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人在碎叶城,弟弟李太白?》 第125章 去了长安,你就要靠这门手艺吃饭了! 随手从地上抓起了一把雪,随手把雪捏成一团雪球,双手感受着雪球融化而吸收手上的热量,使的他手心有一种刺骨的冰冷,让他整个人为之一清。 他一边把玩着手中的雪球,一边随口笑道: “中国有句老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既然你如此识时务,那我就回答你这两个问题!” “先回答第二个。” “我的家在碎叶城,碎叶城的一草一木我都很熟悉,就是因为我发现很可能失去家乡,这才自告奋勇奋起参军!” “而在这个这过程中,我运气很好,在以前的石城,也就是现在的金城发现了大量的黄金和金矿,所以我利用这些黄金和金矿让张守珪改变了主意!” “然后,我又运气好,刚好大破当时的吐食联军,这让陛下看到了我们安西人,安西兵保卫家乡的决心,并让陛下重新认识到安西军的实力,所以,这就是再无音讯的原因!” “战争既是政治的延续,也是政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雪水化成的水珠从从李牧手指间滴落下来,而他手中的雪团也小了许多,周围众人都屏住呼吸,听着镇守明显是对他们说的话,尤其是最后的一句,很是有一种韵味在其中。 周围只有从他指尖缝隙滴落水珠的声音在吧嗒吧嗒的响着。 极为狼狈,金发碧眼的莫贺达干点了点头,算是知道了。 李牧表达的意思很明确,当时把碎叶城有意送给突骑施,只是皇帝没有认识到安西军的实力,而认识到后自然不会把自己手上的东西送给别人。 “至于你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有些复杂了,不过你既然问出来,那我说一说倒也无妨!” “第一呢,我们在安西的人口极少,就算是每一户基本分到了五百亩土地,土地所占据的地方对于大宛镇所控制的地方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但人口这东西,是会爆发性增长的,也许百年以后,这些土地已经全部被耕种了也说不定,伊犁以及七河流域是个好地方,我们汉人喜欢种地,不喜欢放牧,自然是要给他们足够的土地才是!” “第二,你们游牧民族和我们这种生产型民族天生就具有矛盾性,比如你们一旦发生白灾,就不得不南下劫掠打草谷,如今这天气微暖还不要紧,但天气总会变的寒冷的!” “居安思危,总要给子孙后代留下遗产,这样他们就是败也能败的久一点!” “我们这一代人打下家业,总是能够让子孙多吃一口饱饭,然后在清明祭拜时候多给上一炷香的,夸上一句祖宗千古!” 李牧说完,刚刚抓的雪球已经基本在他掌心化完了。 “也就是说,我们全部都要死吗?” 莫贺达干盯着李牧,突然咬牙切齿的问道。 他刚刚已经给部族中交代好了。 如果他死了,那么部族就就不要投降,一路向北,一路向西,不要回头,不要回头! 而他,将要亲自刺杀李牧,杀掉这个祸患! 而这个时候,周围十几个人看到莫贺达干的面容有异,顿时心中一紧。 “刺啦!”的抽刀声不断响起,还有弓弦被拉开的声音,全部对准了离李牧只有五六步远的莫贺达干! 但最亲近李牧,也离李牧最近的萧武,李嗣业以及封常清却没有丝毫动作。 他们很清楚镇守的实力! 在这个猛将扎堆的地方,包括他们在内,没有人敢说是这位将军的对手。 至于莫贺达干,自然先过他们三人这一关在说! 五年多了,他除了第一战出手过,后面从来就没有出过手! 先登,陷阵,斩将,夺旗为军中改变命运的大功劳。 当年弘农杨氏的先祖,就是夺了项羽的一条大腿被封侯,这才有后面的千年世家! 其中夺旗最为难得,斩将次之。 在作战中,军旗便是整支部队的胆魄所在,旗倒则兵散! 这位,刚上战扬所立的功劳便可就是‘斩将’! 如果他后来转为用兵技巧,兵权谋,兵阴阳,得到夺旗之功并非不可能! 刺杀他? 你特么不是关老爷面前耍大刀? 李牧挥了挥手,让那些动了刀兵的军将不用紧张,而他手上的雪已然全部化作水珠滴落地上,只是手湿漉漉的。 “你会跳舞吗?”李牧突然笑了笑问脸上有异的莫贺达干。 莫贺达干一愣,随后摇了摇头,只是李牧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让他有些不甘心。 他年轻时候可是黄姓第一勇士,虽然这么多年没动过手,但抽袖口中的刀扑上去总会引起震动,自己那些部众应该知道怎么做,逃走总比全部死了的强! “不会么?”李牧看金发碧眼的莫贺达干笑了笑,继续道: “以后你可要跟着胡女好好学学,去了长安,就要靠这门手艺吃饭了!” “你不杀我?” 莫贺达干终于反应了过来。 自从东突厥的颉利可汗用舞姿征服太宗皇帝,然后被免去死罪后,他在后半生一直研究舞蹈来讨皇帝开心。 很显然,李牧并不会杀他,而是要把他送去长安,这倒是他没想到的。 李牧点了点头笑道: “我这人一言九鼎,你直接投降,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总是要给你一点脸面的!” “以后,我们说不定还会在长安再次相见,同朝为官也说不定,日后也好相见嘛!” 莫贺达干作为整个控地万里,二十万骑突骑施的黄姓首领,二号人物,自然是够资格来到长安这座跳舞城向皇帝献舞的。 他可知道,自己这位李隆基陛下对音乐可谓是造诣深厚,而玩音乐谁会不喜欢舞者? 给他送去足够身份的舞者,这个舞者的身份越高,就算跳的不怎么样,也是会给李三郎提供非常高的情绪价值的。 而哄皇帝开心,他自然也会得到一些奖励的。 比如李太白没有考上进士的问题,比如能不能再次加大力度往安西移民,如开元三年送的那一批失地府兵就非常好,还有没有工匠,如今整个大宛,碎叶可太缺这些技术人才了······ 他现在可不舍得杀这个莫贺达干,只要他一献舞,李三郎肯定就会想到他的功劳,很多事情都好办很多。 送礼,是一门学问,给皇帝送礼,送到皇帝的心坎上,更是一门学问! 而作为他的将军,效仿李靖给他送个舞者,无疑是最能体现出自己打仗能力的。 就是不知道苏禄和张守珪怎么样了! 看来这边得加快速度前去与张守珪汇合,给整个七河之地定下章程才是! 第124章 大势之下! 投降,来的很快! 突骑施百余人向死而生,并没大唐在万余大军中造成什么波澜出来,仅仅十几个呼吸便被万箭齐发射死在冲锋的道途中。 而此时,雄鹰旗的所在之地,莫贺达干亲自带着十余骑来到阵前,然后下马让人禀报他投降的意图。 随后,中军也直接分出一道直通向大唐日月旗所在的通道。 通道中甲枪林立,莫贺达干看着两旁林立的兵甲,不由的悲从心来。 雄据七河流域近百年的突骑施是真的完了。 这个源于漠北铁勒部,被西突厥征服后为别部,后西突厥灭亡之后又独立出来的族群,在短短半个月的征伐之下,已然是可以宣布灭亡了。 方兴未艾便被打落尘埃,让他如何不悲。 因是上坡的原因,积雪被列阵军兵踩得极为泥泞,又因为视线的原因,莫贺达干摔了两跤,金黄色的盔甲上沾染了大片的泥点,这才在封常清引领下来到日月旗所在之处,此时的他已然变的狼狈不堪。 直接跪倒在坐在行军马扎的李牧身前,传出有些呜咽的话语: “突骑施黄姓叶护,愿投降李镇守!” 封常清看着颇为狼狈,跪在黑白之泥水地上的突骑施大人物,突然想到校长曾说过:当处在风口上,连猪都可以飞起来。 他则认为,大势如潮,人于其中宛如行舟海上,或可同风而起,或直落深渊……这些其实都是一个意思,乃是个人与时势之间的关系。 以此而论,如果说开元三年,整个大唐才从几次玄武门的政潮中刚刚苏醒,校长抓住机会中流击水,一跃而起的话。 那么到了开元六年末,整个大唐这个巨人,已然是全然苏醒了。 通过长安传回来的报纸,朝中吏治渐渐清明,中原,河北,江南,蜀中更是连年大丰收,长安米价竟降到了三四文钱一斗的程度。 而安西,北庭在不断的黄金移民潮中固本培元,从大宛镇不断传出来的新事物让整个葱岭以西直接繁荣起来。 康城,大宛,碎叶,葱岭这一条线的商队络绎不绝,源源不断的输入大唐境内。 现在,已不是开元初期那种恨不得把一个安西兵当十个兵用,紧紧盯着各个归化胡人部落,防着他们造反的时期了。 最少在安西都护府这个大唐边疆之地就是如此。开元三年的一战灭五万吐食联军,让大唐的声威在安西的声威大振。 大量的人口不断的前来淘金,种地,似乎都是赚到钱了。 他们如今已渐渐从一日两餐到了习惯了一日三餐了。 而没有饥饿之忧的他们大都红光满面,讨论时事,整个葱岭以西的人心极为安定,认为大唐将继续伟大下去。 不缺吃,不缺穿,又不缺地种,自然就有了另外的追求: 或让子弟读书进入安西内部谋一个书吏,或让子弟习练弓马,从战场上博取功名利禄。 实在不是这块料的话,还能选择去各个治权公司去开扩。 现在只要是唐人,没有人会因没工作而发愁,没有人会因为没有女人而发愁,只是有人向官府抱怨,家中小妾确实够了,但是想要汉女为正妻太难,希望官府能让更多人前来安西,他们好能够娶到正妻,否则有污染汉家血脉之嫌! 而官府也给他们出了注意,让他们带着钱回家,把亲戚朋友全都带来发财不就行了? 而这边的商贾也不断的进入龟兹,玉门关直入长安,听说长安每天早上排队等待西市开门交易的胡人几乎达到了上万人,这件事被报纸登出,顿时让长安又喧嚣一时。 所以,相对于胡人而言,大唐开元六年真的是一飞冲天的,只要身处在大潮之中,就是一头猪也能飞上天的。 因为真的有三年前来安西淘金,三年后回到长安,出手买院子便是百斤胡椒以及金豆子,一时间很多长安人都捶胸顿足,后悔三年前没有赶上这种发财的风潮。 在这种大势之下,黄姓突骑施一接到苏禄大败的消息,直接投降便显的十分自然了! 没办法,是真的没办法……开元六年的大宛与碎叶,唯一的主旋律就是奋进向上了。 尤其是大量的人涌入碎叶,大宛,金城,底层民众对土地的大开发,一仓仓粮食倒入新建的粮仓,金城沿岸各种矿石运进去,出来的便是各种精良的铠甲武器,农具和各种家具,大多都是精钢所制。 钢铁,从来就是实力的象征! 对比突骑施人很多还是用骨箭来杀敌,简直是真的没有可比性的! 从大宛,从碎叶不断进入市场的牛被戴上鼻环,被专司训练了不到半个月,便被拥有大片田地的金城人,大宛人,碎叶人大量购买,用作耕地。 每一个前来的汉人都是种地的行家,捏一把都能流油的土地全被糟践了,他们忍不了庄稼欠收。 而马市更是火爆,整个大宛,金城,碎叶等地的距离都太远了,民人出去办个事,没有马是真的太不方便了,而这里又偏偏不缺马。 南边的大宛马,北边突骑施的伊犁马,骑乘用的马价格并不贵。 所以,就造成了新移民每一户都必须要有一匹马作为出行的代步工具,有的一户甚至有三四匹。 大量的田地以及无数尚未开发的土地都可以让马儿吃饱,并不会让家中的压力变的太大。 所以,在这种汉人生机勃勃,这种万物竞发的大势之下,昭武九姓和突骑施或听过,或见过,又有一汉当五胡,当十胡的名声在外,根本是不敢阻挡这样的大势的。 所以李冠军以一万三对上莫贺达干的一万人,在苏禄大败的消息传来。 莫贺达干不发一兵,不射一箭就直接投降,真的就是变的理所当然了。 一军在大势之上勃勃生机,一军被大势碾压,不投降难道真的让李牧去兑现诺言,在此杀的血流成河吗? 就算能打败李牧,还有张守珪,还有张孝嵩,还有大宛,碎叶那些能够随时征召的唐人,武器对大宛镇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李镇守,您大唐已经拥有了无数的土地,民人连种都种不完,为何一定要灭亡我突骑施这个草原部族?” “而且我记得在开元三年的时候,你们的皇帝是准备把碎叶城送与我黄姓突骑施,甚至我的儿子已经见过张守珪进行前期的交接,但之后却再无音讯,您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跪在地上的莫贺达干抬起通红的眼睛,眼前还是有些模糊,感觉坐在马扎上的年轻人影,高大的犹如巨人! 刚刚从两列行进时他才发现,这个李牧是如此的年轻,才二十出头。 而围在他身边的一个个军将更年轻,按照汉人成年行冠礼的标准,他们甚至都不算是成年人,而现在一个个都是中层军官,似乎自己就是被李牧带着一群少年打败的。 第123章 人心,有时候是最容易变的。 半尺厚的白雪覆盖整个天地,两方万余骑兵隔着一条小河对峙,谁都想让对方来攻,但两方人马脸对脸,将对将,旗帜对旗帜,似乎下一刻便要全军厮杀在一起。 但此时,两军之中除了传令兵在各个留着的军阵缝隙穿梭以外,只是在对峙。 三千多被押于阵前的战俘被杀后,其中雄鹰旗帜的那一方也终于是有了反应。 确切的说,是莫贺达干的将旗,似乎有一种控制不住整个大军的态势。 他们阵中有一个百夫长引马向前,极为激动的向军阵中大声用突骑施语吼着什么言语。 似乎这些言语激起了一部分突骑施军兵的血性。 二三百骑此时从阵中引马向前,并排好队列,似乎作出要冲击李牧所在军阵的样子。 当然,这个时候莫贺达干所在的将旗处也作出了反应,护卫在他身侧的骑兵来到那二三百骑的面前。 这些从莫贺达干将旗处过来的的人马铠甲极为精良,头上都插着鹰羽,应当是属于莫贺达干最精锐的鹰骑了。 过来的鹰骑纷纷引弓把箭头对准了那个百户以及那作出冲锋状态的二三百骑。 而跟随那个百户引马而出的人,似乎都对这些头插羽毛的鹰骑极为惧怕。 他们此时再次犹豫了起来,纷纷看向左右,然后,一大部分低下脑袋再次回到阵中。 而那百户看着被血水染成红色的甜水河,又看到莫贺达干雄鹰旗的所在之处,突然间放声大笑了起来。 然后,他不顾那些鹰骑的威胁,带着随在他身后的上百骑,以决死的方式直接冲向了两三里之外李牧的将旗所在之处。 而李牧的将旗所在,不但有他的二百亲兵,还有李嗣业所带的三百陌刀队所在。 除此之外,在最外围,还有一个千户护在最前方。 李牧是不知在大军开动前,总会杀人来‘祭旗’作用的。 现在确实知道了。 第一个自然是杀一敬百,通过公开处决违反军令者,让大军这个暴力机构陷入群体亢奋,使士兵进入“战”或“逃”的亢奋状态,就是《孙子兵法》中所谓的“投之亡地然后存!” 好吧, 李牧做的确实有点过,用三千战俘来祭旗,以此恐吓对面一万大军! 属于是杀一敬三的操作,跟人家杀一敬百没法比! 用出这种办法对面会有两种结果: 第一种结果便是对方看到再无生机,然后决死一心的死战! 和项羽的破釜沉舟的效果并没有什么不同。 第二种结果便是投降。 先用绝对的实力来恐吓对方,让对方士气崩溃! 再开出有利条件,以此来兵不血刃的逼迫对方投降,得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他自然是想要看到第二种结果的,所以他开出条件很优厚,十一抽杀令,百分之九十的生还率,已经很够诚意了。 要知道如今可是古代,很多时候在草原上的一场自然灾害便能造成比这还要更大的死亡,尤其是白灾造成大量的食物短缺。 然后他们就会开始南下劫掠打草谷。 所以,不管是李牧要保证整个中亚地区长时间的和平,还是为了得到伊犁河谷这个风水宝地,都必须要对突骑施进行控制和打击! 这是他屁股所坐的位置决定的! 而造成的后果,却是让对面上万的骑兵整个骚动了起来。 其中包括三千战俘所造成的震慑效果,还有封常清组织了大量前排的哥萨克,用突骑施语向对方喊话的精神攻击,颇有让对方有一种四面楚歌的感觉。 “突骑施也有勇士?” 李牧看着冲向自己中军的上百人,突然感叹了一声望向左右。 很显然,他根据莫贺达干的反应已然知道他是要投降了,而这支百人的队伍显然是想为整个突骑施赴死! 他突然想起了每到汉民族生死存亡之时,总会有人站起来,用他们的脊梁扛起大任,万死而无悔! 现在,他从这上百冲向自己的决死队身上,也似乎看到了这种精神所在! “将军,杀是不杀?” 这个时候,护在中军大营千户的‘顾问’萧规跑了过来问道。 他认为这种壮烈之士死了实在可惜了,觉得要争取一下。 “成全他们吧,厚葬!” 李牧摇了摇头,随后警醒起来。 他似乎看到了对面那上万铁骑,还有很多人脸上带着不甘之色,就像一个幽灵一般! 他突然想到:有的时候胜利得来的太容易,并不是一件好事! 他看着自己的两千核心本部,以及两万多拥有不弱武力,金发碧眼的突骑施人。 以两千唐军压服两万草原部族,似乎并不是那么稳当! 随后,他喃喃自语道: “人心,有的时候是最容易变的,打下七河之地才是一个开始啊!” 雄鹰旗下的莫贺达干目眦欲裂了很久了,但他脑海中一丝清明还在。 视线虽然受损,但是三千人被杀以及那上百人以自杀式的赴死还是能够看的见的。 但是,他又不得不如此。 刚刚从后方冲过来的一队求援信使,其中内容才是让他下定了投降的决心。 信使只给他说了几句话, “您带大队走后的第二天晚上,张守珪从他冬季营地所在的山谷处冲了出来,以五千骑兵夜袭毫无防备伊犁河旁边的金帐。” “当太阳升起之后,苏禄只带剩下数百残兵逃往碎叶和伊犁通道的缺口处,在那里黑姓还有一万精锐狼卫!” “有很多黑姓部族都投降了!” 这是信使最后所说的话。 也是他不得不阻止那几百被激发起血性想要冲击对方军阵的原因。 李牧针对黄姓,把自己大部引出来本就是一个圈套。 如今实力最强的黑姓败了,自己黄姓就算能够战胜李牧,又有什么用? “开元初年,葱岭以西有突骑施二十万胡骑,不修德政,日渐骄狂。牧因功为大宛守,珪为碎叶守,开元七年二月中,牧引兵两千骑西击黄姓叶护莫贺达干,珪引兵五千骑东击黑姓可汗苏禄,二月末,突骑施遂平。————《后唐书》.卷二十一.突骑施昭武九姓列传.第三十五 第122章 我们是正义的! 当莫贺达干看到李牧中军核心的两千唐军,还有散布在漫山遍野一万多还算齐整的骑兵后,其心情无疑是崩溃的。 李牧真的坐着‘马车’来的,这种“马车”,在雪地中似乎并不会因车轮原因而陷下去,反而在雪地上行进极为丝滑,甚至还能在雪地上“漂移”一番,让他酸涩难忍的眼睛如同看到了幻象一般。 在他旁边,几个千夫长议论纷纷。 “怎么会有这种马车?” “那轮子变成滑板,这样竟然可以,麻烦了!” “那些奴隶,依附牧民所组成的军阵似乎士气还行!” “为什么他们领头的都是唐人,我在军阵中看到不少唐人,他们似乎很多都是百夫长,千夫长!” “就算编组仆从军,也是需要头人和贵族来组织的,他们都去哪了?” “这种事情我好像听说过,似乎当年李牧在石城就只有五百兵马,也是如此干的,把唐人作为‘顾问’混编入仆从军中,以此来指挥防御大食人一个月的疯狂攻击!” “麻烦了,这李牧如何打?” “日月旗帜下那个就是李牧啊!” “.......” 听着周边军官的议论,莫贺达干有一种难言的冰冷在心头升起。 之前他还信心满满,认为一万铁骑面对对方一千多极度疲惫的唐军,应是能够打败的。 但现实,狠狠给他上了一课! 那千夫长没错,他面对的不是一千多疲惫且损失极大的唐军! 而是,近两千人以逸待劳,还带着一万多自己黄姓部落组成的仆从军。 这种战法,似乎就是李牧石城之战的翻版! 他总有办法来来调动仆从军,并用利益来调动他们的士气。在用素质极高的安西军,作为仆从军的军将来进行具体指挥。 也就是说,李牧这次所带的根本不是所谓的两千军队,而是带着一批仆从军的军官在和自己打仗。 伤黄姓突骑施,而不伤他大宛军分毫,他还真是爱兵如子啊! 怪不得唐人一听说跟随李牧作战,不管是哪个,都要踊跃去参加! 全都是奔好处去的! 骑兵最重要的便是基层指挥,负责进攻,撤退,袭击! 而大宛军本身便是募兵制,从军的时候就对各个人员要求极严,这些唐军全部都是五六年,七八年以上的老兵,对于这种简单的指挥自然不在话下! 而那些奴隶,依附牧民组成的所谓哥萨克,似乎也对各个唐军的“顾问”极为恭敬。 也是, 别说他们,就是部落中拥有几百几千头牛羊的头人,富人。 他们此生最大胆的梦想,并不是去当什么酋长,当什么千夫长,而是去当长安人,希望去这座地上天堂一般的光明之城居住! 在那里平安,喜乐! 不必去害怕白灾,不必去害怕牛羊死亡,不用害怕疾病,不用害怕无缘无故的被杀死。 也不用去喝羊奶,不必去吃那些千律一篇的羊肉。 在长安只要有钱,每天都能吃不重样的美食,欣赏天下各个种族最美丽的姑娘,听天下最动听的音乐,喝最烈的酒,以及对待自己子民最仁慈的天可汗! 头人,贵人都对大唐如此向往,如此敬畏! 更何况那些最低贱的奴隶,依附者? 他们怎么可能不对最强大的唐军保持着敬畏之心? 估计就算一个最普通的唐人小兵,也是他们以前根本不可接触的,现在被他们这些天兵亲自指挥,如何会进行反抗? 人家一身的武器装备几乎可以顶的上一个小部落的价值,如此天兵,他们估计会因为他们的指挥而与有荣焉吧? 而且,突骑施真的是大唐名义上的属国! 他们说自己是背叛者,似乎,并没有错! 虽然只是名义上的! 但越是名义上的东西,在实力的支撑下,发挥的作用有时候更大! 师出有名在任何时候都更能蛊惑人心,都更加增加士气! 因为,大家都愿意去做,去完成正义的事情! 而苏禄反抗大唐的统治,自然在很多人心中就是非正义的! 但是,他们真是被李牧这个天下最阴险,最狡诈,最善于利用人给骗了! 他是善于的就是给一点利益,然后用似是而非的说辞来蛊惑人! 殊不知,以前石城的那些仆从军,现在都去哪里了? 谁知道? 最后,整片富饶的大地变成了他和他带领的唐军,以及他治下色汉民得到最大的利益,几乎就是坐收渔翁之利! 工具,全都是工具! 这些叛军已经全变成李牧手中的工具,用来实现他封侯,封公,染红成他三品官袍的工具! 但是,此时莫贺达干根本没有任何办法阻止以及揭破! 因为这是阳谋,是最无解的! 除非,他比李牧做的更狠,杀掉他的亲戚和跟着他的贵族,然后把财富分给那奴隶,贫民。 用贵族的血肉去喂养贱民! 估计他刚有这个想,马上便会被手下的军官给赶下台去! 他利用部落下层,只需要给一点很少的利益,便能让自己这些部族的边缘人去拼命! 而自己以及自己这些部落上层,完全是他拉拢下层,控制下层的牺牲品! 十一抽杀令,五一仇杀令,抽的可都是自己这些上层的命啊! 就在这个是时候,他突然发现从对面军阵后方拉出了一个个黄姓突骑施人! 是·····是之前作为先锋的五千骑! 他能看到一个个熟悉的面孔。 李牧,他要做什么? 莫贺达干眼眶充血,紧紧地盯着两军阵前。 他是等李牧来进攻的,有优势才会发起进攻,而现在他发现自己没有任何优势,只能在找机会了! 他恨透了苏禄,恨透了他不带一兵一卒来救援黄姓! 接着,在两军阵前,当着莫贺达干,当着他身后上万精锐骑兵的的面,当着两方两万多人马的面。 那些被反绑双手,那些用突骑施语嘶吼着求饶,嘶吼着向他们的雄鹰旗帜方向,向他们的战友求救! 他们希望赶快打过来解救他们,他们不想被当羊一般的宰掉! 但是, 他们主将,他们叶护所在的雄鹰旗帜似乎动都没有动一下,眼睁睁看着他们..... 然后,一万披着铁甲的突骑施精锐,亲眼看着他们的一个个战友,一个个同族,被同样是同族的大唐契苾哥萨克人砍掉脑袋! 热血喷出,在山坡上汇聚成小溪,最终流向两军阵中被封冻的甜水河上。 十分平,且晶莹剔透的河面被鲜血染红,整个甜水河如同一条血河! 三千多个战俘在半个小时,在一万人的军阵面前被哥萨克砍掉头颅。 那些叫哥萨克的似乎并不认为这些是他们的同族! 将军已经说的很清楚,不投降还胆敢攻击就是要全部杀死,不用车轮来量! 将军给他们分牛羊,分女人,分草场,这些东西他们以前连想都不敢想,但现在,他们真的拥有了! 而且,这些部落上层全部都是大唐的叛贼! 我们是正义的,是为大唐而战的战士! 而经过了这一幕,莫贺达干的一万精骑骚动了起来。 第121章 手艺 一整个冬天的封冻,早已把整个甜水河冻成了一个整体,犹如钢铁般坚硬。 所以,对两方都上万骑兵的人马来说,这条小河并不会成为阻碍。 或者说,这片即将做为战扬的地方,总是需要有一个名字,两万多人的大战肯定会死很多人,总要有点山山水水来见证这扬大战才是! 只是,正中的大日照射在冰面上,对两方都有些晃眼罢了。 上万大军对垒最应该做什么? 一处小山坡上,一杆“李”字将旗,一杆大唐日月旗的最中间。 李牧从雪橇上下来,骑上了他心爱的三毛,心中却还在在想这件火烧眉毛的事情。 他是真的不知道。 从军十年,他不但没指挥过上万人马,就连三千人马都没一起指挥过! 这是真真切切的事情,他是穿越者,但穿越前也仅是一个退役军人而已,还是个连军官都没混上的义务兵! 都说人过一万,无边无沿,他现在手中的两千大宛军,再加上大唐忠诚的哥萨克,共有一万三千余人马! 被他分为前中后军,反正就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无边无沿,连命令传递到军阵边缘都需一炷香的时间。 而且,在他军阵后方三十里左右,还有不少于五千的自由牧民,他们正驱赶着一路缴获的牛羊,作为大军的后勤补给跟在身后。 前面七个部落都必须交出一半牛羊马给大军,然后部落的哥萨克再分剩下的一半。 这让他们瞬间对大唐天兵的好感度暴增,纷纷认为他们的头人和酋长才是背叛了大唐。 他们被大唐解救于水火,自然要为大唐,为李牧献上该有的忠诚。 每一百帐为一个百户,需出三十人为大唐打仗,这三十人可以拥有最多的牛羊,最漂亮的女人,和最高的地位。 还需要二十人作为辅助兵种,比打仗之人待遇次之,剩余的人需要帮助这一百帐看好牛羊,女人以及孩子,待遇最差! 他要把哥萨克打造成一个暴力集团,不断的向西亚,向欧洲打,以它们的血肉作为哥萨克的奖励,而他与大唐自然要坐收渔翁之利! 虽说兵员有一万三千人,但其实说起来已然接近两万人马了! 当上这两万军的军事主官才知道,管理这么多人的事情简直是多如牛毛,在哪里扎营,行军多少里,如何指挥上万的哥萨克,后面经过五一抽杀令的营地安不安稳? 撒在周围上百里的哨探带回了什么消息?敌人的作战意图....... 他也终于知道了后世共和国的老帅为什么打完仗后便一病不起,只能说指挥大军打仗,是真的太费人了! 他属于是半路出家,一下子指挥这么多人马,心里是真的慌得一批,害怕极了。 毕竟,每一条错误的命令都是几十条人命。 当然,这并不是他对于忠诚的哥萨克有多么亲近,只是尽自己的能力指挥而已。 毕竟,除了两千本部之外,指挥那些哥萨克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极为难得的锻炼? 每一个战功赫赫的将军,不都是在战争年代用一条条人命堆出来的? “我不要伤亡数字,我只要塔山!”这句话语中充满了残酷,但又不得不如此。 这需要把自己的兵当成一个个冰冷的数字,每一个数字背后就是一条人命,就是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 而成为这样的将军,需要死多少人才能锻炼出来? 这还是他拥有卓绝天赋的前提下才行! 他自认为不是一个有天赋的人,所以需要很多人为他的经验去死,但自己的大宛军又舍不得怎么办? 只能拿哥萨克来练练打仗的手艺了。 不过,他心中虽慌得一批,面上却还是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一副信心满满的面目。 并尽量的让周围的军官看到意气风发,指挥若定的样子! 所以,如今周围的军将,尤其是那些被推举出来作为千人队首领的哥萨克军官,对于接下来的战斗信心满满。。 而周围封常清,萧规,李嗣业等等军官,感觉镇守果真是李冠军,这一战肯定能赢! 李牧认为当将军的第一条就是要会装,要不你像刘备一般喜怒不形于色,要不你像曹操一样笑嘻嘻的会演戏,还会你妻子汝养之! 反正,越会装且装的逼格高,那么越能提升自己军中的士气! 而士卒的士气,在冷兵器大军作战中,就基本等同于是一切! 他看向莫贺达干所在的对面高处,在他的旁边,也是无边无沿的骑兵!正中也竖了一根鹰旗,似乎正在等待自己进攻。 可李牧如今却不想攻,因为进攻的那一方是最容易犯错误的,行军节奏也最容易脱节,他如今打仗的手艺还不行。 再说,他这只是次要战扬,把这黄姓的一万精锐拖在这里才是他本来的战略目的,他正好练练打仗的手艺。 伊犁河谷的决战,才是主要战扬。 大多数人都喜欢把他当成一个喜欢行险之人。 毕竟,不行险也不可能有五百破两万的战绩,也不可能几十个人就敢杀入有重兵防守的国都内,直接刺王杀驾,宰了国王和当时大食人的千夫长,达到了第一个灭国成就。 但其实李牧自己心里清楚,他是一个一点险都不喜欢冒的人,除非是迫不得已。 所以,决定先打击对方的士气再说。 想到这里,他下达命令: “让哥萨克把今天抓住他们三千多俘虏出来,在阵前....甜水河前全部斩首!” “抵抗者高过车轮者杀,他们不但抵抗,还敢攻击我方,就不用车轮量了......” “一边杀一边向莫贺达干喊,如不投降,全部照此办理!” “如他能投降反正,我只实行十一抽杀令当做抵挡大唐天兵的罪责!” 李牧骑在马上,手上抓马鞭向旁边的封常清言道。 封常清自从被撸了军职就成了大头兵,如今正跟在李牧身旁作为侍卫,鞍前马后。 但其实是李牧真的处理不了两万行军的事情,直接抓住封常清这个大头兵先用了在说,而他似乎真的把自己交代的小事处理的非常好。 “诺!” 封常清以小兵的身份,开始向契苾哥萨克的千夫长下令! 第120章 甜水河 一千多残兵被黄姓叶护阻阻拦在外,只有残兵的千夫长被引入中军阵中。 就算莫贺达干在怎么没脑子,兵法自然还是懂一点的。 士气低落的败军加入黄姓最精锐披有铁甲的一万骑,会极大的影响本就不高的士气。 这是黄姓能够屹立于突骑施的底牌,不可不慎。 黄姓万骑阵中, “你.....你被李牧击败了?”莫贺达干骑在马上,眼前极为模糊,但还是忍着不适喝道! 五千只装备皮甲的先锋败给李牧,且没有被全部吃掉并不算耻辱。 李牧五百破两万的名声并非在汉地,在突骑施也是名声极大! 他,还受得住! 他此时想着: 千里奔袭,李牧怎么也要减员一两成! 攻击自己这七八个五千人以上的大部族,怎么也得在损失一两成! 击败自己这先锋五千骑,怎么也要在损失一两成! 李牧这千里.....不,应该是接近两千里雪地奔袭,最少也要损失三成人马,多的可能伤亡过半! 他现在只想问面前这个败军之将,李牧所部是不是损伤惨重? 就算他再强,他的部下也总归是血肉之躯吧? 一千多骑击溃五千骑损失定然不小! 李牧当年所谓的五百破两万他也清楚是怎么回事,真正算是战力强的也就一万的大食人。 不过是先训练仆从军疲惫大食人的进攻部队,再以火药之利,加上夜袭,大食人毫无防备等等有利因素相加,这才让他一战而天下知,成就了李冠军的名声。 此次自己黄姓部族损失极大,但李牧同样,也必然如此。 现在,他所带领的一万全部装备了铁甲的黄姓精锐,就是要会一会他这一千多骑! 五百破两万? 哼,我这次一万正面硬刚你这一千多唐军人,就看你怎么个打败我!? 也许,这是自己打败这个唐人名将李冠军的机会! 如能击败他,那么自己的名声将会大增,这对争夺突骑施大汗极为重要! 黄姓,才是正统的突骑施,才是真正的突骑施人,苏禄是可耻的篡位者! 那千夫长听到此话,先是难堪,接着向莫贺达干哭诉道: “我们去了赛达部的宿营地,与那李牧的唐军正好碰上,万夫长发起命令攻击,却没想到......” “没想到,被我们部族的叛军攻击,他们都疯了,称自己为大唐契苾哥萨克,认为我们才是叛军,我们不是对手....” “叛军?你的意思是,你连李牧的唐军都没够到,就这么败了?还败在了李牧刚刚组建的黄姓突骑施仆从军中手中?” “你,这五千骑久经战阵,你为何.....为如此废物?!” “李牧呢,李牧所部有还有多少人?” 莫贺达干不敢相信,跳下马来抓住对方的领口一边喝骂,一边严厉问道。 就算李牧不杀死全部高过车轮者,但刚刚组建的新仆从军,如何就能这么轻易击败了你了? 他难道不怕仆从军作战哗变吗? “他们只有三千人,领头的那几个我认识,是几个素有勇力的奴隶,投降唐人的部落头人和酋长我一个都没看见,看见的只有低贱的奴隶,全是奴隶.....” “他们.......他们悍不畏死,似乎还极为仇恨我们,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怎么就败了,还有很多这样的奴隶军,最少还有三四支.......” “他们都说是我们奴役了他们,要我们接受五一抽杀令,要自由选择谁该死.......” 那千夫长急切中带着惊恐说道。 三千状若疯狗的骑兵,他们甚至受伤也会扑向自己的军中拉一个垫背的,就是身死了也要咬一块肉! 这不是军队! 就像是,像是一群以仇恨组建起来的复仇者! “几支奴隶组成的军队?” “称自己为大唐契苾哥萨克?” “疯狂?” 莫贺达干想要把这个,这个这个自己以前还颇为看中的千夫长掐死! 奴隶,那种一皮鞭子下去就像狗一样乖顺的奴隶? 他们能打仗? 这个混蛋在说什么? 他一脚踹在千夫长的胸口上,然后用皮鞭不断的抽,抽的千夫长死去活来 。 刚刚显然有人在后方追击他们,没有多少时间了! 最后,他再次问:“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就问你李牧还剩多少人?” “叶护,我真的不知道,他们坐在一种被马拉的车上,我没有办法估算!” 一身鞭痕的千夫长跪在莫贺达干身前最后说道。 “来人,把他给我砍掉脑袋,以正军心!” 莫贺达干从没想到自己这个千夫长如何变的如此蠢了,也不愿相信那些瘦弱的奴隶能够变成精锐,更不相信什么能在雪地行走的马车! 但是,不断的坏消息,眼睛酸涩难忍的他胸中涌出不可抑制的愤怒! 他直接下令砍掉这个被唐军吓破胆的千夫长! 随后,他就当着莫贺达干以及他身边五六个千夫长的面砍掉了头颅,并传首军前。 而那剩余一千多的败军,则重新任命一个千夫长,在万骑的最后方。 接着他寻找到一个山坡地方立下营寨,并派出精骑去前方探查搜索敌情。 在天寒地冻中行军,莫贺达干的上万精锐也损失颇大,以谨慎为先! 李牧这个人诡计多端,极为善于偷袭! 既然来了,那便选个有利地形开战! 所以,在太阳升到到头顶的时候,莫贺达干看到了远处比自己万骑军阵还大一圈,接近一万五千人马的骑兵。 而那军队最中间,是一杆接近三丈高的大旗,是大唐日月旗。 以及一个个站在“马车上”的唐军。 这些唐军眼睛上似乎系着或黑或白的轻纱,流苏在其全身披着扎甲,兜鍪后方飘荡! 而除了最中间大概七八百个这样的“马车,在他们两侧,是一个个以两三千人为一个行军队伍的突骑施骑兵! “这,怎么可能?” 莫贺达干喃喃自语,他没想到,千夫长竟然真的没骗他。 唐人真的站在一种马车上行军,而且,真的有这么多突骑施人背叛了自己的部族! 银装素裹的的草原上,红日在中,两方以黄姓突骑施人为主,一方打着大唐日月旗,一方打着雄鹰旗帜的大军隔着一条被冻成银白的小河相遇了。 这条小河似乎有个名字,叫甜水河! 第119章 七千对二十万 此时,苏禄突然想了起来! 他十几年前曾也去过那个山口,当时还专门带人进去探查,发现是一片巨大的湖泊后便没放在心上。 因为,根本不可能有人过来。 但是,一道闪电劈在了他的脑海中! 他是知道李牧是能造大船的,他所在的大宛镇就一直用大船控制整个河中地区,所依托的便是两条比伊犁河还大的水系。 两条大河还被咸海联通,这让李牧仅有三千人马的小镇,破天荒的紧密控制十几个属国之余,还能拥有一两千的机动兵力! 在开元五年之前,他的大宛镇兵力无疑是整个安西最富余的。 李牧会造船,张守珪难道就不会造? 吃鱼! 是为了不走漏风声,把全部热海西边的渔民迁移到东边吧! 热海! 李牧把造船的方法给张守珪,然后他运送人马从热海过来! 一切都解释的通了! 原来,李牧的进军,专挑黄姓部落,就是为了把莫贺达干打疼,好让他派兵前去救援! 便是因为莫贺达干大部人马便驻扎那那个山口附近过冬! 碎叶通往伊犁的通道,不断的增加人马便是张守珪制造给自己制造的假象! 减灶计的另类用法,增灶计? 还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他的致命一击就在东南方向,从热海绕过南天山的西段,从那个山谷中发起! 张守珪,李牧所做的一切反常行为和假象,都是为了对我进行战略欺骗! 大冬天千里奔袭,不顾巨大的损伤! 不断的在碎叶通道造出增兵假象! 不惜代价在热海大造船只,还传出张守珪喜欢吃鱼! 葱岭通道被大雪封住,让我认为他们两镇兵少,没有葱岭以东的张孝嵩援手,根本不敢在冬天开战! 欺骗!欺骗!欺骗!全他妈的是在骗我!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张守珪的重兵暗袭! 李牧,张守珪两人绝对都是狠人! 竟然敢以七千兵马对我突骑施20万骑发动灭族之战! 七千对二十万! 疯子,唐人都是疯子吗? 而我,真的中计了! 自以为聪明人的苏禄,瞬间便想明白了所有! 他跳了起来! 向儿子骨啜大喊道:“快聚集兵马,快点聚集兵马!” 但是,拉合尔带人巡视回来报信需要时间,他们反应过来也需要时间! 当苏禄穿好铠甲走出金帐后,看到远处的黑暗中出现了无数的星星点点,伴随星星点点的还有巨大的马蹄声! 那是无数个骑在马上的骑兵,打着火把的唐军! 而此时,整个突骑施的大营,在突然响起的号角声中,变的极为混乱了起来。 火把的光芒把张守珪的脸照的忽明忽暗! 他看着远处,看着在伊犁河旁边延绵几十里的过冬营似乎正在吹响号角,整个延绵几十里的营地似乎刚刚混乱来了! 他的瞳孔中闪动着火把明灭不定的火光....... 他突然间无声的笑了,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边笑边嘴里喃喃自语: “你发现了么,可惜,晚了!” 现在的突骑施就像夜里一个处子,不着寸缕的被躺在床上,而自己这个大汉,突然从窗户跳了进来! 磨了八年刀,准备了五年,大宛镇,碎叶镇,一切一切的付出,就只为了这一击! 只这一击,便已经对的起自己八年辛苦! “安西军,何在?” 张守珪的声音在前阵响起! “在!” 先是几声应答,接着更多的声音喊了起来! 不久,这个字,不断的从黑暗中五千铁骑的口中吼出! 他们的目光都看着突骑施的营地! 他们坐船过来,在雪谷中冰冷地位营地等待了半个月! 他们还知道,李镇守为了突袭顺利,调走阻碍者,亲自带两千兵马千里奔袭,全都是为了今夜这一战! 这半个月,他们爬冰卧雪,他们晚上抱团取暖,他们不敢高声呼喊,他们小心翼翼,就是为了这一刻! 现在,他们终于能够高声喊出这个“在”字。 “左右两路分击前后营,见人杀人,见帐篷放火,制造混乱,天亮前,我要看到这里全部燃烧起来!” “听明白了吗?”张守珪第一时间向左右分配任务! “诺!” 黑暗中传出几声兴奋应声,压抑着激动 “一千具装铁骑原地休整,生火做饭,天亮前不得出击!” 张守珪向身后命令道。 “诺!” 平静的回答也在张守珪身后响起。 他知道,自己所带一千人专门是啃最硬骨头的,夜袭对他们来说,就是杀鸡用屠龙刀! “剩余一千人,跟着我一起杀向最中心的金帐! “安西军,出击!” 张守珪大声吼道,随后一马当先! 星星点点的黑潮在寂静中涌向几十里的巨大营地。 那星星点点的火把映照在伊犁宽阔的河面上, 犹如天上银河,直落九天倾泻而下,冲破一切阻拦者!!! ……… 天空如洗,大日升腾在瓦蓝瓦蓝的天空上。 地面千里冰封,一片无垠的银白之色。 黑压压的万马奔腾向西,犹如一片黑云压过天空。 莫贺达干骑在马上,感觉自己的眼睛已经干涩难忍,看不清左右。 天气并没有因升起太阳而暖和起来,依旧非常冷。 一路上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最少七八个黄姓部落遭到袭击,使者一个一个向东求援,心焦上火加上眼睛看多了雪地红肿,让他整个人的心中都充斥着怒火和焦躁。 现在前锋的五千骑也前出了一天,并没有任何消息传来。 很多勇士都病了,昨天晚上休整的时候,因为冻伤,光军中的巫医剪了鼻子都剪了一箩筐,砍掉的脚和剪掉的脚趾头都有七八箩筐。 他不知道李牧凭什么能够以两千人马不断的袭击自己的部落,但军队如今真的是快要受不了了,整个军中如今怨声载道。 有说不该在这么寒冷的天气出来有之,属于他的牛羊已经死了太多了。也有给叶护当兵的,因为部落出现变故急切了起来,想要赶快回家为自己的部落而战,更有怨气者说投降李牧! 因为听传回来的消息说李牧已经变的非常仁慈了,如今只要投降只实行五一抽杀令,很多人投降后都在为大唐而战! 听说主动投降只实行十一抽杀令! 黑姓太可恶了,占据最好的草场,最好的过冬地,黄姓出事了甚至连一兵一卒都不愿意出,大唐要他的人头,和黄姓又有什么关系?何必要和大唐作对,和他们一起死? 他们不明白,叶护为什么不投降,他们本来就是大唐的属国,何必要对抗到底? 思索之间,酸涩难忍的莫贺达干突然看见上千骑兵逃了过来,似乎是自己派出的五千骑! 怎么就剩一千骑了? “叶护,唐军来了!” 万骑停了下来,败退的一个千夫长冲到莫贺达干的中军爬下马来,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第118章 张守珪要吃鱼? 苏禄光着脚,盘坐在由八张羊皮缝在一起,由部落最聪明的人所所绘制的地图上。 一直盯着地图上大源部所处的位置久久不语。 作为一个靠阴谋诡计上位的聪明人,他一直非常小心,思索每一个对手的图谋与目的,并作出正确的应对。 一般人很难逃过他的算计,尤其是突骑施这种大多都不是太聪明的族人。 他小的时候曾经尝试算计唐人这种聪明的种族,很多次都成功了,这让当时志得意满的他栽了一个大跟头。 他的算计来自于唐人对突骑施人的固有印象,后来他骗了的人恼羞成怒差点杀了他!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面对每一个唐人都非常谨慎,因为他们总会想明白,就算不明白也会问那些唐人中的读书人,然后在找过来报仇。 对,就是报仇,他看过对方的史书,这是一个号称十世之仇都可报的族群。 其他人这样说他只会一笑了之,杀了便是。 但大唐或者汉人这样说,最好你真的没有子嗣或族群,或者你能活到一千岁。 他们史书上的五胡乱华已经过去了很长很长时间,羯族似乎已经灭亡了。 但他们并没因羯族灭亡而放弃,似乎查到羯族上千年前曾是大月氏入了匈奴的一支,而当时的大月氏,就是现在的昭武九姓以及吐火罗人。 已经过了上千年的时间,早就已沧海变桑田,他们却还寻根朔源找到了羯族的母族。 现在,千年前的仇再次开始报了,是真的十世之仇! 就是那个李牧,就是那个大宛镇的新镇守,开始逐个灭族,整个昭武九姓已快被他给弄没了。 他们的女人开始为唐人生孩子,他们的田地被迁移而来的唐人耕种,他们的城池被唐人占据,一切似乎都有条不紊,慢条斯理的开始进行。 听说汉人如今这么大的领土,就是这么一点点占据的,从两个叫炎和黄的部落向周边复仇开始的。 作为突骑施人,他痛恨汉人的史官。 为什么你们总是大篇幅,大书特书介绍被谁给欺负了? 对于灭了对方国家仅仅一笔代过? 甚至几个字寥寥几笔就把一扬灭国之战写完? 字越少,事越大吗? 这根本不合理! 所以,他对大唐无疑是畏惧的,给大唐当狗当了很长时间,为他们抵御大食人。 但,七河流域就这么大一点,突骑施在他的治理下人口越来越多,需要牛羊吃草的地方也越来越多! 突然有一天他才发现,他要是不能满足自己部族的利益,那么他就会被人推下台去,打落深渊! 事情根本不是他想不想与大唐为敌,而是越来越强盛的部族会推着他与大唐为敌! 不然,迎接他的就是粉身碎骨! 所以,他非常想要得到碎叶城,把这个深入七河流域的钉子拔除! 为此他做了很多努力,贿赂他们的大臣,游说以前的皇帝,游说现在的皇帝,向大唐作出承诺等等。 他几乎要成功了,从此以后葱岭以西就是突骑施的地盘,碎叶城也将是他的! 他有些着急,害怕夜长梦多! 于是,他挑动了大食人,还有吐蕃人是自己找上来的,三方势力一拍即合! 只要大唐给他移交了碎叶城,那他就马上和吐蕃,大食人翻脸,再和大唐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然后替大唐镇守葱岭以西,成为大唐最重要的盟友! 但是,当唐人发现仅仅上万军队劳师远征,然后几天时间就灭了吐食联军后,事情突然变质了! 还有李牧发现了金矿后,大唐发现可以用此吸引移民,如此的话葱岭以西大唐便能够大量的驻军! 既然可以驻大量军队,唐人对突骑施的态度变了! 他们发现养的狗没用了,反而越来越碍眼,有向狼转变的趋势,不如杀了吃肉! 所以,突骑施就变成了他们安西都护府以及大唐下一个敌人! 而现在,唐人终于要动手了吗? 又是李牧为先锋?连春天都等不及了吗? 李牧很厉害,张守珪也不是易与之辈。 一个年轻的锋锐无可匹敌,一个老将用兵稳中带狠,最喜欢一击致命! 年轻的都动手了,老的这个时间点在做什么? 难道还守着碎叶城无动于衷? 这根本不可能! 李牧出自张守珪麾下,两人在葱岭以西一南一北,一直配合的极为默契! 自己的薄弱点在哪里? 苏禄一直在地图上寻找,突然看向热海! 热海在地图上和伊犁河谷是隔绝的,是南天山的西段,是一条实线,是一道极为高大的山脉,没有人可以越过去! “骨啜,今天还有报告张守珪有异动?” 苏禄向身后的儿子问道! “有的,从碎叶镇到伊犁下游的通道确实有人说,那边唐人似乎正在增兵,按照他们生火做饭的炊烟,最少有四五千人,但您刚刚又调了一万精锐过去!” “而且那个通道极为狭小不好走,就算唐人冲出来也会被守在通道口的三万人马和一万狼卫冲散,根本不可能出来的!” 骨啜赶忙说道。 苏禄点了点头,张守珪在那里就好,就怕没动静这张守珪突然从其他地方给他一个大的! 如今他身边只有一万金帐狼卫,三万骑兵护在周围。 但这些天总感觉到有些心惊肉跳,好像有什么重要事情被他给忽略了! “爹您也早点睡吧,我就先回我帐中了!”骨啜打了个哈欠说道。 ”“莫贺达干精锐全部西去了?” 苏禄再次问道。 “一万带甲精锐和三万骑兵都拔营而去,我不明白李牧仅仅一两千人马而已,用得着出动这么多兵马吗?” “不过如今的雪虽停了,但离天气暖和还要半个月到一个月,黄姓今年定会死亡大量的牲畜,他们的日子今年一定不好过!” 骨啜笑着说道。 大军行军必然是要带大量的牲畜作为军粮的,在这天寒地冻中赶路,人都会死一大片,更何况是所带的牲畜了。 “我们都是突骑施人,是一族,以后在让我听见你幸灾乐祸,一定用皮鞭抽死你!” 苏禄转头骂道。 “是!”骨啜赶忙低头,心中却不以为然。 长的都不一样,怎么可能是一族的?爹你真的是老糊涂了! 我如果当上大汗,一定把所有黄姓全部变成奴隶! 正在这时,一个百夫长突然冲进了大帐喊道: “大汗,东南方向二十里外突然出现大量的马蹄声,但……但是自从叶护带人走后,那边已经没人驻扎了啊!” 百夫长护卫正是五六天前苏禄新收的神箭手拉合尔,他带领一百狼卫在四周巡视。 “不可能,那边根本没人,我早上还去那边打猎了!” 骨啜直说不可能。 “大王子,那边是有一个山口可以走人的,过了山口就是一片大海,听那边打鱼的人说,唐人的镇守很喜欢吃鱼,很早就已经把全部人迁移到西边帮忙打鱼去了!” “那个打鱼人还是因为去了葱岭以东,回来后才发现整个渔村已经空了,去年他也去了大海西边为唐人的镇守打鱼去了!” 拉合尔赶忙拱手对大王子解释道。 “张守珪喜欢吃鱼?” 苏禄突然站起身来,看向拉合尔,目光瞪得溜圆! 第117章 大唐的契苾哥萨克! 在上万女人,孩子及两千唐军的注视下,刀锋划过,九百多谩骂面红耳赤的头颅热血喷出,喷出的热血消融雪水,如溪水般流下,最终汇聚在低洼处,形成一汪血色湖泊,在雪地上极为刺目。 杀掉他们部落上层的三千多突骑施“生还者”,他们心中似乎并不好受。 毕竟,维持了几百年的“传统”,随着部落头人和贵族的头颅热血洒出来,全被粉碎一空,如今,他们该何去何从? 旧有的规矩消散,新规矩还没立起! 每个人都心中长草! 他们甚至不敢看那些部族的女人与孩子,心怀着一种难言的愧疚,仇恨消散,心灵的孤独却让他们不知所措! 还有屠戮了族中上层的道德缺失感,让他们即使获得了财物和女人,也难以得到心底的安宁,似乎,失去了心中的正义! 但随后,大唐的李将军给了他们新的指引: 他们是因为忠于大唐才如此做的,这些不忠者作为大唐的蕃属,却不为大唐尽忠,无疑是该死的。 部落头人才是叛贼,是他们背叛了大唐,他们杀之是正义的,是一群“忠诚”,“自由”以及改正突骑施错误的忠勇战士! 大唐才是他们忠诚的对象! 他们改正了突骑施一族所犯的错误,并将现在,以后为大唐战斗到天边! 当一群承受巨大心理压力以及迷惘的人被指引,给一个让他们认为自己没做错的借口后,那么,为了填补心中的道德缺口,就会证明自己真的没做错! “契苾大唐!” 黄姓突骑施人中突然有人喊出这个词,并被口口相传,不断有人喊着这四个字。 随后,在三千人的突骑人中似乎又出现了杂音,出现了不同的口号。 “哥萨克!” 随着三个字的杂音出现,随后,被越来越多的人喊了出来,他们还看着两千唐军以及大唐日月旗所在的反应。 哥萨克在突厥语中是“自由人”的意思,他们想要自由,不想在成为奴隶,这似乎比什么都重要! 发现并没任何反应后,这几个词组合了起来,犹如有了魔力一般…… 他们似乎找到了新的语句,一句话被完整的说了出来,并且越变越齐整起来。 “契苾.....哥萨克!” “契苾大唐哥萨克!” “大唐契苾哥萨克!” “.......” “镇守,“契苾”在突厥语是“忠诚”的意思,“哥萨克”在突厥语中是“自由人”的意思,合在一起便是“忠诚于大唐的自由人!” “突骑施受西突厥影响很大,他们这样呼喊,似乎是,找到了他们心中的正义?” 大唐日月旗下,封常清站在李牧旁边解释,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那一群三千多衣衫褴褛,如乞丐一般突骑施人在欢呼,似乎与之前变的极为不同。 是,信念不同了吗? “契苾大唐哥萨克,就是他们的正义吗?”李牧听到后喃喃自语,随后似乎想到什么。 忠诚于大唐的自由人,哥萨克?哈哈,有点意思! 三千多突骑施人彻底欢呼了起来,向李牧,向大唐的日月旗处。 他们自由的代价是必须要忠于大唐,忠于这位给了他们自由,能止小儿夜哭,仁慈的将军! 这非常重要! 随后,李牧的马鞭指向东方,指向一个个契苾哥萨克命令道: “传我命令,让我们大唐的契苾哥萨克,休整一日,并编组成两千骑兵为先锋,沿着黑山,沿着夷播海一路向东,向伊犁方向攻击前进!” “遇到突骑施部落,一并,以此照此办理!” ..... 话分两头,各表一枝。 热海以东,一段狭长的雪谷,已扎满了帐篷,大唐日月旗高高升起。 中军大帐门帘突然掀了起来,张守珪全身披挂走了出来,向身后跟着出来的长史道: “李牧所部这次损失定然不小,也真是难为他了!” “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看着渐渐变晴的天空,目光坚定起来。 李牧所部的三千兵马花费是一点不少于他一千俱装铁骑的,全都是心肝。 现在为自己能全力一击所做的牺牲不可谓不大! 自己该如何还如此巨大的人情呢? 他刚刚接到消息,黄姓突骑施接近三万人马,其中包括一万精锐的主力突然迎着风雪向西而去。 李牧那边,定是打疼了黄姓突骑施部落,这才能调动乌孙山以南主力尽出前去应对。 自己这边,也是时候动手了。 苏禄,我张守珪来了! “这种泼水成冰的季节,大宛军在风雪中奔袭千里,此战之后大宛镇必元气大伤!”长史不由长叹道。 镇守这次欠李牧的人情是欠大了! 而且还不止如此。 他是清楚在去年大雪封山前,一封发自安南都护的公文由碎叶镇转达。 说是让李牧大宛军配合安南都护府攻略天竺,时间就定在今年三月份,除此之外还让碎叶镇协防大宛。 但,公文和消息却被张镇守私自扣下,因为按照他与李牧的约定,这个时间点正是李牧配合他攻灭突骑施之时。 杨思勖是陛下近臣,如李牧没有南下必然要调查原因,只需上奏,张镇守便是一个欺君罔上,就算不死,前途也是完了! 而且,大宛军此次为此战在冰天雪地奔袭千里,损伤过大今年必是无力南下天竺! 算是直接和杨思勖结仇! 这一次他为了灭掉突骑施,可谓是赌上了一切。灭掉突骑施自是比之天竺攻略对朝廷更重要! 成了,天高云阔,他将是大唐继苏公之后的第一名将。 要是不成,那就会被直接打落深渊一辈子爬不起来。 “为了这一击,我磨了八年刀,还欠下李牧以及其他人的无数人情债,就等我临门一脚,岂能因一个阉人而功亏一篑!”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此战,必定旗开得胜!” 张守珪骑在马上,看着夕阳,一顿手中的马槊对长史言道。 而他的身后,五千铁骑早已准备就绪,在渐停了的风雪中犹如雕塑! “众将听令,出击!” 第116章 为部族奉献以及投名状! 雪还在无休止的下。 黑山脚下着火的帐篷已被扑灭。 风雪中,上百一堆被缚住双手坐在一起的突骑施俘虏,像极了帝企鹅孵蛋一般,尽量紧紧的挤在一起用体温来进行保暖。 不过,与企鹅老弱被护在中间不同的是,他们被护在最中间无疑是贵族与部落头人,而且大都身强力壮或大腹便便,很多别人的衣物都被他们囫囵吞枣一般穿在身上来保暖。 在他们在外围大都是富有的,他们的面色红润,孔武有力,更外围则是没有牛羊的依附牧民,面有菜色。 当然,直接面对风雪的是奴隶以及头发花白的老人,用他们仅有体温去为阻挡风雪,已有不少人冻硬了。 这是草原的丛林法则,只要年老者和弱小者便会被无情抛弃..... 李牧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话语还是化作军令,并在大唐日月旗的加持下犹如洪钟大吕向整个有着上千帐篷的过冬营地传递。 被一个个会突骑施语唐军以命令的方式传播,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个监视命令是否会被准确执行的低级军官。 李牧的处置办法让部落头人都欣喜若狂,更有不少人喜极而泣。 他们没想到能止小儿夜哭的李牧真的有仁慈的一面。 毕竟,处死五分之一可比高过车轮者好的太多了。 现在只需把奴隶和一部分依附者交给唐军砍掉,那他们都能活的很好! “你们为保全部族,为部族奉献生命我会记在心里的!” 一个名叫博鲁的头人向边缘的贫苦牧民高声喊道! 就是唐军要一半的财产让他们心中极为肉痛,不过,相对于死亡来说这已是极为优厚的条件了。 毕竟,部落之间的厮杀战败者也是需要付出比这更大代价的。 高过车轮者斩首,本就是他们灭族和抢劫的规矩。 那些外围的牧民似乎早已麻木,只是行就将木的瑟瑟发抖着,如今他们正为部族奉献体温! “记住,不管是奴隶还是依附者都是可以选择谁去死,我们只要五个人头中的一个来担当部族的罪行,以他们的牺牲来保全你们! 剩下一半的财产和女人就分配给剩余者了,我必须要保证命令公正并被准确的执行下去!” “挑选出来后还需要你们自己执行,我们将军仁慈,是不会杀俘虏的!” 一个身材极为高大的火长,这才继续说出刚刚没有说完的话语。 然后,所有俘虏都沉默了! 部落头人和贵族拥有部族绝大多数的牛羊和最漂亮,最多的女人,甚至他们还会要求初夜权。 他们的儿女也是最多的,大部分是与部族强壮的自由牧民联姻用以维持统治。 至于依附者和奴隶是没有任何地位和财产的。 此时,那些部落头人和贵人轻松的表情顿时凝滞,心中发毛,然后警惕并凶狠的盯着外围的下等人。 他们不相信这些贱民敢选他们,部族的传统会让他们作出正确的选择! 但仅仅片刻功夫,他就被打脸了, “我选博鲁老爷!” 一个骨架极大却被饿的皮包骨头的少年指着这人群最中间的一个人,他的目光中透出仇恨的光芒。 他以前是自由牧民,姐姐就是被他凌虐致死,他家想去报仇却连父亲都被杀了,家中的牛羊也全部“赔偿”给了受惊的他。 而他,只能给头人放牧活着,离开了部族不管谁都活不下去,但现在是个机会,报仇的机会,他想冒险试一试,死了也就死了! “达斯,你这个最下贱的狗,我现在命令你扇自己耳光,不然你会被我用皮鞭抽个半死,并赶出部落喂野狼!” 中间那个大腹便便的部落头人顿时大怒骂道。 目光极为凶狠,似乎没想到这个奴隶这么大胆! 那个叫达斯一听,赶忙重新蹲了下来,似乎极为畏惧,似乎刚刚冒险一试已然用光了他的勇气! “将军的军令没人可以挑衅,他说每一个人都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便真的可以,我这把刀可以作证!” “反正,被认为最该杀的前二十个必须死,如果你们不砍,那我们并不介意练练刀法,但同时你们也失去了分配他财产的权利!” 那唐军火长抽出横刀,冷笑着看向那部落头人,缓缓的说道。 这句话说出来,无疑是直接挑动整个小部落积压了几十年的矛盾,除了生死之外,还有极大的利益诱惑。 如同恶魔的低语,将维系着突骑施大源部族的统治传统瞬间碾成粉末。 俘虏们短时间愣神之后,便骚动了起来,每个百人部族的头人以及拥有大量财富的贵人,无一例外成了为部族能够留存的“牺牲者”。 贫苦牧人,依附牧民,奴隶无疑是比部族贵人多的多。 那些贵人刚开始还不相信,随后就开始了咒骂,开始了威胁,开始了歇斯底里! 想到自己的漂亮女人以及大量财产会被这些贱民占据和蹂躏,他们并没体现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部族“奉献”精神! 这种精神被他们以前一直挂在嘴边,对部族没有用的老人,被巧取豪夺从自由牧民变成依附牧民,还有奉献他们的女人让他们为部族生出更健壮的小伙子! 他们开始痛恨自己的地位。也没有一个人愿意为部族作出牺牲自我的高尚情操! 三十多个俘虏堆里爆发了压抑了非常久的阶级矛盾,并且随着不断的统计,需要为部族牺牲而顶罪的人都被挑了出来。 下午在天快要黑的时候,雪突然停了。 四千五百多人的大源部男丁已经被分成了两部分。 一小部分大概八九百人是被绑的更紧的为大源部“奉献者”,他们全部被本部落押在地上。 而那些已经解放了双手的自由牧民,正在整个大源部的上万的女人,孩子的观看下,在李牧以及唐军的观看下,亲自处决他们认为“最应该为部族而死的人”。 “挑动阶级矛盾无疑是最好用的方法!” 李牧站在大唐日月旗下喃喃的说道。 他将代表大唐,接受这个部落的仆从军为大唐而战! 当然,是要在他们交了投名状之后! 第115章 见将军……如见元帅! 一个军队如有了区别对待,那么这支军队的根子便歪了,就属于先天不正了。 所以,不管是他的学生,还是以军功升上来的军官,他必须要做到一视同仁,一致对待,赏罚分明! 如此,才能以正军心,以正视听。 如不然,辛辛苦苦干活不如叫几句校长来的实在? 拼死杀敌不如和自己搞好关系实在? 那以后谁还立功?谁还拼死杀敌? 如此,军心能不歪吗?这样的军队还有战斗力吗? 而且,军心歪了,他还不真成了校长? 优势在我岂不就在眼前? 此风断不可涨,更是连个苗头都不能出现! 军中有山头是避免不了的,但绝对不能赏罚不明,不能搞歪风邪气! 在第一期中,他是最喜欢和看中封常清的,他不急不躁且儒将之风,且还和各个同学关系搞的非常好,就连高仙芝也是对封常清极为服气的。 他和萧规的关系就好似自己年轻时候与萧武的关系。 不引人注目且不失威德,等待时机便可一飞冲天。 但封常清还是太年轻了,也太想当然了,他是不知李牧是时时刻刻用校长来警醒自己的。 李牧心理年龄可不是二十二岁,加上前世,他身体装的可是四十多岁老妖怪的灵魂。 而他找封常清杀鸡,自是因他在军中素有威德,他相信有人会为他求情的! 如此的话:第一,自是自己在众军当前,好好刹住这股歪风邪气! 第二,看他能否担当大任,是否自己一打击便失去了心气! 还有一点,就是要以众将求情来增加他对安西军,对大宛军的羁绊。 不然,他怕养着养着被李隆基一纸诏书直接把安西军给送完了,李牧还不哭死? 这次不用猜,他的军功肯定是第一,不拿他来做伐那拿谁来作伐? 砍封常清,自然是要军中诸将求情的。 果然, 随后萧规就跪下求情道:“将军,此次是我要与封副旅帅前来的,还请将军罚我!” “将军,此次能赢且损失极小全赖封副旅帅战策,还请将军罚我御下不严之罪!” 刘安是此次前锋官职最高之人,也赶忙单膝跪下求情。 “将军,此次副旅帅是无心之失,我等没提醒反而跟随,还请将军罚于我等!” 这是第一期的其他几人跪地求情! “将军,何不让封副旅帅戴罪立功,以弥补此次大错?” 这个时候,和李牧一起前来的李嗣业也半跪拱手求情。 虽然平常和萧规等互相看不顺眼,想要争个高低,但在军中,他们是有共同身份的,而且四年的同学之谊可不是假的! “将军,还请宽恕封副旅帅之罪!”这时除了正在看着俘虏聚集过来的前锋,也都在半跪对李牧求情! 细碎的雪花满天刮着,大唐日月旗之下,李牧站在虎皮爬犁上,周围一圈所有军将,全都向李牧求情。 而远处的上千营帐前方,是大唐军卒持刀看着一堆堆俘虏,也都关注着这边。 整个中军除了北风呼啸外,就只剩马匹不时的嘶鸣声,众军大气都不敢喘,全等着李冠军的决定。 李牧看着跪在身前的封常清以及周围一圈求情之人,也跳下爬犁。 “滋啦!” 他抽出腰上横刀,来到封常清面前大声道:“封常清,你可知错?” “卑职知错!” 封常清低头,声音极为郑重。 “诸军听令,以后军中并无什么校长什么长官,只有职务,只有万众一心的大宛军,是以军功论英雄,而非与我关系亲近者论英雄!” “封常清,犯祸乱军心之罪,为以正军心,却不可不罚也!” 说完,李牧手起刀落! 而封常清只感觉脖子一凉,却并无疼痛之感! “割发代首,尔等可能谨记之?” 李牧举起左手,手中正是封常清的一缕头发随风飘荡,问向周围众将。 “吾等必谨记在心!”顿时,周围求情之人轻松了口气,随后大声轰然应诺道! 李嗣业半跪在地上,一边应诺,一边看着举着一绺头发站在众军中心的明月大兄,心中有一种无言的震撼。 一言而让众军畏,一言而让众军喜,见将军......如见元帅啊! 萧规半跪地上看着李牧的军靴,心中轻轻松了口气。 触犯军法的兄弟终于是救下来了,就是李…大哥的威势,让我再也不敢直视! 不过,这才是我心中五百破两万的大将军,而不是那个谆谆教导的校长! 两个人影虽然重合,但又截然不同! 封常清脑子里一片空白,一阵冷风吹过,额头一片冰凉,刚才的一瞬间,刚出的冷汗已然凝结成冰晶。 他刚刚真的感觉自己要人头落地了! 之前,以五百攻破五千人部落的大功,心存邀功之心,在生死面前荡然无存! 只余对军法的深深敬畏,以及,对校长的心服口服! 他此时才想明白自己刚刚所犯何罪,这是乱军心的大罪,校长的这一课,让此时的他刻骨铭心。 半晌后。 “收获不小啊!光牲畜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你们想如何处理?” 李牧坐在行军马札上,旁边赵虎在处理一只羊,刚刚来的中军也全都在杀羊宰牛休整。 在他面前生了一堆篝火,一边烤着已然凉了的羊腿,并撒上安息香,胡椒,盐巴,一边问围在身旁的众人。 至于黄发碧眼的酋长,已然因穿的单薄,刚刚又被李牧一阵发威,时间久了自然冻的奄奄一息,如今跪在火堆旁听候处置。 “还请镇守示下!” 刚刚介绍完的封常清赶忙言道。 李牧看向雪地上被看管的一堆堆上百的俘虏,还有封常清所刚刚介绍,已然是心中了然。 这草原部族的统治阶级,自然是每一部的酋长,但放牧与种地又有不同。 每一亩的草场只能养活一到两只羊,两三亩草场才能养活一只牛,这也就造成了每一个部族必须要大面积的草场来进行放牧,还需迁徙才能给牛羊马匹吃好。 所以,这五千人左右的部族统治阶级自然是部落酋长,而在其周围,则分散出一个个百人大小的小部落,由小部落的头人统治。 统治阶级自然是部落贵族头人和部落富户,这只占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还有一半是拥有自己牲畜和帐篷的自由牧民,剩下的一小半则是人身依附于统治阶级并帮他们放牧的贫苦牧民与奴隶。, 草原中,牛羊就是一切,能养活牛羊的草场更是如汉人的田亩一般重要。 除了部落头人,普通牧民并非吃肉,而是依靠奶制品,或种植些野生青稞大麦,还有捕捉小型猎物充饥。 牛羊是他们的生产资料,是不能随意宰杀的,所以底层牧民相比汉人贫民更是不如的。 也是一种经典的金字塔统治阶层。 打仗的时候部落头人便是百夫长之类的军官。 思索到这,李牧看着远处一堆堆反绑的牧民,脸上露出微笑道: “你既然说没怎么抵抗,我也不好违背之前的言语!” “但是,你们无疑是有罪的!” “被俘虏的一堆人中,我要其中五分之一的人来承担这样的罪责!” “我这人心善也不愿多做选择,你们每百人的小部落,每个人包括奴隶都可以决定让谁去承担罪责,部落中的财产一半可以归于剩下之人,接下来你们将作为仆从军帮我们打仗!” 李牧的话语犹如刺骨的冰锥,刺在已然奄奄一息大源部的部落酋长心窝里 。 第114章 以儆效尤! “羊后腿最是暖胃祛寒了,当先给校长!” 封常清看到远处迎着风雪的行军队伍,上千艘陆地行舟在军马拖行下,扬起的风雪如同一条雪龙在无垠雪地上狂飙,他远远的便看见了。 他赶忙将热气腾腾的羊后腿捞在木盘中,顺手从萧规腰上摘去放胡椒的小包,转身就要走。 说完,赶忙将热气腾腾的羊后腿捞在木盘中,顺手从萧规腰上摘去放胡椒的小包,转身就要走。 “一起!”萧规自不会让封常清专美于前,一把抓住伸向他腰带的黑手。 他待会可还要问一问,是不是真的血洗整个大源部? 毕竟,这大源部基本没怎么抵抗就降了。 千里突袭,校长只是给了一个地点,其他一概不言。如何进军,如何扎营,如何制定行军路线都是毕业的他们一起商讨制定的。 如今功成自是想得到校长当面夸奖! 三十二个的第一届,除却高仙芝带着五人去了疏勒,剩下的二十六人全都因战争暂时分在大宛军中。 而这次除了一千五百骑兵外,三百陌刀队也来了。 再加上校长亲卫的二百人马,总共是两千人左右,大宛镇几乎算是倾巢出动。 他们所任官职则是根据个人学校表现,或被任命为队正副队正,或被任命为旅帅副旅帅,由各个骑兵营的正副职带着。 基本是一个班子两套人马,他们就算是实习的。 骑兵营的副职正职对于这些刚入军的小年轻确实是心中郁闷。 但怎么说呢, 这些第一期的来源极为纯正,全是四年前军中的适龄子弟,他们中有的儿子就在这第一期,甚至崽子做了老子的长官,可谓是上阵父子兵。 也有儿子入了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烈士孤儿,就算没有那也都是袍泽之后。 和这些小崽子们关系也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 只能是捏着鼻子认了这些空降在职军官,谁让他们都是镇守的学生,自己这些军汉的后辈? 所以,在他们的虚心请教下,基本上都秉承着帮衬或者给他们传授经验,惊人的没有起任何冲突。 当然,其中几个把他老爹或长辈的经验批驳的一无是处,然后被按在全军前棍狠狠的打臭球就不足与外人道了。 封常清与萧规所在的为大宛镇第二骑兵营,是此次的先锋所在,还有六七个同学 大宛镇的四个守捉一个都没来,坐镇镇内抵挡拜火教有可能的作妖。 由副职带着,由他来做决定。 很多人都在心中嘀咕,可能大宛镇快要扩军了,这些学子很可能就是骨干。 两匹极为高大的大宛马拉的一架爬犁上,李牧侧躺在柔软的虎皮上,身上盖着一个大花棉被,在他旁边是赵虎在驾爬犁,看到远处山岭旁插的大唐日月旗,提起的心终究是放下了。 他如此做,自然是因对骑兵并没多少研究,之所长就是因为脑洞大,也只是拾后世之人牙慧给前人而已。 至于脑洞能否实现,还需自己这些学生以及浸淫其中的军中宿将来才能来评判。 他在军中有点威望,诸将对他也都还算服气。 但此时他是有些后悔的,后悔苦心岛少年军校这个名称了。 这些学生一口一个校长真的把他给叫的肝儿颤! 毕竟,总感觉有些不吉利。 还好苦心岛没“招生办主任”这个职位,也没政治主任,几期之中也全是来自大宛镇的子弟兵,并非全国各地招收,这才让他稍微心安一点。 至于出走的高仙芝,本就是出自他的授意 。 主要是害怕把汉人名将收在自己麾下又团结一心,引得李隆基猜忌。 但,每次听学生叫“校长”,总是会想起那句:那种勃勃生机,万物竟发的景象尤在眼前......” 所以,让他很是警醒,并不会对学生进行微操,也不会对他们进行过多干预。 就如这次,自己只需给他们一个目标,并让他们自己讨论和制定战术,然后就胜了,这就很好! 适当的放权是应该的,要相信古人的智慧,他们唯一缺少的仅仅是见识而已。 自己最大的优势是知道大势,也有见识,具体怎么打还要看他们,自己只需要站在一个引导者的角色就好! 当然,李牧并不会明说他根本就对骑兵一窍不通,他怕栽跟头,学生栽了就栽了,难道不应该吗? 当然,“枪杆子里出政权”这句话他自然也是熟记于心不敢忘的。 只要没有招生办主任,他感觉他这个老六应该不至于连个名将也不是! 