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情人与雀鸟》 第1章 双胞胎 梳妆台前散落着妈妈的化妆品,两个金发女孩正互相给对方化妆。吉儿跪坐在天鹅绒软垫上,手中捏着一支唇彩管,在芬夏唇上描绘:“你的嘴唇其实很性感。” 芬夏微微一愣,不知如何回应。 “这么说,我好像在夸自己。”吉儿忍不住笑出声,“只是开个玩笑,抿一下嘴。” 芬夏抿住吉儿递来的方形纸巾,不小心蹭掉了太多唇彩。吉儿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准备重新补涂。 “你说得对。”芬夏躲开了黏糊糊的刷头,“从DNA上来说,我们拥有相同的嘴唇。” 吉儿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她,转头对着镜子,在自己唇上抹上一层珊瑚色。“你亲过西蒙尼吗?”吉儿问。 芬夏惊讶地抬头,镜子里一模一样的金发女孩正望着她,同样微翘的鼻尖,同样的绿眼睛盛着狡黠的光。“没有?”吉儿观察着她的反应,“你应该试试,感觉肯定很棒。不过记得让他先吃颗橙子味的糖。” 芬夏收回惊讶,淡淡应了一声,抓起睫毛夹,金属刷头发出清脆的咔嗒声。 “瞧你这反应。”吉儿翻了个白眼,“你这个小混蛋。” 姐妹俩都穿好衣服后,吉儿让芬夏在镜子前摆出各种姿势。“真美,小洋娃娃们。”她说,亲昵地挽住双胞胎妹妹的手臂。几秒钟后,芬夏开口:“你和因扎吉接吻了?” “哪个因扎吉?” “别装傻。” “大的,还是小的。” “大的。” “真搞不懂,你为什么总不肯叫他菲利普?” “我和他不熟。” “可你和他弟弟那样要好。” “西蒙尼和他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他们长得那么像。” 芬夏没有回答。她不知道该怎么说。 “快说。”吉儿掐了掐她胳膊。 “西蒙尼是个好孩子。” 吉儿“啧啧”了两声,“那菲利普是个坏孩子喽?行吧,没错,我和坏孩子接吻了。” 芬夏张了张嘴,想问“是他主动的吗”,但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只说了声“哦”。 - 芬夏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那对兄弟。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她们刚搬到这儿的第一个周末。 “芬夏,我忘记拿手袋了,你等我一下。”吉儿匆匆撂下这句话,踢开鞋子,从敞开的大门里咚咚咚地跑回楼上。 上个月,两个女孩儿十一岁生日那天,爸爸送给姐妹俩一对一模一样的鸵鸟皮手袋,唯一的区别是颜色。芬夏的是淡绿色,收敛羽毛在林间窥探世界的雀鸟。吉儿的是灿烂的金黄色,就像她的名字,吉拉索,一株从泥土中探出花苞的向日葵,吱吱喳喳,蹦蹦跳跳,比芬夏早了五分钟绽放。吉儿很爱她的手袋,这阵子出门总是要带它,连前几天刚搬到新家都要拎着它跑上跑下。 和伦敦比,皮亚琴察是个意大利的小城市,而圣尼科洛是这个普普通通的小城里一个更加微不足道的小镇。 吉儿喜欢伦敦,喜欢眨巴着金色独眼的“大笨钟”,喜欢单只冰淇淋似的圣保罗教堂,喜欢泰晤士河老爹,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家要搬走。和芬夏在一起的时候,吉儿哭了好几次鼻子,但没在妈妈面前哭,妈妈对她们一向很严厉,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对吉儿说:“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了吗,吉儿?意大利是爸爸的祖国,我们只是回家了。你为什么要哭呢?” 而爸爸呢,爸爸当然很宠爱吉儿,有时候甚至还要更偏爱吉儿一点,虽然明面上他从不表现出来,可怎么瞒得过芬夏呢?但在搬家这件事上,大人们已经拿定了主意,小孩子的不情愿就显得是在无理取闹了。 芬夏呢,她并不像吉儿那样喜欢伦敦,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只是她一向觉得住哪都可以,仿佛她真的是个小鸟儿的灵魂似的,飞到东也可以,飞到西也爱住。爸爸不是说“我们小芬夏是个丛林里的小精灵”吗? 她当然知道什么是“祖国”。在伦敦的时候,英国是她们的祖国,因为妈妈是英国人;到了意大利,爸爸是意大利人,这里是爸爸的祖国,也是吉儿和她的祖国,是兰佩杜萨家血脉相连的地方。可英国呢?英国还算是她们的祖国吗?为什么爸爸离开意大利十一年了,从来没有回来过?为什么突然之间他们抛下了伦敦的一切,来到了这里? 她看见伦敦从飞机窗外滑过,他们像候鸟,穿越多雾的三角小岛,穿越英吉利海峡,穿越小半个欧洲,晨昏更迭,终于停歇。他们来到这里,一个连风里都裹挟着青绿田野气息的小镇。 “嘿,你好——” 提着篮子的黑头发男孩从草坪那边走过来。 “我是西蒙尼,就住在对面。”男孩像个小卫兵似的规规矩矩走到门口,对她腼腆地笑,“昨天我妈妈来拜访过你们。这是她早上刚烤的饼干,想送给你们吃。”他把篮子提起来给芬夏看。 芬夏瞟了一眼篮子,抬起眼重新打量他。她知道邻居因扎吉家有两个和她们差不多大的男孩子,一个十一岁,和她们一样大,“还算听话”,另一个十四岁,“是个捣蛋鬼”。这是昨天来拜访他们的玛丽娜阿姨对妈妈说的话。 那么这个,芬夏用眼神比量了一下,和她一般高,就是小的那个了。 “阿洛黛拉。”她说。 男孩子眨了眨眼。 “我是阿洛黛拉。”她又重复了一遍。 “哦,我刚才听见你的姐妹叫你‘芬夏’——” “那是我的小名。” “是个英语名字吗?” “嗯。” “你们是从伦敦来的?” “嗯。” “怎么拼呢?呃,我是说,你的英语名字怎么拼?抱歉,我的英语不太好,我只是好奇。” “F-i-n-c-h。”芬夏把每个字母咬得清晰,“芬夏,意思是雀鸟。” “这个名字很适合你。” 女孩没有作声,只是盯着他,淡金色长发又柔又滑,在阳光下多了一层鲜亮光泽,皮肤像装在玻璃杯里的牛奶。 