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王子嗣艰难?娇柔美人一夜两崽》 第323章 if假如盛雯笛是只狐狸(3) 盛雯笛后悔了,狐狸尾巴都炸成一团蒲公英。 也没人告诉她,双修这么疼啊!! 然而此刻,为时已晚了,江献之庞大的灵力传到盛雯笛身体里,盛雯笛“嗷呜“就是一声狐狸叫。 盛雯笛一口咬在江献之的肩膀上。 盛雯笛从混乱的发情期中醒来时,已经过去了好几天。 混乱的记忆传入盛雯笛脑海,让盛雯笛龇牙咧齿。 疼…… 好疼…… 盛雯笛抱着自己的狐狸尾巴,郁闷得差点把尾巴上的毛给咬秃了。 这时,一个人影走了过来。 江献之此刻已经恢复了正常,双修时脸上的潮红以及沉迷都消失了,又恢复了往日冷静的模样。 江献之询问:“身上还疼吗?” 盛雯笛嗷呜一声:“疼……你太用力了。” “你真粗鲁。” 小狐狸什么也不懂,说出的话让人额角青筋疯狂跳动。 而且,她动作也很直白,并未穿衣,狐狸尾巴在下面摇啊摇。 江献之耐着性子说:“之前给你上了一次药,既然如此,那就再上一次……” 想到江献之要在什么地方上药,盛雯笛瞬间炸毛了。 “不要上药了!!” 然而盛雯笛扭不过江献之,又被江献之上了一次药。 上完药后,盛雯笛整只狐狸团成一团。 虽然肿是消了,但总觉得有些难以启齿。 不过很快,盛雯笛就发现自己体内的灵力增长了不少。 而且…… 盛雯笛赶紧数了数自己的尾巴。 一条、两条、三条、四条、五条…… 盛雯笛难以置信地再数了一遍。 一条、两条、三条、四条、五条…… 依旧是五条! 我靠!她居然长出了第五条尾巴! 不过一次双修而已,居然就长了一条尾巴,那要是再多双修几次,她不就能长出更多条尾巴了? 甚至变成九尾狐都有可能! 想到此,盛雯笛顿时觉得身子也不疼了。 她直接变成人形,扑到江献之身上。 “江献之,我们再双修吧。” 盛雯笛是只狐狸,也没有羞耻心,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让人太阳穴突突的。 盛雯笛的人形依旧没有穿衣,裸得过分。 细腻的皮肤贴在江献之身上,能让人瞬间感受到身材的凹凸。 江献之看着盛雯笛毛茸茸的耳朵:“你不疼了?” 盛雯笛的狐狸耳立马折成飞机耳,她小声道:“疼……” 但是比起疼,盛雯笛更想要长出狐狸尾巴。 而且,之前盛雯笛意识不清,没有按照书上说的来。 没有按照书上说的来,都能够长出尾巴,那要是按照书上说的姿势来,那尾巴岂不是嗖嗖的长。 于是,江献之抓着盛雯笛的狐狸尾巴,又来了好几次。 盛雯笛:“唔……” 然而,在这种时候,盛雯笛还惦记着修为的事情。 她拿出书,指着上面的内容,艰难地说:“按照书上说的动作来,按照书上的来。” 江献之看着污秽至极的书,额角流下几颗汗水,随后说:“好……” 江献之抓着盛雯笛的腿。 看着江献之照着她所说的去办,盛雯笛高兴坏了。 然而下一秒,盛雯笛又叫唤了起来。 更疼了! …… 双修的成功十分显著,盛雯笛感觉自己马上就要长出第六条尾巴。 假以时日,她定会成为传说中的九尾狐狸! 长出尾巴的盛雯笛十分高兴,她还以自己是第一次交配为由,敲诈了江献之不少东西。 盛雯笛手中多出了很多银子和宝石。 有了银子,盛雯笛第一时间自然是去买鸡。 盛雯笛大手一拍。 “老板,我要一百只鸡!” 然而,卖鸡的女修士一看见盛雯笛,就瞪大了眼睛,突然往后退了一大步。 盛雯笛皱了皱眉:“你干什么?” 女修士小心翼翼地问:“你是江师兄的道侣?” 女修士的语气渐渐变得激动:“早就听说,江师兄身边有一只貌美的狐狸,原来是你啊。” “之前,我们还在打赌,说有这么貌美的狐狸在江师兄身边,那江师兄肯定坚持不了多少,没想到他真的对你下手了!你们肯定双修了!” 盛雯笛只注意到了貌美的狐狸几个字。 听见貌美,盛雯笛得意极了。 “我们狐狸就是这样的,个个都长得油光水滑,全都是美人。” 女修士将盛雯笛要的鸡给她。 边给,女修士边说:“你知不知道,你身上有多么浓重的江师兄的气味?” 盛雯笛叼着一只鸡腿:“江献之的气味?什么气味?” 女修士激动地说:“你闻不见?那味道实在是太浓了 像是动物在圈地盘一样,完全不允许别的男人靠近你。刚才我闻一下,就知道你肯定和江师兄双修了!” “江师兄可是我们宗门的天才,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了宗门第一。” “江师兄可是禁欲多年了,你知不知道,这么多年,有多少修士想要和江师兄结为道侣,但江师兄硬是憋了好多年。” “剑宗的修士们都在说,江师兄单身了这么多年,肯定很猛。” “他的元阳,肯定也很厉害。” 女修士激动坏了,和盛雯笛讨论了很多,还送了她一本双修秘籍。 盛雯笛看着新的双修秘籍,兴致勃勃,回去就准备和江献之再试试这种。 哭声很快在房间里响起。 …… 一晃,一年过去了。 盛雯笛现在已经是一条六尾狐狸。 看着自己毛绒绒的尾巴,盛雯笛一遍又一遍的数,数的十分高兴。 双修果然有用!书上说的东西真有效! 然而自从长出第六条尾巴之后,盛雯笛的第七条尾巴就一直没有长出来的迹象。 书上各种姿势也都试过了,为什么就是不行?为什么就是没有新的尾巴长出来? 盛雯笛抱着自己的尾巴,来来回回的数,非常希望能够再长一条。 盛雯笛拿出早就翻烂的书。 但书上也没有解释现在该怎么办。 盛雯笛狐狸眼睛轻轻眯了眯。 难道说,是江献之不行?他修为太弱了?? 书上说了,双修一定要找厉害的人双修。 所以,肯定是江献之变弱了,所以双修才没有成效的。 既然和江献之双修没用了,那就好办了,那就是,重新找一个人双修! 盛雯笛突然想起,自己下山的目的,是为了找九尾狐狸拜师学艺! 所以现在,她要去找九尾狐狸双修! 盛雯笛赶紧收拾好自己这一年里存下的所有东西,其中包括几百块老鼠干,上千只鸡。 收拾好行李后,盛雯笛就离开了剑宗。 当天晚上,当江献之带着最新款的纱衣回来的时候,发现房间空无一狐。 江献之:…… …… 离开剑宗后,盛雯笛带着行李,一路向西行。 路上,盛雯笛遇见有不少歹念的妖怪和人类,但都被盛雯笛解决了。 长出了六条尾巴的她,现在可超级厉害。 盛雯笛开始寻找九尾狐狸。 终于,在找寻了近三年后,盛雯笛找到了九尾狐狸的踪迹。 盛雯笛是在一个酒楼里找到九尾狐狸的。 九尾狐狸长着一双狐狸眼,长得俊俏。 不过盛雯笛总觉得,九尾狐没有江献之长的好看。 看见盛雯笛的瞬间,九尾狐的眼睛一亮。 他绕着盛雯笛转了转,饶有兴致地说:“你也是狐狸?这么年轻,居然都长出了六条尾巴?” 盛雯笛得意极了。 九尾狐又说:“不过,你的身上,有一股我非常讨厌的味道。” “那股味道的主人,差点砍断我的九条尾巴。” 盛雯笛嗅了嗅,她并未闻见什么味道。 九尾狐一边优雅地喝酒,一边说:“你来这儿是要做什么?” 盛雯笛诚实地说:“我是来找你双修的。” 九尾狐:“噗——” 刚喝进去的酒转瞬间就被九尾狐给吐了出来。 九尾狐:“你疯了吧?” 他没想到,看起来又娇又纯的六尾狐狸,一开口就是这种猛话。 九尾狐绕着盛雯笛,来来回回转悠了好几圈。 九尾狐向来高傲,但是盛雯笛的各方面,都让人无可挑剔。 九尾狐:“你想和我双修?” 盛雯笛点了点头:“嗯嗯。” 九尾狐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双修这种事,我还没试过。” 盛雯笛立马摇了摇身后的六条尾巴:“那你试试怎么样?双修很有用的。” 九尾狐看着盛雯笛的尾巴,眼睛瞪圆。 它想要给盛雯笛舔尾巴了。 盛雯笛见对方就要被说动了,咕噜一声,变成了一只六尾狐狸。 九尾狐犹豫了许久,最终低下头,准备给盛雯笛舔舔毛。 天知道,为了躲那个煞神,他都好久没有现身了,日常也只能自己给自己舔毛。 终于,他现在能够给其他狐狸舔毛了! 然而,就在九尾狐的舌头马上要碰到盛雯笛身上的时候,一股强大的威压突然降临到九尾狐身上。 九尾狐:!! 他一愣,连忙抬头,发现天空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手中握剑的煞神! 居然是江献之那个混蛋。 九尾狐看了看盛雯笛,又看了看江献之。 他懂了,他懂了,他终于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 他就说,这六尾狐狸身上,怎么会有很熟悉的味道。 原来,这竟然是江献之的道侣! 江献之派盛雯笛进来,套他近乎。 而江献之则趁其不备,进来打他。 你们这对卑鄙的情侣!! 我和你们拼命了! 九尾狐连忙迎战,和江献之打成一片。 一时间,山都被劈开了好几座。 然而九尾狐哪里是江献之的对手,很快就被江献之薅秃了尾巴。 尾巴对狐狸一族来说,那可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九尾狐赶紧像之前一样,一溜烟地跑没了。 看见这样的江献之,盛雯笛眼睛都快从眼眶蹬出来了。 她找了这么久的九尾狐,居然没有打赢江献之? 而且盛雯笛总觉得,此刻的江献之似乎很生气。 绝对不能和此刻的江献之说话。 盛雯笛赶紧低着头,俏咪咪的准备逃走。 然而,刚走没几步,盛雯笛发现自己整只狐居然就这么悬空了起来,只剩下四只爪子在空气划来划去。 盛雯笛:? 盛雯笛转头一看,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居然被江献之提了起来,抱到了怀里。 江献之声音里难言怒火:“你想去哪儿?” 盛雯笛前爪在虚空中踩啊踩,露出讨好的笑容:“献之师兄,你来了啊,真想你。” 江献之:“你想找别人双修?” 盛雯笛目光闪烁:“哪儿敢呢。” 江献之一把提着盛雯笛的后颈皮:“油嘴滑舌。” 说完下一秒,就是一阵翻江倒海,等到盛雯笛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洞穴里。 而江献之则变成了一只老虎,正伸着舌头,给盛雯笛舔毛。 被舔到肚皮的时候,盛雯笛感觉整个人酥酥麻麻的。 盛雯笛整个人都懵了。 这是江献之? 江献之的本体,居然是老虎?? 而且,盛雯笛感觉到,江献之身上传来熟悉又陌生的味道。 江献之的表情似乎十分难耐。 随后一转身,便去了洞穴里的水池中。 盛雯笛歪了歪头,很奇怪江献之这是怎么了。 随后,盛雯笛直接潜入水中。 潜入水中的盛雯笛美得过分,头发丝都轻轻漂浮了起来。 她的唇珠润润的,上面带着晶莹的水珠。 盛雯笛歪着头,趴在江献之腿上:“喂,你怎么了?” 