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的换嫁小夫郎》
1. 第一章
正是黄昏时候,日落西沉,暮色四合,连绵起伏的山林隐没在苍茫的晚霭里。
水塘村村尾的沈家却是热闹非常。
今天是沈家长子沈应娶亲的日子,喜宴却没办在村子东边的沈家新房,而是办在了后山山脚下的沈家老屋。
“这沈文禄心可真够偏的,老大平日里又是上山打猎,又是下地干活,新盖的房子也都亏了老大出力,到最后钱全给了老三念书,老大的婚事却是分文不出,这分了家,还连喜宴都不来了。”
“可不是吗,都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就算沈文禄肯给沈应掏钱,他后娘冯香莲能乐意?更别说沈文禄本就是个偏心的,说来说去,这不是亲娘到底不一样。”
“说起这个,我怎么听说,沈应娶的新夫郎也有个后娘,好像还是个后夫郎,他先前议亲的不是石桥村的陆家哥儿吗?怎的又变了?”
“这事我也不大清楚,只听隔壁江家的说漏了一嘴,说是陆家的两个哥儿换亲了,娶回来的是陆家的另一个哥儿,名字叫陆芦的。”
“换亲?还有这事儿?难怪纳征还没过几日,这么快就赶着成亲了。”
“是啊,这沈家老大娶亲可真是不容易,如今分了家,又搬回了山下这间破草屋,以后的日子还不知道过成什么样。”
院子门口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是去石桥村迎亲的队伍回来了,在灶屋里帮厨的两个婶子立时住了声,伸长了脖子往外瞧。
只见院子的土墙外围满了人,一片喜庆的喜乐声中,穿着喜服的高大身影弯下腰,从骡子车上抱起头盖红布的新夫郎,迈入院门,走向正中间的堂屋。
沈家的人一个没来,堂屋正桌上只摆放着一块沈母的牌位,沈应牵着红绸,和另一端的新夫郎跨过火盆拜了堂,又在众人的欢呼中将新夫郎抱进了新房。
揭盖头和闹洞房都在入夜之后,外头还有吃席的宾客在,沈应把人抱到铺着新褥子的喜床,便去席间敬酒了,留下新夫郎一个人在屋内。
出了堂屋,他叫住走在后面的江家哥儿吩咐:“一会儿帮我给你嫂夫郎送碗饭菜,记得多夹点肉。”
江家婶子是沈母的手帕交,二人是一起嫁来水塘村的,可惜沈母福薄,去得早,江家为此对沈应颇为照顾,这迎亲的骡子车就是江家借给他的。
江家哥儿听了,笑着应道:“沈应哥你放心,这事交给我。”
新房内,陆芦端坐在喜床边。
窗户正对着屋前的院子,窗上贴着大红色的囍字,宾客们的祝贺声和谈笑声时不时从窗外飘进来,其中还夹杂着沈应敬酒时的说话声。
陆芦没敢掀开盖头去看,双手规规矩矩放在腿上,想到今天是他和沈应成亲的日子,仍然有些不真实感。
他原本的未婚夫并不是沈应,而是清河村一个姓宋的书生,叫做宋生,是他阿爹和爹亲在世时给他指腹为婚的娃娃亲。
他刚出世不久,生他的阿爹就因病离世了,他的爹亲独自带着他种地干活,日子过得甚是辛苦,于是在媒人介绍下娶了个后夫郎,也便是他如今的后爹。
爹亲尚在时,后爹虽对他不待见,却也不敢苛待他,爹亲去世后,后爹越发看他不顺眼起来,骂他是个丧门星,还动不动拿藤条打他,各种脏活累活都使唤他做。
就这样,他在后爹磋磨下到了婚嫁的年纪,原想着等他和未婚夫成亲以后,便能彻底从后爹身边离开。
却不想,纳征那日,他竟无意中撞见他的继弟和他的未婚夫抱在一起。
继弟名叫陆苇,是他爹亲和后爹后生的哥儿,只比他小两岁,年初时刚和水塘村一个姓沈的猎户议了亲,沈家前年盖了新房,沈应又有一门打猎的手艺,后爹因此毫不犹豫应下了这门亲事。
他和陆苇同一日纳征,清河村和石桥村离得近,宋生比沈应先到,早早便将聘礼送来了陆家。
虽就在邻村,可毕竟是未婚的哥儿,他脸皮又薄,平日和宋生很少走动,哪怕在路上碰了面,也没说过几句话。
因此,当看到屋里搂抱的两人时,陆芦几乎完全怔住,他哪里见过哥儿和汉子这般亲密,更别说这两人还是他的继弟和未婚夫。
便在怔愣间,陆苇和宋生也发现了他,他吓了一跳,出于本能转身就跑,却不小心跌进屋后的河水里,恰巧前来送聘的沈应从石桥上经过,将他救上了岸。
沈应这个名字他很早以前便听同村哥儿说过,听说这人是个猎户,身材高大,长得又冷又凶,曾在山上徒手打死过一头狼,总之,是个极不好惹的人。
陆芦只见过他两面,一面是沈应来陆家提亲,一面便是这次落水救他。
只是落水被救,继弟却借此反咬一口,说他和沈应有了肌肤之亲,假装大度退让,当着村里众人的面主动提出和他换亲。
他知道继弟这么做是为了嫁给宋生,想到沈应是因为救他才会遭到污蔑,他不愿对方因自己被继弟蒙骗,从来胆小怯懦的陆芦第一次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撞见之事。
话刚出口,便遭来后爹一顿斥骂,陆苇对此自是不认,宋生则因心虚不敢言语,众人围着看热闹,后爹骂完拿起棍子就要打他,被沈应出手阻拦,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最后,还是石桥村的里正赶到,才叫他们停了下来,而这件事最终也以沈应同意换亲结束,婚期定在了三日之后。
因婚期仓促,加之又发生了那日的事,陆芦只带了一口装着几件破衣服的木箱便被送上了骡车。
一开始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陆苇会私下勾搭宋生,宋生虽是读书人,可生父早逝,家中全靠寡母一人操持,家底单薄,聘礼更是远远不及沈家。
后来他才从旁人口中得知,原是沈应因婚事和亲爹后娘闹得不快,一怒之下分了家,搬去了村尾后山下的破草屋,陆苇若是嫁过去,定然是要过苦日子的。
手腕子上还留着后爹打他的痕迹,陆芦怕别人瞧见了被吓到,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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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往袖口里头缩了缩。
他不怕苦,也不怕累,只要有个地方住,不让他挨打挨饿就行。
门外传来几句很轻的说话声,隔着房门听不清晰,不一会儿,门口一声吱嘎轻响,有人从外面推门而入。
听脚步声不像是刚才抱他进来的汉子,陆芦顿时挺直了后背,坐在床边一动不动。
进屋里来的是江家哥儿,端着一碗满满的饭菜,笑着喊了声嫂夫郎,说道:“沈应哥怕你饿了,让我来给你送饭,我叫江槐,你叫我槐哥儿就行。”
小哥儿的声音听起来很是明快,陆芦不自觉放松了些,慢慢摘下头顶的红盖头,洞房之前,盖头是不能随便摘的,为免被旁的汉子看去,但同是哥儿便没有这些忌讳。
江槐盯着他抹了胭脂的脸,直盯盯看了会儿,忍不住夸了句:“嫂夫郎,你长得真好看。”
陆芦有些不好意思红了脸,长这么大,除了他阿爹和爹亲,从没有人夸过他,这还是头一次有人夸他好看。
陆芦红着脸放下盖头,小声说了句谢谢。
进来之前江母就叮嘱过他,说新夫郎脸皮薄,叫他送完饭菜就赶紧出去,于是江槐把碗筷放在床边便转身出了新房。
关门的时候,他又回头对陆芦说道:“等会儿我再来拿碗,嫂夫郎你慢慢吃,不够我再给你添。”
碗里的肉菜堆得冒尖,色泽金黄的肉糕,酱红色的坨子肉,浸着油汁的扣鸡,用泡椒爆炒的鸡杂,每样夹了好几块,紧实地压在米饭上。
陆芦光是看着便直咽唾沫。
乡下的姑娘哥儿送嫁,都会煮锅疙瘩汤招待前来帮忙的人,殷实点的人家会放几片肉,煮成肉疙瘩汤,寻常人家吃不上肉,便磕上几个鸡蛋。
早上的疙瘩汤是后爹叫陆芦做的,他多拿了一个鸡蛋,被后爹好一顿骂,煮好的疙瘩汤一口都没给他喝。
水塘村和石桥村之间隔着两个村子,光是坐骡子车便花上将近两个时辰,整整一日滴水未进,他的肚子早就饿了,这会儿闻着碗里的肉香,更是咕咕叫出了声。
陆芦盯着热腾腾的饭菜咽了口唾沫,片刻后终于捧起了碗,捉着筷子夹起肉块送进嘴里,先是浅浅尝了一口,随后大口吃了起来。
肉糕咸香软糯、又细又嫩,坨子肉肥而不腻,扣鸡皮酥肉烂,鸡杂鲜辣爽口,底下的米饭吸饱了汤汁,每一粒都浸着肉香。
陆芦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等回过神来碗底已经空了,江槐来收拾碗筷时他还有些不好意思,怕人觉得他太贪吃。
天色渐渐黑尽,喜宴结束,宾客们尽数散去,几个相熟的汉子起哄要闹洞房,被沈应全部挡在了门外。
等到外头的人都走光了,新房的门才被人轻轻推开,知道进来的人是沈应,坐在床边的陆芦不由泛起一丝紧张,双手紧紧抓着腿侧的布料。
门口的沈应往屋里看了一眼,关上门,朝着喜床缓步走来,高大的身影停在他的面前。
2. 第二章
虽说见过两面,陆芦却从未正脸细看过沈应。
来陆家提亲那次他刚割完猪草回来,后爹嫌他身上太脏,不准他去前屋,他隔着篱笆远远瞧了眼,只知道是个身材高壮的汉子,瞧着比他整整高了个头。
而纳征那日他跌入水中,沈应救他上岸,他因呛水险些喘不过气,睫毛黏着水珠,根本睁不开眼,只记得对方的胸膛十分结实,宽阔又温暖。
仅仅在沈应答应换亲时,陆芦才不可置信地扭头看了眼他的脸,鼻梁高挺,五官硬朗,是十里八乡少见的英俊汉子。
许是如此,尽管沈应是个沾过血的猎户,当初陆苇在见了他后还是同意了沈家的提亲。
随着头上的盖头揭开,眼前顿时明亮起来,陆芦眨了下长睫,缓缓抬起眸子,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紧接着视线上移,他又对上了一双深若寒潭的眼睛。
沈应就站在床前,一头墨色长发整齐束着,身上穿着大红色的喜服,衬得他的身形愈显挺拔。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陆芦被看得有些不自在,率先低下了头,别过脸去,双颊浮起一抹淡淡的红晕。
沈应见状,很快回过神来,手里还拿着刚摘下来的红盖头,一时不知该放在何处。
眼前的夫郎看起来格外瘦弱,喜服穿在身上空落落的,微垂着头,露出一截雪白的后颈,眉间的孕痣好似用胭脂点过,颜色十分鲜艳。
他收回视线,把盖头放在床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片晌后问道:“吃饱了吗?我去再给你端点吃的。”
陆芦闻言,摇了摇头,小声道:“不、不用,我已经吃饱了。”
空气再次安静下来,两人都显得有些拘束,沈应在原地站了会儿,又道:“那我去烧点热水,给你洗脸泡脚。”
陆芦这次点了下头,很轻地嗯了声。
得到他的回应,沈应于是转头跨出新房,到灶屋烧水去了,他一走,屋子里又剩下了陆芦一个人。
先前摘了盖头怕被外人看见,陆芦只顾着埋头吃饭,没敢细瞧,这会儿他才借着桌上油灯微弱的灯光,悄悄打量着这个房间。
新房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木桌和一个半人高的衣柜,唯一的木箱是他今天带过来的嫁妆,被放在了衣柜上面,床头斜对着窗户,窗口望出去正是外头用土墙围着的院子。
虽没什么多余的物件,屋子却收拾得一尘不染,角落里不见半点灰尘,可见对方并不是个邋遢的汉子。
热水烧好了,沈应找了条干净的布巾子,把装着热水的木盆端进屋内,自个儿则去了院子里冲洗。
虽说他们已经成了亲,可毕竟是头一晚,夫郎又那么胆小,他怕把人吓着了,而且家里没有沐浴的木桶,也没办法一起洗。
屋里,陆芦探手试了下水温。
木盆里的热水兑过凉水,水温恰到好处,他听着屋外的水流声,知道沈应正在外面洗澡,红着脸慢慢拿起搭在盆沿的布巾子。
在陆家时,他睡的是柴房,因每日都要打扫鸡舍猪圈,后爹总说他身上臭,不许他进屋里睡,拿了块木板在柴房里给他搭了张木床。
后爹不准他用木柴烧水,他洗澡只得用凉水,起初他真以为自己臭,每回都要用皂角搓洗好几遍,后来才发现后爹只是鸡蛋里挑骨头,单纯看不惯他。
新夫郎出嫁当天都要洗一次澡,将身上的泥垢洗干净才能换喜服,因此,今早出门前,陆芦将全身上下都仔仔细细清洗过,只需要用热水擦拭一遍就行。
虽然知道这里不是陆家,也知道自己身上并无异味,陆芦还是抬起手臂闻了闻,确定真的没有味道后,才赶在沈应洗好之前上了床。
沈应进屋的时候,他已经铺好被褥躺在了床上,桌上的油灯被轻轻吹灭,四周瞬间陷入黑暗,不一会儿,一道热烘烘的身躯缓缓在他身侧躺了下来。
陆芦闭着眼睛一动不动,洞房的事他并不清楚,只在干活时曾偷偷听见村子里已婚的哥儿说过几句,那哥儿说只要躺着就行,别管汉子做什么都不要动,再疼也要忍着。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疼,只闭眼紧咬着唇,想着待会儿无论如何都不能发出声。
黑暗中,身旁的夫郎双目紧闭,身体轻轻颤抖着。
沈应本想从后面抱一下他,见他浑身发颤,一副很是害怕的模样,想来对方应当是不情愿,手刚抬起来又不由地停下。
说到底,他本不是陆芦的未婚夫,若不是因为自己救了他,陆芦此刻本该和那个姓宋的书生一起洞房花烛,而不是现在这样同他躺在一张床上。
但倘若重来一次,他依然会毫不犹豫选择救他。
思量片刻后,沈应缓了缓收回手,只在他的耳边轻声说了句,“睡吧。”
等了许久,迟迟没有等来身旁的汉子靠近,陆芦以为沈应已经睡着了,在听见那两个字后,先是顿了一下,随后紧绷的身体跟着慢慢放松下来。
若是纳征那日他没有意外落水,沈应或许便不会救他,他和陆苇也不会因此交换亲事,倘是如此,最后同沈应成亲的人本该是他的继弟才是。
这么想着,陆芦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夜色沉沉,躺在床上的两人各怀心事。
而另一边,清河村的宋家,陆苇正坐在喜床上等着揭盖头。
外头吃酒的人还没走,宋生正在堂屋陪客,他坐的有些不耐烦,反正屋里也没旁人,便独自掀了一角盖头东张西望。
