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秋冬》 第1章 春夏 我叫林知音,是个海王。 周围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个多情的人,换男人的速度堪比换衣服,我从不会为了一个人而停留,我享受这种流转在各式新鲜劲儿的感情里。 我太清楚世事变化多端,唯有自己才是永恒,没有什么爱是永远的。 那些男人在我眼里,大多都同我的父亲一般,只是临时起意罢了,等新鲜感一过他们就会头也不回的离开,那些当初哄骗女人所说的海誓山盟瞬间烟消云散,甚至不会多看一眼他们曾经费尽心思骗到手的女人,即便她满脸泪痕。 他走时候什么都没留下,除了我。 我妈也是个傻的,明知自己什么都没有却还是选择生下我,一个女人没结婚没存款,也没有家人倚靠,带着一个孩子四处流浪,为了点钱四处干苦力,过得别提多惨了。 所以说我们女人还是要多为自己考虑,不然像我妈一样这么操劳,都早早的得病去世,那整个国家的男女比例早就失衡了。 人生嘛,世事无常,我妈去世后我彻底没了去处,我把所有的钱都拿来给她办丧事,毕竟在她决定生我的时候就被娘家扫地出门了。 断了经济来源,我自然也没办法再上学。 不过这样也好,反正我也不喜欢上学,要不是我妈当时一心非要供我,我早就不念了。 这个时候,我发现我那个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父亲还是给我留了些好处的。 我几乎遗传了他外貌的所有优点,樱桃嘴,挺翘的鼻梁,还有那双多情的眼睛。 怪不得能勾到我妈。 很快我就找到了一家酒吧,老板一眼就相中了我,他给了我很高的薪水让我留下来。 我自然是非常乐意。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流转于各个灯红酒绿之间,这时美貌的好处就体现的淋漓尽致。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我这样的长相,一个风情万种的眼神便足够让他们为我神魂颠倒,推杯换盏间,我瞧着他们逐渐迷离的眼神,红唇轻启引诱他们为我花钱,我的业绩越来越高逐渐成为了这家店的金牌。 我沉迷于各个男人的追捧之中,他们不惜一掷千金就为了见我一面,我终于不在为了金钱而愁苦,我过上了从前我想都不敢想的日子,不用辛苦劳作就有人给我花钱,那些男人将名牌珠宝源源不断的送上门来,甜言蜜语永远萦绕在我的耳畔。 但我也非常清楚,感情不过是一时兴起的事,对这些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以我即便享受在其中,却从未动过一丝真情,流转在不同的人之间,换男人如换衣服,我甚至觉得看他们被我玩弄的样子更令人着迷。 不过日子久了,也显得有些无聊了起来,于是我趁着白天得闲的时侯,翻出了从前上学时候的笔记本,打算将一些令我觉得十分印象深刻的男人记下来,哪怕有一天人老珠黄,翻出这些战绩给旁边跳舞的老太太也能好一顿炫耀。 你看!曾经这些人为了我付出了这么多,我也太厉害了,而你们连我的零头都不到。 想想就觉得有趣! 于是第二天,我就又从箱子里翻出了以前的笔,假模假式的收拾了一下我的化妆桌,将那些瓶瓶罐罐从桌上拿开,摊开我的笔记本开始认认真真的下笔。 嗯……不过有个问题,这段时间来来回回那么多人我哪里还记得他们姓甚名谁,恐怕现在把他们人都叫来站一排,我都对不上脸。 算了,既然如此那就先按四季分吧,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总能记得那么几件事吧。 