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叫我来捉鬼》 第二十四章 家有鬼妻之大结局(一) 常勇喜出望外,从两个被害女人故事中,调查出了非常关键的线索。 张兰静墓地怨气冲天,吴晴晴相貌与兰晴完全一致,下葬处缺无任何怨气。 通过仔细分析可以猜测,兰晴是张兰静与吴晴晴的组合体。她继承了张兰静的冤魂怨气,同时得到了吴晴晴的相貌,两个苦命女人的组合。 不难想象,兰晴灵魂充满了怨恨,尤其针对道德败坏的渣男,碰见了绝对会留下血手印,然后死于非命。 张兰静下葬时还缺一只小手,而吴晴晴照片里手显得修长,这两种怨恨结合体,令常勇非常惊讶,也产生了一些恻隐之心。 到底谁杀了张兰静呢?为什么要和吴晴晴成为结合体呢?两者肯定有交集,是哪一种交集呢? 值得庆幸的是,王桢竹彻底被人情世故征服了,自己深爱的女人居然不是一个正常人。若不是常勇及时出现,估计自己很快就阳气殆尽了。 王桢竹身子有些颤抖,方才打击非常之大,无助问道:“常勇,下来该怎么办呢?” “既然弄清了兰晴身份,就从这两个苦命女人着手,逼迫她现身然后一切交给我。她不能在搞事情了,这对于在世的人极不公平。”常勇解释道。 “嗯。” 王桢竹沉默了。 小王再问道:“哥,咋的着手?不会让我蹲点坟墓吧?” “不错,必须蹲呀。” “我的妈呀,让我?” “这不废话。” “太高抬我了,我真怕的要死。” “别怕,有我呢。你先去商店买点零食,今晚我们在张兰静墓前蹲点。” “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那臭婆娘,非要让我跟哥们儿混,她只知道吃,却不知道男人在外干的不是人的活。”小王直接流汗了,内心一阵阵抱怨…… 常勇靠在一棵老柳树旁,思索着张兰静与吴晴晴到底有什么交集,从而合二为一。 常勇与王桢竹买了许多零食与啤酒,为上夜班做准备。 太阳西下,渐渐落入远处山岗,留下一抹红。 坟地凄凉,冷清,三个人像精神病患者,坐在草地上,不敢生火,只能忍受冷风的侵袭。 手电筒必不可少,一人一个手电筒,还有手中隐藏的烟。 月亮代替了太阳的光芒,但不温暖,唯一就是黑夜多了一丝光芒。 今晚,月明星稀,但东方有乌云,东风若来,必遮挡星月之光辉。 常勇知晓,半夜三更之时,可能才会有动静,便卷缩在军绿大衣里睡了过去,偶尔还打起了呼噜。 白天用脑过度,再加上心情不好,常勇累坏了,闭上了双眼很快就睡了过去。 小王不忍心打扰,便与王桢竹撤退到十几米外抽烟喝酒聊天去了。 长夜漫漫,好不容易熬到午夜12点,恰好头顶乌云密布,星月之光瞬间褪去,周围顿时漆黑一片。 小王有些烦躁了,这种天气状况最阴森恐怖,何况在荒野的墓地上。 “哥,鬼来了。”小王有些惊吓。 常勇赶紧起了身,揉了揉眼睛。 “嘿嘿,月亮不见了,我猜的。”小王笑道。 “嘘!12点刚过,保持沉默,不要讲话。待会你俩看好戏,千万不要靠近我,我怕伤到你俩。”常勇看了一下手表,低声对二人叮嘱。 于是,三人躲在了老柳树背后,打起了精神,注视着不远处张兰静的坟墓。 突然间,一只野猫蹿来,喵一声,吓得小王握住了常用的胳膊。 “哥,会不会是嫂子兰晴?” “轻声点,胆小鬼,怂样子。别草木皆兵呀,一只野猫而已。” “嗯,我错了,该死!让我想起那只大老鼠,以为又是同样的鬼把戏。” “你别说话就行了,闭上你的嘴,别把事给我搞砸了。” “嗯,我晓得了。” 王桢竹没有发出一个字眼,耐心等待着妻子现身,还想当面与妻子叙叙旧,毕竟夫妻感情相当不错。 不久后,一阵阴风来袭,一道白光飘了过来,再仔细一瞧,一个披肩散发白衣女人,正是兰晴,头也没回消失在墓碑面前。 “喂,你俩就蹲在这里,我去收了她,不能再让她祸害人间了。”常勇说道。 “常勇,我,我。”王桢竹犹豫不决,心里有话说不出。 “王哥,你尽管说,别介意。” “你收了兰晴,就是杀了她,是吗?” “我不杀她,我把她交给,交给谁不能告诉你。但,跟杀了她一个道理。” “哦,那我能不能最后跟她说些话,毕竟夫妻一场,也算千年修来的缘分。” “这个嘛,嗯,我可以给你时间,就看人家愿不愿意跟你说话了。” “好,谢谢。” 模模糊糊看到王桢竹失落的表情,不禁同情起来。 感情这事,痛苦总比欢乐多。 常勇像一个猎人,轻轻靠近了张兰静的坟墓。 刚一到墓堆处,迅速展开了行动,依照师父《阴阳法术》里面布置,把小桃木剑插到了周围八个方向,接着快速用一根红绳子连接了八个小桃木剑,这根红绳前几天用鸡血侵染过。 “八面星移,邪魔歪道,就地正法,命我乾坤。” 这几句话,常勇可是偷偷背了好久了。 最后拔出幽灵宝剑,插进了脚下土壤,“兰晴嫂子,俯首就擒。” 忽然间,银光护甲闪烁,幽灵宝剑开始微微颤动,证明冤魂正在蠢蠢欲动。 一瞬间,兰晴站在了坟堆之上,常勇只能仰视相对。 “我恨你,常勇。不想理你,你居然像一个鬼纠缠我,我真想杀了你。”兰晴怨气冲天,半边脸已经成了白骨形象。 “呵呵,嫂子,你才是真正的魔鬼,碰见我算你倒霉。”常勇轻蔑笑道。 “找死!!!” 兰晴露出了血手印,像常勇攻击而来。 “啊!” 兰晴被红绳阻拦在了圈内,同时搞得整个脸庞都成了白骨形象,着实令人不忍直视,非常惊恐。 “师父果然厉害,这一招果然管用。看来以后我得好好研究一下他老人家的着作。” 常勇嘴角上扬,没有着急进攻,反而心态平稳,倒是要瞧瞧这个困兽怎样逃出牢笼?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二十五章 家有鬼妻之大结局(二) 兰晴突然消失了,躲进了墓穴中。 果不其然,一切都在预料中,兰晴乃双面幽魂,皮囊借用吴晴晴之美,而实际操纵者为张兰静的冤魂。 王桢竹不禁靠近了,询问兰晴踪影,常勇异常冷静,让其回到原地等待,莫冲动而来以免打草惊蛇。 约一分钟后,白影又出现了,衣襟中是一具白骨,无皮无肉。 更令人惊讶的是,白骨走出了红线圈,并且把红绳给撕断了。 常勇一脚踹过去,白骨径直倒下了,缓缓又开始爬起。 而幽灵宝剑居然没有发出危险的信号光芒。 正在疑惑之时,突然地面草丛中掠过一道白影,钻进了白骨的嘴里,白骨瞬间有了生机,快速灵活的走过来。 走着走着,全身皮囊拼凑,兰晴容貌迅速呈现在了眼前。 常勇才明白,兰晴方才使用了分身术,白骨对红绳不惧怕,像普通人一般,只是单纯红绳而已,随意拉扯撕断。等到白骨破了阵,鬼魂在来附体,从而逃脱布阵。 别忘了,兰晴可是双面幽魂。 “常勇,你别逼我,井水不犯河水,不然我必须杀了你。”兰晴依旧不想与常勇为敌,还想警告一番。 “呵呵,我不是吓大的,死到临头,还敢嘴硬,找死!!!”常勇提高了嗓门,一副倔脾气。 就在常勇要发飙之时,王桢竹却冲了过来,想和兰晴说点话,当做最后一别之言语。 “王哥,我都说了,不让你过来,很危险的。”常勇着急了,急忙拉住了王桢竹。 “我,兄弟,你答应让我和你嫂子说点话,你忘了?” 常勇无可奈何,“好,看人家愿意吗?” 王桢竹眼含泪水,缓缓说道:“兰晴,收手吧,你我夫妻一场,我最了解你,你心肠不坏,为人和善,你不应该有这么深的怨恨呀。” 一声尖叫,令人刺耳,已不再是那个温柔贤淑的兰晴了。 “我懂你,你不要装的很邪恶,老婆。” “谁是你老婆?哈哈哈哈。我是魔鬼,我要吸干你的阳气,可惜半路杀除了常垃圾。” 常勇愤怒不止,“王哥,你闪开,我来教训她。她已不是嫂子了,她真的是魔鬼。” “兰晴,不要执迷不悟了。你说的都是假话,我能看出来。” “滚远点。”兰晴露出了鬼牙,令人生畏。 同时,王桢竹一阵阴风扫倒,头晕的发慌,动弹不得。 随后,兰晴主动朝着常勇进攻而来。 一只血手,灵活至极,打到身上留下手印,就会迷乱心智,从而走上不归路。 常勇幸好有银光护甲防御,再加上幽灵宝剑攻击,可谓是攻防兼备。 但常勇低估了兰晴的能耐,双面幽魂可不是可不是好惹的。 兰晴真身与假身随意切换,令常勇目不暇接,也完全失去了进攻主动权。 真身不惧怕幽灵宝剑,假身血手印威力猛烈,一不留神常勇被猛击后,痛苦倒地难以招架得住。 因为真身乃白骨形象,骨头硬的如钢筋,打在人身上痛苦可想而知。假身血手印快如疾风,没有练过功夫一时很难招架。 除非常勇比兰晴快,假身用幽灵宝剑应对,真身再用其他武器对付,比如板砖、锤子、大刀、双截棍等等。 但常勇动作哪有兰晴快呀?只有挨打的份了。 常勇刚站起来,兰晴又快去过来,直接抽了常勇一个耳光,侮辱性极强的羞辱方式。 “哎呦!!!” 顿时,常勇捂着脸部,火辣辣的感觉,不用照镜子,几个手指印迹必然在脸上挂着。 “哈哈哈哈。”兰晴发出了刺耳的笑声,“常勇,你还要脸吗?看你真不要脸,哈哈哈哈。” “臭女人,蛇蝎之心。”常勇回骂道。 常勇收回幽灵宝剑,一脚踹了过去,谁知兰晴又切换成假身,径直踢了空,一个趔趄又被绊倒了。 “可恶,卑鄙,有本事光明正大跟我打架。”常勇一脸不甘心,同时非常狼狈不堪。 “哈哈哈哈,跟你再玩玩,玩腻了让你给我当陪葬,睡在我的棺材旁边。”兰晴笑起来面色青白,皮包骨头的脸让人毛骨悚然。 小王蹲在老柳树旁看的心惊肉跳,见常勇受人欺负却不敢上前去帮忙。他也知道,自己上去可能帮倒忙,但这种看热闹令人非常压抑,内心非常紧绷,仿佛胆汁上升到了唾液里。 又是一耳光! 女人似乎就会这一招! 常勇捂着脸,长大以后从来没有这样被羞辱过。 上小学时候,经常被老先生教训,那只怪自己不听话,太顽皮,该打!!! 但……怎可如此狼狈不堪!!! 常勇站直了身子,握紧了拳头,只有比兰晴快才能取胜,其实就是一招半式之差别。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兰晴招数太快了,两个角色自由切换,如同赫赫有名的四川传统戏剧精华变脸术,说变就变,来不及思考与眨眼。 常勇节节败退,无可奈何,无计可施。 最后,站不稳了,马上给跪下了。 兰晴知晓常勇撑不住了,再次尖笑,让人毛骨悚然,让人耳膜难受。 