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孕福妻嫁首长,绝嗣前夫气疯了》 第1章 觉醒 1972年十月,西北军区,寒风刺骨。 但再冷的天,都阻止不了大家看热闹的心,因为此时的军区家属院大门口,正在上演着一场精彩绝伦的大戏。 “她怎么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了?该不会是被气傻了吧?” “这有什么好气的?都说了徐主任和袁同志走在一起是因为公事,这都要生气,也太小家子气了!” “听她婆婆说,都结婚好几年了,她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不下蛋的母鸡,有什么资格跟自己丈夫闹!” …… 各种各样的讨论声响起,林浔躺在雪地里,有些懵。 她没想到就摔了一跤,突然觉醒了一大段记忆,发现自己竟然是一本小说中男主的炮灰前妻。 男主叫徐志成,是西北军医院最年轻的外科医生,一表人才,前途似锦,但他出生农村,家里有个无比刻薄又刁蛮的老娘,蔡金花。 林浔嫁给徐志成两年了,肚子一直没动静,蔡金花气得不行,不仅成天对着林浔又打又骂的,还逼着她喝各种各样的求子药,什么紫河车、黑符水、观音土……甚至偷偷在家里搞了个佛堂,供奉送子观音,强压着林浔一跪就是一个通宵。 种种非人的折磨,林浔却甘之如饴,因为她觉得自己很幸福,虽然婆婆难缠,可徐志成对她很好。不仅不怪她生不了孩子,还会在蔡金花面前帮她说话。 有这样好的男人,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于是林浔忍下了所有折磨,更加拼命的想要给徐家生下一儿半女,甚至为了更好的怀孕,决定从老家来军医院,她以为只要两人多一些时间相处,不像从前那样异地分居,就肯定能怀上孩子。 但林浔万万没想到,等她累死累活的坐了好几天火车,刚到医院,却看到丈夫正和另外一个女同志站在一起。 两人有说有笑,男才女貌,甚至连无比刻薄的蔡金花对着那女同志,一张老脸都笑成了菊花。 拉着她的手,不停的念叨着:“要是你是我儿媳妇就好了!有你这样的儿媳妇,那才是我们老徐家的福气呢!” 女同志十分娇羞,收回了手,但眼睛却含情脉脉的看着徐志成。 这如同一家三口的一幕,直接令林浔傻眼了,反应过来后,她瞬间发疯了,一边哭喊,一边冲过去,想要把那女同志推开! 但徐志成一个男人,自然反应更快,一伸手,直接把林浔给推了出去。 “你竟然推我?你竟然为了一个女人推我?徐志成,我可是你媳妇啊!” 徐志成刚刚只是下意识的反应,他想开口解释,却被蔡金花抢了先: “你这个泼妇!我们徐家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娶了你!一个不会下蛋的母鸡,还在外面丢人现眼,赶紧给我滚回去!” 他们这会儿正在家属院门口,来来往往的全是人,生不了孩子本就是林浔最大的痛苦,此时被蔡金花在大庭广众之下揭开,无比难堪! 种种打击之下,林浔受不了了,万念俱灰的她转头就想跳河,可一转身,突然被地上的石头绊了一跤,摔倒在了雪地里。 倒下的那一刻,林浔发现自己竟然是小说里的炮灰对照组,在小说中,这次她成功的跳了河,一命呜呼。 她一死,刚刚那位女同志,也就是女主角袁雅晴,很快就和徐志成结婚了,婚后,她不仅飞快怀上了孩子,令徐家儿孙满堂,自己的事业也是步步高升,成为家属区人人夸赞的三好媳妇。就连蔡金花这个恶婆婆对女主都是赞不绝口,把林浔这个前妻比到了泥里! 看完全部剧情后,林浔傻眼了。 这书里的人不可能是她! 她绝对不会为了给男人生孩子而折磨自己,更加不会因为吃男人的醋,而白白丧命! 她是嫁给了徐志成没错,但两人结婚后的记忆,在她脑海中都变得无比模糊,就好像有一股不知名的力量,在逼迫着她走这有毒的剧情一样。 没错,剧情有毒,徐家连同男女主更是晦气! 林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觉醒,但她绝对不会再回到从前的日子,她有手有脚有本事,能赚钱也能养活自己,就算生不了孩子又怎么样?凭什么就要因为无法怀孕而被困住一生? 而且她从前过得好好的,在嫁给徐志成后,就完全变了,被逼着走剧情,被逼着忍受非人的折磨,这说明徐志成就是晦气啊,她一定要离他们越远越好! 离婚!她要离婚! 想清楚了这一点,林浔只感觉自己心中一片清明,她从雪地上站起来,语气里满是冷静:“徐志成,咱们离婚吧。”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震惊了。 他们没想到,刚刚还在歇斯底里的林浔突然就安静下来了,甚至一开口就是要离婚! 这个年代,哪有女人主动提离婚的?尤其徐志成还是拿铁饭碗的医生,前途一片光明,而林浔呢?就是个下不了蛋的母鸡! 她怎么敢提离婚的?真离了婚,谁还会娶她?! 徐志成傻眼了:“阿浔你别说傻话,我都说了我刚刚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心,我和袁同志也只是在谈公事而已,你别闹!” 他语气中带着宠溺,好像在安慰一个不懂事的小孩一样。 一旁的蔡金花顿时怒了,她就知道林浔这个女人一肚子的花花肠子,现在竟然还敢用离婚威胁! “她要离就跟她离!林浔你可别后悔!你……” 蔡金花还想放狠话,林浔直接打断她:“我不后悔,正好现在在你单位,咱们离婚吧。” 徐志成脸色瞬间变了,他没想到林浔是认真的,“阿浔,你这是做什么?你忘记我们的感情有多好了吗?” 林浔讽刺的笑了,感情好?好个屁! 是,徐志成确实不会因为孩子的事苛责她,在蔡金花骂她的时候,还会帮她说话,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那些苦药她一口都没少喝,就连蔡金花打了她,他也只会让她忍着,到了晚上,还会给她讲道理,让她主动去道歉。 这叫哪门子好?这叫虚伪! “提那些已经没用了,我要离婚,我生不了孩子,也不想挡着你们徐家传宗接代。” “离!志成,快跟她离婚!只要离婚,娘就能抱大孙子了!”蔡金花无比兴奋,她早就想把林浔赶出家门了,一脸狐媚相,肚子还不争气,这种人有什么资格嫁到他们徐家来? 徐志成可是大夫!前途无量!只有袁雅晴这样既优秀,还是城里人,家里条件又好的黄花闺女才配的上他! 蔡金花无比激动,丝毫没发现,徐志成眼底满是阴鸷。 因为生不了孩子的,根本不是林浔,而是他。 第2章 离婚 想到自己最不堪的秘密,徐志成差点控制不了表情。 他其实是喜欢林浔的,林浔漂亮又能干,虽然他给不了她一个孩子,但他会给她很好的生活,这不就够了吗? 她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 徐志成笑了笑:“阿浔听话,别闹了,快跟我回去。” 听到他依旧满脸温柔的在哄着林浔,一旁的袁雅晴无比嫉妒,上辈子就是这样,徐志成医术出众,一表人才,前途似锦,还出了名的疼媳妇。 不仅是家属区,就连附近的农场、知青点都传遍了,说徐大夫的媳妇是个不下单的母鸡,却被他捧在手心里。 后来徐志成不仅当了医院最年轻的主任,还因为救治了大人物,攀上了高枝,在改革开放后靠着大人物的关系,做生意发了财,成了首富。林浔也变成了高高在上的首富之妻,被全天下的女人羡慕。 可她配吗?林浔只不过是一个初中毕业,还生不了孩子的村姑!她凭什么被徐志成如此疼爱! 而袁雅晴是知青,家里是京市的,父母都是厂子里的领导,她还读过高中,是出了名的天之骄女。 因为父亲被小人陷害,她不得不下乡来到西北,原以为熬过这几年就好,可当她回城后,很快就变了天。国营企业整改,父母接连下岗失业,大哥在南方做生意亏了一大笔钱,二哥和人打架断了腿,一大家子人只能挤在又老又破的大杂院里。 那时高中生不再吃香,为了回城,袁雅晴一直单身,年纪越拖越大,那时的她,早就不是那个傲视一切的天之骄女,而是一个没学历、没人要的老姑娘。 她只能坐在破旧的电视机前,无比嫉妒的看着电视里光鲜亮丽的林浔,幻想能站在徐志成身边,受尽宠爱的人是自己。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愿感动了上天,再一睁眼,袁雅晴发现自己竟然重生了,重生到了她还在当知青的时候。 这一次,她半点没有犹豫,急忙来到医院,抓紧一切机会和徐志成相处,就连蔡金花来了,她都费尽心思的讨好这个老太婆。 她知道,徐志成对林浔一往情深,但是蔡金花不是啊,蔡金花对林浔不生孩子无比不满,只要她抓住这个机会,就能成功把林浔赶走,自己上位! 果不其然,蔡金花这个老太婆,眼皮子短浅的很,袁雅晴花了点钱,就把她哄得找不到东南西北了。 今天袁雅晴也是故意的,她知道林浔今天会来家属区,故意在这里等着她,就是为了狠狠的刺激林浔。 眼看着林浔上了当,不仅当众闹了起来,还吵着要离婚,袁雅晴心里无比激动,离吧离吧,只要离婚了,未来的徐夫人可就是自己了! 她身体可没问题,等结婚后,一定能生上五六七个孩子,把徐志成的人和钱都紧紧的拽在手心里! 袁雅晴忍住兴奋,故意道:“林同志你千万别激动啊,徐大夫只是好心,我找他真的是为了公事,还有蔡婶子,她是看我一个人从农场赶过来,多关心了我几句,他们都是好人,你别怪他们,要怪就怪我吧!” “你还敢怪我们?”蔡金花果然更生气了,“林浔,你真是不要脸!你都快害的我们徐家断子绝孙了,你有什么资格怪我?志成,你快去跟她离婚!我们徐家庙小,供不起这座大佛!” 林浔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袁雅晴的挑拨,但她不在乎,徐家这个火坑,谁想跳就跳。 “徐志成,你娘都这么说了,你还不离婚吗?” 徐志成眼里浮现出伤心,袁雅晴看向他的眼神里满是爱慕,他又如何看不出来?但林浔长这么漂亮,他有些舍不得,而且他的秘密太过不堪,他不敢冒险,“这些年,我们的相处和感情,你真的完全不在意?” “我不在意,我一定要离婚!”林浔有些烦了,什么感情?蔡金花逼着她喝药逼着她下跪的时候,徐志成为什么不站出来提感情? 不管什么感情,都没有她自己的身体重要! “你如果不离婚,那我就直接去找你们领导。” 蔡金花做的那些事,在别的地方可没什么,但这里是医院,名声无比重要,徐志成一个大夫,要是和封建迷信扯上关系,肯定会影响前途。 蔡金花咆哮道:“你还敢威胁?志成!你马上跟她离婚!我倒要看看她离了我们徐家,还有什么好日子过!” 徐志成咬牙,愤怒道:“行!那就离!” 他虽然喜欢林浔,但也做不到一直拿热脸去贴冷屁股,林浔漂亮又如何,袁雅晴长得也不错,还有家世有学历。 而且这个年代的女同志都很害羞,连和男同志牵手都不敢,更别说那档子事了,袁雅晴是城里来的知青,比起农村人,只会更青涩。 所以只要他好好瞒着,所有人都不会知道他的秘密,他永远都是健全的男人。 …… 林浔要和徐志成离婚的事,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家属区。 徐志成身为军医院的大夫,离婚是要打离婚报告的,不过比起结婚来,离婚要快得多,今天把报告交上去,明天就能离了。 徐志成怕林浔真的说出什么不利于自己的事,报告交的格外积极,第二天一早,结果就下来了。 林浔要和他离婚,自然不会去家属院,而是在旁边的招待所凑合了一晚,从他手里接过离婚批准,林浔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 太好了!往后她的人生,终于不会被莫名其妙的剧情裹挟了! 看着她的笑容,徐志成铁青着脸:“阿浔,你我夫妻一场,我自问对你足够好了,你就这样迫不及待要跟我分开?” 林浔白了他一眼:“请叫我林同志。” “你!”徐志成从来不知道她竟然是这样冷漠的一个人,“你真以为你和我离了婚,就不会后悔?” 是,蔡金花确实因为没孩子的事对她有些苛待,但林浔要是觉得和他分开了,就能过上好日子?做梦! 这年头的女人,只要离过婚,那就不值钱了,更何况林浔不能生育的消息,通过蔡金花的嘴,已经传遍了他们老家。别说村里了,就连整个公社都不会有人愿意娶她。 县城就更不用说了,林浔一个农村人,想嫁到城里去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所以徐志成笃定了林浔会后悔,甚至用不了一个月,她就会哭着回来求自己。 林浔不知道徐志成在想什么,要是知道,肯定会说你想错了,她根本没打算回老家。 第3章 不孕? 林浔上辈子是后世的大学生,兽医专业的,虽然一毕业就遇到车祸穿越了,但这辈子她早逝的母亲也是村里的一名兽医,还留下了不少医书,靠着这些医书,林浔的医术不仅没下降,还精进了许多。 结婚后,因为剧情影响,她成天为了孩子的事受尽折磨,无法行医,所以徐志成根本不知道她还有这手艺。 要说兽医在哪里最吃香,那肯定是牛羊成群的大西北啊! 这边不仅有着众多的牧场、农场,就连许多村民家里都养猪养羊,兽医不仅吃香,报酬也高。 她打算这些年多赚些钱,然后趁着房价不高,去京市买两套四合院,等到以后年纪大了,房价飙升,一套住一套出租,就算没孩子又怎么样? 她的日子照样好过~ 想到这里,林浔简直动力满满。 这年头干什么都要介绍信,她的介绍信是来这边探亲,但现在她和徐志成离婚了,最多待三天就得回老家了,所以她得在这之前找到工作。 时间紧迫,林浔也不耽误,和招待所的前台打听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就出发了。 西北这边,虽然也有着公社和生产队,但都是以放牧为生,生产队的规模有大有小,有着成千上万的牲畜,牛羊马种类丰富。 除了生产队,还有农场,农场的面积较小,但活动更多,不仅放牧,还种了不少蔬菜庄稼。 农场和牧民需要兽医时,一般会去场部,那里的兽医最多,医术也好。除此之外,还有些赤脚医生,虽然没那么正规,但解决一点小病是没问题的。 林浔不会骑马,去生产队无法跟着牛羊迁徙,只能先去旁边的农场看看。 前几天刚下完暴风雪,今天天气不错,农场的熊主任让人把棚里的羊都赶出来晒晒太阳。 羊群庞大,山羊绵羊都有,山羊又好动,跑着跑着就跑到农场外面去了。 这也是经常发生的事了,熊主任没放在心上,这边人多,狼少,只要羊不跑很远,在天黑前赶回来,就不怕被狼咬。 林浔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雪还未化的草原上,跑着一头头白色的羊,绿色、白色和天空的蓝色交汇在一起,温暖的阳光洒下,如同画一般令人心旷神怡。 但下一秒,她突然发现有几头羊不太正常,虽然也在低头吃草,可它们的后腿有些摇晃,走起来不稳,一边走还一边在地上用力摩擦着。 这不太正常。 林浔停下脚步,刚想低头观察一番,就被熊主任叫住了:“小同志,你这是在做什么?” 熊主任不是汉族人,还是因为要管着农场的知青们,才学的普通话,说的很别扭,但林浔听清楚了,忙道:“你看这羊,有些不对劲。” 熊主任:“哪里不对劲了?赶紧走开,不要打扰我的羊吃饭!” 林浔是来找工作的,当然不会因为他这几句话就打退堂鼓,而且她刚刚那么说,并不是凭空捏造,这羊真的不对劲。 “我刚刚看它们有些摇头晃脑、脚步虚浮,你看这里,背部和腰部都有些脱毛,这些严重的都斑秃了。”林浔指了指面前的几头羊,“这可能是疯羊病。” 熊主任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瞎说什么?我的羊好好的,怎么可能得疯羊病?你是谁?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三道四!” 疯羊病就是羊痒病,这种病的死亡率百分百,基本上是通过母婴传播,现在是冬天,很多母羊肚子里都揣崽了,如果真的像林浔所说,那这些羊全部都得杀了,母羊、小羊全都活不下来! 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一头羊都无比珍贵,更别提这么多羊了,要是真有了疯羊病,别说熊主任了,公社领导都要挨批! 熊主任一挥手,刚想让林浔滚,下一秒,突然传来惊呼声。 “快!羊!这羊发疯了!!” 一行人从大巴车上下来,这是从县城过来的大巴车,这边有军区、农场和村子,每天来往县城的人多,以往都是走这条路过去的,这边也经常放羊,平时根本没什么事。 但今天不知怎的,就在大伙穿过羊群时,突然,羊群中传来阵阵骚动,紧接着,一头山羊突然暴动,朝着人群飞快的冲了过去! 羊极易受惊,这头暴动的山羊一动,整个羊群都跟着横冲直撞。 羊再温顺,那也是动物,发了狂的动物直愣愣的冲过来,所有人被吓得魂飞魄散,一边跑一边直呼救命。 凄惨的喊叫声响起,羊群变得更加狂暴。 现场乱成一锅粥,熊主任大声喝道:“不要叫!安静!快救人!快过去救人啊!” 农场正在工作的众人连忙赶过来维护秩序,但他们离得有些远,林浔看到最开始发狂的那头公山羊,正撒蹄狂追一位女同志,那女同志被吓得动都不敢动了,眼看着山羊角就要顶到她的肚子上了,来不及了—— 林浔飞快的冲过去,先是把自己外套脱下,往前一抛,吸引山羊的注意力,趁着山羊转过去时,她从侧面靠近,一只手猛地抓住山羊胡子,另一只手抱住羊后腿,膝盖一顶,用巧劲将山羊牢牢的按在了地上! 上辈子林浔在学校做实验时,最常打交道的就是羊,也知道怎么抓羊才是最快速的,打蛇打七寸,羊也有弱点。 “没事吧?”林浔问道。 被羊追的女同志脸色苍白如纸:“我没事,谢,谢谢你……” “吕主任!吕主任!你没事吧?”一个年轻男人急忙跑了过来。 吕毓芝摇摇头:“我没事,多亏了这位小同志。” 说话的功夫,羊群被熊主任带着人安抚了下来,虽然没发生踩踏事件,但好几个人都被羊追的摔倒。 “带着他们都去医院看看,费用农场负责。”熊主任叹了口气。 没过多久,有人跑过来:“主任,书记让你去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熊主任头疼的厉害,他怎么知道怎么回事?好好的羊群突然发了疯,青天白日的,又没狼,根本不可能啊……不对!疯羊病!刚刚那个小同志说是疯羊病! 熊主任反应过来,扭头一看,但哪里还有林浔的身影。 “刚才那个女同志呢?就长得特漂亮那个!” 被问话的人:“……”刚才都快被羊追疯了,谁还去看漂亮的女同志? “可能去医院了吧,刚刚那些人都去医院了。” “医院?”熊主任也顾不上别的了,飞快的往医院跑。 林浔确实在医院,她没受伤,但农场的人不敢冒险,就让所有人都检查一遍。林浔检查完后也没先走,想着跟农场的人打听一下情况。 还没走两步,就碰到了刚好在医院的蔡金花。 蔡金花本来就觉得林浔是假离婚,就想拿离婚的事威胁她,现在看到林浔还在医院后,更觉得她是对徐志成不死心,过来求情的。 “你这个小贱人,你还在这里干什么?你和志成已经离婚了,不要以为你来求我我就会让你们复婚!” 林浔看了她一眼:“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 蔡金花一愣:“你说什么?” “你可能不知道,以前你逼我吃的药、喝的符水,我全都留着,所以你要再敢满嘴喷粪,惹我不高兴了,我只要去医院领导那里走一圈,就能让徐志成吃不了兜着走。” 蔡金花之前以为林浔只是威胁,才敢这么蛮横,可此时林浔眼中的冷厉,令蔡金花突然反应过来了,不是威胁,她是真的会这么做! “你!”怎么回事?这个女人以前不是对徐家死心塌地吗,为什么现在变成这样了?难道她以前都是装的! 大冷的天,蔡金花突然被吓出了一身冷汗,直到林浔走了,她才敢出气:“你这个怀不了孩子的贱女人,离了我们徐家,看谁还敢要你!” 蔡金花也不是好欺负的,她知道林浔离婚后在这里待不了多久,最多三天就要回去,等到林浔回了老家,就再也不能拿这件事威胁他们了,她一定要狠狠的收拾这个小贱人! 殊不知一墙之隔的病房,正准备出门向林浔道谢的吕毓芝,听到她这话整个人都震惊了。 林浔怀不了孕? 这……这可太好了,她儿子也生不了孩子! “小王,快,快去把霍俨州找来!” 第4章 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小王愣住,刚刚吕主任在农场差点出事,一进医院,他就准备给霍团长打电话,但吕主任拦住了他,说不能打扰霍团长,怎么现在突然改主意了? 吕毓芝摆摆手,觉得小王还是太年轻,其他的事就算了,这娶媳妇能叫打扰吗? 这可是人生大事! 小王是霍俨州的警卫员,吕毓芝这趟过来,霍俨州在部队抽不开空,就让他来接人,这会儿吕毓芝一开口,小王也不敢多说什么,连忙赶去军区。 他一走,吕毓芝也坐不住了,穿好外套就去找林浔。 “哎!小……”见到人,却不知道怎么称呼,还是林浔认出了她,笑着道:“我叫林浔,你没事了吧?” “没事没事,小林啊,今天真是谢谢你救了我!” 吕毓芝是第一次来西北军区,她在京市的出版社工作,从来没遇到过那种紧急情况,所以当公山羊突然发狂冲过来时,吕毓芝是真的吓得双脚发软了。 小王虽然是警卫员,但当时他也被羊群缠住了脚,所以如果不是林浔紧急救了她,就凭那尖锐的羊角,这次她不死也会成残废。 吕毓芝越想就越庆幸,打定了主意要好好感谢林浔,此时存了私心,上下打量一番,她突然发现眼前的女同志,不仅性格果断、勇敢,而且生得特别漂亮。 林浔的面色有些苍白,整个人很瘦,气色虽然不好,但五官十分出众,一双清凌凌的杏眼,又大又亮,尤其是眼尾的一点红痣,就像白雪中染上的胭脂,和着嘴角小小的梨涡,笑起来好像会发光一般,特别招人。 吕毓芝在出版社这么多年,见多了画报,但此时只感觉眼前的姑娘,比画报上的电影明星还漂亮。 她越看越喜欢,生怕这么好的女同志被其他人抢先了,开门见山道:“小林,其实我刚刚在病房里都听见了,你和你婆婆说的话……” 林浔脸色微变,以为吕毓芝要对她说些什么,毕竟不管什么时代,好像只要女子不能生育,那就是大罪过,会被所有人都看不起。 但吕毓芝接下来的话,却直接让林浔愣住了。 “我儿子也不能生育,小林你要是不嫌弃,愿不愿意跟他试试?” 林浔:“啊?” 林浔傻了,她想过吕毓芝可能会嫌弃她,可能会安慰她,但万万没想到她竟然要给自己说亲!而且还是说给她儿子! “我儿子叫霍俨州,今年28,是西北军区的团长,虽然没生育能力,但他人品还不错,津贴也高,听说他们团长级别的结婚后还能分到一座小院,小林你们以后结婚后,至少不愁吃穿……” 见话题像脱缰的野马一样,越来越歪,林浔赶紧打断:“婶子,我特别感谢你能看上我,但是我目前还没结婚的想法,不好意思。” 活了两辈子,林浔一看就知道,吕毓芝家里条件很好,加上之前还有人叫她“吕主任”,说明她至少是干部家庭出身的。 她口中的霍俨州还是团长,团长这个职位不管什么时候都不算低,尤其现在是和平年代,向上升一级都难如登天,霍俨州28岁就能成为团长,可想而知他能力有多么出众。 这样的人,哪怕没有生育能力,也不是林浔能够上的。 而且和徐志成的婚姻对她的伤害太大,好不容易能脱离那个泥潭,林浔不想再让自己再次陷进去。 吕毓芝一愣,很快就明白了林浔的顾虑,她刚离婚,对这种事很抗拒也正常。 不过吕毓芝不打算放弃,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一个合她心意的儿媳妇,她一定要抓牢了! “行!那咱们不说这个了,但是你救了我,总该让我请你吃顿饭吧?不然你就是看不起婶子了。” 她都这么说了,林浔只能答应下来:“好。” 医院不远处就是国营饭店,这会儿还不到饭点,人倒是不多,吕毓芝陪着林浔说了会儿话,就找了个借口走到门外,等到霍俨州急匆匆从部队赶来医院,还没进门,就被吕毓芝喊住了。 “妈,你没受伤吧?”霍俨州已经从小王那里得知了事情的经过,但还是不放心。 “我没事。”吕毓芝指了指饭店的方向,“多亏小林救了我,不然这次我怕是凶多吉少了。” “我听小王说了,放心,谢礼我来准备。” 霍俨州还没说完,就被他妈打断了:“不仅仅是谢礼,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 “什么事?” 吕毓芝把他拉到一边:“妈跟你说,小林同志不仅善良、能干,而且长得可漂亮了,妈在京市这么多年,都没见过几个有她这么标志的姑娘。虽说她离了婚,不能生孩子,但这些都不重要,两个人一起过日子,只要人好,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霍俨州看着他妈眉飞色舞的样子,一颗心终于落了地:“看来小王没有骗我,您身体确实没受伤。” 他嘴上说着关心自己身体,但吕毓芝一听就明白过来了,这是在故意装不懂呢。 “霍俨州!”吕毓芝相当不满,“你自己也不能生,你还敢嫌弃小林?” 霍俨州无奈:“妈,我没嫌弃,但你这是乱点鸳鸯谱。” “这怎么叫乱点鸳鸯谱了?你都28了,之前催着你找对象,你总说自己不能生,不想耽误其他女同志,现在小林出现了,这就是天大的缘分!” “而且小林长得漂亮又善良,还救了我的命,我跟你说,如果不是她离婚了,这种好事还轮不到你!” 霍家在京市也是军属大院的,虽然在外人眼中,霍俨州就是军属大院年轻一代的翘楚,但吕毓芝看这个儿子哪哪都不爽,觉得他寡言少语,还硬邦邦的,心里除了部队就是部队。 这样的男人,哪个姑娘喜欢啊? “你也知道,你爸走了之后,你爷爷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他最大的心愿就是看到你成家……”吕毓芝长长地叹了口气。 霍俨州眉头紧皱。 吕毓芝也不想再谈这些,瞪了他一眼:“你去不去?” 霍俨州点头,在吕毓芝笑出来之前,抢先道:“但我要先和她说清楚,婚姻大事,不是儿戏。” “行行行,那你快去!”吕毓芝连忙叮嘱,“你说话软乎点,别跟平时一样冷冰冰的,小林可不是你手底下那些兵。” 