宋家在清河村的最西边,几间土砌的泥瓦房,家中仅有宋母一个寡妇,母子二人相依为命。
为了把银钱留着给自己儿子交束脩,宋母并没有大办喜宴,只请来几个宋家的旁系叔伯,在家里置办了几桌简单的酒菜。
说这是间新房,倒不如说是个杂间。
东面摆着一张挂了红绸的喜床,西面有个积了灰的衣柜,窗前是堆满了书卷的桌案,墙角还有几口不知什么用处的大缸,各种杂物塞得满满当当,床底的尿虎子像是许久没有刷过,屋子里还飘着一股子酸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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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出门前,陆苇喝了一大碗打了蛋花的疙瘩汤,过了整整半日,这会儿早该饿了,可闻着这酸臭味,实在提不起半点儿胃口。
若是换在从前,他才不会嫁到这种低贱人家。
这一切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
两个月前的某日深夜,陆苇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和他那个胆小怯懦的继兄同一日成亲,他嫁给了年初刚议亲的猎户,他的继兄则嫁给了自小订过娃娃亲的书生。
这原本是门好亲事,可在梦里,他嫁的猎户后来打猎摔断腿成了瘸子,再也不能上山,也下不了地,两人住在几间破草屋里,日子一日过的不如一日。
而继兄嫁的穷书生几年后竟然考上了秀才,带着寡母夫郎举家迁去了县城,住进城里的宅子,他那个继兄也因此变成了秀才夫郎,一时风光无限。
起初陆苇对此自是不信,只当这是一场梦,谁知这个梦他竟一连做了好几日,且每一日都是相同的结局。
直至上个月,水塘村那边传来消息,说那姓沈的猎户和亲爹后娘闹了矛盾,分家搬去了山脚下的老屋,这和梦中发生过的事一模一样,不禁让他慌了神。
凭什么那个胆小怯懦的继兄能当上秀才夫郎,而他最后却和一个瘸子猎户共度一生,陆苇不服气,同时也开始担心,担心梦里的事有朝一日变成现实。
由此,他想到了换亲。
若是换了亲事,继兄嫁给猎户,而他嫁给书生,那么将来的秀才夫郎便是他自己,他不用担心会过苦日子,还能带着阿爹离开石桥村,搬进县城住大宅子。
陆苇本想着先勾搭上宋生,待成亲那日再偷偷换亲,到那时生米煮成熟饭,婚事已成,再想要换回来也为时已晚。
不曾想纳征那天,他和宋生私会竟被继兄撞见。
本以为事情即将暴露,好巧不巧,继兄不小心失足落水,恰好被那个姓沈的猎户所救,虽说其中有些波折,但他和继兄也因此彻底换了亲事。
真是连老天爷都在助他。
宋家的几个叔伯吃酒到深夜才走,宋生推门迈进新房时,陆苇都快坐在喜床上睡着了。
穿着喜服的汉子满身酒气,摇摇晃晃走到床边,连盖头都没揭,便一头栽了下去,倒在他的身侧。
等了一会儿都没动静,陆苇只得自己揭下盖头,看着身旁酒气熏天的汉子,微皱着眉,满是嫌弃地捏了下鼻子。
房门被咚咚敲了两声,他看了眼宋生去开门,宋母端着一盆热水站在门口,冷着脸把木盆递给他,吩咐他伺候宋生洗漱。
陆苇哪里做过伺候人这种事,他自小被阿爹捧在手心长大,连一件衣裳都没洗过,家里的粗活平日里全是他继兄在做。
想到将来的富贵日子,陆苇接过木盆,勉强弯唇应了声好,脸上的笑意却在转身时瞬间敛去。
他咬了咬牙,心头暗忖,先忍忍,等日后宋生考上秀才就好了,到了那时,他就是秀才夫郎,想要什么有什么,要多风光多风光。
3. 第三章
翌日清晨,东边的天刚泛起鱼肚白,陆芦便和往常一样睁开了眼。
他昨晚睡在靠里的位置,扭头看时,床的另一边早就空了,连沈应什么时候醒的都不知道。
乡下没有新夫郎给公婆敬早茶的规矩,但要起早做早食,不然会被别人说是懒夫郎,于是陆芦连忙翻身下了床。
他把昨日穿过的喜服换下,穿回了从陆家带来的旧衣裳,走出房门,仍是没有看到沈应的身影,便在院子里头转了转,环顾了一遍四周。
这是一间茅草盖的草屋,屋身是用编过的竹篾和掺了稻秆的黄泥糊的,一共三间屋子。
草屋坐北朝南,背靠大山,东边是灶屋,中间是堂屋,西边则是他们的新房,新房的窗户开在前面,旁边还搭了个用来堆放干柴的草棚。
草棚就在院子西侧,院子前边和东边是泥巴砌的低矮的土墙,墙头长着不少野草,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院门在南面,正对着灶屋的窗户,一道木头做的栅栏虚掩着,看样子沈应一早便出去了。
村子里谁家要办宴席,桌子和碗筷大多都是找别的人家借的,等办完宴席后又挨着给人还回去。
盛菜的碗昨晚洗完便被那些婶子带走了,没吃完的剩菜剩肉也给她们装了回去,想来沈应大抵是去还桌子了。
趁着他还没有回来,陆芦挽着袖角进了灶屋,准备去做今早的朝食。
灶屋在草屋东侧,门是从堂屋里面开的,南边和东边分别开了一扇窗,从东边的窗口看出去,是一块两丈余宽的空地,看着像是以前的菜地,只是许久没人打理,地里长满了杂草。
里面的陈设同新房一样,没有什么多余的物件,只一个土灶、一口铁锅和一个装碗的食橱,墙角还有几口盖着木盖的大缸。
陆芦打开木盖看了眼,其中两口缸里装着米面,另一口靠近灶台的缸里则装着满满的清水,一根手腕粗细的竹管从东边的窗口伸进来,搭在水缸的缸沿上,用竹塞子堵着。
食橱上面放着一篮子鸡蛋,是昨日喜宴村里人送来的喜礼,陆芦没敢多拿,只从篮子里摸了一个,又用陶碗盛了碗面粉,打算给沈应煮碗鸡蛋面。
在陆家时,一日三餐都是陆芦在做,只有每次炖肉的时候,后爹才会亲自下厨,还不许他靠近灶屋,怕他偷吃。
他最拿手的就是鸡蛋面,揉好的面团擀成薄皮,切成宽窄均匀的长条,下入煮沸的热水中,另外在碗底加小勺猪油和酱油,浇上滚烫的面汤化开,最后撒点葱花蒜末,卧上一个金灿灿的煎蛋。
沈应送完桌子回来,刚走到院子门口,便闻到了一股从院子里飘出来的香味,抬头一看,自家灶屋顶上的烟囱正冒着一缕炊烟。
他先是一愣,想到是自己夫郎在家,脚下的步子轻快起来,连忙抬手推开了院门。
堂屋里摆着一张木桌,正中靠墙的地方还有个条案,上头放着沈母的牌位。
刚出锅的鸡蛋面冒着热气,沈应轻轻吹了吹,喝了口飘着葱花的面汤,随后端起碗,夹了筷子面条送进嘴里。
沈家盖了新房后,一家人从山脚搬去了村东,但大多数时候沈应还是住在山下的老屋里,一来方便进山,二来下山时更好落脚,还能顺道处理一些山里猎的野物。
为了赶在天亮前上山,他常常顾不上吃早食,随便啃个饼子便应付了事,饼子又干又硬,哪里比得上一碗汤面有滋味。
碗里的面条筋道爽滑,面汤里加了猪油,咸香味浓,沈应一口气吃了大半,看着自家夫郎夸道:“好吃。”
陆芦没来由松了口气。
虽说做鸡蛋面他最拿手,可他并不清楚沈应的口味,做之前还有些担心他不喜欢吃,这会儿听沈应说好吃,才终于放下心来。
“你也吃。”沈应吃到一半,看到卧在碗底的煎蛋,顿了下,又抬眼看向陆芦碗里连油星儿都没有的面汤,“怎么只有一个?”
陆芦抿了抿唇道:“我不用吃,你吃就行,我昨晚吃了太多还没饿。”
鸡蛋可以拿到市集去换银钱,在乡下虽不如鸡鸭值当,也算是个金贵东西。
他在陆家每天只能吃剩饭,只有后爹心情好的时候,才会把陆苇不吃的鸡蛋拿给他,每回他都能高兴好久。
面前的夫郎又瘦又小,最是该吃肉养好身体,不沾荤腥怎么行。
沈应不顾他的话,直接把煎蛋夹进他碗里。
陆芦不禁愣了一下,有些受宠若惊地看着他,想要夹回去,刚动了下筷子,又听沈应道:“你不吃我也不吃。”
他再次顿住,默了会儿,拿筷子把煎蛋夹成两块,大的那块夹给了沈应,小声说道:“那就一起吃。”
沈应冷硬的脸庞旋即柔和下来,点头嗯了声,“好。”
高大的汉子埋头大口吃着面,声音哧哧溜溜,看起来吃得很香,吃完连面汤都喝光了。
陆芦低头咬了口煎蛋,忍不住偷偷打量了一眼,感觉对方和想象中有点不太一样。
饭后,沈应带着陆芦整理了一下昨日送来的那些喜礼。
村里人送礼无非是牲畜和鸡蛋,有的人家会送块猪肉,或送只鸡鸭,有的人家则送双数的鸡蛋,以表祝贺。
他们数了数,猪肉有两块,都是冬天熏的腊肉,鸡鸭有五只,光是江家就送来了一只鸡、一只鸭和一块腊排骨,另外一块猪肉和三只鸡鸭是里正陈家和卖豆腐的梁家送的,鸡蛋最多,装了两个篮子,吊在灶屋的屋梁上。
其中母鸡和母鸭有两只,公鸡有一只,沈应把鸡鸭撵进草棚里,捉住公鸡道:“母鸡和母鸭留着下蛋,公鸡给你炖汤吃,赶明儿我要和大松上山一趟,前几天下了套子,得去看看,你在家自己料理就行。”
他口中的大松全名江松,是江家的长子,也是槐哥儿的亲兄长,五年前便成了亲,娶的是清河村杜家的幺女,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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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生了个小子。
沈应打猎的手艺便是和他跟着江家大叔一起学的,两人年纪相近,同亲兄弟一般,关系很是不错。
陆芦听了,急忙摇头说不用,“我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家里还有那么多鸡蛋,这只公鸡不如拿去卖了吧。”
沈应刚分家不久,缸里的米面都是从沈家分来的,这几天为了办喜宴花了不少银钱,他才想着赶在插秧之前上山猎点野物拿到县城去卖。
想起挂在屋梁下的两篮子鸡蛋,沈应放下公鸡,点了下头,“那就听你的,鸡蛋留给你,你别舍不得吃,一天至少吃两个。”
陆芦想说自己哪里吃得了这么多,接着却又听沈应说道:“先养好身体,身体养好了才能生娃娃。”
蓦然间听到这话,陆芦的耳根登时烫了起来,双颊微红,脸上一阵热意。
哥儿和女子不同,虽能生育,却极难有孕,有的哥儿孕痣太浅,三年五载都生不出一个娃娃,是以寻常人家若能娶个女子回去,都不会花钱娶一个极难生养的哥儿。
沈应只是随口调笑一句,回头看到夫郎涨红了脸,也跟着多了几分局促,他从没说过这种荤话,刚才不知怎么便说出了口。
沈应摸了下鼻尖,握拳放在唇边,略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才又说道:“对了,你跟我来,我给你个东西。”
陆芦跟在他的身后,不明所以地进了里屋,脸颊仍然有些发烫。
沈应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一个掉了漆的木匣子,递到他的手上,见他拿着没动,挑了下眉:“打开看看。”
陆芦依他的话将木匣子打开,里头装着两张盖了红印的田契、几两碎银和半串麻绳穿的铜钱,另外还有一只沉甸甸的银镯子。
沈应一一介绍道:“这两张田契是我从前买的田地,分家时归给了我,还有这银钱,是办喜宴时剩下的,碎银加上铜子儿,一共还剩二两五百文。”
说到最后,他的目光落在那只银镯子上,缓了缓又道:“这只镯子是我娘亲生前留给我的,让我交给我未来的夫郎,既然已经成了亲,以后就是你的了,这些田契和银钱,也全都交给你。”
他本打算昨晚就给他,洗漱完后见陆芦躺上了床,便没有拿出来。
陆芦捧着木匣子,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银钱,更别说还全部交由他来保管。
他下意识想要推让,沈应把银镯子放回去,合上匣子,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家里这些以后都由你来做主,放心,我不会让你过苦日子的。”
陆芦对上他满是认真的眸子,微微有些晃神,片刻后才呆呆地点了点头。
嫁来沈家之前,他以为沈应就像听来的那样,是个又冷又凶且极不好惹的人,经过这半日的相处,他却觉得,眼前的汉子和传闻中那个凶神恶煞的猎户并不一样。
既然他们已经成了亲,以后便好好过日子。
4. 第四章
卯时天还未亮,沈应便和江松一起上山去了,留下陆芦一个人在家。
陆芦早起给他烙了几个鸡蛋饼,让他揣着路上吃,自己也跟着吃了一个,沈应叫他回去再睡一会儿,他睡不着,送完沈应出门便去割草喂草棚里的鸡鸭。
草棚右侧堆着劈好的干柴,左侧堆着垒好的稻草,鸡鸭养在右侧,靠近院子土墙的地方。
他在院子东面的荒地割了些嫩草,本想着顺道开一片菜畦种菜,可家里没有锄头和菜种,只能暂且作罢。
喂完鸡鸭,陆芦又去屋后砍了几根毛竹,打算用来编个鸡笼。
草棚只三面围着土墙,没有门,山里多虫蛇,有的时候夜里还会有黄皮子,鸡鸭养在笼子里不用担心遇上这些野物,也不会在院子里头乱窜。
竹编的手艺陆芦是跟着爹亲学的,爹亲在世时教了他许多,除了编鸡笼,他还会编簸箕、背篓、竹筛和箩筐。
先用柴刀去掉长在竹节处的竹枝,将竹子从中间劈成两半,再由宽到窄,破成一条一条细长的竹篾,最后去掉里层的白篾,只留下黄篾和青篾。
每条竹篾约摸拇指粗细,宽窄均匀,编成鸡笼最合适不过。
光是编鸡笼,陆芦便花了整整一个上午,在笼底铺上一层薄薄的稻草才算结束,他还顺道用稻秆做了个鸡窝,放在笼子的角落里。
编完鸡笼还剩下一些篾条,反正也无事可做,陆芦准备再编一个装东西的背篓。
刚架好做背篓底的竹篾,院子土墙外忽然传来一道喊声,一个欢快明朗的声音朝他唤了一声嫂夫郎。
陆芦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靛色布衣的哥儿立在院子门口,怀里端着木盆,生得眉清目秀,正是成亲那日进新房给他送饭菜的槐哥儿。
看到是他,陆芦连忙放下手中的篾条,起身去给他开门。
许是因为见过一面,又都是哥儿,年纪上也相仿,陆芦见着江槐莫名有几分亲切。
木盆里装着几件还未洗过的衣物,没等他走近,江槐便隔着木栅栏问他:“嫂夫郎要去洗衣裳吗?”