小王中午鼓起勇气,杀了过去,手中柳树枝还没挥动,就被兰晴白骨抓掐住了喉咙。 “妈呀,我不是来送死的。”小王差点吓尿了。 常勇见势不妙,同时用尽力气冲了过去,猛地掐住了兰晴的喉咙,才迫使她松手,救了小王一命。 “谁让你过来,靠边站去,想死了?”常勇转头看着小王高声警告。 “我,我,我就说么,我会帮倒忙。”小王捂住脖子,又快去溜到了柳树下面。 “常勇,我把你玩腻了,姐姐我现在就让你去见阎王。”兰晴下了诛杀令。 兰晴一只手拽住了常勇衣领,另一只血手抓住了常勇胸口心脏处,试图了结了常勇的性命。 顿时,常勇心脏受阻,呼吸困难,这兰晴真是一个厉鬼。虽然鬼术一般,但为双面幽魂,正好克制了常勇的幽灵宝剑与银光护甲。 千钧一发,危在旦夕……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二十六章 家有鬼妻之大结局(三) 无助!!! 乌云密布,月无辉!!! 情急之下,王桢竹冲了上去,从两者之间缝隙进去,一把抱住了兰晴,眼含热泪。 “别执迷不悟了,兰晴,我求求你。” “你走开!!!” 由于王桢竹挡住了兰晴与常勇之间流通气息,导致兰晴杀伤力锐减,常勇胸口压迫感降低,暂无生命危险。 “我不走,要杀就杀我,我愿意抵常勇的命。” 王桢竹心已碎,与兰晴这场意外感情,是他枯燥人生中最美的相遇时光。 既然美梦已碎,心也碎,人是情感动物,何不分手干净利落,不要留下遗憾与仇恨。 “你这个糊涂虫!走开!” “呵呵,你老说我糊涂,因为我只有在你面前糊涂。” “我不杀他,他要杀我,你忍心我粉身碎骨吗?” “不忍心,但我认为你做错了。” “你,你再烦我,我真连你也杀了。” “呵呵,自从失去你,我的心已死,生命对我如今何足挂齿?” 王桢竹是个文化人,说出这些话语着实令人感动或者肉麻。 常勇都听到了,不禁沉默不语,脑子里断电了几秒钟,甚至想到了尹莲,爱情如一把剑直插自己胸口,与兰青血手印一模一样,心寒至极! “你,我问你最后一句,走不走?快走呀,别不识好歹,不知抬举了。我不是人,不是你妻子,我不是兰晴,我是害人的鬼怪。”兰晴有些慌张了,因为她欺骗了一个善良痴情的男人。 “常勇,你快走,我给你挡着。”王桢竹大声呼唤。 常勇瞬间反应过来,“好,我先挣脱了,再救你。” 眼看常勇挣脱而去,兰晴怨气加重,面露狰狞,猛烈推了王桢竹一把,径直使其倒地,而常勇瞬间挣脱了。 常勇无大碍,而王桢竹却受伤了,而且非常严重,阴气在体内瞬间扩张,瞬间虚弱无比,犹如冻僵了一般。 刚才兰晴情急之下,下手确实重了。 “臭女人,你真下的起毒手。王哥,你没事吧?” 常勇急忙抱着王桢竹,询问受伤情况。 “我,我没事。呵呵,我终于明白了,只有我死,才能挽救兰晴的灵魂。常勇,希望你可以超度她,别让她在地狱里受万般折磨。你一定要答应我,答应我。” 王桢竹有气无力,似乎马上要断气一般,此刻必须去医院治疗。 “我答应你,你放心。”常勇安慰王桢竹后,马上恶狠狠盯着兰晴:“你这个没人性的东西,看见了吗?王哥,这个时候还在关心你。” 兰晴瞬间呆呆站在原地,毫无斗志可言,居然流下了血泪。 迟疑了一下,兰晴笑道:“哈哈哈哈,你们男人都是畜牲,但王桢竹,你怎么是个另类?我后悔,后悔盯上了你,我真犯贱!!!” “猫哭耗子,假慈悲,像王哥这样的人,你下辈子都找不到。对了,你没下辈子了,你会下地狱。”常勇握着冰冷的手,有点激动了。 “呵呵,常勇,这句话,你算说对了,我能遇上他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兰晴,你有何冤屈,可以告诉我。我一定会到地府那里给你求情,让你下地狱少受一点折磨,或者下辈子投个好胎。”常勇见此情形,开始劝说了。 “我,我好冤屈,但我已经不再冤屈了,我的仇已报了,我还要惩罚更多无情的男人。”兰晴语气开始加重。 常勇知道有的谈,赶紧脱下外套,捂住了王桢竹身子。 “谁谋害了你?而且剁掉你一只手,哪个丧心病狂的男人?张兰静,吴晴晴,你到底是谁?” 兰晴又笑了笑,“常勇,临死之前,我告诉你们。我已没有回头路,但今晚你们都得死。” “好,你先告诉我。”常勇试图拖延时间。 “常勇,你很厉害,这个世界不多见。你像一个侦探,基本弄清了我的身份。你有特殊能力,我也不多说。但你还是太年轻,一股冲动劲儿,容易吃亏。” “嫂子,眼光精准,临死之前被你夸一下,实属幸运。请继续,我不打扰了,说出你的心声,洗耳恭听。” 常勇也跟上了节凑,同时他脑海中思考着怎样逃脱她的魔掌。 “油嘴滑舌,油腔滑调,我一会儿必须拔出你的舌头。”兰晴又怒了。 常勇不敢回应了,开始拼命思索逃离方式,但必须让兰晴把故事讲完。 “我叫张兰静,我用的是吴晴晴的真身,她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女人,像我一样。女怕嫁错郎,他丈夫丧心病狂,居然亲手杀死了服侍他多年的妻子。多么善良的女人,她不该服侍那个罪恶的男人。所以我,我狠下心,让罪恶的男人杀了自己的妻子,然后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审判死刑,让其家族名誉一败涂地。哈哈哈哈。” 兰晴笑起来太邪恶了。 “吴晴晴的丈夫喝醉酒回家,你附了他的身,然后控制他杀害自己的妻子,吴晴晴?”常勇急忙问道。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很聪明,就是我驱使的。” “你也很邪恶呀!吴晴晴与你有多大的仇恨,你只想借用的肉体吗?”常勇再问。 “深仇大恨!”兰晴露出了尖牙,走了几步,再讲道:“一天晚上,这个罪恶的男人又喝醉了,走在厂区外的小路上。正好有一个年轻的姑娘,刚和心上人分离,他们的爱情是多么纯洁,多么令人向往。初恋是多么令人怀念,羞答答的玫瑰,含苞欲放。但遇见了喝酒的男人,男人见姑娘长的不错,借酒壮胆开始调戏,姑娘不从拼命奔跑。男人假装不追了,其实心怀鬼胎,走近路试图为非作歹。就在快到村口那条小路上,罪恶的男人拦住了年轻姑娘,施暴中却打死了那个姑娘。最后变态的男人,隐藏了尸体,还剁掉了她的一只手,留作纪念。其实,那个男人早都见过那个姑娘,只是在路上见过几次,并且喜欢上那个姑娘的玉手。恰好那天晚上碰见,就下了狠心,伤害了那个姑娘,多么残暴的行为。但后来,男人并没有得到惩罚,因为毫无证据,成了无头案件,不了了之。这个罪恶的男人,也就是吴晴晴的丈夫,恶性不改,依旧在外面拈花惹草,最终受到了报应,得到了我的惩罚,他该死,真该死!!!” 常勇点点头,基本上知晓了案情,不禁叹息道:“唉,他该死,确实该死。但你不应该伤害他的妻子,她的无辜的。他伤害了你,你不应该让他的妻子吴晴晴受牵连。张兰静,你死的冤枉,很不甘心,我很同情你,也很难过。但你的做法有点过了,让男人杀死自己无辜妻子,帮你复仇,不应该呀。” “哈哈哈哈,不应该?应该!!!我一个小姑娘,刚长大,还没来得及回报父母,他们养我多么不容易,送我读书上大学。我恨,我恨一切男人。包括你们三个,一会儿都给我死去!!!” 常勇再次劝说道:“原来如此,真相大白,该惩罚的人都惩罚了。兰晴,收手吧,跟我去地府报道,或许我可以给你求求情。” 同时,常勇已借机让小王背起了王桢竹,准备逃跑。 “死到临头,还敢嘴硬,找死!!!” 兰晴怨气又日天了,半人半骨,开始靠近而来。 “小王,快跑,带王哥去医院。我拦住她,拖延时间。” 听到常勇催促,小王使出吃奶的劲儿,逃命要紧,背起人来如背包,完全感受不到重量。 一眨眼,人都出了百步。 “好小子,逃跑比赛跑还快。”常勇非常满意小王的速度。 那一瞬间,常勇心态平稳下来,摸了摸口袋,一根烟,老爷子给的雪茄。索性拿出来点上,抽着烟打斗,岂不快哉?!!! 常勇叼着雪茄,打火机开始点烟,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兰晴,她猛地过来试图阻止常勇抽烟。 就是这小小的举动,打开了常勇大大的脑洞。 双面幽魂,其实就怕吴晴晴那一面,白骨真身根本不惧怕幽灵宝剑,而张兰静那一面幽灵宝剑对其非常有威胁。 白骨真身加上内部幽魂力量加持,常勇根本不是其对手。但白骨幽魂也有弱点,比如怕火。 磷火,鬼火。 因为人的骨头里含着磷,磷与水或者碱作用时会产生磷化氢,极易点燃的物质。 说时迟,那时快。常勇借机猛吸烟,在打火机作用下点燃了那根长长的雪茄。 “哈哈,嫂子,要不要来一根?这烟抽的带劲儿。” “放肆!” 兰晴化作幽魂而来,一身白纱影,常勇果断用幽灵宝剑抵挡。 兰晴再化作白骨真身,常勇自然用点燃的雪茄抵挡。 果然有作用,白骨幽魂惧怕火星,不敢上前攻击了。 常勇抓住兰晴弱点,索性找机会用手指弹了弹烟灰,烟灰里还有细微火星,直接散落到白骨真身上,瞬间起了更多的火星。 淡淡翡翠蓝光。 鬼火。 “啊!!!” 白骨幽魂瞬间全身起火,含磷量可真不少。 常勇顺势火上浇油,添了一把枯草,火势瞬间变大,居然把地面野草也点燃了。 一瞬间,白骨幽魂,成了暗黑色,同时倒在了地上,一缕青烟后,白影浮出,只剩张兰静的幽魂了。 “哈哈,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得意的常勇,赶紧过去踩火,为了不引起火灾,不能随便乱点火,尤其是野外。 兰晴幽魂隐隐约约可以呈现一个年轻姑娘的形态。 “常勇,你个神经病,我要杀了你!!!” 兰晴彻底怒了,殊死一搏,直到最后。 “呵呵,还不缴枪不杀,缴枪投降,等待何时?” 幽灵宝剑,银光护甲,特别亮,头顶乌云也渐渐淡了,皎洁明月即将出现。 很轻松,幽灵宝剑,专克此时兰晴的幽魂。而兰晴居然破釜沉舟,殊死一搏,居然没有逃跑的迹象。 此时,鸡蛋是碰不过石头的。 常勇一剑刺入了兰晴的咽喉,一剑封喉。 兰晴惨叫一声,瞬间化作一缕青丝。 应该是张兰静的怨气消散了。 