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买凶宅》 第080章 忆江南(3) 伸着懒腰出门,一睁眼,愣在当场。 衙门里的人是没事可做吗?怎么一大清早的,都聚在了书房门口。慢慢放下手,看向他们。表情和目光一个比一个奇怪。突然间,她想到了什么,扭头往屋里跑。“砰”地一声,撞上一堵肉墙,被人扶住肩膀。 “怎么了?”沈渡低头问,气息扑到慕笙耳朵上,让她蓦地红了脸。 慕笙揪住他的衣袖道:“他们误会了!” “误会了?”沈渡扫了众人一眼,那些人或低头,或摸鼻子,或轻咳着背过身去。忍着笑,继续在她耳边,用了足以让众人听清的声音道:“误会什么了?” 隔着袖子掐他的胳膊:“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说他们误会什么了?” “哦!”沈渡懒懒地应了声,开口道:“诸位别误会,是我请慕姑娘帮我分析案情的。” 此地无银三百两,谁家分析案情专挑半夜的?且一分析就分析了整个晚上。 “沈渡!”用力在他的胳膊上掐了下,“你故意的!” 沈渡蹙着眉头:“笙笙,疼~轻点!” 慕笙赶紧松手,顿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再看那几位,表情堪比见鬼。 柳怀安往黄柏那儿凑了凑,轻声问:“大人跟慕姑娘怎么回事儿?” 黄柏:“大人不是说了,分析案情。” 柳怀安:“谁家分析案情搁到大晚上?且这慕姑娘是什么时候来的,你知道吗?” 黄柏:“非礼勿言,非礼勿视,一切以大人的话为准。” 柳怀安:“你个老狐狸!” 慕笙用力踩了沈渡一脚,扭头往外走,被沈渡拽住胳膊:“去哪儿?” “安居堂!”慕笙甩开他:“我又不是你们衙门里的,没义务帮沈大人分析案情!等沈大人想买或者想卖房子的时候再找我。” “笙笙想出尔反尔?”沈渡弯下身,长臂揽住她的腰,直接将她抱起:“昨晚答应的,与我一道去青州府。” 慕笙捶着沈渡的肩膀:“要死啊,放我下来,男女授受不亲。” “晚了!”沈渡垂眸,看了她一眼:“已经授受不亲了,笙笙。” 马车猛地起步,让还未坐稳的墓笙栽进沈渡怀里。她下意识抱紧他的腰,嗅到他身上刚刚沐浴过的气息。挣扎着起身,被沈渡用毯子裹住:“睡吧,到了客栈叫你。” 说着,轻轻拍了两下。 眼皮不觉沉重,在马车的颠簸中,昏昏沉沉的睡去。感觉到怀中人逐渐平顺的呼吸,胸腔里的那颗心也在用力的跳动着。每次接触,不管是抱着还是别的什么,他的戒指,以及因戒指带来的阴气和煞气都会变得格外安静。 从安平县到青州府需得几日路程,抵达客栈后,见慕笙还未睡醒,便抱着她,径直去了客房。其他客人瞧着,面色各异,有羡慕的,嫉妒的,亦有不屑的,议论纷纷的。 当身体落到床榻上时,慕笙醒了,因为困倦,依旧闭着眼。 脖子被她圈着,沈渡只能俯下身,手撑在她的脸侧,两人的距离,早已突破男女该有的安全范围。他近距离看着这眼前这张脸,五官普通,没有任何出挑之处。可就是这么平平无奇的一张脸,竟牢牢攥住他的心。 “笙笙。”俯在她耳边叫她:“再不醒,就亲你了。” 慕笙睡意全无,立刻睁开眼,怒道:“沈渡!” “饿了吧?带你去吃东西。”沈渡刮刮她的鼻尖儿:“这里有家猪蹄很出名,香而不腻,入口即化。我已经让人去排队了,这会儿过去刚刚好。” 慕笙的馋虫被勾上来,舔了下嘴唇,勾着他的脖子问:“真的很好吃?比安平县的那家猪蹄还好吃?” 沈渡点头,看着她的眼睛:“没吃过安平县的,但这家确实不错!错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吃!现在就去!”慕笙推开沈渡:“等我一会儿,换件衣服!” 此处名为三家店,因位于三座城镇之间而得名。看似商业繁茂,实则都是不起眼的小生意,小买卖。柴氏猪蹄店位于客栈附近,步行大约两刻钟。未见其店,先闻其香,好不容易挤进去,看见猪蹄的那一刻,蹙紧眉头:“你吃过这家店的猪蹄吗?” 沈渡摇头:“笙笙若是喜欢,可多买一些路上吃。” 慕笙摆手,将沈渡拉到一边,悄声道:“沈大人,你有没有发现这些猪蹄,还有食用猪蹄的客人有些不寻常?” 刚出锅的猪蹄,热气腾腾,每一缕香气都在勾人馋虫。来买猪蹄的人络绎不绝,既有老客,也有像他们这样慕名而来的新客。老客的吃相一言难尽,仿佛几辈子没吃过饭似的。新客则分为三种:一种大快朵颐,一种小口啃,另外一种与慕笙的表情差不多,对香气扑鼻的猪蹄表现出难以言喻的抗拒和厌恶。 沈渡:“这些猪蹄有什么问题?” 慕笙摸了摸他手上的戒指:“真看不出来?” 沈渡摇头,“笙笙精通术法,而我只是区区一介凡人,笙笙能瞧出来的,我这双肉体凡胎的眼未必能瞧出来。” 戒指没有异动,他没有说谎。再看那些猪蹄,虽能影响人的心智,却不带丝毫怨气。这猪蹄有些蹊跷。 目光落到店铺掌柜身上,越发稀奇。掌柜柴氏,三十五岁上下,是个普通妇人。三个伙计,其中一个面貌与其相似,应该是她的儿子。伙计亦是普通人,没有任何异常之处。掌柜没问题,伙计没问题,做法和调料也没问题,剩下的就是货源。 “笙笙,想什么呢?”沈渡晃了晃手:“你还没说那些猪蹄有什么问题呢?” “不若……沈大人自己看看。” 用手在沈渡眼皮上一抹,“不管看到什么,切勿慌张。” 沈渡只觉眼皮一凉,有微微的刺痛感,再睁眼时,眼前之人未变,变得是那些猪蹄。它们从猪蹄,变成了人的手和脚。 恰巧跟前站着一个老客,手里捧着一只脚,正啃得津津有味。沈渡顿觉反胃,转过身去,指着那个老客问:“他……” 慕笙点头,“你没看错,是人的脚,且是成年男子的脚。中等身材,保养得宜,出门不是乘车就是坐轿,极少走路。小拇指畸形,应是家族遗传。脚后跟有痣,特征明显。” “失踪人口?”沈渡沉眸。 “也可能是死亡人口。”慕笙冲着铺子努了努嘴,那么多的手跟脚,可不是十个八个就能凑全的。 第081章 忆江南(4) 准备离开时,看到随行的捕快。他刚排到跟前,正准备拿钱购买,被沈渡叫回来。捕快穿着便服,混在人群中,像个垂涎猪蹄的,傻呵呵的大老粗。 “大……公子,我这眼看着就要买到猪蹄了,您把我叫回来做什么?” 沈渡闭眼,不忍心提醒他,他要买的那只猪蹄是人手。强压下反胃的感觉,说道:“人太多,不想吃了,换个地方。” 捕快看了慕笙一眼,见她神情恹恹的,便知这猪蹄是慕姑娘不愿吃的。他一个下属,听吩咐办事,不好多嘴,跟着沈渡和慕笙退到一旁。 他们找到此地里正,向他打听猪蹄店的事情。里正坐在门槛上,押了口茶,娓娓道出。 柴氏本姓常,是跟着爹娘落难到此处的。临近除夕,天降大雪,她的爹娘都被冻死了。被发现时,她爹抱着她娘,她娘抱着她。那时候的柴氏,也就七八岁。里正看她可怜,就把她留在了镇子上。小姑娘很懂事,吃百家饭,做百家活儿,很得大家喜欢。 三年后,镇上闹饥荒,吃喝成了大问题。莫说一个孤女,就连自己家的孩子都得紧衣缩食。柴家有个儿子,小时候爬树,摔到脑袋成了傻子。眼见着傻子已经到了该定亲的年纪,镇里镇外,没有一家姑娘愿意。 柴家想让小姑娘当童养媳,他们承诺,有他们一口吃的,绝对不会饿着小姑娘。里正征询小姑娘的意见,小姑娘应允了。 十二岁的小姑娘嫁给了柴家十六岁的傻儿子。 三年饥荒,镇子上的人死了一多半儿,包括柴家那傻儿子的祖父,祖母以及母亲。在这三年间,小姑娘不仅承担起了照顾柴家的责任,还承担起了照顾傻子夫君的责任。 渡过饥荒后,柴家怕小姑娘逃走,为她和傻子夫君举办了简单的圆房仪式。婚后一年半,他们的儿子出生了,那是柴氏以及整个柴家自渡过饥荒后最幸福的几年。 柴氏的儿子叫柴明,是个既聪明又活泼的孩子。三岁不到,就能背许多诗,一度被认为是个神童。在柴明四岁那年,他那傻子父亲带着他去爬树,又从树上摔了下来。 这一摔,因祸得福,把傻子摔成了正常人。 按说这是好事儿,傻子不傻了,柴家的日子更好过了。没曾想,半年不到,傻子竟在外面有了相好,逼着柴氏与他和离。柴老爷,也就是柴氏的公公,傻子的父亲不同意。几年光景,他比谁都清楚,支撑柴家的既不是他,也不是他那个中途变傻,又变好的儿子,而是柴氏。 傻子拗不过父亲,又不敢跟柴氏明着闹,竟听着那外室的怂恿打起了儿子的主意。他把柴明骗出去,扔到水井里,想以柴氏看管不利,没了儿子为由将其休弃。 若柴明真被淹死了,那柴氏可真是百口莫辩,毕竟谁都想不到,这亲生父亲会丧尽天良地谋害自己的亲生儿子。老天睁眼,柴明没死。傻子傻了那么多年,不知那口井早已变成废井。柴明在井里哭,被人听见救了上来。 虽无性命之忧,却变得呆呆傻傻,不似往日那般聪敏机灵。