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94年》 第三十二章 刘迪喝多了 “那你倒是说说,要怎样才肯信这歌是我写的?”乐峰抱着吉他,好整以暇地看着刘迪。 刘迪秀眉一挑,带着点挑衅:“简单!你再唱一首,要还是这么好听,没听过的,本小姐就信你!” “没意思,”乐峰故意摇头,“光信不信的,又没点彩头。” “那你想怎样?”刘迪不服输地问。 乐峰嘴角勾起一抹坏笑:“这样,我要是还能唱一首你没听过、又好听的歌,你就…吹一瓶!”他指了指桌上还冒着寒气的啤酒瓶。 “吹就吹!”刘迪被激得“腾”地站起来,小太妹的劲头上来了,秀目圆睁,“弹!现在就弹!我要听!” 乐峰看着她炸毛的样子,无奈地摇摇头,手指却已轻轻拨动了琴弦。这一次,他选择了未来传唱度top级别的《勇气》。那简单直白却又直击人心的旋律,尤其是那句注定会成为日常梗的歌词核心,即使常静母女并非专业人士,也能瞬间被其真挚的情感俘获。 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夜风里。短暂的寂静后,刘迪的声音响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服软和异样的情绪:“…我输了。这首歌…真的很好听。”她看着月光下抱着吉他、神情专注的乐峰,心头莫名地跳快了一拍。原来…有才华的男孩认真起来,是这么帅的吗? 愿赌服输。刘迪拿起一瓶开好的啤酒,仰头就灌。冰凉的液体带着气泡涌入喉咙,她喝得又快又急。 “哎呀!慢点!别呛着!”常静在一旁看得心惊肉跳。 “咳…咳咳…”好不容易喝完一瓶,刘迪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脸上火烧火燎。她不服输地又想去拿第二瓶,被乐峰眼疾手快地拦住。 “行了行了,”乐峰夺下瓶子,语气带着点哄劝,“逗你玩的,一瓶够了!”他自己也拿起一瓶啤酒,对常静示意了一下,“姨,我陪一个!”说完,也仰头一口气干掉了瓶中酒,冰凉的畅快感瞬间驱散了夏夜的闷热。 “小峰,”常静看着他,眼睛里闪着光,“你上回说去香港,原来是给大明星写歌去了啊?怪不得能赚这么多钱!真厉害!”她语气里满是崇拜,32岁的女人,心底那份追星的少女心被点燃了。 “喂!”刘迪打了个酒嗝,脸颊绯红,带着醉意追问,“你在香港见过好多明星吧?快说说,都见过谁?” 乐峰掰着手指数,语气平淡得像在说邻居:“四大天王、罗大佑、李宗盛、任贤齐、辛晓琪、周华健、伍佰…哦,还有张国荣、梅艳芳…基本都握过手吧。还有些经纪人联系过我,名字记不清了。” “吹牛!”刘迪立刻反驳,酒劲让她更不服气,“你在香港才呆了多久?三周!一天见一个都见不完!谁带你去见的?” 乐峰耸耸肩,一脸“我也很无奈”的表情:“不用我带路啊,都是他们主动来找我的。” “啊?!”母女俩看着他这副理所当然又欠揍的样子,刘迪气得真想上去踹他一脚。 三人继续边吃边聊。刘迪这个小追星族,缠着乐峰要了一堆明星签名照的“空头支票”。乐峰也乐得逗她,变着法儿忽悠她又喝了不少。刘迪酒量浅,很快就不行了,小脑袋昏昏沉沉地趴在桌上,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喝…再喝…”。 “小峰,别逗她了,喝多伤身。”常静无奈地劝阻,自己也有些微醺,想去扶女儿,却脚下发软使不上力。 乐峰见状,二话不说,起身一把将刘迪打横抱了起来。“姨,今晚就在我这歇着吧。”他稳稳地抱着人往屋里走。怀里的女孩遗传了她父母优良的基因,168的身高,却轻飘飘的不到90斤,上身短,一双长腿比例逆天,在南方女孩里实属少见,将来等发育了,妥妥的超模身材。 将刘迪安置在二楼次卧的床上,常静帮她脱了鞋,盖好薄被。乐峰则下楼,把吉他放回房间,转而拿出了他外公祖传的那把被摩挲得油亮的二胡。 许久未拉,手指触碰到熟悉的琴弦,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他曾得外公真传,前世能拉十几首名曲。他给自己倒了杯酒抿了一口,调整好姿势,手腕一沉,悠扬又带着凄婉的《二泉映月》旋律便如泣如诉地流淌出来,瞬间为夏夜添上了一抹深沉的哀愁。 常静安顿好女儿下楼,正听到这动人的二胡声,惊讶道:“小峰,你连二胡也会?” “姨,再来点?”乐峰停下弓弦,举了举酒杯。 两人碰杯后,常静看着乐峰,眼神复杂:“小峰,小迪这孩子…以后还得你多费心看着点,她太不懂事了…” “姨,您这话就见外了,”乐峰放下酒杯,语气真诚,“我们是一家人,照顾小迪不是应该的吗?放心,学习上我会盯着她。” “唉…”常静深深叹了口气,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出来,“要是她爸还在…她也不会变得这么叛逆…我…我心里真的好苦…”她说着,猛地灌下一杯酒,仿佛想用酒精浇灭心底翻涌的悲伤。却被酒呛的直咳嗽。 “啊哟,你哭啥,现在不是挺好的吗,她爸不在,不是还有我吗,我就是你男人。”乐峰轻拍了一下她后背,安慰她。 “讨厌,你想当你姨男人啊”常静噗嗤一声笑道。她脸上因喝了酒变得很红润,更添几分魅力。所谓绝色佳人,不过如此。乐峰不由的看呆了。 “姨,我拉首别的给你听。”乐峰重新坐正,架好二胡,深吸一口气,手腕微动,拉起了他最拿手、也最动情的一首曲子。 琴弓甫一拉动,那饱含思念与哀伤的旋律便如潮水般涌出,瞬间击中了常静心中最柔软也最疼痛的地方。仅仅几秒钟,她就感觉鼻头酸得厉害,泪水完全不受控制地决堤而出,像断了线的珠子。长久以来积压的委屈、孤独、对亡夫的无尽思念,在这催人心肝的乐声里找到了宣泄的出口。她不再压抑,任由自己哭出声来,一边哭,一边机械地给自己倒酒,一杯接一杯地猛灌,仿佛只有酒精才能稍稍麻痹那噬骨的痛。 乐峰看着她崩溃的样子,没有停下演奏,也没有劝阻,只是静静地拉着,让琴声承载着她所有的悲伤。 一曲终了,余音仿佛还在空气中呜咽。常静已经伏在桌上,醉得不省人事。乐峰放下二胡,走到她身边,轻声道:“姨,你喝多了,我抱你回房睡吧。”说完,他弯下腰,小心地将常静柔软的身体打横抱起。 常静迷迷糊糊地勾住他的脖子,含糊地问:“小峰…这曲子…叫什么名字…真好听…也真…真叫人难受…” “《思君黯然》。”乐峰低声回答。 “思…君…黯…然…”常静喃喃重复着,醉眼朦胧地看着乐峰近在咫尺的脸,手轻轻抚摸着他的脸“你…真的好有才华…” 乐峰抱着她走上三楼,打开主卧房门,将她轻轻放在柔软的大床上。月光勾勒着她柔美的脸部轮廓,长长的睫毛,醉酒而微微泛红的脸颊,在月光下呈现出一种近乎透明的质感。薄薄的衣衫勾勒出成熟女性起伏的曲线,随着呼吸在静谧的房间形成一种致命的诱惑,足以让任何男人心旌摇荡。 他目光不受控制地在她脸上停留了片刻,强迫自己离开视线,细心地为她脱掉鞋子,拉过薄被盖好。做完这一切,他甚至不敢再多看一眼那张在月光下沉睡、美得令人心慌意乱的容颜,几乎是逃也似地转身,轻轻带上房门。 回到院中,夜风带着凉意,却吹不散他心头的燥热。抓起桌上剩下的半瓶啤酒,仰头“咕咚咕咚”猛灌了几大口。冰凉的液体划过喉咙,带来一阵短暂的刺激,从口袋中摸出演,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慢慢平复了心情。 眼前的场景,有种不真实感。 上一世,他与这对母女不过是擦肩而过的租客与房东,点头之交而已。而这一世,短短几天相处,尤其是今晚这顿饱含泪水与真情的家宴,常静那毫不掩饰的依赖和信任,刘迪那别扭却真实的亲近,都像无形的丝线,将他们牢牢地系在了一起。她们,是真的把他当成了这个破碎家庭里不可或缺的支柱,当成了可以托付和依靠的“家人”。 他仰起头,望着夜空中那轮清冷的明月。月光如水,洗净了夏夜的喧嚣,也让他翻腾的心绪渐渐沉淀下来。刚才那瞬间的迷乱和悸动,在“家人”这两个沉甸甸的字面前,显得如此轻浮和不合时宜。 他用力摁灭了手中的烟蒂,眼神在月光下重新变得清澈而坚定。一个决定,如同磐石般落在他心底: “不管未来会怎样,她们就是我的家人。” 这份责任,这份守护的承诺,远比任何转瞬即逝的诱惑都重要得多。月光洒在他身上,仿佛也为他披上了一层无形的铠甲。 第三十三章 不会是你吧? “大懒虫,起床了!再不起真要迟到了!”常静的声音带着一丝嗔怪,轻轻推开乐峰卧室的门。乐峰挣扎着从被窝里坐起,昨晚那番心绪翻腾让他失眠到深夜,此刻脑袋还昏沉沉的。 冲了个冷水澡,换好校服,乐峰走到客厅。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热气腾腾的早餐,屋子里窗明几净,显然常静已经早早起来收拾过了。 乐峰一边坐下喝粥,一边看似随意地说道:“姨,我床头柜抽屉里放了一万块钱。你等会儿去隔壁张老头家一趟,把他那套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吧。” “啊?”常静正给他剥鸡蛋的手顿住了,愕然抬头,“你…你要送套房子给我?”这个消息来得太过突然,她完全没反应过来。 “对啊,”乐峰咽下口中的食物,语气轻松得像在说送颗糖,“你住我隔壁多好,下次去你那吃饭,我翻个墙就过去了。”他笑了笑,解释道:“他家那房子我看过,大概两百多平,比你现在住的老宅新多了,也敞亮。我跟张老头谈好了,八千块。他儿子催着老两口去上海带孙子,急着出手。” 见常静还有些愣神,乐峰接着安排:“你手上不是还有点钱吗?正好可以把现在住的老房子拾掇一下,改成学生宿舍。一个房间塞两张床,收五十块一个月。住满了能有十二个人,算下来一个月能有六百块左右的进项,也算个稳定收入。” 他放下筷子,看向常静,眼神里带着理解和关切,声音也柔和了几分:“姨,那个老房子…承载了太多伤心事了。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吧。” 常静本想习惯性地拒绝这过于贵重的馈赠,可那句“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像一把钥匙,精准地打开了她的心防。她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心思细腻的少年,一股暖流混杂着难以言喻的酸涩涌上心头,堵住了喉咙。最终,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低低的、带着微微颤抖的:“谢谢你…小峰。”声音里是满满的动容。 “谢啥?”乐峰拿起书包,准备出门,走到门口时忽然回头,对着常静俏皮地眨了眨眼,嘴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昨晚不是说好了吗?以后啊,我就是你男人了!” 这句话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常静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她看着门口那个沐浴在晨光中的少年身影,挺拔又带着点坏坏的痞气。那句玩笑话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戏谑,却又像一根羽毛,轻轻搔刮在她沉寂已久的心湖上,激起一圈圈涟漪。一种难以言喻的、混杂着羞赧、温暖和一丝隐秘悸动的情绪,如同初春解冻的溪流,悄然漫过心田。她的眼神不自觉地柔和下来,唇角微微弯起,那抹柔色,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 乐峰的身影消失在门外,那句“你男人”的余音仿佛还在安静的客厅里飘荡。