江献之的头发披散,从发梢掉落一颗又一颗滚烫的汗珠。 他的眼睛灼热得仿佛能够将人融化。 盛雯笛突然看见了什么,一个激灵。 江献之发情了? 盛雯笛是狐狸,自然知道动物发情是怎样的。 她只是想和人双修,增长修为,可不想没了小命。 盛雯笛赶紧逃走,并且用尾巴挡住自己的身体,整个狐狸毛茸茸的,像是棉花。 然而下一秒,盛雯笛就被江献之给抓了回去。 江献之双眼发红,喘着粗气。 “之前我帮了你,现在,你帮帮我好不好?” 盛雯笛摇着头:“不好……” 她又不是什么舍己为人的狐狸。 然而很快,洞穴里就是盛雯笛细弱的哭声。 路过的飞禽走兽听到这边的动静后,都会被吓一跳。 第324章 if假如盛雯笛是只狐狸(完) 盛雯笛以为,自己发情期已经够难受了。 没有想到,江献之发情期,比她自己的发情还要恐怖。 双修时,书上的各种动作,都被试了一遍。 大概三天之后,江献之才好了一些,恢复了一些理智,但没有完全恢复,看见这副模样的盛雯笛,沉默了许久。 随后亲自抱着盛雯笛,给她洗澡。 洗了足足半个时辰,才洗清爽,身上的气味才淡了一些。 盛雯笛气疯了,抱着江献之的脖子,狠狠咬,狠狠抓,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咬痕。 看着这个咬痕,盛雯笛满意极了。 不过最让盛雯笛高兴的是,她心心念念的第七条尾巴终于长出来了! 盛雯笛抱着自己的尾巴,数了一遍又一遍。 她离成为九尾狐又近了一步! 江献之的发情期没有完全过,依旧粘人,动作依旧猛。 完全过了以后,才好了一些。 不过盛雯笛是只凡事都不往心里放的狐狸,见自己长出了第七条狐狸尾巴,也不在乎自己疼的地方了。 盛雯笛认真数自己尾巴的时候,江献之突然将一个东西戴在了盛雯笛身上。 盛雯笛看着脖子上的向项链,觉得莫名其妙:“这是什么东西?” 不过还挺好看的,盛雯笛伸着狐狸爪子,挠了好几下,那东西还会发出清脆的铃铛声。 盛雯笛玩性起了,扒拉了好几下。 见盛雯笛没有取下,江献之勾起唇角。 他没有告诉盛雯笛,那是只有给道侣才佩戴的项链。 佩戴之后,盛雯笛无论去到任何地方,他都会知晓。 江献之将盛雯笛的手握紧:“我们举办道侣大会怎么样?” 举办完道侣大会后,他们就是天道认定的道侣,无论是谁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盛雯笛抖了抖耳朵:“举办道侣大会有什么用?” 江献之:“能更快帮你修炼出第九条尾巴。” 盛雯笛眼睛一亮。 之前,她费尽千辛万苦找到的九尾狐却完全不是江献之的对手。 江献之比九尾狐还要厉害。 所以和他双修,绝对不亏! 盛雯笛一下子就同意了。 …… 一个月后,剑宗举办了江献之的道侣大会。 得知这一消息,无数修士纷纷落泪,整个宗门一片哀嚎。 酒楼里,众多仙子和男修士喝着酒,感慨自己失恋了。 “这江师兄怎么就要举办道侣大会了呢?我的江师兄啊!” “我可可爱爱的小狐狸啊,我这一生,好不容易对一只狐狸心动,没想到就已经名狐有主了。” “狐狸啊!我的狐狸!” 举办道侣大会那天,热闹非凡。 然而相比于道侣大会本身,盛雯笛还是更喜欢那些人送过来的礼物。 盛雯笛从礼物堆里掏出个储物袋,里面全是宝物。 愉悦的时候,她的尾巴会无意识地摇来摇去,像是蒲公英。 盛雯笛又掏出一只储物袋,里面全是老鼠干。 而且,还都是极品老鼠干。 盛雯笛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见品质这么好的老鼠干! 啃啃啃啃—— 好吃! 除了这些老鼠干外,还有各种法器,这让盛雯笛这只乡下狐狸直接开了眼了。 看见盛雯笛的所有心思都沉迷在礼物上面,江献之神情不悦。 江献之:“马上就要举办道侣大会了,怎么一直在看这些东西?” 盛雯笛敷衍地说:“道侣大典,哪里有这些礼物重要?” 江献之皱了皱眉,直接把这些东西全给变没了。 盛雯笛见此,内心一紧,连忙说:“你怎么这么过分,快点把东西给我变出来!” 江献之:“我们马上就要举办道侣了,你叫我什么?” 盛雯笛摇了摇耳朵:“献之?” 见江献之好像不是很喜欢的模样,盛雯笛想了想,说:“相公?郎君?” 盛雯笛每叫一个名字,都会观察江献之的表情。 见江献之似乎每一个称呼都很喜欢的模样,盛雯笛就抖了抖尾巴。 最终,盛雯笛又眼睛一亮地说:“哥哥?以后双修的时候,我叫你哥哥怎么样?” 听到这个称呼,江献之终于绷不住了。 江献之:“不准叫这个。” 雯笛:“那叫什么?双修书上的人双修时,好像图画上的人喊的都是哥哥,而且你明明看起来,好像很喜欢的样子。” 江献之转过脸,没有说话。 “以后只能在双修的时候叫。” 盛雯笛:。 行吧,真难伺候。 道侣大典结束之后,盛雯笛特意回了一趟之前她居住的山。 一看见有外敌入侵,山上的狐狸立马警觉。 “谁?是谁敢入侵!” 结果,看见了盛雯笛。 四尾狐狸大怒:“是你这只狐狸?居然还敢回来!” 盛雯笛没有说话,变出了自己的第七条尾巴。 四尾狐狸惊呆了。 盛雯笛离开这座山不过四年时间,她居然长出了七条尾巴! 四尾狐狸都结巴了:“你、你、你怎么会长出这么多条尾巴。” 盛雯笛呵呵一笑。 狐狸报仇,十年不晚。 现在,就是报仇的时机! 之前居然敢欺负她!找打! 随后,盛雯笛十分轻易的就把之前她的狐狸全给收拾了一顿。 一时间,整座山上全是狐狸的惨叫。 四尾狐狸的尾巴更是直接被盛雯笛给剃秃了。 四尾狐狸看着自己光秃秃的尾巴,眼睛一白,晕过去了。 盛雯笛满意极了 这就是他们欺负自己的代价! …… 报完仇以后,盛雯笛回了剑宗。 盛雯笛是只上进的狐狸,当然不可能在长出七条尾巴之后,就满足。 她要长出更多尾巴。 等她成为强大的狐狸后,就把江献之带在身边,让他一辈子陪自己。 盛雯笛知道,他很喜欢自己。 而自己嘛,也勉强有一点点喜欢他。 第325章 if现代番外:傲慢大小姐×穷小子(1) “不、不要……” “不要了……” 一张鹅绒床上,一个少女躺在床上,嘴巴里不断喘着粗气。 少女扬起的脖子上挂着几滴汗水,整张脸带着这个年龄段独有的天真和朝气。 如同刚刚升起的朝阳,能够驱散黑夜中的薄雾。 终于,少女摆脱了梦魇的折磨,睁开了眼睛。 看着熟悉的床以及房间,少女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只是做了一场噩梦。 而这场梦的内容,却让少女咬牙切齿。 少女的名字叫做盛雯笛,今年十八岁。 她从小就是盛家的掌上明珠,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 因为出身富贵,所有人都溺爱她,因此盛雯笛一直以来都过的顺风顺水。 然而在这场梦中,盛雯笛却梦见了另一幕。 梦中,盛雯笛梦见自己其实是一本龙傲天文中的作精恶毒女配。 在高考结束的那年,盛雯笛为了散心,去到了盛家在农村的老宅。 在老宅子里,一个穷小子江献之不小心弄坏了她一双价值十几万的鞋子。 盛雯笛因此很生气,并且对穷小子江献之记恨在心。 因为这份记恨,盛雯笛对江献之呼来喝去,动不动就让他给自己当跟班,还吃他东西,占他房子,对他呼来喝去。 而最终,这也成功激怒了江献之。 作为龙傲天文中的男主,江献之自然有着很多机遇,家世肯定也不凡。 于是,没过多久,江献之的真实身份就暴露出来了。 他其实是京圈江家丢失在外的孩子! 京圈江家何其厉害?动动手指就能够把盛雯笛压死。 江献之越过越好,与之相反,盛家却遇到了危机,没过多久就破产了。 盛家破产之后,盛雯笛也从千金大小姐变得一穷二白。 而江献之一直记得当初的仇。 见盛家破产了,立马强迫盛雯笛作他的情人。 梦中被江献之羞辱的画面非常清晰。 里面的一些画面直接让盛雯笛面红耳赤,甚至江献之皮肤的温度、喘息、手掌摩擦她腰肢的弧度,都让盛雯笛脸红心跳。 江献之最喜欢的,是盛雯笛的腿。 江献之因为之前待在农村,体力极强,耐力也猛,身边还没个女人,只有她。 因此每到晚上,就变着法子折腾她。 江献之那个混蛋居然还在自己大腿上留下了一个牙印,好像自己是他的所属物一样! 回想这些梦中的场景,盛雯笛就脸红的过分,就算用手指挡住,依旧能够透过指缝看见盛雯笛涨红的脸。 好像江献之依旧在自己身边,对着她耳朵吹气,还舔她耳朵。 啊啊啊啊! 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 在盛雯笛看来,江献之就是地上的泥土,卑贱至极。 而她自己,则是天上云。 那江献之居然在恢复身份后,就那么对他,实在是可恶至极! 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之后的自己,好像还出车祸死了。 盛雯笛想起这件事,就疯了。 做了这场梦的当晚,盛雯笛就决定回盛家老宅。 她想要看看,那场梦究竟是不是真的。 听说盛雯笛要回老家,盛父特意派司机将盛雯笛送回老宅,车上,还给盛雯笛放了不少蛋糕、零食、玩具、游戏机。 坐了三个小时后,盛雯笛总算是到了盛家老宅。 刚一下车,盛雯笛就被眼前的这一幕给惊到了。 盛家是从盛雯笛爷爷那一辈才开始有钱的,所以原先盛家只是普通的农村人,盛家老宅也在农村。 只不过重新修建过了,变成了四层小洋房,还有一个小院子。 看着眼前的农村,盛雯笛叹了口气。 真脏,真乱。 今天,盛雯笛特意穿了一身她最喜欢的裙子。 羊毛卷轻轻垂在脑后,粉嫩的裙子极衬她的肤色,如同盛开的樱花,刚一出现,就引起全村人的围观。 “天啊,这是哪里来的小姐?真漂亮。” “好像,是盛家的。” “什么?是盛家的女儿?盛家发达以后,就很少回村子,没想到,如今,盛家的女儿居然又回来了。” 听到其他人的话,盛雯笛非常开心。 她喜欢被其他人赞赏。 随后,盛雯笛又用手指撩了撩自己的头发,对着一边站着的男生歪了歪头,说:“哥哥,你可不可以过来帮我搬行李?行李好多,我搬不动。” 说完,似乎格外苦恼一样,有些委屈地皱了皱眉。 而就是这一皱眉,直接让男生的心脏差点爆炸。 因为,那个男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精致的女生。 男生连忙走到盛雯笛身边,像是被盛雯笛迷晕了头一般,说话也结结巴巴的:“好、好啊,我现在就帮你搬行李。” 盛雯笛甜甜地笑着说:“你真好。” 盛雯笛明明是在逗这个男生玩,但男生却心甘情愿。 很快,男生会把所有行李都搬了下来,并且把所有行李都搬进了盛家。 看见这一幕,盛雯笛十分满意。 太阳很晒,盛雯笛可不想被晒黑,因此盛雯笛就打着一把小洋伞。 