西蒙尼有些不好意思,他攥紧了篮子把手,声音放轻许多:“你的意大利名字‘阿洛黛拉’也有云雀的意思,我觉得这个英语名和你很相称。” 芬夏又看了他一会儿,幅度很小地弯了下嘴角,“这是我妈妈给我起这个小名的原因。” “西蒙尼,快点,我们要出发了。”另一个男孩子的声音掠过两片相邻的方块草坪,从隔壁飘过来。虽然说着催促的话,可语气慢悠悠的,似乎一点也不着急。 西蒙尼遥遥望了他哥哥一眼,飞快地转头回来,双手将篮子递给芬夏。小男孩扭捏了一会儿,又说:“我下次还能来找你吗?我从没去过伦敦,想听你讲讲。” 芬夏含糊地点了点头,她现在没听清西蒙尼在说什么,她只瞧着那个把足球夹在臂弯里,朝他们走来的少年。 他和他弟弟一样,穿着一套海军蓝色的足球训练服。兄弟俩长得很像,白皮肤,黑头发,漂亮的窄黑眼睛,弟弟的眼睛漆黑透亮,像是剥净果肉的杏子核,哥哥的眼睛却是旧报纸的那种陈旧颜色,两对眸子既相似,又迥异得惊人。哥哥比弟弟要高上大半个头,肩膀更宽。 “西蒙尼——”少年拖长了尾音,现在他把视线一溜,划到弟弟面前的金发小女孩身上。他微张着嘴,嘴粉红得像花,咧着不知道为什么的漫不经心的微笑,或者在回味某个只有他才知道的笑话。 “得和你的小女朋友告别了。”他说,声音比他弟弟的更慵懒些,像是伦敦一年到头怎么也下不完的雨,那雨以后大概只会在芬夏的梦里出现了,沥沥,嗒嗒,阴绿的雨雾,沁灰的积水,色如大西洋,和她眼睛一样的雨,将她全身都浸湿。 “菲利普!”被玩笑的对象脸一下子红了,窘迫地瞧了小女孩一眼,又气鼓鼓瞪向他哥哥。 芬夏拎着那篮饼干,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吉儿从楼上跑下来了,她找那只金色鸵鸟皮手袋找了好一会儿,“我把它给忘在娃娃房了,原来它正挂在‘喝下午茶的牧羊女小姐’的胳膊上呢!”她兴高采烈地嚷嚷,要把她的手袋甩到天上去。 吉儿对这对新出现的兄弟好奇极了。西蒙尼显然难以招架这个快把鼻子凑到他脸上的小姑娘,他哥哥用没拿球的那只手揪着他的后领把他往后一拎,笑眯眯地对两个小姑娘说他们得走了,要去社区的足球场踢球。 “我们正要去附近逛逛呢!”吉儿说,要求和兄弟俩搭个伴。 因扎吉——大的那个,有些为难,带两个小姑娘去球场算个什么事呢? “你们不会感兴趣的,”他说,“满场跑的野小子,浑身都是汗臭味。” 这却让吉儿更来劲了,因扎吉发现双胞胎中安静的那个瞥了他一眼,仿佛是不赞同他的说法似的,他愣了一下,却被吉儿当作他同意了,她立刻笑嘻嘻地催促两个男孩子快出发。 “请等我把饼干放到厨房去。”芬夏说。 等她回来时,那只黑白图纹的足球已经在因扎吉脚边了,吉儿正仰着头对他说着话,西蒙尼抱着手臂站在一边。因扎吉单脚支地,另一只脚的脚背将足球弹起又接住,还耍了几个花哨的动作,引得吉儿把掌心快拍红了。看到芬夏走过来,他最后一次将足球高高颠起,稳稳落进掌心。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双胞胎 第2章 命运的皮球 “走吧。”菲利普·因扎吉将足球重新夹回腋下,给他弟弟一个眼神。吉儿和芬夏手牵着手跟在后面,看这对兄弟肩并肩的背影,他们连迈步的节奏都像是经过排练,因扎吉每跨出一步,西蒙尼就用小半步紧紧跟上。 社区球场的嬉闹声漫过来时,因扎吉加快了脚步。一进入球场,他就将足球高高抛向空中,一个箭步冲上去,舒展身体,用胸口卸球,足球借力弹向大腿,他屈膝轻颠两下,压低重心,让皮球在两脚之间快速交替。 眨眼间,他扣球变向,抹过两个愣神的孩子,右脚背一挑,足球越过前方伸来的拦截腿,又稳稳落回他身前可控范围。他左脚扎进地面,右脚足弓将球挑起,脚后跟向后一磕,足球擦着地面窜向刚赶到的西蒙尼。兄弟俩默契对视,随即展开攻势,周围立刻响起一片喝彩声,显然,他们在这里很受欢迎。 吉儿兴奋地欢呼起来,目光始终黏在两兄弟身上,仿佛他们是一对绿茵场上的超级明星。芬夏找了个地方坐下。 西蒙尼一脚传球轻飘飘滚向边线,丝毫没有穿透防线的锐利。对面充当后卫的孩子扫了眼这脚传递,一点也不着急——看这球连滚带爬的样子,分明是一次失误,哪值得费力拦截?他转身准备轻松收球,却瞥见远处的队长焦急地冲他打着手势大吼,他一愣,伸出的脚刚要触球,一阵风擦着耳畔掠过。余光里闪过道海军蓝的影子,他仓促回身,只看见那抹鬼魅般的身影已带球直扑禁区! 他慌忙抬腿追赶,可对方早和他拉开了数个身位。等到因扎吉半弓着腰,小腿从容发力,皮球如同黑白箭矢般穿透了守门员张开的十指防线,新来的后卫呆立当场,纳闷想:这个瘦高的家伙究竟是何时潜入自己的视线死角的? 又有一次,西蒙尼用右脚轻扣住球,身体重心顺势□□,划出一道半圆弧线,最后一名后卫被这摆脱晃失了重心,仓促伸脚拦截,却只触到空荡荡的空气。菲利普·因扎吉已飘至禁区弧顶,弟弟看似随意送出的一脚直塞,皮球却像长了眼睛般滚进哥哥斜向跑动的路径。哥哥甚至无需调整步点,只是恰到好处地摆腿抽射,皮球向近角飞旋,迅疾窜入网窝—— 球进了!吉儿跳起来挥舞双臂,大声叫好。 芬夏渐渐坐直了身子。在伦敦时,双胞胎就曾被带去酋长球场和温布利球场观赛,她对足球规则谙熟于心,也见证过不少精彩绝杀。她错愕地发现,这个叫菲利普·因扎吉的意大利小镇少年,似乎无需华丽的盘带,也不必依赖惊人的速度,他只需如幽灵般游荡在最危险的区域,等待最后一击的机会。他以耐心为饵,以预判为钩,只需一次,仅仅一次,那命运的皮球从天而降,他便将整场蛰伏化作致命杀招。 “喂!”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孩双手抱胸走来,他看了看因扎吉,又看了看吉儿和芬夏,轻蔑道,“因扎吉,你怎么带了两个女孩子来,她们懂什么足球?” 因扎吉皱起眉头,正准备开口反驳,吉儿却抢先道:“我们怎么不懂了,足球不就是把球踢进对方的球门吗?” 那男孩撇嘴冷笑:“说得简单,有本事你上去踢啊!” 吉儿迟疑了,回头看向妹妹,芬夏沉着脸瞅了一眼大个子,对姐姐摇摇头。吉儿咬住嘴唇,转头看向菲利普·因扎吉:“我能试试吗?” 