常静站在原地,手里还捏着那个剥了一半的鸡蛋,心口的位置,暖洋洋的,久久不散。 英语课上,乐峰百无聊赖地翻着课本。这些简单的语法和词汇对他而言毫无难度——大学四级的基础,加上后来在新加坡工作的经历,让他看英文资料如同母语。他的目光不时飘向窗外,思绪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前排的孙艳频频回头,她身旁的胡小花和杨群也不时偷瞄过来。三双眼睛像探照灯似的,在乐峰脸上扫来扫去。乐峰被看得浑身不自在,下意识摸了摸脸——没沾饭粒啊? “前面那仨妞儿盯你半天了,“何杰用手肘捅了捅他,压低声音说,“该不会是看上你了吧?“ 乐峰翻了个白眼:“我脸上又没长花,没准是看你呢?“ “要真是看我就好了...“何杰突然露出罕见的腼腆笑容,连耳根都红了。 “卧槽!“乐峰夸张地抖了抖肩膀,“你这发春的样子真恶心!“ “你怎么确定她们看的不是我?“右边的曾雄也凑过来起哄。这个高三男生上学期刚和孙艳谈过恋爱,据说连初吻都献出去了,不过也就止步于此——在这个改革开放没几年的小县城,学生们虽然开始大胆谈恋爱,写情书成了家常便饭,甚至有几对胆大的偷偷去校外开房,但像曾雄这样的老实人,最多也就牵牵小手。 乐峰被这两人闹得头疼,合上课本:“二位爷,您俩慢慢做白日梦,小的先告退了。“ 下课铃一响,乐峰正要溜出去透气,孙艳却拦住了他的去路。女孩双手背在身后,歪着头问道:“乐峰,听何杰说你暑假去了香港?“ “啊?对啊。“乐峰一脸莫名其妙。 “去干嘛了?“ “玩呗,还能干啥?“乐峰随口敷衍,心里却警铃大作。 孙艳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你会唱歌吗?“她身后的杨群和黄小芳也齐刷刷转过头,六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 何杰和曾雄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面面相觑。 “会...会一点吧。“乐峰心里“咯噔“一下,“怎么了?“ “香港最近出了个音乐天才,“孙艳嘴角挂着意味深长的笑,目光灼灼地盯着他的眼睛,“巧了,也叫乐峰,该不会是你吧?“ “什么音乐天才?“曾雄比当事人还激动,一把挤到前面。 孙艳从抽屉里掏出一盒磁带,“啪“地拍在乐峰桌上。何杰眼疾手快抢过去,大声念道:“《在路上》,18岁的音乐天才少年横空出世,颠覆华语乐坛的扛鼎之作,罗大佑李宗盛音乐泰斗监制...“ 念到一半,何杰突然卡壳,狐疑地打量着乐峰:“乐峰?“他快速翻看专辑内页,却只找到一个消瘦的背影照片。 “这也没正脸啊。“何杰嘟囔着。 “这歌好听吗?“曾雄抢过磁带,好奇地问孙艳。 “超级好听!“孙艳瞬间化身小迷妹,眼睛闪闪发亮,“我上周才买的,里面每首歌都绝了!特别是情歌,跟以前听过的完全不一样!还有摇滚,既不是崔健那种,也不像香港的风格...“ “这么牛逼?香港也有叫乐峰的?“何杰挠着头。 孙艳突然凑近乐峰,几乎要贴到他脸上:“这个乐峰,该不会就是你吧?“ “怎么可能!就他?“还没等乐峰开口,何杰和曾雄异口同声地否定。 “额...“乐峰无奈地摊开双手,趁众人不备,一个闪身溜出了教室。 这座孤零零的平房教室原本是化学实验室,上下两层共四间教室。前年楼上被鉴定为危房后,只剩下底层两间,成了不受待见的文科班和理科班的“流放地“。距离主教学楼足有四百米,倒是离操场很近。 乐峰走到单杠前,一个利落的引体向上。现在他能轻松做二十多个,身体素质比前世强了不少。校园生活让他感到压抑——重生后的他与这些同学早已没有共同语言。现在的他只有一个目标: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 经过一个月的适应,他的成绩已经稳步提升。除了偶尔和何杰、曾雄聊几句,他几乎不和从前那帮逃课打游戏的“兄弟“来往。有人找他帮忙写情书,他也兴趣缺缺。对女同学更是爱答不理,从不主动搭话。 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校园里,他像个格格不入的旁观者。单杠上的身影在夕阳下拉出长长的影子,孤独而倔强。 第三十四章 思君黯然 乐峰坐在石凳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腕间的欧米茄手表。冰凉的金属触感让他恍惚了一瞬——这块表在九十年代的小县城里显得格格不入,就像他自己一样。 他感到一种来自骨髓深处的孤独。重活一世,他本可以抛开这一切,直接去香港逍遥快活。凭他的记忆和手段,现在早已能混得风生水起,金钱、女人、地位,唾手可得。 “何必受这种折磨?”他盯着远处灰蒙蒙的教学楼,心里自嘲地笑了笑。 可下一秒,那个熟悉的声音再次在脑海中响起,像是一记警钟: “乐峰,你必须考好,你要坚持走你当初决定的路!” 他深吸一口气,攥紧了拳头。 教室里,何杰和曾雄正被一群人围着,手里传阅着那张神秘的专辑。 周耀然指着封面上的背影,半信半疑:“你们看,这个轮廓……还真有点像乐峰。” “哈!他要是能写出这么多歌,我他妈还能当美国总统呢!”何杰嗤笑一声,随手把专辑丢在桌上。他和乐峰从小玩到大,打死也不信这货能搞出这种东西。 “不过……你们有没有觉得,他最近变化挺大的?”孙艳忽然开口,目光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 “确实,话少了,整个人都深沉了。”杨群点点头。 “而且——”黄小花笑嘻嘻地插嘴,“我觉得他变帅了,气质都不一样了!” “帅个屁!”曾雄冷哼一声,满脸不爽。 这时,杨斌一把抓过磁带,扫了一眼封面,嘴角扯出一抹讥讽的弧度:“就他?出专辑?别搞笑了!”说完,他“啪”地一声把专辑摔在桌上,眼神阴鸷地瞥向黄小花。 杨斌家境不错,平时和社会上的混混称兄道弟,自诩风流倜傥。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泡到黄小花,前几天刚在纪念塔下夺走她的初吻,正盘算着怎么骗她去开房。现在听到她夸别的男生,心里顿时窜起一股邪火。 中午,乐峰和何杰吃完饭回校,路过校门口时,一阵凄凉的二胡声飘了过来。 街角,一位满头银发的盲人老者坐在破旧的木凳上,墨镜遮住了他的双眼,身上的蓝布衣洗得发白,还打满了补丁,却干干净净。打扮很是像阿炳。他拉的是《二泉映月》,琴声如泣如诉,可路人行色匆匆,碗里只有零星几枚硬币。 “乞丐拉二胡,有啥好看的?走了!”何杰不耐烦地拽他。 乐峰没动,盯着老人看了几秒,忽然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轻轻放进碗里,说道“大爷,您可以让我拉下吗?” “卧槽!你疯啦?!”何杰眼珠子差点瞪出来。这年头,学生一天的零花钱才几块钱,乐峰这一出手就是一百? 老人察觉到动静,停下演奏,微微抬头:“小伙子,谢谢啊……你会拉?” “会一点。”乐峰笑了笑,接过二胡,又借了老人的墨镜戴上,深吸一口气,手指搭上琴弦。 二胡声一响起,众人立刻被琴声吸引。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悲伤的音乐,话说没有二胡拉不哭的人,没有唢呐吹不走的魂,没有经历过彻骨的痛,如何能创作出如此悲伤的音乐,当乔峰埋葬阿朱的时候,乔峰悲痛欲绝的样子加上这首催人泪下的曲子,让人无不伤心流泪。 百年笛,千年箫,一把二胡拉断腰。 二胡只有两根弦,相依为命,却永远无法相拥。 人有生老三千疾,唯有相思不可医。乐峰在上世失恋的时候,就疯狂的练习这首曲子,每拉一次,他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渐渐地,周围聚拢了一群学生,孙艳、黄小花和杨群也被琴声吸引过来。孙艳听着听着,眼眶蓦地红了,心里莫名涌起一股酸楚。 乐峰睁开眼,这才发现四周已经围满了人。他吓了一跳,赶紧把二胡还给老人,匆匆离开。 “小伙子!这曲子……叫什么名字?”老人在身后喊道。 “《思君黯然》。”乐峰头也不回地答了一句。 老人怔了怔,手指轻轻拨动琴弦,试图复现刚才的旋律,却只能拉出一小段。从那天起,他每天都来这个路口,盼着能再遇见那个神秘的少年。 回到教室,乐峰刚想趴下睡觉,孙艳三人就围了过来。 “乐峰,你什么时候学的二胡?拉得太好了!”黄小花兴奋地问。 “小时候跟我外公学的。”他敷衍道。 “那首曲子……听得我都想哭了。”杨群小声说。 孙艳却直勾勾盯着他,眼神锐利:“这曲子连那老人都没听过,该不会是你自己写的吧?” 乐峰心里一紧,下意识避开她的目光:“怎么可能……” “你暑假回来后,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孙艳若有所思,“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是你们想多了。”他干笑两声,低头假装看书。 “你的手表很漂亮,给我看下。” 乐峰将手表摘下来递给孙艳。她端详了半天,惊讶的说道“这是欧米加,进口的手表,我有个亲戚也带这个,这个表最便宜的都大几千块呢。稍微好看一点的都是上万的。国内都没得卖。”、 “啊?这么贵?”几人都是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几千上万,在这个年代对于一个小县城的一个学生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听都没听过。 “呃。。这是别人送给我的,我也不知道多少钱。。。”乐峰尴尬的说道。 “送你的,谁送你的啊?”曾雄问道。 “我女朋友啊。”乐峰说道。 “乐少榜上了富婆啊,送这么贵重的礼物给你”何杰在旁说道 贵重?他送给冯茜的礼物比这个贵重得多了。而且他需要傍富婆?他自己就是富翁了。 “乐峰,你女朋友是香港人啊?“胡小花突然凑过来,眼睛亮晶晶的。 乐峰正趴在桌上假寐,闻言抬起头:“嗯,是香港的。“ “哇!难怪你这么有钱!“杨群立刻加入八卦阵营,声音里满是羡慕。 第三十五章 约架 “你们可真够八卦的。“乐峰无奈地摇头,“赶紧睡午觉吧。“ 胡小花却不依不饶:“给我们讲讲嘛,你们怎么认识的?“ “切!“一个刺耳的声音插了进来,“听他吹牛逼!就他这德行还能找香港女朋友?“杨斌斜靠在窗边,轻蔑地指着乐峰的手表,“这破表肯定是假的!“ 教室里瞬间安静下来。杨斌是班里有名的刺头,仗着家里有点关系,平时横行霸道。 “杨斌,你这是嫉妒人家混得比你好吧?“孙艳冷笑一声,她家境优渥,一眼就看出乐峰的手表是真货,她也根本不怕杨斌。“有本事你也送小花一块''假''手表啊?“ 这话戳中了杨斌的痛处。他和胡小花那点事全班都知道——这个乡下转学来的单纯姑娘,被他花言巧语骗得团团转。 “切,这种破表有什么好送的?“杨斌脸色铁青,“你们别被他骗了!“ 乐峰皱了皱眉头,他并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不过杨斌这个人渣他还是比较清楚的,上一世他糟蹋了不少姑娘,胡小花就是其中之一,据说两人都在南昌读专科,杨斌经常带她去开房,两个人生活费大部分都是靠她兼职赚的。后来这家伙为了刺激,竟然想带着她去跟别人玩。。被她断然拒绝,后面一直纠缠了她很久,毕业后,胡小花就来到了东莞,与他断了联系。这个人渣后面就消失在朋友圈里,据说是吸毒被抓了。 看着眼前这个怯生生的女孩,乐峰心头涌起一股保护欲。 “杨斌,“乐峰慢条斯理地站起身,阳光在他睫毛下投下一片阴影,“我是不是吹牛,表是真是假...“他忽然咧嘴一笑,露出酒窝,“关你屁事?