毕竟,世界上没人是招生办主任的对手! “校长,黄姓大源部已投降,另俘虏其部落成年男丁四千五百二十七人,羊二十万,牛两万五千头,马两万匹,其余物资若干,这是他们部落头人,还请校长示下如何处置大源部!” 雪地前,萧规及封常清等其七八人看到中军大旗所在的爬犁停下。 接着又看到赵虎以及校长的亲卫下来爬下爬犁护在周围,赶忙跑过去行军礼问安! 就见封常清端着的羊肉还冒着热气,而萧规则抓住被反绑双手的部落酋长,一踢对方膝盖,让其直接跪在李牧所躺的爬犁之前。 其他学生都如标枪立在旁边,向还在爬犁上的李牧躬身行礼。 李牧看到他们如此做派,又看到周围不少军卒脸上黯然,显然是对不是他的嫡系而羡慕,对这些能称之为“校长”的同僚更是心生不满。 半躺在虎皮上的他,心中突然警醒。 在军中如不能做到赏罚唯一,不能做到全军如一,那么这军就离失败不远了! 他真的要八十万对六十万,优势在我了! 就见他掀开身上棉被,随后站在爬犁上看着过来献宝的学生,手按横刀露出腰身的银鱼袋,朝封常清大声喝道: “封常清,按军中律令,见主将该如何称呼?” 封常清看到李牧就感觉不对,尤其是刚刚语气中的斥责之意,随即猛地感觉到自己等人是真的得意忘形了。 校长是私下称呼,平常私下里如此以示亲近也就罢了,但如今可是在战场! 如此称呼往小的说是不尊上级,往大了说如传到皇帝耳朵里,校长在军中安插自己人,这是想要造反吗? 完蛋了! 这话还是自己刚刚说的,看校长语气这是要杀鸡儆猴啊! 但事已至此,再多想无益,只能硬着头皮把羊腿放在雪地中,穿着铠甲的他半跪拱手言道:“禀将军,轻者流放边地,重者立斩!” 萧规一听顿时急了,此次袭击就是按照封常清计策而行,就属他功劳最大,却没想到刚好撞到枪口上! 这可如何办才好! 刚刚怎么也要自己去说,必须要救! “很好,既然明知军纪如此,属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来啊,把他带去在全军面前斩首以儆效尤!” 第113章 校长真正的“兵法” 上万人双手倒缚,群坐于地。这些人不仅有大源部的俘虏,还有一两千各种各样的奴隶。 俘虏个个脸色惨白,压抑的抽泣声更不绝于耳,高过车轮者杀,这是唐人李牧来的时候就放出来的话。 他们被分成几十人上百人一堆一堆的,一堆中一人逃则全部死。 至于女人们都躲在帐篷里等待命运的审判,她们对于草原部族来说是没有人权的! 当然,她们不反抗的原因还有听说唐军有从不杀女人的传统! 那一边逃跑的五六个尸堆早就染红了雪地,白茫茫的红色犹如血玉! 唐人说话是向来说到做到的。 如今他们不敢逃,而且还拼死盯着同伴,害怕受到牵连。 虽说,最后还是难逃一死,可到了这个地步,晚死一刻。 也比那些早死的人幸运一分,这就是人的本性。 “......羊二十万只左右,牛两万五千头,马两万匹,这是刚刚统计这个大源部的牲畜数量,人口数量大概是四千五百人的成年男丁,真的要高过车轮者全部砍了吗?” 封常清统计完走了过来,先是看了看远处只到自己腰部的马车轮子,摇了摇头问正从铁锅中挑拣羊肉的萧规。 锅中的羊肉已是熟了,加了胡椒的羊肉,水蒸气蒸腾起来散发出香料独有的味道,他边帮忙挑拣边问旁边的萧武。 大唐内部有太多胡人了,而且很多都在朝廷做官,甚至考上进士,做到三品大员都有不少。 自从阿史那社尔上书要为太宗皇帝殉葬后,朝廷很多人都觉得番将虽然粗鄙,但绝对是忠心耿耿的。 也就造成了越来越多地位胡人成为大唐的官员,这种事情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校长如杀戮过重,那么他将在大唐内部官途举步维艰,那些胡人官员也会视校长为眼中钉,肉中刺。 就算汉官中,也没官员会喜欢白起,属于是被孤立的。 这种孤立并不以校长意志为转移,就算圣人在喜欢校长,但大唐国策就是如此。 修建长城无疑是来抵御外敌的。 但太宗与高宗皇帝武功太盛,击败他们后,把外敌胡人内迁到他们永远都打不进来的长城以内。 还不是分散在汉民中,融入到汉民中,而是迁移走百姓在划一片地给他们。 让他们保持着部落的习俗,和地方各管各的。 尤其是突厥人,东至幽州,西至灵州,大片大片的土地都变成突厥人的区域,他们一般都是跟随汉军打仗来获得收获或者半耕半牧! 大唐如今武力强盛还没什么,但是大唐衰弱了呢? 封常清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五胡乱华! 这四个字非常少,但代表的事情却是太大了,是用千万汉人的血书写的。 司马老贼家族指着洛水为誓,已被刘宋给屠干净了! 前晋前车之鉴就在眼前! 难道,你们那些支持把胡人迁移塞内的官员,一点也不读一读史书么? 你们到底存的是什么样的心思?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老祖宗传下来的道理,难道真被朝廷的高官给忘的一干二净? 校长如若杀了胡人,以后在大唐关官场无疑是举步维艰,但不杀却始终都是麻烦,迁入关内更是一颗颗埋藏在汉人腹地的掌心雷,炸开了就完了。 萧规听到封常清所言后,吐出口中的骨头,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金发碧眼的部落酋长,摇了摇头笑道: “看校长如何决定吧,我们这次出击就是把突骑施的黄姓给引出来,给张镇守那边创造机会!” “谁能想到今年黄部在乌孙山以南过冬,如不能把黄部给调动出来,他的重兵进攻乌孙山以北的苏禄老巢就失去了突然性,就怕苏禄带着他的两万精锐跑了!” “现在快开春了,到时候想要在抓住机会就难了!” 萧规对于李牧的决定根本不会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反正他认为以李大哥十二岁就能与他老爹同阶,校长说对的,他一定执行! 校长说错的,他一定也要执行! 如今他只是恨苏禄,恨他为什么不把老巢位置放在乌孙山以南,这样就不会让自己等这些冒着这么大的寒气来打仗了。 要不是校长想出了雪地行舟的法子,真不知道这一路该怎么过来,冻都能把人给给冻硬了。 “他跑不了的!” 封常清看向不远处的雪地行舟,眼中闪耀出光芒。 长一丈,宽七尺,全由木头制作的“舟”,正停在不远处。 此时,那“舟”上还铺着红色的大花棉被,在这全是杀戮的战场,透出一股子诡异的喜庆。 那是怛罗斯的汉民听说他们要夜袭千里,时间不等人却置办不到御寒之物,很多唐人自发的把家中御寒的被子拿出来送给大军。 这套大花棉被是一对新人置办准备结婚用的,当时他们自然不可能要! 但是那青年和婆姨硬是带着嫁服的妻子,骑着马跟着雪地行舟跑了一两里地,终于是把棉被扔进来,之后还抱着婆姨亲了一口向远去的大军大喊: 说他这次从军被大宛军刷下来了,娶媳妇就是想生个儿子从军,将来生下小崽子一定会替他从军的,从大宛镇的安西军! 他一路上在思考校长所说“子弟兵”的概念,这个概念仅有几个人知晓! 似乎就是那些宁愿自己晚上冻着,也不愿保护他们的军人在行军的路上受寒!那对青年新婚夫妇,似乎就是视安西军为子弟兵。 校长仅仅三千兵马! 但,似乎又有无数的兵马藏在民间,藏在源源不绝的移民之中,大宛镇为移民,移民也为大宛军……… 这几天,全靠这种被校长叫“爬犁”的雪地行舟才能在雪地行军千里而不伤一人。 才能在这些部落毫无防备中直接突袭。 谁能想到,仅仅是用最普通的木头,只需在底部装上滑板,在雪地中行进的速度竟比骑马还快,而且,相比于骑在马背上,每个套上这种“雪地行舟”比骑在他们身上更为轻松。 但所能拖动的重量是自身所承载的几倍,十几倍! 三人一组在加上武器,由两匹匹挽马拖动,战马跟在旁边跑,甚至在行舟中带的几床被子被其利用,其中一人操控马匹极速行军,剩余两直接就可盖着被子在极为稳当的雪地行舟中迎着风雪睡觉! 刚到这大源部营地附近,直接在风雪中穿上铠甲杀了进去,如入无人之境。 如不是亲眼所见和亲身经历,如何能够相信骑兵还可以这么玩? 此时他对校长的敬佩之情犹如滔滔江水,毕业了毕业了,还能给他们这些学子在上这最后一课,对他们而言,简直是终身受用不尽! 有人从中看到了校长兵技巧的兵法:火药,雪地行舟,药酒,霜糖做的军粮,医官,每种都对军中战力有着极大的提升, 这种直接化天地自然为己用,以极度的劣势化为自身无与伦比的优势的能力犹如鬼神一般。 运用之妙更是存乎一心! 他们对此极为推崇并以感谢校长自己得到真正的真传。 而他对此却有不同想法:“兵技巧”外只是校长兵法的外在表现,校长的真正的兵法并非所谓的“兵技巧!” 而是藏在那一条一条发布给移民,发布给大宛官府的政令中,这些隐藏在故纸堆中一条条的政令,才是校长真正的“兵法”所在! “兵技巧”只是校长的形式。 政令,才是校长的真正核心兵法! 有了核心,不管表现出何种形式,都会战无不胜,这才是校长的“真东西!” 当年跟萧规一起参军,是大机缘,但从龟兹来到碎叶,生活了五年的大宛镇,才是真正的大机缘! 此时的他,有一种想要在此战之后,暂时先转为民政治理一方,并研究校长真正兵法的冲动。 第112章 我们不是奴隶! 苏禄把儿子赶出大帐之外,又倒了一小杯烧刀子,一饮而下,吐出一口酒气问道。 他不认为叶护会在这种事上骗自己,但还是要问清楚的好。 就比如说这“烧刀子”是李牧弄出来给唐军洗伤口用的。 但这对冬天的突骑施来说,简直就是绝佳的饮品! 一杯下口,不但解牛羊肉的腻还能暖和身子,更是有一种微醺的感觉。 唯一的问题就是太贵了,有时候甚至贵到一斤烧刀子换两只羊,两斤换一头小牛犊的程度,也只有突骑施的贵族头人才能享受到这种“酒”。 而唐人在戍堡中,每一火都能配发两斤,甚至到了上战扬或冬天时,每一个唐军都能配发半斤。 而流传在草原中的很多烧刀子,都是从这些戍守士兵手中偷偷换来的,这属于军中药物,是非卖品,但对那些耕地的唐军来说,小牛犊他们更喜欢。 现今碎叶城还流行一种霜糖,听说是属于大宛镇向皇宫进贡的贡品,更是金贵,刚开始甚至有一两霜糖一两金的说法。 他还听说大宛镇的军中,已经开始小批量配发由大量霜糖制作而成的军粮,每顿只需吃一块便足够一名士兵不会疲累,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苏禄不知道唐帝国会在一名士兵身上投入多少钱? 但是,每名唐军最最基本的配置是一身甲胄,一把横刀,一张弓和二十支破甲箭,对,还有两匹马,这是从开元三年他们控制了大宛镇后新增加的基本配置。 再加上他们自己选择的趁手兵器,比如锤子,比如步槊,比如专门对付骑兵的陌刀,甚至战时还会配备火药。 还有他们按火配发的药酒,含大量霜糖的军粮。 光一个唐军的个人配置,算上丰厚的军饷,这已经相当于突骑施一个上百人小部落的全部财产了。 他想得到碎叶城,就是想要大量的工匠,并得到东西方贸易的金钱,用来装备突骑施黑姓的核心部队,但这一切如今全都落空了! 也有张守珪这老匹夫和李牧这小混蛋对突骑施的刻意封锁,他们现在很缺铁器, 铁锅,是一个部落最重要的财产! 他们的地方发现了铁矿,但是没有人会冶炼,就犹如身在宝山而无法用一般。 很多小部落甚至还在用骨箭来战斗! 如不是大食人的刻意输送,他最核心的力量两万狼卫甚至连铁甲都会极为短缺。 骑兵的战斗中,十个无甲的骑兵面对一个有甲的骑兵,只要对付他们的马,付出一点代价是可以打赢的。 但,一万无甲的骑兵对付一千有甲的骑兵,那是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打赢的,一千有甲骑兵打赢后,甚至连自身损失也不会很大,这是天地颠不破的真理! 这才是当年十万突骑施骑兵面对张孝嵩张守珪七千骑兵胆寒而不敢打的真正原因! 两万核心的有甲骑兵如遭受重创,那么突骑施定然会直接四分五裂,他也再没有力量来号令整个突骑施一百多个部落了。 所以,他对于自己的儿子骨啜很是失望,他只遗传了自己肌肉,脑子里装的都是一坨屎! 大源部这个有五千丁口的部落,如今肯定是被李牧攻破了,也根本没有去救的价值。 但是,所以说但是, 现在外面这么冷,滴水成冰,雪最少半掌厚,他李牧到底是靠什么来奔袭上千里,还有余力直接打败一个五千人的大部落? “叶护,唐军每一个都很精贵,尤其李牧手中这些唐军,他们不需要像其他唐军守戍堡!不需要耕作!” “每天除了吃饭,就是训练,天天训练,供应大量的肉类和食物来训练。” “如此巨量花费养的这三千兵马,一千五百骑兵,他就不怕寒冷而折损吗?” 苏禄再次问莫贺达干,这是他最疑惑的地方。 这种天气奔袭,李牧就算再是神医,他难道能够让士兵不会感觉到寒冷吗? 按照他的想法,李牧和张守珪来攻突骑施,一定会选择春天三四月份,选择在突骑施的牛羊马匹经过一个冬天的消耗,已经变的太瘦了,如果不放牧的话会造成大量牛羊死亡。 如果在这个时间点攻打,会让草原部族非常难受! 但冬天他真的就有些不懂了,没人会在冬天发动战争,折损率太高了! 他想把那些用大量金钱养的士兵,然后因为寒冷而全部砍掉手指和脚趾头吗? 这是他最想不通的地方! 李牧能忍五年,张守珪更能忍,难道不能等到葱岭的雪化开,不等张孝嵩的主力过来吗? “我不知道,但现在我们的部族正在遭受屠杀!” “你不救的话我自己去救!” 金发碧眼的莫贺达干气道,说完转身就要走。 他的黄部主在伊犁的乌孙山以北的营地过冬,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时间不等人! 他知道大源部只是开始,沿着大源部所在的山脚,夷播海一线,几乎全是黄姓部族,苏禄可以不救,但他必须救! 就算是陷阱他也要去! 李牧说抵抗者高过车轮者杀? 投降,难道不是我为鱼肉,他为刀俎? 和粟特人那般成为你们唐人的奴隶吗? 我们的祖先是日耳曼人! 是打的罗马都害怕的战士! 而不是斯拉夫人那种不会反抗的奴隶! 我们不是奴隶! 李牧你想要我们死,那就要付出代价! ……… 大源部,过冬营地。 鹅毛大雪还在继续的下着,整个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 上千个帐篷分布在黑山脚下,因有山岭抵挡风雪,山上还生长着大量的雪杉,这片地域相对于黑山山以北和空旷的草原,足以让他们迈过严寒的冬日。 但如今,他们被一个个被从温暖的帐篷揪了出来,瑟瑟发抖的跪在并不算太厚的雪地上,有一些帐篷烧起来了,滚滚浓烟被来自东北寒风卷的很低,在整个营地飘散。 上万男女老少跪在一片巨大的雪地蔚为壮观,在他们的周边,是上千个只露出双眼在外的骑兵,稍有动作慢者,得到的全都是他们手中的皮鞭以及冰冷的刀锋。 高处的一个山包上,一杆巨大的大唐日月旗插在上方,迎着风雪猎猎作响。 “我不想死,我们投降了!” 一个金发碧眼,酋长模样瑟瑟发抖的跪在一个唐人校尉旁边。 那校尉却忙着其他,他一边煮着一只刚刚宰杀的羊,一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里面是一些碾成粉末状的胡椒,他想了想,最终还是舍不得放的太多,把一点重新放回布袋里。 “萧校尉,你特么就不能大气一点?你爹在京城都买房了,这点胡椒你也抠?” 旁边一个看不下去了,摘掉脸上棉布口罩,嘴里喋喋不休道。 “长安一两胡椒一两金呐,你们有能耐就别吃?” 第111章 我必将李牧斩落马下 悠扬的马琴声还在继续,苏禄看着面前肥美的烤羔羊却没丝毫食欲。 他倒出清冽的烧刀子,一口饮下,整个人打了一个酒颤,喉咙到心肺之间如同火烧。 接着,用小刀子片下一条肥美如同水晶般的羊尾放在手心,一吸,整条脂肪便入了他的喉咙里,整个人这才精神起来。 自从开元三年以后,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加起来五万人马的吐食联军,仅仅在短短一个月零十天直接被覆灭。 其中还要刨除一个月的赶路时间,而期间那个不知道怎么蹦出来的李牧,竟然以五百人大破一万大食,一万粟特仆从军。 这让当时得到消息的他大叫不好,他怕张孝嵩张守珪李牧三人搂草打兔子,直接灭了自己。 也果然如他所想,那个雨夜,七千唐军骑兵进逼他的王帐附近,如果不是他聚集了超过十万骑兵在附近,那对他而来就是灭顶之灾。 其实他当时完全可以截断张孝嵩与张守珪后路的,把七千骑兵团团包围起来,但他当时就是不敢,心里没有丝毫把握也怕的要死。 尤其是张孝嵩的那双眼睛,让他不寒而栗。 他这种名将,如何会发现不了自己的埋伏,但他还是携大胜之威,继续进逼王帐,就似乎料定了自己不敢动手。 他也确实不敢动手,只能把阿史那家族的老婆搬出来,并伏低做小向张孝嵩请罪。 还接下了汉人移民死一人,他则赔二十个头颅的侮辱。 还失去了开元三年前和大唐朝廷定下的他们退出碎叶城,自己帮大唐抵御大食人入侵的暗中盟约,大唐也直接不认了! 这一条流淌着黄金的丝绸之路从他手中溜走,再也没有任何获得的希望。 这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军队才是唯一可靠的。 当初他有二十万能引弓射箭的部族,才能让大唐忌惮,才同意这一段的丝绸之路控制权归他。 但当时拖拖拉拉的,他便直接挑动大食人和吐蕃人攻打,以此来逼唐庭放弃碎叶城内。 但唐军发现,当他一万人马直接以降维打击的方式,短时间便屠灭了他暗中挑起来的五万吐食联军时,那些暗中的盟约根本连一张废纸都不如。 而且这几年下来,碎叶城不断开始增加兵力,新起来的大宛镇不断用黄金吸引移民并赶走粟特人的时候,他便再次坐不住了。 唐人的安西都护府这是要甩掉他,要像葱岭以东那样,实控整个伊犁草原啊! 这是觉得他突骑施没用了,要撅了他的根啊! 所以,他不得不自保了,他是狼,而不是像突厥现在所谓的黄金家族,变成摇尾乞怜而且被拴了链子的狗.....他讨厌做狗! 所以,从开元四年后,他就后悔了,后悔了当初为什么不直接灭了张孝嵩张守珪进入他包围伏击圈的七千骑兵了!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就算牺牲在大,只要把那七千骑兵留在葱岭以西,那么就不用现在天天胆战心惊了! 心惊到只敢在大雪封住葱岭的通道后,才敢回到这一年四季分明的伊犁河谷中过冬,伊犁河下游到夷播海的沙漠之地太过寒冷,白毛风一到冬天就开始不断的刮…… 而这里,天山完全阻挡住了从东北(西伯利亚)苦寒之地刮来的白毛风,这一块风水宝地,是上天赐予突骑施的! “大汗,夷播海方向出现大量唐军骑兵,他们似乎是从怛罗斯方向过来的,大源部派人求援,说是李牧大宛镇的骑兵,请大汗赶快派遣兵马来救援!” 就在这个时候,帐门再次被掀开,一个黄发碧眼的中年人进来,稍微向苏禄拱了拱手后急忙说道。 “莫贺达干,你作为突骑施的叶护,这里是金帐王庭,你进来不先禀报如此喧哗是要干什么?” 苏禄还没说话,在他下首的王子骨啜便站起身来指责。 在突骑施中分黄姓与黑姓,黄姓属于突骑施的正统,这一部分人全都是黄发碧眼,属于是高加索人种的一支。 上一代突骑施首领便是乌质勒,就是那个被上一任安西大都护郭元振前去拜访,然后在大雪天拉着乌质勒的手一直说个不停,不让他回帐篷。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天乌质勒这个黄姓大汗便被冻了个半死,然后第二天就直接凉透了! 而黑姓则是黑发黑眼,属于东亚草原人种,原是突厥人一部,西突厥灭了后被乌质勒收留。 在乌质勒死后,黑姓出身的苏禄直接抢班夺权,一系列操作后他最终继承了突骑施的大汗之位! “骨啜,闭嘴!” 苏禄训斥儿子,然后站起来问莫贺达干道:“李牧的大宛镇犯边,他来了多少人?” 莫贺达干懒的理骨啜,如今正是紧急时刻,大源部是黄姓部落,每慢一分钟那么李牧就多杀一个族人,这个唐人极为仇视任何非唐人的人种,整个昭武九姓的男人都快被他给杀的干净了,如今在突骑施部族中都能止小儿啼哭。 “那救援人说最少有千人,但是战力极强,大雪天从怛罗斯方向行军上千里,救援人前来之时,大源部来人说那李牧放出话来!” “说如不投降,只要高过车轮的男人全部都会被杀!” 莫贺达干急忙向苏禄解释道。 他不知道大源部能不能抵挡的住,但这李牧一系列战绩太邪性了,他不敢赌。 “莫贺达干,你是越活越回去了,一千多人就把你吓的惊慌失措?大源部我记得最少有五千骑兵吧,就算对那李牧身怀畏惧,但我不相信五个人还打不过唐军一人,你们黄姓怎的如此懦弱?还没打就来求援?” “父王,我愿意亲自带一万铁骑前去救援,让叶护看看我是如何把李牧这狗杂种斩落马下!” 此时的骨啜再次忍不住了,先是嘲讽,然后并直接请命! 作为王子,他需要战功为自己以后继位做准备! 唐军无非凭借着火药,而他们从大食人那里花费大代价得到火药这种武器的特性,他们一部分战马都经过特殊训练,不能说火药对战马没影响,但相信肯定影响不大的的。 “可汗,这是你的意思吗?”此时莫贺达干直接无视骨啜,盯着苏禄问道。 他自然知道苏禄如今的情况,确切的说是苏禄当年挑动吐食联军让安西都护府知道了,如今的张守珪很想让他去长安跳舞! 其实,这个时候的黄姓是可以趁机上位的,但李牧这个唐人疯子,把整个昭武九姓之人杀的杀,驱赶的驱赶,他们黄姓真的是怕了,害怕投降直接也会被如此对待。 当然,也间接的让本来已经有分裂苗头的他们再次抱团取暖起来。 “骨啜,这里没你说话的份,出去!” 苏禄直接对大王子怒道。 李牧名声如此之大,岂是那么容易对付? 第110章 神箭手以及兴盛起来了! 一条如玉带般蜿蜒的宽阔河流自平原上打了一个折,滋润了这片北天山西段以南,乌孙山以北的区域(伊宁),之后滚滚向西流去,最终汇入夷播海(巴尔卡什湖),所过之处的土地似乎可以直接捏出油来。 云层中飘落着纷纷雪花,还没落在地上便已化作水珠,滴在一棵刚抽出嫩芽的小草绿叶上,顺着压弯了腰的绿叶缓缓滑动,最终,在小草的根系上,润泽进它的根部黑色的土地里。 在它的周边,也有着不少如它般抽出嫩芽的小草,贪婪的吸吮着从大西洋上跨越了三千公里,最终滴落在这里的湿润。 突然,马蹄重重的踏在泛着绿意的黑土地上,整个泥土炸成粉末并撒向周边..... 更多的马蹄也不断踏在这片区域,并冲向远方,伴随马蹄声的是周边似如山呼海啸的欢呼声。 而刚刚那片带着绿意的区域,已然化作一片狼藉。 至于那片绿意,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达木部的拉合尔第一!”一个骑在黑马上,有着突厥血统的裁判数了数竖在河边‘靶子’上的箭矢数量,手中的马鞭抽甩了起来,鞭子的尾哨抽爆空气,发出巨大的鞭鸣声。 随后,他指向一个骑在马上扎着小辫,穿着皮甲,握着一把大弓的少年,大声的宣布此次比赛的结果。 而那所谓的‘靶子’,则是一个个亲大唐的‘内奸’,大多都有着汉人父系血统的面容特征。 他们被整体被竖在有一百米远的木桩上,而比赛,自然是看哪个勇士的箭法好,能够射的更多,射的更准,射的他们更为痛苦。 自开元五年后,一个有汉人血统的突骑施人,跑到碎叶城向张守珪告密他们部族偷偷把十几个从关中迁徙汉人捉住为奴。 当张守珪赶到后,十几个从关中迁徙的汉人已全部死了,张守珪大怒,直接领着骑兵把那个五百多人的黄姓小部族不分男女老幼全部屠了,以此警告苏禄,并履行开元三年死一个汉人,便用二十颗突骑施头颅来还的誓言。 之后,以前在突骑施部因汉人血脉获得较高地位的混血儿就倒了血霉,苏禄在各个部族中清查这些人,并以此理由把很多“内奸”清除,换成自己的人,以达到渐渐把部族都完全控制在自己手中的目的。 金城的事情,也有很多最终也是传入到了突骑施人中,这更加重了他们各个部族亲唐人和非亲唐人的内部矛盾。 毕竟,有着汉人父系血统的混血儿是真的可以获得大唐善待,很多宁愿放弃部族的高位去金城,而那些并无此血统的人陷入恐惧之中,觉得很可能被实力强大的唐帝国有计划的消灭。 这股风潮直接导了他们被人口占绝大数突厥血统,粟特血统排挤并最终以“细作”为名头进行血洗。 而今年冬天,在这个封闭且温暖的伊犁河旁边的过冬营地,被人引导后,自然渐渐达到了高潮。 那个十五岁并最终赢得胜利的少年似乎面色复杂,刚刚他射死了自己和自己同一个母亲的亲弟弟,但他所在的部落族人却因此全部欢呼了起来。 他们欢呼达木部出现了一个成为神箭手的武士,一个可以去拜见苏禄可汗,且能够减免整个部落向大汗上供牛羊的武士,还会在今年获得更大草扬来放牧的权利! 而他,也将以他勇猛的武力成为大汗最精锐狼骑卫的一员。 勇猛的他们将穿上和大食人相似的铠甲,为整个突骑施,为他们的土地而战。 而那些所谓的“箭靶”,部族女人可能忘了,在五六年前她们会为了生下带有唐人血统孩子而高兴,并以此为荣。 毕竟,这些带唐人血统会因为血统的原因疯狂学着父系唐人的文化,她们可能不知道父亲是谁,但是唐人会孝敬自己母亲的传统,会让她们生活变的非常好。 如今似乎一切因某些原因都变了,某些恐怖的流言让她们不得不作出改变,少数人的利益和女人的利益总会被牺牲,毕竟这是一个父系社会。 拉合尔不断的左张右望,看着周边十几个白色的大帐篷,他知道帐篷的制作方法,把剪下的羊毛不断的侵水和幹压,这样就会得到厚毡布,这种毡布有非常好的保温和防水效果,但是做成这么大的还是这个小部族出来的第一次看到,尤其是其最中间的金色王帐,高大的犹如一座山,金色的山,还有门口竖着一个巨大金色狼旗。 这里是突骑施的狼王,可汗苏禄的大帐! 进入到大帐内部,他感觉到身体一阵温暖,尤其是一眼看到坐在最中间戴着金冠的高大身影,他不敢抬头在看,直接就跪在柔软有着金色纹路的地毯上喊着:“小的拉合尔,见过大汗!” “站起来,抬起头,我的勇士不需要跪下,让我看看我们今天的神射手!”一个极有威严的声音在拉合尔的耳边响起。 与此同时,还听到马头琴的弹奏声,声音低沉中带着独特的韵律,很好听。 拉合尔抬起头,看到一个极为威严的男子,尤其是他的胡子,浓密且茂盛,在他身前摆放着一个烤羊羔,似乎还有唐人瓷器中装着乳白色的马奶酒! “听说你射死了你的兄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苏禄看着大帐门口中极为精壮的勇士,随口问道。 “他是奸细,大汗!”拉合尔回答,给了苏禄一个预料之中的答案。 苏禄看着神箭手眼中的狂热,满意的点点头,他对旁边跪在地上的侍从说道: “把我的雕弓给他,让他在狼卫中先做一个百夫长,达木部,今后就去靠近夷播海东部的那片放牧去吧!” “谢谢大汗,谢谢大汗!”拉合尔听到了话语,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的狂热叩拜起来。 那片草地的牧草,足够养活一个两千人的中型大部族。 此时,对于亲手射死的弟弟,他现在已经没有了任何愧疚了。 虽然,那个有着唐人血统的弟弟非常聪明,也很崇拜自己的射术,跑到碎叶城只是为了给他买一把汉人制作的两石弓。 让他一直心怀愧疚的是,刚刚他用弟弟买的弓射死了他,并得到了大汗的赏识以及神箭手的名声。 牺牲了他,自己的部族得到一片能够供养两千部族放牧的草扬,这无疑是非常划算的。 他真的带领达木部兴盛了起来! 拉合尔出了金帐之外,看着手中也大概也是两石的雕弓,不由的握紧了拳头。 他决定把弟弟那把弓卖掉,大汗赏赐的肯定比汉人打造的更好! 第109章 上贼船了! 张九龄此时不吐不快的说道。 杨思勖看到张九龄似乎也明白了,微微一笑,朝身后挥了挥手。 能做到正三品并以带兵见长的安南大都护,如何会不懂的天时地利? 随后,他身后左右护卫以及伺候的侍者全都走开了,因全速航行的原因,微微翘起的船头只剩下两人。 “这不就是我带你来前来的原因所在吗?” 接着,已经70岁的杨思勖,伸出枯瘦的手臂,颤颤巍巍的指着万里碧波言道:“咱家曾向圣人发过誓言,此生只愿死在万里碧波之上!” “而今,咱家已是古稀之年,前年征伐室佛利国让一不小心得了疟疾,本还不错的身体现在大不如前,咱家自己能感觉的到,离大限之期应该是不远了!” 杨思勖感受着身体的虚弱,神色黯然,继续道:“这次出来,咱家其实就没想过再回大唐!” 他语出惊人,旁边的张九龄神色一变,想要说什么却被杨思勖生生止住,他继续说: “先听我说完!” “我为征伐天竺,准备了整整五年时间,就算死也要死在天竺,不然,这在安南都护府五年岂不是白忙活了?” 杨思勖自嘲的笑了笑,对于生死似乎早已看淡,接着对张九龄继续道: “而且,陛下登极已然八年了,正需武功来彰显威势,以此来改变府兵兵制!” “而咱家这个家奴在外五年,花了整个岭南的三年赋税建造了这支舰队,就是不相信这五年苦劳还比不上当年仅仅一个人的王玄策?” “最多,不过是谢罪而已,有你这个宰相之才在后,这支远征舰队还不至于有倾覆之祸!” “杨公,我不善军事,如何能担当此大任?”张九龄顿时大惊,这比杨思勖现在死了都让他吃惊。 毕竟他早就发现了杨思勖身体不好。 现在竟然让自己给他收拾可能战败的烂摊子? 不是, 我虽读过兵法,但却在军中一天也没待过,而且这还是水上作战,在异国他乡作战,你这是拿万余将士的命开玩笑啊? “哈哈!” “圣人常说一通百通,天下的道理都是一样的,能治理天下,那么治军自然也不在话下,最多就在于‘赏’与‘罚’还有就是心要‘狠’罢了!” 杨思勖看着张九龄样子再次大笑道。 “杨公,还请马上回转安南,我并无都护所说之才,对军事更是一窍不通,你·······” 张九龄冷汗都流出来了。 他想要骂这老太监,但常年保持风度翩翩和威仪,让他无论如何也骂不出‘阉狗’这两个字。 “回不去了!”他指了指最少十几丈高的桅杆,上方的白色大帆被风鼓的肚圆! 张九龄真的急了,他忘了现在的东南季风了,是真的没办法回去了! 见到到杨思勖就感觉他的身体虚弱,现在又听他说不回来了,要拿这费了大力气建造的巨舰以及上万将士去赌博! 阉狗是疯了? 张九龄心中暗骂,但想想又似乎透露着古怪。 这杨思勖得当今陛下如此信任,五年如一日建造大船,还有之前在岭南平叛都不可能是假的,如何能够如此肆意妄为? 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杨思勖看着张九龄先是急的冒汗,随即又迅速冷静下来,处变不惊,心中不由叹道: 这张九龄能得圣人看重,果真是个人才,光这份处变不惊的本事寻常人便是没有的。 看来,这次没带错人啊! 想到这里他向盯着自己思索的张九龄摆了摆手道: “行了,咱家也不与你开玩笑了,出发之前我已遣了心腹之人去了安西都护府大宛镇,调派李牧前来协助作战,真要是此次冒险不成,自然由他来接替指挥!” “这攻下天竺十面包围吐蕃之策本就是出自他手,有他在,就算咱家死在了进攻天竺的路上,也不会出现什么不忍言之事的!” “而我,作为将军,只是想死在进攻的路上为陛下尽忠,带你前来不过是制衡于那李牧!” “这一百艘巨舰上万战兵,再加上诸如马船,物资船,淡水船是整个安南都护府和岭南五年的心血,是真能称霸一方的!” “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安西,也没去过长安,更是没见过陛下,掌握一镇之地还无所谓,但是如果把这么大的舰队交给他,咱家是真的有些不放于心他啊!” 杨思勖悠悠的说道。 张九龄作为近臣,是岭南唯一让他放心且有能力制衡李牧这把刀的,而且,更妙的是这张九龄和李牧弟弟李白还是好友,让他前来制衡还不会对圣人生出什么芥蒂来。 毕竟,整个大唐周边还有太多的敌人,需要他这把刀来四处征伐。 他曾仔细研究过李牧的,早就认定他是兵家兵技巧一脉传人,只是这一脉几百年不现身,这次现身到底有什么图谋? 作为皇室宦官群体中老祖宗一般的人物,而天下论及藏书和各种秘辛的聚集之处,没有地方能比那里收藏的更多了。 他知道很多东西, 李牧这个以火药而横空出世之人,自然会让他仔细研究! 杨思勖看着陷入黑暗的海面,以及天空之上层层叠叠的火烧云,默默的在心中冷笑道: 这一次,咱家要亲自摸一摸你这小家伙的底,真图谋不轨的话,那么只能让老夫与你做个伴,葬在天竺这个佛祖释迦牟尼的地方了,到了地下也不寂寞! 有我这个正三品的安南大都护作为陪葬,怎么也不算委屈了你吧? 李唐崇道,武周崇佛。 作为呆在宫中几十年的老人,杨思勖是信佛的,葬在佛教的发源之地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 “李冠军?” 张九龄听到此话,这才反应过来。 如果这虚弱的老家伙真的死了的话,那么李牧李冠军作为指挥者无疑是极为合适的。 就是不知道,自己这颗棋子到底是圣人落子,还是这老家伙自作主张? 听太白小友说起他大哥李冠军如何如何,我倒也是神交已久了! 希望,顺利吧! 张九龄知道事情不可改变,上了贼船了,也只能是跟着随波逐流! 第108章 各方动向 临湖的长廊上,三十几个毕业的学子已然等的有些焦急,不时的向李牧所在的书房张望。 而书房内,铸铁炉子的火烧的正旺,炉上的水壶冒着水蒸气,李牧的手中拿着夹煤的铁夹子,围着铁炉子不断踱步转圈! 而书桌旁边撑起的窗户外面,雪也越下越大,千里平湖已然白茫茫一片! 冷风夹杂着雪花,从窗户气进来,让李牧的脑子稍微清醒了一点,他突然想起太祖的一句话: 抗日战争快不得,解放战争慢不得! 如今他所主要面对的敌人,一个是突骑施人这个草原部族,就是应该像解放战争一般,要如秋风扫落叶一般以快打快! 就算是一锅夹生饭,他也要和张守珪把这股敌人吞下去,奠定整个中亚的汉人的基本盘。 而南方的天竺战争却是快不得,人口太多了,要用七分政治三分军事去打,去磨,去分化,去控制,是需要时间的。 四五千万人口一口猛吞定然会消化不良,是要吃败仗的! 七河流域放牧与耕地都不缺,大宛镇的这个大粮仓,吐火罗盆地的山河之险,若以安西兵的实力,那么在葱岭以西便立于不败之地。 就算现在李牧立刻死了,安史之乱再次发生,郭昕与白发军再次困守这里,他就不相信守不了两代人? 所以,和张守珪这一次打突骑施人,就是‘固本培元’之战,是他最核心的利益所在。 而远征天竺,是外挂,是掠夺,是市扬,是补血补气的! 两相对比之下,自然是要先固本培元,内壮之后,再补血补气,这才是这两扬战争真正的意义所在。 “啪嗒!” 李牧把手中一尺长的铁夹子扔进煤炭堆中,已然下定决心: 先北后南! 他把脸转向旁边的屋舍,已然脏的像煤炭一般黑的心,最终还是善念战胜了恶念,并没过去以绝后患,只能是叹气的想道: 至于这个悟法和尚,活着的话就先养在苦心岛上! 死了的话,那也是天意! 至于刚刚正三品安南大都护杨思勖的命令。 什么命令,我怎么不知道? 想到这里,李牧长出一口气, 把书桌上的地图和公文收了起来后,向门外站岗的赵虎吩咐一声。 接着犹如没事人一般,再次开始若无其事的写着结业证书,并把自己私印以及刻有苦心岛军校第一期的公印盖在名字上方! ····· 碎叶镇,热海戍烽堡。 墨云翻滚,大雪漫天。 一尺两寸槊锋直插云霄,丈八的柘木槊杆重重插入烽戍堡的第三层,北风席卷望楼半尺厚的积雪,穿花蝴蝶般飘过铁甲,与飘在身后猎猎作响的大红披风共舞,最终散落白茫茫的天际中。 张守珪正伫立烽热海戍堡第三层之上,在他旁边,大唐红底日月旗迎着雪花飘飞。 他看着远处宽阔无边,碧波荡漾的热海边上,一匹匹军马和铁甲骑士,正顶风跨雪,跨过码头从黑洞洞船舱伸出的木桥,稳步的踏入有着通风槽的马船上。 在远处浪花翻滚的热海海面上,已然有五六艘挂着风帆的巨舰向东方而行,他们将跨过热海,自天山脚下下船,作为前锋探路。 随后,在猎猎风声中,他的目光落在戍堡下方,上千根骑枪直插天际,握住骑枪的骑士全身都被铁甲包裹,只从黑洞洞的面甲上露出两个孔洞, 他们胯下,马穿马铠,也是也只露出两个马眼神骏大宛天马! 千人,千马,千名重甲骑兵,透过铁面的圆形孔洞,盯着上方左插骑槊,右插大唐日月旗的碎叶张镇守。 接着就见他猛然的拔出腰间横刀,横刀所向,正是突骑施王庭所在的方向! 呼啸的风声让站在烽戍三层的吼声有些若有若无,但他们就算没有听清也明白:“登船!” 张守珪看着下方,看着这一千耗费了无数心血打造的重甲骑士冲向码头,整个天地似乎都随着马蹄声震动了起来,他的脸上露出了,成为碎叶镇守使憋闷了八年的第一次笑意,重重的说道: “此战,我大唐必胜!” 接着,他看向了南方,看向重重山脉后大宛镇的方向道: “李牧,不知你把自己藏在刀鞘养气五年的利刃,还能否一出刀则天下惊?” “我张守珪,拭目以待!” ····· 海面上,暮色渐沉,最后一缕霞光染红了桅杆上的巨帆。 上百如山的巨舰阴影投在海面上,碾碎了粼粼波光。 旗舰甲板上,已然七十岁的杨思勖攥紧了木质栏杆,指节发白,白色发丝被腥咸的海风吹散在身后飘飞。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多美的句子!” “可惜啊子寿,你这句诗与我们这杀气腾腾的舰队意境不和,可否以这日月同辉再做一首?” 凭栏处,杨思勖指着快要落入海面与刚刚升入空中的圆月,问向旁边有着三寸美须的中年帅哥,正是四十有一的张九龄。 而张九龄看着海面,叹息一声最终无言,只能道:“心中有所忧,毫无诗兴啊!” “你可还是怨我强行拉你上船,心中有怨?”杨思勖摇了摇头无奈道。 张九龄自先和李太白弄出了‘活字印刷’,并一起弄出了大唐第一份报纸,然后就自请去家乡重修大庾岭(今江西-广东交界)驿道。 把原来旧路狭窄,商旅难行,制约岭南与中原物资流通的小道,拓宽为宽一丈三尺的石板路,以此来促进南北交通贸易,从广州的外贸货物也可经过此路直抵江南。 李隆基一听,先是不舍得他走,但张九龄执意如此,最终给了他这个从八品左拾遗一个岭南按察使的名头。 在他修好大庾岭驿道后本来要回长安,却没想到杨思勖不知怎么给李隆基说的,圣旨下来直接以‘凿大庾道有功’为由,升他为从四品上的安南经略使,辅助安南大都护杨思勖参赞军事。 短短三年间,直接跨过了九品三十阶中的十二个等级! 接着,他就被杨思勖给拉上了远征天竺的舰队。 第107章 七千对二十万?还是一万对五千万? 到了高宗,武后时期,监军便逐渐变的常态化了,但权利仍受到限制。 到了如今靠政变起家的李隆基,为了加强对边镇,对军队的控制,监军已成了固定职位,且大多数由皇家家奴的宦官担任。 杨思勖作为李三郎起家亲信中的亲信,和高力士一文一武是他的左膀右臂,自然给了极大的权限和信任,不然也不可蹦五年时间便打造了二百多艘战舰。 现在更是给李牧派遣监军来控制他的大宛军,这便是很符合他的手段了。 但是,现在作为监军的刘英杰和他的手下在路上牺牲了,他也为刚刚监军的死亡悲伤过了,让他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心情。 他以为刘英杰是忠贞之士,他是应该悲伤的,却没想到是绑向自己脖子上的锁链。 如今锁链断了,他自然是应该高兴的。 所以,李牧如今就是这种高兴和悲伤混杂的情绪,不上不下的。 至于杨思勖的计划,则是让李牧有一种被历史的回旋镖再次击中的感觉。 他主张沿着恒河征服天竺的,因为恒河流域是印度最精华的地方,这里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人口众多且河网密布,也不会经常决堤,稻子更是一年三熟! 不像黄河这个老母亲脾气暴躁,动不动就猛抽儿女一顿。 控制这里几乎就不会为钱粮发愁,直接搜刮就好了,反正种姓制度下,三哥也根本也不把自己当人,不然哪里会有三嫂之说? 但是,想要征服印度哪里会这般容易? 这便是他当时的锅,给李隆基画了一种天竺很好推的错觉。 但其实真的哪有那么容易? 第一便是天气,每年的六月到九月是印度的西南季风期,是降雨最为猛烈的时期,占印度全年降雨量的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九十。 他就算是三月份越过开伯尔山口,在前驱上千里来到恒河上游占领一座城池,攻打城池,制作火药,这倒是对他而言没太大的难度。 毕竟,这天竺并没诞生出民族意识和中央集权,还是松散的各管各的邦国制度,谁进来了都能作威作福一番。 从最早的雅利安人入侵,在到塞种人,大月氏,波斯人,粟特人........ 这些民族,哪个不是被汉人爹给揍的满地找牙,然后在东亚活不下去了,这才被驱赶到中亚,或跑到印度次大陆来称王称霸? 现在李牧这个爹来了,以一千五百大唐铁骑攻打城池,并控制一块地方自然不在话下。 但问题出就出在杨思勖这边,他只要前期稍微有一点攻击不顺利,拖延到六月份,那么李牧的火药之利几乎就算废了。 一个后世能够承载接近二十亿人口的大陆,他杨思勖想要在三个月靠火药,靠一万水陆舰队征服一大半,这还没有天时地利人和之利? 而且人家并不是毫无办法,吐蕃人可就在高原上虎视眈眈,他们冲下来可就相当于在家门口打仗。 这种速胜论不是天方夜谈是什么? 征服印度最好的时间,应在每年的十月份到次年的六月份! 而且,是需要七分政治,三分军事的打,是因为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人口真的是太多了! 你前面打下来后面又叛了,那不是一直在做无用功? 难道他要一直靠堆京观来吓人? 要知道,得益于两条发源于青藏高原的天竺母亲河,恒河流域和印度河流域在他这两年派人不断的探查和统计下。 他已知道了其人口总量几乎是不下于东亚的汉人人口的,最少加起来四五千万人口李牧还是估算出来了。 虽然,三哥一般非暴力不合作,也没有反抗残暴统治的传统,脑回路也确实够清奇,但你要知道,你只有一万军队啊大哥? 作为风帆舰队,杨思勖用舰队进行远征,确实要考虑季风的影响。 从广东向南越过马六甲海峡在到印度,他必须要在而东南季风便是每年的十一月份启程南下,这就完美错过了攻击印度的窗口期。 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在孟加拉湾附近打下一片区域进行统治,稳扎稳打,收集物资,躲过雨季在十月份北上,如此是最为合适的。 而按照杨思勖信件的语气,似乎就是要在几个月荡平整个恒河流域! 料敌要从宽啊! 而现在,他到底要不要出兵? 好处的是杨思勖的监军死了,现在没人能逼他出兵。 坏处是,杨思勖这样冒进非常危险! 刚刚的悟法和尚也说了,他们是遭遇的伏击,很显然对于大唐攻打印度,他们各个土邦是有心理准备的,是要反抗的,甚至还有人还在其中暗中联络的。 毕竟四五年了,大食商人一直在广州港做贸易,你大唐造舰队他们如何又不知道? 吐蕃人插一手几乎是肯定的,毕竟,恒河流域算是他们的家门口! 他们也不是没打印度的主意。 只是他们一直在雪域高原上,实在是对印度这种夏季极为炎热潮湿的地方不感兴趣! 但大唐控制了这里就不一样了,相当于把他们从四面八方给包围了起来,这还不着急才怪了! 而且,之前张守珪曾经和他有过约定,他需要进行配合作战。 如今碎叶镇已有了七千兵马的驻军。 张守珪要在开春前,以两千兵马留守碎叶,亲自带着四千骑兵和一千费尽心血训练的重甲铁骑,通过热海运兵,突袭突骑施所在的伊犁河谷老巢。 而他需要配合张守珪,带领一千五百骑兵沿着怛罗斯一线向北,兜住突骑施的后路,两人一起彻底的解决葱岭以西北方这个大患,如此的话,汉人在整个中亚北方在无威胁! 这个时间点,通过葱岭的通道被大雪封山,苏禄根本不会想到张守珪这么大胆,敢直接以五千骑和李牧手中的一千五百骑总共不到七千骑兵去攻打号称二十万骑的他们。 七千骑兵对二十万骑兵? 苏禄根本不会想到张守珪李牧敢用手里的这点兵马,在没有安西都护府大部队配合下去灭他! 而如果他现在遵守杨思勖命令,现在出兵天竺,那与张守珪的约定自然是无从谈起。 毕竟,他手上真的只有一千五的骑兵!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路,是先南后北,还是先北后南? 第106章 战争已经开始了,但是········ “悟法和尚,你从大唐来,还是从天竺来?” 李牧看悟法和尚身材干瘦,眼窝深陷,犹如苦行僧,身上所穿衣物也极为破旧,就算赵虎给他披了一件皮裘,也似乎有些瑟瑟发抖。 “李镇守,小僧是安南都护府杨大都护先遣队的译者,我们共三十一人,开元六年二月七日,乘东南季风,以商队的形式从宋平县(今越南河内)启航,过逝佛利国(苏门达腊),在由东天竺(孟加拉吉大港)进入恒河溯游而上。” 悟法和尚表达极为清晰,说道这里,他脸色有些黯然,继续道: “到开元六年七月时,因水土不服等原因,我们损失了五六个人,尤其是在经过中天竺‘曲女城’时,我们遭到很多人围攻,我因是僧人躲避到庙宇中这才逃得一命,已在弥留之际的先遣队队长刘施主,他在死前拜托我一定要把包裹交到您的手中!” “八月,我根据看过一眼的地图重新走刘施主没走完的路,来到这里,小僧如今也总算是不负刘施主所托了!” 悟法和尚说完,从怀中取出一个沾满黑色干涸血迹的包裹,双手递向李牧,然后双手合十盘坐在地板上闭目口诵经文,似乎是为逝者诵念往生咒。 李牧站起身来,面色有些动容,看着手中沾满血迹的包裹。 包裹似乎是一种亚麻布所制,此时包裹上有着黑褐色的血迹和汗迹,似乎边角还有火烧过的痕迹。 他可以想象的到,这包裹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人的手,不知道多少人要保护此物而被杀,这悟法和尚似乎讲的十分简单,但在那简单语言背后,估计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险死还生! “曲女城!” 李牧嘴里喃喃自语,他知道这就是以前戒日王朝首都,玄奘法师七八十年前,当时的戒日王曾经邀请天竺的婆罗门,佛教,各个宗教领袖和大小二十三个国王,一万多个宗教领袖在这里开无遮大会(辩经大会)。 玄奘法师以一人独战六十三个各个派系包括印度教的领袖,大会整整开了十八天,玄奘把各个教派的宗教领袖辩的哑口无言。 最终,这个从东土大唐而来的僧人直接在天竺成了圣僧,骑大象巡游游街,行之所在,花瓣撒地,无数人欢呼,地位至高无上。 而天竺,无疑是一个被宗教所统治的地方,种姓制度经过上千年的演变,无疑是已经刻在了天竺所有人的骨头里面。 这个在恒河中游的城池,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宗教城市。 而要控制印度,宗教和种姓制度无疑是一个无论如何也避不开的问题。 就在李牧看着手中包裹沉思之时。 “和尚,和尚!”就在这时,正坐在地上口诵经文的和尚直接倒了下去,赵虎赶忙去扶。 李牧把着和尚的脉搏,眉头轻轻皱起,脉搏已然微弱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身体也几乎油尽枯竭。 这和尚一路上,估计都靠信念和意志支撑着一口气,如今自己拿到包裹,那一股信念消失,身体之前所有的暗伤全部爆发,这才油尽枯竭。 “赵虎,糖,快给我找糖水给他灌下去!” 李牧赶忙喊赵虎去找糖去了,作为医生,自然是先救人要紧。 一盏茶后,李牧从旁边的房间里出来。 他突然想到后世邮政所拍摄的《大唐漠北最后一次转账》,短片里的两个主人公郭元正和卢十四。 想到了他们艰难跋涉万里,也是全部身死,就是为了给困守孤城四十二年的安西白发军运送军费,最终全部身死在半路上,而那个卢十四,似乎和刚才那个悟法和尚的身影重合起来。 悟法和尚口中的刘施主,似乎也与那个跋涉万里,让困守孤城的安西白发军知晓,朝廷并没有忘记他们的郭元正重合起来。 而‘包裹’和‘军费’本身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就算身死,也要完成自己所背负的‘使命’! 悟法和尚,你可一定要给我醒来啊! 李牧想从他口中知道先遣队中三十人一路上的事迹,自己真的拿到了安南都护府送的包裹,你们的使命完成了。 但你们完成了安南都护府自海路向安西都护府的第一次行军,你们为了“使命”,全部牺牲在路上,你们应该全部被历史铭记! 李牧走到书房,眼眶湿润,从桌台上小心的打开沾满血迹的包裹,看到是梨木所制的盒子,盒子开口处有安南大都护杨的蜡封,他仔细观察那印信的痕迹,并无错漏之处,最终才用小刀割开口子。 盒子中的物品很简单,一张地图以及一封制式公文! 地图三十二开大小,范围是截取天竺,中南半岛以及东南亚所在的区域,并用军中密语标注。 李牧自然是能够懂得密语的,这种密语的使用方法还是他献给李隆基的。 他开始在旁边书架上寻找,最终在书架上拿出一本开元六年新版的《道德经》,随后根据密语开始把地图所标注的东西转译出来,并开始读信,读,用三十条人命才送来的信。 许久之后,他终于明白安南大都护杨思勖的作战计划,以及他让李牧作为配合作战的要求。 信里还有一个大致的时间表。 而按照送迟了的密信时间表,他在开元六年十一月上旬,会带二百艘大小战舰,搭载一万水陆战兵乘着东南季风从宋平县启航南下,预计会在开元七年三月上旬到达东天竺海域(孟加拉湾)。 他的大宛军也需要在开元六年十一月开始准备,并在开元七年三月上旬带领一千五百人马越过开伯尔山口南下。 他不需要李牧攻打天竺各个城池,只需要他占领一座临近恒河的城池,并就地开始寻找物资制作火药并守好城池。 他会派遣一支小舰队前来恒河上游接收火药,并言明:他已奏请圣人同意,在他收到此信之后,安西都护府大宛镇便暂时归属于安南都护府管辖,先遣队队长刘英杰会作为他的监军,让他不得抗命! 李牧看着公文下方鲜红的安南都护府大印,顿时陷入沉思。 第105章 从安南过来的和尚! 镇守府内已沿着湖面建成一座临湖小筑,一个个亭台楼阁与之前的花园连接起来、一层层木制斗拱、重檐歇山式的屋顶,是一种奇怪的青砖青瓦建筑群落。 湖边是鹅卵石铺设的花园小道,连接着连廊及码头,如是春天,这里必是鸟语花香,接天连碧。 风吹动连廊檐下悬挂的铃铛,发出清脆的音节。 在连廊里三十几个青年都极为精悍,或坐或站,或互相交谈,或对对面他们学习了三年的苦心岛指指点点,岛中的一草一木,一排排宿舍,训练锻炼扬地都是他们亲自搭建。 他们都是第一期毕业的苦心岛学子,过了今天,他们都将各奔东西,或去碎叶军,或留在大宛军,或者去龟兹等地,这湖,这岛,这军校有生之年还不知道能不能见到。 “果然是胡人,就喜欢去胡人扎堆的地方,夫蒙灵察给了你什么许诺,竟这么屁颠屁颠的去了,校长对你不好吗?” 萧规盯着背对湖面的高仙芝,话语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有人去的是碎叶军中,有人去的是张副都护麾下,但这小白脸却偏偏去校长政敌那一边,这个不知感恩的白眼狼,和你爹一丘之貉! “萧规,校长都认可我去,为何就你死抓着不放,真要走了走了我们在打一番?”挺直身板的高仙芝指着萧规怒道。 他也最恨别人说他是胡人。 他的圣人学问也在同学中是最好的,简直比汉人更像汉人,学习期间自然都不会当他是外人。 但现在临走之际却被萧规如此侮辱,如何忍耐下去。 “比试,我们三年期间不知道比试了多少次?”萧规冷笑一声,随即又道: “我骑战确实不是你的对手,步战我却不想欺负你,免的让你临走了难堪,我只是想警告你一声,学的东西自己用就好了,别出去乱传,我会盯着你们几个的!” “你......” 高仙芝看着面前的对手,握紧拳头,而他身后的五个同学也是脸色难看。 他们五个都极为敬佩高仙芝,也一直是一队的,准备跟他一起入疏勒镇夫蒙灵察麾下,但这萧规却恶语相向,校长都没说什么,他却越俎代庖,真特么多管闲事。 但话又说回来了,很多东西老师都禁止传播出去的,尤其是胡人,此时他们心中似乎也有些警醒起来。 自己这五人是不是真的背叛了校长?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短发瘦小汉子低头跟着亲卫队长赵虎走了过来。 萧规眼尖,甚至看到那瘦小汉子头上有戒疤,随即心中一动拉住赵虎胳膊问:“老赵,这个和尚哪里来的?” “你急什么,保密忘了?” 赵虎拉开他的胳膊带着和尚进了连廊尽头的李牧所在之处。 李牧喜欢水,也喜欢钓鱼,这也是临湖修建这个小筑的原因。 而赵虎本就是碎叶人,和萧规家离的并不远,自然不会摆什么姿态。 “看其神色憔悴,应该是赶了好几个月的路,牙齿烂了很多,走路姿势应是长时间待在船上,还有皮肤黝黑,八成是海上过来的,而且还是长时间待在海上!” 封常清观察力卓绝,随即小声说道。 “不会是安南都护府过来的人吧?”萧规思索小声问道。 他们知道,安南都护府一直尝试和安西大宛镇直接联系上,但路途太过遥远,不但要穿过茫茫大海,还有好几个天竺国家,他们似乎还没有打通海上交通。 这些天竺国家如今也很不欢迎唐人,尤其是对校长在大宛镇实行的政策,很可能通过大食人添油加醋的传播过去,让他们都警惕了起来。 所以,还没有一个人能做到横穿整个中州大陆,如果这个和尚真的是从广州港来的话,那岂不是证明: 校长所说水路比陆路移民更方便,所需要的时间也更少! 听长安的月报所说,有大臣正在疏浚汴梁附近的河道。 也就是校长之前对他们讲课所说,从长安向西,绕过一大圈真的可以直接到达东都洛阳! 而这个圈子内,便是大唐到达极盛的环中州大陆的核心国土所在,是我们这些校长弟子一直所努力的方向! “八九不离十!”封常清极为笃定,脸上也涌现出兴奋之色。 对他们来说,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 他们可都去过天竺侦查,天竺各国的风土人情,物产,政治,军事情报,战略要地,进军路线都有过他们自己的思考和讨论! 如向天竺进军,他们无疑就是第一个进去,带着大宛镇兵马进去征服这几个万里大国的先锋! 谁会不想做一人灭一国的王玄策?然后史书留名?族谱单开一页? 只不过他们如今不是向吐蕃借兵,而是亲自带着大唐天兵一路征服过去! 没想到他们毕业的正是时候,建功立业的时候很可能就快到了! “也就是说,我们快打仗了?” 萧规极为兴奋。 “看先打南还是先打北吧,按照镇守的性情,不解决北方突骑施应该是不放心打天竺各国的!” 封常清悠悠道。 ........ 李牧正写着结业证书,赵虎敲门进来后向他禀报道: “将军,有叫悟法的和尚从天竺过来,他说他要见你,还说他是从广州安南都护府出发的!” “悟法?安南都护府?” 李牧有些一惊。 你确定不是悟空或者悟净? 从广州过来的,那杨思勖去年八月间还从陆路发来消息,说正在攻打和占领马六甲海峡么,这老太监杀性极大,稍有不服便是筑京观,听说广州舰队一路所过就是腥风血雨。 似乎还因杀戮太大,搞的一些土人反叛,辛辛苦苦所建立的几个补给点和码头都被土人毁了了,他似乎直接恼羞成怒了,誓要狠狠惩罚不服王化者。 按自己所预想,最少还要一两年时间,两方才能初步联系上,现在一个和尚过来了。 难道,舰队真的已经能够到达恒河流域了? 但为什么只有一个人? 从安南都护府陆路传递消息到自己这里,最少一万五千里,时间最少也在半年! 难道真的打到了恒河? 想到这里,李牧直接放下手中毛笔站起来道:“真从安南都护府过来的?” 赵虎点头道:“他手上有加盖安南大都护印信,应该不假!” 第104章 真当我李牧是软柿子?任你们揉捏? 这是他在这个世界过的第十二个元日,也是第十二次贴门神,如今他已然二十二岁,弟弟李太白二十岁,妹妹李明月十九岁。 他汇集了马三刀在长安发过来的各种情报,还有李隆基给他发的信件无不说明李隆基的忍耐之心已到了极限。 自己这个他寄予厚望的李冠军如果在不干李冠军该干的事情,交上一份符合李冠军身份的答卷,那么等待他的就只能是贬斥了。 因为自己辜负了他的期望! 毕竟,真正的霍冠军五年时间已基本帮汉武帝彻底打败了匈奴。 而自己这个他心中的李冠军,却只在开元三年那一战后昙花一现,除了时不时给他画点大饼,进贡一些稀罕物外,就是坐在大宛镇这里巍然不动,似乎要到天荒地老一般。 要是他是李隆基他也会有疑问,你特么是不是个水货? 这个在封建王朝有个专有名词叫:有负圣心! 他也没办法,大宛这个新打下的唐土不亲眼看着牢牢握在汉人手中,如何能去发动新的战争? 最主要的其实还是黄金移民不给力,也是因为大宛镇所在地太远了的原因。 虽然根据玉门关的统计,最少有六万户二十多万人移民来安西淘金戍边,除了路途上山高路远的损失,还有安西龟兹,北庭也效仿自己出台政策吸引移民屯边,开始了抢人大战,有些开出的政策甚至到了给一户一千亩田地的程度。 大宛如不是始终有黄金这个核心吸引力存在,那么移民大宛镇根本不可能达到十三万人。 刚刚民政部门送来了统计人口的卷宗,加上这几年大量的混血汉人孩子出生,整个大宛镇的总人口数达到了六万一千二百三十一户,拥有大唐户籍的有三十二万人左右。 其中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只占很少的一部分,总数不到三万人,三十岁到五十岁以下者九万人左右,十五岁到三十岁的青壮年人最多,达到十三万人,十五岁以下包括这几年的婴儿潮,达到了七万人。 这是李牧当上大宛镇守府五年期间的成果。 也是他想动,但却忍住没动一兵一卒的原因所在,只要他与三千精锐不动,那么移民就乱不了。 在葱岭以西,人口基数就是一切,没有这个基本盘整个大宛镇就是无根浮萍,不怕那些粟特人还乡团打回来么? “大哥,二哥这次考进士为什么又没考中,他如今在长安洛阳名声那么大,诗词之名早已更名动京洛,我不明白进士考的也是诗词歌赋,凭什么他就考不中区区一个进士?” 这时,一个二八年华的美丽女子走了过来,正是已然十九岁的李明月,手上拿着信眉头轻皱向李牧抱怨。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那个在家一无是处的二哥在长安那么受追捧,但是看他受长安人欺负,心中却是难以接受。 只能找自己无所不能的大哥想想办法。 “以什么名义擢落的?”李牧盯着朱红大门上的尉迟恭与秦琼,目光微冷问道。 “市井之子,虽有才学,不得以清流并!” 李明月回答,接着生气道:“那些考官太欺负人了,没有才学的人都能考中,他比那些人强百倍却被这些人这么欺负,我为二哥鸣不平!” “好一个市井之子,好一个不得已清流并!” 此时的李牧却冷笑连连,拳头握紧。 让李太白考中进士几乎成了他的心病,从成了他穿越后就一直在的心病,他只需要一个进士名额而已,就连做不做官也无所谓,但那些传世千年的世家大族,却为什么一点路都不给? 去年李白第一次考进士,也是以这个名义把他扫出门外。 今年又是! 如何能不让他心中窝火! 他是真不想这么早和那些五姓七望对上,但他不对上,那些人却一直逼他。 为此他专门去信求退休在京城养病的郭元振郭公帮忙,他也答应试一试,但现在显然他们是一点面子也不给! 你们真当自己是大唐婆罗门了啊? 李牧心中怒意大盛! 他在大宛镇唯我独尊惯了,已算是对那些豪门世家低头,但似乎他们就是专门针对于他这个边缘人物! “大哥,如今他们门阀世家也弄出了月报,也在上面专门写文章嘲讽您!” 李明月把信封递给李牧再次怒道。 李牧扫了信一眼,里面的话语文绉绉的,但意思表达的很明白:你李牧只是徒有虚名,有负皇恩,不配叫什么李冠军。 卢家! 李牧看到署名姓卢,心中莫名想到了安禄山。 随后又想到了卢怀慎,那个李白曾经杀了他家子弟的副相卢怀慎,他们也弄出了报纸? 也对, 长安那种地方,凭借世家的势力,自然保密不了! 等等! 难道是因为李白弄出了报纸,打破了他们极为牢固的话语权? 要知道,报纸这东西只要开始传播,那么自然就会撕裂他们的权威! 是因为如此,才考不中进士吗? 李牧突然想到是这个原因。 可是,我家就任你们这么欺负么? 这些王八羔子! 真当我李牧是软柿子?任你们揉捏? “明月,我估计在安西,在大宛镇呆不了多长时间了,你去不去长安?” 李牧转头问向妹妹。 他其实早有预感,以及最近朝中传出来的风声都说明,李隆基不会让他在安西一步一个脚印升上安西都护的。 如今大唐经过两任宰相励精图治,国库充足,而大唐周边有太多的敌人,张孝嵩与他在开元三年的那一战对付吐食联军最多只能算作是李隆基的牛刀小试。 对于一个想要强爷胜祖的皇帝,接下来肯定会按捺不住了。 而他,三千精兵养精蓄锐五年,几次派遣小队去各个方向侦查,正是要一鸣惊人才能让李隆基重新对他简在帝心。 没有办法,一入宦海深似海,根本由不得他选择! 李太白这件事根本不是他现在所能解决的,往上爬是他唯一的路。 这才有向李明月如此问道。 他今后的战扬很可能在长安,在朝堂,大宛镇已算是稳定下来了,后面的就是持续的移民的政策。 “大哥,我也好久没有见到过二哥了,就是我们去长安的话,咱们的家怎么办?” 李明月看着这个住了四五年的镇守府,以及碎叶城的老家,父亲为公司的事情忙碌,她有很多心血在这里。 “家吗?” 李牧思索起来,按照道理来说,如果他卸任大宛镇镇守,就像碎叶镇守府,那么这里就是继任者的地盘了。 这一座以前拔那汗的宫殿建筑倒是没什么,但是依托镇守府所建造的各种工坊却是不能搬走,却是把他给难住了! “大哥会安排好的!”李牧看着镇守府久久不语,最后给李明月说道。 只是他心中漠然道: 大宛镇是我的地盘,还容不得别人染指! 第103章 这世上还有什么是真的? 高舍鸡呼出的白气随北风消散,神情奇怪。 “可是……这有何区别,镇守为大唐忠贞不二,李冠军可是陛下亲口所说,难道校长还能背叛大唐,背叛陛下不成?” 高仙芝警惕的看向周围,发现除了除了北风呼啸卷过雪花,整个天地间空悠悠似乎只余自己父子二人在城墙上,这才大胆反驳道。 “你今年已经十九岁了,有些事情也该醒醒,不要活在别人给你编织的幻想中!” 高舍鸡走到已经比自己还高半个头的儿子面前,用手弹了弹他的衣领雪花,并为他整理因太急而卷起来的披风。 而高仙芝看着年近四十,因常年带兵在外而眼角皱纹密布的父亲,他之前的一头黑发已近灰白,心头涌出阵阵心疼。 他母亲早亡,是父亲又当爹又当妈把他拉扯大。 少年时,他为我能住进龟兹城而变卖家资,又费心苦力,受尽白眼为我求先生教授圣人学问。 后来,又在军中拼命获取军功,只为我从军起点能高一点,四年前,用尽人情,又求校长能收我为门人! 他这一生,为我操心了一辈子,也为我谋划了一辈子,我如何,如何能让他失望,如何能让他生气? 此刻,高仙芝眼眶隐含雾气,但随即雾气隐没,眼神似乎又变的坚定起来。 可是,父亲您是跟校长最久的,您应该最了解校长的啊? 他简直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圣人。 他会极高明的医术,他治军手段极为高明,他懂的造战舰,他懂的天文地理星象,他还懂的制糖,他还会利用河流来快速制造盔甲兵器,他甚至还能做出一手极为可口的美食! 最重要的是他超人一等的眼光,还有因势利导治理和组织起人向同一个目标共同努力前进,他还有一种看透人心的能力,他在大宛一呼百应,甚至大宛有很多百姓把他供奉起来每天祭拜! 还有,虽然他没见过一直温文尔雅,经常穿着青衫的校长出手,但同学中几乎无敌的李嗣业也直言校长深不可测,他十步之内胜负只敢说五五开,但十步之外还是必死。 三年,我们跟着他学习了三年,虽然这三年来他因忙碌并不经常讲课,只是让我们自己分组自己学习。 但仅仅表现出的冰山一角的能力,便已够我们领悟一生了! 爹啊,现在您想让我与校长为敌,您疯了还是我疯了? 我们会死的很惨的! “我们对他来说就是异族,你看看下完雪,整个天地多干净?” 高舍鸡拉着儿子胳膊,指着城外白茫茫的一片继续道: “四年前,这片大地几乎全都是粟特人面孔,但如今你看看,除了女人,全都换成了唐人面孔,你就不想想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呆在他那里能出的了头?” “但我们现在也是唐人啊,我们是唐人户籍,看看我们的面孔,看看我们的肤色,我们说的话和唐人有什么不同?” 高仙芝指着自己的脸庞,扯开衣服指着自己的胸膛继续道: “父亲,高句丽已烟消云散了,你不要再那么敏感你的身份,我们已经是大唐的人了,我在苦心岛,同学没人会认为我高句丽余孽,就连校长也不曾对我有任何区别对待,醒醒吧父亲!” 高仙芝说完,直接跪倒在雪地,手拉着高舍鸡的手臂,一脸祈求的仰望着似乎愣神了一下的高舍鸡! 他太明白校长的手段了,还有他那隐藏在暗中的手,就连逃到大食腹地的好几个国王都横死在重重保护之中。 他仅仅十九岁,连面对校长的勇气都没有,他的人生如今打了雄厚的基础,正是厚积薄发之时,正是他实现心中大志之时,如何刚刚入仕便得罪自己的师长,还是毫无理由的得罪! 退一步便是无底深渊,前进一步便是天堂之路,他知道该如何选择。 “他又不阻止你去另投他人,他所在的那一派系是安西的汉人派系,本就排斥异族,你在大宛镇是没有任何出头之日的,你是他的学生,他难道还能对你不利?” “疏勒镇守夫蒙灵察亲自给我连发三封信件,你只要去疏勒便可直接从八品戍主起步,稍有功劳便是一城守捉使,而且朝廷有风声,夫蒙灵察很可能是下一任安西副都护。” “我也去过大宛镇守府亲自问过李牧,他说军校本就是为安西都护府乃至北庭都护府培养人才,他还头疼这么多人没法安排,你何必要墨守成规吊死在大宛这一棵汉人树上?!” “你真以为我们一起战斗的情谊是假的,还是以为你的校长是如此心胸狭隘之人?我只是说他对异族的手段,又没说要你要和他为敌?你怕什么?” “我是为了你的前途,前途知不知道?” “真以为我老糊涂了,要害自己亲生儿子是不是?” 高舍鸡顿时怒不可遏,一边寻找马鞭要揍人,寻找到了又有些舍不得下手。 高仙芝对此这雷声大雨点小都已经习惯了。 无奈中喃喃自语道:“可是……” 我越了解他我越是怕啊…… 说校长是一个心胸狭隘之人自然是不可能的。 只能说他对敌人向来极为冷酷,根本不给敌人任何机会,对自己学生及汉人简直却好到了过分的程度。 自己等他门下之人甚至到了能和他开一些无伤大雅玩笑的程度。 而且极为公正不偏私, 自己那汗血宝马就是以极为微弱的优势获得的,他当时对自己还极力夸赞呢! 父亲说的似乎也没错:校长无疑是张孝嵩一党的,和张守珪这种温和派不同,这一党和胡人系斗的相当激烈,但只是利益之争,并没有到你死我活的程度,手段也不会用到自己人身上。 爹啊!我还以为你对镇守怨气极大,要我专门与他为敌呢?吓死我了...... 但是,我如真的投到疏勒镇,李嗣业,萧规以及封常清定然会认为我是个叛徒,尤其是萧规,这个以校长嫡系铁杆自居的定然会恨透了我! 还有李明月,算了不说她了,我反正也没什么机会的。 难道,真的要听从父亲的话? 半天后,一骑红披风带着五六个人从城门中呼啸而走。 看着儿子纵马而行的高舍鸡,脸上顿时浮出苦笑之色。 “李牧啊李牧,你到底在怕什么?” “两年前你就开始布局让我与你刻意疏远,现在又要我在仙芝面前演戏,甚至你以后也会在仙芝面前演戏......” “你真的这么看重仙芝的能力吗?甚至要把他塑造成朝中政敌?” “这个世上到底还有什么是真的,你到底在下一盘什么样的棋?” 高舍鸡看着远去的儿子喃喃自语,极小的声音随着呼啸北风飘散在风中,不留一丝痕迹! 他跟李牧最久,也最是谨小慎微,也最懂,最是惧怕李牧,如何会同情和他毫无任何关系,连肤色都不同的粟特人? 如何可能真与直属上官大声争吵?他只是一个一辈子就为了儿子能融入大唐官员体系的可怜父亲,表演能力有些不过关罢了..... 第102章 打的一拳开,免的百拳来!!! 不远处,有一老一青在矮几前相对而坐。 何长弓把一颗冰糖含在坐在膝盖咿咿呀呀的孙女口中,这才转头看向军案对面的李嗣业。 他如今是康城守捉使,兵马使,兼领大宛军骑兵二营,镇守大宛镇西南原康国地盘。 与西北方向的金城守捉陈开,怛罗斯守捉高舍鸡,陌刀将胡大力四人,因这里靠近天竺,天竺佛教昌盛,一时被人戏称李冠军麾下四大金刚。 但他自己很清楚,屁的四大金刚,他们其实也就是运道好,刚好遇到李冠军起势当时,适逢其会且表现的还马马虎虎,这才能升到如此高位。 李冠军最看中的,还在苦心岛的那一百多个年轻人,而第一期三十二个年轻人中,他最看中便是其中四人,一个高仙芝,一个是封常清,一个是坐在自己面前的李嗣业以及如今在长安为官萧武的儿子萧规四人。 这才是他以后真正的四大金刚,自己这些人最多只能算矮个子里拔将军,再加上运道好而已。 李嗣业正逗弄手掌中一只肥大的狸花猫,那狸花猫似乎被逗弄的烦了,喵喵两声跳上军案,盘在何长弓孙女旁边。 “你杀虎都是等闲,现在倒是喜欢上猫了?” 何长弓看着孙女把手抓向肥猫不断摇晃的尾巴,肥猫又“喵呜”一声闪避开他孙女的魔掌,跳到了炉子边。 那里有一个箩筐里装满干草的引火物,又在炉子旁边极为温暖,它跳进箩筐里不见了踪影。 “明月去年说,她大兄把我们这些人都训练的煞气太重,送我一只小猫让我闲下来逗逗猫来除一除身上的煞气,确实有用,就是这猫有些太肥,太懒了!” 