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高岭之花放下身段把路走宽了》 第1章 第 1 章 7月12日,浅水市香湖区,柳瑜巷巷尾。 严乐的尸体仰面朝天地躺在肮脏的泥地上,一道狰狞的撕裂伤贯穿他的胸膛,血水海一样涌出,渗进土黄色的地面,他的神志悬于高墙之上,眼看着地上的肉身渐渐失去声息。 就这么结束了吗?他想。 故事的发展并不出人意料,结局也显得很蹩脚——二流的侦探悄无声息地死去,野猫啃食他的尸体,警察在天明时把他拉走。城市依旧运转。 只是这个时候,在一切的结尾,他总该想起那个故事的起点,所有故事都有起点,就像树叶属于枝丫,河水汇成大海;他的故事起源在一只猫身上。 那是一只漂亮的三花猜狸猫,碧绿的眼睛随着路灯昏暗的光线收缩放大,常常显得神秘,身上黑黄白三色无地分布着,根据猫的审美,它是属于“猫届大美人”的那一挂。 猫经常出没于严乐楼下的灌木丛,只有超过十点才会出现——他经常能见到猫,是因为他总是加班到深夜。 严乐是个年轻的律师,对法律事业充满年轻人特有的热忱与激情,办案子废寝忘食,焚膏继晷。猫在楼下等他,严乐会给他一点猫粮,然后坐在旁边安静地看着猫吃。絮絮叨叨地和猫说些工作上的烦心事。讲奇怪的当事人,不讲道理的被告,讨厌的工作人员,繁琐的流程。偶尔会讲些自己的事:爸爸又不知道去哪个工地上加班了,他不敢接妈妈的电话,怕听到不合时宜的质问和沉默。 有一天,他给猫带了个大罐头,神秘地告诉猫:他今天在会议上遇见了心仪对象,对方很年轻,而且外形漂亮,性格也很好,或许可以趁此良机解决妈妈一直担心的他的人生大事。 “猫啊,你觉得我能追到他吗?”他纠结地揪着草叶子,接着用絮絮叨叨的口吻,声音带着一些令猫不悦的甜蜜:“可是他很对我口味。” 猫不满地吼叫一声,伸爪把罐头扒拉到一边。 严乐被他通人性的举动逗笑了,他几乎觉得猫能听懂自己说话了。 “猫,如果你想吃小鱼干,就叫一声,如果想吃冻干,就伸一下爪子。”他逗着猫。 猫只用碧绿的猫眼凝视着他。 严乐自讨没趣:“唉,我还真觉得你能听懂我的话呢。不过你知道我这么多秘密,真成精了我肯定第一个不答应。” 猫舔了舔爪子,对他的自言自语不置可否。 “对了,我遇见你这么久,还不知道你是公的还是母的。”严乐突发奇想:“春天快到了,也没人给你绝育。不管男猫女猫,早点绝育总是好的,不如你跟了我,我带你去绝育。” 说着,他伸手就想去抓猫,想看看这位小猫朋友究竟是公是母。 猫不知道有没有听懂他的话,但是显然对他超越人猫友谊界限的行为非常不满,它喉咙里发出低吼,轻巧地朝后退了几步,绕过了一丛生长茂密的夹竹桃,消失在严乐的视野里。 这是个拒绝的信号,表示猫不想和人玩了。人应该乖乖收拾垃圾,带好公文包,等待着下一个月色明亮的夜晚,在路边和猫的不期而遇。 但是今天严乐玩心大发,他站起身来追着猫的脚步去了,在绕过了重重植物和小路以后,退无可退的猫钻进了一片低矮的小乔木里,严乐不想踩踏草坪,于是绕过生长旺盛的绿化带,沿着石板路绕进了草坪深处的一个小凉亭,那里是流浪小猫的聚集地。 然后他见到了在如水的月色下,一个熟悉的青年站在空旷的小凉亭里,脸色微红,额头上的汗珠像融化的雪人一样滑落,像是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马拉松赛事,在冰冷的月光下蒸腾着热气。 严乐怔愣了一下——因为凉亭中的青年正是他刚才和猫说的,那个在会议中见到的年轻人。 年轻人穿着浅蓝的制服,身材修长和他今天见到的形象很不相同。把扣得整整齐齐的领带和袖口解开,黑色的短发发梢被汗水聚成一束,像个在月光下偷西瓜的小刺猬。 他长了一张不太符合年纪的脸——严乐听说他只有二十六岁,是浅水市最年轻的刑警队长。眼睛线条柔和地向上微微挑起,显得妩媚多情,鼻梁线条却笔直坚硬,嘴唇薄而有形,把一双多情眼带来的风流气息中和了很多,但仍然不可避免地看起来像个情场高手。 他率先和严乐打了招呼,似乎一点也不奇怪自己会在今天在一个偏僻的小凉亭里和之有过萍水相逢的男人再次见面。 “你好,我叫任永,我们今天见过。” ——柳瑜巷的第一块砖头。所有故事的起点。 他看着那只瘦小的猫,它也有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不过看起来凶狠异常,在昏暗的巷子里闪着令人胆寒的绿光,粉红的舌头舔舐着他流下的血液。 他死了,本该不会再痛了不是吗? 但他希望自己仍能感觉到痛,因为他知道,任永就是这么死的。 四年之前,在一个没有太阳的白天。 他渴求着自己能感受任永死前的那份痛苦,他日夜不停地追寻着这桩迷案的线索。把自己从一个一流的律师变成一个二流的侦探三流的混混。没有证人,没有目击者,没有证据,他连任永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尸体被草草火化,仪式举行得被不符合他生前的身份与荣耀。 严乐连给他立碑的资格都没有。 每隔一周,他就会去郊区的公墓一回,他把这当成了例行的周会。带一束鲜花,没有钱买就去采。到任永的坟前和他汇报自己一周的工作。 照片上的任永永远是一张鲜活的面孔,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给他立碑的人选择了一张任永刚毕业时的照片,脸上带着稚气,嘴唇抿得很紧,努力装出严肃的模样。 他认识任永的时候,对方已经是个年轻有为的刑警队长了,自然不会流露出这幅充满学生气的姿态。他印象里的任永是靠谱沉稳,话不多,但是行动力极强,和外形的浪漫很不相符。 这时,一只有点跛脚的老猫靠近了。 它年纪很大了,毛发稀疏斑驳,脸上的胡须都快掉光了,有一只后足没有落地,僵硬地挂在躯体上,应该是受了伤没有治疗导致的残疾。 老猫靠近了严乐的尸体,那只啃食死肉的健壮大猫立即朝它低吼,但是老猫不怕它,依旧拖着后腿靠近,没有出声,只是一瘸一拐地走近。 大猫很不甘心,但他对老猫心存忌惮,垂着尾巴后退了几步,最终还是不满地夹着尾巴离开了。 老猫来到严乐身边,它的眼神很忧伤,用衰朽无力的爪子抚摸了他的脸,爪子上立刻粘上了严乐尚未凝结的血液。 它把沾了血的爪子放在了严乐的颈侧,突然抬起猫头,一双老迈的眼睛直直看向了悬于巷子高墙之上的严乐的灵魂。 它能看见我? 突然,本该无迹无形的严乐感受到了久违的阵痛,痛觉从他的颈侧传来,像是被烧红的烙铁烙上了一个印记,疼痛蔓延到全身。 “小子,算你好运,这后悔药可不是人人都有得吃。” “去吧,把我的孩子带回来。” 燃烧般的痛苦结束于老猫的低语中。 他猛地睁开了眼睛。 “严律……醒醒,严律!” 办公室里冷气开得很低,连韩诗这种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年轻人进来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办公室的主人正缩在办公椅上休息,漆黑的头发挣脱了发胶的束缚,松松地垂到额前,盖住一双紧闭的眼睛,不知道是冷还是做了噩梦,他死死咬着嘴唇,脸色谷白,不安地皱着眉头。 他看起来却很年轻,五官鲜明而精细,像匠人捏的泥娃娃,一双眉毛又细又长,柔和地盖在眼睛上方,不睁眼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女气。鼻子挺直英气,又中和了那份温和。 总之,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漂亮得有些过分了。 韩诗用文件夹轻拍了一下男人的肩膀,成功把他的魂叫了回来。 严乐瑟缩了一下,茫然地扫视了一眼四周,眼球转动的速度很慢,像是被冻住了。他的眼睛相比起精致的眉毛硬朗很多,,那双往日温和文雅的褐色瞳孔如今毫无笑意。男人似乎是下意识地眯起眼睛,瞳孔随之放大,细长的眼睛像两道黑色的伤痕,锐利得几乎有了血腥气。 他突然抓住韩诗的手臂,力气大得惊人,吓了韩诗一跳。柔顺的棕色及肩短发随着主人的惊讶抖动了一下,像朵蓬松的蘑菇。他放松了力道,改为拍了拍韩诗的肩膀,声音沙哑地说:“睡过头了,抱歉。” 男人的声音柔和,带着缺水的低哑,显得有点旖旎。 韩诗恶寒地缩回手臂:“严乐!装什么霸道总裁呢,快起来,外面有人找你。” 他扫了一眼周边的环境:横平竖直了无生气的格子间办公室,桌面上浅蓝色的文件筐几乎被各式文件塞爆;一台看不清型号但是年纪很大的笔记本电脑嗡嗡地转着风扇,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份还没写完的答辩状,行文十分幼稚,充斥着年轻律师特有的文法错误和丰富情感。落款时间是2014年的7月12日。 他皱着眉头,思考着自己在醒来之前最后的记忆:他开车去往柳瑜巷,一个神秘人宣称有他需要的最后一块“拼图”。 他被袭击了,死在了柳瑜巷,和任永死在了同一个地方。 第2章 第 2 章 蘑菇头的韩诗还在出声催促他:“严律,外面有个人指名要找你咨询案件,跟柳瑜巷拆迁有关,这是案卷,你要看看吗?” “柳瑜巷”三个字成功抓回了他的心绪,惊得他汗毛乍起,手指死死扣住柔软的扶手。那股泛着寒意的血从他的心脏泵到全身。他想起了老猫说的“后悔药”。 这是给他的重来一次的机会吗? 那“孩子”又是谁? 他的头脑充斥着过去和现在的记忆,像打了死结的一团麻线,幸好这个年轻躯体的大脑运转得飞快又灵活,片刻之后他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他重生了,重生到了死亡的七年前,也就是认识任永的四年前。案卷上的日期和打扮得像城乡结合部的韩诗可以证明。 上天,不,应该是那只猫给了自己重来一次的机会,一把可以打开一切大门的钥匙握在他的手心。 他只需要轻轻旋转手腕,所有大门就会向他敞开。 不知道是不是刻意为之,老猫把他送回了七年之前,而不是四年前或者更早。 他接过了韩诗手里的薄薄几页纸,手感粗糙,用彩色的回形针夹在一起。和律所用的光洁结实的文件纸完全不同。韩诗说:“这是人家自己带的文件,打印了好几份,都不用我们自己印了。” 他眯着眼睛挑着重点浏览了一遍,又发现这样很没必要,因为他这个年纪根本没近视。 年轻真好。他在心里感叹着,短暂地享受着这份来之不易的青春。 可惜还要上班。 “产权纠纷……他没有不动产证?”他有些意兴阑珊,以为又是个无聊的纠纷:“民事案件找陈明远……等等,他叫什么名字?” 他坐直了身子,目光尖锐起来,翻回案卷的第一页,觉得这个名称有些熟悉。 任家修理店 “他说他叫任风。” 严乐的手指划过那行印在粗糙纸面上的熟悉地址:香湖区柳瑜巷132号 他的指尖不可抑制地颤动起来。 任风是个眉目倔强的青年,身材很高,约莫二十岁,五官明朗,有双细长的眼睛,表情严肃,显得稚嫩,穿一件灰色的作训服,衣摆上沾了机油。 他坐在接待室的椅子上,坐姿端正,没有玩手机或东张西望,略长的寸头像颗毛茸茸的栗子。 “任风……”他在嘴里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咂么着其中的滋味。 有点苦,有点咸。 “严律,你怎么哭了?”韩诗刚准备把人往办公室里带,发现严乐一张脸冷得像冰,眼泪直直顺着脸颊往下流,而当事人一点表情也没有。 好像流的不是眼泪,而是血。 韩诗手忙脚乱地抽了张纸巾递给他擦脸:“不至于吧,你见到旧情人了?不行咱就请假回家躺着。” 严乐胡乱擦了一把眼泪。 任风就是任永,任永就是任风。 怪不得他之前找不到任何有关任永上大学之前的生平,他那个时候根本不叫任永。 他曾经改过自己的名字。 现在的任风看起来完全没有他们真正的第一次见面时从容。当时,他是一个事业有成的青年律师,任永是春风得意的新任刑警支队队长,很难说究竟是谁追的谁,严乐反思了一下,觉得应该是自己更加的主动。 因为他是个颜控,任永真的太帅了。 眼前的“任风”完全没有那副潇洒的迷人风度,根据年龄推算,他现在应该是个还没毕业的警校生,暑假期间回家帮工。任永说过,他爸爸开了一家五金店,可惜他还没毕业,爸爸就去世了。 任永曾经开玩笑的说,要是他没考上大学,或者毕业了,他可能真的会选择去当一个修理师傅。 他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经接到过这样一个少年的求助,但他肯定没有选择施以援手。理由太多了:工作很忙,也许他当时根本不在,也许他把少年转介绍给了专业更对口的其他律师…… 或者,他只是找了个借口,随便地让韩诗把他打发走了。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错过一次,本该就像天上的星宿般再不相见。 或许,老猫是想让他抓住机会,了解任永的过去。 任风听到了推门声,有些局促地站起来和他握手——严乐注意到他手肘上有擦伤,为了隐藏,特意换了左手和自己握手——轻轻地握了一下就放开了。他自我介绍,声音清楚稳定:“你好,我叫任风。” “你好,我是严乐。”他克制住情感,哪怕心中惊涛骇浪洪水滔天,咱在也只能水漫金山的平静着回应:“韩小姐说你指名要我帮您处理案件,我想你一定知道,我是主做刑事案件的,为什么你希望我来为你办案呢?” 任风眼神有点飘,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我同学推荐的,他说你很专业。” “比我专业的人有很多,隔壁的陈律师一天要接至少三个这种类型的案子。” “我就想让你替我打官司。”少年任长飞突然抬头看向他:“我可以给你很多钱。” 