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 第127章 研究研究,搞搞猞猁 夏长海之前一直觉得紫貂皮很珍贵,可官方收购紫貂皮的价格,也就三四百元一张。 也就是说,一张猞猁皮的价值,相当于五张紫貂皮! 周国民接着说道: “兄弟,你要是对这事儿感兴趣,明天早上韩医生来了之后,我带你去那地方。” “那地方挺偏僻的,我就怕咱俩去晚了,被别人抢先一步……” 等周国民离开后,夏长海陷入了沉思。 他刚才没有立刻答应周国民。 这倒不是因为他看不上这一千五百元,也不是不想赚这笔钱。 周国民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他不参与猎取猞猁的行动,猎到猞猁后的收益都归夏长海。 这算是周国民对夏长海的一种回报。 相应的,周国民也不会参与狩猎的过程,所有的风险都得由夏长海一个人承担。 而这,正是夏长海有所顾虑的地方。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他都从来没有猎过猞猁。 只知道这动物很难对付,可具体难到什么程度,他心里完全没底。 在围猎的时候,这种情况是很让人头疼的。 夏长海前世见过不少这样的例子: 有些突然发了财的土财主,不听别人的劝告,事前也不做任何准备。 有的人急急忙忙就往山里冲,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觉得自己身手厉害得不行,好像一拳就能打倒黑熊,一脚就能踢翻老虎。 可后来呢? 轻的只是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重的甚至连性命都丢了!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 打猎可不是随便拿把猎枪就能解决问题的。 “算了,在这儿干想也没什么用,回去问问徐爷吧,他老人家经验丰富,应该知道一些对付猞猁的门道……” 弓箭初显身手 夏长海和王喜栋来到朱爷家,正巧碰上王如海在练习射箭。 王如海射出 10支箭,在 20米的距离上,竟然命中了 6支。 这可让夏长海对王如海刮目相看。 要知道,他用的可是没有任何辅助工具的原始弓啊! 王如海才跟着朱爷学了没几天,这么短的时间,又是第一次接触射箭。 换做其他人,能射中一发就已经算是运气爆棚了。 可王如海却有 6成的命中率,这可是只有经验丰富的老手才能达到的成绩! 王如海这射箭的天赋,要是放在现在,都够资格进国家队特训营了。 要是回到古代,没有猎枪的时候,他肯定是顶级猎手的苗子! 夏长海惊艳表现 夏长海看得心里直痒痒,也忍不住去试了几把。 他射出 10支箭,除了第一发只是擦过靶子边缘,其余 9发全部稳稳命中目标。 “你小子什么时候练过这玩意儿?” 朱爷惊讶地看着夏长海。 刚才夏长海射箭时的手法、姿势,看起来比他还专业。 9成的命中率,这可是朱爷练习了好几年后才好不容易达到的水平! 可夏长海一个才 20岁的年轻人,居然这么轻松就做到了! 这让朱爷不禁产生一种错觉,感觉自己过去几十年好像都白活了。 夏长海把弓箭还给王如海,在王如海崇拜的目光中,语气平淡地说: “以前闲着没事的时候瞎练过一段时间。” 他这么说还真不是在故意炫耀。 前世夏长海受伤养伤期间,实在无聊,就专门找人学了一段时间的弓箭。 以他当时的水平,在 20米的距离上,应该能做到百分百命中。 毕竟,他的教练可是前奥运冠军! 奥运比赛的标准距离是 70米,20米的距离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第一发脱靶,纯粹是因为他对这把弓不太熟悉。 手工制作的原始弓,在精准度上难免会存在一些误差。 朱爷满腹狐疑地看了看夏长海的手指,既没发现有老茧,也没看到练弓时特有的摩擦伤痕。 这下他不得不相信夏长海说的话了。 “这小子枪法准,脑子还聪明,做人也周到,真不知道他到底还有多少本事!” 好在这个年代信息不发达。 要是换个生活在 21世纪的年轻人,估计瞬间就会联想到重生这种桥段! 先不说朱爷这边因为夏长海的射箭表现而感到震惊。 按照以往的习惯,夏长海和王喜栋到了朱爷家后,先帮忙干起活来。 王喜栋负责烧柴,夏长海则负责掌勺做饭。 自从朱爷那天拿枪指着袁强,为夏长海他们撑腰之后。 夏家、王家和朱爷之间最后的那点隔阂,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 现在王如海没事就带着夏子梅、王子婷往朱爷这儿跑。 一方面是来听朱爷讲故事,另一方面也能跟着学些东西。 李晓娟私下里甚至还说,愿意把朱爷接到自己家去,为他养老送终! 对于这件事,夏建国没什么意见。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就说袁家人来闹事这一次,就算不算夏长海之前救过他们的命,朱爷的所作所为也值得他们把朱爷当成自家人看待! 不过朱爷性格倔强,说什么也不同意,这件事就只能先搁置下来。 一个时辰后,夏长海擦了擦手,从厨房把做好的菜端了出来。 一共做了四个菜,三个荤菜,一个汤。 有野猪肉炒大蒜、萝卜炖熊肉、辣椒炒油渣,外加一个白菜汤。 要是让宁夏村的其他人看到这桌菜,肯定会大骂夏长海他们败家。 毕竟又不是过年过节,做这么丰盛的饭菜,这日子还过不过啦?! 实际上,就算他们没看到这桌菜,光是从院子里飘出去的香味,就已经让附近的邻居们馋得不行了。 “这菜的油腥味这么大,得用了多少油啊?!” “有猪油渣、熊肉,还有辣椒……一顿饭好几个荤菜,这吃起来得多过瘾啊!” “吃这么多荤菜,也不怕吃坏肚子!” “……” 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有人羡慕,也有人在背后说风凉话。 不过有一点大家都认同。 那就是只要和夏家搞好关系,日子就能越过越好! 像李旺、柳文山这两个夏家的亲戚就不用说了。 就连赵二混那个整天游手好闲的人,自从和夏长海走得近了之后,伙食标准也蹭蹭往上涨。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8章 死了三只猎狗,损失惨重啊! 以前他一天吃两顿稀粥都困难。 现在居然一天能吃两顿干粮,就连早饭都能吃上大白面馒头了! “哎,袁家人上门闹事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想到上去帮忙呢?!” 事后,好多人回想起来都后悔不已。 这么好的发财机会就摆在眼前,自己居然没有抓住! 简直肠子都悔青了! 那天晚上,不少人家都传出这样的话: “以后只要夏家或者王家有什么事,啥都别管,先上去帮忙! 就算捞不到什么实际好处,能攒个人情也是好的!” 在朱爷家里。 “说吧,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是和围猎有关的事儿吧?” 朱爷开口问道。 “朱爷您眼光可真毒。” 王喜栋笑着说道: “我就说您眼神厉害,您还不承认。” “别在这儿贫嘴!快说,到底怎么回事?” 夏长海站起身来,给朱爷倒了杯酒,然后说道: “其实是想向朱爷您打听一种动物。” “朱爷,您以前围猎的时候,有没有碰到过老虎崽子?” 朱爷听到这话,脸色微微一变,接着眉心也皱了起来。 “你们打算去围猎那东西?” “没错,朱爷,您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夏长海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我知道那玩意儿不好围猎,可具体难在哪些地方,我还真不太清楚。” “您老可得给我们支支招啊。” 王喜栋和王如海也都把目光投向朱爷,等着他给出回应。 朱爷思索了一会儿,缓缓说道: “要是想去围猎老虎崽子,有一点一定要格外注意……” “千万不能用打狗围的方式!” “绝对不能用打狗围的方式?” 朱爷这话一说出口,不仅王喜栋和王如海面露惊讶之色,就连夏长海也感到十分困惑。 民间有句常言: “宁可打狗围十次空手而归,莫要打溜围一次冒险。” 和打狗围比起来,打溜围不仅成功率低,危险系数更是高得吓人。 在没有猎狗帮忙掩护的情况下,不管是追踪猎物,还是牵制猎物,猎人都得亲自去做。 一旦出现意外情况,猎人受伤致残的几率几乎高达 100%! 也就是说,对于选择打溜围的猎人来说,可不是狩猎的目标越多就越好,必须要把风险这个关键因素考虑进去。 夏长海从来没听说过有哪种猎物不能用打狗围的方式,非得去选择危险的打溜围。 “朱爷,这是为什么呀?” 夏长海忍不住问道。 朱有才也没故意卖关子,直接解释道: “老虎崽子这动物,你们没见过,它的速度快得超乎想象,而且还特别灵活……” 据朱爷回忆,他小时候跟着父亲进山打猎,半路上遇到了一只梅花鹿。 山里人都知道,对付梅花鹿,一般都是靠设套或者下药,想要靠追是根本追不上的。 毕竟梅花鹿“草上飞”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 然而,人明白这个道理,猎狗却不懂。 当时朱爷家的三只猎狗,都是刚带出来不久的新狗。 一看到猎物,瞬间就兴奋起来。 为了让这些狗长点记性,朱爷的父亲并没有阻拦,就让它们去追了。 猎狗有时候就跟人一样,爱犯倔。 你越是不让它去做,它就越要去。 只有让它们自己吃了亏,才知道什么猎物能追,什么猎物不能追。 因为这只猎物只是一只几乎没有攻击力的梅花鹿,朱爷和他父亲也没太当回事。 兔子急了虽然会咬人,但也就这点本事了,总不可能变成泰坦巨兔吧,所以他们觉得这只梅花鹿对猎狗构不成什么威胁。 然而,十分钟后,朱爷突然听到猎狗定窝的叫声! 猎狗追逐猎物的时候,习惯一边追一边叫。 要是追不上,就会默默回来。 要是猎狗在一个地方不停地叫,那就说明定窝了,也就是成功把猎物困住了! 虽然朱爷不太明白自家那几条猎狗是怎么围住梅花鹿的,但叫声是不会骗人的。 朱爷和父亲听到有猎物出现,一刻也没耽误,赶紧朝着猎狗叫声的方向跑去。 梅花鹿可是个稀罕玩意儿,鹿角、鹿肉、鹿皮,全都是宝贝! 作为猎人,他们养的猎狗必须得给力,绝对不能掉链子! 两人刚翻过一个山坡,就听见远处传来猎狗凄惨的叫声。 老朱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凝重。 他顾不上等朱爷,加快脚步,打算先独自赶过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等朱爷赶到事发地点时,看到的是自家猎狗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惨烈场景。 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一只老虎崽子。 朱爷果断开枪,随着枪声响起,那只老虎崽子“嗖”的一下就跑得没影了。 它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快到让人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按理说,猎狗对枪声是非常敏感的。 通常情况下,枪响之后,猎狗会变得更加兴奋。 然而,朱爷开枪之后,却发现自家的三只猎狗一点动静都没有,连抬头看一眼的动作都没有。 朱爷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下糟了。 他走近一看,最不想看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三只猎狗,全部死了。 不远处,还躺着一只梅花鹿,它脖子右侧的主动脉被撕开了,鲜血喷溅出好几米远,显然也已经死了。 三只猎狗的死状极其惨烈,两只的喉咙被咬破了,另一只的肚皮也破裂了,肠子流了一地。 朱爷痛心不已地说: “我那三条猎狗,虽说都是新狗,但品种很好,两只是青狗,一只是野串儿,而且全都身强体壮的。” “本来我还打算卖掉两只,自己留一只,哪能想到会出这样的事。” 朱爷似乎想起了那些不愉快的过往,缓缓摇了摇头,脸上满是失落的神情。 王喜栋在一旁忍不住咂舌道: “没几分钟就咬死了三只猎狗,这老虎崽子比熊罴还厉害啊!” 听完王喜栋的话,朱爷陷入了沉默。 王喜栋对这些猎狗的实力心中有数。 他跟着夏长海上山打猎过许多回,对猎狗的能力清清楚楚。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29章 多带点礼品去拜访下“秦爷” 虽说这些猎狗比不上国军团练养的那些狗,可在这周围十里八乡,那也是数一数二厉害的。 只有少数经验丰富的老猎狗,才能比它们更胜一筹。 但就是这么厉害的猎狗,在那只老虎崽子面前,却毫无还手之力。 就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没一会儿就被老虎崽子给收拾了。 若不是朱爷亲口讲述这件事,王喜栋根本就不敢相信。 熊罴的凶猛,那是大家都知道的。 听说熊罴体重能达到 1400斤,弄死几只猎狗简直轻而易举。 而那只老虎崽子,连皮带毛也就六七十斤,体型甚至比小白龙还小。 可就是这么个小家伙,不仅杀掉了三只猎狗,还顺便叼走了一只梅花鹿。 说实话,王喜栋怎么也想不明白,它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怪不得大家都叫它老虎崽子,实在是太凶猛了! 这时,夏长海开口问道: “朱爷,后来你们有没有去想办法抓那只野兽啊?” 朱爷回答说: “当然去了,可都没成功。” “那只野兽行动速度特别快,听觉还极其敏锐。” “没办法进行围猎,它也不会掉进陷阱里,真是拿它没办法。” 看得出来,直到现在,朱爷对这件事还是有些不甘心。 夏长海听了之后,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他现在的处境,和当年朱爷的情况差不多,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有枪,朱爷当年也有枪。 要说他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他的 56式半自动步枪射程比朱爷的老洋枪远,而且还能连发。 但就这一点优势,根本不足以抓住那只野兽。 有围猎经验的人都明白,围猎的时候,最怕遇到听觉敏锐的猎物。 这种猎物嗅觉也很灵敏,还能借助风向隐藏自己的气味。 不过,它那敏锐的听觉,才是最让人头疼的地方。 尤其是在秋冬季节,秋天树叶多,冬天又被积雪覆盖。 人可不像猫,脚底没有肉垫,走在上面,动静特别大。 别说是猎物了,就算是耳朵稍微灵敏点的人,都能听见。 那只野兽只要一听到动静,立马就跑! 朱爷看着夏长海的表情,自然明白他在纠结什么。 但朱爷还是摇了摇头,缓缓说道: “反正我见过别人用下套子或者下药的方法抓到过猎物。” “其他的办法,我还真没见过成功的。” 停顿了一会儿,还没等大家露出失望的表情,朱爷接着说道: “不过……” “朱爷,不过什么呀?!” 王喜栋满怀期待地问道。 “我也不能确定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 “几年前听人说,后山上有个人好像有办法抓住那只野兽。” “好像有人见过他在城里卖兽皮,那些皮毛色泽正常,也看不到有陷阱、套子留下的痕迹,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捕获的。” 后山上的那个人? 夏长海有些迟疑,问道: “朱爷,您说的是后山那位……秦爷?” 他差点就把那人“泰山狗子”的外号说出来了。 在当地,“山狗子”这个词可不是什么好词,带着些骂人的意思。 这个词专门用来形容那些单身没成家,脾气古怪,还长期在山里居住的人。 这词的贬义色彩很浓。 这些人要么在山里搭个小木屋居住,朱爷之前就是这样。之前夏长海带着王喜栋去接青龙的小屋,那就是朱爷之前独自住的地方。 要么就挖个地窝子,也就是地窨子,再在周围开垦个两三亩地,然后一个人在山上生活。 除了下山去采购生活必需品,以及售卖山货,他们基本上很少下山。 在其他人面前,夏长海当然没什么顾忌。 但在朱爷面前,他还真不好意思说这个词。 因为这个词除了表示久居深山之外,还隐含着粗野、落后的意思。 更确切地说,在过去的某个时候,朱爷和秦爷一样,也曾是“山狗子”中的一员。 朱爷年纪大了,怎么会看不出来夏长海的顾虑呢。 他摆了摆手,满不在乎地说: “就是那个秦山狗子,之前我在山里碰到过他几次。” “他是有本事的,就是脾气不太好。” “你们要是真打算去拜访他,可得客气点,别惹他不高兴。” 周国民第二天就会到,夏长海自然不会耽搁。 和朱爷告别之后,两人回家拿了些东西,就直接朝着秦爷住的岗子走去。 在路上,王喜栋看着手里的东西,有烟有酒,这些东西加起来总价超过 100元了。 “老大,这礼物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在他的印象里,那个秦爷不过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头。 几年前他还和对方吵过一架。 这件事夏长海也知道,当时他就在现场。 就算对方真的知道怎么捕捉老虎崽子,也没必要带这么贵重的礼物吧。 一瓶好酒,一条好烟,就足够了! 夏长海笑着摇了摇头,以他的阅历,怎么会猜不到王喜栋在想什么呢。 “喜栋,你可别小看人。” “能当‘山狗子’的人,都不简单。” 这可不是高估对方。 隐居在深山里和在城市里宅着,完全是两回事。 在山里,要自己种地、观察天象、打猎、采集山货…… 一两天或许还能应付,那一个月呢?一年呢? 想要成为“山狗子”,至少得在山里住满一年! 在这一年里,没有人会来帮你。从穿衣吃饭到居住出行,所有的事情都得靠自己。 要是没点真本事,恐怕早就饿死在这山里了! 一开始夏长海并不知道有这么个人,不然他早就去登门拜访了。 就算对方可能不知道怎么对付老虎崽子,和他结个善缘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而且才 100元,夏长海确实没把这点钱放在心上。 夏长海和王喜栋沿着山路往前走,走了二十多分钟。 种种迹象都表明,他们离那位秦爷的“隐居之地”越来越近了。 山路两旁,有明显人工砍伐过的痕迹。 走到半路的时候,王喜栋突然说道: “老大,要是这位秦爷的身体和朱大爷一样,那他的体格可真是硬朗。”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0章 要是没拦住,可就出人命了 “这地方太偏僻荒凉了,要是让我住这儿,我可住不习惯。” “我记得几年前见到他的时候……” 话还没说完,突然,前方不远处传来了枪声。 夏长海几乎是下意识地蹲下了身子,看到王喜栋还直直地站着,上去就踢了他一脚。 “蹲下!” 在没搞清楚状况之前,这个时候最容易被流弹击中! 与此同时,一声怒吼传来: “敢抢老子的猎物,你们是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是吧!” 当夏长海和王喜栋匆匆赶到那传出枪响的地方时,眼前的场景让他们一下子愣住了。 只见现场有四个人,分成了明显对立的两方。 其中一方是三个年轻小伙子,仔细瞧他们的面容,能发现几分相似之处,一看便知是一家人。 这三人中,有一个手里紧紧握着长刀,另外两人分别拽着一只狍子的两条后腿。 这只狍子个头不算大,粗略估计大概有 100来斤重。 它的身上有两处伤口。 一处是枪伤,位置在肩胛上方。 另一处是刀伤,在脖子那里。 这两处伤,任何一处都足以让这只狍子丢了性命! 而另一方只有一个人,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 此刻,他双手端着一把明显经过改装的 16号猎枪。 枪口处还残留着硝烟,很明显,刚刚那声枪响就是他开的枪。 老头的穿着十分破旧,棉衣和棉裤上到处都是补丁。 他的皮肤状态也很差,一看就是长期过着艰苦日子留下的痕迹,粗糙得很,还布满了皲裂。 乍一看,就是个穷苦老头的模样。 然而,不管是谁,第一眼看到他,注意力都不会放在他这身穿着打扮上,而是会被他的眼睛吸引住! 该怎么形容他的眼睛呢? 就像狼的眼睛一样! 王喜栋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曾经见过的一只孤狼的模样。 这老头的眼神,和那只孤狼简直一模一样! “大哥,是夏家与王家的那两个人来了。” 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从丛林中走出来,人多的那一方,有个人转头小声跟领头的说道。 虽然声音不大,但在这寂静的环境里,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很明显,他们也是宁夏村的人,认出了夏长海和王喜栋。 王喜栋听到这话,看了过去。 只见对方戴着一顶改装过款式的狗皮帽,脸上还多了一块类似口罩的东西,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仔细瞧了许久,也没认出这人到底是谁。 夏长海只是随意瞥了一眼,便没再关注。 反正肯定不是熟人,要是熟人的话,光看身形和眼睛就能认出来了。 他把目光转向那个老头,开口问道: “请问您是秦爷吗?” 虽说几年前他和王喜栋与对方见过一面,但也就仅仅那一次,再加上对方变化挺大,他一时间也不敢确定眼前的人就是秦爷。 “这儿可没有什么秦爷,只有秦四。” 秦四,是秦爷的本名。在他们那个年代,人们取名字往往都很简单随意。 一方面是因为父母大多没什么文化。 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有一种说法,说是名字越普通、越“贱”,孩子就越好养活。 按照年龄大小排序来取名字,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相反,像朱爷那样,姓朱又很有才华的人,那才是稀罕的。 秦爷在秦家排行老四,所以大家都叫他秦四。 夏长海问了话,秦四斜着眼睛看他,满脸都是不耐烦的神情。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双方之间有什么矛盾呢。 夏长海反应很快,一听秦四这语气,立刻明白对方把自己当成和那三个人一伙的了。 当下赶忙表明自己的态度: “秦爷,您这边发生的事儿和我可没有关系。” 秦四看夏长海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这才稍微转动了一下枪口,重新对准对面的三个人。 “我再重复一遍,赶紧给我跪下。” “要不然,下一枪我可就对着天开了!” “哼,你想得倒美,这是我大哥要抓的人,凭什么交给你!” 三人里最矮小的那个,脾气特别火爆,即便面对着枪口,依旧瞪大了眼睛,满脸愤怒。 “别以为老子会怕你,有种你就冲老天开枪。” 这人一边说着,一边一把扯下狗皮帽子,又解开了棉衣的扣子。 “来啊,朝这儿打。” “今儿你要是不打死我,你就是我儿子!” 这人帽子一脱,夏长海立刻认出了他是谁。 原来是何三财,何胜利的三儿子。 另外那两人,不用猜也能知道,肯定是何一财、何二财。 何家三兄弟向来都是形影不离的。 不过,现在可不是琢磨这些的时候。 何三财话音刚落,夏长海心里暗叫不好! 北方人性格大多豪爽,说话直来直去的人有很多。 因为言语冲突就大打出手的事情,更是经常能见到。 然而,大多数人心里还是有分寸的,知道做事得有个限度。 不能把人弄伤,更不能闹出人命! 可惜,秦四并不在这大多数人之列! 这老头做事,真是一点儿都不考虑后果! 果然,听到何三财这番话,秦四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眼中闪过凶光,枪口瞬间就转向了。 夏长海看到这一幕,大声呼喊: “秦爷,千万别啊!” 一边喊着,一边把手中的烟朝着秦四扔了过去。 紧接着。 “嘭!” 一声枪响在林间炸响。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夏长海扔出的烟砸中了秦四的手,秦四的枪管猛地一颤…… “秦爷!!” 王喜栋反应慢了些,猛地扑过去,想要抱住那老头,却被他灵活地躲开了。 冬日的雪很厚,王喜栋扑了个空,直直地栽进了雪堆里。 就这么耽搁了一下,秦四已经换好了子弹,抬起膝盖,再次瞄准了何三财。 此刻,何家三兄弟全都傻眼了。 先前朝天空开枪,那只是威慑。 可刚才这一枪,明显是冲着人去的! 要是夏长海没用烟砸开枪口,何三财恐怕性命都难保。 上过战场的人都清楚,当冰冷的枪口近距离瞄准自己时,只要见识过枪械的威力,吓得失禁都不奇怪。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1章 看样子秦爷是接纳我们了 战士都是这样,更何况何家这三个普通老百姓呢? 三兄弟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秦四举着枪,愣在那里,完全没了反应。 “跪下!!” 夏长海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 “噗通、噗通、噗通”。 三兄弟齐刷刷地跪了下来。 就在何三财跪下的瞬间,一颗子弹擦着他的脑袋飞了过去。 子弹的余热把他脸上的汗毛和头发都燎得焦卷了,留下了一道清晰的痕迹。 何三财摸了摸脑袋,又下意识地看了看手上的黑灰。 愣神了好几秒。 接着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秦爷!” 夏长海赶忙扑过去,死死地抓住秦四拿枪的手,王喜栋也从雪堆里爬了出来,抱住秦四的腰。 “秦爷,别冲动!” “为了这仨小子搭上自己的性命,不值得!!” 好一番劝说,才让秦四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 从跪地的何家三兄弟口中,众人这才了解到了事情的全貌。 其实事情很简单,秦四在打猎的时候,开枪打中了一只狍子,可狍子没被打死,挣扎着跑了。 何家三兄弟正好碰上,就把这只狍子给捡了。 这事儿解决起来并不难。 双方都在猎物上留下了致命伤,就算是合伙狩猎。 无非就是分狍子的问题,五五分成,或者四六分成,都可以商量。 可何家三兄弟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非要把这只狍子独吞! 就是不想让秦四分一点好处! 秦四怎么可能咽下这口气?! 双方的争执越来越激烈,从一开始的争吵,逐渐发展到动手。 先前夏长海听到的那一声枪响,就是秦四愤怒到了极点,朝着天空开的。 那会儿,秦四还稍微有点理智,知道不能朝着人开枪。 可倒霉的是,何家的何三财嘴太损,非要去招惹秦四。 不难想象,如果夏长海当时不在场,今天非得闹出几条人命不可! “都给我滚,这什么破地方,打个猎还能碰到这么没规矩的人,真倒霉!!” 何家三兄弟被赶走之后。 秦四也不理会夏长海和王喜栋,自己拖着野猪就走。 虽说夏长海和王喜栋刚才做那些事,出发点是为秦四好,但手段确实有点强硬。 直到现在,秦四的手腕和腰部还隐隐作痛。 “这俩小子,下手还挺重。” 他在心里暗自嘀咕着。 对此,夏长海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出声反驳。 就这么默默地跟在秦四后面。 秦四拽着野猪走在前面,一声不吭。 夏长海与王喜栋拎着礼物,跟在后面,同样没有说话。 三个人就这么走了大概十分钟。 终于,秦四忍不住了。 他停下脚步,把手里的绳子往地上一扔,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喘着粗气说道: “你们俩小子,磨磨蹭蹭的,搞什么名堂!” “有话就赶紧说,有什么事别藏着掖着,别老跟着我。” 夏长海笑着给对方递过去一根烟,还主动帮他点上火。 “秦爷,我们知道您脾气直爽,我们兄弟俩今天来,是真心想向您请教一些事儿。” 在这老山里头,没几个人不喜欢抽烟的。 秦四闻了闻烟味,就知道这是好烟,比自己平时抽的强多了,心里头挺高兴。 他美滋滋地深吸了一大口,把烟在肺里憋了十几秒,才缓缓地吐出来。 “说正事吧!” 夏长海开口说道: “我听人说,您以前抓到过老虎崽子,不知道有没有这回事?” 这话一说出来,秦四的动作明显停了一下。 他有些惊讶地看了夏长海一眼,这事儿都过去好多年了,没想到这小子居然知道。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 “嗯,抓到过,怎么了?” “你们也碰到那东西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一听,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秦爷您可真厉害!” “我们今天就是专程来请您出山,跟我们搭个伙!” “到时候好处肯定少不了您的!” 来之前,夏长海就想好了,给秦四一些好处,让他给指点指点。 不用秦四亲自去抓,他们自己去把那老虎崽子困住就行。 倒不是舍不得那点钱,纯粹是觉得,秦四和朱爷是一辈儿的人,又常年住在深山里,就算身体还算硬朗,估计也不想再折腾了。 至少很难再进山打猎了。 可刚才发生的事情让他明白,这位秦爷的身体比他想象中还要硬朗! 当然,脾气也比他想象中暴躁得多! 既然秦爷还能打猎,按照规矩,好处就得算他一份。 秦爷可不像何家那几个没本事的人,干啥啥不行! 钱财都是小事,重要的是把事情办大! 果然,听到夏长海的话,秦四的脸色缓和了一些。 他又看了看夏长海、王喜栋手里拎着的那些礼品。 好多东西他都没买过,单看那烟,就知道价值不菲。 三个人带着礼物往山上走,一路上相谈甚欢。 夏长海连着抽了好几口烟,然后把烟叼在嘴里,起身拍了拍裤子。 “走,去我那儿咱们再好好聊聊。” “好嘞!” 夏长海一听对方这话,心里暗自高兴。 这说明对方已经接纳他们了,事情多半能成。 “秦爷,我来就行。” 王喜栋说着,主动上前去拉起绳子。 那只狍子有 100多斤重,而且山路也还算好走,王喜栋一个人拖着就走,根本不用秦四动手。 这一幕让秦四越发满意。 如今这个世道,年轻人大多都很浮躁,不懂规矩。 像夏长海和王喜栋这样懂礼数的,实在是少见。 他们走了二里多地,终于到了秦四的地窨子。 夏长海原本以为没多远,可实际走起来,路程比他想象的要远。 地窨子和地窝子差不多,一个用来住人,一个用来存放东西。 “秦爷,您选的这个地方可真好!” 夏长海看着秦四的地窨子,忍不住夸赞道。 别误会,他可不是在故意讨好。 挖地窨子看似简单,就是在地上挖个一米多深的坑,再立几根支柱,然后用兽皮或者防水布封顶,保证不漏雨就行。 然而,真正干过这活儿的人才知道,这可没那么容易。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2章 跟着秦爷又学到了新知识 一个好的地窨子,要背风向阳,下雨天不会积水,晴天又不会被太阳直晒。 周边最好还要有水源。 对土质也有要求,太软或者太硬都不合适。 总之,一个好的地窨子,人住进去会非常舒服。 就像秦四的这个地窨子。 他在顶上盖了两层,一层兽皮,外面又加了一层防水布。 还夯了几公分厚的黄土。 这保温效果,比空心青砖还要好。 秦四刚把地窨子中央的火生起来,没过一会儿,里面就暖和了起来。 夏长海估计了一下,室内外温差少说也有十来度。 夏长海夸赞了几句后,秦四顿时喜笑颜开。 他咧着嘴说道: “这块地我找了大半年呢,等明年开春,还能再往外扩建一圈。” 也许是太久没有和人畅快地聊天了,又或许是觉得夏长海很合自己的脾气。 秦四一旦打开了话匣子,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先前那副沉默寡言的样子,早就不见了踪影。 不过,他嘴上说得热闹,手上的活也没停下。 他没让夏长海、王喜栋帮忙,短短几十分钟,就包好了一脸盆饺子。 是猪肉白菜馅儿的,每个饺子都有小孩拳头那么大。 看着就让人喜欢。 他刷锅烧水,等那些水饺的肚子鼓起来,就迅速捞出来,放到外面雪地里降温。 一冷一热,那些饺子的口感一下子就提升了不少。 王喜栋从怀里掏出自己配制的佐料包,他向来都是走到哪儿带到哪儿。 他问道: “秦爷,有醋吗?” “有!” 加上醋,放了辣椒,再准备上几头蒜。 那味道,吃得秦四不停地喊过瘾,还专门向王喜栋请教,哪些野山椒的味道更好。 “来,秦爷,尝尝这酒。” 夏长海刚好带了酒,当场就打开了一瓶。 吃着饺子,喝着酒,大家越吃越开心。 几杯酒喝下去后,秦四咂了咂嘴,开口说道: “好了,小伙子,你的这番心意我心领了。说说吧,那老虎崽子是怎么个情况?” “你去它的窝那边探过了吗?” 夏长海摇了摇头,把事情的大致经过讲了一遍。 他没提及袁家的事情,只说了周国民,还有狗帮和熊霸的事儿。 “不错!” 秦四轻轻拍了下桌子, “你这小伙子够仗义!来,我敬你一杯!” “使不得使不得,您是长辈,应该我敬您才对。” 夏长海赶忙推辞。 一番客气之后,秦四开始说起关于老虎崽子的事儿。 和朱爷说的一样,秦四也表示,要是想对付老虎崽子,最好别放猎狗。 原因有两点。 其一,狗群围猎的时候,很容易把老虎崽子的皮子弄坏。 其二,老虎崽子体型不算大,一旦被猎狗围住,肯定免不了被一阵撕咬。就算最后能抓住老虎崽子,那皮子也报废了,没法要了。 要知道,就算是猞猁皮,要是破损得太厉害,也没人愿意要。 “你要是想抓老虎崽子,得先去把它的窝摸清楚。” “这小虎崽和其他动物不一样,它特别恋窝。” “遇到危险的时候,它可不会像野猪、狼那些动物一样,不管不顾地撒腿就跑。” “它们会躲在窝里,有时候一连好几天都一动不动。” 王喜栋满脸好奇地问: “好几天不吃不喝,不会饿死吗?” “饿不死的。” 秦四摇了摇头, “这动物有囤粮食的习惯,而且特别耐饿,三五天不吃东西,没什么大问题。” 听到这话,夏长海心里隐隐有了一些想法。 “秦爷,您的意思是,守在它的巢穴旁边等着?” “嗯,我之前抓那只小虎崽用的就是这个办法。” 得到秦四肯定的答复后,夏长海却皱起了眉头。 说实话,这个答案和他之前预想的差别很大。 在他看来,这个办法还不如在老虎崽子巢穴附近多布置几个野猪夹子,靠运气去抓呢! 堵穴,这是狩猎者常用的行话。 简单来说,就是把猎物巢穴的所有出口都封起来,只留一个口子。 然后,往巢穴里面注水,或者用烟熏的方式。 目的是把猎物从巢穴里驱赶出来。 人们一般用这种方法对付獾子或者野兔。 这个操作过程并不复杂,也不需要什么特殊技巧。 只要把洞口找全,用泥土严严实实地封起来就行,七八岁的小孩子都能做。 然而,不得不说,堵穴这个方法的成功率实在是低得可怜! 俗话说得好,十次堵穴,有九次都抓不到猎物。 野生动物就像是天生的建筑大师,但凡会打洞的,都明白狡兔三窟的道理。 它们总能在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挖出逃生通道! 夏长海之前对付跳猫的时候,选择在路上设套,而不是堵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就算洞穴里有很多野兔,要是没办法把所有洞口都堵死,那也是白费力气。 只要猎人稍微不注意,洞穴里的猎物就会跑得不见踪影! 当然,这还不是夏长海最担心的问题。 猞猁的皮毛非常值钱,猎人根本不值得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它的洞穴。 毕竟老虎崽子很恋家,就算察觉到洞穴外面有异常情况,它们也只会蜷缩在洞里,不会马上逃跑。 问题在于,堵穴这种方法存在一些固有的缺陷。 “堵穴一般就两种手段,烟熏或者水灌。” “可这两种方式都会让猎物体表受到严重损伤!” 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都会下意识地保护自己。 而猞猁最值钱的部分就是它的皮毛! 费了好大的劲,最后却得到一张破破烂烂、几乎没有售卖价值的猞猁皮。 有这时间和精力,还不如去套灰鼠呢! 看夏长海一副想说又不说的样子,秦四心里明白他在想什么。 “你别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 “老虎崽子和跳猫不一样,封堵它们的洞穴相对容易一些……” 听完秦四的一番讲解,夏长海拿起酒瓶,给秦四和自己都倒满了酒。 “秦爷,我再敬您一杯。” 秦四说的这个方法,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3章 昨夜它走了,我陪到它最后一刻 “您这个法子,真是太妙了!” 秦四所说的方法,前面的步骤和常规的堵穴没什么不同,最精妙的地方在于最后一步。 他既不用烟熏,也不用水灌。 然而,他们选择用炮轰的方式! 别误会,这里说的可不是像 PLZ- 07自行火炮那样的大家伙,而是实实在在的炮仗。 没错,你没听错,就是要用炮仗的巨大响声去对付老虎崽子! 利用老虎崽子听觉灵敏的特点,用很大的声响把它震晕,甚至震死! 这样一来,老虎崽子就没有机会伤害自己的皮毛了。 夏长海临走的时候,很客气地问: “秦爷,那我们明早就在村口集合,您看这样行不行?” 虽说抓老虎崽子的方法已经确定了,但之前都谈好了条件,肯定得遵守。 说好了让秦四参与一份,那就肯定不会少了他的。 可让夏长海没想到的是,秦四却摇了摇头,说道: “你们去吧。” “我那份就不要了,到时候记得把老虎崽子的肉分我一半就行。” “这怎么能行呢?!我们之前都已经说好了的。” 秦四眼睛一瞪,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我说行就行,赶紧走,别在这儿啰嗦!” 看着重新关上的房门,夏长海眨了眨眼睛,嘴角微微上扬。 “有点意思……” 按照官方的收购价,一张猪猡皮能卖 1500元,一份就是 500元。 在别的家庭,这可能是一笔能让兄弟反目的钱。 可秦四居然想都没想就放弃了。 该拿的就拿,不该拿的一点都不贪心。 不贪图小便宜,也不拒绝应得的利益。 单从这一点来看,这个人就值得深交。 “喜栋,咱们回家,明晚吃老虎崽子肉!” “好嘞!” 第二天一大早,夏长海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 因为自己还在恢复期,夏长海没给青龙它们喂太多食物。 他切了几块炮卵子肉,又搭配上白菜、土豆和粉条,在锅里摊起了大饼。 给狗盛好食物后,他顺口喊喜栋过来。 “自己盛饭吃,别吃太多,马上要上山,说不定得……” 话说到一半,夏长海突然反应过来。 自己这话等于白说。 就喜栋那饭量,别说吃个一两碗,放开了吃能吃掉半锅! 这家伙简直就是个无底洞! 想到这儿,夏长海话锋一转。 他直接把勺子递给喜栋,说道: “你自己看着盛多少饭吧。” “好嘞!” 王喜栋就等着他这句话呢。 自从夏长海亲自下厨做过一次烧烤后,王喜栋就彻底被他的厨艺折服了。 回家没少吐槽周秀琴做的菜。 至于结果嘛…… 周秀琴自然是不会改的。 自古以来,解决问题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让提问题的人闭嘴! 汪汪~ 黑豹看到王喜栋,兴奋得尾巴摇个不停。 四条狗里面,就属它最机灵。 王喜栋虽然还没绑上绑腿,但已经换好衣服了。 在这个时间点,只要王喜栋一出现,往往就意味着要上山打猎。 对他来说,除了吃东西,确实没有什么比打猎更让他开心的事了。 王喜栋一手拿着大饼,一手摸了摸黑豹的头。 “老大,咱们带上黑豹一起去咋样?” 上次五条猎狗去打猎,只有黑豹没受伤。 之前透支的体力,经过这段时间的休息,也已经完全恢复了。 夏长海想了几秒钟,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算了,别冒这个险。” 黑豹的速度虽然快,可跟老虎崽子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老话说好狗应该战死在山上,但没说要白白去送命! 以老虎崽子的战斗力,要是一对一正面硬拼,黑豹恐怕连两分钟都撑不住! 到时候就算夏长海想救它都来不及! 而且,这次他们目标明确,也不需要猎狗帮忙追踪。 两人迅速吃完早饭,就开始收拾东西。 铁锹、偃月刀、猎枪……还有最重要的炮仗。 那是夏长海昨晚熬夜做的。 这炮仗威力不算大,但是声响特别大! 比一般的鞭炮响好几倍! 这东西没有专门的名字,不过经常在山里跑的人基本都会做。 主要是用来驱赶野兽,或者遇到危险时发信号求救用的! 在冬季进行堵穴,和其他季节比起来,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所以有些物资一定要提前准备好。 二人刚把东西收拾好没多久,周国民就赶过来了。 让夏长海惊讶的是,仅仅过了一夜,周国民就变得特别憔悴,看上去好像老了好几岁。 甚至,夏长海感觉他头上好像凭空多了不少白发。 当夏长海的目光落到周国民的胳膊上时,脸色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 只见周国民的胳膊上,系着一根黑色的丝带。 在他们生活的这个地方,黑色和白色都有着特殊的含义。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在打猎的圈子里也是一样。 胳膊上绑着黑色丝带,再看周国民这副模样…… 夏长海嘴巴微微张开,本想安慰他几句。 可一时间,却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 “节哀顺变。” “没事,我一直陪着它,直到它最后一刻。” 只是这么短短一句话的时间,周国民的眼圈就红了。 原来,就在昨天夜里,那只脊椎断裂的狗死了。 它死在了周国民的怀里。 从那以后,周国民没了狗的陪伴,变得孤孤单单的。 夏长海没有急着上山,而是冲了一杯麦乳精递给周国民。 作为同样在打狗国的人,他能深刻体会周国民现在的心情。 对于猎人来说,狗可不只是普通的工具。 尤其是在这个年代,猎人和猎狗几乎就是相互依靠、相依为命的。 后世被很多人传颂的宠物狗陪葬的事情,在这个时代的猎人看来,不过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不是他们冷漠无情,而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太频繁了。 同样的,如果猎狗遭遇不幸,很多猎人往往会不顾一切地去报仇。 就像周国民之前做的那样。 要是夏长海当时没抓住那只熊罴,不难想象,等最后一条狗死去,周国民肯定会和那只熊罴拼个你死我活。 在成功捕获熊罴之前,周国民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4章 两个该死的偷狗贼 十多分钟后, 周国民的情绪终于平静下来。 (他定了定神) “让你见笑了,兄弟。” 夏长海笑着摆了摆手,没有再多说什么。 周国民收拾好情绪,不再耽误时间,马上就起身准备出发。 在周国民的带领下,三个人一路向西走去。 到达那个岗子后,又往山上走了 20多分钟。 在路上,周国民的身子忍不住地颤抖,因为他看到了那熟悉的血迹。 这些血迹,是之前熊霸扑杀猎狗时留下的。 连续好几天都是晴天,不仅没有把这些血迹冲掉,反而让它们看起来更加明显、更加刺眼。 他们顺着血迹往前走,翻过岗子,这时微风轻轻吹过。 岗子下面,就是之前像“修罗场”一样惨烈的地方。 周国民的头狗就是在这里丧命的。 然而,他们还没来得及仔细查看周围的情况。 突然,下面传来“咔嚓”“咔嚓”的声音。 夏长海对这个声音很熟悉。 那是铁锹铲进冻土时发出的声音。 北方的冬天,室外温度能低到零下一二十度。 在那样寒冷的环境下,所有东西都比平常坚硬,泥土也不例外! 他们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 紧接着。 就看到周国民突然怪叫一声,原本只是有点泛红的眼睛,现在红得好像要滴血一样。 他猛地抽出腰间的匕首。 “尼玛,老子跟你们拼了!” 在乡村生活里,如果出现有人偷偷摸摸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一旦被村民发现逮住了,通常情况下,也就是被众人狠狠训斥一顿, 接着便会被扭送到当地的派出所去。 在这种情形下,事情一般不会闹得太过严重,不会掀起太大的波澜。 然而, 在乡村里,有两样东西是绝对偷不得的。 一旦偷这两样东西的时候被人撞见,偷东西的人必定会遭到极为凶狠、毫不留情的报复。 其中一样是孩子。 另一样则是狗。 孩子的情况不用多说大家也都明白。 要是人贩子拐卖孩子被抓住了,还能侥幸活着,那真的可以说是走了大运。 在过去,这种拐卖孩子的罪行可是要受到五马分尸这样极其残酷刑罚的! 至于狗,这里面的缘由可就复杂多了。 偷狗的人大概可以分成两类。 有一类是职业偷狗者。 在他们眼里,狗皮、狗肉、狗内脏这些,都能换成实实在在的钱财。 在利益的诱惑下,他们到处寻找目标,只要一发现有下手的机会,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偷狗。 和上山打猎相比,偷狗不仅获取收益的效率更高,而且所冒的风险相对来说也小很多。 再厉害、再凶猛的狗,也比不上山里那凶猛的熊瞎子。 还有一类偷狗的人,说起来还挺让人觉得可怜的。 他们因为各种各样无奈的原因,最终走上了盗窃这条歪路。 他们偷东西的目标可不仅仅是狗。 像家禽、腊鱼,地窖里存放的蔬菜,甚至连木材,只要是能偷到手的,他们几乎都不会放过。 这类人偷狗和职业偷狗贼不一样,他们不会直接在村子里给狗下药。 他们更倾向于对城市里那些流浪狗,或者是老死、病死的狗下手。 而此刻,夏长海就遇到了后一种偷狗的情况。 只见山岗下面,那棵埋着猎狗的松树底下,有两个男人。 其中一个人手里正握着铁锹,看样子像是在挖掘着什么东西。 另一个人则在一旁负责把挖出来的东西搬运走。 之前周国民去猎熊的时候,有四条猎狗不幸丢了性命,都被他埋在了这同一棵松树下面。 这会儿,四个小坟包已经被挖开了两个。 周国民的那只叫蒙细串子的狗,还有另一只当帮手的狗叫二虎,都已经被挖了出来,就那么随意地堆放在两人身后的简易爬犁上。 虽说距离周国民把狗埋在这里已经过去挺长一段时间了。 但北方的冬季特别寒冷,户外的东西很快就会被冻得像冰块一样。 这样的低温环境能让这些东西保存好几个月呢! 所以这两只狗被挖出来的时候,看起来和刚死的时候几乎没什么区别。 看到这一幕,周国民瞬间怒火中烧,愤怒到了极点。 “你们两个混蛋,我今天跟你们拼了!” 这个时候的周国民,哪还有之前那副沉稳的样子,他头发都气得竖起来了,双眼布满了血丝,顺手操起一把镰刀,就朝着那两个男人冲了过去。 看到这场景,夏长海心里暗叫不好: “糟了!” 就在昨天,秦爷也是火冒三丈,直接朝着人开枪。 仔细追究起来,秦爷本来脾气就暴躁,又被何三财一番话给激怒了,这才动了怒。 即便当时闹得那么凶,顶天了也就是和何三财杠上了。 只要何一财与何二财不再去挑衅,早点低头认怂,大概率不会再有什么大麻烦。 可就眼下这情况,夏长海心里十分笃定,如果自己不出面去干预一下,今天肯定会有人丢掉性命! 那两个家伙,就算现在低头认错,恐怕也很难逃过这一劫。 在那个物资匮乏、大家都缺衣少食的年代,民间可没有太多那种圣母般宽容的情怀,也没有“养狗就绝对不吃狗肉”这样的讲究。 然而—— 绝大多数人心里都秉持着一条原则: 绝对不会去食用自家养的狗。 确实,这种情况有点像在饥荒年间,人们不忍心吃自己的孩子,就互相交换孩子来吃的那种感觉。 在猎人这个圈子里,这种现象表现得尤其明显。 很多猎人都爱吃狗肉,山里的野狗在不少猎人眼中,那可是顶级的美味。 到了冬天,煮上一锅白菜萝卜炖狗肉,再撒上一些辣椒,那味道,简直好吃得不得了。 不过,他们绝对不会吃自己亲手饲养的猎狗。 不仅自己不会吃,也绝对不允许别人去碰自己的猎狗。 有句话说得好: 瓦罐经常在井边使用,难免会有打破的时候; 将军常年在战场上厮杀,大多会战死在阵前。 上山打野狗就跟行军打仗一样,意外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5章 叫你扒狗坟,看我不打死你 更准确地说,那些有 5年以上打猎经验的老猎手,几乎都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意外。 所以,猎狗的平均寿命通常只有 2- 3年。 每当有猎狗因为意外死去,猎人总会挑选一棵高大又挺拔的松树,把猎狗埋葬在树下。 要是这个时候有外人看到了,猎人肯定会恶狠狠地警告对方: “谁敢把我的猎狗从坟里挖出来吃肉,我就扒了他的皮!” 可别以为这只是一句玩笑话。 对于猎人来说,猎狗可不只是普通的宠物,也不只是打猎时的伙伴,它们更像是和猎人同生共死、生死相依的家人。 猎狗和普通的看门狗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在遇到危难的时候,有很多人会舍得杀掉看门狗来吃肉。 但要是让猎人杀掉自己的猎狗吃肉,50个猎人里面,可能都找不出一个愿意这么做的。 就算真的有人这么做了,也绝对不敢声张,不敢让别人知道。 因为一旦这件事传出去了,这个人在猎人圈子里就会声名狼藉,被大家唾弃。 猎人特别看重自己的声誉,其实外人也是一样。 大家想想,一个能对自己家人下手的人,还能有什么好品性呢? 同样的道理,当猎人看到有人把自己视作“家人”的猎狗从坟里挖出来,还企图剥皮吃肉。 谁都能想象得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猎人肯定会不顾一切地拼命! 夏长海和王喜栋一路疾驰,匆忙地追赶着,费了好大的劲,终于追上周国民。 这个时候,周国民已经和那两个男人扭打在一起了。 周国民的短刀此刻正握在其中一个男人手里,周国民则和另外一个男人扭作一团,在地上不停地翻滚缠斗。 “是你们俩?!” 在翻滚的间隙,王喜栋看清了这两人的面容,瞬间愤怒地大喝一声: “王八蛋,上次的仇我还没报呢,你们还敢来这儿惹事!” 说完,王喜栋猛地一脚踢过去。 这一脚直接把压在周国民身上的黄大立踹飞了好几米远。 没错,这两人和夏长海他们是“老相识”了。 他们正是上次在林场和夏长海、王喜栋起过冲突的黄家兄弟: 黄大立和黄石宇。 这两人也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周国民的事,专门跑过来捣乱。 也是他们运气不好,凑巧赶上了。要是周国民没有为了报答夏长海,带着他们上山去找老虎崽子。 等黄家兄弟把坟里的狗刨出来,再把土填回去。 然后再来一场大雪,把所有的痕迹都掩盖住。 那这件事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了。 往后就算周国民发现狗的尸体不见了,也根本找不到凶手是谁。 只可惜,这两人运气实在太差。 竟然被人撞了个正着。 这边大家都没工夫去管王喜栋,因为大家心里都清楚,单凭王喜栋一个人,就能轻松搞定黄大立,更何况还有个身手厉害的周国民在呢。 夏长海则一脚踩在黄石宇的后背上,任由他在地上不停地挣扎、惨叫、哀嚎。 夏长海的眼神冷冷的,没有一丝波澜。 他瞥了一眼黄石宇的右手,只见一把短刀直直地穿透了白色的绷带。 看这伤势,比上次中枪还要严重。 夏长海脚下又用力碾了碾,然后蹲下了身子。 “我说,上次你们怎么就舍得把自家的猎狗剥皮吃肉呢,敢情你们是惯犯啊?” “怎么着,自家的狗吃完了,就开始惦记上别人的狗了?” “干出这种缺德事,你们就不怕遭报应吗?” 说完,夏长海朝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落在了黄石宇的脸旁边。 “你们要是在国内犯了事,就算跑到墨西哥去,也只有被灌水泥沉到海里的下场!” 这场混乱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 很快,黄家兄弟就被制服了,两人齐齐跪在地上,正对着狗坟。 这会儿,他们两个人的脸肿得就像发面馒头一样,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窄窄的缝隙,一道道鲜血顺着脸颊不停地往下淌。 鲜血滴落在地面上,洇出了点点像红梅一样的痕迹。 这些伤,都是周国民用尽全力,挥着拳头狠狠揍出来的。 好在夏长海和王喜栋在场,好歹没有闹出人命。 其实,夏长海这次并不是因为害怕才没有下狠手。原本这件事,他完全可以装作没看见,也不用自己动手。 要是周国民真的下狠手杀了人,再把尸体藏起来,只要他们几个人都守口如瓶,谁都不会察觉到。 这地方处在深山老林里,两个外乡人失踪了,又有谁会放在心上呢? 等被人发现的时候,说不定都过去大半个月了。 可问题是,也许是黄大立看出了夏长海的心思。 黄大立声称,这次来的不止他们两个,还有另外四个人。 夏长海一时间也没法判断这话到底是真是假。 而且周国民发泄了一通之后,情绪也慢慢平复下来了。 于是,关于杀人藏尸这件事,就没人再提起了。 “老大,真的要把它挖出来吗?” “挖!这地方肯定不能就这么把狗埋着,不然等咱们走了以后,要是再有人把狗扒拉出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谁说不是呢,这俩家伙真是太不是东西了,连猎猪狗都不放过。” 王喜栋嘴里不停地骂着,还时不时地转头看向旁边。 这个时候,周国民正跪在地上,一只手轻轻地摩挲着那串蒙细串子,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王喜栋还记得,当初埋蒙细串子的时候,周国民还专门给它磕了个头。 毕竟,只有那些救过人命的猎猪狗,才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大礼。 对于猎人来说,不管这狗是不是自己家的,没有哪个猎人不喜欢猎猪狗的。 平日里见到猎猪狗,大家都会多亲近几分,还会投喂些好吃的。 可如今竟然有人来掘猎猪狗的坟,让死去的猎猪狗都不得安宁。 再加上上次在林场发生的那件事,王喜栋心里正憋着一股火,没处发泄呢。 他抄起铁锹,怒气冲冲地冲过去,朝着黄石宇就下手了, “你大爷的,我让你扒狗坟,让你扒……!” 当场就把黄石宇狠狠地揍了一顿。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6章 得饶人处且饶人,打一顿算了 而另一边, 黄大立也没能逃过这顿打。 王喜栋作为一个外人都气成这样,周国民作为狗的主人,又怎么可能忍得下这口气呢? 这一下,可算是彻底把周国民给激怒了。 周国民一把夺过夏长海手里的铁锹,对着黄大立就是一顿猛拍。 “去你的,我把你们当老乡,还分肉给你们吃,你们倒好,居然来扒老子狗的坟,你个混蛋……” 看他那架势,如果不是大冬天大家都穿着厚厚的棉衣棉裤,有衣服挡着。 要是在夏天,肯定得把黄大立揍得头破血流。 不过,从周国民下手的力度能看出来,他的气已经消了一些。 要不然他手里的铁锹就不是横着拍,而是竖着劈下去了! 要是真竖着劈,穿再厚的衣服也没用,肯定会伤得很重。 看到没出人命,夏长海也就没有去阻拦。 说实在的,就那俩家伙干的这些事,真的是太让人痛恨了! 掘猎猪狗的坟,对于猎人来说,这和掘自家祖坟没什么太大区别。 这可是周国民的狗,要是换成别人的狗,遇到这种事, 猎人就算冒着再大的风险,也得讨个说法,不然都没办法告慰猎猪狗的在天之灵! “周爷,周爷,我再也不敢了!” 黄大立被周国民暴揍得只能抱着脑袋,蜷缩在地上不停地求饶。 此时此刻,他心里真的是后悔极了。 自从上次在林场出了那件事之后,他们俩的名声在这十里八乡算是彻底臭了。 不仅是这附近的十里八乡,也不知道消息怎么就传到岭南那边去了,搞得根本没人愿意再跟他俩一起打猎。 首先,猎人们都看不上他们俩的所作所为。 大家对他们二人的人品都不信任。 想想看,一个对自己养的猎狗的死活都毫不在乎的人,又怎么会在意别人的猎狗呢? 和这样的人一起结伴打猎,真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麻烦事来! 他们自家养的猎狗在林场一下子全死了,可他们挖洞掩埋猎狗的本事又不怎么样。 实在没办法了,黄家两兄弟就开始打起了坏主意。 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各大国营单位打标的日子。 上山打猎本身就是一件危险的事,哪有绝对安全的呢? 他们只要平时多留意、多打听,很容易就能知道谁家的猎狗出了事。 这种事根本瞒不住,也没有人会刻意去隐瞒。 毕竟这是打猎过程中的损失,是要上报的,不然没办法核销账目。 到时候,他们只要偷偷上山,趁着没人的时候,把那些死去的猎狗挖出来。 只要他们手脚够快,又因为这里不是他们的本地,根本不会有人察觉到。 一只猎狗,轻的有七八十斤,重的能达到一百多斤,狗皮能卖钱,狗肉还能自己吃。 虽说因为没有及时放血,这种猎狗的肉吃起来口感往往比较粗糙。 不过黄大立却表示自己不挑,还说再粗糙能比老炮卵子的肉糙吗? 很多人家连老炮卵子都吃不上,更别说吃猎狗了。 在他们看来,只要是肉就行! 最开始,一切都进行得挺顺利。 黄家两兄弟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就挖出了 4只死狗。 剔下来的肉加起来足足有二百多斤,狗皮还卖了 30多块钱。 这可把他们高兴坏了。 这本来就是无本的买卖,不用费什么力气,还有肉吃、有钱赚,两人一商量,都觉得这比上山打猎强多了。 于是,他们干得更起劲了。 原本,黄家两兄弟并不知道周国民的狗会出意外。 因为之前发生的那些事,黄大立和黄玉石每次都会刻意避开永安林场。 也是巧合,双方在山上碰到了。 不用别人介绍,他们浓重的乡音就让彼此知道对方是老乡。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周国民又是个急性子的人,别人稍微奉承他几句,他就有些飘飘然了。 一来二去,他们就渐渐熟络起来了。 之后,就发生了前面提到的那些事。 那两个家伙也不傻,得知周国民的狗出事后,就打算第一时间动手。 他们生怕被周国民看出什么异样。 两人特意等了好些日子,才再次往山上出发。 在岭南,周国民可是声名远扬的神枪手,谁不知道他有几只得力的狗帮手呢? 瞧瞧周国民那身形,往那儿一站,威风凛凛的,特别有气势。 黄家兄弟瞅准时机成熟了,天刚蒙蒙亮,就带着弟弟上了山。 俗话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这边猎犬还没开始搜寻目标呢,他们迎面就撞上了正主周国民! 哎呀呀! 周国民毕竟上了年纪,没打几下,就累得气喘吁吁。 才打了几十下,周国民就喘着粗气,不得不停下来休息。 缓了好一会儿,他转过头看着夏长海,脸上露出愧疚的神色:“兄弟,对不住啊,我这……” 夏长海摆了摆手,他心里明白周国民想说什么。 “老哥,你先带着他们下山吧。” “你说的地方我大概知道在哪了,我们自己去就行。” 本来掘墓这种事就犯忌讳,这个时候还让周国民带着路, 一路上还拖着两个累赘,实在是不太现实。 夏长海也说不出那种太不近人情的话。 万一在路上出点什么岔子,周国民这辈子心里都别想安生。 反正按照周国民说的,顺着山路再往前走一会儿,就能看到那片乱石林了。 也不需要周国民继续跟着他们了。 王喜栋也在一旁附和道: “放心吧,老哥,剩下的事儿交给我哥就行。” 周国民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他确实也没时间再耽搁了。 这份人情,只能先记在心里,以后再找机会还。 周国民冲着夏长海和王喜栋抱了抱拳,然后带着黄家两兄弟和狗,一起下了山。 看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 王喜栋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 “老大,让他俩跟着一起下山,不会出啥事儿吧。” “放心,就他俩那点本事,就算给他们枪,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7章 搞到一只猞猁 夏长海心里清楚得很,就刚才那两人的表现,想收拾他们简直易如反掌。 更何况队伍里还有受伤的人。 王喜栋点了点头,他虽然不太理解,但他对夏长海深信不疑。 毕竟夏长海作为老大,向来料事如神,从没有出过差错! 简单整理了一番后,夏长海和王喜栋不敢再有丝毫耽搁,迅速离开了那片乱石塘子。 他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实在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按照周国良指示的方向,夏长海与王喜栋步伐匆匆,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 那是一处位于低洼地段的乱石滩。 在这连绵的群山之中,这样的地貌并不常见。 听老一辈人说,这种地形能够聚水藏风,是招财的好兆头! 这话是真是假,已经无从查证。 但夏长海心里明白,在这种地方,运气好的话有可能捡到马踏金。 马踏金也就是后世所说的狗头金,是一种天然形成的金矿石,价值极高! 要是遇到感兴趣的收藏家,它拍出的价格往往比纯金还要高! 别不相信,狗头金的含金量虽然不算高,大致在 20K- 22K (按质量计算,大约是 83%- 92%,而纯金是 24K), 却能卖出高于纯金的价钱。 在和平年代,它可是比黄金还要保值的东西。 当然,前提是不能在国内私自进行交易。 因为集体土地上产出的所有东西,都归国家所有! 话题扯得有点远了,夏长海可没指望能捡到那稀罕玩意儿,他觉得自己没那么好的运气,也没那个闲工夫。 他今天的目标,是抓住那只老虎崽子! 依照周国良的提示,夏长海从东往西数,数到第三棵树,接着又沿着山坡往下走了 50米。 “应该就在那儿!” 王喜栋指着一块青白色的大石头说道。 这块石头,就是周国良所说的标志性物体。 夏长海目光敏锐,绕着这块大石头转了一圈,果然在大石头下方发现了一个洞穴。 “喜栋,把火拿过来。” “好嘞。” 在动手之前,得先确认老虎崽子是不是在洞穴里。 方法很简单:用食物把它引出来。 冬季,大雪把整座山都封住了,万物都被厚厚的积雪掩埋。 想要从几厘米甚至十几厘米厚的积雪下面,准确找到食物并挖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也是人们喜欢在冬季设陷阱捕猎的原因。 只有在这个季节,动物们为了寻找食物,才会冒着危险出来觅食! 夏长海从挎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猪油渣子,用一根树枝串起来,放在火上烤。 油脂在火上滋滋作响,不断冒出来。 一直烤到半干不干,有些地方开始焦黑冒烟,他才把猪油渣丢到洞穴入口不远处。 随后,他用铁锹铲起一锹积雪,把火堆扑灭。 没让夏长海等太久,就在两人紧盯着洞穴的时候,一只长得很像狸花猫, 但体型比狸花猫大很多,耳朵又短又宽,两颊还有三道明显棕黑色纵纹的动物,从洞穴里钻了出来。 它那条不成比例的黑尾巴,暴露了它的身份——这正是夏长海要找的老虎崽子! 这只老虎崽子十分警觉,它明明闻到了食物的香味,却一直不肯完全走出洞穴。 它竖着耳朵,警惕地观察着四周,右脚小心翼翼地伸出来,好像随时准备缩回去。 要是换成其他动物,以夏长海的枪法,在这样的距离下,开枪的命中率超过 95%,他早就动手了。 不过,为了让猞猁皮尽可能保持完整,夏长海并不打算马上开枪。 有枪眼的猞猁皮,价格至少比完好无损的要少 500元。 一颗子弹可不便宜,夏长海可不想做这种亏本的买卖。 确认周围环境没有危险后,这只猞猁终于从洞穴里跑了出来。 它快速跑到那串猪油渣旁边,用鼻子闻了闻,然后叼起猪油渣就往回跑。 这小家伙还挺小心,不在外面吃东西。 又过了几分钟,确定没有异常情况。 夏长海说: “喜栋,你守在左边,我在右边,都仔细盯着。” “放心吧,老大,洞口我都堵得死死的。” 王喜栋点头回应,这到手的钱,他可不想让它飞了。 很快,他们把猞猁可能逃跑的洞口都堵上了,前前后后加起来差不多有 60个。 都说猫咪身体柔软,能钻进比人们想象中更狭小的地方。 猞猁虽然不是猫,但同属于猫科动物,小心一点总没错。 一切准备妥当。 夏长海按照秦四教给他的方法,往几个大陶罐里装满了东西。 在密封的环境下,再加上夏长海自己额外的改造。 只听见一声巨响,好家伙,夏长海感觉地面都跟着震动了一下。 伴随着爆炸声,噼里啪啦一阵碎石四处飞溅。 夏长海移开堵在洞穴入口的大石头,一股浓烈刺鼻的硝烟味扑面而来。 夏长海手持利刃,等了好几分钟,都没看见有任何活物从里面跑出来,心里这才稍微安稳了一些。 要是计划失败,那只猞猁现在肯定早就跑没影了。 就算它再怎么恋家,也不至于待在洞穴里装死。 “喜栋,开始挖!” “来了!” 一个多时辰后,夏长海从洞里拖出一只猞猁。 只见这只猞猁七窍流血,身体已经变得硬邦邦的。 按理说,这么短的时间,尸体不至于冻成这样。 夏长海猜测,这只猞猁应该是死于心脏麻痹。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猝死。 这让夏长海想起了前世认识的一个朋友,那朋友是搞兔子养殖的。 据他说,兔子养殖户最怕过年。 因为一到春节,人们都喜欢燃放鞭炮。 那些突然炸响的鞭炮声,常常会让兔子大规模受惊,最后猝死,而且根本没办法追究责任。 甚至还有些居心不良的人,专门跑到养殖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早些年,相关论坛上关于这类事情的讨论有很多。 只是不知道秦四是怎么想到用这个办法来抓老虎崽子的。 王喜栋看着老虎崽子,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夏长海看到后,问道: “喜栋,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8章 尝尝老虎崽子什么味儿 “我咋感觉这事儿也太容易了,这东西真有那么值钱?” 王喜栋小声嘟囔着,心里很是怀疑。 夏长海暗自翻了个白眼,心想也就只有这家伙会说抓老虎崽子简单了。 要是让朱爷听到这话,非得把他耳朵扯下来不可。 夏长海抬手,把老虎崽子扔给王喜栋,说: “别啰嗦了,赶紧收拾好,咱们回家!” 这次抓老虎崽子,表面上看过程很轻松。 从开始到结束,满打满算也就三个时辰。 但夏长海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知道这次行动为什么会这么顺利。 老虎崽子很难抓,一是因为很难找到它们的踪迹。 这种动物数量稀少,行动敏捷,机警得像狐狸一样,比梅花鹿还难找到。 往往猎人还没靠近,它们就跑得不见踪影了,更别说找到它们的栖息地。 二是很难用枪猎杀。 人们猎取老虎崽子,大多是为了得到虎皮,所以很少用枪。 而且设陷阱也需要很高的技巧。 因此,即便发现了老虎崽子的踪迹,成功捕获的概率也非常低。 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导致猞猁皮的价格一路飙升。 而夏长海能这么轻松地抓住老虎崽子,完全是因为出发前就解决了这两个大难题。 周国民提供了老虎崽子巢穴的确切位置。 秦四爷则教给了他独特的抓捕方法。 这样一来,别说是夏长海自己去抓,就算是王如海按照这个方法做,也一样能成功。 不过话说回来,周国民和秦四爷愿意帮忙,说到底还是看在夏长海的面子上。 就拿那只鼬来说,要是没点本事,能把它留下来? 周国民如果不是想让夏长海帮他的猎狗报仇,怎么会轻易把老虎崽子的情报说出来? 这里面的关系错综复杂,环环相扣。 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看似轻松的三个时辰,实际上是夏长海两次打猎技术提升带来的结果。 接下来要给老虎崽放血、开膛,还要敬山神…… 这只老虎崽体型不算大,从头到脚也就一米多一点。 要是换成野猪,收拾起来十分钟都嫌短。 可王喜栋却花了四倍的时间,累得满头大汗。 这张虎皮能值 1500元呢,要不是担心死后僵直会弄坏皮毛,夏长海都想带回去让朱爷帮忙扒皮了。 上次那个大的就是朱爷动手处理的,处理得堪称完美! “老大,弄好了!” 就在夏长海打算亲自上手的时候,王喜栋终于站了起来。 他一只手拎着猞猁的脑袋,把其他部分都处理好了。 从脖子以下,整个老虎崽的内脏、血肉、骨头都被分离了出来。 这张虎皮通体灰棕,背毛尖是青白色的,毛发表面好像蒙着一层白色的浮霜,这种特殊的色泽是人工完全无法模仿的。 仅仅是看着,就让人觉得十分漂亮。 夏长海伸出手摸了摸,那熟悉的触感,让他不禁感慨: “还真是价格决定品质,怪不得这东西这么受欢迎……” 夏长海并非没接触过质感比猞猁皮更好的皮料。 就说上次摸到的紫貂皮,手感就比这猞猁皮还要出色。 但是! 大家都知道,动物体型越大,皮毛的质地往往就越粗糙。 像老虎崽这般大小的动物,全身都是又直又细的毛发,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更何况,这次抓到的只是马猞猁。 老虎崽分为两种,一种是马猞猁,另一种是羊猞猁。 羊猞猁体型相对较小,可它的皮毛更加柔软、细腻。 有人专门做过统计,羊猞猁体表平均每平方厘米的毛发超过 9000根。 而且它的背部有好几条不太明显的细纹,和玛瑙 4.9的缠丝纹特别像。 所以,羊猞猁又被叫做“玛瑙”! 能有这样的外号,就足以看出它的价值有多高! 要是夏长海没记错的话,在 1996年全国禁猎之前,一张羊猞猁的皮毛价格,曾经一路涨到接近 8000元! 要知道,那可是 90年代的 8000元啊! 在三四线城市,这笔钱能买下两套七八十平方米的房子。 当然,羊猞猁比马猞猁贵这么多,数量肯定也更加稀少。 夏长海心里都没底,宁夏村这片地方到底有没有羊猞猁。 看到王喜栋那边忙完了,夏长海抬头看了看天色。 他估算了一下时间,就算现在直接回家,肯定也赶不上饭点了。 于是,他索性就在原地重新生起火来。 正好尝尝这老虎崽的肉是什么滋味。 能让秦四爷那个老滑头心心念念的东西,味道想来也不会差。 就在夏长海忙着准备午饭的时候。 在和他们隔着一条沟的另一边。 有四个人顺着生火冒出来的烟,朝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方向快步走来。 咕噜噜。 在荒山的山顶上,王喜栋眼巴巴地盯着火堆上的竹筒,那飘出来的香气,馋得他不停地咽口水。 透过竹筒里翻滚的沸水,可以看到里面全是麻将大小的肉块。 对于经验丰富的猎手来说,不管是万物生机勃勃的春夏,还是万物潜藏的寒冬,他们总能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无比美味的食物! 没有锅? 那根本不是问题! 夏长海找到一片竹林,几刀下去,没过多久就准备好了十几个竹筒。 在野外露营的时候,竹子简直就是万能的。 它既可以用来搭建住所、制作工具,又能用来煮饭烧水、驱赶蚊虫。 一开始,夏长海本打算把肉烤着吃。 在北方,什么东西都能拿来烤,这是大家最常用的烹饪方式。 可他又转念一想,狍肉这么难得,烧烤可能会破坏它原本的味道。 要是想完整地保留食材的原汁原味和鲜嫩口感,只有一个办法: 水煮! 刚好这老虎崽子体型不大,夏长海把它的后腿肉切成麻将大小的块状,又加入了刚找到的野生姜、天星草、浆果等。 除了盐,其他食材都是在附近就地取材的。 还是那句话,好的食材不管怎么做都好吃。 夏长海用竹筷在竹筒里搅拌了一下,试试肉块的软硬度,然后说道: “好了,可以吃了。” 喜欢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请大家收藏:()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9章这仨人,不简单 王喜栋早就迫不及待了,哪还顾得上烫不烫。 他用袖子包住手,端起竹筒就开始捞肉。 夹起一块肉,吹了吹,就放进嘴里。 一口咬下去,肉汁在口中迸发开来。 “这味道……” 王喜栋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 这肉比鱼肉更细腻,比熊肉更有嚼劲,比狍子肉还鲜美,他从来没尝过这么好吃的味道! 每嚼一下,嘴里的味道都在发生变化! 这还不是最让人惊讶的。 “老大,这味道有点像鱼肉!” 夏长海点了点头,他也没想到,这老虎崽子的肉吃起来居然是狍子肉的口感。 从肉的结构来看,有点像鱼脊背两侧的肉,但是鱼肉煮熟后一戳就散了,这老虎崽子的肉却紧实又有嚼劲! 虽然只是用清汤煮的,没放多少调料。 可夏长海却觉得这比家里的猪肉、熊肉好吃多了! “怪不得李四连狍皮都不要,却舍不得这半块肉,换做是我,我也舍不得……” “我觉得啊,要是用辣椒爆炒一下,那味道肯定更绝!” 夏长海正在琢磨怎么把剩下的狍肉做得更美味。 就在这时,突然,岗子上出现了三个人影。 这三个人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神色镇定,就好像早就知道会在这儿碰到他们一样,满脸笑容地直接走了过来。 这片山区物产丰富,又快到年末了,各大厂都在忙着采集标本。 在野外遇到其他猎人,本来是很平常的事。 然而,夏长海的目光在这几个人身上一扫,心里猛地“咯噔”一下。 这三个人一看就是外地人,他从来没见过。 算了,也许是自己想多了。 林场能请岭南的周国民来打标本,别的厂自然也能雇外地人来做这件事。 但关键是,这三个人居然每个人都背着枪! 这个年头,枪的价格有多贵,夏长海心里清楚得很。 就算是最便宜的16号挂管猎枪,价格也得600元往上。 而且这还只是老款的。 新枪起步价就得800元,少一分都买不到! 宁夏村有上千户人家,全部凑起来也找不出10杆枪,可这三个外地人居然人手一杆?! 倒不是说完全不可能,可看着就是让人觉得很奇怪。 夏长海眯起眼睛,虽然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还是下意识地放下手中的竹筒,把56式半自动步枪挪到了方便拿取的位置。 看到夏长海有这样的动作,对方带头的那个人立刻堆满笑容,主动打招呼。 夏长海也把竹筒放在一边,借着身体的遮挡,悄悄抽出藏在身后的倭刀,暗暗藏进了袖筒里。 很快,那三个人就走到了跟前。 还隔着老远,带头的那个人就大声喊道。 “兄弟,今天收获怎么样啊?” 只见这个人身高大概一米八,头上戴着狗皮帽子,五官没什么特别的,眼神看过来的时候,总感觉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意思。 此时,他脸上堆满了笑容。 要是在村子里看到他,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庄稼汉。 在他身后,跟着两个身材矮小的人,一个胖,一个瘦。 和带头的人不一样,这两个人都蒙着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和之前的何家三兄弟有几分相似,可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硬要说的话,就是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离他们远一点。 夏长海脑子里快速地思考着,脸上却还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 “就打了一只小兽,够吃一顿的。 兄弟你们呢,看样子是收获不小啊?” “哎,先不说了,说不定什么时候野兽就跑过来了。” 一番闲聊之后, 对方话锋一转,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说想向夏长海借点盐巴。 还说自己出门的时候带得不够,又不想专门回去拿一趟。 “唉,兄弟,你来晚啦,你看我这盐都已经加到汤里了。” 夏长海指着那些竹筒,客气地回应道。 “要不咱们一起吃,先凑合一下?” “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算了吧,我们回去拿一下就行。” “打扰了,兄弟,回头见!” “慢走啊。” 等那三个人的身影消失不见,夏长海脸上的笑容瞬间没了。 他望着远处的岗子,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王喜栋小声问道: “老大,这伙人有问题吗?” 虽然夏长海一开始就提醒他要小心,但从刚才的交谈来看,他没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对方态度很客气,看着也不像是坏人。 可夏长海的反应却和他完全不一样。 实际上,他们还有不少盐巴。 “有!” 夏长海表情严肃, “而且问题还不小!” 夏长海没再多解释,立刻开始收拾东西: “赶紧收拾,咱们现在就回去!” 王喜栋虽然不知道夏长海发现了什么,但他向来都听夏长海的。 夏长海怎么吩咐,他就怎么做。 他们熄灭了火堆,带上烤好的兽肉,临走的时候, 夏长海稍微想了想,又把剩下的竹筒全部翻倒,扔到了火堆的余烬里。 在岗子上,一直没说话的瘦高个问道: “老大,这两个人是不是察觉到什么了?要不咱们把他们解决掉?” “蠢货。” 还没等老大开口,三个人背后传来一个声音。 说话的不是刚才那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原来还有第四个人在。 “四狗,不会说话就把嘴闭上。” 瘦高个直接回怼过去。 “呵,我跟这个蠢货说话,关你什么事?” “我去,你是不是找打!” “就你?你就是个废物,能把我怎么样!” …… 这两人显然关系不好,一句话不对就吵了起来。 就在他们要动手的时候,突然听到之前那个声音醇厚的男子冷哼了一声: “都给我闭嘴!” 要是王喜栋此刻在场,肯定会惊讶得不行。 之前那个说话客气、满脸笑容的男子,现在身上居然散发着一股让人害怕的戾气。 那张普通得让人看过就忘的脸,此刻也好像带着一种让人胆寒的威严! 男子话音刚落,瘦高个和那个叫四狗的人就不敢再出声了,像被冻住了一样。 第140章村里丢孩子了 “等这事结束了,你们爱怎么吵就怎么吵。” “但要是因为你们谁,让咱们暴露了,你们最好清楚我423的手段!” 这话一说出来,其他人都像寒蝉一样,纷纷低下头,不敢说话。 看到现场安静下来,男子转头看向夏长海和王喜栋离开的方向,说道: “咱们绝对不能暴露,对方根本不认识我们,不然不会是那种反应。” “估计就是两个猎户家的孩子。” “都给我听好了,在撤离之前,别对本地人动手,有气也得给我忍着。” “这一票干完,就算你们拿着钱去派出所,也跟我没关系。” 一路上,夏长海和王喜栋一刻也没停歇,不到两个时辰就赶回了宁夏村。 直到这时,夏长海才松了一口气。 不管那些人是干什么的,都和他没关系了。 在现在这个时代,没有哪个非官方组织能公然挑衅宁夏村这样规模的村子。 回到这里,就算是安全了。 然而,两人到家没多久,就看到李晓娟神色慌张地从外面回来。 一进家门,她就把夏子梅、王如澜还有王子婷都叫到了一起。 李晓娟严肃地说,接下来的几天,要是没有大人陪着,孩子们绝对不许迈出院子一步! 谁要是不听话,就等着挨棍子。 “妈,这是怎么了?” “这都快过年了,怎么突然这样啊?” 夏长海满心都是疑惑。 李晓娟眼神警惕,挨个看了看三个孩子,说道: “就这几天,周围好几个村子,一下子丢了五六个孩子。 今天咱们村东边张三娘家的孩子也不见了!” 一听这话,夏长海的脸色微微变了变。 “真的丢了?会不会是跑去谁家玩了?” 在这个山村里,孩子经常到处乱跑,有时候在草垛里都能睡上好几个小时,找不到人是常有的事。 “不可能,张三娘家那孩子可馋了,一到饭点肯定回家,谁都拦不住。” “肯定是人贩子干的!” 人贩子,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拍花子”,专门干拐卖人口这种缺德事。 在1990年之前, 由于种种特殊原因,人口普查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但存在大量的漏洞和问题。 重复登记和遗漏的情况屡屡出现,各地之间的信息无法互通。 放到现在来看,这些状况就如同荒诞不经的笑话,频繁发生。 当时,犯罪者逃避追捕的现象十分严重。有一名在北方被通缉的罪犯,逃到南方后竟然安稳地结婚生子,甚至还混入了政府机关,类似的事件数不胜数。 这种管理上的混乱局面,导致人口贩卖活动猖獗。 婴儿、孩童,甚至年轻女子,都在人贩子罪恶的交易范围之内。 对于这种情况,民众的态度和大多数人一样:必须严惩不贷! 并且主张买卖双方都应承担罪责,必须对双方进行惩处。 无论是贩卖者还是购买者,都要为自己的愚蠢和恶行付出代价。 有人听说过墨西哥的做法,那里的黑帮对待人贩子的手段极其严厉。 情节较轻的人贩子,会被砍掉右手和右腿,余生只能在街边乞讨。 情节严重的,性命都难以保住。 而且死后也不得安宁,尸体会被肢解,拿去喂狗。 这种惩处方式看起来很残忍,甚至违背人道主义精神,从法律层面来讲也超出了常规标准。 然而不得不承认,这种违背常规法律的严厉刑罚,在遏制人口贩卖方面效果显著。 毕竟贩卖人口是极其恶劣的行为,绝不能被容忍。 在如此严厉的威慑下,就像我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一样,谁还敢轻易涉足人口贩卖? 张家发生了一件事。 原本冷冷清清的院子,此时挤满了人。 几位妇女围在哭泣不止的张三娘身边,不停地安慰她,说已经报警了,她的孩子虎子肯定会平安回来。 虎子,就是张三娘家的孩子。 周围其他人的反应各不相同,有的纯粹是来看热闹的,有的在骂街发泄愤怒,还有些人真心想要帮忙,却不知道从哪里入手。 在当地,几乎每隔几年,就会有孩子莫名其妙地失踪。 有些孩子是因为意外走失的,比如遇到山猫、熊瞎子,或者掉进冰窟窿之类的。 但更多的孩子,是被人贩子拐走的。 大家都清楚,孩子一旦被拐,找回来的可能性极小,几乎没有寻回的希望。 可是,防范意识不能没有。 俗话说,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小孩子活泼好动,整天在村子里跑来跑去,家长根本没办法时刻跟着。 而且人贩子十分狡猾,他们四处流窜,在异地作案,同一个地方短期内绝对不会再次前往。 宁夏村上次出现类似孩子失踪的事件,还是4年前。 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人们早已淡忘了人贩子带来的恐惧。 谁能想到,年关快要到了,竟然又发生了这样的事。 “我的虎娃哟,你要是没了,娘可怎么活啊……” 张三娘在那里哭得死去活来。 张自强,也就是虎娃的父亲,坐在一旁,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 平日里,他是个看起来天塌下来都能扛住的男子汉,可此刻,脸上满是痛苦的神情。 夏长海远远看了一眼,瞧见他腿上还绑着夹板。 这才想起来,两三个月前,听父亲隐隐约约提过一嘴。 说是张自强在机械厂上班的时候出了事,被卷入车辙,右腿粉碎性骨折。 那时,和他同在一个工组的夏建国还专门去医院探望过好几次。 真是祸不单行,这边一家之主的伤还没好,孩子又丢了! “都让让,何村长来了!” 突然,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中间让出了一条路。 张三娘一看到何胜利出现,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一下子扑了过去。 她一把拉住何胜利的胳膊,哭着哀求道: “村长,您快想想办法,那些人肯定没走远,还能追回来,呜呜……” 孩子从失踪到现在,总共不过个把小时。 这么短的时间,又正值深冬,天黑路滑,那些人贩子肯定没跑远。 第141章小风:我有一计 要是这会儿能确定他们的位置,孩子被找回的希望就大多了! “强子媳妇啊,我已经把这事儿向上汇报了。” “你放心,领导不会不管的。” “你现在就安心在家等消息……” 何胜利看似热心,可明眼人都知道,他说的不过是场面话。 这年头,要是人贩子那么好抓,民间也就不会一提到人贩子就谈虎色变了。 你看就这么短时间,整个村子里,都找不出一个在外面玩耍的孩子! 家家户户都紧紧关着门。 这根本不是上面管不管的问题,孩子一旦被送出去,找回来的希望就非常渺茫了! 谁来都没用! 至于让家长自己去找…… 那更是不切实际! 好多孩子被人贩子卖了,连卖到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家长又能去哪里找呢? 就在这时,一直像雕塑一样坐着的张自强突然站起来,颤颤巍巍地走到何胜利跟前,“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何村长,求您了,组织大伙搜山吧。” “那些人人生路不熟,又是外来的,没别的地方可去,肯定躲在山里!” “搜山一定能找到……” 在场的众人听了,纷纷点头。 人贩子大多是外地人。 如今这个时代,村子里只要多了个陌生人,都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更别说一下子多了好几个。 又听说有诱拐小孩的事情,肯定得想办法把他们藏起来,不让人发现。 这就急需一个隐蔽的地方。 山上的条件再合适不过了。 随便找个山洞或者地窖,就能把人藏起来。 “强子啊,不是我不想组织大伙上山找人,你也清楚,这种事我做不了主。” “没有上级指示,我这么做就是违反规定。 再说了,这个季节上山找人,万一出点什么意外可怎么办?” “这责任谁能承担得起啊?” “而且,咱这片林子,光山岗就有四十多个,往深处走更是多得数不清。 就凭咱村里这点人手,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何胜利一脸为难的样子。 “村长,这都什么时候了,就别管什么规定不规定的了,您说句话,我们都愿意出人帮忙。” “是啊,村长,救人要紧。” “您要是不方便出面,我们自己组织也行。” 众人赶忙上前扶起张自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 平日里大家虽然会争吵、打闹,但出了这么大的事,都是乡里乡亲的,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当旁观者。 乡亲们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好歹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不行!” 何胜利犹豫了一会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还是一口拒绝了。 他表示这种事必须经过上级批准。 否则,谁都不许擅自组织上山寻人! 哪怕是乡亲们私下自发组织也不行! “村长,那要是等上面批准,得多久啊?” “不清楚。” “快的话,两三天应该差不多。” 他这话刚说完,众人的脸色都变了。 两三天的时间,孩子早就没影了,还找什么人! “就不能想个快点的法子?” 站在人群后面的王喜栋忍不住喊了一句。 “你说得倒轻松,你以为政府是你家开的啊,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别在这儿瞎捣乱!” 说话的不是何胜利,而是他的三儿子何三财。 这小子一看到是王喜栋说话,顿时眼睛一瞪,恶狠狠地吼了起来。 他可没忘记上次在后山碰到秦四的事情。 当时夏长海和王喜栋救了他,可这小子根本不领情,反而觉得夏长海、王喜栋和秦四是一伙的。 因为何胜利的关系,王喜栋本来就看不惯这家人。 今天又无缘无故被人骂了,谁也别想轻易把对方放过。 “你在那瞎嘟囔啥呢?你爹妈没教过你不能随地拉屎吗?” 这话暗地里把何胜利也给骂了。 何三财刚要回骂,被何胜利拦住了。 虽说心里憋了一肚子火,但在大庭广众之下,他身为村长,有些事别人能做,他和自家亲戚却不能做。 起码明面上不能做。 “王喜栋啊,这种事都是有规矩的,你说了不算,说了也没用。” “你要是有意见,明天可以去市里反映反映。” “上面要是同意了,我绝对没二话。” “真要能成,乡亲们都会感激你的。” 何胜利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容。 不过谁都能听出他话里的言外之意,你要是没办法,就别瞎折腾! 别在这儿浪费时间。 说完,他还特意看了看旁边的夏长海。 “我说得在理吧,小风。” ......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夏长海。 “对了,我差点忘了” “要不,小风你给想个办法?” “真要把孩子救出来,那可就成大英雄了。” 停顿了一下,何胜利的眼神看向一旁的张自强: “强子,还不赶紧求求人家,万一真有办法呢?” “时间可不等人呐~” 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充满了深意。 此时张家的人早就慌了神,听到何胜利这话,下意识地就想给夏长海跪下。 结果被夏长海一把扶住。 “张叔,张婶,可别这样。” “都是一个村儿的,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被那些人带走。” 这时何三财故意大声喊道: “哟呵,你还真有办法?” “大家快来听听,夏长海真有办法救人。” 夏长海完全没理会他,把张自强扶到椅子上,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随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张三娘也搀扶过来。 “你说的是真的吗?小风?” 听到夏长海的话,张三娘的眼神里突然闪过惊喜的光芒。 “张婶,你觉得我是会开那种玩笑的人吗?” “等下还得麻烦你们……” 张自强有些犹豫,小声说道: “这样真的能行吗,要是得罪了村长,虎娃可怎么办……” 啪! 话还没说完,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张三娘直接一巴掌打了过去。 她双眼布满血丝,脸上的肌肉微微颤抖: “闭嘴!” “小风,这件事你去办,剩下的交给我!” 第142章走,去抓那些拐卖人口的家伙 护犊子的野兽最为凶狠,人也是如此! 此刻的张三娘,谁劝都没用,她敢独自去和野猪拼命! “行,张婶,我这就去。” 说完,夏长海意味深长地看了何胜利一眼,然后带着王喜栋转身离开。 只留下何三财一脸茫然。 那家伙到底说了什么? 怎么才说了几句话,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难道真有解决的办法? 不可能啊,村子里小孩被拐这种事,宁夏村又不是没发生过。 从古至今,被拐走的孩子几乎就没被找回来过。 过去也不是没人去山里搜寻,但就像何胜利说的,搜寻范围太大,人手根本不够! 别说一个宁夏村了,就算把十里八乡的壮劳力都聚集起来,也无济于事! 到最后,孩子没救回来,参与搜寻的人还可能受伤甚至残疾。 这也是何胜利死活不愿意去搜山的原因,他不想承担责任! 可张三娘脸上的神情却变了。 几分钟前还满脸绝望,现在眼里却充满了希望…… “那家伙到底说了什么?” 想不明白的可不只是何三财。 何胜利也是一头雾水,他之前说那些话,就是想给夏长海挖坑。 今天这事儿,明明谁都不敢轻易做决定。 当然了,如果最后真能把孩子救回来。 那名声肯定会大大提高。 但这可能吗? 这明显是一件大概率会失败的事。 而一旦失败,出主意的人多少都得承担责任。 痛失爱子的父母,哪还能跟你心平气和地讲道理。 到那时候,非但捞不到好处,只怕还会惹一身麻烦! 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不会去管这档子事儿。 当然了,何胜利压根没指望夏长海会插手。 他不过是想趁机嘲讽对方几句罢了。 他已经听说了自己儿子在后山的事情。 可看着眼前这情形,何胜利心里没来由地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他总觉得,似乎要有大事发生…… 这么一想,何胜利心里一紧,就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然而,张三娘却在这时扑了上来,死死抓住他的胳膊,不让他走。 看到这一幕,何胜利没办法,只能给何三财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赶紧跟上来。 “但愿别出什么大乱子才好……” 他在心里暗暗祈祷。 从张家离开后,夏长海和王喜栋迎面撞上了赵二溜。 赵二溜这人就爱打听各种事儿,这会儿正打算去张家瞧瞧热闹呢。 他张嘴问道: “老弟,你俩这是要往哪儿去呀?” 夏长海没打算瞒着,直接说道: “去抓那些拐卖人口的家伙。” “抓拐卖人口的? 哟,这可太厉害了! 我正准备去……找点乐子呢,居然有这种事!” 赵二溜眼睛瞪得老大,满脸都是惊讶的神色,直直地看着夏长海。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赵二溜哪里还能忍得住? 他赶忙说道: “带上我一起呗!” 赵二溜本就喜欢凑热闹,更何况这次要对付的可是人人都痛恨的人贩子。 一想到这儿,他就感觉浑身充满了使不完的劲儿。 看着赵二溜那满是期待的眼神,夏长海心里琢磨起来。接下来的行动确实需要人手帮忙。 虽说就他和王喜栋也能应付,可多个人总归更方便些。 而且赵二溜向来天不怕地不怕,不管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他都不放在眼里。 其他人看他那副啥都不在乎的样子,平时没事都绕着他走,更别说和他正面起冲突了。 于是夏长海点了点头,同意道: “行,那就一起去。” 赵二溜立刻保证: “放心吧老弟,以后你让我往东,我绝对不往西。要是我不听话,你直接扇我耳光!” 此刻,赵二溜已经开始想象自己大展身手的场景了。 他想着,要是能抓住几个贩子,看村里还有谁能说他没本事! 谁要是不服气,也去抓几个贩子试试? 没那个本事就别在那儿瞎说了! 就在这时,三人背后,突然有个人从拐角处飞快地冲了出来。 由于速度太快,差一点就没刹住,一个趔趄,话也跟着说了出来: “你们怎么在这儿?”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何胜利的三儿子何三财。 一听这话,夏长海瞬间警惕起来。 听这语气,对方好像知道些什么。 何三财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转身就想跑。 夏长海大声喝道: “站住。” 何三财不敢出声,刚想开口,却看见夏长海脸色一沉,立马撒腿就跑。 可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王喜栋和赵二溜已经一前一后把他给拦住了。 “正愁没人带路呢,你就来了!” 三人不顾何三财的挣扎,堵住他的嘴,架着他就走了。 半小时后,何三财哭着跑回了张家院子。 “爹,夏长海他们抢走了钥匙,往村头武器库去啦!” “啥情况?!” 何胜利一听这话,下意识地提高了音量,一把将何三财拉到跟前。 这会儿也顾不上别的了,直接问道: “到底是怎么回事,快说!” 何三财哭丧着脸,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夏长海等三人抓住他后,没做别的,就问了一个问题:村头武器库的钥匙在哪里? 在85年前,由于国家历史发展的需求,我国一直实行民兵制度。 各乡镇都有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 宁夏村也不例外。 虽说80年后,这一制度逐渐被取消了。 但还是有一些武器未来得及全部上缴,平时都统一锁在村头的武器库里。 而钥匙就掌握在村长何胜利的手中。 张自强之所以找何胜利组织搜山,一方面是因为只有村长牵头,才有足够的号召力。 另一方面是因为只有他能打开武器库,把里面的枪支弹药分发下去。 不然的话,没有武器怎么搜山?又怎么抓坏人呢? 要是赤手空拳的,且不说那些凶狠残暴的坏人,光是山里的野兽就能让村民们吃尽苦头! 冬季可是猛兽最容易袭击人类的季节! “他们问,你就说了?” 何胜利咬着牙,气呼呼地问道。 “我……我不说……他们就烧我脚心……” 第143章现在只有一个目的,先把孩子救出来 何三财结结巴巴地回答。 他本来就胆小怕事,更何况烧的还是脚心那么敏感的部位。 所以坚持了不到三分钟,就全交代了。 听到这话,何胜利就像被雷劈了一样,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随后,他一只手捂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只感觉心脏一阵阵地抽痛。 要是对方严刑拷打,何三财坚持不住也就算了。 毕竟他年纪小,勉强还算个孩子。 可就因为受不了挠痒痒就说出钥匙的位置,这算怎么回事。 他想向上级反映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难道要告诉别人自己儿子是个软骨头? 在村子里丢人也就罢了,要是传到上面去,领导还不知道会怎么想。 老话说得好,有其父必有其子。 儿子这么窝囊,当父亲的能好到哪儿去? 好不容易缓过神来,何胜利抬手就给了何三财一巴掌,骂道:“蠢货,还在这儿发呆!现在马上带我去武器库!” “那两个家伙真是胆大包天,武器库里的东西他们居然也敢动!” 何胜利说着,就拉着儿子准备出门。 可刚迈出一步。 “嘎吱-砰!” 院子门突然被关上了。 张三娘贴心地从里面上了锁。 “村长,你先别急,我迟早会出去的。” 张三娘站在门前,眼神坚定。 何胜利先是一愣,随后气得声音都有些发抖:“你反了是吧,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我告诉你,你这是……” “我知道!” 没等何胜利把话说完,张三娘就打断了他:“只要能把虎子救回来,我什么都不怕!” “你确定不让开?” “不让!” “好,那就别怪我动手了!” 何胜利脸色阴沉,打算强行闯出去,带儿子去救人。 张强见自己女人被欺负,愤怒地大喝一声,想上去帮忙。 无奈腿上有伤,使不上力气。 院子里其他人看到这一幕,也大概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想帮忙,却又顾虑重重,犹豫不决。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村里广播的大喇叭突然响了起来。 “喂喂,能听到吗,老大,开了。” 王喜栋试了试音,把话筒递给夏长海。 “乡亲们,大家好,打扰一下,麻烦各位叔伯婶子先停下手里的事儿。我是夏长海……” 李晓娟和周秋琴听到喇叭里传来儿子的声音,互相看了看,都很惊讶。 这俩小子不是去老张家看热闹了吗,怎么跑到广播这儿来了? 而且这广播不是只有村长才能用吗? 喇叭一响,整个宁夏村都安静了下来。 众人下意识地抬起头倾听。 毕竟每次大喇叭一响,都不是什么小事。 大家也都觉得很奇怪。 广播平时只有村长能上去用,怎么夏长海用上了? 这小子到底想干什么? “……很多人应该都听说了,今天张叔家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 我不知道大家听没听说过人贩子拐孩子的目的,反正我把我知道的跟大家说一说……” 在后世大家都知道的这些消息,在这个时代,却只有少数几名高层人员清楚。 这些事背后的血腥和残忍,让宁夏村的村民们脸色变得煞白。 过去,他们单纯地以为,人贩子拐卖儿童只是为了转手卖给别的人家。 可谁能想到,现实远比他们想象的要黑暗得多。 故意弄残孩子的手脚,让他们变成残疾人。听听,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莫说是孩子,就算是猫猫狗狗,又怎么能下得去手呢? 震惊和愤怒过后,剩下的就是满腔的气愤。 无尽的怒火从众人的心底熊熊燃烧起来。 “这些丧尽天良的家伙!” “那些人贩子就该千刀万剐!” “他们的心肠怎么这么狠毒?” 无论男女老少,听到那些可怕的消息后,都在愤怒地咒骂。 大家恨不得用最恶毒的诅咒,让那些人贩子全家都不得好死。 做出这种恶行的人,根本就不配做人,他们就是恶魔,就是畜生。 然而,骂得再激烈,又有什么用呢。 一种无力感,涌上了众人的心头。 大家都明白,谩骂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老话说得好,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那些人贩子坏事做尽,最后说不定反而比他们过得还好。 一想到那些孩子会因为人贩子而一辈子受苦遭罪,不少人就忍不住悲伤起来。 人是感性的动物,并不是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才叫事。 对于孩子,绝大多数人都会本能地想要保护他们。 “老天爷啊,你睁开眼看看吧!” “那些人贩子,真的该死!” 有人在无助地哭喊着,尤其是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 这时,原本低沉的喇叭声再次响了起来。 “场面话我就不多说了,本来这次何村长是不同意搜山的,他担心会有人出意外。” “我知道,他其实是怕担责任,怕上面事后追究,没法交差。” “他怕,可我夏长海不怕。” “我也不怕告诉大家,武器库的钥匙已经被我抢过来了,这次广播也是我强行打开的。” “我就想问一句,有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上山?” “要是有,就去武器库门口集合,我等30分钟。时间一到,不管你们来不来,我跟喜栋、赵山河都会自己上山。” 只有一个目的:把孩子救出来,顺便解决一些麻烦。 “那些麻烦事儿,都见鬼去吧!” 夏长海的声音在村子上空回荡着。 宁夏村的人,就好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嘴里却还在小声嘟囔着。 过了一会儿,大家才慢慢恢复了行动。 村东,老吴家 母亲问道:“儿子,你在找什么呢?” 儿子回答:“妈,同学有急事,我得赶紧去帮忙。” 母亲听了,微微一愣,好像想到了什么,但并没有阻拦或劝说,只是跟着儿子在仓库里翻找东西。 村西,老马家 长辈劝道:“老三,你年纪还小,留在家里陪陪妈吧。” 老三反驳道:“我都16岁了,哪里小了!” 老三坚决地表示:“除非你今天打死我,不然谁都别想拦住我!” 第144章多年以后,这个草场,成为了大家回忆的地方 兄长鼓励道:“好小子,走,大哥带你去干一番大事业。” 父亲激励道:“儿子,争口气,让咱老马家在村里也风光风光!” 老三回应道:“您就等着英雄儿子凯旋而归吧!” 村北,老何家 姐姐劝阻道:“妹,这是我们男人的事,你就别掺和了。” 妹妹不满地说:“哟,还瞧不起女人啦?” 姐姐连忙说道:“不敢不敢,瞧你说的。” 妹妹威胁道:“哼,你要是再拦着,看我晚上回来不揍得你满地找牙!” 姐姐质疑道:“话说,你这事儿跟咱爸妈说了吗?” 妹妹不屑地说:“同意个啥,你看人家夏长海,把广播站都用上了,也没要家长同意,你瞧你那胆小的样子!” 还没到下班时间,村子里大多是年轻人和妇女,长辈们基本都在工厂里。 夏长海不是不想等,只是每多耽误一分钟, 孩子遭遇意外的可能性就增加一分,人贩子逃脱的概率也上升一分。 他等得起,可那些孩子等不起! 何胜利听着夏长海的话,只觉得血压蹭蹭往上升,脑袋里怒火直冒。 他不是不同意帮忙,只是害怕担责任,怕自己出丑…… 的确,这些实实在在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只不过,这种事怎么能公开宣扬呢? “这个可恨的家伙,他这么做简直是要把我逼入绝境……” 他之所以不愿承担责任,只是因为心里担忧,稍有不慎就会丢掉自己的村长职位。 然而夏长海这么一捣乱,他仿佛都能预见到后续会引发一系列的麻烦事。 在当下这个时代,民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旦大部分村民都对他产生不满,不再认可他,那他这个村长的位置,基本上也就保不住了! 想到这里,何胜利的眼睛瞬间布满血丝,变得通红。 “赶快把这个麻烦的女人拉开!” 他心里清楚,必须得采取一些行动,来挽回自己在村民心中的形象。 何家三兄弟向来不是好惹的角色,他们也深深明白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何家如今能有这样的地位和局面,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何胜利担任村长这一职务。 要是他们父亲的村长职位被撤销,何家今后的日子…… “老二,老三。” 何一财使了个眼神,给两个弟弟示意。 另外两兄弟心领神会,点了点头,眼底也浮现出一丝凶狠的神色。 “张婶,你到底让不让开?!” “不让!” “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话音刚落,何二财就握紧拳头,朝着张婶的肚子狠狠砸去。 他想着先靠武力让对方屈服,至于后续的事情,等之后再想办法处理。 大不了赔点钱了事。 和父亲的村长职务相比,那点赔偿的钱根本不值一提! 就在何二财的拳头快要碰到张婶身体的那一刻。 突然有一双手,像钳子一样迅速地钳住了他的手。 何二财抬起头一看,忍不住惊呼出声: “老山狗!” 这个人正是住在山上的秦四。 “哈哈哈,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当面叫我山狗子了,你们何家的人,还真是一个比一个不讲道义。” 说完,秦四的眼底闪过一道冰冷的光,语气充满愤怒: “居然对一个女人下这么重的手,简直卑鄙无耻到了极点!” “都给我滚一边去!” 别看秦四年纪大了,可他力气却不小。 只见他一使劲,就把何家三兄弟全都推得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还没等他们站稳起身,就发现周围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他们。 这种眼神,让何家三兄弟心里直发毛。 “爸……” 人群中传来一声轻轻的呼唤,声音里带着几分犹豫和迟疑。 紧接着,又有一个声音冒了出来: “村长,您就先在这儿待一会儿,行不行啊?” 何胜利环顾四周,这才惊讶地发现,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场的这些人看向他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 那眼神里包含的情绪十分复杂,很难用言语来形容。 一时间, 空气仿佛都凝固了,安静得让人有些窒息。过了好几秒,他苦笑着叹了口气,心中满是无奈。 “我现在,哪里还有别的选择……” 这一刻,何胜利满心懊悔,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去招惹夏长海。 仔细想想,他跟夏长海原本毫无瓜葛,根本没有任何过节啊…… 武器库门前。 夏长海发出“征召令”仅仅过去10分钟,人们就从各个地方纷纷赶来。 有的人手里拿着倭刀,有的人则握着斧头。 在这些人当中,有十几岁的少年,年纪比夏长海还小; 也有两鬓头发都已经全白的老者。 众人来到草场上,没有像往常那样闲聊打趣,也看不到平日里的那种散漫随意,而是很自觉地站成了几排。 他们从来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训练,现场也没有人指挥。 但奇怪的是,在这一刻,大家站得竟然颇为整齐。 不仅如此,每个人都感觉身上像是压了一股特殊的压力。 这股压力,让大家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胸膛,抬起了头。 这样的变化,让在一旁围观的女孩们眼中闪烁着光芒。 她们第一次发现,那些平日里看起来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小伙子们,此刻竟也有着如此帅气的一面。 多年以后,每到快过年的时候,就会有不少人带着自家孩子来到这个草场。 他们指着草场的某个位置,满脸骄傲地说, 当年,孩子他爹就是在这儿,跟着夏长海先生进山去剿灭土匪、打击那些可恶的人贩子。 这件事,成为了夏长海传奇经历中的一段佳话,被人们口口相传。 当然了,这些都是之后发生的事情。 草场上聚集了很多人,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站在前排的三个人。 准确来讲,应该是两个人。 赵二溜可不算在内。 毕竟,不管是谁看到赵二溜那副模样,都很难对他产生好印象。 他脸上的表情十分僵硬,脑门上不停地冒汗。 都已经三十岁的人了,还这么沉不住气! 不知情的人,恐怕还以为他像村头的吴老二一样,患上了帕金森呢! 第145章虎崽子的价值,一般人不知道也正常 他这么紧张,下去待着不行吗? 非要硬撑着站在这么多人面前,这不是更丢人现眼吗? 围观人群里的杨玉凤,尴尬得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 其实,她并不反对赵二溜在这件事上出头。 或者说,只要是和夏长海有关的事情,她都不会反对。 事实已经证明,跟着夏长海做事,绝对不会吃亏。 而且,赵家欠夏长海的实在是太多了。 若不是夏长海帮忙,赵家哪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顿顿都能吃上细粮,大米、白面馒头随便吃,完全不用发愁。 更不用说,他们还有孩子要抚养…… 没错,杨玉凤心里已经有了明确的想法。 就冲这一点,赵家就应该为夏长海全力以赴,哪怕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但是。 一件事归一件事,赵二溜好不容易等来这么一个可以出人头地的机会,就不能争点气吗?! 这些年来,外人对赵二溜的评价本就不太好,杨玉凤此刻只觉得尴尬到了极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也太丢人了!! 哪有大老爷们像他这样没出息的?? 旁边站着的那两个晚辈都比他强!! 站在中间的夏长海,自始至终都表现得沉稳淡定。 整个人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让人折服的魅力!! 说句心里话,要是杨玉凤能年轻15岁,就凭刚才夏长海通过喇叭说的那些话,还有他此刻的神态模样。 她肯定这辈子非夏长海不嫁!! 比不上夏长海也就算了。 可你赵二溜连王喜栋都比不上?? 人家王喜栋虽说看上去也有点紧张,但哪像你这副狼狈的样子!! 赵二溜内心无奈极了:…… 我也想下去啊,可关键是我的腿根本不听使唤,迈不开步子啊!! 有没有哪位好心人来拉我一把啊……!! 话题扯得有点远了。 夏长海瞅准了时机,没有再多说废话,直接打开了武器库的大门。 “以前用过枪的人优先领取,每人领10发子弹。 这次咱们要对付的可是人贩子,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可别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听到这话,那些原本打算混在人群里,趁机摸把枪的人,默默地收起了自己心里的小算盘。 夏长海说得确实有道理,一个从来没摸过枪的人,拿到枪之后,说不定对自己人来说比敌人还危险!! 再说了,武器库里的枪也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好。 基本上都是三八式、汉阳造,还有老套筒这类老旧的枪支,极少数是56式半自动步枪,而且还是比较老的款式。 这些枪常年缺乏保养,谁也不知道它们还能有多大的威力。 不过,夏长海也没指望这些枪能发挥出多么强大的战斗力。 只要在关键时刻能打响,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就行!! “小风,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做??”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扛着一把56式自动步枪,走上前主动问道。 这把枪是老者自己带来的。 “楚二爷!” 夏长海、王喜栋和赵二溜都不敢有丝毫怠慢,赶忙向老者打招呼。 楚二爷名叫楚援朝,和朱爷、秦四是同一辈的人,也是那一辈里为数不多还活跃在村子里的老猎手。 他为人热情善良,在村子里的威望一直都很高。 “别这么客气,小风,你有什么计划尽管说,这次大伙都听你的安排。”楚援朝摆了摆手,示意大家不用这么拘谨,“小风,你知道那些姓华的人藏在什么地方吗?” 也不知道楚二爷是凭借多年的经验,还是从一些细微的地方察觉到了异常。 夏长海眼神中透着警惕,微微点了点头说道: “前几天我去山上闲逛的时候,看到有几个人行为鬼鬼祟祟的。” “当时就感觉不太对劲,可具体是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现在再回想起来,那几个人肯定就是人口贩子!” 随后,夏长海把之前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讲述了一遍。 赵二溜原本紧绷着的神经,此时稍微放松了一些,开口问道:“会不会只是碰巧遇到的呢?” 当下这个时候,正是各个猎户收集猎物标本的时期。 虽说那几个人装备很豪华,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杆枪,但仅仅因为这个就判定他们是人贩子,似乎有点太草率了。 总感觉这么判断有些莽撞。 谁说拿着枪的猎户就一定不怀好意呢? 说不定人家只是关系好的朋友,相约一起上山打猎呢。 “不对,肯定不是凑巧!”夏长海还没来得及回答,楚援朝就神色严肃地摇了摇头,反驳道,“要是真正的猎户,看到小风他们猎到了虎崽子,绝对不可能一声不吭。” 先不说虎崽子这种极其珍稀的猎物,就算是普通的狍子、兔子,其他猎户看到了也会忍不住议论几句。 一方面是出于好奇,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沾沾喜气。 这就好比人们看到别人办喜事,就算不上前道贺,也会忍不住多瞧几眼。 进山打猎的人都很讲究,希望能十拿九稳。 猎户们敬畏山神,在这些方面都特别在意。 可是夏长海遇到的那几个人,自始至终对虎崽子这么珍贵的猎物都没有任何反应。 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而且面对夏长海主动打招呼,他们的态度还很冷淡。 这显然不符合常理。 “他们要么根本不认识虎崽子,要么就是不知道它的价值!”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足以说明: 他们肯定不是猎户! 甚至都不是本地人。 在这附近十里八乡的,哪有人不认识虎崽子呢? 就连七八岁的小孩子都知道这玩意儿很值钱! 夏长海点了点头,说道: “楚二爷说得有道理,我当时就觉得奇怪,那几个人不是故意避开不谈, 而是看了一眼就直接略过了,就好像根本没认出来是什么东西似的。” “很有可能是没认出来。” 毕竟不是山里的人,不熟悉各种野兽也很正常。 这虎崽子本就不是一般人能轻易接触到的。 第146章老黄家这两兄弟居然和人贩子有关系 要知道,仅是官方的回收价格就已经超过1500元了,如果做成衣服,价格更是高得离谱。 在内陆地区,也就只有上面那些特定的人群才有资格使用,绝大多数都流向了香港地区,还有不少被出口到国外。 “而且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他们居然没带猎犬!” “打猎不带狗,这还怎么打猎啊。” “三个人,三把枪,要是换作是你,你会这样去打猎吗?” 这一句话,直接把赵二溜问得哑口无言。 是啊,带着三把枪上山,明显是准备干一番大的。 而要做这种大的打猎买卖,肯定得带上猎犬。 就算自己没有猎犬,也会想法子借几条来。 要是没有猎犬帮忙追踪猎物,再厉害的猎人也不敢保证打猎能够成功。 “这么仔细一分析,那些人还真的很可疑。” 有人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觉得这有什么可疑的,夏长海纯粹是在瞎猜。 楚二爷懒得理会赵二溜这种人,转头看向夏长海: “既然已经确定了他们的位置,那咱们赶紧出发吧!” “可千万别让那些家伙给跑了!” 