林浔还是第一次来国营饭店,原本正好奇地打量着墙上的菜单,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原以为是吕毓芝回来了,扭头看去,一道高大挺拔的身影映入眼帘。 男人很高,至少也有一米九,五官深邃,宽肩窄腰,橄榄绿的军装包裹着遒劲的身材,哪怕是大冷天,穿着厚重的军大衣,也遮不住浑身的健硕。 再配上那一身凌冽的气质,整个人如同出窍的利刃一般,挡不住的上位者压迫感。 “同志你好,我是霍俨州,多谢你救了我母亲。” 林浔刚想说没事,就听眼前男人接着道:“介意我坐下聊聊吗?” 林浔摇头。 “我母亲说,她当时差点被羊撞倒,是你救了她。你是农场的知青?”霍俨州看来的目光有几分探究。 “我不是,我是过去找工作的。”现在管得严,没有介绍信不能乱跑,林浔是南方人,突然出现在西北,还能一招制服发狂的公山羊,听起来就很不合理。 现在虽然是和平年代,但并不是没有特务,之前还发生过特务利用军属,潜入军区的事。 林浔怕霍俨州怀疑她,连忙把自己学过兽医,过来探亲的事说了出来。 霍俨州点头,修长的手指扣动桌面:“你想找工作留下来?” “对,这边牲畜多,更适合我。” 霍俨州:“这边牲畜确实多,但大家更信任场部的兽医,即便是零散的赤脚医生,都是本地人,如果你想在这里找工作,除非有本地户口,否则很难争取到这个机会。” 他说的林浔何尝不懂,现在的牲畜无比金贵,那可是大家安身立命的本钱,要是真生了病,谁放心让一个外地的大夫来治病?万一没治好跑了呢,那哭都没地方哭! 但她一个外地人,想要有户口留下来,就必须先有工作才行;可要找工作,又得是本地户口,这样一来,可不陷入了死胡同吗? 就在林浔一筹莫展之际,眼前的男人又开口了:“军区在西北驻扎多年,深受周围牧民的信任,只要是随军军属,结婚报告下来的第二天,就能把户口转过来。” “所以,林浔同志,你愿不愿意和我结婚。” 林浔懵了。 怎么好好说话,突然又转到结婚上面去了? 她下意识就想拒绝,但对上霍俨州深沉的目光,话到嘴边转了个弯:“霍团长,我可以问问你为什么想和我结婚吗?” 吕毓芝想让她当儿媳,可能是想要报答她救了她,但霍俨州没理由这么做啊。 “我不孕,原本没有结婚的打算,但家里人一直有这方面的期盼,和你结婚,应该是各取所需。” 霍俨州道:“林同志你可以放心,我们只是搭伙过日子,等以后你有了更好的去处,随时都可以离婚,我绝对不会阻拦。” 林浔听着他说出口的话,心动了。 霍俨州说得对,她确实需要一个户口,一份工作,只要两人结婚,这些都可以迎刃而解。 而且从霍俨州和吕毓芝的态度都能看出来,霍家人对于没有孩子这件事,十分坦然,即使结婚,林浔也不用再像从前那样,为了生孩子而受尽各种折磨。 没有孩子,也就没有羁绊,两人只是搭伙过日子,等到林浔在这边站稳脚跟,赚够钱了,那就立马可以离婚走人。 “好。”她不再犹豫,轻声答应了下来。 第5章 简直胡闹! 林浔话音刚落,霍俨州都来不及说什么,一旁就传来吕毓芝兴奋的声音: “小林你答应了?太好了!你放心,以后你就舒舒服服地在家属区住着,要是霍俨州敢欺负你,你就给我打电话,我保证不放过他!” 吕毓芝怕霍俨州不会说话,坏了她和林浔的婆媳情分,所以早就偷偷地溜过来了。 霍俨州是侦察兵出身,一早就看到了,倒是林浔一直在思索,完全没发现,这会儿听到吕毓芝这么说,脸颊微红。 霍俨州轻咳两声:“那我回去提交申请。” 吕毓芝摆摆手:“快去快去!” 霍俨州脚步未动,垂眸看向林浔,直到林浔点了点头,他才起身出了门。 刚刚急着说亲,都没来得及点菜,吕毓芝问林浔想吃点什么,等吃完了就去供销社,买新家要用的东西。 林浔微怔:“这是不是太快了?” 上一秒刚说完结婚的事,下一秒就布置新家了? “这快什么,今天天气好,买了东西能运进来,要是明天下雪了,车都进不来,只能租马车了。” 吕毓芝这次过来只请了五天假,就想着在回京市前,能亲自参加两人的婚礼,所以巴不得越快越好! 林浔闻言也不再拒绝,早点定下来也行,这样就能尽快找到工作了。 只是—— 徐志成在军区医院上班,工资不低,但他的钱都被蔡金花牢牢地拽在手里,不仅如此,就连林浔这些年在大队干活,靠赚工分换来的钱,都被蔡金花霸占了。 还是这次来西北买火车票,手里头还剩下了十来块钱,这就是她的全部积蓄了。等下去供销社,说不定只能买个热水瓶。 林浔越想越气,等着吧,等站稳脚跟了,她一定要找蔡金花把钱都拿回来! 吃完饭,吕毓芝道:“小浔,咱们去县里的百货大楼吧,那里东西更齐全。” 林浔捂着口袋的手更加颤抖了,百货大楼的东西确实全,但也比供销社的贵,这下好了,她连热水瓶都买不起了。 正当她准备说什么时,小王气喘吁吁跑了过来:“部队有紧急任务,团长来不了,让我送婶子和嫂子去县城。” 看着他背后的军用吉普车,吕毓芝冷哼一声,算这小子有点眼见力。 小王又看向林浔:“嫂子,这是团长让我给你的。” 他递过来一个信封,鼓鼓囊囊的,林浔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厚厚一叠大团结,“这是?” “团长说是聘礼。” 林浔愣住,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哪怕是嘴上说着多爱她的徐志成,顶多会在过年时给她十块八块的。不过即便这样,在村里也算是出手大方了。 可现在,她和霍俨州才刚认识半天不到,他就让人送了这么多钱来…… 吕毓芝这才满意了,连忙笑道:“小浔你快收下,你们要结婚了,聘礼是该给的!” 林浔想说这太多了,但看着吕毓芝满脸的笑容,觉得还是别扫兴了,与其推来推去的,还不如收下,待会儿去百货大楼多买些好的生活用品,把新房布置得好一些,这样霍俨州住起来也能更舒坦。 军区离县城不算远,但是下了雪,开车速度慢,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到。 西北这边房子低矮,哪怕是县城最大的百货大楼,也才两层,一楼是卖日常生活用品的,二楼则是手表、服装等较为贵重的物品。 下了车,吕毓芝让小王把车停好,等半个小时过来接她们,然后就拉着林浔往拥挤的百货大楼里冲。 吕毓芝年纪大,有经验,想着趁自己在把东西都买齐,免得他们两个小年轻真的过起日子来,缺东少西的。 而且霍家条件好,她又是出版社的主任,见过世面,所以不管什么都要买最好的。 对着琳琅满目的货架打量了一圈,吕毓芝很快就有了计较:“咱们先去买厨房里要用的东西。” 什么锅碗瓢盆、碗筷调料不用说,最主要的是煤炉子,西北这边天气太冷,吕毓芝怕林浔一个南方人不适应,一口气买了两个煤炉子。 “做饭有土灶,这两个煤炉子你就用来烧水,洗漱、洗衣服都要用热水,咱们女人家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千万不要舍不得煤,不然以后老了可有苦头吃。” 其实南方的冬天也很冷,但再冷的天,林浔都只能用河水洗衣服,因为蔡金花说,像她这种不能下蛋的母鸡,肚子不争气,没资格用热水。 林浔听着吕毓芝的叮嘱,感觉心中好像有暖流划过一般。 买完了厨房里的东西,还有暖水瓶、枕头被褥、吃的喝的,就连桃酥、水果罐头这些零嘴,都买了不少。 吕毓芝又拉着林浔去二楼,要给她买衣服:“这边天太冷了,咱们多买些厚衣服,不然冻出病来了,那可就遭罪了。” 林浔被蔡金花折磨了两年,虽然脸色苍白又太瘦,但还是隐藏不住妍丽的容貌,加上她身材高挑纤细,穿什么都好看,吕毓芝一连给她买了好几套衣服才收手。 “这件红色的最衬你,扯证那天你就穿这个拍照,让妈拿到京市去,给大伙看看我们霍家的儿媳妇多么标志!” 林浔有点不好意思,但她没有一味的沉默,而是道:“那您到时候和我们一起拍,咱们一家人一起。” 一听这话,吕毓芝喜上眉梢,更高兴了,一高兴,就又多挑了几件衣服,还是林浔拉着她,她才恋恋不舍地停手。 “你们这怎么没厚一点的鞋?”吕毓芝看了半天,都觉得不保暖。 她们买得多,售货员的态度格外好:“您说的那种厚羊皮的鞋,要找牧民做,虽然不好看,但是特暖和,就跟脚上捂了棉被一样。” 林浔点头:“那我到时候买点羊皮,自己去找牧民。” 寒从脚上起,这种天气,没双好鞋真的熬不住。 买好衣服后,两人就开始看家具。 其实部队是有后勤处的,那里也能买家具,但吕毓芝嫌弃不好看,想着在百货大楼的家具能洋气些。 可看了一圈,都没看到合心意的,“同志,这边没有雕花的家具吗?”全都是一整块木板,死气沉沉的。 “有,但是那种价格高,要定制。” “行,那给我订一套吧!”吕毓芝问道,“京市那边还有带镜子的衣柜,这边能做吗?” “能做,但是带镜子的贵,还要交定金。” “没问题!” 做家具的钱和其他费用一起出,林浔刚准备掏钱,就被吕毓芝拦住了:“妈来出就行。” 林浔急了:“这怎么行,霍俨州拿了钱给我的。” “那是你的聘礼,哪有当婆婆得让儿媳用聘礼买东西的?而且你们结婚,我这个当妈的肯定要送点结婚礼啊,听话,快把钱收好。” 林浔生母早逝,结婚后因为生不了孩子,所有人都看不上她,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对她这么好。 她抿唇笑了笑,真诚道:“谢谢妈。” 她一定要好好工作,到时候用自己的工资,给吕毓芝买一件最好的羊绒大衣!大西北的羊绒大衣,暖和上档次,在京市都是很抢手的。 从百货大楼离开后,林浔刚想回招待所,把手里的钱放好,可一下车,就被一道人影拦住了。 “小同志!你终于回来了,我都等你半天了!” 来人正是熊主任,他匆忙赶到医院,转了一大圈却没找到林浔,但又不甘心就这么直接回去,于是只能在大门口等着,没想到还真的等到了。 林浔疑惑:“您有事吗?” 之前熊主任看见她还是鼻孔朝天,这会儿就跟完全换了个人一样,无比热切:“小同志你还记不记得你说的疯羊病?今天在农场,那些羊突然发狂,会不会和你说的病有关?” 熊主任会养羊,但他不是兽医,之前农场倒是有个赤脚医生,但前些日子给牛接生时被踹断了肋骨,现在还在卫生所躺着。 眼下出了这么大的事,熊主任也是没法子了,他又不敢去场部找人,怕事情闹大了他要担责,就想来碰碰运气。 “有可能,疯羊病确实会让羊易怒狂躁,但具体的情况还要进一步检查。” 林浔本来就急着找工作赚钱,自然不会浪费这么好的机会,“要是方便的话,我跟你去看看。” “好!小同志你快跟我来!” 熊主任无比激动地带着林浔回农场,而早已等在羊圈外的孙书记,看到过于年轻漂亮的林浔后,脸色难看道:“这就是你找来的兽医?简直胡闹!” 第6章 事业第一步 青天白日的,羊群突然发生大规模的踩踏事件,整个农场都被惊动了! 孙书记原本想直接报告公社,让场部派人过来调查,但熊主任主动请缨,说他认识一个很厉害的兽医,先请人过来看看,要是能解决,那就不用惊动公社了。 孙书记也不想担责,就答应了。 可谁能想到,熊主任口中“厉害的兽医”,竟然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这一刻别说孙书记了,周围的其他同志都觉得熊主任是疯了。 毕竟兽医不比普通的大夫,给人看病有技术就行了,但要给牲口看病,不仅要有技术,更要有力气。动物不知道好坏,只知道疼,要是治病的过程中不小心弄疼了,或是动物发狂了,没点力气按都按不住。 就拿他们农场之前的赤脚医生来说,四十来岁的壮汉,一米八的个子,又高又胖,看上去就跟一座山一样,就这,都挡不住母牛一脚踢的,快一个月了还在床上躺着。 所以西北这边的牧医,全是上了年纪的壮实男人,这样的人才有信服力。 再一看林浔,比城里来的知青还要漂亮瘦弱,娇小姐一样,这样的人是兽医?说不定连鸡崽子都抓不住! 孙书记脸色不好,把熊主任骂了一遍,看都没看林浔一眼,就让人骑马去场部找兽医来。 “书记,现在天色不早了,就算现在过去,至少明天场部才会派兽医过来。”林浔突然开口道。 孙书记:“关你什么事?我们宁愿多等一天,也不会让装模作样的人来插手。” 林浔知道自己现在的外表无法让人相信,所以她半点不生气:“你们能等,这群羊却等不了了。” 孙书记脸色阴沉:“你什么意思?” 他是维族人,五官深邃,脸上还有年轻时被狼爪划破的伤疤,沉着脸的模样特别吓人,农场的知青都很怕他,但林浔却很平静: “早在羊群暴动之前,我就怀疑有羊得了疯羊病,如果真是这个原因,耽误得越久,被感染的羊就会越多,最后,说不定整个羊群都会被牵连。” “孙书记,您是有经验的人,应该知道如何衡量其中的损失。” 林浔的话就像往油锅里加入了水,周围的人都震惊了: “疯羊病?不可能吧!这姑娘瞎说呢!” 有刚来不久的问道:“疯羊病很可怕吗?” “肯定啊!只要感染了,那就是死路一条。不过这女同志肯定是瞎编的,怎么可能会有疯羊病。” “安静!”孙书记低喝,皱眉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林浔。”林浔连忙把老家的地址、介绍信都拿了出来,“您放心,我对我的能力有把握,如果真的出了问题,你们随时可以找公安逮捕我。” 孙书记仔细将介绍信检查了一遍,“行,你过去吧,但我要提前说清楚,不管发生了什么意外,你只能自己负责。” 检查暴动的羊群,很可能会被撞伤、踩伤,如果是农场请来的兽医,出了意外他们肯定要负责,但林浔是自己主动坚持要参与进来的,只能后果自负。 “我明白。” 说完,孙书记就把林浔带到了羊圈的另一边,那头最先暴动的公羊已经被单独关起来了。 也许是得到了安抚,公羊此时很安静,一边摆动着尾巴,一边吃着食槽里的干草,吃得头都不抬。 “小同志你看,这羊吃草吃得可香了,怎么会是你口中的疯羊病呢?”熊主任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食欲是判断动物是否生病的重要标志,就像人,生病了就吃不下东西,这羊吃嘛嘛香,看上去就跟正常羊没什么两样。 熊主任的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林浔知道,疯羊病有一项症状就是,食欲正常的同时体重却飞快下降,林浔是第一次接触这只羊,不知道它体重有没有变化。 所以她没有马上回答,而是走过去,在距离公羊半米的地方停住脚步,而后弯腰,盯着公羊的嘴仔细观察了一阵。 终于,林浔看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飞快转移到羊的侧面,像上午制服这只公羊一样,抬膝将它压在了地上,同时伸手用力地卡住了羊的下颌骨。 她的手法足够专业,在不会弄疼羊,使之暴动的同时,又让羊不得不张开嘴,将羊的牙齿对准孙书记等人,“就像熊主任说的那样,这羊一直在吃草,但是您看,它嘴里有东西吗?” 下雪后,农场喂的基本是干草,虽然不会像新鲜牧场那般汁水丰富,但要是这只羊真的吃了,那它嘴里肯定会有草叶的残留。 可眼下这只羊,嘴里干干净净的,除了唾液什么都没有。 “这是?”熊主任心里一慌。 “这是空嚼。”林浔又指了指羊的牙齿,“后牙有磨损,已经开始磨牙了,这些症状再加上白天突然受惊、攻击人……确实是疯羊病。” 她话音落下,人群立马陷入了慌乱。 “竟然真是疯羊病?咱们农场都好多年没出现这个病了!” “阿伯,你刚不是说这女同志瞎说吗?可能她是骗我们的。” “放屁!你没看到她的手法和动作吗?这肯定是专业的!”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农场工作的基本都是老员工,他们虽然不会治病,但这些年没少见兽医出诊,就凭林浔刚才抓羊的手法,那速度、那力道,可以说绝对不简单! 农场之前的赤脚医生都没这本事,就连场部那边,大伙也只在医术最好的两位大夫身上见过。这女同志这么年轻,说不定是城里的大学生呢,听说大学生都是特别有本事的! 瞬间,大伙看林浔的眼神就变了。 可即便知道林浔真有本事,但还是有人舍不得处理这头公羊,“书记,要不咱们把这羊挪到一边养吧,说不定过段时间情况会好点呢?” 一头羊将近一百斤,这可是实打实的肉啊!这年头见点荤腥都难,谁舍得把这么大一头羊直接杀了? 但林浔抢先道:“绝对不行!不仅是这头羊,就连羊群里剩下的那些也要全部处理了!” 哪怕是到了后世,疯羊病对于羊来说也是绝症,毫无治愈的可能性,拖得越久,损失反而越大。 孙书记脸色猛地变了:“还有羊得了疯羊病?” 熊主任苦着脸:“是。” 此时,熊主任的心情无比复杂,就像过山车一样,上一秒还在激动自己运气好,林浔确实有能耐,下一秒就开始犯愁了,毕竟要真按林浔所说,这头公山羊有疯羊病的话,那上午的那些也同样逃不了。 这么多羊啊,如果真的都得了病,那他这个主任绝对吃不了兜着走!毕竟这些羊都是他管着的,一下损失这么大,不仅公社,连县里都要来问责。 可是他真不知道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他才刚当上主任不久,平日里照顾这些羊那是兢兢业业,从来不偷懒,怎么好好的,会染上疯羊病呢? “你!”孙书记指着熊主任的手颤抖,“你怎么这点事都做不好!” 孙书记是农场的老人了,年轻时,他曾经见识过疯羊病的可怕,这种病一出现,不仅羊群要处理,就连整个农场都要封锁,因为找不到传染源,为保安全,只能进行大规模的迁移,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 想想迁移和宰杀羊群产生的损失,孙书记整个人都崩溃了! 就在这时,一旁突然传来一道清脆的声音:“其实还有办法。” 孙书记和熊主任齐齐愣住,循声看去,对上林浔那双始终镇定的双眸。 “疯羊病一般是母婴传染,如果农场这边没有出问题的话,那很可能是羊群中混入了野生的母山羊,野羊体内带有病毒,和羊群交配后把病毒带给了羊羔,从而开始传播。” “书记,你们只要尽快把染病的羊处理掉,再把传染源找到,剩下的羊隔离开来进行观察,羊圈进行消杀,换个地方养羊就行了。” 这些病羊出现的症状还比较轻,而且疯羊病不会传染人,只要尽快处理,找到传染源,就不用花那么大的代价进行迁移了。 林浔的平静莫名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放在半小时前,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无比娇弱,被所有人看不起的女同志,这一刻会成为整个农场的主心骨。 孙书记突然开口:“所有人!” 众人下意识站定:“到!” “从现在开始,大家都听林大夫的吩咐,开始全力抢救羊群!” “是!” 瞬间,一双双炽热的目光看来,成为人群焦点的姑娘嘴角微弯,心底满是火热。 没错,从这一刻开始,她不再是“不下蛋的母鸡”“肚子不争气的废物”,而是林浔,是能拯救无数动物生命的林大夫! 第7章 投向别的男人怀抱 时间就是金钱,林浔也不耽误,她先让孙书记派人去找野羊,紧接着,开始教工作人员怎么辨别疯羊病。 这一点倒是不难,毕竟疯羊病的状态很突出,除了像那头公羊会空嚼、磨牙,还有上午的那些羊,脱毛、摇晃、浑身瘙痒、在地上磨蹭…… “这些症状只要出现一两样,就要隔离观察,如果基本都有,那就能确诊了。”林浔道,“如果没有任何症状,但是特别瘦弱的羊也得处理。”这种羊属于易感个体,病毒很可能会潜伏,与其磨磨蹭蹭的,还不如提前宰杀,杜绝更多的损失。 怕大伙不清楚,林浔还特意找了几头羊出来做讲解。 走到这一步,孙书记再舍不得,也不能再犹豫了,所以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道:“那把羊群挪走后,原先的羊圈要怎么处理?” 林浔:“先用消毒剂消毒,然后封锁,最好把草皮铲掉,避免有动物过来进食,进一步感染。” 这种病毒光用消毒剂是不能完全消灭的,只能封锁后闲置,至少过个三五年才能彻底安全。 正说着,熊主任突然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书记、林大夫,真的有!咱们羊群里真的有野羊!” 草原上野羊野马很多,从前有不少牧民都会驯服它们,毕竟都是无主的,只要能赶到自己家,那就是自家的财产了,白得来的好处,谁能不心动? 但几年前,国外开始流行一种传染病,为了防止危及我国牧场的这些牲畜,省里的卫生站宣传了许久,让大家伙千万不要贪心再去驯服野生的牲畜,这要是带了病,那可就完蛋了。 孙书记也经常在农场强调,可谁知还是有人明知故犯,不仅偷偷驯服了一头野羊,还把野羊放在农场的羊群里。 羊群密密麻麻,就算熊主任再尽心,他也不可能每头羊都检查一遍,要不是今天林浔来了,说不定这事永远都无法发现。 熊主任:“真是气死我了!孙书记,像这种以公谋私的人,咱们一定不能放过!” 但他又有些庆幸,因为这样一来,自己顶多算管理不严,不用为疯羊病承担全部责任了。 熊主任嗓门大,说的话周围人全听见了,顿时,大家伙看向林浔的眼神更是充满了敬佩! 这女娃娃可太有本事了吧,不仅能治病、脑子灵,竟然还能破案?! 这么有本事的女同志怎么没来他们农场当知青?现在分过来的这些知青,全都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不对,他们也没林大夫中看啊! 还有些心思比较多的人,在想能不能直接把林浔聘到农场来,反正之前的兽医被踹断了肋骨,现在还在床上躺着,他们正是缺人用的时候。 孙书记自然也有这样的想法,但他看了林浔的介绍信,知道她不是本地人,而且介绍信马上要到期了,就算要聘用,也得跟公社打报告才行。 “林大夫,今天真是谢谢你了!之前是我态度不对,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孙书记这句话说得真心实意,今天如果不是林浔,整个农场损失至少要大三倍! 林浔摆摆手:“没事,您有顾虑是正常的。” 孙书记虽然一开始不信任她,但还是让她上手了,这就相当于是她的敲门砖,就算在这个农场找不到工作,之后去别的地方,也有拿得出手的履历了。 “你放心,这次出诊的佣金我们一定不会少给的,这会儿天快黑了,我让老熊送你回去。” “好,那就麻烦了。” 林浔完全没客气,草原可不比城里,不仅冷,还很有可能会有野兽出没,还是谨慎些为好。 熊主任现在对林浔那是无比感激,要不是她看出了疯羊病,还找出了罪魁祸首,这次他可就死到临头了。 这可是他的救命恩人! 所以听到孙书记让他送人,非但没有不耐烦,还去库房取了马车,甚至把自己用的毯子垫在了马车里,务必让林浔坐得舒服又暖和! 他在套车的时候,林浔正在数孙书记给她的诊金。 足足有一块钱! 这年头的一块钱可不算少了,八毛钱就能买一斤猪肉,按照一般兽医出诊的费用,都是五毛钱一次,这还是因为林浔不仅诊断出了疯羊病,还帮农场抓到了罪魁祸首,所以才翻了一倍多。 现在城市工人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三四十块,出诊一次就一块,前后还不到三个小时,那要是她一天能出诊三四次,就算按照五毛一次来算,一个月也有六十块了,这比城里人工资还高! 今天在吉普车上时,林浔就偷偷数了霍俨州给她的聘礼,有八百块。 现在加上她自己赚的,那就有……八百零一块,还有买车票剩下的一点钱,按照现在的标准,她妥妥的算是个小富婆了~ “林大夫,咱们可以走了!” “好!”林浔心情很好,上车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 但她的笑容,落在不远处的袁雅晴眼中,却是无比刺眼。 袁雅晴正好是这个农场的知青,但因为不会干活,又爱喊累,他们这一批知青都特别不受农场当地人的待见,尤其是熊主任这种性子直的人。 每次跟他们说话,都是黑着一张脸,凶神恶煞的,什么时候这么热情过? 还有林浔,她脸上也是笑容……难道说,这两人好上了?! 是了,林浔和徐志成离婚了,那她的介绍信就不能用了,最多三天就要回老家。可是她不能怀孕的罪名已经传得人尽皆知了,还离过婚,要是回了老家,哪个男人愿意要她? 那林浔只能留下来,趁着自己不孕的消息还没传出去,找个当地人结婚。 哪怕袁雅晴讨厌林浔,也不得不承认,林浔长得确实漂亮,比她这个城里人还要标志。就冲着那张脸,也有人愿意娶她。 但袁雅晴没想到,林浔竟然和熊主任好上了,熊主任今年都三十好几了,长得又黑又壮,名副其实的大狗熊,不仅丑,还成天和羊群打交道,一股子羊骚味,林浔这都能看上? 这是真饿了! “雅晴,听说你和军医院的徐大夫好上了?那你们会结婚吗?” “肯定会啊,雅晴又有文化还洋气,和徐大夫在一起那就是郎才女貌。”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我们也去喝喜酒!” 听着知青们的调侃,袁雅晴脸上在笑,心里却十分不是滋味,因为徐志成还没松口答应娶她。 她原以为林浔一走,徐志成就会和她在一起,但面对她的真情表白,徐志成却说现在还不是时候。 不是时候?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等了两辈子的袁雅晴无比焦虑,既怕徐志成是忘不了林浔,又怕有人捷足先登,急得饭都吃不下,但此时看着和熊主任一起离开的林浔,她突然有了个好主意。 “志成哥!” 徐志成今天要值夜班,正准备去食堂,却看到袁雅晴的身影。 “雅晴,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志成哥,呜呜呜我好心疼你!”袁雅晴眼里满是泪水,扑过去一把抱住徐志成。 “你不知道,林浔跟我们农场的熊主任好上了!两人有说有笑的,还一起骑马呢!” 徐志成咬牙:“你说什么?!” “我今天亲眼看到的,不仅我,还有好几个知青都看到了,他们可亲热了!志成哥,我真心疼你,你的真心被那个贱女人糟践了!” 