“他上下打量着对方,目光在杨斌脚上那双冒牌球鞋上停留了片刻,“倒是你,全身上下除了那张嘴,还有什么是真的?“ “噗——“孙艳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赶紧用杂志挡住脸,肩膀一抖一抖的。胡小花却脸色煞白,手指紧紧绞着衣角,指节都泛了白。 杨斌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砰“的一拳砸在课桌上:“你他妈说谁呢?!“他额头上青筋暴起,“有种再说一遍!“ “滚蛋,“乐峰冷冷道,“老子没空搭理你。“ 教室里落针可闻。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从来没人敢这么跟杨斌说话。 果然,杨斌没想到之前唯唯诺诺的矮个子,竟然敢在众多人面前让他下不来台,恶狠狠的指着他说道:“乐峰,你有种。下午放学别跑。”说完回到了他的位子上去了 “你得罪他干啥,他是有名的疯狗。。”曾雄皱了皱眉头。他爸妈都是公务员,杨斌平时跟他关系还可以。 “是啊,乐峰,你下课怎么办啊。”孙艳有些焦急的说道。 “等下下了课我跟他说,他不敢对你怎样的。。。”胡小花有点歉意的对他说道。乐峰和杨斌吵架,主要是因为她。 “你们谁也别管。我自己处理。”乐峰摆摆手,不再搭理他们,趴着睡觉了。 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响起,同学们三三两两地离开教室。曾雄和何杰忧心忡忡地围在乐峰身边,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要不...低个头?“何杰搓着手,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都是同学...“ 乐峰没说话,拎起书包径直走向教室后排。杨斌正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根牙签,一脸阴鸷地盯着他。 “怎么着?“乐峰把书包往桌上一扔,“是要打一架,还是怎么说?“ 曾雄和何杰目瞪口呆——这哥们是真刚啊! 杨斌阴森森地笑了:“你现在跪下来求我,还来得及。“ “少废话。“乐峰俯身,几乎贴着杨斌的脸,“学校打架都得处分。校门口老周粉店后面的胡同,我等你。“他直起身,一字一顿道:“只等十分钟。“ “操!找死!“杨斌猛地站起来,课桌被撞得“哐当“一声。 何杰和曾雄急忙跟着出了门,门口三个女孩叫住二人,曾雄摇头说道:“走吧,去看戏吧。” 胡同里,夕阳将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杨斌一把扯掉校服外套,露出结实的臂膀和狰狞的青龙纹身。1米72的个头在高中生里算得上魁梧,肌肉在夕阳下泛着油光。 乐峰却显得单薄许多,暑假到现在他长高了大概有6厘米,现在大概168左右,但体型上还是差了一截。 “乐峰,“杨斌掰着手腕,关节“咔咔“作响,“乐峰,你小子平时一脸焉不拉几的样子,一个暑假没见,你他妈长本事了啊?“他狞笑着逼近,唾沫星子飞溅,“今天老子就让你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急什么?“乐峰不慌不忙地后退半步,“打架总得有个彩头吧?不然多没意思?“ “你什么意思?”杨斌愣住了,打架还要彩头?这是他从来没想过的。 “要么你放倒我,要么我放倒你。“乐峰耸耸肩,阳光在他睫毛上跳跃,“没点赌注,跟耍猴有什么区别?“他歪着头,“说吧,你赢了想要什么?“ 杨斌从没听过这种打架理由,挠了挠头:“...以后见了我低头!给老子买包烟!还有——“他恶狠狠地指着胡同口的胡小花,“不准再跟她说话!“ 乐峰差点笑出声。果然还是个幼稚的小混混。 “行,“他点点头,“我再加一条——我输了给你200块。“突然,他眼神一厉,逼近杨斌:“但要是我赢了,你以后离胡小花远点!再敢骚扰她...“他压低声音,“我让你在县城混不下去!“ 杨斌被这突如其来的气势震住,不自觉地后退一步:“关...关你屁事!“他这才注意到,乐峰的眼神冷得像冰,完全不像平时那个沉默寡言的书呆子。 此时,胡同口的几个同学都听到了这番对话。孙艳意味深长地看向胡小花,后者则满脸通红,心跳快得像是要蹦出胸口——她怎么也想不到,平时对自己爱答不理的乐峰,竟然会为了她和杨斌对峙... 第三十六章 单挑 “杨斌,我敬你是条汉子。”乐峰的声音在狭窄的胡同里显得格外清晰,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认真,“是男人,一个唾沫一个钉。你要是做不到,今天这场架也就没了意义。我也不可能同意你那狗屁要求。”说完,他作势弯腰去捡地上的书包,转身要走。 “慢着!”杨斌猛地跨前一步,堵住了胡同口。他脸上火辣辣的,感觉被将了一军。 “怎么?”乐峰停下脚步,眼神锐利,“想用你欺负初中生那套对付我?来,我不还手,让你打!”他猛地一挺胸,将头径直伸向杨斌面前,“来来来,往这儿招呼!” 杨斌眼角余光瞥见胡同口三个女生惊愕的目光,脸上更是挂不住。他杨斌要面子,当众打不还手的人,传出去他还怎么混?反正等下动手就能随便收拾这小子。他咬了咬牙,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行!你赢了,老子离她远点!” “ok。行吧,”乐峰将书包放地上,解开了手表和脖子上阳绿的翡翠吊坠放包里,这玩意等下打架打烂了他得滴血。做完这一切,他活动了一下筋骨。 杨斌看得不耐烦,焦躁地吼道:“你他妈磨蹭完了没有?装模作样!” 乐峰不再理会,双脚微分,重心下沉,摆出一个标准的格挡姿势,右手在前虚握,左手护住下颌,冲杨斌勾了勾手指:“来!” 杨斌像被点燃的炮仗,低吼一声,猛地冲了过来,钵盂大的拳头带着风声,直捣乐峰面门!这一拳凝聚了他十八岁所有的蛮力,又快又狠,是他横扫校园的招牌。 乐峰瞳孔微缩,感受到那股迫人的劲风。他左臂瞬间曲肘护头,右手横在左臂内侧硬架!“砰!”一声闷响,巨大的冲击力震得乐峰手臂发麻,踉跄着后退半步,心中暗惊:好大的力气! 杨斌见一拳被挡,凶性更盛,根本不给乐峰喘息的机会,左拳紧跟着呼啸而至!乐峰仓促抬臂格挡,“嘭!”又被狠狠砸中,整个人失去平衡,差点摔倒在地。 乐峰急忙借力向后跃开两步,揉着火辣辣疼的胳膊。他立刻改变了策略,脚下灵活地移动起来,绕着杨斌游走,双臂抬起护住头胸要害,像拳击手一样寻找着空档。 “就这点三脚猫功夫,也敢跟你老子叫板?受死吧!”杨斌狞笑着,再次猛扑上来,又是一记势大力沉的直拳!乐峰看准时机,猛地侧身闪避,拳头擦着耳际掠过。与此同时,一记勾拳正中杨斌胸口。 “操!你还敢还手!”杨斌吃痛怒吼,彻底被激怒,像头发狂的野牛直扑过去! 几个月的体能训练效果在此刻显现。虽然力量和体型处于劣势,但乐峰的耐力和灵活度远超从前。他咬紧牙关,尽量用双臂格挡或侧身闪避杨斌狂风暴雨般的攻击,同时瞅准对方攻击间隙,冷静地反击一两拳,每一拳都刁钻地击中杨斌相对柔软的腹部。这正是他看wbc重量级拳赛学来的消耗战术——激怒对手,消耗其体力,等待致命一击的机会。 胡同口的孙艳看着乐峰被杨斌一步步逼到墙角,拳头像雨点般落在他护头的双臂上,心莫名地揪紧了。她忍不住大声喊道:“住手!杨斌!别打了!”说着就要冲过去,却被旁边的杨群死死拉住:“别去!这是他们男人自己的事!” 此刻,乐峰蜷缩在墙角,双臂紧紧护住头脸,承受着杨斌疯狂的捶打。他感觉骨头都在**,但眼神却异常冷静。他的左手,正暗暗蓄积着全身的力量。杨斌一边打一边污言秽语地咒骂:“打死你个狗东西!敢跟老子抢女人!打死你个不要脸的...” 就在杨斌又一拳砸下,得意满满的时候,乐峰眼中精光爆射!他猛地站直身体,右手闪电般向外一推,荡开杨斌的拳头,蓄力已久的左勾拳如同炮弹般自下而上,带着全身的旋转力量,结结实实地轰在杨斌的下巴上! “咔嚓!”一声令人牙酸的脆响!杨斌的咒骂戛然而止,牙齿狠狠咬在舌头上,下巴遭受重创。他眼前一黑,庞大的身躯晃了晃,“噗通”一声重重栽倒在地,捂着剧痛的下巴和嘴巴,发出痛苦的呜咽声。 乐峰哪肯放过这机会,一个箭步上前,骑坐在杨斌身上,右拳高高扬起,对准他肿胀的眼眶狠狠砸下!“啊!”杨斌发出一声惨嚎,仅剩的一点反抗意志也被这一拳彻底打散。 “认不认输?!”乐峰喘着粗气,拳头悬在半空,厉声喝问。 杨斌疼得在地上蜷缩翻滚,看到乐峰冰冷的眼神和再次抬起的拳头,恐惧瞬间压倒了一切,含糊不清地嘶喊道:“认...认输!停!停手!” 他张嘴,“哇”地吐出一大口混合着口水和鲜血的污物,舌头被自己咬破,鲜血直流,下巴肿得老高,一只眼睛也迅速青紫肿胀起来,狼狈不堪。 乐峰这才从他身上起来,自己也疼得龇牙咧嘴,浑身像散了架。他揉着酸疼无比的双臂,脸上也青一块紫一块,嘴角和眉骨有几处擦伤渗着血丝。但比起躺在地上哀嚎的杨斌,他这副模样简直算得上“体面”了。 他走到书包旁,从里面抽出两张百元大钞,扔在杨斌身边:“自己滚去诊所处理。记住我的话,离胡小花远点,离我们班所有女生都远点!”他顿了顿,语气森寒,“否则,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乐峰拎起书包刚要走,忽然又停住脚步,转过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地上的杨斌,声音不高却带着穿透力:“杨斌,我知道你外面认识些人,有所谓‘靠山’。”他盯着杨斌的眼睛,“我不怕这个。你要是个爷们,不服气,咱俩随时可以再约架,私人的恩怨自己了。毕竟还是同学,我不想看你彻底走歪路。” 他话锋一转,透出冰冷的警告:“但如果你敢叫人,玩阴的...那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你靠的是跟别人混,拜码头,认大哥。”乐峰抬手,有意无意地展示了一下重新戴上的名表和翡翠吊坠,在夕阳下折射出昂贵的光泽,“老子有的是钱。这块表就值两万多,这吊坠你更买不起。我能用钱砸得你在县城寸步难行。不信?你大可以试试!” 杨斌瘫坐在地上,彻底懵了。他刚才确实盘算着去找“大哥”带人来报仇雪恨。可此刻听着乐峰冰冷的话语,看着他身上那些价值不菲的物件,再想到巷口那几个女生可能的传播...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跟这个突然变得深不可测、似乎真有钱有势的乐峰硬碰硬,真的值得吗?他第一次感到了恐惧和犹豫。 乐峰见火候差不多了,也不想彻底撕破脸。他走上前,向杨斌伸出了手:“起来吧。杨斌,其实你本质不算太坏,班上同学在外面受欺负,你也肯出头。”他用力把杨斌拽了起来,“今天这事,就到此为止。他们几个不会到处乱说的。”他目光扫过胡同口的几人。 乐峰转向孙艳:“孙艳,给包纸巾他。” 孙艳赶紧从包里掏出一包心相印纸巾递过去。杨斌接过纸巾,胡乱擦了擦嘴边的血污,眼神复杂地看了乐峰一眼,又狠狠瞪了胡小花的方向一下,最终一言不发,捂着下巴,踉踉跄跄、狼狈不堪地挤开众人,消失在巷口。 “我靠!牛逼啊乐峰!”曾雄兴奋地冲上来,用力拍打乐峰的肩膀,“杨斌这疯子在学校横着走,今天居然被你干趴下了!还打得满嘴喷血!太解气了!” “嘶...你他妈轻点拍!”乐峰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五官都皱在了一起,“没看见老子一身伤吗?次奥!” “你伤哪儿了?严不严重?”孙艳急切地凑上前,脸上满是担忧。 乐峰疼得龇牙咧嘴,慢慢蹲下身检查:“浑身都疼...这家伙下手真黑...还他妈踢了我一脚...”他试着活动了一下,疼得直抽冷气,“各位,我得赶紧回去擦点跌打药了,感觉骨头要散架。” “我扶你去医院看看吧?”