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哥们,你哥儿啊!》 第1章 穿越异世 六月,烈日高悬。清水村的一座大山里,绿树高耸,灌木丛生,蝉振翅高鸣。 “救命啊——” “有没有人在啊!快救救我吧——” 一阵接着一阵呼喊从山林里传来,带着主人深深的绝望与无助。 这是何暮来到这个地方的第三天。 两天前,他结束训练离开校门,背着包按照母上大人的命令去菜市场买菜,谁知不小心踩到了空井盖,然后就如同坐滑滑梯穿越地心去往地球另一端般,凭空出现在了这个大山。 手机似乎摔坏了,怎么也无法开机,不能查看地图和拨打救援电话,何暮在这陌生的大山里晕头转向。 凭借背包中剩余的半瓶水和两包牛肉干,他不至于渴死饿死,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三天,他至少翻了两座山,身上的衣服被树枝勾破了,脚上的运动鞋也即将报废,精气神更是被折磨得所剩无几。 方才他爬到一棵树上,试图站高点寻找出去的方向,好不容易看到远处的村庄,却因脚滑不慎从树上摔了下来,脚踝疼得动也动不了。 “救命啊……” 何暮头晕眼花,又累又饿,只觉得一万只小鸟在眼前打圈叫喳喳。 他靠在树根上,清点自己剩下的物资:一部报废的手机、一瓶只剩下几滴的矿泉水、半包牛肉干、一个还没来得及送给妹妹的网红跳舞仙人掌玩具,以及一张饭店塞来的广告传单。 传单上印着翠绿诱人的清炒时蔬,酱香多汁的红烧肉,粒粒饱满的大米饭,何暮越看越饿,抱着仙人掌玩具,手臂一摊,身子无力地滑了下去。 “到底……有没有……人啊……” —— “哗啦啦——”一人高的刺木接连倒下。 宋喻背着竹篓,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镰刀,熟练地清除挡在身前的杂草,跟在他脚边的大黄狗也十分熟练地饶过了刺木,随着主人继续前行。 许久不来,松鹤山上的杂草又茂盛了许多。这座山偏,又陡,平日里少有人来,可正因此,草药较别的山长得好些。 一个多月前,他在这半山腰附近的石头缝里瞧见了一簇野生的铁皮石斛,但因着枝条还嫩,藏好了没挖,如今正是时机。 一边开路一边朝着做好标记的地方走去,陡峭的山路对于一人一狗来说简直如履平地。 一路七歪八扭,终于来到标记的地方,往石缝中一看,那簇石斛果然成熟了许多,宋喻小心地把它挖出,放进背篓里,只留下几株小苗,在原地继续生长。 正准备下山,却发现自家大黄正抬头警惕地望着某个方向,发现宋喻看过来,“汪汪”叫了两声。 宋喻注意力转移,这才发觉耳边一直隐隐约约地传来什么动静,像是有人在呼喊,略一游疑,朝着声源走近。 一声一声,本模糊的呼喊变得清晰—— “救命!有没有人啊!” “救命!有没有人啊!” “救命!有没有人啊!” 奇怪的声音持续不断地传来,滋滋啦啦的,既像人声又不像人声,着实诡异。 大黄在前头带路,宋喻继续走近,没一会就找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 只见一个人,正静静地躺在树根下,不知死活。他穿着样式奇怪的衣裤,怀里抱着什么东西,看上去毛绒绒的,像棵假草,一边扭着躯干,一边继续发出怪叫:“救命!有没有人啊!” 什么东西。 宋喻眉心微蹙,审视的目光将眼前人从头到尾扫过,一时没有上前。反倒是大黄,甩着尾巴凑了上去,黑鼻子四处闻来闻去。 抱着这怪东西的倒像是个真人,只是好像有点死了。 眼见没什么异样,宋喻走到人旁边,蹲下身,把他脑袋上的黑色包袱挪开,屈着食指在他鼻子前探了探。 还有呼吸,是个货真价实的活人。再看脸庞,五官端正,相貌俊朗,约莫十**岁,眉心无红痣,是个年轻的男人。 “醒醒。” 宋喻推了推他。 “汪汪!” 大黄用爪子刨了刨何暮脑袋上的短发。 何暮迷迷糊糊之中,只觉得一股熟悉的狗味从头顶传来。妈妈养的哈士奇向来精力旺盛,最爱刨他头顶,每次回家他几乎没睡过一个懒觉,有点烦,“旺财别吵我。” 等等,旺财?! 何暮一激灵,猛地坐起了身,“妈我要吃红烧肉——嗷!” 脑袋撞到狗头上,一人一狗同时发出痛呼。 宋喻:“……” 他稍微退开了身子,留下一人一狗面面相觑。 “你……”何暮一手捂着脑袋,一手指着眼前的大黄狗,目光缓缓移动到旁边神色冷淡的少年上,傻眼了,“你们是……?” 宋喻抱着手臂,“这话应该由我来问你才对。” 他漂亮的眼眸盯着他,眉心红痣鲜亮,“你不是溪水村人。” “你是谁。” 何暮张口,何暮无话可说,何暮哽咽。 (T^T) 这、这是人…… 三天了,三天了!!!这是他三天以来第一次碰到活人!不是阿飘!是活人!会说话的活人!!! 天知道这两天晚上他都不敢睡觉,没有打火机,又不会钻木取火,四周乌漆麻黑的,生怕自己一睡着就跟阿飘面对面拥抱了。 怀里的仙人掌还在载歌载舞,“救命,有没有人啊!” “有救有救,你别喊了。”何暮把开关按停,眼眶有点湿热了,“我叫何暮,是B市人。” “同学,这里是哪里啊?怎么才能出去啊?” “你是我在这里看到的第一个活人,我在这里走了三天都没出去!脚都要断了。” 迷了路还能在这山路走三天,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事。眼前这个青年,虽然无论穿着还是说话都奇奇怪怪的,可眼神清澈,不像是别有用心之人。 宋喻神色稍缓,“这里是溪水村,松鹤山。” “你要是迷路,就跟我下山吧。” 何暮热泪盈眶,“谢谢同学!你真是个好人!” 他把仙人掌塞包里背好,用力起身,脚踝瞬间传来一阵阵痛,脸色一白,又倒了下去,忍痛道,“同学等一下!我忘记我脚扭了,你能帮帮我吗,我好像走不了路了。” 宋喻垂眸,目光在他一片红肿的左脚踝上转了一圈,“嗯。” 