柴氏想要公道,公公却为护自己的亲生儿子,劝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仅如此,还劝她笼络夫君的心,大度的将外面那个接进门,理由是外头那个有了身孕。柴氏的儿子傻了,柴家需得有个聪明的孩子做继承人。 慕笙道:“岂有此理!且不说这柴氏照顾痴傻的夫君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单说谋害亲生子这事儿,作为娘亲,断没有理由原谅二人。不报官,不追究就已是大度,这柴家人是怎么厚着脸皮说出让柴氏原谅谋杀亲子的夫君,接纳出主意害人的外室,还要接纳外室的孩子的?” “杀人诛心,不过如此。”里正站起来,背着手在院子里转了圈儿:“柴氏没有答应,并且向她的傻子夫君提出了和离,随后带着柴明搬出了柴家。柴氏离开柴家后不久,那外室的孩子就没了。说是摔了一跤,没了。再后来,柴氏的那个傻夫君也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好好的一个家就这样散了。” 沈渡:“既已和离,这铺子为何还叫柴氏猪蹄?” 里正:“一是因为和离书上没有签字,柴氏还是柴家过了明路的儿媳妇。二是柴氏的公公在傻儿子失踪后,恳请柴氏回到柴家,管理家中事务。作为回报,他会将柴家的一切留给孙子柴明。三是童养媳,柴氏这个名字已经被人叫习惯了。四是柴明,柴氏要将这个铺面留给儿子。” 慕笙:“不知这猪蹄店是何时开起的?” 里正咂摸了一会儿:“好多年了,早在柴明出生前就有了。起初是个小摊子,约莫七八年前盘了铺面,直到近半年才红火起来。” 慕笙:“原先的猪蹄味道如何?” 里正扶着胡须:“普普通通吧,说不上多好吃,但也说不上难吃。最早的猪蹄都是柴氏挨着铺子收的。辛苦不说,每日收上来的数量也不一样。做的生意跟过的日子一样,饥一顿,饱一顿。若非柴家有些家底,日子早就过不下去了。” 里正有些困了,耷拉着眼皮:“大约半年前,柴氏猪蹄店的生意突然好了。他们家的猪蹄也不知是怎么炖的,软烂入味儿不说,还跟别的猪蹄味道不一样,一下子吸引住了往来客商。镇子能有今日这般热闹,与柴氏猪蹄名声大噪脱不开关系。” 慕笙:“镇上可有人失踪?尤其是近半年的?” 里正皱着眉头:“除了柴家那傻子,镇上还丢了七个人,六男一女,都是半年前失踪的。近半年来,镇子上相安无事,从未听人说起过谁家的大人丢了,孩子不见了。” 慕笙琢磨了一下,问:“您可知柴氏的猪蹄是从哪里进货的?那般好的生意,猪蹄少了怕是不行。” 里正不明所以地看着慕笙:“是柴氏自己养的猪,肉卖到不同的肉铺,留下猪蹄自己用。这个,镇子上的人都知道,算不得什么秘密。” 直觉告诉慕笙,不是秘密的秘密才是最大的秘密——柴氏猪蹄店的问题就出在那些柴氏自养的猪上。 第082章 忆江南(5) 夜半时分,客栈中起了浓雾。 哼哼唧唧的声音把慕笙唤醒,她睁开眼睛,确认沈渡还在熟睡。声音很近,就在客栈里,但隔着房门和雾气,听得不太真切。 猪,是猪走路的声音! 慕笙清醒了,从床上坐起,撑着额头仔细听了听。没错,哼哼唧唧的,就是一群猪在客栈乱窜。大晚上的,这么多猪,搞什么呀?还有房间里的这些雾气……伸手拨了拨,也与以往见过的不同。 非妖,非魔,非怨,非煞,不知道是个什么鬼东西! 眯眼再睁开,透过门板,看到一只只猪,有黑的,白的,花的,排着队往楼下走。正看着,忽的感到一双手搭在了肩膀上,扭头却看到了姿态慵懒,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沈渡。 “看什么?”沈渡的下巴靠在了慕笙的身上,蹭了蹭。 “看……”慕笙咽了咽口水。 因为睡眠,沈渡没有束冠,头发散乱地落在肩上。未着外套,穿了件深红色的中衣,松松垮垮地,露出大片勾人的景色。 这男人,属狐狸的吗? 顺着慕笙的视线向下,故意将衣服松了松,慵懒地问:“好看吗?” 慕笙:“好看!” 沈渡握住她的手,睡意渐消,黑色的眸子里,仿佛盛了星光:“你,想不想摸摸?” 慕笙:“能摸?” 沈渡轻“嗯”一声,笑出声来:“人都在这儿了,笙笙还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说着,将她的手压到身上。慕笙心跳一窒,顿觉面红耳赤,口干得厉害。 “沈渡——” “我在!” “你到底什么意思?”指尖轻抓了一下:“先是戏弄我,让我给你做丫鬟,然后又说娶我,还厚着脸皮,闯我的闺房,睡我的床?你到底打得什么主意?我身上,有什么是可供你图谋的?” “这么明显,笙笙不知道?”沈渡看着她的眼睛,似笑非笑:“我想要从笙笙身上图谋的东西很多,笙笙愿意给吗?只要笙笙愿意,笙笙想要什么,都给你。” 脸一侧,擦着她的耳朵:“人给笙笙,命也给笙笙,如何?” 心跳如鼓,脸越发热了,猛地将他推开,说了句:“花言巧语,信你有鬼。” 沈渡“扑哧”一下笑了,将她的手按到心口处:“多说无益,我的心,笙笙日后自然晓得。” 慕笙猛地挣脱,捂住耳朵,被沈渡拉下来,指了指门外,“它们在靠近。” 都怪沈渡,被他这么一打岔,竟忘了门外的猪。扭身过去看,那些猪停在门口,聚成一团大大的黑影。 “我想出去看看。”慕笙说,“你随我一起,有点儿怕。”她的语气有些颤,听起来似乎真的害怕。沈渡握住她的手,感觉比往日凉了些。 “起来也不知道披件衣服,不怕着凉吗?”沈渡担忧的看着她。 “还不是怪你?”慕笙嗔怪道:“抢我的客房,抢我的床,还抢我的被子。” “好,都是我的错。”沈渡伸手将她拉进了怀里。他发现慕笙清减了许多,尤其是她的腰,细了一圈儿。肩背薄得跟纸似的,肌肤也没什么温度。 沈渡有点儿心疼,用力搂住了她,“你且在被窝里躺着,我出去看看。” 一些猪而已,虽有怪异,却不至危险。裹着被子,坐在床上,目送沈渡开门。门刚打开,就有一头猪冲了进来。沈渡拔剑,眼底戾气尽现,随着一声惨叫,猪头与猪身分成两半。 门外的猪瞧见了,嚎叫着四处逃散。 猪头滚落到床前,看到了猪耳朵上的疤痕。慕笙推开被子下床,拿起放在桌上的灯烛仔细查看,越看越觉得疤痕熟悉。与此同时,沈渡也注意到了客栈里的异常。 客栈里全是浓雾,数十头猪在里头横冲直撞却不见一个人出来。掩住口鼻,随意推开一间客栈,里头的客人睡意正酣,丝毫没有被这些动静吵醒。 随着一声长哨,原本还在乱撞的猪都安静下来。它们耷拉着脑袋,排成一队往门外走。沈渡追上去,想要找到吹哨之人。奈何外头雾气更浓,只闻哨声,不见其人。转回时,发现那些猪也不见了。 敌暗我明,再追下去,只会陷入险境。折返客栈时,里头的雾气散了些。细听,鼾声与呼吸声交织,却像是少了许多人。 他们入住的是镇上最大的客栈,临睡前特意问过小二,说是房间已满。这楼上楼下,共计二十间房,多是拖家带口。人数超过四十人,无论是呼吸声,还是熟睡时的鼾声,都不会这般浅。 客房内,慕笙趴在桌上,与猪头大眼对小眼。见沈渡进来,问他:“怎么样,有没有逮到?” 沈渡摇头,放下手里的剑,“怎么把这脏东西拎到桌上来了?” 慕笙拨弄着猪耳朵,让沈渡看上面的疤痕:“有没有觉得这道疤有些眼熟?” 沈渡不语,微蹙眉头。 将猪头转向沈渡,用灯烛照着那道疤,开口道:“可还记得那个与我起冲突,想要以言语羞辱我的客商?” 沈渡自然记得。 一个时辰前,他们从外头返回客栈,刚到门口,就与一人撞了个正着。外地客商,肥头大耳,喝得醉醺醺的。与他相撞的是随行的捕快,捕快当即扶住了他,并且喊他的仆从带他回去休息。 那人眼睛一瞟,看见慕笙,言语无状,占她便宜,被沈渡揪住揍了一顿。其中一拳,打在他耳朵上。依稀间,确有看到疤痕。仔细回想了下,那道疤痕与在猪耳朵上看到的十分相似。 沈渡揪着猪耳朵,不大确定地问:“猪……妖?” 慕笙屈指,在他脑门上敲了下:“人,他是人,被变成了猪。” 沈渡查验了一下猪身,在猪肚子上发现了两个脚印,其大小,宽窄与他的一模一样,确实是他踹的。检查了一下猪后腿,轻微骨折,其骨折程度也与捕快踹他的那脚相符。慕笙的猜测是真的,那个撞他们的外地客商变成了猪。 沈渡:“那些猪——” 慕笙点头:“去客商的房间看看,兴许能找到点儿蛛丝马迹。” 客商的房间在他们对面,与其同行的还有他的妻女。妻女无恙,皆在安睡中,唯有他变成了一只猪。 慕笙:“睡梦中变的,从床上掉下来摔醒了,这里有几个猪蹄印。” 循着猪蹄印看去,看到了被撞到歪斜的桌子,撞翻的茶壶,以及从桌下延续到门口的湿漉漉的猪蹄印。 