥好看的?长海都这么说了,肯定不会错。”王和平翻了个身,随口回了一句。 “好像也是,长海这孩子稳重,要是没把握的话,肯定不会随便乱说。” “喜栋能跟着长海,那可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周秀琴望向窗外,皎洁的月光在纷飞的大雪折射下,把周围照得一片银白。 俗话说“瑞雪兆丰年”,想来明年肯定是个丰收年! 第二天,夏长海一直睡得很沉。 直到王喜栋来叫他,他才慢慢醒过来。 他不起不行啊,王喜栋这小子进门都不知道随手关门。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屋里积攒了一晚上的热气就全跑光了! 冻得夏长海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每到这种时候,夏长海就特别怀念后世的地暖。 哪怕有个空调,也能舒服不少啊! “老大,快起来,咱得上山去会会那头熊霸!” 一提到熊霸,王喜栋顿时精神抖擞。 昨晚他就睡了两三个时辰,天没亮就爬起来了。 这可把王如海气得早上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狠狠地瞪着他。 要不是打不过王喜栋,估计早就动手了。 夏长海暗自叹了口气,一边穿衣服一边说:“这事儿急不得,就一两天的时间,那头熊霸跑不了多远的。” 夏长海根本不担心找不到熊霸。 他之前仔细勘察过,那片山岗子,就数那个角落的条件最好。 那里有灌木丛、核桃树,是向阳的山坡,而且坡度还很平缓。 在这方圆好几里的地方,都找不到这么理想的栖息地。 要是没猜错的话,那头熊霸过去这几年,说不定一直都待在那座山上。 那里食物丰富,水源也充足,还有特别适合冬眠的地方。 除非脑子不清醒了,不然它才不会离开呢!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头棕熊才长得那么壮实。 棕熊的体型本来就比黑熊大,不过,除了像科迪亚克岛棕熊、阿拉斯加棕熊、欧洲棕熊这些特殊品种,一般的棕熊要长到一千斤以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要对付这么庞大的一头棕熊,光靠猎狗围堵、猎人拿着枪冲上去的常规方法,根本就行不通。 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实在是太危险! 只能想个巧妙的办法才行! 简单洗漱完,夏长海喝了一大碗狍肉疙瘩汤。 他吃得那叫一个香,王喜栋看了,也忍不住去盛了两碗汤来喝。 可喝完之后,他还觉得不过瘾,又赶紧跑回去把自己的调料包和醋拿了过来。 自从尝过夏长海做的酸辣汤之后,这小子的口味变得越来越挑剔。 不管喝什么汤,都得酸辣够味才行! 不辣得满脸通红、浑身冒汗,他就觉得不尽兴。 为此,夏长海没少提醒他,平时一定要多喝水。 不然等以后痔疮犯了,可有他受的! 都说十个男人九个痔,尤其是那些爱吃辣的中年男士,几乎都逃不过。 那滋味,光想想都让人难受…… 就好像被狼牙棒折磨一样,严重痔疮发作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像是用这东西在身体里面来回折腾! 话题扯远了。 吃饱喝足之后,夏长海从炕柜里拿出厚厚的一沓钱,用布包好,揣进了怀里。 “走,喜栋,去趟超市。” “要收拾那头熊霸,不做好准备可不行。” 眼看就要过年了,得多买些东西。 家里虽然不缺肉,可过年总不能光吃肉吧? 说到花钱,夏长海有自己的想法: 会花钱,才能赚钱! 赚钱固然重要,可他重生到现在,也就两三个月的时间。 从80年代往后,发财的机会多得是,也不差这一会儿功夫。 老天给了他重生的机会,夏长海不想活得太累! 石湖市,无疑处于安开山的势力范围之内。 夏长海原本并不想麻烦他。毕竟人情讲究有来有往,每次自己来到市里,都是安开山负责招待,可对方却从未去过宁夏村。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再深厚的情谊也会慢慢被消磨掉。 而且,他和安开山之间的交情并不深厚,仅仅是简单的合作关系罢了。 一个负责供货,另一个拥有销售渠道,两人的关系就是这么清晰明了。 然而,夏长海在跳蚤胡同大肆采购的时候,还是被安开山给撞见了。 “兄弟!哈哈,走,去老地方!” 安开山一看到夏长海,表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热情。 这让夏长海心里犯起了嘀咕。 难道安开山结婚了?不对呀,他早就结婚了。 难不成是二婚? 吃过一顿饭之后,夏长海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第100章你可别告诉我,那么多炸药这几天全用完了? 原来,“九七三”靠着夏长海给他的东西,结识了一位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大人物。 那人不是内陆的,听说在香港那边,拥有两家跨国贸易公司。 听到这个消息,王喜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跨国贸易公司意味着什么。 在王喜栋心里,这还不如成为万元户来得震撼。 只有夏长海明白其中的分量。 在这个年代,能够成功创办跨国贸易公司的人,在当地都是权势极大的人物。 毫不夸张地说,就算把前世今生加起来。 夏长海的社会地位都不一定能和对方相提并论。 毕竟,夏长海仅仅是有钱,而对方不仅有钱,还手握权力。 那可是连国家都重视的特殊人物。 夏长海不太清楚安开山是怎么和对方搭上关系的,但不管怎么说,这总归是件好事。 安开山的人脉越广泛,对他就越有好处。 “兄弟,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你上次不是问猪宝的价格吗,我觉得这东西在国内一时半会儿不太好卖,要不送到那边去试试?” “听说那边对名贵药材极为看重,想必能卖出个好价钱。” 夏长海心里清楚,安开山说的是实话。 此人肯定是确实听说过相关消息,不然也不会了解那边的市场情况。 由于两种体制存在差异,那边的经济比内陆发达好几倍! “行,我回头给你带。” “不过这次还得麻烦老哥帮我弄点东西。” 安开山一听这话,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下意识地说道:“你可别告诉我,那么多炸药这几天全用完了?” “没没没,哪能那么快。” 夏长海原本确实想让对方再弄点炸药,上次狩猎猪群时爆破冰湖,用掉了一大半炸药。 可看到安开山这副模样,他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老弟啊,不是我不想帮你,主要是最近外面出了些状况,上面在安全方面查得特别严……” 夏长海稍微思考了一下,立刻就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事了。 他记得没错的话,这几年正处于某派平叛的敏感时期,这种事确实不能轻举妄动。 别说现在了,就算是他前世处于巅峰时期,也绝对不敢沾染丝毫关系! 政治斗争,比任何事情都要残酷! “这次我不买炸药,就想弄点麻醉剂,兽用的也行。” “麻醉剂?你要那东西做什么?” 安开山有些疑惑。 他知道夏长海喜欢打猎,可谁打猎会用麻醉剂呢? 有那功夫,直接一枪打死不是更省事吗? “我盯上了一只熊罴,想把它捕获。” 安开山一听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光亮。 人人都知道他爱财,却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是个贪吃的人。 不然也不会随时随地都能订到丰泽园的包厢。 来这儿吃饭的顾客,很多人的职位都比他高。 他能有这般优待,纯粹是因为花钱多。 他可是这儿的老主顾! 以安开山的身份地位,普通人难以吃到的美食,像鸡鸭鱼肉、精细糕点之类的,对他来说自然是不在话下。 甚至可以说都吃腻了。 像熊瞎子、野猪这类野味,他也常常能品尝到。 可那是头熊霸,而且还是棕熊。 就这种重量级的猎物,石湖市及周边乡镇,好几年都不一定能捕获一头。 就算打到了,也很难流入市场。 内部就直接处理掉了! 哪还轮得到安开山呢? 对于夏长海的打猎本领,和他多次合作过的安开山,自然是深信不疑。 这家伙连猪神都能弄到手,拿下熊霸,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一想到能吃到那种珍贵的食材,安开山心里就充满了期待。 “兄弟,能不能匀我两个熊掌?” 似乎是生怕夏长海拒绝,他赶忙又补充道:“不是白拿,我出钱买!” 夏长海看着安开山一脸期待的样子,摊开双手说道:“要是这东西是我的,送你也没问题。” “但问题是,这东西是要留给第二机械厂的。” 机械厂? 打猎怎么会和第二机械厂扯上关系呢? 安开山愣了一下,接着试探着问道:“他们找你做标本?” “对,我已经答应人家了。” 听到这话,安开山像是松了口气,说道:“那就好说了。” 夏长海疑惑地看了看安开山,见他没有解释的意思,也就没再追问。 “是麻醉剂吧,这个简单,给我半小时。” “多少钱,我先把钱给你。” “说什么呢,这点小事还谈钱?包在我身上……” 等安开山离开后,王喜栋问道:“老大,这家伙怎么看起来这么高兴?” “不知道。”夏长海心里隐隐有个猜测,但也不敢确定。 “管他呢,只要把东西给咱们就行。” “以他的背景,说不定本来就没打算要钱。” 都说后世贪官多,实际上在计划经济后期,尤其是那场运动之后,体制内的人情世故才真正达到了顶峰! 从数十年后的情况来看,北方部分区域的办事效率就足以说明问题。 要是存在关联,那就是鞭策督促。 要是毫无关联,就会相互推诿扯皮。 民间流传着“投资不过山海关、资金不入云贵川”,这话可不是夸张。 夏长海前世固执己见,在这些事情上遭遇了多次重大挫折!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把一卡车物资和麻醉剂运回到宁夏村后。 夏长海立刻着手筹备对付熊霸的特殊方法! 这可是祖辈传承下来的捕熊诀窍! “子梅哟,你喝的这是什么呀?怎么闻着这么香呢?”有人忍不住开口问道。 子梅歪着脑袋,想了半天都没想起来这东西叫什么。 “这是大哥带回来的,叫……叫……”子梅支支吾吾地说道。 “叫麦乳精。”王如海赶忙补充道。 他挨着子梅坐下,手里同样端着个大茶缸。 别看这小子平日里做事毛手毛脚的,可只要子梅一出门,他就像个贴身保镖一样,紧紧跟着,那股劲头,还真有点小跟班的样子。 在王如海身后,妹妹王子婷拿着个小罐子,罐子里装着黄褐色的颗粒状物体,时不时往三人的大茶缸里倒上一点。 每当那些黄褐色的颗粒和热水接触,原本若有若无的香气,瞬间就变得浓郁起来。 第101章夏家如此大方,我可不能掉链子! “这是夏长海大哥从外面买回来的。”王如海说道。 “买了好大的一罐子呢。”他边说边用手比划着大小。 这话一说出来,本来就眼馋的小朋友们,更是馋得直咽口水。 不光是小朋友,不少年轻人和老人也感觉嘴里的唾沫不受控制地分泌了起来。 之前王如海没说出名字的时候,大家还真没反应过来。 一听到“麦乳精”这个名字,谁还不知道这是什么呀! 怪不得味道这么好闻呢。 原来是麦乳精! 麦乳精,在80年代,那可是食物中的“贵族”,营养品里的“尖子生”,走亲访友时的“硬通货”。 在那个年代,拿着麦乳精去拜访亲友,那场面,就跟后世直接送手机差不多。 当然,一罐50元的价格,也让绝大多数家庭望而却步。 一般情况下,也就老人和小孩能在特殊节日里喝上那么一小口。 平时根本没人舍得喝! 整个宁夏村,估计也就夏家和王家舍得把这玩意儿给小孩当饮料喝。 大家在眼馋的同时,也有人满心疑惑: “如海,夏长海大哥买这么多麦乳精干什么呀?” “这东西放久了,要是没喝完,受潮可就结块了。” 王如海挠了挠头,说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听他们说,好像是打算喂什么动物,具体的我也不知道。” 众人听了,纷纷惊讶道:“啊?” 这是什么情况? 有人竟然打算用麦乳精喂熊? 要知道,麦乳精这东西,人都快吃不起了,夏家居然想着拿去喂熊? 这也太不懂得节俭了吧! 不是说那家人一向行事低调吗? 都用上麦乳精喂熊了,这还能叫低调? 不过,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关键在于,王如海提到的是“钓熊”! 熊又不是鱼,什么时候能用“钓”这个字来形容对付熊的方式了? “钓熊”这种说法,简直闻所未闻。 一时间,众人都觉得王如海肯定听错了。 夏长海表示,应该是“猎熊”,而不是“钓熊”。 就连王如海自己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他也觉得“钓熊”这说法实在太奇怪了。 可他当时确实清清楚楚听到的是“钓熊”啊…… 看着王如海一脸迷茫的样子。 不知怎么的,大家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要是夏长海去做这件事,说不定真能钓到熊! 暂且不说王如海那边的情况。 在夏家小院里,同样的疑问也在孙大娘脑海中浮现。 她这次登门,是想跟李骁说说最近的情况。 媒人终究只是负责牵线搭桥、筛选介绍。 真正能拿主意的,还得是男方。 对于孙大娘的到来,李骁表现得十分热情。 还亲自给孙大娘冲了一大碗麦乳精,这让孙大娘觉得特别有面子。 想想看,十里八乡的,哪家会给媒人冲麦乳精喝? 也就只有我孙大娘能有这待遇! 什么叫有排场? 这就是! 看今后还有谁敢说,孙大娘我家闺女不是宁夏村的头牌红人! 孙大娘心里早就盘算好了,等回村后,一定要把这段经历好好吹嘘一番。 男方招待媒人,用的竟是麦乳精,而且还是大海碗盛的。 就问,你可曾见过这般阵仗?! 正当孙大娘畅想未来的风光地位时,突然,一股浓郁得难以形容的麦乳精香气从外面飘了进来。 这股香气,比她正喝着的这碗麦乳精浓郁数十倍! 那种感觉,仿佛有人直接在院子里倾倒了一整罐麦乳精! 她和李晓娟对视一眼,立刻起身,出门查看是怎么回事。 门一打开,就看见夏长海与王喜栋在院子里忙碌着。 夏长海握着一根木棍,在一个桶里不停地搅拌。王喜栋则拿着一罐麦乳精,配合着夏长海,往桶里倾倒。 期间,夏长海还不时拿起旁边的蜂蜜、白糖,以及一些瓶瓶罐罐,一股脑地往桶里加。 那浓郁的香气,正是从这个桶里飘散出来的。 看到李晓娟和孙大娘,夏长海与王喜栋转过头,咧嘴一笑,随后又接着忙手中的活。 “哟,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怎么能把麦乳精往这里面倒呀!” 孙大娘看着那罐见底的麦乳精,心疼得直喊:“长海他娘,你可得管管,可别由着他们糟蹋好东西!” 李晓娟倒是一脸淡定,轻声安慰道:“没事儿,小孩子闹着玩呢,咱顾咱的,别管他们。” “那东西家里还有好几罐呢,大娘要是不嫌弃,走的时候带一罐回去。” 事关儿子的终身大事,李晓娟可不会小气。 当然,这和故事的主题并没有什么关系。 之前夏长海买回来麦乳精,当晚就用掉了两罐。 那小子非要用麦乳精做馒头吃。 嘿,你还别说,做出来的味道还真不错。 香甜软糯,蒸出来还特别有弹性。 就是成本太高了,两罐麦乳精,抵得上普通工人近两个月的工资了! 这么高成本的馒头,估计在宁夏村往前数100年,他家也是独一份。 李晓娟对儿子败家这事并不担心,凭以往的经验,夏长海做事,就没亏过! “行了行了,随他们折腾,外面冷,咱进去接着说刚才的事儿。” 言语间,李晓娟拽着孙大娘,再度迈进屋内。 直至孙大娘抱着麦乳精离开,仍未从方才的惊讶中缓过神来。 她实在难以理解,李晓娟口中的麦乳精与熊猫究竟有何关联。 不过孙大娘能确定一件事: 夏家,远比她想象的富有!! “本想着找个条件稍好点的人家,可眼下这情况……” 孙大娘自嘲地笑笑,就这条件,甭说宁夏村附近十里八乡,就算是市区也难寻啊!! “看来得调整下挑选标准了,夏家这条件,估计不怎么看重女方家物质条件,人品和相貌才是关键!!” 想到这儿,孙大娘顿感身上压力骤减。 这年头,条件好的对象不好找。 但人品、相貌出众的,还不是一抓一大把?! “夏家如此大方,我可不能掉链子!!” 瞧着怀里尚未开封的麦乳精,孙大娘忍不住盘算。 第102章野兔虽难抓,但胜在成本低! 眼瞅着年关将至,拿这东西招待亲友,面子不得涨上天?? 孙大娘的到访并未打乱节奏。 夏长海吩咐王喜栋,将满满一罐麦乳精全倒入铁桶,待其充分溶解后,又把桶埋入雪地。 外界的严寒,使铁桶温度急剧下降。 没过多久,桶里的液体便开始慢慢结冰。 这时,夏长海又插入一根刀片。 “老大,这真能弄死熊猫?”王喜栋忍不住发问。 “直接弄死肯定不行。”夏长海捏着鼻子,小心将麻醉剂混入冰中,“要是一切顺利,能让它麻醉沉睡。” “到时候让青龙配合,十拿九稳!!” 夏长海大致给王喜栋解释了这东西的原理。 其实这是种颇为古老的捕熊方法。 方法很简单,就是把锋利刀片冻在冰块里,而且冰块中掺有不少血液。 熊闻到血腥味,就会本能地舔舐冰块。 过程中,刀片会划伤熊的舌头致其流血,而血腥味又会进一步刺激熊的食欲,让它更加用力舔舐。 在寒冷的侵袭下,熊瞎子的痛觉变得迟钝,故而不会激烈反抗。 待冰块融化殆尽,熊瞎子往往会因出血而体力大减。 古人缺乏枪支,便采用这种手段来最大程度削弱熊瞎子的战斗力。 夏长海为增强效果,在冰块中额外掺入麦乳精、蜂蜜、白糖,甚至还有麻醉剂。 这并非他小题大做,此次他要对付的,是一只体重超800斤的棕熊。 面对如此重量级的对手,常规方法的效力大幅缩水,顶多只剩五分之一。 夏长海宁愿多花些钱财,也不愿让自己和王喜栋涉险。 “稳妥起见,我们先上山抓几只野兔回来。”夏长海提议道。 所谓跳猫,指的就是野兔,因其行动时一蹦一跳而得名。 熊瞎子不挑食,各类肉食皆可入口,但它们对野兔尤为青睐。 其一,野兔的肉质鲜嫩肥美,口感绝佳。 其二,野兔行动敏捷,极难捕获。 野兔短时间内的冲刺速度可达每小时50千米,并不比熊瞎子慢。 而且它听觉敏锐,老远就能察觉熊瞎子的动静。 熊瞎子能制服野猪,却难以抓住野兔。 平时难以吃到,所以野兔对熊瞎子来说格外稀罕。 当然,人抓捕野兔也并非易事。 听闻夏长海之言,王喜栋面露迟疑:“老大,要不换个猎物?” “野兔虽难抓,但胜在成本低!” 山里人想猎捕野兔,用枪并不现实,野兔目标小且行动敏捷,难以瞄准。 一般而言,只能靠下药或者设夹子。 然而这两种方法效率低下。 有时甚至十天半月才能捕获一两只。 他们等不起。 夏长海说:“别担心,我有办法。” 野兔难抓? 那是因为没掌握诀窍! 在夏长海看来,野兔是山里相对容易捕获的猎物之一。 如果不是数量太多的话加上个体小皮毛也不值钱的话,他还抓什么熊瞎子和野猪啊! 光是抓兔子就能赚大钱。 俗话说,不同的动物都有各自独特的生存方式和活动规律。就像蛇在前行时,会沿着特定的路线蜿蜒游走;老鼠也有它们习惯的路径穿梭。 野兔同样如此,它有着相对固定的活动路线。 夏长海之前遇到过紫貂,紫貂在行动的时候,也喜欢沿着同一条路径走。但只要没有特殊情况,紫貂很少会改变这条路线。 不过,野兔和其他啮齿类动物相比,还是有一些不同之处。 野兔在行动路线的选择上,表现得特别执着,甚至可以说是“一根筋”。 紫貂虽然也有固定路线,但出发的时候,常常会有些变化。今天可能走a路线,明天也许就换成b路线,后天说不定又选择c路线了。 野兔却不一样。 只要野兔认定某条路线是安全的,它就会一直沿着这条路线走下去。 直到这条路线不能满足它的需求,或者出现了意外情况,它才会改变路线。 所以,要是发现一条路径上有新鲜的野兔足迹,基本上就能确定这一带有野兔出没。 和其他人常用的捕兽夹不同,夏长海的跳兔套子是他自己动手制作的。 他找了一根大约50公分长的铁丝,把其中20公分弯成一个圈。这个圈的大小需要根据野兔的体型来调整,野兔体型越大,圈就得越大,剩下的部分则把它拉直。 做好这些后,再把铁丝绑在树枝上。 这样,一个跳兔套子就制作完成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一起做了七八十个跳兔套子,随后带着这些套子向山上走去。 野兔的数量很多,和老鼠的数量不相上下。他们俩刚走出不到半里地,就在一大片柏岗子上看到了密密麻麻的脚印。 其中,野兔那独特的三瓣形脚印,辨识度非常高。 夏长海仔细观察这些脚印,发现它们的行进方向是从岗子底部往顶部延伸,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树林中。 俗话说“野兔出窝,逢高必爬”。 野兔要是没吃饱肚子,是不会下山的。 要是时间再早一点,这个时候就可以下套抓野兔了。 但现在这个时间,大多数野兔都已经出门,跑到山上的林子里去了。 如果现在把套子布置在这儿,那就得等到明天才能有所收获。 夏长海可不想等这么久。 “走,我们去另一边找找看。” 既然有野兔上山的脚印,那肯定也有下山的脚印。 于是,他们俩绕到岗子的另一侧,果然发现了大量往山下走的野兔脚印。 这里正是夏长海想要找的地方。 “喜栋,你注意听我说的位置。要把套子放在脚印上,铁丝圈距离脚印大概5-10公分,脚绊要弄长一点……” 夏长海一边说着,一边给王喜栋讲解布置套子的关键要点。 其实布置套子也不是很难,就是把跳兔套子插在脚印两边,把铁丝圈放在脚印上方大概5-10公分的位置。 野兔在行进的时候是蹦蹦跳跳的,如果运气不好,它的脑袋就会正好钻进那个圈套里。 它的原理和传统的野猪套差不多,野兔受到惊吓后不会往后退,只会拼命地往前冲。 然而,铁丝圈只能卡住野兔的脑袋,却容纳不下它肥硕的脖颈和后腰。 第103章老大,以后我们经常来这儿吧 野兔越是挣扎用力,铁丝圈就勒得越紧。 一旦到了这种地步,野兔就像掉进瓮里的鳖一样,只能被困在原地,等待死亡。 当然,这一系列过程说起来好像很顺利,一气呵成。 但实际上,成功捕获野兔的概率大概只有10%-20%左右。 虽然这个概率比常规方法要高不少,但其中运气成分也占了很大比例。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捕获野兔,就得靠运气和经验了。 夏长海与王喜栋花了两个小时,在每处有野兔脚印的路径上都安置了3个野兔套。结果王喜栋逮到一只野兔,夏长海这边竟然逮到了三只。 一直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们俩才再次出门去查看之前设的套子。 他们顺着之前留下的踪迹,来到了设套的地方。 远远地望去,就发现了有收获。 “老大,你看那边!” 王喜栋兴奋地叫嚷着,说完就朝着那边跑了过去。 没过一会儿,王喜栋就拎着一只兔子回来了。 此时这只兔子还没有死,只是两条后腿因为血液循环不畅,有点麻木了。 夏长海接过兔子,熟练地解开铁丝圈,他手上垫了点东西,估量了一下,这只兔子大概有5斤重,个头不算小了。 他捏住兔子的脊椎,稍微用力一拧。 只听“嘎巴”一声,兔子的脊椎就断裂了。 夏长海可没有那种“兔子那么可爱,怎么能吃”的想法。 实际上,对于种地的庄稼人来说,没有谁会喜欢兔子。 兔子的繁殖能力特别强,而且食量还很大,从早到晚不停地吃,边吃还边排泄。 要不是兔子没有翅膀,简直就跟蝗虫没什么两样。 夏长海随手把兔子丢进了挎兜。 第一个套子就有收获,这算是开门红,是个好兆头。 夏长海满心期待,想看看今天到底能抓到多少野兔。 之后,他们俩分开行动,夏长海和王喜栋开始逐个查看套子。 有些套子一点动静都没有,原因很明显,比如套子设置的高度不对,或者野兔没有走那条路线,又或者时间点不合适等等,各种各样的状况都有。 这也是夏长海在每条路径上都多放几个套子的原因。 有些套子有被触动过的迹象,但是却没有逮到兔子。 很明显,可能是野兔没有完全钻进铁丝圈,只是擦到了一点边,又或者干脆是其他动物触碰的。 当然,这其中也和猎物体型大小有关系。 夏长海设置的铁丝网高度,本来就是把4斤以下的小兔排除在外的。 他只要年轻、健壮且健康的野兔。 谁能想到那只鼬獾不挑嘴呢,既然做了这事儿,那就尽量做到完美。 30分钟后,两人在大柏树下碰面了。 他们总共设置了七十个套子,最后一共逮到了11只半野兔,还抓到了1只野鸡。 这些野兔清一色都是4斤往上的大野兔,最大的一只估计有7斤重。 这只野兔的个头可真不小。 夏长海特意留了一只活的野兔,想着带回去给几个小家伙逗着玩。 “老大,这野鸡是从哪儿来的呀?”王喜栋看着夏长海手里的野鸡,满脸疑惑地问道。 夏长海摇了摇头,回答说:“我也不清楚。” 谁能想到会有野鸡钻进捕野兔的套子里呢?夏长海看到那只野鸡蹲在原地,冲他咕咕叫的时候,也是十分诧异。 这只是个套子,又没有放诱饵。 怎么就会有野鸡钻进去呢? 想来想去,唯一能解释得通的,就是这只野鸡自己想寻死。 至于那半只野兔,是王喜栋带来的。从伤口的牙印判断,应该是被黄皮子吃了一半。 别看黄皮子个头不大,但是凶狠起来,连比它大好几圈的老鼠都敢攻击! 夏长海亲眼见过一只小黄皮子不停地扑咬一只比它大好几圈的老鼠。 最后黄皮子居然还成功把老鼠咬死了! 那场面,简直让人难以想象,要不是亲眼所见,他绝对不会相信。 按照常理来说,黄大仙吃剩的东西,打猎的人是绝对不敢要的。 黄皮子和山林间常见的老虎、狼、狐狸不一样。(老虎吃剩的猎物叫虎栈,狼吃剩的猎物叫狼栈) 那些动物吃剩的猎物没什么特别的讲究。 但是黄皮子却很邪性,自古就有黄大仙的传说,谁也不知道拿了它碰过的东西会怎么样。 不过今天不是夏长海占黄皮子的便宜,而是黄皮子占了夏长海和王喜栋的便宜。 一码归一码,真要论收获,也轮不到夏长海与王喜栋来评价。 看着地上那一小堆野兔,王喜栋眼睛都亮了。 野兔虽然体型不算大,皮毛也不太值钱,但是好在捕猎的难度比较低。 一天就能抓到十多只,那一个月下来,岂不是能抓几百只? “老大,以后我们经常来这儿吧。” 夏长海看了王喜栋一眼,心里琢磨着这小子到底在想什么。 故意问道:“来这儿做什么?” “抓野兔啊。” “抓野兔干什么呢?” 王喜栋想都没想,下意识地回答:“拿来吃啊。” 这一问,让王喜栋自己愣住了。 他眨了眨眼睛,突然反应过来,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自己又不缺吃的,野兔又卖不了多少钱,费这么大劲抓它做什么呢? 这纯粹就是浪费时间嘛。 这个念头一闪过,就被他抛到了脑后。 看到王喜栋不再坚持,夏长海淡淡地笑了笑。 他能理解王喜栋刚才的想法。 这就好比钓鱼,很多钓鱼的人就是这样。 因为一次钓了不少鱼,就天天跑去钓鱼。 可钓上来的鱼又不吃。 这种情况一开始就得制止。 不然就像抽烟上了瘾一样,到时候想戒掉就难了。 