徐志成狠狠捶桌,没错!他娘说得没错,林浔就是个贱人!他们上午才离婚,下午她就和别的男人好上了! 亏他还为了她推开了袁雅晴,想着林浔回了老家,受尽委屈后肯定会后悔,到时候他再考虑考虑要不要原谅林浔。 但这才半天不到,林浔竟然就投奔了别的男人的怀抱! 徐志成气得目眦欲裂,原本清秀的脸都开始扭曲了,袁雅晴却满意极了,语气带着诱哄道: “志成哥,咱们结婚吧?” 徐志成本就气得要死,听到她又说结婚的事,心里更烦了:“雅晴,我跟你说了,现在还不是时候!” 袁雅晴:“我知道,但是你不想报复林浔吗?” 徐志成一愣:“什么意思?” “熊主任愿意和林浔好上,肯定不知道她不能怀孕,咱们结婚,到时候把农场的知青们请来,借他们的口,把林浔不能生育的事传得人尽皆知,那熊主任肯定就不会要她了。” “而且咱们还可以把婚礼办得隆重一些,让林浔看看,她到底错过了什么!” 袁雅晴这话可谓是戳中了徐志成的自尊心。 虽然他不是健全的男人,但他可是军区医院的大夫,年轻有为、文质彬彬,这身份走出去,又有几个男人比得上他? 林浔不顾他的挽留要离婚,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让他丢尽了脸。现在他只要和袁雅晴结婚,办一场无比盛大的婚礼,让所有人看看他多有本事,那他的面子就都回来了。 而且他还要邀请林浔,他要让林浔知道,和他离婚,是她这辈子最大的损失! 想到这里,徐志成的眼里满是报复的疯狂,他摸上袁雅晴的脸蛋,低声道:“雅晴,你在农场工作,干脆把领导都请过来吧,咱们当面让熊主任知道,他找的女人不能生育。” 他要在婚礼上就让林浔颜面尽失! 想到那个画面,袁雅晴无比兴奋:“好!” 徐志成立马开始写结婚报告,而袁雅晴则是飞快地回了农场,她一秒钟都不想等了,直接去找了刚回来的熊主任。 “主任,过几天我要结婚,你去喝喜酒吧?” 哪知熊主任直接白了她一眼,毫不掩饰道:“我去喝你的喜酒干嘛?我和你关系很好吗?有病!” 第8章 参加我的婚礼 徐志成一大早就来了招待所,按照规定,在招待所找人,只要先去前台那里登记一下,就可以上楼了。 昨天送离婚报告的时候,徐志成来过一次,他以为今天同样如此,写了名字就准备上楼,却被前台喊住了:“你找的是林浔同志?那你不能直接上去,要给她打电话,她同意了你才能上去。” 徐志成皱眉:“是不是搞错了,昨天我都是直接上去的。” 前台摇头:“因为林浔同志昨晚搬到了三楼。” 招待所一共有三楼,底下两层是普通人住的房间,而三楼,只有部队军衔高的军官才有资格住,相应地,里面的环境要更好一些,不仅房屋整洁、床大、有电话,还有免费的热水和火墙,睡觉的时候暖和极了。 林浔原本住在二楼的,昨天一回来,就发现吕毓芝帮她把房间换到了三楼。 徐志成在医院待了这么久,自然知道三楼的房间不是一般人能住的,就连他这个军区医院的大夫都没资格进去。 那林浔凭什么上去? 难道是那个熊主任偷偷找了关系?但他一个小小的主任,怎么可能享受到军官的特权? 正当徐志成百思不得其解时,前台已经打通了电话,林浔听到有个男人找她,还以为是农场那边有什么事,连忙下了楼。 一看却发现是她最不想看到的人。 “你来做什么?” 徐志成看着走出来的林浔,原本的疑惑消散,眼里只剩下惊艳。 之前他对林浔一见钟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可两人结婚后,因为没有孩子,成天被蔡金花磋磨,林浔也一天比一天憔悴、苍白,漂亮的容颜就好像蒙上了一层病气一样,死气沉沉的。 但自从离婚后,不必再被“生孩子”所裹胁,林浔整个人都松快了,尤其昨晚赚到了第一笔工资,感觉日子都有了奔头后,精气神都跟着好了起来,脸上满是朝气勃勃的喜悦。 仿佛一颗蒙尘的珍珠,终于洗去了铅华,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比徐志成最开始见到她时,更加夺目。 惊艳过后,徐志成心里涌现出浓浓的不甘,这样的美人,原本是属于他的,但现在她竟然要投向别的男人的怀抱,还是样样都不如他的男人,林浔是疯了吗! “你要结婚了?” 林浔疑惑:“你听谁说的?” 她昨天才和霍俨州说好,徐志成怎么就知道了?难道是在饭店说话时被别人听到了,传到了徐志成耳朵里? 徐志成在来的路上还在想,会不会是袁雅晴看错了,此时见她承认了,顿时无比失望和愤怒:“林浔你是不是疯了?这种男人你都看得上!” 袁雅晴可是告诉他了,那个姓熊的,长得难看还恶心,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比得上他徐志成一根头发吗? 林浔觉得徐志成绝对有病,他们都离婚了,她结不结婚,找谁结婚,关他屁事? 还“这种男人”,霍俨州不论是人品、家世、学历、长相、身高、能力……哪点都甩徐志成十八条街,和他比起来,徐志成就是个跳梁小丑! “我和谁结婚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就算去路边找一棵树,都比你这种品行低劣的伪君子强一百倍!” 要不是知道疯羊病不会传染人,林浔都要以为徐志成也得疯病了,一大早过来说这些疯话。 “你!”徐志成简直要被气死,他好心好意过来劝林浔,她却如此执迷不悟,既然如此,就不要怪他不留情面了。 徐志成继续道:“我也快结婚了,这次过来是邀请你参加的。” 虽然知道男女主很快就会在一起,但林浔还是被这速度惊到了,不过这样也好,有毒的男女主就应该早点锁死,千万别去祸害其他人。 婚礼她肯定是不会去的,毕竟她好不容易才摆脱这些人,怎么可能还主动凑上去,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吗? 林浔白了他一眼:“不好意思,我不喜欢看猴戏。” 说完,她直接“砰”地关上房门,留下徐志成一个人在走廊气的七窍生烟。 啊啊啊林浔这个泼妇,竟然骂他是猴! …… 林浔原本想等徐志成走了再下去吃早饭,但过了没一会儿,门又被敲响了。 她以为是徐志成还想纠缠,一打开门,却对上一道军绿色的修长身影。 “怎么,看见我很意外?”对上她惊讶的目光,霍俨州微微挑眉。 林浔摇摇头:“怎么这么早过来了?” “妈让我给你送早餐。” 霍俨州话音刚落,背后就传来吕毓芝拆台的声音:“你这小子,明明是你自己想着小浔,怎么还找借口?” 吕毓芝一早就去了饭店,想着让林浔多睡会,回去时再帮她带早饭。 等到了饭店,都不用她出声,霍俨州就直接多点了一份羊肉面,还特意找服务员借了保温桶装着。 她原本还欣慰自家这铁树终于开了花,谁知道还是块榆木疙瘩! 当场被拆穿,霍俨州耳根微红,轻咳两声:“快趁热吃吧。” 林浔笑着接过保温桶,打开盖子,羊肉面霸道的香气就传了出来,现在的羊那是实打实的纯天然饲养,比后世饲料喂的羊肉要更香,再加上羊骨熬成的高汤,富强粉做成的面条,这一份早餐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霍俨州跟着她进了房间,坐在对面,看着林浔两眼放光地吃着面条,眼里露出自己都没发觉的笑意。 他开口道:“林浔同志,你的政审已经通过了。” 林浔一愣:“这么快?” 其实一般情况下,政审是没有这么快的。 但霍俨州军衔高,28了别说结婚,连对象都没一个,部队的领导们简直比吕毓芝还着急,一听说他要交结婚报告,立马激动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连忙让办事处开绿灯,务必最快解决他的问题。 加上林浔之前和徐志成结婚,医院那边也政审过,有了先例,速度就格外快一些。 霍俨州点头:“政审通过,接下来就是处理结婚报告了。” 他垂眸,深沉的目光注视着林浔,语气中满是认真:“所以,林浔同志,你真的愿意和我结成革命伴侣,驻扎在西北,成为部队的一份子吗?” 霍俨州知道林浔昨天出去了,他没有阻止,也没主动提出开车送她,就是想让她对这边更加了解。 西北条件恶劣,严寒又落后,比起她来的南方,这样的环境实在是太差,如果林浔想要反悔,现在是最后的机会。 林浔握紧手里的筷子,认真地点头:“我愿意!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过日子,绝对不给你添麻烦的!” 她今天穿着一件暗绿色的外套,这个颜色其实很老气,但林浔很白,白得好像会发光一样,这件衣服穿在她身上,衬着她如同雪地里含苞待放的栀子一般,清纯又柔美。 霍俨州虽然没结婚,但他知道很多军属都嫌弃这边的环境,吵着闹着要离开,他原以为林浔也是如此,但此时她眼底坚定的光告诉他,他错了,这朵栀子看似娇弱,实则坚韧,她很美,但绝不是菟丝花。 突然,霍俨州感觉自己心跳得有些快,他不知道是为什么,难道是屋子里太热了? 于是他猛地起身,朝门外走去。 林浔吓了一跳:“怎么了?” “没事,有点热,我去透透气。” 看着窗外飞舞的雪花,林浔看向霍俨州的目光满是敬佩,不愧是军人啊,这么冷的天竟然还嫌热?这身体简直壮得像头牛! 霍俨州还不知道在未来媳妇眼里,他已经跟头牛差不多了,一走到门口,就被吕毓芝叫住了:“你怎么出来了?该不会惹小浔生气了吧?” 霍俨州无奈:“妈,我没那么不受待见。” 一旁的小王心想,那可不一定,团长在部队那就是出了名的鬼见愁,底下的兵看到他都跟耗子见了猫一样,拔腿就跑。 吕毓芝房间放着她昨天带林浔买的东西,除了家具以外,其他的基本都带回来了,但霍俨州看了一圈,突然发现不对。 “妈,怎么没买手表和收音机?” 这年头讲究点的人家都会备上三转一响,草原这边不方便骑自行车,林浔又不会用缝纫机,但手表和收音机肯定是少不了的。 吕毓芝高深莫测:“说你不开窍吧!这些东西要是我都准备好了,还要你做什么?这是给你在小浔面前表现的机会!” 于是一刻钟后,林浔吃完饭,霍俨州突然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小王立马举手:“团长,我去开车!” 霍俨州抢先一步拿走了车钥匙:“不用,我来。” 什么都让你小子干了,还要我做什么? 第9章 让林浔彻底后悔的大好机会 林浔原以为这趟出去还是买东西,但随着车越来越远,她发现周围越来越荒凉,这好像不是去县城的路。 正在她思索间,霍俨州踩下了刹车:“下来吧。” 一下车,就看到不远处的几个帐篷,帐篷周围拴着好几条猎狗。 “这是毡包,当地牧民的住处。”霍俨州指着帐篷介绍道。 他们刚往前走两步,猎狗就叫了起来,紧接着,一个穿着棉袄的蒙族人走了出来,认出霍俨州后,连忙热情地迎了过来。 霍俨州走过去和他交谈,林浔这才发现,他还会说少数民族的语言,不仅流利,配着他低沉的嗓音,还很好听。 林浔跟上霍俨州的脚步,满是好奇:“咱们这是要去做什么?” 霍俨州:“妈说你昨天去了农场,你会给动物看病?” 昨天熊主任来找林浔的时候,吕毓芝是听到了的,今早吃饭的时候就说了出来。 林浔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这个,但还是点头道:“对,我会一点,想着以后在农场找份工作,当兽医,这样也能赚点钱。” 霍俨州没有继续问,而是道:“从家属区到农场走路需要半个小时,夏天还行,现在太冷了。” 这几天天气还算好的,下了雪,但是不大,等到鹅毛大雪的时候,地上的雪能淹没小腿,连当地的汉子都不敢直接淌着雪走,更何况林浔这个瘦弱的姑娘家了。 这也是林浔苦恼的地方,草地上不能骑自行车,太滑了,但她又不会骑马,等到以后天气恶劣了,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总不能住到农场去吧? 她原本打算先把工作的事解决了,再想办法。但林浔没想到,霍俨州只是早饭时听吕毓芝简单提了一下,就帮她把所有的事都给想好了。 霍俨州:“这个老乡家里有骡子,他会木工,让他做个小骡车,再去配个车轮,你驾车上下班会方便很多。” 骡车特别稳当,再大的雪都不用担心打滑,而且骡子性格温顺,体型比马要小,易于掌控,最适合林浔这样的初学者。 “骡车打严实一些,车上配上毯子,会暖和很多,这边天黑得快,再往上面绑个手电筒,更保险。” 霍俨州说完,突然发现林浔正直愣愣地看着他,“怎么了?” 林浔摇头,她只是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两段婚姻。 和徐志成结婚前,他嘴上说得天花乱坠,许下了无数个承诺,说他会对她多好多好。可等到两人真的结婚了,不管蔡金花再怎么刁难她,他都是无动于衷,只会一味地让她忍让。 而霍俨州呢? 他说两人只是搭伙过日子,结婚只是为了应付长辈,但在林浔看不到的地方,他却帮她把一切都考虑好了。 看着眼前男人深邃俊逸的侧脸,林浔眉眼弯弯,心情突然很好:“谢谢你。” 草原上牲畜多,但骡子是比较少的,这是马和驴的杂交种,培育复杂,很少有人养。眼前这个老乡,还是霍俨州在救灾时认识的,因此态度格外热情,不仅把自家的骡子都牵了出来,还让林浔随意挑选。 林浔还没接触过骡子,但这种动物的习性和马差不多,挑选起来首先是看皮肤、牙齿和蹄部,再牵着绳索走两步,要是愿意跟着走还步伐稳定,就说明比较温顺。 毕竟是以后要一直跟着自己的,林浔挑的特别认真,最后选中了一头耳朵大大的,鼻子有一圈白毛的小骡子。 老乡冲着林浔竖起大拇指,直夸她眼光好。 林浔笑了笑:“那我什么时候能带它走呢?” 霍俨州和老乡交涉一番,才道:“巴特尔说等骡车做好了,一起取走。” 骡车的绳索和大小是要与骡子相匹配的,加上巴特尔还要把骡子调教一番,这样林浔到时候更好掌握。 林浔点点头:“好,那就麻烦了。” 巴特尔又问林浔要不要学驾车,这句话他说的是汉语,林浔听懂了:“你教我?” 巴特尔刚想点头,一旁的霍俨州突然想起了吕毓芝说的话,及时打断:“我来就行。” 林浔惊喜地看着他:“你还会驾骡车?好厉害!” 连飞机都会开的霍团长耳根微红,轻咳两声:“还行吧。” 林浔没发觉他话里蕴含的得意,看着自己的小骡子,心情越发好了。 选好骡车后,两人准备离开,走到一半,霍俨州突然道:“我还有点事,你去车上等我。” 林浔以为他是有什么公事,也就没多问,乖乖去了车上,全然不知霍俨州为她准备了多大的惊喜。 骡车至少要五天才能做好,接下来这几天,林浔还要去农场帮忙,那些得了疯羊病的羊已经处理了,羊圈也换了地方,但剩下的那些羊,还需要喂些草药,增强体质。 当然了,她也不是白帮忙的,每天不仅有五毛钱的工钱,还包一顿中午饭。 甚至因为林浔这次立了大功,她的午饭都不是跟普通员工一起,而是和熊主任、孙书记等人一起吃的,又有肉又有牛奶的,热气腾腾,吃下去整个人都暖和了。 袁雅晴只能跟着知青们,在一旁干巴巴地嚼着杂粮饼,他们干活不利索,还天天偷懒,农场的人不可能惯着他们,反正多劳多得,你不干活,那就饿着吧! 所以普通员工还有馕和酱菜吃,但他们这些知青,连口热水都没有,硬邦邦的杂粮饼,吃下去嗓子都要被割破皮了。 袁雅晴的目光里满是怨毒和嫉妒,疯羊病的事到底不是什么好事,所以除了加强管理外,孙书记没让人往外说,知青们完全不知道前几天发生了什么,袁雅晴成天往外跑,就更不知道了。 这会儿见林浔吃香喝辣的,更加坚信她是傍上了熊主任,一边嫉妒,一边在心里冷笑,为了两口肉就出卖自己,真是不值钱! 等着吧,等我和徐志成结婚了,未来成为了首富夫人,有你后悔的时候! 而在医院的徐志成,这些天心情并不好,因为林浔不愿意来参加他的喜宴,他还怎么让林浔当众难堪呢? 这天在看诊的时候,有个小护士跑了过来:“徐大夫,主任说你的结婚报告通过了,让你待会儿去办公室拿。” 徐志成应了一声,一旁的病人好奇道:“你要结婚了?什么时候?” 徐志成十分勉强:“后天。”他答应和袁雅晴结婚,一半是为了气林浔,现在林浔不来参加婚礼,他都有些提不起兴趣了。 “后天?真巧,我们部队后天也有人结婚呢。” 这个病人正好是军区的司务长,他有老寒腿,一直都是徐志成给他治的,两人关系不错。 在军区,军人要办喜酒,基本都是在部队食堂,便宜又方便。徐志成身为军区医院的大夫,也是有这个资格的,刚好,司务长管的就是部队的后勤。 听到司务长这么说,徐志成忙问道:“是谁?” 他和袁雅晴结婚,一半是为了气林浔,一半是为了撑面子,现在林浔不愿意来,那他可一定要把面子撑起来。 所以他要问清楚和他一起结婚的人是谁,如果是普通人还好,如果是部队的领导,那他肯定要避开。 毕竟他的能力和积蓄,都比不过那些军官,如果一起办,绝对会被抢走风头。 “是霍……”司务长突然有些犹豫,霍俨州可不是一般人,他不仅是特战团的团长,还是西北军区的兵王,首长说了,关于他的一切都是最高的机密。 霍俨州的结婚报告今天上午才通过,司务长也是因为霍俨州要在食堂办酒席才知道,他不能这么快秃噜出去。 但司务长觉得自己和徐志成的关系好,也不能骗他,于是舌头一转,干脆说了另一个名字:“好像叫林浔。” 这样多好,不仅没暴露霍俨州,也没骗徐志成。 司务长刚想为自己的机智点了赞,下一秒,就听到徐志成发出尖锐爆鸣:“林浔?您确定没听错?” 司务长摇头:“我确定,你这是怎么了?” 徐志成压抑住心中狂喜:“没事。” 好!太好了!虽然他不知道熊主任凭什么也有资格在军区食堂办喜宴,但这样更好,两家人一起办,这不就是现成的对比吗? 他一定要把喜宴办得风风光光,全方面碾压熊主任,让林浔彻底抬不起头来! 等到他下班后,回家把这事一说,袁雅晴和蔡金花也兴奋极了。 徐志成笑道:“妈,咱们这次一定要好好办,把失去的面子都给挣回来!” 蔡金花:“我知道,不过雅晴啊,你知不知道那熊主任一个月工资多少?” 袁雅晴当然知道,她上辈子在农场待了好几年,“好像是四十多块钱。” “四十多,你说他还喝酒,这样的人估计没什么积蓄。”蔡金花咂咂嘴,“儿啊,咱们拿个五十块出来办酒就行了。” 五十? 袁雅晴傻了,这也太少了吧!她不仅要把林浔比下去,更要在那些知青面前狠狠地出风头,让他们知道自己过得有多好,这样他们以后才会听她的。 徐志成也皱眉:“这确实少了点。” “这少什么?我们农村娶媳妇,二十块都不要呢!”蔡金花这会儿看袁雅晴有点不顺眼了,要知道林浔嫁到他们家来,不仅聘礼只有五十,连办酒席都只用了十五块。 袁雅晴呢?聘礼就要两百!也不知道撒泡尿看看自己值不值这个钱! 袁雅晴:“妈,咱们办酒席,每桌至少要有两个肉菜吧?” 蔡金花:“一个辣椒炒肉,一个辣椒炒鸡蛋,多放点辣椒,怎么不算肉菜了?” 袁雅晴气得咬牙,这个死老太婆! 最后袁雅晴和蔡金花差点吵起来,徐志成才幽幽开口:“好了妈,就拿一百块,咱们不能委屈了雅晴。” 听到徐志成为自己说话,袁雅晴无比感动,这果然是个好男人! 而另一边的军区,看到霍俨州拿来的酒席菜单后,司务长直接愣住了。 这、这也太豪了吧! 第10章 今天是结婚的日子 司务长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霍团长,这猪肉,咱们食堂是真的没有。” 如今物资贫乏,虽然西北这边多牛羊,但这都是集体的财产,除了过年时大家能分到几斤肉当福利,其他时候想吃肉,那都得老老实实地掏钱掏票,即便是在部队,一个月能吃上两三次肉,都是大好事了。 这种前提下,看到霍俨州拿来的菜单,司务长吓得下巴都快掉了! 不仅有羊、牛、鸡蛋,甚至上面还有猪肉! 西北多农场,牛羊倒是不缺,村里有不少人养鸡,这几样要是舍得花钱,还能买到。 可是猪肉那就为难人了,因为这边根本不养猪,司务长来这么久了,除了老家寄过来的腊肉,连猪肉的影子都没看到过。 霍俨州点头:“我来解决。” 霍俨州不仅军衔高,更是屡次执行秘密任务,军功赫赫,他要结婚,部队肯定有优待。 加上霍家的家世摆在那里,平日里霍俨州内敛低调,从来不会因为自己身份如何就行特权,甚至比起那些一般战士更能拼命。 但现在婚姻大事,并不只关乎到他一个人,还有林浔。 两人虽然只是搭伙过日子,但霍俨州并不想亏待林浔,他是男人,更要肩负起更多的责任来。 更何况林浔离过婚,霍俨州身居高位,却也明白这个世道对女子有多苛刻,尤其是对于离婚的女子,他希望林浔在军区能待得舒服,不想让她被旁人指指点点,所以他要认真对待这场婚礼,让所有人知道,即便林浔离过婚,她也不比任何人差。 他要给自己的妻子,足够的底气。 于是,第二天一早,载着满当当的货车就开到了食堂后门,不仅有各色各样的肉,还有特意从隔壁县城养殖场拉来的两头大肥猪。 看着那一筐筐、实打实的肉,即便司务长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这会儿还是惊到了,更别提其他的炊事兵们,眼睛瞪得如铜铃。 此时在招待所的林浔也有些懵:“怎么又买了这么多东西?” 她明明记得几天前,她刚和吕毓芝从县城百货大楼采购回来啊。 小王笑呵呵道:“嫂子不一样,这是我们首长大清早去市里买来的。” 这两天军务繁忙,霍俨州实在没空,只能天不亮就开车去了市里的百货大楼,不仅补上了收音机、手表,还特意去友谊商店的外贸区,买来了洗发膏和护肤品。 看着那些瓶瓶罐罐,林浔都愣住了,她没想到霍俨州一个大男人心思会这么细,还这么舍得花钱,这年头的进口商品可贵了,一般男人连给自己媳妇买瓶雪花霜都舍不得,他一出手就是国外的护肤品。 但不可否认,林浔的心情很好,“你们团长人呢?” “被师长紧急叫走了,对了,嫂子,还有这个,也是团长让我给你的。” 小王拿出来一个盒子,一打开,里面竟然是一块奶油蛋糕。 林浔这下更惊讶了:“这是哪来的?” 小王:“是团长在市里的西餐厅买的。” 这个年代的蛋糕,虽然没有后世那么精致,但也十分漂亮,雪白的蛋糕上点缀着朵朵盛开的铃兰花,勺子挖开花瓣,能看到里面夹杂着新鲜的水果和果酱,蛋糕胚细腻滑嫩,和着丝滑的奶油一起,仿佛能甜到人的心坎里。 林浔突然很想霍俨州,想当面和他道谢,但也明白他的身份,要是忙起来至少也得一整天,估计明天才能见到他了,而明天……是他们结婚的日子。 不知道是不是蛋糕太甜,这天晚上林浔睡得很好,第二天还是被敲门声喊醒的。 一打开门,吕毓芝喜气洋洋的笑声就传了过来:“昨晚睡得好不好?”都不等林浔回答,她自己就抢着道:“妈昨晚可没睡着,要娶儿媳妇了,太激动了!” 林浔本就睡得红彤彤的脸蛋更红了,吕毓芝笑呵呵的,也不逗她了,“快洗把脸,妈帮你把衣服拿出来。” 要换的衣服是那天新买的,绣着暗纹的红色外套,林浔皮肤白,穿红色特别好看,如同一捧新雪,散发着沁人心脾的美。 很快,楼下就传来一阵热闹的动静,吕毓芝忙道:“他们到了!” 霍团长结婚,连招待所今天都焕然一新了,不仅墙壁上贴着喜字,就连每个工作人员都分到了喜糖,是霍俨州特意让小王发的,分到喜糖的众人开心得不行,嘴里满是吉利话。 一片欢声笑语中,林浔下了楼,来到大门口,却看到了八匹高头大马。 即便是在西北,当地也多是矮马,很少能见到养得油光水滑,如此威武霸气的高马。 周围果然看热闹的人群,全都被震惊了。 为首的大马通身漆黑,铁蹄铿锵,坐在马上的霍俨州一身绿色军装,身姿挺拔如松,军靴踩着马鞍,朵朵雪花落在他的军帽上,显得他是如此的意气风发。 尤其是当他侧目,裹着黑色手套勒紧缰绳,指挥着马一步步走过来的瞬间,林浔突然感觉全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砰砰砰”的声响,她不知道究竟是马蹄踏过地面的声音,还是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霍俨州长腿一跨,利落翻身下马,走到她面前,突然问道:“怕不怕?” 林浔心跳越来越快,她摇了摇头,下一秒,霍俨州突然伸出手,拖着她上了马。 眼前天旋地转,林浔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已经坐到了马鞍上,紧接着霍俨州跨坐在她身后,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我带你去领证。” 将近两米的高度,林雪又害怕又激动,但更多的是兴奋,她从来没骑过马,但又有谁不喜欢在马背上驰骋的快感呢? “好!” 话音刚落下,霍俨州就长臂一挥,马蹄蓄势,踏着雪花冲了出去。 “啊啊啊这也太帅了!” “为什么我结婚的时候没有这种条件!” “得了吧,就算有条件,也要你家男人愿意费心思才行。” “奶奶个腿,看的老娘想离婚!” 在一片羡慕声中,吕毓芝气得不行:“霍俨州这臭小子,骑马这么大的风,把小浔的头发弄乱了怎么办,他们还要拍照呢!” 小王忙道:“没事的婶子,嫂子这长相,头发乱了也一样好看。” 吕毓芝一想,确实,而且她看小浔也挺高兴的,算了,算这臭小子有心了。 林浔何止高兴,她真的激动得不行! 从她学兽医那天开始,她就没少做自己能骑马肆意驰骋的美梦,但她有些恐高,加上后世的马场都只有巴掌大,哪怕上去了也只能走两圈,根本不痛快。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心愿竟然在今天实现了。 这里是最大最辽阔的西北草场,耳边是呼哧的风声,身后是霍俨州坚硬厚实的胸膛,不仅充满了安全感,还半点都不冷,周围的风景在飞快的倒退,林浔只感觉肾上腺素飞快飙升,浑身的毛孔都充满了痛快舒坦! “这马是哪来的?”要说一匹马就算了,霍俨州竟然弄来了八匹马。 霍俨州:“还记得巴特尔吗?我找他借的。” 巴特尔是草原上技术最好的牧民,不仅能培育骡子,就连马都养得很好。 林浔一愣,她想起来了,当时买完骡子后,霍俨州特意回去了一趟,她原以为是有什么公事,原来他是特意去借马了。 一时间,说不清楚心里是什么感受,她弯了弯嘴角,梨涡像盛了蜜一般甜:“谢谢,我很喜欢。” 霍俨州唇边露出笑意,什么都没说,但架马的速度更快了。 另外一匹马上的程青松目瞪口呆:“老霍今天怎么了,这么兴奋?” “估计是终于娶到媳妇了,太高兴了!” 虽然骑马很爽,但今天太冷了,加上还在下雪,绕了两圈后,在军区办事所旁边停了下来。 