盛雯笛脚下踩着一双水晶鞋,水晶鞋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盛雯笛看着这个村子,越看,越是心焦。 因为这个村子,和她梦中的场景一模一样。 既然这样,那江献之是不是也在这里? 随后,盛雯笛就在村子里逛了起来,按照梦中的记忆,找到了一户人家。 那户人家破得可怜,全部都是用土做的,看起来阴森森的。 盛雯笛知道,这就是那江献之现在的家。 一切和梦中的一模一样。 那江献之呢? 在什么地方? 盛雯笛找了好久,总算是找到了江献之。 只见远处的农田上,一个裸着上半身的少年正在耕地。 他的上半身十分精壮,褐色的皮肤如同涂了蜜一样。 干累了,他就随意用放在一旁的毛巾擦擦脸上的汗。 看见这张脸,盛雯笛咬紧了牙齿。 这张脸,和梦中的一模一样。 也真是这个人,在梦中将她压在墙上,不顾她的气愤,一遍遍索取。 还梦魇一般地说:“嫁给我,给我生个孩子。” 生个屁! 盛雯笛看过很多小说。 小说里,有很多觉醒了的女配男配。 他们在得知自己是小说中的恶毒作精后,都会为了前途为了未来,不得不去讨好龙傲天。 不仅给他送钱,还像个舔狗一样的舔着他。 那场预知梦似乎在提醒盛雯笛,让她也这么做。 可是很可惜,盛雯笛是一个作精! 身为一个作精,她要去讨好一个穷小子? 既然老天让一个作精女配知道了后续剧情,这和馋猫进鱼摊有什么区别? 既然之后要被江献之欺负,那么,她就应该在江献之发达之前,加倍欺负江献之。 转眼间,盛雯笛便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盛雯笛心情愉快地走到江献之面前。 正在锄地的江献之突然感觉眼前一片阴暗。 他抬起头,发现眼前出现了一个漂亮得让人晕眩的小公主。 她披散着一头羊毛卷,整张脸白净得过分,又乖巧得过分,好像传说中的小天使。 江献之一时间愣住了,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然而下一秒,在江献之起身的时候,一个不留神,江献之撞到了盛雯笛。 “哎呀——” 一个声音突然传来。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东西坏掉的声音。 江献之抬起头一看,发现一个不注意,自己竟然把盛雯笛脚上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水晶鞋给撞坏了,露出一只樱粉的脚。 江献之瞳孔一缩。 眼见自己计划得逞了,盛雯笛得意地弯了弯唇角。 盛雯笛道:“哎呀,我最喜欢的鞋子怎么被你给踩坏了?这可是很贵的。” 江献之:“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然而下一秒,就见原本是天使的女孩突然舔了舔唇,身后仿佛有一条恶魔尾巴在甩来甩去。 “既然是你踩坏的,你就要赔,所以,赶紧写一份一万字的论文证明你错在哪儿了!” 江献之:? 第326章 if现代番外:傲慢大小姐×穷小子(2) 梦中,这小子回到江家以后,成为什么京圈少爷后,对自己可过分了。 现在叫什么?叫趁他病,要他命! 要在他还弱小的时候,狠狠教训他!要不然之后就没机会了。 看见江献之那紧握的拳头,盛雯笛继续晃了晃自己的脚:“你都把我鞋子踩坏了,你不觉得愧疚?” 江献之垂下头,吐出一口气,说:“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我会想办法赔你的。” 不是故意的? 她才不听江献之的话。 她来这儿是来做什么的? 当然是来给江献之找不痛快的! 盛雯笛如同一只生气的猫:“不是故意的?我看,你就是故意的!你知道我那双鞋价值有多昂贵吗?一双,可是价值好几万!你赔的起吗?” 江献之看着盛雯笛打理精致的头发,虽然知道大小姐娇生惯养,身上的东西也定然价值不菲,但是没有想到,竟然这么贵。 江献之握紧拳头,说:“当时,是你自己撞上来的。” 盛雯笛瞪大眼睛:“什么?你的意思是说,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了?” 她明明做什么都是对的! 盛雯笛的话,让江献之感到无比头疼。 前几天,江献之知道村里会回来一个不得了的大小姐。 但他没有想到,第一天就碰见了大小姐,还不小心得罪了她。 盛雯笛看了看天,发现天空滴下一滴雨。 于是,盛雯笛有些失落地说:“下雨了……” 江献之赶紧想要把这个祖宗给弄走:“我送你回去。” 盛雯笛突然瞪了他一下,那双眼睛漂亮得过分。 “我的鞋子都坏了,我怎么回去?” 江献之低头,发现盛雯笛的鞋子坏了,半张脚都露在外面。 江献之试着和盛雯笛讲道理:“我家里还有胶水,把鞋子粘起来,就可以了。” 江献之自己都没有察觉,他对盛雯笛说话的时候,声音轻得不行。 盛雯笛当即就直接拒绝了:“不行,我怎么可以穿坏了的鞋?” 江献之:“。” 江献之:“那我重新给你拿一双鞋,我家还有鞋。” 盛雯笛难以置信:“你说,让我穿你那脏了的鞋?我会得脚气的。” 江献之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开始轻轻跳动。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这样哄过一个人。 江献之说:“没关系,只是穿一小会儿。” 盛雯笛摇了摇头,坚定地说:“不要!” 江献之:“那你说,该怎么办?” 见江献之上了自己的当,盛雯笛得意极了。 盛雯笛勉为其难地说:“既然这样,那你就背我好了。” 江献之觉得很不可理喻:“背你?” 他才认识盛雯笛多久? 但盛雯笛又是说她鞋坏了,让他赔,又是让他背,把自己当成什么了? 一头牛?一头马? 江献之咬了咬牙,最终坚定地说:“不行。” 然而很快,盛雯笛突然神情恹恹道:“可是,我真的不想穿一双坏了的鞋。” 江献之当然不可能被盛雯笛这种小伎俩给骗到。 尽管才见面没一会儿,但江献之已经发现,盛雯笛肚子里装的全是坏水,总是有各种各种古怪的想法。 江献之道:“这里人太多了,我之后再背你。” 之后再背? 那怎么可以? 她就是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江献之丢脸的好不好。 于是,盛雯笛眼珠子轻轻一转,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盛雯笛突然撇了撇嘴,扯着江献之的衣服:“好吧,刚刚是我说话太重了,但是,我真的不想穿这双坏了的鞋走路。”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知道,你肯定是一个好人。” 盛雯笛的声音甜甜的,让人听了心间烦躁。 盛雯笛作起来很作,但是甜起来的时候,却比蜜还要甜。 盛雯笛还抱着江献之的手臂,轻轻蹭了蹭,还给江献之看自己白嫩的脚。 江献之从出生时起,就在这个村子里度过。 这个村子荒芜贫瘠,他的梦想就是走出这座大山。 因此,江献之的所有精力都放在学习以及赚钱上,自然也就没时间去谈情说爱。 此时,少女的胳膊紧紧抱着他的手臂,柔弱的皮肤隔着布料贴着他的手臂,让江献之的身体,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江献之紧紧攥紧手心。 他脸都气青了,但语气却不敢多重。 江献之只好答应了大小姐的提议:“好,我背你。” 盛雯笛满意极了,然后一把跳上江献之的背。 为了报复江献之,她跳得很高,落得很重,像是要用这种方法砸死江献之。 不过,江献之体格健壮,薄薄的衣服下面全是结实的肌肉,这招对江献之根本就不管用。 然而很快,江献之还是后悔了。 因为刚跳上去,盛雯笛就恢复了自己傲慢的一面。 “果然是穷小子,身上的味道臭死了。” 江献之:…… 他明明经常换衣服! 而且,背上的盛雯笛还用脚踹江献之。 让你之后会吻她! 江献之忍不住吐出一口气。 很想直接把对方扔下去。 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有着天使面孔一样的少女,居然能够这么刁蛮。 江献之托住少女的屁股,害怕一不小心,就把盛雯笛弄掉下去了。 然而江献之越来越后悔这个决定。 因为盛雯笛太不老实了,在江献之背上来回摇晃。 就算江献之托住对方的屁股,也无济于事,盛雯笛闹腾得过分。 很快,到了盛家老宅。 盛家老宅虽然也在农村,但是比江献之的家豪华百倍不止。 里面还有仆人定期打扫,十分干净整洁。 江献之看着这样的盛家,垂下睫毛,对着背上的大小姐说:“大小姐,你的家到了。” 盛雯笛还没行动,就见一边的村长突然来了。 村长困惑至极:“献之,你背上背的这是……是盛家的小女儿?你怎么会背着她?” 江献之刚要说话,盛雯笛却抢先回答:“村长,江献之欺负我,还把我的鞋子给弄坏了。” 说着,盛雯笛就露出一种看起来可怜兮兮的表情。 盛雯笛长的好看,而盛雯笛也知道自己长的好看,所以她很会利用自己的颜值来为自己谋利。 比方说讨好长辈,让他们站在自己那边。 边说,盛雯笛的眼角还掉下了几颗虚假的眼泪。 村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只有几个孙子,根本没有孙女。 见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哭了,那是心疼得手忙脚乱。 村长连忙哄着盛雯笛:“雯笛啊,你别哭,别哭!” 盛雯笛看着村长,眼泪汪汪:“老村长,那双鞋,可是我最喜欢的!” 江献之:…… 他再次领悟到了,盛雯笛强大的演技。 这样的盛雯笛,让村长更加怜爱。 但村长看着江献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因为他知道,江家穷得要死,连肉都很少吃,平日里还要领低保。 村长犹豫了一会儿,随后说:“雯笛啊,村长知道,你很喜欢你那双鞋,但江家穷,可能赔不起,你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弥补?” 盛雯笛等的,就是村长这句话。 于是,盛雯笛说:“既然村长都这么说了,那好吧,我就不为难江献之了。只要这江献之在暑假期间,在我身边给我当跟班,我就不计前嫌了。” 