要是在平时,夏长海也不会阻拦王喜栋,毕竟野兔好歹也是肉。 在这年头,谁家会嫌肉多呢? 就算自己不吃,拿去送人也是一份人情。 但现在,年关快要到了。 这个时候要是老是往山上跑,说不定会出什么事。 可别以为不会有事发生。 山里的情况就像天气一样,变化多端。 没看到夏长海每次进山都背着猎枪吗? 越是经验丰富的猎手,对大山就越是敬畏。 第104章吃的差点没关系,关键是得让它们到时候有力 反而是那些刚入行的新手,总觉得自己运气好,什么都不怕。 这种人最容易出事。 夏长海可不想因为几只不值钱的野兔,就惹出麻烦来! 到那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实际上,如果不是陈道的身份特殊,夏长海也不会接这趟制作标本的活儿! 话题有点扯远了。 当夏长海与王喜栋扛着两只肥硕的野兔回到家时,可把婆媳俩吓了一跳。她们心里明白,抓野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夏长海把最大的那只野兔递给夏子梅和王于婷玩耍,又从剩下的野兔里挑出四只,说道:“妈,这几只您帮我把皮剥了就行,不用开膛。剩下两只我给朱爷送去。” “夏大哥,我跟您一起去吧。”王如海连忙说道。 夏长海和王喜栋都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心想这小子今天怎么这么主动? 王喜栋踢了弟弟一脚,没好气地说:“这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拜了朱爷为师,现在没事就往山上跑,学习打猎呢。” “这是借花献佛啊。” 听了这话,夏长海笑了,没想到这小子还挺机灵。 “行,拿去吧。” 夏长海把两只野兔递给王如海,接着又拿出一罐麦乳精,自言自语道:“既然拜了师,上门可不能空手。” 王喜栋看到这一幕,也反应过来了。 虽说在这年头拜师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有些规矩还是要遵守的。 这可不只是单纯学本事的问题,还关系到王如海以后的人品。 王家可不能占别人的便宜。 “如海你等着,我再去拿点东西,和你一起去。”王喜栋说完,一下子翻过墙头。 周秀琴也喊道:“烟酒也带上。” “知道了。” 王如海看着这阵仗,一脸无奈。本只想占个小便宜,怎么感觉事情闹大了。 先不说王如海心里有多纠结,王喜栋带着他去朱爷家后,夏长海就回家继续忙活。 夏长海没让母亲和周大娘动手,自己亲自操持,把四只野兔去毛剥皮,然后用锤子砸成肉泥,全部倒进那个特殊的容器里。 至此,对付熊罴的准备工作全部完成,接下来只要在铁桶外面静静等着熊来就行了。 看着墙角那几只正在啃咬兔皮毛的猎犬,夏长海低声说道:“接下来就看你们明天的表现了……” 第二天凌晨,天还没亮。 就像过去每次进山打猎一样,夏长海早早地起了床,开始准备狩猎的各项事宜。 他认真地把绑腿扎紧,一颗一颗仔细查验子弹,对枪械进行全面检查,哪怕是极其微小的地方都不放过。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宁愿多花些时间反复检查,也绝不想因为疏忽而留下隐患。 在不懂行的人看来,打猎似乎很简单,不就是上山,找到猎物,然后把它抓住嘛。听起来是不是挺容易的?但实际上,这种想法就跟“把大象放进冰箱只需三步(打开冰箱门、塞进大象、关上冰箱门)”一样荒谬。要是真有人这么去做,结果会怎样,大家心里都清楚。 夏长海常说,打猎是一门大学问,其中涉及地理、生物、药理、天文等好多领域的知识。狩猎经验越是丰富的猎手,对大山就越是充满敬畏之心。他们从来不敢说某次打猎就一定能顺顺利利、稳稳成功。 相反,像之前周国民那样,有点自负、傲气的人,夏长海见过不少。这些人在某些方面可能确实能力很强,比一般人厉害得多。然而,正是这份过人的能力,往往让他们没有好下场。如果没有与之匹配的心态,迟早是要吃亏的。 再看夏长海这边。除了仔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还有一件事他特别上心,那就是喂狗。没错,就是给猎狗准备早餐。以前上山打猎的时候,要么不给猎狗喂早饭,让它们保持一定的饥饿感。因为猎狗追逐猎物本质上是捕食行为,饿的时候捕猎的积极性更高,效率也最高。通常就是让李晓娟随便准备点简单的食物,像肉汤泡饭、粘豆包或者土豆汤之类的,没什么特别的讲究,就是给猎狗随便吃点,垫垫肚子,不用喂饱。 可今天不一样,夏长海亲自下厨,炖了一锅肉汤,还往里面加了好多白糖和蜂蜜。 食物的量并不多,几条猎狗一分,每条也就只能勉强分到一两碗。 而且大多都是汤汤水水,别说肉块了,连骨头都没几根。 但即便这样的伙食,对猎狗来说已经相当奢侈了。 很多人都负担不起这样的伙食! 王喜栋端着一个大海碗,喝着辣汤,开口问道:“老大,今天怎么给它们准备这么好的吃的?” “不是说上山前不能让猎狗吃太饱吗?” 不光猎狗馋得不行,就连旁边的小孩,闻到这香味都想来一碗。 夏长海蹲在一旁,看着几条猎狗狼吞虎咽地吃着,说道:“今天的任务不好办,吃的差点没关系,关键是得让它们到时候有力气干活。” 王喜栋点了点头,也没再多想,随口应了一声。 不过,王喜栋没注意到,夏长海说完这话时,脸上闪过一丝犹豫。 夏长海准备这么丰盛的早餐,一方面确实是想让猎狗体能更好。 上辈子夏长海带着猎狗上山围猎之前,总会请专业的人给猎狗调配营养餐。 营养餐里的各种营养成分,都是根据每条猎狗的具体情况,专门一对一调配的。 必要的时候,还会加一点点兴奋剂。 有数据显示,用这种方式喂养猎狗,能让它们的捕猎成功率提高15%-30%。 但这辈子,条件有限,夏长海没办法像以前那么讲究。 他想了个折中的办法,用糖分来暂时替代肾上腺素。 这效果肯定比不上兴奋剂。 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对吧? 而且这些食物大多是汤汤水水,不会让猎狗有饱腹感。 等猎狗吃完,刚好能让它们精神振奋一些。 这是夏长海跟王喜栋说的理由。 还有另一个原因,夏长海没说出来。 第105章要是真出了意外,这就是它们的最后一顿饭! 那就是这次围猎,很可能会有猎狗回不来。 没错,夏长海担心这次打猎,会有猎狗在过程中遭遇不测。 周国民的那群猎狗够厉害了吧? 它们之间的配合和默契,简直达到了极致。 夏长海估计,要是能在进林场前解决掉周国民,那大块头就没机会动手了。 就凭那群猎狗的本事,肯定能把事情办妥! 可就是那么厉害的一群猎狗,遇到那头熊罴,最后却全军覆没了! 那条脊椎断裂的狗虽然当时没死。 但受了那么重的伤,也活不了多久。 夏长海心里明白,周国民同样清楚这一点。 周国民不愿意和夏长海一起去打猎,一方面是担心之后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另一方面也是想多陪陪自己的猎犬。 一只快不行的猎犬,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主人格外珍惜! 为了这次狩猎,夏长海做了很多准备。 准备了麻醉剂,也计划好了抓野兔的事,各个方面都安排得很细致。 可即便做了这么多,他还是不敢确定一切都会顺利。 谁也不知道那头熊罴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强。 万一上次那头熊罴根本就没使出全力呢? 这不是没有可能。 直到现在,夏长海都没搞清楚那头熊罴的真实实力。 熊罴的体重每增加100斤,战斗力就会大幅提升。 800斤的熊罴和1200斤的熊罴,实力相差巨大。 要是那头熊罴的体重超过了夏长海的预估。 到时候就只能靠青龙它们拼命了。 对付熊这种动物,尤其是熊罴,没有哪个猎人能保证自己的猎狗绝对安全。 “要是真出了意外,这就是它们的最后一顿饭!” 这就是夏长海心里犹豫的原因。 他特别害怕因为自己判断失误或者准备不充分,害了青龙它们的命! 就在这个时候, “汪汪~” 平时很高冷、不爱理人的大黄叫了两声。 夏长海顺着声音看过去,和大黄对视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平时懒洋洋的大黄,此刻眼神里竟然透着几分锐利。 这种眼神他很熟悉。 之前在朱爷身上就见过。 这让他想起朱爷曾经对王喜栋说过的话: “好狗,就应该死在山上,马革裹尸!” 等所有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夏长海带着王喜栋,直接朝着那片长满核桃树的岗子走去。 这次和上次完全不一样,他们俩行事特别小心。 一开始就解开了狗绳,让青龙等几条狗在前面探路,而且故意放慢了前进的速度。 夏长海还直接把56式半自动步枪的保险打开了,时刻保持警惕,准备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上次遇到的那头熊罴就已经够厉害了,要是再来个更难对付的家伙,那可就真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了! 两个时辰过去了,他们带着狗来到了上次遇到熊罴的那个山岗附近。 那里有三个小坟包,特别显眼。 青龙它们好像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围着坟包转了好几圈,嘴里时不时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在和老朋友打招呼,又像是在表达对逝者的悼念。 等猎狗们回来,夏长海拿出上次从熊罴身上弄来的一撮毛,让青龙闻了闻,然后指引它朝着后一条狗洞所在的那条路走去。 “追!” 听到夏长海的命令,青龙马上低下头,在地上闻了起来。 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在这大山里,有三种动物留下的气味特别浓烈:一种是臭鼬,一种是野猪,还有一种就是熊瞎子。 熊瞎子在这“三臭”里是最特别的。 臭鼬和野猪是排泄出来的味道很刺鼻,臭鼬的屁、野猪的尿,那味道,闻过一次就不想再闻第二次。 可熊瞎子自身就带着一股味儿。 它走过的地方、蹭过的树,就算过了好几周,那些味道还是能让嗅觉灵敏的动物感到害怕。 在大兴安岭这边,很多猎人平时会收集熊瞎子的粪便,晒干后磨成粉末,洒在衣服上或者丢进火堆里,既能驱赶蚊子,还能吓唬其他野兽,比一些专门的驱兽药都管用。 这也是夏长海不担心跟丢那头熊罴的原因。 果然,青龙只是简单闻了一圈,就找到了熊罴离开的方向。 “汪——” 发出信号后,它一下子就冲了出去。 其他四只猎狗看到后,也紧紧跟在后面。 和夏长海之前猜测的一样,那头熊罴没离开这片岗子,他们二人五狗从岗子东坡一直追到西坡。 随着离熊罴越来越近,青龙它们也越来越兴奋。 看到这种情况,夏长海不敢再让青龙它们随便行动了。 熊瞎子还没虚弱到任人宰割的地步,要是让猎狗们贸然冲上去,说不定会被熊瞎子伤到! 把猎狗安顿好之后,夏长海对王喜栋喊道:“喜栋,生火!” “好嘞!” 王喜栋没有像找金子时那样,堆起一大堆篝火,只是搭了一个简单的行军灶。他挖了个小坑,放上几块石头,再把锅架在上面。不到十分钟,行军灶就搭好了。 夏长海把随身带着的几块红糖放进锅里,火焰舔着锅底,红糖慢慢融化、沸腾,然后变得焦糊。与此同时,那股淡淡的焦甜味道在空气中散开。这正是夏长海想要的效果。毕竟,主动出击不如守株待兔。 大家都知道,熊瞎子喜欢吃甜的。尤其是在食物短缺的冬天,这种习性表现得更明显。实际上,要不是这个季节大多数熊瞎子都在冬眠,夏长海可不敢这么明目张胆。谁知道招来的是一头熊,还是一群熊呢!要是只有两三只熊,夏长海觉得自己还能脱身。可要是三只以上,除非当场激发特殊能力,不然可就真的麻烦大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躲在暗处,紧张地盯着。当行军灶下的火焰因为木材烧完渐渐熄灭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与此同时,青龙它们好像也感觉到了危险。它们全都站了起来,耳朵竖得高高的,紧紧盯着一个方向。嘴角微微抖动,露出锋利的牙齿,摆出攻击的架势,这是猎犬进入战斗状态才有的样子。要不是夏长海紧紧拉住狗绳,它们早就冲出去了。 嗷~随着一声熊吼,一只比他们之前见过的熊都要大得多的棕熊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只看了一眼,夏长海就忍不住暗暗吸了口凉气。这头熊远不止800斤! 第106章老大,要不咱撤了吧,没必要跟这头熊硬拼 按照经验,千斤重的熊体长在2.5-3米之间,可这只明显超过了这个范围。起码有1400斤!夏长海暗自庆幸自己没冲动,没有解开狗绳。 就这头巨熊的体型,别说周围这几条狗,就算青龙它们一起上,大概率也是打不过的。 上次林场组织20只猎狗围猎700斤以上的熊,最后都输得很惨。更何况眼前这只超级巨熊呢?“就这体型,别说20只,30只猎狗上去也是白白送死!” 猎狗围猎野猪的时候,周围越空旷、地面越崎岖对它们越有利。 但要对付熊瞎子,周围环境可不能太空旷。最好是有很多树桩,地面还得平坦,这样才能限制熊瞎子的行动。 毕竟,熊瞎子那一对大爪子,碰一下就得受伤,撞上了可就性命难保,就算猎狗再多,也不够它打的! 再看现在的场景。也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遇到厉害的对手了,那头熊大摇大摆地来到现场,脑袋晃了晃,左右看了看,就直接朝着行军灶走了过去。 它根本不在乎还带着余温的柴火堆,一巴掌就把行军灶拍散了。瞬间,架在上面的铁锅被拍到了旁边的雪堆上。 “滋滋~” ……现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冰冷的积雪和铁锅接触,腾起一团白雾。这景象让熊愣了一下,不过没一会儿,它就不再理会,大步走过去,伸出大舌头对着铁锅舔了起来。 那比蜂蜜还甜的味道,让它特别兴奋。要知道,这种美味在秋天都很难吃到! 然而,没兴奋几秒钟,那甜美的味道就没了。“嗷~” 这变化让熊非常生气,它一边用爪子扒拉着铁锅,想找到更多好吃的,一边伸长脖子在空气中不停地闻。 躲在暗处的夏长海紧张得全身肌肉都绷紧了,手里紧紧握着56式半自动步枪,大气都不敢出。 要知道,熊的嗅觉是人类的2100倍,比猎狗还灵敏,几公里外腐肉的味道它们都能闻到。虽然出发前做了特殊处理,但夏长海还是担心熊会发现他们。一时间,空气好像都凝固了。 还好,熊闻到了别的诱人的味道。看到熊转头去舔旁边加了料的冰块,夏长海才暗暗松了口气。好险!差点就被发现了! 面对一头1400斤的棕熊,仅凭一杆枪和五条猎狗,根本没办法让王喜栋和自己安全离开。青龙它们也没办法争取到足够的逃跑时间。 在死里逃生的庆幸之余,夏长海又开始纠结起来:“现在到底要不要撤退?” 是的,现在夏长海已经打算放弃这次围猎了。 原因很简单,就是这头熊实在是太大了! 夏长海心里琢磨着,这头熊再怎么重,顶多也就1000斤出头。 他估算了一下,极限也就是在1100斤到1200斤这个区间,1200斤绝对就是最重的情况了! 之前他所做的一切准备,都是按照这个重量预期来进行的。 可眼前的实际状况,却远远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这头重达1400斤的棕熊,根本不是他那些准备能对付得了的! 夏长海前世也曾参与过猎捕体重超1400斤棕熊的活动,但那是怎样的配置啊? 开着改装过的吉普车,有直升机协助,手里拿着雷明顿700步枪,身后还跟着专业的医疗团队和安保团队。 在北欧组织一次类似的狩猎活动,成本大概在50万-80万美元之间。换算成这个年代的人民币,那可是好几千万! 这数字大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要是有这么多钱,夏长海还用得着打猎吗?直接把机械厂买下来,让父亲安享晚年多好! 话说回来,也没听说过生产事故会跟保安有什么关系,这话题扯得有点远了。 总之,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夏长海觉得这次狩猎的风险高得离谱。 这已经不是冒不冒险、狩猎过程中死伤多少的问题了。 稍有差池,夏长海自己都可能把命搭在这儿! 王喜栋显然也察觉到了不对劲,他对夏长海说:“老大,要不咱撤了吧,没必要跟这头熊硬拼。” 说话的时候,他眼睛紧紧盯着那头正抱着加料冰块吃得津津有味的棕熊,左手在身上不停地擦着,才过去十几秒,他整个人就被冷汗湿透了。 夏长海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说道:“再观察一会儿吧。”他心里还抱着一丝侥幸。 说不定这头熊没看起来那么厉害呢?又或者这熊对麻醉剂特别敏感,只是还没发作? 夏长海可不是那种轻易就放弃的人。 他接着又说:“就算要撤,也得找个安全的时机。” 现在这头熊正吃得开心呢,要是他们弄出什么动静,熊以为他们是来抢食物的,那后果…… 估计用不了多久,棕熊吃人的消息就得在附近的村子里传开了。 就这样,夏长海和王喜栋躲在灌木丛后面,远远地看着那头棕熊疯狂地舔着加料冰块。 事实证明,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方法还真挺管用。 夏长海能看到有鲜血从熊的嘴角流下来,滴落在雪地上,晕染出一朵朵梅花形状的痕迹。可那头熊却一点都没发觉,还在不停地舔着冰块。 但问题是,熊的反应和夏长海之前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那冰块的体积明显缩小了三分之二。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预期的方向发展。 就好像掺在冰块里的麻醉剂失效了一样! 这让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叹气,看来这次狩猎行动只能放弃了。 就在夏长海打算和王喜栋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 现场突然发生了变化。 在距离棕熊五十米左右的地方。 两个穿着猎人服装的“熟人”,从一处灌木的拐角处走了出来。 更准确地说,他们还带着几条猎狗。 想象一下,你正在家里吃饭,几个陌生人突然推门进来,你会是什么反应? 棕熊抱着加冰的肉块,呆呆地看着离自己很近的猎狗和猎人,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夏长海的麻醉剂并不是完全没有效果,只是效果不太理想。 第107章一定要稳住,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本来就有点晕乎乎的棕熊,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此刻只感觉大脑一片空白。 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而同样被吓得手足无措的,还有袁家兄弟。 没错,就是之前去掏熊仓没成功,还差点丢了性命的袁天杰和袁天伟。 看着眼前这头又大又吓人的棕熊,兄弟俩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 “大……大哥,现……现在该怎么办啊?”袁天伟浑身不停地颤抖,说话都开始结巴了。 眼前的场景,一下子让他想起了之前那段可怕的经历。 袁天杰紧紧咬着牙,努力压制着内心深处不断涌起的恐惧。 他小声说道:“咱们慢慢往后退。”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一开始,他们只是想跟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看看能不能捞点好处。 要是捞不到好处,给他们添点麻烦也行。 却没想到半路上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在山岗上晃悠了好几个时辰,夏长海和王喜栋这边什么都没打到也就算了。 刚才袁天杰还在抱怨,说自家带来的猎狗太胆小了。 人都跟不上,更别说追踪猎物了。 为了这次狩猎,他还专门去借了一把16号猎枪! 原本想着这次能大获丰收,打几只值钱的猎物回去,要是能打到熊瞎子就更好了,这样就能挽回他们在村子里的名声。 上次掏熊仓失败,他们成了村里人的笑料。 甚至有人传言,说他们被熊瞎子吓得狼狈逃窜,所以一直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这谁能受得了啊? 男人在争斗中输了可以,但绝不能让人觉得胆小懦弱。 要是“胆小鬼”的名声传出去了,哪个女人会看得上他们? 这也是他们一直对夏长海心怀怨恨的原因之一。 结果现在情况反转,那几条笨狗倒是给他们找到了猎物,而且还是个体型巨大的家伙。 这原本可以说是最完美的收获了。 可问题在于,这猎物是不是太大了点? 袁家兄弟也多次上山打猎,可他们从来没见过体型这么大的熊瞎子! 这头熊单单体长就超过3米…… 那熊掌,大得让人难以想象! 就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别说现在只有一把16号猎枪,就算给他们每人都配上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他们也不敢轻易上前! “一定要稳住,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兄弟俩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只暂时没动、还在发愣的熊,在心里默默祈祷。 只要能和熊拉开一点距离,他们就能脱离熊的视线范围。 到时候撒腿就跑,赶紧回家。 这样主动权就能重新掌握在他们自己手里了。 袁天杰可没打算开枪吓唬熊。稍微有点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在山里遇到熊瞎子,尤其是体型较大的那种。 唯一要做的,就是保持冷静,千万不能做出刺激熊的举动,哪怕是稍微大一点的动作都不行。 想要保住性命,就得正面对着熊瞎子,然后慢慢地往后退。 熊瞎子和野猪、大个子动物不一样。 它们遇到危险的时候,听到枪声不但不会逃跑。 反而会立刻朝着枪声的方向冲过去。 除非能保证一枪就把熊瞎子打死,否则要是不想丢了性命,就得老实点! 只要能在熊瞎子发动攻击之前,尽快离开它的视线。 一般来说就不会有危险了。 不得不说,袁家兄弟的心理素质还真不错。 换做其他人,这个时候可能连站都站不稳,更别说往后退了。 但他们还能保持身体稳定,一点一点慢慢地往后挪动。 整个过程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这让躲在暗处观察的夏长海都不禁对他们另眼相看。 因为之前有过节,他本来就不喜欢袁家这哥俩。 然而! 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如果把自己放在他们那个处境。 说不定其他人还真不一定能比袁家这两兄弟应对得更好! 毫无预兆地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遭遇棕熊,那种心理上受到的冲击,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 这又不是玄幻小说里的世界,不存在“生死之间虽然充满危险,却也隐藏着巨大机缘”这种设定。 一旦脑袋受伤流血,可不会像小说里那样打通奇经八脉,只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危险,容不得有半点轻视。 在人类的基因里,早就刻下了对熊、虎、蛇这些危险生物的警惕。就像老鼠天生怕猫一样,人类只要看到这些像天敌一样的生物,本能就会让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这种源自本能的恐惧,不是普通人能轻易克服的。 袁家兄弟袁天杰和袁天伟,一步,两步,三步……他们放慢呼吸,努力让上半身保持稳定,双脚小心翼翼地往后移动。 而那头棕熊此时还没缓过神来,抱着冰块,直勾勾地盯着袁家兄弟,没有做出任何攻击的动作。照这样的情况,只要再多给他们一点时间,二人就能脱离棕熊的攻击范围。 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 袁家兄弟考虑得已经很周全了,可终究还是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袁天杰和袁天伟采取的应对方法没有任何问题,执行得也非常到位,可以说是野外遇到棕熊时求生的标准范例,整个过程没有一点疏漏。 然而,他们忽略了一个关键因素——现场可不只有他们两个人。 在袁氏兄弟上山之前,袁强,也就是这兄弟俩的父亲,为了儿子们的这次狩猎行动,放下了自己的面子。 他专门跑到老丈人家里,借来了几条猎狗。 袁强这么做,心里有着两个重要的考虑。 其一,围猎熊罴可比围捕獾危险多了,有猎狗在一旁协助,能让狩猎的难度降低一些。 其二,是为了保障儿子们的安全。猎狗的反应速度快,在遇到危险的紧急时刻,说不定能给猎人争取到宝贵的逃生时间。袁强完全是出于对孩子的关心,才这么安排的。 可谁能想到,袁氏兄弟这次上山,会遇到如此难以应付的状况。 当时,袁天杰心里正暗自高兴,觉得自己和弟弟很快就能脱离危险了。 第108章真是倒霉,被个熊瞎子吓得躲树上了 就在这时,借来的那几条猎狗却突然有了行动。 它们看到不远处,有一头熊罴正紧紧盯着自己的主人。 在猎狗的“思维”里,瞬间闪过了三个字: “干它!” 在北方,这句话的意思差不多就是“攻击”。 当第一只猎狗做出攻击的架势时,袁氏兄弟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袁天杰赶忙大声呼喊: “别冲上去!” 但这些猎狗毕竟是临时借来的,对袁天杰的指令并没有那么服从。 头狗率先冲了出去,其他几条猎狗也跟着狂叫着,一起朝着熊罴冲了过去。 袁天杰顾不上其他了,大喊一声: “快跑!” 说完,他直接扔掉手里的猎具,撒腿就跑。 袁天伟的反应更快,哥哥的话还没讲完,他就已经冲了出去。 再看那头熊罴,原本它还有点迷迷糊糊的。 