严乐简直要被这个小鬼逗乐了,他下意识地想推推眼镜,什么也没摸到,只能佯装整理了一下头发:“你能给我多少钱?” “一百万。”少年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咬着牙蹦出几个字来:“你帮我打官司,我给你一百万,输赢都给。” 任风眼中是一片昭昭明月,问心无愧;竟然还能从其中看出一些孺慕之情,看得他心下一惊。 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严重的事情:上辈子自己是在四年后才和任永认识的,自己会不会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他和任永的关系? 严乐其实只比任永大了五岁,他们上辈子认识的时候,他三十一岁,任永二十六岁,都是成熟理性的成年男人,称不上是什么忘年交,也并没有事业或者身份上的差距。他们一见如故,在工作和生活上都聊得来,走在一起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现在,任风只有二十一岁,大学还没毕业,社会上的经验约等于零,他看二十六岁的严乐,自然带上了年轻人特有的,对于年长成功者的仰视与艳羡。他没有哥哥,父亲忙于生计,他对严乐的情感可能是出于对长辈的依靠,对兄长的孺慕,这些都是很自然的。 可他严乐能拿出相同的问心无愧吗?能像一个慈爱的兄长一样心无旁骛地留在他身边吗? 答案已经写在他如雷的心跳里了。 “对不起,恐怕我不能帮你解决这个案子。”他垂着眼睛,强忍着自己的失落。盯着自己的鞋尖轻声回答他。 他讨厌这双鞋子。 少年任风失望地哦了一声,也没有过多的争辩。他安静地收拾了一下资料,把坐过的椅子回复原位,朝严乐点了下头,像个大人似地和严乐告别。一瞬间,他似乎看到了那个任永的影子。 那个有些沉默的,如山一般可靠的不可捉摸的任永。 他心里突然生出一阵恐慌,似乎放任风离开就会导致不可挽回的隔阂。 反应比大脑更先做出决定的,是他的手。他一把拉住将要离开的任风:“我不能帮你,不代表你不能找别人。陈明远律师你听说过吗?他很擅长这类案子,我可以把你的方式……” “不必了。”任风打断了他的话,有些冷淡地收回自己的手,又往衣角蹭了蹭。“我会找到解决办法的。” 说完,他头也不回离开了。 他只能目送着任风离开,韩诗礼貌地把少年送到门口,为他按了电梯。 韩诗回身看到严乐依旧怅然若失地站在原地,手里拿着那份留下的案卷。 看起来竟然像个打了败仗的将军。 案子没谈成,韩诗也就觉得很可惜——毕竟自己的工资是和工作量挂钩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一直低着头的任风终于往外看了一眼,视线刚好和严乐的撞上——严乐的眼神有些闪躲,任风却像是完成一件心事,抿嘴朝他笑了。 这个笑像一丝划破薄雾的光线,把自醒过来就被迫直面最不愿意面对的场面的严乐惊醒。他竟然拒绝了任永! 上辈子他为了追寻真相,放弃了视野,放弃了家庭,最后来拿自己也放弃了。 现在,一个活生生的的任永就站在自己面前,仰着头请自己帮帮他。 他知道任永自尊心很强,有些事哪怕死他也不会让自己知道。这件事绝对算得上任永“死都不会告诉他”的那个部分。 自己却因为那点见不得人的感情,亲手把他推了出去。 那点穿在身上的羞耻心就真的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能让他放弃任永? 电梯门彻底关上了。那双眼睛也看不见了。 韩诗回到办公室,发现严乐正在收拾自己的东西,穿上外套关了电脑,正准备离开。 “严律,你要出外勤吗?”她问到。同时看了一眼桌面的日程表,她记得今天严乐没有外出的计划。 “我要请假。”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着装,抓起车钥匙就往外走:“陈明远回来让他给我打电话。” “好的。”韩助理训练有素地把这一项加进了自己的每日计划:“那就不用定酒店了。” 第3章 第 3 章 任风下了电梯,出门往东走。 他的家在香湖区城中村的巷子里的一个小铺面,离这栋看起来很体面的写字楼有七八公里。他决定步行回去。 随后把那些在巷尾打印店用廉价A4纸打印的文件扔进垃圾箱,他竟然有种诡异的轻松感——其实这个结局并不难猜到。严律师青年才俊,找他的案子多得数不过来,怎么会有闲心关心这种小案子? 可是心里总是有些难过的,就像下雨。雨总是要下,这不代表着猫淋湿以后不会伤心。 走出去大概五百米,一辆黑色的奥迪追上了他的脚步,用不快不慢的速度跟在他的旁边,车窗摇了下来,是一张熟悉的脸。 “小孩!”严乐出声叫住他的脚步,潇洒地一个急刹,停在路边,常年不见阳光让他的皮肤白得亮眼,放在方向盘上的手腕尤其白,袖口处若隐若现一只表盘翠绿的腕表,即使任风没见过,他也知道,这块表的价值远超他心一横拿出的那一百万。 他的眼神暗淡下来——自己怎么会觉得能用钱打动严乐? 严乐却是一副想开了的样子,表情很轻松:“你怎么不坐地铁?这里到你家还有好远,上来吧,我送你回去。” “你怎么知道我家在哪里?”任风很警惕地问。 “这里写着呢。”严乐从副驾驶的位置上拿出那份卷宗朝他摇了摇:“我可是浅川活地图——快上来吧,外面太热了。” 时值夏日,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太阳像熔炉一样悬在空中。只他摇下车窗的这一会儿工夫,热浪就已经卷进车里,让严乐额角出了一层薄汗。晶亮得像一层漂亮的糖壳。 也不知道这小孩怎么想的,竟然要走路回去。 任风摇了摇头:“感谢你的好意,严律师,你能见我,我已经很高兴了。” 严乐拧起眉毛,心道这小子还真是一如既往地倔。 “你的案子,我接了。我也不收你的钱。”严乐说:“唯一的要求是你得听我的,不能乱来。” “严律师,其实你不用……” “我说,我接了。”他的语气更重了一些,带着不可反驳的意味:“而且,我要送你回去。” 他干脆把车停在路边,开门下车,解开衣袖的口子把袖口挽上,露出结实白皙的手臂,意思很明显:你不上来,我就和你一起走。 任风几乎就要投降了。他无奈地说:"我衣服太脏了,不方便上你的车。 说完,他还展示了一下自己衣服上蹭到的污渍和油漆,试图打消严乐的念头。 然后严乐毫不在意地把手往他衣服上一蹭,非常顺手地摸了一把他的腰背——摸完才发现自己有点过于自来熟了。又尴尬地往自己雪白的衬衫上蹭了蹭,上面立时出现了明显的黑迹。 还是年轻人身体好啊。他在心中感叹着。腰真细。 任风听不到他内心的心猿意马,因为他心里有比严乐更龌龊的想法。 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脑子里除了那事儿就是那事儿,他本来就很喜欢严乐,虽然严乐不知道。三伏天,严乐从冷气十足的办公室里出来,手掌温度很低,透过薄薄的作训服也能感受到那只手的微凉,被抚摸过的那一片肌肤几乎是霎时麻了起来,沿着四肢百骸传到了他的全身。 他起反应了。 他脸色一瞬间通红起来,像被太阳晒伤的土生白人,红得娇艳欲滴。严乐还坏心眼地调戏他:“怎么脸红得跟苹果一样,比小姑娘都不禁晒。” 太可耻了。 任风坐在严乐的车后座上,谨慎地夹紧双腿,不留任何痕迹。 自己竟然被摸了一把就…… 他有些愤愤地看向始作俑者:严乐正专注地开着车,后视镜只能看见他的眉眼。任长风发现他总是习惯性地微微眯着眼睛,让原本线条还算硬朗的眼型看起来狭长了些,配上他纤细的眉毛,比他在学校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还要漂亮。 任风觉得这样盯着他看只会火上浇油,对自己平复心情毫无益处,于是只好低头看着地面,眼观鼻鼻观心地假寐去了。 还好七八公里的路程,开车二十分钟也就到了。严乐把车停在巷口,跟在任风后面一起往巷子里走。 巷子并不狭窄,开车是绰绰有余的,路边停着不少各式餐车或者手推车,太阳下山以后想必会有很多小摊贩做营生。靠近街边的楼房大多把一楼当做门脸,做些卖蔬菜水果或者副食品的生意。时值下午,已经不算早了,按说这些勤劳的店主早该看门迎客,而这些店铺竟然全都大门紧闭,很不寻常。 任风的家就在接近巷尾的那栋老式民房。一眼看去就知道是那种“上居下售”的模式,一楼开店二楼住人。只不过本该开业的门脸现在卷帘门紧闭,透着死气,掉色的军绿色卷闸门上不知道那个熊孩子用红色油漆喷上了三个大字: “滚出去!” 如此鲜明而直白的恶意。让严乐一阵心惊。 更让他难过的是,门上还有不少其他的、断断续续的各种涂鸦,主人似乎也认真地清理过,连上面本来有的油漆都被剥掉重新粉刷了一遍,现在他们看见的三个大字,墨迹未干,显然是趁任长飞出门以后才涂鸦上的。 任风却像是习惯了似的,既没有生气也没有难过。只是蹲下身把挂在脖子上的钥匙扯出来开了锁,摇着把手把门拉起来,把那三个包含恶意的字迹收进门里。转身邀请严乐和他一起进去。 他会往心里去吗?严乐想。大概率是会的。 他在任风这个年纪的时候,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比天还要重——有个讨厌的富二代同学骂他“娘炮”,他找到人家的家里把他的门牙打掉了,差点被扭送到派出所。 任风这么倔强的人,他的那些敏感的少年心事,又要往哪里放呢。 他们没有在一楼过久的停留,而是直接上了二楼。楼梯狭窄,没有窗户,需要小心脚下随时会出现的装满杂物的工具箱和货物。严乐跟着任风一步一个脚印,像是在朝圣。 任风也在朝圣,长路漫漫,不可阻挡,他的圣人就在身后。 二楼的面积比一楼更大些,这也是很多民房在建设时的特点——宅基地不够大,盖房的时候就会拼命在层高和二层面积上做文章,以求得到更大的空间。 他们先去了左边的主卧,卧室门虚掩着,里面有浓重的消毒水和药水的味道。靠小巷内的墙上有一扇小小的窗户,关得不严,留了条缝通风,风吹幔动,雪白的蚊帐在微风中飘着,给死气沉沉的室内带来唯一的动。 严乐也知道了这家小店没有开门的真正原因:任风的父亲两脚打着石膏,躺在床上,两眼望着天花板,只在儿子进来的时候才稍微转了转眼睛。随后又是一言不发的沉默。 任风似乎也习惯了父亲的沉默,他走到床边,拿起两个靠枕把父亲的腿垫高,增加血液循环,又检查了他的床铺,然后才和父亲介绍客人:“爸爸,这是我的……朋友,他是个很厉害的律师,可以帮我们。” 躺在床上的老头眼睛朝他的方向挪动了一下,严乐立即上前和他握手,不出意外地被老头拒绝了——然后任风不动神色地握了握他的手,就当打了招呼了。 “严律师,这是我爸。” “这小子给了你多少钱?”任理——也就是任风的爸爸,不客气地朝他开炮:“先说明,不管他承诺了多少,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 任风有些紧张地看向严乐,生怕他转身就走。 他知道严乐是个很骄傲的人,特别对最自己的专业水平,不自信的人做不了这行,这是严乐的原话。 严乐上辈子并没有见过任永的父亲。按照任永的说法,他的父亲正是在今年去世的。他还记得任永用怀念的语气提起那个老头,说他“脾气很坏,但是心底挺好的,他多半不会很喜欢你。” 现在看来,这个评价倒是非常合适。 严乐彬彬有礼,没有被任理的蛮不讲理吓住。直截了当地说:“一百万。” 任理和任风俱是一愣,都没想到他会就这样把话说出来。 “你儿子答应我,只要我接下这个案子,无论输赢,他都会给我一百万。” 任理被他气得吹胡子瞪眼:“他哪来的一百万!” “那就不是你和我需要考虑的问题了。”严乐说:“他是个成年人了,做出的承诺自然会兑现。” 严乐从床边拖了把椅子坐下,变戏法似地摸出一支笔和一个本子,露出了无良律师特有的客户至上的笑容:“为了让一百万花得更值一点,请把你要提供的任何和案子有关的信息都告诉我,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事实证明严乐的确是个不错的律师——尽管任理很不想承认这一点,但是严乐总是能根据他的只言片语精准地抓住他不想说或者是根本没注意到的那些细节。 严乐就着窗外的阳光和微风和任理斗智斗勇了一下午,终于以讲代看,理清了这桩案子的脉络。 任理的祖父在近百年之前,盖起了这栋房子,当时这里还是荒郊野岭,连猫狗都少,更别说人了。所以他的祖父到死也没有为这座房子办理过任何手续,就这么住着。 直到改革开放后,浅川市被划成了直辖市,负责对外贸易,繁荣程度大大增加,人口像水一样涌进这座小城,城市面积不断扩张,最终把这栋小房子裹挟进了城市的范围,成了柳瑜巷的一份子。 城市发展如火如荼,街边的房屋更替比乐高城市还迅速,柳瑜巷作为城中村的老客户,一直默默地在城市里存在着。 直到政府终于有精力腾出手来处理城市建设问题,已经是世纪后的事了。 这时候,人们才发现,柳瑜巷这个地方的产权划分,有点太复杂了。 由于建设全靠农民自发,柳瑜巷的建筑纷繁复杂,常有一对或者三四个兄弟共建一栋楼分层住,或者一个人调换邻居的宅基地将本不属于同一建筑的楼房强行改建的情况,再加上经济发展人口流动,整个柳瑜巷的建筑产权就像一本世界上最蠢的会计做的烂账,根本没法理清。 这当然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有房子就总有人在住,没人住就空着,谁也不在乎这些破旧的楼房究竟是谁的,随着工厂渐渐迁出城区,连打工的人都不再租住在这里。人口锐减,房租不出去,就更加没人在乎楼是谁的了。 直到那个象征着财富与繁荣的大红色“拆”,第一次出现在巷口李姐水果店的门脸上。 