忽然之间,四个小鬼出现,自己地府的奴婢仆人。 “你们速速带走兰晴魂魄,交给判官大人。”常勇吩咐。 只见那缕青丝消失不见。 “唉,终于搞定了,累,想尿尿,想睡觉。嗯,唉……” 常勇长叹一声,随地方便后,摇了摇头,叹息人世间悲催的一面。 人死了,都不甘心,做鬼也依然不甘心。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谁会十全十美的活着呢? 常勇抽了一口雪茄,“这雪茄真是好烟,得好好答谢一下老爷子。给尹姐姐打个电话?问一下他爸的病情?” 常勇走在夜色中,犹犹豫豫走了好久好久,落寞的,朝着归家的方向有去。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章 散一个心吧 常勇回到屋子,闷头就在沙发上睡着了。 由于兰晴冤魂消散,王桢竹在医院里很快恢复了活力,并无大碍。 小王躺在医院大厅椅子上打呼噜,而王桢竹思绪万千,还想着鬼妻的安危。 等到小王睡醒之时,病床上只剩一床凌乱的被子,王桢竹不见了。 小王大惊失措,生怕出了意外,赶紧奔向常勇家中。他非常自信,常勇可以搞定昨晚的一切。 果不其然,猛烈敲门声震醒了熟睡中的常勇。 “王哥,应该没啥问题,兰晴已经冤魂消散了。” “只怕万一呀,万一。”小王还是有些忧虑。 常勇起身便和小王出了门,去了王桢竹家里。 家里没人,常勇一番推测,定是去昨晚的搏斗现场了。 快马加鞭,果不其然,远处草地蹲着一个消瘦男人。 王桢竹一脸平静,手中捏着一缕秀发,不管是不是妻子兰晴的,此时此刻他都认为是的。 常勇瞬间思绪万千,面对这个痴情种,再次联想到与尹莲感情不顺,无言以对。 小王只能当好人了,“王哥,没有过不去的坎,心态放好,大不了明天还是男子汉。走,喝酒去!” 王桢竹站起身,腰疼腿疼,深吸一口气,“唉,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我与她,缘尽罢了。” “对了,谢谢你俩。没有你俩,我依旧执迷不悟呢!也许,这一辈子,我也没有真爱了。” 的确,王桢竹真正爱的人,便是兰晴,谁知造化弄人,上天开了一个巨大玩笑。 常勇一言不发,内心也苦楚成毛线了。 沉默片刻,王桢竹开始笑了,“走,喝酒,不醉不归!” 走,不醉不归。 三人便去小四川喝酒,带着情绪,酒很苦,一喝便醉。 …… …… …… 当常勇酒醒之后,已经凌晨2点,想起了尹莲,便想冲动给打电话,但又沉默了。 回想起到南京,再到回云安后种种矛盾情节,也许彼此真的不合适。 两个情侣很合适,但两个家庭不合适。尹莲有更多责任,而常勇无忧无虑惯了。 有的人,天生会扛起重任,以至于儿女私情显得单薄。有的人,天生爱自由,总会伤害爱自己的人。 常勇心烦意乱,确实想静静。联想到兰晴这个案件,感情真是伤人。有多少人,为了感情走了一条不归路!? “等过一段时间,再去南京吧。让尹姐姐冷静一下,她家那么有实力,她爸肯定没什么大碍的……” 常勇顿时想找一个地方,一个人静静…… 第二天,刚过8点,常勇便到了老爷子住处,以探望的名义,诉说自己内心想法,让其推荐理想的地方。 “嗯,顺其自然,随遇而安。走,我带着你去一个好地方。住个十天半个月,心先静静。” 老爷子面带微笑,显然身子硬朗了。 常勇拍手叫好,“Good,姜还是老的辣,今天就走,轻装上阵!” 老爷子拿出一张云安市老地图,几十年前的那种泛黄发霉,用长长指甲敲了敲地图。 常勇低头,定睛一看,显示着:“流星坡”。 “我晕,这地方早都不存在了。你这几百年前的老地图,以前有流星坠落?” “所以你小子道行浅,但是得问我这个老头子。一句话,去不去?不去拉倒!” “去去去,不去拉不倒。你是诸葛亮,我是臭皮匠,今后还得向您多学习学习。您吃过的盐比我喝的水还多,您走过的桥比我走过的路还多。” “别瞎扯,你最大的优点就是,屁话多。” “这是夸我的话吗?臭老爷子。” “赶快回去收拾东西,下午2点不来。我就取消计划,再也不去流星坡了。” 常勇扭头就走,不敢再说一句话了。 流星坡,听起来绝对有故事……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二章 果然有流星 从云安外环向南驶出,穿过一片稻田,有一山丘,山丘后有一条小河,小河的尽头是小山。 流星坡,就在小山右侧。 “瞧,那片废墟,废墟尽头就是流星坡。”老爷子指着远处说道。 “这地方没啥幽静之处呀,我的神呀。老爷子,你这是让我拉练来了。” 常勇似乎有些失望,这地儿怎能让自己散心呢?还没到,就感觉有些烦躁了。 老爷子摇摇头,又开始说大道理了,“你这小子,就是浮躁。人嘛,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凡事不能过早武断,往往眼睛会误导人的判断。要用脑子,用心呀,懂不懂?” “懂,我闭嘴好吧,我拭目以待,您给推荐的避暑胜地。” 车子来到那远山脚下,这小山名为“南岔山”。 左拐弯,往里约10分钟,森林覆盖率瞬间提升了,间端可以望见方才远处的那片废墟。 常勇失算了,为了勇于承认错误,认怂说道:“是我这狗眼,目光短浅,姜还是老的辣,我认了。” 老爷子微微一笑,“这只是开始,还没到流星坡呢。” 常勇迫不及待,擦亮眼睛,拭目以待,神秘流星坡究竟有何不同之处? 森林中有一座石桥,车子可以过去,桥对面开阔地便是废墟了。 单位门楼还在,红漆泛白大字,分辨出“777研究所”。 但门楼后面已经杂草丛生,没有人迹了。 老爷子抽了一口雪茄,说道:“这里原来是一个外星人研究所,我曾经在研究所前面住过,主要是给所里整理些研究资料,顺便帮助搭建些工棚。” “呀,怪不得你老人家带我来这里。您这是故地重游,怀念青葱岁月来了。” “嗯。” “真的有外星人吗?我的神呀!!!” “当然有,应该有。但在这里没有发现过,所以最后叫停了项目。当年项目花费了巨额资产,结果研究了一堆陨铁,还污染了周围空气,导致周围人中毒,甚至多年以后还是无人区。导致负责人受到了问责……甚至,地图上也抹去了,这片废墟。 “就说么,我从来没听说过云安有外星人的事儿。” 老爷子再抽一口雪茄,“我还是坚信,外星人存在的!当年里面这个院子,一天深夜突然发生了爆炸,火光四起,以为是敌人来挑衅,投放了炸弹。当人们前来救火之时,却只发现了一个大坑。最中央还有一块大黑石头,周围土地灼烧后干燥至极。” “不就是陨石拿铁么。” 老爷子笑答:“你小子,脑瓜子可以,就是一大块陨石而已。据周围目击者描述,当时一流星划破黑夜天际,照亮了自己小院。仿佛像北极光那般耀眼,同时令人惊恐至极。因为流星居然朝着自己头顶坠落,犹如战斗力投放炸弹般令人惊恐。” “嗯嗯,的确,据说流星坠落是致命的,如果坠落在居民区……”常勇点点头。 “所以,这事一旦传来,受到了科学研究院注意,立刻调动学者前来研究。一研究不得了,那块黑色陨石中含有特殊金属元素,对于人类科学进步至关重要。但也有弊端,消息一传来,不得了,开始有人开始造谣了,或者是真实的,谁也搞不清了,说当晚见到了UFO,不明飞行物,飞碟……所以,这里便紧急成立了777研究所,不需要外界闲杂人等靠近。那两年这里相当繁华,很多科学研究者都来做过研究报告。我也是幸运,来这里做出了两年贡献而已。” “原来如此!但后面,如何没落的?怎么导致污染?污染太可怕了。” “最重要问题是,陨石中含有放射性元素物质,当时来不及处理,已经导致人或动物被辐射污染了,比如老鼠,还有狗。动物变得怪异,疯狂乱咬人。而人,很快会莫名其妙离开人世。但这块陨石太珍贵了,为了人类科学进步至关重要。随着以讹传讹,许多人都知道云安有外星人的传说。甚至,有人说他又见到了外星人……” “唉,有些人,为了成名什么都能豁出去,撒谎,狡辩。”常勇食指挠了挠下巴。 “没办法,人性的弱点。最后,没研究出外星人存在,导致巨大污染,由于草率研究,没运用世界先进技术。两年后,繁华不再,一夜之间人去楼空,周围居民也紧急疏散,并划定为重污染区域,50年不允许耕种居住。” “我靠!那你让我来小住几日。这不是害我呢!” 老爷子笑道:“几十年了,没那么夸张。无人区,才是真心好去处嘛。何况,还有人坚守此地,人还好好的。” “什么?研究所里面?不行,我进去瞧瞧,聊聊天,做个调查问卷也行。”常勇话锋一转,就要进去。 “没在这里,在前面流星坡,那里环境好的不得了,我一个老朋友,住了几十年了。” “哦,原来,但我还是觉得刺激,进去看看陨石坑咋样?” 老爷子点点头,二人便朝着研究所里面走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杂草丛生,曾经路还能分的清,大院子中间有一个巨型钢筋弓棚,像一个巨型锅盖,但只剩下钢筋了。 不错,陨石坑就在下面,走近一瞧,深约30米,宽起码也30米。但已经见不到陨铁了,当年被运输到了顶尖研究院秘密研究了。 坑底有水,应该是雨水堆积,混浊至极。 “底下应该有大鱼,几十年没人捕捞了。” “切!你小子这思维,怎么了,想钓鱼?” “钓鱼也是散心的一种悠闲方式,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嘿嘿。” “对对对,看完了就走,抓紧时间。”老爷子对这里并不感兴趣。 谁料想刚要离开,视线范围内出现一只黑狗,脏兮兮的,嘴里还叼着一根陈年大骨头。 “有狗。” “野狗?” 二人惊讶对视,心照不宣,有狗就有人,还有那骨头,从哪里来的? 问题过于复杂,老爷子先开口:“走吧!去了我老朋友那里,还要收拾收拾床铺,不然咱俩今晚可得挨冻了。” 常勇点点头,转身离开。 “对了,黑子,你怎么安顿了?” “书城后院,我吩咐人照料了,一天还不是一根骨头就打发了。” “那黑子,如今可是您的守护神,你可得好好照顾。我没时间总带一只狗吧,关键时刻才用得着。