他砍了一根半个拳头粗的树枝,削去上面的细枝碎叶,把树枝递给何暮,又把人架起来,“拄着走吧。” 何暮感动,“谢谢你啊同学,你太聪明了。” 宋喻没回答,抬步下山。 何暮也没在意,一边往前走,一边扭头朝身后闻他背包的狗喊,“大黄,走了!” 宋喻脚步一顿,“你怎知他叫大黄。” 何暮也是一顿,小心翼翼开口,“不是所有这个颜色的狗都叫大黄吗?” “是吧大黄。” 大黄甩尾不语,宋喻也没再说什么,继续往前走。 幸好过来时提前开了路,下山时还不算困难,当然这是对宋喻来说。 对于何暮而言,拄着拐杖下山又成了另一种酷刑,山路石头奇多,遇到稍微陡峭一点的路段,他都需要宋喻架着他走,以免再摔一回加重伤势。 好在此人看着冷酷,面对他的请求却不会坐视不理。 “对了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啊?”成功跨过一块大石头,他问扶着他手臂的宋喻。 宋喻头也不回,“宋喻。” “谢谢喻哥!” 叫哥是一种态度,即使对方的年纪看起来比自己小,何暮就是觉得宋喻透露着一种大哥的气势。 听到这个称呼,宋喻唇微张,“……”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叫他,往常村里人都叫他“喻哥儿”,分明只少了一个字,听起来却豪放许多,就好像他是个很厉害的男人。 这人,面对哥儿也这般随便吗? 许是因为太久没遇到人,何暮的心情有点抑制不住的兴奋,即使宋喻很少回复,也自顾自说许多话。 “对了喻哥,你来这里干嘛啊,是怎么找到我的?” 宋喻目视前方,“上山采药,听到呼救便过来了。” “天哪,还好你过来了喻哥,不然我今天死定了。我连水都没有了,包里也只剩下了半包牛肉干,要不是怕还出不去,现在连一点也不剩了。” “喻哥,你知道我怎么来到这儿的吗,太奇怪了!我本来在买菜,不小心踩到了个井盖,结果就跟坐滑滑梯一样掉下去了,再睁眼就在这山里了。” “我一睁眼人都傻了,还以为穿越了。” 说到这儿,他才注意到宋喻身上的布衣,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哇,喻哥你穿得也好像个古人。” “不会真穿越了吧哈哈哈哈哈。” “算了,还是回家好,我还想吃妈妈做的红烧肉呢。我妈做的红烧肉特别好吃,软烂入味,香糯可口,配上一口大米饭,绝了!” 宋喻神色淡淡。 他基本可以确认,自己捡到的这个人,是个傻子。 这个念头刚冒出,何暮又说话了。 “对了喻哥,你手机在吗?可不可以借我一下。”他停下脚步,宋喻回头看他,见他方才还大大咧咧的神色里忽而带了些忧虑,“我想给妈妈打个电话,三天没联系,我怕她担心。” “首鸡?” 何暮嗯嗯点头。 宋喻唇微动,“那是何物?” 第2章 你就是我亲哥 “快到了。”抬眼看向前方的村庄,何暮心中燃起希望。 带着伤从松鹤山走到溪水村前,他已是满头大汗,暗暗给自己加了把劲,继续朝着村子的方向走去。 眼下已是傍晚,霞光绚丽,不少人从田间地头回来,何暮打眼一看,只见人人都穿着粗布麻衣,且无论男女都梳着长发发髻,他越看越奇怪,忍不住问道,“哥,你们这儿的人都穿得好古朴啊,是什么民族保护村吗?” 宋喻对村人诧异和八卦的眼神视若无睹,“只是普通村子罢了。” 何暮点点头,心里的怪异越发浓厚了。 正疑惑着,前方忽而来了个挎着菜篮子的大娘,瞧见二人,面露惊诧,笑问,“喻哥儿上山回来了,这位公子是……?” 何暮龇牙一笑,“大娘好啊,我叫何暮,在山上不小心迷路了,是喻哥把我救回来的。” “哦哦,这样啊,那真是万幸,山里有狼,可不能过夜!” ”狼?!“何暮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是后怕又是感动,“还好前两天没遇到狼,谢谢你啊喻哥,还好你来了!” 说着,他夸张地用另一条手臂箍了箍宋喻的肩头,以示感谢。 王翠的目光在他和宋喻之间来回游了一下,笑道,“可不是嘛,喻哥儿向来热心肠。” 宋喻被箍了个猝不及防,偏头看向按着自己右肩的手。 何暮不仅人长得高大,手也很大,色泽是健康的白,骨节修长,指甲圆润,指尖带着厚茧,似乎蕴含着看不出来的力量。 他抿了抿唇,对王翠道,“翠婶儿,他腿脚受伤不宜拖延,我先带他回去了。” “诶,诶。”王翠连忙点头,“快回去歇歇吧。可走得了路?要不要婶儿帮帮你们?” 还不等宋喻回答,何暮就挥着手热情道,“不用了翠婶儿,我们自己能行,改天再聊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还是这么阳光帅气的小伙子,王翠一笑,“好,等明儿有空了婶再过去看你们。” 等人离开,宋喻瞥了何暮一眼,“你倒是自来熟。” 何暮笑嘻嘻的,“我妈从小就教我,出门在外要大大方方的。怎么样,我刚才表现不错吧?” “不过好奇怪,喻哥,你们这儿真的好古风啊,简直就像桃花源记里的那个村子一样。” 方才问喻哥有没有手机他说不知道,何暮还当这儿比较贫困,不识得手机。可是现在进入了这个村子,他心中的不安越来越重,忍不住扭头打量村子里的环境。 青山绿水,白墙黑瓦,还有许多茅草屋,是有些古香古色…… 一边走一边打量,还未琢磨清楚,便走到一座小院前,宋喻打开院门,“到了。” “哦哦,好。”何暮扭过头来,又嘀咕,“奇了怪了,这些到底是哪朝那代的东西啊。” “总不能真穿越了吧?” “喻哥,现在是什么年代啊。” 他还在玩笑似的发问,下一秒宋喻的话直接打破了他的幻想。 “你不知道?”他轻蹙眉,怀疑这人是不是脑袋真傻了,回道,“虞朝,十五年。” “砰——”何暮跨过门槛的脚没收住,狠狠摔在了门前。 “什么什么?!” 飞尘之中,他来不及起身,猛地抬起头。 宋喻放下身后的背篓,看他睁得极大的眼睛,语句清晰地重复,“虞朝,十五年。” 何暮傻眼了,“不是吧?” 