柳瑜巷要拆迁了。 第4章 第 4 章 林青枫在抓了严乐以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审讯,但是他们很快发现严乐不可能是凶手——陈明远的尸体几乎被掏碎了,内脏和血散落一地,屋内血气冲天,如果是严乐杀人,他不可能没沾到任何血迹。 要么他能在杀完人以后在连个水龙头都没有的房间把自己全须全尾洗个干净,要么就是陈明远被杀的时候他不在现场。 也就是说,他是在以后才进入现场。陈明远的手机上有他和严乐的聊天记录,显示确实是陈明远约他见面。 严乐到的时间不早不晚,他很可能和凶手擦肩而过,甚至见到过凶手的脸。 可自从到了审讯室,不管林青枫如何威逼,这个男人始终一言不发,神思涣散,最后不得不把他先送到拘留所。 东城拘留所在城区最边缘的一块野地里,周围被一大片废弃的工厂包围,人烟稀少,猫狗成群,只有些找不到活计的“大神”们会在能勉强避风的角落里栖息。东城区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警告:“别往那边去!” 此时,有一辆豪华的轿车平稳地略过流浪汉们隐藏在角落里的眼光,不慌不忙地停在了拘留所的门前,带着白手套,黑帽子的司机殷勤地绕到后侧替贵客开门,目光低垂,似乎不敢来者的眼睛。 一双纤细雪白的手自里面伸出,司机绅士地接住,将客人扶进肮脏扬尘的空气里。 “在门口等我。”她低声吩咐着,抓紧了手里昂贵的名牌包,柔软的皮革勒着她的手心。女人轻轻吸进一口浊气,迈步进了拘留所。 严乐称得上是东城拘留所“最安静的嫌疑犯”之一。这个地方从来不缺乏酒鬼和疯子,向他这样安静内敛的形象还真是不多见——靠着一个不太走心的笑,管拘留室的女警给他分了个靠近监控的单人间,好让自己能随时欣赏这幅安静的美人图。 他此刻正在神游天外,脑子近乎停转了。任何一个人在经历了这样一系列毫无缘由、无法猜测的诡异事件后的表现大致就是这样。不过严乐有他自己的一套解决方案——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他最热衷的游戏就是思考相似案件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同样的案情,不同的当事人、管辖地、甚至是不同的审判庭,都会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导致判决千差万别? 现在,他正在思考,这个本该平平无奇的七月夜晚,究竟和上辈子有什么不同,导致了蝴蝶效应一般的崩坏。 思来想去,唯一的不同就是他见了任风。 上辈子他没能接到任风的求助,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的确是在四年后才重新见到了任永。 不是少年任风,而是任永。 四年可以发生很多事,足够他游戏人间,成为一个褪去幼稚的成年人,也足够少年任风处理好任何他不愿为外人所知晓的秘辛。成为他见到的那个“任永。” 他承认,犹豫让他想过错失这次机会。他可以等四年,等到任风成长为那个他熟悉的,足够好的“任永”,即使那意味着他可能永远不会了解这个男人的内心。 可是他贪心了。他想要更多,因为他爱任永。 这是他的惩罚吗?他茫然地想。 双手沾上好友的鲜血,杀人的罪名抗在肩上不得解脱,这是他的惩罚吗? 那任风怎么办? 少年的一切希望都还压在自己身上。 他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把所有混沌的思绪从脑海里赶走,同时吓了监控前的女警一跳。她还在托腮凝视着美人的落寞呢。 一切的源头,和上辈子命运的分叉点,那个小径分叉的花园,就在他那间狭小的办公室里。 他做了什么? 他见了少年任风;他接了一个案子,事关柳瑜巷的拆迁;他见到了任理,一个被打断了腿的老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他见到了陈明远,躺在地上被撕开了胸膛,鲜血溅上纯白画板,留下和柳瑜巷尾那栋小楼的铁门上一模一样的三个血字: 滚出去! 让谁滚出去? 谁让他滚出去? 任风是个土生土长的城中村少年,陈明远则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有任何交集。现在,他们的命运被三个字绑在了一起。 任风和陈明远究竟有什么联系? 他突然想起来陈明远和他提过,陈明远的父亲,那个颇有资产的银行高管,想从柳瑜巷的拆迁里分一杯羹,可惜求告无门,一直也没有后文。 陈明远和他提这件事,并不是因为闲得蛋疼,而是他确实有门路能掺和进去——严乐那个在每天忙得脚不沾地的老爸,掌握着浅川市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之一的维中集团,只要他愿意来吃这块蛋糕,其他小卒必得拱手相让。陈明远能搭上这个顺风车,赚钱是肯定的。 只可惜他和他的有钱老爸很久不联系了,他自己对赚快钱兴致缺缺,压根没往心里去,也就没有下文了。 他知道陈明远依旧盯着柳瑜巷。他不帮忙,陈明远还有很多别的抓手,可以慢慢靠近权利的中心。 他会不会惹到了什么不该惹的人,所以招致杀身之祸? 可任风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并上家里断了腿的老爹,对付他们再容易不过。他不想这么说,事实就是,对于幕后黑手来说,弄死任氏父子比弄死一个银行家的儿子风险低得多。 他们无亲无故,无权无势,死了连个报案的人都不会有。 陈明远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还是热的,这意味着凶手可能和严乐擦肩而过,甚至有当面撞上的风险。他为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非要杀了陈明远? 是不是为了威胁某些人……比如严乐? 他想到这可能是一个警告,一个足够危险的信号:不要再靠近了。 但是另外一个问题又出现了:凶手怎么会知道自己会和任风一起离开。又怎么会知道自己找陈明远?他见到的两处宣言都热气蒸腾,新鲜得像刚宰杀的牛,谁能手眼通天到卡在几乎不可能的时间里留下这炫技的符号? 只有一种可能:他被监视了,从头到尾。 一股寒意自心底涌出,汗毛在他身上炸开了花,被侵犯**的恶心感让他浑身难受。他冷冷地扫视了一眼摄像头,在女警莫名其妙的表情里挪到了拘留室的角落,只留一个背影给她。 年轻的女警有些意兴阑珊——这地方全是神经病,连一个精神正常的普通群众都欠奉,何况一个冷脸帅哥。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帅哥含羞带怯,不肯露面,她只能寄余生于神经病,坚守岗位去了。 林青枫查看了尤利娅所有的监控,从陈明远进入包间开始,到警察冲进案发现场。整段时间,只有一辆满载着酒水的餐车和严乐进出过案发的包间。 推餐车的大姐表示她送酒的时候气氛非常正常,陈明远还跟她打了招呼,神情如常,看不出有什么问题。她是八点进去送酒,陈明远的死亡时间不会早于九点二十分。大姐没有杀人嫌疑。 再接下来,走廊内的画面一片安静,只偶尔有几个喝多了的酒客经过,但是都很短暂,而且并没有进去陈明远的包间。 最后出现在镜头里的只有严乐一人。他推开包间门,走了进去。 “等等。”林青枫俯身按下了暂停键,伸手指着靠近门口的黑暗角落:“这是什么?” 尤利娅的保安很配合地放大了监控画面。走廊光线昏暗,监控画质不佳,只能模糊看出是一只小动物,体型不大,毛色灰暗。两团模糊的绿光从眼眶里溢出。 “林队,这好像是只猫啊。”跟在身后的刑警小刘说。小刘家里养了三只猫,对猫这种动物很熟悉。 “重看一遍。”林青枫说。 监控画面被拉回,一帧一帧仔细查看,终于在某个模糊的瞬间,严乐推开门后的片刻,从门缝里,一只动物的身影被清晰地展现在画面中。 是一只油光水滑的狸花猫。 “这猫是从哪里来的?”小刘好奇道:“你们酒吧还养猫啊?” “不养不养!”保安拨浪鼓似的摇头:“酒吧后面有条巷子,里面都是垃圾桶,我估计猫是从那里来的。” 林青枫沉吟,他在想一个离奇的原因。 小刘似乎是和他想到一处了,摇着头说:“不可能,这个体型的猫没有这么大破坏力。” 他想到陈明远尸体的惨状,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这种破坏力,至少得是个豹子。” “这里离柳瑜巷有多远?”林青枫问道。 保安回答:“开车半个小时,如果步行,只要十分钟。” “步行比开车快?”小刘咋舌:“你们是属飞毛腿的?” “警官你有所不知,从上湾区到香湖区,有一大片城中村。车开不进去,人走倒是很顺畅。开车想到柳瑜巷那边,得沿着外环开一大圈才能过去。” “查一查最近浅水市所有的动物伤人事件,整理好发给我。”林青枫说。 第5章 第 5 章 女警小刘打开监房的门,对着严乐说:“有人来探视你。” 严乐毫不意外,他只意外这个探视来得迟了——按照他妈的效率,很有可能是有别的事绊住了她。 上辈子严乐和父母的关系一直不咸不淡,因为他爸严中维是个超级大富豪,浅水市最大的房地产集团的董事长,而他妈妈黎婉是红圈所的律所合伙人。 而上辈子的严乐最讨厌别人叫他“富二代”。 其实仔细想想就能明白他这人的矛盾之处——他明明有钱有权,可以躺着度过一生。但是他偏要自己出国读书,连学费都要自己打工挣。好不容易藤校法律系毕业回国,浅水市所有的红圈所都向他伸出橄榄枝,去哪里只是点个头的事。 可这个头他偏就不点。 他和高中同学陈明远合伙办了个律师事务所,正经律师只有两个,就是他和陈明远。 坦率地来说,前几年他基本上没有收入,因为需要刑事律师的家属几乎掏不出什么钱来,只有陈明远偶尔能挣点律师费,但也是杯水车薪。 起步阶段的花销都是陈明远自掏腰包出的,陈明远的爸爸倒是还算支持他的事业。但是严乐就只能提供劳动力了。 其实,儿子要自立门户,做爸爸的怎么会不开心?虽然严乐要立的门户和自己的事业毫无联系,但年轻人有理想总是好的。 严中维曾经提过要给他投资,让他安心做自己的事业,不用为资金发愁。就连最反对他的黎婉,看到儿子铁了心的要独立,后来也提出过可以给他介绍一些事少钱多的业务,既不影响主业,又可以拿些补贴,不至于真的毫无依靠。 但是严乐统统拒绝了。 一方面是出于他那点金贵的自尊心,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是个靠父母的二代,陈明远说他的自尊心“比太阳底下的肥皂泡”还脆弱,但凡和他父母沾边的场合他绝不出现; 而且,浅川市治安很好,平时其实并没有太多的刑事案件需要处理,很多时候,严乐会帮陈明远处理一些他来不及处理的小案件,特别是劳动仲裁类的案子。 他发现被欠薪最多的,往往是工地上的那些工人。 工地不比公司,往往是按照施工进度发放薪水,有时候甚至一年半载没有薪水,只发生活费也是常事。 运气好的话,碰上负责的包工头,工人们能在年底或者项目结束后拿到自己那份工钱,运气不好的话,开发商或者包工头拿钱跑路,半年甚至一年的薪水就这么消失了。 而且幸运的工人也不一定能领到足额的薪水——偷工减料是常态,有些包工头或者开发商还会巧立各种名目,扣掉一些薪水,让本来就不多的工资更加稀薄。 这些最需要律师帮助的人,往往连起诉状三个字都不会写。 他们住在工地的铁皮房里,在烈日下工作到月上柳梢,唯一的盼头就是年底结了钱回老家过年,给家人孩子买点好东西。 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当时的严乐不敢也不愿去想清楚。他只是力所能及地帮助那些工人拿回自己的工资。 其实他真的不知道症结在哪里吗? 浅川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就是他的爸爸。 他不接受家里的资助,也有这一重意思。 我不会拿你们压榨的血汗钱再去盘剥受害者。 可现在的严乐不是以前那个不谙世事的严乐了。 在他为了任永的案子四处奔波,求爷爷告奶奶地想让知道内情的人透露哪怕一点点线索时,没有人在意他的想法。 他不再是个受人尊敬的律师,因为他放弃了自己的事业。他的父母也无法再庇护他了,他们伤心透顶,把家产留给了严乐的堂弟,移民去了加拿大。 他成了一个无人在意的人,成了他曾经帮助的对象。 那个时候,他才意识到,一个有能力帮助这些群体的人,会有多重要。 一个有能力,有权力的人,只要存在,就远比一百个乃至一千个籍籍无名的“严律师”更有意义。 这一世,他不会再在意那些虚名假衔,那些无病呻吟的愤世嫉俗的情绪。 他要任风活着,而且要好好的活着。 他要站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让所有深陷泥潭不得解脱的人知道——有人在意,而且他有能力解决。 他要成为严家的主人。 黎婉年近六十,眉眼间岁月的痕迹像泥石流一样侵蚀着她的肌肤。她年轻时醉心于事业,年近四十才有了这一个独子,她又是雷厉风行的性格,教养严格,严乐小时候一直很怕她。 上辈子,在知道严乐和一个男警察搞在一起后,黎婉只问了他一个问题:“那他的事业怎么办?” “我们偷偷谈。”严乐回答道。 任永是警察,他不可能大张旗鼓地到处宣扬自己是个同性恋。 他知道他让妈妈失望了。不是因为他放弃父亲的事业,也不是因为他跟随母亲在法律行业的脚步却不愿意和她并肩作战。 