林浔下马时还有些依依不舍,霍俨州道:“以后有空了,我教你骑马。” “真的?”林浔眼前一亮,要是能学会骑马,那她以后就能去更远的地方出诊了。 两人的结婚报告虽然下来了,但还没领证,一般人要去县城,军区这边在办事处就能领。 先拍照,然后再往上面盖个戳,一张像奖状一样的结婚证就办好了。 林浔给拍照的师傅递了把喜糖,“可以帮我们再拍一张吗?” 师傅忙点头:“行,小事一桩。” 林浔连忙冲着吕毓芝招了招手,还找来了一把椅子,让吕毓芝坐在中间,她和霍俨州站在两边。 吕毓芝开心极了,甚至还想掏钱拍照彩色的,可惜这边技术有限,只有黑白的。 常师长笑着走过来:“你小子还挺多花样啊,今天可是狠狠出了一把风头。” 常师长原本以为霍俨州这婚结的匆忙,估计本人不太乐意,但没想到他竟然一口气弄来了八匹骏马,还让和他关系好的几个军官一同骑马迎亲。 这架势,别说他们西北军区了,估计连全国都没几个人办过! 事实还真是如此,霍俨州结婚的消息传出来太晚了,一开始招待所那边的人并不多,但迎亲的动静太大,没一会儿,消息就传到了食堂。 “霍团长竟然也是今天结婚!” “他的媳妇你知道是谁吗?是林浔,那个和徐大夫离婚的林浔!” 蔡金花原本在人群中接受众人的祝贺,一听到这话,整个人都傻了:“什么?你说谁?” 第11章 有病才会去吃你们的喜宴 林浔和徐志成离婚的事,因为过于奇葩,传的整个家属院人尽皆知。再加上林浔长得漂亮,不是那种大众脸,所以今天她刚从招待所出来,就有人认出来了。 但蔡金花不敢相信,林浔一个村姑,还是不能下蛋的母鸡,怎么可能会有团长愿意娶她? 而且袁雅晴不是说她和熊主任好上了吗?怎么突然变成团长了?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她飞快的冲到传消息那人面前,大喊:“你是不是搞错了,林浔怎么会跟团长好上?” 那人大声:“怎么可能看错?霍团长谁不认识?而且他还弄来了八匹大马呢!” “好家伙,这不就相当于以前的八抬大轿?” “这林浔离过婚还不能生,怎么还能嫁给霍团长?” “就是啊!霍团长虽然家里出了事,但咱们军区可没谁比他条件更好了,这么好的男人,林浔运气也太好了吧!” “霍团长会不会是被他家里人逼的?我听说霍家人都快死光了,可能想办点喜事冲喜呢!” 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但很快有人来了句:“管东管西干嘛,他们说霍团长可大方了,只要去迎亲的,都给喜糖,还是市里买来上好的酥糖!” 这话一出,谁还顾得上说话,一溜烟的全跑了,那可是糖啊!这年头的糖不仅贵,还要有专门的糖票才能买到,更别说还是京市来的酥糖,傻子才不占便宜! 瞬间,原本还门庭若市的食堂门口,一个人都没了。 蔡金花整个人都不好了:“你们快回来啊!马上要开席了!” 她儿子儿媳就快到了,现在人全跑了,这还结个屁的婚!! 但蔡金花这次确实是白担心了,因为就在大家刚离开食堂不久,就在路上碰到了徐志成和袁雅晴。 今天两人结婚,袁雅晴不仅高兴,更想趁机耍威风,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嫁的有多好,所以她央求徐志成租个小轿车来迎亲。 徐志成想让林浔后悔,自然答应了。 两个人只想出风头,却毫无生活经验,完全没有想到在雪地里开车会有什么后果,尤其昨天晚上的雪下的格外大,今天白天地上的雪积累了厚厚的一层,还结了冰。 于是车刚从农场出来就陷在雪地里了,几个知青帮忙,好不容易推动了车,没两步,车又陷进去了……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所有人都是身心俱疲,眼看着马上就要到食堂了,车突然抛锚,彻底熄火了。 “赶紧推啊,马上就要耽误时间了!”袁雅晴急得不行。 推车的知青们本来就累的要死,听到这话火气更大了,“我们不是一直在推吗?从农场到这里,都下车五六回了,冻得脚都失去知觉了,你一直舒舒服服的坐在车上,有什么资格命令我们?” 袁雅晴本来就不是好脾气,现在和徐志成好上了,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成人生赢家,脾气更差了。 “我怎么能下车推?我可是新娘子!” 一个知青道:“你是新娘子,难道我们是你的奴才吗?活该伺候你!” 徐志成:“好了,咱们都推,人多力量大。”他突然觉得袁雅晴变得有些斤斤计较,没有那么善解人意了。 他一开口,袁雅晴只能不情不愿的下了车。 但这车已经彻底抛锚了,完全推不动,天上还一直在下雪,不到一会儿,众人身上全都淋湿了,无比狼狈。 就在这时,一群人突然浩浩荡荡的冲了过来,就这样毫无掩饰的,看到了狼狈不堪、正在推车的徐志成等人。 “徐大夫?你这是怎么了?” “这就是今天结婚的徐大夫和袁雅晴?” 顿时,袁雅晴和徐志成两人脸色变得无比难看。 他们结婚,是为了撑场面,给自己赚面子的,但是现在他们狼狈成这样,身上又冷又湿,裤腿上全是泥,这样像哪门子新娘新郎?简直和路边的叫花子差不多! 还赚面子?简直丢人丢大发了! 徐志成脸色铁青,觉得袁雅晴真是祸害,要不是她吵着要坐车,他们怎么会陷入如此境地! 就在徐志成想要说些什么来掩饰时,身后又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所有人循声望去,只见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八匹身形修长的大马列队前进,步伐不疾不徐,马背上是面容冷峻的八位军人,就这么信步走来,气势十足。 军装是橄榄绿,马是黑色或棕色,一片暗沉的色系中,坐在最前方的红色身影,就格外的引人注目、动人心弦。 是林浔! 这如同画一般的场景,令所有人都震惊了,大家这时才知道,为什么那些去招待所看热闹的人会这么激动了。 也是因为眼前这一幕过于威武震撼,越发的衬托出旁边徐志成一行人灰头土脸,活脱脱的像个小丑。 众人视线里的鄙夷过于露骨,这一刻,徐志成无比难堪,简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令他丢脸的还在后头。 一道尖锐的声音传来:“儿啊,你不知道,林浔那贱丫头嫁的不是什么主任,是团长啊!” 正是急匆匆赶来的蔡金花。 她急着给徐志成报信,加上前面人太多了,从她的角度,只能看到停在雪地里的车,见自己说完后,所有人都朝她看了过来,蔡金花一愣:“你们都看我干嘛?” 难道是她儿子的轿车太霸气了,这些人都眼红了? 蔡金花一抖,正准备开始炫耀时,突然,人群自动分出了一条路,一匹马从中踏出,蔡金花呆愣着抬头,看到了坐在马上的林浔,以及她身后面容如冰一般的男人。 “这位同志,今天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如果再让我知道你辱骂我的爱人,我将以侮辱军属的名义通知军委会。” 说完,霍俨州抖动缰绳,驱动着马走了,接着,程青松等人也驱马跟上。 霍俨州是真的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他的气势连不少士兵都受不住,更别提蔡金花这种外强中干的草包了,当即吓得双腿发抖,一直到霍俨州都离开许久了,她才跌坐在了雪地里。 不仅是她,其他人也如梦初醒一般,回过了神。 “霍团长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维护林浔,他真是被家里人逼着结婚的吗?” 有人想说肯定啊,毕竟林浔不能生孩子,这哪个男人能接受? 但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了,家属区的谁不知道霍俨州?整个军区最有前途的军官,家世还好,平日里一大堆人想给他介绍对象,但他出了名的冷面无情,对谁都是一张冰块脸。 但今天,他不仅准备了迎亲,还如此维护林浔,要是真是被逼婚,会做到这份上? 吕毓芝站在人群里,满意极了,“这小子虽然不开窍,但是护媳妇这点还是跟他爸学的很好的。” 想到往事,吕毓芝眼底划过一抹神伤,但大好的日子,她很快又振作了起来,让小王给大伙发喜糖,还笑着道:“今天是我儿子儿媳的大喜事,大家都沾沾喜气啊!” 这叫张弛有度,刚刚霍俨州气势太足,虽然能震慑旁人,但也太有距离感了。 霍俨州天天在军队忙,这些人不管说什么对他都没影响,但林浔不一样,她以后是要长期在家属区生活的,多个朋友就多条路,和大家打好关系,总比举目无亲要好。 而且吕毓芝这么做,不仅能帮林浔笼络人心,更能让大家知道她的态度,那就是她对林浔这个儿媳妇很满意,以后谁要想欺负林浔,不仅要考虑霍俨州,更要想想霍家。 果不其然,收到喜糖的众人,脸上的笑容都更加真实了,好听的话跟不要钱一样往外说,众星捧月一般,吕毓芝笑的合不拢嘴 反观一旁的徐志成等人,已经是零个人关心了。 等到了食堂,这种差距就更加明显了,霍俨州拉来的食材太多,司务长一共准备了八道菜,其中五道肉菜,什么大盘鸡、手抓牛肉、葱爆羊肉、酸菜羊肉汤……满目琳琅,简直比大家过年能吃到的肉还要多! 再一看另一边徐家的喜宴,只有六道菜就算了,两道肉菜,一个辣椒炒鸡蛋,一个辣椒炒羊肉,里面的鸡蛋和羊肉简直少的可怜,盘子找烂都找不到两块肉。 差距实在过于悬殊,好不容易从车上走过来的徐志成和袁雅晴,看到这一幕时,就像被当众抽了巴掌,脸上火辣辣的疼! 其实在现在,徐家的菜色并不算太差,但谁让他们选在了今天办酒席,有了霍家的珠玉在前,不就显得他们格外抠搜吗? “就这点菜,蔡金花还要五毛钱的礼金,呸!真是不要脸!” “有病的人才去她那边,还不如自己去供销社割半斤肉呢。” “你说他们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偏偏选到了今天,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一句又一句,就像一把把利箭一般,将徐志成的心射成了筛子,他几乎快要维持不住脸上的神情了,气的浑身发抖。 毁了!都毁了! 他花了那么多钱,费了那么多心思,想把自己失去的面子挣回来,想要林浔后悔。 可是现在呢?面子、里子全都丢尽了,林浔被所有人羡慕,霍俨州被所有人恭维,只有他徐志成,被所有人当成一个笑话! 好不容易熬到喜宴散去,徐志成再也忍不住了,把所有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冲着袁雅晴怒吼: “都怪你!你这个贱人!” 第12章 林浔会成为过街老鼠 身体不健全的人,脾气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徐志成只是平常装得文质彬彬,但其实性格十分阴鸷。 此时,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 声嘶力竭地吼道:“如果不是你争强好胜,想耍威风,要我去借小汽车,我们怎么会这么狼狈?如果不是你瞎了眼,说林浔和熊主任有一腿,我又怎么会费尽心思把喜宴安排在今天?” “你去外面看看有多少人在笑话我们?都是因为你,我的脸全都丢尽了!” 袁雅晴也有些生气了,是,没弄清楚林浔和熊主任的关系,是她的不对,但徐志成凭什么把所有的错都怪在她身上? “难道是我想要车子坏在路上的吗?都是因为你舍不得钱,你要是租质量好点的车,会变成现在这样吗?” “你!”见她竟然还敢反过来怪自己,徐志成更怒了。 仿佛嫌这里不够乱似的,门口有人大喊道:“徐大夫,出大事了!” 这会儿喜宴已经散了,但还有人没走,虽然徐家的菜色不怎么样,但至少有免费的热水喝,有几个爱占小便宜的老太太们就留了下来,想着多喝点热水,可以给家里省点柴火。 结果一杯热水下肚,突然有人喊肚子疼,还不止一个,所有人都开始上吐下泻的。 大家开始还以为是水的问题,但很快,有些已经回了家,没有留下来喝热水的人也开始肚子疼了,前后不到半个小时,医院的走廊里就挤满了人。 随着人越来越很多,很快就有军嫂发现了不对劲,怎么喊肚子疼的全是去徐家吃了喜宴的? 喜宴是在食堂办的,司务长生怕是自己的工作出了什么纰漏,赶紧让人回食堂,把徐家剩下的菜拿来了医院。 军区医院是整个西北最先进的医院,虽然比不上京市那边的,但简单的化验仪器还是有的。司务长自讨腰包把菜送去化验,很快,结果出来了—— 徐家喜宴上的羊肉早已经变质了! 顿时,所有人都怒了,大家怎么都想不到,好好的来吃顿喜宴,不仅赔进去了五毛的份子钱,还把自己吃进医院了! 众人的怒气太大,又有白纸黑字的化验单摆在那里,蔡金花再也瞒不住了,只能苦着脸承认是自己贪便宜,买了坏掉的羊肉。 这种时候了,蔡金花还在振振有词:“还不都怪袁雅晴,一开口就要花一百块办酒席,又是租小轿车又是给聘礼的,就算家里有金山也抵不住她这么败啊!我就想着省点钱,而且现在天气冷,肉没那么容易坏,就买了便宜的羊肉……” “你们真是丧了良心!把我们都害得进了医院,就不怕遭雷劈吗!” “我不管,这事必须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不然我们就公安局见!” “难怪林浔一定要离婚,就这样的男人,比得过霍团长一根手指吗?” 一句句的话简直像刀子一样狠狠地插进了徐志成的心里,但是他再生气也没办法,只能一边腆着脸道歉,一边赔钱。 最后不仅要承担所有人的医药费,把礼金赔回去了,还要倒贴钱。 看着这混乱不堪的现场,袁雅晴终于忍不住了,崩溃地哭了出来。 今天可是她结婚的日子啊!为什么这一切都和她想的不一样!! …… 林浔还不知道医院里的闹剧,这会儿她已经到了家属区。 西北军区大,军人多,家属区的面积也广,不仅有军属,还有军区医院和学校的家属也能住。 这里的建筑都是单层的平房,外面带着矮墙,院子里的位置不算宽广,但是种一些葱蒜之类的蔬菜还是可以的。 霍俨州的军衔高,分到的房子不仅比周围的房屋更新一些,卧室还是有火墙的。 一听这话,林浔开心极了,她这些天住在招待所里最喜欢的就是那面火墙了,就像后世的暖气片一样,烧燃后整间屋子都暖和起来了。 他们刚到家,霍俨州找得送东西的人也来了,因为东西太多,一共分成了两拨。 首先放在招待所的那些行李,什么锅碗瓢盆、火炉被褥之类的,接着又来了一车,上面放着的刚从百货大楼拉来的家具。 不管是什么,都是些顶好的东西,尤其是吕毓芝花高价定制的家具,雕花精致、做工讲究。 就连吃饭的桌子都显得特别有档次,更别提那带着大镜子的衣柜了,京市刚流行的款式,家属区这些人还从来没见过! 众人刚从食堂回来,还没从霍家迎亲、喜宴的排场中回过神来,这会儿又看到那一车又一车的好东西,眼睛都看直了。 “林浔运气也太好了吧,一个生不了孩子的女人,凭什么啊!” “除了脸好看,她还有什么别的本事吗?” 有人羡慕也有人嫉妒,但因为霍俨州对蔡金花的态度摆在那里,大家都不敢触霉头,心里有再多的话都只能憋着。 林浔本来就不是在意别人看法的人,这些人嫉妒又怎么样,她又不会因为别人嫉妒就不敢过好日子。 这些人越是眼红,她就越要把日子过好、过舒坦! 所以她看着焕然一新的家,不仅心里美滋滋的,还提议道:“妈,我去供销社买点肉吧,咱们晚上吃点好的,就当是暖房宴了!” 吕毓芝摆摆手:“外面太冷了,让霍俨州去,小浔你来,咱们看看家具怎么摆好看。” 霍俨州拿起军帽,“那你和妈在家,我去去就回。” “好。”林浔怕霍俨州不会买,还特意叮嘱道,“记得买肥瘦相间的,咱们吃羊肉锅子。” 中午来的领导太多了,她和霍俨州忙着敬酒,没吃多少,晚上吃点热乎的,睡觉都暖和些。 供销社在家属区外,离医院不远,袁雅晴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正好碰到霍俨州提着一块羊腿往回走。 看着霍俨州挺拔的身姿,袁雅晴满脸扭曲。 医院的人太多了,一路走来,她不仅听到了众人对今天婚宴的讨论,还听到那些人说霍俨州给林浔买了一大堆的东西,全是从县城的百货大楼定制的。 这一刻,哪怕知道自己嫁的是未来首富,袁雅晴都忍不住嫉妒了。 凭什么?林浔一个破鞋,凭什么这么风光?这些明明都应该属于她袁雅晴才对! 结果自己这一地鸡毛,累得精疲力尽,而林浔舒舒服服地待在家里,用着上好的家具,连肉都是霍俨州这个团长给她买回去的! 如此悬殊的差距,叫她怎么能不嫉妒! 不过很快,袁雅晴就平复了心情,因为她知道,霍俨州风光不了多久了。 霍家位高权重,从霍俨州的爷爷开始,就立下了赫赫战功,而且霍家家教严,后代更是一个比一个争气。 霍老爷子一共两个儿子,长子从军,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功勋卓著;次子从文,是国家秘密研究基地的科研人才。 长子一共有三个孩子,霍俨州排第二,他在部队的功绩和地位自不必说,霍大哥是公安部门的骨干,年纪轻轻就坐到了副局长的位置,霍小妹从小聪明机智,如果一切顺利,她将会成为一名出色的翻译官。 但问题是,“顺利”两个字,对霍家来说实在太难了。 霍小叔在回京市结婚前夕,于一场意外爆炸中身亡; 霍大哥在一场缉毒行动中被犯人撞断了双腿,霍大嫂当场殒命,两人唯一的女儿也因为毒贩的报复,至今下落不明; 霍小妹假期旅游时,突发意外,有人说她已经死了,有人说她掉下了悬崖,霍家耗尽人力物力找了将近十年,一无所获…… 悲剧一件接一件地发生,当时吕毓芝甚至想直接随孩子去了,但霍家的顶梁柱,霍俨州的父亲,率先受不了打击,旧病复发,中风去世。 谁都想不到,短短几年的时间,昔日无比风光的霍家会变成现在这样。不管谁提起,都要叹息一声“不幸”。 是真的太不幸了,甚至有人忍不住想,是不是霍家有人的命数太硬,把家里人都给克死了? 这事实在太过震惊,即便师长下了令不许所有人讨论,在军区还是闹得人尽皆知,毕竟管天管地,你也管不了别人的嘴啊。 所以很多人都在猜,林浔和霍俨州结婚,是不是为了冲喜,因为听说京市里,霍老爷子的身体开始越来越不好了。 但是,找林浔一个离了婚,还不能生育的女人来冲喜,这也太奇怪了吧? 甚至还有人讨论:“哎,你们说,到时候究竟是林浔不能生,先被霍家给休了,还是霍家先把她给克死了?” 但袁雅晴知道,按照上一世的轨迹,死的人其实是吕毓芝。 上一世,吕毓芝同样来了部队,因为霍老爷子从前的旧部下来了信,说有人看到绑架霍家小孙女,也就是霍大哥女儿的毒贩,曾经来过西北。 这些年,哪怕可能性再小,霍家也没有停止寻找霍小妹和小孙女的踪迹,好不容易有了消息,吕毓芝连忙赶来西北,就是为了把这件事告诉霍俨州。 至于为什么不在电话里说,也是因为霍家虽然衰退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加上霍家曾经太过耀眼,挡了不少人的路,电话很可能会被监听,一旦消息传出去,就会被有心人利用。 这些年,已经出来了太多假冒事件。 吕毓芝只能亲自来西北,在回去的路上,火车突然脱轨,整节车厢掉落悬崖,无一生还。 袁雅晴之所以会对这个消息记忆犹新,也是因为这个新闻太过震惊了,报道出来的时候,农场所有人都自动默哀三分钟。 她还听说这件事后,霍俨州就离开了西北军区,回了京市,不久,霍老爷子身亡,整个霍家只剩下霍俨州和他断腿的大哥,霍俨州终身未娶,霍小妹和小孙女也再也没有找到。 虽然霍俨州这辈子结了婚,但袁雅晴认为这只是自己重生后的蝴蝶效应,根本改变不了别的事的走向。 吕毓芝还是会死。 算算时间,吕毓芝应该是明天晚上的火车,她一死,那所有人都会以为,林浔嫁进霍家的第二天,就克死了自己的婆婆。 再加上林浔不能生育的罪名,那她不仅会成为家属区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估计霍家也容不下她! 只要林浔倒霉了,那到时候谁还会记得他们今天的丑闻?是,她袁雅晴今天确实丢了脸,但至少也比克死人的林浔要好吧? 想到这,袁雅晴抑郁了一天的心情终于松快了,脸上出现了久违的笑容。 第13章 要救她的命 林浔这辈子母亲早逝,在亲戚家长大,早就学会了做饭,而且味道还很不错。 今天这道羊肉锅子,她用羊骨熬了一个小时的高汤,又用牛油、辣椒和调料炒了个简易版的火锅底料。 底料丢入羊肉汤中慢慢融化,肉的鲜美和调料的辣味融合得天衣无缝,再把片好的羊肉往里面一放,煮到肉片变色就捞出来,蘸点事先准备好的蘸料,这滋味,一个字——绝! “太好吃了!小浔,我在京市都没吃过这么美味的羊肉锅!”吕毓芝一个崇尚清淡的人都赞不绝口。 林浔笑了笑:“主要是这肉新鲜。” 吕毓芝调侃道:“我懂,主要是某些人羊肉买得好,对吧?” 一听这话,霍俨州颇为意外地看了眼林浔,耳根微红,喉结滑动:“快吃饭。” 见他一脸不好意思的样子,林浔简直欲言又止:“……” 不是,我真的只是单纯在夸肉啊! 西北天黑得早,吃完晚饭不久天就黑了。 趁着林浔在洗漱时,吕毓芝偷偷来到主卧,从衣柜里拿了一套被子出来。 霍俨州目瞪口呆:“妈,你这是做什么?” 吕毓芝压低声音:“我这是为了防止你打地铺!” 别以为她不知道,霍俨州和林浔谈结婚时,说的就是“搭伙过日子”,以她儿子一板一眼的性格,肯定会在地上打地铺,一个人睡床上,一个人睡地上。 但这些天相处下来,吕毓芝越来越满意林浔这个儿媳,而且她也看出来了,自家儿子并不是完全没感觉的,只是在这方面太不开窍了,完全没察觉而已。 这时候她作为一个好母亲,自然要推一把! 霍俨州无奈:“妈……” “怎么了?你虽说不能生,但你也不能把小浔晾一边啊,这算哪门子新婚夜?” 霍俨州是出任务时伤到了腰,影响了生育功能,但这属于部队的最高机密了,除了几个领导还有霍家人,没有人知道。 吕毓芝这辈子是歇了抱孙子的心思了,可她身为过来人明白,不管能不能生孩子,这夫妻之间都不能完全没那方面的交流,不然再好的感情都会破灭。 吕毓芝抱着被子就走,等到林浔洗漱完回来,看到一脸无奈的霍俨州,就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了。 “这炕够大,要不咱们一起睡吧?”这么冷的天,即便霍团长身体壮如牛,那也不能被子都没有睡得上。 房间里烧了火墙,林浔洗漱完后就脱了外套,一件薄薄的毛衣挡不住曼妙的身材,尤其是她走近,还带着浅淡的香气。 霍俨州仿佛被烫到般移开了视线,“行,你放心,我不会做什么的。” 林浔眉眼弯弯:“我当然相信你啦。” 不开玩笑,前后两辈子,霍俨州都是她见过最正直最好的男人,没有之一。 也是因为对霍俨州过于信任,上床后不久,林浔就沉睡了过去。 但一旁的霍俨州却睁大双眼,毫无睡意。 他知道自己是侦察兵,五感比普通人要灵许多,可怎么今天格外的灵敏?都隔了这么远了,还能不断地闻到从另一边传来的幽幽香气。 难道他的侦查技术又进步了? 就在霍团长摒除杂念,好不容易有了睡意时,突然,被子上传来一阵动静。 借着窗外皎洁的月光,霍俨州看到了横搭在自己身上的一只小脚。 虽然有火墙,但霍俨州还是担心林浔会着凉,便揭开被子,把她的脚放了回去,刚收回手不久,很快,林浔又动了。 这次不仅是脚,林浔整个人都靠了过来,手攀附着他的肩膀,好像要紧紧地抱住一般。 霍俨州只感觉那股香气更浓了,他深吸两口气,正准备把林浔推开一些,突然发现她脸色不对。 他点燃蜡烛,就看到林浔眉头紧皱,额上满是冷汗。 “林浔?你怎么了?” 林浔做了个梦,为什么她知道这是梦呢,因为眼前的一切太过血腥了。 悬崖下,摔成碎片的火车车厢,一具具惨烈的尸体,石头上、树干上到处都是血,连河水都被染成了红色,正当她准备逃离时,突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容…… “妈……妈!” “林浔?” 睁开眼,对上霍俨州担忧的目光,林浔这才恢复了呼吸,她深深地舒了一口气,整个人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全是汗。 霍俨州倒了一杯热水过来,递给她,“怎么了,是做噩梦了吗?” 林浔点头:“我梦到了一些不是很好的事。” 霍俨州听到了,她一直在叫吕毓芝,但没有多想,“梦是相反的,别怕,醒来了就好。” 在一般人看来,梦确实是相反的,但林浔并不是。 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可能是上辈子,她会频繁做梦。这些梦中,好的不灵,但坏的那些,却如同一个个预言一般,最快一天,最慢三天,一定会发生。 这些梦也是有限制的,她只能梦到自己或是和她特别亲近的人。 她虽然和吕毓芝相处得特别好,也特别喜欢这个婆婆,但两人才认识几天,完全不到亲近的范围,林浔想了想,可能是因为霍俨州,两人睡在一张床上,她的梦也受到了影响。 但不管为什么会梦到这些,林浔都无法视而不见,哪怕是陌生人,她都会想办法去救,更别提这个人是吕毓芝,是这辈子,对她最好的人之一。 可是要怎么做呢? 梦的事太过离奇,林浔不打算和霍俨州说,一来是她无法解释这一切,二来霍俨州肯定也不会相信。 那现在就只能靠她自己。 林浔闭上眼,开始努力的回想那个梦—— 在梦中,破碎的是火车车厢,今天吕毓芝也说了,明天晚上她要坐火车回京市,那就说明,她是在回去的路上发生了车祸。 所以只要避开那辆车,提前或者推迟都行。 而火车掉下悬崖,要么是脱轨,要么是和其他火车相撞,不管是哪一种,发生事故后,这段铁路都会封锁,从而影响到后续的车辆运行。 这样一来,让吕毓芝推迟离开就不行了,毕竟这年头一切都很落后,发生事故后铁路维修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搞定的,推迟太久,会影响到吕毓芝的工作,霍家那边也需要人照应。 