宋喻敏锐地察觉到他急转直下的情绪,谨慎地轻点了下头,“我没必要骗你。” 这人反应这么大,总不能是山间躺了几百年的精怪,如今出世,不知哪年哪月了吧? “不可能!”何暮反驳,迅速爬起来身来,坐在地上,从身后背包掏出手机,一遍遍地按压开机键。 快开机快开机,我要找警察叔叔,我要回家! 只可惜,依旧无半点动静。半晌过去,何暮如同被抽去了灵魂的破布娃娃,“啪嗒”一声,再次倒在了地上,喃喃,“真穿越了啊……” 妈妈让他顺路带回家的西红柿和土豆还没买,说好六点之前回去的,这都过了三天了。 妹妹的生日礼物也还没送出去,小丫头最爱生气,拿不到生日礼物肯定要跟他闹别扭,要买十根棒棒糖才能哄好。 还有老爸,还等着他回去在棋局上切磋一场的。 何暮怔怔地看着天幕上游动的晚霞。 ……回不去了。 * “抬腿。”找出自制的伤药,宋喻把草药粉加水研磨,制成糊状,均匀地敷在何暮扭伤的脚踝上。 何暮坐在宋喻家中的竹椅上,还没有从穿越的事情中回过神来,目光怔怔地看着宋喻给自己上药,半晌才道,“谢谢你啊,喻哥。” 嗓音与回来前时的激动截然不同,满是低落和沮丧。 宋喻不动声色地瞥了他一眼,手上动作不停,“方才你说的‘穿越’是何意? ” 何暮闷闷解释,“就是从一个时空来到了另一个时空。” 宋喻一顿,“你是妖精?” “啊?”何暮有点懵了,“不是不是,当然不是。” 他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只是放假回家,顺路去买菜的路上不小心踩到了空井盖而已,就突然到这儿来了。” “喻哥……这件事你可不可以不告诉别人。” 见宋喻看过来,他解释道,“我怕别人也把我当妖精了。” 万一又恰好碰上什么坏事,抓他去祭天怎么办?好像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虽然何暮压根没看过多少本小说,可也知道这种事情要保密比较好。 宋喻“嗯”了一声,低头把纱布绑好。 “还有一件事。” 何暮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这阵子可能得麻烦喻哥了,喻哥你能不能暂时收留我一段时间……” 穿越的事实已经无法改变,何暮虽伤心,却也知当务之急是给自己找一个去处。要是能先跟喻哥住在一块就好了,也方便他了解这个世界。 “我不会白住在这里的,虽然我身上没什么钱,不过我可以帮喻哥你干活,我之前是练举重的,力气很大,喻哥你叫我做什么都可以。” 宋喻:“哦。” 他冷不丁来了句,“我是个哥儿。” 还是个双亲离世,正值适婚年龄,目前孤身在家的哥儿,何暮若与他同在一个屋檐下,只怕会引来很多闲言碎语。自从大爹小爹离世,何暮便听到了很多关于自己的闲话,他早已不在乎,不过何暮毕竟是个男子,基于双方目前的处境都有些特殊,他还是提醒了一下。 然而何暮挠挠头,压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强调这个事情。 哥儿?什么哥儿,像“迅哥儿”那样的哥儿吗? 在何暮过去的人生当中,很少听见这样的词汇,一般都是大哥小哥这样的,印象比较深刻的还是中学时期的课文里提到的“迅哥儿”,周树人的小名。 难不成这也是喻哥的小名?抑或是他在提醒自己他是哥哥? 思及此,何暮露齿一笑,“我知道,我一定把你当大哥!” “……”宋喻抬头,目光静静审视了何暮两秒,“嗯。” “家里还有一间空房,待会我收拾出来,这几天你就住这吧。” 何暮大声:“谢谢喻哥!” 折腾了这么久,不管是他还是宋喻都有些饿。宋喻帮他处理完伤后就去做饭了,何暮带伤帮不上忙,独自坐在屋内,开始打量这个屋子。 屋子不大,但胜在宽敞明亮,中间是堂屋,左右各有一间卧室,往外另有两间屋子,分别是厨房和杂物间。目光所及,所有东西都收拾得十分整齐,能看出主人是个爱干净的人。 目光看向院子,院子由石砖铺就,靠墙挖了一个不大的水井,取水很方便。院墙上盘踞着一颗葡萄树,结了许多青色的小果子。葡萄藤旁还种了许多花花草草,何暮虽不认得,却也觉得很漂亮。再往前,靠近门的地方,还搭了一个鸡窝,好几只鸡在里头咯咯哒地啄食。 大黄趴在葡萄藤下,何暮闲得无聊,忍不住逗它,“嘬嘬嘬,大黄,大黄过来!哥哥给你好吃的!” 大黄站起了身子,摇着尾巴走向了他。 狗头一过来,何暮便忍不住挼了两把,不忘夸奖,“真乖真听话,比旺财聪明多了,旺财就知道给我放屁。” 他从背包里掏出唯二的两小包牛肉干,在大黄面前晃了晃,“这样,喻哥一根,剩下的这根我们一人一半。” 他拆开包装,费劲地撕了一半牛肉干给大黄,剩下的放回袋子里等宋喻回来一起吃。 大黄从未闻到这样的味道,鼻子凑在牛肉干前不停嗅着,尾巴一边蹭着何暮,一边疯狂地摇摆,明显兴奋过了头。 “哈哈哈。”何暮被它蹭得发痒,“怎么样狗哥,我对你还不错吧?” “怎么说你今天也是我的救命恩狗,我会对你好的。来握手,耶。” 宋喻在厨房,能清楚地听见外头欢腾的动静,人声和狗叫声混合在一起,很吵闹,却不会让人觉得心烦。 自从大爹小爹都离开以后,这样热闹而富有活力的场景就很少在这个院子里出现了。 他一向波澜不起的情绪此刻竟然有些微的轻松与愉悦。 紧接着,他又听见何暮一口一个的“狗哥”,洗菜的动作一顿,又是荒谬又是好笑。 这人这么不讲究吗?碰见他叫哥就算了,竟连大黄都叫哥。 果真是个傻子。 因着平常只有自己一人吃饭,家中备着的食材不多。但思及何暮三天没有正经吃过饭,他不仅加了分量,还添了一个菜,甚至去地窖里割了一块熏肉。 白日他似乎说过,他母亲做的红烧肉很好吃? 很快,厨房传来炒菜的声音,与之伴随的还有一股勾人的菜香,何暮许久没有正经进食的肚子忍不住跟着打鸣,响亮而悠长。 他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呼喊,“好香啊喻哥!” 