第083章 忆江南(6) 连续看了几个房间,大部分房间里都有猪蹄印,失踪者有男有女,年龄不同,身份不同,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是打从外地来的。 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变成猪,一定是基于某种契机。 慕笙翻看着入住信息:“这个男人叫张德彪,三十二岁,京都人,做买卖的。” “是做买卖的,但不是正经买卖。”沈渡将找到的东西一一摊开:“他是个贩卖私盐的盐贩子,此去青州府是与人接头的。出现的时机很巧,刚好与朝廷命我调查的那桩案子有关。” “可惜,人死了!”慕笙看着猪头,眼睛一亮:“你可听过问灵?” 所谓问灵,就是向死人问话。人死为鬼,鬼擅说谎,能否问出有用信息,全看个人道行。拿出黄符,咬破指尖,将血胡乱抹在上面,贴到猪头上。 沈渡:“这就行了?” 慕笙:“把你的手放在猪头上,闭上眼睛,凝神静气。你只有一炷香的时间,捡重要的问,切莫耽搁。” 沈渡点头,将手贴在猪头上。 见他闭上眼睛,慕笙蓦地松了口气,用小手指轻轻勾了勾。宫铃响,冤魂现,肥头大耳的张德彪出现在桌子前。 张德彪还没意识到自己死了,看见慕笙他们下意识后退,“别,别过来!我都已经道过歉了。是我嘴欠,不该对着姑娘出言无状。骂也骂了,打也打了,还请两位放过我。” 慕笙盯着他的眼睛:“嘘!” 张德彪一怔,捂着嘴巴看向桌上的猪头,目露疑惑。他本想问问慕笙,桌上为何有个猪头,在看见猪耳朵上的疤痕时,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他想起来了,想起自己于睡梦中变成了一头猪。想起自己冲入这间客房向沈渡和慕笙求救,却被他们当成一头猪斩杀,想起桌上那颗猪头是他自己的头。 黑烟从脚下窜起,他变成了半人半猪,似人似鬼的怪物。 张德彪记得,斩杀他是沈渡。沈渡就在眼前,他要找他报仇。没有武器,他打算咬死他。刚刚扑到跟前,还没张嘴,额间一凉,化作一缕黑烟,钻进沾着血的黄符里。 与此同时,沈渡在他的识海里见到了被扔进来的张德彪。 什么问灵,不过是寻的一个借口,道士用的那些哄骗人的招她压根儿不会。她本可以把张德彪的魂魄拘上来让他直接问,奈何他天生多疑,已经开始试探她,怀疑她。为免多生事端,只得出此下策。 看着指尖上被咬破的伤口,慕笙禁不住叹了口气,躺回床上。 识海里,张德彪冲沈渡跳脚:“我记得,是你杀了我!杀人偿命,你得把你的命赔给我。” 沈渡:“我只杀了头猪。” 张德彪:“你是猪,你全家都是猪!” 沈渡:“还想再被我杀一次?” 张德彪一脸委屈地坐在地上:“我都死了,你还要怎么杀?” 沈渡:“魂飞魄散!” 张德彪一骨碌爬了起来:“别,我还想再当回人呢。” 沈渡:“我问你答,不要废话,否则送你的妻女跟你团聚。” 张德彪见识过沈渡的手段,知道惹不起他,很怂的点了点头:“您问,别伤我妻女,她们跟着我张德彪也不容易。死都死了,不能再祸害她们。” 在沈渡的追问下,张德彪承认了他盐贩子的身份。张家世居京城,祖上三代都是卖盐的,传到他这一代,因不小心得罪了官府,落得个罚没家产的下场。京城待不下去,就跟着贩卖私盐的到了青州府,自然而然做起了贩卖私盐的生意。 别人贩盐是为发财,他贩盐是为养家糊口。 “我经过事儿,不像别的盐贩子那般张狂,平日里走的路线也都是从前家里走的贩盐路线,几年下来,相安无事。这回算是折到阴沟里了!” 沈渡看着他那一身肉膘:“只为养家糊口?” 张德彪嘿嘿一笑,解释道:“我家比较多,一个正妻,三个外室,八个孩子,加上岳父岳母,小舅子啥的,养家的压力比较大。” 沈渡蹙眉:“此去青州府是与何人联系?” 张德彪报了一个名字,听着像是个中间人。他的盐都是从中间人那里拿的,至于是不是跟那个沉船的案子有关,他不知道,也没问过。做地下买卖的,多干,少问,是保命的不二法则。这个法则,张德彪运用的极好。 问起变猪一事,张德彪说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女人斥责他不该背叛发妻,私养外室,苛待发妻所生之女,说他这样的还不如一头猪! 他在梦里变成了一头猪,梦醒后从床上掉了下来。张嘴唤妻女,发出来的却是猪叫声。手没了,变成了猪蹄。桌子是他故意撞的,他想把自己撞醒,结果撞得晕晕乎乎,也不知道是怎么出的房间。走廊上全是猪,吓得他横冲直撞。后面的事情, 沈渡比他清楚,他被当成发疯的生猪砍了脑袋。 沈渡问张德彪是否真的苛待过妻女,张德彪低着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话。他说张家落难那会儿,发妻已有了身孕。她本可以与自己和离,却义无反顾地跟着他离开京城,一路颠簸着到了青州府。 十月怀胎,生下的却是个死婴。大夫和接生的婆子都说,孩子之所以夭折是因为长途颠簸,饮食不当,饥一顿饱一顿造成的。 再后来,妻子拼死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却因为身体严重亏损,无法再育子嗣。可他们张家总得有个后吧?于是背着妻子在外面养了个外室,生了一双儿女。 刚开始,他对妻女是有愧疚的,后来时间长了,加上妻女也没有因为这件事跟他闹,他的那点儿愧疚就消失了。 有了第一个外室,就有第二个,第三个。为名声也好,为仅剩的那点儿良知也罢,他没有让外室与外室之女登堂入室,而是把他们安排在了相邻的院子里。出门只带正妻和嫡女,回家多是宿在那些外室的院子里。 用外头的话说,他把尊严和脸面给了正妻,把钱和宠爱给了外室和外室子。 张德彪举手发誓:“虽说把钱给了外室,但也从未缺过正妻和嫡女的吃穿,算不上薄待!” “是吗?”沈渡冷着嗓子问:“明明是饿得面黄肌瘦,却谎称是妻女患病。既是患病,又为何带着她们长途奔波?既非薄待,为何锦衣下面穿得是打补丁的粗布麻衣,且不管是正妻还是嫡女,衣裳都是往年时兴的花样,大小极不合身。” 第084章 忆江南(7) 张德彪心虚地蹲在地上挠了挠头:“并非是我薄待,而是我那正妻随我吃苦吃惯了,舍不得浪费!” 沈渡厌恶的垂眸,若非问灵,定要将这张德彪再打一顿。 “吃苦吃惯了,便要一直吃苦?究竟是舍不得浪费,还是压根儿没有东西可以浪费?” “这……”张德彪无言以对。 发妻是家里给他选的,他自个儿并不中意,只是后来家里出事,她又与自己不离不弃,这才与她成了真夫妻,且有了一双儿女。只可惜,儿子夭折了。 刚到青州府时,因心中有愧,对发妻还算妥帖。后来她生了女儿,身体越发不好,人也变得憔悴不堪,恰逢他又纳了外室,心里便没有这个发妻了。说是人前给足面子,可她能去人前几回?张德彪心里比谁都清楚,他待他这个发妻极为不好。脏活累活是她干,黑锅烂锅是她背,好处都让他那些外室给得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况且他已经死了,被丢掉的那些良心也算是捡回来一些。 张德彪重重打了自己一个耳光,跪的板板正正:“都是我的错,是我对不住发妻和女儿!我没良心,活该变成猪被爷给砍了。爷就看在我遭了报应的份上,放我一马。来世,我定当洗心革面。” 沈渡:“你那发妻与嫡女……” 张德彪:“我虽有外室与庶子,然那外室与庶子并未上我张家族谱。”心虚,又多解释了几句:“倒也不是不想上,而是那几个外室相互争宠,闹得我头疼,干脆搬出发妻,压住她们。原想着再过几年,等那几个庶子长大些,挑个中用的上族谱,结果就出了这事儿。” 越说越觉得不对,补话道:“虽然目的不纯,结果却是好的。我死了,依着朝廷律例我的家产都由我的妻女继承。至于我那些个外室跟庶子,这些年也得了不少东西,没有我的帮扶也能过下去。只要……我的发妻跟嫡女不追究那些已经送出去的钱财。” 张家的事,与沈渡无关,只是打从心底看不起张德彪的为人。婚姻乃是大事,尤其对女子而言,几乎是她们的一生。若是不喜,打从一开始就不要娶,既然娶了,就该善待。 见沈渡面色不善,还想辩驳几句,一炷香的功夫到了,张德彪被拖出沈渡识海。 “砰”地一声,慕笙伸着懒腰站起,看到张德彪与凳子撞到一起。余光一瞥,张德彪立马嗷嗷着站了起来:“姑娘饶命,我这该说的都说了。” 慕笙:“都交代清楚了?” 张德彪连连点头,恨不得立马消失。那位沈公子是恐怖,再恐怖也比不过眼前这位姑娘。还未站稳,就见那位姑娘随手一挥,身后房门大开, 倒退着被一股力量吸进去。 