可一听到第一声狗叫,瞬间就清醒了过来。 要是听到其他声音,它可能还会犹豫一下。 但这狗叫声,它最近几天刚听到过,熟悉得很。 被惊醒的熊罴,一下子就恢复了顶级掠食者的本性。 袁氏兄弟这次上山,一共带了4只猎狗。 从这几只猎狗的身形、奔跑的姿势,还有反应的灵敏程度来看,都不是普通的狗。 虽然和上周遇到的那几只特别厉害的猎犬相比,它们要差一些。 不过,和青龙它们比起来,倒也没差太多。 要是遇到的是普通的黑熊,这几只猎狗肯定能和它周旋好一会儿。 只可惜,这次它们碰上的,是个反应速度极快的重量级对手! 仅仅一个照面,冲在最前面的那头猎犬就被熊罴一巴掌拍飞了出去。 伴随着“砰”的一声闷响,猎犬狠狠撞到了树干上。 瞬间,鲜血飞溅,这只猎犬当场就没了命。 其他三只猎犬还没来得及做出下一步的动作。 那头熊罴已经发出低沉的吼声,开始主动发起攻击。 从猎犬群开始冲锋,到最后一只猎犬被熊罴撕成两半,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这一幕,把夏长海与王喜栋吓得冷汗直流。 这头熊罴实在是太厉害了! 虽然他们俩之前就猜到这头熊罴实力不一般,但听别人说和自己亲眼看到,完全是两码事。 亲眼目睹熊罴捕杀的场景,才真正感受到那种让人胆寒的恐怖力量。 它有着让人无法抵抗的力量,反应速度快得惊人,爪子像匕首一样锋利。 这头熊罴就像是一台没有任何破绽的杀戮机器! 就连青龙它们,似乎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全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就像一只受到惊吓炸毛的猫。 这种反应,只有猎犬在面临极度危险的时候才会出现! “哎,看来这次是没办法抓住这头熊罴了……” 眼前这如同修罗场一般的场景,让夏长海彻底打消了继续围猎的念头。 他可不想把自己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家底,一次就全赔在这儿! 和夏长海这边的灰心丧气不同。 另一边,袁天杰和袁天伟还在拼命地逃跑。 “真是倒霉,这几只破狗怎么这么没用!人没找到不说,连牵制一下熊罴都做不到……” 袁天杰在心里不停地抱怨。 当他听不到身后的犬吠声时,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他倒不是多在乎那几条猎犬的死活,关键是,他弟弟还没跑出多远呢! 这片林子平时就很少有人来,他们走的又是一条特别偏僻的小路。 再加上冬天的积雪还没有融化,地面又湿又滑,特别难走。 五分钟过去了,他们才跑了不到两百米。 就这点距离,根本没办法摆脱那头熊罴的追捕。 袁天杰没有丝毫犹豫,朝着弟弟大喊: “天伟,快上树!” 上树? 在熊瞎子面前上树,这和躺在地上装死有什么区别? 不过,袁天伟看到哥哥手里的猎枪,突然想到了什么。 “差点忘了,哥手里有枪啊!” 要是有枪的话,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上树说不定真的行得通! 想到这儿,袁天伟也来不及仔细思考了。 他就近选了一棵树。 毕竟是在山村里长大的,袁天伟身手敏捷,几下就爬到了树顶。 袁天杰也赶紧跟在后面。 可他刚碰到树干,心里就觉得“不妙”。 这小子怎么选了棵“大棒子”啊? “大棒子”是当地的土话,指的是那种又高又干的枯树。 对于上山砍柴的人来说,这种树可是砍柴的首选。 只要砍倒一棵,家里好几个月都不用愁没柴烧,连晒柴的时间都能省下来。 但对他们兄弟俩来说,这可就麻烦大了! 原本袁天杰想着,和弟弟先上树,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居高临下。 就算熊瞎子擅长爬树,他手里有枪,也不害怕。 毕竟熊瞎子爬树再快,也得顺着树干往上爬。 到时候只要对着熊瞎子的脑袋开一枪,肯定能把它打伤! 就16号猎枪的威力,只要距离合适,一枪打爆熊瞎子的天灵盖,根本不是问题。 可现在他们上的是棵“大棒子”。 这棵树看起来又高又壮,实际上非常脆弱。 平时一个人在树上可能没什么问题,但要是加上他们兄弟俩,再算上熊瞎子的重量…… 这棵树说不定根本撑不住,直接就倒了! 不过,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袁天杰用牙齿咬住16号猎枪的肩带,手脚并用,沿着袁天伟刚才爬树的路线,赶紧往上爬。 他刚爬上去没几分钟,熊瞎子就追过来了。 “嗷~”熊瞎子看到树上的两个人,在树下愤怒地吼叫着。 熊虽然擅长爬树,但它多年的生存经验告诉它,上树追猎物比在地面捕食危险多了。 实际上,每年都有熊瞎子从树上掉下来摔死的情况发生。 熊窝通常都在高大树木的下面被人发现。 然而,仅仅是小睡了一会儿,就被袁氏兄弟打扰了。 在袁家兄弟惊恐的眼神中,那头熊罴突然直立起了庞大的身躯。 鲜血和麻醉剂的刺激,让它下定决心要把眼前这两个“两条腿的家伙”撕成碎片! 只有这样,才能平息它因为进食被打扰而燃起的怒火! 第109章“砰”,见识下老式16号猎枪的威力 看着那越来越近的血盆大口和狰狞的熊头,攀在树枝上的袁天杰再也无法保持镇定。 “啊!” “去死吧!” 他怒吼着,将16号猎枪对准了下方。 紧接着。 “砰——” 枪声响起! 在狩猎的领域里,老式16号猎枪的设计理念,与56式自动步枪有着极大的差异。 它所遵循的,并非是常规的设计思路,而是将目标锁定为追求极致的瞬间爆发力。 为了能够获得更为强大的瞬间火力,它甚至不惜牺牲掉射程与射速。 其口径达到了16.8毫米,和56式自动步枪7.62毫米的口径相比,整整大出两倍还要多。 猎枪猛然发出声响。 只听见“嘭”的一声沉闷响声。 袁氏兄弟之前从来都没有使用过16号猎枪,此刻他们只感觉耳边仿佛遭受了雷霆的轰击。 那巨大的声响震得他们眼前一阵发黑。 要不是他们紧紧抱住了树枝,恐怕早就从树上掉落下去了。 那些背对着枪口的人,当时的狼狈模样就可想而知了。 那只熊罴突然觉得耳边一阵强烈震动,还没等它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剧痛就从面部传了过来。 尤其是右眼,那种钻心的疼痛让它下意识地松开了巨爪,想要去抓挠缓解疼痛。 可是它却忘记了,自己此时正处在树上。 失去了两只前爪的支撑,熊罴的身体重心瞬间失去平衡。 伴随着“哗啦啦”的一阵声响。 它撞断了无数的树枝,朝着树下坠落下去。 这一幕,让王喜栋立刻紧张了起来。 “老大,这畜生该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此时的王喜栋,已经不再隐藏自己的身形,也没有必要再藏起来了。 他站起身,朝着袁天杰与袁天伟所在的方向远远望去,脸上露出了不爽的神情。 王喜栋并不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但今天发生的这件事情,确实有些值得说道的地方。 按照打猎的规矩,那只熊罴是他们最先发现的猎物,而且已经开始动手进行追捕了。 在这种情况下,这只猎物其实已经相当于有了归属。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未经他们同意,袁氏兄弟本来是没有权力插手这件事的。 不然的话,就破坏了打猎的规矩。 可以想象一下,要是每个人都像这样,专门抢夺别人的猎物,只想不劳而获,那整个打猎的秩序岂不是就乱套了? 然而。 俗话说得好:不知道情况的人就不应该被怪罪。 从袁氏兄弟今天的行动来看,很明显他们是无意间撞见那只熊罴的。 而且在他们动手之前,也没有人出面去制止他们。 再加上刚才对方开的那“最后一枪”。 这一系列行为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狩猎过程。 单从这个狩猎过程来看,袁氏兄弟所做的事情,似乎比他们还要多一些。 如此一来,当前的局面就变得非常尴尬了。 最先发现猎物的人,在这次狩猎中承担的任务相对较少。 而后续参与追捕的人,除了负责追踪和引诱猎物之外,几乎承担了其余所有的事务。 那么,这只熊罴的归属权到底应该怎么确定呢? 又或者说,它是不是应该归属于夏长海、王喜栋与袁氏兄弟的联合狩猎行动呢? “很难判断。” 夏长海摇了摇头,此时他的眉头也紧紧皱了起来。 “得下去查看之后才能知道结果。” 如果他主动选择放弃,那自然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毕竟在狩猎活动中,失败的情况占大多数,成功的情况很少。 尤其是在狩猎大型猎物的时候,很多猎人常常连猎物的影子都难以找到。 他们需要一次次深入大山,花费好几天的时间才能锁定目标。 即便付出了这么多努力,还得提前做好狩猎失败的心理准备。 然而。 夏长海在这次狩猎中投入了大量的金钱,耗费了许多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最后让袁氏兄弟轻易地捡了便宜。 说实话,夏长海心里有些难以接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自己好不容易认识了一个人,本来可以自己决定和这个人后续的发展。 但就在这时,突然有其他人毫无预兆地插进来,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自己的成果据为己有。 这种滋味,真的是太憋屈了。 当然,心里虽然不满,但夏长海也得尊重现实情况。 从理论上来说,那只熊罴与袁天杰之间的距离,对于16号猎枪而言,很难完全发挥出它的威力。 但是对方是从上向下开枪的,而那只熊罴又是直接硬接了子弹。 它到底能不能存活下来,就得看运气和它自身的造化了。 在远处。 看到熊罴从树上直直地坠落下去,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以及重物落地时沉闷的声音,袁天杰很快从惊恐的状态中回过神来。 他一边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一边给手中的猎枪更换子弹,同时将枪口瞄准了正下方。 可是,熊罴落地时溅起的雪雾,让下方变得白茫茫一片,严重阻碍了视线,什么都看不清楚。 就在这个时候,弟弟袁天伟突然说道: “大哥你看,那边那个人是不是王喜栋?” 因为站的位置比较高,视野比较开阔。 顺着弟弟手指的方向,袁天杰很快就看到了从隐蔽的地方走出来的王喜栋。 他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果然在旁边发现了他们的劲敌——夏长海! 这两个人怎么会在这里? 这个问题在袁天杰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很快他就想到了答案。 根据之前村子里流传的消息,再结合与熊罴遭遇时地上残留的铁锅、燃烧后的余烬,以及对方所处的位置。 种种迹象都表明了一个结论: 这头熊罴原本竟然是夏长海与王喜栋的猎物! 对于这个情况,袁天杰倒不是特别在意。 他在意的是,原本属于那两个人的猎物,如今竟然被他们兄弟俩抢到手了! 如果不是当时周围没有人,他恨不得大声喊出一句: 谁说他们比不上夏长海与王家那两个家伙?! 之前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村子里的人经常拿他们兄弟俩和夏长海、王喜栋进行比较。 第110章不愧是超大号的棕熊,伤成这样还能站起啦 不,与其说是比较,倒不如说是在嘲笑他们自不量力! 袁天杰心里曾经无数次感到愤怒,他心想你们这些平庸的人有什么资格议论我们? 成天拿我们作比较,怎么不拿自己去比? 难道你们还能比我们厉害不成? 当然,这些话他也只是在心里吐槽一下而已。 要是真的大声说出来,指不定那些人会怎么编排他们呢。 毕竟,在很多方面,他们确实比不上夏长海与王喜栋。 但是今天,袁天杰可以非常自豪地问一句: 还有谁?! 掏熊仓子又算得了什么? 就算是被称为猎神又能怎样? 这头熊罴难道还不够厉害吗?! 袁天杰已经开始想象,如果自己把这头熊罴拖回村子里,将会在宁夏村引起多么巨大的轰动,自己又能获得多么高的地位! 这不仅能让他们兄弟俩洗刷之前的耻辱,还能瞬间改变现在的局势。 从今往后,就不再是别人拿他们和夏长海、王喜栋作比较了,而是拿夏长海、王喜栋和他们作比较! 仅仅是比较顺序的改变,其中代表的地位可就有着天壤之别了! “就凭你们俩,回去再练10年吧……!” 对未来美好的想象,让袁天杰心中的恐惧一下子就消失了。 此刻,他的手不再颤抖,呼吸也不再急促,只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在这种状态下,袁天杰觉得自己就算再去杀一只棕熊也不是什么难事! 就在他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的时候。 突然看到远处的王喜栋不停地对着他打手势。 “这个二愣子在那儿手舞足蹈的干什么?是在耍猴戏吗?”他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不过紧接着,咔嚓。 一阵奇怪的声音传了过来。 这时袁天杰感觉自己踩着的树干开始慢慢震动起来。 紧接着,就听到袁天伟用非常尖锐的声音喊道: “大哥,它活了!!!” 活了?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它又活过来了? 袁天杰愣住了,赶紧低头往树下看去。 紧接着,他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绝对不可能!” 只见那只本应该已经死了的棕熊,居然颤颤巍巍地又站了起来。 和之前相比,它现在的状态简直是天差地别。 它的右眼只剩下一个可怕的窟窿,透明的体液混合着鲜血不停地往外流,明显已经瞎了。 脑袋上除了眼睛受伤之外,还有大大小小十几处伤口,小的伤口就跟小拇指差不多大,大的伤口几乎有半个拳头那么大。 这些伤口不光有枪伤,还有好几处一看就是从树上坠落时造成的。 身上一块块的熊皮都没有了,露出了底下惨白的脂肪和鲜红的血肉。 类似这样的伤口,还有很多! 这只棕熊从十几米高的树上直直地坠落下来,虽然那些树枝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 没有让它当场摔死。 然而! 在重力的巨大冲击下,树枝就像尖锐的匕首一样,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扎进了它的身体。 袁天杰甚至还看到,有一根树枝从棕熊的后臀区域插入,贯穿了大腿,从前腿的位置冒了出来! 那伤势,光看着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如果换作是人类,早就动弹不得了! 可是。 这头棕熊的体重超过了1400斤,是一只超大号的棕熊! 啧~ 受了重伤的棕熊,不但没有变得虚弱,它的战斗力反而直线上升! 它用仅存的那只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树上的人。 没错,此刻在棕熊的眼里,袁氏兄弟不再是它的猎物,而是它的敌人! 对于猎物,棕熊还会权衡一下利弊,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放弃。 但是对于敌人,它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必杀! 袁天杰显然也明白了棕熊的想法。 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残忍和强烈的杀念,再次唤醒了他心底的恐惧本能! 这个时候,他哪里还顾得上夏长海与王喜栋。 “不应该啊,这畜生怎么还没死……” “狗东西,给我去死!” 他端起枪,朝着试图往树上爬的棕熊开了一枪。 由于射程和角度的问题,这一枪并没有打中,但那熟悉的枪声,还是把棕熊吓得缩了下去。 要不是它才刚爬了没多高,恐怕又得摔得很惨! 这也让那只熊罴不敢再继续往上攀爬,只能在树下围着树干不停地嘶吼,时不时还会人立起来,用锋利的爪子抓挠树干,样子十分凶狠。 看到这种情况,袁天杰心中的恐惧逐渐消散了一些,他觉得只要熊罴爬不上来,他们就处于绝对安全的境地,大不了就在树上多待几个时辰。 那只棕熊现在受了重伤,只要多耗些时间,它肯定拖不过他们。 虽然过程有些波折,但只要最后有个好结果就行。 想到这里,袁天杰暂时放下心来,开始思考接下来应该怎么应对。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不过就是一只大一点的畜生罢了,有什么好怕的。” “要是觉得丢人就回家去,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说着,那人伸手指向不远处的夏长海与王喜栋,看他那个动作就知道没说什么好话。 在远处,王喜栋本来看到袁氏兄弟脱离了危险,刚松了一口气。 刚才他手舞足蹈地比划,其实是在向对方示警。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就算有恩怨,那也不是什么解不开的生死仇,不至于见死不救。 可他一转头,就看见袁天杰那小子对着自己指指点点的,王喜栋顿时就火冒三丈。 “这狗日的,活该他们被熊瞎子折腾。” 夏长海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王喜栋,他对王喜栋给袁氏兄弟示警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意见,不过这年头,好心没有好报的事情经常发生。 老一辈的人总爱说过去的人品德好,心眼少,可是在物质条件匮乏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为了生存做出一些无奈的选择。 只有当物质条件变得富足之后,人们才会有精力去追求精神层面的提升。很多时候,越是没钱的人,做事的方式可能就越让人难以接受,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品行和道德有问题,而是为了生存不得已才这样做。 第111章求仙问卜,不如找人帮助 “袁家那家人是什么德行你还不清楚吗?” “指望他们感恩,还不如指望老天下金子呢。” 夏长海满脸不屑地说道。他的话刚说完,就有人接着他的话说道: “不过他们高兴得太早了。” “什么意思?难道熊瞎子真的爬不上来吗?” “谁说爬不上来就没事了。” 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眼底闪过一丝波澜, “熊瞎子这东西,可比你想象的机灵多了!” “那俩家伙出门前可得好好查查黄历,不然,嘿嘿……” 在北方的一些地方,人们总是喜欢把熊叫做大笨熊。 但实际上,在陆地食肉目动物当中,熊的智商是非常高的,在同类中名列前茅! 它们在某些方面所展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简直能和大猩猩相媲美! 平时它们看起来憨憨傻傻的,只是因为没有遇到需要它们施展聪明才智的机会罢了。 这就好比谁会没事干,去和一只蚂蚁展开激烈的对抗呢?一脚踩扁就好了。 只有当遇到用蛮力解决不了的难题时,熊才会开始动脑筋想办法。 就像现在这种情况。 在夏长海看来,那只熊能长到这么庞大的体型,肯定是熊类中的佼佼者,它的智商绝对不能小看! 袁天杰以为自己守在树上就可以轻松地把那只熊耗死。 他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 那只熊肯定会想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办法来对付他们。 要是真的像他想的那样,那他们也得提前做好准备。 “喜栋,带上狗,咱们靠近一点。” “我要是没猜错的话,马上就该咱们上场了!” 镜头再转回到袁家兄弟这边。 看着树下那只只能愤怒地嘶吼,却不敢往树上爬的熊,袁天杰紧紧握着枪,又重新找回了自信。 他不停地大声叫嚷着,想要激怒对方。 一开始,熊还会回应他几声。 可是随着时间慢慢过去,熊就好像没听见他说话一样,不再理会他。 对于这种情况,袁天杰不但不生气,反而在心里暗自高兴。 在他看来,这是熊的体力即将耗尽的表现。 一旦熊的体力耗尽了,那它离倒下也就不远了! 想到这里,他变得更加兴奋起来。 “蠢东西,有种你再爬上来啊。” “看老子今天不把你的脑浆打出来!” 袁天杰挥舞着手中的16号猎枪,扯着嗓子大声喊道。 在他心里,觉得今晚这顿熊掌是吃定了。 和哥哥相比,弟弟袁天伟明显要胆小一些。 他紧紧地抱住树干,时不时小心翼翼地探出头,紧张地看向树下的熊。 “大哥,赶紧想办法收拾它呀!” “它要是再冲上来可怎么办呀?” “你怎么这么胆小!” 袁天杰满脸不屑,对着手中的16号猎枪扬了扬下巴, “你以为我这枪是个没用的烧火棍啊?” “唉,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怂呢?下次上山打猎别跟着我了。” “真没出息,我可不想跟着你丢人……” 不过,说到底,两人是亲兄弟。 袁天杰还是伸手去挎兜里,想要拿块糖给弟弟。 他听老人说过,人在特别害怕的时候,吃点糖会感觉好一些。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这个动作刺激到了熊。 他的手刚伸出去,树下的熊突然停了下来。 紧接着,熊的后腿用力一蹬,直立起身子。 伸出锋利的爪子,开始抓挠树干,还张开嘴啃咬起来。 要是换作其他的树木,在这种冰天雪地的环境下,别说是熊,就算是林场的工人拿着斧子都很难砍动,冬季伐木的时候都得用油锯才行。 可倒霉的是,袁氏兄弟选的这棵树是大榛子树! 别看这棵树又高又粗,实际上它已经干透了,质地非常脆! 一开始,袁天杰看到熊罴那些奇怪的举动,只觉得那不过是被困野兽的胡乱挣扎,根本没放在心上。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十几分钟,熊罴却还在不停地折腾。 这时,袁天杰突然意识到情况不妙,一下子慌了神。 他心里清楚,要是这棵树倒了,就算没有熊罴捣乱,他弟弟从树上摔下去,也肯定会伤得很重! 想到这儿,袁天杰哪还顾得上其他,拿起家伙就往树下冲,甚至还开了枪,希望能用枪声把熊罴吓走。 此时此刻,袁天杰把名声、地位,还有这次进山的收获,统统抛到了脑后。 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活下去! 可陷入疯狂的棕熊根本不怕枪声。 子弹擦过它庞大的身躯,留下一个个焦黑的斑点,却丝毫不能让它退缩。 或许是因为右眼的剧痛太过强烈,相比之下,这点枪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它只顾着大声嘶吼,不停地用爪子抓眼前的树干。 它那巴掌长的利爪,锋利得像匕首一样,每抓一下,就有大片木屑飞溅起来。 能明显看到,树干上的缺口在不断变大。 刚开始的时候,缺口只有鸡蛋大小,可现在竟然比人头还大了! 树上的袁氏兄弟,清楚地感觉到树干晃动得越来越厉害,那种末日来临的恐惧,紧紧地笼罩着他们。 “大哥,我们是不是要死了?” 袁天伟带着哭腔说道,“我还不想死啊,我都还没娶媳妇,还没给袁家传宗接代呢。” “住嘴!” 袁天杰大声怒喝, “谁说我们要死了,等会儿我就把这畜生打死!” 要不是他脸色惨白,手背上青筋都暴起来了,这话听起来还真挺有威慑力。 “观世音菩萨,求求您显显灵,救救我们吧。” “只要能让我们活下来,我愿意一辈子吃斋念佛……” 袁天伟根本不听哥哥的劝阻,自顾自地向满天神佛祈祷起来。 袁天杰刚想斥责弟弟,突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求神没用,那找人帮忙总行吧!” 他们并不是孤立无援的。 袁天杰转过头,透过树枝的缝隙,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正慢慢朝这边走来。 和其他遇到危险拼命呼救的人不一样,这两人并没有挥手大喊“救命”。 袁天杰没有出声,悄悄地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一串小鞭炮,又扯下一大块树皮,把鞭炮和树皮绑在一起。 第112章猎狗青龙一狗当先,勇斗大棕熊 接着,他点燃鞭炮,朝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方向扔了过去。 瞬间,鞭炮声在山谷中炸响。 这突如其来的声响,连熊罴都被惊得愣了一下。 以往,那些奇怪的声音,要么在它身边突然响起,要么在头顶上方突兀传来,它早就习惯了。 可这次,声音是从背后突然传来的,这让它感到十分诧异。 它顺着声音的方向,缓缓地转过头去。 看了看,发现没什么异常,便又转回身,继续之前抓挠树干的动作。 在灌木丛里,夏长海和王喜栋趴在地上,全身肌肉紧绷,眼睛死死地盯着不远处的熊罴。 直到透过树叶的间隙,看到熊罴转身离开了,两人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他妈的,老大,让我开枪崩了他们!” 王喜栋满脸狰狞,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刚才要不是夏长海反应快,他们俩今天肯定得有一个交代在这儿。 距离熊罴这么近,以熊罴的速度,他们连爬树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此时的夏长海,脸色阴沉得像墨汁一样,他也没想到,袁天杰这家伙居然这么心狠手辣。 夏长海两世为人,比谁都清楚人性中的丑恶。 当他看到袁天杰鬼鬼祟祟地在口袋里翻找东西时,就留了个心眼。 本来只是想防备一下,以防万一。 可没想到袁天杰真的敢下此毒手。 袁天杰点燃鞭炮,想把熊罴的注意力引到他们身上,好给自己争取活命的机会。 这件事和他前世经历的一件事简直一模一样。 只不过前世那次,他是被人从树上推了下去。 要不是运气好,遇到一位老猎手,夏长海早几十年就死了。 而这一次,他及时反应了过来。 看到袁天杰抛出东西的那一刻,他一把拽过王喜栋,躲进了灌木丛中。 