喻哥真是居家好男人,长得帅就算了,还贤惠,做饭还这么香,搁现代都不知道有多抢手! 宋喻没回应,只是动作快了些。 一菜一肉一汤,虽不算丰盛,但用以待客,足以。 端着饭菜回来时,只见一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何暮手里拿着一小节木棍,“咻”地一下丢出门外,鼓掌喊道,“大黄!快,捡回来!” 大黄甩着尾巴冲了出去。 宋喻围观了两秒,淡淡评价,“傻狗。” 何暮的笑容在看见他时笑得更加夸张了,“喻哥你来了!” 目光看见他手上端着的饭菜,眼睛也变得跟大黄一样明亮,“我靠,红烧肉!” 宋喻“嗯”了一声,把饭菜放在桌上,“去洗手。” 末了看见何暮缠着布条的腿,顿了顿,转身出门,亲自端了一盆水过来,“洗手。” 此刻太阳即将落山,唯独剩下几缕霞光,宋喻将烛台点起,暖黄色的烛光顿时填充了整个屋子,把桌上的红烧肉映得更加美味了。 红烧肉入口的一瞬间,何暮的眼泪也跟着飙了出来,“太好吃了,跟我妈做的一样好吃!” “我还以为,”他鼓着脸颊,实在忍不住哽了一下,“我还以为再也吃不到了。” 青年的脸上带着笑,分明是很高兴的模样,眼睛却红通通的,有沉重的水雾在里面打滚,好像多看一眼就会兜不住地落下。 宋喻眸子微垂,又提筷给何暮夹了一块肉,“多吃些。” 何暮从来不是个脆弱的人,他把心中的难过发泄完毕,擦干眼泪,又把宋喻夹来的肉吃完,随后极为郑重地看向了宋喻。 映着烛光,他的眼神也燃了一簇小火苗,显得格外明亮,嗓音坚定:“哥,以后你就是我亲哥!” “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在所不辞!” 第3章 一战成名 吃过晚饭,二人分别去简单洗漱了一下。 何暮身上的衣服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但他比宋喻高大半个头,穿宋喻的衣服显得十分滑稽,因此宋喻翻出了自己大爹的衣服给他,勉强合身。 换下那身现代运动服,何暮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的违和感总算少了几分。 天知道,下午刚来村子时,他像是被抠图上来的,处处格格不入。 来到葡萄树下乘凉。何暮满足地在凉椅上躺了一会,又搬来自己的书包,把里头的东西一样一样搬出来:饭店传单、空矿泉水瓶、留给宋喻的牛肉干、已经报废的手机,还有那个网红跳舞仙人掌。 毕竟是关于家乡为数不多的念想了,他瞧了这些垃圾半天,都没舍得丢。只是把牛肉干拆开并双手奉上,“喻哥,今天实在太感谢你了。这是我家乡的牛肉干,我姥姥亲自做的,味道还不错,你尝尝。” 宋喻没有推辞,接过牛肉干,先端详了几秒,指尖摸着上面软滑的塑料薄膜,问道,“上面包着的是什么?” “这是塑料膜,用来防尘防污的。” “塑料膜……倒是闻所未闻。” 在何暮炙热的注视之下,他慢条斯理地尝了一口,“咸香微辣,味道丰富,不错。” 何暮嘿嘿一笑,“那是,我从小到大就爱吃,后来上大学,姥姥还专门给我做了好多带去学校。” 大学……宋喻也曾上过两年学,但只是村子里的义学罢了,后来小爹生了病,家中紧张,也就没再去上过学,如今虽识得字,却没正经读过多少书。 没想到何暮看着傻乎乎的,竟然还上过大学。一时间,何暮在宋喻的眼中褪去了不少傻气。 “听你所言,你家境还算优渥,且家人很疼爱你。如今到这儿来,大概很担心你。” 唉…… 何暮沉沉叹了一口气,仰头看着天上闪烁的群星,“是啊,可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回家。” “而且也联系不上他们。” 说不定自己都上社会新闻了,什么“惊!某男子放学途中误踩井盖,随后竟离奇消失……” “喻哥,你家……” 像是知道了何暮想问什么,宋喻淡淡道,“我大爹小爹在一年前去世了,如今家中只剩我一个。” “你一口一个哥,可知我多少岁?” 何暮一愣,“我十八岁,喻哥你呢?” 他上学比较早,读大二了才到十八,是宿舍里的老幺。 “……”宋喻没想到何暮看着如此高大,竟才弱冠之年,微默,“稍大你一岁。” “太好了,我没叫错!” “喻哥,给我讲讲你们这儿呗。” 对自己穿越而来的这个异世,他感兴趣并且很有必要了解一下。 一阵清凉的夜风拂过,宋喻眼眸微闭,“如今乃是虞朝十五年,景帝当政。” “如今大虞共有十三州,分别为灵州、兖州、会州、潜州……效州,灵州州治为颖阳府,府治为灵川县,溪水村即在灵川县东部,因众多溪流经流交汇而得名,周边有群山环绕……” 宋喻的嗓音带着也同他本人一般,清泠泠的,像山间潺潺的溪水。何暮听着,心绪都平静不少。 许是他这几日太累了,还没听多久,便感觉自己进入了某种将眠未眠,玄之又玄的状态中,仿佛在摇篮曲的吟唱中轻轻摇摆,忍不住迷迷糊糊道,“喻哥,你真好,像我妈一样……” 话落,脑袋一歪睡了过去。 “……”宋喻的嗓音也戛然而止,唯独盯着何暮的一双眸子凉凉。 翌日,何暮是被大黄舔醒的。 阳光刺目,他抬手挡在额前,只见一个人影在木架前摆弄着草药,而大黄则绕在他脚边,不停地拱着他。 “醒了。”宋喻身着一席水青色长衫,墨发及腰,身姿挺拔,何暮乍一眼还以为是个女子。 “喻哥……”他揉了揉眼睛,刚睡醒的嗓音还带着沙哑,“我在这里睡了一晚吗?” “嗯。”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将近午时。” 午时……那差不多就是中午十二点,何暮一惊,“这么久!” 往常在学校训练,他都是早上六点多起的床,现在竟然一觉睡到大中午。 宋喻又“嗯”了一声,端着团箕回身看他,“你睡得很沉,鸡在你耳边打鸣都没起。” 