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之女》 第四百六十二章 番外之校友录(二) 崇道堂里有两个极其特别的老师,一个叫夏侯霸,一个叫周边。开始老师少的时候,他们就很特殊,后来学生渐多,老师也多了起来,他们依旧以独特的作风、强大的宅性继续特立独行着。哦,错了,让这俩货基本立也不行,能坐则坐,能不动就不动。 因为有了这么两位先生,即使是小概率事件,也会有那么几个像老师的学生,宅,死宅。这里面有一个人的情况与别人又有不同,他的宅,是被迫的。他叫萧祈,是吴王萧令仪的第三子。 萧祈篇: “也许因为听不见,所以我才能更专心。曾经怨过上天不公,后来想,上天总是公平的,只在于你看不看得见这样的公平。”——萧祈。 萧祈是吴王萧令仪的嫡出第三子,原配王妃所出,亲大哥是王世子。也许是因为二十三郎的父亲生他的时候年纪已经不小了的缘故,吴王的身体也不是特别强壮,这个强壮包括各个方面,萧令仪的文学修养尚可,也抡得动刀枪,但是样样都不突出,在生儿育女方面,也只是比他二十四弟强些。因为比较爱惜身体,也是不欲生事,萧令仪纵有一二侍妾,也不过于亲近,止有一庶女而已。吴王府中秩序井然。 这样好的家庭环境,照说萧祈应该很幸福才是,事实并非如此。 萧祈生下来是会哭的,也会咿咿呀呀,小孩子说话走路等等活动都是有早有晚,比旁人略晚一点,家长虽然着急,但也不会特别害怕。吴王夫妇是养过好几个孩子的,见三郎如此这般,初时并未放在心上。直到萧祈取了名字,他的庶妹都会说话了,他还是在那儿吭吭哧哧的连声“娘”都不会喊。整天闷着个头抱着个彩球玩,谁喊他也不搭理,除非你把手伸到他眼前了,他才用受惊的大眼睛看着你。 渐渐地,不止是贴身照顾他的乳母觉得不对了,吴王夫妇也觉得这中间似乎是有问题。身为皇室亲王,吴王能够把御医中的儿科好手给抢到家里来给儿子看病,儿科圣手却只能一脸遗憾地告诉这位千岁:“三郎嗓子没事,耳朵却是听不见声音的。” 十聋九哑!这是必然的,从来没听到过声音,又要如何模仿?即使婴儿模仿长者是本能。 吴王听到这个结论,直接滑到地上去了,把御医给吓出一身冷汗来,他的专长是儿科不是男科!看,御医都吓傻了,男科不是作这样解释的啊! 吴王妃则是直接晕倒。 好好的孩子养都养到三岁了,扔也舍不得扔了好吗?可留下来养? 醒过来的吴王妃瞬间恢复了坚定:“你我这样人家,还会养不好一个孩子吗?他缺不了娘子也缺不了儿女!”一改昔日温柔之风,揪着吴王的耳朵,让他去为三郎求个爵位。平日里又念叨着两个儿子:“三郎是你们弟弟,他很可怜,你们要好好照顾他!” 三郎的情况确实可悯,朝中思忖了许久,与吴王口头协议:吴王世子袭爵的时候,朝廷顺手给三郎一个爵位,够发他生活费的。也只能这样了,眼下朝廷爵位看得比较紧。 三郎开始了在众人怜悯中的生活,亏得是个聋子,听不到大家对他的评语,小小的心灵没受什么伤害。又因听不见说话,只管闷头玩自己的,也看不到怜悯的目光。三郎小的时候很爱玩,四处跑,却因为经常发现不了危险,纵使有人提醒了,他也听不到,跌过不少跤,终于养成了很宅的个性。 原本是个挺聪明的小孩子——后来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他的聪慧,但是,因为听不到,学东西总是特别慢!你指着个盘子,大声、放大了口型说:“盘——子——”他张张嘴巴,比出个口型,然后“啊啊”两声。这还算好的了,一些实物还能认得,虚词呢? 吴王妃亲自教导他,教的时候耐心温柔,教完了就要把自己关到屋子里哭一场。 这样的情况被周王太妃知道了,比较起来,周王是亲生的,吴王却也是她养大的。更因养了吴王之后,她就生了周王,心里也觉得吴王是个福星。周王去世之后,吴王待苗氏依旧恭敬,奉养周到。周王太妃对吴王一家的感情还是相当不错的,见了生得白白嫩嫩的三郎居然听不到也不会说话,吴王妃教他,母子都很吃力。 周王太妃眼珠子一转,劝说吴王夫妇,把三郎送到学校里去。吴王妃还担心小孩子因为有残疾会被歧视,周王太妃却说:“有人陪着,好使性子开朗些。你总不能看护他一辈子的。待你们走了,让他兄嫂照看他?至多不过你这样,好吃好喝供着,与人交往,人家说的他听不到,他……又说不出来,可你就这样关他一辈子?你是养猫养狗呢?阿容在那学校里,回来与我说,除了经史,还有许多有趣的功课,让三郎去学些,不在乎多少,但凡有一样新奇的能让他开心,也是值了。总要让他有些念想、有些盼头,不要笑也是傻笑,看人也是懵懂,这一辈子才是不孤单。” 周王太妃自从周王去世,对小孩子总有一种另样的宽容。 吴王夫妇还真是打算一辈子衣食无忧地供着三郎一辈子的,听了周王太妃这样说,吴王低下头去,伸手戳了戳放在膝上的三郎,三郎正抱着个球,被戳了一下才抬起头来,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吴王飙泪:“只是崇道堂里都是伶俐孩子,怕他们欺负三郎听不见。那里入学是要用考的,又,三郎去了,功课也跟不上啊!” 周王太妃有些惋惜,又拍板:“哪怕不算是里面的学生呢,旁听也行啊。” 旁听二字又触动了吴王妃的愁肠,洒下两行泪来:“从明日起,我就加紧教三郎识字,总不能让人小瞧了去。” 周王太妃一拍桌子,茶盏果碟跳起来老高,香炉也移位了:“阿郑那里,我去说,舍下这张老脸了罢。” 吴王夫妇再三致谢,周王太妃道:“你们是我儿子媳妇,我为孙子,有何可谢?” 转脸就找上了郑琰,郑琰知道吴王家三郎的事情,也叹息过一回,听周王太妃这样说,就只提出了一点:“只恐他听不见,闹出声响来自己还不觉,耽误旁的学生听课,至于别的,倒是没什么。只要他愿意听,我也愿意收。” 照说能有所特殊教育学校就好了,然而比照现在的人口基数,这样的学校全国都未必需要一所。还要有配套的教材,什么手语啊、盲文啊一类的,郑琰穿越前是个普通人,没这方面的毛病,也没专攻这个方向,根本就不懂这些东西。 本着兼容并包的原则,郑琰同意,只要三郎能够照顾好自己——学校指派一两位同学、老师照看也行,她不介意收一个低空飞过的学生。周王太妃很满意,回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吴王夫妇:“哪怕受一点点欺负也不碍,人生在世,哪有顺风顺水的时候呢?总得学会受罪。世上总是好人多,这么多同窗,将来未必没有封侯拜相者,日后总有几分香火情,伸伸手,三郎就能免去无数为难。我送阿容去读书,也不单是为了那里有名师哩。” 吴王妃听得有理,觉得有了盼头,用心教导儿子。三郎本性聪慧,在与吴王妃过了磨合期之后,看图识字学得倒蛮快,只是虚词依旧是个大难题。吴王妃又发现,因为听不到,这孩子特别容易专心。 如是数年,三郎比入学年龄晚了两岁,父母、祖母亲自送到了崇道堂去考入学试。郑琰拿着他的卷子发现,这孩子的字极有灵气,旋即恍然,因为他能够专心。因为针对入学试作过训练,数学知识还相当好。 郑琰当场拍板把他给收了进来,又带萧祈去见各位老师。崇道堂有一种类似班主任的导师制度,每个学生都要分个导师来带着。萧祈家长还担心没老师愿意接手,周王太妃已经决定缠一缠郑琰,实在不行就让她亲自带班。没想到,夏侯霸与周边为了抢这个学生,差点大打出手。 ——这孩子安静啊!不妨碍大家宅~ 真是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理由。萧祈最后选择的是周边作导师,因为夏侯霸的专业他不太熟,但是对于周边那里的新奇物事,一个小男孩子非常非常喜欢。 郑琰又亲自把这个特殊生领进教室,告诉学生:“萧祈是自己考进来的,只是不过听力上略有欠缺而已。人各有癖,癖如周先生,就是不爱说话,此又一周先生耳。” 萧祈初到崇道堂,是受了一点小波折的,家里大家都让着他,到了学校就不是这样了。好在校规极严,欺负也欺负得比较克制,周边那里又有许多好东西,勾住了他即使委屈得哭鼻子,还是想上学,想看许多同龄人一起玩,想跟周边那里的木头架子们打交道。 周边也越来越喜欢这个学生——专心,又不会打扰老师。 与文学不同,做过几何证明题的人都知道,理科讲究个因果,就这一种关系,简单!因为什么什么,所以如何如何。 两师徒又有一个共同的爱好,不爱说话,只爱比划。也不知道周边是怎么想的,他宁愿用眼色、手势,也不想开口——这其实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的科学家喜欢安静。 如此过了数年,萧祈的毕业考试里,书法是优等,语文是不及格——后补考两年通过,唯独数学等学科,他得的是满分,成为学校里的一朵大奇葩。最后根本不用他爹为他求爵,他毕业之后因为这方面的长处,入了将作,还主持了萧复礼陵的修建工作。 然而,他对科学最大的贡献,却是建立了系统的光学。由于是个特殊的学生,郑校长对他也比较照顾,郑校长的资源不少,尤其是玻璃。为了教这孩子发间,郑校长给了他数块镜子,照着看口型。没想到萧祈话没学说会,倒是对这些镜子玻璃什么的产生了非常大的兴趣。 郑琰只好放弃了她的“特殊教育”,又见萧祈拿周边的近视镜玩,又顺手给了他一堆镜片儿。过了两天,萧祈一头汗地拉着她的袖子让她看好玩的。郑琰带个都呆了——妈蛋!这小子发明了望远镜! 萧祈到底是个小孩子,导师自己玩自己的,他也玩他自己的,把郑琰给的镜片儿立桌子上站起来排队,不小心把一块凸镜放到了凹镜后面,趴桌上一看,把他吓了一跳——怎么周先生的门牙这么大? 郑琰:otz。她回去就默默地把压箱底的那个望远镜给了萧祈。 萧祈从此一发不可收!他发现玻璃是个好东西,于是堆起自认憨厚,但是已经不傻了的狐狸笑,递给校长大人一张清单…… 郑琰接到学生的勒索信,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萧祈这小东西不但要玻璃,还要三棱柱、各种凸凹程度不等的镜片等等等等,因为要“科研”。真是难为他学会了科研这么抽象的词!郑琰觉得爪痒! 郑琰知道不少光学知识还教学生做过潜望镜,崇道堂也教这些,但是,她的记忆是不完整的。萧祈则不同,他是一点一点由浅到深地研究出来的。尤其难得的是,他这是自己建立的系统。 光学在当时的应用已经很常见了,最著名的就是眼镜。但是,萧祈的望远镜横空出世,还是把世人吓了一跳,旁的不说,在军事上的应用,是很多脑筋灵活的人一下子就能想得到的。钦天监还把这个用到了天文观测上,并且磨磨叽叽地请求拨款定制大号望远镜。 于是就有人说“萧三生而聋哑,焉知不是上天不欲其泄漏天机?”萧复礼感其言,又因这望远镜确实挺好用,终于有了借口赐爵萧祈。 原本是为了让他能点快乐的日子,类似于“吃顿好的好上路”,结果儿子弄出这么一出来,吴王夫妇已经完全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萧祈的事迹还没完,又因师徒平素只好以眼色手势招呼,居然让他整理出一套手语来!只可惜这套手语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办法推广给天下聋哑人,郑琰遗憾地把这书印了几十本,各处收藏“留待后来者”。 郑琰没想到的是,她闺女极其天才地把手语在另一个地方给推广掉了——宫中。 宫中需要安静,禁喧哗,尤其是在大场合里,上头帝后坐着,你们在底下交头接耳算什么呢?还有就是为了交换意见,如何把主子们伺候好了,光靠眼色,还有错的时候呢! 池春华上表顾皇后,请宫中服侍之人学习手语,这样既能交流意见,也能不发出噪声,还能让人享受到舒服的、不会因为沟通不良而出糗的服侍。 久而久之,大臣们也学了几个简单的手势,别说,在公共场合,这样的手势对维持秩序是很有帮助的。 然而亦有讥讽者,称手语是“废残之人所用,于今内宫外朝皆废残也”。架不住好用,一直就这么延续了下来。又因宫女至年而放归,民间有聋哑之人,久而久之也跟着学会了一二。手语居然借此而得到推广,亦不能不说神奇了。 萧祈因为两大贡献,被赋予了一个词“身残志坚”,天知道,他只是听不到声音,所以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而已——这话是他自己说的。 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崇道堂是各自然、社会科学的集大成者,许多学科的体系雏形追本溯源都要追到这里,原因无他——环境宽松,而且学生有钱有闲。这里立意就不是以做官为目的,但是偏偏因为学生、老师身份的特殊,出来的几乎都做官了,要么就是做官夫人去了。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被人称为“吃多了撑的”。 但是,这些“吃多了撑的”的人,却有意无意做了许多对促进社会发展有益的事情。 郑世凤的排名靠前非止是因为他是个传说中的“社会学家和女权运动先驱”,事实上,他获得这两个称号是被迫的。身为一个男人,即使家族传统是比较尊重女性,即使社会现实是妹子彪悍得不能用“软妹”来形容,他的内心还是有那么一点淡淡的“性别的自傲”的。他能成为妇女之友,纯是别人给他加了这么个名头,兼周围都是凶残女性的不得已之举。 真正促成他排名靠前的重要原因是——使整个社会重视起女性的特殊作用,为女性赢得了政府性的保护,由于这种政府性的保护,反过来又与生产力的发展一起,促进了女性的解放。 在这上面推了一把手的,当然是伍辉,由于他的存在,使得粮食产量大增,可以养活更多人口。于是,新的社会问题在四百年后出现了——这么些的人口,农忙的时候自然是全家老少齐上阵,闲下来呢?打架斗殴吗?最早的时候,可以垦荒,开出更多的田地来,国家可以开疆拓土。等到了这些达到一个饱和了,社会问题也就凸显出来了。 有些人就去兼职做小商贩,促进了社会产品的交换,也促进了产出地经济的发展。随着市场的扩大,另一个问题也出现了——产品不够卖的。反过来又对生产提出了要求。 李政篇: 李政,理政,多好听的名字啊! 李政,男,著名世家李氏出身,他的祖先是人称李神仙的李神策君。李神策做过宰相,还是首相,颇有眼光,也很有许多著名的段子流传下来。最著名的不是他的毒舌,而是某次被周王太妃挤兑得跳墙。大笑之余,史家评曰:“人言神策目下无尘,据此观之实有宰相胸怀”。 李政小朋友出生的时候也比较悲剧,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前面已经夭折了三个哥哥了,为了把他养大,从他生下来,家里就决定把他当成个女孩儿养。 在七岁之前,李政不叫李政,他叫四娘。在七岁之前,他没穿过女孩子袄裙以外的衣服。在七岁之前,他爹不得不同意他娘教他纺线绣花。幸亏有许多堂兄弟,也有许多表兄弟,也没让他跟姐妹们一起玩,这才没有产生性别偏差。只可恨耳朵上还是被穿了耳洞! 终于,他七岁了,李爹李娘开心地把他换了一身男装,送去读书了。学校大厅,照着创始人的铜像叩了个头,李爹李娘很开心地道:“夫人,孩子交给您了,您给看着。”千万要让他长命百岁啊! 李政也很开心,从此他就是四郎啦!李政在学校里如鱼得水,撒欢儿打滚儿,越来越健康活泼。唯有一样不开心,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印象太深还是怎么的,姐妹们说起什么纺织绣花的,他总要忍不住插两嘴。 感觉好坑爹! 还好,大家女子,做这些的时候也不算特别多啦,然而因为这点强迫症,李政就悲剧了。他居然还思考起什么样的织机用起来省力,什么样的纺车纺线更有效率来! 李爹李娘看他这样,干脆在假期的时间让他去自家开设的工场里巡视。彼时贱籍已废除,市场兴旺,世家也遮遮掩掩地办起了工场,雇些无地或是农闲之人纺织,又按照一定标准,向农妇收布匹转卖。既因政府之重视,女性地位提高,又因生产力之发展,使许多女性得以在世家开设的“作风有保证”的工场里做工。 李政发现,市场好,人口多,许多人等布用,却发现没有布。 他就是爱琢磨,忽然想在学堂里的实践课来——如果把这些过程拆分,每个人只掌握一定的技术,就会越来越熟练,效率也就越来越高。又忆起之前想过的机械问题……李政抓起张纸就往外跑! 如果说郑世凤是让政府注意起女性的重要性的话,李政在纺织业的技术革命,就是让女性在经济上得到了独立,真正的,不是靠别人的“赠予”,取得了独立。原本只是在农闲,如今倒有许多人家的妇人脱离了田间劳作,而取得了工场工人的身份。 纺织业,天然是女性的天下。 第四百六十三章 番外之女校友 崇道堂里多奇葩,无论男女。 崇道堂里出来的女人厉害,这种厉害是表现在多方面的。曾有人云:“想想这学校的创始人就是个女人,这一切也就不那么奇怪了。” 如果你把崇道堂毕业的女性们作一个统计,就会发现,前期的厉害是厉害得千奇百怪,有嫁得厉害的、有生得厉害的、有爹妈厉害的、有掐架厉害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只有极少数才是在政治上出色的,进入朝廷系统的几乎没有。 这是可以理解的。妹子再彪悍,那还是一个男权社会,男女平等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甚而至于,朝廷的变革反而是最后的,落后于走出家门纺织女工们,落后于在慈幼局鬼混的家庭主妇们,落后于有底蕴的女艺术家们。 历史背景摆在那里,观念意识摆在那里。大局上、意识上是从上层开始变革没错,上流社会的文化教育素质在那里了,能更早发现问题,但是行动上,底层社会因为没那么多穷讲究,反而容易。上流社会妹子们的彪悍就只好如果被防波堤拦住的海水一般向其他各个方面乱涌。 哪怕是郑琰,插手了多少政务,在朝会上出现了多少次,最终领的还是女性系统的职称。想打破朝廷上男人的一统天下,要么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来个大爆发,要么有要有个特殊事件、特殊人物。 