楚二爷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对于人贩子这类罪犯,他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心里的痛恨就越发强烈。 …… “别急,再等两个人。” 等人? 楚二爷愣了一下,不明白夏长海要等谁。 不过既然夏长海这么说了,肯定有他的考虑。 就这么短短几句话的时间,楚二爷就觉得夏长海果然像传闻中说的那样优秀。 沉稳、心思细腻、考虑事情还很周全…… 别说下一代人了,就算是和他们这一代人相比,能比得上夏长海的人也没几个。 楚二爷到了这把年纪,自己也没什么别的盼头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下一代身上。 而夏长海,无疑就是他心中最完美的下一代的代表。 “老夏家总算是出了个了不起的人物!” 楚二爷忍不住有些羡慕。 没让大家等太久。 没过一会儿,就看见两辆大卡车从远处缓缓开了过来。 “长海,人我都按照你的要求带来了!” 等卡车停稳之后,李狂与周国民从车上走了下来,后面还跟着黄家那两兄弟。 夏长海在出发之前就给林场打了电话,把这边的情况详细说了一下,让舅舅李狂务必把黄家两兄弟带过来。 李狂一听夏长海打算去缉拿人贩子,立刻安排了两辆大卡车。 以前,要去山林的话,非得依靠卡车才行。 毕竟,如果让这么多人都徒步上山,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至于黄家的两兄弟,他们才刚到林场,身上受的伤都还没来得及处理,就又稀里糊涂地被拽了过来。 在路上,周国民和李旺对他们“格外关照”,又折腾了他们一番。 之前偷狗那件事暂且先不说。 可如今,他们竟然还和人贩子有牵连…… 他们能有什么好下场呢? 要不是目前事情的具体情况还没有完全弄清楚,他们俩能不能活着到达宁夏村都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简单地互相问候了几句之后,夏长海直接进入正题。 “黄大立,黄石宇,你们给我老实交代,那几个人口贩子到底是什么背景? 总共有多少人?他们的武器装备怎么样?” “我劝你们最好如实说出来,否则……” 夏长海指了指周围的人群,有些话不必说得太直白,大家也都明白是什么意思。 刚开始的时候,众人还在好奇,这两个陌生人到底是谁。 可一听这两人竟然和人贩子有关系,众人看他们的眼神瞬间就变了。 眼神里充满了厌恶、怨恨,甚至隐隐透露出杀意…… 已经有人忍不住抽出了长刀和手斧。 永远都不要小瞧国人对人贩子的厌恶和痛恨程度。 要是有机会,所有人都恨不得把人贩子碎尸万段! 杀意,初次听闻,仿佛是只存在于奇幻世界里的虚幻概念。 但在真实的生活中,它切切实实地存在着。 简单来讲,它是人类的潜意识在整合了听觉、视觉、嗅觉等各种感官收集到的信息后,所产生的一种神经信号反馈。 这是一种深深扎根于基因当中的本能。 也正是因为如此,它对人的冲击异常强烈。 黄氏兄弟满心疑惑,他们不过是偷了周国民的狗,照理说不应该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能保住性命,都算是运气极佳了。 可李旺为什么要打他们呢? 他们和李旺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交集。 难道是之前挖坟的时候,不小心侵犯到对方的地盘了? 但问题在于,他们挖坟的地方距离这里非常远。 刚从卡车上下来,就听到夏长海在打听人贩子的事情。 紧接着,黄玉石察觉到周围人群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杀意,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只感觉裤裆一阵温热。 不管是谁,被一群充满愤怒、仿佛要嗜血的人团团围住,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作为大哥,黄大立相对镇定一些,但显然也被吓得够呛,赶忙大声喊道: “这是误会啊!我根本不认识什么人贩子!” 开什么玩笑,他和人贩子完全扯不上关系。 偷狗要是被抓住了,通常就是挨一顿打,赔点钱也就过去了。 可要是偷小孩被抓住…… 黄大立可是亲眼目睹过那种凄惨的场景。 十年前,在岭南地区,有两个人贩子作案时被乡亲们堵住了去路。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可当孩子的父母赶到现场,局势瞬间失去了控制。 所有人一拥而上。 根本没人能说清楚那两个人贩子究竟是死在谁的手里。 等警察赶到的时候,他们已经面目全非,就像两堆烂泥一样。 没错,就是真正如同烂泥一般的惨状。 除了少数比较坚硬的骨头,他们全身上下几乎所有的骨头都被打碎了。 身上更是布满了砍伤的痕迹。 那种惨状,就连法医看了都忍不住犯恶心。 因为涉及到人贩子,警务人员大致了解情况后,并没有进行深入的追查。 第147章上山看看怎么回事 这种社会败类,死了也是罪有应得,还能给国家节省些粮食。 黄大立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说不定自己哪天也会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杀人不过头点地,被打成肉泥这样的死法,实在是太过残忍了! “我们只是偷了狗,绝对没有偷小孩!” “你撒谎!” 王喜栋眼睛一瞪,大声呵斥道: “你们把上山时的详细经过再重新说一遍!” “我敢肯定,那四个人就是人贩子!” “你还敢嘴硬说没偷小孩?!” 听到这话,黄大立明显愣了一下,随后苦着脸解释道: “我当时就是随口吹个牛,其实就是偶然碰到他们的……” 经过一番解释,大家才知道,黄家这两兄弟也是在上山的时候,偶然遇到了那四个人。 双方实际上并不认识。 他们之所以撒谎,纯粹是担心周国民会把他们抓起来。 众人听了这话,都有些失望。 不过夏长海敏锐地察觉到黄大立讲述过程中的一些细节,追问道: “你们俩当时是几点上山的?” “不太清楚,反正天还没亮我们就偷偷上山了。” “那你确定看到烟柱了吗?” “确定看到了,当时我还担心挖狗的时候会碰到在山上过夜的猎人, 要不是我弟弟坚持,我都打算改天再来挖了。” 王喜栋握紧拳头,恶狠狠地盯着黄氏兄弟: “老大,我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啊?” “这家伙是不是在说谎?” “要不咱们用刑逼供吧,我就不信撬不开他的嘴!” 黄大立身体猛地一颤: “我没说谎,我真的没说谎,我是真的不知道当时具体的时间。” “行了,他应该没那个胆子说谎。” “我再问你,那你还记不记得当时烟柱在山上的什么位置?” “好像在东坡……对,肯定是东坡!” 一看王喜栋瞪眼,黄石宇赶忙抢先回答。 “是东坡再稍微偏一点点的地方!” “我们在岗崖子上匆匆扫了一眼,那里有块风凹地,烟柱就是从那里冒出来的。” 黄大立接着补充道。 夏长海点了点头,示意把这两个家伙捆起来。 赵二溜问道: “老弟,你是不是发现什么重要线索了?” 在他看来,夏长海问的那些问题根本没什么用,也毫无逻辑可言。 “嗯,有一些猜测。” 夏长海也没有隐瞒, “我怀疑那几个家伙的藏身之处就在那片风凹地。” 这话一说出口,众人都下意识地朝他看了过来。 夏长海也没有故意卖关子,解释道: “你们仔细想想,如果是正常打猎做标记,根本没必要那么拼命。” “这个时节在山上过夜,可不是什么好受的事儿。” “而且就算真的是猎人在山上过夜,选择的地点也不会是那里。” 打猎最好趁早,但也不能太早。 天才刚刚蒙蒙亮的时候,视野还很模糊,这个时候在山上行走,很容易发生意外。 稍微有点经验的猎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我猜,那缕烟应该是那些人贩子把火堆熄灭后留下的。” “为了隐藏自己的踪迹,他们白天肯定不敢生火,可晚上要是不生火,又会冷得受不了。” 山上深夜的最低气温能降到零下一二十度,在这样的低温环境下,别说是小孩,就算是成年男子也很难承受。 “他们应该是晚上生火取暖,天快亮的时候,就用雪把火灭掉。” “但那些家伙经验不足,不知道应该先浇水……” 这是一位老猎人刚刚说出来的诀窍。 在冬天的野外熄灭篝火,如果直接用雪覆盖,会产生很多烟。 而且那种烟很特别,凑近看颜色比较浅淡,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稍微浓一点的水蒸气。 可一旦飘到高空,从远处看,烟柱就会非常醒目。 要是想熄灭篝火又不产生烟柱,应该先用水浇,然后马上用大量的积雪覆盖。 或者等木材快要燃尽的时候,把较粗的木棍抽出来,插进积雪里。 这样的话,就算有一些烟雾产生,也没办法形成烟柱,风一吹就散了。 众人听了之后,一下子就明白了。 尤其是楚二爷,说实话,夏长海说的这个方法,连他这个经验丰富的资深猎手都从来没听说过。 他从来没听别人提起过这种熄灭篝火的技巧。 显然,这是夏长海自己琢磨出来的。 “哎,人和人真是不能比,不服不行啊。” “这小子到底还懂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东西……” 楚二爷稍微感慨了一下,便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 在当下这种危急的情形下,他当然希望夏长海越厉害越好。 “那我们还等什么,赶紧出发去救人吧!” 说着,楚二爷就开始收拾自己的装备。 “别急,先别着急。”夏长海有些惊讶地看了楚二爷一眼,这老头的脾气还真是有点急。 不过话说回来,和他同辈分的秦四爷、朱爷,脾气都挺温和的。 这年头怎么老一辈的脾气一个比一个暴躁…… “现在孩子还在对方手里,就算真的要和他们硬拼, 也得先把孩子救出来,免得对方狗急跳墙伤害孩子。” “再说了,上面那些只是我的推测,山上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还不清楚呢!” “至少得先摸清楚对方到底有多少人。” 赵二溜挠了挠自己的脑袋: “不是说有4个人吗?” “你可真笨!” 王喜栋忍不住吐槽道: “你家收麦子的时候难道不留人看守吗?!” 听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那些人贩子也许不算聪明,但也不至于傻到那种程度。 不管进行什么行动,肯定会有人负责看守。 这就意味着,对方至少有五个人,甚至可能更多。 “那就由你来安排接下来的行动吧,我们都听你的。” 楚二爷思考了一番,也觉得夏长海说的话很有道理。 确实是自己考虑得不够周全。 “这样吧,楚二爷,您一会儿去召集几个靠得住的人, 带人把那可能存在的岗哨先围起来,五个人编成一组,每组至少配备两杆枪。” “我和喜栋先去山上探探情况。” 第148章偶遇一群野猪 “我也要去!” 赵二溜一听要把自己留在山下,怎么都不肯答应。 “也把我带上吧。” 李旺这时也开口说道: “对方人数众多,咱们人少的话去了容易吃亏。” “行吧。” 很快,夏长海就把人员安排好了。 他、李旺、赵二溜还有王喜栋先上山,其他人在山下守候。 山下的人有两个任务, 其一,封锁整座山,防止人贩子逃跑; 其二,一旦看到他们发出的信号,立刻上山前去支援。 山中 四个人趴在雪地上,身上披着从村里卫生所借来的大白褂。 在积雪的掩护下,他们和周围的环境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如果不靠近的话,实在很难发现他们的存在。 王二虎摸了摸身上的大白褂,兴奋得不得了: “老大,等回头咱们去市里也弄一件这玩意儿!” 夏长海眯着眼睛,观察着下方的风凹地,心里明白王二虎在想什么,淡淡地回应道: “没必要。能用得上这东西去抓的猎物,咱们看不上。” 王二虎挠了挠头,应道: “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王二虎和夏长海一起打猎很多次了,除了用套子抓獾和那些皮毛值钱的猎物外,其他时候大多都是直接和猎物正面搏斗。 就说那体型庞大的熊罴,不也是正面交锋把它拿下的吗! 哪有偷偷摸摸去偷袭的情况! 根本不存在! 一旁的李旺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涌起一股想揍夏长海一顿的冲动。 别人上山打猎,一看到猎物就兴奋得不行。 不管是灰鼠还是黄皮子,都能让他们开心好久。 这年头,谁家不缺肉吃呢! 可夏长海倒好,对猎物特别挑剔。 想想夏长海之前打猎的“辉煌战绩”,先是掏仓子抓猎物, 接着是猎大个,后来又猎猪神、熊罴…… 有些话到了嘴边,李旺又强行咽了回去。 上次猎猪神分到的野猪肉,他可没少吃。 “话说,能生出夏长海这样的人,他大姐得是什么样的天才啊?” “这小子该不会是抱养的吧……” 夏长海并不知道,自家亲老舅已经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夏家亲生的了。 看到下方有动静,夏长海低声提醒道: “都别乱动,有情况!” 众人立刻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朝下方看去。 只见角落处,一丛灌木晃动了几下,随后走出来两个人。 透过灌木的缝隙,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支着一顶白色帐篷。 这两个人,穿着那种绿色的大棉袄,头上戴着狗皮帽子。 高个子的那个人身高超过一米八,身材壮实,手里还提着一把形状很特别的弯刀。 李旺可能认不出来,但夏长海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廓尔喀军刀,也就是后世军迷们疯狂追捧的尼泊尔军刀。 夏长海暗暗皱起了眉头。 需知,八十年代与后来的时代大不相同,那时既没有国际物流,也不存在海淘。 在这个信息极度匮乏、流通不畅的年代,别说拥有狗腿刀了,知晓其名的人都寥寥无几。 矮个子个头确实不高,大概一米七左右,身形也颇为瘦小。 站在高个子身旁,就宛如孩童一般。 不过,对方背着一把老式56式自动步枪。 论起威胁程度,这把枪反倒超越了他身旁的壮汉。 两人从帐篷里走出来,先到旁边的大树下解决了个人生理问题。 之后,他们又在大树下抽起了烟。 抽烟的时候,他们好像在交谈着什么。 只是距离太远,只能看到他们的嘴唇在动,却听不见说的是什么。 “老大,这些人好像和之前咱们遇到的那三个家伙不一样。” “嗯,看来对方的人数比咱们之前预计的要多。” 算上之前碰到的四个人,这个人口贩卖组织已经出现六个人了。 人数多倒也罢了。 要说人手数量,守在大本营的夏长海并不害怕。 关键在于,现在对方还多了一把枪。 而且还是56式半自动步枪。 这枪的威力可不能小瞧。 “老弟,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办啊?” 赵二溜平时做事一向果断,可这次也清楚当下的情况不太好处理。 这些人口贩子,似乎和以往遇到的不太一样。 他们看起来像是不要命的样子。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贸然动手,把对方逼急了,很可能会伤害到孩子。 夏长海显然也想到了这点。 人口贩子都是些没人性的坏人,绝对不能高估他们的底线。 可要是不动手,时间拖得越久,就越可能发生意外。 这冰天雪地的,孩子们就待在下面那个简易帐篷里。 夏长海十分担心帐篷里孩子的安危。 “老舅,就咱们现在这个距离,你有多大把握能击中对方?” 56式半自动步枪的最大射程是1500米,有效射程是400米, 而他们和对方之间的距离,估计在350米到400米之间。 李旺闭上一只眼睛,瞄准看了看,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不行,这么远的距离我没试过,没把握。” “距离缩短一半,我才有把握打中。” 听到这话,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不过倒也没有太失望。 他本来也就是抱着试试的心态问问。 不可否认,56式半自动步枪的有效射程是400米。 虽然有些射击技术特别好的人,在600米的距离上还能保证一定的射击精准度。 但这背后,是经过长年累月的艰苦训练,消耗了无数子弹,甚至还得有点天赋才行。 毕竟,正常情况下,人看200米开外的物体时,视觉上就已经很模糊了。 要是相隔400米,人体大小的靶子,肉眼直接看也就1.5-3厘米那么大。 想象一下,在400米的距离上,要击中一个只有2厘米大小的目标, 这难度简直难以想象! 也只有夏长海这种前世接受过专业训练,还勤练了十几年的人,才有把握做到。 “看来得再想想其他办法了。” 夏长海心里想着。 就在夏长海思考的时候, 不远处,突然冒出一群野猪。 这群野猪由一只大野猪带领着,数量有20多只,规模还挺大。 第149章这不是野猪,这是会跑的肉串啊 它们休息了一上午,这会儿肚子饿了,正用鼻子在地上不停地嗅, 寻找被积雪盖住的嫩芽、果实,以及其他能吃的东西。 深冬的时候,食物很少,它们也没得挑。 野猪群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这声音很大,一下子就引起了夏长海的注意。 夏长海看了看下面的野猪群,又看了看位于同一直线上、距离只有一百米左右的风凹地, 脑海里突然有了一个主意。 “喜栋,咱们今天生火做饭的地方,你还记得怎么去吗?” “记得,没问题。” “行,你现在赶紧出发,别走山路,去那儿拿几样东西过来。” 风呼呼地刮着。 一个矮个子男人嘴里叼着香烟,深吸了一口,那本来就不长的香烟一下子就短了三分之一。 这烟是他自己卷的,烟劲倒是大,可因为卷得不够紧实,燃烧得不太顺畅。 他没有急着把烟吐出来,硬是憋了十几秒,才缓缓吐出一口烟。 “猴子,老大说过,让咱们少抽烟。” “要是被发现了,又得挨骂……” 那个身材高大的壮汉看着手里的香烟,脸上露出担忧的神情。 “爱骂就骂,我才不管呢!” 被叫做猴子的矮个子男人咬牙切齿地说: “这鬼天气,还不让生火,真是烦死了,就算是神仙来了也受不了!” “要不你来守着试试,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都说了一百遍了,找个山洞躲躲,非要在这破帐篷里待着。” “等回头里面那几个小子被冻死了,看能有什么好结果。” 矮个子男人就像被点燃的火药桶,不停地抱怨着。 “还有,胖虎,是我带你参与这趟事儿的,别老是一口一个老大叫得那么欢,那家伙不靠谱,咱们得留个心眼……” “哦,知道了。” 名叫胖虎的高大壮汉点了点头,表情有点迷茫。 “猴子,咱们什么时候弄点吃的啊?” 矮个子男人有些无奈地看了看胖虎,见他低着头捂着肚子,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 合着自己刚才说了那么多,全都白说了。 一看就知道,这家伙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就知道吃。” “每次给的钱就那么点,能吃什么好东西啊!” “让你去买枪你不买,天天扛着一把破刀,你力气再大,能比枪厉害吗?” 说着,矮个子男人从怀里拿出一块玉米饼。 “先吃点垫垫肚子,等他们打猎回来,就有肉吃了。” “也不知道那几个家伙在干什么,到现在还不回来,真是一群废物!” “还有这鬼天气,怎么比往年冷这么多。”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的动静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等看清是什么情况,胖虎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脸上露出高兴的神色。 “猴子,是野猪!是野猪啊!” “闭嘴,别乱叫!” “赶紧趴下!” 猴子这会儿也一脸惊讶,看着那二十多头野猪。 按理说,这里有人活动,晚上还会生火,动物一般是不会靠近的。 最近,营地里突然出现二十多只野猪,这事儿确实有点奇怪。 但在猴子眼里,这哪是什么奇怪的事,分明是老天爷送的大餐! 猴子心里想着: “不用多,只要开枪打死五六只,往后几天就能顿顿喝肉汤、吃烤肉了。” 一想到烤肉那香喷喷、油滋滋的样子,猴子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贩卖人口虽然能赚钱,可这毕竟是会掉脑袋的违法勾当,一年也就敢干一两次。 每次拿到钱,开头一两个月还能潇洒地花钱,往后就只能像平常一样吃野菜过日子。 对他们来说,能改善一下伙食简直就像中了大奖! 猴子心里暗暗得意: “等那几个家伙回来,我非得好好嘲笑他们一番!” 还小声嘀咕着: “出去打猎又怎么样,还不如我在这儿守着有收获。” 猴子开始幻想起来,想象着出去打猎的四个人空手回来,却发现营地里多了二十多只野猪, 而自己和胖虎在一旁开心地喝着肉汤、吃着烤肉,那场面得多解气! 猴子强忍着内心的激动,对胖虎说: “胖虎,等会儿我开枪,你帮我把野猪抓住。可别让这些到嘴的肥肉跑了!” 在猴子看来,那些野猪就是一个个会跑的烤肉串。 胖虎也早就等不及了。 岗子上,有人看到下面出现的野猪群,目光落在负责看守的两个人身上。 夏长海摸着下巴,冷冷地说: “看来负责看守的就这两个人。” 没错,这群野猪就是他引来的。 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用食物当诱饵。 之前狼王喜栋下山的时候,把吃剩的竹筒扔到了火堆的余烬里, 本来是不想留给那些不明身份的人,没想到却派上了别的用场。 沾了灰的肉块,人不喜欢吃,野猪却不嫌弃。 在这寒冷的冬天,能吃到一口带盐味的老虎崽子肉,对野猪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 当那头带头的大野猪吃到第一口老虎崽子肉时,感觉猪生都完美了。 那味道,简直太棒了! 肉又嫩又多汁,还很有嚼劲,只可惜数量太少。 每隔十几米才有一两块,根本不够吃。 美食的诱惑太大了,让这头大野猪完全不顾前方的危险,一步步走进了风凹地。 有几头母猪好像察觉到了风凹地有人的气息。 然而!! 在繁殖季节,野猪群都听公猪的指挥。 公猪往哪儿走,其他野猪就得跟着往哪儿走。 夏长海吩咐道: “老舅、喜栋,咱们三个从他们身后绕过去。等他们子弹打完了,马上动手。” “能活捉最好,要是不行就直接开枪!” 这就是夏长海引野猪群过来的目的。 第一,试探一下对方留守的人数。 要是帐篷里有人,面对20多头野猪,肯定会出来。 第二,消耗对方的弹药。 他们用的是56式半自动步枪,弹匣最大容量是10发。 也就是说,打完10枪,对方的火力就会出现空缺。 这个时候动手,最安全。 “老弟,那我呢?” 见夏长海没给自己安排任务,赵二溜有点不高兴。 第150章好在孩子们都平安无事 他还等着大展身手呢! 夏长海说: “你在上面负责警戒。” “要是发现有异常情况,马上发信号。” “别忘了,外面还有4个人呢。” “我、喜栋和老舅的命,可都交到你手上了。” 一听这话,原本不开心的赵二溜马上高兴了起来。 他拍着胸脯保证: “你们放心,出了事我负责!” “一只苍蝇都别想飞进去!” 王喜栋看着赵二溜那模样,心里直犯嘀咕,这大冷天的,哪来的苍蝇? 不过看了夏长海一眼后,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旁边的李旺偷偷地对夏长海竖起了大拇指。 夏长海这轻松就把赵二溜给稳住了。 夏长海微微一笑,其实他这么安排是有原因的。 不让赵二溜参与行动,主要是因为他枪法太差。 有他没他,对行动影响不大。 其次,夏长海、王喜栋和李旺三个人,拿下对方两个人没问题,但再多一个赵二溜,行动就不好开展了。 另外,对方可能还有人在外面。 别看现在己方人数占优势,万一外面的4个人回来了,局势就会反过来。 要是对方一下子多了4杆枪,夏长海都不敢保证能安全撤离。 赵二溜虽然射击的技术不怎么样,但他的眼力却相当厉害。 在和夏长海一起做事之前,他常年在山里靠打猎、设陷阱捕捉野兽为生。 在那样的环境里,他的视力自然是好得没话说。 所以,安排他去负责警戒任务,完全不用担心,肯定能胜任。 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夏长海反复叮嘱赵二溜: “一定要把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要是发现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别管其他人,赶紧撤离!” 赵二溜回答道:“明白了!” 另外一个人也跟着应和: “好嘞,老大!” 听到他们肯定的答复后,夏长海舔了舔嘴唇,眼神变得更加锐利,浑身散发着斗志。 他大喊一声: “那么……出发!” 在野猪群中,有一只叫炮卵子的野猪,随着队伍慢慢走进风凹地的时候,终于察觉到情况有些异常。 它仰起鼻子,不停地抽动着,努力探寻着空气中那一丝微弱的气味分子。 突然,一股它无比熟悉的味道钻进了它的鼻腔—— 是两脚兽的味道!! 炮卵子立刻进入了警戒状态。 往常遇到这种情况,炮卵子早就跑得没影了。 在这山里,谁都知道两脚兽不好惹。 他们手里拿着能喷火的棍子,那些比野猪大得多的动物,都能被轻易打倒。 炮卵子就亲眼见过一头黑熊,倒在了两脚兽的面前。 可是,嘴里正吃着的从未尝过的美味,让炮卵子有些犹豫不决。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炮卵子心里想着,自己要是就这么走了,这好吃的可就没了! 它琢磨着: “这么美味的东西,其他动物肯定也喜欢……” 就在它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危险降临了! 嘭嘭嘭!! 一连串的枪声突然从附近响了起来。 炮卵子刚愣了一下,就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被大黑瞎子狠狠拍了一巴掌,不受控制地短暂飞了起来。 紧接着,腹部传来一阵难以忍受的剧痛!! 快跑!! 伴随着一声嘶吼,炮卵子在本能的驱使下,抛下了自己的妻儿,拼命地狂奔起来。 其实,就算它不抛弃妻儿,也没有任何办法。 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整个猪群就像一锅沸腾的开水,乱成了一团。 不管是黄皮子,还是老母猪,都四处逃窜!! 谁都顾不上谁了!! “胖虎,快点,别让它们跑了!!” 一个矮个子男人一边喊着,一边朝着几只大猪开枪射击。 在他眼里,根本不在乎猪肉嫩不嫩,他只觉得肉多才是最重要的。 小猪跑了没关系,大猪绝对不能让它们跑掉!! 这边打猎打得正热闹。 然而,他们却没有注意到,在他们的身后,有三个人影正借着灌木丛的掩护,悄悄地朝着帐篷靠近! 这几个人动作迅速,很快就来到了帐篷旁边。 他们拿着56式半自动步枪自带的军刺,小心翼翼地挑开了帐篷的一道缝隙。 夏长海透过缝隙往里面看去,看到里面的情景后,顿时松了一口气。 “孩子们都平安无事。” 帐篷里一共有六个孩子,他们的手脚都被绳子绑着,眼睛也被布条蒙住了,很明显是被控制起来了。 对方可能也担心孩子们在这寒冷的天气里被冻死,给孩子们裹了一层又一层厚厚的东西。 即便裹了这么多,孩子们的小脸还是冻得没有一点血色。 北方深冬的时候,就算是白天,要是没有火炕取暖,室内的温度最多也就零下七八度。 这就是宁夏村家家户户都砌火炕的原因。 要不然的话,晚上根本没办法睡觉。 而在山上,温度就更低了。 在南方,人们常说的“冻死了”,大多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那种寒冷只是体表感觉冷,虽然不好受,但一般不会危及生命。 可在北方,寒冷真的是能要人命的。 在后世的法律里明确规定,在业主没有主动报停的情况下,就算业主欠费,相关部门也不能擅自停止暖气供应。 (这里并没有要引发争议的意思,只是南北在寒冷的概念和实际情况上,确实存在很大的差异) 确认孩子们安全之后,夏长海等三个人并没有马上把孩子们解救出来。 他们决定先朝着还在猎猪的两个人贩子靠近。 夏长海可不会像电影里的主角那样犯傻,他知道先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是最关键的。 他们看到对方有三杆枪,已经打出去四发子弹,还有五发备用子弹。 夏长海默默地数着对方开枪的次数。 经验丰富的猎手都明白,上山打猎的时候,不怕猎物凶猛,就怕猎物突然受惊。 一旦猎物受惊,见到人就会不顾一切地冲上来。 也怕猎物太胆小,一碰到猎人或者猎狗,连犹豫都不犹豫,转身就跑。 最让人头疼的,是那种迎着人猛冲过来的猎物,这个时候就非常考验猎人的心理素质和枪法了。 第151章围捕人贩子,还是第一次 不过,不管是野猪还是黑熊,一般几枪下去,基本就能解决问题。 就像之前夏长海遇到一头迎头冲过来的熊罴,那头熊罴足足有1400斤,够厉害了吧? 可还是被夏长海几枪就给撂倒了。 只要是普通的动物,就没有制服不了的。 但要是猎物一门心思只想逃跑,那就麻烦了。 就像现在这个场景,野猪四处逃窜,矮个子男人在后面拼命地开枪射击。 那个男人的枪法还算不错,打中了不少野猪。 可他击中的部位大多是野猪的后腿、屁股这些不会致命的地方。 这样一来,反而让野猪跑得更快了。 要是换成夏长海来处理,他肯定会让王喜栋提前绕到野猪群的后方,采用打围的方法,把野猪往自己这边驱赶。 等野猪被赶到合适的位置,他再现身! 在弹药数量相同的情况下,用这种方法打猎,成功率起码能提高2到5倍! 夏长海强忍着心里的各种想法,继续专注地观察着。 6枪,7枪…… 当夏长海数到第8枪的时候。 也许是野猪已经跑得太远了,又或许是那个矮个子男人觉得再继续射击就是浪费弹药。 他突然停止了开枪,然后伸手去拿装弹药的地方。 看到这个情况,夏长海果断做出决定: “动手!” 他一下子站起身来,端起枪就瞄准了目标。 不得不说,这次遇到的这伙人贩子还真不是一般人。 夏长海他们三个人刚一露面,那个矮个子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就做出了反应,下意识地把枪口调转了过来。 他的动作速度极快,几乎就像是和夏长海他们现身的动作同步进行的。 要是换做别人,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可惜,他碰到的是夏长海…… 因为对方手里拿着枪,从一开始,夏长海就紧紧地盯着这个矮个子男人。 就在对方抬枪的那一瞬间,夏长海没有丝毫的迟疑。 嘭! 一发子弹呼啸着划破空气。 矮个子男人随即倒在了地上。 “猴子!” 胖虎转过头,大声地喊了起来。 “去你大爷的!” 王喜栋从旁边猛地冲了出来,一脚就把对方手里的狗腿刀踢掉了。 李旺也紧跟其后,冲上去把胖虎压制住。 伴随着一声清晰的骨裂声,鲜血从胖虎的鼻腔里喷了出来。 这其实是街头斗殴里常用的一个小技巧。 鼻骨和人体其他的骨骼相比,是头骨中比较脆弱的一部分。 而且鼻骨周围有很多毛细血管,一旦受到严重的撞击,就很容易大量出血,还可能引发呛咳,甚至会让人窒息。 再加上那种难以忍受的剧痛,一般人要是这个部位受到冲击,很快就会支撑不住倒下! 胖虎虽然不是一般人,可他一开始就受了重伤,再加上王喜栋的体格比他还强壮。 他仅仅挣扎了几分钟,就被一棍子打断了腿骨。 接着,又被夏长海用枪托敲晕了过去! 赵二溜从岗崖子上跑了下来,看着那两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贩子,眼睛眨了眨。 “这么快就结束了?” 夏长海正在给被他敲晕的矮个男人搜身,他语气平淡地回应道: “不然呢。” “可这也太轻松了吧……” 赵二溜心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但是又说不清楚,就是感觉这件事特别奇怪。 出发之前,他还激动得热血澎湃呢。 他进山打过猎,野猪、野狼这些他都见过。 可围捕人贩子,这还是他第一次经历。 他原本以为会像说书人讲的故事那样,和对方大战好多回合,过程肯定惊险刺激,时刻都在生死边缘徘徊。 结果呢,根本没有出现什么激烈的场面! 仔细想想,从始至终,有遇到什么波折吗? 准确地说,从夏长海宣布行动开始,到把敌人制服,前前后后加起来还不到十分钟。 这让赵二溜心里充满了疑惑。 就好像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力气却使不出来,别提有多憋屈了! 夏长海听出了赵二溜话里的意思,在心里暗自翻了个白眼。 “等回去了再给你慢慢讲。” 他们这次面对的,不过是两个带着一杆枪的人贩子,而他们这边有四个人,还是采用偷袭的方式。 天时地利人和他们全占了,要是这样还得经过一场大战才能把对方拿下,那还不如直接回家睡觉呢,还上山干什么! “别在那儿发呆了,快来帮忙。” 夏长海搜了半天,在那个人身上只找到了一些子弹、几块玉米饼,还有几毛钱。 这让夏长海忍不住嘀咕起来。 他原本以为在这个新世界的第一次行动,能大获全胜,收获满满。 没想到这两个人穷得叮当响! 不是都说人口买卖很赚钱吗? 还好,那把狗腿刀和56式半自动步枪还算是值点钱,多少满足了一点夏长海对“缴获好装备”的期待。 “老舅,你先带着孩子转移!” “喜栋,你腿脚麻利,下山去找人来帮忙,多叫几个人!” “接下来还有更难的仗要打呢!” 时间紧迫,事不宜迟,夏长海可不像那些愚蠢的小说主角,做完了事还在原地傻站着,等着敌人找上门来。 因为要安排孩子们的事情,夏长海转过头,看着地上的尸体说: “老赵,过来搭把手,把这家伙抬到旁边埋了。” “行。” 也不知道是赵二溜神经大条,还是他平日里见多了血腥的场面,面对这具头部中弹的尸体,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相比之下,李旺的反应就大多了。 李旺指着昏迷过去的胖虎,问道:“那这家伙怎么处理?” 夏长海回答他: “交给我,先把他拖到一边去,看看能不能从他嘴里撬出点有用的话来。” 黄家兄弟对这人贩子团伙的具体情况一点都不了解,这家伙总不可能也什么都不知道吧? 至于能不能让他开口说话,夏长海根本就不担心。 要是不考虑人道主义的话,一千个人里面,可能都找不出一个能扛得住严刑逼供的! 第152章时间回到几分钟前 灌辣椒水、钉竹签、火烤、剥皮…… 要是这些方法都不管用,还有其他的手段。 总之,他肯定有办法让这个人开口。 这人贩子长得五大三粗的,应该没那么容易死。 有人觉得这些手段残忍? 抱歉,“残忍”这个词是用来形容对待人的行为的。 人贩子这种人,也配被当作人来看待?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到几分钟前。 地点是山岗的另一边。 夏长海之前遇到的那四个人,正拖着一大一小两只体型庞大的猎物,在山坡上艰难前行。 其中一个人满脸佩服地说道: “老大,您那一枪,简直太厉害了!跟神枪手似的!” 另一个人也随声附和: “可不是嘛!就您这枪法,要是去当猎人,绝对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 又有人不屑地说: “猎人能有啥大前途?辛苦一整年,也就够勉强维持生计。” 这时,有人好奇地问: “说真的,这玩意儿我从来没吃过,你们说它味道会怎么样?” “别瞎问了,鹿肉能难吃吗?正好给你补补身体,你看你一脸没精神的样子。” “去去去,你别胡说,我哪虚弱了!” “哈哈,看你,还急眼了!” 也许是成功打到了猎物,大家心情都很不错,一路上有说有笑。 就连带头的大哥,嘴角都忍不住微微上扬。 有了这两只大猎物,接下来的几天,他们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了。 节省下来的时间,“三九三”这个团伙就能多去做几趟拐卖小孩的“生意”。 “但是盐的问题还没解决呢。” “实在没办法的话,只能找时间冒险去市里买一些了。” “要是不吃盐,人可就没力气干活了……” 想到这儿,带头大哥的脑海中,浮现出之前碰到的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模样。 “都怪那两个家伙!” “下次再让我遇到他们,绝对不会轻易放过!” 就在带头大哥心里暗暗生气的时候,突然, 嘭嘭嘭! 远处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枪响。 仔细辨别方向,枪声正是从他们营地那边传来的。 枪声一响,这四个人立刻停下了脚步。 他们脸上原本轻松的表情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凝重和腾腾的杀气! 一般人可能不太了解,其实人贩子分为两类。 一类叫肉牙婆。 另一类叫素牙婆。 (在古代,人贩子就被叫做素牙婆) 素牙婆这类人贩子主要由妇女和老人组成,他们把孩子拐走后,通常会卖给其他家庭。 比如把男孩卖给没有儿子的家庭,把女孩卖给想要童养媳的人家。 这类人贩子虽然也是违法犯罪的坏人,但相对来说没那么凶狠残暴。 而肉牙婆这一类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们是彻头彻尾的恶徒,就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一样。 他们贩卖人体器官,为了让孩子去乞讨,不惜打断孩子的手脚; 拐卖妇女,还逼迫她们从事非法的色情行业…… 只要是能赚钱的坏事,他们什么都干,完全没有道德底线。 在这些人贩子当中,由罪犯组成的团伙是最危险的。 为了钱财,他们可以说是疯狂到了极点,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而夏长海他们这次遇到的这帮人,就是这种极其凶残的类型。 毕竟普通的人贩子一般是不会携带枪支的。 “老大,营地那边是不是出事了?” 此时,这几个人都紧紧握住了手中的枪。 “我也不清楚。” 带头大哥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问道: “你们看到信号弹了吗?” 按照他们之前的约定,一旦有情况发生,就要发射信号弹。 “没看到。” “我也没瞧见。” “信号弹那么亮,要是发射了,肯定能看到啊。” 三个人都摇了摇头。 “会不会是有其他猎人在这山上打猎?” “这可说不准。” “要不我和彪子先回去看看情况?” “要是没什么事,咱们再把胖虎也叫过来,那家伙力气大。” 虽然没有看到信号弹,但他们几个人依旧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不行!” 带头大哥皱紧眉头,果断下命令: “先把猎物放在这儿,我们一起回去!” 他能在外面逃亡这么多年都没被抓住,靠的就是这份小心谨慎。 其他人听了,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现在是冰天雪地的,随便找个地方把猎物埋起来,很难被人发现。 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罢了。 几十分钟后,这几个人来到了营地附近。 他们小心翼翼的,没有直接下去,而是在附近找地方潜伏起来观察。 “老大,看那边!” 有人指着帐篷所在的方向说道。 透过灌木丛,可以隐隐约约看到胖虎和猴子并肩坐在一起,背对着他们。 在他们面前,有一堆烧得很旺的篝火。 周围还躺着两三只野物,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打来的。 看到这一幕,这几个人原本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 原来是同伴发现了野猪,所以才开的枪。 难怪没有发射信号弹。 “哎呀,可把我吓坏了。” “咱们在外面累死累活的,这小子倒好,在这儿舒舒服服地吃东西!” “猴子的厨艺还是老样子,一闻就知道把东西烤焦了!” “也只有胖虎那家伙能吃得下猴子烤的东西。” 他们一边说着,一边把枪收了起来,朝着岗子下面走去。 带头大哥没有参与他们的交谈,不过从他重新把枪背在身上这个动作可以看出,他显然也放松了警惕。 他之前说过白天不能生火,因为那样很容易暴露位置。 但这几天情况比较特殊,他心里也明白。 原本的计划出了问题,食物提前吃完了。 不然他也不会带着人出来打猎,还冒着寒风去换盐巴。 在这冰天雪地的,又刚打到猎物,同伴们想烤点东西吃,这完全可以理解。 来这里之前,他没想到北方的冬天比南方冷这么多。 而且,那几头野猪正好可以弥补去市里买盐巴所花费的时间。 四个人当中,瘦高个最先跑到下面,大声说道: “胖虎,猴子,你们俩可真行啊,自己吃东西也不叫上哥几个。” “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第153章狡猾的人贩子 “我跟你们说,我们打到了两只马鹿,那肉可比你们烤的这些香多了。” “话说你们俩没听见我叫你们吗?” 瘦高个说了这么多,胖虎和猴子还是背对着他,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 瘦高个有点生气了,快步走上前去,一脚踢向猴子: “哼,猴子,你现在挺嚣张啊,连我都……” 话还没说完。 砰砰! 只见原本坐着的两人直直地倒了下去。 出现在瘦高个眼前的,是一具脑袋被轰出一个大洞的尸体, 还有一具喉咙被割开、十根手指都不见的尸体。 瘦高个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呆呆地站了几秒钟,然后转身大喊: “有埋伏!” 喊完之后,他急忙往回跑。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他回头呼喊的那一刻,数十发子弹从四面八方射了过来。 被56式半自动步枪集中射击会是什么样的场景呢? 夏长海前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这辈子可算是见识到了。 电影里演的中枪场景都是假的。在电影里,中枪的人浑身溅血, 身体不停地颤抖,最后还能慢慢倒下。那都是经过美化处理的! 而现实要残酷得多。真实的情况是——破碎。 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当被集中射击的目标被子弹击中时, 身体就像被扔进粉碎机的洋娃娃一样,瞬间碎成无数块。 血肉和骨头混在衣物纤维里,四处飞溅。 在事发的地方,立刻形成了一团团血雾。 仅仅几十发7.62毫米口径的子弹,就能让人死得连完整的尸体都没有。 当然,夏长海也没忘记另外那三个人。 在激烈的枪声中,同样多的子弹朝着他们飞了过去。 哒哒哒! 山谷里,枪声接连不断。 要说像雨点一样密集,倒也有点夸张。 因为担心防线会出现漏洞,让敌人跑掉,再加上队伍里年轻人不多,枪法好的人没几个。 所以,王喜栋只从山下带了十几个人上来。 其中一半人拿的是三八式步枪,这种枪每打一枪都要拉一下枪栓,性能只比老洋枪稍微好一点。 就这种装备,很难形成密集的弹雨攻击。 面对这么多人的集中射击,那三个家伙也没占到便宜。 虽然这三个人反应很快,在枪声响起的瞬间就下意识地躲避。 但还是有两个人受伤了。 一个人的肩膀中了枪,另一个人的脑门擦过了子弹。 “啊!我中枪了!我中枪了!” “救救我,我不想死!” 呜呜呜~ 看着因为肩胛骨被打碎而躺在地上不停地惨叫、痛哭的同伴,带头大哥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就不再理会。 他把目光转向不远处的石堆。 敌人的攻击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哒哒哒!! 脑门擦伤的那个人伤势比较轻,他强忍着疼痛,不停地开枪还击。 “老大,现在怎么办?” 不知道是因为受到了惊吓,还是流血太多,四狗的脸色非常苍白。 虽然不知道袭击他们的是什么人,但对方来势汹汹,显然不打算轻易放过他们。 很明显,现在已经不可能和对方谈判了。 带头大哥沉默了一会儿,说: “你在这儿守着,我去拿雷管!” “炸死他们!” “好!” 四狗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 从枪声就能听出来,对方的火力比他们强多了。 在这种情况下,光靠他们现有的这些枪械,根本没办法和对方对抗。 他们急需更强大的火力支援! 四狗踢了地上那个人两脚,说: “别嚎了,肩膀中弹死不了!” “赶紧起来帮忙,不然我们都得死!” 五分钟后。 带头大哥背着一个包,借助低矮的灌木丛作掩护,一路弯着腰,朝着山下逃跑。 没错,他的策略就是逃跑。 还去拿雷管? 想都别想! 他根本就没往帐篷那边去。 就刚才那种局势,带头大哥一眼就看出来了,留下来只有死路一条。 对面有十几个人,而他们这边只剩下三个人,其中还有两个伤员。 拿什么去和对方硬拼呢? 在这种局面下,任何武器都起不了什么作用! 而且就算他去了帐篷那里,也会发现,里面早就什么都没有了。 夏长海早就把帐篷里的子弹、雷管、孩子等所有东西都转移走了。 要不是时间太紧张,他还能把现场布置得更复杂一些。 夏长海甚至想过用那些雷管设几个陷阱,把对方全部消灭掉! 听着身后逐渐稀疏的枪声。 带头大哥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你们就尽力拖住那些人吧。” “等明年的今天,我会给你们烧点纸钱……” 他还会惦记同伴? 他们这种人,本来就没有什么人性,怎么会在乎同伴的死活呢? 现在只是那些孩子还没卖出去,要是拿到了钱,他们才不会管同伴的死活。 杀人抢劫这种事,他可没少干! “也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历?” 是警察吗? 感觉不像。 从枪声和他们的行动方式来看,都不像是警察。 警察抓人,一般都是先把地方包围起来,然后再进行突击抓捕。 哪会布置陷阱还留下尸体呢? 但要说他们是山下的村民,他又不太相信。 作为常年干违法犯罪勾当的人,这些年他在各地流窜,经手拐卖的孩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这期间,他也遇到过山里的人。 他对这些山里人的评价只有一个: 不专业! 一群人举着火把在山上乱晃,这也能叫搜捕? 有一次他被包围了,只是放了几枪,就把那些人吓得赶紧逃跑了。 他自己轻轻松松就逃脱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敢一直在这座山上待着,频繁地作案, 不像其他同伙,捞一笔钱就赶紧转移地方。 除非有官方的力量介入,不然那些村民根本就拿他没办法。 “等这件事过去了,得好好调查一下,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带头大哥眼中闪过一丝凶狠,咬牙切齿地说: “要是真的是那两个小鬼坏了我的事,我非把他们全家都杀光不可!” 能成为人贩子团伙的头目,光靠心狠手辣可不行。 还得有脑子才行! 第154章弄死人贩子也不多 他们搬到这座山上还不到两天。 在这期间,没有碰到过任何人。 按道理来说,他们的行踪不应该被发现。 想来想去,唯一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就是之前遇到的那两个年轻人! 毕竟只有他们两个人见过自己这群人,也最有可能发现异常然后去通风报信。 “早知道会这样,当初就应该直接把他们解决掉,然后赶紧转移……” 带头大哥强忍着心中的烦躁,把背包带紧了紧,加快了脚步。 他心里明白,这个地方不能再待下去了,不管袭击他们的是什么人。 他打算先找个地方躲一段时间,等风头过去了再出来。 过年这段时间是个好时机,只要能熬过这段时间,风声就会慢慢平息。 到时候,不管是回到这里,还是换个地方,都可以。 他的想法倒是挺美好,然而,他刚走了没多远。 就有两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老大,那家伙想自己逃跑!” 王喜栋手里拿着武器,眼神像老鹰一样锐利,对着对面大声喊道。 “果然是你们两个!” 带头大哥下意识地喊了出来。 “看来你还不算太傻。” 夏长海听出了对方的声音,知道对方已经猜到是他和王喜栋在背后搞的鬼。 但猜到又能怎么样呢? “扔下同伴自己逃命,你这个人还真是没义气。” 夏长海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嘲讽。 刚才他一看对面少了个人,就觉得事情不对劲。 什么都没说,拉着王喜栋就往岗子上跑。 一眼就看到了想要偷偷逃跑的带头大哥。 “哼!” 带头大哥没有说话,眼神不停地转动,四处张望。 “别找了,就我们俩。” 夏长海说道: “这样吧,我给你一个机会,我不用枪,你也别用刀。 你要是能打得过我,我就放你走。” “你说的是真的?” “我向来不说假话。” 沉默了一小会儿,对方点了点头,说: “好!!” 现在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看到对方乖乖地把手里的刀放下,夏长海也遵守承诺,把枪递给了王喜栋。 宁夏村的人都知道夏长海枪法很准,打猎的技术也很好。 然而,却没有人知道,他在无限制格斗方面的本领,同样非常厉害!! 上次对付袁家那几个没用的家伙,他连十分之一的本事都没使出来。 或者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也不方便用一些太狠的手段。 前世夏长海发达之后,有一段时间特别中二,在国内到处寻找“武林高手”。 结果当然是什么都没找到。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 他花了很多钱,从一些所谓的大师那里学到了不少致命的招数!! 其中有些招数,比泰拳还要凶狠残暴!! 甚至可以说是残忍到了极点!! 带头大哥慢慢地将手中的利刃放下,眼神如鹰隼一般,紧紧地盯着夏长海。 他心里满是疑惑,对方明明手里握着枪,却提出这么奇怪的要求。 是太无聊了找点乐子? 还是脑子糊涂了? 又或者是太过狂妄,不把人放在眼里? 不过,这些猜测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此时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抓住对方! 没错,在他看来,所谓的约定根本一文不值。 什么约定不约定的,只有傻人才会去遵守! 对方人多,而且个个都像恶狼一样凶狠。 要是真的一对一单挑,说实话,他心里也没什么底气。 “只要能抓住那家伙,再逼他把枪交出来,到时候……” 男子的眼底闪过一丝贪婪和凶狠。 反正他手上已经沾满了好几条人命,再多两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想到这儿。 男子猛地挺直身躯,一股强大的气势如同汹涌的海啸一般爆发开来, 能量波动剧烈翻涌,连周围的空间都好像被扭曲了。 周围的积雪和泥土竟然慢慢地飘了起来,如果这时候有普通人在场, 光是这股气势就能让他们瞬间丢了性命。 可惜,这一切只是夏长海的幻想。 无规则自由格斗,看起来复杂, 实际上关键就在于三点: 第一点,要足够凶狠; 第二点,身体素质必须过硬; 第三点,本能反应要足够快。 前两点,夏长海和对方不相上下。 就算对方是杀人犯又怎么样? 前世的夏长海见过的死人,多得超乎常人的想象。 更何况,对方还是个人贩子。 在夏长海眼中,这个人就像一个滑稽可笑的跳梁小丑。 一想到有国人被这个人迫害,夏长海就气得火冒三丈,仿佛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注入了他的身体。 他的战斗力瞬间提升了500%! 而在第三点上,夏长海更是远远超过对方! 夏长海侧身躲开对方挥来的拳头,趁机抓住对方的手腕, 左臂弯曲,然后对着对方的关节狠狠一击。 只听见“咔嚓”一声清脆的响声。 对方右手的关节瞬间反向弯曲,骨头都刺破了皮肤,鲜血渗了出来! 剧痛让对方发出了一声不似人类的惨叫。 对此,夏长海的表情十分冷漠。 从之前胖虎那里,他早就知道了眼前这个人犯下的累累罪行。 这就是他提议和对方徒手搏斗的原因。 他不想让对方死得太轻松。 “起来,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咱们接着打!” “打赢我,我就放你走!” 夏长海不停地挑衅着对方。 他想要在生理和心理两个层面折磨对方,让对方生不如死。 啊! 也许是这些刺激起了作用,那个人的双眼变得通红。 他瞪着赤红的眼睛,疯狂地吼叫着,再次朝着夏长海扑了过来。 可惜,现实中并没有奇迹发生。 反派也没有突然爆发的高光时刻。 20分钟后,夏长海看着那个四肢瘫软、只能在地上痛苦地哀嚎、像蛆虫一样挣扎的人贩子,缓缓地吐出了一口气。 总算是发泄了一部分心头的怒火。 “老大,要不要直接把他弄死?” 王喜栋把衣服递给夏长海,还朝着那个人吐了一口唾沫。 在他看来,夏长海的做法没什么不对的。 对于这种人贩子,再怎么残忍对待都不为过。 第155章三死两伤,回村处理 “先别急。” 夏长海穿上衣服,说道: “把他带回去,交给乡亲们处置。” 听到这话,王喜栋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这主意简直太棒了! 这些年,村里有十多户家庭遭遇了孩子被拐的悲剧。 确实,有些家庭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悲痛后,生活逐渐恢复了正常。 但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从失去孩子的巨大悲痛中走出来。 因为孩子被拐而发疯、自杀、失踪的案例,光是听说的就有好几个。 王喜栋不知道一个孩子能卖多少钱。 然而,不管多少钱,都无法弥补那些破碎家庭的痛苦和创伤。 “这些家伙,就应该被千刀万剐!” 趁着王喜栋去喊人的时候,夏长海翻检起对方逃跑时都舍不得扔下的包。 这家伙跑路都还带着这个包,一看就知道里面的东西不简单。 包里的东西不算多,有一大团黏糊糊的,夏长海数了数,正好500元。 钱的数额不算大,但也算是意外之财了。 此外,包里还有几个用来包东西的报纸、一包双喜烟、一个本子,以及一些零碎的小物件。 其他东西倒没什么特别的,关键是那个本子。 在现在这个社会,不识字、没文化的人还真不少。 很多家庭连一支笔都找不到,更别说随时带着本子记录事情了。 “难道这家伙还是个有文化的人?” 夏长海心里充满了好奇,忍不住打开本子看了看。 只见本子上罗列着一个个地址,有石湖市的,还有其他地方的。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夏长海心里隐隐有个想法,可又不太确定。 “算了,以后再说吧。” “等回去找安开山那家伙问问清楚。” 来的时候还是下午,等事情处理完准备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在卡车上,大家都为今天的行动感到兴奋不已。 虽然大多数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开过一枪,但这趟进山行动也算是收获不小。 然而。 仅仅是听到山上时不时传来的枪声,再加上后来看到的三具人贩子尸体和两个活着的人贩子, 大家就已经开始展开丰富的想象,在脑海中“脑补”出了一连串精彩的故事! 有几个口才好的人,已经在心里盘算着,等回去之后要把今天这件事,分成10章50回,绘声绘色地讲给别人听! 当然,在这件事上最有发言权的,还得是那十几个上山支援的人。 他们每个人身边都围了一圈人。 尤其是那两个伤员。 他们简直就像被众星环绕的月亮,风头一时无两! 子弹可不长眼睛,尽管夏长海做了非常周全的准备,又是布置陷阱,又是寻找掩体。 可还是有两个人受了伤。 当然,都是被流弹擦伤的轻伤。 一个人的大腿被擦破了一块皮,另一个人的脸上被划开了一道口子。 刚开始的时候,他俩还有些沮丧,毕竟这么多人上山,其他人都平平安安的,就他们受了伤。 这也太丢人了! 可当被大家团团围住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心里反而涌起一股自豪感。 难怪夏长海来安慰他们的时候,说了句“伤疤是勇士的勋章”。 之前还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现在好像有点懂了! 就在大家返程的时候。 宁夏村的村口。 按照往常这个时间点,各家各户都在忙着做饭,可现在却黑压压地站了一大群人。 有宁夏村本村的村民,也有从其他村子赶来的人。 “这臭小子,等我回去非得好好收拾他一顿!” 夏建国生气地说道。 “他居然敢把村长关起来,简直太无法无天了!” “长海他爹啊,这不是情况特殊嘛,伟人都说过,特殊情况就得特殊处理。” “就是啊,要不是长海,那些孩子怎么可能救得出来?” 夏长海把那几个孩子救出来之后,一时间竟然没有人敢再把他们关回去。 “长海这次可是大英雄,你要是敢动他,那几家不得把你骂个狗血淋头。” “话说回来,出了这么大的事,何胜利那家伙居然不同意搜山,以前真是看错他了!” “别提那混蛋了,他们一家子就没一个让人省心的,我现在看见他就来气。” “这次要不是夏长海,那几个孩子哪还有活路?” “听说我家闺女在跟他家老二处对象呢,回头我得赶紧劝劝,就他们家这样……” 在人群之中,本该主持大局、站在队伍最前面的何村长,此刻就像一只落水的狗。 看似站在人群里,实际上却被所有人暗暗排斥。 听着不远处乡亲们毫不掩饰的指责,何胜利再也无法维持往日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了。 他紧紧地握着拳头,心里燃起一股无名之火。 “都怪那个该死的家伙……” 说实话,如果不是夏长海插手,何胜利的选择其实也没什么错。 就像他说的,搜山这个命令下起来容易。 可下了命令之后呢? 一群人黑压压地冲进深山,万一出了事可怎么办? 救人的前提是不能让自己陷入危险。 但这一点,恰恰是谁都没办法保证的。 掉进冰窟窿、遇到野猪、不小心坠落到山沟里…… 为什么古代追捕逃犯的人那么多,却很少有人敢去深山老林? 不就是因为那里太危险,死亡率太高了吗? 再加上现在是大雪封山的隆冬时节,山上白天的气温都在零下十几度, 到了晚上,温度更是低得可怕。 虽说搜山的人不会不带干粮,但就算准备得再充足, 晚上在山上过夜,那也相当于把自己的命交给山神决定了。 老话说,冬不过三。 冬天进山,绝对不能超过三天。 否则十个人进去,可能一个都回不来! 但经验丰富的老猎手一般都会选择当天就下山。 人性都是自私的。 这种既没有安全保障,又没有实际好处的事情,绝大多数人从心底里都是抗拒的,这和何胜利的想法其实是一样的。 你家孩子丢了,跟我能有多大关系? 看在都是同村人的份上,在村子里帮忙找找,搭把手,这还能接受。 但要我冒着生命危险去搜山…… 实在是没办法,谁家不过日子啊! 第156章跪下,给恩人磕头 何胜利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拒绝了张强搜山的请求,说到底,就是考虑到了其中的利害关系。 本来呢,这丢孩子的事情,过几天大家就淡忘了。 人们也就是在茶余饭后,把它当作闲聊的话题,或者当作一个教训罢了。 它的影响,根本比不上谁家发了大财那么轰动。 上头或许会派人来,但也就是走个形式。 做个笔录,找几个人聊几句,仅此而已。 不是不想追查,实在是条件不允许。 在那个电话都还没有普及的年代,各个地方部门之间几乎没有信息交流。 跨市搜寻,难度就跟跨国搜寻差不多。 有时候连孩子的性别都能搞错,又怎么去寻找一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孩子呢? 到最后,估计就和以往那些闹得沸沸扬扬却没有结果的事件一样,不了了之。 可何胜利怎么也没想到,夏长海竟然在这个时候站了出来。 他不仅私自打开武器库,还动员全村人进山搜寻! 在古代,这可是要杀头的大罪! 这还不算完,如果最后没找到孩子,夏长海不管怎样都得去蹲一段时间监狱。 到那时,他何胜利也别想有好日子过! 然而,夏长海成功了! 一想到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下场”, 何胜利只感觉像是有一盆冷水,从头顶一直浇到脚底。 他心里明白得很,自己必须得做点什么来补救。 村长这个职位,他肯定是保不住了! 这也是他今天甘愿放下尊严,不要面子,在这儿等夏长海的原因。 “只要他能帮我说几句好话,我就能保住村长的职位……” 先不说何胜利的这点“小心思”。 大家都在翘首以盼的时候,只见远处两辆解放牌卡车慢慢地开了过来。 看到村口聚集了这么多人,车上的人都很惊讶。 车停稳之后,夏长海打开车门,跳了下来。 “爸,妈,你们怎么在这儿?” “你还好意思问我们怎么在这儿! 你小子现在是越来越大胆了!” “上山围猎还不够,还动员这么多人进山。 要是出了意外,我怎么跟人家交代?!” 夏建国一边说着,一边抬起手,做出要打人的样子。 可刚摆出这个动作,就感觉有无数道带着“威胁”意味的目光,从四周射了过来。 这让他后背一阵发冷。 这时,李晓娟挤到夏长海跟前,一把揪住夏建国的耳朵。 “你敢打我宝贝儿子?你要是弄伤他一根头发,晚上你就去跟大黄睡!” “疼疼疼,我不打了。” 这场闹剧结束之后,夏建国和李晓娟自觉地退到了一旁。 因为他们清楚,现在,夏长海以及所有进山的人,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只见十几个大人,簇拥着六个孩子,走到了夏长海等人面前。 “都跪下,给恩人磕头!” “长海啊,我就知道你肯定能把那些孩子救出来。” “这次真的多亏你了,你放心,我会向上级给你申请表彰的。” 夏长海看着在自己面前讨好的何胜利,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扭头和旁边的人说起话来。 从他走出张家大门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和对方彻底断绝关系。 此刻,他会后悔吗? 哼! 已经来不及了! 王喜栋心里有些不痛快,往地上啐了一口痰,也没刻意压低声音: “这小子!” 何胜利听到这话,嘴角抽了抽,心里的火“噌”地一下就冒了起来。 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之前多有冒犯,长海你大人有大量,可别跟我计较。” “我已经在草场上安排好给你们接风洗尘的宴席了……” “就不用何村长操心了。” 夏长海看都没看对方一眼,直接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付出代价! 就在这时,围观的人群里,一群人簇拥着6个孩子迎面走来。 “跪下,给恩人磕头!” 这话刚出口,十来个人齐刷刷地跪了下去。 “使不得,使不得啊,叔、婶,你们这样是要折我的寿啊。” 夏长海一边说着,一边急忙上前去搀扶。 这群人里,年纪最小的都比他大七八岁,最年长的都能当他父母了, 居然给他磕头,要不是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说不定当场就发火了。 夏长海不清楚别的地方是什么规矩,反正宁夏村这儿,长辈给晚辈磕头,差不多就相当于诅咒对方“早点死”! 这太不吉利了,简直折寿!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可受不起这么大的礼!” 夏长海一只手扶住张自强,另一只手把他家的小儿子抱了起来。 小家伙虎头虎脑的,一点也不怕人,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夏长海,甚至还想去摸他背后的枪,不愧叫虎娃。 其他人也纷纷劝道: “是啊,叔、婶,不用这么客气。” “这是我们分内的事。” “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我们还是会这么做的。” “傻小子,这种事谁希望还有下一次啊。” “对对对,瞧我这嘴……” “哈哈哈,三忙子,你要是不会说话就别开口。” “……” 一群年轻人嘻嘻哈哈地打闹着,原本严肃、压抑的气氛一下子就没了。 这正是夏长海希望看到的。 俗话说,做好事不图回报。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就应该把这种优良美德传承下去。 当然,这些只是场面话而已。 夏长海纯粹是不喜欢那种尴尬的场景。 一群人围着自己,又哭又闹,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自己还得耐着性子一个一个去安慰。 那场面,简直跟办丧事一样。 一想到那个画面,夏长海就浑身不舒服。 再说了,今天做这件事,也不完全是为了别人。 也算是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吧。 哪个热血青年没幻想过抓住坏人贩子呢? 看到人贩子,在马路上大喝一声“抓坏人贩子”,然后带着路人一起去围追堵截。 经过一番追逐、搏斗,最后把人贩子制服。 接着在警察来之前,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人贩子,让他知道作恶是要付出代价的! 那得多痛快啊! 第157章一下子变得抢手了 以前社会安定,在国内找个人贩子比找大熊猫还难, 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再加上有法律的约束,也不能随便惩罚坏人。 但现在这个年代不一样了。 坏人贩子作恶多端,那是他们自作自受,就算死了也不值得同情。 想到这儿,夏长海突然想起来,自己手里还扣着两个活的人贩子呢。 他转头大声喊道: “把那两个还活着的带出来!” “动作快点!” 在楚二爷的催促下,一个浑身是伤的男子晃晃悠悠地从车上走了下来。 一路上,大家没少“照顾”他。 在他旁边,是那个四肢骨折的带头大哥。 他倒是没挨打,不过因为路上车子颠簸,早就疼晕过去了。 众人也没惯着他,直接端来一盆冰水,浇到他脸上,硬生生把他弄醒了。 “长海,这两个人是……” 李晓娟看到那两人的凄惨模样,有些犹豫地问道。 “都是人贩子团伙里的,一共6个,死了4个,地上躺着那个好像是领头的。” 众人一听这话,原本还有些不忍的表情瞬间变了。 一下子,从疑惑、不忍心变成了怨恨、厌恶,还有难以克制的愤怒! 人群开始骚动起来。 夏长海说道: “喜栋,把他们俩带到那边小树林里,好好审问审问。” “大家要是有什么想问的,直接过去就行。” 人群中,有几个人看向夏长海,眼神里满是感激,他们明白夏长海这么做的用意。 有些事情,能实际去做,却不方便说出来。 问题解决之后,大家各自回家了。 别看夏建国在外面吹胡子瞪眼,一副气呼呼的样子。 回到家,关上门,竟然咧开嘴笑了起来。 今天夏长海经历的这件事,意义远远超过了给夏家长脸。 这事儿都能单独写进族谱里了。 他甚至能想象到,经过今天这事儿,夏家在宁夏村,甚至在周围十里八乡会有怎样的地位。 而他夏建国,作为夏长海的父亲,又会收获怎样的好名声。 “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啊。” 夏建国哼着小曲儿,难得地亲自下厨房做饭。 另一边。 李晓娟却是另外一种状态。 在外面的时候,她努力维护着女儿,回到家就开始数落夏长海。 “妈,我真的没事,没受伤。” “还说没事,你看看这是什么?” 李晓娟指着衣服上的一道口子, “听喜栋说,你有枪不用,非要跟人硬拼,你这是想出风头还是咋的, 你要是出了事,让娘可怎么活啊,呜呜……” 李晓娟一开始数落,夏长海就赶紧安抚她。 突然,他脑子一转,紧张地喊道: “哎呀,妈,我好像忘了一件重要的事。” “那张猞猁皮还挂在房梁上呢,得赶紧拿下来,不然就坏了。” 一听这话,李晓娟哪还顾得上哭。 猞猁皮要是坏了,那可损失好几百块钱呢。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能挂在梁上。” 说着,李晓娟就跑了出去。 听着母亲的声音越来越远,夏长海这才松了一口气。 母亲的关爱要是太浓烈了,有时候还真让人有点吃不消。 望着窗外又一次飘落的雪花,夏长海眼神深沉。 洁白的雪花,刚好能盖住人性的丑恶与残忍,也能盖住宁夏村上空那隐隐约约的痛苦叫声。 今晚,注定有人熬不过去。 对夏长海来说,人贩子这件事算是暂时告一段落了。 但对外面的世界而言,这件事产生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和夏长海家情况差不多,那些和他一起进山的人回家后,都遭遇了“两种待遇”。 一方面,父母念叨着孩子做事太莽撞,那么危险的事,应该跟家里人商量商量。 另一方面,他们又觉得特别骄傲。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下那6个孩子,积攒了多大的功德啊! 从这以后出门,他们都能骄傲地喊一嗓子: “我家孩子亲手抓住了大坏蛋!” 什么?你说你家孩子没亲手抓住? 你这就是纯粹嫉妒,就算你家孩子没亲手抓,有本事也让他去经历一次啊? 做不到就别瞎攀比! 就凭这一件事,以后孩子找对象都更有面子! 女方家来村里打听家庭情况,街坊邻居都会说, 他家孩子,人品那叫一个好,当初村里发生什么什么事的时候,那孩子…… “哈哈,好孩子,来,吃块大肥肉!” 几家欢乐几家愁。 夏长海又不是希特勒,没有煽动别人的本事。 当时在宁夏村,也不是所有人都积极响应他的号召。 本来嘛,去还是不去,都是各家自己的选择。 然而,当那些没去的人看到夏长海他们真的把孩子救了回来,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时。 他们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有些东西不对比,可能还看不出差别。 可现在,那些没跟着夏长海进山的人,感觉自己好像低人一等! 不用别人明说,从村里姑娘们鄙视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 可以想象,在这件事的影响完全消失之前, 他们这些人在媒人介绍对象的名单里,肯定是最不被看好的! 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一个没担当的男人呢? 一点担当都没有! 甚至还不如赵二溜,跑得连人影都找不着! 相反,那些家庭条件不如他们,却跟着夏长海进山的人, 地位一下子就变了,成了各大媒人争抢的对象! 这年头,只要物质条件差距不是特别大,人们往往更看重人品和品德! 对此,孙大娘感触特别深。 自古以来做媒,都是一家有女百家求。 男方花钱请媒人帮忙说自己的好话,时不时还得给媒人送点礼。 孙大娘虽说在宁夏村是第一媒婆,职业操守没问题,每次介绍对象都会去实地考察。 但给男方做介绍的时候,也难免会把一些情况说得好一点。 比如性格、人品、家庭状况这些。 可到了夏长海这儿,情况完全反过来了! 她都已经实实在在地说了,一点都没夸大。 可还是有好多人抢着把自家闺女往夏长海这儿送。 原本孙大娘以为这已经够夸张的了,没想到夏长海又干出这么一件轰动的事。 第158章这么多人上门,可真是麻烦 80年代的人,在找对象方面,可不像后来那么开放。 就算夏长海物质条件不错,之前也有人不把他放在眼里。 没钱的话,还能努力去挣。 可要是人本身没能力,那这一辈子可能就没什么前途了。 而经过这次事件,大家彻底看清了夏长海的为人。 他有责任感,做事果断,能力很强,心地善良,还热心帮助别人。 要不是亲眼所见,没人会相信世上还有这么近乎完美的人。 事情发生后,还没到第二天,孙大娘家门口就快被人踏破了。 通常都是男方花钱请人帮忙美言? 并不是! 这次是女方主动掏钱,求孙大娘帮忙说好话。 甚至孙大娘的好多亲戚都来登门拜访,求她帮忙牵线搭桥说媒。 这情况让孙大娘又高兴又发愁。 高兴的是,仅仅一个晚上她就收了100多元的好处费。 发愁的是,选择太多了,实在让人难以抉择。 原本她已经筛选得只剩下七八个合适的人选,就等男方来挑选, 现在可好,候选人数一下子增加了几十人。 而且个个都长得漂亮、性格温柔、家教还好。 可这还只是第一批。 不难想象,等明天消息在周边传开,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找她帮忙说媒。 “老天爷啊,这么多人,让我怎么选啊?” “你这么优秀,这不是给我这个媒人出难题嘛!” 第二天,又送走了一批客人后,夏长海实在是坚持不住了。 他躺倒在炕上,眼神有些发直,嘴里嘟囔着: “不过就是救了几个孩子,怎么就这么麻烦呀。” 天刚蒙蒙亮,来拜访的客人就接连不断地来了。 那些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人还比较好应付,可麻烦的是来了好多长辈。 其中有那六个孩子的父母、爷爷奶奶,还有村里那些备受敬重、德高望重的老者等等。 在前世的时候,夏长海就特别讨厌和这些长辈打交道。 彼此之间并不熟悉,也没什么共同话题,还得陪着笑脸去听他们夸赞自己。 这感觉简直就像是身处大型社交尴尬现场。 “老大,来点儿不?” 喜栋递过来一把瓜子。 “你从哪儿搞来的?上次买的不是都吃完了吗?” 夏长海抓过一把,发现还是五香味的。 “是早上那些人带来的,这个口味比原来的好吃,过年就买这个吃吧。” 这些人来“骚扰”的可不止夏长海一个人。 别人家或许还能躲一躲,可在宁夏村,谁不知道王喜栋和夏长海家关系好啊。 要么这些人两家都不登门,要是来拜访,肯定两家都得走到。 当然,大家也都是出于一片好心。 可是平白无故地收别人的礼物,难免会被其他人说闲话。 实际上,不光是夏长海和王喜栋,就连那几个孩子的家人,赵二溜家也收到了礼物。 这可把杨玉凤得意坏了。 两人嗑完瓜子后,夏长海觉得再这么一直待在家里可不是个办法。 上午来的人就这么多了,下午肯定只会更多。 问题在于,要怎样才能让李晓娟同意自己出门呢? 其实夏长海老早就想偷偷溜走了,只是母亲不让, 说人家都登门拜访了,自己作为这件事的主角却不在家,这样很不礼貌。 他正纠结着呢。 王喜栋突然说道: “老大,昨天秦四爷走的时候,好像把那半拉老虎崽子落下了。” “咱们什么时候给送过去啊?” 听到这话,夏长海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昨天光顾着忙其他事情了,把这事儿给忘得一干二净。 这件事可不能再拖下去了。 “走,现在就去!” “把那张猞猁皮也带上,下午顺便去卖了!” 虽说李晓娟不太想让夏长海出门,但按照村里的规矩,打猎打到的东西,当天就得处理好。 不然很容易被一些人动坏心思。 秦四爷虽然没有亲自去打猎,可打猎用的方法是他提供的。 按照道理来说,收获应该和他平分。毕竟,那些东西能值好几百块钱呢! 然而,对方现在已经给足了面子,不要钱,只想要半拉老虎崽子。 这种待遇已经非常特殊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拖延时间,那就真的有点说不过去了。 没办法,李晓娟只能回应道: “早去早回。” “好嘞,没问题!” 夏长海随口就应了下来。 先出了门再说,到了外面,谁还能限制自己的自由呢? 好在这个年代还没有手机,家长要是想找孩子都没什么办法。 夏长海和王喜栋带着礼物,还有半拉老虎崽子,并没有急着去后山,而是先去了朱爷爷家。 要不是朱爷爷指点他们,他们哪能打到老虎崽子呢。 值得一提的是,两人在途中路过那片曾有人贩子出没的小树林时,就顺路进去查看了一番。 他们没找到人贩子,却在地上发现了不少沾着血迹的衣服碎片。 夏长海在角落里还看到了几块碎肉。 看到这些,他心里顿时涌起一阵愤怒。 这些人贩子就该受到严惩! 抓住了就应该枪毙,看以后还有谁敢拐卖儿童! 从朱爷爷家出来后,两人便前往后山。 “秦四爷,给您送老虎崽子来啦!” 大老远王喜栋就大声喊了起来。 这次秦四爷见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态度和上次相比完全不一样。 不仅没有摆架子,还表现得十分热情。 用他自己的话说,夏长海和王喜栋都是真爷们,很对他的脾气。 “秦爷,饭我们就不吃了,还赶着去趟市里呢。” “得赶紧把这东西卖出去。” “放在家里怕被人惦记。” 夏长海猎到老虎崽子,还有抓过人贩子的事情,早就传遍了周围的村子。 一张品相完好的猞猁皮,至少能值1500元。 这玩意儿又不像纸钞那样好藏起来。 不早点卖出去,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意外。 秦四爷听了,点了点头,觉得确实是这个道理。 “那你东西都带齐了没?” 秦四爷话里有话地说道: “这城里啊,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太平。” 夏长海明白他话里的提醒意思。 他伸手拍了拍身边带着的长条形物件,说道: “秦爷,您就放心吧,我都安排好了。” 秦四爷看到他这样,轻轻点了点头。 这年轻人做事向来都很周全,真让人省心。 第159章三颗草胆,1900 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山上下来后,就直接前往石湖市。 原本夏长海打算去安山把那张猞猁皮卖掉,顺便把东西也卖给他。 可在跳蚤胡同找了一圈,却没找到安山这个人。 他思索了一会儿,反正猞猁皮也不是什么特别稀有的东西,卖给国营商店应该也差不多,于是他带着王喜栋就往国营商店去了。 之前他们来这儿大多是买东西,卖东西的次数并不多。 夏长海在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 和国营商店平时一样,里面的顾客很少。 这里虽说不像跳蚤胡同的物价那么实惠,但好在商品种类很齐全,而且有官方的信誉做保障。 对于那些一辈子都在土地里辛勤劳作的山村人来说,国营商店就跟国家一样值得信赖。 简单来说,就是让人信得过! 事实也的确是这样。 国营商店的服务态度算不上好,但在这个年代,已经很少有人会在购物的时候挑剔这些了! 两人走进国营商店左侧的售卖区。 这边的人明显比另一边少。 只见两张桌子旁边,有四个工作人员。 其中两人负责收货查验,另外两人负责点钞收款。 一个手里拿着只九分饱兔子的老头,从里面拿出几卷大叶子,这就是市面上常见的烟草叶子。 这种东西一般在夏秋两季大量售卖,冬天拿出来卖的情况并不多见。 老头说道: “这叶子品相中等,虫眼超过20个,3分一张。” “一共5块7毛6分,卖不卖?” 老头皱着眉头,显然对这个价格不太满意,可国营商店不是能随便讲价的地方,最后他也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你拿好。” 老头签完字、按完手印后,另一边的工作人员迅速点好了现钞。 老头刚走,一个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子走上前,掏出几张灰皮子和黄皮子。 在这个年代,比较重视工业,农业相对受轻视。 皮货虽然和工业没什么关系,但价值比大叶子烟草要高很多。 “共24元5毛!” 山羊胡男子接过钱,当场仔细数了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用布包好,揣进了棉袄的内兜。 他眉眼间满是笑意,抬脚就往门外走去。 门外的人看到他这副模样,纷纷投去羡慕的目光。 毕竟这20多元钱,抵得上别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年关越来越近,有了这笔钱,他心里盘算着能给家人添件新衣服,还能准备些年货,心里感到十分满足。 男人图的不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一家人能吃饱穿暖,过上安稳的日子吗? 等山羊胡男子离开后,夏长海和王喜栋正准备上前。 突然,一个精瘦的男子从他们身后窜了出来。 “麻烦让一下,着急!” 他一边喊着,一边满脸堆笑,大大方方地走到了夏长海和王喜栋前面。 有人递给他烟…… 他客气地接过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对方态度这么好,而且又是在国营商店里,夏长海和王喜栋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夏长海也没再计较,接过对方递来的烟,看了一眼,发现是拆开的红双喜。 这种烟可不常见,档次挺高的。 在这个年头,舍得抽这种烟的人并不多。 国营单位的人,为了避嫌,在公开场合一般很少抽烟。 其他人又舍不得花这份钱。 至少不会拿来随便浪费。 这红双喜1块钱一根,价格是普通香烟的几十倍。 夏长海有些好奇,这人插队到底是要卖什么东西。 “又来了?”桌子后面的男职员显然和对方认识, “这次又带了什么好货?” 精瘦男子嘿嘿一笑,没有回答,而是从怀里小心地掏出一个布兜,倒出三个黑乎乎的东西。 夏长海凑近一看,好家伙,是三颗草胆。 虽说只是最普通的草胆,但个头看起来可不小。 男职员从身后拿出一杆做工精细的小秤,调侃道: “运气不错啊。” “嘿嘿,托您的福。”精瘦男子说着,就把手里那包烟递了过去。 “放那儿吧。” 大家对这种情况都见怪不怪了。 按照规定,国营商店的职员是不能收任何好处的。 但不过是一包拆开的烟,也没人会太过于计较。 和三颗草胆相比,这包已经拆开的红双喜真的算不上什么。 男职员把三颗胆放到秤上称重。 然后大声喊道: “三颗草胆,品质两中一上,一共1900元!” “卖的话就签字。” “行行行。”瘦高个男子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根了,赶忙拿起笔签字。 围观的人站得比较远,之前没看清他卖的是什么。 可1900元这个数字,却听得清清楚楚! “他说多少钱?” “我要是没听错,好像是1900元!” “天呐,啥玩意儿这么值钱?!” “三颗胆这个价,倒也还算公道。” “公不公道我不知道,我要是能白捡这便宜,能高兴疯!!” “别贪心,给我三分之一就行。” “别做梦了,五分之一我都愿意当牛做马!!” 听到1900元这个数字,人群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对现场绝大多数人来说,1900元,那可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一大笔钱! 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不过五六十元,一年不吃不喝也就720块。 得攒将近3年才能凑够1900元! 这还是最理想的情况。 毕竟,谁又真的能做到不吃不喝呢? 实际上,绝大多数家庭都是一个人上班,要养活一家四五口人。 别说存钱了,能不欠债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对穷苦百姓来说,所谓过年,也就是给孩子添件新衣服,饭桌上多几道菜而已! 可要是有了1900元,那意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还管什么是不是春节? 天天都跟过年一样! 瘦高个男子显然也预料到了众人的反应。 他用手指蘸了点唾沫,不紧不慢地一张张数着钞票。 还数了两遍! 确认数目没错后,又用鼻子使劲闻了闻。 最后在众人直勾勾的目光中,把钱揣进了怀里。 任谁都能看出他脸上的得意劲儿! “不好意思,耽误你们时间了。” 男子闪到一旁,示意夏长海和王喜栋上前。 第160章猞猁皮。稀罕玩意儿 夕阳缓缓落下,夏日的微风轻柔地拂过,夏长海眼神随意地看向对面的人。 他慢悠悠地将手伸进兜里,掏出一卷厚厚的报纸,“啪”的一声,把报纸扔在了柜台上。 在这行,卖皮货的人习惯这样打包。 先把皮货平摊开,用报纸紧紧裹住,再拿绳子仔细扎好。 这种打包方式既方便快捷,又能避免皮货沾上脏污。 毕竟有些污渍一旦沾上,就很难清洗干净,皮货的价值也会跟着大幅降低。 男店员看到桌上的报纸卷,下意识地伸手想去拉开看看。 王喜栋动作迅速,大手一下子就按住了报纸。 “小心点儿。” 男店员微微皱起眉头,刚要开口抱怨几句。 可一抬头,看到王喜栋那如铁塔般壮硕的身材,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他的目光又不自觉地转向旁边的夏长海。 不知为何,看到夏长海面带微笑却身姿挺拔地站在那儿,男店员心里猛地一紧。 就好像他在动物园里看到的老虎,虽然被困在笼子里,但那骨子里的野性只是暂时被压抑住了。 只要有机会,它就会瞬间爆发,将眼前的一切都撕得粉碎。 男店员察觉到了危险,赶紧收敛了自己的情绪。 他心里明白,在这世上,有些人是可以招惹的,而有些人绝对不能去招惹。 他们这些在国营商店工作的店员,每天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心里跟明镜似的。 可不能因为自己有份公职,就觉得能为所欲为。 这里是北方,来店里打交道的很多都是上山打猎的人。 打猎这营生,那可是在刀口上讨生活。 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猎人弄死国营商店店员的事情。 夏长海不紧不慢地俯下身,开始解开捆着报纸的绳子。 随着“哗啦”一声,绳子松开,原本被束缚的报纸瞬间被里面的皮货撑开。 男店员看着在眼前缓缓展开的皮货,一下子愣住了。 他感觉这东西看着有点熟悉,可绞尽脑汁,一时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 这时,那个身形精瘦的男子对这皮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快步走了过来。 “你们这儿卖的啥呀,都不介绍介绍……哎呀,这竟然是老虎皮!” 经他这么一喊,男店员也回过神来。 “这是猞猁皮!” 男店员心想,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人家不叫老虎皮,而是叫猞猁皮。 “哪儿呢?猞猁在哪呢?” 男店员这一嗓子,把店里其他三名店员也吸引了过来。 有个女店员看到猞猁皮,忍不住伸手就想去摸。 旁边一位年长些的妇女赶忙拍了下她的手。 “别这么毛毛躁躁的,先戴上手套再拿!” 那女店员倒也乖巧,轻轻点了点头。 毕竟国营商店是有这样的规定的。 等人把猞猁皮完全展开,一张模样像山猫,但体型比山猫大出好几倍的皮货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就是猞猁皮吗?” 一位年轻姑娘眼中满是好奇。 她去年才进国营商店工作,总听人说猞猁皮特别值钱,可一直都没见过真的。 店里老一辈的店员说过,这种猞猁皮一两年才能见到一张,特别稀罕。 “耳朵尖尖的,上面还有黑色耸立的簇毛,尾巴短得跟身体不成比例,两颊还长着长长的下垂鬓毛……” “真的是猞猁!而且这品相,几乎都快完美了!” 先前还有些不耐烦的男店员,这会儿也趴在柜台上,凑得很近,仔细地端详着。 和他一样的,还有刚才那个看起来很张扬的精瘦男子。 只不过,精瘦男子看猞猁皮的眼神,就跟刚才周围围观群众看他手里钞票时一模一样,满是贪婪。 “这上面没有刀口,没有撕裂的痕迹,连弹孔都找不到,这怎么可能……” “难道这只猞猁是自己生病死的?” 夏长海有些不耐烦了,伸手轻轻敲了敲柜台。 “看完了没?收不收这皮货?痛快点给个价。” “要是不收,我就去找二贩子了。” 其实夏长海并不赶时间,只是这几个人的反应,引来了越来越多人的目光。 离得远的人可能看不清他们在卖什么,但就看这几个人的架势,谁都能猜到是出了好东西。 “兄弟,你真有这打算?太巧了,我就是二贩子!” 精瘦男子听到夏长海这么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你一边去!” 男店员想都没想,直接怼了回去。 “收,我们肯定收!” “小娟,你赶紧去把卷尺给我拿过来。” 在珍贵皮货的交易中,除了要看皮货的品相好不好,尺寸大小也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做皮货买卖有个讲究,尺寸宁愿大一些,也不能小了。 大了还能裁剪修改,要是小了,可就麻烦了。 男店员手脚很是麻利,很快就量好了尺寸,还认真地记在了小本子上。 之后,他客客气气地对夏长海说道: “麻烦您稍微等一下,我去问问价格。” “你连价格都不清楚?” 王喜栋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 他以前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 男店员有些尴尬地解释道: “以前我们收过一张品相完美的猞猁皮,可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现在市场价格变化挺大的,所以……” 收货的人却报不出价格,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行吧,那你去吧。” 夏长海一听,心里就明白这猞猁皮的来历。 在这附近的十里八乡,能拿出一整张猞猁皮的,也就只有秦四爷了。 说来也巧,他最近刚好和秦四爷搭上了线。 男店员刚离开,精瘦男子又悄悄地凑了过来。 “兄弟,把这皮货卖给我呗。” “他给你出多少钱,我也出多少,绝对不会坑你!” 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说道: “你确定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现钱?” 原本夏长海觉得这张猞猁皮大概也就值1500元左右,可看今天这情形,价格恐怕得上涨。 “呃……” 精瘦男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真拿不出那么多钱。 夏长海没理会他的尴尬,接着说道: “而且你别忘了,在这地方做生意,以后还想不想在这儿混下去了?” 第161章讨价还价这一块,还是很有自信心的 虽然现在有些政策放开了,鼓励大家自由贸易。 但在国营商店做生意,有些规矩是不能打破的,夏长海心里非常清楚这一点。 反正他是不会在这儿做这种私下交易的,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 “哎,兄弟你说得对,我这脑子……” 男子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脸上闪过一丝后怕。 石湖市现在有两个买卖市场。 一个是国营商店,另一个是跳蚤胡同。 像精瘦男子这样的二贩子心里明白,不管是在称重的准确性上,还是在货物的周转上,和国营商店都没法比。 要是被国营商店拉黑了,一年下来损失可就大了,这可不止是一张猞猁皮的损失。 消息要是传开了,谁还会把东西卖给他! 没了货源,还怎么做二贩子呢? 一想到自己差点因为贪心把自己给坑了,精瘦男子惊出了一身冷汗。 “谢了,兄弟!” 他从兜里掏出两包烟,分别塞进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口袋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人还挺识趣……” 看着精瘦男子离去的背影,夏长海暗暗点头。 在他看来,能克制住自己的贪念,而且执行力还强的人,不管在哪个时代,都不会过得太差。 夏长海正想着,去询价的男店员回来了。 男店员把本子往柜台上一放,直接说道:“两千六,卖吗?” “啥?怎么会这样!” 王喜栋惊讶得大喊出声。 当听到对方报出的价格时,他的眼睛瞬间瞪得又大又圆,就像两颗铜铃。 这段时间跟着夏长海,王喜栋也见识过不少钱财交易。 少的时候能分个几百元,多的时候一两千元也有过,这样的情况已经有好几回了。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张猞猁皮竟然如此值钱! 要知道,上次那颗大铜胆,经过安开山的手卖出去,也才卖了2500元。 要是在国营商店这边出售,最多也就2000元上下。 但这次这张猞猁皮,对方一开口报价就高达2600元! 比那颗大铜胆还多了100元! 听对方说话的语气,似乎价格还有商量的空间。 “这东西凭什么这么值钱呢?” 王喜栋下意识地看向平铺在桌子上的猞猁皮。 他仔细端详着,却实在没发现这东西有什么特别之处。 他感觉这猞猁皮摸起来还不如紫貂皮舒服呢。 国营商店里的几名员工,也和王喜栋有着类似的反应。 他们显然也没预料到,现在猞猁皮的价格居然会这么高。 在他们的印象里,这东西大概也就值1500元左右。 2600元,这价格涨幅超过了七成! “两千六啊,我得工作好多个月才能挣这么多钱……” 那小姑娘一边说着,一边不停地抚摸着猞猁皮。 她那亲昵的样子,就好像在抚摸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 别看他们是国营商店的职员,端着铁饭碗。 可实际上,他们一个月的工资也就50元,和那些在工厂里干活的工人差不多。 毕竟他们的工作不是体力活,还能坐着上班,工资少一些也在情理之中。 但2600元,相当于她四五年工作的总收入! 在宁夏村,如果有人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不管长得怎么样,那在各大媒人眼中都是抢手的对象。 虽说比不上夏长海,能让女方倒贴也要嫁。 但娶个媳妇,甚至在外面再养几个,都不是什么难事。 王喜栋咽了咽口水,转过头看向夏长海: “老大,这价格……” “不卖!这个价太低了!” 夏长海摇了摇头,语气十分坚决。 说完,他就伸出手,看样子是打算拿起猞猁皮走人。 “咱们可以谈谈嘛……你要是不满意,好歹说个价呀!” 男职员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赶忙伸手按住猞猁皮。 他也没想到夏长海会这么干脆,说不卖就不卖。 看到对方的反应,夏长海心里暗自想道:“果然如此。” 前世的他经历过无数次商业谈判,在这方面的能力, 在这个时代,虽说不敢说自己是全国第一,但进入前十还是很有把握的。 那名男职员询价回来后的各种小动作和表情,都表明他心里预估的价格远不止2600元! 这猞猁皮的价格肯定还能往上涨! “那就三千六吧,加一千,六六大顺,这个数字多好听。” 围观的群众和几位国营商店的职员听到这话,嘴角都忍不住微微抽搐。 在这个年头,敢跟国营商店讨价还价的人就已经很少见了,而夏长海竟然一下子加价一千元…… 光是这样,价格就已经涨了不少。 问题是,加价就加价吧,还扯什么六六大顺。 要是还能继续加价,哪怕加个1400元,估计他也愿意! 不过,也有一小部分人听到这话后若有所思。 他们觉得夏长海的话术好像挺有意思的,至少听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 “三千六……” 男职员有些犹豫,脸上满是为难的神色。 他沉默了几秒钟。 “不行,这个价格太高了!” “三千五怎么样?” “三千一!” “……” “不成,真的不成,我能决定的最高价格只有三千二。” 男职员不停地摇头, “你要是坚持要高价的话,那我就只能打电话向上级请示了。” 夏长海盯着对方看了几秒钟,随后突然笑了。 成交! “喜栋,把笔和本子拿过来。” 啊? 王喜栋有些呆呆地看着夏长海,一时没反应过来。 “把本子和笔拿过来,要签字了!” “哦哦哦。” 他连忙应了几声,把本子和笔递给夏长海。 “老大,这就谈成了?” 就在上一秒,双方还像是要吵起来的样子,结果下一秒居然就成交了…… “要不要再去跳蚤胡同问问其他买家的价格?” 王喜栋看了看刚才对方的态度,总觉得价格还能再往上加一点。 夏长海快速地在纸上写了几笔,签好了自己的名字。 “没必要,不会有比这个价格更高的了。” 毫无疑问,猞猁皮的价格肯定是上涨了。 但3200元这个价格,绝对不是正常的市场价格。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上面某位领导对这张猞猁皮感兴趣,专门交代了相关事宜。 那名男职员是带着任务来和他议价的。 第162章卖完钱,吃点好的 不然的话,这猞猁皮的价格大概也就是2000元上下。 现在要是不卖,不仅卖不出高价,说不定还会得罪国营商店以及他们背后的人。 能有资格一个电话就让国营商店这边抬高700元成本的人,在整个石湖市都没几个! 看到夏长海签字画押,那名男职员明显松了一口气。 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他没有麻烦同事,而是亲自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叠钞票。 五块,十块,十五块,二十块…… 320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绝对不能出错。 他数了两遍,夏长海也数了两遍。 三百二十张“大团结”,捏在手里厚厚的一沓,看起来就特别带劲!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 有和夏长海他们一样来卖货的,也有纯粹来看热闹的。 不过此刻,他们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夏长海! 无数道目光都投向夏长海,这让他暗暗皱起了眉头。 他可不是之前那个喜欢炫耀的愣头青。 确认钱数没有问题后,他把钱卷起来,放进了口袋。 随后,他冲王喜栋甩了下头,说道: “走了,喜栋。” “啊?好的。” 虽说王喜栋不太明白夏长海为什么不顺道在国营商店买点东西, 但既然老大没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原本小声议论的人群,声音突然提高了很多。 “天呐,3200元,我这辈子恐怕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吧?!” “他们卖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猞猁是吧?” “怎么,你也想抓猞猁去卖?” “他们能抓到,我为什么就抓不到?” “别做梦了,猞猁跟老虎崽子差不多凶猛,你连靠近它都做不到,还抓呢,简直是异想天开!” “他们要是能分我一半钱就好了。” “呵呵,还分你一半,1600元,都能买你一条命了!” “我要是有那么多钱,马上就去买辆自行车,再娶个媳妇!” “……” 之前夏长海他们卖货得到1900元的时候,就已经让众人羡慕嫉妒不已了。 现在又冒出个3200元,而且看起来他们作为猎人,这完全是无本买卖。 一时间,很多人心里都有些不平衡。 自己辛苦工作一年,也就攒个百八十块钱,运气不好的话,可能还得倒贴钱。 可别人只是打个猎,就能赚到他们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赚不到的钱…… 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当然,绝大多数人也就是嘴上说说,在背后抱怨几句。 对夏长海和王喜栋并没有什么实际影响。 但是! 并非所有人都只是这样! 在人群中,有几个人盯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背影,眼神不停地闪烁! “真是难得的肥羊……” 早上出门的时间太晚了,又在朱爷和秦四爷那里耽误了不少时间。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国营商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要是现在就回去,会不会遇到来拜访的人暂且不说,肯定的是,到家也没东西吃! 夏长海身上揣着这么一大笔钱,可不想饿着肚子回去。 他可是个十足的享乐主义者。 正巧,在离国营商店不远处,有一家饭馆。 和国营商店一样,这家饭馆也是国字号的。 要说去饭馆吃饭,夏长海自然不陌生。 不说前世,每次安开山招待他和王喜栋,都是在丰泽园的包厢里。 那里的大厨,厨艺仅次于能做国宴的二级厨师! 不过,重生之后,他还真没在这种国营小饭店吃过饭。 “走,喜栋,今天咱们就在这儿吃一顿。” “好嘞!” 王喜栋是个十足的吃货,只要有吃的,他才不会挑剔呢。 因为不是吃饭的时间,饭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中年男子半躺在大堂角落的椅子上。 听到有人进门,男子只是随意地瞥了一眼,然后指了指墙上的小黑板,懒洋洋地说道: “吃什么自己看。” 对此,夏长海并没有感到生气。 国营单位大多都有类似的情况。 反正干多干少工资都一样,何必费心思去热情招呼客人呢? 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谁太认真工作,不仅不会得到夸奖,反而会被别人当成“傻瓜”。 甚至还可能因此受到排挤! 大家都在偷懒,就你拼命干活,这是什么意思? 是想表现自己,还是在暗示别人都是没用的人? 夏长海把这些杂念抛在脑后,抬起头看向墙上的小黑板。 上面可供选择的菜品并不多,零零散散就那么几种。 其中有些菜品明显是刚刚被擦掉的,因为黑板上还留着一些痕迹。 虽然菜品数量不多,但基本上都是硬菜: 土豆炖牛肉、红烧鱼、锅包肉、油煎豆腐、糖醋鱼片,还有大米饭。 店里没有凉菜,菜品价格从1毛钱到1块多不等。 “喜栋,你想吃什么?”夏长海问道。 “嗯……” 王喜栋抬起头,盯着小黑板看了好一会儿, “那就来个锅包肉吧。” “算了,还是我来点吧。” 看到王喜栋那纠结的样子,夏长海心里直痒痒。 “老板,除了锅包肉,其他的菜都各来一份。主食能不能换成大馒头?” 这段时间夏长海天天吃大米饭,早就吃腻了。 “馒头没有,花卷行不行?” 或许是很少遇到这么豪爽点菜的客人,躺在角落的中年男子多问了一句。 “也行!” “那你们稍等一会儿!” 男子站起身,朝着厨房走去,顺手还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了帽子和围裙。 原来这家伙既是厨师,又是收银员,还是店小二。 没让两人等太久。 最先端上来的是油煎豆腐,餐盘超大,比人脸大好几圈,里面高高地堆着满满一盘豆腐。 北方菜系向来以分量大而闻名。 再加上这个年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下馆子对普通家庭来说,就相当于后世全家出去旅游一样奢侈。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国营饭店还是私营饭店,先不说味道怎么样,至少分量绝对不会偷工减料! 在这一点上,作为石湖市最厉害的饭店——丰泽园也不例外! 第81章 分割猪肉,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 当利刃从野猪喉咙抽出来的那一瞬间,颈动脉的血喷射而出,溅出去好几米远,在雪地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痕!! 也许是疼痛的刺激,野猪原本浑浊的眼睛一下子变得清明起来。 可它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抗。 夏长海紧接着迅速刺出第二刀! 夏长海表情镇定,瞄准野猪心脏的位置,狠狠扎下去,双臂用力,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刀上。 十几厘米长的三棱军刺直接穿透了野猪的身体。 仅仅过了短短几秒钟,野猪就轰然倒在地上,身躯不受控制地痉挛、抽搐起来。 随着最后一声像是叹息的声音消失,野猪彻底没了动静,倒在雪地上,脑袋往下一沉,鼻子都被积雪掩埋了,彻底没了生机。 确认野猪已经死透后。 夏长海站起身,拿出56式半自动步枪,顺手抓了一把雪,开始擦拭三棱军刺,很快军刺就变得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喜栋,动手!” “好嘞!” 王喜栋早就等着夏长海这句话了。 同样是给猎物开膛,这次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要不是有规定的流程,夏长海都想亲自操刀。 这样的机会,别人求都求不来。 从李旺和赵二溜那满是羡慕的眼神里,就能看出这个机会有多难得。 给野猪开膛,比给熊瞎子开膛要容易多了。 顺着野猪柔软的肚皮划开,心肝肚肺一下子都流了出来。 尤其是那白花花的大肠,摊在地上,看着一个竹筐都装不下。 往常打猎,夏长海他们总会带上猎狗,不管打猎的时候能不能用得上,先带着再说。 “把猪心留给青龙,剩下的内脏先让大伙吃点。” 这并不是夏长海小气,舍不得那点肉。 而是这头野猪有些特殊,他想尽可能让它保持完整。 至少从外观上看起来是完整的。 等把湖里的猪群打捞上来,大家就可以随便吃了。 敞开了吃都没问题! “这么多野猪,看来得叫些人来帮忙才行……” 就算只有100头野猪,把老人、小孩都算上,按照平均一头250斤来算,那也有斤,换算一下就是125吨! 当夏长海算出这个数字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 毕竟这是一个物资非常匮乏、生产力又极其低下的年代。 就算放到以后,用吨来计算的猪肉,那也绝不是个小数目! 一想到要靠人力搬运这么重的猎物,夏长海就觉得头皮发麻。 他正琢磨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 王喜栋那边突然传来一声惊呼:“老大,快过来看,有宝贝!” 宝贝? 夏长海听到这话,心里不由得一愣。 熊身上有熊胆,鹿身上有鹿茸。 可猪身上能有什么宝贝呢? 难道是那两个篮子和那根棍子? 嘿,还真说不定! 能长到猪神这么大的体型,它身上的东西说不定还真是个稀罕玩意儿! 用来泡酒的话,肯定很不错! 喝上一杯,保准浑身都舒坦! 夏长海赶紧走到王喜栋身边,就看见他正拿着刀在猪胆里划来划去,随后掏出一个拳头大小、暗红色、圆溜溜的东西。 王喜栋小心翼翼地把表面的一层黏膜剥掉,递给夏长海。 “老大,你看看这是啥?” 其实王喜栋自己也不认识这东西,他这一连串的动作纯粹是出于本能。 在他看来,猪神这么神奇的生物,身体里要是有个不认识的东西,那肯定是宝贝! 不然怎么能配得上猪神这个名号呢? 夏长海看着手里这个古怪的玩意儿,也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用手捏了捏,感觉硬邦邦的。 又用湖水简单冲洗了一下。 发现这东西看起来还挺有光泽,摸起来顺滑,一点也不刺手,闻起来也没什么怪味。 明明是从胆囊里取出来的,却一点都没有沾染胆囊那种苦腥味。 就在这时,李旺在旁边小声嘀咕了一句: “难不成是猪宝?” 这句话一下子提醒了大家。 夏长海眼睛一亮,立刻抽出匕首,在那块暗红色的石头上轻轻刮下一点粉末,放到嘴里尝了尝。 味道又辛又甘,性质平和,唇齿间还留着淡淡的中药味。 “竟然真的是猪宝!” 猪宝,在《唐本草》里最早有记载,当时把它叫做野猪黄,也叫猪辰砂、猪砂,是非常珍贵的中药材。 它和牛黄、狗宝、马宝、鸡宝、麟宝一起,被称为“中药六宝”。 猪宝具有清热、解毒、化痰等功效,在镇静方面的效果尤其明显。 夏长海曾经在一场私人拍卖会上见过猪宝,那次拍卖的猪宝每克成交价高达5000元,一共有7块,每块差不多只有石子那么大,就这样还被评定为极品。 一般情况下,猪宝也就黄豆般大小,有的甚至是沙状的。 像这么大,有拳头大小的猪宝,夏长海听都没听说过! 这也是他一开始没认出来的原因。 他小心翼翼地用布袋把猪宝装好,放进胸口的口袋里。 虽说没听说身边有人卖过这东西,但夏长海直觉这猪宝肯定价值不菲。 自从猪神游上岸后,短短半小时内,又有七八只野猪陆续游到了岸边。 和猪神一样,它们能游上岸简直就是奇迹。 这些野猪都被冻得够呛,完全没有反抗的力气了。 有些野猪抖着抖着,自己就断气了,都不用大家动手。 这可把赵二溜给气坏了,他用匕首捅死了两只野猪,却总觉得不过瘾。 看他那模样,要不是湖水温度太低,他都想直接跳到湖里去! 确认湖里不再有野猪挣扎的迹象后,大家开始搬运猎物。 湖里的猪群先暂时放在一边。 然而,岸上这些野猪要是不搬走,说不定会招来麻烦。 别看大雪封山,四周一片寂静。 越是在这种食物匮乏的时候,越容易出现猛兽! 万一引来了规模较大的狼群,这七八只野猪根本不够它们塞牙缝的,再多的野猪都能被瞬间吃光! 宁夏村这边。 李晓娟、周秀琴还有赵二溜的老婆杨玉凤在院子里收拾山货,可谁都能看出来,她们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 第82章 带着猪神回村,引得乡亲们都来围观 在这个年头,谁家孩子在山上待一整晚,当父母的都会特别担心。 这和人多人少可没关系。 一想到山里的猛兽,还有夏长海他们去打猎这件事。 李晓娟就后悔得不行。 早知道就不该答应把钱给夏长海!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呼喊声:“夏长海他娘,你快出来看看,你家夏长海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头超大的野猪!” 听到这话,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 不用多说,大家心里想的都一样! 纷纷起身,朝着村口走去。 此时,村口已经围满了人。 看着那头大得有些吓人的超级野猪,人群里不时传来惊呼声。 “这野猪也太大了!” “看着起码得有800斤!” “怎么可能才800斤,至少1100斤!” “长这么大,这野猪都快成精了吧?” “这肯定是猪神!瞧瞧这浑身的刚毛,跟老一辈人描述的猪神简直一模一样!” “老天爷啊,怪不得夏家那小子花那么多钱收山货,原来是把猪神给弄来了!” “……” 看着把卡车围得水泄不通的乡亲们,夏长海感到很无奈。 他早就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还特意让舅舅李旺把卡车往村里多开了一段路。 可卡车上除了猪神,还有买来的那些猪,而且都是体型很大的。 毕竟体型小的话,根本没办法从湖里游上来。 夏长海本来就是村里的名人,再加上这辆稀罕的卡车,还有那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野猪…… 这么多因素加在一起,吸引力一下子就爆棚了。 这不,卡车刚停下来没几分钟,乡亲们就都围了过来。 看这阵仗,都快赶上开大会了!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夏长海也不好意思按喇叭把人轰走。 毕竟猪神这么稀罕的东西,谁见了都会好奇。 要是换做他自己遇到,肯定也得好好瞧一瞧。 可他又不想被大家像看稀罕物一样围着。 想了一会儿,夏长海突然拉开车门,顺着爬到了车顶。 王喜栋看到后,以为夏长海要干什么大事,也赶紧跟了上去,站在夏长海身后,就像个保镖似的。 “大伙都安静安静。” 随着夏长海的呼喊,人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向他。 “我就不用自我介绍了吧,咱村里应该没人不认识我。” “刚才听有人说这是猪神,没错,这确实是猪神!” 这话一说完,人群一下子就喧闹起来。 之前大家只是猜测,和得到确切证实完全是两回事。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猪神就跟传说中会作揖行礼、讨封的黄皮子一样,大家都相信它们存在,可谁也没亲眼见过。 可现在,猪神实实在在地出现在大家眼前。 这带来的心理震撼,一点都不亚于21世纪的年轻人亲眼见到吸血鬼! 夏长海又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能猎到这只猪神,多亏了各位乡亲的帮忙。要是没有你们卖给我山货……” 一番客气话之后,夏长海话锋一转:“都说独财不旺,所以今晚我厚着脸皮,想请大家帮个忙。” “一起帮我把车上的野猪抬回去。” 这话一说出来,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沉默了几秒钟后,人群里有人喊道:“夏家那小子,你能做得了主吗?” “不怕你老子回来揍你啊?” 夏长海还没来得及说话。 李晓娟的声音从人群外围传了过来。 “大家放心,我们家打猎的事儿,都由他做主!” 在过去的猎人圈子里,“山财不可独享”这样的说法确实曾广为流传。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它早已成为被尘封在历史角落里的旧习俗了。 曾经,猎人要是进山里打猎。 一旦捕获到大型猎物,村里的乡亲们便会主动到猎人家中帮忙。 要是打到了野猪,大家就会齐心协力帮忙把野猪从狩猎工具上卸下来,然后一起抬回村子; 要是猎到熊瞎子,大伙就会协助猎人给熊瞎子退毛、扒皮。 帮忙的活儿多种多样,数不胜数。 等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妥当之后,猎获猎物的主家会给村里的每一户人家都分上一些肉。 分的肉量有多有少,少的话可能就一斤,多的时候能有好几斤。 要是主家的家境比较富裕,还会专门摆上宴席,好好款待前来帮忙的众人。 然而,时代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过去是什么样的年代,如今又是什么样的年代,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就拿宁夏村来说,夏家与王家的生活十分富足,顿顿都有大鱼大肉,白米饭、白面馒头敞开了吃,野味也从来没有断过。 可村子里的大多数人家,生活却依旧艰苦。主食基本上就是地瓜干、玉米窝窝和白菜粥,连一日三餐都难以保证,更别说是吃肉了。 像新婚夫妻这种人口较少的家庭,偶尔还能凑点钱买些肉解解馋。 但人口多的家庭,一大家子老老少少七八口人,一个月能吃上一回肉,就已经觉得非常满足、感恩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猎人上山打到猎物,自家都不够吃,又怎么会愿意拿出来分给别人呢? 也就只有像夏家与王家这种关系特别好的家庭,才会相互帮助、互通有无。 至于“山财不可独享”这句话,早就被大家忘得一干二净了。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人询问夏长海“能否做主”的原因。 毕竟在别人家儿子面前把事情答应得好好的,可等夏建军回来,主家却反悔了,这样的事情在宁夏村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在现在这个社会,面子固然是很重要的。 但要是涉及到几十斤猪肉,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幸运的是,野猪群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大家别担心,我们家打猎的事情,我儿子完全能做主!”有大人站出来主持局面,情况马上就不一样了。 众人听到这话,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眼神中充满了期待和热切。 几个时辰之后,夏家的小院里热闹极了。 包括被当作“猪神”的那头野猪在内,所有的猎物都被收拾得整整齐齐。 第83章 确实是一百多只野猪,可不是十多只 不仅是那几头野猪,就连墙边的柴火,都有人一口气码成了两大堆! 家里的水缸也被装得满满的。 而这次获得这么多收获,仅仅只是耗费了三只炮卵子而已。 大家都知道,母猪的肉比公猪的肉更加鲜嫩。 可这次捕获的9只野猪,却全都是公的! 仔细想想,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因为只有公野猪才能长得那么壮实,体格也更加健壮有力。 一直忙到把所有人都送出了院门。 这个时候,李晓娟心疼得不行,她伸手一把揪住了夏长海的耳朵。