陆芦这才知道江槐来找他是一起去捣衣,他连忙应道:“要的,你等我一下,我同你一起去。”
“不急。”江槐笑了笑道:“我来还是为了给你送个东西,阿娘给了我两袋子菜种,让我给你。”
他说着将装着菜种的布袋子递给他,“这是苋菜,这是蕹菜,阿娘说,你若是不知道怎么种,可以去问她。”
菜种装在一个碎布缝的小袋子里,陆芦接到手上,说了声多谢,正愁没有菜种可种,没想到江槐这就给他送来了。
江槐又道:“阿娘还说,那块荒地你先别急,等过几日忙完了插秧,让我大哥和我爹帮着一起翻,到时候阿娘再给你送一些瓜苗。”
又是送菜种又是送瓜苗,听他说还要帮忙翻地,陆芦接过话道:“没事,我可以自己翻,等沈应买个锄头回来就行,用不着那么麻烦。”
说到沈应两个字时,他不由停顿了一下,这还是他头一次在别人面前提到他。
“这算什么麻烦。”江槐看着他道:“你一个人翻地多累,他们汉子愿意做就让他们做,我们正好可以躲懒。”
听江槐这么说,陆芦似被他脸上的笑感染一般,也跟着弯了下唇,“行。”
他怕江槐等久了,放好菜种便转身去拿木盆。
“等等,”待他转身,江槐又出声叫住他,低头从身上摸出一块叠好的手帕,“这是我阿娘今早蒸的米糕,我给你带了几块。”
米糕用手帕包着,一层乳白一层草绿,最上面缀着半颗去了核的红枣,颜色瞧着十分好看。
陆芦微微一愣:“给我的?”
江槐眨着眼点点头:“嗯,给你的。”并催促他:“你快尝尝,我阿娘蒸的米糕又软又糯,最是好吃。”
陆芦闻言,在他期待的目光中小心翼翼拿起一块米糕,凑到唇边轻轻咬了一口。
正如江槐所说,米糕口感绵密,入口即化,吃进嘴里一点儿都不粘牙,不仅如此,齿间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艾草的清香。
陆芦吃完了一小块,眸子微微一亮,抬眼问道:“是加了艾草汁做的?”
江槐又嗯了声,把米糕和手帕一块儿给了他,见他将剩下的米糕仔细包好,笑着说道:“不用给沈应哥留,阿娘早上叫大哥给他带了,这些你留着自个儿吃就行。”
被他一眼看穿了心思,陆芦不禁脸上一热,耳廓跟着爬上一抹薄红。
他抿了抿唇,才微红着脸收起帕子,轻声说道:“那这块手帕我洗好再还你。”
见他一脸害羞的模样,江槐才止住了笑,点头应了个好。
剩下几块米糕陆芦没舍得吃,包在手帕里放回了里屋,然后端着木盆和江槐一起去洗衣裳。
水塘村之所以会叫这个名字,便是因为村子里有着大大小小的水塘,最大的水塘在村子南边,和里正家离得最近,时常有媳妇夫郎结伴去水边浣洗衣物。
他们到的时候,对面的大石头上正蹲着几个在洗衣裳的媳妇夫郎,水塘四面有好几块这样的大石头,是里正为了村里人方便从山里搬来的。
几人正闲聊着家常,抬头瞥见走到水塘边的两道身影,拧着手里的衣裳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其中一个身材较胖的媳妇先开口道:“哎,槐哥儿身边那个你们见过没?瞧着有些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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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是我们村子里的。”
另一个年轻夫郎用棒槌敲打着衣裳,不紧不慢接过话:“跟江家走得近还能有谁,也就只有山脚沈家的那个了。”
“那就是沈应新娶的夫郎?怪不得眼生,说起来,我听说沈应要娶的哥儿原本是另一个,不知怎么给换了,你们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听喜宴那天帮厨的婶子说了几句,”年轻夫郎停下手里的棒槌,“好像是这姓陆的哥儿掉进了水里,被沈家的给救了,都有了肌肤之亲,你说还能怎么样。”
“原来这里头还有这事儿,难怪突然给换了亲事,长这么瘦,也不知道日后好不好生养。”
断断续续的说话声隔着水面飘过来,陆芦隐约听见他们在议论自己,垂着头低下眼去。
“别搭理他们,都是一群碎嘴子。”江槐性子直爽,平日最是看不惯这些嚼舌根的人,瞪了那几人一眼后,拉着陆芦的胳膊往前走了两步,“我们去前面洗,离他们远点。”
前面的石头上蹲着一道瘦削纤弱的身影,是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姑娘,瞧着只有十五六岁,看到他们走近,很是自觉地往另一边挪了挪。
陆芦说了句谢谢,正要放下木盆蹲下去,江槐从后面轻轻扯了下他的袖角,压低声音对他道:“这是沈家的穗姐儿,沈应哥的二妹。”
听到这话,陆芦顿时停了下脚,直起身来,没有再继续靠近。
沈应来陆家提亲时,陆芦曾听给陆苇议亲的媒人提过几句,说沈应他爹在沈应亲娘病逝后没多久,便很快娶了个后娘,第二年又给他添了一对同父异母的孪生弟妹。
他只听说沈应的三弟在城里的书院念书,并没有听他们提过沈应的二妹。
办喜宴那天沈父和后娘都没来,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沈家的人。
陆芦正犹豫要不要和她打声招呼,便在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刺耳的骂声,听声音是个上了年纪的妇人。
“我说跑哪儿躲懒去了,原来在这儿,几件衣裳洗这么久,磨磨蹭蹭的,你个懒皮子,还不赶紧回去割鸡草。”
听见骂声,蹲在石头上的沈穗立马瑟缩着站了起来,慌忙端起木盆里洗好的衣裳,一副胆小怯弱的样子。
陆芦看着她端着木盆迈下石头,视线随着她的身影转过去,朝那怒骂的妇人看了一眼。
那妇人手里捏着块帕子,身上穿了件水红色的衣裳,一看那布料和颜色便知是从城里的布庄买的,头上还插着一支缀着珠子的银簪。
她先看见江槐,紧接着目光转向陆芦,上下打量了一会儿,似是认出了他,挑着眉啧了一声:“这石桥村来的哥儿就是不一样,见了长辈连声招呼都不打。”
5. 第五章
陆芦看着那妇人,正一脸茫然,旁边的江槐皱了下眉,在他耳旁提醒道:“她就是沈应哥的后娘。”
沈家分家的事,陆芦从旁人口中听过一些,沈应之所以会和沈家闹得不快,甚至为此找到里正分家,正是因为后娘冯香莲拿了他的钱,却不肯掏钱给他办喜宴。
几个媳妇夫郎洗完衣裳还没走,远远望着他们的方向看热闹。
江槐将陆芦护在自己身侧,低声说了句:“嫂夫郎,等会儿你先别说话,我来和她说。”
说着,他转头看向冯香莲,抬着下巴,冷笑了一声道:“不知道的还以为赶哪儿来了尊大佛,银钱全给眛下了,连喜宴都不去,算什么长辈,沈应哥的长辈在家里的牌位上呢。”
听他提到银钱,冯香莲的脸色微微一变,捏着手帕瞪了眼他:“你一个外姓的,在这儿出什么头,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沈家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江槐正等着她说这话,用同样的话回怼她,“你也不姓沈,你一个外姓的,沈家的事又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冯香莲被他噎住,只吐出了一个你字,便再也说不出话来。
沈穗抱着木盆站在一旁,看着冯香莲和江家哥儿拌嘴,缩着脖子连大气都不敢出。
见对面的媳妇夫郎都在看笑话,自己却连个未婚哥儿都骂不过,冯香莲走过去,出气似的掐了沈穗一把,边掐边骂,“我让你偷懒,让你偷懒,还敢在这儿看你老娘笑话,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沈穗偏着头想要躲开,反过来被冯香莲揪住了耳朵,疼得脸都皱了起来。
陆芦看着忍不住皱了皱眉。
后爹打他骂他,是因为他不是后爹的亲哥儿,后爹不喜欢他的阿爹,也不喜欢他,可沈穗明明是冯香莲的亲女儿。
他想不明白,也做不了什么。
冯香莲就这么揪着沈穗骂骂咧咧走了,待她一走,看热闹的媳妇夫郎也很快跟着散去。
洗完衣裳,陆芦端着木盆和江槐一道回去,路上江槐跟他讲了许多有关沈家的事。
快要走到山下的草屋时,两人在路边的田埂上碰到了刚干完活的江家大叔,挑着箩筐,才从田里上来,挽着裤腿的光脚上还沾着泥水。
江槐隔着老远挥手喊了声爹,朝他小跑过去,陆芦端着木盆跟在后面。
江大山在原地等着他们,待他们走近后,从筐里捉起两条鱼,用草绳穿着递给陆芦,让他带回去炖鱼汤吃。
他年轻时是个猎户,成日都泡在山里,等到江松江槐长大了,便把打猎的手艺传了出去,回到了山下开始种地。
鱼是从田里捉的,浑身沾满了泥浆,在箩筐里活蹦乱跳,鱼鳃一闭一合,瞧着很是鲜活。
马上就要插秧,养的鱼不能继续留在田里,以免刚插下去的秧苗被鱼吃掉。
因此,插秧之前都要清一次田,小鱼留着,等秋收时长成禾花鱼,大鱼则全部打捞起来。
陆芦接过草绳说了声多谢,提着两条鱼回了家,走时江槐跟他约好了,明日一起到山上去摘野菜。
到了家后,陆芦先把鱼放去了灶屋里,削了根竹竿搭在土墙上晾衣裳。
今早出门时,沈应说傍晚就会回来,可等到了天黑,外头都不见人影。
陆芦摸不准他什么时候到家,先煮了米饭用木甑蒸好,添了柴在锅里温着,又把鱼开膛破肚,去掉鱼鳞,切成一块一块的鱼片,用盐巴和葱姜腌好放在一旁。
葱、姜、蒜和辣椒这些调料都是办宴席剩下的,煮鱼的酱料家里也有,只差一样用来增香调味的山茴香。
陆芦去草屋前后找了找,最后在土墙边的荒地旁找到了一大丛,还在草棚后发现了一棵长满刺的花椒树。
山茴香叶可以去腥增香,煮在鱼汤里最是鲜美,加上新鲜的花椒,更是又麻又香。
等东西全都备好了,还不见人回来,陆芦便坐在堂屋门口继续编着没编完的背篓。
他没有点油灯,借着昏暗的天色架着篾条。
初春的天黑得早,傍晚的山林清幽寂静,几颗疏朗的星子挂在林梢上。
山林深处时不时传来几声鸟鸣,鸟雀落在树枝头,歪着圆圆的脑袋啄了下羽毛,又扑腾着翅膀飞远了。
过了一会儿,不远的地方响起几声犬吠,片晌后,院子外传来一串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木栅栏被推开,一道高大的身影迈入院中。
是上山捕猎的沈应回来了。
陆芦立马站起了身。
沈应右手提着一只野鸡和两只野兔,左手牵着一头野鹿,野鹿腿上瞧着像是受了伤,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他先把野鹿牵到草棚里,才提着野鸡野兔转身走进屋去,看到屋子门口的篾条,说道:“怎么没有点灯,天黑了仔细伤着眼睛。”
野兔身上流着血,陆芦没敢接到手里,一边点着油灯,一边小声道:“我以为你天黑之前就会回来。”
沈应这才明白了夫郎刚才在等他,是自己让他担心了,扯了下唇解释道:“上回下的套子有点远,我和大松走了很长一段路,不过这趟收获不错,应该能卖不少钱。”
他说着又扫了眼篾条:“你刚才在编背篓?还编了鸡笼?我在草棚里看见了一个笼子。”
陆芦点了点头,把还没编完的背篓移到一旁,透过油灯的灯光看着他,“饿了吗,我这就去做饭。”
沈应嗯了声,在山里跑了整整一天,早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虽然山里也有做饭的地方,可自己做的饭哪有夫郎做的好吃。
他把野鸡野兔放在灶台旁的干柴堆里,用稻草搓的草绳捆好腿脚,回头对陆芦道:“这只受伤的兔子就不卖了,留着我们自己吃,其他的我明早坐骡子车和大松运到城里去卖。”
陆芦应了声好。
木甑里的米饭仍是热的,陆芦让沈应把木甑搬去堂屋,往灶膛里添了几根干柴,准备开始煮鱼。
煮鱼不难,只要调料齐全了,去足了腥味,味道都差不了,重要的是火候,火候太大鱼肉会变柴,用筷子一夹就坏。
先把葱姜蒜瓣和各种调料切好,待油锅热后,倒进锅中炒出香味,加入清水慢慢熬出汤底。
若是用盐水泡过的辣椒,炒出来的味道会更香,加上酸菜,还能做成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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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鱼。
鱼肉已经提前腌好了,等到汤底煮沸,熬出汤色,把鱼片一块一块放下去,鱼头不易熟透,要在前面放进锅里,煮了一会儿再下鱼片。
煮好后,陆芦把鱼肉盛进粗瓷大碗里,依次在上面放上山茴香叶、鲜花椒和切碎的干辣椒,浇上热油,滋啦一声,油汁四溅,诱人的香味瞬间被激发出来。
用山茴香煮鱼是爹亲教给他的,爹亲说,阿爹很喜欢山茴香的味道,但是后爹不喜欢,爹亲去世以后,他就没有再吃过用山茴香煮的鱼了。
沈应从堂屋进来端菜,闻着香味忍不住咽了口唾沫,看了一眼鱼汤里的叶子道:“里头加了山茴香?山茴香煮鱼?”