这世界从来都是用实力说话的,朝廷也是这样,最早做了先锋的也是个妹子。当然,她也是被迫的。 唐眉篇: 唐眉的名气地位是打出来的。 唐眉,听名字就是个美女的名字,她还应该有一双漂亮的眉毛。事实也是如此,唐眉女士,清秀可人,两道眉毛不修不剪,浑然天成的远山眉。小姑娘皮肤白皙,一说话还显出两个小酒窝来,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看这姓氏就知道,她不是啥世家出身,虽然后来有些世家也因为种种原因没落了,她连没落世家的后裔都算不上。她爹唐山,没错,她爹姓唐名山,地地道道的粗人,砍人起家的军人,生得五大三粗,脸黑带疤,能生出她这么个闺女来,完全是基因突变! 唐小姑娘出生那会儿,家里人还是挺高兴的,虽然世人总是改不了挑门第的毛病,但是唐小姑娘生得好看,唐山还有几个儿子,家庭也挺兴旺的,嫁个没那么讲究的土鳖家族也够了。唐小姑娘聪明伶俐,深得大家喜爱,唐山常年不在家,唐妻担心自己一个村妇出身的人教不好女儿、与京城贵族圈子脱节,干脆把闺女往学堂一送~ 唐眉真不太像是她爹娘生的,不但长得不像,连气质都不像。她爹娘大字不识一个,她偏偏样样伶俐,功课好得很,整个人斯文秀气得很,还在校报上发表两首小诗,受到广泛好评。 在崇道堂度过了她的童年和少年,少年期过了一半儿,咔嚓,她爹和他哥哥死在战场上了!家里比杨门女将还惨,杨门女将好歹还有个杨宗保,还有几个寡妇作伴,她家就只剩娘儿俩了! 好吧好吧,就算只剩娘俩了,日子还是得过下去,再不济唐小姑娘嫁个差不多的人家,生几个孩子,也是一辈子了。问题出就出在她爹是军功起家,身上有爵位,这个爵位的承袭怎么办呢?还有,不能让功臣绝后啊,多难听?朝廷商议了许久,得出一个结论——把那爵位,改一改系统,放到唐眉身上,唐小姑娘就成了郡君。 这也没什么,反正女人身上的品级也传不到子女身上——公主家除外——给她做郡夫人也使得。 更坑爹的问题来了——唐山在前线还有部队呢。坏大了!旧式军队,领导人很重要,某某“旧部”,说是国家的,主官呆得久了,跟自己的差别也不大了。傅家的耀武军是一例,唐山对部队的掌握不说像傅氏那么深吧,可他是所谓“创始人”,带着老少爷们一起投军的,这影响就大了。 空降一个人,短时间里整合起来?前头正打着呢!临阵换将是大忌! 通常遇到这种情况,最保险的做法就是派前任将领的子侄啊、弟子啊,又或者是长期在左右手的副将之类的去领兵,唐山父子都挂了啊!他的副将一时压不住局面。 唐眉只好往学堂递了个延迟毕业的报告,向朝廷请求自己去前线——能不能打的另说,至少她在了,人心就不算散了。告别了她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娘,带着四个虎虎生威的丫鬟上路去。从此奔赴了人生最辉煌的战场。 也许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唐眉一到前线,好像找回了失落了半拉灵魂,生猛程度堪比当年一仗未打、上场就状态全开的萧正乾了。女性思维有时候跟男人是不一样的,敌方将领长这么大个儿头一回遇到“猜女人心思”这种高难度的课题,被白白嫩嫩的唐小姑娘扇得找不着北。憋屈得恨不得把对面的帅旗给吃了。 唐眉小姑娘,平常也就是拿着把木剑砍靶子的力气,指挥起来风格却比她爹手黑了不知道多少倍。以上场必要拖着对手下地狱的气魄,让人心底生寒。 好吧,胜打仗了,问题也来了——这支部队怎么办?以前这是属于唐山的,现在,唐眉不在,大家也不答应啊!可要让她掌军了,就该入战斗序列了,军队的等级向来是最严格的,她算哪一级呢?双方系统不兼容啊! 好在女人们一向彪悍惯了,妇女权益也是一直在提高,事急从权,唐眉在她三十岁的时候拿到了将军衔——这头衔一半是自己打出来的,另一半也因为她是个军二代。等到上朝排除的时候,问题又来了,唐眉一女的,要怎么站呢?一男一女,还是不要站得太近比较好呢? 是以唐眉虽有将军之名、实,通常情况下的朝会她是不参加的。只有遇到需要她参与讨论的问题的时候,才奉诏入宫。这样一位奇女子最终被顾氏相中,顾氏为了能够娶到这样一个人物,甚至不得不签了一份卖身契,双方约定,最终唐眉的子女里——如果有——必须有一个继承唐家。 唐眉一生征战,虽不亲自捉刀,条件也着实艰苦,又累次生育,致使庆过五十整寿之后便薨逝。红颜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既是红颜亦是名将,也只能叹一句“天妒英材”了。 无论如何,她“打”开了局面,进入了男性述职系统。此后女性“从政”而非“干政”,最初评职称最到阻挠的时候,唐眉总要被提出来挂墙头当旗帜,这又是后话了。 唐眉的出现,在早期只能说是个例,更多的早期女性寻找存在感就表现在许多科教文卫事业上,或者干脆就是与自身相关的妇联工作。在文明社会里,这些受重视的程度并不低,甚至是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志。 傅凌篇: 傅凌,出身世家,自身条件颇为优秀的一个女子。人说“谁的青春没遇过个把渣”,傅女士的遭遇比较惨,她遇了个渣男,更倒霉的是,她还嫁给这个渣子了。 彼时全国性的科考已经推行了两百年了,大批优秀人才通过这种形式涌现了出来。世家的观念也随着这些改变的深入,发生了一些变化——只要是确实优秀的人才,也不是不可以联姻。 田季安就是这样的优秀人才,功课一把抓,考试也是优。说田季安是渣呢,这个评语也不是特别确切。他是乡间农人出身,事父母至孝,对老师够尊敬,对手足够亲爱,为人也是廉洁自好。家里面呢,父母也是勤劳俭朴的好人。 傅氏算是开明的了,看田季安年富力强,小伙子相貌也不错,打量着似崇道堂创校人那样,投资一个潜力股。这样做也没有什么不对,唯一的不对就是——人不对! 也是世家傲气使然,也是心疼女儿,更是不能让人说瞧不起女婿,傅家很是尽心地给女儿办了大笔的嫁妆,连宅院都有了——田家贫,恐居住的地方小。傅家待亲家也客气,临嫁前还特意嘱咐女儿:“你既也觉不错,就认真过活,顺着点儿。好东西也给你准备了,他们家贫,大不了咱们补贴,只有一条,不要以为是谢恩,那样谁也受不了。” 傅凌认真听了,暗暗点头。她全家都是认真筛选过田季安的,孝义忠悌,样样行。也决心过过日子。 不想新婚没三天,就发现这情况不太一样。 田家是劳动人民出身,说纯朴,那是真纯朴,田父自己不好说,田母出面与儿媳妇说,家里雇这么多仆人太浪费了,有事家里人自己就做得了。把雇来的仆人给辞了,前后三进庭院,就自家人住了——唯因院子太大,留一门房、一厨娘、一车夫。田家人觉得宽敞,傅凌觉得没人陪,空得慌。 接着,一应衣食住行都要自己动手,洗衣做饭不用说,田母闲不住,把后院花园里的鲜花全刨了种上了菜,还招呼儿媳妇们一起种菜。两个嫂子挑水浇园、施肥拔草的,傅凌嫁后已经换上了布衣,见此情景也只有干瞪眼。暗道,既然是嫁了来,就不计较那值上千贯的花了吧,反正都当陪嫁了。 晚上偶与田季安一提:“长辈们年事已高,还要劳作,太艰难了,还是雇些人来帮佣吧。庄上的粮食瓜菜也够吃了。” 田季安当时答应得好好的,回去与父母商量。 田母还很讲道理:“那都是她的陪嫁,这个我懂,是她的,以后要留给子孙的。我们不用,你们也不要用,多攒些儿,留给子孙多好?反正都是我孙子的,留着呗,她如今花用了,留给孩子们的就少了。” 田季安还说一句:“如今也不是供不起,大家舒服些不是?” 田母道:“四郎,你媳妇是大家子出身,可咱们家不是,是委屈她了。谁叫咱们家就是这个样儿呢?以后要过一辈子的,初闺媳妇,落地孩儿,要教的。一家一个模样。你几个嫂子不是也这样做了吗?” 田季安是个孝子,老婆和老娘,权衡一下,他还是顺了老娘。 太孝顺友爱了! 傅凌很是头疼,一想田季安所说也有道理,她已是田家妇了,俭朴就俭朴吧。可真是受罪!她在娘家平日也早起,那是起来跟长辈请安,完了就有热茶热饭吃,这是早起,还要烧火做饭,忙个大半天没吃的。 对外还要说“安贫乐道”,外面看着世家女脱华服去丽饰,布衣荆钗,还要赞她一声好风骨!忍就忍了吧。 这些就算了,等怀孕,居然也得不到照顾!想吃的吃不上,就是一只鸡,早上炖了晚上续水接着熬……这就过份了吧?几位嫂子居然还背后说她:“到底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比咱们娇贵,是该歇着。” 田母也觉得已经不错了,当初她怀孩子的时候,快临产了还在下地,如今儿媳根本没什么重活,比自己当年好多了。这……大户人家是不一样,可谁叫现在他们家不是呢?傅凌纵然是锻炼身体,到底不是粗壮人,又心里有气,开始还不肯跟娘家诉苦。终于忧郁成疾,孩子流掉了! 傅凌当时就炸毛了,可惜身体不好,没发作就昏倒。傅家来人看女儿,见此情景方知不妙,要接女儿回去,田家还不许——哪有病了的媳妇回娘家的呢?这不是嫌咱们照顾得不好么?田季安,只跪在岳父面前流泪,就是一句话也不说,也不肯让老婆走。 待傅凌转醒,床前守着她娘的丫头,从丫头口中知道了事情之后,差点没背过气去。 事情闹到这样,傅凌娘家却只是要求田家“善待”女儿,名门傅氏,实在担不得这“无故”把女儿接走的名声。怎么看,怎么像是守不得清贫,嫌贫爱富听起来也不好听。 田父田母本身与这小儿媳妇就有些隔阂,她顺口说出来的词他们听不懂。最初对世家的敬畏过去之后,田母更爱跟其他草根儿媳妇一起说话,取笑傅凌“跩文”。被亲家一弄,田母经不得坐在地上拍地大哭,傅氏家人深觉无奈。 傅凌到底年轻气盛,而且,一个失去了孩子的母亲,她的愤怒是无可估量的。她有许多同学,有男有女,嫁了之后因为顾虑到田季安的感受,很少有太多联系,此时也顾不得了,以“散闷”为由,她去了慈幼局,联络到了在那里的同学。 崇道堂的女生由来生气高、胆子大、脑子灵,一阵叽咕,与傅氏一样出身的人就义愤了:“平日辛苦也就罢了,怎么怀着身子也这般苛刻?你又不是没嫁妆!莫不是要把你治死了,贪了你的嫁妆了吧?” 以此为蓝本,流言满天飞。田季安被参“德才兼失”,有好事之御史曰:“不能齐家,何以治国?其人愚孝,必为奸佞!”御史的推理也很有才:知道父母做得不对还纵容,就是不孝,由家及国,为了让国君开心,知道皇帝做错了,也就只会拍马屁,可见是个佞臣的好苗子!纵容父母弄死媳妇儿图人家的嫁妆,你个男人还要脸不要? 纵傅家不欲女儿离婚,傅氏在慈幼局里看了许多小孩子,一下子就想到自己那没缘的孩子,眼都气得红了,也是非离不可了。和离嘛,夫妻双方不要过下去,那就和离。又有一帮子年轻不怕事大的同学,有些已经入仕了,还坑爹的有许多是御史,嘘—— 终于这亲戚是做不成了,傅家只能同意女儿离婚,傅父对着祖先牌位跪了半宿,第二天起来让儿子们带上嫁妆单子去盘点女儿的嫁妆。别说,田母俭朴,用掉得并不多,多数是为田季安应酬给用掉了。没啥客气的了,统统收回了! 田母傻眼了:“这,这就都拿走了?”连住的房子都是人家的呢,傅家限期让田家搬家,好险没让他们赔那几千贯的牡丹。这消息被传了出去,更坐实了田家人品不好似的。 傅凌不解气,自己不好说什么,她的同学就没那么客气了:“你们不是愿意安贫乐道吗?我们就不打扰了。” 田季安受到了群攻,被贬黜,全家离京。前途是没了,反正吧,他想往上爬的时候,总有人记得他的黑历史。 傅凌一世家女,品行又无失,离婚的错也算不在她的头上,倒是让她又嫁了出去,只是这一回不再搞什么投资潜力股了,老老实实嫁一勋贵家,生儿育女。经了田家的折磨,终于发现,还是这样的生活适合她。恨的时候恨得咬牙,事情过去了也只好说:“只是不合适。”田母那样也不好说是虐待,就是……不合适而已。 有夫有子,傅凌有感于女子多艰,创立了“互济会”。凡要离婚的,尽管离,咱们支持。又招集寡妇失业的人,给她们创立就业机会——当时已有小型的纺织场,傅凌索性自己集资又办了一个。此后,离家少女,被拐骗妇女,也算是找到组织了。 富人做慈善,是由来已久的传统,傅凌初办互济会,并不敢直接打着“支持家暴妇女离婚”这样。女性地位再高,大家还是觉得“劝和不劝离”,她是以“给寡妇谋生机会”为借口的。创办人既为女,招收的又都是寡妇、贫家女等,开办得倒是顺利。架子支了起来,下面要怎么做,就由着她自己,这就是所谓曲线救国。 慈幼局是郑琰感伤爱子,互济会是傅凌感伤自身,设立总有异曲同工之妙。彼时女人参政机会不多,倒是这样的组织,让她们找到了发挥自身光热的舞台。上流社会的妇女,从小就接受着管理家务的训练,略小些的组织,让她们操办起来居然也似模似样,成了政府之外的有效补充。 又百年后,两处并接受了政府监督,正式确立了慈善业入行有门槛,行业官督民办的形式。 本报讯:三月初三,首相赵逊提名李岚为相,已获批准,李岚将成为本国历史上首位女相。皇帝、皇后对李岚表示了衷心的祝贺,并在新改建的大正宫中宴请李岚。 李岚篇: 李岚,女,据其祖父自称是世家出身,其父曾任礼部尚书。但是,据有关专家考证,她家声称族谱丢失,所以联系不上了。而据李氏本家声明,他们家族谱没有关于李岚家祖上的记载,李岚祖父声称的那个祖先,在李家族谱上根本没有记载。 李岚是尚书的女儿,打小就在高层的圈子里混,对政治尤其感兴趣。在她之前,也有几位女性出任过中央官职。此时唐眉获将军职称又过数百年,几经周折,女性终于在官员序列里与男性同列。为相,李岚倒是头一个。 与前辈们大多起自教育、妇女、社会保障体系不同,李岚出来就奔县令考试去了,由于没有从政经验,不得不下放基层混了五年,回京结婚,再考县令。生完长子,接着考郡守。一气做到刺史。回到中央,却不得不走了一回寻常路,从前辈池婧手里接过礼部,打混了十年的资历,终于被提名为相。 李岚从政期间,最大的特色就是严厉惩罚破坏环境者,据说,她从政期间,国库收到的罚款非常多,治污研究得到的资金相当给力。 据可靠消息称,此君平生最爱明山秀山、碧海蓝天。工作性质的关系,她又不能窝风景区里不出来,故而最大的愿望就是:出门无论到哪里,都要风景好。“哪怕是垃圾分类处理中心,也得给我把垃圾分类堆好!” 李岚在宰相的位置上做了十年而后退休,晚年撰写回忆录,声称:“此生最恨未得做首相。” 第四百六十四章 番外之四胞胎之三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池范、池纪、池纲三个人都以为他们是三胞胎。 小时候每到某些特定的日子,他们都会跟着家人一起朝廷一些祭祀活动。通常前面的部分,大家的动作都是一样的,何时跪、何时叩,拜几拜,都差不多。反正那些都是祖宗,久远到他们与他们爹都能用“后人”来统称,祭祀的礼仪上也差不太多。 唯有一个小小的牌位,父母与他们、他们兄姐的礼仪是不同的。父母焚香而已,他们就不同了。人无大小,先死为大,对着弟弟的牌位,池宪与池春华都很严肃地焚香、揖礼,连带着他们在什么都还不怎么懂的时候,就也郑重其事地跟着认认真真地拜来拜去。 一来二去的,也会嘀咕:怎么拜得不一样呢? 三兄弟一向同进同退,于是你推我掇,凑到亲娘跟前去。未语先笑,三张嫩乎乎的小脸都摆出自认最可爱的模样来:“阿娘~” 郑琰看这仨这模样就知道他们又有什么鬼主意了,放下手中的书,假装没看出来:“哎~” “那个……”药师对对手指头。 去病接口道:“我们有事儿不懂……” 延寿说出了句号:“想请教阿娘。” “问吧。” “就是……” “咱们祭祠堂的时候……” “为什么最后一个拜的不一样?” 郑琰的笑容僵掉了,因为据说总对小孩子说生啊死啊的不好,所以,虽然是拜上一拜,却没有人告诉他们,他们还有一个兄弟夭折了。这要怎么解释呢?郑琰想了一想,还是没有板起脸来把三个小子给抽一顿,并且冠以“不懂的不要乱问”之罪名。 叹口气,郑琰努力缓着口气道:“那是你们弟弟。” “哈?”异口同声,从来没听说过。不过看母亲脸色并不好,三人年纪虽小,倒也挺知情识趣,耷拉着脑袋、踮起脚尖溜掉了。 也没溜远,而是跑到了他们的根据地——游戏间里,窝在一匹小木马的后面,三颗小脑袋凑在一起开小会。 药师道:“没听有说起过我们还有个弟弟啊?咱们就是家里最小的。” 延寿道:“对啊对啊对啊,咱们仨是一起生的,哪里来的小弟弟?” 去病按着小胸口:“阿娘看起来不高兴,不要再问她了。” 延寿道:“更不能问阿爹,阿爹也好凶的。” 药师翻了个小白眼:“难道为大哥?他也不可爱。” 去病哼唧道:“阿姐就会捏人家脸,一定要捏得很疼很疼,还不说。” 一只小手分别托着三颗小脑袋,齐齐叹了一声气。 忽然,三颗灯泡一闪:“问阿肖姨。” “她很早就在家里了,一定知道。” “而且脾气很好,不会‘劝告’。” “也不会骗人。”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路过,就会有一种见了鬼的错觉,三人声音一模一样,只是说话的口气随内容有所不同,居然像是不知道几个人,真是让人碜得慌。后世对这种现象还有个专门的医学术语来定义——人格分裂。 三个小家伙就这么“定计”了,跑到阿肖那里去卖萌兼请教。阿肖最疼他们,架不住他们拉着袖子来回晃,很快投降:“想知道什么,只管问吧,能说我都会说的。哎,再晃就晃晕了。” 药师很神秘地道:“你知道我们家还有个弟弟吗?” 阿肖原是笑着的,脸也挂了下来:“二郎如何得知?” 去病抢先道:“我们今天问过阿娘的,每回祭的一个小牌位是谁,阿娘说那是我们弟弟。可是我们看阿娘不太开心的样子,没敢问。” 延寿央求道:“好阿姨,告诉我们吧,以后我们也好明白,小心不说惹阿娘生气的话嘛。万一我们不知道,不小心说到了,阿娘也会难过嘛~” 三只手一齐抓着阿肖来回摇:“好嘛好嘛好嘛~” 阿肖无奈,只好简明扼要地道:“五郎与你们一胎所出,满月都过了。就去陪先君与先夫人了,呃,就是你们祖父祖母。” “一起生的?” “嗯,如果活着,正与你们一般大,”阿肖很是伤感,“你们一胎所出,应该是一模一样的。” 一道雷劈中了弟兄仨,一样大的,一模一样的,三个小朋友心里不知道为什么难过了起来。闷闷地回到各自的房间里,闷了好长时间。出了门儿,三人又聚到一起,看到另外两个,又想起那一个。一样的什么的,感觉好虐好虐啊! 