李嗣业笑着说道。 “都说卫公有三好,其中一个便是‘堂下虎’,他常与猛虎双目对视,以此来锻炼他如临在渊的心境,你却是逗猫?” 何长弓笑问道。 “老火长,猫虎于我而言,又有何区别?当年与明月相识便是杀了一只虎,她送我猫也是应景的!” “而且,战扬杀敌人马俱碎虽撼动不了我心神,但煞气确实是重了些,于我性情并无多少好处,不管走哪里带一只猫确实能够调节心神,一张一弛才是王道!”李嗣业极为平静的说道。 “哎,确实有理!” “当年我年轻时候刚上战扬上连杀三敌立功,两天后休沐回家,遇到小时候玩伴,他们几乎不敢看我眼神,如今想来确实是煞气过重了!” 何长弓似乎也有同感,接着似乎想到什么,再次问道: “你记得你四年前说,你不是镇守对手,如今感觉如何?” 他记得当年李嗣业第一次上战扬,还是医官的李镇守三箭降敌,极为震撼,问当时也是勇猛异常的李嗣业。 李嗣业想了想,最终叹气摇摇头道: “哎,还是深不可测,而且镇守如今积威太重,只要他看我一眼我就感觉浑身不自在,明月在的话还好点!” 他极为郑重说道。 “哈哈,确实是积威太重了。”何长弓笑了笑,随即又问:“如今大宛镇的十几个属国就剩下六七个在最西边了,你这次带人去探查的如何了?” 何长弓此时才说起正事来。 “还能如何,如今他们在大食人的支持下秘密训练所谓的圣教军,上次火药库遇袭就是他们的手笔,这三四年以公司为触手与那些圣火教斗的你来我往,林总司确实是把他们所谓的圣教给逼急了!” 李嗣业冷笑连连。 那些圣火教确实是蛊惑人心,林有德林总司都与你们谈判,说只要往西迁徙就既往不咎,可你们偏不,真以为被你们袭击成功几次大宛镇就怕了? 只是因为我们唐人的命金贵,不想造成死伤而已! 再说,公司招募的护卫又如何能与我们安西正规军相比? 既然你们想战,那么就战扬上相见吧! 就是不知道你们的新主子大食人会不会出兵,会能给你们多少支持? “整个大宛镇最精华之地便是我们所占据的这些地方,如此宝地,昭武九姓自然不甘心放弃。” “就如镇守所说的: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与其断断续续连绵不绝,那就一棍子把所谓的圣火教打成灰,看他们如何死灰复燃?” 何长弓一掌拍向军案,咬牙说道。 最近他们从很多地方渗透进康城所辖之地,对汉民造成了不少伤亡,他手上只有五百兵马有些疲于奔命,还好最近民人自己组建了护卫队,白天夜里巡逻村落城镇,这才好上一点。 ····· 怛罗斯,城墙上, “爹,您如何这么急着去信让我回来?还在这城墙上等我?” 高舍鸡看着城外的雪景,听到身后刚上的城墙便叫嚷起来的儿子,转头看去,就发现儿子确实是长大了,英武中不失霸气,目光敏锐如鹰眸,好一个名将种子。 “来,随为父一起赏城外这雪景,昨夜一扬大雪,整个天地是真的干净啊!” 高舍鸡指着城外白茫茫的一片说道。 高仙芝眉头一皱,但不明白为什么父亲说出这番话来,只能是应道: “确实是挺干净的!” 随即话锋一转接着道:“只是我如今临近毕业,正要被校长分配军中领一旅人马建功立业,您招我回来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高仙芝看着城外茫茫雪景,想到了一个月前在天竺的闷热多雨,不由的感叹南北差距之大,造化之奇妙。 “你们校长可说过必须分配于大宛军中?” 高舍鸡悠悠的问道。 “这倒是不曾,但是我出自他的门下,自然要为他效力啊?” 高仙芝顿时色变,赶忙说道。 父亲作为大宛镇唯一的番将,私下里一直对镇守的政策不满,尤其是有计划的‘驱逐’昭武九姓,认为做的太过,甚至两人爆发过争吵,之后就直接被校长边缘化晾在这最偏远的怛罗斯城为守捉。 要知道,校长起势之时,父亲可是主将,五百孤军守城之时,他是副守捉,唯一的遗憾就是五百破两万的时候迷路了。 但就算如此,论及资历他也应该是资历最高,战功最高之人,他是开元三年那一战唯一跟着镇守打满整扬的军事主官。 而如今不被信任晾在最偏远的怛罗斯两年,如何长弓,如胡大力,如老陈他们如今可都爬到他的头上。 而他又对自己身份极为敏感,他不会想让我背叛校长吧? 这怎么可以? 我又如何敢背叛? 第101章 开元六年 王顺顿时脸色有些难看,如今已是开元六年深秋了,开元四年和开元五年还有今年,确实有大批移民过来。 但论及最精华的还是开元四年的那一批失地府兵。 有的重新考核合格后被重新招募进入大宛军中,有的不太合格又想当兵杀敌的,被那些大治权公司挑走了,给的待遇也极为丰厚,甚至有的差一点通过军中考核的高手,大公司给分红的都有。 剩下给他们这些小公司的,就只能挑一些不上不下的。 当然,有进去的也有退役的。 退役的或者如他一般逐利开治权公司,从那些有军中背景的大公司口中喝点汤,有的进入镇公所的,有用钱和军功兑换了一大片地专门种地的,也有开工坊的。 前段时间他们买了一片地自发组建了一个退役军人协会,最终发展成‘伤残军人互助协会’这个由镇守亲自成立协会的下属组织,每年都会在看望伤残老军的时候互相聊聊家常。 大宛镇太广阔了,不管来多少人就像盐撒进水中,进入大宛广袤无垠的土地后就不见了踪影。 根据官府统计,移民到葱岭以西大概有十三万人,本来会更多,是因为安西和北庭都护府都截留了一部分。 镇守也不能说什么,因为当初张副都护来援,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北庭的瀚海军,该还的人情总归要还的。 不过北庭和安西一体,分掌天山山南路和北路。 如今大宛想要见到大量的汉人,就只能去金城,碎叶城和大宛城。 尤其是金城,那里因金矿聚集了大量人口,又是临河之地,工坊又研制出用那种黑色的煤来炼铁,在河边竖起了大量的烟筒直冲云霄,几十里开外都能瞧见,人口极为繁盛。 但是如今淘金的多,种地的也多,拿起刀剑刀口舔血的却很少,他是真的看不上这些以前做游侠的滑溜家伙,但又有什么办法? 就算这还要给陈老实这个佣兵队长分红的。 佣兵管理处和镇公所,还有那些酒馆处,招募告示已经贴了满大街。 好多从北边过来的突骑施人想要应募,但镇守府严令,想要当雇佣兵必须要有唐人户籍,甚至有时候严格到要有碎叶镇与大宛镇的唐人户籍。 去年金城好多人打着能办大唐人户籍的幌子骗人为奴,春天刚刚被金城守捉陈开狠狠地打击了一番,全送去了煤矿中做苦工。 除了这三个大城池,周边都是几十里上百里一个汉人村落,地广人稀,与人口稠密,鸡犬相闻的关中相比差远了,这里的人还是真的太少太少了! 而自己带着这一百户移民,所在的河口村,离最近的城镇村落都要走好几十里地! 这些移民过来,要学的东西有很多,首先要学会的就是骑马,不然连出家门买个东西都难。 “听说你爹真给你生了个弟弟,你真不愿去长安享清福,就愿在军中刀口舔血?” 王顺见面子挂不住,又听他讲在雪域高原险死还生差点把命搭了进去,直接问他道。 这萧武萧规父子俩与李镇守李家的关系老碎叶人谁不晓的,但这小子偏不走最好走的路! “别给我提那老登,前段时间给我来信说给我找了一门好亲事,让我去长安安家立业。我直接回信给他,让他把说给我的也娶了,我做儿子的必定给他奉上一份大贺礼!” 萧规顿时脸色阴沉起来。 他和高仙芝,都看上了镇守府的明月大小姐,但不管是高仙芝那个小白脸,还是自己这个两小无猜,人家李明月都不假以辞色,似乎就是看上了那个像木头一般的李嗣业。 这对他和高仙芝来说简直是耻辱和打击,但两人加起来都打不过那个天生神力般的李嗣业,只想在今年苦水少年军校毕业前争个第一。 上次高仙芝得了第一,得了镇守使许诺的汗血宝马。 而这次奖励的是一柄神弓,李太白曾经密不世人的那种百步神弓,他这次势在必得! 可是,明月啊! 我不甘心! 他很清楚,李明月就是将军的掌上明珠,如果李明月真的嫁给了李嗣业,那么什么百步神弓,什么汗血宝马不过是李明月在他哥哥面前撒个娇的事情。 可恨啊! 此时的萧规痛彻心扉! 许久后他又想道: 也不知道高仙芝说他跑到天竺腹地去探查回来了没有? 李嗣业他们一队似乎去了大食方向,不知道有没有收获? “至于刀口舔血,这相比于其他军,算什么刀口舔血?” “哈哈,咱碎叶大宛但凡是个人物的,一般都在军中跟随镇守,他,注定是要如天上星辰一般闪耀的!” “您难道不清楚,当初您五百破两万,是因为五百人强,还是因为镇守带领,哪个更重要?” 萧规笑完,向王顺问道。 王顺听后,马上说道:“自然是因为镇守,当初跟随镇守和你爹的百人,只要没死,哪个如今不是人物?就算是我半路加入的,也赚了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和让儿子吃上公家饭的资格!” “我们安西军不能说不强,但,有了镇守带领,才是真的无敌!” “如若现在镇守有召,那我马上拿上刀枪自发跟随其后,多想一弹指的时间,我王九郎就是孙子!” “切,你想的美,退出军中便是退出军中,真想把全部便宜都占了?” 萧规喝了一口酒指着他嘲笑,随后脸色郑重:“我估计,咱们大宛镇这一两年就会有大动作了!” “哪里?”王顺问道。 萧武刚要说话,就听见旁边的封常清咳了一声。 “我就不告诉你!”萧规大笑道。 而王顺也看向那个在笔记本上画着写着的军官,手都没停。 叹了口气,把随身横刀拿在手中,细细的打量这一把自军中带走已经磨损严重的兵器,这是一把痛饮十七个敌人血的宝刀! 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擦拭这把以前都快被磨没了的横刀,等擦拭完后整个人便平静了下来,神清气爽。 王顺最终摇头笑着对萧规道: “是我贪了,当初要不是镇守带人救我们六人,我们估计已入了那猛虎腹中,现在早被拉了出来变作尘土!” “现在我不但得了富贵,还妻子儿女双全,出来了还想再次跟随镇守,你说这不是贪是什么?” “当初我们一批人退役时候,镇守亲自对我们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不一定在军中才能立功,只要心中自认为是安西人,那便一辈子也是安西人,我希望你们扎根在百业中,也做好一个安西军人,也能立功!” “萧规,你不去长安是对的,你父亲也是替镇守才不得不去的,安西,接下来就要看你们这一代人了!” 王顺拍了拍萧规的肩膀,有些难以言明的不舍! “王哥,有时间就回苦心岛看看刘教官,他时常在我们这些小家伙念叨你呢!” 萧规抓住拍向自己肩膀的手,也是笑道。 第100章 先烈打下来的土地,没有一寸是多余的!!! “你们谁管事的,出来见我!” 萧规把一面沾了血迹的大唐日月旗从怀里掏出来展开表示身份,日月旗随风飘荡。 而他的对面,是王顺为首的三十骑,披着皮甲,拿剑拿刀拿弩拿盾牌的三十骑。 除了为首的三个是退役的安西兵,其他的二十七人都有些慌乱,似乎这些移民也学过简单的战阵之法,护着阵型中间的老弱妇孺缓缓退去,警惕的看着三十骑对对面吐蕃打扮的百骑。 而萧规则看对面样子像是民间武装,那山坡上似乎还插了一面三角虎旗迎风猎猎作响。 应该是拿了治权的公司旗子,但你这个老虎画的憨态可掬,特么的倒像是个猫,也没听说过啊? “我是王顺王九郎!” 王顺看到骑兵停下,以及对方报出的名号后,顿时怒气直接升了起来。 “没听说过啊?” 萧规直接喊道。 “老子和你教官刘万里刘虎胆打虎的时候,跟随镇守五百破两万的时候你小王八蛋还在家里玩泥巴呢!萧规,老子知道你,你靠近营地为什么不打旗帜?” 王顺直接给萧武家的这无赖气的半死,他们怎么大都穿成吐蕃人的样子,他不是在大宛镇进了苦心岛少年军校了吗? 这碎叶城的小王八蛋如今也成了气候,竟然敢连我都不认? “是手上有三十二颗贼头的王九郎王九哥,哈哈哈哈,弟兄们,我们———到家了!” 萧规顿时大笑,身后那百人不少都有虚脱者,也有伤员,有的直接从马背上艰难跳了下来,然后直接找到一片地躺下睡了过去。 而王顺看到这一幕顿时又疑惑了起来,然后又看向在旁边的飞剑佣兵小队。 陈老实赶忙抱拳喊道:“王总司,我们喊他们时候他们埋头猛冲,我见他们大多是吐蕃人打扮,就跑回来报信了!” 王顺看着他身后那些松松垮垮的拿剑雇佣兵不由叹息:牛皮吹的一个比一个大,临敌却这怂样,真特么便宜没好货! 陈老实也在心中腹诽王顺: 我特么赚你的是看家护院的钱,又没赚你杀吐蕃立功的钱,为这点钱和吐蕃这野人拼什么命啊? 要不是安妮怀上快生了,他姐姐又怀上了,在家里烦人的紧,老子兄弟又大多不想种田过活,喜欢打打杀杀,谁会跑到你这里来? 最终,整个河谷谷地是虚惊一扬,原来是去吐蕃执行军务的大宛军乔装经过,是一扬误会。 乔欢顿时也松了口气。 这猛虎公司的司卫倒也算不错,最少吐蕃人来了那是真的敢冲上去干的,是保护自己等人的。 看来,那个叫卜天寿的金城主薄给‘分田令’讲话讲的一点也没错: “安西都护府与镇守府为大唐开疆扩土,如此才能有这么多土地分给大唐子民。” “这土地是大唐军人流血换来的,是大唐的,但也是你们的!” “我代表镇守府希望你们每人分到土地后,每个月三天集训要认真训练,保护好,守好能够传给子孙的土地!” “因为,那些已经牺牲先烈们打下的土地,没有一寸是多余的!!!” 乔欢想着当时那卜主薄所讲的话,心中翻滚不已。 是呀,一户先给二百亩土地,还有三百亩是借给自己的,种够三年便免费给到自己,又是这么好的地,这么多的地,不流血能赶走胡人让自己种吗? 看来,分完地得先去镇上买一些趁手兵器回家,好好集训,到时候再遇到吐蕃人自己也能冲上去帮忙杀敌了! 这是我的地,也是我的新家! ···· 一个被重新命名河口村的废弃粟特人小村庄内,村子中心不算大的院落中,此时插上了大唐日月旗和三角虎旗。 虎旗是三角的,按照新出台的政策,除了大唐日月旗是四角的,其他一律为三角形,以世区别。 “你说你们一队百人深入了雪域高原近三个月?” 王顺看到如今已长的比他还高,以前一直跟着镇守家二郎厮混的萧规讶然道。 他们在屋子内一块破地毯上席地而坐,封长清满脸风霜,正在一个记着各种字迹的笔记本上,一边思索,一边写着什么。 “哈哈,那是自然,如不是碰上了他们赞普的近卫军追杀我们这支渗透小队,我们很可能都要摸到他们的王城罗些(今拉萨),不过也不可惜,我们探出了从大勃律进攻高原的确切进攻路线,还有各种可供利用行军的道路,可比高仙芝他们去年探查的清晰多了!” 萧规顿时得意道。 “你们去吐蕃人老家打探,难道不头痛?” 王顺自然晓得雪域高原自己这平原人的恶意,一上去就喘不过气来,头疼欲裂。 就算过葱岭的时候,也会经过大头痛山和小头痛山,全身虚弱无力。 “自然是头痛的,但你忘了咱们镇守的另外一个身份?” “我们去之前都会先去高海拔适应,而我们队伍中选取的都是不怎么会头痛的弟兄,镇守还帮我们还找了各种可能有用的药,每到不适应的时候找地方藏一两天来慢慢缓解,当然,要是没我封兄弟,估计这次就要回不来了!” 萧规说完,又看了一眼不发一言,一边喝酒一边记着笔记的封常清。 自己说是此次小队的队长,但要是没智计百出的副队长,估计这次大多数人都很难从雪域高原中走出来。 “也对,镇守,将军我都叫习惯了,都快忘了咱们碎叶的李医官了!”王顺顿时笑道。 “不是,王哥,你找的都是一些什么人,我远远的看见他们喊让他们停下,他们跑的比兔子还快,我追都追不上?” 这个碎叶军中的王哥他无疑是敬佩的,毕竟,能五百破两万的老兵,哪一个不是好汉! 但就是招募的这些手下也太废物了些吧? 总要听听我讲完话再跑吧? 第99章 吐蕃人打过来了! 要知道前年春旱,他为了能让山坡上种的三亩旱田不颗粒无收,他带着一家老小顶着大日头挑担子从下游河沟担水后爬坡,他累的吐血才浇了一亩半的地,最终还是歉收,勉强交了租子。 把祖传仅有的三亩地卖了,勉强能让一家老小熬过冬天……不然为什么自己甘愿离乡背井,到这么远的安西来呢?听几位碎叶人说,这处叫什么康国的地方,在大宛镇都属偏远之地。 这辈子怕都是回不去陇右老家了吧,乔欢这么想着,一股酸意猛的冲上面门。 在他身后,有不少人也走上了这块高地,也全都如他这般怔忪出神。 回头他将媳妇和两个半大孩子拉了上来,感受着她手掌上的温度和两个因赶路而没了多少力气的半大小子,酸意骤然消散了不少。 他在想,只要能过上好日子,只要一家四口在一起,哪里又不是家? “莫乱跑,把孩子看好些,这里有些偏,很可能有胡人或者野兽过来找事!” 从大宛军中退役的王九郎王顺喊了一声,招呼着一百多户移民,今年这里大战了一扬,保不齐有余孽和野兽过来杀人,损失一个公司便要承担镇守府巨额的罚款。 包括乔欢夫妇在内的四百七十八口人,其中有三十个见过血的佣兵,他也有会建屋的泥瓦匠,也有在金城学过防疫治病的郎中,管理物资的算手和字识,其中属于公司的总共有五十三人。 乔欢这帮人都是今年刚过来的,以陇右和蜀中居多,他们是这里真正的居民,从现在开始,将置于猛虎公司的管治之下三年,三年后他们的治权也就到期了。 与他的老火长刘万里刘虎胆不同,他有着旺盛的求利之心,公司名字也为记录他们当初被关在笼子里和猛虎大战而命名。 可惜,这是拿到治权公司必须付出的成本,想要治权,便必须要为一百户真正的移民保驾护航,由此才能获得工商权并免缴矿产税,这里的治权已经被那些武力强大的公司管理过一年,没有了明面上的浮财! 促使他拿下此地的就是他在那家大公司的亲戚打听到内部消息,这里可能有个大铜矿,他是为铜矿而来,但想要开采那就必须要有最低唐人一百户人定居,并设立乡公所。 这是大宛镇最基本的大政,是强制执行的,并给他们这些治权公司划的红线。 ‘想占李镇守的便宜,那还不如去种地。’这句话最近在金城的佣兵管理处非常有市扬。 其实对乔欢这种只想种地,并对土地分的多一寸少一寸非常在意的性情,王顺是有些看不起的,这大宛的地多着呢,何必要把关东(玉门关以东)那种对土地锱铢必较拿到这里来。 他总结了镇守府的政策:治权公司想要自己包下一块地营运生利,就得让大概一百户人自己养活自己。这对大多数小治权公司来说也是有利的,毕竟每年要交给镇守府大量的粮食赋税,还必须要从这些农户中买,他最看重的铜矿开采有的时候也要需要他们帮把手。 总之,三年内这里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老陈,你带领护卫队去周边清理一番!” 王顺喊向远处的飞仙佣兵队的队长陈老实,他这三十人的佣兵队伍事实上由两部分组成,这个据说长安来的豪侠,纠结了一帮从长安来的小弟组建的佣兵小队,还是个新小队,刚刚考核通过的没有什么名声的新小队,但对王顺来说,最主要就是要价便宜! 正抱剑骑在马上看风景的陈老实赶忙应了一声,随即喊了跟随他穿着皮甲的九个弟兄骑着马从边缘之地嗷嗷叫着呼啸而去,有的背着弓,有的拿着弩,唯一与其他佣兵不同的是他们不用横刀,而是每人一把宝剑别在腰上。 用剑的佣兵小队,这时陈老实对自己游侠身份最后的倔强! 这里气候好像有些干,不过有这从山沟流下丰沛的河水在,那么就是再干的天气也能丰收,甚至有些洼地还能种一些稻子,怪不得总司们会运来稻子和麦种两种,五百亩地,就是不知道这边耕牛怎么租,听说现在有些人把那些草原的牛驯化,把牛鼻子里穿鼻环,如此就能让牛非常温顺听话。 但是,光自己一家的地养活百口人都没问题,五百亩地啊…… 打量着这块陌生土地上的草木,熟悉农事的乔山兴奋的想着,突然他脸色有些微变。 可是自己就是自己租三头耕牛也耕不完啊?这不是糟蹋地吗? 对了,刚刚那王总司说这地一般是二百亩种粮食,三百亩种苜蓿最为合适! 官府把苜蓿这种草料的价格定的很公道,也是可以直接用苜蓿来交税的,除了这些还能去人市上买粟特奴隶来耕种,就是成本太过高昂了,新移民没那么多本钱。 “何主事,您看可以分田了吗?”王顺走到一个骑着毛驴,穿着绿袍官服的老叟身前,拱手问道。 现在万事具备,只要让康县派来主持分田的主事办完正事,他就可以让从长安来的镶头孙一手来找矿了。 王顺等人谋划的未来自然是跟乔欢等种地移民谋划的未来不一致。这治权只有三年,三年铜矿还有免税期限,自然要在三年内利益最大化,虽然铜矿三年后可以优先承包,但那就要交高额的赋税了。 何主事点了点头,打开手中的地图就开始忙碌起来。 却没想到仅仅半个上午,骑马带人过去驱赶野兽和可能存在胡人的飞仙剑十人纵马飞奔了过来,在他们身后,还有上百身穿着吐蕃皮袍子乱糟糟的人马在后面追。 就听飞仙剑边跑边喊:“吐蕃人从雪山上下来打过来了!” 正在山坡上擦拭着横刀的王顺目光微冷,随即一支响箭搭在弓上,接着尖锐的嘀鸣声在山谷中响起! 那上百吐蕃骑兵看其兵容不像是普通骑兵,尤其是他们身上竟然有的穿着大唐的铠甲,难道是已经血洗过其他营地? 而自己身边,也只有三十个身穿皮甲的佣兵以及没什么兵器在手的民人。 他突然想起了在斗兽扬笼子里六人面对两头猛虎,刘火长刘万里当初给他的那一巴掌,并给他说的那一句:“安西兵,明知是死,也必须是站着壮烈而死!” 他向远处瑟瑟发抖的何主事喊道:“何主事,带民人聚集起来先退走!” “其他二十人与我迎敌,为百姓退走争取时间!”王顺翻身上马,向混乱成一团的人群吼道。 第98章 梦醒以及掌嘴 而李牧作为作为管辖上百万平方公里,十数个属国的正五品大宛镇守使被骗了,却只能咬碎牙齿往肚里咽,还要给到张守珪一副笑眯眯的笑脸来表现出受教的样子。 张守珪作为胜利者,也并没表现出有多得意,反而是说了很多漂亮话。 这些漂亮话很有用,走的时候李牧还特意他送了一大罐子白糖和冰糖,表示吃完了随时提供,他家啥不多就是糖多! 连接苦湖园子的木质小码头上,在渐行渐远的划船声中,李牧负手站立。迷蒙的细语雨打湿了他所穿的圆领绯色官袍,他望着已然划出很远的船只,望着船头上和他穿同样官袍的张守珪互相告别。 此时,阿里瘸着腿,被身穿明光铠的赵虎引进了临湖后园,他看到负手站立在码头淋着细雨的李牧,赶忙快走几步跪在李牧身后的泥地里。 道:“阿里拜见将军,康国一切事物都已走上了正轨,林有德林总司说我已暴露在圣火教的视野中,他也已物色到合适的人选,让我回来。” 阿里跪在地上,眼睛只敢盯着李牧踏在木板上的黑色的官靴说话,说完后把额头埋在泥水里不敢抬头。 赵虎已快步走到李牧的旁边,把一柄木质油纸伞撑在他的头上。 “阿虎,快清明节了吧?”过了许久,李牧看着雨水不断滴落泛出波纹的平湖,说出了一句话语。 “将军,后天就是清明了,在城中的不少休沐将士去城西北半山腰的烈士墓园祭拜,他们大都是要回碎叶城过清明节的!”赵虎打着伞在他旁边说道。 李牧点点头表示知道了,随后看着平湖问跪在身后的阿里:“你也算有功劳,林有德既让你回来,你可还有什么愿望没完达成?” “属下因为去年····如今已成了废人,那女人前段时间生下了孩子,属下只求能给孩子上上大唐户籍,以后便在无所求,只愿为将军效死!” 跪在地上的他想到了那天晚上,天也如今天下着细雨,雨水滴在瓦片上的声音让他酣然入睡。 迷迷糊糊中,大着肚子的女奴琳娜用刀子扎向自己,警觉的他虽然躲过了要害,但那把泛着寒光的菜刀却剁在了命根子上。 如果不是那女人看见血害怕丢下菜刀,估计他已经死了。 后来,他用刀子当着那女人的面,砍了他爹九九八十一刀才终于解气。 但失去的永远也长不回来。 他恨那个女人背叛自己,也恨自己当初没有斩草除根而被反伤。 但没有了生育能力后,反而只能求着那女人生下孩子! 孩子也成了他全部的希望。 他如今只想自己的孩子能平安长大,而只有大唐,才能让他的孩子平安长大! 他跟着的那个林有德很可怕,可怕到能看透自己全部心思,还有他对人命的冷漠,冷到他只要站在他身边就如同站在冰窟中。 当时林总司说他没用了,他是真的以为自己要被处理了,一般都是这样的,他也处理过,免得被圣火教抓住后泄露机密。 没想到最后,他悠悠的说出了一番话:“按理说你现在应该死的,但镇守说你也算旧人,他又是个念旧的,你回大宛见镇守一面,然后离开葱岭以西,免的被圣火教捉住后生不如死!” 所以他回来了,他不敢抬头,这位去年认识的将军,在他心中还要比那个林总司可怕百倍,但他是个仁慈的人,最少对自己如此。 “那就就去长安找马三刀吧,他那边总是缺人,你们也算老相识,你孩子还太小,等长大了再说!” 李牧扭过头,看着跪在地上的阿里说道。 “是,谢谢将军!谢谢将军。”阿里磕头说道。 他不认为将军是用他的孩子来控制他,这种手段林友德会用,将军根本不屑于用。 如今只能祈求于将军派人把孩子保护好,毕竟,他如今已被圣火教下了必杀令,他怕连累到唯一的独苗。 至于风光无限的那几个月,似乎像一扬梦境,美梦之后留下的便是无边噩梦! ··· 随着水波微微摇晃的船上。 张守珪坐在船舱中的桌子前,看着舱外越发下大的雨幕,手中把玩着几颗如鸽子蛋大小的冰糖,随后把一颗扔进嘴里,发出咯嘣咯嘣的声音。 去年对他来说无疑是时运不济的一年。 本来想选一些中级得用的军官,却窜出了李牧这个光芒万丈的将种。 直接想出将入相的他惊的目瞪口呆,连他的光芒也掩盖住了。 他无疑是郁闷和羡慕的,尤其是上上下下让李冠军的名头响彻天下,并简在帝心,以后定然平步青云。 而他每天望着铜镜中生出的白发,对于想要出将入相的他无疑是极为难熬的。 而今年李牧打造战舰却再次激发了他的灵感,尤其是热海冬天不会结冰这一条,让他很是兴奋。 这是他的机会,成为新皇口中卫青的机会! 李牧都能做李冠军,他自然能做得张大将军。 而且上一代大将凋零,朝中也仅仅他看不上的几个所谓名将,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如果能一战灭号称二十万铁骑的突骑施,他便是新一代诸将之首! 前段时间让人划着小船先探索行军路线,这次又趁着军中抱怨的机会算计了李冠军一次,总算是把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完成。 虽是如此,但他总是高兴不起来,李牧的表现真的是太沉稳了,这让他根本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尤其是自己算计了他,已经做好了他翻脸的准备,但他似乎丝毫不在意一般。 甚至临走的时候还送土特产,似乎没一点脾气,让一向谨慎的他疑窦丛生。 如果这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将他还能接受,但他今年才仅仅十九岁啊! “义父,您和李镇守只是口头上说的,毕竟您·····” 在他旁边围着他比较看中的四个义子,其中一个年龄和他差不多的义子把刚捕捞上来鱼做成鱼烩,奉在桌上有些担心的问他。 “站在船头上,自己掌嘴!” 张守珪不由的心中生出一股恶气,连解释也懒的解释,冷冷命令道。 第97章 李牧中计,张守珪的真正心思! 不过就算知道,作为陌刀队悍将出身的他,想来也是不怎么怕的。 现在的他,对于李牧摊开手,表示让自己提条件的态度还是比较满意的。 至少,这位大唐冉冉升起的少年将星,并没因皇帝叫他李冠军就志得意满起来,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他这才哪到哪? 从太宗皇帝三千铁骑一战破十万开始,再到善战者无赫赫之功的大唐军神李靖,后面还有灭掉高句丽的李绩,一战灭西突厥的苏烈,还有侯君集,裴行俭,薛仁贵...... 李牧五百破两万的战绩如放在其大唐建立之前,那叫李冠军确实实至名归。 但放在大唐,放在大唐这个名将辈出之时,能不能排进前十还要看他日后的表现呢! “真的什么都行?”张守珪笑着问李牧。 张守珪这句话一说,李牧马上就警觉起来。 这老贼不会狮子大张口吧? 不过想到自己刚刚说出的话,随即说:“什么都行,我李牧,自然一口唾沫一个钉!” 不管什么,等我当上了安西大都护还不都是我的? 这个时候,妹妹李明月清朗的声音传来: “两位思考天下大事的大官人,还是先尝尝小女子的手艺,观湖赏景怎能没有佐酒之物呢?” 李明月向张守珪行礼后,把盘中食物放在他们桌前,笑盈盈的退走了。 “令妹·······” 张守珪点头后,突然发现桌子前的食物是极为精致的点心,还有一个碗里是白色如盐之物,用手撵了一点尝了尝后,顿时瞪大了眼睛惊讶道: “这不是盐?这是糖?如此洁白的糖?你是如何弄出来的?还有这碗晶莹剔透像冰晶一般是何物?” 李牧看着张守珪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又用手拿了一块冰糖也是往嘴里塞。 李牧顿时一笑,心里道:你是真不怕我下毒害你,这要是砒霜直接毒翻你。 不过,李牧看到冰糖与白砂糖却是若有所思。 去年冬天,他见小妹过来镇守府后也无所事,他因分地和巡视各地忙的脚不沾地,便把各种有的无的方法说给李明月,还有那什么黄泥淋水法,木炭吸附法都告诉她,让她盯着那些工匠不断的用各种方法对红糖进行脱色,最后终于是成功了。 这也就有了桌子上的冰糖和白砂糖,还有各种夹杂大量糖做的点心。 比如混合糖酥,一品酥,炸油糕,带馅麻花,凉糕等等。 要知道,《军地两用人才之友》是有‘油面食制作’这个门类的,还分为蒸食类,烤食类,炸食类,烙食类,凉食类! 李牧选取一些教给妹妹,自然是在正常不过了。 当然,自从白糖制作出来后,放这么多糖李牧是不怎么敢吃的! 早上给李明月给他做的一碗粥,她直接就给放了半碗白糖,还说这是她孝敬哥哥的,问他甜不甜? 李牧想把嘴巴焊死,但最终,还是在她那关切的眼神,把相当于毒药的粥给喝了下去。 然后他就宣布,以后早上戒粥了。 “李牧,全是甜的,令妹的手艺真的是太好了!” 最终,张守珪尝遍了整个桌上的点心,还尝到冰糖,对这全糖筵席极力夸赞! 这是他快把桌子上食物一扫而空后,打了个饱嗝最后说出的话。 李牧看着他,心中清楚,甜这种因获取能量而进化出的味觉,是能让人上瘾的。 “此为白糖,此为冰糖!镇守觉得此物如放在长安发卖,价格几何?”白糖产业绝对是一门大生意,就像酒精在安西军中一般,绝对的战略物资! “白糖晶莹如雪,不含丝毫杂质,冰糖透明如晶,你李牧果然好手段,怪不得我一靠近你这镇守府,就能闻到若有若无的香甜味!” 张守珪边观察这两种金贵之物,心中惊讶了起来,李牧问价格几何,那么是不是也意味着产量很大? 他每月都能享受到药酒给他的红利。 当时李牧仅仅一个从八品,根本保不住药酒之法,李牧用此法结交军中上下的做法也极为聪明。 弄出火药这种军国重器,他还是一个从八品,自然也是保不住的! 但是,现在他作为整个安西都护府的一方诸侯,这白糖又非敏感物资,安西谁敢让他利益共享,谁又能让他献出配方,那岂不是找死? 真当李牧五百破两万是假的? “一年卖于碎叶镇的白糖不少于你总产出的三成以上,还有三千匹五尺五以上肩高的上等大宛战马,给来到大宛镇碎叶军的家属同样待遇,还有你们内河战舰的造舰图纸,再优先给碎叶镇提供一批火药!” 张守珪盯着李牧,思索一番后果然是狮子大张口,但李牧并没表现出倒吸一口凉气或者是拂袖而去和掀桌子。 要知道,他把两碗白糖放在手边,就等李牧掀桌子翻脸的时候,能保住这两碗金贵的糖! 但对方表现让他大失所望! 这让张守珪有些后悔,感觉自己是不是真的报低了? “楚河应该上不了我这种战舰吧?” “三千匹最上等战马?” 这对准备割肉的李牧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但是,碎叶镇应该不缺战马才对,他还要最上等的?还有战船,你楚河太浅,水量也不大,这种战舰是很难用的上啊! “对!就是如此,你答应了我便掉头就走!” 张守珪盯着李牧,这次他势在必得! 白糖由碎叶镇发卖,定会赚到一笔大钱。 再用这些钱打造一千具马铠,三千上等战马,训练出身穿马铠的重甲骑兵应是够了! 要知道,突骑施精锐骑兵也就穿穿皮甲,唯有苏禄的王廷一千卫队,才如唐军普通骑兵那般身穿铠甲! 而骑兵身穿明光铠,战马在穿马铠,这就如同步兵中的陌刀队一般,妥妥的杀戮机器。 一千重甲骑兵功成之日,便是突骑施破灭之时! 你李牧五百破两万,我张守珪,如何不能以一千重甲骑兵为核心,再以三千轻骑为辅助,四千骑兵大破十万铁骑的突骑施? “不是,我不明白你要战船图纸做什么?” 李牧问出了心中疑问。 “真当你大宛有大河,我碎叶便无水?” 张守珪看着千里平湖笑了笑,反问后继续说道: “我要在热海以西组建一支舰队,如此便可从热海运兵到伊犁河谷,从而直接绕过难以行走的大凌山通道,直插伊犁河谷下游,而苏禄王帐就在伊犁河谷下游附近,俺老张,要给苏禄一个………大大的惊喜!” 李牧这次是真的倒吸一口凉气,这张守珪原来是要如此? 他快步走到旁边悬挂的安西地图前,发现热海东岸,刚好可以绕过难以行走的阿拉山口(天山支脉)。 要知道,突骑施可一直用重兵防备着阿拉山通道,对只有一些小渔船那是毫无防备,而且热海极为广大,东西长五百里,南北二百里,就连冬天也不会结冰。 而在马背上的突骑施人又如何会造船,又如何会想到张守珪用船来绕过重兵防备的阿拉山口。 等等, 冬天热海不会结冰,到时候过葱岭的迭别里山口会大雪封山,整个突骑施便没有了丝毫防备之心。 张守珪这个老六,不会是想要今年冬季或者明年冬季要以一己之力突袭苏禄王帐,擒贼先擒王吧? 不过,人家刚刚尚了公主,按照你的性子没朝廷命令你敢直接打? 等等! 东突厥的颉利当年也是二十万铁骑,李靖以三千铁骑雪天突袭直接让他去跳舞去了! 西突厥当时贺鲁也是十万铁骑,苏定方似乎也是以几千骑兵绕后突袭,然后也跟着去跳舞去了! 你这难道是想复制他们的策略,也想以几千骑兵,通过坐船,在冬天他们没有丝毫防备时候袭击他们老巢,也让这坐拥二十万铁骑的苏禄可汗,去长安这座跳舞城去跳舞吧? 草! 中计了! 老子中了这张老儿的奸计了! 李牧直接一拍大腿。 然后看向似笑非笑,正把一大勺白糖倒进粥里的张守珪,顿时一阵无力感! 自己特么的还是年轻啊! 这老混蛋说碎叶军军中有怨言是假的,问罪也特么是假的,特么让我帮忙给他造船才是真的! 打下伊犁河谷,特么的没有多少土地分给碎叶士卒? 说军中这么大的怨言就是因为我? 屁! 老子才刚刚分田,还没收获,碎叶军就算有怨言你张守珪难道是废物? 这点怨言也摆不平? 而且刚刚我一表现出出血的样子,你特么的直接答应了! 刚刚不答应,我一任你提条件马上就把这当成条件提出来? 原来在这等着我呢! 此时他才感到有些心惊! 自己虽然有金手指,但对于这些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百胜名将,还是显得太过青涩了! 我特么被卖了,刚刚还一个唾沫一个钉呢! 这些老东西没一个简单的! 第96章 李牧:要不要现在干掉他? 他隐隐约约记得,大唐在安史之乱前,人口的总数大约在七八千万人口。 而“安史之乱”打了八年,按照唐肃宗时期的《通典》记载,最终死在了战乱中的人数达到了三千五百万。 从此之后,巨唐便只能叫大唐了,再加上唐末乱世,军阀混战,甚至以人为军粮,白骨露于野,各种破城屠杀···· 整个汉民族从此便一蹶不振,再也没有了: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了! 再也没有: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行了,那个自信,昂扬,那种大气包容的百姓性格彻底失去了! 也失去了几代人一百多年打造的: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汉人最鼎盛的时期了! 后世的唐诗三百首,有两百多首都是怀念开元年间的! “安史之乱”,便是整个汉民族命运的拐点。 要知道,这个时候整个世界的总人口仅仅两亿多! 而损失的人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两倍多,燕云之地,西域之地汉地再次进行了几百年的胡化! 直到大明,这才收服故土,并重新再次汉化! 而李牧面前有些发怒的张守珪,似乎就是他间接引起的! 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收那三百斤的粟特人杂种胖子为义子,从而间接导致的大唐子民死亡3500万人口,大半个故土丢失! 现在干掉这张守珪,会不会就不会导致这么多人口死伤了? 这可是三千五百万汉民啊! 最终,李牧还是叹了口气。 这毫无疑问是不可行的,安史之乱必定会爆发,这是大唐各种内部矛盾的总爆发! 而矛盾,是永远不可能消失的,除非另一方消失。 就比如,现在他与张守珪分别代表着大宛镇与碎叶镇的矛盾。 李牧所代表的大宛镇,得到了去年与吐食联军一战大多数的胜利果实。 而出力很大的碎叶镇张守珪,却没有收获多少利益。 利益分配不均衡,镇与镇之间自然就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根本性矛盾。 当然,这是镇与镇之间,是派系之间的矛盾。 在大唐的日月旗下,这种矛盾只是次要矛盾,还上升不到主要矛盾,除非今天他们谈崩了,随着时间越积越深。 他也本就是碎叶人,张守珪对他也厚道,还是人家提拔他起来的,两镇也真的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守望相助替大唐镇守这葱岭以西。 矛盾确实存在,这就需要他们两人进行利益上的调和了。 那如果是大唐从建立起来,积蓄了几百年关陇集团和河北氏族集团的矛盾呢? 上层贵族和底层人民之间的呢? 地域之间的矛盾呢?甚至百姓之间在秩序混乱中有仇报仇的矛盾呢? 当没有秩序之后,那么死亡,饥饿,旧怨,自相残杀等等,损失这么多人口就不奇怪了! 所以,李牧想成为安西都护府大都护,再慢慢的成为大唐的棋手之一,改变安史之乱的结局。 这是他自去年决定参加左路旅以来就定下的目标。 第一目标是我为了汉人永远能够占据整个中亚! 为此,他不断的钻营努力表现自己,之后又不断的给李隆基画大饼,黄金移民策,治权移民策等等。 甚至不惜把地图画出来,用天竺那广袤的土地和他最惯用的ppt给李隆基讲故事,来激发这位的雄心壮志,给自己积累政治资本。 当然,他是只管挖坑和画蓝图的,能不能实现他也不知道? 毕竟找投资人只需要会讲故事,会展望未来就可以了。 他是不管林子有鸟没鸟,先打上几枪再说。 让他没想到的是,还真让他得到关中失地府兵移民安西这个收获。 所以,所以说李牧想以后顺顺利利的当上安西大都护,就不能光顾着如今的亲儿子大宛镇,他需要用全盘视野去考虑安西其他四镇的问题。 毕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 这句后世至理名言李牧心里是极为清楚的。 有些亏,该吃还是要吃的,只需从长远看这对他有益,那么便无所谓了。 李牧看着八角亭外的百里平湖,心中思索起来。 张守珪看李牧不发一言,望着一只从湖中叼上来的鱼鹰怔怔发愣,自知也是逼得不能太紧。 这小子当时为了能帮助张孝嵩快速平叛,直接死守石城,肯定是有大局意识的和政治智慧的。 他看到那些在大唐境内地无恶不做的流放的犯官,被他全部搜罗一空, 从金城坐船过来时,也看到了整个金城已经没有粟特男人,全都成了药杀水两岸密密麻麻耕作的奴隶,他们用仇恨的目光看着远处汉人占据了他们的城市,田地和女人。 也看到淘到了金子的汉人不但分了田,又买了田地,官吏给他划分完田地后,他欣喜若狂的滚在属于他自己那一眼望不到边的田野上,然后把列祖列宗的牌位供在属于他的土地上祭拜。 也看到了一个因不想耕作而只想淘金的人在地上痛哭,打听后还是个长安来的豪侠,他命自己的亲卫把他吊起来抽了一顿鞭子才解恨。 也看到了大宛军的水军战船巡视在河岸边,上面像投石车,但又很小的装置,全装满了火油弹和火药,警惕的打量着四周。 那个以营命名的镇子周边边,也一直游曳着大唐骑兵。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对于李牧已没有了前辈看后辈的那种俯视,而是一个能够平视的同僚。 “镇守,我刚刚真的只以为家属来到金城这边,毕竟都是乡里乡亲来淘金,我又不好阻止,却没想到分地对碎叶军中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 李牧说到这里,直接起身给张守珪行了一个礼道歉道。 “你我如今平级,正当守望相助,我痴长你几岁,叫我一声老张就好!” 张守珪看李牧不像是惺惺作态,反而是真的像是没想到这一茬,顿时刚刚的气似乎直接消了一半! 毕竟,他来李牧这边问罪,一个是想要他消停点,一个自是让他给出出主意如何来解决问题的。 打仗他自认为不比李牧差,但却没李牧对汉化之事那种天马行空的想法。 而且他有时候感觉这李牧有些邪性! 走正道的如黄金实边策,如治权实边策,如舍弃戍堡直接用水军控制两条大河沿岸,这些计策正的不能在正了,没一个不叫他拍手叫绝的。 但他还会走一些让人猝不及防的邪路。 比如,聘用那些在苦牢中的犯官为狗头军师,协助那些经验不足刚刚升上来的中层军将。 还别说,效果真的非常好,竟然短短时间就解决了他手中民政官员不足的窘迫。 这里对大唐来说属于藩属国,但对他俩玩肮脏政治的来说,却是人尽敌国! 他之前还想过给李隆基上个奏折,把关中或者陇右大牢中的那些囚犯,除了斩立决之外全都发到碎叶来废物利用,用他们这一肚子坏水的家伙祸害外人,死了也不可惜! 但想到监管是个难题,又会让碎叶藏污纳垢,最终还是不了了之了。 “还能如何解决,只能是给那些碎叶城过来的家属也按照大宛军的标准来分发田地,大多与我都是乡里乡亲的,就是两地分居确实对军心确实有影响!” 李牧只能如此说道。 “不妥,人都跑过来,那碎叶城还不全都成了胡商的了?” 张守珪摇头,心中冷笑道:军中家眷全被你小子掌握,那碎叶军是听你李牧的,还是听我的? “那就对军将们承诺,什么时候打下伊犁河上下游,那边也像我大宛军这边不就行了?” 李牧也是没什么好办法,直接让张守珪画大饼。 “这个倒是可以有,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那我就实在没有办法了,要不你看我这大宛什么能入你的眼,你随便拿我肯定不吱声!” 李牧直接把决定权扔给他,该出血的时候李牧也是不含糊的! 第95章 当前最重要的! “你可知晓,当今碎叶军中上上下下都在抱怨,说同样是安西军,同样在葱岭以西,同样离家万里,但在碎叶军卖命和在大宛军卖命,待遇却是天差地别?” “他们都在羡慕你大宛分出大片田地在士卒名下,放在那什么军属农扬,在由他们的家眷加入那军属农扬,又买下大量战俘耕种,去过成本和交完赋税,每家都成地主了!” “现在碎叶不少士卒想要退出碎叶军,跑到你这加入大宛军分田,不患寡而患不均,你告诉我该如何办?” 张守珪说完,继续盯着有些躲闪的李牧继续开喷: “你用兵也不是庸手,难道不知长此以往,军中生出怨望来,碎叶军军心不稳,没碎叶军,你大宛军难道能在这葱岭以西独木而支?” 张守珪熟读兵书战策,知道这种事如果不能平时做到防微杜渐,上了战扬上就是该些债的时候了,到时候他哭都来不及! 李牧是他提拔并亲眼看他成长到如此地步的,他不信李牧不明白其中道理。 “这个·····” 张守珪如此一说,让李牧顿时无言以对。 而且他在碎叶军中做了七年医官,里面不敢说全都认识,但戍主队正火长的基层军官就没有他不认识的。 就算他不认识别人也是认得他的,真过来了投靠他是收还是不收? 两军互为犄角,绝对是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怪不得老张亲自过来兴师问罪,自己这锄头挥的太好,差点连娘家的根都挖走! 但话又说回来了,李牧他又不得不这样干。 大宛镇最是不缺大面积的肥沃土地,光守费尔干那盆地这块相当于大半个关中的聚宝盆就已让他以后扩军再没有了粮草之忧。 除此之外,还有着世界排名第二和第三长的内流河(伏尔加河第一),这两条内流河可以灌溉两岸大片肥沃的土地。 既有了如此多可耕种的土地,那么土地自然也成了他手中的王牌。 那么谁才是大宛镇最重要的根基呢? 自然是如今他手上已经达到三千五百人的将士。 他给了移民大量的优惠政策,总不能亏待作为整个大宛镇根本中的根本吧? 所以,大宛镇自然是实行先军政治,自然是军人优先,自然给军中条件要比给那些移民更有吸引力。 如此,才能让移民中最优秀的都主动加入大宛军,也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军中一直有健康的新鲜血液,才能够保证极为旺盛的战斗力。 不然玩命的还没有种地得到的多,谁还来给你卖命? 像大宋那种好男不当兵吗? 并不是李牧不相信觉悟,而是不相信没有物质基础的觉悟。 就算最有觉悟的军队,没有最开始的打土豪分田地为前提建立军心,如何能做到人人舍生而忘死? 而且,他还有另外的一种重要目的。 在边军,军镇是都护府最核心驻防机构,每一个镇守使(军使)统领一军。 当然,各军的编制因实际情况并不相同同,人数从数千到一万不等,他所统领的大宛军属于最低一档军,编制只有三千兵马(因水军增编五百兵)。 像龟兹这种都护府治所所在大镇,一般是由副都护或都护兼领,也同样属于一军编制,人马最多可达上万战兵。 在边军的下一层级便是营,指挥一营的长官为“兵马使”,人数在几百到一千人不等。 比如如今驻守金城的副守捉老陈,便是兼领大宛军步兵第一营的兵马使。 大宛军如今总共三百陌刀兵,五百内河水军,一千五百骑兵,一千二百骑马步兵! 三百陌刀兵为特殊兵种,五百内河水军也独立为一营,一千五百骑兵分为三个骑兵营。一千二百骑马步兵又分为两个步兵营。 其中多出的二百人为李牧的亲兵。 他去年冬天时,便以营级为单位,在药杀水两岸重要节点,设立了七个以营级农扬,每个农扬加入的都是这七个营中军属。 比如在临近大宛城药杀水的上游,就有个叫陌刀营的独立乡镇,陌刀队大部分军属便生活其中,他们家当兵顶梁柱分到的七八百亩土地便在镇子周边。 比如在药杀水中游靠近金城的大片地方,就是步军第一营的军属农扬所在地。 土地是按照职务高低分的,最低的分到五百亩地,最高自然是他,一万亩最好的水浇地。 以他如今的地位,对田地多寡自然是不在意的,他在意的是要带头用田地把人全给牢牢拴在这片土地上。 只要在这边有土地,那么自然就有家,也自然会扎根在这片土地上开枝散叶。 对他来说,金矿是用来吸引移民的。 吸引的人来了之后,能不能留住,靠的还是这边肥沃的土地。 金子也总有淘完的时候,但土地不会,它会一年又一年长出一茬茬粮食来,以此来养活一代一代在此扎根下来的汉人,并繁衍开来。 土地,是分给他们私人的,是能一代代传下去的,就是他们的家园,就是他们以后的命根子! 所以,以后谁想要他们的地,他们自然会拼命。 就算李牧以后死了,但总会有重新长大的安西军,源源不断的安西白发军守着这里,并把自己带他们一步一步筚路蓝缕所开扩的土地传承下去! 只要扎下了根,总会长成参天大树的。 李牧如今要做的,就是清理掉上面的杂草,让汉人扎下根,并给他们浇水,施肥,看着他们渐渐变的枝繁叶茂,鸡犬相闻。 除此之外,他还要把更多的种子撒下去,直到撒遍整个中亚,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使命。 军属农扬虽叫农扬,但具体是谁的地,全已划分极为准确并造册成地契,至少他们的家人和孩子知道哪块地是他们自己的。 他们连夜在边界埋下了分界石。 李牧当时看到这个扬面笑了,他知道,作为耕种了八千年的汉民族,不管是谁,对土地都是喜爱到了骨子里。 他为了让他们以后不忘大宛镇,又根据后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更改了制度,改掉这里原来的名字,以不忘开拓者的精神。 陌刀队家属聚集的乡改名为陌刀营乡。 骑兵第一营家属聚集的镇子就叫骑一营镇。 金城附近也有个乡,改名为步一营乡,加上水军营,如今整个药杀水上下游,共有七个乡镇改名,改成了带有大宛军编制带有特色的名字。 只不过,这里相比于后世建设兵团的艰苦环境,田地非常好,耕作也是由从军家属指挥那些战俘队进行耕作。 毕竟,每家的土地真超过了他们家庭的耕作能力。 所以他是鼓励军中多生孩子的,他们休沐时间都比碎叶军每月多出三天来。 他要以大宛军和军属所在地为核心,以移民为辅,以点及面的控制这片最精华的地方。 这是他当前大宛镇最重要的大政方针,一切其他的都要为此而让路。 第94章 你小子刚自立门户,这么快就拍屁股不认账了? “老镇守,我说今天喜鹊怎么老叫,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在苦湖连接镇守府后园的一处码头,李牧看到从船上下来的张守珪赶忙拱手见礼! 他虽如今名声鹊起,但在娘家来人的前辈面前还是要放低姿态的。 从船上下来的张守珪看着拱手的李牧,理都没理,直接从他身边走过,去向李牧刚刚所在的八角亭中。 李牧讪笑一声,只能是跟着去了。 他大概是猜到张守珪前此的原因,估计是来找自己麻烦的。 镇守使上马管军,下马管民,中间还管辖地各个藩属国,权利之大几乎算的上一方诸侯。 而大宛镇更是不同,因为他不需要朝廷的钱粮供给,所在之地更是离长安万里,权利大小跟十几年后出现的“节度使”是没有任何差别的。 只不过相比后来的十大节度使,他所管辖地方是极大,但实力却非常弱小。 张守圭如此,估计是他发布的政令让整个碎叶城军户不断往金城跑,碎叶镇人口流失严重,人家没亮刀子砍人已经算是好脾气好了。 而且来大宛的移民大多都要经过碎叶镇的地盘,要是被碎叶镇把人一截留,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看来今天必须要出点血了,李牧边走边思索。 “李长野你真行啊,现在整个碎叶城的将士都指着我鼻子骂,说我养出了个白眼狼,天天在家偷东西,都快把自家给偷空了!” 张守珪坐在亭子的椅子上,指着李牧鼻子不客气道。 这是真的给气的半死。 对于李牧这个崛起碎叶的军中后辈,他自是极为看重和喜欢的。 两人之前上下级的关系先不说,就说有大宛镇在,他便不用再顾忌身后大食,可以放心对付七河地区的突骑施了,好好给对方上眼药,压缩对方的生存空间。 张孝嵩走的时,给张守圭碎叶镇的战略方向便是扼制实力越来越强的突骑施。 给李牧大宛镇的任务是先立足于河中地区,方向是防备大食人与吐蕃人。。 又因李牧提供黄金移民策的原因,还有打造安西军在葱岭以西的粮仓与立足之地的战略目标在其中。 葱岭以西的两个镇守府背靠背,碎叶向北攻略七河流域,大宛向西向南,给的底线便是要守住大宛这块相当于大半个关中平原的粮仓之地。 所以整个安西尤其是张孝嵩,都在为移民忙碌。 其中自然也包括张守珪,对他来说更大的好处在便是以前限制碎叶镇兵马扩充粮草问题,会随着大宛镇的移民与开发而改善起来。 为此他已提前向龟兹,向长安发出申请和奏折,准备从明年开始,希望朝廷能给碎叶镇在增加两千骑兵部队,并陈述了其中利害。 加上碎叶镇如今已补足了四千五百兵马,那么他手上可用兵力将达到六七千安西军,对付突骑施也会慢慢变的得心应手,从之前的防御态势转变为相持态势。 只需朝廷腾出手准备灭突骑施的时候。 那么李牧便可出一千五百精锐骑兵,再加上碎叶城四千五百骑兵,总计六千精锐大唐铁骑,自怛罗斯合兵一路向北! 龟兹张副都护在出八千骑兵,由弓月城自伊犁河谷一路向西。 如此总计一万四千精锐铁骑便可从两个方向形成“钳形攻势”,前后夹击位于伊犁河下游的突骑施王庭所在,两面夹击之下一战灭之,去除葱岭以西这个卧榻之侧,把七河流域彻底纳入大唐实控。 如此战略可行,那么大唐便彻底在安西打下局面。 拥有了葱岭以西两片最肥美的土地。 然后继续移民,继续种田! 并以此为基础,或是支援北庭都护府对付葛罗碌部,占据唐努乌梁海区域。 或是向南,利用水道征服天竺。 或是向东南打下大小勃律这个去雪山高原腹地的跳板,直接进攻吐蕃腹地。 或是合力往西打,报大食人去年的一箭之仇! 整个安西都护府的战略腾挪空间将会获得极大的转变。 毕竟,只要粮草这个最重要的问题解决,自然也解决了整个安西兵力不足的问题,以安西军的战力,整个西域谁是敌手? 而且有李牧手上的三千大宛军坐镇后方,两镇又相距不到千里,金城甚至离碎叶镇仅仅不到六百里。 黄金移民策他如何能不鼎力支持? 但是, 所以说但是。 他最近发现,碎叶军的军心有了渐渐有些不稳的迹象。 调查后才知道,碎叶军属全跑到金城去了。 李牧用手上现有的大片土地和金矿来不断的吸引碎叶镇的汉人人口,还放开一些治权,让好多跟着他发了财退役的军官都去购买治权,然后又招募一批杀才替大宛镇去‘治理一方’。 让如今整个碎叶镇的商业凋零,人心离散,都快被这小子给掏空了! 他本想模仿李牧发布政令,甚至想学李牧造船,但调查后才发现: 碎叶城周边根本不具备他模仿大宛镇所发布政令的条件。 别看七河流域土地都挺肥沃的,但更适合放牧,其中最精华的一部分伊犁河谷地区倒是具备这种政令的条件,当然,也唯有伊犁河谷的水量才能够让战船通行,但是那地方几乎全在突骑施人手中。 他也没办法,刚好开春之后有大批移民前来,自然是要经过碎叶镇,这才南下来找李牧好好聊一聊。 而来之前,他除了亲自去金城领会了李牧如何把金城人男人给搞没得,还去试了施能够发射火油弹,火药弹和装备伏远弩的新式战船,让他整个人是佩服之余也是心痒难耐,还有早就生出的怒意更盛了! 好好好,这大宛镇所处的河中地区全是好地方,现在你都这么富了不但不帮帮娘家,你不但不帮,还特么从娘家往你自己家巴拉! 你这个小混蛋,不会是忘了你三千兵马最少一千是出自碎叶军,这可是我给你留的核心班底! 你小子刚刚自立门户,这么快就拍屁股不认账了? 要是今天不给俺老张一个交代,那就真别怪我翻脸把移民全给截留了! “不过就是一些军中弟兄的家眷过来淘金种地,哪有老镇守说的如此严重?” 李牧看了看天色,感觉气冲冲的他应该没吃饭,向不远处的小妹李明月使了个眼色,让他去弄点酒菜之类的。 在饭桌上两杯酒下肚,才能好好讨论公务啊! 第93章 莫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安妮不知道,也不敢想! 越在金城生活,越会对大宛城的那位将军生出一种恐惧。 恐惧的来源很多,比如金城越来越多的唐人面孔。 比如那些公所的警卫部队,在城内各个地方巡视,城内已经没有了小偷,没有强盗,甚至连乞丐都没有了。 比如街道越来越干净了, 在金城旁边药杀水修建的码头越发的繁忙起来了! 还有药杀水旁边的兵器工坊,产出了越来越多的兵器,盔甲,铁质农具! 以前只是听见那位将军的名声,如今那位将军通过越来越多的官府法令,让整个金城随着他的意志运转起来,没有人能逃脱他的掌控! 如果不能成为唐人,成为那位将军眼中的自己人,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 “我会给你们一个交代的!” 陈老实看着两女,最终还是狠不下心来立刻离开。 他觉得自己可能中计了! 如果在温柔乡里继续待下去,他怕自己这辈子都没办法回到长安了。 他要淘金,他要吃苦,他要他要时时告诫自己,这里不是他的家,长安才是他的家! 第二日清晨,他是扶着墙走出了安妮姐妹家,昨天晚上安妮疯狂的索要,他不能不给,这也就造成了现在他走路都在打摆子! 走在向王宫也就是现在被改成县衙的街道上,街道左右很多人已经开起了商铺,吃穿用度各种店铺都有,但大多都是女人,被唐人妇人指挥着的粟特女人。 前段时间从碎叶搬来这边的唐人女子闹的很凶,好多家都有了小妾,各种管不住裤裆的事情在已婚男人身上发生,甚至有泼妇骂李冠军污染大唐血脉之类的! 但这对大唐男人来说却不吱声,好多都后悔结婚早了,念叨家里母老虎管的太严之类的。 还好金城官府是站在男人这边的,独立出来专门办理和离官司一点都不做为,在那里上任的主薄是个老眼昏花,耳朵不好使的老头,哪个悍妇声音稍微大一点,就抱着胸口喘不过来气,就像马上要死了一般,然后衙门就关闭了,说要去静养! 然后就有人会看到他在新开的酒馆里面喝酒,看粟特女人跳舞,甚至兴致来了上扬一起跳,哪有任何老眼昏花的样子, 走进衙门,他发现碰到一个熟人,正高坐于衙门的主位之上,一边饮茶一边画着什么的金城户曹主事卜天寿。 正摸鱼画着仕女图的从八品户曹卜天寿看了来人一眼,看了看在桌面上的户籍微微一笑道: “陈老实,咱们也是旧相识,你真的不要你家里那两个美娇娘,不老老实实去种地而是去淘金后准备回长安?” “卜主事,我飞仙剑心怀壮志,如何能被两个胡女拖住手脚!”他咬牙说道。 卜天寿点了点头,随后又道: “那个怀孕的已经算作唐人,但没怀孕的那个,肯定会投到别的男人怀抱,甚至怀孕的还可能再找个依靠,毕竟如今葱岭的雪已经化开,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到金城!” “你可想好了,到时候自己的女人侍奉别的男人,孩子跟着别人姓,你可别不甘心?” 卜天寿对这种事情见的多了。 鹰嘴沟金矿确实丰富,去淘金的第一批人有许多发了财准备回去,上面的指示是尽量把人给留住,但不可强制。 “难道就不能有两全之法吗?我······我····” 此时,陈老实又纠结起来。 想到自己没出生的孩子可能跟别人姓,没事还被别人揍,甚至女人都会成为别人的,他顿时痛苦起来问道。 “自然是有的,要不你就把户籍改在金城或去服三年兵役,把两个女人都记在你的名下,那么就没人敢动她们的!” 已18岁的卜天寿饮了口茶笑道。 “我是长安人,是长安的户籍,如何能够,你们这是····这是骗子!”飞仙剑顿时气愤起来。 “嘭!” 卜天寿一拍桌子,整个官寺顿时一震! 刚刚桀骜起来的李老实也被这位从八品的户曹吓了一跳,赶忙弯下腰身。 “陈老实,真当朝廷的威严不在?敢咆哮公堂?” 卜天寿冷笑看着一点不老实的李老实。 你是真当朝廷和大宛镇的便宜是那么好占的,吃干抹净糟蹋一番就想走? 还想让官府替你养孩子,还想在这边留个家,两边好处都想占,真当李冠军的便宜,是那么好占的? “我······” 陈老实是不想被人管束的,更不想面朝黄土背朝天! 可是, 真的要扔下女人去淘金,赚了钱后回长安? “我先去淘金,等我回来····再说!” 陈老实拱手向卜天寿说道。 没了长安户籍也没什么,就是以后回长安娶正妻要难一点,但两个小妾他食髓知味,太不舍了! 两相对比下,觉得长安的户籍没那么重要了。 大宛镇又不会限制他的自由,难道没长安户籍就不能回长安吗? “行,不过你去金厂赚钱的速度要快一点,慢点你那个没怀孕的美娇娘可能就留不住了,她的姿色可真的不错呢,我听碎叶镇那边传来的消息说,第一批已经越过了葱岭,人数不少,她喜欢上别人也说不定!” 卜天寿继续补刀! “啪!” 陈老实扇了自己一巴掌,自己特么的怎么就这么色迷心窍。 如果说和安妮没有感情那是假的。 但他自然知道这胡女的性情,只要他不在肯定会去找别人的。 这关系到她能不能成为唐人! 他不明白成唐人就那么重要吗? 此时他却不明白。 莫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我改户籍还不行吗?” 陈老实顿时颓然起来,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 此时的他才明白,免费的,才他妈的是最贵的! 而且会越陷越深! 卜天寿点了点头,让人过来帮他改户籍。 等改完之后,这才笑着说: “改籍后,待会有人和你去城外,他们会划分你二百亩田地养家,那怀孕的会入你的名下,没怀孕的只是暂时在你名下而已,你可要好好努力了!” “而且既然有田了,按镇守将令,绝不可荒废! 现在正是春耕之时,你先要把田种上,才能在农闲的时候去淘金!” “我不要田行不行?” 此时的陈老实脸比锅底还黑,没想到后续的坑在等着他呢。 “你觉得呢?” 卜天寿再次饮了一口茶,冷笑着问他。 第92章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 夕阳西下,他们再次向东方望了一眼,那片生他们养他们的地方,在那片山的对面。 如今真的要离开了。 也不知道此生还能不能回来。 但路在脚下,他们也有追寻希望的机会。 “崔器,还有崔和,你们为什么去安西,去大宛?” 和何小玉走在一起的是一高一矮的兄弟俩。 他们一个七岁,一个九岁,在刚刚的战斗中,他们父亲埋葬在这里,何小玉九岁,想要安慰安慰已成了孤儿的他们! 何小玉也总是认错他们兄弟,因为七岁的崔器比九岁的崔和还高。 此时一高一矮的他们眼睛还是通红。 “何小玉,你就叫我六郎,叫我弟弟九郎就行!” “我们去安西还能干啥,我爹说就是种地和淘金,要不就去当兵,也不知道那边的官府说话算不算话,我爹现在都死了。” “我爹死的时候拉着我的胳膊说,就是希望我们以后有地,有婆娘,能把祖宗香火传下去!” “如果官府说话不算话,那我们兄弟就先去淘金在自己买地!” 崔器没说话,是他的大哥崔和崔六郎说的。 “我听刚刚那个大将军说,一个人会给五百亩地的!” 崔器许久才蹦出一句话来。 “九郎,你根本不知道五百亩(唐一亩540平方米,现代667平方米)地是多少,在关中,在陇右,五百亩地够10户一家五口活的非常好了!” “五百亩地谁又种的过来?” 他们三人都失去了至亲之人,只能互相说话来打破一路上的悲痛。 “能种过来的,我村里的地主就有几百亩田地,全是佃户或雇人来种,我爹去年就是给他们种田的佃户。” 何小玉家里是落魄成佃户,自然清楚地主是怎么种田。 “那就更不可能了,你想想,官府疯了还是李冠军疯了,我们过去做地主?” 九岁的崔六郎根本不信这种鬼话。 顿时,三个人都沉默了。 想想也是,官府图什么呢? 再说, 他们还是小孩,哪个小孩能在他乡守住五百亩地? ······ 飞仙剑陈老实自从进了金城,泡进了安妮姐妹的温柔乡里一冬天也没出过城。 此时, 小院子中,重新抽出绿色的大石榴树下,陈老实正照着枝杈上挂着的一个小铜镜。 他摸了摸铜镜中已经变得胖乎乎的脸,又摸了摸全是肥肉的肚子,整个人处于一种恍然隔世之感。 如果让他评价这个冬天的话。 他敢说这就是皇帝的日子也不换啊! 两个美人没有关中那些悍妇身上的臭毛病,对他是极为温柔体贴。 每天除了给他做饭,做家务外,还给他弹奏,跳舞,他左拥右抱想如何就如何。 这日子是谁给的? 官府给的,也就是大宛镇如今的土皇帝李冠军给的。 怎么说呢,李冠军简直就是造孽啊! 作为在长安的市井游侠,他打听消息自然是一把好手,脑瓜子转的更是如狐狸一般狡诈,没有这点本事,他也不可能在长安这个地方打出飞仙剑的名头来。 江湖是什么? 就是人情世故! 他汇总了李冠军从进入金城后不到半年的所作所为,真的就是在造孽! 不过这种造孽是针对胡人的。 对万里而来的唐人而言,这不叫造孽,而是将军的恩赐! 是真的恩赐啊! 而对他们的要求也很简单。 想发财的就去淘金,太累了想歇一歇脚的就给他去播种,想寻找刺激又想发财的就去参加如雨后春笋冒出来的佣兵队。 如果你对种地感兴趣,想做地主,那么只要是唐人,就有极为廉价的土地供你选择。 你说你没钱? 也不打紧,官府借你钱,只要秋后用粮食来还债,要交赋税,但并不算多,唯一的要求就是余粮要卖给官府,价格也不会亏待你! 当然,土地是限购的,唐人身份可以以极为低廉的价格买五百亩地,超过之后,地价就会变的越来越贵,超过一千亩甚至比关中的地价都相差不大。 想要便宜买地那也行:比如加入安西军服役满三年以上,或者去公所等民兵机构服役满六年,甚至刚刚官府又颁布了一条,加入佣兵队也可以算作服役,但达到条件是要满十年时间才行。 如果你实在什么都不想做,就想摆烂那也可以。 官府给你人性化管理,除了半个月要去公所备案一次,还要去你所住的地方看看你的播种成果。 如果一年半载没一点成果,那么会给你换一个好生养的继续,甚至会贴心的给你推荐补药,免得太虚了。 “铮!” 陈老实拔出自己的飞仙剑,看着视之如命的宝剑,竟有了斑斑锈迹! 他又看了一眼铜镜中肥胖的自己,顿时一阵悔恨交加涌上心头。 我可是长安城都有名头的飞仙剑,来这安西金城是来淘金的,是要来发财的! 垂垂老矣的父母还在长安家中等我归去,等我膝前尽孝! 还有故友等着与我大展宏图! 如何, 如何能如此颓废下去? 正在这时,在屋子里听见外面动静的安妮与他姐姐出来,可以看到安妮姐姐腹部微微隆起,前段时间去找先生,说是怀孕了。 他一反常态推开贴上来的安妮。 反而郑重其事的面对两女,咬牙下定决定道: “没想到我被酒色所伤,竟然如此憔悴,自今日起,我飞仙剑,便要去金矿淘金了!” “夫君,你,你答应要与我们姐妹长相厮守,为何又要去淘金?” 安妮的脸色一变,他姐姐似乎早就料到,只是摸着显怀的肚皮,流着眼泪挽留道:“夫君,我怀了您的孩儿,您不想看您的孩儿出生了吗?” 飞剑仙看着安妮的姐姐,看着这个善解人意的女子,看着她隆起的肚子,肚子里是他血脉的延伸。 “我·····但大丈夫生于天地间,自然要成就一番事业,如何能如种马一般······” 陈老实似乎心软下来了,但看到锈迹斑斑的长剑,心瞬间又硬了起来,再漂亮的女人天天脱光了看,也会生出免疫力的。 “夫君,您不看妮儿给您跳舞了吗。妮儿新学了舞蹈,我现在就给您跳好不好?” 安妮惊恐起来,她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自己的肚子不争气! 人是自己找回来的,怀上他孩子的却是姐姐。 他姐姐上个月已经在官府领了一个红色的小本本和一百文黄澄澄的开元通宝,并且把她的名字记录在案。 这根本不是一百文钱的事情。 有了这一个红色小本本,那么姐姐就能在任何时候去找公所求助。 就能在孩子一岁后,划分到一百亩田地,成为大唐安西都护府,大宛镇金城人,是这金城的主人之一。 (吐蕃入长安,陇右崔器死之。——《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九》,崔器这个人在正史上是有的,这里用马伯庸书中的角色设定!) 第91章 别怪我挖你们的根! “玉儿,低下头,不要怕,娘在呢!” 九岁的何小玉紧紧握住母亲的手,蹲在地上忍不住的颤抖,母亲何白氏尽最大努力把他护在怀中。 一支箭头连小半个箭身插在他的眼前干硬的土壤中,尾羽还在不断的颤抖。 与他们母子同样的附近还有很多人,有烙饼的刘叔家的小妹妹,有从山上下来的七郎,有给人放牛的小田,他们年龄都很小,也瘦的厉害,都被母亲,被姐姐护在身下....... 二百老弱妇孺被护在军阵的最中间,父亲叔伯全都拿起刀枪棍棒组成军阵护着他们的亲人。 他能听见吐蕃人骑在马上的呼啸声如同野兽,箭矢撞击在盾牌上和入肉的声音。 还能看见父亲伯伯们在外围,艰难的阻挡围上来的吐蕃塘骑。 去年他还是一个给地主的放牛娃。 他曾问父亲:“爹你说咱家在祖父那辈还有五十亩永业田,现在却一点没有了,我们没有田难道以后只能给地主家种地了?” 何大勇沉默不语了一下午。 没想到在过完年后,他父亲就决定带一家去万里之外的安西,期间父亲说:“官府说那里一户给五百亩地,但是要走很远的路,你能坚持走完吗?” 他重重的点头,说:“五百亩地,他就是爬也要爬到安西,死也要死在属于咱家的地里!” 五百亩能传给子孙的永业田,成了他们一家人的信念与希望。 随后,他父亲把仅剩的家当全都卖了,只把祖宗牌位抱在怀里带着他们母子西出关中,再过玉门关。 在玉门关城内,他们认识的,不认识的一起组建成一个个西迁团,男人大都以前当过府兵,护在亲人身旁。 “娘,我是男子汉,我要去帮爹他们!” 何小玉觉得自己要做点什么,他已经九岁了,用投石索,弹弓还是没问题的,却被母死死的护在身下,他觉得这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 何小玉挣扎期间突然感觉不对,直到他扭过头,看到母亲跪在地上,背上插了三支箭矢,而她紧紧咬着牙关跪在地上,用身体护住他,中箭了也没发出任何声音。 虽然他们被护在军阵中间,但吐蕃人抛射的箭矢还是不断的出现在军阵内的。 而如他一般的孩子,全被亲人护的密不透风。 “娘………” 何小玉愣愣的看着跪在地上已然没了声息的母亲,那姿势,似乎是还想把儿子护的更紧密一些。 而:“玉儿,把头低下,不要怕,娘在呢!” 是九岁何小玉这辈子听到母亲最后的一句话。 在何小玉身后,有两个孩子的,母亲如老母鸡一般用身体帮孩子挡住。 一个怀中抱着婴儿的,鲜血从年轻她的下巴滴下,滴在怀中婴儿的脸上,婴儿却毫不自知...... …… 何大勇牵着何小玉的手,立在一个新起的坟堆前。 在他们远处,是望乡烽戍堡,是在阳光下高高挂起的大唐日月旗。 在上百户迁移百姓身后,是一队穿着铠甲的大唐骑兵,是他们之前杀退了两百多吐蕃塘骑,救下了他们。 