这次,本来我想带它来,但一想来散心,精心,最好越少人来越好,包括神犬黑子。” 二人相视一笑,老爷子没有开口,常勇没再多说话了。 很多事情,不关自己,还是远离,因为存在就是合理,往往好奇心会很危险的!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三章 安顿了 流星坡,一条笔直土坡,两边长满了桐树,桐树长的高大,叶子宽阔,树荫下凉快至极。 突然间,路边有一排茂盛竹子,透过竹林间可以看见一处小院,炊烟袅袅。 “想必这就是你朋友家了?” 老爷子点点头,示意车开进去,小院门口一片开阔地,停车很方便。 院子里,种满了花花草草,后有木制大屋有三间,古朴又干净,可见主人是一个讲究之人。 木屋两个窗户是圆形,用竹子制作,在云安很少见。 还没有进门,望着大屋右侧一连厨房,袅袅炊烟,散发出了炒菜香味。 “腊肉炒竹笋。”老爷子脱口而出。 刚要进入院子,便听到了厨房传来声响,“老伙计,来了!” 声到人也到了,一个老头,白发苍苍,但精瘦有力,带着洁白围裙,像一个高级厨师。 眼未花,背未驼,虽然个子不高,不足1米7,但气场强大,比老爷子健硕多了。 “哈哈,老伙计,别来无恙,你还是这么精致。”老爷子走上前,双手紧握老者双手。 “喂,油手油手。” 老者连忙松开手,用洁白围裙擦了擦手。 对了,他名叫孙列夫,西京人士,早年求学来到了南京,偶遇心爱之人,便扎根在了江南水乡。育有一子一女,儿子18岁参军,20岁奔赴南部战场牺牲殉国;女儿为学霸,物理学博士,常年奔走于世界物理学术会议或者研究机构。儿女大了不中留,尤其是志向远大的青年,孙老完美体会到了这一点。 由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孙夫人走不出逝去亲人的阴影,三年之内也突然离去。 人间的悲伤都留给了孙列夫……老孙朋友不多,但和老爷子那是几十年的朋友。 随后机缘巧合,二人又投身来到了777研究所……就住在一个宿舍。 当年孙列夫为了走出失去亲人的阴影,便全心投入研究工作中。一天只睡4、5个小时,其余都是工作。 老爷子是看在眼里,心疼在心里。 两年后,777研究所解散,一瞬间人去楼空。但孙列夫非常失望,偷偷选择留守。为了掩人耳目,三个月之后他开辟了如今的院落,一住就是几十年了。 这几十年,他就是一个苦行僧,天天锻炼身体,上山下山,日复一日,流星坡现在存在和他贡献脱不了干系。 “哈哈,腊肉炒竹笋,你最爱吃的。” “我闻到了,老伙计用心了。” 老爷子掐灭了雪茄,因为对面的老伙计不抽烟,这也对他的某种尊敬与爱护。 大米饭,土鸡炒蛋,腊肉炒竹笋,已经很香了。何况还有一瓶二锅头。 三个男人,吃起来饭来绝不含糊,酒足饭饱。 开始安顿二人宿舍,客厅右屋,有两个竹板床,平时陈放都是一些工具之类东西,比如背篓,麻绳等。但很干净,空气也很新鲜。其实,老爷子早都与孙列夫约好了,即使常勇不来,老爷子也会来小住几天。 很快二人便铺好了床,屋子里很凉爽,关键是特别安静,屋外风景没得说,这小别野真无敌了。 老爷子与孙列夫在客厅左屋,主人屋子里长谈叙旧。而常勇已经倒头就睡,鼾声四起了。 难得有这么安静的地方,说实话最近常勇没怎么好好休息过。 “老伙计,你这里真是世外桃源呀,清净!” “唉,咱们都是朝不保夕的人了,图个安静很合理,呵呵。” “你这么精神,哪像我?哈哈。” 寒暄几句,老爷子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你这里最近是否被人打扰?” “这话怎么说?”孙列夫眉头一皱问道。 老爷子喝了一杯茶,把在废墟研究所见到狗啃骨头的事告诉了陈列夫。 陈列夫面无表情,解释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虽说这里是无人区,都没人敢来。但老实说,这些年我没少被打扰。但我也是狠角色,没人敢来招惹我。两三个年轻小伙不一定制服了我。” “原来如此。我多问一句,现在777研究所里是不是有人?” “还真没去过。你俩来散心,先清净几日。后面再动动脑筋,研究研究嘛。过几日,咱们去研究所里故地重游,你看咋的?” “呵呵呵呵,对呀。我这人呀,就是不懂得享受风景,下半辈子就靠那堆发霉的书过日子了,不值得,不值得。”老爷子摇摇头,瞬间转开了话题。 只聊悠闲,不聊工作! 常勇已经进入梦乡,这一觉延续到了黄昏才结束。 “哎呀,睡的太多,头疼!” 吃完晚饭,必须散步。老爷子提议上流星坡,消消食。 小院门口就是流星坡,一直拔高约500米,想当年就因为那道流星划过,取名流星坡。 研究所的人每当晚饭后,总会上流星坡,因为坡上视野开阔,晚风凉爽,不像隔壁的南岔山高大,耗时费劲儿。 其实,流星坡也属于南岔山一小部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三人开始散步,一直爬坡。路已很窄,刚能过一辆小汽车,但路边都是青草,并没有高大树木。 视野如此开阔,离不开孙列夫这么多年精心打理,因为他为了锻炼,每天至少爬一回坡,多了甚至N回。 为了套近乎,常勇问孙列夫,“孙老,冒昧问一句,这么多年在这里不感到孤单吗?一个人呀!” 孙列夫笑道:“哈哈,一般人人还真不行。我这人从小胆子大,也许就因为这个,我才能安顿这么多年。再说了,心无所依,心自然自由了,与天地已合而为一了。” 常勇怕让孙列夫想起伤心往事,老爷子大概提过几句,立马说道:“牛逼!这叫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就像我师父一样。” “你师父?是?” “哦,说来话长,我师父是道家学派。” 常勇就往下面说了,毕竟自己这种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老爷子便说道:“我现在腿脚不利索了,想当年爬这流星坡,如履平地。唉,现在刚走几步,腿脚就酸痛。不及老伙计身体棒呀。” “都是锻炼起的作用,你锻炼了头脑,我只是锻炼了躯体罢了。” “这话怎么说呢?年轻时候,我的头脑还不如你,你那物理方程背的滚瓜烂熟,777研究所里的计算高手呢。” “停停停!这话说的有点夸张,曾经那么多物理学博士……” 说着说着,就上到了流星坡顶,一片空旷之地,却很少有杂草,标准一片净土。 这肯定离不开,孙列夫真多年的收拾打理。 阵阵清风徐来,令人舒服,再远望四周美景,更加令人舒坦。 老爷子指着坡顶土地,“据说当年有人在此地亲眼目睹过外星人飞碟在此降落。” “所以,才叫流星坡。”常勇点头示意明白了。 “但八成是那人杜撰的。为了话题,他甚至想说还跟外星人吃过饭呢。” 三个人瞬间大笑起来,这里的确是一个清静的好地方。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四章 落水狗 一天三觉,常勇彻底放飞自我了。 三日之后,无所事事,头疼欲裂,常勇不禁叹息,自己不是清闲的主儿。 也许,跟自己年龄有关系,血气方刚,精力充沛,就怕无聊! 常勇望着窗外风景,灵机一动,拉着老爷子要去坡下777研究所瞧瞧。 “那地方,去不得。” “怎么去不得?我想吃狗肉了,前几年那条黑狗,啃骨头那条,记得吗?虽然有点瘦,但也肉不少哩。” “去去去,胡扯!” 老爷子拒绝了常勇,常勇一气之下说道:“你不去,我去!非要给你提个狗腿回来。” 刚要离开院落,孙列夫急忙拦住常勇,“别急,小常,我们一起去。我对那地方熟悉,刚好一起。” 听到屋外孙列夫话语,老爷子瞬间出了门,改变了主意。 “走,老伙计,去看看。” “呦,你这变色龙,见人下菜。”常勇故意开玩笑。 老爷子,并没有开口,拄着一根柏树棍子离开了。 常勇便跟了上去。 三个人很快来到了777研究所废墟门口,陈列夫主动带路。 “想当年院中陨石坑,就像一座皇家古墓般被保护严严实实。对于科学研究员来讲,它就是一个镇国之宝,只可惜……”陈列夫指着远处院落,不禁有些唏嘘。 三人来到了陨石坑边,坑底水潭特别混浊,有些发蓝,有些发黄,又有些发红,反正几种颜色。 “可能水底有矿吧?所以有颜色分层。” 老爷子赞同了常勇的推断,并捞起一块砖头,淘气扔了下去。扑通一声,泛起水花。 “太过暴力了吧!老爷子。”常勇笑道。 “我想试探一下水深,这一瞧呀,估计也有5米深。” “嗯,没有5米,也有3米了。”陈列夫眼神犀利,细心观察着水面变化。“虽然离得近,我也有几十年没过来了。” 就像远方的老家,坐火车很快十几个小时,坐飞机几个小时,但有的人几十年回家次数屈指可数。明明挂在心间,但却难以穿越过那千山万水。 真羡慕没有乡愁的朋友。 当然,随着交通快速发展,海陆空实现质的飞跃,曾经那种乡愁少之又少,除非某种躲避,某种特殊职业等。 “哦,对了,前两天见到一条黑狗,嘴里叼着骨头,这里可能已经是它的地盘了。”常勇分析道。 “有可能,但狗子实力微弱,定有人罩着。”老爷子说出了内心真实想法。 他的这句话可谓一针见血,聪明人都晓得,打狗还得看主人,一般的狗都会有主人的。除非是流浪狗,但流浪狗不会在一个缺乏食物的地区活动的。 三个人心照不宣,同时感觉周围似乎有敌意,不觉身子发凉,这里会有什么人呢? 不会是外来物种吧? 常勇打破情绪价值,笑道:“呵呵,照你推测,我这狗肉没法下肚了。” “狗肉少吃,火大,容易下泄。”老爷子打趣道。 常勇翻了一个白眼,看了看陈列夫,因为他许久没有说话了。 陈列夫看似忧心忡忡,满脸愁容,见常勇看自己,便发表了观点。 “我认为,接下来,咱们小心为妙,打起精神,随时迎接敌人的侵犯。” “这么严重?”常勇内心一惊,突然想到了电影《侏罗纪公园》,那个张开血盆大口的霸王龙。 老爷子赞同了老伙计言论,示意切勿大声说话,随时观察这里的一举一动,蛛丝马迹。 