陆芦点头嗯了声:“我在屋后摘的。”又说:“这条鱼是大山叔给我的。”
今天他碰见江大山时喊了声江叔,江大山让他跟着沈应叫他大山叔就行。
“我知道,前几天大松跟我提了一嘴,说他们要捞鱼,到时候给我两条。”沈应把鱼端上桌,先给他盛了碗米饭,“你今天和槐哥儿出去了?大松说早上他出门的时候,槐哥儿说要来找你。”
陆芦点点头,想了想,到底没把在水塘边碰见冯香莲和沈穗的事说出来,只道:“槐哥儿来找我一起去洗衣裳,还给我带了婶子做的米糕。”
“婶娘做的米糕味道还不错,我也吃了两块。”说到江槐,沈应道:“槐哥儿虽心直口快,却是个心善的,你有什么事都可以找他。”
陆芦道:“他挺好的。”
“我就知道你俩肯定合得来。”沈应挑了块刺少的鱼腹夹进他碗里,“这鱼是大山叔自己养的,多吃点。”
刚煮好的鱼肉嫩滑无比,汤汁鲜美浓郁,每块鱼肉都浸着山茴香叶的清香和花椒的椒香,入口香滑细腻,鲜嫩可口。
转眼沈应已经吃了两碗米饭。
陆芦原本还担心他不喜欢山茴香的味道,见他大口吃着,稍稍放下心来。
他忽然想起翻地种菜的事,正好沈应明天要进城去卖野物,想叫他顺道买个锄头,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反倒是沈应看出了他的犹豫,停下筷子问道:“怎么了?”
陆芦抿了抿唇,酝酿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婶子今天还让槐哥儿给我送来了两袋菜种,说到时候叫江大哥和大山叔来帮着一起翻地。”
“嗯,这事大松也跟我说了,等明天进了城我就去买把锄头。”沈应说着看着他,目不转睛道:“以后想买什么直接跟我说,或是下次我带你一起去,反正银钱都在你那儿,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听他说要带自己进城,陆芦不由愣了一下,怔愣之余,眸子里闪过一丝几不可察的欣喜。
长这么大,他还从来没有进过城。
可想到这些银钱都是沈应的,陆芦又慢慢将那丝欣喜藏在了眼底,说道:“我没什么可买的。”
“发带、胭脂、簪子,想买什么都可以。”沈应笑着道:“没事,等去了再慢慢挑。”
他说完,心里却开始盘算着,等明天卖完了野物,就去城里的布庄买几块好看的布,给他的夫郎做几身新衣裳。
6. 第六章
每次山上打猎回来,翌日一早,不等天亮,沈应都会和江松赶着骡子车去一趟城里,他先把野物带去江家,装上骡车,两人再一道从江家门口出发。
这回除了野鸡野兔,还多一头受了腿伤的野鹿,另外还有喜礼送来的一只公鸡。
他们上了山都是各下各的套子,各自给套子做好记号,像野鸡野兔这些也都是各猎各的,只有碰到稍微大点的猎物,才会一起行动,卖来的银钱也一起分。
江松这次猎到了一头狍子和两只野鸡,其中一只野兔是沈应给他的,每回打猎完下山,沈应都会给江家一只野兔或一只野鸡,算作平日坐骡车的银钱。
都说亲兄弟明算账,这样关系才会更长远,若不是大山叔教他打猎,他也不会这门手艺,更别说平日里还得了江家那么多照顾。
经过村口时,有个同村的汉子扛着锄头下地,同他们招呼了一声,“大松大应又进城呢,猎到了什么好东西?”
沈应和江松分别坐在左右两侧,随口回道:“没什么,就几只不值钱的野兔野鸡。”
那汉子自是不信,可也没有往下追问,人家有真本事,真猎到了什么,想酸也酸不着,顶多眼红地看上几眼。
从水塘村坐骡子车进城将近半个时辰,等他们到城门口时,天已经亮了。
如今太平盛世,国泰民安,当今君王以贤仁治世,朝廷为此免去了许多赋税,商贾百姓们过城门都不必收取门税。
进了城后,两人直奔市集。
这种野物要越早去才越好卖,除了饭馆酒楼,有时候还会有城里的大户人家来买,尤其是野鹿野羊,最是受他们喜欢。
两人没在一个地儿卖,一个在市集东边,一个在市集西边,都是人多又热闹的地方。
沈应解了绳子,把野鹿牵下骡车,刚迈出脚,忽地记起昨日的盘算,回过头去问江松城里胭脂铺的位置。
昨晚洗碗的时候,他无意中看见了陆芦手腕上的红印子,一问才知是他后爹打的。
听说城里的胭脂铺有一种羊脂膏,用之可以消痕祛疤,他便想着待会儿走时买盒回去,再顺道给他买盒胭脂。
江松看了眼他:“怎么?要给芦哥儿买?”
沈应点点头。
江松看着他忍不住笑了笑:“早跟你说了,叫你早点成亲,前年催你还不乐意,现在知道成亲有多好了吧,这么快就知道疼夫郎了。”
沈应也跟着笑笑,没驳江松的话。
他不是不乐意,而是不愿夫郎跟着他一起吃苦,想多攒些银钱再娶亲成家。
分家也是,他知道后娘偏心三弟,对他不公,他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但他不能让夫郎跟他一样。
沈应又问了江松布庄的位置,说道:“我还想给他买几块布,做几身衣裳,到时候恐怕要麻烦一下青荷嫂子。”
“什么麻烦不麻烦,你我之间还用得着说这些。”江松道:“你嫂子每天在家里围着秋小子打转,手上正闲着,刚好找点事做,你尽管买就行。”
沈应说了个好。
两人说完,分别前往东西的市集,而另一边的水塘村,陆芦也背着背篓走出了院门。
他昨日和江槐约好了,今天一同去山上摘野菜,东边的天刚微微发亮,江槐便挎了个篮子来找他。
背篓是他昨晚连夜编好的,背系用的是沈应搓的草绳,草绳搓的较粗,不用担心勒着肩膀。
家里没有锄头和镰刀,陆芦于是带了一把柴刀,还从路边捡了根树枝,边走边打着野草上的露水,以免湿了裤脚。
村里的媳妇夫郎们上山挖野菜去的都是前山,后山深处有吃人的熊瞎子,只有在山里待久了的猎户才敢去。
他们上山的时候,有几个年轻的夫郎走在前面,其中一个是昨日在水塘边洗衣裳的。
江槐不爱跟那些乱嚼舌根的人来往,便带着陆芦走了另一条小路。
他爹和大哥都是猎户,他从小跟着他们在山里跑,对前山早已十分熟悉,是以他说要和陆芦上山摘野菜时,他阿娘一口便答应了。
穿过一丛清幽的竹林,有一条流水淙淙的小溪,小溪对面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林间鸟雀啁啾,叫声很是悦耳。
才下过一场春雨,竹林里已长了不少竹笋,从松软的泥土里冒出小小的尖来。
可惜他们没带锄头,不然还能挖上一些,带回去煮肉片汤吃。
“这里的竹笋已经被人挖过了。”江槐扒开地上的竹叶瞧了瞧道:“我知道哪里还有,等下次带了锄头我们一起挖。”
陆芦点头应了声好,跟着他踩过小溪,溪边长着一片绿油油的水蕨菜,他顺手掐了些嫩尖放进背篓里。
蕨菜有山蕨菜和水蕨菜之分,山蕨菜味道微苦,相比之下水蕨菜口感鲜嫩,也更好吃,摘回去后焯去涩味,炒着拌着都很不错。
走过小溪,陆芦又在林子入口处采了一些苦斋菜和野芥菜,苦斋菜可以用来煮汤吃,野芥菜则切碎了炒鸡蛋,除此外,还可以拌了肉馅包成芥菜包子。
江槐走在前面带路,回头见他在后头弯腰摘着野菜,朝他挥了挥手,喊道:“嫂夫郎,快过来,快来我这儿!”
陆芦抬头哎了一声,直起身来,甩掉野芥菜根须上的泥土,和苦斋菜一块儿扔进身后的背篓里。
他走进林中,江槐正前面等他,眼睛看着不远处一片长满矮树和灌木的小山坡。
陆芦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小山坡上长着一棵两人高的香椿树。
春天的香椿刚刚发出新芽,颜色紫红鲜亮,掰了顶上嫩嫩的芽尖,焯水后切碎炒鸡蛋,比野芥菜还要好吃。
江槐把篮子放在脚边,挽起袖子道:“嫂夫郎你在这里等我,我爬上去摘。”
香椿树枝干较脆,容易折断,陆芦有些担心道:“你小心点。”
江槐道:“放心吧,没事儿。”
他常常上山摘果子,早便练就了一身爬树的本领,一转眼,便摘了满满一篮子,有的还掉进了野草丛里。
江槐撑着树干跳下树,从小山坡上滑下来,拍掉落在头发和肩膀上的草屑,说道:“沈应哥最是喜欢香椿炒蛋,他今日回来见了一定很高兴。”
陆芦听了,默默在心里记下,帮他提起装满了香椿芽的篮子,问道:“那你知道他还喜欢什么吗?”
江槐想了下道:“沈应哥喜欢的多着呢。”说着,又冲他俏皮一笑,“只要是嫂夫郎做的,他肯定都喜欢。”
陆芦被他这么一说,脸皮微微一热,双颊和耳朵肉眼可见地红了起来。
摘完香椿芽,他们绕过小山坡继续往前走,在一座山崖后面又发现了两棵香椿树,树枝上的嫩芽已经被人掰过了,看样子有人在他们前面来过这里。
陆芦刚采了把野芥菜,江槐很快又被什么吸引了注意,指着山崖边道:“嫂夫郎,你快看,那儿好像有棵野樱桃。”
话音刚落,一道瘦小的身影飞快地自树上跃下,从他们面前一闪而过,躲在了野樱桃树下一片茂密的草丛里。
两人互看了一眼,江槐率先出声问道:“谁?”