孙艳说着就要上前搀扶他。 “别别别,”乐峰赶紧摆手,有点尴尬,“真不用去医院,等下去药店买点红花油抹抹就行。”他瞥见旁边傻站着的何杰,立刻使了个眼色。 何杰会意,连忙上前架住乐峰的胳膊:“对对对,我来我来!孙艳你歇着。” 孙艳看着乐峰狼狈的样子,提议道:“我们去你家玩吧?反正还早,明天又不用上课。我们还没去过你家呢,你们说怎么样?”她看向杨群和胡小花。 “行啊!”杨群立刻附和。胡小花也轻轻点了点头。 “行是行,”何杰挠挠头,想起乐峰之前那个小单间,“不过他那地方可小了,怕是挤不下咱们这么多人...” “你们真想去?”乐峰看着几人期待的眼神,点点头,“好吧。我叫老周老板炒几个菜送过来。晚上去我那喝酒。反正离这儿就几十米,几步路的事。” 乐峰忍着疼,走到老周粉店,一口气点了七八个硬菜,付了一百多块钱。然后带着这支“观光团”,一瘸一拐地走向新家。 推开院门,孙艳第一个惊呼出声:“哇塞!乐峰!你...你住这么大的房子?!”眼前的景象与她想象中拥挤的出租屋天差地别。 “咦?”何杰也目瞪口呆,“你啥时候搬家了?之前不是...” “搬了有一周了。”乐峰推开门,“都进来吧。” 院子里,小巧的假山堆砌出雅致的造型,清澈的流水潺潺而下,注入下方的小池,发出悦耳的叮咚声,在黄昏中格外宁静。入户门前铺设了一片精心养护的草坪,绿意盎然。旁边还特意种了一排艾草,淡淡的草药清香弥漫在空气中,使得整个庭院几乎没有蚊虫滋扰,显得格外清幽宜人。 第三十七章 聚会 “这房子真漂亮!”孙艳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手指轻轻拂过光洁的窗台,眼中满是惊叹,“乐峰,你几个人住啊?你爸妈在家吗?” 乐峰正把脱下的衣服扔在沙发上,露出精瘦但线条分明的上身,闻言回道:“就我一个。爸妈在深圳打工。这儿就我一人当家。” “这房子…得多少钱买的呀?”胡小花好奇地问,目光打量着宽敞的客厅。 “没多少,几万块吧。”乐峰轻描淡写。 “几万块?!”何杰惊得差点跳起来,咂舌道,“我的乖乖…钵仔,你这是真人不露相啊!太有钱了!” “京城一个教授建的,人家急着出国定居,算我捡了个漏。”乐峰一边解释,一边走到落地窗前,哗啦一声将玻璃门完全推开,傍晚微凉的空气涌了进来。“曾雄,何杰,你俩有力气,帮忙把这个大桌子搬到院子里去!凳子也搬几张。冰箱里有啤酒,随便拿。等会儿老周的菜就到了。哦对了,”他补充道,“冰箱里好像还有点菜,你们谁手艺好,可以露一手哈!”说完,他拿起创可贴和一瓶红花油,龇牙咧嘴地坐回宽大的沙发,开始处理自己身上的淤伤。 “我来帮你吧。”孙艳走过来,看着乐峰背上那片触目惊心的青紫,忍不住蹙眉,语气却带着点调侃的笑意。 乐峰虽然瘦,但脱了衣服能看到清晰的肌肉轮廓,后背一大片红肿尤为显眼。孙艳倒了点药油在手心,搓热了,轻轻按在他受伤的背肌上。冰凉的药油和女孩温热的掌心接触皮肤,带来一阵奇异的麻痒感,让乐峰有些不自在地缩了缩脖子。 孙艳的手似乎也有些发颤,力道忽轻忽重。乐峰忍不住抱怨:“大姐,你用点力行不行?这擦了跟没擦似的…哎哟…疼疼疼…轻点轻点…” 孙艳被他逗笑了,手上加了点劲,揶揄道:“哟,刚才打架那股子英雄气概呢?不是挺能耐吗?冲冠一怒为红颜啊?”她意有所指地瞥了瞥胡小花的方向。 “嘶…轻点!你这婆娘想谋杀亲夫啊?”乐峰疼得倒吸凉气,嘴上却不饶人地回怼。 “再说,你是谁亲夫,我撕烂你的嘴!”孙艳笑着骂道。 “杨斌确实不是好东西,”乐峰压低声音,认真了些,“小花跟着他,迟早吃亏。” “你喜欢她了?”孙艳莫名地撇了撇嘴,语气里透着一丝自己都没察觉的酸意。 “瞎说什么呢!都是同学,总不能眼睁睁看她跳火坑吧?”乐峰赶紧撇清。 “杨斌是火坑…”孙艳眼珠一转,狡黠地追问,“那你是什么?” “我?”乐峰咧嘴一笑,痞气十足,“我是热炕头!专门温暖姑娘们的心窝…哎哟喂!疼死了!我也没得罪你啊,你个臭婆娘,下手这么狠,想废了我啊?” “你再骂一句试试!”孙艳一声坏笑,手上故意加重了力道。一来二去,两人在打闹斗嘴和这略显亲密的“治疗”中,关系似乎悄然拉近了不少。 “菜到啦!开饭开饭!”黄小芳清脆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她刚走进客厅,就看到乐峰赤着上身,孙艳正“卖力”地在他背上涂抹药油,姿势颇为暧昧。 孙艳脸一红,赶紧缩回手,略显慌乱地起身往外走。乐峰也迅速套上一件干净的短袖t恤,洗了把手,来到庭院。 只见何杰为了在女生面前表现,已经从冰箱里搜刮出鸡蛋,正得意洋洋地端出一盘卖相尚可的青椒炒蛋。大家七手八脚地把老周送来的几个硬菜和何杰的“作品”摆上桌。 这时,院门被推开,常静带着刘迪走了进来。乐峰连忙给大家介绍:“这是我常姨,还有她女儿刘迪。”常静温婉地笑着向众人点头致意,举手投足间透着一种娴静端庄的气质。 乐峰引着常静走到院子角落。常静一眼就看到了他脸上的青紫和创可贴,惊得脸色都变了:“天啊!小峰!你这脸…这是怎么了?” “没啥大事,跟人打了一架。”乐峰轻描淡写。 “你这孩子!怎么跟人打架?疼不疼啊?”常静心疼不已,忍不住伸出手指,极其轻柔地碰了碰他受伤的脸颊。 “都过去了,小伤。姨,你找我有事?” “你啊,就是容易冲动。”常静叹了口气,随即又露出笑容,“隔壁房子的事定下来了,你猜多少钱?” “8000?”乐峰挑眉。 “6800!”常静压低声音,带着点小得意,“我跟那老太太熟,她看我孤儿寡母的不容易,主动给便宜了。钱我已经给了,她儿子国庆节就回来接他们搬家。”她脸上洋溢着搬新家的喜悦。 “厉害啊姨!这价可真是赚到了!”乐峰由衷赞道。 “这几天我得忙着收拾搬家,就不过来了。”常静笑着说。 “我放三天假,正好帮你搬。” “不用不用!”常静连忙摆手,“隔壁邻居都答应帮忙了。你好不容易休息,好好玩。等收拾利落了,姨请你来新家吃饭!” “好吧。正好我明天也打算回趟老家看看外婆。钱不够随时跟我说。” “哎呀,你给的够多了!”常静嗔怪道,“等搬完家,把老房子拾掇拾掇租出去,我也得赶紧找个活儿干,不然欠你的钱,都不知道啥时候能还上…” “姨,你说这话就见外了!”乐峰故意凑近一点,眼神带着促狭的笑意,“咱俩这关系,还用提钱?”语气里充满了挑逗的意味。 “尽胡说八道!你同学都在呢,我走了啊!”常静脸一热,佯怒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带着刘迪离开了。 送走常静,众人重新落座开吃。曾雄率先举起啤酒杯:“来来来!今天蹭乐少的豪宅和大餐,一起走一个!” 有三位女生在场,何杰和曾雄像打了鸡血,格外活跃,频频举杯向女生们敬酒,倒把主人乐峰晾在了一边。乐峰毫不在意,正专心对付一只酱色油亮、软糯弹牙的红烧猪蹄,啃得满嘴流油。 “乐峰…”胡小花端起酒杯,声音有些怯生生的,“今天…对不起,都是因为我,害你跟杨斌打架…这杯酒,算我给你赔罪了。”她说完仰头喝了一大口,却被呛得连连咳嗽,小脸涨得通红。 “不会喝就别逞强。”乐峰放下猪蹄,认真地看着她,“妹子,听我一句劝,离杨斌远点,他不是你能惹得起的人,别把自己搭进去。以后他要是还敢纠缠你,告诉我,大不了我再揍他一顿。” “峰哥现在真牛逼了!”何杰也端起酒杯跟乐峰碰了一下,“杨斌那家伙在学校里可是螃蟹过街横着走的角色,今天居然栽你手里了!可算给咱们几个出了口恶气!” “没啥好吹的,没看我这一身挂彩?”乐峰摇摇头,正色道,“今天这事,大家就当没发生过,别往外传。咱们是学生,读书考学才是正经事。” “啧啧啧,你现在说话这口气,怎么跟我爸似的,老气横秋的!”孙艳在一旁打趣道,“要不是认识你这么久,我都想叫你一声‘叔’了。” “是啊,”杨群也笑着附和,“乐峰你这一个月变化好大,以前在班上多老实一个人啊,真没想到你会主动跟人约架。” 乐峰只是笑了笑,没有接话,继续专注于面前那碗色泽诱人的红烧肉和另一只等待被征服的猪蹄。反正有何杰和曾雄这两个活宝在,气氛也不用他操心。 “你是属猪的吗?就知道埋头吃!”孙艳看他吃得香,忍不住笑骂。 “对啊,我属猪,”乐峰抬起头,油汪汪的嘴咧开一个坏笑,“你属狗,咱俩正好凑一对儿,‘猪狗不如’组合,绝配!” 众人哄堂大笑,气氛更加热闹。乐峰吃饱喝足,满足地打了个嗝,拖了把藤椅坐到屋檐下的阴影里。他起身走进客厅,拿出一包细支的中华烟。他平时很少抽,毕竟还在长身体。这条烟是之前在深圳买的,到现在还没抽完两包。 他抽烟比较挑,只抽细支的,自我安慰能少点伤害。乐峰靠在藤椅里,划燃火柴,橘红的火苗点燃烟卷,他深深吸了一口,缓缓吐出淡青色的烟雾,神情慵懒而惬意。院子里,桌边的五个男女还在推杯换盏。 曾雄显然有点喝高了,说话开始大舌头,正缠着女生们兴致勃勃地八卦着班上谁给谁写了情书、谁又暗恋谁的校园秘闻,听得屋檐下的乐峰嘴角不由勾起一丝无奈又好笑的弧度。 第三十八章 私奔 何杰眼尖,瞥见乐峰在屋檐下吞云吐雾,笑嘻嘻地凑过来,顺手就把他指间的半截烟薅走,叼在自己嘴里,转身又加入了喧闹的酒局。 月光如水,洒在庭院中。杨群此刻已撸起袖子,露出白皙的小臂,正与明显喝高了的曾雄较着劲拼酒。她眼神明亮,气势如虹,与平日课堂上那个文静的女生判若两人。乐峰看着这一幕,嘴角微扬,谁能想到学生时代如此“淑女”的杨群,毕业后竟成了同学聚会上的气氛担当,当老师后更是口才了得。看来这豪爽的一面,早已深藏。 胡小花则显得格外安静腼腆,不像孙艳和杨群那样放得开。她坐在桌边,小口抿着饮料,目光却时不时飘向屋檐下那个独坐的身影,眼神里带着一丝好奇和难以言喻的复杂。 “喂,小乐子,”孙艳带着一身酒气走过来,挨着乐峰坐下,“怎么一个人躲这儿装深沉?不去喝两杯?” “啧,你这称呼…我又不是伺候娘娘的公公!”乐峰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没看我这一身挂彩?疼着呢!你倒好,不心疼就算了,还催我喝酒?” “小乐子多亲切呀!”孙艳故意拉长了调子,“再说了,哪轮得到我心疼?自然有别人心疼你嘛。”她意有所指地朝胡小花的方向努努嘴。 “哎…”乐峰故意长长叹了口气,抬头望着皎洁的月亮,用一种故作沧桑的语调吟道:“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孙艳一愣,随即噗嗤笑出声:“哟!把自己当唐伯虎了?” “不敢不敢,”乐峰连连摆手,露出促狭的笑容,“人家唐解元能娶八个老婆,我这等凡夫俗子,拍马也追不上啊。” “你…!”孙艳被他噎得无语,瞪了他一眼,起身跑进屋里。不一会儿,她竟拎着乐峰的吉他出来了,“别装蒜!家里连二胡都有,吉他能是摆设?小乐子,来,给大家助助兴!”说着不由分说把乐峰拽了起来,招呼众人安静听歌。 乐峰无奈,只得将椅子搬到草坪中央,月光正好洒在他身上。“行吧,”他试了试弦音,“给你们唱首《私奔》。” “好!”孙艳带头鼓掌,眼中充满期待。 清澈而略带忧伤的吉他前奏流淌出来,乐峰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在夜色中缓缓响起: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 陪我两败俱伤 ……” 歌声停歇,余韵在寂静的院子里萦绕。孙艳第一个回过神,眼睛亮得惊人:“太好听了!这歌…从来没听过!是你写的吗?”她看向乐峰的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崇拜。不只是她,杨群和胡小花的眼中也闪烁着异样的光彩。谁能想到,仅仅一个暑假,那个沉默寡言的乐峰,竟变得如此…耀眼。 乐峰只是笑了笑,放下吉他,并未回答。他端起一杯倒满的啤酒,走到众人面前,声音清晰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感慨:“明年的这个时候,咱们就该各奔前程了。