无名指上戒指嗡鸣,沈渡缓缓睁开眼睛,目无焦距地看向房门。慕笙下床,赤足走到他身后,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公子!” 沈渡缓过神儿来,转身之际,掐住她的腰将她抱到桌上。低头时,看到她的脚,微微皱眉:“地上凉,不可赤足。” “哦。”慕笙勾住他的脖子轻轻荡脚,“问灵都问到了什么?” “张德彪变猪,是有人在梦中所为。”沈渡按住她的腿,让她不要乱动,待她安静后,将她抱回床上,用棉被裹住。 慕笙拥着棉被问:“公子的意思是,有人在梦里施法,将他们变成了猪,于是现实中的他们也变成了猪?如此怪异之事,闻所未闻。” 沈渡握住她的肩,轻语道:“怕是没那么简单,笙笙可还记得里正说过的话?” “柴氏本姓常,落难至此,嫁了个夫君是傻子。”下巴抵着棉被抬头:“傻子夫君不傻后抛妻弃子,无故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半年前,柴氏猪蹄店的生意突然好起来,然那些猪蹄并非真的猪蹄。” “里正说过,生猪是柴氏自己养的,然养猪之处在哪儿镇上无人知晓。”沈渡看向猪头:“想来,那些便是柴氏猪蹄店里的生猪。” 慕笙:“还差一些证据。” 沈渡:“静观其变,等天亮后再说。” 那么多客商失踪,即便客栈有心遮掩,他们的家人也会四处寻找。一旦寻找,势必惊动官府,惊动官府就会闹得人心惶惶。可这镇子上平静地不像是常有人失踪的样子。 这点儿很可疑。 距离天亮还有段时间,沈渡瞅了眼正准备睡觉的慕笙,开口道:“我能和你挤一挤吗?” 慕笙闭着眼睛:“我说不能,你会走吗?” 沈渡躺进被子里,“不能。” 慕笙迷迷糊糊的打了个哈欠:“睡吧,天亮之前应该不会再有事情发生。” 沈渡侧身,看着瞬间进入深眠状态的慕笙,不由叹气:“笙笙,我是个男人,你这般毫无防备,让我很是受挫啊。” 回应沈渡的,是慕笙浅浅的,均匀的呼吸声。 沈渡起身,在慕笙额上轻吻了一下,闭上眼睛,让自己也睡了过去。 翌日,阳光将沈渡从床上唤醒,他睁开眼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认慕笙还在不在。慕笙已然醒来,坐在梳妆台前慢慢的梳头发,听到动静,头也不回,对着铜镜里的沈渡道:“公子早。” “溪白,我的字。”沈渡自然而然地拿过她手里的梳子:“叫公子太过疏离。” “溪……白……”慕笙念着那两个字:“这么叫,会不会太过亲昵?” “能比叫夫君还亲昵?”沈渡低头,在慕笙耳边轻轻地说:“我想娶笙笙,笙笙准备什么时候嫁我?” “沈渡!”慕笙扭头,给了他一拳:“不许调戏我!” 沈渡捂着脸,委屈兮兮:“笙笙,疼!” 慕笙闭着眼睛深吸一口气,霍地起身,夺过沈渡手中的梳子,“啪”地一声拍到桌上:“别装了,都没打到你。” 沈渡难得嬉皮笑脸:“那是笙笙疼我,手下留情。” 慕笙推开他,下楼吃饭。跨门槛时,退了回来,盯着地面道:“地上的痕迹是你清理的?” 沈渡蹙眉:“什么痕迹?” 慕笙扭头:“昨夜的那头猪,还有杀猪时留在地上的血迹。” 沈渡走过来,停在慕笙身后:“那头猪和地上的血迹不是笙笙清理的?” 第085章 忆江南(8) 慕笙摇头,疑惑更深。 昨夜,在她和沈渡入睡后,有东西潜入了这个房间。那个东西,不仅毫无声息地移走了那头猪,还清理了地上的痕迹。奇怪的是,她和沈渡都没有觉察到。她的宫铃和沈渡的戒指,也没有发出任何警示。 普天之下,三界之中,能在她眼皮子底下做到这些的寥寥无几。 沈渡不过一介凡人,那东西是冲着她来的,抬头看天,隐隐有了猜想,只是还需确认。 下楼时,发现客栈内一切如常,张德彪的妻女也在,就坐在楼梯口的那张桌子上。比着昨夜,张氏的脸色好了许多,不似那般蜡黄,女儿的神情也活泼了许多。简单的眼神交汇后,两人停在桌前。 “请问,我们可以坐在这边吗?”慕笙行礼:“今早下来的迟了,没有多余的位置了。” 张氏起身,还了一礼:“姑娘请坐,不必客气!还有这位公子,也请坐。” 慕笙挨着张氏,沈渡则坐在慕笙旁边。刚一落座,就听见张德彪的女儿小声问:“姐姐,你跟这个漂亮哥哥是什么关系?我瞧漂亮哥哥待姐姐极好,他可是喜欢姐姐?” 沈渡递了盘点心给张德彪的女儿:“瞧得不错,我是这位姐姐的未婚夫。” 张德彪的女儿:“漂亮哥哥眼光真好,倒是这位姐姐眼光不咋地。” 沈渡:“何以见得?” 张德彪的女儿:“我娘说,长得漂亮的男人最会骗人。” 慕笙正欲喝粥,听见这话,放下碗来:“为什么?” 张德彪的女儿看了眼母亲,小声道:“因为漂亮的皮相最会骗人,若是嘴巴太甜些,十个姑娘,九个都会上当。娘亲说了,看人不能只看脸,要看对方的品性。” 慕笙:“长得丑的男人也会骗人!同样都是被骗,我宁可选个长得好看的,起码赏心悦目。” 沈渡扬起唇角,原来笙笙是这么想的,幸好他长得好看。 张德彪的女儿嘟着嘴:“不对!像我爹,年轻时长得好看,不光骗了我娘,还骗了好几个姨娘。我娘说,虽然爹给了那些姨娘很多钱,对她们的孩子比对我好,但她们跟我娘一样不开心。娘说,天底下的女子都是一个样的,都想要一个对她们一心一意的夫君,想要一个疼爱她们孩子的父亲。我爹,做不到一心一意。对我,他不是一个好父亲,对那些姨娘的孩子而言,他也不是。” 张德彪的女儿低头,言语中带着浓浓的伤心:“街上卖豆腐的张叔也喜欢拈花惹草,可他既没有纳妾,也没有通房外室。不是他不想,也不是他没钱,而是他长得丑,除了指腹为婚的张婶儿,没人愿意嫁给他。” 慕笙想,张德彪真是一头猪,辜负了这么好的妻女。试问天底下有几个正妻与嫡女可以做到不怨恨外室与庶子女,而将问题归结到那个罪魁祸首的男人身上。 小姑娘是个好人,若真嫁个丑的,岂不糟践。 拉住小姑娘的手,柔声道:“你娘说得对,但不是全对。朝三暮四是大部分男人的通病,只不过有人能克制住自己的欲念,有人克制不住,与其长相毫无关系。若说有关,也是与其家教,家风有关。” 张德彪的女儿扬着一双眸子:“长相一目了然,家教跟家风要如何看?” 慕笙道:“最简单的,看他的祖父祖母,爹娘是如何相处的。倘若他的祖父有妾室,爹爹有妾室,十有八九,他也会有妾室。因为在他看来,纳妾是很正常的事情。反之,若祖父母感情深厚,父亲的后宅里只有母亲一人,且对母亲一心一意,那他多半也能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 小姑娘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而一旁的张氏沉默不语。 沈渡夹了片牛肉,放到慕笙碗里,看似随意地问了句:“张掌柜不用早饭吗?” 小姑娘喝了口粥,支吾不清道:“爹爹出门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慕笙顺着小姑娘的话问,得知张德彪是昨日晚饭前出去的,而他们与张德彪发生争执是在亥时。张家的仆从带张德彪回房时,他的妻女皆在房外候着。他们便是在那时候打的照片,张氏还带着女儿来她门前与她赔罪。 从她们的表情来看,这些事情,她们全都不记得了。 在张氏及其女儿的记忆中,张德彪是在接到一封书信后离开的。行色匆匆,说是青州府那边出了事情,需得连夜启程。张德彪离开时,带走了他的一个贴身仆从,剩下了一个赶马车的。 与慕笙和沈渡有关的记忆也产生了偏差,在她们的记忆中,慕笙和沈渡只是住在对面客房里的房客。慕笙气质出众,沈渡容貌出尘,只一眼便能记住。 除了张德彪的妻女,那些失踪者的亲眷们记忆也都发生了改变。最夸张的是,其中一人压根儿不记得自己有儿子,只记得是跟女儿出门的。来这里,是为了给女儿相看夫婿。 面面相觑时,随他们出行的那名捕快打着哈欠从外头进来。模样有些狼狈,不止头上沾了草屑,身上还沾了泥土。看到慕笙他们呵呵一笑,解释道:“昨个儿晚上出去喝酒,不知怎的,跑到镇子外头去了。没耽搁小姐与公子的正事儿吧?咱们几时启程,我好吩咐车夫备马。” 慕笙盯着他的眼睛问:“你是几时出门的?可有去买柴氏猪蹄?” 捕快摸着头:“我不是跟小姐还有公子一块儿出去的吗?就晚饭后不久。公子嫌我碍眼,将我打发了。初到此地,人生地不熟,又不想回客栈休息,就找了个小酒馆儿喝酒。” 捕快说着,嘿嘿一笑:“别看这镇子不大,酒还挺烈,一不小心就喝多了。小姐说的那个猪蹄没吃上。人太多了,挤不进去。小姐与公子可是品尝过了?听说那家的猪蹄是镇上一绝。” 猪?脑中灵光一闪,抓住捕快的手看了看。 