他特意抓了只叫得最响亮的大公鸡到何暮脚边,本想吓他一吓,谁知他如同昏死过去般,任凭鸡叫得要背过气了,还半点动静也无。 何暮有些不好意思,“可能是我前两天太累了吧。” 宋喻没说什么,端着团箕回屋,“洗漱吃午饭吧。” 厨房里已经做好了午饭,天气热,喝的是米粥,配上一道爽口的小菜。 宋喻并不富裕,但他厨艺还不错,很会开发菜品,那些原本又苦又涩的野菜经过他手变得十分开胃爽口。 “待会我要去镇上卖草药,你在家等我回来,莫要胡乱走动。” “遵命,我一定乖乖等哥回来!” 他目送宋喻离开,百无聊赖地抱着仙人掌唱歌,又逗了会大黄,没多久便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再醒过来,听见头顶悉悉索索的说话声。 “诶,二柱你不是说他捡了个男人回来吗?怎么没看见啊。” “急什么,许是还待在屋里,咱们待会偷偷翻墙过去瞧。” “二柱他哥喜欢宋喻,当然着急了。” “狗剩你滚!你哥才喜欢他!你全家都喜欢他!” “……”何暮抬了下眼皮,缓缓看向墙头。 隔着葡萄藤茂盛的枝叶,他看见三个冒出墙的脑袋。 圆溜溜,脏兮兮,三个没礼貌的小屁孩。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哥还说过,宋喻长得漂亮,要不是怕被克死,早就上了他。” “呸!狗剩你他爹再胡说八道小心我咬死你。” “就宋喻那天煞孤星,白送我哥都不要!” 何暮脸色铁青。 三个不知死活的兔崽子。 “二柱狗剩你们别吵了!”最中间的小孩发话了,“咱们进去瞧瞧,看看那个傻子长什么样。” 说着,饶过身子,两只手畔着墙头,甩着小短腿往下爬。 “铁牛你快下去,挡着我了!” “太高了我跳不下去!” 何暮不知何时到了墙下,“要不要我帮帮你们?” “鬼啊!”三个小孩齐齐惨叫,从墙上掉了下来。 何暮阴沉着脸,居高临下,“说!你们是谁家的小孩,这么胡说八道!” “现在、立刻、马上,道歉!” 三个小孩摔疼了,心里已经怂了一半,但往日混混惯了,强撑着叫道,“你就是那个傻子吧!” “我们说宋喻关你什么事!” “一个哥儿,敢捡男人回家,他不要脸!” “就是就是!不要脸!克死了自己的大小爹还不够,还要祸害村里人!现在还捡男人!” 何暮咬牙,“你们完了!” 三个小孩顾不上疼,拔腿就跑,何暮喊道,“大黄!上!” 大黄冲了上去。 何暮一把丢开拐杖,大步流星,先把那拼命跑的二柱和狗剩抓了,一手一个,手臂上青筋暴起,直接把两个小胖墩提了起来。 两个小孩踢腿哭喊,“放开我放开我!” “爹!娘!救命!” “大爹!小爹!救命!” 别说,两个小孩扑腾起来还真沉,但很不巧,何暮虽肌肉不大,但天赋极佳,是队内力气最大的。 “现在知道搬救兵了?晚了!” 他把俩小孩翻了个跟头,提着他们的小腿,目光在院子里搜寻着什么。 看见那个叫铁牛的小孩被大黄逼到了墙角,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瑟瑟发抖。 嗯,何暮欣慰,大黄好样的! 见挣脱不出来,二柱竟抱住何暮的小腿,张牙舞爪狠咬了一口,狗剩有样学样,也抱着何暮另一边小腿狠咬。 “嘶啊……”何暮肌肉紧绷,龇牙咧嘴,“松口松口松口!!!” 俩小孩死咬不松,何暮见状,俩手一合拢,两个脑袋瓜便咚地撞在了一起。 清脆而响亮,是熟瓜! 俩小孩捂着脑袋哇哇大哭。 何暮低头一看。 靠,衣服都被咬烂了,两边小腿一边一个湿漉漉的牙印,有血从裤子里渗出来。 他咬牙,“今天不教训教训你们,我就不姓何!” 一时间,整个院子鸡飞狗跳,混乱不堪。 等宋喻回来时,便见自家门外围了一大群人,格外吵闹。 他心头微紧,快步走进了人群中。 几个大叔大娘拍着大腿诶呀呀叫着,“你快放下来!再不放下来我就不客气了!” 何暮的嗓音也跟着传来,“你敢不客气,那我也不客气了!” 这是怎么了? 宋喻拨开人群站在跟前,目光将自家院子一扫而过,硬生生被震在了原地。 只见翠绿的葡萄架下滴溜溜倒挂着三个小孩,脏兮兮的脸蛋上又是眼泪又是鼻涕,望着自家爹娘哭个不停。 何暮认得他们,村里远近闻名的混蛋小霸王,二柱、狗剩、铁牛,最爱干些偷鸡摸狗欺负人的事,怎么、怎么会被挂在自家葡萄树下! 再看何暮,同样在葡萄树下,不过是正正站着的,拿着刀,咬着牙,一脸杀气重重。 二柱他小爹最是激动,瞪着眼睛都红了,吼道,“把刀放下!要是我小宝有个好歹,你死定了!!!” 何暮也吼道,“叫你家臭崽子道歉!道歉!!道歉!!!” 二柱哭喊,“小爹!宋喻他捡男人!他不要脸!我不道歉!” 何暮怒了,拍了他屁股一把,二柱于是又滴溜溜转了起来。 围观人喷笑出声,啪啪鼓掌,“哈哈哈宋家今年真是结了好大几串葡萄!” 有人看见了宋喻,“喻哥儿回来了!” 三小孩的爹娘们顿时看向宋喻,嘶吼,“宋喻!瞧瞧你带回来的人!这是要我们家的命啊!要是我们家孩子有什么三长两短,我绝不会放过你的!” 何暮眼前一亮,“喻哥!喻哥你别怕!” 转头对着三小孩家长凶神恶煞,“敢威胁我喻哥,小心我对你们家臭宝不客气了!” 刀锋锐利,映着太阳折射出一道刺眼的冷光。 三个小孩的重量加起来不容小觑,葡萄架微微摇晃了起来,铁牛和狗剩率先撑不住了,哇哇哭着,“对不起!对不起!” “哥哥我们错了!哥哥我们再也不敢了!” “哥哥你饶了我们吧!” 何暮道,“不是我,是跟你们宋喻哥哥道歉!” 铁牛和狗剩立马眼巴巴望向了宋喻,改口,“宋喻哥哥对不起!” “我们再也不骂你了,再也不偷你家菜了!也再也不砸你家大门了!” 宋喻的思绪一片混乱,唇微微蠕动,却吐不出话。 何暮听到这些事情,脸色又不好了,“还有什么?都说出来!” 铁牛抽抽搭搭:“宋喻哥哥对不起,我不该抓蛇、抓蛇丢到你家,我再也不敢了!” 狗剩抽抽噎噎,“还、还有……从前你家鸡不是不见了,是被我娘偷走了。