他连光明正大地谈一场恋爱都做不到。 黎婉性格刚强,她是书香门第出身,父亲在浅水市的政法系统很有地位,当初严中维还只是个装修公司的小老板,靠包工程赚点小钱,和黎婉完全不在一个世界。 当年的黎婉和严乐一样,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黎婉不会允许自己成为为爱私奔的无知女孩,她需要一个依靠,一座不可撼动的山,可以支撑她做任何她想做的事,包括嫁给一个不被接受的男人。 她把自己当成了那座山。她不动声色地结交父亲的好友,在自己的事业上节节高升,终于在她父亲退休那年,成为了浅川市最大红圈所的合伙人。 严乐很像他的妈妈。不仅长得像,连性格也像。他选择从事法律行业,完全出于黎婉的耳濡目染——不当律师,他就只能去要饭了。 可他和黎婉最大的不同,也是从他父亲身上继承到的为数不多的东西,就是他的自尊心。 严中维爱黎婉,爱到不允许自己配不上她。 黎婉愿意和他在一起,哪怕他一穷二白,兜里只有预支工程款的借条。黎婉愿意隐忍不发,把自己堆积成茁壮的山,但是他不允许黎婉嫁给这样的他。 一石为山,二山成岭。 饮冰十年,严中维和黎婉终成眷属。 而严乐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他太清高,太年轻。觉得情比金坚,有情饮水饱。任永爱他,他爱任永,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吗? 当然有,比如一个光明正大的拥抱,一场精心布置的婚礼,或者只是亲朋好友间一个简单的点头认可。 这些,他统统做不到。 任永爱他,所以任永不会在意。任永最了解他了。 他不会让自己的爱人为难。任永总是这样,永远模糊不清的笑,藏在心底的秘密和过往,他通通自己消化,不会透露给严乐半分。 因为他知道说出来也只是徒增烦恼。严乐没办法解决。 长久以来,严乐一直觉得自己和任永之间存在一道单向玻璃。任永似乎知道他所有的情绪,不满和焦虑。而他对任永一无所知。 他从来没有过多地思考过这些问题,现在想来,也许任永那些多得数不过来的秘密和心事,藏在柳瑜巷里的过往,曾经在某个时刻向他展露过痕迹,而他并不在意。 他这么想着,心里生出一股自虐般地疼痛与纠结来。 女警把他带到探视间,黎婉背对着她,坐在那张无法移动的椅子上,背影显得跟干练利落,身上穿的是行动不便的礼服,是刚从某场宴会上匆匆赶来的。 他被带到桌子对面,黎婉的神色宁静,看不出异样:“明天你就能离开。” 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一句轻飘飘的陈述。 严乐知道自己很快就能离开这里,“尤利娅”的监控完善,警察很快就能查清他根本没有杀人的条件。不可能一直关押他。 黎婉只是让这个过程运作得更快,更具体,或许她把电话发给了某个正在焦头烂额的相关人士。总之,严乐明天就能离开。 黎婉镇定自若,她不害怕自己的丈夫或者儿子出事,因为意外是必然的,就像黄河总会决堤,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加高堤坝,高到不可能被淹没,高到伸手遮天。 这样,在面对决堤的洪水时,她就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不能违背天意。 “妈妈,我想回家。”他直视着黎婉的眼睛,他很久没有这样做过了。 黎婉第一次显露出讶异的神情——在她被通知严乐因为涉嫌杀人被逮捕时,她都显得相当平静。 “家一直在。”她说。 “你能来接我吗?” “傻孩子。”黎婉笑了,眼睛眯成一条修长的线条,眼尾现出一点岁月的痕迹来:“我明天有事,让老吴来接你吧。” “爸爸在家吗?” “你晚上才能见到他。”黎婉似乎对丈夫有些头疼,皱了一下眉头:“你要见他?” “对。”严乐没有多说。黎婉觉得他沉默的神情像极了年轻的严中维,带着些倔强和迷茫,似乎永远都在人生的分岔路口。 而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在刚刚下定了决心。 第6章 第 6 章 早上九点半,韩诗惴惴不安地推开了明乐律师事务所的大门。 办公室里空空荡荡,百叶窗拉得很紧,透不进一丝光线,只有昨天忘记关的一盏小灯悠悠地发着光。 严乐和陈明远的办公室门紧挨着,陈明远办公室门户洞开,他的电脑和文件几乎都被警方打包走了,地上散落着一些空白纸张。 严乐的办公室门则紧闭着。 韩诗心底忐忑,昨天警察给她打电话,告诉她陈明远死了,把她吓得半死,又听说严乐也被抓了,偌大一个律所,现在竟然只剩她一个小助理尚且自由。 她倒是想不来上班,现在连个请假的人都没有。 陈明远还没给她发这个月的工资呢! 她愤愤地把拉得死紧的百叶窗一把拉开,又把所有的灯都开起来,办公区一时之间亮得有些刺眼。 直到晒到货真价实的温暖阳光,韩诗的神经才放松了一些,撸着袖子准备收拾被翻得乱七八槽的工位。 就在这个时候,严乐的办公室门开了。 他还穿着昨天那身衣服,不过衬衣皱皱巴巴,头发也乱了,一张俊脸上挂着两个巨大的熊猫眼,吓得韩诗差点举身跳大楼。 “严律!你怎么在这里?”韩诗捂着心脏大喘气:“不是说你……” “说我什么?”严乐抚了抚皱成一团的衬衫,发现只是在做无用功,干脆置之不理了:“说我杀了陈明远,被抓去坐牢了?” “所以陈律真的……” 韩诗看到痛苦的神色浮现在男人脸上,又很快消失了,只剩平静的一声:“别想太多了,我给你放长假,工资照发,你先回家吧。” 韩诗有点急了:“你是要开除我?” “明远走了。”严乐仰着头,天花板上的每一个斑驳的痕迹在他眼中都清晰可见:“我不能……一个人占着这里。” “去找份更好的工作。你很有能力,一定能找到好的去处。我会一直给你发工资,直到你找到新工作为止。” “我不要。”韩诗果断地拒绝了:“陈律走了,他的工作还在,你一个人做不过来的。我的薪水都是陈律发的,你不能想把我赶走就把我赶走。” 严乐向来独立,不习惯别人插手自己的事情就是再加上他没钱,所以其实韩诗的薪水确实一直是陈明远自己发的,名义上韩诗是陈明远的助理。 上辈子韩诗一直在明乐事务所工作,独立执业之后专门负责婚姻继承类的业务,名声很大,是浅水市最好的离婚律师。 这是个很有能力的女孩,而且知恩图报。 “我留下来帮你,什么时候案件全都结了,我就什么时候走。” 严乐无法,只能先应承下来:“……行吧。那你先当我的助理,这里的事情结了以后,我给你推荐更好的律所。” 他这会儿想起正事来了,问韩诗:“明远最近在做那些案子?” “很多啊,你知道的,陈律是工作狂,真不知道他天天喝酒怎么还能这样工作……”韩诗一边唠叨着一边翻找文件:“……少喝一天都不行,现在好了,喝出事了。” 女孩的声音有点哽咽。 陈明远或许不是个很好的情人或朋友,但绝对是合格的领导和优秀的律师。 “陈律经手的所有文件我这里都有存档,昨天我拷贝了一份给警察,你要的话我也可以给你一份。” 他要的就是这个! 陈明远的死和柳瑜巷拆迁一定有关,他怀疑陈明远私下里和相关人士联系过,试图推进拆迁,好分一杯羹,结果白白丧了性命。 陈明远虽然私德一般,但是工作态度绝对没问题,下班后不谈公事。他要和那个人见面,一定会在自己的日程上有所体现。 他要找到这条线索,顺藤摸瓜,揪出那条大鱼。 在此之前,他还有件事要做。 严家大宅在香湖区最靠近上湾区的边缘,闹中取静,当年严中维大手一挥,拿下了一半香湖区二十七亿的房产项目,风光无二。又拿了最好的位置给自己盖起了梦寐以求的大房子,落了黎婉名字的房产证直接递给黎婉。他事必躬亲,一砖一瓦都是亲自设计,给了黎婉所有能找到的最好的东西。 凤栖梧桐,不落窠臼。他严中维的女人,当然事事都要最好的。 严乐想起上辈子他和任永住的那间小房子,背阳向阴,面积只有八十坪他们两人分了二十年期才供的起房贷,大部分还是任永在还。 严乐的收入太不稳定,偶尔能挣一点钱,也会被他拿来补贴案子的当事人。即使后来他成了名,大部分时间仍然在接手法律援助的案件,收入杯水车薪。 任永和他在一起,快乐和窘迫都是真实的。 他还记得厕所的天花板太矮,任永个子又太高,乔迁新居的时候差点把新的天花板撞个大洞。每次想起这件事,他都会嘲笑任永“光长个子不长记性。” 任永只会默默把他搂到胸口吻他的发顶,承诺他们一定会住上更好的房子。 当然,他们没有换房子,后来房子被银行收走了,他的承诺没有完成。 早上把他从看守所接出来的时候,司机老吴本想直接把他送回严家大宅,被严乐拒绝了。他还要去事务所拿资料。再说严中维只有晚上在家,他提前回去也只能和家里的佣人干瞪眼。 他掐着时间,开车回了家。 自从和父亲吵架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 算算时间,他竟然有三年没有回过家。 在出国以前,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栋宽大华丽的宅子,连上大学都是住在家里。毕业后其实他短暂地在黎婉安排的律所里工作过一段时间,并拿到了执业证。 也就在这个时候,关于他是“富二代”“靠走后门”的风言风语甚嚣尘上起来。 那段时间是他为数不多的青春里最痛苦、最纠结的低谷。他夜以继日地工作,但没有人认为他配得上他的工作。 配得上这个地位的是“黎婉的儿子”,而不是严乐本人。 要是让陈明远知道他的内心世界,肯定会把他从脑袋顶嘲笑到脚趾甲,简直是无病呻吟的集大成者,高岭之花中最灿烂的那朵。 但是痛苦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在广义上的不认可而减轻分毫。所以他逃了。 用自己短暂工作攒的钱加奖学金,他把所有的银行卡都丢在家里,留着一点简单的信息,独自一人去了美国读LLM。 自此和家庭矛盾深重,再也没有回过家。 上辈子的他直到死也没有再踏进过严家大宅。在任永死后第二年,严中维终于对这个无可救药的儿子失去了信心。他老了。他的事业需要继承人,而当时的严乐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他丢了工作,失去了房子,漫无目的地追索着虚无缥缈的线索,只为了能找到杀害任永的真凶。 他成功了,没有人会再认为他是地产大亨严中维或者知名律师黎婉的儿子,他就是自己,一个失败的律师,二流的侦探,鳏夫,无家可归者,彻头彻尾的可怜虫。 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真实”。 人之所以能从所有生灵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他们会学习。总结经验,重头来过。握紧手里的矛,向着下一头狮子进发。 他要把失去的一切都找回来,就从严家开始。 夜色像幕布一样笼罩下来,从卫星往下看,严家大宅是香湖区耀眼的光斑上为数不多的暗点。不知道严中维究竟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在寸土寸金的香湖区买下这样一块闹中取静的宅院。方圆两公里内的建筑没有任何灯饰,贴近围墙种了一圈精心挑选的隔音又美观的乔木,有三个园丁精心呵护,防止他们枯黄萎靡。 花了这么大力气,只是因为黎婉有先天性的偏头疼,无法忍受噪音和强光。 老吴早早的在门口等他,他是个个头矮小但很精干中年人,头发剃得很短,据说年轻的时候当过十几年兵。他亲自把这位阔别已久的少爷接进了家门。 黎婉和严中维年近三十才成眷属,有了严乐已经是快四十的时候了,对于律师或者商人,都是一个年富力强拼事业的大好阶段。理所应当地,照顾小严乐的任务就交给了家里的保姆司机们。 老吴是其中最长久的一个,从小到大都是他接送严乐上下学,严乐对他的感情也最深。 老吴亲自给他拉开了车门。左看右看,还是忍不住给了严乐一个大大的拥抱,有些僭越,但是感情无法压抑。 “少爷,回家了。” 严乐也有些动容,老吴从小照顾他长大,他离开家,除了父母,最难割舍的就是这个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 “吴叔,辛苦你了。”他轻轻拍了拍老吴的肩膀:“我爸脾气越来越坏了吧?” “这话说的。”老吴嗔怪地啧了一下:“老爷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头发都快白完了,哪里有空和我们计较。” 两人寒暄了一会儿,另一辆奢华的轿车开进了大宅,老吴很识趣地收了口,两人目送着严中维的车从旁边开过。 黎婉应该没有和老吴说太多关于他回来的事,因此老吴还下意识的觉得他和父亲关系不好,以为他的沉默是不高兴的表现。连忙出声劝解:“少爷,你不在家的这段时间,严总他经常一个人对着秋千发呆,他其实很想你的。” 严乐顺着老吴的话看向庭院里的那架秋千。秋千并不算太精美,充其量只是在两颗相邻的乔木上搭了个架子,垂下两根粗壮的麻绳,中间是一块打磨平整的木板。 制作秋千的人生怕架子不稳,玩勒会从上面摔下来,把树开了个贯穿的口子,一根结实的钢筋穿过两个树木,留下了两个不可弥合的伤口。 但是树还活着,它们包裹着这根伤害自己的钢筋,把它变成了树的一部分。 这架秋千是严中维在严乐出生那年,亲手在庭院里制作的。他本就是工人出身,年轻的时候什么活都做过,一架秋千自然不在话下。 严乐出生那年,他已经是维中集团的老总了,身价上亿,进出都是香车宝马,春风得意,又突破重重阻碍终于和心上人成家,马上就要有一个新的生命,包含着他和黎婉两个人血脉的生命降生。 