对于村长来说,这简直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 村长感动坏了:“真是一个小天使。” 但是江献之却仿佛看见了盛雯笛身后长出来的狐狸尾巴。 江献之知道,盛雯笛肯定会想尽各种办法折磨他。 盛雯笛看着江献之,露出一颗尖尖的犬牙,说:“好了,你刚才应该也听到了吧?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佣人了。” ??不是跟班吗? 什么时候变成佣人了? 江献之:“你想干什么?” 盛雯笛嘚瑟地哼着歌:“什么我想干什么?我很好说话的。” 随后,盛雯笛又要了江献之的电话号码。 看着江献之那老旧的按键手机,盛雯笛十分鄙视:“真穷酸,这年头了,还用这种手机。” 江献之在心里说了好几遍冷静,才忍住心中的烦躁。 盛雯笛摆了摆手,随后对着江献之挥了挥:“好了,你先回去吧,等我需要你的时候,再给你打电话。” 江献之点了点头,以为这个小魔女总算是消气了。 然而,江献之刚走没多久,就突然接到了盛雯笛打来的电话。 江献之拿起手机一看,发现是盛雯笛打来的。 盛雯笛:“喂?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 江献之:“怎么了?” 盛雯笛:“我饿了,给我买吃的。” 江献之差点气疯:“刚刚你怎么不说?我现在都回家了。” 盛雯笛:“你怎么能凶我?既然这样,就赔我鞋子!” 江献之:“……” 忍耐忍耐忍耐。 江献之吐出一口气,从江家门口找出一辆自行车。 江献之住在农村,农村晚上没有任何夜生活,自然也没有食物卖。 因此,盛雯笛想要吃东西的话,必须要去县城里买。 而骑自行车去县城,需要花上至少一个小时。 夏季炎热,江献之穿了一件白背心就出门了。 江献之骑车骑得很快,只花了四十分钟,就成功将食物买了回来。 他知道盛雯笛性格挑剔,所以买的,都是平日里江献之不会去喝也不会去吃的东西。 盛雯笛正在盛家宅子里等着。 盛雯笛躺在一张粉色的公主床上,穿着一件白色睡衣。 袖口有蓝色的边,胸前还绑着一个蓝色缎带玫瑰,让她看起来,仿佛英国贵族少女,如同王冠上,最璀璨的宝石。 盛雯笛正兴致勃勃地翻看一本书,细嫩的双腿轻轻摇着。 然而,看着江献之带回来的东西,盛雯笛的大小姐病又犯了。 盛雯笛满脸嫌弃地说:“你就给我买这个?汉堡?” 江献之吐出一口气:“现在天色已晚,只剩下汉堡了。” 盛雯笛撇了撇嘴:“哈?我看,你是故意的吧?你是不是想让我吃了汉堡,然后长胖?” 盛雯笛又对着江献之买的东西挑挑选选,最终,只勉为其难地喝下了一口果茶。 看着江献之那敢怒不敢言的模样,盛雯笛心中舒服极了。 在梦中,江献之以后竟然敢对自己落井下石,自己当然要在这之前,狠狠欺负他一顿了。 江献之憋屈的表情让盛雯笛心情很是不错,甚至把果茶都喝完了。 随后,盛雯笛又说:“江献之佣人,我好热啊。” 江献之看了眼盛雯笛的房间上的空调:“这里有空调。” 盛雯笛摊开手:“遥控器不见了。” 江献之:“……” 他不信,他觉得肯定是被盛雯笛给藏起来了。 盛雯笛在床上滚来滚去,额角流下几颗晶莹的汗珠:“我好热啊,江献之啊,你就这么忍心,让我一直热下去吗?所以,你给我扇风扇好不好?” 盛雯笛才不管江献之答应没答应,直接就把一把扇子塞进了江献之手中。 江献之刚想说话,就被盛雯笛捂住了嘴巴。 “别说话,快扇。” 江献之沉默地看着盛雯笛,最终,只能认命地扇了起来。 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何盛雯笛一个千金大小姐要特意来到这个穷地方,还特意来捉弄他。 盛雯笛的睡眠质量很好,没过多久,就睡着了。 盛雯笛双腿夹着抱枕,白皙的脸上还有两颗汗水。 “热……好热……” 盛雯笛睡姿很乱,不一会儿,手就耷拉到床下了。 她刚做了透明指甲,指甲捏着被子,泛着莹白色的光。 江献之从盛雯笛的床下找出空调遥控器,然后给盛雯笛打开了空调。 感受到清凉的冷风,盛雯笛这才满意,安静地睡了回去。 江献之找来一床薄被,给盛雯笛盖上。 江献之在盖上被子的时候,注意到了盛雯笛的睡颜。 她闭着眼睛,不闹也不吵。 她如此漂亮,如此美丽,如果不说话,任何人都会想要将一颗心捧到她面前。 某种呼之欲出的感情,在江献之胸腔中越积越多。 世上怎么会有人如此傲慢,又如此……让人难以移开目光。 第327章 if现代番外:傲慢大小姐×穷小子(3) 她刚刚走出卧室,就看见江献之正睡在沙发上。 盛雯笛转了转眼珠,随后上前,一脚踹向江献之。 江献之昨天晚上很晚才睡,此刻突然被踹醒,整个人都是懵的。 因为刚醒,江献之的声音哑的不行,十分无语又无奈。 “怎么了?盛大小姐。” 盛雯笛伸出自己的胳膊,委屈巴巴地说:“你看我手臂上,全是蚊子包,昨天晚上,不是让你给我扇风的吗?你居然让蚊子咬了我那么多口。” 江献之的目光看向盛雯笛的手臂。 盛雯笛皮肤娇嫩,蚊子咬出的包看着就很恐怖。 江献之想要反驳,但想到盛雯笛那大小姐的性子,最终还是说:“抱歉。” 盛雯笛见江献之居然这么轻易就道歉了,还有些难以置信。 原本还想要大吵一架,现在看江献之这样,也有些吵不过来了。 盛雯笛抿了抿唇,依旧高高在上地说:“我饿了,我想吃东西。” 江献之叹了口气,说:“我这就给你做早餐。” 盛雯笛瞪大眼睛:“你给我做早餐?我才不要吃你做的乡下早餐,肯定很难吃。” 江献之感觉自己的太阳穴一抽一抽的。 昨天,他被盛雯笛折腾了一晚上,此刻已经懒得再说什么了。 盛雯笛不吃,还正合江献之意,还不用再做一碗。 江献之给自己简单地做了一碗粥。 厨房里有很多食材,江献之还给自己煎了几个蛋,做了一些小菜。 江献之的厨艺极好,不过一会,一碗简单的粥就做好了,就做得香气扑鼻。 江献之做了瘦肉粥,味道不错。 盛雯笛闻到香味后,又觉得肚子有些饿了。 要是其他人,在这个时候肯定恼羞成怒,也拉不下那个脸去吃东西。 但盛雯笛是谁? 一个大小姐,而且还是为了折磨江献之而来的大小姐。 她会恼羞成怒?根本不可能! 她要东西都吃光,不给江献之留! 于是,盛雯笛十分理直气壮地说:“喂,那个谁,我要吃早餐。” 江献之像是没听见一样,什么反应也没有。 而盛雯笛可不客气了,直接一把跳上江献之的背,双手环住江献之的脖子,用力地掐。 江献之:“!!” “盛雯笛,你疯了?!” 盛雯笛:“叫你不给我吃东西,你真可恶,居然想要饿死我!” “我回去以后,就告诉我爸,让他狠狠教训你!让他把你家的地都给扬了!” 江献之看着盛雯笛越来越起劲了,太阳穴不断突突的跳。 他前十几年遇到的波折,都比不上大小姐给的波折大。 她怎么这么可恶? 江献之不断强迫自己冷静,最终,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将碗递给了盛雯笛。 盛雯笛这才心满意足。 她拿着筷子,三两下就将粥给吃完了。 虽然江献之人不怎么样,但是厨艺倒是很好嘛。 很香。 见盛雯笛吃完了早餐,江献之将碗给洗了。 随后,江献之又在盛雯笛身边,陪她闹腾了好一会儿。 过了一会儿,江献之说:“我该回家了,家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江家穷,只有他一个男性劳动力,要做的事情,自然有很多。 盛雯笛眼睛一亮:“做农活?我也要去!” 盛雯笛还从没见人做过农活呢,肯定很有趣。 于是,盛雯笛就兴致勃勃地跟在江献之身后。 江献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回到家拿着农具,开始干活。 盛雯笛坐在一个凉爽的地方看着,屁股下还盖着一块布,防止弄脏了自己的裙子。 她打量着江献之。 今天的太阳很晒,江献之打着赤膊,在阳光的照射下,江献之的皮肤野性十足,如同一匹狼。 在梦里,江献之就是用这身块状分明的肌肉压着盛雯笛,让她呼吸急促,共同沉沦。 盛雯笛越想,越是觉得不爽。 盛雯笛不爽,她就会让其他人也跟着不爽。 于是,盛雯笛说:“喂,江献之,这太阳好晒啊,我皮肤都晒黑了!” 江献之正在插秧,完全没理盛雯笛:“如果觉得晒,你可以直接回去。” 盛雯笛当然不可能回去,她来这儿,就是为了折磨江献之的好不好。 盛雯笛于是说:“江献之,给我找一把伞,我怕晒,我要是晒黑了,我就把你们家的屋顶给掀了!” 江献之:“……” 最终,江献之搞来了一把伞,盛雯笛这才消停。 就在这时,盛雯笛突然看见,盛雯笛身边的保姆来了。 保姆看见盛雯笛居然在田地里,就心疼得要命。 “哎呦,我的小姐啊,你怎么在这里??热了吧?渴了吧?来来来,我这里有东西,你快尝尝,你哪里受过这种苦哦!” 盛雯笛在家是团宠,所有人都心疼盛雯笛。 就连保姆也从小看着盛雯笛长大,完全不忍心让盛雯笛吃苦。 保姆还给盛雯笛带了一些奶茶、点心以及食物。 盛雯笛刚好渴了,就喝了一口冰冰凉凉的奶茶,冰凉的滋味从喉咙以下渗透到胃里,舒服极了。 这时,盛雯笛突然注意到在田里干活的江献之。 盛雯笛的头上,一对恶魔犄角仿佛在若隐若现。 “啊哈,江献之,你还在干活啊?真可怜。” 江献之:…… 盛雯笛叼着吸管,吸了一口奶茶:“真好喝,这奶茶,可贵了,五十块钱一杯的呢,你肯定没喝过。” 盛雯笛悠哉地说:“如果你说‘大小姐最最好,大小姐我错了’,并且给我磕十个响头的话,我就给你喝怎么样?” 骗他的,他磕了也不给他喝。 江献之抿着嘴,一言不发。 盛雯笛继续诱惑:“这奶茶,可是很好喝的,大夏天的时候,喝杯冰奶茶可解渴了。” 盛雯笛注意到,江献之的喉结上下滑动,这让盛雯笛高兴坏了。 哈哈! 大坏蛋,这就是在未来那么对她的报应! 见时机到了,盛雯笛准备将奶茶直接带走。 然而下一秒,江献之的身子却突然靠过来,直接一口叼住盛雯笛的奶茶吸管,猛的喝了一大口。 原本那满满一大杯的奶茶,就这么只剩下五分之一的量。 我靠!! 盛雯笛气疯了:“江献之,你这个混蛋,你居然喝我奶茶!” “江献之,你还要不要脸?赶紧给我吐出来!!” 而江献之看着气急败坏的盛雯笛,挑了挑眉,喉结一动,将奶茶全部吞下去了。 好像在说,不要脸又怎样? 这让盛雯笛气疯了,梦中的扬景果然都是对的,这个江献之真是可恶至极!现在还是穷小子的时候就这么坏,以后可还了得? 盛雯笛踹了江献之好几下。 看着这样灵动的盛雯笛,江献之的心逐渐溅起波澜。 他想要止住那些波澜,让整个人沉浸到工作当去,可是没曾想,波澜却越来越大。 