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女知青非要拽我回城》 第1章 流言四起 “老林家这回可是竹篮打水一扬空!咱们庄稼人,祖祖辈辈在红土地里刨食,偏要巴望城里的金凤凰落咱茅屋檐下,可不就是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就说嘛!当年那些省城来的知青,哪个不是嘴上喊着扎根农村,脚底抹油比谁都快?江家闺女临走时,连灶王爷都没拜,这心呐,早飞回那头咯!” “当初老林要听我的就好了,让他家小子娶了我那小姑子,现在呀,保准孩子都满月了。” “得了吧,你那小姑子,长得有个人样吗?歪鼻子斜嘴的,队里哪家孩子瞅见了她,不得吓的哇哇哭?” ......................... 1978年11月,皖南金寨公社金寨村村口。 几个挎着竹篮的农妇把槐树下的青石板坐得满满当当,手里纳鞋底的银针翻飞,嘴里却没闲着。 俗话说的好,三个女人一台戏,农村妇女爱扎堆,不管手上做什么,嘴巴皮子可不能停下,村里的家长里短,八卦艳谈,都是通过她们的嘴扩散出去的,今天众人谈论的对象就是老林家的傻小子林知秋。 张桂香挎着装满猪草的竹筐,脚步重重顿在村口。远远地,她就听见这群长舌妇人在议论着自家那点事。 张桂香是地道的农村妇女,五十来岁的她,皮肤蜡黄,像是晒焉的菜叶似得,一看就是个操劳命。 最近这段时间,她也是被儿子了林知秋的事搞得焦头烂额,想当初儿子和城里漂亮的女知青处上对象了,她也是支持的,甚至吆喝的连远在隔壁公社那头的娘家都知道,自家儿子和金寨公社最漂亮的女知青处对象了。 哪曾想城里知青这么绝情,考上大学后,拍拍屁股走了,到现在快一年时间了,连封来信都没有,这让她在整个公社都抬不起头来,只不过面上还要装作满不在乎。 张桂香原本是想冲上前去和她们争论的,但是想起儿子的叮嘱,叹了口气,默默的朝着另一条路离开了。 心中不免对城里来的知青有了些怒气:城里来的知青,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远远地,张婶就看见张桂香离去的背影,阴阳怪气了一句:“哟,你们看,那不是桂香吗?怎么走了?” “怕是被戳中痛处,没脸见人喽!” 张桂香脚程还未远离村口,便听见老槐树下爆发出一阵无所顾忌的哄笑。 ----------------- 夕阳下,田间的草垛旁,橘红色的阳光洒在田野间,一名短发的少年正慵懒的躺在草垛上慵懒的躺着。 “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 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 林知秋躺在草垛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微闭着双眼,翘着二郎腿,嘴里还哼着欢快的小曲儿,新鲜的乡土气息不停的往他鼻腔里钻,那叫一个惬意。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才知道原来人生可以这样过,没有996福报,没有KPI绩效,更没有自愿加班。 是的,他穿越了! 也许老天都看不下去了,让他从资本家的奴隶一跃成为了翻身当主人的工农阶级。 穿越前他靠着996福报,自愿加班,24小时无休,上班十年攒下了十万存款,外加父母资助的一百万,成功缴清了市区学区房——首付。 刚当上房奴几天时间,一切重来,穿越到了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安徽农村青年身上。 距离他刚穿越到这里已经快一年了,虽然每天都在重复着这种无聊的生活,但是谁规定的人生就一定要有意义呢,快乐且慵懒的过完这一生,他认为这就是他穿越的意义。 作为公社的兽医,他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用劳作挣工分,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他的工位,他唯一的座右铭是:能者多劳,让能者干去吧,我是死者,死者为大。 哦,对了,自从公社的赤脚医生去世后,他还兼着给人看病的职责,不过按照他的说法,治人和治牛,其实没多大区别,只不过农忙时牛和人一起下地,农闲时牛就休息了,人还得干活。 田野间,一群孩子们围绕着草垛子,玩着捉迷藏躲猫猫的游戏,累了,便来到他的身边围坐成一排。 “知秋哥,你再给我们讲讲林黛玉倒拔垂杨柳的故事呗?” “是呀是呀,我们还没听够呢。” 一群七八岁的孩子,穿着因水洗的发白的衣裳,物质条件的欠缺,也不能磨灭他们脸上的笑容。 