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让吕毓芝提前离开。 但是林浔也不能贸然让吕毓芝离开,她和霍俨州才刚结婚,要是第二天就要婆婆走,吕毓芝肯定会觉得林浔不待见她。 要想个借口才行…… 思来想去,差不多天空出现鱼肚白的时候,林浔才终于想到了个还算可行的办法。 一早,霍俨州就被叫走执行军务了,吕毓芝怕他婚假都没有,林浔心里会不舒坦,连忙安慰道:“小浔你别担心,等忙完这段,俨州就会轻松很多了。” 林浔现在完全不担心这个,她只担心吕毓芝的生命安全。 西北回京市的火车,一天就两趟,中午十二点和晚上六点。 从军区去火车站至少也要两个小时,还要买票、收拾行李,也就是说,林浔现在就要跟吕毓芝提这件事了。 她拉着吕毓芝的手,道:“妈,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想去农场找个兽医的工作。” 吕毓芝点头:“记得啊,怎么了?” 林浔:“但是农场那边的要求挺高的,我怕他们要进行考核,我之前的书全在老家,不方便回去拿。” “妈你能不能帮我在京市的图书馆借几本,寄过来,这样我就能复习了。” 吕毓芝:“当然可以,等我回去就帮你找。” 林浔笑了笑:“妈我要的比较急,还得麻烦您尽快了。” 吕毓芝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了:“这么急吗?” “嗯,我想多点时间复习。” 看着林浔眼里的焦灼,吕毓芝叹了口气:“好吧,那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今天上午就回京市吧。” 吕毓芝又不傻,自然能看出来林浔是想要她快点离开。 但是为什么呢?明明昨天晚上小浔还拉着她的手,说要带她去草原上转转的,怎么一夜之间,态度突然变了? 吕毓芝想不通,以为是自己在这里打扰到他们小两口了,但她本身就是个很宽容的婆婆,便也没有多说,收拾东西就去了火车站,改了最近一趟的火车。 一直到上了火车,吕毓芝眉间都满是愁容。 霍家出事后,人丁稀少,每个人都是霍家不可缺少的一份子,而且吕毓芝是打心眼里喜欢林浔,自然想跟她好好相处,今天莫名其妙被赶出来,她心里免不了十分难受。 就在她呼吸乱想时,突然,火车停了下来。 “怎么了?火车还没到站啊。”有人问道。 乘务员慌张的声音传来:“原定于六点开往京市的火车突发脱轨事件,所有的铁路都要进行紧急排查!” 吕毓芝猛地站了起来,六点的火车?那不就是她原本要坐的那一趟吗! 第14章 林浔害死了她的婆婆 林浔没有去车站送吕毓芝,不是她不想,而是她有更重要的事—— 阻止那场车祸的发生。 如果不知道还好,现在既然已经提前知道会有火车脱轨,林浔就做不到视而不见。哪怕现在吕毓芝因为她的干预,已经避开了那辆列车,但火车上还有许许多多鲜活的生命,她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人送死。 但想要阻止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她没有证据,只能想个比较好的理由。 于是吕毓芝一走,林浔就飞快地来到了家属区外的邮局,交了三毛钱后,拿起一旁的公用电话。 这年头的电话是可以转接那些机关单位的,她拨过去,压低声音道:“同志你好,帮我接杞县的火车站。” 接线员小李在火车站工作,她每天都很忙,一天至少要接好几十个电话,要不就是问买票相关的,要不就是东西丢了要找的,可今天,她突然接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电话。 “同志,你的意思是,杞县隧道附近的铁路可能有损坏?” 林浔不知道火车掉落的悬崖具体在哪,但是附近有山,肯定就有隧道, “对,我是之前来西北的路上听人说的,那个人估计是在铁路局上过班,所以懂这些,我去上厕所的时候,听到他说那条路有点不对劲,还说要通知铁路局呢,怎么,你们没接到电话吗?” 她没证据,就只能瞎编,反正她从老家来西北时,确实经过了杞县,这么说也不算说谎。 有没有接到电话,小李一个普通接线员当然不知道,但她明白铁路损坏的严重性,立马道:“同志你稍等,我去找领导。” 很快,领导过来了,林浔就把自己刚刚的说辞又重复了一遍。 领导听完,十分严肃:“同志,你的电话是从军区打过来的,那你应该是军人或者军属,你能为你说出的话负责任吗?” 检修铁路不是一件小事,如果林浔只是瞎说,那就是浪费公共资源,不管什么时候,都是要被问责的。 林浔点头:“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西北因为地形,铁路本就比其他地方更容易损耗,加上如今天气恶劣,铁轨会损坏,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听着林浔郑重的保证,领导沉默片刻:“行,我知道了同志,我们会排查的,后续有任何的问题,我们会联系你。” 说完,就率先挂断了电话。 得到肯定的答复,林浔心里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些打鼓,虽然火车站那边说了会排查,但真的能顺利检查出来吗?要是因为天气不好,检修人员漏查了怎么办? 还有吕毓芝那里,虽然她提前回了京市,那就一定安全了吗?从西北回京市至少也要一天一夜,万一路上其他地方又出了意外怎么办? “林嫂子!你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眼前突然出现一道身影,林浔这才回过神来,发现是何月容,程青松的媳妇儿。 霍俨州身为第三团的团长,和他关系最好的,有一营的营长程青松、二营的营长严翔,严翔未婚,程青松已经结婚两年了。 昨天喝喜酒的时候,他特意把何月容介绍给林浔认识,还要林浔有什么要帮忙的,随时来找他们。 林浔摇摇头:“没事,你这是做什么去?” “今天是赶集的日子,我去买点东西,嫂子你去吗?” 何月容家就是本地村子里的,她娘是蒙族人,她不仅个子高大,人也十分爽朗。虽然她比林浔大两岁,但谁让霍俨州职务高呢。 如今还是严打时期,不能私下做买卖,但每月初一、十五都会有集市,就开在家属区往东的那处山坡上。 一到集市,周围的居民就会把农作物、土布、皮毛拿出来卖,要是运气好,还能碰到不要票的肉呢,特别热闹! 林浔点点头:“好,我去买点鸡。” 她现在这么胡思乱想的也不行,必须给自己找点事做,不然自己就把自己给吓死了。 何月容点头:“是买鸡崽吗?” “不是,买母鸡。”林浔昨天就想好了,她之前被蔡金花逼着吃那些药,身体亏空得太厉害,需要好好将养。 这边靠近牧场,倒是能定牛奶,但光喝牛奶也不行,最好再吃点鸡蛋,营养均衡。 何月容一听这话,以为林浔没养过鸡,忙道:“嫂子,现在买母鸡可不划算,太冷了,母鸡不下蛋的!” 林浔笑了笑:“放心,我有办法。” 她当然知道天气太冷鸡会不下蛋,但她可是兽医,这方面自然是比一般人有办法些。 “真的?”何月容也有些心动。 她和程青松的孩子一岁多了,但怀孕时被野狼吓到,娘胎里受了惊,身体一直不好,瘦巴巴的,偏偏小孩又不爱喝牛奶,要是有鸡蛋,也能补补身体。 “要是信得过我,你也可以试试,到时候我把法子告诉你。” 何月容连连点头:“好!” 她其实也不知道林浔有什么法子,但为了孩子,再小的可能性她也得去试一试,实在不行,大不了把母鸡宰了喝鸡汤。 有了目标,两人去集市就直奔卖鸡的摊子,草原上的牧民不养鸡,这些鸡都是村子里的老乡养的,林浔跑了三个摊子,一共找了四只健康的小母鸡,接着,又去买了点黄豆。 西北不方便种菜,土壤贫瘠,基本只能看到土豆、洋葱这些,所以一到冬天,家家户户全都啃土豆,什么烤土豆、蒸土豆、炒土豆……恨不得把土豆的祖宗十八代都给吃了。 这些黄豆都是村里的老乡勉强种活的,产量少,价格也高。不过林浔不在意,她身体不好,霍俨州在部队又太忙,两人都需要多吃点好的。 过日子不就是这样吗,要让自己尽可能的舒坦点,这样的生活才有滋有味。 在集市转了一圈,需要的东西买的差不多了,林浔和何月容就准备回去了。 刚走到家属院门口,却碰到了袁雅晴。 林浔原以为只是偶然碰到,抬脚就准备离开,下一秒,袁雅晴却主动凑了过来,脸上还满是着急:“林浔,怎么你婆婆今天一大早就走了?而且看上去脸色还特别不好,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林浔皱眉,不明白她葫芦里在卖什么药,“我婆婆回京市上班,能出什么事?跟你又有什么关系?” 袁雅晴柔弱地开口:“你别生气,只是我听说吕主任是出版社的主任,正好我读高中的时候喜欢写文章,想问问她能不能往她工作的出版社投稿。” 袁雅晴故意这么说的,不仅可以名正言顺提到吕毓芝,还能炫耀自己是个高中生,别说林浔了,整个家属院都没多少人比她文化高! 果不其然,路过的军嫂都有些震惊了:“袁知青竟然是高中生,难怪徐大夫看上了她!” 袁雅晴下巴高抬,满是得意,接着道:“而且我看吕主任心情很不好,有些担心她。对了,我昨天明明听她说今晚才走的,怎么一大早就走了?” 吕毓芝昨天参加喜宴时,和大家一起聊天,确实说了今天晚上坐火车离开,当时不止一个人听到了。 这会儿被袁雅晴提起,周围的军嫂突然反应过来,确实不对劲啊,晚上的车,谁一大早就走?这么冷的天,在火车站能冻成冰! 该不会……是林浔和吕毓芝吵架了,把她给气走了吧?! 一瞬间,大家都有了这个念头,毕竟谁都知道婆媳是天生的敌人,吕毓芝千里迢迢赶过来,却这么快离开,八成是在林浔这个新儿媳这里受了什么气。 只是林浔也太不会做人了,吕毓芝对她多好啊,那么贵的家具都买了,还不嫌弃她离过婚,结果她倒好,才刚进门,就把婆婆给气走了。 想到这,大家伙的眼神都变了。 袁雅晴满意极了,昨天她还在想,怎么才能把吕毓芝的死和林浔联系在一起,今天一大早,就看到吕毓芝匆匆离开,还眉头紧皱,这不是摆明了和林浔吵架了吗? 只要她把这事当众戳穿,那等吕毓芝的死讯一传来,所有人都会认为是林浔气走了她,才害得她命丧黄泉。 至于吕毓芝本来就决定今天离开这件事,根本没人会在意,因为不管是谁都喜欢八卦,都会先入为主,有时候,事情的真相反而无人相信。 第15章 是不是不该离婚 袁雅晴对自己的计划十分满意,从家属院门口回去后,她就站在堂屋门口,不停地朝林浔家的方向张望。 袁雅晴只知道吕毓芝是晚上出的事,可具体几点她就不明白了,所以这会儿她只能祈祷天快点黑,火车上的人快点死! 蔡金花大嗓门吼道:“袁雅晴!你在门口躲什么懒,我儿子在医院都要忙死了,你还不快去帮忙?” 袁雅晴翻了个白眼,想说你这个死老太婆,徐志成那么忙还不都拜你所赐? 她低声道:“妈,我跟你说,林浔马上就要倒大霉了!” 蔡金花不相信,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小王的声音:“嫂子,霍团长请你去一趟部队办公楼!” 徐家和霍家离得不远,这声音袁雅晴听得清清楚楚,这一刻,她激动得差点跳起来了:“看到了吧!霍家出事了,林浔要倒霉了!” 蔡金花瞪大双眼:“出了什么事?” “吕毓芝死了!” 跟着小王往部队去的林浔很紧张,按照昨天的梦,发生车祸的时间是晚上,所以一下午林浔都坐立不安,现在天黑了,霍俨州突然让她去部队,更是令她一颗心七上八下的。 难道她今天做的一切都是无用功?悲剧还是发生了? “小王,你知道你们团长叫我有什么事吗?” 小王摇头:“团长突然接了个电话,脸色就变了,师长也来了一趟,他就让我来找你。” 瞬间,林浔的脸比雪还苍白…… 她脑子里无比混乱,机械地跟着小王走到了部队办公楼,紧接着,小王敲了敲门,里面传来霍俨州的声音:“进来。” 小王冲着林浔点点头,就离开了。 林浔推开门,询问的话刚到嘴边,下一秒,突然落入一个坚硬又温暖的怀抱,霍俨州抱着她,抱得很紧很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沙哑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林浔,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林浔一愣,反应过来:“是不是妈她……” “对,妈刚刚给我打了电话。”霍俨州突然发现她的手很凉,连忙松开她,让林浔在沙发上坐下,接着又递过来一杯热水,“是不是很冷?捂捂手。” 林浔现在还哪顾得上捂手?连忙问道:“妈怎么了,你快说!” 今天早上,林浔给火车站打了电话后,领导就立马派人开始紧急探查,风雪太大,范围又广,工作人员足足忙了一天,天黑后才终于找到了铁轨损坏的地点。 工作人员不敢耽误,连忙打电话给火车站,领导得到消息后,那辆六点出发的火车停止运行,就连吕毓芝坐的列车也紧急停车,半个小时后,才在一个小车站停了下来。 一到车站,吕毓芝就给霍俨州打了电话,把发生的事简单说了一遍,她想跟林浔道谢,但需要打电话的人太多了,只能匆匆结束,说等回了京市后再联系。 霍俨州从挂断电话开始,脑子就一片空白,一直到林浔的身影出现在视线中,他才找回了理智。 “所以,你让妈先离开,是因为昨晚那个梦吗?” 林浔点点头:“昨天那个梦太可怕了,我越想越后怕,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想着还是谨慎一点好。” 霍俨州紧握住林浔的手,呼吸很重,目光沉沉的看着她:“谢谢你,真的,你是我们霍家的恩人。” 霍俨州不敢想,如果吕毓芝真的出了什么事,那他,还有霍家,会陷入何种境界。 吕毓芝开始说她看到林浔第一眼就喜欢,当时霍俨州还以为这只是她催着自己结婚的说辞,但此时他忍不住想,从农场羊群发狂那次,还有这次,林浔已经救了吕毓芝两次了。 这两次,但凡出一点差错,就会让整个霍家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可偏偏林浔出现了,她不仅救了吕毓芝,还成为了他的媳妇……这辈子一直是坚定唯物主义的霍团长忍不住在想,他媳妇是不是老天派来的仙女,老天不忍心让霍家彻底毁灭,才让小仙女下凡,来到了他身边。 看着霍俨州微红的眼眶,林浔心底也满是庆幸,她笑着道:“只要妈没生我的气就好。” “不会,她怎么可能生你的气,妈现在恨不得把我踢走,让你当她的亲闺女。”霍俨州说完,又道,“不过,我希望你以后什么事都能告诉我,好吗?就比如昨天的梦,不管发生了什么,咱们一起想办法。” 注视着他眼里的认真,林浔点点头:“好。” 不过霍俨州让林浔过来,并不只有这件事,“火车站的人打电话过来了,是你通知他们的,对吗?” 排查出问题后,火车站立马就打电话来了军区,昨天的婚宴,让军区大部分人都认识了林浔,所以邮局那边很快就查出了她的身份,这也是师长紧急过来找霍俨州的原因。 到了师长办公室后,林浔依然是那套说辞: “我婆婆离开后,我突然想到之前在火车上,也听人提过铁路的事,想着‘宁可严查不漏,不能疏失万一’,就给火车站打了电话。” “好!好觉悟!”常师长一拍桌子,直接站了起来,“小林,你真是好样的!你不知道,现在很多人害怕担责,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这种想法绝对是不行的!” 之前常师长还想不通,霍俨州怎么找了个二婚的媳妇,这下他可明白了,就林浔这种通透,还觉悟高的女同志,他们整个家属区都没几个比得上! 林浔第一次被这么厉害的首长表扬,一时还有些不好意思,脸蛋都变红了。 但令她惊讶的还在后头,常师长道:“火车站的张主任说了,这次一定要对你进行嘉奖,到时候不仅火车站会送奖品来,咱们军区还要对你的事迹进行通报表扬!” 林浔一愣,连忙摆手:“这,这还是不用了吧?就打个电话的事。” 她活了两辈子,最大的荣誉还是身为学生代表在国旗下讲话,那时候面对一群同学就让她紧张到不行,现在竟然要在全军区……这得有多少人啊! “怎么不要?这次要不是你,那就酿成大祸了!”常师长道,“火车站和我这么做,也是想要你起个表率作用,咱们建设国家,就是要发挥主人翁精神,要是什么事都怕担责,不敢吭声,那社会还怎么进步?国家还怎么发展?” “放心,这个荣誉,你绝对配得上!” 一直到从办公楼出来,林浔还晕乎乎的,她没想到自己的一次善举,会带来这么大的回报。 奖品都是其次的,最主要还是军区的通报表扬,这年头,就连被工厂通报表扬的人,都是莫大的荣誉,更别提在军区了,还是整个军区! 这事一出,她想要找工作肯定就更容易了! 越想林浔越开心,扭头对上霍俨州含笑的眼神,“你很高兴?” 霍俨州挑眉:“当然,这么多团长里,只有我爱人获得了这么高的荣誉,我怎么不能高兴了?” 听到霍俨州顶着这么一张帅脸说“爱人”,还真是犯规,林浔觉得自己心跳都加快了,不过想想这年头结了婚的人都是称呼爱人,林浔又很快冷静了下来。 常师长的效率不是一般高,第二天一早,不少人还在睡梦中,就听到了熟悉的喇叭声。 “怎么这时候播喇叭?难道是又有暴风雪?” 西北这边因为天气极端,喇叭一响,都是暴风雪的时候通知大家不要出门。 但这一次,喇叭里却响起了不同的内容,首先对林浔通知火车站的事进行了简单介绍,而后花了一大段篇幅来表扬她: “现代表军委会、火车站,对林浔同志进行大力表彰!所有同志都要学习林浔同志有担当、有勇有谋的主人翁精神,视集体为家,主动扛责,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生怕有人听不见,常师长直接让人广播了三遍,三遍过后,整个军区都充满了林浔的名字。 “林浔?我想起来了,昨天袁雅晴不还说林浔把她婆婆赶走了吗?这样看来,她根本不是赶走,而是救了她婆婆啊!” “还真是!要是她不给火车站打电话,那火车脱轨可是大事故!” “别说了,我亲妈昨天也在火车上!林浔救了我妈的命,她是我们全家的救命恩人!” 从杞县回京市的火车,很多都是家属区军嫂的亲戚,广播播出后没多久,大家飞快地跑到了林浔门口,手里还拿着一大堆东西,什么羊肉、罐头、饼干,全是过来道谢的。 林浔简直哭笑不得:“嫂子们,你们太客气了,我真的只是举手之劳,这些礼我不能收。” “小浔,这次真的多亏了你,我们全家都欠你一个大人情,以后不管有什么要帮忙的,你随时来找我!” “我也是!” 这边其乐融融,而不远处的徐家,却是愁云惨淡。 蔡金花昨晚听了袁雅晴的,以为林浔真的要倒霉了,做梦都是笑醒的,结果今天一起床,就听到了广播。 还播了三遍啊!遍遍都是在往她心上插刀! “你这个乌鸦嘴!你不是说吕毓芝死了,林浔就倒霉了吗?这就是你说的倒霉!”蔡金花狠狠地呸了一声。 但袁雅晴已经顾不上她的冷嘲热讽了,此时的她,比蔡金花还要绝望。 怎么回事?为什么吕毓芝没死?为什么林浔知道铁路有问题? 难道林浔和她一样,也是重生回来的?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袁雅晴就立马否决了,不可能,要是林浔也重生了,那她怎么可能会和徐志成离婚?那可是对媳妇无比宠爱,未来还会成为首富的男人啊! 想到徐志成,袁雅晴又冷静了下来,林浔现在再风光又有什么用?哪怕吕毓芝没死,霍老爷子也快死了,他一死,霍家的京市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而她,只要牢牢抓住徐志成,再生几个孩子,就能笑到最后! 可惜婚宴的闹剧太大,这两个晚上徐志成都没回来,两人也没能成功圆房。袁雅晴突然有些焦急,不行,不管怎么样她今晚就要圆房,一定要早早怀上孩子! 而此时的徐志成正在医院,吃坏肚子的人太多了,直到今天他才彻底忙完这件事,可人走了,事情却没那么容易结束。 他身为医生,结婚宴席上却是变质的羊肉,还把客人都吃进了医院——这件事过于奇葩,传得沸沸扬扬,他在医院的名声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不少病人挂号时一听到他的名字,连病都不愿意看了。医院没办法,只能让他先停职。 收拾东西的时候,徐志成从护士的嘴里听到了林浔的名字,原来她立了大功,不仅被火车站表彰,还被整个军区通报表扬。 这一刻,徐志成突然有些后悔了,他是不是不该离婚? 第16章 第一次大显身手 不仅常师长动作快,火车站那边速度也很快,广播过后没多久,奖品就到了,还是火车站的工作人员特意坐车送来的。 现在的奖品都很朴实,但也很实用,一个印着牡丹花的搪瓷缸、一支英雄牌钢笔,林浔接过,笑得开心极了:“谢谢你了同志,要不留下来吃顿饭吧?” 工作人员摆摆手:“没时间,这次铁轨出了问题,火车站和铁路局都很重视,要把周围的铁路都检修一遍,我得赶紧赶回去。” 林浔点点头,确实,多检查才能预防意外,她也没再留了,拿了两颗家里剩下的喜糖,又把工作人员送到车站,就回了家属区。 一到家,就看到何月容正在门口等着她,笑着道:“嫂子,这次你可是咱们军嫂里的大红人了!” 林浔笑了笑,问道:“东西拿来了吗?” 说到正事,何月容连忙点头:“嫂子你看看,这能不能用?” 昨天刚从集市回来,何月容就问了林浔,怎么样才能让母鸡下蛋。知道她着急,林浔也没藏着掖着,就让她先去后勤处找点废弃的木箱子过来。 很多军嫂会去后勤处打家具,但后勤处的人并不是专业的木匠,而是一些身体有缺陷,不好转业的军人,虽然会点木工,手艺却不是很熟练,经常会有残次品。 这些残次的木箱子做别的不行,但用来做鸡窝是最好不过的。 “鸡之所以冬天不会下蛋,最主要的还是天气太冷了,保温和饮食两方面下工夫就行。”林浔一边说,一边开始演示怎么安装鸡窝。 这种木箱比较大,首先用浆糊把报纸糊在木箱周围,这样可以防止木箱漏风,而且报纸也能保温,接着,再往下面垫一层厚厚的干草,木箱全部封闭,只留下两个出气孔就行了。 “到时候把鸡窝放在柴房,不要进冷风。”林浔叮嘱道。 何月容连连点头:“嫂子,那鸡吃啥啊?” 林浔:“还记得我昨天买的黄豆吗,我打算拿去供销社打点豆腐,剩下的豆渣风干后,就可以用来喂鸡。” 豆渣蛋白质含量丰富,对于促进母鸡产蛋是很有作用的。 不过也不用纯喂豆渣,只要在鸡吃食的时候添上一把就行了,毕竟这年头粮食宝贵,尤其是在西北这边,什么都要节约着来。 何月容昨天虽然没买黄豆,但她娘家种了,找个空闲时候回去拿就行。 她点点头:“那咱们今天下午就去打豆腐吧?”她急着早点用豆渣喂鸡,这样就能早点下蛋了。 但林浔却摇了摇头,她准备下午去农场。 她和霍俨州结婚后,户口就迁过来了,本来打算婚宴第二天就去农场找工作的,但因为那个梦,又耽误了两天,今天要早点过去。 正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道巨大的呼救声: “威风!威风!你再坚持一下!快来个人搭把手啊!帮我把威风送到医院去!” 林浔和何月容飞快地跑出去,就见在路边,一个中年妇女跌坐在地上,正在不断地呼救,而在她身边,是一条口吐白沫的猎狗。 何月容忙道:“嫂子,那是常师长的爱人,陈主任,那条狗就是救过常师长命的威风。” 牧区多猎狗,但威风这条狗却与众不同,它是常师长从南方特意带过来的。 常师长从前还在南方军区的时候,有一年突发洪水,常师长去救灾,差点被洪水给冲走,是威风跳进洪水里把他拉了上来。 不止如此,等到来了西北军区后,村里发生雪灾,房屋倒塌,好几个村民被压在废墟下出不来。 部队立马派人过去救援,但风雪太大,压根找不到被困村民的位置,还是威风一边低嗅,一边用爪子翻找,四只爪子全都鲜血淋漓,终于找到了废墟下的村民。 自那以后,威风就成了整个部队的英雄狗,不仅受过部队的表彰,还上过报纸呢。 但这会儿,大家都不敢上前去。 “陈主任,你还是离远些吧,这狗满口的白沫子,说不定是疯狗病!” “对啊,这要是被咬一口可是要死人的!” 大家都怕是疯狗病,别说上前帮忙了,恨不得离得越远越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面色素白的女人突然站了出来,柔柔弱弱地开口: “陈主任,我来帮你吧,我帮你把威风送到医院去。” 说这话的人叫王凤珠,这人在家属区也很有名,她男人从前是部队的营长,因公牺牲后,原本她是要回老家的,但她婆婆在领导面前又哭又闹,领导看在她孤儿寡母的份上,就让他们留在了家属区。 王凤珠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在这个重男轻女的时代,她十分风光,不少家属区的婆婆骂自家儿媳,都说她们比不上王凤珠的肚子争气。 王凤珠每次听到心里就乐开了花,三个儿子就是她的底气,哪怕她男人死了又如何,她在家属区还是倍有面子! 高兴的同时,王凤珠也挺忧愁的,三个儿子好是好,但是太能吃了,部队给的拿点抚恤金根本不够吃的,情急之下,她就打起了威风的主意。 陈主任身体不好,和常师长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威风救了常师长后,两人就把威风当自家孩子来看待。 王凤珠觉得这家人简直疯了,一条狗当人养?还整天给它吃肉,它配吗! 要是威风死了就好了,它一死,常师长家没孩子,她可是有三个儿子的,到时候过继一个孩子给常师长,不仅能吃香喝辣,还能成功傍上师长家,等师长和陈主任一死,那他们家的遗产就都归她们母子了! 越想,王凤珠就越是心动,昨天特意去供销社买了点肉,她想害死威风,但又不能做得太明显,万一暴露了,那她就完了。 好在王凤珠从前在老家时,听人说过狗很容易被卡住,半个小时就会窒息而死。 于是她先把肉剁碎,而后又把家里渔网上的线给拆了下来,藏在肉沫里,这种线是透明的,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很结实,只要卡住很难吐出来。 