三人抱作一团,痛哭流涕:长得一样的,好像在说自己左手右手各捞一个的兄弟,然后……死掉了! 呜哇!不要哇!好恐怖好恐怖。 小朋友们的奇思妙想最后以被大哥大姐发现,而后哄骗:“其实长得不太像,小丁挺小个儿的。”而告终。 若干年后,成年的三人想起这一段黑历史来,还是觉得不堪回首。 从四五岁上,三兄弟最爱做的事情就是互相冒充,他们彼此模仿对方——也谈不上模仿,实在是太像了,只要他们不主动报上名号,家里人也有认错的时候。也因此,他们对于什么东西都是一式三份,一点抗议的意思也没有。 有时候,郑琰为了区分他们,给他们在饰品的小细节上有所不同,还让他们抗议:“为什么会不一样嘛?”久而久之,家里人也就随他们去了。在重大的事情上,比如点名考试,他们还是乖乖地报真名的。 而戏弄人,也只是生活的小调剂而已。 他们最著名的调戏段子,是对上了一个刚随父入京的少年。那时候他们已经十三岁了,那一位少年恰与他们年岁相当。少年很自傲,颇有一种“肉食者鄙”的气概,当然,他自己不鄙。京城里嘛,官大些,钱多些,但是论实干,还是要看地方。据说京城中的小郎君从小都是女仆、乳母带大的,到大了也只是清谈,没什么男子气慨。 何姓少年对京中同龄人就颇有些瞧不上,他也有自傲的本钱,别的不说,一身骑射功夫,那是相当能看的。大家都不是傻子,打一个照面,真笑假笑皮笑肉不笑,大部分人还是能够看明白的。何家小子一开口,就有京中少年不服气。池家三个小子也在其中,于是鬼灵鬼精地要比试。 由药师出现,两人赛马,由南门开始,绕着城墙,一从东、一从西,先至北门为胜。 不用说,开了分身外挂的池少年大获全胜,这边药师上马,那边去病就已经在北门边儿支起个茶桌喝茶了。衣服都不用换,反正弟兄仨穿的全一样! 何小朋友输了三个月的零花钱,气鼓鼓犹如一只小河豚,去病兄眉花眼笑,抛起赢过来的钱袋又接住,对身边挤眉弄眼的狐朋狗友道:“今天我请客。” 被摆了一道的何小朋友由于对京中情况不了解,完全不知道他们作弊了,只能饮恨回家。 他只是生闷气,阴了他一把的三个小东西却被动了家法。何小朋友消息不灵通这,韩国夫人的消息却灵通得很。那边药师三兄弟正约了朋友到茶楼喝茶,刚沏上第二壶,取笑何小朋友好傻,楼梯一阵叮咚响,池宪上来了。 他是奉命擒拿弟弟们回家受罚的。 池宪一张冷清脸,从楼梯那里缓缓地升了上来,热热闹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这家伙气场略强! 池宪也不管他们正在做什么,一扬眉毛:“乐着呢?作弊赢了很开心?”一手揪起一只弟弟,用眼色示意剩下的那一个,“去把账结了,跟我回去。” 一群人作鸟兽散。 被兄长左手揪着的是药师、右手揪着的是去病,结账的是延寿,接收到两位难兄难弟的眼色,延寿狗腿地围在哥哥身边打转儿:“哥,咱们回家?” “唔。” “阿娘知道了?” “唔。” “阿爹呢?” “嗯?” “那就是不知道,还有得救。” 什么呀,你们别做梦了!这事儿娘知道了就是爹知道了,你娘训完了,你爹就要卷袖子动手了。 动家法前,郑琰还是先说服教育:“知道哪儿错了吗?” 药师哼唧道:“不该仗着人多欺负人。” “你说得真含蓄!”郑琰不客气地嘲讽了儿子。 延寿道:“是他太傲了嘛!” “你爹小时候那嘴脸比他还讨厌!” 去病瘪瘪嘴:“我们赢了嘛,就是煞煞他的性子,让他知道京城里也是有人的。” “有矬人吗?”郑琰立时变了脸,“你们要是出一个人,赢了他,他自是没话说。若是真刀真枪赢了,他纵不服,你也无愧于心。看看你们现在的样子,靠投机取巧赢了,还自鸣得罪!我就是这样教你们的!都给我站好了!” 校长发威,气势不是盖的,连池宪都跟着一哆嗦。 “我记得我生你们的时候连脸皮一块儿给你们生出来了啊?怎么作弊赢了人还自以为机智?长本事了啊你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你们要赢,就堂堂正正地赢!不学好的东西!走上邪路了你们知不知道?他纵输了,骑射的本事还在他身上。你们纵赢了,赢的也不是骑射,是狡诈!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戳穿了,人家会怎么看你们?” 延寿哼道:“我们聪明嘛。” “你们以为自己这样做很聪明?”郑琰被气乐了,“还敢点头,长生,他刚才说的那句话,你简洁了说,用一个词给我总结出来。” 池宪凉凉地道:“自作聪明。” 这四个字好难听。 三人被郑琰勒令写检讨,还要亲自去何小朋友面前道歉。何小朋友当时就傻了,结结巴巴地指着他们:“你你你……你们……” “这货好蠢!”三小道歉略不情愿,终究还是说了。 郑琰“爱的教育”不止于此,当天晚饭,只有一份,原因就是:“赢也是三个一起,吃饭也就只有一份。学会抖机灵了!我玩文字游戏的时候,你们还没出生呢!” 直到第二天午饭,他们才被恢复了正常的饮食供应。 也许是嫌这样的教育还不够深刻,值宿大正宫的池脩之回家之后,不顾工作的劳累,主持了对三位的家法!一人十大板,结结实实打到肉。 三个小子心里还犟着呢,口上认错,看那小脑袋别的,就是还没想通。 池脩之怒道:“我与你娘都不是笨蛋,怎么一生生出三个傻瓜来?你们要是先在骑射上赢过了他,以后再作弄也是无伤大雅——世人都知你们的本事了。现在你们什么都没露出来,一上手就让人以为你们只会走偏门,蠢不蠢啊你们?” 郑琰:“……” “世人都知道咱们家中富足,你出门就是穿件布衣,人也当你是朴实。乡野村夫,穿着布衣,人只道穷酸,明白不?我见过笨的,就没见过你们这么笨的!” 郑琰:“……”这种高富帅穿布鞋是健康时尚,矮穷矬穿布鞋是猥琐的论调,真心能闪瞎人眼!郑琰捂眼,不忍心看下去了,耳朵还支楞着听。 池脩之却又道:“道歉了吗?诚恳吗?不够诚恳就再去!功课做完了吗?没有练好就给我练到好!” 这就完了? 好吧,好像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了。 如此看来,男孩子还是需要父亲引导的,虽然池脩之的教育方式,这个血腥暴力了一点,语言辛辣了一点,嘲讽犀利了一点,却对儿子们极其有效。从此三个小东西记牢了屁股上疼痛的感觉,无论做什么,心态上总是踏实了不少。郑琰觉得烂梗的段子,于他们三个听来,实是振聋发聩的。 叛逆期的小少年,还是需要有一位父亲来镇压的,郑琰认为这个论调甚为靠谱。池宪由于一直被池脩之教育得极好,叛逆期不甚出格,唯有郑琰与池春华母女俩是受害者,她们发现,某一天,她们被儿子/弟弟,给教育了。 从那个时候起,郑琰就开始警惕起另外三个儿子来了。他们年纪一模一样、性格一模一样、数量却要乘以三,这要叛逆起来…… “阿娘,不怕的,您不是还有两百铁甲吗?”池春华给她娘打气。 那也很头疼啊!还有,教育儿子又不是拿贼,还要点兵点将的!自诩深谙儿童、青少年心理学的半调子教育家郑琰,开始惆怅了。这世上最难搞的就是人了,他们有思想有文化,人脑是这个世界上最精密的物件儿,没有之一!如何让儿子们平安度过叛逆期,这让郑琰进入了警戒状态。 终于,三小的叛逆期来了,开始就是各种调戏群众,反正他们仨长得像,经常是一人犯案,找凶手的时候发现嫌犯出现另一地点,最后无法确定是谁干的。另一种经典案例就是把人何小郎君仨月零花钱给黑了,当然结果是被凶残的爹娘给镇压了——这大概就是成长的代价了。 自从被爹娘收拾了一顿,最主要是被亲爹给又是抽打(写实)又是教育,三位小朋友的人生态度端正了不少。虽然池脩之的教育在郑琰看来也有些略偏,然而如果没有池脩之破防,光凭郑琰的“正直教育”也不可能快速见效——她偶尔自身举动还会有些狡诈的嫌疑。 每逢此时,池脩之就用一种羡慕嫉妒恨的口吻道:“他们有亲爹教导着,真够好的!”郑琰就知道,他是想起他爹来了。对于这位素未谋面的公爹,能够给池脩之留下如此深厚的怨念,郑琰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神人啊! 却说三位小朋友端正了些态度之后,就开始认真反醒自己之前的错误,然后发现——这种假装是一个人的单调游戏,他们从小玩到大,从来没有发明过新玩法,真是蠢到爆啊!三人羞愧了。 药师忽然戳戳另外两个人:“一直这样的话,咱们三个,不止是长得一样,什么都一样了……以后娶娘子怎么办?” 这个问题好严重啊!刚刚踏入青春期的小少年们变得严肃了起来,一直一模一样的,到时候到哪里找三个一模一样的女孩子啊!嗷~好坑爹啊! 而且,延寿思忖着道:“那样就跟门口的铁甲卫士似的,只记得‘铁甲卫士’四个字,不知道自己是张三李四了。” 他们的名字还会混用呢!去病大惊失色:“哎,你们说,会不会小时候我是药师,你是延寿,他是去病,因为分不太清,就叫混了啊?” “不会吧?”这是合声! 那就太惨了啊! 我是谁?这样一个古今中外的哲学家们常会思考的深奥课题摆在了三个叛逆期少年的眼前,把他们震晕了…… 不行,不能坐以待毙!三人心意相通,从对方的眼睛里都看到了决心!伸出手来,一只一只叠在一起,给自己打气:“一定要不一样啊!”来这世界上一遭,什么个人特色也没留下,也太搞笑了吧? 药师道:“咱们现在就去换衣裳,要穿不一样的!我穿那件蓝的。” 其实蓝色的另外两个也喜欢,只好忍痛了,去病道:“我穿绿的。” 延寿委屈地道:“那我穿那件红的。”绿的他也喜欢啊! 四胞胎之三嘛!天天在一起,待遇一样,教育也一样,想法一样很正常。 然后郑琰就奇怪地发现,她的儿子们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你们这又要做什么啊?”郑琰抓狂了,说起来要是三人穿一样的衣服,她还好仔细分辨不一样的地方,这穿的衣服都不一样了,特么要分辨的细节就太多了有木有?这下更弄不明白谁是谁了,郑琰好想哭,生他们这是为了什么啊? 三人态度十分坚决——他!们!要!不!一!样! 而且根据他们抓阄的结果,这一季的衣服,他们的花纹也要不一样的,分明是梅、竹、兰。 郑琰试图与他们沟通:“以往略有不一样你们还闹着必要一样,怎么如今又转性了?” 药师严肃地道:“我们反省过了,不该再促狭了,总玩那么无聊的游戏,太幼稚了。” 你们还知道啊? 延寿看着脚尖:“总是一样的,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郑琰一愣,叹道:“既这么着,就依你们了。” “四胞胎之三”似乎对于“不一样”分外的执着,吃饭的口味倒还罢了,他们甚至连功课都有了不同的喜好。 郑琰非常担心地与他们谈:“你们不需要刻意不一样,那样未免拘泥,倒像是很在意与自己兄弟一样了。你们是一母同胞,纵像些又有什么?我看你们长得与大郎还有些像呢。” 三兄弟齐齐打了个寒噤:“哪有?” 又涎起脸来:“以往是故意一样的,都没细想是不是真的更喜欢这个。分开了看,倒是发现了一些新趣味。” 这些新趣味真是让人吐血,药师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四处跑着写生,一直到成年,最后与钦天监的还混到了一起,至中年时,又受命主持勘绘舆图。 去病就是喜欢宅,跑去与夏侯霸窝在一起,竟尔把前辈经学汇集成册,经国家审核,刊行天下做了正规课本。 延寿的爱好是做御史,据说他早逝的二舅舅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做个御史,好威风八面地骂人。外甥肖舅,延寿同学以此为目标,不停地奋斗着。反正他后台够硬,只要不是凭空诬陷人,有什么事都有人给他抹平了。还真是,没有辜负了爹娘双方的毒舌遗传。 第四百六十五章 番外之夫妻 “阿娘,”池春华贼头贼脑地钻到郑琰身边,“问您个事儿呗。” 郑琰心说,你这副样子,八成没问什么好事儿,面无表情地道:“你已过及笄了,有了婆家的人,活泼没什么,表情给我不要那么猥琐!” 池春华刷地摆出标准淑女样儿,挨着郑琰一坐,抱着郑琰的胳膊:“阿娘~” “说吧,什么事儿。” 池春华脸红了,吱吱唔唔地道:“您当初跟阿爹,是怎么,呃……”抽出手来,两手成拳,竖起拇指并到一处。 郑琰往后一仰与这个小八婆拉开距离:“问这个做什么?” 池春华咳嗽一声:“就是问问嘛~你们当初,是怎么,呃……” 郑琰一僵,是怎么凑到一起的呢? “阿娘?”池春华小小声问了一句,旋即闭嘴,小心翼翼地溜掉了。她就说了,再开明的父母,被问到恋爱史,都会想揍人的!还好她跑得快!溜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池春华拍拍胸口,又犯起了愁。虽然已经订婚了,可还是想问一问,也从中借鉴一下嘛!她爹跟她娘感情挺好的啊…… 另一处,郑琰正在苦思冥想——特么到底是怎么混到一块儿去的呢? 这问题的难度真是不亚于干掉一个太子。郑琰思来想去,就只有自己呆傻地管后来入学的池脩之叫师兄的印象,只有这师兄成了她男友的印象,只有男友通过层层考查晋级成老公进而进化成孩子爹的印象。这中间独独漏了从师兄升格成男友的过程! 被女儿问及与丈夫之间的感情生活也是小有尴尬,但是不乏小有得瑟——感情好嘛。但是回忆不起来这蜜甜的过程、神奇的转折,总像缺了点什么似的! 郑琰刚穿过来那会儿,还想着要写日记写日记,写什么呀!那会儿笔都握不牢。久而久之,三、五、七年一过,也就没这心思了。而她做的有些事情,实在不好白纸黑字地写下来,一笔笔妥妥的黑历史。于是本着“重要的一定不会忘掉,没记下来的一定不重”的原则,她就从容地不写日记了。 现在坑爹了,那么美好的时光怎么就忘掉了呢?明明记得总收到簪子,自己也总是做好吃的,还有结婚后还有毛茸茸的衣服穿……过程呢? 池脩之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他家娘子一副遇到难题的样子。这倒是奇怪了,最近没发生什么大事啊?怎么就为难成这个样子了呢?由于主母表情不那么开心,一顿晚饭吃得略压抑,池脩之把儿女赶去“早睡早起身体好”,自己向郑琰打探消息:“你这样子,是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儿了么?” “!”这儿不是还有一个当事人吗?“你还刻,咱们年轻时的事儿么?” 池脩之把脸一板:“年轻时?如今咱们还是年轻哩。” 郑琰笑一笑,继续问道:“我今天想了一天了,当初,”瞄一瞄池脩之,“咱们是怎么对上的?我就记得,你拜入先生门下,然后……就在一起了。哎~你当初开始的时候是怎么跟我说话的?” 池脩之背上一寒!开始秋后算账了吗?斩钉截铁地道:“记不得了?” “咳咳。” “那就是缘份了。”池脩之耍起了无赖。 郑琰稀里糊涂的道:“这么糊里糊涂地……” “可见不是人力所能为的。” 郑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池脩之抹了一把冷汗,那是池脩之只能暗爽绝不能跟任何人炫耀的事情啊!想当初,他初次见到郑琰的时候,是觉得这小姑娘生得确实好看。只是当时他正在被萧正德那头猪给调戏,实在没啥心情欣赏——郑琰当时又太小。后来拜到顾师门下,那时候还是觉得有个聪明伶俐的师妹总比跟蠢人搅在一起强。 再后来,不可否认,毛茸茸的衣服为郑琰加了不少的分,小少女又越来越漂亮,越来越讨喜。有时候呢,又有点儿憨乎乎的。笑起来的时候特别阳光!他还偷偷往肚子里塞了不少点心吃哩。 不管怎么说吧,池脩之是看上人家了。然而没落世家子与当朝宰相女之间的身份差距是巨大的,池脩之纵然自信自己混得不会差,依旧略心虚来的。又挺担心自己奋斗的过程中,小丫头被人给拐跑了,索性先下手为强。 这人是非常不要脸的,一个宗旨“习惯成自然”。极其卑鄙地温水煮青蛙,煮得郑琰都适应了“师兄对她挺好”这一事实。态度自然得像是已经是亲友一样了,下面的事情,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当时自觉是聪明,如今做了父亲,自家也有一个闺女,池脩之也是一身汗的。谁要是敢这样拐他闺女,他能把臭小子给揍死!说得再好听、打算得再务实,你小子什么都没有,就敢动这样的歪心思?“当初岳父只是让我去出仕,果然是很给面子了啊!” 池脩之用力地补充:“咱们就是缘份啊!” 郑琰想,穿越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生在一个内部团结的家庭,又嫁了这么个丈夫。什么宅斗啊、宫斗啊的都不用经历,也不用虐渣爹、渣娘、渣男、斗极品婆婆小叔妯娌小妾……有精力去开发兴趣,练习书法绘画,还能办学校、办慈善、还能参与时政、还能主持实业,她是幸运的。 果然是与这个时空的缘份吗?既然有缘,还是不要刨根问底了吧~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就是了。 话虽如此,对女人而言——再豁达也一样——不把自己的初(兼唯一)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真是连觉都睡不香。郑琰苦思冥想,在给她那个牙口略不如前的爹炖东坡肉的时候猛然醒悟! 我去!我是被拐骗的!根本就是一不留神被池脩之这混蛋给带偏了啊!好像就是做饭,一时客气,好心请他一起吃了顿饭啊!最讨厌的是他没有正式表白好吗?没有写情诗,没有摆蜡烛,老子就跟他好上了! 郑琰把书一合,往桌上一放,去找池脩之算账。 想也知道,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了——顶多扣了三天的甜点而已。 想来想去,还是自己蠢!就这么让人给炖了!郑琰只好用“傻人有傻福”来安慰自己。 郑琰吃了个哑巴亏,要是自己没想明白呢,事情也就过去了,她又记起来了,不由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池脩之也不太好意思,颇有一种坑人被苦主发现的尴尬之感。而且吧,这个,手段也似乎不怎么光明。