她说,说你一个嫁不出去的哥儿,养这么多鸡干什么,还不如拿来给我长身体……呜呜呜宋喻哥哥对不起,我再也不敢了呜呜呜……” 何暮脸色更黑了。 他喻哥以前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 他刀一砍在葡萄藤架上,“继续!” 狗剩被吓傻了,打着哭嗝一股脑把干过的坏事都说了出来,“还有林婶儿,你家小鸭子是被我弄死的,不是被小林哥哥弄死的,对不起林婶儿。” 林婶儿一惊,随即横眉竖眼。 “小四叔叔,上次,上次你家着火也是我们弄的,但是,我、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只是想烤红薯,不小心才着火的呜呜呜……” 小四叔叔跳脚,骂骂咧咧。 本来还在哭嚎着咒骂何暮的几个人,听了自家孩子的话,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红。 村人也知这三小孩平时混蛋,可没想到自家那些意外也是他们弄的,甚至竟然连大人也混蛋到如此地步,忍不住齐齐把目光投向几人。 有人忍不住道,“我说狗剩他娘,你家也不是吃不起饭,怎么能这么欺负喻哥儿呢?!” “真是太过分了!” “这还是人吗!” “怎么教孩子的!赔钱!” 七嘴八舌的声讨顿时把几人淹没,自家做的丑事败露,赵氏几人脸色涨红,支支吾吾的,连话都说不出。 何暮说到做到,把铁牛和狗剩率先放了下来,威胁,“要是再敢欺负喻哥,我就把你们挂在这儿晒个七天七夜,晒成人干!” 两个小孩诺诺点头,怕得话也说不出,甫一落地,两条腿软绵绵地使不上力,跌跌撞撞地朝自家爹娘/大小爹跑去。 眼下,便只剩下二柱一人还挂在葡萄树上。 何暮忍不住吹了个口哨,“怎么样,还不认错吗?” 二柱脸色通红,“我不!” 二柱他小爹忍不住了,扑在宋喻脚边,一边捶胸一边哭,“喻哥儿,就当是我对不起你行不行,你就让他放了二柱吧!” “从前是我的不对,不要伤害二柱!” “往后!往后我绝对管好他,不来打扰你。你就念在当初你小爹病重我给你家借钱的份上,让他放了二柱吧!” 宋喻僵硬了许久的身子终于动弹,他退后一步避开王生,“王叔,不是我不放。” “只是你也听何暮说了,要他道歉才行。” 嗓音还带着些未散去的僵硬。 他的心跳出奇地快。 王生颤巍巍地看向何暮,何暮与他对视,咧嘴开朗一笑,八颗牙齿亮晶晶。 王生喊道,“何暮,何少爷,今天是我家二柱不对,对不起,你放了他吧!” “二柱,听小爹的话,快跟你何暮哥哥和宋喻哥哥道歉。” 二柱其实已经撑到极限,憋着一口气,“宋喻哥,对不起。” “我再也不骂你克家人了。” 他忽而委屈,眼泪吧嗒吧嗒落下,“呜呜呜对不起!” “我只是觉得你好看!想让你嫁给我哥!” “……”所有人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何暮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了,他扭头看了一眼站在人群中的宋喻。 腰细腿长,五官精致,眉心一点红更是引人注目,水灵灵的十分漂亮! 何暮红温了,“死基佬死gay!竟然敢觊觎喻哥!” “告诉你哥滚!” 何暮:太可怕了,这个村子里有基佬!保护我方喻哥![愤怒][愤怒]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一战成名 第4章 抱好哥哥回去睡觉 “稍微有些痛,你忍着些。” 坐在堂屋的椅子上,何暮提着自己的裤腿,露出两边结了一大块血痂的咬痕。 说实话,他有点晕血,看了一眼便连忙移开目光。 宋喻小心翼翼地用湿布条把血痂擦去,伤口露出,是极深的咬痕,几乎能看清皮肉,甚至还有些布料粘在伤口上,抽除时不慎牵扯到,又渗出了些血。 “疼疼疼!”何暮忍不住把腿往后缩。 宋喻清理伤口的手停了下来,漂亮的脸庞微冷,“这几个小混蛋竟咬得这么狠。” “还真是铁齿钢牙。”何暮苦中作乐,得意道,“不过我也打回去了。看他们今天哭爹喊娘的样子,以后肯定不敢再来了!” 宋喻见他明媚的笑意,纤长眼睫缓缓垂下,“明知自己还有伤,何必招惹他们。” “那几个小孩浑惯了,你不理会便是。” “原本扭伤不过半个月便能养好,如今加重,又得养一阵。” 诶?这何暮就不赞同了,“不行!” “说我可以,就是不行说喻哥你!” 他可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人家都欺负到家里来了,他怎么可能坐视不管!再说了,他别的事情不会,打架这方面却从来没输过,要不是考虑到对方是几个小孩,他才不会手下留情。 他看着宋喻动作轻柔地给他处理伤口,问道,“喻哥,他们之前经常过来吗?” “偶尔来,我甚少理会。” “这几个小孩是村里有名的小霸王,最是胡作非为。” “……”何暮咬牙,“看出来了。” 最可怕的还当属那个二柱,欺负喻哥就算了,竟然想让他嫁给他哥,神经病啊! 联想到在校时,有个狗东西一直暗搓搓地接近自己,一起训练一起打球,何暮本还以为对方想跟自己做兄弟,直到有一天对方忽然表白,甚至试图用强…… 重点是这样的经历还不止一次! 一想到几个肌肉比自己还壮的男人满脸娇羞跟自己表白的样子,何暮就是一阵生理不适。 要不是他生性开放,是个E人,不然绝对会被吓出心理阴影而抗拒社交的! 他绝不能让喻哥也遭受到这种苦! 想到这里,何暮一把抓住宋喻的手,眼神明亮神色坚定,“喻哥你放心,以后有我在,绝对不会让人欺负你!” 两只手忽而被紧拢在另一双手的掌心,宽大而温热的,完全把宋喻包裹,他心跳停了一拍,惊怔地看向对方。 两厢对视,双方几乎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自己。 一个眉清目朗,相貌堂堂。 一个唇红齿白,清冷漂亮。 