还顺手把几条猎狗抱在怀里。 他倒不是担心猎狗的安危,而是怕它们乱叫暴露目标。 果然,紧接着鞭炮声就响了起来,证实了他的猜想。 袁天杰是铁了心要他们死。 “不能开枪,在这距离开枪,咱们也得死。” 夏长海盯着因为计划失败而满脸绝望的袁天杰,冷冷地说: “咱们就趴在这儿别动。” 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要是自己都快没命了,那就另当别论。 与其费心思去掩盖罪行,不如借熊罴的手,收拾掉这个混蛋。 夏长海虽然不喜欢惹事,但也不怕事。 原本他的计划是,趁着熊罴的注意力全在袁家兄弟身上的时候。 自己带着随从从背后悄悄摸过去,偷袭熊罴。 以他的枪法,再加上熊罴现在的状态,成功拿下熊罴肯定没问题。 这样既能降伏这头棕熊,又能顺便救人,简直是一举两得! 然而现在,夏长海改变主意了。 他打算等棕熊和袁家兄弟的事情有个结果后,再采取行动! 至于会不会出人命,他根本不在乎。 只要死的不是他和王喜栋就行! 毕竟,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袁天杰的陷害计划失败了,他恼羞成怒,开始破口大骂。 他盼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看在同村人的情分上,能出手救他们一命。 可等了半天,两人都没露面,袁天杰便又大声叫骂起来。 最后,在绝望的哀号声中,只听“咔嚓”一声,那棵粗壮的大树轰然倒下。 重重地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看到时机成熟了,夏长海松开了绳索。 嘴里吹响了总攻的哨音。 汪~ 早就等得不耐烦的青龙它们,一下子冲了出去。 夏长海能看出这只棕熊状态不好,猎狗们同样也能感觉到。 它们早就迫不及待,想要把这只棕熊拿下! 山里的野兽,大多见到人就会攻击。 但这只棕熊又是被注射了麻醉药,又是流了不少血,还从树上掉下来,又挨了枪子,之前还疯狂地抓挠树干,早就精疲力竭了。 所以,看到猎狗和夏长海、王喜栋,它不仅没有进攻的想法,反而转身就跑。 这一下,更激发了猎狗的追捕本能。 汪汪汪~ 青龙一马当先,狂叫着在后面追赶。 其他4只猎狗也紧紧跟上。 “老大,那两个家伙怎么办?” 王喜栋指着不远处因为从树上坠落而昏迷不醒的袁家兄弟,脸上露出犹豫的神情。 毕竟这两人都才20岁左右,还是太年轻了。 “先把他们扔在这儿,现在没空管他们。”夏长海瞥了一眼说道。 “等咱们回来,再看看他们死没死。” 王喜栋点了点头,应了一声:“行。” 袁家兄弟先是想害别人,要是真死了,那也是他们罪有应得。 顺着狗叫声,两人快步追了上去。 不得不说,这只熊罴不愧是山林里的猛兽。 都伤成那样了,还逃窜到一处乱石滩,最后在一棵大松树下才被青龙它们拦住。 看到这场景,王喜栋立刻蹲下身子。 “老大,需不需要拔刀?” …… “你先等等。” 夏长海摘下手套,弯腰从地上抓起一把带血的积雪,用几根手指捻了捻,发现雪没有马上凝结。 这说明这只熊罴的身体状况非常糟糕。 “不用拔刀了,这畜生应该快不行了。” “等下你守在这周围,别让其他东西过来捣乱,剩下的事儿我来处理。” “记住了,这畜生要是跑了,千万别追着它跑……” 迅速安排好一切后,夏长海端起枪,朝着青龙那边跑去。 在大松树下。 熊罴瘫坐在地上,仅剩的那只眼睛警惕地看着四周,庞大的身躯因为伤痛而微微颤抖。 它已经没有力气再跑了。 身体里不断传来的虚弱感,让它只想躺下来休息一会儿。 只是,它周围的5只猎狗显然不会让它如愿。 一阵狂风吹过,卷起一片雪雾,就在熊罴眨眼的瞬间,青龙动了! 它从右边猛地扑向熊罴那条受伤的后腿,一口咬了上去。 熊罴反应也很快,虽然右眼看不见了,但它还是下意识地挥起爪子,把青龙逼退。 抓住这个机会,最灵活的黑豹绕到左边,也扑了上去。 第113章子弹上膛,14发之内拿下棕熊 它先是做了个假动作,骗过熊罴的爪子,然后对着熊罴的腰部咬了一口,在熊罴反应过来之前,又迅速退了回去。 “嗷~~” 熊罴的吼声震耳欲聋,愤怒和痛苦交织在一起,在山谷间回荡,让人听了胆战心惊。 趁它病要它命,大白、小白还有小白龙看到熊罴乱了阵脚,也一起扑了上去。 能咬到就咬一口,咬不到就赶紧退回来,在旁边叫着助威。 一时间,猎狗和熊罴你来我往,争斗得十分激烈。 等夏长海端着枪出现的时候,只见以大松树为中心,附近一大片雪地都被搅得乱七八糟。 狗毛、熊毛到处乱飞,鲜血溅得到处都是。 “这畜生也太强悍了,超乎想象!” 夏长海忍不住低声惊叹。 虽然现在看起来,猎狗好像占了上风,马上就能把这头熊罴彻底制服。 但实际上,夏长海心里清楚,这只是因为熊罴受到了各种限制,才产生的错觉。 这头熊罴先是被注射了大量麻醉剂,又从高处坠落,还中了枪,之后又疯狂发泄,却到现在都还没倒下。 即便如此,它还是能和青龙它们打得不分上下。 青龙它们能压制住熊罴,完全是靠拼命消耗自己的体力换来的优势。 只要它们的体力稍微下降一点,或者出现一点失误,局势就会立刻反转。 到那时,可就不是受点小伤这么简单了! 没错,从战斗开始到现在,仅仅过了几分钟,青龙它们就都受伤了。 反应最慢、体型最大的两只猎狗,大白和小白,各自被熊罴抓了一爪。 还好伤口在背部,而且不算深。 小白龙表面上看没什么外伤,但口鼻间隐约有血迹,估计是被熊罴拍了一掌,体内受伤出血了。 黑豹最灵活,倒是没有受伤。 不过从它腹部剧烈的喘息频率能看出来,它的体力消耗非常严重。 而且它的战斗风格比较冒险激进,要是继续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事! 受伤最重的就是青龙了。 头狗也叫迎头狗,总是冲在最前面。 所以,它也是最容易受伤的。 从后颈到腹部,青龙身上有一道七八厘米长的撕裂伤口。 地上的狗血,大半都是它流的。 在体力充足的情况下,它们都几乎全员受伤。 再这么耗下去,后果可想而知! “不能再等了,必须速战速决!” 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做了决定,他站在原地,举枪对着天空开了一枪。 对于猎狗来说,这枪声就是发起总攻的信号,根本不需要指挥。 刹那间,几只猎狗变得更加亢奋。 而那头熊罴,也同样变得亢奋起来! 棕熊发起怒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要知道,兔子被逼急了,都会奋起反抗咬上一口。 棕熊这样的大型猛兽,在面临绝境时,更是会展现出惊人的力量和攻击性。 曾经,有人见过棕熊在面对猎狗和猎人时,第一反应是惊慌地逃窜。 这其实很容易理解,那是动物出于求生的本能反应。 就算是凶猛的野猪,一旦受了伤,也会尽量避免和其他生物发生冲突。 然而,事情总会有例外。 当棕熊发现自己退无可退,没有其他选择的时候。 它就会显露出顶级掠食者的威风。 只听一声震天的怒吼! 棕熊猛地挥动它那粗壮有力的熊掌。 刹那间,5只猎狗就被它逼得连连后退。 紧接着,棕熊像是被激发了体内的潜能。 原本因为受伤而显得虚弱的身体,突然充满了力量。 它全然不顾腿上的伤势,强忍着疼痛,硬生生地站了起来。 又是一声愤怒的咆哮,棕熊毫不犹豫地朝着远处的夏长海冲了过去! 看到这惊险的一幕,参与围猎的人们都紧张得心跳加速。 他们顾不上许多,纷纷扑到棕熊身上。 一边用牙齿撕咬,一边用力往后拉扯,试图阻止棕熊的进攻。 可是,棕熊的力量实在太大了。 尽管身上挂满了人,它依旧横冲直撞,脚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不过,众人的阻拦也并非完全没有效果。 由于身上的负重增加,棕熊的奔跑速度还是稍微慢了一些。 对于普通人来说,光是看到棕熊冲锋时那可怕的气势,就已经吓得不行了。 要是换成袁氏兄弟在这种情况下,估计早就吓得浑身发抖了。 能不能拿稳手中的枪都是个问题,更别说开枪射击了! 人类对熊这种生物的恐惧,是刻在基因里的。 更何况,眼前这头棕熊体重高达1400斤,更是让人胆战心惊。 就连见多识广的王喜栋,此刻也被吓得愣住了。 他望着那近乎疯狂的棕熊,感觉自己的四肢都不听使唤了。 那种感觉,就好像被噩梦缠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过了好一会儿,王喜栋才好不容易回过神来。 他声音颤抖地喊了一声: “老大……” 王喜栋紧紧盯着夏长海,全身的肌肉都紧绷着。 右手紧握着刀,因为紧张,还微微地颤抖着。 他已经做好了随时冲出去帮助夏长海的准备。 先不说王喜栋这边有多紧张。 夏长海站在原地,坦然地面对着棕熊的冲击。 他的眼神坚定,没有丝毫的畏惧和动摇。 对于经历过无数生死考验的夏长海来说,这点冲击根本算不了什么。 就像是春风轻轻拂过脸庞一样,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寒风呼啸着吹过。 夏长海左手稳稳地端着枪,右手除了食指扣在扳机上。 小拇指和无名指之间、无名指和中指之间,分别夹着一发子弹。 而且,他的手心还藏着一发子弹。 这可是夏长海独有的本领。 就像林场的宋明远,能用16号猎枪打出半自动步枪的射速一样。 夏长海可以用极快的速度,给56式半自动步枪装上三发子弹。 再加上之前强行压入枪膛的11发子弹。 这样一来,夏长海一共有14次射击的机会,用来击毙眼前的棕熊。 这就意味着,如果这14发子弹不能成功射杀棕熊。 那么,面临危险的就是他自己了。 第114章两秒五发子弹,成功拿下棕熊 以棕熊的速度,根本不会给他足够的时间去更换弹夹。 然而,时间紧迫,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浪费。 夏长海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在第二次吸气的瞬间,他的眼中闪过一道锐利的光芒。 紧接着,下一秒。 “嘭嘭嘭!” 夏长海没有选择单发射击,而是一口气连续射出三发子弹。 在射击正在狂奔的棕熊时,尤其是正面射击的时候。 可不能像射击野猪那样,采用“上打毛梢,下打肚皮”的方法。 因为棕熊奔跑的速度比野猪快很多,而且奔跑时身体起伏的频率也更高。 想要从正面准确射中棕熊,提前量很难精确计算。 如果有十足的把握能一枪命中心脏,那自然是最好的。 要是没有把握,那么三角射击法就是最稳妥的选择。 所谓三角射击法,就是以熊的鼻子为中心点,画出一个正三角形。 三角形的每个角对应一发子弹。 只见红光一闪,三发子弹如闪电般划破空气,飞速射向棕熊。 下一秒。 棕熊的右前腿和胸口处,顿时溅起两朵血花。 子弹从小小的孔中射入,却带出了很大的伤口。 前面的弹孔小得像鸡蛋,后面的伤口却大得像碗口。 碎肉伴随着鲜血,不停地往外流。 56式半自动步枪的威力,可不是16号猎枪能比的。 棕熊虽然能承受16号猎枪从远处的射击,甚至能把树木撞坏。 但它却无法抵挡7.62毫米子弹强大的穿透力。 棕熊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一个踉跄。 差一点就在原地翻滚了两圈。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它直接把体重最大的大白和小白甩了出去。 青龙也被震得飞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 不过,这点伤势还不足以让棕熊停下脚步。 在剧痛的刺激下,棕熊不但没有退缩。 反而更加疯狂地朝着夏长海狂奔过来。 此时,棕熊和夏长海之间的距离已经缩短到了50米。 仅仅几个呼吸的时间,棕熊就能冲到夏长海面前,用它的利爪将夏长海置于死地。 然而,夏长海却镇定自若,内心没有丝毫的慌乱。 其实,他从一开始就没想着靠这三枪就能打死这头重达1400斤的棕熊。 他的目的,只是打乱棕熊的攻击节奏。 中了两枪的棕熊,在奔跑的时候出现了明显的异样。 每当它的肌肉牵动,碰到伤口,就会不由自主地颤抖。 这使得棕熊的脑袋摇晃频率变得有规律可循。 夏长海见状,微微调整了一下枪口的位置。 他眼睛紧紧盯着棕熊,让枪口、准星和棕熊的脑袋处于一条直线上。 “哒哒哒——” 在短短2秒内,夏长海又一口气射出5发子弹。 每一发子弹都精准地朝着棕熊的脑袋飞去。 这一次,棕熊再也坚持不住了。 只见它脑袋猛地一扬,鲜血四溅。 随后,一头栽倒在地,不停地挣扎着,但已经无济于事。 即便如此,它庞大的身躯还是因为惯性,向前滑行了三米多远。 由此可见,子弹的冲击力有多么强大! 等棕熊彻底停止挣扎的时候,它的鼻尖距离夏长海已经不到5米了。 这时,落在后面的大白和小白终于赶了上来。 连同还挂在棕熊身上的三只猎犬,一起对着棕熊的尸体疯狂地撕咬起来。 它们一边撕咬,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仿佛在发泄着刚才的恐惧和愤怒。 “哒哒哒!” 王喜栋握着刀,从藏身的地方跑了出来。 他焦急地上下打量着夏长海,紧张地问道: “老大,你没受伤吧!” 刚才棕熊中了两枪还能继续猛冲,而且速度更快,这一幕可把他吓坏了。 他当时都差点以为夏长海今天要遭遇危险了。 还好,老大最后成功把棕熊打死了! 确认夏长海没有受伤后,王喜栋的目光又落到了棕熊身上。 他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家伙,这熊也太大了吧!” 王喜栋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巨大的棕熊。 一时间,他竟然有些不敢靠近。 之前远远看着的时候,还没觉得有这么震撼。 现在近距离一看,才发现这棕熊的冲击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棕熊的脑袋大得惊人,感觉两只手都合抱不过来。 它微微张开的嘴巴,就像一个血盆一样。 里面的一颗颗獠牙,在冬日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让人害怕的寒光。 王喜栋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因为他清楚地看到了棕熊舌头上的倒刺。 他心想,这玩意儿可太可怕了。 不用咬,光是舔上一口,恐怕就得掉二两肉! 在王喜栋看来,熊瞎子最厉害的武器,就是它的利爪了。 之前,王喜栋跟着夏长海捕获过两只黑熊。 那两只黑熊的爪子,不过巴掌那么长。 可即便如此,也已经足够让人害怕了。 而眼前这只棕熊的爪子,竟然长达十多公分。 锋利得就像刀刃一样! 王喜栋一边伸手比划着,一边在心里暗自惊叹。 “怪不得没几个回合,周国民那家伙的猎狗就在它手上吃了大亏,估计有不少都死了吧!” 不过,在感慨的同时,王喜栋的心里也涌起了一股自豪之情。 他想着,这棕熊再厉害又怎么样呢? 还不是被我们给制服了! 现在它躺在这儿,就像一条死狗一样,任人处置! 之前那么威风,现在还不是没了动静! 短短几秒,王喜栋的脑海中思绪万千。 而这一切,夏长海却丝毫没有察觉。 他端着枪,仔细地检查着棕熊的胸口。 确认棕熊已经没有了动静,这才稍微放松了一些。 但他并没有急着放下枪,而是重新把子弹装满。 然后对王喜栋说道:“喜栋,你来给这熊开膛。” “我来处理一下其他的事情。” “好嘞!”王喜栋兴奋地回应道。 他早就迫不及待想要试试了。 这么大的熊瞎子开膛,可不是谁都有机会见到的! 王喜栋在身上蹭了蹭刀,然后快步走到棕熊旁边,朝着它的胸口就是一刀。! 第115章发财了!一克金胆等同于一克黄金! 夏长海任由王喜栋在那边忙活。 他把几只猎狗叫了过来。 在当时,给猎狗治伤可不像后世照顾宠物那么精细。 内伤根本顾不上,也没有办法处理。 只要确认猎狗没有骨折就行。 处理外伤相对来说要简单一些。 像香烟灰、草木灰、香灰之类的东西,都能当作止血药来用。 要是实在没有条件,泥土也能暂时应急。 不过,夏长海还没到那么窘迫的地步。 在准备物资的时候,他专门买了不少消炎药。 把消炎药碾成粉末,就是现成的外伤药。 夏长海轻轻地拍了拍青龙的脑袋,温柔地说道: “稍微忍一下啊。” 随后,他把裹着药粉的纱布,小心翼翼地按压在青龙的伤口上。 一阵刺痛感立刻袭来,青龙忍不住叫了起来。 它本能地想要张嘴咬东西。 可是,一看到主人夏长海,它马上就收起了咬人的动作。 反而亲昵地舔着夏长海的手,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 那声音里充满了委屈和哀怨。 它眼角耷拉着,模样看起来十分可怜,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 夏长海赶忙安慰它: “好了好了,很快就不疼啦。” 他知道,这么大的伤口,上药的时候肯定很疼。 于是又补充了一句: “回去给你们准备一顿好吃的。” 经历了这么多次围猎,这还是猎犬青龙头一次受伤。 而且这次还捕获了这么厉害的猎物。 不管是从感情上,还是从道理上来说,都应该好好奖赏它! 青龙受伤极重,情况危急。夏长海见状,立刻对其展开紧急处理。 处理完青龙的伤势,他又马不停蹄地为大白和小白处理伤口,仔细地包扎起来。 这边全部包扎完毕时,王喜栋还在熊罴那儿忙碌着。 事实证明,熊罴果然名不虚传,和普通熊类大不一样。 它的皮毛异常坚韧,比其他熊类要厚实许多。 这也和王喜栋的处理方式有关,他过于小心翼翼了。 王喜栋拿着刃具,一点一点地划开熊罴的外皮,那模样,就好像要把熊皮完整无缺地剥下来。 夏长海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实在看不下去了。 “喜栋,还是我来吧。” “剥熊皮可不是你这么弄的。” 夏长海从王喜栋手中接过刃具,顺着熊罴原本的伤口,斜着插入,紧接着手腕用力一转。 “关键就在于,刀口别往里,贴着脂肪层转动,这样皮就好剥了。” 没一会儿,大半张熊皮就被夏长海剥了下来。 夏长海不再继续演示剥熊皮,转而开始处理熊的内脏。 刚刚忙着照顾受伤的猪狗,还教王喜栋剥熊皮,他差点把熊胆这回事给忘了。 耽搁了这么久,也不知道熊胆有没有被污染。 夏长海隔开膈肌,划开腹膜,顺手把心脏掏了出来,想着这心脏可以拿去给青龙它们吃。 在一片忙乱之中,夏长海扒开肝脏,很快就找到了熊胆。 接着,夏长海用清水仔细地清洗熊胆表面的粘液。 看到熊胆的那一刻,夏长海忍不住惊叹出声。 “天!”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王喜栋以为发生了意外,拿着刃具就凑了过来。 紧接着,他也惊讶得叫了起来。 “我的天,这熊胆怎么这么大?!” 王喜栋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情,盯着夏长海手中黄铜色的熊胆。 之前在137号那边,有人挖出过大熊胆,可再大也就两个拳头大小。 和眼前这个熊胆相比,连其三分之一都不到! 况且之前那个还只是草胆。 那个草胆的价格都能和铜胆差不多了! 王喜栋接过熊胆,只感觉沉甸甸的,一只手根本托不住,得用两只手才行! “别说是铜胆,就算是草胆,也没人见过这么大的吧?!” 王喜栋捧着熊胆,反复打量了好几圈,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若不是实实在在捧在手上,他根本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大的熊胆! 这熊胆几乎都有狗头那么大了! 一旁的夏长海,并没有表现出特别激动的样子。 相反,他轻轻叹了口气。 “这熊胆,可不一般!!” “要是再过上几年,这就不是铜胆了,而是金胆!!” 王喜栋见识有限,没看出这熊胆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夏长海曾在远东地区见过真正的金胆,一眼就看出来,这颗铜胆有向金胆转变的迹象。 最明显的就是,熊胆表面已经开始出现一些金色的斑点,虽然斑点很小,但特别显眼。 一克金胆的价值,等同于一克黄金! 要是这熊胆真变成了金胆,那价值简直无法估量!! 就算是在大型拍卖会上,那也是能压轴的宝贝!! “算了算了,人不能太贪心。” “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强求不来,哪能什么好处都让我占了。” “再说了,几年后能不能再遇到这样的熊都不好说,更别说得到它的胆了。” 自我安慰了几句后,夏长海拿出一个布袋,让王喜栋把熊胆装进去。 随后,他动作熟练,砍下两只熊掌,又割下一条大腿。 这只熊体型巨大,足有1400斤,开膛之后重量仍超过1200斤。 夏长海和王喜栋两个人根本没办法把它拖下山。 夏长海打算直接把熊埋在雪堆里,等回去之后再找人来搬运。 反正天气寒冷,把熊埋在雪地里,和放在冷库里没什么区别。 至于那两只熊掌和熊腿,自然是留给自己享用,毕竟他没忘记对青龙它们的承诺。 有赏有罚,这才是狩猎该有的规矩。 猎狗们不顾危险为主人打猎,它们想要的不过是一口吃的。 在这方面,猎人可不能吝啬!! 挖好坑,把熊尸藏好后。 夏长海和王喜栋看时间不早了,不再停留,踏上了回家的路。 途中,二人经过袁氏兄弟掉落的地方,却发现他们不在那儿了。 不知道是自己醒了离开的,还是被其他动物叼走了。 对此,夏长海并没有太在意。 他当时没补上两枪,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救人? 呵呵!! 要知道,夏长海一开始还想着让熊把那两个家伙吃掉呢。 第116章蜂蜜炖熊掌配着茅子,神仙得很 谁知道这熊不争气,树木倒下后,自己反倒被压死了。 夏长海心里之前就有过逃离的想法。 若不是这样,他也不会那么早露出一些迹象。 如今那两人消失不见,倒也省了不少麻烦。 不然夏长海又要纠结了,他真的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补上一枪,还是把人拖回去。 前者风险太大了,在这个年代,故意杀人罪的惩罚非常严厉,可不是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事。 而选择后者,他又不是那种心慈手软的人。 说真的,如果出手救了那两个家伙,他以后一年都别想睡安稳觉! “喜栋,又遇到麻烦了?” “这熊还真不小啊。” “长海,回去得好好给青龙调养调养。” “需不需要叫韩医生来看看?” 夏长海和王喜栋回到村子,村民们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没有太在意。 并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 一方面,他们带回来的只有两只熊掌和一条熊腿,从这些东西很难判断那头熊到底有多大。 就算有少数人能看出一点门道,也不敢确定。 他们不相信就凭夏长海和王喜栋两个人,能搞定这么大一只熊,而且从毛色判断,这熊也只是一只棕熊。 另一方面,当时的场面看起来实在不太好。 除了黑豹没受伤,其余4只猎狗都受了伤。 透过绷带渗出来的血迹,青龙看起来比实际情况还要惨。 就算不是专业猎人,也知道猎狗有多重要。 为了猎这头熊,让猎狗受这么重的伤。 先不说这打猎划不划算,光这些损失就太大了! 和村民们简单聊了几句后,夏长海就带着青龙它们回了家。 他可没功夫跟人说些没用的话。 有那时间,还不如在家多休息会儿。 而且,之前有人提醒过他,他也意识到,青龙它们的伤得找个医生看看。 哪怕只是开点消炎药和葡萄糖也好。 光靠药粉,恢复得太慢了。 夏家小院。 “韩医生,您慢走啊。” 李骁娟十分热情,亲自把客人送到门外。不仅付了诊费,还另外送了一条香烟。 夏长海心里清楚,这是母亲在帮他拉拢人情。 不然的话,哪用得着这么破费? 就说那条香烟,它的价值都快是诊费的两三倍了。 照这样的标准,如果每次看病都这么“大方”,那谁还会找这位韩医生看病。 不过,夏长海也没再多问。 就一条香烟而已,他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这位韩医生,给人看病的技术一般般,但给狗挂水倒是很熟练。 对于夏长海这个经常上山打猎的人来说,以后说不定还会用到对方。 夏长海安抚了一下因为挂水而有些烦躁的青龙(可能是动物),随后开始准备做美食——蜂蜜炖熊掌!! 这道菜,是夏长海跟一位粤菜师傅学来的,在粤菜里算是经典菜品。 熊掌以肉质厚实、口感细腻、胶质丰富而出名。先要用刀在熊掌开口,然后填入野生蜂蜜,再在表面刷上一层糖浆。 最后放进蒸锅里蒸两个时辰。要注意,不能用高压锅,否则会破坏熊掌原本的肉质。 成品的味道—— 夏长海之前吃过几次,用一个字评价就是:绝!! 就连他这个不太爱吃甜食的人,都吃得停不下来。 夏长海的厨艺,肯定比不上那位特级粤菜大师。 但夏长海也有自己的优势。 他的食材特别好!! 是刚宰杀不到5小时的新鲜熊掌,而且来自一头野生、没有污染的熊。 还有那真正的野生老蜂蜜。 要是到了30年后,这样的食材,花再多钱都很难找到!! 那时候,在非洲原始森林深处都能检测出农药残留,想要找没有污染的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这和夏长海家乡这边的美食可大不一样。 此时袁家没有人。 一家人都在市医院!! 看着手术室内惨白的灯光,在外面等待的袁强满脸痛苦,嘴里小声念叨着: “夏长海,王喜栋,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们……” 第二天,太阳都升得老高了,夏长海才慢悠悠地从睡梦中醒来。 昨天晚上,也不知道是因为熊掌的味道实在太鲜美,让人难以抗拒,还是猎捕熊瞎子的过程太过惊险刺激,父亲拉着他喝了好几杯酒。 53度的茅台和42度的纯粮白酒混着喝下去,直接把他灌得醉得不省人事。 直到起床的时候,他的脑袋还晕晕乎乎的,就好像整个人还在云雾里晃荡一样。 他推开房门,看到的是在院子里晒太阳的青龙它们。 不得不说,在这个艰难的年月里,人生活得很不容易,可这些狗却过得十分滋润。 要是在前世,像青龙受的那种重伤,没有半个月根本恢复不了元气。 但在这儿,仅仅过了一夜,那些伤口竟然已经愈合了大半,精气神也恢复了不少。 狗狗们看到夏长海走出门,一个个立刻站起身来,尾巴摇得就像拨浪鼓似的。 知道情况的人明白,它们不过是被喂了药、输了液,还美美地吃了一顿。 要是不知情的人,恐怕还以为它们得到了什么特别好的东西呢。 “儿子,起来啦。” 听到院子里有动静,李晓娟从厨房走了出来, “快去洗把脸,你爹也真是的,都这么大年纪了,还灌孩子酒。” 李晓娟一边念叨着,一边又转身回到厨房,给夏长海盛了一大碗碴子粥。 