恰好这些日子他的工作也走上正轨了,一应事务都比较顺手,这个,重操旧业哄老婆,也是应有之义。 俗话说得好,能者无所不能。池脩之不能说是全能吧,但是在追老婆这方面,确实是有一手的。静下心来一想,这么些年了,有许多事情,比如给妻子做簪子啊什么的,最初的时候确实很感动人,长年累月下来了,一点新鲜感都没有了,会不会让觉得是在应付差使呢? 池脩之的心情严肃了起来,天地良心,他一点也没有这样想!只是事情真的太多了,娘子本人又有许多奇思妙想,都不用他去想的。 这样不好!不好!得让媳妇儿知道他一直都在惦记她。 池脩之最近颇有些神神秘秘的,郑琰问他,他也不说,还从账上支了不少钱出去,又让叶文悄悄跑东跑西的。郑琰旁敲侧击,也只让他行事更加隐秘而已。这可不是好征兆啊! 郑琰也有自己的耳报神,然而池脩之一个宰相,又不是个傻子,脱离老婆掌握这样的事情,还是能偶尔办得到的。越发让郑琰不得不与阿肖等心腹侍婢商量一下,这人到底做什么去了呢? 阿汤是嫁到外面的,见的市井之事更多,乍着胆子道:“相公在外置业,当与夫人商议的。这不说……是不是有旁的用处?还是屋子田地的……别是要安置什么人罢?”主仆面面相觑,郑琰道:“不要乱猜!相公不是那样的人,多半是一时事多没来得及,不多时也会跟我说的。”不过这个不告诉自己,是挺让人不开心的啊。 阿庆与叶文是两口子,老夫老妻许多年,正可打探消息。阿庆自己都急,说来夫人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诰命有诰命,是不怕有什么事的,这不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吗?她家那口子也跟相公一起呢,这别一起做坏事啊! 阿庆打定主意,回家整治了一桌酒席,令叶文受宠若惊,暗道平日里管着不许我多吃酒嫌我会误事,今天居然烫了两大壶来,有诈! 夫妻两个各怀心事,你来我往,阿庆劝酒,叶文就吱溜喝了,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阿庆看他一直喝喝喝,一把夺过酒杯,怒道:“你眼里就只有酒么?” 叶文涎着脸道:“这不还有娘子么?” “还有我?” “不是不是,除了这家里相公、夫人、娘子郎君,还有我爹娘,就是你了就是你了。” 阿庆也不跟他绕弯子了:“那行,我问你,你实说。” “呃?”叶文打了个酒嗝儿,被阿庆给瞪得把第二个嗝儿给咽了,直点头。 “你这几天,随着相公出门,都做什么去了?你是不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了?还神神秘秘的!”说到最后,自己动了真怒,“你说,你是不是跟着在外头胡来了?见天的不见你着家!” 叶文暗暗叫苦,坏大了!没干坏事儿啊,就是,相公要置一处别庄,不许告诉人的。md!要不是知道相公没什么花花心思,我都要以为他在外面有不好的事儿了。连累得我也跟着一起被怀疑…… 阿庆不说,叶文还不觉得有什么,带着怀疑的口气一说,他先脑补了一回,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了,还是相“公外室的丫头”这样的身份。登时酒醒一大半,抱着头就钻到了桌子底下:“木有木有!神马都木有!”相公好傻,谁家置业的事情不跟老婆商量啊? 阿庆听他喝酒喝得舌头都大了,伸脚到桌子底下蹬了两下:“给我说清楚。” 叶文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就是相公要在外面置个庄子嘛……亲自布置的……散心静养的……悄悄的不让夫人知道嘛……”怎么越说越像是养外室了啊?t t 阿庆伸手把他从桌子下揪了出来:“什么?” 叶文举起双手作投降状:“听我说听我说,是给夫人的……” “嗯?”怀疑的眼神。混蛋,别起歪心思了,搞不好是被抓到了现行才临时改口的。阿庆开始脑补起了“凤凰男借岳父栽培起家,发家后声称与发妻没有感情,人到中年遇到年轻真爱”的狗血剧来。 叶文想死的心都有了!“真的真的,里头的布置都是夫人喜欢的,相公说,夫人虽然生于富贵,但是并不喜欢过于富丽堂皇的,大方舒适就好的,你说是不是?” “你给我老实点!” “哎哎!”就知道老婆给好脸色没好事!叶文爬起来,发现衣服也脏了,脸也花了。阿庆已经起身给他打水,给他拿新衣了,脸上笑盈盈的:“瞧你,这么大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弄得满身都是灰土,来,洗把脸换上新衣裳吧。” “……” 阿庆从丈夫那里拿到了第一手资料还不放心,又问了些八卦婆子、消息灵通的车夫,知道叶文没有撒谎,这才回来回报郑琰。郑琰笑道:“他的行踪都是有数儿的,能有什么坏事儿呢?” 阿肖轻声咳嗽了一下,那个略表关切的人,似乎是娘子你啊! 却说叶文被阿庆收拾了一顿,转天就很忠仆地委婉提醒池脩之:“相公,咱这样早出晚归,还不让家里知道,还要支钱买屋买地的,不太合适罢?” 池脩之道:“怎么了?” “不是……我这不是猛然想到,这样子,倒跟在外头有什么事儿似的。” 池脩之把脸一板:“休要胡说!”也略担心,掩饰地道,“还有几日,我自与夫人说,你不许跟阿庆说。” 叶文苦着一张脸,心说,我早招了!口上却死死不肯承认自己已经做了叛徒。 等到五月间郑琰生日,按说这要是为郑琰准备的,该拿出来了吧?池脩之又没有动静,弄得阿庆猛嘀咕,叶文的胳膊上被掐出许多青印子来,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你这婆娘怎么这样?说了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啊!” 直到夏季某一天,池脩之突然递了假条,对外原因不明,对内却是——带娘子去看庄园。 池脩之的新庄园并不在熙山,而在城东。凡大城选址,尤其是京城这样的地方,讲究一个风水。背山面水者为最佳,最好是山在北而水在南。许多作京城的地方,周围不远的地方又会有些温泉。天朝帝都,就是这么个地方——只是这里的温泉略远一些,是以这温泉在京城并不算流行。 城东临水之一处,离山略远,地势颇为平坦,打开大门却能看到宽阔的大河。乌瓦白墙,栋梁皆不雕饰,颇有些茅茨不脩之感。周围有几顷田地,几户佃户散居其间,又有数块菜田。肥肥的母鸡带着小鸡仔儿悠闲地在田里散步,摇摆的鸭子成群结队地下河,游够了,爬上岸来又要往菜田里钻。 菜田被篱笆围了起来,鸭子们钻不进去,急得嘎嘎叫,又有一群白鹅受到了号召,也想啄食青菜。不多会儿,就让它们发现了一处损坏的地方,一二三地往里挤。一个垂髻童子,一身土布的衣裳,正骑了牛没精打彩地路过,小裤腿卷得高高的,赤着脚,上衣是没袖的单布坎肩儿。见此情景不由大叫:“阿娘阿娘,鸭子又要偷吃菜啦!” 一个围着围裙、包着头巾的妇人,挥着个大木勺子冲了出来:“又要作死!你还不将它们赶出来?你爹那个活囚徒,昨日说已修好了篱笆,今日怎么被扁毛畜牲给钻了进去了?” 男人听了老婆这样开骂,不由高声道:“我昨天是修的……” “那就是手艺不好!”妇人冲丈夫挥着大勺,颇有家暴的意思。 一家子叽喳间,有一精明老者来了:“吴家的,不要吵闹了,主人家今日要来。”这才镇压了这一场鸭和鹅引发的血案。 不想此情此景,正落入轻车简从而来的池氏夫妇的眼中。侍女等掩口而笑,又理下步障,池脩之搀着郑琰的手下车来:“这里如何?烟火之气十足罢?” 郑琰笑了,池脩之看着冷清冷情的一个人,骨子里最爱这么些个活泼热闹。“很好,有人气儿。” 池脩之开心地道:“这里前面就是一片水,我查过了,这河几十年没泛过,先前几朝,纵有涨水也没不到这里。待我们老了,正可隐居于此,又不用爬山,每日悠闲散步可也。离熙山也远,不必管那些俗务。外面的事情,让孩子们忙去,我看长生已经很有样子了,春华的夫家也定了,余下几个都是小子,还有长兄管着,要咱们操心的且还少呢。” 郑琰心道,你正有干劲儿呢,这会儿说什么退隐的话?又思朝上并没有过于艰难之事,池脩之此举,恐是为了安抚自己。想明白了,她也承他这份情。对于一个正欲一展报复的“青年政治家”来说,能为妻子想到退休后的生活,就已经很好了。 郑琰开心地笑道:“好。” 池脩之牵着娘子的手,一处处地指着:“都说熙山风景好,终是有种种不平之处,何如这里直抒胸臆的快活?熙山之地,累年迁去的都是权贵之家,哪里得平凡之处了?交际应酬,没得累人!到时候咱们老了,就在这里住下,想孩子了,把他们叫过来看一看——这里离京也就是半日路,快马半天都能打来回了。还能泛舟大河之上!对了,我那里备下一条船哩,可以河上垂钓的……” 郑琰一直笑着看着池脩之兴奋的侧脸,这地方她是真的喜欢。又想起前阵子主仆一起脑补池脩之置业的事儿,耳根一阵发烫,大声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池脩之低下头道:“这么些年了,除了几根簪子,我并没有给你什么,总是你在操持。只好把自己下半辈子全交与娘子了。三十三年前的今天,你我结白首之盟,娘子可愿与我在此处践约?” “哈?”结婚纪念日神马的,这里不流行,郑琰与池脩之没孩子的时候还庆祝过两回。孩子接二连三地生,连结婚纪念日都没有了。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郑琰笑着笑着眼泪流了下来:“好!” “天这么热,阿娘不去熙山往要去东面别业,怎么可以?”池春华瞪起了眼睛。 池宪揉了揉额角:“这话你自与阿娘说去!” 池春华泄气了:“这大夏天的,怎么不体恤自己呢?自从阿爹去后,阿娘的脾气居然犟了起来了。” “少说两句罢,”敢跟姐姐顶嘴的弟弟,也就只有池宪了,“阿娘心里不痛快。” “我知道,”池春华嘀咕一声,“这样,你们几个,各出一个儿子,陪阿娘去住。要耐心细致,知情解意的。阿娘就这么念叨着要跟阿爹一起养老的,我真怕念来念去的,就不记得旁的事儿了。” “喂!喂!你说点儿好事儿!阿娘想做什么,就由着她去做,做子女的,就该让父母怎么舒服怎么来。” 池春华长出一口气:“我快急死了,你少挑我话里的刺儿!当年外祖父……” “我知道我知道!” “哎~你说,给阿娘找点事情做如何?阿爹必有手稿留下的,请阿娘盯着编纂?还有啊,阿爹生前要做的许多事情都还没有做完,什么科考啦,什么稻麦啦……” 池宪一拍额头:“就这样!” “东郊别业,国家一级保护单位,郑琰晚年常居之处,在这里,她度过了孀居的大部分光阴。在此整理了池脩之的文稿、政治规划,记述了自景宗朝末年起半个多世纪里的许多重大事件,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大量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这其中既有社会政治经济方面的,还有回忆时提到的许多生活细节,是研究当时民俗不可或缺的‘实录’。” 第四百六十六章 番外之大姐头 锣鼓喧天,京城又迎来了一场大热闹。 在这权贵云集的地方,京城百姓的眼界也高得很,能被称为“大热闹”的事情着实不多。池相公的独生爱女出嫁,确能算得上一件“大热闹”了。男女两家分开摆酒,热闹了大半个京城。 池家现在说是人丁兴旺了,但是七大姑八大姨依然很少,为难新郎官的亲友只好依旧从郑家借。庆林大长公主也很给力,把自家儿媳妇们给借了出来。庆林大长公主的儿媳妇自有亲友团,其中一个还是来自池脩之的邻居李神策的家族。池脩之的另一个邻居又是他的儿女亲家。 池春华就读于崇道堂,女生里的大姐头,人际关系还算不错。 很好,娘子军组建完毕。 郑琰脸上带着一种略显病态的亢奋,天知道她昨夜跟池脩之都是半宿没睡。办喜事,估计全家连亲友都没几个能睡得着的,大概蒋家那里也是如此了。早上起来的时候,郑琰一点也不觉得悃,又一次询问了婚礼流程,拍拍胸口:“这下万无一失了。” 池脩之闷闷地道:“谁说的?” 连郑琰加池春华都惊了:“还漏了什么?” 池脩之哀怨地道:“我丢了个宝贝,你们还问漏了什么?” 池春华扑了过去抱着她爹的胳膊:“阿爹,别招我啊。”好想哭来的! 池脩之够坚强,咬着牙拍拍闺女的头,眼睛像抽筋了似的看向郑琰。郑琰把女儿拖走,母女俩又哭一回。阿肖等人无不呜咽,阿庆上前劝着:“这会儿先别哭了,还要见人呢,等会儿送大娘出门子的时候,再哭两声儿。” 急忙给母女俩补妆。 等到云淡风轻近午天的时候,两人又一副精精神神的样子了。阿肖是自请去照顾春华的,郑琰十分不舍,却又担心女儿,左右为难。阿肖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七娘养了这几个孩子,唯有大娘是要到别人家里去的,小郎君们好些差些总归理在眼前,没个知根知底的人跟着,七娘也不能放心。与其让我在七娘跟前一道担心,不如让我去忙着。” 郑琰最终还是答应了。 婚礼的惯例,新娘子出嫁要按高规格走,春华就可以用她娘的礼服。而新郎同样也可以按高规格走,蒋昭本人就是邺侯世子,也循例提了一档。蒋昭迎亲,男傧相里多有自家兄弟子侄,皆是世家子,卖相也好。为了“配得上”这个场面,又请了几位顾家表亲。 一群才子到了池家门口,大门紧闭,内里一群凶悍的娘子军手持棍棒伺候着!年略长些的负责抽打,少女们的功课还没被柴米油盐给消磨得忘掉,出各种问题来刁难,非要多作几首诗才肯放行。 “这一眨眼的,她也嫁闺女了,我看着她出门子的日子,就像是在眼前。”杜氏感慨至极地对庆林大长公主道。 庆林大长公主道:“是呢,那会儿哪想到有今日呢。” 杜氏生出知己之感,当时是怕自己活不长嘛!因为话不对,她就没在这喜庆的场合说这伤感的话题。 外面婆子来报:“来了来了,新女婿有男傧相护着,六舅娘子的彩榻才没打到他!” 又有丫环来叽喳:“作了许多诗呢。” “我们相公与夫人去了大娘绣楼。” 女儿出嫁,父母依礼要作训话,训完了话,才能让臭小子把自家宝贝给接走。池脩之与郑琰偷窥良久,池脩之站着不动,直到郑琰拉他,才上前把背好的话给说了出来——声音略僵硬。池春华早忍不住哭了出来,一群女傧相又劝:“别哭花了妆,吟完却扇诗还要看新妇呢。” 蒋昭娶到美娇娘,虽然狼狈了些,也是志得意满。笑容满面地把娘子往家里迎,新郎官的笑容,总是泛着得意的。池宪把姐姐运送出门,直背到车上,隐隐地听到呜咽声,心里难过得紧。 池春华搂着他的脖子,由衷地不想离开自己生长了十几年的家,趴他耳朵边儿上:“你走慢点儿啊~我不想嫁了~” 池宪脚下一滑,借低头的姿势,吧哒掉了一串眼泪。待完成任务,抬起头来睫毛都是湿的。 女方最热闹的环节结束了,男方的才刚刚开始。嫁妆跟着人走,有好事者指点着池家嫁女的嫁妆,咬着指头:“真不愧是那位夫人家。” 郑琰给女儿准备了丰厚的嫁妆,这么些年了,田地庄园宅子商铺统统都是现成的。池家良田千顷不是虚话,真真正正的田连阡陌,郑琰直接划拉了两百顷给闺女当嫁妆,熙山别业一座,京城豪宅两处,收租的铺子六间。 又有阿肖等人训练好的小女仆二十人,郑琰与春华两人仔细挑选,于家仆之人择了八名。主要还是“世仆”出身,虽说骨肉分离,然而还是有人打破了头想挤进去——蒋氏是一等一的世家,池家虽重入世家,平素说起来也很自豪,然而蒋家近些年是没有衰落过的。 此外又有各式之绫罗绸锻,种种金珠宝贝,家俱摆设之外又有名家字画,还有一整套的图书。 人说十里红妆,这确实不假,从头看不到尾地流水般进了蒋家。多少人有些羡慕嫉妒恨地看着蒋昭,多少人尽力想把他给灌醉掉。 顾彝娶到了心水的儿媳妇,笑逐颜开。对着次子道:“这下我可以安心了,待你与三娘一嫁一娶,我就能放下事儿来享享清福了。” 顾三娘嗔道:“阿娘说什么呀,我与阿池处得好,还想多处一阵儿呢~”一扭身子,跑掉了。顾彝在后面喊:“你不要乱跑,等会儿得陪你阿嫂。” 拜过天地父母,吟罢却扇诗,新妇除去遮面团扇,又得满堂喝彩。 阿肖全程陪着池春华,时刻留意着,生怕有任何不妥之处,直到送进洞房了,方舒了一口气。见顾三娘与春华相谈甚欢,默默退到一边守着。 池家的喜宴宾客极多,自家姻亲也来得不少,夏家有地利之便,老实不客气地全家都到了。夏寔借着酒意对池脩之道:“你嫁了女儿,也该轮到我嫁孙女儿了吧?” 池脩之刚把女儿嫁掉,心情正不好,被他这样子逗乐了:“成。让我把眼下的事情缓一缓手,就择吉日。” 夏寔开心了,拉着准孙女婿聊天儿去了,越看越觉得喜欢。 郑靖业嫁外孙女儿,自是高兴的,最小的孩子都嫁女儿了,他实是能放得下心了。一开心,他就与顾益纯俩老头儿喝得挺亢奋。最后其他人都走了,这俩还在醉醺醺。杜氏与庆林大长公主都嗔着要他们喝了醒酒汤,回家好好歇息——两人都知道,这嫁女儿的父母,送走了宾客,还要自家想念一回呢。尤其是杜氏,十分明白这其中的感触。 没想到两个老家伙喝高了“老夫聊发少年狂”,顾益纯不但不开明,还拿出老师的身份来,拉着池脩之跟着喝酒。 池脩之虽是主人家,因已拜相,没什么人敢灌他的酒,依旧清醒。不得已被顾益纯拉着坐下了,郑靖业又扔给他一壶酒,他也就接了来,三个人一人抱一壶,对着壶嘴儿就亲上了! 酒入愁肠醉得快,池脩之醉眼朦胧,拿着根筷子敲着碗碟:“我养了十几年的宝贝闺女,就叫个臭小子给娶走了,呜呜呜呜~小王八蛋,要对我春华好啊,嗷嗷嗷~” 郑靖业也跟着哭:“教她说话、扶她走路,手把手地教写字。给她穿花衣裳、给她梳小辫儿,打扮得像朵花儿……一长大就从眼前跑掉了。给个臭小子洗衣做饭收拾家务,哪受过这样的苦啊~” 顾益纯没有嫁过女儿,看师弟和徒弟一哭,情绪也受到了感染,他也哭了——虽然不知道在哭什么。 郑靖业说到伤心处,抬手把池脩之拍了两巴掌,又醉醺醺地收回了手:“打坏了没人伺候我七娘。” 池脩之被打了两巴掌,含含糊糊地道:“小骗子,说长大了要嫁个像阿爹的人,蒋小子哪里像我啦?我才不丑哩!” 郑靖业擦着眼泪:“你小子也被骗啦!” 郑琰本欲拉开他们仨的——池脩之还凑合,另外两个可不年轻了,宿醉的痛苦他们能不能受得住啊?走近了听这俩这样说,抱着旁边的柱子一通挠:都不是好人,这样戳人泪点!