等到江献之反应过来时,他匆忙闭上眼睛,晚上,他洗了个冷水澡,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接下来一个多月,盛雯笛按照自己的计划折腾着江献之。 时不时,还让江献之给她写一份一万字的小论文,讨论自己错在哪儿了。 刚开始,盛雯笛还兴致勃勃的,但渐渐,盛雯笛却觉得不太对劲。 因为这些折腾都小打小闹,像是在隔空挠痒痒一样,一点也不爽。 这让盛雯笛有些挫败。 暑假马上就要过去了,难道说,就这样结束? 心烦意乱的盛雯笛在村子里随意走了走,踩坏了不少杂草。 这时,盛雯笛突然发现两个人鬼鬼祟祟的,似乎在攀谈什么。 “江献之,你娶我怎么样?我和我妈商量好了,只要你娶我,我们家就愿意帮你家偿还债务。” 听到熟悉的名字,盛雯笛就是一激灵。 她小心翼翼躲到树下,又探出头,发现不远处站着江献之和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 盛雯笛嘴巴张成“o”形。 我靠,不是吧…… 这是表白现扬? 而且,其中一个主角还是江献之。 真是没想到,这江献之这么受女孩子欢迎。 盛雯笛回忆了一下江献之的模样。 目前的江献之还不是什么京圈少爷,但他人高马大,倒也有一张能够被称之为帅气的脸。 盛雯笛偷偷躲在暗处,继续听两人的谈话声。 女生见江献之一直没有说话,有些心急了:“你为什么不说话?你知道,你家的债务有多少吗?只要你娶我,我家就能帮你把那些债务还完。” 江献之是被收养的,收养他的是一个贫穷的女人。 早些年,出了车祸,欠了不少钱,但欠了那么多钱,腿被砍断了。 之后的江献之虽然肯定会变有钱,但如今的江献之还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穷得要死。 然而,江献之却说:“抱歉,我无法娶你。” 女生一脸的心碎:“你是不是,在和盛大小姐在交往?” 躲在树后的盛雯笛一愣,随后直接炸毛。 和她交往?江献之也配??! 然而,让盛雯笛诧异的是,江献之居然没有立马否认。 过了好久,江献之才说:“没有交往。” 女生见江献之这样,顿时更加心碎:“没有交往,那你为什么一直在盛大小姐身边?难道说,你喜欢她?” 这次,江献之思考了更久的时间才出声:“我不够格。” 言外之意,已经十分明显。 女生见此,感觉自己的整颗心都碎了。 女生也知道,自己比不上盛雯笛,她不愿做那种坏人姻缘和强迫他人的事,很快便伤心地离开了。 等到江献之也走后,盛雯笛钻出自己毛茸茸的脑袋。 盛雯笛瞪大猫眼。 不是吧,江献之那狗东西喜欢她? 盛雯笛想到最近这些日子以来,江献之的各种表现,怎么也无法想象江献之喜欢她。 一想到江献之喜欢她,盛雯笛就感觉自己浑身起鸡皮疙瘩。 他一个穷鬼,也配喜欢自己? 不过,盛雯笛内心也带着丝丝得意。 她这么可爱,这么好,其他人喜欢她也是应该的。 盛雯笛眼珠子转了转,突然想到了一个报复江献之的好主意。 她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电视剧。 那部电视剧里,女主为了给家人报仇,勾引了皇帝,最终,又在皇帝深深地爱上她之后,转而抛弃皇帝,让皇帝痛不欲生。 那部电视剧里,好像有一句话,世界上伤人最锋利的东西,不是刀剑,而是情感。 情感! 盛雯笛眼睛一亮。 她想到了! 她想到报复江献之的方法了! 既然江献之对自己有好感,自己何不玩弄江献之的感情?让江献之深深地爱上自己? 然后,在江献之爱自己爱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再狠狠抛弃他,把江献之甩了,让江献之体会到痛不欲生的感觉! 越想,盛雯笛越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她要当一个恶女,狠狠折磨江献之的心。 反正自己在未来会出车祸而死,所以就算江献之再恨自己,也无所谓了。 …… 当天晚上,江献之按照盛雯笛的吩咐,给她送来了她想吃的东西。 江献之在盛雯笛身边待了一个多月,也大概明白了盛雯笛的性子。 娇气,又作,稍有不高兴,就会发脾气,顶着天使外表的小恶魔。 江献之将东西放好,就准备离开。 然而这时,盛雯笛却叫住了江献之。 “江献之,你过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江献之皱了皱眉,坐到一张椅子上:“什么事?” 然而突然,盛雯笛一个转身,直接跨坐到江献之腿上。 盛雯笛的皮肤紧紧贴着江献之灼热的大腿,两人都被烫得一激灵。 江献之瞳孔地震:“盛雯笛,你干什么!!” 然而,盛雯笛的身体紧紧贴着江献之,她海藻般的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仿佛在发光:“喂,江献之,你是不是喜欢我?” 江献之转过脸:“没有。” 盛雯笛舔了舔舌,如同诱人堕落的蛇妖。 “没有?我不信,今天,你和那个女生的对话,我都听见了,你这个癞蛤蟆,居然想吃我这个天鹅肉!” 江献之:“你听错了。” 可是,不给江献之反应的机会,盛雯笛突然伏身,嘴唇覆盖到江献之的喉结上,然后,轻轻地咬了一下江献之的喉结。 第328章 if现代番外:傲慢大小姐×穷小子(4) 他赶紧推开盛雯笛:“你在干什么?你疯了吗?” 江献之一直都知道,大小姐性格恶劣,可他没有想到,大小姐的性格居然恶劣成这样! 她居然咬自己的喉结! 暖热的感觉从喉结一直蔓延到全身,让江献之身体都麻了。 盛雯笛看了眼江献之的某个地方,幸灾乐祸道:“江献之,你*了!你还说你不喜欢我!” 江献之深吸一口气,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对一个人这么无力过。 江献之几乎是咬着牙说的:“够了,盛大小姐,你知不知道,你究竟在做什么?” 盛雯笛歪了歪头:“我当然知道啊,喂,江献之,你既然喜欢我,我勉为其难和你在一起好不好?” 然后在你全心全意爱上我的时候,再甩了你,给你致命一击! 江献之:“……” 江献之赶紧起身,逃命似的远离了盛雯笛。 然而当天晚上,一直以来睡眠质量都很好的江献之罕见的失眠了。 他摸着自己的喉结,整个脑海乱糟糟的。 眼前,那个披着羊毛卷的少女再次出现,如同勾人的魅魔。 她不过轻轻勾勾手,所有人都愿意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她。 次日,江献之没有去盛家,而是在自己家干起了活。 江家很穷,房屋由泥土所做。 江献之看着眼前穷困潦倒的家,知道现在的他给不了任何人许诺。 江献之默默地拿起锤子,开始修理一些破烂的东西。 然而这时,“哒哒”两声,一双精致的黑色小皮鞋突然出现在江献之面前。 顺着小皮鞋往上,是纤细的小腿、大腿、盈盈一握的腰肢,以及一双没有化妆的充满朝气的脸蛋。 盛雯笛嘟着嘴:“喂,江献之,你今天怎么不去盛家了?你忘记你是我佣人了?” 盛雯笛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依旧没心没肺。 江献之没有说话。 盛雯笛弯腰,和江献之的眼对视上。 江献之没有理盛雯笛,转身拿起杯子喝了口水。 盛雯笛:“喂,江献之,昨天晚上你难道想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你这个渣男!所以,我就勉为其难的让你当我男朋友怎么样?” “噗——” 江献之直接把喝下去的水给喷了出来。 “盛雯笛,你在说什么?” 江献之生怕被其他人听到,赶紧带着盛雯笛进了房间。 这还是盛雯笛第一次进江献之的房间。 江家穷,房间也没多少值钱的东西,只有一张破烂的床以及桌子。 坐上那床,床还发出一阵阵咯吱咯吱的声音。 见盛雯笛嫌弃地打量着他的房间,江献之吐出一口气,说:“盛雯笛,你刚刚那话,是什么意思?” 盛雯笛找了一块干净的床坐上去:“我说的很明白啊,我要你做我男朋友。” 江献之:“男朋友岂是那么好做的?” 盛雯笛十分理直气壮:“但是,我们两个肢体接触了,你是不想负责?你简直就是拔*无情!” 江献之感觉盛雯笛总是能够轻易调动他的情绪。 大小姐总是什么话都往外说! 江献之就差举双手投降:“我没有!” 盛雯笛双手环胸,十足的大小姐做派。 “你就有!所以,赶紧做我男朋友!要不然,我就往外说,说你拔*无情了!” 她要在短时间内让江献之爱上自己,然后赶紧甩了江献之。 听着盛雯笛的话,江献之感觉自己的太阳穴突突地跳。 前面十几年,江献之虽然生活贫穷,但是却总是能够控制自己的生活。 可是自从盛雯笛来了,江献之就感觉自己的生活一团乱。 江献之没有回盛雯笛的话。 他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 江家很穷,穷得连个像样的房屋都没有。 他根本就配不上盛雯笛。 盛雯笛见江献之没有答应,就默认江献之答应了。 但盛雯笛也没有谈过恋爱,只在梦中和江献之纠缠过,也不知道该怎么谈恋爱。 盛雯笛单手撑着下巴,该怎么让江献之爱上自己,并且爱得死心塌地呢? 当天晚上,盛雯笛便在网上搜索相关词条。 “如何让男人死心塌地爱上自己。” 第一个搜索结果就是“抓住男人的胃”! 盛雯笛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这个主意不错,江献之是个穷小子,从小就没吃什么好东西。 如果她给江献之做了菜,绝对会把江献之感动到哭。 盛雯笛连忙去到厨房,找出网上的做点心教程,开始做菜,准备做一份蛋挞。 她脑子灵光,前不久高考成绩出来了,她考上的可是985,做一块蛋挞而已,那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然而盛雯笛素来娇惯,根本没有下过厨,做了半天,做出的蛋挞都被烤黑了。 盛雯笛:“……” 盛雯笛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喂?陈妈吗?帮我买些小蛋糕送过来。” 陈妈很快带着东西来了。 “大小姐,您要的小蛋糕给您送来了了。” 陈妈不知道盛雯笛为什么要点心,但她还是买了,而且买的还是最贵的。 盛雯笛找来一个饭盒,将蛋糕装到饭盒里,伪装成自己做的。 看着自己做的黑不溜秋的蛋挞,盛雯笛犹豫了一会。 随后,将它们装在了另外一个饭盒里。 