不难想象严中维是用怎样的欢呼雀舞、喜不自禁的心情种下这些树木,钉好这架秋千。他的手一定灵活得像鲁班,嘴里哼的是包含着喜悦和欢乐的曲子。 只是后来严乐越长越大,对秋千的兴趣也逐渐转向了书本,转向了黎婉书房里那些对严中维来说算得上天书的浩如烟海的大部头书籍。 严中维依然每年坚持给秋千换上新的麻绳和木板,还时不时会坐上去晃悠两下。 就像现在,那麻绳和木板依旧是结实坚固的,没有被风雨侵蚀。 他还能坐上去,再晃悠晃悠,就像小时候一样。 严乐匆匆和老吴告别,进了家门。严中维已经自顾自地上楼进了书房,似乎知道严乐一定会上去找他。 严乐站在父亲的书房门口。严中维和黎婉都有自己的书房,因为——据黎婉说——严中维看到那些大部头的法律专著会喘不上气来。 严中维文化水平不高,对这些专业书籍抱有很深的敬畏,即使后来有钱了给自己进修了知识,大部分也就是镀个金的水平,和黎婉这种专业学者相比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所以即使严乐不愿意选择学点怎么管理公司的专业,而是跑去学法律,严中维也没有多大意见。法律对他来说和黎婉一样神圣。学习一下总不会有坏处。 他还在父亲的书房门口踌躇,组织着语言,要怎么和父亲沟通,怎样才能得到父亲的支持。他要调查陈明远和任风之间的联系,唯一的切入点就是柳瑜巷的拆迁。 这个项目炙手可热,是浅水市乃至整个华东地区近几年最大的地标项目。政府放出招标,是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凭他小小一个严乐,在这个风口浪尖的节点,什么也查不出来。 他需要借维中的名头,光明正大地趟这趟浑水,首先就必须要过他爸这一关。 严中维就在那里,他肯定知道自己的儿子就在门外,其实他只要一声招呼,隔在两人中间的坚冰自然会水到渠成地化解。 他们毕竟是父子,有什么矛盾是不能说开的? 但严中维身上最突出的,恰恰就是唯一传给严乐的那点该死的自尊心。 他不会低头,除非严乐先低头。 严乐轻轻舒了口气,他明白自己要干什么,而且他甘愿这么做。 他推开门,走进了书房。 第7章 第 7 章 严中维五十多岁,宽阔的额头上已经爬上了早年在工地暴晒和劳累造成的老人斑。宽阔的脸型和坚毅的口鼻显示出他说一不二的性格,相比之下年轻且外形多继承了黎婉的严乐显得有些软弱——但眼睛里的宁静说明他并不惧怕身居高位的父亲。 “我以为你一辈子都不打算回来了。”严中维用探究的眼神审视着自己的儿子,三年未见,他看起来和二十三岁时几乎没有变化。一张脸和黎婉长得极像,窄面高鼻,五官太过精致,看起来不像个男子汉。 黎婉怀孕的时候,他一直许愿,如果是个女孩,一定要像黎婉,才够漂亮,如果是男孩则最好像自己,将来好和他一起管理家业。 结果生出来一个男版黎婉,领孩子出门被问的最多的是严总什么时候家里又添了个千金。 他一直有密切关注严乐,他毕竟是自己唯一的孩子,总不能真让他一个人死在外面。据他所知,严乐回国之后和陈家的小子一起办了个小律所,处理一些不痛不痒的小案子,能不能养活自己都是两说,谈不上什么事业。 “浪子回头金不换。”严乐说。 “我这里最不缺的就是金子。”严中维把桌面的文件扫到一边,把背靠在宽大的办公椅上:“好马不吃回头草,你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回家,现在又回来,已经落于下风;你要是发了财,回来把钱甩我脸上,也还算说得过去;但你现在什么都不是,偌大一个浅水,你连根毛都算不上。”严中维语气不重,但话语中的讥讽清晰可闻:“如果不是你身上还流着老子的血,你连这个门都进不来,你要跟我谈浪子回头?” 他爸爸的态度严乐简直闭着眼睛也能想象到。严中维从一个小小的包工头到如今维中集团的话事人,靠的可不是小情小爱。哪怕是自己的亲儿子,只要背叛过一次,要回来也绝不是动动嘴皮子就可以的。 要让这匹老狼松嘴,必须让他见到真正摆在眼前的利益。 “我可以帮维中拿下香湖区的项目。”严乐说:“价码不会高于八十亿。” “口气不小。”严中维交叉双臂,以上位者的姿态看着自己的儿子:“当年我拿下一半香湖区的地,花了整整二十七个亿,那还是之前的价码,这么多年过去,现在没有一百二十亿,神仙下凡也拿不下这个项目。” 严中维并非对这个项目不感兴趣。事实上,如果他能再次拿下香湖区还未开发的地块,维中公司的规模至少还能再翻上一番。但是在多年扩张后,之前疯狂扩张规模的弊端在近几年渐渐显现出来:有大量的地块因为资金到位不及时,开发进程受阻,实际上就是资金流收到了限制。 严中维也不是年轻时候那个满脑子都是开疆拓土的泥腿子老板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治下的这颗参天大树有怎样的问题。 香湖区的项目太贵,他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吃下这块蛋糕。 “李雷有个私生子,叫李泽亮,算算年纪……现在应该有十三岁了,是他的侄媳妇给他生的,一直就住在李家。”严乐轻描淡写地抛出了重磅炸弹。 李雷是铭盛集团的董事长,也是严中维的死对头,这么多年两个老头一直在暗暗较劲。最近几年李雷搭上了互联网行业的风头,在科技行业大赚了一笔,算是压了严中维一头,风光得不行。他高调宣布要拿下香湖区的地,也是严中维不愿意掺和这个项目的原因——李雷一定会给他抬价,反正他最近有得是钱,最后中标的价格可能是个天文数字。严中维不想冒这个险。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李雷一开始发家是因为入赘了一个有钱女人,叫陈红,他第一桶金就是靠老婆出资给他才赚到的,靠着陈红还有小舅子的支持才一路做到现在这个位置。 虽然陈红早就不在公司管事了,但是据严中维所知,陈红手里至少还有公司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再加上她弟弟手里的百分之十,两个人加起来持有的股份比李雷的百分之三十还要多。而且陈红很有手腕,眼光比李雷长远得多。可以说李雷要是没有娶到这个老婆,现在可能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疙瘩打螺丝。 因为身体不好,陈红只和李雷有一个女儿。陈红很有野心,一直把女儿当继承人来培养,让女儿进铭盛工作,现在也已经是管理层的一员了。 “陈红要是知道李雷背着她弄出了个儿子,还一直养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会不会气得把他活吃了?” 要严中维相信他,让维中蹚进香湖区项目这趟浑水,他必须拿出足够的利益,一个让严中维无法抗拒的诱惑。 他的筹码则是脑子里记下的前世那些记忆。 只有严乐知道,上辈子香湖区这个项目根本没有启动便胎死腹中。他之所以知道李雷家这点破事,就是因为上辈子拿下香湖区项目的确实就是铭盛集团。李雷豪掷一百二十八亿拿下这块新地王,但还没开始动工就被连人带行李踢出了铭盛——他得意忘形,以为自己凭借这个史无前例的项目就能彻底掌控铭盛,迫不及待地向陈红宣布自己有了新的继承人。结果被陈红做局,不仅丢了所有股份,连儿子也不认他了。 李雷的侄子在陈红的威逼下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个“儿子”。 这也进一步加深了严乐关于这个拆迁项目的怀疑:所有试图推进项目的人,到最后不是死了就是家破人亡,似乎总是有一只手在无形中阻拦着。 “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严中维短暂消化了一下这个消息,咂摸出了严乐话里的意思: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李雷就是死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让陈红知道。哪怕让他放弃和维中竞价,恐怕他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我有没有胡说,你让人查一查不就知道了?”严乐这才慢悠悠地走到他的父亲面前,坐在了这个昔日威严如今却显得有些苍老的男人面前。 严中维觉得严乐和以前那个满腔热血,一心想着和这个家族撇清关系的孩子不一样了。他看起来还是那副若无其事的斯文模样,微微眯着眼睛,似乎在掩饰眼睛里那些不可见人的秘辛,明明还是年轻人的躯体,肢体语言却像个游走商场十几年的老油条。 看起来满腹深沉和内敛。 难道基层工作真有这么锻炼人? 严中维开始在脑子里筹备要让新提拔上来的年轻人都发配去工地锻炼一下了。 “听说和你一起创业的那个陈家小子昨天死在酒吧里了。”严中维突然发难:“你妈妈说你就在现场,还被警察抓去审了一晚上,结果今天你就要回家,你不会是被外面的世界吓破胆了,要哭着回家找妈妈吧?” 严乐听到陈明远的事,沉默了一下。严中维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毕竟死者为大。:“我不是说……” “我要回来,和明远没有关系,我也不怕有谁要杀了我。”严乐轻声说,语气很坚决:“我只是明白了,有些事只有特别的人才能办到,我想成为那个特别的人。” “你回家变得特别了?”严中维说:“我盖这座房子的时候,可没有给它装个进化器。” “特别有钱也是特别。”严乐义正词严地说,丝毫没有开玩笑的神色。 严中维差点没被他这句话呛死,咳嗽了好几下才缓过神来:“……你缺钱了?” “你就当我是缺钱了吧。”严乐说。 “听着,我不知道你突然闹这一出究竟有什么目的。”严中维看着严乐,确认他不是脑子一热:“你要回家,要加入维中,都可以。但是我警告你,这个家不是你的酒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上次走了以后,连个地址也没给我们留,你妈妈都快急疯了……” 一说到黎婉,严中维又来了气。 “我不是留了消息吗?”严乐连忙打断严中维翻旧账的企图:“再说,我一直想出国深造,是你不让我去。” “总之,这次你回来了,就不能再随便玩消失了。你给我老老实实住家里,去公司打卡上班。我会安排人带你熟悉公司。至于香湖区的项目,我会让人考察一下。” “可以。”严乐要的就是严中维的这句准话:“不过明乐那边还有案件要处理,至少要下个月我才能去维中报道。” “你去吧。”严中维摆摆手:“你妈妈昨天回来得太晚了,今天你别打扰她。什么时候你把你的烂摊子收拾好了,再搬回来住。” 严乐乖巧地颔首示意自己知道了。不过他又有些纠结地坐在椅子上,皱着眉头不敢看严中维,并没有起身离开的意思。 “还有什么事吗?”严中维在公司上了一天班,回来还有处理合同,忙得很,没有多少时间伺候他。 严乐下了很大的决心,两只手在桌案底下快把手心都抠破了,半天才低着头说了一句: “……那个,爸爸,能不能给我点钱?” 第8章 第 8 章 严乐还没来得及把自己想的那一大堆理由从嘴里倒腾出来,严中维反倒是倒吸了一口冷气。 乖乖,监狱真有龙场悟道的效果?他儿子这是在找他要钱吗? 他又开始思考着什么时候把公司那群尽不干人事的高管送去监狱考察一番。 严乐从来不张口朝他们要钱。这小子有自己一套行事准则,而且他光棍一条,对物质生活一无所求,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 其实严乐朝他爸要钱,也是迫不得已。虽然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回到严家,但是空口白牙向严中维要钱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身上倒是有值钱的东西,严乐的外公外婆年纪大了,有点好东西就往外孙身上套,严乐的那些衣服首饰,包括那辆好车,都是两个老人送的。 他肯定不能把老人的心意拿去当掉。明乐事务所那边每天都在烧钱,韩诗的工资现在也要他发了。他还得看着点任风。 一桩桩一件件,都是要钱的事,他现在刚好分币没有。 严中维倒是很高兴,严乐愿意张嘴向他要钱,那也是准备回归家庭的好迹象。 儿子翅膀太硬也不是好事啊。 他从抽屉里随意摸出一张卡,也没看具体细节,把卡推到严乐面前,很随意地说:“密码是你妈妈生日。” “谢谢爸爸。”严乐接过卡,没问里面有多少钱——严中维能拿得出手,里面至少有七位数,够用了。 “有空回家吃顿晚饭。”严中维和他说话:“给你妈买点礼物,最近很火的那个爱马仕的包包,鳄鱼皮灰白色的。我看你妈妈就挺喜欢的。” 严乐:……不要把几百万的包说得这么廉价啊! 黎婉已经休息了,严乐自然也就没有呆在家里的理由。他起身朝父亲点了下头,准备离开。推开书房门的瞬间,他回头看了一眼。 严中维正看着他,目光里是罕见的慈爱和骄傲。 不愧是他和黎婉的儿子,这身段,这气质。 比他当年见过的那些香港的大牌明星还要俊俏。 严乐被父亲的目光打动,余光又扫到了严中维鬓边隐隐冒出的白发,想起来父亲年纪也不小了,还要操心自己的事,不免有些心酸。 这么多年,严中维自己撑起偌大的维中集团,内忧外困,着实受了一番苦楚。 他刚想回去给严中维一个拥抱跟他说一句爸爸你辛苦了。就听到严中维说:“你是不是昨天没洗澡?” 严乐:? 严中维嫌弃地指了指他刚冒出青茬还没来得及刮的胡子:“下次来记得打理一下自己,别让你妈看见你这幅德行。” 严乐干脆地摔门而出。 