因扎吉的目光在吉儿脸上停留片刻,又瞥了一眼对面明显带着轻蔑的大个子,短暂权衡后,他点了点头,脚下轻巧一拨,皮球贴着地面匀速滚到吉儿脚前:“好,不过你要小心。注意观察,保持距离。” 大个子露出怪笑。吉儿带着球谨慎地向前跑,似乎每颠一步球,心都跟着颤一下。忽然,大个子弓着背冲了过来,猛扑向皮球。吉儿吓得惊叫一声,电光火石间,一只脚从斜刺里探出,一挡一扣,皮球瞬间改变方向。 “别慌。”因扎吉对惊魂未定的吉儿说,同时扫向弟弟——西蒙尼心领神会,立刻回撤接应,兄弟俩瞬间形成默契的三角站位,用短传配合撕开防线。 在兄弟俩接连不断的短传牵引下,吉儿逐渐找到了感觉,她开始尝试主动跑位接应,甚至在一次漂亮的二过一撞墙配合中,她接到了因扎吉的直塞,冷静地将球送入了球门死角。大个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防守的动作愈发粗暴,几次亮着鞋钉的飞铲都带着风声,险之又险地擦着吉儿的胫骨掠过。 因扎吉发现了这一点,他切入两人之间,卡住了大个子的冲击路线,对方被撞得一滞,恼怒地侧身想要强行绕行,却被因扎吉的手掌牢牢扣住肘部关节,“嘿!我们是来踢球的,不是来打架的。再这么下黑脚,我们立马散场。” 大个子梗着脖子挤出冷哼,还想放几句狠话,却在撞上因扎吉的眼神时泄了气。他发力甩开手臂,后退半步,悻悻道:“嘁,事真多。”但脚下的肮脏动作终于收敛起来。 吉儿玩累了,瘫坐在芬夏身旁。姐妹俩各自交叠着腿,宛如两个同样大小的俄罗斯套娃。她们支着手肘,目光落在来回奔跑的男孩子们身上。 因扎吉兄弟在这群社区的孩子们中非常突出,他们同为前锋,不仅相貌出众,而且球技过人。西蒙尼的跑动如同精确制导的匕首。当对手后卫还在观察传球路线时,他已悄然从防线盲区启动,提前半步卡在传球的落点——不是拦截,而是为了一击致命。更多时候,足球在他脚内侧与脚外侧间来回腾挪,虚晃一脚后脚尖急扣,足球骤然变向,划出半道弧线,又乖巧地停在他后撤的脚边。他无需抬头确认,仅凭余光就能感知他哥哥的位置,脚尖轻挑,足球便穿过人群缝隙,恰好坠向因扎吉扬起的膝头。 而他哥哥呢,总能找到最适合射门的位置,他天生就懂得游弋在禁区和越位线上,懂得判断足球与球门的夹角。天赋异禀的枪手总能在乱军丛中觅得杀机,潜伏已久的猎豹也总是计算好猎杀时刻。当弟弟的传球破空而至,因扎吉便用不可思议的姿势调整身形,或是凌空抽射时舒展如弓,或是俯身冲顶时绷直脊背,皮球或贴着横梁下坠,或擦着门柱旋入死角。对面的守门员保持着扑救姿势僵在原地,只能徒劳地回望球网。 围观的孩子们早没了先前的喧闹,大家踮着脚,伸长脖子,屏息凝视,看这对兄弟掠过球场,将攻势层层推进。 “你们好厉害!”吉儿攥着芬夏的手,眼睛亮得像缀着两簇火苗,“简直像大人一样厉害!就跟球场上的球星一样。” 西蒙尼站在场边,叉着腰喘着粗气,发梢还在往下滴水。他接过芬夏递来的汽水,羞涩地笑了笑,“都是从小练出来的,和专业球员比还差得远。” “你们都在足球训练营里踢球吗?”芬夏问。 他拧开瓶盖猛灌一口,“对,在城里的青训营。” “那你们以后真的要当球星喽?”吉儿好奇道。 西蒙尼摇了摇头,“我踢得一般,菲利普的天赋要高出我很多。他和进球之间有种天生的默契,大概是上帝在他球鞋里藏了指南针,让他总能找到球门的方向。” 因扎吉抱着足球大步走来,“少贫嘴。”他拍了一下弟弟的后脑勺,弯腰捡起地上的网兜,把足球塞进去,“其实我们也没想那么远。球员、球星,谁都想踢出点名堂来,但比起这个,我只知道我喜欢踢球,进球时的感觉让人上瘾。” “菲利普!”球场另一边传来清脆呼喊,一个新来的棕发姑娘拨开人群跑了过来,双胞胎打量着她,她比她们要大几岁,个头几乎和因扎吉一样高了,“刚才那个倒挂金钩太帅了!能教我怎么发力吗?”她身后的女孩们也笑作一团,你推我搡地围拢过来,沾着香水味的毛巾几乎要盖住因扎吉的脸。 “哇哦。”吉儿和芬夏被翻飞的裙摆淹没了,她们对视一眼,退到了后面。 “他真受欢迎。”吉儿说。 “花蝴蝶。”嗤笑声传来,姐妹俩闻声望去,是刚才和她们作对的那个大个子。他仰头灌下半瓶水,盯着被簇拥的少年,“瘦得像根竹竿,还有这么多姑娘喜欢,真是没道理。” 吉儿眉毛一挑,从上到下打量着他:“那你呢?长得像只大猩猩,还整天只会嘲讽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吗?” “你!”大个子气急败坏地看过来,“我好歹也是场上主力,不像某些人只会靠脸招人喜欢!” “你也知道自己不招人喜欢啊,”芬夏慢吞吞地说,“难怪每次铲球都像拆房子,原来是想刷存在感。”话没说完,吉儿就从鼻孔里开始吭吭发笑,芬夏继续说,“不过按你的逻辑,大猩猩当主力倒也符合球队战术——毕竟脚法不行,那就往禁区里一杵吧,光是龇牙咧嘴的模样都够吓退半支球队了。” 吉儿的笑声彻底决堤,她放肆大笑,大个子的脸涨得通红,他从两叶肺里呼出一大口气,朝姐妹俩逼近。 “你想做什么。”西蒙尼一直注意着这边,他迅速走过来挡在双胞胎身前,“有什么事上球场解决,别对着女孩子张牙舞爪。你要是想打架,这里没人会帮你。” 大个子刹住脚步,他从吉儿瞪到芬夏,又恶狠狠盯住西蒙尼,攥着水瓶的手松开又握紧,最终“砰”地将瓶子砸在地上。他重重哼一声,甩下一句“走着瞧”,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这人真讨厌。”吉儿呸了一声。 “他父母离婚了。”西蒙尼说,“他跟着酗酒的父亲生活,听说他爸爸喝醉了就拿皮带抽他。他确实挺遭人烦的,这一片也没有孩子喜欢他,但菲利普说球场应该容得下所有想踢球的人,所以他要来踢球,我们也不赶他。” “哦,”吉儿惊讶道,“难怪他像个火药桶。那可真是,好心没好报啊。这家伙,我看他压根不领你哥哥的情。菲利普看着像个浪荡的小子,人还是挺好的嘛。” 西蒙尼双肩一耸,与保持静默的芬夏四目相对。他心中一动,她在想什么呢?他忽然有点好奇。她看着这样温柔文静,没想到刚才也能这么有脾气,把那个大个子呛得面红耳赤。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命运的皮球 第3章 狐狸、鸟儿和云 接吻是什么样的感觉呢?