我把那张来回写错名字的纸扯了下来,重新在新的一页上写下春夏秋冬四个字,你别说这样好像高中课堂老师让列的知识点框架。 我笑了笑,支起脑袋转着手中的笔开始回忆。 春天发生的事还是蛮多的,毕竟万物生春,人也如此。总是有很多人送我花,接着踏青出游的借口约我出去,我本来也很喜欢春天,但我那个妈在春天去世,一到了这个时候我总要找个日子赶去看看她,毕竟生我养我一场也不容易。 我记得那几天有个穿白衬衫的男生,他居然能打听到我那段时间会去墓地看我妈,于是总会带着一束干净的百合,轻轻放在一旁,然后什么话都不说,那一整天就那么静静的陪着我。 真是奇怪的人,不过也多亏了他,我省下了一笔买花的钱。 我满意的提起笔把这个男人写进春天那一栏。 接下来是夏天,这个时候一般是店里最忙的时候,燥热的夏天里总有不少男男女女来这里寻快活,这时候我也很忙,为了业绩在不同的人之间流转,有时候忙到深夜也是常有的事。 但那天不同,我遇到了一个难缠的主,老想着占我的便宜却一毛不拔,这谁能忍!我扭头就跑,谁知道对方恼羞成怒竟抓住我的手想要打我。我想着反正逃不掉了,于是闭上眼用另一只手捂住脑袋,等着拳头落下来。 可没想到,英雄救美的俗套剧情居然能在我这样的人身上发生,一双手将我拽进他的怀里,然后就见那个男人狠狠给了我那个难缠的主一拳,最后趁他没反应过来牵着我逃离现场。 那天晚上星星很多,他拉着我在蝉鸣四起的小路上跑,四周寂静的只剩下我们的喘息。 不过即使是这样偶像剧的浪漫情节也没能让我记住他,不过在他频繁回头张望的瞬间,我记得他的那双眼睛很好看,冰眸闪亮,眼尾微微上挑,右边眼角还有一颗痣。 真是相当性感了。 现在回想起来,他也是真够有心思的,为了在我心里留个好印象不惜挨了一顿打,不过也不亏,能被我记这么久可是相当不容易。 于是我又在夏天这一栏将这个眼角有痣的男人写了进去。 又到了秋天,我对秋天的印象其实全是雨,我们这里偏南一些,一到这个时候接连不断的下雨,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凉,但对我们这行,常年需要穿着一些清凉的衣服来吸引顾客在所难免。 那天也是个雨天,我住的地方离酒吧还有些距离,我没带伞出门时也没带身衣服,只穿了短袖短裙。夜里的雨下的又急,冷嗖嗖的落到身上凉的跟刀子似的,我站在门口犹豫半晌还是决定赶快冲回家,招呼一天客人早已让我筋疲力尽。 就在这时,来了个高高瘦瘦的男人。 没错,我又没记住他的脸,之所以说他高高瘦瘦是因为他那天来时候穿了件棕色的长风衣,撑了一把很大的伞,我本来被雨淋的格外狼狈,但他一来将我完完整整的罩在伞下,又把身上的风衣脱下笼在我身上,暖烘烘的衣服上混着些许清冽的味道,我也分不清是洗衣液还是什么,总之暖和又好闻。 然后他就这样打着伞将我送回了家,见我开了灯进屋才转身离开。还真是奇怪,他是第一个知道我家却没想着进来的男人,定力真好。 不过他身上的味道很好闻,那件风衣到现在我还留着,他后来也没回来找我要,亏我还大发慈悲将他洗干净,等他再来找我。 我把这个穿棕色风衣的男人写进了秋天那一栏,也算提醒自己记得还他衣服,这可真是个难得的好心人。 最后就是冬天了,其实冬天是个很令我犯愁的季节,小时候和我妈常住的那个房子并不暖和,这么多年又不注意保暖,以至于我现在一到冬天时常手脚冰凉,甚至生理期因为体寒疼的死去活来的,于是那几天我就不得不和老板请假,毕竟我真的爬不起来,更何况招呼那些臭男人。 那几天我就一直待在我的出租屋里,等生理期过去了我再出门上班,饿了就随便扒拉一口泡面垫垫肚子,我想我还是能坚持住的。 