空气蓦地有些异样,宋喻头一回与一个男子离得这么近。 半晌过去,他偏头移开视线,试图把手抽出,“放手。” “哦。”何暮松开了手,掌心落空,他虚空抓了抓,忍不住道,“喻哥,你的手好软好小啊。” 虽然他也很少握过其他人的手,但就是感觉宋喻的手软软的很好摸。 宋喻瞥了他一眼,“你对每个哥儿都这样吗?” 举止和言语都如此轻浮,偏偏神色却很自如,完全不像是占人便宜的样子。 “当然没有!”他又不是gay,怎么可能随便握男人的手! “我只对喻哥你这样过。” “……”宋喻嘴唇蠕动,忽而不知说什么了。只是内心忍不住想到:出门在外,这些话还是少说为妙,免得引来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给两边腿都上好药,宋喻便要去做晚饭,何暮自告奋勇,拄着拐杖到厨房帮忙,只是他的相关技能实在贫瘠,只能帮忙择择菜,生个火什么的。 两人都没说话,气氛却很融洽。 “喻哥儿!”外头忽而传来一道高昂的女声,何暮探头看了一眼,“翠婶。” “翠婶晚上好!”他朝外挥了挥手。 “欸!”翠婶一看到他,面上的笑容大了些,“何暮,何少爷!” 话语里含了些戏谑,显然她也见证了那场闹剧。 “喻哥儿在吗?叫喻哥儿少弄些菜,翠婶今儿杀了鸡,跟你王叔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给你们送点。” 说着,她抬起手中的碗,一块块色泽鲜黄的鸡肉静静地躺在碗底,看上去十分诱人。 “多谢翠婶好意,”宋喻炒菜中,不便走动,只扭过头去,“不过我已经备好菜了,这些肉你与王叔吃便好,我和何暮也吃不了这么多。” “你就是爱客气,这又不多,两个年轻人怎么可能吃不完。”王翠见惯不惯地走进厨房来,又自顾自把肉放到桌上,朝何暮挤挤眼,“何少爷今天可出大风头了,我是来道谢的。” 何暮绷不住笑了,“我又没帮上翠婶什么忙,谈什么道谢。” “你是不知道那三小子有多浑!”王翠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我早就看不惯了,上回还把我家枇杷树全折了,我也训过几回,只是乡里乡亲的,不好闹太难看。” 何暮有些疑惑。按理说,就算是亲戚,可做了这么多坏事,应当是会有人狠狠教训一顿才是,怎么大家反而都忍气吞声着? 他的疑惑很快便被解答了,因为翠婶叹了口气,说道,“他家表叔在县衙里当差,若是过来找麻烦怎么办才好。” “我听说换县老爷了,只是不知人怎么样,若也是个糊涂包庇的,喻哥儿孤家寡人的,又怎么斗得过他们。” 说到这儿,王翠看向何暮,“还没问过何少爷是哪里人,家住哪儿。” 何暮并不想透露自己的真实来源,正想着怎么糊弄过去,宋喻开口道,“他家在清源县。” 清源县就在灵川县隔壁,二者隔着几十公里,不远不近,说何暮家在那儿很合理。 “至于其他事……”宋喻垂眸,嗓音淡淡,“翠婶不必操心,我会处理好的。” 何暮连忙道,“对,翠婶别担心。我会保护喻哥的!” “况且这么久了,总不能任由他们家欺负吧!处处忍让只会让他们变本加厉,得寸进尺。去告状正好,把他们家从前做的事都抖出来,我看新县令是要这送来的新业绩好,还是要包庇这劣迹短短的一家人!” 王翠见他一身正气,丝毫不惧,心情竟也跟着放松了下来,笑道,“说得也是,总不能任由他们欺负。” 她看向宋喻端出来的菜,“喻哥儿手艺好,这菜炒得真香,何少爷你有口福了,可要好好照顾我们喻哥儿才行。” 宋喻一听便知王翠误会了什么,下意识反驳,“不……” 还未完全说出口,丝毫不知这话有何隐意的何暮早已信誓旦旦应下:“那是当然!” 等到王翠离开,何暮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宋喻,“喻哥……” “嗯。” “我是不是给你找麻烦了?”他的声音有些懊恼。 惹了关系户不说,他还是个黑户,虽说他不怕,可若是牵连到宋喻,他便有些担心。 “没有。”宋喻把所有菜都煮完,给自己和何暮分别乘了两碗饭,“正如你所说,总不能因为顾忌这个,一直受他们欺负。” 从前他确实一直在顾忌着,任由村里“天煞孤星”、“克死”家人等各种谣言传播,说不气愤不生气是假的,只是自己孤身一人,总是难以对付的,只好忍气吞声,平日非必要都不出门,到了傍晚也紧紧把门锁上,甚是谨小慎微。 可昨天何暮那一闹,那一句句带着哭嚎的道歉,周围人焦急而又不得办法的请求,让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畅快,就好像自己背负了许久的巨石,如今忽而被人卸下,甚至砸了个粉碎,他终于能够大口喘气。 他也想通了,与其这样忍气吞声,倒不如大闹一场,何必让自己过得如此痛苦艰难。 他的神色柔和了些,把一块鸡肉放入何暮碗中,“翠婶送来的鸡肉不错,你也尝尝。” 农家天然走地鸡确实很香,何暮转眼就埋在了宋喻的好厨艺中,把这事抛之脑后。 日子便这般平静地过了两日。这两日,宋喻对何暮十分照顾,不仅帮他看伤上药,还给他洗衣做饭、端茶送水。 何暮十分感动,看着宋喻忙碌的身影,心中盘算着该如何报答他好。 口头感谢吧,似乎不太真诚。 送礼吧,他身无分文。 帮忙干活吧,他行动不便,顶多就是洗洗菜喂喂鸡什么的。 一连两三天,何暮都不知道自己能为宋喻做些什么。傍晚洗漱后,他躺在葡萄藤下的躺椅乘凉,单手挼着大黄,心里想着这事,依旧是苦恼得很。 宋喻却一点也不在意,只淡淡道,“你若能早日把伤养好,便是报答我了。” “实在不行……”他犹豫了一瞬,说道,“你既上了大学,定然读过很多书,给我念书吧。” 念书? 何暮一愣,随即高兴了,“好啊!” “喻哥我可会念书了,我姥爷是语文老师,最喜欢让我念书,高中时我还得了读书大赛一等奖。” “我一定给喻哥念得好好的!” 说着,一双狗狗眼满是喜悦。