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懂得节省了?” “就那几只野猪,咱们这么多人,慢慢抬的话,也就一个时辰的事儿……” 周秀琴和杨玉凤在一旁听了,也暗暗点头表示赞同。 她们可都不是那种娇弱、什么活儿都干不了的女人,在生活中,女人能顶半边天。 就算没有男人帮忙,就凭她们自己,花点时间也能把那几头野猪全都运回来,根本不需要别人来插手。 当然,这些话也只能在心里想想,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 一想到莫名其妙就被分走了三头野猪,李晓娟就心疼得直抽抽。 炮卵子的肉虽说柴了点,但也不是不能吃啊! 用铁锅炖上大萝卜、白菜,再加上大酱,然后配上馍馍,那味道简直好极了! 好吧,这些事情以后再讨论吧。 而且,家里不是还有肥猪肉嘛! 那些肥猪肉可都是能炼出不少油的好东西! 李晓娟大概估算了一下,就那三只体重超过350斤的肥猪,至少能炼出好几盆猪油。 这还没算炼完油剩下的油渣子呢。 这些用来过年的时候摆上几桌宴席,都还有剩余! 这么想着,李晓娟心里就愈发觉得心疼了。 在她看来,自家儿子就是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开始大手大脚地浪费了! “疼疼疼,妈!别揪了!”夏长海赶紧求饶。 李旺在一旁看到夏长海这副模样,忍不住偷偷抿嘴笑了起来。 他觉得这才像个20岁年轻人该有的样子嘛。 结果很不巧,他的这个举动被李晓娟看到了。 李晓娟立刻皱起眉头,把火气撒到了李旺身上: “你还笑,长海年纪小不懂事,你都快40岁的人了,怎么也不知道拦着点。” 别看李旺都快40岁了,在自己亲姐姐面前,他还是不敢有丝毫放肆! 十分钟之后。 李晓娟、周秀琴和杨玉凤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啥?你说你弄回来100多只野猪?!” “你确定是一百多只,不是十多只?” 杨玉凤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男人说的话。 赵二看到老婆这副表情,一下子慌了神。 他赶忙转头喊道: “兄弟,兄弟,你快来给评评理,我是不是弄回来100多只野猪?” 夏长海正专注于把野猪的獠牙取下来,头都没抬,一边回应着王喜栋和李旺的询问,一边说道:“不全是大野猪,还有好多小黄毛野猪呢。” “估计最大的也就是这几头了。” 李浩然也在一旁接着说: “姑妈,你是没看见,整个湖泊周围全是野猪,那场面可壮观了!” 当时的场景,就好像整个湖泊都被野猪给填满了一样。 杨玉凤心里清楚,自己男人有时候说话不太靠谱,但她一直都很信任夏长海。 既然夏长海说有100多头野猪,那就肯定是真的! 可问题在于,那可是100多头野猪啊! 面对这么庞大数量的野猪,别说是野猪这种大型猎物了,就算是小鸡,这么多数量也得摆满整个院子!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李晓娟一下子跳了起来。 “那你们还在这儿磨蹭什么,外面有那么多野猪,万一被别人看见了可怎么办!” 夏长海无奈地说: “就咱们这几个人,根本没办法把野猪都运回来啊,我得等爹回来商量一下该怎么办。” “等什么等!你和喜栋现在就去机械厂!” 李晓娟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着急地说道。 “秀琴、玉凤,咱们姐妹三个去那边守着,绝对不能让别人抢先把野猪给弄走了!” “李旺、小山,你们带我们去那个有野猪的湖。” “老赵你也赶紧跟过来。” 杨玉凤看到赵二还在那儿慢悠悠地喝茶,想起上次的事情,气得都想踢他一脚。 见他慢悠悠地走过来,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这么大的事情,居然到现在才说清楚! 夏长海看着三个女人风风火火的样子,本来想开口说那个地方很偏僻,这个时节根本不会有人去。 想着明天早上再去处理这些野猪也来得及。 但话到了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 他心里明白,女人有时候,顺着她们的意思做就好了。 不然的话,自己可就要吃苦头了! 老婆是这样,老妈也是这样! 在石湖市第二机械厂,夏长海站在那颇具复古风格的大门口,眼神中不禁泛起一丝复杂的情绪。 这里,是他前世那场悲剧的开端。 但他心里很清楚,当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父亲辞去工作,回家安享晚年。 “喂,你们俩是干什么的?” 门卫刘大爷大声喝问道。 在非上下班的时间段,机械厂门口很少有人往来,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出现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夏长海赶忙客气地说道: “大爷,麻烦您帮忙通报一下生产二组的夏建国,就说他家里人有急事找他。” 说着,他熟练地往刘大爷手里塞了一包烟。 刘大爷刚想拒绝,眼角的余光瞥见手中那一抹红色,发现竟然是一元一包的红梅香烟,这可比自己平时抽的生产牌香烟贵了十倍! 一瞬间,刘大爷的态度缓和了下来。 “你是他……”刘大爷问道。 “我是他儿子,这位是生产二组王和平的儿子。”夏长海回答道。 “急事?” “对,特别急的事。” 刘大爷听了之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虽说厂里有规定,上班期间不许外人进入,可自己也没真让他们进去,不过是帮忙通报一声而已,而且对方又是职工子弟,看起来确实有急事。 谁能拍着胸脯说自己做事毫无漏洞? 第84章 把猪肉卖给供销社,得了钱又得了人脉 在上班的时候,谁又敢打包票绝对不会出岔子呢? 没过多久,夏建国接到通知,心里满是焦虑,急匆匆地从机械厂赶了出来。 一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他的心猛地揪了起来。 他赶忙快步迎上前去。 “长海,家里是不是出啥事儿了?” 夏建国紧张得拳头都攥紧了,心里七上八下,就怕听到什么坏消息。 夏长海摇了摇头,回答道:“没出啥坏事。” 啊? 夏长海一副平静的样子,这可把夏建国弄糊涂了。 没什么事儿,跑到机械厂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我来这儿,主要是因为……” 夏长海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详细地说了一遍,包括野猪群的情况,还有猪的数量。 当夏建国听到夏长海说手里有一百多只野猪时,眼睛瞬间瞪得老大,就跟铜铃似的。 他和杨玉凤的反应差不多,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夏长海说错了。 那可是一百多只野猪啊! 先不说野猪群里公猪、母猪各有多少,单是这个数量,就足够让人惊掉下巴了! 据他了解,第二机械厂每年采购猪肉的总量,大概也就一百来头猪。 要知道,当时家猪普遍没有野猪长得大。 也就是说,夏长海这一次打猎获得的野猪数量,相当于机械厂一年的猪肉采购量! 要不是深知自己儿子从不撒谎,而且之前也知道那个狩猎计划,他都要怀疑夏长海是不是发烧烧糊涂了,在说胡话。 好不容易让自己镇定下来,夏建国开口问道: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猪?” “爹,我想着您帮我牵个线,看看能不能让机械厂把这批猪一次性全买走。” “我不想一头一头地零卖,太麻烦了。” 其实只要愿意花时间去推销,别说是一百来头猪,就算更多,也能找到买家。 哪怕价格稍微降一点,肯定有大把人抢着要。 在那个时候,哪怕便宜几分钱,都算是很大的折扣了。 夏长海做生意向来不做亏本买卖,在价格方面,很少有人能比得过他。 但夏长海并不想走低价大量销售的路子。 一方面,这样利润实在是太薄了。 一斤多赚一毛钱,一百斤也就多赚十块钱。 为了这点小钱,到处奔波去卖猪,实在不划算。 夏长海宁可少赚点,也不想费那个劲。 另一方面,他有更长远的打算。 夏长海心里可是有自己的小算盘。 要是他爹怎么都没办法说服机械厂,那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这次交易是个难得的机会,如果能成功,就能和第二机械厂建立联系,拓展人脉。 夏建国听完儿子的话,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自己不过是机械厂的一名普通员工,儿子却要自己去和厂里领导谈生意,一时间,他都不知道该为儿子的想法感到骄傲,还是该为这事儿发愁。 “行吧,我去试试看。” “您先去谈,我在这儿等着。” “爹,要是对方不太乐意,您一定要强调价格比市面上便宜三分之一!” 夏长海担心老爹抓不住重点,赶紧叮嘱道。 “知道啦,你别把你爹当傻子!” 等夏建国走后,王喜栋有些担心地问道: “老大,要是机械厂不收购这些猪可咋办?” “放心吧,他们肯定会收的。眼瞅着就要过年了,他们能不要吗?” “现在市面上猪肉价格一天比一天高,我给的这个价格,打着灯笼都难找。” 夏长海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要是他们实在不收,那我就只能找别人了。我知道有个人,肯定有销售渠道。” 在第二机械厂的后勤部办公室里。 “你就是那个来卖猪的?” 第二机械厂后勤部副主任陈道一看着眼前的年轻人,微微皱起了眉头,这小伙子看着和自己儿子年龄差不多大。 夏建国介绍情况的时候,可没说对方这么年轻。 “你真能供应100多头猪?” 夏长海心里明白对方在怀疑,脸上却依旧带着微笑,神色丝毫未变: “陈主任,我要是没把握,哪敢来打扰您呀。” 他故意没提“副”字。 和体制内的领导交流,说话可得讲究技巧。 要是一口一个“副主任”叫着,还想谈成生意,那可太难了。 果然,听到夏长海这话,陈道一的表情立马缓和了许多。 80年代的工人,可不像后来的人那么世故圆滑。 就说李旺、夏建国,都是老实巴交的人。 大多数工人情商都不高。 实际上,当时98以上的工人都是这样。 陈道一心里对此有些不满。 大家老是左一个“副主任”、右一个“副主任”地叫他,让他觉得自己的正职身份被忽视了,好像只有别人提醒,他才想起来自己是副主任似的。 “终于有人看出我有当主任的能力了。” “这小伙子还挺机灵……” 陈道一越想越开心。 这可把旁边的夏建国弄得一头雾水。 自家儿子就说了这么一句话,怎么感觉副主任的态度一下子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呢?而且看那表情,像是高兴得不行。 王喜栋心思比较单纯。 “老大就是厉害,做什么都能成功。” 夏长海敏锐地察觉到对方表情的变化,很快就大致推断出了对方的性格特点。 他脑海中立刻想出了第二套应对方案。 第一套方案主要是对付那些铁面无私、公私分明的人。 第二套方案则是专门针对性格上有弱点的人。 凭借前世积累的经验,夏长海知道,领导坚持原则不可怕,就怕领导有特殊喜好。 只要能抓住领导的需求,事情办起来就轻松多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 在陈主任的热情陪同下,夏长海离开了机械厂。 双方初步达成了以下共识: 夏长海以每斤五毛钱的价格,向陈主任供应12吨野猪肉。 而陈主任那一方负责野猪肉的处理、运输、检疫等后续的一系列工作。 你可能会奇怪,陈主任作为甲方,为什么要揽下这么多活儿呢? 夏长海倒是想插手这些事,可人家怎么会放心交给他做呢? 第85章 能者多劳,带动身边的人一起致富 需要注意的是,夏长海是给陈道一提供12吨野猪肉,并不是直接供应给第二机械厂。 而陈道一本来就负责采购工作…… 这里面的门道,想必大家心里都清楚! 对于把野猪卖给机械厂这件事,夏长海守口如瓶,除了自己家里人,没跟任何人说。 赵二溜这个人,嘴巴特别不严实,就像个漏风的筛子,什么事儿都往外说。 之前铜胆那件事,要不是他多嘴,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老话说“财不露白”,可他完全没这个概念, 所以,夏长海下定决心不告诉他。 再说了,夏长海对他也不太信任。 夏长海经历过很多事,见识过人性的丑恶,陷害、背叛、仇恨,人性的黑暗远远超出常人的想象。 赵家势力很大,夏长海自然不能对赵二溜毫无保留。 要是普通的事情也就算了,可这次涉及到夏长海和陈主任的私下交易。 一旦消息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贿赂公职人员,弄不好可是要坐牢的! 虽然夏长海没告诉赵二溜,但该给他的钱一点都没少。 除去收购山货、买雷管火药、租卡车等各项开销,这次狩猎一共赚了9000元。 夏长海很大方,舅舅李旺和姐夫柳文山,每家都分了1000元。 赵二溜虽说不是自家人,但猪獾的消息是他提供的,做事也出了不少力,拿了2000元,大家对此都没有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杨玉凤看到那么多钱,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大团结,激动得差点让赵二溜给夏长海磕头。 她不停地说这辈子都没想到能有这么多钱。 这些年, 赵二溜赚的钱,除去赡养老人,都花在看病上了,两人一直没有孩子,这成了他们心里的一块大石头。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没有说话,只是快步走到床底下,搬出一坛酒。 “这可是好东西,每晚喝一杯就行,可别喝多了!” “喝多了人受不了,炕也受不了哇。” 王喜栋一听,立刻露出一副明白的表情,显然他知道这酒的特殊之处。 这场景让向来脸皮厚的赵二溜都觉得有点好笑。 他赶紧拉起老婆,抱着酒就匆匆离开了。 在分配钱财的时候,三家人首先分走了4000元。 剩下的5000元,夏长海和王喜栋依照以往的惯例,进行了平分,每人都拿到了2500元。 经过这一番忙碌,这次的收获与上次卖铜锯相比,似乎并没有增加多少。 甚至还比不上那次夹大皮所获得的收益。 不过,可别把一件事给忘了,每家都分到了将近千斤的野猪肉呢。 这些野猪肉,都是母猪和黄皮子的肉。 其肉质特别鲜嫩,口感甚至比家猪的肉还要好! 不难想象,在接下来整整一个冬天里,这几家人的餐桌上,猪肉将会成为主要的菜品! 除了野猪肉之外,还有那头猪宝。 夏长海向安开山打听猪宝的价格,安开山表示自己也不太清楚,只能帮忙去打听一下。 和人参这种连小孩子都知道的名贵中药材比起来,猪宝的知名度确实要低很多。 但夏长海对此并不着急。 像猪宝这种可遇不可求的药材,就算暂时卖不出去,留在家里也依旧是个宝贝。 说不定在关键的时候,它能发挥大作用,拯救人的性命呢! 这和很多高年份人参有价无市是同样的道理。 在90年代的香港,每当有富豪破产,最先被人们争抢的,不是地产,也不是公司股份,而是家中珍藏的珍贵药材! 对于那些真正富有的人来说,钱财不过就是一串数字而已,他们更加在意的,是自身的身体健康。 经历了猪神这件事情之后,夏长海又恢复到了以往那种佛系的生活态度。 一方面,追逐猪神的这段经历,让他着实过了一把瘾。 另一方面,就像他母亲说的那样,年关快要到了,安全是最重要的! 而王喜栋却变得越来越不安分,得到了他一直心心念念的猪神獠牙之后,就整天在家里摆弄。 这家伙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了一些獾子油,早上涂抹一遍,中午涂抹一遍,晚上还得再涂抹一遍。 一天要涂三次,比吃饭还准时。 这是他家祖传的方法,用獾子油涂抹野猪獠牙,等风干之后,能够保证几十年都不会破损,也不会生出腐蚀斑。 悬挂很长时间之后取下来,用水一冲,就跟刚拔下来的时候一模一样! 夏长海和王喜栋这边的生活安稳了下来,然而,野猪神事件产生的影响才刚刚在外面扩散开来。 外面的人并不清楚夏长海他们这次狩猎到底收获了多少东西。 李旺、柳文山等人都明白财不外露的道理。 所以,每当有人问起这件事,他们都只是随便应付一下,含糊过去。 而赵二溜向来是嘴巴最不严实的,这次被杨玉凤下了严厉的命令。 要是他对外透露自己得到了多少好处,那就准备倒大霉吧! 直接询问得不到答案,大家就开始从一些细节方面去探寻。 其中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观察他们的一日三餐! 你可以不随便买东西,但总不能不吃饭吧? 不看不知道,一看之下,很多人的心态一下子就失衡了。 吃猪肉倒也罢了。 上次夏长海分猪肉的时候,很多人刚吃过,心里倒也没有特别馋。 关键在于,他们吃的还有白米饭、白面馒头,抽的是喜庆香烟,喝的是茅台美酒…… 这些可都是要花钱才能买到的好东西啊! 那是他们过年的时候都舍不得享用的伙食标准。 可人家却把这些当成日常饮食! 这么一对比,谁能心里不产生羡慕嫉妒的情绪呢? 要是只有一家这样改善生活,或许还能解释成偶然情况。 然而,李家、赵家与柳家,几乎在同一时期提高了生活水准。 这明显就说明夏长海他们那边挣到钱了呀! “只是帮个忙就能分到这么多钱,那夏长海他们到底赚了多少啊?” 第86章 靠山吃山,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一时间,这个疑问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有人猜测至少赚了两千,也有人肯定地说起码有五千。 甚至还有人夸大其词,声称夏长海已经成为万元户了! 当然,相信这种说法的人很少。 万元户是什么概念呢? 别说在宁夏村,就算是在石湖市里,万元户也是非常少见的。 在大家的眼中,万元户都是那种在广播里才会出现的富豪,离自己特别遥远! 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这场议论到最后也没有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 不过有一点大家都很确定: 夏家的家境确实变好了! 对一些人来说,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媒人孙大娘看着屋里挤满了前来登门的人,心里开始后悔接下了夏家的这桩活儿。 以前她发愁,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挑选。 可这次,却是因为可供选择的人太多,反而不知道该怎么选了。 来的这些姑娘,个个身材和相貌都很出众。 要是放在过去,她们都是能在十里八乡随便被选中的人。 但在夏长海面前,却总让人感觉好像差了那么一点。 孙大娘这辈子都没有经历过这种因为富足而带来的“烦恼”! 想到村里流传的一些传言,她不禁笑了起来: “还别说,真有一种给富豪挑选对象的感觉……” 悠闲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就像白马在细小的缝隙前一闪而过,转眼间就消失了。 就在夏长海在家里悠闲度日的时候,夏建国突然回来了,他告诉夏长海,陈道一有意请他帮忙。 夏长海满脸都是疑惑: “找我帮忙?” “没错。” 夏建国说话的语气很轻松: “他听说了你的本事,就想让你去厂里完成一个打标本的任务。” 一听这话,夏长海顿时松了一口气。 他还以为对方那边出了什么特别难办的大事呢。 在他看来,不过就是打个标本而已,这简直太容易了! 夏建国所说的打标本,其实是行业内的一种特定任务。 常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对于小山村的村民来说,野味虽然不是经常能见到,但隔一段时间也能吃上一回。 如今,山里的资源很丰富,有黑熊、野猪、黄皮子、傻狍子…… 不管是设置陷阱围猎,还是下套捕捉,只要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总能有所收获。 这也使得野味在当地的价值并不高。 然而,对于从城里来的或者外地的大领导们来说,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本地人不稀罕的野味,在他们眼里可是稀罕的东西! 所以,每年年末上级领导下来视察的时候,厂里就会安排人上山打猎。 当然,为集体做事,肯定不会让人白白忙活,好处是有很多的。 就拿工作安排来说,正常情况下,负责打标本的人会被给予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假期。 在这段时间里,你只需要专心打猎就行。 工作上的其他事情都不用操心,厂里领导会安排其他人去分担,而且工资一分都不会少。 甚至还有额外的奖金! 并且,领导一开始通常会定下指标,比如一个月要猎获一只野猪、两只傻狍子之类的。 这个条件说高不高,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完成的。 对普通人来说,这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别说一个月,就算一整年,能不能猎到那么多野味都得打个问号。 但毕竟是要招待重要的上级领导,厂里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呢? 被选中去打猎的人,个个都有真本事。 就拿林场来说,肯定会派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去。 为了以防万一,通常还会安排第二个,甚至第三个猎手一起去狩猎。 反正猎物吃不完,厂里内部就能消化掉。 用公家的钱,办厂里的事,在这个年头,谁会嫌肉多呢? 除了人手厉害,装备也非常精良。 那种16号猎枪都拿不出手,清一色配备的是56式半自动步枪,子弹还随便用。 狩猎结束交回枪支弹药的时候,报个数就行,没人会在损耗方面计较太多。 毕竟每年都有类似的招待活动,今年负责打猎的人,明年可能还得继续干。 老猎手本身枪法就很厉害,又有充足的子弹,完成任务自然没什么问题。 有时候可能头几天就把规定的猎物指标完成了。 当然,聪明的人不会急着交差,而是先给猎物放血,然后拿回家埋在雪地里。 北方冬天的温度很低,一晚上就能把猎物冻得硬邦邦的,比冷库还好用。 临近交付时间的时候,把猎物挖出来直接送去厂里,和刚猎到的几乎没什么区别。 一般人不常吃野味,也尝不出什么口感上的差异。 整个过程,放血、冷冻储存,就跟制作标本一样,既方便又省事! 对夏长海来说,制作标本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可他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这种事向来都是厂里安排自己人去做的,为什么会找他这个外人来干呢? 要说整个第二机械厂找不出几个擅长打猎的人,那根本没人会相信! “我也不太清楚。” 夏建国显然也思考过这个问题, “不过我听说,好像跟副厂长那个职位有关……” 虽说这只是传言,但夏长海一听就明白,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简单来说,第二机械厂的副厂长年后就要退休了,厂里包括陈道一在内,有不少人都对这个职位很感兴趣。 论资历、能力和功绩,有资格竞争这个职位的几个人都差不多。 于是,厂长就稍微暗示了一下,谁要是能在这次把上面来的大领导招待好,副厂长的位子就归谁! 也正因为这件事这么关键,陈道一才会主动联系夏长海。 夏建国说: “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帮你回绝他。” “这种事儿,我觉得咱们这些普通职工还是少参与为好,万一没办好,平白无故地得罪人……” 夏长海摇了摇头,打开夏建国拿回来的一跨兜子弹,里面有几十盒,起码有300发。 对方连子弹都提前送过来了,这明显就是不想给他拒绝的机会。 再说了,夏长海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这送上门的好事,不要白不要!” “刚好最近没什么事,去山上转转也不错!”一时间,这个疑问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有人猜测至少赚了两千,也有人肯定地说起码有五千。 甚至还有人夸大其词,声称夏长海已经成为万元户了! 当然,相信这种说法的人很少。 万元户是什么概念呢? 别说在宁夏村,就算是在石湖市里,万元户也是非常少见的。 在大家的眼中,万元户都是那种在广播里才会出现的富豪,离自己特别遥远! 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这场议论到最后也没有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 不过有一点大家都很确定: 夏家的家境确实变好了! 对一些人来说,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媒人孙大娘看着屋里挤满了前来登门的人,心里开始后悔接下了夏家的这桩活儿。 以前她发愁,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挑选。 可这次,却是因为可供选择的人太多,反而不知道该怎么选了。 来的这些姑娘,个个身材和相貌都很出众。 要是放在过去,她们都是能在十里八乡随便被选中的人。 但在夏长海面前,却总让人感觉好像差了那么一点。 孙大娘这辈子都没有经历过这种因为富足而带来的“烦恼”! 想到村里流传的一些传言,她不禁笑了起来: “还别说,真有一种给富豪挑选对象的感觉……” 悠闲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就像白马在细小的缝隙前一闪而过,转眼间就消失了。 就在夏长海在家里悠闲度日的时候,夏建国突然回来了,他告诉夏长海,陈道一有意请他帮忙。 夏长海满脸都是疑惑: “找我帮忙?” “没错。” 夏建国说话的语气很轻松: “他听说了你的本事,就想让你去厂里完成一个打标本的任务。” 一听这话,夏长海顿时松了一口气。 他还以为对方那边出了什么特别难办的大事呢。 在他看来,不过就是打个标本而已,这简直太容易了! 夏建国所说的打标本,其实是行业内的一种特定任务。 常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对于小山村的村民来说,野味虽然不是经常能见到,但隔一段时间也能吃上一回。 如今,山里的资源很丰富,有黑熊、野猪、黄皮子、傻狍子…… 不管是设置陷阱围猎,还是下套捕捉,只要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总能有所收获。 这也使得野味在当地的价值并不高。 然而,对于从城里来的或者外地的大领导们来说,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本地人不稀罕的野味,在他们眼里可是稀罕的东西! 所以,每年年末上级领导下来视察的时候,厂里就会安排人上山打猎。 当然,为集体做事,肯定不会让人白白忙活,好处是有很多的。 就拿工作安排来说,正常情况下,负责打标本的人会被给予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假期。 在这段时间里,你只需要专心打猎就行。 工作上的其他事情都不用操心,厂里领导会安排其他人去分担,而且工资一分都不会少。 甚至还有额外的奖金! 并且,领导一开始通常会定下指标,比如一个月要猎获一只野猪、两只傻狍子之类的。 这个条件说高不高,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完成的。 对普通人来说,这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别说一个月,就算一整年,能不能猎到那么多野味都得打个问号。 但毕竟是要招待重要的上级领导,厂里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呢? 被选中去打猎的人,个个都有真本事。 就拿林场来说,肯定会派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去。 为了以防万一,通常还会安排第二个,甚至第三个猎手一起去狩猎。 反正猎物吃不完,厂里内部就能消化掉。 用公家的钱,办厂里的事,在这个年头,谁会嫌肉多呢? 除了人手厉害,装备也非常精良。 那种16号猎枪都拿不出手,清一色配备的是56式半自动步枪,子弹还随便用。 狩猎结束交回枪支弹药的时候,报个数就行,没人会在损耗方面计较太多。 毕竟每年都有类似的招待活动,今年负责打猎的人,明年可能还得继续干。 老猎手本身枪法就很厉害,又有充足的子弹,完成任务自然没什么问题。 有时候可能头几天就把规定的猎物指标完成了。 当然,聪明的人不会急着交差,而是先给猎物放血,然后拿回家埋在雪地里。 北方冬天的温度很低,一晚上就能把猎物冻得硬邦邦的,比冷库还好用。 临近交付时间的时候,把猎物挖出来直接送去厂里,和刚猎到的几乎没什么区别。 一般人不常吃野味,也尝不出什么口感上的差异。 整个过程,放血、冷冻储存,就跟制作标本一样,既方便又省事! 对夏长海来说,制作标本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可他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这种事向来都是厂里安排自己人去做的,为什么会找他这个外人来干呢? 要说整个第二机械厂找不出几个擅长打猎的人,那根本没人会相信! “我也不太清楚。” 夏建国显然也思考过这个问题, “不过我听说,好像跟副厂长那个职位有关……” 虽说这只是传言,但夏长海一听就明白,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简单来说,第二机械厂的副厂长年后就要退休了,厂里包括陈道一在内,有不少人都对这个职位很感兴趣。 论资历、能力和功绩,有资格竞争这个职位的几个人都差不多。 于是,厂长就稍微暗示了一下,谁要是能在这次把上面来的大领导招待好,副厂长的位子就归谁! 也正因为这件事这么关键,陈道一才会主动联系夏长海。 夏建国说: “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帮你回绝他。” “这种事儿,我觉得咱们这些普通职工还是少参与为好,万一没办好,平白无故地得罪人……” 夏长海摇了摇头,打开夏建国拿回来的一跨兜子弹,里面有几十盒,起码有300发。 对方连子弹都提前送过来了,这明显就是不想给他拒绝的机会。 再说了,夏长海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这送上门的好事,不要白不要!” “刚好最近没什么事,去山上转转也不错!” 第87章穷家富路,出门也得吃饱饭 在北方这片土地上,随着节气的更迭,气温持续走低。 最近几天,大雪纷纷扬扬地飘落,整个天地都被一片白茫茫所笼罩。 村子里倒还有几分生机,家家户户都会清扫积雪,所以积雪的情况不算严重。 然而,山上的景象却截然不同。 有些山岗上的积雪竟然厚达一人多高! 不过,对于经验丰富的猎人来说,这样的天气反而是他们所期盼的。 原因之一,厚厚的积雪会把山中的动物驱赶下山。 那些野生动物可不笨,刨开几厘米厚的积雪找食物,和刨开几十厘米厚的积雪找食物,哪个更容易,它们心里十分清楚。 原因之二,行动变得困难重重。 积雪给猎人上山带来了不便,对猎物而言也是如此。 在同样的限制条件下,人类能够借助工具来减少阻碍,可那些动物却没办法做到。 于是,天刚微微亮,夏长海就起床了。 “儿子,把这些都带上。” 李晓娟前一天晚上就知道夏长海要上山打猎,提前准备好了几个铝饭盒。 夏长海打开饭盒一看,瞬间被馋得直流口水。 “妈,你什么时候做的小甜饼呀?” 小甜饼这个名字是夏长海自己取的,制作方法很简单,就是把鸡蛋、面粉、糖混合在一起,再加入少量猪油。 接着用勺子舀起面糊放到锅里摊开,油炸成型。 只要掌握好面饼的厚度,这种饼即使不加热也松软可口。 它不像粘豆包那样粘牙、吃多了还腻人,小孩子一口气吃十几个都没问题。 在普通人家,这可是过年时才会出现的美味。 绝对是孩子们的心头最爱! “昨晚趁你们睡觉的时候做的,快尝尝甜不甜。”李晓娟满脸期待地说道。 如今这年月,夏长海挣钱不多,不然谁家会在平日里费心思做小甜饼呢。 小甜饼这东西,既费油又耗糖,做上一锅,成本就像开闸放水一样,“哗哗”地往上涨! 夏长海拿起一个小甜饼就往嘴里塞,一口咬下去,眼睛顿时亮得像点了灯一样。 小麦的清香,混合着甜而不腻的味道,再加上那丝丝猪油带来的满足感,在嘴里不停地打转,馋得夏长海根本停不下来。 “好吃!” 夏长海赞叹一声,像风卷残云一般,一口气干掉了一饭盒甜饼才停下。 毕竟一会儿要上山打猎,不敢吃得太撑,不然骑马跑起来,胃里会坠得难受。 夏长海把剩下的几个甜饼收进饭盒里,手脚麻利地打好绑腿,背上猎枪。 院子里的几条狗,看到夏长海这副准备出门打猎的样子,全都站了起来。 它们心里明白得很,主人一背枪,肯定是要上山打猎去了,这时候猎狗们兴奋极了。 这段时间一直窝在家里,夏长海憋得难受,这些狗更是如此。 在村子里遛弯那点距离,根本不足以让它们把体内的精力释放完! 夏长海牵起狗绳,朝着屋里喊道: “妈,我出门啦。” “注意安全啊。” “知道了。” 这次去打猎,夏长海只带上了王喜栋,没有叫赵二狗。 估计那家伙也没什么精神。 自从夏长海上次教训了赵二狗之后,杨玉凤的脸色越发红润,可赵二狗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 偶尔碰面,赵二狗连站都站不稳,两条腿发软直打颤。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夏长海总觉得赵二狗看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怨恨。 在这个年代, 山里人想要维持生计并不容易,要是碰上大雪封山,食物短缺的情况就会变得更加严重,比平常困难好几倍。 在自然界的食物链底层,那些野兽为了生存、满足觅食的需求,不得不前往危险的地方。 它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还得时刻警惕其他动物的攻击。 有一处布满乱石的塘洼地带。 夏长海和王喜栋趴在坡地上,身旁卧着五条猎猪犬,它们安静又乖巧,一动不动。 在主人没有下达指令的时候,训练有素的猎猪犬能够这样静卧两三个小时,不发出一点声音。 夏长海边伸手比划边说道: “你要把枪托抵在这个位置,别靠着肩膀,往内侧一点…… 动物在积雪中行走,大多是跳跃式前进的。 你开枪的时候不能直接瞄准目标,得提前预留一定的量。” “俗话说,打高处瞄毛梢,打低处瞄肚皮,准星对准了,落点的偏差就不会太大。” 夏长海正在给王喜栋传授打枪的基本要领。 既然有人提供子弹,不趁着这个机会练习一下枪法,实在是太可惜了。 “行了,说再多也没用,你先试着打几枪。” “看到那棵树了吗,先打固定靶,熟练一些之后再打移动靶。” 王喜栋迫不及待地装上子弹,打开保险。 确认周围没有人后,他“哒哒哒”地一口气打完了一夹十发子弹,直到扣动扳机没有反应了才停下来。 夏长海拿过枪,迅速检查了弹匣和枪膛,确认没有卡壳后又把枪递了回去。 “感觉怎么样?” “好,非常好!” 王喜栋一边龇牙咧嘴地揉着因枪托冲击而酸痛的肩胛骨,一边眼神发亮,反复端详着手中的56式半自动步枪,仿佛这枪在射击之后变得更加特别了。 看到他这副模样,夏长海淡淡地笑了笑,这在新手开枪后是很常见的反应。 初次接触射击的人,大多都是这种表现。 夏长海从口袋里又拿出一夹子弹,说道: “你多试几次,找到合适的着力点,别光用骨头硬扛。” “还有,别总是趴着,也可以试着站起来射击……” 在夏长海的指导下,又消耗了几十发子弹后,王喜栋的射击技术有了明显的进步。 咱不敢说枪法有多厉害,起码像野猪那么大的目标,如果它老老实实待着不动,最差也能擦到边儿。 两人就这样折腾来折腾去,一直到上午10点多钟才停下来休息。 随便吃了点甜饼,又给青龙它们烤了几个肉馅团子,夏长海和王喜栋顺着缓坡一路往上走,来到了岗崖子的顶端。 王喜栋开口问道: “老大,咱们这次出来,目标是什么呀?” 第88章打猎路上碰上同行相互交流学习 夏长海眯起眼睛,向四周打量了一番,回答说: “除了野猪,碰到什么能打就打什么呗。” 按照陈道一的想法,猎物自然是越厉害越好,他恨不得夏长海能猎回一只老虎,好让他副厂长的职位更加稳固。 不过打猎这事儿,一方面要看猎人的本事,另一方面还得靠运气。 猎狗也只是起个辅助作用,青龙又不是那种顶尖的寻猎高手,哪能一进山就准确地找到猎物。 王喜栋点了点头,反正他都听老大的安排。 凭借经验,夏长海带着王喜栋朝着远处的一处岗子走去。 他记得那个岗子上全是核桃树,如果这附近有猎物,那地方很可能就是猎物出没的地点。 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着。 可就在快要走到那个岗子的时候,夏长海隐隐约约听到不远处有积雪被踩实的声音,而且那声音正快速地朝他们靠近。 与此同时,青龙它们也变得躁动不安起来,伏低身子,发出带着威胁意味的呜呜声。 夏长海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端起了枪。 王喜栋更是迅速抽出匕首,向前跨出一步,比夏长海还靠前半个身位。 几秒钟之后。 “老大,看着像是猎狗。” 那狗脖子上戴着狗圈,肯定不是野狗。 那只大黄狗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倒也不害怕,只是定在那里看了两眼,随后转身就往回跑。 这让夏长海微微皱起了眉头。 猎狗和普通家犬不一样,它们在追捕猎物的时候,除非主人呼唤,否则不会轻易往回跑。 要么冲上去咬住猎物,要么就待在原地等待指令。 “难道前面出什么事了?” 这个念头刚在夏长海的脑海中闪过,就听到不远处传来狗的哀号声,还有男人的斥骂声。 “这是谁家的冒失鬼,跑到山里拿狗撒气?”听到狗的惨叫,夏长海眉头一皱。 夏长海加快脚步,转过一道弯,就看到前面站着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背着枪,另一个人拎着东西。 正在训狗的,是那个背着枪的中年男子。 看清对方的模样后,夏长海总觉得拎东西的那个人很面熟,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是谁。 不过,对方先认出了夏长海: “夏先生!!” 这正式的称呼让夏长海有些惊讶。 “我是张场长的助理,小吴。” 对方这么一说,夏长海立刻想起来了。 “吴助理啊,你好你好,你们这是……” “上头领导要来检查,张场长安排打个标本。” 吴助理知道夏长海和张场长私下关系不错,没打算隐瞒,在他看来,夏长海和张场长的关系可不一般。 不然张场长能提拔他的舅舅李旺? 这让夏长海有些意外,林场不是有宋炮在吗? 怎么还请外人来打标本? 不过这是林场内部的事情,夏长海也就没有多问。 在吴助理的介绍下,夏长海也知道了训狗男子的身份,是岭南的周国民,那可是当地有名的神枪手。 原本夏长海还想不起来这人到底是谁。 按理说这么有名的神枪手,自己应该听说过才对。 岭南那块地方,他没少去。 结果吴助理把夏长海悄悄拉到一旁,低声说: “这老哥外号叫周老尿,脾气不太好,说话也不好听,要是他哪里得罪你们了,你可别往心里去,听完就算了。” 事关张场长交代的任务,吴助理确实有些为难。 周老尿这个名号,北方人一听,就能大概知道他的性格。 老尿,取尿性的意思,说白了就是脾气暴躁。 同样的玩笑话,别人听了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可到他这儿就行不通。 夏长海对这个人的名字没什么印象。 但吴助理一提到“周老尿”,他瞬间就有了印象。 前世的时候,他就听说岭南有个叫周老尿的炮手。 这人脾气火爆,而且本事也不小。 至于具体有多大本事,夏长海一时间还看不出来。 不过就目前来看,这脾气确实够大的。 除了黄家那两兄弟,夏长海很少见到有猎人对狗动手的。 他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开口问道: “周老哥,这是怎么回事啊?” 夏长海前世今生,都不喜欢打狗。 他也看不惯别人打狗。 在他心里,狗虽然通人性,可毕竟不懂人事。 就算狗犯了错,人也不该太计较。 尤其是猎狗,平日里跟着猎人出生入死,不过就是想讨口吃的。 从来都没有半句怨言。 所以,能宽容就尽量宽容些吧。 周老尿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手,怎么会听不出夏长海话里的意思呢? 要是换做别的事情,就凭他那火爆脾气,早就怼回去了。 可打狗这件事,他确实理亏。 不过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他。 “兄弟,不是老哥我不喜欢狗,实在是今天这情况太邪乎了。这狗死活都不肯往前冲。” 听到这话,夏长海看向周老尿手中牵着的6条狗。 之前没仔细看,还没发现什么。 这一仔细瞧,可真是不得了。 “嘿!老哥,您这狗是野串子吧?这可是条好狗啊!” 猎人向来都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的猎狗。 何况这头狗确实是周国民颇为得意的。 听到夏长海这么一夸,周老尿刚冒出来的那点恼火,转眼间就没了。 “我这可是正宗的蒙细串子!” 所谓野串子,就是普通猎狗与细狗的杂交后代。 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像青串子、香头串子、家串子之类的,夏长海也不太能分得清楚。 不过他倒是听说过蒙细串子。 在野串子里,蒙细串子确实算比较出色的,以凶悍著称。 可问题来了,这么厉害的狗,怎么会不愿意往前冲呢? 夏长海一时间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也就没再多想。 那边周老尿安抚好狗后,从挎兜里掏出些吃的喂狗。 他头也不回地问道: “看你们这架势,是打算去打猎吧?” 夏长海回答: “就是随便打着玩玩。” “有目标了吗?” “暂时还没有。” 周国民拍了拍喂狗时沾上的碎屑,见猎狗恢复了精神,便说道: “你们运气真好,碰上我那就是缘分。我带你们上山,打个大猎物。” 第89章经历过两世,已经不愿意在计较太多了 “到时候要是有收获,也不会让你们空手回去的。” 瞧他那神情和语气,仿佛山上的猎物都归他掌控似的。 夏长海示意王喜栋别出声。 反正吴助理提前打过招呼了,他也就没推辞。 “那就麻烦老哥您了。” 四人找了条缓坡,开始往山上走去。 “老大,咱为啥要跟着这老尿啊?” “青龙它们也不差,咱自己打不就行了。” 王喜栋小声抱怨道。 别人不知道夏长海的本事,他还能不知道吗? 夏长海身材高大,能去掏熊仓,还身怀猎神之能。 岭南那个所谓的神枪手,就凭那点半吊子功夫,连夏长海一半的本事都比不上。 还大言不惭地说“别让他们空手回去”,也不先去打听打听,哪有上山打猎会空手而归的? 早前因为黄家兄弟的事儿,王喜栋对岭南那地方就没什么好印象。 这周国民又一副眼高于顶、趾高气昂的样子,更让王喜栋心里不痛快了。 刚才要不是夏长海拦着,他非得跟对方理论理论,看看谁才是没真本事的那个! 夏长海摇摇头,说道: “都说了他是个急脾气,你没必要跟这种人计较。” 说着,夏长海指了指前方,眼神微微闪烁: “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了吗?” “没看出来。” “你看看那些狗,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太对?” 王喜栋凝神看了一会儿,又看了看自家的青龙它们,有些迟疑地说: “它们怎么一直在来回跑啊?” 周国民带的6条狗,品种确实不错。头狗是蒙细串子,帮狗里还有一只青狗。 可这些狗的表现却很反常。 按理说,蒙细串子作为头狗,应该跑在最前面才对,可它却紧紧跟在周国民身边。 另外5条帮狗倒是愿意往前跑,可每次跑出个三五十米,就又跑了回来。 接着再往前跑,然后又折返,就这样循环往复,仿佛浑身的精力没处发泄。 夏长海缓缓开口: “喜栋,你记住我下面说的话。” “要是你发现自家的猎狗举止异常,没来由地往后退,乱叫,还不听指挥,别犹豫,立刻带狗下山。” “不管前面是有野猪、熊瞎子,哪怕是有座金山,也别再往前走!” 王喜栋一脸惊讶: “啊?” 狗不对劲就得下山?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见王喜栋一脸茫然,夏长海没再继续往下说,只是再三叮嘱他千万别忘了。 其实不是夏长海不想说,而是其中的缘由实在没法跟王喜栋讲清楚。 这个道理,是夏长海前世复盘失败经历时领悟到的。 他回顾那些失败案例时,赫然发现好多问题从一开始就有迹象显露,只是当时自己没当回事。 要是早点明白这个道理,很多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而这次之所以继续跟着,理由也很简单。 青龙它们都没发出警示呢! 不得不承认,这周国民着实有些亢奋。 不过他那几条猎狗确实出众。 瞧它们的前肩、身形,还有奔跑时的架势,像夏长海这样的资深猎人,只消看上两眼,就能断定这些都是围猎经验丰富的猎狗。 像这种品质的猎狗,就算不分开售卖,平均每只价格也能在100元以上。 夏长海手头的那几条狗,和周国民的相比,也只能自愧不如。 周国民开口道: “跟你们讲,围猎讲究的就是配合,这事儿可不能拖延。猎狗带着猎狗行动,效果是最好的。” 他接着说: “我这几条狗,除了头狗是单独买的,其余都是一窝生的。” 似乎是为了弥补之前猎狗狩猎时的失误,周国民滔滔不绝地夸赞起自己的猎狗来。 不过,这倒也不能算吹嘘。 他说的确实都是实情。 这时,夏长海才留意到,那几只猎狗还真有几分相似。 看它们的体态、身形,仔细端详,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前世,一位老猎人曾对夏长海说过类似的话。对方表示,最优秀的猎狗绝不是靠人训练出来的。 即便猎人技艺再高超,也无法让自己与猎狗融为一体。 真正顶尖的猎狗,都是在老猎狗带领下成长起来的! 就像周国民手下的这几只猎狗,母狗从小带着小狗,言传身教,小狗的本领只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还只是第二代,要是这样代代传承下去。 到了第三代、第四代,乃至第五代的时候。 那可就厉害了! 夏长海前世在英国见过一只传承了七代的史宾格猎狗。 它的主人是英国的一位伯爵。 伯爵曾向众人展示过这只猎狗的本事。 那只体重不到60斤的史宾格猎狗,在没有其他猎狗协助的情况下,单凭一己之力,就放倒了一只体重超150斤的狍子! 若不是亲眼所见,夏长海根本不会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厉害的猎狗! 自那之后,夏长海摒弃了以往满世界搜罗现成猎犬的做法。 反倒开始亲力亲为,着手培育属于自己的猎犬。 在重生之前,夏长海手中就已经拥有了好几只训练有素的顶尖猎犬! 话题不知不觉间就扯远了。 就在周国民滔滔不绝讲述的时候。 那只一直紧紧跟随周国民的蒙细串子,突然探出脑袋在空中嗅闻。 随后加快脚步奔到前方,又在地上四处探寻气味。 汪汪~ 它扭头朝着周国民叫唤两声,接着便一路向西跑去。 它这一动,其余五条狗也纷纷跟着奔跑起来。 “嚯,撒起欢儿跑啦。” 夏长海赞叹了一句。 周国民取下背在身后的猎枪,笑着说道: “那可不,不然咋能当头狗!” 说话间,众人也加快了脚步。 等几人爬上岗崖子,便瞧见山坡下方,猎犬已将一只高大的家伙围住。 见状,王喜栋嘴里嘟囔了一句: “竟然是这玩意儿。” “哦?看样子小兄弟以前也猎到过马鹿?” 还没等对方回应,他便话锋一转,继续说道: “估计是母的吧,公的可不好猎。” 王喜栋心里冷哼一声,并未搭理对方。 对方这话多少带点轻视的意味,可他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话反驳。 第90章真没想到这几只猎狗如此厉害 上次他和夏长海猎到的那两只大家伙,都不是公的,其中一只是幼崽。 而眼前这只,两根鹿角高高耸立,直冲天际。 从鹿角分叉有八个来看,显然是一只成年雄性马鹿! 单从狩猎难度来讲,雄性马鹿确实比雌性马鹿棘手得多! 此刻,猎犬与这大家伙处于对峙状态。 马鹿背靠大树,以鹿角为武器,警惕地威慑着猎犬。 在山林间,一群凶猛的猎狗从各个方向迅速围拢过来。 它们一边小心翼翼地慢慢靠近,一边发出此起彼伏的狂吠声,那叫声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 可别因为马鹿是食草动物,就轻视了它。 在当下这个时节,雄性马鹿的体重通常都不容小觑,轻轻松松就能超过400斤。 再看眼前的这头马鹿,光是目测,体重起码得有500斤! 而且它的鹿角,比一般同类的要大出好多! 要是不小心被这巨大的鹿角戳一下,那后果,可不比被野猪拱了好受。 那位吴助理明显是头一次参与这种带着猎狗围猎的活动,情绪十分激动。 他手指着下方的马鹿,大声喊道: “老周大哥,赶紧开枪啊!” “要是再围不住,这马鹿就要跑掉啦!” 周国民却表现得镇定自若,他不慌不忙地放下手中的枪。 然后从腰间抽出一把侵刀,自信满满地说道: “只要被我的狗围住,就没有猎物能逃脱!” 说着,他随手扯来一块布条,仔细地缠绕在侵刀的把手上。 又将布条系在自己手上,之后便大步朝着马鹿的方向走去。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忍不住发出赞叹: “这人可真勇猛啊!” 同样是用刀进行狩猎,其中其实是有等级之分的。 一般来说,刀柄越长,在狩猎的等级划分里反而越低。 夏长海也有用侵刀狩猎的经历,但他都是把侵刀套在一根棍子上使用。 毕竟要是直接拿着侵刀去对付这么庞大的马鹿,就好像拿着菜刀去和棕熊近身搏斗一样,实在太危险了! 他之前就听人说过,老周这个人手段厉害,养狗也很有一套。 可没想到,亲眼见到后,才发现老周居然如此厉害! 三人跟在周国民的身后。 当他们和那头大马鹿之间的距离只剩下大概50米的时候。 马鹿率先发起了攻击! 它低下头,将鹿角朝前,使出全身的力气朝着周国民猛冲过去。 看到这场景,吴助理吓得忍不住惊叫起来。 毕竟被这样一头重达四五百斤的大家伙撞上,往轻了说会骨折,往重了说甚至可能会丢掉性命! 周国民虽然不是林场的职工,但他是张场长请来帮忙的人。 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林场肯定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王喜栋忍不住看向夏长海,有些担忧地说道: “老大,这……” “别担心。” 夏长海此时眼神中透露出自信,似乎根本没把马鹿放在眼里。 他满心期待着猎狗能在这场狩猎中展现出出色的表现。 在他看来,周国民选择进入狩猎区域的时机实在不太好。 甚至可以说糟糕到了极点。 要是换做是他,肯定会先向猎犬发出行动信号。 等猎犬们发动攻击后,他再从马鹿身后的视觉盲区悄悄地靠近。 等接近到合适的距离时,与猎犬相互配合,干净利落地解决掉马鹿! 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朝着猎物走过去,身体完全没有任何遮蔽,猎物要是不警觉才奇怪呢! 不过,周国民既然敢这么做,又不像是寻死的样子,显然是心里有十足的把握。 而这份自信的底气,无疑来自他带来的那6只猎犬! 夏长海心里想着: “要让正在冲锋的马鹿停下来,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这些猎犬究竟打算怎么应对呢?” 夏长海饶有兴致地紧紧盯着那6只猎犬,他今天倒要好好看看,这些猎犬到底有多大的本事! 随着狩猎进入关键阶段,马鹿刚有攻击的动作,六只猎犬瞬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夏长海怎么也没想到,那只蒙细串子竟然如此大胆,直接挡在了马鹿和周国民之间。 摆出一副要正面阻拦马鹿的架势。 蒙细串子体重不过百来斤,在这只四五百斤重的雄性马鹿面前,就如同幼童站在壮汉身旁,显得格外弱小。 稍有狩猎常识的人都明白,单只猎犬根本没有能力阻拦马鹿! 两者的实力差距实在太大,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面对蒙细串子这种近乎挑衅的行为,雄性马鹿彻底被激怒了。 它喘着粗气,奔跑的速度又一次加快。 就在马鹿即将撞上蒙细串子的千钧一发之际,蒙细串子突然向旁边猛地跳开。 同一时刻,两只黑狗从马鹿的左侧发起攻击。 一只高高跃起,一口咬住马鹿的左耳,另一只则死死咬住马鹿的左前腿。 剩下的三只猎犬也没闲着,它们从右侧开始围攻马鹿。 但这三只猎犬并没有像左侧的同伴那样直接撕咬,而是纵身一跃,扑到了马鹿的身上。 强大的冲击力瞬间让马鹿失去了平衡。 马鹿踉跄着走了几步后,轰然倒在了地上。 紧接着,猎犬们开始了狩猎时的常规压制动作。 有的扯着马鹿的耳朵,有的咬着马鹿的尾巴,之前那只蒙细串子,一口咬在了马鹿的鼻子上。 六只猎犬齐心协力,让倒地的马鹿根本没有办法再站起来。 就在这时,周国民走到了马鹿的跟前。 目睹了六只猎犬这精彩狩猎全过程的夏长海,忍不住再次赞叹: “这些狗太厉害了!” 对于狩猎,外行的人往往只是看个热闹,而内行的人则能看出其中的门道。 刚才六只猎犬的这一系列行动,简直就是狩猎的经典范例,完全可以写进教科书里! 马鹿和野猪不一样,它没有锋利的獠牙,自身的杀伤力相对有限。 不过,马鹿也有着自己的优势——体型巨大,力气惊人! 要是一般的猎犬遇到马鹿冲锋这种紧急情况,机灵一点的可能会选择躲避。 第91章人、狗好配合,轻松拿下马鹿 笨拙一些的可能只会在后面拉扯,根本没办法真正制住马鹿。 然而,如果采用这两种方式,最后成功制停马鹿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除非猎狗的数量足够多,比如二三十只,否则成功的概率极小。 更常见的情况是,猎狗不仅抓不到马鹿,还会受伤,甚至会被马鹿拖拽着跑! 从力量方面来比较,猎狗和马鹿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但是周国民的这6只猎狗,却采用了完全不同的应对策略。 一开始,那只蒙细串子挡在马鹿面前,目的就是为了激怒马鹿,同时分散它的一部分注意力。 就在马鹿快要撞上蒙细串子的瞬间,蒙细串子迅速闪到了一旁。 虽然马鹿并没有转身去追这只猎狗。 但不可避免的是,它的一部分注意力被吸引到了一侧。 这个时候,左边的两只猎狗迅速行动起来,一只咬住马鹿的耳朵,一只攻击马鹿的左前腿。 大家都知道,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在快速奔跑的时候,重心本身就不太稳定。 这个时候,外界只要施加一个很小的力,就有可能让其摔倒。 同样的道理,马鹿在快速冲锋的时候突然遭到攻击,重心也不可避免地会失衡。 而右边三只猎狗的冲撞,更是让马鹿彻底失去平衡的关键因素。 这6只猎狗并没有依靠蛮劲,而是凭借着精妙的配合,在所有猎犬都没有受伤的情况下,轻轻松松地就制服了马鹿! 整个狩猎过程仅仅持续了几秒钟,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任何指挥的口令! 如此默契的配合,难怪周国民会在大家面前不停地吹嘘自己的猎狗! 说实话,就算回想自己之前的经历,夏长海手下的那些猎狗,也不一定能像刚才这样完美地完成狩猎! 一旁的王喜栋此时也惊讶得微微张着嘴巴。 不管他之前对周国民的印象有多不好,在这一刻,他都被眼前的场景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在猎狗的世界里,就像人们常说的“母凭子贵”一样。 猎狗的能力高低,直接决定了猎人在圈子里说话有没有底气。 就凭周国民这6只厉害的猎狗,他确实有足够的资本到处炫耀! 周国民站在还在疯狂挣扎的马鹿面前,冷冷地笑了笑。 随后,他手起刀落。 “嘶!” 马鹿的动脉血像箭一样喷射出好几米远。 周国民直接伸手接了一些,然后仰头大口大口地吞咽下去。 他还对着其他人说道: “你们要不要来点?还热乎着呢,这可是大补的好东西!” 看着周国民半张脸因为充血涨得通红的样子,吴助理吓得连忙摆手拒绝。 夏长海和王喜栋对这个也一点兴趣都没有。 看到大家都不感兴趣,周国民随手抓了一把雪,在手上和脸上搓了几下。 紧接着,他就准备上前对猎物进行开膛处理。 看到这个场景,夏长海赶紧招呼王喜栋一起上前帮忙。 狩猎是有狩猎的规矩的。 虽然夏长海一开始没打算和周国民合作,但周国民之前既然已经参与到这次狩猎中,而且也没有离开。 按照道理,就应该遵循这些规矩。 人家在狩猎的时候出了这么多力,像开膛这种又脏又累的活,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再让周国民一个人做。 不过,周国民这个人的习惯就像他的脾气一样固执。 他直接拒绝了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帮忙,非要自己亲自开膛,还要亲自喂狗。 吴助理劝说道:“老周大哥,你就不敬畏山神吗?我看场子里那些猎手每次开膛前都有一些仪式呢。” 周国民手里抓着鹿肉,一块接一块地喂给那只紫细串子,语气里满是不屑:“那玩意儿有啥好敬畏的,我只相信自己,才不信什么神呢!” 听到这话,夏长海朝着他看了一眼。 怪不得这家伙对猎狗的一些反常举动都不在意,原本还以为他不懂其中的门道。 现在想来,就算他知道,恐怕也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这个人实在是太骄傲、太自负了! 猎到马鹿的周国民并没有下山的打算。 他随便用雪扒拉了一些盖在马鹿身上,就继续赶路了。 用他自己的话说,时间很宝贵,早点完成林场这边的事情,他还得赶到下一个地方去呢。 很明显,找他帮忙打标本的单位,肯定不止林场这一家! 对于这件事,夏长海倒也没有觉得特别意外。 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里,情况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技艺高超的猎人数量越来越少,进山狩猎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一方面,山林里野生动物的数量远远比不上从前了。 另一方面,大环境不太好,很多家庭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哪还有多余的粮食来饲养猎犬呢? 就算猎人的本领再高,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很难顺利开展狩猎活动。 夏长海才刚刚在狩猎圈子里有点名气,而且他年纪还比较轻。 不然的话,早就会有相关的机构或者团体主动来找他合作了。 有三个人正沿着平缓的山坡慢慢向前走。 这段路,他们走了差不多30分钟。 忽然间,一直安安静静的蒙细串子像是发现了什么,撒开腿就跑了起来。 它脑袋低低地俯着,不停地在地面上用力嗅着。 其他5只猎犬瞧见蒙细串子的动作,也纷纷跟着行动起来,同样低头在地上嗅闻。 看到这一幕,周国民的眼睛里瞬间闪过一道光。 他心里清楚,有大家伙出现了! 而且,看样子还是个极其凶猛的家伙! “瞧瞧这脚印,是不是熊瞎子留下的呀?” 这话一出口,别说是夏长海他们,就算是稍微有点打猎经验的人,都能一眼认出来。 “没错,看这脚印,这头熊的个头肯定小不了!” 夏长海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在空中比划着。 他心里暗自比较,这头熊可比他之前猎到的那两头大多了,大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夏长海抬起头,恰好和周国民的目光对上。 第92章偶遇熊瞎子,痛失爱犬 周国民问道:“看出来这是什么留下的脚印了吗?” 夏长海回答:“依我看,应该是头熊罴!” 听到这个答案,周国民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眼光真不错。” 夏长海又仔细观察了一下脚印,接着说道: “从这脚印的大小、深度来看,这头熊的体重起码有800斤往上!” “这个时节,居然能碰到这么大的熊瞎子,真是太难得了!” 周国民兴奋得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夏长海看到他这副模样,不禁皱起了眉头,问道: “你该不会想着直接让猎犬冲上去吧?” 那么,猎狗能不能去对付熊瞎子呢? 答案是可以的。 只不过,几乎没有猎人会选择这么做。 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这样做的话,猎狗的伤亡率实在是太高了。 熊瞎子的战斗力可不是野猪能比的,两者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一般情况下, 猎狗在猎熊的时候,顶多只能起到骚扰熊瞎子的作用。 没有哪个猎人会舍得让自己心爱的猎狗去正面和熊瞎子对抗,去牵制这个凶猛的大家伙。 然而,周国民却不这么想。 他满不在乎地说道: “跟你讲你也不懂,我的猎狗,和别人的可不一样!” 说完,他就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 口哨声刚落,六只猎狗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嗖”地一下冲了出去。 同行的另外四个人看到猎狗冲了出去,也不敢有丝毫耽搁,赶忙紧紧跟在后面。 人跑步的速度哪能比得上猎狗呢,好在一路上猎狗的叫声不断,能给他们指引方向,这才不至于跟丢。 可是,仅仅过了五分钟,猎狗的叫声却突然停了下来。 周国民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难看,他大声喊道: “快!” 喊完,就朝着山上拼命地跑去。 在狩猎的时候,猎犬一旦发现了猎物,就会不停地叫。 这其中有两个原因。 一是为了给猎人指引猎物所在的方向。 二是想用叫声来威慑猎物,让猎物感到害怕。 而当猎犬突然停止叫声的时候,通常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就是猎犬开始对猎物展开总攻,它们咬住了猎物,忙着和猎物搏斗,根本没时间出声。 第二种,就是狩猎的过程中出了问题,猎犬受伤了,甚至有可能已经死亡。 从之前发现的猎物踪迹来判断,这次遇到的可是一头体重超过800斤的熊罴。 就算周国民再怎么自信,他也不敢说,只靠他那几条猎狗,在没有猎人帮忙的情况下,就能成功拿下这头熊罴。 对他来说,猎狗能干扰熊罴、起到牵制作用,就已经算是帮了大忙了。 至于说成功捕获这头熊罴,那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先不说这是头800多斤的大熊罴,就拿夏长海第一次进掏仓子猎到的那头三四百斤的黑熊来说。 周国民的那些猎犬,像“二六七”它们,根本就不是那头黑熊的对手。 双方的实力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而且,周国民还没有下达攻击的指令呢,按照常理,猎犬是不会贸然发动总攻的。 这样一来,第一种情况就可以被排除掉了。 那么,犬群突然安静下来,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了:猎犬出事了! 周国民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不顾一切地狂奔起来。 大家顺着猎犬留下的痕迹,急匆匆地赶路。 突然,一个身影摇摇晃晃地朝着他们跑了过来。 “二虎!” 周国民大喊一声,连滚带爬地迎了上去,夏长海他们几个人也赶紧跟在后面。 二虎是五只猎犬中的一只,它的脑门上有一块花纹,看起来特别像老虎头上的“王”字,特征十分明显。 此时的二虎,右前腿少了一半,尾巴也断了半截,身上还有一道一尺来长的伤口,伤口处的肉都翻了出来,鲜血在寒冷的气温下,已经开始慢慢凝结。 看到周国民,二虎就像一只泄了气的气球,再也支撑不住身体,“扑通”一声瘫倒在了地上。 它嘴里不停地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眼睛里满是泪水,直直地望着周国民。 吴助理哪见过这么惨烈的场面,慌慌张张地在挎包里翻找着药品,想要救救二虎。 “别找了,它没救了。” 夏长海指了指二虎的两肋说道。 刚才二虎站着的时候还不太明显,现在一躺下,就能清楚地看到异样。 二虎整个右肋部位明显凹了下去。 对于猎狗来说,肋骨断了本来不是特别严重的伤,用布条勒住固定一下,大概一个月就能恢复。 但是! 如果所有的肋骨都断了,那可就没救了。 胸腔没有了肋骨的支撑,猎狗很快就会因为呼吸困难,最后窒息而死。 而且遭受了这么严重的撞击,大概率还会伴有严重的内出血。 别说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就算是放到以后,它生还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 周国民心里也明白二虎的情况,他蹲下身子,轻轻地摸了摸二虎的脑袋。 然后,咬了咬牙,站起身来,继续向前走去。 夏长海拉了拉还呆呆站在原地的吴助理,说道: “走吧,去看看其他猎狗怎么样了。” 也许是刚才看到的场景太可怕了,吴助理整个人都懵了,被夏长海拉着,机械地向前走。 没走多远,四个人又看到一只猎狗倒在路边。 这只猎狗的肚子上破了一个很大的洞,内脏都流了出来,鲜血也淌了一地,看这伤势,不用想也知道它早就没了气息。 周国民看到这一幕,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握紧拳头,强忍着悲痛,继续向前走。 夏长海很敏锐,他发现周国民的身体在微微颤抖。 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他心想,看到现在这个情况,后面的情形大概也能猜到了。 一般来说,尾巴、肚皮这些地方,是猎狗身上最不容易受伤的部位。 而猎狗在和熊瞎子对抗的时候,受伤的部位大多集中在两肋和背部。 第93章这狗和养得和自己的孩子一样,可惜了 熊瞎子对付体型小巧、动作灵活的猪狗时,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用爪子拍打和攻击。 现在看到的这两只狗,一只尾巴断了半截,一只肚子上破了个大洞。 这说明那头熊罴的反应速度非常快,一点也不比猪狗慢! 猎狗本来力量就不如熊瞎子,现在反应速度还比不上,可想而知那6只猎狗遭遇熊瞎子的时候,场面得有多惨烈! 四个人顺着地上的血迹,翻过了一个小山坡。 眼前出现的景象,就像地狱一般,让人触目惊心!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三条狗。 其中一只是蒙细串子,它原本高大强壮,现在脑袋却整个瘪了下去,脑浆从眼眶里渗了出来。 另一只猎狗的肠子流了一地,虽然还有一口气,但看到周国民之后,还是挣扎着想要起身,往主人的方向爬。 夏长海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它没救了。 这和之前在林场遇到的情况一样,这只猎狗的肠子断了。 要是肠子只是露在外面,把它塞回去,再找医生缝好伤口,短时间内或许还能保住性命。 但肠子一旦断了,那就彻底没希望了。 这个时候,周国民顾不上其他,他抱着剩下的那只猎狗,放声大哭起来。 这只猎狗是其他几只猎狗的母亲,也是陪伴周国民时间最长的一只。 和另外两只猎狗不同,这只猎狗从外表看,好像伤得不重,只是嘴角有一丝血迹。 但是夏长海知道它伤在哪里——它的脊椎断了。 这只猎狗大小便失禁,两条后腿无力地耷拉着,只能靠前腿费力地抓着周国民的裤脚。 只有脊椎断裂才会出现这样的症状。 这只猎狗现在虽然还没咽气,但也活不了多久了。 夏长海没有去打扰周国民,他知道这个坚强的男人此刻已经彻底崩溃了。 这个时候,不管跟他说什么都没用。 夏长海示意吴助理留意一下周国民,然后和王喜栋又向前走了一段路。 最后,他们在一丛灌木旁边,发现了剩下的那只猎狗。 这只猎狗只剩下上半身,腰部以下都不见了,应该是在和熊瞎子搏斗的时候,被熊瞎子一口咬成了两段。 它的内脏散落得到处都是,鲜血在灌木上结成了红色的冰柱。 “艹!” 王喜栋忍不住骂了一句。 夏长海的眼中也闪过一丝愤怒和寒意。 虽然这些不是他自己的猎狗,但作为猎人,看到这样的场景,谁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夏长海顺着熊瞎子留下的脚印,望向它离去的方向,心里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他蹲下身,把挎兜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也不在乎手上沾满血污,小心翼翼地把猎狗散落的脏器一一捡起来,和它的半截身体放在一起。 他觉得,猎狗就算要死,也不能这么凄惨,得让它们走得体面些。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往回走的时候,周国民已经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正在尽力抢救那只命在旦夕的猎狗。 他知道这只猎狗撑不了多久了,但是哪怕它只能再活一个时辰,作为主人,他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它死去。 看到夏长海满手是血,挎兜里还露出一个狗头,之前还神气活现、天不怕地不怕的周国民,声音变得沙哑起来,他说道: “谢了,兄弟。” 说着,他的眼眶又红了起来。 夏长海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他把挎兜放在周国民身边,然后和王喜栋沿着来的路回去,打算把之前那两只猎狗也带过来。 他们虽然不太喜欢周国民这个人,但是对他的猎狗却没有任何意见。 相反,这6只敢和熊瞎子拼命的猎狗,都是真正的勇士! 当夏长海把最先发现的那只猎狗带回来的时候,它已经没有了呼吸,寒冷的天气让它的身体渐渐变得僵硬。 周国民把这只猎狗和另外三只死去的猎狗,一起埋在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松树下面。 他选择松树,是因为松树四季常青,他希望猎狗来世能像松树一样坚强。 冬天的冻土特别硬,挖过的人都知道,那简直和石头差不多。 但是周国民根本不在乎,他拿着侵刀,一下一下费力地挖着土。 他用力太猛,手心都被磨破了,鲜血顺着侵刀流了下来。 每挖深一寸,泥土就被鲜血染得更红一些。 夏长海拦住了想要说话的王喜栋,表情严肃地说: “随他去吧,不然,他心里这道坎儿过不去。” 对于那些在打狗围的猎人来说,猎狗不仅仅是一起打猎的伙伴,更像是家人一样。 尤其是自己亲手养大的猎狗,和自己的亲生孩子没什么两样。 在和平年代,普通人的宠物狗死了,都会非常伤心。 更何况猎人和猎狗之间,可是有着过命的交情呢! 亲手为猎狗挖坟,这几乎是每个打狗围猎人都要经历的事情,别人代替不了。 “老大,这只熊咋这么厉害啊?” 王喜栋心里满是疑惑。他跟着夏长海打过两只黑熊,在他看来,熊瞎子再厉害也有个限度。 之前袁家两兄弟因为掏地仓子受了重伤,他没少在背后说风凉话。 王喜栋不太喜欢周国民的性格,但不得不承认,周国民对自家的狗那是没得说。 就拿之前围猎大个子那次配合来说,实话实讲,夏长海的青龙它们确实比不上周国民的狗。 品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周国民的狗经验丰富。 可谁能想到,那么厉害的一群猎狗,从冲出去到全部被熊干掉,前前后后加起来还不到十分钟。 这让王喜栋怎么也想不明白。 这只熊不就是个头大了点嘛,怎么会这么凶猛呢? 吴助理听到王喜栋这话,也不由自主地看了过来。 他心里清楚眼前这个年轻人的本事。在12号林场那边,有只连挑十几条猎狗的大高个,都没在这个年轻人手里撑过十天。 这么一对比,眼下这只熊的“战绩”,还不如那个大高个呢! 之前周国民口出狂言的时候,吴助理没敢吭声。 第94章这次这个,应该是棕熊 毕竟周国民那脾气,要是当场反驳,肯定得翻脸。 但现在不一样了,周国民都威风扫地了,吴助理也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夏长海从口袋里拿出一小撮毛,这是刚刚给最后一只猎狗收尸的时候,从狗嘴里掏出来的。他表情严肃地说道: “要是普通的熊,就那6只狗,就算抓不住,也能和它周旋好一会儿。” “然而,这只熊可不是一般的熊。” 他捏着熊毛,只见毛色是棕褐色的,和黑熊的毛色完全不一样,这就表明了它的身份——棕熊! 山里人都知道,棕熊和黑熊虽然都叫熊,可战斗力相差悬殊,就好比家猪和野猪的差距。 黑熊数量多一些,但体型普遍偏小。 棕熊数量稀少,不过大多体型庞大。 同样是熊,棕熊的战斗力往往比黑熊强两三倍! 更何况,眼前这只棕熊,在棕熊里个头都算大的了! “这东西可不好对付……” 夏长海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青龙它们,忍不住感叹道。 王喜栋点了点头,心里想,周国民那么厉害的狗群都落得这样的下场,要是换成自己这边的青龙它们,估计一只都活不下来。 吴助理有些后怕,得知那只熊是棕熊后,吓得瞳孔都不自觉地放大了。 他赶忙转头四处张望,生怕那只棕熊突然冒出来。 这倒不是他胆子小,实在是林场在七八年前发生过一起极其惨烈的事件! 那时候他刚从外地调到永安林场没多久。 有一天清晨,他就听说伐木班晚上下山的时候,遇到熊瞎子了。 伐木班一个班里有五名成员,最后只有一人活了下来。 事发当时,就有两人不幸丢了性命,另外两人失踪了。 先不说去世的人,为了寻找失踪的两人,林场发动了好多人进山搜寻。 甚至还向石湖市的警务人员寻求了帮助。 经过三天三夜的艰难搜寻,他们终于找到了那两个人。 准确地说,找到的是两具尸体!! 吴助理不听老人的劝告,非要去现场看一看,结果这一看,给他带来了好几周的噩梦。 从那以后,夜里他连去厕所都不敢出门。 在吴助理眼里,那根本就不能叫尸体,而是一堆破碎的尸块!! 而造成这场惨案的罪魁祸首,就是一只体型庞大的棕熊!! 为了给死去的人报仇,林场花了大价钱,请来好几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还和石湖市派来的神枪手一起,追踪了数十里,最后在一处乱石滩把那只棕熊打死了!! 之后还把棕熊拖回林场,让工作人员参观。 不过这些都是后来的事了。 总之,自从那起惨案发生后,吴助理对“棕熊”这两个字就怕得要命!! 实际上,要不是情况特殊,他早就想办法调离林场了!! 看到吴助理那副胆小的样子,王喜栋很是不屑。 “别担心,那家伙要是还在这儿,早就冲出来把你脑袋砸开了。” “它哪会等你去找它。” 上山参与围捕的人,最看不起吴助理这种胆小怕事的人。 面对王喜栋的无礼,吴助理倒也没生气,或许他根本就没注意到王喜栋说话的语气不好。 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棕熊已经离开了,自己不会再有危险。 先不说夏长海他们这边的小声讨论。 周国民前前后后忙乎了快半个小时,才把那些事处理好。 他顾不上手上的伤口,小心翼翼地抱起四只猎狗,分别放进四个土坑,然后用雪和泥土把它们埋了起来。 之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 这烟可不是商店里卖的那种成品烟,而是没有过滤嘴的自卷烟。 这种烟成本其实不低,品质好的烟丝一把能卖到5毛呢。 不过这烟劲儿大。 很多打猎的人都爱抽这种烟,晚上在山里休息的时候,点上一支,很少有动物敢靠近。 好像除了人,没有动物喜欢香烟的味道。 周国民在每个土坑前点上三根烟,插在积雪上。 接着,在王喜栋和吴助理惊讶的目光中,他在其中一个土坑前跪下,连着磕了三个头。 王喜栋和吴助理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毕竟他们不是干这行的,哪里能懂其中的讲究。 这是打野狗的猎人特有的行为。 他记得那个土坑里埋的,是那只叫蒙细屯子的狗。 这条狗曾经救过周国民的命!! 做完这些,周国民在那棵大松树前站了一会儿,然后背起那只脊椎断裂的猎狗,又把另一只抱在怀里。 路过夏长海身边时,他突然转过头问道: “兄弟,你们还打算去打那只熊吗?” “打!” “那老哥求你帮个忙。” 周国民抬起头,看向熊离开的方向,眼神里充满了杀意:“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它。” 夏长海用力点了点头。 “放心,我会多给它几枪!” “谢了!我欠你个人情,以后你要是有什么需要,给我传个信儿,我保证随叫随到!” 直到周国民和吴助理的身影完全消失不见,王喜栋才开口问道: “老大,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还接着追吗?” 夏长海想都没想,直接摇头拒绝:“那畜生刚受到惊吓,正拼命地跑呢,现在追没什么用。” “等它跑累了停下来再追也来得及。” 野猪受了惊,没个三五个时辰根本停不下来,棕熊也差不多。 这个时候要是在后面拼命追,先不说能不能追上。 就算真追上了,人和狗也得累得够呛。 都说人类的耐力是最强的,但夏长海觉得,得激发远古人类的基因片段才有那本事。 就现在这状态,他肯定跑不过野猪。 至于猎狗,或许比人强一点。 但强得也有限。 普通的猎狗也就追个一二里地,能追出5里地的,那已经是非常好的狗了。 棕熊要是真想跑,随随便便就能跑出去七八里。 可别相信书上说棕熊全力奔跑只能维持10-15分钟。 要知道,那是时速50-60千米每小时的全力奔跑。 它追人的时候,用得着跑那么快吗? 第95章山中打猎,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会碰到什么猎物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夏长海就和王喜栋在原地生火,毕竟吃饱了才有力气,这世上,没有什么比填饱肚子更重要的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刚才情绪波动太大,明明距离上一顿饭才过去几个时辰,两人却都觉得肚子饿了。 夏长海借助篝火,把铝饭盒放在火堆旁边。 靠火堆散发的余热来加热里面的小甜饼。 这样加热容易控制火候,不然稍微不注意,小甜饼就会变成硬邦邦的饼干。 那味道可就差远了。 王喜栋也没闲着,他用树枝串起几个粘豆包,直接丢进火堆里烤。 反正这是给猎狗吃的,不用太讲究。 烤到里外都热乎就行了。 山里的猎犬可不像城里的宠物那么娇贵,能有粘豆包吃就很不错了。 大多数人家喂狗的食物,要么是撒点盐调味的白菜粥,要么就是滴几滴菜籽油的土豆糊糊,这就算很慷慨了。 人都很难顿顿吃上粘豆包,更别说狗了。 毫不夸张地说,夏长海家那几条猎狗的伙食标准,在宁夏村已经超过了99%的家庭。 这也是很多人想尽办法想和夏长海家攀亲戚的原因。 在80年代,人们对物质的要求还很低。能吃得好、吃得饱,就心满意足了! 王喜栋满心疑惑,问道: “老大,周国民为什么不把狗送下山,然后和咱们一起去打熊呢? 亲手为猎狗报仇,不是更解气吗?”在他看来,借助别人去报仇的做法,怎么看都有点幼稚。 要是他,把猎狗送下山后,就算不睡觉也要立刻去找出那只熊! 夏长海说道:“他不是不想,而是没了心气儿。”夏长海拨弄着火堆,让火焰烧得更旺些。 “6只猎狗,一下子全没了,一只都没剩下。” “这对打狗的人来说,打击太大了。” “他最后能跟我说那几句话,说实话,我已经挺意外的了。” 夏长海稍微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而且要是他跟咱们一起,到时候很容易产生分歧。” 大家都说周国民脾气大、性子急,可现在看来,他并不是那种不顾一切的鲁莽之人。 人情世故方面,他不是不懂,只是不想去理会。 周国民和那只熊之间,仇深似海,是那种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一定要报复的关系。 严格来说,夏长海、王喜栋和那只熊之间,本来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虽说夏长海嘴上答应会继续追捕那只熊。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所承受的损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一旦夏长海觉得继续追捕熊会严重危及自己和王喜栋的生命安全。 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放弃! 要是出现一方想放弃,另一方却坚持要追的情况。 矛盾肯定就会产生! 退一步讲,就算夏长海不放弃,最后真的抓住了那只熊。 可这损失又该算谁的呢? 在围猎熊罴的过程中,猎犬出现伤亡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要是只有夏长海和王喜栋两人各自行动,那倒没什么可争议的。 毕竟生死都由命运决定,富贵也全看运气,自己的猎犬自然要自己负责! 然而,周国民加入进来后,夏长海心里难免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自己所遭受的那些损失,都是周国民导致的。 这其实就是人的本性在作祟。 和情商高低没有关系,也不能简单地用是非对错来评判。 实际上,周国民心里明白得很,跟着夏长海他们一起行动,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矛盾肯定会出现。 与其到最后和夏长海闹得关系破裂,还不如自己提前避开。 等夏长海那边有了结果,他再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 就在夏长海和王喜栋交谈的时候。 原本趴在地上,大口啃着烤干的粘豆包 (因为烤干了,已经不能再叫粘豆包,得叫粘豆饼了)的黑豹,突然停了下来。 紧接着,它站起身,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夏长海背后的方向。 那个方向是一片长得足有两人高的灌木林。 夏长海很快就察觉到黑豹的异常表现。 在他养的几只猎犬当中,黑豹的速度是最快的,听觉也是最灵敏的。 夏长海给王喜栋使了个眼色,同时在动作上格外小心,尽量不发出大的声响。 看到夏长海去摸枪,再加上黑豹的反应,其余几只猎狗也都纷纷站了起来,紧紧地围在夏长海身边。 它们全身的肌肉都紧绷着,就像拉满弦的箭一样,随时准备向未知的目标发动攻击。 王喜栋把声音压得很低,轻声说道: “老大,那边好像有什么动静。”他全神贯注地听着,能清楚地听到从灌木丛那边传来沙沙的声音。 夏长海握住枪,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然后小声吩咐道: “别让狗叫出声,我悄悄地过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王喜栋回应道:“好的。” 在狩猎这个领域里,那些经验老到的猎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围猎的时候,有件事是绝对要避免的,那就是和猎物毫无防备地撞个正着。 所以,夏长海并没有急着去拨开眼前那片灌木丛。 獾子这种动物,可是出了名的不好对付。 要是不小心跟它撞上了,那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弄不好的话,自己身上就得挂彩,甚至连眼睛都可能保不住! 不管是围捕野狗,还是对付獾子,和它们保持一定的距离,始终是最为关键的。 夏长海弯着腰,脚步放得特别轻。 就这样,他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了一段距离。 之后,才小心翼翼地从灌木丛下方,轻轻地拨开枝叶。 只看了一眼,他就松了口气。 原来是蹄子印,问题不算严重。 在这座山里,长着蹄子的动物,无非就是马鹿、狍子、梅花鹿、山羊这些吃草的家伙。 夏长海转过头,朝着王喜栋打了一个特定的手势。 然后站起身来,从正面慢慢地拨开灌木。 眼前出现的,是四只青盖子,也就是人们平常说的狍子,它们还有个外号叫“雪尼玛”。 其中有三只是成年的大狍子,还有一只是小狍子。 第96章碰到狍子,也得拿下啊 之前发出动静的,正是这只小狍子。 它隔着灌木丛,不停地啃食着上面残留的浆果,嘴巴一刻都没停过。 也许是距离太近了,又或许是它闻到了不一样的气味。 小狍子突然停止进食,脑袋转向了夏长海所在的方向。 要是对付体型较大的猎物,夏长海肯定会选择按兵不动。 就像之前在岗崖子上观察野猪的时候,他就是这么做的。 但对付狍子这种动物,就得用不一样的方法了。 看到小狍子转过头来,夏长海没有选择隐藏。 反而在王喜栋满是疑惑的目光注视下,手指有节奏地轻轻弹动着。 他还把灌木拨开了一个篮球大小的口子。 接下来,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狍子不但没有逃跑,反而慢慢地朝着这边凑了过来。 它先是试探着把头伸过来,透过那个空隙张望着。 大概是觉得看得不太清楚,它又往前迈了一步,伸长脖子,整个脑袋都伸进了灌木丛里。 看着狍子那一脸迷茫的眼神,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轻声说了句: “你好。” 话刚说完,他一只手迅速地掐住小狍子的脖子,同时捂住它的嘴。 另一只手则将匕首从下往上斜着刺进它的脖子,直接刺进大脑。 小狍子挣扎着,却发不出声音。 可它身体本能的抽搐,使得灌木沙沙作响。 瞬间,另外三只狍子纷纷扭过头看了过来。 然而,仅仅过了几秒钟,那三只傻狍子见没有再出现什么异常情况。 就好像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又继续在积雪里低头寻找食物。 等到那只小狍子不再动弹了,夏长海猛地用力,把它拽进了灌木丛里。 这时,王喜栋凑了过来。 他用匕首轻轻地戳了戳小狍子的脑袋,还特意把它的脑袋摆正。 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他以前也捕获过傻狍子,不过都是用套子套住的。 王喜栋可从来没听说过,居然还能像夏长海这样,徒手就抓住狍子! “老大,这傻家伙也太笨了吧,刚才那样居然都不跑?” 王喜栋忍不住说道。 夏长海在狍子身上蹭了蹭匕首,随口回应道: “不然怎么会叫傻狍子呢,只有叫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行了,你拿着这个。” 夏长海一边说着,一边把56式半自动步枪递给王喜栋。 他指了指另外三只傻狍子所在的地方,接着说道: “挑那只最大的打,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话,可别忘了提前瞄准。” 一听说要开枪,而且打的还是活物,王喜栋哪里还顾得上那只小狍子。 他立刻抄起枪,开始瞄准。 对于56式半自动步枪来说,三五十米的距离,几乎就跟贴着脸射击没什么区别。 “嘭!” 枪声在山间突然炸响,火光一闪。 只见那只最大的傻狍子横着飞出去好几米远,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这才是中枪后目标正常该有的反应。 尤其是在这么近的距离,7.62毫米口径子弹的威力,根本不是傻狍子这种体型的猎物能够承受得住的。 直到这个时候,另外两只傻狍子才反应过来。 它们怪叫了一声,撒腿就跑。 几下蹿跳之后,眨眼间就消失在了小树林里。 “雪上飞”这个名号,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夏长海看了一眼那只倒地不起的狍子,提起了狗绳。 “快追!”他喊道。 王喜栋望了望前方,眼前白茫茫的一片,那两只傻狍子早就跑得没影了。 “老大,这还能追得上吗?就刚才它们那速度,咱们在后面连它们的影子都看不到。”王喜栋有些犹豫地说道。 “别废话,赶紧的。” “再等下去,真就追不上了。”夏长海催促道。 顺着青龙它们给出的指引,夏长海带着王喜栋沿着踪迹追了几百米。 最后,在一处迎风坡停了下来。 这次夏长海没让王喜栋动手,他抬手就是一枪。 隔着100多米远,一只狍子应声倒地。 与此同时,夏长海松开了狗绳,让青龙它们去追剩下的那一只。 在开枪射击的那一瞬间,夏长海敏锐地察觉到,剩余的那只狍子腿脚好像有点不对劲。 王喜栋亲眼看着狍子倒地,急急忙忙地冲上前去。 他踢了狍子两脚,满脸困惑地说: “这就给打死啦?” “它咋不跑呢?” 夏长海心里明白王喜栋在疑惑什么。 最开始用刃具对付狍子的时候,狍子反应不大。 或许可以用粗心,或者视线被灌木丛遮挡这些理由来解释。 可是开了枪之后,剩下的两只狍子按照常理来说,应该疯狂地逃窜才对。 就好比换做是野猪,不跑到精疲力竭、肚子饿得咕咕叫,绝对不会停下来。 之前周国良对付的那只熊罴也是这样,听到枪声被惊扰之后,就在满山乱跑。 然而,狍子却很奇怪。 本应该逃得不见踪影的狍子,在离第一现场几百米的地方就停住了。 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它们一下子忘记了刚刚亲眼看到同伴死在眼前这件事。 夏长海说:“得了,别琢磨了,这玩意儿出了名的好奇心重。” “别说开枪,你就是在它旁边放炮,只要不放第二下,它都不会跑!” “所以碰到这东西,打完第一枪,赶紧跟上去,肯定能有开第二枪的机会。” 王喜栋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那能有第三枪的机会不?” 夏长海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 “还第三枪呢,它傻你也傻啊?这玩意儿真要蠢到那份上,早灭绝了!” 王喜栋挠了挠头,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神色。 他也觉得自己想得有点太简单了。 “不过……”夏长海犹豫了一会儿,接着说,“要是在最开始那地方布置几个夹子,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这个办法他自己也没试过,是前世一位老猎人告诉他的。 据老猎人说,狍子这动物,除了好奇心重,还有个特点: 它们恋群,顾家。 说白了,就是很看重同伴和家人。 第97章打猎和打牌一样,也是要看运气的 这和向来无情、独来独往的野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就拿这次来说,如果夏长海开了两枪,还有狍子没死。 当天那只狍子肯定不敢回头。 但到了第二天,它说不定就会回来找同伴。 所以只要布置好陷阱,大概率还能抓到狍子。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顺着狗叫声赶到的时候,最后一只狍子正被黑豹、大白和小白死死地压在雪地上。 确切地说,是被大白和小白咬住了耳朵,动弹不得。 夏长海手下的四只猎狗里,大白和小白体型是最大的,比青龙还要大上一圈。 单独拿出来,几乎和那只狍子体型差不多。 而且,猎狗一旦咬住猎物,猎物就只能靠脖颈挣扎发力,反抗的空间非常有限。 那只狍子把脑袋深深地埋在雪里,后腿不停地刨动着,却怎么也挣脱不了。 黑豹时不时地跳上狍子的脊背,狠狠地撕咬着。 对付这种猎物,它显然觉得没必要绕到后方去攻击。 青龙站在一旁,冷眼旁观,一点也没有参与围攻的意思,一副不屑于出手的样子。 只有当狍子剧烈挣扎的时候,它才会低吠两声。 夏长海脸上洋溢着笑容,步伐轻快地走上前去。 他伸出手,轻轻摸了摸青龙的脑袋,嘴里不住地夸赞:“干得真漂亮!” 在狩猎圈子里,仅靠四只猎狗(原本是五只,不过这会儿先按四只来算)就能成功围困住狍子。 这可是相当了不起的成绩。 当然,这只狍子本身受了伤,也是个关键因素。 夏长海弯下身子,凑近仔细查看。 他发现狍子的右后腿关节处高高肿起,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正是因为狍子受伤,行动不便,青龙它们才有机会追上它。 不然的话,以狍子的速度和敏捷程度,只要跑上一个上坡,就能轻松把猎狗远远甩开。 可别小瞧了狍子,虽然它平时看着傻乎乎的。 但一旦撒开腿奔跑起来,速度一点都不比梅花鹿慢。 王喜栋在一旁气得直跺脚,对着青龙就是一顿数落:“你看看你,还好意思在这儿干站着……” 青龙之所以没有主动出击,是因为它觉得这只受伤的狍子没什么挑战性,根本瞧不上。 即便如此,它还是守在狍子旁边没离开。 经验丰富的猎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就青龙站的那个位置。 只要它稍微探探身子,就能一口咬住狍子。 但小白龙和青龙不一样。 黑豹、大白和小白在那边忙得不可开交,它却在一旁优哉游哉地踱步。 就好像在看一场狩猎表演似的,可把王喜栋给气坏了,肺都快气炸了。 王喜栋觉得这实在是太丢人了! 于是就有了之前训狗的那一幕。 夏长海看到这场景,赶忙劝说道: “算了算了,估计小白龙之前没吃过狍子肉,也没和狍子交过手,对它有点陌生罢了。 等回去用狍子肉好好犒劳它一顿,再带它多练练,肯定就没问题了。” 猎狗天生就对快速移动的目标感兴趣,喜欢追逐。 但喜欢追并不代表就会主动下口撕咬。 猎犬也不是天生就了解各种猎物。 在训练猎犬的过程中,让猎犬熟悉猎物的气味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像熊瞎子、野猪、狍子这类动物,如果条件允许。 最好能让猎犬接触到它们各自散发出来的气味。 当猎犬知道某种气味意味着有食物的时候。 它们就会主动去展开狩猎行动。 人有善良和邪恶之分,猎犬也有品质好坏的区别。 那些天生胆子小,或者总是想着偷懒的猎犬。 肯定不能算是优秀的猎犬。 有些猎犬在训练的时候表现得很听话,中规中矩。 可一旦到了实际狩猎的场景中,却立刻成了“逃兵”。 别的猎犬都在努力追捕猎物,它却在旁边冷眼旁观。 有的甚至假装很卖力,实际上只是做做样子,根本不会真的去撕咬猎物。 有些“演技”特别好的“滑头”猎犬。 就连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都有可能被它们骗到。 对于这类猎犬,处理方式一般有两种。 要么狠狠地教训它们一顿,让它们知道犯错会有什么后果;要么就直接放弃对它们的训练。 不过,小白龙应该不属于这类“滑头”猎犬。 这只猎犬纯粹是因为不认识狍子,从来没有捕杀过狍子,也没闻过狍子的气味。 在它的认知里,狍子根本就不在自己的狩猎目标范围内。 所以夏长海才让王喜栋回去给小白龙准备一顿丰盛的狍子肉大餐。 等小白龙尝到狍子肉的美味,自然就知道该怎么追捕狍子了! 狍子的体型比野猪小很多。 4只狍子加起来,体重最多也就100来斤。 最先捕获的那只小狍子,在还没开膛处理的时候。 重量甚至比不上一只黑豹。 经过开膛处理后,它的体重又减轻了不少。 按照以往的惯例,给猎犬喂完食物后。 会把肠子等一些没什么用处的内脏挂到树上,用来祭祀山神。 夏长海和王喜栋制作了简易的爬犁。 拉着猎物就直接下山了。 他们并没有像周国民那样,先把狍子放走,然后再去猎捕其他猎物。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没这个能力,而是他们不想这么做。 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有个说法叫“乘胜追击”。 经验丰富的人都知道,打牌、打麻将的时候,如果手气好,就会多玩几把。 这样往往能赢得更多。 但是打猎的道理却和这不一样。 老话说得好,任何事情都不能做得太过分,打猎也是如此。 要是太贪婪,可能就会给自己招来灾祸。 老一辈的猎人都坚信,猎人能够顺利进山猎到猎物,并且平安归来。 是因为有山神在暗中庇佑。 不过这种庇佑并不是没有限度的。 要是猎人贪心不足,不懂得适时收手,往往就会遭遇意外! 这话乍一听,是不是感觉有点封建迷信的味道? 夏长海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随着自己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他开始对这种说法有了一些相信。 第98章碰到了熊霸,还是有些担心啊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也能解释得通。研究表明,猎人在首次进行狩猎的时候。 注意力最为集中,精力和体力也都处于最佳状态。 但随着时间不断推移,猎人在各个方面的状态都会急剧下降。 夏长海和王喜栋先是跟着周国民跑了很远的路。 又在傻狍子的事情上耗费了不少精力,虽然都在同一座山上,但运动量着实不小。 他们现在的状态,连巅峰时期的一半都达不到!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从科学的角度考虑,还是从迷信的角度出发。 下山都是最明智的选择! 宁夏村。 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拖着傻狍子从山上下来,乡亲们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 就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没有人凑上前去围观。 这让原本想要好好炫耀一番的王喜栋心里特别郁闷。 他觉得这种情况太不正常了。 夏长海看出了王喜栋的沮丧,稍微想了想,就明白他在想什么。 夏长海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其实村民们有这样的反应,也是很正常的。 一方面,快到年关了,各个国营单位都会组织人员去采集标本。 少的时候派一个人,多的时候会派好几个人。 这些人有枪有弹药,还带着猎狗,都是打猎的高手。 只要运气不是特别差,就算没有猎狗,靠下套子的方式。 多多少少也能捕获到一些猎物。 猎物多了之后,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另一方面,傻狍子实在算不上什么稀罕的猎物。 在体型较大的猎物当中,傻狍子是最容易捕捉的。 在傻狍子的繁殖旺季,它们甚至会自己跑到村民的院子里。 都不用拿枪,用擀面杖就能敲晕几只。 而且傻狍子的出肉率并不高,肉质也很一般。 所以大家看到夏长海、王喜栋猎到傻狍子,也就是简单地感慨几句。 很快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也不知道大家要是看到那头熊罴,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一头体重超过800斤的棕熊罴。 光是想想,夏长海就觉得特别激动! 夜幕降临。 王家还是像往常一样,没有生火做饭,两户人家合在一起吃饭。 抓到4只狍子后,夏长海把两只公狍子送给了陈道。 最小的那只和另一只母狍子则留着自己家人吃。 狍子肉的质地比较老,尤其是腿上的肉。 嚼起来的口感就跟嚼橡子差不多。 这种肉用来做肉干还不错,但要是煮着吃的话。 真比不上上次猎到的黄皮子肉。 相比之下,小狍子和母狍子的肉更加鲜嫩一些。 特别是肚子那块,还有脖子两侧的肉,口感很独特。 夏长海亲自下厨,做了两盘菜。 一盘是辣椒炒狍肉片,另一盘是红烧狍肉段,烧的是甜味的。 一辣一甜,再配上白面馒头,大家吃得特别过瘾。 饭桌上自然少不了喝酒聊天,话题很自然地就聊到了夏长海、王喜栋白天打猎的事情上。 对于这件事,夏长海并没有打算隐瞒。 他把遇到周国良的事情详细地说了一遍。 一开始,李晓娟和周秀琴并没有太在意。 可一听他们打猎的时候遇到的是一只体重超过800斤的熊罴,而且还有可能是棕熊。 脸色立刻就变了! 在这山里生活的人,谁不知道棕熊的厉害? 别看黑熊的数量比棕熊多很多,但是山里发生的熊伤人事件。 至少有八成和棕熊有关! 体重1000斤,体长3米,跑起来时速超过50千米,既会爬树,又会游泳。 把这些条件都集中在一个动物身上,简直就是一台高效的杀戮机器! 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去对付这么凶猛的野兽,作为母亲,她们怎么能放心得下呢? 然而,李晓娟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夏建国用一个眼神给制止住了。 在民间,一直有个说法流传着。 说是要是遇到熊瞎子,跑又跑不掉的时候,有个保命的办法。 那就是直接躺下装死。 但在山里人看来,这种说法简直荒谬至极。 要知道,棕熊本身就是吃腐肉的动物。 你要是装死,可不就相当于主动把自己当成食物送上门了嘛! 要是真的想从棕熊的爪子底下逃脱,有两件事特别关键。 第一件事,出门之前得翻翻黄历。 选个吉利的日子再行动。 第二件事,面对棕熊的时候,千万不能表现出害怕的样子。 至于最后能不能成功脱离危险,那就或多或少得靠运气了。 夏长海打算去对付那头被称作“熊霸”的棕熊。 匡榕心里头是一百个不赞同。 可她还没来得及张嘴劝说,夏建国一个眼神就把她到嘴边的话给憋了回去。 夏建国直截了当地问夏长海: “你觉得自己能搞定那头畜生吗?” 夏长海思考了一会儿,回答道: “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至少能保证自己的性命安全。 而且还有青龙它们跟着呢,要是情况不对,随时都能撤回来。” 毕竟,和围猎其他动物相比,围猎熊的风险其实要低一些。 再说了,优秀的猎犬肯定不会眼睁睁看着主人在自己面前遭遇危险! 夏建国听出了夏长海话语里的自信,点了点头说: “要是你缺什么东西,别客气,尽管开口。 我来想办法给你弄。” “行。” 夏长海有些惊讶地看了看父亲。 他原本以为父亲会阻拦自己,没想到父亲不仅没有反对,还表示支持。 这可省了他好多解释的功夫。 晚饭后,大家各自回房休息了。 李晓娟满脸的不高兴,身上仿佛都散发着一股寒意。 刚才人多,她为了给丈夫留面子,什么都没说。 现在就剩他们夫妻二人了,也就没必要再忍着了。 夏建国心里跟明镜似的,他清楚老婆在气什么。 “好啦好啦,不就是上山打猎嘛,那小子又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这能一样吗!!” “那可是熊霸啊,是会吃人的大棕熊!!” “你就没想过,要是他出了什么事,我以后可怎么生活啊!!” 第99章咱们当父母的,也该到了放手让他去闯的时候 “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还支持他去,难道你不清楚这事儿有多危险……” 夏建国没有急着反驳,就静静地等着李晓娟把话说完。 终于,等到老婆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他开口说道:“晓娟啊,我发现你有个问题。” “啥问题?” “你总是把夏长海当成还没长大的孩子。” “他才20岁,不是小孩子是什么?” 夏建国轻轻叹了口气:“那是因为你没看到他在机械厂跟陈主任谈事情时的样子。” 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值得到处宣扬的事情,夏建国也就没有再多说。 接着,他把自己看到的,还有后来琢磨出来的事情,都跟李晓娟讲了一遍。 “这孩子可比咱们机灵多了,考虑事情也更加周全。 他既然决定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咱们当父母的,也该到了放手让他去闯的时候了。” 说到最后,也不知道夏建国想到了什么,语气里竟然带上了一丝惆怅。 听完夏建国的话,李晓娟的脑海里也浮现出夏长海之前做过的那些事。 像掏熊窝、去林场,还有给李学旺送人情…… 这些事情,要是换他们自己去做,不一定能做得比夏长海好。 可夏长海处理起来却轻轻松松…… “看来长海真的长大了!!” 隔壁的王家。 王和平和周秀琴之间,也在讨论类似的话题。 不过他们俩的对话特别简短。 “你对这事儿怎么看?” “有啥好看的?长海都这么说了,肯定不会错。”王和平翻了个身,随口回了一句。 “好像也是,长海这孩子稳重,要是没把握的话,肯定不会随便乱说。” “喜栋能跟着长海,那可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周秀琴望向窗外,皎洁的月光在纷飞的大雪折射下,把周围照得一片银白。 俗话说“瑞雪兆丰年”,想来明年肯定是个丰收年! 第二天,夏长海一直睡得很沉。 直到王喜栋来叫他,他才慢慢醒过来。 他不起不行啊,王喜栋这小子进门都不知道随手关门。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屋里积攒了一晚上的热气就全跑光了! 冻得夏长海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每到这种时候,夏长海就特别怀念后世的地暖。 哪怕有个空调,也能舒服不少啊! “老大,快起来,咱得上山去会会那头熊霸!” 一提到熊霸,王喜栋顿时精神抖擞。 昨晚他就睡了两三个时辰,天没亮就爬起来了。 这可把王如海气得早上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狠狠地瞪着他。 要不是打不过王喜栋,估计早就动手了。 夏长海暗自叹了口气,一边穿衣服一边说:“这事儿急不得,就一两天的时间,那头熊霸跑不了多远的。” 夏长海根本不担心找不到熊霸。 他之前仔细勘察过,那片山岗子,就数那个角落的条件最好。 那里有灌木丛、核桃树,是向阳的山坡,而且坡度还很平缓。 在这方圆好几里的地方,都找不到这么理想的栖息地。 要是没猜错的话,那头熊霸过去这几年,说不定一直都待在那座山上。 那里食物丰富,水源也充足,还有特别适合冬眠的地方。 除非脑子不清醒了,不然它才不会离开呢!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头棕熊才长得那么壮实。 棕熊的体型本来就比黑熊大,不过,除了像科迪亚克岛棕熊、阿拉斯加棕熊、欧洲棕熊这些特殊品种,一般的棕熊要长到一千斤以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要对付这么庞大的一头棕熊,光靠猎狗围堵、猎人拿着枪冲上去的常规方法,根本就行不通。 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实在是太危险! 只能想个巧妙的办法才行! 简单洗漱完,夏长海喝了一大碗狍肉疙瘩汤。 他吃得那叫一个香,王喜栋看了,也忍不住去盛了两碗汤来喝。 可喝完之后,他还觉得不过瘾,又赶紧跑回去把自己的调料包和醋拿了过来。 自从尝过夏长海做的酸辣汤之后,这小子的口味变得越来越挑剔。 不管喝什么汤,都得酸辣够味才行! 不辣得满脸通红、浑身冒汗,他就觉得不尽兴。 为此,夏长海没少提醒他,平时一定要多喝水。 不然等以后痔疮犯了,可有他受的! 都说十个男人九个痔,尤其是那些爱吃辣的中年男士,几乎都逃不过。 那滋味,光想想都让人难受…… 就好像被狼牙棒折磨一样,严重痔疮发作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像是用这东西在身体里面来回折腾! 话题扯远了。 吃饱喝足之后,夏长海从炕柜里拿出厚厚的一沓钱,用布包好,揣进了怀里。 “走,喜栋,去趟超市。” “要收拾那头熊霸,不做好准备可不行。” 眼看就要过年了,得多买些东西。 家里虽然不缺肉,可过年总不能光吃肉吧? 说到花钱,夏长海有自己的想法: 会花钱,才能赚钱! 赚钱固然重要,可他重生到现在,也就两三个月的时间。 从80年代往后,发财的机会多得是,也不差这一会儿功夫。 老天给了他重生的机会,夏长海不想活得太累! 石湖市,无疑处于安开山的势力范围之内。 夏长海原本并不想麻烦他。毕竟人情讲究有来有往,每次自己来到市里,都是安开山负责招待,可对方却从未去过宁夏村。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再深厚的情谊也会慢慢被消磨掉。 而且,他和安开山之间的交情并不深厚,仅仅是简单的合作关系罢了。 一个负责供货,另一个拥有销售渠道,两人的关系就是这么清晰明了。 然而,夏长海在跳蚤胡同大肆采购的时候,还是被安开山给撞见了。 “兄弟!哈哈,走,去老地方!” 安开山一看到夏长海,表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热情。 这让夏长海心里犯起了嘀咕。 难道安开山结婚了?不对呀,他早就结婚了。 难不成是二婚? 吃过一顿饭之后,夏长海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第100章你可别告诉我,那么多炸药这几天全用完了? 原来,“九七三”靠着夏长海给他的东西,结识了一位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大人物。 那人不是内陆的,听说在香港那边,拥有两家跨国贸易公司。 听到这个消息,王喜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跨国贸易公司意味着什么。 在王喜栋心里,这还不如成为万元户来得震撼。 只有夏长海明白其中的分量。 在这个年代,能够成功创办跨国贸易公司的人,在当地都是权势极大的人物。 毫不夸张地说,就算把前世今生加起来。 夏长海的社会地位都不一定能和对方相提并论。 毕竟,夏长海仅仅是有钱,而对方不仅有钱,还手握权力。 那可是连国家都重视的特殊人物。 夏长海不太清楚安开山是怎么和对方搭上关系的,但不管怎么说,这总归是件好事。 安开山的人脉越广泛,对他就越有好处。 “兄弟,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你上次不是问猪宝的价格吗,我觉得这东西在国内一时半会儿不太好卖,要不送到那边去试试?” “听说那边对名贵药材极为看重,想必能卖出个好价钱。” 夏长海心里清楚,安开山说的是实话。 此人肯定是确实听说过相关消息,不然也不会了解那边的市场情况。 由于两种体制存在差异,那边的经济比内陆发达好几倍! “行,我回头给你带。” “不过这次还得麻烦老哥帮我弄点东西。” 安开山一听这话,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下意识地说道:“你可别告诉我,那么多炸药这几天全用完了?” “没没没,哪能那么快。” 夏长海原本确实想让对方再弄点炸药,上次狩猎猪群时爆破冰湖,用掉了一大半炸药。 可看到安开山这副模样,他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老弟啊,不是我不想帮你,主要是最近外面出了些状况,上面在安全方面查得特别严……” 夏长海稍微思考了一下,立刻就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事了。 他记得没错的话,这几年正处于某派平叛的敏感时期,这种事确实不能轻举妄动。 别说现在了,就算是他前世处于巅峰时期,也绝对不敢沾染丝毫关系! 政治斗争,比任何事情都要残酷! “这次我不买炸药,就想弄点麻醉剂,兽用的也行。” “麻醉剂?你要那东西做什么?” 安开山有些疑惑。 他知道夏长海喜欢打猎,可谁打猎会用麻醉剂呢? 有那功夫,直接一枪打死不是更省事吗? “我盯上了一只熊罴,想把它捕获。” 安开山一听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光亮。 人人都知道他爱财,却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是个贪吃的人。 不然也不会随时随地都能订到丰泽园的包厢。 来这儿吃饭的顾客,很多人的职位都比他高。 他能有这般优待,纯粹是因为花钱多。 他可是这儿的老主顾! 以安开山的身份地位,普通人难以吃到的美食,像鸡鸭鱼肉、精细糕点之类的,对他来说自然是不在话下。 甚至可以说都吃腻了。 像熊瞎子、野猪这类野味,他也常常能品尝到。 可那是头熊霸,而且还是棕熊。 就这种重量级的猎物,石湖市及周边乡镇,好几年都不一定能捕获一头。 就算打到了,也很难流入市场。 内部就直接处理掉了! 哪还轮得到安开山呢? 对于夏长海的打猎本领,和他多次合作过的安开山,自然是深信不疑。 这家伙连猪神都能弄到手,拿下熊霸,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一想到能吃到那种珍贵的食材,安开山心里就充满了期待。 “兄弟,能不能匀我两个熊掌?” 似乎是生怕夏长海拒绝,他赶忙又补充道:“不是白拿,我出钱买!” 夏长海看着安开山一脸期待的样子,摊开双手说道:“要是这东西是我的,送你也没问题。” “但问题是,这东西是要留给第二机械厂的。” 机械厂? 打猎怎么会和第二机械厂扯上关系呢? 安开山愣了一下,接着试探着问道:“他们找你做标本?” “对,我已经答应人家了。” 听到这话,安开山像是松了口气,说道:“那就好说了。” 夏长海疑惑地看了看安开山,见他没有解释的意思,也就没再追问。 “是麻醉剂吧,这个简单,给我半小时。” “多少钱,我先把钱给你。” “说什么呢,这点小事还谈钱?包在我身上……” 等安开山离开后,王喜栋问道:“老大,这家伙怎么看起来这么高兴?” “不知道。”夏长海心里隐隐有个猜测,但也不敢确定。 “管他呢,只要把东西给咱们就行。” “以他的背景,说不定本来就没打算要钱。” 都说后世贪官多,实际上在计划经济后期,尤其是那场运动之后,体制内的人情世故才真正达到了顶峰! 从数十年后的情况来看,北方部分区域的办事效率就足以说明问题。 要是存在关联,那就是鞭策督促。 要是毫无关联,就会相互推诿扯皮。 民间流传着“投资不过山海关、资金不入云贵川”,这话可不是夸张。 夏长海前世固执己见,在这些事情上遭遇了多次重大挫折!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把一卡车物资和麻醉剂运回到宁夏村后。 夏长海立刻着手筹备对付熊霸的特殊方法! 这可是祖辈传承下来的捕熊诀窍! “子梅哟,你喝的这是什么呀?怎么闻着这么香呢?”有人忍不住开口问道。 子梅歪着脑袋,想了半天都没想起来这东西叫什么。 “这是大哥带回来的,叫……叫……”子梅支支吾吾地说道。 “叫麦乳精。”王如海赶忙补充道。 他挨着子梅坐下,手里同样端着个大茶缸。 别看这小子平日里做事毛手毛脚的,可只要子梅一出门,他就像个贴身保镖一样,紧紧跟着,那股劲头,还真有点小跟班的样子。 在王如海身后,妹妹王子婷拿着个小罐子,罐子里装着黄褐色的颗粒状物体,时不时往三人的大茶缸里倒上一点。 每当那些黄褐色的颗粒和热水接触,原本若有若无的香气,瞬间就变得浓郁起来。 第101章夏家如此大方,我可不能掉链子! “这是夏长海大哥从外面买回来的。”王如海说道。 “买了好大的一罐子呢。”他边说边用手比划着大小。 这话一说出来,本来就眼馋的小朋友们,更是馋得直咽口水。 不光是小朋友,不少年轻人和老人也感觉嘴里的唾沫不受控制地分泌了起来。 之前王如海没说出名字的时候,大家还真没反应过来。 一听到“麦乳精”这个名字,谁还不知道这是什么呀! 