他跟张德彪一样,变成了猪,被赶去城外,却不知因何缘故,又变回了人。沈渡说过,乱麻之所以是乱麻,是因为没找到最关键的那根线。 线?慕笙捕捉到了关键,用极快的语速道:“你可有辜负过谁?” 第086章 忆江南(9) “你可有辜负过谁?”慕笙抓着捕快的手急问。 捕快愣住,结结巴巴道:“辜……辜负谁?小的没辜负谁啊!” 慕笙掀开他的衣袖,露出他手臂上的疤痕。刀伤,有些狰狞,是昔日追捕盗匪时留下的。 “记得那头花猪吗?就是张德彪撞门时,出现在他右手边,试图拦住他的那头猪。” 沈渡看向捕快的手臂,他记得花猪,但不记得花猪身上有疤痕。昨夜事发突然,他只注意到了张德彪,未曾注意到别的。 一个眼神,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他们身上的疤不一样。”慕笙看着捕快身上的:“他的是刀伤,但不是寻常的佩刀佩剑,而是生了锈的砍刀。张德彪耳朵上的是鞭伤,是张家出事时被鞭子误伤的。” 捕快是个粗神经,大线条,压根儿没听出慕笙话里的意思,而是傻兮兮地一笑,对慕笙道:“小姐不愧是仵作,一眼就瞧出来了。不瞒小姐,小的这伤的确是被砍刀砍的。几年前,小的奉命追拿一拨盗匪,误入一农户家中。那盗匪狗急跳墙,拿了农户家里的砍刀做武器。小的躲避不及,被砍了一刀。” 捕快挠了挠胳膊上的伤口,继续道:“原本伤得不深,敷些药,过几日就能好。没曾想伤口感染了,足足病了大半个月,以至于伤口变得这般狰狞。对了,小姐刚刚说得花猪是什么?跟我有关系吗?” 有关系,他就是那头花猪。 昨夜门外出现骚动,张德彪变成的那头猪闯进客房。捕快终究是捕快,虽然变成了花猪,还是尽心护主,想要阻拦,却被张德彪变成的那头猪撞到一边,四仰八叉。 猪蹄上的伤疤便是在那个时候显露出来的,只是慕笙没把它跟捕快联系到一起,直到刚刚。 捕快听得云里雾里的。 县衙里的捕快不止他一人,身上留疤的也不止他一人。此事在县衙不是秘密,慕姑娘经常出入县衙岂会不知? 捕快抽出手臂,挠了挠头:“小姐有话直说,小的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您这一会儿问我辜负谁,一会儿又拉着我的手臂瞧,小的心里着实没底。” 他们的举动和对话,引来不少人围观。沈渡面色阴沉,以眼神逼退捕快。捕快讪讪笑着,不知哪里惹了这对儿煞神。 沈渡:“如实回答,你可有辜负过女子真心?” “真……真心?”捕快睁大眼睛:“小的没辜负过……知道了,大人和小姐问得可是那件事?” 慕笙:“你当真辜负过一个女子?” 捕快挠着头欲言又止,纠结半天,还是开了口。他的确辜负过一个女子,那人是他的结发妻子,但这里头是有隐情的。他与发妻自小定了娃娃亲,奈何发妻不喜欢他,嫌他是个只会舞刀弄枪的粗人。 发妻想退亲,家里不允,只因他是个在衙门当差的,属于别人眼里的好差事。加之他爹娘着实喜欢前妻,早就把她当成自家儿媳妇,愣是逼着他二人成了婚。 他没有心仪之人,娶谁都一样。前妻不一样,她是被绑着送上花轿的,洞房那日寻死腻活。他是粗人,不是坏人,干不了那种逼人为妻的事情。得知前妻另有心上人,便与她做了约定。 他们二人以一年为期,待一年期满,以前妻婚后无子或二人夫妻感情不睦为由与之和离。世道艰难,女子尤为不易,为让前妻和离后有个好名声,不影响再嫁,他把坏名声都揽到了自己身上。 因为这个,他与前妻和离几年都找不到媳妇儿,直到遇见现在这个。现在的媳妇儿跟他一样是个二婚的,是办案的时候认识的。 捕快举手发誓:“说起来,我那前妻与她的现任夫君就住在镇子上。公子与小姐若是不信,我可与其当场对峙。 为避嫌,我与她和离后未曾见过,但一直有书信往来。我的信,是我家娘子代写的,她的信是她家夫君代写的。” 沈渡:“你家娘子与她家夫君通信?” 捕快:“我不识字,故请娘子代写。她识字,让她夫君代劳,一为避嫌,二为夫妻感情融洽。小的对天发誓,小的没有辜负过人,更没有辜负过真心。”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但凡负心汉,都被那股神秘力量变成了猪,而那些猪,经由柴氏的手变成了柴氏猪蹄店最为畅销的猪蹄。猪蹄本是负心汉所变,同类相吸,凡大快朵颐者皆是负心汉。小口食之者,应是动过此念,但没有付出实际行动者。闻之变色,甚至呕吐者,是心志坚定,绝无此念者。 比如……慕笙抬头看向沈渡,他就对那些猪蹄毫无反应。 猪蹄店没开门,问了隔壁掌柜,才知这个时辰,都在家中备货。去了柴家,被告知夫人和公子另有住处。多方打听, 还是托了捕快前妻的福,才打探到柴氏的新居。 普普通通的院子,看着没什么特别之初。然仔细看,门很大,可供一辆大型马车通过。 门板很厚,堪比城门。院墙很高,比普通人家的院落高出一半还多。门上拴着铁链,铁链上挂着一把拳头大的铜锁。铜锁上锈迹斑斑,不是一日两日造成的。 沈渡:“柴氏的新居?这看着可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 慕笙:“进去看看。” 生锈的铜锁轻而易举的被打开,沈渡推开门,露出整个院落。院子很荒凉,里面的草黄了长,长了黄,已经及膝高。厢房落锁,唯有正屋的门是开着的。推开,一股陈旧气味扑鼻而来。用火折子照了照,在没有光的里屋里看到了一具已经变成白骨的尸体。 沈渡:“这具尸体——” 慕笙:“屋里太暗,搬出去看看。” 沈渡叹了口气,将白骨搬到院子里。白骨比他矮一些,没有穿衣服,骨头上亦没有明显伤口。若是由普通仵作检验,定是验不出什么来的。 慕笙不语,将手放在头骨上,看到了一些模模糊糊的画面。那些画面,零零碎碎的,全都是死者生前的遭遇。 第087章 忆江南(10) 沈渡盯着那具白骨,心中隐隐有了猜测,不确定地问慕笙,“可是柴家失踪的那个傻儿子?” 慕笙抬头:“溪白如何晓得?” 沈渡笑着捏了捏她的脸:“从笙笙的表情上看出来的。” “这么厉害?”慕笙抬手,勾住他的下巴:“溪白果然聪明,单看我的表情就能看出来。” “知笙笙者,莫如我也。”沈渡很是受用,握住慕笙的手,故意道:“不要用这只摸过别的男人的手来碰我,我这个人心眼儿小。” “的确心眼儿小!”慕笙认同的点头,欲将手抽出来:“不碰了,免得有人不愿意。” “生气了?”沈渡舔着脸凑过来,“心眼儿小才不会朝三暮四,心眼儿小,只装笙笙一个就装满了,容不下旁人了。如此这般,笙笙还会觉得我心眼儿小吗?” 慕笙蓦地红了脸:“又在胡说八道!" 沈渡心动,在她脸颊上轻吻了下:“说正事儿,他是怎么死的?” 慕笙郁闷道:“被猪咬死的!” 沈渡:“……?”这个死法匪夷所思,堪称憋屈。 慕笙只看到了一些零零碎碎的画面。傻子夫君是被柴氏打晕后扔进猪圈的。猪是杂食性动物,吃人对它们而言很简单,尤其是在山里长大的,依然修成了半妖的山猪。 山猪是柴氏捡的。 几年前,镇上闹饥荒死了不少人。柴氏为了养活家人,迫不得已,只能上山挖野菜。附近山上的野菜都被挖光了,只剩下那座名为吊颈山的鬼山。鬼山之说由来已久,最常听的一种说法是,前朝兵败,被围堵到山上,不愿投降,解下腰带集体上吊。 那山本就不大,上百名士兵,几乎挂满了整座山。无人收尸,就让尸体那么晾着,直到腰带经不住风吹日晒,连同尸体一块儿掉下来。 据镇子上的老人说,那座山上满是枯骨和亡魂,一到夜里,就会传出那种特别渗人的声音,叫人一听就怕。 曾有人不小心误入,上山时好好的,下山时变成了傻子,逢人就说鬼将军。 柴氏怕鬼,更怕自己饿死了变成鬼。别的地方没有野菜,唯有无人敢去的吊颈山。她没看到鬼,看到了猎人布的陷阱,从陷阱里救出了一头受伤的小猪。 饥荒年,本想将小猪带回家做成吃食,又觉得那猪太小,不足以让家人果腹,思量再三,将小猪安置在了这栋宅子里。 这栋宅子原是义庄,因距离镇子太远,加上年久失修荒废了。一般人嫌晦气,不往这边来,刚好供她养猪。 说来也怪,别的猪,养上一年就能出栏。这只猪却长得极慢,待到柴氏与那傻子夫君圆房时,也只有两岁孩子那么大。好在家中已有余粮,不急着杀猪果腹,柴氏就把它放在宅子里慢慢养着。 日子一长,有了感情,就更舍不得杀了。 柴氏在柴家的日子并不好过,她是以童养媳的身份进入柴家的,在柴家人眼里,等同于半个奴婢。婆母在时,虽时常受她磋磨,然好歹家里还有个人照顾。婆婆病逝后,家里只剩下公公,傻子夫君以及她三个人。 柴老爷为人迂腐霸道,极其讲究男尊女卑,即便是难捱的饥荒年,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里家外的事情都不沾手。