小时候处处都充满惊喜,长大后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也许孩子的野心太小,容易被满足的孩童,总是能获得更多的快乐! 林知秋坐起身来,挑了挑眉头,嘴角上扬,“今天我给你们讲讲另一个故事:关云长误入盘丝洞,鲁智深初试云雨情。”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 刚讲到关云长途径盘丝洞口,却被洞里的盘丝大仙拦下检查脚底板的时候,村口出传来震天响的呼喊声: “狗娃,狗娃,回家吃饭啦!” 小伙伴们抬起看向狗娃,狗娃一脸不屑的抬起头看了看村口,“不相干”说罢,转头看向了林知秋:“知秋哥,你继续说。” 男人嘛,在外总是要面子的,男娃也不例外。 林知秋摆了摆手,“时间差不多了,下次再给你们说,我也该回去吃饭了。” 娃娃们只好心中带着些许遗憾的作鸟兽散了,刚走到村口,就看见狗娃他娘站在村口叉着腰,一脸怒气的朝他喊道。 “狗娃,你还不赶紧回来,喊你这么多遍,你耳朵遭耳屎堵着了是吧?” 狗娃看了看身边的小伙伴,镇定的摆手:“回屋,赶紧把饭菜准备好。” 然后继续开口说道:“明天下午这时候,我们继续到田里集合,听知秋哥讲后边的故事。” 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只蚂蚱,“傻根,你把我的坐骑照顾好,明天我来拿。” 他刚一回头,就发现他娘已经站在了他跟前,一把薅过他的衣领将他拖走,只留下一句:“拿你脑壳。” 村里人都知晓,狗娃他娘是四川嫁过来的媳妇,所以他家都是他娘说了算。 村里都说他爹是个耙耳朵,不过孩子们也不懂耙耳朵是个什么意思。 他们看了一眼,便不再关注,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这副扬景。 明天见面的时候,狗娃保证一瘸一拐,但是还是会喊出那句话:看到了吧,老子今天又是一条好汉。 第2章 她咋回来了? 就在明年,国家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城市试办“出口特区”,允许外资企业入驻,探索市扬经济与国际规则接轨。 这一年时间,要说他什么也没做,那也不准确,最起码他通过报纸和杂志了解国内政策,改革开放裹挟着大势即将到来,任何妄图阻拦的人都将被历史的车轮碾碎。 他已经做好了打算,在金寨躺平几年,等到改革开放的到来,自己就离开乡村,前往南方的大城市,搭上市扬经济的快车,利用自己对未来的了解,站在风口上,成为起飞的那头猪。 然后再积攒一些资本,投资几家公司,接着继续躺平,带着家人过上幸福的日子,靠着先富优势踹死后富。 他的想法很简单:赚多少钱是多啊,钱这玩意,够用就行。 这也就是他成了农村青年,要是穿越成高干子弟,那就更简单的,倒腾倒腾批条,左手进右手出,空手套白狼都能挣的盆满钵满。 或者靠着自己的知识,考进体制内,在体制内躺平,提前过上养老生活也不错,每天喝喝茶,看看报,一张报纸坐一天,好像也是不错的选择。 像是文化馆那类单位就不错,余华老师亲自认证,肯定错不了。 偶然间瞥过旁边放着的挎包,脑海中闪出一张熟悉的脸庞。 思绪回到一年前的夜晚,那是自己刚穿越没几天的时间,自己也是背着这个挎包,在一个暴雨夜,女知青江新月昏迷在路边,躺倒在旁边的草丛中。 出于人道主义,选择救下了她,利用现代的医学知识,并且找出了原主藏在猪圈里的青霉素,成功的治好了她的高烧。 江新月,是他们公社最漂亮的女知青,听公社的人说她是“被下放改造”的高知子女,林知秋才不管这些,医生只管救人,和身份无关。 当然,和颜值有那么一点点关系! 从此以后,事情便开始向着好的方向发展,长久以来的相处,俩人顺理成章的处上了对象,在得知她想考大学以后,林知秋不仅帮她搞到了稀缺的《数理化自学丛书》,并且全力支持她参加高考。 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她考上了燕京大学。 离村的那天,林知秋调侃着说:“大学生同志,可别忘了咱这文盲。”她只是脸色复杂的看了他一眼:“嗯。” 思绪回归现实,林知秋自嘲的摇了摇头,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这年头,考上了大学,那都是国家干部,说是跨越阶级也不为过。 别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老三届大学生的含金量吗? 刚走到回家的路上,却见村里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一般,众人都聚在村口的黄土地上,议论声不绝于耳。 林知秋悄悄摸摸从他们身后靠近,也准备当一回吃瓜群众。 “张婶,你们聊啥呢?