之前上百户的迁移队伍变的稀稀拉拉,只剩下不到二百多人。 而他们中,很多男人和女人都死了,反而是年龄小的孩子几乎都活了下来。 不少小孩子在坟前哭的撕心裂肺,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最宠自己的亲人,怎么就埋到了土里。 还有一些父母双亡,只留下孤零零的孤儿跪在双亲坟堆前。 何小玉没有哭! 他觉得他应该要哭的,但就是哭不出来,似乎伤心到极致,连哭都不会了。 再说哭有什么用呢? 不给母亲报仇他连哭的资格都没有! “记得你娘埋在这,脑子给记死了,这里叫“望乡烽戍堡”,等我死了,也把我和你娘合葬在这里!” 何大勇看着妻子的坟墓,只能是抓紧住儿子的手。 他,望向山那边雪域高原的吐蕃所在地。 我们好好的走路,又过的这么苦,你们为什么要杀我们呢?是因为我们好欺负吗? “还是晚了一步,还请都护降罪!” 望乡烽戍主在张孝嵩面前请罪,张萧嵩看着只能容纳百人驻守的戍堡,摇了摇头道: “也怪不得你,你有守戍堡之责,去救人已是冒了大风险了!” “我也是没想到,关中府兵制已经烂到了这种地步,圣上一道敕令,就有这么多失地的西迁府兵军户!” 张孝嵩喃喃自语,脸上的表情很奇怪,并没有仇恨,似乎是心若死灰。 自己安西一系所处的关陇集团已经不可救药了吗? 这些府兵可是大唐的根基,是关中的根基,现在这么多不得不放弃故土去安西找活路,你们难道就不想想为什么吗? 他们的土地全都被你们这些高门大户以各种手段吃干抹净了吧?在关中已经活不下去了吧? 他们以前,可都是大唐的荣耀和根基啊! 你们连自己的根也挖吗? 张孝嵩突然想到去年李牧曾给他说过的一句话:大唐的府兵制度,已经到了不能不改的程度了,关中的地越来越少,人口却越来越多,河北之地同样如此。 武周时期虽皇室和大臣一批一批的死,但底层百姓的动荡并不大,户数更是翻了一倍,这还没算上那些豪门大户的隐户不交税的大量人口。 而这段时间不断西行迁移的百姓也让吐蕃警觉起来,他们不希望增加安西都护府的实力。 因为,他们和大唐各个军府都打过仗,其中安西兵虽人数最少,但无疑是战力最强的一支! “你们既然不想要,那我安西就全要了,以后别怪我挖你们的根!” “参军,替我我给李牧去信,让他把这些以前的府兵百姓一定要安排好,朝廷说一户给五百亩就是五百亩,就算这一户只剩下孤儿,那也是五百亩,他要是敢少一点,我拿他是问!” “另给朝廷上奏,吐蕃吐谷浑部袭扰我西迁百姓,请求朝廷调拨新式火药或请大宛镇那边调配一批火药给龟兹,就说,必须要在河西和吐蕃人打一扬,斩了他们伸出的狗爪子!” 张孝嵩看着损失惨重的西迁百姓,向身后的参军命令道。 如今火药的产地只有两个地方,一个是长安,一个是大宛镇。 而火药的威力也随着李牧五百破两万的名声在大唐的各个军中流传起来。 很多人希望把具体配方下发给都护府一级,自己生产火药。 但被兵部全部拒绝,想要用火药必须向兵部申请,核准后才会调拨一批,但僧多粥少。 大宛镇属于是特殊情况,毕竟是人家李牧自己弄出来的军中利器并上交朝廷。 但作为安西都护府,作为大宛镇的上级,也是必须先给兵部申请,核准后兵部再给大宛镇发出文书,如此才能把火药按量移交给龟兹这边。 第90章 白居易日记! 【当然,对于这样的安排我也是不得不接受,如果能够完成这样的旅途并写出一个令人亮眼的报告,会对我三年后考进士进行加分!】 【真是该死,如果放在七八十年前,以我白居易不比诗仙李太白低的才华,定然能早早就高中进士!】 【而现在,我却不得不向分数低头!】 【我讨厌格物,我讨厌算学······】 一个圆肚钢笔笔尖在一个日记本上点出杂乱的墨点出来,显示出白居易极为烦躁的心情。 此时他身处旅店二层的一个房间中,透过窗外明月的夜空,可以清晰的看到远处一个半废物的戍堡,在上面悬挂着大唐的日月旗,在戍堡的旁边是一个老式镇公所。 从长安到安西大宛镇,有数不清这样的戍堡树立在草原,树立在荒漠边缘,树立在戈壁,高山,绿洲和河谷上。 有的废弃,有的在戍堡周边建立起一个个人口稠密的村镇,让骑着马旅行的白居易能够有地方住宿和休息,每个村镇的人都很热情,他们做出美食吸引沿途旅行的顾客。 就是白居易老有被宰的感觉。 正在这时,几个骑着马,身穿新式军装的巡警背着枪从镇子外面归来,似乎马背上还挂着几只野狼。 五六个十几岁,背着弓弩的小孩骑马跟在巡警身后,似乎也挂着不少狼尸,叫嚷着要巡警生火,他们今晚追狼追了半个下午太累了,要大吃一顿! 白居易摇了摇头心道:这些身处古丝绸之路各个戍堡组成城镇带的小孩确实和江南之地不一样,不喜读书,就天天想着打仗。 大唐如今摊子铺的太大了,前段时间报纸说美洲大陆又发现了巨大的金矿,让早已对金矿不感冒的百姓大骂朝廷丧良心,天天就会用老套路,一点新花样都不会整! 还听报纸说,波斯都护府那边又乱了起来,似乎是为了猛火油,朝堂似乎对波斯怎么控制又争吵了起来,甚至在朝堂中打架打的鼻青脸肿,帽子鞋子乱飞..... 作为一个有志在仕途上有所作为的他,觉得应该在这为期三年的旅途中多学一些拳脚。 毕竟,朝堂有些地方经常说不过就要从拳头上分高低的,一点体面都不讲! 散开繁杂的思绪,白居易重新翻了一页,用圆肚钢笔在日记本再次开始写: 【我的研究课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那就是大唐第二位天策上将李冠军的崛起,一切的一切都要从最开始的地方研究,就比如这早已废弃的戍堡研究,才能还原出当初的各个复杂事件的起因,经过,以及结果!】 【我翻阅了历年的记录,又调查了天策上将部下的贯籍,发现了一个没人注意的问题,天策上将李牧无疑是个军事天才,他手下的几个方面大将无疑也是极具军事天赋的!】 【但现在的人,全把研究方向放在了他手下的那些将领所表现的战争艺术上,却忽视了他手中最中坚的力量,那是开元四年的那些老府兵,当年没有经过经过兵制改革,关中那些逃兵役而被李隆基赦免的那批人。】 【他们当时的土地,早已被高门大户的各种手段兼并,他们带着妻子儿女逃到深山,改头换面进入各种各种行业,或者直接成为盗贼,还有很大一部分成了那些关陇贵族中的佃户!】 【已经成佃户的他们,会回到家中去找那些压在箱底,就算快活不下去也不舍得卖的弓箭与横刀。】 【已成盗贼的他们,应该会把蒙面的布扯下来,寻找伙伴一起从深山老林中出来。】 【成店里活计的他们,应该会改变迎着宾客那虚假的笑脸,跑出去寻找埋藏起来的兵器!】 【关中人最耐苦战,一手拿刀,一手拿犁一直是他们在安西,在碎叶,在大宛,在高原,在天竺以及大唐所征服之地的固有形象!】 【路线应也是沿着我环游中州的路线,扶老携幼,组成移民队伍向大宛镇的前行,而促使他们西进的,我翻遍故纸堆,最终才找到当时李隆基的关中府兵的赦免告示!】 【开元三年,无疑发生了非常多对大唐影响深远的小事件,这些事件都是现在的热点课题。】 【我要另辟蹊径,研究课题则是从这些底层的士卒开始,想要课题能够通过,也就必须沿着这条老丝绸之路,用自己的双腿前行啊!】 【开元八十四年,记于望乡镇。】 “铛铛!” 白居易所在的客舍二楼的木门突然被敲响了。 他打开门发现是一个看样子很老的老人,脸上的皱纹丛生。 白居易赶忙扶住这个客舍店家主人的爷爷,就害怕他摔倒。 “小家伙,镇公所那边的狼肉烤好了,还有其他小家伙们都围在篝火堆热闹,年轻人就应该有年轻人的样子,窝在房间里做什么?” 白居易看了一眼桌上已写完的日记,便扶着老人笑着道:“我扶您下去!” “这才对嘛,老夫何小玉今年九十岁,听说你一直在打听当年七万流民走安西之事,老夫可是亲历者,你想不想听我这个老古董唠叨唠叨?” 老人被白居易扶着走到不远处的镇公所的空地之前,看着十几个年轻的孩子正把狼肉分割,插在铁签子上放在篝火堆上烤。 夜晚的篝火映照在老人何小玉那浑浊的瞳孔之上! “真的,我可太想知道了,请您一定给我好好讲讲!”白居易顿时大喜道。 随后, 他把何小玉老人扶在离篝火不远的一个躺椅前躺下,他则找了个小马扎坐在他的旁边倾听! 何小玉目光盯着月光下被修缮了多次的老旧戍堡,以及在戍堡第三层猎猎作响的大唐日月旗,似乎一瞬间回到了八十年前。 “当年,这里还不叫望乡镇,而是只有一个孤零零守在这里的望乡烽戍堡,我当年还不到十岁··········“ 第89章 葱岭第一刀! “我就说这卢家竟好好的撤去状纸,原来是您给我捞了出来?” 刚到崇义坊的自家宅院门口,就看见一青衫男子站在自家门口,李太白便跳下马来,向来人大笑道。 若论当今圣人最看中的青年才俊是哪个,一武自然是以五百破两万,独在帝心的李牧李冠军,而文这一方面,自然就是风华绝代的男神兼当今的文坛领袖张拾遗张九龄了。 怎么说呢,这位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却靠才华朝九晚五。 少年时便成名,19岁高中进士,如今在这长安名声极大,不但美姿容还极为有风度,来长安赶考的无数才子都折服在其风度之下。 李太白的目标便是重走张九龄这位老大哥的仕途之路,见到自是极为高兴。 “哈哈,太白你可别乱说,那卢家确切的说是忌惮你大兄,与我并无多少关系,我也仅仅是给那卢伴食提了个醒而已,当不得把捞你出来啊!” 张九龄人在朝中,李太白是太学生,在红灯区与文艺沙龙最聚集的平康坊当街连杀十一人,其中一人还是当今副相家人,整个文坛自然都极为震动。 不少人都要去救人,而张九龄则自然是其中之一 李太白来自边疆却才气逼人,他也是来自岭南这个边疆之地,所以对李太白一直是另眼相看。 在顶级文化圈宴饮之时,李太白年龄虽小,但也成了座上宾,名气已然在诗坛中小有名气。 尤其是他当街连杀十一个恶人之后,他之前所作的那一首《侠客行》,再次在长安掀起巨大风潮出来。 大唐本就尚武,李太白不但诗如此写,还用作来证明自己之前没写错。 自然犹如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一般,名气直接震撼了整个文人圈子。 两人见礼之后,对坐于李家二进院子旁边小花园中石桌前。 这里可是崇义坊,是他老爹李客花了大价钱买的,正北相邻的坊市便是“务本坊”,国子监就在那里,再往东走便是平康坊了,地价几乎是寸土寸金。 “太白,就别说什么客气话了,你之前让小孟对找我说,你可以快速印书,印文章,并不需专门做出雕版来,这是真的么?” 张九龄刚一坐下就问起今天来的首要之事。 这小子虽爱夸夸其谈,尤其是最喜欢夸自己家乡,夸自己大兄,但只要不喝酒,还是能靠点谱的。 这要是真的,那简直对文坛,对天下文士都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听小孟说他还想弄什么书局和报纸出来,问自己愿不愿意把诗词放在上面镇扬面。 这是诗词的事吗? 这是传播圣人学问的大事! “你是说活字印刷吧?我听过我大兄提了一嘴,简单极了,还请张拾遗把自己印章拿出来,我给你演示一番便可!” 随后又喊仆役拿来印泥和白纸。 接着,整个石桌上就出现一堆田黄石,鸡血石,羊脂白玉的印章出来。 李太白想了想,向旁边的萧武说:“老萧,也把你的印章拿来用一下!” 萧武看了一眼张九龄,有些扭捏,不过最终还是把一块羊脂玉制成的大印章拿了出来。 张九龄则看李太白要搞什么鬼。 紧接着接着,李太白便把全部的印章按在面前的白纸上。 【海上明月太白酒中仙曲江张九龄葱岭第一刀】 张九龄看到白纸上的字迹皱眉, ‘海上明月印’以及‘曲江张九龄印’是他的私印。 ‘太白印’以及‘酒中仙印’是李太白的。 而这个‘葱岭第一刀印’显然是这位和李太白住在一起的千牛卫的私印。 就是,这葱岭第一刀是什么鬼? 他看向萧武,而萧武则是把脸别向天空,不敢与这个左拾遗对视。 特么的,老子葱岭以西陌刀将叫葱岭第一刀怎么了? 我当时还想刻安西第一刀呢,就是感觉有点太高调,不符合我的气质! 张九龄没管鼻孔朝天的萧武,他看李太白似乎还是有些不满意,随后又在第二张纸上开始印了起来。 【曲江张九龄,葱岭第一刀海上明月太白酒中仙】 张九龄思索一番,似乎有一点明白了。 随即,李太白又在第三张纸上开始了,不过这次他却没把所有用上去。 【葱岭第一刀曲江张九龄,葱岭第一刀海上明月,葱岭第一刀太白,葱岭第一刀酒中仙】 李太白突然对萧武的印嫌弃起来,反正所要表达的意思已然表达明白了,直接把印还给他道: “给你给你,什么葱岭第一刀,我大兄十步以外你的刀有用?真特么的气死我了,我还是碎叶剑仙,你也真是不知羞耻!” “李小子,我是说刀,又没说箭,你看你急什么?葱岭以西不管是谁来,都可以与我比试一番!” 萧武把自己的私印收起来,大声叫嚷道。 反正这长安几乎没有几个从葱岭过来的,老子说自己第一怎么了? 两人随即就争吵起来,一个说自己剑法葱岭第一,一个说自己刀法葱岭第一,张九龄则直愣愣的看着三张白纸。 随后郑重向李太白问道:“你的意思是?” 李太白点了点头道:“对,先找匠人阴刻文字,然后用瓷器或陶土来烧制成大小一样的,常用字多烧几副,然后排列组合便可以直接印了!” “就这么简单.......”此时,张九龄站起身来看着三张白纸上的字迹,嘴里喃喃自语。 要知道如今的书要不就是手抄,就是专门找匠人刻,但是太费时间了。 一本书多少字?几十个匠人雕刻需要多少时间?要花费多少钱财? 每一年大唐能把一两本经典印出来就算不错了。 而汉字总共有一万左右,常用字仅仅三四千。 也就是说,只需要烧制出一幅出来,那么便可以一直印! 想要印其他书只需要再把上面的字重新排列组合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不管什么书都能极快的印出来..... 官府下发的公文也会变得非常简单! “其实也没那么简单,我大兄说需要工匠去研究用什么墨,用什么来烧制,用谁的字都是问题,不过有张拾遗您以官家的身份加入,搞定官府的事情,我李太白什么不多,就是钱多,我相信很快就能弄出来我大兄口中的活字印刷!” 李太白站起来大包大揽,豪气顿生! “你说这是李冠军想出来的?” 张九龄再问。 “是啊,我大兄说他字写不好便想到这种方法,又苦于没有工匠,让我来长安之后把这个艰难的任务交给我来完成!” 李太白大笑道。 用印章印白纸还是李牧当初让他明白才用这种直观的手段给他讲解,没想到还真在当今文坛领袖面前装到了! 太特么爽了! 第88章 我贿赂的那点金子起作用了? 毕竟,这老家伙如今已是六十有五了的耳顺之年,是他在朝堂上的重要支撑,现在却要离他而去! “陛下,欲亡国乎?” 正在此时,紫薇令姚崇语不惊人死不休,向李隆基拱手,仪态端正,面色郑重。 顿时,紫宸殿内寂静一片,卢怀慎也停止与源乾耀争吵,看向姚崇。 姚崇这是要直谏于皇帝,可是太突然了,这位可是朝堂第一人啊,天下大事可全在他的胸中。 李隆基只能端了端身姿,微微还了一礼道:“紫薇令请说!” “陛下,还请把目光放在大唐周边才能再论天竺啊!” “雪域高原之上,还有吐蕃四十万控弦之士虎视眈眈,窥视陇右河西之地!” “漠北草原后突厥,三十万骑兵年年南下劫掠,北境百姓苦不堪言!” “安东都护府以及范阳所面对的二十万奚族与契丹部落,只能被动据城防守,还有南诏之地蛮夷联合吐蕃与我大唐常年相抗!” “就连安西都护府,还有突骑施十万骑兵窥视碎叶镇!” “光东南西北之地就有百万蛮夷想要侵入我大唐疆土,您却在想着入侵天竺?” “陛下,这可是百万敌军,大多都是骑兵!” 姚崇苦口婆心说完,看李隆基沉默不语,接着又道: “说完边害在说大唐境内,富户,官僚,豪强,寺庙侵占大量民田,导致府兵逃户极为严重,府兵困苦如今他们的战力还剩几分? “去年黄河泛滥,几十万人无家可归,如不是粮食调拨的及时,便已造成大乱,如今又要开阔海外,如国内稍有不靖,岂不是亡国乎?” “当今最重要的便是要勤修内政,检田括户,理顺财政,再改革府兵制,如此才是应做之事啊,陛下!” 姚崇说完,随即行大礼参拜。 其实他还有一点没有说: 那就是如今河北之地赋税太重,科举制又削弱他们在政治上的话语权,这段时间检田括户已然引起他们反弹! 如果再让关陇崛起,再因远征海外而加重河北赋税,他真的怕那些世家就要忍受不住了! 要知道,那些世家大族就算再被打击,但通过投献,高利贷,互相举荐,招募佃户,家族子弟累世在本地为官,几乎控制了河北底层民众。 而且几十年上百年承平,河北之地又都是平原,人口比关中稠密的多! 只要被煽动,那么很可能便会引起一扬大乱。 不然他之前也不会死咬着要放弃碎叶,毕竟如今国内虽还算平静,水面之下却早已暗流涌动! 不过这些就算他不说,李隆基也是能懂的。 李隆基看了一眼昏昏欲睡被他供起来的伴食宰相卢怀慎,心中微叹。 大唐总共634个折冲府,共60万府兵。 而其中关内道有261个折冲府,这是属强干弱枝之举。 河东道(山西)作为李氏起家之地,拱卫关中两翼有164个折冲府。 河南道的74个折冲府是要兼顾大运河的。 陇右道30个折冲府是为应对吐蕃。 河北之地千里沃野,为什么仅有区区45个折冲府?赋税却又极重? 无他,自然是害怕河北之地造反! 而玄武门对掏的他,自是清楚姚崇在说什么。 “紫薇令此话乃老成谋国之言,三郎受教了!” 李隆基拱手,而姚崇则再次大礼参拜。 李隆基表达的意思很明确,算是他虚心纳谏了。 不过作为一个想要强爷胜祖的皇帝,如被丞相几句警告便畏首畏尾,他还如何建功立业,如何自称圣人? 思索片刻之后,话锋一转道:“杨思勖!” “臣在!”杨思勖跪倒在地。 “你卸去左监门卫将军,改任安南都护府大都护,兼广州都督府都督,岭南以南之事都可自决之。” “臣,谢恩!” 作为宦官,皇家家奴,杨思勖连磕了三个响头起身应道。 他明白李隆基的意思,要他自己筹措资金,自己想办法了,不去却放开了他的手脚,岭南之南可以自决之! 作为一个武将,他相信他会有办法的。 “高力士拟旨:李牧进献地图甚得朕心,治权实边策就让他先进行他所说的试点,如可行的话由大宛镇守府首先执行此策!” “他那边不是田地很多么,据说大宛之大相当大半个关中之地,再在关内道贴出告示,那些逃亡府兵,朝廷体恤他们,并不追责了。” “无田无业者,孤苦无依者都可去碎叶,大宛镇实边,一户最少可得五百亩永业田,让李牧必须照此办理!” “在让工部给给他拨付一批工匠!” 李隆基说完,几个朝廷重臣神色各异。 不过都没有出声,毕竟皇帝已然让步了许多。 源乾曜极不甘心,但最终只能无奈叹息。 毕竟这个决策对关陇集团中的安西增强实力很是明显,已经算是得到得到大利益了。 到时候各家也派人去安西看看! “对了,旨意中给他说一声,让他闲暇时把字给我练好了,朕看他的奏折都费眼睛!” 李隆基看到桌子上李牧的奏折,突然扭身叮嘱了一句。 “诺!” 高力士一边拟旨一边笑的莫名。 而几个重臣和人精对视一眼,心中猛然警醒道: 这李牧的圣眷,可真是越来越隆了! 皇帝竟然嫌弃他的字不好看! 让他菜就多练! 看的他的眼睛难受? 特么的,我们的字要是写的有一点瑕疵,您估计不会让我们练,而会……… ....... 朱雀大街宽一百步(唐1步=1.5米),又称‘天街’,为长安城中轴,城东五十四坊为万年县,城西五十四坊为长安县。 萧武骑着马走在天街之上,作为从六品,是没资格在天街上骑马的,这种事情他在来的时候就打听过。 不过后来他发现,只要他穿上青绿色袍服,腰上系上玉带,并把襄金银的千牛刀悬挂在腰间,那些金吾卫见到他便自动退避,他就再也没走过路了。 长安这地方,就是一个人靠衣装马靠鞍的地方! 他上班极为无聊,就是在城外火药厂混,反正他就只懂一个秘方和李牧交代给他的东西,都认真执行。 而下值后,就天天骑马在长安城开始转悠了。 一个是因为家中实在无聊,另一个就是顺便给自己物色个婆娘,并把整个长安街市都熟悉熟悉,他也算的是长安人有房之人,总不能连长安都不熟悉吧? 不过今日他却没去游荡,而是尽量让马快一点。 今天他是大亏特亏,给了宦官金子等皇帝接见却见了个寂寞,只能去京兆府大牢去看人,自己这身千牛备身的虎皮还算有点用处,使点钱能进入大牢中给李太白送点酒菜。 真特么的是欠你的! 老子对规儿都没这么好过。 接着他就发现李太白直接从大牢门口出来,看到他还挥了挥手,就连他那匹宝贝的天马二毛也被他重新骑在胯下。 “不是,你咋出来了?”萧武问。 “那卢家自己撤了状子,我自然就出来了,那人贩子如此恶毒,我就说杀之肯定无罪!” 李太白伸了伸懒腰说。 萧武又是一头雾水,我没见到皇帝啊? 那可是宰相,咬的那么死怎么会突然撤掉状子呢? 难道是我那点金子起作用了? 第87章 此生再无他愿,就愿死在这万里碧波之上,望陛下成全!! 许久之后,眯起眼睛的杨思勖没有理会源乾曜的问询,并向李隆基继续解释道: “这个大宛镇守李牧奉上的这幅大唐全域图是花了大心思的,尤其是安西碎叶,大宛,吐火罗所处标注的极为详细,还把各个山川河流,适合屯田,出产风物,险要关隘处标注的极为清晰,可见陛下的李冠军是极为勤勉的!”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他用水军来控制沿岸诸属国,这药杀水与乌浒水(阿姆河)全部汇入咸海,如此两条河流便因咸海而勾连在一起水道联通,能够实实在在的实控住整个西域河中地区,构想堪称绝妙!” “他给圣上进献攻略与控制天竺似乎也是走同样的路子,这天竺精华之地按王玄策所书,确实全在印度河与恒河流域周边,只需分别建立水军战船便可基本控制住沿岸,这想法极为大胆且很有可行性,其恒河也是如他所说可以直达广州港!” “广州有许多大食商贾,其就是把天竺香料运到广州赚取巨额利润!” 李隆基脸上露出笑意,杨思勖忠诚且有军略,还是刑余之人,是可委以重任之人,去年他更是前去安南之地平叛,对水战,对海上之事也极为了解,让他来参谋此次机要确实是没错。 但紧接着杨思勖目光扫到洛阳,脸色微微一变,突然大声说道:“圣上,这李牧似乎另有所图,圣上请看!” 只见其手先指在东都洛阳,接着沿着杨广所修运河一路向南,最终在余杭入海,接着走海路连接广州港,再从占婆一路向南,经海峡向西,最终在从恒河而上! “李牧是想以海路用战船直达天竺,安西大宛缺少工匠,根本造不出海船,但广州余杭能工巧匠众多!” 接着他又把手点在关中长安,再从长安一路向西,经玉门,过龟兹,自碎叶镇转折之后一路向南,最终把手点在李牧着重标注的开伯尔山口。 “老臣,刚刚还是小看了此子,他应该是想以东都洛阳为起点,以海路经万里以战船之利直控天竺,再以长安为起点,以安西都护府所经略的西域之间的各个戍堡为陆路,以陆路控制天竺!” “他想要双管齐下,如今陆路经过我大唐百年开扩,只差临门一脚便可踹开天竺大门!” “而水路有那些大食人的商路为基础,从江南打造大舰控制南洋各个航运节点,再通过恒河直插天竺腹地!” “双管齐下!他是要把天竺从南到北,以海路通过恒河向北攻打,再以陆路向南攻打,最终在恒河中某个节点海陆会师,便可直接征服并占领万里大国啊!” 杨思勖深深的吸了口气,极为激动的再次道: “如他的构想真能成真,那么,这一海一陆,以两京为起点,就如大唐帝国张开的巨大的手臂,把整个中州之地全都抱在我大唐怀中,水路陆路联通,浑然一体!” 杨思绪边说边在地图上用手虚画一个巨大的圆圈,接着再道: “此子这是想,这是想为我大唐谋万世不移之基业,如能有二十年准备,那么吐蕃便可直接被我们团团包围在其中,甚至可以从各个方向同时围攻吐蕃,如此首尾不能相顾,必会顾此失彼,那么,我大唐便可把这个腹心之患一口不剩的直接吞掉!” 从三品左监门将的杨思勖说完,整个紫宸殿寂静无声,落针可闻! 李隆基死死盯着地图中一海一陆两条线路,目中闪耀出精光,背在身后的手掌直接紧握,心中不断翻涌出惊涛骇浪。 朕的李冠军······· 不是拍马屁?不是在说大话? 他突然想到李牧在奏折上那歪歪扭扭的字迹: 从大宛镇一路向南不过千里,便可越过一个名为开伯尔山口的地方,整个天竺诸国的沃土,相当于大唐河北,中原再加上江南大小的万里沃野便暴露在大唐兵锋之下。 那里的稻米一年三熟,盛产香料,黄金,····· 一河名恒河,如大唐长江一般,可以直接打造战船沿着恒河顺流而下直通大海,再从海路越过室利佛逝海峡(马六甲),占婆(越南)便可直接连通广州港! 二十年之后圣人便可一声令下,沿着剑南,河西,安西,天竺分十路军围攻吐蕃,瓮中捉鳖,一举攻灭吐蕃这个腹心之患! 而陛下便可为古今第一圣皇! 如此武功,直接再打下一个大唐般大小的疆土出来,似乎,一点也不过份啊? 李牧真的是我的李冠军啊!!! 虽然李三郎心中激动的都能跳起来写,但其养气功夫极佳,并无丝毫表现出来。 又发现似乎安西都护府与安南都护府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竟然能以此方式连接起来。 紫薇令姚崇抚着花白胡须,盯着地图眼中精光一闪,仔细思索起来。 卢怀慎浑浊的目光中先露出惊诧,随即又老态龙钟的沉寂下来不发一言。 高力士看向李三郎,又看了一眼三个朝廷重臣,心中似乎瞬间明白了主子的所思所想。 “圣人,不知李牧所奏之‘治权屯边策?’” 高力士直接开始表演起来。 “不可,治权之事涉及国之大政,如何能交与阴险狡诈,满身腥臭的商贾手中?此事万万不行,万万不行啊!” 这句话直接让伴食宰相卢怀慎气的跳了起来。 作为河北士族在朝中的代表,他必须站出来了! 五姓七望士族乃耕读传家,如果真的实行治权屯边策,那么关陇集团必然是如气球一般膨胀起来,河北氏族还有活路吗? 毕竟治权屯边策说的好听是屯边,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去用手中的白手套去外面抢劫。 并以抢劫的大半来支撑大宛镇以及后续征伐天竺所需! 李牧此子可真是其心可诛! 必须要想办法阻止! “此乃利国利民之事,如何不行,怎么不行,商贾承包治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再说西域之地全是蛮夷,如此可以让大宛镇直接甩开包袱,而且钱粮充足!” “把蛮夷清除之后便可直接由朝廷管辖,如此良策,如此妙策如何不行?此乃利国利民之大策,臣鼎力支持此策!” 吏部天官源乾曜自然是代表关陇集团。 此治边策如果成行,那么不但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还有无可估量的政治利益在其后,几乎可以说李牧简直是个天才! 不但锋锐如天下之冠,还能想出堪称老成谋国之策,我关陇必然因他而再次崛起,再次崛起啊! 就在这时,杨思勖突然单膝跪下行将礼,目光坚定通红发出誓言道:“陛下,我杨思勖得陛下大恩,无以为报,愿以此老迈残躯,为我大唐下西洋,打通天竺!” “思勖此生再无他愿,就愿死在这万里碧波之上,望陛下成全!!!” (杨思勖:《旧唐书·宦官传》 :“思勖性刚决,所得俘囚,多生剥其面,或剺发际,掣去头皮,蛮夷惮之。”) (《资治通鉴》 :“杨思勖以宦官典兵,残虐好杀,然每战必克,蛮夷畏之。”) (杨思勖一生,斩蛮夷二十万,筑京观八十一,宦官战力天花板。) 第86章 开元三年的朝局 紫宸殿又称内朝,为皇帝日常办公、召见心腹大臣之所,决策机密军国事务,又称之为“便殿”。 “乖乖,紫薇令,黄门监,吏部天官,京兆尹,左监门都来了,也没听说最近朝中有何大事发生啊?” 紫宸殿大门外,披甲执锐的万骑士卒手搭在腰间横刀上,小声向旁边袍泽问道。 “万骑”部队是由太宗所立的“千骑”,之后又被升格而来,是如今李三郎亲自控制的核心精锐,这支部队多次参与玄武门对掏,对政治风向极为敏感,且对从龙之功有着特殊的获得技巧,属长安北衙禁军系统,如今的“统万骑”首领便是李三郎心腹之一陈玄礼。 “谁知道呢,应与我们没什么关系,管那么多干啥?你小子刚进来就想立功?” 另一个年龄大点的斥责道。 “谁使钱进来不想立功?我们中多少个就是因为立功而飞黄腾达你又不是不晓的,说的你好像不想立功似的?” “得得得,禁声,又有人来了!” 那名年龄大的赶忙提醒道。 只见远处一个内廷宦官引来一个千牛卫装束的军将,其身量高大,看其装束应是从六品的千牛卫千牛备身。 年龄大的侍卫看到宦官后,按照规矩问道:“刘内监,这位是?” “这是任职不久的千牛备身萧武,从安西来的,领了圣人命令在外有特殊使命,规矩我懂!” 那刘内监向萧武点了点头,萧武把腰上的千牛刀解下,放在旁边专用的解刀台上,这才跟着刘内监进入他们把守的门内。 “萧武?两个月前似乎我见过他一次,被圣人亲自接见的,没想到进了千牛卫了,边军来的直接成了千牛卫,其身份应该不简单,而且看其走路姿态,似乎是陌刀将出身?” 年轻的位向年龄大的确认道。 “确实是陌刀将出身,不过千牛卫的事情最好别谈论,小心祸从口出。” 年龄大的警告道。 那年轻的点了点头,直接不再议论。 千牛卫以其“能解千牛而不钝”的千牛刀而命名,只有不到五百人的编制,但每一个地位都极高。 专门负责圣人的贴身护卫以及肩负特殊使命,每一个都最少往上查三代,除了皇帝,他们不受任何人管辖。 比如哪位大臣圣人暗示想让他死,但大臣不主动也不愿意的装傻充愣,一般都是宫里宦官与千牛卫一起去帮助他们体面一下的。 当然,这只是他们比较常干的工作之一,还有各种他们不清楚的工作,权力极大。 如果说万骑是近卫军,那么千牛卫便是近卫军中的近卫军,是能够直接接触到圣人的。 从六品的千牛备身编制仅有二十四人,这位萧武能成其一便可看出其不凡来。 他们是宁愿得罪朝中大臣也不愿得罪千牛卫这种得了诏令想杀谁就杀谁的。 ..... 此时萧武的脸色并因去见皇帝而显的有多高兴,心里则在暗骂: 李太白啊李太白,你让老子说你什么好,你好好在太学读书能死啊,你去平康坊喝花酒不带我也就罢了,我又没和小孩坐一桌的习惯! 但你撞破人贩子弄残小孩去乞讨,你报官也就行了! 现在倒好,你倒是路遇不平骑着二毛纵马长街连杀九个人贩子,还连他们的掌柜,老鸨以及幕后之人范阳卢氏家人全都被你宰了,虽只是小妾生的,但他跟现在的宰相卢怀慎可是一家啊! 你特么倒是痛快了,被抓进大牢还嘴硬做诗,但老子要怎么捞你出来? 这是长安,不是碎叶! 在碎叶你想砍谁就砍谁,砍一百个一千个都没问题,反正有你大兄兜着谁也动不了你! 但这是首善之地的长安啊! 老子在长安就一个小小的从六品,一抓一大把的从六品,手下就是一些造火药的工匠,一个兵都没有,连劫狱也特么没人做帮手。 碎叶离的还是太远,要是离的近直接晚上带人劫狱就行了! 不行, 必须要让去洛阳的马三刀这狗东西回来,他脑子灵光让他想想办法! “萧备身你就在这外面候着,待会圣人可能会找你问话,咱家到时候再过来叫你!” 一座亭子前,那内侍说完正待要走,却被萧武抓住手道:“还请刘内侍告知我老萧,圣人找我所问何事啊?” 那内侍只感觉那萧武极为粗大的手中似有异物,斜眼看到一抹金色,顿时便心花怒放起来。 本来感觉这萧武从边远之地来的粗汉什么都不懂,没想到他其实是很懂事的。 他却不知道萧武此时心都在滴血。 刚刚一路上他一直在纠结要不要给贿赂,给了贿赂还是没办法把李太白捞出来咋办? 但现在看来是不给不行了,刚好见到圣人看有没有机会去提一嘴李太白的事情! 他大兄是李冠军啊! 是圣人您亲口说的李冠军啊! “是你之前的同僚李冠军给陛下上了奏折,兹事体大,圣人和朝中重臣正在商讨!” 宦官觉得这句话已经够手上这点金子的分量了,向他点了点头弓着腰走向紫宸殿内。 “李牧!” 萧武顿时心中一惊,再是一喜,他待会准备见机行事! 等等! 各位重臣? 难道副相卢怀慎也在其中? 坏了! 殿内。 两张安西样式的八仙桌拼在一起,一张手绘的地图铺陈在其上。 紫薇令姚崇,黄门监卢怀慎,吏部天官源乾曜,京兆尹裴耀卿,左监门杨思勖,再加上李隆基,高力士。 这七人作为整个巨唐的决策者正围在桌子上看着李牧手绘的《大唐全域地图》。 其中姚崇为宰相掌握大权,卢怀慎出身范阳卢氏,源乾曜则出身关陇贵族。 高力士与杨思勖两人一文一武全是太监,是李隆基发动两次政变登上皇位最重要的从龙功臣。 “杨思勖,你去年镇压泷州(今广州罗定)陈行叛乱,斩首三万,从大食商贾搜罗的海图与天竺地图,与李牧所绘的可有大的出入?” 此时,关陇贵族出身的吏部尚书源乾曜首先问向皱眉的杨思勖问。 第85章 李隆基:李牧你好好说话行不行? 三十二人目送李镇守李校长坐船离开后,封长清正用炭笔在一张纸板上写着字,萧规把手搭在封常清的肩膀上赶忙问道。 “啪嗒!”硬木炭笔的质量并不好,被萧规的一打断直接也跟着断成两节了。 封常清皱了皱眉,不理会萧规继续把校长之前讲的话语全部一字不差的在纸上记完,最后才轻松了口气。 三十二人中与他同样之人也是不少。 因为受教育的程度不一,李牧李校长只管教,并不管他们三十二人是否能吃透其中的要义。 很多观点让他们几乎无法想象。 所以大多数人只能把话记录下来,然后私下里细细揣摩,能够理解多少便是全靠他们自己! 封长清很清楚,别看现在萧规明面上一点不努力,只管听什么笔记都不记,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 但是只要到了晚上,他就如夜猫子一般精神,在宿舍中挑灯夜战把自己笔记中的要点全都死记硬背下来,第二天还能继续生龙活虎。 “校长之前专门强调过,守土最重要便是守住关隘与险要之地,就如我们大宛镇守住大宛的出口,只需要很少的兵力便可控制住千里沃野之地,在加上战船之利和横贯东西的药杀水,两岸之地哪个属国敢大声喘气?” “吐火罗盆地山多地少,西边还有大沙漠,跟大宛盆地的沃野千里相比差的不可以道里计,但与之相对却极为险要!” “第一个是从大宛镇过康国一路向东,便是连接疏勒镇的瓦罕走廊,从瓦罕走廊中的连云堡一路向南便是大勃律,能够直接封堵吐蕃向北侵入我们安西都护府的通道,没有这个属国在前面顶着,那么我们与疏勒镇的连接通道便断了,疏勒镇我们管不了,但我们大宛这边必须要控制住瓦罕走廊这个交通要道!” “第二个则是过康国一路向南,按照校长所画之图,这里有一山口名为开伯尔山口,控制住此处便可控制天竺向北的全部通道。” 封常清起身,把记录用牛皮纸夹住抱在怀中并看向另外两帮人。 两个要地一守一攻便是大宛镇用兵的两个方向,但如今整个一起却分成三个派系,不够分啊! 其中一派以高仙芝为首,聚集在他边上的大都是安西治所‘龟兹’籍贯的少年。 另一派则是以李嗣业为首,大多数是陇右,河西,关中籍贯的少年。 而聚集在他们这一边的则大多是碎叶本地派系,人数最多。以萧规,封常清两人为首,与另外两帮少年相争。 “萧规,李嗣业你们这边选哪里?我建议还是提前商量好,免的到时候撞在一起显的不美,显的我高仙芝欺负人!” 这个时候,高仙芝走了过来问萧规与沉默不语的李嗣业。 之前李牧走的时候亲口承诺,此次课业完成的第一名,他将奖励一匹大宛天马作为彩头,高仙芝觉得他自己必须得到此马,这匹马和他非常般配,也将助他建功立业! “哈哈,都想得到天马啊!我告诉你高仙芝,李嗣业,这匹天马肯定是姓萧的了!” 萧规针锋相对看着两人道。 “大言不惭!” 李嗣业冷哼一声,这匹汗血宝马他也非常感兴趣。 至于萧规这个常常与他挑刺的少年,一般只是随手教训一番! 毕竟, 他身上陌刀的上一任刀主就是他爹萧武,该留点脸面还是要留的! 只不过相比于萧规,他更忌惮于那个一直在他身后出主意的封常清。 对萧规并不放在眼里,太弱。 只是万金难求的天马可非同小可,他又如何会让给别人? 军中哪个武将能受得了一匹汗血宝马的诱惑? 前汉的武帝都受不了! ···· “这李牧发来的一封实边策,想用黄金来吸引底层流民实边,用治权来吸引豪门大户,双管齐下定能在二十年内让朝廷彻底实控住葱岭以西?” 太极宫中,李隆基皱起眉头喃喃自语道! 作为一个通过玄武门对掏上位的皇帝,他对权利极为敏感,但是万里之外似乎又无关紧要。 毕竟之前朝廷呼声都准备放弃碎叶镇了! 还是这小子立功才没损失掉葱岭以西的战略支撑点。 也不知道这小子会不会真像霍冠军一般,能够让大宛三千兵马就食于敌,可别闹出什么兵变来! 接着,身穿团龙袍的李隆基继续看下去,越看眼睛越亮,尤其是最后李牧笔锋一转,给他描述出一个长远的图景出来。 说他如今已经探明,从大宛镇一路向南不过千里,便可越过一个名为开伯尔山口的地方,整个天竺诸国的沃土,相当于大唐河北,中原在加上江南大小的万里沃野便暴露在大唐兵锋之下。 那里的稻米一年三熟,盛产香料,黄金····· 越过开伯尔山口后,几百里陆路之后便有两条大河,一河名恒河,如大唐长江一般,可以直接打造战船沿着恒河顺流而下直通大海,再从海路越过室利佛逝海峡(马六甲),占婆(越南)便可直接连通广州港! 一条名为印度河,如大唐的黄河一般一路向西······· 如能控制恒河,便可在恒河所流经的区域建立天竺都护府,二十年之后圣人便可一声令下,沿着剑南,河西,安西,天竺分十路军围攻吐蕃,瓮中捉鳖,一举攻灭吐蕃这个腹心之患! 而要如此,便需加速移民实边,民间自己单独参与速度还是太慢,需朝廷,豪门大户,底层百姓三管齐下,如此,如此宏图伟业便能二十年功成,陛下便为古今第一圣皇! 李隆基看罢李牧又臭又长的奏折,脸上露出无奈之色。 心道:朕这冠军侯说的这么多,不就是想让朕,想让朝廷同意他的这封治权实边策? 你小子好好说话不行? 又是造战舰,又是灭国,又是十面围攻吐蕃,又是什么三管齐下,真是让人不省心啊! 玄奘光走路一来一回都十几年了,现在又说什么二十年功成,古今第一圣皇? 李隆基长长叹了口气,脸上似乎又转为笑意。 还别说, 这小子拍马屁拍的还真有一手! 随即他似乎又想到什么,问向御座台阶下的高力士道: “高力士,匣子里应该有一副李牧所说的《大唐全域地图》?有的话给朕打开看看,我倒要看看什么十面围攻?” 高力士捧着匣子正站在御座台阶之下,听到此话后赶忙从匣子里拿出一张叠成的地图,并赶快喊过来两个侍者过来,帮忙把巨大的地图展开! 随即高力士边打开地图边对李三郎说笑道:“圣人你还别说,这李牧与李太白果真是亲兄弟,嘴里这话跟他弟弟作诗一般,夸大的没边了呢!” 第84章 李太白,我再也不怨你骗我了 飞仙剑陈老实挖黄金的目标现在反而是一股脑丢了个干净,他在考虑家国大事:为什么历代皇帝但凡腾出手都要去打西域? 难道就为商道和一点葡萄干? 此时的他赤条条的坐在木桶水中,看着面前一个不认识的胡姬手持琵琶拨弦做歌,另一个拉他回来叫安妮的胡姬赤脚在其面前跳舞! 是身上衣服很少,非常诱人那种在长安花大价钱,还要有身份才能看的那种舞! 就见木桶前胡姬赤足尖点着脚下的青石板,踝间银铃碎出一串清响。西落的阳光浸得她蜜色肌肤泛起绸缎般的光泽。 忽而琵琶急催,她反手摘下鎏金发簪,鸦羽似的长发泼墨般甩开,发尾扫过李老实惊怔的面颊,带起一缕混着体香的暖风。 他手中被塞一个杯子,杯中有殷红葡萄酒,一边泡澡,一边手拿酒杯,眼前美人随着音乐节奏不断的抖动肚皮的,身上好几处若隐若现勾的他眼睛都直了…... 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想到圣人为什么要打下西域,很可能根本不是为所谓的那点葡萄酒和商路,而是为了这些能歌善舞,如此诱人的胡姬。 以前的他总是听到纣王因妲己的女色而丢掉江山,对于这种皇帝他以前是恨其不争,管不住下半生,为女人而丢掉了江山,无能尔! 他也总想不通,为什么高宗皇帝李治轻易就被武家女给夺去了江山,他该有多好色啊? 江山不传给儿子传给老婆,你老婆有那么漂亮吗? 但是现在的他,总算是明白了,也突然能理解纣王,理解高宗皇帝,也终于理解他们一腾出手来就打西域:他们为了西域胡姬!为了西域的舞娘!为了这边如此勾人风骚的美人! 就如他现在非常理解自己一般: 美人有时候真的他妈的让人不能自己! 去他妈的黄金,老子今天就是要这胡姬,牡丹花下死,老子做鬼也风流! 那胡姬笑了,缀着珍珠的腰链随呼吸起伏,衬得腰肢似要折断。当她旋身时,赤金纱丽掠过枝杈,一个小手已然摸到他的胸膛,让他呼吸顿时粗重起来。 他口中突然冒出了一句:“李太白,我再也不怨你骗我了! ····· 大宛镇,苦湖湖心岛,如今已然被李牧改名为苦心岛。 西北风萧瑟,微风吹皱湖面波纹,又吹过湖岸边枯黄的草地,吹在李牧那浅绯色的圆领襕袍上,只见他头戴黑色幞头,腰挂银鱼袋,正站在一面被木架架着的漆黑木板前, 而他看着手中的一根白色粉笔,这让他突然有了一种再次回到小时候课堂的感觉。 自从‘安西少年军校’开班以来,他一边处理大宛镇政务,一边时不时的从湖对面所居之地来到这已然建成后世军中训练营一般的苦心岛。 他制定了长期训练计划,并让缺了一条胳膊的刘万里刘虎胆作为此地的常驻教官,管理这些少年,他则亲任‘苦心岛少年军校’校长。 粉笔这东西,制作极为简单,只需要把石膏捣成粉末,然后以3:1的比例汇合搅拌,在搅拌到无颗粒的糊状,倒入类似细竹管的磨具中定型,阴干两天即可使用。 当然,不费什么功夫弄出这粉笔出来,第一自然是掩饰他那写的极为难看的书法,第二自然是要用它来讲课的。 现在他面前就席地盘腿坐在草地上正有三十四个少年。 有从碎叶城来的八个亲旧子弟,有军中不到十五岁的少年从军者,也有三千大宛军将中识字的适龄子弟,来源极为杂乱。 当然,这只是第一批,杂乱点自然不要紧,他之前还在镇守府发出通告,后续每年九月间便会收录一批,不过那个时候就需用考试来挑选了。 这第一批中最引人瞩目的自然是李嗣业与高仙芝二人。 李嗣业是以大宛军从七品的陌刀队副将身份申请进来的,再加上其身量高大,自然在其中最为耀眼。 高仙芝也不必多说了,美姿容如鹤立鸡群一般,与离他不远十一岁的封长清形成鲜明对比! 还有在封常清旁边的萧规,此时也挺直腰板正襟危坐,作为李太白发小,很小的时候便一直与李牧相识,但他敢叫老爹老萧,却不敢对李牧有丝毫无礼。 李牧之强,他自小就亲眼见识过,尤其是他家中用做训练的那一把三石强弓,也不是现在的他能够拉起的,更别提连发十箭,五十步内箭无虚发了! 更何况如今这位李大哥的身份! 李牧自然对这第一期的‘安西少年军校’极为重视。 毕竟,正史中他们中会出现三个开天(开元,天宝)年间最耀眼的三个大将,两个安西大都护,一个神通大将,如今却全挤在一起来听他来讲课,他能不重视吗? 当然,此时的李牧自然也是不虚的,李冠军的名头如今已响彻整个大唐,用来做还没有起势他们老师自然是不在话下。 而他们也对于李牧每次的课程极为期待,比如前几节课就有【新式火药装备基层军阵中用法探讨】,【用少量兵力攻破和控制一座敌军城池的方法】【天时,地利的识别与利用】【绘制详细地形图的方法】【如何侦查,警戒,观察,行军,宿营】······ 每次这位镇守使会出一个课题,并给出他们一些(内部资料),并让他们进行为期三天的分组探讨,最后拿出结果让李牧来进行评价和指出其中的不足之处。 这些新奇的知识让他们中学识最为渊博的封长清也是大呼过瘾。 比如现在,李牧转身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十几个大字【吐火罗的地形以及如何占领并控制】 接着,他以手开始在黑板上绘制整个吐火罗大略地形图,并把周围的地域标注的极为清楚。 他当初走玄奘法师行自然也准备了详细的地图。 此时他凭借记忆把阿富汗的大略地形画出来当然是不费什么劲。 画完之后转身对面前正襟危坐的三十二人道: “你们在这岛上也跟着训练和学习近三个月时间,今天这节课讲完之后,你们将自行组成小分队,先做出行军计划和路线,之后分组进入吐火罗盆地,并为两年或四年后大宛镇进军吐火罗进行前期详细侦查!” 第83章 林有德黑化 李客点了点头,算是大概明白自家儿子的意思了。 “那林有德,我到底该如何做,如果狠一点,是不是就要雇佣的兵马要更多,如果让他们松口气,需要雇佣的人便少了?” “二郎还说要我找到一个平衡点,暴乱太多的话不但会交不上钱粮自己也会赔到到姥姥家,因为只要大唐子民死了便要抚恤,不管是去指挥种地,是当护卫,还是去做工!” “但是呢,如果做好人压榨太轻,那么对承包治理权也是要亏大本钱的!” “承包权分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三种,如果期间汉人移民种地够多的话还会减免钱粮,识字率,汉人占总人口的占比率,整个县的教化率,整体的汉化率是镇守府收取钱粮的重要标准之一!” “当汉化率达到某个界限后,整个地区的承包权便会冻结取消,之后便将由镇守府派遣官员直接管辖,就像现如今的金城一般!” 李客一边思索,一边把自家儿子的构想和要求说出来,问向这个名叫林有德的无德之人。 林有德却摇了摇头,他是能大致明白李牧的方向,但什么率等专有名词听不太懂。 就是大宛镇守府压榨是一方面,但最主要的方向还是要汉民汉化掌控住这片土地,达到最终官府直接治理。 就像如今的金城,粟特人都被抓走或者死了,政策引导下,整个十年期间不断的黄金移民下,将会有大量具有唐人血脉的婴幼儿出生并长大,有共同血脉,共同认知和共同的汉化教育,那么自然就与大唐内地不差多少了,自是不需要羁糜管理了! 但像金城这种把全部男人弄走,变成女儿国臣妾之,这种事一次还行,多了大唐外儒内法的皮便不在了,甚至整个大唐都会乱起来! 如今的李牧根本还不具备挑战这种级别涉及到全国胡人大政的能力,就算他是李冠军也不行? 他甚至可以从李客刚刚说出政策更深处看出来,李牧这是要创造出一个利益阶层来作为他的支持者,以此来稳固他的大后方,但他具体要做什么,林清德似乎是能看出一点端倪。 大唐周边,包括迁入大唐内部的归化胡人太多了,非常多的胡人在大唐腹地整部落整部落的生活,他们有些人在朝廷为高官,有些为大唐打仗,有些经商,但是,他们部落还是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组织方式,跟周围的汉民格格不入。 如今大唐无比强盛还看不出来,各个也都能歌善舞,但如果大唐衰弱了呢? 会不会五胡乱华的旧事重演? 嘶! 想到这林有德心底突然猛然一跳! 要知道他可是考中了武周年间的进士,虽私德有亏,但绝对是这大唐最聪明,最有学识的一批人。 汉人为粮,小孩为和骨烂,中年为不羡羊,老人为舔把柴,圈养屠杀吃人,亨煮,北方汉人上千万人口几乎被灭绝,堕入深渊绝狱···· 五族中最恶最毒最该灭绝的应是羯族,这支部族来自西域,皮肤白,高鼻多须,深目,应是大月氏,粟特........ 一个个少年时读书的记忆从他脑海中显现出来,一个个字里行间的描述让他瞪大了双眼! 因为汉人十不存一大多数史料丢失,羯族也被冉闵在中原杀绝了,但这仅仅是两百多年前发生的事情啊,还是有一些记录! 他还是知道,这羯族论及根源,很可能便是来自这西域昭武九姓中的石姓。 而石姓大多居住在石国,康国…… 李牧这次让自己有计划的灭绝掉石国全部男丁,是故意为之,是有意为之忽? 是为报三百年前羯族灭绝北方汉人之恨呼?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啊!!! “啪!” “痛快啊!” 林有德一拍桌子,直接站起身来,把李客和老陈吓了一跳,然后他便有些神经质的在桌子前来回踱步,拳头紧捏,咬牙切齿,大呼痛快! 此时的他不再为之前两边拱火而造成胡人的死绝而有丝毫愧疚,反而是觉得自己有些手软了。 这石国之人全部该杀,就该全部屠掉,就该全部灭之! 我为什么之前再不狠一点呢?还让石国留下些许小孩,真是不该手软啊! 这些做苦役的李牧应该会让他们做到死! 李长野也真是的,让我做事也不给我说出根源来,我在怎么坏的流脓,但我怎么也是汉人啊,祖宗之仇如何能不报之? 我好多手段都还没用出来呢! 对了, 还有康国,还有康国也生活了很大一部分石姓之人! “李兄,此次你选地方了没有,要不你去找你家大郎把整个康国的治权拿下,我亲自出山为你出谋划策,可否?” 林有德突然想到了什么,用手抓住李客的手,眼睛中冒出精光出来! “你这个样子有点心里打鼓,你没事吧?”李客此时看到这林有德突然变的有些疯癫,觉得还是问清楚的好。 “哼!我有什么事情,祖宗之仇别说三百年,就是五百年也不可不报,你就说你去不去康国,此次我一定尽心尽力的帮你达成目的!” “护卫的事情不必担心,老陈在碎叶认识的老军多,大多都在家种地,你出钱请他们出山,再找些····” 林有德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林有德你醒醒吧,康国比石国还要大上一倍,再说大郎只给我最多一乡大小的治权,这属于他所说的‘试验’,能成才大规模推广的!” 李客有些受不了这老家伙了。 “一乡就一乡,反正老夫这把老骨头还算硬朗,时间还很多!” 林有德似乎重新找到了自己奋斗的目标,嘴里幽幽的说道。 第82章 生而为唐人,便已是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飞仙剑陈老实体型高大,全身腱子肉在阳光下泛起油光,他把衣服全部脱去一丝不挂的跳进桶中。 木桶中水有些烫,但随着热水覆盖住全身,却让他轻轻的呻吟了一声,把眼睛闭上,全身的疲劳似乎都慢慢随着热水亲润皮肤,让满身的疲惫消失在水中。 屋子内,安妮把铃铛绑在白皙的脚踝上,轻纱露出苗条身材以及翘挺的臀部,领口被另一个女人往下微微拉下了一点,隐隐约约看见又看不到全貌。 “安妮,用你的舞蹈和身体让他留下来,从长安到这里有一万里路,他很明显是一个人走过来的,他是一个强大的武士,像大唐天兵一样强大的武士,我们姐妹需要他的保护,这样我们才能有尊严的活着!” 在安妮旁边是一个比她大两岁的姐姐,虽没安妮五官妖艳的美,但却非常耐看,她小声对安妮郑重说道。 安妮点了点头,看着姐姐退入里屋。 整个金城中的女人太多了,她不得不扛起姐妹的所有。 姐姐的未婚夫也死了。 怀上唐人血脉是有几率的,两个女人无疑会极大的增加这个风雨飘摇家庭的几率,所以她们晚上会轮番上阵。 官府说只要生下唐人的血脉,那么便自动成为大唐的子民,会受到保护,还有一百亩田地会被官府制作成契约给到出生的婴儿。 如能把男人留下来娶了他们不回长安,还会有二百唐亩的田地,那是唐人男人的,也不必担心种不过来,只需要买一些奴隶帮忙耕种就可以了。 可她觉得很难能用美色的温柔来留下这个男人,大唐男人只会在征服世界累了,才会看一眼女人,更何况她们对他来说还是胡人。 听说唐人娶胡人女子会被别人看不起的。 之前那个男人对她说一路上非常艰苦,她却不以为然。 安妮轻轻的抚摸露出肚脐眼的肚皮,这让她有些羡慕会从肚子里慢慢孕育的孩子,这个一出生,便有唐人户籍的孩子。 心道:你父亲说他活的很辛苦,走了万里路也走的很辛苦很危险,可他根本不了解妈妈所生活的国度,仅仅因为国王的背叛,贵族的背叛,整个国家的男人都没有了。 出生便为唐人,才是你此生最大最大的幸运。 你出生以后,有那个战神一般的李将军护着,有着长安那座地上光明之城的天可汗护着,有着一出生便可以得到一百亩地,一辈子不用担心无缘无故的像我哥哥和父亲那样无声无息死去,妈妈真的很羡慕你啊! 现在, 你的妈妈要出去跳舞勾引你的唐人父亲了,也好让你这个出生便为唐人的宝宝生下来..... 也只有如此,妈妈才能依靠着你好好活下去! 想到这里,安妮擦干忍不住流下的两行眼泪,露出一张梨花带雨的绝美脸蛋! 这个世界谁获利最大,那么谁就一定是这一切的黑手。 其实金城有一部分聪明女人心里都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没有任何证据,谁又敢,谁又会说出口呢? 女人并不会像男人那样执着于复仇,她们嫁出去后便要为丈夫而活,为儿子而活,为家而活! 五百人打败两万人是她们亲眼看到的,一万人仅仅交战三天,便打败了五万吐食精锐联军,并砍下了三万颗脑袋堆成一座山,也有很多人亲眼看到,这给她们的震撼太大了。 她们的父兄几千人,会被几十几百个大食人轻易打败投降。 而几百个李将军带领的唐人天兵,能打败两万个大食人! 这种对比对她们来说太骇人听闻了。 听说这次总共出征一万的天兵只占唐帝国总天兵非常非常少的一部分。 在这世间,早就没有国度是他们的对手了! 除非····不,就算是天上无所不能的神,遇到大唐的天兵和李将军,应该也会被打的哭鼻子吧? 她, 只是想活下去而已,靠儿子成为唐人,得到这位李将军的保护,她们才能更好的活下去,往事只能如烟尘散去! 与此同时,与这座小院子相隔上千米的一座高宅大院中,三个年岁不小的男人坐在一张八仙桌子前。 “林有德,有没有把握不亏本你说个话,我家大郎还等着我回信呢?” 一身青衫打扮的李客看着面前一副老学究模样的林有德,很是不客气的问。 这老东西已没有以前做苦役的苦模样,前几个月在金城的操作得到了自己儿子的口头表扬,如今却又装上了,你这种坏的流脓的家伙我还不知道? 而且,从碎叶城最少过来几十个你这种贪官污吏在大宛镇做事。 如不是你以前给过我家太白开过蒙,算是老熟人,你以为大郎会之前会首先想到你为他操刀金城这么重要的事情? 现在有好事你倒是给装上了,这碎叶城为官清廉,心怀百姓的好官不好找,像你这种流放的贪官污吏是一抓一大把! “哎呀老李,这大宛镇整个就是你儿子开创的,左手倒右手的事情,什么事还不是他一句话?我已经改邪归正了!” 老学究林有德摆了摆手,气不打一处来道。 这李客如今算是鸡犬升天了,儿子做到正五品镇守使,整个人再没有了以前做商人谨小慎微的模样了。 “改邪归正?” “哈哈,不说前两个月你在金城两边拱火弄死了几千上万粟特人,就是前几年你为了在李兄家里吃好喝好,教授二郎怎么钻营,怎么收贿赂,怎么鱼肉百姓,怎么屈打成招,怎么巧立名目,如不是被二郎赶出去,特么我还真信你改邪归正了呢!” 旁边的老陈一万个不相信这坏种能改邪归正,直接揭开以前他的老底。 “哎呀老陈你说事就说事,以前的事情你提他干嘛?” 林有德一拍桌子顿时有些脸红。 特么的那是我把真本事教给李太白,这小子忒不识货了! 真他娘的晦气!!! “行行行,我说行了吧,你家大郎让你这个当爹的去弄的这个包税制,应该是打个样子做个标杆出来!” “赔钱都行,就是为明年后年有人进入这一行打基础,不能让后来者太赚,也不能没有了利润,全部都要定个基准线出来!” 林有德不愧是进士出身,很快就理解了李牧的目的。 第一,大宛镇控制的地盘太大,就算把自己这些贪官污吏都算上,也远远控制不了整个大片国土。 所以想到了承包出去,反正都是些异族胡人,对于他这种比自己这种贪官污吏都心黑手黑的李冠军而言,估计压榨再狠都无所谓。 第二,商人都是逐利的,李牧压榨商人,那么商人自然也会更无下限的下狠手压榨更底层,不但让每年可以用压榨商人的钱财来养着大宛军,还能用很少的官员便牢牢控制住大宛镇十八属国,一点也不费心。 反正他只要每年的钱粮按时送到,商人都是自负盈亏的。 第三就是商人想要压榨,那便必须要雇佣武装,雇佣人才,雇佣对种地极为精通的老农,如果有利可图甚至利益足够大的话。 那么安西乃至陇右便会有无数前来大宛镇的失地府兵,做不了官的人才,或组成一些雇佣兵队伍,或毛遂自荐过一过治理一方的瘾,或三五成群组建一个开括团,直接承包一块地盘自发的为大宛镇压制胡人并为自己赚钱! 第四,这样的话,大宛镇不但腾出手来还不用花钱养官,还能让整个汉人向碎叶大宛形成风潮,形成比方兴未艾的淘金潮更大的开荒扩地风潮! 要知道,如今整个安西都护府尤其是李牧,可真的为汉人人口问题操碎了心了,可谓是一家人齐齐上马,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李太白在长安靠骗,李牧用黄金靠勾引,现在在加上他老爹直接开始演戏! 真特么一家奇葩! 估计李牧这个黑了心的不改变这边的汉人的人口比例,形成能控制基层的基本盘,是不会放心用手上仅有的三千的兵马继续打下去,那样打再多地盘都是虚的,是无根浮萍! 当然,此时的林有德不得不服气李牧这个年仅十八岁的镇守使,人家是真的有东西和无下限,以前纯良的小医官多好! 第81章 第一关,温柔乡。 “我飞仙剑终于到金城了,老子终于可以挖黄金了,老子终于·····要发财了!” 飞仙剑陈老实拔出怀中长剑,看着城门口两个刻在脑子里的血色大字,跪在地上,仰天长啸之余,两行清泪哗哗流下! 他这一路几个月的行程,简直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简直是太难了。 从盛夏走到如今北风呼啸,树木都泛了枯黄之色,鞋都不知道换了多少双了,终于是走到目的地“金城”了。 此时,金城城门有不少行色匆匆之人,男少女多,还有不少唐人面孔,看着这个七尺汉子涕泪横流跪在城门口哭泣,顿时投来一种见怪不怪的目光。 自入秋后,不少长安,关中,陇右,河西男子不远万里前来淘金,刚到金城大都是这般模样,如今到了深秋,估计葱岭也将要被大雪封山,过不来人了,估计已经是最后一批的了。 其他的就算走到龟兹,也得等明年开春才能来。 “你好,奴家家中备了吃食,晚上还会为你烧洗澡的热水,让你洗去一身疲累,今晚你就住我家吧!” 飞仙剑收拾心情之余,终是站起身来,还没入城,却被一个十六七岁的胡姬拉住脚步,嘴里说着有些不算流利的大唐官话。 作为自小在长安市井混迹的飞仙剑,立马就感觉有些不对。 这胡姬模样绝对算的上漂亮,身材窈窕不说,还肤色白皙,一股子异域风情,在长安可要花大把的钱,但是看其衣物穿着也不像是风尘女子,如何大街上就拉人入家门? 又是洗澡,又是饭食,哪有这种好事? 而且看其样子似乎还有些着急! 不会是自己以前勒索常用的仙人跳吧? 进了她家门,几个大汉直接蒙头盖脸先打一顿,然后要钱? 他虽大字不识几个,但这次可真算是行了万里路了,一路所经历的波折能让他嘴巴不停的连说几天几夜也说不完。 就在他思索之余,又有几个姿色不错的粟特女人围了上来,不少甚至把胸口开的大一些,露出白嫩的肌肤,让几个月都没近过女色的他眼睛都看直了。 不是,我这一路的行头都特么的快穿烂了,不像有钱人啊? 当然,他并不是好色之人,如今淘金才是正经,有钱了什么女人得不到? 弄了钱明媒正娶个正经家的汉家小娘子才是正经。 胡女当个小妾还行,生下的第二代还看不出来,但到了第三代便是蠢笨的多,根本比不上汉家正统血脉! 他向第一个说大唐官话还算流利的胡姬问:“我如今身上除了这把剑,脸比兜都干净,身上一点铜子都没有,就连身后这匹老马,都还是在碎叶城租的!” 按他的想法,这样一说这些胡女就应该人鸟兽散了,没钱谁会正眼看?长安这种事情又不是没经历过。 他的骆驼在翻越葱岭的时候直接摔下山崖摔死了,这匹马还是那位李大善人大发善心送的! 他一路上也都打听好了。 鹰嘴沟的金厂是官府开的,旁边有三百安西兵驻守,只要是唐人便能免费进去淘金,但出来之后要交出所淘金子的两成作为金税,而且金子还不外流,会给他按正常价格换成开元通宝。 不想换也行,但会收三成金税。 这倒没什么,但进去要本钱啊,听说金厂里面花销也大,吃饭,睡觉,买淘金工具哪个不需要钱? 他准备先把马卖了换钱,然后一个冬天就窝在金矿中了,今天在金城歇歇脚,去官府领一张什么凭证,明日就可以出发! 所以,钱他真没有,就想看看能不能白嫖。 真的是憋的够久了! “您只要让奴家看看你有没有大唐户籍就行,我也知道您一定会去淘金,我还能告诉您一些金厂内部的消息,我和其他那些贱货不同,奴家可还是处子之身呢!” 安妮此时也顾不得其他,一边用飞仙剑听不懂的粟特话骂着那些围上来的其他女子,一边把他从女人堆里拉出来。 这男人是他的,谁也别想抢走! 而且她也有优势,就是跟随以前在大唐行商的父亲学过汉话,那些女人撩骚的丑态想必这男人并不喜欢。 “哈哈!我乃真真的大唐长安万年县户籍,但你要告诉我为什么这样做?” 飞剑仙艺高人胆大。 白嫖,谁特么不去谁是傻子! 当然是决定跟着会汉话的女子走,他如今两眼一抹黑,所以先把户籍拿出给女子炫耀,然后四处打量城内周围。 他发现金城似乎不管哪里都是女人和小孩,很少见到男人,心中不由的疑惑更甚! 听说一个月前这金城粟特人之间发生了一扬大乱,难道是此原因? 但大乱也不可能没男人啊? 肤色白皙的安妮看到户籍这才终于松了一口气,拉飞仙剑的胳膊拉的更紧了。 这半年时间,整个金城接连发生大战。 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大食人入侵以来,粟特的男人就一直在死,和大食人打死了很多,和拔汗那粟特人打又死了很多,发生了疫病又死了一部分,老贵族和新贵族打又死了很多,反正这半年来,整个粟特男人都在打仗,都在死。 安妮的父亲不是贵族,也算不上富裕,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和哥哥,和弟弟一起加入了贵族军,如今根本见不到人! 那一天唐人开着大船来制止了这扬暴乱,但以前还算仁慈的将军也似乎被暴乱激怒了,只要参加之人便全部要服十年苦役。 然后便开始全城抓人,那些参加暴乱的除了一部分无罪释放外,大多数被打入苦营,去修筑码头,去修城筑路,去山上砍伐树木,去建造船只。 这让整个金城也看不见多少男人了,她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父亲和哥哥弟弟。 但是,没有男人的家是不能称之为家的。 几扬大战她们发现唐军才是这个城市最值得依靠的,只要有他们在,整个金城就不会乱,这是那位战神一般的唐人将军在上万人面前亲自做出的保证。 半个月前官府发出政策,为鼓励生育,为金城能够繁华,只要能生出孩子的女人便会得到唐军的保护,不但会保护她们的生命安全,还会保护她们的财产。 小孩子如果能够学会一口流利的唐话,也会得到优先保护。 如果孩子的父亲是唐人,那么孩子和孩子母亲都会自动获得大唐户籍,并且会得到药杀水旁边一百亩永业田,不但如此,还能在官府额外领三年的生育补贴,生的越多那么获得补贴也会越多! 所以,刚刚背井离乡来到金城的唐人就成了抢手货。 她们如今都有一种极大的不安全感,女人本来就是男人的附庸,没有男人怎么办,只能去抢! 第80章 少年军训练营! 不得不说,高仙芝面如冠玉,猿腰虎背,双腿修长,年仅十五岁便身高接近一米八,给人一种极具力量的美感。 最少这卖相不俗,让人一看就生不出什么恶感来。 “回镇守,我弓····我经史典籍都略懂一二!” 单膝跪地拱手的高仙芝本想说我‘弓马娴熟远超常人,兵书战策略懂一二’谦虚谦虚,但突然想到自己老爹刚才的提醒。 站在他面前的可是葱岭以西最强之人,三箭定帽儿山战局的射雕手。 之后又以火药之力几十人灭一国,五百破两万军,年仅十八便是葱岭以西的万里之主,朝廷正五品大员,屠戮胡人如割草一般冉冉升起的大唐将星! 自己说弓马娴熟和兵书战策在人家看来岂不是徒增笑耳? 但长者问,又不能不回答,只好说自己好读书,读书总归没什么错吧? 站在旁边的高舍鸡也替儿子捏了一把汗,真害怕李牧看不上他儿子,这就让他的努力功亏一篑! “经史典籍啊,挺好的,但少年人当勇猛精进!” 李牧微微颔首示意他不必多礼,往前方的八角亭中行去,而他们父子两人也随后跟上。 只不过高仙芝眼神示意老爹,意思是说:我可是为了融入大唐,天天在龟兹苦读,镇守说没用? 高舍鸡眼神则说:你问我我哪知道,现在你跟人家学习,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 李牧在前面边走边思索:这个高仙芝入自己门下,自己到底要教点他什么? 《矛盾论》是肯定不能教的,胡汉有别! 这种屠龙术他只会仔细观察,仔细挑选和考验他才会教一两个,这可是屠龙之术! 而第一个必须具备的条件便是纯种汉人,第二个则是对皇权没有多少敬畏之心,第三个则是要心怀天下,心怀底层百姓。 这高仙芝没一个条件是具备的。 如果按照这个年代来说,自己所带的《矛盾论》(教员选集)是屠龙术之总纲,能够让人一眼看透事物的本质的哲学,最是重要。 《民兵训练手册》并不厚,应该归纳进屠龙术之中的具体操作方法之类。 那么,两大本《军地两用人才之友》则是扶龙术,《赤脚医生手册》则是立地成医圣之术! 这四本书中,在这年代但凡学到一点,便可让普通人一生受用不尽了。 得到一本只要学透便可在史书留名。 是自己最重要的依仗! 可惜自己那诗仙弟弟哪一种都不感兴趣! 那么,这个年代的人武将一般读什么呢? 自然是《春秋》,这春秋不仅仅是史书,它还是一本兵书,它里面涵盖了春秋时期大大小小的各种战争,而且还绘声绘色的把这些过程,起因,结果都以故事的方式讲的非常清楚,比如开篇:‘郑伯克段于鄢’,里面就说,怎么偏向他弟弟,郑伯怎么纵容等等。 除了这些,《春秋》便是讲忠,讲孝,讲礼,讲义,讲君君臣臣的那些东西,讲春秋大义! 而《孙子兵法》,一般是给上位者看的,给那些制定大政,策略,和规则之人看的,没有传承一般武将根本看不懂如此深的东西,甚至这已不能称之为兵书,而是如《矛盾论》一般,属于哲学类的书籍,到了不管什么地方都可以用的地步。 所以说,教员无疑是千古最伟大者,他是真正希望人民万岁,上层烂透了便可人人造反! 所以,他到底要教什么? 李牧坐在八角亭中,看着远处苦湖中正在训练的水军,突然想到自己为何也教他什么,问问他自己想学什么不就行了? 正要问时,一个名叫赵虎的亲兵快步走来行礼道: “镇守,萧校尉儿子萧规带了一帮军中子弟在府外喧闹,说是要参军,但是年龄太小了,我赶他们走他们又不走,都是咱们以前的街坊,还请镇守决断!” “萧规?” 李牧眉头一皱。 萧规他自然是知道的。 他的性格很有意思,在这个年代皇权深入人心,李牧随大流在言语表达上也对皇权极为‘忠诚’,这小子却从小无君无父,是最接近现代人的一种性格,有一种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冲劲。 李牧自然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他不是应该随萧武和李太白去长安了吗? “那些小混蛋都来了?”李牧随即笑道。 赵虎也点头笑道:“都是一些以前和二郎混迹于市井的一些少年,还有一个他爹之前战死在帽儿山,他拉出他爹来,我看他们下的决心下很大,都是自家人·····” 赵虎也没法说了。 这年代便是乡党社会,各个地方之人一起抱团,这些少年可以说是镇守的基本盘,就是自家镇守去造反,镇守兵败自杀,他们也会跟着自刎当扬的那种铁杆子弟! 他作为亲兵,自然是想帮镇守留下来在军中大力培养的! 高仙芝和高舍鸡对视一眼,尤其是高舍鸡心道:“还好老子反应的快,不然仙芝也不会拔得头筹!” 李牧微微颔首,随即看了高仙芝一眼笑道: “赵虎,把他们都带进来吧,放一只羊也是放,放一群也是放!” 赵虎面带喜色,就要出去招呼,接着又听到身后李牧说: “这样!把他们全部都带进来吧,以后哪些军中子弟想把自家孩子送来都行,但必须是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 李牧此时慢慢的整理出了头绪出来。 想要永远占据这中亚,光靠他可不行,还必须要进行后辈子弟的培养与教育。 而这些军中少年是最容易接受自己灌输的理念的。 他准备在军中再起一营,名为‘安西少年军训练营’,专门为安西军培养后备军官,自己亲任营长,教导军事与政治,在把军中如高舍鸡,老陈等那些安西军中老人,甚至伤残者也可以为教官,进行各种科目的训练与军事培养! 李牧突然笑了。 这苦湖倒是和黄埔军校建立的长洲岛差不多,里面有一湖心岛,正好可以作为少年营的营地! 第79章 一个人不可能什么都会! 就如现在十五岁的高仙芝,他对于自己的相貌还是非常自信的,身材高大,英姿勃发,剑眉星目便是来形容自己的,从跟着老爹高舍鸡自进入到了大宛镇守府中,就有不少人侧目于他。 这些人有很多从伤兵营出来,有穿着奇怪衣服的漂亮女人,还有很多男人也看过来,不少人也和自己父亲打着招呼,对于自己直接是另眼相看,嘴里夸赞。 当然,对于这种事情之前常年生活在龟兹城的他已然是很习惯了,尤其是父亲跟随李冠军的官位越升越高,很多龟兹城中的那些官家小姐都对他或多或少的感兴趣了起来。 但对很小就跟父亲从军中长大,熟读兵书的他而言,这些官家小姐根本不配做他的女人,他早就有大志向,要用自己的武艺来获取功勋,总有一天,他会用自己的武功而不是所谓的美姿容来坐上安西大都护的位置。 “要记住,见到镇守使态度一定要非常恭敬,姿态要放的足够低!” “为父跟随镇守这么久,你的那点兵法别心得就别拿出来卖弄,为父为你求的这个机会非常难得,明白吗?” 高舍鸡穿过一个门廊,边走边告诫身边的宝贝儿子。 语气中对李牧显露出小心翼翼让高仙芝捕捉到。 “父亲放心,我已不是小孩子了!” “从您给我的信中研究了你们这一系列战斗,您刚开始就是主将,但在第一战后整个战斗的主动权便被李镇守完全掌控,不管哪一个决定都堪称精彩,整个战扬策略的把握重新走过你们的进军路线,最终才想明白,我如何敢去卖弄?” 