珍惜这最后相聚的时光吧!”他高高举起酒杯,“这杯酒,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愿我们每个人,在未来的日子里,都有勇气,也有运气,能牵着心爱之人的手,一起奔向远方——哪怕那是场‘私奔’!” “敬青春!敬私奔!”众人被这气氛感染,纷纷举杯,笑声和欢呼声在夜空中回荡。 酒过三巡,气氛愈加热烈。何杰最擅长搞气氛,他跑进客厅,招呼大家把沙发围成一圈,嚷嚷着要玩牌。乐峰对此兴趣缺缺,胡小花也表示不会玩。最终,何杰、曾雄、孙艳、杨群四人落座,以喝酒为赌注,玩得大呼小叫,不亦乐乎。 乐峰重新坐回屋檐下的藤椅,仰头望着浩瀚的星空,有些出神。胡小花则默默地收拾着桌上狼藉的杯盘碗筷,动作轻柔而麻利。月光勾勒着她苗条的身影,还带着少女特有的稚气,远没有十年后那份成熟的风韵。乐峰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心底无声地划过一句:“真是个会过日子的好姑娘。” 思绪不由自主地飘远,回到了十年后,在东莞那个灯光暧昧的酒店房间里,与已是两个孩子母亲的胡小花温存的画面。时间久了,彼此依赖,感情自然滋生。只可惜,她早已回归家庭,而他那时依旧落魄潦倒,连婚姻都成了奢望。那段与自己注定没有结果的纠缠,最终也随着她的离开而渐渐冷却。 更深的记忆翻涌上来。胡小花跟了杨斌之后,在南昌读大学的那几年,杨斌阴魂不散地纠缠着她。那家伙看似强壮,实则银枪蜡头,更可怕的是有着极其变态的癖好,甚至对她拳脚相加。 后来分手后,她嫁给了同村人,生了两个孩子,婚姻生活压抑而沉闷。那一年多隐秘的关系里,她在乐峰身边倒是卸下了所有防备,异常配合…想到此,乐峰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感慨,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胡小花的身影,竟有些痴了。 “乐峰?”胡小花不知何时已收拾停当,发现他正怔怔地望着自己,便走过来,在他旁边的台阶上坐下,“你在看什么呢?”她的声音轻轻的。 乐峰猛地回神,有些尴尬地别开视线,随口道:“没…没什么,就觉得你…挺好看的。”话一出口,自己都觉得有些唐突。 胡小花的脸上瞬间飞起两朵红云,在月光下格外动人。她低下头,声音细若蚊呐:“没想到…你嘴巴这么甜,还挺会哄女孩子的。” “哪有,我嘴笨得很。”乐峰连忙辩解,掩饰着自己的不自然,“我就是…实话实说。” “你今晚真让我挺意外的,”胡小花抬起头,勇敢地看向他,眼神清澈,“没想到你这么有才华,唱歌、弹琴…都那么好听。” “瞎弹瞎唱的,你别夸我,”乐峰挠挠头,“再夸我该脸红了。” “我可一点没看出来你脸红。”胡小花抿嘴笑了,带着一丝少女的俏皮。 沉默了片刻,她像是鼓足了勇气,仗着几分酒意和今晚的特殊氛围,轻声问道:“乐峰…你…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跟杨斌在一起?”她顿了顿,声音更低,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你…是不是喜欢我?” “啊?”乐峰被这直球打得措手不及,心跳都漏了一拍,连忙摆手,“没…没有!你别误会!咱们是同学嘛!我就是觉得杨斌那家伙不是好人,怕你吃亏,不想看你掉进火坑里!”他语速飞快,带着明显的慌乱。这叫他怎么解释?难道告诉她十年后的纠缠?那才真是天方夜谭! 胡小花脸上的红晕瞬间褪去大半,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掩饰不住的失落和难堪。她本以为乐峰会承认的。毕竟,这样一个才华横溢、今晚还为她挺身而出的男生,哪个豆蔻年华的少女会不动心呢?在她心里,乐峰确实比那个只知道耍横的杨斌好太多了。少女的心事如同月下悄然绽放的花蕾,此刻却被一阵风吹得有些零落。她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那点刚刚升起的、朦胧的期待和情愫,被乐峰斩钉截铁的否认浇得冰凉。 第三十九章 拼酒 “哟!你们俩躲在这儿嘀咕啥悄悄话呢?”孙艳突然像只猫似的从阴影里蹿出来,把沉浸在微妙气氛中的乐峰和胡小花吓了一跳。胡小花像受惊的兔子,慌忙起身,逃也似地跑进灯火通明的客厅,很快被何杰他们拉入了牌局。 孙艳狐疑的目光在乐峰脸上扫来扫去,带着几分审视:“小乐子,老实交代!刚才跟小花说什么呢?神神秘秘的。” 乐峰眼珠一转,故意压低声音,坏笑道:“我啊?问她初吻是不是被杨斌那小子夺走的。”他一脸促狭。 “你…!”孙艳的脸腾地红了,嗔怒地捶了他一下,“流氓!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坏!” “现在发现也不晚啊,”乐峰耸耸肩,笑得无辜,“我又没对你耍流氓。” “那你想对我怎么样?”孙艳非但没退,反而逼近一步,微微仰头,眼神带着挑衅的亮光,直视着乐峰。 “呃…”乐峰被她看得有点发毛,下意识后退半步,“你别这么看着我…感觉你想把我生吞活剥了似的。禽兽才会吃人…” “你才禽兽!”孙艳秀目圆睁,作势又要打他。乐峰赶紧笑着躲开。 “站住!”孙艳娇叱。 “又怎么了,姑奶奶?”乐峰停下脚步。 孙艳一个箭步上前,精准地揪住他的耳朵,气鼓鼓地说:“你跑什么?心虚啊?” “哎哟…轻点!里面人都看着呢!丢不丢人!”乐峰呲牙咧嘴。 孙艳环顾了一下灯火通明的客厅,哼了一声,拽着他的胳膊就往院子更深处的阴影里走:“走,陪我去那边转转。” 两人走到一丛茂密的月季花旁,月光被枝叶切割得支离破碎。孙艳停下脚步,转过身,认真地看着乐峰的眼睛:“乐峰,你跟我说实话,”她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种执拗,“香港那个出专辑的‘乐峰’,是不是就是你?” “不是。”乐峰回答得飞快,眼神飘向别处。 “你说不说真话!”孙艳作势又要去揪他耳朵。 “我凭什么非得跟你说真话啊?”乐峰敏捷地侧头躲开。 孙艳咬了咬下唇,像是下了很大决心,声音更轻了,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羞涩:“你说真话…我…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 “啥要求?”乐峰一愣,没反应过来。 “什么要求…都可以。”孙艳的声音几不可闻,在夜风中飘散。 乐峰的心跳莫名漏了一拍,随即觉得这丫头在耍他,随口胡诌道:“得了吧!我叫你今晚陪我睡觉,你也答应啊?”话一出口,他自己都觉得有点过。 孙艳沉默了两秒,在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表情,只听到她清晰而平静的声音:“如果你说的是真话…我答应你。” 这下轮到乐峰彻底懵了,一股热气直冲脑门,他赶紧摆手,语无伦次:“别别别!我胡说八道的!开玩笑的!你千万别当真!行行行,是我!那专辑是我的!满意了吧?走走走,回去了!”他几乎是落荒而逃,率先朝灯火处走去。 回到客厅,眼前的景象让乐峰倒吸一口凉气。牌局早已演变成了“酒精战场”!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七八个空啤酒瓶。曾雄如同一滩烂泥瘫在沙发角落,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着。何杰也趴在桌上,眼神迷离,眼看就要“阵亡”。唯有杨群,像打了鸡血的女战神,一手举着牌,一手端着酒杯,正气势汹汹地“追杀”着两个摇摇欲坠的男生:“喝!必须喝!这把还是你输!” “好了好了,收工了!”乐峰赶紧上前打圆场,看着满地狼藉哭笑不得,“看看这都几点了!你们喝成这样,今晚都别回去了。我这房间多的是,一人一间!被子枕头都是全新的!” “行!”杨群意犹未尽,但还算清醒,第一个响应,“这么晚回去也挨骂。电话借我,我得给家里说一声。”其他人也纷纷附和。大家轮流用乐峰的新电话给家里报平安,家里没电话的就打到邻居家。只有胡小花安静地坐在沙发一角,没有动。 乐峰走过去:“小花,你呢?不回去…家里能行吗?” “我家在乡下,不用特意说。”胡小花小声回答。 乐峰看着她微醺的脸庞,忍不住又逗她:“那…要不要给杨斌打个电话?告诉他今晚不用等你暖被窝了?”他坏笑着眨了眨眼。 “乐峰!你真是坏死了!”胡小花瞬间涨红了脸,又羞又恼地跺脚,“都怪你!现在…现在…你还取笑我!”酒精让她的嗔怒带着几分娇憨,脸颊红扑扑的。 看着她可爱的模样,乐峰心头一软,不忍再逗。他转身去主卧,抱出三套崭新的纯棉t恤和短裤——这是常静细心准备的,想着他住大房子总会有客人留宿。他把衣服放在沙发上:“喏,给你们的,新睡衣,凑合穿一晚吧。”至于曾雄和何杰,两人早已在沙发上鼾声如雷。 乐峰费了点力气,把两个醉汉分别拖进一楼的客房安顿好,给他们盖上薄毯。回到客厅,杨群正百无聊赖地玩着牌,一见乐峰立刻来了精神:“乐峰!你躲哪去了?都没跟你好好喝!来来来,继续!” “我的天,大姐,你还没喝够啊?”乐峰看着地上新增的空瓶,头都大了。 “那不行!你一晚上都在偷懒!”杨群不依不饶,女人喝到兴头上,那股执着劲儿比男人还可怕。 “行行行,”乐峰无奈投降,“不过就咱俩喝多没意思。把她俩也叫上,”他指了指准备去洗澡的孙艳和胡小花,“咱们四个打牌!” “孙艳!小花!快来!决战到天亮!”杨群立刻招呼。 四个人围坐在沙发上开始玩“跑得快”。说来也怪,少了何杰和曾雄两个男生,三个女孩反而彻底放开了。更让乐峰暗暗称奇的是,她们之间似乎莫名其妙地较上了劲,火力全开,拼命想把对方灌醉,反倒是他这个唯一的男生,或许是因为他是病号,被她们“默契”地忽略了。 乐峰乐得清闲,笑而不语地当个看客。玩了一个多小时,地上又多了四五个空瓶。孙艳今晚手气背,连输了好几把,喝得有点急,她把牌往桌上一摔,赌气道:“不玩了!没意思!” “哟~”杨群正赢在兴头上,看着平时众星捧月的孙艳吃瘪,眼神里带着几分得意和挑衅,“孙大小姐这是…输不起啊?” “谁…谁输不起了?!”孙艳被激得柳眉倒竖,“来就来!怕你啊?咱们仨斗地主!不带他玩了!”她一指乐峰。 乐峰耸耸肩,被“踢出局”正合他意。他先去痛快地冲了个澡,换了条宽松的大裤衩,趿拉着拖鞋走到门口廊下。点上一支烟,抬头望着夜空中那轮皎洁的满月,一丝难以言喻的惆怅悄然爬上心头。 前世的画面不受控制地涌现:温柔贤惠的妻子,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还有那个曾将他伤得体无完肤、刻骨铭心的前女友… 她们现在还好吗?被时空隔绝的家人,可还记得他这个父亲?妻子一个人,是如何艰难地拉扯两个孩子长大? 而那个她…用无数谎言编织的网,一次次将他刺得鲜血淋漓。他几乎没尝过纯粹爱情的甜蜜。她的离开,却又藕断丝连的纠缠,多少个深夜他辗转难眠,只能靠浓烈的烟草和嘶哑的吉他声,来填满灵魂深处巨大的空洞。浑浑噩噩熬了两年,才终于挣脱那泥沼,遇见了后来的妻子。可婚后,她又阴魂不散地找来…最终,他只能逃离驻唱的酒吧,告别那群玩音乐的朋友,彻底割舍掉音乐,只为了让她再也找不到自己… 重生的这几个月,他无疑是幸运的。财富上,与前世判若云泥;能力上,他甚至能改变他人的命运轨迹——李玲、郭冬芸、常静母女…他身边人的命运,都因他而不同。 乐峰思绪纷飞,这份无人可诉的重生秘密,这份深埋心底的孤独与怅惘,在月下无处安放。