但是有一天,有人敲了我家的门,我以为又是那些死缠烂打的臭男人。勉强撑着身子爬起来开门,刚拿起扫帚打算破口大骂,可谁知道开门没见到人,地上放了一个保温桶,里面是一碗红糖姜茶和热乎乎蛋包饭,保温桶上还有一张便签,下笔的主人字迹娟秀好看,写着,注意保暖,好好吃饭。 我也有好久没好好吃正经饭了,也没管是不是有人故意投毒给我送的饭,吃了个干净。然后想着要不保温桶给人家还回去,于是洗好放到门外等那人来取走。不过我没想到,第二天不仅保温桶还在,里面又多了热乎乎的饭和一碗红糖姜茶。 那人似乎很会做饭,那几天总是变着花的给我换不同的菜式,也许又是哪个我的仰慕者之一吧,我很好奇这个人到底长什么样子,不过那几天实在是疼的厉害,行动缓慢,每当我想要急着开门看看这个人的样子,他已经下楼走了,只能远远的从背影上看到这人脖子上系着一条红围巾。 就这样,送到我生理期结束没那么疼,完全可以自己出门上班,他也没再来过了。 真是个神秘的男人。不过他做的饭很好吃,如果有机会能再见我希望他能教教我,这样我就不用老吃泡面了。 我又在冬天这一栏将这个系着红围巾的男人写下。 这样春夏秋冬就都有人了。 我放下笔,举起笔记本像欣赏战利品一样看着上面记录的战绩。 一阵嗡鸣声响起,我知道是我的手机振动,我只得无奈放下笔记本,不耐烦的接电话。 是今天在店里值班的琳姐,她怎么突然打给我了? 只听琳姐开口道:“阿音啊,那个叫齐言的又来了。” 啧,居然是他。 第2章 秋冬 齐言是我最讨厌的人。 他要是其他男人一样,来我的店里想着泡我还能给我涨点业绩。 可他偏偏是个正人君子,总想着管我,让我回去上学。 我最烦的就是他这样的人,没钱给我花也就算了,还对我指手画脚的。 齐言此人跟我不一样,他家庭幸福,品学兼优,虽然沉默寡言但平日里别人叫他帮忙他也不会推辞,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前途一片光明。 干嘛非要来管我,难道就因为我和他当过一段时间同桌? 不过也是,读书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他有当老妈子的潜质,一副好心肠的样子谁都肯帮两下。 跟他做同桌的那两年确实也很好,我们那个高中早读都起得很早,大家一般都会选择自己从家带早饭过来,下了早读再吃,我当时没什么钱,我妈要出门上班更是没有时间给我做便当,所以一般早饭这种东西我都直接忽略不计。 齐言是文理分科后做了我的同桌的,那时我因为长期不好好吃饭得了胃病,下了早读就自己埋头趴在桌上休息,缓缓也就撑过去了。 有天早上我又是胃痛又是生理期的,痛的脸色发白,齐言从教室外进来见我满头大汗,拍了拍我说:“喂!你没事儿吧?” 我哪里还有什么意识,虚弱的摇了摇头,随后恍惚间感觉到有人托起我的双臂,沉甸甸的落到一个宽厚的后背上,也不知道是疼还是忽然有点犯矫情,竟然有点想哭。 再睁开眼,看到的便是医院里刺眼的白光和浓重的消毒水味儿,我撑起身子从床上坐起,却发现床边柜子上放着一个不锈钢饭盒。我认得这是齐言的便当盒。 医生见我醒来,叹了口气:“姑娘,你可要好好谢谢你那位同学,你这急性肠胃炎可拖不得。” 能进我们那所高中,一般要么就是眼高于顶的有钱人,要么就是学习成绩优异,中考成绩突出从县里保送上来的,而我属于后者,没想到吧?我之前成绩也是很好的。不过还是前者比较多,光他们脚下的一双阿迪耐克就够我三个月生活费,像我这样打扮朴素又平凡的人难免会被人另眼相看。 所以我才不喜欢上学,这里没什么让我想见的人。 我本以为齐言和他们一样,可他背我去医院那天,也不过才和我做了几天同桌,可见是真的没事儿干,才会管我这样的人。 