他开车出了严家大宅,一时之间竟然有些漫无目的。大脑宕机了片刻,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根本不记得自己现在住在哪里了。 在遇见任永,搬进那间不大不小的房子之前,他辗转换过不少住所,大多数是单身公寓,住一段时间就会搬去更好或者更差的地方,没有特定的区域,非常随机。 让他想起自己七年前住在哪,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他在车里上下寻摸了一番,终于在座椅夹缝里找到一张“新雅公寓管家”的名片,上面有个地址,就在乐远事务所附近。 应该就是这里了。 他跟着导航去了新雅公寓,门口的保安果然认识他,二话不说就给他抬了杆,还热情地问候了一句:“严律师又加班呢?” 严乐只能含混着糊弄过去。 他这个年纪的时候确实挺拼命的,加班加点是常事。 其实回想起来,那也是一段很美好的岁月嘛。陈明远虽然做兄弟不靠谱,做合伙人却再合适不过了。在法律行当上和他是志趣相投,两人确实是有过一段青春热血的事业。 后来他们逐渐稳定下来,陈明远也把工作重心更多地转移到了他父亲的事业上,但是明乐事务所依旧是他们的联系的焦点。 上一世任永死后,也只有这唯一的一个好朋友陈明远,愿意给自己一点帮助,只是他本身就不涉及这桩案件,又碍于父亲的阻力,那点帮助终究是杯水车薪。 只是重活一世,陈明远却不在了。 他凭着零星的身体记忆在楼群间游荡着,身上只有一把刻着“二栋一单元三零八”的黄铜钥匙。可他不想去找这栋楼在哪里。他听凭自己的心里吩咐,一个拐弯接着一个拐弯,一个路口接着一个路口。他在钢筋水泥的无趣建筑层中游荡了十几分钟,终于停在了一座小小的花圃旁边。 那座花圃是圆形的,夹在两栋高楼之间,本来不很显眼,低矮的灌木丛修建得整齐划一,看起来十分呆板,像个留着绿色小平头的男人。 他之所以驻足下来,是因为他看见了那只猫。 “猫”没名没姓,生得玉肌粉爪,水灵可爱,身上黄黑白三色花纹杂乱排开,掺杂着狸花的纹路,在猫脸上泾渭分明地分成了黑黄二色,腿长身壮三角脸,乃是一只地地道道的中华田园彩狸猫。 严乐上辈子认识它不过短短两三年,他们常见的场合往往就是这种夜深人静的昏暗小树林,一人一猫就着昏暗的小路灯说悄悄话。猫非常体贴,往往一声不吭,安安静静地蹲在严乐身旁听他说话。等严乐倒完肚子里那些垃圾话,人猫彼此默契地在心里互道一声再见,各回各家。 这种情况直到严乐换了三个小区依旧能在楼下的小角落里发现这只默不作声的彩狸猫后发生了一些小小的变化——严乐开始对这个沉默且忠诚的小听众产生了兴趣。他想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位猫朋友,至少知道它是男是女,家居何处,是否绝育…… 然后他就在那个风有些大的夜晚遇见了任永。 时隔多年,这位绿眼睛的动物朋友再次找到了自己,一如既往,在午夜昏暗的小路灯下。严乐抬头看向装饰得花红柳绿的门牌号,上面的字迹被风雨侵蚀得有些模糊,几个大字依稀可见: 新雅公寓,二栋一单元。 过生日喝多了,小更一下。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8章 第 8 章 第9章 第 9 章 猫蹲在花圃边,尾巴盖住两只雪白的小脚,凝视着远处的严乐。 严乐恍惚了一瞬。 他靠近了猫,猫一如既往的蹲着,没有离开,也没有大叫。 “对不起啊,今天没有吃的。”严乐向猫道歉。 猫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但是尾巴尖晃了晃,算是接受到了他的信息。 没事,猫不在意。 “不过我倒是还有一肚子的牢骚。”严乐拍了拍花圃边,自己也坐在了猫旁边,试探着伸手摸摸猫头。猫下意识的躲闪了一下,不过还是乖乖让他摸了头,眯着眼睛不做声。 “我又见到他了。”严乐沉默了一会,开始说:“嗯,还是很好看。” 猫耳朵抖动了一下。 “之前我怎么不知道他这么好看呢,太水灵了,就是有点儿黑。要是和我在一起,我会把他养得更好看。” 猫尾巴从脚上挪开,不安地甩动了两下。 严乐自顾自地接着说:“……而且他的腰好细,我还是喜欢更强壮一点的。” 猫终于忍无可忍,愤而扭过毛茸茸的躯体,拿屁股对着这块望夫石。 人类纯粹是混蛋! 严乐也不在乎被猫拿屁股对着,拍了拍手。接着说:“我要回家了。猫,以后我不住这里了。” 猫似有所感,转过身看着他。 严乐笑了一下,起身俯视着猫,树影重重,猫看不清他的脸。 “如果你还能找到我的话……” 猫坐直了身体,耳朵竖得很高。 “我就送你去绝育。”严乐用轻快的口吻说道。 夜色太重,猫的瞳孔放得很大,眼睛是个标准的圆,如果猫科动物能翻白眼的话,严乐一定会看得猫的白眼。猫抖了抖毛,伸了个惊天动地的懒腰,先塌腰再弓背——这是个标准的“再见”仪式。 “下次见。”严乐和猫告别。 猫头也不回地踩着猫步跳进了花圃里。 严乐和前世的猫朋友再续前缘,沉闷的心情一扫而空,连唇角也带上了笑。他握紧了手里的黄铜钥匙。新的开始。 他草草洗了个澡,倒头就睡在了简陋的床上。 仅仅四十八个小时,他经历了重生,谋杀,年轻的爱人,牢狱之灾。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他身在其中,由不得自己胡思乱想。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严乐再也没回过新雅公寓。 他草草地收拾了几身衣服,就头也不回地扎回了事务所。时间紧迫,他必须在一个月内把还没处理完的案件全部处理完。该结案的结案,该转手的转手。 这是项浩瀚的工程。不怕长城从头盖,就怕大厦半截盖。 不是自己亲自过目的案子,等于没有办过。一切进度清零,他得重头来过。 好在还有韩诗帮他。 两个年轻人从早到晚忙得脚不沾地,严乐也总算意识到了陈明远空白的工作量。在他终于把最后一个案件移交给合作过的律师,分开那只劝慰的手,目送对方离开,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已经一个星期没见到任风了。 昼夜颠倒后的昏沉袭击了他的大脑,人在疲惫的时候很容易做傻事。虽然他答应过要帮任风处理他的事。可事到临头,他又生出临阵脱逃的念头。 褪去一身惫懒的骨头和压在身上的沉疴,他开始想念任永带着肥皂泡和须后水,偶尔沾上同事烟味的怀抱了。 “如果是任风的话,估计得是自己抱着他了。”他突然想到。 现在的任风才二十一岁,远没有到一个男人最成熟最强壮的年龄,身量上不免比上辈子的任永瘦长些,肩膀坚硬清瘦,胸膛也不会比之前宽广,这么一想,严乐有些恶趣味:自己说不定能把上辈子从来没完成过的反攻大业重启一下。 人家还是个孩子呢。他在心里唾弃自己。 太不是东西了,自己两辈子岁数加起来都能生一个这么大的小伙子出来了。 任风不知道严乐心里在做着怎样的天人交战,他正忙着给自己挣生活费呢。 他开学就上大三了,虽然学校就在郊区,但是开学后警校就要军事化管理,不允许学生外宿。 他得交学费,存生活费,还要请人照看他那断腿的老爸。 总之,任风的确是穷得快要当裤子了。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把目光从杂乱的零件堆里抬起来——他目前唯一的生存技能就是修车。家里的店是开不了了,他担心那些人还会会来找任理的麻烦,不敢离开得太远。就把家里原来用来送货的三轮车简单修理了一下,装了个遮阳伞,顶着浅川八月**的阳光到柳瑜巷口摆摊修电瓶车去了。 柳瑜巷里的人都搬得差不多了,房子空了大半,稀稀拉拉地半天也看不见一个人出来。最靠近巷口的水果店是最早关门的,鲜红的拆字第一个打在它的门头上。任风凝神看了一眼那个象征着金钱的字眼,默不作声地把手里的扳手放回了工具箱。 “三十块。”他和站在一旁男人说着。那男人是个建筑工人,手里提着一顶黄色安全帽,应该是在附近的工地上班。任风把车灯打开,示意给他看:“已经修好了。” “换个灯就收三十啊,小伙子,你也太黑心了。”皮肤被晒成古铜色的工人一遍嘟囔着,一边从沾满水泥点子的裤兜里掏出皮夹,数出三张十元钞票给他:“你没有给我偷偷换成便宜货吧?” 严乐也没有仔细数,草草把纸币塞进了工具箱夹层,老老实实地回应:“叔,我就住在巷尾,任家修理铺,坏了您来找我,我免费给您修。” “这巷子马上就要拆了,我上哪儿找你去啊。”工人胡乱把安全帽戴上,看了一眼这个小伙子,觉得他没有半分拆迁暴发户的气质,心说这小孩可能是租住在这里的。马上拆迁,可能没地方住了,不由得升起了一些对贫困少年的怜悯之心,脑补出一系列家贫少年上有老下有小靠修车维持生计的画面,多嘴问了一句:“小哥,你还是学生吧?在放暑假?” 任风点了点头。 “现在像你这么懂事的年轻人可不多见,这么大的太阳还出来摆摊子。我家那个大学生现在估计还在睡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工人感慨道:“这里的人都快搬完了吧?半天没看见人影,你一天能挣几个钱?” 他说得没错,任风出来两三个小时,这还是第一个上门客户,不出意外的话,他今天就得这么收摊回家了。 任风叹了口气,对这个结果虽然难过,但是也并不意外。就像工人说的,大家都走了,谁还会来这里修车? 工人叹了口气,看着还有些稚气的任风的脸,又把晒得黝黑的手伸进了裤兜,丁零当啷地掏了一阵以后,终于掏出来一张纸条子,上面用铅笔歪七八扭地写着一行数字。那字迹沾了汗水有些模糊。 “这样,你要是信得过我,今晚就打电话给这个人,跟他说是李大志介绍你来的。我们工地上还缺个开叉车的,工资日结,叉车工一天能给七百块呢。比你在这里晒太阳挣得多。小哥,你会开叉车吧?” 任风当然会开,他从小跟着他爸在修理铺里修修补补,大车小车都会修,会修当然就会开。 只不过他不明白,为什么李大志和他萍水相逢,会愿意给他介绍工作? 毕竟他们只是第一次见面,他怕李大志别有用心。可他又确实需要这份工作。还有一个月就要开学了,加上他手头那点余钱,他至少还要三万块才够用。 李大志看出了少年人的犹豫,爽朗地拍了一下任风的肩膀:“多大点事啊,谁没遇到过难事?你和我儿子一样大,就当我给那个臭小子积德了。记得给工头打电话,晚了位置可不给你留。” 说完,李大志骑上修好大灯的不知道转了几手的电瓶车,风驰电掣地离开了小巷。、 任风攥紧了那张携带着善意的纸条,手心的汗沁进去一点。他把纸条塞进了兜里。 任理还是老样子,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两只脚像雪糕一样插在身体上,显得有些滑稽。 任风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整个下午果然像李大志说的那样,再没有其他人来过。 任理扭过头看他:“你出去了。” 是个陈述句。 “嗯。”任风对这个养父总是有些惜字如金。其实他并不是话少的人,但面对任理,他总有一种被看穿一切的不安全感。让他忍不住寡言少语,尽量不作出回应。 这是他的自我保护机制。 任风不是任理亲生的——当然不是,一个人怎么可能生出一只猫? 任风是只猫,全世界只有他的养父知道。任理在柳瑜巷尾的那颗大榆树下捡到还没睁眼的任风时,整个浅川市正处于最不符合它名字的一场大暴雨中,柳瑜巷的排水系统约等于没有,整个街道被及膝深的浑水淹没。城市颠倒,大雨落下。 他当时还是个只会哇哇大叫的奶猫,身上还沾着羊水和胎膜。他的兄弟姐妹一共五个,连带着他从没见过面的猫妈妈,全部被那场大雨带走了。只有他,不知道是自己努力还是天意,爬上了距离水面只有一指高的树根,勉强保住了姓名。 任理还很年轻,刚刚接手了他父亲的修理店,准备在柳瑜巷延续家族的事业。鬼使神差地把还没喝上第一口奶的小猫任风捡了回去。连仙人掌都没养活过的男人生平第一次学习怎么养一只比大拇指大不了多少的小生命。 他成功了。任风活了下来,而且顺利地活到了现在。 至于中途刚满周岁的任风突然变成小孩,把他吓得以为自己精神失常,从此被迫成了单身父亲;或者是在网上查到猫只能活十年后,抱着已经八岁的任风大哭,觉得自己要白发人送三花猫这类的事情,就不必多说了。 第10章 第 10 章 按理来说,任理是很有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他的秘密的人,又把他亲手养大,他应该对任理加倍信任才对。 可他唯独不敢和任理敞开心扉。 他知道养父在他面前从来不会表现得自己和别的小孩有什么不一样。任理送他上学,给他做饭,教育他学为人处世。他小心翼翼地学着怎么当一个人,要懂礼貌守规矩,见到熟人要打挥手招呼而不是闻屁股,不能再外人面前表现任何异于常人的语言、心智和行动。 所以哪怕他可以轻而易举地爬上二楼的阳台,连钥匙都不用带,他还是选择了老老实实地开门上楼,一步一个脚印。 在城市里,当猫是活不了下来的,只有当人才能。 他不能和任理说我其实更喜欢当猫而不是人。可是任风心里从来就觉得自己是只地地道道的猫。 所以他只好在任理面前谨言慎行,收敛自己的爪子和牙齿,尽力地表现得像个正常乖巧的人类。说得越多,错得越多。 有时候他想,要是真的有人能理解自己的心思就好了。他想过自己会不会有其他的同类,可从来没遇见过。也许他们也遵守着自己的规则,轻易不会露面。 如果有的话,那他们叫什么?兽人?妖怪?听起来都不太美妙,而且会被抓进实验室解剖。 会有能理解自己的人类吗? 任风想到了严乐,那天他坐在花圃边,抚摸着自己的毛,轻声细语地和他说那些自己的心事。 他有喜欢的人了。 