常勇顺势捡起了一块石头,此刻他责任感爆棚,毕竟两个老大爷不能在自己眼皮底下发生意外。 离开了陨石坑,朝着后院走去,后院以前是集体宿舍,有三层楼,老旧无比,像是战争炮弹洗礼过,摇摇欲坠之景象。 按理说,这种楼里鸟类、鼠类首先会霸占,但从此刻情景来看,冷清的多。 “别靠近这栋楼,危险!”老爷子叮嘱道。 “嗯,这明显属于危楼,随时倒塌。”陈列夫补充道。 常勇停住了脚步,不靠近怎么调查?索性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握了好久的石头,扔了出去。 “咚咚!” 楼层里有回声,常勇聚精会神望着危楼,但十秒钟过去,依旧没有动静。 刚放松警惕,谁知听到“嗙啷”一声,玻璃掉在地上的声音。 “有什么东西?”常勇不觉警惕起来,又捡了半个砖头。 从楼后面发现腾空了一只飞禽,接着落在了楼顶处,一只大型猫头鹰,蹲在屋檐处像一个小孩一般。显然,常勇那一块石头,惊扰了它睡大觉。 常勇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庞大的猫头鹰,着实令人惊恐。若是晚上那大鸟袭击人类,估计谁也扛不住它的利爪。 “幸好,是一只猫头鹰。”陈列夫面带微笑,接着说道:“由此可见,这里生态恢复了不少活力。我再次判断,如今污染只限于坑底水潭中。” 老爷子赞同了,“老伙计,推断很合理。有时候动物直觉超过我们人类上千倍。”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听完二老分析,常勇顿时觉得那只猫头鹰很可爱了,一副懒洋样晒着太阳,靠近也许能听到它的鼾声。 当一切平静之时,突然间二楼窗台溜出一只硕大的老鼠,跟一只猫咪一样大,动作迟缓,似乎并不怕人类。 “我靠!”,常勇最不喜欢老鼠,又是一砖头过去,没打伤老鼠,溜走了。 “这么大的老鼠,吓死人了。” 陈列夫笑道:“没有这么大的老鼠,哪有那么大的猫头鹰?呵呵,食物链就这样,一切存在即是合理。不过,这大老鼠肯定是被辐射污染了,当年这里都是小老鼠,没有这么大的。” 老爷子笑着提醒道:“常勇,找你的狗,那条黑狗。” 陈列夫看了一眼老爷子,眼神传达确定要找那条黑狗。老爷子目光坚定,点点头。 陈列夫回应也点点头。 “找找找,我怎么感觉这里越来越刺激了。以后这么刺激的事,我来搞定。你俩最好待在屋里,喝喝茶,养养神。” 常勇再次弯腰捡起一根锈迹斑斑钢棍,朝着宿舍楼后院走去。 刚进入一口门口,突然听到了一声狗嘶吼,远处传来的。 常勇刚要冲进去,被老爷子喊住了,“后边,后边,陨石坑那里传来的。” 常勇转身来了老爷子身边,再次健步朝着陨石坑奔去。 等到来到了陨石坑,狗毛都没看见,但明显可以看见水潭表面波浪剧烈,持续看会让你感到恶心那种,或者有些晕眩。 奇怪了,什么都没看见?难道是听错了,出现幻觉了?不是狗叫声? 但一瞬间,三人确定百分之百是狗叫声! 难道黑狗掉进了陨石坑底?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五章 恐怖水尸 “按理说,狗会游泳呀?” 常勇提出了质疑。 除非……狗被拖进水里? “落水狗。” 老爷子轻描带写三个字,令人感觉内心惶恐起来。 这么深的潭水,狗子嗅觉灵敏,难道闻不到水中污染物吗?它绝不会因口渴掉下去的。 “哈哈,落水狗,难道水中有骨头?”常勇沉默了许久开口了。 话音刚落,水中漂浮出一缕黑毛,分明是黑狗的。 “看,狗毛!黑色的!” 常勇大惊失色,那水中又浮出一道红色血液,分明是狗血。 “快走!老爷子,孙叔叔,快走!!!” 常勇急忙催促二位老者离开,因为他感觉到了危险! 那黑狗定是被什么怪物拖进了水潭中,此刻在水底开始吞食狗肉呢。 遇见这种情况,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老爷子,孙列夫,急忙向777研究所门外疾步。 常勇断后,他深知此刻不能莽撞,毕竟两位老爷子安全第一。 还好,有惊无险,陨石坑没有爬出什么怪物。 三个人安全出了777研究所大门外。 “老爷子,你俩赶紧先回,我还想进去会会水底的怪物。” “常勇,臭小子,别逞能,我看这事得从长计议!” 老爷子拉住了常勇的胳膊,不允许他独自行动,毕竟摸不透水底到底是什么东西?此刻,冒险是愚蠢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常勇深知此刻二位老爷子提醒的对,摸不清对方底细,盲目行动必会付出惨痛代价。 “既然那脏东西,没有跟来。老子我也暂时放他一马。” 常勇便拉着二老回了屋。 三人在午饭间,开始讨论了,也算圆桌会议。 老爷子先开口,“记得以前那块陨石还在,棚顶还在,坑底没水,科研人员采集陨石样本研究,土木技术员挖周围土送样检测。后来,陨石被破坏后,辐射污染物泄露,导致有人暴毙而亡。再后来,我就不清楚了,我是第一批撤离的。因为我呀,当时要制作大木箱子,把陨石碎块运到其他秘密研究所。” 孙列夫接着说:“我接着说,我最后一批走,你俩知晓我又回来了。记得当年陨石大概破碎了八块,分别运送到了八个上级研究所,属于保密运送。最后,777研究所彻底失控了,放射物污染了附近村庄,导致几个人死亡。甚至,还有777研究所的工作者,就是一个女大学生,晚上睡觉被老鼠咬了手指,三天后暴毙,现场用仪器测出辐射污染物质存在体内。还有一个老头,被后院看门狗咬了,当天暴毙而亡。最后乱成一锅粥了,记得几个人暴毙后就掩埋在了水潭底部。因为得到上级指示,限一日内填满陨石坑。但掩埋了几个死尸后,已经乱套了,人心惶惶,都卷铺盖跑路了。谁不跑,谁就是跟死神赛跑。那一幕,真惨!想想现在,我都有点后怕!” “陨石坑里有死尸?”常勇只抓重点询问。 “对呀,据估计也有十来具死尸,都是被污染的受害者!” 听到孙列夫所言,常勇开始发挥职业猜想,“这么一来,黑狗掉进了潭水就有说法了。第一,潭水里有冤魂,怨气重,迷惑那狗子;第二,潭水里有怪物,像吉尼斯水怪那般;第三,潭水里有外星人,但我觉得这个猜想有点扯淡。” 孙列夫听得云里雾里,什么冤魂?什么外星人?他只相信水底有大鱼,如鳄鱼,鲨鱼等。 常勇第一反应肯定是冤魂不散,因为水潭底下死了那么多人。但又仔细分析,那只落水狗真是流浪狗吗?有没有主人? “孙叔,777研究所周围还有人居住吗?” “没有,这个我敢断定。但……” “但什么?” “不乏偷猎的人。因为呀,比如那只猫头鹰,还有大老鼠,变异后可能更值钱,有些不法分子专门搞这些勾当。甚至这一带还有保护动物麝。” “哦,好吧。”常勇认为偷猎的人不足为奇,跟水潭底下的不明物扯不上干系。幸亏这里属于无人区,人多了岂不是很危险。 常勇决定独自一人再次去777研究所探个究竟。 老爷子劝说常勇请救兵,把副手小王请来,毕竟人多好办事么。 在没弄清楚对手是何妖物之前,不能让小王来冒险,毕竟他属于普通人,和自己还有一点差别。 “我决定,大闹东海龙宫,哈哈。”常勇笑得有点疯癫。 老爷子很是无奈,知晓这小子一肚子坏水,“年轻人,你又想怎么作践自己?” 常勇没有回答,只是拿着车钥匙走了。他去了城南石灰店,买了一小袋生石灰,又去超市买了几个大瓶玻璃罐头。 一回屋,常勇笑道:“我请你二老吃水果罐头,黄桃,橘子,葡萄。” 只见常勇从厨房拿了一个大不锈钢盆子,把几瓶罐头瞬间倒进了水盆里。 “哈哈,大杂烩水果罐头,绝对美味!” 二老一脸懵逼,觉得甚是浪费。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常勇接着擦干了罐头瓶,把干燥生石灰粉装进了罐头瓶,再用钉子打上三个小孔,盖紧罐头瓶。 二老才明白常勇目的,这是要往陨石坑底扔,这分明是他小时候在河里玩的鬼把戏。 小鱼,小虾……估计扛不住罐头瓶里生石灰发出了热量。 “呵呵,小把戏,能搞定吗?”老爷子质疑笑问道。 “玩么,管他什么三七二十一,爷高兴就行。” 常勇几个罐头瓶装进了手提袋子,举起右手轻轻挥了挥,“拜拜,等我好消息。” 孙列夫急忙说道:“喂,一起去,起码有个照应。” “你爷俩负责喝茶聊天就行,别管我了。” 孙列夫还想去,被老爷子给拽住了胳膊,“让年轻人去吧,如今是年轻人的舞台。” 孙列夫只好点点头,叮嘱常勇一定要小心行事。 常勇到了研究所大门,恰好正午,烈日炎炎,提着手提袋,依旧气宇轩昂,有点潇洒。谁叫他像发哥呢?只是最近发型不整点,发胶压根也没带来。 快步走到陨石坑旁,低头望去,异常平静,潭水依旧混浊至极。 常勇果断扔下“炸鱼”装置,瞬间水面就有气泡冒出,证明水下开始放热了。 水面热闹了一番,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连一只小鱼小虾也没有,这种水质有生物存活才怪呢。 眼看一无所获,扫兴至极,谁知水面突然冒了几个大水泡,一瞬间浮出了一具女尸。 只有头发是黑色的,其他部位都是白色的,被水泡的面目全非。若不是长长的头发,甚至分不清是男是女。 “我艹!!!” 好恐怖,给人视觉震撼力太过强烈了! 一瞬间,常勇调整了情绪,头脑快速运转起来,“黑狗,是被这具女尸拖下水的?这女尸,有多长时间浸泡在水底了?” 谁知正在思索之际,那女尸突然睁开了眼睛,充满血丝的红眼睛,直勾勾盯着常勇。 又在那一瞬间,常勇身上银光护甲开始闪烁起来…… 这充分说明,这具女尸怨气冲天,黑狗绝对是她拖下水的。 常勇开始手握幽灵宝剑,随时应对水尸的攻击。 但水尸依旧漂浮在水面上,眼睛直勾勾盯着常勇。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六章 偷猎者的噩梦 “TMD,上来呀!” 谁知水尸依旧面无表情,只有那双血色眼睛令人发怵! 常勇不可能下去呀,下去基本就完蛋了,光水中辐射物估计就得见阎王了。 虽然与阎王有交集,但也不能随便浪费自己的阳寿,这是大忌! “喂!