芬夏想着。 她想和谁接吻来着?西蒙尼吗?他们从第一次见面起就成了好朋友,他们的友谊已经持续了三年多。要是让她去亲他,她准会笑起来,笑得打破了宁静,笑得天旋地转。 那班里的朱利奥呢?他是一群男生里最高大的那个,女同学们起哄说他喜欢她,芬夏却嫌他老是在她面前晃悠,一问他找她干嘛,他就红着耳根,绞着手指,结结巴巴地什么都说不出来。 要说接吻,其实姐妹俩在很小的时候就互相亲吻过,在天真无邪的被窝里,在淡彩色调的娃娃屋里,在电视剧浪漫桥段结束后的沙发里,胳膊缠着胳膊,胸脯贴着胸脯,嘻嘻哈哈,闹成一团,两个傻笑的瓷器小天使。 但和男孩子嘛,吉儿自认为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是她们中带头冲锋的那个人,在这点上也不例外。“茱丽叶十四岁就结婚殉情了,我们可得抓紧时间挑选!”小吉儿翻身跳上被褥,庄严宣称。 “挑选殉情的对象?”小芬夏托着下巴,仰头问。 “当然不是。”小吉儿挥了挥手,感到妹妹问了个傻问题,“现在哪还有殉情这种傻事。我们要挑选男孩子!十四岁就太晚啦,过了那个年纪,我们就只能走下坡路了,或者,只能成熟了。”她故意把“成熟”这个词说得格外夸张,仿佛那是个令人沮丧的终点。 当然,小女孩子们绝不愿意去想,她们到了十四岁可能还未臻完美,事实上,还离得远呢。这不,现在她们十四岁生日都过去半年了,依旧被人当做孩子看。 小小的吉儿很快就将她的豪言壮语付诸行动。在伦敦上小学时,她就亲了隔壁班的一个男孩,小个子,狮子鼻,像只软毛耷耳的查理王小猎犬,“他的嘴干得像张砂纸,没有你的香甜。”吉儿嘻嘻笑着对芬夏说。 之后嘛,她的冒险清单越拉越长。有的“散发着橡木和玫瑰的味儿”,有的“像在喝柠檬苏打水,浮上来的气泡越来越少”,还有的“像被春天穿过那样,让人忍不住一哆嗦”。 亲男孩子会和亲吉儿的感觉不一样吗? 会不会像书上说的“蔚蓝、清凉的流水,微微颤动”? 或是“少许阳光,一个天使的光圈,还有雾,还有树,还有我们”? 我们,谁是我们?芬夏和一个面目模糊的男孩?她从书本和诗篇里幻想出来的情人?用甜腻腻的声音唤她“亲爱的”? 她的初吻在哪?会是轻轻小小的一吻,蝴蝶般的一吻吗? 她的初恋是谁?眼睛黑得像洇开油墨的旧报纸,皮肤被南欧的日光晒得像块琥珀。 有个名字,是一枝长着倒刺的玫瑰,她从不轻易去想。一想起他来,她就从胃底升起一股奇特的震撼,一种喉咙微微发麻,半是心慌半是愉快的感觉。 可是,吉儿说,他们——吉儿和因扎吉,菲利普·因扎吉,接吻了。 - 有一次,因扎吉把她错认成了吉儿。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阵子吉儿很爱把头发分成厚厚的两绺,在耳边打成两条辫子,模仿《洛丽塔》里的“性感少女”。那时,因扎吉从城里回家养伤,他的腿在青年队比赛上骨折了。“被对方后卫恶意滑铲。”西蒙尼告诉她们,她们一致认为那个可恶的家伙就是故意的,因为“菲利普上一次把他们踢了个4-0”。 那是暮春的一天,芬夏踮着脚扒在窗台上,看见因扎吉正倚在屋后的那座小山丘上。他右脚踝打着厚厚的石膏绷带,在阳光下白得晃眼,一旁的拐杖斜插在松软的泥土里。 那几天姐妹俩在玩交换身份的游戏。吉儿松散着一头金发;芬夏让姐姐把她的头发编成两尾沉甸甸的麻花辫。游戏总在熟人喊错名字时达到**,看到对方惊掉下巴的模样,两个小姑娘就捂着嘴咯咯笑着跑开了。 平日里外人就常被这对双胞胎搅得晕头转向。即使芬夏老觉得她们是用同一块布料,在同一时间,剪裁出的两件不同衣服。但旁人只能通过两个女孩子不同的个性来辨认:吉儿风风火火往各处蹿,芬夏却连走路都带着轻缓的韵律。可当两人同时抿着嘴,歪着头扮乖巧时,连屋后的麻雀都扑棱着翅膀打转,分不清该冲谁喳喳。更别提今天她顶着和吉儿如出一辙的辫子。 “吉儿?”因扎吉望见女孩走过来,喊她的名字。 芬夏提着裙摆,爬上山坡,挨着他坐下。她理了理裙子,没有说话。和任何一个人一样,他把她认成吉儿了。不过,吉儿正和爸爸一起在城里的商店。昨天晚上,爸爸带回来一对洋娃娃。她的套着蓝白水手服,吉儿的是粉色蓬蓬裙缀着蕾丝。“领口的蝴蝶结太丑了。”吉儿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抱怨。今天早上,她抱着娃娃钻进爸爸的车里,磨着爸爸带她进城去换。 今天天气很好,芬夏心想。天上飘着云,阳光沾染了阵雨,长草的茎条接近根部处有些潮湿,但又清凉,又明亮。他们像坐在一个倒扣的花钵上似的,到处都裹满了泛绿的五月花朵。 今天,她要不要玩那个游戏呢? “你怎么没和你妹妹在一块儿呢?”他随口问。 “她进城里去了。”她说。她没有公布答案,没有吓他一跳——“嘿!我是芬夏啦,傻瓜,哈哈哈。”她没有这么说。 “我们也不总在一块。” “是吗?”他没有疑惑,仍然是一种不放在心上的语气,“我还以为你们总是形影不离。” 过了一会儿,他把头转过来,冲着女孩儿,“你知道,你的头发很漂亮吧?很漂亮的淡金色,很像我昨天傍晚见到的东西。” “什么东西?” “金色的天空,落日,小小的雏菊花心,一只黄金小鸟停在窗前那棵板栗树的枝头。” “真美。”她喃喃,想象着那幅场景。 “很美,路上的每个人都溶成了淡金色的影子。”他看着女孩儿,微微笑起来,露出一个他向来很少在芬夏面前露出的笑容,一个鲜亮、惹眼、坏男孩式的笑。 “呐,吉拉索,你为什么要死命地把头发绑成这样呢?” 现在,他像是正伸出狐狸的掌心随意逗弄着她玩呢。 “不为什么。” “把头发散开来也很好看。” 她瞪着他不说话了。 他还在笑,“你这样不说话又很像你妹妹了。” 他认出来了吗?她心想。她应该活泼些,就像以前和吉儿一起混淆身份,骗那些大人的时候一样。 “怎么了,你今天不开心吗?” “没有。”她回答。 “这样安安静静的你可真难得。” 芬夏没有搭腔。她伸手掐住脚边的狗尾草,指尖用力一折,草茎断裂时发出一声清脆的“啪”声。 “疼吗?”