怪不得味道这么好闻呢。 原来是麦乳精! 麦乳精,在80年代,那可是食物中的“贵族”,营养品里的“尖子生”,走亲访友时的“硬通货”。 在那个年代,拿着麦乳精去拜访亲友,那场面,就跟后世直接送手机差不多。 当然,一罐50元的价格,也让绝大多数家庭望而却步。 一般情况下,也就老人和小孩能在特殊节日里喝上那么一小口。 平时根本没人舍得喝! 整个宁夏村,估计也就夏家和王家舍得把这玩意儿给小孩当饮料喝。 大家在眼馋的同时,也有人满心疑惑: “如海,夏长海大哥买这么多麦乳精干什么呀?” “这东西放久了,要是没喝完,受潮可就结块了。” 王如海挠了挠头,说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听他们说,好像是打算喂什么动物,具体的我也不知道。” 众人听了,纷纷惊讶道:“啊?” 这是什么情况? 有人竟然打算用麦乳精喂熊? 要知道,麦乳精这东西,人都快吃不起了,夏家居然想着拿去喂熊? 这也太不懂得节俭了吧! 不是说那家人一向行事低调吗? 都用上麦乳精喂熊了,这还能叫低调? 不过,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关键在于,王如海提到的是“钓熊”! 熊又不是鱼,什么时候能用“钓”这个字来形容对付熊的方式了? “钓熊”这种说法,简直闻所未闻。 一时间,众人都觉得王如海肯定听错了。 夏长海表示,应该是“猎熊”,而不是“钓熊”。 就连王如海自己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他也觉得“钓熊”这说法实在太奇怪了。 可他当时确实清清楚楚听到的是“钓熊”啊…… 看着王如海一脸迷茫的样子。 不知怎么的,大家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要是夏长海去做这件事,说不定真能钓到熊! 暂且不说王如海那边的情况。 在夏家小院里,同样的疑问也在孙大娘脑海中浮现。 她这次登门,是想跟李骁说说最近的情况。 媒人终究只是负责牵线搭桥、筛选介绍。 真正能拿主意的,还得是男方。 对于孙大娘的到来,李骁表现得十分热情。 还亲自给孙大娘冲了一大碗麦乳精,这让孙大娘觉得特别有面子。 想想看,十里八乡的,哪家会给媒人冲麦乳精喝? 也就只有我孙大娘能有这待遇! 什么叫有排场? 这就是! 看今后还有谁敢说,孙大娘我家闺女不是宁夏村的头牌红人! 孙大娘心里早就盘算好了,等回村后,一定要把这段经历好好吹嘘一番。 男方招待媒人,用的竟是麦乳精,而且还是大海碗盛的。 就问,你可曾见过这般阵仗?! 正当孙大娘畅想未来的风光地位时,突然,一股浓郁得难以形容的麦乳精香气从外面飘了进来。 这股香气,比她正喝着的这碗麦乳精浓郁数十倍! 那种感觉,仿佛有人直接在院子里倾倒了一整罐麦乳精! 她和李晓娟对视一眼,立刻起身,出门查看是怎么回事。 门一打开,就看见夏长海与王喜栋在院子里忙碌着。 夏长海握着一根木棍,在一个桶里不停地搅拌。王喜栋则拿着一罐麦乳精,配合着夏长海,往桶里倾倒。 期间,夏长海还不时拿起旁边的蜂蜜、白糖,以及一些瓶瓶罐罐,一股脑地往桶里加。 那浓郁的香气,正是从这个桶里飘散出来的。 看到李晓娟和孙大娘,夏长海与王喜栋转过头,咧嘴一笑,随后又接着忙手中的活。 “哟,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怎么能把麦乳精往这里面倒呀!” 孙大娘看着那罐见底的麦乳精,心疼得直喊:“长海他娘,你可得管管,可别由着他们糟蹋好东西!” 李晓娟倒是一脸淡定,轻声安慰道:“没事儿,小孩子闹着玩呢,咱顾咱的,别管他们。” “那东西家里还有好几罐呢,大娘要是不嫌弃,走的时候带一罐回去。” 事关儿子的终身大事,李晓娟可不会小气。 当然,这和故事的主题并没有什么关系。 之前夏长海买回来麦乳精,当晚就用掉了两罐。 那小子非要用麦乳精做馒头吃。 嘿,你还别说,做出来的味道还真不错。 香甜软糯,蒸出来还特别有弹性。 就是成本太高了,两罐麦乳精,抵得上普通工人近两个月的工资了! 这么高成本的馒头,估计在宁夏村往前数100年,他家也是独一份。 李晓娟对儿子败家这事并不担心,凭以往的经验,夏长海做事,就没亏过! “行了行了,随他们折腾,外面冷,咱进去接着说刚才的事儿。” 言语间,李晓娟拽着孙大娘,再度迈进屋内。 直至孙大娘抱着麦乳精离开,仍未从方才的惊讶中缓过神来。 她实在难以理解,李晓娟口中的麦乳精与熊猫究竟有何关联。 不过孙大娘能确定一件事: 夏家,远比她想象的富有!! “本想着找个条件稍好点的人家,可眼下这情况……” 孙大娘自嘲地笑笑,就这条件,甭说宁夏村附近十里八乡,就算是市区也难寻啊!! “看来得调整下挑选标准了,夏家这条件,估计不怎么看重女方家物质条件,人品和相貌才是关键!!” 想到这儿,孙大娘顿感身上压力骤减。 这年头,条件好的对象不好找。 但人品、相貌出众的,还不是一抓一大把?! “夏家如此大方,我可不能掉链子!!” 瞧着怀里尚未开封的麦乳精,孙大娘忍不住盘算。 第102章野兔虽难抓,但胜在成本低! 眼瞅着年关将至,拿这东西招待亲友,面子不得涨上天?? 孙大娘的到访并未打乱节奏。 夏长海吩咐王喜栋,将满满一罐麦乳精全倒入铁桶,待其充分溶解后,又把桶埋入雪地。 外界的严寒,使铁桶温度急剧下降。 没过多久,桶里的液体便开始慢慢结冰。 这时,夏长海又插入一根刀片。 “老大,这真能弄死熊猫?”王喜栋忍不住发问。 “直接弄死肯定不行。”夏长海捏着鼻子,小心将麻醉剂混入冰中,“要是一切顺利,能让它麻醉沉睡。” “到时候让青龙配合,十拿九稳!!” 夏长海大致给王喜栋解释了这东西的原理。 其实这是种颇为古老的捕熊方法。 方法很简单,就是把锋利刀片冻在冰块里,而且冰块中掺有不少血液。 熊闻到血腥味,就会本能地舔舐冰块。 过程中,刀片会划伤熊的舌头致其流血,而血腥味又会进一步刺激熊的食欲,让它更加用力舔舐。 在寒冷的侵袭下,熊瞎子的痛觉变得迟钝,故而不会激烈反抗。 待冰块融化殆尽,熊瞎子往往会因出血而体力大减。 古人缺乏枪支,便采用这种手段来最大程度削弱熊瞎子的战斗力。 夏长海为增强效果,在冰块中额外掺入麦乳精、蜂蜜、白糖,甚至还有麻醉剂。 这并非他小题大做,此次他要对付的,是一只体重超800斤的棕熊。 面对如此重量级的对手,常规方法的效力大幅缩水,顶多只剩五分之一。 夏长海宁愿多花些钱财,也不愿让自己和王喜栋涉险。 “稳妥起见,我们先上山抓几只野兔回来。”夏长海提议道。 所谓跳猫,指的就是野兔,因其行动时一蹦一跳而得名。 熊瞎子不挑食,各类肉食皆可入口,但它们对野兔尤为青睐。 其一,野兔的肉质鲜嫩肥美,口感绝佳。 其二,野兔行动敏捷,极难捕获。 野兔短时间内的冲刺速度可达每小时50千米,并不比熊瞎子慢。 而且它听觉敏锐,老远就能察觉熊瞎子的动静。 熊瞎子能制服野猪,却难以抓住野兔。 平时难以吃到,所以野兔对熊瞎子来说格外稀罕。 当然,人抓捕野兔也并非易事。 听闻夏长海之言,王喜栋面露迟疑:“老大,要不换个猎物?” “野兔虽难抓,但胜在成本低!” 山里人想猎捕野兔,用枪并不现实,野兔目标小且行动敏捷,难以瞄准。 一般而言,只能靠下药或者设夹子。 然而这两种方法效率低下。 有时甚至十天半月才能捕获一两只。 他们等不起。 夏长海说:“别担心,我有办法。” 野兔难抓? 那是因为没掌握诀窍! 在夏长海看来,野兔是山里相对容易捕获的猎物之一。 如果不是数量太多的话加上个体小皮毛也不值钱的话,他还抓什么熊瞎子和野猪啊! 光是抓兔子就能赚大钱。 俗话说,不同的动物都有各自独特的生存方式和活动规律。就像蛇在前行时,会沿着特定的路线蜿蜒游走;老鼠也有它们习惯的路径穿梭。 野兔同样如此,它有着相对固定的活动路线。 夏长海之前遇到过紫貂,紫貂在行动的时候,也喜欢沿着同一条路径走。但只要没有特殊情况,紫貂很少会改变这条路线。 不过,野兔和其他啮齿类动物相比,还是有一些不同之处。 野兔在行动路线的选择上,表现得特别执着,甚至可以说是“一根筋”。 紫貂虽然也有固定路线,但出发的时候,常常会有些变化。今天可能走a路线,明天也许就换成b路线,后天说不定又选择c路线了。 野兔却不一样。 只要野兔认定某条路线是安全的,它就会一直沿着这条路线走下去。 直到这条路线不能满足它的需求,或者出现了意外情况,它才会改变路线。 所以,要是发现一条路径上有新鲜的野兔足迹,基本上就能确定这一带有野兔出没。 和其他人常用的捕兽夹不同,夏长海的跳兔套子是他自己动手制作的。 他找了一根大约50公分长的铁丝,把其中20公分弯成一个圈。这个圈的大小需要根据野兔的体型来调整,野兔体型越大,圈就得越大,剩下的部分则把它拉直。 做好这些后,再把铁丝绑在树枝上。 这样,一个跳兔套子就制作完成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一起做了七八十个跳兔套子,随后带着这些套子向山上走去。 野兔的数量很多,和老鼠的数量不相上下。他们俩刚走出不到半里地,就在一大片柏岗子上看到了密密麻麻的脚印。 其中,野兔那独特的三瓣形脚印,辨识度非常高。 夏长海仔细观察这些脚印,发现它们的行进方向是从岗子底部往顶部延伸,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树林中。 俗话说“野兔出窝,逢高必爬”。 野兔要是没吃饱肚子,是不会下山的。 要是时间再早一点,这个时候就可以下套抓野兔了。 但现在这个时间,大多数野兔都已经出门,跑到山上的林子里去了。 如果现在把套子布置在这儿,那就得等到明天才能有所收获。 夏长海可不想等这么久。 “走,我们去另一边找找看。” 既然有野兔上山的脚印,那肯定也有下山的脚印。 于是,他们俩绕到岗子的另一侧,果然发现了大量往山下走的野兔脚印。 这里正是夏长海想要找的地方。 “喜栋,你注意听我说的位置。要把套子放在脚印上,铁丝圈距离脚印大概5-10公分,脚绊要弄长一点……” 夏长海一边说着,一边给王喜栋讲解布置套子的关键要点。 其实布置套子也不是很难,就是把跳兔套子插在脚印两边,把铁丝圈放在脚印上方大概5-10公分的位置。 野兔在行进的时候是蹦蹦跳跳的,如果运气不好,它的脑袋就会正好钻进那个圈套里。 它的原理和传统的野猪套差不多,野兔受到惊吓后不会往后退,只会拼命地往前冲。 然而,铁丝圈只能卡住野兔的脑袋,却容纳不下它肥硕的脖颈和后腰。 第103章老大,以后我们经常来这儿吧 野兔越是挣扎用力,铁丝圈就勒得越紧。 一旦到了这种地步,野兔就像掉进瓮里的鳖一样,只能被困在原地,等待死亡。 当然,这一系列过程说起来好像很顺利,一气呵成。 但实际上,成功捕获野兔的概率大概只有10%-20%左右。 虽然这个概率比常规方法要高不少,但其中运气成分也占了很大比例。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捕获野兔,就得靠运气和经验了。 夏长海与王喜栋花了两个小时,在每处有野兔脚印的路径上都安置了3个野兔套。结果王喜栋逮到一只野兔,夏长海这边竟然逮到了三只。 一直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们俩才再次出门去查看之前设的套子。 他们顺着之前留下的踪迹,来到了设套的地方。 远远地望去,就发现了有收获。 “老大,你看那边!” 王喜栋兴奋地叫嚷着,说完就朝着那边跑了过去。 没过一会儿,王喜栋就拎着一只兔子回来了。 此时这只兔子还没有死,只是两条后腿因为血液循环不畅,有点麻木了。 夏长海接过兔子,熟练地解开铁丝圈,他手上垫了点东西,估量了一下,这只兔子大概有5斤重,个头不算小了。 他捏住兔子的脊椎,稍微用力一拧。 只听“嘎巴”一声,兔子的脊椎就断裂了。 夏长海可没有那种“兔子那么可爱,怎么能吃”的想法。 实际上,对于种地的庄稼人来说,没有谁会喜欢兔子。 兔子的繁殖能力特别强,而且食量还很大,从早到晚不停地吃,边吃还边排泄。 要不是兔子没有翅膀,简直就跟蝗虫没什么两样。 夏长海随手把兔子丢进了挎兜。 第一个套子就有收获,这算是开门红,是个好兆头。 夏长海满心期待,想看看今天到底能抓到多少野兔。 之后,他们俩分开行动,夏长海和王喜栋开始逐个查看套子。 有些套子一点动静都没有,原因很明显,比如套子设置的高度不对,或者野兔没有走那条路线,又或者时间点不合适等等,各种各样的状况都有。 这也是夏长海在每条路径上都多放几个套子的原因。 有些套子有被触动过的迹象,但是却没有逮到兔子。 很明显,可能是野兔没有完全钻进铁丝圈,只是擦到了一点边,又或者干脆是其他动物触碰的。 当然,这其中也和猎物体型大小有关系。 夏长海设置的铁丝网高度,本来就是把4斤以下的小兔排除在外的。 他只要年轻、健壮且健康的野兔。 谁能想到那只鼬獾不挑嘴呢,既然做了这事儿,那就尽量做到完美。 30分钟后,两人在大柏树下碰面了。 他们总共设置了七十个套子,最后一共逮到了11只半野兔,还抓到了1只野鸡。 这些野兔清一色都是4斤往上的大野兔,最大的一只估计有7斤重。 这只野兔的个头可真不小。 夏长海特意留了一只活的野兔,想着带回去给几个小家伙逗着玩。 “老大,这野鸡是从哪儿来的呀?”王喜栋看着夏长海手里的野鸡,满脸疑惑地问道。 夏长海摇了摇头,回答说:“我也不清楚。” 谁能想到会有野鸡钻进捕野兔的套子里呢?夏长海看到那只野鸡蹲在原地,冲他咕咕叫的时候,也是十分诧异。 这只是个套子,又没有放诱饵。 怎么就会有野鸡钻进去呢? 想来想去,唯一能解释得通的,就是这只野鸡自己想寻死。 至于那半只野兔,是王喜栋带来的。从伤口的牙印判断,应该是被黄皮子吃了一半。 别看黄皮子个头不大,但是凶狠起来,连比它大好几圈的老鼠都敢攻击! 夏长海亲眼见过一只小黄皮子不停地扑咬一只比它大好几圈的老鼠。 最后黄皮子居然还成功把老鼠咬死了! 那场面,简直让人难以想象,要不是亲眼所见,他绝对不会相信。 按照常理来说,黄大仙吃剩的东西,打猎的人是绝对不敢要的。 黄皮子和山林间常见的老虎、狼、狐狸不一样。(老虎吃剩的猎物叫虎栈,狼吃剩的猎物叫狼栈) 那些动物吃剩的猎物没什么特别的讲究。 但是黄皮子却很邪性,自古就有黄大仙的传说,谁也不知道拿了它碰过的东西会怎么样。 不过今天不是夏长海占黄皮子的便宜,而是黄皮子占了夏长海和王喜栋的便宜。 一码归一码,真要论收获,也轮不到夏长海与王喜栋来评价。 看着地上那一小堆野兔,王喜栋眼睛都亮了。 野兔虽然体型不算大,皮毛也不太值钱,但是好在捕猎的难度比较低。 一天就能抓到十多只,那一个月下来,岂不是能抓几百只? “老大,以后我们经常来这儿吧。” 夏长海看了王喜栋一眼,心里琢磨着这小子到底在想什么。 故意问道:“来这儿做什么?” “抓野兔啊。” “抓野兔干什么呢?” 王喜栋想都没想,下意识地回答:“拿来吃啊。” 这一问,让王喜栋自己愣住了。 他眨了眨眼睛,突然反应过来,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自己又不缺吃的,野兔又卖不了多少钱,费这么大劲抓它做什么呢? 这纯粹就是浪费时间嘛。 这个念头一闪过,就被他抛到了脑后。 看到王喜栋不再坚持,夏长海淡淡地笑了笑。 他能理解王喜栋刚才的想法。 这就好比钓鱼,很多钓鱼的人就是这样。 因为一次钓了不少鱼,就天天跑去钓鱼。 可钓上来的鱼又不吃。 这种情况一开始就得制止。 不然就像抽烟上了瘾一样,到时候想戒掉就难了。 要是在平时,夏长海也不会阻拦王喜栋,毕竟野兔好歹也是肉。 在这年头,谁家会嫌肉多呢? 就算自己不吃,拿去送人也是一份人情。 但现在,年关快要到了。 这个时候要是老是往山上跑,说不定会出什么事。 可别以为不会有事发生。 山里的情况就像天气一样,变化多端。 没看到夏长海每次进山都背着猎枪吗? 越是经验丰富的猎手,对大山就越是敬畏。 第104章吃的差点没关系,关键是得让它们到时候有力 反而是那些刚入行的新手,总觉得自己运气好,什么都不怕。 这种人最容易出事。 夏长海可不想因为几只不值钱的野兔,就惹出麻烦来! 到那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实际上,如果不是陈道的身份特殊,夏长海也不会接这趟制作标本的活儿! 话题有点扯远了。 当夏长海与王喜栋扛着两只肥硕的野兔回到家时,可把婆媳俩吓了一跳。她们心里明白,抓野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夏长海把最大的那只野兔递给夏子梅和王于婷玩耍,又从剩下的野兔里挑出四只,说道:“妈,这几只您帮我把皮剥了就行,不用开膛。剩下两只我给朱爷送去。” “夏大哥,我跟您一起去吧。”王如海连忙说道。 夏长海和王喜栋都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心想这小子今天怎么这么主动? 王喜栋踢了弟弟一脚,没好气地说:“这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拜了朱爷为师,现在没事就往山上跑,学习打猎呢。” “这是借花献佛啊。” 听了这话,夏长海笑了,没想到这小子还挺机灵。 “行,拿去吧。” 夏长海把两只野兔递给王如海,接着又拿出一罐麦乳精,自言自语道:“既然拜了师,上门可不能空手。” 王喜栋看到这一幕,也反应过来了。 虽说在这年头拜师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有些规矩还是要遵守的。 这可不只是单纯学本事的问题,还关系到王如海以后的人品。 王家可不能占别人的便宜。 “如海你等着,我再去拿点东西,和你一起去。”王喜栋说完,一下子翻过墙头。 周秀琴也喊道:“烟酒也带上。” “知道了。” 王如海看着这阵仗,一脸无奈。本只想占个小便宜,怎么感觉事情闹大了。 先不说王如海心里有多纠结,王喜栋带着他去朱爷家后,夏长海就回家继续忙活。 夏长海没让母亲和周大娘动手,自己亲自操持,把四只野兔去毛剥皮,然后用锤子砸成肉泥,全部倒进那个特殊的容器里。 至此,对付熊罴的准备工作全部完成,接下来只要在铁桶外面静静等着熊来就行了。 看着墙角那几只正在啃咬兔皮毛的猎犬,夏长海低声说道:“接下来就看你们明天的表现了……” 第二天凌晨,天还没亮。 就像过去每次进山打猎一样,夏长海早早地起了床,开始准备狩猎的各项事宜。 他认真地把绑腿扎紧,一颗一颗仔细查验子弹,对枪械进行全面检查,哪怕是极其微小的地方都不放过。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宁愿多花些时间反复检查,也绝不想因为疏忽而留下隐患。 在不懂行的人看来,打猎似乎很简单,不就是上山,找到猎物,然后把它抓住嘛。听起来是不是挺容易的?但实际上,这种想法就跟“把大象放进冰箱只需三步(打开冰箱门、塞进大象、关上冰箱门)”一样荒谬。要是真有人这么去做,结果会怎样,大家心里都清楚。 夏长海常说,打猎是一门大学问,其中涉及地理、生物、药理、天文等好多领域的知识。狩猎经验越是丰富的猎手,对大山就越是充满敬畏之心。他们从来不敢说某次打猎就一定能顺顺利利、稳稳成功。 相反,像之前周国民那样,有点自负、傲气的人,夏长海见过不少。这些人在某些方面可能确实能力很强,比一般人厉害得多。然而,正是这份过人的能力,往往让他们没有好下场。如果没有与之匹配的心态,迟早是要吃亏的。 再看夏长海这边。除了仔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还有一件事他特别上心,那就是喂狗。没错,就是给猎狗准备早餐。以前上山打猎的时候,要么不给猎狗喂早饭,让它们保持一定的饥饿感。因为猎狗追逐猎物本质上是捕食行为,饿的时候捕猎的积极性更高,效率也最高。通常就是让李晓娟随便准备点简单的食物,像肉汤泡饭、粘豆包或者土豆汤之类的,没什么特别的讲究,就是给猎狗随便吃点,垫垫肚子,不用喂饱。 可今天不一样,夏长海亲自下厨,炖了一锅肉汤,还往里面加了好多白糖和蜂蜜。 食物的量并不多,几条猎狗一分,每条也就只能勉强分到一两碗。 而且大多都是汤汤水水,别说肉块了,连骨头都没几根。 但即便这样的伙食,对猎狗来说已经相当奢侈了。 很多人都负担不起这样的伙食! 王喜栋端着一个大海碗,喝着辣汤,开口问道:“老大,今天怎么给它们准备这么好的吃的?” “不是说上山前不能让猎狗吃太饱吗?” 不光猎狗馋得不行,就连旁边的小孩,闻到这香味都想来一碗。 夏长海蹲在一旁,看着几条猎狗狼吞虎咽地吃着,说道:“今天的任务不好办,吃的差点没关系,关键是得让它们到时候有力气干活。” 王喜栋点了点头,也没再多想,随口应了一声。 不过,王喜栋没注意到,夏长海说完这话时,脸上闪过一丝犹豫。 夏长海准备这么丰盛的早餐,一方面确实是想让猎狗体能更好。 上辈子夏长海带着猎狗上山围猎之前,总会请专业的人给猎狗调配营养餐。 营养餐里的各种营养成分,都是根据每条猎狗的具体情况,专门一对一调配的。 必要的时候,还会加一点点兴奋剂。 有数据显示,用这种方式喂养猎狗,能让它们的捕猎成功率提高15%-30%。 但这辈子,条件有限,夏长海没办法像以前那么讲究。 他想了个折中的办法,用糖分来暂时替代肾上腺素。 这效果肯定比不上兴奋剂。 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对吧? 而且这些食物大多是汤汤水水,不会让猎狗有饱腹感。 等猎狗吃完,刚好能让它们精神振奋一些。 这是夏长海跟王喜栋说的理由。 还有另一个原因,夏长海没说出来。 第105章要是真出了意外,这就是它们的最后一顿饭! 那就是这次围猎,很可能会有猎狗回不来。 没错,夏长海担心这次打猎,会有猎狗在过程中遭遇不测。 周国民的那群猎狗够厉害了吧? 它们之间的配合和默契,简直达到了极致。 夏长海估计,要是能在进林场前解决掉周国民,那大块头就没机会动手了。 就凭那群猎狗的本事,肯定能把事情办妥! 可就是那么厉害的一群猎狗,遇到那头熊罴,最后却全军覆没了! 那条脊椎断裂的狗虽然当时没死。 但受了那么重的伤,也活不了多久。 夏长海心里明白,周国民同样清楚这一点。 周国民不愿意和夏长海一起去打猎,一方面是担心之后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另一方面也是想多陪陪自己的猎犬。 一只快不行的猎犬,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主人格外珍惜! 为了这次狩猎,夏长海做了很多准备。 准备了麻醉剂,也计划好了抓野兔的事,各个方面都安排得很细致。 可即便做了这么多,他还是不敢确定一切都会顺利。 谁也不知道那头熊罴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强。 万一上次那头熊罴根本就没使出全力呢? 这不是没有可能。 直到现在,夏长海都没搞清楚那头熊罴的真实实力。 熊罴的体重每增加100斤,战斗力就会大幅提升。 800斤的熊罴和1200斤的熊罴,实力相差巨大。 要是那头熊罴的体重超过了夏长海的预估。 到时候就只能靠青龙它们拼命了。 对付熊这种动物,尤其是熊罴,没有哪个猎人能保证自己的猎狗绝对安全。 “要是真出了意外,这就是它们的最后一顿饭!” 这就是夏长海心里犹豫的原因。 他特别害怕因为自己判断失误或者准备不充分,害了青龙它们的命! 就在这个时候, “汪汪~” 平时很高冷、不爱理人的大黄叫了两声。 夏长海顺着声音看过去,和大黄对视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平时懒洋洋的大黄,此刻眼神里竟然透着几分锐利。 这种眼神他很熟悉。 之前在朱爷身上就见过。 这让他想起朱爷曾经对王喜栋说过的话: “好狗,就应该死在山上,马革裹尸!” 等所有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夏长海带着王喜栋,直接朝着那片长满核桃树的岗子走去。 这次和上次完全不一样,他们俩行事特别小心。 一开始就解开了狗绳,让青龙等几条狗在前面探路,而且故意放慢了前进的速度。 夏长海还直接把56式半自动步枪的保险打开了,时刻保持警惕,准备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上次遇到的那头熊罴就已经够厉害了,要是再来个更难对付的家伙,那可就真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了! 两个时辰过去了,他们带着狗来到了上次遇到熊罴的那个山岗附近。 那里有三个小坟包,特别显眼。 青龙它们好像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围着坟包转了好几圈,嘴里时不时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在和老朋友打招呼,又像是在表达对逝者的悼念。 等猎狗们回来,夏长海拿出上次从熊罴身上弄来的一撮毛,让青龙闻了闻,然后指引它朝着后一条狗洞所在的那条路走去。 “追!” 听到夏长海的命令,青龙马上低下头,在地上闻了起来。 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在这大山里,有三种动物留下的气味特别浓烈:一种是臭鼬,一种是野猪,还有一种就是熊瞎子。 熊瞎子在这“三臭”里是最特别的。 臭鼬和野猪是排泄出来的味道很刺鼻,臭鼬的屁、野猪的尿,那味道,闻过一次就不想再闻第二次。 可熊瞎子自身就带着一股味儿。 它走过的地方、蹭过的树,就算过了好几周,那些味道还是能让嗅觉灵敏的动物感到害怕。 在大兴安岭这边,很多猎人平时会收集熊瞎子的粪便,晒干后磨成粉末,洒在衣服上或者丢进火堆里,既能驱赶蚊子,还能吓唬其他野兽,比一些专门的驱兽药都管用。 这也是夏长海不担心跟丢那头熊罴的原因。 果然,青龙只是简单闻了一圈,就找到了熊罴离开的方向。 “汪——” 发出信号后,它一下子就冲了出去。 其他四只猎狗看到后,也紧紧跟在后面。 和夏长海之前猜测的一样,那头熊罴没离开这片岗子,他们二人五狗从岗子东坡一直追到西坡。 随着离熊罴越来越近,青龙它们也越来越兴奋。 看到这种情况,夏长海不敢再让青龙它们随便行动了。 熊瞎子还没虚弱到任人宰割的地步,要是让猎狗们贸然冲上去,说不定会被熊瞎子伤到! 把猎狗安顿好之后,夏长海对王喜栋喊道:“喜栋,生火!” “好嘞!” 王喜栋没有像找金子时那样,堆起一大堆篝火,只是搭了一个简单的行军灶。他挖了个小坑,放上几块石头,再把锅架在上面。不到十分钟,行军灶就搭好了。 夏长海把随身带着的几块红糖放进锅里,火焰舔着锅底,红糖慢慢融化、沸腾,然后变得焦糊。与此同时,那股淡淡的焦甜味道在空气中散开。这正是夏长海想要的效果。毕竟,主动出击不如守株待兔。 大家都知道,熊瞎子喜欢吃甜的。尤其是在食物短缺的冬天,这种习性表现得更明显。实际上,要不是这个季节大多数熊瞎子都在冬眠,夏长海可不敢这么明目张胆。谁知道招来的是一头熊,还是一群熊呢!要是只有两三只熊,夏长海觉得自己还能脱身。可要是三只以上,除非当场激发特殊能力,不然可就真的麻烦大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躲在暗处,紧张地盯着。当行军灶下的火焰因为木材烧完渐渐熄灭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与此同时,青龙它们好像也感觉到了危险。它们全都站了起来,耳朵竖得高高的,紧紧盯着一个方向。嘴角微微抖动,露出锋利的牙齿,摆出攻击的架势,这是猎犬进入战斗状态才有的样子。要不是夏长海紧紧拉住狗绳,它们早就冲出去了。 嗷~随着一声熊吼,一只比他们之前见过的熊都要大得多的棕熊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只看了一眼,夏长海就忍不住暗暗吸了口凉气。这头熊远不止800斤! 第106章老大,要不咱撤了吧,没必要跟这头熊硬拼 按照经验,千斤重的熊体长在2.5-3米之间,可这只明显超过了这个范围。起码有1400斤!夏长海暗自庆幸自己没冲动,没有解开狗绳。 就这头巨熊的体型,别说周围这几条狗,就算青龙它们一起上,大概率也是打不过的。 上次林场组织20只猎狗围猎700斤以上的熊,最后都输得很惨。更何况眼前这只超级巨熊呢?“就这体型,别说20只,30只猎狗上去也是白白送死!” 猎狗围猎野猪的时候,周围越空旷、地面越崎岖对它们越有利。 但要对付熊瞎子,周围环境可不能太空旷。最好是有很多树桩,地面还得平坦,这样才能限制熊瞎子的行动。 毕竟,熊瞎子那一对大爪子,碰一下就得受伤,撞上了可就性命难保,就算猎狗再多,也不够它打的! 再看现在的场景。也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遇到厉害的对手了,那头熊大摇大摆地来到现场,脑袋晃了晃,左右看了看,就直接朝着行军灶走了过去。 它根本不在乎还带着余温的柴火堆,一巴掌就把行军灶拍散了。瞬间,架在上面的铁锅被拍到了旁边的雪堆上。 “滋滋~” ……现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冰冷的积雪和铁锅接触,腾起一团白雾。这景象让熊愣了一下,不过没一会儿,它就不再理会,大步走过去,伸出大舌头对着铁锅舔了起来。 那比蜂蜜还甜的味道,让它特别兴奋。要知道,这种美味在秋天都很难吃到! 然而,没兴奋几秒钟,那甜美的味道就没了。“嗷~” 这变化让熊非常生气,它一边用爪子扒拉着铁锅,想找到更多好吃的,一边伸长脖子在空气中不停地闻。 躲在暗处的夏长海紧张得全身肌肉都绷紧了,手里紧紧握着56式半自动步枪,大气都不敢出。 要知道,熊的嗅觉是人类的2100倍,比猎狗还灵敏,几公里外腐肉的味道它们都能闻到。虽然出发前做了特殊处理,但夏长海还是担心熊会发现他们。一时间,空气好像都凝固了。 还好,熊闻到了别的诱人的味道。看到熊转头去舔旁边加了料的冰块,夏长海才暗暗松了口气。好险!差点就被发现了! 面对一头1400斤的棕熊,仅凭一杆枪和五条猎狗,根本没办法让王喜栋和自己安全离开。青龙它们也没办法争取到足够的逃跑时间。 在死里逃生的庆幸之余,夏长海又开始纠结起来:“现在到底要不要撤退?” 是的,现在夏长海已经打算放弃这次围猎了。 原因很简单,就是这头熊实在是太大了! 夏长海心里琢磨着,这头熊再怎么重,顶多也就1000斤出头。 他估算了一下,极限也就是在1100斤到1200斤这个区间,1200斤绝对就是最重的情况了! 之前他所做的一切准备,都是按照这个重量预期来进行的。 可眼前的实际状况,却远远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这头重达1400斤的棕熊,根本不是他那些准备能对付得了的! 夏长海前世也曾参与过猎捕体重超1400斤棕熊的活动,但那是怎样的配置啊? 开着改装过的吉普车,有直升机协助,手里拿着雷明顿700步枪,身后还跟着专业的医疗团队和安保团队。 在北欧组织一次类似的狩猎活动,成本大概在50万-80万美元之间。换算成这个年代的人民币,那可是好几千万! 这数字大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要是有这么多钱,夏长海还用得着打猎吗?直接把机械厂买下来,让父亲安享晚年多好! 话说回来,也没听说过生产事故会跟保安有什么关系,这话题扯得有点远了。 总之,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夏长海觉得这次狩猎的风险高得离谱。 这已经不是冒不冒险、狩猎过程中死伤多少的问题了。 稍有差池,夏长海自己都可能把命搭在这儿! 王喜栋显然也察觉到了不对劲,他对夏长海说:“老大,要不咱撤了吧,没必要跟这头熊硬拼。” 说话的时候,他眼睛紧紧盯着那头正抱着加料冰块吃得津津有味的棕熊,左手在身上不停地擦着,才过去十几秒,他整个人就被冷汗湿透了。 夏长海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说道:“再观察一会儿吧。”他心里还抱着一丝侥幸。 说不定这头熊没看起来那么厉害呢?又或者这熊对麻醉剂特别敏感,只是还没发作? 夏长海可不是那种轻易就放弃的人。 他接着又说:“就算要撤,也得找个安全的时机。” 现在这头熊正吃得开心呢,要是他们弄出什么动静,熊以为他们是来抢食物的,那后果…… 估计用不了多久,棕熊吃人的消息就得在附近的村子里传开了。 就这样,夏长海和王喜栋躲在灌木丛后面,远远地看着那头棕熊疯狂地舔着加料冰块。 事实证明,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方法还真挺管用。 夏长海能看到有鲜血从熊的嘴角流下来,滴落在雪地上,晕染出一朵朵梅花形状的痕迹。可那头熊却一点都没发觉,还在不停地舔着冰块。 但问题是,熊的反应和夏长海之前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那冰块的体积明显缩小了三分之二。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预期的方向发展。 就好像掺在冰块里的麻醉剂失效了一样! 这让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叹气,看来这次狩猎行动只能放弃了。 就在夏长海打算和王喜栋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 现场突然发生了变化。 在距离棕熊五十米左右的地方。 两个穿着猎人服装的“熟人”,从一处灌木的拐角处走了出来。 更准确地说,他们还带着几条猎狗。 想象一下,你正在家里吃饭,几个陌生人突然推门进来,你会是什么反应? 棕熊抱着加冰的肉块,呆呆地看着离自己很近的猎狗和猎人,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夏长海的麻醉剂并不是完全没有效果,只是效果不太理想。 第107章一定要稳住,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本来就有点晕乎乎的棕熊,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此刻只感觉大脑一片空白。 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而同样被吓得手足无措的,还有袁家兄弟。 没错,就是之前去掏熊仓没成功,还差点丢了性命的袁天杰和袁天伟。 看着眼前这头又大又吓人的棕熊,兄弟俩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 “大……大哥,现……现在该怎么办啊?”袁天伟浑身不停地颤抖,说话都开始结巴了。 眼前的场景,一下子让他想起了之前那段可怕的经历。 袁天杰紧紧咬着牙,努力压制着内心深处不断涌起的恐惧。 他小声说道:“咱们慢慢往后退。”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一开始,他们只是想跟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看看能不能捞点好处。 要是捞不到好处,给他们添点麻烦也行。 却没想到半路上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在山岗上晃悠了好几个时辰,夏长海和王喜栋这边什么都没打到也就算了。 刚才袁天杰还在抱怨,说自家带来的猎狗太胆小了。 人都跟不上,更别说追踪猎物了。 为了这次狩猎,他还专门去借了一把16号猎枪! 原本想着这次能大获丰收,打几只值钱的猎物回去,要是能打到熊瞎子就更好了,这样就能挽回他们在村子里的名声。 上次掏熊仓失败,他们成了村里人的笑料。 甚至有人传言,说他们被熊瞎子吓得狼狈逃窜,所以一直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这谁能受得了啊? 男人在争斗中输了可以,但绝不能让人觉得胆小懦弱。 要是“胆小鬼”的名声传出去了,哪个女人会看得上他们? 这也是他们一直对夏长海心怀怨恨的原因之一。 结果现在情况反转,那几条笨狗倒是给他们找到了猎物,而且还是个体型巨大的家伙。 这原本可以说是最完美的收获了。 可问题在于,这猎物是不是太大了点? 袁家兄弟也多次上山打猎,可他们从来没见过体型这么大的熊瞎子! 这头熊单单体长就超过3米…… 那熊掌,大得让人难以想象! 就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别说现在只有一把16号猎枪,就算给他们每人都配上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他们也不敢轻易上前! “一定要稳住,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兄弟俩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只暂时没动、还在发愣的熊,在心里默默祈祷。 只要能和熊拉开一点距离,他们就能脱离熊的视线范围。 到时候撒腿就跑,赶紧回家。 这样主动权就能重新掌握在他们自己手里了。 袁天杰可没打算开枪吓唬熊。稍微有点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在山里遇到熊瞎子,尤其是体型较大的那种。 唯一要做的,就是保持冷静,千万不能做出刺激熊的举动,哪怕是稍微大一点的动作都不行。 想要保住性命,就得正面对着熊瞎子,然后慢慢地往后退。 熊瞎子和野猪、大个子动物不一样。 它们遇到危险的时候,听到枪声不但不会逃跑。 反而会立刻朝着枪声的方向冲过去。 除非能保证一枪就把熊瞎子打死,否则要是不想丢了性命,就得老实点! 只要能在熊瞎子发动攻击之前,尽快离开它的视线。 一般来说就不会有危险了。 不得不说,袁家兄弟的心理素质还真不错。 换做其他人,这个时候可能连站都站不稳,更别说往后退了。 但他们还能保持身体稳定,一点一点慢慢地往后挪动。 整个过程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这让躲在暗处观察的夏长海都不禁对他们另眼相看。 因为之前有过节,他本来就不喜欢袁家这哥俩。 然而! 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如果把自己放在他们那个处境。 说不定其他人还真不一定能比袁家这两兄弟应对得更好! 毫无预兆地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遭遇棕熊,那种心理上受到的冲击,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 这又不是玄幻小说里的世界,不存在“生死之间虽然充满危险,却也隐藏着巨大机缘”这种设定。 一旦脑袋受伤流血,可不会像小说里那样打通奇经八脉,只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危险,容不得有半点轻视。 在人类的基因里,早就刻下了对熊、虎、蛇这些危险生物的警惕。就像老鼠天生怕猫一样,人类只要看到这些像天敌一样的生物,本能就会让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这种源自本能的恐惧,不是普通人能轻易克服的。 袁家兄弟袁天杰和袁天伟,一步,两步,三步……他们放慢呼吸,努力让上半身保持稳定,双脚小心翼翼地往后移动。 而那头棕熊此时还没缓过神来,抱着冰块,直勾勾地盯着袁家兄弟,没有做出任何攻击的动作。照这样的情况,只要再多给他们一点时间,二人就能脱离棕熊的攻击范围。 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 袁家兄弟考虑得已经很周全了,可终究还是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袁天杰和袁天伟采取的应对方法没有任何问题,执行得也非常到位,可以说是野外遇到棕熊时求生的标准范例,整个过程没有一点疏漏。 然而,他们忽略了一个关键因素——现场可不只有他们两个人。 在袁氏兄弟上山之前,袁强,也就是这兄弟俩的父亲,为了儿子们的这次狩猎行动,放下了自己的面子。 他专门跑到老丈人家里,借来了几条猎狗。 袁强这么做,心里有着两个重要的考虑。 其一,围猎熊罴可比围捕獾危险多了,有猎狗在一旁协助,能让狩猎的难度降低一些。 其二,是为了保障儿子们的安全。猎狗的反应速度快,在遇到危险的紧急时刻,说不定能给猎人争取到宝贵的逃生时间。袁强完全是出于对孩子的关心,才这么安排的。 可谁能想到,袁氏兄弟这次上山,会遇到如此难以应付的状况。 当时,袁天杰心里正暗自高兴,觉得自己和弟弟很快就能脱离危险了。 第108章真是倒霉,被个熊瞎子吓得躲树上了 就在这时,借来的那几条猎狗却突然有了行动。 它们看到不远处,有一头熊罴正紧紧盯着自己的主人。 在猎狗的“思维”里,瞬间闪过了三个字: “干它!” 在北方,这句话的意思差不多就是“攻击”。 当第一只猎狗做出攻击的架势时,袁氏兄弟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袁天杰赶忙大声呼喊: “别冲上去!” 但这些猎狗毕竟是临时借来的,对袁天杰的指令并没有那么服从。 头狗率先冲了出去,其他几条猎狗也跟着狂叫着,一起朝着熊罴冲了过去。 袁天杰顾不上其他了,大喊一声: “快跑!” 说完,他直接扔掉手里的猎具,撒腿就跑。 袁天伟的反应更快,哥哥的话还没讲完,他就已经冲了出去。 再看那头熊罴,原本它还有点迷迷糊糊的。 可一听到第一声狗叫,瞬间就清醒了过来。 要是听到其他声音,它可能还会犹豫一下。 但这狗叫声,它最近几天刚听到过,熟悉得很。 被惊醒的熊罴,一下子就恢复了顶级掠食者的本性。 袁氏兄弟这次上山,一共带了4只猎狗。 从这几只猎狗的身形、奔跑的姿势,还有反应的灵敏程度来看,都不是普通的狗。 虽然和上周遇到的那几只特别厉害的猎犬相比,它们要差一些。 不过,和青龙它们比起来,倒也没差太多。 要是遇到的是普通的黑熊,这几只猎狗肯定能和它周旋好一会儿。 只可惜,这次它们碰上的,是个反应速度极快的重量级对手! 仅仅一个照面,冲在最前面的那头猎犬就被熊罴一巴掌拍飞了出去。 伴随着“砰”的一声闷响,猎犬狠狠撞到了树干上。 瞬间,鲜血飞溅,这只猎犬当场就没了命。 其他三只猎犬还没来得及做出下一步的动作。 那头熊罴已经发出低沉的吼声,开始主动发起攻击。 从猎犬群开始冲锋,到最后一只猎犬被熊罴撕成两半,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这一幕,把夏长海与王喜栋吓得冷汗直流。 这头熊罴实在是太厉害了! 虽然他们俩之前就猜到这头熊罴实力不一般,但听别人说和自己亲眼看到,完全是两码事。 亲眼目睹熊罴捕杀的场景,才真正感受到那种让人胆寒的恐怖力量。 它有着让人无法抵抗的力量,反应速度快得惊人,爪子像匕首一样锋利。 这头熊罴就像是一台没有任何破绽的杀戮机器! 就连青龙它们,似乎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全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就像一只受到惊吓炸毛的猫。 这种反应,只有猎犬在面临极度危险的时候才会出现! “哎,看来这次是没办法抓住这头熊罴了……” 眼前这如同修罗场一般的场景,让夏长海彻底打消了继续围猎的念头。 他可不想把自己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家底,一次就全赔在这儿! 和夏长海这边的灰心丧气不同。 另一边,袁天杰和袁天伟还在拼命地逃跑。 “真是倒霉,这几只破狗怎么这么没用!人没找到不说,连牵制一下熊罴都做不到……” 袁天杰在心里不停地抱怨。 当他听不到身后的犬吠声时,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他倒不是多在乎那几条猎犬的死活,关键是,他弟弟还没跑出多远呢! 这片林子平时就很少有人来,他们走的又是一条特别偏僻的小路。 再加上冬天的积雪还没有融化,地面又湿又滑,特别难走。 五分钟过去了,他们才跑了不到两百米。 就这点距离,根本没办法摆脱那头熊罴的追捕。 袁天杰没有丝毫犹豫,朝着弟弟大喊: “天伟,快上树!” 上树? 在熊瞎子面前上树,这和躺在地上装死有什么区别? 不过,袁天伟看到哥哥手里的猎枪,突然想到了什么。 “差点忘了,哥手里有枪啊!” 要是有枪的话,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上树说不定真的行得通! 想到这儿,袁天伟也来不及仔细思考了。 他就近选了一棵树。 毕竟是在山村里长大的,袁天伟身手敏捷,几下就爬到了树顶。 袁天杰也赶紧跟在后面。 可他刚碰到树干,心里就觉得“不妙”。 这小子怎么选了棵“大棒子”啊? “大棒子”是当地的土话,指的是那种又高又干的枯树。 对于上山砍柴的人来说,这种树可是砍柴的首选。 只要砍倒一棵,家里好几个月都不用愁没柴烧,连晒柴的时间都能省下来。 但对他们兄弟俩来说,这可就麻烦大了! 原本袁天杰想着,和弟弟先上树,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居高临下。 就算熊瞎子擅长爬树,他手里有枪,也不害怕。 毕竟熊瞎子爬树再快,也得顺着树干往上爬。 到时候只要对着熊瞎子的脑袋开一枪,肯定能把它打伤! 就16号猎枪的威力,只要距离合适,一枪打爆熊瞎子的天灵盖,根本不是问题。 可现在他们上的是棵“大棒子”。 这棵树看起来又高又壮,实际上非常脆弱。 平时一个人在树上可能没什么问题,但要是加上他们兄弟俩,再算上熊瞎子的重量…… 这棵树说不定根本撑不住,直接就倒了! 不过,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袁天杰用牙齿咬住16号猎枪的肩带,手脚并用,沿着袁天伟刚才爬树的路线,赶紧往上爬。 他刚爬上去没几分钟,熊瞎子就追过来了。 “嗷~”熊瞎子看到树上的两个人,在树下愤怒地吼叫着。 熊虽然擅长爬树,但它多年的生存经验告诉它,上树追猎物比在地面捕食危险多了。 实际上,每年都有熊瞎子从树上掉下来摔死的情况发生。 熊窝通常都在高大树木的下面被人发现。 然而,仅仅是小睡了一会儿,就被袁氏兄弟打扰了。 在袁家兄弟惊恐的眼神中,那头熊罴突然直立起了庞大的身躯。 鲜血和麻醉剂的刺激,让它下定决心要把眼前这两个“两条腿的家伙”撕成碎片! 只有这样,才能平息它因为进食被打扰而燃起的怒火! 第109章“砰”,见识下老式16号猎枪的威力 看着那越来越近的血盆大口和狰狞的熊头,攀在树枝上的袁天杰再也无法保持镇定。 “啊!” “去死吧!” 他怒吼着,将16号猎枪对准了下方。 紧接着。 “砰——” 枪声响起! 在狩猎的领域里,老式16号猎枪的设计理念,与56式自动步枪有着极大的差异。 它所遵循的,并非是常规的设计思路,而是将目标锁定为追求极致的瞬间爆发力。 为了能够获得更为强大的瞬间火力,它甚至不惜牺牲掉射程与射速。 其口径达到了16.8毫米,和56式自动步枪7.62毫米的口径相比,整整大出两倍还要多。 猎枪猛然发出声响。 只听见“嘭”的一声沉闷响声。 袁氏兄弟之前从来都没有使用过16号猎枪,此刻他们只感觉耳边仿佛遭受了雷霆的轰击。 那巨大的声响震得他们眼前一阵发黑。 要不是他们紧紧抱住了树枝,恐怕早就从树上掉落下去了。 那些背对着枪口的人,当时的狼狈模样就可想而知了。 那只熊罴突然觉得耳边一阵强烈震动,还没等它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剧痛就从面部传了过来。 尤其是右眼,那种钻心的疼痛让它下意识地松开了巨爪,想要去抓挠缓解疼痛。 可是它却忘记了,自己此时正处在树上。 失去了两只前爪的支撑,熊罴的身体重心瞬间失去平衡。 伴随着“哗啦啦”的一阵声响。 它撞断了无数的树枝,朝着树下坠落下去。 这一幕,让王喜栋立刻紧张了起来。 “老大,这畜生该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此时的王喜栋,已经不再隐藏自己的身形,也没有必要再藏起来了。 他站起身,朝着袁天杰与袁天伟所在的方向远远望去,脸上露出了不爽的神情。 王喜栋并不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但今天发生的这件事情,确实有些值得说道的地方。 按照打猎的规矩,那只熊罴是他们最先发现的猎物,而且已经开始动手进行追捕了。 在这种情况下,这只猎物其实已经相当于有了归属。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未经他们同意,袁氏兄弟本来是没有权力插手这件事的。 不然的话,就破坏了打猎的规矩。 可以想象一下,要是每个人都像这样,专门抢夺别人的猎物,只想不劳而获,那整个打猎的秩序岂不是就乱套了? 然而。 俗话说得好:不知道情况的人就不应该被怪罪。 从袁氏兄弟今天的行动来看,很明显他们是无意间撞见那只熊罴的。 而且在他们动手之前,也没有人出面去制止他们。 再加上刚才对方开的那“最后一枪”。 这一系列行为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狩猎过程。 单从这个狩猎过程来看,袁氏兄弟所做的事情,似乎比他们还要多一些。 如此一来,当前的局面就变得非常尴尬了。 最先发现猎物的人,在这次狩猎中承担的任务相对较少。 而后续参与追捕的人,除了负责追踪和引诱猎物之外,几乎承担了其余所有的事务。 那么,这只熊罴的归属权到底应该怎么确定呢? 又或者说,它是不是应该归属于夏长海、王喜栋与袁氏兄弟的联合狩猎行动呢? “很难判断。” 夏长海摇了摇头,此时他的眉头也紧紧皱了起来。 “得下去查看之后才能知道结果。” 如果他主动选择放弃,那自然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毕竟在狩猎活动中,失败的情况占大多数,成功的情况很少。 尤其是在狩猎大型猎物的时候,很多猎人常常连猎物的影子都难以找到。 他们需要一次次深入大山,花费好几天的时间才能锁定目标。 即便付出了这么多努力,还得提前做好狩猎失败的心理准备。 然而。 夏长海在这次狩猎中投入了大量的金钱,耗费了许多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最后让袁氏兄弟轻易地捡了便宜。 说实话,夏长海心里有些难以接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自己好不容易认识了一个人,本来可以自己决定和这个人后续的发展。 但就在这时,突然有其他人毫无预兆地插进来,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自己的成果据为己有。 这种滋味,真的是太憋屈了。 当然,心里虽然不满,但夏长海也得尊重现实情况。 从理论上来说,那只熊罴与袁天杰之间的距离,对于16号猎枪而言,很难完全发挥出它的威力。 但是对方是从上向下开枪的,而那只熊罴又是直接硬接了子弹。 它到底能不能存活下来,就得看运气和它自身的造化了。 在远处。 看到熊罴从树上直直地坠落下去,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以及重物落地时沉闷的声音,袁天杰很快从惊恐的状态中回过神来。 他一边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一边给手中的猎枪更换子弹,同时将枪口瞄准了正下方。 可是,熊罴落地时溅起的雪雾,让下方变得白茫茫一片,严重阻碍了视线,什么都看不清楚。 就在这个时候,弟弟袁天伟突然说道: “大哥你看,那边那个人是不是王喜栋?” 因为站的位置比较高,视野比较开阔。 顺着弟弟手指的方向,袁天杰很快就看到了从隐蔽的地方走出来的王喜栋。 他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果然在旁边发现了他们的劲敌——夏长海! 这两个人怎么会在这里? 这个问题在袁天杰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很快他就想到了答案。 根据之前村子里流传的消息,再结合与熊罴遭遇时地上残留的铁锅、燃烧后的余烬,以及对方所处的位置。 种种迹象都表明了一个结论: 这头熊罴原本竟然是夏长海与王喜栋的猎物! 对于这个情况,袁天杰倒不是特别在意。 他在意的是,原本属于那两个人的猎物,如今竟然被他们兄弟俩抢到手了! 如果不是当时周围没有人,他恨不得大声喊出一句: 谁说他们比不上夏长海与王家那两个家伙?! 之前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村子里的人经常拿他们兄弟俩和夏长海、王喜栋进行比较。 第110章不愧是超大号的棕熊,伤成这样还能站起啦 不,与其说是比较,倒不如说是在嘲笑他们自不量力! 袁天杰心里曾经无数次感到愤怒,他心想你们这些平庸的人有什么资格议论我们? 成天拿我们作比较,怎么不拿自己去比? 难道你们还能比我们厉害不成? 当然,这些话他也只是在心里吐槽一下而已。 要是真的大声说出来,指不定那些人会怎么编排他们呢。 毕竟,在很多方面,他们确实比不上夏长海与王喜栋。 但是今天,袁天杰可以非常自豪地问一句: 还有谁?! 掏熊仓子又算得了什么? 就算是被称为猎神又能怎样? 这头熊罴难道还不够厉害吗?! 袁天杰已经开始想象,如果自己把这头熊罴拖回村子里,将会在宁夏村引起多么巨大的轰动,自己又能获得多么高的地位! 这不仅能让他们兄弟俩洗刷之前的耻辱,还能瞬间改变现在的局势。 从今往后,就不再是别人拿他们和夏长海、王喜栋作比较了,而是拿夏长海、王喜栋和他们作比较! 仅仅是比较顺序的改变,其中代表的地位可就有着天壤之别了! “就凭你们俩,回去再练10年吧……!” 对未来美好的想象,让袁天杰心中的恐惧一下子就消失了。 此刻,他的手不再颤抖,呼吸也不再急促,只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在这种状态下,袁天杰觉得自己就算再去杀一只棕熊也不是什么难事! 就在他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的时候。 突然看到远处的王喜栋不停地对着他打手势。 “这个二愣子在那儿手舞足蹈的干什么?是在耍猴戏吗?”他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不过紧接着,咔嚓。 一阵奇怪的声音传了过来。 这时袁天杰感觉自己踩着的树干开始慢慢震动起来。 紧接着,就听到袁天伟用非常尖锐的声音喊道: “大哥,它活了!!!” 活了?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它又活过来了? 袁天杰愣住了,赶紧低头往树下看去。 紧接着,他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绝对不可能!” 只见那只本应该已经死了的棕熊,居然颤颤巍巍地又站了起来。 和之前相比,它现在的状态简直是天差地别。 它的右眼只剩下一个可怕的窟窿,透明的体液混合着鲜血不停地往外流,明显已经瞎了。 脑袋上除了眼睛受伤之外,还有大大小小十几处伤口,小的伤口就跟小拇指差不多大,大的伤口几乎有半个拳头那么大。 这些伤口不光有枪伤,还有好几处一看就是从树上坠落时造成的。 身上一块块的熊皮都没有了,露出了底下惨白的脂肪和鲜红的血肉。 类似这样的伤口,还有很多! 这只棕熊从十几米高的树上直直地坠落下来,虽然那些树枝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 没有让它当场摔死。 然而! 在重力的巨大冲击下,树枝就像尖锐的匕首一样,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扎进了它的身体。 袁天杰甚至还看到,有一根树枝从棕熊的后臀区域插入,贯穿了大腿,从前腿的位置冒了出来! 那伤势,光看着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如果换作是人类,早就动弹不得了! 可是。 这头棕熊的体重超过了1400斤,是一只超大号的棕熊! 啧~ 受了重伤的棕熊,不但没有变得虚弱,它的战斗力反而直线上升! 它用仅存的那只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树上的人。 没错,此刻在棕熊的眼里,袁氏兄弟不再是它的猎物,而是它的敌人! 对于猎物,棕熊还会权衡一下利弊,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放弃。 但是对于敌人,它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必杀! 袁天杰显然也明白了棕熊的想法。 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残忍和强烈的杀念,再次唤醒了他心底的恐惧本能! 这个时候,他哪里还顾得上夏长海与王喜栋。 “不应该啊,这畜生怎么还没死……” “狗东西,给我去死!” 他端起枪,朝着试图往树上爬的棕熊开了一枪。 由于射程和角度的问题,这一枪并没有打中,但那熟悉的枪声,还是把棕熊吓得缩了下去。 要不是它才刚爬了没多高,恐怕又得摔得很惨! 这也让那只熊罴不敢再继续往上攀爬,只能在树下围着树干不停地嘶吼,时不时还会人立起来,用锋利的爪子抓挠树干,样子十分凶狠。 看到这种情况,袁天杰心中的恐惧逐渐消散了一些,他觉得只要熊罴爬不上来,他们就处于绝对安全的境地,大不了就在树上多待几个时辰。 那只棕熊现在受了重伤,只要多耗些时间,它肯定拖不过他们。 虽然过程有些波折,但只要最后有个好结果就行。 想到这里,袁天杰暂时放下心来,开始思考接下来应该怎么应对。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不过就是一只大一点的畜生罢了,有什么好怕的。” “要是觉得丢人就回家去,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说着,那人伸手指向不远处的夏长海与王喜栋,看他那个动作就知道没说什么好话。 在远处,王喜栋本来看到袁氏兄弟脱离了危险,刚松了一口气。 刚才他手舞足蹈地比划,其实是在向对方示警。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就算有恩怨,那也不是什么解不开的生死仇,不至于见死不救。 可他一转头,就看见袁天杰那小子对着自己指指点点的,王喜栋顿时就火冒三丈。 “这狗日的,活该他们被熊瞎子折腾。” 夏长海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王喜栋,他对王喜栋给袁氏兄弟示警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意见,不过这年头,好心没有好报的事情经常发生。 老一辈的人总爱说过去的人品德好,心眼少,可是在物质条件匮乏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为了生存做出一些无奈的选择。 只有当物质条件变得富足之后,人们才会有精力去追求精神层面的提升。很多时候,越是没钱的人,做事的方式可能就越让人难以接受,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品行和道德有问题,而是为了生存不得已才这样做。 第111章求仙问卜,不如找人帮助 “袁家那家人是什么德行你还不清楚吗?” “指望他们感恩,还不如指望老天下金子呢。” 夏长海满脸不屑地说道。他的话刚说完,就有人接着他的话说道: “不过他们高兴得太早了。” “什么意思?难道熊瞎子真的爬不上来吗?” “谁说爬不上来就没事了。” 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眼底闪过一丝波澜, “熊瞎子这东西,可比你想象的机灵多了!” “那俩家伙出门前可得好好查查黄历,不然,嘿嘿……” 在北方的一些地方,人们总是喜欢把熊叫做大笨熊。 但实际上,在陆地食肉目动物当中,熊的智商是非常高的,在同类中名列前茅! 它们在某些方面所展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简直能和大猩猩相媲美! 平时它们看起来憨憨傻傻的,只是因为没有遇到需要它们施展聪明才智的机会罢了。 这就好比谁会没事干,去和一只蚂蚁展开激烈的对抗呢?一脚踩扁就好了。 只有当遇到用蛮力解决不了的难题时,熊才会开始动脑筋想办法。 就像现在这种情况。 在夏长海看来,那只熊能长到这么庞大的体型,肯定是熊类中的佼佼者,它的智商绝对不能小看! 袁天杰以为自己守在树上就可以轻松地把那只熊耗死。 他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 那只熊肯定会想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办法来对付他们。 要是真的像他想的那样,那他们也得提前做好准备。 “喜栋,带上狗,咱们靠近一点。” “我要是没猜错的话,马上就该咱们上场了!” 镜头再转回到袁家兄弟这边。 看着树下那只只能愤怒地嘶吼,却不敢往树上爬的熊,袁天杰紧紧握着枪,又重新找回了自信。 他不停地大声叫嚷着,想要激怒对方。 一开始,熊还会回应他几声。 可是随着时间慢慢过去,熊就好像没听见他说话一样,不再理会他。 对于这种情况,袁天杰不但不生气,反而在心里暗自高兴。 在他看来,这是熊的体力即将耗尽的表现。 一旦熊的体力耗尽了,那它离倒下也就不远了! 想到这里,他变得更加兴奋起来。 “蠢东西,有种你再爬上来啊。” “看老子今天不把你的脑浆打出来!” 袁天杰挥舞着手中的16号猎枪,扯着嗓子大声喊道。 在他心里,觉得今晚这顿熊掌是吃定了。 和哥哥相比,弟弟袁天伟明显要胆小一些。 他紧紧地抱住树干,时不时小心翼翼地探出头,紧张地看向树下的熊。 “大哥,赶紧想办法收拾它呀!” “它要是再冲上来可怎么办呀?” “你怎么这么胆小!” 袁天杰满脸不屑,对着手中的16号猎枪扬了扬下巴, “你以为我这枪是个没用的烧火棍啊?” “唉,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怂呢?下次上山打猎别跟着我了。” “真没出息,我可不想跟着你丢人……” 不过,说到底,两人是亲兄弟。 袁天杰还是伸手去挎兜里,想要拿块糖给弟弟。 他听老人说过,人在特别害怕的时候,吃点糖会感觉好一些。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这个动作刺激到了熊。 他的手刚伸出去,树下的熊突然停了下来。 紧接着,熊的后腿用力一蹬,直立起身子。 伸出锋利的爪子,开始抓挠树干,还张开嘴啃咬起来。 要是换作其他的树木,在这种冰天雪地的环境下,别说是熊,就算是林场的工人拿着斧子都很难砍动,冬季伐木的时候都得用油锯才行。 可倒霉的是,袁氏兄弟选的这棵树是大榛子树! 别看这棵树又高又粗,实际上它已经干透了,质地非常脆! 一开始,袁天杰看到熊罴那些奇怪的举动,只觉得那不过是被困野兽的胡乱挣扎,根本没放在心上。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十几分钟,熊罴却还在不停地折腾。 这时,袁天杰突然意识到情况不妙,一下子慌了神。 他心里清楚,要是这棵树倒了,就算没有熊罴捣乱,他弟弟从树上摔下去,也肯定会伤得很重! 想到这儿,袁天杰哪还顾得上其他,拿起家伙就往树下冲,甚至还开了枪,希望能用枪声把熊罴吓走。 此时此刻,袁天杰把名声、地位,还有这次进山的收获,统统抛到了脑后。 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活下去! 可陷入疯狂的棕熊根本不怕枪声。 子弹擦过它庞大的身躯,留下一个个焦黑的斑点,却丝毫不能让它退缩。 或许是因为右眼的剧痛太过强烈,相比之下,这点枪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它只顾着大声嘶吼,不停地用爪子抓眼前的树干。 它那巴掌长的利爪,锋利得像匕首一样,每抓一下,就有大片木屑飞溅起来。 能明显看到,树干上的缺口在不断变大。 刚开始的时候,缺口只有鸡蛋大小,可现在竟然比人头还大了! 树上的袁氏兄弟,清楚地感觉到树干晃动得越来越厉害,那种末日来临的恐惧,紧紧地笼罩着他们。 “大哥,我们是不是要死了?” 袁天伟带着哭腔说道,“我还不想死啊,我都还没娶媳妇,还没给袁家传宗接代呢。” “住嘴!” 袁天杰大声怒喝, “谁说我们要死了,等会儿我就把这畜生打死!” 要不是他脸色惨白,手背上青筋都暴起来了,这话听起来还真挺有威慑力。 “观世音菩萨,求求您显显灵,救救我们吧。” “只要能让我们活下来,我愿意一辈子吃斋念佛……” 袁天伟根本不听哥哥的劝阻,自顾自地向满天神佛祈祷起来。 袁天杰刚想斥责弟弟,突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求神没用,那找人帮忙总行吧!” 他们并不是孤立无援的。 袁天杰转过头,透过树枝的缝隙,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正慢慢朝这边走来。 和其他遇到危险拼命呼救的人不一样,这两人并没有挥手大喊“救命”。 袁天杰没有出声,悄悄地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一串小鞭炮,又扯下一大块树皮,把鞭炮和树皮绑在一起。 第112章猎狗青龙一狗当先,勇斗大棕熊 接着,他点燃鞭炮,朝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方向扔了过去。 瞬间,鞭炮声在山谷中炸响。 这突如其来的声响,连熊罴都被惊得愣了一下。 以往,那些奇怪的声音,要么在它身边突然响起,要么在头顶上方突兀传来,它早就习惯了。 可这次,声音是从背后突然传来的,这让它感到十分诧异。 它顺着声音的方向,缓缓地转过头去。 看了看,发现没什么异常,便又转回身,继续之前抓挠树干的动作。 在灌木丛里,夏长海和王喜栋趴在地上,全身肌肉紧绷,眼睛死死地盯着不远处的熊罴。 直到透过树叶的间隙,看到熊罴转身离开了,两人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他妈的,老大,让我开枪崩了他们!” 王喜栋满脸狰狞,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刚才要不是夏长海反应快,他们俩今天肯定得有一个交代在这儿。 距离熊罴这么近,以熊罴的速度,他们连爬树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此时的夏长海,脸色阴沉得像墨汁一样,他也没想到,袁天杰这家伙居然这么心狠手辣。 夏长海两世为人,比谁都清楚人性中的丑恶。 当他看到袁天杰鬼鬼祟祟地在口袋里翻找东西时,就留了个心眼。 本来只是想防备一下,以防万一。 可没想到袁天杰真的敢下此毒手。 袁天杰点燃鞭炮,想把熊罴的注意力引到他们身上,好给自己争取活命的机会。 这件事和他前世经历的一件事简直一模一样。 只不过前世那次,他是被人从树上推了下去。 要不是运气好,遇到一位老猎手,夏长海早几十年就死了。 而这一次,他及时反应了过来。 看到袁天杰抛出东西的那一刻,他一把拽过王喜栋,躲进了灌木丛中。 还顺手把几条猎狗抱在怀里。 他倒不是担心猎狗的安危,而是怕它们乱叫暴露目标。 果然,紧接着鞭炮声就响了起来,证实了他的猜想。 袁天杰是铁了心要他们死。 “不能开枪,在这距离开枪,咱们也得死。” 夏长海盯着因为计划失败而满脸绝望的袁天杰,冷冷地说: “咱们就趴在这儿别动。” 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要是自己都快没命了,那就另当别论。 与其费心思去掩盖罪行,不如借熊罴的手,收拾掉这个混蛋。 夏长海虽然不喜欢惹事,但也不怕事。 原本他的计划是,趁着熊罴的注意力全在袁家兄弟身上的时候。 自己带着随从从背后悄悄摸过去,偷袭熊罴。 以他的枪法,再加上熊罴现在的状态,成功拿下熊罴肯定没问题。 这样既能降伏这头棕熊,又能顺便救人,简直是一举两得! 然而现在,夏长海改变主意了。 他打算等棕熊和袁家兄弟的事情有个结果后,再采取行动! 至于会不会出人命,他根本不在乎。 只要死的不是他和王喜栋就行! 毕竟,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袁天杰的陷害计划失败了,他恼羞成怒,开始破口大骂。 他盼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看在同村人的情分上,能出手救他们一命。 可等了半天,两人都没露面,袁天杰便又大声叫骂起来。 最后,在绝望的哀号声中,只听“咔嚓”一声,那棵粗壮的大树轰然倒下。 重重地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看到时机成熟了,夏长海松开了绳索。 嘴里吹响了总攻的哨音。 汪~ 早就等得不耐烦的青龙它们,一下子冲了出去。 夏长海能看出这只棕熊状态不好,猎狗们同样也能感觉到。 它们早就迫不及待,想要把这只棕熊拿下! 山里的野兽,大多见到人就会攻击。 但这只棕熊又是被注射了麻醉药,又是流了不少血,还从树上掉下来,又挨了枪子,之前还疯狂地抓挠树干,早就精疲力竭了。 所以,看到猎狗和夏长海、王喜栋,它不仅没有进攻的想法,反而转身就跑。 这一下,更激发了猎狗的追捕本能。 汪汪汪~ 青龙一马当先,狂叫着在后面追赶。 其他4只猎狗也紧紧跟上。 “老大,那两个家伙怎么办?” 王喜栋指着不远处因为从树上坠落而昏迷不醒的袁家兄弟,脸上露出犹豫的神情。 毕竟这两人都才20岁左右,还是太年轻了。 “先把他们扔在这儿,现在没空管他们。”夏长海瞥了一眼说道。 “等咱们回来,再看看他们死没死。” 王喜栋点了点头,应了一声:“行。” 袁家兄弟先是想害别人,要是真死了,那也是他们罪有应得。 顺着狗叫声,两人快步追了上去。 不得不说,这只熊罴不愧是山林里的猛兽。 都伤成那样了,还逃窜到一处乱石滩,最后在一棵大松树下才被青龙它们拦住。 看到这场景,王喜栋立刻蹲下身子。 “老大,需不需要拔刀?” …… “你先等等。” 夏长海摘下手套,弯腰从地上抓起一把带血的积雪,用几根手指捻了捻,发现雪没有马上凝结。 这说明这只熊罴的身体状况非常糟糕。 “不用拔刀了,这畜生应该快不行了。” “等下你守在这周围,别让其他东西过来捣乱,剩下的事儿我来处理。” “记住了,这畜生要是跑了,千万别追着它跑……” 迅速安排好一切后,夏长海端起枪,朝着青龙那边跑去。 在大松树下。 熊罴瘫坐在地上,仅剩的那只眼睛警惕地看着四周,庞大的身躯因为伤痛而微微颤抖。 它已经没有力气再跑了。 身体里不断传来的虚弱感,让它只想躺下来休息一会儿。 只是,它周围的5只猎狗显然不会让它如愿。 一阵狂风吹过,卷起一片雪雾,就在熊罴眨眼的瞬间,青龙动了! 它从右边猛地扑向熊罴那条受伤的后腿,一口咬了上去。 熊罴反应也很快,虽然右眼看不见了,但它还是下意识地挥起爪子,把青龙逼退。 抓住这个机会,最灵活的黑豹绕到左边,也扑了上去。 第113章子弹上膛,14发之内拿下棕熊 它先是做了个假动作,骗过熊罴的爪子,然后对着熊罴的腰部咬了一口,在熊罴反应过来之前,又迅速退了回去。 “嗷~~” 熊罴的吼声震耳欲聋,愤怒和痛苦交织在一起,在山谷间回荡,让人听了胆战心惊。 趁它病要它命,大白、小白还有小白龙看到熊罴乱了阵脚,也一起扑了上去。 能咬到就咬一口,咬不到就赶紧退回来,在旁边叫着助威。 一时间,猎狗和熊罴你来我往,争斗得十分激烈。 等夏长海端着枪出现的时候,只见以大松树为中心,附近一大片雪地都被搅得乱七八糟。 狗毛、熊毛到处乱飞,鲜血溅得到处都是。 “这畜生也太强悍了,超乎想象!” 夏长海忍不住低声惊叹。 虽然现在看起来,猎狗好像占了上风,马上就能把这头熊罴彻底制服。 但实际上,夏长海心里清楚,这只是因为熊罴受到了各种限制,才产生的错觉。 这头熊罴先是被注射了大量麻醉剂,又从高处坠落,还中了枪,之后又疯狂发泄,却到现在都还没倒下。 即便如此,它还是能和青龙它们打得不分上下。 青龙它们能压制住熊罴,完全是靠拼命消耗自己的体力换来的优势。 只要它们的体力稍微下降一点,或者出现一点失误,局势就会立刻反转。 到那时,可就不是受点小伤这么简单了! 没错,从战斗开始到现在,仅仅过了几分钟,青龙它们就都受伤了。 反应最慢、体型最大的两只猎狗,大白和小白,各自被熊罴抓了一爪。 还好伤口在背部,而且不算深。 小白龙表面上看没什么外伤,但口鼻间隐约有血迹,估计是被熊罴拍了一掌,体内受伤出血了。 黑豹最灵活,倒是没有受伤。 不过从它腹部剧烈的喘息频率能看出来,它的体力消耗非常严重。 而且它的战斗风格比较冒险激进,要是继续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事! 受伤最重的就是青龙了。 头狗也叫迎头狗,总是冲在最前面。 所以,它也是最容易受伤的。 从后颈到腹部,青龙身上有一道七八厘米长的撕裂伤口。 地上的狗血,大半都是它流的。 在体力充足的情况下,它们都几乎全员受伤。 再这么耗下去,后果可想而知! “不能再等了,必须速战速决!” 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做了决定,他站在原地,举枪对着天空开了一枪。 对于猎狗来说,这枪声就是发起总攻的信号,根本不需要指挥。 刹那间,几只猎狗变得更加亢奋。 而那头熊罴,也同样变得亢奋起来! 棕熊发起怒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要知道,兔子被逼急了,都会奋起反抗咬上一口。 棕熊这样的大型猛兽,在面临绝境时,更是会展现出惊人的力量和攻击性。 曾经,有人见过棕熊在面对猎狗和猎人时,第一反应是惊慌地逃窜。 这其实很容易理解,那是动物出于求生的本能反应。 就算是凶猛的野猪,一旦受了伤,也会尽量避免和其他生物发生冲突。 然而,事情总会有例外。 当棕熊发现自己退无可退,没有其他选择的时候。 它就会显露出顶级掠食者的威风。 只听一声震天的怒吼! 棕熊猛地挥动它那粗壮有力的熊掌。 刹那间,5只猎狗就被它逼得连连后退。 紧接着,棕熊像是被激发了体内的潜能。 原本因为受伤而显得虚弱的身体,突然充满了力量。 它全然不顾腿上的伤势,强忍着疼痛,硬生生地站了起来。 又是一声愤怒的咆哮,棕熊毫不犹豫地朝着远处的夏长海冲了过去! 看到这惊险的一幕,参与围猎的人们都紧张得心跳加速。 他们顾不上许多,纷纷扑到棕熊身上。 一边用牙齿撕咬,一边用力往后拉扯,试图阻止棕熊的进攻。 可是,棕熊的力量实在太大了。 尽管身上挂满了人,它依旧横冲直撞,脚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不过,众人的阻拦也并非完全没有效果。 由于身上的负重增加,棕熊的奔跑速度还是稍微慢了一些。 对于普通人来说,光是看到棕熊冲锋时那可怕的气势,就已经吓得不行了。 要是换成袁氏兄弟在这种情况下,估计早就吓得浑身发抖了。 能不能拿稳手中的枪都是个问题,更别说开枪射击了! 人类对熊这种生物的恐惧,是刻在基因里的。 更何况,眼前这头棕熊体重高达1400斤,更是让人胆战心惊。 就连见多识广的王喜栋,此刻也被吓得愣住了。 他望着那近乎疯狂的棕熊,感觉自己的四肢都不听使唤了。 那种感觉,就好像被噩梦缠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过了好一会儿,王喜栋才好不容易回过神来。 他声音颤抖地喊了一声: “老大……” 王喜栋紧紧盯着夏长海,全身的肌肉都紧绷着。 右手紧握着刀,因为紧张,还微微地颤抖着。 他已经做好了随时冲出去帮助夏长海的准备。 先不说王喜栋这边有多紧张。 夏长海站在原地,坦然地面对着棕熊的冲击。 他的眼神坚定,没有丝毫的畏惧和动摇。 对于经历过无数生死考验的夏长海来说,这点冲击根本算不了什么。 就像是春风轻轻拂过脸庞一样,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寒风呼啸着吹过。 夏长海左手稳稳地端着枪,右手除了食指扣在扳机上。 小拇指和无名指之间、无名指和中指之间,分别夹着一发子弹。 而且,他的手心还藏着一发子弹。 这可是夏长海独有的本领。 就像林场的宋明远,能用16号猎枪打出半自动步枪的射速一样。 夏长海可以用极快的速度,给56式半自动步枪装上三发子弹。 再加上之前强行压入枪膛的11发子弹。 这样一来,夏长海一共有14次射击的机会,用来击毙眼前的棕熊。 这就意味着,如果这14发子弹不能成功射杀棕熊。 那么,面临危险的就是他自己了。 第114章两秒五发子弹,成功拿下棕熊 以棕熊的速度,根本不会给他足够的时间去更换弹夹。 然而,时间紧迫,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浪费。 夏长海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在第二次吸气的瞬间,他的眼中闪过一道锐利的光芒。 紧接着,下一秒。 “嘭嘭嘭!” 夏长海没有选择单发射击,而是一口气连续射出三发子弹。 在射击正在狂奔的棕熊时,尤其是正面射击的时候。 可不能像射击野猪那样,采用“上打毛梢,下打肚皮”的方法。 因为棕熊奔跑的速度比野猪快很多,而且奔跑时身体起伏的频率也更高。 想要从正面准确射中棕熊,提前量很难精确计算。 如果有十足的把握能一枪命中心脏,那自然是最好的。 要是没有把握,那么三角射击法就是最稳妥的选择。 所谓三角射击法,就是以熊的鼻子为中心点,画出一个正三角形。 三角形的每个角对应一发子弹。 只见红光一闪,三发子弹如闪电般划破空气,飞速射向棕熊。 下一秒。 棕熊的右前腿和胸口处,顿时溅起两朵血花。 子弹从小小的孔中射入,却带出了很大的伤口。 前面的弹孔小得像鸡蛋,后面的伤口却大得像碗口。 碎肉伴随着鲜血,不停地往外流。 56式半自动步枪的威力,可不是16号猎枪能比的。 棕熊虽然能承受16号猎枪从远处的射击,甚至能把树木撞坏。 但它却无法抵挡7.62毫米子弹强大的穿透力。 棕熊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一个踉跄。 差一点就在原地翻滚了两圈。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它直接把体重最大的大白和小白甩了出去。 青龙也被震得飞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 不过,这点伤势还不足以让棕熊停下脚步。 在剧痛的刺激下,棕熊不但没有退缩。 反而更加疯狂地朝着夏长海狂奔过来。 此时,棕熊和夏长海之间的距离已经缩短到了50米。 仅仅几个呼吸的时间,棕熊就能冲到夏长海面前,用它的利爪将夏长海置于死地。 然而,夏长海却镇定自若,内心没有丝毫的慌乱。 其实,他从一开始就没想着靠这三枪就能打死这头重达1400斤的棕熊。 他的目的,只是打乱棕熊的攻击节奏。 中了两枪的棕熊,在奔跑的时候出现了明显的异样。 每当它的肌肉牵动,碰到伤口,就会不由自主地颤抖。 这使得棕熊的脑袋摇晃频率变得有规律可循。 夏长海见状,微微调整了一下枪口的位置。 他眼睛紧紧盯着棕熊,让枪口、准星和棕熊的脑袋处于一条直线上。 “哒哒哒——” 在短短2秒内,夏长海又一口气射出5发子弹。 每一发子弹都精准地朝着棕熊的脑袋飞去。 这一次,棕熊再也坚持不住了。 只见它脑袋猛地一扬,鲜血四溅。 随后,一头栽倒在地,不停地挣扎着,但已经无济于事。 即便如此,它庞大的身躯还是因为惯性,向前滑行了三米多远。 由此可见,子弹的冲击力有多么强大! 等棕熊彻底停止挣扎的时候,它的鼻尖距离夏长海已经不到5米了。 这时,落在后面的大白和小白终于赶了上来。 连同还挂在棕熊身上的三只猎犬,一起对着棕熊的尸体疯狂地撕咬起来。 它们一边撕咬,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仿佛在发泄着刚才的恐惧和愤怒。 “哒哒哒!” 王喜栋握着刀,从藏身的地方跑了出来。 他焦急地上下打量着夏长海,紧张地问道: “老大,你没受伤吧!” 刚才棕熊中了两枪还能继续猛冲,而且速度更快,这一幕可把他吓坏了。 他当时都差点以为夏长海今天要遭遇危险了。 还好,老大最后成功把棕熊打死了! 确认夏长海没有受伤后,王喜栋的目光又落到了棕熊身上。 他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家伙,这熊也太大了吧!” 王喜栋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巨大的棕熊。 一时间,他竟然有些不敢靠近。 之前远远看着的时候,还没觉得有这么震撼。 现在近距离一看,才发现这棕熊的冲击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棕熊的脑袋大得惊人,感觉两只手都合抱不过来。 它微微张开的嘴巴,就像一个血盆一样。 里面的一颗颗獠牙,在冬日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让人害怕的寒光。 王喜栋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因为他清楚地看到了棕熊舌头上的倒刺。 他心想,这玩意儿可太可怕了。 不用咬,光是舔上一口,恐怕就得掉二两肉! 在王喜栋看来,熊瞎子最厉害的武器,就是它的利爪了。 之前,王喜栋跟着夏长海捕获过两只黑熊。 那两只黑熊的爪子,不过巴掌那么长。 可即便如此,也已经足够让人害怕了。 而眼前这只棕熊的爪子,竟然长达十多公分。 锋利得就像刀刃一样! 王喜栋一边伸手比划着,一边在心里暗自惊叹。 “怪不得没几个回合,周国民那家伙的猎狗就在它手上吃了大亏,估计有不少都死了吧!” 不过,在感慨的同时,王喜栋的心里也涌起了一股自豪之情。 他想着,这棕熊再厉害又怎么样呢? 还不是被我们给制服了! 现在它躺在这儿,就像一条死狗一样,任人处置! 之前那么威风,现在还不是没了动静! 短短几秒,王喜栋的脑海中思绪万千。 而这一切,夏长海却丝毫没有察觉。 他端着枪,仔细地检查着棕熊的胸口。 确认棕熊已经没有了动静,这才稍微放松了一些。 但他并没有急着放下枪,而是重新把子弹装满。 然后对王喜栋说道:“喜栋,你来给这熊开膛。” “我来处理一下其他的事情。” “好嘞!”王喜栋兴奋地回应道。 他早就迫不及待想要试试了。 这么大的熊瞎子开膛,可不是谁都有机会见到的! 王喜栋在身上蹭了蹭刀,然后快步走到棕熊旁边,朝着它的胸口就是一刀。! 第115章发财了!一克金胆等同于一克黄金! 夏长海任由王喜栋在那边忙活。 他把几只猎狗叫了过来。 在当时,给猎狗治伤可不像后世照顾宠物那么精细。 内伤根本顾不上,也没有办法处理。 只要确认猎狗没有骨折就行。 处理外伤相对来说要简单一些。 像香烟灰、草木灰、香灰之类的东西,都能当作止血药来用。 要是实在没有条件,泥土也能暂时应急。 不过,夏长海还没到那么窘迫的地步。 在准备物资的时候,他专门买了不少消炎药。 把消炎药碾成粉末,就是现成的外伤药。 夏长海轻轻地拍了拍青龙的脑袋,温柔地说道: “稍微忍一下啊。” 随后,他把裹着药粉的纱布,小心翼翼地按压在青龙的伤口上。 一阵刺痛感立刻袭来,青龙忍不住叫了起来。 它本能地想要张嘴咬东西。 可是,一看到主人夏长海,它马上就收起了咬人的动作。 反而亲昵地舔着夏长海的手,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 那声音里充满了委屈和哀怨。 它眼角耷拉着,模样看起来十分可怜,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 夏长海赶忙安慰它: “好了好了,很快就不疼啦。” 他知道,这么大的伤口,上药的时候肯定很疼。 于是又补充了一句: “回去给你们准备一顿好吃的。” 经历了这么多次围猎,这还是猎犬青龙头一次受伤。 而且这次还捕获了这么厉害的猎物。 不管是从感情上,还是从道理上来说,都应该好好奖赏它! 青龙受伤极重,情况危急。夏长海见状,立刻对其展开紧急处理。 处理完青龙的伤势,他又马不停蹄地为大白和小白处理伤口,仔细地包扎起来。 这边全部包扎完毕时,王喜栋还在熊罴那儿忙碌着。 事实证明,熊罴果然名不虚传,和普通熊类大不一样。 它的皮毛异常坚韧,比其他熊类要厚实许多。 这也和王喜栋的处理方式有关,他过于小心翼翼了。 王喜栋拿着刃具,一点一点地划开熊罴的外皮,那模样,就好像要把熊皮完整无缺地剥下来。 夏长海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实在看不下去了。 “喜栋,还是我来吧。” “剥熊皮可不是你这么弄的。” 夏长海从王喜栋手中接过刃具,顺着熊罴原本的伤口,斜着插入,紧接着手腕用力一转。 “关键就在于,刀口别往里,贴着脂肪层转动,这样皮就好剥了。” 没一会儿,大半张熊皮就被夏长海剥了下来。 夏长海不再继续演示剥熊皮,转而开始处理熊的内脏。 刚刚忙着照顾受伤的猪狗,还教王喜栋剥熊皮,他差点把熊胆这回事给忘了。 耽搁了这么久,也不知道熊胆有没有被污染。 夏长海隔开膈肌,划开腹膜,顺手把心脏掏了出来,想着这心脏可以拿去给青龙它们吃。 在一片忙乱之中,夏长海扒开肝脏,很快就找到了熊胆。 接着,夏长海用清水仔细地清洗熊胆表面的粘液。 看到熊胆的那一刻,夏长海忍不住惊叹出声。 “天!”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王喜栋以为发生了意外,拿着刃具就凑了过来。 紧接着,他也惊讶得叫了起来。 “我的天,这熊胆怎么这么大?!” 王喜栋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情,盯着夏长海手中黄铜色的熊胆。 之前在137号那边,有人挖出过大熊胆,可再大也就两个拳头大小。 和眼前这个熊胆相比,连其三分之一都不到! 况且之前那个还只是草胆。 那个草胆的价格都能和铜胆差不多了! 王喜栋接过熊胆,只感觉沉甸甸的,一只手根本托不住,得用两只手才行! “别说是铜胆,就算是草胆,也没人见过这么大的吧?!” 王喜栋捧着熊胆,反复打量了好几圈,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若不是实实在在捧在手上,他根本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大的熊胆! 这熊胆几乎都有狗头那么大了! 一旁的夏长海,并没有表现出特别激动的样子。 相反,他轻轻叹了口气。 “这熊胆,可不一般!!” “要是再过上几年,这就不是铜胆了,而是金胆!!” 王喜栋见识有限,没看出这熊胆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夏长海曾在远东地区见过真正的金胆,一眼就看出来,这颗铜胆有向金胆转变的迹象。 最明显的就是,熊胆表面已经开始出现一些金色的斑点,虽然斑点很小,但特别显眼。 一克金胆的价值,等同于一克黄金! 要是这熊胆真变成了金胆,那价值简直无法估量!! 就算是在大型拍卖会上,那也是能压轴的宝贝!! “算了算了,人不能太贪心。” “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强求不来,哪能什么好处都让我占了。” “再说了,几年后能不能再遇到这样的熊都不好说,更别说得到它的胆了。” 自我安慰了几句后,夏长海拿出一个布袋,让王喜栋把熊胆装进去。 随后,他动作熟练,砍下两只熊掌,又割下一条大腿。 这只熊体型巨大,足有1400斤,开膛之后重量仍超过1200斤。 夏长海和王喜栋两个人根本没办法把它拖下山。 夏长海打算直接把熊埋在雪堆里,等回去之后再找人来搬运。 反正天气寒冷,把熊埋在雪地里,和放在冷库里没什么区别。 至于那两只熊掌和熊腿,自然是留给自己享用,毕竟他没忘记对青龙它们的承诺。 有赏有罚,这才是狩猎该有的规矩。 猎狗们不顾危险为主人打猎,它们想要的不过是一口吃的。 在这方面,猎人可不能吝啬!! 挖好坑,把熊尸藏好后。 夏长海和王喜栋看时间不早了,不再停留,踏上了回家的路。 途中,二人经过袁氏兄弟掉落的地方,却发现他们不在那儿了。 不知道是自己醒了离开的,还是被其他动物叼走了。 对此,夏长海并没有太在意。 他当时没补上两枪,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救人? 呵呵!! 要知道,夏长海一开始还想着让熊把那两个家伙吃掉呢。 第116章蜂蜜炖熊掌配着茅子,神仙得很 谁知道这熊不争气,树木倒下后,自己反倒被压死了。 夏长海心里之前就有过逃离的想法。 若不是这样,他也不会那么早露出一些迹象。 如今那两人消失不见,倒也省了不少麻烦。 不然夏长海又要纠结了,他真的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补上一枪,还是把人拖回去。 前者风险太大了,在这个年代,故意杀人罪的惩罚非常严厉,可不是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事。 而选择后者,他又不是那种心慈手软的人。 说真的,如果出手救了那两个家伙,他以后一年都别想睡安稳觉! “喜栋,又遇到麻烦了?” “这熊还真不小啊。” “长海,回去得好好给青龙调养调养。” “需不需要叫韩医生来看看?” 夏长海和王喜栋回到村子,村民们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没有太在意。 并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 一方面,他们带回来的只有两只熊掌和一条熊腿,从这些东西很难判断那头熊到底有多大。 就算有少数人能看出一点门道,也不敢确定。 他们不相信就凭夏长海和王喜栋两个人,能搞定这么大一只熊,而且从毛色判断,这熊也只是一只棕熊。 另一方面,当时的场面看起来实在不太好。 除了黑豹没受伤,其余4只猎狗都受了伤。 透过绷带渗出来的血迹,青龙看起来比实际情况还要惨。 就算不是专业猎人,也知道猎狗有多重要。 为了猎这头熊,让猎狗受这么重的伤。 先不说这打猎划不划算,光这些损失就太大了! 和村民们简单聊了几句后,夏长海就带着青龙它们回了家。 他可没功夫跟人说些没用的话。 有那时间,还不如在家多休息会儿。 而且,之前有人提醒过他,他也意识到,青龙它们的伤得找个医生看看。 哪怕只是开点消炎药和葡萄糖也好。 光靠药粉,恢复得太慢了。 夏家小院。 “韩医生,您慢走啊。” 李骁娟十分热情,亲自把客人送到门外。不仅付了诊费,还另外送了一条香烟。 夏长海心里清楚,这是母亲在帮他拉拢人情。 不然的话,哪用得着这么破费? 就说那条香烟,它的价值都快是诊费的两三倍了。 照这样的标准,如果每次看病都这么“大方”,那谁还会找这位韩医生看病。 不过,夏长海也没再多问。 就一条香烟而已,他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这位韩医生,给人看病的技术一般般,但给狗挂水倒是很熟练。 对于夏长海这个经常上山打猎的人来说,以后说不定还会用到对方。 夏长海安抚了一下因为挂水而有些烦躁的青龙(可能是动物),随后开始准备做美食——蜂蜜炖熊掌!! 这道菜,是夏长海跟一位粤菜师傅学来的,在粤菜里算是经典菜品。 熊掌以肉质厚实、口感细腻、胶质丰富而出名。先要用刀在熊掌开口,然后填入野生蜂蜜,再在表面刷上一层糖浆。 最后放进蒸锅里蒸两个时辰。要注意,不能用高压锅,否则会破坏熊掌原本的肉质。 成品的味道—— 夏长海之前吃过几次,用一个字评价就是:绝!! 就连他这个不太爱吃甜食的人,都吃得停不下来。 夏长海的厨艺,肯定比不上那位特级粤菜大师。 但夏长海也有自己的优势。 他的食材特别好!! 是刚宰杀不到5小时的新鲜熊掌,而且来自一头野生、没有污染的熊。 还有那真正的野生老蜂蜜。 要是到了30年后,这样的食材,花再多钱都很难找到!! 那时候,在非洲原始森林深处都能检测出农药残留,想要找没有污染的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这和夏长海家乡这边的美食可大不一样。 此时袁家没有人。 一家人都在市医院!! 看着手术室内惨白的灯光,在外面等待的袁强满脸痛苦,嘴里小声念叨着: “夏长海,王喜栋,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们……” 第二天,太阳都升得老高了,夏长海才慢悠悠地从睡梦中醒来。 昨天晚上,也不知道是因为熊掌的味道实在太鲜美,让人难以抗拒,还是猎捕熊瞎子的过程太过惊险刺激,父亲拉着他喝了好几杯酒。 53度的茅台和42度的纯粮白酒混着喝下去,直接把他灌得醉得不省人事。 直到起床的时候,他的脑袋还晕晕乎乎的,就好像整个人还在云雾里晃荡一样。 他推开房门,看到的是在院子里晒太阳的青龙它们。 不得不说,在这个艰难的年月里,人生活得很不容易,可这些狗却过得十分滋润。 要是在前世,像青龙受的那种重伤,没有半个月根本恢复不了元气。 但在这儿,仅仅过了一夜,那些伤口竟然已经愈合了大半,精气神也恢复了不少。 狗狗们看到夏长海走出门,一个个立刻站起身来,尾巴摇得就像拨浪鼓似的。 知道情况的人明白,它们不过是被喂了药、输了液,还美美地吃了一顿。 要是不知情的人,恐怕还以为它们得到了什么特别好的东西呢。 “儿子,起来啦。” 听到院子里有动静,李晓娟从厨房走了出来, “快去洗把脸,你爹也真是的,都这么大年纪了,还灌孩子酒。” 李晓娟一边念叨着,一边又转身回到厨房,给夏长海盛了一大碗碴子粥。 别看这碴子粥是粗粮,在宿醉后的第二天喝上一碗,可是养胃的好办法,比什么醒酒药都管用。 看着那满满一大海碗粥,夏长海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妈,我那个大黑熊胆昨晚收起来了吗?” 昨天一回到家,他就用开水把熊胆烫了两遍,本来打算晾干后晚上再收起来,结果因为喝酒给忘了。 熊胆在彻底晾干之前,质地很娇嫩,根本受不了寒冷。 要是在外面放一整晚,肯定会被冻坏,到时候价格至少得跌一半。 “那肯定收了!” 李晓娟狠狠地瞪了夏长海一眼, “要不是我昨晚看了一眼,你那宝贝熊胆可就报废了。” 第117章打了熊,却让人给记恨上了 “你这小子,跟你爹一个样,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都不放在心上。” 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起来,李晓娟就气不打一处来。 她这一发火,家里最调皮、最自由散漫的大黄,都吓得往窝里缩了缩。 这只狗在家里向来什么都不怕,就怕李晓娟发脾气。 其他人也都不敢出声。 夏长海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没敢再多说一句话。 这事儿确实是他自己疏忽了。 要是没有母亲帮忙,少说也得损失一两千块钱,在现在这个时候,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喝完碴子粥,夏长海也搬了一把椅子,在院子里晒起太阳来。 这个地方平时没什么娱乐活动,像打麻将、贴花牌这些,他都不感兴趣。 有一次他吃坏了肚子,从那以后,夏长海就坚信,不管是大蘑菇还是小蘑菇,一概都不能吃。 “等过段时间找安开山问问,能不能弄台电视机回来,实在不行,收音机也行……” 因为前世的记忆影响,夏长海一直不太看得上那些所谓的“工业大件”。 收音机里全是播音腔,电视台也没几个。 可真正静下心来想想,又觉得是自己太挑剔了。 要是真用前世的标准来评判这个时代,就算是世界那头的国家也比不上。 再说了,总该有比现在强一些的地方吧?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把前世的创意拿到这个世界来,说不定我能在这里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大事业。” 就在夏长海想得入神的时候,墙头上突然冒出一个人头。 正是昨晚同样喝多了的王喜栋。 “老大。” 王喜栋双臂用力,翻过墙头, “你终于醒啦,我都来找你好几趟了。” “喜栋啊,要不进来喝碗粥,养养胃。” 对于王喜栋这样不请自来的行为,夏长海早就习惯了。 这家伙进院子走门的次数,比家里的大黄还少。 “不用了,大娘。” 王喜栋拍了拍胸口,说道,“我身体好着呢。” “哟,你小子还得意起来了啊,昨晚是谁非要跟我拜把子来着……” “快别说了,大娘,回去我可被我爹狠狠揍了一顿。” 王喜栋连忙摆手,脸上露出一丝尴尬。 昨晚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当着大家的面,非要和王和平拜把子。 结果可想而知。 要不是有人帮他说情,他今天能不能下床都是个问题! 几分钟后。 王喜栋揪着小白龙的脑袋,抬起头问道: “老大,我们什么时候去把那东西拿回来啊。” “再晚就被别人拖走了。” “就那个鬼地方,谁会闲着没事跑过去啊。” “袁家啊。” 袁家? 听到这个名字,夏长海愣了一下。 随后他马上反应过来,有些惊讶地问道: “那两兄弟没死?” “我也没想到那两个家伙命这么硬。” 王喜栋露出一副吃了苍蝇的表情, “我也是今天早上才听说的,好像是袁强那老头把他们拖回去的。” “……不过他们的情况好像不太好,连夜被送去市医院了。” “今天早上好像有人看到袁强和袁天伟回家了。” “那袁天杰呢?” 王喜栋摇了摇头, “没看到他。反正没跟他们一起回来。” 夏长海皱起了眉头,虽然没看到袁天杰,但这也能从侧面说明那小子的情况可能不太好。 然而! 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突然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按照常理来说,自家儿子要是受了重伤,作为家人,应该守在病床边才对。 可现在对方却提前回来了。 不对劲! 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就算是回来取钱,也应该是家里的女眷回来操办,哪能让跑腿办事的老爷们回来。 而且。 以他对袁家的了解,自家儿子吃了这么大的亏,对方肯定不会轻易放过。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夏长海的眼底闪过一丝寒光。 “袁天杰那小子是死是活我不在乎,你这老家伙最好别来招惹我,不然……” 袁家这边。 和夏家的担忧不同,袁强坐在屋里,嘴里叼着一根粗劣的工业香烟,烟头一会儿亮一会儿暗,烟灰落了一地。 劣质烟草燃烧散发出来的刺鼻气味,弥漫在整个屋子里。 炕头上,袁天伟半躺着。 大家只看到袁强把袁天伟背了回来,却没人注意到他的胳膊和腿都打着石膏。 这还不算什么,伤筋动骨一百天嘛。 关键是,袁天伟的精神好像出了问题。 明明房间里只有两个人,袁强闷头抽烟,一声不吭。 可袁天伟却好像在和谁说话一样,自己一个人嘟囔着,脸上的表情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那夏家的人,没一个好东西……” 袁强抬起头,看了看神情异常的儿子,眼神变得更加凶狠,手指因为用力握紧而泛白。 那天发生的事情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儿子带着狗和猎枪上山打猎,作为父亲,袁强怎么能放心呢? 在袁天杰和袁天伟出发后,他就悄悄地跟了上去。 不得不说,真是一家人有一家人的特点。 袁家兄弟带着猎狗去追踪夏长海和王喜栋,最后居然都跟丢了。 袁强没了猎狗帮忙,结果自然好不到哪儿去。 实际上,如果不是袁天杰开了枪,他恐怕这辈子都找不到两个儿子。 等他匆忙赶到现场的时候,就看到袁天杰和袁天伟躺在雪地里,一动不动。 四周还残留着不少血迹。 当时的场景,简直让人胆战心惊,毛骨悚然。 要是两个儿子都没了,他们老袁家可就断子绝孙了! 还好,他探了探两个儿子的鼻息,发现都还有呼吸。 袁强顾不上仔细追究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人硬是把两人拖了回去。 他没找村里的韩医生,直接把儿子们送去了市医院! 经过全力抢救,两个儿子好歹保住了性命。 可这个结果却比死还让人难受! 大儿子袁天杰,下身受了重伤,两颗睪丸全碎了。 医生说,他们已经想尽办法尽力保留功能,但未来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实在没办法保证。 单从伤势来看,基本丧失生育能力了。 第118章大人的恩怨不能牵扯到孩子身上,这是底线 医护人员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满是同情。 对一个男人来说,没了那个关键部位,说实话,真的还不如死了。 二儿子袁天伟,伤势相对轻一些,只是左臂和右腿骨折。 但脑袋好像受到了严重的撞击,精神状态很不稳定。 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 面对这样的结果,袁强实在难以接受。 不过是一次平常的上山打猎,还带着猎狗,做足了安全措施,怎么最后会变成这样呢? 大儿子成了丧失生育能力的残疾人,二儿子精神也不太正常了。 这和绝后又有什么区别? 冷静下来之后,袁强开始向袁天伟询问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根本不相信这一切是兄弟俩自己造成的。 只是袁天伟一提到那天的事,就开始胡言乱语,说的话让人根本听不懂。 然而! 袁强还是从他混乱的话语中听到了两个关键人名: 夏长海 王喜栋 袁强当然知道自己儿子和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 这么看来,一切似乎都能解释得通了。 袁天杰和袁天伟变成这样,恐怕就是那两个人干的! 得出这个结论后,袁强哪里还坐得住。 当天晚上,他就带着袁天伟回了家。 不管是要追究责任,还是索要赔偿。 这件事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一定要让那些行凶的人付出代价!” 嘎吱—— 院子的门被推开了。 “强子,我们到了。” 话音刚落,几个人走进了袁强家。 一进屋,一位女子就快步跑到袁天伟身边。 看到弟弟那副凄惨的样子,眼泪立刻流了出来。 “天伟,别吓大姐,你怎么弄成这样了……” 说着说着,她就抽泣起来。 这个人就是袁天杰和袁天伟的姐姐——袁丽丽。 袁强没有理会女儿的哭声,带着众人来到院子里。 “说吧,你们觉得该怎么办?” 老魏头,也就是袁强的亲家,脸色阴沉地说道。 他向来很精明,可现在这件事,性质和以往不一样。 “不管这件事是谁干的,都得让他付出代价!” 看到自家小舅子那副模样,魏军也非常生气。 袁家的其他几位亲戚也纷纷表示,一定要把这件事查清楚。 看到大家态度这么坚决,袁强微微点了点头,心里有了计划。 “行,那咱们现在就去找村长!” 正值晌午。 夏长海和王喜栋带着一群小孩子,在院子里吃着饭。 李小娟和周秀琴一大早就忙个不停,之后又赶到市里去采购年货。 上次夏长海和王喜栋买的年货,看着数量不少,可种类却不够齐全。 不管在什么年代,一到过年,人们对吃的都特别在意! 昨晚吃的那只熊掌特别大,两家加起来七八口人,居然都没吃完。 正好把它热一热,当作今天的午饭。 小孩子本来就喜欢吃甜食,再加上熊掌的肉味道独特,他们吃得可开心了。 老蜂蜜的香甜和熊掌完美融合,刚好能去掉熊掌本身的油腻。 就算多吃一些,也不会觉得腻。 就连旁边的几只狗,也跟着有了口福。 几岁的小孩子吃饭,哪有不洒东西的? 黑狗在下面捡着吃,也吃得很欢快。 “如海,你年纪还小,甜食不能吃太多,不然很快就会长蛀牙,晚上疼得睡不着觉,哥哥这是为你好……” 王喜栋夹起一块熊掌,表情严肃,耐心地劝说道。 “呸!” 王如海翻了个白眼,斜着眼睛看王喜栋, “你就是想自己多吃一块,跟小孩子抢东西,也不觉得害臊。” 王喜栋见自己的小心思被看穿了,也不再装了: “你这当弟弟的,就这么跟哥哥说话?看来你是欠收拾了。” “你才不是我哥,你就是个冒牌货!” “三天不教训你,你就上房揭瓦,看我今天不好好收拾你!” “有本事你抓到我再说!” 看着这对一吃饭就打闹起来的王家兄弟,夏长海喝着茶,嘴角微微上扬。 在这个时代,物质条件是不太好,但在夏长海看来,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来、物质替代不了的。 有时候,人只有失去了,才会真正明白,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过了几分钟,两人好不容易安静了下来。 突然,院子外面传来一阵哭声。 夏长海像被电到了一样,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王家两兄弟脸色也瞬间变了,迅速转身朝着院子外面跑去。 因为他们听出来,那是夏子梅的哭声! 等他们看清楚现场的情况。 王喜栋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老东西,我*尼玛!” 话刚说完,人就冲了上去。 在这个年代,没有电视,也没有手机,所以很多人不喜欢在家里吃饭。 每到吃饭的时间,村子里反而热闹起来。 人们一只手端着碗,另一只手拿着筷子,在村子里到处闲逛。 一顿饭吃上一两个时辰,是常有的事。 像夏子梅和王子婷那么大的孩子,不会跑太远,一般就在自家院子附近玩耍。 然而,当夏长海和王喜栋听到院子外面传来哭声时。 他们看到夏子梅坐在地上哭,比她大一点的王子婷挡在她前面,而两人的碗,正被袁强和魏军拿在手里。 这情况,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发生了什么。 小孩子大多比较小气,不愿意把自己喜欢的东西让给别人,尤其是陌生人。 也就是说,是袁强和魏军抢走了两个小家伙的碗,还把夏子梅推倒在地上。 这就是王喜栋发怒的原因。 夏家与王家、袁家的关系不好,这是事实。 但大人之间的恩怨,怎么能牵扯到几岁的孩子身上呢? 真的要这样做吗? 这个时候的夏长海,也很难保持冷静了。 之前袁家两兄弟的所作所为,已经让他心里憋了一股火。 他还没找袁家算账呢。 袁家反倒先找上门来了。 而且还欺负夏子梅! 家人可是夏长海的底线。 谁要是敢触碰,肯定没有好下场! 他紧跟在王喜栋后面,也冲了上去。 袁强看到他们俩气势汹汹的样子,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眼睛一下子红了。 第119章把枪抵到脑袋上就老实了 他今天来,本来就是打算找夏长海和王喜栋麻烦的。 想到袁天杰和袁天伟那凄惨的模样,说实话,他恨不得把夏长海和王喜栋千刀万剐。 正愁没地方发泄怒火呢,现在对方先动手,正好借机报复! 至于能不能打得过…… 他们这边算上袁天伟,一共有七个人,除去女儿袁丽丽,三个人对付一个,怎么会打不过呢? 很快,双方就打了起来。 王如海年纪小,打架帮不上忙,不过这孩子倒是挺机灵。 他先快步跑过去,把夏子梅和王子婷带出来,交给一个关系不错的邻居照顾,然后朝着一个方向拼命跑去。 没过多久,赵二溜和他老婆杨玉凤赶到了现场。 “兄弟,我来帮你!” “姓袁的,敢来我老弟家闹事,看老子今天不扒了你的皮!” 又过了一会儿。 李旺和李浩也赶到了。 他们俩今天本来是来向夏长海道谢的。 就在前几天,李旺升职了,从普通职工升成了小干部,月工资一下子涨了十块钱! 大家都清楚这是为什么。 这次不用老爷子提醒,李旺带着儿子李浩然直接来登门拜访。 刚走到宁夏村村口,就碰到了王如海。 王如海说: “袁家找上门来闹事,夏长海大哥和喜栋哥正跟他们对峙,我得去帮忙。”说完,他就急匆匆地跑开了。 其实也不用再多解释,李旺和李浩然一听这话,立刻朝着事发地赶过去。 到了现场,爷俩什么话都没说,直接动手。 还讲什么道理? 简直太可笑了! 都已经打起来了,还讲什么规矩! 直接动手解决问题就行了! 夏长海这边,加上他自己,有赵二溜、杨玉凤、李旺、王喜栋、李浩然,一共六个人。 袁家那边,除了有点古怪的袁天伟,也是六个人。 双方人数一下子就一样了。 一开始,赵二溜因为身材矮小,和袁强的老婆魏翠一对一打架时有点吃亏。 在宁夏村这个地方,身高不到1.7米,确实算矮的。 可当他看到自己老婆杨玉凤脸上被袁丽丽挠出了一道红印后。 瞬间像打了鸡血一样。 他一个人就压制住了魏翠和袁丽丽,狠狠地揍她们。 一边打还一边骂,各种脏话不停地往外冒,把对方的女性亲属、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 把旁边的袁老头气得心脏病都差点犯了。 他什么时候被人这么打骂羞辱过? 这也让夏长海和王喜栋很惊讶。 他们没想到,赵二溜那个小个子,居然有这么大的能量。 看着赵二溜完全不顾男女有别,对袁丽丽大打出手,夏长海一巴掌把袁强扇翻在地,感叹道: “就一道红印子,就能激发出这么强的战斗力,要是见了血,还不得把对方生吞了。” “宠妻狂魔,果然都是隐藏的高手!” 要是二对六的局面,以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实力,说不定还真会吃亏。 尤其是对方还有女人在场,确实有点难对付。 不过现在最麻烦的袁丽丽被赵二溜搞定了,那家伙可是出了名的爱惹事,打架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再加上李旺等人来帮忙。 局势很快就变得对夏长海他们有利了。 王喜栋身体强壮,轻轻松松就能一个人对付两个人,夏长海虽然身材没有王喜栋魁梧,但以前学的军用格斗术也不是白学的。 袁强看起来体格比他们壮实,可短短几分钟,就被对方连续扇了好几个耳光。 这让袁强脸上的表情变得越来越凶狠可怕。 新仇旧恨在他心里交织在一起,袁强仅存的一点理智也迅速没了。 终于,当又一次被夏长海打倒在地时,袁强再也忍不住了。 他把手伸进衣兜,掏出一个木质的东西。 他按了一下这个东西上的某个机关。 瞬间,一声尖锐的“噌”的声音传来。 在阳光的照射下,那银白色的刀刃闪着让人害怕的寒光。 没错,这就是街头斗殴时让人胆寒的凶器——弹簧刀! 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之后,袁家就处在了大家八卦的焦点上。 饭点的时候,他们还带着一大帮人。 那些人从村长家出来后,就有人悄悄地跟在后面。 在这个娱乐活动很少的年代,人们对八卦的热衷程度超乎想象。 这也正是袁强一开始想要的效果。 他计划要做的事,本来就和“尊严”“民俗”有关。 然而,双方打起来之后,袁强有点后悔了。 换做任何一个正值壮年的男人,处在他这个位置,都会觉得特别羞愧。 他作为长辈,却被夏长海狠狠地扇了一耳光,耳朵嗡嗡直响。 这谁能受得了? 对方践踏的不仅仅是民俗礼法,更是他作为男人的尊严。 袁强甚至能听到围观人群中传来的笑声。 那笑声充满了嘲讽,一点善意都没有。 仇恨、怒火、羞愧……各种情绪像潮水一样涌来,让袁强热血上头,什么都顾不上了。 “嗡——” 弹簧机关被触发,寒光闪闪的刀刃从刀鞘里弹了出来。 袁强动作很隐蔽,现场情况又特别混乱,分散了围观者的注意力,再加上视角的问题。 没有人发现袁强手里多了一把刀。 一把足以致命的凶器! 拿着弹簧刀的袁强没有马上站起来,而是抬头死死地盯着夏长海。 看到夏长海又要挥拳,他用手撑着地,一下子站了起来。 握着弹簧刀,就要往前冲。 有街头打斗经验的人都知道,弹簧刀在近身搏斗的时候特别厉害。 比那些几十厘米长的砍刀还好用。 别说是毫无防备,就算提前有防备,也很难抵挡。 可以想象,一旦让他靠近,只需要几秒钟,夏长海就会有生命危险。 然而,就在下一秒,变故发生了。 “我劝你最好别乱动。” 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顶在了袁强的后脑勺上。 冰冷的枪口贴着皮肤,让袁强本能地打了个寒颤,抬手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朱爷!” “您怎么来了?” “朱爷,您可别开玩笑,那东西哪能往人脑袋上放啊。” 第120章杀人?我还真是不怕 “要是走火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朱爷,不至于这样,有矛盾大家坐下来好好说,何必动手呢。” 大家看到朱爷突然出现,先是一愣,紧接着脸色大变,赶紧劝说道。 要知道,那可是56式半自动步枪,稍微不注意走火了,袁强可就一点活路都没有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谁都清楚,蓄意伤人,那是要坐牢甚至吃枪子儿的! 现场的氛围压抑得好似能挤出冰碴子,围观的群众们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夏长海他们也敏锐地察觉到,袁强那边的情形透着股说不出的怪异。 老魏头神情严肃,抬手挡住袁丽丽,语气诚恳地劝道: “朱爷,您犯不上把事情闹得这么不可收拾吧。” “今天大家都没叫帮手。” “您这么做,可太不给我们面子了……” 周围的人纷纷暗自点头表示认同。 虽说夏长海他们和袁家这次闹得动静挺大。 但在宁夏村,老一辈的人对群殴这种事早就见怪不怪了。 二三十年前,别说是不到二十人的小打小闹,就连以整个村子为单位的大规模械斗都时常发生。 其中最惨烈的一次,全村人都被卷入其中。 那场械斗过后,十几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消逝。 即便械斗规模如此之大,村里也一直遵循着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追求公平! 不过这公平可不是体现在别的方面,而是在武器使用上。 要是一方不用武器,那另一方也得赤手空拳地应对。 双方要么都用器械械斗,要么都赤手空拳搏斗。 虽说并没有专门的机构或组织来监督执行这条规矩。 然而! 谁要是胆敢破坏这个规矩,就算最后赢得了争斗,也会被众人唾弃,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这份耻辱,就像跗骨之蛆,会如影随形,伴随一生! 今天袁家来找夏家和王家的麻烦,人多人少、以大欺小这些情况,大家都不会说什么。 袁家人口众多,在大家看来,那是人家的本事。 在宁夏村,乃至周边的几个村子,甚至石湖市,兄弟姐妹多、家族兴旺,本就是一种值得骄傲的资本。 可朱爷突然插手,还带着枪…… 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袁家的人都是空手参战的,您倒好,拿着枪算怎么回事?这哪里是帮忙, 分明就是在打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脸! “朱爷,您这……” 王喜栋沉不住气,刚要开口理论,就被夏长海打断了。 “我信朱爷。” 别人可能不了解朱爷的脾气秉性,可夏长海还能不清楚吗? 要说傲气,朱爷在宁夏村绝对能排进前三。 要不是现在情况特殊,别说他们现在已经占据上风了。 就算真的被袁家人打得性命垂危,朱爷也不会轻易掏出枪来。 当然,朱爷肯定也不会在一旁冷眼旁观。 他肯定会直接挽起袖子,冲上去大干一场!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让夏长海觉得疑点重重。 那就是袁强的表情。 这家伙脸上除了恐惧,还明显带着慌张。 那模样,就跟做贼被当场抓住了似的! 就在这时,宁夏村的村长何胜利急匆匆地赶到了现场。 “哟,朱爷,您这是在搞什么呀。” “快把枪放下,多大点事儿啊,犯不着动枪吧。” 看到现场这混乱的场景,何胜利心里“咯噔”一下。 他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摆了摆架子,来晚了一会儿,就出了这么大的乱子。 居然还动枪了? 要是朱爷真的开枪崩了袁强,他这个村长也基本算是做到头了! 