别看这碴子粥是粗粮,在宿醉后的第二天喝上一碗,可是养胃的好办法,比什么醒酒药都管用。 看着那满满一大海碗粥,夏长海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妈,我那个大黑熊胆昨晚收起来了吗?” 昨天一回到家,他就用开水把熊胆烫了两遍,本来打算晾干后晚上再收起来,结果因为喝酒给忘了。 熊胆在彻底晾干之前,质地很娇嫩,根本受不了寒冷。 要是在外面放一整晚,肯定会被冻坏,到时候价格至少得跌一半。 “那肯定收了!” 李晓娟狠狠地瞪了夏长海一眼, “要不是我昨晚看了一眼,你那宝贝熊胆可就报废了。” 第117章打了熊,却让人给记恨上了 “你这小子,跟你爹一个样,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都不放在心上。” 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起来,李晓娟就气不打一处来。 她这一发火,家里最调皮、最自由散漫的大黄,都吓得往窝里缩了缩。 这只狗在家里向来什么都不怕,就怕李晓娟发脾气。 其他人也都不敢出声。 夏长海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没敢再多说一句话。 这事儿确实是他自己疏忽了。 要是没有母亲帮忙,少说也得损失一两千块钱,在现在这个时候,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喝完碴子粥,夏长海也搬了一把椅子,在院子里晒起太阳来。 这个地方平时没什么娱乐活动,像打麻将、贴花牌这些,他都不感兴趣。 有一次他吃坏了肚子,从那以后,夏长海就坚信,不管是大蘑菇还是小蘑菇,一概都不能吃。 “等过段时间找安开山问问,能不能弄台电视机回来,实在不行,收音机也行……” 因为前世的记忆影响,夏长海一直不太看得上那些所谓的“工业大件”。 收音机里全是播音腔,电视台也没几个。 可真正静下心来想想,又觉得是自己太挑剔了。 要是真用前世的标准来评判这个时代,就算是世界那头的国家也比不上。 再说了,总该有比现在强一些的地方吧?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把前世的创意拿到这个世界来,说不定我能在这里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大事业。” 就在夏长海想得入神的时候,墙头上突然冒出一个人头。 正是昨晚同样喝多了的王喜栋。 “老大。” 王喜栋双臂用力,翻过墙头, “你终于醒啦,我都来找你好几趟了。” “喜栋啊,要不进来喝碗粥,养养胃。” 对于王喜栋这样不请自来的行为,夏长海早就习惯了。 这家伙进院子走门的次数,比家里的大黄还少。 “不用了,大娘。” 王喜栋拍了拍胸口,说道,“我身体好着呢。” “哟,你小子还得意起来了啊,昨晚是谁非要跟我拜把子来着……” “快别说了,大娘,回去我可被我爹狠狠揍了一顿。” 王喜栋连忙摆手,脸上露出一丝尴尬。 昨晚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当着大家的面,非要和王和平拜把子。 结果可想而知。 要不是有人帮他说情,他今天能不能下床都是个问题! 几分钟后。 王喜栋揪着小白龙的脑袋,抬起头问道: “老大,我们什么时候去把那东西拿回来啊。” “再晚就被别人拖走了。” “就那个鬼地方,谁会闲着没事跑过去啊。” “袁家啊。” 袁家? 听到这个名字,夏长海愣了一下。 随后他马上反应过来,有些惊讶地问道: “那两兄弟没死?” “我也没想到那两个家伙命这么硬。” 王喜栋露出一副吃了苍蝇的表情, “我也是今天早上才听说的,好像是袁强那老头把他们拖回去的。” “……不过他们的情况好像不太好,连夜被送去市医院了。” “今天早上好像有人看到袁强和袁天伟回家了。” “那袁天杰呢?” 王喜栋摇了摇头, “没看到他。反正没跟他们一起回来。” 夏长海皱起了眉头,虽然没看到袁天杰,但这也能从侧面说明那小子的情况可能不太好。 然而! 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突然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按照常理来说,自家儿子要是受了重伤,作为家人,应该守在病床边才对。 可现在对方却提前回来了。 不对劲! 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就算是回来取钱,也应该是家里的女眷回来操办,哪能让跑腿办事的老爷们回来。 而且。 以他对袁家的了解,自家儿子吃了这么大的亏,对方肯定不会轻易放过。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夏长海的眼底闪过一丝寒光。 “袁天杰那小子是死是活我不在乎,你这老家伙最好别来招惹我,不然……” 袁家这边。 和夏家的担忧不同,袁强坐在屋里,嘴里叼着一根粗劣的工业香烟,烟头一会儿亮一会儿暗,烟灰落了一地。 劣质烟草燃烧散发出来的刺鼻气味,弥漫在整个屋子里。 炕头上,袁天伟半躺着。 大家只看到袁强把袁天伟背了回来,却没人注意到他的胳膊和腿都打着石膏。 这还不算什么,伤筋动骨一百天嘛。 关键是,袁天伟的精神好像出了问题。 明明房间里只有两个人,袁强闷头抽烟,一声不吭。 可袁天伟却好像在和谁说话一样,自己一个人嘟囔着,脸上的表情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那夏家的人,没一个好东西……” 袁强抬起头,看了看神情异常的儿子,眼神变得更加凶狠,手指因为用力握紧而泛白。 那天发生的事情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儿子带着狗和猎枪上山打猎,作为父亲,袁强怎么能放心呢? 在袁天杰和袁天伟出发后,他就悄悄地跟了上去。 不得不说,真是一家人有一家人的特点。 袁家兄弟带着猎狗去追踪夏长海和王喜栋,最后居然都跟丢了。 袁强没了猎狗帮忙,结果自然好不到哪儿去。 实际上,如果不是袁天杰开了枪,他恐怕这辈子都找不到两个儿子。 等他匆忙赶到现场的时候,就看到袁天杰和袁天伟躺在雪地里,一动不动。 四周还残留着不少血迹。 当时的场景,简直让人胆战心惊,毛骨悚然。 要是两个儿子都没了,他们老袁家可就断子绝孙了! 还好,他探了探两个儿子的鼻息,发现都还有呼吸。 袁强顾不上仔细追究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人硬是把两人拖了回去。 他没找村里的韩医生,直接把儿子们送去了市医院! 经过全力抢救,两个儿子好歹保住了性命。 可这个结果却比死还让人难受! 大儿子袁天杰,下身受了重伤,两颗睪丸全碎了。 医生说,他们已经想尽办法尽力保留功能,但未来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实在没办法保证。 单从伤势来看,基本丧失生育能力了。 第118章大人的恩怨不能牵扯到孩子身上,这是底线 医护人员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满是同情。 对一个男人来说,没了那个关键部位,说实话,真的还不如死了。 二儿子袁天伟,伤势相对轻一些,只是左臂和右腿骨折。 但脑袋好像受到了严重的撞击,精神状态很不稳定。 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 面对这样的结果,袁强实在难以接受。 不过是一次平常的上山打猎,还带着猎狗,做足了安全措施,怎么最后会变成这样呢? 大儿子成了丧失生育能力的残疾人,二儿子精神也不太正常了。 这和绝后又有什么区别? 冷静下来之后,袁强开始向袁天伟询问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根本不相信这一切是兄弟俩自己造成的。 只是袁天伟一提到那天的事,就开始胡言乱语,说的话让人根本听不懂。 然而! 袁强还是从他混乱的话语中听到了两个关键人名: 夏长海 王喜栋 袁强当然知道自己儿子和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 这么看来,一切似乎都能解释得通了。 袁天杰和袁天伟变成这样,恐怕就是那两个人干的! 得出这个结论后,袁强哪里还坐得住。 当天晚上,他就带着袁天伟回了家。 不管是要追究责任,还是索要赔偿。 这件事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一定要让那些行凶的人付出代价!” 嘎吱—— 院子的门被推开了。 “强子,我们到了。” 话音刚落,几个人走进了袁强家。 一进屋,一位女子就快步跑到袁天伟身边。 看到弟弟那副凄惨的样子,眼泪立刻流了出来。 “天伟,别吓大姐,你怎么弄成这样了……” 说着说着,她就抽泣起来。 这个人就是袁天杰和袁天伟的姐姐——袁丽丽。 袁强没有理会女儿的哭声,带着众人来到院子里。 “说吧,你们觉得该怎么办?” 老魏头,也就是袁强的亲家,脸色阴沉地说道。 他向来很精明,可现在这件事,性质和以往不一样。 “不管这件事是谁干的,都得让他付出代价!” 看到自家小舅子那副模样,魏军也非常生气。 袁家的其他几位亲戚也纷纷表示,一定要把这件事查清楚。 看到大家态度这么坚决,袁强微微点了点头,心里有了计划。 “行,那咱们现在就去找村长!” 正值晌午。 夏长海和王喜栋带着一群小孩子,在院子里吃着饭。 李小娟和周秀琴一大早就忙个不停,之后又赶到市里去采购年货。 上次夏长海和王喜栋买的年货,看着数量不少,可种类却不够齐全。 不管在什么年代,一到过年,人们对吃的都特别在意! 昨晚吃的那只熊掌特别大,两家加起来七八口人,居然都没吃完。 正好把它热一热,当作今天的午饭。 小孩子本来就喜欢吃甜食,再加上熊掌的肉味道独特,他们吃得可开心了。 老蜂蜜的香甜和熊掌完美融合,刚好能去掉熊掌本身的油腻。 就算多吃一些,也不会觉得腻。 就连旁边的几只狗,也跟着有了口福。 几岁的小孩子吃饭,哪有不洒东西的? 黑狗在下面捡着吃,也吃得很欢快。 “如海,你年纪还小,甜食不能吃太多,不然很快就会长蛀牙,晚上疼得睡不着觉,哥哥这是为你好……” 王喜栋夹起一块熊掌,表情严肃,耐心地劝说道。 “呸!” 王如海翻了个白眼,斜着眼睛看王喜栋, “你就是想自己多吃一块,跟小孩子抢东西,也不觉得害臊。” 王喜栋见自己的小心思被看穿了,也不再装了: “你这当弟弟的,就这么跟哥哥说话?看来你是欠收拾了。” “你才不是我哥,你就是个冒牌货!” “三天不教训你,你就上房揭瓦,看我今天不好好收拾你!” “有本事你抓到我再说!” 看着这对一吃饭就打闹起来的王家兄弟,夏长海喝着茶,嘴角微微上扬。 在这个时代,物质条件是不太好,但在夏长海看来,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来、物质替代不了的。 有时候,人只有失去了,才会真正明白,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过了几分钟,两人好不容易安静了下来。 突然,院子外面传来一阵哭声。 夏长海像被电到了一样,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王家两兄弟脸色也瞬间变了,迅速转身朝着院子外面跑去。 因为他们听出来,那是夏子梅的哭声! 等他们看清楚现场的情况。 王喜栋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老东西,我*尼玛!” 话刚说完,人就冲了上去。 在这个年代,没有电视,也没有手机,所以很多人不喜欢在家里吃饭。 每到吃饭的时间,村子里反而热闹起来。 人们一只手端着碗,另一只手拿着筷子,在村子里到处闲逛。 一顿饭吃上一两个时辰,是常有的事。 像夏子梅和王子婷那么大的孩子,不会跑太远,一般就在自家院子附近玩耍。 然而,当夏长海和王喜栋听到院子外面传来哭声时。 他们看到夏子梅坐在地上哭,比她大一点的王子婷挡在她前面,而两人的碗,正被袁强和魏军拿在手里。 这情况,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发生了什么。 小孩子大多比较小气,不愿意把自己喜欢的东西让给别人,尤其是陌生人。 也就是说,是袁强和魏军抢走了两个小家伙的碗,还把夏子梅推倒在地上。 这就是王喜栋发怒的原因。 夏家与王家、袁家的关系不好,这是事实。 但大人之间的恩怨,怎么能牵扯到几岁的孩子身上呢? 真的要这样做吗? 这个时候的夏长海,也很难保持冷静了。 之前袁家两兄弟的所作所为,已经让他心里憋了一股火。 他还没找袁家算账呢。 袁家反倒先找上门来了。 而且还欺负夏子梅! 家人可是夏长海的底线。 谁要是敢触碰,肯定没有好下场! 他紧跟在王喜栋后面,也冲了上去。 袁强看到他们俩气势汹汹的样子,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眼睛一下子红了。 第119章把枪抵到脑袋上就老实了 他今天来,本来就是打算找夏长海和王喜栋麻烦的。 想到袁天杰和袁天伟那凄惨的模样,说实话,他恨不得把夏长海和王喜栋千刀万剐。 正愁没地方发泄怒火呢,现在对方先动手,正好借机报复! 至于能不能打得过…… 他们这边算上袁天伟,一共有七个人,除去女儿袁丽丽,三个人对付一个,怎么会打不过呢? 很快,双方就打了起来。 王如海年纪小,打架帮不上忙,不过这孩子倒是挺机灵。 他先快步跑过去,把夏子梅和王子婷带出来,交给一个关系不错的邻居照顾,然后朝着一个方向拼命跑去。 没过多久,赵二溜和他老婆杨玉凤赶到了现场。 “兄弟,我来帮你!” “姓袁的,敢来我老弟家闹事,看老子今天不扒了你的皮!” 又过了一会儿。 李旺和李浩也赶到了。 他们俩今天本来是来向夏长海道谢的。 就在前几天,李旺升职了,从普通职工升成了小干部,月工资一下子涨了十块钱! 大家都清楚这是为什么。 这次不用老爷子提醒,李旺带着儿子李浩然直接来登门拜访。 刚走到宁夏村村口,就碰到了王如海。 王如海说: “袁家找上门来闹事,夏长海大哥和喜栋哥正跟他们对峙,我得去帮忙。”说完,他就急匆匆地跑开了。 其实也不用再多解释,李旺和李浩然一听这话,立刻朝着事发地赶过去。 到了现场,爷俩什么话都没说,直接动手。 还讲什么道理? 简直太可笑了! 都已经打起来了,还讲什么规矩! 直接动手解决问题就行了! 夏长海这边,加上他自己,有赵二溜、杨玉凤、李旺、王喜栋、李浩然,一共六个人。 袁家那边,除了有点古怪的袁天伟,也是六个人。 双方人数一下子就一样了。 一开始,赵二溜因为身材矮小,和袁强的老婆魏翠一对一打架时有点吃亏。 在宁夏村这个地方,身高不到1.7米,确实算矮的。 可当他看到自己老婆杨玉凤脸上被袁丽丽挠出了一道红印后。 瞬间像打了鸡血一样。 他一个人就压制住了魏翠和袁丽丽,狠狠地揍她们。 一边打还一边骂,各种脏话不停地往外冒,把对方的女性亲属、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 把旁边的袁老头气得心脏病都差点犯了。 他什么时候被人这么打骂羞辱过? 这也让夏长海和王喜栋很惊讶。 他们没想到,赵二溜那个小个子,居然有这么大的能量。 看着赵二溜完全不顾男女有别,对袁丽丽大打出手,夏长海一巴掌把袁强扇翻在地,感叹道: “就一道红印子,就能激发出这么强的战斗力,要是见了血,还不得把对方生吞了。” “宠妻狂魔,果然都是隐藏的高手!” 要是二对六的局面,以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实力,说不定还真会吃亏。 尤其是对方还有女人在场,确实有点难对付。 不过现在最麻烦的袁丽丽被赵二溜搞定了,那家伙可是出了名的爱惹事,打架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再加上李旺等人来帮忙。 局势很快就变得对夏长海他们有利了。 王喜栋身体强壮,轻轻松松就能一个人对付两个人,夏长海虽然身材没有王喜栋魁梧,但以前学的军用格斗术也不是白学的。 袁强看起来体格比他们壮实,可短短几分钟,就被对方连续扇了好几个耳光。 这让袁强脸上的表情变得越来越凶狠可怕。 新仇旧恨在他心里交织在一起,袁强仅存的一点理智也迅速没了。 终于,当又一次被夏长海打倒在地时,袁强再也忍不住了。 他把手伸进衣兜,掏出一个木质的东西。 他按了一下这个东西上的某个机关。 瞬间,一声尖锐的“噌”的声音传来。 在阳光的照射下,那银白色的刀刃闪着让人害怕的寒光。 没错,这就是街头斗殴时让人胆寒的凶器——弹簧刀! 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之后,袁家就处在了大家八卦的焦点上。 饭点的时候,他们还带着一大帮人。 那些人从村长家出来后,就有人悄悄地跟在后面。 在这个娱乐活动很少的年代,人们对八卦的热衷程度超乎想象。 这也正是袁强一开始想要的效果。 他计划要做的事,本来就和“尊严”“民俗”有关。 然而,双方打起来之后,袁强有点后悔了。 换做任何一个正值壮年的男人,处在他这个位置,都会觉得特别羞愧。 他作为长辈,却被夏长海狠狠地扇了一耳光,耳朵嗡嗡直响。 这谁能受得了? 对方践踏的不仅仅是民俗礼法,更是他作为男人的尊严。 袁强甚至能听到围观人群中传来的笑声。 那笑声充满了嘲讽,一点善意都没有。 仇恨、怒火、羞愧……各种情绪像潮水一样涌来,让袁强热血上头,什么都顾不上了。 “嗡——” 弹簧机关被触发,寒光闪闪的刀刃从刀鞘里弹了出来。 袁强动作很隐蔽,现场情况又特别混乱,分散了围观者的注意力,再加上视角的问题。 没有人发现袁强手里多了一把刀。 一把足以致命的凶器! 拿着弹簧刀的袁强没有马上站起来,而是抬头死死地盯着夏长海。 看到夏长海又要挥拳,他用手撑着地,一下子站了起来。 握着弹簧刀,就要往前冲。 有街头打斗经验的人都知道,弹簧刀在近身搏斗的时候特别厉害。 比那些几十厘米长的砍刀还好用。 别说是毫无防备,就算提前有防备,也很难抵挡。 可以想象,一旦让他靠近,只需要几秒钟,夏长海就会有生命危险。 然而,就在下一秒,变故发生了。 “我劝你最好别乱动。” 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顶在了袁强的后脑勺上。 冰冷的枪口贴着皮肤,让袁强本能地打了个寒颤,抬手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朱爷!” “您怎么来了?” “朱爷,您可别开玩笑,那东西哪能往人脑袋上放啊。” 第120章杀人?我还真是不怕 “要是走火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朱爷,不至于这样,有矛盾大家坐下来好好说,何必动手呢。” 大家看到朱爷突然出现,先是一愣,紧接着脸色大变,赶紧劝说道。 要知道,那可是56式半自动步枪,稍微不注意走火了,袁强可就一点活路都没有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谁都清楚,蓄意伤人,那是要坐牢甚至吃枪子儿的! 现场的氛围压抑得好似能挤出冰碴子,围观的群众们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夏长海他们也敏锐地察觉到,袁强那边的情形透着股说不出的怪异。 老魏头神情严肃,抬手挡住袁丽丽,语气诚恳地劝道: “朱爷,您犯不上把事情闹得这么不可收拾吧。” “今天大家都没叫帮手。” “您这么做,可太不给我们面子了……” 周围的人纷纷暗自点头表示认同。 虽说夏长海他们和袁家这次闹得动静挺大。 但在宁夏村,老一辈的人对群殴这种事早就见怪不怪了。 二三十年前,别说是不到二十人的小打小闹,就连以整个村子为单位的大规模械斗都时常发生。 其中最惨烈的一次,全村人都被卷入其中。 那场械斗过后,十几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消逝。 即便械斗规模如此之大,村里也一直遵循着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追求公平! 不过这公平可不是体现在别的方面,而是在武器使用上。 要是一方不用武器,那另一方也得赤手空拳地应对。 双方要么都用器械械斗,要么都赤手空拳搏斗。 虽说并没有专门的机构或组织来监督执行这条规矩。 然而! 谁要是胆敢破坏这个规矩,就算最后赢得了争斗,也会被众人唾弃,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这份耻辱,就像跗骨之蛆,会如影随形,伴随一生! 今天袁家来找夏家和王家的麻烦,人多人少、以大欺小这些情况,大家都不会说什么。 袁家人口众多,在大家看来,那是人家的本事。 在宁夏村,乃至周边的几个村子,甚至石湖市,兄弟姐妹多、家族兴旺,本就是一种值得骄傲的资本。 可朱爷突然插手,还带着枪…… 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袁家的人都是空手参战的,您倒好,拿着枪算怎么回事?这哪里是帮忙, 分明就是在打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脸! “朱爷,您这……” 王喜栋沉不住气,刚要开口理论,就被夏长海打断了。 “我信朱爷。” 别人可能不了解朱爷的脾气秉性,可夏长海还能不清楚吗? 要说傲气,朱爷在宁夏村绝对能排进前三。 要不是现在情况特殊,别说他们现在已经占据上风了。 就算真的被袁家人打得性命垂危,朱爷也不会轻易掏出枪来。 当然,朱爷肯定也不会在一旁冷眼旁观。 他肯定会直接挽起袖子,冲上去大干一场!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让夏长海觉得疑点重重。 那就是袁强的表情。 这家伙脸上除了恐惧,还明显带着慌张。 那模样,就跟做贼被当场抓住了似的! 就在这时,宁夏村的村长何胜利急匆匆地赶到了现场。 “哟,朱爷,您这是在搞什么呀。” “快把枪放下,多大点事儿啊,犯不着动枪吧。” 看到现场这混乱的场景,何胜利心里“咯噔”一下。 他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摆了摆架子,来晚了一会儿,就出了这么大的乱子。 居然还动枪了? 要是朱爷真的开枪崩了袁强,他这个村长也基本算是做到头了! 面对众人的劝说和老魏头的质疑,朱爷的脸上没有丝毫情绪波动。 他只是用枪口轻轻顶了顶袁强的后脑勺,冷冷地命令道: “把你手里的东西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见袁强没有反应。 朱爷眼神瞬间一冷,手上的56式半自动步枪又往前用力戳了戳。 “我不想再重复一遍!” 袁强感受到背后传来的阵阵寒意。 尽管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事已至此,他也明白今天这关是躲不过去了。 他松开手,任由手里的东西掉落在地上。 短暂的寂静过后,人群瞬间像炸开了锅一样。 “弹簧刀!那肯定是弹簧刀!” “这家伙拿着弹簧刀,想干什么?” “你傻呀?还用问,他掏出弹簧刀还能有什么好事?” “也就是说,刚才要不是朱爷,那夏长海可就危险了……” “袁强居然有胆子杀人?” “平常肯定没这胆子,但刚才那种情况,就不好说了。” 人群陷入一阵沉默。 众人看到弹簧刀的那一刻,便瞬间明白了一切。 怪不得朱爷会拔枪。 原来是对方先违反了规矩。 夏长海看清地上的弹簧刀,心里猛地一紧。 紧接着,怒火如同决堤的洪水般汹涌而来。 他万万没想到,不仅袁天杰心狠手辣,这袁强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 甚至比袁天杰还要过分! 毕竟袁天杰只是借刀杀人,而袁强却打算亲自下手! 一时间,无数念头在夏长海脑海中飞速闪过,眼底的杀意越来越浓。 杀人?夏长海前世又不是没做过,他根本不怕! 王喜栋满脸怒容,大声怒吼道: “老杂毛,你是不是活腻歪了!” “想拼命是吧?来啊!看看谁先倒下。” 他接过王如海适时递过来的匕首,摆开架势,那模样,仿佛只要对方稍有动作,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拼命。 他身上那股凌厉的气势,还有那凶狠的眼神,让袁丽丽、魏军等人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 没人会怀疑王喜栋会说话不算数。 他和夏长海的交情,在宁夏村那可是出了名的铁。 夏长海曾经为了救他,被野猪撞飞。 而他,也同样愿意为夏长海不顾一切,哪怕是杀人! 袁强刚才那架势,明显是想置夏长海于死地,王喜栋怎能不怒发冲冠! 地上有一把弹簧刀静静躺着。 就在不久前,老魏头还态度坚决、言辞正义地指责着对方,可此刻,他的脸上却写满了尴尬。 他刚刚才指责人家开枪伤人,结果袁强紧接着就掏出了弹簧刀。 第121章先放下枪,讲讲因为什么事 这无疑是自己给自己制造难堪,就像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 “这家伙怎么这么糊涂,咱们今天是来把事情说清楚、讲道理的,又不是来寻仇闹事的……” 老魏头在心里暗自埋怨,他看向袁强的眼神,仿佛能直接把袁强看穿。 说实话,他怎么也没想到,袁强居然会随身带着这么危险的东西,还在这种场合拿了出来。 按照袁强之前的说法,他们今天主动找上门,是因为自己这方占着理。 袁天杰还躺在医院里,一直昏迷着,没有苏醒的迹象。 袁天伟的状态也糟糕透顶,任谁看了都能发现他的异样。 难道王喜栋能理直气壮地说,这一切和他毫无关系? 简直太荒唐了! 正是因为觉得自己有理有据,他们才请宁夏村的村长来主持公道。 老魏头早就计划好了,到时候当着大家的面,直接把问题抛给对方,不拐弯抹角。 他一定要弄清楚,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捣鬼,才害得袁家两兄弟遭遇这样的事情。 山上留下的那些痕迹还在,真相是没办法被掩盖的。 等会儿带着人去现场仔细查看一番,任何谎言都将被拆穿。 可偏偏,袁强拿出的这把弹簧刀,把原本的计划和局面都搅得一团糟! 