宋喻见他一副胸有成足的模样,唇角微勾,走进屋内,不一会便拿了一本书出来,递给何暮。 这还是何暮第一次看到这个时代的书,对他来说无异于古籍的存在。书被保存得很好,页面平直,连灰尘也没有,只有些许翻阅过的痕迹,看得出来宋喻很爱护它。 他摩拳擦掌,“喻哥你想从哪儿开始听?” 宋喻阖眸,“从头开始吧。” 这本书是前朝记载灵川县的志书,其中也包括溪水村在内,他其实已经看过了,对里面的内容也很熟悉,只是给何暮派点任务,一方面免得他无所事事、郁郁寡欢,另一方面也帮他了解这儿的风土人情。 何暮比了个“OK”的手势,翻开第一页。 “……” “…………” 什么东西。 何暮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只见书页上密密麻麻满是没有标点的竖版繁体字,甚至不知一句话从哪儿开始又从哪儿结束。 原谅何暮,虽认得繁体字,可在句读方面还停留在高中水平,这样一整页的古籍,他看过去只觉得眼睛花了! 他痛心疾首,怎么就忘了呢,此大学非彼大学,这可不是现代常见的简体书,这是货真价实的古籍。 本来还以为自己终于能做点什么,结果竟然连书也不会读。 才燃起的热情被一桶冰水哗啦啦地浇个了透,透心凉,心跌宕! 见他迟迟不出声,宋喻掀开眼帘,“怎么了?” “哈哈哈。”何暮挤出一个尴尬的笑,“马上马上。” “古者,天下之……图,职方掌之;四方之志,外史职之,所以一统也……而地官司徒之属……”他一顿一顿念着,话语轻飘飘的,充满了不自信,“掌方志,辨方、方……呃。” 宋喻:“慝。” 何暮:“辨方慝,识方忌,总待时巡而夹车……” 嗓音越来越飘了,像浮在飞云上。 宋喻月光般清幽的目光落到了何暮身上,夹杂着些微疑惑,似乎在问“你不是读过大学么?” 何暮目不斜视,可察觉到他的视线,读着读着就红了脸,半晌唾弃地放下了书,小狗眼睛委屈巴巴地下垂,“喻哥……你们的书和我们的不太一样。”” 他没好意思说自己不会。 宋喻了然,又问,“你不是识得字么?” 按理说识得字就会了,怎么会不会呢? “是识字,可是这书没有标点符号,我句读不太好。”他比划了一下,“我们那儿的书,都是有标点符号的。” 他捡了根葡萄藤在地上画,“这是逗号,代表停顿。这是句号,代表一句话的结束。此外还有冒号、引号什么的……” 宋喻的目光随着他的笔画移动,起兴,“是要清晰许多。” “只可惜我们这儿的书都没有。”他轻轻啊了一声,拉长语气,带着些难以察觉的戏谑,故作失望,“那看来我不能听你念书了。” 怎么!可以!让喻哥失望!!! 何暮感觉自己又充满了干劲,“不,可以,可以念!” “只要喻哥你不嫌我念得难听就行。” 宋喻单手撑着下颌,微点头,“嗯,不嫌。” 于是,何暮捡起书,再次磕磕绊绊地念起来,凡遇到不认识的,宋喻便稍作提醒。 何暮也越念越流畅,他的嗓音低柔,带着少年期还未褪去的沙哑,是一种介于清脆和沉稳之间的嗓音,念书时抑扬顿挫,十分动听。 落日融融,除了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偶尔呼起的鸟啼,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何暮的读书声,低哑柔和的,莫名有种平静心绪的魔力。 宋喻起初还认真欣赏着,可渐渐地,困意袭来,他竟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喻哥?”何暮轻声问。 宋喻偏着头,乌黑眼睫安静地覆盖在眼睑下方,天生红润的唇微微抿着,呼吸清浅,睡相极为乖巧。 何暮放下书,撑起半边身子探头看了一眼,果然是睡着了。 感叹了一下喻哥的绝美容颜,何暮眼前一亮。 太好了,家人们!报答兄弟的时候又到了! 作为好兄弟,他怎么能放任自己的好哥哥在院子里睡觉呢?虽然现在是夏天,可夜里很凉,会感冒的好不好! 但是,好哥哥照顾他这么久,好不容易才睡着,他也不能打扰他睡觉!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不吵醒对方的情况下送他回房! 于是,何暮带着拐杖挪到宋喻跟前,把拐杖搭在葡萄藤旁,弯下腰,抬起宋喻的手臂搭在自己的肩膀上,接着一手右手穿过宋喻的大腿,左手托着背部,轻轻松松将人抱了起来。 喻哥看着个头也不矮,怎么轻飘飘的? 何暮纳闷着,把人上半身靠在自己胸膛上,又把重量调整到右手臂,松开左手,拄着拐杖,往房间走去。 如此高难度动作,好在他身强力壮,不说很轻松,至少没太大难度。 薄红的日光将二人的身影拉得极长。身后,落单的大黄抬头看了一眼二人,甩甩尾巴,又闭眼悠悠睡了。 何暮本想直接把宋喻送到床上。谁知他的脚步刚跨过门槛,依靠在他胸膛上的宋喻却忽而醒了过来,一双乌黑清幽的眼眸定定地看向了何暮。 何暮脚步一僵,和他对视着,不知为何突然有些心虚,连呼吸都屏住了。 “喻哥……” 宋喻只是醒了一下,随后脑袋一歪又睡了过去,甚至主动靠在了何暮的肩窝。 温热的呼吸打在何暮脖颈上,何暮像是个突然失去指令的机器人,大脑空白着,机械而卡顿地抱着人往屋里走。 到床边,弯腰,把人轻轻平放在床榻上,看着他平静的睡颜,总算回过神来。 不是,他刚才为什么要心虚? 他又没做坏事! 脸颊还是有点热,何暮想了想,扯了薄被盖住宋喻半边身子,小小声:“喻哥,晚安。” 何暮:OK啊家人们,展现我男友……哦不,兄弟力量的时候到了![墨镜][墨镜] 单手抱,没难度!好哥哥,在怀中! ps:志书内容引自《柳州府志》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抱好哥哥回去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