他也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跟着严乐四处迁徙。他十七八岁的时候,正是玩心最重,兽性难抑的时候,夜里经常背着养父化身成猫偷溜出去玩。其实任理知道他的小动作,不过他很有分寸,总是在午夜前回家,而且猫本就是夜行动物,按着他的头让他睡他也睡不着,不如放他出去溜达。 他记得是一个挺美好的春日夜晚,他跟着一只慌不择路的灰老鼠溜进了一座花园,那只老鼠是他猫生见过最大的一只,肥大的屁股快赶上一个网球大了。老鼠扭着屁股钻进了花园墙角的小洞。任风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进去。 通常他是不会进入这种明显有人活动的私人花园的,不仅是因为人多不安全,作为一只相貌端正美丽的彩狸猫,他还有被好心人类“手慢无”的风险。 但是今天的老鼠实在是很大,而且月色暗淡,乌云罩顶,连最明亮的猫眼也看不清二十米外的画面,看起来像是要下大雨了。 应该……不会有人来花园散步吧? 任风纠结了片刻,但是大老鼠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他很快战胜了自己。四肢后退两步,身体下伏,尾巴微动,纵身一跃跳上了生长着绿苔的墙头。 开玩笑,他才不要去钻老鼠洞。还是爬墙快得多。 他少有地享受着自己自由的野性时刻,晚风轻柔拂过他的毛发,漂亮的大尾巴蓬松竖起,像个大鸡毛掸子。他迈着小猫步在墙头走了两步,柔软的青苔粘上了他雪白的手脚,他抖了抖爪子,放眼看向小花园的内部。 花园内一片寂静,一圈常青乔木围绕着任风所在的小围墙,碧绿的叶子在夜风里窃窃私语。灰色的大老鼠藏在不远处的一个树洞里。 任风悄无声息地沿着围墙靠近那颗比周围的树都要矮小一些的乔木,靠得进了才发现现,和它一样矮小的树还有一颗。两颗矮树肩并肩站在一起,中间横着一根铁管。 这是个秋千。 这两颗倒霉树约莫是被同一根铁管伤害了树干,都长得矮小,其中一颗树干上还有个小树洞,灰老鼠就藏在里面。 不过任风衣襟无心去抓自己心心念念的大老鼠。他的视线全被秋千上的青年夺去了。 那是个很漂亮的青年——请原谅任风贫瘠的形容词,任理送他上学可没给他报补习班——年纪约莫二十出头,正低着头,心事重重地坐在秋千上,细长的手指握着一部手机,正在和某个人打电话。 这个精美的小秋千显然不是设计给成年人使用的,因此青年的一双长腿只能委屈地交叉蜷在秋千下,他头靠着轻轻长颤动着的麻绳,闻到了新鲜麻绳特有的带着刺激性的味道。 “……我真的不想继续下去了。”青年的声音低低的,顺着夜风飘进了猫的耳朵:“我一点也不开心,我想走啊,明远,可是……” 老鼠察觉到了猫的靠近,惴惴不安地在树洞里颤抖着,不知道该跑还是躲。 “……我知道。”青年有些沮丧地说:“我想试试,没有那么多理由。” 任风静悄悄的蹲在墙头上,从他的角度能看到青年有些长的黑发垂到眼前,一个形状完美的发旋儿。 很像一个完美的猫玩具。 青年有些丧气地挂了电话,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任风舔了舔湿润的鼻头,他觉得爪子有点痒了。 这时,笼罩在浅川上空的乌云突然闪烁,耀眼的闪电张牙舞爪地穿过厚重云层,照得整片夜空雪亮。青年惊讶地抬头,一声闷雷片刻后传到耳边,树洞里的灰色大鼠两股战战,奋不顾身地夺洞而出—— 它本该直接降落到青年的头上,因为树洞刚好就在麻绳下方,而大鼠慌不择路,选择了直接跳下树木。 电光石火之间,就在青年抬头和大鼠跳树的空隙里,蹲在墙头上的任风也动了。 他身形如弓箭般射出,用后足带动全身,优雅地纵身一跃,在空中张开嘴,见血封喉地咬住了大鼠的脖子,叼着比他的头还大的尸体轻巧落地,整个过程就发生在一人一猫的视线之中,而青年甚至没有听到猫落地的脚步声。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如果把段誉的凌波微步简化成动物版,大致就是这幅光景。 闪电的光辉余韵随着落地的猫消逝,青年只看清了这位神秘客人因为兴奋而竖得高高的大尾巴,随后一闪而逝地消失在树丛里。 任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出于对任理教诲的尊重,他一般不会杀生。 “吃生肉是畜牲的行为。”任理在第一次发现他抓鸟儿的行为后严肃地和他说::“你要是饿了,就找我,找老师同学,再不济找警察叔叔,但是不能自己抓东西吃。” 但是刚在,在雷声响起、闪电过后的那个片刻后,他第一次和秋千上的青年对视。 他觉得他们是同类。在追求自由方面。 秋千上的青年正是严乐。那是任风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单方面的。 任风收回思绪,照旧给父亲放松腿脚,按摩肌肉。警校训练量很大,同学之间经常需要互相帮忙做理疗师,他对按摩很得心应手。 “我找到新活了。明天就去上工。”任风斟酌着词句,尽量简洁明快的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在哪里?”任理一听果然皱起了眉头:“现在外面不安全。” “就在隔壁,不远,十分钟就到了。我中午还能回来给你做饭。”任风一边拧着毛巾,预备给任理擦身体,一边回答着:“我开学以后,会找人来照顾你。” “不用花这个钱。”任理说:“我还没到要让人伺候的年纪。” “能别嘴硬了吗?”任风把热毛巾拍在他脸上,蒸腾的热水激得任理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要弄死你爸啊!”任理大呼小叫着,手却很诚实地用毛巾给自己擦脸:“白眼狼,你小时候我可是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带大的。” “我记得我会用猫砂盆。”任风面无表情地说,紧接着把毛巾从养父手里拿回来,准备去换一盆干净的水:“而且我不是白眼狼,非要说的话,我是个绿眼猫。” 他最懂得如何让任理闭嘴,只需要强调他是个猫而不是一个普通人就可以了。 一提到这个话题,任理就会像吃了哑巴药一样,最比他的裤腰带还要紧。 他倒掉浑浊的水,给养父拿了一身干净衣服,又看着他坚持自己穿上了,又确认窗户已经锁好,才放心地离开了任理的房间。 他已经和工头联系好了,明天就去工地上工,一直干到月底,那他至少能拿到两万块。 和他的目标还有点差距,他还得想点其他办法补上这个缺口。 他打开了手机上的社交软件,主要是小绿书和某短视频软件,开始带#寻猫启示的关键词看帖子。 猫是种神奇的动物,它们性格独立,但并不是完全高高在上。据任风调查,很多猫咪的共同心声是“希望和主人待在同一个空间,但各活各的。” 猫们大部分时候安静睡觉,偶尔的活泼,再加上粗心没关家门或者窗户的主人,则很可能会造成弃养主人的重大事故。 他的另一份兼职,就是把这些迷路的小混蛋送回家,顺便收到它们基本上已经伤心过度得失去意识的主人的赏金。 他并不经常做这些,任理不喜欢他和别的动物靠得太近,尤其是变成猫以后——他甚至不喜欢任风经常变成猫。 不过非常时期,他也只能靠这个方法来挣点外快了。 很快,他就找到了一个定位在香湖区的寻猫启示,走失的是只橘猫,名字叫烧麦,体格不大,而且是下午才走丢的,有很大的概率还在附近。 他默默地把那张橘猫的照片印在脑子里,思忖着附近猫咪经常聚集的场合,等天色再晚一些,猫咪们都出来聚集了,他就可以去打听一下有没有猫见过这只呆头呆脑的小橘猫了。 只不过他刚放下那扇还漆着“滚出去”三个大字的卷帘门时,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停在了他的身边,在空荡荡的柳瑜巷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车窗摇下,露出一张意料之外的俊美面孔。 “没吃晚饭吧?留着肚子,哥请你吃好吃的。” 第11章 第 11 章 任风转头看了眼附近,确认没有人后才俯下身体靠近车窗,低声和严乐说:“你怎么来了?” “没事不能来找你吗?我这是正常和当事人联络感情。”严乐把头侧了一下,学着任风低下声音说话。他刚把自己扔进浴室彻底洗刷了一遍,光洁的腮侧透着须后水的清香,穿一身看不出牌子的浅蓝色衬衣和西裤,线条优美的手臂以放松的姿态靠近了任风,挽起袖口下露出的带着凉意的皮肤似有若无地蹭过少年的耳际。 “毕竟,我可是要收你好大一笔钱呢。” 任风的脸“轰”地红成一团。 严乐没注意到他的脸色,自顾自地收回了手,接着发挥自己满嘴跑火车的天赋:“要广泛地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从人民中来往人民去,了解当事人的前因后果,分析案情的来龙去脉……” “停一下。”任风终于忍无可忍地打断了严乐的胡扯,拉开后座的车门弯腰进车,规规矩矩地给自己系上安全带:“不能太远,我要看着点家里。” “好嘞。”严乐充分发挥自己作为乙方的服务精神:“对环境有要求吗?” “没有。” “菜系呢?爱吃中餐?西餐?法国菜?” 任风:…… 他看着后视镜里严乐带着笑意的眼睛,这才意识到严乐在拿自己逗乐呢。 油嘴滑舌。 他瞪了严乐一眼,闭上眼睛,把头靠在靠枕上,不再从后视镜偷看严乐了。 严乐也是收回观察着任风的眼神。他心情很好,开车平稳顺滑,嘴角一直挂着微笑。 比起上辈子锋芒内敛的任永,年轻的任风显然更具锐气,从他的眼神、动作和肢体语言都可以看出这是个年轻气盛,等待着迎接挑战的旺盛意志,像一只年轻的狮子,正蠢蠢欲动地试图在猎物身上锋利自己的爪牙。 他一定遭遇过非常、非常严重的变故,他的锐气和意志被完全摧毁,又以极其艰难的方式摇摇欲坠地重建起来,他必历经百般劫难,才会变成他认识的那个任永。 他无意去想这个变故会是什么,拨弄因果的是非会造成什么后果。哪怕是天要塌下来砸死所有人,他也要去试试命运的胡须到底拔不拔得。 因为他已经下定了决定不会让它发生。 严乐言出必行,果然没有去多远的地方,而是在附近找了个人少的大排档,颇为阔气地把过塑的菜单递给任风:“随便点,今天我请客。” “你不请也不行。”任风说:“我身上只有三十块。” 严乐:…… 他知道任风落魄,没想到原来有这么落魄。 看来自己的投喂计划要尽快启动了。 任风心里还想着小橘猫的事,又不敢盯着严乐看,只能假装心不在焉地翻看着菜单,草草点了两个菜就递给了严乐。 “你就吃这么点?”严乐讶异。不是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吗?这小孩似乎有点太好养活了。 “嗯。”任风含混地糊弄了一下,随后突然觉得自己的态度不太对——他干嘛对严乐避重就轻、遮遮掩掩? 他对被人从不这样,任理对他的社会化教育相当成功,他爱护四邻尊师重道,过马路扶老奶奶捡到钱交给警察叔叔;对朋友似春风对敌人……他没有敌人。 上一个他没法敞开心扉的人是谁? 是他老爸。 于是经过一番形而上学的推理,任风得出了一个令人五雷轰顶的结论——他把严乐当成他爸了。 严乐还在绞尽脑汁地和菜单搏斗,拿出看卷宗的严肃表情研究哪个菜能让孩子多长点身体,一抬眼就发现任风一脸外焦里嫩的表情,目光越过自己盯着身后水族缸里游动的石斑鱼,颇有一种认贼作父的悲壮感。 “要不要吃点生蚝?”他问任风:“听说这个对年轻人身体好,你多吃点。” 任风简直想跳楼,但是大马路边哪来的楼? 或者趁着红灯直接躺马路中间算了。他想。 还有比这更操蛋的事吗? 有的。因为严乐很快就向他投来了关切的眼神:“没事吧?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哥带你上医院看看?” 严乐伸出手掌贴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然后把整个手心贴上了任风带着薄汗的额头,温热的掌心干燥柔软,令任风几乎不想离开。 他把手心贴得更紧一些,好更认真的感受少年的体温,还颇为细致地用另一只手再次贴了贴自己的额头,试了一下两人的体温差别。 “奇怪,没有发烧啊。你的脸为什么这么红?” 任风整个人快要炸了,他真想一头撞死在大马路上,或者把脑袋塞进水族缸里好好洗洗自己一脑袋龌龊的想法。 他怎么会突然生出这样的想法来! 自从那天在小花园见到严乐后,任风对自己心里的那个信念一直深信不疑,是一条近似于自然规律或者生物本能的存在——他喜欢严乐。 任理经常说他动物性太强,缺少了人的理性思考。他嗤之以鼻,至少他的动物直觉帮他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而任理的理性思考只能让他当一辈子的单身汉。 至于什么是喜欢,为什么会喜欢,这不是他一只小猫咪该思考的事。 而现在情势所逼,他不得不开始思考自己对严乐的那份“喜欢”究竟是什么意义了。 任理是个老光棍,当然不可能教他什么是喜欢或者是爱。他对喜欢的概念只来自于原始的本能,他喜欢跳远,喜欢打猎,喜欢毛茸茸的球,当然也喜欢严乐。 可是他也喜欢他老爸任理,喜欢他的舍友,喜欢学校旁边卖煎饼果子的王姐。 可怜的小猫脑袋分不清这些喜欢究竟有什么区别。猫生第一次,他陷入了恐慌之中,因为分不清自己的“喜欢”究竟有什么区别。 一个冰冷的金属物体磕到了他的额头——严乐着急给他量体温,几乎把整个手掌心贴在了他的脸上,连带着手腕上冰冷的腕表表带。这一丝寒光乍现的冷意突然惊醒了他。 他凭什么喜欢严乐?