回到学校以后,我正愁该怎么跟齐言说医药费的事,毕竟我连早饭都吃不起更别提还他医药费了。 他却当没事儿人一样,只是见我回来了,将我洗好的饭盒收起便再没有多问。 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对我花的这点钱丝毫不在意,看不起谁呢! 放学后我拦住他,仰起脸看他:“喂,今天谢谢你了,不过我这人从不白受人好处,花了多少钱我改日凑凑还给你。” 不论怎么样气势不能输。 我抱着必死的决心一般,等他开口说出一个我难以接受的数字。 可齐言只是笑笑,扯了扯他的书包带子,沉思半晌道:“林知音,我不缺钱,但既然你想还我那就帮我写作业吧。表现不错的话,还有员工餐哦。” 然后从书包里抽出几本习题册递给我,扬长而去。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看不起我也就罢了,还让我帮他做作业,我算是看透他的真面目了,什么正人君子,披着羊皮的狼罢了! 可我也没办法拒绝,写作业就写作业吧,毕竟要钱我是真没有。 于是从那天以后,我开始了每天被剥削的日常,早上将作业交给他,而他也非常有诚信的将自己的便当分我一份,医药费他没再提我就当做还完了。 但别说,他的早餐还蛮好吃的,每天花样都不一样,一看就是家人里每天用心准备好的,有时候连鸡蛋都是爱心的。 久而久之,班里的同学便发现了齐言给我带早餐,可他们不知道这是我应得的劳动报酬。 她们跟班主任打小报告说我勾引齐言和他早恋,我俩被一起叫到办公室挨了一通训,齐言倒是没什么事儿,我被老师直接从齐言旁边调到最后一排,我的同桌现在是班里的垃圾桶。 真想不明白,为什么发生这种事情女孩子总是要受更大的委屈。 我发誓再也不当齐言的员工了,反正写了这么久的作业医药费总该还清了吧。 可这次放学后,是他从教室追出来拦住我。 平日里看着有些淡漠的神色这时候却显得十分紧张,我没理他,想当做没看见从他旁边绕过去,他却拉住我的书包带子,很久没说话。 半晌后才闷闷开口:“林知音,对不起。” 很奇怪,这句话一出口我的双腿仿佛灌了铅一般,重的挪不开脚,肩膀一抖一抖的发出呜咽。 我又开始矫情了。 我真的很讨厌你齐言,莫名其妙的道什么歉。 那之后不久,班里有几个女生被教导主任抓住在厕所抽烟,被全校通报批评,班里太平了好一段时间,没人再说我和齐言的闲言碎语。 看吧,这个人表面上云淡风轻装的很好,其实真的很记仇。 虽然坐到了最后一排,但齐言还是会照例把他的早饭分我一份,说这是给员工的补偿。 我问他:“我不是说不当你的员工了吗?” 他耸了耸肩:“你以为劳动合同是那么好解除的?想跑路,没门儿!” 见我气急败坏的样子,他笑的更灿烂了像个邪恶的资本家,拿着手里的篮球轻快的走出教室。 这人真的好烦! 再然后过了很久,我妈就开始生病,我渐渐的不来学校,为了这个女人的病四处奔波,结果到最后也没能留住她。 老天爷总是这样,在我觉得生活要好起来的时候夺走一切。 我就这样离开了学校。 —— “姑娘,到地方了。”司机把我叫醒,我睁眼发现已经到了酒吧。 真是奇怪,怎么开始梦到这么久以前的事了。 我付了钱,提起裙摆下车,外面天色已经有些黑了,而酒吧里闪烁着七彩的光晃的人有些睁不开眼,这里是最适合人跌入梦境,陷入沉沦的地方。 一推门进去琳姐就朝我走过来,她指了指吧台边的齐言:“他把店里的酒都点了一遍,人都喝的醉醺醺的了还不肯走,非要你来。” 我看着琳姐面露难色,脱下外套摆摆手示意接下来交给我。 我坐到他对面看着他醉的迷迷糊糊的样子,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喝酒,从来对任何事都波澜不惊的他居然也有这幅面孔。 