抹抹眼睛,冲阿庆招招手:“我看他们舌头都喝麻了,大概喝不出什么来了,给他们上清水。”反正喝不出来! 又命人收拾了屋子,留他们住下,方氏道:“既是在七娘这里,也没什么不放心的,我们奉阿娘回家,德兴兄弟里再留一下听令的罢。”庆林大长公主不放心丈夫,也把顾宁给留了下来:“他醒了,你给我狠狠说他,居然这样不爱惜身子!” 顾宁道:“就说这一句?” 庆林大长公主怒道:“你一句话能说三天的本事哪里去了?” 顾宁缩着脖子趴他爹耳朵边儿上开始念经。 第二天几人醒来,池脩之发现外面天光大亮,自己还躺床上,挣扎着起来,头疼欲裂。顾益纯张开眼,发现旁边郑靖业还在呼着猪头!推推师弟:“起来喝些醒酒汤!” 三个醉鬼没精打采地到了前厅,早饭只有白粥。犯了错的三个人,乖乖抱着碗来喝,池脩之都没敢要甜点吃,因为据说他现在的状态最好吃些清淡没味道的,咸菜可以有,甜点不给发。 池脩之算好的了,顾益纯身边儿立着个顾宁,变着花相儿地传达他娘的意思。顾宁气坏了,人家嫁女儿、嫁外孙女儿,又勾起伤心事,喝了哭了也就算了,您跟着凑什么热闹啊?您还很年轻么?不知道我们有多么担心您的身体吗? 顾益纯终于忍不住了:“我就喝醉这一回。” “挺顶事儿的。” 顾益纯道:“阿琰,给他副碗筷。” 娘家的热闹池春华不知道,她在她的新婚期里。 昨夜洞房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池春华还是问了蒋昭顾彝夫妇的喜好,蒋昭道:“阿娘一向喜欢你,你原是什么样儿还是什么样儿的好。” 池春华心说,别开玩笑了,我原来在娘家可不用立规矩,到你们家,能大大咧咧上来就坐下么? 到底在顾彝那里奉过茶、请过安,待用饭时,顾彝拉着池春华坐下:“少与我弄鬼,我又不是没人伺候,也不是看着你站着就用得香。” 池春华笑道:“我就知道您心疼我~”依旧是起身净了手,给顾彝捧了一碗粥饭,“可媳妇儿孝敬的茶饭您还是给个面子嘛~” 顾彝一笑,拿勺子舀了一勺子粥咽了,放下勺子才道:“还不快坐下!” 顾三娘抿嘴一笑:“好啦好啦,你们两客气下去,饭都要冷了。”池春华拿捏了一下,与婆婆、小姑一起用饭,又给顾三娘挟了一块喜欢的糕点。 顾彝看了很是满意,这样一家子和睦才是好呢。 池春华也比较满意,只要这婆婆不作,她也就收起十八般武艺,跟婆家安生过日子呗。唔,过两天下厨,要做什么饭好呢?酒也要酿几坛子吧? 吃过早饭,就是认家仆,告知邺侯系的冢妇进门,招子都放亮一点儿。池春华也是大方人,婚前早与蒋家比较熟的,也打听过他们家的经济水平。比照着蒋家的月例,包了个比月例多的红包,挨个儿发下来,既不多了,也不少了。 又下厨做了几样拿手菜,她的拿手菜真就那么几样。比起郑琰这个穿来的吃货,她更精于“吃”而不是做。饶是如此,顾彝也挺满意的了,还拿她做教材,教导着女儿:“看看你大嫂,做事手脚勤快些、有分寸些,人人都会喜欢。”顾三娘经过祖父之丧,已过十岁,不久也要开始议婚,顾彝分外注意这些事儿上的教导。 顾三娘道:“是~” 顾彝见她脸上表情灵活,没好气地道:“你端庄些,做女儿与做媳妇可不一样。你这嫂子也是个爽快人,在娘家也是捧在手心的,新嫁娘尚且要收敛。你给我学着些。” 顾三娘想了想,问顾彝:“那……是嫁了之后就都要这样了吗?大嫂要不这样,阿娘是不是就不喜欢了?” 顾彝嗔她道:“你懂什么?刚进门儿,这般谨慎是为表对夫家尊重,是真心实意做一家人了的。识趣的夫家就不该为难新妇了,过了这一月半年的,什么规矩就都松了,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只要是为家里好就成。你不要犯傻,我自为你择良夫,若一时有不周之处,你也不要像面团儿一样被人揉来捏去了!你把礼数做到了,他们不对你好,你就不要再傻了,明白吗?” 谁特么脑子抽了才给亲儿子娶个儿媳妇儿进门儿,就为了摆婆婆威风、跟儿媳妇斗啊?这不有病么?还是脑子有病。如果一个人脑子有病,你就不要听精神病人的话了,你跟不上她那广阔的思维的,还是照凡人的程序来吧! “哈?”顾三娘揉着衣角,不再说话了。刚才那话是大着胆子问的,现在说得有些露骨,她不好意思了。 顾彝道:“你慢慢想,其实与人相处就是那么个道理。脾气要好,笑影儿要多,脑子却是万万不能糊涂的!夫家的人,可以多让一让,吃亏是福,只别把自己给折了。” 同样的教程,大概脑筋比较清楚的母亲都会跟闺女说这些,不过用词略有偏差而已。 三朝回门,池脩之因哭过一场了,很认命地受了蒋昭的礼,带着儿子们接见女婿,也没有过于严肃。 郑琰自与池春华说了些私房话,婚后生活等不必细说,又细问与夫家相处:“这世间男子,大多是抛不开父母兄弟的,他们家喜欢你,他就得供着你。” 池春华得意地道:“他也得喜欢我。” “你就得瑟吧!” 阿肖从旁道:“大娘做得已经很好啦。”又把打探到的消息一一汇报了:“蒋家大家,礼仪甚周到。邺侯不常见,夫人倒是时常与大娘说笑,常是一处坐着。蒋郎君待大娘也好,小两口甜着呢。三娘也好,她们本就熟。二郎是小叔,见得不多,咱们大娘也备了纸笔书籍作见面礼。家里上下都说大娘周到呢。” 郑琰又用心问了蒋昭房内情况:“阿顾与我保证,再无乱七八糟的事情。我也使人打听过了,并无,你这几天,可看到有什么痕迹?” 阿肖摇头道:“这倒真没有。” 池春华冷了脸:“他才不会有!我可不是宫中娘子那般好性儿呢,做了娘子,还容他一二三四的往宫里带,切~” “……”本土妹子,你熊的! “你有父母长辈为你铺好了路,连婚后的事都筹划一二。娘子呢?除了个后位,旁的都要自己去争取,身旁还有一群女人跟她分丈夫、要生了孩子跟她的孩子分父亲!人家是没有退路磨练出来的!你岂能不知天高地厚地瞧人不起?” 池春华又堆起笑来:“我就是这么一说呀~谁嫁了人,把人当贼防呢?还过不过日子啦?” 郑琰没好气地道:“你知道就好。”又拉过来传授了些秘诀,什么平日里对下人好一些或可打听消息一类。又有掌握了蒋昭的行程安排,最重要的是,捏住了他的钱袋子等等。又有,一定一定不能放弃自己的上进与修养,千万不能自己往黄脸婆方面发展。 池春华把这一套学得很到位,虽然郑琰还是担心着,她却在郑琰的担心中在邺侯家站稳了脚。女人在夫家站稳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生一个好儿子!郑琰直到此时,方体会到了当年杜氏的心情——她都想拜神去了!池春华不负众望,婚不到一年,就有了好消息,十月怀胎,顺顺当当生下儿子。 最难就是新婚妇,过了这一段儿,大事定矣! 池春华居然是个闲不住的性子,生儿育女之后,还广泛地参与了社交活动。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她居然与世家女打成一片。郑琰眼镜都摔了个八瓣碎,抓着池脩之来问:“这是为什么呢?” 池脩之很奇怪地道:“什么为什么?池氏之女,蒋氏之媳,交游世家,有何不可?” 哦!原来您是世家了……郑琰个草根土鳖,压根就没这个意识好吗? 蒋昭很得意,有个漂亮又能干的媳妇儿,是他这辈子最得意的地方之一。 一群蠢蛋说他惧内,他们懂什么?我疼娘子我乐意!我娘子出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上孝父母、下抚子女,一双弟妹她都亲切友好。对二弟呢,是礼遇有加,分家还主张要“推财相与”。弟妹之出身并不如春华,她却一点也不以宰相女自傲,对小妹是视如亲妹。 对蒋家父母更不要说了,与婆婆好得简直就是母女了,两人天天你打扮我、我打扮你,互相吹捧对方。讨论着京中时尚,说着豪门八卦,磕着瓜子聊着天,弄得蒋睿父子要分别抢媳妇才好。 待下仆宽慈,家人都说她好,有时还会照顾一下世仆家的子孙,出钱为其看病。对待朋友也是痛快大方。蒋昭的朋友们也都说他娶了个好娘子,知情识趣的,急公好义,还挺会帮忙。 当然啦,偶尔小醋一下也是情趣嘛~醋一回,池青天如果觉得冤枉了蒋良民,也会有安慰的哟~小醋怡情啦! 你们不听媳妇儿的话,一定是因为你们媳妇儿不够好!我媳妇儿好啊,那我就听了呗~ 瞧这孩子傻的…… 第四百六十七章 番外之郑琰幼年 郑琰在七岁之前,压根儿就不知道她爹是个奸臣,日后回想起来,那段日子过得真心轻松——除了偶尔的自寻烦恼以外。 话说郑琰是个胎穿,刚穿过来的时候客观条件的原因,她啥都不知道,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的。声音也听不清楚、眼睛也看不清楚,脑子还略懵。她并不知道,她的到来,让母亲杜氏很是尴尬了一段时间。 杜氏生郑琰的时候已经四十三岁了,儿媳妇都娶进了三个,那一年她刚刚给三儿子郑琛把赵氏给娶进家门,新妇还没好消息,婆婆先有喜了。郑靖业正在事业上升期,那会儿名声还没彻底坏掉,京中大多数人还是说他们夫妻“老当益壮”、“老蚌生珠”、“老树开花”什么的,又有看过郑小姑娘的夫人们说郑琰可爱等等。虽说这事儿在这时代不算罕见,杜氏还是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那时候杜氏还要坐月子,还要调养身子——年纪略大,小女儿就只好交由儿媳妇们先代为妥善照顾了。郑琰大嫂方氏当时已经生育过两个儿子了,经验也颇为丰富,又因没有女儿,对这小小小小的小姑子也是喜欢得紧,领了差使就围着小姑子转。 又有关氏、赵氏,也要尽一分心力。当时十三岁的郑瑜正是一股活泼劲儿,见天地来戳妹子的小嫩脸儿。郑琰那会儿像头小猪,戳了也只是当蚊子咬,挠挠脸继续睡,或者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当时还看不清人呢! 由于表情过于呆萌,惹得二嫂关氏与姐姐郑瑜几乎要尖叫,抢着要抱着揉两把。 那会儿的郑琰,真是无忧无虑。 等到杜氏“出关”,看着一家和乐,也挺高兴,表扬了儿媳妇与女儿,又看幼女确是粉嫩可爱,先前的尴尬倒是去了三分。 这时候的杜氏还不知道,她这个穿来的闺女,接下来险些要写下人生中第一笔抹不掉的黑历史。 郑琰是个脑补帝,小说看多了,乍一穿越,为了有所准备,难免拿着以前看过的模式来脑补。 她是穿来的,还是在一个穿越小说流行的年代穿来的,各种穿越情节没看过一千也看过八百。在她穿越之前,市面上流行的女性穿越大多数是宫斗、宅斗小说,哪怕有什么国家大事也多半是因为女主跟个什么王爷皇帝宰相将军有暧昧,因而被卷进去了——这等言情情节,最终还是要走到各种男男女女斗来斗去的路子上去。 在郑琰判断出自己的处境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开心,而是坑爹——老子又不是齐天大圣! 当能够听清看清的时候,郑琰就努力“打探”消息。她被乳母抱到杜氏跟前,四下一望,当时就两眼一翻傻掉了。 那间屋子里,上首榻上杜氏独坐——四十三岁,略显老态,一副老封君的样子。下手坐着三个少妇、一个少女——少妇的年纪都在二十上下,少女就是个初中生的样子,看起来是三个嫂子一个小姑子,或者这三个少妇里有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只希望这三人里面没个什么极得老夫人欢心又或者大有来头的所谓“贵妾”。杜氏身边还站着四个穿着一样制服的侍女——也是眉清目秀,行止有度。 每一个富贵人家都有一个可怕的老太太,她的爱好是专门给儿孙们送小老婆,比怡红院的妈妈桑还敬业,生怕儿子、孙子哪怕只有一天没有女人睡,生怕儿子、孙子跟老婆感情太好一般。通常情况下,这位老太太身边的大丫环们,都是姨娘后备役,专门就为了用来当小妾使的。——这是郑琰当时安排给杜氏的角色。 每一个富贵人家都要有妻妾嫡庶,自家掐得像两只放到泥罐里的蛐蛐儿,不咬死另一个不罢休。嫡出庶出之间也是各种明争暗斗,没到小学一年级的年纪,就先会说话里带着刺儿,惯用嘲讽技能、挖坑给人跳。略大一点就是“一不小心把茶泼你身上,误了你的前程”。总之,那比狼窝还可怕。——这是郑琰安排给几个嫂子的角色。 现在郑琰不确定自己是嫡是庶,是主角还是配角。如果主角是嫡女,庶女姨娘就必须是阴谋篡权夺位最后完蛋的。如果主角是庶女,嫡母嫡女就是恶毒得天怒人怨,最后自食恶果,凡是瞧不起庶女的都要倒霉,嫡女绝对嫁不过庶女、生的儿子也必须比不过人家庶女的。——这是郑琰准备把自己放入的备选角色之二。 如果家里再有几个妯娌,那就更热闹了,二房想夺大房的权,大房要压着弟弟们……反正吧,不用外人来动手,自家就自相残杀完了。 这还不算以后出嫁之后要遇到的嫡庶婆媳妯娌姑嫂…… 能不吓傻掉么? 好吧,既然问题摆在眼前了,如何应对才是最重要的!现在郑琰要确定的是,“这个身体”的亲妈,是这仨少妇里的哪一个!如果不是,而是个不能出现的姨娘,那这乐子可就大了。没错儿,婴幼儿郑琰一周岁上下,怎么看也是方氏几人比较像亲娘,杜氏则像是她祖母的年纪。 这家里的仆人并不多嘴,称呼主人也是用尊称,这个郎那个娘的,郑琰听得一头雾水,只能确定自己算是好命穿成主人家。可怜郑琰读红楼,头两遍压根就没弄明白荣宁二府的亲戚关系,那还是有书本可以翻着比划的。 她吸取了前辈们的经验,努力自己咿呀着好早些适应这小身板儿,好清晰地叫人!好了,老太太是必须讨好的,当然,这家里是叫夫人的。郑琰攒足了劲儿,伸手向杜氏要抱抱,嘴巴张开了,就差喊祖母了…… 关氏脆生生地道:“到底是亲母女,一时不见就想得慌。咱们七娘想阿娘啦,来,阿嫂抱你去……” 郑琰:“……”一定是我脑补的方式不对! 但凡女人,就不喜欢被人说老,郑琰好悬管亲娘叫祖母,吓出一身冷汗,这也是她头一回意识到事实的“残酷”,从此洗心革命,认真做人,万事小心,乖巧得一比那啥。学说话也乖,学走路也乖,连学认字都很乖,把杜氏惊喜得连亲她好几口:“咱们七娘真好,比你那个猴儿投胎的阿姐强百倍啊!” 郑琰她姐郑瑜,一个十三岁的小少女,绝对原装的土著妹子,凶残是刻在骨头里的特性,杜氏因三个儿媳妇在家里都颇温柔,开始担心起长女万一出嫁了,在婆家放横,被人休回来怎么办这个世纪难题。 郑瑜是有黑历史的,作为一个简单粗暴的官二代,她爹还曾执掌京兆许多年,这片地界上,她也算是个能横着走的人物。某一回,某一小姐妹向大家抱怨,她姐夫似乎在外面养外室,把她姐姐气病了。结果这一群小姑娘义愤填膺,组团刷狐狸精去。郑瑜也没干别的,就拎了条板凳,往墙根儿一放,踩着小板凳就蹿墙头上,把一万响的一大捧鞭炮点着了往人院儿里一送。 好么!奸夫还在里面呢! 通奸这种事情,法有明文处罚,然而多半是民不举、官不究。本来两家协商一下,把这狐狸精给灭了,大舅子小舅子把臭男人捶一顿,写个一万字的检讨,事情也就抹过了。 让郑瑜这么一闹,京兆、执金吾,都得派人来看看出了什么事儿。一万响的鞭炮啊!她还叫人敲锣打鼓喊失火。我去!引得衙差吏目一拥而上,不幸把某官二代和某俏寡妇堵住了。抓了个现行,你说判不判? 反正这事情的后续挺糟心的,两家人是做不成亲家了,婚也离了,前妻带着嫁妆不多时又改嫁了。前夫被抓,本来该打板子判徒刑的,因身上有个官,就拿官职来抵,被削成了个白板。心肝儿外室可没什么那么好,几乎没被打死,又被扔去劳动改造。 所以杜氏见小女儿乖巧懂事,心里实在是安慰得紧!这个时候她是万万没有料到,这个乖巧懂事的小闺女,在她后半辈子里后如何地考验她的心脏。 她现在只是抱着小女儿,看她读书认字,听她咯咯地笑着。实在忍不住,还把闺女抱起来:“我家七娘真是乖~等会你阿爹就回来啦~咱们等阿爹回来一起吃饭好不好?” “好~”奶声奶气的。 说起郑靖业,郑琰也有些汗颜。既然给杜氏安排了个“说着是老太太,做事像妈妈桑”的角色,她也给郑靖业脑补过一个角色来的——某先人。早些时候,郑琰啥都看不清听不清,郑靖业虽然得空就要逗逗小闺女,可她没记住啊!就一直以为这家老太太是丧偶的中老年妇女。 等看到了一个帅大叔,郑琰当时哈喇子都流出来了,当然她坚决不承认是因为口水帅大叔。完全是因为她当时还是个婴幼儿,小婴儿流口水,太正常了有木有! 乳母小声嘀咕:“快擦了,快擦了。” 弄得奶娃郑小七面红耳赤的,郑靖业偏偏还笑了:“让阿爹瞧瞧,哟,不害羞不害羞,咱们还小嘛~”声音非常好听,每个音都透着磁性。接着又夸了一回自己闺女聪明,这样小就能听懂人说话了。 “老天爷,你玩我!这么帅的男人居然是我亲爹!” 根据当时郑琰的反应,我们有理由相信,她跟郑靖业说:“我以后要嫁个像阿爹这么好的男人。”绝对不是为了讨好奉承,完全是发自肺腑的美好愿望。郑靖业,真是能满足女性对配偶的所有要求,又帅又有能力还专一,还爱家。 说曹操曹操到,郑靖业这个人,在某些方面上跟曹操还真有点儿像。一回家吧,他奔过来先看幼女,一副爱家好男人的模样。郑琰开心了,咧开了嘴巴:“阿爹~” 郑靖业被叫得通体舒泰:“七娘快快长大啊,阿爹把你打扮得像朵花儿一样,给你选个听话的好女婿。要一辈子平安喜乐哟~” 杜氏嗔道:“她个奶娃娃知道什么?你就跟她说这个,你个老不修!别看七娘啦,四娘才让我头疼得紧哩。” 郑靖业轻快地道:“不怕不怕,咱们闺女不愁嫁的。” 说话间,郑瑜跑来见父母。郑靖业抱着小闺女,乐呵呵地看着大闺女,突然想起一事来:“来来来,有东西给你。”说着,把郑琰挪挪位置,从怀里掏出两条弹簧来!郑琰眼珠子瞪得老大,这是要做神马? 郑瑜非常开心地接了过来:“谢阿爹~我正想着天儿热了,要穿轻纱袖的衣裳,胳膊上套些臂钏呢。” 因为“弹簧”的第一印象太深刻,郑琰此后对于这种弹簧式的臂钏都敬而远之。 郑琰在家里的同龄人都是她的晚辈,大侄子还比她大不少,她一开始还只能跟小侄子们一起玩。因为作弊开挂,她学习进度比较快,常被嫂子们拿来当“别人来的孩子”使。 德谦小朋友小的时候,对这位小姑姑略不忿,伙同其兄德安,要在小姑姑面前表现一下自己。让这位“聪慧”的小姑姑知道,他们也是很强的! 幼稚的小男孩子嘛~ 德安更大一些,脑筋比较灵活,挺着小胸脯,跟只小公鸡似地跑到郑琰跟前……背书!没错,就是背书,他显摆自己书读得多哩。郑琰没理他,她自己还有功课呢,虽然这个侄子有点烦,但是做人家长辈的,她要包容,继续低头写字。 