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动物界亘古不变的真理。严乐如果是猫,那就是最漂亮最强壮的那一只,而且他又那么聪明,读了很多书,家里也很有钱,那座小花园是他猫生见过的最漂亮最精美的花园,连带着里面的严乐也是。 这么好的严乐,合该配得上更好的人……比如他的同事陈明远。 任风还不知道陈明远已经死了。他只是酸溜溜地想,那天自己在小花园见到严乐,严乐还在和陈明远打电话。 上次自己去新雅公寓找他,大半夜陪着他挨蚊子咬,结果他还说自己遇见了喜欢的人。 那个人肯定就是陈明远吧。 他这么一想,心里的酸水直顺着喉管往外淌,连带着五脏六腑都像被火烧了一样灼热起来,他扭过头避开严乐的手。胃里一阵翻腾。 他觉得自己挺恶心的。 严乐对他这么好,第一次见面就愿意对他施以援手,而且一直没有忘记自己,难道他不该感到心满意足吗? 他根本就不缺钱,而且明知自己很有可能根本给不出这笔钱,还愿意帮自己,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无论从那个角度,自己都该感恩戴德才对。 可他却有那些……下流的,无法宣之于口的想法。 想握住他的手。 想蹭蹭他柔软的头发。 想让他摸摸自己的脑袋,哪怕只是一下。 严乐完全不知道任风心里那些惊涛骇浪的小九九。他只是觉得这孩子的脸色也太差了。 虽然已经决定要尽最大的努力把任风争取回来,但是实打实的年龄差摆在这里——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对着这么年轻的任风很难不生出对后辈的关怀和体贴。 任风还太年轻了,他真的能理解自己的感情吗? 他也在怀疑着。 感情是再玄妙不过的东西,一个瞬间,一个动作,一个特定的时间或者地点,对于感情的产生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有些话离开彼时彼刻,也许就再也说不出口了。 就在两人尴尬地沉默着的时候,热情的老板娘终于带着饭菜上来了。镬气十足的炒粉和飘香的小烧烤中和了冰冷的气氛。任风拆开塑料膜包裹的餐具,开始用热水给餐具消毒。他先把严乐的餐具仔仔细细、从头到尾地清洗了一遍,确保每一个位置都被滚烫的茶水浸泡过。然后才草草地烫了一下自己的碗,开始吃起了炒粉。 一顿饭就这么在两人各怀心事的诡异氛围中吃完了。 严乐有些懊悔,他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任风明显有些不舒服。他开始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 会不会是自己做得太过火了? 他回忆了一下自己的行径,从头到尾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然后深刻地意识到了那个问题——耍流氓是病,得治。 他有事没事就对人家上下其手,还摸人家的小脸,言语也不够得体——什么叫“收了你很多钱?” 他严大律师难道是出来卖的吗? 前因后果一想清,他又放松了很多。不就是装正人君子嘛,世界上还有谁比他更专业?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本来准备说的“正事”。看任风吃得差不多了,就斟酌着词句和他说出了实情。 “明乐事务所不能接你的案子了。” 话一说出口他才意识到了这句话的歧义。刚想解释,没想到任风竟然很平静地答应了下来。 “好的,我知道了。” 严乐眉头一皱,这小子怎么回事? 当时不是求着自己给他办事吗? “其实我也知道,这个案子很不好办,我也从来没有过一定要赢下这个案子的决心。”任风很平静地放下筷子,还不忘给严乐把茶杯添满:“你放心,我说过会给你一百万,说到做到,我一定会给。” “谁要你的一百万?”严乐火气也上来了:“你当我是出来卖的吗?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任风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立即道歉:“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 “明远死了。”严乐突然说。声音很疲惫:“你还有印象吗?就是那天我和你说过的陈律师。” 第12章 第 12 章 任风当然不知道这件事,因为案发现场太过血腥,而且陈明远身份比较特殊,关于他的谋杀案密而不发,只有少数人才知道这桩骇人听闻的血案。 任风认识陈明远这个人,因为严乐和他关系很好,好到让他吃上了一些还没资格吃的飞醋——可这也不代表他会想让陈明远去死。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该死,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还远远轮不到一个酒鬼。 “对不起,我不知道……严乐,我可以这么叫你吗?”任风斟酌着自己的词句,不想冒犯到严乐。 要是十分钟之前他提出这个请求,严乐肯定会很高兴,这意味着他和任风的关系又近了一些,从单纯的雇佣关系变成了可以直呼其名的朋友。 离他的目标还有十万八千里,至少他们迈出了第一步。 但现在,他也没心思去纠结这个称呼了。他接着说:“我怀疑他的死跟香湖区的拆迁项目有关。还记得你们家门上的那些涂鸦吗?” 任风点点头:“自从我爸爸把拆迁办的人赶出去以后,那些人就一直阻挠我们的正常生活,那些涂鸦……你看见的那个也不是第一个了。” “明远被杀的地方,也有那个涂鸦,和你家里的一模一样。” 严乐声音有些颤抖,想起了那个可怕的场景。作为一个刑事律师,他见过的各种血腥暴力的案卷数不胜数,那些厚德像山一样的卷宗里常常夹杂着高清□□的各种伤痕、血迹、凶案现场,甚至是尸检报告。他自认为已经阅尽千帆,算得上是恐怖阈值很高的人了。 可他还是会为陈明远的死状颤抖。不仅是因为陈明远算得上他最好的朋友之一,还因为那个隐秘的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缘由—— 陈明远的死状和自己上辈子几乎一样。 任风凝神思考了一下:“这确实太可疑了。你一说,我就想起来,这次的涂鸦确实和前面的有些不同。” “有什么不一样?” “内容上……针对性弱了很多。”任风说:“之前他们写那些东西,都是针对的我爸或者我们俩,比如‘臭不要脸的钉子户’或者‘‘没妈的孤儿’。一看就知道是在骂谁。” “‘滚出去’针对的对象就广泛多了,可能是指我们俩,也有可能是指想拿下香湖区的那个人。”严乐思维敏捷,很快就理解了任风的意思:“那也不对,如果这个人是想阻止香湖区的拆迁,为什么要拿你们出气?难道让你们留在柳瑜巷,不是更能阻止拆迁吗?” 任风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一开始是拆迁办,然后是邻居们……他们都在劝我爸搬出去。我爸不想搬,他们看准了我爸拿不出房产证,想白白吞下这笔钱,我爸认死理,他不会咽下这口气的。更何况,柳瑜巷是他的家。” “你一直在说你爸爸。”严乐察觉到他话里刻意的割裂和疏离:“那你呢?你是怎么想的?” “我无所谓。”任风很随意地说:“‘家’对我的概念就是有我爸和我的地方,住在柳瑜巷、上湾或者桥洞底下对我来说没有区别。如果我爸不想走,那就不走。” 严乐倒不怀疑他说这话的真实性,上辈子任永和他搬到一起住之前,他就一直住在警局的单身宿舍。 “我说我明乐事务所不能再接你的案子,是真的。明远走了,我一个人不能继续经营事务所了。况且,我本来就是打算和明远一起处理你的案子的。”严乐解释道:“这么说会显得我很没用,但我不想对你撒谎。这方面的需求一直是明远在处理。我会帮你重新找个专业的律师,比我还要好。我们可以一起想想能做些什么。” 严乐又看到了任风脸上浮现起了那种熟悉的纠结的神色,这个表情通常说明他对事情的结果不太满意,所以他又加了一句:“我不能当你的代理人,不代表我会当甩手掌柜,在事情解决之前,我会一直在。” “还有比你更好的律师吗?”任风听到他的解释,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的松了一口气。 他只是不想离严乐太远。 “当然有。”严乐狡黠地笑了一下:“比我好得多。不过她忙得很,而且有个很粘人的老公,我只能下次再介绍你们认识了。” “你不喜欢很粘人的对象吗?”任风又紧张起来,思考着自己的言行举止。如果严乐不喜欢,他可以尝试克制一下自己的天性。 “我还没对象呢。”严乐冲他眨了眨眼睛。 严乐开车把任风送回家,约定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就潇洒地地板油起步一个拐弯离开了。 任风站在家门口,迎着清凉的晚风凝视着严乐的尾灯,直到彻底看不见才转过头。他没有回家,而是转进了一条狭窄的小路。 柳瑜巷建筑密集,楼与楼之间的距离非常窄,整个建筑群几乎就是夜歌巨大的密不透风的积木群。密密麻麻的仅容许一两个人通过的窄小路径遍布整个群落。任风进了一条黝黑无光的小路,确认周围没有任何窥视的眼睛后,身形一空,随着两声轻微的衣物落地的声音,一只毛色光滑漂亮的猫从衣服堆里钻出来。 它稍微抖了抖被蹭乱的毛发,熟练地用小猫嘴把掉下来的衣服叼近旁边的一个死角处,那里有一个他专门用来放衣服的纸箱子,上面还盖着一张用来掩盖的雨披,看起来像是某个老头老太太收集的纸皮废品堆。 处理好一切后,猫迈着轻巧的步伐离开了小路。拐了个弯左钻右绕地离开了柳瑜巷。 其实街上已经根本没有其他人了,柳瑜巷一片灯火寂静。香湖区城中村里的人都在陆陆续续地搬离这里。 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拆迁几乎是唯一改变人生的机会。他们一辈子住在狭窄阴暗的城中村,和漏水的楼顶、随意堆放的垃圾以及流窜的大老鼠相依为命。 一旦抓住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搭上离开的巴士,无论目的地在哪里。 但对于流浪的猫狗来说,城中村实在是个再好不过的栖息地了。 相对充足的食物和避风的角落,狭窄的街道,麻木不仁的上班族。 这里是城市管理的漏网之鱼,却为这些无家可归的小生灵提供了一个在城市中的栖息角落。 任风变成猫的形态,他要去的地方是香湖区最大的猫类栖息地,距离柳瑜巷大概半个小时猫脚程的白海村。 白海村是附近最大的海鲜市场所在的地方,因此吸引了大量的流浪猫,到了夜里,连其他地方的流浪猫也会花上一点时间溜达到白海村附近,试图打上一口海鲜摊贩的秋风。 夜晚的海鲜市场就是这些流浪猫们聚集的洞天福地。 猫任风小心翼翼地避开了一路上的人群和车流,还要提防时不时突然窜出的各路不遵守交规的小电瓶,心里已经开始有些后悔没有先到白海村再变成猫了。 人跑路可比猫快多了,也很安全。 不过他还是平安到达了白海,那里已经有不少猫吃饱喝足后在聚众聊天了。 有只硕大如盆的橘猫正在拼命朝另一只身材苗条纤细的三花猫大献殷勤,试图通过展示肚腩上的肥膘展示自己的富足生活。 一只脑门上黑白三七分,长相酷似最近很有名的那个叫陶吉吉的歌手,伸爪子猛掏一只蓝猫的屁股,蓝猫坐怀不乱,连屁股也没动——猫任风怀疑他看起来不太聪明的脑子能不能阅读出奶牛猫的挑衅信息。 还有几只身强体壮的大狸花正在绕着柱子玩“秦王绕柱”的游戏,试图抓住彼此的尾巴,结果脑袋撞屁股地撞作一团,混乱中不知道谁的爪子又刮到了谁的耳朵,谁的牙齿又碰到了谁的下巴,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打做一团,猫毛漫天飞舞。 任风不太经常到白海来,任理是个狗鼻子,但凡他身上沾上一点别的动物气息,任理立刻就能闻出来。所以他必须换衣服才能回家。 不过他还是有些认识的猫在这里的。 很快就有一只通体纯白,只有额头上有两抹淡淡的黑色的奶牛猫发现了他。这只奶牛猫显然不太受欢迎,因为他窝在最偏远的角落,没有别的猫靠近她。而且她的身形非常瘦小。 纯白色在猫届不受欢迎,而且还有很大概率是个聋猫不过好在这只猫额头上那抹淡淡的黑色让她能勉强跻身进奶牛猫的范畴,而且也没有耳聋的风险。 “小和,你最近好吗?”任风礼貌地和她打招呼,并婉拒了小和试图闻他屁/股的行为。 小和也没有太大意见,只是象征性地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友善:“还能怎么样,大家都很躁动,白海这边也很快不能呆了。” 香湖区的拆迁项目铺得很大,附近所有的城中村都在项目之内,很快,附近所有适合流浪动物的地方都会变成工地,然后建起高楼大厦,豪宅别墅。 也就意味着它们这些“影响市容”的动物朋友们会被驱赶,被捕杀,在轮胎下丧生。 “不说这些了,阿风哥,你怎么会来这里?你爸爸不是不喜欢你来吗?” “有点小事。”任风简单和她描述了一下小橘猫的外貌特征:“你有遇见过一只大概三个月大的橘猫吗?是家养的,黄色眼睛,左边耳朵比右边耳朵小一圈。” 小和摇了摇头:“没有。但是我可以帮你去问一下其他猫。” “谢谢你,小和。”任风注意到她比上次见面干瘦了很多:“找到之后我请你吃好吃的。” “不用说这些,我们是朋友嘛。”小和一蓝一黄两只眼睛在昏暗的海鲜市场里熠熠生辉:“找不到也不能怪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