现在好了,大家都在纷纷议论,怎么还动起刀来了? 谁还会在意他们一开始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弹簧刀一出现,整个事情的性质仿佛都变了。 从围观村民们的反应就能明显看出来。 不管是上了年纪的老一辈,还是年轻的小辈。 在看到袁强扔出弹簧刀后,村民们的眼神从一开始好奇地想看热闹,变成了满满的厌恶和不屑。 就差直接往地上吐口水来表达他们的不满了。 唉,谁能想到会有人做出这么糊涂的事! 那些性格直爽的壮汉和老人,可不会给袁强留什么情面。 本来双方平日里就没什么往来,关系淡薄,看不顺眼就是看不顺眼! 可以想象,等今天这件事传扬出去之后。 袁家在宁夏村的名声算是彻底毁了。 就算袁天杰和袁天伟最后平安无事,以后在村里也别想抬起头来! 在这个年代,人们把名声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不光是袁家兄弟,就连他们的亲戚,恐怕都会因为这件事,被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毕竟,要是有人为做出这种事的人出头,很容易让人对这个人的人品产生怀疑。 一想到自家的孙子、孙女可能会因为袁强的这个行为,在找对象的时候遇到麻烦, 甚至儿子的工作都可能受到牵连,老魏头心里就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 恨不得马上捡起地上的弹簧刀,先教训教训袁强,再去找夏长海算账。 老魏头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抑着内心的怒火。 事已至此,他也只能咬着牙继续应对眼前的局面。 而且,现在的情况还没有糟糕到完全无法挽救的地步。 老魏头快步走到前面,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狠狠地扇了袁强一耳光。 随后,他赶忙转向朱爷,诚恳地说道: “朱爷,今天这事儿确实是袁强做得不对,太糊涂了。您看能不能先把枪放下,之后我肯定让袁强给您一个满意的交代。” 何胜利也在一旁帮忙劝说: “朱爷,您消消气,先把枪收起来吧,这么多人都看着呢。” “这儿还有不少孩子,万一枪走火了,伤到谁都不好。” 朱爷转头看了看夏长海,见夏长海点头示意,这才把枪收了起来。 之后,朱爷没有再说话,老魏头和何胜利也都选择沉默,直接走到了夏长海与王喜栋的身后。 虽说老魏头对朱爷的态度非常不满,但何胜利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袁强装模作样地向大家道了个歉后,便开始进入主题。 “袁强,你今天把我找来,到底有什么事?” 夏长海静静地看着袁强,对于刚才袁强拿出弹簧刀的事情,他并没有追究。 这并不是因为夏长海度量大。 一方面,现在追究这件事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对方也不可能真心实意地道歉。 在这个年代,对于杀人未遂的判定标准很不明确。 就算把这件事闹到派出所,最后大概率也就是罚点款、道个歉就了事了。 毕竟只是打架的时候拿出了刀,又没有伤到任何人,这在当时不过是一件很普通、很轻微的民间纠纷。 夏长海一直秉持的原则是,要么不行动,一旦行动,就要让对方付出沉重的代价。 另一方面,夏长海也很好奇袁强今天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袁家之前做了那样的事,对方居然还敢主动找上门来? 夏长海觉得这件事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蹊跷。 听到何胜利的话,袁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医院的住院单,向在场的众人展示了一下,然后快速讲述起昨天自己上山救儿子的经过。 “……现在袁天杰还在医院里,从昨天一直到现在,始终昏迷不醒。” “袁天伟不仅手臂和腿部骨折了,脑袋也受了重伤。” 袁强指着躺在一旁的袁天伟说道, “现在他时而清醒,时而迷糊,以后能不能完全康复都很难说。” “我今天来,就是想找你们要个说法。” 袁强的眼睛都红了,紧紧盯着夏长海,质问道: “我就想知道,我袁家到底哪里招惹你了,你为什么要对他们俩下这样的狠手!” 袁强这番话一说出口,众人先是一愣。 紧接着,人群就像炸开了锅一样,议论纷纷。 要是袁强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刚才他拔刀的行为,似乎也就能够理解了。 袁家总共就两个儿子,如今却都遭遇了这样的灾祸。 换做其他人,说不定不等事情发展到现在这样,早就拿起家伙动手了。 甚至可能直接拿着菜刀冲到对方家里去! 这可是关乎家族延续的深仇大恨,谁能咽下这口气! 肯定会拼了命去讨回公道! 可到底是多大的仇怨,才会让人做出这么残忍的事呢? 第122章你说袁家兄弟受伤是他俩害的,把证据拿来 袁家与夏家、王家向来关系不好,这在十里八乡几乎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以前也不过是一些不值一提的小矛盾、小摩擦。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有点小摩擦、闹点小矛盾,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 通常吵上几次,气消了也就没事了。 再严重一点,大不了就是双方以后互不来往。 可从来没听说过,会有人下这么重的手。 会不会是哪里搞错了呢? 毕竟这是在进山围猎的时候出的事。 一旦进了山,什么意外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受重伤都算是幸运的,甚至还有人会在山里丢了性命! 非要把这件事算到夏长海与王喜栋头上,确实让人觉得有些牵强。 一直没有说话的朱爷,此时眉头紧紧皱在一起,他开口向袁强问道: “你说袁天杰和袁天伟受伤,是夏长海和王喜栋故意陷害的,你有证据吗?”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不能只凭你嘴上说说就行,你得拿出能让人信服的证据来。” 何胜利也点头表示赞同,跟着说道: “袁强,你要是有能证明你说法的东西,就赶紧拿出来,这可不是能开玩笑的事!” 袁强态度十分坚定,毫不犹豫地说道: “我这里有证据!” 袁强神情严肃,语气坚定: “我绝对没有胡编乱造,我有实实在在的证据!” 说着,他从挎包里拿出一口铁锅。 这口铁锅看起来很普通,锅底黑乎乎的,上面沾满了污渍,还附着不少杂物,锅身上还有一道奇怪的摩擦痕迹。 在铁锅的边缘,有一些像是动物毛发的东西。 人群里有几个经常打猎的人看到后,似乎想到了什么,不自觉地看向夏长海与王喜栋,微微皱起了眉头。 “你可别乱说,就这能当作是确凿的证据?” 有人带着怀疑的语气问道。 之前袁强只是大概跟他讲了讲情况,具体的细节并没有说。 “这口铁锅是在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的现场不远处找到的。” 袁强情绪有些激动,眼睛直直地盯着夏长海,大声质问道: “我就问你,这口铁锅是不是你的?” 这句话就像一声炸雷,瞬间让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夏长海身上。 在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的深山现场附近,发现了属于夏长海的东西。如果说这只是单纯的巧合,乡亲们可不会轻易相信! 况且这里是深山老林。 就算是村子附近大家常去的狩猎区域。 一般来说,猎人要是察觉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有其他猎人在活动,都会主动避开,另外选择一处地方狩猎。 并没有人强制规定必须这么做,但大家都很自觉地遵守这个不成文的规矩。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山里的猎物也足够多,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闹得不愉快。 而且要是因为这个事情闹起来,传出去也不好听。 会让人觉得自己没本事,非要跟着别人后面捡便宜。 大家都丢不起这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两个猎人在同一狩猎区域碰面,一般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两人从不同的方向进入了同一区域,而且互相都没有发现对方。 第二种,其中一方是故意这么做的,说明双方之间存在过节。 在别人狩猎的时候捣乱,这可是猎人之间的大忌! 以夏长海、王喜栋和袁家兄弟之间的关系来看,显然更像是第二种情况。 当然,这所有的推断,都要建立在这口铁锅真的属于夏长海的基础上。 否则,一切都只是猜测。 面对袁强的质问,夏长海示意王喜栋不要说话,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袁强,淡淡地回答道: “没错,这铁锅是我的。” 停顿了一会儿,他带着嘲讽的语气接着说道: “而且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那天,我和喜栋就在现场。” 夏长海的话刚说完,原本有些喧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夏长海。 他们原本以为双方会互相推诿、拉扯一番,没想到夏长海居然直接承认了。 甚至还说出了这么惊人的消息。 原来,袁家兄弟遭遇意外的时候,夏长海和王喜栋竟然就在现场! 众人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令人不安的想法。 那就是:“难道说,袁天杰和袁天伟兄弟俩遭遇意外,真的是夏长海和王喜栋下的毒手?”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生了根似的,怎么也甩不掉。 虽说夏长海、王喜栋和袁家向来就有矛盾。 但这传言听上去,还是让人觉得有些荒诞不经。 可现在,当事人自己都承认了一些事,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朱爷听到夏长海的回应后,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了他。 朱爷原本对事情的前因后果并不了解。 只是听王如海说袁家出了事,便匆忙赶了过来。 在他眼中,眼下这事儿可真是个烫手的山芋。 不管实际情况到底怎样。 只要夏长海坚持说那口铁锅是他的。 到最后,大概率也只能不了了之。 毕竟,谁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那铁锅就是夏长海的呢? 锅上面又没刻着他的名字。 再说了,就算铁锅真的是夏长海的。 又有什么铁证能表明,袁天杰和袁天伟出意外的时候,夏长海和王喜栋就在现场呢? 进山打猎的人,在山上遗落些东西太常见了。 别说一口铁锅,遇到紧急情况,连枪都可能被扔掉! 说不定只是个巧合。 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的地方,刚好离夏长海他们之前去过的地方不远。 可现在,夏长海竟然主动承认了一些事,这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小子到底在打什么主意?”朱爷这会儿也有些不知所措了。 “你们这些小混蛋,怎么这么狠心啊!” 一直强忍着情绪的袁丽丽。 看到凶手似乎就在眼前,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子爆发了。 她冲上前去,就想找夏长海理论。 第123章碰到无理取闹的,就得好好掰扯了 可看到赵二溜恶狠狠地瞪过来,又想起刚才发生的场景。 心里一害怕,脚步就停了下来。 她是真的被赵二溜给吓怕了! “你说说,我家两个弟弟到底哪里得罪你了。非要把他们害成这样,呜呜~” 说着说着,袁丽丽就哭得泣不成声。 现场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就像一张被拉得紧紧的弓弦。 袁强这时开口说道: “乡亲们都听到了。是他自己承认害了我家两个孩子,我可没逼他说这话。” “何村长,您给评评理,这事儿该怎么解决。 我把话放这儿了,要是不给个说法,我就去市里!” “我就不信,这世道还没有王法了!” “对,去市里!” “他这明显就是蓄意谋杀,他们全家都应该被拉出去受审!”魏军捂着脸颊,在一旁应和道。 “去你的!” 王喜栋瞪大了眼睛,立刻就要冲上去和对方争辩。 却被何村长给拦住了。 魏军继续说道:“你这个杀人犯还这么嚣张。 我告诉你,不光夏长海要受到严惩,你作为帮凶,也别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哼,看老子今天不好好收拾你!” 何胜利一边阻拦着王喜栋,一边转头大声训斥: “你这小子赶紧闭嘴,别在这儿添乱!” 好一番折腾,才总算把王喜栋给安抚下来。 何胜利神情严肃,开口问道: “夏长海,你确定你刚才没说错话?” “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真的是你干的?” “饭可以随便吃,但话可不能乱说。” 夏长海脸上的表情变得越发让人捉摸不透: “我可没说那两个人出意外是我干的。” “你胡说八道!”夏长海的话音刚落,魏军马上反驳道。 “刚才明明是你说袁天杰、袁天伟出事的时候,你就在现场。” “大家都听到了,你现在想不认账,没门儿!” “现场这么多人都能给作证,你别想抵赖!” 袁强赶忙扶起身旁吓得瑟瑟发抖的袁天伟,轻声安慰道:“天伟,别怕。 你告诉大家,出事的时候,是不是看到那两个人了?” 袁天伟从始至终都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可这时,他的身体却微微颤抖起来,看起来十分害怕夏长海。 袁强接连问了好几遍。 他才吞吞吐吐地承认,确实看到了夏长海和王喜栋。 听到当事人这么说,人群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刚才大家确实听到夏长海承认自己在现场。 再加上袁天伟的指认,事情的真相似乎已经很清楚了。 袁强满脸怨愤,盯着夏长海质问道: “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哎,跟你这种人说话,简直就是浪费口水。”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道。 “我什么时候否认过自己在现场?我只是说,他们出事和我没有关系。” “你胡说!” “你人都在现场,怎么可能跟你无关?” 魏军想都没想,就大声反驳道。 袁丽丽也在一旁帮腔: “现场就你们几个人,要不是你干的,难道是我弟弟自己摔成这样的?” “呵呵。”夏长海冷笑了一声。 “照你这么说,你生孩子的时候我要是去了你家,那孩子就是我生的?” 要说嘴毒,还真没人能说得过夏长海。 “你……” “你什么你,不懂就别瞎说话!” 夏长海突然提高了音量:“本来出了那档子事,我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 没打算找你家麻烦。 真没想到,你们袁家居然这么不要脸,还敢倒打一耙。 既然你今天不顾颜面,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你不是想知道我和袁天杰、袁天伟是怎么扯上关系的吗?行,我现在就原原本本给你讲清楚。”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 夏长海详细地把整件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包括他用的方法,事情发展的过程,还有那只熊罴的大小。 “你们要是不信,周国良就在林场,随时可以叫他来对质。” “还有那只熊罴,是我昨天下午在林子里套住的。” “你们要是想看,我现在就派人去把它弄过来!” “熊罴还在我家拴着呢!” 夏长海指着自己家的门,理直气壮地说道。 就在这时,王如海恰好把那只熊罴拖了出来。 棕褐色的皮毛,比一般的熊脚掌大得多。 这只熊罴一出现,众人一下子都不说话了。 王喜栋把手上的倭刀猛地插在地上: “我大哥心善,不忍心对那两个家伙下手。 换做是我,当时就开枪把他们解决了。” “把熊瞎子往别人身上引,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要不是我大哥反应快,我们恐怕连被送去医院的机会都没有!” 众人听了,都纷纷点头。 要是一切真的像夏长海说的那样。 那袁天杰确实不算是个好人。 在那种危险的情况下,把熊罴的注意力引到夏长海、王喜栋身上。 明显就是想让他们送命! 那可是一只重达1400斤的大棕熊。 更何况夏长海和王喜栋只有两个人,还只有一把枪。 就算人数再多一倍,在那样近的距离下,也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你别在这里胡说八道!” 袁丽丽愤怒地盯着夏长海。 “我弟弟绝对不会做出那种事。 明显就是你们两个见死不救,还在这里给自己找借口!” “我看是你们躲在树上,然后把熊瞎子引到我弟弟那边去的!” 夏长海眼睛微微一眯: “你嘴巴再不干净,信不信我抽你耳光。” “你敢!” “你可以试试看!” 或许是看出夏长海不是在开玩笑。 魏军赶紧把袁丽丽拉到身后,说道: “你说袁天杰害你们,那你有什么证据?” 袁强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连忙说道: “对,你们让我拿证据,那你们的证据又在哪里?” “证据,呵呵……” 夏长海早就料到对方会这么问,不慌不忙地说。 “我就问你们两个问题: 第一,明知道岗子上有人,袁天杰为什么还要跟上去? 第二,你说我们爬树躲熊瞎子,那袁天杰和袁天伟为什么没死?我猜他们身上连一道熊爪印都没有吧?” 第124章袁家兄弟想杀了我,难道我还得救他? 众人一听,觉得夏长海说得有道理啊! 夏长海他们是先上山的。 之前王如海就说过,夏长海买麦乳精是为了钓熊瞎子。 当时还以为是小孩子听错了。 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相反,袁天杰和袁天伟明知道岗子上有人,还跟了上去。 这就很让人怀疑了。 他们又不是第一次进山打猎,不可能不懂规矩。 还有那只熊罴。 如果是夏长海和王喜栋故意害袁天杰和袁天伟。 那他们身上肯定会有熊瞎子攻击留下的痕迹。 那种伤口很容易辨认,有经验的老猎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根本做不了假! 见对方回答不上来,夏长海有些不屑地笑了笑,然后接着说道: “其实这件事,你们可以直接问袁天伟。 问问他有没有看到他大哥朝我们扔鞭炮。” 袁丽丽几步走到袁天伟身边: “天伟,你跟姐说实话。这家伙是不是在诬陷天杰,你们受伤都是他们害的?” “别瞒着,有什么委屈,姐和我给你做主。” 魏军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却又没说出口。 常言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袁丽丽这会儿心急如焚,早就失去了分辨是非的能力。 听了夏长海的话,又看了看袁天伟的样子。 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了判断。 夏长海或许有些细节没说全。 但大致上,应该没有说谎。 “真是倒霉透顶,怎么就摊上这么个小舅子……” 先不说魏军心里这会儿有多纠结。 面对大姐袁丽丽的关心,袁天伟低着头,一声不吭。 不管大家怎么问,他就是紧闭嘴巴,什么都不说。 直到夏长海开口了: “袁天伟,今天必须把事情说清楚,不然哪儿也别想去。” “是大哥干的!” “是他拿鞭炮炸你们的,跟我没关系。”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都怪大哥,就怪他,是他非要惹麻烦,那家伙真该死!” 一直沉默的袁天伟,听到夏长海的话后,情绪一下子失控了。 他一边大声叫嚷着,一边试图往远处爬。 可惜,他腿上有伤,根本没法正常行走。 最后只能在地上一点点往前挪动。 众人一阵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让他平静下来。 此刻,现场的氛围全然变了样。 袁天伟说话颠三倒四,毫无逻辑,可大家心里都跟明镜似的,他这是默认了夏长海之前所说的话。 这就意味着,袁天杰在自己遭遇危险的时候,竟然真的打算把众人的注意力引到夏长海和田三柱身上。 他连呼救都顾不上,就直接想用别人的性命,来换取自己的生存机会! 暂且不说这种强烈的求生欲望到底对不对。 单看他这种行为,简直令人恶心到了极点! 现场所有人都带着鄙视、嫌弃的眼神,仿佛在看罪人一般,望向袁家的那几个人。 尤其是那几个猎户,他们的情绪早就超越了单纯的反感,眼神里满满的都是敌意。 这其实很好理解,哪个进山打猎的人,愿意碰上袁天杰这样的家伙呢? 为了自己能活下去,就不惜让别人去送死。 这已经远远不是自私能形容的了! 多亏了这几年法律越来越完善,不然就凭今天这事儿,袁天杰绝对活不过今天! 就好比古代女人要是犯了出轨的错,会被浸猪笼一样,在打猎的这个圈子里,有些规矩那是绝对不能打破的。 一旦打破,就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 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有所忌惮。 怎么,不想死? 自己不想承担后果,自然会有人帮你承担! 老魏的脸色十分难看,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他站在一旁,一句话也不说。 他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丢人现眼过!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打围人,袁天杰犯的这些忌讳,他怎么可能不清楚? 说句难听的,袁天杰做出那种事,别说是变成太监了,就像王喜栋说的,死了都是他活该! 要是换成他遇到那种情况,绝对不会有丝毫犹豫,直接一枪就把那个没骨气的家伙给解决了! 你都想杀我了,我还能留着你的命? 这不是脑子被腌坏了是什么! 稍微仔细想想,就能明白夏长海能咽下这口气,已经是非常给面子了。 而且,夏长海和王喜栋把麻烦解决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仅救了袁天杰和袁天伟,还帮他们报了仇。 你想要害别人,可人家却反过来救你,还为你报仇。 这到底什么是仁义? 什么又是大度呢? 以前,因为和夏长海接触不多,老魏头对他的了解大多都是听来的。 他们不住在同一个村子,很多事情都是从自家儿媳嘴里听说的。 原本还以为夏长海真的像袁丽丽描述的那样不堪。 可现在看来,老魏头突然觉得,自家那个表面上乖巧懂事的儿媳,说不定也喜欢在背后说人坏话。 像夏长海这样以德报怨的人,别说是年轻一辈了,就算是在老一辈里,又有几个能做到呢? 要是这样的人都不算好人,那还有谁能算得上好人? 再看看袁家,两个儿子没什么真本事,能力没见长,就知道跟着别人瞎凑热闹,明眼人都能猜到兄弟俩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在这种情况下,还捅出这么大的篓子。 他们做事的荒唐程度,简直难以想象。 袁强也没好到哪里去,人家夏长海救了袁天杰和袁天伟,他倒好,不仅不登门道谢,竟然还编造谎言去诬陷人家。 甚至还想着要把人害死。 做人可不能这么阴险恶毒! 这么一对比,就知道袁家这事儿办得有多差劲! 别说是围观的群众了,就连袁家的亲戚都觉得脸上无光。 想到这儿,老魏头心里愈发局促不安。 他思索了一会儿,拉着魏军走到夏长海、王喜栋面前,说道: “孩子啊,这事儿是我们做得不地道,我代表老魏家向你赔不是。” “袁家的事儿,你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处理,我们绝对不会干涉!” 老魏头这话刚说完,夏长海还没来得及开口,袁丽丽就不乐意了: “爹!你怎么能这样……” “你给我闭嘴!” 魏军大声怒喝。 第125章难道这就是报应? 年轻人都好面子,来之前,魏军本想着为袁家出头,给老婆撑撑场面,顺便也给自己长长脸。 可谁能想到,事情的真相居然是这样! 早知道是这样,他才不会来瞎掺和呢! 一想到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魏军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咬了咬牙,低下头说道: “兄弟,之前是我糊涂,误解你了,在这儿给你赔个不是。” “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尽管开口,我要是说个不字,那我就是龟孙子!”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 之前也提到过,在山村里,大家对打架这类事情都习以为常。 夏长海看着这么多人在场,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老魏头和魏军对此也没什么怨言。 毕竟,他们自己理亏在先。 对方没有冷嘲热讽,就已经很给面子了,哪还能再要求更多呢? 说完这些,老魏头和魏军招呼都没跟袁强打,转身就走。 路过袁丽丽身边的时候,魏军沉着脸说道: “你走不走?