可怜德安一篇几百字的名家名篇,颠来倒去背了十八遍,郑琰连头都没抬。“这是自惭形秽不比了呢,还是压根就鄙视得没注意呢?”德安小朋友纠结了…… 他一住嘴,郑琰开心了,放下笔:“渴不渴?叫人倒水给你喝吧。背不下来就歇一歇,一遍一遍的念也不一定能记住的,你通读了,用心记,啊——” “……”你那个你来安慰笨蛋的口气是怎么回事啊?我一点也不笨啊!我很用心啊!我那个是已经背出来的,不是读出来的好吗?德安满心里都是悔恨的泪水,小姑姑欺负人。 天地良心,这时候的郑琰才四岁,还是纯良小白兔一只,还在努力与内宅诸位亲友打好关系。因为她发现,在她家里,没有姨娘这种生物,也没什么嫡庶纷争,和谐得一塌糊涂,完全不需要操心这些事情,她只要乖乖地读书认字学功课就好。对郑德安,绝对是发自肺腑的关心。 郑德安铩羽而归,出门遇到他弟德谦。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德谦难过地道:“哥,你肿么变笨了?本来会背的书,到了小姑姑面前就不会了?” 郑德安跳起要揍他:“不许胡说,我刚才明明是会背的。” “我都听到了,”德谦摆出一副同情脸,深情地看着德安,“小姑姑刚才说的……” “……”卷袖子。 此时郑德兴九岁,摆出大哥的架式,原是想来关心一下弟弟们的,一看大的要欺负小的,伸手把二弟给揪了起来:“你做兄长的,怎么可以欺负弟弟?” 德安道:“我才没有欺负他!哥!你做兄弟的,怎么可以欺负弟弟?”说着还指指自己的领子。 德兴虽然呆一点,但是孝悌忠义背得相当熟练:“我是你大哥,你做错了事情,我要罚你的!” 德安:“t t你们都是坏人!” 说话的功夫,“罪魁祸首”出来了:“大郎,你怎么这样对二郎啊?他背不出书已经很难过了,不要太逼他了。” 德兴一怔,顺手放下了德安。 被她给救了,我不想活啦!德安泪奔着跑掉了!郑琰莫名其妙地问:“他怎么了?不至于这样吧?先生说他的时候,他都没有哭啊,为什么哭着跑掉了呢?” 德兴吱唔道:“可能去洗脸了吧。”德谦捂脸,小手拉了拉哥哥的衣摆,示意,回屋里我告诉你,你表再添乱了。德兴不明所以,正想问。阿成忽然开心地走了过来:“快快快,相公给四娘选夫婿呢。好些俊郎君,可有好看的了。” 那一天的午后闹剧随着更重大的八卦的出现而落下了帷幕,郑瑜出嫁事情太大。在那之前,郑家从来都是往家里捞人,从没有给别人家送人的,这意义非同凡想,大家都关注着呢。被这事儿一冲,郑德安也几乎要忘掉这件事了,只在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一个“不要去惹小姑姑”的诡异印象。 郑琰为郑党事业的发展作出过很大的贡献,然而,在她小的时候,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安慰她爹。 那年郑瑜出嫁了,郑靖业头回嫁女儿,当面装得喜气洋洋的,喜酒一喝完,他回房里痛哭流涕了一回,养了这么大的闺女,真心舍不得啊! 那会儿郑琰还小,还没有受封县君,还在父母的院子里住着。杜氏第二天就嘱咐乳母,把郑琰带到郑靖业面前去卖萌,分散注意力。 这种战备状态略囧,也是杜氏过于小心了。那时候朝中人事动荡还没安稳下来,郑靖业一介草根做了宰相,朝中多艰难。杜氏不想郑靖业再有什么分心的事情,能抚平的,她都先抚平了去。郑靖业的情绪,也在她的考量之中。 于是就常有,某天郑琰正那儿房里梳头准备郑靖业回来呢,郑靖业回来得早了。郑琰就得直冲出来,背后跟着拎着梳子的侍女追着。 杜氏道:“慢点儿慢点儿,看你那头发,小疯子一样的。可了不得。” 郑靖业把女儿一抱,往个绣墩上一放,从侍女那里拿过梳子:“梳梳就好了,不要着急。” 郑琰个子短,腿也短,够不到地上,两条腿一摆一摆的,双手撑着绣墩。郑靖业慢条斯理地给她梳头发:“我只会梳两个小包包啊。” “嗯嗯,我看看镜子,就解馋了。” “不要促狭啊,看,笑得手抖了,又得重来了吧?” 日复一日,心情好了不少,常把郑琰抱在膝上手把手地教她写字。有时也要叹一声:“阿瑜小的时候,我却是没有这么多时间教她写字的。”那会忙着往上爬,不能说不关心家庭,时间的分配上确有不足啊。 郑琰这时候就眨着眼睛:“那咱们现在就多写一些,阿爹就不用后悔说‘阿琰小的时候也没有教她写字’了。” 郑靖业哭笑不得:“你知道什么呀~” “我不知道,阿爹教我呀,告诉我,我就知道了嘛~” “唔唔唔,对对对。不是阿爹教阿琰,是阿琰教的阿爹啊。阿爹心疼你阿姐,也心疼你呀。你们是一样一样的。” 两人说着没营养的话,就能消磨掉一两刻钟,然而郑靖业多半又要去办公了。而郑瑜也不是个笨人,很快在婆家过得自在,过了新婚,也能多回几次娘家了,郑家嫁女事件带来的情绪波动渐渐平复。 卖萌不多久,郑琰也开始学做女红动些针线了。剪裁还是交给别人来做,她就是缝点小东西。这些也不让她做多了,怕扎坏了手,熬坏了眼睛。郑琰的针线实在是不太好送人,小孩子初学,成品略丑。倒是打过几根简单的络子,看着蛮像那么回事儿的,郑琰就给爹娘一人一个了。家里兄嫂太多,她那小爪子编不过来,就只好作罢。 郑靖业很得瑟地佩着络子显摆,被皇帝看到了,当时的皇帝还是景宗,对大臣倒是和气,取笑这位宰相:“这样手艺很该打板子饿饭,你也佩着?”这会儿男人不太流行佩这玩艺儿,女人用得多,郑靖业这样……老皇帝开始泛坏水儿。 郑靖业脸色很不好地道:“臣看着就很好嘛。” 老皇帝挤眉弄眼,传递着男人间才能破译的猥琐密码,郑靖业颇为生气地道:“是臣之幼女所为嘛!做人爹的,有这样孝顺的女儿,当然要带上啦~”你家闺女可不这样贤惠哩! 老皇帝坦然接受了嘲讽,并且表示要见郑琰。 郑琰初次见到老皇帝,是在一直春日的午后,大正宫的门槛很高,郑琰的小短腿迈不过去。怀恩悄步上前,轻轻一托,把郑琰给瞬移过了门槛儿。 郑琰小声地说:“谢谢。” 怀恩微微一笑,小丫头声音软软糯糯的,做人也和气,挺好。 那个晴暖的午后,老皇帝与还是小朋友的郑琰见了第一面。郑琰初时颇为紧张,待看老皇帝那张又囧又慈祥的脸,忽然就绷不住笑了出来。老皇帝也跟着笑了:“我与这丫头有眼缘。”这天下午,一老一小相谈甚欢。 老皇帝知道了郑靖业会给闺女梳头发,还小声取笑。郑靖业哼哼数声:“打扮闺女的乐趣,没试过的不知道。”郑琰反而道:“唯大英雄能本色。就是给我梳头发,也没耽误做事情嘛。” 老皇帝板脸道:“你爹是英雄,我呢?” 郑琰吐吐舌头:“那得你家小娘子夸你。” 老皇帝很开心:“也对,为人子女,当然不能贬低自己的父母。” 那一天,郑琰带着个县君的封号回了家。 后来,她就成了大正宫的常客。 再后来,她在大正宫里听说她爹是个奸臣。 后来的后来,她投入到了她爹的阵营里,多少人觉得郑靖业有个帮手,死活查不出来是怎么与郑靖业接头的。当然啦,这个死党兼智囊,早在郑靖业家里养了许多年了,没发现是正常的。 第四百六十八章 番外之太妃 “娘子,娘子,太妃要出门。”小丫头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向刚上任没多久的济阳王妃汇报着大新闻。 济阳王妃齐氏大惊:“什么?这要如何是好?外头乱着呢!殿下知道么?” “已经去报给殿下了。” 齐氏扶额。她命好,是庆国公家的女儿,本来这爵位是要降袭的,因为韦知勉横掺一脚,直到她爹还是国公。也因此,她得以年纪轻轻嫁给了年龄相仿的济阳郡王萧容。济阳王太妃、原周王妃吴氏因青年守寡,郁郁寡欢地早早翘掉了,她头上就只剩周王太妃这么一个太婆婆。 周王太妃一向好相处,萧容是过继来的,她看得很重,却也没有非要让萧容与亲生父母不见面儿。对孙媳妇的要求也不高,就一条——好好过日子就行。萧容本人也生得面貌英俊,文武都来得。 要说再没什么好抱怨的了,如今却遇到这么一桩——太婆婆在这大过节、灯火不禁、街上全是人的时节,她要上街上逛! 齐氏傻眼了:“怎么没有人劝着呢?” 侍女为难地道:“奴婢们劝不住,才禀娘子的。” 齐氏一抬手:“我先去劝劝。” 周王太妃听着孙媳妇儿列举了许多诸如“街上行人杂乱,恐怕冲撞了您”、“天黑拥挤,容易跌倒”、“入夜风大,恐染风寒”又说“听说每到此时,便有歹人活动,或偷或抢,又有拐骗妇女、小孩子的”。中心思想: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宅在家里安全。 周王太妃笑容淡淡的:“无妨,我年轻时也是年年到街上去的,那会儿都没人能拐了我去,身上钱袋里也没丢过一文钱。如今都是老婆子了,还有什么人会拐我?” 两人正在磨着,萧容也闻讯赶了过来。周王太妃对他极好,他对这位祖母也是尊敬有加。在他小的时候,过继确是件很难适应的事情,周王太妃也不很拘束着他,甚至会经常带他去看望亲生父母。周王妃吴氏还挺紧张,周王太妃却很是大度。一直给他力所能及最好的,从衣食住行到读书娶妻领差,就是块石头也给焐热了。 听说老人家要出门,还是在这热闹的节日晚上去看热闹,萧容这一惊也是非同小可。他小的时候,每年的这个日子,太妃的情绪是会比较不太对的,却很少闹腾出门儿,今天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吗?萧容丝毫不敢怠慢,飞奔而来看祖母。走到门口就听到了周王太妃这么一句,他脚下一滑,坏了,好像是有点儿问题。这位平日里没这么拧的脾气啊! “是家里太闷么?要不要叫外面的百戏来演给您看?多叫几个班子,让他们打擂台,一准儿把看家本事都拿了出来。再请几位客,舅家(苗家)也在京里。” 周王太妃道:“知道你们担心我,我不碍的,就是想在今天出去走走。” 话都说到这样儿的,做人孙子的实是拦不得。萧容终于下了决心:“您要看热闹也成,孙儿得去先安排一回,您得带足了人手。我和娘子陪您出去,这样才能放心。” 周王太妃道:“也不用很多的人。你们也是,小两口过过节,到老了才有个念想。” 萧容必然不肯:“必得带足了人,我们才敢奉您出门。” “人多怪闹腾的。” “……”萧容和齐氏面面相觑,什么叫人多了闹腾啊?您不知道现在街上别的都少,就人多么?嫌热闹表出门啊,亲。 最后两下协商许久,周王太妃同意带许多人出去,但是有个条件:不许说话,她就想安安静静地在热闹里走。 萧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成,我与您孙媳妇儿这就去安排。”齐氏也道:“那么热闹的地方,步障是必得要结实的,我去看看库里有合用的缎料拿来用。”没有就去买。 周王太妃叹道:“我就是出去走一走。” 萧容道:“我们也想出去走一走呢,正好,一处了。” 小夫妻两个都不明白这位开明的老祖母怎么忽然拧上了,出了门,齐氏先问萧容:“太妃以前也这样?” 萧容道:“没有啊。” 皆猜不透是为什么。 周王太妃只是人老爱追忆,她与老皇帝,就是在这么个场合初遇的,那见面,是相当地有缘。或者说,相当地戏剧性,如果老皇帝年轻个二十岁,公然是一部小言里的情节了。 当济阳王府一行人,四面儿是仆役等理着步障,中间是侍女拥着太妃、王妃,走上街的时候,周王妃直扑西市外头。那里,她第一次遇到了景宗。 周王太妃苗氏,出身一点也不高,她爹就是个小官儿,本人却生得美丽动人,家里人都宠着她。似这等热闹,她想看,家里人也就由着她出门来看。苗母傅氏说得好:“待嫁了,有操不完的心、受不完的累,女人一辈子,也就做闺女的时光快活些,想去,就让她去。” 以苗家的家世,也就是嫁进个差不多人家,虽然会有奴婢,但是数量绝对不会多,虽然衣食无忧了,享受却也谈不大上。苗氏生得好,也许能嫁得略高些,通常也就嫁个四、五品官的儿子,也就顶天了。京城这地方,就是官儿多,物价也高,小一小的官儿,过得绝不如外地的同僚们爽。傅氏也是这么过来的,分外心疼女儿。 苗氏就带着两个侍婢——再多也没有——跟着家里人上街去了,傅氏叮嘱了侍婢要看好小娘子,寸步也不许离。又警告苗氏:“街上拐子多,每年多少小童、妇人被拐了去再也找不回来。凭你是哪家的人,十个里有九个半是回不来的,多半不知道给卖到哪里去了。” 苗氏向傅氏发誓,一定不会乱走。傅氏道:“我知道你不乱走!去年还被挤散过哩!”苗家没那么多钱,置办不了步障那么奢侈的东西,就是理根布条儿,家里女眷挨个儿抓着串成一串儿。这就不如步障那么有隔离效果,看景儿的一开心,手一松,人再一挤,哗,就找不着了。 去年苗氏被挤散,就把傅氏吓了好大一跳。然而每年都热闹,大家又都忍不住要去看。傅氏也就每年都嘱咐一回。 人一多,一拥挤,苗氏最后还是跟家人走散了,不但走散了,还在四处张望找家里人的时候没留神脚下,被挤得差点摔倒。人多的地方摔倒,通常情况下会被踩,救了苗氏一命的,就是景宗。 那时候他还不算太老,也是个相貌堂堂的大叔。苗氏仓皇的时候,被一双有力的大手给扶起,乱跳的心渐渐平常下来。脸上一红,身子灵活地一缩,险些没从景宗手里溜出来。 景宗当时心情好,魏静渊是个忠臣纯臣能臣,把世家揍得找不着北,为景宗省了很多事情。一开心,他就溜出来“融入到人民群众里”了。也是宫里的女人看得太多了,想他当时几十岁了,淑妃等日夜对着好有二十多年了,想出来透透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人挤,一个小娘子被挤得要摔倒,他又正离得近,没道理不做做好事。只是没想到——挺俊的一个小娘子啊! 苗氏固是花容月貌,景宗也是仪表堂堂。他身上的衣服料子极好,却又不花哨,双目有神透着欣赏,表情倒也端正而不猥琐。景宗自己也是弓马娴熟,身材保持得相当能看。总之,浑身上下透着股成年大叔的魅力。 苗氏脸上一红,福了一福:“谢您援手。”然后跑掉了!这样的大叔,虽有魅力,也略危险啊。 这么跑掉也就跑掉了,景宗心里极是惋惜的,可人家小姑娘害羞了,你要硬搭讪,人当街喊一句“非礼”,皇帝也要脸啊!不由移动脚步跟着追了几步。 街上人多,不幸让他追丢了,景宗心中怅然若失,连逛街都失去了兴味。左右相伴之人,还有些没有被挤丢了的,都努力活跃气氛,也努力回忆苗氏的相貌,万一以后见着了,这个那个,对吧? 怀恩大力掇撺着景宗去前面看当街表演百戏的:“听说今年来了一个胡人,极擅胡旋,一直转上千个转儿不停呢。” 景宗被他一说,也蔫蔫地道:“那就去看吧。” 正遇苗氏也去看胡旋,她是与家人事先筹划好了几处热闹要看,这一处是早就流传的八卦。苗氏心道:这会儿人多,找是找不到的,回家一路要过些僻静街道,独自行走似有不安。不如去胡旋那里,他们也要去看,大家都去看,就能遇到了。 打定主意,苗氏辨一下方位,就往事先打听好的演胡旋的地方去。 似这等人多的地方,就会有小流氓挤在人堆里占小娘子们的便宜,当然,猥琐一点的连大婶儿都不放过。苗氏是个漂亮姑娘,自己一路躲躲闪闪地走,好险没被揩了油去。她去年已经有了躲咸猪手的经验,并且,这世上太猥琐的男人也不算特别多。 饶是如此,也急得苗氏一头汗——她没看到家里人。 周围人的喝彩声没把耳朵震坏掉,一转身,险些拱到一个猥琐老伯的怀里!苗氏脸都青了,急往后退一步,又踩了个一脸横肉的男子的脚后跟儿。再彪悍的妹子,这会儿也要大喘气。从侧面还又挤上来一个腼腆的书生,似是想往身上撞——其实是想搭个讪,但是太挤,于是被认为有色狼倾向。 着急的时候,忽然发现猥琐老伯被揪到一边去了,帅气大叔出现了,还伸出胳膊代她挡了小白脸儿。苗氏一下子就放松了。景宗很开心:“居然又见面了,你家里人呢?也不带个婢子。”说着又皱起了眉头。 苗氏把脸一仰:“这样的地方,谁与谁还能一直在一块儿的?一起来的都挤散了哩!” 景宗道:“你一个小娘子,独个儿不安全,还是早些家去罢,这样的热闹年年有,明年多带几个人,再回来看罢。” 明明是关心的话,苗氏不知道为什么忽地有些恼,冲景宗一瞪眼一嘟嘴巴,又跌跌撞撞地跑掉去找家人了,心里把她哥骂个半死——不知道你妹丢了啊?这个行为,有一个学名叫做“娇嗔”。 景宗不太放心,心里也暗道:我见过的女人也多了,却从未有如此之颜色。虽然年纪小些,却是天真可爱。方才一见,便是心中若有所动,只是不好开口中。这么多人里,却又能偏偏再遇到她,莫不是缘份儿。 心中一念起,景宗放开了手脚往那边挤。他老人家乃是千军万马里厮杀过了,这等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目前还吓不到他。一挤二挤地,就让他看到了一场本该是悲剧,却意外发展成了喜剧的闹剧。 乱七八糟一挤,苗氏没找到父母兄弟,心想这不是个事儿,越呆越乱,不如趁早回家!还是家里比较安全。抽身离了热闹地段,她往家里走。她爹官不高,住的地方就略偏一点。拐过一条街,四下就安静了下来。 苗氏长得好,拐卖的也想拐这种。不幸被人盯上了,景宗一看不好,就要英雄救美。然后,他眼珠子都要脱眶了! 苗氏迈开步子一跑,还哆哆嗦嗦抖开了一个布袋子,里面许多物事一齐往地上倾泻了下来。上前要捉她的地痞怪笑着往前一步,还没发表流氓宣言,就叭唧摔倒了——那是一袋子黄豆!晒得干硬,京城的街道相当平整,一踩在平地的硬黄豆上,还是没啥光线的巷子里。不摔才怪。 景宗哭笑不得:你这丫头,洒什么暗器!这让我怎么过去救你啊? 陛下,别想那么多了,丫头看到你了,你出现在流氓身后,也没有发表大侠的除暴安良宣言,她把你当成幕后主使了。没看到她那伤心的眼神吗?那里面满写着“亏得我控了一把大叔,没想到你是个衣冠禽兽”的字样啊! 苗氏很戒备,看到景宗小心翼翼地上前,她还啐了人家一口!“看你人模人样,做什么不好,居然拐骗妇人!真是祖上不积德!” 景宗这才知道,自己成了个恶人。冤呐! 怀恩听得略尴尬,此时不得不上前道:“我家郎君走得累了要找个僻静的地方歇歇脚,与拐骗妇人有何相干?”说话的功夫,景宗的随从已经上前把流氓揍趴下了。 景宗才柔声道:“你一小娘子,警惕些是好,早让你早些回去,你居然还要看热闹。”说着,口气里还带了些责备。 苗氏悄悄拔了根簪子握在手里,景宗眼睛尖,看见了,无奈地让怀恩去找京兆巡逻的人叫来。 结果怀恩带回了金吾与御林。 苗氏认得那制服,方信了景宗不是坏人。景宗哭笑不得,他一堂堂天子,居然刷不了脸卡,警卫员的制服都比他有信用。苗氏觉得冤枉了个帅大叔,也是相当不好意思的。