上来呀,臭婆娘!!!喂……” “谁TMD在大喊大叫呀?” 常勇听到有人问话,由于太过专注,以为是水中女尸传音。 “喂,小子,问你话呢!” 当有一声问话而来,常勇才知道声音从身后传来,刚想回头不料被人扇了一下后脑勺。 “哎呦。” 常勇捂着后脑勺一瞧,四个彪形大汉,统一啤酒肚,双下巴,一看就不是好人。 “喂,你小子到这找死来了,知道这什么地方吗?”带墨镜的大汉又嘴巴里泼粪了。 “我找死?你们才找死吧?你看那水里有啥东西?”常勇直接指向方才女尸出现的水面。 四个彪形大汉走近一瞧,恐怖女尸已经悄无踪影。 “我尼玛,哄老子。” 戴墨镜举起右手就想抽常勇两下。 好汉不吃眼前亏,常勇毕竟干不过这几个,何况常勇看见有一个大汉身上背着双管雷,瞬间想起孙列夫所言,偷猎者。 “大哥,我没哄你,你是不是找你的黑狗?” “是呀,你见过?” “就跑到水里了。” “狗呢?别给我老子说,淹死了。” “被,人给吃了。”常勇不怕鬼,但碰见这四个恶徒,该认怂就得认怂。 “被你给吃了?老子今天吃了你。” 戴墨镜大汉冲了上来,追着打常勇,常勇退步很快,身子比较灵活,大汉根本追不上他的脚步。 “这小子说,狗子淹死了,咱们淹死这小子,快上呀!” 戴墨镜大汉下令后,四个彪形大汉开始围追常勇。 常勇只能像个兔子一样,撒腿就跑。 谁知路不熟,居然跑进了死胡同,“我靠!遇见四个小鬼,真倒霉!” 常勇捡起一根木棍,握紧拳头,气势汹汹样子,这种拼命狠劲在脸部肌肉可以展露无遗。 毕竟,常勇也算一个狠人,怒火中烧更是打架好手。 戴墨镜大汉比较冷静,武力解决费劲就用火力解决。他手指动了动,“把双管给我。” “还不投降?小心我喷了你。” 常勇只好束手就擒,四个彪形大汉并没有动手,而是命令常勇往陨石坑走。 到了陨石坑,戴墨镜大汉说道:“你小子说我的狗子去游泳去了,那你把它给我叫上来。哈哈哈哈,下去,再不下去,我喷死你。” 被逼无奈,常勇只好故作下坑姿态,想找准时机溜之大吉。 “现在有多狂,以后就有多惨烈。”常勇心里琢磨着,一瞬间还担心水里女尸伤害这四个狂妄自大的人。 四个彪形大汉得意忘形之时,常勇身上银光护甲开始一闪一闪起来。 “大哥,此地不宜久留,咱们还是离开吧。” “哈哈哈哈,你跳下去,我们就立马离开。” “快走,不然危险。” “放屁!快跳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常勇猛地上窜,抓住了棚顶钢筋,试图往上爬。 四个彪形大汉急了,捞起石头,砖块,就是扔,试图把常勇打下水潭中。 真是缺德呀!常勇从未如此被人欺负过! 人在江湖跑,哪有不挨刀! 当常勇极度狼狈之时,身上银光护甲彻底亮了。 “别吵了!又是你,你这个讨厌的男人!” 水尸仰面漂浮出水面,红眼睛又直勾勾盯着常勇。 此刻,只有常勇可以听到水尸的言语,而四个彪形大汉只觉得什么声音极度刺耳。 “别叫了!吵死了!”带墨镜大汉示意安静,不觉用小拇指戳了戳右耳。 常勇并没有安静,催促道:“赶紧走,快点!你看下面。” “看个毛!” 戴墨镜大汉下意识伸头往下看,谁知女尸已经爬到了坑壁上。长长头发,红眼睛,双手指甲如鹰爪,面部依旧模糊不清,分不清是男是女。 戴墨镜大汉惊愕住了,缓缓摘下墨镜,手开始抖起来,墨镜掉在了地上。 扭头就跑!三个大汉紧随其后。 谁知一道白影从坑壁闪过,成功躲开了常勇。 也许,常勇有银光护甲与幽灵宝剑吧。 又一瞬间,水尸已经爬到了三个大汉其中一个的身后。 他彻底跑不动了,“救我!!!” 戴墨镜大汉扭头,见兄弟呼救,赶紧停了下来。 靠近落单大汉,只见他脖子上缠了一卷黑色头发,三个人试图靠近解救兄弟。 谁知女尸直接骑在了头上,一阵刺耳声音,大汉已经七孔流血而亡。 戴墨镜大汉扳动了双管,砰砰两声,如打空气,差点伤了后面赶来的常勇。 恐怖女尸居然不见了,可见她也害怕火力? 常勇趴在地上观察,女尸又趴在了另一个大汉背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又趴在了你的背上。” 一个大汉也呲牙咧嘴,不停抖动肩膀,但却寸步难行。 “妈呀!”带墨镜大汉彻底,惊恐起来,转头就跑,完全顾不得兄弟了。 还剩一个小弟,追随而去。 不用多说,另一个大汉跟第一个大汉下场一样,死的凄惨! 见两个人已跑远,常勇彻底飞奔而去,在奔跑中抽出幽灵宝剑向女尸刺去。 但女尸依旧骑在大汉脖子上,居然没有一丝闪躲。 常勇见状,觉得有点蹊跷,刻意放慢了奔走速度,当靠近约2米处停下。 仔细近距离观察起来,这女尸除了头发是黑色的,眼睛是红色的,指甲是黑色的,其他部位都是白色的,被水泡腐白那种状态,有的皮肤已经溃烂,有的皮肤已膨胀。 真恐怖!真难看! “哈哈哈哈……” 女尸对着常勇发出了恐怖笑声,也极度有挑衅意味。 常勇二话不说,直接一剑过去,但女尸依旧没有闪躲。 一剑封喉! 但女尸,依旧那双红眼睛直勾勾盯着常勇。 依旧传来更加恐怖刺耳的笑声。 很显然,幽灵宝剑对她没有伤害性。 常勇回收幽灵宝剑,又是一斩杀,女尸脖颈一分为二。 突然,化为无数碎尸,散落在了地上。 这么容易就搞定了? 但很明显,女尸怨气冲天,周围空气都像结冰似的冰冷!!! 常勇此刻只想穿一件羽绒服,保暖裤,最好再来一双手套,一双加绒毛袜子……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七章 四脚怪兽 冷! 冰冷!! 牙开始“噔噔噔!!!” 常勇屏住呼吸,此刻只想让老爷子递给一根雪茄,猛吸几口,也许可以暖和起来。 谁料忽然间一股热浪袭来,常勇被掀翻到了三米外。 “哎呦!” 冰火两重天! 常勇仰起头,眯着眼睛,再定睛一看,“我的神呀!” 女尸碎片开始聚集在一起,小型龙卷风之势后,瞬间重组变成了一个怪物! 巨型怪物!好似一头牛,又像一起马,反正四脚怪物。 “我靠!魔兽吗?” 常勇已经顾不过来打量一番这眼前怪物了,只看见了那血盆大口,好似霸王龙的大嘴,一口可以把成年人的一条腿给“咔嚓”一下,嘎嘣脆! 说时迟,那时快。四脚怪兽直接向常勇冲了过来,那种野兽般气势,常勇被吓的转头逃跑。 飞速逃跑! 四脚怪兽所到之处,所向拼靡,砖墙如纸糊般不堪一击。 常勇跑的比兔子还快,他从未见过如此凶猛的怪物!就像误入了动物园虎园,除了跑难道你希望给老虎当晚餐。 常勇已经进入了777研究所后院宿舍楼里,四脚怪兽也已经放缓了脚步。 常勇暂时停下了脚步,很明显由于体型差距,他更容易躲藏起来。 再定睛一看,四脚怪兽,真是霸气十足! 头上有两个黑色犄角,像长矛,锋利无比。头非常大,像一块大铁块,坚硬无比。大嘴牙齿,血红色,恐怖如斯!四脚约有一米六,像河边老柳树的树干,没有毛发,皮糙肉厚。整个身子却像一条细狗身子,明显不协调,但肌肉线条非常完美,估计老虎狮子来了也会被“嘎嘣脆”的。 “这是什么禽兽!!!”常勇额头冒着豆大的汗珠,内心惶恐不安。 即使常勇平复呼吸,努力克制,但依旧被四脚怪兽闻到了,瞬间一头冲进了破旧的窗户。 “啪啦”一声,窗户整堵墙倒塌了,可见这怪物力量有多大。 常勇急忙从楼道上去,一直到了顶楼,却看见了十几只硕大的老鼠。如猪圈里的小猪仔,真肥! 这些老鼠也不是好惹的,把常勇当成了不速之客,带头公鼠露出了尖尖牙齿,似乎警告常勇快快离开,否则小心小命不保。 但四角怪兽也来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声响! 老鼠瞬间慌了神,都蜷缩在了墙角。 常勇话不多,赶紧再向天台逃跑而去。 一瞬间,常勇听到楼下老鼠的嘶叫声,难道那怪物与大老鼠厮杀起来? 来到天台,一股清风徐来,大口呼吸,赶紧给自己加氧。 常勇弯下腰大口喘气,眼睛往上瞟,寻找躲藏与逃跑路线。 西北角,有一个小木屋,长满了杂草,可能是躲避之处。 常勇奋力跑了过去,钻进了小木屋里。 “呀!这鬼地方真热!” 木屋里太热了,像进入了瓜果大棚。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木屋里塞满了棉花还是稻草什么的,因为木屋里漆黑一片,常勇方才情急之下早已关了门。 突然间,常勇右手一股暖流,明显可以感觉到粘糊液体,像稀饭一般。 紧接着,臭气熏天,令人窒息。 常勇赶忙打开了小木屋门,一股光透进去,仔细一瞧,我的神呀! 那只大猫头鹰!!! 这是它的老巢!!! 手臂上还流着它的粪便!!! “恶心死了!!!” 话音刚落,四角怪兽已经上了天台,蓄势待发,准备进攻常勇。 常勇赶忙甩了一袖子,把猫头鹰的屎尿甩到了四脚怪兽的脸上。 “哈哈,吃屎去,你这个跟屁虫。” 万分危急之时,常勇难得有如此雅兴,也算苦中作乐。 四角怪兽,用舌头舔了舔脸部粘液,“噗”一下暴跳如雷,显然它也怕臭。 “咯咯咯咯。” 哪里的声音? 常勇再一瞟眼,原来是木屋里的猫头鹰发出的声音,它眯着眼睛,显然是在笑,一副憨厚的样子。也不知道它在笑自己手上它的粪便,还是笑四角怪兽用舌头舔了舔它的屎尿。 反正,都是一个东西,猫头鹰都吃亏。 一瞬间,四脚怪兽开始进攻了,常勇只能选择躲避。他试图利用灵活,晃晕四脚怪兽,让它坠楼而亡。 但四脚怪兽却智商很高,要么把常勇硬扛下楼,要么一同坠落楼下。 面对如此难缠的怪物,常勇有点力不用心了,要么跳下楼逃跑,但下去万一伤了骨头,随之而来的是怪物的厮杀。那块头即使追下了楼,估计也安然无恙。 要么想方设法跳上四脚怪兽脊背,观察其弱点,或者致命要害,否则就剩下坠楼而亡了。 但常勇试图跳上四脚怪兽脊背想法很快落空了,天台上根本没有借力地方,摸一下怪兽大腿还差不多。 上不了四脚怪兽脊背,找不到弱点,常勇耗尽力气,难以基本应对了。更何况这天台,像一个笼子一样囚禁住了常勇。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傻子才会跳楼!!! 