面对众人的劝说和老魏头的质疑,朱爷的脸上没有丝毫情绪波动。 他只是用枪口轻轻顶了顶袁强的后脑勺,冷冷地命令道: “把你手里的东西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见袁强没有反应。 朱爷眼神瞬间一冷,手上的56式半自动步枪又往前用力戳了戳。 “我不想再重复一遍!” 袁强感受到背后传来的阵阵寒意。 尽管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事已至此,他也明白今天这关是躲不过去了。 他松开手,任由手里的东西掉落在地上。 短暂的寂静过后,人群瞬间像炸开了锅一样。 “弹簧刀!那肯定是弹簧刀!” “这家伙拿着弹簧刀,想干什么?” “你傻呀?还用问,他掏出弹簧刀还能有什么好事?” “也就是说,刚才要不是朱爷,那夏长海可就危险了……” “袁强居然有胆子杀人?” “平常肯定没这胆子,但刚才那种情况,就不好说了。” 人群陷入一阵沉默。 众人看到弹簧刀的那一刻,便瞬间明白了一切。 怪不得朱爷会拔枪。 原来是对方先违反了规矩。 夏长海看清地上的弹簧刀,心里猛地一紧。 紧接着,怒火如同决堤的洪水般汹涌而来。 他万万没想到,不仅袁天杰心狠手辣,这袁强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 甚至比袁天杰还要过分! 毕竟袁天杰只是借刀杀人,而袁强却打算亲自下手! 一时间,无数念头在夏长海脑海中飞速闪过,眼底的杀意越来越浓。 杀人?夏长海前世又不是没做过,他根本不怕! 王喜栋满脸怒容,大声怒吼道: “老杂毛,你是不是活腻歪了!” “想拼命是吧?来啊!看看谁先倒下。” 他接过王如海适时递过来的匕首,摆开架势,那模样,仿佛只要对方稍有动作,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拼命。 他身上那股凌厉的气势,还有那凶狠的眼神,让袁丽丽、魏军等人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 没人会怀疑王喜栋会说话不算数。 他和夏长海的交情,在宁夏村那可是出了名的铁。 夏长海曾经为了救他,被野猪撞飞。 而他,也同样愿意为夏长海不顾一切,哪怕是杀人! 袁强刚才那架势,明显是想置夏长海于死地,王喜栋怎能不怒发冲冠! 地上有一把弹簧刀静静躺着。 就在不久前,老魏头还态度坚决、言辞正义地指责着对方,可此刻,他的脸上却写满了尴尬。 他刚刚才指责人家开枪伤人,结果袁强紧接着就掏出了弹簧刀。 第121章先放下枪,讲讲因为什么事 这无疑是自己给自己制造难堪,就像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 “这家伙怎么这么糊涂,咱们今天是来把事情说清楚、讲道理的,又不是来寻仇闹事的……” 老魏头在心里暗自埋怨,他看向袁强的眼神,仿佛能直接把袁强看穿。 说实话,他怎么也没想到,袁强居然会随身带着这么危险的东西,还在这种场合拿了出来。 按照袁强之前的说法,他们今天主动找上门,是因为自己这方占着理。 袁天杰还躺在医院里,一直昏迷着,没有苏醒的迹象。 袁天伟的状态也糟糕透顶,任谁看了都能发现他的异样。 难道王喜栋能理直气壮地说,这一切和他毫无关系? 简直太荒唐了! 正是因为觉得自己有理有据,他们才请宁夏村的村长来主持公道。 老魏头早就计划好了,到时候当着大家的面,直接把问题抛给对方,不拐弯抹角。 他一定要弄清楚,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捣鬼,才害得袁家两兄弟遭遇这样的事情。 山上留下的那些痕迹还在,真相是没办法被掩盖的。 等会儿带着人去现场仔细查看一番,任何谎言都将被拆穿。 可偏偏,袁强拿出的这把弹簧刀,把原本的计划和局面都搅得一团糟! 现在好了,大家都在纷纷议论,怎么还动起刀来了? 谁还会在意他们一开始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弹簧刀一出现,整个事情的性质仿佛都变了。 从围观村民们的反应就能明显看出来。 不管是上了年纪的老一辈,还是年轻的小辈。 在看到袁强扔出弹簧刀后,村民们的眼神从一开始好奇地想看热闹,变成了满满的厌恶和不屑。 就差直接往地上吐口水来表达他们的不满了。 唉,谁能想到会有人做出这么糊涂的事! 那些性格直爽的壮汉和老人,可不会给袁强留什么情面。 本来双方平日里就没什么往来,关系淡薄,看不顺眼就是看不顺眼! 可以想象,等今天这件事传扬出去之后。 袁家在宁夏村的名声算是彻底毁了。 就算袁天杰和袁天伟最后平安无事,以后在村里也别想抬起头来! 在这个年代,人们把名声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不光是袁家兄弟,就连他们的亲戚,恐怕都会因为这件事,被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毕竟,要是有人为做出这种事的人出头,很容易让人对这个人的人品产生怀疑。 一想到自家的孙子、孙女可能会因为袁强的这个行为,在找对象的时候遇到麻烦, 甚至儿子的工作都可能受到牵连,老魏头心里就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 恨不得马上捡起地上的弹簧刀,先教训教训袁强,再去找夏长海算账。 老魏头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抑着内心的怒火。 事已至此,他也只能咬着牙继续应对眼前的局面。 而且,现在的情况还没有糟糕到完全无法挽救的地步。 老魏头快步走到前面,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狠狠地扇了袁强一耳光。 随后,他赶忙转向朱爷,诚恳地说道: “朱爷,今天这事儿确实是袁强做得不对,太糊涂了。您看能不能先把枪放下,之后我肯定让袁强给您一个满意的交代。” 何胜利也在一旁帮忙劝说: “朱爷,您消消气,先把枪收起来吧,这么多人都看着呢。” “这儿还有不少孩子,万一枪走火了,伤到谁都不好。” 朱爷转头看了看夏长海,见夏长海点头示意,这才把枪收了起来。 之后,朱爷没有再说话,老魏头和何胜利也都选择沉默,直接走到了夏长海与王喜栋的身后。 虽说老魏头对朱爷的态度非常不满,但何胜利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袁强装模作样地向大家道了个歉后,便开始进入主题。 “袁强,你今天把我找来,到底有什么事?” 夏长海静静地看着袁强,对于刚才袁强拿出弹簧刀的事情,他并没有追究。 这并不是因为夏长海度量大。 一方面,现在追究这件事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对方也不可能真心实意地道歉。 在这个年代,对于杀人未遂的判定标准很不明确。 就算把这件事闹到派出所,最后大概率也就是罚点款、道个歉就了事了。 毕竟只是打架的时候拿出了刀,又没有伤到任何人,这在当时不过是一件很普通、很轻微的民间纠纷。 夏长海一直秉持的原则是,要么不行动,一旦行动,就要让对方付出沉重的代价。 另一方面,夏长海也很好奇袁强今天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袁家之前做了那样的事,对方居然还敢主动找上门来? 夏长海觉得这件事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蹊跷。 听到何胜利的话,袁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医院的住院单,向在场的众人展示了一下,然后快速讲述起昨天自己上山救儿子的经过。 “……现在袁天杰还在医院里,从昨天一直到现在,始终昏迷不醒。” “袁天伟不仅手臂和腿部骨折了,脑袋也受了重伤。” 袁强指着躺在一旁的袁天伟说道, “现在他时而清醒,时而迷糊,以后能不能完全康复都很难说。” “我今天来,就是想找你们要个说法。” 袁强的眼睛都红了,紧紧盯着夏长海,质问道: “我就想知道,我袁家到底哪里招惹你了,你为什么要对他们俩下这样的狠手!” 袁强这番话一说出口,众人先是一愣。 紧接着,人群就像炸开了锅一样,议论纷纷。 要是袁强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刚才他拔刀的行为,似乎也就能够理解了。 袁家总共就两个儿子,如今却都遭遇了这样的灾祸。 换做其他人,说不定不等事情发展到现在这样,早就拿起家伙动手了。 甚至可能直接拿着菜刀冲到对方家里去! 这可是关乎家族延续的深仇大恨,谁能咽下这口气! 肯定会拼了命去讨回公道! 可到底是多大的仇怨,才会让人做出这么残忍的事呢? 第122章你说袁家兄弟受伤是他俩害的,把证据拿来 袁家与夏家、王家向来关系不好,这在十里八乡几乎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以前也不过是一些不值一提的小矛盾、小摩擦。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有点小摩擦、闹点小矛盾,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 通常吵上几次,气消了也就没事了。 再严重一点,大不了就是双方以后互不来往。 可从来没听说过,会有人下这么重的手。 会不会是哪里搞错了呢? 毕竟这是在进山围猎的时候出的事。 一旦进了山,什么意外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受重伤都算是幸运的,甚至还有人会在山里丢了性命! 非要把这件事算到夏长海与王喜栋头上,确实让人觉得有些牵强。 一直没有说话的朱爷,此时眉头紧紧皱在一起,他开口向袁强问道: “你说袁天杰和袁天伟受伤,是夏长海和王喜栋故意陷害的,你有证据吗?”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不能只凭你嘴上说说就行,你得拿出能让人信服的证据来。” 何胜利也点头表示赞同,跟着说道: “袁强,你要是有能证明你说法的东西,就赶紧拿出来,这可不是能开玩笑的事!” 袁强态度十分坚定,毫不犹豫地说道: “我这里有证据!” 袁强神情严肃,语气坚定: “我绝对没有胡编乱造,我有实实在在的证据!” 说着,他从挎包里拿出一口铁锅。 这口铁锅看起来很普通,锅底黑乎乎的,上面沾满了污渍,还附着不少杂物,锅身上还有一道奇怪的摩擦痕迹。 在铁锅的边缘,有一些像是动物毛发的东西。 人群里有几个经常打猎的人看到后,似乎想到了什么,不自觉地看向夏长海与王喜栋,微微皱起了眉头。 “你可别乱说,就这能当作是确凿的证据?” 有人带着怀疑的语气问道。 之前袁强只是大概跟他讲了讲情况,具体的细节并没有说。 “这口铁锅是在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的现场不远处找到的。” 袁强情绪有些激动,眼睛直直地盯着夏长海,大声质问道: “我就问你,这口铁锅是不是你的?” 这句话就像一声炸雷,瞬间让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夏长海身上。 在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的深山现场附近,发现了属于夏长海的东西。如果说这只是单纯的巧合,乡亲们可不会轻易相信! 况且这里是深山老林。 就算是村子附近大家常去的狩猎区域。 一般来说,猎人要是察觉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有其他猎人在活动,都会主动避开,另外选择一处地方狩猎。 并没有人强制规定必须这么做,但大家都很自觉地遵守这个不成文的规矩。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山里的猎物也足够多,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闹得不愉快。 而且要是因为这个事情闹起来,传出去也不好听。 会让人觉得自己没本事,非要跟着别人后面捡便宜。 大家都丢不起这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两个猎人在同一狩猎区域碰面,一般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两人从不同的方向进入了同一区域,而且互相都没有发现对方。 第二种,其中一方是故意这么做的,说明双方之间存在过节。 在别人狩猎的时候捣乱,这可是猎人之间的大忌! 以夏长海、王喜栋和袁家兄弟之间的关系来看,显然更像是第二种情况。 当然,这所有的推断,都要建立在这口铁锅真的属于夏长海的基础上。 否则,一切都只是猜测。 面对袁强的质问,夏长海示意王喜栋不要说话,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袁强,淡淡地回答道: “没错,这铁锅是我的。” 停顿了一会儿,他带着嘲讽的语气接着说道: “而且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那天,我和喜栋就在现场。” 夏长海的话刚说完,原本有些喧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夏长海。 他们原本以为双方会互相推诿、拉扯一番,没想到夏长海居然直接承认了。 甚至还说出了这么惊人的消息。 原来,袁家兄弟遭遇意外的时候,夏长海和王喜栋竟然就在现场! 众人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令人不安的想法。 那就是:“难道说,袁天杰和袁天伟兄弟俩遭遇意外,真的是夏长海和王喜栋下的毒手?”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生了根似的,怎么也甩不掉。 虽说夏长海、王喜栋和袁家向来就有矛盾。 但这传言听上去,还是让人觉得有些荒诞不经。 可现在,当事人自己都承认了一些事,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朱爷听到夏长海的回应后,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了他。 朱爷原本对事情的前因后果并不了解。 只是听王如海说袁家出了事,便匆忙赶了过来。 在他眼中,眼下这事儿可真是个烫手的山芋。 不管实际情况到底怎样。 只要夏长海坚持说那口铁锅是他的。 到最后,大概率也只能不了了之。 毕竟,谁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那铁锅就是夏长海的呢? 锅上面又没刻着他的名字。 再说了,就算铁锅真的是夏长海的。 又有什么铁证能表明,袁天杰和袁天伟出意外的时候,夏长海和王喜栋就在现场呢? 进山打猎的人,在山上遗落些东西太常见了。 别说一口铁锅,遇到紧急情况,连枪都可能被扔掉! 说不定只是个巧合。 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的地方,刚好离夏长海他们之前去过的地方不远。 可现在,夏长海竟然主动承认了一些事,这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小子到底在打什么主意?”朱爷这会儿也有些不知所措了。 “你们这些小混蛋,怎么这么狠心啊!” 一直强忍着情绪的袁丽丽。 看到凶手似乎就在眼前,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子爆发了。 她冲上前去,就想找夏长海理论。 第123章碰到无理取闹的,就得好好掰扯了 可看到赵二溜恶狠狠地瞪过来,又想起刚才发生的场景。 心里一害怕,脚步就停了下来。 她是真的被赵二溜给吓怕了! “你说说,我家两个弟弟到底哪里得罪你了。非要把他们害成这样,呜呜~” 说着说着,袁丽丽就哭得泣不成声。 现场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就像一张被拉得紧紧的弓弦。 袁强这时开口说道: “乡亲们都听到了。是他自己承认害了我家两个孩子,我可没逼他说这话。” “何村长,您给评评理,这事儿该怎么解决。 我把话放这儿了,要是不给个说法,我就去市里!” “我就不信,这世道还没有王法了!” “对,去市里!” “他这明显就是蓄意谋杀,他们全家都应该被拉出去受审!”魏军捂着脸颊,在一旁应和道。 “去你的!” 王喜栋瞪大了眼睛,立刻就要冲上去和对方争辩。 却被何村长给拦住了。 魏军继续说道:“你这个杀人犯还这么嚣张。 我告诉你,不光夏长海要受到严惩,你作为帮凶,也别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哼,看老子今天不好好收拾你!” 何胜利一边阻拦着王喜栋,一边转头大声训斥: “你这小子赶紧闭嘴,别在这儿添乱!” 好一番折腾,才总算把王喜栋给安抚下来。 何胜利神情严肃,开口问道: “夏长海,你确定你刚才没说错话?” “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真的是你干的?” “饭可以随便吃,但话可不能乱说。” 夏长海脸上的表情变得越发让人捉摸不透: “我可没说那两个人出意外是我干的。” “你胡说八道!”夏长海的话音刚落,魏军马上反驳道。 “刚才明明是你说袁天杰、袁天伟出事的时候,你就在现场。” “大家都听到了,你现在想不认账,没门儿!” “现场这么多人都能给作证,你别想抵赖!” 袁强赶忙扶起身旁吓得瑟瑟发抖的袁天伟,轻声安慰道:“天伟,别怕。 你告诉大家,出事的时候,是不是看到那两个人了?” 袁天伟从始至终都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可这时,他的身体却微微颤抖起来,看起来十分害怕夏长海。 袁强接连问了好几遍。 他才吞吞吐吐地承认,确实看到了夏长海和王喜栋。 听到当事人这么说,人群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刚才大家确实听到夏长海承认自己在现场。 再加上袁天伟的指认,事情的真相似乎已经很清楚了。 袁强满脸怨愤,盯着夏长海质问道: “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哎,跟你这种人说话,简直就是浪费口水。”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道。 “我什么时候否认过自己在现场?我只是说,他们出事和我没有关系。” “你胡说!” “你人都在现场,怎么可能跟你无关?” 魏军想都没想,就大声反驳道。 袁丽丽也在一旁帮腔: “现场就你们几个人,要不是你干的,难道是我弟弟自己摔成这样的?” “呵呵。”夏长海冷笑了一声。 “照你这么说,你生孩子的时候我要是去了你家,那孩子就是我生的?” 要说嘴毒,还真没人能说得过夏长海。 “你……” “你什么你,不懂就别瞎说话!” 夏长海突然提高了音量:“本来出了那档子事,我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 没打算找你家麻烦。 真没想到,你们袁家居然这么不要脸,还敢倒打一耙。 既然你今天不顾颜面,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你不是想知道我和袁天杰、袁天伟是怎么扯上关系的吗?行,我现在就原原本本给你讲清楚。”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 夏长海详细地把整件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包括他用的方法,事情发展的过程,还有那只熊罴的大小。 “你们要是不信,周国良就在林场,随时可以叫他来对质。” “还有那只熊罴,是我昨天下午在林子里套住的。” “你们要是想看,我现在就派人去把它弄过来!” “熊罴还在我家拴着呢!” 夏长海指着自己家的门,理直气壮地说道。 就在这时,王如海恰好把那只熊罴拖了出来。 棕褐色的皮毛,比一般的熊脚掌大得多。 这只熊罴一出现,众人一下子都不说话了。 王喜栋把手上的倭刀猛地插在地上: “我大哥心善,不忍心对那两个家伙下手。 换做是我,当时就开枪把他们解决了。” “把熊瞎子往别人身上引,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要不是我大哥反应快,我们恐怕连被送去医院的机会都没有!” 众人听了,都纷纷点头。 要是一切真的像夏长海说的那样。 那袁天杰确实不算是个好人。 在那种危险的情况下,把熊罴的注意力引到夏长海、王喜栋身上。 明显就是想让他们送命! 那可是一只重达1400斤的大棕熊。 更何况夏长海和王喜栋只有两个人,还只有一把枪。 就算人数再多一倍,在那样近的距离下,也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你别在这里胡说八道!” 袁丽丽愤怒地盯着夏长海。 “我弟弟绝对不会做出那种事。 明显就是你们两个见死不救,还在这里给自己找借口!” “我看是你们躲在树上,然后把熊瞎子引到我弟弟那边去的!” 夏长海眼睛微微一眯: “你嘴巴再不干净,信不信我抽你耳光。” “你敢!” “你可以试试看!” 或许是看出夏长海不是在开玩笑。 魏军赶紧把袁丽丽拉到身后,说道: “你说袁天杰害你们,那你有什么证据?” 袁强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连忙说道: “对,你们让我拿证据,那你们的证据又在哪里?” “证据,呵呵……” 夏长海早就料到对方会这么问,不慌不忙地说。 “我就问你们两个问题: 第一,明知道岗子上有人,袁天杰为什么还要跟上去? 第二,你说我们爬树躲熊瞎子,那袁天杰和袁天伟为什么没死?我猜他们身上连一道熊爪印都没有吧?” 第124章袁家兄弟想杀了我,难道我还得救他? 众人一听,觉得夏长海说得有道理啊! 夏长海他们是先上山的。 之前王如海就说过,夏长海买麦乳精是为了钓熊瞎子。 当时还以为是小孩子听错了。 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相反,袁天杰和袁天伟明知道岗子上有人,还跟了上去。 这就很让人怀疑了。 他们又不是第一次进山打猎,不可能不懂规矩。 还有那只熊罴。 如果是夏长海和王喜栋故意害袁天杰和袁天伟。 那他们身上肯定会有熊瞎子攻击留下的痕迹。 那种伤口很容易辨认,有经验的老猎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根本做不了假! 见对方回答不上来,夏长海有些不屑地笑了笑,然后接着说道: “其实这件事,你们可以直接问袁天伟。 问问他有没有看到他大哥朝我们扔鞭炮。” 袁丽丽几步走到袁天伟身边: “天伟,你跟姐说实话。这家伙是不是在诬陷天杰,你们受伤都是他们害的?” “别瞒着,有什么委屈,姐和我给你做主。” 魏军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却又没说出口。 常言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袁丽丽这会儿心急如焚,早就失去了分辨是非的能力。 听了夏长海的话,又看了看袁天伟的样子。 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了判断。 夏长海或许有些细节没说全。 但大致上,应该没有说谎。 “真是倒霉透顶,怎么就摊上这么个小舅子……” 先不说魏军心里这会儿有多纠结。 面对大姐袁丽丽的关心,袁天伟低着头,一声不吭。 不管大家怎么问,他就是紧闭嘴巴,什么都不说。 直到夏长海开口了: “袁天伟,今天必须把事情说清楚,不然哪儿也别想去。” “是大哥干的!” “是他拿鞭炮炸你们的,跟我没关系。”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都怪大哥,就怪他,是他非要惹麻烦,那家伙真该死!” 一直沉默的袁天伟,听到夏长海的话后,情绪一下子失控了。 他一边大声叫嚷着,一边试图往远处爬。 可惜,他腿上有伤,根本没法正常行走。 最后只能在地上一点点往前挪动。 众人一阵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让他平静下来。 此刻,现场的氛围全然变了样。 袁天伟说话颠三倒四,毫无逻辑,可大家心里都跟明镜似的,他这是默认了夏长海之前所说的话。 这就意味着,袁天杰在自己遭遇危险的时候,竟然真的打算把众人的注意力引到夏长海和田三柱身上。 他连呼救都顾不上,就直接想用别人的性命,来换取自己的生存机会! 暂且不说这种强烈的求生欲望到底对不对。 单看他这种行为,简直令人恶心到了极点! 现场所有人都带着鄙视、嫌弃的眼神,仿佛在看罪人一般,望向袁家的那几个人。 尤其是那几个猎户,他们的情绪早就超越了单纯的反感,眼神里满满的都是敌意。 这其实很好理解,哪个进山打猎的人,愿意碰上袁天杰这样的家伙呢? 为了自己能活下去,就不惜让别人去送死。 这已经远远不是自私能形容的了! 多亏了这几年法律越来越完善,不然就凭今天这事儿,袁天杰绝对活不过今天! 就好比古代女人要是犯了出轨的错,会被浸猪笼一样,在打猎的这个圈子里,有些规矩那是绝对不能打破的。 一旦打破,就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 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有所忌惮。 怎么,不想死? 自己不想承担后果,自然会有人帮你承担! 老魏的脸色十分难看,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他站在一旁,一句话也不说。 他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丢人现眼过!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打围人,袁天杰犯的这些忌讳,他怎么可能不清楚? 说句难听的,袁天杰做出那种事,别说是变成太监了,就像王喜栋说的,死了都是他活该! 要是换成他遇到那种情况,绝对不会有丝毫犹豫,直接一枪就把那个没骨气的家伙给解决了! 你都想杀我了,我还能留着你的命? 这不是脑子被腌坏了是什么! 稍微仔细想想,就能明白夏长海能咽下这口气,已经是非常给面子了。 而且,夏长海和王喜栋把麻烦解决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仅救了袁天杰和袁天伟,还帮他们报了仇。 你想要害别人,可人家却反过来救你,还为你报仇。 这到底什么是仁义? 什么又是大度呢? 以前,因为和夏长海接触不多,老魏头对他的了解大多都是听来的。 他们不住在同一个村子,很多事情都是从自家儿媳嘴里听说的。 原本还以为夏长海真的像袁丽丽描述的那样不堪。 可现在看来,老魏头突然觉得,自家那个表面上乖巧懂事的儿媳,说不定也喜欢在背后说人坏话。 像夏长海这样以德报怨的人,别说是年轻一辈了,就算是在老一辈里,又有几个能做到呢? 要是这样的人都不算好人,那还有谁能算得上好人? 再看看袁家,两个儿子没什么真本事,能力没见长,就知道跟着别人瞎凑热闹,明眼人都能猜到兄弟俩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在这种情况下,还捅出这么大的篓子。 他们做事的荒唐程度,简直难以想象。 袁强也没好到哪里去,人家夏长海救了袁天杰和袁天伟,他倒好,不仅不登门道谢,竟然还编造谎言去诬陷人家。 甚至还想着要把人害死。 做人可不能这么阴险恶毒! 这么一对比,就知道袁家这事儿办得有多差劲! 别说是围观的群众了,就连袁家的亲戚都觉得脸上无光。 想到这儿,老魏头心里愈发局促不安。 他思索了一会儿,拉着魏军走到夏长海、王喜栋面前,说道: “孩子啊,这事儿是我们做得不地道,我代表老魏家向你赔不是。” “袁家的事儿,你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处理,我们绝对不会干涉!” 老魏头这话刚说完,夏长海还没来得及开口,袁丽丽就不乐意了: “爹!你怎么能这样……” “你给我闭嘴!” 魏军大声怒喝。 第125章难道这就是报应? 年轻人都好面子,来之前,魏军本想着为袁家出头,给老婆撑撑场面,顺便也给自己长长脸。 可谁能想到,事情的真相居然是这样! 早知道是这样,他才不会来瞎掺和呢! 一想到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魏军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咬了咬牙,低下头说道: “兄弟,之前是我糊涂,误解你了,在这儿给你赔个不是。” “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尽管开口,我要是说个不字,那我就是龟孙子!”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 之前也提到过,在山村里,大家对打架这类事情都习以为常。 夏长海看着这么多人在场,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老魏头和魏军对此也没什么怨言。 毕竟,他们自己理亏在先。 对方没有冷嘲热讽,就已经很给面子了,哪还能再要求更多呢? 说完这些,老魏头和魏军招呼都没跟袁强打,转身就走。 路过袁丽丽身边的时候,魏军沉着脸说道: “你走不走?现在不走,以后就别想再回这个家了!” 袁丽丽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跟着公公和丈夫一起离开。 魏家走了之后,另外那几家也跟着夏长海和何胜利陆续离开了。 他们走的时候,同样没跟袁强打招呼。 很明显,大家对袁强之前隐瞒真相的行为,心里都很不满。 很快,现场就只剩下袁强和袁天伟两个人了。 看着亲戚们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袁强整个人都愣住了。 要不是袁天伟亲口承认,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家居然会落到这种田地! 他想不明白,自己家明明是受害者,大儿子失去了生育能力,二儿子变得痴傻,为了给他们看病,家里的积蓄都快花光了。 怎么到最后,自己反倒成了大家眼里的过错方呢? 可这一切,又再次证明夏长海之前说的都是真话。 “难道这就是报应?” 这个念头在袁强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夏长海没去理会袁强,转头对何胜利说道: “何村长,你今天是来断事的,怎么光站在这儿不说话呢。你说说,今天这事儿该怎么解决?把上次林场的事儿,也一起算上。” 夏长海对这件事心里有自己的想法。 他在社会上闯荡了几十年,之前何胜利那些看似公平的话,实际上处处都在偏向袁家,他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何胜利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这个……呃……其实吧……” “够了!” 袁强突然大声吼了一句,把何胜利吓了一跳。 还没等何胜利发火,袁强就直接朝着夏长海走了过去。 “你给我站住!” 王喜栋立刻把刀横在身前,朱爷眼神一眯,微微抬起枪口,挡在了袁强面前。 袁强根本没管王喜栋,也没有停下脚步去解释的意思,继续自顾自地往前走。 就在王喜栋打算先动手的时候,夏长海忽然拍了拍他的肩膀。 “喜栋,没事。” “叫他过来。” “老大,可他之前……” 夏长海语气很平淡: “别担心,他没掌握什么对我们不利的东西。况且,咱们有朱爷在这儿呢。” 听到这话,王喜栋点了点头,拿着刀退到了一旁。 不过他还是保持着很近的距离,只要跨出一大步,就能再次挡在夏长海身前。 袁强走到离夏长海一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 紧接着,在夏长海惊讶的目光中。 “扑通”一声。 他直挺挺地跪在了地上! 夏家小院的夜谈 夜幕缓缓降临,夏家的小院被静谧的氛围所笼罩。 李晓娟听说袁强居然企图拿着弹簧刀去袭击夏长海,心里猛地一惊,忍不住轻轻叫出了声。 她急忙走到夏长海身边,仔仔细细地查看他的身体,就怕遗漏了任何一处可能存在的伤口。 夏长海笑着安慰她: “妈,您别担心。当时朱爷用枪一下子就把那家伙给控制住了,他根本就没机会动手。” 说完,夏长海举起了酒杯: “朱爷,您的大恩我都记在心里,我敬您!” “朱爷,您下次再有这样的事儿,可一定要带上我啊,您都不知道,当时我都快被吓死了。” “要不是您眼神好,反应快,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儿呢。” 话还没说完,周秀琴就打断了他: “呸呸呸,可别乱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长海心里有数,就袁强那家伙,根本就不是长海的对手。” “对对对,您瞧我这嘴,净说些不该说的。” 王喜栋端起大海碗,大声说道: “朱爷,我干了,您随意!” 朱爷脸上带着笑意,语气也没有了之前的那种锐利: “慢点喝,慢点喝,我就是碰巧赶上了,都这么大年纪了,哪还能说眼神好呀。” 一阵寒暄之后,这个话题总算是过去了。 然而,夏长海却注意到,王和平的眼底闪过了一丝不容易被察觉的神色。 别看现在王和平和夏建国相处得挺融洽的。 夏长海心里明白,早些年在村里,他俩可都是出了名的爱打架的狠角色。 一年里打架的次数,比别人二十年加起来的都多! 这些年,他们成了家,有了孩子,这股好斗的性子才慢慢收敛了一些。 又或许是因为心里有了牵挂,才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管不顾了。 夏长海借着敬酒的机会,看似随意地提了一句: “王叔,这事儿就麻烦您和建叔帮忙处理一下了。” 王和平看了看夏长海,又下意识地看向夏建国。 他明白夏长海这话里暗藏的意思。 夏建国开口问道: “你小子,真能行吗?” “那肯定行,您就等着看好戏吧。” 夏长海自信地挑了挑眉毛。 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都知道,护崽的野猪是最凶猛的。 夏长海是真担心夏建国和王和平一时冲动,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闹出人命来。 就他目前的能力,还没办法和法律对抗! “行,这事儿就包在我们身上了。” 夏建国最后答应了下来,夏长海暗暗松了一口气。 第126章人总是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代价 大家酒足饭饱之后,老一辈的人又开始抽烟聊天。 夏长海和王喜栋没这个习惯,就带着几个年轻人往夏长海的屋子走去。 王喜栋性格随性,一进屋就把鞋子一脱,直接上了炕。 王如海从炕柜里翻出了不少盐花生和夏子梅。 王子婷在一旁,一边剥着花生,一边吃了起来。 王喜栋瞅准机会,一口就把王如海攒下的花生全吞了下去。 小家伙气得大喊大叫。 “老大,袁家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不就是那老头给你磕了十几个响头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就是啊。” 王如海对这个话题来了兴趣,停下了抓哥哥王喜栋头发的动作,小脸微微鼓起: “得让他赔钱!” “至少50块……不对,100块!” 夏长海笑着摇了摇头: “我当然知道那老头磕头没什么实际价值。” 夏长海也没想到,袁强那家伙居然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自己下跪磕头。 但不得不说,这一招还真让人有些无奈。 作为长辈,当众给晚辈磕头道歉。 别的先不说,从道歉的方式来看,除了自杀谢罪,好像确实没有比这更有诚意的做法了。 有些人宁愿选择自杀,也绝对不会给晚辈磕头认错! 因为一旦这么做,就得做好下半辈子都没脸见人的心理准备! 经过这次事件,袁强乃至整个袁家,在宁夏村都要沦为大家的笑柄了。 未来两三代人,估计都抬不起头来! 袁强都做到这个份上了,夏长海也不好再步步紧逼。 毕竟在旁人看来,他也没受到什么实质性的损失。 相反,袁家两兄弟,一个昏迷不醒,一个瘫倒在地。 而且可以预见,这次去医院看病,肯定会把袁家家底都掏空! 人、财、脸面……袁家这次的损失,用惨重都不足以形容! 简直就像一下子回到了解放前! 当然,袁家到底惨不惨,夏长海其实并不关心。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付出相应的代价。 他现在没动手,只是因为时机还不太合适。 “现在有太多人盯着,袁天杰那混蛋又在医院,不方便下手。” “等以后找着合适的机会,我肯定不会放过他。” 从袁天杰扔出鞭炮的那一刻起,夏长海和他之间的矛盾就已经无法调和了! 王喜栋点了点头,他觉得自己没夏长海那么聪明,考虑事情也没那么周全,反正到时候夏长海说怎么做,他就跟着怎么做! 这样就行了。 意外的访客 第二天。 夏长海刚起床没多久,家里就来了一位他没想到的客人。 “老哥,您这是……” 夏长海看着周国民手里提着酒、拿着烟的样子,忍不住眨了眨眼睛。 来的人正是之前偶然遇到的周老叔。 两人刚一见面,周国民的眼眶就红了。 “兄弟!你的大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了!” 仅仅过了一个晚上,消息就传到了林场那边。 周国民听说夏长海已经成功捕获了那只熊罴,立刻放下手里所有的事情,带着礼物就赶了过来。 说完,周国民就要给夏长海行礼,这可把夏长海吓得不轻。 虽说周国民的脾气有点暴躁,但实际上他并没有什么坏心眼。 严格算起来,他也没对夏长海造成过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相反,在捕获熊罴这件事上,周国民的手下还帮了很大的忙。 要不是他的猎犬先去探路,说不定遇险的就是青龙它们了。 夏长海为周国民的猎犬报仇,是出于道义。 而他们之间的交情,又是另外一回事。 “兄弟,昨天的事儿我都听说了。” “这样,你跟老哥说实话,要不要我去收拾那家人。” “只要你一句话,我肯定给你办妥。” 周国民眼神里透着凶狠: “这年头,在山里失踪个人,太正常不过了……” 这话让夏长海有些意外,没想到周老叔居然是个这么重情重义的人。 “别这么夸张,真没那么严重,没必要这样。” 夏长海赶忙出声安抚对方。 他可不是那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记仇报复的人。 或许在周国民心里,夏长海为他死去的猎犬报仇,这份恩情重如泰山,值得他用性命去报答。 但对夏长海而言,自己去猎熊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 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把给周国民的猎犬报仇这件事放在心上。 不然当时他也不会想着从猎熊的行动中撤退了。 一番你来我往的客套寒暄之后。 周国民突然把声音压低,神秘兮兮地说道: “其实我这次来找你,还有个重要消息要告诉你。” “你知道那只熊罴待的那个山岗子吧,那上面可有个好东西。” 夏长海心里犯起了嘀咕,心说能有什么东西比熊罴还稀罕呢? 这一下,成功引起了夏长海的兴趣。 周国民接着说: “我在那山岗子东坡的一片乱石堆里,发现了老虎崽子的脚印。” 老虎崽子? 夏长海听到这个词,明显愣了一下。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心想对方说的肯定不是真正的老虎幼崽。 要是真的老虎幼崽,周国民不会是这种反应。 他说的,应该是另外一种动物——猞猁。 猞猁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它的外形有点像山猫,可体型比山猫大,性情也更加凶猛。 它不仅会捕食野兔、老鼠这些小动物,有时候甚至还会主动袭击麝子和小鹿。 也正因如此,它才有了“老虎崽子”这个外号,由此可见它的凶猛程度可不是一般动物能比的。 不过,对于周国民这样经验丰富的老猎手来说,猞猁再怎么凶猛,也不算什么大难题。 真正让周国民这么上心的,是猞猁皮的价格十分昂贵! 到底有多贵呢? 比熊胆还贵! 准确地说,猞猁皮的价值和熊胆差不多。 在国营商店里,熊胆的收购价会根据市场行情出现短期波动。 但猞猁皮不一样,它的价格年年都在上涨。 到现在,一张猞猁皮已经涨到一千五百元了! 要知道,这可是80年代的一千五百元啊! 第163章 让人给盯上了 不然的话,这猞猁皮的价格大概也就是2000元上下。 现在要是不卖,不仅卖不出高价,说不定还会得罪国营商店以及他们背后的人。 能有资格一个电话就让国营商店这边抬高700元成本的人,在整个石湖市都没几个! 看到夏长海签字画押,那名男职员明显松了一口气。 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他没有麻烦同事,而是亲自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叠钞票。 五块,十块,十五块,二十块…… 320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绝对不能出错。 他数了两遍,夏长海也数了两遍。 三百二十张“大团结”,捏在手里厚厚的一沓,看起来就特别带劲!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 有和夏长海他们一样来卖货的,也有纯粹来看热闹的。 不过此刻,他们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夏长海! 无数道目光都投向夏长海,这让他暗暗皱起了眉头。 他可不是之前那个喜欢炫耀的愣头青。 确认钱数没有问题后,他把钱卷起来,放进了口袋。 随后,他冲王喜栋甩了下头,说道: “走了,喜栋。” “啊?好的。” 虽说王喜栋不太明白夏长海为什么不顺道在国营商店买点东西, 但既然老大没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原本小声议论的人群,声音突然提高了很多。 “天呐,3200元,我这辈子恐怕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吧?!” “他们卖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猞猁是吧?” “怎么,你也想抓猞猁去卖?” “他们能抓到,我为什么就抓不到?” “别做梦了,猞猁跟老虎崽子差不多凶猛,你连靠近它都做不到,还抓呢,简直是异想天开!” “他们要是能分我一半钱就好了。” “呵呵,还分你一半,1600元,都能买你一条命了!” “我要是有那么多钱,马上就去买辆自行车,再娶个媳妇!” “……” 之前夏长海他们卖货得到1900元的时候,就已经让众人羡慕嫉妒不已了。 现在又冒出个3200元,而且看起来他们作为猎人,这完全是无本买卖。 一时间,很多人心里都有些不平衡。 自己辛苦工作一年,也就攒个百八十块钱,运气不好的话,可能还得倒贴钱。 可别人只是打个猎,就能赚到他们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赚不到的钱…… 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当然,绝大多数人也就是嘴上说说,在背后抱怨几句。 对夏长海和王喜栋并没有什么实际影响。 但是! 并非所有人都只是这样! 在人群中,有几个人盯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背影,眼神不停地闪烁! “真是难得的肥羊……” 早上出门的时间太晚了,又在朱爷和秦四爷那里耽误了不少时间。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国营商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要是现在就回去,会不会遇到来拜访的人暂且不说,肯定的是,到家也没东西吃! 夏长海身上揣着这么一大笔钱,可不想饿着肚子回去。 他可是个十足的享乐主义者。 正巧,在离国营商店不远处,有一家饭馆。 和国营商店一样,这家饭馆也是国字号的。 要说去饭馆吃饭,夏长海自然不陌生。 不说前世,每次安开山招待他和王喜栋,都是在丰泽园的包厢里。 那里的大厨,厨艺仅次于能做国宴的二级厨师! 不过,重生之后,他还真没在这种国营小饭店吃过饭。 “走,喜栋,今天咱们就在这儿吃一顿。” “好嘞!” 王喜栋是个十足的吃货,只要有吃的,他才不会挑剔呢。 因为不是吃饭的时间,饭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中年男子半躺在大堂角落的椅子上。 听到有人进门,男子只是随意地瞥了一眼,然后指了指墙上的小黑板,懒洋洋地说道: “吃什么自己看。” 对此,夏长海并没有感到生气。 国营单位大多都有类似的情况。 反正干多干少工资都一样,何必费心思去热情招呼客人呢? 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谁太认真工作,不仅不会得到夸奖,反而会被别人当成“傻瓜”。 甚至还可能因此受到排挤! 大家都在偷懒,就你拼命干活,这是什么意思? 是想表现自己,还是在暗示别人都是没用的人? 夏长海把这些杂念抛在脑后,抬起头看向墙上的小黑板。 上面可供选择的菜品并不多,零零散散就那么几种。 其中有些菜品明显是刚刚被擦掉的,因为黑板上还留着一些痕迹。 虽然菜品数量不多,但基本上都是硬菜: 土豆炖牛肉、红烧鱼、锅包肉、油煎豆腐、糖醋鱼片,还有大米饭。 店里没有凉菜,菜品价格从1毛钱到1块多不等。 “喜栋,你想吃什么?”夏长海问道。 “嗯……” 王喜栋抬起头,盯着小黑板看了好一会儿, “那就来个锅包肉吧。” “算了,还是我来点吧。” 看到王喜栋那纠结的样子,夏长海心里直痒痒。 “老板,除了锅包肉,其他的菜都各来一份。主食能不能换成大馒头?” 这段时间夏长海天天吃大米饭,早就吃腻了。 “馒头没有,花卷行不行?” 或许是很少遇到这么豪爽点菜的客人,躺在角落的中年男子多问了一句。 “也行!” “那你们稍等一会儿!” 男子站起身,朝着厨房走去,顺手还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了帽子和围裙。 原来这家伙既是厨师,又是收银员,还是店小二。 没让两人等太久。 最先端上来的是油煎豆腐,餐盘超大,比人脸大好几圈,里面高高地堆着满满一盘豆腐。 北方菜系向来以分量大而闻名。 再加上这个年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下馆子对普通家庭来说,就相当于后世全家出去旅游一样奢侈。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国营饭店还是私营饭店,先不说味道怎么样,至少分量绝对不会偷工减料! 在这一点上,作为石湖市最厉害的饭店——丰泽园也不例外! 第164章 会叫的狗不咬人,这家伙就是这种人。 要是饭店分量不足,在这个时代,可比后世曝光某家餐馆使用地沟油还要严重! 不用讲究什么客套,油煎豆腐刚一上桌,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拿起了筷子。 他们耽搁了这么久,早就饿坏了。 “这味道……还真不错!” 冒着热气的豆腐一入口,夏长海的眼睛微微一亮。 他原本以为这种国营饭店的菜都是大众口味,只要不难吃就不错了。 没想到味道居然还挺好! 做油煎豆腐,最难的就是掌握火候。 油煎时间太短,豆腐里面就热不透; 油煎时间太长,豆腐又容易煎糊。 要想把这个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可不是一般厨师能做到的! 一口花卷,一口豆腐。 再配上店里赠送的辣椒,两人吃得满头大汗。 这让夏长海对后面的几道菜更加期待了。 就在夏长海和王喜栋在饭馆里吃得正香的时候。 饭店外面。 几个人鬼鬼祟祟地站在墙角,看上去像是在聊天,可实际上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饭店的大门。 好像在监视着什么。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壮汉带着四五个人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人呢?” “还在饭店里面,一直都没出来。”负责监视的小弟指了指国营饭店的大门。 “妈的,我们在这儿又冷又饿,他们倒在里面吃得舒舒服服。” “老大,要不要冲进去把人带出来?” 有人恶狠狠地说道。 结果他刚说完,脑袋就挨了一巴掌。 “就知道冲,冲什么冲。” 壮汉生气地说道: “那可是国营饭店,你以为是你们家的厕所啊!” “去那里面抢人,你是嫌自己脑袋上的窟窿不够多吧!” 财不外露这个道理,连小孩子都懂。 可国营商店每天的营业额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一把把的现钞就那么当着大家的面放进柜子里,连个锁都没有。 但又有谁敢去抢呢? 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同样的道理,去国营饭店绑人,性质和打劫国营商店差不多! 到时候,负责抓捕的可就不只是公安了。 军队说不定都会强势介入! 有命赚钱没命花的道理,壮汉还是明白的。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带了两个帮手在暗中盯着。 “你们两个跟我一起进去。” “是!” 虽说夏长海觉得有点奇怪,不是饭点怎么还有人来饭店,但他也没太在意。 他和王喜栋正专心对付着刚上桌的红烧鱼呢。 夏长海把店里的菜尝了个遍,心里暗自感叹,这其中当属那道红烧鱼的味道最为出众。 那鲜美的滋味,简直能和前世他在港澳尝过的那些大厨的手艺相媲美。 “老板,你这红烧鱼除了加了蜂蜜,还放了别的啥呀?味道真的绝了!”夏长海忍不住向老板问道。 老板听到夏长海这话,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你可是第一个尝出里面加了蜂蜜的人,厉害啊!”老板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夏长海笑着回应:“我也没别的什么大爱好,就是对吃的特别感兴趣。” “吃的美食多了,舌头自然就变得灵敏了。” “说真的,老板,你这红烧鱼的手艺,那是真厉害!” “比丰泽园那些有名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要知道,没有哪个厨师不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厨艺精湛的。 老板一听夏长海这番话,顿时挺直了胸膛,满脸骄傲。 他搬来一把椅子,在夏长海身旁坐下。 “跟你说,这道菜可是我的招牌。” “在整个石湖市,就没人敢在红烧鱼这道菜上和我唐三较量!” “你猜猜,我一天能卖出多少盘红烧鱼?” 王喜栋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30条?” 唐老板摇了摇头,说道:“最少80条!” 夏长海听到这个数字,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要知道,这红烧鱼的价格可不便宜,一天居然能卖出80条以上。 怪不得这老板如此自信,口气这么大。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厨师这行也是如此。 看来这老板说自己的红烧鱼是全市第一,还真不是吹牛! “你刚才问这鱼除了蜂蜜还加了啥,来,你尝尝这鱼的汤汁。” 老板神神秘秘地指着盘子里的红烧鱼说道。 汤汁? 夏长海用筷子蘸了一点汤汁,放入口中细细品尝。 “这是……酸果?” 王喜栋也跟着尝了尝,说道: “还真是酸果!” 酸果是山上的一种无名果实,个头不大,却酸得让人牙根发软。 人和动物一般都不喜欢吃,只有到了冬天,实在没东西可吃的时候,野猪才会刨开积雪找酸果吃。 夏长海怎么也没想到,这种果子竟然还能用来做菜! 老板同样感到十分震惊,他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提示了一下,夏长海就能立刻尝出来。 利用酸果的酸味来凸显蜂蜜的甘甜,这可是他从滇菜中领悟到的精髓! 整个石湖市那么多厨师都做不到,面前这个年轻人却轻松做到了。 夏长海并不知道老板心里在想什么,他接着说道: “我知道西边有个菜系,喜欢用辣味来衬托甜味。给你个建议,你可以……” 一旁的壮汉看着夏长海和老板聊得热火朝天,心里满是疑惑。 “你们确定刚才卖猞猁皮的是这两个人?” 按照手下的描述,是两个年轻猎人卖了猞猁皮赚了一笔钱。 可眼前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两个厨师在交流做菜经验…… “没错啊,老大,我亲眼看到他俩收钱的!” 壮汉旁边的小弟挠了挠头,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那张猞猁皮不是他们猎到的,他们也是倒卖的? 不然实在没法解释,一个厨师怎么会有猞猁皮呢?这和他们的职业完全不搭边啊! “行吧,再观察观察。” 到了这个地步,壮汉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先继续盯着。 一个时辰过去了。 夏长海这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和老板的交谈。 他没想到,这家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国营饭店里,竟然藏着一个这么有商业头脑的人。 没错,他觉得老板不是单纯厨艺天赋高,而是有着经商的天赋。 第163章 让人给盯上了 不然的话,这猞猁皮的价格大概也就是2000元上下。 现在要是不卖,不仅卖不出高价,说不定还会得罪国营商店以及他们背后的人。 能有资格一个电话就让国营商店这边抬高700元成本的人,在整个石湖市都没几个! 看到夏长海签字画押,那名男职员明显松了一口气。 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他没有麻烦同事,而是亲自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叠钞票。 五块,十块,十五块,二十块…… 320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绝对不能出错。 他数了两遍,夏长海也数了两遍。 三百二十张“大团结”,捏在手里厚厚的一沓,看起来就特别带劲!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 有和夏长海他们一样来卖货的,也有纯粹来看热闹的。 不过此刻,他们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夏长海! 无数道目光都投向夏长海,这让他暗暗皱起了眉头。 他可不是之前那个喜欢炫耀的愣头青。 确认钱数没有问题后,他把钱卷起来,放进了口袋。 随后,他冲王喜栋甩了下头,说道: “走了,喜栋。” “啊?好的。” 虽说王喜栋不太明白夏长海为什么不顺道在国营商店买点东西, 但既然老大没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原本小声议论的人群,声音突然提高了很多。 “天呐,3200元,我这辈子恐怕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吧?!” “他们卖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猞猁是吧?” “怎么,你也想抓猞猁去卖?” “他们能抓到,我为什么就抓不到?” “别做梦了,猞猁跟老虎崽子差不多凶猛,你连靠近它都做不到,还抓呢,简直是异想天开!” “他们要是能分我一半钱就好了。” “呵呵,还分你一半,1600元,都能买你一条命了!” “我要是有那么多钱,马上就去买辆自行车,再娶个媳妇!” “……” 之前夏长海他们卖货得到1900元的时候,就已经让众人羡慕嫉妒不已了。 现在又冒出个3200元,而且看起来他们作为猎人,这完全是无本买卖。 一时间,很多人心里都有些不平衡。 自己辛苦工作一年,也就攒个百八十块钱,运气不好的话,可能还得倒贴钱。 可别人只是打个猎,就能赚到他们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赚不到的钱…… 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当然,绝大多数人也就是嘴上说说,在背后抱怨几句。 对夏长海和王喜栋并没有什么实际影响。 但是! 并非所有人都只是这样! 在人群中,有几个人盯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背影,眼神不停地闪烁! “真是难得的肥羊……” 早上出门的时间太晚了,又在朱爷和秦四爷那里耽误了不少时间。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国营商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要是现在就回去,会不会遇到来拜访的人暂且不说,肯定的是,到家也没东西吃! 夏长海身上揣着这么一大笔钱,可不想饿着肚子回去。 他可是个十足的享乐主义者。 正巧,在离国营商店不远处,有一家饭馆。 和国营商店一样,这家饭馆也是国字号的。 要说去饭馆吃饭,夏长海自然不陌生。 不说前世,每次安开山招待他和王喜栋,都是在丰泽园的包厢里。 那里的大厨,厨艺仅次于能做国宴的二级厨师! 不过,重生之后,他还真没在这种国营小饭店吃过饭。 “走,喜栋,今天咱们就在这儿吃一顿。” “好嘞!” 王喜栋是个十足的吃货,只要有吃的,他才不会挑剔呢。 因为不是吃饭的时间,饭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中年男子半躺在大堂角落的椅子上。 听到有人进门,男子只是随意地瞥了一眼,然后指了指墙上的小黑板,懒洋洋地说道: “吃什么自己看。” 对此,夏长海并没有感到生气。 国营单位大多都有类似的情况。 反正干多干少工资都一样,何必费心思去热情招呼客人呢? 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谁太认真工作,不仅不会得到夸奖,反而会被别人当成“傻瓜”。 甚至还可能因此受到排挤! 大家都在偷懒,就你拼命干活,这是什么意思? 是想表现自己,还是在暗示别人都是没用的人? 夏长海把这些杂念抛在脑后,抬起头看向墙上的小黑板。 上面可供选择的菜品并不多,零零散散就那么几种。 其中有些菜品明显是刚刚被擦掉的,因为黑板上还留着一些痕迹。 虽然菜品数量不多,但基本上都是硬菜: 土豆炖牛肉、红烧鱼、锅包肉、油煎豆腐、糖醋鱼片,还有大米饭。 店里没有凉菜,菜品价格从1毛钱到1块多不等。 “喜栋,你想吃什么?”夏长海问道。 “嗯……” 王喜栋抬起头,盯着小黑板看了好一会儿, “那就来个锅包肉吧。” “算了,还是我来点吧。” 看到王喜栋那纠结的样子,夏长海心里直痒痒。 “老板,除了锅包肉,其他的菜都各来一份。主食能不能换成大馒头?” 这段时间夏长海天天吃大米饭,早就吃腻了。 “馒头没有,花卷行不行?” 或许是很少遇到这么豪爽点菜的客人,躺在角落的中年男子多问了一句。 “也行!” “那你们稍等一会儿!” 男子站起身,朝着厨房走去,顺手还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了帽子和围裙。 原来这家伙既是厨师,又是收银员,还是店小二。 没让两人等太久。 最先端上来的是油煎豆腐,餐盘超大,比人脸大好几圈,里面高高地堆着满满一盘豆腐。 北方菜系向来以分量大而闻名。 再加上这个年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下馆子对普通家庭来说,就相当于后世全家出去旅游一样奢侈。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国营饭店还是私营饭店,先不说味道怎么样,至少分量绝对不会偷工减料! 在这一点上,作为石湖市最厉害的饭店——丰泽园也不例外! 第164章 会叫的狗不咬人,这家伙就是这种人。 要是饭店分量不足,在这个时代,可比后世曝光某家餐馆使用地沟油还要严重! 不用讲究什么客套,油煎豆腐刚一上桌,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拿起了筷子。 他们耽搁了这么久,早就饿坏了。 “这味道……还真不错!” 冒着热气的豆腐一入口,夏长海的眼睛微微一亮。 他原本以为这种国营饭店的菜都是大众口味,只要不难吃就不错了。 没想到味道居然还挺好! 做油煎豆腐,最难的就是掌握火候。 油煎时间太短,豆腐里面就热不透; 油煎时间太长,豆腐又容易煎糊。 要想把这个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可不是一般厨师能做到的! 一口花卷,一口豆腐。 再配上店里赠送的辣椒,两人吃得满头大汗。 这让夏长海对后面的几道菜更加期待了。 就在夏长海和王喜栋在饭馆里吃得正香的时候。 饭店外面。 几个人鬼鬼祟祟地站在墙角,看上去像是在聊天,可实际上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饭店的大门。 好像在监视着什么。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壮汉带着四五个人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人呢?” “还在饭店里面,一直都没出来。”负责监视的小弟指了指国营饭店的大门。 “妈的,我们在这儿又冷又饿,他们倒在里面吃得舒舒服服。” “老大,要不要冲进去把人带出来?” 有人恶狠狠地说道。 结果他刚说完,脑袋就挨了一巴掌。 “就知道冲,冲什么冲。” 壮汉生气地说道: “那可是国营饭店,你以为是你们家的厕所啊!” “去那里面抢人,你是嫌自己脑袋上的窟窿不够多吧!” 财不外露这个道理,连小孩子都懂。 可国营商店每天的营业额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一把把的现钞就那么当着大家的面放进柜子里,连个锁都没有。 但又有谁敢去抢呢? 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同样的道理,去国营饭店绑人,性质和打劫国营商店差不多! 到时候,负责抓捕的可就不只是公安了。 军队说不定都会强势介入! 有命赚钱没命花的道理,壮汉还是明白的。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带了两个帮手在暗中盯着。 “你们两个跟我一起进去。” “是!” 虽说夏长海觉得有点奇怪,不是饭点怎么还有人来饭店,但他也没太在意。 他和王喜栋正专心对付着刚上桌的红烧鱼呢。 夏长海把店里的菜尝了个遍,心里暗自感叹,这其中当属那道红烧鱼的味道最为出众。 那鲜美的滋味,简直能和前世他在港澳尝过的那些大厨的手艺相媲美。 “老板,你这红烧鱼除了加了蜂蜜,还放了别的啥呀?味道真的绝了!”夏长海忍不住向老板问道。 老板听到夏长海这话,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你可是第一个尝出里面加了蜂蜜的人,厉害啊!”老板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夏长海笑着回应:“我也没别的什么大爱好,就是对吃的特别感兴趣。” “吃的美食多了,舌头自然就变得灵敏了。” “说真的,老板,你这红烧鱼的手艺,那是真厉害!” “比丰泽园那些有名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要知道,没有哪个厨师不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厨艺精湛的。 老板一听夏长海这番话,顿时挺直了胸膛,满脸骄傲。 他搬来一把椅子,在夏长海身旁坐下。 “跟你说,这道菜可是我的招牌。” “在整个石湖市,就没人敢在红烧鱼这道菜上和我唐三较量!” “你猜猜,我一天能卖出多少盘红烧鱼?” 王喜栋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30条?” 唐老板摇了摇头,说道:“最少80条!” 夏长海听到这个数字,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要知道,这红烧鱼的价格可不便宜,一天居然能卖出80条以上。 怪不得这老板如此自信,口气这么大。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厨师这行也是如此。 看来这老板说自己的红烧鱼是全市第一,还真不是吹牛! “你刚才问这鱼除了蜂蜜还加了啥,来,你尝尝这鱼的汤汁。” 老板神神秘秘地指着盘子里的红烧鱼说道。 汤汁? 夏长海用筷子蘸了一点汤汁,放入口中细细品尝。 “这是……酸果?” 王喜栋也跟着尝了尝,说道: “还真是酸果!” 酸果是山上的一种无名果实,个头不大,却酸得让人牙根发软。 人和动物一般都不喜欢吃,只有到了冬天,实在没东西可吃的时候,野猪才会刨开积雪找酸果吃。 夏长海怎么也没想到,这种果子竟然还能用来做菜! 老板同样感到十分震惊,他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提示了一下,夏长海就能立刻尝出来。 利用酸果的酸味来凸显蜂蜜的甘甜,这可是他从滇菜中领悟到的精髓! 整个石湖市那么多厨师都做不到,面前这个年轻人却轻松做到了。 夏长海并不知道老板心里在想什么,他接着说道: “我知道西边有个菜系,喜欢用辣味来衬托甜味。给你个建议,你可以……” 一旁的壮汉看着夏长海和老板聊得热火朝天,心里满是疑惑。 “你们确定刚才卖猞猁皮的是这两个人?” 按照手下的描述,是两个年轻猎人卖了猞猁皮赚了一笔钱。 可眼前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两个厨师在交流做菜经验…… “没错啊,老大,我亲眼看到他俩收钱的!” 壮汉旁边的小弟挠了挠头,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那张猞猁皮不是他们猎到的,他们也是倒卖的? 不然实在没法解释,一个厨师怎么会有猞猁皮呢?这和他们的职业完全不搭边啊! “行吧,再观察观察。” 到了这个地步,壮汉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先继续盯着。 一个时辰过去了。 夏长海这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和老板的交谈。 他没想到,这家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国营饭店里,竟然藏着一个这么有商业头脑的人。 没错,他觉得老板不是单纯厨艺天赋高,而是有着经商的天赋。 第165章 让抢劫的盯上了 经夏长海这么一提醒,王喜栋立刻反应过来: “那我们怎么办?要不要去警察局?” 王喜栋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匕首,他对自己一对三的能力还有点信心。 但这里毕竟是对方的地盘,谁知道他们还有没有其他同伙。 夏长海思索了几秒钟,摇了摇头说: “去警察局没用。” “他们还没动手,警察不会管的。” “咱们总不能一直躲在饭店里不出来吧!” “而且,咱们也不是好欺负的……” 说着,夏长海轻轻拍了拍自己夹着的长条形包裹,露出里面东西的一角。 王喜栋看到后,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老大,你什么时候把这东西带来了!安检不是过不去吗?” “哼,我自有办法。” 想抢劫?哼! 谁抢谁还不一定呢! 有了这东西,王喜栋顿时有了底气,不再像刚才那么小心翼翼。 好不容易来一趟石湖市,要是空手回去,家里那几个小家伙指不定要怎么闹呢。 于是,他们买了炉果、槽子糕、老虎爪子(一种路边的面食小吃)、糖画…… 这些东西都很便宜,大多只要几分钱,贵一点的也不过几毛钱。 虽然买了不少东西,但加起来还没花到十块钱。 两人还专门等了一炉爆米花,又买了几瓶健力宝汽水。 一边走一边吃。 身后跟着的那几个人看得又馋又气。 那时候,普通老百姓收入都不高,很多城市家庭的生活水平还不如农村家庭。 农村起码有土地,可以自己种点地瓜、玉米之类的。 虽然想吃顿好的不容易,但也不至于饿死人。 若不是生活实在过不下去,谁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干抢劫这种事。 在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哪还有闲钱去买那些街头小吃? 尤其是那健力宝汽水,橙色的液体十分亮眼,晃动时里面的气泡不停地翻滚着,看着就让人直咽口水。 这汽水价格可不便宜,一块二一瓶,很多城里人都舍不得买。 可那两个家伙,一人竟然买了三瓶! “这两个家伙,真能显摆,等会儿把他们买的东西全抢过来!” 壮汉咽了咽口水,恶狠狠地说道。 其余几个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他们在这儿又冷又饿,还得小心翼翼不被发现,而那两个“肥羊”却一路上吃喝玩乐,逍遥自在。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们是以前地主家的败家子呢。 晃悠了半个多小时,夏长海和王喜栋终于不再闲逛,直接朝着西边的车站走去。 看到这一幕,壮汉终于松了口气,不用再像个傻瓜似的一直跟着了。 他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地说: “走,去前面拦住他们!” “今天一定要把他们身上的东西都抢过来!” 黄土角是去西站的必经之路。 当夏长海和王喜栋走到这里时,发现前后各有两个人,打扮得像是在路边卖东西的。 他们看了看周围,左边是个小土坡,右边不远处是一片小树林。 这个地方进可攻、退可守,如果受害者反抗,劫匪能迅速逃走,还能防止受害者逃跑。 夏长海给王喜栋使了个眼色。 如果对方真是劫匪,肯定会在这儿动手。 果然,他们刚走到一半,前面的人突然停下脚步,还发出一声低呼。 夏长海定睛一看,只见前面拐角处,七个人把本来就不宽的土路堵得严严实实。 他们有的拿着匕首,有的握着铁棍、大刀,脸上都蒙着布,看不清模样。 但夏长海一眼就认出,为首的那个壮汉,就是在饭店里见过的人。 这家伙连衣服都没换,真是嚣张至极。 “都给老子听好了,趁我还没彻底发火,赶紧滚蛋!” 一个身材壮硕的大汉,手里紧紧握着一把长刀, 刀尖指向除夏长海和王喜栋之外的其他人,大声吼道。 这话一出口,那些人哪还敢多说半个字。 他们纷纷低下头,一副狼狈的样子,匆匆忙忙地跑开了。 虽然有些人心里满是疑惑,不明白这些劫匪为什么不要他们的财物。 但却没有一个人敢回头去问个究竟。 万一因为自己的犹豫,惹得劫匪们更加生气,那可就麻烦大了。 毕竟,大家都清楚,这些劫匪向来心狠手辣,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等那些无关的人都走光了,七个劫匪慢悠悠地朝着夏长海和王喜栋走去,在距离他们七八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哟,你们俩还挺神气啊!” 一个穿着深蓝色棉袄的男子开口说道,他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说话的语气里满是轻蔑。 他原本想着看夏长海和王喜栋的笑话,可没想到,两人看到他们这么一群劫匪,脸上的表情一点变化都没有,也丝毫没有要逃跑的意思。 那个偏瘦的男子,也就是王喜栋,甚至还露出了一丝让人看不懂的笑容。 这可把他给惹恼了,心里想着:难道他们看不出来这是打劫吗? 夏长海根本就不想理会这个小喽啰,眼睛直接看向为首的壮汉,语气冰冷地吐出两个字: “让开!” 这两个字一出口,整个现场瞬间安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壮汉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好像自己听错了一样:“你说什么?” “我大哥都发话了,好狗不挡道,你们几个赶紧滚一边儿去!” 王喜栋皱着眉头,扯着嗓子大声喝道。 “哈哈哈!” 壮汉气得反而笑了起来,连说三个“好”字, “我在这行混了五六年了,还是头一次碰到像你们这么有种的人。” 随后,他转头对着一个穿黄棉袄的男子喊道: “老三!” 一边喊,一边还用衣服擦了擦手中的长刀, “我改主意了,等会儿把这俩家伙的舌头都给我割了,再把手筋脚筋也挑断!” “好。” 穿黄棉袄的男子冷冷地应了一声,这次他没有沉默。 他的眼睛里闪过两道冰冷的光,远远看去,就像饥饿的恶狼一般,透着一股阴森的气息。 夏长海可没有被他们的狠话吓住。 “听你们这口气,干这种打劫的勾当不是第一次了吧?” 夏长海脸上的笑容变得越来越冰冷。 第166章 人渣的命,不值钱 “怎么,现在知道害怕了?晚了!” “今天非得让你下半辈子生不如死!” 几个劫匪发出一阵狰狞的笑声,看着夏长海和王喜栋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两只毫无还手之力的小兔子。 夏长海冷笑了一声: “呵。” “既然你们都是些不知死活的东西,那我也就不用客气了。” 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夏长海的语气冷得像冰碴子一样。 只见他把手中的东西放在地上,右手拿起夹着的一个长条形物体,左手顺着一拉。 瞬间,里面的东西就露了出来。 对面的七个劫匪听到夏长海的话,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看到一个黑乎乎的枪口正对着自己。 那黑洞洞的枪口,看起来深邃无比,就像无尽的深渊,仿佛要把他们的灵魂都给吸进去。 还没等他们有所动作,就听到: 砰砰砰砰! 四声枪响接连响起。 开枪的正是夏长海手中的那杆56式半自动步枪! 夏长海心里明白,这世上的人心复杂得很,贪婪和黑暗到处都有。 就算是后世法律那么完善,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时,还是有人敢冒险去做违法的事情。 就像《资本论》里说的: “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 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无视人权; 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夏长海从不觉得过去的人就比后世的人更善良、更单纯。 相反,他一直坚信“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这句话。 饿急了的兔子都会向野猫发起攻击,更何况是人呢? 所以,每次来石湖市卖货,他都会提前做好两手准备。 以前没带枪的时候,他会在身上带着匕首、石灰包、辣椒粉之类的小物件,用来防身。 自从有了枪,他的心里就更踏实了,感觉自己更有底气了! 按照规定,车站是不允许携带枪支的, 安检也肯定过不去,但夏长海总有自己的办法把枪带进车站。 本来带枪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没想到今天还真派上用场了! 随着四声枪响,七个劫匪中有四个人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 在不到十米的距离,以夏长海的枪法,那是绝对不会失手的。 倒下的四个人当中,除了之前说过话的三个家伙, 还有一个看起来身材最壮实、面相最凶狠的。 那个为首的壮汉,被叫做老三的阴冷男子, 还有一个一看就不怀好意的家伙,都被击中了。 俗话说“颜值即正义”,可这几个劫匪长得就一脸凶相,一看就不是好人! 至于为什么只开了四枪,而现场却有七个劫匪。 原因其实很简单,剩下的三个人此刻已经被吓得瘫倒在地上, 浑身不停地颤抖,就像筛糠一样。 其中有两个人甚至吓得尿了裤子! 一看就知道他们被吓得不轻。 即便如此,夏长海还是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他端着枪,微微弯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朝着那几个劫匪靠近。 56式半自动步枪的准星始终紧紧地锁定着他们。 王喜栋也从腰间抽出匕首,跟在夏长海的身后。 虽然他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但在多次打架斗殴的过程中,也养成了谨慎小心的习惯。 他知道,在猎物彻底失去反抗能力之前,绝对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 等走到那些劫匪跟前,夏长海先抬起脚,把他们的武器都踢到了一边。 “喜栋,把他们都捆起来!” “再搜一搜他们身上!” 王喜栋连忙回应道: “好嘞!” 就在夏长海准备转身的时候,躺在地上的壮汉突然伸出手,一把抓住了他的脚踝。 “救……救命……” “求你……救救我……” 这突如其来的动静把夏长海吓了一跳,他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还没死。 夏长海扭头一看。 只见壮汉双手捂着肚子,脸色白得像纸一样。 这家伙也不知道是运气太好,还是老天爷故意捉弄他。 肚子被枪打中了,竟然还没咽气。 不过,在这么近的距离开枪,子弹在他体内造成的空腔效应,足以让他受到极其严重的创伤! 从地上那不断扩散的血迹就能看出来,他的情况非常不妙。 一般来说,一次性失血量达到人体总血量的30%以上就会有生命危险, 以一个60公斤重的人来算,失血量达到1200- 1400毫升,就会危及生命。 而这个壮汉的出血量,明显已经超过了这个数值! 此刻他还能保持清醒,大概率是回光返照,死亡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对于这种作恶多端的人,夏长海根本就不想理会,抬起脚就想甩开他的手。 结果,壮汉接下来的话,让他下意识地停住了动作。 “我衣服夹层里有钱……” “只要……只要你把我送去……” 话还没说完,壮汉的手一松,就没了气息。 夏长海对此没有丝毫的波动,一条人命在他面前消逝,他根本就不在乎。 从壮汉说出要挑断王喜栋手筋脚筋的那一刻起,在夏长海眼里,他就已经不配被当人看了。 在这个年代,杀人不过头点地,像这种心狠手辣的劫匪,死了反而比活着更让人觉得痛快! 这种人渣的命,还不如一条狗值得让人惋惜! 夏长海只在意壮汉说的一句话: 衣服夹层里有钱! 他顾不上其他的事情了,立刻在壮汉的身上摸索起来。 几分钟后,夏长海看着手中的几卷大团结,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的神情。 竟然整整有800元,比上次从人贩子背包里找到的钱还要多。 也不知道这家伙攒了多长时间才攒下这么多钱。 “算你死前做了件有用的事!” 要不是壮汉临死前说了出来,谁能想到他把钱卷成好几卷,藏在厚厚的大棉袄夹层里呢。 那棉袄的棉花那么厚,要是不仔细找,就算把衣服翻个底朝天,都不一定能发现里面藏着钱! 这时,王喜栋抱着一堆东西跑了过来。 “老大,这些家伙还真挺有钱的!” 他咧着嘴,一边说着,一边把手里的兜打开给夏长海看。 兜里面零零散散的,有一堆毛票,加起来也有100多元,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 第167章 警察上门寻找英雄人物 夏长海拿起一件白色的丝织品,疑惑地看了王喜栋一眼,问道: “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还往家拿?” “不知道啊。” 王喜栋满不在乎地回答道, “不过老大你不知道,我发现这东西弹性可好了,摸起来还软软的, 拿回去让我妈改一改,说不定能做几个帽子啥的。” 看着王喜栋那兴奋的样子,夏长海忍不住嘴角抽了抽, 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王喜栋戴着用这丝织品做成的帽子的画面。 王喜栋却丝毫没有察觉到夏长海的表情变化。 好家伙,没想到王喜栋居然还有这种奇奇怪怪的想法! “老大,到时候也给你做一个。” “别别,我可不喜欢白色的。”夏长海连忙摆手拒绝。 这审美,他可实在是接受不了! 把抢来的这些东西都收拾好之后,王喜栋指着那三个瘫在地上、头都不敢抬起来的人,问道: “老大,这三个家伙怎么处理?” 夏长海思索了几秒钟,刚要开口说话,就听到远处传来了摩托车的轰鸣声。 而且听声音,好像还不止一辆! 夏长海的脑海中瞬间闪过一个念头: “难道这些人还有同伙?这下糟了!” “站住!不准动!马上举起手来!” “立刻放下手中的武器!重复一遍,现在就放下!” 夏长海眼神微凝,注视着眼前将自己重重包围的警察队伍。 怎么石湖市警方的反应速度会这么快? 按照以往的经验,警方出警至少需要两个时辰才能抵达现场啊? 虽说警察系统的办事效率向来不容小觑,但在当下这个年代, 跨区域的资源调配始终存在客观难度。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各地警方都配备了精锐力量, 处理案件时一向秉持快速果断、严格执法的原则。 一旦到了必须采取强硬手段的关键时刻,他们绝不会有丝毫犹豫! 然而,国内面临着一个极为现实的难题:庞大的人口基数! 以亿为单位计算的人口总量,仅仅是日常管理就已经困难重重! 警力不足成为了一个难以回避的突出问题。 夏长海并非没有考虑过在距离石湖市如此近的地方使用武器的后果。 他原本以为,他们至少有一个时辰的时间能够撤离“四零三”现场。 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他们完成撤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刚刚完成“为民除害”的行动,转眼就被警察包围了!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夏长海无奈地松开了紧握武器的手。 同时,他示意身旁的王喜栋也放下装备。 先稳定住当前的局势,再从长计议后续的应对办法! 就在执法人员准备为他戴上手铐时,远处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等一下,先别抓人!” 夏长海循声望去,只见安开山骑着一辆大二八杠自行车,气喘吁吁地赶到了现场。 他那略显肥胖的身躯上,早已布满了豆大的汗珠。 安开山停好自行车,拿起随身的包,挺直了腰板,神情严肃。 不知为何,夏长海看到这一幕,心中竟产生了一种类似看到别人驾驶豪车停在酒店门口的感觉。 安开山先是朝夏长海微微点头示意,随后径直走向带队的警察。 经过一番交流,夏长海注意到那名警察的表情从最初的厌恶, 逐渐转变为迟疑,接着流露出惊讶,最后竟满是敬佩之色。 几分钟后,那位看起来与自己父亲年龄相仿的警察走到夏长海面前。 他双脚并拢,“啪”地一声,郑重地敬了一个礼。 “您好,请问您是夏长海同志吗?” 从对方的气质判断,夏长海有九成的把握确定此人曾经是一名军人。 这一发现,让夏长海心中不禁生出一股敬意。 夏长海的前世,曾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混混。 抽烟、喝酒、赌博,几乎所有的不良嗜好他都沾染过。 然而,一次在国外旅游时,他遭遇了恐怖袭击。 当时负责保护他的三名保镖,为了掩护他安全撤离, 一人身中七枪当场牺牲,一人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 被发现时尸体已经残缺不全,还有一人双腿被炸飞,终身残疾。 而这三名保镖,全部都是退伍军人! 经历了这件事之后,夏长海一夜之间彻底醒悟,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从那以后,他对军人始终怀有一种特殊的情感。 当然,蜕变之后的夏长海,行事风格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前后耗时两百天,耗费上千万元,雇佣黑水公司将那个发动恐怖袭击的武装分子组织从上到下清理得干干净净! 还将幕后黑手的骨灰撒在了两位牺牲保镖的墓前,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话题暂且回到当下。 夏长海看着那名警察,大声回答道: “我就是夏长海!” 确认身份之后,那名警察激动地握住了他的手,说道: “原来您就是救出六个孩子的小英雄……” 经过进一步的沟通,夏长海才了解到事情的原委。 他对付人贩子、成功救出六个孩子的事迹,当天就传到了警局。 上级领导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找他,是因为内心有些纠结。 抓坏人、救孩子,这无疑是一件大功。 但六名人贩子全部死亡,而且尸检报告显示,他们的死因均为外力所致。 这一情况,触及到了一些“红线”。 这让上级领导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不过,尽管上级领导内心纠结,但基层的警察们却对夏长海充满了敬佩之情: 以往抓住人贩子,只能将他们交给法律进行制裁,很难真正解心头之恨。 任何亲眼目睹过人贩子恶行的人,都恨不得将他们千刀万剐! 在大家眼中,人贩子就应该下十八层地狱,遭受无尽的折磨! 所以,当众人从法医那里得知人贩子的死因时,第一反应都是:痛快! 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酷热难耐的夏日里喝下一杯冰镇汽水, 从心底里感到畅快淋漓,全身都舒爽起来。 这种情感,以往只能深埋在心底,如今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 第168章 有当杀人狂魔的潜质 “哈哈,痛快!真是太痛快了!” 听着夏长海讲述对付人贩子的细节,带队的警察拍着夏长海的肩膀大笑起来。 周围的其他警员,脸上也都露出了畅快的神情。 就在这时,负责检查现场的警员跑了过来,在带队警察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夏长海隐约听到了“通缉犯”“流窜”等字眼。 几分钟后,那名警察走了回来…… “你们可以回家了,没什么事了。” 夏长海有些疑惑地问道:“这里……” “放心吧,都交给我处理。” “不过是几个从外地流窜过来的通缉犯死了而已,虚惊一场。” 说完,他转头看向不远处的安开山,招呼道: “小安。” “来了,柳叔。” “我这边还有事要忙,你安排辆车送他们俩回去,路上注意安全。” “保证完成任务!” “你小子别贫嘴,这次多亏你提前通风报信。” “居然敢不经我同意就调动人员,看我回去怎么跟你父亲说……” 待执法人员全部撤离后,夏长海递给安开山一根烟,说道: “这次多谢了。” 从安开山与其他人的对话中,夏长海大致能猜到, 这次石湖市警方之所以反应如此迅速,是有人动用了关系。 “谢什么,也没帮上什么大忙。” “本来还担心你会吃亏,没想到你小子这么厉害!” “一对七,还当场打死四个……太牛了!” 安开山下意识地看了眼远处尚未干涸的血迹。 夏长海摇摇头,说道: “一码归一码,这人情我记下了。” 他可不是不懂人情世故的年轻人。 他心里清楚,调动这么多警员,安开山肯定费了不少心思。 想到这里,夏长海突然想起一件事。 他从兜里拿出从人贩子背包里找到的笔记本,递给安开山。 安开山接过笔记本,翻看了几页,问道: “这是?” “我猜五月一号是各地人贩子交易或者碰头的日子,你可以先从石湖市开始调查……” 听完夏长海的话,安开山眼中顿时泛起了光芒。 如果笔记本里的内容属实,那这份线索的价值可就太大了! 抓住一两个人贩子,意义相对有限。 但要是能抓住人贩子交易链中的关键人物,那才是真正的大功一件! “好兄弟!以后有事尽管找我,肯定给你办得妥妥当当的!” 留下一句话后,安开山为夏长海二人安排好车辆,便匆匆离去了。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验证笔记本里的内容了。 等安开山离开后,夏长海才想起还有东西没给他。 “算了,下次再给他吧,也不着急。” “司机师傅,麻烦掉个头。” “去哪儿?” “国营商店!” 宁夏村。 夏长海拉了一车物资回到村里,乡亲们都觉得这件事有些奇怪。 一来,大家潜意识里都认为夏家经济宽裕。 谁让夏长海这么有本事呢? 若不是这次发生了人贩子的事情,谁能想到他居然有能力抓住像“老拐子”这样难抓的人物。 要知道,抓捕“老拐子”的难度比抓捕斑龙(梅花鹿)还要大! 以往大家连见他一面都很难,更别说抓住他了。 二来,这也是夏长海有意营造的结果。 一直以来,夏家的生活都比较富裕,难免会招来一些人的嫉妒。 除非搬离宁夏村,否则有些麻烦很难避免。 明处的攻击容易防范,但暗处的算计却难以预料。 平时能解决的小问题,就没必要给自己惹来更多的麻烦。 “长海回来啦?” “这是去市里买东西了吧?” “哟,买了这么多东西啊。” “谢谢啊,怪不得都说这孩子人好呢。” 因为上次人贩子的事情,夏长海与乡亲们的关系亲近了许多。 一路上,夏长海对大家都很客气。 实际上,他专门买了好几条烟,打算分给乡亲们。 这些烟的档次虽然比不上红双喜、牡丹等高档香烟,但比解放牌、工业牌香烟要好得多。 而且他每次都是拿出两根分给乡亲们,把大家乐得合不拢嘴。 要知道,很多乡亲连一分钱一根的工业牌香烟都舍不得抽! 更别说这种档次的好烟了! 回到家后。 夏长海和王喜栋大包小包地往院子里搬东西。 王如海好奇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便凑了过来。 本以为会有好吃的,结果看到是柴米油盐肉之类的日常用品,瞬间失去了兴趣。 “如海,别傻站着,过来帮我拿东西。” 王喜栋像对待兄弟一样大大咧咧地喊道。 “哼!” 王如海撇了撇嘴,“我帮夏大哥拿,才不帮你这个臭东西拿!” “哟。” 王喜栋挑了挑眉,“你小子现在胆子挺大啊。” “不后悔?” “才不后悔!” “啧啧,本来想着回来给某人带了好吃的,看来还是拿去喂狗吧……” 说着,王喜栋从身后拿出几瓶汽水。 听到玻璃瓶碰撞的声音,王如海像兔子一样一下子窜了过去。 “哥,你是我亲哥,这是汽水吗?” “汽水?什么汽水?这是马尿……” 夏长海没有理会这对吵闹的兄弟,拿过两瓶汽水,打开后递给了夏子梅和王子婷。 “还是女儿贴心,以后要是结婚,可不能生儿子,太让人操心了……” 咦? 我怎么突然想到结婚生子的事情了? 这春天还没到呢。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夏长海又过上了悠闲的日子。 没事就躺在家里,逗逗狗,晒晒太阳,陪几个孩子玩耍。 一来,几条猎狗上次受的伤还没有完全恢复。 二来,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他感到有些疲惫。 有时候晚上躺在炕上回想起来,夏长海都觉得不可思议。 本来只是答应机械厂的人帮忙打标本,结果因为周国民遇到危险,又卷入了人贩子的事情。 在山里遇到危险,倒也算是常见。 但牵扯到人贩子就有些奇怪了。 再加上在石湖市的行动中,短短几天时间,夏长海手上就沾染了五六条人命。 他和王喜栋两人,经历了如此惊险的事情。 换作别人,晚上肯定会辗转难眠! “几天时间杀了五六个人,乡亲们要是知道了,不得把我当成杀人狂魔?” “不过说起来,前世我杀人的时候也没这么淡定啊。” “难不成我真的有成为杀人狂魔的潜质?” 第169章 现在又不缺钱缺粮的,这个时候去掏什么熊仓 思来想去,夏长海给自己找了一个心理安慰的理由: 他杀的都是罪有应得的人! 人贩子作恶多端,那些家伙死不足惜,任何有良知的人遇到那种情况,都不会放过他们。 就算是枪毙他们都算是便宜了,他们就应该遭受十大酷刑! 还得用药物让他们保持清醒! 不这样做,都不足以让他们为所犯下的罪行赎罪! 夏长海记得前世看过一种酷刑,把人全身涂满泥巴,放在火堆上慢慢烘烤,就像烤鸡一样。 等烤得差不多了,用干结的泥巴将泥巴剥落,人的全身皮肤也会随之脱落。 这时候再往裸露的肌肉上涂抹蜂蜜水,然后将人放在野外吸引昆虫叮咬。 最理想的情况是引来食肉蚂蚁。 它们会一点点地啃噬受刑者的身体,受刑者将承受难以想象的痛苦,直至死亡! 这种方法虽然残忍,但用在人贩子身上,夏长海觉得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后来遇到的那帮劫匪,性质也和人贩子差不多。 俗话说,盗亦有道。 抢劫行为固然可恶,但故意伤人致残甚至杀人,就完全不可原谅了! 山村里的人拿东西到市里来卖,大多都是穷苦人家。 这样的家庭根本经不起任何风雨。 如果只是抢钱,对方或许还能勉强挺过去。 但要是导致人员伤残,那毁掉的就是一整个家庭! 老老少少都得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因为营养不良而饿死的人不在少数! 话题又扯远了。 在给自己找了心理安慰之后,夏长海把那些奇怪的念头抛到了脑后。 然而,没等他休息几天。 杨玉凤突然找上门来,一见到夏长海就哭了起来。 夏长海感受到对方身体的接触,有些尴尬,但也看出她确实遇到了天大的麻烦。 否则,不会如此情绪失控。 “婶儿,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快说说啊。” 这时,李晓娟也听到动静走了出来,好不容易才把杨玉凤安抚下来。 经过一番沟通,夏长海才弄清楚事情的缘由: 赵二溜非要上山去掏熊仓! 原来,因为上次人贩子的事情,赵二溜在村子里的地位一下子提高了。 很多人不再喊他“二溜”,而是改口叫他“赵哥”。 这让从未体验过这种被人尊重感觉的赵二溜有些得意忘形。 心理上极度膨胀。 本来,心理膨胀就膨胀吧,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坏处。 反正赵家的财政大权都在杨玉凤手上,赵二溜想在外面挥霍也没有资本! 然而,随着名气越来越大,就有人找上门来想和他合伙做事。 更准确地说,是拉他一起去打猎。 “他非要跟着那两个人去山上掏熊仓,我怎么劝都不管用。” “这马上就要过年了,万一出点什么事,我和肚子里的孩子可怎么办啊……” 说着说着,杨玉凤又哭了起来。 李晓娟在旁边听着,眉头皱得紧紧的: “现在又不缺钱缺粮的,这个时候去掏什么熊仓?!” 夏长海点点头,他也不明白赵二溜为什么要这么做。 每年快到过年的前一两个月,猎人们都会选择消停一段时间。 一来,深冬时节,打猎的难度极大。 二来,大家都担心会发生意外。 这个时候要是出了什么事,还怎么安心过年? 太不吉利了! 若不是为了打标本,夏长海也不会频繁地往山里跑。 通常情况下,只有单身汉或者生活极度困苦的人,才会在这个时候进山打猎。 很明显,赵二溜并不属于这两类人。 李晓娟说道:“长海,要不你去劝劝他吧。” “就算要掏熊仓,也该等过了年再说。” 夏长海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 “以我对他的了解,直接劝说根本没用。” “这次得让他吃点苦头才行。” “这样吧,明天他们上山的时候,我和喜栋在后面跟着……” 王喜栋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问道: “老大,听你这语气,怎么感觉赵二溜肯定会出问题似的?” 李晓娟和杨玉凤也满脸疑惑地看向夏长海。 夏长海露出一抹神秘的笑容: “如果是别人,我不敢确定,但和那两个人一起……” 在宁夏村的村南头,有户猎户人家,刘家兄弟刘军和刘亚便出生于此。 这兄弟俩与赵二溜一样,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混混。 不过,若仅仅是混混,也不至于让夏长海重生后还对他们印象深刻。 宁夏村人口众多,混混并不稀罕。 这兄弟俩之所以在夏长海心中留下深刻印记,是因为前世, 他们曾与王喜栋一同上山合伙打围。 那时夏长海身体不适,没参与此事。 三人带着猎狗,扛着一杆枪,计划打围。 起初一切看似顺利,然而,当天下午王喜栋被抬了回来,背上十几道熊爪印。 夏长海问清缘由后,抄起侵刀就要找刘家兄弟拼命。 原来,三人在山上追野猪时,发现了地仓子,准备掏仓。 他们都是老手,知道掏仓风险大,提前做了诸多准备,还选了逃生路线,以防万一。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当熊瞎子冲出洞穴,本应负责开枪的刘军和负责转移熊瞎子注意力的刘亚,却当场慌了神,扔下王喜栋独自逃命。 王喜栋凭借运气和其他猎人帮助才捡回一条命。 自那以后,刘家兄弟躲了一个月没敢回家,夏长海也因找不到人,怒砸了他们家。 从那之后,宁夏村没人再敢和刘家兄弟合伙打围。 前世的事已过去,如今到了这一世。 夏长海觉得,前世刘家兄弟有猎狗、有枪都能出那么大纰漏, 这一世他们找不靠谱的赵二溜去掏仓子,肯定会出事。 次日,赵二溜以五毛钱为酬劳,让王喜栋弟弟帮忙盯着。 确认赵二溜出发后,早有准备的夏长海与王喜栋立刻出门。 他们抄近道,比赵二溜等人更早到村头。 老远就听见赵二溜喊: “兄弟!” 夏长海回头,见赵二溜与两个高大的家伙走来,正是刘家兄弟。 刘家兄弟身材高大,典型北方人模样。 第170章 掏熊仓这事儿,简直就跟和阎王爷玩牌赌命差 赵二溜很高兴,问:“兄弟,你们这是要上山打围?” 夏长海点头表示休息好几天,手痒痒。 赵二溜热情邀请:“要不跟老哥去掏个仓子?” 此话一出,刘家兄弟面露不满。 打围有规矩,通常把头才能邀人入伙。 此次虽没把头一说,且约定猎物三人平分,但他们早就盯上了那个熊仓子,认为只有自己有资格邀人。 赵二溜此举,在他们看来是越权。 多一人就得多分一份收益,他们本可拿三分之二,现在却只能拿三分之一,收益瞬间减半。 尽管夏长海在村里名声响亮,他们也不愿接受。 夏长海一眼看穿他们想法,心中冷笑,却摇头说:“算了,我就想溜达溜达,你们去吧。” 赵二溜有些遗憾,说回来给夏长海带野货。 刘家兄弟始终没说话。 看着三人远去,夏长海笑容意味深长,让王喜栋检查东西,等着看好戏。 作为常上山的人,赵二溜经验不少,又和夏长海打过交道, 见过世面,对此次掏仓信心满满,称“区区一个天仓,我出马手到擒来”。 在刘家兄弟引领下,三人来到目的地,一棵三人粗的大桦树。 赵二溜仔细打量树洞,看到洞口挂着冰棱,确认是熊仓子。 刘军姿态谦卑,他和弟弟第一次掏仓子,不知具体操作。 这也是他们找赵二溜的原因,至于不找夏长海,是因为之前夏长海召集搜山时,他们是没参加的一批, 因此在村里受了不少气,姑娘们态度也急转直下,他们认为这都是夏长海的错。 此次掏仓,他们想证明自己。 赵二溜让刘亚在下面,要踩着他上去,刘亚觉得不稳, 赵二溜展示小腿肌肉,强调没问题,还说熊瞎子一露头就用斧子解决。 刘家兄弟虽不安,但事已至此,只能咬牙答应,让赵二溜吩咐,他们全力配合。 赵二溜指挥他们多捡柴火,堆大篝火,还提醒刘亚用力踩实,否则出意外跑不掉。 赵二溜此时体会到发号施令的快感,刘家兄弟虽心里不爽,但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只是暗暗嘟囔。 等准备工作差不多,赵二溜起身走到树下,对着树干敲了敲。 通过声音判断熊瞎子大小,赵二溜分析这棵树粗细, 推测熊瞎子团起来不到1米高,体重250- 350斤,八成是头小母熊。 一番解释后,赵二溜指着位置吩咐,刘亚之前对他有所质疑, 此刻被他的“博学”震慑,二话不说抡起斧子就砍。 砍了几下,刘军担心动静大惊醒熊瞎子,赵二溜表示放心, 熊瞎子认实的动静,空处动静它懒得搭理。 刘家兄弟不再多言,继续挥斧。 10分钟后,赵二溜蹲下身,眼睛贴在缝隙处往里看。 借着昏暗光线,他隐约看到里面的黑熊,以及一起一伏的熊身。 赵二溜吩咐刘军等他上去就把侵刀插进去,然后换木棍顶住熊脖子,坚持1分钟,他负责砍死熊瞎子。 刘军点头,觉得没啥难度。 赵二溜示意刘亚扶着树干站在树洞下,不用蹲下,自己一个箭步跨到刘亚脖子上,压低身体。 赵二溜踩着刘亚肩膀,问顶得住不,得到肯定答复后,凑近仓子门,探头瞅了瞅,深吸一口气,让刘军动手。 刘军毫不含糊,拿起侵刀,顺着裂缝扎了进去。 黑熊惨叫响起,要知道,熊瞎子在天仓冬眠比在地仓冬眠更容易苏醒。 不过,苏醒归苏醒,它并不想动弹,就像人冬天赖床, 熊瞎子蹲仓子越蹲越懒,尤其是深冬,更是懒得动。 可这次刀都插进来了,剧痛让黑熊瞬间苏醒。 听到动静,赵二溜瞬间紧张起来,紧握大斧,盯着仓门,等着黑熊露头,让刘军顶住。 赵二溜清楚黑熊厉害,不想像袁家兄弟那样受伤卧床。 他心里盘算着,要三斧砍死这熊瞎子,还想着难道非得等熊瞎子到地面才能发挥? 黑熊爬了足足两分钟,才从树洞底部慢慢爬上来。 它的爪子、鼻子、嘴巴…… 一点点从树仓子中露出。 赵二溜心跳加速,手心出汗湿透斧柄。 当黑熊整个脑袋出现在阳光下,赵二溜大喝: “刘军,顶住!” 刘军浑身哆嗦一下,咬牙抓起木棍,从下往上顶住黑熊脖子。 黑熊半边身体撑着树洞内壁,不好发力,一时间动弹不得,只能徒劳挣扎。 赵二溜终于要动手了,他双手举起大斧,爆喝一声,对着熊脑子劈下去。 然而,下一秒,赵二溜喊出: “我尼玛……二”。 对于不谙此道的外行而言,掏熊仓这事儿,简直就跟和阎王爷玩牌赌命差不多。 稍有闪失,那可就是把性命往熊嘴边送! 然而,对内行来说,掏熊仓的关键在于两点: 其一,是负责用物件抵住熊脖子的人; 其二,是负责抡斧砍熊脑袋的人。 只要这两个环节不出岔子,掏熊仓的难度与风险,就不至于高到无法掌控。 就拿刘军负责的抵住熊脑袋这活儿来说,表面看似乎不难,只需用棍子把熊脑袋卡在仓门边缘就行。 可别小瞧了,那面对的可是黑熊! 体重达三五百斤,爪子拍击力量轻松超千斤,全身肌肉总量是人类五倍有余。 且不说黑熊带来的心理威慑,单是它那能掀翻小汽车的恐怖力量,就不是一般人能抗衡的。 之前夏长海“三二零”大病初愈,头一回带着王喜栋上山掏熊仓, 还特意做了些准备,才好不容易用棍子抵住熊脑袋。 赵二溜他们这次碰上的熊,体格虽小些,可仓门的高度,还是让刘军承受着极大压力。 仅仅几秒钟,他就满头大汗,一半是紧张,另一半则是实打实的体力消耗。 刘军咬紧牙关,脑门青筋暴起,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棍子上,拼尽全力与熊对峙。 他心里清楚,一旦让熊挣脱,他们几个都得遭殃! 这时,站在刘亚肩膀上的赵二溜也意识到情况危急。 刘军刚抵住熊脑袋,赵二溜便一刻不耽搁,运足力气,双手抡起大斧就砍了下去。 这一斧子要是砍实了,熊脑袋必定一分为二! 第171章 刘亚被熊重伤进医院 赵二溜心里盘算着,一颗熊胆能卖500元,三人平分,每人能落160元左右。 拿到钱,给媳妇扯件漂亮衣裳,再买点补品,好好给她补补。 还想着熊肉能炒着吃,再请夏长海老弟来整瓶熊鞭酒,今晚的伙食算是有了着落。 甚至还惦记着熊皮也能卖钱,要是刘亚他们不要,自己还能多赚点。 正想着美事,赵二溜大喝一声“给爷死!”, 可下一秒,“我尼玛……” 赵二溜突觉脚下一崴,身体重心瞬间失衡。 原本要砍在熊脑袋上的大斧,哐的一声,砍在了仓门边缘。 刘军这边,只感觉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巨力顺着棍子涌来, 震得他双手发麻,大喊“快来帮忙,撑不住了!” 赵二溜一听,顾不上大斧,双手一松,直接摔在雪地上,还碰巧砸到了下面的刘亚。 转头一看,树仓门顺着大斧砍出的口子裂开了,没了支撑, 黑熊一下从树仓子里掉出来,不偏不倚砸在刘亚身边。 常言道,人不到绝境,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大能耐。 之前被熊叫声吓得腿软的刘亚,看着摔在面前晕晕乎乎的黑熊, 迟疑半秒后,怪叫一声撒腿就跑,速度快得惊人。 岗子上,夏长海目睹全程,看着狂奔的刘亚,嘴里蹦出俩字:“白给。” 大家都知道,野外遇熊,逃不掉就装死,这办法虽成功率不高,但能增加点生存几率。 可黑熊是杂食动物,有新鲜食物吃,哪会去碰腐肉。 这不,看到刘亚乱跑,黑熊撇下赵二溜和刘军,追了上去。 刘亚回头见黑熊张着大嘴扑来,吓得哇哇大叫。 可这时候喊破喉咙也没用,猎物越挣扎,黑熊越兴奋。 愤怒、觅食欲、捕猎本能等因素交织, 黑熊感觉自己这辈子没跑这么快过,几个纵跃就到刘亚身后,照着脑袋就是一爪子。 赵二溜眼睁睁看着刘亚的皮肤像豆腐般被轻易划开两道口子, 这是熊攻击猎物的惯常手段,先朝脑袋下手。 刘亚惨叫一声,一头栽倒在地,鲜血四溅。 还没等他往前爬,黑熊爪子一勾一捞,左爪直接踩了上去,动作迅猛,刘亚根本来不及反应。 刘亚倒地后,感觉有东西扯住自己棉衣,整个人被巨力拖拽,脸朝下被拖行数米。 好在是寒冬,熊爪抓得没那么狠,不然能把他脸皮磨掉一层。 看着刘亚被黑熊制住,赵二溜和刘军这才反应过来,大喊“小亚!” 刘军哪顾得上别的,抄起棍子就朝黑熊冲去。 赵二溜虽毛病不少,但心肠好,上次救袁家兄弟就敢出手。 这会儿看刘军冲上去,他在周围没找到顺手武器, 一咬牙,抽出挎兜里的短刀,也跟着冲了过去。 黑熊哪容猎物在面前挣扎,挥爪就是一巴掌, 只听“咔嚓”一声,刘亚右臂当场扭曲成诡异形状, 钻心的疼痛加上近在咫尺的黑熊,刘亚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关键时刻,刘军赶到,怒吼着抡起棍子狠狠砸向黑熊后背, 只听“嘭”的一声,手腕粗细的木棍应声而断,木屑飞溅。 可这对黑熊来说,不过是挠痒痒,它直立起身,近2.5米的身高,在刘军面前宛如一座小山。 黑熊眼中血丝弥漫,嗷的一声,一个前扑加一巴掌,把刘军拍飞数米远, 刘军在雪地上滚了好几圈,大骂“畜生,去死!” 赵二溜此时也赶到,热血上头的他,不管不顾,握紧短刀就刺向黑熊。 虽说用短刀狩猎有成功先例,但那是对一般动物, 这次面对的可是体重超300斤、身高近2.5米的庞然大物。 赵二溜个子不高,握刀姿势又不太对,这一刀看似凶狠,实则全扎在熊腿上, 对黑熊庞大的身躯来说,这点伤害就像走路时踩到颗小石子,疼但不碍事。 黑熊被刺痛,顾不上“教训”刘军,转身朝赵二溜冲了过去。 赵二溜见势不妙,撒腿就跑,边跑边喊: “刘军,去把斧子拿来,咱绕着火堆拖垮它,今儿非掏了这熊胆不可!” 其实,掏熊仓按流程可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就是赵二溜他们之前配合的活儿,可惜失败了。 第二部分则是应对眼下这种局面的。 计划很简单,赵二溜引着黑熊绕着火堆跑,刘军和刘亚负责配合。 等赵二溜跑累了,刘军从背后攻击吸引熊的注意力,让熊掉头追他; 等刘军跑不动了,刘亚顶上,如此循环,理论上能拖垮黑熊。 毕竟熊直线速度虽快,但绕着火堆,有火焰烟雾干扰,还得不断转弯,速度就比不上人了。 赵二溜觉得,就算刘亚受伤,有他和刘军,按计划也能成, 这也是他喊刘军拿斧子的原因,瞅准时机,几斧子下去就能解决问题。 就在赵二溜拼命狂奔时,刘军好不容易从雪堆里缓过一口气, 迷迷糊糊爬起来,晃了晃脑袋,积雪从脖子里掉落,让他瞬间清醒。 他几步跑到刘亚身边,顾不上自己骨折的右臂,使劲拍了拍刘亚的脸,喊道:“刘亚,醒醒!” 刘亚从昏迷中苏醒,脑子一片混乱,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剧痛, 脸色惨白如纸,要不是还能说话,跟死人没啥区别。 刘军知道没时间废话,一把架起刘亚没受伤的左臂,顺着岗子就往山下走。 此刻,什么掏熊仓、熊胆,他都顾不上了,当务之急是赶紧送弟弟去医院! 弟弟突遭脑出血,右臂还不幸骨折。 刘军心急如焚,连忙往山下赶,这原本是人之常情。 毕竟,再值钱的熊胆,也换不回亲弟弟的性命。 然而! 他抛下的可远不止熊胆这么简单! “刘军,刘亚,我*你大爷!” 赵二溜视力正常,两个一米八多的大汉起身离开,他又怎么会没察觉? 他心里暗骂:“mlgb,他们拿着钱去救那兄弟俩,还打算等事情办妥后多拿一份,就当作给对方的营养费了。” 结果呢? 那两个人头也不回地朝山下走去! 赵二溜虽说有时候做事糊涂,但他并不傻,心里清楚那两人一旦离开就绝对不会再回来。 第172章 人的体力怎么能拼得过黑熊呢。 “我¥#@!*……” 短短几秒钟,赵二溜把刘氏两兄弟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 还顺带骂了他们家的女性成员好几遍。 可光骂一顿既解不了气,也解决不了问题。 不知是不是错觉,赵二溜总感觉那只熊在对着他的脖子呼气。 “早该听老婆的话,也不至于落到这种地步。” 赵二溜一边跑一边涕泪横流,心里满是懊悔。 好不容易家里的条件好了起来,老婆刚怀孕, 眼看幸福生活就在眼前,自己却在这个节骨眼上犯傻。 一想到以后可能会有别的男人睡自己的老婆,打自己的孩子, 花自己的钱,赵二溜就涌起一股强烈的求生欲。 啊! “我绝对不能死在这儿!” 可惜,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 火堆足够大,刚开始跑几圈,赵二溜还能应付, 可跑到七八圈的时候,他的体力明显不支了。 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不知丢到哪里去的狗皮帽子,根本无法阻挡汗水蒸发, 远远看去,赵二溜的脑袋就像一个烧开的水壶。 说起来,赵二溜也是个狠人,可照这样的情形跑下去,他必死无疑。 一个人的体力怎么能拼得过黑熊呢。 等体力耗尽,那才真是死路一条! “妈的,拼了!” 赵二溜没再绕着火堆跑圈,而是纵身一跃,跳进了火里! 火碰到衣物,瞬间猛烈地燃烧起来。 刹那间,赵二溜成了一个火人。 除了脑袋,鞋子、裤子、棉袄全都着了火。 当然,他可没想过自杀。 只见赵二溜从火堆的这边跳进去,又从另一边跳出来,然后朝着岗崖子的方向拼命奔跑! 他心里清楚,不管是直线跑还是绕圈跑,都跑不过这头黑熊。 那就滚坡! 所谓滚坡,就是从岗崖子上往下滚。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 上山只要顺着坡往上使劲就行。 可下山,不仅得耗费力气,还得小心翼翼,防止滚落。 这样一来,速度就受到了限制。 在赵二溜看来,光靠两条腿跑,肯定跑不过身后的黑熊。 一旦被抓住,必死无疑。 既然这样,不如赌一把,从岗崖子上滚下去! 眼下天寒地冻,地上的积雪很厚,还有秋天的落叶在雪下起到缓冲作用,说不定能活下来。 就算摔断胳膊腿,也比被熊咬死强! 这是他眼下唯一的生路,别无选择! 至于为什么要把自己点着…… 自然是为了威慑黑熊! 除了人类,大多数动物天生怕火。 连猎狗都不例外! “杂*的,要是能活下来,日后一定要找那两个混蛋算账!” 赵二溜在心里暗暗发誓。 他的策略没什么问题,思路也很清晰。 这招总比装死或者爬树强。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黑熊。 这头黑熊正憋着一肚子气呢! 确实,动物大多怕火,黑熊也不例外。 但那是正常状态下的黑熊。 可不是这头刚从冬眠中醒来,挨了刀还被人打的黑熊! 起床气、受伤的怒气、被挑衅的火气,全都攒在一起了。 之前绕着火堆,是因为火势大。 可现在赵二溜身上的那点小火苗,根本吓不住它! 只见黑熊双眼通红,瞬间就冲到了赵二溜的身后。 察觉到身后的动静,赵二溜心里一紧,暗叫不好。 想都没想,就拼尽全力往前扑! 然而,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身高不过一米七,穿着厚重的衣服,再加上之前消耗的体力。 这一扑,连半米都没扑出去。 直接被熊爪子按在了地上。 这头黑熊学聪明了,没把赵二溜翻过来,而是张嘴就咬他的脖子! 咬喉咙能迅速杀死猎物,这是捕猎的本能。 完了! 被熊爪按住的那一刻,赵二溜知道自己命悬一线。 就在这时,上方传来一声枪响。 嘭! 砰! 前一声是枪响,后一声是黑熊倒地的声音。 原本趴在地上等死的赵二溜缓缓抬头,看到不远处夏长海端着枪,王喜栋手持长刀。 终于,他“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老弟啊,老哥我今天差点就没命了……呜呜!” “好了好了,没事了。” 夏长海一边安慰,一边端着枪走近倒地的黑熊。 为防万一,走近后又朝熊脑袋补了一枪。 示意王喜栋过去开膛后,夏长海走到趴在地上涕泪横流的赵二溜身边,把他扶了起来。 赵二溜这会儿力气全没了,腿脚发软。 夏长海从挎兜里掏出一块方糖。 “吃点。” 其实,夏长海和王喜栋早就从岗崖子往下走了。 当他们看到徐亚那家伙腿软,赵二溜挂在树上时,就知道要出状况。 掏熊仓本就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出岔子。 熊瞎子出仓前,猎人得小心周旋。 可一旦熊瞎子跑出来,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就不好说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腿脚并不慢,可之前为了避嫌, 他们离得远,加上山路难行,又是下坡,速度提不起来。 半路上,他们目睹了全过程。 王喜栋看到刘军抡起棍子打黑熊时,差点笑出声。 用棍子打黑熊,这不是异想天开嘛! 还以为熊瞎子是傻狍子呢? 别说手腕粗的棍子,就算水缸粗…… 行吧,真有人能抡起水缸粗的棍子,那确实能砸死熊瞎子。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有那力气,都能跟黑熊肉搏了! 之后,他对赵二溜多了几分敬佩。 赵二溜竟敢直接拿长刀去捅熊瞎子,这是他不敢做的事! “嘿,够胆!” 王喜栋最讨厌胆小怕事的人,相反,他敬重有胆量的人。 与王喜栋不同,夏长海见赵二溜捅了黑熊一刀并引开它,心里暗叫不好。 他了解刘家两兄弟,这种情况下,他们绝不可能回头跟赵二溜一起面对黑熊。 “快走!” 他招呼王喜栋一声,加快了脚步。 事实正如他所料,刘军唤醒弟弟后,头也不回地往山下走。 看都没看赵二溜一眼。 或许在他们看来,赵二溜死定了! 只要人死了,就没人知道他们做过什么。 至于杨玉凤那边,随便说几句就能糊弄过去。 掏熊仓失败被熊反扑,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没看到刘亚都身受重伤,差点丢命嘛! 