她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 “已经不疼了,就是,”他敲了敲硬邦邦的石膏,“脚动不了,让人挺难受的。” “常常会这样吗?” “什么?” “骨折呀,受伤呀,新闻上的足球运动员好像总是会受各种伤。” “难免的。”因扎吉心不在焉说道。他在想什么?她看着垂在他颧骨旁的黑发,一根根黑得像沥青。他这阵子一定很无聊。 “难免的。”他又说了一次,“足球是对抗性很强的运动,受伤总是难免的。怎么啦?是不是觉得这样很暴力?” “有点。”她把目光移到手心里的断草上,手指轻轻捻动,慢慢地,一点点地,把草叶撕成细碎的绿色粉末,“在球场上奔跑时那么耀眼,背后却要承受这么多伤痛。那些摔倒、扭伤的瞬间,一定疼得难以忍受吧,却还要咬牙站起来。” “这些都是应该的。”少年淡淡道,“踢足球的人,就得咽下这些苦。当我还是个不会走路的孩子时,足球就已经进入我的生活。踢球给我能量,待命却让我停滞不前。只要能够进球,一切都值得。疼到麻木也值得。” 只要能够进球,一切都值得吗?芬夏摊开手掌,看着手缝里的草屑簌簌撒落,跌进草丛最深处,那里无人问津,它们默默结痂又裂开。 “伦敦是个怎么样的城市?”他问,“能和我说说吗?” 芬夏怔了怔,她现在是吉儿,她应该用最好的词来描述伦敦,但她说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她说不出来。 “是一个有时候美丽,有时候阴郁的地方,有……很多人,很多繁华,很多梦想,很多颗破碎的心。” 他听了这话又笑了笑,“是一个大城市啊,”他往后一靠,就那样仰卧在山坡上,看着天上飘来飘去的云,“很多颗破碎的心,真好。很多人的心,被挤得小小的,实实的,什么东西都装不下,想破碎都没法子呀。我呀,真的好想,好想……” 他没有说下去,芬夏跟着沉默了一会儿,问他:“好想什么?” 他看了一眼女孩,忽然又笑了一下:“好想离开这里。” “这里?圣尼科洛?” “圣尼科洛,皮亚琴察。” “为什么?” “想离开一个地方需要理由吗?” “有时候需要,有时候不需要。” “我老是觉得,我不会一直属于这里。” “你想去哪?某个大城市?像伦敦,像米兰那样?” “去……山的另一边吧。” “山的另一边是海。” “那,会离开意大利吧?” “离开亚平宁。”女孩纠正道。 “那我再跨回来,”他说,把双手枕在脑后,阳光跌进他微眯的眼睛里,闪着金黄的光,几乎和她的头发一个颜色,“你不是飞越了山海才来到这儿的吗?” “嗯,坐在一只白色的大鸟上。” “钢铁做的白色大鸟。”看到少年挑起了眉毛,芬夏噗嗤一笑,终于活泼了一点,她的指尖绕啊绕,卷着麻花辫的发梢玩。 微风漫过草尖,她的发丝被风揉成了蓬松的弹簧卷,他的额发也随着风飘啊飘。他的耳朵长得很好看。她想着,第一次注意到这一点。他的耳朵小小的,薄而透亮,像半面虫儿翅膀。 “是一只好大好大的鸟,铁肚子里能放进好多人呢。”她说着,“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唔,我和芬夏第一次坐飞机。”她心虚地觑了他一眼,他却好像没留意似的。 “从大鸟眼睛里看出去,是什么感觉?”他问。 她想了想,把下巴抵在膝盖上,双臂环住蜷起的双腿,像要把什么拢在怀中,“一开始,我简直掉进了会流动的雪色梦境里,我们和大白鸟一同变成了一小片羽毛,就那样浮在风里。等我睡了一觉醒来——”她顿了顿,忽然弯起眼睛。 “我发现我能望见底下的世界了。大的城市,小的城市,全都缩成了积木城堡一般大,高高的楼是积木块,长长的街是积木缝。那些人啊,树上的小鸟啊,撒欢的小猫小狗啊,也一起变成了积木世界里的小不点。”她抬起右手,掌心向上悬在半空,仿佛真的托着整个微缩世界。 “这样呀,很有意思吧……我还没坐过飞机呢。”他有些遗憾,“不过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梦。”他的声音又变得像下在芬夏心里软绵绵的一阵小雨了。 “我乘着风,那样快活,飞过了亚平宁、地中海,看到了阿尔卑斯山终年不化的雪冠,大西洋翻涌的浪尖快要把我掀翻……真好啊。”他的嘴角泛着笑,“那是个美梦。等我老了,老得骨头缝里都渗着疲倦,老得连影子都拖不动了,等到那个时候,我会回来的。我才会回来。” 芬夏静静地看着他,直到心底那阵雨淅淅沥沥地停歇。他刚才是一只狐狸,现在又变成了碧空里的一抹云,东悠悠,西悠悠,时而聚,时而散。 鸟儿会被狐狸吃掉吗?鸟儿又怎么能抓得住云朵呢? 她攥着掌心微微发潮的裙摆,一会儿觉得他的梦真是好啊,一会儿又别开眼,不想再去看他。 “那里,山的另一边,能让你的心装下很多东西吗?”她问。 “会吧。”少年回答,他一直望着远方,远方的碧空,远方的云絮,远方连绵的黛青色山峦。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狐狸、鸟儿和云 第4章 她们的秘密 再后来几天,芬夏有时候能从二楼的窗台上看见他仰躺在小山坡上,脚踝还是打着绷带,眺望着仿佛藏在云层中的大白鸟。只是她再没有机会一个人去找他了,吉儿抱着新换回来的洋娃娃,和妹妹形影不离。 又过了一阵子,他丢掉了拐杖,开始能一瘸一拐地走路了。一个月后,某个星期一的清晨,她们出门上学时,看到詹卡洛叔叔把车倒了出来。兄弟俩一起走出来,他腿上的绷带已经拆掉,他痊愈了。他和他弟弟一起,重新踏上了回皮亚琴察青训营的路。 和半个月才回家一次的哥哥不同,西蒙尼几乎每周都回家来,有很多时间能和双胞胎玩在一起。他和芬夏总是坐在一块儿看书,而吉儿乐此不疲地为她的娃娃们精心化妆、搭配首饰、梳理头发,有时姐妹俩一起弹琴唱歌,西蒙尼是一个小小的听众,有时三个人一起下棋、玩拼图、看电视。有时候,他们也会一起骑自行车去社区里游荡。 日子继续过下去,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月经的鲜红牡丹开了花,女孩子像幼鸽一样成长。芬夏发了场高烧,他们把她的头发剪短了,新长出来的头发像三月的杨柳芽。这带来另一个好处——大家终于能靠头发长短分清她和吉儿了。吉儿将她的洋娃娃们依次收进木匣,取而代之的是铺满桌面的水彩画稿。