但四脚怪兽力量充沛,丝毫没有放缓攻击速度。 只听“啊!”一声,常勇被四脚怪兽用头顶了一下,瞬间从楼顶被顶出几米远,脱离了天台,眼看在空中极速下坠。 被狠狠这一顶,常勇瞬间失去了意识,就像拳击选手一个大摆拳彻底使对手短暂昏迷一般软绵绵。 常勇乃血肉之躯,坠楼绝对粉身碎骨,当场而亡。 眼看就要重重摔到地面,地面还是凌乱的砖头石块,可想而知,惨烈画面即将上演,不忍直视!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大鸟飞来,常勇居然落在大鸟身上,像一张舒适的床,救回了他的命。 不错,正是那只猫头鹰,翼展开来居然有2米多。 它救了常勇的命! 当猫头鹰像一只飞机般划向远方,天台上的四脚怪兽气的转来转去,到嘴边的鸭子飞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四脚怪兽,威力再大,它也怕坠楼,可见它也不是钢筋铁骨,还是有弱点的。 当猫头鹰消失在视线中,四脚怪兽转了身,落寞之情,溢于言表。 但天台上,还有一个人,应该是人型。 潭底那个女尸!!! 又出现了,站在天台上,黑色头发被风吹乱了,唯有一双红色眼睛似乎充满着怨气。 此刻,她应该为常勇成功脱险而感到愤怒。 那么,刚才那个四脚怪兽是不是她变幻的? 或者,她是四脚怪兽的主人?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八章 猜想与线索 当常勇睁开眼睛,已睡在了床上,孙列夫的屋子里。 显然,猫头鹰通人性,把常勇送回去住处。 常勇猛地起身,“哎呦!”,脊背疼得厉害,渐渐想起了被四脚怪兽顶飞惨痛画面。 老爷子与孙列夫听到声音急忙进了屋,问候常勇伤情。 “没事没事,我钢筋铁骨。就是肚子有点饿,还想喝一杯,呵呵。” 二老听到心放在肚子了,赶紧去院子厨房忙活做饭了。 常勇继续躺在床上,回顾777研究所发生的一切,捋捋思路,但被四脚怪兽顶飞之后他的思维就彻底断片了。 “我怎么回来的?” 两个老头做饭还是快,不一会农家小炒就上桌了,四个菜,两荤两素,烙大饼一张当主食。 一人一大碗自酿米酒,常勇二话不说,吃喝开始。 直到快填饱肚子,常勇才开口说话了,“老爷子,谁把我送回来的?我断片了。” “你喝酒去了?呵呵。” “你看我这狼狈样子,像是喝酒吗?唉,一言难尽,对了这里很危险,你俩不行转移。” 接着,常勇把777研究所遇见的一切告诉了二位老爷子。 老爷子知晓大事不妙了,本来是散心,谁知道散出了一堆麻烦事。他感觉这次可能比往常棘手,因为常勇已经受了伤,而对手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但孙列夫听得云里雾里,“常勇,你做梦了吧?是不是发烧了?你都是老美科幻电影里的情节。” 常勇笑了笑,喝了一口米酒,并没有直接回答孙列夫问话。 老爷子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院子里有一根羽毛,我推测应该是猫头鹰送你回来的。” “对呀,我就感觉它不一样,还咯咯咯笑呢。”常勇拍了一下桌子。 “这里猫头鹰确实大,可以说基本没有天敌。”孙列夫点头。 面对救命恩人,常勇非常感激,心里暗示自己抽时间得去答谢一下那只威武的猫头鹰。 “也许,猫头鹰是阎王派来的。” 常勇嘴角一笑,突然又想到了什么,又喝了一口米酒,目光直勾勾看着孙列夫,倒没有说话。 搞得孙列夫不知所措,“我的脸上有灰吗?” 老爷子一瞧,“没有呀。” “那他一直盯着我看,还以为烧锅碰了柴灰呢。” 常勇终于开口了,“对了,孙叔叔,记得上次去777研究所,你说过水潭底下埋了十几具尸骨,确定吗?” “当然,亲眼目睹,那画面真惨,现在依旧历历在目。” “好,那你说有一个女大学生,还有其他女人吗?” “嗯,那女大学生活泼可爱,青春无限。真可惜,刚来实习,也是高材生,前途无量,可惜呀。” 老爷子也笑着打趣道:“我也见过,放到现在,你小子肯定会着迷的。” “说正事!唉!”常勇又喝了一口米酒,“因为我能看见那女尸,所以现在用排除法。除了女大学生,还有别的女人吗?” 孙列夫不敢肯定,“应该还有,但都是年纪大的,后厨阿姨什么的?当年我叫阿姨。” 常勇再次联想到女尸黝黑秀发,首先把目标集中在女大学生身上。 那具怨气冲天的女尸,很可能就是那个女大学生,一般惨死后才怨气冲天。被变异的老鼠咬,死后身上还有强烈辐射物。 那么问题来了,已经过去几十年了,怎么着手调查呢? 但问题又来了,那个四脚怪兽是什么物种?外星生物?变异生物? 女尸与怪兽有何联系?他们是一伙的?专门吃肉,比如那条不长眼的黑狗? “怎么才能调查女大学生生前之事?” 孙列夫直抒胸臆,问老爷子:“常勇,是警察?调查案件来了?” 老爷子没有回答,常勇答道:“我是,我是,片儿警,云安闲事大队长。” “哦,对了,他是我们书城的保安队队长。” “对,我是保安。” 孙列夫又云里雾里了,反正觉得常勇有资格调查那件事。 “了解情况的,都跑到全国了,是死是活,谁知道呢?就剩我,一个在这里。何况这种档案,已经保密了。我估计一般人很难涉入调查的。” 孙列夫讲的非常有理,这种事当年影响重大,基本已经保密了,很多线索估计早都断绝了。 常勇开始摇头了,问题很复杂,也很荒诞,谁也不愿意帮助你调查这些问题。即使警察来了,估计也一样的。 正当常勇挠头之时,院子外有人喊道:“有人吗?” 孙列夫第一个冲了出去,因为一年到头几乎没人造访家门。 原来是戴墨镜大汉,带着小弟,狼狈不堪,满身泥土,门外停着一辆越野车。 “叔,讨口水喝。” 狼狈之人,其言也善。狠人遇见更狠的,就变成了一个软人,才认清世间百人百事。 常勇也出来,厉声呵斥,“想喝水,没门儿!!!滚蛋,不然我报警了。” 戴墨镜大汉见到常勇吓得退缩了几步,可见777研究所那恐怖一幕,依旧心有余悸。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兄弟,我只是喝口水,井水也行。”戴墨镜大汉摘下墨镜,黑眼圈好重,接着说道:“实不相瞒,我至今不敢相信,也许就是报应吧。” 见戴墨镜大汉态度诚恳,孙列夫只好答应了,从厨房提了一桶凉水,给了一个铁瓢,让二人喝水。 二人赶紧大口喝了起来,老爷子不觉劝说道:“凉水,不敢喝的快,伤了喉咙呛住了不好。” 二人喝完水,戴墨镜大汉说道:“太可怕了,这事像做梦一样。对了,兄弟,我立刻走,这鬼地方再待下去,命就没了。你们也小心点,早晨我去777研究所找我两位兄弟的尸骨,却不翼而飞了。” 说完话,戴墨镜大汉转身就要走。 当二人走到了车跟前,常勇追了上去,“喂,兄弟,以后别偷猎了。你看,这么缺德的事,没有好下场。” 戴墨镜大汉连忙答复:“再也不敢了,回老家,回老家,当孙子,当孙子。” “那就好,赶紧离开这里。” 常勇刚要转身,又被戴墨镜大汉叫住了,“兄弟,你不会报警吧?” “如果报警,你俩能离开云安?这种事,警察相信你个鬼。” 戴墨镜大汉打消了顾虑,发动了车子,准备离开。 常勇又问道:“对了,你们偷猎多久了,之前有没有遇见奇怪的事?” 戴墨镜大汉只想离开是非之地,“没有了,没有了,你可以给我留一个电话号码,我回了老家,想起什么事,可以第一时间告诉你,大兄弟。” 常勇便给他留了电话号码,并掏出两个小桃木剑送给二人防身庇佑。 随后,戴墨镜大汉一脚油门,飞驰而去。 过了十分钟,屋外又传来,“大兄弟出来一下。” 戴墨镜大汉又回来了,他想起了重要线索,“后山,流星坡西边那山,漆树林有一具尸骨,上吊自杀的。太恐怖了。” 不等常勇开口,戴墨镜大汉又快速跳上了车,一脚油门飞驰而去。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九章 阴森后山 后山,有人自杀了? 没讲明白,就走了。 常勇见天色已晚,去后山不妥,便打算明早去后山调查一番。 晚上无聊,这里寂静无比,常勇计划明天让老爷子与孙列夫离开这里,万一四脚怪兽来了,谁又是它的对手呢? 这是很危险!!! 无事可干,常勇非常思念尹莲,于是在台灯下准备写一封信,一来表达自己思念之情,二来承认错误,真诚道歉。 常勇拿起钢笔,写下“亲爱的”三个字,想了想又把纸揉成团,另一张纸写下“尊敬的”…… 承认错误要态度诚恳,最近他心太乱了,有时候觉得大人们说法很切合实际,门当户对才不累。但有人又说,敢爱敢恨,真男人。 面对这件事,各有各的说法,常勇当然想和尹莲在一起,但她的家庭有家族事业,需要后人继承,自己去当个上门女婿?吃个软饭?…… 常勇头非常大,本想放弃,但又不舍这段恋情。他计划办完这件事,去南京让父亲做个决断,即使当个上门女婿又如何? 有句话说得好,爱江山更爱美人…… 月亮偏西,已是深夜,常勇才休息。 心中有事,常勇一大早就起床了,洗把脸,准备去后山调查。 但二老起来更早,已经从流星坡锻炼下来了。二老执意要和常勇一起去,把常勇搞得头疼。 “你二老,必须离开这里,等我把事办完,再回来呀。你俩在城里小住几日嘛,老爷子,去你那,你那宽敞。”常勇郑重其事说道。 老爷子首先不愿意回去,孙列夫离开住了几十年的小别墅,更是不愿意离开了。 “我靠!危险就在身边,再说了,你俩年纪太大,黄土到脖子了,待在这里随时有意外发生。那四角怪兽,一巴掌,你俩就飞了。懂不懂?” 常勇有点愤怒了,差点要爆粗口。但老爷子依旧微微一笑,“黄土到脖子,我怕个鸟蛋,哈哈哈哈。” 无奈!!! 真无奈!!! “老顽童,真是拖油瓶!出了意外,别怪我跑的太快,丢下你。”常勇彻底怒了。 老爷子依旧面不改色,“你把心放在肚子里,如果我出了意外,我把财产都留给你小子。” “啊!……” 常勇彻底无语了,只好猛摔老爷子的桑塔纳车门,不情愿带着二老去后山寻尸了。 后山很近,十来分钟就到山下,由于山势陡峭,只有小路,只能选择徒步前行。 