他拿起倚在墙角的吉他,手指轻轻拨动琴弦,低沉而忧伤的旋律流淌出来,他唱起了那首承载着无尽孤独的《阿刁》: 阿刁住在西藏的某个地方 秃鹫一样栖息在山顶上 阿刁,大昭寺门前铺满阳光 打一壶甜茶 我们聊着过往 ... 阿刁你总把自己打扮得像 男孩子一样 可比格桑还顽强 阿刁虚伪的人有千百种笑 你何时下山 记得带上卓玛刀 赵雷笔下那份对命运不公的呐喊,那份深入骨髓的孤寂,此刻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歌声在寂静的院子里回荡,带着穿透人心的力量。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乐峰放下吉他,才发现不知何时,三个女孩已静静站在门口廊下,听得入了神。月光勾勒着她们安静的剪影。 “好好听…”孙艳第一个出声,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哽咽,眼睛亮晶晶的,“这…这也是你写的吗?” 乐峰只是淡淡地笑了笑,没有回答。他收起吉他,语气平静:“很晚了,赶紧去洗澡休息吧。”说完,转身独自上了二楼。 回到卧室,乐峰的目光落在床头柜上那张冯茜的照片上。照片里的少女,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披肩,明眸皓齿,红唇嫣然,高挺的鼻梁,画着恰到好处的淡妆,青春洋溢,活脱脱就是学生时代的赵今麦。 一股强烈的思念涌上心头。他拿起电话,拨通了香港英华女校——那所顶尖女子中学的宿舍号码。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传来冯茜带着浓浓睡意的、软糯的声音:“喂…?” 听到这熟悉嗓音的瞬间,乐峰的心像是被暖流包裹,所有的纷扰都沉淀下来。“吵醒你了?”他声音不自觉地放柔。 “乐峰?”冯茜的声音瞬间清醒了几分,带着少女特有的娇憨,尾音拖得长长的,“这么晚还不睡呀…你在干嘛呢…嗯…”电话那头传来她慵懒的呵欠声。 “茜茜,”乐峰的声音低沉而真挚,“我想你了。很想,特别特别想。” 电话那端沉默了一瞬,随即传来冯茜带着甜蜜笑意的声音:“傻瓜…我也想你呀。” “我在这边买了个大房子,很漂亮,就我一个人住…好希望,你也能在这里…”乐峰望着窗外清冷的月光,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 “哈哈,等我放假!我一定找时间去内地看你!”冯茜的声音充满雀跃的承诺。 “嗯…好。”乐峰顿了顿,“国际长途太贵了,我这电话刚装好,别又打停机了。你早点睡吧,乖。” “好吧…对了,我给你寄的信,收到了吗?”冯茜问。 “还没…估计快了吧。” “嗯…那我有时间再给你打电话。拜拜,你也早点睡哦。”冯茜的声音依依不舍。 挂断电话,嘟嘟的忙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乐峰握着话筒,心中那份惆怅更深了。通讯如此不便,回来一个多月,也只给她打过屈指可数的两次电话。她将来要出国四年,隔着千山万水,时差颠倒…她会不会…最终将他遗忘在时光里? 乐峰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冯茜。此刻的她,在他心中占据着无可替代的位置。然而,关于未来… 他轻轻叹了口气。这一世,他不会再像前世那样,毫无保留、倾尽所有地去爱一个人了。那些痛彻心扉的教训,早已让他明白,毫无保留意味着将自己置于任人宰割的境地。他早已过了那个为爱燃烧一切的年纪。 浅爱,加上责任——或许这才是更成熟、也更安全的相处之道。至少,能让他不再轻易地被伤得体无完肤。 那深入骨髓的痛,通过一次,就够了,这辈子,任何人,都别想再让他痛一回。 第四十章 铃木王 乐峰又给郭冬芸打了一个电话,李雯雯专辑已经制作完成,计划10月1日发布,郭冬芸这段时间带着李玲参加各种采访,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面前造势,人气越来越旺。 而乐峰给其他人写的专辑,都已经发售,情况都很不错。而他自己之前的专辑,港台内地加起来销量已经破了40万张了。滚石这边打算东南亚市场也发售,行情现在非常不错。 等李雯雯专辑发售后,她就要开始组织内地演唱会了,首站选在广州。 乐峰对着电话说道:“你的重心要放在内地,跟当地的有影响力的人物建立合作关系,为之后飓风娱乐在内地发展铺路。尤其是北京。”这也是他大学选择在北京的大学的原因。 “明白,我的小老板。”郭冬芸应道,语气带着一丝慵懒的调侃,“战略方向收到。不过呢,现在有个甜蜜的烦恼,你那些歌太抢手了,好几个大牌歌手都托关系找到我,眼巴巴地等着你的新作呢。怎么样,灵感小王子,最近有空再挥洒几笔吗?”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乐峰轻笑,带着少年人的狡黠,“现在市场热度正高,不急着添柴。再说,高三了,时间金贵着呢,等寒假吧。” “好吧,学业为重,小老板发话了,我替你挡着。”郭冬芸的声音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宠溺,“改天我去内地出差,顺路‘视察’一下你的学习情况哈。” 乐峰心中微动,眼前仿佛浮现郭冬芸那明艳干练的身影。他转而问道:“李玲……雯雯她现在怎么样?还适应这种高强度曝光的生活吗?没被吓着吧?”他想起分别时她扑在自己怀里无助哭泣的样子,心底泛起一丝柔软的牵挂。 “好着呢!”郭冬芸回答得干脆,但语气微妙地顿了一下,“现在可是香江媒体追逐的焦点,新晋玉女掌门人。按你的最高指示,给她请了声乐、形体、表演全套老师,排得满满当当。小姑娘挺争气,咬着牙在学,进步很快。刚结束一个电视台专访回来,正洗澡呢,水声哗哗的。要叫她过来听电话吗?” “算了,太晚了,让她好好休息吧。”乐峰松了口气,“她……情绪稳定就好。”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瞬,郭冬芸的声音才再次响起,语调平静,却像平静水面下藏着暗流:“她倒是经常跟我念叨,说……很想你。” 乐峰心头一暖,仿佛能看到李雯雯那双带着期盼的眼睛。他低声道:“替我告诉她,我也想她。香港寄信方便,有空可以给我写信。” “啧啧,”郭冬芸的声音里终于透出明显的酸意,“小小年纪,桃花朵朵开,长大了还得了……” “郭冬芸同志!”乐峰故意板起脸,拿出老板的腔调,眼底却带着笑意,“请注意你的身份和言辞。再这样诽谤你的顶头上司,小心我扣你下个月薪水,让你喝西北风去!” “哎哟,我好怕呀!”郭冬芸在那边咯咯笑起来,两人又你来我往地斗了几句嘴,才在轻松的氛围中挂了电话。乐峰放下听筒,房间里恢复了安静,只有窗外偶尔传来的自行车铃声。郭冬芸那精明又带着点妩媚的笑靥在脑中一闪而过,他摇摇头,嘴角的笑意却未散。 次日一早,乐峰就被何杰叫起来,孙艳三个女生已将早餐买好,众人坐在楼下吃早餐。乐峰洗漱后下了楼, 乐峰拿起一根油条就开始吃了起来。说道:“你们今天准备去哪玩?” “今天国庆节,难得放假,我们刚刚商量着一起去爬山呢”何杰说道。 “爬山?爬什么山?”乐峰一脸疑惑。 “大华山。”何杰回答道。 “大华山离县城30多公里,你们怎么去?”大华山是县城最高的山,风景很不错,高三毕业的时候,他跟曾雄他们一起去爬过一次,骑着家里的破自行车去的。只不过悲惨的是后面自行车坏了,他很惨的将车一路推了回来。所以这次印象非常差。 “骑车去啊。三辆自行车,一人带一个就行了。” “我没自行车,你们去吧,我就算了。懒得折腾。”乐峰毫不犹豫的选择拒绝。 “钵仔一起去啊,曾雄家里有两辆自行车,刚刚说了等下去他家骑过来。” 一旁的曾雄也说道:“去啊,你窝在家有什么意思,你看这几个女生也想去呢。” 乐峰抬头看了曾雄和何杰一眼,瞬间明白这两个人的意思。昨晚这两个人喝断片,自感丢人,又不愿意放弃这跟这三个女生相处的机会,所以提议去大华山。 乐峰没有回答,孙艳说道:“算了,他不去那我也不去了。” “是啊,算了,我们也回去了”杨群和胡小花附和。 “乐帅,你看看,别扫兴啊。”何杰一脸期盼的看着乐峰。 乐峰叹了口气。余光里,孙艳正用期待的眼神望着他,晨风吹动她的发梢,在阳光下泛着蜜糖般的光泽。 “得嘞“何杰高兴的蹦了起来。 “你跟我去拿车吧?”曾雄起身说道。“早点出发,还能去那边吃午饭。” “不用,我有办法去,你们先出发吧。” 半小时后,何杰与曾雄各骑着自行车过来,孙艳说道:“你们四个先出发吧,我跟着乐峰一起走。” 杨群和胡小花对视一眼,杨群说道:“哟,你们两个。。。。” “你们两个胡说八道什么呢,小心我撕烂你们的嘴!”孙艳气鼓鼓的说道 两个女孩笑成一团。 “行吧,你们吃完赶紧走吧。”乐峰说完就进了房间收拾东西。 曾雄带着杨群,何洁带着胡小花,骑车往大华山方向赶去。 乐峰去负二层的密室里取了两万块钱放包里,密室里还剩下不到三万,这些钱都是他从深圳带过来的,一个月,又是买房,又是买家具,10万块钱就花了一大半。 孙艳坐在沙发上,看着乐峰,说道“小乐子,咱们怎么去啊?” 乐峰笑着说道:“别问那么多,跟着我走就行了。” 二人来到了街上,孙艳此刻穿戴整齐,高跟凉鞋配上一身短裙,显得青春又靓丽。 “你还没告诉我咱们怎么去呢,他们都出发好久了。” “跟着走,别问。”乐峰神秘一笑,锁好门,带着她穿街过巷。 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县城中心一家门面最大的摩托车行。玻璃橱窗里陈列着几辆崭新的摩托车,在阳光下反射着金属光泽。店里弥漫着机油和新橡胶的味道。乐峰的目光扫过一排排锃亮的车,最终停在最显眼处的一辆黑色摩托车上——铃木王gs125,线条流畅硬朗,造型霸气十足,正是九十年代街头当之无愧的“王者”。他上前仔细看了看,敲了敲油箱,发出清脆的回响。 “老板,这辆铃木王,最低多少?”乐峰开门见山。 老板是个精瘦的中年人,正拿着抹布擦拭另一辆车,闻言眼睛一亮,快步走过来:“小哥好眼力!这是咱店里的镇店之宝,铃木王!原价一万八,看你识货,诚心要的话……”他伸出两根手指,“给你这个数!” “你这两跟手指是多少?” “17000”老板笑着说道。 “16000,行的话我现在就推走。加满油,送两个头盔,再送个后备箱” 老板脸上肌肉抽动了一下,露出肉痛的表情:“小哥,这价……砍得太狠了!我这车进价都……” “走吧。”乐峰示意孙艳离开,他转身看了一下老板,拍了拍车身,“这车放这儿有阵子了吧?这个价格没几个人买得起。再放下去,新款出来更不好卖。“ 老板看着乐峰笃定的眼神,又看看那辆积了层薄灰的“镇店之宝”,咬了咬牙:“成!交你这个朋友”。心底却乐开了花。这车1万1不到进的,这一下就赚5000。 看着乐峰眼都不眨地从背包里掏出一叠叠厚厚的百元大钞,熟练地数出十七沓递给老板,孙艳震惊得小嘴微张,眼睛瞪得溜圆。她家境在县城算是不错,但也从未见过一个学生能随身携带如此巨款,还如此随意地花出去。“你……你哪来这么多钱啊?”她终于忍不住,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你爸妈……给你这么多零花钱?” 第四十一章 机车女孩 乐峰嘿嘿一笑,半开玩笑的说道:“我说这些钱都是我赚的,你信吗?” “你赚的?你一学生,赚这么多钱?”孙艳虽然知道他很优秀,但是也绝不相信他能赚这么多钱,又是买房,又是买车。 “别啰嗦了,上车!”乐峰戴上头盔,转身跟孙艳说道。 孙艳坐上了车,带上了头盔,秋风吹得她的裙子飞扬,看着她的高跟鞋,他不由得眉头一皱。乐峰带着孙艳进了女鞋店,说道:“一会爬山,你这高跟鞋走不动。给你买双鞋子。” 摩托车低吼一声,平稳地驶出车行,汇入街道的车流。