最后,她趁着夜色,把肉埋在了雪里,陈主任是公社的妇联主任,每天去上班时,威风都会送她,只要经过这条路,它肯定会发现藏在雪里的肉。 果不其然,一早,王凤珠就听到了陈主任的呼喊,其他人都不敢过去,这时只有她站了出来,这样不仅能博取陈主任的好感,还能在路上耽误时间,只要拖半个小时,那这条狗就必死无疑了! 王凤珠兴奋不已,就在她准备上前时,突然,一道清亮的声音响起:“别动!” 林浔走上前来,看了眼威风的状态,问道:“陈主任,威风是什么时候开始吐白沫的?” 陈主任着急不已,大冷的天,出了一身的汗,“差不多三分钟前,本来都还好好的,突然就倒在地上了,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明明出门前都没事的!” 王凤珠连忙道:“林同志你这是做什么,威风很可能是得了疯狗病,我要帮陈主任送威风去兽医那,赶紧让开!” 但林浔却摇了摇头:“这不是疯狗病。” 陈主任看过来:“你怎么知道的,你会医术?” “会一点,陈主任,能不能先让我看看威风的状态。”林浔知道西北兽医多,但这里离医院和场部都还有一定的距离,狗头吐白沫不是小事,如果不抓紧时间抢救,很可能会死在路上。 陈主任有些犹豫,最后还是点了点头:“行,小林你快看看!” 她不是盲目信任林浔,而是常师长今天出门前就说了,要带着几个干部去县城开会,部队的车全都被开走了,没有车,想去医院至少也要半个小时,她怕威风会撑不住。 一旁的王凤珠差点笑出声来,她婆婆和蔡金花关系好,早就从蔡金花口中得知了,林浔只是个初中没毕业的村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医术?肯定是故意想讨好陈主任。 不过这样也好,让林浔来浪费时间,到时候威风一死,谁都不会怀疑到她身上。 林浔刚刚隔着人群就发现威风一边甩头,一边在用爪子抓嘴,而且它吐出来的白沫里,还有淡淡的血丝。 比起疯狗病,这更像是口腔里有异物被卡住了。 而且看威风难受的模样,异物很可能已经来到了食道,会有窒息的危险! 林浔脸色严肃,也不嫌脏,先把威风嘴边清理干净,而后伸出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威风乖,我知道你很难受,我现在想办法帮你把东西取出来,别害怕,很快就好。” 狗是通人性的,更何况是威风这么聪明的狗,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林浔的安抚,它虽然还在难受地抽搐,但攻击性没那么强了。 在它爪子收回去的那一刻,林浔抓紧时机,将它抱在怀里,手放在狗肚子上,握拳抵住胸骨下方,迅速向上推挤,五次后,她停下来动作:“有东西出来了吗?” 陈主任飞快摇头:“没有!” 林浔沉住呼吸,继续按压五次:“现在呢?” “还是没有。” 林浔用的是海姆立克急救法,这种方法一次最多重复三轮,威风被卡住的地方太深,呼吸越来越急促,连嘴唇都开始发紫,她试过了两轮都没效果,现在只剩下最后一次机会。 她一言不发,继续用力,一下、两下、三下…… “出来了!出来了!” 随着威风的一声干呕,一个带血的肉球“啪”地落在了雪地上。 瞬间,王凤珠的脸色白得像女鬼。 第17章 怎么会难产? “天啊!竟然真的有东西!” “小林你怎么知道威风嘴里有东西的?” “嘴里有东西为啥要抱着威风压肚子啊?” 早在林浔给威风进行急救时,大家就好奇地看了过来,此时见林浔真的成功了,众人震惊不已。 肉球吐出来后,威风还是很虚弱,但已经好很多了,像是知道林浔救了它一样,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小心翼翼地用头蹭了蹭林浔的手。 林浔这次放心地笑了出来,摸了摸它毛茸茸的狗头:“陈主任,威风真的好乖。” 上辈子她也给不少狗治过病,但像威风这么通人性的,太少了。 陈主任破涕为笑,一把抓住林浔的胳膊:“谢谢你小浔,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今天威风肯定熬不过去了!” 林浔:“谢谢您愿意相信我,如果再晚几分钟,以威风被卡住的深度,东西就取不出来了。” 人群里的王凤珠满脸扭曲,就差一点!如果不是林浔这个贱人,那条狗就死了! 林浔叮嘱陈主任给威风喂点牛奶,它食道被划破了,喝牛奶可以保护黏膜,接着才回答众人的问题:“刚刚我用的是一种急救法,大家平时要是被卡住,呼吸不过来,就可以用这种方法,而且要尽快,不然很可能会窒息。” 如果是平时,众人肯定不会把林浔的话放在心上,但亲眼看到她是怎么救活威风后,大伙就不敢轻视了,纷纷开口问这急救法要如何使用。 陈主任就道:“小林,要不我号召大家开个讲座,你集中讲一讲这个急救的方法,也免得有人一直来打扰你。” 林浔点头,身为一名医生,哪怕是兽医,她也把治病救命视为己任,现在有人愿意学,她当然不会藏着掖着。 “不过主任,时间可以安排到今天下午吗?我现在想去农场一趟。” “去农场?” “对,您也看到了,我会给一点兽医方面的知识,想去找份工作。” 陈主任觉得林浔也太谦虚了,就凭她治疗威风时的种种表现,这叫“会一点”?这简直是神医在世! 陈主任在军区多年,又在公社上班,自然知道农场是有兽医的,可那都是赤脚医生,工资低,还辛苦。像林浔这样的人才,就应该去公社,去场部,待遇会好很多。 正好她认识兽医站的胡主任,可以为林浔引荐一下。 正当陈主任准备开口时,一旁的何月容突然咦了一声,“嫂子你看,这肉球里怎么还有这么多钱?” 何月容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把威风卡成那样,用棍子把肉球扒开,就看到里面有一根根、被切断的渔网线。 林浔走过来一看,眉头紧皱:“这是羊肉,陈主任,你今天喂威风吃羊肉了?” “没有啊!”陈主任确实把威风当孩子养,但也不可能天天给肉吃,今天早上喂的是窝头,“它在口吐白沫前,正在雪地里翻东西吃……” 下了雪的草原,可能会捡到冻死的兔子和地鼠,但绝对不会出现这种处理好了的,还加了渔网线的羊肉。 瞬间,陈主任的脸色就变了:“这肯定是有人故意的,故意把肉藏在雪里!” 虽然不知道这人是为了什么,但这显然是针对威风的,毕竟只有狗才会在雪地里翻找东西吃,陈主任一阵后怕,一边想着要好好调查,一边带着威风回了家,给它准备了一碗牛奶后,才反应过来林浔的事。 她又给胡主任打了电话,说自己认识一个很厉害的兽医,想把她举荐到兽医站上班。 胡主任连忙问道:“是谁?” “是我们军区的一个军嫂,林浔同志。” …… 解决完威风的事后,林浔就去农场找了孙书记。 孙书记已经知道她和霍俨州结婚的消息,高兴极了:“林同志,你的户口转过来了吧?” 林浔点头。 “那就好,那我们现在就去公社,等领导批准,你就能正式上岗了!” 林浔有些疑惑,她想在农场工作,孙书记同意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还要去公社呢? 孙书记看出她的困惑,笑着道:“我和熊主任商量过了,小林你医术好,只在咱们农场太屈才了,最好是能进场部的兽医站,那里待遇更好,平时不仅会发肉票、粮票,就连工资都要高上十块钱呢!” 刚准备说公社太远了,上下班路上太冷,想要拒绝的林浔立马眼前一亮,飞快举手:“那我去!” 十块钱!有肉还有粮食,这还有什么可冷的?她不冷!哪怕去南极都不冷! 两人就坐着马车去了场部,是一栋两层的小楼,公社的领导都在这边,兽医站在一楼最右侧的办公室,林浔刚跟着孙书记进去,就被一个年轻男人拦住了。 “刘副主任,我是来找胡主任的。”孙书记指着林浔道,“这是小林,她医术很厉害,我准备举荐她到兽医站上班。” 刘副主任原本不耐烦的神色,在看到林浔后,立马变得色眯眯了,这么好看的女同志,他怎么从来没见过? 他眯着眼:“你说这女同志会医术,还是兽医?孙书记,你该不会年纪大了,眼睛不好使了吧,这娇滴滴的样子,哪里像能做兽医的?” 孙书记被他一怼,有些不爽,这个刘三亮,仗着他舅舅是革委会的,越来越嚣张了! “人不可貌相,小林同志确实有本事,咱们农场不少人都能证明。” 刘三亮冷哼一声:“你口说无凭可不算,当兽医也是要治病救命的,可你看看你找来的人,像是会治病的样子吗?这要是招进来,只会坏了我们兽医站的名声!” “赶紧走吧,我们兽医站可不欢迎花瓶!” 刘三亮故意这么说,就是想让林浔下不来台,让她明白,想进兽医站,就必须先讨好他刘三亮,至于怎么讨好嘛……他色眯眯地打量了林浔一圈,这女同志长得可真带劲,勉强可以做他的女朋友,等他玩腻了,再把她给甩了。 “你!”孙书记气得不行,林浔一把拦住他,“算了书记,咱们先走吧。” 她一眼就看出刘三亮是个什么货色,这种人,没必要和他浪费时间,另外想办法联系胡主任就是。 正当两人准备出门时,突然门口闯进来一个人:“快!来个大夫,我们队里的母牛难产了!” 牛可是这个年代的重要财产,一头牛的价值比三头羊还要高,哪怕是刘三亮也不敢怠慢,“哪有大夫,清河牧场夜里被狼偷袭了,大夫全往那边去了!” “那你来啊!你可是副主任,再不动手,这母牛和牛犊就要一尸两命了!” 刘三亮冷汗连连:“我、我……” 他是副主任没错,可是他能进来全是靠裙带关系,连牛的公母都分不出来,怎么接生啊! “这怎么办!这可是我们大队最后一头母牛了!”村民简直焦头烂额。 院子里的母牛此时虚弱地跪在地上,腿下羊水混着鲜血,已经流了一地,看热闹的人群中有人不忍道:“都这样了,估计也活不成了,要不直接杀了吧,好歹给个痛快啊。” 村民牵着绳子,闻言直接哭了出来:“不能杀啊!我养了它三年,好不容易才养这么大,求求你们,来个人救救它吧!” 村民嚎啕大哭,他是真的舍不得,这些年把这头牛养大,他成天起早贪黑,费心费力,现在这牛在他心里已经和自己孩子差不多了,让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孩子去送死,他怎么忍心? 林浔面露不忍,刚想走过去,孙书记连忙拦住她:“小林,你别冲动!” 不是他不愿意让林浔帮忙,只是给牛接生实在太过危险了,生产中的牛容易发狂,加上体型大,随便撅一蹄子那就是巨大的冲击。就好比农场之前的兽医,就是被母牛踢成了骨折。 更何况这还是一头难产的母牛,攻击性只会更强,林浔这小身板,被踢一脚就不是骨折的事了,说不定直接丢了半条命! 而且看这母牛的情况太糟糕了,很可能治不了,到时候没救活,只会给自己惹得一身骚。 林浔明白孙书记的意思,可她当兽医,不仅是为了赚钱,更是喜欢这份工作,她相信万物有灵,动物和人一样,也有努力生存在这世界上的权利。 如果因为害怕惹火上身就置之不理,那她和里面的刘三亮也没什么区别。 她对着孙书记摇摇头,来到母牛身边,这时的母牛已经很虚弱了,大眼里满是悲恸,仿佛已经预料到了自己的死亡。 “你是谁?你是新来的兽医吗?”村民眼里燃起一丝希望。 屋子里的刘三亮立马喊道:“你是傻了吧?就她这样像哪门子兽医?你可别病急乱投医!” 看着过于柔弱的林浔,村民眼里的光又迅速消失了。 林浔置若罔顾,伸手摸了摸母牛的肚子:“还有救,小牛犊还活着。” 村民一愣:“真的?” “对,我不能说百分百,但至少有九成的希望。”林浔声音里满是镇定,“你如果愿意相信我,从现在开始,一切都听我的。” 第18章 接生 母牛难产,一般是因为胎位不正,这头母牛也是如此。 林浔让村民把母牛绑好,确定它不会暴动发狂伤到自己之后,才走到牛身后,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了一大跳—— 母牛尾巴下面还有一条小尾巴! 周围看热闹的人议论纷纷: “嚯!这条牛怎么有两条尾巴啊?这不会是个妖怪吧?” “瞎说什么,那是小牛犊的尾巴!” “尾巴都出来了,这牛犊肯定没救了。” 母牛生产和人是一样的道理,正常情况是头先出来,其他部位出现那都是难产,而且这牛犊的尾巴已经冒出来一会儿了,说明一直卡着,只要缺氧五分钟就会窒息而亡。 村民吓得站都站不住了,但林浔分明看到母牛的肚子在动,说明小牛还活着,还有救! 林浔看向村民:“快去准备干草和水,喂给母牛!” 接着看向孙书记:“书记,我需要一双手套,橡胶的!” “好!”两人飞快地跑进公社开始找东西,刘三亮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你们在干什么!这是场部的办公室,你们不准乱闯!” 村民直接踹了刘三亮一脚:“滚吧你!连接生都不会的庸医!我马上就去领导那里举报你!” 村民这会儿已经急红眼了,他一想到自己的牛要死了,刘三亮却连一点草都舍不得,越想越气,又踹了好几脚,把刘三亮痛得龇牙咧嘴。 一旁的孙书记看到这一幕,也上去偷偷补了两脚,一边踢还一边嘀咕:“这一脚是我的,这一脚是帮小林踢的!” 林浔还不知道孙书记帮自己报了仇,她现在要开始正胎位。 戴好手套后,她就直接将手伸入母牛的产道内,找到牛犊的屁股,一点、一点地将那正对着产道口的屁股往里推。 小牛尾巴也慢慢往回缩,彻底消失的那一刻,所有人都震惊了:“好家伙,真给塞回去了!” “安静!”孙书记大声道,嘈杂的人群立马鸦雀无声。 林浔屏住气,母牛体内的手缓慢移动,开始寻找小牛的后腿,而后进行逆时针旋转。 怕给母牛造成二次伤害,林浔的动作很轻,但又必须抓紧时间,因为牛犊随时都有窒息的风险,两重压力下,一颗心脏紧绷,大冷的天,林浔额头上冷汗连连。 终于,小牛的两只后腿全都来到产道处,她深吸一口:“母牛吃完干草了吗?” 村民大喊:“吃完了!” 吃完了就有力气了,可以开始正式生产了! 林浔沉声:“来四个人,按住母牛,不要让它乱动!” 人群中立马冲出来四个人。 林浔看向孙书记:“书记,你戴上手套,抓住小牛的两只后腿,慢慢地往外面拉,听我的指挥,我让你停你就停。” 孙书记:“好!” 林浔的手依旧在产道内,她拖住牛犊的腹部,以此来减轻脐带的压力,保护产道,另外一只手在母牛的肚子上按摩,这样能刺激母牛催产。 按了差不多五分钟,吃饱有力气的母牛开始向下使劲,产道也跟着收缩,林浔连忙开口: “好!开始!拉——” 林浔一声令下,拽着后腿的孙书记开始往外用力。 “慢点慢点!”林浔有条不紊地指挥,当牛犊的后腿拉出去差不多十厘米时,她迅速让孙书记停下,停顿两个呼吸恢复血流,再继续拉。 就这么往返三次,突然,寂静的人群中突然爆发出尖叫:“出来了!头出来了!” 因为是后置位分娩,小牛犊的头是最后出来的,在牛头冒出来的那一刻,林浔动作飞快地擦干净小牛口鼻的黏液,而后提着后腿,开始给牛犊拍背。 一下、两下……原本呼吸微弱的牛犊,慢慢地开始挣扎了起来。 “动了!还活着!牛犊还活着!” “竟然真的生下来了?我活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倒着也能生下来的牛犊子。” 林浔把牛犊放在母牛的眼前,已经精疲力尽的母牛挣扎着抬头,缓慢地舔舐着小牛犊的皮毛。 古话说“天生牛犊不怕虎”,和人不一样,哪怕是差点窒息而亡,被母亲舔着毛,小牛犊很快精力充沛了,摇头晃脑的,还用自己粉色的小鼻子不停地供着身下的干草。 看到这一幕,村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了,一边擦眼泪一边大喊:“同志!谢谢你!今天要不是你,我的牛就保不住了!” 激动的不止是村民,那些原本只是过来凑热闹的人,这会儿也惊讶得不行,他们属实没想到,这个看起来瘦弱又漂亮的女同志竟然这么厉害,怎么之前从来没见过她? “同志,你叫什么名字,以后我们家需要兽医可以来找你吗?” “还有我,我家的两头牛也快要生产了,你是在公社上班吗?” “同志你先来我家!我家可有好几头羊呢!” 这边基本每家每户都养了牲畜,俗话说,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这话不仅针对人,连牲畜也是如此,尤其是入了冬之后,生产困难,很可能会难产,一尸两命,这时有个好的大夫就显得无比重要了。 一旁的刘三亮看到这一幕都快要气死了,这些人都疯了吗?像林浔这样的花瓶,能顺利接生只是运气好而已,还想来公社上班?除非她好好伺候他,不然她连公社的大门都别想进来! 他大声道:“谁说她在公社上班了?只要我在,像她这种人永远都别想来公社上班!” “那你现在就可以滚了!” 突然,身后传来一道威严的声音,刘三亮一回头,吓了一大跳:“胡、胡主任。” 胡主任冷哼一声,看都不看刘三亮一眼,走到林浔面前,眼里满是赞赏:“你就是救了威风的林浔同志?” 胡主任今天去县里开会了,一回来,就看到了林浔给母牛接生的画面,开始还在诧异,这是哪里来的女同志,年纪轻轻医术竟然这么好,直到听到孙书记叫她小林,这才反应过来。 林浔不知道胡主任怎么认识自己的,但还是点点头:“对,我是。” 周围的人群更惊讶了,他们都住在附近,自然听说过威风的大名,一开始还以为林浔只是特别擅长给牛接生而已,没想到她连狗生病都能治。 胡主任:“果然,陈主任说你医术好,她确实没有看走眼。小林同志,你愿不愿意来我们兽医站上班?像你这么好的本事,不用考试,直接正式录取!” 孙书记惊呆了,自己还没开口呢,胡主任就愿意让林浔来上班了,而且还是正式工!要知道,一般人来公社工作,都是从临时工开始,至少要考察一年才能转正。 正式工不仅比临时工待遇好、工资高、受人尊重,最重要的,这可是铁饭碗啊,只要端上,这辈子都吃喝不愁了! 孙书记激动不已,但当事人林浔却摇了摇头:“主任,谢谢你的赏识,但我觉得还是农场更适合我。” 这话一出,全场哗然。 孙书记忙道:“小林你傻啊,公社可比农场好多了!” 胡主任反应过来:“你是怕刘三亮找你麻烦?你放心,我这就赶他走。” 刘三亮傻眼了,刚刚胡主任不理他,他还以为自己已经没事了,可现在就因为林浔不愿意来公社上班,胡主任就要开除他?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胡主任!不要啊,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给林浔同志道歉,林浔同志,求求你原谅我!!” 刘三亮喊得撕心裂肺,但半点用都没有,胡主任直接让门卫把他拖出去了,像刘三亮这种人,仗着自己有亲戚在革委会,这些年横行霸道,胡主任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就连其他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一个给他求情的。 林浔看着鼻涕眼泪一大把的刘三亮,半分怜悯都没有,这种人就是罪有应得! 不过,她还是不准备来公社上班,一开始她是看中了公社待遇好,但刘三亮的刁难让她明白过来,在公社这种地方,竞争太大了,勾心斗角的,人人都想往上爬。 林浔不喜欢这种氛围,她只想找个比较清静的地方,专注自己的医术,养好身体多赚钱,等到高考恢复了,再去上大学,在兽医的路上有更深的造诣。 她笑了笑道:“主任,不好意思,我还是觉得农场更适合我。不过你放心,未来只要公社有用得到我的地方,我随时会来帮忙。” 听出她的坚决,胡主任叹息一声,没再勉强,“那好吧,以后你就在农场上班,但你的待遇还是按照公社这边的正式工来。” 林浔震惊:“真的?” 这可不是小事啊,这就相当于,她既能领公社的工资,又能在农场靠手艺赚钱,打一份工拿两份工资?这也太爽了吧! 胡主任笑道:“当然是真的,走,咱们现在就去办手续!” 胡主任又不傻,林浔的本事有多大他不知道,但就凭这一手接生的本事,只要她愿意留下来,再找机会让她教教其他兽医,那整个公社牛羊难产的死亡率都会大大下降! 到时候他一定要去县里好好炫耀一通! 一想到这个画面,胡主任就乐开了花。 一想到林浔宁愿放弃公社,也要选择农场,一旁的孙书记也乐开了花。 一想到自己马上能拿两份工资,还有肉票粮票,走在最后的林浔更是笑成了花。 这一刻,所有人都很满足,只有被丢在门外,还踩了一坨狗屎的刘三亮崩溃了。 第19章 她叫他霍大哥 手续办好后,林浔本来打算和孙书记一起回去的,却看到不远处驶来了一辆骡车。 坐在车上的人,明明身前只有一头骡子,却好似古代骑着战马的大将军一般,有着千军万马的气势。 霍俨州停好车,长腿一迈走过来:“事情都办好了吗?” 林浔眨眨眼:“你怎么过来了?” “部队放半天假,我看快要下雪了,就问了何月容同志,她说你来了公社。” 一旁的孙书记已经很有眼色地先回去了,林浔走到骡车面前,摸了摸几天不见的小骡子,“这车来得也太是时候了,正好我明天就要上班,可以驾车过去,霍俨州,你教教我吧?” 霍俨州颔首:“这里有坡,到前面地势平稳的地方。” “好!”林浔上了车,她这会儿正是开心的时候,想和人分享自己的喜悦,便把公社发生的事都说了一遍。 霍俨州听着她轻声的絮叨,嘴角挂着他自己都没发现的笑容。 听到有人刁难她后,眉头紧皱:“那人叫什么?刘三亮?” “对,不过不要紧,胡主任已经把他赶出去了!”林浔有些跃跃欲试,“这里是平地了,你快教我吧?” 霍俨州刚准备把手里的缰绳递过去,下一秒,却顿住了,要是他真的教会林浔了,那是不是以后她就不再需要他了? 想着她眉眼间满是笑意的模样,霍俨州心中突然生出了一股强烈的不舍,下意识就道:“不行。” 林浔愣住:“不行?为什么?” 霍俨州也不知道为什么,那股情绪来得莫名,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他看了眼天色,低声道:“这几天会有暴风雪,你一个人不安全,还是我接送你。” 对,就是因为天气不好,林浔救了吕毓芝的命,他想照顾她是正常的,非常正常! 林浔不知道一脸正经的霍团长正在给他自己洗脑,看了眼阴沉沉的天色,觉得他说得有道理:“那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没事,这几天没那么忙。”怕她继续追问,霍俨州连忙转移话题,问起了威风的事。 林浔瞬间顾不上学车了,把上午的事说了一遍后,道:“可以查出来羊肉是谁放的吗?” 她不知道到底是谁,但这种往肉里加渔网的行为,简直就是虐杀,必须得到惩罚! 霍俨州:“放心,常师长已经知道了,他会处理的。” 等到了军区,吃过午饭后,陈主任就来找林浔了,她已经把军嫂们都召集到了礼堂,林浔过去讲讲急救法,之后再由这些军嫂教给自己家里人。 讲完后,陈主任把林浔拉到一边,递了一块上好的牛肉给她,“小浔,今天你救了威风,还过来教大家,我不知道给多少钱合适,这块肉你拿着!” 林浔不肯要,牛肉可比羊肉贵多了,而且这么大一块,都快三斤了,也太贵重了。 但她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陈主任就虎着脸:“你必须收下,不然以后威风有什么事,我都不敢找你帮忙了。” 林浔哭笑不得:“那我就收下了,谢谢主任。” “还叫主任呢,叫婶子吧。”陈主任之前和常师长去婚宴的时候,就觉得林浔漂亮有灵气,经过威风的事后,更是喜欢这个小辈了。 “谢谢婶子。”林浔笑着道谢,又把兽医站的事说了一遍,今天回来的路上她就想清楚了,胡主任会知道她救了威风,肯定是陈主任说的,毕竟只有她在公社工作。 陈主任摆摆手:“这都是小事,以你的能力,就算我不说,也迟早能出人头地的。” 今天不仅找到了工作,还得了一块牛肉,林浔开心得不行。 一回到家,就道:“咱们今天吃烤牛肉吧!”霍俨州饭量大,三斤牛肉两个人肯定吃得晚。 霍俨州正在院子里砍柴,闻言点头道:“行,要我帮忙吗?” “不用,我一个人就行。” 新鲜的牛肉丝毫不腥,切成比较厚的片状,再准备一点辣椒和芝麻作为调料就行,西北多洋葱,生洋葱吃起来甜甜的,配着烤肉吃正好。 林浔又把之前买的火炉子找了出来,往里面放上木炭,点燃,再把锅架上去,火苗舔舐着锅底,牛肉一放上去就发出“滋——”的响声,肉香味瞬间激发出来,被风一吹,飘得老远。 隔壁立马就响起孩子的哭声:“娘,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王凤珠看着桌上的咸菜和窝头,脸色难看得不行,这个该死的林浔,坏了她的好事不说,还天天吃肉,也不怕把家给吃垮了! 她家有三个儿子,一个比一个馋,哭起来的动静简直惊天动地。 王凤珠婆婆白老太柔弱地开口:“别哭了,虎头牛头狗头,你们娘平时要照顾咱们已经很辛苦了,不能再为难她了!” 王凤珠闻言感动不已,她这辈子最得意的,一是生了三个儿子,二就是遇到了这么好的婆婆,但越是如此,她就越不想让他们吃苦。 “娘,我去隔壁借一点,霍团长家里条件好,肯定会帮我们的。” 白老太藏住眼底的笑意,道:“好,那你慢着点。” 王凤珠风风火火的走到隔壁门口,就看到霍俨州正在劈柴,他身高腿长,连弯腰劈柴的模样都显得无比的利落帅气。 王凤珠不由得红了脸,开口的声音嗲得不行:“霍大哥,请问你能借点柴火给我们吗?” 王凤珠这些年靠着“借”,在家属区没少占便宜,尤其是那些已婚军官的,她知道这些男人都有保护欲。 所以她不能一开口就要肉,这样会被男人以为她太贪心,先从柴火入手,循序渐进,反正只要开了个口子,以后想要借东西就容易多了。 而且他们家确实缺柴,白老太年纪大了,三个孩子又怕冷,两个炕一烧就是一整晚,可费柴了。 王凤珠以为自己一开口,霍俨州就会答应,连要多少柴都想好了,结果霍俨州凉凉地扫了她一眼,来了句:“你哪位?” 王凤珠一噎,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我是王凤珠,就住在隔壁。” 霍俨州:“你男人是李建设?” 王凤珠脸上一喜,以为霍俨州是想起来了,没想到他语气更冷了:“李建设生前是二团的营长,我虽然是三团的,但按照职务,你应该叫我霍团长。” 