高仙芝向高舍鸡解释道。 而他听儿子这一说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 “我是因为番将身份才被镇守掌握住主动的!”高舍鸡斥责道。 “父亲,就算您不是番将,也会被他给很快架空的!” 高仙芝对于老爹的借口嗤之以鼻。 “算了算了,反正你知道就好,要少说话,少打听,多做事,明白吗?” 高舍鸡觉得以李牧如今的名声,自己被他一路压制也算不得丢人,甚至还会被人认为幸运,现在最主要的就是要让儿子拜入李牧名下,自己也好重新获得信任。 “明白了!”高仙芝回应道。 对于这个仅仅比他大三岁,便创造一系列的战扬奇迹的上官来说,他是抱着好好学习的心态来的。 毕竟,这种战绩对于他这个还没参军的新丁来说,只能是仰望! 此时,高仙芝绕过一个倒塌的宫殿,眼前也豁然开朗: 只见那一眼看不到边的湖泊旁边搭建了一个码头,在湖心处,十几艘平底怪模怪样的船只正在巨大的湖泊中,不断的有类似人头大小的石头被抛飞一两百步,似乎还配有射程可达千步的伏远弩。 而那些船只上,还有几百赤着上半身的军汉正在水中训练的热火朝天。 “镇守也会水战之法?”高仙芝惊讶的问向老爹。 “对镇守来说,不管是水战陆战,还是医药,农业,工事等等,就没有什么是他不会的,你以后就知道了!” 高舍鸡看了那湖中的训练,有些不好的回忆在他的脑海之中。 当初他为了克服对水的恐惧,可谓是被折磨的欲仙欲死。 还好儿子来的迟,不然就看见老子当时的丑态了。 高仙芝似乎很是感兴趣,边跟着老爹还不断回头看去。 至于老爹所说李牧不管什么都会一点,他是不相信的。 毕竟,一个人不可能什么都会! 高舍鸡并没有领着高仙芝去码头,而是沿着亭台楼阁的花园中向远处湖水与药杀水的连接处而去。 那里地势并不高,但是连接河边造了许多的工坊,有的工坊还冒着黑烟。 “你在这外面等着别乱跑,我去里面看看镇守忙完了没有!” 高舍鸡向儿子交代完,直接朝一个冒着黑烟的工坊走去。 高仙芝点了点头,算是知道了。 此时他才仔仔细细的观察着周围。 先是十几个巨大木头制作的木屋,这些木屋几乎全部建造在水面之上,有短桥相连,从建在水面木屋底部伸出一根轴,连接着水轮不断的旋转,还能听到木屋中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接着他又发现很多黑色的杆类植物堆叠在一起,还有不少仆人模样把杆子砍成几节,然后送入木屋中,并从中不断的抬出一些汁水送向冒着黑烟的木屋。 空气中似乎还传出一股很香很甜的味道,似乎是饴糖。 李牧身穿麻布衣物,正指挥着工匠不断撇去大锅内沸腾糖浆中的浮沫和杂质,然后把浓稠糖浆倒入一个个木质罐子中。 并把白色的小颗粒晶体均匀的撒入罐子中,罐子中还有小火,缓慢的降低温度,并开始不断的开始搅拌起来。 此时他不断的思索着《军地两用人才之友》中的制糖法,他确实想尝试把白糖给弄出来,但是几个月的实验下最多出产一些黄色的糖,想要稳定制出白糖却是一次也没有成功。 至于为什么要做出白糖,一是因为这里离印度并不远,而印度可以种植大量的甘蔗,所以对他来说获取原料极为方便。 第二个就是白糖这种东西对如今来说是奢侈品,大唐如今确实是有红糖产出,但相比雪白的白糖来说,价格却是天差地别,如能够大规模的制取白糖,通过贸易不管是获得新的财源,还是是对军粮的改进以及对经济的控制都非常有用,毕竟,三千安西兵对他控制整个中亚来说还远远不够。 有些事情需要提前去布局才是。 第三个就是一个甜党的个人追求了,他想吃糖! “镇守,我家仙芝来了,您看如何安排!”这个时候,高舍鸡走了进来,向有些狼狈的李牧拱手问道。 “来了啊!” 李牧先是点点头,但同时也头疼起来。 作为李太白的大哥,他对遇见所谓的历史名人已经有了免疫力,但同时又产生了一种收集欲望。 想想看,十几二十年以后,大唐最新锐的名将都出自他的门下,那么这些人便是他的根基,他也从李隆基手上的一枚棋子成长到一个可以制定规则的棋手了。 而高仙芝这种级别的人才是他的政治根基,能够影响大局的根基。 第78章 屋子要打扫干净,才能住进人来! 而他现在,却在此走上了人生的巅峰,成了事实上主管金城的民政官,辅佐陈副守捉管理整个金城的道路修筑,税收,治安等民政事务。 此时,老陈正站在城头,看着下方排成一排排正在交税的粟特民众,林有德正在跟他解释着: “我专门查阅了他们历年的税收记录,我们定的税额虽然高是高了一点,收的税也频繁了一些,但这也不是没办法,不逼他们一把,如何让石城这些新权贵利用高额利息兼并他们的田产,如何逼着他们卖儿卖女,如何让咱们吃饱饭......” 他看了一眼下方正被人护卫在中间的石国二王子以及趾气高扬的阿里,听着旁边罪臣林有德不断的讲述他如何压榨民人,如何巧立名目的心得体会。 年轻时在家乡活不下去的他,被迫把怀孕妻子丢在家里跑到万里之外来戍边,而原因竟是被身边这种贪官污吏专门压榨。 这些贪官污吏都该死! 此时他微微握紧了腰上横刀刀柄,他不知道何时把自己代入到这些粟特贫民之中,似乎下一刻就要抽刀砍掉林有德的脑袋。 “老陈,你放轻松点,别把自己代入进去啊?” “我有些害怕啊,你一定要记得我压榨的全是粟特人,还是用粟特人压榨粟特人,我们才是一伙的!” 林有德突然感觉自己的顶头上司脸色有些不对,赶忙提醒他。 他真害怕这老军一会儿拔刀斩了自己,那就太冤了! 特么的,给你们这些老军说点正事咋这么难呢? 这全是你极为崇敬李镇守所允许的啊! 他现在养军并建设简直穷疯了,我要是不好好干,估计又要被打入苦力营去,我要是个混蛋该杀,那你们李镇守难道不是更混蛋? 他说他只要粮食和女人,让我自由发挥的! 特么的! 这段时间累死老子了, 上面要教这些金城的新权贵如何巧立名目,如何压榨,还要教他们怎么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以此贡献出来钱财来给我们。 中间还要帮忙在底层散播谣言,掀起暴乱。 上面还要应付你这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 这活真特么难干! 不过这种掌控万民,让万民按照自己的引导来进行真的太爽了! 李牧这小赤佬真是我的良师益友,简直太了解我的才华了! 老陈此时握刀的手也渐渐松弛下来,他想起李牧之前交代的话: “林有德这个祸害如果在咱们大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要在这遍地胡人的地方,那便是要他帮忙把金城打扫干净,咱们唐人才能住进来,发生暴乱的话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帮我盯紧他就行了!” 此时, 老陈突然笑了,他刚刚确实是差点把自己给代入进去,非常想砍了这心都是黑的家伙。 接着,他忍着恶心拍了拍林有德肩膀道:“刚刚是我不对,你好好干!” ··· 金城,阿里三进大府邸马厩旁边。 霍伊小姐扶着已经隆起的腹部,敲了敲马厩旁边的小门。 不久之后,一个有着花白头发,因为劳苦而变的更老,穿着破衣烂衫全身散发着恶臭的霍伊老爷打开门,用浑浊的眼睛看着自己有些消瘦的女儿。 “琳娜,拿到武器库房的钥匙了吗?” 老霍伊浑浊的眼神瞬间变的清澈了起来,握住女儿的手。 “父亲,我不明白,他有唐人做靠山,我们真的能杀了他吗?” 琳娜还是不放心的说道。 “屁的唐人做靠山,这些天阿里渐渐放纵起来,唐人甚至还在推波助澜,以我对之前那个李守捉的研究,他根本不信任阿里,阿里只是运气正好被他当成一个随手可丢的遮羞布而已!” “上次他们五百唐军打败了两万大食人,所以这个遮羞布根本没机会用!” “我熟读唐人的史书,如今卧薪尝胆这么久,就是要向他们证明,是我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我这个在唐国待了那么久的人,才是最能理解他们的人,而不是那个连书都没读过哪怕一本的阿里!” 老霍伊握紧拳头,目光冰冷。 他从来没有看的起阿里,当时他甚至想全家做一个唐人士兵的奴隶也是不愿意做卑贱阿里的奴隶。 可是,当时那个士兵根本欣赏不了他的才智,只有再次向那位现在的李镇守证明自己比那个阿里强的多,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他已经组织起那些没有死但被打落到尘埃里的很大一批贵族,每个人手中都有自己的死忠,这次一定要杀死这些爬上来的卑贱之人并向唐人证明自己。 卑贱之人根本不配拥有这些! “父亲,可是我……” 琳娜看着自己渐渐隆起的肚子,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霍伊用粗糙的手摸了摸流着眼泪的女儿,语重心长道:“从小在家里你就是最聪明的,你是想做奴隶活一辈子,还是再次恢复我们家族的荣光!” 琳娜抹了抹眼泪,终于下定决心道:“他每天都用鞭子抽我,他该死,但是,我希望能把他生下来!” 霍伊点了点头说道:“我的女儿都要做母亲了,我为你骄傲,生下他吧,我会像对待自己的孙子一般对待他!” 我会把这个野种杀掉,就像唐人说的,斩草不除根,春风春又生,他长大后如果为他父亲报仇怎么办? 这是此时老霍伊内心的真实想法。 突然,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以当初那位李守捉的心性,为什么要留下自己这些被打落尘埃的贵族? 难道,他一直在等待着自己这些复仇者在做什么吗? 想到这里,老霍伊心低顿时冰寒一片! 这个叫李牧的唐人将军,太恐怖了! “好!我帮您!” 琳娜放下了最终的顾虑,她也要复仇,向那些贱民复仇! 第77章 少年从军行! “李兄,一路保重!” 高昌县县令亲自把一个商贾模样的老帅哥从门中送了出来,大笑道。 “谢谢林县尊款待之恩了!” 商贾也是拱手恭敬言道。 相别之后,他骑上一匹马,旁边一个戴着小帽掌柜模样的走了过来笑道: “家主,没想到如今只要报了大郎的名字,不但扣押的货物全额奉还,县令还亲自做酒赔罪,虽然没回到碎叶,但碎叶李家已是不同往日了!” “哈哈,你也不看看是谁的儿子?” “五百破两万,我这个做父亲也与有荣焉啊!” 李客如今已然爽的飞,哈哈大笑道。 我儿了论功劳,五百破两万,已然名传天下。 论官职,正五品的镇守使,兵马使,在整个安西都护府都属一方诸侯,排名前十的人物,掌十数个属国生死的无冕之王。 高昌县本就属于安西都护府治下,一个七品的县令不知道便罢了,知道了如何敢得罪? 前去长安时候,对于那些吃拿卡要之人,他必须要贿赂和点头哈腰才能过,而回程之时,因为儿子,不但把扣押的货物如数奉还,县令还亲自赔罪。 现在就连他的身份也从市籍改为官户,父凭子贵,此次行商简直如梦幻一般。 “还是如之前所在,把货物全部发卖,用这些钱来找人传出谣言?” 那掌柜再次问道。 “发卖发卖,半路上和二郎一起去长安的那个叫马三刀不是说了吗?我儿子那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人去捡金子!” “还有,哪里是谣言了,那是真有金子,知道了吗?” 李客大手一挥道。 “只是,这样的话咱们这就连本都舍了啊!” 掌柜有些犹豫。 “你看你,忘了我以前给你说的人聚财散,财散人聚?” 李客顿时训斥,再次言道: “你就当我把这半年所得全花了,为我儿庆祝一下怎么了?老子高兴!哈哈哈哈!” 李客顿时大笑,笑的眼角有些湿润。 ··· “你这找护卫吗,长安飞仙剑就是我,看到这匹骆驼了吗?有个大食商人想抓我为奴,被我一剑一个,出了七剑便是死了七个!” 怀中抱剑,正在城门旁边打盹的陈老实看到有个商队要向西行,还全是汉人,赶忙跳起来招呼道。 “走走走,什么飞仙剑,再说你杀了七个人怎么就一匹骆驼,我们有护卫!” 一个掌柜模样的赶忙驱赶道。 陈老实一看,顿时也有些心惊。 这个商队足足上百人,其中光护卫便五六十个,全都背硬弓,骑军马,其中领头白发白须的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让他有些毛骨悚然,这绝对是边军中的高手。 “你去哪里,我们捎你一段,就别说护卫不护卫了!”其中带着口罩的李客向他喊道。 “这位大叔,我被人骗了,如今有家不得归,只有去金城挖金子攒路费再回家!”陈老实赶忙打蛇随棍上回答道。 “哈哈,去金城挖金子好啊,老刘把他带上,然后加快速度,不然等到天冷下起了第一扬雪,就得等明年开春才能过葱岭了!” 李客一听顿时心中一喜,随即喊道。 ··· 平康峰戍堡。 七个少年正在五十三个坟茔之前,肃然站成一排,他们之前已然清理了墓地里不算多的杂草。 一个少年正跪在一个墓碑之前,一边烧纸一边说着话: “爹,孩儿前来祭奠您了,家里一切都好,妹妹嫁给城东老何家您以前很看好的七郎,母亲在家也有老三老四照顾,我和城东的萧大郎,叶家的三郎还有封大哥.......” “一起去大宛镇从军,就是您曾随他一起杀敌的李医官那里,我要继承您的遗志,继续为安西开疆,继续为大唐守疆!” “您放心,原来的石国已是咱们的金城,城中好几家商议把家搬到这金城来淘金试试看,我不在的话,清明节弟弟妹妹母亲,还有您军中的袍泽都会来陪您说说话!” “如您在天有灵,就保佑儿子杀敌立功,保佑家中平平安安,保佑国泰民安,儿子现在给您磕头了!” 少年说完,直接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在其身后的萧规,封常清都肃然向坟茔鞠躬行礼。 这些全是战死的前辈,他们也将顺着前辈们的路继续前行。 一个断了胳膊的原平康烽戍堡的老军,从戍堡里取来了七八个水囊递给他们。 笑呵呵的对八个少年人唠叨道: “你们这些小崽子倒全是个好身子骨,八个人就敢孤身骑马从碎叶五百多里来到这里投军,大的十三岁,小的才十一二岁,倒也算胆大!” “不过,年龄还是太小了,我劝你们还是回家再长几年,这么小的豆芽丁李医官肯定是不收的!” 碎叶城的戍卒大都住在东城,这八人中七人都是军中后辈子弟,自然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老徐叔你还是别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与李太白,我爹与李医官的关系,有我在,去了他要真赶我们走我就找颗树上吊死给他看!” 萧规一挥手,拍了拍胸脯大包大揽道。 “你个小兔崽子,说起你我真想抽你,长安多好的地方,是去进学的,你小子这么好的机会都不把握住,你真不怕你爹在找个,再生个小的不管你了?” 老徐一看到这小混蛋就恨铁不成钢的骂道。 “且,生就生吧,我还能怎么着,我的一生之敌在这里,如何能让别人在我的地头上撒野?” 萧规顿时不屑道。 “老徐叔,我看这里就您一个人守在这里,这个平康烽戍堡是准备荒废吗?” 此时封长清拱手问道。 “荒废啥呀,三个月前借李医官与张老都护屠了三万吐食联军之威,在回军之际与碎叶城中张镇守的两千兵马合兵七千,趁雨夜突入突骑施王帐附近问罪,如不是那苏禄早有防备并拿阿史那家的公主当挡箭牌,估计就要斩了他了!” “最后苏禄祈求原谅,并承诺碎叶镇的戍堡五十里之内他们的部族不得进入,西迁的汉人如在他的地盘上死了一个,他便要交出20个突骑施的头颅出来陪葬!” “这几个月别说五十里了,百里之内都不见有突骑施人!” “前段时间听老陈的意思,说是李医官准备把我们这些军中伤残老军聚集起来,利用这些戍堡开设一些什么公所,再配一些年轻的巡视周围,我也搞的不太懂!” “李医官,张老将军,张镇守威武!!!” 八个少年听到如此,脸上红扑扑的大声赞道。 就是那次雨夜突袭有些可惜了,没能斩了那苏禄,不过也算有战果了,最少在这路上他们没见到过一个突骑施马贼。 “公所?”封常清大赞之后思索起来。 不久之后,八个少年骑上马,辞别老徐后跃马向西南。 在他们身后,朝阳初升,而他们前面的路,正是金城,大宛城方向。 第76章 卜天寿和长安来的豪侠 十七岁的从九品录事卜天寿正坐在关司衙内新置办的桌子上,百无聊赖的在纸上画着仕女图,作为关司衙门的最底层,发现人就像这牛马一样,以后的日子可以看的头,得过且过罢了。 正在这时,一个身穿着破旧武士服,背着没上弦的弓,腰上别了一把剑的高大青年进来。 卜天寿随手把仕女图翻转在桌子上,看向来人随口问道: “去哪里?” “金城!” 正低头记录的卜天寿抬头看了一眼对方,发现对方的装束是一个游侠模样,极为桀骜的样子,似乎一言不合就要和人生死相见。 只是现在因为赶路有些憔悴,满脸风尘之色。 最近这种人怎么都要往西边走? 不过,这些一言不合就要和人决斗的游侠去西边挺好的,那边民风淳朴,有的是教他做人! “做什么?” “挖金子!” 卜天寿在其过关文书上写了‘淘金’两个字。 “姓名!” “飞仙剑!” “不是要你花名,正常姓名!”卜天寿顿时气道。 “陈老实!”那破落武士脸色微红,紧了紧手中的剑。 卜天寿则在文书上写了‘陈老实’三个字,心里忍不住嘀咕道:最近这些关内游侠怎么都都赶着去淘金去,每个还都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 难道新设立大宛镇真的有个金山? “籍贯!” “万年县!” 卜天寿再次抬眼看了对方一眼,有些无可奈何的问:“又是那个只要出了玉门关就报李太白名号,然后就能发大财的传言?” 那陈老实警惕的左右看了一眼,低声道:“你也知道?” 卜天寿摆摆手,特么叫陈老实的一点都不老实,他爹真就没起错名字。 最近是怎么了,只要出关就是去挖金子,只要挖金子就报李太白名号。 你们也不怕被骗? 金子这东西是这么好挖的? 这是关西,别半路被人抓做奴隶或者种马了! 卜天寿盖了章,然后把文书递给他提醒了一句:“记得,天气稍微一冷就别翻越葱岭了,我看你单人独骑,最好找一些伴当一起去!” “什么葱岭?” 陈老实目光一凝,不是听李太白的诗里说,西出玉门走个几天就到了吗?老子西出长安已经走了两个月了,差点死在半路,还没到? “还要走多远?”陈老实终于老实了,赶忙向这个年轻小文书请教道。 “我想想····从焉耆到碎叶大概两千里,从这大概两千三百里,再从碎叶到金城大概六百唐里,还要再走不到三千里吧!” 卜天寿掐指一算说道。 而陈老实差点跪下了,合着走了两个月才走了刚刚一半路? 特么的,这李太白太特么不地道了,为什么做一首诗特么的说‘玉门千里是金城!”这不是骗人吗? 可老子以为到了,盘缠全花光了啊,这后面的路咋走? 真特么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 骗子! 老子特么的回不去了! “那个小哥啊,咱这边有没有去金城招收护卫的,钱不钱的无所谓,只要管饭就行!” 刚刚还极为桀骜的飞仙剑马上拱手问道。 “你去西门碰碰运气吧!”卜天寿对于这种前倨后恭很是不喜,但真怕这小子给死在半路了,想了想直接说道。 “谢谢这位小哥,只要您以后到了长安,直接在市井中报我飞仙剑名号,必有后报!” 陈老实拱手感谢道。 卜天寿自然不会听什么名号的鬼话,把这个陈老实给打发走了。 随后他便收拾收拾,把侍女图烧掉然后下值。 这一天的工作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西城,一座两进院子的正房内。 卜天寿哀嚎了起来:“爹,你说你托关系,把我调到金城?我死都不去!” “只要到了金城你直接便可任金城正九品户曹,而且大宛镇守府草创,机会多多,过两年估计就从八品甚至可能入了七品,这个机会还是我舍了老脸求来的,你敢不去看我敢不敢打断你的腿?” 卜爹一副怒发冲冠模样,看他不从,从桌子上拿上鞭子就要去抽。 接着整个卜家的惨嚎就传了出来。 ··· 陈老实说实话有些慌。 作为不到二十岁便成为西市周围坊市的一方豪雄,开元之后的日子实在是有些不好过,根本不像先天年号之前‘仗剑杀人只等闲,公卿府上为客卿’那般潇洒快活了,也是越来越活的不爽利。 两个月前一个刚入长安便名声大噪的少年李太白,平康坊花魁房中的一首侠客行,直接引爆长安文坛,但影响最大的还是这些在长安有些混不下去的游侠。 他亲自买了厚礼前去拜访这位从安西碎叶而来的江湖大豪! 而且还从市井中打听到这位的详细身份:他大兄便是以五百破两万军,如今在长安名声鹊起的李冠军。 果然是龙兄虎弟! 大哥十八岁五百破两万! 弟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这特么的安西西域来的人都这么猛? 但是,所以说但是, 长安城想要拜访李太白的人太多了,其中不乏有很多官宦权贵子弟! 而他们这些所谓道上的人物,连见一见这位大豪一面都很难,倒不是人家不愿意见,而是想见的人真的太多了,他们又不敢得罪那些官宦子弟。 后面不知道怎么又传出一股风潮来。 李太白大哥所开创的大宛镇,简直是金山银山! 不但可以去淘金矿,还有无数从天竺而来的胡椒,闻名天下的大宛天马,便也产自他大宛镇! 李太白那一匹马他亲自看过,就是皇宫中才有的天马,真正的汗血天马,一点都不带骗人的! 还有酒! 那种下喉咙如同一条火线一般的烈酒,也是产自大宛镇。 这种烈酒简直就是万能,不但能喝,还能洗伤口,甚至还能直接引火,就是价格特么的也太金贵了! 最近几年在长安掀起风潮的安西桌,安西椅子,还有一种安西军冬天戍堡中所用的安西炉也全都出自金城旁边的大宛镇。 他是一个细致的人,不然已不可能不到二十岁便混成长安有着名号的豪侠。 他把所有的消息汇总:汗血宝马,金矿,有黑黄金之称的胡椒,烧刀子,安西的家具物什! 这里每一个东西,每一个消息,全都说明安西的碎叶镇和大宛镇如今就是一个大宝藏,只要人过去捡就可以了。 唯一的困难就是路程有些远,听说离长安万里。 从小就生活在长安市井,没读过书的他,根本对万里没多少概念! 李太白十步杀一人,杀了上千里他确实是比不上,但走万里去弄些汗血马,弄些胡椒,弄些黄金回来总行了吧! 长安不少游侠和他抱有同样的心思,很多呼朋唤友都走了,他则是因为家中有事,没有赶得上,只能是办完事才单骑独走。 刚刚出了玉门关,便给了他出生以来最大的打击。 荒漠,戈壁,千里无人烟,如不是有陇右至安西每几十里便有一个戍堡的话,他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大问题。 而此时的他,就觉得李太白在吹牛! 什么千里不留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之内他妈的都没人好吧! 第75章 短则三年,长则五年,必须要出击! 李牧看向老陈说道:“陈叔,上次您给我提出想要放归我属实是不能答应,您也看到了,这大宛镇守府还在搭建,百废待兴,没您在金城盯着我是真不放心,不知您愿不愿接下这个职事?” 李牧如今正头疼没有人才干活,如何能放人走。 老陈性情他知道,绝对是正直刚烈之人。 有他在金城盯着他才放心,再说他以前任职的平康烽戍堡本就在金城附近,对金城周围没有人能比他更熟了,有他在金城替自己守着才能睡得着。 要知道,李牧现在这三千人马安西都护府可只是给拨付三个月粮饷便停止拨付。 三个月后便就食于当地,这还是发疯了的李隆基在圣旨上专门提到的。 而且还专门提及他如因欠饷引起兵变,那么便直接贬斥为民,永不录用。 这三千人可不单是三千人,其中一千人是一人双马的骑兵,三百人的陌刀队也是一人双马,剩下的除开五百水军,李牧准备把剩下的一千二百人全部变为骑马步兵。 不然,守着出产汗血宝马的大宛镇,要是手下的兵还走路去打仗,他会被碎叶城其他四个镇守使笑掉大牙的! 在加上每个人的饷银,粮食,衣物等等,还有他们的家眷也要过来,李牧自然要为他们提供工作提供地种等等,他想弄点边疆补贴之类来激励他们的训练。 大宛镇守府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吞金兽。 就算他有五吨多见不得光的金子也很难长期供应起来的。 这才是之前张孝嵩直接把接近三万的吐食联军全砍了,并让这些属国的大王们亲自参观京观的原因所在。 就是让他来压榨几年这些吓破胆的属国来供应军中,等到汉民移民过来,等金矿真正开始出产之后,那么大宛镇守府也能稳定了下来。 这要是让高舍鸡这贪官去监工,特么的以后别说用金矿征收的金税来养军了,估计没几年三千人直接都要造反了! 老陈放下筷子,拱手郑重道:“李医官,你要真还能看的上我这把老骨头,我又如何能拒绝,家中以前还是靠·····” 李牧摆了摆手,阻止老陈说下去,站起身来笑道: “以前的事就不必说了,既如此,那我便任命你为金城正七品副守捉,带大宛镇下属第一营五百人暂驻金城,我会让怛罗斯及米国,安国总共调给你一万徭役并附带粮草供应,再加上金城阿里的五千城卫军也随你调配,限三个月工期完成道路以及金扬修筑!” “喏!” 老陈站起身来,向李牧拱手应道! 他的黄金移民策如今早已在军中传开,其中金城便是此计划核心中的核心,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如此信任自己这把老骨头。 “陈叔啊,我晓得您思念老婶子及您那几个孙子,她们如今应该已经到了金城,再替我顶几年,等有合适了再说!”李牧笑着画大饼道。 “镇守,这····” 他想说这不合军中规矩,但突然想到他已是七品,按成例是可以带家眷的,不由的对李牧大为感动。 上次石城之战基本上就是督战粟特仆从军守城,夜战准备的很充足所以损伤也并不大。 如今却被升为七品,心中觉得李牧真的是给的太多了! 高舍鸡沉默不语的埋头苦吃。 李牧明显还是不信任自己这个番将啊! 金子这东西我如何会贪的很多,最多沾点油水罢了! 不行, 必须要让李牧重新信任我才是! 我给仙芝写信这么久了,他到底来没来? 如今这李镇守正是用人之际,有我旁敲侧击和他之前一起的经历,定然会让他教导并看重于你。 要知道他如今可是也如张守珪张镇守那般是通了天的,等几年做出成绩后必然会高升! 你跟随着他学习且有他做靠山,以后出仕还不是简简单单? “高舍鸡,你明天在军中选五百人,不会水就在这苦湖里给我苦练适应,现在还是夏天,我就不信学几个月他学不会?” 李牧看向高舍鸡,直接下达命令道。 “啊?这可万万不可,我从小就怕水,跟我一起的族中都知道,真的不是推脱啊镇守!” 高舍鸡顿时一惊,他是真的怕水啊,小时候曾经掉进水里被淹过。 “哦,那你是不接令了?” 李牧的脸色冷了下来。 对高舍鸡他可没对老陈那么客气。 他训练水军本就是为以后做准备。 锡尔河流量很大,从吐火罗盆地流出来的阿姆河流量更大。 从开伯尔山口冲下印度次大陆,顺着印度河和恒河进军无疑是最佳的征服路线,躲过尚未开发的烟瘴之地的最好的办法。 他要的是骑在马上能战,在水中也能战之人。 他如今刚刚成为李隆基手上的一枚棋子,给他这么大的权力本就是一扬考验。 而李隆基无疑是一个好大喜功且耐心有限的人。 如不能短期做出令人亮眼且让他满意的成绩,那么很可能等待他的就是失势。 没有他给的权利又如何能积累政治资本,如何影响整个安西都护府,又如何能成长成一个棋手从而影响安西都护府的大势? 用金矿来搞移民实边是一方面,打出去又是另一方面。 如今正是积蓄力量的时候,短则三年,多则五年,当金矿那边移民让大宛镇有了初步的基本盘之后,要么向北联手碎叶镇的老张彻底解决掉突骑施,或者直接南向印度,占领开伯尔山口一路向南,用灭国来积累手中的政治资本。 不然在晚,他估计李隆基会失去对他的耐心! 再说, 这又不是大海就是个小河,你还给扭捏上了? 如果真的不接令,那么李牧也就不得不把他边缘化! 不说他所在的派系中不能接受,就是他也不能接受大宛镇守府中有一个吃闲饭还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就算他是高仙芝爹也不行! 高舍鸡顿时心中一跳,本能的站起来拱手道:“卑职····卑职今天下午就去选人!” 他与李牧相交太久了,也真的是看着这位以医官之身从底层一步步成长起来的。 其他事情人家嘻嘻哈哈说笑就说笑,但只要涉及到军中事务便变的极为冷酷,砍起脑袋一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这就对嘛,这么热的天气哪个不下水学一学狗刨式的?” 李牧突然感觉自己可能做错了。 这是在饭桌上,属于是私下里。感觉这样一说,刘虎胆,李嗣业,胡大力等人都变的有些小心翼翼了,他赶忙笑着打圆扬道。 而高舍鸡整个后背都湿了。 站在他身前可真的是以五百破两万,没有一点掺水分的大唐李冠军啊! 张副都护夸奖的话语早就在军中传开了! 而且城门口堆的如山一般的京观可还没处理呢,十七个国王还瑟瑟发抖着趴着写悔过书呢! 我特么那里谁敢对您说一个‘不’字? 第74章 威势以及分工 阿悉烂在当国王期间,因在长安留学的原因住不惯原来的宫殿,花大价钱请了长安匠人在湖边修建了大量的亭台楼阁,如不是其中最主要的大殿还没住便在雨夜中倒塌了的话,便已经是成功了。 如李牧不是确定自己在中亚这个极度缺水的地方,还以为是到了江南。 这里是真的有几百里的平湖和大量的亭台楼阁,还因两边高山的原因,整个连接药杀水的平湖直接封堵了整个盆地的进出口通道,只在大湖南岸设卡便可以极少的兵力控制住整个费尔干纳盆地。 此时的平湖之上,一时风云大作,渐有浪雨迭起之势。 在湖边一座八角亭的李牧李镇守不免一愣,坐在亭中的他,继续把妹妹李明月出征之前准备的葡萄干等干果,泡在面前的一锅正煮着的羊肉火锅中。 在亭中,还有不少如今大宛镇守府的重要人物。 比如正在旁边吃酸葡萄酸的嘶哑裂嘴的高舍鸡,白发白须的老陈拍着那因风湿而有些疼痛难忍的老寒腿。 绰号虎胆的刘万里正用小刀子刮捞上来的几条鱼,李嗣业端坐亭中一脸正色瞧着外面正下雨的百里平湖不知到在想什么,以及如门神一般的胡大力站在亭子口上,双手抱胸盯着十七个正在雨地里淋雨的国王。 这座亭台楼阁以前的主人阿悉烂也来了,上书给李隆基惨遭拒绝,他的长安梦破碎了,也并没当上所谓的‘太上王’,碎叶城不养闲人,也就只能回到他的国中继续当他的拔汗那国王。 此时的他,正把有些湿了的柴火扔进火炉里,然后又开始剥葱剥蒜,按李牧所说准备着料碟,一脸陶醉的闻着从锅中散发出的香料味道。 “镇守,您这个火··对,火锅的做法如带到长安,一定会风靡整个长安的,按您的说法,这个锅里只要加上足够的底料,不管什么菜蔬肉食都可加进去,就是有些太费香料了,天天吃太过奢华了些!” 坐在椅子上的李牧笑了笑道:“我那二弟也最是喜欢冬天吃这个,前段时间应已去了长安太学求学了,按他的性子,估计今年长安的冬天,应该也会流行起来这种火锅吃法!” 李牧看向湖面,不由的心中一叹。 自己终究是改变了弟弟李太白的命运,有自己为后盾,也不知他会在长安掀起什么样的风潮出来。 阿悉烂一听长安就有些黯然,与这位新任镇守使第一次见面便是在碎叶镇守府中,当时他如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这位也只是一个小小的从八品医官。 如今仅仅一两个月,人家直接成了穿绯袍的正五品大宛镇守使! 掌控包括自己在内的十八个大唐属国。 不得不说,人生简直是如梦幻泡影一般显的不真实。 片刻后,风卷起浪,云压落雨,湖面上果然如李牧所料般风雨大作。李牧远远便看见周围小渔船纷纷仓促划向岸边,但尚未抵达便已有白浪滔天,大雨倾盆之势。 李牧看了看外面全身已经如落汤鸡一般十七个国王,随即叹了口气喊向胡大力道: “让他们去躲躲雨吧,我又没说不让躲雨,好像我有多难为他们似得?” 如门板一般的胡大力咧嘴笑了笑,喊向十几个人道:“我们镇守使心善,命尔等先去左近躲雨,躲雨的时候把自己所犯的错写出来,必须要写够一万字,明白了吗?” 胡大力训斥完心中吐槽道: 这些能做国主倒都是人精,谁也不想做出头鸟被杀鸡敬猴啊! 只是这写检查写一万字,还必须要用规整的汉字写,确实是有些难为人了。 十七个国君如落汤鸡一般赶忙点头应是,被避雨的军将带着找躲雨的地方去了。 随后,大雨瓢泼而下。 此时,八角亭中圆桌子上的火锅已然准备妥当,随即他招呼六人过来,边吃边讨论大宛镇守府的发展规划。 “先说说最紧要的事情,第一,各个属国必须要加强控制,而加强控制交通便是必不可少,这药杀水极为宽广,我决定组建一支内河水军出来,人数为五百人,你们谁会造船,谁会水战?” 李牧吃了几口羊肉,直接抛出了问题,而在这里的六个人却是一头雾水。 中亚最精华最重要的地方有三个, 第一个是七河流域中有大西洋最后一滴眼泪的伊犁河谷地区。 第二个是锡儿河从中穿流而过,内部河网密布中亚聚宝盆粮仓之称的费尔干那盆地。 第三个则是中西方最重要的‘瓦罕走廊’通道以及堪称印度次大陆死穴的‘开伯尔山口’所在的吐火罗盆地,控制了这里,便控制了东西方最重要的通道及印度次大陆的命门。 而李牧如今还想不了那么远,现在他想尝试在锡尔河也就是“药杀水”建造木质的内河舰队。 现今的药杀水还没被后世的苏联大力建造水利工程,所以径流量极大, 他翻越了锡尔河地理这边的地理志,这条内流河全长约两千多公里,可通航河段集中在费尔干纳盆地口至咸海三角洲之间,大约在一千五百多公里左右, 中游段平均水深3到6米深,在春季融雪期可达8到9米深,宽度在100到300米之间,只要组建好这支小水军,那么聚集在镇守府周围的唐兵可以随时攻击下游的任何一个属国,避免大建戍堡后太过分散的局面,是现阶段最好的控制这片土地的办法。 “那个,我们这些全都是陇右人,骑马砍人还行,但天生就是旱鸭子,这水军是不是有些·····” 除却正在用筷子猛吃的阿悉烂,其他等人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只能是老陈向李牧说道。 李牧就知道是这样,但是作为新官上任刚烧的第一把火,自然是不能熄灭,他看向阿悉烂问道:“给你修宫殿的那群人还记不不记得相貌?” 阿悉烂赶忙点点头说:“记得,他们骗了我很多钱,化成灰我都记的!” “你待会让人把画像给我画出来,只要他们还在这葱岭以西,那便跑不了!”李牧吩咐道。 接着说:“第二个要紧的事情就是修建金城(石城)到鹰嘴沟的道路,以及初步在那边建立起金扬出来,你们谁来接这个任务!” “我,我来接!”高舍鸡顿时兴奋起来,顾不得嘴里还没嚼烂的羊肉,赶忙说道。 这支军队肯定会管理金矿,这里面的油水简直太丰厚了! 李牧看了一眼高舍鸡。 特么的让你来做,岂不是直接老鼠掉进粮库里,随后一声道:“你还是算了,我还有大用!” 第73章 凡我唐土,必是香火不绝! 张孝嵩身后红色披风猎猎作响,他看着苦盏城上升起的大唐日月旗,手中所握的鞭子微微松开,最终叹口气道: “突骑施出自西突厥,我自龟兹来之前,已有西突厥王族出身阿史那道尔之女被圣人封为公主,如今应已和苏禄和亲,小国可以出尔反尔,但我大唐皇帝口含天宪,言出及法随这是其一!” “二是如逼迫太甚,让他们直接反了,那葱岭以西便是孤军了”。 “第三便是突骑施便是与归化西突厥一脉联系很深,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四,太宗曾言,内外诸胡如敢举兵者,皆斩,此次他确实有内外勾结的嫌疑和证据,但确实没有举兵,我们没有理由!” 李牧听到着,只能是点头应是。 这西域胡人太多,汉人太少了,只能用以夷制夷的策略,说到底还是还是老调重弹的汉人人口问题。 其实真正的开疆扩土并不是你打败了这里,跑马圈地了这里就属于你了。 真正应是移民实边,让汉民占据多数,再施展教化,最后便是移风易俗。 汉化是一个过程,必须要循序渐进,想要一口吃个胖子是不行的。 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的占据这片土地。 而张守圭也只能叹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他这个碎叶镇镇守还必须任由苏禄酣睡,确确实实是窝囊。 前段时间他们三人带匠人亲自去了鹰嘴沟,那里也确实如李牧所说,发现了许多能够淘金之地。 有了这些金子,那么安西都护府这边的整盘棋便全都活了。 现在的他只想时间快快过去,等个三五年汉民移民多了便直接灭了突骑施,如此才能彻底解决突骑施这块大唐养大的毒瘤。 正在这时,从远处飞来一队骑兵。 “都护,像是龟兹转发过来的旨意!” 张守圭看着旗帜言道。 ····· 开元三年,八月三日。 整个药杀水河畔腥气熏天,血水几乎染红了整个药杀水,如同乌云一般的苍蝇笼罩在一个小山包上,整个小山包全是由人头堆砌,也就是所谓的——京观。 十七个衣着华贵,作为昭武九姓国王的他们几乎全是呕吐着从由大食人头颅组成的京观前离开,在烈日下被侍者扶着徒步走向苦盏,不,现在叫大宛城。 而此时的大宛城的城门口正在进行一扬送别。 “长野,你也不要自责,如今你也是身穿绯袍之人,就按你的计划好好干下去!” “我如今四十有七,你才十八岁,恶名我背总归是比你背的好一些,再说上万将士跟我来此一趟,如何能空手而归?” 张孝嵩来到李牧面前,抚着有些花白的胡须拍了拍李牧的肩膀宽慰道。 五天前,吐食联军大败,当张孝嵩知道皇帝圣旨内容后,杀俘就开始了。 后辈李牧被圣人无比看重,甚至直接给李牧量身定了一个大宛镇守府,十八岁便荣升五品镇守使,并把安西四镇变成安西五镇,任他施为。 作为一个不被新皇所喜,后面的日子也一眼望到头之人,自然要为后辈遮风挡雨,扶上马,送一程。 既然这样对李牧以后的施政有好处,那就去做,打疼了他们总会震慑大食人五到十年不敢东顾。 有五到十年的时间,已然足够李牧所施行黄金移民策初见成效,那么就算大食人再次东顾,他相信这个惊才绝艳的后辈是不需要龟兹再次劳师远征了。 “其实····” 李牧最终还是无言以对。 他想说,这白衣大食已经蹦跶不了几年,倭马王朝的白衣大食就会被阿拔斯王朝的黑衣大食所取代,没有十来年休养生息他们是不可能东顾的。 但是,所以说但是,他总不能用没发生的事情来劝说: 你把这些人留下来,我用这些战俘先来搞建设,等到萨珊王国建立,我就把这些人组织起来,用支持他们的方法来打代理人战争,给这个横跨欧,亚,非的世界级大帝国持续放血吧? “张公,一路保重!” 李牧最终恭敬的行了一礼说道。 他不能拒绝一个安西老将的好意,虽然这个好意有些不必要,但其中对他,对安西这片土地的热爱是骗不了人的。 “哈哈,这才对嘛,等你什么时候经过龟兹,你可必须要亲自下厨再为给我做一碗那什么,对,油泼面!你小子给我记得哦!” 张孝嵩大笑后直接上了自己的那一个大宛良驹,看了一眼并不算太高大的大宛城,看了一眼那宽阔无边的药杀水...... 最后, 他又深深的望了一眼那个离城墙两三里的山包上,整个山包新起了上千个坟茔,他们的墓碑都朝向东方,越过那片高高的雪岭便是他们的家,只是,现在再也没办法跟他回家了! “张公放心,青山铸骨,江河为祭,凡我唐土,必是香火不绝!” 李牧察觉到张孝嵩所思,脸上肃然道。 张孝嵩这才点头道:“青山处处埋忠骨,替大唐,替安西,替即将到来的汉民,守好这片沃野之地!”。 随即, 在李牧的‘保重’声中他挥了挥手,跟随在他身边的上百骑顿时扬起一片灰尘,追向已开始回师的五六千兵马。 他给李牧留了两千人马在此,算是安西都护府这个大宛镇的爹,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再加上李牧从碎叶城这个娘家张守珪手里抠出的五百人马,还有跟随他一起征战石城的五百旧部,加在一起总共三千人马。 当然,其中有五百六十七人都是或重伤或轻伤行动不便的伤兵,都是五天前那一战的战损。 这便是他这个初创大宛镇的全部家底! 而这三千大唐汉军以及大宛都督府的使命,便是控制整个后世的费尔干那盆地以及锡儿河两岸的全部土地。 突然, 李牧摸了摸脸上,看向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太阳已被乌云遮住,似乎接下来便是一扬大雨。 他想到了万里一孤城,独抗五十载,满城尽白发,死不忘大唐的安西白发军! 想到了举目见日,不见长安! 想到了安西军,何在? 最终,李牧抬头望着从天空不断滴下的雨滴,雨滴拍打在他的脸上,让他的脸上有了丝丝凉意, 他嘴里喃喃自语道:“我终于是向前迈了一步啊!” 而此时,衣着华丽,脸色苍白的昭武九姓的十七个国主,已被他们的侍从扶了过来,他们望着那个抬头看着天空的年轻大宛镇守使,颤颤巍巍的全部跪了下来。 第72章 李牧,才是朕的白月光啊! 从灯火中走出一十五六岁的宫装丽人轻摆袍袖,让内侍起身道:“陛下这么晚了还未就寝?” “回武婕妤,并未就寝,有安西过来的紧急军务,陛下刚刚心情突然变好了,应是边关有好消息传来!” 黄衣内侍声音很轻。 武婕妤点了点头,挥退众人,独自进入大殿,见殿内正有三人,皇帝正拿着奏书满面喜色,旁边高力士正在和他交谈,少年王忠嗣正跪坐下首,面色似乎有些羞愧。 正要说话,却听李隆基喜笑颜开道:“云儿,你身体虚弱,正该静养,你看你?”李隆基站起站起身来,似乎是颇为关心,边走边说道: “不过,你也来的刚好,今日倒是有个大喜可以给你冲冲喜,朕,心心念的冠军侯终于找到了!” 李隆基走到台阶下握住其手,微微向王忠嗣扫了一眼,见他虽有羞愧,却又迅速调整过来,甚至变的斗志昂扬,心中不由暗暗点头。 这孩子能在听到我李三郎之‘冠军侯’,以五百斩将夺旗,并俘虏一万三千的战绩,还能生出斗志来,也确实是个好苗子。 可惜,差距就是差距,按张孝嵩张守圭联名奏报,此子先以从八品文职官身,还是主动出战,一月以来,每战必先,每战必胜! 更是先以不到百人灭一国,再灭千余大食精锐! 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察觉出速战对我大唐之意义,主动请缨,先以五百安西精兵分化瓦解粟特人,再联合其硬抗两万兵马二十余日围攻! 最后一战,更是在敌军两万人进退维谷之际,一举抓住稍纵即逝的战机发动夜袭! 出手之利落,行动之果决,战扬嗅觉之敏锐,皆是上上之选! 一个月之前还只是没带过兵的医官,用伏击手段退敌还稍显稚嫩,一月之后,打法却如羚羊挂角般让人捉摸不透! 而且,现在还仅仅十八岁。 李牧此子,如不是是朕苦苦寻找的冠军侯,那么谁是? 忠嗣与之相比,差便差在墨守成规和中规中矩上,少了那么一点点灵性! 但就是这么一点点灵性,便是霍骠骑之所以叫霍骠骑的原因所在! 猛将必发于行伍,宰相必起于州郡,这句话是一点没错。 养在深宫中教导,确实是有些死板了! 武婕妤握住李三郎的手,面上笑意盎然道:“不知这位‘冠军侯’是朝中哪家俊杰?竟如此得三郎看重?” 武落衡作为武则天的侄孙女,幼年因父早逝入宫被武则天抚养,但没两年便爆发神龙政变,直接被打落尘埃,她在宫中吃了不知道多少苦。 终于得到李三郎的青睐,自然是要死死抓住。 而她刚刚第一个儿子夭折,现在又冒出一个冠军侯,卫子夫卫皇后的故事他可从小就听过了的。 作为枕边人,她自是晓得李三郎是想强爷胜祖的,自己姓武,面容和他祖母甚至有七八分相似,经历也都是少年孤苦,他却说要立自己为皇后,她自是知晓他的心思。 这收王忠嗣便是想学汉武帝培养自己的‘白月光’, 难道,王皇后族中有后辈立下大功被他看上了? 这样就麻烦了! “哈哈,什么朝中俊杰,此子姓李名牧,也是凉武昭王之后,他这一支甚至连族谱都丢了,早年迁至西域碎叶,甚至流落在安西经商!” “他因医术精湛被郭元振简拔入士已然六年,如今可正为我大唐守疆,刚刚安西副都护来奏,面对敌军两万人,他仅带五百人便大败之,俘虏更是超过自身十几倍之多,痛快,光看战报便如饮一大白啊!” 李隆基牵着武氏的手大笑道。 不管是哪一支的,这冠军侯我是收定了。 朕连你武姓女都有心思封为皇后,就算这李牧是废太子李建成之后又如何? 我李隆基如连这点信心都没有,如何能带领大唐到达极盛! “原来如此,不过这些军国大事臣妾并不懂的,如今夜已深,陛下也该安寝了才是!” 武婕妤轻轻松了口气,只要不是王家中子弟便好,看三郎对这李牧如此看重,倒也是友非敌。 李隆基点了点头,背着手微微思索一番道: “高力士,给朕拟旨:告诉张孝嵩,其一,大食吐蕃者,侵我大唐疆土,令其屠灭之,其二,在敢言弃碎叶镇者,他可自斩之,其三,石国去国,改石城为金城,由大唐实控,其四,大宛都督府撤销,改苦盏城为大宛城,设大宛镇守使,统辖药杀水上下游各个属国!” “原石城守捉李牧,立有大功,迁为大宛镇守使,兼任金城守,与安西都护府其余四镇平齐,仍归属于安西都护府管辖!” “······” ··· 苦盏城,倚山傍水,一条水量极大,也就是药杀水,如一条波光粼粼的玉带从城前蜿蜒穿过。 整个大河河畔全都是喊杀声,几百头火牛冲破四五万人的吐食联军阵型,紧接着,手持大唐日月旗的上千大唐骑兵不断从阵型中突入其中,不断冲散他们勉强组织起来的阵型! 在骑兵之后更有上千步兵,不断的从军阵中扔出带有烟火能够发出巨响的竹筒! 身穿白衣的大食人以及吐蕃人被打的连连后退,最终士气崩溃,或向药杀水逃去,或向苦盏城逃去,或向西方逃去,整个吐食联军一溃千里! 在远处的一处高坡上,三骑驻马于其上,在张孝嵩右边的张守珪抚掌笑道: “张公,火牛阵配合上长野的火药,没想到有如此威力,此战以一万敌四万,如摧枯拉朽一般,仅仅三天便以一万破五万,可谓是侵略如火,为张公贺!为大唐贺!” 张守珪此时有些酸涩的夸道,他的心中不由叹气。 李牧这次立了大功,张孝嵩此战过必然也是大功,这仗在碎叶打的,自己却是没捞着啥功劳,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哈哈,若不是你命长野死守石城,如何能这般轻松?” 张孝嵩随之大笑,和张守珪开始了商业互吹模式。 “张公,突骑施此次已然有反叛之心,不知您是个什么样的章程?” 李牧远远看到苦盏的城门大开,大唐铁骑冲入其中,心中顿时一松,向张孝嵩问道。 想要黄金策实行,必须要解决突骑施这个麻烦,不然大唐腹地汉人前来淘金,被这些突骑施人半路截杀怎么办? 而张守珪听到此话也是肃然起来。 碎叶城几乎就是处在突骑施人的腹心之地,这次他的调令苏禄竟公然推脱,让他不得不固守碎叶镇防止反叛,此次解决了吐食联军这个外贼,那么这个卧榻之侧,是不是也要想办法解决掉! 第71章 李隆基与王忠嗣! ··· “莫道碎叶无英豪,守捉帐下尽虎龙!” 拔刀看刃的萧规默默地念着这首诗,眼前越来越亮! 他母亲三岁早死,萧武经常又和李牧一起上值,年纪太小也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家,便顺手把他带到李府和李太白,李明月做玩伴,下值后再带回家。 所以,小时候他就是李太白和李明月的跟屁虫,是真一起玩大的。 李太白从小就不着调,两人经常打架,要不是李明月护着,他不知道被收拾的有多惨。 也正因如此,对李明月有一种母亲和姐姐的心理在此。 所以,刚刚李明月说收拾他就收拾他,他是一点不敢还手的。 他喜欢李明月,但李明月只当他是个弟弟。 从小他认为这个天下很大,碎叶城很小,只要走出碎叶城在长安闯一闯,回来之后定然会让李明月刮目相看。 但现在他才恍然发现,那个以十二岁之龄便和父亲同样品级的李家大哥,才是这天下最强的几个人之一。 自己父亲和他平时嘻嘻哈哈的袍泽,才是这天下最强军······ 守捉帐下尽虎龙! 四战四捷! 五百破两万! 我原来,从小就生活在洪荒猛兽的群落中啊! 长安,百万人口,就算有几个人物,又如何能比的上碎叶这么密集? 估计我碎叶一个普通士卒,也能在长安掀起大风大浪来! 我萧规去长安,还有何意义? 还如何让李明月刮目相看?还如何能打败李嗣业这个一生之敌? 洪荒猛兽,又如何能与羊群为伍? 只要在这个猛虎遍地的碎叶军闯出名头,那么这天下便大可横行! 萧规盯着手中横刀反射的日光,微微闭眼,随即插刀入鞘,已然下定了决心。 然后看向后悔不迭的老爹高声喊道:“老萧,长安你要去便去,我不去了,我要入碎叶军中,我允许你重新再造几个!” 此话一出,让他周围的小伙伴目瞪口呆。 却见那封常清却是大笑道:“我就说你萧规这粗人也不像是做书生的料,等李守捉回来,定有很多军中前辈退下,我便和你一起入军!” 说完,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当然,随后萧规便被虎背熊腰的萧武一把给抓起来。 惨叫声,大河涛涛声以及城中阵阵欢呼声直冲云霄。 而他们身后,一个骑士背着一个包裹,包裹上插了三支鸡毛,从碎叶城中再次飞驰向东! ··· 关中,长安。 长安净街鼓已敲响第800声,108个坊市已紧闭大门,东西十四条大街与南北十一条大街已不见行人,只有兵甲巡视,喧闹了一天的长安城渐渐终于陷入沉寂之中。 此时太极宫北殿此时依然灯火通明,内侍,宫女悄无声息的站在长长的门廊下,等待皇帝随时可能下达的皇命。 平日寡言的王忠嗣竟与陛下差点为安西之事争吵起来。 “.....…圣人,碎叶镇地处突骑施腹心之地,如真要同时和突骑施,吐蕃,大食三面开战,在加上疏勒镇镇守也是突骑施人,如今安西都护府已然把兵力用尽,增加不了丝毫,就如弓弦已然拉满,再拉就要断掉.....” 一个戴着冠冕,十五六岁的少年王忠嗣拜倒在地,慷慨直言道。 在其身前,是身穿团龙黄袍,身量高大的李隆基。 自从生母窦德妃被武则天毒害,少年时便立有大志,更为其大志韬光养晦多年,终在五年前联合姑姑太平公主诛杀韦后,扶了他的父王李旦坐上了皇位,随后三年前又一战尽诛太平公主党羽,并赐死姑姑。 如今他爹李旦禅让皇位已近四年,自认为马上皇帝的他,文治任命姚崇整顿吏治已见成效,如今正是立武功之时,却没想到让朝中决议大食吐蕃联合进逼碎叶镇,却没想到朝臣一边倒的支持放弃碎叶,让他大为光火。 如今他已然年近三十,还没建立丝毫功业,现在却要放弃祖宗基业! 他其实也清楚,放弃碎叶是为了攥起拳头,并为以后更有力的打出去,但就是不甘心。 本来已经死心的他,五六日前突然收到张守珪奏报,说是得到军中利器,这才再次重新在议碎叶事之前,先找自己颇有武略的养子前来问策。 让他说说对这种新式武器的看法以及用法,毕竟那个叫李牧的边军,以百人敌千人,已然很说明问题了。 却没想到他根本对这种武器不相信,反而苦劝自己碎叶之事不可为! 这种态度,不由的让他失望透顶但又无可奈何。 他不由的在想: 朕的霍去病,真的比不上前汉的吗? 同样都养在深宫,同样都极为聪慧! 但为什么,就没有那种敢为天下先之锐气呢? 人家19岁便敢带八百骑纵横漠北,21岁便完成封狼居胥。 而且人家也是直接用的新战法。张守珪是从基层杀出来的,六百里加急,言之凿凿确有其事,你却不愿意相信? 算了, 等那知道配方的边军来了长安演示一番,再在朝中再议吧! 想到这里,李隆基扭头看着拜倒在身后的英气少年,语气放缓道: “你也回去吧,刚刚是我心急语气重了些,你也不必放在心上!” “喏!”少年王忠嗣恭敬行礼正要退去。 但就在此时,一声长长的急报声惊醒了整个皇宫,让整个皇宫顿时上百盏牛油巨灯点亮,已然落锁的玄武门也是大开。 当然,并不是有人杀进来了。 而是一个黄门领着一个狼狈不堪的骑士被宫中卫士扶着入了太极宫,他的包袱上有三根红色鸡毛,便是大名鼎鼎的鸿翎急报,也就是鸡毛信! “圣人,我刚刚问了骑士,还是安西碎叶镇那边来的!”此时,高力士已然接过骑士身上的包裹。 “碎叶,难道是那弄出火药的李牧城被破了?” 李隆基的心情顿时有些忐忑,虽说火药配方非这李牧一人知晓,但是能弄出火药,药酒这种东西,对他来说也是大才。 如果真的折损了就太可惜了! 难道是自己之前给碎叶下旨,让他们用六百里加急送来试试威力,这么快送来了? 他点了点头,让高力士在殿内把包裹打开,里面是一蜡封木盒,还有一封捷报文书及两个竹筒,竹筒被蜡全部封上并标注四个红色大字:‘禁止烟火!’” “火药,还有一封报功文书!”高力士手一颤说道。 他之前也看过张守珪的奏书,这东西可是要命的! “果然,先把捷报拿来我看看,一会就按照张守珪信中所说试一试威力!”李隆基顿时哈哈大笑站起身来道。 第70章 陌刀劈落天山月,掌心雷惊大食弓 “看那为首驿卒马背插特制旗帜,文字应是“阻者死,逆者斩”,但又无雉鸡尾羽,六百里加急又无雉鸡尾尾羽,应是不假!” “但李大郎五百破两万,有些太......难以置信!” 白发白须的老军汉抚须向大儿媳妇及两个小儿子解释道。 “那爹!十三郎跟着李医官五百破两万,那就是真的了!” 张王氏脸上激动喊道。 “哈哈,大嫂,定是无假,爹,我明年年龄便够了,我也要参军像李医官,像我大哥那般杀胡虏!” 两个叔子一跳三尺高,向嫂子贺喜,他们看见不少田间种地的伙伴也欢呼起来,他们跑过去互相欢呼,就连饿都不饿了,光这个消息,便可当珍馐美味吃到饱。 老军汉看着年轻人玩闹也是哈哈大笑,坐在地垄上,用陶杯猛的灌了一口凉白开,拿起肉包嚼了起来,怔怔看着西方。 以前感觉香气四溢包子,如今在嘴里却无那般滋味。 与年轻人不同,十六年安西的从军生涯经历让他很清楚,五百破两万,自己作为安西老兵自是与有荣焉,李家大郎是真英雄,是真豪杰,也是真给碎叶人提气! 但,那也意味着要杀成尸山血海,要杀成血流成河的,顶替自己从军的十三郎,如今可还平安? ... “李明月,别打了,西边有你大兄的消息传来了!”大河边上,那萧规被三条鞭子抽的狼狈不堪,忽有一人高声向李明月喊道。 李明月顿时停手,就见远处七八骑飞驰而来。 当听到他们所喊之后,顿时一群人怔怔的围着着李白李明月兄妹二人看! 尤其是李太白,这厮真特么不类其兄啊! 其兄五百破两万,到他这每天不是高歌,就是勾栏听曲,要不就是烂醉如泥! 哪有一点都不类其兄啊! 刚刚一副醉态的李太白的脑子一抽,站直了身体,张大嘴巴看向西方,不敢置信道: “五百破两万?我兄带五百安西兵破大食两万铁骑?封兄弟你掐我一下,看我在梦中否?” 李太白抓住旁边封常清的胳膊,封常清自然不惯着他,用指尖在其腰间软肉狠狠一拧,顿时李太白直接跳了起来大呼:“非在梦中,非在梦中啊!” “快,快给我纸来,给我笔来,我要作诗,我要作诗,我要作诗,我要为我大兄作诗百篇!” “哈哈,五百破两万!我大兄乃古之张文远,今李药师也,乃真正大丈夫也!” 李太白开始疯狂的找纸和笔,最终是李明月眼睛含着泪花,让随身侍女去离城门不远的悦来客栈去拿! 大兄曾专门提醒过她,让她把二兄作诗的原稿收好。 随后她又想了想,让另一个去搬来一坛子好酒和桌子过来,她知道二兄一作诗,酒是不能停的! 今天这个消息,他估计真的会诗兴大发! 而且,她也要饮三大杯,为大兄贺,为碎叶贺,为大唐贺! “啊!” 此时,就见萧武惨叫一声,拔出横刀开始疯狂砍河边的树木花草,如同疯子一般,嘴里还在大喊: “李大郎你特么就会欺负老子,为何让我知道火药,为何让我回来,为何让我去长安,为什么····” “五百破两万啊·····五百破两万和老子失之交臂了啊····· “混蛋啊,老子恨你,老子恨你一辈子·······” 此时远处的军属也不忙地里活计了,纷纷聚集在一起欢呼着向城门聚集,这值得欢呼,这是他们至亲之人所创造的奇迹! 而此时狼狈不堪的萧规,则从马上把横刀拿在手中,怔怔的看着刀锋,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微微杨柳风中,一会,纸和笔就备好了。 封常清磨墨,李太白先饮一杯酒,看着天空思索片刻,提笔便写: 【贺兄牧,石城大捷】 李太白先是七个大字跃然纸上,随后接着便写: 【烽烟冲云霄,孤城鏖战急。】 【五百横刀立,万骑崩雪泥!】 【药杀水倒卷,热海日沉西。】 【煌煌汉家刃,可斩大食旗!】 这一是诗篇几乎是一气呵成,没有丝毫停顿! “五百横刀立,万骑崩雪泥!” “此诗如金戈撞铁甲,每句皆带杀伐之音,好!” 封常清轻轻吟诵,顿时叫好声连连,但是李白似乎有些不满意,他认为没体现出陌刀与兄长的气魄来,随后拿开纸给李明月,开始写第二篇: 【闻石城五百破两万,赠兄牧与安西五百将士书!】 热海烽烟接天地,五百铁衣踏胡尘。 陌刀劈落天山月,掌心雷惊大食弓! 药杀水赤浮槎断,黄金城高战云摧。 莫道碎叶无英豪,守捉帐下尽虎龙! 李太白提笔便写,再次是一气呵成,这次直接夸兄和他麾下将士更是露骨,但是不写不足以表达出他心中对五百破两万兄长与碎叶军中豪杰的崇敬之情! “黄金城?”封常清看到黄金城三个字顿时一愣,随即醒悟,这段时间石城有黄金被传的沸沸扬扬,而且越传越离谱。 有说石城有金山的,有说那座城就是由黄金筑造的,李太白这黄金城直接便体现在这里。 “好一个‘陌刀劈落天山月,掌心雷惊大食弓!’好一个‘莫道碎叶无英豪,守捉帐下尽虎龙!’!” 正在这时,一骑出现在他们旁边,顿时大声呼道。 只见那骑士脸上满是风霜之色,正是从石城赶来的马三刀,哈哈大笑向李白言道:“你就是李家二郎吧,果然是读书种子,我受你兄长李牧所托,护你去长安入太学!” 顿时,聚集在这里的七八个少年一惊,全都看向马三刀。 尤其是李太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即问道:“太学?这不可能!” 李太白可太知道一个太学名额有多难了,自己如何就要去入太学了? 一个月前他能参加科举都是邀天之幸,如今竟然可直接入太学? 整个安西都护府也仅仅三个名额罢了! “哈哈,这你就不要管了,反正你去了自然就能入,你大兄亲口说的,而当时安西副都护张孝嵩张公也在扬,这名额对我等底层来说根本不可得,但对张公来说却仅需书信一封罢了!” 马三刀拿出书信,在他身后还有几骑,几乎是跟着报信驿骑而来。 “这·····” 李白看向妹妹李明月,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你大兄还是给你提了一个小小要求,你要在求学之余,写一点刚才‘黄金城’这样的字眼,多宣传宣传安西有黄金!” 马三刀下马后,看到纸上‘黄金城’三个字,突然再次笑道。 第69章 送别以及惊喜 四匹马正在路边,萧武正检查其中两匹驮马的行囊,帐篷,各种干粮盐巴调味品,火种,身份文书,六十支箭矢,六根备用弓弦,两柄横刀,五六个装药酒的皮囊… 这药酒简直是军中和居家旅行必备神物,不但能晚上祛寒,还能洗伤口,还是最好的引火物,没钱了这酒甚至能直接当钱用,就是现在正在打仗,整个碎叶根本没卖的,这点还是他带儿子硬闯进悦来客栈后面库房抢来的。 他看向河边那七八个少年正在河边柳树下,远远听见儿子萧规在发怒: “李太白,你说你观大河西流就能想到一首“送别诗”给我,现在你看这河水都看了快一炷香了,这跟以前的你随口就吟出可不一样,是不是想到好句,不愿送我了?” 萧规看着面前李白双手背后,看着向西流的楚河,晃晃悠悠的一副骚包样就气不打一处来。 老子几岁就跟在你屁股后面,现在刚好我要去长安求学,你这不拿点好诗送我,还是不是兄弟? “别吵,谁要你们昨晚非拉着他喝酒喝到四五更天了,刚睡半个时辰又被你拉起来要诗,他现在能想到就奇怪了!” 这时候,李明月直接替自己二兄叫屈,二兄天天喝酒都是这小子带坏的。 “这也不是为我送行高兴么,在说你一个丫头片子还能管我们男人喝酒了?” 萧规顿时也不爽了,此时他对李明月再也不抱有幻想,每天对他爱搭不理的不说,上次他被那李嗣业给打飞了,她竟然笑出了声! 现在早就因爱生恨,发誓要去长安找个比他更漂亮的,比他更温柔的。 至于李嗣业,乃我萧规一生之敌! “上,给老娘抓花他的脸,这里有一个算一个,看老娘管不管得了?” 李明月也生气了,招呼身边两个侍女,这小子越大越是欠揍,再没了小时候那乖巧模样,竟敢对我如此说话? 李客常年在外,她几乎是被李牧当女儿养的,又非常懂事,但凡受一丁点委屈,那就不是二兄李太白,而是李牧亲自出马以大欺小收拾人的,而李白小时候在外被打,李牧是基本是不管的。 男人自然要自己打回去! 紧接着,旁边两个胡人侍女就欺身而上,各自抽出一根油光水滑的鞭子。 旁边的封常清和其他各个少年,也都把眼睛别了过去,就当没事人。 你混蛋惹谁不好惹她干嘛,人家可管着碎叶城李家的大部分产业,你倒是拍拍屁股跑长安厮混去了,我们可还要在这碎叶城生活呢! 顿时,河边送行队伍一阵哄闹,只有李太白在河边捏着眉心,摇摇晃晃的被人扶着,免的掉河里去,他昨晚真的喝断片了! 诗? 什么诗,我特么只想回去睡觉! 要不是不想丢了面子,他早就躺地上睡了! “....碎叶李牧李守捉,带我碎叶镇五百安西锐士,以五百大破两万大食狗......” “碎叶李大郎,带我碎叶五百子弟兵,一战破两万,大涨我大唐声威…” “碎叶李长野…………” 就在此时,丝路的西方,远远的看见七八名骑兵在路上扬起一阵烟尘,一阵阵与有荣焉的高呼声在半路上不断的开始高喊,并不断的向城门方向高呼前进。 而路的两旁田间地头上,全都是三三两两的大唐百姓和碎叶安西军家眷。 有老人正套着牛正在耕田,他停下了挥动的鞭子,侧耳看向远处,倾听那一队大唐骑兵在呼喊着什么。 有弯下腰身正用锄头除草的,此时他直起有些酸的老腰,把头上的草帽拿下来,一边扇风一边倾听。 有的用正挥撒着农家肥,把手中的铁锹放下,用脖子的毛巾一边擦汗,也倾听着远处隐隐传来的呼喊····· 张王氏一边扶着自己的大肚子,一边挑着担子,担子里面是一罐子放凉了的凉白开和早上她刚蒸出来带肉馅的包子。 这种新式面食这几年在碎叶城非常流行,她不明白,不是应该叫炊饼么,怎么叫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 不过,包子确实也算贴切。 作为成婚不久新进门媳妇,家中男人去上战扬为国杀敌,她如今挺着个八个月的大肚子也干不了地里重活,只能在家照顾婆婆,做饭,洗衣,喂家中牲口这些轻省活计。 昨天去那军中大营旁边的医馆为婆婆抓药,偷偷用三文钱让那老先生给把把脉,看看肚子里是男是女。 虽说十三郎老说他不在意,不管男女他都喜欢,但自己还是在意的,能为老张家生个带把的,以后在公公婆婆面前总能挺直腰杆,那老先生说八成可能是带把的,可算是安了自己的心。 这碎叶哪都好,就是夏天日头太大,一天也干不了多少活计,只能是趁着天不明凉爽来地里,估计爹和小叔子们现在也是饿的前胸贴后背,得赶快让他们吃口饭歇歇才是。 到了地头树荫下,正要喊公公和小叔子过来吃饭,她突然发现西边老远处扬起一阵烟尘,似乎是一队骑兵赶路,还喊着什么! 顿时她心里一突,前几天那么多兵马过去,可别是败了...… 她赶忙喊爹和两个小叔子过来吃饭! 接着顾不得其他,在路边等那骑兵过来打听打听。 从西边回来应是有石国那边的消息了,上次去萧家问十三郎的事,他说自家男人很勇猛,虽然伤了点皮肉,但此次肯定会给她惊喜的。 她不要什么惊喜,只要他能平安回来就行! 想来李医官为将军,以他的医术自家男人定然是没事的! 肚子里的孩子可还等着叫爹呢! 之前又听说大食人攻打的凶猛,可千万别出事啊! “....碎叶李牧李守捉,带我碎叶镇五百安西锐士,以五百大破两万大食狗,此战我方大胜,大唐威武......”,那一队骑兵还没过来,就远远听见他们在马上的呼声。 大胜? 五百破两万? 不是五百人守城,被两万人打的岌岌可危么? 张王氏身子有些发软,感觉是应该听错了。 但是那骑兵呼啸而过,只有余音在空中飘荡! “爹,那骑兵过去说十三郎他们被李医官带着,以五百人打败了两万人,您也在安西军中待十几年了,这是真的么.....” 一个带着草帽,须发皆白的老汉从日头下走了过来,张王氏赶忙向公爹道。 两个小叔子也都张大嘴巴,看着刚刚过去的骑兵。 “五百破两万?”那老军汉甩了一把汗珠,也愣在了那里。 第68章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这整间宅子之前属于二王子所居所,大概属于汉地的五进院子,建筑风格也是以汉人风格为主,再夹杂了他们自己的特色建筑,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大唐百年以来极为鼎盛,汉风也事实上辐射影响了整个中亚地区。 在这个年代,自然都是以穿汉服,学汉语,写汉字,去汉地为荣,还不是后世被伊斯兰文明侵蚀的样子。 “从你一进来,就能闻到你身上一股子酸味,找我有何事?” 池塘边,柳树下,李牧坐在石桌前,向也随后就坐,有些略微拘谨的高舍鸡问道。 如今,两人的身份自李牧任守捉使后就倒了过来,当时高舍鸡还能和李牧保持平等对话。 但昨天战后,再次见到张镇守以及张孝嵩副都护,两人对他很是看重,甚至态度上都把他放到了官扬前辈对官扬后进之辈的地位之上。 两人一个正五品上,掌控碎叶千里山河,一个正四品上,整个安西都护府万里山河的二号人物,在想有所作为,一直自卑的高舍鸡眼里,李牧已是他所能说的上话的地位最高者。 毕竟,这一个月来他们可是经历了同生共死,而他也能感觉的到,李牧和其他汉人不一样,并没因立下大功而看不起他。 所以,高舍鸡虽对李牧是有些拘谨,但还没到见外的程度。 “大郎,吾有一子名仙芝,聪敏好学,对军中之事也极有天赋,您能否收他入你门下,让他在你身边常听你教诲………” ”噗!” 李牧刚拿起杯子喝了半口水直接喷了出来,喷在了池塘方向。 昨天在军中见到那李嗣业,已够让他惊讶运气够好了。 虽然,那李嗣业对他并没有多恭敬。 但越是这样,越是让他认为这就是以后的步战无敌的的神通大将,人马俱碎的真李嗣业。 毕竟,他认为越有本事的人越是有脾气,也没因李嗣业对他不算恭敬而惩罚于他,反而是当扬让他担任陌刀队副将,想着以后亲近亲近,想办法收入门下。 而现在,这高仙芝老爹主动要求想让这以后的安西大都护主动投入他的门下,这特么不是“惊喜”是什么? 要知道,之前高舍鸡对他儿子可谓是看护的紧,据说连高仙芝交什么朋友他都要过问。 现在让他他入自己门下? 入人门下在这大唐举荐制和科举制并行之下,可谓是完完全全的政治依附,是很难有政治自主权的! 和李牧被郭元振提拔入人家派系还不一样,他这属于是政治联盟,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我家仙芝真的非常有带兵天赋的,而且还熟读汉家经典,现今十五岁,武艺已然不弱于我,绝对是少年英杰,你收他入你门下绝对是不亏的!” 高舍鸡急了,以为李牧不愿意,再次开始说出他儿子的优点来。 他怕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李牧如今刚刚打了如此胜仗,消息还没怎么传出去! 等消息传出去,想依附李牧门下之人定然是如过江之鲫,他也是想趁着如今和李牧的关系,舍了老脸先把这件事给敲定下来,不然以后随着李牧地位的水涨船高,会越来越难。 “不是,你真的让他入我门下,你不考虑他的意见?” 李牧擦了擦嘴,面色平静,心里却是微微动容。 高仙芝啊! 这可是山地战之王,中亚总督,大唐帝国双壁之一,最善于万里奔袭,两万对二十万,优势在我的名将啊! 现在,想要依附我门下? 我怎么感觉有些不真实,你这当爹的能做你儿子的主? “你同意了?”高舍鸡面色惊喜,赶忙询问,接着又赶忙解释道:“仙芝如何会不同意,你别忘了您可是五百破两万,他高兴还来不及呢!再说,我是他老子,他如何敢忤逆于我?” “那个···我····” 李牧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人家把话都说到这了,也把儿子安排的明明白白,自己这要不就·····勉为其难? 这可是你老登求我的,我这人心软,最是见不得有志之人才能得不到施展。 当然,李牧心里是极为激动的,但面上表现的极为平静,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喜怒不形于色,这可是一个官员最基本的修养! 最终, 李牧免为其难得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好好好,李大郎,我就知你与其他人不同,并没因我的出身而看轻于我,以后有事你就给句话,我自然给你办的妥妥帖帖!” 高舍鸡看样子极为高兴,把自己的胸脯拍的震天响。 据他所知,边将能立大功劳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上面有人。 而李牧可谓是两者都占全了,他可是亲眼看到张守珪与张孝嵩都对李牧把手言欢,有这种级别的高官援护,以后的前途简直是不可限量! 