对方似是被吓到,躲在野樱桃树后一动不动,他于是拨开野草慢慢走过去,陆芦从后面将手里的树枝递给了他。
等到走近了,江槐才停下了脚,看清那道身影的模样后,却是呆了下,愣愣地喊了声:“穗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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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芦听见声音走到江槐身侧,定睛一看,沈穗正抱着背篓蜷缩在草丛里,脚边掉了几颗尚未熟透的野樱桃。
看样子刚才她是在树上摘野樱桃吃。
树上的野樱桃刚结了果,还没有成熟,果子又青又小,根本入不了嘴。
陆芦不禁想起他在陆家的时候,后爹不给他饭吃,他饿得险些晕倒,一个人跑到河边摘果子吃。
那果子便和这野樱桃一样,味道又酸又涩。
他心念一动,摸出昨天江槐带给他的米糕,他没舍得吃,还剩了一块,一直包在手帕里。
陆芦展开手帕,弯腰递给她,温声说道:“吃这个吧。”
沈穗抬起眸子,看了他一眼,过了一会儿才慢慢伸出手来,拿起那块米糕,很小声地说了句谢谢。
她说完把米糕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吃着,吃到一半差点被噎住,江槐解下腰间的水囊,给她喝了一口水。
像是许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吃完后沈穗还舔了下拿过米糕的手指。
看着她这副模样,陆芦不由地蹙了下眉。
走的时候,沈穗想把背篓里摘来的香椿芽送给他们,他们没要,让她自己留着,继续到别的地方去摘野菜。
等走远了,回到了来时的小溪旁,江槐才忍不住气愤道:“这冯香莲真是狠心,连自己的亲女儿都这般对待。”
末了又感叹了句,“要是素云婶子还在就好了。”
素云这两个字陆芦在堂屋的牌位上见过,是沈应亲娘的名字,他不认识上面的字,沈应便告诉了他,但沈应没说太多,大抵是不愿在旁人面前提及。
江槐说着,忽然想起陆芦并不知道,解释道:“素云婶子就是沈应哥的亲生阿娘。”
陆芦有些好奇地问:“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其实我也没有见过。”江槐想了想道:“那时我才刚出世不久,记不太清,只听阿娘说,素云婶子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哪怕自己生了病,还给未出世的我绣了块肚兜,现在那块肚兜仍被我阿娘压在箱底。”
说起这些,江槐又聊了些小时候的往事。
当时的他已经到了记事的年纪,沈应比他年长几岁,亲娘病逝后,亲爹后娘对他都不太好,他的阿娘便常常把沈应带来江家,给他吃给他穿,待他如亲子一般。
最后,江槐说道:“所以,沈应哥就跟我亲哥一样,算起来我该叫他一声二哥,你就是我的二嫂。”
听见这个称呼,陆芦忍不住又红了脸。
他只知道沈应幼时失母,亲爹虽娶了个后娘,但一直尚在人世,他又是家中长子,想来处境不会太差。
却不想,原来他们曾经一模一样。
看天色不早,陆芦和江槐没在林子里面多待,随便摘了些野芥菜便下了山。
虽是前山,可难保入夜后会不会有什么野物钻出来,而且山里黑得早,天还没暗,林子深处已是伸手不见五指。
回到山脚的草屋,沈应尚未归来,陆芦喂完了草棚里的鸡鸭,把背篓里的野菜全部倒了出来。
他先将尾部烂掉的叶子掐掉,再放入木盆内清洗干净,每种野菜分别放在一处。
时值初春,山里的野菜长势正好,上山不过半日多,他和江槐采的野菜便装满了整个背篓。
其中野芥菜最多,陆芦打算一些用来炝炒吃,一些用来凉拌吃,剩下的焯过水挂在屋檐下晾干,以后做成梅干菜,炒菜吃配饭吃都行。
若是有猪肉,还能做芥菜馅的肉包子,可他不知道猪肉在哪里买,也不敢随便动木匣子里的银钱。
陆芦刚把野芥菜晾完,便听见木栅栏吱嘎一声,沈应卖完野鹿从城里回来了。
7. 第七章
沈应出门时只带了几只野物和一个空包袱,回来时包袱却是鼓鼓的,斜着系在身上,手里还提着几包用油纸包的糕饼。
还没走近,他便说道:“今天有个大户人家的管事来买野鹿,见鹿腿受了伤,跟我还了几句价,让我帮忙送到府上,因此耽搁了些时辰,回来晚了些。”
他边说边解下包袱,把装着糕饼的油纸包递给陆芦,“给你买的,大松说这家铺子的云片糕最是好吃,也最合哥儿们的口味,你尝尝。”
陆芦连忙擦了下手去接,“怎么买了这么多。”
沈应解释道:“上回喜宴陈家和梁家送了不少喜礼,我想着给他们回点礼,晚点送两包糕饼过去。”
除了买糕饼,沈应还去了趟城里的胭脂铺,买了盒羊脂膏和胭脂,又去布庄让掌柜娘子帮着挑了几块好看的布料。
他没把布料带回来,而是叫江松直接拿去了江家,想着等新衣裳做好了再送过来,到时候给夫郎一个惊喜。
野鹿因为腿伤,还价后只卖了三两银子,野鸡和野兔分别卖了五十文和七十文,野兔带了兔毛,比野鸡价高,公鸡则卖了六十文。
一共赚了三两多钱,光是买布料胭脂便花去了二两,几包糕饼折价花了一百六十文,城里的糕饼比猪肉价贵,是个稀罕玩意儿,另外加上铁铺里买的锄头,最后还剩下九百文。
沈应把余下的铜子儿串麻绳上,一并放他手里:“剩的银钱你放木匣子里,下回想买什么直接从里头拿。”
又把胭脂和羊脂膏一块儿拿给他,“还有这个,这是胭脂,你先闻闻看,味道喜不喜欢。”
所有东西全部一股脑儿塞进他怀里,陆芦低头愣愣看了眼,有些不敢相信,“都是给我买的?”
沈应嗯了声,见夫郎已经高兴得呆住了,笑了下道:“另一盒是羊脂膏,胭脂铺老板说多涂几日便可消去手腕上的疤痕,你晚上洗了拿来试试。”
陆芦闻言,下意识缩了下袖口里的手腕子,他一直小心翼翼藏着,便是担心吓到旁人,没曾想早就被沈应看见了,还将这事放在了心上。
他从来没有用过胭脂,唯一一次用是在出嫁那天,绞脸的婶子用红红的胭脂在他孕痣上点了一下,听说城里的胭脂是用花瓣做的,闻起来会一股子花香味。
陆芦轻轻扭开盖子,凑到鼻间闻了闻,片刻后抬起眼眸,粲然一笑:“好香。”
见夫郎满脸欣喜,沈应也跟着扯了下唇角:“你喜欢就好。”
陆芦对上沈应明亮的眼神,略不自在地敛下眸子,声音极轻地说了句:“我很喜欢。”
收好胭脂,陆芦先听沈应的话,把铜子儿放去木匣子里,又把胭脂和羊脂膏一起放进了衣柜上的木箱子。
为了节省灯油,乡下人家大多时候都会在天黑之前吃好饭,等会儿沈应还要去村子里送糕饼,看时辰差不多了,陆芦便到灶屋里去做晚食。
买来的锄头只有锄刃,还差一根手持的锄柄,沈应拿着柴刀去了屋后挑木头。
陆芦则走进灶屋,从米缸里盛了碗米,开始着手煮饭。
淘洗干净的米冷水下锅,添了干柴大火煮沸,待到煮至半熟,便用葫芦瓢从锅里舀出来。
这个时候的米叫做夹生饭,米芯仍是白的,需要舀进筲箕滤去米汤,用筷子搅一搅,让米粒更松散更好受热,再装进木甑盖上木盖慢慢蒸熟。
趁着蒸饭这会儿,陆芦把提前焯过水的香椿切成碎末,往里面磕上几个鸡蛋,搅拌均匀后放在一边。
香椿焯水时要等到热水沸腾再下入锅里,焯了一会儿立马捞起来,放去凉水中浸泡片刻,这样口感才会更脆嫩。
除了香椿炒蛋,陆芦还用苦斋菜煮了个素汤,另外切了小块腊肉,和鲜嫩的水蕨菜炒在一起,又炝炒了一盘野芥菜。
等米饭蒸熟,炒好的野芥菜出锅,沈应也把锄头的长柄做好了。
他洗了手上桌,见着满桌的野菜,看了一遍道:“今天上山摘了这么多。”
紧接着,目光扫过放在他面前的那盘香椿炒蛋:“还去摘了香椿?”
陆芦道:“是槐哥儿摘的,他说你喜欢吃这个。”
槐哥儿说他喜欢吃,他夫郎便给他做,想到这里,沈应瞧着他,勾着唇接过话:“嗯,我喜欢吃。”
陆芦不知他为何会盯着自己笑,过了会儿才后知后觉,双颊不由浮起一抹微红。
沈应夹了一筷香椿炒蛋,又夹了一筷腊肉炒的水蕨菜,扒拉着米饭吃进嘴里,腮帮子瞬间鼓了起来,“好吃。”
说着,他还给陆芦夹了筷鸡蛋和腊肉,“你也吃,吃饱了等会儿我们一起去送糕饼。”
陆芦愣了下:“我也要去?”
沈应点头:“正好带你去认认人。”
陆芦回过神,呆呆哦了声,连忙端起碗吃了口饭。
里正家在村子南边,离沈家的新房很近,他们没从沈家门口路过,而是绕了一条路,从水塘边走过去。
里正姓陈,年轻时考过县试念过书,为人慷慨正直,在水塘村颇有名望,因为在家中排行老大,村里的人都唤他一声陈大伯。
陈家人丁兴旺,陈大伯共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大女儿早几年嫁去了外村,两个儿子各自娶妻生子,如今住在同一个院子里。
他们到时,陈家的汉子和媳妇还在田里干活,有个扎着小辫儿的小丫头在草垛旁玩泥人,看到来人,小短腿噔噔噔地跑,一边跑一边冲着屋子里大喊。
“阿奶阿奶,有人来了。”
出来的是陈大伯的妻子周氏,腰间系着襜裙,边走边擦着手,看样子刚才正在屋里烧饭。
见沈应带着自家夫郎前来,周氏迈出门槛,笑脸迎道:“这不是大应吗,快,快进来,你大伯和大田哥二田哥在田里忙着插秧,这会儿还没回来呢。”
“这就是芦哥儿吧?”看到站在沈应身旁的清瘦哥儿,周氏端量了一眼,笑着夸道:“长得真好看,大应你可真是好福气。”
突然被夸了一句,陆芦微红着脸说了声大娘好。
周氏连忙哎了一声应下,说道:“你们来得正好,锅里的肉马上就要炖好了,等你们大伯回来,待会儿留下一起吃。”
“我们已经吃过了,就不留下来了。”沈应拿出油纸包的糕饼道:“今早去了趟城里,顺道买了包糕饼,想着给您送一包来尝尝,那日喜宴多亏了大伯和大娘帮忙。”
除了喜宴,还有分家,若非陈大伯亲自出面替他主持,他爹沈文禄和后娘冯香莲可能连一个子儿都不会分给他。
“这是哪儿的话,乡里乡亲的,帮个忙有什么。”周氏推拒不要,摆着手道:“好端端送什么糕饼,你们拿回去留着自个儿吃。”
都已经送来了,哪有拿回去的道理,沈应看向躲在周氏身后的小丫头,蹲下身朝她招了下手,“巧丫,来,拿去甜甜嘴。”
小丫头眨了眨眼,揪着周氏的衣角犹豫了一会儿,才伸出了胖胖的小手。
周氏知道这是非收下不可了,毕竟是沈应的一番心意,总不好再三推拒,只得教巧丫说道:“巧丫,快谢谢小叔和小嬷。”
巧丫一只手抓着周氏衣角,一只手拿着糕饼,用稚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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嗓音跟着说了一遍:“谢谢小叔,谢谢小嬷。”
眼看天快要黑了,他们接下来还要去一趟梁家,两人闲聊了几句便准备离开。
走之前周氏叫住沈应,让他们等等,转身去院子旁的菜地里割了一把韭菜。
“你们才搬去山下,肯定还没来得及种菜,这茬韭菜正嫩着,拿回去包包子吃。”周氏又挖了些带根的,摘了张芋头叶子包起来,“这些拿去种在地里,等下一场雨就能活了。”
陆芦一一接过,道了声多谢。
这下不仅能做芥菜肉馅的包子,还能做韭菜鸡蛋的。
走出陈家,迈过几条田埂,便能看见不远处的屋顶上飘出来的袅袅炊烟,随着傍晚的微风飘散在稻田水面。
梁家的瓦房就在一块稻田旁,门口有丛翠绿的芭蕉树,底下悬着几串刚结的芭蕉,被宽大的叶子遮掩着。
梁家父母去得早,只留下一门磨豆腐的手艺和一对相依为命的兄弟。
梁家老大梁平前年刚成了亲,娶的是个哥儿,暂无所出,老二梁安尚且还未说得亲事,每日跟着大哥和嫂夫郎一起磨豆腐卖豆腐。
都说世间有三苦,打铁撑船磨豆腐,他们叩门的时候,梁家的两个汉子正在清洗石磨,梁平的夫郎榆哥儿坐在屋檐下挑拣明早要磨的豆子。
沈应直接道明来意,走到石磨前和梁家的两个汉子搭着话。
另一边陆芦把糕饼送去给屋檐下的榆哥儿,两人都是内敛的性子,不像那三个汉子话那么多,只客气说了几句。
梁家兄弟都是实诚人,梁平朝自家夫郎递了个眼色,榆哥儿便转身进屋,从屋子里端出两块雪白方正的豆腐,叫他们连着碗一道带回去。
沈应想要掏钱来买,被梁家兄弟二人拦了下来,直言他若是不收,他们便也不要那糕饼。
沈应无法,只好收下豆腐。
天色愈暗,他们没有多待,梁家兄弟也没有挽留,将他们送到门口。
梁安在后头关门,看着陆芦张了下嘴,似是有话要跟他说,最后却又未发一言,只默默合上了门闩。
陆芦隐隐有些发愣,他和梁安从未见过,正自不解,身旁的沈应说道:“他可能知道你这两日同槐哥儿走得近,想跟你问问。”
陆芦道:“他跟槐哥儿认识?”
问完才想起他们本就是同一个村子的人,汉子和哥儿之间彼此认识并不奇怪。
沈应道:“婶娘刚生下槐哥儿时,梁家婶子曾想与江家结门娃娃亲,谁曾想还没谈到这事,梁家婶子便突然去了。”
听他这么说,陆芦这才知晓,江家和梁家之间原来还有这样的往事。
回到草屋,天已是彻底黑透,笼子里的鸡鸭也睡了,四野一片阒然。
沈应点了油灯,将得来的韭菜豆腐放进灶屋,烧着热水,叫陆芦先去盥洗。
家里没有浴桶,没法在屋里沐浴,每次沈应都是直接提了桶凉水在院子冲洗,可陆芦是个哥儿,和他不一样,每回都要躲去草棚后面。
所幸夜里天黑,什么都瞧不见,等陆芦洗好穿上亵衣,才想起来匆忙之中竟忘了拿贴身的中裤。
他不敢就这么走出去,小心翼翼叫来沈应帮忙。
今夜无星无月,四周伸手不见五指,只屋里点着一盏微弱的油灯。
沈应借着灯光走去草棚,把中裤放在角落的干柴上,待到他转过身,蹲在后面的哥儿才慢慢站起来,伸手去拿干柴上的中裤。
黑暗中,他余光无意中扫了一眼,一片白皙光滑的肌肤自眼前一闪而过,在夜色下如雪一般刺眼。
8. 第八章
新鲜的花椒叶摘下嫩尖,洗净切碎,和鸡蛋一起拌进面粉里,加点清水搅成黏糊的面糊,等到油锅热了,用勺子舀进锅里慢慢摊平。
裹着花椒叶碎的面糊沾上热油,油星飞快迸溅开,锅底一片滋滋作响,香气四溢。
煎好的花椒油饼金黄油润,椒香浓郁,一口咬下去,表皮又酥又脆,花椒叶独特的香气萦在鼻间。
这是陆芦今早做的朝食。
前两日沈应出门太急,他只随便烙了几个鸡蛋饼果腹,早上喂鸡鸭时看见草棚后的花椒树,便想着摘点花椒叶煎个油饼试试。
见沈应咬了口饼子便不动了,陆芦有些忐忑地问道:“味道怎么样?”