不由低头一礼:“误会您了,您别见怪。” 景宗很大度地道:“罢了,你方受了惊吓,小心些才是上策。我使人送你回家,往后可要小心了。” 苗氏道:“不敢劳动,就怕这么些人上门,家里……” 景宗笑道:“我让我这老仆送你如何?”御林什么的,帅小伙儿多,小姑娘不好意思才是正常哩,他刚才就是故意指着小伙子们的。现在就指着怀恩了。 小伙子们看姑娘的时候眼神儿比练箭的时候还好,一个个跃跃欲试,结果苗氏反对。小公鸡被斗败,十分不开心。 青年才俊们略尴尬,景宗极是舒心,他对自己还挺有自信的,而且吧,这小姑娘害羞了,也像是有那么一点两点意思的。自己只要加把劲就可以了!景宗给自己加油! 怀恩就是皇帝的狗腿子,放他去送苗氏,就是摸了人家门牌号方便查水表。苗氏不知道景宗的盘算,因看怀恩也是个中年人,看起来很和气,点头答应了。怀恩就带着俩长得不那么帅的御林,把苗氏给送回家了。 怀恩暗记了苗家的住址,又有苗家的人自报家门向他道谢,还询问他家郎君人姓名地址,好送回礼。怀恩记了苗氏父亲的官职品阶姓名,却没透露皇帝的名字,只说:“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有缘再见,再通姓名。”怀恩办事很精明,与苗家门房一聊,连苗氏还没定婚都知道了。 回宫就汇报给皇帝了。 景宗开心呀!这个,可以考虑下聘了。 皇帝开心了,苗氏的爹就很不开心了,因为她闺女开始有点儿忧郁了——苗氏略控上了这位大叔。但是,想也知道那样的大叔与她爹年纪都差不多了好吗?老婆孩子早成群了。苗氏叹气,略没精神,只盼自己能嫁个将来会变成帅大叔的郎君了。 她这样子,落入父母眼里,一对经过事的人如何看不出来?开始他们猜,如果是个少年郎,打听打听,合适了就把女儿许了也不是不可以。可没想到那是个大叔啊! 听听傅氏引着女儿,问她什么样的丈夫好的时候,苗氏是怎么说的吧:“肤色不要太白,身材要壮一点,还要有些胡须,眼角有一两丝皱纹最好了……” 傅氏想哭了好吗? 好在皇帝够讲义气,回来就下手要采苗氏之女入宫。傅氏下巴都要掉了,苗氏气哭了:“这死皇帝,一脚踏进棺材了,谁要嫁他谁要嫁他!!!” 走到闹市,周王太妃远远看着那一处篝火,口角含笑,她当时真是又哭又咒来着。 说实话吧,光是“皇帝”二字,就够给人打上光圈的了。就像强光打脸上,就算长斑长痘,也显不大出来是一个道理一样。然而苗氏个悍妹子可不管这些,她就是控大叔,也得控个帅大叔不是?她当时真的是很朦胧的感觉,没那么必须如何如何。可皇帝,那是大家都知道的,他好几个儿子都能娶媳妇了好吗? 苗氏一点也不想入宫。 然而小官之女,又未曾聘嫁定婚,景宗还是个比较有威严有口碑的皇帝,没道理不嫁啊!苗家上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直到怀恩代表皇帝,亲自跑了一趟苗家。皇帝就是纳个小妾,也是要走一个手续的,也得给人家家里一笔彩礼——当然,数目颇少。 看到怀恩,苗氏当时就傻了——这是怎么神展开? 傅氏看到苗氏的表情,也傻了,这个,略奇怪啊! 后来,苗氏就乖乖入宫了。 后来老皇帝常与苗贵妃说,他们是有缘的,那样的热闹的地方,连遇着三次,不是有缘,又是什么?这个时候苗贵妃就说老皇帝“不是好人”,两人说起没营养的话来。 苗氏远远地看够了,萧容还有些分神地看那热闹,就听祖母说:“够啦,该回家,等会儿人散了,一挤,咱们就不得回了。” 萧容不舍地又看一眼那篝火,扶着苗氏道:“您慢些,累不累?我背您?” 苗氏道:“小小年纪,不学会背娘子,倒先背老阿婆。”说着,把萧容、齐氏的手抓到了一处。自己扶着个侍女的胳膊,慢悠悠地踱到了街口,那里停着府中马车,登车回家了。 也许是看了太多旧景,回忆了太多的事情,当晚,苗氏又梦到了年轻时的事儿。 入宫之初,她是住掖庭来的。虽然老皇帝宠她,想给她高位,但是……大家不答应,只得权充才人。妃子们倒也和气,只是她们说的话,必须是她听不懂的。世家出身的妃子,她们的学识大概是最扛时间侵蚀的了——加强自身修养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 苗氏父母也疼,也让她读书,却没有那么高的水平。整天鸭子听雷,她们也会好心解释,却是每一解释都更让她听不懂! 苗氏哭了,她对老皇帝道:“我活在这宫里,每见一个人,都觉得她们是一堵墙,你这宫里,就是一堵堵的墙。刷得再好看,画上了画儿,那也是墙!说什么都让人听不懂,做什么,都要拿着范儿,恨不得你趴到地上高喊自己是泥土她们在云端。” 老皇帝当时是怎么安慰她的:“站在山上,看底下的墙,再高又何妨?” 而后,苗氏一年三迁,最后终于成了贵妃。他把她带到了山上,可山上真冷啊!那个老混蛋把人送山顶了,自己却不见了!睡梦中,周王太妃裹紧了被子。 第四百六十九章 番外之怀恩回忆录 怀恩是个宦官,一个长寿的宦官,宦官且长寿,就能知道宫中许多秘辛。如果不幸当差的地方还离皇帝很近,那么他的回忆录的价值就不需要怀疑了。怀恩也识字,却不愿意写下些什么,人老了,就懒得记录一些事情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怀恩想。 怀恩本姓章,是京城附近一户贫苦人家的儿子。这年头,什么地方没有穷人呢?怀恩家算是外来户,某年饥荒,他的祖父往京城趁食,想越往京城越富庶,讨饭也比别处好讨一些。倒是让他蒙对了,为了国家的和谐,京城附近的生活还算不错。国家反应也及时,怀恩祖父也被朝廷安排了生活——从京城发到离京百里左右的一个小镇上分了几亩田地,给登记了户口,就此落地生根。 怀恩祖父也算是赶上好时候了,为人尚算勤快,几亩田种得不错,被镇上一户没儿子的人家看他会侍弄庄稼,又没个根基,就招了他做上门女婿。岳父家与他在衙门里订了契,讲明了做上门女婿,为岳父岳母养老发丧等等条款,流浪汉又有了老婆。 从那一次饥荒过后,就少水旱灾害,怀恩祖父种田是把好手,与妻子一家生活得倒也不错。虽免不了被镇上人指指点点,略带鄙视。然而自从妻子接二连三生下了儿子之后,这一家人家也兴旺了起来,腰杆儿也挺直了。 三个大胖儿子,养个十来年,非但能够帮忙田里,娶妻生子之后,又是一个大家庭了,真是做梦都能笑醒。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老岳父年老生病,看病又花去了不少钱,原本小有积蓄的人家变得贫穷了。仅是这样也就罢了,二老去后,三个小子紧巴巴地长大了,娶了媳妇儿了,大家努力努力,勤劳工作,也能再发家。却又遇上了二十几年后的又一场天灾。 人家大家族,抗灾能力强,他们小家庭,抢水都抢不过人家。更要命的是,家里又添了几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本是盼着他们出生的,现在却恨不得他们没生出来过。女婴是溺了,男婴舍不得。跌跌撞撞长到五六岁上,怀恩祖父祖母又相继过世了,丧事可以不大办,棺材还是要一副的,又是一笔开销,卖田卖屋,好歹把老人发送了,也欠了一屁股债。 这个时候,投到世家名下做个隐户,也算是一条出路了——人家又不要,老的老小的小、没田没地,还有病人,这买卖太亏。 不得已,只好卖儿卖女。女是没得卖了,已经溺死了,儿呢?大的舍不得,小的不忍心,怀恩这就被抽中了,买他的是个宦官。理所当然的,怀恩也做了宦官。父母纵是知道,也只能咬牙卖了。 怀恩还记得分开的那一天,他娘给了他一根麦芽糖,这是过年时才有的好料,晚饭也给他盛了一碗白米饭。他很开心,虽然一碗饭没能吃饱,却是难得的美味。然后,他娘哭着把脸趴进了打进补丁的被子,他爹青着脸把他拉了出去。他被他爹告知:“跟着中贵人去京里过好日子,不许哭闹,哭了有狼来叼了你去吃。” 怀恩犹自懵懂地被带到了宫里,坐在有顶的马车里,扒着窗户看着外面的风景,特别新奇!一切都是那么的漂亮! 一路上吃的是比家里好些,份量也不比家里的少,还给换了身儿新衣裳,虽是粗布的,却是没有补丁的新衣!怀恩很满足,在家里他只能穿哥哥的旧衣。小手摸着粗布不舍得放开,眼睛张得大大的,嘴巴挺甜地对带他们进京的人说:“主人家真是好人。” 是啊,是好人。好人想带他进宫,此生最大的一场噩梦开始了。 那是一个两颊的肉松驰得往下耷拉的没胡子老头儿,怀恩差点儿管他叫老婆,好险有人教过他怎么称呼。老人开口的声音也怪怪的,伸手摸了摸他的脸蛋儿,从一堆几个孩子里,挑出了三两个:“就他们吧,其余的送到外头宅子里做些粗使吧。” 奇了怪了吧?拿去阉了的,是给你面子,不阉你,倒是瞧不上你。 也是,外宅里那就是买了的奴婢,进宫的虽是奴婢,却是皇家的奴婢。都是狗,那也是名贵品种,就是这个逻辑。 对怀恩来说,蚕室就是地狱,疼痛,不敢哭,怕被狼给吃掉,渴饿,不能喝水。努力地忍着。 老宦官却因着他这份忍功,对他另眼相看:“这是个好货,就过来服侍我吧。” 怀恩被收做了义子,怀恩这个名字,也是那位“阿爹”给取的。事后他也自嘲,这位“阿爹”也奇怪,都不是男人了,还要做人爹,还要收个不男不女的做义“子”。 然而跟着老宦官,他的生活待遇是好了不少,乡下孩子,做活是做顺了手的。虽然有些规矩不太明白,但是乐意去干。老宦官对他也颇好,吃的穿的就没有亏待过他。还时不时与他讲解宫中的形势,什么太子和汉王都不能惹一类。 怀恩用心学着,虽然呆一点,记性倒是好。老宦官也栽培他,在他十二岁那年,把他放到了太子身边做个小宦。与怀恩一道的还有两三“兄弟”,大家初时倒是感情不错,却不想老宦官,把他另一“弟弟”,放到了汉王那里,还有一“哥哥”去了鲁王身边。 前朝的大事,他们这些十来岁的小宦官知道得并不多,多是传个话一类。现在想来,那位阿爹,也是在四处下注。只不幸,他没看到结果,就先死了。他们几个兄弟就更老实做人,终于,太子诛了汉王、幽死鲁王,登基了。 怀恩一开始并不在太子,哦,现在是新君了,近身侍候的,那位原太子,后来谥为景宗的皇帝,最开始的心腹是个与主子一起长大的宦官,比景宗大两岁。有这么个人物在,谁想上前都很难。怀恩最开始最狂野的愿望,不过是能做上某一宫的首领,能在宫外置一处宅子,存够养老的够,如果能够在家乡找到一个半个的侄子、侄孙,人生也就算完满了。 不想那位前辈够忠心,在景宗与兄弟的相争之中,挺身护主,代景宗受了暗算一杯毒酒,一滴没剩地喝个精光。前辈死了,位置空了出来,怀恩被景宗挑中了。 天上掉了个馅饼下来,怀恩晕晕乎乎的,他不明白,景宗为什么挑中他。 景宗似乎看到了他眼中的疑问,沙哑地开口:“他去了,有人哭,可我听不到伤心。一个个非要到我面前来落个泪、摆个脸才好。你不一样,你没流泪,你是心里难过。你有良心,就是你了。” 怀恩扑通跪了下来,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听景宗道:“好好干!” 后来怀恩想,那些人未必就是不难过,大家一处处了好几年,怎么会不想着好呢?实是他们年纪更大些,想得多,而自己没靠山没能耐的,事情轮不到自己来想,仅此而已——傻人,有傻福。 从此,怀恩就开始了与景宗数十年的朝夕相伴。他看着景宗忧愁无子,看着景宗疼爱着小妹妹庆林长公主。怀恩心疼得想哭,他看公主的眼神儿啊,那样的慈祥,怀恩知道,他这是想自己的孩子。 终于,长子降生,那个开心得翻筋斗的人,让人忘了他的身份,记得他的喜悦。 景宗也有不开心的时候,比如在朝上总会被些咬文嚼字的老头子们摆谱为难。又比如,婕妤产子晋为昭仪,昭仪的娘家的眼神就有些不对。 怀恩还记得,有一天,圣人哭了,躲在卧室里哭得像个孩子,他说:“欺人太甚,真是欺人太甚,庆林有什么不好?太后皇后养大的她,有哪一点不如人?陈氏要如此羞辱她?不愿就是不愿,说什么落马受伤?她已经没有父母了!一提亲男方就落马!女孩子担了个克人的名头,以后要怎么做人?我家女儿不怕人挑礼数!不可以被人挑命数!” 怀恩很难过,只能说:“公主会有大好姻缘的。”庆林长公主他常见的,一个漂亮的小娘子,略有些傲气,人还算规矩,真是可惜了。 圣人只能苦笑。 那些年,风光的圣人,受了不少委屈。怀恩也看着庆林长公主从一个活泼少女,越来越变成了一个脾气略有些硬而怪的女人。都不容易啊! 犹记得那一天,圣人在看奏疏,他在一旁抱着把拂尘站着,香炉里冒着袅袅的烟气,午后的大正宫一片静谧。忽然,他心头一动,看了看圣人。果然,那张熟悉的脸越来越生动,忽然拍案而起:“好!” 怀恩想,他当时一定是满眼诧异的,因为圣人说:“嘿,老家伙,我遇到一位贤者!”说着扬了扬手里的折子。那时候,他们都已经三十开外了,时间,过得可真快。但是,怀恩日后回忆,他真想时间就停在那个时刻,至少,那时是快乐的。 那时候,他刚刚找到了家人,父母已经死了,弟弟卖身为奴,下落不明。哥哥倒是长大娶了妻子,也病得很重,幸而给他留下了两个侄子,他把侄子们接到京里来,给哥哥看病、送终,给父母修了坟。圣人也为他开心,给了他一百贯钱,让他安置家人。 那时候,君臣都是快活的。 圣人说的贤者就是日后大家都讨厌的魏静渊,可是圣人喜欢他,很快就召见了他。 魏静渊长着一张国字脸,正义凛然,看着就像好人。怀恩听着他的理想和计划,心里一阵猛颤。圣人却很高兴:“这样好,除其世卿世禄,可括出许多隐田来。长此以往,国家恒强,我便能够腾出手来平定四夷了。” 魏静渊道:“用臣策,不必二十年,必有成效的。然臣请陛下慎用兵,平四夷可,穷兵黩武则不可。” “善。” 从那以后,魏静渊就用力干活,圣人比他还努力。而怀恩则发现给他红包的人越来越多了,当面给他白眼的人越来越少了。人们喜欢给他塞个大红包,然后问各种问题。怀恩知道,要发生大事了。 又过几年,魏静渊入主户部,清查起国库来,又清理人口、土地。圣人又在他的建议之下,清查了爵位,一场大风暴,刮了起来。十年间,国家括出几百万隐户,清出无数土地。国家变强了,可以与狄人作战了,怀恩也很开心。做一个明君家的宦官头子,比做一个昏君家的宦官头子,听起来也好听许多啊! 他伴着景宗出征,那位圣人顶盔贯甲,八面威风地征战的时候,他也穿着皮甲,样子有些可笑着窝在一边,随时准备着伺候。有时候想,如果他能为圣人而死,也算是死得其所了。在这样的战争之中,舍身护主,也是壮烈的一笔吧?谁说宦官不可以有热血呢? 最终,他们都没有死,魏静渊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一起死掉的还有名誉。 怀恩奉命去见魏静渊,那位昔日宰相,穿着办服,一脸平静地坐在草铺上,语气很平静地道:“我信圣人,愿圣人信我。我早知有今日,生死置之度外,转告圣人,毋以我为念,还请圣人莫废新法,则我虽死不悔。” 怀恩记得自己哭了,他不明白,一个要死、要被诛连家族的人,怎么可以这么平静?他记得这个四方脸在大正宫与圣人一起说话的时候的样子,现在,他好像不认识他一样。 怀恩记性好,回来把话学给了景宗,惹得景宗大哭。怀恩数着,这是第一次,哭得在床上打滚,就连李太后薨逝,圣人都没有哭得这么惨过。 “我的罪过百死莫赎,我害了一个忠臣!我知道他不会这样做,却不得不……我死后无颜见魏公啊!”哭完了,一抹泪,从床上爬起来,鲜血淋漓地在卧室床头写了“魏静渊”三个大字。 然后,怀恩就认识了郑靖业。 郑靖业是个相貌非常英俊的人,怀恩看到他甚至有一丝迷惘——没听说世家里有个郑氏啊,这人是哪里冒出来的? 郑靖业不是世家,纯草根,比魏静渊的出身还要略差些。做人做事却比魏静渊精明得多了,怀恩觉得,与郑靖业相交,舒服。他这人,做事周到,也不爱表功,等你发现了,才知道,他这人做你朋友,已经把你的难事儿给解决了。怀恩不太喜欢世家,他们里的大多数人态度并不友好,当面也不打不骂,人家就是无视你。遇有事儿,还要拎你出来挂个墙头,提一提什么近侍污染的皇帝一类。 景宗年纪越大,越爱与他聊天,更多的语涉朝政。 “魏静渊公而忘私,郑靖业公不忘私,我看郑靖业时,常想若是魏静渊能有他这个样子就好了,又一想,如果魏静渊能做到这样,他就又不是魏静渊了。” 怀恩心里一酸,圣人也就只能在他面前才能嘴里常过过这个名字了,打起精神道:“人与人,总是不同的。” “倒是他家七娘,不像他,倒似魏静渊。真的很像啊——” 怀恩小心地道:“郑家大郎常在圣人这里,为人也方正得紧,难道不是郑大郎更像吗?”郑七娘小小年纪,脾气也软和可爱,又讲礼貌,对个宦官还顺口道个谢,完全不似魏静渊那样刚正。 景宗大笑:“你不懂的、你不懂的,七娘更像、更像。”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就是这个景宗说了更像的七娘,五十年后,撺掇着为魏静渊平反昭雪,只是那个时候,大家都已经不在了。怀恩却看到了七娘跟蒋进贤“商量”,最终赦免魏静渊遗属的一幕。 也许,他们真是有点像的。 怀恩有一段时间很喜欢那位太子,景宗长子,承载了多少希望,怀恩也为景宗欢喜,多少次,是他把这个小婴儿抱到景宗面前,看他们父子天伦。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个当时红红小小的婴儿,变得让怀恩不太认识了。见面越来越少,架子也越来越大。怀恩渐渐不喜欢这个太子了,也许是因为太子岳父姓陈,也许是因为太子身边的世家太多。 怀恩喜欢景宗喜欢的,讨厌景宗讨厌的。太子出世之前,庆林长公主就在景宗那里陪伴了,陈家人让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孤独十数载。魏静渊之死令景宗痛苦得无以复加。太子偏偏与这些人打成一片,怀恩讨厌他,十分讨厌他。 大家说太子坏话,他听着,太子说别人坏话,他帮着辩解。太子废了,他开心。他能看出郑靖业的心思,郑相公也不喜欢太子,正好,大家都不喜欢他!一个不像圣人的太子,也治理不好这个国家。新太子看着像是与圣人想的一样,他就不说坏话了。 只可惜了贵妃。贵妃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没人比怀恩更清楚了,圣人头一回见到贵妃,怀恩就是个围观群众。