我不禁笑出声,伸手拍了拍他:“喂,齐大状元该醒醒了,可别在这喝的烂醉砸我们店的场子。” 高考出分那天齐言考了全市状元的消息铺天盖地的传遍了大街小巷,完全可以报A市最好的大学,前途璀璨。 这样的人不应该再出现在我身边,显得我是那么的不堪。 齐言抬头看我,拿起旁边的酒杯摇摇晃晃的倒满酒,慢吞吞的说:“林知音,如果今天我能把这些酒都喝完,你就听我的话回去上学,钱我先借给你,以后连本带利还给我。” “凭什么?”我勾了勾嘴角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指尖挑起他的下巴“齐言,我见的男人多了去了,你以为你是谁?别开玩笑了。我看在从前你和我同学一场才赏脸陪你这一次。” 我伸手想夺过他手中的酒杯却反被他推开,只见他一口将里面的酒灌了下去,双眼通红的看着我:“就凭你是我的员工,劳动合同没解除,你就得听我的话。” 我嗤笑一声:“您还当自己是我老板呢?都过去多久了,我老板早就换人了,以后啊,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就别来见我了。” 齐言没说话,只是一直在往自己的杯子里倒酒,一杯又一杯,酒水哗啦啦的从瓶中倒出甚至有时候会溢出来,好像有什么东西湿漉漉的落在了我的心上。 我心里酸的很,可能是心疼这点酒都被人糟践了吧,眼前有一瞬间模糊。 其实我早就没什么耐心了,好几次想走,可是齐言死死拽着我的手腕,我一挣扎他就握的更紧。 嘶,实在太疼了,我还是不费劲儿了,反正这次以后他应该就再也不来了。 等到齐言把酒喝完,外面已经完全黑了。 哎,我这美好的休息日啊,就这么被这个家伙给毁了。 我俩走出酒吧,我看他那醉醺醺的样子实在放心不下,可别真的倒在路边出什么事,到时候反手举报了我们店,我还上哪挣钱去。 他还是拽着我不放手,不过不像刚才那般用力握着我的手腕,手掌弯曲轻轻拉住我的手,大拇指摩挲着我的手背,跟个孩子似的任由我牵着走。 我突然觉得很有趣,终于不是我每次被他拿捏了。 我从这条街走到那条街,一段路上来来回回就是不往他家的方向走,我想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也许被我搞的不耐烦了他就会自己撒手回家。 但喝醉的齐言好像个闷葫芦,脑袋一垂一垂的跟着我,我踩着高跟鞋脚都走酸了,他不会是在整我吧? 我停下脚步抬头看他,路灯下他的影子将我完全笼罩,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脸没好气:“喂!你故意的吧,让我白费半天力气到处走。” 他摇摇头又点点头,嚅嗫了半天:“就是故意的,我想跟你多待一会儿。” 这人真是一如既往的坏。 “可我不想和你再待了。”我神色凝重的看他。 “为什么?” “因为我讨厌你,你能不能以后不要再来了。” “哦。” 哦?这是什么意思,喝醉了难道理解能力也出问题了吗? 他忽然站定不动,自顾自的说:“林知音,我刚刚把那些酒都喝完了,你答应我的事要做到。” 算了,反正都喝醉了,明天估计也记不住什么,先把这人哄回去再说。 我扬起笑脸眯眼看他:“好吧,我答应你。那现在可以回家了吗?” 他笑了起来,终于不在和我兜圈子松开了我的手。 我松了口气,以为他终于打算回去了,谁料到下一秒拉过我的胳膊将我带到他的背上,糊里糊涂的被他背着走。 他语气轻快极了,望向我的眼睛里满是星河:“走,先送你回家。” “那你一会儿怎么办?”我问。 “你忘了?老板一般都坐车回家。”