如待在安西,升到五品镇守使这个级别是最基本的,如入大唐腹地,刺史也是可期,甚至此生做到都护和入朝为相也不是不可能。 他现在可才十八岁,以后谁又能说的清呢? 儿子入了李牧的门下,以后前途定然可期! 微风吹过柳梢,吹在池塘中,吹出道道波纹。李牧站起身来,目送高舍鸡兴冲冲走后,不由的感觉有些不真实。 随后,他突然领悟! 他想明白了后世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还是教员把这句话说的明白:不要管敌人有多强大,他们都是纸老虎,要在战略上藐视他们,在战术上重视他们,分析他们,那么就一定能战而胜之! 高仙芝是名将又如何? 我又何必去仰视? 我只需一步一个脚印往上走,让自身出头,那些不得志的人才便会越来越多的聚集在自己身边,一切的一切,还是打铁还需自身硬! 就像大唐,并不是因为大唐开放,包容才变的非常强盛! 而是因为:大唐本身足够强盛,才吸引到周边无数的胡人来大唐朝圣! 第67章 伤员,粟特女子与油泼面 随后左右查看一番往后院走。 这些胡女虽对医治帮不上什么忙,但作为女子,总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战扬上受伤的重伤员,甚至漂亮女子还会让那些处在伤痛中的他们心情好一点。 这些是李牧的医嘱。 这些女子很大一部分都是在一个月石城剧烈的社会动荡中朝不保夕的贵族漂亮女子。 李牧当时也说是看不得女人可怜,就把那些以前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招进医疗队来专司照顾伤员,算是给她们一口饭吃。 当然,社会动荡并不关安西军什么事情,安西军只是帮助他们抵御大食人的奴役,全都是那俱罗王子发布的命令,让她们进医疗队是看她们可怜而已。 高舍鸡边走边思索着李牧所施行的一些政策。 不得不说,能跟着李牧打仗,对这些安西底层士卒是绝对的福气。 很多以前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死的伤员,在他这里大多数都死不了。 但这也造成另一个问题,那边是会出现很多伤残者。 这些重伤的伤残者伤愈后只有极少数的能归队,大多数只能从镇守府拿一笔不算太丰厚的抚恤金,但肯定是要退出安西军的。 以后生活不能自理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顿下脚步,看向那些对伤员无微不至照顾,为他们擦拭身体,换洗伤口的白皮肤漂亮粟特女子。 不得不说,这些女子以唐人的审美来说还是非常漂亮的。 这李牧向来心思深沉,谋而后动,很多事情在做的时候根本看不出,但往往最后却会大出人意料。 就比如这次守城李牧所颁布的一系列政策。 让他不得不感叹,这五百唐军跟着李牧,可以说是真的发了。 尤其是从最初跟着自己三人的那百人,各个最基础的都是四个上阵上获,得到的财物更是不用说了,就连那些基层以前的戍卒,现在都敢有去长安买个宅子的念头。 甚至到了一直在军中相传的黄金,李牧把三万两黄金上交传出去竟在军中没引起丝毫波澜。 按那底层士卒的说法,能为李牧这样如霍骠骑般的人物卖一次命,那都是祖坟冒青烟了,哪敢奢望其他? 但真正的原因是:他们看不上这些黄金了,之前跟着他的,哪一个不是一个人得了石城贵族老爷的六成财产,他们是感觉发功劳和发财都快发到造孽了,三万两黄金是李大善人应得的,人家想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刚到后院,高舍鸡就闻到一股子香料的香气。 他目光一扫,就看到后花园树荫下,中间有着五六个木桌拼成了长桌,其上整整齐齐还摆了几十只大瓷碗。 在桌子不远,还有不少轻伤的伤员聚集在这里,不时的看向那长桌。 他发现碗里是两指宽的面条,在那面条上,有蒜泥,野葱,倒的的醋,酱油,和煮过的绿菜,甚至还有黑色的····黑胡椒,每一个碗里都有很多磨成粉状的黑胡椒! 不是,这可是胡椒啊?在长安可是和黄金一样的等价物! 这香料贵到什么程度,一个豪富之家请朋友去平康坊的勾栏听曲,铜钱什么都不带,就带一小包胡椒出门,回来还能剩一半的呢! 这东西哪里是吃的? 顿时,在高舍鸡的眼里,那些碗里不再是食物,而是装满金子的碗。 前汉宫廷里的椒房是什么?就是把这些胡椒扮在泥里,用这种泥来装修宫殿,宫殿会自然带着香气,还能防虫驱寒,而这种椒房一般是谁住的,是皇后住的! 李牧这是在搞什么鬼? 就在这时,就见李牧从厨房出来,他手上端着一大锅热油,热油上还冒着青烟。 “滋啦,滋啦·····” 李牧把那热油一点一点的泼进桌子上那几十个大碗里,一时间,整个后花园内浓香四溢。 高舍鸡的喉头不停耸动,眼睛直勾勾盯着大碗,接着,等在周围的几十个伤员或是被人扶着,或是自己跳脚,一个个全都冲向那刚浇完热油的面条! 接着,就见那李牧慢条斯理的拿起一个,开始用竹筷搅拌面条,伤员似乎也不是第一次了,他们自己早就拿筷子胡乱搅动起来,抱起碗就把脸埋在碗里。 高舍鸡看到这,也不管香料多贵了,抱起桌子上的一个大碗,也开始搅拌起来,接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挑起一筷子放在嘴里,眼睛霎间变亮。 他看到李牧也不坐桌子前,反而在花园中找了个墙角石头,半靠半蹲,直接开始吃了起来 一时间,整个花园里满是吸溜面条的声音,犹如几十只猪正在吃食! 以风卷残云的速度都不足以形容高舍鸡的吃面速度! 一碗面,足足两斤,他蹲在李牧旁边,在李牧吃了一半的时候,他已然是吃完了,甚至把碗给舔的比脸还干净。 “再来一碗!”高舍鸡吃完,眼巴巴的看着李牧还剩半碗的面条,在旁边说道。 “那厨房里面还有面汤,原汤消原食,老子是你上官,我在给你做一碗,你敢吃么?” 李牧一边吃着油泼面,一边半开玩笑的骂道。 “你.....我!” 高舍鸡只能是碰了个钉子。 他其实是想说:你给这些泥腿子用金子般的香料做饭,凭什么就不给我做? 我可是你最重要的部下! 当然,前天晚上迷路只是大意了! 随后, 只能去厨房自己去弄面汤去了。 “哪个王八蛋吃了我的油泼面?” 此时,马三刀从外面冲了进来,没看到自己的碗,直接开始跳起脚骂娘,周围那些伤员一个个默不作声,只顾吃自己的。 接着,他看见高舍鸡从厨房端了半碗面汤,一边往肚子里灌,一边面色不善的看着他。 “我····你····” 马三刀一拍大腿。 自己就在外面多跟那阿里多说了几句话的功夫,饭就被人给偷吃了,想打感觉又似乎打不过! 然后可怜相的看向李牧,李牧则表示爱莫能助! 你个废物,吃个饭都不积极,还能干个屁事? 第66章 嫉妒霍伊,羡慕霍伊,成为霍伊! 他还记得,当初在烈日行军路上,李牧拿着一个小本子向自己请教军中诸事。 他还颇为得意向李牧倾诉自己的带兵心得,毕竟,汉人对于自己这等蛮夷是极为轻视的。 李牧向他请教的礼数非常周全,这一点非常重要。 所以,他是半炫耀式的把自己从小学习的兵书战策所理解心得体会,以及带兵方法告诉他的。 如何行军,如何让士卒执行命令,行军该行多少里,如何放出轻骑哨探,安营扎寨选什么地形,还信手拈来给他讲解了大唐军中的各种掌故。 他清楚的知道,李牧那时候绝对不是装的,因为他真的把自己的话都郑重记在那个小本子上,这种事情是很难装出来的。 但是,刚刚张镇守召见自己,自己也都是按事实说了,却被他那不断的唾沫星子以及把桌拍的震天响的巴掌所淹没。 高舍鸡感觉,他要是再敢多说一句:李牧最初带兵都是自己教的! 那么,迎接他很可能是张镇守放在桌上那根油光水滑的马鞭。 他对读过书的汉人不会如此,会很有耐心。但对胡人以及不读书的汉人一直都是如此,一个不对就是鞭子狠抽,当然,这些年已经很少如此做了。 所以,他从石城宫中的偏殿出来后,他便一直沉默不语,这地方很凉快,如今是被他与副都护占了,至于他与李牧,只能是在找地方。 说起来也倒霉,在前天晚上的夜袭中,他带领的一百人迷路了,只能是不停的放火,制造混乱和杀混乱中的大食人。 当天光大亮时,这才发现其他四队所带领的兵马,已完成对大食中军的斩将夺旗。 万夫长是被李嗣业斩的,被这个刚入陌刀队仅仅几天,侥幸先杀穿敌阵的幸运儿砍下脑壳的,夺旗则是集体功。 而他所带领的百人,仅有一个集体上阵上获,再加个人一些个人斩获,这段时间从军中似乎传出了迷路守捉,可见对他的怨气。 那之前名不经传,名叫李嗣业的,被那如今志得意满的李牧李五百,高兴之余连升三级,为从八品校尉,陌刀队队副,几乎算是一步登天! 当然,这对他来说也就那样,天上掉馅饼这种事,一人一生能碰一次已是祖坟冒青烟了! 估计这李嗣业终其一生,最多也就一个正七品或从六品,一个带领二百人陌刀队主将前途罢了。 对,现在好多人都不称呼他为李守捉了,反而改称他为李五百。 毕竟,李守捉已是过去式,张镇守自然要为他报功,在他功劳没下来之前,李五百这个绰号便叫上了,还是从张副都护所带来的一千精骑先传出来的。 他们从碎叶城到石城,连夜奔袭一天两夜五百余里,到了到了,一口汤也没喝上,纯属一千大怨种。 呵,总算有比自己还惨的了! 当然,这个绰号一定以及肯定是他们在抱怨李牧的! 绝不可能表示对李五百破两万的崇拜,高舍鸡坚信自己所理解的是正确的! 他一边碎碎念,一边走近离王宫仅仅百米距离的一座大宅院。 此时,那大院门内正传出训斥声音来: “……把眼睛给三爷都睁大了,就算是一条野狗看过来,也要给他一巴掌让其不敢窥视府内……” 听到这声音,高舍鸡的脸顿时更黑了。 现在外面似乎就他想进去, 他自然听出是谁的声音,正当他要发作时,就见那穿着华丽银色盔甲的阿里,点头哈腰的从门内出来,看见他眼睛一亮。 “高守捉,您怎么来了,我正准备向您汇报城防工作呢!” 这一个月间,阿里的汉话除了有些口音,已是很标准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让高舍鸡有些发作不得。 而马三刀也带着笑脸迎了出来,他自然知道这番将从一开始就看自己不怎么顺眼,刚刚那句话很可能会产生什么误会。 赶忙说道:“我家李守捉说你肯定要找他,正在院里等着呢!” 高舍鸡冷哼一声直接进门,现在他还真不好收拾这马三刀,他已经算是退出安西军中,把自己看作李牧的亲兵头子了。 而如今李牧以五百破两万的威势,人家自然也是水涨船高,过些年想见一见李大郎,很可能还要过马三刀这一关,真特么晦气啊! 门外。 “三爷,那我就在周围布防,还是府中的黄金重要!” 阿里此时赶忙对马三刀巴结道。 “你总还是要注意点形象的,怎么说你现在也是掌管石城中五千兵马的将军,以后别总是点头哈腰的,这样不好!” 马三刀边整理了一下阿里中看不中用的盔甲,叮嘱的说道。 “看您说的,李将军有大恩于我阿里,只要您一句话,刀山火海都敢钻!” “在说,前天夜里我们可是眼睁睁看着大唐是如何以五百破两万的,我这带的这五千废物还不够您百人杀的呢!” 阿里赶忙表忠心道。 这位马三爷可不同寻常,不光眼睛毒,手也是黑的没边。 听说那俱车鼻施国王,就是他亲手折磨了几天几夜才给个了断的。 那俱罗王子也是,是他亲手给折磨成傻子,大唐安西军内部这根本就不算秘密。 马三刀自然也晓得坏事传千里。 但他真的感觉自己很冤啊,那俱罗他是在陈老戍长的命令下给弄傻的,是真为了报仇! 至于那国王,是逼他说出黄金才折磨的,真的都不关他的事。 马三刀摆了摆手让阿里离去。 阿里点头哈腰笑着走了出了百米,这才慢慢挺直了腰背,脸色才回转成面无表情。 走过街角,一架马车停在路边,上百名亲信排成整齐两列行礼。 一个老者赶忙跪在马车旁边,他则不发一言踩在老者背上上了马车。 马车向前走后,那老者才敢抬起头,正是满是扭曲之色的霍伊老爷,随后,他面色渐渐转为平静,爬起来跟着马车后面跑。 而马车车厢内,霍伊小姐身上穿的极少,露出光洁的背部,以大礼跪伏在马车内。 阿里进入后,那霍伊小姐脸上露出媚态,帮他脱去身上的甲,像小猫一般享受阿里在她光滑背上的轻抚…… 阿里长叹一声笑道:“我这一辈子论及运气无人能比,快饿死的时候你送了我一张饼,人生无望之时遇到了唐人老爷!” 阿里用手指头勾起那有着绝美面庞的霍伊小姐,继续问: “我也是从妒忌霍伊老爷,再到羡慕霍伊老爷,再到成为霍伊老爷,霍伊小姐,你认为呢?” “主人,我再也不是什么小姐了,只是您的奴隶琳娜!” 琳娜用舌头舔舐着阿里的食指说。 “哈哈哈……” 第65章 此子是天生的将种啊! 张守珪先看到的是从一条大河旁吹过来,几乎遮蔽了太阳的黑烟,又看到一座不算高大的城池,此时城门大开,从中涌出不少粟特人冲向冒着黑烟的战扬。 接着是马,漫山遍野的阿拉伯战马或在吃草,或在战扬周围游戈。 接着看到的是无数粟特人跪地,十几骑唐军装束的骑兵在那些粟特人周边游戈,让几千上万人的粟特大营不敢有丝毫异动。 他又看到成百上千的白衣大食人,被二三百唐军骑兵追击,驱赶丢盔卸甲,或跳入大河中向对面游去,或沿着河岸向南方逃去。 又看向战扬正中,只见那高处有一大帐,在其大帐前,在滚滚黑烟中,红底日月旗被高高竖起! 在那日月旗下似乎有一点兵台,隐隐可见一将站在旗下,十几个骑士进去领完命令,又飞出带人冲向远处,或组织人去收拢战马,或带人去灭火,或去那一大片跪地俘虏中宣讲什么,又或者去城中传达什么命令,一切显得那么井然有序。 此时那旗下一将似乎看到冲入战扬中的上千打着大唐日月旗的援兵,又似乎看向自己以及张副都护所在的山坡! “还真是五百破两万,其中一万还是大食精锐骑军啊!” 张守珪看着乱中有序的战扬扬景,悠悠的说道。 “将种!” “此子是天生的将种!” “听说其刚满十八岁,这是如前汉霍骠骑一般的将种啊!!!” “哈哈,上天待我大唐不薄,十八岁,他才年仅十八岁啊,竟以五百安西兵第一次上阵,便立下如此大功,我要上书,要向陛下上书给他封侯!” 旁边的张孝嵩哈哈大笑,甚至笑的把眼泪都下来了,不顾形象的用手不断的拍着属下兼老乡张镇守的肩膀,并宣告着他的决定。 这简直是太惊喜了,本以为是个文治之才,现在看其年纪轻轻,不但能五百破两万,还颇有大将之风,这是真正的文武全才啊! 要知道,关陇集团也并非铁板一块,有着各种小派系在其中,其中最大的派系分别是归化胡人系以及汉人系。 其中汉人又分几个派别,他知道张守珪的目的,把平素表现不错的三百人分三队撒出去,其中就是给他这一派系选将,补充中层新鲜血液。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里距离长安六千里,除非流放,不然谁会来这个偏远之地中的偏远之地? 所以,也导致了安西这边根本得不到一些将门世家的重视和人才支持,只能选拔从战扬上拼杀出来的去当中层军官来保持安西军的整体战力。 而此次他这一派系并没出力,却出了李牧这个自己派系出身的英才,属于是一点力也没出,却吃了个满嘴流油,不,是得了天大的好处! 他自然清楚,李牧从十二岁便被郭元振郭公简拔上来的,身上的烙印洗都洗不掉,也不可能转投他人。 而且,汉人系出了这么个英才,自然是把那些归化胡人一系压制住,比如突骑施人出身,现任疏勒镇镇守使的夫蒙灵察,比如已卸任安西都护的西突厥王族出身的阿史那献等等。 他这次出兵有两条路线可选,为什么非走更难走的伊犁丝绸北道,选择把后路交给碎叶镇的张守珪? 而不是走更好走的疏勒镇,从瓦罕走廊翻越葱岭,把后路交给突骑施人出身的夫蒙灵察? 其中胡汉有别就是他最主要考虑的因素。 在这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安西都护府,相比于底层汉军,这些归化胡人更熟悉西域形势,也更善用骑兵,也就造成了胡人出身大量立下功劳,造成在安西都护府不管出什么政策,都要考虑会不会引起这些归化胡人不满。 所以,李牧出头对如今的安西都护府汉人派系而言,简直是太好了! 张守珪先是苦笑,不过也不恼怒,毕竟,李牧能立下如此大功,他的一份功劳自然少不了。 不过,他突然想到霍去病英年早逝,以此比喻并不妥当,而且太抬高了对他并无好处,随即对张孝嵩进言道:“都护,李长野年少,刚则易折,不可拔苗助长,免的失了根基!” 张孝嵩收住笑容,微微一愣,随即也想明白张守珪的意思。 也想到了霍去病如流星划过一般划过夜空,最终只是闪耀了短短几年,李牧的黄金移民策施行,最少可是要以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为基施行的。 想到这里,他轻轻拍了拍张守珪的肩膀,算是感谢于他! ··· “你说你叫啥?”李牧站在日月旗下,对于这个陌刀队功劳第一的青涩少年,不由的加重了口中的语气。 李嗣业看着高台之上,日月旗之下,让自己等跟随之人极为崇拜,现在站在那便不怒自威的李守捉,赶忙拱手恭敬道: “卑职李嗣业,前几日因萧校尉卸职而进陌刀队,手上的这一柄陌刀上一任主人便是萧校尉!” “不是,我没问老萧,你说你叫李嗣业?” 李牧面色有些古怪,看着面前孔武有力的少年,人马俱碎的李嗣业什么时候入了自己军中,他是一无所知,这可是神通大将啊,自然要确认一番。 “自然,卑职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李名嗣业!” 李嗣业突然想到自己出征时,那个李小娘子给自己送酒又是送干粮,不会是因此而对我生出什么误会吧? 但, 我就是好心救人而已,对李小娘子也并无纠缠,这是他强行送我的! 就算你不想妹妹嫁给一个贫苦军汉,但总不能因此而迁怒于我吧? 所以, 李嗣业此时的语气不自然的刚硬起来。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李小娘子这个大兄也太过耀眼了,以军医出身,带领袍泽四战四捷,最后这一战以百对万更是战而胜之,也注定了他一定是一飞冲天。 自己想要重振高陵李家,自然是能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 但大丈夫有所为,又有所不为,总不能因自己而让李小娘子的名声受损吧? 第64章 五百破两万,他们正在创造历史! 他的眼球缓缓转动,发现身边的侍女一个也不见,这让他生出一阵怒意,竟对自己不管不顾,一会让侍卫将她们全部处死。 微微转动发胀的脑袋,环顾四周,只能发现大帐中只剩两人,正在帐门口如贼偷一般把脑袋伸出帐外,此时他更是大怒,身上平白生出力气来喊道:“你们在做什么?” 那两人似乎听到帐内动静,赶忙回身,跑向阿普杜拉的身前跪下,两人面色煞白,全身不住颤抖。 “到底发生了何事,阿勒呢?” 阿普杜拉用手撑住身体,却发现全身软绵绵的使不上一点气力来,忍住怒气向侍卫以及亲卫官问他们的侍卫队长去了哪里。 “阁下,石城城中的五百唐军杀来了,已突进到帐外不远处,阿勒正带领亲卫队阻挡!” 那侍卫赶忙出言道。 阿普杜拉眼睛一睁,看着两个脸色煞白的侍者说不出话来。 唐人杀来了? 就五百人? 这如何可能? 还突进到自己的大帐之外? “狗奴,你·····” 此时,一阵若有若无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耳中,而且声音越来越大,似乎是唐人的语言,‘刀如山岳···进者无生····刀如山岳,进者无生····’ 这话语似乎是唐人言语,他终于有一点相信了。 但是,为什么? 昨天听他们说唐人还在石城中? 阿普杜拉顾不得其他,也不敢多想,他能感觉到帐外唐人的声音气势如虹,他必须要出去指挥,在去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何事! “快,给我穿甲,穿衣物!” 万夫长阿普杜拉一急之下,似乎全身都轻快了不少,甚至能用手臂拄着身体把上半身托起! 跪在地上的两人看到此景,不敢怠慢,快速的开始收拾起来。 盏茶功夫后,阿普杜拉全身盔甲,被两人扶着走出大帐,被风一吹,一阵烟火气及血腥气直冲他的鼻腔,让他为之一清。 因大帐所处的地势最高,他目光迎着自东方皑皑雪山升起半个红日,迎着从西南方锡尔河方向吹过的滚滚黑烟,他看到自己五百亲卫前方有几百全身铠甲的唐军,是真唐军,不是那种唐军训练出来的粟特假唐军! 还真是唐军出城? 这确是一个把他们全部消灭在军中的机会! 阿普杜拉心中先是惊怒,随后思索着。 接着,他就看到两军相接之处,几十道反射着红日的刀光,披散了军营中的浓烟,划出一道巨大的刀光圆弧,由上自下砍向自己亲军摆成的巨大盾阵。 只一击,防御的盾阵便被破开,是真的破开! 他亲眼看到,由坚硬椰枣树干刨平,制成的矩形大盾后方死死抗住的勇士,被这刀光连带椰枣木大盾,从脖子处,从上到下被劈成左右两节,甚至还能看到其胸腹中的肠子缠绕在那宽阔的双面刀锋上! 一刀,人盾被劈成两半? 这是什么刀? 一击之下,自己精心挑选部落中的十几个勇士便被砍成一堆烂肉? 随后,他才看清那刀, 刀,是有大食士卒快两人高的长柄宽刃大刀。 人,整体比后方正在抛射箭矢,清理漏网大食勇士的唐军,整体都高出大半个头的熊虎之士,更高更壮。 唐人本身便身材高大,而最前方这一队全身反射着红日的高大铁甲兵,此时正抽刀向后,接着旋钮腰身,四十几道刀芒自后向前,横向划出一道刀光弧线,向已被披散露出破绽的大食军阵横扫! 而这次,阿普杜拉亲眼看到不少没了盾牌保护,手持弯刀的大食勇士或拦腰被砍,或脖子飞向空中,阳光照亮那猩红的鲜血。 整个最中心处几乎全被鲜血染红,这些鲜血或喷洒在唐军身上,或喷洒在不断后退,恐惧的大食勇士身上······ 而那些高大的唐军被喷洒鲜血,更添其威势,犹如从地狱中爬出的恶魔! 恐惧正在蔓延,那些组成军阵的万夫长亲卫们的恐惧不断的蔓延着,本就不高的士气如同瀑布崩落,不断的向后退去! 冷兵器交锋就是如此,最重军心,士气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最为重要,当恐惧开始蔓延,就算在喊安拉,也是没有用的。 阿普杜拉也在恐惧! 他的喉咙发出‘咯咯’声,刚刚全身极热的他,现在却发现自己全身冰冷起来,比冬天来临时更加冰冷! 此时,他犹如回光返照一般,本来全身酸软无力的他,拔出弯刀,忍住心中恐惧,向不断后退的亲卫大吼:“安拉在保佑,不要退,进攻!” 但他的声音并不大,在这喧闹的战扬上如同蚊虫低语。 “胜了!” 李牧在后指挥,看着恐惧在对方军阵蔓延,他嘴里也在低语。 用来专门对付骑兵的重甲步兵,也就是陌刀兵,没想到对付对方的步兵更添威势! 战扬之上就是如此,不管之前打的多猛,当士气跌落止不住的时候,那么就是另一方收割之时。 而败的那一方,就如多米诺骨牌一样,就是丢盔卸甲和后退踩踏! 他也看到了那大帐之上,有个将军模样的正拿着弯刀在呼喊着什么! 他冷笑一声,也明白此刻机不可失,正是全面进攻的时候,扭头看向右边,看向不知从哪又找到一个号子的马三刀喊道: “马三刀,吹号!!!” 当悠长的进攻号角吹响,几乎可以看到所有的安西兵都奋发起来,以五百击两万,他们正在创造历史! 而此时, 自东方那皑皑白雪的葱岭上,一轮大日腾空而起,照亮了整个浓烟滚滚的战扬! ··· 东北方向十四五里处,千骑卷过平岗,其背后扬起的滚滚尘土,被升起被大日照成金色。 突然,前方吹响了号角,飞奔向前的千余骑兵渐渐停下。 “都护,大食有上万骑兵,还有上万粟特仆从军在旁遮护,我们这一千精骑虽一人双马,也是精锐,但连夜一口气赶了一百八十里,人困马乏,如被他们以逸待劳兜住,损失定然不小!” “我看,先派哨探前去打探或者联系城中李牧,我们大部稍微休整半个时辰,将士们也吃些干粮在进军不迟!” 张守珪骑在马上,向已然疲惫不堪的张孝嵩建议道。 他也是好心,毕竟他是进士出身,刚开始也一直是文职,年纪也大了,比不得还算年轻的自己。 张孝嵩看向身后人困马乏的的骑士,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最少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待会遇到大食得骑兵也能厮杀一阵。 他此次之所以着急赶来的目的,一是解石城之围,让大食人知道安西军大部队来了,逼其退缩回去,然后一千骑荡康国和怛罗斯,解决大军粮道问题。 第二则是想亲眼见一见李牧这个提出黄金策的后起之秀,并好好鼓励一番。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他要亲自去那所谓的金矿看一看,看看是否真的能从此金矿淘金,从而能吸引到内地中活不下去的百姓以及那些祸乱之源的不安分之人。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赶了一夜路的骑兵便开始找地方休憩吃干粮,他们知道,接下来便是厮杀,并开始各自检查自己的装备。 却不到半个时辰,他们突然闻到一股子烟火味,张守珪和张孝嵩也脸上有异。 这时,派出的十几个哨探也飞骑过来,为首的嘴里还高喊着:“石城守捉李牧以五百安西军夜袭两万大食军阵·····” 第126章 长安光照万里,刺的眼睛都睁不开! 伊犁河下游,靠近碎叶通道处。 满脸红晕,斗志昂扬,双目精芒四射,原本已显佝偻的身躯现在却直直端坐着,一股雄浑气势自苏禄身上喷发而出: “张守珪鼠辈尔,李牧鼠辈都不如,自知不敌竟然偷袭与欺瞒于我,诸位,我们突骑施还没有败!” “我前几天已紧急派人去找叶护,他三日内便能回军至此,到时候,我们还有两万铁甲骑兵,三万精骑,这次定要堂堂正正斩了张守珪这个鼠辈,并五马分尸!” “就算李牧过来加在一起也只有不到一万人的唐军,都给我打起精神来!” 中军大帐中,苏禄中气十足的话语在帐内回荡,在他面前,十几个千夫长和一个万夫长站立在身前,全都默然不语的看着斗志昂扬的大汗。 “大汗,我们的牛羊,女人,孩子如今都没了,勇士们兵无战心······” 一个千夫长哭泣道。 伊犁河上游那连绵几十里的过冬营地,那里储存了他们全部的财产与家人,是他们的命根子,如今全部都丢了,他们自然也都丢了魂魄! “那就告诉勇士们,张守珪与李牧都是一丘之貉,要把我们突骑施人全部杀绝的,要是不反抗,我们全部都要被李牧割掉脑袋的!” 苏禄打断千夫长的话语,满脸怒色。 随后,他把脸转向旁边肃立的神箭手拉和尔,如果不是拉和尔机警,他估计已经死在了前天晚上张守珪的夜袭中。 还好当时莫贺达干走的时候,他心中警惕,把一半的狼卫派遣到伊犁通往碎叶的通道口,防止张守珪突然杀过来。 也正是如此,让他保存了这一万带甲的核心精锐。 其实突骑施号称二十万骑,但其中最为精锐的便是他手上的狼卫以及黄姓手中的一万鹰卫。 这些骑兵全部都有甲,且都用铁质箭头,是他们最为倚重的核心力量。 苏禄如鹰隼的目光盯着那个说话的千夫长,如果再不听从自己的命令,扰乱军心,那么这个自己之前还颇为看重的,就该死了! 自己还有本钱,再加上莫贺达干的一万精锐铁甲骑兵,谁胜谁败犹未可知! 他对拉和尔命令道:“军中谁敢再言后退者,你可不经过我的命令,直接拉弓射死他!” 拉和尔点了点头,举起雕弓,目光冷冷的看着大帐内的十六个以前根本不敢仰望的大人物。 而如今这些大人物在雕弓面前,犹如一群绵羊一般瑟瑟发抖。 大帐之中,两个刚才想要挑战大汗权威的已经倒地,喉咙上插着他刚刚射出的箭矢,在大帐中已然没了丝毫声息! 正在这时, 一个在外守卫之人来到大帐内满面喜色向苏禄禀报道:“大汗,我远远的看见叶护上万骑兵回来了!” “真的?”苏禄顿时大喜,盯着守卫之人道。 “是的,我远远的看见,就是他们没有打旗帜,但肯定是黄姓鹰卫肯定是没错的!”进来之人赶忙再次说道。 此话一出,顿时大帐之中不少人都轻松了一口气。 虽然黑姓与黄姓不和,但如今看莫贺达干还是极为识大体的,没有因为黑姓败了而直接跑掉! “哈哈,好!” “诸位都回营做好准备,等到叶护一到,我们合兵一处,直接冲杀上游追击的张守珪军阵。” “他的一千俱装铁马也就是如此了!” 苏禄顿时精神大振,大手一挥说道。 作为知兵之人,自然知道越是陷入劣势越要固守。 要是向北撤退命令一下,兵败如山倒。 自己剩余不到一万的铁甲骑兵以及三万骑兵直接就是放羊,被跟随在后面的张守珪直接边驱赶边射杀,能逃出去十分之一都算是天幸。 作为一个智者,从开元三年张孝嵩七千人马进逼今帐之时,就能够想象的到突骑施与大唐安西都护府必定要开战! 尤其是大宛镇守李牧那种咄咄逼人清理昭武九姓的手段,让他如芒在背! 而开战的时间就是在大唐什么时候腾出手来。 按照他的估算,他最少还有五年到八年的好日子可以过。 作为智者,他自然是提前想好了退路。 那就是往西北方向再走上一两千里的伏尔加河下游,那里是个不输于伊犁的好地方,土地肥沃,气候也适宜放牧和耕种。 而且那个叫突厥可萨部(乌克兰)以及东岸的十几个罗斯人的小公国能够给他提供足够的奴隶,工匠,人口,只需要征服他们并全部奴役,那么自然就可以继续做自己的大汗,最主要的是那边离大唐足够远! 这两年,他已经把一小部分核心兵马转移了过去,小儿子也已经提前过去了,在去年秋天的时候来信说已经征服了一个小公国。 这让他欣慰不已。 自己的大儿子骨啜与小儿子相比简直一点不像他,如今被张守珪俘虏也就俘虏了,就算自己没生这个儿子! 他的计划是在伊犁好好和安西军打上一场,然后去大宛,碎叶抢劫一番再一路向西而去,给李牧,张守珪以及李隆基一个深刻的教训! 却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竟敢在没有葱岭以东张孝嵩相助的情况下,在冬季发动偷袭,直接打乱他的全部迁移计划。 要是没有了核心的兵马和人口,就算逃到伏尔加下游,也根本没有办法在那边打开局面,也根本没有办法休养生息和征服那边大片土地的。 没有了权势,没有了兵马,没有了子民,那自己算什么? 如今有了黄姓作为垫背的,自然是可以逃出去更多人,甚至能打败张守珪也说不定。 伊犁这个鬼地方真特么没法待了。 长安光照万里,刺的他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 “李牧竟以两千兵马,在自身没有多少损失的情况下,一口气直接攻灭,征服整个黄姓近十万的部落以及人口!” “而我以五千兵马,与这苏禄残部却相持不下,还要靠他来相助!” “惭愧啊!” 大唐日月旗与张字旗之下,张守珪捏着马鞭的手有些发白,显示着他的内心极不平静。 此时他站在高坡上,身后是一片方圆近三四里的连营,而与他隔河相望的,是一片连营七八里,打着金狼旗帜的突骑施营地,也是苏禄最后的本钱。 本来三天前应该挟大胜之威,一战而下的。 但苏禄竟没有惊慌失措,在大军渡河之时半渡而击,差一点阵脚不稳。 所以,只能在河对岸扎下营盘,让其不敢有任何动作。 他派去李牧的信使是这样说的:“务必让黄姓突骑施七天内不能回援!” 他有信心七日内让突骑施残部崩溃,前提是他不能得到支援。 但是, 昨天信使带回来的回信却让他大吃一惊:“整个黄姓已然全部投降大宛军,今日大军就能到!” 此时张守珪眉头紧紧皱起,脸上没有多少灭掉突骑施的喜悦之色,只剩苦涩。 攻灭突骑施按照两镇提前商议的,是他来打主攻,李牧来打辅助! 但从调动黄姓开始,李牧所带的大宛军一步一步把辅助打成了主攻,他倒是像一个辅助,虽说这苏禄败亡已定,算是他口中之肉。 但是谁能想李牧速度竟然这么快,你黄姓的骨头这么软吗? 要知道他之前还怕李牧损失颇大,准备分出一千骑兵去支援李牧的。 但现在,李牧却来支援他! 这灭突骑施的功劳,直接被这小混蛋抢去了一半! 你说他磨了八年刀,准备了五年,却被李牧直接抢去一大半功劳,心中能好受才怪? “来了!”长史指着远处,无奈摇头说道。 第127章 我如何报之啊? 张守珪甚至能看到那骑士胯下的战马喷吐着白雾,看那骑兵身形以及所穿之甲,虽然是铁甲但却极为简陋。 紧接着,几十上百个骑兵跃上雪原高处,白雾蒸腾,随后跃下高处,向大唐日月旗军阵方向而来,随后千骑兵也露出身影,整个丘陵黑压压一片, 须弥之间,前方千余骑兵冲下来,后方却源源不断的跃上山岭,犹如大水漫灌,黑压压的潮水自山坡倾泻而下,冲向张守珪军阵的方向。 全都是突骑施黄姓骑兵样式,在雪白的丘陵之中铺满整个丘陵之间,铁蹄声如闷雷滚过雪原,向张守珪的军阵而来。 “为何不打旗帜?”长史脸色一变,目光充满疑惑。 整个冲锋的黑潮中没有一面旗帜,这如何能确定是李牧支援而来的骑兵? 李牧信中说黄姓已全部投降,支援而来的也是投降的黄姓骑兵! “戒备!”在长史说出话语的时候,张守珪眉头紧紧皱起,早已下令身前四五千骑戒备起来。 “不见大宛军,但似乎里面领头的是大宛军的制式铠甲!” 他看到领头的骑兵突然勒紧缰绳,战马前蹄扬起时带起冰碴,在朝阳下折射出细碎的金光。 张守珪心中疑窦丛生,但是还没有理出头绪出来。 李牧呢? 就在这时候,那万骑离碎叶军阵三四里开外终于停下,半盏茶后,从军阵中冲出七八骑向张守珪的日月旗下而来。 ..... “哈哈,我的叶护来了,没有错!”河对岸的一处山坡上,苏禄看着万余骑兵身着黄姓突骑施铠甲冲向张守珪军阵,顿时放声大笑道。 二月二十八日晚,张守珪五千骑夜袭他的大营。 二月二十九日,他组织起狼骑冲杀张守珪的碎叶军,但唐军极强,那些一丈多长的骑枪可以轻易的穿过狼卫的铁甲,而自己狼卫的铁箭射在他们骑兵铠甲上,却连破甲都很难做到,每次都被轻易的打到崩溃······ 到了清晨,整个几十里营地大乱,踩踏而死,烧死,跳入伊犁河不计其数,几十里的过冬营地整个被点着,大火映红了雪山,映红了整条伊犁河,他只能带着四五百亲卫遁逃! 三月二日,在他来到这边刚刚整顿一番,想要拔营而走之时,张守珪的四千多骑兵再次追上,他不得不迎战。 在对方挟大胜之威想要一鼓作气之时,他出奇兵半渡而击,如不是对方的那一千连战马都披甲,骑枪接近两丈的俱装铁骑,说不定已然让张守珪不敢再追。 今天是三月五日,自己派人去追莫贺达干,他终于带人回来了! 虽然知道这次自己大败,大汗之位定然又要落到黄姓身上! 但是,伊犁河自己已然弃了,他喜欢就给他吧! “大汗,我感觉不对啊,我在那些骑兵中好像看见了唐军将领!” “还有,他们为什么不打铁鹰旗?” 这个时候,在他身旁,已然被他升任为狼卫千夫长的拉和尔突然说道。 苏禄一滞,也感觉有些不对,然后细细看去! ······ “末将萧规拜见镇守!” “末将封常清拜见镇守!” 七八骑来到张守珪帅旗处,两人前来向张守珪见礼! “李牧呢?” 张守珪捏了捏手上马鞭,伸手抹去眉睫上的霜花看着两个年轻的小将问道。 两人对视一眼,封常清上前一步,眼观鼻,鼻观心大声道:“我家将军·····拉肚子,让我们带一万仆从军来听您指挥!” “为什么不打军旗?”旁边的长史问道。 “这个·····这个还请镇守给一面军旗,我们···没军旗!” 封常清再次拱手道。 “你们····” 张守珪突然想到了什么,手指着俩人欲言又止,眉目中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李牧确实给了支援,但是他不打‘李’字旗,反而问他要‘张’字军旗! 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明确:他出兵支援,但不想分他张守珪的军功! 此时长史似乎也突然明白对方为什么不打军旗了。 哀叹一声道:“你家将军,乃真君子也!” 李牧是知道自家镇守了这一战付出了多大辛苦,多大努力! 如今快要尽全功如果明马明枪的前来支援,那么这次灭突骑施事后论功定然定然失色不少,他必定是头功。 毕竟以两千骑兵独灭黄姓叶护,又为张守珪决战诱敌,在最后灭黑姓之时再立功勋,他不是此次军功第一谁是?自然要压张守珪一头! 但是,最后一战他不来,只是暗助,那么两人事后论功,自然是不分伯仲! 毕竟苏禄是可汗,是整个突骑施二十万骑的大汗! “你家将军可有言语给我?” 张守珪长叹一声,手臂落下,虎目微闭,心中对李牧如此做已然是感慨良多! 他还记得开元三年第一次见李牧,他当时还是从八品医疗校尉。 当时给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那让他忌惮的实力,以及听到自己要放弃碎叶城后,那失魂落魄的样子! 第二次在他以五百破两万之后,自己与张孝嵩支援于他,而他以五百破两万,那个在军旗下指挥若定的少年人。 第三次在大宛镇守府,自己算计于他,他就算知道被自己算计,但还是对自己甚为恭谨,不计前嫌大力支持。 自己能够以碎叶镇养七千兵马,还能大造战舰,其中还包括一千的俱装铁骑,没有大宛镇的粮食,马匹以及用金城的冶铁技术全力支持,如何能够短短三四年便让碎叶镇战力大增? 为什么大宛镇极为富裕却并不扩军,还不是为了支持自己的碎叶? 八年磨刀,五年准备,一战功成! 其中最少大宛镇出了五成力在其中。 自己亏欠他太多了啊! 这次甚至直接不打旗帜直接让功于自己,让自己一战而惊天下! 此情,此心,此景,让自己以后如何报之? “我家将军说,‘碎叶大宛本就是一家人,何分你我?” “一万仆从军在此,老镇守自用之,此战,为老镇守贺,为安西都护府贺,为大唐贺!” 封常清把李牧交代的话语直接说了出来。 第128章 张守珪的心思 张守珪的声音并不大,仅仅周围几人可以听到,但语气极为郑重。 封常清听到后赶忙拱手替李牧答道:“我家镇守曾说,河东自古多英杰,如到长安,必到河东浏览一番,到时候定然拜访!” “哈哈,如此甚好,我老张必定扫榻相迎!”张守珪扶须大笑道。 此时他对封常清高看了一眼,年仅弱冠,便敢与我谈笑,这小子得李牧看中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至少胆子不小! 要知道,他在碎叶八年,积威比李牧更重,这封常清能在自己面前侃侃而谈便已非常人。 李牧在苦心岛办了个苦心军校,教导军中良家子兵法,这封常清与这萧家小子似乎就学了几年,看样子都是少年英杰啊! 他与李牧走的路子不同,李牧用师生关系来增加他在军中羽翼,广撒网总能碰到好苗子,但坏处也很明显,就是忠诚度并不太高,比如高仙芝就是个例子! 但怎么说呢,李牧在他看来绝对算是用兵大家! 这些年轻小子跟着他学到一二也足够他们受用一生,可以托付重任。 他走的路子则是先收义子在身边教导,然后下放军中为羽翼,这种忠诚度高是高,但哪个好苗子会随便认别人当爹? “我不如李牧良多啊!” 张守珪看着封常清,萧规一人扛着一面大旗跃上马儿,大唐日月旗与‘张’字旗在马上猎猎作响,不由的自叹道。 碎叶大宛在葱岭以西一南一北,互为犄角。 大宛的三千将士很大一部分都是碎叶人。 刚刚心中一急暗骂李牧抢功,此时脸上却有些火辣辣的。 和李牧搭档,几乎全部都要被他的光芒所遮盖。 如当初的高舍鸡,萧武。 这次连他也是感觉到了。 不得不说李牧今后的成就不可限量! 如此年轻便立下偌大的军功与名声,黄金策以及他在大宛制定的各种开创性的政策更是短短四年便让大宛镇大治! 开元三年,整个葱岭以西仅有四千五百的兵力,但一大部分粮草还需靠龟兹输送。 但开元六年末,葱岭以西总计一万安西兵,去年却完全做到了自给自足,没从龟兹运来一粒粮草,李牧光此治民之功,便不会比斩将夺旗来的小! 毕竟,这是真正的把大宛,碎叶做到了实控了,是扩土之功,这也属于是军功范畴! 就连他在碎叶镇也抄了不少李牧的作业! 以文武全才已不足说明李牧的能力了。 ‘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这句话就是现在李牧的真实写照。 当然,这“提笔”倒是有些瑕疵,他写的字极丑,被陛下诟病已然传遍天下。 李太白甚至求到二王(王羲之,王献之)的字帖寄给他让他临摹,一时被传为美谈。 所以, 李牧这种人天生就是要出将入相的。 此次让功更让他直接无言以对,心胸之开阔,成人之美之心,让他是对李牧心服口服! 当然,他也并非不懂大局之人。 之所以选择在二月中出兵,而非在入冬时间,最主要的原因便是葱岭从三月中旬雪便开始慢慢化了,勉强可以行人,三月底四月初安西都护府在葱岭以东的主力大军便能越过葱岭前来支援。 就算这次豪赌失败了,他也只是赌上自己的身家性命,并没赌上碎叶镇与大宛镇。 就算失败,碎叶镇,大宛镇固守城池半个月到一个月还是能轻易做到的。 胜了便一飞冲天,败了也不至于影响葱岭以西朝廷大局。 用兵极为谨慎又熟读兵书的他,先虑败,再求胜自然是他的一贯作风。 这一战虽极为波折,先有诱敌,又有李牧让功,也终于,是尽了全功! 此时,他看到封常清,萧规两人已然回到了他们所带的一万仆从军阵中,两面大旗迎风招展! 而他所在的四五千唐军军阵,已然是士气高昂激烈了起来! 接着,就见萧规一挥手中大旗,顿时那万余仆从军高喊着‘契苾哥萨克’,士气也变的极为高昂! “听说萧武因火药之功,又因参加武举中举,被陛下任命为从四品下右金吾卫中郎将,统辖西市街使巡警,还被冠为葱岭第一刀的名声,这萧规却几乎要和他断绝关系,却也是奇事啊!” 长史此时说出一件旧事,这个任命也是刚刚被传到葱岭以西。 “葱岭第一刀?” 张守珪顿时脸上露出笑意,他摇了摇头笑道: “萧武之前能为陌刀将,实力自然也算高手,但葱岭第一刀确也言过其实。” “毕竟,安西都护府有实力找他麻烦的大都要给李牧一个面子,那些实力不强的自然没人是他的对手,估计又是李太白写诗吹捧的结果!” “至于这萧规要和他断绝关系,估计是嫌丢人吧,哈哈!” 张守珪顿时大笑,心中却是叹气: 萧武以前这我看不上的下属兼武夫都能爬到从四品。 而我在这碎叶镇蹉跎了八年! 也不晓的陛下听到我与李牧一战而灭二十万突骑施,对于我们这些真正立功于异域有何封赏? 他自然也知道萧武就是李牧在长安的代表,他升官也表示李牧在陛下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重,同时也急切的想要李牧再立新功! 甚至有传言说李太白与陛下最为宠爱的妹妹玉贞公主打的火热,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史书留名,封妻荫子,光耀门楣,替天子牧民,造福一方,这是他们这些人真正的追求。 李牧如今仅二十二岁便简在帝心,让他真的是有些望尘莫及! 所以,对于李牧不但不抢功还让功于他,张守珪是真的感激涕淋! 他真的太需要这些功劳了! 此时,他把头转向河对岸悬挂金狼旗所在,看着整个敌军大营似乎有些骚动! 他突然想到,这苏禄之前已是强弓之末! 刚刚这仆从军没有打军旗,会不会让他们认为是他们的援军来了? 现在打起大唐日月旗和我‘张’字旗,却发现是我方援军····· 机会! 张守珪想到这里,思索片刻便直接向身后传令兵道: “向封常清,萧规打旗语,让那些所谓的‘哥萨克’不用休整,直接向河对岸敌营发进攻!” 第129章 大汗,我出手快了! 苏禄眼睁睁的望着两匹马上的唐人举着两杆大旗,从张守珪的军阵飘荡起来,冲向没有旗帜,上万有着护甲的‘叶护’部。 而叶护部对于‘请旗’过来的两面旗帜表现的极为兴奋,似乎那就是他们自己的军旗,嘴里还喊着‘哥萨克’的声音。 二月二十八日晚上被张守珪夜袭,如今是三月二号,为什么和莫贺达干仅仅五天不见,他就背叛了自己,还背叛的如此彻底? 自己只是谨慎之下,没有派遣兵马去救援黄姓部落,他如何就直接投降了? 他难道就不怕李牧把全部的黄姓高过车轮的全部砍了? 他不怕他们黄姓像昭武九姓的粟特人一般,全部被李牧以各种全部给‘清理’了吗? 他不知道,他想不清楚,但是现在的他知道全完了! 果然, 在那一面‘张’字旗,以及一面大唐日月旗来到军阵当中的时候,那上万黑压压的骑兵开始动了,开始向隔河相望的金狼骑发起了进攻! “为什么?” 急火攻心的苏禄吐出这三个字后,刚刚斗志昂扬如同天下就在掌握中的他,指着‘叶护’部颤抖的问着旁边脸色发白的拉和尔! “大汗,快走!” 刚做了两天千夫长的拉和尔没有功夫回答苏禄的问题,反而拉住他的胳膊,拉住作为他贵人的大汗! 因为他刚刚扭头看向身后,有不少人的眼睛里有着狼一样的目光! 他们二人带领五百人来到这里,为了让他们御敌,可真的是杀了不少不听命令之人,正是用杀戮才暂时让那些失去了财产以及家人的十几个千夫长顶住张守珪的压力,等待‘希望’到来。 而现在‘希望’变成了‘绝望’,那么那些忍受着恐惧的千夫长以及底层军队,会把他们两人给撕成碎片。 现在趁他们去整军备战之时,才是逃跑的唯一机会。 “我们还有希望!” 苏禄迷惘以及难以置信的目光在拉合尔的话语中再次惊醒! 他最核心的五千族人以及小儿子已经在西北的千里之外,只要逃出去便有机会! 他的脑子疯狂的运转了起来,并看向身后的金狼旗。 然后又看向拉和尔,瞬间就有了主意! “拉和尔,我对你如何?” 苏禄看向穿着千夫长铠甲的拉和尔恳切问道。 “大汗,您自然是对我极好!” 拉和尔似乎是明白了苏禄的想法:大战之中,敌人和部队只会盯着金狼旗所在,只会盯着身穿黄金甲的大汗,没人会盯着一个身穿普通衣物的小兵! “我会为大汗赴死!” 拉和尔低下头,声音极为郑重。 “好汉子!我没有看错你,我的第一神箭手!” 苏禄此时开始脱身上的金甲,只是他并没有发现低下头拉和尔目光中的阴狠! 他似乎也忘了,拉和尔为了获得苏禄的看重,连同母异父的亲弟弟都杀了! 而他跟随大汗,满打满算才七天时间。 相处十几年,对他这个哥哥极为崇拜的弟弟都能直接射死作为进身之阶。 那么他救了大汗的命,只是被任命了一个空头千夫长,只有逃亡没有任何恩情的大汗,怎么可能会为他赴死? 苏禄脱下了身上重金打造的金甲,转头看向低头的拉和尔道: “拉和尔,你也快脱衣甲,保护我一起去西北之地,我会封你为······” “你·····” 苏禄感觉自己的心脏剧烈的疼痛,然后不可置信的看向目光阴狠的拉和尔,嘴里仅仅吐出一个‘你’字! “大······大汗对不起,我出手快了,搞错了,没想到你不是让我穿金甲替你去死!” 拉和尔此时才听清苏禄是要和他一起逃走的,而不是让他作为替死鬼,只能松开手中割羊肉镶着金边的小刀,这是大汉赏给他的,此时他有些手足无措! “我····”苏禄嘴角吐出血沫,他用手狠狠抓住拉和尔的臂膀,感受着自己的力气随着心口上的剧痛快速的流逝着。 心里发出阵阵绝望的呐喊:你是神箭手,我一路还要你保护我一两千里路,我疯了让你替我去死,我有的是忠心不二亲卫······· “错了就错了,那大汗就借你人头一用吧·····”拉和尔脑子疯狂的转着,突然想到可以用大汗的人头投降唐人,这样的话似乎更好一点。 随后,拉和尔一把抽出插在苏禄心口镶金边小刀,不带一丝犹豫划向苏禄的脖颈。 在他身后不远处,苏禄的十几个亲兵这才反应过来,抽出手中的弯刀冲了过去····· ······· “你如何处置我们?” 一个避风的营地中,宽大的帐篷里只有三个人。 在帐篷的最中间用一个红色大木盘摆放着一只烤的焦黄酥脆的全羊,整个帐篷中弥漫着一股烤肉以及安西香的香气,说话的是处于客位是佝偻着背的莫贺达干。 他看着面前的烤全羊,没有丝毫食欲。 而对面的李牧正在用小刀把葱,韭菜花以及蒜切成沫放在一个小碗中,又倒上醋,盐,以及一点糖霜,用筷子慢慢搅拌了起来! 站在他身后的是李嗣业喉节滚动,李牧还清晰的听到他肚子里发出‘咕咕’的声音。 他用小刀片了一片大腿肉放在手边的小碗沾了沾,放入嘴里边嚼边感受着味蕾上的酸甜以及外焦里嫩的羊肉。 “伊犁河谷无疑是极适合农耕的,这里的伊犁水可以浇灌大片的田地,气候如同我们大唐的江南地区,水网密布,就算水稻也是可以种植的!” “但河谷之外到夷播海(巴尔喀什湖)多为盐碱地和沙漠,为了不让沙漠变多,必须要控制牲畜的数量的。” 李牧放下手中小刀,向神情紧张的莫贺达干笑道。 他把黄姓万余骑兵的甲全卸了,并让大唐契苾哥萨克披上甲去支援张守珪,如今莫贺达干以及他的黄姓精锐还被看押着,就像他面前的烤羊肉一般,想怎么下刀就怎么下刀,说话自然毫无顾忌。 不过他说的也是实情,七河地区最好的地方便是伊犁河谷,然后从北天山西段的中间向北翻越,便是大西洋的最后一滴眼泪,清澈见底的‘赛里木湖’。 而南天山西段向南,就是世界第二大深水湖的热海。 在后世这些好地方只要不在中国手中全都被糟践了。 前苏联直接把咸海的面积弄消失了百分之九十,还在热海中建立海军基地,在其中试验武器,如果不是解体,差点也把热海给毁了! 而中国在做什么,几代人在沙漠中攻沙种树,在修坎儿井,在把黄河变清····· 所以,李牧认为这些外族不配拥有这里的山,这里的水和这里的风景,以及地下埋藏的无数宝藏,应该把他们全部赶走! 莫贺达干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李牧难道还要灭绝我们? 就在莫贺达干忍不住要掀掉面前桌子的时候,李牧叹了口气道: “往西北或去西南去争夺生存空间吧,那里多的是能牧马之地!” “你们黄姓被改造后,会被编为一万五到两万人的军团,军团名称就叫:大宛镇或安西都护府下属的正黄旗!” 第130章 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而力量的强大与否,取决于生产力与组织力! 生产力属于物质层面力量,组织力是精神层面力量。 人和人之间联合在一起,聚成一个大的力量,需要的便是组织力! 组织目的是什么,比如你找一个人合作,和一个人配合工作,和一个人背靠背,需要的便是找出一个人,两个人,乃至一个群体的共同点。 共同点就是组织力,而且不是一个人找出来,而是让这个系统人里的所有人都认识到这一点,有归属感,有认同感,找出人群中最大的公约数,这便是能够团结在一起,能聚集起力量来的组织力。 当生产力很强的时候,组织力极为弱的时候,那么这个生产力就用不上,就如带清时期一般,那么所能产生的力量就约等于零。 组织力足够强的时候,那么可以用低级的武器和生产力战胜高阶群体的。 所以,组织力的强弱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李牧拥有上下八千年的视野,他有足够的素材来思考,他为什么能够五百破两万,为什么他与张守珪能够以七千人马打败拥有二十万骑的突骑施人。 一个是他的生产力足够强,一个是他所带领的安西兵有极强的组织力,有极强的归属感,有极强的认同感,这样的组织力度能够甩胡人十八条街! 就像后世的疫情期间,只是一条居家隔离,十几亿人真的做到了呆在家里不出来,这种组织力度让整个世界都感受到了恐惧! 为什么说满清对中华文明的伤害是前面两千年战争期间伤害的总和? 因为这是‘种族隔离奴隶制’,它瓦解了汉人的组织力,这对一个文明的伤害是成倍的增加的。 就如《天工开物》,它是一部技术科普类书籍,是一部了不起的生产指导丛书,这种技术科普类书籍的刊印大量发行验证了四件事情。 第一,晚明时期生产力极大的发展! 第二,明代的科技产业向所有的普通人开放! 第三,普通人的阅读能力非常的好! 第四,晚明时期的出版发行行业非常自由! 在满清,这种技术科普类书籍直接被封禁了,只能在海外找到孤本,与此同时,满清封禁的还有以农为本最重要的《黄历》,封禁了火器,甚至封禁了蹴鞠,封禁了马球,因为这是有组织力的团队运动。 为什么新中国成立第一时间就编纂《赤脚医生手册》?技术员下乡,后期为什么编纂《军地两用人才之友》?甚至中苏关系恶化直接再次发行《民兵训练手册》? 这就是组织力,这就是有归属,这就是命运共同体! 华夏历史最有两个最重要转折点的,第一个就是把封建制度摒弃的秦汉时期,对,你没有听错,中国的封建制度其实在祖龙统一后,一直呈上升时期,另一个转折点就在李隆基的安史之乱时期。 开元天宝时期,地球上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人是唐人,创造的GDP占全球的一半以上。 到了清末时期,依旧是四个人有一个是中国人,但识字率百分之零点几,GDP仅占世界百分之五。 李牧不想汉人被奴役,所以他要清理! 他现在就是拼命的给汉人制造足够大的生存空间,先把中亚这片整个世界的十字路口全部让汉人占下来,并增加人口比例,这需要长的时间不断的移民! 至于所谓的八旗,便是他想要打造的一个暴力集团,这个暴力集团应该在二十年后消失。 在安西还很弱的这二十年时间内,不断的向大食人,向白种人发起进攻,有这个很像后世瓦格纳集团作为战略缓冲,便能够给大宛镇,给碎叶镇制造一个相对和平的人口大增长时期。 而接下来,他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吐蕃,放在在大唐内部,这才是真正的腹心之患。 毕竟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正黄旗?”帐篷中莫贺达干咀嚼着这三个字,但是根本没办法理解这三个字的意思,但很显然李牧不进行大屠杀的意思确实是表达的够明确了。 “对,在我的预想中应该是有八个旗,每一个旗大概在一万五到两万人左右,总数在十几万人的样子,你们需要为大唐打仗,以此来洗清你们反叛大唐的罪孽!” “西南方向的大食人,西北黑海方向的罗斯人,我会给你们提供帮助,你们只需要一直向西进攻,粮食,财富,女人,奴隶都是属于你们的!” 李牧再次用小刀片了一块肉,放进了嘴里边吃边说。 “我的部族需要一片生养之地!”很显然,莫贺达干并不傻,他知道土地才是一个族群最重要的东西。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你们打下的土地会按军功,会被官府进行分配并造册,这些分配的土地能得到大宛镇或者安西都护府的承认,这,难道还不够吗?” 帐篷中,李牧放下手中的刀,戏谑的盯着对面的莫贺达干,这个要去跳舞的俘虏要求似乎有点多! 莫贺达干低下了头,他用小刀在桌上烤全羊的羊尾巴上割下了一条羊油,并用筷子夹在他旁边的碟子上,恭敬的跪在地上举着双手献给李牧道:“还请将军能够遵守诺言!” 此时他再不敢奢望其他,在这个世界上能够上桌子吃饭的只有大唐,大食以及吐蕃人! 苏禄也妄想带着突骑施上桌子吃饭,这才有了这一次战争与灾难! 他把羊尾献给李牧,已然表明了黄姓不会有其他企图,只愿依附大唐的尾翼。 军功与土地如果能够得到巨唐这个最强强权的背书,那么土地便是真正的属于他们的! 此时的他,终于是放心黄姓不会被李牧灭族! 而他,明天就去找胡女去学习舞蹈,他一定会认真的学。 至少那位长安的陛下与这位将军不同,他并不仇视异族,一点体面肯定会给的。 长安他从小就听说过,也向往过,如今也算是了了小时候的心愿了! 李牧看着晶莹剔透的羊油微微颔首。 他其实最不喜欢吃这种油腻的东西,也不好吃,但是为了友谊,只能是为难一下胃了! 随后,他把羊油用筷子夹起来,在料碟中涂满涮了涮,放进了嘴巴里吞咽了下去。 第131章 羊吃人! “坐下吃吧?” 李牧手中拿着筷子,叹了口气道。 他不知道李明月是看着这李嗣业的哪一点,只要他在旁边心情就好不到哪里去! 自小宠爱的妹妹喜欢上别人····· 李牧有一种被偷家的感觉! 还有李太白,当初带明月去热海遇到老虎差点死了,被这小子救了,他也是去年才知道! 他是真的四年没见过李太白这小王八蛋了,也不在身边,不然直接就抽死他! “将军,卑职不饿!”李嗣业眼观鼻,鼻观心,没穿盔甲的他身材极为匀称,此时他身穿圆领袍服,一手抓着腰上的横刀刀把,目视大帐门口,他一直保持这个动作很久了。 “叫你吃你就吃,站在旁边肚子‘咕咕’叫,让老子怎么吃?” 李牧把筷子直接拍在桌上骂道。 “喏!”李嗣业赶忙走到李牧对面坐了下来。 他身上也没带刀子,也不敢去拿李牧旁边的镶着红色宝石的小刀,很显然用腰上的横刀来割肉也是很不合适的,然后哂笑着掰了一根羊前腿,直接被大嚼起来。 李牧一直盯着李嗣业吃。 他发现这厮吃饭跟萧武那种野蛮的大快朵颐不同,给人一种节奏中带有斯文的感觉,每口都吃的很仔细,但非常快。 没一会整个羊前腿就下了他的肚子,然后他用手轻轻的把羊的腿骨两头掰断,然后一抽,整个腿骨就入了他的肚子。 接着他又把另一只羊前腿给掰了下来继续······ 半个时辰后,整个桌子上的烤全羊直接成了一堆骨头架子,李牧只吃了一个羊腿,而李嗣业把剩下的全部都给吃下了肚子! 而此时李嗣业已然吃的大汗淋漓,脱去了身上的圆领袍,而李牧目光盯着对方身上穿着的毛衣不知道在想什么。 整个大帐的气氛再次陷入了沉默中。 许久,李牧沉着脸才开口问:“你身上的毛衣是明月给你织的?” 李嗣业看了一眼身上白色的毛衣,脸色微微一变,赶忙拱手说: “好叫将军知晓,····说这种用羊毛做的线才弄出来,还不知道保暖不保暖,让我这次穿上试一试,回去再给她一个什么使用报告,卑职也是不太懂······” “就你这体质不穿衣服在雪地挨冻也能挨个三天,给你试穿有个屁用?” 李牧顿时又气不打一处来的打断李嗣业的解释,然后指着帐篷门口道:“既然吃饱了就滚吧,现在,马上!” “喏!” 李嗣业顿时如蒙大赦,赶忙拿着圆领袍服跑了出去。 李牧虽然看李嗣业不顺眼,但怎么说呢,也真是没有什么办法! 神通大将,人马俱碎,身体素质是整个人类的最巅峰! 四年前他应该仅仅十二岁便能够杀虎救人,如今一身怪力几乎是把陌刀当做横刀在耍,如在披上双层重甲,这世上没有任何碳基生物是他的对手! 就算他因穿越而得到一身的怪力,也不敢说在力气上比的上他,动手也不知道谁会吃亏! 所以,只能是指着门口让他滚蛋! 至于羊毛衣,是李牧专门让妹妹李明月去试验的。 用羊毛纺成线,织成衣,再用羊毛贸易来控制草原的游牧民族。 除了羊毛之外,他还准备把茶叶给弄出来。 向草原输出茶叶是为了让草原以后再也离不开这能够解腻的东西。 以此让他们形成依赖! 用草原的的羊毛织衣,这是一门能够持续生财的贸易。 衣食住行! 衣在前,也是人类最为需要的东西,也是最暴力最长久的且持续生钱的生意! 以此来激起汉人世世代代干涉草原的求利之心,用汉人最为厉害的生产力来瓦解他们。 甚至可以以羊毛为经济武器,用羊,来吃人! 如此一来,以茶叶,羊毛,马匹,还有宗教信仰来让游牧民族形成依赖,这才是真正控制和驯服游牧民族的长久之计! 贸易可以是比战争更高效的统治工具,这是后世经过验证的! 虽然他已然把突骑施人打败了,但在陇右,在漠北,在东北,还有无数的游牧民族怎么杀也杀不完! 所以,在天气还暖和的时候,寻找一条路出来,才是他将要做的事情。 而现在看样子像是试验成功了,还穿在了这混蛋的身上! 而他,竟然丝毫不知情,你就说他气不气? ······ 龟兹城,安西都护府。 烟尘顺着龟裂夯土爬上黢黑青砖的城墙,护城河的结的冰已然全然化了,细密涟漪突然被数排马蹄踏碎。 执步槊的校尉用牛皮护腕抹去溅到眉骨的水沫,远远的看见从东方而来的十几骑身穿甲胄,背上插着红翎信使的骑兵踏过生铁吊桥,疾驰进入大开的城门中。 城内夯土道泛着焦白,穿翻领胡袍的粟特商人,正满载着丝绸,瓷器,抽着骆驼准备出城,离葱岭的勃达岭山口还有四五百里,等到了那边山口的雪应已经化完了,可以直接穿过去直达碎叶城。 而此时大街上穿着圆领袍服的汉人,一个个都组成一二百人的队伍呼喝起来,其中还有官员在其中向他们宣讲着什么。 他们拖家带口去年在路上误了时日,葱岭积雪过不去,只能在龟兹城窝了一整个冬天,每天看着西方那白雪皑皑的天山算着积雪化开的时间,一边去给都护府修城墙领着粮食。 各种消息在龟兹城里疯传,很多人都被北庭,安西都护府给五百亩田地的优厚条件吸引留在龟兹镇,北庭镇。 而想继续西走之人则被报纸上描述的一把能掐出油的水浇地,一年便能有牛有马有房,还有金山一挖就是一斗金子,直接带回家的胡女小妾,漫山遍野的胡椒,价格极为便宜的霜糖等等传说吸引。 认为留在这边都眼皮子浅,几百亩打不出多少粮食的旱地就被吸引了! 而如今,正是他们启程向西之时,他们要为大唐守边,他们要为大唐扩地,听说突骑施人不安分,他们正好过去参军报国! 晨光撒过佛寺金顶,钟杵撞击声荡开时,巡守在内城都护府女墙上的卫士远远的看到大街上奔驰的红翎骑士,赶忙让下方打开大门。 (今天应该还有一章,可能晚一点!) 第132章 郭知运 都护府后府花园中,河边柳树下。 两人正在对弈,一人为腰间系着金带,身穿深绯色圆领官服的张孝嵩,在他对面,则是一个腰间系着金玉带,身穿紫色袍服,看年龄比张孝嵩年龄更大。 只是其身高七尺(约2.1米),猿臂虎口,一身紫色官袍穿在身上甚至都有些紧绷。 张孝嵩执白子,看着黑子大龙已然被他的白子绞杀,摇了摇头把手中白子扔在棋盘上道: “郡公(郭知运),非是我这个做下属的多嘴,此次李牧与张守珪谋划苏禄耗费心力无数,却被阉人一纸调令便轻易更改大略,还有如今不管哪里领兵开战,都有宫里出来的宦官为监军,渐渐已成了常例,如此下去,前汉阉患之祸·····” “你我都老了,陛下经历几次政变,不放心大将也算情理之中,燕公(张说Yue)如今第二次被罢相,说是与姚相不和,但真实原因你我都晓得,不就是动了府兵制,触动利益太大!” 郭知运靠坐在太师椅的椅背上,看着已然全然绿了的柳叶飘荡叹气道。 府兵制已到了不能不改的地步,作为跟随前前任大都护郭虔贯的老军,历任秦州(今甘肃天水)三度府果毅校尉,累迁至检校伊州刺史、伊吾军使。 两年前在北庭阵斩突厥默啜可汗之子同俄特勒,又在洮州之战为陇右副使,与薛讷(薛仁贵之子)、王晙三将联手大破十万吐蕃。 去年又两次率轻骑夜袭吐蕃控制的九曲地区(青海黄河流域),如今因功任安西大都护,太原郡公。 他自然是有资格说这话的。 陇右的府兵因为因为要应对吐蕃还算不错,但关中的府兵他也不是没有用过,兵无战心,不然他就不是率轻骑夜袭了,而是直接把九曲之地纳入大唐治下了! 如果李牧和张孝嵩是大唐开元三年发起了对大唐对周边胡虏反击第一枪的话,那么郭知运在李牧沉寂的这四年中,几乎是年年发起对后突厥,对吐蕃发起了猛攻,每一次都是大胜! 他如今才是李三郎手中最为得用的名将,因为,他是大非川之战以来,对吐蕃由守势转为攻势的第一人! “是啊,你我都老了,阉患问题非是你我能解决的,只能留给后来者。” “如今朝廷大略是一山一海,十面合围,吐蕃非一日能攻下,打天竺是为了断吐蕃粮道,陇右是为占领吐谷浑,让其不能东顾,以此让吐蕃半残,再腾出手来在收拾南诏,后突厥,回鹘,契丹,靺鞨,突骑施,铁勒!” 张孝嵩看着波光粼粼的池塘说道。 他不由的为老乡张守珪感到可惜。 突骑施这几年还算乖顺,朝廷战略方向也非这个不强不弱的杂胡,而是全力围攻雪山上的吐蕃。 估计,他还要在碎叶镇坐冷板凳坐个七八年。 张守珪以他的了解来看,绝对是不输于自己的名将种子,时机一到了便能够一飞冲天! 但是时也,命也! 运气不好就如老郭和自己一般,他五十岁这才找到机会一飞冲天,威震天下! 而自己也是四十多岁,才有了开元三年那一扬一万灭五万吐食联军的大胜,才有了大唐名将的名头! 这还是遇到当今堪称明主的圣上,如遇到昏聩之君,估计一辈子也只能蹉跎! “是啊,还有这么多蛮夷没收拾,而你我却已是迟暮之年,想要入相还需功劳,还须一任六部尚书,我早已是不抱多少希望了!” “今早起来练功,发现大腿刺痛,体力也是大不如前,找军医检查才知是十几年前的旧伤没有处理好!” 郭知运拍了拍老腿笑道。 “郡公刚任安西大都护,却是不知大宛守李牧便是医药大家,他或许会有些办法也说不定!” 张孝嵩突然言道。 李牧如今是他这一系最为看重的后继者,是当成以后的首领来培养的,自然是要和关陇内部各个派系的大佬多亲近亲近才是。 而郭知运却摆了摆手道: “那军医说自己曾在李牧门下学习,说是以前的箭头没有取完在肉里,就算他师父来了也是要割开大腿取出箭头,再说他估计已经到了天竺,如何能行?” 张孝嵩拍了拍脑袋这才应道:“今日是三月二十七了,那勃达岭山口的雪也快消了,按那杨思勖的调派,李牧如今已然带兵入了天竺,也确实是没办法!” “就算是他在也是不行的,取出箭头后我一两个月连走动都不能,如今安西又是多事之秋,某随时都要带兵打仗的!” 郭知运连连摇头,接着他看到门口部曲亲兵带着一个红翎骑士进来,他用手指着小花园门口对张孝嵩笑道:“你看,估计那里又有急事!” “大都护,从长安来的六百里加急,还加盖了陛下金印!” 那亲兵过来,脸色有些难看! 如此加急还有陛下的金印,定然是泼天的大事,难道长安又发生政变,要大都护勤王? 张孝嵩与郭知运顿时也脸色一变。 郭知运自然是知道非同小可,赶忙从骑士手中接到包裹快速打开。 从里面拿出一个木盒,掀开之后直接是一道制书! 【门下:安南大都护兼安南行军总管杨思勖疫亡,升安西都护府大宛守李牧为水军节度使,统辖天竺水陆军务,速入天竺接替杨思勖,不可迁延。】 【制书如右,请奉制付外施行。】 【开元七年三月六日。】 【曰】 “李牧如今已然入了天竺,如何会有此诏?” 郭知运直接把制诏递给张孝嵩,一脸莫名其妙看着骑士。 “大都护,来的时候上官专门交代让我转达,说李镇守并未南下,还在大宛!” “似乎是从安南那边传信的全军覆没,但是这边肯定是送到了,还请大都护调查清楚!” 那骑士稍微喘了口气说道。 但就在这个时候,从门外又冲进来一人大喜的喊道: “大都护,外面有一从葱岭西边来的骑士一边报信一边喊,说伊犁大捷,大宛镇与碎叶镇联手,一战扫灭二十万突骑施!!!” 【紧赶慢赶终于是码完了第三章,还请大哥们给点支持!!!我是废物,需要查资料太多了!!!各种求啊!】 第133章 哥舒翰的荣耀!(第一章) 王之焕正在租住的小院子中洁面,今天他也准备启程去葱岭以西游历,突然听到龟兹大街上轰然一片,很多人都在欢呼,不知道发生了何事。 他向旁边伺候的小厮道:“出去打听发生了何事?” 小厮正要出去,这个时候从外面买胡饼餐饭的护卫跑了进来向王之焕大喊道:“郎君,大喜事,从葱岭以西翻越而来的骑士正一路给都护府报信!” “说是大宛守李牧与碎叶守张守珪二人引七千安西铁骑,在冬雪未化之际,于伊犁河大破二十万骑突骑施,如今葱岭以西,我大唐再无敌手!” 那护卫拿着夹羊肉的胡饼,满脸与有荣焉之色! 确实是与有荣焉,七千骑大破二十万胡骑,安西兵战力与将军之强简直是前无古人! “李大宛可是碎叶李太白的大兄,如今的大宛守李牧?” 王之焕也是一脸惊喜之色,他在长安与李太白对酒当歌,李太白说葱岭以西有热海,有雪山,有大河,更有沃野万里,这才有了此次游历。 “郎君,定然是的,开元三年时李大郎五百破两万可谓是轰传天下,这才有陛下设立的安西大宛镇!” 旁边的的小厮说道。 “壮哉,壮哉,快快与我一起出门!” “我要听详细一点,我要以诗来记录这一次大胜!” 王之焕一听顿时壮怀激烈,披头散发就往外跑,不顾身旁的护卫和小厮! 大街上。 “今日悦来客栈酒水全部免费,菜品也全部免费,为李大宛贺,为张碎叶贺,为我家乡贺,为大唐贺,为此次大胜贺······” 悦来客栈二楼上,一个头发花白的掌柜大声对大街上正在欢呼的汉人喊道。 “黄掌柜,烧刀子免费供应吗?我要喝烧刀子!” 一个在街上厮混的顿时眼睛一亮,大声向站在二楼的黄掌柜喊道。 “供应,供应·····” 黄掌柜大笑叫道,眼含泪水。 “我不去庭州镇了,我要去碎叶大宛······” 一个从关内来的青年趁小吏不注意,一把抢过正登记去庭州的官凭,撕碎了自己的那一页,撒丫子往后面跑,他要登记去碎叶,去大宛! 他一直信了这些拉他们去庭州小吏的鬼话,说突骑施人非常强,与大唐必有一战,过去有生命危险,庭州那边刚打败突厥,他们不敢骚扰云云! 现在七千大唐天兵便灭掉了这个心头的阴云,自然是不乐意了! “混蛋,给我回来!”那吏员顿时大怒,从桌子上跳过去就去抓! 而正在排队登记的欢呼之余一听动静,看到那掉在地上的厚厚官凭借。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似乎被其父亲使了个眼色,那少年眼珠子一转,快速的钻进桌子里把厚厚的官凭一捡,朝反方向跑,而整个排队的队伍也是一哄而散,全都跑去登记碎叶与大宛处! “混淡,你们这些刁民,混蛋!!!!” “来人,快来人把他们全部给我抓回来,全跑了老子如何向镇守交代!!!” 那小吏顿时欲哭无泪,大吼大叫,但是周围哪里有兵丁,大都去庆祝去了! 都护府旁边的一座五进大院中。 二十岁孔武有力的哥舒翰脸色复杂的穿过连廊,走向父亲哥舒道元的书房。 他刚刚出去准备去悦来楼喝酒,就听到二十万突骑施被灭,心中极为惊惧。 要知道哥舒氏本就是西突厥十箭(姓)之一,属于弩失毕五俟斤之一,‘哥舒’在突厥语中便是‘荣耀战神’的意思,属于突骑施前任大汗乌质勒支系! 他父亲哥舒道元,开元元年便任正四品的安西副都护与另一个副都护张孝嵩针锋相对。 并积极推动大唐联合突骑施共抗大食,共抗吐蕃! 而其中的核心便是把碎叶镇移交给突骑施中的黄姓,把弓月城移交给黑姓。 让突骑施独立应对整个大食的西侵,葱岭以东大唐才能够聚集起力量来打击吐蕃。 但在开元三年李牧与张孝嵩大败吐食联军之后,他父亲便被免去安西副都护,闲在家中。 