她开始画穿着漂亮衣服的男人和女人,她仍然爱打扮她妹妹,把各种碎花发带别在芬夏柔软的短发间。 姐妹俩渐渐不和西蒙尼玩在一块儿了。不管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区里,她们学着高年级女生的模样,和男孩们井水不犯河水地划分领地。“女孩们一堆,男孩们一堆。” 不过,芬夏和西蒙尼交换故事书的习惯始终未变,他们用铅笔在书页的空白处写下文字:西蒙尼用潦草字迹在骑士传说旁写下“老套到打哈欠”,芬夏就在旁边添上歪戴皇冠、举着扫帚的公主简笔画;他在悬疑故事结尾画问号,她便折起书页写下反转结局。 十四岁生日过后的一阵子,芬夏会在任何能反光的东西里盯着自己的倒影,模模糊糊地看见一张白皙的脸和金色齐耳短发。芬夏觉得很奇怪,好像她原本的那个孩子不见了,被一个她感到有些陌生的美丽少女所取代。 那年的十月,吉儿和因扎吉开始约会,在他们第一个令吉儿“神魂颠倒”(吉儿言)的吻过后。因扎吉从城里回来,打电话把吉儿约了出去。芬夏也得跟着一起出门,为了帮吉儿在爸妈面前打掩护。 “怪不好意思的,”吉儿对芬夏说悄悄话,“毕竟是邻居。玛丽娜阿姨对我们多好啊,要是我和菲利普分手了,以后碰见得多尴尬。” 等到吉儿坐上因扎吉的自行车后座,冲她挥手告别,芬夏就戴上耳机,走上另一条路。穿过镇上商店的后门,往右一拐,便能看见那扇挂着“闲人免进”木牌的大铁门。偌大的公园乏人照料,歪向一边的废弃秋千架,只剩下斑驳底座的旋转木马,长满青苔的圆木,像是老妇咳嗽般吱呀叫唤的跷跷板,哪儿都能让芬夏蜷着听会儿歌,看上半天书。 两周后,她把这个秘密据点分享给了西蒙尼。从那以后,她也能在那儿碰见抱着漫画书的西蒙尼。 有时候西蒙尼会把足球带来。在已经干涸的人工湖对面,有一大片光秃秃的空地。他把从商店买来的几瓶饮料摆在地上当障碍物,等练完球出了一身汗,还能和芬夏一起喝汽水。 芬夏就坐在灰浪似的草地里陪他,膝头摊开的书页被风掀起又压下。当酸涩爬上眼睛,她就合起书,托着下巴,望着男孩弓着背带球疾跑的身影,望着那枚黑白皮球在地面上反复弹跳,扬起一阵又一阵细尘。 西蒙尼最常做的是用脚内侧反复推球,让足球贴着地面划出弧线。他也会沿着那几瓶果味气水来回穿梭,从树莓味穿到菠萝味,用脚背连续拨球变向。偶尔兴致来了,他就退后几步,对着锈蚀的秋千架横梁发力,足球呼啸着掠过软趴趴的粗草,击中横梁的震颤声会把灌木丛里的一窝麻雀都惊飞。 浸透的球衣紧贴脊背,足球成了他身体的延伸。脚尖轻挑,它便凌空旋转,脚腕微扣,它又乖巧变向。 “十年前,这里有摊位卖咖啡、披萨和纪念品,”休息的时候,西蒙尼对芬夏说,“帐篷里也有戏剧演出,还有到处兜售的小贩和民谣歌手。那时候,遇到什么节日,元旦、主显节、解放日、八月节……,妈妈就带我们来这儿看乐队演奏,菲利普和我拿着气球在人群里钻来钻去,买炸奶酪球和焦糖苹果吃。” “后来呢?” 男孩用鞋尖有一下没一下碾着地上的碎石,“他们建了一个综合商场,就在镇西北边,里头有个更大的游乐场,巨型恐龙模型会摇头摆尾、喷气吼叫,还有在晚上闪起光来的摩天轮,渐渐的就没人来这儿了,原本的摊位全搬走了。前几年报纸上有个官员说要把这儿拆掉,改建成廉居公寓,到现在都没动静。” 芬夏伸手接住一片飘落的枯叶,天气开始变得越来越冷。“说不定哪天推土机真的来了,”她把枯叶抛向空中,轻声说,“到时候我们的秘密基地,可能就只剩一堆瓦砾了。” 吉儿谈起恋爱来总是全力以赴,她的往任小男友们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全都爱她爱得痴狂。但这次可谓是棋逢对手,“喜欢菲利普的小姑娘能凑成一支拉拉队”(西蒙尼言),这个眉眼带笑的坏小子,也总能在姑娘们含情的眼波和娇艳的红唇间游刃有余。 吉儿穿着最时兴的裙子和他去城里看电影、逛街、吃冰淇淋。起初,他们想瞒住所有人(除了芬夏和西蒙尼),但很快,有熟人(当然是大人)在小镇西北边那座有摩天轮的商场里撞见了他们,“他们太不小心了”(芬夏语)。两个月后,双方父母都知道了这段恋情。 出乎双胞胎意料的是,父母们对此事态度出奇得平和。倒是玛丽娜阿姨把大儿子叫进厨房严肃警告了一番,据西蒙尼趴在窗外偷听到的内容,菲利普信誓旦旦地向母亲保证:“我不会对吉儿做什么出格的事。” “做什么?”芬夏问,“他们都接过吻了。” 西蒙尼呛住了,健怡可乐顺着鼻腔灼得生疼,他手忙脚乱地扯过纸巾:“不是接吻那种。” 芬夏狐疑地盯着他,等她反应过来时,破天荒脸红了,“哦,那个啊,我懂了。” - 十二月,皮亚琴察的冬天来了。随着严霜的出现,气温骤然下降,波河平原褪去往日的温煦,开始展露它湿冷的另一种本性。冰凉的风总爱从教室的门缝下钻进来,有时也会把上学路上那些松动的窗框摇得玻璃格啷啷直响。一个月前就褪成枯黄色的树叶扑簌簌脱离枝干,唯有松树衣冠不卸,黑魆魆、寒森森地矗立在灰白的天幕前。 吉儿和芬夏把衣柜深处的冬装翻了出来。爸爸也换下那件泛白的薄风衣,裹上深褐色的毛呢大衣,立起衣领,挡住寒风。记忆里的爸爸总在不断变换角色:姐妹俩牙牙学语时,他是美术教室里的老师,等她们能自己背书包上学了,爸爸又摇身变成作家,常年穿着一件笔挺的黑风衣,戴着猎鹿帽,要是再往嘴角别一支黑色陶制烟斗,活脱脱是从维多利亚时代的侦探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 经年累月,黑风衣与猎鹿帽成了爸爸的标志,他手里有时候夹着一支钢笔,有时候拿着一扎稿子,有时候潇洒地写下几行花体字,有时候笑眯眯地勾勒出两个明媚的小姑娘。书架上常年摆放着爸爸的几部小说,妈妈说“叫好不叫座”,但爸爸似乎也不在意这些。 在伦敦时,爸爸和妈妈会去参加一些文艺界的鸡尾酒会,那时候爸爸就会换下那件黑风衣,摇身变成一个非常英俊的年轻男人 。高个子,仪表堂堂,纽扣孔插朵红玫瑰,深色发肤和深色笑眼表明他是个讨人喜欢的意大利男人,略长的黑发显示他是艺术圈内人,身旁是妈妈,一位端庄优雅的浅金发女士,身穿薰衣草色羊毛套装。他们天造地设,所到之处总是备受注目,有人侧头瞥视,有人瞪眼直看。哦,他们风华正茂的二十多岁,活在照片里的二十多岁。 