孙列夫知道那一片漆树林,当年777研究所建造之时用过相关木料。 后山也不高,有一条小溪从山上崖缝而来。当年小溪边还住有七八户人家,破旧倒塌土坯房子还能看见。 穿过一片高高草地,呈现眼前就是那片漆树林了。 整整齐齐扎根在山坡上,犹如一个个战士整装待发。目测有上百株漆树,并散发着一股浓烈树脂味道。 三人进入了漆树林,开始寻找自杀之人。 “喂,最好别碰漆树,容易过敏。”老爷子叮嘱道。 “第一见漆树,这种树能长出漆,真牛逼!” 常勇十分小心,听说漆树过敏很可怕,有人全身长疹子呢。 环顾四周,发现后边有几棵最大的漆树,视野变得不开阔,想必自杀之人就在那里。 常勇疾步而去,第一个冲了过去,二老跟不上步伐,就能慢慢移动。 绕过最高大一棵树,一片空地,迎面就是一个上吊后面目全非的尸体。 “我靠!!!” 常勇被眼前尸体吓了一跳。 尸体脖颈上勒着一根不锈钢钢丝,头部只剩下骨头,但身上却看似没有腐化。最明显是心房有一个大窟窿,心脏被掏空了。肚皮如老树皮一般居然没有腐化,肠子应该还在肚子里。整个肋骨到肚皮盆骨处全是漆树树脂,仿佛有人刻意灌上去的。再看双腿双脚,已经彻底腐化,成了白骨。 一具上吊自杀,却一半白骨,一半干尸,恐怖的尸体! 但可以分辨出,这是一具中年男人尸体。 当二老过来有说有笑之时,瞬间被悬空尸体吓个半死。 “阿弥陀佛,真是善哉善哉!” 老爷子不禁脱口而出,这一幕着实看着心寒无比。 常勇也不忍直视,但调解后当做若无其事了。 绕着尸体走了一圈,常勇顿时感到疑惑了,“这个男尸还能随风飘动?按道理推测,早都应该尸骨坠地,尸骨所剩无几了。但这具尸骨居然能悬挂在树上,随风飘荡。” 孙列夫解释道:“钢丝绳结实,不容易断。身上裹满了漆树树脂,不容易腐化。但这违背科学道理,按常理来说,常勇分析很到位,不可能一直悬挂着这里。昆虫,动物,鸟类,都会搞破坏的。除非,有人天天维护这具尸体。” 当听到孙列夫最后一句话,顿时让人目瞪口呆,惊魂未定。 “有人维护这具尸体?”常勇再次强调一下。 “很有可能。”孙列夫肯定答道。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一瞬间,所有人感觉漆树林不安全了,邪恶的人就在某棵树背后偷窥着自己。 但常勇再次清醒下来,突然想起了师父《阴阳法术》后序文有一段文字: “当一具尸骨,保存完美无瑕,若不在研究室,在荒郊野外,定有邪恶之气环绕其中。若遇,谨慎,可用桃木剑插其心脏,用符咒解开怨气,一日过后,尸骨分裂。若无心脏,八九不离十,被咒怨控制,当避之躲之。若非要近之,可用桃木生火,焚烧解开咒怨。” “你二老离远一点!”常勇看到尸体没有心脏,一个大窟窿,瞬间警觉起来。 “师父让我避之躲之,难道被777研究所那潭底女尸给咒怨了?”常勇已和难缠的对手交过手,了解自己根本制服不了对方。 “既来之,则安之。”常勇走到孙列夫身旁问道:“这后山哪里有桃树?我需要一点柴火,烧了这具尸体。” “烧了他?不不不,我觉得我们应该报警,警察会找到线索,市里的法医最擅长干这种事。”孙列夫反对常勇做饭。 “警察破不了案的。” “你怎么这么武断?警察专门破案,像这种。”孙列夫再次强调由警察处理这件事。 常勇无奈了,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这明显就是师父论断,他对师父论断毫无质疑。 老爷子居然也支持老伙计,“我看呀,还是让警察来,毕竟人命关天。我也支持老伙计说法,法医鉴定很科学,有利于破案。” 常勇气的无话可说,自己又短时间找不到桃树木材,何况处理这具尸体过程复杂。在此地,多待一分钟或者就有危险性存在。 “好了,报警吧。”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十章 确定身份 刚要离开,常勇依依不舍。这么奇怪的事儿,就这么走了?临走之前,再次观察一番,因为他突然想起一句话,“往往最重要的线索就在眼前,尸体不会撒谎,它会告诉你真实答案。” 常勇再次靠近尸体,眼睛聚焦在所到之处,鼻子也靠近尸体,像一只猎犬一般喜欢用鼻子嗅。 嗅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倒是头有点晕,他不喜欢漆树树脂味道。 最后,他不甘心,蹲在了地上,打算从下往上看,但只看到垂下骷髅头,两个眼睛处的黑窟窿。 低头一瞧,一堆漆树树脂,里面有一只死去甲虫,甲虫旁边发亮,是一枚铜币? “快看!” 常勇大声喊道,引来二老围观,老爷子不禁问道:“钱币?” “不像是钱。”孙列夫表示否定。 常勇捡了一根木棍,用力戳去,好不容易把铜币弄出来,翻过来仔细一瞧,孙列夫惊呼道:“777研究所,研究员,杨超,杨老师。” 老爷子也反应过来,“就是杨老师的研究牌。” 要说这铜牌子,可追溯到777研究所刚组建时候,权威研究员都有一枚铜铸工作牌,上面有纪念图案,并印有姓名,研究组,有工作牌的研究员可是全国权威研究室研究员。当年这种铜牌子据说只有不到20枚。 “嗯,难道这具尸体是杨老师的?”孙列夫惊讶疑问,站起来身来看向悬挂的尸体。 老爷子答道:“从身形看,的确像。” “到底谁是谁呀?能不能解释清楚?”常勇一头雾水。 孙列夫答道:“杨老师名叫杨超,你看这牌子,放射组。当年他主要研究陨石中放射性元素,避免元素放射物污染。但最后还是辐射污染泄露了,他和他的放射组有不可推卸责任。当然,也怪其他组研究员不听劝,盲目采集研究。记得我最后见杨老师,他面无表情,带着深深内疚离开了777研究所。” “哦,原来如此。那么,杨为什么又回来了?而且上吊自杀了?他悔恨自己无能为力,从而选择自杀赎罪?”常勇再次猜想。 “很有可能。”孙列夫点头回复。 “但为什么他没有心脏?被掏空了。” 老爷子一针见血点到了关键问题所在。常勇望着胸口大窟窿,想起师父《阴阳法术》后序文,断定这不是普通自杀行为,应该是他杀,或者引诱自杀。 既然确定了死者身份,要想更多线索,唯一选择就是报警。 “报警吧。让警察局张队友来破案,我们先回云安市躲躲。我怀疑这是一件凶杀案。” 老爷子对常勇推断表示赞同,并提议老伙计孙列夫跟自己去云安待一段时间。 听到老伙计劝说,孙列夫思索一番,同意了去云安市避避风头。 常勇收起了死者杨超铜制工作牌,便与二老离开了漆树林。 开车直奔云安市,常勇把二老送回来老爷子住处,离开找了一个邮箱,把写给尹莲的信递了出去,最后直奔警察局找张队长报案。 “私人顾问,你来了。”张队长见到常勇便笑着开玩笑。 “嗯,张队,我来报案。” “报案?” “对,我在流星坡游玩,恰好碰见一具上吊自杀的。应该很久了,头骨都暴露出来了,挺吓人的。” “哦?在哪里?你先录个口供。” 录完口供,张队长立马出警,常勇作为目击证人也上了警车。 很快来到了后山,警方封锁了案发现场,法医提取了线索,后把尸骨拉上了车。 在漆树林里,法医现场断定这具尸体已有20多年了,腹部没有腐化堪称生物奇迹,也无法解释。 其他的,也没有说,就走了。常勇又和张队长回到了警察局,通过铜制工作牌,张队长很快提取了死者档案,并最快速度通知了家属。 由于案件太久,是很难破案的,此刻只能通知家属前来下葬尸骨,其他的后面再议论。 “张队长,那我先走了?”常勇见无法获得线索,准备离开。 因为常勇心知肚明,那死者定与777研究所离不开干系,明确说可以怀疑到水底那恐怖女尸。 “嗯,你可以走了,不过你出门小心点。”张队长叮嘱道。 “为啥?” “没啥,我还忙,你走吧。” 张队长拿了文件去会议室了,常勇觉得莫名其妙,刚出门便见到了马小雨,才明白张队长刚才说的话。 “马主任,有何贵干?” “切!明知故问。” “我很忙,你问你表哥吧。” “这么冷漠?小伙子,姐姐生气了,后果很严重。”马小雨有点生气了。 “OK,请吃什么?”常勇装不下去了,但他觉得像马小雨这种姐姐基本很难驾驭的。 “吃酒!” “哪里?” “人民路。” “走。” 二人话不多说,来到了餐厅,常勇直接开吃,并没有说多余的话。 常勇并没有喝酒,因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他还想着回流星坡办事呢。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常勇只能开门见山,概括说了一下后山案件,并没有参杂灵异的东西。 “这么的简单?”很显然马小雨觉得常勇在敷衍。 “就一桩命案,几十年前的,还有多复杂?你不当报纸头条就行。” “不当头条,我请你吃这顿饭,亏大了。”马小雨笑道。 “我说不吃饭,你非要请我喝酒。亏了怪我?” 见常勇有点生气了,马小雨笑道:“吃完饭,去看电影吧,放松身心很重要。” 常勇果断拒绝,“不看了,我很忙的,一大堆事情呢。” “好好好,你忙去吧。”马小雨有些内心不悦,但也没有办法。 像常勇这年轻的野马,很难驯服的,关键是他不吃马小雨那一套。一般男人,见到马小雨估计早都言听计从了,关键马小雨姿色不错,个人工作能力也强。 常勇用纸巾擦了嘴,起身摆手,一个人离开了餐厅。 马小雨没着急离开,自言自语抱怨道:“臭小子,吃干抹净就走了,混蛋!” 常勇回到家,想睡一会儿,张队长打开了电话,“法医鉴定为自杀,但腹部皮肉瞬间化为黑色液体,现已剩骨头。准备送去火葬场,日后等待家属前来领走尸骨。” “张队长,我申请去火葬场,给我开个证明吧。我可以代表警察,代表社会公益爱心,甚至相关费用。” “可以,我给你开一个,你直接去火葬场,我让人给你捎过去。费用你可以先出,给死者家属垫付。” “YES!!!” 常勇马上起身,直奔火葬场,因为他必须用桃木火化尸骨,免得节外生枝。 喜欢阎王叫我来捉鬼请大家收藏:()阎王叫我来捉鬼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