他笑了起来,我趴在他背上都能感觉到胸腔在震动。 “哦。”这次轮到我无语。 林知音你也太傻了,早知道就把他扔出租车上了,白浪费半天功夫。 夜晚的风凉飕飕的吹了过来,但齐言身上好暖和,和那些常年混迹酒吧的男人不一样,他们身上的酒气冲天让人闻的想吐。齐言身上除了一丝酒气还有淡淡的香味,和之前他送我去医院那时候一样,非常令人安心。 他就这样背着我一晃一晃的到了我家,我俩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好像回到了之前在学校的时候。 我居然会希望这段路再长一点,再走很久很久。 齐言把我轻轻放下,我拿出钥匙打开家门朝他摆摆手:“好了,快回去吧。” 即使被风吹了半晌,他的脸还是有些红,微眯着眼看着我点了点头打算转身离开。 我忽然心生一计,趁他不注意揪住他的衣领向下一拽,踮起脚轻轻吻了他的嘴角,然后飞速离开。 我看着他一个人在原地发蒙,心中腾升起一阵愉悦。 反正喝醉以后他什么都不会记得,谁让他刚刚耍我!我怎么都该报个仇,虽然我从来不会亲我讨厌的人。 不过这应该是最后一次见面了,就让我任性一次吧。 想到这里,我突然心中异常烦闷,有什么东西涌上心头,眼泪从眼角滑落,滴答滴答的掉在地上。 真是的,又害我哭。 齐言,你果然是我最讨厌的人。 于是我又拿起笔,在那时候的笔记本上写下齐言的名字,右侧标注了最讨厌的人。 第3章 尾声 再就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 齐言提着两袋新鲜的蔬菜水果进门,齐慕音从卧室走出来接过他手里的东西问道:“爸,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 齐言边换鞋边回答女儿的话:“哦,那边新开了家水果店,里面的樱桃看着挺新鲜,我顺便买了点回来。你妈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刚才又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半天,现在累了刚睡着。”齐慕音叹了口气,指了指那边院子里躺椅下的女人。 女人长发盘起,隐约能看见几缕白发,眼角皱纹浮现,但眉目骨相间依旧十分清秀,能瞧出年轻时应当是个格外有风姿的美人。 齐言走过去,替林知音拢了拢身上的毯子,轻轻抚过她紧皱的眉头,似乎做了什么不太好的梦,双手死死的扣着手里的笔记本。 他俯身蹲下轻轻握住她的手,慢慢地林知音呼吸声逐渐缓和,齐言将笔记本从她手中抽走,找了个台阶坐下。 他翻开笔记本,映入眼帘的几个大字就是“我最讨厌的人是齐言”,还写了不止一遍。再前面几页写着春夏秋冬分类,什么送花的男人,带泪痣的男人,穿风衣的男人,送饭的男人,都写了非常喜欢。 唯独讨厌齐言。 齐言摇了摇头觉得十分无奈,一把年纪了还是跟个小女孩似的,得了病更是越活越幼稚。 林知音从三年前开始起便开始记不清事,一开始是经常找不见家里的东西,到后来有一天出门差点找不见回家的路,齐言吓坏了,退休以后从来没走的那么快过,找到天黑终于在一个公园的长椅上找到她。 彼时林知音还认得人,看见齐言来找她笑嘻嘻的挠挠头:“齐言!你终于来了。我突然就忘了家在哪了,不过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接我的,我是不是很听话啊,一直待在原地不动。” 那天以后,齐言便带林知音去了医院,医生说是阿尔兹海默症,安排了相关治疗,但还是避免不了林知音病情逐渐严重。 