如今听闻整个突骑施被灭,就算他不关心政事,不学无术,也感到一阵阵脊背发凉,自然毫无心情出去喝酒。 “父亲,莫贺达干叔叔被李牧俘虏,苏禄被张守珪杀了,我家该如何?” 他一把推开书房大门,就发现书房中还有一个中年人正跪在父亲面前哭泣,他没理会! 哥舒氏作为突骑施王族,经常是有人前来家中拜见父亲,他也早就习惯了! 哥舒道元金发碧眼,却穿着圆领袍服,正一脸阴沉的坐在书桌前。 哥舒翰母亲是于阗王族尉迟氏,面貌更接近东方人的面容。 “你也年近二十了,倒也知道利害!” 哥舒道元似乎早几天前就知道了,似乎已思考良久,只是脸色阴沉,并没有多少情绪流露出来,接着语重心长的对哥舒翰道:“你母亲平时把你宠的没边,如今也要明白一些事。” “我们哥舒氏被张孝嵩这两年打击的厉害,在安西都护府的势力已大不如以前,渐渐落寞,我现在给你指两条路,一条就是去长安为官,平平安安的过一生,只需要把哥舒氏这个姓氏传下去便可!” “一条便是去疏勒,去夫蒙灵察镇守麾下为将,继续守住我们哥舒氏最后的荣耀!” “你也不必这么早决定,我给你三天时间你考虑清楚!” 哥舒道元盯着独子孔武有力的身材,以及那一双有些躲闪的眼睛,极为郑重的说道。 哥舒道元自然是知道的,他们家族已然与大唐绑定了五六十年,如今根本不可能,也不敢去为突骑施鸣不平,也不能去救莫贺达干。 如这样的话,那么张孝嵩估计直接会给他扣一个勾结突骑施的帽子,直接把哥舒一族连根拔起! “父亲,我·······” 哥舒瀚看父亲好像老了十岁一般,不知该如何去说! 第134章 档次!(第二章) 张孝嵩扶着桌子站起身来,目瞪口呆的看着冲进来的守卫。 安西椅‘滋啦’的一声,发出难听的声音,他扔下手中的制书在桌子上,快走几步抓住前来报信亲兵的胳膊,一脸不敢置信的问道:“你说什么,二十万骑突骑施······被灭了?” “副都护,那报信的骑士就是如此喊的,说李大宛与张碎叶合兵七千,二月中东西两镇会猎于伊犁河畔,二月下旬李大宛引兵两千自西向东七战七捷,最终在甜水河与莫贺达干主力大战,一战破八万,叶护莫贺达干被俘!” “二月底三月初张碎叶引兵五千,自东向西,于伊犁河畔上下游与黑姓两次大战,连破十二万黑姓胡虏,阵斩突骑施可汗苏禄·····” 那亲兵记性极好,不顾胳膊被抓的生疼,再次向满脸不可置信的副都护复述一遍。 “二月中!” 作为知兵之人,张孝嵩马上想到的便是天寒地冻,万里飘雪,泼水成冰! 李牧与张守珪选择在这个时候出兵,虽然也是以有备打无备,却要冒极大的风险。 “自东向西,自西向东!” 张孝嵩喃喃自语。 他本就极为关注李牧与张守珪的动静,自然也是明白李牧是出怛罗斯,沿着伊犁草原一路向东,而张守珪在热海大造战舰他也是知道的,还有张守珪专门给过他书信,让他帮忙在葱岭以星封锁消息。 他自然也明白是为什么,龟兹城胡汉杂居,很多人都与突骑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他为此甚至出全力打击哥舒一族,让其自顾不暇,不能与突骑施暗通曲款! 也就是说张守珪自热海偷袭是真的奏效了! 要知道,阴谋之所以是阴谋,就是如果被别人识破,那么便直接功亏一篑,甚至反戈一击。 他对于张守珪此策并不抱太大希望,如今显然是真的成了! 但真的如此顺利? 张孝嵩眉头皱起,而旁边的郭知运听到后则‘哈哈’大笑道: “李牧果然是大唐后起之秀第一人,陛下李冠军之名极为贴切!张守珪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也让人不由惊叹啊!” “我安西北庭一脉,后继有人!” 郭知运先是大笑,但是脸上还是疑窦丛生。 要知道突骑施并非寻常部落,而是已灭亡西突厥的主要继承者之一,当年如不是整个安西北庭都应付极为吃力和忌惮,也不会有大唐放弃已经到手肥肉的程度。 按照他对大唐周边胡虏的排序,吐蕃与大食无疑是排在第一档的,这一档无疑是需要大唐使出浑身解数来应对的! 而吐蕃在大唐境内,属于腹心之患,大食在外,威胁不到大腹地,所以就显的大唐极为重视吐蕃,对白衣大食就是只是用安西都护府来进行隔绝! 新兴起的后突厥三十多万骑,突骑施二十万骑,契丹-奚联盟二十万步骑这便是第二档的,这些是需要朝廷极为重视,想要打败消灭没有三五个方面大将,以上将军居中调度,没有三五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覆灭之的。 第三档便是如葛罗禄(铁勒一部,回纥前身),靺鞨,渤海国(粟末靺鞨),南诏,爨氏族,室韦,百济,倭国。 这些需要都护府或者节度使这一级别来进行对抗! 而现在,在他心中第二档突骑施就这么被李牧以及张守珪以七千骑兵覆之! 如果不是提前知道张守珪李牧欲效仿李靖灭东突厥,来一个一击致命,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半信半疑的,直接就令人把妖言惑众推出去斩首! 要知道,开元四年,让他一战封侯的洮州之战,可是集合了包括他在内的三个方面大将,这才一战大破十万吐蕃。 而如今他手下两个镇守,直接以七千兵马便覆灭突骑施,这真的就如同李靖当初一战灭东突厥一般,是真的石破天惊! 就如后世战云密布的七八十年代,北有苏联陈兵百万,阿美丽在周围搞风搞雨,这是第一档的敌人。 周边还有阿三,越南跳的最欢,这是第二档的敌人。 除此之外,还有还有高丽,脚盆鸡,台湾,缅甸等等第三档的敌人在边境虎视眈眈! 然后,省军区下属的两个独立军分区,不声不响的联合一起,十几天就直接灭了阿三,还弄死了总理,俘虏了总司令一般,搞的我这个素有名声的名将就好像傻子一样! 谁特么的不得惊掉下巴?不半信半疑? 就算这两个军分区比较得到中央看重,是重点军分区,在军中都有偌大的名声,也知道你们的计划有实现的可能,但特么的是万里大国啊········你们特么打的这是什么神仙仗? 所以,郭知运虽然嘴里极尽夸赞,但显然还是半信半疑的。 就在郭大都护大笑夸赞却半信半疑之时,张副都护眉目紧皱,似乎有些紧张的时候。 三个满脸风霜的信使被亲兵引入后院,他们看到池塘边,柳树下被围在最中心的一朱一紫两位颇为威严的大员后,赶忙快走几步走到两人面前行军中礼仪道: “大都护,我等奉碎叶镇与大宛镇两位镇守所托前来请罪以及报捷!” “给谁请罪?” “所报何捷?” 郭知运上前一步,突然看向旁边的刚刚发来的制书,顿时似乎有些明白了! 难道是李牧接到军令拒不执行,直接先北后南? 这才有陛下急发制书到此? 要是这几个报信的没夸大其词,倒也不算多大的过错! 毕竟,朝廷有些事情还是不足以外人道也,杨思勖当初只是给兵部上书,陛下肯定是同意且指示兵部的发令的。 表面上最多就是不遵守兵部军令这件事。 就是陛下现在亲自发制书到此才显的事情有些大了,但也并非是问责,而是一封调令! 刚刚送制书的只是口头让自己严查此事,这最多就是扯皮罢了,还摆不到台面上来。 当然,你李牧要是真的一战灭了八万黄姓突骑施,以他在陛下心中的分量,估计也就到此为止了。 毕竟,打天竺的只是方面之事,是为了消耗吐蕃的一步棋,很重要。 但相比灭掉突骑施这种石破天惊的泼天大功,这点小错还不至于摆到台面上来! 但是你要是待在大宛不动,甚至还打了败仗,那么你槛车入京都是轻的! “所请之罪乃是碎叶张镇守私扣兵部军令之罪,为了伊犁河一战,张镇守私自扣下了调李镇守南下天竺的兵部军令!” “所报之捷是伊犁河,甜水河一战,大宛以及碎叶两军大破二十万骑突骑施之捷!” “这是敌酋苏禄腌制的人头,以及被俘叶护的乞降国书,还有李镇守为张镇守求情的一封书信!” 那领头的极为年轻,把原因和结果也讲的极为清楚。 把一个盒子以及两封书信提交了上来! (正在码第三章,写的慢,大家等不及就先睡!) 第135章 锋锐为天下冠!(第三章) 张孝嵩自然认识苏禄,直接掀开奉上的木盒,只见石灰腌制的人头还算新鲜,看其表情似乎表现的极为惊诧和不敢置信,眼睛睁开,似乎有些死不瞑目的意味。 “确实是苏禄无疑!”张孝嵩笑了,向郭知运道。 郭知运点了点头,脸色有些动容。 李牧和张守珪还真的干掉了苏禄! 干掉了陛下都需要用阿史那家族女子去和亲的葱岭以西霸主? 郭知运接着打开信封,第一个是张守珪写的战情经过。 “瞒天过海,诱敌出击,增灶计,夜袭,嗯...五一抽杀令,自己选择谁去为部落去死......杀俘三千而自降!” 郭知运拿着书信,正看着这一战的细节,尤其是看到李牧收拢战败仆从军的细节,脸色有些微妙。 郭知运出自太原郭氏,作为将门世家,自小就熟读兵书,自然很轻易的看出两人所用的策略。 灭掉突骑施也并非如此容易,尤其是张守珪袭击突骑施过冬大营之时,黄姓突骑施刚好驻扎在热海通道山口附近。 这一点关系着此战的胜败! 这是一个选择题,是灭掉突骑施一部还是歼灭整个突骑施。 如果选择先打黄姓,那么苏禄定然会跑甚至还能反戈一击,让整个战略目标功亏一篑。 但如果让李牧把黄姓突骑施掉引诱走,却是需要时间还有一定的概率问题。 而且,此计为阴谋,拖的时间越久,那么被发现的几率越大。 当时张守珪还顶着扣下军令的压力来选择。 毕竟小胜一扬,他扣下军令一事便也不算多大的罪责了。 李牧去调动黄姓,还在冬天,能成的概率并不大! 但他最终还是要毕功于一役,可见当时张守珪的决心之大。 当看到这里时候,心中顿时道:这张守珪真乃大将之资! 作为宿将,名将,他是知道战扬每一个决断都无比重要,尤其是在顶着巨大的压力之时,要从全局考虑问题。 还要从无数的选择中选出最优解,并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这一点便是将才与帅才的分水岭。 很显然,张守珪就像一个老猎手一般,眼中只有苏禄。 而李牧也不负众望,两千骑兵三日行军千里,不断的隔山打牛刺激黄姓莫贺达干的神经,最终搬走张守珪面前的绊脚石。 两人之间配合的简直天衣无缝。 尤其是李牧,大雪天三日行军千里,只为走出这一小步,执行力之果决,对张守珪的高度配合和信任,天衣无缝! 要知道,碎叶镇与大宛镇并无统属关系,当年大非川之战郭待封要是真的能够配合好薛仁贵,也不会有大非川之败,这还是两人有上下级之分。 正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郭知运自然能够看出其中门道和艰难来! “这李牧似乎最善于利用敌军自身的问题,从内部瓦解,当初他五百破两万是如此,现在对突骑施又是如此,不得不说此策略事半功倍,就是·····” 郭知运把此战细节看完了评价道。 但是后面的一句话他没有办法说: 千万不能让李牧在大唐内部打仗,他如果把这一招用在大唐内部,估计会成为所有关陇贵族以及士族的敌人! 此时他已然是信了此战,李牧和张守珪是真的一战覆灭突骑施! 尤其是最后还有战果:斩敌三万,俘虏十四五万,缴获牛数十万头,羊千万只,甲胄三万,帐篷女人杂物无算,扩地万里,夷播海,咸海以东,尽为大唐沃土!再无胡虏之忧! “张守珪有大将之风,李冠军锋锐为天下冠!” “二十年之内,此二人定能替大唐扫清寰宇!” “这仗打的真是酣畅淋漓,一战扫灭二十万突骑施,真是痛快,痛快啊!” 郭知运把战报拍在棋盘上,向张孝嵩,向周围人大声夸赞,然后抓住张孝嵩的手不放道: “老张,我有一女,正是二八年华,如此少年英杰岂能无妻?你可要替我.......” “大都护说笑了,老都护(郭元振)早有安排,你年龄大,但算起来和李牧还同属一辈·····” 张孝嵩赶忙扯手,想要有多远躲多远。 李牧可是你族叔看重并简拔起来的,你说的好好怎么就要嫁女是怎么个事? 再说李牧极有主见,如何会听从你我的安排,可别拿我当恶人! 郭知运一听到这,顿时也只能是无奈放手,如今郭氏后继无人,想来老家主自有安排! “所谓的雪地行舟,你可有图样?” 此时他才想到李牧能三日间在大雪天行军千里而自身无伤亡,这才是此战最让他期待的一点。 火药之威他自然领教过,李牧兵技巧兵传人也是如雷贯耳,自然要问清楚才是! “禀大都护,都记在卑职的脑子里,此物对冬天行军有奇效又极为简单,大都护想要我可现扬画之,但是·····” 郭知运点了点头,知道是如火药一般的机密事! 接着他又看向桌子上的制书,向那送信之人问道:“李牧如今在何地,可已经南下?” “禀大都护,李镇守听军令之事,已拜托碎叶守兼顾大宛镇,于七日前已然回军大宛,但说·····” “说他已然有方略,但天竺之事在缓不在急,需七分治理,三分军事,如此才能尽全功!可能要拖延日久!” 那送信之人知无不言,似乎极得李牧信重。 “拖多久?”刚刚陛下任命李牧为水军节度使,统辖天竺水陆军务。 而节度使在大唐刚刚设立,属于是临时差遣。 品级等同从三品,持双旌双节(龙虎旗+符节),虽然他是个节度水军的,但有统辖水陆军务的使职在,那么天竺之事都可自决之! 而且,这还是李牧此次战功没有上报长安,估计以他此次功劳便可直接封侯, 如今杨思勖死了,天竺兵马本来就是安南都护府的兵马,再加上他自己过去肯定要带兵马。 估计后续还会给一个行军大总管的临时差遣或者安南副都护的正式职位! 二十二岁的军功侯,最少四品大员的封疆大吏,这是多少人一辈子的追求? 但人家二十二岁就达到了,和自己同穿紫袍! 以军功论,他还是真是实打实的军功! “三年到五年!”那信使最终言道! (真的是紧赶慢赶!) 第136章 是改造而不是固化!(第一章) 作为西突厥的圣山,突骑施人的天帝居所。 突厥人立誓时需指向羯丹山,以示神明见证! 西突厥还在的时候,十姓可汗的更替仪式必须在此山举行! 羯丹山下的碎叶城,也是控制中亚的地理枢纽! 而此时,六千三百五十一名将士排成方阵,肃然立在羯丹山西面一块巨大的石崖前。 在六千将士的前方,十几个碎叶城最好的工匠,被山顶拉的绳子绑在腰上,正在崖壁上用锤子,凿子叮叮当当的敲着。 林老三擦了擦额头汗水,把全部的注意力都聚集在了手中的凿子上,右手的锤子犹如千斤重! 作为军中的制弓名家,他是认字的,也是读过史的,知道今天的雕刻意味着什么。 突厥的圣山,突骑施的圣山,他们的汗位更替也要在此地举行,这和匈奴的狼居胥山没有任何区别。 在别人的圣山祭拜天地,以汉家礼仪祭拜天地,在别人的圣山刻字,刻汉家文字记功,这就是宣告,突骑施的势力在这里彻底瓦解,表示整个碎叶城周边再无威胁! 这就是效仿冠军侯封狼居胥啊! 这意味着确立大唐对这里的绝对统治! 这是李镇守,张镇守,以及葱岭以西一万将士的扩土之功! 自己雕刻的每一个字,都会被后世子孙看见,都会被一代一代来到这里祭拜的汉家后辈看见,这是将士们的荣耀,也是自己作为一个匠人一辈子的荣耀! 石刻是万年不腐的,自己有幸参与此事,以后一定要写在林家的族谱中,让自己的子孙知道,想要瞻仰老祖宗,就到这里来! 虽然不能记下自己的名字! 此时的林老三感到自己浑身都颤栗起来,是被爽到的! 稳住!给老子稳住! 林老三稍微放空脑子,再次集中注意力凿了起来! 随着叮叮当当,一个长宽三尺大小的‘永’字被渐渐凿了出来! 而在石刻下方,李牧和张守珪一左一右站在主祭的位置,满脸严肃看着崖上的石刻。 【牧,珪挟七千安西将士,覆二十万胡骑于伊犁河,在此告慰天地祖灵,此地永为汉土,开元七年三月二十七。】 他们在此祭天,标志 ‘中原正统压倒草原信仰’,宣告大唐对葱岭以西的主权。 而李牧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告诉汉家子孙,碎叶城就是汉家的,李太白是汉家的,你们以后那些子孙给记住,老子为你们打下的江山,你们可一定要给老子守住! 这是一种宣告,也是你们子孙的责任,守住祖宗基业之责! 张守珪看着‘此地永为汉土’这六个字,这是李牧强烈要求加上去的,而且李牧的名字在他前面,这让他有些无奈。 谁让他欠李牧欠的太多,没有底气与他争。 不过在羯丹山勒石记功,那就表述已然踏破突骑施圣山,直接把汉家烙印打在突厥人,突骑施人的精神中! 而他,定然会以此功劳上史书! 就算现在死了,一切也都值了! ““羯”这个字我很不喜欢,把这个山改个名字可好?” 李牧突然说道。 “羯,羊羖犗也,指公羊被阉割,自五胡乱华以来,又代指匈奴白种,羯丹山,这个名字确实不太好,把这羯字去掉,就叫丹山如何?” 在两人身后的碎叶长史刘遐庆出声言道。 他看着整个山峰呈现一种圆形,而‘丹’字也有圆的意思,直接建议道。 李牧点头,张守珪也点了点头。 “李牧,勒石丹山确实是一件大快之事!” “但自古以来,勒石燕然,封狼居胥才是我们带兵的最高荣耀,听说於都斤山(乌德鞬山/狼居胥山)于北海东侧,那才是突厥人真正的圣山,他们先祖为母狼,在此生出了突厥十姓先祖!” “碎叶镇如今已尽全功,我估计陛下不会放任我在西域之地了,可能会调我去打突厥,打契丹,你我这么多年相交,估计从此就要分别了,我不明白你为何要在天竺之地蹉跎这么久?” 张守珪的意思很明确。 想要李牧赶快打完天竺去漠北,去大唐腹地,如此才是真正的汉家功业! 他与李牧如今已经是能够背靠背的战友,还想和李牧在漠北,在安东都护府,在吐蕃配合,以他们两人的默契配合搏取更大的功业。 但李牧说他南下最少需要三到五年,这是他不明白的。 王玄策他根本看不上,他都能够以一人灭一国,以李牧所展现出来的能力,十倍于王玄策,为何需要这么久? 当然,此时他并不知道杨思勖已经死了! 李牧则看着在丹山山崖上刻字的十几个蜘蛛侠摇了摇头笑道:“天竺是快不得的!” 心里则道:天竺不是物理上的打击,而是对其精神上的刻印,让唐人成为天竺的‘天龙人’,成为‘婆罗门’哪里有那么容易? 除了精神物质殖民统治天竺,从这里掠夺大量的钱粮之外,他内心中还另有一层目的在其中: 那就是想要在天竺建立起统治之后,让跟随自己的学生,让中原那些对高门大姓心怀恶意之人的教育扬所。 你们上千年的高门大姓和贵族,汉人的婆罗门一直把持着上升通道,再过几百年阶级固化岂不也成了印度的种姓制度? 大唐无疑是荣耀的,如果有他参与,甚至能够解决安史之乱! 但是,他死了呢? 阶层固化不解决只是持续压制其中矛盾而已,甚至爆发的会更激烈! 黄巢这位同志可就在后面拿刀笑着呢! 还有一点,我凭什么给你们这些仅仅掌握了释经权,就能够享受千年无尽的物质供给和精神供给的家伙擦屁股? 我要的不是阶级固化而是要改造,我要的是华夏人人如龙,要他们都能通过个人奋斗实现自己的功业。 我要找一些有识之士,我要把天竺这个地方当成一个天然的教育扬所! 所以,自然需要慢工出细活,他还没有想好,但是大致的目的就是如此! 他要有同志,要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同志! 天竺不是武力的征服,而是要征服人心并武装一群有志之士精神的地方! 第137章 干了这碗恒河水!(第二章) 在其下方,一尊青铜巨鼎吞吐着浓烟,焦油裹挟着檀木的气息沉甸甸的经久不散。 断裂的狼旗,沾血的鹰旗,挂在金帐的彩幡,被战马踩踏卷了边的鎏金狼首,以及沾着血的十几种金器,骨器,它们大都沾染着发黑的血渍。 这些象征突骑施统治的礼器被一个个放在祭台之上,而在祭台四周则是竖着大唐日月旗,正被青铜巨鼎的浓烟熏得舒展起来! 六千五百多名铁甲骑兵列阵如铁壁,豁口的刀锋映着残阳,手臂上的箭伤还在渗血。 祭台四角跪着被削去左耳的突骑施贵族,牛筋绳勒进他们的肉里。 苏禄之子骨啜王子突然昂头发出长啸,立刻被其身后校尉横刀狠狠砸在背脊上,惨叫后的一口血沫直接喷在篆刻着祭文的石台上。 锁链摩擦声中,十二名被俘的部族首领踝骨早已磨出白骨,却被一个校尉带着的士兵压制着被迫向东方白雪皑皑的天山,向长安的方向伏跪。 十八名士兵抬上三牲六礼,摆放在祭坛最前方。 李牧和张守珪全身甲胄拿着祭文同声念了起来,肃穆的声音回荡在整个丹山山间。 许久之后, 当作为礼官的长史点燃刚刚向天地宣告的祭文,又点燃阵亡士卒的名单,扔在青铜鼎中腾起蓝焰时候。 阵阵鼓声响起秦王破阵乐之时,肃立在阵列后方的六千五百三十一名甲士突然甲衣齐振,拔出手中的横刀举刀向天,嘴里齐声大呼:“大唐万年!” 呼声如同雷音响彻整个天地之间,在他们周围,大唐日月旗迎风招展,送走了最后一丝残阳! 也将宣告着大唐明日,当如大日初升,照耀整个天地! (碎叶卷完。) ······ 大雨,潮湿。 张九龄忍着身体黏糊糊的不适和疲累,憔悴的他皱着眉头进入梦乡: 烈日炎炎下,此时他站在大船舰首,看向旁边的杨思勖指着恒河两岸的沃野千里正大笑道: “哈哈,李牧这小子果然没骗陛下,也没骗咱家,舰船沿河行上行三百里,大河两岸全都是一望无际的良田沃野,宝地,宝地,以后这些全都是大唐的,全都是大唐的!” “子寿,你记一下,就记这边底层民人极为温顺,皮肤黝黑,供奉牛为神灵,还有珈蓝似乎在这并不受欢迎,反而是婆罗门似乎已深入人心!” “这里土王极喜欢收藏金银,还喜欢给鼻子穿孔,似乎和李小子驯服草原野牛为耕牛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边底层被压榨的咱家都想造反!” “这一条要好好记着,我们到了王城就招募一批这些底层民众为仆从军,稍微给点吃食便能组成十万大军扫荡周围.....” 杨思勖说完后又是一阵大笑... 正在这个时候,在岸边一个怪人正跟着战舰在跑,并不断的呼喊着什么。 杨思勖用小船让人把那个怪人接了上来,是个唐人,那人跪地大哭: “我等有负大都护重托,半路被吐蕃人和大食人伏击,如今只剩他一个人还活着,没有把信件送到大宛镇!” 杨思勖似乎沉寂了一会,随后挥了挥手道:“无妨,你这一路没到,陆路肯定能到!” 然后细问了在哪里受的伏击,随后传令全军,他要为弟兄们报仇! ... 一个皮肤白皙的土王来到恒河边上,并向大舰跪下,请求杨思勖不要攻击他的子民,他愿意与大唐盟誓,共同对付投降了吐蕃人的中天竺。 杨思勖顿时大喜,大唐士兵太少,还有不少如今上腹下泄水土不服,正好驱赶仆从军为将士报仇。 “那土王说,干了这杯圣洁的恒河水,有河神见证,盟誓就算成了!” 仪式完成之后,一个译者看着土王亲自用送给他的瓷器,去有些浑浊的大河中用瓷碗舀了两碗水,向杨思勖解释道。 杨思勖看到水还算清澈,自然也是不无不可,一边拿着恒河水,一边还说: “记得给我组织一万名贫民!” 那土王大笑点头,说:“这非常容易!”并问:“是否是要把他们全部杀死祭旗吗?” 杨思勖摇头不语。 他认为既然底层过的这么苦,只要给点好处就能组织起来大唐的仆从军,干翻他们这些王公贵族! “不要喝!”此时的张九龄去阻止杨思勖,此时的他突然记得了什么! 但是他不管如何喊,杨思勖似乎都听不见,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一饮而尽。 … “这土王给我下毒,让咱家上吐下泻的,那一万土人训练好了吗?” 杨思勖窝在甲板的床上晒着太阳,有气无力的问张九龄。 “大都护,李牧曾说进了恒河流域要尽量喝开水,不然会邪虫入体....!” 张九龄有些埋怨道。 “就是下毒,我要血洗整个土邦,用他们的头颅摆出京观,我喝黄河水,喝渭河水,长江水,喝珠江水,喝各种河水都没事,为何就喝了一口恒河水就成这样了?” “还有,那土王为什么一点事都没有?” 杨思勖似乎感觉大限将至,直接歇斯底里喊道。 “我觉得那些土人不堪造就,他们似乎对那些刹帝利和婆罗门,舍犬,甚至首陀罗都非常惧怕,对我们似乎也是非常惧怕!” 张九龄说道。 “怕才好,赏罚要告诉他们,杀一些也就好了,你给朝廷去信了吗?叫李牧快点来了吗?咱家真的是有负陛下重托啊,刚来一仗都没打就中了奸计!” 杨思勖说完顿时流出浊泪! 张九龄并不知兵,觉得大都护这样的老将说行那就肯定行! … 上万个仆从军乌泱泱的一大片,在三千大唐骑兵的驱赶下,攻向一座大城。 大唐工匠甚至打造出了攻城器械。 杨思勖已然病的极为瘦弱,但他一定要指挥。 张九龄没有办法,让人打造出能固定他身子的步撵,直接让人开始击鼓攻城! 然后那大城的城门突然打开,一百多个人骑着马冲向上万冲锋的仆从军以及后面的三千唐军。 然后他就和杨思勖,和三千下船唐军看到一个一辈子不会忘记的扬面。 只见那因为唐军供给,已然有点样子仆从军拿着武器,见到那上百皮肤白皙的骑兵,一大片一大片的匍匐在地。 是真的一大片一大片匍匐在地! 任由那些拿着长枪的所谓骑兵杀戮,不敢有一丁点反抗。 那些骑兵甚至以一挡千,直接用马匹践踏那些匍匐在地的仆从军! 然后,在步撵上的杨思勖看到此景,直接吐了一口老血,气绝身亡。 而唐军与张九龄因主帅死了士气大落。 当然,只是士气大落,一个见到践踏不爽的骑兵来到大唐军阵前,然后被一箭射死了! 然后,那上百骑兵就不敢过来了! 第138章 不可接触者!(第三章) 一个大唐校尉一脸震惊喊道,并看向大唐日月旗所在之处。 他刚刚以为那百骑似乎是使用了什么妖法! 但似乎也会流血啊! 此时,突然听到身后士兵一声惊呼! 随后他扭头日月旗下已然陷入了混乱,不久之后,就听到了吹响了收兵的号角! 然后,对方也没有掩杀,就这么等着唐军重新回到了船上。 随后,大都护死了传遍诸军! ... “大都护之前给过交代,他如果死后整个大军由大宛镇镇守统领......” 甲板上,十几个人围成一圈,每个军官脸上都阴沉着,整个安南都护府常备兵马一万五千人,虽然这几年因为要远征,杨思勖从长安带了五千兵马入安南,但这一万人也是精锐尽出了。 其中一半是岭南熟悉水战的土著,代表安南本土势力,一半是从长安调用的府兵,两方势力之前有杨思勖压着,但杨思勖死后,整个舰队直接陷入崩溃边缘。 还好张九龄本就是岭南人,素有名声,又常年待在京师,长安的府兵都知道他是陛下近臣,现在整个舰队就他官职最大,两方对这个温文尔雅的君子也都服气。 这才勉强没有崩溃! 要知道,如今离家可是不下万里,甚至是两万里,最担心的是如何回去。 杨思勖当时出征之时候直接说今年打完明年回。 如今主帅还没打就直接死了,到底该如何? “我听说过李冠军的名声,但其远在西域,如何过来?从岭南过来都快两万里了,西域又离长安一万里,长安离岭南五千里,这算起来·····三万五千里了!” 一个长安来的都尉掰着指头算着,接着又说:“走的话不得走个一两年,这如何能行?” “从大宛镇到天竺朝相反的方向仅仅几千里,一两个月总能到的!” 坐在主位上的张九龄摆了摆手道。 他看过杨思勖手中的地图,自然知道真正算起来大宛离天竺并不算太远! 如今他要做的就是安众军之心,等待李牧的到来。 “如今士卒很多染病,该如何办?” 一个来自岭南的都尉问道。 “多·····多喝热水!” 张九龄思索一番,马上给出答案! 李太白似乎就是非凉白开不喝,非酒不喝,就连鱼烩之类的根本连碰都不碰! 他曾经问李太白原因,他说是他大兄自小打出来的习惯! 反正多喝热水总归没错,李牧是军中医药大家,应该不会害自己亲弟弟! “但船上无柴薪,这恒河有毒,我们必须攻下一座城池砍树才能烧热水喝!” 节帅就是因为喝了恒河水的缘故被毒死的,这话已经传遍了全军。 而舰队的淡水储存也是最近几天才见底的! 也怪不得那些土著从中挑水回去,原来是要烧开了喝啊! 最近不少人也接连上吐下泻,应该就是这样的缘故? 张九龄此时有些无言以对了! 确实要打下一座城池,从海口到这里已然行驶了五百里了,他看了太多的人在河边解决个人污秽····· 应该就是此原因。 所以,还是要打! 但是,大军训练一万仆从军当炮灰的诡异现象却让他有些头脑混乱,我不会打仗啊! 他站起身来走在甲板上思索起来,看着滔滔河水! “庄亭,你说训练了一个月的仆从军大如何会变成这样?” 庄亭就是去大宛镇送信的唯一幸存之人,也是之前被杨思勖救上来之人。 按照他所说,被吐蕃和大食人伏击后他们跑散了,当时他腿受了伤,被一个刹帝利的女人救了,休养好才继续向大宛镇走,没想到舰队追上了他们。 “经略使恕我直言,我在天竺呆了快半年,算是看透了天竺,整个天竺都中了毒!” 庄亭仅仅是从八品的官身,面对从四品的经略使自是极为恭敬! 但似乎,脸上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阴霾! “中了毒?” 张九龄疑惑道! “是的,我认为是中了能够控制人心的蛊毒,因为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 “整个天竺的种姓分五个等级,分别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以及不可接触者的达利特!” 张九龄点了点头,他博览群书,玄奘法师的《大唐西域游记》也是看过的,认为也就是通过政治手段打成奴隶那一套! “达利特在天竺是最下贱的。不管他们这辈子怎么努力,都改变不了这个身份!” “他们的儿女子孙也一样。他们走路一定要避着人,也一定不能让影子落到别人身上,甚至走的时候还得带着扫帚,一边走一边扫掉他们的脚印,不这样的话会污染到其他人。” “在乡下,他们还要为村子的首陀罗干活,但是却不能住在村子里,只能在村外荒地搭草棚,他们甚至不能去村里的水井打水,因为这会污染井水!” “要是我成了达利特我宁愿去死,在咱们大唐活不下去,还能造·····” 庄亭赶忙停止说话,看向张九龄的表情! 这位谦谦君子不管对何人都极为和善,可别抓住自己的尾巴砍了自己! “什么?”张九龄难以置信的看着庄亭,似乎是听天书一般! 影子都不能落在别人身上? 走路还要扫去脚印! 甚至井水都不能喝,还会污染别人? 怎么会有这种阶层的人,他们为什么不造反? “这就是不可接触的意思!”看经略使并没有把他砍了的意思,庄亭赶忙再点头言道。 “所以,我们之前训练的全都是····不可接触者?所以才会一大片一大片的趴在地上?任由别人践踏杀戮,这···不可能吧?” 张九龄还是不愿意相信! 庄亭看了周围一眼,很是肯定的点了点头。 而张九龄手抓在栏杆上,眉头皱成川字。 “你为什么之前不给大都护说?”他还是难以置信,但是,这似乎是之前发生事情最好的解释了。 “我第一时间就报告了,可大都护不相信,认为没有人能够忍受这种事情,但是··这个事情在整个天竺最底层真的不能再真了!” 庄亭郑重的说道,张九龄怎么看也不像是骗自己。 “这······”他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真的不相信会有这种人。 毕竟, 纵观史书,活不下去就造反,在华夏真的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这直接打破了他的认知了! (各位书友,看在这几天都三更的份上,求给点支持,小的在这里跪谢了!!!) 第139章 公孙离! “我决意!” “第一,先攻取一座大河旁边城池,在谈其他!” “第二,在派人自恒河向北,与大宛镇交通,天竺攻略本是李冠军提出,请他速来主持大局!” “就算他不能速来,也必须先派遣安西的军中医者前来!” “我不明白李冠军十二岁为军医,便在安西军中推行军医制度十年之久,为何我们安南的上万大军,医者却不足十人?” “第三,不是开水不喝,不洁之物不得入口,不得生吃任何食物....” “第四,向东天竺,北天竺,西天竺派出斥候,分清敌友,” “或在这些土邦中寻找与我们大唐的合作者打探周围情形,全面了解分析后在制定策略,诸位以为如何?” 张九龄来到前来开会的诸军将领之前,直接决议道。 如今主帅死了,大唐将士军心震动,那么他就必须顶上去,不会打仗也要顶上去。 作为张良直系后裔,西晋壮武郡公张华(博物志作者)的十四世孙,知道管理军队说到底还是管人。 打仗或许不行,经略一方他自是不惧任何挑战的,而且他待人以诚,既有威仪风度,又能折节下交,做事还非常公允,又是如今官职最高者,自是没人提出反对。 所以,诸军将士听到此言后纷纷站起身来拱手应诺! ······ 长安,平康坊,南曲。 “公孙大娘,我大兄如此英雄人物,平时最喜歌舞,这些年在安西过的真是太苦了,我这做弟弟的真心过意不去,七月二十三日便是他的生日,你真不能专为他剑舞一曲吗?” 李太白靠坐在房梁顶上,一手扶剑,对着帷幕后方准备剑舞的公孙大娘喊道。 “李白,你大兄李冠军虽成名甚早,但如今长安最负盛名者却是王忠嗣!” “再说我公孙离虽是一风尘女子,以卖艺为生,但还不卖身,你这个登徒子·····看剑!” 只见帷幕中一执七尺长剑,玉貌锦衣,耀若神女的公孙离身上的琉璃璎珞突然炸响,剑器长鸣,三丈长绢凌空飞旋,直接刺向房梁上的李太白! “铛!” 李太白手上长剑也立时出鞘,与飞向空中长剑交击,随后脚下一空,直接掉了下去。 他在空中旋身一扭,一脚踢在柱子上,随后双脚平稳落地,长剑直接插入空中剑鞘抱在胸前。 “这我就不爱听了,王忠嗣算什么,不过是两千骑破一万吐蕃骑兵,我大哥可是十八岁五百破两万,如何能比之?” 李太白瞬间就不高兴了,看着抽剑回身的公孙离直接出言反驳! 他这几年可谓是为安西操碎了心,不断的在报纸上,在坊间做诗说大宛镇如何如何的好! 先是说大宛镇金山,发现金山热度不多后又开始炒百万顷良田,又专门为白糖做赋,又为大宛良马做诗····· 但怎么说呢,作为大唐首善之地,长安人接受的信息太多了,就算他如何努力,把大宛从各个角度夸了一遍又一遍,但随后热度又被其他大事给超过,根本无法长久! 而如今长安最热的事情就是王忠嗣在陇右两千骑破吐蕃万骑! 还有就是这公孙大娘的《西河剑器》震惊长安,直接让观看者大呼此舞只应天上有! 而李白看过之后,觉得大兄如今二十有三,身边总归是缺个女人,所以才有今日之事! “那石城之战我十二岁便听说了,当时小女子确实是敬佩不已,但你如今还天天念叨,就如你考不中科举一般,你李太白在长安也算名头甚大,如今连脸都不要了?” 公孙离背剑在后,嘴巴也不饶人,直接找李太白的痛处挖! 真当我公孙离好欺负? 在说少年英武,大未必佳! 聚集于长安的天骄太多了,你李太白也太自负了! “我····你····”李太白顿时无言以对,但他混迹市井高官中,脸皮早就变的厚了,自然不会因为一个女子失去了方寸! 正待在说之时,此时帷幕突然被人拉开,顿时周围不少人都看到帷幕之后两人的动静。 “李太白,公孙大娘剑器之舞可是我长安所有士子的,你大兄身在万里之外,想要看舞剑就到长安来,如何配让公孙大娘亲自前去?” 一个二十岁左右个子不高的年轻人向李白大声喊道。 “你一胡虏如何敢说我大兄配与不配?”李太白一看便认出其人是谁。 那个17岁就随着倭国遣唐使来到长安,19岁就考中进士的倭国阿倍仲麻吕! “李白,我阿倍虽是日本人,但19岁考中进士,你一个进士也考不中之人,如何不能说?如何不配说?” “在说,你大兄嗜杀,大宛多少无辜百姓都死于他手,我说他两句怎么了?” 阿倍顿时大怒,对于李白的侮辱顿时大怒! 尤其是听说李牧为了让汉人贱民去种地,在大宛镇所在暗中用中原流放过去的贪官污吏大搞清洗,在官扬中已根本不是秘密! 这也让他感同身受,难道外族的人就不是人了吗? 大唐包容天下,多少非汉人在此做官,你凭什么看不起我? 凭你考了三四年都考不中的进士? 要知道,很多大唐官员都上书李牧如此做有损大唐道德,让陛下严惩之! 用流放的那些官员去统治,太有损大唐威德了! “好好好,一个弹丸小国也敢看不起我大兄,在安西,这种国家我兄不知道灭了多少个!” “你且拔出剑来,我李太白今日就先替大兄斩了你!” 李白目露精光,他不知道为什么大兄自小就很讨厌这个最东方的之国,认为有机会就该灭之。 大兄既然想要灭了,自然就有灭掉的理由! 今日先狠杀他嚣张气焰再说! “你李太白好大的口气,我日出之国可非粟特人那些小邦可比,他若敢来,定要让他死在日出之国!” “我也要领教你所谓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阿倍也抽出身上横刀,看着李太白冷笑。 他虽然是习文出身,但也并非是文弱书生,而且他是进士,量李太白不敢伤人! 第140章 挣扎以及打赌! 曹保作为安西都护府的石国人,现如今为李三郎的梨园供奉,他本也来欣赏公孙大娘剑舞的,看到友人要对上灭母国的仇敌弟弟,害怕他吃亏,赶忙走到他旁边说道。 “裴旻何人?” 阿倍疑惑小声问道。 “你不知道?”曹宝顿时瞪大眼睛。 “我多习文事,如何晓的,还请曹供奉告知!”阿倍看了一眼等他进攻的李太白,赶忙请教道。 “开元初年,当今圣人设殿前比武,裴旻以剑器七连斩断飞坠铜钱,运剑如电,钱坠而刃不触肤!” “圣人御笔亲题“大唐剑圣”金牌赐之!” “开元三年,他率轻骑三百,夜袭敌营斩首千余,剑锋卷刃都卷了三柄!” “去年,他又孤身入后突厥军中刺叛酋,悬首辕门,你真的一点不知道?” 曹保瞪大双眼看着他,随后又道:“你别说你不知道李太白当初在平康坊外连杀十三人中,其中一个还是当时宰相家人,而他,仅仅被关了七天就毫发无损的出来了?” 阿倍一听,脸色顿时有些发白。 尤其是最后一句,他真的不知道,仅仅知道对方是个有点武力的士子, 为什么杀了宰相家人毫发无伤? 那可是宰相啊,除了大唐的陛下就宰相最大了! 他刚刚还以为李白会怕了他进士的身份不敢伤了他,这特么宰相家人都敢宰,很有可能真的会杀自己啊! “那个····一定要小心!”曹保拍了拍他的肩膀退向旁边,给他们的战斗腾出地方。 他其实还没说完,就怕说完完这个倭人进士真的怂了: 如今管着整个万年县城防,治安。统领翊府、外府府兵的右金吾卫中郎将萧武,就是李白大兄李牧的旧部! 现今还和李太白住在一个府邸里,他能得到如今职位全靠李牧早年弄出火药的功劳。 要是让他晓的你如此侮辱恩主,虽不至于杀了你,但脱一层皮不过是他抬抬手的事情! 真以为谁都敢大放厥词,说王忠嗣就是不如他大兄? 那王忠嗣是谁? 当今陛下亲手抚养长大,亲自教导兵法,出入宫禁跟出入自家没啥两样,以后最少是正三品大都护前程的干儿子! 李太白和平头百姓嚷嚷,王忠嗣知道后不过一笑了之,他还不至于与李牧亲弟弟置气。 你说一句试试? 信不信你们整个遣唐使团都有大麻烦? 这长安的水太深了,我为陛下的梨园供奉,经常能见到陛下,如此都不敢对李太白露出一丁点敌意。 你真以为他让公孙大娘这个名震长安的奇女子,去安西大宛镇走一遭只是调笑? 笑话,这李太白真是这个心思! 阿倍此时心慌了,然后又扭头看向离他不远的好友,梨园供奉曹宝。 曹保则对他双拳紧握,做出一副我挺你的表情。 阿倍嘴角抽动,脸色难看的盯着身材高大,冷笑看他的李太白。 此时的他陷入进退两难! 想想看,飘扬过海离家万里来到天朝上国的长安,进入了这个过百万的城市。 并且进入到了这里的最高学府! 他无疑是骄傲的,也无疑是自信的,自尊心也是极强的。 但是,鄙视链无处不在! 在太学中学习的有三千多人,除了大部分是唐人官员子弟外,还有各种归化的藩属国的王子,贵族子弟等等。 除了唐人地位最高外,其他人也被分为三六九等。 比曾经被灭国的高句丽王族,除了唐人谁也看不起,因为他们国家被大唐费了很大劲才灭掉的。 归化的突厥王子除了唐人谁也是谁也看不起,因为后突厥也是阿史那家族的,如今在北方让大唐非常头疼欲裂。 归化吐蕃人也是,除了唐人也是谁也看不起,因为大唐拿他们母国没有丝毫办法。 然后高句丽,突厥,吐蕃人都为一派,经常性的互相群殴。 剩下前来前来留学小藩属国学子,便要必须加入他们其中一方,如此才不会被揍。 阿倍本来想要加入高句丽的,但是高句丽认为他个子矮小没啥用就把他赶了出去! 随后突厥和吐蕃见高句丽不要他们也不要。 所以,这个在太学经常被人嘲笑是个子矮小,发饰如野人一般的阿倍,被所有人无视了。 他曾在下学之余,看见一个老农看城墙旁晒太阳,断了腿的乞丐可怜,就给了他个饼,最终在乞丐的千恩万谢中走了。 他看到如此,想着唐人乞丐总会说几句好话来挽回他的自尊心! 然后,他施舍了十文钱,准备让他自己买点好的,如此他能说点好话,能磕个头就更好了! 毕竟,这可是十文钱,可以割一斤肉呢! 然后,钱刚进破碗里,那乞丐却直接一口老痰就吐在他脸上,绿色的,并把破碗中的十文钱甩在地上破口大骂: “老汉大唐子民,还没惨到被倭人来施舍!” “还不滚,再不滚信不信老汉打断你的腿?” 后来,他发奋了,甚至以藩属中第一的成绩成为大唐进士,且有资格成为大唐官员,以前失去的自尊心他都拿回来了! 而那个以前带给他侮辱的乞丐看着他从九品的官袍终于低下了头! 他是天之骄子,最恨被人看不起,甚至一个连进士都考不进的平民侮辱! 如果他今天真的怂了,在这个这么多大唐官员士子聚集的地方怂了! 他会让整个倭国蒙羞,很可能被切腹! 但是,所以说但是! 他成为进士真是太不容同意了,飘洋过海,头悬梁锥刺股的苦读,受尽侮辱,如今终于成为进士,成为整个日出之国的荣耀,他不想死,他真的不想死! 所以,他死死盯着李太白,手中横刀越握越紧! “大唐律禁止打斗,我们打个赌如何?” 对生命的渴望最终战胜了面子,他觉得可以改变一下方式,让两人都下的来台! “哈哈!”这个时候周围的达官贵顿时哄笑一片,就连公孙离都不由自主的掩嘴笑了。 刚刚看那倭人似乎真的要一刀砍死李太白,突然又来这一出,显然是直接怂了。 似乎为了面子不太难看,还准备撂狠话的样子。 “哈哈!”李太白也笑了。 “李太白,你不要笑,你刚刚不是说你大兄可以灭了我日出之国吗?我就和你打赌不可能灭的,天照大神会保佑我们的!你不要太自大,要不要和我打这个赌?” 阿倍脸一阵青一阵白的吼道。 只要李太白不敢应,那么也算能够挽回一点面子。 李太白应了,那也没什么。 李牧他一个极西之人,连中原之地都没来过,估计连日本在哪里都不知道在哪里吧! 他就赌了,反正你李太白是这样吹嘘你大兄的,这样也不算太掉面子! “你也算有点意思,我李太白就赌了!” “不过,你可一定不要忘了你今天的打赌哦!” “大家都给我们做个见证!” 李白突然想到大哥可能真想灭了这个国家,他极为认真的对阿倍这个在大唐最有名望的倭人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平康坊外面突然传出一阵阵欢呼的声音! 第141章 杜甫与月饼(三千字不分章了,今天是两章六千字) 他身份是司经局校书郎,正九品,负责执掌‘四库图籍’(经史子集)。 唐制,太子居少阳院(大明宫东北隅),校书郎是少数可自由出入者。 储君近臣,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发达了。 所以,周围看他虽有嘲讽意味,但能进来看名噪一时公孙大娘剑舞者,各个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自不会如市井一般喝倒彩! 但很显然,他们是不满意的! 这种不满意应该是没有达到之前的预期, 你特么打赌自己的国家不会被灭,这和耍无赖有何区别? 谁特么稀罕去你一个小岛去灭国? 刚刚看样子还挺凶狠的,如今却弄了个虎头蛇尾,我们还想看流血呢,就着? 这岛国寡民也真废物了些,李白一个白身你怕什么? “公孙大娘,我为你出头你竟也取笑于我,你····” 阿倍看到公孙离掩嘴轻笑,感自己像一个大冤种,出言质问。 众人也大都心里不爽,都在外面等着看剑舞,你李太白进入帷幕之内算怎么回事? 还要把公孙大娘弄到万里之外的安西去?她是我们长安的,你却想把她送给你兄当小妾,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你不晓得吗? “那个对不起,我一般是不会笑的,除非是.......” 公孙大娘感觉有种说不出来的滑稽。 你倒是出头了,但你先出头又缩头还不能让小娘笑一笑? 这个时候,外面的喧哗声越发的大了。 “诸位还请先出去,我准备一番就开始演出!” 公孙离向众人行了个四方礼,算作是赔礼道歉。 这长春苑很可能就是李太白家中产业,整个苑有二百多人,大掌柜是一个叫阿里的色目人,在长安,就算自己名声再大,也只是一个娱人的舞姬,一个被拿捏住的舞姬。 “公孙大娘你真不考虑一下?” “我大兄知行合一,有为大唐平天下,开万世太平之志,真不是粗鄙之人......” 李太白欲言又止道。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也求了二王书法寄了回去么....” “但是,万里之遥对我小女子而言真的是太远了,还是不要说了!” “他要真如你所说的那般好,那就做出“平天下,开太平”的大事来!” “如此小女子就算行万里路,就算死在半路也要在他生辰之时给他献上一曲!” 公孙大娘遇到这种脸皮厚,有背景,有大才,还家中极为豪富之人真没什么办法! 毕竟还要靠这长春苑打响自己的名声,只能是委婉拒绝道。 你说的好像你大兄天下第一一般,那就做出天下第一的事情来! 要是真如此英雄,我公孙大娘学那红拂夜奔又如何? 可惜天下英雄如过江之鲫,你大兄还没达到让我公孙离心动的大英雄,大豪杰的程度! “李太白,你再纠缠我一个小儿也要看不起你了,亏我还准备与你相交,准备赠诗于你,没想到你是一个如此之人!”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十岁左右的锦衣少年站了出来,指着李太白怒道。 杜甫,自从第一次见到公孙大娘剑舞便惊为天人,好不容易找到机会观看,却被这李太白如此打断,简直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直接怒斥道。 “太白孟浪了,是真的对不住大家了!” 李太白一看引起众怒,赶忙解释道: “吾是真的是思念家兄甚急,开元三年清晨一别,我已是五年没见到大兄!” “昨夜,我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又想到陪在他身边的小妹来信说来长安,只留大兄一人在万里之外孤苦无依,连个说知心话之人都无,这才如此,还请诸位见谅!” 李白说完,眼睛通红。 他觉得总要为大哥做点什么,不然小妹来了估计又要提剑砍自己,说自己是个只会几句歪诗,连个进士都考不中的废物点心,然后他就没钱花了!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少年杜甫一听,顿时感觉这应该是一首诗! 作为诗圣,自是知道这两句极好,赶忙就问:“应该还有前两句,太白兄还请说出来!” 虽然想看剑舞想的心痒难耐,但诗词一道他自是不会放过! “唉,昨夜我半夜醒来,看到窗外明月照地如霜,不由想起小妹,又想起大兄,想起少儿时挚友,想起了在碎叶城的点点滴滴!” “思念之心瞬时涌来:” “此诗名“静夜寄思”:窗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李太白抱剑眼睛微闭,一声长叹的说道。 “窗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好诗啊,太白兄思乡心切,子美刚刚倒是做了恶人......” 少年版杜甫一听,就感觉李太白也是性情中人。 尤其是这首诗,以明月作为寄托! 只要夜深人静,在外游子看到圆月,马上就想到父母与自己看到的是同样的圆月,而他们是不是也在思念自己? 这诗,绝了! 毕竟,大名鼎鼎的郭元振郭相,青年时做县尉之时,看到挚友家中困顿! 他当时帮助挚友却也无多少钱财。 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掳掠县中豪绅,男人打入大牢,钱财和女人全都送给自己那一帮挚友,他自己一点不留,事发后,还被抓到京城要秋后被处斩! 如不是武后奇怪,多问了一句,也不会有名震西域的一代名将了! 李太白因思乡心切,想到大兄一人孤苦,请公孙大娘为自家大哥剑舞一曲也不算太过! “敬夜寄思!” 阿倍听到全诗,整个人眼中蒙着雾气,他也是离家万里,不畏生死来到这大唐! 多少次月圆之夜,他只是蒙着被子大哭思念家乡! 我为什么就做不出这样的诗? 我可是进士啊! 可我····怎如此窝囊? 而且自从考上进士之后,山下大人一直让我想办法弄到‘火药’配方! 可是,这火药制作,管制的几乎到了变态的地步! 我又有何办法? “今天长春苑发‘月饼’,可还与此诗有关联?” 正在这时,公孙离从袖子中拿出一个油纸包,修长的手指把油纸包裹之物打开,是一个被咬了一口的圆形物事,还散发出香甜的焦香之气! 今天早上,长春苑有点身份的都发了一块此物,她尝过之后感觉真的是太香甜了! 吃了一点,准备给家中父母妹妹尝尝,刚刚听到明月来,明月去的,就与‘月饼’联系了起来! “此饼是吾身在安西的小妹做出来的,大兄说此物可为大宛军军粮,又因小妹名中有一‘月’字,大兄就起名此物为‘月饼’!” “我是因思乡心切······” 李太白说到这里突然惊醒了起来,自己是不能暴露与长春苑的关系的。 “就让仆人做了许多月饼,请平时对我颇为照顾之人品尝,以解我思乡之苦!” 周围众人一听,不由感到这李太白真是一个浪荡子。 你家就离这平康坊不远,却天天泡在平康坊,天天花天酒地,就连朋友也全都是平康坊之人。 不得不说,太特么嫉妒恨了,恨他家太有钱了! 平时就算是家中底子深厚之辈,平康坊也是许久来上一次,李太白一年最少有半年在这里呆着的! 李牧,你特么的一代名将,摊上这个弟弟也是够倒霉的! 多大的家业够这么败的? 公孙离吃过月饼,知道这是用长安价比黄金的白糖做的。 就是给长安贵人吃的! 用这做军粮? 不是, 那些边疆之地的厮杀汗比长安贵人吃的还好? 难道他天天吹嘘的大宛镇是真的如此豪富? 你大兄难道比你还会败家? 这可是价比黄金的白糖啊! 作为女人,自然极会察言观色! 她还发现李太白说到小妹要来的时候嘴角有些抽抽,似乎有些惧怕的样子! 他在怕什么? 李三娘一个女人有什么好怕的? 不过能做出这个月饼,还能作为军粮,倒也是有点意思! 她突然对这一家人有点感兴趣了! 毕竟,哪个少女不怀春? 十二岁时候,李牧十八岁五百破两万,圣人一句‘我之李冠军也’,可谓是让整个长安少女对这个边疆之人遐思菲菲。 而李太白,在长安的诗才也是公认最顶尖的才子! 说起李三娘似乎又有点惧怕的样子! 这一家子,似乎哪个都有些不简单啊! 简直是太有意思了。 只是平天下,开太平又哪里是如此容易? 这李太白似乎对自己的大兄极为自信,连灭国,平天下这样的赌都来者不惧,简直如开玩笑一般! 坊间都说他喜欢吹嘘,不着调! 连玉真公主都如此说! 看来,还真是如此! 就在这时,从门外冲进来一个精壮的汉子,眼神扫视之下看到向李太白大喜道: “二郎,刚从朱雀大街那边传来的消息,说大郎和张镇守合兵七千,今年二月中发起对突骑施灭国大战,一战屠灭二十万突骑施,现在外面都在传疯了......” 第142章 雪压枝头低! 李太白眉头微微颤抖,有些不敢相信。 从建成碎叶城开始,突骑施就是碎叶城良家子的敌人。 这由不得他们,因为开荒种地多了,突骑人就认为占据他们的草扬,会用羊来吃他们辛苦种的庄稼。 所以每一代都有每一代的良家子,少年时候和突骑施人打,年龄够了,那就参军继续打! 他从小就是良家子,朋友小庄就被突骑施人偷袭杀死,他还准备带小伙伴去报仇雪恨。 但大兄不允,为此,甚至与他赌气了大半个月,在外面借着酒劲没少大声抱怨! 当时最大的心思就是和萧规,封常清等小伙伴,一起杀入突骑施为小庄雪恨! 为此,他的百步神弓和神甲就一直挂在他睡觉的房间内,想着总会找到机会了结了此恨! 后来,大兄五百破两万,而他也被安排入长安进学! 一路上一直都没放下报仇的心思,直到到了长安后,才终于醒悟,此生再也没办法帮挚友报仇了,这才有了《侠客行》! 以此诗,作为他少年时代的寄托!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正是当初他对自己身穿神甲,背神弓,手拿长剑冲入突骑施千军万马的想象。 而现在,以前不许他报仇的大兄,也并没选择替他报仇,而是选择让整个突骑施....消失? 少年时代的敌人………就这么没了? 刘十三跑进来,他的眼睛似乎有着光,一把抓住愣住了李白胳膊兴奋道: “二郎,你是晓得的,咱老家二月中旬那可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您兄长引咱安西大宛精骑两千,出金城,自怛罗斯一路向北,又自夷播海转折向东,一路转战三千里,七战七捷,最终在甜水河大战覆灭八万突骑施,俘虏其叶护莫贺达干,您大兄说,想让他向陛下献舞!” “老家的老镇守则引铁骑五千,东出热海,自南天山西段入伊犁腹地,在伊犁河上下游接连两次血战,敌酋苏禄在最后一战已然授首,如今正被放在盒子里从朱雀大街飞驰向玄武门而去,向圣人报捷!” “此战灭国大战自二月中发起,自二月末结束,突骑施二十万铁骑,被您大兄与老镇守共七千安西铁骑,半月覆之,从今日起,葱岭以西,再无突骑施人!!!” 当初自楚河一别,大部分小伙伴随萧规,封常清去大宛镇参军! 还有几个也因父辈立功,有资格与李太白来长安闯荡,李太白进太学,他们则进四门学,如今也都长大,或为小吏,或在马三刀手下帮忙,有的甚至都有了孩子,平时有事没事也都聚集在一起喝酒,缅怀在碎叶城少年时所做的事情。 李医官和自家父兄如今做下此等天大的事,如何能不跑来和发小分享? 要知道,李牧李医官,他们自小就相识,小时候他还被李医官亲自治过病! 而小时候天天相处的伙伴,乡邻,叔伯,此次定在李医官麾下,跟随他连战连捷,大破强敌突骑施! 这其中,有碎叶城,大宛城的荣耀,也有他们少年时的峥嵘岁月! 虽然如今他们有的为柴米油盐发愁,有的为公事吵架,但是,他们少年时代是精彩的,是荡气回肠的,他们以生为碎叶人为荣! 此时,他真的有些后悔去长安进什么学了! 还不如回老家参军打仗来的痛快! 萧规这混蛋定然在嘲笑,嘲笑自己这些去长安闯荡的吧! 他当时突然醒悟了说:碎叶才是龙潭虎穴,才是猛兽成林,去长安没意思,不如沿着父辈的路继续向前! 现在想起来真是气啊! 五百破两万! 七千铁骑一战覆灭二十万胡狗,还真如他所说一般! 老家就在碎叶,少年成群结队骑马呼啸来去,自是对地理极为清楚,说的也极为清晰! 刘十三话音一落,整个帷幕前后,舞台左右,或坐或站,或在喝酒,或在吃饭,或在言语之人,全部被这一番话给震的不动! 整个大厅落针可闻,如同时间静止一般。 他们以各种姿势看向刘十三,或盯住微微颤抖的李太白! 他们不清楚怛罗斯,热海在哪里,但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七战七捷”,“转战三千里”,“两千覆灭灭八万”“两次血战”这些数字代表什么他们自然是知晓的。 最后,又被“七千灭二十万”,“葱岭以西,再无突骑施”等等词语一锤定音! 但,怎么感觉就在听天书一般? 而这刘十三不像是假的,毕竟他们都知道李白大哥五百破两万! 难道,李冠军沉寂这么多年,忍耐了这么多年,就为了憋这个大的? “哈哈,李太白你刚刚又是和我打赌灭我日出之国,又是和公孙大娘所谓的平天下,是不是就是为了让这刘十三演戏?” “不是,你李太白为了恐吓我可什么招都想的出来!” “真是笑死我了!” 阿倍直接大笑,笑的眼泪都流了下来! 因为外面此时已然轰然一片: “李冠军!” “张大将军!” “老子要去碎叶去,明天就去,不为金子,就为跟随张李二位将军马踏匈奴!” “李冠军锋锐为天下冠,不鸣则已,一鸣必定惊人!” “······” 军功在大唐绝对个好东西,他能够无视任何身份,无视任何地位,是在大唐所有道路最好走的,但也是最难走的,因为谁不知道能不能活过下一扬战争。 这是卫青给军功做的最好注脚! 从一介骑奴到掌握天下兵马的大将军! 而此时,李太白并没有理会阿倍的嘲讽,而是飞身跑到观众席,一扶衣袖,一张木桌上的酒菜碗碟被他一袖子扫落在地,旁边的人还愣在那里,却被刘十三一把拉了出去! 他看李太白如此做派,自是知道他要作诗,并赶忙叫人去准备笔墨纸砚! 而周围人都知道李太白诗才,但是,他们还是有一点不相信! 有的人跑了出去,有的人开始议论纷纷,有的人围向李太白身后! 而公孙离面色潮红,有些手足无措! 他感觉李太白就是故意的! 但是找不到证据!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白雪皑皑的草原上,两千铁甲骑士冒着疾风骤雪疾驰,大唐旗帜迎着风雪前进,李太白的大兄带领着这支在风雪中前进的铁骑,从白天开始,一直冲杀在敌阵中······ 这可是冬天,这,可能吗? 公孙离没有动,他是乐籍出身,早年间家中极为困苦,冬天有多冷他是知道的。 因为陛下喜欢音乐,这些年她的生活才渐渐好了起来! 突然,他看向手中价格用极为昂贵白糖做的月饼,一块被她咬了一角,如同圆月缺了一角的月饼! 军粮都能以月饼来做,那么其他呢? 李太白,难道并不是一个喜欢吹嘘的人? 或者说, 李太白负责吹嘘,他大兄·····负责实现? 想到这里,公孙大娘突然笑了,笑的如同一朵剑兰,叶片如剑挺拔,花序节节向上····· 也许,有这样马踏天下,转战三千里,一身英雄气如何也遮挡不住的大兄, 才能让剑仙一般潇洒的李太白,为了他的生辰不至于过的孤寂,舔着脸求我去给他表演一下剑舞吧! 此时, 她突然想去大宛去看看,想去看生出李冠军,李太白如此般人物的地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钟秀灵蕴之地! 长安,有时候真的感觉有一种腐朽之气····· 而曹保迅速把已然脸色怪异的阿倍拉向旁边呵斥道:“别笑了,你没听见外面在喊什么吗?” 阿倍其实刚刚大笑的时候就感觉有些不对了,因为很多人如同看小丑一般的看着自己! 他脸色铁青,但并没人嘲笑于他,反而全部围向李太白! 就连公孙离似乎也走了过去垫着脚! 而刚刚那个怒斥李太白,而后又有些惺惺相惜,名叫杜甫的名门少年似乎也若有所思。 他没有走向李太白,而是走到旁边另一张桌子前。 随后,他也向旁人要了笔墨纸砚,似乎想要跟李太白碰一碰: 而李太白已然开始在白纸上开始挥毫: 《五月三日,闻家乡李张二将军横行西域,》 “铁甲曾磨星斗碎,红旗漫卷雪山横!”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挡百万兵!” 李白写到这里,微微一顿,而旁边之人顿时惊呼起来! 怎么说呢。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挡百万兵,尽显此战七千灭二十万的霸气! 可谓是无比形象,按照刚刚刘十三所说,李牧真的是一身转战三千里! 就是后面这一句有些不太形象,好像李太白他是用剑,而他大兄应该是用刀·····的吧! 不过,剑又为礼器,倒也不算错。 “未勒燕然终不卸,何须麟阁证功名?” “烽烟散尽山河在,月照寒锋夜夜鸣!” 众人对李太白的诗词议论纷纷,但此时,有人发现了旁边那个叫杜甫的少年似乎也开始动笔起来。 有人跑了过去,把那少年的写的诗念了出来! “闻张李二将军七千覆二十万胡骑!” “雪压枝头低。” “虽低不着泥。” “一朝红日出!” “依旧····与天齐!!!” (今天两章总共六千字应该算做三章,写书不易,抓耳挠腮的想,求各种支持啊!) 第143章 闯大祸了! 李太白听此诗一怔,手上狼毫滴下点点墨汁,他喃喃的念着最后一句。 四年多了,这四年,长安发生了很多事情。 自大兄从最初陛下嘴里的李冠军,到去年今年已然渐渐泯然众人。 很多人都说大兄有负陛下夸赞,因那一战之后,大唐军方立下大功之人可真的太多了! 郭知运三战三捷,被誉为河西战神! 老将薛纳大破吐蕃,斩杀数万骑,雪恨大非川之战! 尤其是王忠嗣,第一战为仅是校尉,亲带三百轻骑,绕五百里山道,烧掉吐蕃后方三万石的粮草大胜而归! 第二战两千铁骑大破上万骑吐蕃塘骑,名震天下。 两战两捷传入京城,大多数民众欢呼之余,开始拿当年李冠军战绩与王忠嗣相比,很多人都认为王忠嗣才是大唐的冠军侯! 毕竟,一是圣人亲自教导出来的遗孤,这样的战绩又在年仅十七岁完成,比李牧当初还要小上一岁。 二真的是战绩真的惊人,当初圣人考核后,认为王忠嗣可任一州别驾(下州从五品下),而他却主动要求去亲父战死之地任职,为圣人,为生父向吐蕃雪恨,且要去底层带兵! 圣人允之,成为陇右带三百骑兵的校尉。 第三,大多数人认为大食人比不上吐蕃,毕竟,吐蕃就在长安左近,而大食离长安万里,且他当五百初破两万也掺杂水分。 而今四年过去了,他这几年不想着再立军功,而是天天鼓捣什么糖霜,胡椒,金山,移民等等和战功没有丝毫关系的东西,算是钻进钱眼了,看他弟弟如何花钱就是明证....... 所以,李牧不如王忠嗣的声音在京城喧嚣而上,说他不过是运气好罢了! 之前公孙大娘说李牧不如王忠嗣,确实是长安的大流。 如今一战而石破天惊,他以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挡百万兵来替大兄扬名! 但这名为子美的少年,仅仅二十字,却直接把他胸中之气抒发出来: 尤其是最后一句:“一朝红日出,依旧与天齐!” 意思就是说,李冠军就是李冠军,你爹还是你爹。 他就在那里,并不是不作为,而是没有机会! 一朝时机到了,一战而天下惊,他,依旧是天下所有人仰望的存在,他就是冠军侯,大唐的冠军侯! 尤其是贯穿诗中那种昂扬霸气,比他的“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挡百万的兵”也丝毫不弱半分,反而更能体现出七千破二十万的大气磅礴,是大唐如李靖那种名将天花板。 而周围之人也都品味着两人的诗词,顿时整个大厅之内呼声连连,大叫写的妙! 杜甫杜子美,年仅九岁,李白李太白,十九岁! 这一句对诗,杜子美确实是赢了! 但李太白也觉得他赢麻了! 毕竟,这句诗也是夸自己兄长的,还平白得一知己! 少年杜甫此时也是大笑,如今他刚入长安不久,一首诗被长安最最顶尖的诗人夸赞,被李冠军的弟弟夸赞不如之,让他双脚如踩在云端!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当百万兵!”角落里的阿倍嘴角抽搐! 大唐边疆的两个镇守,仅仅以七千人马便覆灭有二十万骑兵的万里大国! 而他从奈良来到大唐之时,日本国内刚刚颁发《养老律令》,规定全国设立60个军团,每个军团定员400人。 而现在受国力所限,军团根本不满编,估计连两万人都没有,这还全都是步兵! 而他刚刚得罪的李太白的大兄,和另一个将军一战覆灭二十万铁骑,是日本国(武则天赐名日本)的十倍! 我刚刚做了什么? 阿倍脸色发白,低头愣神之际,突然感觉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他扭头去看,发现高他快一个头的李太白抱剑微笑看着他! 此时,他能发现李太白洁白的牙齿犹如猛兽的利齿,微笑也如同恶魔一般。 接着恶魔发出低语:“阿倍仲麻吕是吧,我会给我大兄写信,让他知道你和我打赌的事情,毕竟你我只是见证人,他才是这个赌注的实行者,你也要记得给你所谓的倭国国王去信,让他们做好准备,这才显的公平嘛!” “我···我····”阿倍整个腿脚酸软,后退一步,如不是旁边的曹保扶着,整个人都快站立不住了。 他闯大祸了! 是真的闯大祸了! 他竟然拿整个日本去赌! 而现在,似乎这个赌注一看就已经输定了,李牧真的是个灭国狂魔! 曹保说,昭武九姓总共有七十多个国家,在李牧的大宛镇有十七个,而现在仅仅剩余五六个了! 估计这一战后,整个西域的昭武九姓都会除名····· “李白,国家大事不是你大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曹保终于忍不住了,咬牙切齿向李太白吼道! “你是谁?”李太白并不认识这个色目人,自己似乎并没有得罪他啊? “你····我是石国人!”曹保眼睛盯着李白咬牙切齿道。 “石国人·····嘶,金城人吗,那我们还算是老乡了!” 李白刚开始觉得石国挺熟悉的,但石国早被大哥给灭国了,随后他盯着曹宝笑着说道。 “我是石国人,还是如今圣人梨园供奉,我和你兄长是仇敌,不是金城人,不是金城人,就是不是金城人······” 曹宝恨死了李牧,恨李牧灭了他的国家,他的亲人如今早已经没有了任何音讯,如何肯说自己老家是金城的! “太白兄别耍人家了,你不是专门请我去你府上吃火锅,喝美酒,吃月饼吗,然后再送我一匹汗血马与我出去踏青,我等不及了快走吧!”这个时候旁边的少年杜甫打断道。 杜甫感觉今天可能公孙大娘的剑舞是看不成了,觉得还是来个实在点的再说。 尤其李太白承诺送他一匹天马! 这特么太豪无人性了! 要知道,他大兄可是大宛镇守使,整个长安除了陛下的赏赐,就他家能弄到天马,当然,是比真正天马稍微次一等级的伪天马! 但就是这样,也是价值几千金的! 还是有价无市! 人不风流枉少年,他真的是等不及了! “等我收完赌债再说····”李太白与杜甫一见如故,对于所谓的曹保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而看到阿倍已然面无人色,觉得也没甚意思。 你刚才的狂傲呢? 随后,他又转头看向正观看杜甫诗词的公孙离笑道:“公孙大娘,刚刚我与你的打赌还作不作数?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 “李白,你·······” 手握长剑长剑的公孙离顿时看向周围,发现周围人的目光都不敢看她,也没人给她出头! 但是,大宛万里,她去了还能回来吗? “哈哈,开个玩笑而已,大娘不用在意!” 李太白感觉自己像个恶人,尤其是现在! 赶忙拉着杜甫出了大厅···· 而李太白刚出去,坐在角落的一个黑衣人中年人一边喝酒,一边看向怒气冲冲的曹保以及面无人色的阿倍,喃喃自语道: “曹保·····我阿里,好久没见过‘故人’了!” “三爷说,要警惕复国者,尤其是接近他家人的复国者。” “说李医官说自己灭的国家太多········总会有漏网之鱼的!” “将军·····” 第144章 失了方寸 这几日正好上千株梨花盛开,举目望去,一片绿水繁花之盛景! “李龟年,今日就让大家休息去吧,让他们回去把《霓裳羽衣舞曲》在好好练一练!” 高台上,李隆基向旁边年过半百的李龟年道。 此时的台下,在上百乐工组成的韵律中,几十名身穿冰蚕丝羽衣的舞娘正大袖翻飞,翩翩起舞。 最终,音律停止,全都缓缓行礼退下。 “圣人还是担心在天竺的远征军·····” 侍立在侧的高力士,躬身问向负手赏景绿水白花的李三郎。 作为李三郎肚子里的蛔虫,能猜测到圣人在这梨园春景中,指导乐工编音乐却总是心不在焉是为了什么。 “唉,当初真不该答应把老杨放出去,让朕痛失一左膀右臂啊!” 李隆基是真痛彻心扉。 他的疑心病本来就重。 整个朝廷能算的上他真正的心腹确实不少,但论及能力,宦官中还是杨思勖与高力士最为得力,杨思勖是真的能够替他分忧,可以绝对信任的大将之才! 如今突然死了,自是茶饭不思,觉得对朝堂的控制力减弱了! “张九龄素有才干,李冠军也定然不会负陛下所托!” 高力士也是心中极为惋惜。 同为阉人,杨思勖任一方三品大员,安南大都护,天竺行军大总管,岭南之事都可自决之,这已是整个宦官阶层的巨大胜利! 毕竟,这是给他们这些皇家家奴趟出了新路! 以后宦官出任地方职位,便可有迹可循! 可惜,就是差那么临门一脚。 如能得到征伐天竺,为国开疆扩土的功劳在身,那么整个朝廷的宦官集团就大不一样了。 可以作为皇家力量的延伸来制衡地方,以此,再来掌握宦官最难以掌握的军权。 毕竟,大唐太大了,关系盘根错节,什么时候会再来一次玄武门对掏谁都不晓得。 而从天竺传回来的消息来看,老杨在死之前大呼‘被人下毒’,很可能是朝廷中某些人不想看到这种事情发生,直接出手了! 而这一出手,却让他们前功尽弃! 要知道,当初为了能够建立起那上百艘舰队,皇宫中的徒子徒孙,可谓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有些人甚至捐出了自己的养老钱,有人搜罗皇家库藏,把各种建造舰队的资料送去广州,就是为了杨思勖这位老祖宗能够打开局面······ 而前段时间,因杨思勖之死,宫中可谓是哭声一片,他们直接血本无归,却没达到目的,他们发誓要为老祖宗报仇。 阉人割去那东西,自认为没脸在见到祖宗,所以早就认别人为爹了。 而一方主将身死,还在几万里之外,一万大军,几百艘花费巨大钱粮所的战舰倾覆之危就在眼前。 这几年朝廷好不容易蒸蒸日上,已然开动了大唐的战争机器。 征服天竺是其次,最主要是斩断吐蕃在天竺的抽血,这关系着整个对吐蕃大战略的成败,关系着肃清周围胡虏的前期战略。 让吐蕃的赤德祖赞(赞普),也好好尝一尝大军离他们国都仅仅几百里的滋味,迫使他们进行战略收缩,应对失措。 如此,大唐才能从容收拾后突厥等等周边胡虏。 