第173章 可别这样,这熊胆我绝对不能收。 上山不怕死,怕死不上山。 自古就没有出了事找别人担责的道理! 他们当初可没逼着赵二溜一起上山,那是赵二溜自己同意的! 没等夏长海二人赶到,就看到赵二溜跳进火堆又跑出来,直奔岗崖子。 只迟疑了一秒,夏长海就猜到赵二溜的打算。 这让他眼前一亮。 “没想到这家伙还挺机灵。” 生死关头还能想出唯一的生路,可见赵二溜这么多年山没白跑。 其实看到这儿,夏长海心里基本有底了。 他们下坡,赵二溜上坡。 虽说方向相反,但双方距离在不断拉近。 原本紧张的救援时间,一下子充裕起来。 也幸亏如此,当赵二溜被扑倒,命悬一线时,黑熊进入了夏长海的射程! 老炮手就是老炮手,关键时刻不掉链子。 夏长海这一枪又稳又准,从黑熊嘴巴射入,从后脑穿出。 一枪毙命! 爆头比打心脏更能迅速瓦解猎物的反抗能力! 当然,难度也更大! 也就夏长海敢第一枪就爆头,换作别人,首选肯定是打胸口。 目标大,命中率高。 但那样无法保证黑熊瞬间死亡。 赵二溜要承担的风险就更大了。 王喜栋将那边的事务妥善处理完毕,赵二溜才总算从混沌状态中回过神来。 王喜栋破天荒地换了称呼,开口唤道:“赵哥,这熊胆……” 赵二溜神情一怔,连忙摆手拒绝:“可别这样,这熊胆我绝对不能收。” “那可不行,坏了规矩。” 王喜栋连连摇头,在这一行摸爬滚打多年,他深知有些规矩必须坚守。 亲兄弟尚且要明算账,唯有如此,日后的合作才能长久维系。 “难不成你还打算和那两个家伙分?” “话说回来,这仓子是他们发现的,按道理确实该有他们一份……” 王喜栋挠了挠头,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根本不擅长算账。 在这一行里,发现仓子的人,即便没有参与后续行动,也能分得一份。 毕竟寻找仓子是最困难的差事,其中技巧所占比重较小,大多要靠运气。 当然,这与刘军、刘亚他们的情况不同,此处的分配并非按人头计算,更像是一种信息费。 但眼下这般状况……要是涉及分股,换位思考一下, 王喜栋觉得那两个家伙当场把熊胆抢走都有可能! 显然,抱有这种想法的并非只有王喜栋一人。 听到王喜栋提及那两个家伙,赵二溜先是猛然一怔,随后脑袋左右转动,警惕地环顾四周。 他的眼神先是落在夏长海背着的枪上,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将目光移向还挂在树干上的大603斧。 他没有出声,闷头跑过去,蹦跳了几下,发现够不着。 于是他转身找来一根棍子,对着斧柄一阵乱捅。 “赵哥,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赵二溜没有搭理,王喜栋只好继续说起熊胆的事情。 熊是夏长海打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严格来讲,他们此次上山是为了救人,并非合伙打猎。 倘若真要仔细计较,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分得熊胆。 人情归人情,打猎归打猎,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赵二溜抄起大斧,将熊胆一把塞到王喜栋怀里,转头看向夏长海,说道: “兄弟,我啥也不多说了。 这熊胆我今天肯定不会要,你们爱怎么分就怎么分。 我现在就一门心思只想干一件事。” 赵二溜对着空气狠狠抡了一下大斧,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我非得弄死那俩龟孙子不可!” 说完,他连野兔都顾不上管,拔腿就朝着刘姓兄弟逃跑的方向追了下去。 “老大,这……” 夏长海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别管他,这家伙认准的事情,谁也劝不动。” 凭借他的眼力,早已将赵二溜的性格摸得透透的。 别看那家伙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实则是个认死理的人。 他是那种对你好的时候能掏心掏肺,但若你伤他一次,他就会跟你不死不休的类型。 别看赵二溜嘴上没说太多,但实际上已经把这仇记在了心里。 这一点,从他把眼神从枪上移开的动作就能看出来。 毫无疑问,枪比大斧好用得多。 然而! 要是使用枪,先不说夏长海会不会给,只要最后伤了人, 肯定会牵连到夏长海,到时候夏长海多少都得承担责任。 所以赵二溜才放弃用枪,转而选择去拿自己的大斧。 这家伙一旦认起死理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带着熊胆先走,剩下的东西先放在这儿,回头再来取。” 夏长海迅速收拾了一些物品,又把赵二溜的野兔捡起来,说道: “那两个家伙虽说没闹出大事,但也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他们。 杀人偿命,要是赵二溜真出了什么事,他家里的那两口子可就完了。” 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刘家兄弟多留了个心眼。 总之,直到三人走到宁夏村,一路上都没碰到对方, 这让赵二溜憋着一肚子火,无处发泄,脸色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不过,这倒让夏长海暗暗松了口气。 以赵二溜这火爆的脾气,真要是遇上那兄弟俩,说不定还真能把他们收拾了! 这也太欺负人了! 往小了说,那两个家伙是忘恩负义; 往大了说,赵二溜舍命去救他俩,他俩却抓住机会扭头就跑, 连句谢谢都没有,这简直就是蓄意谋杀! 没枪没刀的,却留赵二溜一个人面对黑熊,这不是故意害他吗? 担心赵二溜再出什么意外,夏长海和王喜栋没急着回家, 而是先把他送回去。正好有些事情也得跟杨玉凤交代一下。 三人一路来到赵家,一推门,就看到杨玉凤坐在院子里。 “哎哟,我的姑奶奶,你咋能坐在这儿呢,别冻着了。” 赵二溜把大斧往旁边一扔,赶忙上前说道。 “哼!” 杨玉凤扭了下脑袋,没搭理他,但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时,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 “长海,喜栋,这回真是多谢你们了。” 夏长海回应道: “婶儿,都是小事,应该的。您看,我们还带回来几个熊胆呢。” 第174章 夏长海大哥,怎么又是黑熊啊…… 熊胆? 杨玉凤看了看王喜栋手里拎着的四个熊胆,又瞧了瞧赵二溜,眼神一闪,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 自己男人和刘家兄弟上山找仓子,结果熊胆却是夏长海和王喜栋带回来的,而且刘家那兄弟俩连个影子都见不着…… “先进屋说吧。婶儿给你们倒茶去。” 十分钟后,听完夏长海的讲述,杨玉凤并没有像大家想象中那样发火。 相反,她的神情比三人刚进小院时还要平静,平静得让人心里发毛。 这一点,从赵二溜的神态上就能看出来。 对此,夏长海也没多问,就当作没看见。 说完后,他留下一只熊胆,随便找了个理由,就带着王喜栋离开了。 出了门,走过几条巷子。 “老大,刚才咱们是不是不该说那些?她怀着孕呢,万一气出个好歹……” 夏长海摇摇头,说道: “你把她想得太脆弱了。 换作别人,我或许还真不敢这么说,但杨玉凤是谁? 她可是赵二溜的媳妇,跟赵二溜结婚这么多年,心理承受能力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杨玉凤的心态,比村里百分之九十的女人都要强,甚至很多男人都未必能比得上她。” “……刚好借着这次的事,给赵哥提个醒,这次运气好,有我们在,下次呢? 不把这股冲动劲压下去,早晚会出大事!” 停顿了一下,夏长海话锋一转: “喜栋,你记住,要是有人找你合伙打猎,第一件事不是看猎物有多大,对方有没有猎狗…… 你得先看人!人不行,哪怕猎物再肥,也别去。 那种不靠谱的人,再大的好处也别沾手! 有命赚,还得有命花才行!” 第二天,夏长海在家随便吃了两口早饭, 就跟王喜栋上山,打算把那头熊瞎子拖回来。 雪下得很大,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山下的雪还比较稀疏,山上却是厚厚的积雪。 仅仅一夜之间,昨天留下的痕迹就都被大雪掩埋了。 要不是那棵被黑熊撞裂的大桦树,这地方还真不好找。 嘎吱嘎吱~夏长海和王喜栋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目的地, 扒开积雪,把那只熊瞎子从里面拉了出来。 经过一晚上,那只熊瞎子除了身体硬了点,几乎没什么变化。 深冬时节,又赶上大雪封山,像黄皮子、灰鼠这类小动物都不爱出洞。 “喜栋,熊皮得处理一下。把绳子拿来。” 夏长海直接用绳子把整块熊皮捆起来,把熊头、熊腿等都折起来,塞到肚子里。 这头黑熊有三百斤左右,开膛后去掉内脏等, 昨天又被夏长海和王喜栋带回去四个熊胆,剩下的也就两百斤上下。 这重量对于夏长海和王喜栋来说,不算轻松,但也还能承受。 二人拖着熊皮,一路往山下走。 到了赵家,夏长海上去敲门,开门的是杨玉凤。 “婶儿,赵哥呢?” 王喜栋伸长脖子往屋里瞧了瞧,虽说杨玉凤怀着孕, 但平时都是赵二溜负责开门,那家伙对老婆的好,宁夏村没哪个女人不羡慕。 杨玉凤往屋里瞥了一眼,说道: “还睡呢,昨儿个没睡好。” 昨晚没睡好? 王喜栋抬头看了看太阳,都日上三竿了,就算凌晨才睡也该起了啊。 王喜栋摸了摸脑袋,觉得有点奇怪。 不过杨玉凤都这么说了,应该也差不多。要不然听到他们的声音,赵二溜早就该出来了。 只有夏长海似笑非笑地扫了眼屋里的窗户,有个黑影一闪而过,但他没多问。 “婶儿,这是我们昨天猎到的黑熊,您看要哪块?” “这哪行,那死鬼都说了,这是你们猎的,我不能要。” 杨玉凤连连摆手。 “您跟我们还客气啥。” 说着,夏长海跟王喜栋配合,切了几块熊肉,又拿了条熊腿,直接搬到厨房里。 “走了,婶儿。” 看着夏长海和王喜栋渐渐远去的背影,杨玉凤低声嘟囔了几句, 然后转身回屋,气呼呼地朝屋子里面走去。 “你给我起来! 你看看人家夏长海,又救人,又分肉,忙前忙后一圈,就你在这儿偷懒。” 正在洗衣板上忙活的赵二溜小声嘀咕:“那不是还留了个熊胆嘛。” “嘟囔啥?就你这样还惦记熊胆?!” 一听这话,杨玉凤柳眉倒竖,扭头就去拿藤条,结果动作幅度太大,差点闪了腰。 吓得赵二溜连忙上前搀扶:“媳妇,你慢点,慢点。 我就随口一说,哪能真惦记那熊胆啊,夏长海兄弟就算给我,我也不敢要啊! 你就看好我以后的表现吧,这事儿我肯定得找他们讨个说法……” 暂且不提赵二溜那边的动静,夏长海和王喜栋拖着黑熊到了家。 听到外面的动静,王如海连忙带着妹妹往屋子外走, 一看是头大黑熊,不禁有些失望地撇了撇嘴。 “夏长海大哥,怎么又是黑熊啊……” 好家伙,这小子还挑上了。 王喜栋瞪了这小子一眼,说道: “有得吃就不错了,再废话把你吊起来饿三天!到时候屎都是香的!” “哼!你才吃屎呢!你天天吃!” “别跟我耍脾气,再跑打断你的腿!” 看着吵嘴的两兄弟,夏长海淡淡笑了笑。 都是一家人,没必要计较。 要是换作别人,王如海这话确实有点不知好歹。 这年头,有肉吃就不错了,宁夏村多数人家现在一天就吃两顿, 一顿干的,一顿稀的,半个月才见一次荤腥。 但在夏长海这儿,可不能惯着。 大家辛苦活着,不就是为了让身边的人过上好日子吗? 要是惯着坏毛病怎么行? 这是男人该有的担当! 别人家的情况是别人家的事,让最亲近的人过上好日子,才是本事! 不过话说回来,最近吃熊肉吃得有点多了。 上次那头大熊出肉量惊人,即便留出一大部分准备腌制, 两家人吃了这么多天,也才吃掉一小部分,以至于现在屋里都还有股熊肉味。 不光是如海,说实话,他自己也有点吃腻了。 “妈,我们不吃熊肉了,回头把这些分一分吧。” “分啥呀,你又不缺肉,你姐不爱吃这股味儿。” 第175章 柳家出事了 “我记得村里不是有几户烈士家属嘛,马上要过年了, 每家分四十斤熊肉,十斤猪肉,您看咋样?” 一听这话,李晓娟有些诧异地看了看夏长海,她没想到夏长海会有这种想法。 实际上,宁夏村的人一直都很照顾那几户人家。 这年头,家家户户条件都不好,但有些东西,大家反而看得比命还重! 一个馒头,一碗米,几块肉,东西虽不多,甚至有些寒酸,但都是大家的心意。 “行!” 李晓娟原本还担心夏长海本事大了,性子会变,现在看来,反而比以前更好了! 这让她很是欣慰。 不提母亲这边的喜悦,夏长海弯下身子,从兜里掏出两块糖, 给夏子梅与王子婷一人一块,又摸了摸她们的脑袋: “哥哥回头给你们弄点别的肉吃,好不好呀?” 俩小丫头直点头,甜甜地应道:“好!” “我想吃狍子肉。” “狍子肉不好吃,我要吃老虎肉。” “笨蛋,那不是老虎肉,那是老虎崽子肉。” “老虎崽子不就是小老虎吗?” “……” 看着两个小丫头懵懂的样子,夏长海哈哈大笑。 “行!回头哥哥给你们打狍子,抓老虎崽子!” 一旁的李晓娟看不下去了: “你就惯着吧,回头宠坏了媳妇都找不着。” “找不着就不找了,我跟喜栋过。” 一旁,王喜栋一手按住如海,使劲揉搓,一边应道: “对,我们一起过,才不给人家当臭小子的妹夫。 妈,回头赶紧把如海卖了,这小子太难养,忒能吃,不然以后彩礼钱都凑不出来。” 周秀琴面带笑意:“我看行,回头就跟你爹商量,反正这小子也不听话,卖了省心。” “不行,我不同意!” 王如海一听这话,顿时急了: “要卖卖大哥,他更不听话……” 就在几人笑闹之际,突然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砰砰砰! 这砸门的声音让夏长海眉头紧皱,北方敲门是有讲究的, 这样砸门,除非是出大事了才会这样。 王喜栋也顾不上开玩笑,大声问道: “谁啊!” 他几步走上前,猛地拉开门。 来人被他瞪大的双眼吓了一跳,不过,那人也顾不上这些, 看到夏长海和李晓娟在院子里,急忙吼道: “大娘,你亲家出事了,现在好像在医院抢救呢!快!” 柳家宅院内,姐夫柳文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述完毕。 夏长海听罢,眼神中满是疑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竟然用砂枪打野猪……” 夏长海嘴角不由得抽搐,这得是多离奇的念头才会想出这种法子? 就算是行事向来不靠谱的赵二溜,恐怕也干不出这般糊涂事! 当日得知家中变故,夏长海二话不说,放下手中的活计,拔腿就朝着柳文山家狂奔而去。 不是不想送伤者去医院,关键是他们连医院的具体名称都叫不上,又该如何前往呢? 结果两人刚赶到村口,就看见有人将柳文山的父亲送了回来。 这一下,可把夏长海弄糊涂了。 不是说送去医院抢救了吗,怎么又送回来了? 难不成抢救没成功,人已经…… 想到这里,不仅夏长海脸色煞白,李晓娟的脸色也瞬间变得惨白。 虽说不是自家亲生父亲,但大过年的,要是女婿的父亲出了意外,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两人赶忙迎上前去,只见柳文山搀扶着他父亲走进了院子。 这一幕让夏长海和李晓娟目瞪口呆,脑海中满是问号,完全搞不清楚这究竟是唱的哪一出。 柳文山看到夏长海和李晓娟时,明显愣了一下,随后赶忙迎上来。 经过一番交流,两人才总算弄清楚了事情的状况。 原来,送医院是真的,抢救也是真的,但情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按照老一辈的说法,老柳是撞了晦气,学名叫做“休克”。 在夏长海的再三追问下,柳文山吞吞吐吐地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自从夏长海带着柳文山上了两次山,这小子就一门心思琢磨着打猎。 起初,也就是设设套子、埋埋夹子。 后来觉得不过瘾,也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把砂枪。 这砂枪既不是56式半自动步枪,也不是16号挂管猎枪,而是当地民间改造的土枪。 它和16号挂管猎枪一样,属于单发型。 不过,它发射的不是子弹,而是铁砂。 每次发射前,都得从枪口往枪管里装填火药,压实后再装入铁砂。 激发时,火药爆炸,铁砂就会全部喷射出去。 想要再次发射,就得重新装弹。 毫无疑问,砂枪无论是射程还是威力,都比不上56式半自动步枪或者16号挂管猎枪。 但它也有优势,那就是便宜! 不仅枪身便宜,“子弹”也便宜,这也是柳文山选择它的原因。 有了砂枪后,柳文山变得得意起来,除了布置陷阱,还跟着夏长海学习打猎。 别说,还真让他打到了一些东西,像野猫子、灰狗子、黄皮子之类的,每天变着花样往家里带。 老柳见状,觉得打猎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提议和儿子一起上山,这样能多弄些东西回来。 一来,年关将近,虽说因为夏长海的缘故,家里不缺肉也不缺钱, 但这年头,谁会嫌弃肉多、钱多呢? 老柳算了一笔账,自己每天在林场看林子,工资才一块二毛钱, 儿子打几个时辰猎,能赚两块五以上,再加上本职工作,日收入快4块了! 一个月下来就是120元!还能拿回不少肉食! 一个人上山能赚这么多,两个人岂不是能翻倍? 一想到家里每月能多赚250元,老柳激动得不行。 二来,老柳也想让儿子证明自己。 这年头,男人得有本事才行。 儿子跟着夏长海赚了些钱,村里难免有一些闲言碎语, 说人家都是姐夫带着小舅子发财,柳家倒好,反过来,靠老婆赚钱,多丢人! 老柳就想让柳文山证明,没有夏长海,自己也能通过打猎赚大钱! 柳家父子的想法很美好,可现实却给了他们沉重的一击。 第176章 能躲过一劫,也算是福大命大 他们在山上碰到了一群野猪,问题是,他们不知道砂枪根本对付不了体型较大的猎物! 在夏长海这种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眼里,砂枪根本就算不上真正的枪。 这东西除了使用难度低、操作方便外,和弓箭没啥区别,打个野猫、飞禽还行,打野猪? 能不能穿透野猪皮都得打个问号! 卖枪的人肯定也知道这种情况,然而,人家既然打算不再做这门生意了, 也就没什么顾忌,把这枪的威力说得天花乱坠,别说野猪,甚至吹得这枪能打虎! 柳文山不傻,当然不信这枪能打虎,但也没想到砂枪的威力会这么小! 为了不脱靶,他还特意靠得很近射击,结果一枪下去,野猪不但没死,反而发起狂来。 这倒不是因为这野猪脾气大,实在是被砂枪打中那几下, 就跟挠痒痒似的,根本没让它丧失行动能力,它能不愤怒吗? 只见那野猪红着眼睛,露出三四公分长的獠牙,朝着柳文山冲了过来。 这种情况下,心理素质好的人,第一反应肯定是跑! 借助地形、树木和野猪周旋,只要找准机会爬上树,基本就安全了! 野猪不像熊瞎子会爬树,也不像狼群有耐心,顶多在树下晃悠一两个时辰,就会离开。 可柳文山本来就是个半吊子猎手,心理素质又差,见野猪冲过来, 吓得脑子一片空白,愣在那里,完全没有反应! 之前夏长海救王喜栋时,被老母猪顶了几下,都差点没缓过来,更别说发怒的野猪了! 就见那野猪毫不迟疑,把嘴一撅,用力一挑, “啊……” 柳文山惨叫着飞到半空,在空中扑腾了几下,重重地摔在雪地上。 “嘭”的一声,以柳文山为中心,周围的积雪都被炸飞起来。 缓过神来,见人被挑飞,野猪估计也害怕了,转身跑了。 毕竟它不是肉食猛兽,攻击欲望没那么强。 可柳家这边的情况,却是惨不忍睹。 柳文山在被野猪攻击时,一开始还迷迷糊糊的, 可突然感觉身子一紧,整个人就飞了起来,失重感让他瞬间清醒过来, “我……” 只来得及喊出一声,就又一头栽倒在地上…… 没直接晕过去,已经算是有点山神庇佑了,不过他那状态, 跟晕过去也没什么差别,剧烈的冲击让他看东西都重影,更别说躲避野猪接下来的攻击了! 好在,他不是一个人在那里。 老柳也不是专业猎人,见儿子一枪没打死野猪,当时也没反应过来, 直到柳文山飞到半空,又重重摔在雪地上,才意识到出了事。 “啊!” 为了救儿子,老柳也顾不上害怕了,一把抽出腰间的刀,大喊着冲向野猪。 至于结果…… 夏长海也看到了,老柳一连被野猪挑飞五六次,骨头倒是没什么大碍, 但胳膊、大腿、腹部都有明显的撞伤,整个人当时就昏死过去, 要不是及时送医,差点就没了性命! “跟你说了多少遍别去,你非不听!” “你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让我和你娘怎么办?!” “你还想不想要这孩子,我明天就去打掉!!” …… 夏玉叶挺着大肚子,气得指着柳文山的鼻子骂道。 婆婆孙云在旁边大气都不敢出, 一来,夏长海与李晓娟在场,娘家有底气,说话自然硬气; 二来,这事她也有责任,她本以为儿子能像夏长海那样, 靠打猎发财,老柳跟着上山,也有她怂恿的因素。 可谁能想到,就碰到群野猪,事情就变成了这样! 要是碰到熊瞎子,那可就更惨了…… 这么一想,孙云咬咬牙,心一横,转身从门后拿出那杆砂枪, 就要往墙角砸去,结果被夏长海拦住了。 “长海,你别拦我,就这破枪害人!” “我今天非把它砸了,以后再也不买这玩意!” “大娘,没必要,这枪好歹还值点钱,砸了可惜。” 夏长海顿了顿,看向一旁头也不敢抬、胳膊还包扎着的柳文山, “这样吧,回头我找人把它卖了,换点钱。” “那……那就麻烦长海你了。” “不麻烦,都是自家人。” 安抚住长辈后,夏长海眼睛一转, “姐夫,出来一下,我问你点事。” 柳文山本来就怕夏长海责备,一听这话, 身体下意识地抖了一下,求助般地看向老婆,结果换来一个白眼。 他又看向亲爹,老柳也不比他好到哪去,夏长海身上的气场,压得他们都喘不过气来。 再加上之前老柳瞧见李晓娟偷偷往孙云手里塞了一卷大团结, 看厚度至少有100块,亲家都做到这份上了,他哪还敢多说什么? 哪还有脸说什么? “让你去你就去,一点用都没有!” 挨了一脚的柳文山只能硬着头皮跟着夏长海进了院子。 夏长海盯着柳文山看了几十秒,瞧他腿都快吓软了,终于开口: “说说,在哪碰到那群野猪的?” 夏长海之所以打听柳文山碰到那群野猪的位置,原因有三: 其一,源于自身的实际需求。 对旁人来说,上山围猎的难点在于如何擒获猎物,山中的野兽各个机警过人, 要么听力敏锐,要么嗅觉出众,要么力大无穷,没一个是好对付的! 想要拿下它们,没点耐心和本事还真不行! 而夏长海,最不缺的就是真本事,对他来说, 上山围猎最难的不是捕获猎物,而是如何寻觅到猎物。 就像之前掏獾子洞,能按规矩提供精准坐标就能分到好处, 情报的价值丝毫不亚于亲自参与狩猎。 算算时间,距离答应那位陈主任为机械厂打标本,已经过去了好长一段时间,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其二,为了柳文山,更确切地说,是为了亲姐姐! 夏长海铭记着大姐夏玉叶前世对他的恩情,虽说他对柳文山的印象不算好, 但前世那些纠葛随着这一世的到来已渐渐淡去,再加上此前的几次经历, 他对这个姐夫的看法已经有所改观。 看在亲姐姐的份上,他打算替柳文山报仇! 再者,正好借着这次机会,也给姐姐的婆婆一个小小的警示。 第177章 当真是瞌睡的时候有人递来枕头! 夏长海是坚定不移的“人性本恶”的拥护者, 他从不会轻易将希望寄托在他人的美好品德上, 相比之下,他更相信威慑的力量! 你们柳家父子能搞定的猎物,我夏长海也能搞定; 你们搞不定的猎物,我夏长海照样能搞定! 到时候把那只凶猛的野猪往柳家一送,有这样的“见面礼”, 往后柳家如何对待儿媳妇,可得好好掂量掂量! 大致了解情况后,夏长海与李晓娟准备返程。 李晓娟纯粹是不想给柳家添麻烦,眼下已经有两个伤员了, 再加上夏玉叶怀有身孕,留下来只会让局面更加混乱。 而夏长海则打算回家稍作准备,为第二天上山做打算, 他来的时候除了钱啥也没带,夏长海可不想拿着砂枪去围捕野猪, 倒也不是办不到,只是风险实在太大,这又不是打猎比赛,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 见夏长海与李晓娟执意要走,柳家几口人都热情挽留,非要夏长海带上些东西再走。 本来夏长海是不打算要的,柳家条件比他家差不少,如今又遇上这种事,再拿东西实在说不过去。 不过,当他看到“母豹子”时,摸了摸鼻子,不再推辞。 “母豹子”并非人们常规认知中雌性的豹子,它学名林蛙, 也被叫做哈士蟆、山狗子、臭迷子,在北方方言里被称为母豹子,这可是好东西! 夏长海前世就极爱吃这玩意儿,不仅味道鲜美,咬上一口,满嘴流油, 而且滋阴补阳,对男性身体很有好处,尤其是冬天食用,滋补效果更佳。 因此,在北方许多林区,都有“冬季一锅蛙, 床板能塌仨”的说法!不管是烤着吃还是炖着吃,都很美味。 开了头的夏长海也没再客气,挑了些林蛙,给柳家留了些钱。 当然,他也不是不懂礼数的人,虽说母亲之前已经给过钱了, 但夏长海还是另外塞了300元给大姐,叮嘱她要是有任何情况随时联系,一定要保重身体。 这些事他都没瞒着人,夏长海相信柳家三口都是聪明人, 应该能明白他的意思,有些话要是说得太直白,反而没意思了! 返回家中之后,夏长海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知王喜栋,这个年轻人瞬间情绪高涨。 或许是先前被野猪惊吓留下的心理影响,只要一提到野猪,王喜栋便亢奋不已。 那副模样,好似与野猪有着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 打发王喜栋去做准备工作后,夏长海着手筹备上山所需的物资。 几个小时前刚答应给两个妹妹弄些新鲜花样尝尝,没想到自己还没上山,猎物就自动送上门来了。 这当真是瞌睡的时候有人递来枕头! 有李晓娟和周秀琴在一旁帮忙打下手,还有贪吃的王如海也过来搭把手, 等到夏建国和王和平回到家时,六道菜已然全部准备完毕。 蜂蜜熊肉、红烧鱼、辣椒炒猪肉自然不必多说,这几道硬菜是必不可少的。 剩余的三道菜,两道荤菜一道素菜,同样是独具匠心。 冻梨拌萝卜丝、红焖猪肘子,再加上一道主菜:林蛙炖土豆! 先来说说这冻梨拌萝卜丝,在北方,冬季食用萝卜, 要么将其切块泡在糖水里,既能当作孩子们的零食,又能做成冷盘。 要么把萝卜切成丝,撒上一些白糖或者盐搅拌均匀,甜味或者咸味随个人喜好。 但夏长海的做法与众不同,他特意挑选了一些青皮萝卜,削去外皮后切成丝,而且没有使用白糖,而是选用了冻梨。 更确切地说,是用冻梨的汁水。 用冻梨汁来拌萝卜丝,冻梨的鲜甜完美地掩盖了萝卜的淡淡苦味,又不会像白糖那样让人觉得腻味。 咬上一口,甜味在口中久久不散,口感清脆爽口! 有了这道菜,即便吃再多的肉也不会觉得油腻! 第二道红焖猪肘子,这道菜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 无非是在选材上颇为讲究,选用的是野猪的肘子,皮厚肉多,咬上一口,满是胶原蛋白。 不过夏长海更喜欢用野猪肘子的皮来做这道菜。 虽说野猪肘子肉少,油水也不多,但那层皮口感劲道。 对于不缺油水的人来说,野猪肘子的口感远比家猪肘子要好得多! 当然,在宁夏村敢这么说的,也就只有夏长海了。 其他人有东西吃就已经很不错了,哪里还会去挑剔是家猪还是野猪! 上面两道菜虽说也十分美味,但夏长海最为满意的还是主菜——林蛙炖土豆! 在外人眼中,这道菜简直就像是黑暗料理。 一只只黑黢黢的林蛙,没有进行任何处理,直接丢进锅里煮。 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有些恶心,有点像马来西亚的烤老鼠、越南的老鼠包饭那种感觉。 可只有品尝过的人才知道,这道菜有多好吃! 咬上一口,那与猪肉、鱼肉截然不同的爽滑口感,足以让人忘却它那糟糕的外表。 还有“母豹子”独有的油脂,在舌尖上散开时的滋味, 啧啧啧…… 仅仅是想一想就能让人垂涎三尺。 也怪不得这东西能与熊掌、燕窝、猴头并称为我国四大山珍,还曾是慈溪太后专属的贡品! 第二天清晨,夏长海早早地就起了床。 说起来,他基本上就没怎么睡觉。 唤狗、收拾物品、擦拭猎枪、检查弹药……一番忙碌下来,天色还未破晓。 “到底是纯野生的,这劲头也太大了。” 夏长海揉了揉肚子,直到现在,他还感觉肚子里暖烘烘的, 就像有个小火炉,让他完全感受不到深冬的寒冷。 而且昨晚明明没怎么睡觉,可早上起来却精神饱满。 全身仿佛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干劲十足!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夏长海觉得这效果比前世吃过的那种50年份的人参还要强! “可惜我是单身,要不然……” 他连忙晃了晃脑袋,春天还没到呢,自己怎么就开始胡思乱想了! 肯定是“母豹子”闹的。 我可是正人君子~ 压下心中的杂念,夏长海开始准备早饭。 反正时间还早,闲着也是闲着。 第178章 应该有400斤左右,这炮卵子个头还不小呢 前段时间刚进行了大规模的采购,昨天又带回来不少野味,家里的食材自然是十分充足的。 夏长海在厨房里忙碌了一阵,煮了一锅丰盛的肉丁粥。 可别被这个名字误导了,它确实就是肉丁粥,只是食材比较丰富。 猪肉、熊肉、林蛙肉、飞龙肉、跳鼠肉、灰鼠肉、鱼肉,一共七种肉, 全部切成指甲盖大小的肉丁,加入葱姜蒜、大酱,适量的糖, 再加上辣椒,放在铁锅里一起炖煮。 因为没找到淀粉,夏长海便用土豆来替代。 这东西本来就可以替代淀粉,只是需要稍微处理一下。 把土豆放在热水里泡开,然后切成丝,放入清水中浸泡, 等一段时间后,撇去上面的土豆丝和清水,沉淀在下面的那些就是土豆淀粉了。 其实用玉米粉或者面粉也能替代淀粉,只是夏长海嫌弃它们的口感,不愿意凑合。 这边大铁锅煮到一半,墙头上突然冒出两个脑袋。 夏长海定睛一看,除了王家两兄弟还能是谁! “老大~” “夏长海大哥。” 兄弟俩一边打着招呼,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那口大铁锅。 那副模样,就差流口水了。 不好,好像已经流出来了,只是又被他们咽了回去! “你俩等等,还没煮好呢。” “喜栋,过来帮忙烙饼,中午还得赶路呢。” “好嘞!” “我来看灶!” 王如海主动请求道。 半个小时后, 三个人坐在门槛上,一人捧着一个大海碗,手里拿着烙饼。 呼噜~ 先顺着碗边把粥汤喝掉,然后一口烙饼一口汤。 经过长时间的炖煮,那些肉丁早已软烂入味。 七种不同口感的肉丁在嘴里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味觉冲击。 每咀嚼一下都能品尝到新的滋味,让人欲罢不能,咽下这一口就期待着下一口! “老大,你不当厨子简直太可惜了。” 嗯嗯嗯! 王如海疯狂点头。 过去,他只崇拜夏长海大哥的打猎技术,可自从吃过夏长海大哥做的菜之后,崇拜的内容又多了一项。 为此他没少挨周秀琴的打。 谁让这小子嘴欠,总拿自己老妈的厨艺和夏长海作比较。 夏长海:“别瞎琢磨了,我要是当厨子,你们就吃不到这些野味了。” 吃饱喝足之后,夏长海与王喜栋没有再耽搁,立刻出发。 等二人来到屯子口,柳文山早已在那里等候。 这是夏长海昨天要求的。 一来,这片区域他不太熟悉,需要有人带路。 二来,也是为了柳文山自身的安全考虑。 嘴上虽说要报仇,但夏长海一眼就能看出,这家伙纯粹是想过过打猎的瘾。 可以预见,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别说进山打猎,他连夹兔子、设套子都困难。 老婆怀着孕,亲爹差点丢了小命,医药费搭进去几十块, 就这种情况,柳文山要再敢提进山,腿怕是都要被打断! 也只能跟着夏长海,家里人才不好说什么。 顺着山路,三人走了二里多地,翻过三个山岗子,终于抵达目的地。 “就是这儿。” 柳文山指着一处浅坑, “我昨天就摔在这附近。” 清晰可见,雪地上有一处大坑。 王喜栋上前比划了一下,嘴里发出“啧啧”声。 “你这摔得可不轻啊……” 柳文山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不好意思搭话。 夏长海的关注点却不在那上面,他走到一旁, 伸出手指量了量那只炮卵子野猪留下的脚印,大概有三五公分深。 “应该有400斤左右,这炮卵子个头还不小呢。” 夏长海嘀咕了一句,也难怪它野性十足,能把人顶飞七八个跟头。 正常情况下,就算被打中了,野猪一般挨一下就会跑掉。 只要没人继续挑衅,就不会再主动攻击。 顺着血迹往前走了一段,积雪上的红色血迹逐渐清晰起来。 血点不算多,每隔十来米才有几滴。 不过结合脚印,再加上夏长海的经验,已经足够用来追踪了。 夏长海既然敢不带猎狗,那必然是有真本事。 “跟上。” 丢下一句话,夏长海快速向远处跑去。 区区一只受了伤的炮卵子野猪,还不值得他太过慎重。 夏长海打算速战速决,然后再在这一片区域找找看,能不能碰到其他猎物。 最好能一次性把打标本的事儿都解决了。 现在他手上已经有一只熊了,质量方面肯定达标,剩下的就是在数量上再增加一些, 打几只野猪,再加上几只狍子或者獐子啥的,到时候就算别人也挑不出毛病来。 在夏长海的带领下,三人一路向西。 没走多远,就在一片山窝里发现了目标。 夏长海三人趴在一个土堆后面,探出头往不远处张望。 只见在他们前方200米左右的地方,有一大丛野葡萄藤, 前些日子下了大雪,把那些野葡萄藤都压趴在地上,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小窝棚。 从周围的足迹和血迹来看,那只炮卵子野猪应该就在里面! 不仅如此,夏长海还隐约听到母猪发出的那种声音。 “受了伤还不安分,看来也是个好色之徒。” 不过这样也好,省得夏长海多费周折。 野猪不仅嗅觉灵敏,听觉也很厉害。 平时想要靠近就不容易。 可现在葡萄藤那边动静那么大,又在做那种事,他们想要靠近,难度更是增加了百倍不止! “喜栋,准备好家伙!” “马上跟在我后面,我让上再上!” “明白!” 王喜栋舔了舔嘴唇,眼神中满是兴奋与期待。 不少人觉得猪很愚笨,其实并非如此。 猪的智商不容轻视,特别是野猪,有些野猪甚至比猎犬还要机敏。 就拿夏长海这次追踪野猪的经历来讲。 猪鼻子这个器官和猪身体的其他部位不一样,它体积不大,上面分布的血管也不多。 所以,在追踪的过程中,有好几次都跟丢了,完全找不到踪迹。 在这荒山野岭,不是所有地方都能留下清晰的脚印。 那么问题来了,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夏长海是怎么找到野猪的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找野猪觉得舒服的地方。 别误解,这里说的舒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第179章 差点一窝端了 对于人类来说,这荒郊野外哪有什么舒服的地方,到处都像冰窟窿一样。 但对于野猪而言,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比如野猪选择睡觉的地方,不是随便找个地方就躺下的。 野猪常常会挑选西坡,也就是向阳的山坡坡头。 这样一来,第二天太阳从东边升起时,温暖的阳光会第一时间照在它们身上。 等身体被晒得暖乎乎的,全身肌肉彻底舒展开来,它们才起床活动。 除了偏爱向阳坡,野猪还喜欢寻找避风的窝子。 这“避风的窝子”是北方山民的说法,指的是那种凹进去的背风地方,这个地方没别的优点,好在能挡风。 不管外面刮多大的风,窝子里面总是风平浪静。 有经验的猎手都知道,在同样的天气条件下,避风窝子的体感温度比外面能高出七八度。 这就好比野猪给自己盖了一层无形的毯子。 每当夏长海找不到野猪踪迹的时候,他就会抬头观察四周的环境, 然后顺着可能舒适的路线走,往往过一会儿就能发现线索。 不过,再聪明的畜生,终究也有失算的时候。 母猪平时大多独来独往,加入猪群主要是为了繁衍后代。 所以,即便猪鼻子受了伤,这只母猪也没忘记繁衍这件大事。 而这恰好给了夏长海机会。 在柳文山兴奋的目光中,只见夏长海和王喜栋弯着腰, 借助灌木的掩护,朝着不远处的野葡萄藤悄悄靠近。 避风窝子虽然没有风声,但野猪兴奋的咀嚼声还是把它们的位置暴露了。 走出大概七八十步,夏长海突然伸手示意停下。 瞬间,两人立刻趴在地上,从头到脚都埋进了积雪里。 因为没有风,避风窝子下面的积雪本来就很厚。 再加上两人的体重,他们一趴下,就彻底被雪盖住了,连一根毛发都看不见。 就在柳文山好奇他们在做什么的时候,他看到远处有黑影闪过,正是野猪群在活动。 这时,一头老母猪从野葡萄藤后面探出了半个身子。 很明显,这头老母猪身边还有几头猪。 那头母猪鼻孔朝天,小眼睛里满是警惕和疑惑,嘴里不断发出“芬儿”“芬儿”的抽气声。 夏长海知道,母猪不是在闻气味,而是在仔细听周围的动静。 这头老母猪显然刚刚听到了什么异常的声响。 几分钟过去了,看到周围一切正常,老母猪晃了晃脑袋,又缩回了身子。 紧接着,就传来“嘎巴嘎巴”野猪咀嚼野葡萄藤的声音。 直到确定周围安静下来,夏长海才慢慢抬起头。 “走!” 用人类的时间概念来说,母猪的反应比较迟缓,等它把周围环境都确认一遍,十分钟都过去了。 不过,这也足够夏长海悄悄靠近猪群了。 狩猎的难点在于距离的把控,离得远了打不着,离得近了又容易惊动猎物。 野猪这种猎物,一旦察觉到危险,就会拼命逃窜,不跑到下次进食的时候不会停下来。 也正是因为夏长海技艺高超、胆子大,才敢靠近到这个位置。 在这个过程中,只要出一点点差错,就彻底跟这群野猪无缘了。 没有猎犬帮忙,单凭猎人的两条腿,根本追不上四散奔逃的野猪。 山区环境恶劣,想追野猪难如登天。 夏长海背靠一棵大树,悄悄探出头,朝着野葡萄藤的方向望去。 现场一共有七只野猪,他们追踪的母猪在其中,还有两只老母猪,四只小野猪。 这时,或许是因为刚完成迁徙,三只大猪体力消耗很大,都低头啃食着野葡萄藤。 “嘎巴嘎巴”的声音就是野猪咀嚼野葡萄藤发出来的。 这种人类无法食用的植物,在这个季节却是野猪眼中的美味佳肴。 野葡萄藤不仅营养丰富,而且质地柔软。 不像其他被积雪覆盖的食物,硬得像石头一样,难以入口。 “没错,就是那头大母猪!” 从夏长海的角度,不太容易看清那头母猪的鼻子。 但是! 它行走时有些别扭的姿态,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点。 “喜栋,你盯着那几头小猪,我来对付大的。” “明白!” 没有再耽误时间,夏长海拉开枪栓,确认打开,然后往枪膛里压了一颗子弹。 他右脚向前迈出一步,整个人从树后出来时,枪已经举到了眼前。 枪口瞄准,眼睛紧盯,三点一线。 嘭嘭嘭! 连开三枪,都朝着那头大母猪射去。 打完之后,夏长海也顾不上看是否击中,在母猪的惨叫声中, 转头又朝着另外一只老母猪连开两枪。 这时,猪群彻底乱了。 对枪声的恐惧,让野猪们四处逃窜。 仅仅几枪的功夫,就只剩下两只小猪没跑远。 不远处有一片灌木丛,距离那两只小猪只差几步。 一旦小猪跑进灌木丛,再想射击就只能靠运气了。 这让远处的柳文山暗暗咬牙,恨不得自己冲上去给那老母猪来一枪。 别误会,他不是心疼子弹,而是真的眼馋这头猪。 不过,夏长海倒是一脸镇定。 只见他往前跨出一大步,深吸一口气,枪口随着狂奔的老母猪缓缓移动。 就在老母猪即将窜进灌木丛,速度稍有变化的时候。 嘭! 枪声响起! 紧接着,就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好像有东西掉进了灌木丛。 “老大,跑了两只。” 王喜栋拎着一只小猪,脸上有些懊恼。 好像在责怪自己跑得太慢。 对付小猪不需要用武器,小野猪几乎没有攻击力。 只要能追上,徒手就能抓住。 夏长海笑着摇摇头,随口安慰道: “正常,跑掉几只难免。” 四只小猪四处逃窜,哪有那么容易全抓住。 只要这两只小猪不往同一个方向跑,王喜栋就很难同时抓住。 能逮住两只,收获已经相当不错了! 人不能太贪心,否则容易因小失大。 “赶紧收拾吧,别浪费了猪肉。” 这次为了多打到几只,夏长海开枪比较仓促,射击位置没避开猪的肠胃。 耽搁久了,猪肚子里的东西流出来,后续清理会很麻烦。 第180章 六声枪响,就打死了六只野猪。 这时,柳文山也快步跑了过来。 “长海,那头母猪交给我处理。” “你行么?” 夏长海眼神看向柳文山的脚。 “我没事。” 柳文山用力挥了挥胳膊, “你看,完全不影响!”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他脸上因疼痛微微抽搐的肌肉却出卖了他。 对此,夏长海看在眼里,没再多说,只淡淡道: “那行,交给你。” 反正谁处理都一样,让柳文山解解气也好。 母猪交给柳文山,剩下两只老母猪夏长海和王喜栋一人负责一只。 熟练地划开猪皮,一股酸臭味扑鼻而来。 和夏长海担心的一样,仓促射出的子弹从右肋斜向上射入野猪身体,不仅撕碎了肺部,还戳破了胃。 猪胸腔里满是胃液。 好在开枪后没耽搁太久,那些胃液还没渗进猪肉里。 夏长海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倒也不慌。 他用力将老母猪翻到另一边,就地取材,把积雪往老母猪肚子里扒拉。 用雪代替水,简单清洗一下。 开膛,清洗,掏肠子,祭拜山神。 很快,三人就把几头野猪处理完毕。 一头母猪,开膛后还剩三百五十斤,两只老母猪体型较小, 加起来才三百斤,剩下两只小猪分量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就是这次狩猎的全部收获。 和上次狩猎相比,这次收获确实不算多。 但对于猎人来说,已经是相当可观的战果了。 换作别人,单这一次狩猎的收获就能让全家在整个冬天都不愁吃肉。 也只有夏长海他们,才能如此淡定地看待这些收获。 “老大,先拖哪头?” 五头猪加起来将近六百五十斤,就算多了柳文山帮忙,也没办法一次全部抬回去。 那重量远远超出了三个人的承受极限。 关于这个问题,夏长海早就有了主意, “把那两头母猪留下,先抬母猪和小猪下山。” “回头我们再跑一趟就是。” 这次进山就是为了这头母猪,无论如何都得把它带回去。 反正都要跑两趟,先后顺序倒也无所谓。 一听这话,柳文山脸上露出一丝喜色。 他和父亲都是被这头母猪伤的,夏长海的决定正合他意。 “看你这兴奋劲儿,今晚就把它炖了!” 柳文山在心里默默念叨了一句。 王喜栋不知道柳文山心里所想,倒也没放在心上。 既然老大说先拖母猪,那就这么办。 三个人拖着三百多斤的母猪,有积雪作为润滑,都不用做简易爬犁,直接拴上绳子就出发了。 然而,夏长海没有看到,在他们离开后,一道黑影在避风窝子边缘的树林中一闪而过。 柳家众人看到夏长海把那头炮子猪拖回来时,老柳心里满是震惊,还隐隐有些尴尬。 毕竟,他和儿子先前被这野猪折腾得差点丢了性命, 可人家夏长海上山,轻轻松松就把这伤人的“罪魁祸首”制伏带回来了。 不,准确来说,不是一只猪。 据柳文山讲,夏长海竟然把整个猪群都处理了。 慌乱中,还顺带摆脱了两只黄皮子。 六声枪响,就打死了六只野猪。 不知为何,老柳听到这些消息时,莫名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夏长海猎杀的明明是猪,可老柳却觉得好像有人在杀生一样。 三头大野猪,正好和柳家一家三口对应上了。 “你们没看见,长海就那么轻松地靠近了野猪,那些野猪跟傻了似的,一点都没察觉。” “然后他一转身,啪啪啪三枪,就把那头炮子猪打死了,最后还是我把它拖回来的呢!” 老柳看着绘声绘色给儿媳妇描述狩猎过程的儿子,无奈地重重叹了口气。 “算了,算了……” “吃软饭就吃软饭吧,有软饭吃总比没饭吃强。” “要是换成那些说闲话的人,说不定还不如我家文山呢!” 想通这一点后,老柳的态度悄悄发生了变化。 而他的老婆孙云也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 她先是一愣,接着看到老柳暗示的眼神后,心中最后一丝执念也彻底消失了。 丈夫都妥协了,家人也都服气了,她一个女人又能怎样呢? 再说了。 凭良心说,自家这个儿媳妇在村里的表现确实不错。 不管是之前怀孕的时候,还是夏长海突然变得有出息之后。 她从来没有要骑在柳家头上作威作福的意思。 换成别人,他们老两口哪怕放个屁都得看儿媳妇脸色。 “唉,玉叶啊,这种事情你能有什么办法呢,快让我过去……!”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在心里暗暗点头。 说实话,他并不怕柳家占他便宜。 一来,看在情面和亲缘上,自己亲姐姐嫁到了柳家。 柳家生活条件改善了,姐姐也会更幸福。 二来,说实在的,柳家又能占他多少便宜呢? 不说未来,就说现在。 要是夏长海真愿意,随便漏点好处就能让柳家几口人受益。 什么叫人心不足蛇吞象。 有了一千还想一万? 呵呵! 也不知道老祖宗有没有说过这样一句话: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要是柳家真贪得无厌,夏长海有的是办法整治他们。 不管在哪个时代,只要有钱,就能解决百分之九十九的难题。 至于剩下的百分之一,不过是钱还不够多罢了。 只要柳家人乖巧些,对夏玉叶好,夏长海自然不会亏待他们。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夏长海连早饭都没顾上吃,就和王喜栋再次上山了。 打算早点把那两只老母猪拖回来,再顺便打点猎物,这趟差事就算圆满结束了。 夏长海这人有个毛病,也算是强迫症的一种。 他做事往往前松后紧,前期不紧不慢,可越到后面就越着急。 要是卡在百分之九十九那个节点上,他非得急死不可。 话题扯远了。 昨天已经来回走过两趟的路,这次自然不会陌生。 只花了不到昨天一半的时间,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抵达了那处簸箕塆子。 顺着坡下去,夏长海背着枪,径直朝埋猪的地方走去。 第181章 喜栋,站那儿别动,有老虎! 山里的动物对枪声极为敏感,要是用其他手段猎野猪,还得考虑会不会引来其他肉食性动物。 毕竟这冰天雪地的,大多数动物都饥肠辘辘。 此时任何一点血腥味都可能招来大批猛兽。 可枪声就不一样了。 源于基因深处的恐惧,会让它们全部逃离这片区域。 这也是猎人不喜欢扎堆的原因。 一人开枪,方圆两三里的动物都会被惊跑。 其他人还能打到什么猎物? 一边走着,夏长海一边给王喜栋叮嘱: “喜栋,以后遇到野猪,记住了,当野猪抬头、鼻孔朝天, 发出‘芬儿芬儿’声音的时候,千万不要有任何动作,别直视野猪,也别乱跑。” “那畜生眼神不好,超过二十米就看不清东西。” “你就等它埋头吃东西的时候再动手,这样它就发现不了你。” 王喜栋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还琢磨着那群野猪怎么就变笨了, 人家夏长海都摸到跟前了,它们还一动不动。 看来关键就在这个地方。 “……今天把那两只老母猪弄回去后,再随便打点猎物,这趟出来的事儿就算结了。” “马上要过年了,接下来就不折腾了,得图个安稳。” 话刚说到一半,两人就穿过一小片灌木丛。 眼前的景象让夏长海直接愣住了。 憋了好半天,夏长海吐出一个字:“靠!” 只见昨天埋猪的地方,如今满地鲜血。 两只老母猪被从雪坑中翻了出来。 肠子、猪头、肺部……这些没肉的脏器被随意丢在一旁。 王喜栋惊呼:“老大,遭贼了!”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枪声能吓走其他动物,可眼下这情况,似乎只有遭贼这一种可能。 “不对!” 夏长海眉头紧皱,肩膀一抖,将背在身后的56式半自动步枪拿到手上。 伸手一摸,枪的保险已经打开。 “肯定不是贼!” 夏长海语气笃定地说道。 如果是遭贼,对方发现老母猪后,要么把两只老母猪全部拖走,要么切割下比较多肉的部位带走。 但绝不会有既没拖走猪,又没现场大吃一顿的道理。 夏长海眯着眼朝不远处扫视。 那里散落着阴森的白骨,在阳光下散发着诡异的光泽,让人看着就觉得脊背发凉。 显然,这是肉食动物留下的痕迹。 可问题是,昨天开了那么多枪,怎么还会有其他动物靠近呢? 就算是熊瞎子,也该被吓跑了才对。 “难道是饿疯了……?” 夏长海不知道答案,但他不敢有丝毫松懈。 都说山里的畜生怕人,但这也得分时节。 有两种状况下,动物不但不怕人,甚至会主动攻击人类。 第一种是护崽子的时候。 夏长海舍命救王喜栋那次,就遭遇过这种情况。 要是这种情况,还算好点。 对方虽会攻击,但一般不会致命。 怕就怕第二种情况。 饿极了的野兽! 在饥饿状态下,那些畜生可不会管你是不是人。 在它们眼里,任何会动的生物都只是食物,仅此而已。 虽说暂时还不能确定眼下是不是第二种情况。 但夏长海从不会把自己的小命寄托在“或许”“可能”这样模棱两可的词汇上。 他更相信自己手上的枪。 看出夏长海的凝重,王喜栋也默默从背后抽出腰刀,警惕地四处张望起来。 没人敢肯定那只不知是什么的肉食性动物是不是已经离开。 “老大,要不要撤?” 夏长海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上去检查一下,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 “而且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居然连枪声都不怕!” 就这样,夏长海带着王喜栋小心翼翼,警惕地观察着四周,慢慢向前挪动。 不过,直到他们走到那两只老母猪尸体旁边,都没发生任何意外。 这让夏长海稍微松了口气。 因为如果那野兽没走,见有人靠近它的猎物,按常理应该会蹿出来。 护食这种行为,可不只出现在狗身上。 让王喜栋继续保持警戒,夏长海蹲下身子,快速检查了一下两个老母猪尸体。 尸体破损相当严重,几乎所有的肉都被吃光了。 那可是一两百斤的鲜肉啊! “难不成是狼群?” 也只有狼群才有这么大的食量,当然,熊瞎子也有可能, 但这个时节熊瞎子出现的概率实在太低。 就在这时,夏长海余光瞥见不远处有几个脚印。 这让他心中一喜。 以他的经验,只要有脚印,基本就能猜出是什么动物留下的。 夏长海起身,快步走到脚印旁。 定睛看了一会儿。 脚印呈碗口大,轮廓圆润。 “有爪子,有肉垫,感觉有点像猞猁的脚印。” “可猞猁哪有这么大?而且两百斤肉,比猞猁自身还重,就算抓住它,它也吃不下啊!” “可要不是猞猁,这脚印又怎么解释呢……” 突然,一个念头如闪电般在夏长海脑中闪过。 当那个名词出现时,夏长海只感觉脑袋头皮发麻,全身一阵酥麻,就像过电一样。 这一切都是身体的本能反应。 夏长海赶紧端起下垂的56式半自动步枪,大声喊道: “喜栋,站在原地别动!” “是大爪子!” 大爪子,这是山民对老虎的另一种称呼。 “喜栋,站那儿别动,有老虎!” 夏长海语气急促地大声喊道。 当他意识到自己看见的脚印属于老虎时,刹那间惊恐万分,整个人都仿佛被吓得灵魂出窍。 毫无防备之下,原本每分钟平稳跳动90次的心脏,猛然飙升至每分钟140次。 体内的激素开始大量分泌。 所到之处,肌肉都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这并非是因为恐惧,而是肾上腺素带来的生理本能反应。 这是身体从基因层面做出的应对危险的准备。 夏长海紧紧握住手中的枪,警惕地环顾四周,瞳孔因紧张而收缩得如同黄豆般大小。 尽管他没有任何动作,但皮帽子下的额头早已布满了汗珠。 并非是夏长海胆子太小,实在是那一个脚印,就足以让他心惊胆战。 毕竟那老虎的威慑力,实在是大得让人不寒而栗。 和其他肉食性动物不同,老虎在一个区域内的种群数量相对较少。 第182章 东西不要了,先撤退! 在国内,大致有4种老虎:东北虎、华南虎、“六七零”孟加拉虎以及印支虎。 前世网络上一直有“老虎厉害还是狮子厉害”的争论,夏长海虽然不知道确切答案,但他心里有一个坚定的想法: 在山林之中,老虎就是山神,是没有对手的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之一”,而是独一无二的。 没有任何动物能够与它抗衡。 老虎强大、迅猛、凶残且善于隐忍。 它几乎具备了顶级掠食者应有的所有特性。 如果它的体表能像鳄鱼那样长出一层鳞甲,都可以直接当作生化武器使用,毫无问题。 即使是人类,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武力配置和人员安排,在山林里也绝对不可能与老虎对抗。 这种体型庞大的“猫咪”,从诞生之初,就朝着顶级食物链王者的目标前进。 这也是夏长海拿着56式半自动步枪,却仍然浑身发抖的原因。 就算是这种火力级别的枪械,在老虎面前,也显得威力不够。 毕竟,能在国内北方山区出现的老虎,只有东北虎。 在老虎大家族中,东北虎是综合战力最强的品种。 前世夏长海从未在国内见过东北虎,唯一一次亲眼见到,还是在远东地区。 当时就被它的气势所震撼。 在野外见到东北虎之前,夏长海对老虎的印象还停留在动物园里那些懒洋洋、没精打采的模样。 在他看来,外面那些“虎啸”都只是人们的幻想。 他觉得只要拿着AK47,不管是东北虎还是孟加拉虎,都不用害怕。 可当他真正面对东北虎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连尾巴在内,体长超过4米,站起来足有3米高,体重随便就超过400斤。 作为猫科动物,它的神经反应速度自然快得超乎想象。 比人类快3-5倍。 不仅如此,东北虎的拍击力度随便就能达到1000公斤, 在它们狩猎时,很多猎物在被咬死之前,其实就已经被拍晕了。 大家对1000公斤可能没有什么概念,举个对比: 拳王泰森右拳的最大拳力为800公斤,这已经是人类的巅峰力量了。 他号称能一拳打死一头牛。 而这个数字,比老虎随便一次拍击的力量还轻200公斤。 力量大也就算了,更让人觉得可怕的是,它的速度还极快。 别看它体重远超绝大多数黑熊,速度却是黑熊的两倍。 8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比很多人开车的速度还快。 再加上老虎喜欢偷袭,因此只要进入它的攻击范围,存活下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当然,这些情况只有夏长海清楚,王喜栋并不了解。 不过从小听着山大王故事长大的他,也明白老虎的可怕。 听到夏长海的话后,王喜栋瞬间像被定住了一样,一动不动。 他眼睛紧张地四处张望,生怕从什么地方突然窜出一只老虎,把自己叼走。 二人就这样僵持了两三分钟,见四周没有异常。 夏长海才开口说道:“喜栋,你现在别动,我往你那边靠。” “知道了,老大。” 夏长海说完,举枪对着天空开了一枪。 嘭! 趁枪声还未消失,夏长海走出15米左右。 然后接着又开了一枪。 依旧是对着天空开枪。 就这样,每走15米左右就开一枪。 三枪过后,夏长海已经和王喜栋汇合了。 “东西不要了,先撤退!” 即便开了三枪,夏长海依旧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夏长海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着他。 这种感觉毫无根据,却又异常强烈。 56式半自动步枪一共10发子弹,就算能在枪膛里强行压入一发,也就只有11发。 刚才已经打出3发,还剩下8发。 夏长海扭头扫视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在心里快速盘算, 只花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选定了一条撤退路线。 “跟上!” 在夏长海的带领下,原本10分钟就能走完的路,二人硬是走了半个时辰。 一直到岗子上,王喜栋才松了一口气。 “老大,那真的是老虎吗?不是说那玩意儿只有深山里才有吗?” 说着,王喜栋脱下皮帽子,擦了擦脑门上的汗。 就刚才那几乎像乌龟爬一样的速度,比背着百斤重物爬山还累。 夏长海站在岗子上,眼神直直地向下看去。 “不会错,肯定是老虎。” “那种脚印除了野兽,没别的东西能留下。” 之所以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主要是因为那个脚印太小了。 老虎爪子就算在放松状态,也比成年男性的手掌大上两圈。 踩在地上,留下的脚印能有半个脸盆那么大。 而夏长海看到的那个脚印,却只有碗口大,大小明显不对。 这也是夏长海第一反应是猞猁的原因。 可后来反应过来,簸箕崴子里面没风, 能存住积雪,这种情况和山后堵那种地形一模一样。 所谓山后堵,就是指山边那种直上直下的悬崖峭壁,下面多半是乱石塘。 山后堵边上的积雪有个特点:很松软。 在这里,“松软”就是很宣的意思。 南方的积雪,一脚踩下去就是一个坑,边缘棱角分明。 要是没有外力影响,它能一直保持这个形状,直到第二年开春。 但簸箕崴子里面那种很松软的积雪就不一样了。 它有点像米堆,人或者山里的野兽踩在上面, 再移开的时候,周围松软的积雪会自动去填那个脚印。 这样一来,原本脸盆大的脚印,就自然缩小一大圈。 正是这种反常,让夏长海这个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都差点被迷惑。 盯着岗子下面最大的那片树林看了一会儿,夏长海有种感觉,那只老虎应该就藏在那里。 对方并没有离开这个簸箕崴子。 而之所以没有攻击他们,大概率是因为吃饱了。 两只老母猪,200斤肉,足够让那只老虎一两天不用找东西吃。 一想到自己居然是因为对方吃饱了,懒得攻击, 才得以活下来,夏长海就感觉一股无名火从心中升起。 咬了咬牙,夏长海转身就走。 第183章 在能不丢脸的情况下,谁会主动去丢人呢? “老大,我们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家,找人!” 见夏长海与王喜栋空手回来,夏玉叶很是奇怪, 不是说上山拖剩下的那两只老母猪吗,怎么啥都没带回来? 而且看二人的脸色,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 “长海,这是怎么了?” 夏玉叶倒没往其他方面想,毕竟昨天说“战果”的时候, 都是自己男人柳文山说的,夏长海与王喜栋自始至终都没吭声,只是点头微笑。 就算是吹牛,那也是自己男人吹的,哪有别人帮着吹的道理? 她主要是担心出了什么意外。 毕竟是上山打猎,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柳家父子此时也发现了不对劲,投来疑惑的目光。 夏长海犹豫了一下,本来他是不打算说的。 不过思索过后,还是决定把事情说出来。 “我们碰到老虎了。” 他是真怕这个便宜姐夫脑子糊涂。 他与王喜栋这次能平安回来,一是运气好,二是二人手上有枪。 要是换个人、换个时间,大概率就回不来了。 “老虎?” 夏玉叶愣了一下,而后立刻反应过来,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老虎?!” 夏长海点点头:“昨天围猪群的那个地方,那只老虎把两只老母猪全吃了!” 一听这话,坐在墙角的老柳只感觉身上一阵发冷,脑门上瞬间渗出一层虚汗。 作为山里的老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山大王的厉害。 那是人力绝对无法抵挡的强大存在。 这些年还好,在他小时候,经常出现老虎伤人,甚至吃人的事件。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他只会感叹夏长海、王喜栋命大。 还不至于被一个名词就吓出冷汗。 关键是,老虎这畜生跟大山猫一样,喜欢划圈儿。 用俗话说,就是划定自己的地盘。 据柳文山所说,昨天他们围猪群的那个地方,与他被野猪拱飞的地方也就差个一两里地。 这也就意味着,那天他与柳文山其实就在那只老虎的狩猎区域范围内。 “要是那天碰到的不是野猪,而是老虎……” 老柳伸手擦了擦头上的虚汗,那可就不是运气不好那么简单的事了。 就凭那把连野猪皮都难蹭破的砂枪,根本没法对抗老虎。 柳文山的反应倒是与老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老虎,这可是山大王,山神,要是能把它给围下来……” 心里这么想着,柳文山只感觉脚也不疼了。 他凑到夏长海身边,一脸兴奋地问道: “长海,找个日子,咱把它给围回来呗!” “我不要皮跟骨头,到时候分我点肉就行。” 老虎身上最值钱的就是虎皮与虎骨,数量最多的肉反而不值钱。 夏长海扭头看了看已经开始幻想的柳文山,突然觉得心里一阵疲惫。 我本想让柳文山安分些,近段时间别再进山打猎了。 毕竟要是不小心遇上那大爪子,可就麻烦大了。 可瞧眼下这情形,怎么反倒觉得对方更来劲了呢? 其他猎人都怕得不行的山大王,这家伙竟然还想围猎,还说什么要“挑个好日子”。 听他那口气,不了解情况的人,还以为他十拿九稳呢。 夏长海用异样的眼神看了看大姐。 大姐立马心领神会,脸色一苦,转头朝着厨房喊道: “娘,你看文山,他说要进山围猎大爪子!” “啥?” 一听这话,就见孙云握着擀面杖从厨房走了出来, “他要进山干啥?” “进山围猎大爪子。” 孙云明显愣了一下,嘴巴张得老大: “就是上山打老虎?!” “老虎?!” 反应过来的孙云一下子就火了, “你个混小子,昨天是怎么答应我的? 说好了不上山打猎,这屁股一转就忘了是吧! 一头猪差点把你爹的命都搭进去,现在还敢去招惹老虎,你是不是想把你娘也丢下不管了!” 这次孙云一点面子都没给柳文山留,直接当着夏长海、王喜栋的面,用擀面杖朝着儿子一通乱打。 其实也不怪她有这样的表现,作为在山村里长大的姑娘, 孙云就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那可是老虎,山林里的王者! 平日里人们常说的那些野兽,像熊瞎子、野狼、野猪之类的, 在老虎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一对一的话,肯定是老虎赢。 孙云之前的那些小心思,不过是想让柳文山做出点成绩, 给自己和柳家争争脸,可从来没想过让他去对付大爪子。 那哪是打猎啊,简直就是给老虎送上门去。 再说柳文山只是个半吊子猎人,就算是正经的老猎手,看到老虎也得有多远躲多远。 就说夏长海这么厉害的人,面对老虎也只能放弃猎物,灰溜溜地回来。 看到柳家人的反应,夏长海总算放下心来。 “姐,回头你多盯着点,大爪子可不是闹着玩的, 真的会出人命的,这段时间就让他在家好好歇着。”夏长海再次嘱咐道。 “好。” 夏玉叶点点头,“你们也小心点,那两只猪没了就没了,别为此闹心。” “我知道轻重,姐,放心吧。” 夏长海半真半假地说道。 他可不会傻到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夏玉叶,不然还不知道要费多少口舌。 再者说,打虎这种事,在成功之前也不适合到处宣扬。 最实际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弄得人尽皆知,最后成功了还好,万一没成功呢? 那不成了笑话了? 夏长海虽然不在乎面子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但也不是完全不要脸, 在能不丢脸的情况下,谁会主动去丢人呢? 因为急切地想回家,夏长海连那半扇狍子都没要, 打了个招呼后,就带着王喜栋往回赶。 路上,王喜栋忍不住问道:“老大,那大爪子咱们能围猎吗? 宁夏村往上几十年都没听说有哪家猎过那东西。” 不是王喜栋见识少,这么劲爆的消息肯定瞒不住。 谁要是真能把大爪子打下来,不说能赚多少钱, 光是那个名声就够响亮的了,到时候老猎手算什么? 那人将成为凌驾于所有老猎手之上的存在, 不需要其他战绩来证明,就这一只老虎,就够让人吹嘘一辈子的了。 第184章 要是在野外碰到那东西,哪还有命活到现在? “我也不知道,得去问问朱爷。” 要是在前世,夏长海很快就能拉起一个狩猎小组。 老虎这种东西,有人把它当作洪水猛兽,也有人求之不得, 不少老猎手不贪财,图的就是个名声,真要把老虎围猎下来,他们的人生也就圆满了。 至于风险,常年在深山老林里打猎的人,哪个不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怕死就不上山,上山就不怕死。 在古代,猎户可是各大衙门重点关注的对象,这一行经常出亡命之徒。 因为没耽误时间,等夏长海和王喜栋赶到家时,李晓娟中饭还没做好。 “妈,我和喜栋去朱爷那边一趟,你别等我们吃饭啊。” “知道了,你俩饭点去,可别空手啊。” 李晓娟也没问儿子去朱爷那边干什么,见二人空手回来,还以为是柳家那边的事情不顺利。 这时候问多了,怕孩子心烦。不过,不问归不问,有些规矩却不能坏。 千万别说朱爷和他们很熟悉,有时候越是熟悉,越不能坏了规矩, 感情这种东西,只有好好维护,才能长久。 “知道了,妈!” 李晓娟不提,夏长海也不会忘了这些。 他倒也没拿太多东西,就是烟酒和猪肉,路过村里的小卖铺,又买了点大饼干和盐水花生。 到了朱爷家,按老规矩,王喜栋劈柴,夏长海做饭。 时间匆忙,没准备太多菜品,夏长海就随便做了几个菜: 大葱炒猪肉、酱焖排骨,再来个辣椒土豆丝,配上大饼干、花生和酒。 对于几十年后的人来说,这只是一顿很普通的家常便饭, 甚至有些奇怪,哪有人喝酒吃大饼干的? 但在这个时代,就这水平,在石湖市都算是相当不错的伙食标准了。 酒过三巡,夏长海把话题引到了大爪子这件事上。 朱爷一开始没怎么放在心上,直到听到“大爪子”, 整个人瞬间激灵了一下,本就不浓的醉意一下子就没了。 “你们怎么碰到那东西了?!” 看到朱爷这反应,夏长海眼底闪过一道精光,顺势问道: “朱爷,你还猎过那东西?” “没有。” 朱爷摇摇头,有些自嘲地说, “要是在野外碰到那东西,哪还有命活到现在? 我之前是在林场碰到大爪子的。” 朱爷不提,夏长海还想不起来,他这么一说,夏长海突然回忆起来, 传闻那位宋明远好像杀过大爪子,对方也正是在那一战中, 用16号猎枪打出了5秒8发的惊人射速,从此一战成名。 想到这里,夏长海试探性地问了句: “朱爷,你说的是不是宋炮手杀虎那件事?” “对,也不对。” 听到夏长海的话,朱爷神色有些复杂,里面夹杂着不屑、敬佩和无奈…… 这把王喜栋听糊涂了,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这既对又不对,到底是怎么回事? “朱爷,你倒是说说啊,急死我了。” 王喜栋赶紧给朱爷把酒满上,眼神里满是好奇。 “这件事要想讲清楚,还得从头说起……” 根据朱爷爷的讲述,那事儿发生在十几年前。 某天夜里,林场的厨师清点物资时,赫然发现仓库里少了一头猪。 在那个年代,这可不是小事。 虽说永安林场背靠大山,不像其他国营单位那样缺肉, 但在实在揭不开锅的时候,林场会组织工人进山打猎, 有经验丰富的猎手指导,日子也能勉强维持。 十几杆枪同时射击,不管是狐狸还是熊罴,只要不提前逃窜,都难以逃脱。 然而,这次丢的猪不是野猪,而是人工饲养的家猪。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更喜欢肥膘厚、脂肪含量高的家猪, 而不是皮糙肉厚、瘦肉率高的野猪。 再加上“盗窃集体资产”这一罪名,林场干部们怒火中烧, 下定决心要不惜一切代价找出偷猪的人。 当时,大家都默认这头猪是被人偷走的。 为了不打草惊蛇,林场干部想出一个办法: 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实则私下安排人员夜间在仓库蹲守监视。 他们料想,对方第一次作案没被发现,肯定还会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 本以为要等很久才会有新动静,毕竟那可是一整头猪, 哪怕猪被处理得只剩纯肉和骨头,也有两百多斤,一家三口敞开吃,都能吃一个月。 然而,仅仅过去几天,林场又有东西丢失了。 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有人目睹了那个“小偷”,不过, 那家伙十分警觉,全程没露出丝毫破绽。 第二天,工人发现他时,他浑身都湿透了。 “大爪子!是大爪子!” 那人差点被吓得精神错乱。 一看这情形,林场干部们心里直犯嘀咕,在山里长大的人, 没人不知道山大王的威名,这丢失的东西,原来是山里的“神明”所为。 山大王下山,那是多年难遇一次的稀罕事。 在确认是山大王作案后,林场干部们一下子慌了神。 要是遇到熊瞎子或者狼,还好办,派几个猎户追踪, 每人拿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倒也能应对,可这次是老虎。 林场干部询问手下猎户,众人一听是山大王, 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纷纷表示打死也不敢进山去招惹。 这不是愿不愿意尝试、有没有集体荣誉感的问题,这分明是去送死,傻子才会去。 “不行就算了,难道还能强逼不成?” 林场那边连夜把仓库里的肉转移了位置,反正天寒地冻, 随便找个地方埋起来,效果也差不多,大不了回头吃的时候多清洗几遍。 大家都以为,山大王吃了东西就会离开,没想到这老虎像是犯了倔脾气,赖着不走了。 见仓库没东西吃,它就开始袭击牛马。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牛马可比人金贵,以往少一只都得调查、记录、报备,更别说一连少了好几只。 至于如实上报,林场干部担心上级怪罪,不敢轻易汇报。 能力不行就是能力不行,扯什么山大王,你这干部能干就干,不能干赶紧腾位置,这年头可不缺想当干部的人。 第185章 吃到瓜了 眼瞅着局面逐渐失控,林场干部凑了笔钱,把十里八乡有名的猎手都请了过来。 “当时我们6个人在林场蹲守了整整10天,白天休息,晚上警戒, 零下二三十度,为了避免暴露,连火都不敢生,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不容易。” 朱爷爷言语中满是感慨。 王喜栋忍不住问道:“朱爷,那最后是怎么解决山大王的? 我听说是黄老炮开枪打死的,有这回事吗?” 听到这话,朱爷爷面露纠结之色,沉默许久,他长叹一声: “我跟你们说,这事可别往外传,省得惹麻烦,都给我烂在肚子里,明白不?” 夏长海与王喜栋对视一眼,然后点了点头,一般说这话,背后都藏着些难以言说的秘密。 “其实宋明远还有个双胞胎哥哥,叫宋明阳。当时打死老虎的不是宋明远,而是宋明阳!” 啥? 打死老虎的不是宋明远,而是宋明阳? 夏长海瞪大了眼睛,他从前可从未听说过此事。 “外面都传是黄大哥击毙的老虎,难道……”夏长海欲言又止。 朱爷爷摇摇头,“你别瞎琢磨。这份荣耀宋明远也不想要, 这是林场的安排,算是一种补偿。对,因为宋明阳当场就死了!” 说到这里,朱爷爷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 “我们6个人,分成三组,在三个地点设伏, 宋家兄弟打头阵,我和秦老狗在左边,另外两人在右边。” “秦爷当时也在?” 王喜栋有些惊讶,没想到秦爷也参与其中。 朱爷爷没理会王喜栋,继续说道:“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 那老虎明明是从北边山上下来的,我和秦老狗怎么就一点动静都没听到?” 说到此处,朱爷爷脸色阴沉,似乎想起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 “直到马开始嘶鸣,我们才发现老虎已经悄悄靠近,那时候,老虎离宋家兄弟不到15米!” 不到15米? “那不是近在眼前吗?” “谁说不是呢,就在眼皮子底下,愣是没人察觉。 当时宋明远应该也慌了,那么近的距离,他第一枪居然打偏了……” 夏长海暗暗点头,16号挂管猎枪本就是散弹枪,装的是铅弹, 这种情况下打偏,说明他是真的慌了。 “其实他不开枪还好,那大爪子的目标一直都不是我们,而是那些马。 可这一枪响,惊到了老虎,哪还有好果子吃? 最后的结果你们也知道了,他哥哥宋明阳为救宋明远, 脖子被老虎咬伤,而宋明远趁着这个时机,一口气连开8枪” “事情发生后,作为补偿,林场把这份功劳安在了宋明远头上,还给他争取到了一个职工名额……” 听到这里,夏长海终于明白,之前朱爷爷听到说宋明远击毙老虎时,为何会露出那种神情。 原来这份“战绩”并非靠真本事,而是用他亲哥哥的命换来的。 也难怪这么多年过去,宋明远打死老虎这件事一直没怎么宣扬,背后竟有这样的隐情。 饭后,夏长海与王喜栋从朱爷爷家出来。 “老大,现在怎么办?照朱爷说的,这十里八乡,没人能对付得了山大王。 时间太久远的事没什么参考价值,那些老猎人早不在人世了, 最近的这次猎杀又证明了常规方法行不通。” 无论如何,再度让他人踏入白白送命的险境是绝不可行的,这显然脱离了现实的轨道。 回溯往昔,林场之所以能够成功应对那只老虎,关键在于老虎主动将目标对准了林场。 彼时,朱爷爷他们只需在原地巧妙设伏,以轻松闲适的姿态等待老虎自投罗网即可。 然而,当下的情形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不再具备那样得天独厚的条件。 若要谈及深入大山腹地与老虎展开“野外作战”, 光是在脑海中想象,便足以让人觉得这是极不切实际的想法。 夏长海直言不讳地表示,自己尚且渴望多享受几年生命的美好。 打猎的方式大体上可归结为两种:打围与打狗围。 但经过一番审慎的考量,这两种方式对于对付眼前的这只老虎而言,都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 在人员配置和火力配备都相对有限的状况下,要想对付像老虎这样的大型食肉动物, 设置陷阱成为了唯一具备可行性的办法。 就如同夏长海先前所采用的对付猪獾和熊罴的手段一样。 实践已然证明,传统的打猎方法在面对这只老虎时,根本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 猎犬在打猎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尤其是在面对老虎时, 打狗围这种方式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外界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声称虎骨制品具有让狗退避三舍的功效。 也就是说,倘若身上佩戴着用老虎骨头制作的饰品,狗便会心生畏惧,不敢靠近。 夏长海在前世曾经对此说法进行过验证,结果发现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狗对于虎骨的确会表现出一定的敏感度,但具体的效果会受到虎骨饰品制作工艺和存放时间的影响。 经过特殊工艺处理或者年代较为久远的虎骨饰品,对于狗而言几乎不具备任何威慑作用。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鲜的虎骨制品却能产生显著的效果。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狗对虎骨制品不敏感,并不意味着它们对活生生的老虎也不敏感。 事实上,当猎狗在野外嗅到老虎的气味,无论是尿液、粪便还是血液的气味,都会吓得浑身发抖。 这并非夸大其词,而是真实发生的情况,猎狗往往会被吓得完全无法动弹。 既然猎狗都已经吓得不敢行动,那么打狗围这种方式自然也就行不通了。 与内心纠结不已的王喜栋不同,夏长海的心态已经发生了显著的转变。 在前往朱爷爷家之前,他还满脸愁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而如今,他反而变得镇定自若,展现出了从容不迫的气度。 面对王喜栋的询问,夏长海轻轻摇了摇头,语气淡然地说道: “既然依靠他人不可行,那我们就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第186章 试试古法猎虎 自己想办法? 王喜栋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光亮,急切地问道: “老大,你是不是已经有主意了?” “目前还不能确定这个办法是否可行,不过如果采用我的办法,前期需要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 “而且,仅仅依靠我们两个人,人手方面实在是不够充足。” 夏长海在前世并没有太多正经的打猎经历,更不用说猎杀老虎了。 其中一个原因是法律的规定,老虎作为保护动物,在世界各国都受到严格的保护。 另一个原因则是老虎的数量极为稀少,运气不佳的话, 在山林中待上一整年,也未必能够遇见一只。 相比较而言,像猪獾这类动物就常见得多了。 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那么实践也就无从谈起。 不过,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猎杀老虎,但夏长海也并非完全一无所知。 就像人们常说的,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夏长海虽然自己没有亲自打过老虎,但曾经听一位经验丰富的老猎户讲述过一种独特的猎虎古法。 按照这种方法,即使不用枪,也有可能活捉老虎,而且据说危险性相对较低。 第一次听到这种方法时,夏长海觉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太过离谱。 “别再吹嘘了,再吹就完全脱离实际了。” “不用麻醉枪怎么可能活捉老虎?你该不会让我拿板砖去砸吧。” 古往今来,能够与老虎搏斗的人少之又少, 武松算是其中一个广为人知的例子,但武松打虎的故事是真是假,至今仍无从考证。 再者,人家武松是把老虎打死了,而不是活捉。 众所周知,活捉老虎的难度要比打死老虎大得多。 在没有直升机、吉普车和麻醉枪的情况下,还想活捉老虎,这听起来简直像是在开玩笑。 然而,当夏长海听完老猎户的详细讲解后,当场陷入了沉默。 这种方法究竟是否可行,没有人亲自尝试过,所以谁也无法确定。 但从理论层面进行分析,它确实具备一定的可行性。 在前世无法验证的事情,在这辈子不妨大胆地尝试一下。 想到这里,夏长海也不禁感到有些兴奋。 毕竟,他们面对的可是山林中的王者。 “走,我们先去寻找合适的人来帮忙。” 猎虎绝非小事一桩,必须找到可靠的人来协助。 首先,要找的是值得信任的人。 从理论上来说,使用这种方法的危险系数较低, 但进山打猎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面对凶猛的野兽,谁也无法保证绝对不会发生意外。 现实中,有人仅仅是抓两只小黄鼠狼就摔断了腿,还有人在下夹子时不小心掉进了山缝里。 一旦进入山林,任何意外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更何况,这次他们面对的是老虎这样的猛兽。 任何一个小小的失误都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除此之外,参与猎虎的人还必须具备足够的胆量。 像那种一见到熊瞎子就吓得腿软的人,夏长海是绝对不敢让其参与的。 带着这样的标准,夏长海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赵二溜家。 赵二溜看到夏长海一身进山打猎的装扮,先是露出了欣喜的表情,随后又显得有些迟疑。 “兄弟,你吃饭了没?” 夏长海一眼就看出了赵二溜心中的顾虑,于是没有和他绕弯子,直接去找杨玉凤。 猎虎这件事意义重大,于情于理都不能瞒着杨玉凤。 如果杨玉凤不同意,赵二溜肯定不会参与其中。 毕竟,杨玉凤怀有身孕,肚子里的孩子才是最为重要的。 令夏长海感到意外的是,杨玉凤听完他的计划后,毫不犹豫地就同意了。 “长海,我相信你,你做事我放心。” “你既然这么说,肯定是有把握的,刚好让这死鬼出去闯荡闯荡,他整天在家念叨,我都快烦死了。” 杨玉凤狠狠地瞪了一旁竖着耳朵偷听的赵二溜一眼。 “你就放心吧,我保证把他平平安安地带回来。” “到时候让赵哥吃点虎肉补补身体,吃了虎肉,保准能生个大胖小子!” 这句话让杨玉凤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尽管现在人们的观念已经有所转变,但在那个年代,头胎生男孩仍然是很多家庭的期望。 重男轻女的思想在2000年之前还是比较严重的,这一点很多女性自己都默认了。 如果谁家头胎生了女孩,当妈的自己都会觉得面子上不好看。 “听到没,你要是不听指挥,让老虎跑了,你儿子可就没指望了!” 赵二溜连忙赔着笑脸说道:“哪能啊,到时候兄弟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对此,夏长海只是淡淡一笑。 他当然知道生男生女是由基因决定的,并不是吃虎肉就能改变的。 不过,他这么说也是为了让杨玉凤能够安心。 杨玉凤刚才的话给足了他面子,他自然不会辜负这份信任。 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如果不是为了赵二溜,杨玉凤一个孕妇怎么会同意他去猎虎呢? 上次猎猪獾的时候,杨玉凤就帮了不少忙。 不过,夏长海还有一点没有说出来。 在远东地区,有一个民间说法,认为孕妇吃虎肉,生出来的宝宝不容易生病,而且还会长得又高又壮。 和赵二溜商量好之后,夏长海又去找了秦爷和李浩然。 没错,他打算把秦爷也拉进来一起参与猎虎。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秦爷这么大年纪了,还依然在山上打猎,想必一定积累了不少丰富的经验。 一听说夏长海要去对付老虎,秦爷比任何人都要兴奋。 根本不需要夏长海去劝说,他自己就嚷嚷着如果不带他去,就要和夏长海绝交。 那股子劲头,让夏长海都感到有些惊讶。 至于为什么喊了李浩然,却没有喊舅舅李旺,原因其实很简单。 夏长海担心李旺会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爹妈。 夏长海觉得自己有把握能够全身而退,但别人不一定会相信。 毕竟,他们面对的是老虎,山里最厉害的角色。 别人躲都来不及,夏长海却要主动去招惹,在旁人看来,这简直就是去送死。 第187章 忠诚的猎狗会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保护主人。 如果让父母知道了这件事,免不了又要花费一番口舌去解释。 夏长海可不想浪费那个时间。 等人员都聚集齐了,新的问题又随之出现了: 上哪里去找能够追踪老虎的猎狗呢? 从理论层面来讲,老虎威风八面,猎狗嗅到它的气味, 往往会吓得止步不前,毕竟老虎的威慑力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猎虎就不需要猎狗的协助。 恰恰相反,除非老虎自己送上门来,否则在茫茫山林之中, 如果没有猎狗帮忙追踪,猎人根本难以寻觅到老虎的踪迹。 大家都清楚,在食物链中,生物所处的层级越高,其活动领地就越为广阔。 一座山或许能够养活几十头野猪,但却难以维持一只老虎的生存。 一只成年老虎的狩猎范围,至少横跨十几个山头。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发现老虎的踪迹,必须依靠猎狗出马进行追踪。 虽然盲目搜寻也并非完全不可能,但在追踪这方面,其他手段实在是比不上猎狗的专业性。 夏长海前世也没有干过追踪老虎这种性命攸关的事情,如今对此是毫无头绪。 此外,还有一个关键的原因,那就是安全因素。 带着猎狗追踪老虎,即便猎狗内心再怎么害怕, 在关键时刻也会冲在前面,为猎人争取宝贵的逃生时间。 一只忠诚的猎狗,绝不会让主人在自己面前遭遇危险,它会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保护主人。 这正是猎狗的可贵之处。 可现在的难题是,哪家的猎狗有足够的胆量去追踪老虎呢? 王喜栋提议道:“要不试试青龙吧,我看它胆子挺大的。”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道:“这可不是胆子大小的问题。” “就算胆子再大,不认识老虎也无济于事。” 对于猎狗而言,最关键的能力是能够识别猎物,这也是人们挑选猎狗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现代打猎活动中,判断一条猎狗优劣的标准之一,就是看它能够识别几种猎物。 一般的猎狗,能够认出野兔、黄大仙、松鼠之类的几种猎物,就算是不错的了。 而优秀的猎狗,几乎能够识别山里所有的猎物。 这并非易事,要让猎狗识别猎物,不仅需要让它熟悉猎物的气味, 还需要通过实战训练,这样才能让猎狗形成条件反射。 否则,猎狗就算闻到了猎物的气味,也只会流口水,根本不知道去追捕。 如果是其他猎物,在附近的乡村里寻找,总能找到能够识别的猎狗。 青龙是一条不错的狗,但还算不上顶尖水平。 远的不说,之前周国民主死掉的那只紫细串子,就比青龙厉害得多。 在行家眼里,猎狗是否优秀,一眼就能看出来,即便对其进行包装吹嘘,也无法掩盖其真实水平。 可即便如此,附近乡村也没有听说谁家的猎狗能够识别老虎。 夏长海思索了半天,依旧是毫无头绪。 夏长海无奈地说道:“实在没有办法的话,回去问问爹妈吧,他们见多识广, 认识的人也多,多花些时间去劝说,说不定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可夏长海与王喜栋刚回去没多久,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就登门了。 “宋大哥!”夏长海看着拎着礼物的宋明远,心中不禁感到有些诧异。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和王喜栋刚从朱爷那儿得知宋明远的事情,这主角就找上门来了。 难道是有人偷听了朱爷院外的谈话,然后通风报信? 但仔细想想,这似乎也说不通。 朱爷只不过是把当年的事情叙述了一遍,并没有说什么坏话,就算要兴师问罪, 也应该是林场的人来,毕竟当年是他们压下了伤亡事故。 不管怎样,来者皆是客,夏长海还是热情地招呼宋明远坐下。 李骁娟虽然不认识宋明远,但听到夏长海一口一个“宋大哥”地称呼, 也就没有多问,忙着倒茶、摆水果盘,之后便出去了。 夏长海看着宋明远带来的礼物,有黄桃罐头、红糖小包等,这些东西都不便宜,估计每件至少要5块钱以上。 两家并没有什么亲戚关系,这样的礼物已经算是相当丰厚了。 要知道,在这山里头,赚钱并非易事,这些东西得花费不少钱呢。 宋明远只是摇了摇头,神色显得十分凝重。夏长海看出他有事要说,便开口说道: “宋大哥,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吧,我能帮得上的一定帮忙。” 宋明远咬了咬牙,说道:“那好,我就直说了。我听你姐夫说,你在山里撞见老虎了?” 在他们那里,“石虎子”是老虎的俗称。 夏长海知晓当年的事情,明白宋明远为何会这样称呼老虎,于是便点了点头。 在山里撞见老虎,本来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宋明远接着说道:“能不能带我去老虎出现的地方?” 夏长海一听,立刻就明白了宋明远的意图。 上午自己刚说撞见了老虎,下午他就登门拜访,显然是想要报仇。 看到夏长海脸色有些异样,宋明远以为他不愿意,连忙说道: “你只要指个方向就行,我自己去,不会靠近你的。” 说着,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自己也清楚这个要求有些过分。 在打猎的规矩里,要是在山里发现了老虎的踪迹, 不管当时在做什么,都必须立刻折返,如果在路上碰到其他猎人, 还需要互相通气提醒,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安全。 在老虎面前,普通人和猎人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过是多挨几下爪子的区别罢了。 可宋明远明明知道山里有老虎,还想拉着夏长海去冒险,若不是有着血海深仇,他也不会如此执着。 夏长海和他之前并没有什么交情,这也是宋明远带着厚礼上门的原因。 看到夏长海没有回应,宋明远不禁有些黯然神伤,起身说道: “老弟,是我这个要求太过分了,就当我没来过吧。” 说完,便准备转身离开。 第188章 对付老虎需要活诱饵 “稍等,宋大哥!”夏长海嘴角扬起笑意,“谁说我不乐意呢?” 宋明远神情一怔,语气中满是惊喜:“你愿意带我去?” “你尽管放宽心,到时候你只需指个方向,我带着猎狗,不会出什么差错。” 原本以为毫无希望的事情,突然出现了转机,宋明远的心情一下子变得畅快起来。 “带狗?”夏长海关注的点与宋明远有所不同。 “宋大哥,你有能辨别老虎的猎狗?” “嗯,有一只。”宋明远下意识地回应道。 “那可太好了!”夏长海满脸都是惊喜之色。 刚刚还在为猎狗的事情发愁,这下好了,有人主动送来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宋明远伸手摸了摸脑袋,心中有些疑惑,自己刚才也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呀,夏长海怎么会这么高兴呢? 难道是自己说错话了? 夏长海按捺住内心的喜悦,开口问道: “宋老哥,你打算用什么办法对付老虎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手段?” 宋明远摇了摇头,眼神之中充满了仇恨。 夏长海一看这情形,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上午才撞见老虎,下午就找上门来,这么短的时间里,能想出什么高明的办法呢? 不过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一门心思想着复仇罢了。 “宋老哥,我就直截了当地说了,你要是就这么冲上去,简直就是去送死。” 夏长海心里清楚,宋明远对付老虎,估计也就只会用“老三招”:放狗、围堵、开枪。 打其他猎物是这个流程,打老虎也不例外。 就算是打熊,也是先放出猎狗去追,然后再进行围堵。 过程虽然有些曲折,但本质上没有变化。 可要是用这老三招去对付老虎,那肯定是行不通的。 夏长海虽然没有亲自带着猎狗猎过老虎,但见过类似的场景。 前世的时候,他和几个生意伙伴去远东边猎熊,原本想着转一圈就回去,结果到狩猎地的当天就出了事儿。 朋友带去的12只猎狗,一开始还活蹦乱跳、兴奋不已,可一个小时之后,除了一只西班牙獒犬,其余的全都死了。 那些猎狗比夏长海现在的青龙要强得多,其中有一只曾在猎人没有插手的情况下, 以一死四伤的代价,成功狩猎了一只400多斤的亚洲黑熊。 然而,面对东北虎,它们连10分钟都没撑过去,准确地说,是7分22秒。 这是事后通过无人机录像得知的。7分多钟的时间里,11只猎狗,平均每40秒就丢了一条命。 若不是亲眼所见,实在难以相信东北虎竟然如此强大。 这已经不是实力悬殊的问题了,双方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事后夏长海去了现场查看,还参与了解剖猎狗的尸体,发现多数猎狗的死因是脊椎断裂或者内出血。 通过这些线索,大致可以还原当时的场景:12只猎狗应该是无意间遇到了东北虎, 在距离那么近的情况下,它们没有选择逃跑,而是主动发起了攻击。 不得不说,这些猎狗很聪明,也很有经验,它们自动分成了三组, 一组在正面进行牵制,一组负责骚扰,还有一组从背后发起攻击。 它们的默契程度,比周国民主的狗帮还要厉害。 可即便如此,整个狩猎过程还是简单得让人害怕,简直就像是一场屠杀。 老虎在速度、力量和凶残程度上,全方位地碾压猎狗。 要不是那只西班牙獒犬见势不妙跑掉了,12只猎狗就全都会死。 “宋大哥,你可千万别冲动,用老办法打老虎,根本行不通。” 停顿了一下,夏长海接着说道:“你就信我的话,咱们一起合伙干。” 宋明远有些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不瞒你说,我本来就打算对付那只老虎,现在就差能识别老虎的猎狗了。” 宋明远想都没想就说道:“用我的猎狗!我什么都不要,只要那老虎死!” 其实,作为一名老炮手,宋明远有办法搞到打老虎的工具,但他为了给大哥报仇,已经被仇恨折磨了很多年。 他曾经发过誓,只要在山里发现老虎的踪迹,就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弄死它,哪怕是用自己的命去换。 前段时间他没帮林场打标,就是回老家悼念大哥去了,林场的干部都知道这件事,也没有阻拦他。 如今听说有老虎出没,他怎么能忍得住呢? 夏长海了解宋明远的故事,知道他说的都是真心话,但现在还不是冲动的时候,毕竟老虎的行踪还不确定。 夏长海说道:“宋老哥,你有什么需求尽管说,只要是我能办到的。” 宋明远见夏长海愿意合伙,也看出这个年轻人脑子灵活、性格稳重, 既然夏长海都这么说了,肯定有一定的把握,总比自己盲目冲动要强。 “行,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夏长海说:“宋大哥,你多准备几把56式半自动步枪,有个五六把就行,不一定会用上,但要以防万一。还有油锯和大斧,也得借用一下。” 宋明远点头说道:“行,这没问题。” 作为林场保卫科科长,弄几把步枪不是什么难事,林场每年都会备着枪,子弹也有不少。 至于油锯和大斧,林场这类工具最多了,跟仓管员打个招呼,用完之后还回去就行,没人会不给面子。 “好,宋大哥你回去等我的消息,我准备好之后就通知你。” 送走宋明远,夏长海心里轻松了不少。 宋明远的到来,一下子解决了猎狗、枪械、工具等大问题。 “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诱饵,准确地说,是活物诱饵。” 老虎是顶级的狩猎者,不像野猪、狼那样会吃腐肉, 它们饿了就会自己去狩猎,山林对于它们来说,就像是自家的粮仓。 这也是朱爷说一开始林场没发现老虎偷吃猪肉的原因,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 夏长海遇到的那只老虎,吃的是刚宰杀的老母猪, 老虎对于新鲜又容易获取的猎物,是不会放过的。 第189章 这次不收山货,要收活物。 “我去屠宰场买活猪,人家肯定不会卖,而且马上就要过年了,价格也贵。 看来只能自己进山去抓,或者从乡亲们那里想想办法。” 很快,夏长海心里就有了主意。 次日 宁夏村的村口。 乡亲们看着那桌子、小黑板还有秤,莫名地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曾经有一段时间,夏长海收山货的时候,场面好像也是这样的。 不同的是,上次在现场张罗的是夏长海、王喜栋和赵二溜。 而这一次,换成了夏长海的表弟李浩然和赵二溜。 “赵哥,又有新的营生啦?” “是啊,山河。难不成又是要收山货?” “上次收的山货都已经卖光啦,再收就得等到明年咯。” “老赵,这次是谁来收货呀?” “是你收,还是夏长海收?” 自赵二溜那次上山救人之后,村里当面喊他“二溜”的人就寥寥无几了。 年轻一代都一口一个“赵哥”地叫他,年长些的人也开始称他“赵山河”或者“老赵”。 就连杨玉凤在村里走路时,都能昂首挺胸了。 这一切自然源于她对夏长海满心的感激。 那种常年被人在背后议论的酸楚滋味,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深刻体会! 望着围拢过来的人群,年轻的李浩然脸上露出一丝局促与慌张,他此前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场面。 一时间,他的手脚都不知该往哪儿放。 “别担心,有你赵哥在!” 赵二溜拍了拍李浩然的肩膀, “去,把要求写在小黑板上,这边‘七四三’的事儿交给我来处理。” “知、知道了,麻烦赵哥!” “这有什么麻烦的,夏长海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 赵二溜胸脯一挺,以往看惯了夏长海威风模样的他,此刻也不自觉地模仿起夏长海的架势。 “都过来看看,夏长海兄弟又来给大家送福利啦!对,就是送福利!” 赵二溜觉得从夏长海嘴里无意间说出来的这个词,特别带劲。 “这次不收山货,要收活物。” 活物? 众人一愣,心里疑惑:啥活物?? 见大家不明白,赵二溜指了指小黑板,说道: “自己看吧,要求都写在上面呢。” 此时,李浩然已经把夏长海事先交代好的内容写在了小黑板上。 不得不说,这小伙子生得五大三粗,字却写得颇为秀气。 “野兔,3毛一斤。 狍子,5毛一斤。 野猪,8毛一斤。 ……” 别看这些价格乍一听不算高,但别忘了,夏长海要的都是活物。 这就意味着,这些猎物都是带皮称重的! 猎人进山打猎,不管猎到什么猎物,第一时间都得给猎物放血。 一来,猎物死后,如果不及时放血,肉就会发臭。 二来,猎物并不是所有部位都能吃。 心肝肺等内脏,在后世或许还能值些钱,但在这个肥肉比瘦肉金贵的年代,根本没人看得上这些内脏。 这些内脏本身没什么油脂,做出来的肉吃起来还很柴。 所以,这些内脏自然就成了喂狗的首选! 正常情况下,放血这一套流程下来,猎物的体重至少会下降20%-30%。 也就是说,夏长海看似1元一斤的收购价,实际上差不多相当于1.2元- 1.3元! 这么一算,夏长海给的价钱可就相当高了! 在这年头,山村里的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但能不能挣到钱,那可是另一回事。 野味本来价格就比家养的禽畜低,可夏长海却开出了比家养禽畜更高的价格。 不用多说,乡亲们立马就意识到这其中有巨大的利润! 现在唯一的难题,是活物不好抓! 本来这个时节上山围猎就很困难,更别说要活捉猎物了。 一时间,众人都有些迟疑不决。 “老赵,非得要活的吗?死的不行吗?” “是啊,实在不行的话,死的价格低一点也行,活的太难抓了。” “山河,你跟夏长海说说,让他活的死的都收呗。” “……” 赵二溜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说道: “必须得是活的,这事儿没有商量的余地。” “要是收死的,我在这儿费这么大劲干嘛,直接去集市上买不就得了。” 山里的集市啥东西都缺,唯独不缺野货。 见大家还在犹豫,赵二溜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我说你们还在犹豫什么呢,野猪、狍子不好抓,野兔还不好抓吗?” “这个时节的野兔,一只少说也有三五斤。你们就算一家一天抓一只,那也能挣1块钱!” “运气好点,抓个两三只,那可就能挣好几块钱了。” “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这可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听到最后这句话,众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对啊,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又没什么成本,抓到了就能赚钱,抓不到也没什么损失! 而且就像赵二溜说的,抓野兔也不需要什么技术, 老人、妇女、孩子,哪怕是七八岁的小娃娃都能动手去抓。 这不过是跑跑腿的事儿。 正好可以让那些精力过剩的小家伙消耗消耗体力! 省得他们整天在村子里上蹿下跳,四处捣乱。 运气好的话,一天抓个两三只,就能挣好几块钱! 男人上一天班又能赚几个钱呢? 远的不说,就说在林场看窝棚的零工,累死累活一天也就赚个八九毛,还不够买一斤猪肉! 等男人回家后,如果发现老婆孩子每天赚的钱比自己还多,那场面,想想都让人觉得兴奋! 正好年关也快到了,正是用钱的时候,能多赚一点是一点! 给孩子扯块新布做身新衣服也好啊! 众人越想越觉得有道理,情绪也跟着激动起来。 就在这时,人群后面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让一让,麻烦让一让。” “爷们儿都让让道儿啊。” 众人回头一看,原来是村西头老吴家的娘儿仨。 徐梦云带着两个孩子,推着一辆小板车。 “这是……狍子?” 狍子,也叫雷尼玛,幼崽走路一蹦一跳的,模样傻愣愣的,所以又被叫做傻狍子。 徐梦云大大咧咧地把小板车推到赵二溜跟前,说道: “老赵,这玩意儿能行不?昨天才打到的,后腿折了。” 说完,她忽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赵二溜。 第190章 “重量级猎物”,还需要亲自进山狩猎! 这可把赵二溜看得手脚都有些发麻了。 他老赵啥时候怕过事儿……偶尔怕过…… 赵二溜这人就是这样的脾气,你跟他犯浑,他还真不怕。 可你要是跟他客客气气的,尤其是女同志再温柔一些,他就有点没辙了。 “行,怎么不行!” 察觉到人群中一道锐利的眼神射过来,赵二溜深吸一口气,连忙说道, “那个谁,浩然,你来把……算了,还是我来吧。” 李浩然是小辈,再加上赵二溜觉得自己能镇得住场。 他简单检查了一下那只傻狍子的健康状况,确认只是后腿折了。 赵二溜直接把狍子抱起来放到秤上。 “28斤半,算你30斤!” 赵二溜把身子让开,将秤砣给徐梦云看。 狍子从出生到成年,一般也就1- 1.5年时间,30斤的狍子,差不多就是成年狍子的体型。 这只傻狍子不算大,是正常的重量。 “跟你说清楚,我这收货不分公母,也不论大小,狍子一斤5毛,30斤就是15元,行不?” 一听这话,徐梦云想都没想,连连点头。 “行!必须行!” 她生怕动作慢一点,对方就反悔了! 一只傻狍子能卖15元,她这辈子都没做过这么美的梦! 在当下的时代,山林里的野生动物似乎也有了等级的划分。 黑熊可算作一等,野猪属于一等,狍子也位列一等之中。 狍子的肉质偏瘦,脂肪含量较低,除了皮毛之外,其他部位并没有太高的经济价值。 幼年狍子更是如此,几乎很难在市场上卖出好价钱。 一般情况下,山里的村民捕获狍子后,大多会剥下皮毛留着自己使用,肉类则供自家食用。 即便如此,食用时也不敢过量,因为吃多了容易引发上火、便秘等问题。 到那时排便困难,可就麻烦了! 徐梦云一开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匆匆从家里把原本打算卖掉的小狍子拖到集市。 没想到真的成功卖了出去!而且还卖了15元! 直到从赵二溜手中接过一张十元的钞票和五元的零钱,徐梦云才敢相信这不是梦境。 “太感谢了!真的太感谢了!” 徐梦云笑得合不拢嘴,嘴角几乎咧到了耳根。 有了这15元,今年全家人都能过一个富足的新年了! “称三斤肥猪肉用来包饺子,给两个孩子买两身新衣裳,再给孩子他爹打一瓶白酒……” 徐梦云已经开始琢磨着如何支配这笔15元的“巨额资金”了。 走了一段路后,她突然转过身,喊道:“赵哥。” 拿到钱后态度就是不一样,之前称呼“老赵”,现在改成了“赵哥”。 “怎么了?” “我就想问一下,这次还和上次一样,不限量收购吗?” “收!” 赵二溜以为对方要说什么要紧的事,背后直冒冷汗,好在有杨玉凤在一旁坐镇,他才稳住了心神。 假装擦了擦并不存在的汗水,赵二溜转身对众人说道: “和上次一样,敞开收购,重复的也没关系。” “不过收购时间不会太长,就这几天。” “想卖的赶紧啊。” “到时候我不收了,你们再拿过来,我可不会要。” 听到这话,众人你看我我看你,随后纷纷转身朝家跑去。 有人嫌走路太慢,甚至跑了起来! 此前大家只是听赵二溜口头说起收购山货的事,并没有特别强烈的感觉。 毕竟上山捕捉野兔这种事,听起来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 有些人虽然心里有些心动,但还是心存疑虑。 然而,当看到徐梦云用一只小狍子换回15元现金时,众人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要知道,国营单位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五六十元,有些刚入职的新人只有三四十元。 15元几乎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了! 关键是这门生意几乎没有成本,不过是山里的野物罢了。 “她能抓到,我也能抓到!” 这个念头瞬间在所有人的脑海中闪现。 面对15元的诱惑,所有人都按捺不住,纷纷行动起来! 赵二溜说收购几天就几天。 上次夏长海收购山货时,就有人没赚到钱,为此懊恼了好几天。 毕竟上次需要的山货大多是秋季采摘的,夏长海突然要货,根本来不及准备。 但这次情况不同,山里到处都是夏长海需要的猎物,就看自己有没有本事抓到了! 不少人上次错过了发财的机会,这次发誓一定要大赚一笔! 如果再错过,恐怕睡觉都会被悔醒! 在深山之中,夏长海并不清楚赵二溜那边的收购进展如此顺利。 他刚布置好捕兽装置不到二十分钟,就捕获了一只小狍子。 其实在他的计划中,原本只打算捕捉一些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型猎物。 而真正的“重量级猎物”,还需要亲自进山狩猎! 此刻,夏长海正和王喜栋在山里进行“打狗围”(集体猎捕野兽的活动)。 时隔多日,猎狗青龙它们再次进山,显得异常兴奋。 要不是夏长海紧紧拽住狗绳,这些猎狗早就挣脱束缚,狂奔而去了。 即便如此,它们还是围绕着夏长海来回打转,时不时低头在地上嗅探气味。 毕竟,猎狗天生属于山林! 猎狗并没有立即展开追捕。 夏长海先是挑选了一处迎着风向的缓坡,专门选择林场进行过择伐的区域。 林场的伐木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皆伐,即无论树木大小、种类,全部砍伐, 这种方式对森林生态破坏极大,一般用于赶工期或开垦荒地。 另一种是择伐,指在划定的采伐区域内,每隔一段时间, 挑选单株或成簇的、达到一定直径或具备特定特征的成材树木、过熟林木进行采伐。 近年来,为了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林区大多采用择伐这种方式。 而这类经过择伐的区域,在休养生息一两年后,树木开始抽新芽, 就会成为狍子、大型兽类以及梅花鹿等动物的栖息地。 这正是夏长海寻觅的理想狩猎场所。 “老大,你这办法能行吗?” 王喜栋捏着鼻子,满脸嫌弃地看着眼前的小盆。 第191章 喜栋,跟上,咱们抓岗子走。 小盆里装满了橙黄色的液体,还冒着热气。 在这冰天雪地的环境中,按理说看到热水会让人本能地想靠近。 然而,一旦知道这液体的来源,任谁都不会有亲近的念头! 因为这是王喜栋刚刚排泄的尿液! 一旁,夏长海正用棉布缠绕钢丝套, 一口气缠了好几层,成品看起来有点像某些特殊用途的编织物,重点是既结实又柔软。 “这招肯定管用,别的不敢保证,抓狍子绝对十拿九稳!” “狍子是给猎狗吃的,又不是给你吃的,你嫌弃什么。” “好了,把盆端到那边去,离我远点。” 这招是夏长海前世穷困潦倒时跟一个流浪的人学来的。 方法并不复杂,就是在狍子经常出没的地方,把树枝插在地上,围成一个圆圈。 圆圈的直径不用太大,五六十公分左右即可。 但树枝要茂密,最好交叉插放,而且高度要稍高一些, 确保狍子从外面看不清圈内的情况。 在圆圈上留一个缺口,大小以狍子能轻松钻进去为宜。 而尿液就是“诱饵”! 人类嫌弃尿液,但动物并不嫌弃。 恰恰相反,山里的许多野兽还挺喜欢人类尿液的味道! 因为尿液中盐分含量较高,有浓郁的咸味。 山里的野兽获取盐分可不像人类那么容易,能轻松在商店买到。 它们为了摄取足够的盐分,会通过吃土、舔舐悬崖上的硝石、啃食树皮等各种方式。 对它们来说,盐分和水一样重要! 所以,只要狍子闻到人尿的气味,就会跑过来舔舐。 这也是野营时,尿液不能靠近帐篷的原因。 在野外,即便是原本安全无虞的露营地, 一旦尿味过于浓重,反倒可能招致肉食性野兽的注意。 当诱饵和陷阱都布置停当,夏长海要做的便是把钢丝套放置在缺口之处。 如此一来,只要狍子低下头去舔舐尿液,就必定会被钢丝套牢牢套住。 至于在钢丝套上缠绕棉布这一做法,主要是担心会将猎物直接勒死。 毕竟,夏长海需要的是活的猎物。 捕捉傻狍子是为了给“大爪子”准备食物,这也是此前他让王喜栋别嫌弃的缘由。 反正都是给动物吃的,没必要过于讲究。 将随身携带的三个钢丝套都布置好后,夏长海抬头仔细审视了一番周围的环境。 此时,南面朝向太阳,北面背向阳光,不适宜在阳面行走。 几乎所有动物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都会跑到阳坡去晒太阳,好让身体尽快暖和起来。 这就使得在这段时间里,动物的活动集中程度要高于一天中的其他时段。 清晨进入山里进行“打狗围”(一种狩猎方式),要是没带上猎狗,那恐怕就要白费力气了。 夏长海牵着猎狗,和王喜栋一起向南走了大概一里地, 翻过两道山岗,直到看到一棵生长在秋水塘中的核桃树。 野猪最喜欢在秋水塘附近活动,更不用说那里还有那么多野核桃了。 这处环境比上次猎熊的核桃岗还要理想。 夏长海没有过多犹豫,立刻解开了狗绳。 摆脱束缚的青龙等猎狗,一开始兴奋地抖动了一阵身体,可随后就没有了之前的活跃劲头。 它们全都围在夏长海与王喜栋身边,耳朵高高竖起,眼神里满是警惕的神色。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不但不紧张,心里反而觉得踏实。 猎狗的表现说明,这附近猎物的气味十分浓烈。 要是遇到威胁,它们不会有这种反应。 夏长海吹了声口哨,让猎狗跑到前面去。 “喜栋,跟上,咱们抓岗子走。” 夏长海肩头一耸,把背后的56式半自动步枪往前一甩,端在了手中。 不管能不能派上用场,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 王喜栋同样抽出偃月刀,紧紧跟在夏长海身后。 没走多远,王喜栋就按捺不住心中的疑惑,问道: “老大,咱们为啥要抓岗子走啊?” 作为在山里长大的孩子,王喜栋知道抓岗子走,说白了就是沿着山脊梁行进。 在他的认知里,走山脊梁主要是为了节省体力, 毕竟山脊的路相对平坦,不像上坡下坡那样耗费力气。 而且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样走距离也更近。 可眼下是在进行打狗围,又不是赶路,这个时候抓岗子走,不就等于把猎物都放走了吗? 毕竟他们在高处,猎物却都在两边的山坡上,这距离可不近。 夏长海清楚王喜栋没多少打狗围的经验,对这些门道了解不多,于是耐心地解释道: “要是单纯打猎,确实不该抓岗子走,但咱们现在是打狗围,得尽量居高临下。” “但打狗围就不一样了,喜栋,你现在往下看,能看到什么?” 顺着夏长海所指的方向望去,王喜栋看了好一会儿,有些摸不着头脑地说: “就看到那棵核桃树啊……” 夏长海点点头说:“这就对了,我们看不清下面,下面那些畜生同样看不清我们。” “可猎狗不是靠眼睛追捕猎物,它们靠的是鼻子!” “咱们抓岗子走,不管哪个坡面上有猎物,猎狗都能迅速冲下去。” 稍作停顿,夏长海接着说道:“而且抓岗子走还有个好处。” “就是猎狗从岗子上往下冲,野猪受到惊吓,肯定会往对面山坡跑, 这冰天雪地的,路面又滑,它跑起来就费劲,速度根本提不起来。” “这样咱们撵十次,至少能追上八次。” “可要是从野猪下方往上撵,野猪先上坡,翻过山岗后再往下冲, 借着那股冲劲,再冲向对面,猎狗十有八九追不上。” “那些畜生一旦跑起来,没跑出三五里地,是不会停下来的。” “不是所有畜生都像傻狍子那样,跑一阵还会停下来往后看。” “野猪也好,熊瞎子也罢,一旦受到惊吓,那就会拼命奔跑。” “到时候,就算是人带着猎狗,也追不上。” “就算追上了,要是没有猎人及时跟上,也抓不住!” 夏长海这一番话,说得王喜栋一时语塞。 第192章 “咬人的狗不叫”,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他原本还觉得自己跟着夏长海见识过不少大场面, 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如今才意识到,自己还差得远呢! 暂且不说夏长海对王喜栋的教导,走在最前面的青龙左嗅右闻,这边闻闻,那边嗅嗅。 突然,一阵微风吹来,青龙停下脚步,鼻子不停地抽动。 汪~ 它扭头看向夏长海。 夏长海心领神会,一声令下:“追!” 刹那间,青龙窜了出去,其他四条猎狗也紧随其后。 或许是因为青龙没有吠叫的缘故,这次四只帮狗也格外安静, 只是埋头猛跑,没有像往常那样大声吠叫。 看到这种情形,夏长海暗暗点头。 这段时间虽然没带狗上山,但他也没闲着,让猎狗闷声奔跑就是训练成果之一。 猎狗在追逐猎物时吠叫,除了吓唬猎物,更重要的是方便猎人确定位置。 猎狗的速度比人快得多,要是不发出点声响,猎人很容易跟丢。 但也不是所有情况都得依靠猎狗的叫声来定位猎物。 就像现在,他们居高临下,猎物只要一动,位置一目了然! 在这种情况下,猎狗闷声奔跑反而比大声吠叫更具优势! 借助下坡的冲劲,等猎物察觉到不对劲时,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等以后青龙它们熟悉了这种模式,能够自由切换状态,狩猎效率起码能提高三倍! “咬人的狗不叫”,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人都难以防备,更何况山里的那些野兽? 夏长海已经开始朝着把青龙它们培养成世界顶尖狗帮的方向努力了! 前世就一直有这个想法,却始终没有机会实践, 如今夏长海就想验证一下,纯粹由中华田园犬组成的狗帮,一样能够跻身世界顶尖行列! 夏长海和王喜栋顺着狗的脚印,不慌不忙地跟着。 他们知道猎物就在秋水塘下方,猎狗这次追得紧,猎物肯定跑不远,也就不着急。 事实也的确如此,仅仅五分钟后,就听到岗子下方传来一声狗叫,是青龙的叫声。 紧接着,狗吠声此起彼伏! 头狗叫了,帮狗才会跟着叫! 夏长海仔细听了听,确定声音传来的方向没有变化,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很明显,是猎狗把一群猎物围住了。 “走!” 深冬之际,大雪封堵了山峦,三四公分厚的积雪将世间万物尽数遮掩。 幸得还有一条由野兽踩踏而出的小径。 小径宽度有限,却足够两人并肩而行。 当夏长海与王喜栋抵达现场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紧张的画面: 以青龙为首的五只猎狗,正将一群野猪团团围困。 这群野猪的规模着实不小。 其中有两只公野猪,六只母猪,还有十余只幼猪。 两只公野猪露出锋利的獠牙,不断摇晃着头颅, 口中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警惕地注视着眼前的猎狗。 野猪并非完全的群居动物,尤其是公野猪, 平日里大多独来独往,唯有在发情期才会加入猪群。 一旦完成繁殖任务,它们便会离开群体。 当然,公野猪保护幼崽的劲头十足。 两只公野猪将幼猪尽数护在身后,与猎狗对峙着。 野猪的攻击力虽不及黑熊,但那几十厘米长的獠牙,也足以让猎狗命丧黄泉。 因此,猎狗只是在周围试探、吠叫,并未贸然发起攻击。 然而,当夏长海和王喜栋赶到现场后,局势发生了变化。 和山里的所有野兽一样,野猪对人类心存畏惧,且能辨认出人类的存在。 通常情况下,它们对人类总是敬而远之。 基因里的本能告诉它们,人类这种两足动物极其危险。 事实上,除了老虎和黑熊,几乎所有野兽见到人类的第一反应都是逃之夭夭。 但此刻的情形不同以往。 正值繁殖季节,又有五条猎狗围困。 若猎人不出现,它们的反应难以预料,逃跑、反击、对峙等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但只要猎人现身,公野猪的反应基本只有两种:冲锋或是逃跑。 两只公野猪发出疯狂的嘶吼,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布满血丝, 心脏剧烈跳动,血液瞬间涌遍全身。 此刻,即便面对天敌,它们也有拼死一战的决心。 然而,下一秒。 嘭嘭! 夏长海抬手便是两枪。 公野猪内心的OS(内心独白)或许是:你这人不讲武德! 有本事一对一较量啊,用枪算什么本事?! 不过,上面这些纯属夏长海的想象,山里的野兽惧怕枪声却是不争的事实。 枪声响起,鸟兽皆惊。 而且夏长海开枪的时机恰到好处。 倘若公野猪已经发起冲锋,热血上头,那股子狠劲儿不发泄出来,即便丢了性命也不会停下。 要想吓退它们,就得在其发动冲锋之前出手。 受到惊吓的公野猪,心中的怒火瞬间被恐惧取代。 它们顾不上母猪和幼崽,转身撒腿就跑。 六只母猪的反应也大致相同,不顾一切地朝着不同方向逃窜。 母猪都跑了,幼猪更是惊慌失措。 