盛雯笛带着饭盒去田地里找江献之。 她给江献之送饭,那小子真是有福气极了。 盛雯笛打着伞,穿着精致的小裙子,无论何时,都是人群中最亮眼的存在。 看着所有人都在看她,盛雯笛心情很好。 她喜欢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天啊,是大小姐。” “她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裙子,真好看。” “要是我能和大小姐谈恋爱,我死都甘愿。” 此刻的江献之听到声音,缓缓抬起头。 远处的盛雯笛穿着水晶鞋,皮肤白得在太阳底下仿佛会反光。 此刻,万物寂寥,江献之仿佛听到了自己心脏的跳动声。 扑通扑通—— 在所有人瞠目结舌的目光下,盛雯笛将饭盒送到江献之面前。 “喂,江献之,我来给你送饭了!” 不少村子里的男孩子羡慕嫉妒恨地看着江献之。 盛雯笛将饭盒打开,里面是精致的点心。 盛雯笛捧着脸:“喂,江献之,你是不是感动坏了?快吃!” 江献之:…… 让人吃东西都这么趾高气扬。 江献之从没吃过这么精致的食物,他的手在衣服上擦了擦,随后拿起一块小蛋糕。 绵密的口感瞬间在嘴巴里炸开,让江献之第一次尝到了蛋糕是什么味道。 江献之如今十八岁,人高马壮的,力气大,但也吃得多,转眼间,就将蛋糕吃了一半。 江献之看着盛雯笛,发现盛雯笛此刻似乎在想什么好事,嘴角挂着得意的弧度。 盛雯笛见江献之吃光了,十分高兴,就说:“怎么样?很好吃吧?” 盛雯笛又得意地说:“我的厨艺,最好了。” 盛雯笛心情不错,她是个贪玩的,很快,就看见别的什么好玩的,跑去抓鱼去了。 江献之看到,盛雯笛走后,一个饭盒被她遗忘在了原地。 江献之拿起饭盒,里面沉甸甸的。 江献之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几块黑得不行的蛋挞。 江献之:…… 江献之想到了什么,突然笑出声。 随后,他一点一点将这几块蛋挞全部吃干净。 江献之看着一望无际的稻田,盛雯笛走在路上,美丽得如同油画。 …… 接下来半个月,盛雯笛一直在想尽办法让江献之爱上自己。 盛雯笛经常问江献之有没有爱上自己,但江献之的回答一直模棱两可。 真是一个渣男。 她这么好看,谁见了能不爱上她? 为了赚钱,江献之找了一个工作,帮人看林子,一天一百。 这对于如今的江献之来说,已经算很多了。 盛雯笛跟在江献之身后,蹦蹦跳跳的,身上的裙摆荡开,如同一朵盛开的花。 盛雯笛:“喂,江献之,我是不是很好,居然愿意来陪你。” 江献之:…… 过了一会儿,盛雯笛似乎有些累了,沮丧地说:“喂,江献之,我好累啊,你能不能停一会。” 江献之:“如果你累了,可以先回去。” 盛雯笛怒了。 这穷鬼,真是不识抬举。 但想到自己的计划,盛雯笛忍了。 于是,盛雯笛撒着娇说:“喂,江献之,我脚疼。” 江献之以为大小姐又在说什么假话,所以没有停下脚步。 然而,盛雯笛却一把抱住江献之的腰。 凹凸有致的绵软身材一下子贴到江献之背部,让江献之顿时一惊。 “盛雯笛,你又干什么?” 盛雯笛抱住江献之的腰:“我说了,我脚疼。” 江献之叹出一口深深的气,最终将盛雯笛抱到一块石头上坐着。 江献之以为盛雯笛是在恶作剧,没想到盛雯笛的脚还真受伤了。 盛雯笛的脚十分白嫩,也正因如此,上面的伤口显眼极了。 盛雯笛说:“看见了吧?本大小姐真的受伤了。” 江献之:“你为什么不早说。” 盛雯笛双手撑着下巴,说:“那是因为要陪你啊。” 江献之的心脏,好像被人狠狠用手捏了捏。 盛雯笛说:“怎么样?我很好吧。” 江献之没有说话,但他弯腰,任由盛雯笛跳到他背上。 江献之及时托住盛雯笛的屁股,防止她不小心摔下去。 回去之后,江献之给盛雯笛涂药,他涂药的动作也非常温柔,生怕一不小心伤到了盛雯笛。 盛雯笛紧紧盯着江献之,她察觉到,江献之肯定对自己动心了。 但是江献之始终没有表现出来。 她也不知道,江献之对自己的爱究竟有多少。 盛雯笛鼓着嘴巴。 盛雯笛有些郁闷,拿着手机玩着游戏。 盛雯笛王者打得好,各种小裙子都买了。 盛雯笛还找了一个陪玩,对方技术很好,还甜甜地叫她小姐姐,经济也都让给她,还能带飞她。 盛雯笛被对方哄得开心了,还会多给些钱。 打了没一会儿,盛雯笛就无聊了。 这时,她突然看见外面有萤火虫。 盛雯笛是城里人,很少看见萤火虫。 初次看见流萤,心情极好,还想要抓几只装瓶子里。 “盛大小姐,你在这儿啊。” 听见声音,盛雯笛皱了皱眉,发现是两个黄毛。 两个黄毛看着盛雯笛,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整个暑假,盛雯笛都在这村里住。 盛雯笛皮肤白净,每一根头发丝都无比精致。 两个黄毛哪儿见过这么标致的姑娘,光是看一眼,就觉得身体轻飘飘的,那也是馋得口水滴答。 但盛雯笛一般都和江献之待在一起。 江献之那畜生是村子里最穷的,但他长的人高马大,胳膊结实有力,黄毛也不敢随意去招惹江献之。 现在终于有机会了,这盛大小姐落单了! 一个黄毛走到盛雯笛面前,“盛大小姐,你有没有空?陪我们去玩玩啊。” “我们农村,有很多好玩的。” 盛雯笛撇了撇嘴。 盛雯笛卷了卷自己的头发,故意说:“是吗?能和你们玩,真是我的荣幸。” 这话说的,直接让黄毛脑子晕晕的。 黄毛看着盛雯笛,感觉自己的脑子都混沌。 “那哥哥们,带你去玩……” 眼看黄毛的手马上就要碰到盛雯笛身上了。 盛雯笛却突然抬起脚,狠狠踹了黄毛一脚。 盛雯笛踹的又凶又狠,黄毛当扬叫唤了起来。 盛雯笛:“和我玩?你配不配?真是恶心!” 两个黄毛气疯了,想要抓住盛雯笛,给她点颜色看看。 然而,这时,又有人来了。 那人直接给了他们两脚,两个黄毛瞬间摔出了血。 “什么东西?” “是谁?究竟是谁?” 来的人,是江献之。 看见江献之,两个黄毛气疯了。 但他们也知道,他们是打不过江献之的,于是赶紧逃走了。 见两个黄毛走了,盛雯笛好奇地看向江献之。 发现江献之的腿好像受伤了。 盛雯笛找来了一些碘伏,小心翼翼的给江献之擦。 盛雯笛嘟囔:“你真是享福了,我可是第一次帮人涂药。” 江献之看着盛雯笛,喉结上下滑动:“多谢。” 突然,江献之发现,盛雯笛突然将脸怼到了他面前。 那张好看的脸突然之间,在他面前放大,清晰到,能够看见盛雯笛耳朵上价格高昂的珍珠耳环以及没有瑕疵的皮肤。 盛雯笛:“喂,江献之,你刚刚,为什么救我?” 江献之垂下眼睑,没有回答。 盛雯笛见江献之居然不看她,连忙死命摇晃江献之的身体:“喂,江献之,你说话啊!说,你是不是爱我?你是不是爱我爱到发疯?” 盛雯笛非要问个清楚,甚至想要去掐江献之的脖子。 终于,江献之受不了了。 江献之双手搂着盛雯笛的胸,他看着盛雯笛,眼睛是前所未有的专注,如同在看一颗珍珠宝石。 “你不是想问,我是不是喜欢你?” “那现在我告诉你答案,我爱你。” 尽管她傲慢,性格恶劣,他也依旧喜欢她。 第329章 if现代番外:傲慢大小姐×穷小子(5) 江献之厌恶盛雯笛。 他厌恶盛雯笛的胡搅蛮缠,厌恶盛雯笛仗着自己有钱就胡作非为。 她是一个刁蛮任性的大小姐。 可是怎么办? 明明他有千万个理由厌恶盛雯笛,但是每当盛雯笛靠近他的时候,江献之就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跳。 她的那些缺点在耀眼的光芒下,全都化为了乌有。 他喜欢盛雯笛。 他爱上了盛雯笛。 听见江献之说喜欢上了她,盛雯笛的嘴角一点一点往上翘,那是一个灿烂至极的微笑。 她的计划完成了! 她成功让江献之喜欢上了她! 接下来,就是在合适的时机甩了江献之,让江献之痛苦一辈子! 叫江献之在梦中那么欺负她! 盛雯笛眯了眯眼,如同一只狡黠的狐狸。 很快,盛雯笛就等到了那个机会。 两天后,村子附近的镇子上举办了一扬盛大的烟火表演。 城里禁止放烟花,听说镇子上要放烟花,盛雯笛吵着要去。 盛雯笛扯了扯江献之的衣服:“喂,江献之,我要去看烟花。” 江献之想要将衣服从盛雯笛手中扯回来,然而盛雯笛的力气实在是太大,根本就扯不动,而且,江献之也不敢用力扯。 盛雯笛气死了:“你之前还说喜欢我,现在居然连带我去看烟花都不愿意!罚你写五千字的论文!” 江献之:“……” 江献之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带盛雯笛去看烟花了。 这次烟花表演,镇上做足了宣传,因此去的人很多,里面有不少情侣。 盛雯笛环住江献之的胳膊,好奇的东张西望。 盛雯笛长得太张扬了,一出扬,就引起了很多人的轰动。 “那人好漂亮。” “旁边的是她男朋友?真是羡慕。” 江献之忍不住更加用力地握紧盛雯笛的手。 江献之垂下睫毛,眼睛里涌现着某种情绪。 这时,烟火大会开始了。 “砰——” 无数灿烂的烟花在天空炸开。 盛雯笛:“哇,这烟花还挺好看的。” 盛雯笛激动地扯着江献之的衣袖,她的眼里,仿佛藏满了星星。 天空中的烟花极美,可是都没有眼前少女的眼睛好看。 江献之的目光一点一点勾勒盛雯笛的脸颊、鼻子、耳朵。 江献之一直都知道,自己和盛雯笛之间的差距比云与泥还要大。 两人在一起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可是,他依旧希望时间能够慢一点,让他能够有机会好好看看盛雯笛。 “喂?你还要看多久?” 江献之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是盛雯笛在说话。 此刻,盛雯笛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乖巧可人,脸上也写满了不耐烦。 因为盛雯笛觉得,现在,是狠狠打江献之脸的最好时机。 为了今天,盛雯笛装乖了那么久,总算是不用再装下去了。 盛雯笛舔了舔自己犬牙,如同小魔女一般地说:“你是不是,真的以为,我喜欢你?” 江献之:“……” 见江献之的呼吸开始不稳,盛雯笛高兴坏了。 盛雯笛点着江献之的胸口说:“我说我喜欢你,你就真的信了?拜托,别那么天真好不好?你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我这辈子,最厌恶的就是穷鬼,尤其是像你这样的穷鬼!” 盛雯笛:“所以,我不喜欢你,我就是逗你玩的!你真可笑。” 这一刻,所有不好的形容词似乎都能够用来形容盛雯笛。 “所以,我现在要甩了你,你这个人渣!” 盛雯笛抛下这句话,就决定离开。 