王凤珠已经在风中凌乱了,她以前和男人说话是装可怜,这次不用装了,她是真的想哭了! “霍团长,你、你能借点柴火我吗?” 霍俨州:“你缺柴?” “对。” “那你已经去找司务长,像你这种烈士家属的生活问题,是司务长的职责范畴,和我无关。” 霍俨州倒不是小气,他砍的柴都是给林浔用的,林浔怕冷,又是从南方来的,所以每天傍晚,他就把房间的炕和火墙都给烧上,烧得热腾腾,给别人了,林浔不就要着凉了? 王凤珠:“……”她彻底傻眼了,这个男人是什么奇葩吗?叫大哥不行,要柴火也不行,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小气的男人! 王凤珠气呼呼地走了,霍俨州皱眉回到家,林浔问他怎么了。 霍俨州接过她手里的筷子,帮她烤肉,“没什么,旁边那个邻居很奇怪,她说自己家里没柴火了,我让她去找司务长,她就生气了,简直莫名其妙。” 林浔顿时反应过来,隔壁不是王凤珠吗?估计是想过来蹭柴火的,没想到遇到霍俨州这块木头了,这可真是抛媚眼给瞎子看。 她试探着问到:“你真什么都没看出来?” “看出来了,看出来她有点不正常。”霍俨州还不放心地叮嘱,“以后我不在家,你记得离他们一家人远点,太奇怪了。” 林浔差点笑出声来,点点头答应了,虽说她和王凤珠没相处过,但今天上午一见面,她就莫名的有些不喜欢这个人。 第二天一早,林浔六点就起来了,没想到霍俨州比她醒来的更早,已经去食堂买了早餐回来,放在锅里温着:“先吃,吃完了再出门,冷风吹得肚子疼。” 林浔一边吃馒头,一边给两人都泡了杯麦乳精,这是吕毓芝买的,好喝又能补身体。 吃饱喝足后,霍俨州驾着骡车,载着林浔往农场赶。 现在还早,天气又太冷了,家属区没什么人,但农场已经忙活开了,袁雅晴站在屋檐下,冷得手脚发抖。 一抬眼就看到林浔坐在骡车上,浑身捂得严实,连手都不用露出来,因为赶车的人是霍俨州,她只用坐在车里舒服得很。 再一想到自己摸黑来到农场,这么远走过来,鞋子、裤子全湿了,冻得龇牙咧嘴的,袁雅晴又是嫉妒又是愤怒。 不是说霍俨州不近人情,冷得像冰块吗?为什么他对林浔这么好! 干活的知青都聚在一起,林浔完全没发现袁雅晴,和霍俨州挥了挥手,她就走进了一边的办公室。 孙书记正在喝茶,见她来了,笑着道:“小林怎么来得这么早?” “今天第一天,我先来熟悉一下,书记,我这些天的工作是什么?” “还记得之前你发现疯羊病的那群羊吗?” 林浔吓了一跳:“怎么了,是那群羊还有什么问题吗?” 第20章 你是霍团长的爱人? “那倒不是。”孙书记摇头,“只是县里的气象局来通知,说今年的气温会格外低。” 牲畜过冬一直是草原上的大麻烦,每年被冻死的牛羊,比生病和野狼咬死的加起来还要多。 农场前段时间刚发生了疯羊病,前后宰杀了将近五十只羊,要是再来一波低温雪灾,那损失也太大了。 所以孙书记想让林浔想想办法,能不能抵挡住今年冬天的大降温,也不是说一只羊都不能死,但至少能保住一大半,不然他明年开春都没法向公社那边交代了。 “小林,我知道这事可能有点为难你,你别有心理压力,尽力而为就好。” 再好的牧民也不能保证自己的羊群能顺利过冬,只是经过昨天那件事后,孙书记觉得,林浔比他想象的要更有本事一些,万一呢?万一林浔真的能照顾好羊群,那可是他们整个农场都捡到宝了啊! 林浔沉吟着点点头:“我明白了,不过我得先观察羊群的具体情况。” “这个不着急,你先把东西收拾一下。”孙书记指着不远处的办公桌。 农场只有一间办公室,不过还算宽敞,摆着八张办公桌,林浔的那张桌子在最里面,靠近火炉子,是最暖和的。 林浔还有些惊讶,这么好的位置竟然没人要吗? 就听到孙书记道:“这里以前是老熊的位置,他特意腾出来给你的。” 熊主任憨厚地笑笑:“不打紧,反正我皮糙肉厚不怕冷,林大夫你收拾好了,我就带你去羊圈那边。” 林浔:“多谢熊主任,咱们现在就过去吧。” 上次检查出疯羊病后,羊圈就换了个位置,在农场东边差不多三百米处,旁边是一块地,里面种着土豆。 这边土壤贫瘠,所有的动物粪便都会用来肥地,把羊圈建在不远处,施肥的时候也能方便点。 不过比起辽阔整齐的菜地,羊圈就显得简陋多了,用木桩钉成的简易围栏,将整个羊群一分为二,一边公一边母,西边是一块石头搭成的墙,用来挡风,其他的就没有了。 林浔总算明白为什么孙书记这么怕羊冻死了,就这构造的羊圈,别说整个冬天了,多下两场雪羊群就撑不住了。 熊主任连忙道:“其实是因为羊圈刚迁过来,还没时间修理,就这片石头墙,还是昨天刚搭好的呢。” 林浔想想也是,现在不比后世,有机器辅助,什么都只能靠人手工搭建,而且天气太冷了,修建难度太大。 但也不能拖了,“如果按照气象局说的,过不了几天就会有大风雪,要在这之前把羊圈搭好才行。” 熊主任叹息一声:“是啊,但是时间太紧了,这一时半会儿根本来不及。” 之前的羊圈是那种三面墙、一面敞开的棚舍,都是用木板搭成的,倒是保暖,可是工期太长了,至少也要一个月,黄花菜都凉了。 林浔想了想:“不用木头,我有更快速的办法。” “什么?” “用芦苇!” 林浔在从家属区来农场的路上,就看到不远处有一大片芦苇分布,春夏时节,芦苇也属于喂牲畜的草料,但到了冬天,变得又干又硬,根本没人去摘,用来搭建羊棚正好。 “而且我看过原来羊圈的设计,并不合理,太过拥挤了,这次要修那就一步到位,把羊圈的各个功能区都划分出来,这样才能保证羊圈的卫生状况。” 林浔说完,熊主任和闻讯赶来的孙书记都有些愣住了,“小林你还懂这些?” 林浔找了个借口:“对,我在报纸上看到过,说城里的养殖场都是这样设计的。” 孙书记眼前一亮,他也听说过,就好比京市的养殖场,什么喂食、喝水、产仔的地方都是分开的,特别正规,但他们草原上没这个传统,除了母羊下崽以外,羊群吃喝拉撒全都在一个地方。 孙书记早就想学京市了,但他不懂这些,只怕弄巧成拙,现在发现林浔懂,他半点不犹豫,立马拍板道: “好!就按照小林说的来做,老熊啊,你带着大家伙听小林的差遣,一定要全力配合!” 林浔弯了弯嘴角,这就是农场比公社好的地方,不管她说什么,孙书记都会足够尊重她的意见。 她学着军人敬了个礼:“领导放心,保证完成任务!”孙书记相信她,那她就更要好好干了! 用芦苇搭羊圈,首先要在里面用木头搭一个简易的屋架,再把修建的芦苇一层层铺上去就行。 为了节约时间,林浔先去画屋架的设计图,让熊主任带人去摘芦苇。 “最好用镰刀,整齐地砍下来,长短要一致,太长或者太短都不行。”林浔叮嘱道。 熊主任点头:“行,放心吧。”说完,扭头去叫那些知青了。 听到要去割芦苇,袁雅晴第一个不满了:“这么冷的天,还要割芦苇?你是要冻死我们吗?” “那不然你们做什么?挤奶你们学不会,剪羊毛不愿意剪,找草药周围六十岁的老太太都比你们找得快!” 熊主任简直烦死这群知青了,又娇气又难伺候,“你们下乡是来当少爷小姐的吗?干啥啥不行,还成天要吃肉要烧柴火,像你们这种思想觉悟,要是能退,我早把你们退回给公社了!” 知青是能回城的,但必须有农场和公社的双重举荐才行,要是真被熊主任退回去,那他们只会被发配去更偏远的地方,这辈子都别想回城里了。 立马有女同志大声道:“熊主任,不愿意去的只有袁雅晴一个,我没问题,我愿意割芦苇!” 袁雅晴气愤不已:“黄晓晓你!” 以前在知青点,黄晓晓和袁雅晴的关系最好,但自从她和徐志成搞对象后,黄晓晓就觉得袁雅晴跟变了个人一样,特别目中无人、脾气还大。 尤其是上次婚宴,黄晓晓看在好朋友的面子上,咬牙给她包了五块钱的红包,结果袁雅晴不仅使唤她推车,在她吃变质羊肉进医院后,连医药费都不肯负责。 自那以后,黄晓晓就不愿意搭理袁雅晴了,这会儿也根本不理她,拿着镰刀就往外走,袁雅晴被无视,正想发脾气,就被熊主任打断了: “行了!袁雅晴你要再这么多事,我就扣你公分了!” 袁雅晴气得脸色煞白,在经过办公室,看到林浔舒舒服服地坐在火炉旁边,而她只能去芦苇荡受冻吹冷风时,她更气了。 不行,她一定要想办法换个工作,离开这个鬼地方! …… 林浔画好屋架的设计图后,孙书记就让人去山上砍木柴,人多力量大,等到下班时,木柴已经全都准备好了。 回到家属院后,何月容还问林浔,农场今天怎么这么大的动静。 何月容没工作,平时会和其他军嫂一起去山上找草药,今天过去的时候,正好碰到农场在砍树。 林浔就简单解释了两句,“是要去买菜了吗?” 她们今天要去村民那里买土豆和洋葱,作为冬储菜存在地窖里,一般买冬储菜都是在十月底,但今年天气冷得太早了,怕有雪灾,越早做准备越好。 何月容点头:“对,车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咱们要快点过去。” 每年买冬储菜都是集体活动,家属区这边没地,大家只能去村民家买,人一多,加上菜也重,部队索性让战士们开着卡车送他们过去。 “好!”林浔连忙跑回房间拿钱。 今天听孙书记说了暴风雪马上要来了后,她就想着要开始囤粮了,甭管什么面粉土豆洋葱肉干的,能多囤点就多囤点,最好能堆满一整个地窖。 万一真的遇到什么冰雹雪灾的,家里有粮,心里也不会慌! 现在的粮食贵,尤其是在西北,大家买粮那都是抠抠搜搜的,生怕花多了钱心疼。 但林浔没这个顾虑,因为早在结婚当晚,霍俨州就拿出了一个存折,说这是他这些年全部的积蓄。 当时林浔想着霍俨州是团长,工资高,存折里应该有不少钱,可当她看清楚上面的数字后,还是被震惊到了,竟然有三千块! 要知道霍俨州可是刚给她八百的聘礼,怎么还会有这么多钱? 霍俨州就笑着解释,他这些年除了基本工资以外,经常会外出执行任务,奖金有不少,加上他不抽烟不喝酒,钱全都节省了下来。 霍俨州道:“这些钱你就放心的用,有什么不够的再告诉我。” 但林浔不打算只让他一个人出钱,毕竟两人只是搭伙过日子,早晚要离婚的,很多夫妻就是为了钱的事吵架,他们还是分清楚点比较好。 所以此时她拿了一百块去买粮食,还特意记了个账,两人一半。 军队的卡车是有遮挡的,越往里越暖和,林浔和何月容到的比较晚,只有最外面的座位了。 不过也没什么,林浔想着自己在农场办公室烤了一天的火,正好看看风景透透气,但车开动后不久,身边突然传来一道刻意压低的声音: “你是霍团长的爱人吧?” 第21章 千万别让她缠上霍团长了 林浔疑惑地看过去,发现是一个面生的女同志,她皮肤有些黑,但五官生得不错。 “我男人是二团的连长,万军,我叫侯彩霞。” 林浔点点头:“你好。” 侯彩霞凑过来,继续道:“林同志,我是想告诉你,小心点王凤珠,她不是个好人。” 林浔一愣,怎么大家都让她担心王凤珠?昨天是霍俨州,今天是侯彩霞,“怎么了?” 侯彩霞苦笑道:“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万军和王凤珠两人是同学,后来王凤珠男人去世后,万军对她多有照顾,这就算了,毕竟王凤珠孤儿寡母的,侯彩霞也有些可怜她。 但哪知王凤珠这些年越发的变本加厉,经常缠着万军,让他帮她挑水、砍柴、打饭,甚至连万军发了津贴,她都会让三儿子缠着万军,给他们买糖吃,而侯彩霞自己的孩子却只能在一旁流口水。 侯彩霞越说越气:“我昨天经过你家时,看到王凤珠去找霍团长了,隔得远,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林同志,你可一定要小心,别让王凤珠缠上霍团长了。” “都是因为她,现在我和万军天天吵架,他说我肚量小,连他的老同学都容不下,还说我没有王凤珠识大体,我都想带着孩子回娘家了。” 林浔其实不同意侯彩霞的说法,她和万军吵架,并不完全是王凤珠的原因,最主要的,是万军这个男人没分寸。 他作为同学去帮王凤珠当然无可厚非,可问题是他不能因此而亏待自己的老婆孩子,甚至还反过来怪侯彩霞不体贴。 想到霍俨州昨天的表现,林浔越发觉得万军人品有问题了。 不过侯彩霞来提醒她也是好意,看着侯彩霞眼中的痛苦,林浔没忍住道:“侯同志,其实你不用跟万营长吵架的。” 侯彩霞讽刺地笑了:“我也不想,可我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整个家都要被他送给王凤珠了!” 林浔却道:“这些事,你和你公婆说过吗?” 侯彩霞怔住,她从来不会在公婆面前说这些,因为万军是营长,公婆嫌弃她只是农村人,说她配不上万军,所以自从随军后,除非过年回去,她从来不会和公婆联系。 林浔接着道:“不管你和公婆之间的关系怎么样,万营长的津贴都有你们的一份,如果你公婆知道万营长的钱都花给了别人,他们难道不会阻止吗?” 侯彩霞眼前猛地一亮! 是啊!万军每个月都会让她汇钱回去,这是给他爹娘的养老钱,而剩下的钱,他有不少都借给王凤珠了。 要是她从这个月开始不再汇钱回老家,以她公婆的性格,肯定会找上门来,到时候她再把王凤珠的事说出来,那都不用她开口,万军爹娘第一个不会答应! “谢谢你小林,你可真是点醒了我!”侯彩霞一把握住林浔的手,满是感激地笑了。 林浔不是多管闲事,曾经的她,也是被困在家庭的漩涡中痛不欲生,她不希望侯彩霞继续痛苦下去,于是真诚道:“侯同志,咱们女人一定要对自己好一点。” 侯彩霞看着她,若有所思。 现在不允许私人买卖,村民们只能先把自家的粮食交给村长,军嫂们下车后,直接去村里的办公室,按照市场价格购买,交了钱后,村长再让人把粮食从仓库里搬出来。 现在天色不早了,卡车到了村里后,大家本来想着早点买完早点回去的,但村长却说今年的东西涨价了。 “土豆和洋葱每斤涨了三分钱,白萝卜也涨了,之前五分的,现在要六分钱一斤了。” 村长苦着脸:“没办法啊,今年降温太突然了,好多庄稼都死在了地里,到处价格都跟着涨了。” 立马有军嫂道:“可是供销社那边价格还没变。” 村长:“供销社要给票啊,咱们这里又不要票。” 话虽如此,但还是有很多人接受不了涨价,别看军人有津贴,可级别不高的,一个月就几十块,和城里的工人差不多。 很多军人都是拖家带口的,孩子就有两三个了,老家还有父母要养老,这么一算,每分钱都得精打细算。 大部分军嫂都在跟村长讲价,想让他便宜点,还说不便宜就去别的村里买。 林浔把何月容拉到一边:“看这架势,价格不能少了,我打算现在就买。” 民以食为天,粮食永远不愁没人要,尤其是在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村长说有很多粮食坏在了地里,气象局也说马上就会迎来大风雪。 这就说明,价格不仅不会降,还会越来越高,就连供销社那边,估计明天也会涨价了。与其继续浪费时间,还不如早点买好。 何月容娘家就是隔壁公社的,她自然知道村长没骗人,“好,嫂子,我跟你一起!” 听到两人要买菜,大队长连忙把她们带到仓库前:“要多少?” 冬季漫长,还不知道明年开春后气温会不会上升,林浔想了想决定多要一点,反正萝卜洋葱这些,是可以做成泡菜的,放的时间久,平时吃面条或者馒头都能下菜。 土豆可以做主食,更要多准备一点。 “土豆要两百斤,萝卜要一百斤,洋葱四十斤。” 大队长刚准备让人帮林浔拿东西,一旁就传来一道惊喜的声音:“林大夫!你还记得我吗?” 林浔转头,发现来人是昨天她给牛接生的那个村民,“是你呀。” “对!今天牛在家里休养,我就过来帮忙运菜了,你等着,我给你挑好点的!” 村民跑到仓库里,给林浔二人挑的全是那种个头大又饱满的蔬菜,何月容开心得很:“嫂子,我今天可是沾了你的光了。” 不仅如此,等到林浔买完菜了,那村民还跑回去了一趟,提了一兜子东西偷偷塞给她: “林大夫,这是我家菜园里自己种的,不多,你别嫌弃。” 说是不多,但里面有韭菜、大蒜头、葱、绿豆和黄豆,这些在南方不算什么,可是在北方已经很难得了。 韭菜和葱都还带着泥,回去还能接着种,要是能活,那大冬天的就能多碗菜了。 林浔高兴不已,不顾村民的反对,一定要给钱:“快拿着,你种这些不容易,而且我是军属,不能拿老百姓的一针一线。” 村民只好收下:“那林大夫,你以后要什么就来我家找我,我叫陶二柱,家住在村尾。” “好。” 等到从村里离开,已经是傍晚了,讲价时,村长一直没松口,有些军嫂买了,但有些的没买,打算明天去别的地方看看。 等到了家属区,林浔正好碰到警卫员小王,让他帮忙把菜送回去后,又去了供销社,把家里所有的粮票都买了富强粉和杂粮粉。 第二天去农场,林浔找牧民打听有没有肉买。 村里买菜划算,但是买肉,最好是找牧民,虽然价格比供销社贵一毛,但不要票。 林浔运气好,话刚说完,就有个牧民表示自家有羊肉,可以便宜点卖,只要五毛一斤。 “这么便宜?”林浔有些惊讶,供销社都要六毛五分呢。 牧民叹口气,用不流利的普通话道:“没办法,昨天去放牧,遇到野狼了,从山坡上摔下来,摔死了!” 这种内脏摔坏的羊肉,能吃,但要尽快处理掉,不能在雪地里放太长时间,所以才这么便宜。 林浔蹙眉,今年野狼出现得格外频繁,光是野狼袭击羊群的消息,她都听到好几次了。 看来有暴风雪的事是真的,因为动物比人类更敏锐,就好比下雨前蜻蜓会低空飞行一样,这些狼群也是感觉到了天气的变化,开始加大狩猎了。 这么想着,林浔一边跟牧民定了五十斤的羊肉,一边让熊主任加快割芦苇的进度,羊圈的建设必须要加速了。 袁雅晴还不知道暴风雪要来的事,听熊主任说今天要继续割芦苇,还要比昨天多割一百斤,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个该死的林浔,都是因为她!她从前没来的时候,他们这些知青干会儿活就能偷懒,哪里像现在这样,累死累活的。 袁雅晴已经做好准备要换工作了,所以当其他知青勤勤恳恳割芦苇时,她就在一旁磨洋工,熊主任骂她,她也当做没听见,工分有什么了不起的,她现在可是嫁给徐志成了,还在乎那点工分? 等到回了家属区,袁雅晴发现大门口停着好几个板车,车上都是军嫂们买的粮食。 今天一早,家属大院的广播就通知了,说这些天会有暴风雪,原本还嫌弃粮食贵的军嫂们一听这话,顿时不敢耽搁了,拿着钱就去买了。 但像林浔预测的那样,今天的价格比昨天的又贵了一分,虽然不多,但却把那些昨天没买的军嫂心疼坏了。 可再心疼也没办法啊,只能咬牙买了! 袁雅晴回到家,就看到蔡金花也准备去买粮,她忙道:“娘你急什么,过几天再去买。” 蔡金花:“广播里都说了雪灾快来了,还过几天干嘛?” 袁雅晴心想这死老太婆就是容易被忽悠,有没有雪灾,她难道还不知道吗?记忆中西北这边出现雪灾,那都是在知青回城后了。 今年就算天气比较冷,也没那么夸张。 “那都是忽悠人的,而且你想啊,大家全这个时候去买粮,那价格肯定高啊,等过几天大家都买完了,没人要了,价格不就降下来了?” 袁雅晴倒不是舍不得这点钱,主要是因为之前喜宴的羊肉,把大家都吃进了医院,他们可是赔了不少钱,这要再不节省点,她还哪来的钱换工作? 蔡金花一想,还真是这个理,行,那就再信袁雅晴一次,要是这次袁雅晴再猜错,那她可饶不了她! 第22章 意外 下班后,林浔就和霍俨州一起去了牧民达姆家。 达姆住在牧区,农场往南两里地,有几排低矮的木屋和毡包,农场的工作人员、知青还有其他的牧民都住在这里。 木屋低矮,环境不是很好,林浔刚准备下车,就被霍俨州拦住了: “我去就行,你在车上等我。” 今天下午又下了雪,太冷了,林浔也就没逞强:“好,你记得让达姆把羊肉砍成块。” 她一口气买了五十斤,差不多一大半只羊了,不砍成块不好处理,但家里只有菜刀,要是用来砍羊骨头,刀刃都得砍成豁口,现在铁做的东西可贵了,林浔舍不得。 霍俨州点头,跟着牧民走了。 他一走,林浔没事干,正准备去一旁的小河边看看有没有鱼时,突然,一道黑影从她面前闪过,“唰”的一声窜进了芦苇荡中。 “没事吧?”有个正在洗衣服的牧民大婶问道,“这是我们这最调皮的一个孩子,娘死了,亲爹天天喝酒,没人管他,只能在石头缝里挖蚯蚓吃。” 林浔皱眉:“妇联也没人管吗?” 牧民大婶摇头:“怎么管得过来,有好多孩子的爹娘还被狼咬死了呢,他算幸运的了,至少有住的地方。” 但林浔觉得有些奇怪,因为那个孩子,不像是草原上的,反而有点像汉族人。 草原人体型比较庞大,骨架也比较大,就算是小孩也很高,但那个孩子,却很瘦弱,他跑得很快,林浔看不清他的脸,却看到了他的手,很小,像是一个女孩的手。 “林大夫!” 达姆的声音传来,林浔连忙回过神,走到了骡车旁。 她一口气买的羊肉太多,牧民一家都很感谢她,不仅送了林浔一块羊皮,还有很大一块羊尾油。 “这个油可以涂抹在手上和脚上,能防止冻疮,就是味道不好闻。”牧民道。 林浔眼前一亮,她穿得已经很暖和了,上下班又有骡车接送,按理说不应该长冻疮,但她刚从南方过来,加上身体还没养好,昨天晚上,她就发现脚指头又痒又疼。 听人说,冻疮只要长过一次,年年都会长,不仅痒、疼,严重的还会鲜血淋漓。 林浔一想到那个画面就头皮发麻,这羊尾油味道再难闻,她都绝对不会嫌弃! “羊皮,霍团长说给你做双靴子嘞,我邻居就可会做靴子了,等做好了我再给你拿到农场去!”达姆说完,笑着回去了。 等他一走,林浔才反应过来不对,达姆怎么没问她穿多大码数的鞋? 林浔以为达姆是忘记了,刚想追上去,霍俨州轻咳一声道:“我告诉他了。” 林浔更惊讶了:“你告诉他了?你怎么知道的?” 这话一出,霍俨州藏在军帽下的耳尖微红,说话的声音有几分不自在:“咳,那天晚上,你睡着了,我目测出来的……” 说着,生怕林浔追问,连忙挥动手里的缰绳,驱着骡子离开了牧区。 等到车都开出去了老远,林浔才反应过来,霍俨州说的,该不会是新婚那天晚上吧? 睡觉不老实的人,往往自己是没任何感觉的,林浔也是如此,她根本不知道自己那晚都做了什么,还在内心感叹,霍俨州可真厉害啊,就一起睡一晚,连她的鞋码都知道了? 不愧是年纪轻轻就能成为团长的人! 等骡车回了家,林浔就指挥着霍俨州把羊肉往地窖里搬。 西北这边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地窖,面积不是很大,长宽三米,深度两米,林浔这些天买了不少蔬菜和粮食,加上之前吕毓芝在供销社买的,还有今天带回来的羊肉,整个地窖顿时堆得满满当当了。 林浔站在入口处,看着这么多粮食,瞬间感觉心里涌现出了一大股满足感,就像在上辈子,外面台风天电闪雷鸣时,她已经准备好了奶茶、泡面、薯片、辣条,只用躺在床上美美追剧了。 “看!不管之后的暴风雪有多大,咱们都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看着她脸上灿烂的笑容,霍俨州有些出神。 这种精打细算过日子的感觉,他已经很久没体会过了,自从霍家出事以后,他和吕毓芝、霍老爷子,都在竭尽全力的找人,除了工作以外,找人就占据了他们全部的时间和精力。 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霍家,现在变成了一个冷冰冰、没有丝毫人情味的冰窖,除了会有警卫员定时打扫卫生以外,根本没有人在意家里有什么。 可林浔不一样,才搬来家属院没几天,这个小小的院子里,就已经充满了她精心布置的一切,不管是房间角落里种着的韭菜和葱、柴房里摆放着的鸡窝、地窖里满登登的事物……一切都充满了烟火气。 很普通,却很温暖,令霍俨州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深沉的眸子里慢慢爬上笑意,莫名的,想要把这股温暖留得更久一些,“是不是还要准备一些柴火?” 林浔恍然大悟:“对啊!我怎么把柴火给忘了!” “那你这两天有空的时候多砍点柴,我明天去供销社买点煤回来。” 她想着霍俨州的津贴里还有煤票呢,煤比木柴耐烧,多准备一些总是没错的。 霍俨州点头,刚想说什么,门外传来小王的声音:“团长,那边来人了!” 下一秒,林浔就看到霍俨州的脸色猛地变了,特别急切地出了门。 而在院子里,除了小王,还有一个风尘仆仆的中年男人,是本地人,嘴里说着林浔听不懂的蒙语。 差不多三分钟后,霍俨州回来了。 此时,他紧皱眉头,眼里满是失落和疲惫,开口的声音都很沙哑:“林浔,之前我给你的存折,我可能要取点钱出来。” “没问题,我去给你拿!” 林浔刚把存折递过去,霍俨州就带着小王和中年男人出了门,过了半个小时后也没有回来。 林浔把切好的羊肉挂好,放在通风的地方风干,这样能保存得久一些,等到她忙完,发现已经六点多了,大门口还是空荡荡的,没有霍俨州的身影。 她不知道到底怎么了,只能压下担忧开始做饭,之前村民送给她的韭菜有不少,一大半被她种在了木箱子里,放在了房间的墙角处。 林浔想试试房间的暖气能不能种活韭菜和葱,如果可以,她就去找点菜种子带回来种,长期不吃青菜,她真的有点受不住。 剩下的一点韭菜,林浔打算弄个韭菜盒子吃,正好她买了不少面粉,多做一些,明天早饭都不用去食堂了。 饼刚烙好,门口就传来脚步声,林浔连忙喊道:“霍俨州,是你吗?” “嗯。” 霍俨州的身影裹着寒气走来,看着他肩头的雪花,林浔递了一杯热茶过去:“冻坏了吧?喝口茶暖暖。” 霍俨州想说不冷,从前出任务的时候,他在雪地里埋伏一整晚,差点冻晕过去都没说过一声冷。 但此时对上林浔担忧的目光,他突然就把话收了回去,喝了口热水道:“不问问我为什么要用钱?” 林浔摆摆手:“不管为什么都先吃饭,都这么晚了。” 表面焦黄的韭菜盒子又酥又脆,一口咬下去,嘴里满是韭菜的清香,林浔看着霍俨州一口气吃了六个,就知道他也很喜欢,想着要是房间的韭菜种活了,再多做几次。 每次吃完饭后,霍俨州就会主动洗碗刷锅,林浔原本打算先去洗漱,却被他叫住了:“今天那个男人,是去找小燕的。” 霍燕希,就是霍大哥那个被毒贩拐走的孩子,也是霍大嫂留下的唯一血脉。 这一刻,林浔突然明白了霍俨州为什么会心情低落了,“小燕找到了吗?” “没有。” 吕毓芝来军队,说了小燕可能在西北的消息后,霍俨州就立马请人去找了,但一直到今天,都快半个月了,还是一无所获。 找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今天来的那个男人叫巴松,霍俨州拿钱,就是要巴松去请更多的人,人多,找到的希望才大。 “我拿了五百,你放心,这些钱我一定会赚回来的。”