一时间,整个猪群乱作一团,四处奔逃。 而猪群的混乱,再加上枪声的威慑。 青龙等猎狗立刻发起了总攻! 猎狗与猎人不同,它们不在意猎物的大小,也不分公母,只关注能否抓住猎物。 若只有一只猎物,倒还好说。 但眼前有近二十只野猪,选择可就多了。 黑豹最为机灵,一眼就盯上了一只半大的幼猪。 这只幼猪看起来不过三四个月大,体重百来斤左右。 幼猪哪里敢与猎狗对抗,满脑子只想逃跑。 然而,每次它转身,黑豹就追上去咬。 更确切地说,是咬它的屁股。 幼猪尚未完全发育,只能被咬得嗷嗷直叫。 屁股被咬虽然不至于致命,但也疼得钻心! 它一转身就被咬,再转身还是被咬,几口下来,幼猪瘫坐在地上,半步都不敢挪动! 大白和小白体型较大,是猎狗中的佼佼者。 它们没看上幼猪,而是盯上了一只老母猪。 在这五只猎狗中,论凶狠程度,唯有青龙能与大白、小白比肩。 而大白和小白比青龙更擅长锁喉。 第193章 这么好吃的东西喂狗,实在太可惜了 老母猪没有獠牙,攻击手段唯有靠鼻子拱, 这对付体型小一些的猎狗或许还行,但面对大白和小白,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只两个回合,老母猪的两只耳朵就分别被一只猎狗咬住。 大白和小白毫不留情,猛地往下一拽。 直接将老母猪的脑袋按在雪地上,只露出脑门,老母猪发出凄惨的叫声! 王喜栋的那只小白龙狼精,深知自己在狗群中最为弱小,便紧紧跟随头狗青龙行动。 它心想,把青龙哄好了,起码不会被欺负。 可惜,这次它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作为头狗,青龙心气颇高。 在仅有一只猎狗的情况下,它竟然还想单挑公野猪! 结果可想而知,虽然追上了公野猪,但根本无法咬住对方。 三百多斤的公野猪只是来回甩了几下,就把小白龙甩飞出去,摔得它晕头转向。 过了好一会儿,小白龙才缓过神来。 青龙体型庞大,爆发力强,小白龙赶过去帮忙。 但即便“贡献”了半边耳朵,那只公野猪还是逃脱了。 青龙气愤不已,回头追上一只幼猪,当场将其咬死! 对此,夏长海并不懊恼。 他这次的目标本就是幼猪! 没错,抓捕幼猪相对容易一些。 即便以他的本事,想要活捉成年野猪,也是极为麻烦的事。 反正大猪小猪都是猪,自然选择容易捕获的! 在五只猎狗冲出去的时候,他和王喜栋也没闲着。 王喜栋凭借身高腿长的优势,追上了一只幼猪。 上去一脚就将幼猪踢翻在地,三下五除二便将其捆绑起来。 三十多斤的幼猪,战斗力甚至不如家猪。 夏长海没有急于动手,他张弓搭箭,一口气射出六箭。 其中两箭脱靶,四箭命中。 有三箭射中了一只幼猪的大腿。 最终,抓住两只,跑掉一只! 一番忙碌之后,看着眼前的六只野猪,夏长海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原本以为得忙活好几个时辰才能凑够所需的数量,没想到这次打猎如此顺利! 虽说有一只幼猪被青龙咬死了,但也无伤大雅。 五只野猪,再加上村子那边收的活物,绝对够用了! “老大,这可怎么办啊?”王喜栋望着眼前的几头野猪,一时之间没了主意。 按照规矩,打完猎就得喂狗。 这次收获颇丰,按理说应该好好犒劳一下猎狗。 但问题在于,6只野猪中,只有1只死亡,5只被活捉。 死掉的又是一只幼猪,体型较小, 即便把内脏全部掏出来,每只猎狗也分不到几块肉。 况且,这些猎狗的食量可不止这么一点。 夏长海看出了王喜栋的纠结,抬头望了望天。 忙活了一整天,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而且可以预见,回去的路必定不好走。 夏长海开口说道:“你先把野猪的心掏出来给它们垫垫肚子。” 王喜栋回应道:“我来生火,把这只幼猪烤了。 家里猪肉不少,犯不着费劲儿把这幼猪再弄回去。” 听到这话,王喜栋眼睛一亮。 他曾吃过夏长海烤的熊肉、兔肉,那美味至今仍令他回味无穷! 一想到之前吃过的佳肴,王喜栋只觉得口中的唾液不受控制地开始分泌! “这么好吃的东西喂狗,实在太可惜了。” “我得悠着点,要是能抓到几只松鼠,我还能多吃几口。” 夏长海并不知晓王喜栋心里正盘算着如何跟猎狗抢食。 他四处捡了些核桃树枝,堆成了一个柴堆。 接着又开始搭建简易的烧烤架。 这野外烤肉,讲究可不少。 就拿木材来说,看似炭火容易控制,发热稳定均匀,实际上却是下等之选。 野外烤野猪,最好选用天然木材,其中又以核桃木、橡木为最佳。 用这些木材烤出来的野猪,会带有一股独特的香气, 吃起来肉香与木香相互交融,丝毫不觉油腻! 以前夏长海也不信,觉得木材不过是用来发热的,能有多大差别? 但试过之后,他才明白其中的差距之大。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 天然木材烤肉,味道虽好,但火候却难以掌握。 对于不擅长烤肉的人来说,用这种方法烤肉,不是烤糊就是没烤熟。 肉没烤好,自然就谈不上美味了! 要知道,在后世,要是掌握了这门手艺,一个月赚个三五万都不在话下。 有些有钱人还专门请那些师傅去烤肉。 夏长海在动手之前,先回忆了一下烤肉的要点。 他虽不是烤肉界的顶尖高手,但水平也不容小觑! 等柴堆烧得通红,火焰渐渐变小, 夏长海伸手试了试温度,觉得差不多了,便把处理好的幼猪架在火上开始翻转。 一边翻动,一边用刀在猪皮上划口。 很快,猪皮下的油脂在高温的作用下开始沸腾、飞溅。 趁着这个时候,夏长海开口提醒: “喜栋,烤肉除了要注意火候,还得学会撒佐料。” “先撒一层辣椒面,等油脂溅得差不多了, 再撒一层,接着涂抹盐水,最后要装盘的时候,再重复一遍。” “只有这样,肉才能入味,而且吃起来不腻。” 夏长海嘴上说着,手上的动作也没停下。 没过多久,诱人的香气便四处飘散开来。 一旁,王喜栋和五只猎狗并排坐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火上翻滚的烤肉。 王喜栋虽没让口水流到地上,但喉咙不时地上下蠕动,显然没少咽口水。 见状,夏长海暗自叹了口气。 果然是兄弟,跟王如海那小子一个样,见到好吃的就挪不动步子。 夏长海用小刀切下一块肉,尝了尝。 “佐料稍微少了点,味道淡了些,但这味道还是很正宗!” 纯天然的野猪,加上核桃木的烤制, 这食材的品质,比后世不知高出多少倍! 毫不夸张地讲,若将这只小黄皮拿到后世的高档餐厅售卖, 售价轻松可达2万,且需提前预订方可品尝。 “看来我真是有口福啊~” 夏长海强压下内心的得意,在王喜栋满怀期待的目光中, 手起刀落将肉分成数份,说道:“吃吧。” “好嘞!” 第194章 对方竟然捕捉了上百只猪! 王喜栋早已对这顿美食期待许久。 他全然不顾肉质发烫,直接伸手撕下一块肉便往口中塞去。 嗯~这味道,堪称一绝! ...... 王喜栋瞪大双眼,满嘴的肉香混合着独特的木香, 让他不禁怀疑自己从前吃到的猪肉简直如同嚼蜡。 “老大,这味道太绝了!” “我决定了,以后要天天吃黄皮子!” 夏长海对王喜栋的这番胡言乱语不予理会,心中暗道这小子实在没出息! 若顿顿都吃这黄皮子,难道不会吃腻吗! 夏长海切了几块肉留给自己,将剩余的肉分成5份,扔给了青龙等猎狗。 猎狗不同于宠物狗那般娇贵。 它们具备吃辣的能力。 当然,辣食也不能过量投喂。 否则会影响它们夜间的休息。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虽然猎狗对其他食物也来者不拒, 但对于肉制品,最好还是以生肉为主。 如此能最大程度避免它们的野性退化。 倘若熟肉摄入过多,猎狗对猎物的敏感度便会降低! 这是许多新手猎人常犯的常识性错误。 两人酒足饭饱后,收拾好物品,踏上了返程之路。 在回去的途中,夏长海查看了此前设置的陷阱,或许是时间尚短,暂时未有兔子上钩。 不过,他却发现了沙鸡活动的踪迹,这一发现让夏长海嘴角微微抽动。 他向来喜爱沙鸡的美味。 “我记得童子尿煮鸡蛋价格不菲,这沙鸡煮出来的味道想必也不会差。” 夏长海心中这般想着,下意识将目光投向王喜栋。 只见这家伙独自一人拖着三只黄皮子, 三只黄皮子加起来足有100多斤,他却显得颇为轻松。 夏长海当即决定,日后不在这一带捕捉沙鸡了! 回到家中。 王如海等几个孩子见到活蹦乱跳的黄皮子,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在那个年代,孩童们没有手机、电视等娱乐设施,平日里缺乏娱乐活动。 一根树枝、几根骨头便能让他们玩上半天。 所以,黄皮子对于他们而言,吸引力极大! 夏长海将最小的那只黄皮子松开绑绳,放在院子里让王如海他们玩耍。 有青龙等猎狗看守,这些孩子不会有什么危险。 王喜栋开口说道:“妈,你帮我弄点玉米糊糊来喂猪崽。” “啥?喂猪?喂什么猪?”李聪娥从厨房里走出来,以为自己听错了。 当看到院子里的黄皮子时,她惊讶地问道:“哟,你们怎么弄回来这么多黄皮子?” 她并非嫌弃数量多,只是好奇这些黄皮子是如何抓到的。 毕竟未曾参与过围猎的她也知晓,生擒野猪远比猎杀野猪困难得多。 夏长海摆了摆手,说道:“妈,你别管了。帮我喂下猪,别让它们死掉,回头我有用。” “还有那几只受伤的,喜栋,你随便找点药给它们敷上,我去看看浩然那边是什么情况。” 王喜栋点头应下。 ...... 宁夏村,村头。 从早上赵二溜开始吆喝,到此时已过去大半天时间, 起初场面还冷冷清清,如今李浩然和赵二溜身边已围了一圈人。 有人是来看热闹的,也有人盼望着能有猎物从山里带回来。 “野兔,3斤,9毛钱,拿好。” “沙鸡,4斤半,好家伙,个头够大的,一块六。” “这是死的?死的我不要。” “……” 与之前的懒散状态截然不同,此时的李浩然手脚十分麻利, 独自一人将各项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 赵二溜一开始还颇为积极,如今却在一旁显得有些多余。 赵二溜是何许人也? 这家伙可是出了名的脸皮厚,看着独自忙前忙后的李浩然, 不仅没有丝毫尴尬之意,反而一副“我教导有方”的神态。 周围的人见状,心中直犯嘀咕,暗自吐槽不已。 当然,大家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表面上还是颇为客气的。 他们家里人还指望从赵二溜这里赚钱。 上次夏长海高价收购山货,随后弄回一头猪神。 仅仅一头猪神便已足够轰动,关键是后来一直有小道消息称, 夏长海那次带回村子9头猪,这简直只是零头! 对方竟然捕捉了上百只猪! 消息传来传去,大家也能猜出个大概情况。 王喜栋自不必说,夏长海也未声张,消息应该不会外传。 柳文山有夏玉叶管束,又非宁夏村人,泄露消息的可能性不大。 李旺就更不用说了,年纪大,嘴巴严实,深知财不外露的道理。 唯独赵二溜,这家伙有时做事不太靠谱。 稍微喝上点酒,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因为这件事,杨玉凤生生打断了两根棍子,还警告他不许跟夏长海提及。 不过夏长海倒不太在意此事。 第一,这消息即便传出去,对他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又不是将与机械厂的交易泄露出去。 二来,有时候真话听起来反倒像假话。 一次打猎捕捉100多只野猪,谁会相信呢! 就算把牛皮吹破天,也没人会信! 别说野猪了,能抓到100只沙鸡就已经很不错了! 当然,乡亲们虽说不太相信夏长海一次捕捉了100多只野猪。 但大家心里也清楚,夏长海此次收获必定不小! 不然也不会让好几家人都富裕起来。 一日三餐皆有干粮,还顿顿能吃上白米饭。 就算是地主家,也未必有这般阔绰! 上次收购山货是为了猪神,此次又是为了什么呢? 无人知晓答案。 ...... 于是,大家将目光纷纷投向赵二溜! 希望他能透漏些口风。 倘若能得到好处,大家也能跟着捞上一点。 原本还有些飘飘然的赵二溜,差点就将猎虎的事情说出口。 结果看到杨玉凤那仿佛要杀人的眼神, 过去的惨痛记忆瞬间涌上心头,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 “你们这些家伙又想套我的话,简直……简直……哼~” 赵二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汇骂人,气得直叫嚷。 见赵二溜又开始耍无赖,大家也深知他“心怀不轨”,纷纷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坏事当场被人撞破,谁还有脸面继续追问。 第195章 这天寒地冻的,可别把猎物冻坏了! 就在此时,夏长海从远处走来。 大老远便看到赵二溜气鼓鼓的模样。 “赵哥,你这是怎么了?” 赵二溜也不隐瞒,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对此,夏长海只是淡淡一笑,并未太过在意。 他早已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毕竟动静如此之大,不引人注意才奇怪。 其他人要是不好奇,那才叫反常! 见到夏长海,李浩然立刻站起身来,眼神中满是崇拜之色。 “大哥!” 夏长海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坐下。 这本是长辈对晚辈的动作,可李浩然却并未觉得有任何不妥。 “收了多少猎物?” 李浩然翻开账本,说道:“一共5只野兔,9只沙鸡,1只狍子。” 沙鸡虽说体重较轻,但捕捉难度比野兔小,反倒成为了乡亲们的首选。 竟然还有狍子? 夏长海有些惊讶,本以为都是些小猎物,没想到竟有意外收获。 老猎人都清楚,山大王的食谱极为广泛, 山里的动物基本都在它的捕食范围之内。 饿极之时,山大王甚至会去猎杀黑熊、山豹! 不过要说山大王最喜爱吃的,还得是狍子! 原因很简单: 狍子个头较大,容易捕捉,味道也不错。 对人类而言,狍子肉纤维较粗,不太好咀嚼。 但对山大王来说,这硬度却是刚刚好! 所以,当猎人发现狍子较多的区域时,不但不会高兴,反而会赶忙离开。 因为这意味着进入了山大王的狩猎区! 而且还是优先级较高的那种! 没人会为了几只不值钱的狍子,去和山大王正面对抗。 这也是夏长海一上山便设置陷阱的原因。 用陷阱捕捉狍子相对更为安全。 他也担心附近再有山大王出现,要是被盯上,可就麻烦了! 简单地鼓励了李浩然几句后,夏长海带着猎物先行返回, 这天寒地冻的,可别把猎物冻坏了! 时间过去了两天。 一切准备妥当后,夏长海联系宋明远,让他带着猎狗一同上山。 上午打的电话,还没到中午,人就已经赶到。 院子里的几条猎狗听到动静,如同接到命令一般,对着外面狂吠不止。 猎狗不仅能用于打猎,看家护院也是一把好手。 它们对人的气味不太敏感,毕竟村子里人来人往, 但对同类的气味,却是相当敏感。 “安静!” 夏长海打开院门,果然看到宋明远牵着1条猎狗从远处走来。 “宋大哥!” “老弟。” 两人互相寒暄了几句,夏长海便将目光投向宋明远手中牵着的猎狗。 能辨认老虎踪迹的猎狗,即便在后世也不多见。 不看还好,一看夏长海便发现了问题。 这只狗眼睛较小,毛发粗硬,个头也不大…… “宋大哥,这是猎狗吧?” 夏长海皱着眉头,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宋明远竖起大拇指,称赞道:“老弟好眼力!” 原本宋明远还想给夏长海介绍一番,没想到夏长海一眼就认了出来。 夏长海心中有些疑惑,他只听说过野串儿,还真没见过直接用野狗当作猎狗的。 老猎人都知道,评判猎狗好坏的标准之一便是野性。 野性太低的狗,即便体质再好,悟性再高,也难以成为合格的猎狗。 发现猎物后既不追逐也不攻击,这样的狗根本派不上用场。 基于此,有人便提出了一个想法: 为何不直接捕捉野狗来进行训练,这样野性不就有保障了吗? 还有什么狗比野狗的野性更足呢? 而且野狗还有一个好处,它们在野外生存已久, 很多技能天生就会,不像家狗,还得一点点地教导,既费时又费力。 这想法听起来不错,理论上也说得通。 然而! 这就如同训练熊瞎子当猎狗一样,根本不靠谱! 有人尝试过,发现野狗虽然野性十足,但有时候野性过了头也并非好事。 最明显的一点便是:不听话! 平时训练的时候还好,可一进入山林,尤其是遇到猎物,野狗就像发疯了一般。 它完全不懂得配合,无论是进攻还是撤退,都只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猎狗讲究的便是配合,有野狗在,整个狗群的节奏都会被打乱。 原本能够轻松拿下的猎物,也常常因为野狗的捣乱而逃脱。 这也就罢了,更让人气恼的是,遇到危险时,野狗跑得比猎人还快! 哪有猎狗躲在猎人后面,把猎人当作挡箭牌的道理? 此外,还有训练难度、是否通人性、对人类的敌意等问题…… 有人算过一笔账,要想将野狗的缺点全部纠正,至少需要两年时间。 注意,是至少两年! 在这两年里,训练一天都不能停歇,必须不断地强化训练。 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改变野狗的本能,使其成为合格的猎狗! 可两年时间实在太过漫长! 长到人们几乎都快忘记野狗的优点了。 总之,“训练野狗成为猎狗”这个想法,后来便无人再提及。 大家说起这事,也只当作是个笑话。 夏长海看着宋明远手中看似沉稳、不太活跃的猎狗。 心中暗自感慨,他前世都未曾见过的事情,这辈子竟然有人做到了! “两年时间,恐怕也只有一心扑在这上面的人才能坚持下来。” 宋明远并未猜到夏长海心中有如此多的想法, 不等夏长海开口,便主动解释道: “这只狗是我从山里救回来的,看伤口应该是被大爪子抓伤的, 我养了4年多,现在它是我家的头狗。” “我试过,它能辨认大爪子的踪迹。” 夏长海点点头,能辨认踪迹就行。 对他而言,是家狗还是野狗差别不大。 反正也没指望依靠猎狗去对付山大王,只要能追踪目标即可。 没再多做耽搁,夏长海拿起枪,叫上王喜栋,每人带上几只野兔,即刻出发。 此次并未带上青龙等猎狗。 这些狗不认识老虎的踪迹,去了也派不上用场。 而且狗太多容易暴露行踪。 夏长海也不敢保证青龙它们闻到老虎的气味后,不会吓得乱叫。 第196章 就我这样还想报仇,呵呵… 在山林的辽阔空间中,夏长海、宋明远和王二虎各自握着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这是他们的信心来源。 作为经验丰富的猎手,三人组成队伍,三把枪如同忠诚的卫士般严阵以待。 只要不鲁莽行事,在这片山林里,普通的动物很难构成威胁。 然而,如果深入茂密的森林, 或者运气不好遇到野猪王之类的厉害角色,情况就会完全不同。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追踪,众人行进了四里地, 终于在一个布满大石的石塘子里发现了目标。 石塘子背向阳光,风力很大,呼啸的风声仿佛在低声吟唱。 “老弟,现在该怎么办?”宋明远压低声音问道。 此时夏长海正在思考,这山大王——老虎, 它的特性和猫相似,非常擅长隐藏自己,行踪诡秘。 他们目前只能通过“四二三”足迹判断老虎就在石塘子里,但却无法准确确定它的位置。 带着狗深入搜索的方法显然不现实,至少夏长海和王喜栋不会去冒这个险。 夏长海沉思了一会儿,说:“喜栋,把你手里的野兔都扔出去, 每只野兔的腿上都划一刀,让血腥味散发开来。” “老大,你这是什么意思?”王喜栋疑惑地问。 “先试探一下情况,我们还不清楚这只老虎的实力。 围猎最忌讳盲目行动,即使同样是猎物,也有三六九等之分。” “就像打野猪,200斤以下的可以随便对付, 200- 300斤的需要小心谨慎,300斤以上的,想都别想。” “同理,我们得先弄清楚这只老虎的大小, 如果是虎王,之前的计划都得重新制定。” 按照夏长海说的,王喜栋拿起刀,在野兔的腿上划开几道口子,然后用力向石塘子抛去。 他并不担心野兔会摔死,一方面雪地上有积雪起到缓冲作用, 另一方面即使摔死了也没关系,只要血腥味能引出那只猛兽就行。 啪-啪-啪- 三只野兔落在石塘子的边缘,落地时的冲击让它们一阵头晕, 呆呆地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没有动弹。 一分钟过去了,三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 看着开始四处蹦跳的野兔,王喜栋小声嘀咕:“咱们不会找错地方了吧?” “不可能!” 宋明远一手搂着名叫“大花”的野狗, 一手紧紧握着步枪,目光紧紧盯着野兔, “大花不会出错,那畜生肯定在这个石塘子里!” 王喜栋本想反驳,但看到夏长海眼神示意,就撇了撇嘴,不再说话,心里却暗自嘀咕: “世上哪有不犯错的狗,何况只是一条野狗。” 就在王喜栋心里犯嘀咕的时候, 一股熟悉而又令人惊悚的感觉从他的天灵盖蔓延下来。 所到之处,汗毛都竖了起来,肌肉不自觉地颤抖。 “来了!”夏长海低沉的声音,把王喜栋从恍惚中拉了回来。 定睛一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 原本野兔所在的地方,出现了一只巨大的野兽。 它全身的皮毛呈金黄色,背部和两侧分布着黑色的横纹。 脑袋又大又圆,远远看去就像一口铁锅,额头的黑色斑纹相连,就像一个“王”字。 这正是他们此行的目标——百兽之王老虎。 只见老虎一只爪子按住两只野兔, 十公分长的爪子就像匕首一样,瞬间刺穿了野兔的身体。 另一只爪子抓起剩下的那只野兔,丢进嘴里。 牙齿咬合之间,大半只野兔就已经消失不见了。 那可是三四斤重的大野兔,普通人一只就足够吃饱了, 可在老虎这里,却只不过是牙缝里的一点东西。 三下五除二,三只野兔就被老虎整个吞了下去, 几个跳跃之后,就消失在积雪和巨石之间。 从出现到离开,整个过程不过五分钟。 在这五分钟里,老虎不仅猎杀了三只敏捷的野兔,还把它们吃了个精光。 现场只剩下半个兔脑袋,以及满地的兔毛和鲜血。 宋明远本来就对老虎恨之入骨,此时脸色惨白得像纸一样。 王喜栋也好不到哪里去,上次疑似被老虎埋伏就已经让他瑟瑟发抖, 这次直面老虎,心灵受到的冲击比上次强了数十倍。 要不是身旁有人支撑着,他的双腿恐怕早就不听使唤了。 只有夏长海,额头微微出汗,情绪上并没有太大的波动。 短暂现身的老虎,已经让夏长海收集到了关键信息: “体长将近三米,体重超过500斤,肩高有一米多……”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只成年雄性东北虎。 雄性动物通常比雌性强壮,这只老虎虽然个头没有超过夏长海计划承受的极限,但也不能小看。 稍微缓和了一下,宋明远和王喜栋回过神来。 “都好点了吗?” 夏长海从兜里掏出糖果,递给二人。 出发前,夏长海就预料到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所以早就有了准备。 宋明远看着手中的糖果,愣了很久,忽然苦笑着自嘲: “就我这样还想报仇,呵呵……” 不过,看到夏长海神色如常,他又好像卸下了千斤重担。 有时候,臣服于强者,未必是坏事。 等二人状态恢复后,夏长海开始分配任务: “你们在附近找一找,有没有地势平缓、 风小而且积雪厚的地方,最好是个簸箕窝子,别太陡。” 通常情况下,老虎、猞猁、山豹子喜欢在高山栖息,那里树木高大,石塘子很多。 想找一个平缓的地方,实在是不容易。 “不管找没找到,一个时辰后,在西边那棵大松树下汇合。” 行动越来越近,夏长海也难以掩饰内心的兴奋,只差这一个条件,计划就可以推进了。 一个时辰后,在王喜栋的带领下, 三人来到了距离石塘子不到600米的地方。 走过山梗子,视野变得开阔起来,眼前是一面山坡,山势平稳,没有陡峭的地方。 王喜栋指着不远处的牌子说:“这里以前好像是林区。” 林场伐木的时候,会临时插牌作为标识。 夏长海环顾四周,看到山坡上有不少树桩, 从树桩的状态来看,砍伐至少已经过去两年了,而且是皆伐。 第197章 我真是昏了头,居然跟这小子斗气…… 不过才两年时间,树桩之间已经长出了二茬林子, 这可是狍子、大个子、梅花鹿等动物喜欢的地方,它们喜欢吃二茬林子冒出的嫩芽。 宋明远想起了什么,指向一处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边原来有一些房子,不过已经塌了。” 夏长海听了眼前一亮:“走,去看看!” 这片缓坡的积雪比表面看上去要厚得多,夏长海一脚踩下去,积雪没到了大腿根,大约有两米深。 众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中间,脚下能明显感觉到地面的变化。 “搭把手,把这块地方清理出来。” 三人合力,很快清理出一片大约20平米的空地, 可能是之前建房清理过,这里没有树桩,积雪下面是整块的平地,正是夏长海需要的。 确认了行动区域后,夏长海迅速分配任务,时间拖久了变数太多。 “宋哥,你回去把大斧、油锯、枪都取来。” “喜栋,你去喊人,顺便把活物都带来,多准备些粘豆包,跟家里说一声,今晚不回去了。” 二人走后,夏长海没有停下来休息,他找了一个隐蔽避风的地方,开始搭建仙人柱。 仙人柱是鄂伦春游牧民族在沿着河水迁徙、追逐野兽移动时搭建的临时建筑,也叫撮罗子。 搭建起来很简单,不需要钉子,靠树枝相互铆合来固定结构, 形状像单人简易帐篷,面积小而且简约。 通常情况下,仙人柱上面铺桦树皮或茅草, 夏长海不拘泥于这些,而且这次不是单人居住,空间需要大一些。 夏长海扛着斧子,在山林里找了一个小时,砍倒了几棵小树,拖到隐蔽的地方进行修整。 砍去分叉的部分作为柴火,去除弯曲的部位,在木头上开槽以便铆合。 天气寒冷,木头很坚硬,即便如此,夏长海半小时也完成了修整。 优秀的猎人不仅狩猎技术要过关,木匠手艺也得精通, 这也是老一辈猎人看不上年轻猎手的原因之一,什么都不会,光枪打得准可不够。 没让夏长海等太久,宋元明开着解放牌卡车来到了山脚下,王喜栋等人随后也到了。 人多力量大,搭建任务交给了秦爷和宋明远,他们经验丰富,手艺不逊色于夏长海。 夏长海带着王喜栋、李浩然、赵二溜在缓坡上忙活。 赵二溜苦着脸,本来身材就矮小,手里拿着大斧就更显得局促了: “能不能少弄点,我看那些也不影响什么。” 按照夏长海的要求,缓坡上所有的植物,包括灌木、二茬林子以及部分树桩都得清理平整。 “不行,必须全部砍掉!”夏长海果断拒绝。 老虎不是一般的猎物,它一跃能有十几米,速度比汽车还快,任何失误都可能让人送命,夏长海宁可累一点,也不愿意冒险。 王喜栋打趣道:“谁让你长得这么矮,用油锯多轻松。” 赵二溜回怼:“放屁,我的大斧比你的锯子快!” “哦,那比一比?” “比就比!” 李浩然也跟着凑起了热闹。 赵二溜这个人性格随和,只要不惹恼他,比多数人都好相处。 一番忙碌之后,已经到了中午。 众人简单吃了些粘豆包,就继续干活了。 按照夏长海的要求,用绳子把野兔、野鸡、黄皮子等活物绑在一起,放在缓坡中间的空地上,为了防止它们被冻死,中间还生了一堆火。 为此,夏长海特意准备了不少栗树柴,这些柴是从一位乡亲那里买来的, 山区物资匮乏,木材虽然常见,但栗树柴却很稀罕。 栗树柴硬度高、密度大,动不动就有二三十米高,砍伐起来很费力, 而且油大耐烧,烧出的煤炭没有烟,火力还猛, 一块能烧好几个时辰,一般城里家境好的才用,要不是为了猎虎,夏长海也舍不得用。 夜幕降临,众人围着马灯,因为担心惊动老虎,没有生火,仙人柱内温度较低。 夏长海从家里拿来两层熊瞎子皮铺在地上,又垫上棉花被,阻隔了山体的寒气。 众人围坐在一起,手里拿着大袄,喝茶取暖。 赵二溜开口说道:“老弟,那大爪子能来吗?那里有火,山里的动物怕火。” 猎人都知道,在山里过夜,宁可熬夜也不能让火熄灭,没有火可能会危及生命。 秦四爷嗤笑一声:“那玩意连枪都不怕,还会怕火?” 赵二溜斜着眼睛,有些不服气:“我知道一般的动物怕火,但这是火堆,我堆的,有这么大!”边说边用手比划着。 宋明远脸色黯淡,补充道:“山里晚上要是碰上大爪子,能不能活命全看山神给不给面子。” 夏长海点了点头:“别操心了,那些猎物在那里,火堆是为了让老虎看清猎物。” “只希望它吃完别乱跑,不然就麻烦了。” 赵二溜有些激动,换了个坐姿,手摸向枪:“等它吃食的时候,咱们一起开枪,直接打死它!” 秦四爷像看怪物一样看着赵二溜,过了很久,低声叹了口气:“我真是昏了头,居然跟这小子斗气……” “怎么了,咱们这么多枪,还对付不了那畜生?”赵二溜不解地问。 宋明远耐心地解释:“这不是枪多枪少的问题。 距离远,不好打中,而且老虎夜间眼睛发光,很难靠近。 晚上视野差,它速度又快,第一波如果不能打伤它,咱们就危险了。” “老虎跟狼一样记仇,听到枪声或许会被惊退, 但不会善罢甘休,会躲在暗处伺机而动,咱们稍有破绽,就是致命的攻击。” “这就好比一辆虎式坦克只有自行车那么重, 却有F1赛车的速度,悄无声息地藏在暗处,谁能不害怕?” 夏长海打断道:“好了,都休息吧,成败就看明天了!” 拂晓时分,天际还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 众人纷纷睁开眼睛。 除了夏长海,其余人脸上都写满了疲惫,显而易见,他们昨夜都没能睡个安稳觉。 夏长海依旧像往常一样精神抖擞,这让秦四爷在心里暗暗感叹,岁月似乎对他格外优待。 第198章 冬季是山里野兽最难熬的季节。 夏长海随手抓起一把雪搓了搓,便和秦四爷、宋明远一起开始准备早饭。 他们心里清楚,接下来将会面临一场硬仗,要是空着肚子可没法应对。 在野外生火,有一个重要原则:火堆不能太大。 柴火越少越好,烟越淡越佳。 在后世,有一种在国际上广泛流传的生火方法,叫做“达科他火坑”。 具体的操作方法是这样的:在地上挖一大一小两个洞, 深度大概到小臂能够到的位置就行,两个洞之间的距离大约在20- 30公分。 大洞的形状呈上小下大的葫芦状,小洞的形状则可以随意一些。 然后用U形的通道把这两个洞连接起来。 生火的时候,把柴火放在大洞里,小洞则用来通入氧气。 达科他火坑有很多优点:明火隐藏在地下,不容易被人发现; 能够集中能量,用最少的燃料释放出最多的热量; 燃烧效率很高,只会产生少量的轻烟,这些烟在5米高的地方就会消散。 特战部队在野外生存或者进行户外探险时, 经常会采用一种和达科他火坑类似的方法,几乎已经成为了标配。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我国北方的民众早在多年前就发明出了一种更先进的烤火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说是达科他火坑的升级版。 原理和达科他火坑差不多,只是把一大一小两个洞改成了一大三小四个洞。 新增的两个洞和大洞相连,洞口需要盖上一层土。 这样做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燃烧时产生的浓烟。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用锡纸把食物包裹起来。 等到火焰烧得旺盛的时候,把处理好的食物放进去, 利用辐射热来烤熟,这种方式类似于坑烤。 早饭的内容简单而朴实,主食是粘豆包, 搭配着腌制的小瓜,再撒上一些辣椒粉。味道十分可口,还能让人浑身发热。 经过一夜的时间,尽管大家都裹得严严实实的,但还是感觉身体有些僵硬。 在深山之中,零下二三十度的气温,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这个时候,最理想的情况是能做个桑拿,舒缓一下疲劳。 可惜,目前的条件不允许。 只能靠辣椒粉来驱赶寒气了。 众人吃饱喝足之后,迅速把东西收拾好。 一声“出发!”,开启了新的行程。 因为担心惊动老虎,众人行进的速度非常缓慢。 原本十分钟就能走完的路程,硬是走了半个多时辰。 快到大缓坡的时候,众人变得越来越紧张。 不少人提前拿出了用野猪皮制成的滑雪板。 这东西在林场里人手一块,是用来在积雪上行走,防止陷入雪中的。 “小心点,那畜生肯定还在。”宋明远轻声提醒道,同时摸了摸脑袋,示意大家不要出声。 很多人都觉得牧羊犬很聪明,能够独立思考,智商相当于人类几岁的水平。 但夏长海一直认为,猎犬才是最聪明的。 尤其是国内的大笨狗,在面对特殊情况时的处理能力,远远超过那些只会吠叫的犬类。 宋明远的那条猎狗,虽然是野狗,但从外貌来看,原本应该是家犬。 在这个年代,人都吃不饱,更何况是狗呢? 在夏长海重生之前,家里的大黄也只是用苞米面泡水来充饥,偶尔吃点猪油就算是改善生活了。 哪能像现在这样,还有肉吃。 甚至泡苞米面都不用开水,换成了肉汤。 有些家庭实在是养不起狗,就把它们丢到深山里。 但能忍住不吃狗肉,已经是主人对狗最大的仁慈了。 众人到达位置后,趴在土坡上,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向下张望。 看清下面的状况后,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大缓坡中间的空地上,呈现出一片惨烈的景象。 之前的野兔和沙鸡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下遍地的鲜血和残骸,兔头、鸡爪散落得到处都是。 那只獾子也已经被咬断了脖子,断了气,肚子上还少了一大块肉。 几只野猪虽然还活着,但只有一只黄皮野猪口吐鲜血, 四肢僵直,其他的也气息奄奄,估计活不了多久了。 夏长海最担心的情况并没有出现,在“自助餐”不远处, 那只雄性东北虎正懒洋洋地晒着太阳,时不时地舔舔爪子。 和大多数猛兽一样,东北虎可以好几天不进食, 一旦进食就能吃下三四十斤肉,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吃得更多。 这只老虎前几天吃了两头母猪,昨天又捕杀了三只野兔, 再加上眼前的“美食”,显得十分悠闲自在。 而这,正是夏长海希望达到的效果。 “老大,动手吧!”王喜栋之前被虎啸吓得头皮发麻、四肢发软,此时却莫名地兴奋起来。 众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夏长海。 在这个打猎的圈子里,有这样的规矩:老大不发话,谁都不能擅自行动。 夏长海没有理会王喜栋,而是紧紧盯着东北虎, 仔细地观察着,又数了数空地上还活着的动物。 过了很久,他狠下心来,点了点头:“动手!” 猫科动物不管体型大小,吃饱之后都容易犯困。 正在晒太阳的东北虎,觉得这段日子就像在做梦一样。 冬季本来就是山里野兽最难熬的季节。 低温会加速体力的消耗,动物需要大量进食来维持体温。 可是冬季猎物稀少,大雪封山更是让捕猎难上加难。 即使是身为山大王的东北虎,运气不好的时候也会挨饿。 然而,东北虎怎么也没想到,天上竟然会掉“馅饼”。 看到空地上摆放好的猎物,它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 空地上那个奇怪的火堆,也让它心里产生了警觉。 但作为百兽之王,它自信即使面对危险,也能让对方落荒而逃。 就在它思考晚上是吃狍子还是小野猪的时候,一个特殊的声音传入了它的耳朵。 嘎吱! 这是积雪被压实的声音,有动物靠近! 作为食物链顶端的王者,老虎的强大是全方位的,听觉、敏捷度、速度、力量…… 哪怕是濒临死亡,它依然是致命的杀戮机器。 老虎猛地睁开眼睛,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是两脚兽? 第199章 碰到老虎还是以救人为先 嗷~ 它虽然不明白这些弱小的两脚兽靠近的意图,但王者的威严不容侵犯。 一声虎啸,老虎翻身站了起来,近3米长的身躯完全舒展,气势惊人。 胆子小的人瞬间可能就会被吓得瘫软在地。 昨晚还叫嚷着要一枪打死老虎扬名的人, 听到虎啸和老虎起身的动静,瞬间缩成了一团,恐惧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他全身的肌肉止不住地颤抖,脑海中一个声音不断地回响: 危险!快跑! 这是人类基因深处的本能警报,无法控制,难以抑制。 夏长海虽然心理素质远超常人,但在虎啸声中,身体也微微战栗了一下。 他意识到,自己低估了老虎对人类的威慑力。 如果自己都这样,其他人…… 夏长海下意识地看向同伴。 果然不出所料,王喜栋等人脸色苍白,身体颤抖得很明显,目光呆滞无神。 老猎人一看就知道,他们这是被吓得丢了魂。 新手猎人初次遇到猛兽,经常会出现这种状态,此时他们对外界的变化毫无反应。 这也是打猎需要老人带领的原因,关键时刻得有人拉一把。 看着老虎逐渐凶狠的眼神,夏长海心急如焚。 他下意识地想举枪射击,可转念又一想, 开枪可能会惊吓到老虎,让它跑向王喜栋等人那边。 而且当前的距离已经超出了56式半自动步枪的最大威力射程。 这次任务分配,夏长海把众人分成了三组。 他和宋明远两个老手一组,王喜栋、赵二溜一组,李浩然、秦四爷一组。 并非没有考虑到危险,而是原计划就没指望后两组去冒险。 他们的任务是把老虎往夏长海和宋明远这边驱赶, 这是打猎时常用的“赶杖子”招数,也就是把野兽往特定的方向驱赶,打不打得中并不重要。 老虎对枪声的恐惧是有一定限度的,但面对每组两把56式半自动步枪、20发子弹的火力, 也不敢贸然进攻,大概率会转身逃跑。 自古以来,负责堵截的人容易出意外,负责驱赶的人很少出事。 夏长海已经把最危险的位置留给了自己和宋明远。 可计划刚开始就出了状况,情急之下,夏长海大声喊道: “喜栋,开枪!” “快开枪!” “喜栋,赶快开枪!” 夏长海高声呐喊着,赶忙往王喜栋和赵二溜所在的方位奔去。 此时,他心中唯有一个念头:顾不上遇到老虎打不打的讲究了,救人最为紧要! 虽说夏长海的反应已足够迅速,可百米的距离, 再加上积雪的阻碍,即便他踩着滑雪板,也难以在短时间内赶到王喜栋身旁。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只雄性东北虎,全身肌肉渐渐紧绷,摆出了攻击的架势。 夏长海咬紧牙关,当机立断,决定冒一次险,直接举枪瞄准。 要是不开枪,王喜栋和赵二溜肯定性命难保。 而开枪的话,虽说仅有千分之一的可能会吸引老虎的仇恨,但这已是唯一的机会。 就在夏长海即将扣动扳机的瞬间,远处忽然传来赵二溜的一声怪叫, 紧接着,密集的枪声在大缓坡上空轰然响起。 众人都清楚,赵二溜这人做事向来不经过脑子, 平时还没什么,一碰到急事就容易犯糊涂。在日常生活中,这无疑是个性格缺陷。 但在这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这个毛病却成了救命的关键。 受到刺激后,赵二溜愣了几秒,随后一股蛮劲从大脑深处涌现出来。 他越是恐惧,就越是惊慌。 慌乱之中,赵二溜一把抓起步枪,也不管有没有瞄准,就对着老虎按下了扳机。 “*!叫什么呢!”523 哒哒哒—— 几发子弹一口气全射了出去。 这突如其来的枪声瞬间把老虎吓住了。 老虎以前听过很多次这种声音,虽然它不知道这是什么, 但在它的记忆里,这种声音往往意味着死亡与危险。 一时间,老虎完全忘了攻击。 不仅是老虎,被枪声惊动的其他人也瞬间恢复了神智。 直到这时,他们才隐约听到夏长海的呼喊声: “开枪!快开枪!” 至此,众人才想起之前商定好的计划。 看着不远处那身形庞大的老虎,无需别人催促,所有人都纷纷开枪。 哒哒哒—— 枪声连成了一片。 这一阵枪声,让原本还在犹豫的老虎转身就跑。 大缓坡是典型的簸箕地形,三面土坡高耸, 只有一面下坡的方向有个缺口,而这个缺口,正是夏长海和宋明远埋伏的地方。 其他方向都有枪声,这个缺口就成了唯一的逃生路径, 老虎几乎是下意识地朝着夏长海的方向逃窜。 看到这一幕,宋明远立刻紧张起来,举枪就要射击。 他身边的大花更是伏低了身体,全身的狗毛都竖了起来,嘴里发出“呜呜”的警示声。 这可是能一跃十几米的山林之王,以它的速度,几个呼吸的工夫就能冲到面前。 然而,还没等他开枪,就被夏长海喊住了: “宋哥,别着急,等它靠近点再打。” “一张虎皮要是有窟窿眼,得少卖 100块呢!” 这话一点都不夸张。 皮货行业对破损程度十分讲究,有没有虫眼、有没有刀伤、 鞣制的时候有没有破损等等,这些都关系到一张皮货最终的成交价格。 这也是捕捉紫貂、黄皮子、灰鼠这类值钱的小动物时, 为何只用木架子,不用锯齿夹子的原因,要是破损太严重,根本卖不上价。 那些不值钱的皮货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虎皮了? 虎皮可是老虎身上最值钱的部位。在这个时代,虎皮的价值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虎骨的价值也不容小觑,作为顶级中药材之一, 它的价值和知名度甚至超过了熊胆,再加上其稀缺性,怎么能不珍贵呢? 其实,这与人们的认知以及生活水平有关。 简单来说,生产力越低,生活水平越低的时代,虎骨的价值就越低。 明代《客座赘语卷六》中就有记载: 有个富翁进山捕到一只老虎,他的儿子掩面哭泣,富翁在虎口处,听到儿子呼喊: “刺就刺吧,别刺伤它的皮。” 能让资本家连命都不顾也要保留的东西,可想而知有多值钱! 第200章 抓只老虎,估计得六百多斤 夏长海费了这么大的劲,折腾了这么久, 而不是直接用炸药解决,就是为了尽可能减少对虎皮的损伤。 道理宋明远自然明白,但问题是,这可是老虎啊! 对付这种一巴掌就能拍死人的猛兽,靠近了打,不就等于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吗? 仿佛看出了宋明远的担忧,夏长海面色淡然地说: “放心,它蹦跶不起来。” 夏长海看似轻松,实则也在暗暗紧张。 毕竟,之前又是花钱又是想办法找到大缓坡,可不是为了闹着玩。 见夏长海如此自信,宋明远半信半疑,但眼下也只能选择相信他。 视线再转回老虎那边。 感受到死亡威胁的老虎纵身一跃,跳出了好几米远,然后径直朝着缺口冲去。 它压根没看到夏长海和宋明远,或者说,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在它看来,这两人不过是两脚兽,一巴掌就能解决的事情。 它已经盘算好了,等逃出去,就把这些惊扰它的人类统统杀掉。 然而,落地后的老虎刚走几步,就感觉脚下猛地一沉,直接栽倒在了雪地里。 它挣扎着爬起来,后腿用力,想要跳跃前进,结果没跑出几米,又陷了进去。 在北方,这种情况叫做陷。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像狗、猫、狐狸这类动物在积雪中行进时, 不会硬顶着积雪往前冲,而是采用跳跃式前进,这样看似费力,实际上却能节省体力。 但老虎昨天吃得太饱了,面对齐肩深的积雪, 即便它想节省体力,也不可避免地慢了下来,速度甚至比不上瘸腿的猎狗。 夏长海准备了这么多,可不是白费功夫的。 老虎在雪地里三步一滑,五步一陷,没有石砬子可以借力,只能跌跌撞撞地往前冲。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踩着滑雪板的夏长海和宋明远,正快速地向老虎靠近。 虽说在雪地上行动不如在平地上方便,但也比老虎强多了。 夏长海端着枪,眼睛紧紧地盯着老虎的一举一动,丝毫不敢大意。 毕竟,面对老虎这种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任何人都会慎之又慎,这可是能要人命的家伙。 突然,老虎一个踉跄。夏长海眼神一亮,喊道:“宋哥,动手!” 或许是被夏长海的气势所感染,或许是仇恨被唤醒, 宋明远一咬牙,抄起事先准备好的白桦树枝,瞅准时机,对着老虎的脖子就叉了上去。 这树枝可不是普通的树枝,是夏长海专门挑选的白桦树树枝。 树枝粗细如鹅蛋,表面剥了皮,又用砂纸打磨了好几遍,光滑得很。 最关键的是,它很轻。 由于白桦树密度小,晒干后的树枝,重量还不到其他树木的三分之一, 所以山民们都不喜欢用它,烧柴都嫌它不耐烧。 但在这个时候,它却派上了大用场。 嗷!老虎的脖子遭到攻击,下意识地开始挣扎,试图摆脱。 然而,脖子被宋明远死死地顶住,脚下又在打滑,它强行撑了两下,愣是没能抬起头来。 这是老猎人常用的拖狗小技巧。 猎人在遭遇猎狗袭击时,面对 100多斤的大笨狗, 硬碰硬可不是明智之举,一来不一定能打得过,二来怕伤到猎狗。 在这种情况下,猎人通常有两种应对方法。 第一种方法,就像宋明远现在这样,掐住猎狗的后脖子,使劲往下按。 要是能抵在地上或者其他物体上,猎狗力气再大也翻不了身,这是比较温和的方式。 第二种方法则比较粗暴,主要用来对付脾气暴躁、攻击性强的烈性犬。 双手从猎狗脖子两边绕过,将其脑袋抱在怀里, 确保猎狗的嘴巴朝下,两臂勒住其喉咙,有点类似格斗技巧中的断头台。 这一招伤害较大,有一定概率会导致猎狗脊椎断裂或者窒息而死, 但只要控制好力度,确保只是制服而不是杀死,再烈的狗几次之后也会乖乖屈服。 老虎虽不是猎狗,但脖子不好发力这一点是一样的,所以一时间难以脱困。 当然,面对比野猪还恐怖数倍的力量,宋明远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牙关紧咬。 从叉住老虎到现在,前后不过 5秒钟, 宋明远就已经全身是汗,两臂的肌肉不自觉地颤抖起来,这是即将脱力的表现。 再过 30秒,不,应该是 10秒,他绝对撑不住了。 好在,夏长海及时赶到了。 他右手顺着 56式半自动步枪的枪身一抹,顺势往前一推, 咔嚓一声,40多公分长的 56式枪刺弹了出来。 冬日清冷的日光洒在枪刺上,瞬间闪过一道令人胆寒的幽光。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夏长海一个跨步,灵巧地避开老虎的爪子, 从老虎的腋下一刀刺了进去,然后狠狠在枪托后面踹了一脚。 吼!老虎遭受剧痛,瞬间爆发出恐怖的吼声,巨大的力量差点把宋明远掀翻。 好在夏长海早有预料,踹出那一脚后,第一时间后撤,顺势将宋明远拽出了好几米远。 “老大!” 这时,其他人也赶到了夏长海的身边。 看着在原地疯狂打滚、挣扎、吼叫的老虎,众人脸色凝重。 即便相隔甚远,他们依然能感受到老虎那令人无法抵抗的恐怖力量, 偶尔飞溅过来的雪粒与石子,打在他们脸上生疼,啪啪作响。 一想到被老虎拍上一巴掌的后果,大家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后背微微湿透。 看到这情景,夏长海也不敢大意。 虽然他确定这只老虎必死无疑,但按照打猎的规矩, 野猪倒下都得补上两枪,更何况比野猪凶猛残暴几十倍的老虎? 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 10分钟后,看着躺在地上、七窍流血的老虎,赵二溜一脸兴奋: “好家伙……!” 这家伙一边低声念叨着旁人听不懂的话, 一边像王喜栋、李浩然那样趴在老虎身上,东摸摸,西抓抓,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模样。 秦四爷和宋明远虽说也很兴奋,但到底年长一些,拉得下脸面, 只是站在旁边,眼睛紧紧地盯着老虎:“这畜生得有 600斤吧?” “差不多,你看这腿,比我腰还粗!” 第201章 这跟拿筷子捅死野猪有什么区别? “好久没见到这么大的石老虎了!” 秦四爷感慨地说, “长海啊,这回你可在这十里八乡出名了!” 成功猎到猛虎,夏长海心情也不错,笑着回应: “我哪还需要靠这扬名啊。” 听到这话,秦四爷愣了一下,他早就习惯了夏长海的成熟稳重, 一直把他当作同辈人看待,突然听到这般谦逊的话,一时间有些不适应。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笑道:“说的也是。” 回想夏长海之前做的那些事,掏仓子、猎狐狸、捕猪獾、抓貉子…… 哪一件影响力小了? 这些事哪怕只放在一个人身上,以村子为单位来看,都是极其惊人的成绩。 再加上这次成功猎虎,秦四爷总算理解宁夏村那些年轻人为何对夏长海那般疯狂崇拜了。 “感觉就没有他办不成的事!” 就在秦四爷感慨的时候,赵二溜皱着眉头站了起来: “老弟,这大爪子咋死的?” “这伤口也不致命啊……” 赵二溜在老虎身上翻找了一圈,只在腋下找到了一个鹌鹑蛋大小的伤口, 而且还是刀伤,不是枪伤,不存在外小里大的情况,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照理说,就这么点大的伤口,杀猪都费劲,何况是老虎? 一听这话,宋明远也下意识地看了过来。 赵二溜不提醒还好,经他这么一说,宋明远也觉得十分奇怪。 老虎的生命力有多顽强,他们此前深有体会。 之前林场那次事故,老虎的反应已经相当迅速。 在老虎扑倒他哥哥时,他已经掏枪射击, 在那么近的距离下,他一连开了 8枪, 那只老虎愣是没当场死亡,又逃出几十米,挨了数枪才倒在雪地上。 16号猎枪近距离射击都打不死的猛兽,夏长海居然一枪没开, 直接用刀就解决了,若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都不信。 这跟拿筷子捅死野猪有什么区别? 夏长海并未直接回答赵二溜的问题,而是指了指老虎的尸体: “等我们回去开膛,你就知道了。” “对对,回去开膛!” “可别再把肉搞坏了!” 宁夏村的村口,近来有些不同寻常。 此前因为打标之事,宁夏村的村民们对打猎的热情大不如前。 夏长海打猎的本事十分高强,村里其他猎户也都不是平庸之辈。 像熊瞎子、马鹿这类体型较大的猎物或许难以寻觅, 但狍子、野猪这类相对“小型”的猎物,不少猎户还是捕获了一些。 毕竟能在厂里负责打标工作的人,各个都有不俗的本事。 然而,今天的情形却和往日大不一样。 以往冷冷清清的村口,如今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那热闹的场面,感觉整个宁夏村的村民都从家里涌出来了! “赵哥,这是山神爷吧?” “这还用问,一看就是啊!” “天啊,居然真的是大爪子!” “上次咱们村有人猎到老虎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别想了,咱村就没出过那么厉害的猎户!” “怎么没有,赵哥不就是嘛!” “赵哥,快跟我们说说,这大爪子是怎么弄下来的?” “是啊,赵哥,你给我们讲讲呗。” “五九三!” “天啊,连老炮手都对付不了的厉害猎物,他居然猎到了!” …… 连秦四爷这样常年在山里生活、见识广博的老猎人都为这猎物感到兴奋, 对于普通的山民来说,更是一辈子都难得见到的稀罕玩意儿! 实际上,山民们对老虎的态度,可不只是单纯的恐惧那么简单。 它早已从单纯让人害怕,转变成了让人敬畏! 在古代,甚至有人把老虎当作神明来崇拜! 从老虎“山神爷”这个称呼就能看出来。 所以,当宁夏村的村民们听说有人猎到了山神爷,不管之前在做什么,都赶紧跑出来看热闹! “什么山神爷不山神爷的,不就是体型大点儿的猫咪嘛,我跟你们说……” 赵二溜没完没了地说着,把自己吹得神乎其神,好像自己是天下独一无二的高手。 仿佛他过去的平凡只是故意低调,只要他愿意,马上就能在山林里称霸。 大家听得都直翻白眼。 还大点儿的猫咪……怎么不说是山神转世呢! 这牛皮都快吹上天了! 哪个明白事理的人看不出来,这老虎大概率又是夏长海猎到的? 不过,为了多打听些消息,大家还是耐着性子听赵二溜在那儿吹牛。 有时候还得假装附和几句。 经过这段时间发生的诸多事情的“冲击”, 宁夏村的人都知道,夏家那小伙子沉稳得完全不像他那个年纪的人。 他有能力,为人谦逊又懂礼貌。 不管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会到处宣扬。 这也是大家都看好他的原因! 就他这性格,别说同龄人中少见,整个宁夏村里都没几个能比得上的。 再加上他的本事,将来肯定会有出息! 他身边的王喜栋虽说不像夏长海那么近乎完美, 但他很听夏长海的话,而且对夏长海绝对“忠诚”! 想从他嘴里打听夏长海的事情,还不如直接去问夏长海本人。 所以,要想知道狩猎的细节,还得从赵二溜这儿想办法。 卡车上。 秦四爷看着前面黑压压的人群,转头看向夏长海: “你真不上去说几句?” 夏长海知道秦四爷想说什么,摇了摇头,淡淡地说:“没必要。” 本来他打算回去弄辆小推车,把老虎放上去,用东西盖好,悄悄弄回去。 这样既快捷又省力,还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没想到赵二溜死缠烂打非要抬着老虎走。 夏长海两世为人,怎么会不知道赵二溜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刚想拒绝,却看到王喜栋与李浩然脸上闪过一丝激动。 他忽然意识到。 自己两世为人,该经历的都经历过了,自然不会在乎那些名声、荣耀之类的虚名。 做什么事都从利益和稳妥的角度考虑。 但王喜栋他们毕竟是年轻人。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过热血轻狂? 前世的自己不也是从那个阶段走过来的吗? 如果为了自己方便,强行让王喜栋他们变得和自己一样, 多年以后,这说不定会成为他们的一种遗憾? 第202章 没想到五条猎狗都有这种潜质! 想到这里,夏长海索性让他们按自己的想法去做。 反正不管是不是暴露,对于现在的夏长海来说,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早就不是之前那个唯唯诺诺、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的“小家伙”了! 听到夏长海的回答,秦四爷哈哈大笑: “我就知道你小子会这么说。” 他把目光投向人群,用一种意味深长的语气说: “我要是早几十年认识你就好了……” 夏长海看了看秦四爷,听得出来,他心里有一段不为人知的遗憾!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 要是人生一直顺风顺水,又怎么会留下遗憾呢? 好不容易摆脱了热情的乡亲们,夏长海他们终于把老虎拖回了家。 不得不说,老虎不愧是山大王,即便已经死了,余威依旧还在。 往日谁都不服的青龙它们,在闻到老虎的气息瞬间,全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 一个个浑身颤抖着摆出攻击的姿势。 好在,五条狗没有一条是胆小鬼。 虽然害怕,但它们依旧知道要挡在主人面前! 这就是猎狗! 宁可死,也不会让主人受到伤害! “好狗~” 夏长海高兴地上前,摸了摸它们的脑袋,让它们放松下来。 青龙它们的表现让他非常满意。 害怕老虎很正常,哪只猎狗不害怕老虎呢? 宋明远那只只认老虎爪子的野狗,在面对大爪子的时候,同样会发抖。 但只要没被吓得丧失勇气,就有培养的可能! 这次猎到一整只老虎,只要再花点心思,说不定能让青龙它们也变得像大花那样厉害! 认老虎爪子的猎狗,就算是上辈子,夏长海也没见过几条! 本来以为家里能有一条猎狗不怕老虎,就已经很幸运了。 没想到五条猎狗都有这种潜质! “五条不怕老虎的猎狗组成的狗群,这得有多厉害!” 一想到这样世界级的狗群将从自己手里诞生,就连夏长海也有些激动! 除了青龙它们之外,还有一条狗的表现让夏长海觉得很奇怪。 “看来回头得好好问问爸妈,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夏长海盯着家里的大黄,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上次大黄的表现就已经引起了他的注意,本以为只是偶然, 没想到它看到老虎之后,表现得比野狗还要镇定! 这绝不是胆子大就能解释得通的,里面肯定有原因! 压下心中的疑惑,夏长海开始安排分工。 给老虎开膛可不像给野猪开膛那么容易,秦四爷与宋明远亲自动手, 再加上王喜栋他们几个人帮忙,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完成。 期间夏长海没有动手,而是在旁边看着大花撕咬黄皮子。 这本来是在山上就该做的事,一直拖到了现在。 打围有打围的规矩,作为把头和造成致命伤害的猎手,不需要做开膛这样的“粗活”。 而之所以不用虎肉喂大花。 倒不是舍不得,纯粹是因为虎肉如果不经过特殊处理,味道实在难吃! 关于这一点,古人早就有记载。 《本草纲目·兽之二》中写道: 虎肉有土腥味,味道不怎么好,用盐腌一下稍微好点。 大神李时珍指出:虎肉土腥味太重,味道不好,很难吃。 虎肉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一味药材,而不是单纯的肉类! 《居家必用事类全集》也记载说:虎肉在土里埋一晚; 用盐腌半天,下冷水煮到半熟,换水加葱、椒、酒、盐煮熟。 要在土里埋12个小时去掉土腥味,可以想象这土腥味有多重! 夏长海前世不信邪,非要试试看。 结果浪费了一盘子虎肉! 这东西必须由专业的厨师处理之后才好吃! 宋明远忙着开膛没时间割肉,就直接让大花自己去啃。 这就体现出野狗和纯粹家犬的区别了。 要是青龙它们,主人不割肉,就算允许它们上前啃咬,它们也不会那么做。 不是不敢,而是不会。 毕竟,从小到大就没有那样的习惯。 大花是野狗,所以还保留着过去原始的狩猎习惯! 很快,大家把分解下来的老虎“零部件”一一摆放好。 一张虎皮,数百斤虎肉,40多斤虎骨,还有几盆虎血,以及其他器官。 甚至连虎尿和虎屎都没有扔掉,而是专门收到了一边。 老虎身上没有任何一个部位是没用的! 600多斤的老虎“散落一地”,从头到脚,从皮毛到粪便, 全部都被收集起来,没有半点浪费! 这也是夏长海非要拖回来再开膛的原因。 老虎身上所有部位,注意,除了胃里面的食物之外,所有部位都有价值。 虎皮自然不用说,在古代不敢说价值连城,那也是能让人一夜暴富的财富! 后世皮革领域把俄罗斯紫貂、野生纯白山猫以及南美栗鼠,称为世界三大顶级皮草。 但那只是明面上的评选,实际上,真正的有钱人都知道,虎皮才是实实在在的顶级裘皮! 只是因为各种忌讳,不能对普通人公开罢了! 就北方这种零下二三十度的天气,不需要太多, 一件内衣再加一件虎皮大衣,你站着不动都会热得流汗! 这玩意儿的保温和抗风能力,那是相当厉害! 虎肉,味道是差了点,但性温,吃了可以补脾肾, 益气力,壮筋骨,研究好了,对大人和孩子都有很大的好处! 夏长海之前说服杨玉凤靠的就是这一点。 虎骨,这东西大家肯定都不陌生。 虎骨泡酒,具有固肾益精、舒筋活血、强筋健骨、通血脉等功效。 一坛子真正有年份的虎骨酒,曾在民国的私人拍卖会上拍出过100万美元的天价! 即便如此,还被很多人说是捡了便宜。 碰到真正懂行的人,这个价格至少还能翻三倍以上! 对此,夏长海是认同的。 因为后来他花了300万美元,还搭了一个人情,才从那人手里把那坛老酒弄到手! 至于效果嘛…… 夏长海那段时间敢一个人对付四五个女人! 而且第二天起来依旧精神饱满。 虎鞭,不用解释,男人都明白! 药效很猛! 比虎骨泡酒还要猛! 但也因为太猛了,药效过强,反而不适合多吃。 把它当成一种没有什么副作用的蓝色小药丸就行。 第203章 分完老虎好好吃一顿 “老大,这脏兮兮的东西也有用吗?” 王喜栋指着从虎肠子里挤出来的虎屎,还有旁边橙黄色、散发着奇怪味道的虎尿问道。 从来没听说过动物的屎尿还有用的。 夏长海点点头:“可别嫌弃,这东西在大兴那边,可值钱了!” “虎尿兑水,对治疗风湿有很好的效果!” “虎屎调成糊状,涂在有冻疮的地方,不管之前多严重,一用就好!” 放在三十年后,这是托人都弄不到的好东西。 10年之前,监管还没那么严格,找找关系还能从动物园弄出一点虎尿虎粪。 到了后来,就不行了。 听说都被真正的特权阶级垄断了,一点都流不出来! “虎皮我回头托人,看看能不能卖个高价,回头再分。” 夏长海指着剩下的东西:“这些我拿三股,宋哥拿两股,剩下的你们平分。” “或者你们自己商量一下,怎么样?” 夏长海一直主张亲兄弟明算账,既然是合伙打围,以后分钱自然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该是多少就是多少。 他作为把头,计划是他制定的,又全程参与了猎杀,拿三股已经算是客气的了。 换成计较的人,拿一半都没人会有意见。 宋明远自己占一股,提供枪械、猎狗,合占一股。 拿两股也很合理。 “我没意见。” 王喜栋率先表态。 “我也没意见。” “我也是。” “话说,你们要这玩意儿不?都不要给我呗。” 赵二溜盯着老虎的生殖器,满脸兴奋。 结果惹得其他几人纷纷躲开。 任谁看到一个男人对着另一个物种的“生殖器”露出兴奋的表情,都会觉得毛骨悚然! 秦四爷一脸不屑:“没想到你才这个年龄就肾虚,啧啧啧,小伙子不行啊!” “我哪里不行了?我厉害得很!” “呵呵,你觉得我会信吗?” “啊!我不要了,我就是想看看是什么样而已!别乱说!” 没去管赵二溜和秦四爷的“争吵”。 宋明远突然说:“东西我收下了,但那虎皮的钱,我不分。” “我那一份都给你!” 他直直地看着夏长海,眼神里满是坚定。 看到这情形,夏长海犹豫了一下,最后没有劝说。 他知道这是为什么。 等“分赃大会”结束,李骁娟与周秀琴才从屋子里走出来。 北方有这样的规矩,女人主内,男人主外。 不管女主人在家有多强势,有些事情不该插手的,连看都不会看! 这好像是北方家庭的一种默契。 “长海,快来收拾一下。” “喜栋,跟你明远叔整理下院子。” “浩然,你去打电话给你爸,让他晚上下班来吃饭。” …… 完成正事之后,李骁娟和周秀琴马上投入到忙碌的准备工作当中。 在两位女主人的心中,今天是一个远比普通节日更为特殊的日子。 毕竟节日每年都会来临,而能够猎到山神爷(老虎)的机会却并非年年都有! 面对如此丰厚的收获,必然要举行一场庆祝活动! 这也是打围圈子里一直流传的传统。 老辈人常说,山林里的财富不能独自享用。 对于这句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直接将猎物的肉分给乡亲们。 只要是参与帮忙的人,都能分得一份肉。 第二种则是摆上宴席请客吃饭。 邀请关系亲近的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一同聚在一起吃顿饭! 此次猎获的猎物是山大王(老虎),显然不可能将其肉分给众人。 那么就只能选择请客吃饭这种方式了。 恰好两家今年都打算举办杀猪饭,于是便决定将两件事合并在一起操办。 作为夏家的独子,夏长海原本打算去邀请客人,却被大家按在了厨房里。 王如海说道:“夏长海大哥,这些小事就交给我来办吧,您安心在厨房做菜就行。” “没错没错,老大,您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您都好久没有好好露一手做菜了,您是不知道,我们平时吃的饭菜那简直就跟猪食一样……” 说到一半,王喜栋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不妥,连忙闭上了嘴。 转头一看,只见原本回屋拿东西的周秀琴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院子里,眼睛瞪得大大的! 从她的嘴型中,王喜栋读出了四个字:“你死定了!” 王喜栋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一咬牙,就当作没看到,继续说道: “…老大您是不知道,我们平时吃的饭菜有多难吃,您就赶紧露一手吧!” 王如海在旁边不停地点头表示赞同。 夏长海看着王家两兄弟那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又看了看那边握紧拳头的周秀琴,心中暗暗竖起了大拇指。 果然都是吃货,为了能吃到美味的饭菜,连性命都可以不顾! 既然是杀猪饭,猪肉自然是必不可少的食材。 刚好家里有不少野猪,猪肉可以敞开供应。 辣椒炒猪里脊、红烧排骨、猪肘子肉炖大萝卜,再加上一道东北名菜猪肉白菜炖粉条! 整整四道硬菜,关于猪肉的菜肴就算是备齐了。 做完猪肉菜肴后,夏长海开始处理林蛙。 上次在家里烧制的是“母豹子”,也就是雌性林蛙,那东西药性比较强, 和夏长海今天打算做的压轴菜不太搭,所以今天他打算烧制“公狗子”,也就是雄性林蛙。 公狗子的肉质不像母豹子那样鲜嫩,因此不能直接进行焖煮。 需要先将其过油,炸至表面呈现出焦黄色,并且微微开裂,然后再进行酱焖。 与母豹子鲜嫩爽口的口感不同,公狗子的肉质更加劲道, 吃起来更有嚼劲,而且还能起到解腻的作用! 素菜还是以往常吃的那几样,有花生米、冰糖萝卜丝,再加上酱白菜。 这并不是因为买不起其他蔬菜,主要是在那个年代, 北方地区没有温室大棚,到了冬天,气温能低至零下二三十度, 根本没有什么绿叶菜能够生长。 再加上交通不便,南方的蔬菜也无法运输到北方, 所以家家户户一到冬季,餐桌上就只剩下老三样:萝卜、大葱、白菜。 第204章 夏长海就是夏长海,连老虎都能拿下! 萝卜和白菜都是在秋季的时候提前放到地窖里储存的,可以一直保存到来年的三四月份。 大葱价格不贵,放在外面的雪地里也不会被冻坏,吃的时候拿回来暖一暖就可以了。 不过,经过上次那位国营饭店老板的提醒,这次餐桌上多了一样新的蔬菜:酸果。 这东西直接吃的话,口感和啃没有脱涩的柿子差不多。 但夏长海发现,只要提前把酸果拍裂, 然后放在糖水里浸泡一段时间,口感就会变得相当清新! 一点都不比冻梨差! 而且吃起来甜中带酸,非常开胃! 别看上面这些菜肴看起来十分丰盛,其实它们并不是夏长海真正的主菜。 今天宴席的主角只有一个,那就是虎肉! “老大,这东西真的能吃吗?” 王喜栋心里充满了怀疑,他刚才削了一点虎肉喂给小白龙,结果小白龙连闻都不闻一下。 猎狗都不愿意吃的东西,还带有一股奇怪的土腥味,怎么看都不像是好吃的样子。 夏长海把辣椒粉、醋和白酒倒入盆中,然后将虎肉放进去浸泡、揉搓,同时解释道: “如果直接烧制,味道肯定不好。虎肉在烧制之前,必须先去掉土腥味。” 烧制虎肉和烧制大泥鳅、大鲤鱼类似,都需要先想办法去除那股土腥味。 具体做法并不复杂。把辣椒、醋、白酒均匀地涂抹在虎肉上, 用力进行揉搓,把虎肉里面残留的血水挤出来,然后再清洗干净。 反复操作几次之后,将虎肉切成片状,用猛火、热油快速翻炒。 火候要足够大,炒制的时间不宜过长。 用这种方法做出的虎肉,不仅口感劲道, 还能最大程度地保留其营养成分,这一点至关重要。 很多人吃虎肉,根本不是为了品尝它的口味, 毕竟比虎肉好吃的肉类多得是,他们看重的是虎肉的营养价值。 这也是虎肉烹饪起来有难度的原因。 如果单纯是为了追求口味,凭借大国深厚的厨艺传承, 别说是虎肉了,就算是鞋垫也能做出各种各样的花样来。 但虎肉是顶级的药膳食材,烹饪的时候可不能随意对待。 其实,虎肉还有一种吃法,能够百分百地保留其药性和营养—— 那就是生吃! 别觉得这很惊悚,据夏长海了解,国外的某些富豪在吃虎肉时,就采用生吃的方式。 讲究一点的,会蘸着酱油、芥末吃。 不讲究的,直接把虎肉洗净就生啃。 也不知道是他们的口味太重,还是不懂得享受精细美食,他们竟然说生吃虎肉味道不错。 这简直让人难以理解。 就在夏长海所在的地方,众人尽情欢乐的时候, 外界传来了山大王被猎杀的消息,这个消息就像一颗重磅炸弹,瞬间在十里八乡炸开了。 起初,人们都充满了质疑。 毕竟,山大王是森林之王,是群山中当之无愧的王者,这样的存在,怎么会轻易落入猎人的手中呢? 然而,当听说出手狩猎的人是夏长海时,众人又陷入了迟疑之中。 倒不是说大家都深知他的狩猎技艺有多么高超,就算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又能怎样呢? 这么多年来,十里八乡走出的老猎手不在少数,可从来没听说有谁成功猎虎归来。 相反,老猎手在猎虎方面的能力实在是有限。 人们之所以迟疑,关键在于夏长海的人品。 “要是别人说猎到了老虎,我肯定觉得他是在吹牛。” “但如果是夏长海说的……这件事十有八九是真的!” 自从上次人贩子那件事发生之后,夏长海在这十里八乡算是彻底名声大噪了。 每次提到他,老一辈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称他为“小英雄”。 再加上夏长海平日里做的其他事情,人们一提起他, 第一反应就是他人品好、仁义、靠得住。然后才会想到他老猎手的身份。 所以,当人们听说猎虎的人是夏长海时,无需多言,他的名字就是最好的证明。 “夏长海就是夏长海,连老虎都能拿下!” 对于普通人来说,猎虎这件事虽然听起来很震撼,但也不过是闲暇时的谈资罢了。 绝大多数人对老虎并没有十分清晰的概念。 人人都知道山大王危险、凶猛,可到底有多危险、多凶猛,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相比之下,人们更好奇老虎能值多少钱。 类似捡到老虎尸体一夜暴富的传闻,在民间已经流传多年,可真的有人猎到千斤老虎吗?谁也说不清楚。 但对于猎人来说,猎虎的消息堪称是重磅炸弹。 在打猎的圈子里,明面上经验老到的猎手已经是顶尖的存在了。 然而,还有一种荣耀凌驾于老猎手之上。 那就是猎虎。 不管是设置陷阱,还是四处搜寻,只要不是捡到死老虎, 能够成功猎虎,那就是无上的荣耀。 这可不是吹嘘一时的事情,起码能让人吹嘘好几辈子。 对于猎人来说,没有什么猎物比老虎更值得骄傲了。 当然,也正因为如此,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相信这个事实。 尤其是在岭南那块地方,由于历史及种种原因, 那边的猎人比宁夏村这一带多得多,竞争也激烈得多。 “猎虎?他不过是个20岁出头的毛头小子,能做到吗?” 要是说一个40岁的老猎手猎虎,或许还有几分可信度。 40岁,对于猎手来说正值巅峰时期,经验丰富,积累深厚。 如果机缘巧合,再加上一些特殊手段,猎到老虎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可一个20岁出头的毛头小子…… 假! 太假了! 可不是把老虎尸体弄回家就能称作猎虎。 生病的老虎、坠崖而死的老虎、与同类搏斗丧命的老虎…… 有太多可能捡到老虎尸体的情况了。 而这些情况,顶多算是运气好,绝对不能算作猎虎。 对于外界的这些议论,夏长海并不在意。 第二天。 他一大早就起床了,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上山去了。 果然不出所料,之前布置的套子逮到了猎物。 两只公狍子,一只母狍子,一共三只。 可惜的是,因为没能及时去查看,猎物都已经死了,身体冻得硬邦邦的。 不过,这也足够完成任务了。 第205章 结交一位当权者 拖延了这么久,夏长海打算凑合一下,把这些猎物标本送到机械厂去。 三只狍子、一只老母猪、几张黄皮子,再加上一只熊罴, 如果对方还不满意,夏长海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夏长海心里想着,实在不行,就给那人包个红包吧。 真心希望父亲能早点退休啊! 夏长海来到了机械厂。 陈主任见到他,满脸都是笑意。 “来来来,小兄弟,快请坐。” “小刘啊,赶紧去沏茶!把柜子下面那款茶香浓郁的茶拿出来!” 现在的情况和以往不同了。 上次夏长海来的时候,还只是个普通青年。 如今可不一样了。 一方面,两人有过合作,陈道一在那次猪肉交易中获得了不少好处,也算是熟人了。 对于合作伙伴,自然不用摆架子。 而且陈道一一直觉得夏长海前途不可限量。 事实也证明,他的眼光没有错。 像陈道一这样精明的人,自然会主动与夏长海结交。 另一方面,这次送来的猎物标本他也看过了。 虽说离完美还有一定差距。 里面没有他心心念念的老虎。 但仅仅是一只千斤以上的熊罴,就足以碾压众人了。 也就是说,只要自己稍微运作一下,副厂长的位置就唾手可得。 陈道一有点贪心,也追逐权势,但他并非忘恩负义之人。 在他看来,夏长海已经算是自己人了。 对待自己人,自然不能像对待外人那样。 当然,如果只是这两点,他也不至于如此讨好夏长海。 还有一个关键原因。 陈道一和夏长海寒暄了一阵之后,趁周围没有人,迅速关上门并反锁。 压低声音问道:“夏长海兄弟,都是自己人,我就直说了。你和安部长是什么关系?” 夏长海一头雾水:“安部长?哪个安部长?” “就是5年前第一机械厂的一把手,现在第一机械厂厂长的师傅,后来升职上去的那位。” 说到这里,陈道一有些拘谨地说:“他在电话里点名要你作陪。” 要我作陪? 可我根本不认识什么安部长啊? 我家几代都是贫农,和这种级别的大官可没有什么交集。 等等,夏长海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人。 那人姓安,这位安部长也姓安。 再加上之前在石湖市发生的那些事,还有交给那人的本子…… 夏长海眼中闪过一丝光亮,把这些事情串联起来,似乎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有意思,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呢?” 在机械厂,看着夏长海离去的背影,安部长意味深长地说: “开山,你这个朋友不简单啊。” “那当然!” 安开山一脸骄傲地说, “一般人哪有这样的本事!” 说着,下意识地看向手中的竹篮。 竹篮里装的是夏长海送给他的虎肉和虎骨。 他这次本来是冲着熊罴来的,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 熊罴的肉,只要肯花钱,总能买到。 可这虎肉,那可是真正的可遇不可求。 “蠢货!” 看到儿子那没出息的样子,安部长气不打一处来,抬手就是一巴掌。 “就知道吃!” “你以为这虎肉、虎骨是白白得来的?” 安开山一脸茫然,他做生意是一把好手,情商也不低。 但到底还是年轻,社会经验和夏长海、他父亲这样的老江湖没法比。 这一巴掌挨得让他莫名其妙。 看着儿子迷茫的神情,安部长内心叹了口气,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时候就是这么大。 别看他平日里对安开山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实际上,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一直以儿子为傲。 安开山虽说无心仕途,但在石湖市混得风生水起。 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未来并非只有从商这一条路。 如果能在商业上有所建树,同样可以出人头地。 然而,刚才聚餐时的交谈,让他见识到了真正的“英才”。 谈吐、见识、认知、能力……那个叫夏长海的年轻人几乎没有任何短板。 甚至连年轻人最缺乏的沉稳与谦逊,他都做到了极致。 “这小子未来不可限量!” 安部长对此深信不疑。 想到这里,他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 “开山。” “爸,怎么了?” “以后多和夏长海走动走动,能帮上忙的地方就帮一把。” 顿了顿,他又说:“未来,咱们或许会因此获得很大的好处。” 听到父亲的话,安开山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他自然明白父亲的意思。 只是没想到父亲对夏长海的评价竟然如此之高。 自从他记事以来,父亲极少对人给出这样的评价。 要知道,那位父亲,可是国内真正的大人物。 安开山转过身,目光投向夏长海逐渐远去、几乎要看不清的背影,轻声说道:“我清楚了。” 夏长海并不知晓安部长对他评价颇高。 说实在的,如果可以选择,他并不想在当下与当权者有过多的交往。 这并非是抵触,只是他如今缺乏足够的底气。 平等交流的前提是双方地位相当。 在这一点上,他还差得很多。 归根结底,他目前不过是个有点小钱的普通百姓而已。 在现阶段与那些人接触,稍有不慎,他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当然,这次交往也并非完全没有好处。 首先是人情方面,安部长虽没有明说,但意思十分明显,安家欠他一个人情。 至于原因,自然是那个笔记本。 借助笔记本上的内容,安家似乎获得了不少益处。 其次是消除隐患。 他送给安开山虎肉和虎骨,除了偿还上次安开山救命的人情,也是希望对方帮忙解决麻烦。 老虎不同于山里的其他动物,它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早已被列入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名录。 建国后不久,相关法律就规定,猎虎需要向上级申请报备。 即使没有报备,猎到老虎尸体也需要上交。 难道不想上交吗? 要么偷偷处理,要么自觉上交,只能二选一。 法律的威严不可侵犯,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样一来,猎人就白忙活了。 之前夏长海还在琢磨,能否通过陈道一, 走国营机械厂的渠道把那只老虎“洗白”。 结果正发愁时就有人送来了帮助。 第206章 爆竹声声辞旧岁 那位安部长既然没有阻止儿子收下虎肉,就意味着他会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聪明人之间的交流,就是如此简单明了。 还有虎皮售卖的问题。 以安部长的人脉和地位,不是安开山所能相比的。 他帮忙打听,肯定能给夏长海找到一个好买家。 时光匆匆流逝,转眼间就到了大年三十。 “大哥,快起来放鞭炮!” 天还没亮,王喜栋的大嗓门就响了起来。 没等夏长海起床,王如海、王子婷、夏子梅几个小家伙就推门进了屋。 他们拽着他的胳膊就往外拉:“哥,带我们出去玩。” 夏长海迷迷糊糊地被拉起来,穿好衣服,一出门, 寒冬的冷气让他打了个哆嗦,瞬间清醒了不少。 北方过年放鞭炮,讲究很多。 比如鞭炮要一响到底,中间不能熄火或出现哑声,不然新的一年会有“厄运”。 而且鞭炮的数量得是偶数,像88响、100响之类的。 为了防止调皮的孩子偷拿,很多家庭在节前会把鞭炮锁在柜子里。 当然,调皮孩子之所以被叫做调皮孩子,就是因为他们闯祸的能力很强。 宁夏村每年都有孩子偷拿家里鞭炮,然后被父母教训的事情发生。 好在,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夏家和王家。 因为夏子梅对鞭炮不感兴趣。 而王家这边,王如海也不缺鞭炮玩。 自从王喜栋跟着夏长海挣了些钱后,王如海的零花钱也多了起来。 像鞭炮这种小玩意,他自己买得起。 自然没必要冒险偷拿。 夏长海与王喜栋把100响的鞭炮挂在院门上,用火柴点燃。 三个小家伙捂着耳朵站在远处观看。 啪啪啪…… 100响的鞭炮很快就放完了。 顿时,周围一群小孩围了上去,开始在红纸屑、废炮仗堆里翻找。 一挂鞭炮,不可能每个都能引燃,总会有没炸开的,只要还有捻儿,拿起来就能单独放。 对小孩来说,这是很不错的玩具。 这年头,大多数人家舍不得花钱专门给孩子买鞭炮玩,能在这里捡漏就很开心了。 夏长海站在那儿看了一会儿,心里有些触动。 他转身回去,又拿了一挂鞭炮出来,吩咐王如海把它拆开,分给那些孩子。 尤其是几个衣服补丁最多的孩子,多给他们分一些。 过年还穿补丁衣服,说明家里确实困难。 夏长海不是圣人,没办法帮助所有人。 但力所能及的事情,他愿意去做。 年后没多久,过年的热闹劲还没过去,大家就开始走亲访友。 一番忙碌后,时间到了三月。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各生产队组织春猎的日子。 所谓春猎,还有个名字叫民兵春猎,说白了,就是生产大队组织的集体打猎行动。 人数少的时候有几十人,多的时候能有好几百人,一群人一起进山。 选几个山头,逐个进行清理。 这种模式只有北方山区才有,平原地区是不存在的。 在这个年代,除了极少数特别珍贵的动物,所谓的动物保护法,基本形同虚设。 在很多山民眼里,山里的野兽就是会跑的“庄稼天敌”。 大到野猪、傻狍子、黑熊,小到野兔、沙鸡,每年都会糟蹋不少庄稼、粮食。 它们的性质,基本和当年被定为“四害”之一的麻雀差不多! (冷知识:1958年,国家认定的四害是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过了十几年,麻雀才“平反”,换成了蟑螂) 尤其是每年“二三月”,也就是苞米、小麦开始收获的季节, 山里的那些野兽会集体下山,趁人不注意,在庄稼地里捣乱。 糟蹋粮食也就算了,它们有时还会伤人! 几乎每年秋天,都有野兽伤人的事情发生。 所以,在上级要求下,生产队每年大概三月份左右, 都会组织大规模春猎,尽量多猎杀、驱赶山里的那些野兽。 选这个时间点不是随便选的,别看山里动物多,真正祸害庄稼、还伤人的野兽,其实就两种: 野猪。 黑熊。 这两种都是杂食性动物,脾气暴躁,攻击性极强。 三月份的时候,天气回暖,气温大幅上升,那些躲在洞穴里冬眠的黑熊,就会从冬眠中醒来。 经过一冬天的“挨饿”,这时候的黑熊大多瘦得只剩一层皮, 脂肪消耗得差不多了,特别凶猛、狂暴,跑两步都喘气,但实力可不容小觑! 这时候对它们下手,风险最小,难度最低。 野猪倒是不冬眠,可大雪封山,忍饥挨饿也免不了, 三月份的野猪和刚入冬时相比,简直是“瘦了一圈”! 再加上野猪刚好在这个季节分娩,带着一大群小野猪,打猎的成功率很高。 别觉得残忍,后世那些“打大不打小,不打怀孕的雌兽、不伤害幼兽”之类的规定, 根本不是因为什么“圣母心”,那是为了可持续打猎! 人们真正想要的,其实是能一直有野兽可打! 那时候猎物少,人们还担心一不小心把野兽打光了! 要是地球上再也没有任何生物,人类不就“断了后路”了嘛! 再者,在那个年代,其实也没办法在意这些。 一方面,人们都缺肉吃,吃饭都成问题,哪有心思去管那些“打猎规矩”? 在这个问题上,上面下命令也不好使。 大不了打完猎不把猎物拉回来,随便找个地方一埋,等春猎结束,再上山偷偷运回家就行。 这荒郊野岭的,又没有监控,只要打猎的人统一口径,根本没人能查得出来! 另一方面,没办法“精准打猎”。 猎狗就不用说了,猎狗才不管什么怀孕不怀孕、是不是幼崽。 它们冲上去就咬。 “圣母情结”是人类特有的,猎狗可没有,也理解不了。 打活物,理论上能做到“挑着打”,但实际操作起来,哪有那么容易。 不然隔个百来米,能打中就谢天谢地了,谁能看清是公是母? 不是所有人都有“顺风耳、千里眼”的本事,能摸到离猎物那么近的地方再开枪。 至于说放夹子,那就更没法挑了。 总之,春猎就是为了尽可能多杀山上的动物,为来年耕种做准备! 也许是因为“名气大”的缘故,三月刚开头,“麻烦事”就找上门了。 第207章 参加大队春猎 “村长!” 夏长海见到楚二爷,连忙打了声招呼。 “你小子跟我在这装!” 楚二爷眼睛一瞪,“你就给我找这么个事儿,我跟你讲,我现在晚上觉都睡不好……” 这话要是换个人说,夏长海肯定觉得对方在“装”,谁不想当村长啊? 但夏长海了解楚二爷的脾气,知道对方不是在“装”。 这里插一句,因为上次“贩人”的事情闹得很大,之前那位村长直接被“一撸到底”。 听说孩子的婚事也黄了,现在家里天天吵架,眼看着就要分家! 村子不能一天没有主心骨,夏长海就推荐了楚二爷…… 因为“流程”的原因,他现在只是“代村长”, 但所有人都知道,村长一职已经是“板上钉钉”,就等走个正式流程。 因为这件事,楚二爷家的门槛,第二天就被人“踩破”了。 楚援朝的老婆方萍,差点没给夏长海磕一个。 她说自己跟着楚二爷过了一辈子苦日子,做梦都没想过能当“村长夫人”! “长海,你以后有任何事情只管吱声,这老东西要是不给你办,大嫂让他‘跪搓衣板’!” 这话差点没把楚二爷“气晕过去”。 客套完,楚二爷拍了拍夏长海的肩膀。 “参加大队春猎是吧?没问题。” 夏长海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生产大队组织民兵春猎,不是一群人“乌泱泱”上山, 像“大扫除”一样把整个山头“扫一遍”。 那样效率太低,也根本不可能做到。 主要还是靠“猎人”。 打活物也好,设陷阱也罢。 随便猎人怎么折腾。 只要能抓住猎物就行! 至于其他人,主要负责在山下守着,防止野兽从山上跑下来。 以夏长海现在在“打猎圈子”里的地位,生产大队想“忘掉”他都不可能。 楚二爷摇摇头:“不只是参加那么简单。” 在夏长海疑惑的眼神中,他说道: “你知道你‘猎虎5.3’这件事造成的影响有多大吗? 上面的大领导说了,期待我们安河大队这次春猎的成绩……” 听完楚二爷的话,夏长海“无力吐槽”。 本以为自己把“让安开山那边把老虎的合法性问题解决了”,就没事了。 谁能想到,这件事还会惊动其他大领导。 前世和官方打了那么多次交道,夏长海深知“体制内”的一些“规则”。 那位领导看似随意的一句话“期待安河大队这次春猎的成绩”, 在下面人耳朵里,那就是“命令”! 也就是说,这次春猎必须取得“好成绩”才行! “生产大队大队长特地托我来请你,希望能‘整点硬货’! 要是能再猎一只‘大爪子’,自然是最好的!” 楚二爷面露尴尬,摸了摸鼻子:“你别那样看我,这要求又不是我提的。” 身为老猎手,他自然知道这个要求有多“过分”。 那可是“森林之王”,群山中真正的王者, 凌驾于“熊瞎子”之上的存在,你以为是野猪呢,说再猎一只就再猎一只? 这不是“难为人”嘛! 要知道,很多猎人在山里“混”了半辈子, 要是运气不好,连老虎毛都见不到半根,更别说猎杀了! 但是! 这件事又牵扯到上面的大领导…… 众所周知,体制内的事情一旦“牵扯到高层”, 就不是“合不合理、能不能实现”的事情了。 懂的都懂! 夏长海自然也明白这里面的“门道”,暗暗叹了口气,道: “行吧,我尽量。” 没有直接拒绝,也没把话说“死”。 他是人,又不是“神”。 打猎技术再高,也得找得到老虎才行。 “行。”楚二爷松了口气,有这个回答他就能“交差”了, 说实话,他还真怕夏长海“年轻气盛”,直接拒绝参加春猎。 那样一来,或许现在没事。 但会让生产大队干部“丢脸”,以后的“工作”也不好开展。 临出门之前,楚二爷突然压低声音说道:“长海,到时候你也别‘太较真’,打活物这东西, 本来就是看‘山神老爷’开不开门,要是运气不好的话,‘铩羽而归’也很正常是吧?” 边说着,楚二爷向夏长海使了个眼色。 虽说是在夏家院子里,不过“隔墙有耳”,有些话也不能说得太明白。 夏长海笑着点点头,楚二爷能说这种话,证明是真把他当“自己人”。 送走楚二爷,“跟班”王喜栋马上开口问道: “老大,我们到哪再去找‘大爪子’啊?” “呵呵……” 夏长海嘴角扬起一丝不屑:“他傻你也傻啊,还找‘大爪子’,嫌命长么!” “那生产大队那边……” 王喜栋脸上闪过一丝犹豫。 这个年代,“生产大队的权威”还是很大的。 夏长海信手将杯中茶叶倾倒在菜圃里,随手翻搅几下,让茶叶埋进土层深处。 他用漫不经心的口吻说道:“别想太多,咱们正常参与就行。 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不用去理睬。” 提及生产大队,夏长海心底不禁泛起一丝轻蔑。 若换作“安开山”,他或许还会稍有顾忌, 可在他眼中,这个生产大队堪称“最无用”的存在。 他清楚地记得,再过一两年,随着“双包责任制”的进一步推广与完善, 这个“玩意儿”马上就要被“取消”了。 那些所谓的“大队干部”,根本威风不了多长时间。 在未来的二三十年里,“财富”才是真正的硬通货, 在这“经济野蛮发展”的浪潮中,“钱”的力量堪称巨大。 再者,论起“背景”,他如今可是“那位部长”麾下的人, 第二机械厂下一任副厂长,也是他一手“运作”上位的。 区区一个安河大队,根本不被他放在眼里。 王喜栋听夏长海这么说,点头应下。 既然老大都这么说了,自然有其道理,其他的不用多管,照做就是。 反正谁要是敢跟夏长海作对,他王喜栋必定第一个“跟对方死磕”。 时光流转,很快便到了“春猎那天”。 首次参加春猎的夏长海,惊讶地发现此次春猎的“声势”极为浩大。 广场上,黑压压一片全是人头,感觉5个生产队的男人们都汇聚于此,目测至少有好几百人。 第208章 年轻有为啊,当真是‘人才\’!! 人群前方,一座“木质高台”早已搭建完毕。 高台两侧,除了两排背着56式半自动步枪的民兵, 夏长海甚至还看到了“大炮”,更准确地说,是“重武器”。 这一幕让夏长海暗暗咋舌,心中不禁疑惑: 这阵仗是不是太大了? 这究竟是准备“春猎”,还是准备“剿匪”呢? 他忍不住在心底吐槽:“万恶的形式主义……” 就在夏长海这般“吐槽”之时,台上的干部开始讲话: “同志们,今日我们齐聚于此,想必不用多说,大家也清楚所为何事。 每年我们辛辛苦苦种出的粮食,都要被那些畜生祸害不少, 它们吃了粮食,我们又吃什么呢? 更让人气愤的是,那些畜生还会伤人, 就在去年,又有5位同志在收割粮食时遭遇野猪袭击……” 这段“慷慨激昂”的讲话,成功调动起现场所有人的“热血”。 一时间,台下“掌声如雷”,人们纷纷叫好。 倒不是说讲话者“鼓动人心”的水平有多高,主要是“事实就摆在那里”。 在这“十里八乡”,试问哪家没有遭受过野兽的袭击? 轻则受到惊吓,重则可能失去生命。 说远的不说,夏长海的母亲,曾有一年上山采山货时,就被“熊瞎子”撞了头。 要不是运气好,那只“熊瞎子”当时不饿,哪里还能等到夏长海重生? 平日里,人们忙于生计,既没时间,也没能力去“报仇”。 好不容易等到一年一次的春猎,自然要借此机会“好好发泄”一番。 其实,打猎这事儿,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在于“人数”以及“装备”。 两三个人去对付“熊瞎子”,自然是难如登天。 可要是七八个人,甚至十多号人,全都配备上56式半自动步枪, 不管你是黑熊还是棕熊,只要敢露头,“一通乱枪”就能将其打死。 要是再加上一门“炮”,那“威力”更是“成倍增加”。 事实证明,任何“野生动物”在“重火力”面前,都只有“颤抖”的份儿。 “……从今日起,我们安河大队开启为期一周的春猎。 所有民兵按照生产队、各小队之前划分好的目标, 将那几座山给我围起来,一只野兽都不许放走!!” “……我宣布,此次春猎行动,正式开始!!” “嘭嘭嘭!” 高台两侧的民兵举枪齐射, “枪声响彻天际”。 动员大会结束后,民兵们在各位小队长的带领下,以小队为单位出发。 而猎人们或是“独自前行”,或是“三五成群”,也朝着目标大山进发。 就在夏长海与王喜栋回家“拿装备”的时候,突然有人叫住了他们。 夏长海转头一看,发现竟是“刚正不阿”的安河大队大队长刘大宝。 对方满脸笑意,从远处快步走来。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尽管因为昨天的事儿,夏长海对这位生产大队大队长并无太多“好感”, 但对方态度客气,他也不会“扫人面子”。 “刘大叔。”夏长海主动打了个招呼。 “哈哈哈,不愧是‘打虎小英雄’。” 刘大宝上下打量着夏长海,“年轻有为啊,当真是‘人才’!!” 一番“客套”之后,刘大宝话锋一转:“长海啊,叔先跟你道个歉, 昨天我托楚二爷带的那话,确实不太合适。”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猎杀‘大爪子’那么危险,你就当叔没说过那些话好了。” 夏长海有些诧异地看了眼这位大队长,心中满是“惊讶”。 他没想到对方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 别说在这个“死要面子”的年代,即便放在三十年后, 能主动向“平民”道歉的官员,也“寥寥无几”,更何况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别看夏长海“瞧不上”生产大队,实际上在当下, 这位刘大宝可是这一片“数一数二”的“大佬”,手底下管着好几千号人呢! 夏长海笑着摇摇头,表示“没事”。 道歉之后,刘大宝面露难色,“欲言又止”。 “你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说吧,刘叔。” 夏长海眼神深邃,他早就猜到对方不可能仅仅是为了道歉才叫住他。 “行!” 刘大宝压低了声音:“那我就不绕弯子了, 上面那位的意思,我想楚二爷应该已经跟你说过了。” “‘大爪子’我也不指望了,不过,不知道你对‘土豹子’有没有兴趣?” 生怕夏长海误会,刘大宝伸手比划了一下:“不会让你白干, 只要你能把那‘豹子’拿下,我可以做主,让大队开个条子,奖励600元!!” 听到刘大宝这话,夏长海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倒不是他在意那600元钱,以夏长海厚实的家底,600元根本算不得什么“小目标”。 他在意的,是土豹子! 土豹子,这是北方的方言,其实指的是远东豹, 也就是东北豹,大家熟知的金钱豹。 它是北方山中少数几种大型猫科动物之一, 在食物链中的等级,只比老虎低一点,捕猎能力甚至还超过老虎!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金钱豹在世界范围内的数量只剩不到10万只, 在我国更是只剩100多只,比大熊猫还要稀少、珍贵! 所以,哪怕是夏长海,也从未在野外碰到过金钱豹! 关于金钱豹的一切,他都是从资料和老猎人那里听说的。 刘大宝敏锐地察觉到夏长海的兴趣,心中顿时一喜,连忙说道: “你要是感兴趣,我可以告诉你那只土豹子的位置。” “捕猎过程中你们有任何需求,随时找我。” “只要能做到,一定无条件满足!” 夏长海思考了一会儿,点点头:“行,这事儿就交给我吧。” “那太好了!” 见夏长海点头,刘大宝满脸喜色。 别看他刚才说话客气、体贴,一副为他人着想的模样, 实际上,刘大宝比谁都在意这件事! 在问夏长海之前,他已经问过好几位猎人, 甚至打算从岭南那边请老猎手过来,结果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把握。 不是说那些人打猎技术不行,实在是他们连见都没见过金钱豹,哪里来的经验? 金钱豹这东西,比大爪子还罕见,它们才是群山中真正的“幽灵”! 第209章 埋狗圈!把豹子引入埋伏圈 刘大宝思来想去,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夏长海身上。 “他连老虎都能拿下,区区土豹子,应该不成问题吧?” 夏长海不知道,在找他之前,刘大宝已经问过好多人。 他答应这事儿,除了自己对金钱豹感兴趣,还有人情世故方面的考量。 上辈子的经历告诉夏长海,像他这样的底层人,要想出人头地,必须建立自己的人脉网。 之前交好安开山是如此,这次答应帮忙猎杀土豹子也是如此! 他可不是动漫里那种整天喊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二货主角。 可以想象,如果能让安河大队在那位大领导面前露脸,得到的可不仅仅是刘大宝的友谊! 他的未来,绝不会只局限在宁夏村这小小的地方。 要想走出石湖市,甚至是走出省份,必须得有依靠! 这个年代发财的机会不少,但不是所有生意他都能涉足。 可别天真地以为,多买些房子就能当房地产开发商! 没背景,再有钱也只是待宰的“肥羊”! 话题扯远了。 从刘大宝那里得知土豹子的大致位置后,夏长海跟王喜栋回家拿了些东西,然后直接进山。 “老大,咋不带狗啊?” 这些日子,青龙它们在家憋了好久,早就蠢蠢欲动了。 本来打算开完动员大会就回家牵狗,结果夏长海没带。 夏长海背着枪,手里拿着砍刀,时不时砍掉前面碍事的树枝,头也不回地解释: “带狗没用,青龙它们根本没见过土豹子,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而且那畜生狡猾得很,耳朵又灵敏,隔老远就能听到狗喘气!” “狗喘气都能听到?” 王喜栋瞪大眼睛,满脸吃惊。 他还真不知道土豹子的耳朵这么灵。 山里耳朵灵的动物不少,比如大个子、野猪、猞猁之类的, 顺风耳一竖,稍微有点动静就能把它们吓得四散而逃。 但他从没听说过,哪种动物连狗喘气声都能听到! 要知道,猎狗喘气声虽比人类大,但在群山里, 也不见得比风声大多少,这都能听到,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不过夏长海说这话,可不是忽悠王喜栋。 他前世有个师傅就这么说过。 师傅说自己曾经在山里碰到过一只金钱豹, 本以为敲了山神庙的门,70年代一张豹子皮能值不少钱,杀一只够全家潇洒好几年。 那老猎人深知猎豹速度快,没指望直接打围,他选了个狡猾的办法: 埋狗圈!就是用诱饵把豹子引入埋伏圈,然后带着猎狗从侧面悄悄摸过去。 这方法成功率低,因为猎物进不进埋伏圈全看运气, 但也没别的办法,豹子速度太快,给猎狗四条腿也追不上! 原本一切顺利,豹子现身,也往埋伏圈走来。 可到了一定距离,它突然转身看向猎狗埋伏的地方,而后拔腿就跑。 它一跑,猎狗瞬间响应,在狗头的带领下,纷纷扑上去。 豹子VS猎狗,结果可想而知。 这玩意儿战斗力或许比不上大爪子,但比猞猁厉害多了! 猎狗连猞猁都对付不了,何况是豹子? 等老猎人追上去,就看到自己所有的猎狗都死了,那只豹子也不见了踪影。 夏长海紧了紧枪带,说道:“对付土豹子,猎狗纯属多余。 我们要做的很简单,找到它,然后一枪打死!” 抛开听觉和速度,豹子比熊瞎子或大爪子好对付多了。 后两者除非射中脑袋,否则很难一枪毙命,而豹子只要打中,必死! 明确目标后,夏长海带着王喜栋一路向北,翻过一个大坟岗子,终于到了目标地点。 二人上山还没走半个时辰,就听到山中回荡着凄惨的叫声,那动静,跟老奶奶哭丧似的。 “是羊丧!” 王喜栋下意识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所谓羊丧,是宁夏村这一带的土话,专指山羊的叫声,或者说异常状态下的叫声。 别被某些视频里可爱活泼、会咩咩叫撒娇的山羊骗了, 养过羊的都知道,这玩意儿饿了或疼了,叫声惨得能让人做噩梦! 甚至有些迷信的猎人,一进山听到羊丧声, 扭头就回去,他们觉得这是山神庙在警示! 要是硬来,出事儿的概率很大! 重生后的夏长海可不在乎这个,相反,听到羊丧声,他还激动起来。 “喜栋,跟上!” 后世人们生活富足,比较注重纯天然无污染, 追求野生的东西,像野猪、野鸡、野山羊之类的。 但吃过的人知道,野生的很多时候并不好吃,野山羊就是典型代表! 那股子烧完后,洗都洗不掉,起码保留两三天的味儿,不是谁都能接受。 尤其在这个年代,喜欢吃放养山羊的都少,更别说野山羊了。 不过听说京爷那一片,涮羊肉可是美味佳肴!话题又扯远了。 夏长海心下一阵激荡,这情绪并非因馋那热腾腾的涮羊肉而起, 而是他清楚,豹子这类猛兽对山羊肉情有独钟。 又听见山羊发出凄厉的哀鸣,他愈发笃定,极有可能是豹子正在对山羊发起攻击。 “喜栋,跟紧了!” 夏长海循着声音的方向,带着王喜栋一路朝北行进。 穿过一片茂密的林子后,那山羊的哀叫声突然消失了。 夏长海竖起一根手指,示意王喜栋保持安静。 他眯起眼睛,仔细观察了好一会儿,发现此地南边阳光充足,北边却有大片的桑树。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野山羊的生活习性,它们和普通的野生动物不太一样,尤其喜爱晒太阳。 每次吃饱喝足之后,它们就会挑选一块阳光充沛的地方,懒洋洋地卧在那里享受阳光。 要是有合适的条件,它们甚至会爬到坟堆上去晒太阳! 按照这个逻辑来推断,那些山羊应该在南坡,因为南坡向阳,光照充足。 然而,桑树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个推断。 打个比方说,野山羊见到桑树时的兴奋程度, 就如同酒鬼见到了茅台,烟鬼见到了利群香烟,好色之徒见到了倾国倾城的美人! 它们那股疯狂的劲头,简直能让人听到它们兴奋的嗷嗷叫声,那模样比见到亲妈还要激动! 第210章 偶遇神草 夏长海打了个手势,说道:“去北坡!” 确定目标后,夏长海带着王喜栋小心翼翼地走到北坡的一条死胡同般的路上,然后悄悄探出头,往坡下看去。 果然,透过树叶的缝隙,隐约能看到一只动物, 它脑袋浑圆,耳朵短小,体毛呈青黄色,身上布满了大小不一、形状如同钱币般的斑纹。 这正是夏长海此次要猎捕的目标——金钱豹! 此刻,它正叼着山羊的脖子,剧烈地喘息着。 很明显,刚才的狩猎行动让它消耗了大量的体力! 夏长海伸出大拇指,眯着眼睛比划了一下与豹子之间的距离,然后暗暗摇了摇头。 不行,距离太远了,而且视野也不好。 最关键的是,看不到豹子的“大面”。 所谓的“大面”,指的是豹子侧过身体,将大面积的身体暴露在猎人的枪口之下。 对于猎人来说,这是最佳的射击角度。 可夏长海现在所处的位置,几乎和豹子是面对面的,只能隐约看到豹子的脑袋。 在这么远的距离下,射击的区域又这么小, 想要看清子弹的落点都十分困难,更别指望能够命中目标了! 夏长海慢慢缩回了脑袋,压低声音说道: “喜栋,等会儿你拿着镰刀去风口那边等着。” “到时候注意听枪声。” “要是我没打中,你看看能不能补上一枪。” “注意别和那畜生正面碰上,别看它瘦巴巴的,凶得很!” 确认王喜栋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后,夏长海放下手中的枪, 猫着腰,从旁边的灌木丛中悄悄绕了过去。 他得找一个最佳的射击位置。 王喜栋也放下了镰刀,快速地往坡下的位置跑去。 十分钟后,“砰”的一声枪响传来。 这声枪响惊飞了一群老鸽子。 王喜栋屏住呼吸,眼神紧紧地盯着前方, 右手的手指搭在56式半自动步枪的扳机上,随时准备开枪。 他的枪法比不上夏长海,但要是进行近距离扫射,十发子弹总能打中一发! 然而,一分钟过去了,三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 一切都显得风平浪静。 看到这种情况,王喜栋心中一阵欣喜,有枪声却没看到豹子下山,那肯定是打中了。 想到这里,王喜栋连忙起身,背着枪就往山上赶去。 结果走到一半,就看到夏长海两手空空地往回走。 “老大,那豹子呢?” 王喜栋还伸长脖子,往夏长海的身后看了看,别说豹子了,连一根豹子毛都没看到。 夏长海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脸色有些复杂地说道: “没打中,让它跑了。” “跑了?” 王喜栋微微瞪大了眼睛,显得有些不可思议。 跟着夏长海上山这么多次,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夏长海失手。 以往只要夏长海开枪,肯定会有收获! 他知道豹子的耳朵十分灵敏,所以出发前就把所有不必要的东西都丢下了, 轻装上阵,只背了一杆枪,连子弹都没多带。 弹匣里装了十发子弹,手上还握着两发。 就是怕多余的杂音引起豹子的警觉。 没敢靠得太近,夏长海摸到了能够射击的边缘位置就停了下来。 可当他把枪从树缝中伸出去时,就看到那只豹子突然停止了进食,接着转身就跑。 不好! 夏长海当机立断,果断开了枪。 他的反应已经算很快了,犹豫的时间不到两秒钟。 可惜,豹子的反应更快! 枪响的瞬间,原本还在眼前的豹子瞬间就消失了! 夏长海甚至都没看清对方是怎么爬上树的! 这也是王喜栋在下面没碰到豹子的原因,豹子根本就没在地面上跑。 夏长海只看到那只土豹子在树上几个跳跃,身影就彻底消失在树林的深处了! 速度之快,让他根本来不及补第二枪。 “算了,下山吧,先回去再说。” “不继续等一会儿了?” “没必要,刚听过枪声,那畜生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出现了。” 要是换成野猪或者狍子之类的动物,说不定还能继续追一追。 可这土豹子会爬树、会游泳,根本追不上。 七八米高的大树,它蹭蹭几下就爬上去了,怎么追? “哦。” 见夏长海已经拿定了主意,王喜栋点了点头, 转身回去收拾东西,跟着夏长海一起下山。 他了解夏长海的性格,从来不做没有意义的事情。 既然老大说不追了,那就是天塌下来也不追! 顺着来时的路,二人走了大概不到半炷香的时间, 突然,夏长海停了下来,然后有些迟疑地走到一棵大桦树前。 他探头打量了一下大桦树的一侧。 犹豫了几秒钟后,摘下手套,小心翼翼地把大桦树表面残留的积雪和泥土清理干净。 王喜栋好奇地凑了过来,刚要说话,就见夏长海一抬手, 指了指大桦树清理出来的地方,说道:“喜栋,从现在开始,不许乱说话。” “啊?” 王喜栋有些不解,这附近感觉也没有猎物了,怎么还不能出声呢? 带着疑问,他看向那被夏长海清理出来的地方。 短暂的迟疑后,王喜栋心头一震。 “老大,这是...” 夏长海点了点头,回应了他的猜想。 嘴里吐出两个字:“是神草!” 神草,其实就是棒槌,这是人们熟知的人参的别称! 如果说老虎是百兽之王,那么人参就是百草之王! 作为国内最顶尖的中药材之一,人参在国内乃至整个东亚圈数千年的历史里,地位从未改变。 过去,它一直是宫廷专供,尤其是年份久远的人参,连皇帝都对其有需求! 花多少钱都买不到! 很多人觉得,人参能让人续命! 前世夏长海见过一株品质极佳的人参,年份超过了70年, 起拍价高达500万,最后成交的情况不得而知, 只听说有某位大人物出面,才促成了这笔交易。 要知道,那些拍卖会可不是好惹的。 每年拍卖的宝物价值以亿为单位,每次拍卖他们都能从中抽取佣金。 能让贪婪的资本家退让,允许购买者和卖家私下直接交易, 可想而知那位大人物的能量有多恐怖! 第211章 没事别惹老兆,出事不好收场! 这已经不只是有钱的事情了,还涉及到滔天的权势! 所以,为了赚取巨额财富,人们早就把盛产人参的区域翻了个底朝天。 像人人熟知的长白山地区,几乎都被挖空了。 野山参近乎绝迹! 当下虽然没有前世那么夸张,但经过多年的采摘,野山参已经极其稀缺了。 整个宁夏村都找不出一个专业的挖参人, 挖参的人平时都干着别的活,只有在闲暇的时候才会进山挖参。 夏长海小心地清理着树干上的泥土和积雪,露出了一个用刀刻的图案。 王喜栋低下头,凑近了仔细瞧,图案有些模糊,他问道: “老大,这是啥意思?” 夏长海知道王喜栋没接触过放山这一行,也没挖过参,不懂这里面的规矩。 再三确认后,他肯定地说:“这是老兆!” 老兆,也就是行话里说的“兆头”。 在挖参人的圈子里,一些老一辈的挖参人挖到人参后, 会在附近的大树上用刀刻下一些简单的信息, 比如这次放山的人数、挖出人参的大小, 也有刻上年月日的,这是为了给后来的放山人传递信息。 这和人参的生长习性有关。 俗话说:没事别惹老兆,出事不好收场! 每年8月,人参的茎顶会长出成熟的人参种子,种子通体红色,叫做红榔头。 挖参人靠辨认红榔头来确定人参的位置。 这些参籽成熟后,有的会被鸟类吃掉,有的会掉落在附近。 所以,只要是出过参的地方,不出意外的话,每隔几年就会长出新的人参。 这种地方,就是参埯子。 参埯子存在的时间越久,就越容易长出大个头的人参! 夏长海抓了一把积雪,在树干上搓了搓,仔细辨认上面的信息: “好像是1911年留下的。” “1911年的话……”王喜栋心头一沉,“嘶!” “这不得有近70年了?” “嗯,这么年份的老参埯子很少见。” 夏长海也没想到能看到近70年的参埯子,要知道…… 和打狍子一样,很多新人根本不遵守老一辈留下的规矩。 谁要是发现了老埯子,肯定会守口如瓶,甚至为了保守秘密,不惜毁掉老兆! 夏长海继续查看,由于时间太久远, 树干上的信息有些地方已经看不清了,但他解读出了“六品叶”的字样。 这里说的“几品叶”,指的是人参叶片的数量。 随着生长年限的增加,人参会长出更多的叶片,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说法。 只有5片叶子的,是一品叶,也叫巴掌; 10片叶子的叫二甲子; 15片叶子的叫灯台子,再多就是四品叶、五品叶、六品叶了。 所以,有经验的人能根据人参叶片的数量来判断参龄和品阶。 六品叶,算是人参里的珍品了! 这让夏长海也不禁心生期待。 因为出过好参的老埯子,…… 这不是封建迷信,是有事实依据的。 人参这种植物很有灵性,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比如后世科技发达,长白山一带很多参农人工种植人参。 一次种植几百颗、几千颗,甚至几万颗! 但经过无数次验证,人们惊讶地发现,人工种植的人参和野山参看似差不多,…… 像差别大的地方,人工种植的人参长不大。 长到一定年限后,就会自动枯萎, 不像有些野山参能长10年、20年、30年,甚至更久! 这让很多参农百思不得其解。 都是植物,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后来有人想出了一个巧办法,找老埯子,把人参种子扔进去,做好记号后…… 这种看似取巧的方法,最后证明真的管用! 确实延长了人参的存活时间! 虽说依旧没法和真正的野山参相比,但比长在参田里的人参好多了。 是不是觉得不科学?参农精心伺候,浇水施肥,人参却长不大。 反而在野外风吹雨打,…… 换个环境,变化就这么大,让人匪夷所思。 可事实就是如此,人参在现代医学中,本就存在很大的争议。 西方医学一开始就无法理解人参为啥有这么高的药用价值, 毕竟单从成分分析,人参不见得比某些植物好。 话题扯远了。 夏长海确认没有遗漏信息后,拉着王喜栋后退了几步…… 随便找了三块大小差不多、形状规整的石头,然后就地蹲下。 以草为香,以叶为纸。 按理来说,这是放山人进山后第一步要做的事情。 不过夏长海他们本来是来打猎的,现在后补上这个流程,也不算冒犯。 “孙良祖师爷,山神老把头,……” 这里说的“祖师爷”和“山神老把头”其实是同一个人——孙良。 在放山这一行,他是公认的祖师爷,“山神老把头”这个称号,传言是康熙皇帝亲封的! 祈福后,夏长海开始寻找人参所在的位置。 人参这灵物十分娇贵,不耐寒也不耐涝, 喜欢阴凉的环境,但又不能完全没有阳光,尤其能出大货的老埯子,…… 夏长海左右扫视了一圈,很快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不大的山洼地, 里面长满了松树、白桦树、水曲柳树等,是典型的针阔混交林。 这也是人参最喜欢的生长环境。 夏长海走上前去,拿根棍子往泥土里戳了戳, 和周围未完全化冻的坚硬泥土不同,这里的泥土很松软, 拔起棍子能看到带出了不少棕褐色的腐质。 那些是近几年这片林子积累的枯枝烂叶、枯草、动物尸体等腐化形成的营养土, 对植物来说,这是最好的泥土。 闻名全国、能“捏出油”的东北黑土,就是这么演化而来的。 “就是这儿了!” 夏长海给王喜栋使了个眼色,转身捡起一根树枝,就近在一棵树上敲了敲。 “山神爷诶~有客上门,开门咯~” 王喜栋立即接道:“门开咯~” 声音悠扬,在山谷中回荡,一直传到了隔壁的山头。 另一个山头上,一行人牵着三条狗,正在追逐猎物。 其中有一个人是老熟人,他身高不足一米七,没带镰刀, 背着一把大斧,手上拿的是56式半自动步枪,给人一种拿着土喷子的违和感。 放在解放前,他妥妥的就是个山匪! 此人正是赵二溜! 第212章 开山钥匙咯~ 听到远处传来的声音,就听其中一人嗤笑一声,说道: “也不知道是哪个龟孙,3月份就开始放山。” “是啊,这时候连个红榔头都没有,拿啥找参哟。” “八成是穷疯了吧。” “这年头背大叶真活不起,还是打猎好,起码不缺肉吃。” “是啊,我家那口子还让我秋天去放山,……” “……” 众人七嘴八舌,话题渐渐展开。 唯有赵二溜眉心微蹙,他觉着刚才那个声响有些耳熟。 却又不敢确定。 毕竟在他的记忆里…… 正如其他人所言,放山通常要到入秋之后才启动。 那时参籽成熟泛红,高高挺立在草丛之中, 十分醒目,眼神好的人隔着半个山头都能望见。 可眼下,草还没长茂盛,人参苗才刚破土, 那点绿色全藏在腐殖土层里,根本看不清楚,这可怎么找? 别说祭拜山神老把头了,就算和山神拜把子也不管用啊! “难道是声音太远,听错了?” 就在赵二溜怀疑自己听错之际。 过了一会儿,又有声音传来: “开山钥匙咯~” 所谓开山钥匙,意味着找到了二品叶的人参!!! 在长白山区,放山一般选在谷雨到白露这段时间,和打猎类似, 人数不固定,可以独自放山(这种情况叫单棍,比较少见), 也能多人结伴(通常是拉帮,由几人或十几人组成)。 不过一般至少得有5个人,不然在金山上作业效率太低,人太多最后分钱也麻烦。 正常情况下,压山有七八个人就足够了。 当然,这是常规的挖参流程。 要是夏长海和王喜栋按这个方法来,下个月也找不到人参! 这片山洼地虽说面积不大,…… “喜栋,咱们一人负责一边,留意看看有没有淌小水。” 所谓淌小水,指的是那种规模小、没有声响的小溪流。“五四零” “好的。” 王喜栋点头应下,挖参最忌讳问东问西, 要是哪句话冒犯了山神老把头,下辈子都别想挖到参! 拉帮上山挖参时,把头宁可凑不齐人,也不会找不靠谱的人。 今天也就是王喜栋跟着,要是换成赵二溜那种人, 夏长海说不定早就放弃,等以后再来挖参了! 没过多久,就看见王喜栋匆匆跑过来。 不用他开口,他往南边一指,夏长海立刻跟上。 走了一阵,两人来到一片清汤林子,夏长海边走边观察周围环境, 发现这里树木虽多但不茂密,没有参天大树, 地势整体较为平坦,也看不见灌木丛。 林子中间,一条溪流静静流淌,不靠近…… “就是这儿!” 夏长海立刻做出判断。 都说凤凰不会落在没有宝地的地方,人参生长的环境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 只要有一点不合适,…… 之前提到过,人参喜阴却又不耐寒,需要的阳光不能太少,…… 那种透过树叶缝隙洒下来的阳光最为适宜。 这片林子树木多却不茂密,下面没有灌木丛遮挡, 通风良好,再加上林子中间的小溪,简直就是人参生长的黄金地段。 怪不得几十年前这里能产出六品叶那样的珍品! 要是让三十年后的那些参农看到,…… 夏长海深吸一口气,到了这个时候,…… 夏长海向王喜栋比了个手势,让他从下往上找,自己从上往下找。 这里面是有讲究的。 老话说,命浅的人,压不住福。 人参就是最大的福! 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运气不好、没福气的人,注定发不了财,…… 王喜栋命深不深,夏长海不清楚,但他觉得自己的命肯定够深! 都已经重生了,除了气运之子,谁能有这么独特的好运气! 不是咱自夸,在座的各位都是…… 没带棍子,夏长海摘下手套,蹲在地上顺着小溪两边往下找。 他轻轻拨开覆盖在上面的腐殖层,…… 人参的嫩芽和杂草不一样,看起来就像被开水烫过的鸡爪子,所有叶子都蜷缩着。 形状十分特殊,很容易分辨。 从上往下找,越到中间,夏长海的动作就越小心。 这里的腐殖层最厚,营养也最丰富,如果有老埯子,这里的可能性最大! 夏长海轻轻扫开枯枝烂叶,就看到一个芽苗钻了出来,它的叶芽蜷缩着,…… 夏长海下意识屏住呼吸,悄悄凑近,仔细端详这个芽子,脸上露出喜色。 他把夹在腋下的索宝带铺在地上,按道理应该用红线把人参绑上,防止人参“逃走”。 不过毫无准备的夏长海手上只有一把剔骨刀。 反正已经找到了,就破一次规矩吧。 他只是遵守规矩,…… “棒槌!棒槌!” 夏长海一边大喊,一边敲棍, 这是通知同伴自己发现参了,在北方,人参被叫做棒槌。 正在下坡、还埋头找参的王喜栋听到上面传来的呼声, 猛地激灵了一下,反应过来后,连忙回应:“什么货?” 前面夏长海喊的是山,这叫做接山,问的是人参的品质如何…… 夏长海答道:“开山钥匙~” “快当快当!” 喊山、应山、接山、贺山,这是发现人参后一整套的对话切口。 别觉得这些繁琐,挖参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3世纪中叶, 经过千百年历代放山人的摸索和实践,形成了一套特有的民间风俗, 包含了各种忌讳、行为规则、专业术语、道德操守等。 其中有不少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甚至可以算作封建迷信。 比如说拉帮进山,要选黄道吉日, 普遍遵循“三六九”“三个八”“六大顺”的原则, 也就是初三、初六、初九,或者十八、…… 在压山过程中,除非把头喊“打狍子”, 否则任何人都不能拐弯、趟河渡河、搬石翻石。 要是一连遇到两次凹人参,第二苗不能带回去, 得找个地方重新埋回去,而且必须立即下山,不然会遭遇横祸! 这些规矩,一个人单干的时候可以随意一些。 但要是拉帮一起,谁不遵守,就会犯众怒! 到时候不仅分不到钱,…… 而且以后再也没人会带这个人放山! 有些规矩属于禁忌,任何人都不能触碰! 当然,夏长海和王喜栋不是专业的放山人,大致遵守这些规矩就行。 第213章 挖人参也算是有学问的 喊完“快当快当”后,王喜栋迈开大步跑了过来。 看着夏长海面前两颗还没韭菜高的嫩芽,王喜栋一脸好奇,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东西…… 端详了一会儿,王喜栋抬头看向夏长海:“老大,抬不抬?” 抬参就是挖参的意思,放山人对人参十分重视, 觉得用“挖”字不好,就改用“抬”或“拿”,人参的单位也不用“株”,而要用“苗”。 总之,规矩比打猎多太多了。 在长白山的深山老林里,放山寻参的讲究多如牛毛,而挖参时的规矩更是不胜枚举。 当放山人在山林中发现人参的踪迹,喊出“棒槌”这一暗号后, 依照老辈传下的规矩,必须立刻在人参植株上系上红绳,同时在其四周插上柳枝。 这套仪式被称作“定参”,寓意着用红绳锁住人参的灵气, 以柳枝划定守护的界限,防止这山林之宝“遁地而走”。 有些讲究的资深放山人,还会行“五铢钱起愿”的老礼。 他们将一枚古旧的五铢钱拴在红绳两端,再把红绳与手中的索拨棍相连。 这套颇具仪式感的动作里究竟藏着多少门道,夏长海这样的业余猎手并不十分清楚。 他并非职业放山人,对于这些深山里的古老规矩,大多只知皮毛。 “不知者不怪。” 夏长海在心里默默念叨着,目光在四周的林间扫视, 最终走到一棵树下, picked一根粗细均匀的树枝。 他在手中反复掂量这根树枝,无论是重量、重心,还是长度,都觉得十分趁手。 然而,他手头没有放山人的专业工具,像鹿骨钎子、鹿角匙、快当刀、快当斧这类物件, 只有那些以此为生的职业放山人才能配备齐全。 