沈应正盯着木桌暗自出神,脑子里全是昨晚做的梦,冷不丁听他这么问,愣了下回道:“有点渴。”
不知怎的,自从昨夜无意中瞥见自家夫郎白皙的肌肤后,他便总觉得口干舌燥。
虽已成亲了数日,他们仍然未行周公之礼,沈应念着夫郎胆小怯弱,又在纳征那日受过惊吓,并未和他主动提及,可他毕竟是个汉子,难免会有想的时候。
“渴?”陆芦微皱了下眉:“是太咸了吗?”
沈应从发呆中回过神,握拳放在唇边清了下嗓子,连忙改口:“没、没有,这饼子味道正好,是我刚才走神了。”
他说着咬了一大口,看了眼油饼上的花椒叶道:“我还是头一次吃花椒叶煎的饼子。”
陆芦闻言,眉头稍稍舒展开来:“我以前见我爹亲做过。”
沈应抬眸:“山茴香煮鱼也是?”
陆芦点点头。
沈应看着他,等快吃完了手上的花椒油饼,才又说道:“等插秧完了,抽空我去一趟隔壁的赵家村,找木匠帮忙做个沐浴用的木桶。”
话锋忽然一转,陆芦愣了一下,想起昨晚沈应帮他拿中裤,耳根腾地烧了起来,许久后才轻轻应了声好。
吃过早食,沈应便出门去田里插秧了。
分家时沈应得了两块良田,都是靠他打猎攒来的钱买的,当时沈家田地不多,且大多是薄田,他便出钱从同村人手中买了两块地。
分家那天冯香莲不认账,硬说那是沈家的,所幸田契在他手上,最后这两块良田还是归给了他。
陆芦想跟着一起去帮忙,沈应让他留在家里,田里的活儿又脏又累,本就该是汉子做的,哪儿有让夫郎去的。
正巧江槐来找他结伴去买肉,陆芦这才听了沈应的话,从木匣子里拿了半串铜钱,和江槐一块儿出了门。
江家田地多,江大山和江松一早便去了田里拔苗,早食过后,江母林春兰也去了田里帮着插秧,只留下儿媳妇杜青荷和哥儿江槐在家,杜青荷守着才三岁的儿子江秋抽不开身,便拿钱叫江槐出趟门去买肉。
城里有市集,乡里有乡集,但乡集不是天天都有,只有逢上赶集时候,才会有人挑着东西去卖,多是村里人自个儿种的菜蔬,也有卖猪肉羊肉的,卖的最好的便属隔壁赵家村的赵屠户家。
赵屠户和寡母二人开着肉摊,平日做着杀猪和劁猪的活计,只有乡集那天才会摆上摊子卖肉。
这些天村子里家家户户都在忙着插秧,能吃上肉的人家多少都会去割点,吃不上的也会买点猪肚猪肝这些下水回去油油嘴。
因此,不等逢上乡集,赵屠户便杀了三头猪,直接在家里卖,要买的可自行上门去买。
赵家村离水塘村有三四里地,这几日买肉的人多,江槐怕赶不及,牵了家里的骡子车和陆芦一道坐车去。
果然,等他们到时,赵屠户家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大多是赵家村的,也有他们水塘村的,还有石桥村、清河村,各个村子的人都有。
陆芦不好意思往前挤,被江槐拉着从另一边绕到人群前面,抢在一个挑挑拣拣的大娘前头挑了块梅花肉。
站在案板前的赵屠户高大魁梧,瞧着是个粗犷彪悍的汉子,手上的砍刀落下去却是又快又准,看着他问道:“这块肉行不?”
陆芦点头:“行。”
旁边的赵大娘立马接过去,用打了结的草绳穿过猪肉,捆绑好后再递给他。
梅花肉只剩一块,用来做肉馅不够,陆芦又买了一块前腿肉搭着,另外买了一副猪大肠和两根筒子骨,猪大肠用来爆炒着吃,筒子骨拿来炖汤喝。
便在他们买好准备离开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几句说话声,是两个穿着褐色布衣的年轻夫郎,隐约从他们口中听见陆家之类的字眼。
“这不是陆家的芦哥儿吗?听说嫁到水塘村去了。”
“还能揣钱来买肉,看样子过得还不错,不过,今天不是回门子的日子吗,他怎么在这儿,我可是一早就看到苇哥儿回陆家了。”
“都闹成了那样,怎么还可能回去,再说了,就算不回去又能如何,那又不是他的亲阿爹。”
“这倒也是,说起来,你看见了没,苇哥儿今早回门子,那姓宋的书生连块肉都没拿。”
“是吗,难怪我早上从陆家门口路过时,听到里头传出几句拌嘴声。”
陆芦转头想走,可又不想和他们撞上,他从说话声听了出来,这两人都是石桥村来的夫郎。
江槐瞧了他身后的两人一眼,碰了下陆芦的手肘道:“一会儿我走前面,嫂夫郎你跟在我后面。”
他说完转过身去,两只手分别提着一块猪肉,高举起来,“让一让!让一让!”
一边大声喊着,一边从闲聊的二人中间穿过去,“麻烦让让,谢了啊。”
就这样,两人一起穿出了人群。
他们走出赵屠户家时,案板上的猪肉已经快要卖完了,还有人陆陆续续赶来,走到门口听说卖光了,又只得叹了口气掉头回去。
江槐把猪肉放到骡车上,坐上去笑着道:“还好我们来得早。”
说着,拍了下前面慢悠悠嚼着草根的骡子,“二倔,走了,我们回去了。”
听江槐叫它二倔,陆芦不禁觉得有些新奇:“二倔?”
别的马啊驴啊都叫什么黑蛋石头大灰花背,头一次听见一头骡子叫这样的名字。
“对。”江槐道:“别看它是头骡子,脾气有时比驴子还倔,倔起来的时候,两个人都拉不住,也就只有大哥制得住它。”
陆芦顿时恍然:“难怪叫它二倔。”
江槐赶着拿肉回去做晌午饭,骡子车停在山脚下,将陆芦送到院子门口便走了。
陆芦两手提着肉进了屋,把猪大肠放进木盆里泡去血水,准备等会儿再用草木灰清洗干净。
在此之前,他要先剁肉馅和揉面团。
周氏给的韭菜已经被沈应种好了,长满野草的荒地还没来得及翻,沈应只挖了一小块地种下去。
梁家送来的豆腐陆芦留了一块,打算晚上做个香椿拌豆腐,另一块则切成豆腐丁,等着一会儿包包子用。
梅花肉三分肥七分瘦,肉质细腻,剁来做成馅料最好,前腿肉口感紧实,比起梅花肉稍次一些,但也还算不错。
陆芦把野芥菜和豆腐切好,分别和肉馅炒在一起,做成了芥菜肉馅和豆腐肉馅两种馅料,另外又用韭菜炒了鸡蛋,做了个韭菜鸡蛋馅。
馅料和面团都备好后,便可以开始包包子了。
蒸笼是今天早上提前洗好的,一共三层蒸屉,正好可以放下三种馅料的包子。
陆芦在蒸屉底下铺好干净的屉布,再将包好的包子一个个捏紧褶子放在上面,屉布用凉水浸过,为免蒸熟后和包子粘连在一起。
想着包子蒸好后给江家送些过去,陆芦每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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馅料包了十来个,江家人多,总不能只够塞牙缝,而且沈应待会儿插完秧回来也要吃,像他这种下地干活的汉子,一口气至少要吃四五个。
趁着蒸包子的间隙,陆芦倒掉泡出来的血水,用烧过的草木灰水清洗着木盆里的猪大肠。
来来回回清洗了数遍,洗到手腕子都发酸了,锅里的包子也差不多蒸好了。
打开笼盖,白茫茫的热气和包子的香气扑面而来,蒸好的包子外皮白嫩,蓬松暄软,像一个个白白胖胖的小团子,十分可爱。
陆芦伸手拿了个芥菜肉馅的,在两只手来回倒腾了好几次,又吹了几口凉气,才凑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口。
入口鲜香绵软,炒过的馅料在蒸熟后浸出油润的汤汁,与柔软绵密的面皮两相融合,芥菜的清香和猪肉的肉香霎时溢满在齿间。
陆芦只尝了一个,便没再吃了,三种馅料的包子分别用筷子夹了好几个,装得满满的,压在粗瓷大碗里。
外头已是烈日当空,忙了整整一上午,沈应还没回来,这会儿定然饿了。
这么想着,陆芦端着包子赶忙迈出了院门。
水田里,沈应正弯腰插着秧苗,田里灌满了水,足足没过小腿。
仅是一个上午,他便已经插了大半秧苗,水田里一片盎然绿意。
这些秧苗都是江家给他的,江家田地多,每年光是插秧都要花上数日,他打算等自家的活儿忙完,便去江家田里帮帮忙。
隔着一个翻晒谷物的晒场,沈家的水田里,沈文禄和冯香莲此刻正顶着烈日插着秧,沈穗慢在两人后面。
换在从前,冯香莲是从来不会下地干活的,就连沈文禄也很少插手家里的农事,沈家全靠沈应一人撑着。
如今沈应分了家,家里少了个得力的汉子,小儿子沈丰又在城里念书,冯香莲这才不得不帮着下田插秧苗。
她回头看了眼慢在后头的沈穗,不耐烦地催促道:“磨磨唧唧干什么呢,还不快点,成日只知道躲懒,干不完活今天不许吃饭。”
别家田里插秧的人听见这话,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沈穗更是连忙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见旁的人望了过来,沈文禄皱着眉低声道:“吵嚷什么呢,她慢点就慢点,催她做什么,这么多人看着。”
冯香莲顿时拉了长脸,直起身道:“你冲我嚷什么,这么厉害,去找你大儿子啊。”
说着扫了一眼不远处的沈应,冷哼了声道:“你大儿子可没想着你,亏你还是他亲爹,连送糕饼都没你一份。”
沈文禄闻言,眉头皱得更紧了,仍压着声音道:“说穗姐儿就说穗姐儿,又提他做什么,都分家了,他给谁送糕饼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别说了,干活,早点干完早点回去。”
越是看他这副模样,冯香莲越是来气:“我偏要提他,怎么?你心疼了?你心疼就搬去跟他一块儿住啊。”
沈文禄把头扭向一边,懒得再跟她多话。
冯香莲还在那儿说着:“你心里向着人家,人家心里可没你,人家巴着别人,巴不得离你远远的。”
说了半晌沈文禄也没反应,冯香莲索性直接把秧苗扔在了田里,“我不干了,你自个儿干吧!”
说完,踩着泥水上了岸。
她真是瞎了眼,当初才会嫁给沈文禄,原以为他上过书院念过书,日后能成大事,没曾想竟是没用的窝囊汉,念书不行,干活也不行,只能靠他那个死了亲娘的大儿子。
沈应远远瞥了一眼,没搭理那边,抬手擦了把额头上的热汗,继续插着手里的秧苗。
他只想干完活赶紧回去,不要让夫郎在家里等久了。
正这时,一个汉子从田里上去,看到迎面走来的身影,回头冲他大喊道:“沈应,你家夫郎来给你送饭了!”
9. 第九章
沈应在水田里洗了手走过去,拿搭在肩上的布巾子擦了下脸,“这么大的太阳,怎么不在家歇着,我忙完一会儿就回去了。”
陆芦站在水田边的树荫里,碗里盛着刚出笼的热乎乎的包子,怕包子皮凉了不好吃,他出门前在上头搭了块屉布。
树下有块乘凉的大石头,沈应拍了拍上面的尘土,让陆芦坐在石头上。
陆芦放下粗瓷大碗,掀开屉布道:“我蒸了些包子,想着你可能饿了,给你送几个来尝尝。”
碗里的包子皮薄馅大,还冒着热气,沈应拿了个最上面的,咬开看了一眼,“芥菜肉馅的?”