有啥不开心的,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张婶冷不丁的被他吓了一跳,原本就有些耷拉着的脸,顿时更加难看。 看清楚来人后,冷哼一声,“知秋,你就嘚瑟吧?保不准人家是回来和你断绝关系的。” 林知秋一头雾水,搞不清状况,转头看向了隔壁的二大爷。 “知秋,你别理他,她就是嫉妒。” 众人的话语更是把他给绕迷糊了,还是狗娃有眼力见,赶紧跑到他身边大声开口:“知秋哥,你对象回来啦!刚来村长说,有人在公社看见她了,现在应该都快到村里了。” 林知秋听到这话,也是有些不敢置信,心里还在嘀咕,她咋回来了? 想了无数种可能,最大的可能性还是她回来和自己做个决断的,毕竟如果真有心,早就有信回来了,不可能大半年时间,一封信都没有。 做好了准备后,他脸上释然了很多,心中微微闪过的一丝苦楚被他很好的藏了起来。 “都别看了,赶紧回家吃饭吧,吃饭不积极,脑子有问题。”他穿过人群,站在众人身前喊了起来。 “知秋,你这话说的,还不兴咱看看热闹啊?”张婶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并且之前村里就属她最八卦,没少嘲讽老林家。 “张婶?”林知秋眉头一挑,清了清嗓子,“我记着你家猪前几天难产,是我去解决的吧?” 张婶有些心虚,不过还是开口道:“这和看热闹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林知秋笑了笑,随即带着些威胁意味:“咋地,你家猪绝育啦?” “你..你..”张婶指着他支吾了几句,随后并不说话,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行了,大家都回家吃饭吧,散。村长适时的站了出来,替林知秋解了围。 林知秋作为村里文化水平最高的人,在古时候也算是秀才了,父亲林长河是村里的篾匠,从小走街串巷,见多了世间百态,所以很有先见之明的送林知秋去县城里读了书,初中毕业回来后被公社看上,学习了兽医手艺,回到了生产队。 原本林长河是想让他在村小当老师的,但是刚巧今年村小撤销,合并到了县里,于是当教师的目标也就破灭了。 林知秋还有个姐姐,嫁去了赣北,已经很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她了,不过书信倒是隔月都会寄来。 人群散去,只剩下老村长站在他的身边,话里话外都是宽慰,好像大家都笃定了这次江新月回来,是与老林家分道扬镳似得。 “秋娃子,不管这次新月丫头回来是做什么,你们不要为难人家,该谈就好好谈,如果丫头铁了心要走,你们拦也拦不住。人家城里娃,现在又考回了城里,城里的金丝雀儿,吃不惯咱们这乡下的虫儿。” 林知秋点了点头,这个道理他都懂,更何况就在她走后,林知秋也尝试着寄了几封信过去,但是毫无例外的,都没有收到回复,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了。 所以说他已经看开了,只不过唯一遗憾的是,处对象大半年,两人都还没钻过小树林呢,实在不行稻草垛子也能接受。 但是每次都被江新月以结婚前不能越线拒绝,导致了林知秋到现在还是个黄花大小伙,算上上辈子,他已经当了40来年的和尚了。 幸好江新月离开前,两人还没有领证,要不然林知秋这黄花小伙子,转眼成二婚了,这找谁说理去。 宝剑尘封数十年,尚未出鞘见血,又与谁人诉说。 自从江新月走后,林知秋也苦恼了一阵子,为此,他还专门跟着老爹下地干了几天活,排解心中的烦闷,也想体验体验陶渊明笔下那种悠然自得的心境。 不过几天以后,他便破口大骂陶渊明这个骗子,哪有什么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分明只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辛苦与劳累。 这也不能怪陶渊明,人家还写了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只不过被他选择性遗忘了,以为农村田园生活都是悠然自得的,其实体验了就知道,劳累又繁琐,没干过农活的人,身体是接受不了的。 所以林知秋想了想,好像吃爱情的苦,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别想了,秋娃子,赶紧回家吃饭吧,你爸妈还不知道新月那丫头回来了吧?你赶紧回去,让他们做好打算。” 说罢,老村长用他那黝黑的大手,拍了拍知秋的肩膀。 林知秋疼的肩膀一缩,这才龇牙咧嘴的点了点头,于是朝着家里走去。 老村长抬起烟斗,砸吧了一口旱烟,吐出一个烟圈,“唉,顶好的秋娃子,咋就碰上这事呢。” 随即摇了摇头,踱着步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