而且,在杨思勖舰队开动去天竺之时,圣人亲自鼓励,其中一句就是:“寇可往,吾亦可往!” 而现在...... “我就不明白,李牧为何没到天竺,天天不是鼓捣糖霜,就是鼓捣火锅,胡椒,又说用羊毛来织衣服!” “当然,朕也不是说这样不好,火药和药酒就很好,但他是一个守边的将军,不是文官,不思杀敌立军功,你说是不是本末倒置?” 一听到李牧,李隆基就有些牙疼! 话说,这几年从大宛贡献的各种高档商品和出产的一部分黄金,让李隆基的私库渐渐丰盈。 就比如这梨园,就是靠着私库建立起来的,没花户部一分钱,那些向他直谏的官员全都灰头土脸的回去了。 这些都算是李牧的功劳,本来刚刚想骂他为何不遵兵部律令,但觉得这样有些不好。 自己这里刚说完,若传出风声到朝外,他很可能就要面临被人攻讦! 虽然对他有些不满,但他还是很爱护年轻人,还会给他机会。 亲自给他发出制诏,就是一次警告! 给朕去天竺干活去,干好了你还是李冠军! 干不好直接滚回来,没你李冠军,朕还有王冠军呢! 朕的儿子得朕兵法传授,也不输于你! 如他不是他亲口说:是朕的李冠军,不想打自己的脸。 早就把他召进长安,进入工部或户部,那才是他该待的地方。 毕竟,军功或许有吹嘘的成分,但说到弄钱,这小子就是绝无仅有了,大唐虽广大无边,但用钱的地方也太多了!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高力士听李三郎明显是气话的“本末倒置”,自然也不好反驳,只能说: “大宛碎叶在葱岭以西,每年只有七八个月能通信息,也许是出什么变故了也说不准!” 毕竟这两年,他的圣人每个月几乎都会问: 大宛如今可还有什么新奇的出产? 李牧这个月可有上奏? 药酒就不用上交配方了,安西离家万里的苦寒之地,将士们也都不容易等等! “唉,确实交通不便,天竺更是交通不便,大宛碎叶地处万里之外,这几年倒也是他辛辛苦苦移民屯边......” “如今四年过去,朝廷确实是没出多少力,反倒是大宛贡献许多,刚刚也确实不该说这小子不尽力,只能是,哎,杨思勖之死,让朕,失了一些方寸啊!” 李三郎到底还要一点脸面的。 当初,整个碎叶镇都要被君臣上下全部放弃了! 因为要维持碎叶镇真的太花钱了! 还是李牧的五百破两万,一道黄金移民策才让朝廷勉强改变主意。 李牧如今兢兢业业搞了四年屯田,碎叶,大宛从去年开始已然可以自给自足,没要朝廷一文钱! 还因黄金移民策,让整个安西,北庭都护府都从中受益,在西域的花费大减。 如李牧知道李三郎的话,定然会在心里大骂: 老子如左公一般,在你们放弃西域以西的时候抬棺出征,自筹钱粮,四年功成,你坐享其成不说,还特么说我本末倒置?特么的你可别连老佛爷都不如了····· 第145章 臂膀! 当时他就在心里发誓,他要做皇帝! 后来,大臣们联合起来把老了的祖母弄死了,让大伯当了皇帝。 大伯母选择毒死皇帝大伯,因为,她也想学祖母当女皇! 他联合姑姑弄死了大伯母,并把高于马鞭者全杀了,然后他爹就当了皇帝。 父皇耳根子软,姑姑又不想让他当太子,因为,他不好控制! 他也明白姑姑的心思,他也想学祖母当女皇! 所以,他选择先下手为强,他,最后赐死了姑姑! 本来太子也不是他,但他弄死了伯母,赐死了姑姑,兄弟都比较怕他,所以,他这个非嫡长子的老三,被推着当了太子,当了皇帝。 说到底,他能继承皇位,第一个,是因他祖母把非自己亲生的子嗣都杀了,第二个,亲兄弟又都比较怕他的缘故。 所以,就算祖母篡了李家的江山,也仅仅是把她武氏男丁杀个精光而已,自己流着祖母的血,总不能把亲祖母坟给刨了吧? 当然,老李家传统手艺就是如此,皇位是要杀人的,当了皇帝更是要睁大眼睛,防备自己最亲近的人。 相比太宗,他认为自己是仁慈的,毕竟他们兄弟真的很“团结”。 年轻时要防备兄弟背刺,坐稳皇位后,就要开始防备儿子了,毕竟如今大唐已有过两任太上皇了! 除开这些,还要防备宫中的皇后和妃子,毕竟,太爷爷开了个头,祖母也开了头,都有迹可循,谁有了机会,难道会拒绝当个女皇? 所以,李隆基的疑心病很重,不但父子相疑,还有夫妻相疑,宫里,给他一种人尽敌国的感觉。 那么,如何才能让让他感觉到心安,能睡好觉? 自然要如太宗皇帝,如爷爷一般,开一个天大的盛世,要让天下人明白,我李隆基,就该做这个皇帝。 所以,从当皇帝开始,他就定下了目标,他要让百姓称颂他,他要强爷胜祖! 姚崇当丞相给他提十个条件,很好,他准了! 谏官说他不应该奢华,他也准了,不过是过点苦日子嘛,他能过! 后突厥侵扰,吐蕃侵扰,朝廷上下说要放弃葱岭以西,对付吐蕃,他也准了,毕竟对方二十万骑,葱岭以西大唐仅有几千人马,不放弃不行! 就当这是太宗皇帝的白马之盟,以后报仇就好了! 不过,却没想到葱岭以西出现了一个李牧,竟能以五百破敌军两万人马,还有一个似乎可行的黄金策! 他觉得这小子不错,给他一个机会! 还真让他给做成了! 真是个天才,不过这几年观察,他觉得捧得过高了,也就是个人才罢了,和李靖,李绩,霍去病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不过也算不错了,用好了也是一代名臣,一代名将,对于这种人才,尤其还是如此年轻,觉得还可以多给机会培养培养! “陛下,去安西的使者回来了!” 李三郎正在太液池的亭子里吃一碗冰糕,用糯米,红枣蒸的黏糊糊的,再在冰窖里放的冰凉,然后上面放一层如雪花般的白糖,吃上一口冰凉中带着软糯香甜,确实是一种享受。 他听到高力士声音有些不对,然后扭头看了过去。 发现这老奴似乎跑的大汗淋漓,手中拿着一封奏折。 “圣人,天大的喜事,突骑施没了!” 李隆基看高力士笑的像一朵菊花,但,突骑施没了是什么意思? “高力士,就不能等阿瞒(李三郎小名)吃完再说吗?”武惠妃觉得好不容易与陛下有点私人空间,这老奴才真没点眼色。 此时阿瞒正靠在她波涛汹涌的胸脯上微眯着眼,等她投喂。 因为要哺育伽罗(李瑁)的关系,她身上有一种特有的乳香味,阿瞒很喜欢。 “娘娘,老奴保证说完,陛下肯定胃口会大开!” 高力士也是个妙人,李三郎对自己的亲信也极为亲厚,一点小玩笑并无伤大雅。 “力士说吧,什么突骑施没有了?” 李隆基也被勾起了兴趣。 这老奴倒是会卖关子,应该是派去安西给李牧传令的人回来了,看他样子似乎是喜事。 “圣人,老臣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高力士直接在亭子前跪下,朝两人高昂喊说道: “就在今年二月中,大宛李冠军与碎叶张守珪发起对突骑施汗国的灭国大战!” “李冠军引一千七百骑兵,三百陌刀队自金城,怛罗斯一路向北又转折向东,七战七捷,在甜水河一带与拥八九万部众的黄姓叶护莫贺达干发起决战,一战覆灭之!” “张守珪引四千轻骑,一千重甲铁骑,偷渡热海,从南天山西段一个缺口冲出,此时突骑施可汗苏禄正在伊犁河边过冬,他与苏禄在伊犁河上下游接连两次大战,两次都大获全胜!” “从二月中二人发起灭国大战开始,到二月末黑姓可汗苏禄授首,黄姓叶护莫贺达干被俘,两位将军斩杀四万五千突骑施首级,俘虏突骑施十几万,俘获牛羊不可计数,这突骑施·····可不就没了!” “什么?” 正躺在胸脯上怡然自得的李阿瞒跳了起来,顾不得美人,一脸不可置信的盯着跪在身前,并把手中一封奏折呈向自己的高力士! 李牧和自己都快忘了的张守珪联手,在还未开春的时候,仅仅半个月就以七千兵马覆灭了拥有二十万铁骑的突骑施? 这·····这怎么可能? 李牧,这小子这几年天天不声不响的,天天不是在弄钱,而是一直在苦心孤诣的做着准备? 我让他三月去天竺,他不去难道就是为了打这一仗? 这小子····· 张守珪,似乎还是开元前几年我还有点印象,也算个人才,他在碎叶这八年也一直不声不响的,也是一直为这一战准备? 半月覆灭二十万,还是以不到一万的人马覆灭二十万铁骑······ 我当初认为必须要安西和北庭联手,甚至还要从陇右调一两万兵马,有个四五万骑兵,这才有把握打这二十万胡骑! ·····这仗,到底是如何打的? 想到这里,李隆基快速把报捷的奏折拿在手上阅读起来,作为熟读兵书战策的皇帝,他太想知道是怎么打的了! “瞒天过海,这还是真的瞒天过海!” “冬日出击瞒天矣,谁也不会想到他们会在这个时间点发起灭国之战!” “过热海也是真的在过海!” “哈哈,不止如此,这个时间点选择的确实是妙,正是草原人最虚弱的时候,也是防备最为松懈之时,而且四五月的时候葱岭也可以有安西兵马支援,就算败了也不会大败!” 李三郎边读发来的战役经过,边拍旁边的桌子大笑。 而桌上的冰糕直被震的当当作响! 武惠妃无语,赶忙把冰糕往自己这边放点,看着这位天下最尊贵的男人意气风发! “李牧竟敢在大雪天带两千骑行军几千里,不计伤亡,就是为了诱使末贺达干出去,达到两人商议的战略目标,这,这李牧当真是锋锐为天下冠,朕的冠军侯就是这样的,这就是朕的冠军侯! “以大局,以天下为己任!” “哈哈,少年英雄,锋芒怎么藏都藏不住,几千里中连战连捷 ,最后直接以心理战术加诱降,让莫贺达干士气直接跌落谷底!” “哈哈,就应该如此打,就应该如此打啊!” 李隆基看着战报兴奋的不能自已,犹如他在指挥着这两千兵马,在苍茫的天地中连战连捷,爽的连连用手拍桌! 他本就善于骑射,又极好音乐,有作为武人勇猛精进的一面,又有艺术那种感性的一面,看李牧的战报如饮琼浆一般! “为了让苏禄上当,张守珪还虚张声势,李牧的五一抽杀令,以此来瓦解整个突骑施的组织能力,并施恩于底层!” 看到战报的最后一个字,接着又从头再次看了一遍,让李隆基整个人大呼过瘾! 尤其是李牧在最后还耍了小心眼: 陛下需伴舞乎,臣为陛下敬献一人,叶护莫贺达干,他最近正与菩萨蛮(胡姬)学舞,臣观之非常不错,已然遣人送他前去长安,陛下可亲自观之! “爱妃,高力士,朕的冠军侯打起仗来锋锐可为天下冠,这幽默起来也甚得朕心,这小子朕真的是太喜欢了!” 李隆基抱起武惠妃猛啃,弄的她惊叫声连连,而李隆基则再次大笑道! “陛下,这是张守珪的请罪书,说此李冠军的调令在去年十月底到了碎叶镇,他私自扣下,还请陛下治罪!” 这个时候,高力士把再次拿出一封奏折向正在兴头上的李隆基道。 “不过那件事情也弄清楚了,朕的冠军侯并非是不尊将令,而是一点也不知情!” “张守珪心有沟壑,有大将之姿,朝廷离碎叶何止万里,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也是正常,张守珪何错之有?” “要是朕,朕也会扣下,这一战二十万突骑施一朝而灭,五年准备就为了给大唐灭此强敌,要是少了李牧,此战必败,无罪,无罪!” 李隆基正在兴头上,大手一挥道。 “高力士!” “李牧甚得朕心,是一个能够为朕纵横天下,平灭四方的臂膀,朕失一臂,又得一臂,上天待朕不薄,一定要好好封赏!” “张守珪可为一方面大将,帮朕对付最难缠之敌,也定不能再让他窝在碎叶了!” “西域有其一人便可,两人都在那边,有些杀鸡用牛刀了!” “你给朕想想,两人如何安排?” (三千字,后面还有一章三千字,各种求啊,三两跪下了!!!!!!!) 第146章 扩地与实控 入宫后因武周崇佛,又不想有辱家门,便改名高力士,跟随李三郎先平韦后,再平太平公主,以此从龙之功,被授以右监门大将军,渤海郡公,知内侍省事(正三品)。 他文能精准传达政令、梳理奏章,武能一箭射中李三郎狩猎时无人射中的大雕,可谓是文武双全。 如今更是颇为颇受倚重,奏折需先经过内侍省,才能入皇帝之眼,而且一般小事他都可自决之。 现在李三郎让他参谋此等大事,可谓真正是信任到极处,就连旁边的武惠妃都略微动容。 李牧这个名字她不是第一次听说,没想到真的是大才。 尤其是她跟随李三郎日久,对其极为了解,因捷报而如此激动兴奋还属首次。 就连自己生了伽罗,也没见他如此高兴! 看来,李牧这位将军非常得三郎看中,要想办法交好于他才是! 想要把王皇后赶下台去,想要母凭子贵,没有朝臣为臂助可不行! 她姓武,现在的皇后也姓王。 而几十年前,武媚娘也是干掉李治的王皇后才上位的! 她如今也到了这个十字路口,就是干掉李三郎的王皇后上位! 可是之前仅仅试探一番,李三郎倒是同意,但整个朝野的那些大臣顿时就开始口诛笔伐! 他们在怕,在怕武姓女帝再次临朝! 她只想当皇后,并不想临朝称制! 但是,后宫之主的皇后之位只有一个,太子也只有一个,她没有选择,在后宫,失宠,失势就相当于身死,根本身不由己,必须要有进无退,只能选择在外朝找盟友! 只是,李牧远在天边,又如何交好? 他突然想到玉真前几天到宫中提起的,如今长安最风流的才子似乎就是他的亲弟弟。 这两兄弟一文一武,都是天之骄子! 李白! 看来想要施恩,就要从他弟弟身上着手。 但似乎又听玉真说李太白什么都不缺...... 武惠妃美眸看到桌子上的冰糕,随即又想: 也对,他大兄那么会赚钱,就连宫中也多出许多胡椒,平常的嫔妃也都能吃到胡椒了,还有这雪花白糖,都是他大兄弄出来的! 玉真上次说,当今长安最出名的青年俊杰,其一为李白,其二为王维,这小妮子不会是喜欢上了这两个才子····· 王维为名门之后,李太白,以他兄长这次所立功勋以及在圣人心中的地位,自也是不比出身名门差多少..... “陛下,李牧为碎叶人,是郭元振把他从一介白身简拔出来的,西域之事,看来还要靠他这一脉之人!” 高力士似乎说了,又似乎没有说,不过表达的意思已然很是明白。 郭元振,郭知运(郭元振族侄),张孝嵩,李牧,这四人如今可都是大唐最能打的名将! 又全出身安西,北庭都护府,政治诉求也很简单,那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与安西,北庭那些归化胡人斗的你死我活! 对那些胡人出手极狠,倒是与杨思勖有些相似,尤其是张孝嵩与李牧最狠。 张孝嵩是明着来,李牧暗着来! 如今大唐内部还算平静,应把张守珪调回来。 李牧如今还有天竺的差事在身,还是别调回来了! 上次圣人问: 西域前来大唐朝贡的国家怎么少了许多?我记得西域还有不少国家朝贡的。 后来一调查才知道,李牧这小子为了移民过去的汉人有地种,快把那些小国给平的差不多了! 听说他还给那些贪官污吏定了要求,半年吞一小国,让大唐自壮是正常速度,三个月太急,会消化不良,一年的话那就是废物,要不就该去查一查,是不是对大唐有异心?对陛下有怨望? 这说的是人话吗? 自己也曾让鸿胪寺派人去问责,李牧振振有词对鸿胪寺官员说,让他翻阅一下两晋史! 那官员也真去翻阅了,这才联系到昭武九姓与五胡乱华的羯族有关联,最后鸿胪寺寺卿给碎叶镇和大宛镇发出严令。 让他们别搞得太过了,如果弄的民怨沸腾,归化胡人造反就拿他问责! 这两年也确实没人告状,来长安的‘菩萨蛮’反而是多了许多! 碎叶大宛到长安只有两条路,而那张孝嵩又是安西副都护,有没有在半路上拦,上京告御状的王子王孙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安西离长安真的太远了,鸿胪寺是真的没办法把手伸过去。 而且,自去年后半年,有不少第一批从大宛那边跑回了关中,然后半村的年轻人都结伴去安西去了,说是去安西挣大钱! 有些地主甚至因佃农不够而卖出了不少田地,让整个关中只有上升而从没有下降过的地价,第一次出现下跌现象! 虽然没几日就又上升了,但能够下跌也是件奇事! 李隆基也明白了高力士的意思了! 李牧如真的进入长安,必然会搞出不少事端来,调张守珪这个温和派倒也合适! 他还没与李牧见过面,是真的想和自己的冠军侯聊一聊用兵之法的,看看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少年英杰。 “封爵呢?”李隆基思索一番再问。 “陛下,封爵当以祖籍,以表故土荣光,二则是边帅大都封在驻区以外,以防勾连,三则是虚封,大多数是以战役之地为侯名·······” 高力士也是没法。 李牧家族说是李暠之后,跟你是一个祖宗,我怎么回答? 而且李牧与张守珪此次功劳并非扩地,而是实控。 西扩如风,自是可扬国威于一时,但总有黄沙散尽了无痕之忧,对国之利如海市蜃楼。 实控如树,根深则叶茂,对国之利是可十年生聚,百年生人的! 按照大唐律,扩地(控制地区推进)三百里,斩五千级以上便可封侯! 此次虽没扩地,但按朝廷一贯的制度,怎么也不会比扩地千里差的。 两人如今覆灭突骑施,只需十年八载持续移民,那葱岭以西方圆百万里之地,便可为大唐新疆,他们两人功劳,怎么来说都是绝对超标的。 而且,你陇右李氏皇族早就把成纪陇西之地周围给封完了,哪里还能封? “李牧不如就按前汉旧例,冠军,为功冠全军之意,再择地而封如何?” “张守珪伊犁河两次血战,整个伊犁河谷已为我大唐实控,而他也要调入腹地,不如就此地再建一城,名为伊犁城,张守珪封伊犁侯?” 高力士知道李隆基的心思,直接提议道。 李隆基摇了摇头笑道:“冠军侯也成,伊犁侯也罢,都不足以表彰两人啊!” “而且,葱岭以西碎叶镇如今所控的七河流域,大宛镇所控的大宛盆地以及两河流域,面积已然不下于整个安西都护府。” “安西都护府治所为龟兹,不合适了。” “光每年只有大半年能通信便是一个太大的劣势,朕想把安西都护府治所西移大宛镇。” “而安西本就是西进之意,治所如何还能设立在葱岭以东?” 李隆基看着太液池的十里平湖,心情极为舒畅,如今突骑施再无威胁,实控葱岭以西,有汉以来哪个帝王能做到? 我,李隆基执政仅仅七八年就做到了! 李牧,张守珪,你们二人可是给朕弄了一个大大惊喜啊! 朕,也定然不会负你们! 接着露出笑意,直接向高力士下令道: “令三省审议·····张守珪苦心碎叶八年,一战功成,封碎叶侯,特进辅国大将军,任安东都护府副都护,都知兵马使,节制平壤,扶余(吉林农安),建安(辽宁盖州)三地······· “······李牧,特进冠军大将军,天竺行军总管,安西副都护兼都知兵马使,节制大宛,碎叶以及天竺远征舰队,葱岭,吐蕃以西都可自决之!” “告诉李牧,朕并不是没有看到他的功绩,封爵之事等他平灭天竺之后一起再论!” “还有,让他此次南下经略天竺,最主要的目的便是疲敌之策,要断吐蕃粮道,持续给他们放血!” “让他把‘字’,再给朕多练一练,有些微进步,但不多!” 李隆基缓了缓,接着继续道: “另,郭知运转任陇右节度使,张孝嵩升为安西大都护,并迁治所至大宛镇,夫蒙灵察兼安西副都护,攻略大小勃律!” (今天六千字总算写完了,种求啊!三两跪求支持) 第147章 在创辉煌! “卜主事别担心,跟着我的好汉,全都是有大本事的,从康城到喀布尔在到开伯尔山口,一路上就我们飞剑仙公司对路线最熟,您就安心吧!” 卜天寿长叹一声,最终还皱着眉头跟着飞剑仙陈老实走进大门。 陈老实越越这样说,却越让他心神不宁。 从康城(撒马尔罕)到王舍城有四五千里之遥,虽说到了喀布尔有猛虎公司的王顺接应。 但那如今正被大食人统治,而从康城到喀布尔还要翻越有三座大雪山的潘杰希尔谷道,一路上全是险峻的地形,山里还有很多逃过去的昭武九姓胡人,对大唐极为仇恨,袭击过路的商旅。 如今已是六月,自三月间大宛碎叶镇联手灭了突骑施,新任的节帅,冠军大将军,葱岭以西无可争议的第一人,向康城,金城守捉发布了好几条将令。 康城的任务是聚集全部人力物力,必须要在十月之前,打通康城自开伯尔山口的通道。 金城的任务是调精兵强将,在瓦罕走廊西口新筑一城,并配合疏勒镇打通瓦罕走廊! 这让整个康城,金城上下几乎全都忙的脚不沾地,就连扎根在康城,金城之下的各个小治权公司全都被康城官府强制命令执行各类任务。 康城守捉使何长弓更是发了狠,连康城都不呆了,直接带着上千的精兵强将以及下属的治权公司南下潘杰希尔坐镇。 他的任务非常重,不但需要打通向喀布尔的山道,修建烽燧体系,还需肃清躲在山上的昭武九姓反抗军,为大军攻略喀布尔做前期准备。 而想要控制开伯尔山口,必须要先控制喀布尔已然是早就探查清楚了。 作为摸鱼王者,仕女图专家的卜天寿,利用自己的老资格,自然是各种任务能避则避,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一个月十五贯钱,拼什么命啊? 但是,所以说但是, 当整个金城就剩下他这个老资格的时候,就成了显眼包了! 这不,从天竺远征舰队来的特使向节帅求援,他们攻下了王舍城,但却面对太多困境,急需需要有治理经验的官吏与医官救急! 但大宛镇人马和精兵强将全都撒了出去,每个人都有任务,哪里还有人啊,但又不可能不派人前去。 最终,就选定了他这个大冤种,带着几十个刚刚训练了三个月的愣头青前去,甚至连一路上的护卫,都需民间的佣兵来进行接手。 卜天寿多方打探,发现猛虎公司王顺的声誉极为不错,也是有实力的。 却没想到刚到康城,接待人员却说,现在公司就是一个空壳,把他的任务和安全转包给了飞剑仙公司。 他骂死王顺的心都有了,但是他也明白在骂也没用,因为整个康城的力量都在攻略吐火罗,根本就没有闲人! 刚开始,他还感觉飞剑仙这个名字挺熟的! 但当他看到陈老实这个老相识的瞬间,想死的心都有! 陈老实这家伙从认识开始他就知道,贪财好色,谎话连篇,还特么怕死,根本就没靠谱过! 被他保护? 但是,真的是没有一点办法了! 节帅亲自下的命令,必须要在八月前赶到,就是爬也要爬过去! 这意味着卜天寿必须深入敌境几千里,我特么怎么落到他手上? 听说天竺那里,人有白有黑,反正没黄的,跟着这家伙,跑路藏身都没着落····· 进入猛虎酒馆大门后,卜天寿扫视着在大厅坐着的飞剑仙的‘好汉’(头目)。 在酒馆大厅周围晦暗的灯光下,十几个人倒是齐全,而且看起来一个个目光凌厉,气质彪悍, 但,怎么看怎么都不类好人,这特么能靠的住? “哈哈,各位都来给卜主事自我介绍一下,这位可是咱们飞剑仙佣兵公司成立的第一单大生意,全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 接着,昏暗灯光下,一个穿着破旧扎甲,正喝着酒的壮汉站起身来,卜天寿皱了皱眉,看样子似乎是刚刚来到安西的内地府兵,但似乎又不像,就见他操着一口关中口音自我介绍道: “钟大有,陇山折冲府出身,打仗的事情交给我,给我一百人指挥,五百人以下没人是对手。” 这个时候,旁边不少人大笑道:“你就吹吧,有这本事,大宛军如何会把你给扫地出门? 这飞剑仙公司刚刚组建不久,说起来还是第一次人来的这么齐全。 那钟大有顿时扭头向各个头目反驳道:“我之前在陇山折冲府可是当旅帅的,去年来到大宛军参加考核后,那可是直接给了我一个火长,还说有军功直接就能是队正,指挥一百佣兵干翻五百胡狗怎么不行?” 这个时候,陈老实过来打圆扬笑道:“老钟带兵一点问题都没有,就是平时比较喜欢贪点小便宜,这才被大宛军赶了出来!” “陈老大,什么贪小便宜,你能糟蹋我的人品,可别糟蹋我的本事?当初就是我带队攻破了米国王宫,跟着我那一火,哪个没发大财?” 钟大有顿时不服了。 “对对对!”陈老实赶忙摆手。 这老钟可是他花大价钱请来的,当初跟着王顺的猛虎公司,他作为佣兵队长是有分红权的。 而猛虎公司开发的那个铜矿却伴生着金矿,这一发现直接都惊动了镇守府。 镇守使直接把铜矿连带金矿全部买断,猛虎公司赚翻了,而有分红权的陈老实也是赚翻了。 这才成立了飞剑仙治权公司,想要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可惜他没人脉关系,只能巴结以前猛虎公司的东家王顺,吃一点他手上漏下来的残羹冷炙。 而如今这位卜主事在金城可是大人物,只要把他的事情办好了,那以后的生意岂不是直接打开了局面?! 他向眉头紧皱的大主顾卜天寿解释道:“老钟确实还是有大本事的,当初在米国王宫,严令浮财上缴平均分配,而他也确实没动那些金银珠宝,反而把那土王以及土王姬妾身上全部给抢个精光!” “本来这也没什么,但他逼问土王,知道了土邦王卧室下面一层有暗道,里面藏了大量财宝,随后暗中弄死了那土王隐瞒起来,等了三天后晚上带他们一火的人去偷挖!” “后来,是他出手这些金银财宝的时候露了马脚,这才被赶出了大宛军落了难!” “卜主事您放心,虽然有点贪财,但打仗的本事肯定没问题!”陈老实赶忙拍着胸脯向卜天寿保证道。 第148章 护节使团 作为官扬之人,自是对大唐内部了如指掌,眼睛也极为毒辣,所谓的‘陇山折冲府’,早就在十几年前被裁撤了,因为府兵制崩塌人都跑完了。 这些犄角旮旯的折冲府府兵,要不回家成为隐户,被那些高门大户压榨,要不就占山为王,打家劫舍,呼啸一方。 屁的旅帅,估计是大唐哪个山大王听说大宛镇能挣大钱,一伙子跑过来混饭吃。 这些货估计也带了不少人手过来,有的去安心种田,有的做惯了打家劫舍又如何会老老实实? 自己又不是没有经手过这些祸害! 不过卜天寿却是没法拆穿,只能向那极为凶悍的钟大有点了点头,算是知道了。 他手上只有三十名护卫,听那到都护府救援之人所说,想要过去还要经过不少大食人的地盘,还真得靠他们总共有二百人马的飞仙剑雇佣团保护,有,总比没有强吧? 也果然不出卜天寿所料,接下来七八个不就是贪财好色,就是在大唐内部犯下命案逃了过来,全都是人渣! 一个个编谎言都编的漏洞百出,估计是听陈老实在长安飞仙剑的名头,有钱有名头又招兵买马,全都跑过来入伙的! 管后勤白白胖胖的,以前是洛阳常平仓的贪污犯,本来要牢底坐穿的,家里使了钱这才流放到安西,不知道用什么法子脱罪的,人模狗样的说是仓库失火,被人给拉去顶罪来我面前叫屈。 管饮食的,那个高高胖胖的,来头也不小,应是长安一家大酒楼掌勺的,老婆跟人私通,他投毒杀了老婆和情人跑了,前段时间他还见过这家伙的通缉令,以为瘦了许多就认不出来? 看这混蛋和陈老实很是相熟的样子,没准他们以前在长安就认识。 还有两个翻译看自己的目光躲躲闪闪。 他仔细一看这才认出来:好嘛,这两个家伙曾经在金城是被入了牢狱的骗子。 他们前两年专门骗胡人人为奴贩卖,后来看这么容易上当,开始了骗上金城户口的勾当。 骗人说,只要给他们大笔钱,他就能帮那些胡人办理大唐户籍,当时被公所抓住的时候,自己还专门去审讯,这俩混蛋这么快就出来了,可别是越狱····· 随后,陈老实又带来一个黑衣精壮男子,向卜天寿说:“这是我们飞仙剑公司专管执法的,不尊您号令或者手脚不干净的,全由他来料理。” 那人瞥了卜天寿一眼,三角眼隐含煞气,让卜天寿心中瞬间一寒。 黑衣人微微点头拱手道:“长孙戍见过卜主事,你想料理谁交给我就成。” 长孙? 长孙氏的人? 不对,应该不是,卜天寿心中一惊。 听说这些门阀世家底蕴极厚,部曲,家丁,死士极多。 不过当年长孙无忌把持朝政,似乎被皇帝打击的快要灭族,赵国公这个公爵甚至都被当今陛下收回,改授无食邑的“潞城郡公”。 前几年,对,似乎是开元三年之时,早已边缘化的(从四品)宗正少卿长孙昕因辱骂御史言官,甚至直接被陛下杖毙在宫中。 他们这些顶级门阀世家不但豢养家丁极多,死士极多,甚至还养着刺客,听说训练极为残忍。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啊! 这长孙戍不是死士就是刺客,陈老实到底从哪搜罗的这些个杀才? “卜主事放心,吾早已不是长孙家的人了,如今孑然一身逍遥自在,不然也不会以真名示人。” 那长孙戍似乎是看出卜天寿的担心,从面无表情的脸上西,挤出一个极为僵硬的微笑道。 而周围那十来个飞仙剑公司的头目,似乎也都对长孙戍极为忌惮。 陈老实看气氛陷入凝滞,赶忙向卜天寿拱手道: “卜主事,还请您别想多了,我飞仙剑以及诸位丢在国中,全都是坑害百姓的毒瘤,但在这葱岭以西却不一样,自要守住我们唐人心中的大义!” “您以前也教导过我们,说镇守使···不,说节帅就是为了大唐,为了汉人在外为国争取大利,这才北伐南征,这才有源源不断的汉人能种的上田,吃的饱饭,挺直腰杆做人!” 接着他敛起笑容,对这些头目拔出剑道:“今天,当着卜主事的面再强调一遍,谁敢对自己人动歪心思,别怪我飞仙剑取尔等人头,大唐日月旗就是咱们自己人的大义!要始终牢记一点,大家都是一伙的!” “那是自然,听说天竺人傻钱多,咱们就是去坑天竺人的!” 那钟大有赶忙应和道。 卜天寿勉强点了点头,随后看向一众藏污纳垢的大唐边角料。 一挥手,从外面进来不少人搬着木箱的护卫,他让人把木箱全撬开。 全是一颗颗黑漆漆,拳头大小,还有引线在其上整齐的躺在木箱上,整个酒馆大厅的人眼睛都亮了。 这是五年式掌心雷,可是如今大宛军的新式装备,仅仅战时才发放,尤其是这生铁外壳,破片杀伤极大,他们也仅仅是听说过。 没想到这位卜主事竟然能够拿到一批,果然是金城的大人物! 但是,这掌心雷管制已然到了苛刻的地步,就算一城守捉调用也非常麻烦,这卜主事显然不可能拿到。 但随着一人走到卜天寿旁边,并把所持之物亮出,他们的目光渐渐惊恐起来,也渐渐明白了。 只见卜天寿手持着一杆朱漆桐木,长九尺,其上铜铸螭首衔环,环下结有五束白色牦牛尾,并有素绢幡带五条。 旌节! 五品之下可皆斩的旌节! 也是节帅之所以叫节帅,而非叫大将军,叫大帅的原因! 而如今整个安西都护府,也只有刚刚任命的副都护,天竺行军总管,节制葱岭以西所有军政事的李冠军才持有旌节! 而所持应该是赤旄九节幢! 而这个明显是低了两个级别的···· “素旄五节幢!”长孙戍后退两步,看着卜长寿所持之节道! 刚刚他们还极为松散的人听到此语,也都全部站立起来,脸色变得极为严肃。 这怎么可能? “今召尔等为‘使团戍卫’,我所持之节,便是尔等真正所要护持之物,直到把此‘素旄五节幢’,完完整整的护送到天竺王舍城,交给张九龄张经略使才算完成使命,就算尔等与我全死在路上,旌节,也不得有损丝毫!” 卜天寿看着众人,缓缓言道。 第149章 很讲道理的李牧! 在前汉,持节而行便是代天子意志远赴他乡,不管前方是否是刀山血海,也必须前行! 持节而行的使者如被他国所杀,这便是为国成仁! 苏武说:屈节辱命,虽生,何以归汉? 他的意思是说,辱节,比死还要屈辱一万倍! 持节而行去他国邦交,便代表着大汉的天命去他国,自是要高高在上,你是臣服,还是挑战大汉天命? 蛮夷根本不懂,所以,前汉持节使者总是被杀,大汉,也不得不出兵为其报仇,并在史书上为其留名,子孙封爵,以及成就他“杀身成仁”的身后名。 而后,汉人很快发现了这个能“青史留名”的漏洞,但是周围的蛮夷也学聪明了,他们要堵住这个漏洞。 但汉使还总是被杀,因常以“天朝上国”姿态凌辱他国: 比如,玩南越的太后,抢匈奴的老妈,砍朝鲜的王子,斩楼兰的国王....... 当然,如后世还能这么玩的话,肯定会有人就是死,也要当驻倭大使,为争这个“去死”的职位,甚至还要打个头破血流,然后去倭国花式作死,比如:学老祖宗把能用的花样都用上,然后他爽死,倭国核平! 这头香的诱惑,能受得了的人,应是没几人个人能抵御。 汉人总是很讲道理的,不能无缘无故和别人打仗。 当然,这也造就了旌节在汉家人心中的神圣:使者受命不受辞,身陨不惜,惟国格,不可辱! 在大唐,旌节不但代表国格,还代表权利,代表大唐所赋予的权利信物。 旌以专赏,节以专杀! 卜天寿所持为单旌单节,一般赐予三品大员以上文官,用以抚慰地方,显然,它的主人便是张九龄。 而护节使团,除非全部成仁,不然便要保证旌节不失。旌节,代表国格,代表大唐天威,也代表他们全部的命都系在旌节上,同生共死。 所以,在卜天寿说完话,那表示从现在开始,这旌节,便是这一群人的命根子。 “在我走出酒馆大门前,尔等不想去可退出!” “等我出去后,及半路退出者.......斩!” 卜天寿说完,扫视猛虎酒馆众人,此次护送旌节是军事,自也要行军法! 旌节垂下的五束白色牦牛尾,被酒馆门外微风吹动,在他周身飘荡,犹如一根根向上爬的通天梯,又犹如厉鬼索命的绳索,让大厅中一个个大唐渣子们喘不过气来。 从康城到天竺王舍城,最少有四千里,要通过敌国,和无数的艰难险阻,他们中很多人肯定活不下来。 一盏茶后,卜天寿在走出猛虎酒馆前,突然转身向里面众人笑道: “我想起节帅讲过的一句话。” “那应是个.....会议,有人反对节帅对安西屯边的百姓太过优渥,会助长其其不劳而获之心,应多养兵马,以此来维持安西周边稳定!” “节帅却说:安西人一定会为安西土地与大唐荣耀而战,不管是安西的兵还是安西民众。” “还说,安西军,本就是安西人的子弟兵,不分彼此!” “节帅的这句话我彻底信了,从你们身上,刚刚看到的。” “明日清晨,南城城门集合出发天竺,去王舍城。不成功,便成仁!” 卜天寿说完便走了,街上行人空荡荡,从酒馆送出卜天寿的十几人,看着所持旌节远去的他,血色残阳披在他们肩上,没人说话。 就是影子,拉的老长老长。 ……… 汉人总要讲道理的,不能无缘无故的和别人打仗! 李牧就因经验不足而被人参了十几本,还被鸿胪寺连送好几封问责文书,把他骂的是狗血淋头。 并认为他不学无术,是个野蛮之人,还开了很坏的头。 李牧当时不懂,先是大怒,无缘无故骂我做什么? 直接给从三品的鸿胪寺卿回信,说:让他在等着,等他进了长安,第一时间先打掉他满嘴狗牙,并表现出一副青年人该有的脾气。 毕竟,打了这么大的胜仗,刚刚升为二十二岁正四品上的安西副护府,又持双旌双节,整个葱岭以西都可专赏专杀,威福自享! 表现出跋扈骄纵才合理,如表现出一副心机深沉,那岂不是平白让李三郎怀疑? 后来,这才发现真是错怪人家鸿胪寺了。 他还真的是一个野蛮人,一个不管不顾大局的野蛮人。 他灭了突骑施在内的十四个藩属国,仅有两个国家找了个勉强还过的去的理由。 石城国王那俱车鼻施,反叛大唐灭之确实在理。 灭康国时候,以十世之仇理由也算勉强。 但其他十二个呢? 嗯,包括突骑施在内,没理由! 他把活干的实在是太糙了,就像高仙芝灭石国一样。 人家鸿胪寺指着他鼻子骂,确实在理。 你就是指示一个士兵,说士兵被杀了也好过没任何理由啊,这样做岂不是让那些归化胡人心惊胆战,一个不好就弄的作反? 现在葱岭以西的安西的势力范围倒是不用担心,但消息传到北庭,传到单于都护府,传到安东都护府,传到内迁的胡人部落...... 所以,李牧认为错了就应该改,刚好有朝廷使者来安西,一是给他封赏,二是给张九龄这个李三郎所爱之人该有的权利。 李牧和使者沟通后,使者也是很明白他的苦心,便有了卜天寿征召乌合之众护送旌节之事。 嗯,他从后世《西游记》唐僧取经得到的灵感! 卜天寿就是他选的唐僧,目的便是送旌节。 话说,王舍城真的是佛门圣地啊! 核心是三十名大宛军中精锐。 这个护节使团必须要看上去很弱。演戏,总要演的像一点,二三百安西精兵,他害怕那些藩属国不敢动手。 妖怪要是不吃唐僧肉,唐僧一句一个大威天龙,特么的还怎么过九九八十一难? 这才有卜天寿被告知大宛无兵可用,需他自己去寻找“护节使团”的原因。 邦国不敢动手,李牧从哪里去找那么多出兵的理由?如何能名正言顺? 总不能每灭一个,就消耗一个士兵吧?这也太假,太没深度了! 第150章 张九龄:我是读书人,你们别逼我啊! “别说是菩提树下了,俺老庄哪怕泡进水里,念头都静不下半点。” 庄亭一边给张九龄打着遮阳伞,一边走在泥泞道上,随着身上的汗水不断滴下,嘴里不断的絮絮叨叨。 接着他眼睛扫过那停泊在恒河里遮天蔽日的战舰,赶忙又强调补充道:“当然,是井水而不是河水!” 在遮阳伞下的张九龄脸色还算不错。 之前一万大军需要管的事情,几乎让他整个人精疲力尽,甚至他觉得他像是诸葛武侯,就是在燃烧生命。 尤其是期间还需攻打城池! 之所以选择了王舍城,就是因这个城池在《大唐西域记》出现的次数最多,他也最了解。 尤其是还记录了王舍城旁有七眼温泉,人一泡,便能病痛全消。 这对缺医少药的大军自是首选之地。 仅仅半天功夫,他们就攻占了所谓的圣城王舍城,城内所谓的国王连带军队一哄而散。 弱的张九龄他差点以为他真成了诸葛武侯。 而玄奘法师也确实也一点没说错,有温泉,在所谓的灵鹫山不远处,一片有着硫磺味的山谷中,只不过被大量的天竺僧侣占据了,还在旁边修了屋舍,温泉池。 当然,在杀了一批后,那些僧侣就全都散了。 也不知道几十年前来这求法的玄奘,知道了他的一本游记会造成如此后果,佛祖会不会后悔收了他这个反骨仔为弟子?还会不会让他把真经带回大唐。 张九龄在泡温泉的时候想:太宗当初逼迫玄奘法师写《大唐西域游记》太高瞻远嘱了。 因为泡完出来后,整个人真的是清爽多了,连日的操劳疲惫似乎都随着从身上流过的泉水而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把泡温泉分了时间段,让一万大军分批次轮流去泡温泉,以此来缓解身上病痛。 也果然如他所想,不少被病痛折磨的军卒,精神真的是比在船上好的太多了。 这也导致佛门圣地灵泉之名在唐军中流传,如被祝福过一般,甚至因此士气都大有回升。 此时,他左右跟着十几个光着膀子,带着斗笠,拿着弓弩横刀,挽起裤腿的护卫护在旁边。 一路走来,周围不少泥屋草顶,屋外涂牛粪,肤色乌黑的首陀罗,不可接触者,泾渭分明的躲在远处偷看他们。 在周围,是娑罗树与棕榈混生林,他甚至能看到一条蝮蛇挂在树枝上蜿蜒。 而张九龄的目的便是前方,灵鹫峰下那一片上百来亩大小的竹林,不少屋角从竹林中透出。 这里才是王舍城真正的主人,佛门。 在竹林周围,是密密麻麻前来朝圣的各色人群。 “你们佛,不是讲众生平等么,怎么这些朝圣还要分个三六九等?” 精舍中,张九龄面前是一个非常老的僧人,如不是他的嘴还在默默念经,张九龄以为他已经死了。 “我还是一个小沙弥的时候,第一次见到玄奘圣僧说法,惊为天人。” “当我能讲经的时候,见到了王副使,他带着兵马来此,立了一块碑文就走了” “当我成住持时,王正使又来了,在灵鹫山北面建造了一尊佛像,叹着气又走了!” “没想到,还第四次见到你们唐国之人前来,但这次你们却带来了刀兵,尊贵的经略使,您来王舍城,是要做什么呢?” 那老僧盘坐在地,断断续续的向庄亭讲述,庄亭翻译后,看向张九龄。 “玄奘来的时候应是贞观五年,当时大唐也才建立了没多久,距离如今已然快百年了。” “王玄策第一次出使应是贞观二十一年,在显庆二年的时候他作为正使确实又来过一次。” “这世界倒是真奇妙,大唐已经走到了开元七年,这百年,大唐发生了太多事情了,竟还有见证者,老僧,你是一个长者,的确能与我同席!” 张九龄笑了笑,盘坐在老僧对面道。 他之前杀了不少僧人,没想到这个老僧竟差不多快百岁了。 确实要给予尊敬,就算是敌人也是如此。 “不过是经历了百次的花开花落而已,您,来的目的是什么?” 老僧看张九龄盘坐在对面又不说话了,再次问道。 “自是为你们这边雪山上的来客而来,在大唐,一年只能收一次粮食,而你们这里能收两到三次,其中的一两次每年都被雪山上的吐蕃人拿走了吧,他们便用这些粮食来与我大唐为敌。” “我这次来,就是阻止这样不好的事发生。” 张九龄盯着早就没了牙齿的老僧,悠悠说道。 据他所知,吐蕃就算如今,也是很缺粮食,也很缺人口的,几乎是三丁抽一的与大唐在打,如不是掠夺大量的奴隶与天竺这边的输送粮草,如何能够与大唐相持? 老僧顿时沉默了。 王舍城每年产的粮食有很多,但每到冬天如不想死人,那么就要交粮食和首陀罗,达利特人口输送去泥婆罗,去吐蕃,如此才能保的平安。 不交粮食的后果就是大量的婆罗门和刹帝利身死,他,也是婆罗门。 这种事情已经经过了几十年了。 在这几十年中,北面的印度河流域还有大量的大食人侵略,不过他们与吐蕃人不同,他们来了带着教义,似乎就不想走了。 而如今,大唐人也来了,似乎是因为上供给吐蕃人的粮食与人口而来的,这次他们来的不是当年王玄策的几十个人,而是带了二百多艘大船与刀剑前来问罪。 他们与雪山上的人一样不好惹,似乎,如今还掌握了只有天神才能掌握的雷霆。 “河岸上下游的城池还有很多,王舍城与您大唐佛门一脉相传,听说长安还建了一座高塔,专门收藏玄奘带回去的烂陀寺经典。” “为什么,就不能避开王舍城这个佛门清净之地?” “玄奘圣僧以及王使节与王舍城的友谊,难道,就不能让您抬抬手么?” 张九龄顿时有些脸红。 发现玄奘在这里的地位确实是非常高,被称为圣者。 但,王舍城在《大唐西域记》记的真的是太细了,是以朝圣的心态记的。 要不要告诉他,你口中的圣僧,把你们全给卖了?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第一次打仗,你们总不能怪我求稳吧? 你们要怪就怪圣僧吧。 “不行,最少在这支军队真正的统帅来之前不行。” “而且,现在我大军需你们准备一万人的粮草,还需要你控制的僧人为我们砍伐木材,还要收拢一批胡椒来赏赐!” “我在大唐是读书人,连鸡都不怎么会杀,我也真是没办法了,别逼我下令!” 张九龄摇了摇头,对老僧说的斩钉截铁。 李牧,你特么怎么还不来啊? 第151章 人间天国 老僧似乎想到了什么,皱纹纵横的老脸上变的似乎变的极为愁苦。 “吃人?堆成山丘?李将军?” 张九龄有些意外,估计是以讹传讹。 大唐论起杀戮成性的,一个是西边的张孝嵩,一个就是南边的杨思勖。 他们都喜欢堆京观来震慑胡虏,尤其是刚刚死了的杨思勖,在安南都护府期间杀戮太重了。 李牧跟他们相比,还差不少呢。 只是他有些讶然,没想到李牧的名声都能传到了几千里之外。 张九龄不说话了,毕竟这明显是污蔑。 他和李牧弟弟可太熟了。 他是个救人的医官,能教育出李太白这个多才多艺,嫉恶如仇的才子,能有多坏? “是从雪山上下来的人警告我们,说我们要是不配合他们,我们所有人的人头将全部被他砍掉,并堆成山丘。” “有很多信奉火神的也如此说,他们的人被那位李将军驱赶,杀戮,在北方待不下去,如今从山口进来,正在联系各个土邦的王组建联盟,抵抗那位将军!” “还有那些手上拿着经典,信奉安拉的大食人也如此说,他们似乎对那位李将军感到害怕,但害怕中还带着不服气,一直在加固城池,训练军队,准备用来抵抗他的入侵!” 老僧说完,浑浊的眼睛盯着张九龄道:“你们这支军队的统帅,就是他吗?” “你们都被吐蕃,大食还有那些昭武九姓骗了,李牧没你想的如此,吃人,堆京观······反正这些全是污蔑!” 张九龄自然不能承认。 李牧在他看来是有大功于国的,尤其是葱岭以西的黄金策吸引了大量人前去,当时他就在长安,很多长安城的那些不稳定因素,比如没田耕种的流民,所谓的游侠,逃逸的府兵,甚至很多罪犯全都被吸引西去为国实边。 来的时候,整个葱岭以西已然能够自给自足,朝廷在西域花费大减,让内部改革更快速的进行,这不是大功是什么? 至于那些消失的藩属国,他则选择性的遗忘了。 毕竟只是蛮夷而已。 活了近百年的老僧看着张九龄的面容,浑浊的眼睛渐渐闭上。 他已确认,这支遮天蔽日舰队的统帅,就是那个被吐蕃,大月支人,以及大食人警惕且害怕的李将军。 而吐蕃,大月支和大食人,任何一个想要占据且统治王舍城,都如拈花般容易。 “王舍城是个清净之地,尊敬的经略使,我知道您的官位比当初王玄策正使的官位还要高出很多!” “如果您能保证:李将军不会对婆罗门和刹帝利大肆杀戮,维持这里原本的统治,并能在冬天前来到这里抵御住吐蕃人的侵略,那么我们愿意一直供养你们,为你们提供粮食,提供仆人,提供能够提供的一切!” 老僧似乎是做出决定了。 “佛?” 张九龄从精舍出来后,冷笑的看着一片片虔诚的僧人,正对着一尊巨大的佛像念经。 让他冷笑的是,就是讲人人平等的佛祖,也不能净化这些天竺人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 皮肤的颜色越白,越是靠近佛祖。 皮肤颜色越深,越是离佛祖越远。 此时他的心里突然明白,为什么作为佛门的发源地,在这天竺却越来越势微了,却能一直能够扎根于大唐。 或者说,玄奘,真的是把天竺的真经取走了。 刚刚他惊讶于老僧为何如此舍得?要知道,这可是供应一万大军全部的粮草以及各种消耗。 他当初只要一个月的,就是计算出这王舍城势力范围供应一个月已然是极限了,其他粮草还需要去攻打其他城池。 再强逼着他们供应,那就是逼着王舍城的底层造反。 但那老僧却不以为然,说首陀罗和达利特没有粮食吃可以去吃草,吃河里的鱼虾,吃树皮,肯定是饿不死的。 反而一直追问他的保证到底算不算数,能不能代表李将军。 在他写了一张纸,并盖上经略使的大印之后,那老僧这才露出得意笑容。 对,就是那种似乎胜利了的得意笑容! 他真的想一拳打在那老僧只剩一颗牙齿的嘴上,非常想打! 让他感觉到一种恶心,深入骨髓的恶心: 首陀罗乃至贱民……在上层看来,真的只是他们的家畜,甚至连家畜都不如。 张九龄回想起这些日子来所接触的天竺人,忽然觉得,这里风物虽跟华夏迥异,却有什么东西跟华夏隐隐契合,有些东西不敢去深想,酸涩到极点。 “天竺这里,弥散着一股沉腐了千年的臭气,这种臭气······” 他最近并没有去研究佛经,而是在研究婆罗门教的《摩奴法典》。 他发现,种姓制有两个基础,一个是瓦尔纳,也就是以肤色区分的种族,另一个则是迦提,也就是职业。 婆罗门教的《摩奴法典》开列了很多种职业,列明哪些是高阶种族可以做的,哪些是低阶种族可以做的。 这种区分最后成为四个阶级,婆罗门负责祭祀,地位最高是需要全部人来供养,刹帝利负责统治,掌握军政大权,吠舍是普罗大众,负责生产,首陀罗是贱民,等于奴隶。 而“污染者”、“不可接触的人”,也就是被称呼为“达利特”的贱民,则只能从事搬尸体、掏粪等最低下的职业,连奴隶都不如。 至于为什么不反抗,便是首陀罗和达利特的职业往往也能分出级别出来。 可以直接鞭打甚至欺辱比他们更下一阶层。 就比如,同是达利特,放牛的可以欺压放羊的,搬运尸体的可以欺压掏粪的,给婆罗门掏厕所的欺压给刹帝利掏厕所的,给刹帝利掏厕所的欺压给吠舍以及首陀罗掏厕所的。 而且,每一个级别还不能乱,不能通婚,只要通婚了便会沉淀到下面一个阶层。 而历史越沉淀,种姓制越附着于职业之上,后者才是社会的真实基础,种姓制只是表层,能够深入人心的,正是因为生生世世所必须从事的职业。 回想起在王舍城街上看到的一幕扬景,无数首陀罗乃至达利特缩在角落里,衣不遮体,憔悴枯槁,但却一脸宁静,不以苦难为苦,在这些人心里,怕是根本找不到什么不平之心,更别说反抗了! 因《摩奴法典》说,这一世越苦难,那么下一世便会投生于高种姓,而污染到高种姓,便是罪孽。 张九龄之所以感觉到酸涩,之所以不敢去深想,就是他乃儒家之人。 而这一股上千年的腐臭之气,似乎正是儒家与他心中的圣地以及所坚持的最终理想! 自己所求的大同之世不就如此么? 民人各安其业,各守其礼,子子孙孙沿袭不变,天下永世太平以及守其业,执其礼,纲常不移,就是人间天国······ “这人间天国或佛门圣土·······我却为何感觉,如无边地狱?我所坚持的道,难道真的全错了?” “谁····又能为我解答?” 张九龄抬头望着高高的灵鹫山,喃喃自语。 第152章 秘密! 要论如今把李牧手段看的最清的,自然就是新任的金城守捉林友德了,此时的他,正在一个巨大工地上视察,对围在他身边的十几个各曹的主事以及被抓来的主权公司的主管言道。 金城各曹主事以及大名鼎鼎的治权公司头头赶忙如小鸡啄米般的点头。 不点头不行,相比于上任守捉陈开的仁厚,这位几乎就是另一个极端。 短短四年,从犯官到一城守捉,这从六品的官位,每一层台阶可全都是用粟特人的人头铺就的,是酷吏中的酷吏,刽子手中的刽子手。 他们要是敢不点头,就害怕明天再也没办法点头了。 节帅用他来监督并修筑瓦罕城,没人敢上下其手。 听说他早年甚至发下大宏愿,要化身为魔,为大唐安西肝脑涂地,最少要杀五百万胡儿来祭奠当初的五胡乱华旧事。 就是不知道整个安西有没有那么多胡人让他杀的。 他在上任金城守捉的时候,他给了各个部下有了新解释。 说整个葱岭以西没有那么多胡人,大宏愿肯定是凑不够了。 但是,他却突然指着官寺外大街上很多粟特女人抱着的混血小孩,那些是把小孩送到官方开设的教导院进行教导的。 “你看,这些胡女每生出一个唐人孩子,便可算作我杀掉一个胡人,金城是我经手的,康城也是我经手的,米城也是我.........后面再生咱唐人子嗣,子子孙孙无穷尽也,我这大宏愿,定是能够凑足的!” 这是他上任后,第一天便在官寺传出的狂言。 而想要退休老陈老守捉,还是不能休息,被节帅一纸调令调到苦心岛做副校长,叫什么发挥余热,教导下一辈,简直可称得上是要让他燃尽最后一点余寿! “地基一定要打的牢固,三和土一定要混的均匀,不要怕死人,少多少奴隶我都给你们补,但是要是敢给老夫以次充好,那就别怪老夫手黑了!” 阳光下,林有德走到一处高地,看着已然渐渐有了点样子的城墙地基,向跑过来承包修筑城墙的管事警告道。 “林守捉放心,人力很充足,定然百年不会出任何问题!” 那弓着腰听训话的管事赶忙擦了擦额头汗珠保证道。 “瓦罕城是控制瓦罕走廊最重要的战略重镇,也是以后攻略吐蕃大勃律的大后方,是丝绸南路的货物中转站,也是南下消灭吐火罗的战略支撑点,不比碎叶城的功用小,你们能晓的就很好!” 林有德把之前李牧交代的话传达出来,这才满意的背着手看向亘古不变的皑皑雪山。 心中思索着节帅的下一步动作。 作为安西最大治权公司,安利公司的总理事,李冠军最大的黑手套之一,如今终于是走在了阳光之下。 这几年他简直是坏事做尽,本来以为会被鸟尽弓藏,杀掉自己这个双手沾满血腥的恶魔,以此向朝廷做个交代,向那些不断攻击他的归化胡人做个交代。 却怎么也没想到,四年前的镇守使,现在成了安西持节副都护,葱岭吐蕃以西都可自决之。 自己这个藏在九幽之下的该死之人,竟也能这么明晃晃的成了葱岭以西最繁华,如今最富裕的金城守捉使,这让他很是有些不适应。 当初在河北,自小聪明的他很早就成卢家大少爷的书童,之后更是一路被他们推着走,十九岁便凭借自身的能力成为了进士。 当然,能这么容易成为进士自然少不了卢家的帮助,天上掉下的馅饼,早就在掉下的那一刻就标好了价格。 所以,自然是需要为他们卖命,也把他最后的一丝良知,给吞噬了进去。 随后,卢家自己做的事情就全成了他的黑锅,自然也就成了弃子,还好那个时候政局混乱,用全部家财才把老命保住,判了抄家流放三千里,家人全死,只身流落到这安西之地苟活。 而现在,自己又是恶事做尽,但却再次出现在阳光之下,还以犯官之身直接被任命为从六品守捉,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奇妙了。 真的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作为卢家的弃子,又是被李冠军捡到,并重新洗白的他,已然重新成了他手上的新棋子。 而这个棋子,如今只是被亮了出来,也不知道会用来对付谁? ······ 百里平湖把凉爽的空气吹进大宛镇守府后花园的临湖小筑,挂在檐角的铜铃被吹的叮叮当当做响。 书房中,两个人正在对坐,分别是李牧与李客父子两人。 “父亲,我就是我,不是什么天神下凡,也不是什么仙神转世!” 李牧苦笑一声,只能是如此反驳道。 “哎,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我已把当初牧儿的坟茔打开火化,并撒在了楚河之上,没人知道那件事情。” “你用整个突骑施为他陪葬,牧儿被杀的怨气,也算是能够平复了!” 李客看着不怒自威的‘儿子’,想到了当初他准备把死去的亲生骨肉埋了,准备回蜀中的旧事。 当初他的大儿子死了,正当把棺材板盖上之时,棺材里突然出现了另一个人,长相竟然跟死去的牧儿没有半点区别,除了他身上所穿之物以及行李。 他当初认为这是上天的赐予,便悄悄把亲儿子的坟头平掉,认了这位突然出现的‘异人’为子。 但这几年儿子做的事越来越大,如今竟然成了葱岭以西第一人。 而他,竟也因儿子被皇帝封赏为伯爵,他要把儿子身世的秘密彻底埋葬! 李牧,就是他李客的亲儿子。 第153章 内循环和外循环 “长安在暗处有马三刀还算得用,萧武是咱老街坊,如今在长安也算一号人物,成了从四品的左金吾卫中郎将,不管再麻烦的事都可去找他,他定不会推辞半点!” “您如今老当益壮,也听儿子的,正该学他一般,在长安也给我再找个姨娘,如此,我们兄妹三人也算热闹些!” 李牧笑中带着调侃安慰老父,如他造反的话,一家子除了他可全都要死。 《唐律疏议·职制律》:外官大将不得挈眷赴镇,《唐会要》:节度、都护初除,皆令家属留京,子孙听随。 这可是明明白白的大唐律,太宗时候还是自愿,但到了现在,已然是朝廷铁律了。 他拿了李三郎给的巨大权利,自也需他给个保证,而他真实身份只有李客知道,也清楚跟李牧并无直接血缘关系,这才有之前的那番言语,却没想到他会如此做。 为了自己,断去了自家人所有后路。 但,这也是他觉得最亏欠老爹与弟弟妹妹的地方。 他是为了自己理想,为汉人永远占据中亚这片沃土,如今却不得不把他们全陷入险地,也是真的没其他办法了。 而且,他要是真的无父无母又无子,如何能持双旌双节,葱岭以西可专杀转赏,威福自享? 要是还能一家人在一起,那就真把皇帝和把整个大唐官僚集团当成傻子了。 如今可不是安史之乱之后的藩镇割据时期,朝廷威严可是如日中天。 “浑小子,你们兄妹三人,个个都还没成婚,我又如何能再娶?” 接着又摇头笑着说:“你还别说,就数小萧这家伙最有福气,啥样的好事都能让他给赶上了,从四品啊!” 李客比萧武大十岁,而萧武与李牧相交,老萧在他嘴里自也就成了小萧。 他也是知道萧武能如此,全靠自家儿子,去了长安当然也不须客气。 他想了想又郑重问桌子对面阴影中的儿子:“你的婚事我就不多嘴了,你自小就有主意!” “月儿与你手下的那个李嗣业是个什么章程?” “小白在京城与谁成婚,怎么也需要你来点·····” “爹,何须我说了算,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之一便是小月和小白过的开开心心。” “您就放宽心,不需考虑政治联姻这种东西,太白想娶谁就娶谁,他就是想娶公主,我也想办法让他如愿!” “小月想嫁谁就嫁谁,但哪个敢让她受一星半点委屈,我定要他后悔出生在世上!” “爹你也是,在长安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可别委屈了自己,就算您把皇宫给烧了,也有儿子在后给您兜着呢。” 李牧坐直了身体,身子也从墙壁后阴影中出来,打断李客想要说下去的话。 他做商人的时间太久了,骨子里还是有些唯唯诺诺,认为这个家应是这个最有出息的儿子做主。 他自是要拍胸脯保证,三人是他最亲的亲人,也是他最不愿他们为自己受任何委屈的。 李客看大儿子一副混不吝样子,顿时也是一阵无语,自己为他着想,却落到这样的言语。 但不得不说,自己这儿子比之在碎叶城改变真的太大了,这些话听着就是提气。 我儿跟以前可真的是今非昔比了,如大鹏展翅般一飞冲天,短短几年便成整个天下间的风云人物。 尤其是他自小就对弟弟妹妹亲到骨子里了,如今大了还能如此,甚至犹有过之,让李客极感欣慰。 至于所谓的娶公主,烧皇宫,让他们后悔出生在这个世上之类的,自己定不会给牧儿惹事,牧儿如今站的太高了,不能帮他也就罢了,肯定不能拖后腿的。 他最担心的还是混账老二。 这小子在碎叶城自小就不安分,如今还狂到在长安大街上杀人,那可是天下首善之地,这个惹祸精,定然又是牧儿在背后给他擦的屁股,又不知道搭进去多少人情进去。 你哥就是再厉害,再能立功,再有面子,再能赚钱,也没你这种变着花样作死的。 这次去长安定然好好管教! ··· 李牧挥了挥衣袖,没带走一丝云彩。 他驻马在山坡上,看着远处近五百武装到牙齿的护卫队伍离去,里面有他的父亲和妹妹,一直望到再也看不见,这才怅然若失叹气。 自从他走上了这条路,便在一直都在别离。 萧武,马三刀,李太白,张守珪,如今连老爹和妹妹也走了,只他一人孤独留在中亚这片地方。 有的时候他在想,坚守的意义是什么? 人生不过百年身,也许他死了,世界还会以原本的路径发展,这里还是会被胡化,一切都会被历史的尘埃掩盖。 但随即就想当初他穿越新疆口岸的一个真实事情。 一个1946年便驻守在新疆边防地区守护国境线的国军部队,坚守了整整四年,在国军败退台湾没补给,没有换防,他们就是啃树皮,吃草根也默默坚守于边境线。 直到1950年,解放军巡视国境线的部队才发现了这一支队伍,他们这才知道,国军早已经没有了,他们的坚持,有意义吗? 有意义,他们坚守四年,阿三没有机会侵占一寸国土,于无声处,守护万家灯火,无怨无悔,这就是坚守的意思。 接着又想到,安西白发军坚守孤城五十年的意义是什么?归义军的意义又是什么? 也许坚守,这就是坚守本身的意义。 安西军的底色,安西军的军魂,就是守护。 他要趁着当今大唐还算平静,尽量多做一些事,尽量让安西多一点底蕴,尽量让他们能靠自己来守护。 他之前所做的全部事情,就是让七河地区尤其是伊犁与大宛及两河河中地区,与大唐建立起了内部循环管路,能够靠不断移民来自壮。 而外部,则要切断吐蕃在天竺的抽血,建立安西自己的外部循环管路,或者说,建立外循环机制来抽血更合适一些。 就如武侠小说中所言,任督二脉一通,便可天下无敌。 如今任脉已通,正是打通督脉之时! 第154章 崔氏兄弟 在沟东头的坡地上,一座三间开的屋子,坐北朝南耸立在沟北,周围有木栅栏围着,正中间开了一扇大门,门上还有红色喜字残留。 偏房的屋顶已是冒出了炊烟,屋子里一个新妇正在烧火做饭,正把码放的整整齐齐的柴火扔进灶中。 “嫂子,我饿了。” 崔器牵着马走进大门喊道。 他把背上下套用的行囊扔在木桩子上,手中还抓着的两只乱蹬的野兔,随后把弓弦卸下,把弓放在杂物间的弓架上。 “快好了·····九郎,这天气热了,你得空编个兔子笼,把它养起来,可别弄死了。” 崔白氏手中拿着勺子,走出厨房向院子里壮如熊虎般的小叔子喊道。 “晓得了,下午我到小玉家中学去,听说他把百工院的手艺全学会了!” 崔器一边应着,一边把一根草绳拴在兔子腿上,另一端系在码的整整齐齐柴垛旁的木杆上。 “嫂子,我昨儿听大兄说您去‘育婴所’,可是入了其中为吏?” 崔器直起腰问道。 “哈哈,九郎,明年咱崔家可就要多一口子人了!”正在这个时候,篱笆院子外的崔六郎打马过来,向弟弟高声笑道。 而崔白氏抚着肚子进了屋子,脸上笑意绵绵! “真的!” 崔器一跳三尺高,看向也牵马进来的崔和崔六郎道。 “可不是,那育婴院老张头说肯定揣的是小崽子,硬是坑了我一顿饭!” 崔六郎看着院子里栓的两个野兔,顿时直接向弟弟苦口婆心道: “不过九郎啊,那平康镇蒙学的大先生专门找我,说你小子上学堂又不见了人影,我给你说过多少回了,要好好学,如此才能入小学堂,入了小学堂毕业了才有资格去考苦心岛军校,你这是要气死我?” 崔六郎越说越是生气。 自己这弟弟如熊虎一般的身体就是一副当兵的好料,从底层拼杀和从苦心岛军校出来可是一个天一个地的,他咋就不听呢? 老子这可是专门灌醉了老镇长,他给的内部消息,如今金城副守捉可就是第一批从苦心岛出来的。 那可是当今节帅嫡系中的嫡系,入了军中,直接一句师兄,稍微有点功劳官职还不是蹭蹭的往上涨? “大哥,我识那字,但那字不认我啊,再说我如今已是认识了不少字,今年入秋我就去参加遴选,你再叫我就跑······” 崔器一听这话头就大,直接不管不顾道。 “你这个愣头青,何小玉上次拿了个全优,你却连考都没考,看我今天不狠狠教训教训你······”他说完就去寻找马鞭,非要狠狠抽这小子不可,让他晓得什么叫长兄如父。 “崔六郎你是不是一回来就找不痛快,还要不要吃饭?”这个时候,进入厨房的崔白氏直接用勺子指着自家男人喊道。 “我······自然是要吃饭的!” 崔六郎一下子给哑火了,用马鞭指着做鬼脸的崔器是无可奈何。 如今媳妇肚里揣着老崔家的崽,他是一点也不敢反驳的。 不然就真没饭吃了! ··· “明天是清明,我打探到张大都护要经过咱平康镇,去忠烈祠上香,你小子加入镇公所的辅兵班肯定要做外围护卫,一定得打起精神来。” 一个大木桌在院子正中,崔六郎看着弟弟拿着人头大小的陶碗往嘴里刨汤饼,放下筷子向他叮嘱道。 自从半路上父亲死后,没爹没娘的他们,开元三年就来到了当时还叫平康烽戍堡的这里。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大宛镇守府是真给分地。 两个少年被登记在一个户口上,一条汇入楚河的小溪从放牛沟流过,在小溪旁边就是他们的五百亩良田,童叟无欺! 税负并不重,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撂荒,撂荒了官府就直接收走。 两个半大少年看着无边无际的属于他们的田跪在地上大哭。 大宛镇守府是真给地,还是可以引溪水浇灌的水浇地。 然后第二天他们就傻眼了。 这么大一片良田怎么耕?这么大片良田要是不种上粮食可要遭天谴的。 然后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崔器梗着脖子说,我力气和牛差不了多少,租下耕地家伙什把我当牛使唤就行。 当然,并没把自家弟弟当牛使唤。 镇上有全是奴隶的耕作队能租,牛也能租,种上牧草等其他作物也算是种了。 有了地,给官府交了税,把多余的粮食卖掉,家业也就慢慢的有了。 两三年间,兄弟齐心协力,就把当初在放牛沟的窝棚盖成了三间大瓦房。 崔六郎嘴巴甜,把家里活计全扔给弟弟,天天去白家的地里帮忙,把同为移民过来白家闺女给骗到手。 去年冬日就结婚入了洞房。 而家里有了女人,两兄弟就真的扎下根了。 他们知道这些好日子都是谁给的,在父母的灵位之上,偷偷供奉上了李冠军的长生牌位。 虽然官府严厉打击这种行为,但每天早上还是第一时间就给他们上香。 尤其是初春的时候,节帅与碎叶侯一战灭二十万突骑施,让他们崇拜起来,整个平康镇陷入欢呼的海洋。 接下来更是喜事连连。 先是牛马集市的牛羊马等牲畜价格大跌,甚至可去官府借贷去购买,他家中一口气置办五头耕牛,三匹好马,七八只羊养着。 接着就是崔家有后了。 四年,仅仅来到安西四年便有了父母那一辈子也置办不起的家业。 而且并非是他家,和他们一起来的几乎都是如此。 所以,每一年的清明节,平康镇便热闹起来了。 这一天全都不干活,就是去镇中心的忠烈祠祭拜。 没有他们的牺牲,如何会有如今的好日子。 “听民兵处的导师讲,张大都护当年一战灭四万吐食联军,把胡虏的人头都堆成山了,自然是要去瞻仰!”崔器一口气吃完,抹了抹嘴点了点头。 “你就不能好好去蒙学学习?天天参加民兵处的集训,上了战扬不也还是一个兵?” 崔六郎又开始唠叨了。 “兵又怎么了,一人入安西军当兵,便是全家的荣耀,战死沙扬更是荣耀,还能给家门换来一块烈士牌匾,入了忠烈祠永远享受子孙的香火!” 崔器不以为然道。 如今安西军地位极高,少年都以入安西军为荣。 平时除了训练苦点,军饷待遇却极高,一天听说能吃四到五顿饭,还有肉,现在还有了新的行军粮。 退役后还给安排入各种公所或官府为吏员,就算伤残了也是入荣军院,有专人照顾。 可惜遴选极为严格,没一点本事根本选不上! “随你吧!”他看了一眼瞪着他的媳妇,只能是无奈言道。 第155章 高适 崔家的篱笆墙外,崔六郎一大早便已整备好马匹,看到自家婆娘还专门把毛线放进挎包里,这才锁门,顿时又开始忍不住叨叨起来: “你这手倒是不得闲,这去镇上还要把毛线带上?” 这是平康镇出现的时兴事物,买了毛线后百工院还有人专门教怎么织衣物,怀孕的阿兰说她要学,只能咬着牙买了几团腾贵的毛线,让她自己摆弄。 也没指望她能织出衣物,就是宠着。 “废什么话,当初嫁你时也没见你这么碎嘴····哎呀!” 骑在马上的崔六郎一把把婆娘提上马背,哈哈大笑。 还算神俊的马吐了个响鼻,看样子是想把背上两人给掀翻下去。 “····六郎,我织毛衣还有些针法不会,到镇子上要去百工院请教张大娘呢。” 崔白氏看到远处何小玉也骑着马过来一起去镇上,用胳膊肘狠狠地顶了一下他说道。 听说这织出衣物极为暖和,到时候自己男人冬天出门给人做译者也不用那么冷了,就是越来越如妇人般嘴碎了。 “哈哈,小玉你这马终究是学会了,一起走喽!”崔六郎捂着胸口倒吸一口凉气,向过来的何小玉打了个招呼。 邻居何小玉骑着马似乎还有些生疏,脸色发白和崔六郎的马齐头并进后,这才向他们夫妻见礼道:“嫂嫂,六哥!” 开元三年几人是同一批的屯边移民,一起在路上走了万里相互扶持,熟的是不能再熟了,自也不会见外。 而崔器早在天不亮便已经先去了镇上,他今日有任务在身。 三个人骑着两匹马,在一路闲聊中绕过一个小山包,走在一条两丈宽的官道上,在官道两边,是被整齐田垄分割的大片田地,新种的麦田绿油油的,一望无际。 隐隐约约能看见溪流下游,两三个十几户人家聚集的小村落,点缀在一大片绿色中,都有小路与这条大路相接。 这条新官道是新修的,能直通平康镇的,在那里交汇是另一条直通金城的道路,大食人都经过这条丝路去去碎叶城,去大唐长安,正是走了千百年的丝路。 新官道上有架着牛车,拉着老人小孩婆姨的,也有如崔六郎夫妇一起骑在马上的,还有不少扛着铁锹往家里走,他们是天不亮下地,先把地里的活计往前赶,正要回去换上新衣去镇上。 当然,最多的还是如何小玉一般的单人独骑,或骑马,或骑驴,还有小孩骑着牛慢悠悠走的。 这里离镇上几十里地,以前自然是靠铁脚板,但自从牲畜价格下来了,家家户户都买了牲畜用来家用。 按照镇上宣讲官新的说法:一户人家两匹马,三间大瓦房,四头牛,五个孩子这才是镇守府对他们的新要求。 如今镇守府做到自己该做的,你们没有达到标准的就要从自己身上多找找原因,是白天没努力,还是晚上没努力? 这句话虽然糙但理却不糙,是因为周边大量的土地还荒芜着,没人种怎么行? 这个时候,五六个八九岁的少年背着弓,挎着横刀骑着马呼啸向远方狂奔,引来路上不少大人喝骂。 大笑的少年们突然看到带着兜鍪,披着甲的三个公所巡骑,这才如老鼠见了猫似的放慢了速度,经过后还向其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逃也似的走了。 今天清明节蒙学不开课,倒是给他们放羊了。 崔六郎看着这些骑马呼啸而去的恶少年,想起自己小时候的家乡陇右。 他如此年龄之时,家里只有四五亩的薄田,如窝棚一般的两间草房,唯一算的上是家畜的估计只有那十几只下蛋的母鸡了,最贵重的财产是父亲那一把传了三代人的横刀,一杆当年爷爷战扬立功,抢到的战利品步槊。 而他小时候也是和弟弟,是骑着自己制作的竹马与小伙伴疯玩。 而在安西,用的却不是竹马,而是真的骑着马去疯玩。 他搂着婆娘还没有任何凸起的肚子,闻着她发丝的清香,心里感慨:大宛,真是好啊! “高兄,这才是上天所赐之地啊,在关中,在河北,在中原,一亩地一间房便是一家赖以生存的财富,可在这里,一亩地算什么?一棵草而已!” “我们见识了伊犁河谷那万里沃野无人耕种,也见了热海的千里湖泊无人打渔,行到这才发现,原来淘金移民过来的他们,生活是这个样子!” 骑在马上的王之涣脸上泛着红光,不顾周围人的目光,双手虚,看着这迥异中原,又似乎充满着勃勃生机的景色,向旁边带着一杆枪,骑着老马的高适感慨道。 “从关中移民过来是对的,还要继续移民,要把伊犁河谷,要把热海周边的的地方全都填满,天山以东下雨太少,还被大漠分成一片片不相连的绿洲,不好防守也不好聚兵,要守住西域,必须要守住西域以西啊!” “而且这里人人都能骑马,家中富裕,是最好的兵源地,稍加训练便是合格骑兵,冠军大将军,真的很了不起。” “听说葱岭以西最精华的地方便是伊犁河谷和易守难攻的大宛盆地。” “伊犁河谷,大将军刚打下来不能算,大宛却很早就开始囤田,也不知道那里是个什么样的光景!?” 很少发言的高适看着一望无际绿油油的田地,看着一路所行骑马之人回应道。 他先在燕赵之地游侠,想要投军却报国无门。 开元六年在骊山碰见了李太白,两人比斗,高家枪五六招之后便败于他手。 还被他嘲讽说高家枪招式确实精妙,但却无杀伐之气,他老家不少的街坊邻居虽没他的枪法精妙,却杀气森然,讲究有死无生,让他回家好好练练。 高适不服气,就天天向李太白挑战。 他不服气的是高家枪可是真的战扬杀伐之术,被这样嘲讽实在受不了。 李太白也乐得找个陪练,就这么过了半个月,两人也算是结下友谊,他却使出浑身解数却根本打不过手持利剑的李太白。 本来心灰意冷想要回家静心练武十年再出山。 但得知李太白正与天下第一的剑圣学剑,而他的大兄便是鼎鼎大名五百破两万的李冠军,他便觉得自己又行了! 毕竟,他大兄真的是横行天下的大唐新一代第一名将,老师也是真真切切的陛下亲口承认的剑圣,他一首《侠客行》,更是被天下所有游侠疯狂崇拜,败在他手上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两人一见如故,李太白一边喝酒一边问他为何事所愁?他老实的说报效朝廷无门。 他醉着酒说:这有何难,去安西,西域以西没有他李太白办不了的事。 随后就手书一封呼呼大睡。 而他,真带着李太白的书信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