陆芦点头嗯了声道:“还有韭菜鸡蛋和豆腐肉馅的。”
沈应两口吃完了一个,又拿了个豆腐肉馅的,咬上一大口:“这个馅儿也好吃,怎么突然想着包这么多。”
陆芦道:“今天槐哥儿赶着骡车带我去买了肉,我想待会儿给他们也送些过去,正好有这么多馅料,便一块儿给包了。”
他边说边小心留意着沈应的神色,怕他觉得自己买多了,接着把买了什么肉,花了多少铜子儿也一并告诉了他。
沈应吃着韭菜鸡蛋馅的包子道:“你自己做主就行,我说了,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用拘着,你若是要给槐哥儿他们送去,多挑几个芥菜肉馅的,婶娘和大山叔都喜欢吃。”
听他这么说,陆芦默默松了口气,抿着唇应了声好。
微风自田野间吹拂而过,捎来一阵凉意,绿油油的秧苗随风左右摇曳着。
沈应吃完包子,打开带来的竹筒仰头喝了口水,余光瞥见夫郎额间滚落的汗珠,定定看了一会儿,抬起手来帮他轻轻擦了一下。
陆芦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愣住,下意识想往后退,身体却是僵住一般,由他擦着汗珠一动不动。
那边的沈家水田里,冯香莲扔下秧苗走后,沈文禄不一会儿也回去了。
沈穗插完田里的秧苗,不敢回沈家,一个人蹲在田埂边找着草根。
每回冯香莲发了脾气,都会连带着看她不顺眼,不是掐她就是打她,还不给她饭吃。
陆芦怕他和沈应被村里的人瞧见,正觉得不自在,扭过头正好看见了田埂边的沈穗。
碗里的包子还剩两个,沈应跟着他看了一眼远处,他不知道陆芦和沈穗已经见过了,对他说道:“那是穗姐儿,是我后娘生的二妹,你坐在这里等我,我去给她送两个包子。”
陆芦听他的话等在原地,待他拿了包子朝沈穗走去,坐树下远远看着。
看到沈应,沈穗连忙站起了身,手在衣裳上擦了好一会儿,才双手接过包子,沈应不知跟她说了句什么,她眼圈一红,拿着包子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沈应吃完继续留在田里干活,陆芦则回去拿了包子又给江家送去,江大山他们还在地里忙着插秧,杜青荷在灶屋里做饭,他把包子拿给江槐后便走了。
前前后后忙了四五日,插秧终于到了尾声,家里的两块水田沈应两日不到就插好了,忙完之后他又去□□了两日。
在沈应忙着插秧的时候,陆芦也没闲着,和江槐一起到山上挖了几筐竹笋。
这时节的竹笋最鲜嫩,清炒炖汤滋味都很不错,前山上多是毛竹和苦竹,光是剥去所有笋皮陆芦就花了整整半日。
他和沈应两个人吃不完,便将多出来的竹笋对半划开,焯水后去掉竹笋的涩味,趁着这几日天晴,用竹筛子装着放到土墙上晒干。
为此,陆芦编了好几个竹筛子,除了晒竹笋,还晒各种野菜,什么野芥菜、灰灰菜、婆婆丁,都是这个时节山里才会长的。
其中晒干的竹笋味道最好,等到冬天下雪的时候,温水将笋干泡发,用五花肉炖成一锅笋干焖肉,又好吃又有滋味,晒干的野菜则配着辣椒一起炒肉片,最是下饭。
若是有坛子或陶罐,还能做腌酸笋。
嫩白的竹笋切成笋块或是笋片,放入盐,清水过面,只需要放置一个月便可捞出,用来煮成鱼汤格外鲜美。
可惜家里没有坛子也没陶罐,陆芦只得作罢。
插完秧苗,次日江大山和江松便一起过来帮着开地,三个汉子只用了一日翻完,还给菜地起了垄,前后挖了两条垄沟,开成了一片齐整的菜畦。
因着沈应帮忙插秧,当晚,江家做了一桌饭菜招待,叫他们二人一同去吃晚饭。
刚到江家院子门口,陆芦便闻到一股鸡汤的香味,江槐正在草棚旁,把剥下来的笋皮喂给棚里的牛羊吃,扭头看到他,笑着喊了一声嫂夫郎。
送包子那天陆芦只在门口站了会儿,没有进去,这是他头一次跨进江家的院子。
江家人多,除了三间青瓦盖的正屋,东西还有两间厢房、一间柴房,养骡子和牛羊的草棚在院子前面,院门开在东边。
刚迈进院门,两条半人高的大狗就朝他和沈应跑了过来,一条黄身白面,另一条浑身黝黑。
两条狗对沈应十分熟悉,先冲他摇了摇尾巴,接着又凑到陆芦跟前闻了闻,陆芦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狗,立时僵在了原地。
沈应见状,笑了下温声道:“别怕,它们只是闻闻味道。”转而俯身摸了摸它们的头,“这是芦哥儿,别吓着他。”
两条狗似是听懂了他的话,嗅完了气味便跑开了,江松拿着弓箭从里屋出来,站在堂屋门口喊道:“黄豆黑豆,过来。”
草棚旁的江槐也跟着喊道:“黄豆黑豆,快过去。”
陆芦这才知晓,黄身白面的那条狗叫做黄豆,浑身黝黑的那条狗叫做黑豆。
江松把两条狗撵进了狗窝,回头看见他们手里提着东西,说道:“什么时候这么客气,叫你们来吃顿饭,还带上东西过来。”
那日山上带回来的野兔留了一只还没吃,因为受了伤养不活,次日沈应便把它给处理了,陆芦用盐和花椒腌了挂在屋梁上,做成了风干兔肉。
“这是芦哥儿做的。”沈应看了眼身旁的陆芦道:“他说头一次做,不知道味道怎么样,正好带来让大家尝尝。”
听他一口一个芦哥儿,江松忍不住笑了笑,这成了亲的汉子果然不一样。
江槐听到他们的对话,喂完牛羊放下竹筐过来,接过带来的兔肉道:“这是嫂夫郎做的?那我肯定要尝尝。”
江松笑着揭他的短:“我看啊,你就是嘴馋。”
江槐哼了声,才不管他说了什么,拉着陆芦的胳膊便往灶屋去,“嫂夫郎,我们走。”
江松要修补打猎用的弓箭,叫沈应过去给他帮忙,陆芦则跟着江槐进了江家的灶屋。
江家灶屋里,江大山抱着孙子江秋在灶台后添柴,江母林春兰和江松的媳妇杜青荷在灶前忙着做饭。
煮好的鸡肉煨在陶罐里,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铁锅里正煎着鱼,热油炸出滋滋啦啦的声音,满满都是烟火气。
看到他们进来,林春兰拿着锅铲扭过头,“芦哥儿来了?”
陆芦头一回见到江家这么多人,难免有些拘谨,双手放在身前,挨着打了声招呼,“婶娘,大山叔,嫂子。”
江大山和林春兰听了,同时看着他应了一声。
杜青荷在案板前切着腊肉,也跟着点头一笑,随后看向灶台后的江秋道:“小秋,快叫小嬷。”
江秋去年刚满三岁,正是在学说话的年纪,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听了他阿娘的话,奶声奶气地喊道:“小嬷好。”
陆芦抿唇笑着哎了声。
江槐走过去,伸手捏了下江秋的小脸,夸了句:“小秋今天可真乖。”
“那是。”林春兰翻着锅里的煎鱼道:“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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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一会儿要吃阿奶炖的大鸡腿呢。”
江秋跟着念道:“大鸡腿,小秋喜欢吃大鸡腿。”
杜青荷看着他们笑了笑。
一家人又说又笑,江槐回过身把兔肉拿给林春兰,“对了,阿娘,这是沈应哥和嫂夫郎带来的,说是嫂夫郎亲手做的。”
“风干的兔肉?”林春兰没跟陆芦客气,拿过兔肉凑在鼻间闻了闻,“嗯,真香,这手艺不错。”
陆芦被夸得有些害羞,腼腆一笑:“我也是头一次做,还不知道味道如何。”
林春兰听后,毫不吝啬地夸道:“头一次就做这么好,日后肯定做的更好。”
她说完将兔肉递给身旁的儿媳,“青荷,你洗来剁一下,等鱼煎好了,拿个篦子放锅里蒸一蒸。”
陆芦忙挽了下袖角道:“我来吧。”
“没事,让你嫂子来,你去歇歇。”林春兰说着转头去叫江槐,“槐哥儿,带你嫂夫郎和小秋去外头透透气,等吃饭了再叫你们。”
江槐立马应道:“好嘞!”
他最不擅长做吃食,也不爱做,正好可以躲清闲,听林春兰这么一说,随即抱起江秋叫上陆芦出了灶屋。
院子里的大树下,两个汉子还在修补弓箭,补完用指腹碰了碰牛皮做的弓弦。
“这下应该能行了。”江松试着拉了一下弓,扭头见沈应正看着另一边在逗小孩玩的陆芦,撞了下他的肩膀,挑了下眉道:“怎么?什么时候也要一个?”
沈应闻言,收回眼来:“还早呢,不急。”
他家夫郎又瘦又弱,还得先养好身体,再说了,这种事本就急不来。
两人说话间,杜青荷端着盛好的煎鱼出来,大声喊道:“吃饭了。”
她从院子里经过,看了眼正在和陆芦玩的江秋,说了句,“小秋,快去洗手。”
江秋还想玩,陆芦把编好的草蚱蜢拿在手上,对着他说道:“等吃完饭,我就把这只草蚱蜢送给你,然后我们再玩好不好?”
江秋乖巧地点点头。
江槐直接牵起他的手:“走吧,小叔带你去洗。”
等到饭菜都摆上了桌,西边的晚霞早已没入了天际,余下一丝绛色落在山头。
堂屋里,大家围着满桌的肉菜坐在一起。
鸡汤颜色清亮,汤面泛着油脂金黄的光泽,浓郁的香味直钻鼻孔,煎过的鱼肉两面焦香,上头淋着酱汁,又嫩又滑,切成薄片的腊肉晶莹剔透,剁成块蒸熟的风干兔肉咸香诱人,另外还有几道清炒的野菜。
林春兰端起碗筷,说了句吃吧,所有人这才动了筷。
她先夹起一只鸡腿,站起来放进江秋的碗里,说道:“这只鸡腿是我们小秋的。”
江秋捧着碗,眼睛直勾勾地落在鸡腿上,被杜青荷提醒了一句,才吃着鸡腿含糊不清地说道:“谢谢阿奶!”
林春兰笑了笑,紧接着又把另一只鸡腿夹给了坐在沈应旁边的陆芦,“这只鸡腿是芦哥儿的。”
陆芦微微一愣,没想到林春兰会把另一只鸡腿给他,有些受宠若惊地动了下唇,“我、我不用吃,婶娘,还是你吃吧。”
他想要夹回去,却又听林春兰道:“既然给了你,尽管吃就是,别跟婶娘客气。”
杜青荷跟着说道:“刚嫁过来的媳妇和夫郎都有,我以前也吃过,你吃吧。”
陆芦还在犹豫,这时,江秋也用稚嫩的嗓音说了一句,“小嬷,你快吃,鸡腿可香可好吃了。”
沈应也道:“吃吧。”
陆芦这才低下头咬了一口,自从爹亲去世后,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鸡腿了,几乎快要忘了鸡腿的味道。
见他吃了,林春兰才笑着问他:“好吃吗?”
陆芦眨了下微润的眼,点点头:“好吃,谢谢婶娘。”
10. 第十章
饭后,陆芦和江槐收拾好桌子,沈应和江松去洗碗,陆芦跟着去帮忙,被林春兰从后面拉住。
“让他们两个汉子去洗就行。”林春兰拉着他,轻抚了下他的手背道:“跟我来,你嫂子有事要同你说。”
陆芦微愣了下,不知道杜青荷要跟他说什么,只有些茫然地跟在林春兰身后去到里屋。
他是个哥儿,又是沈应的夫郎,按理来说没什么可避讳的,可这毕竟是女子的房间,走到门口时,他仍是犹豫了会儿才迈进去。
饭还没吃完,江秋就趴在杜青荷的怀里睡着了,眼睛紧紧闭着,手里还不忘抓着没有啃完的鸡腿。
杜青荷把他抱回了屋子,轻轻放在床上,又给他仔细盖好被子。
回头看到林春兰带着陆芦进了屋,杜青荷放下帘子,自床边起身,走到一旁的衣柜前打开柜门,从里头拿出一件刚缝好的新衣裳。
杜青荷把叠好的衣裳拿到陆芦面前,温声道:“你穿上试试,看合不合身,不合身我再改改。”
陆芦仍然一脸茫然,看了眼杜青荷,又看了眼新衣裳,呆呆地接到手里,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他身上穿的衣裳还是从陆家带来的,早就洗得发白了,袖口衣角都打着补丁。
见他还在发愣,林春兰轻拍了下他的肩,说道:“还愣着干什么,听你嫂子的,先穿上试试。”
杜青荷也道:“这是沈应托我帮你做的,布料也是他从城里布庄买的,正好今天你在,看看喜不喜欢。”
原来是沈应那天去城里买的,陆芦低头看着,抿了下唇道:“喜欢。”
林春兰笑道:“喜欢那就赶紧换上,哪里紧了短了跟你嫂子说一声,她这就给你改。”
陆芦嗯了声,刚要拿去换,这时,江槐也从屋外进来了。
知道江秋睡着了,他偏着头小声追问:“什么喜欢不喜欢?你们在说什么呢?”
话音落下,便看到了陆芦拿在手上的新衣裳,眼睛顿时一亮,“嫂子这么快就做好了?”
说完,江槐又赶忙捂了下嘴,看着陆芦嘿嘿一笑:“别怪我没告诉你,是沈应哥不让我说的,他说要给你一个惊喜,让我们都先瞒着。”
陆芦知道这是沈应的心意,拿着新衣裳去换上,换好出来,满屋子的人都看着他。
沈应买回来的布料是竹青色的,陆芦的肤色本就白皙,穿在身上衬得他更显白净。
林春兰打量着道:“这颜色好,芦哥儿穿着不错。”
江槐也道:“嫂夫郎可真是越来越好看了。”
陆芦听了腼腆一笑:“是嫂子的手巧。”
杜青荷收下他的夸赞,笑着说道:“还有一块酱红和绀青的料子,等做好了你再来试试,剩下的边角我到时候再给你做两双鞋。”
陆芦忙道:“谢谢嫂子。”
他就这么穿着新做好的衣裳回了家,走时沈应拿钱给杜青荷,杜青荷和江松推拒没要,反过来送了他们一些吃不完的青菜。
回去的路上,两人并肩走着。
江家到山脚的草屋中间有一片树林,月色被繁密的枝叶遮掩着,林子里黝黑深邃,只偶尔从罅隙间漏下几点疏朗的月光。
陆芦想着新衣裳的事,没留意脚下,一不小心绊到了地上的树根,脚底一个踉跄。
沈应见状,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把人拉到身前。
离得太近,夫郎浑身僵硬,他顿了一下,又缓缓将人松开,清了下嗓子问道:“没事吧?”