那个女人漂亮、聪明、天真,无怪乎圣人喜欢,圣人实在是太累了。后宫里的女人,与前朝的大臣都差不多了,尤其是那几个要贤名的,拿皇后的标准要求自己,时不时谏上一谏。她们想什么,怀恩也知道——夏皇后走之后那几年,谁不想上位? 圣人就是圣人,一个没答应~ 也该松快松快了,贵妃想什么,都能写在脸上。圣人也是疼爱二十四郎的,老来子么。可是,为了国家,不能这样。怀恩想,圣人又该难过了。不特是因为贵妃和二十四郎,怕是每到遇到这样的事儿,他就会想起魏相公吧。 新太子登基,怀恩却没有料到圣人的死,明明摆在眼前的事情——立太子,就是为了防着皇帝死,可他就是不愿意想。待圣人归天,遗诏里居然有他的名字,怀恩已经无法言语了。 “那就留下来吧,新君用得着我这把老骨头,就把知道的都告诉他,不用了,我就去给圣人守灵。” 怀恩觉得,每天能看一眼圣人的陵寝,心里也踏实。守灵没多久,他就听到了七娘上疏的消息,放宫婢?轮番服役?“她做事像郑靖业,心却像魏静渊。圣人就是圣人,果然看得比我等奴婢明白。” 守灵的日子并不很长,几年而已,乱搞的新君就被造反的弄死了。七娘找到了他,他想,如果当初能给新君多念叨念叨,兴许就不会这样了,圣人知道了眼前这情形,也会难过吧。 为了尽自己的一份力,怀恩又回到了宫里。他承认,这里面也有照顾侄子的原因。魏静渊是个贤者,他不是,做不到,他还是有些私心的。 从此看着小圣人长大,看着他跟老圣人一样从憋屈到成长,怀恩心中很是欣慰。看着七娘做了小圣人的先生,怀恩心里一轮回,这还真是缘份呐!女先生教的,就是比男先生好,怀恩又在小圣人耳朵边上吹起了风。 老了,真的是老了,真的做不动了,小圣人与老圣人真是很像,给他钱养老,还许他死后陪葬在老圣人陵园里。 怀恩很开心:“在下面能接着伺候老圣人,死且欢喜。”唉,虽然老圣人那里估计早有那位忠心耿耿的老前辈在的,不过没关系,他以前也是做人晚辈的。从给圣人打洗脚水做起,这活计他做得惯了。 而且,到了阴间,大概就没有什么权位之争了吧?圣人也就不用再因为儿子们胡闹而伤神,会快快乐乐的了吧? 对了,还有魏静渊,圣人已经安置好了他的家人,他纵使埋怨圣人,如今气也该消了吧?虽然怀恩觉得,魏静渊根本就没有生气,在怀恩心里,像他那样让人看不透的大人物,心里想的,总是与平常人不一样的。你钻牛角尖儿想个半死的事儿,他那里却是清风过耳不留声。 “要是魏相公不开心了,我就去告诉他,圣人为他难过了几十年……” 上了年纪了,舌头都麻得尝不出味儿来了。舔舔嘴巴,却又好像有了知觉。 那根麦芽糖真甜,那碗米饭真香,那一路上的风景,真美! 闭上眼,他看到了圣人。 第四百七十章 番外之郑靖业 褪去簪钗扎上巾帼,窄袖代替了宽袍,系上围裙,韩国夫人要下厨。她未嫁之时就颇善厨艺,刚嫁那会儿夫妻感情很好,又没孩子打扰,也是常常亲自投喂老公。后来事情越来越多,孩子越来越多,不得不放弃了这方面的爱好。如今又重操旧业,自是令人期待。 熟识郑琰的人都知道,她是个吃货,而且时常会有些“新鲜主意”,弄出来的东西是令人颇为期待的。然而这个发明的过程,就比较令人痛苦了。阿庆是个忠仆,但是听说娘子要下厨,一把抓着自己的小闺女:“你不许去看!夫人下厨,你倒当成景儿来看了,给我去把昨天领的线分了去!” 阿庆对于郑琰几乎要火烟郑家厨房的事情可谓记忆犹新!自己挨熏就罢了,小丫头淘气,就不要过来一起挨整了。今天娘子是要试做新菜的,老相公上了年纪,牙口不太好,又想吃些肉食,天天吃肉丸子吃饺子也吃得有些腻了,这不,娘子就忙活上了。 颇有几个人作好了随生化武器的准备,郑琰这一回做菜却是颇为成功的。毕竟学厨二、三十年了,与几岁的时候自是不同。也就是失败了三回,一碗香喷喷的东坡肉就做出来了。略败家,失败作品也被厨房烧火丫头悄悄收了起来准备晚上当加餐了。 郑琰试了两口,觉得不错,以她的牙口来说,挺好咬的,比划了一下,觉得以郑靖业现在能咬肉丸子的牙齿,咬这个也不算费力的。 做好了,开开心心地拿这个给家里加了一道菜,池脩之相当捧场,因味道略甜,相当合他的口味。 郑琰见状很是开心,第二天就奔回娘家去,一来就往厨房冲,卷袖子准备露两手。杜氏是习惯了她的抽风的,方氏、赵氏等虽然也习惯了,却还是要伸手拦上一拦:“你是娇客,一来就奔厨房。”因感情不错,倒也没有说什么显得我们照顾老人不尽心一类的话。 杜氏道:“你们还不知道她的么?想起一出是一出,让她去罢。” 郑琰开开心心奔向厨房,做出了一大锅东坡肉来。做出来了才想起来:“阿爹呢?”做完了主角不捧场,这不是白做了吗? 杜氏道:“你才想起来你爹啊?哦,是做给那个老头子的?我呢?” 郑琰不得不上前抱着她的胳膊卖萌,杜氏抖了几抖:“你多大的人了?还撒娇。” “哦。” “他与你先生约着去游山了,一会儿就回来。” 郑靖业不但自己回来了,还拉着顾益纯一块儿来,喝几口小酒。因为庆林大长公主越发注意起顾益纯的身体来了,顾益纯比郑靖业还要大着几岁,庆林大长公主比他小很多,越上了年纪,越想到老有个伴儿,总想他多活两年。所以顾益纯苦逼了,酒不能喝超过三小杯,肉也不许吃得过于肥腻,还必须要多休息。 顾益纯趁机跑郑靖业这里来解馋来了。 进门一看,好么,有酒有肉,顾老先生相当开心。不想肉只许吃三块,酒也只许喝上五六杯。好吧好吧,比家里略好一点。顾益纯带着一点酒意:“我往后要常来啊!” 郑靖业答应得极其痛快:“好啊!” 郑琰道:“我把这道菜谱写下来,交与师母去。” 顾益纯连连摆手:“交不得交不得,交了之后就是每天做来她吃着我看着了,何其苦也!” 惹得众人大笑。 菜谱到底是写了下来,郑、顾两家也常做,顾益纯每天也能吃那么两小块儿,只是不过瘾。杜氏也受庆林的影响,开始限制郑靖业吃太多肥腻的东西,她比庆林还多了些民间高手的招数:“千金难买老来瘦。人老且瘦会长寿,肉食太多会长肉。” 郑、顾二人结成了联盟,为了喝酒吃肉而与老婆抗争到底,又惹出无数笑话来。什么跑到学生家里吃肉,被抓了个现行啦,什么拿出做人父亲的权威让儿子代为隐瞒,结果儿子也被连坐啦…… 气得杜氏与庆林差点没把这两个给隔离掉。 本以为日子会这么继续快乐地过下去,直到讣闻传来。 年纪越长,郑琰越少有急惶的时候,这一回却是不同寻常。车也不坐了,卫队也不带了,跳上了马,随行三五仆役,直奔娘家而去。 门上马迎已垂垂老矣,却还认得她,上前作个揖:“七娘。” 郑琰知道他是家中老仆,知道的事情会比较多,劈头便问:“究竟怎么样了?” “老相公自顾家吊唁回来,就病倒了。” “我知道了,你守好门,不相干的人,不要让他们进来打扰了家里。有递帖子的,都收了,交给大哥去斟酌。”说完就奔到内室。 杜氏正在悄悄抹泪,郑琰吓了一大跳:“阿娘!”她心里慌得很。杜氏道:“已请了御医里,正在里面诊脉,你阿爹睡了……” 是昏了吧?先生故去,去他的影响很大。这一点郑琰心里极明白的,她与池脩之也在白事上帮忙,郑靖业去吊唁,平日里连拐杖都不用的人,却被儿孙搀扶而行,想是伤心得狠了。 一盏茶的功夫,郑瑜也到了,也是一样的往里面冲,方氏把杜氏方才的话又能转达了一回,郑瑜看看郑琰,姐妹俩心中都颇为焦灼。 不一时御医出来了,一见外面郑家子孙围着的架式,也难镇定,有点哆嗦地回话:“老相公是上了年纪,又伤心过度昏了过去。老相公底子好,只是年老体弱,并没有旁的事情。略开几剂药吃吃,散了胸中块垒就好。” 郑琇带他去开方抓药。 郑琰等随着杜氏进去看郑靖业,杜氏道:“不必都围在这里,御医的话你们都听到了,并无大碍,你们该忙什么忙什么去罢。三郎去寻你大哥,把相公的寿衣寿木再重整一回,压一压。” 郑琰看着郑靖业衰老的相貌,难过得泪水滴哒,想止都止不住。郑靖业须发已白,双手有些干瘦,长着点点老人班,他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总觉他像一座山,能够屹立万年似的。这一躺下才发现,他已经老了。 慌忙抹了抹眼泪。郑瑜低声道:“总要多招几个御医来瞧瞧才好。” 郑琰道:“阿爹这个年纪了,再多御医来,也只好说那么几句。这几天阿爹的样子,你我都看到了。”又命人去郑琇那里看需要什么药材,家里有没有备下的,若是没有就赶紧去弄。 御医开的倒都是寻常方子,连人参都不用。很快煎好,众人七手八脚给郑靖业喂下,他睡得更平稳了。 郑琇道:“阿爹已无大碍,一生辛苦,就让他老人家好生歇一歇吧。阿娘也有岁数了,当顾惜自己啊,您现在万要保重的。这里我们来守着罢,人又多,轮着来。”当下拿出精干的一面来,把家里兄弟子侄排了班,又让两个妹妹也轮流陪伴杜氏,还嘱咐两人派人到婆家说一声。 分派已定,各司其职。又有两位女婿,一下班就奔过来探望,能做的就是拉一堆御医过来。又有钦天监里的一些兼职神棍也被找了来,却都说不出什么来。一个个暗道:“郑老相公这都有八十多了吧?你们还要怎么样啊?万年不死的那是神仙好吗?” 郑靖业是第二天早上一大早醒的,他从年轻时就习惯了早起,做官之后更是如此。每天早朝,哪怕你是宰相,也要早起五更,不然就要迟到。做官迟到不是扣全勤奖那么简单,次数一多,不是降职就是罢官——生物钟早习惯了。 郑德兴守得迷迷糊糊,一发觉有了动静,跳起来就派人向长辈们汇报。杜氏在女儿的扶持下飞快地赶了过来——她这一晚就住在隔壁,一夜睡得极浅。 母女三人踏进郑靖业卧室就觉得不对劲,郑琰往里一看,就见她爹倚床而坐,一脸的严肃戒备,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表情有点呆。郑德兴一副要哭不哭的表情,手里还提着祖父的两只鞋子。 杜氏道:“这是怎么了?”郑德兴可见着亲人了,提着鞋子就扑了上来:“呜呜~”还是他的小厮机灵,轻声解释道:“老相公一醒就问我们郎君是谁……” 靠!这是什么神展开? 杜氏哆哆嗦嗦地上前,试探着叫一声:“相公?” 郑靖业警戒地看着她,也小心翼翼地道:“玉娘?” 对子女来说,这世上最神秘的,就是他们父母的名字了。大名儿还好说,在你的考卷上签上个“已阅”写个姓名日期,就曝露了。小名儿就难知道了,郑琰猜出杜氏的小名儿就是郑靖业所说的这个“玉娘”,也不敢发散思维,眼前的情况略奇怪啊! 该不会是……受打击太大,失忆了吧? 摔!这都是什么烂梗啊? 郑琰好想哭。 事实证明,郑靖业不是失忆,郑琰很快就发现了奇怪的地方:郑靖业居然对他们视而不见。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郑靖业就是失忆一百遍,他也不该对这“不熟悉的环境”、“不熟悉的人”一点戒心也没有,反而是对着杜氏说:“玉娘,怎么变成这样啦?”又叹气,“我说了,岳母故去,你伤心是伤心,也要顾惜一下自己。” 唠叨了这么久,听得子孙目瞪口呆,这情况,略诡异啊! 郑靖业还在絮叨道:“不哭不哭,你伤心母亲过世憔悴在这样,这份孝心别人是比不上的。咱们还有大郎、二郎他们呢,你不是没有亲人的。阿娘去世,我也伤心,我都懂。不哭了,往后有我呢,我一辈子对你好。” 杜氏嚎啕了:“怎么会这样啊?” 郑琰像是明白过来了什么,双腿一软,一旁侄媳妇齐氏一把把她捞了起来,担心地道:“姑母?” 郑琰抹抹眼泪:“阿爹并没有大碍,只是不记得后来的事儿了。” 齐氏心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老糊涂”了罢?小时候也见过的,有些老人家上了年纪之后,就会变得不记事儿,又会认错人,有时只认得几个人,有时候又突然会好些,过后又忘掉了。出现这种情况,那就需要专人陪护了,这对家里来说是并不难的。不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病就好。 她能想到的,杜氏这样经过见过多的人自然也能想到,大哭一阵之后,倒止住了泪,顺着郑靖业的话头往下说:“好,好,咱们好好过下去,家里会兴旺发达的,你会封侯拜相的。” 郑靖业像是兴致很高的样子还在与杜氏念叨:“好啊好啊,到时候给你挣个五花诰命,咱们儿子也好有个前程。” “嗯。” “到时候再给咱娘争个追赠。” “嗯。” “让大郎、二郎好生读书,娶贤良媳妇,家业兴旺,你就不用这么累啦。” “嗯。” “我听说府君家老封君为孙女办嫁妆,内有一件缭绫的衣裳,羡煞人。到时候,我给你办一箱子的。” “嗯。” “咱们也生个小闺女,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给她嫁个好人家。不用像你似的,跟个穷书生,还要操劳家务。” “呜。” “到时候呀,咱们一起住棺材里,让他们也哭哭咱们。” “哇!” 郑靖业说累了,杜氏连忙让人取本书来给他看着,郑靖业道:“没事儿,我陪你说说话。”杜氏道:“又说,我还有事呢,你看书罢。我看灶下小丫头有没有偷懒。”郑靖业道:“行,你去,我不烦你。”乖乖看书中…… 杜氏出来就接着哭,儿女围着劝慰,杜氏道:“我知道了,我没事了,不就是不记事儿了么?” 郑琬道:“阿娘,阿爹有些糊涂了,您要保重自己。” 杜氏怒道:“你才糊涂了呢!他什么时候都比你们清楚!”骂得郑琬不敢抬头。郑琰救她哥哥来了:“阿爹这一病,怕有不少人来探望,各位哥哥都有人情,且把帖子该回的该了去罢。家务也不能省了,阿嫂还请各司其职。” 郑琬捡回一条命来,抱头而遁,他老婆郭氏一路流泪追着他掐:“你才糊涂了你才糊涂了,阿爹可明白了。你要傻了,一定不是记得我,一定是记得你那些好玩的事儿。” “我错了!” 儿子媳妇被清场,孙子们也自去做事,杜氏在房里对着女儿哭了起来:“这样也好,他辛苦了一辈子,就为这个家,前几天还在念叨着家里的事儿。到如今能少想些事情,他也好松快些,左右我活着一天,就看护他一天。” 郑瑜郑琰说什么都要再留下来陪杜氏两天,母女僵持之时,门上又来报,两位女婿再次报到来了。 杜氏道:“你们不要总留在这里了,你阿爹这个样子,一时半会儿也坏不了事儿,你们都还各有家里事要看顾呢。真要悬心了,多回来看看就得啦,不必时时呆在这里,不要耽误了正事。他要知道了,必会生气的。” 两位女婿这才回家,女儿们则是约定了隔日必来探望。 儿女离去了,杜氏知道,隔着一道墙,那里肯定住着几个孙子又或者是孙媳,他们收拾出了左右间厢房,每天两对小夫妻来陪着。不错,真是不错,当年他们夫妇,想的美好晚年也就是儿孙绕膝、生活无忧罢?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她都要以为自己已经忘掉了当初的事情了呢。 原来,那些记忆一直都在,只是因为太珍贵了,所以放到了最深处。她要的、他要的,一直都没变,从来都是那么简单。 睡不着,起身推开窗户,看着窗外满天星光。窗上镶着玻璃,拉开帘子,不开窗都能看到外面,可她就是想这么直直看着天,这样看着清楚。 她还记得,那也是这样一个晴朗的夜晚,阿娘去世的时候是晴天、办丧事的时候也是晴天,她哭得肝肠寸断的时候,还是晴天。谁说老天知道人心!可郑靖业知道。 那时候,他正在丁忧,婆母去世了,他得丁忧三年。那时的日子比没做官儿的时候还难,没做官儿,只是操心吃穿,做了官儿,要操心的事情可多。怎么与人说话,怎么帮人做事,怎么不被人给坑了,怎么样不要被人笑话。 可不做官儿也有不做官的坏处,俸禄没有了,一家子多少张嘴都要靠那点儿俸禄来喂。郑靖业已经做到了县令,官不大,也不很小了,生活毕竟比先前宽裕了些,乍一没了来源,真是让人犯愁。 还好他们那时候还有些积蓄,也置了些田地,生活倒比刚成亲那会儿好了一点,也买了三两个奴婢。眼见要除服,虽然与季先生关系不是太好,但是同门里也颇有几个觉得他是可造之材的,还有比较赏识他的上司,行将起复。岳母又去世了。 杜氏一则是伤心母丧,另一方面也是为丈夫的前程担忧,家里多了好几张嘴呢,儿子长大还要娶媳妇,只靠这几亩田,日子肯定紧巴巴的。还有连办两场白事,也收了些礼钱,花费也是不匪。郑靖业不肯克待逝者,两副棺木都要好的,还各要起坟合葬,花的钱实在是不少。她又担心丈夫会因为这件事情耽误了起复而不开心,是以哭得格外伤心。 没想到,当时郑靖业什么都没埋怨,只是一味的安慰他。他说:“玉娘,不哭了,往后有我呢,我一辈子对你好。”这个名字郑琰还是猜错了,这称呼是郑靖业自己为老婆取的昵称。 他说:“我给你挣个五花诰命,咱们儿子也好有个前程。再给咱娘争个追赠。” 他说:“我给你办一柜子的好衣裳,打一箱子的好首饰,让你天天换着穿戴。” 他说:“等咱们老了,什么都不管,就看着丫头小子们闹腾。” 她说:“好。”心里熨贴了许多,依旧有些担心。 没想到,他做到了。出了孝,他因孝行义举与一向以来的政绩而起复,又携妻儿往另一处任职,期间艰苦自不必说。然而一家子上下齐心,有多少难关也闯了来。接着他开始升职,一气从县令做到郡守,又做刺史,复入京任职。他真的给她挣来了五花诰命,一轴一轴的诰命,一轴比一轴品级高。他真的为亡母取得了追赠,惠及亡人。 那个时候,全家都很开心,只是那时,她已经不大记得他当时许的诺言了。他说什么,她就听呗,却不想讨要什么债务。 她的衣橱越来越大,衣服越来越多,料子也越来越好。她的首饰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贵重。她也有了些担心,当她穿上缭绫的时候,镜子里映出那如水的衣衫与她已不年轻的容颜,这种担心忽然而来。这种担心是没有办法说出口的,吃他的穿他的,与他生儿育女这许多年,他从不曾对她不尊重过。可是,她老了啊! 那一天,他回到家里,身上带着些脂粉气,刺痛了她的神经。他年轻有为,女人到了三十岁就老了,男人却是正当年。看着他成熟英俊的面容,杜氏心里发酸。 他好像没觉出一般,让打水洗澡,他说一身酒气太难闻,他说,外面太乱,还是家里干净。带着浴后的清气,他涎着脸让她给擦头发,那表情,就像是还做邻居的时候,央她帮忙给家中老母描花样子一般。 他说:“我一辈子待你好。” 真的就是一辈子。 杜氏对着天空道:“你对我好了一辈子,剩下的就是我的事啦。咱们要好这一辈子,下辈子遇上了,也要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