夫君是傻子,连自个儿都照顾不好,哪能帮衬她? 在柴氏最无助的时候,唯有小猪陪着她,听她倾诉。 “别人家的孩子,都是祖父母或者父母看护的,唯有柴氏的儿子柴明是小猪看护的。”慕笙叹气:“柴氏要做的事情很多,养在宅子里的那只猪就成了柴明的玩伴,他们几乎寸步不离。几年的朝夕相处,在柴氏母子心里,小猪就是他们的家人。” 沈渡:“所以,柴氏将夫君扔进猪圈,是想让自己的家人替自己撑腰?” 想法很离谱,却也不是不可能。像他,小时候养过一条狗,每每被人欺负,都会去找那只狗告状。狗护短,经常帮他报仇。可惜,它死了,被长公主派来接他的人活活打死了。 慕笙不知道沈渡的那些过往,在听见他说的话后摇了摇头:“不是撑腰,是恨极了!” 作为柴家的童养媳,在柴氏与傻子夫君和离时,被勒令除了柴明不能带走任何东西。和离后,她无处栖身,便带着儿子住到了这栋废弃的义庄里,与饲养的小猪朝夕相伴。毫不夸张的说,最开始的时候,他们母子是跟小猪一起睡在猪圈里的。攒了些银钱后,才将西边那两处厢房修成了能住人的样子。 他们不想与柴家有任何关系,柴家的人却不愿放过他们,尤其是那个登堂入室的外室,她时常给傻子夫君吹枕边风,说他们这么对柴氏,柴氏定当怀恨在心。说柴氏生的儿子比他们的孩子大那么多,保不齐什么时候回来与他们的儿子争夺家产。 为此,她经常唆使她的傻子夫君将柴氏母子斩草除根。那傻子夫君也是个蠢的,对狠毒的外室言听计从,不仅与她一起算计柴氏的小生意,还想将柴明偷走卖掉。 幸亏小猪发现,将他们堵在宅子里。外室受不住惊吓,恶人恶报,当晚就没了孩子。傻子夫君不思悔改,反将这件事推到柴氏母子身上,气呼呼地来找他们算账,并要他们为外室的孩子偿命。 争执中,柴氏用木棍将傻子夫君敲晕,扔进猪圈里。 她没想杀人,尤其是自己的夫君,她只想把他扔在猪圈里,让他受受教训。柴氏也没想到,她的傻子夫君会被猪给吃了。等她发现时,他已经被啃的不剩什么。 怕被人发现,就将尸体转移到了那间屋子里。 沈渡:“这么偏僻,为什么不将尸体掩埋?埋起来的更不容易被人发现。” 慕笙摇头:“答案只有柴氏才知道。” 沈渡:“柴氏与那些猪会在那儿?” 慕笙:“吊颈山。”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山峰:“那里适合散养,且不容易被人发现,我若是她,定会将那些猪赶上山。” 沈渡环顾四周:“看来只有去吊颈山了。” 第088章 忆江南(11) 找遍了整座宅子,都没找到那些猪的痕迹。看来,柴氏……或者说幕后主人并没有将那些猪豢养在这里。 猪蹄店没有,柴家没有,这里也没有,他们会将猪藏在哪儿?跃上房顶,举目四望,目光落在一个微微隆起的小山丘上。 “沈溪白,那边是哪儿?” 沈渡掏出地图,蹲在地上:“劳烦笙笙报个方位。” “西北方,约莫一里外,小山丘。” 沈渡仔细瞧了瞧,指着地图上的名字道:“笙笙说的那个地方应该叫吊颈山。” “这么奇怪的名字?”慕笙踩着房檐往下看:“谁给起的,感觉鬼气森森的。” “笙笙的问题,我大概能回答一二。”沈渡张开手,慕笙也不矫情,提着裙角轻轻一跳,稳稳掉进他怀里。 沈渡抱着她出了宅子,直到上了马车,才说起“吊颈山”的来历。 前朝兵败,一支残余部队被围困到山丘上,不愿投降,解下腰带集体上吊。山丘本就不大,上百名士兵,密密麻麻,几乎挂满了整座山丘。无人收尸,就让尸体在树上挂着,经由风吹日晒,变成一具具干尸。直到腰带风化,断裂,与尸体一块儿掉下来。 据说,那座山上满是枯骨和亡魂。一到夜里,就会发出各种声音,使人一听就怕。曾有人不小心误入,上山时好好的,下山时变成了傻子,逢人就说鬼将军。 闹鬼的吊颈山,真有点儿迫不及待了。 吊颈山下是一片无路可走的野树林子,马车进不去,停在一处宽阔地,让车夫看着。沈渡用袖子护着慕笙的头,弯腰进了林子。刚进去,听到慕笙问:“沈溪白,咱们这是不是话本子里说的钻小树林儿。” 沈渡一个趔趄,差点把慕笙带倒。稳住身形时,只觉脸颊与耳朵微微发烫。这种感觉,自出了张家老宅的梦魇就很少有过。 他对笙笙是刻意撩拨,笙笙对他还真是不经意啊。 沈渡:“笙笙想与我钻小树林?” 慕笙拨开眼前碍人的枝条,随意道:“这不正钻着嘛!” 沈渡贴着她的耳朵说:“话本里的小树林,跟咱们眼前的小树林不是同一片小树林。” 慕笙抬头,眼睛里净是没有污染的单纯:“当然不是同一片,话本里是假的,咱们这个是真的。话本里没有苍蝇、蚊子,屎粑粑和臭虫,咱们有。” 沈渡一头黑线,正想解释,原本走得好好的人蹲下来。 “猪屎,新鲜的,这么多?”慕笙拽拽沈渡的袖子:“草被挤压过,看来我们的猜测是对的,那些猪被养在了吊颈山上。” 看似不大的小树林足足走了三刻钟才走出来。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条小路,小路蜿蜒向前,通向山顶。山顶有一处很潦草的院落,围墙是用石头搭的,高低不平,很是随意。两间石屋,一大一小。小的那间有门有窗,挂着帘子。大的那间有门无窗,透着怪异。 跃过围墙,看到一地散养的猪,其中几只颇为眼熟。 “岳州茶商,鄞州皮货商,还有来自京城的杨掌柜。” “笙笙眼真尖,这么多猪都能认出来。” “岳州茶商,昨日与咱们前后脚入住客栈。咱们在前,他们在后。 ”慕笙道:“贩茶的,身上却无半点儿茶香,而是浓郁的脂粉香。那股香味儿,不仅他旁边的侍妾有,他身上也有。侍妾涂了丹蔻,他手上也有,小尾指,右手,拿扇子那只。” 沈渡吃味儿道:“笙笙看得好仔细。” 慕笙:“你当我想啊?一个大男人,翘着兰花指,指上还涂着那么艳的丹蔻,想不看到都难。” 沈渡:“原来如此!看来这岳州茶商是恶心到我家笙笙了。” 余光一斜,落到那只在猪群里乱窜着的大白猪身上。它的猪蹄上,果有一抹丹蔻。 “那个鄞州皮货商又是何人?笙笙又是如何认出他的?” “那个大胡子,就咱们上楼安置行装的时候,说你沈溪白身无二两肉,是个白面书生的。”慕笙踮起脚尖,捏他的脸:“说话时动作极为夸张。脖子上带着一个狼牙,左手上戴着一串铜钱。” 慕笙轻轻咳了咳:“狼牙是假的,其实是狗牙,从死狗嘴里掰的。” 沈渡揽住她的腰:“笙笙怎知那是狗牙?” 当然是看出来的!她小的时候没少捉狼遛狗,狼牙牙尖长而弯曲,狗牙牙尖短小,圆顿,且直。狼牙有Y字型血槽,血槽很深且明显,狗牙则相反。狼牙吃肉,质感更加细腻,温润。狗牙看上去牙行呆笨、无力,质感发糠、发糟。 循着目光看去,躺在地上的那只猪,脖子上带着狗牙,猪蹄上拴着铜钱,不是鄞州皮货商又是谁? 来自京城的杨掌柜就更好辨认了,她是女子,出身烟花柳巷,靠着攀附笼络男子置办下偌大家业。在她的肩胛上有一朵红花,据说那朵红花下是一块难看的疤痕。疤痕是幼时留下的,亦是她出身烟花柳巷的标记。 她从不避讳自己的出身,任由旁人评说,站在女子的立场,她挺厉害的,利用自己仅有的东西,为自己博了一个光明灿烂的前程。 沈渡:“ 男子变猪是因为负心,这杨掌柜变猪也是因为负心?” “不是!”柴氏背着一筐猪草进来,“她所做之事更为过分。” 放下箩筐,将里头的猪草随意地撒到地上,穿过疯狂乱窜的猪群,停在那间小的石屋前:“二位远道而来,不如进来喝杯茶。” 柴氏表现的很淡然,对于他们的出现似乎并不意外。小屋陈设简单,除了一张床,就只有一个茶台。茶台上摆着一株茉莉花,不是花开时节,只有绿绿的叶子。 倒了三杯茶,一杯自饮,两杯分别送到慕笙和沈渡跟前:“没毒,两位放心喝。” 茉莉花茶,茶味幽香,确实没毒。 “除了杨掌柜的事情,二位还想知道什么?”柴氏又倒了杯茶,小口饮着:“我非幕后之人,但却真的害过人命。” 柴氏抬眸:“我害死了我的夫君,依我朝律例,应处以死刑。我从未想过逃避律法,只是身不由己,有些事情还未做完。” 握着茶杯的手突然一紧,柴氏摇头,拼命抗拒,却终究抵不过那道力量,变成了猪妖的模样。 第089章 忆江南(12) “小小猪妖也敢放肆!”指尖一点,柴氏跌回凳子上,属于猪妖的特征慢慢褪去。 故事要从镇子上遭遇饥荒那年说起! 因为饥荒,她成了柴家的童养媳,失去了自己的名字,成为了旁人口中的柴氏。饥荒年,到处缺吃少喝。为了活命,只能出去挖野菜。 靠近镇子的地方都被挖光了,唯有吊颈山无人敢去。柴氏也怕鬼,但她更怕自己饿死了变成鬼。她的命是用爹娘的命换的,她不能把它丢掉。 没有马车,她一个人背着背篓走了很久,才走到这里。没有鬼,只有猎人布下的陷阱,陷阱里有一头受伤的小野猪。 