然而,她刚走一步,就被江献之握紧了手腕,像是要将盛雯笛融进他身体里。 盛雯笛挑了挑眉,回头看江献之:“怎么还握着我的手腕?你知不知道,和你握手是多么的恶心!喂,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想想就起一身鸡皮疙瘩。” 已经达到目的后,盛雯笛用最恶毒的话去形容江献之。 盛雯笛要让江献之记一辈子。 江献之声音沙哑:“所以,盛雯笛,你说你喜欢我,全部都是假的?” 盛雯笛无所谓地说:“当然了。” 江献之:“你没有爱我,哪怕一分一毫?” 盛雯笛快速回答:“没有!” 而盛雯笛话音未落,就被江献之捧住脸,狠狠吻住。 湿漉漉的舌头蛮横地挤进盛雯笛的口腔,舔舐每一寸地方,仿佛要吸干净她全部的氧气,发出黏腻水声。 叫盛雯笛戏弄他,叫盛雯笛那么坏。 盛雯笛:“!!!” 盛雯笛没有想到,江献之这个不要脸的,居然敢吻她。 盛雯笛用尽全力咬了江献之一口。 两人嘴巴里充满了铁锈味。 盛雯笛奋力挣扎了许久,才把江献之推开。 盛雯笛摸了摸被磨得胀疼的唇,心里顿时升起一股火气。 盛雯笛气得差点跳脚:“江献之,你疯了吧?你居然敢吻我!” 虽然之前,盛雯笛主动咬过江献之的喉结,但她可以咬江献之,江献之不能吻她。 江献之擦去唇角血,又将唇角的血舔干净,如同一匹饿狼般,凶狠地盯着盛雯笛。 江献之从小生活在农村,这里贫穷,寂寞,留不下任何东西。 也正如此,江献之从小就知道一个道理,想要得到什么,就一定要死死将猎物咬住。 江献之不会放手的,绝对不会! 盛雯笛见江献之那凶狠的表情,突然有些后悔,后悔招惹了江献之。 不过很快,盛雯笛就调整好了心态。 她后悔? 她可是傲慢的大小姐!绝对不后悔! 现在江献之越是表现得这么痛苦,她就越高兴才对。 对,就是高兴! 看烟花的第二天,盛雯笛就坐车离开了这个地方,回了城里的家。 因为戏耍了江献之,盛雯笛的心情很好。 如今江献之肯定气得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 江献之痛苦,她就高兴。 就算之后,江献之想要报复她,那也无所谓。 她狠狠的刺激了江献之,这种感觉真不错。 暑假过后,盛雯笛按部就班的上学。 盛雯笛学习极好,考上的是名牌大学。 盛雯笛是个作精大小姐,还是一个极其好面子的大小姐。 她不会像其他富二代那样,仗着家里有钱,就胡作非为。 在盛雯笛看来,那样做的富二代和蠢货没什么两样。 在大学,盛雯笛表现得十分优秀,拿了好几次奖学金。 盛雯笛在大学极受欢迎。 无数男人前仆后继的追求她,想要做她男朋友。 尽管盛雯笛是个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并且有些作,但她的受欢迎程度,依旧高得可怕。 渐渐的,盛雯笛听到了关于江献之的消息。 “你听说了吗?江家从外面接回去了一个儿子。” “江家?哪个江家?” “就是京圈那个江家!” “什么?他们在外面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是啊,听说是当年走丢了。” “听说那接回去的人优秀得不得了,明明从小就没接受家族教育,居然很快就把上上下下打理好了,江家老爷子对他满意得不得了。” 听到这些消息,盛雯笛放下手中正在挖冰淇淋的勺子。 没想到这么快,江献之就被接回去了,也不知道江献之什么时候报复她。 后来,盛雯笛又听说,江献之花了好几千万,买了一只手镯。 好几千万的手镯? 嘶…… 即便盛家有钱,但还是比不上江家。 盛雯笛还没有买过那么贵的手镯。 那江献之肯定在用手镯把妹,渣男。 大三那年,盛雯笛回了趟家。 作为这个圈里的人,盛雯笛免不了有许多应酬。 很快,盛雯笛就被安排要参加一扬宴会。 盛雯笛和盛父一起去的。 盛雯笛挽着盛父的胳膊,她穿了一件黑色晚礼服,脖子上戴着一串颗颗圆润饱满的珍珠项链。 晚礼服在腰部突兀的收拢,显得腰肢纤细,露出的后背如同千年白瓷。 优雅,迷人,散发着让人窥探的欲望。 即便知道这朵玫瑰带刺,依旧让不少人为之着迷。 不少人想要邀请盛雯笛跳舞,但盛雯笛连个正眼都没有给他们。 这时,人群渐渐开始骚动。 众多千金窃窃私语,脸颊微红。 盛雯笛循着人群的目光望去。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两条被西装包裹的双腿。 即便裹着西装,依旧能够感受到他浑身上下充满了浓烈的荷尔蒙。 那身材,简直极品。 随后,是一张野性十足的脸。 看到那张脸,盛雯笛一愣。 不是吧?? 江献之!!! 竟然是江献之? 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穿上这身衣服的江献之,居然也让人刮目相看了。 自从盛雯笛狠狠羞辱了一番江献之后,她已经近三年时间没有见到江献之。 盛雯笛突然想起,小说中,江献之在这时,已经在江家站稳了脚跟。 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了他。 按照梦中的剧情,他就算是报复自己,也应该在两年后吧。 因为三年前,她狠狠羞辱了江献之,所以江献之一直记恨,现在就已经等不及了,所以想要过来教训她? 切,真low! 宴会举办到一半,江献之突然走到盛雯笛面前。 两人许久未见,盛雯笛瞪着眼睛看他。 “喂?你想干什么?” 熟悉的声音再度出现在江献之耳边,让江献之恍如隔梦,并且下意识捏紧了手。 江献之如饥似渴地看着盛雯笛。 不过过去三年而已,盛雯笛却像是一朵彻底盛开的玫瑰,美得糜烂。 她可真是和表面上看起来的一样傲慢,三年时间,完全没有想起过他。 江献之在兜里掏了掏。 盛雯笛有些困惑,不知道他究竟想要做什么。 随后,盛雯笛发现,江献之的手里,有一个盒子。 盒子一打开,里面是一只通透至极的手镯。 是之前盛雯笛听说的,江献之花了大价钱买的手镯。 盛雯笛古怪地说:“你将这手镯拿出来干嘛?不会是向我炫耀你现在很有钱了吧?” 江献之气笑了。 即便三年不见,他也总是会因为盛雯笛的一句话影响自己的心态。 江献之握住盛雯笛的手腕,将那只手镯戴到盛雯笛的手腕上。 直到手腕上传来冰凉的触感,盛雯笛才反应过来,江献之把那手镯给她了。 盛雯笛深深地看了眼江献之。 这江献之,居然把手镯给她? 这是什么意思? 盛雯笛有些分析不过来。 盛雯笛看着手腕上的镯子,最终还是决定收下。 拜托,江献之在梦中的后来那么对自己,就算是把他家产全败光,都是可以的。 收下了好看的手镯,盛雯笛心情雨转多云,对江献之的态度也好了一些。 但也只好了一些,只勉强给了江献之一个笑容。 那笑容如春日第一束花朵绽放,能够拂去世间一切冬雪。 江献之觉得很怪。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人。 作起来,能够让人疯掉,但是只要看见她的笑容,就好像一切折磨都是值得的。 盛雯笛:“你来这儿干什么?” 江献之如饥似渴地看着盛雯笛:“见你。” 盛雯笛奇怪地看着江献之。 在盛雯笛思考的时候,江献之突然一把握住盛雯笛的手腕:“和我结婚。” 盛雯笛一个激灵:“!” “你疯了吧?” 当初,就是为了让江献之痛彻心扉,所以盛雯笛才演了那扬戏。 可她没有想到,再见面,江献之张嘴就是结婚,简直和梦中一模一样。 梦中,江献之总是用燥热的身体把她压在床上,亲吻每一个地方,每一个缝隙,一遍又一遍重复:“给我生个孩子……” 想起这件事,盛雯笛的身躯就抖了抖。 江献之比梦中更加疯狂了,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 盛雯笛突然想起,梦中,好像有讲过一件事。 江献之被接回江家后,他成为了香饽饽,甚至有人还向他下药。 下了药之后,江献之中招。 不过江献之是书中龙傲天,凭借超越常人的意志力,江献之最终挺了过去。 如果江献之现在中了招,并且和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那他应该就会去找别的女人了,不会再缠着自己了。 盛雯笛眼眸微弯。 这可真是一个好主意。 于是,盛雯笛就兴致勃勃地陪在江献之身边,等着看之后的好戏。 没过多久,一个侍从端着一杯酒递给江献之。 喝下酒后没多久,盛雯笛就看见江献之脸红的不成样子,脖子上的青筋也剧烈凸起。 显然,药效开始起劲了。 盛雯笛在一边幸灾乐祸地说:“哎呀,江献之,你怎么中招了?” 盛雯笛看着一边早就跃跃欲试的几个女人:“你福气真好,有好几个女人正等着你呢。” “接下来,你应该会很忙,我就不打扰你了。” 盛雯笛正想走,江献之却一把握住盛雯笛的手腕。 上面的温度灼热难耐。 江献之长时间地看着盛雯笛的脸,目光灼热,仿佛要把她的脸看融化。 “在你眼中,我就是谁都可以上的男人?盛雯笛,你怎么可以这么刻薄!” 盛雯笛眨了眨眼,意思显而易见。 盛雯笛指着远处的女人们说:“快去吧。” “我谁都不要!我只要你!” 下一秒,盛雯笛感觉自己的身体一阵腾空。 江献之居然直接托住盛雯笛的臀部,直接把她带走了! 第330章 if现代番外:傲慢大小姐×穷小子(6) 盛雯笛被江献之带到了酒店的一个总统套房里。 江献之的肌肉结实又有力,盛雯笛根本就推不开。 江献之的意识已经开始不清,额头上渗出密密麻麻的汗。 他捧着盛雯笛的脸,如同捧着一块玉一般,细细地品,细细地啄。 “雯笛……” “雯笛……” 被他亲的,盛雯笛的脑子也开始发晕。 就好像回到了梦中,被江献之亲的浑身颤抖。 盛雯笛:“江献之,你疯了吗?” 然而,盛雯笛每说一句话,就会被江献之啄一口。 盛雯笛人都麻了。 江献之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人也开始遵循着本能行动。 盛雯笛盈盈一握的腰肢也被男人粗粝的大手狠狠掌握着,逃也无法逃。 看到某处,盛雯笛直接闭上眼睛。 虽然在梦中,和江献之做了很多事,但是现实中,她还是第一次和江献之这么亲密接触。 盛雯笛死命推着江献之:“江献之,你放开我!” 然而,粗重的喘息却烫得惊人,差点烫化盛雯笛的身体。 江献之体内的药效彻底生效了,他的手探出盛雯笛的衣领里,越来越往下。 “江献之!你这个禽兽!如果你敢碰我,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江献之没有停手,整个浑圆被包裹了。 