村里倒是能借到这些工具,但问题是,谁会愿意带着这些“宝贝”上山呢? 夏长海原本打算用这根小木棍来挖参,同行的王喜栋见状想要阻拦,却又欲言又止。 虽说在放山人的诸多规矩中,有不少被视为封建迷信, 就像民间对雨山神的信仰一样,信与不信因人而异,但挖参却是实打实的关键环节! 尤其是挖参工具的选择,每一件工具的使用都有其深意。 倒不是说小木棍不能用来挖参,关键在于使用时容易失误。 一旦不小心弄坏了参须,人参的品相就会大打折扣,其价值也会随之暴跌! 要知道,人参的珍贵程度,一来取决于生长年份,二来则在于品相优劣。 行内人都明白这样的评判标准:“一甲,二丙,三品叶, 四品叶”,人参的生长年限越久,就越显得弥足珍贵。 百年人参在《本草纲目拾遗》中便有记载, 在该书的“人参”篇章里就提到过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珍品。 生长二三十年的人参,便已算得上老参,在市面上也极为罕见, 通常只有站在社会金字塔顶端的人物,才有机会拥有这样的珍品。 而对于年份稍短的人参,评判标准则更为复杂,大致可以归结为“五形”和“六体”。 “五形”指的是芦、体、纹、皮、须,“六体”则包括横、顺、灵、笨、老、嫩。 即便是同一品阶的四品叶人参,由于“五形”“六体”的差异,价格也能相差十几倍之多! 从王喜栋脸上的神情,夏长海便能清楚地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但既然已经决定用小木棍挖参,那就只能尽量小心操作,确保万无一失。 夏长海蹲下身来,将那根木棍小心翼翼地插入泥土中, 前后轻轻晃动,让周围的泥土变得疏松一些。 参须紧紧地裹在泥土里,想要将其完好地分离出来, 绝不能使用蛮力,更不能用铁器去刨挖。 因为一旦用水冲洗,参须就会受损,即便当时没有断裂,也会对“五形”造成严重影响。 这可是夏长海前世在北韩山区吃了不少苦头才学到的宝贵经验! 前世,由于特殊的境遇,夏长海曾孤身一人在北韩的深山里度过了两个月的时光。 众所周知,那个国家的体制较为特殊,对于非法潜入的外国人, 一旦被抓获,轻则判处无期徒刑,重则直接枪毙。 为了求生,夏长海在山里过着如同野人的生活, 衣服破烂不堪,无法更换,常常衣不蔽体, 能吃到酸果就算不错了,有时为了寻找一口饮用水,不得不翻越好几个山头。 不过,在那种极端的环境下,他也有了不少意外的发现,人参就是其中之一。 (冷知识:北韩是野山参的重要产出国)当然,他挖参并非为了食用。 虽然人参在传统观念中被认为是大补之物,但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 身体根本无法承受这种滋补,弄不好还会适得其反,给自己带来灾祸! 这一点,国人们大多心里清楚。 夏长海挖参主要是为了换取生活物资! 北韩当地也有猎人,他们同样深知人参的珍贵。 因此,当这些猎人发现像夏长海这样的外来者时,会选择用物资进行交易。 盐、火柴、火绒等生活必需品都在交易之列,人参的品相越好,能够换到的物资就越稀缺! 夏长海心里明白,这样的交易并不划算,但为了生存,他也只能无奈妥协。 正是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中,他被逼着练就了一身不用专业工具也能挖参的好手艺! 十分钟后,夏长海成功地将那株二品叶人参从泥土中挖掘出来。 早已准备好苔藓的王喜栋赶忙上前,小心翼翼地归拢参须, 将人参放置在苔藓中央,然后将苔藓两边卷起, 外面再包裹上一层桦树皮,最后用树皮纤维当作绳子进行扎紧。 苔藓具有很高的含水量,用它来包裹人参, 可以起到良好的保鲜作用,确保人参在两三天内不会干燥。 而外面的那层桦树皮,则主要用于防止人参受到磕碰和挤压变形。 在民间,用树皮和苔藓包裹的人参被称为“打参包子”, 判断一个放山人是否经验丰富,只需看看他的挎兜里是否有这种“参包子”即可! 如果是五品叶、甚至六品叶的大货,参包子需要包得又大又粗, 外面还得用红绳扎上两道,取双数以图大吉大利! 第214章 又得人参娃娃 完成这些操作后,王喜栋小心翼翼地将人参放入旁边的挎兜中。 转过身来,他看到夏长海又蹲在了地上。 “老大,你这是……” “别出声!” 夏长海将食指放在嘴边,做出噤声的手势,随后开始在刚刚挖参的地方附近扒拉泥土。 看到这一幕,王喜栋先是一愣,很快便反应过来:这是山里还有货啊! 正如之前所说,老房子经过多次潮塌后会逐渐回归地基, 而这处老房子多年未被人发现,周边环境优越,灵气充足。 既然已经挖出了一株二品叶人参,那么附近肯定还有其他人参! 这也是放山人的行规,资深的放山人都知道, 二品叶人参附近往往会有更大的参,找到一株二品叶,至少能收获两株人参! 王喜栋刚刚挖好一大块苔藓,就听到夏长海那边又有了动静。 “棒槌!棒槌!” “啥货?” “人——参——娃——娃——” 这次夏长海的声音更加洪亮,震得附近的树叶沙沙作响,声音在另一座山头回荡。 正在议论刚才“开山钥匙”(二品叶人参的别称)的几个人一下子愣住了。 他们虽然不是职业放山人,但也知道放山的行规: 喊山不能随便乱喊,一旦喊错,就如同触犯了禁忌,是大凶之兆! 如果一个人在一个上午内喊错两次,基本上就别想在这一行里混下去了。 更何况这次喊出的是“人参娃娃”! 与“开山钥匙”所代表的二品叶不同, “人参娃娃”并不明确具体的品阶,它只代表一件事: 放山开芽了!这意味着至少是四品叶以上的大参! 如果说二品叶可能因为疏忽而喊错,那么“人参娃娃”绝对不可能出错! 因为在喊山之前,放山人肯定会再三确认! 如果有人把大参喊错了,那就不仅仅是找不到参的问题了, 更是对山神的冒犯,日后必定会招致灾祸! “不该啊,这个季节怎么能找到棒槌呢?” “雪还没完全融化,参苗都埋在烂叶子下面,总不能把整座山都翻一遍吧。” “听这声音,像是哪家不懂事的小子在乱喊,简直是找死。” “我看也是!” “要不咱们找找看,别让他再喊了,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找啥找,你能听出声音是从哪传来的吗?” 在群山之中喊话,听得到声音却找不到人是很常见的现象, 这也是猎人进山遇险时,即便扯着嗓子喊救命也难以奏效的原因。 有时候,即便只隔着一道山梁,也无法确定对方的位置,这就是老猎人所说的“喊空山”。 就在这时,一直没有参与议论的赵二溜突然笑出了声。 “哈哈~你们几个太有意思了!” “连这点忌讳都不懂,还在这里瞎议论……” 他一边说着,一边摇头,脸上满是不屑的神情。 听到这话,徐老二眉心一皱,刚想发火, 却又听到了赵二溜接下来的话,只好强压怒火问道: “赵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因为打虎的事情,夏长海名声大噪,赵二溜也跟着沾了光。 准确地说,这伙计在打猎圈子里的名声,现在仅次于夏长海。 这倒不是因为他贡献有多大,或者事后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原因很简单: 他把秦四爷揍了! 秦四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猎人,在整个宁夏村,能和他说得上话的人不超过五个。 宋明远打猎豹是为了复仇,自然不会四处宣扬这件事。 而年轻一辈中的王喜栋和李浩然,年纪较小,大家都默认他们只是跟着凑个热闹。 唯有赵二溜,年龄适中,又是常年在山里跑的老猎手。 再加上他四处“宣传”,要不是枪法一般,赵二溜现在在猎人中的名气几乎都能称王了! 在猎人的圈子里,头衔的高低全凭战绩说话。 赵二溜猎到了一只大爪子(可能指某种大型猛兽),其他猎人都得对他高看一眼。 这也是徐老二虽然憋着火却不敢发作的原因。 换作其他人,就凭赵二溜刚才那几句话,早就动手干起来了! 见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自己,赵二溜也不绕弯子。 “你们知道刚才喊山的是谁不?” “不知道。” “听不出来。” 众人纷纷摇头。 赵二溜把狗皮帽子从头上摘下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又重新戴在头上,说道: “如果是别人,你们说的可能没错。但你们忘了一个人。” 赵二溜看向远处,不知为何,众人突然觉得他的气质发生了变化。 “有这么一个人,虽然年纪不大,却是顶尖的猎人!” 徐老二有些迟疑地问道:“赵哥,你是说,喊山的人是打虎英雄——夏长海?” “对,就是我的拜把兄弟,错不了。” 赵二溜对外一直这样介绍夏长海,说他们是结拜兄弟,感情比亲兄弟还要好! “可他不是猎人,怎么还会放山呢?” 赵二溜斜眼瞪了说话的人一眼,说道:“你也是猎人,怎么没猎到大爪子呢?” 这话说得毫不客气,却让在场的人都无法反驳。 仔细想想,确实有道理! 对方连老虎都能猎杀,挖人参这种事好像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放山再难,还能比打猎更危险吗? 得,这话题又扯到职业歧视上了。果然是隔行如隔山,每个行当都有自己的傲气! 不过,一想到对方又是打虎,又是挖到了大参,众人对夏长海的敬畏之情又加深了几分。 在老房子所在的山洼地,夏长海蹲在地上,屏气凝神, 用手一点点地清理着参苗附近的枯枝烂叶, 然后小心翼翼地拨开泥土,将参须从土里剥离出来。 没错,他这次连小木棍都没用,直接徒手操作。 之前挖那株二品叶人参时,夏长海用小木棍花了半小时才完成, 可现在挖这株人参,仅仅处理一根参须就花了将近二十分钟! 虽然动作幅度不大,但夏长海早已满头大汗,肉眼可见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不断滑落! 一旁的王喜栋像根木头桩子一样站在那里,大气都不敢喘, 生怕自己的出了搞出什么动静会干扰到夏长海。 第215章 山老爷开恩,要发财了 人参的评判讲究芦、体、纹、皮、须,虽然“须”排在最后,但却直接关系到人参的价格。 一株人参,如果芦头不好,形体不美,纹路不畅,只会影响其药性。 但如果参须受损,那价格就会大幅下跌! 那些收购商大多不是中医,他们不管人参的药性如何, 判断人参好坏的标准只有两点:一是重量,二是品相。 而参须则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参考标准! 两个时辰后,夏长海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一手托着人参的芦头和参身,一手托着参须,稍微休息了一会儿, 直到确认麻木的双腿恢复了知觉,才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来。 早已准备好的王喜栋弓着腰,用苔藓接住参须,激动地说道: “老大,这回我们真的要发大财了!” “嗯,看来是山老爷开恩了!” 夏长海看着那株人参,语气中满是赞叹。 这么漂亮的人参,他上辈子都没见过几株! 夏长海不太擅长细分人参的年龄,但从种种迹象来看, 这株六品叶人参的生长年限绝对超过了七十年! 也就是说,它是在道光年间就已经埋下的! 在一个曾经出过“大参”的老房子遗址中,竟然还漏下了一株人参, 这种概率简直不比在马路边散步时踩到一块狗头金小! 要知道,那些放山人可不管什么可持续发展, 只要在拉地(放山人的勘探过程)时发现人参,不管大小,都会全部挖走! 二人围着那株六品叶人参看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将其包好,放入挎兜中。 或许是因为连续挖到了两株人参,王喜栋有些按捺不住,还想接着挖下去。 但夏长海及时拦住了他。 “先回去吧,剩下的以后再说,小心山娘!” “山娘”并非放山人的迷信说法,而是打猎圈里的规矩, 意思是说,当今天已经有了大收获时,就不要贪心, 否则会招致山神的嫉恨,带来灾祸。 这并非单纯的迷信,从科学角度也能解释得通: 人在取得大收获后,神经会不自觉地放松下来, 此时再进行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活动,失误率会大幅上升! 打猎看似简单,猎人只需带上猎枪和几条猎狗, 看到猎物后放出猎狗追赶,自己在一旁休息即可。 但只有经验丰富的老猎手才知道,这是一项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高危职业! 地陷、猛兽、毒虫、陷阱等危险无处不在,稍有不慎,就可能有去无回! 别说在这穷苦年代,即便在科技发达的后世,每年都会有猎人在山里遭遇意外! 夏长海曾听说过一个最惨烈的案例: 一队猎人,一行五人,带着十七条猎狗进山,结果再也没有回来。 当人们找到他们时,发现这些人已经被自己的猎狗吃得只剩下骸骨! 没人知道猎狗为什么会攻击主人,但现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人不信! 二人迅速收拾好东西,顺着原路下山。 路过一处老地方时,夏长海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拿起枪, 对着一棵白桦树开了几枪,打得树身千疮百孔。 在宁夏村的晒谷场上,一群妇女一边闲聊,一边将白菜铺在空地上晾晒,这样便于挑选和晾晒。 空气中弥漫着植物腐败的味道。随着气温逐渐回升, 白菜这种最容易腐败的蔬菜开始出现腐烂现象。 如果不及时挑出坏的白菜,不出三天,整个地窖里的蔬菜都会烂掉。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看到了夏长海和王喜栋,连忙大声喊道: “建国他媳妇,和平他媳妇,你们家小子回来了!” “啊?” 李晓娟和周秀琴抬头望去,发现真的是夏长海和王喜栋。 “长海,喜栋!” “这边,这边!” 有人大声招呼着他们。 夏长海和王喜栋跟那些大婶简单打了个招呼,便快步向自己的母亲走去。 “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李晓娟问道。 安河大队每年都会举行春猎,按照以往的经验,猎人通常要晚上才会回家, 这还没到中午,怎么就提前回来了呢?难道是偷懒跑回来的? 想到这里,李晓娟脸色一变。 春猎时偷懒可不是小事,往小了说,这种行为会坏了名声。 毕竟,春猎是为整个生产队的春耕秋收做准备,是为集体做贡献, 这个时候偷懒,不是给集体抹黑吗? 也就是这几年风气变了,要是放在二十年前,这可是“挖社会主义墙角”的行为,是要被批斗的! 往大了说,这还会得罪生产队干部。 人家让你去春猎,你却跑回家睡大觉,这不是公开打人家的脸吗? “这混小子,偷懒就偷懒吧,还被这么多人看到!” “现在这么多人都看着呢,到时候要是有人去生产队干部那告一状,就全完了!” “不行,得想办法补救一下,回头得拿点东西去上门拜访,跟他们套套近乎。” “花点钱总比得罪那些干部强……” 李晓娟和周秀琴对视一眼,两人心里的想法不谋而合。 然而,夏长海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在短短几秒钟内,脑子里已经转过了这么多念头。 “妈,咱们回家吧!” 顾不上晒谷场上的白菜,一行四人快步往家里走去。 踏入院子的第一步,夏长海和王喜栋便不约而同地反手掩上了院门。 “娘,周大娘,您二位先别着急!”夏长海赶忙出声安抚。 这般举动让李晓娟心头猛地一跳。 看夏长海这副模样,显然不是单纯跑回来偷懒的。 待屋门紧闭,李晓娟再也按捺不住急切的心情,急忙开口追问: “到底出了啥事儿?你俩赶紧给个准话!” “就是啊,别磨磨蹭蹭的,赶紧说清楚,急死人了!” 周秀琴深知夏长海的脾性,见他这般严肃,料定事情非同小可。 难道是春猎时出了意外? 可两家里只有夏长海和王喜栋参与了春猎,夏建国和王和平本就不会打猎,压根没去。 是赵二溜出了事?还是朱大爷? 后者向来与夏家亲厚,早已被当作自家长辈看待; 而前者刚有了身孕,这节骨眼上若有闪失,赵家可就塌了天了! 第216章 买只羊,回头猎豹子去! 周秀琴正胡思乱想着,只听“噗嗤”一声,王喜栋突然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 李晓娟和周秀琴面面相觑,满脸困惑。 一番解释过后,周秀琴抬手就往王喜栋脑袋上招呼: “好你个混小子,现在竟敢拿你娘寻开心了,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别别别,娘,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以夏长海的性子,自然不会无聊到开这种玩笑。 这主意全是王喜栋出的,他不过是搭个手配合罢了。 闹腾过后,李晓娟和周秀琴并肩坐在炕上, “闯祸”的夏长海和王喜栋则只能乖乖站在一旁。 李晓娟狠狠瞪了夏长海一眼,说道:“赶紧把你们说的好东西拿出来!” “就在这儿拿?” “不然呢?还指望我给你搭个台子不成?!” 夏长海无奈地耸了耸肩,谁让这是自家亲娘呢,她说啥就是啥吧。 他从挎兜里掏出个“打参包子”,在李晓娟和周秀琴疑惑的目光中,解开了捆扎的树皮绳。 随着苔藓(当地人也叫赵藓)将桦树皮缓缓撑开,两株人参赫然出现在众人眼前。 沉默片刻后,李晓娟猛地站起身,双手小心翼翼地接过夏长海手中的六品叶人参,惊呼道: “我的老天爷啊,你可当心着点!” 周秀琴的反应慢了半拍,她接过王喜栋手中的二品叶人参, 脸上浮现出疑惑、喜悦、惊讶交织的复杂神情,最后带着几分不确定,开口问道: “这……这是棒槌吧?” “那还有假!” 王喜栋这会儿又开始得意起来, “刚从地里挖出来的,新鲜着呢!” 夏长海也点点头,补充道:“回来路上碰巧瞅见的,就顺手挖回来了。” 得到夏长海的肯定,周秀琴和李晓娟心中的疑虑才彻底消散。 两人盯着手中的人参包子,眼神里满是惊异,竟然真的是棒槌! 都说这东西补身子,今儿可算是见着真容了。 夏家与王家从没出过放山人,她们只知道棒槌值钱,却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过。 “原来棒槌长这样啊,还挺好看的。” “怪不得说像人呢,你看这‘腿’,真有意思!” 留下两个“土包子”在屋里不住惊叹,夏长海转头对王喜栋说: “走,喜栋,咱去老孙头家一趟。” “去那儿干啥?” “买只羊,回头猎豹子去!” 就像南方人偏爱食鸭、北方人更喜吃鸡一样, 在宁夏村这片地界,人们对羊实在提不起太大兴趣,大家更爱吃猪肉和牛肉。 市场需求小,自然没多少人养羊。 整个宁夏村,拢共也就两三户人家养羊,而且都是因为养不起猪才退而求其次的。 毕竟养羊省心,赶上山时随便找个地儿一拴, 由着它们自己吃草就行,主人家不用操太多心。 都是一个屯子的乡亲,再说夏长海最近正出风头, 老孙头倒也没漫天要价,一只小羊羔只收了12元,比市场价还便宜了一块多。 回程路上,王喜栋抱着小羊羔。 这小家伙一点不认生,在他怀里乖乖的,只是一个劲儿地“咩咩”叫。 “老大,豹子能看上这小家伙不?” “按说应该喜欢,以前打猎时就用过这招引豹子。” 夏长海其实也没太大把握,他毕竟没养过土豹子,哪知道这玩意的口味偏好。 之所以选小羊羔,纯粹是因为前世有位老猎人曾用这法子引出过豹子。 王喜栋眼睛一亮:“成!” 他以前吃过羊肉,不过是快老死的羊, 肉质又老又柴,还带着股冲鼻的膻味,实在不咋地。 按经验来说,野物都好一口鲜活的。 野猪就是如此,老母猪和公野猪的肉不好吃,但小野猪的味道那是真不错! 说不定小羊羔也是这般滋味。 或许是察觉到王喜栋身上的“不善”, 刚才还安静的小羊羔突然吓得乱蹬腿,发出凄厉的叫声。 最欢迎小羊羔“到访”的,当属王如海、夏梅子和王子婷三个小家伙。 这玩意可比野兔好玩多了,也更“经造”。 没错,就是经造! 小家伙们下手没轻没重,上次带回来的野兔没一会儿就被玩死了, 相比之下,活蹦乱跳、肉紧骨硬的小羊羔更禁得起折腾。 夏长海特意把自家的狗拴好,免得它们一口咬死小羊羔。 这年头山村里的狗都这毛病,不管平时喂得咋样, 只要有机会,见鸡追鸡、见鸭扑鸭,为此每个月都有人在村里骂街, 毕竟不是所有人家都肯认账赔钱的! “娘,谁家有8个月左右的老母鸡啊?” 山村里的鸡跟后来养殖场的不一样,家家户户养得不多,一般都不杀,留着下蛋呢。 再加上刚过完年,村里的鸡数量锐减,想找一只年龄合适的老母鸡,还真不容易。 “咋了,长海,你想炖老母鸡?” 周秀琴有些惊讶,往常都是王喜栋和王如海嚷嚷着要吃这吃那, 夏长海主动提想吃啥还是头一回。 “大娘知道哪家有,我现在就去弄来,回头给你炖个小鸡炖蘑菇!” 周秀琴记得夏长海最爱吃小鸡炖蘑菇。 “我要加萝卜!” 正在逗小羊羔的王如海突然喊了一嗓子。 “加你个头!又不是给你吃的!” 王喜栋立刻怼了回去。 “还是加土豆吧,” 他转头说道, “加土豆才好吃!” “加萝卜才好吃!土豆一点不好吃!” “加萝卜没味道!” “放屁,加土豆才没味呢!狗都不吃!” “你小子骂谁是狗呢?” “谁要加土豆,谁就是狗!” “你小子就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张嘴就乱咬!” …… 看着莫名其妙又掐起来的兄弟俩,周秀琴无奈地眨了眨眼,只想捂脸——太丢人了! 夏长海笑着摆了摆手:“不了,大娘,我想炖点鸡汤。” “炖鸡汤?” “嗯,就用那根小一点的棒槌,人参炖鸡汤,正好给你们补补身子。” 一听这话,周秀琴连忙摆手拒绝:“使不得使不得……” 她从没卖过人参,虽说不清楚这玩意到底值多少钱, 但光听传闻就知道肯定贵得很,少则几十,多则几百! 第217章 人不大,口气倒不小! 这年头,一只鸡才不到两块钱,大点的老母鸡顶多也就三块, 用几十块钱的东西去炖几块钱的鸡,这不跟给老母鸡穿貂绒似的,纯属糟蹋东西么! 见劝不动夏长海,周秀琴连忙朝在厨房收拾东西的李晓娟喊道: “娟儿,你赶紧出来劝劝,可不能这么糟践东西!” 李晓娟听完事情原委,也急忙劝阻:“儿啊,用那东西炖鸡太浪费了! 再说我们也不爱喝鸡汤,平时喝点菜汤就挺好的。” 夏长海心里清楚,这不过是借口。 在这山村里,女人只有坐月子时才有资格喝鸡汤。 说不爱喝?根本不可能,她们纯粹是舍不得花钱罢了! “娘,大娘,您俩就别说了,这是我和喜栋的心意。 这东西炖鸡汤最补气血了,您俩喝了以后,下雨天关节就不疼了。 再说这次用的是小的,不值啥钱,大的那根才金贵呢。” 王如海忍不住问道:“夏长海大哥,大的那根能卖多少钱啊?” 夏长海赞许地看了这小子一眼,这问题问得正是时候。 果然,原本还在犹豫的李晓娟和周秀琴,注意力一下子就被转移了。 “女人果然都爱操心钱的事儿。” 夏长海暗自想着,口中说道:“六品叶,参龄又长,品相又好,最少值这个数。” 他竖起三根手指比划了一下。 “才三百啊,也不咋值钱嘛,还不如熊胆呢……”王如海有些失望。 “你懂个啥!熊瞎子那么凶,胆当然值钱,这玩意就是地里的草,你还想让它上天啊!” 王喜栋瞪了弟弟一眼——人不大,口气倒不小! 周秀琴也狠狠瞪了王如海一眼:“回头把你卖了,看看能不能值300块!” 她决定回头跟孩子他爹商量商量,得少给王如海点零花钱了。 这才多大年纪,就不把300块当回事了? 她可没少听说,有些人家的孩子在外面赌钱耍大钱,最后被人逼到家里拆房的事儿。 都是不把钱当回事惹的祸! 要是王如海也变成那样,这辈子可就毁了! 再说了,当着夏长海的面说棒槌不值钱, 这不跟当着猎人的面说人家的猎物是废物么? 换个脾气暴的,当场就得翻脸! 王如海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低下头,不敢再吭声。 “好了好了,”夏长海笑着打圆场, “你们别再说他了。我刚才说的可不是三百,而是三千!” “啥?” “三千!” “三千?”李晓娟瞪大了眼睛,满脸难以置信。 虽说没亲眼见过大世面,但作为山村人,她也知道棒槌在国营商店能卖上高价。 可三千这个数字,是不是太夸张了? 要知道,这年头国营工厂的正式工, 月收入也就50元左右,这还是老职工涨过工资后的数目。 要是刚进厂的新人,前三年每月工资不到30元,平均下来一天才九毛九! 三千块,相当于人家60个月的工资,整整五年的收入啊! 一颗握在手里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的“小草”,居然值一个工人四五年的辛苦钱。 不知为何,李晓娟总觉得这事儿跟做梦似的。 周秀琴的反应跟李晓娟差不多,她下意识看向地窖——那根棒槌就藏在里面呢。 “三千块?这玩意居然比熊胆还值钱?” 若不是从夏长海口中说出来,她压根不敢信。 之前王喜栋和夏长海卖熊胆,也就卖了2500元。 熊胆好歹是从熊瞎子身上取的,猎人得豁出命去拼; 可这棒槌长在地里,跟路边野草没啥区别, 放山人只要找到挖出来就行,半点危险都不用冒,居然能卖三千? 就连这段时间跟着夏长海见了些世面的王喜栋,也忍不住嘀咕: “这比老虎胡子还值钱?可它就这么丁点儿大啊。”他伸手比划了一下。 上次在国营商店卖猞猁皮,人家开价3200元,已经是顶格的高价了。 而夏长海说这棒槌最少能卖3000,也就是说,说不定还能卖更高! 夏长海摸了摸身旁的大黄,解释道:“这俩没法比。 棒槌是药材,能救命; 猞猁皮只是皮货,穿不穿都不耽误啥。” 没人不怕死,尤其是有钱人。 也就现在这行情能卖这个价, 在夏长海重生前,三千块想买六品叶野山参? 开玩笑!三千块连近距离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这可不是夸张,六品叶野山参只会出现在顶级拍卖会或者私密拍卖名录上。 也就现在夏长海没门路把这参倒腾到国外,不然那些有钱的华侨准保抢破头竞拍! 等大家慢慢消化了这个震撼的消息, 夏长海扶着有些发愣的李晓娟坐下,接着说道: “娘,这棒槌也是山财,山神爷赏脸给的,咱们可不能太小气。 吃一根就当消灾了,图个吉利。” 听他这么一说,李晓娟猛地反应过来,连连点头: “对,破财消灾!可不能惹山老爷生气!今晚就炖人参鸡汤!” “我再去弄点干枸杞来,一起炖!” 见李晓娟和周秀琴不再反对,夏长海这才微微点头。 他当然知道所谓“山财消灾”的说法纯属封建迷信。 什么山神爷不山神爷的,都是瞎扯淡! 按老一辈的规矩,在山里得来的值钱玩意, 像棒槌、熊胆,还有之前卖的猞猁皮,都算山财。 而捞山财算是走偏门,老一辈说这是山神爷偏爱给的好处,但不是白给的。 猎人发了财,就得沾点晦气,这时候就得花掉一部分山财消灾,说白了就是图个心理安慰。 要是这时候抠抠搜搜的,一来没法“去晦”,二来还会触怒山神爷。 对猎人来说,得罪了山神爷可没好果子吃。 轻的是以后再也捞不到山财,重的说不定出门就撞见野兽,把小命丢了! 但上辈子夏长海见过太多世面,根本不信这一套。 他的真实想法还是之前说的——人参炖鸡能驱寒暖身、补气血,对中年女性尤其好。 若不是怕补过头,再加上大人肯定不同意,他甚至想把那棵六品叶参炖了! 对他而言,三四千块虽说不是小数目,但也不算啥大钱。 相比之下,父母和长辈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第218章 来了来了,豹子来了 时光流转,转眼便到了次日。 也不知是否是昨夜那株野山参发挥了作用,夏长海清晨起身时, 只觉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尤其是丹田之处,仿佛有一座熊熊燃烧的小火炉。 此时尚未到三月中旬,南方的气温或许已回升至零上, 但在此处,正午时分的最高温度仍在冰点以下。 清晨的寒意更是刺骨! 然而,夏长海稍作活动,便感到身体微微冒汗,连狗皮帽子都有些戴不住了。 “也不知那老崖子里究竟还有多少株人参, 若数量可观,便不拿去售卖了,留着自己享用吧!” 夏长海在心中暗自打定了主意。 早餐并无太多新意,仍是昨日剩下的鸡汤,泡了些粉条,干粮则是烙饼。 冬季已接近尾声,粘豆包渐渐从餐桌上消失了。 一来是因为气温升高,粘豆包不易存放; 二来是因为吃了整整一个冬天,任是山珍海味也会让人觉得腻烦。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若是谁家招待亲戚还用粘豆包, 几乎就等同于在表达“不欢迎”的意思。 夏长海没有耽搁时间,迅速吃完早餐, 无视青龙等猎犬那充满渴望的眼神,带着小狗便出门了。 在对付土豹子这件事上,猎狗除了白白送命,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 沿着昨日走过的路径,夏长海与王喜栋径直朝着此前发现豹子的地方而去。 “老大,昨日在此处开了枪,那豹子还会再来吗?” “这可说不准,全看山神爷是否给面子了。” 豹子主要以野猪、狍子等动物为食,在山林中奔袭数十公里对它们来说并非难事。 若不是有人提供了消息,夏长海实在没有把握能猎杀这等猛兽。 当然,夏长海选择在此处埋伏,也并非完全依靠运气。 土豹子有一个习性,若是在进食时受到惊吓,便一整天都不会再进食。 这种状态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睡醒。 此时饥肠辘辘的土豹子,首要选择自然是前往熟悉的地方寻找食物! 夏长海也不清楚那豹子究竟对山里的哪一片区域更为熟悉, 只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这“老地方”。 倘若此法行不通,那就再另想其他办法。 用小羊羔作为诱饵,自然不能让它四处乱跑, 夏长海用绳子将其拴在一棵大树上,临走前又给它喂了一把盐。 小羊羔此前在老孙头家时,顿顿都喝羊奶, 如今突然尝到盐巴的味道,顿时被吸引住了。 这是它从未品尝过的滋味! 根本无需强迫,小羊羔很快便将洒在地上的盐巴舔食殆尽。 意犹未尽之下,它甚至将沾有盐巴的泥土也舔了个遍! 原始的本能告诉小羊羔,这些东西吃下去对身体有益。 看着小羊羔将盐巴全部吃完,夏长海这才满意地与王喜栋一同藏到不远处的大树后面。 接下来,他们能做的唯有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起初,那只小羊羔并未有什么异样。 第一次独自在荒郊野外,它时而啃食青草,时而舔舐树皮,玩得十分欢快。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 小羊羔察觉到了不对劲! 它感觉嘴巴里泛起苦味,唾沫也变得粘稠起来,情绪开始变得烦躁不安。 用一个字来形容,那便是渴! 吃了那么多盐巴下去,又怎能不渴呢! 于是,小羊羔本能地开始寻找水源,然而,被拴在大树上的它,根本无法移动半步。 咩~~ 羊叫声从平和逐渐变得尖锐,越是喝不到水,小羊羔就越是想喝水。 而越是想喝水,它的叫声就愈发凄惨! 一时间,凄惨的羊叫声在整个山头上回荡。 好在此时是白天,若是换成夜晚,还真有些令人毛骨悚然! 夏长海并未理会小羊羔,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 若想用羊来钓到豹子,就必须弄出些动静来。 否则在这茫茫深山中,即便豹子与小羊羔在同一座山头上,也很难发现彼此。 夏长海得为豹子“指引方向”! 若是成年羊,夏长海尚可通过制造疼痛刺激来让其发出叫声。 比如在羊的屁股上划上一刀,羊便会因疼痛而惨叫。 但这只是一只小羊羔,根本经不起折腾,只能采用这种比较特别的方法:喂盐巴! 几乎所有长有蹄子的动物都对盐巴情有独钟。 为了摄取足够的盐分,它们甚至会主动啃食泥土,或是爬到悬崖峭壁上舔舐石头。 因此,面对人类撒出的盐巴时,它们几乎毫无抵抗力! 此前夏长海用尿液作为诱饵,引诱傻狍子上钩,用的便是这个原理。 盐巴虽美味,但食用过多便会口渴! 找不到水喝的小羊羔自然会发出阵阵羊叫声。 为了避免小羊羔叫不出声,每隔一段时间,夏长海便会往它附近丢上几小块白萝卜。 那点分量自然无法让小羊羔吃饱,但用来润润嗓子还是足够的。 从早上一直等到中午,夏长海与王喜栋一句话都没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即便感觉脚麻了,也只是用手轻轻揉捏,始终不敢站起来。 又过了一个多时辰,太阳缓缓从东边移到了头顶。 夏长海心中觉得那土豹子大概率不在附近,正打算放弃。 就在这时! 原本因长时间叫唤而无精打采的小羊羔,叫声突然变得尖锐而急促。 这羊叫声与之前的截然不同。 察觉到异样的夏长海,立刻抓起枪,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朝着小羊羔的方向望去。 他只见一只豹子弓着身子,从一旁的灌木丛中缓缓朝着小羊羔靠近。 小羊羔虽看不见豹子,但明显感受到了危险,扯着嗓子拼命叫喊。 不得不说,作为捕食成功率比老虎还高的顶级猎手,这豹子确实本领非凡。 它每走一步都会停顿一下,高高竖起的耳朵如同雷达一般, 捕捉着空气中任何一丝异常的声响! 而且,若是有人凑近观察豹子的眼睛, 便会发现它的瞳孔会随着自身位置和姿势的变化而不断缩放, 一会儿缩小,一会儿放大。 就如同自动变焦的相机一般! 豹子的视力和听觉都堪称一绝! 第219章 致命一枪 远处,夏长海端着枪,整个人如同石像一般,一动不动地钉在原地。 旁边的王喜栋甚至感觉不到夏长海的呼吸。 唯有一双眼睛,此刻迸发出惊人的光芒,紧紧锁定着那只土豹子。 夏长海并未立即开枪,他深知,以土豹子的反应速度, 在当前距离下,它有机会躲开要害部位。 若是不能一枪致命,就算是夏长海,也不敢保证能在群山之中追上这只土豹子! 即便对方身上带了枪伤! 夏长海在等待一个机会。 一个只要他开枪,土豹子就绝对无法躲开射击的绝佳机会! 夏长海曾提及,这只金钱豹昨日耗费极大精力才捕获一头野山羊。 金钱豹的捕猎成功率相较老虎本就更高,但相应地,需要付出更多体力。 一只老虎体重通常可达五六百斤,而一只豹子最重也不过两三百斤。 然而二者的食量却相差无几。 所以,豹子虽然捕猎成功率高,但出击次数较少。 它们更看重捕猎效率,不愿做无用功。 同时,豹子自身的体力也不允许它们频繁出现失误。 由此不难想象,昨日打断豹子进食的行为造成的影响有多严重。 这只豹子饿了一整晚,清晨醒来时便觉胃里空空如也, 依照往日习性,它没有贪睡,正午时分就起身寻觅猎物。 一整天未进食,体力明显大不如前的金钱豹,本想随便捕捉一只野兔或沙鸡垫垫肚子。 不料在这片区域接连翻越几座山头,莫说猎物,就连个活物的影子都未曾见到。 这可把它急坏了。 这只金钱豹哪里知道,这几天恰逢民兵狩猎。 昨日一群猎人在这片区域活动了大半天,山上的猎物要么逃到了远处,要么藏匿了起来。 它又怎么可能轻易找到猎物呢! 正当金钱豹发愁,思索是否要前往更远的地方狩猎时,突然嗅到了若有若无的猎物气息。 若是在平时,它肯定根本不会理会。 虽说昨日刚遭遇危险,金钱豹虽不算聪慧,但也明白那处地方存在风险。 但无奈! 它实在是饥饿难耐,痛苦不堪。 人以食为天,豹子亦是如此,其他事情或许可以忍耐,但肚子饥饿却是无法忍受的! 金钱豹一横心,悄悄朝着猎物气息传来的方向摸索而去。 它的想法很简单,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捕猎,然后叼着猎物迅速转移。 这套流程它早已驾轻就熟。 你看~ 望着不远处扯着嗓子拼命叫唤的小羊羔,即便金钱豹已饥饿至极, 作为顶级掠食者,它也并未贸然行动。 豹子一边缓缓靠近猎物,一边竖起耳朵,密切留意着周围的动静。 此时,只要听到一丝异常声响,它便会立刻撒腿逃跑。 吃饱肚子固然重要,但性命更为关键。 一步、两步、三步。 待猎物完全进入攻击范围后,豹子不再分心留意周围, 而是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猎物身上,猛然扑了过去! 不得不说,豹子捕猎成功率高确实不是虚传。 它几乎都快贴近猎物的鼻子了,那只小羊羔却仍未察觉,依旧只顾着叫唤! 豹子没有丝毫犹豫,迅速拉近与猎物的距离,随后前爪张开, 如同钩子一般扎向地面,紧接着身体伏下,后腿蓄力。 它的瞳孔从原本的圆形,迅速收缩成一个小点。 熟悉猫科动物的人一眼便能看出,这是捕猎前准备全力出击的典型特征! 嗷—— 豹子猛然跃出,十来米的距离,一秒钟都不到便已抵达,看得远处的王喜栋目瞪口呆。 只见一道黑影闪过,待金钱豹再次出现时,已然咬住了小羊羔的喉咙! 其速度之快,比之前所见到的那只大爪子更为惊人! “难怪老大上次说,就这速度,还有什么树爬不上去,眨眼间就能窜上树顶!” 一旁的夏长海自始至终都未动弹。 他抬起头,半个身子藏在大树之后,双臂稳如罗马雕塑,稳稳地端着枪。 若不是那一双闪着寒光的眼睛,任谁都会以为这是个假人! 猎豹的速度可达每小时120公里,是老虎的两倍多, 其反应速度更是惊人,能达到人类的5倍! 倘若正面单挑,即便豹子不逃跑,人类的动作在它眼中也如同慢动作回放一般! 这也是夏长海选择暗中开枪的原因。 豹子哪里知晓暗处藏着“毒蛇”。 在短距离冲刺后,它一口咬住猎物的喉咙。 极快的速度所带来的强大惯性,直接一爪子将小羊羔拍倒在地。 豹子本能地用两只前爪按住猎物的脖子,利爪从肉垫中弹出, 瞬间将猎物的血肉撕开,最长的一根利爪甚至扎到了脊椎骨! 尖锐的牙齿划破猎物的皮肤,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这是豹子常用的捕猎方式。 许多猎物在被豹子咬死前,其实就已经因为脊椎骨断裂而全身瘫痪了! 速度带来的惯性加上自身的力量,豹子一爪子下去,威力大到能将树木拍断。 试想,近一吨的力量压在脖子上,有几只长蹄子的动物能够承受得住? 就连非洲水牛都难以承受! 到了这一步,对于豹子而言,捕猎基本已经成功。 咬住喉咙后,猎物即便想逃也插翅难飞! 可谁能料到,意外就在此时发生了。 只听“噗”的一声。 豹子身子猛地一歪,随后便感觉全身的力气正迅速流失! 呼! 看着准星里豹子脖子处绽开一朵血花,夏长海松了一口气。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用枪猎杀豹子,使用的并非狙击枪,而是56式半自动步枪。 即便他心理素质再好,也难免会有些紧张! 所幸,最终没有出现差错。 这一枪堪称致命,子弹从豹子的后脖子射入, 从耳后穿出,如此中弹位置,即便神仙降临也无力回天! 见豹子倒下,王喜栋一手拿枪,一手提刀,小跑着上前。 他也不嫌满地的血污,将豹子从羊身上拽了下来。 伸手摸了摸豹子的鼻子。 “老大,还有气。” 夏长海看了过来,说道:“别管了,脖子断了,活不了多久。” 第220章 武器时刻不能离手! 由于开枪及时,金钱豹还没来得及下死口, 小羊羔的脖子就已经被抓得血肉模糊,没了气息。 不过,这倒也便宜了王喜栋。 脊椎断了,豹子断气只是早晚的事。 王喜栋有些可惜,要是小羊羔没死,还能养得更大些。 如今虽说可以吃肉,但个头确实小了点。 但事已至此,再在意也无济于事。 王喜栋将小羊羔扔到一边,把注意力转移到豹子身上。 “这皮毛可真漂亮!” 之前远远看去没什么感觉,如今近距离端详, 不得不说,这豹子的皮毛着实美观! 金毛黑斑,长毛整齐。 手感虽不像紫貂那般顺滑,也不如猞猁皮毛细腻,但却有着一种独特的质感。 摸起来比老虎皮舒服多了! 可惜,在当时却卖不上高价。 没错,如此珍贵、数量比老虎还稀少的物种, 在那个年代,国内市场却是有价无市! 需要等上几年,经济体制彻底变革后,其价值才会攀升! 短短20年,一张豹子皮的价格便能从原本的价位暴涨至十几万! 而且涨势似乎还看不到尽头! 这也是夏长海爽快答应刘大宝的原因。 反正当下豹子皮不值钱,正好用来做人情。 至于说留着等20年后,夏长海表示到那时这点小钱他根本看不上! 十几万? 一个月的生活费都不止这个数! 和王喜栋研究完豹子后,眼看时间不早,夏长海也不着急回去。 直接在原地生火做饭。 按规矩,猎到大型猎物要敬山神,但这豹子名义上属于生产大队,夏长海也就没那么讲究。 他估摸队里大概率不会吃豹子肉。 很可能会将其做成标本,或者扒皮上交,这些都有可能。 好在豹子没有逃脱,现场还有一只小羊羔。 敬山神不过是表达一份心意,既然是心意,便不分大小。 夏长海随便找了个理由安慰自己。 他吩咐王喜栋将豹子之类的挂到树上后,便找了一处沙地挖坑。 他今天不打算用竹片烤制,而是改用叫花鸡的做法。 夏长海先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然后在坑内架起一堆柴火。 无需控制火力,让火烧得越旺越好。 趁着火烧的工夫,夏长海开始处理食材。 与成年羊相比,小羊羔之前一直吃母乳, 肚子里较为干净,无需特殊清理,只需将血水倒出即可。 他将小羊羔拎起来甩了甩,把血水甩干。 夏长海把盐巴、辣椒面、酸果以及临时找到的香草全都塞进小羊羔的肚子里。 按常理,此时应该用针线缝合肚子,但他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 于是便找了几根大小、长短合适的木荷树枝, 这种树枝耐磨耐高温,沿着小羊羔的肚子插了几根,当作别针使用。 这边刚处理完毕,那边的火也烧好了。 砰! 夏长海将小羊羔拎起来,也不脱毛,直接丢进了火堆。 然后在羊羔表面覆盖上一层高温炭火。 没错,这就是叫花鸡的做法。 与叫花鸡不同的是,羊皮比鸡皮厚,无需用泥封存,直接丢进高温炭火中即可! 两个时辰过后。 夏长海用617偃月刀将小羊羔从炭火中扒了出来。 他也不嫌脏,直接在大石头上把小羊羔切块。 当羊肚子被剖开的瞬间,一股难以用语言形容的香味混杂着热气瞬间弥漫开来。 那浓郁的香气,把在旁边眼巴巴看着的王喜栋馋得直流口水! 他哪里知道,小羊羔还能这样烹饪! 王喜栋顾不上烫嘴,用两根树枝当作筷子,夹起一块羊肉,一口咬了下去。 只听“咔嚓”一声! 在高温炭火的炙烤下,焦黑的小羊皮瞬间碎裂, 外皮焦而不糊,脆而不碎,单是这羊皮,便是一道美味! 但重点并非如此,藏在焦皮下的羊肉鲜嫩可口! 小羊羔的肉本就鲜嫩,又因为外皮锁住了水分, 现杀现烤,肉汁几乎没有流失,咬上一口,满是肉香。 王喜栋原本以为佐料较少,只有辣椒面和盐巴,羊肉的味道会差强人意。 在他的记忆里,炖熟的羊肉需要添加许多大料,否则根本无法忍受那股膻味。 但入口之后才发现,这羊肉不膻不腻,味道恰到好处! 这羊肉吃在嘴里,如同大肥肉一般,没有羊膻味,反而有着一种独特的口感! 感觉比黄皮子肉还要美味! “好吃!!” 原本还有些犹豫的王喜栋,此刻两眼放光, 迅速咽下嘴里的羊肉,紧接着又夹起一块。 他使劲吹了吹,一口吞了下去! 看着狼吞虎咽的王喜栋,夏长海嘴角上扬。 用叫花鸡的方法烹制小羊羔,这是他在蒙古国那边学到的。 当地游牧民族放羊时,由于无法携带太多物品,便发明了这种做法。 与传统的吃羊方式相比,这种做法更为方便,流程也更为简单。 只要控制好时间,食材质量合格, 即便10岁的孩子花费些时间也能做到,口感与成年人做的相差无几! “以后有机会,得早点去蒙古国,我记得那边虫草也很值钱……!!” 就在夏长海陷入回忆之时。 突然,远处的灌木丛传来一阵动静。 夏长海没有丝毫犹豫,一把抓起身边的56式半自动步枪,抬枪瞄准! 在打猎圈子里,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规矩: 真正走出大山之前,武器不能离手! 这个规矩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也就是说,无论独自一人还是一群人, 在吃饭、睡觉、聊天时,武器都必须握在自己手中! 这个规矩看似奇怪,在狩猎过程中,担心遇到野兽袭击而保持警惕可以理解。 但在狩猎结束后,或者有人站岗时,为何仍不能放松呢? 只有像夏长海这样的老猎手才知晓其中缘由。 老话说得好,山神在暗中注视着一切,其喜怒无常。 只要还在山里,就没有绝对的安全可言。 不仅是现在,即便往前追溯,山里的危险也远超常人的想象。 暂且不说自然灾害,单是山中的野兽,随便一只都可能危及性命! 这并非夸大其词,夏长海前世在远东地区,与一群货商进山收货时,就曾遭遇过危险。 第221章 一枪打死老母猪 双方将交易地点定在一个猎人自发建立的小营地。 选择这个地方无可厚非。 它既能防范黑吃黑的情况,又十分便利, 别看这个小营地不大,里面卫生所、小卖部、加油站、 军火店等设施一应俱全,宛如一个小镇。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皮草交易。 但夏长海休息一晚,第二天返程时,意外发生了! 兽潮! 没有经历过的人,根本无法想象当时的场景。 狼群、黑熊、野猪,甚至老虎,成群结队地冲击营地! 兽潮发生在深夜,人们毫无防备, 灾难降临之时,许多人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夏长海运气不错,他的帐篷位于营地中央。 所以灾难发生时,他有时间做出反应。 据事后统计,这场灾难造成28人死亡,71人重伤,一半以上的人成为了残疾! 没人知道这些野兽为何会像发疯一样冲击营地。 但是! 逝者已矣,对于那些残疾人和遇难者来说,事后追究责任已毫无意义。 从那以后,夏长海只要进山,武器便从不离手。 至少也要将其放在随手可及的地方! 话题扯得有些远了。 察觉到不远处灌木丛的动静,夏长海本能地抬枪瞄准,枪口对准了灌木丛的方向。 王喜栋的反应虽不如夏长海迅速,但这小子有个好习惯。 夏长海做什么,他就跟着做什么! 见老大突然拿起枪,他想都没想,立刻丢掉手中的肉,抄起旁边的枪站了起来。 “出来!!” 无论是什么人或物,终究藏不住。 几分钟后,夏长海一脸惊讶地看着赵二溜,那眼神,就像看到了外星人一样。 说实话,若不是亲眼所见,他这辈子都想不到,竟然有人会骑在猪身上! 而且还是一头野猪! 王喜栋看了看旁边被夏长海一枪爆头的老母猪,又看了看赵二溜, 好奇地问道:“赵哥,你这是在搞什么名堂啊?” “怎么还骑到老母猪身上了?” 刚才,在他们目光交汇时,就看见一头老母猪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倒也不足为奇。 山里别的不多,就是野猪多。 别说一只老母猪,就是一群野猪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在王喜栋看来,这简直就是送上门的好处。 他们两人架着56式步枪,别说老母猪,就算是熊瞎子也得被击毙! 就在他打算开枪时,却听到老母猪“说话”了。 “救……命……啊……”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夏长海瞅准机会,一枪打死了老母猪,将赵二溜救了下来。 坐在地上,好不容易缓过神来的赵二溜,露出了尴尬的笑容。 说实话,这种丢人的事情他并不想提及。 但面对夏长海,他不敢有所隐瞒,于是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如实说了出来。 事情经过并不复杂,他与人组队打野猪, 原本几条猎狗已经将野猪团团围住,猎人只需补上一枪即可。 但赵二溜最近因为猎虎而出了名,有些飘飘然了。 在一声声“赵哥”的奉承中,他开始变得膨胀。 “别开枪,让我来!!” 没错,赵二溜打算像夏长海上次对付猪神那样,用军刺刺杀老母猪! 也就是进行刀猎! 这个想法本身并无不妥,哪个猎人不喜欢刀猎呢。 用冷兵器杀死猎物,那种心理上的满足感,是开枪射击无法比拟的。 当时的条件也看似没问题,四条猎狗已经将老母猪困住。 赵二溜只需上前补上一刀即可。 可谁能想到,山神像在跟赵二溜开玩笑。 他一刀下去,老母猪非但没有被砍死,反而暴怒而起,将四条猎狗全部撞飞! 撞飞猎狗后,老母猪的仇恨转移到了离它最近的赵二溜身上。 赵二溜正发着呆,眼神茫然地放空着。 冷不防地,一头老母猪猛地用脑袋扎进他的裆部, 紧接着脑袋向后一扬,竟把他甩到了自己的背上,随后便撒开四蹄狂奔起来! 换作其他猎人,要是碰到的只是普通老母猪,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可关键问题在于,赵二溜此刻正趴在猪背上呢。 那老母猪撒欢似的蹦跳着,在这种情形下,根本没办法让人开枪。 要是没打中猪,反而误伤到了人,那可就彻底完蛋了! 就这么一犹豫的功夫,老母猪已经冲出了包围圈,转眼间就没了踪影。 赵二溜本来打猎的水平就半吊子, 又遇上这种百年难遇的状况,哪里知道该怎么处理? 他只能死死地抱着野猪,一路不停地喊救命。 最后也是机缘巧合,被夏长海这边碰到了。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道:“你这家伙,是不是没对准心脏的位置啊?” “不可能!” 赵二溜使劲晃着脑袋,“那个位置我摸得准准的,绝对不会出错!” “而且猪神那回,我又不是没杀过猪。” 夏长海这才想起来,猪神那回赵二溜确实尝试过刀猎, 当时用的还是倭刀,远远不如军刺顺手。 这就奇怪了,刀猎的难点并不在于最后那一刀,而是在于如何定住猎物。 按理说,那老母猪已经被几条猎狗咬住了,赵二溜上去对准位置来一刀就行。 怎么会出意外呢? 一时间,夏长海也有点想不明白。 这次夏长海没让王喜栋动手,而是亲自来开膛。 他倒要看看,这老母猪挨了一刀致命伤,怎么还能跑那么远? 难不成是小宇宙爆发了? 因为这是套猎来的猎物,夏长海也就没那么仔细, 直接在老母猪身上划开一道十字伤口,然后用树枝把伤口强行撑开。 这是解剖野物时常用的方法,方便拓宽视野。 随着腹腔完全暴露,野猪身体内部的伤势一目了然。 夏长海用刀扒拉着脏器,刚才那一枪爆了头,子弹卡在颅骨里面。 按理说,这老母猪身上本该只有一道伤口,就是赵二溜刺的那一下! “刀口位置在第四节肋骨和第五节肋骨之间, 从5点钟方向刺穿膈肌,位置没毛病,下刀角度也没有偏移。” 夏长海虽然没专门学过解剖,但见得多了,自然也就会了。 突然,夏长海停住了。 他有些不确定,又把之前检查过的位置快速看了一遍。 他的脸上露出了惊讶、了然、好奇等多种情绪混合在一起的复杂神情。 第222章 不下山了,去找鹿 “兄弟,你这是刺偏了吧?” 赵二溜伸长了脑袋,好奇地看着那只被开膛破肚的老母猪。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步做错了。 手法明明是一样的,为什么上次行,这次就出岔子了呢? 王喜栋皱着眉头,感觉哪里不对劲,可具体是哪里不对,一时间又说不上来。 没让人帮忙,就这么硬生生地把猪解剖了,位置能不差吗? 位置? 赵二溜和王喜栋下意识地看向老母猪的心脏,几秒后,突然反应了过来。 “这猪的心脏怎么长成这样了?” 不是两人没见识,实在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野猪。 正常情况下,猪的心脏位于前腿左面,第2根肋骨和第5根肋骨之间,正对着野猪脖子的位置。 所以,杀猪的时候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常规做法,从脖子位置斜着捅进去,这种主要用来对付家猪。 另一种就像赵二溜这样,在第2根肋骨和第5根肋骨之间选个位置刺入,这种更适合野猪。 但不管是哪种方法,原理都是一样的,就是刺破心脏,一刀毙命! 可巧就巧在这里,这只老母猪骨骼奇特,心脏长偏了! 足足往后偏了5公分! 要是正常的野猪,赵二溜那一刀自然没毛病,正好捅在心房上。 可这偏了5公分,位置就完全不对了! 夏长海之前也听说过人有心脏长在右边的,没想到野猪也有类似的情况! “千万分之一的概率,啧啧啧,真不知道该说你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 夏长海看了看赵二溜,忍不住感慨道。 说他运气好吧,打猎居然碰到这种事,捅猪都能捅跑偏, 小河北村上下几百年估计也就出赵二溜这么一个独苗苗。 说他运气不好吧,千万分之一的概率,竟然让他给碰上了! 赵二溜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就算他脸皮厚,这时候也难免有些脸红。 稍稍调侃了赵二溜几句,王喜栋就又坐了回去。 相对于骨骼奇特的老母猪,他还是对小半羊更感兴趣。 刚刚才吃了几块肉,他还没吃够呢。 吃饱喝足后,后面也没啥事了。 “赵哥,你是跟我们一起下山,还是继续打猎?” 王喜栋现场做了个简易担架,那豹子还不到200斤, 也懒得回头再带林场的人上山拖了,顺道直接带回去。 赵二溜犹豫了一下,余光扫到旁边的老母猪,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下山!” 今儿实在是太邪性了,连心脏长错位置的老母猪都遇到了, 这要是再在山里待下去,指不定还会遇到啥。 反正一只老母猪已经到手,足够跟林场那边交差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没法忽视的重要原因。 赵二溜摸了摸肚子,打了个饱嗝,他吃撑了。 “回头问问看那小半羔是怎么做的,实在是太好吃了!” 没错,这家伙尝了一块小半羔之后,就忘不了了。 他从来都没想过,羊肉居然能那么好吃! 而后就跟王喜栋你一块我一块,愣是吃下去五六斤肉! 看得王喜栋一愣一愣的。 他怎么都想不明白,赵二溜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七的“小不点”,怎么能跟他吃一样多? 回去的路上。 赵二溜问起关于豹子的事情,之前光顾着吃,都没时间唠嗑。 “兄弟,你这招跟药鹿差不多。” “你还会药鹿?” 夏长海看着赵二溜,有些惊讶。 药鹿和放山一样,都属于“技术活”。 单论技术难度,凭良心讲,其实比打围还要高。 夏长海也不会那玩意。 赵二溜挺了挺胸口,大声说道:“那必须的,这是我祖传的手艺。” 王喜栋斜着眼说:“还祖传手艺呢,你就可劲吹吧,我咋就没听说咱村里谁会药鹿呢?” 一听这话,赵二溜顿时急了: “你别管那个,药鹿我是真没吹!” “我曾祖父就会药鹿,手艺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我7岁就跟着我爹学着药鹿了。” “对对对,7岁就跟着学,你咋不说三岁就会了。” 王喜栋根本不相信赵二溜的话,这家伙喜欢吹牛的习惯在村子里是公认的。 “你你你……”赵二溜气得满脸通红,想要辩解,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索性黑着脸一言不发,闷头往前赶。 见这架势,夏长海也没劝,就当没看到。 赵二溜这吹牛皮的毛病,得有人治一治。 若不是他往死里吹,这次也不会发生骑猪这种事情。 这次赵二溜运气好,刚好遇到他,下一次呢? 常言说得好,当能力与名气不匹配时,灾难往往就会降临。 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何苦打肿脸充胖子呢? 打围也好,药鹿也罢,都得讲真本事。 而进山就有危险。 夏长海可不想某天突然听到,赵二溜死在山里的消息! “回去要跟杨玉凤说一下,现在条件是好起来了, 但还没到随便折腾的地步,还是得上点心,坐吃山空可不行……” 就在夏长海这边胡思乱想的时候。 赵二溜突然停了下来,他看向不远处的一片二茬森林。 “你俩跟我走。” “干啥?” “证明我没吹牛逼!干!” 药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挖鹿窖,顾名思义,就是专门用来抓鹿的。 更准确地说,应该是用来制鹿茸的。 要说这鹿,那可是宝贝。 我国自古就有捕鹿的传统, 在古代,獐狍野鹿多的山区,每年都得向上面进贡干鲜鹿肉、鹿舌、 鹿鞭、鹿尾、鹿肚、鹿筋、鹿肺、鹿肝等等,有些朝代甚至要求进贡活鹿。 在中医药学中,鹿全身都是宝。 当然了,在这个时代,要说最值钱的,自然是鹿茸。 鹿鞭的价值是后世才得到大众认可的。 也正因为如此,抓鹿才显得那么难! 鹿本就难抓,听觉灵敏,速度快,反应迅速…… 如果说猎杀傻狍子的难度是1,那么猎鹿的难度至少是10, 更别说还想保住它们脑袋上的鹿茸了! 那玩意可不结实,不能说一戳就碎,但也经不住撞。 国营商店那边只收完整的鹿茸,稍微破损可就不值钱了! “不是,赵哥,你真没吹牛逼?” 看着在那忙活起来的赵二溜,王喜栋一脸的不可思议,忍不住问道。 “谁要是吹牛逼就是狗崽子!” 赵二溜说着,砍下一节手腕粗细的树枝,长度在一臂左右,一端削平,另一端削尖。 “就我挖的这个鹿窖,三天内如果不上货,我以后就改姓王!” 第223章 设好陷阱,准备药鹿 这话的意思,就是跟王喜栋杠上了! 赵二溜手臂用力,将那加工过的树枝狠狠扎在地上,然后捡起一块石头从上面往下砸。 外人或许看不出门道,夏长海却注意到,赵二溜发力很稳。 每一下都是垂直向下用力,不偏不倚,重心始终保持在一个点上。 做过木工的人都知道,想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别说只是一块比较平整的石头,就算真是锤子,也很难保证每一锤子下去都不差分毫。 但赵二溜偏偏用一块石头做到了! 光凭这一手,夏长海基本就能肯定,赵二溜之前确实没吹牛逼。 因为想要做到这种程度,只有不断练习,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赵二溜看了差不多10分钟, 原本一臂长的树枝,就只剩下20公分左右露在外面,其余全部砸入土中。 蹲下来看了看,确认没问题后, 赵二溜丢掉石头,双手抓住那根树枝开始左右摇晃。 很快,一个50公分粗细,80公分深的洞出现在三人面前。 将木棍从洞中轻轻拔出来,随手丢到一边。 赵二溜从裤兜中翻出一个小布袋。 王喜栋凑过去看了看,好奇地问:“这里面是啥?” “粗盐。” 夏长海大致知道挖鹿窖的过程, 原理和他之前用尿泡引狍子差不多,但挖鹿窖的精髓和难点并不在这里。 赵二溜并不惊讶夏长海能猜到,自顾自地抓了一大把粗盐,慢慢撒入洞中。 而后又掏出一个很小很土的纸包。 夏长海眼睛一亮,药鹿药鹿,自然是要下药,药粉就在里面。 而那小纸包中,无疑就是药! “赵哥,这是啥?” “嗯。” 赵二溜点点头,没多说什么,脸上的表情异常凝重。 任谁都能看出来,他对手上的东西相当忌惮。 不过,知道那玩意是啥的夏长海,比赵二溜还要紧张。 换作是他的话,反应估计比赵二溜还夸张。 至少他是绝对不敢只拿一个纸包就装那玩意! 白霜,学名氰酸甲钼, 又名偏毛霜,白色,晶状,易溶于水,剧毒! 不用多,只要0.5毫克就足以杀死一个成年男性! 药鹿一般用两种药, 一种就是这个氰酸甲钼, 另一种叫三氧化二砷,也就是砒霜。 将氰酸甲钼小心倒入洞中,赵二溜又抓起一把粗盐灌进去, 到这里,一个鹿窖就算完成了。 做完这一切,赵二溜朝王喜栋抬了抬下巴,一脸“老子是不是很厉害”的表情。 结果王喜栋不吃这一套,小声嘀咕着: “不就挖个洞,往里面倒点药么,你这也没啥难度啊。” “要有那药,我也能搞。” 声音不大,但这也太瞧不起人了,谁能忍? 赵二溜当即就要撕那药包,结果被夏长海拦了下来。 他知道这俩人的脾气,现在还只是斗斗嘴,可他要是不插手,说不准真能翻脸。 “喜栋,这事儿你还真整不了。” 啊? “为啥啊,老大。” 王喜栋不再质疑赵二溜,转而怀疑夏长海的说法。 但他是真不理解,就挖个洞放点药,这有啥难的? 看起来五岁小孩都能做! 夏长海耐着性子跟王喜栋解释了一下。 药鹿看上去确实很简单,前后加起来也就三个步骤: 找树枝 抠洞 放药 但里面的学问大得很! 外行人要是就按这三个步骤的大方向去做, 不知道里面的细节,八辈子也成功不了。 前两个步骤没提及特别的内容,仅仅是考验技术能力。 真正的难点在于第三步:投放药物! 首先是投放药物的深度问题。 这一深度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完全依赖个人经验, 既不能距离地面过深,也不能距离地面太近。 当鹿从鹿窖附近经过时,肯定会闻到粗盐的气味。 它们无法抵挡这种诱惑,就会凑到鹿窖跟前。 虽然鹿窖洞口直径为50公分,鹿头无法直接伸进去, 但这无需担心,因为鹿虽然不会刨土,却会啃食泥土。 鹿将洞口啃大之后,就会把脑袋伸进去。 起初,鹿只要低下头就能舔到粗盐, 但随着上面的盐被舔食完毕,为了舔到更多的盐,鹿就不得不跪下来。 随着鹿越跪越低,它的脑袋就会伸得越来越深。 此时,鹿一旦舔到毒药就会中毒。 当鹿的两只前蹄跪地,脑袋还埋在土里时, 在它被毒死的瞬间,恰好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结构,这样鹿就不会倒在地上。 如此一来,鹿脑袋上的鹿茸就能得以保全! 从整个过程可以看出,鹿舔到毒药的时机至关重要。 如果毒药下得太浅,鹿会过早舔到毒药,此时它的身体尚未形成稳定的三角结构,死亡时就会倒下。 鹿茸撞击到地面就会碎裂,这样就变得不值钱了。 而如果毒药下得太深,鹿费尽力气也舔不到,自然就会离开。 鹿虽然不算聪明,但也不是太笨。 这就是下药既不能太深也不能太浅的原因。 其次是毒药的品种问题。 药鹿所用的毒药必须是剧毒,要达到见血封喉的程度,只需沾染一点就能致命。 如果毒性不够,鹿发现不对劲后就会疯狂挣扎。 而一旦鹿挣扎起来,鹿茸又怎么能保留下来呢? 如今药鹿的人越来越少,除了传承方面的问题,毒药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因为毒药很难找到! 随着相关制度越来越完善,很多毒药都成为了违禁品,普通人根本无法获取。 没有毒药,还谈什么药鹿呢? 那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赵二溜手上的那包毒药,夏长海估计应该是他父辈留下来的,当然,这与他无关。 只见他依照之前的方法又挖了两个鹿窖, 据他所说,一片林子最多只能挖三个鹿窖, 至于其中的原因,他也说不清楚。 反正他父亲就是这样教他的。 见识到赵二溜的真本事之后,王喜栋不再对他进行“嘲讽”。 好在赵二溜这个人有点健忘,转头就把刚才的事情忘了。 没过几句话的功夫,两人又变得十分要好。 三人一边闲聊,一边朝着山下走去, 但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找生产队的人。 第224章 被人报复 赵二溜是去叫人上山拖野猪。 这个月份可不能把猎物丢在山上。 一方面是温度的原因, 另一方面,经过一个冬天的煎熬,几乎所有动物都饿坏了。 如果把那头老母猪放在山上一晚上,第二天可能就只剩下几根骨头了, 说不定连骨头都没有,全被野狗、野狼咬碎吃掉。 只有把猎物拖回来进行登记,才能算赵二溜的功劳。 而夏长海和王喜栋,自然是去交任务的。 生产大队有一个大广场。 到了北方的三月,白天依然较短,夜晚依旧漫长。 但一旦深夜降临,山里潜藏的危险就会急剧增加。 春猎这件事,不管有没有收获,通常在下午三点左右就会结束。 所以每到傍晚,大家都会在广场上集合。 除了汇报一天的打猎成果、安排次日上山捕猎的事情, 更关键的是要留意是否出现意外情况。 春猎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出现人员受伤的情况,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你们听说了吗?夏家那小子昨天偷懒了,上午去打猎,下午就回家了。” “真有这回事吗?” “这还能有假?你看他昨天根本就没来集合! 而且村里好多人都看到他和王家那小子下山了。” “好家伙,偷懒还这么理直气壮? 真把春猎当成闹着玩的了?” “谁让人家是‘打虎英雄’呢。” “什么打虎英雄,不过是走好运捡到了一只死老虎罢了。” “不会吧,不是都说那老虎是他猎到的吗?” “又没有人亲眼看见,还不是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参加春猎还偷懒,就不怕被人抓住把柄,让人戳脊梁骨吗?” “说得对,这种人真让人恶心!” 春猎期间偷懒,本来也不是什么天大的坏事。 就像当年搞大跃进的时候,既然干多干少报酬都一样,为什么还要拼命干呢? 躺平不是更舒服吗? 但有些人偷懒的手段却很“聪明”。 他们白天上山,随便找个山洞躲起来, 或者在山脚下闲逛,时间很快就混过去了。 到了下午,别人回来集合,他们也跟着回来。 这样基本不会被发现。 要是你说没猎到猎物? 他们会说:“打猎哪有每次都满载而归的? 十次打猎九次空,这是常识! 谁规定参加春猎的人必须有收获?” 可夏长海就有点“嚣张”了。 他没猎到东西也就罢了,连时间都没待够! 别人大早上进山,直到日落才回村。 他倒好,没到中午就回村了,下午也不来集合,听说晚上还去喝汤? 这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听到周围的议论声,何家三兄弟的嘴角扬起了笑容。 没错,这股舆论浪潮就是他们煽动起来的。 而他们的目的很简单——报复! 自从他们的父亲何胜利下台后,何家的日子就越来越难过。 先是债主们组团上门要债。 何胜利当村长那些年,在外面欠了不少钱。 说白了,这些钱就是他“敲诈勒索”来的,他压根没打算还。 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因为钱的数目不多, 看在他是村长的面子上,只能忍气吞声。 但何胜利一下台,情况就变了。 以前你是村长,我们普通百姓惹不起。 现在你不是村长了,谁还会惯着你? 赶紧还钱! 别看这些债每笔的数目都不大,但累计起来居然有一千多块! 何胜利当了这么多年村长,一千多块钱还是拿得出来的,但这也基本掏空了他家的家底。 这直接导致他三个儿子的婚事都黄了。 名声坏了,又没钱,哪个姑娘愿意嫁过来呢? 这也是之前外面传言何家要分家的原因。 只有分出去,才能避免父母的坏名声影响到自己。 不孝的名声可以通过行动来弥补, 但何胜利背负的债务和坏名声,却怎么也甩不掉。 “该死的家伙,我也要让你尝尝身败名裂的滋味!” 何一满脸阴鸷地说。 本来面对如日中天的夏长海,他都已经绝望了。 夏长海就像一个完人,没有缺点可抓。 他有能力、有担当、有钱,长得还帅…… 何一有时半夜醒来,都想抽自己嘴巴, 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去招惹夏长海,现在后悔也晚了。 事到如今,再去追究这些也没有意义, 何一满脑子就只有一个念头——报复! 本来这段时间夏长海展现出的人品和威望, 让村里的大妈们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下山时, 第一反应并不是他们偷懒了。 毕竟以前只有废柴才会偷懒,谁见过厉害的角色在春猎时偷懒呢? 那些大妈们比亲妈还信任夏长海! 但人心是会变的, 在何家三兄弟的“努力”下,舆论渐渐朝着对夏长海不利的方向发展。 见时机成熟,性格最暴躁的何三财第一个忍不住了。 他直接从队伍里走出来,直面刘大宝,大声喊道: “刘队长,我要举报!” 这话一出,原本热闹的广场瞬间安静了下来。 几百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何三财和刘大宝。 在这种场合当众举报,可不是小事! 刘大宝也不敢怠慢,问道:“你要举报什么?” “我举报夏长海与王喜栋在昨天的春猎中偷懒!” 何三财的声音在广场上回荡。 台下的人群先是安静了一下,随后爆发出激烈的议论声。 何家三兄弟之前折腾的动静,影响的只是少部分人,八卦的传播也需要时间, 所以现场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夏长海昨天“偷懒”的事。 还有一部分人,就算知道,也没把它当回事。 春猎期间偷懒,这不是常有的事吗? 随便挑十个人出来,至少有一半人在春猎中或多或少都偷过懒。 难道非要专门找个地方喝茶才叫偷懒吗? 在山里慢悠悠地闲逛,不算偷懒吗? 那些民兵在山下抽烟打牌,不算偷懒吗? 上山打猎时,本来30分钟就能走完的路,硬走50分钟,不算偷懒吗? 真正兢兢业业、全身心投入春猎的人,少之又少! 在这种情况下,夏长海偷懒半天,在很多人眼里根本不算什么事。 退一步说,就算承认自己偷懒,那猎物呢? 别人休息半天啥都没猎到,你辛苦一天同样啥都没有。 严格来说,这能算偷懒吗? 当然,要是较真的话,也能算。 但在这种场合把这事捅出来,性质就变了! 第225章 事情有点闹大了 人群中,宁夏村的猎人听到何三财的话,脸色骤变。 以前大家吐槽归吐槽,但老话说得好,家丑不可外扬。 这次参加春猎的可不只是宁夏村一个村子的人。 何家三兄弟和夏长海有仇,这没错,但何三财在这种场合把事捅出来,想干什么? 知道双方恩怨的人,明白这是打击报复, 不知道的人, 会不会觉得连名声那么好的夏长海都这样,那宁夏村的其他人岂不是更差? 这种印象一旦传开,十里八乡谁还会说宁夏村好? 到时候外村的姑娘不愿嫁进来,本村的姑娘嫁不出去,宁夏村的村民都没地方哭去! 别觉得这是夸张,就这一会儿的功夫, 原本对夏长海有好感的人,都开始动摇了! “这该死的何三财,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有人忍不住咒骂道。 何家三兄弟自然能听到身后传来的谩骂声,但他们根本不在乎。 反正何家在宁夏村的名声已经够臭了,也不差这一点。 只要能“扳倒”夏长海,被人骂两句又能怎样,又不会少块肉。 “刘队长,我就想问,还有没有公平可言? 我们在山上辛苦打猎,凭什么夏长海可以提前回家休息? 这算不算脱离群众,搞特殊? 我希望生产大队能严肃处理这个问题,追究当事人夏长海的责任!” 毕竟年长几岁,何一说话比弟弟们更有水平。 在他的嘴里,春猎期间偷懒休息半天, 变成了“搞社会主义特权,传播资本主义思想,妄图推翻新中国”。 台上, 刘大宝脸色阴沉,作为大队长,他当然知道夏长海昨天“偷懒”的事, 但他压根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一方面是因为夏长海有“特殊使命”,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事太小了。 不就是偷懒半天吗,能有什么问题? 春猎也就持续一天,豹子又很难抓, 花半天时间稍微休息一下,很正常,又不是什么原则性错误。 但他真没想到,居然有人拿这事做文章,而且还是在这种场合! 这不是把他架在火上烤吗? 刘大宝沉着脸说:“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派人去调查。” 这敷衍的意思,傻子都能听出来。 然而,何家三兄弟好不容易抓住这个机会,怎么会轻易放过呢? “刘队长,这件事根本不需要调查! 昨天他没按规定汇报,很多人都能作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话一出,原本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用惊愕的眼神看着何家三兄弟。 这三个家伙是疯了吧? 刚才刘队长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不想把这事摆到台面上来处理, 不管是偷懒还是没偷懒,都等春猎结束后再私下解决。 这时候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该顺坡下驴, 因为这事已经不只是他们和夏长海之间的恩怨, 还牵扯到生产大队大队长刘大宝的面子。 就好比老师上课讲错了答案,找借口说下课后再商量看看是不是自己错了, 结果冒出个愣头青学生,非要老师当场分析, 这不是让老师下不来台吗? 这不是对不对的问题,人情世故本就没有明确的是非对错。 成年人的世界,不是非黑即白! 众人下意识地看向刘大宝。 果不其然,听到何一的话,刘大宝满脸平静, 但别觉得这是好事, 恰恰相反,这种情况下越平静,说明他越生气! 刘大宝看向何家三兄弟,问道: “我很好奇,你们打算怎么处理对方呢?” “枪毙!” 何三财想都没想就回答道。 “闭嘴!” 何一瞪了一眼弟弟,他再蠢也知道,不可能因为春猎偷懒就枪毙人, 而且生产大队本身也没有资格枪毙人。 “我要他公开道歉,接受劳动改造!” 何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这惩罚看似不严重,几乎不用花一分钱, 实际上却居心险恶, 这两招都是冲着败坏夏长海的名声去的。 可以想象,如果夏长海真的公开道歉,还接受劳动改造, 他之前积累的好名声就全毁了! 从今往后,在这十里八乡,只要提到夏长海,人们就会想到他春猎偷懒的事, 然后脑子里就会浮现出“懒惰、自私、人品差、没诚信”这些负面标签。 一旦变成这样,可想而知,夏长海这辈子都别想有正式工作, 不管是林场还是机械厂,没有哪个国营单位会要这种人! 除此之外,连亲事也得黄, 条件好又能怎样? 要是只看中夏长海家的条件,不看重人品,说明那姑娘也不是什么好人, 娶这样的女人,苦日子还在后头呢! 想到这里,人们看向何家三兄弟的眼神,从惊愕变成了忌惮。 夏长海只是在春猎中偷懒半天,何家三兄弟的手段却如此狠毒, 众人从没见过这么心狠的人! 关键是,别人还挑不出毛病, 何一的要求,从事情本身的严重程度来看,不算过分, 春猎偷懒,公开道歉过分吗? 劳动改造过分吗? 都不过分! 法理上都能说得通, 至于后续的影响,那就不在法理的考虑范围内了。 刘大宝能坐到这个位置,脑子自然不笨, 他盯着何家三兄弟看了几分钟,一言不发。 突然,在众人诧异的眼神中,他咧嘴笑了: “我是真没想到,同一个村子的人,居然能闹到这地步……” 刘大宝看向人群后方,说道: “是吧,夏长海兄弟?” 刘大宝面带笑容,冲着人群后方扬了扬下巴,开口说道:“对吧,夏长海兄弟?” 众人顺着刘队长的目光,下意识地向后望去。 他们惊讶地发现,不知何时,夏长海已经悄无声息地站在了人群的后面。 王二柱和赵二溜一左一右,守在他的身旁。 夏长海身着猎人的装束,脸上带着伤痕, 神情平静,完全看不出是高兴还是生气。 他朝着高台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大声说道: “给刘队长赔不是了!” 这一举动让众人感到十分意外。 如果是没见过夏长海的人,恐怕很多都会觉得眼前这位不是他本人。 不然怎么会如此冷静呢? 第226章 哪来的胆子当面诬陷 换位思考一下,要是换作他们遇到这种情况,说不定早就破口大骂了。 就算不骂,至少也得发发火。 就像偷懒被人告到生产队干部那里, 或者工作时偷懒被同事捅到老板那里,谁能不慌呢? 与夏长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王二柱, 他瞪着一双虎视眈眈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何家三兄弟。 配上他那铁塔般的身材,光看着就让人心里发怵。 他那沙包大的拳头,不得把人一拳揍晕啊? 另一边,赵二溜的嘴巴就没停过。 “我在这儿看了半天了,你们三个小兔崽子在那儿瞎嚷嚷什么呢?” “还说偷榆钱,你娘的!你爹没教过你不知道的别乱说吗!” “再敢在那儿胡言乱语,老子把你们的腿撅折了,插进炉子里当烧鸡!” 众人听了,差点笑出声来。 难怪都说这赵二溜是个混人,这骂人都带着一股“创意”。 以前在国营饭店吃焖鸡的人都知道, 做焖鸡时,厨师会把鸡爪、鸡头和鸡翅膀折起来塞进鸡肚子里,方便烹饪。 等上桌的时候,烧鸡看起来就像个颜色深一点的大肉团。 这话本身没什么特别的,换个地方说,都不算骂人。 可从赵二溜嘴里说出来,就感觉什么都变脏了! 夏长海都忍不住看了赵二溜一眼, 跟他打交道好几个月了,还是第一次见这家伙骂人这么“有文化”。 “腿给掰折了,插炉子里当烧鸡……” 夏长海的眼底闪过一丝笑意。 果然没白叫“二溜子”,这称号太贴切了! 一时间,原本严肃的场面,一下子就没了那种紧张的氛围。 高台上,刘大宝强忍着笑。 作为生产大队队长,他手下管着上千号人, 见过的混人不少,但像赵二溜这么“有才”的,还真是头一次见。 外人笑得开心,可当事人就另一番景象了。 “赵二溜,你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何三财满脸怒容:“夏长海昨天有没有来这集会,你瞎啊,看不到吗?!” 何三财转过头对着夏长海:“你自己说,昨天到底来没来?” 这话一说出口,所有人都看向了夏长海。 虽说现场很多人感觉自己昨天好像看到夏长海了, 但百来号人凑在一起,碰不上面也很正常。 但这可不能当作夏长海偷懒的证据。 其实到现在,现场还有不少人不信何家三兄弟的话。 还是那句老话,只有废物才会偷懒,老手都要面子,谁会干这种蠢事呢? 面对几百号人的注视,夏长海的脸上几乎没什么变化, 或者说,不知是不是错觉,有人发现自己居然不敢和夏长海对视! 这一刻,夏长海身上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 尤其是他那双眼睛,和他对视的人,都会不自觉地低下头。 就好像在向夏长海臣服! “这家伙真的只是个20岁的猎人吗?怎么感觉比石湖市市长还威严?” 普通人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可那几位生产队干部对这种感觉并不陌生。 他们之前去市里见领导时,就有过类似的感受。 可让他们想不通的是,夏长海明明就是个晚辈,怎么会给他们这种压迫感呢? 难不成真的有人天生就适合当官? 不管那些人心里怎么想,夏长海直视着何三才: “我想知道,到底是谁给你的胆子,让你敢当面诬陷我!” “别装哑巴。” 夏长海猛地大喝一声:“说话!” 何三才浑身一哆嗦,明显地开始冒汗,汗珠从脑门上滚落下来。 这时候,他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 之前想好的那些话,全都被吓得抛到了九霄云外! 好在,何一对心理素质不错,一把把弟弟拉到身后。 “姓夏的,你别在这儿转移话题,是男人就把话说清楚。” “我清清楚楚告诉你,昨天你跟王二柱回村的时候,我可是亲眼看到的!” “你要不承认,就对山神爷发誓,说谎就全家死绝!” 正应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这句话,王二柱一听,立刻火了, “你个瘪犊子,咒谁全家死绝呢?老子先弄死你信不信?!” 要不是王二柱反应快,就刚才那话,换作任何一个北方人,都得发脾气。 在这个多灾多难、每天一睁眼就得干活的地方, 让人用“全家死绝”来发誓,这不是指着人家鼻子骂吗! 夏长海把王二柱拉到一边,摇摇头,示意自己来处理。 “你说得对。”夏长海嘴角上扬,“那我昨天确实回村了。” “而且下山的时候,我还挖了两苗棒槌!” “糊涂啊,这种事怎么能承认呢?!” “不承认又能怎么样?没听何家老大说吗,他亲眼看到对方下山的。” “我听说当时看到的不止一个人,这没法抵赖。” “你们这些人,关注点怎么这么奇怪,你们没听对方后面说的那句话吗?” “棒槌!棒槌啊!对方下山的时候挖到了两苗棒槌!!” “真的吗,这不会是把棒槌藏到别的地方了吧?” “这时候棒槌才刚冒芽,又没有红榔头指路,你上哪儿挖去啊?” “你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来,昨天确实听到有人在山里喊来着!” “我也听到了,而且当时赵二溜确认了,那声音就是夏长海!” “也就是说,真的挖到了?” “看着不像是假的。” “疯了吧,刚开春就挖棒槌,我印象里只有岭南那边的老李头有这本事!” “你是说因为挖参技术好,被省领导特招的李富民吗?” “除了他还有谁有这本事?!” “猎虎,炮手,挖参……这家伙还有什么不会的?!” 夏长海的话音刚落,人群就炸开了锅。 一方面,众人惊讶于夏长海的“坦诚”。 另一方面,人们又对他在三月份挖参觉得不可思议。 何三才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大喊: “你们听到了吧,他自己承认偷懒了!” “可这是他自己说的,铁证如山啊!” 何三财转头看向刘大宝:“大队长,你刚才也听到他说话了, 这种人偷懒还这么嚣张,必须严惩!” “要是不把这股歪风邪气打压下去,以后春耕还怎么正常进行?!” “到时候所有人都跟着学,春耕秩序还怎么维持?!” 就见刘大宝的眼神有些异样,旁边的何一也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绝对不能容忍这种私人损害群众劳动果实的行为!” “我还是那个要求,让夏长海公开道歉,并且赔偿我的损失!” 何一不傻,从刚才刘大宝对夏长海的称呼中,他就听出来,双方关系不一般。 所以他才说那样的话,想试探一下民意。 第227章 土豹子尸体,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在那个年代,当权者很少敢直接对抗民意。 至少一个生产大队大队长还得考虑一下。 “他让你公开道歉,你怎么想的?” 刘大宝看向夏长海,眼神里透着询问。 “跟这种胡搅蛮缠的人没什么好说的,刘队长你看着处理就行。” “行。” 刘大宝点点头,“来人。” “把这三个家伙给我押下去,等我抽出空再来处理。” “哈哈哈,这下可解气了。” 何三财满脸得意:“这种败类就该抓起来…… 哎哎,你们干什么?抓错人了!!” “那三个家伙在那儿,你们抓我干什么!” 何三财拼命挣扎,语气里满是疑惑、愤怒和不可思议! 不止他不明白,其他人也被眼前这一幕惊到了。 刘大宝抓的居然不是“主动认罪”的夏长海,而是何家三兄弟! 这唱的是哪出啊? 刘大宝冷冷一笑:“不不不,没抓错,抓的就是你们三个!” “恶意诽谤别人,不抓你们抓谁?” “你胡说!” 何一此时也顾不上刘大队长的身份了,扯着嗓子喊道: “明明是那家伙偷懒,姓刘的,你是不是收礼了?我要向上级举报你!” 对于当权者来说,没有什么比被举报收受贿赂更严重的指控了! 这句话把刘大宝气得肺都要炸了。 “呵,你以为刘队长是你爹啊。” 夏长海示意王喜栋掀开旁边的盖布, “睁开你们三个的狗眼看看,这是什么?!” 众人定睛一看,就见一只身长1.5米左右, 通体金黄,满是黑色斑纹的“大猫”躺在那里。 “这是……土豹子?!” “天啊,真的是土豹子!!” “山神爷啊,上次看到这东西,还是30年前的事了!!” “你还见过,我都没见过!!” “不是说这东西根本抓不到吗?” “那是你抓不到,不代表别人也抓不到!!” “还有人说大山王抓不到呢,人家不也抓到了?” “真不愧是打虎英雄,太厉害了!!” “……” 夏长海指着地上的土豹子说道:“我想大家应该都认识这畜生。” “花豹,也就是咱们说的土豹子。” “有些人可能不清楚,这东西特别喜欢吃家禽, 而且速度极快,一旦受惊,不会像野狼那样第一时间逃走,而是会主动攻击人!!” “刘队长自从发现我们这一带出现土豹子后,那是茶不思饭不想,特别焦虑。” “想了好多办法,这才想到一个妙招。” “而我昨天提前下山,就是受刘队长委托去抓土豹子……” 夏长海半真半假,把功劳都推到刘大宝身上,暗示自己只是执行者。 他也不缺那点名声,索性卖个人情给刘大宝。 “人家刘队长为了这畜生费心费力,求了好多人, 你们三个倒好,上下嘴皮一碰,就污蔑人家收受贿赂。” “我很想知道,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 “还是说,你们自己过得不好,就见不得别人过得顺?” 这话一说完,众人的眼神顿时变了。 尤其是那些知道何家三兄弟情况的人,更是怒火中烧。 …… 在大家看来,夏长海说的太有道理了。 正所谓“嫌人穷,怕人富,恨人有,笑人无”。 有些事关起门来,自己在家随便怎么骂都行, 可要是摆在明面上,那就纯粹是找骂! 何况,这事还牵扯到现场所有人的切身利益! 没人希望自己家人上山的时候遭遇土豹子攻击! “这三兄弟真该骂!差点就被他们骗了!” “这何家到底是什么情况?” “知道之前人贩子那事吗,就他们的爹, 也就是宁夏村上一任村长,居然不同意搜山!” “呵,上梁不正下梁歪,父亲是人渣,儿子果然也一样。” “说得对,我还听说,那个何胜利下台后,不少人上门要债呢!” “还有这回事啊,快说说!” “……” 感觉自己受了蒙蔽的众人,看向何家三兄弟的眼神愈发凶狠。 还有人当场往地上吐痰。 当然,也不是没人怀疑夏长海在狡辩。 但是! 相对于何家三兄弟的空口无凭, 夏长海身边明晃晃的土豹子尸体,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不对……我没有……不是这样的……” 何一此刻也慌了神,他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 他只是想举报夏长海偷懒,怎么还牵扯到土豹子了? “刘队长,我是真不知道还有土豹子这回事,您大人有大量……” 刘大宝可没心情听对方废话, “丁一,给我押下去!” “是!丁一!” 等人群散去,刘大宝满脸堆笑:“夏长海兄弟。” “刘队长,你还是叫我小夏吧,整那套怪别扭的。” 刘大宝的眼底闪过一丝欣喜:“成!” 他转头看向地上的土豹子,上下打量了一阵子,语气有些感慨: “都好久没见过这东西了。” “咋,刘叔以前也接触过土豹子?” 夏长海知道刘大宝不会打猎,所以说话时很有分寸,刻意用了“接触”这个词。 “嗯,七八年前石场那边开山,碰巧炸死过一只。” 石场开山的时候,需要先用炸药把岩石表层炸开。 这样才方便后面的开采工序。 刘大宝伸手比划了一下, “比这只小一点,差不多这么大,脖子这里一溜平。” 夏长海点了点头,这是在说公豹的特征。 公豹子脖子上有明显的褶皱,母豹没有,很好区分。 “刘叔,这豹子你们是打算做标本,还是扒皮?” “要是做标本的话,可能得找人修一下脑袋。” 夏长海把那土豹子翻了个身,指着脑袋一侧说道: “这里骨头全碎了,架子撑不起来。” 刘大宝仔细看了一下,脑袋侧面的子弹孔附近陷下去一个大坑。 有拳头那么大,连带着豹子半张脸都耷拉着。 “好可惜……” 心里暗叹一句,要是能做成标本,视觉冲击力会更大,也更方便展示。 不过,当下这般光景倒也不赖。 毕竟,能将那土豹子擒获已然是天大的幸事,又怎能奢求更多呢? 换作旁人,且不说能否成功捕获。 即便侥幸抓到,恐怕也早已被打得千疮百孔。 哪里能像夏长海这般,一枪便击中要害,让那豹子身上竟未留丝毫破损! 第228章 凭本事打破谣言 刘大宝心中已有盘算,回头得找人打探一番, 若能制成标本便最好,实在不行,直接剥皮亦可。 经鞣制处理后的豹子皮,倒是不在乎脑袋是否有破损。 “有这豹子作为‘底货’,向上级交差已然足够……!” 念及于此,刘大宝顿感心头一轻。 接下来只需将野猪、傻狍子之类的猎物数量上报,想必表彰定然跑不掉! 刘大宝自认为并非喜好阿谀奉承之辈, 然而身处体制之内,有些事情终究难以避免。 这便是所谓的“规矩”! 他吩咐手下将那豹子拖走,忽而想起还有一事未曾办妥。 只见他满面笑容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卷大额钞票,递向夏长海。 这并非生产队的公款,而是他自己先行垫付的钱款。 此前约定,待土豹子猎杀成功,便由生产队开具证明, 可谁也未曾料到,这才是春耕的第二天,夏长海便将土豹子带了回来。 夏长海也未推辞,毕竟对方早已承诺,只要擒获土豹子便奖励600元。 况且这是公家的钱,不要白不要,他便径直伸手接了过来。 嗯? 夏长海这一接,立刻察觉到异样。 在那个年代,人们常用的大额纸钞当属“大团结”, 10元一张,10张卷成一卷,正好100元。 也有一些家境殷实之人,喜欢将500元卷成一卷。 不过也就是玻璃珠般粗细与鸡蛋般粗细的差别,放在口袋里倒也不觉得沉重。 然而,刘大宝递来的这一卷,可要比500元卷成的粗上许多! 夏长海抬眼望向刘大宝:“刘叔,这数目……” “哈哈哈,你点点看,这是今早刚取的钱,应该是1000元。” “可之前说好了是600元,这多出来的400元是何用意?” 要知道,400元在那个年代可不是小数目。 “无妨。” 刘大宝大手一挥,“就凭你这本事,我倒要看看谁有胆子说三道四。” 在生产大队大队长的位置上坐了十几个年头,夏长海能想到的,刘大宝又怎会想不到? 但是! 正如他所言,凭借夏长海的名望,再加上这只近乎完好的土豹子,谁又能有异议? 若你有本事,大可以去抓一只这样的土豹子回来。 要是抓不到,那就闭上嘴巴! 当然,除了刘大宝所说的缘由,夏长海此前卖的那个人情也是重要因素。 若没有何家三兄弟闹事这档子事,这多出来的400元定然不会存在。 对于这一点,刘大宝正等着夏长海向他表达谢意呢。 “那行,就不再客气了。” “成,成,好说。” 双方心照不宣,不再在这件事上纠缠。 夏长海开口道:“刘叔,我明天想请个假。”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跟叔说说,别一个人硬撑着。”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想去趟市里,把那‘棒槌’卖了。” “那东西放在家里,心里总是不踏实,早点出手才是正理。” 原本无人知晓,可刚才话已说出口, 如今大伙儿都知道他手里有两苗“棒槌”。 这事儿,与一般的被贼惦记可不同。 说起来也奇怪,这年代听闻有人偷“棒槌”,却鲜少听闻有人去挖参。 明明这两样东西价值相近啊! 夏长海觉得,或许是大家潜意识里认为, “棒槌”属于山货,不费什么力气就能挖到。 而参,那可是实实在在的值钱货! 这行当里有门道,山货被偷了,往往不会声张, 丢点脸面不说,还能说给对方“破灾消难”。 但要是丢了卖参的钱,那定然会急眼追责! 刘大宝听了夏长海的话,连连点头,他懂这个道理。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事儿关乎两苗“棒槌”,必须慎重对待。 “棒槌”丢了是小事,要是因为它们伤了人,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突然,他想起一件事。 “要是你那‘棒槌’质量够好,直接送到镇里的国营商店去。” 夏长海有些疑惑。 刘大宝解释道:“那儿收‘棒槌’只看重量,不管品质。” “啥玩意儿?只认重量?” 王喜栋忍不住喊了出来。 就连他这个外行都清楚,人参讲究的是品相好坏,哪有只论斤两的道理? 夏长海也满是困惑。 他还真不知道有这说法。 此前他从未在小岗村的国营商店卖过“棒槌”。 但他明白,人参若不看品质,那懂行的买家岂不是要亏死! 简单来说,10斤人工培育的西洋参,也比不上1两二品叶的野山参! 更别提品质比二品叶更好的人参了。 “刘叔,国营商店这会儿还收这东西吗?” 人参这玩意儿,得先看品质,再看参龄,最后才论重量。 质量要是不过关,靠数量凑数这一套,在人参行当里根本行不通。 这么简单的道理,国营商店的负责人没理由不清楚。 可夏长海却觉得刘大宝这话像是在说谎。 毕竟,这种谎言太容易被戳穿了。 他们只需去石湖市打听一下,就能知晓真实情况。 要是想糊弄他们,犯不着说这么低级的谎。 “刘叔,国营商店咋还收参呀?”夏长海满是疑惑。 在那个年代,可没有大规模人工种植人参的技术。 所以,要是把人参当萝卜卖, 也就那些糊涂的放山人、骗子,才会去国营商店卖参。 石湖市又不是只有国营商店能买卖人参。 就像湖水里的鱼龙混杂,存在安全隐患。 但再怎么说,也比把黄金当石头强啊! 除非…… 石湖市的国营商店强行收参! 夏长海的眼神猛地一闪。 刘大宝像是看穿了夏长海的心思,解释道: “你别瞎想,主要是这时候,国营商店没有‘把眼’的……” 所谓“把眼”,就是专门给珍稀物品作价、鉴定的老师傅。 要是鉴别熊胆,评价品质好坏,方法很简单。 一看是否完整,二看颜色,三看胆囊。 这事儿没什么特别难的,国营商店的员工稍微培训一下就能胜任。 但人参鉴定完全不同,这里面的学问可深了。 外行连少少的参须都无法准确判断,更别说看五形、辨六体了。 第229章 上山挖参像挖萝卜 在这一行,没有个一二十年的经验,谁敢说自己是“把眼”的? 正因为这类老师傅十分稀缺,每年只有秋季放山人集体进山时, 国营商店才会请“把眼”师傅坐镇。 “连‘把眼’师傅都没有,那确实不能去国营商店。” 听完解释,夏长海直接将国营商店排除在外。 没有“把眼”师傅,那些人参他可不敢收。 野山参并非人工培育,这东西向来以重量轻、药性强而闻名。 也正是因为这年代山里的人参还未稀缺到极致, 放到以后,谁收野山参不得先看重量?还得划分等级,按克算钱! 别说五品叶、六品叶这种顶尖货色,就算是二品叶,也不是普通人能吃得起的! 夏长海记得十分清楚,97年的时候,晋江边上一筒品相普通的长白山野山参, 拍出了2.3万美元的天价!按当时的汇率,差不多600多美元一克。 听着是不是觉得贵得离谱? 但别忘了,那年代物价很低! 上海的房价才不到3000元一平,便宜的地方1000元都不到! 一根参就能抵得上两套房! “刘叔,除了国营商店,石湖市还有没有专门收人参的地方?” 因为上次机械厂的事情,夏长海短期内不想找安开山。 再说,那家伙也不懂行。 到时候还得找“把眼”师傅, 来来回回,得花费不少时间。 “你们可以去岭南那边的供销社看看。” “供销社还收这玩意儿?” 在夏长海的记忆里,供销社就像乡镇上的百货商场, 虽说也收东西,但一般只收旧货、山货,国营商店都比它强一些。 “嗯,岭南那边的情况和咱们这儿不一样,那边放山人多,参也多!” 人参和别的东西不同,这才是真正的珍贵之物。 供销社随着时代变迁,倒也变得合理起来。 “你去那儿的时候,报我名字,我表弟在里面。” “行,麻烦刘叔了。” “客气啥,一个电话的事儿……” 又闲聊了一会儿,夏长海三人便往回走。 路上, 赵二溜一脸神秘。 王喜栋忍不住说道:“赵哥,有啥事儿你就说,别像现在这样扭扭捏捏的。” 平时赵二溜胆子很小, 可这次却表现得格外奇怪。 “说吧,到底啥事?缺钱了?” 夏长海借钱时就是这副模样。 “不不不。” 赵二溜连忙摆手, “不是借钱。” “就是……就是……我想……” “喜栋,走吧,这家伙看来也不着急。” 夏长海使了个眼色,假装要走。 王喜栋心领神会:“好!” “别别别,两位好兄弟,我说,我说还不行么。” 赵二溜赶忙拉住夏长海与王喜栋,一咬牙: “你们下回挖参的时候,能不能带上我?我就想跟着沾个光……” 放山和打猎一样,向来只有把头邀请别人搭伙,从未有过求着别人带自己的。 这不符合规矩。 毕竟,多一个人,就得多一个人分钱。 这年头,谁会嫌钱多呢? 更别说赵二溜完全不懂挖参,就算把挖到的参都给他, 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何况只是好朋友! 赵二溜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有些过分,不等夏长海二人开口,便赶紧接着说: “我可以拿鹿茸来换,不要大的,给我一苗小的就行,回家炖鱼汤喝。” 夏长海:“说完了?没别的要求了?” “没了。” “那明天早上早点来,跟我们一起进山。” 夏长海丢下这句话,转身往家走去。 “哦。”赵二溜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可随即反应过来, “哎,明天上山干啥?不是说去卖‘棒槌’吗?” 王喜栋:“老大说啥你就照做,要是顺利,明天晚上你就能喝上鱼汤了。” “对,听老大的准没错!” 啊? 赵二溜看着远去的夏长海,疑惑地眨了眨眼。 不是说放山讲究很多吗? 又是算日子,又是提前探地。 就算一切顺利,进山前也得有“把眼”师傅把关,把头才会开门进山。 怎么到了夏长海这儿,就跟下地摘菜似的,说去就去? “不过既然是夏长海兄弟说的,肯定没问题!”赵二溜高高兴兴地回家, “明天就去买条鱼回来!” 啊~ 夏长海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打了个哈欠。 “我说赵哥,你也太早了吧。” 夏长海用勺子搅动着大铁锅里的面条, “这天还没亮呢,我就算是神仙也挖不到参呀!” 赵二溜挠了挠后脑勺,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这是他头一回进山挖参,太过兴奋,竟忘了放山和打猎不同,讲究可多了。 有些讲究的放山人,不是大晴天都不会进山。 用他们的话说,挖参是跟山神换饭吃,得用自己的福分去换。 一个人的福分有限, 所以,得把所有不利因素都排除掉。 看着赵二溜这副模样,夏长海也没再责怪他。 “自己盛吧,时间太早,就随便吃点面条垫垫肚子。” “成!” 赵二溜连忙起身去拿筷子和碗。 可他的动作没夏长海那么麻利。 夹面条时小心翼翼,生怕撒出来。 其实,这才是该有的样子。 二三十年后,面条算不上什么好东西,有人甚至拿面条喂狗。 但在80年代,这种由精粮做成的特殊食物,一般家庭可享受不到。 只有逢年过节,或者家里有喜事时,才会煮上一些, 还得先紧着老人、孩子吃,大人只能在一旁看着。 也就夏长海这小子,赚钱容易,又有后世的记忆,才不在乎这些。 吃到一半,王喜栋从那头绕了过来, 一同加入了“吃面大战”。 吃完早饭,夏长海又弄了些棒子面和白菜给几条猎狗。 白菜的量几乎和棒子面一样多。 这些日子为了尽快解决地窖里储存的蔬菜, 李聪梅几乎顿顿煮白菜、水煮萝卜,夏长海都快吃腻了, 让猎狗分担一些,他就能少吃一点。 刚好帮猎狗清清肠胃,整个冬季肉食不断, 几条猎狗肉眼可见地圆润了不少,这样打猎才更得力! 猎狗要是掉了膘,品种再好也没用! 收拾妥当,三人直奔那老榛子所在的山洼地。 目标明确,又多了个帮手,这次的效率定然是上次的数倍。 三人从早上8点一直忙活到12点,总算将这片老榛子林搜了个遍。 有没有疏漏,夏长海不敢保证。 他无法再去重复检查赵二溜和王喜栋负责的区域。 不过,看着眼前的收获,夏长海已然十分满足! 本来就是山中的财富,哪有全部挖光的道理。 整整5苗“棒槌”! 一苗二品叶,两苗三品叶,一苗四品叶,还有一苗五品叶! 虽未发现第二苗六品叶,但这也在夏长海的预料之中。 或者说,他本以为能挖到一苗四品叶就谢天谢地了, 没想到还能挖到一苗五品叶! 两世为人的夏长海,仅仅在远东地区目睹过一次两苗六品叶人参生长在老榛子林里的情形。 况且,那片老榛子林的年代可要比眼前这片久远得多。 据保守估计,其历史至少有200年。 夏长海不太清楚,是否如老一辈人常说的那般,是因为灵气有限。 但眼前的事实的确如此。 与夏长海的感慨截然不同,身旁的赵二溜此刻内心思绪纷繁。 他凝视着眼前整整5苗人参,整个人都惊呆了。 尽管心里早已有所准备,可当真正面对这5苗人参时,他依旧觉得如同置身梦境。 不是说这东西极其稀少,千年都难以遇到一苗吗? 怎么到了夏长海手里,就像地里的萝卜一样,一个接一个地被挖出来? 半天时间就挖到了5苗人参,照这样下去,一年下来。 还用得着去打猎,还用得着去上班吗? 只要进山一个月,就能舒舒服服地躺两年! 赵二溜越想越兴奋,他抬头环顾四周, 觉得这片山洼地,随便找找就能挖到人参,夏长海带自己来简直太明智了! 夏长海并不知晓赵二溜的心思,他拿起一个三品叶的参包子,递给赵二溜: “拿回去给嫂子熬汤喝,每次放参须就可以了,别放太多,孕妇的身体承受不住……” 这可是如假包换的野山参,前几天两家人分着喝了一锅用二品叶人参炖的鸡汤, 大家都觉得浑身燥热,更不用说这三品叶的了。 而且,以赵二溜疼爱老婆的性子,肯定会把这参全部留给徐玉凤吃。 夏长海的心意是好的,只是这做法有点“凡尔赛”了! “……嗯嗯!” 赵二溜双手接过参包子,没有放进挎兜,而是直接揣在了怀里。 将剩下的4苗人参收好后,夏长海三人一同下山,赵二溜回家, 他则和王喜栋直接坐车前往岭南。 就像夏长海完全没在意那三品叶人参一样,赵二溜也没有询问这些人参该如何分成。 这便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也是夏长海愿意带着赵二溜的原因。 他不愿亏待别人,也不喜欢和斤斤计较的人打交道! 第230章 去供销社出手 岭南的镇子上。 “老大,这地方和咱们那儿不一样啊。” 一路走来,王喜栋至少看到3个背着枪、进山打猎的猎户, 这在他们那边是根本看不到的景象。 “嗯,听说这边工厂比较少。” 在那个年代,进入工厂工作是最好的选择, 就像夏长海原本的人生轨迹,父母费尽心思要把他(诺得好)送进工厂。 国营工厂正式工的身份,堪比后世的体制内! 但这也要看运气,如果运气不好,村子附近没有工厂,那也毫无办法! 岭南就是这样的情况。 附近只有一家林场和一家采石场,岗位少,而想工作的人却很多! 没有耽误时间,夏长海与王喜栋径直前往供销社。 加上上次的那一苗六品叶人参, 夏长海身上一共有整整5苗人参, 他不想节外生枝,只想尽快脱手,让自己安心。 和市区的国营商店不同,供销社的规模要小很多, 只有一排柜台,商品都摆放在墙上的架子上, 顾客需要什么,得跟售货员说,让他们去取。 不过,虽然规模小,但商品种类却很齐全。 甚至还有意外的发现! 夏长海指着墙上的商品,问道:“姐,那个多少钱?” 看着柜子上摆放的商品,夏长海只觉得嘴里不由自主地开始分泌唾液。 倒不是这东西有多美味,纯粹是条件反射! 主要是上星期吃了太多类似的东西! 夏长海指着那三包方便面问道:“那个怎么卖?” “小袋的5毛钱,大袋的8毛钱。” 售货员只是扫了一眼,语气冷淡地回答。 没错,夏长海“渴望”的,正是后世被称为经典美食的方便面。 他之前在国营商店都没见过这东西,没想到在这里竟然碰到了。 与后世的名声不同, 在当时,方便面可是好东西,甚至勉强能称得上是“奢侈品”! 在那个年代, 家长花5分钱买半斤烧饼都要考虑值不值得,更别说花10倍的价格去买一包“面条”了。 有那个闲钱,人们宁愿去买面条, 或者买一斤大肥膘,最起码全家都能吃上! 当然,这也要因人而异。 夏长海说:“给我拿两袋大的。” 听到这话,那售货员终于抬起头。 她上下打量着夏长海与王喜栋,本来想说:“你们买得起吗?” 结果看到夏长海身后背着的56式半自动步枪, 表情顿时一滞,强压着性子问道:“要两袋大的,还是一大一小?” 自从供销社成立以来, 一直只有南方地区经常出现哄抢的问题, 有些地方甚至在店里张贴了“严禁哄抢”的标语。 但在北方,很少见到如此疯狂的抢购情况。 更别说是在北方的山区了。 那个年代还没有摄像头,再加上枪支可能流窜, 哪个售货员要是太嚣张,说不定下班就会遭遇“打黑枪”的情况! 类似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夏长海稍微思考了一下:“那就拿4袋吧,两袋大的,两袋小的。” 一听这话,那售货员明白,对方是真的打算购买,而不是只是看看。 她搬来一张椅子,爬上去拿下4袋方便面。 像这种不锈钢包装的食品,通常都放在高处。 这也是她一开始有些嘲讽的原因。 “快乐牌肉蓉方便面,都是最近生产的新日期。” 夏长海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手中的东西。 与后世华美的包装不同,这肉蓉方便面的外包装竟然是纸做的, 红色的底色,蓝色的字,黄色的边框,上面印着肉蓉面的拼音。 在夏长海看来,这种土得掉渣的设计,在那个时代却相当潮流! 大致检查了一下没有问题,夏长海没有急着付钱,而是又开始挑选其他东西。 不知道是不是进货渠道不同,这个供销社里有不少东西,是国营商店没有的。 除了这方便面之外,夏长海还看到了健力宝汽水! 和上次喝的不一样,上次是橙子口味,这次是苹果味的! 肉蓉方便面、健力宝汽水、西凤酒、双蔗糖、 雪花膏、铁皮烟盒、炉果、牙粉(刷牙用的)…… 核桃还没卖出去,却要花10块钱。 满满一柜台的东西,让供销社里的其他人频频侧目。 如果是在春节的时候,这种景象并不稀奇, 人们攒了一年的钱,比这更阔绰的消费都有。 但这才刚过完春节,各家各户正处于“最穷”的时候。 这个时候如此消费,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了。 当然,没有人敢对夏长海与王喜栋说什么。 一是因为没人敢在供销社里胡闹,真以为这只是个普通商店吗? 二是因为夏长海的身份。 他和王喜栋一身猎人的打扮,还背着枪。 在岭南这一带,所有人都知道,猎人要么穷得叮当响,要么富得流油。 有的猎人一个月能挣几百块,有的猎人一个月猎到一只猎物,刚好够买酒钱! 夏长海与王喜栋如此大胆地消费,再加上他们鼓鼓囊囊的背包, 一时间,大家都很好奇他们到底打算卖什么? 没有理会周围人的目光,在外面保持低调,进了供销社,就没必要再那么小心了。 选好要带走的东西,在售货员一半警惕、一半期待的眼神中, 夏长海说道:“你们这里的把眼师傅在哪里?” 一听这话,售货员哪里还不明白对方打算卖什么, 转头就扯着嗓门喊道:“吴师傅!您来看货了!” 那嗓门大得,震得夏长海的耳朵都有点嗡嗡作响。 喊了两声,见没人过来,售货员起身就往里面走,一边走一边嘟囔着什么。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位戴着眼镜的老头打着哈欠走了出来。 对方走到夏长海与王喜栋面前, 一屁股坐到刚才那女售货员的座位上, 抬眼看了看夏长海与王喜栋,见是两个年轻小伙子,也就没怎么放在心上。 他拿出大茶缸,一边往里面放茶叶,一边问道: “你俩谁说话算数?” 这话的意思就是问谁能做主。 “我。” 夏长海回应道。 “行。” 老头端起茶杯吹了吹,滋溜喝了一口,直接切入主题: “把东西拿出来吧。” 夏长海也没有废话,直接从背包里往外掏打参包子。 敢在供销社坐镇的人,自然有不一般的能耐。 这老头看到打参包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放下手中的大茶缸,眨了眨眼。 第231章 物以稀为贵 岭南这片地区,放山人很多,人参也不少,一年四季都有人来卖参。 但是,除了谷雨之后的两三个月,基本没有鲜参! 大多都是风干参! “有高人!” 这个念头在吴老头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如果只是一苗人参,或许还能说是运气好、巧合。 但整整5苗人参,只能说明一点,对方的队伍里有顶尖的放山人! 也只有那种高手,才能不单纯依靠看红榔头, 而是结合山势、水流走向、地形等多种因素,最后分析出哪里有人参! 他在这里坐镇了五年多,也只遇到过两次这种情况,而每一次都意味着有老参! 想到这里,吴老头也忍不住兴奋起来。 就像鉴宝人以鉴宝为乐,美食家以品尝美食为乐一样, 作为把眼师傅,吴老头每次见到老参,也会感到激动和亢奋。 之前看到夏长海与王喜栋是年轻小伙子,表现得那么漫不经心,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他以为不会有什么好东西。 懂行的不只是吴师傅,围观的群众中也有不少见多识广的人。 “居然是鲜参!” “这个季节没有红榔头,怎么会有鲜参呢?” “笨蛋,没有红榔头只是不容易找到,又不代表地下没有人参!” “看来是有高人出手了!” “这种高人没有把握一般是不会出手的,看来这次有老人参!” “话说,他们怎么敢让两个毛头小子出来卖人参呢?” “人家背着枪,年龄大小又有什么关系。” “好像也是,估计这两个小子是那高人的亲戚……” 先不说周围人的议论,夏长海先打开了一个打参包子。 刘大宝说这边比国营商店公道,并不代表夏长海就完全相信。 他得先询问价格!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夏长海打开第一个打参包子, 里面是二品叶人参,参的个头不大,五形、六体也只是一般水平,不过好在全须全尾。 这更让吴老头相信夏长海背后有高人。 运气只能让人发现人参,却不可能让人将其完整地从泥土中挖出来! 或者说,外行人挖参,100%会弄断一根须! 真以为随便一个人带把铁锹就能进山挖参了? 别做梦了! 就算事先知道人参在哪里,最后挖出来的人参能不能卖到一半的价钱都是个问题。 夏长海左手托着打参包子的下端,右手扶着上端, 将里面的人参倾斜着完全展现在吴老头面前。 “麻烦您老给个价。” 老头虽然有些小毛病,但能在供销社里担当门面,水平自然是有的。 见夏长海把打参包子转过来,露出里面的人参。 他从随身的小盒子里拿出一副眼镜,戴上之后,凑近仔细观察那苗人参。 “二品叶,芦头较小,鲜参……” 一番点评之后,老头直接伸出手,右手轻轻捏住芦头, 小心翼翼地将其从苔藓上提起来, 左手适时插入人参与苔藓之间,托住人参的主体, 待参须基本完全脱离苔藓时, 稍加用力,整苗人参就被拔了起来,细长的参须完全悬浮在半空中。 只是一苗二品叶人参,吴老头自然敢直接伸手去拿。 拎起人参,老头将其反过来检查了一下背面, 芦、体、纹、皮、须,人参的五形各不相同, 哪怕只是一根须子存在瑕疵,价值都会打折扣! 这也是供销社专门请把眼师傅坐镇的原因。 确认没有问题后,老头将人参放在旁边的天平上。 检验人参,一是看品相,二是称重量。 品相合格,接下来自然就是称重了。 老把眼师傅就是老把眼师傅,吴老头没有从小砝码开始尝试, 而是一上来就直接用小镊子捏起一个5g的砝码, 见天平没有平衡,又加了两个1g的砝码上去。 这下刚好,连游标尺都不需要调整。 不多不少,这苗人参正好7g!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暗暗点头, 可别觉得这个称重过程好像很简单, 实际上想要像这老头一样快速完成,需要极其敏锐的手感。 要是换做一般人来称的话,肯定是先放2g砝码, 发现无法平衡后,再一点点往上加。 加超了就换1g砝码,加少了就继续加砝码。 而眼前的这老头直接放5g砝码,然后又加了两次就达到了平衡状态。 这说明对方在称重之前,心里就已经大概清楚这苗人参有多重了! 要知道,这可不是按斤称的萝卜,而是以几厘来计算重量的人参。 想要做到这一点,除了经过无数次的练习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当然了,夏长海可不会认为这手绝活只是花架子。 他在意的是,对方既然有真本事,那么他这一趟就不算白跑。 他不想占别人的便宜,但也绝不让别人占自己的便宜! “7g,品相一般,全须全尾……” 吴老头思索了片刻,比划了个手势: “六十!” “还行。” 夏长海点了点头,这个价位和他推测的差不多。 可别觉得少,7g人参卖六十元, 算下来还不到10元一克,也就是猪肉价格的十倍而已,从现在的角度来评价。 但是别忘了,在那个时代,钱的价值是很实在的! 普通工人上一个月班才六七十元工资,林场里那些拉楞的散工,一天的工资还不到1元钱! 只是一苗二品叶人参就能抵得上那些人一个月的收入,已经相当奢侈了! 见对方没有反对,吴老头也暗暗松了口气。 按理说,商家收货,价格肯定是越低越好, 压价虽然不能为他带来实际的收益, 但作为把头师傅,位置决定了他的立场,自然不可能站在顾客的角度考虑。 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低价收到好货,说出去都有面子。 相反,如果以高价收货,人们只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谁不会开高价呢? 不过,今天他报的这个价格,确实不低! 甚至比平时还要高出几块钱! 原因也很简单: 一是因为对方拿出来的是鲜参,物以稀为贵, 这个时节鲜参很少见,自然要更值钱一些。 二就是出于私心了。 第232章 好家伙,这是挖到人参窝了吗? 吴老头也担心自己要是压价太狠,对方会跑到其他地方去卖。 二品叶人参虽然不稀奇,但国营商店的打参包子里就没有鲜参! 真要算起来,价格低的是国营商店! 确认对方的价格公道后,夏长海也不是喜欢废话的人。 他一口气打开了三个打参包子。 看到这种情况,围观的人群先是安静了一会儿,然后瞬间沸腾起来! “五品叶,居然有五品叶!” “三品叶,四品叶,五品叶,好家伙,这是挖到人参窝了吗?” “什么人参窝,你以为是野猪刨地呢! 这一看就知道是找到了一个老墒子!” “只有在老墒子里,才会一下子长出这么多人参!” “就不能是分开挖的,然后一起拿来卖的吗?” “不可能,你看那个打参包子, 外面裹着的树皮纹路和干枯程度都差不多,明显是从一个地方挖的!” 岭南地区本就是人参产出丰饶且放山人聚集之地, 很快就有人将猜疑的矛头指向了老墒子区域。 “你何必纠结老墒子的出处,那可是五品叶人参!实打实的五品叶啊!” “老天,我都快五年没见过这般品相的老山参了!” “岂止是五年,五品叶的鲜参,十年都未必能长出一苗来!” “这下可算发财了,五品叶人参的价值,哪是二品叶能相提并论的!” 就如同人们在街头偶遇劳斯莱斯会惊叹不已, 当众人目睹这株五品叶老参时,个个都忍不住发出惊呼。 然而,与众人预想不同的是,竟没有一个人敢往前凑。 这源于行业里的一条潜规则: 每逢出现老参,除了负责鉴别的把眼师傅和卖方,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靠近。 人参不同于皮货,即便摔碰一下也无大碍, 它更像翡翠那样娇贵,经不起任何闪失。 像二品叶这类普通人参还好,即便断了根须,损失也就十来块钱, 但若是品相极佳的老参,一根须子说不定就价值上百元。 这玩意儿可不是谁都赔得起的。 谁要是在这时候往前凑,基本会被视作故意捣乱。 届时无需夏长海亲自出手,供销社自会有人出面处理。 兴奋的不只是围观的群众,此刻的吴老头也是两眼放光。 望着静静躺在苔藓之上的那株五品叶人参, 吴老头的双眼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在他们这一行当里,向来将能够“参透”老参奥秘的人尊为行业标杆, 尤其是四品叶以上的老参,不仅能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 还能在交流品鉴的过程中,提升自身在行业内的地位。 一些拍卖行或者富豪在收购老参时,都会特意聘请经验丰富的“把眼师傅”来把关。 这种情况下,自然会优先选择那些有着“辉煌战绩”的老师傅, 而且这项服务并非免费,辛苦费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要是遇到买家心情好,价格还能更高, 甚至有人因此被高薪聘请,直接到拍卖行坐镇。 近年来,由于浙江地区与内陆的联系日益紧密,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 除了这些外在因素,鲜参本身的特性也不容忽视。 就像之前围观群众提到的“八四三”时节, 此时鲜参本就难以寻觅,品质上乘的更是可遇不可求。 好不容易遇到如此极品的人参,吴老头自然是满心渴望。 他抬起头看向夏长海,语气恭敬地问道: “小伙子,我能上手仔细看看吗?” 夏长海倒也十分大方,伸手将人参递了过去,同时不忘提醒道: “您可一定要多加留意,我这人参可没有任何毛病。” 在行业术语中,“毛病”指的就是瑕疵。 “放心吧。” 吴老头显得自信满满,之所以这么问,只是出于礼貌而已,他对自己的眼力还是颇具信心的。 与之前直接上手不同,这次吴老头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一个袋子, 打开后里面是一副白色手套,材质看起来像丝绸,一看就价值不菲。 这次吴老头验参的时间比以往长了许多,他还特意凑近仔细观察, 从芦头到参须,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 随着时间的推移,围观的人群也渐渐安静下来。 由于距离较远,再加上缺乏经验,大家根本看不出什么门道,都在等着吴老头给出结论。 过了好一会儿,就连夏长海都有些不耐烦了,只见吴老头长舒了一口气,感慨道: “整株人参连一点虫咬的痕迹都没有, 既没有经历过干旱也没有遭受过洪涝,芦头挺拔…… 好参,真是一株好参啊!” 王喜栋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觉得云里雾里。 人参被称作百兽之王的灵物,既然是灵物,自然难以避免虫害。 即便是没有经验的采参人也知道老参的珍贵, 年份越久的人参,被虫子啃咬留下的痕迹就越多, 有些人参甚至被啃得只剩下三分之一,就这样毁掉了。 被虫咬过的人参,价格自然比不上品相完好的。 夏长海以前就见过一株只剩下一半的人参,还是四品叶的,为此心疼了好几天。 至于“无火无水”,并非真的没有火和水,而是指人参没有经历过干旱和洪涝灾害。 人参十分娇贵,既不耐干旱也不耐水涝。 外界生长环境一旦发生变化,就会在人参身上留下痕迹, 对于人参而言,这些都是瑕疵,会直接影响它的品相和价值。 吴老头的语气中满是惋惜:“太可惜了, 如果你再晚十天去挖那棵老榛子,这就能长成六品叶了!” 五品叶和六品叶虽然只差一个字,但价值却是天壤之别。 夏长海对于对方能猜到人参是从老榛子下面挖出来的并不感到意外, 如果没有这样的水平,也无法在这一行立足。 叹息了几句之后,吴老头也不再把人参放回苔藓上折腾了,直接问道: “你打算卖多少钱?” 除非是特别大的老参,一般情况下都不用称重, 卖的是品质,这也是他不像之前那样先开价的原因。 品质较低的人参,通常是商家先开价,然后买家再砍价, 但像这种高品质的人参,就得由买家主动出价了。 夏长海也没有客气,直接竖起五根手指: “三千!” 吴老头想都没想就一口回绝:“你这又不是六品叶,绝对不可能卖到三千!” 犹豫了一下,老头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那株五品叶人参,咬了咬牙: “两千五!” 夏长海赶紧说道:“两千八,这可是五品叶啊,您老应该知道它有多珍贵!” “再珍贵也卖不出那个价,一千八!” “两千五,您看看这参须,这芦头,到哪里还能找到第二根!” “不行不行,一千九!” 看着这两人以百为单位不断地议价,围观的群众只觉得口干舌燥,心里也跟着发颤。 他们平时连一块钱都要精打细算,可对方开口就是两三百,眼睛都不眨一下。 没几个回合下来,价格就涨了将近一千元,这可是普通人家几口人好几年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