她想,原来天底下不怕鬼的不止她一个。 本想将小猪带回家做成吃食,又觉得那猪太小,不足以让全家人果腹。思量再三,将小猪安置在山下的那处宅子里。 宅子本是义庄,年久失修荒废了,用来豢养捡到的小猪正好。 说来也怪,别的猪,养上一年就能出栏,这只山猪却长得极慢。柴氏与自己的夫君圆房时,它还只有两岁孩童那么大,且体型偏瘦,杀不出几两肉。好在家中已有余粮,不急着杀猪果腹,柴氏就把它放在宅子里慢慢养着。 日子一长,有了感情,就更舍不得杀了。 “我,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小小年纪就承担起了赡养公婆,照顾傻子夫君,以及为柴家张罗柴米油盐的重担。” 柴氏看着横在脖子上的那把刀,毫无惧意。她有的只是疲惫,死亡于她而言更像是一种解脱。 “我很累,找不到可以倾诉之人,只能告诉那头小猪。”柴氏的眼睛里有了一丝笑意:“它听我倾诉,陪着我吃东西,跟我一起上山挖野菜。我晕倒的时候,只有它守在我身边。看到我醒来,它急得嗷嗷叫,仿佛是在安慰我。透过它的那双眼睛,我看到了久违的关心。于旁人而言,它是一头猪,于我而言,它是朋友,是我漫长的,无望的生活里唯一的慰藉。” 沈渡:“你有孩子,孩子不是你的慰藉?” 柴氏轻轻摇头:“孩子不是我想生的,是柴家人要我生的。我是柴家的童养媳,柴家对我有养育之恩。他们需要一个孩子继承柴家的香火。” 孩子的出生让她觉得生活更累。她要洗衣服做饭,要伺候公公,要照顾痴傻的夫君,还要想办法赚钱养家。孩子没日没夜的哭,她没日没夜的熬。数不清有多少次,她抱着孩子就睡着了。每一次,不是被公公的咒骂声吵醒,就是被傻子夫君拽醒。他们看不到她的辛苦,她的无助以及她的累。若不是那只山猪陪着她,她真的会疯掉。 “别人家的孩子,都是祖父母或者亲生父母看顾的,我的孩子是小猪看顾的。”柴氏红了眼睛:“它对我和孩子来说是家人。” 孩子四岁那年,傻子夫君突然不傻了。她以为那是上天对她的怜悯,让她柳暗花明,苦尽甘来。后来才知道,那是上天给予她新的磋磨。傻子夫君再傻,也知道陪四岁的儿子玩,让她有一丝丝的喘息。恢复正常的夫君,不仅不愿陪孩子,还像他的父亲那样,只会数落她,斥责她,羞辱她,而后再理直气壮地,义正言辞地从她手里拿走钱财。 隔壁阿婆说,日子都是一样的,忍忍就过去了。她也想过忍,想过有朝一日能守得云开见月明。可她的忍,换来的是公公以及夫君的变本加厉,是他拿着她辛苦赚来的钱养外室,照顾她与外室的孩子。 她于痛苦煎熬中期盼了几年的关怀与温暖,就那样被他轻而易举的,随随便便的给了另外一个女人。 她不够宽容,不够大度,她无法接受这样的不公与落差。她怨恨,她痛苦,她恨极了柴家的每一个人,却碍于孩子,什么都做不了。孩子不是她想生的,却是她生的,她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他的一生。她不愿看着已经懂事的孩子因为她和夫君的关系夹在中间,生出痛苦。 为了孩子,她想过退让。在他第一次拿出和离书的时候,她想都没想就跪了下去。作为母亲,她想给她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哪怕夫君的人和心都不在这个家里。可他,竟然为了外室和外室子试图杀死她的孩子。 那一刻,她忽然意识到,她依靠的从来都是她自己,她的孩子也不需要那样的一个父亲。和离后,无处栖身的他们只能跟小猪一起住在那个破破烂烂的宅子里。 消沉了几天后,她决定给她和孩子一个家。上山伐木,把木头一根根背回家,向木匠借来工具,学习如何修缮房子。半年,她把那个破破烂烂的,漏风漏雨的义庄修缮成了能住人的宽敞的宅子。就在他们满怀希望的开启新生活时,外室领着一帮地痞找上门,问她索要钱财。 公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夫君原是傻子,不善挣钱和经营。外室,只会把心思用在男人身上。半年不到,就把柴家那点儿微薄的积蓄败得一干二净。 外室扯高气扬,说她肚子里怀着的是她们夫君的孩子,身为夫君的前妻,柴氏理应对她和她腹中的孩子负责。她不仅要求柴氏赚钱养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还要求柴氏为奴为婢,照顾他们一家人。 见过厚颜无耻的,没见过这般厚颜无耻的,柴氏被他们气笑了。外室见撒泼不成,开始威胁。打砸中,柴氏的儿子柴明冲了出去。 “是山猪撞翻了外室,救下了我的儿子。“柴氏闭着眼睛:“刀,明晃晃地,插在山猪身上。它的血跟外室淌出来的血混在一起。我的猪死了,她的孩子没了。地痞散了,夫君来了,一如既往的不分青红皂白。他要我的孩子去给外室的孩子偿命,我看着他,只觉心中一片恨意,脑中一片空白。” 慕笙觉得有什么地方对不上,她问:“你养的那头山猪死了?” 柴氏点头:“死了!” 慕笙又问:“你把你的夫君打晕后扔在了猪圈里?猪圈里还有别的猪,那头猪将他咬死了?”” 柴氏恍惚道:“没有别的猪,至少那个时候没有。” 所以,白骨和柴氏谁在说谎? 第090章 忆江南(13) 慕笙和沈渡对视一眼,在对方眼里看到同样的表情。人在濒死之际看到的景象真假难辨,死后变成鬼,记忆缺损,更会出现偏差。 轮回镜虽是法器,却也是为人所用。镜中所显画面纷杂,既有前世,也有今生。既有死者的真实经历,也有他的一些梦境和幻象。 依她之能,想要甄别不难,只是耗费时日。眉眼一转,盯着柴氏道:“夫人可否允我探一下夫人的记忆?” 不等柴氏拒绝,眉心一点,指尖一勾,从她的脑海中提取出一段记忆。这段记忆,就像院子里的那些杂毛猪一样,黑白相间,相互纠缠。 沈渡:“这是什么?” 慕笙用手轻轻一拨,“柴氏的记忆,但不全是她的。” 黑色属于妖物,白色属于柴氏,手一抹,记忆像画卷一样展开…… 夜幕时分,柴氏举着一盏灯到儿子房中。四岁的孩子,正趴在桌子上画画。随着柴氏的脚步移动,他们看到了那幅画的内容。虽有些杂乱无章,画出来的东西倒是活灵活现,鱼是鱼,虾是虾。 柴氏摸了摸儿子的头:“很晚了,睡觉吧!待到明日,娘亲与你一起画。” 儿子乖巧地点了点头,扶着母亲的胳膊从凳子上下来,脱鞋睡觉。柴氏温柔地笑着,帮儿子掖了掖被角。扭头时,看见站在门口的猪。 柴氏瞥了它一眼,“你也回去睡觉。” 山猪低着头退到一边。 月光清幽,山风徐徐,若是没有那些碍眼的,这将会是美好的一夜。砸门声传来,惊起了刚要入睡的柴明,他抱着柴氏的胳膊,眼睛里全是害怕和紧张。 柴氏摸了摸他的头:“没关系,娘去看看。” 从房里出来,杀猪咬着她的裤腿,发出低低的叫声。她蹲下来,摸了摸山猪的头:“没关系,你守着明儿,我去瞧瞧。” 义庄改建的宅子,要什么没什么,哪个大半夜的会往这儿来? 打开一条门缝,看见一张陌生面孔。正欲关上,那个外室挺着肚子上了台阶。先是一通污言秽语,而后命人撞门。柴氏拦不住,被他们撞到地上。那些人,土匪一样冲进来。 外室先是打量一下眼前的院子,眼中有着莫名的嫉恨。若非知晓这里曾是义庄,定要将这柴氏母子赶出去,将这宅子占为己有。心中有妒,说话越发难听。柴氏不忿,却尽量忍着,不与他们起冲突。 外室以为柴氏好拿捏,张口问她要钱,不是十两,八两,而是一百八十两。不止今日要,往后每隔七日都会命人来取,让柴氏准备好。 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不到一两银子。一百八十两,她敢开口,柴氏都不敢听。 外室自顾自地说了半天,柴氏连理都懒得理。外室恼羞成怒,命那几个泼皮动手,柴氏左一拳,右一脚,把泼皮打得爬不起来。 她自小孤苦,十几岁掌家,什么人没见过?区区几个地痞,也敢妄想在她的地盘上拿捏她。 外室看得目瞪口呆,护着肚子连说了好几句:“这般粗蛮,难怪夫君不要你。” 柴氏不与她争执,反倒顺着她的话往下说,三言两语,就把她气得直跳脚。院里动静大,吵得孩子睡不着,揉着眼睛从屋里出来。看到外室,脸颊气鼓鼓的,指着大门让她走。 四岁的孩子,已通晓人事,知道父亲是因为眼前这个女人将他和他娘赶出了门。 外室被柴氏气的不行,正愁没地儿撒气,看到小柴明,把他拽到跟前,掐着他的脖子威胁柴氏拿钱。 迫于无奈,柴氏只能把手里仅剩的钱拿出来。碎银几两,还不够外室买盒胭脂。以为自己被愚弄的外室当即发起疯来,一个劲儿的打砸。 