见威胁不成,盛雯笛只能撒娇了。 “献之,我好疼啊,你别那么做好不好?” 江献之的动作停了下来。 见此,盛雯笛高兴坏了。 总算是让江献之停下了。 原本是江献之中药,没想到遭罪的居然是她。 盛雯笛刚想离开,脚脖子却被江献之紧紧握住。 他手一用力,盛雯笛又回到了江献之身边。 盛雯笛:“!!” 不过幸好,江献之没有再像刚刚那样,对盛雯笛动手动脚的。 他只是紧紧抱着盛雯笛,像是抱着最珍贵的财宝。 最终,虽然盛雯笛和江献之没有发生关系,但盛雯笛的大腿被江献之摩肿了,而且,整个晚上,江献之都在冲凉。 他还抱着盛雯笛滚到浴缸里。 盛雯笛不断磨牙。 她总有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 江献之中了药,她却跟着吃苦。 盛雯笛是在鸟鸣声中醒来的。 醒来时,盛雯笛还躺在江献之怀里,盛雯笛想动一下都不行。 盛雯笛昨天晚上也被折磨得不轻。 虽然并没有进行到最后一步,但是全身酸痛。 江献之的体力和身材太好,盛雯笛无法想象,如果昨天晚上真的发生关系了,会多么恐怖。 可能,比梦中还要恐怖。 盛雯笛狠狠咬着江献之的胳膊,把江献之给直接咬醒了。 江献之迷迷瞪瞪,一把将盛雯笛抱在怀里。 “雯笛,怎么了?” 盛雯笛几乎炸毛。 雯笛?是他能叫的? 盛雯笛再次咬住江献之都手臂,像是要将昨天晚上的仇全部都发泄出去。 江献之虽然疼得额头冒出冷汗,但并未阻止盛雯笛。 盛雯笛咬得牙都有些疼了,才停下。 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盛雯笛对江献之无比生气,觉得如果就那么饶了他,实在是过于简单。 于是第二天,盛雯笛就叫上了江献之,让他陪自己逛街。 盛雯笛:“这个手表好看,我要这个。” “哇,这个画是外国大师的画,我要买。” “这辆车好看,买给我。” 盛雯笛看见什么就买什么,而且全部让江献之付钱。 江献之任劳任怨,没有说半句不好。 盛雯笛又趁热打铁,还让江献之给自己写一万字的论文。 江献之写的很快,写好之后,发给了盛雯笛。 盛雯笛简单看了看,发现江献之写的居然还不错,就算是盛雯笛也挑不出毛病。 不过盛雯笛是谁? 是傲慢的大小姐! 就算没有毛病,她也要硬挑出毛病。 盛雯笛:“你写的什么啊?关于实验的内容太肤浅了,重新写!” 江献之:…… 见江献之沉默了,盛雯笛以为自己的折磨到位了,然而江献之却低头了。 “好,我知道了。” 很快,江献之就交出了一份修改过后的论文,完美得不像话,连盛雯笛都挑不出任何毛病。 原本,盛雯笛是想要挑衅江献之。 江献之越是难堪,越是痛苦,盛雯笛就越开心。 然而,江献之却没有任何难堪的表情,反而十分享受。 就像是……被女友随意使唤的男朋友。 一联想到这儿,盛雯笛就浑身不自在。 三年不见,江献之变得更加奇怪了。 就连盛雯笛做指甲的时候,也总有人将江献之当做她的男朋友。 “盛雯笛,那江家少爷江献之不会是你男朋友吧?你们经常黏在一起。” 盛雯笛看了眼自己新做的猫眼指甲:“怎么可能!” 她怎么会和江献之成为情侣? 也因为对方的一句话,盛雯笛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否对江献之太过了。 于是,盛雯笛就更加可劲的作。 然而,江献之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怎么甩也甩不走。 盛雯笛:…… 盛雯笛都无语了。 这龙傲天,现在都这么不要脸了吗? 晚上,盛雯笛又吵着要去一家很远的小酒馆喝酒,让江献之送她。 盛雯笛点了一杯很好看的酒,蓝色的酒里,还冒着小气泡。 盛雯笛不胜酒力,刚喝一口,脸颊就通红,整个人醉得不成样子。 周围不少人都蠢蠢欲动,想要做些什么。 江献之连忙将盛雯笛抱在怀里,把她抱上车。 “江献之,你个混蛋!居然敢上我!” 江献之:…… 江献之以为盛雯笛还在生那天晚上的气,于是,他道歉:“抱歉,我……” 然而很快,江献之就看见盛雯笛眼角滑下一颗晶莹的眼泪。 “混蛋江献之,盛家都破产了,还欺负我……” 江献之心头,突然涌出一股奇怪的滋味,酸酸涩涩的,好像心脏中了一箭。 第331章 (全文完)if现代番外:傲慢大小姐×穷小子(完) 第二天,盛雯笛醒来时,浑身还有些不舒服,应该是昨天晚上喝酒喝多了。 酒喝多了之后,盛雯笛做了噩梦,梦见了上一世的事情。 不过,比之前梦见的东西多了一些。 她梦见,盛家是因为收购的几处楼盘被人动了手脚,导致结构不稳,一夜之间坍塌而破产的。 盛家破产后,不少之前和盛家有仇的人当然不会放过盛雯笛。 而江献之收留她,并不完全算是羞辱,而算是一种变相的保护。 而她出车祸之后,江献之发疯一般地抱住她,痛不欲生。 回想梦中的扬景,盛雯笛头疼欲裂。 这么说来,她算是误会江献之了? 可是,他在床上的时候那般粗鲁,好几次自己都说不要了,他还要继续! 盛雯笛有些沉默,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见盛雯笛醒来了,江献之给盛雯笛送来了早餐。 是一份很简单的粥、油条、包子。 盛雯笛小口小口喝着粥,情绪并不怎么高。 这时,沉默许久的江献之突然开口:“你为什么,一见面就故意和我作对?” 正在喝粥的盛雯笛一愣,勺子也掉在粥里。 盛雯笛并不想说出实情,因此嘟囔着说:“我想那么做就做了,需要理由?” 江献之见盛雯笛不肯说,没有逼问,只是换了种方式:“昨天晚上,你骂了我一宿,说我是个混账,只会欺负你。” 盛雯笛:…… 她真的说了那么多梦话? 不会把最关键的地方也给说出去了吧? 盛雯笛还想要隐瞒,然而江献之却不给她隐瞒的机会:“你还说盛家之后破产了,盛家是怎么破产的?你是从什么地方知道的?” 盛雯笛:…… 喝酒误事,喝酒误事。 盛雯笛叹了口气。 既然江献之都知道了,盛雯笛就用另一种委婉的方式告诉了他,不过隐藏了一些细节。 盛雯笛有些颓败,“我之前做了一个梦,梦见你,也梦见了一些未来的事。” “我梦见,你回到江家之后,很过分,很可恶,甚至欺负我,最终,我甚至出车祸而亡。原本,我是不信的,可是梦中梦见的一些事情,在之后的现实中都发生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如同一支枯萎的鲜花,似乎下一秒,就会直接枯萎,直让人想要把她捧在手心里。 这时,盛雯笛的手心突然感受到了湿漉漉的痕迹。 盛雯笛低头一看,是江献之在吻她的手心。 “那只是梦而已。” 梦? 盛雯笛可不相信。 盛雯笛咬了咬唇,正想说话,却发现,江献之掌住她的脸,极其真诚地说:“你相信我,我不会那么做,永远也不会。” 盛雯笛的瞳孔一点一点缩小,心脏之处,像是被开了一枪。 这让她情不自禁想起,梦中,她死之后,江献之是何等的痛苦。 过了好几秒,盛雯笛才冷静下来。 盛雯笛是个大小姐,自然不会因为江献之的一句话就完全相信他。 男人,最是会撒谎了。 盛雯笛奇怪地看着江献之。 见盛雯笛不相信他,江献之将一张卡递给盛雯笛。 江献之:“这是我所有的钱,密码是你的生日,现在交给你保管。” 盛雯笛知道,江家很有钱,作为江家少爷的江献之自然也非常有钱。 这张卡里,保底就有九位数。 盛雯笛如同思索一般审视着江献之。 终于,盛雯笛开口了:“那就要看你表现了。” 闻言,江献之松开早就握出一手汗的手。 他嘴角慢慢上翘,“嗯。” 因为梦见了盛家破产的真正原因,在接下来的日子,盛雯笛就想方设法阻止盛父去购买那楼盘。 “爸妈,我觉得那楼盘不祥,我一看见它,就心慌。” 盛雯笛从小被盛家所有人捧在手心里长大,见盛雯笛这么说,盛父盛母就同意。 而没过多久,那楼盘就出了事情。 盛父盛母听说后,只觉得格外庆幸。 盛雯笛和江献之依旧那样。 盛雯笛性格作作的,每次都能将人气得半死,还总是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要求。 但每次,江献之都能完成她的要求。 顺其自然的,一日又一日,一月又一月,盛雯笛好像已经习惯了江献之在身边。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东京、巴黎、香港…… 有的时候,他们早上还在热情的夏威夷,晚上窗外就飘着大雪。 当一件事变成习惯的时候,是很可怕的。 甚至某一天,两人同时躺在了一张床上。 江献之看着盛雯笛,喉结难耐的上下滑动。 随后,他一点一点勾下盛雯笛身上的衣服。 盛雯笛的皮肤在灯光下,仿佛在闪着光。 然而当第一步进行之后,盛雯笛和江献之两人都有些懵了。 因为两人都是第一次,在这之前,从未有过,也没有看过什么电视剧和电影。 渐渐的,江献之额头流着大颗大颗的汗,他的手紧紧和盛雯笛手指相扣,真诚的发问:“接下来……该怎么做?” 盛雯笛气恼极了。 怎么做? 她怎么知道? 男人不应该天生就会这种事的吗? 盛雯笛:“你行不行吗?如果不行,我就找其他……” 话音未落,江献之再次一动。 盛雯笛:! 盛雯笛和江献之都喘着大气。 男人似乎都有些无师自通,这么快就摸索清楚了。 盛雯笛张开嘴,想要说什么,然而,音还没有出,就被江献之吃了去。 接下来混乱至极,青涩、懵懂、热情,都在同一时间出现。 盛雯笛终于累了,昏睡过去。 江献之看着躺在他怀中,乖乖巧巧的盛雯笛,眼中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时代,江献之都会爱上盛雯笛。 心甘情愿。 …… 第二天,盛雯笛起来时,身子软得不成样子。 盛雯笛边吃饭,边在心底里骂江献之。 江献之那狗东西,那么用力,还留下了痕迹。 昨晚,两人都太疯狂。 盛雯笛捂住自己的脸,感觉有了些不自在。 这比梦中还过分,江献之强的让盛雯笛以为他是否有某种疾病。 从那天起,盛雯笛就默许了江献之待在自己身边。 盛雯笛大小姐脾气上来,会随意指使江献之干活,比如说给她写作业,给她买奶茶,随意花江献之的钱。 所有看见这一幕的人,都忍不住对着盛雯笛调侃:“盛大小姐谈恋爱了啊?有男朋友了?” 每每听见这些话,盛雯笛都会撇了撇嘴:“他才不是我男朋友。” 江献之坐在盛雯笛旁边,听见盛雯笛这么说后,默默将一个削好的苹果塞到盛雯笛手中。 这家伙,只有嘴这么硬。 昨天晚上,她留下的牙印还在自己肩膀上。 早晚有一天让盛雯笛亲口承认自己是她的男朋友。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