齐言做了不少努力,他把他们认识五十多年的照片都拿了出来,挂到了家里的每一个角落,上高中时刚分班时的合影,林知音和醉醺醺的齐言在酒吧的照片,林知音复读时齐言偷跑去看她的照片,两人刚结婚的照片,生下大女儿齐慕音的照片……他把所有他们有的照片都摆出来,希望林知音能记住和他在一起的这么多年。 一开始林知音觉得他小题大做,一副乐呵呵的样子看着齐言忙前忙后,有时候还会捧起齐言的脸再看看旁边的照片说道:“齐言,你也老喽!都没年轻时候帅了。” 齐言撇撇嘴:“怎么?这就开始嫌弃我了。” 林知音逗他逗的不亦乐乎:“怎么会呢?我可是你的员工,我忘了老板谁来养我啊。”然后吧唧亲了一下齐言的脸。 “放心吧,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林知音这么说着。 但某一天醒来,林知音还是看着齐言的脸茫然地问出了那句,你是谁? 不过好在还是会有清醒的时候,清醒的林知音总是会抱着他的腰撒娇说再也不会了,结果第二天又忘了。 齐言哭笑不得,这个女人还是那么喜欢骗他,就像当初骗他说自己讨厌他一样,骗他说自己要回去上学,结果等他走了还是没回去上学。甚至为了不让他找到换了个地方打工,齐言最后费了好大力气在一家便利店找到她。 她没有在酒吧时那般的浓妆艳抹,换上了朴素的衣服,即便如此齐言还是一眼就看见了她。起初她还装作不认识,齐言死缠烂打了整整一个星期,威胁她如果这次不答应就马上退学,林知音吓的哭着锤他肩膀,只能答应他乖乖回去上学。 复读后林知音考到了和他一样的大学,他们顺利成章的在一起,和大多数人一样走过了人生的很多个阶段,他们再也没分开过。 风吹落枝头上的一片片桂花,零零落落飘到他的眼前,齐言抽回思绪,望着不远处在树下酣睡的女人又看着手里的笔记本。 看来今天她又没有想起他。 齐慕音做好了饭,远远的喊他俩。齐言从台阶上站起拍了拍林知音:“吃饭了。” 林知音还没醒过神儿来,却还是扯着齐言的袖子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和他走向饭桌。 齐慕音看着这老两口跟俩小孩儿似的手牵手过来,捂嘴一笑。 她照例把碗递给齐言,林知音有时候不清醒会忽然一下摔了碗,怕她划伤自己齐言后来干脆直接喂她吃饭。 他将勺子递到林知音嘴边,待她乖乖张嘴吃下又继续下一勺,十分有耐心。 齐慕音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她觉得世上能有她父母这般相爱的人少之又少,能白头相伴的更少的可怜。 她看着面前的父母欣慰的笑了笑,正打算继续吃时,便见面前的父亲突然一恍惚,歪头倒了下去。 咣当一声,碗落到地下碎的四分五裂。 —— 齐言再次醒来是在医院,他勉强睁开眼看着炫目的天花板,旁边的齐慕音见他醒了焦急的叫了医生。 齐言机械的回答着医生的问题,他只觉得乏的很,从来没有这么累过,突然很想好好睡一觉,但他又想起了林知音,于是开口问道:“你妈呢?她有没有被我吓到。” 齐慕音听了这话,心中一酸强忍泪水:“放心吧,爸。我妈还是老样子,你就好好休息,早点好起来去看她。” 齐言放下心,又沉沉睡过去。可这次觉得怎么睡都睡不够,浑身乏的要命,每天只是起身上个厕所吃饭都觉得累,下床的时候越来越少。 虽然他的女儿没有告诉他身体的情况,但齐言隐约觉得这次和以前生病不太一样,浑身乌沉沉的好像个木头一样,就连他那个许久不见的小儿子都从国外回来看他,看来这次是真的不太一样。 他睡的时间越来越长,偶尔也会想念林知音,觉得医院的日子有些苦闷,想知道这个小骗子离开他有没有好好吃饭,他很不放心,但他实在没什么力气起床,然后又想起这个女人也许又忘了他,只记得最讨厌的人是齐言。 