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汉,岂能允许外室在母亲跟前这般嚣张。柴明,挣脱母亲的怀抱,试图阻拦。 外室都是被男人哄着,宠着,哪受过这种气?她大老远的跑过来,不仅钱没要到,还被柴氏母子这般羞辱。脑子一热,动了杀意,捡起掉在地上的刀,往柴明身上扎。 千钧一发之际,山猪窜出来挡住柴明。 外室被山猪撞倒,动了胎气。山猪被匕首刺中,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柴氏和柴明都被吓到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外室喊救命才回过神来。 外室动了胎气,山猪被刺伤,儿子受到惊吓,眼神发直,柴氏六神无主,不知道先去救谁。看到地上的泼皮,她赶紧把银子塞到他们手里,让他们带着外室去镇子上看大夫。 泼皮是为钱来的,哪见过这种阵仗?万一外室的孩子没了,再被讹上……依着柴家人的本性,十有八九会去报官。想到这里,几个泼皮叽里咕噜从地上爬起,没拿银子就跑了。 泼皮前脚离开,她那个傻子前夫后脚就来了。看到院子里的情形,不分青红皂白,给了柴氏一耳光。 他骂柴氏是个毒妇,说外室跟外室腹中的孩子有任何差池,定要柴氏跟她的儿子赔命。柴氏委屈,却仍试图与其沟通。 柴氏:“你看清楚,这是我的宅子,是她带着人来找我跟明儿的麻烦,不是我带着明儿去柴家找她的麻烦。” 傻子夫君:“就算这是你的宅子,就算她带着人来找你的麻烦,你受伤了吗?没有!你安然无恙,她却躺在地上,连孩子都要保不住了。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柴氏被气到了,她头一次觉得她的傻子前夫和那个外室是如此的相配。他们都擅长无理占三分,都擅长颠倒是非黑白。 她抱着孩子,后退两步,指着地上的猪道:“看见那把刀没?若不是小黑替明儿挡下,明儿就被她捅死了。她的孩子是孩子,我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你问我孰是孰非,好,我告诉你,没有是非只有报应!她试图伤害我的孩子,她的孩子没了就是报应!” 柴氏指着门口:“滚!你们都给我滚!” 傻子夫君看了眼地上:“不就是头猪吗?死就死了,有什么要紧的?再说了,你有证据证明你这把刀是她的吗?没有吧?但她倒在这里,她肚子里的孩子保不住了是不争的事实。” 柴氏不想再听下去,走到傻子夫君跟前,一拳将其打晕! 第091章 忆江南(14) 外室可恶,然腹中孩子无辜。柴氏不忍,赶着驴车,把她送到镇上的安和堂。外室在安和堂内产下一名足月女婴。女婴相貌奇特,不似柴家血统。 抱着孩子的外室不得不说出实情。 孩子不是柴家的,是她与一名胡商所生。她本是农户女,无意中结识了一位胡商,被他的出手阔绰所迷。胡商说他家里没有妻子,说他对外室一见钟情,说他要带她一起回去,让她过吃穿不愁,幸福快乐的日子。 她信了胡商的鬼话,与他厮混在一处,直到她有了身孕。胡商大喜,说去置办礼物,她在客栈里等了三天,直到小二上门来催,才知道胡商早就离开了。 除了名字,她对他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找他。 无媒苟合,还有了身孕,她被爹娘赶出门。也就是那天,她遇见了柴家的那个傻子。傻子好骗,轻而易举就相信了她,不仅宠着她,哄着她,还跟柴氏和离,娶她进门。 谎话说得多了,连她自己都信了。要不是看到孩子的容貌,她死都不会承认这个孩子不是柴家的。她恳求柴氏和掌柜,让他们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她愿意离开柴家,离开镇子,带着女儿去一个没人认识她们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柴氏心软,把剩下的银子都给了她。 在柴氏与掌柜的离开后,外室扼死了自己的孩子,留下一张纸条,带着银子消失无踪。纸条上写的是:“我没钱,养不活她,且她是胡人之后,活着也是受罪。” 山猪死了,柴氏心里有怨,返回宅子后,把那个始作俑者,也就是她的傻子前夫扔进猪圈。她没想杀人,只想他受些罪,遭点儿报应。 做完这一切后,沐浴更衣,回房守着儿子休息,再后面的便是模糊的黑色记忆。 慕笙轻轻一拨,黑色记忆展开,是那头山猪的。 它是一只修行了近三百年的猪妖,因吊颈山上煞气重,有利于自身修行,就迁居到此处。妖怪,每修行百年就要经历一次雷劫。渡过雷劫,修为翻倍。反之,打回原形。 它是后者,不仅被雷劈得七荤八素,还变成了一只毫无自保能力的小山猪。在它快要饿死的时候,柴氏出现了,把它从那个深坑里带了出来。 柴氏以为那是猎人布下的陷阱,其实不是,是天雷劈开的深坑,里面的树枝都是应雷劫的时候掉下去的。 起初,它认为自己必死无疑。灾荒年,一头猪,任谁都会流口水。然柴氏没有吃掉它,反而把它养在了义庄里。 义庄是怨气与煞气汇聚之地,对它而言,是极好的养伤地。 柴氏对它很好,不仅隔三差五地来探望它,还给它带各种吃食。偶尔,她也会说起自己的事情。自私的公公,傻呆呆的相公,嗷嗷待哺的孩子,以及破破烂烂,需要她用稚嫩肩膀撑起来的柴家。 刚开始,觉得她又蠢又笨,遇见那么一家子都不知道跑。慢慢的,它开始心疼她。明明自己都还是一个需要人照顾的小姑娘,却妄想照顾身边所有的人。 日复一日的陪伴,让柴氏把它当成了家人,它也把柴氏当成了自己人。 柴氏几次病重,都是它用自己的修为救回来的。没了修为,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猪,连最简单的法术都施展不出。 那一刀,让它的猪身消亡,只剩一缕元神跟着柴氏。 事发当晚,傻子从猪圈醒来,摸进屋里,试图伤害柴氏和柴明。情急之下,元神附体,驱使着猪身将他赶回猪圈。猪妖没想咬他,毕竟它是一只挑食的猪,不是什么脏东西都会入口。是那傻子先咬的它,它控制不住才咬了他几口。 傻子运气不好,被它咬住脖子一命呜呼。 翌日,柴氏去猪圈找傻子,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以为是被附近的野兽所伤,故将他的死归结到自己身上。 记忆散去,被定住的时间重新流动。慕笙问:“你可知道,你是如何被那只猪妖附身的?” 柴氏点头:“事发后的第二日,它是我养的那只小山猪,它是因为保护我才附到我身上的。” 外室去宅子讨钱这事儿,柴氏的公公也知道。他在家里等了一宿,既没等回新儿媳妇,也没等回去接新儿媳妇的儿子。 意识到事情有变的他,纠结了一帮柴家人,气势汹汹地找到宅子。他们要钱,要搜屋,要带着柴氏母子去见官。 柴氏拦在门口,不敢放他们进去。原因很简单,傻子的尸体还在猪圈里,一旦被柴家人看到,她的生死是小,孩子无人照顾是大。 她是孤儿,知道一个孤儿想要活下去有多难。她的儿子才四岁,一旦她被捕入狱,她的儿子只会比她过得更难。就在她绝望的,想要带着儿子一同赴死时,猪妖的元神附到了她身上,让她瞬间拥有了凡人没有的力量。 柴家的人是被她打走的,公公也是迫于她的武力威胁,外加傻儿子跟儿媳妇失踪,这才提出让她跟儿子返回柴家,继承柴家的一切。 宅子是她从官府手里买的,本就是废弃的义庄,没花多少银子。买下宅子后,她将围墙和大门做了简单的翻修,用一把大锁将它锁起来。 沈渡:“你就不怕有人闯入,发现屋内尸体?” 柴氏:“做贼心虚,自是害怕的。我做了三个安排,一是从官府手中买下宅子。二是找说书先生,故意散播了那处有鬼的传闻。它本就是义庄,又在鬼山脚下,再加上那些传闻,连最凶狠的盗匪都不敢去。三是设了禁制,一旦有人靠近,我便会发觉。” 慕笙了然,难怪她和沈渡上山时,她面色如常,没有丝毫意外。 慕笙:“既是禁制,为何没有半分妖气?” 柴氏笑了:“那宅子本就是义庄,停尸百年,阴气重而不散,皆聚在宅子内。早年间,曾有高人设置阵法。我那禁制,是在阵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重妖法。姑娘未曾细查,没有察觉也不奇怪。” 眉眼一垂:“即便察觉了,想来也是不放在心上的,这就好比武林盟主遇到了一个刚开始练武的小童,就算这小童资质非凡,也不会将他放到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