现在不走,以后就别想再回这个家了!” 袁丽丽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跟着公公和丈夫一起离开。 魏家走了之后,另外那几家也跟着夏长海和何胜利陆续离开了。 他们走的时候,同样没跟袁强打招呼。 很明显,大家对袁强之前隐瞒真相的行为,心里都很不满。 很快,现场就只剩下袁强和袁天伟两个人了。 看着亲戚们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袁强整个人都愣住了。 要不是袁天伟亲口承认,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家居然会落到这种田地! 他想不明白,自己家明明是受害者,大儿子失去了生育能力,二儿子变得痴傻,为了给他们看病,家里的积蓄都快花光了。 怎么到最后,自己反倒成了大家眼里的过错方呢? 可这一切,又再次证明夏长海之前说的都是真话。 “难道这就是报应?” 这个念头在袁强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夏长海没去理会袁强,转头对何胜利说道: “何村长,你今天是来断事的,怎么光站在这儿不说话呢。你说说,今天这事儿该怎么解决?把上次林场的事儿,也一起算上。” 夏长海对这件事心里有自己的想法。 他在社会上闯荡了几十年,之前何胜利那些看似公平的话,实际上处处都在偏向袁家,他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何胜利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这个……呃……其实吧……” “够了!” 袁强突然大声吼了一句,把何胜利吓了一跳。 还没等何胜利发火,袁强就直接朝着夏长海走了过去。 “你给我站住!” 王喜栋立刻把刀横在身前,朱爷眼神一眯,微微抬起枪口,挡在了袁强面前。 袁强根本没管王喜栋,也没有停下脚步去解释的意思,继续自顾自地往前走。 就在王喜栋打算先动手的时候,夏长海忽然拍了拍他的肩膀。 “喜栋,没事。” “叫他过来。” “老大,可他之前……” 夏长海语气很平淡: “别担心,他没掌握什么对我们不利的东西。况且,咱们有朱爷在这儿呢。” 听到这话,王喜栋点了点头,拿着刀退到了一旁。 不过他还是保持着很近的距离,只要跨出一大步,就能再次挡在夏长海身前。 袁强走到离夏长海一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 紧接着,在夏长海惊讶的目光中。 “扑通”一声。 他直挺挺地跪在了地上! 夏家小院的夜谈 夜幕缓缓降临,夏家的小院被静谧的氛围所笼罩。 李晓娟听说袁强居然企图拿着弹簧刀去袭击夏长海,心里猛地一惊,忍不住轻轻叫出了声。 她急忙走到夏长海身边,仔仔细细地查看他的身体,就怕遗漏了任何一处可能存在的伤口。 夏长海笑着安慰她: “妈,您别担心。当时朱爷用枪一下子就把那家伙给控制住了,他根本就没机会动手。” 说完,夏长海举起了酒杯: “朱爷,您的大恩我都记在心里,我敬您!” “朱爷,您下次再有这样的事儿,可一定要带上我啊,您都不知道,当时我都快被吓死了。” “要不是您眼神好,反应快,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儿呢。” 话还没说完,周秀琴就打断了他: “呸呸呸,可别乱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长海心里有数,就袁强那家伙,根本就不是长海的对手。” “对对对,您瞧我这嘴,净说些不该说的。” 王喜栋端起大海碗,大声说道: “朱爷,我干了,您随意!” 朱爷脸上带着笑意,语气也没有了之前的那种锐利: “慢点喝,慢点喝,我就是碰巧赶上了,都这么大年纪了,哪还能说眼神好呀。” 一阵寒暄之后,这个话题总算是过去了。 然而,夏长海却注意到,王和平的眼底闪过了一丝不容易被察觉的神色。 别看现在王和平和夏建国相处得挺融洽的。 夏长海心里明白,早些年在村里,他俩可都是出了名的爱打架的狠角色。 一年里打架的次数,比别人二十年加起来的都多! 这些年,他们成了家,有了孩子,这股好斗的性子才慢慢收敛了一些。 又或许是因为心里有了牵挂,才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管不顾了。 夏长海借着敬酒的机会,看似随意地提了一句: “王叔,这事儿就麻烦您和建叔帮忙处理一下了。” 王和平看了看夏长海,又下意识地看向夏建国。 他明白夏长海这话里暗藏的意思。 夏建国开口问道: “你小子,真能行吗?” “那肯定行,您就等着看好戏吧。” 夏长海自信地挑了挑眉毛。 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都知道,护崽的野猪是最凶猛的。 夏长海是真担心夏建国和王和平一时冲动,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闹出人命来。 就他目前的能力,还没办法和法律对抗! “行,这事儿就包在我们身上了。” 夏建国最后答应了下来,夏长海暗暗松了一口气。 第126章人总是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代价 大家酒足饭饱之后,老一辈的人又开始抽烟聊天。 夏长海和王喜栋没这个习惯,就带着几个年轻人往夏长海的屋子走去。 王喜栋性格随性,一进屋就把鞋子一脱,直接上了炕。 王如海从炕柜里翻出了不少盐花生和夏子梅。 王子婷在一旁,一边剥着花生,一边吃了起来。 王喜栋瞅准机会,一口就把王如海攒下的花生全吞了下去。 小家伙气得大喊大叫。 “老大,袁家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不就是那老头给你磕了十几个响头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就是啊。” 王如海对这个话题来了兴趣,停下了抓哥哥王喜栋头发的动作,小脸微微鼓起: “得让他赔钱!” “至少50块……不对,100块!” 夏长海笑着摇了摇头: “我当然知道那老头磕头没什么实际价值。” 夏长海也没想到,袁强那家伙居然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自己下跪磕头。 但不得不说,这一招还真让人有些无奈。 作为长辈,当众给晚辈磕头道歉。 别的先不说,从道歉的方式来看,除了自杀谢罪,好像确实没有比这更有诚意的做法了。 有些人宁愿选择自杀,也绝对不会给晚辈磕头认错! 因为一旦这么做,就得做好下半辈子都没脸见人的心理准备! 经过这次事件,袁强乃至整个袁家,在宁夏村都要沦为大家的笑柄了。 未来两三代人,估计都抬不起头来! 袁强都做到这个份上了,夏长海也不好再步步紧逼。 毕竟在旁人看来,他也没受到什么实质性的损失。 相反,袁家两兄弟,一个昏迷不醒,一个瘫倒在地。 而且可以预见,这次去医院看病,肯定会把袁家家底都掏空! 人、财、脸面……袁家这次的损失,用惨重都不足以形容! 简直就像一下子回到了解放前! 当然,袁家到底惨不惨,夏长海其实并不关心。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付出相应的代价。 他现在没动手,只是因为时机还不太合适。 “现在有太多人盯着,袁天杰那混蛋又在医院,不方便下手。” “等以后找着合适的机会,我肯定不会放过他。” 从袁天杰扔出鞭炮的那一刻起,夏长海和他之间的矛盾就已经无法调和了! 王喜栋点了点头,他觉得自己没夏长海那么聪明,考虑事情也没那么周全,反正到时候夏长海说怎么做,他就跟着怎么做! 这样就行了。 意外的访客 第二天。 夏长海刚起床没多久,家里就来了一位他没想到的客人。 “老哥,您这是……” 夏长海看着周国民手里提着酒、拿着烟的样子,忍不住眨了眨眼睛。 来的人正是之前偶然遇到的周老叔。 两人刚一见面,周国民的眼眶就红了。 “兄弟!你的大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了!” 仅仅过了一个晚上,消息就传到了林场那边。 周国民听说夏长海已经成功捕获了那只熊罴,立刻放下手里所有的事情,带着礼物就赶了过来。 说完,周国民就要给夏长海行礼,这可把夏长海吓得不轻。 虽说周国民的脾气有点暴躁,但实际上他并没有什么坏心眼。 严格算起来,他也没对夏长海造成过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相反,在捕获熊罴这件事上,周国民的手下还帮了很大的忙。 要不是他的猎犬先去探路,说不定遇险的就是青龙它们了。 夏长海为周国民的猎犬报仇,是出于道义。 而他们之间的交情,又是另外一回事。 “兄弟,昨天的事儿我都听说了。” “这样,你跟老哥说实话,要不要我去收拾那家人。” “只要你一句话,我肯定给你办妥。” 周国民眼神里透着凶狠: “这年头,在山里失踪个人,太正常不过了……” 这话让夏长海有些意外,没想到周老叔居然是个这么重情重义的人。 “别这么夸张,真没那么严重,没必要这样。” 夏长海赶忙出声安抚对方。 他可不是那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记仇报复的人。 或许在周国民心里,夏长海为他死去的猎犬报仇,这份恩情重如泰山,值得他用性命去报答。 但对夏长海而言,自己去猎熊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 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把给周国民的猎犬报仇这件事放在心上。 不然当时他也不会想着从猎熊的行动中撤退了。 一番你来我往的客套寒暄之后。 周国民突然把声音压低,神秘兮兮地说道: “其实我这次来找你,还有个重要消息要告诉你。” “你知道那只熊罴待的那个山岗子吧,那上面可有个好东西。” 夏长海心里犯起了嘀咕,心说能有什么东西比熊罴还稀罕呢? 这一下,成功引起了夏长海的兴趣。 周国民接着说: “我在那山岗子东坡的一片乱石堆里,发现了老虎崽子的脚印。” 老虎崽子? 夏长海听到这个词,明显愣了一下。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心想对方说的肯定不是真正的老虎幼崽。 要是真的老虎幼崽,周国民不会是这种反应。 他说的,应该是另外一种动物——猞猁。 猞猁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它的外形有点像山猫,可体型比山猫大,性情也更加凶猛。 它不仅会捕食野兔、老鼠这些小动物,有时候甚至还会主动袭击麝子和小鹿。 也正因如此,它才有了“老虎崽子”这个外号,由此可见它的凶猛程度可不是一般动物能比的。 不过,对于周国民这样经验丰富的老猎手来说,猞猁再怎么凶猛,也不算什么大难题。 真正让周国民这么上心的,是猞猁皮的价格十分昂贵! 到底有多贵呢? 比熊胆还贵! 准确地说,猞猁皮的价值和熊胆差不多。 在国营商店里,熊胆的收购价会根据市场行情出现短期波动。 但猞猁皮不一样,它的价格年年都在上涨。 到现在,一张猞猁皮已经涨到一千五百元了! 要知道,这可是80年代的一千五百元啊! 第163章 让人给盯上了 不然的话,这猞猁皮的价格大概也就是2000元上下。 现在要是不卖,不仅卖不出高价,说不定还会得罪国营商店以及他们背后的人。 能有资格一个电话就让国营商店这边抬高700元成本的人,在整个石湖市都没几个! 看到夏长海签字画押,那名男职员明显松了一口气。 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他没有麻烦同事,而是亲自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叠钞票。 五块,十块,十五块,二十块…… 320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绝对不能出错。 他数了两遍,夏长海也数了两遍。 三百二十张“大团结”,捏在手里厚厚的一沓,看起来就特别带劲!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 有和夏长海他们一样来卖货的,也有纯粹来看热闹的。 不过此刻,他们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夏长海! 无数道目光都投向夏长海,这让他暗暗皱起了眉头。 他可不是之前那个喜欢炫耀的愣头青。 确认钱数没有问题后,他把钱卷起来,放进了口袋。 随后,他冲王喜栋甩了下头,说道: “走了,喜栋。” “啊?好的。” 虽说王喜栋不太明白夏长海为什么不顺道在国营商店买点东西, 但既然老大没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原本小声议论的人群,声音突然提高了很多。 “天呐,3200元,我这辈子恐怕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吧?!” “他们卖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猞猁是吧?” “怎么,你也想抓猞猁去卖?” “他们能抓到,我为什么就抓不到?” “别做梦了,猞猁跟老虎崽子差不多凶猛,你连靠近它都做不到,还抓呢,简直是异想天开!” “他们要是能分我一半钱就好了。” “呵呵,还分你一半,1600元,都能买你一条命了!” “我要是有那么多钱,马上就去买辆自行车,再娶个媳妇!” “……” 之前夏长海他们卖货得到1900元的时候,就已经让众人羡慕嫉妒不已了。 现在又冒出个3200元,而且看起来他们作为猎人,这完全是无本买卖。 一时间,很多人心里都有些不平衡。 自己辛苦工作一年,也就攒个百八十块钱,运气不好的话,可能还得倒贴钱。 可别人只是打个猎,就能赚到他们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赚不到的钱…… 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当然,绝大多数人也就是嘴上说说,在背后抱怨几句。 对夏长海和王喜栋并没有什么实际影响。 但是! 并非所有人都只是这样! 在人群中,有几个人盯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背影,眼神不停地闪烁! “真是难得的肥羊……” 早上出门的时间太晚了,又在朱爷和秦四爷那里耽误了不少时间。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国营商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要是现在就回去,会不会遇到来拜访的人暂且不说,肯定的是,到家也没东西吃! 夏长海身上揣着这么一大笔钱,可不想饿着肚子回去。 他可是个十足的享乐主义者。 正巧,在离国营商店不远处,有一家饭馆。 和国营商店一样,这家饭馆也是国字号的。 要说去饭馆吃饭,夏长海自然不陌生。 不说前世,每次安开山招待他和王喜栋,都是在丰泽园的包厢里。 那里的大厨,厨艺仅次于能做国宴的二级厨师! 不过,重生之后,他还真没在这种国营小饭店吃过饭。 “走,喜栋,今天咱们就在这儿吃一顿。” “好嘞!” 王喜栋是个十足的吃货,只要有吃的,他才不会挑剔呢。 因为不是吃饭的时间,饭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中年男子半躺在大堂角落的椅子上。 听到有人进门,男子只是随意地瞥了一眼,然后指了指墙上的小黑板,懒洋洋地说道: “吃什么自己看。” 对此,夏长海并没有感到生气。 国营单位大多都有类似的情况。 反正干多干少工资都一样,何必费心思去热情招呼客人呢? 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谁太认真工作,不仅不会得到夸奖,反而会被别人当成“傻瓜”。 甚至还可能因此受到排挤! 大家都在偷懒,就你拼命干活,这是什么意思? 是想表现自己,还是在暗示别人都是没用的人? 夏长海把这些杂念抛在脑后,抬起头看向墙上的小黑板。 上面可供选择的菜品并不多,零零散散就那么几种。 其中有些菜品明显是刚刚被擦掉的,因为黑板上还留着一些痕迹。 虽然菜品数量不多,但基本上都是硬菜: 土豆炖牛肉、红烧鱼、锅包肉、油煎豆腐、糖醋鱼片,还有大米饭。 店里没有凉菜,菜品价格从1毛钱到1块多不等。 “喜栋,你想吃什么?”夏长海问道。 “嗯……” 王喜栋抬起头,盯着小黑板看了好一会儿, “那就来个锅包肉吧。” “算了,还是我来点吧。” 看到王喜栋那纠结的样子,夏长海心里直痒痒。 “老板,除了锅包肉,其他的菜都各来一份。主食能不能换成大馒头?” 这段时间夏长海天天吃大米饭,早就吃腻了。 “馒头没有,花卷行不行?” 或许是很少遇到这么豪爽点菜的客人,躺在角落的中年男子多问了一句。 “也行!” “那你们稍等一会儿!” 男子站起身,朝着厨房走去,顺手还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了帽子和围裙。 原来这家伙既是厨师,又是收银员,还是店小二。 没让两人等太久。 最先端上来的是油煎豆腐,餐盘超大,比人脸大好几圈,里面高高地堆着满满一盘豆腐。 北方菜系向来以分量大而闻名。 再加上这个年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下馆子对普通家庭来说,就相当于后世全家出去旅游一样奢侈。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国营饭店还是私营饭店,先不说味道怎么样,至少分量绝对不会偷工减料! 在这一点上,作为石湖市最厉害的饭店——丰泽园也不例外! 第164章 会叫的狗不咬人,这家伙就是这种人。 要是饭店分量不足,在这个时代,可比后世曝光某家餐馆使用地沟油还要严重! 不用讲究什么客套,油煎豆腐刚一上桌,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拿起了筷子。 他们耽搁了这么久,早就饿坏了。 “这味道……还真不错!” 冒着热气的豆腐一入口,夏长海的眼睛微微一亮。 他原本以为这种国营饭店的菜都是大众口味,只要不难吃就不错了。 没想到味道居然还挺好! 做油煎豆腐,最难的就是掌握火候。 油煎时间太短,豆腐里面就热不透; 油煎时间太长,豆腐又容易煎糊。 要想把这个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可不是一般厨师能做到的! 一口花卷,一口豆腐。 再配上店里赠送的辣椒,两人吃得满头大汗。 这让夏长海对后面的几道菜更加期待了。 就在夏长海和王喜栋在饭馆里吃得正香的时候。 饭店外面。 几个人鬼鬼祟祟地站在墙角,看上去像是在聊天,可实际上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饭店的大门。 好像在监视着什么。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壮汉带着四五个人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人呢?” “还在饭店里面,一直都没出来。”负责监视的小弟指了指国营饭店的大门。 “妈的,我们在这儿又冷又饿,他们倒在里面吃得舒舒服服。” “老大,要不要冲进去把人带出来?” 有人恶狠狠地说道。 结果他刚说完,脑袋就挨了一巴掌。 “就知道冲,冲什么冲。” 壮汉生气地说道: “那可是国营饭店,你以为是你们家的厕所啊!” “去那里面抢人,你是嫌自己脑袋上的窟窿不够多吧!” 财不外露这个道理,连小孩子都懂。 可国营商店每天的营业额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一把把的现钞就那么当着大家的面放进柜子里,连个锁都没有。 但又有谁敢去抢呢? 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同样的道理,去国营饭店绑人,性质和打劫国营商店差不多! 到时候,负责抓捕的可就不只是公安了。 军队说不定都会强势介入! 有命赚钱没命花的道理,壮汉还是明白的。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带了两个帮手在暗中盯着。 “你们两个跟我一起进去。” “是!” 虽说夏长海觉得有点奇怪,不是饭点怎么还有人来饭店,但他也没太在意。 他和王喜栋正专心对付着刚上桌的红烧鱼呢。 夏长海把店里的菜尝了个遍,心里暗自感叹,这其中当属那道红烧鱼的味道最为出众。 那鲜美的滋味,简直能和前世他在港澳尝过的那些大厨的手艺相媲美。 “老板,你这红烧鱼除了加了蜂蜜,还放了别的啥呀?味道真的绝了!”夏长海忍不住向老板问道。 老板听到夏长海这话,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你可是第一个尝出里面加了蜂蜜的人,厉害啊!”老板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夏长海笑着回应:“我也没别的什么大爱好,就是对吃的特别感兴趣。” “吃的美食多了,舌头自然就变得灵敏了。” “说真的,老板,你这红烧鱼的手艺,那是真厉害!” “比丰泽园那些有名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要知道,没有哪个厨师不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厨艺精湛的。 老板一听夏长海这番话,顿时挺直了胸膛,满脸骄傲。 他搬来一把椅子,在夏长海身旁坐下。 “跟你说,这道菜可是我的招牌。” “在整个石湖市,就没人敢在红烧鱼这道菜上和我唐三较量!” “你猜猜,我一天能卖出多少盘红烧鱼?” 王喜栋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30条?” 唐老板摇了摇头,说道:“最少80条!” 夏长海听到这个数字,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要知道,这红烧鱼的价格可不便宜,一天居然能卖出80条以上。 怪不得这老板如此自信,口气这么大。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厨师这行也是如此。 看来这老板说自己的红烧鱼是全市第一,还真不是吹牛! “你刚才问这鱼除了蜂蜜还加了啥,来,你尝尝这鱼的汤汁。” 老板神神秘秘地指着盘子里的红烧鱼说道。 汤汁? 夏长海用筷子蘸了一点汤汁,放入口中细细品尝。 “这是……酸果?” 王喜栋也跟着尝了尝,说道: “还真是酸果!” 酸果是山上的一种无名果实,个头不大,却酸得让人牙根发软。 人和动物一般都不喜欢吃,只有到了冬天,实在没东西可吃的时候,野猪才会刨开积雪找酸果吃。 夏长海怎么也没想到,这种果子竟然还能用来做菜! 老板同样感到十分震惊,他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提示了一下,夏长海就能立刻尝出来。 利用酸果的酸味来凸显蜂蜜的甘甜,这可是他从滇菜中领悟到的精髓! 整个石湖市那么多厨师都做不到,面前这个年轻人却轻松做到了。 夏长海并不知道老板心里在想什么,他接着说道: “我知道西边有个菜系,喜欢用辣味来衬托甜味。给你个建议,你可以……” 一旁的壮汉看着夏长海和老板聊得热火朝天,心里满是疑惑。 “你们确定刚才卖猞猁皮的是这两个人?” 按照手下的描述,是两个年轻猎人卖了猞猁皮赚了一笔钱。 可眼前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两个厨师在交流做菜经验…… “没错啊,老大,我亲眼看到他俩收钱的!” 壮汉旁边的小弟挠了挠头,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那张猞猁皮不是他们猎到的,他们也是倒卖的? 不然实在没法解释,一个厨师怎么会有猞猁皮呢?这和他们的职业完全不搭边啊! “行吧,再观察观察。” 到了这个地步,壮汉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先继续盯着。 一个时辰过去了。 夏长海这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和老板的交谈。 他没想到,这家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国营饭店里,竟然藏着一个这么有商业头脑的人。 没错,他觉得老板不是单纯厨艺天赋高,而是有着经商的天赋。 第163章 让人给盯上了 不然的话,这猞猁皮的价格大概也就是2000元上下。 现在要是不卖,不仅卖不出高价,说不定还会得罪国营商店以及他们背后的人。 能有资格一个电话就让国营商店这边抬高700元成本的人,在整个石湖市都没几个! 看到夏长海签字画押,那名男职员明显松了一口气。 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他没有麻烦同事,而是亲自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叠钞票。 五块,十块,十五块,二十块…… 320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绝对不能出错。 他数了两遍,夏长海也数了两遍。 三百二十张“大团结”,捏在手里厚厚的一沓,看起来就特别带劲!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 有和夏长海他们一样来卖货的,也有纯粹来看热闹的。 不过此刻,他们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夏长海! 无数道目光都投向夏长海,这让他暗暗皱起了眉头。 