没开多远,乐峰透过后视镜瞥见孙艳脚上那双漂亮却显然不适合爬山的白色高跟凉鞋,眉头微皱。方向盘一拐,摩托车又停在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鞋店门口。 “爬山穿这个?”他不由分说,拉着孙艳进了店,指着角落里一双看起来结实又帅气的黑色女式马丁靴,“试试这个,爬山走路不累脚。” “哟,这么体贴?”孙艳心里一甜,嘴上却故意揶揄,“怕我拖你后腿啊?” 乐峰没接话,付钱买下靴子。接着又带她进了一家挂着时髦衣服的服装店。他的目光扫过衣架,很快挑出一条深蓝色的直筒牛仔裤和一件印着简约图案的白色纯棉t恤。“把这个换上。”他把衣服塞给孙艳。 “喂!你……”孙艳脸更红了,拿着衣服有些不知所措。 “牛仔裤,马丁靴,再戴上这头盔,”乐峰笑着打量拿着新衣服、有些局促的孙艳,“这才配得上我的‘铃木王’,才配做我的机车女孩。”他拍了拍自己那辆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坐骑。 孙艳笑的合不拢嘴,换好衣服,孙艳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果然不一样。她虽然个子不高,但是比例却很协调。合身的牛仔裤勾勒出优美的腿型,帅气的马丁靴取代了娇弱的高跟鞋,简单的t恤清爽利落,再配上那个略显笨重的头盔,整个人气质确实变得飒爽起来,再看看阳光下的乐峰和他那辆拉风的黑色摩托,一股混合着甜蜜、新奇和一丝虚荣的悸动在心底悄然蔓延。那句“才配做我的机车女孩”,更是让她耳根发热,心跳莫名加速。 引擎再次发出低沉的轰鸣,两人如一阵风般驶上通往郊外的省道。路面变得开阔,车速也提了上来。风在耳边呼啸,路边的树木飞速倒退。孙艳不由自主地伸出双臂,环住乐峰结实而温暖的腰,将脸颊轻轻贴在他宽阔的背上。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和依赖感交织在一起,让她感到既刺激又安心。她闭上眼睛,感受着风驰电掣的速度和身前的温度,心底忽然涌起一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就这样一直开下去。 “喂,”乐峰的声音透过头盔闷闷地传来“大姐,别抱这么紧,勒得我快喘不过气了。” “我乐意!你管我!”孙艳非但没松手,反而搂得更紧了些,仿佛要抓住这短暂而虚幻的亲密。 铃木王动力充沛,一路风驰电掣,很快就在一段绵长的上坡路上追上了蹬得满头大汗、气喘如牛的四人组。何杰和曾雄弓着背,脸憋得通红,每一脚都蹬得异常吃力。后座的杨群,胡小花还在不停地笑着“加油打气”:“曾雄!没吃饭啊!用力蹬!何杰!你行不行啊?快点!” “孙艳,你看前面“乐峰笑道 孙艳放开了他,看到前面的4个人,笑道:“他们怎么这么慢。” “你看我怎么捉弄他们。” 乐峰坏笑着,故意放慢速度与他们并行,然后猛地轰了几把油门。排气管“砰砰”作响,喷出一股股带着刺鼻气味的蓝色尾烟,正好笼罩了奋力骑行的四人。 “咳咳咳……卧槽!谁啊!有没有公德心!”何杰被呛得直咳嗽,破口大骂。 “骑个破摩托了不起啊!显摆什么!”杨群也气呼呼地挥舞着小拳头。 乐峰和孙艳这才笑嘻嘻地摘下头盔。何杰看清是他们,尤其是那辆崭新的黑色铃木王,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卧槽!!这……这你的?!你买的?!太……太牛逼了吧!”他立刻把自行车往路边一靠,冲过来绕着摩托车左看右看,啧啧称奇,眼里全是羡慕。 杨群也惊讶地跑过来,上下打量着孙艳:“孙艳!你……你衣服鞋子都换了?你们俩……太狡猾了吧!还穿得跟情侣装似的!故意撇下我们是不是?就为了骑摩托耍帅?” 孙艳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故意转了个圈展示她的新行头:“羡慕吧?嫉妒吧?谁让你们骑得跟蜗牛似的。这叫效率!” 乐峰看着气喘吁吁、汗流浃背的何杰和曾雄,提议道:“这样吧,姑娘们坐我车上去,省点时间,也能早点到山脚。你们俩骑车也能轻松点,不用负重了。” “好啊好啊!这个提议好!”杨群立刻响应,拉着胡小花就往摩托车旁挤,“孙艳你坐后面去!我要坐中间!” “凭什么啊!我先来的!”孙艳不乐意地护住自己的位置。 “就看不惯你腻腻歪歪抱着人家腰的样子!辣眼睛!”杨群做了个夸张的鬼脸,不由分说地把孙艳往后座推。 孙艳无奈,只得气鼓鼓地坐到后座最末端。杨群成功挤在中间,胡小花则小心翼翼地坐在最前面。四个年轻人挤在一辆摩托车上,虽然略显拥挤,但充满了青春的喧闹和活力。 乐峰稳稳操控着摩托车,再次启动。孙艳回头,对着还在费力蹬车、身影越来越小的何杰和曾雄,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喂——!两位小哥哥——加油蹬啊!山脚下等你们——!别让我们等太久哦——!” 摩托车载着四个年轻人的欢声笑语,轻快地驶向远处郁郁葱葱、轮廓渐显的大华山。阳光洒在柏油路上,也洒在少年们飞扬的青春里。 第四十二章 变了个人 何杰和曾雄看到车子远去的背影,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何杰擦了擦额头上豆大的汗珠,衬衫后背已经湿透了一大片:“你说乐峰这小子,怎么突然就这么招女孩子喜欢了?一个暑假不见,跟变了个人似的。“ 曾雄扶着自行车把手,喘着粗气:“谁说不是呢。以前咱们仨一起打游戏的时候,就属他最闷,现在倒好...“ 蜿蜒的山路上,摩托车引擎的轰鸣声格外清晰。杨群整个人贴在乐峰背上,纤细的手臂像藤蔓一样紧紧环住他的腰。乐峰能清晰地感受到背后传来的体温,甚至能数清她急促的心跳。少女洗发水的清香混合着山间晨露的气息,让他不由得心神荡漾。 车子一路向前看,一辆车上坐了四个人,过于拥挤,杨群索性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腰。 乐峰心里有点异样,他不明白杨群跟他这么亲近,是否也是对他有意思? “喂,臭婆娘,你干嘛抱他那么紧?”孙艳在后面骂道 “关你屁事,就你可以啊”杨群毫不客气的回怼 “抱呗抱呗,“孙艳阴阳怪气地笑,故意凑到杨群耳边,“反正你也得不到他。人家床头可是放着香港女朋友的照片呢~“ 你!“杨群气得直跺脚,摩托车跟着晃了晃,“小花,帮我掐她!“ 夹在中间的胡小花被挤得东倒西歪,却忍不住笑出声来。三个女孩你一言我一语,银铃般的笑声在山谷间回荡,完全把乐峰当成了透明人。乐峰无奈地摇头,嘴角却不自觉地上扬——这种青春洋溢的吵闹,在前世三十多岁的记忆里已经模糊得太久了。 没多久,乐峰把车子停下,说道:“到山脚下了,前面有家饭店,等他们两个,我们在这里先吃饭吧。” 三个女生叽叽喳喳的下了车,仿佛约定了什么一样,看乐峰的眼神都带着笑意。 乐峰从背包侧袋摸出细支的中华,熟练地弹出一支叼在嘴里。金属打火机“叮“的一声脆响,火苗在阳光下几乎透明。他深深吸了一口,靠在摩托车上静静等待。何杰和曾雄赶到时,已经是满头大汗,自行车把手上挂着的矿泉水瓶早就见了底。 五人一起进了旁边的一家农家乐。乐峰点好菜,三个男生坐在院子里看着山脚下的风景。 “钵仔,“刚落座,何杰就迫不及待地开口,汗津津的手掌拍在乐峰肩上,“你跟孙艳在一起了?“ “谁说的?“乐峰吐了个烟圈,看着它在空气中慢慢扩散。 “还装?“曾雄指了指他的牛仔裤,又扯了扯自己汗湿的t恤,“情侣装都穿上了,瞎子都看得出来好吗?“ 乐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深蓝色牛仔裤配黑色马丁靴,和孙艳那身确实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他哑然失笑:“她穿裙子不方便爬山,临时在路边店买的。“ “得了吧,“何杰挤眉弄眼,凑过来压低声音,“我看孙艳看你的眼神都不对劲,肯定喜欢你。“ “我有女朋友了。“乐峰掐灭烟头,在桌上的烟灰缸里按了按。 “啧啧,“何杰摇头晃脑,掰着手指头数,“昨天为小花打架,今天跟孙艳穿情侣装,钵仔你可以啊。“他说着用胳膊肘捅了捅曾雄,“某些人要伤心咯~“ 一旁的曾雄突然红了脸,手里的筷子“啪“地掉在桌上:“别瞎说,我才没有喜欢孙艳。“ “哟,“何杰来劲了,一把搂住曾雄的脖子,“那是谁半夜偷偷给人家写情书来着?''你的眼睛像星星''...呕!“ “你还说我?“曾雄立刻反击,一把推开何杰,“你给胡小花写的情书我都看见了!什么''你是我生命中的彩虹''...肉麻死了!还有初三那个张...“ 乐峰笑得直拍桌子,震得碗筷叮当作响:“你们这塑料兄弟情,拆起台来比她们女生还狠。“他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不过话说回来,你们觉得她们仨谁最漂亮?“ “当然是孙艳啊。“曾雄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完才意识到说漏嘴了,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 何杰摸着下巴,一副老学究的做派:“胡小花更有女人味,孙艳长得漂亮皮肤又白,就是个子矮了点。杨群嘛...“他压低声音,“身材长相都不错,就是胸太小,而且性格太泼辣了。昨天我们俩都差点被她灌死了。“ “杰哥可以啊,“乐峰坏笑着撞了下何杰的肩膀,“这些年情书没白写,都研究出心得来了。不知道杰哥有没有谈过恋爱?“ 何杰立刻涨红了脸:“我、我还是个学生好不好!又没钱...“ “人家杨斌也是学生啊,“乐峰促狭地眨眨眼,“听说他都''研究''过好几个了。“ “杨斌把杰哥的女神胡小花都给研究了。。哈哈”曾雄在旁笑道 何杰一脸的不爽,说道:“这个人渣我早都看不惯他了。一天到晚吹牛逼。” “你们别多想,胡小花没有跟他研究过,这是他吹牛逼。”乐峰说道。 “你怎么知道?”何杰问道 “我问了她啊。” “你问了她??”2人齐声反问道 “额。。”乐峰意识到话说快了,于是说道:“我为了她打了一架,就随口问了一下,这个不过分吧。” “她可真坦白啊,什么都跟你说。”何杰口气里带着酸意。 “杰哥吃醋了,哈哈。。”曾雄幸灾乐祸 “你笑个毛,你女神昨晚还跟钵仔擦药呢,说不定哪天就睡一起了。”何杰说道 “胡小花今天能告诉钵仔她跟杨斌没有发生关系,明天就能跟钵仔上床”曾雄不甘示弱。 “行行行,别争了,要不我把她们都收了,包括杨群!”乐峰笑着说道 “呸!禽兽!”二人竟异口同声的骂道。 河边的柳树下,三个女孩围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斑驳的树影在她们身上跳动。 “这身衣服是他给你买的?“胡小花轻声问道,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她今天穿了条淡紫色的连衣裙,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温柔。 孙艳点点头,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他说要我做他的机车女孩。“阳光下,她新换的牛仔裤和马丁靴闪着细碎的光,白色t恤衬得肌肤如雪。 杨群撇撇嘴,故意用夸张的语气说:“哟,这就开始秀恩爱了?“ “他对你挺好的啊。”胡小花竟有些压抑。 “当然好啊,你没看到她浪劲吗,哪个男人受得了?”杨群在旁接话道。 “你酸什么酸?“孙艳白了她一眼,伸手去挠杨群痒痒,“有本事你也找一个啊,整天就知道损我。“ “你们俩别吵了。”胡小花望着远处的山峦,若有所思:“你们有没有觉得,乐峰这个暑假过后,像变了个人似的?