陆芦摇了摇头,说了句没事,想到刚才不小心撞进了沈应的怀里,耳根隐隐有些发烫。
月色穿过枝桠洒落下来,落在他们发间,他们继续往前走着,越往深处道路越窄,肩膀不可避免地碰在一起。
沈应不禁想起江松今天说过的话,哪个汉子成亲后不想夫郎孩子热炕头,所幸当初虽然有些波折,最后还是让他遇到了他。
沈应直视着前方,悄悄伸过手去,试探地碰了一下手背,见陆芦没有躲开,才慢慢牵住他的手,扣上他的十指。
陆芦的手心微微冒着热汗,牵他的那只手宽大而有力,他没有挣开,片刻后,才很小声说了句:“谢谢。”
沈应知道他是在谢自己给他买布做衣裳,轻轻嗯了一声,心情却莫名畅快起来,手也牵的更紧了。
菜地已经翻好了,翌日一早,林春兰又送来了一些才从地里拔来的瓜苗。
陆芦刚煮了一锅面片汤,留她一起吃早食,林春兰说已经吃过了,送完瓜苗,跟他聊了几句种菜的事,便赶着回地里去锄野草。
春来万物生长,山上草木抽出新绿,地里菜苗发出嫩芽,田间的野草也跟着疯长起来。
早食过后,陆芦和沈应开始种菜。
为了菜苗能尽快发芽,陆芦昨晚便将菜种用水浸泡过,他让沈应又挖了一条沟垄,把菜地分成了四块,一块地种苋菜,一块地种蕹菜,另外两块地种林春兰送来的瓜苗。
撒菜种前,要先把菜地仔细翻耕一遍,翻成细碎松软的泥土,再去掉土里的草根,以免下雨后野草从地里冒出来,等泥土全部耙平了,才将浸泡过的菜种撒在上面。
苋菜和蕹菜都喜水,陆芦把菜种撒下去后,又撒了一层薄薄的泥土和草木灰,叫沈应提来一桶清水,拿葫芦瓢浇在撒好的菜种上。
刚撒下的菜种水要浇透,这样才能更快发芽。
水是从山上引下来的山泉水,沈应只需要把木桶放在竹管下,拔开竹塞子,不到一会儿便能接上满满一桶。
菜种已经撒好了,沈应提着木桶浇水,陆芦扛着锄头去另外两块菜地挖着土坑。
林春兰送来的瓜苗全都用菜叶子包着,根须上仍沾着泥土,瓜苗有黄瓜、南瓜、苦瓜和冬瓜,除此外,还有一些茄子、豆角、辣椒之类的菜苗。
其中陆芦最喜欢的便是豆角。
豆角不仅可以炒着吃,还可以煮汤吃凉拌吃,若是有坛子,还能用盐水泡成酸豆角,泡好的酸豆角又酸又咸,和酸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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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炖老鸭汤最是好吃。
他在前面种菜苗,沈应在后面浇水。
茄子和辣椒的茎秆较矮,可以种在一块地里,陆芦前后分别种了几棵,和辣椒相比,茄子生长时间更长,等到了秋天还能吃上秋茄子。
种完茄苗,陆芦接着种豆角,豆角和茄子辣椒不同,会长出长长的茎蔓。
因此,等开始伸蔓时,便要用竹竿插在地里搭架引蔓,豆角正是茎蔓上结出来的嫩荚。
至于南瓜和冬瓜,既不用搭架,也不用引蔓,随便种在菜地旁的角落里,藤蔓便能往四处攀爬生长,而黄瓜和苦瓜则需要搭一个牵蔓的瓜棚。
等所有瓜苗种完后,两人回到了院子,准备围着菜地做一道竹篱笆。
沈应拿着柴刀去了屋后砍竹子,陆芦从草棚里找来稻草,打算先做一个稻草人。
草屋就在山脚下,菜地和山林离得近,常常有山里的鸟雀飞来觅食,菜种和瓜苗才刚种下,不能被它们都啄光了。
陆芦从砍回来的竹子里挑了两根竹竿,交叉着用草绳绑起来,又扎了三束稻草,分别捆在竹竿上,山里的鸟分不清真人假人,只要能吓到它们就行。
他在草棚前扎着稻草人,沈应在另一边削着做竹篱笆的竹篾,刚站起身,沈应不知何时走到了他的身旁,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陆芦正捆着草绳,扭头看了一眼,是一支用翠绿的竹枝削成的竹簪子,竹枝光滑细腻,前端微尖,后端的竹节缀着几片嫩绿的竹叶。
为了做活方便,寻常哥儿的头发都是挽起来的,在头上挽成一个简单的发髻。
有的会在发髻上包块布巾,有的则插上一支簪子,他没有布巾也没有簪子,只用了一条布绳子系着。
沈应站在他身前,将竹簪子慢慢插在他的髻间,温声说道:“等下回一起进城,就去城里的铺子挑支银的。”
陆芦立在原地没动,整个人被沈应高大的身影笼罩着,不是第一次离这么近,可每一次他都止不住耳根发烫。
待到沈应插好了竹簪子,他才抬起手来,轻轻在头上碰了一下。
竹节处缀着的叶子嫩绿可爱,与他身上竹青色的新衣裳十分相配。
他今天原本是不想穿新衣裳做活的,可沈应说他若是不穿,便要亲自帮他穿,陆芦只好听他的话自己穿上。
两人目光对视着,沈应定定看着他,陆芦被看得有些不自在,眨了下长睫,小声问道:“不好看?”
沈应摇头:“没有,很好看。”
说着,伸过手去,帮他拂了下滑落在耳边的碎发。
便在这时,木栅栏忽地发出吱嘎一声轻响,紧接着,一道很轻的脚步声飞快消失在了土墙外。
两人的说话声被打断,不约而同转过头,院门外的身影已经不见了,只木栅栏上挂了一个用藤条编成的篮子。
陆芦和沈应互看了眼,一起走过去,只见篮子里头装满了野菜,有水芹菜、刺苞芽,还有用树叶子包起来的野果子。
11.第十一章
菜苗都种下了地,竹篱笆次日也做好了。
前些日子沈应说过,等插秧完就去找木匠做个浴桶,趁着这日得闲,他便从江家借来了骡子车,带着陆芦一同前去赵家村。
再过几日他又要和江松上山,眼下正值初春,过完冬的动物开始陆续出巢,虽不如秋天和冬天肥美,猎上几只多少也能换些银钱。
在去找木匠之前,沈应带着陆芦先去找了一趟住在赵家村村口的老陶匠。
家里只有一个铁锅和几口大缸,没有腌咸菜用的坛子,正好去买几个回去,顺道再买个用来炖汤和煲粥的陶罐。
赵家村离县城更近,村子里的人大多都是同姓,老陶匠听说他们来买坛子,带着他们进到院子里做陶器的土窖。
沈应让陆芦挑选,陆芦仔仔细细挑了三个,一个用来腌酸菜,一个用来做泡菜,还有一个留着以后做咸鸭蛋。
听说挑坛子的时候要听声音,声音越响亮,坛子便越好,陆芦于是弯下腰去,耳朵靠近坛口,屈着手指轻轻敲了下坛壁。
敲完,他直起身对沈应道:“就这几个吧。”
老陶匠见了,看了眼他旁边的沈应,问道:“这是你夫郎?”
沈应点了点头。
老陶匠随即笑着夸了句:“你夫郎倒是聪颖。”
陆芦听了,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以前见爹亲这样挑过。”
老陶匠打量了他一眼,似是觉得眼熟,问道:“你是石桥村的?你爹亲莫不是姓陆?”
陆芦嗯了声,听他提到爹亲,不禁面露讶然:“您认识我爹亲?”
“难怪瞧着几分面熟,那人果然是你爹亲。”老陶匠捋了捋胡须说道:“我以前去过石桥村,从你家门口路过,向你爹亲讨过一碗水喝。”
沈应道:“那真是巧了。”
陆芦也说了句真巧。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认识他爹亲的人,爹亲刚去世时,村子里还有不少人提起他,而后总会感叹几句,爹亲去世这么多年以后,已经很久没有人在他面前提起过了。
“自那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去过石桥村。”老陶匠说着又问道:“你爹亲这些年身体可还硬朗?”
陆芦的目光不由黯淡下去,缓了缓低声道:“我爹亲很多年前就已经走了,多谢您挂念。”
老陶匠闻言,默了默,只轻轻叹了口气。
察觉到夫郎眸中的低落,沈应轻抚了下他的后背,温声说道:“我们再去看看别的?”
陆芦点头嗯了声。
他们在土窖里又转了会儿,另外挑了个炖菜吃的土锅子。
因着一碗水的情义,老陶匠给他们抹了个零头,三个坛子、一个陶罐和一个土锅子,拢共二百三十文,抹去三十文,只收了他们二百文。
买好后,他们将坛子陶罐搬上骡车,作别了老陶匠,接着前去村子另一边的木匠家。
木匠家在赵家村的西边,他们到的时候,老木匠刚巧出去做活了,家里只有他的儿子在,也是个木匠。
沈应同他道明来意,说要做个沐浴的木桶,问他需要多少银钱和时日。
那汉子也没拐弯抹角,直接回道:“看用什么木料,慢则一月,快则半月,只需付个一百文的定钱就成,尾钱等做完再结,到时候若是没空来取,可以给你亲自送去。”
沈应又问他有什么木料,汉子带着他们去到后院,木料都是从山上砍来的,寻常人家做个木甑木桌大多都用杉木榆木。
汉子道:“你们既要做浴桶,用这种杉木就行,只需花个二百文,若是用柏木来做,便要多个三百文。”
既是为了夫郎买的,夫郎的想法自然最重要,沈应于是看向陆芦:“你觉着呢?用什么更好?”
陆芦想了想道:“杉木就行。”
见他们彼此间有些客气,汉子看了二人一眼,闲聊似的向沈应问了句:“这是你新夫郎?”
沈应点头:“嗯,才成亲不久。”
算起来他们成亲还不足一月,当初因为分家,刚搬去山下老屋,没来得及添置,新房里只买了一张木床和一个衣柜。
“我这里倒是有个现成的,看你们介不介意。”汉子说着带他们又回到前院,“是年底村里一户人家定的,木料用的柏木,那户人家原本是打算成亲用的,不曾想年初退了婚,便连着木桶也一块儿退了。”
汉子道:“你们若是要的话,我折个价,收个三百五十文,你们看行不行?”
沈应走到浴桶前,用手摸了下,指尖凑在鼻间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木香味,的确是用柏木做的。
许是因退婚留下的,旁人觉得不吉利,又比杉木贵上一百五十文,便一直放着没有卖出去。
见他们没说话,汉子又道:“这浴桶大,两个人洗也行,东西你也看了,是上好的柏木,做不得假。”
沈应听了这话,和身旁的陆芦互看了一眼,思忖了一会儿,没再犹豫,点头道:“行,那就这个吧,我赶来的骡子车就在外面,麻烦大哥帮我一块儿搬上去。”
再做个浴桶还需花上半个来月,不如直接买个现成的,而且这浴桶是柏木做的,木料也不错。
最重要的是,这浴桶够大,能两个人洗。
回去时他们没有原路返回,而是走了另一条近道,到了家,两人先把东西卸下。
沈应割了些草喂完二倔,将骡子车牵回去还给江家,陆芦则烧了一锅热水,清洗买回来的坛子和陶罐。
前日在江家吃过晚食,江松和杜青荷送了他们一些青菜,他晾在了屋檐下,如今有了坛子,正好可以用来腌做酸菜。
陆芦把坛子洗干净后,倒放着在院子里晾干,前几日的野菜和竹笋都晒干了,被他全部收进屋子里存放了起来,留着等到冬天炖肉吃。
沈应从江家回来时,陆芦正撒着盐巴,揉搓着木盆里晒过的青菜。
青菜经过反复揉搓,菜叶和菜梗会慢慢变软,等到渗出水分,之后装进坛子里压实,水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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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加上清水用坛盖盖住,坛子内不能沾油,不然里头的酸菜会腐败生花。
沈应挽起袖子过去:“我来吧。”
陆芦道:“没事,我一个人来就行。”
沈应看了眼院子里倒放的坛子,想来他已经都洗过了,说道:“那我去刷洗浴桶。”
腌好酸菜,坛子仍在院子晾着,等到完全晾干后才能装坛,陆芦见天色已晚,洗净了手去做晚食。
沈穗给他们送来的水芹菜还有半篮,其中一半陆芦用淘米水泡着,等腌成水芹酸后,过几日炖豆腐吃,另一半则切了小块腊肉一块儿炒了盘菜。
至于剩下的刺嫩芽,他焯了遍水后,磕了几个鸡蛋炒在一起。
刺嫩芽的树干长满了尖刺,比香椿芽更难摘,也不知道一个小姑娘从哪儿摘来了这么多。
想起她那日狼吞虎咽的模样,陆芦扒着碗里的米饭,看了眼对面的沈应道:“下次她若是再来,可以叫她进来一起吃饭吗?”
知道他说的是沈穗,沈应点了点头道:“当然可以。”
提到沈穗,沈应这才在他面前聊了几句沈家的事,“想必你也听说过了,穗姐儿的亲娘待她并不好,她和三弟是孪生子,出生时险些难产,生下来后她亲娘便不怎么喜欢她。”
他在沈家的时候,尚且还能护着她,虽然冯香莲每日也会使唤沈穗做各种粗活,但至少不用担心吃不上饭。
如今他离开了沈家,冯香莲似乎对沈穗更差了,看那日在水田边找草根的模样,许是连饭都没给她吃。
陆芦听完,适才明白了其中原由,犹豫了片刻,还是把之前去水塘边洗衣裳碰到冯香莲的事告诉了沈应。
原以为沈应会怪他没跟他说,便在他隐隐有些忐忑时,却听沈应对他道:“下次她倘若再找你麻烦,你记得跟我说,我去找她,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
油灯下,那双眸子映着微暗的灯光,漆黑而深邃,此刻正目不转睛看着他。
陆芦轻轻嗯了声,直视着他的双眼点了下头。
忙碌的一日过去,用过晚食,陆芦将腌好的酸菜收进坛子里装好,沈应帮着他把坛子搬进了灶屋。
浴桶在晚食之前便已经刷洗干净了,沈应搬完坛子,又把浴桶搬进了西边的屋子里。
入夜后山间起了凉风,吹来一阵初春的凉意,草屋离山林近,夜里冷,浴桶放到草棚里去热水容易凉。
沈应用葫芦瓢将锅里烧好的热水舀进木桶,提着木桶倒入浴桶中,接连提了几桶热水,又兑了一桶凉水,探手试了下水温才从里屋出去。
走到门口,他回头看了一眼屋里的夫郎,说道:“你洗吧,洗完了叫我,我来倒水。”
陆芦站在浴桶旁,抿了下唇,小声道:“你也在屋里洗吧,小心着凉。”
“没事。”沈应从他身上收回眼,微滚了下喉结:“我在外面洗也一样。”
说完,转身便出了门。
再不走,他怕自己会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