圣母无染原罪瞻礼过后的一天,一通越洋电话打进家里,伦敦的编辑带来一个令全家人振奋的消息:爸爸的那本《柠檬与海之国》被财大气粗的美国书商相中了,对方不仅要引进出版,还盛情邀请兰佩杜萨先生下周飞纽约洽谈合约。 一得知消息,吉儿立马吵着嚷着要去美国。妈妈板起了脸,坚持两个女孩子都得乖乖去学校上课。吉儿哪肯罢休,她把餐盘重重一推,赌气绝食抗议,眼眶里打转的泪水随时要掉下来。爸爸最终还是心软了。但这一松口,妈妈的脸色瞬间沉得能拧出水来,一周都没搭理父女俩,还是靠芬夏居中传话。 出发前夜,爸爸问芬夏要不要和姐姐一起去,吉儿拽着妹妹的袖子要她答应。芬夏瞥了眼妈妈,摇了摇头,听见吉儿失望的抽气声。临行前,吉儿委屈地问妹妹:“我们不是一边的吗?”芬夏没说出话来。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她们的秘密 第5章 柠檬切诺(上) 吉儿跟着爸爸踏上跨洋飞机后,芬夏在班里落了单。 原本班上有几个姑娘和双胞胎关系不错,但自从吉儿和菲利普·因扎吉交往的消息传开后,一个高年级女生带头向吉儿发难,她故意把番茄酱挤在吉儿常坐的食堂餐椅上,还在体育课上让小跟班去撞正在练习投篮的双胞胎,害得芬夏膝盖擦破了一大块皮,她们还往吉儿的储物柜里塞发臭的鱼内脏,腥气好几天都没有飘散。 双胞胎不甘示弱,立刻报复了回去。是芬夏的主意,在高年级女生参加演讲比赛当天,她们溜进广播站,按下播放键,预先录制好的音频响彻整个校园,内容直指台上参赛女生演讲稿抄袭、考试作弊、长期欺负同学。看到始作俑者脸色由红转白,慌乱扯着话筒辩解,双胞胎躲在人群后笑得直不起腰。可反击带来的快意转瞬即逝,如今吉儿不在身边,芬夏走在学校走廊,仍能感受到那些残留的恶意目光,如同芒刺在背。 现在,课间和午餐时间,芬夏都孤零零一个人坐。其实她也不在乎,只是当班上要两两分组的时候,她总会不可避免地与路易莎凑成一队 。没有人喜欢路易莎,因为她两面三刀,是年级里最出名的几个碎嘴子之一,又爱向老师告密。吉儿曾咬牙切齿地说路易莎是“长着人脸的告密虫”。芬夏倒是对她没什么意见,在她眼里,路易莎和食堂偶尔蹭过来的猫也没很大区别——只要不挠伤她的手。只要不犯到芬夏头上来,她对人很包容,但这不意味着她就愿意搭理路易莎了。 路易莎不知道芬夏心里在想什么,她对芬夏的安静很习惯,说不定她正庆幸现在有了个新伙伴,沉默的伙伴总比没有好。况且,没有什么比安静聆听的耳朵更合适当秘密的容器。她开始邀请芬夏放学后去她家写作业,尽管芬夏每次都摇头拒绝。 但是,星期五晚上,芬夏和妈妈一起看电视时,妈妈说:“你的同学们放学都干什么?”说话时,妈妈的目光盯着电视屏幕,没有看向芬夏。这个被装作不经意提出的问题,让芬夏心里一沉——自从广播站事件后,她和吉儿被学校叫家长,妈妈就一直担心她们在学校是否还能交到朋友。 “他们就……你懂的,写作业,或者在街上瞎逛。” “为什么不和朋友出去玩呢?”妈妈问。 “我周末和西蒙尼待在一块儿。”芬夏回答,将身体更深地蜷进沙发凹陷处。 “那你要好的女朋友呢?除了吉儿,你也得有几个好闺蜜呀。” 芬夏沉默了一会儿,“我有,”她听见自己说,“我们班的路易莎,你没见过她,但她昨天还约我周末出去玩呢。” “那太好了。”妈妈说,“吉儿不在的时候,我总担心你会觉得孤独。西蒙尼是男孩子,等他哪天谈了恋爱,你得多失落啊。不过,说不定你们俩早就想在一起了?” “没有,”芬夏盯着电视屏幕上跳动的广告,她觉得自己的脸火辣辣的,她站起身说,“我可以用一下电话吗?我想现在告诉路易莎我的答复。” “当然可以。”妈妈说。 - 星期六下午,芬夏就和路易莎在大街上来回走了一阵子,她觉得有点荒谬又有点好笑,但路易莎紧紧地挽着她的胳膊。她不想提出去商场、图书馆或是公园之类的建议,她宁愿忍受和路易莎一起这样发蠢地晃荡。 暮色初临时,天开始下起了小雨。两个女孩坐在街边候车室里,望着马路对面出神。乌黑的云层还没有把整个天空都遮住,在天边那一带,依然保留着一抹水白色的空隙。黑沉沉的天空和黑沉沉的大地之间,银亮的雨像一道道利箭径直倾泻下来。一群小孩故意骑着自行车来回碾过积水,路边咖啡厅的前脸被雨水打湿,几个老妇人在门口互相道别,她们握着彼此的手,噘起干枯的嘴唇亲吻对方浮粉斑驳的脸颊。 她和吉儿五十年以后也会这样吗?变成干瘪的佝偻的老太太,老得发霉,却还亲亲热热地黏在一块儿,做一对连体婴?吉儿身边会不会站着个头发稀疏的老头,带着老气的毛线帽,像年轻时的因扎吉那样漫不经心地笑? 芬夏忍不住想象因扎吉老去的模样:棱角分明的颧骨耸成山脊,饱满的面颊凹陷成海沟,狐狸似的眼睛被鱼尾纹分割,可目光会像当年那样明亮。他还会把她认成吉儿吗?芬夏噗嗤笑出声,惊得身旁的路易莎投来疑惑的一瞥。 “你也觉得很恶心吧,老奶奶凑在一起亲吻……”她说着,兀自大笑。 “你和西蒙尼·因扎吉是在约会吗?”她又说,“你们也很奇怪,吉拉索和哥哥谈恋爱,你就和弟弟,好像你们两姐妹都得和因扎吉兄弟绑一块儿似的。他们能分清你们吗?晚上拉灯亲错了人怎么办?” “我没和西蒙尼约会。”芬夏说,知道路易莎正咕咕笑着把这件事存起来,准备在星期一的早上告诉她在学校里碰到的第一个人。 “你是要在这里坐一晚上还是怎么着?”芬夏站了起来,拍了拍沾在牛仔裤上的灰。 “好吧,我们走。”路易莎说,“去买瓶酒怎么样?别跟我说你没尝过。你姐姐和因扎吉约会时保准偷偷喝过。男孩子们都喝酒,那些大男孩。” 她们穿过马路,拐进废弃公园附近的那家商店。她们一直站在外面的毛毛雨里,芬夏抱着胳膊倚在墙根,看路易莎小跑过去拦住几个正要进店的高年级学生。她堆着讨好的笑,拜托对方帮忙带酒。 “能不能帮我们买瓶柠檬切诺?”路易莎说,递上钱。从她说柠檬切诺那小心翼翼的样子来看,芬夏敢肯定她以前从来没干过这种事。但她没有拆穿,只默默把目光转向雨幕中摇晃的路灯。 “你和吉拉索一起喝醉过吗?”当她们转到旁边的巷子等待时,路易莎神态自若地问。芬夏忽然不想承认没有过,她同样轻描淡写地说:“有过。” “你们一般喝什么?”她问。 “哦,”芬夏说,嘴里冒出了父母在圣诞夜常喝的酒,“大部分时间是草莓百利甜酒和可可利口酒。”