不过这样也好,林知音不记得他,如果他离开的话,林知音也不会难过。 所以最终齐言还是没让孩子们把她带来,万一她哭了怎么办。 可是没想到,到了最后那天她还是来了。 没人知道林知音是怎么来的,所有人都很吃惊,她一个路都记不清,平时都需要人扶着才能不摔倒的人,突然就一个人来了医院。 林知音自己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最近家里的人进进出出的,她总是一个人在家写写画画有些无聊,可是她好像依稀记得以前身边一直有一个陪着她,叫她小骗子,陪她说话,喂她吃饭,还在家里摆满照片叫她别忘了他。 这个人是谁呢? 于是她开始努力回想,在家里的各个角落来回踱步,想要找到这个人,最后走累了,坐下来随手翻了自己桌上的笔记本,终于看见了那个名字,齐言。 记忆如潮水般向她汇聚涌了上来,仿佛触动了什么开关,林知音的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她想起来了,她全都想起来了。她有个喜欢的人,从上学时就缠着她让她当自己的员工送早餐给她,后来她没钱上学去酒吧打工,一年四季的跟在她身边,陪她给母亲上坟,为她打架,替她撑伞,给她送饭,这样一陪就是几十年,那些记忆里模糊的人影都是齐言。 齐言是她最喜欢的人。 林知音跌跌撞撞的跑向医院,从她得病以来,她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 于是她来了医院,看着那个床上那个干瘦的小老头,眼泪掉的更厉害了。 林知音缓缓走向他,伸手拂过他的脸庞,又向上摩挲了他眼尾的那颗泪痣,声音哽咽:“齐言,你一点都不想我吗?瞒着我干什么。” 齐言本来已经陷入恍惚,但他看见林知音朝他走来又有了一瞬间清明,他艰难的抬起手擦林知音的泪:“我以为你忘了我了,我说既然如此那我就悄悄的先走,在前面等你,这样你就不会发现了。” “可你不在我身边,我会哭的。” 他温声安慰道“只要你还记得我,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春夏秋冬,我就永远不会离开,即使我不在了也要照顾好自己,我会陪着你直到我们再次相遇,” 林知音早已泣不成声,只能紧紧握住齐言干枯的手,最后贴在自己脸上哽咽开口:“好,我会记得。” 齐言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缓缓闭上眼,抚在林知音脸上的手无声滑落。 病房内只剩下零星的啜泣声和仪器冰冷的长鸣。 —— 齐言走后,林知音还是会常常陷入记忆的漩涡一个人拿着本子写写画画,但和从前不同的是,这次本子的每一页都写着“齐言是我最喜欢的人”。 她再也没有忘记过他。 齐言没有骗她,只要一直记得,她总能在家里的每个角落见到他。 下雨天提醒她要带伞,冰箱里的饭菜冷掉也记得要热着吃,家里找不见的东西会告诉她放在了哪。 她把自己照顾的很好,林知音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直到有一天,她坐在院里的桂花树下,温暖的阳光穿过树叶斑驳的打在她身上,隐隐有风吹过带来一阵花香,林知音觉得好熟悉,微微睁眼看到了那个她日思夜想的人正笑着看她。 齐言来接她了,而她这次毫不犹豫的奔向了他。 她实在太想他了。 从朝阳到迟暮,与你的每一个四季才是我生命最珍贵的回忆。 于是,一年后,林知音与齐言再次相逢,继续他们的春夏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