他可不是之前那个喜欢炫耀的愣头青。 确认钱数没有问题后,他把钱卷起来,放进了口袋。 随后,他冲王喜栋甩了下头,说道: “走了,喜栋。” “啊?好的。” 虽说王喜栋不太明白夏长海为什么不顺道在国营商店买点东西, 但既然老大没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原本小声议论的人群,声音突然提高了很多。 “天呐,3200元,我这辈子恐怕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吧?!” “他们卖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猞猁是吧?” “怎么,你也想抓猞猁去卖?” “他们能抓到,我为什么就抓不到?” “别做梦了,猞猁跟老虎崽子差不多凶猛,你连靠近它都做不到,还抓呢,简直是异想天开!” “他们要是能分我一半钱就好了。” “呵呵,还分你一半,1600元,都能买你一条命了!” “我要是有那么多钱,马上就去买辆自行车,再娶个媳妇!” “……” 之前夏长海他们卖货得到1900元的时候,就已经让众人羡慕嫉妒不已了。 现在又冒出个3200元,而且看起来他们作为猎人,这完全是无本买卖。 一时间,很多人心里都有些不平衡。 自己辛苦工作一年,也就攒个百八十块钱,运气不好的话,可能还得倒贴钱。 可别人只是打个猎,就能赚到他们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赚不到的钱…… 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当然,绝大多数人也就是嘴上说说,在背后抱怨几句。 对夏长海和王喜栋并没有什么实际影响。 但是! 并非所有人都只是这样! 在人群中,有几个人盯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背影,眼神不停地闪烁! “真是难得的肥羊……” 早上出门的时间太晚了,又在朱爷和秦四爷那里耽误了不少时间。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国营商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要是现在就回去,会不会遇到来拜访的人暂且不说,肯定的是,到家也没东西吃! 夏长海身上揣着这么一大笔钱,可不想饿着肚子回去。 他可是个十足的享乐主义者。 正巧,在离国营商店不远处,有一家饭馆。 和国营商店一样,这家饭馆也是国字号的。 要说去饭馆吃饭,夏长海自然不陌生。 不说前世,每次安开山招待他和王喜栋,都是在丰泽园的包厢里。 那里的大厨,厨艺仅次于能做国宴的二级厨师! 不过,重生之后,他还真没在这种国营小饭店吃过饭。 “走,喜栋,今天咱们就在这儿吃一顿。” “好嘞!” 王喜栋是个十足的吃货,只要有吃的,他才不会挑剔呢。 因为不是吃饭的时间,饭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中年男子半躺在大堂角落的椅子上。 听到有人进门,男子只是随意地瞥了一眼,然后指了指墙上的小黑板,懒洋洋地说道: “吃什么自己看。” 对此,夏长海并没有感到生气。 国营单位大多都有类似的情况。 反正干多干少工资都一样,何必费心思去热情招呼客人呢? 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谁太认真工作,不仅不会得到夸奖,反而会被别人当成“傻瓜”。 甚至还可能因此受到排挤! 大家都在偷懒,就你拼命干活,这是什么意思? 是想表现自己,还是在暗示别人都是没用的人? 夏长海把这些杂念抛在脑后,抬起头看向墙上的小黑板。 上面可供选择的菜品并不多,零零散散就那么几种。 其中有些菜品明显是刚刚被擦掉的,因为黑板上还留着一些痕迹。 虽然菜品数量不多,但基本上都是硬菜: 土豆炖牛肉、红烧鱼、锅包肉、油煎豆腐、糖醋鱼片,还有大米饭。 店里没有凉菜,菜品价格从1毛钱到1块多不等。 “喜栋,你想吃什么?”夏长海问道。 “嗯……” 王喜栋抬起头,盯着小黑板看了好一会儿, “那就来个锅包肉吧。” “算了,还是我来点吧。” 看到王喜栋那纠结的样子,夏长海心里直痒痒。 “老板,除了锅包肉,其他的菜都各来一份。主食能不能换成大馒头?” 这段时间夏长海天天吃大米饭,早就吃腻了。 “馒头没有,花卷行不行?” 或许是很少遇到这么豪爽点菜的客人,躺在角落的中年男子多问了一句。 “也行!” “那你们稍等一会儿!” 男子站起身,朝着厨房走去,顺手还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了帽子和围裙。 原来这家伙既是厨师,又是收银员,还是店小二。 没让两人等太久。 最先端上来的是油煎豆腐,餐盘超大,比人脸大好几圈,里面高高地堆着满满一盘豆腐。 北方菜系向来以分量大而闻名。 再加上这个年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下馆子对普通家庭来说,就相当于后世全家出去旅游一样奢侈。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国营饭店还是私营饭店,先不说味道怎么样,至少分量绝对不会偷工减料! 在这一点上,作为石湖市最厉害的饭店——丰泽园也不例外! 第164章 会叫的狗不咬人,这家伙就是这种人。 要是饭店分量不足,在这个时代,可比后世曝光某家餐馆使用地沟油还要严重! 不用讲究什么客套,油煎豆腐刚一上桌,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拿起了筷子。 他们耽搁了这么久,早就饿坏了。 “这味道……还真不错!” 冒着热气的豆腐一入口,夏长海的眼睛微微一亮。 他原本以为这种国营饭店的菜都是大众口味,只要不难吃就不错了。 没想到味道居然还挺好! 做油煎豆腐,最难的就是掌握火候。 油煎时间太短,豆腐里面就热不透; 油煎时间太长,豆腐又容易煎糊。 要想把这个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可不是一般厨师能做到的! 一口花卷,一口豆腐。 再配上店里赠送的辣椒,两人吃得满头大汗。 这让夏长海对后面的几道菜更加期待了。 就在夏长海和王喜栋在饭馆里吃得正香的时候。 饭店外面。 几个人鬼鬼祟祟地站在墙角,看上去像是在聊天,可实际上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饭店的大门。 好像在监视着什么。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壮汉带着四五个人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人呢?” “还在饭店里面,一直都没出来。”负责监视的小弟指了指国营饭店的大门。 “妈的,我们在这儿又冷又饿,他们倒在里面吃得舒舒服服。” “老大,要不要冲进去把人带出来?” 有人恶狠狠地说道。 结果他刚说完,脑袋就挨了一巴掌。 “就知道冲,冲什么冲。” 壮汉生气地说道: “那可是国营饭店,你以为是你们家的厕所啊!” “去那里面抢人,你是嫌自己脑袋上的窟窿不够多吧!” 财不外露这个道理,连小孩子都懂。 可国营商店每天的营业额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一把把的现钞就那么当着大家的面放进柜子里,连个锁都没有。 但又有谁敢去抢呢? 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同样的道理,去国营饭店绑人,性质和打劫国营商店差不多! 到时候,负责抓捕的可就不只是公安了。 军队说不定都会强势介入! 有命赚钱没命花的道理,壮汉还是明白的。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带了两个帮手在暗中盯着。 “你们两个跟我一起进去。” “是!” 虽说夏长海觉得有点奇怪,不是饭点怎么还有人来饭店,但他也没太在意。 他和王喜栋正专心对付着刚上桌的红烧鱼呢。 夏长海把店里的菜尝了个遍,心里暗自感叹,这其中当属那道红烧鱼的味道最为出众。 那鲜美的滋味,简直能和前世他在港澳尝过的那些大厨的手艺相媲美。 “老板,你这红烧鱼除了加了蜂蜜,还放了别的啥呀?味道真的绝了!”夏长海忍不住向老板问道。 老板听到夏长海这话,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你可是第一个尝出里面加了蜂蜜的人,厉害啊!”老板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夏长海笑着回应:“我也没别的什么大爱好,就是对吃的特别感兴趣。” “吃的美食多了,舌头自然就变得灵敏了。” “说真的,老板,你这红烧鱼的手艺,那是真厉害!” “比丰泽园那些有名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要知道,没有哪个厨师不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厨艺精湛的。 老板一听夏长海这番话,顿时挺直了胸膛,满脸骄傲。 他搬来一把椅子,在夏长海身旁坐下。 “跟你说,这道菜可是我的招牌。” “在整个石湖市,就没人敢在红烧鱼这道菜上和我唐三较量!” “你猜猜,我一天能卖出多少盘红烧鱼?” 王喜栋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30条?” 唐老板摇了摇头,说道:“最少80条!” 夏长海听到这个数字,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要知道,这红烧鱼的价格可不便宜,一天居然能卖出80条以上。 怪不得这老板如此自信,口气这么大。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厨师这行也是如此。 看来这老板说自己的红烧鱼是全市第一,还真不是吹牛! “你刚才问这鱼除了蜂蜜还加了啥,来,你尝尝这鱼的汤汁。” 老板神神秘秘地指着盘子里的红烧鱼说道。 汤汁? 夏长海用筷子蘸了一点汤汁,放入口中细细品尝。 “这是……酸果?” 王喜栋也跟着尝了尝,说道: “还真是酸果!” 酸果是山上的一种无名果实,个头不大,却酸得让人牙根发软。 人和动物一般都不喜欢吃,只有到了冬天,实在没东西可吃的时候,野猪才会刨开积雪找酸果吃。 夏长海怎么也没想到,这种果子竟然还能用来做菜! 老板同样感到十分震惊,他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提示了一下,夏长海就能立刻尝出来。 利用酸果的酸味来凸显蜂蜜的甘甜,这可是他从滇菜中领悟到的精髓! 整个石湖市那么多厨师都做不到,面前这个年轻人却轻松做到了。 夏长海并不知道老板心里在想什么,他接着说道: “我知道西边有个菜系,喜欢用辣味来衬托甜味。给你个建议,你可以……” 一旁的壮汉看着夏长海和老板聊得热火朝天,心里满是疑惑。 “你们确定刚才卖猞猁皮的是这两个人?” 按照手下的描述,是两个年轻猎人卖了猞猁皮赚了一笔钱。 可眼前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两个厨师在交流做菜经验…… “没错啊,老大,我亲眼看到他俩收钱的!” 壮汉旁边的小弟挠了挠头,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那张猞猁皮不是他们猎到的,他们也是倒卖的? 不然实在没法解释,一个厨师怎么会有猞猁皮呢?这和他们的职业完全不搭边啊! “行吧,再观察观察。” 到了这个地步,壮汉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先继续盯着。 一个时辰过去了。 夏长海这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和老板的交谈。 他没想到,这家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国营饭店里,竟然藏着一个这么有商业头脑的人。 没错,他觉得老板不是单纯厨艺天赋高,而是有着经商的天赋。 第163章 让人给盯上了 不然的话,这猞猁皮的价格大概也就是2000元上下。 现在要是不卖,不仅卖不出高价,说不定还会得罪国营商店以及他们背后的人。 能有资格一个电话就让国营商店这边抬高700元成本的人,在整个石湖市都没几个! 看到夏长海签字画押,那名男职员明显松了一口气。 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他没有麻烦同事,而是亲自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叠钞票。 五块,十块,十五块,二十块…… 320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绝对不能出错。 他数了两遍,夏长海也数了两遍。 三百二十张“大团结”,捏在手里厚厚的一沓,看起来就特别带劲!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 有和夏长海他们一样来卖货的,也有纯粹来看热闹的。 不过此刻,他们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夏长海! 无数道目光都投向夏长海,这让他暗暗皱起了眉头。 他可不是之前那个喜欢炫耀的愣头青。 确认钱数没有问题后,他把钱卷起来,放进了口袋。 随后,他冲王喜栋甩了下头,说道: “走了,喜栋。” “啊?好的。” 虽说王喜栋不太明白夏长海为什么不顺道在国营商店买点东西, 但既然老大没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原本小声议论的人群,声音突然提高了很多。 “天呐,3200元,我这辈子恐怕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吧?!” “他们卖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猞猁是吧?” “怎么,你也想抓猞猁去卖?” “他们能抓到,我为什么就抓不到?” “别做梦了,猞猁跟老虎崽子差不多凶猛,你连靠近它都做不到,还抓呢,简直是异想天开!” “他们要是能分我一半钱就好了。” “呵呵,还分你一半,1600元,都能买你一条命了!” “我要是有那么多钱,马上就去买辆自行车,再娶个媳妇!” “……” 之前夏长海他们卖货得到1900元的时候,就已经让众人羡慕嫉妒不已了。 现在又冒出个3200元,而且看起来他们作为猎人,这完全是无本买卖。 一时间,很多人心里都有些不平衡。 自己辛苦工作一年,也就攒个百八十块钱,运气不好的话,可能还得倒贴钱。 可别人只是打个猎,就能赚到他们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赚不到的钱…… 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当然,绝大多数人也就是嘴上说说,在背后抱怨几句。 对夏长海和王喜栋并没有什么实际影响。 但是! 并非所有人都只是这样! 在人群中,有几个人盯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背影,眼神不停地闪烁! “真是难得的肥羊……” 早上出门的时间太晚了,又在朱爷和秦四爷那里耽误了不少时间。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国营商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要是现在就回去,会不会遇到来拜访的人暂且不说,肯定的是,到家也没东西吃! 夏长海身上揣着这么一大笔钱,可不想饿着肚子回去。 他可是个十足的享乐主义者。 正巧,在离国营商店不远处,有一家饭馆。 和国营商店一样,这家饭馆也是国字号的。 要说去饭馆吃饭,夏长海自然不陌生。 不说前世,每次安开山招待他和王喜栋,都是在丰泽园的包厢里。 那里的大厨,厨艺仅次于能做国宴的二级厨师! 不过,重生之后,他还真没在这种国营小饭店吃过饭。 “走,喜栋,今天咱们就在这儿吃一顿。” “好嘞!” 王喜栋是个十足的吃货,只要有吃的,他才不会挑剔呢。 因为不是吃饭的时间,饭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中年男子半躺在大堂角落的椅子上。 听到有人进门,男子只是随意地瞥了一眼,然后指了指墙上的小黑板,懒洋洋地说道: “吃什么自己看。” 对此,夏长海并没有感到生气。 国营单位大多都有类似的情况。 反正干多干少工资都一样,何必费心思去热情招呼客人呢? 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谁太认真工作,不仅不会得到夸奖,反而会被别人当成“傻瓜”。 甚至还可能因此受到排挤! 大家都在偷懒,就你拼命干活,这是什么意思? 是想表现自己,还是在暗示别人都是没用的人? 夏长海把这些杂念抛在脑后,抬起头看向墙上的小黑板。 上面可供选择的菜品并不多,零零散散就那么几种。 其中有些菜品明显是刚刚被擦掉的,因为黑板上还留着一些痕迹。 虽然菜品数量不多,但基本上都是硬菜: 土豆炖牛肉、红烧鱼、锅包肉、油煎豆腐、糖醋鱼片,还有大米饭。 店里没有凉菜,菜品价格从1毛钱到1块多不等。 “喜栋,你想吃什么?”夏长海问道。 “嗯……” 王喜栋抬起头,盯着小黑板看了好一会儿, “那就来个锅包肉吧。” “算了,还是我来点吧。” 看到王喜栋那纠结的样子,夏长海心里直痒痒。 “老板,除了锅包肉,其他的菜都各来一份。主食能不能换成大馒头?” 这段时间夏长海天天吃大米饭,早就吃腻了。 “馒头没有,花卷行不行?” 或许是很少遇到这么豪爽点菜的客人,躺在角落的中年男子多问了一句。 “也行!” “那你们稍等一会儿!” 男子站起身,朝着厨房走去,顺手还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了帽子和围裙。 原来这家伙既是厨师,又是收银员,还是店小二。 没让两人等太久。 最先端上来的是油煎豆腐,餐盘超大,比人脸大好几圈,里面高高地堆着满满一盘豆腐。 北方菜系向来以分量大而闻名。 再加上这个年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下馆子对普通家庭来说,就相当于后世全家出去旅游一样奢侈。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国营饭店还是私营饭店,先不说味道怎么样,至少分量绝对不会偷工减料! 在这一点上,作为石湖市最厉害的饭店——丰泽园也不例外! 第164章 会叫的狗不咬人,这家伙就是这种人。 要是饭店分量不足,在这个时代,可比后世曝光某家餐馆使用地沟油还要严重! 不用讲究什么客套,油煎豆腐刚一上桌,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拿起了筷子。 他们耽搁了这么久,早就饿坏了。 “这味道……还真不错!” 冒着热气的豆腐一入口,夏长海的眼睛微微一亮。 他原本以为这种国营饭店的菜都是大众口味,只要不难吃就不错了。 没想到味道居然还挺好! 做油煎豆腐,最难的就是掌握火候。 油煎时间太短,豆腐里面就热不透; 油煎时间太长,豆腐又容易煎糊。 要想把这个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可不是一般厨师能做到的! 一口花卷,一口豆腐。 再配上店里赠送的辣椒,两人吃得满头大汗。 这让夏长海对后面的几道菜更加期待了。 就在夏长海和王喜栋在饭馆里吃得正香的时候。 饭店外面。 几个人鬼鬼祟祟地站在墙角,看上去像是在聊天,可实际上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饭店的大门。 好像在监视着什么。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壮汉带着四五个人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人呢?” “还在饭店里面,一直都没出来。”负责监视的小弟指了指国营饭店的大门。 “妈的,我们在这儿又冷又饿,他们倒在里面吃得舒舒服服。” “老大,要不要冲进去把人带出来?” 有人恶狠狠地说道。 结果他刚说完,脑袋就挨了一巴掌。 “就知道冲,冲什么冲。” 壮汉生气地说道: “那可是国营饭店,你以为是你们家的厕所啊!” “去那里面抢人,你是嫌自己脑袋上的窟窿不够多吧!” 财不外露这个道理,连小孩子都懂。 可国营商店每天的营业额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一把把的现钞就那么当着大家的面放进柜子里,连个锁都没有。 但又有谁敢去抢呢? 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同样的道理,去国营饭店绑人,性质和打劫国营商店差不多! 到时候,负责抓捕的可就不只是公安了。 军队说不定都会强势介入! 有命赚钱没命花的道理,壮汉还是明白的。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带了两个帮手在暗中盯着。 “你们两个跟我一起进去。” “是!” 虽说夏长海觉得有点奇怪,不是饭点怎么还有人来饭店,但他也没太在意。 他和王喜栋正专心对付着刚上桌的红烧鱼呢。 夏长海把店里的菜尝了个遍,心里暗自感叹,这其中当属那道红烧鱼的味道最为出众。 那鲜美的滋味,简直能和前世他在港澳尝过的那些大厨的手艺相媲美。 “老板,你这红烧鱼除了加了蜂蜜,还放了别的啥呀?味道真的绝了!”夏长海忍不住向老板问道。 老板听到夏长海这话,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你可是第一个尝出里面加了蜂蜜的人,厉害啊!”老板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夏长海笑着回应:“我也没别的什么大爱好,就是对吃的特别感兴趣。” “吃的美食多了,舌头自然就变得灵敏了。” “说真的,老板,你这红烧鱼的手艺,那是真厉害!” “比丰泽园那些有名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要知道,没有哪个厨师不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厨艺精湛的。 老板一听夏长海这番话,顿时挺直了胸膛,满脸骄傲。 他搬来一把椅子,在夏长海身旁坐下。 “跟你说,这道菜可是我的招牌。” “在整个石湖市,就没人敢在红烧鱼这道菜上和我唐三较量!” “你猜猜,我一天能卖出多少盘红烧鱼?” 王喜栋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30条?” 唐老板摇了摇头,说道:“最少80条!” 夏长海听到这个数字,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要知道,这红烧鱼的价格可不便宜,一天居然能卖出80条以上。 怪不得这老板如此自信,口气这么大。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厨师这行也是如此。 看来这老板说自己的红烧鱼是全市第一,还真不是吹牛! “你刚才问这鱼除了蜂蜜还加了啥,来,你尝尝这鱼的汤汁。” 老板神神秘秘地指着盘子里的红烧鱼说道。 汤汁? 夏长海用筷子蘸了一点汤汁,放入口中细细品尝。 “这是……酸果?” 王喜栋也跟着尝了尝,说道: “还真是酸果!” 酸果是山上的一种无名果实,个头不大,却酸得让人牙根发软。 人和动物一般都不喜欢吃,只有到了冬天,实在没东西可吃的时候,野猪才会刨开积雪找酸果吃。 夏长海怎么也没想到,这种果子竟然还能用来做菜! 老板同样感到十分震惊,他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提示了一下,夏长海就能立刻尝出来。 利用酸果的酸味来凸显蜂蜜的甘甜,这可是他从滇菜中领悟到的精髓! 整个石湖市那么多厨师都做不到,面前这个年轻人却轻松做到了。 夏长海并不知道老板心里在想什么,他接着说道: “我知道西边有个菜系,喜欢用辣味来衬托甜味。给你个建议,你可以……” 一旁的壮汉看着夏长海和老板聊得热火朝天,心里满是疑惑。 “你们确定刚才卖猞猁皮的是这两个人?” 按照手下的描述,是两个年轻猎人卖了猞猁皮赚了一笔钱。 可眼前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两个厨师在交流做菜经验…… “没错啊,老大,我亲眼看到他俩收钱的!” 壮汉旁边的小弟挠了挠头,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那张猞猁皮不是他们猎到的,他们也是倒卖的? 不然实在没法解释,一个厨师怎么会有猞猁皮呢?这和他们的职业完全不搭边啊! “行吧,再观察观察。” 到了这个地步,壮汉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先继续盯着。 一个时辰过去了。 夏长海这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和老板的交谈。 他没想到,这家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国营饭店里,竟然藏着一个这么有商业头脑的人。 没错,他觉得老板不是单纯厨艺天赋高,而是有着经商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