路易莎安静了。 高年级生们把酒瓶递过来的时候,路易莎盯着它看了一会儿。 “给我。”芬夏说。她旋开瓶盖,把吸管插进去,一口气喝了将近四分之一瓶。它喝起来不酸,很像妈妈梳妆台最上面一格摆放的那瓶柠檬香水,还带点果皮的苦涩,香茅和薄荷的清凉。路易莎也接过酒瓶喝了几口,又递给芬夏。不到五分钟,她们就喝光了一整瓶。 “我们要喝醉了。”路易莎说,尾调上扬得有些飘忽。令芬夏惊讶的是,自己的喉咙里竟然溢出一串笑声。她开始感觉到其中的喜悦了,甜蜜,模糊,刺痛,温热的酒意从胃里翻涌着漫向四肢百骸。 路易莎眯起眼睛,歪着头打量她,“我的天……你这就上头了?”她伸手戳了戳芬夏发烫的额头。 她挽起芬夏的胳膊,芬夏晃了晃脑袋,没有挣脱。她们歪歪扭扭地从商店侧面绕出去,像在参加一场糟糕的二人三足比赛。细雨绵绵如丝,可身体里有了柠檬切诺,连雨都感觉不那么湿了。 路过一位掉光了牙的老妇人时,她对女孩子们絮絮叨叨说了些什么“雨夜”“年轻姑娘”这样的话,她们开始哧哧傻笑,然后转为一阵大笑,并笑着走完了剩下的路。 暮色完全笼罩小镇时,她们晃到了镇广场。三三两两的人散落在长椅附近,唯一的光源来自广场边缘的路灯,昏黄光晕只勉力照亮了一小片区域。这里是芬夏再熟悉不过的地方,每天上学她和吉儿都会经过这里,她在心底反复默念着这些记忆,可黑暗像给万物施了魔法,连平日里看惯的树木都变得陌生起来,轮廓扭曲成怪诞的影子。 “两周前,警察突袭了广场。”路易莎说,“他们揪着那些喝了酒的未成年人,带去了局子。” “我知道。” “你家人会怎么做,碰到这种事?” “大概会训我们一顿,把我们分开来罚关禁闭。” “你真的没和西蒙尼·因扎吉约会吗?”她问。 “没有。” “你说的是真话吧?喝醉了不能说假话。” “你想和他约会?”芬夏问。 “当然不!”路易莎吓了一跳,“你怎么会这么想?不过,哈,我得说,他长得是挺帅的,虽然没他哥哥那么吸引人,但也还不错,看起来很乖。”她傻笑了几声。 “你不喜欢西蒙尼·因扎吉?”她还在问。 “不喜欢。”芬夏不耐烦了,“你就没别的可说的了吗?我要走了。” “嘿,等等——”路易莎扯住她衣角,左右张望一圈,压低声音,“你别告诉别人,其实……是爱玛她们让我来套你话的。” “她们又想干嘛?”芬夏皱起眉头。爱玛是那个被她们搞得丢大脸的高年级女生。 “她想和菲利普·因扎吉约会,谁都知道她喜欢那个大的。” “那又关我和西蒙尼什么事?” “你傻啊,她们想传谣言,说菲利普·因扎吉脚踏两条船,同时和你们双胞胎姐妹交往,西蒙尼就是打掩护的幌子。她们想把你们姐妹的名声搞臭。” 芬夏先是僵在原地,然后爆发出一阵狂笑。她弯着腰,手指死死按住抽痛的胃,“就这?她们以为编这种烂借口,因扎吉就会和吉儿分手?”她越笑越起劲,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难得她们想出这个馊主意。哎呦,笑得我肚子疼。” “谁会信呢?双胞胎喜欢上同一个男生,他还同时和姐妹两个约会,谁会信呢?” 谁会信呢?她想,双胞胎喜欢上了同一个人?真是搞笑。 她产生了一种眩晕、痛苦而愉悦的感觉,就像乳牙脱落时,用舌头狠狠抵住那个血肉模糊的空洞处。她撑住腰,不笑了。她感觉路易莎在看她,喉咙突然发紧,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渐渐的,她的身体在发抖。柠檬切诺的效力过去了。 颤抖从指尖开始,像电流般窜至发根,又变成冰碴顺着脊椎往下坠,直到连呼吸都跟着发颤。方才还在舌尖跳跃的柠檬香气此刻全然退去,只留下空荡荡的胃袋,翻涌着酸涩的空虚。 “我要回家了。”她说,“看起来也没什么花样了。” “才七点,就这么走简直是暴殄天物。听着,我们哪儿也不去。喂,你真的有经验吗?” “什么?” “我说,你确定以前喝过酒吗?跟吉拉索,就像你说的那样。” 路易莎在挑衅地、得意洋洋地笑,芬夏看着她,忽然间感到怒不可遏。 太阳穴突突直跳,眼前的世界搅成一团模糊的猩红。她对路易莎怒不可遏,对爸爸怒不可遏,对妈妈怒不可遏,对吉儿怒不可遏,对菲利普·因扎吉怒不可遏,甚至对自己也怒不可遏。她们是双胞胎,她们总是待在一起做一切事情,她们永远是一边的。可为什么事情变成了这样? 她不想跟路易莎在一起酩酊大醉,不想跟路易莎在一起讨论女孩们的话题。吉儿不在的日子里,她像被强按在轨道上的木偶,被迫与路易莎重复着毫无意义的同行。这不公平,这就是不公平。 爸爸对她不公平,他带走了他的小甜心吉儿,将她如弃雀一般丢给妈妈。妈妈对她不公平,她用“小乖乖”“小淑女”的标签将芬夏困住,不能有一点儿逾越。吉儿对她不公平,为什么吉儿能随心所欲地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呢?为什么她能和因扎吉接吻、约会,将禁果尝个遍?芬夏对自己也怒不可遏,她已经很久、很久不愿意在心里念起那个名字了。哦,菲利普——菲利普!菲利普!菲利普!她对这个名字怒不可遏,她讨厌这个名字,讨厌极了,她对发生的这一切都怒不可遏。 “你还好吗?”路易莎说。 “不好。”芬夏垂着眼。 “哦,”路易莎轻吸一口气,似乎很吃惊。过了一两分钟后,她又说,“听我说,我很抱歉,我不是有意的。” “我得再喝一杯。”芬夏说。 “我们没有酒了。” “我有钱,我们回商店再去买一些。” “当然,如果你想的话,我们可以回去。” 芬夏看着路易莎的手掌在路灯下捏紧又松开,她意识到这个女孩其实很害怕,这个女孩在担心自己做过了头,她害怕芬夏一走了之。更要命的是,她害怕到头来她需要芬夏超过芬夏需要她,她竟更依赖这份摇摇欲坠的关系。领悟到这一点让芬夏生起一种奇怪的疲惫,甚至觉得此时,此刻,此地,十二月一个潮湿的暮色里,在被雨水冲刷的小镇广场,她和路易莎在一起,这一切是多么奇怪。 雨不知何时停了,路灯在水洼里晕开光斑,她们踩着深浅不一的影子,默默往回走去。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柠檬切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