“ “对对对!“杨群立刻附和,暂时忘记了打闹“以前他蔫了吧唧的,很少说话。哪想到他还会唱歌弹吉他。” “不光是这个。他整个人气质完全变了。个子长高了,人变得更加有气质,他的穿着打扮,跟班里其他男生都不一样,虽然简约,但是不简单。”孙艳说道 “他的眼神里,透露着一种自信,很淡然,你看他下课后,基本上从来不跟班级里的其他男生鬼混,一般都是一个人去操场上慢走,要不坐在角落里沉思着什么。我观察他挺久了,平时我们跟他打招呼,他也只是笑笑,同样不怎么说话,就像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一样。以前他不是经常跟曾雄他们去打游戏吗,你看他现在对这个根本不感兴趣。” “反而他上课的时候却很用心,从来不在课堂上睡觉,你看看何杰跟曾雄两位,从头到脚骨子里透露出来的都是稚气未脱,而乐峰给我的感觉。。。。”缓了缓说道“就像身体里住着个大人一样” “还有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以前他多节约的一个人,现在中午出去吃饭的时候,一般都是他掏钱,每次都是大鱼大肉随便点。今天给我买衣服的时候,还嫌弃我挑的衣服太便宜。买那辆摩托车,他直接从背包里掏了2万块的现金,把我都看呆了”孙艳滔滔不绝的说道 “你这么说来,还真的是,他变化真挺大的。不过乐峰哪里这么有钱,他家是发了吗?他不会是隐藏的富二代吧?”杨群在旁边说道。 三个女孩不约而同地望向农家乐的方向。透过斑驳的树影,能看到乐峰坐在院子里椅子上抽烟,阳光为他镀上一层金边。他微微仰着头,吐出的烟圈在空气中缓缓上升,消散在蔚蓝的天空中。 “孙艳,你是真喜欢上他了啊。”杨群说道。 “你们不觉得他很有魅力吗,小花,你看着他为你跟杨斌决斗的时候是什么感受,他那么瘦,杨斌那么壮,他竟然能够打赢杨斌。。。平时杨斌在学校欺负学生,哪个敢反抗?”孙艳说道 “我当时。。也挺感动的,不过,乐峰他有女朋友”胡小花叹了口气。 孙艳的眼神黯了黯,低头摆弄着马丁靴的鞋带:“我知道他有女朋友啊。他床头有女朋友的照片,很漂亮。他说是香港人。” 微风吹过,柳枝轻拂。三个女孩各怀心事,谁也没有再说话。远处传来老板招呼吃饭的声音 第四十三章 常静的新家 丰盛的家乡菜摆了满桌——大盘鸡鲜香四溢,酸菜鱼酸辣开胃,腊肉醇厚诱人。老板的手艺极好,一顿饭吃得众人齿颊留香,回味悠长。 结账自然是乐峰。饭后,六人抵达大华山脚。这座道教圣地风景秀丽,一千多米的山路在男女结伴的说笑声中很快被征服。登顶后,古朴的道观香烟袅袅,他们上香祭拜,合影留念,便一同下山。 下山后,乐峰依旧载着孙艳先行。下坡路轻松,另外两对男女也各自骑行返程。不到半小时,摩托车已驶入县城,停在她家楼下。 乐峰从背包里取出装着她衣物的袋子递过去,嘴角含笑:“走了,我的机车女孩。” 孙艳接过袋子,眼中满是不舍:“这么快就要分开了……” “怎么,舍不得我?”乐峰打趣道。 “嗯……”孙艳嘟起嘴,明亮的眼眸竟蒙上了一层水汽。 她低头找出钥匙开门,身影消失在门后。乐峰在原地静立片刻,才戴上头盔,发动引擎离去。 回到住处已是下午四点。乐峰揣上些钱,背上包,再次跨上摩托车,朝三十公里外的老家驶去。镇上离村里还有四公里土路,过去全靠双脚,雨天更是泥泞难行,这也是他读书时很少回乡的原因。 所幸连日晴好,摩托车很快驶入乐家村。这个以“乐”姓为主的村庄,在1994年尚有人气,外出打工者不多,村民大多务农为生。乐峰重生后首次归来,记忆中二十年后这里只剩老人守着空楼,此刻的烟火气让他感触颇深。 他将车停在外婆家门口。两栋砖房大门紧闭。外婆是湖南人,当年随女儿远嫁至此,作为外姓且家中无壮劳力,一家人在村里备受冷眼,生活清贫。乐峰童年也因此蒙上阴影,对村子感情淡漠。 外婆正在菜园忙碌。六十岁的她,满头银发,腰身佝偻。乐峰看得心疼,忙拉她回家。看着外婆慈祥的笑容,他说:“外婆,给我做顿饭吧,饿了。吃完还得赶回学校。” 熟悉的饭菜香气勾起无数回忆。饭后,乐峰硬塞给外婆两千块钱。外婆一生本分节俭,从不收子女的钱,更不知如何花用大钱。想到前世外婆晚景凄凉,乐峰鼻尖发酸,不顾身后外婆的呼唤,发动摩托车决然离去。 他又去了奶奶家,留下五百元。奶奶子女众多,乐峰一家从小不受重视,祖孙情分淡薄。钱给多了,多半便宜了四叔家。要知道,1994年的农村,辛苦一年刨去公粮,能净赚五百的农户已是少数。 回到县城家中,天已黑透。屋里窗明几净,衣物也洗净晾好,想必是常静来过。乐峰洗漱完毕,疲惫如潮水般涌来——骑行、登山、归乡,一天的奔波让他倒头便沉沉睡去。 次日直睡到日上三竿。洗漱、早餐后,他回到书房埋头刷题。目标北京的名校,压力不小。好在他基础扎实,大量练习下进步神速。 乐峰正专注地刷着题,刘迪抱着几本书走了进来。小妮子扎着个丸子头,穿着短裤,两条笔直的铅笔腿懒洋洋地踱进书房。 “你怎么来了?”乐峰有点诧异。 “你以为我想来啊……”刘迪嘟着嘴,“我妈在搬家,嫌我碍事,把我赶你这儿来看书了。” “坐吧。”乐峰指了指书桌对面,“你妈搬家,你不去帮忙?” “用不着我,有人帮呢。”刘迪坐下,把书本摊开。 “谁帮啊?”乐峰好奇。 “隔壁的王胖子呗。他离婚好多年了,我爸去世后,对我妈可殷勤了,非要帮忙搬。” “这个王胖子人怎么样?”乐峰问。 “挺老实的一个人。他老婆嫌他穷,给他戴了绿帽子,跑了。就留下个女儿,才5岁吧。” “噢。”乐峰沉默了片刻,问道:“你是真的打算好好学习了?” “是啊!本小姐深思熟虑后,决定是该好好读书了。”刘迪坐直身体,煞有介事地说。 “行,有什么不懂的问我。”乐峰说完便不再理她,继续埋头刷题。 刘迪靠在椅背上看书,没过多久,竟然睡着了。乐峰摇摇头,起身看着小妮子:她双腿随意地搭在桌沿,整个人蜷在椅子里,那双笔直的长腿分外显眼。短发的她脸庞清秀,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乐峰收起心头的杂念,恶作剧地拍了她一下。刘迪被吓得一激灵,醒了过来。“你就是这样看书的?”乐峰挑眉问道。 “额……我怎么睡着了……”刘迪尴尬地笑了笑。 乐峰看着她又气又笑:“行了,别装了,走吧,带你去吃饭。” 自那天起,刘迪几乎每天都跟着乐峰一起学习。遇到不懂的地方,乐峰就亲自教她。闲暇时,乐峰会弹吉他唱歌给她听,两人的关系日渐亲密。乐峰打球时,刘迪也会在场边为他加油呐喊。有这么个活泼的小萝莉在身边,乐峰的日子倒也平添了许多趣味。 常静终于搬完了家。新家找人粉刷了墙面,收拾得焕然一新。晚上,她特意在新家做饭。乐峰来到隔壁,这套小楼虽然只有两层,不如他的那套大,却布置得很温馨。 常静正在厨房里忙碌,乐峰走到旁边问道:“姨,小迪呢?” “出去玩了,还没回来。”常静头也没回地应道。 乐峰看着她的背影,她随意的将头发盘起,带着围裙,身材苗条又丰腴,带着一丝女主人的慵懒,33岁的年龄,却丝毫看不出岁月的痕迹。一个上世的女明星窜进他脑海里- 王晓晨。常静长相竟然有几分相似。乐峰不禁赞道:“姨,你好美。” “美你个大头鬼!我在做饭呢,你赶紧出去等着。”常静嗔怪,耳根却微微泛红。 “妈!我回来啦!”刘迪清脆的声音由远及近。 “咦?乐峰?”刘迪探进脑袋,看到乐峰在一旁装模作样的洗菜,一脸惊奇,“你这么懒的人,居然会来帮忙?” “我……我哪里懒了?”乐峰一脸“无辜”。 第四十四章 年级65名 没错,的确是莱维。麦道威尔,那名刚刚溜了的中央区老师,男性,成年。 方哥紧随其后,在他后面,是四名打手。别看方哥在这边只有四名打手,其实现在,整个五楼都被赌石城的人控制起来,不准任何人再上来。 两个好友一起吃过饭后,就开始进入礼堂,开始每年一度的学院试炼成绩颁布大典。 天杀的高手根本看不出凌云的实力,见他竟然主动送上门来,还大言不惭,他们一个个嚣张得意,根本就不把凌云放在眼里。 虽然孙元起这么解释,众人依然是半信半疑,唯恐在长官意志压迫下,项目盲目上马,最终导致本省士绅血本无归。 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反倒满脸痛苦,跟着,全身都冒出暗蓝色的光芒来。 还好的是,孙策的酒量还算是过得去,虽然喝下去不少,却也是依旧清醒。可是端着酒碗的他心里却是心急如火,满脑子想的都是‘新房’里的华薇。哪有那么多心情来喝酒。 “说来听听!你的办法就算是差的,也比我们的高见强!”麟尊者摇着头,对林枫的是信心十足。 凌云并没有直接施展身法过去,因为他还有一些事情,需要问崔老一番。 可突然之间,那阿火和阿水竟然整个身体倒飞而回,重重的落到屋中,将一桌子菜肴砸了个粉碎。 彭墨抬眸看向彭昊,就见他听到姨母二字是眉心微微蹙了一下,垂眸暗想,三哥身为男子看事情比自己要通透,或许他也看出了姨母家的虚假?只是碍于母亲才一直没有说出口? “章鱼,你带领第一联队先去做试探进攻,我和林胖子压住阵形,寻找战机。”萧梦楼当机立断地说。 “早该死了,看来老天开眼了,遭报应了”陈宁母亲狠狠的说道。 众人听言都是兴致昂扬,不管心中怎么想,但面上该有的欢喜和期待都是做的足足的。 二人说着,就行向了住处,见着众人都散了,那些看热闹的人也都各自回了去。二人回到住房,把冷剑锋的伤口处理好之后,就睡下了。 不过虽说如此,但初来这域外战场,最重要的,还是要先提升一下修为才行! 不过在离去之前,云峰还是强行给黄鳝重塑了骨脉,以他如今的修为,这点还是很轻松的! 彭墨看着逼近的绣球,关键之时侧首一偏,绣球上的彩带逆着风从耳边擦过。 这些年,他奉命追查马克斯博士的踪迹,是组织上除了首领及几个高层外对马克斯博士和基因研究最清楚的人,从未听说过当年马克斯博士已经研制成功且有活体存活世。 对方愣了几秒,随后,破口大骂,“你是不是有病,我平常就叫你骂一下就好了,别打!你不听,理应要打他,现在出事了,好了?你还来找我,我怎么帮你?我又不是律师,又不是警察。 上古先天圣人、神人,拥有同样天资的重瞳者林毅果然也来了,进入过虚神界,此时很有可能在虚神界更高层次的某个洞天福地中修炼呢。 在典韦等大将的带领之下,乌桓大军瞬间就被曹军给打了个惨败。 淮真仔细一听,便将之前为惠老头翻译好的一沓旧金山行医录的部分手稿送到报社。 除那种地方,拿鞭子抽着让她干活,这种没准很能干,压榨出油水就好。 几秒浅尝辄止,卫时顾着巫瑾还在休养中,卡在了收势不住的临界点上。 刚才曹铄在外面打跑的那一圈士兵,十有八九就是会稽过来的援兵。 但是他一个‘外人’要是杵在这里,有些话他们就不太好说了,她表哥这拧巴的性子,好不容易服一次软,这心里正不得劲呢,刚刚这不都差点打起来了吗? 李静怡看着两个男人满脸猥琐的走了过来,她紧张的心开始提了起来,身子颤抖的厉害,就在那一刻,她开始大声喊了起来。 所有人都坐到一起后,牙签便恭恭敬敬的起身,对老九发表了一番决心,誓要跟随他出生入死,以后马首是瞻。 妹子们总结了一下,“所以说,是你想要追付男神,但是一直没有成功?”显然,妹子们就是按照套路来猜测的。 “需要多久?”贺豪看到任慧妍的舞曲已经结束,博得了众男人的喝彩后急促问道。 “信,但是我想让更多人的人也信任你。”贺豪收了笑。冷凝的目光摄人心魄。老板都为之一震。他第一次见到贺豪的真面目,居然是如此的可怕,就像是一只狼王,看穿了猎人伎俩的狼王。 他太不了解我了,就算我没有嫁给他,我也不会选择太子殿下,因为他是未来的皇帝,皇帝都是三宫六院,我若是嫁给那种人,我这辈子就别想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自由的医生,治病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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