霍俨州怕林浔不开心,连忙保证道。 林浔白了他一眼:“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就那么小气,还会舍不得这点钱?” “而且我现在也领工资了,说不定哪天赚的钱比你还多呢,到时候找小燕的费用我来负责!” 看着林浔毫无芥蒂的神情,霍俨州心里没来由的一松,那些疯狂滋长的负面情绪突然就消失了。 他笑了笑:“好。” 洗脸的时候,林浔一直在想小燕的事,吕毓芝跟她说过,小燕被拐走时刚好五岁,今年已经八岁了,如果没被拐走的话,她应该…… 这一刻,林浔脑海中突然冒出了,在牧区看到的那道小身影。 不对,瞎想什么呢,那小孩是有家人的,而且牧区离部队这么近,要真是小燕,霍俨州派出去的人早发现了。 第23章 今晚就圆房! 林浔洗漱完出来,就看到霍俨州正在写信,这是送到京市去的。 自从察觉到可能有人在盯着霍家后,但凡和找人相关的事,都不能打电话,容易被监听,单纯写信也不是很安全。 每隔三天,西北农场这边就会运送一些物资去京市,开车的司机和霍俨州是旧相识,他还救过那个司机的命,可以信任,信件每次就由他带过去,吕毓芝再去车站取。 林浔走过去,看到炕边放着一个大包裹,“这是?” “是妈寄过来的东西,在门卫室看到,我就拿过来了。” 吕毓芝前几天好不容易回到京市后,立马就打了电话过来,在电话那头对着林浔道谢了许久,还是被林浔一句“妈,你要再这么说就是跟我生分了”给推了回去。 第二天,她就托人去大学找了好几本兽医相关的书,找了特快件寄了过来。 林浔拆开包裹,发现里面除了书,还有稻香村的糕点、两件呢子大衣,以及……卫生巾? 这下林浔是真的惊讶了,要知道在这个年代,来月事绝对是最不方便的,月事带她用不习惯,总感觉会漏出来,但卫生巾又太稀少了,别说县里,何月容说市里的百货大楼都没有。 估计只有京市的友谊商店才有的卖。 吕毓芝不仅给她买了好几包,还贴心地附上了使用技巧。 看着这些东西,林浔抿了抿唇,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于是,一个小时后,蜡烛熄灭,周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林浔试探地喊道:“霍俨州,你睡了吗?” 霍俨州没有回答,只有绵长的呼吸声。 林浔又喊了两声,依旧没有回应,这些她终于放心了,轻手轻脚地从炕上下来。 自从吕毓芝回去后,霍俨州就从后勤处搬来了一张单人床,放在房间的另外一边。 他主动搬走,林浔轻松了不少,毕竟和徐志成结婚后,两人睡在一起发生的事,给她造成了不小的阴影。(是林浔以为她和徐志成发生了什么,但实际没有,因为渣男没那个能力。) 放在今天以前,林浔绝对不敢相信,她还有主动爬男人床的一天。 可是没办法,她想要帮忙找出小燕的踪迹,只能靠做梦,她既然能梦到吕毓芝遇到车祸,说不定也能梦到小燕的遭遇,从而通过梦中的事件推导出有用的线索。 但是她从来没见过小燕,更谈不上亲密,想要梦到她,那就只能故技重施——和霍俨州睡到一起。 两人说好了只是搭伙过日子的,结果这才多久啊,她就主动爬床了,这要是被霍俨州发现了,林浔估计自己会羞愧而死。 所以她只能硬撑着,撑到霍俨州睡着再行动。 今晚天气不好,连月光都没有,屋子里黑漆漆的,林浔只能慢慢地摸索着上床,也不知道是不是她运气不好,一摸就摸到了一块硬邦邦的肌肉,纹理清晰,至少也有六块。 哇,霍俨州身材真好! 不愧是像牛一样壮的男人,这么冷的天被子都不盖。 林浔感叹一声,这才挪开手,全然不知床上的某人忍得有多辛苦。 终于,她找到了一块空位,林浔连忙脱鞋,小心翼翼地躺了上去,怕自己离得太远了无法做梦,她还往旁边挪了挪,又挪了挪,一直到能感受到霍俨州身上那股热气后,这才停了下来。 在睡着前,林浔不忘提醒自己,明天一定要在霍俨州醒来前起来,不然被他发现了,那她就丢脸丢大发了! 这样想着,林浔很快就睡了过去。 此时,早早就醒过来的霍俨州,这才睁开了眼。 他一开始确实睡着了,但他睡觉很机警,林浔喊他的那一刻就醒过来了,原本是想等林浔说话后他再回答的,哪知她叫了几声,突然就朝着这边走来。 那双柔弱无骨的小手摸上腹肌的那一刻,霍俨州整个人都绷紧了,浑身开始冒热气,大脑开始飞速旋转,林浔这是要干什么?她这是什么意思? 她主动过来跟他睡,还摸他的腹肌,难道是,对他有那方面的意思? 可是两人不是说好了搭伙过日子吗?突然走到这一步,会不会太快了? 越想,霍俨州就越热,整个人都快要煮熟了! 等他好不容易理清了思绪,刚想对林浔说什么时,耳边传来秀气的呼噜声。 林浔睡着了。 …… 第二天早上,林浔迷迷糊糊睁开眼,在发现外面已经天亮后,吓了一大跳! 完了,她起晚了,忘记回炕上了! 她吓得坐了起来,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在炕上了。 怎么回事?难道是她半梦半醒间回到了炕上,但是因为太困,所以又睡过去了? “起来了,早饭热好了。” 门口传来霍俨州的声音,林浔看过去,就发现霍团长身姿笔直,一脸的泰然自若,看起来完全不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的样子。 “就来!”林浔立马放下心来,看来确实是她自己回到了炕上,虽然昨晚没有梦到小燕,但只要事情没败露,那她今晚可以接着尝试了。 霍俨州不会做饭,但他会热,昨晚的韭菜盒子热一下,味道依旧很好,林浔吃完就去上班了,丝毫不知道一脸正直的霍团长,拐脚去了军医院。 “霍团长,你怎么有空过来了?”洪大夫有些疑惑,他在医院是专门进行心理康复的,有些军人上了战场后,会形成后遗症,严重的,好几年都走不出来,他就专门治疗这些人。 可霍俨州明显不属于这个行列,这个男人是他见过心智最坚定的,就像一把钢刀一样,丝毫不会被动摇。 霍俨州垂眸看着桌面,半晌才开口道:“我听说有种行为叫梦游症?” 洪大夫点头:“对,人在陷入深度睡眠后会产生一些行动,是不受控制的。” 霍俨州有些不满意这个答案,难道林浔来到他的床上,只是因为巧合?“可不是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吗?” “确实有这种说法,但不能用来解释所有的梦,比如我今天晚上梦到了和你一起吃饭,并不是因为我想和你吃饭,只是因为我今天见到了你,从而投射到我的梦境了。” 霍俨州听明白了,他的意思是,林浔之所以会来找他,并不是因为他多特殊,而是因为两人睡前刚见过,如果家里还有第三个人,那林浔找的,就很可能不是他了。 想到这个可能性,霍俨州原本跳得飞快的心突然就暂停了,他忍不住反驳道:“那梦游也会说话吗?” 说不定林浔不是梦游呢,她在过来前,可是喊了他的名字的。 但很快,这个幻想又被洪大夫打破了:“当然了,不仅会说话,有些人还能和人交谈呢。” “霍团长,你问这个……”哎呀妈啊!霍团长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洪大夫不敢说话了,霍俨州冷着脸,道谢后飞快离开,这破医院,他就不该来! 徐志成正好从走廊经过,看着霍俨州突然出现在医院,他吓了一大跳。 霍俨州怎么会突然过来?难道是他和林浔圆房了,发现林浔是处女,从而知道了他不是个男人的秘密? 想到这里,徐志成吓出了一身冷汗,他连忙走到洪大夫的办公室外,旁敲侧击道:“我刚刚好像看到霍团长了?” 霍俨州问得问题没有什么私密,洪大夫也就没多想:“对,他过来问了一些做梦的事,可能是出任务太多,影响睡眠了吧。” 那就好那就好。 徐志成顿时松了口气。 林浔和霍俨州一直没圆房,他倒是不惊讶,毕竟林浔还是他媳妇时,为了不暴露他的秘密,每次做那事,他都会刻意让林浔疼,时间久了,她自然会留下阴影,不愿意圆房。 可是霍俨州忍得了一时,还能忍得了一世? 林浔那么美,哪怕是他这种不健全的人都想要占有,更何况是霍俨州这种身居高位的男人,两人迟早有一天会生米煮成熟饭,那时候,他的秘密就守不住了。 不行!他一定要想个办法,让这个秘密永远石沉大海。 林浔不知道医院的事,她早上到了农场就忙开了。 经过这三天的准备,芦苇弄好了,三角屋架也搭好了,接下来可以开始正式修建羊棚了。 首先,要把羊棚的功能分区做好,比如公羊和母羊要分开,羊舍和饲喂、饮水的区域也要划分开来,再单独开辟两个单间,用作交配和母羊产子。 为了保暖,羊棚做的是全封闭式的,这样一来就要格外注意通风,不然氨气、湿气过高,都会影响羊群的健康。 林浔想的是,在羊棚两边挖上排水沟,羊喝剩下的水、排泄物,都能顺着水沟,冲到土豆地里,既干净,又能施肥。 接着,在羊棚的四面墙上开通风口,形成空气对流,而且窗口不能太大,这样等到暴风雪时,还能用芦苇垫来遮挡寒气。 “……要记住,进风口低一点,出风口高一点,不要相差太多,这样通风效果更好。”林浔拿出自己画的图纸,怕牧民们看不懂,仔细地讲解了一遍。 看着林浔画出来的羊棚,大家简直干劲十足,因为孙书记说了,这是林大夫学习京市那边的养殖场画的。 京市的养殖场啊! 这在他们西北可是头一份,要是真建出来了,别的农场都要羡慕死了! 看着被众人吹捧的林浔,袁雅晴都要酸死了,心想这群人就是眼皮子浅,林浔一个村姑能有什么本事?不就仗着有个好婆婆吗? 这什么羊棚的设计图,肯定是吕毓芝给她弄来的,林浔哪有这本事? 不过袁雅晴今天没空找茬,因为前些天她月事来了,还一直没能成功和徐志成圆房,今天身上干净了,她迫不及待赶回家做那档子事。 她一定要尽快怀孕,气死林浔! 第24章 说不定已经怀孕了 袁雅晴一回到家,就开始烧水准备洗澡,蔡金花心疼得不行:“怎么用这么多柴火啊,你不是前天刚洗过澡吗?” 蔡金花现在看袁雅晴是越来越不满了,不仅彩礼要得多,还瞎讲究,这么冷的天,隔三岔五就要洗澡,家里的柴火全被造没了! 袁雅晴瘪瘪嘴,心想这死老太婆就是没见识,她可是城里人,难道还跟你们农村人一样,一个月洗一次? 她笑了笑道:“妈,我今天月事走了,想洗个热水澡松快松快。” 蔡金花立马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顿时也不心疼了:“那你快去洗,洗干净点!” 她可是知道的,袁雅晴因为来月事还一直没圆房,现在终于走了,那得赶紧圆房,好让她抱上大孙子啊! 天知道她等大孙子等了多少年了! 袁雅晴美滋滋地洗完澡,又换上了自己新买的衣服,涂上了雪花霜,坐在炕上等徐志成。 但左等右等也没等到人,困得快睡着了,才听到徐志成的脚步声。 “志成哥,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徐志成若无其事道:“今天医院加班。” “又加班?怎么天天要你加班啊!”袁雅晴十分不满,全然不知徐志成是故意的,故意拖到现在回来,才能执行他的计划。 “我有点饿了,你去帮我把饭拿出来。” 等袁雅晴进了厨房,徐志成往堂屋东边看了眼,确定蔡金花已经睡着后,这才把怀里的白酒拿了出来,往里面撒了点粉末。 袁雅晴端着饭菜,看见白酒一愣:“这哪来的酒?” “当然是我买回来的。”徐志成温柔地笑道,“今晚可是我们的大日子,咱们喝点酒助助兴吧,也算是补上我们的洞房花烛夜了。” “雅晴,我知道,因为我娘,让你受了不少委屈。但是你放心,以后我肯定会对你好的。” 听到这话,袁雅晴眼圈都红了,结婚那天,因为婚宴上的意外,一切都毁了。她原以为徐志成还在跟她置气,没想到他竟然这么体贴。 袁雅晴感动极了,从他手中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徐志成隐藏好眼底的阴鸷,继续给袁雅晴倒酒,笑着道:“来,咱们再来喝三杯交杯酒。” 一直到半瓶白酒没了,袁雅晴终于撑不住了,感觉眼前天旋地转:“志成哥,我好晕啊!” 同样喝了好几杯白酒的徐志成,眼底却一片清明,他把袁雅晴扶回房间,用手在袁雅晴眼前晃了好几下,确定她醉过去了。 这才拿出口袋里的手术刀,在蜡烛上烤了烤刀刃,而后朝着自己大腿内侧,划了一刀。 一滴滴的鲜血滴落在床上,等到床单被染红了一小块后,徐志成连忙拿出棉球和碘伏,给自己的伤口止血。 而后,他脱去了袁雅晴的衣服,开始在她的身上制造痕迹。 徐志成虽然不健全,但他到底是医生,对于那方面的知识很了解,他知道什么痕迹才真实,才会让袁雅晴以为他们已经圆房了。 他原本弄完就该停下的,但想起林浔,想起那天婚宴上身着红衣,美得不可方物的她,徐志成胸口就涌起了一阵愤怒,手上的动作也不由加重。 睡梦中的袁雅晴疼得直哼哼,徐志成吓了一跳,这才如梦初醒般停了下来。 拿着煤油灯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纰漏后,徐志成这才和衣躺下,心想至少半年内,他都可以用这个法子,至于半年后,他再想办法让袁雅晴怀孕。 这样一来,他的秘密就能永远保住了。 …… 第二天早晨,袁雅晴醒来,感觉头疼得不行,反应过来昨晚喝醉之后,她脸色一白,心想精心准备的洞房花烛夜,不会就这么被她毁了吧? 直到下一秒,她看到床上干涸的血迹,以及身上传来的酸痛,袁雅晴愣住,她和徐志成已经圆房了?为什么她完全没记忆? 不过也正常,她昨天喝了太多酒,记忆模糊也是有的,这些都不重要,只要她和徐志成已经成功圆房了就好! 想到自己已经和徐志成有了夫妻之实,说不定此时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袁雅晴心底高兴不已。 等她走到堂屋,看到她别扭的走路姿势后,蔡金花也是一个激灵:“昨天晚上怎么样?” 袁雅晴故作羞涩地把床单给她看,蔡金花大喜:“好!太好了!雅晴你肚子争气,估计用不了多久,我就能抱上大孙子了!” 一想到因为林浔,这么多年了她都没等来孙子,蔡金花就气得不行,等袁雅晴生了,她一定要天天抱着孙子去林浔面前炫耀,羞死她! 袁雅晴得意极了,吃完早饭,就去找了王凤珠。 她这些天一直在和王凤珠来往,就是想像她一样,第一胎就生个儿子,四年生三个大胖小子,这样等徐志成日后发大财了,她就能牢牢地把他拽在手心里。 王凤珠是有经验的人,一看到袁雅晴的姿势,就调侃道:“昨晚战况很激烈啊。” 袁雅晴脸蛋一红,“嫂子,做那种事是不是挺疼的?” 她上辈子听人说过会疼,但没想到这么疼啊,走一步路都要缓上三口气。 王凤珠白了她一眼:“你就偷着乐吧,这说明你男人有本事呢!”同时心里也在暗暗吃惊,没想到徐大夫看着文质彬彬的,竟然这么狂野啊? 果然人不可貌相! “真的?”袁雅晴没经验,一听这话立马就信了,心里更加甜蜜了。 正在这时,林浔刚好走过来,袁雅晴立马夸张地挺着肚子,大声道:“嫂子你不知道,我妈说我肚子里现在可能已经怀上孩子了呢!你说真的有这么快吗?” 王凤珠前些日子在霍俨州那里吃了瘪,但她不敢得罪霍俨州,只能记恨林浔,此时连忙配合道: “那说明雅晴你有福气呢,不像有些不能下单的母鸡,结婚那么久了肚子还一点动静都没有,丢死人了!” “你说对吗,林浔同志。” 今天是星期天,林浔不上班,原本想去供销社买点肉的,但何月容找了过来,特别高兴地说她家母鸡下蛋了,但是她糊的鸡窝不牢靠,裂了缝,要修补一下。 林浔就跟着何月容去了一趟她家,把母鸡和鸡窝都搬了过来。 听着王凤珠阴阳怪气的话,林浔笑道:“我不是母鸡自然不会下蛋了,听你这么说,你应该很会下蛋吧?难道比我家的鸡还要厉害,它一天可只能下一个蛋,要不你来给它传授一下经验?” 是,林浔确实已经接受了她不能生育的事实,但不管她能不能生,都不是这些人对着她挖苦嘲笑的理由。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谁要是让她不痛快了,她一定会当场偿还回去,绝对不委屈自己。 “你!你竟然骂我是鸡!”王凤珠鼻子都气歪了,她以为林浔是新媳妇好欺负,没想到她竟然敢这么骂自己! 林浔微笑:“这不是你自己说的吗?张口闭口就是下蛋,我还以为你在下蛋这方面很有造诣呢。” 袁雅晴见不得林浔这么猖狂,刚想开口,就被人打断了:“小林啊,你说你家母鸡会下蛋?这么冷的天还能下蛋?” 今天难得有太阳,大家都出来遛弯,听到这边有动静,就凑了过来。 林浔点头:“可以。” 何月容连忙道:“林嫂子可厉害了,我就是按照她说的法子,现在家里两只母鸡都能下蛋了!” 林浔照顾得更细致些,昨天就在鸡窝里捡到了鸡蛋,何月容之前还将信将疑的,可今天一早,在鸡窝里发现两颗热乎乎的鸡蛋后,别提有多惊喜了! 何月容嫁给程青松两年了,是家属区难得的实诚人,一听她这么说,周围的人全都惊讶住了: “真的能下?小林你快说说怎么做到的!” 不管在哪里,鸡蛋都是特别重要的,尤其是对于军嫂们来说,家属区没地,他们连种地都不行,又不像牧民可以养牛养羊,想要改善伙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养鸡、下鸡蛋。 但这边太冷了,冬天长,夏天短,一年上头一大半的时间鸡都不下蛋,简直白养了。 林浔就把之前告诉何月容的话,又说了一遍,鸡窝倒是没什么,但是吃食方面,她这些天又做了一定的改进。 因为鸡需要补充蛋白和热量,但黄豆太少,不可能天天有豆渣,林浔昨天就去买了个小型的渔网,扔在家属区旁的河里。 这条河不会结冰,但里面的鱼很少,只能找到一些不足一指的小鱼小虾,这些东西腥味重,还难处理,根本没人吃,但晒干后磨成粉给鸡吃就正好了,鱼粉同样补充营养。 除了鱼粉,还有苜蓿、蒲公英等草药,以一定的比例磨成粉末,这几种草药,就是野草,在草原上随处可见,听到林浔要这个,熊主任给了她一大包,都是夏天采的。 听到林浔说得头头是道,军嫂们整个震惊住了,一旁的何月容特别骄傲道:“林嫂子现在可是公社的兽医呢,可厉害了!” 林浔说的那些法子有没有用,大家其实都不确定,但一听她是公社的兽医,立马就有人眼前一亮道: “小林,你能不能帮我弄一些你说的那个饲料,嫂子可以买!” 一旁的袁雅晴人都麻了,她在想这些人是不是疯了? 这个时候不应该一起笑话林浔肚子不争气吗?怎么全都找林浔买东西了! 她过来是为了奚落林浔,让她丢脸,不是让林浔赚钱的! 第25章 一定是林浔的羊肉包子有问题! 有人咳嗽一声,开口那个军嫂立马改口:“换!嫂子用东西跟你换!” 哎呀妈啊,太激动了,都忘了现在不能做买卖了。 这个军嫂一开口,很快,就有好几个人跟着道:“小林我也要!” 鸡蛋在南方只要五六分一个,但是在这边至少也要九分,尤其是冬天,更是要一毛一,还不一定能买到,家家户户至少三只母鸡,要是林浔给的饲料真能下蛋,那一天就能赚三毛钱,这可太划算了! 这么一算,大家更心动了! 有些军嫂还有些犹豫,想看看效果再说,但至少也有十来个军嫂想买饲料。 一想到自己的小粮仓又要添砖加瓦了,林浔就心情大好,笑出了一口小白牙:“行!那我先给大家配一个星期的,大家试试效果如何。” 林浔也不耽误,说完就去草药站买草药,那些药材都很便宜,一毛钱就有一大堆了,鱼虾这些,昨天她网到了不少,还剩了很多,正好能派上用场。 林浔走后,周围的军嫂也回家了,只留下袁雅晴和王凤珠两人在原地,脸都气歪了。 “不行,我咽不下这口气!”王凤珠恶狠狠道,凭什么林浔骂了她一点事都没有,还能赚钱?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袁雅晴眼珠子一转:“嫂子,你说林浔这算不算投机倒把?” 王凤珠一想,是啊!虽说那些军嫂嘴里说着“换”,但这不就相当于偷偷做买卖吗?还敢在家属院里做买卖,要是领导怪罪下来,别说林浔了,霍俨州都要挨批! 越想王凤珠就越高兴,“咱们去找领导!” 于是等到林浔下午把饲料配好,几个军嫂刚过来准备开始换时,就看到王凤珠和袁雅晴,带着陈主任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 “主任,你看,我都跟林同志说了,咱们部队不能偷偷做买卖的,她偏不信。”王凤珠一脸柔弱道。 侯彩霞也在换饲料的人群里,连忙道:“王凤珠你放屁!谁说这是投机倒把了,我们只是用面粉和小林换而已,这有什么不能换的?” 林浔把鱼粉、草药粉按照比例调配好,包在油纸里,小小一包就是一个星期的量,也就换一斤面粉而已,这都算投机倒把的话,那平日里大伙去村里换东西,也同样是了。 王凤珠:“是,一个人换当然不算,但你们这么多人呢,要是以后人越来越多,那林浔靠换面粉都能换不少钱了。” 都不等林浔开口,其他军嫂就一个接一个地不爽了: “人多怎么了?人多就说明小林有这本事!” “林浔这是造福咱们家属,平日里大家吃不到肉,能有点鸡蛋改善伙食,家里男人训练都有劲些!” “就是,王凤珠你要这么不喜欢吃鸡蛋,就别让你儿子成天往别人家借鸡蛋啊!” 王凤珠和她儿子,成天一张嘴就是借,还一副柔弱小白花的样子,大家看她不满很久了。 听到这些话,王凤珠更气了:“造福家属?你们可太天真了,这些东西根本没人试过,谁知道到底有没有用?别到时候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我可以证明,林浔同志确实帮了我们大忙!”一个瘸着脚的男人走来,站在陈主任面前:“主任,我是后勤处的小张。” 后勤处就是林浔之前让何月容去买木箱子,做鸡窝的地方,今天因为她的介绍,好几个军属也都去买了木箱子。 后勤处的战士们,本来就因为身体残疾,而生活困难,除了部队的抚恤金,大家平日里就靠着给军嫂们做木工来赚点补贴。 钱不多,因此一分钱都显得无比的重要。 这些废弃的木箱子,都是用实木,一点点钉起来的,卖不出去,扔了大家又舍不得,就在大家以为,这些木箱子只能一直丢在库房里时,突然一口气卖出去了好几个。 一个五毛钱,一下午就赚了四块钱。 后勤处的同志们高兴极了,连忙向军嫂们打听这是怎么回事,当得知是霍团长的爱人帮了他们后,小张就想来谢谢她,没想到还没走近,就听到了有人诋毁林浔。 “我们做木工的钱,不仅自己用,还会寄一些给同样家里有困难的战友,尤其是霍团长,他每个季度都会把一部分津贴,寄给烈士家属和战友。” “这位同志,如果这在你看来是投机倒把,那我们这些人是不是都不用活着,直接喝西北风算了?” 小张一句又一句的话,令王凤珠羞愧无比,她惨白着脸:“我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怕有人坏了规矩,我也是为了家属区的和平着想啊!” 她又想像平日里一样装柔弱,但这次根本没人买她的账,侯彩霞冷哼一声:“说的冠冕堂皇的,你就是嫉妒,嫉妒小林有本事,可真是个小人!” 林浔看都懒得看王凤珠,朗声道:“我保证这些饲料是有效无害的,大家拿回去,如果用完之前没有用,随时可以来找我。” “而且,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我花了时间、精力、钱弄到手的,不存在投机倒把这一说,大家如果不相信,可以不找我换。” 这些草药和鱼虾确实不值钱,但她也投入了很多,尤其是靠她脑中的知识,才让这些东西发挥作用。 知识就是力量,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陈主任直接看着王凤珠道:“有些人,如果真为了家属大院的和平着想,就不要屡生事端,破坏内部团结!” 王凤珠被陈主任教训得面红耳赤,又气又恼,这下不是装哭了,是真的被训哭了。 陈主任才不管她哭得有多可怜,“行了,赶紧向林浔同志道歉!” 王凤珠只能硬着头皮开口:“林浔同志,对不起,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请你原谅我。” 林浔故意道:“我还得谢谢你呢,你看看,现在换饲料的人是不是更多了?” 因为王凤珠闹的这一出,更多军嫂跑过来看热闹,听到饲料的神奇之处后,纷纷加入了换饲料的队伍,有些军嫂家里没细粮地,就好几家合起来打算用肉换。 看着自家儿子馋得要命却吃不到的肉,林浔轻而易举地就能得到,王凤珠彻底破防了,气得一口牙都快咬碎了! 但她什么都不能说,还得咬牙恭喜林浔。 等到陈主任终于走了,她这才敢到一边大哭起来。 “凤珠,你这是怎么了?” 王凤珠扭头,扑上去一把抱住男人:“万军哥呜呜呜~” …… 一个下午,总共换出去了二十包饲料,要不是林浔多备了一些,还真的不够用。 相应的,家里也多了十几斤面粉和一块羊肉。 林浔半点不亏待自己,当即就打算做个羊肉烤包子吃。 虽然家里没有馕坑,但用锅煎出来的味道也很不错,羊肉三分肥七分瘦,又加上了一点羊尾油,外皮又薄又酥脆,咬一口,满满的羊肉香。再配上甜甜的生洋葱,化油解腻,清爽十足。 林浔一边吃一边说今天的事,说完,突然发现霍俨州只吃了四个包子。 “今天怎么吃这么少?”林浔疑惑,这明显不符合霍俨州的饭量啊,“难道你不喜欢吃烤包子?” “我挺喜欢的。”霍俨州确实喜欢,但他不敢多吃了。 自从两人住在一起后,什么烤羊肉、羊肉锅子、韭菜盒子,一天一个不重样,不知道是不是羊肉和韭菜吃多了,霍俨州感觉自己身体里一股无法消散的火气。 尤其是昨天晚上林浔来到他床上时,他就感觉身体越来越热,气血上涌,他怕一个不受控制,会做出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来。 所以哪怕今天的烤包子再好吃,霍俨州也只能放下了筷子。(可以搜搜羊肉和韭菜的特殊功效哦~) 林浔不知道霍俨州在想什么,以为他是训练太累了吃不下,便点点头:“好吧。” 吃多了积食也不好,留着明天早上吃也行。 “对了,今天后勤处的同志说,你每个季度都会给烈士家属汇钱?”林浔有些惊讶。 陈主任还偷偷告诉她,军区每次救灾捐款,霍俨州永远是给得最多的,这种行为和他的地位没有丝毫的关系,从还是个小连长时开始,他就一直如此,从未间断。 霍俨州点头:“我能做的事不多,只能尽点心意。” 发现林浔目光灼灼地看着他,霍俨州疑惑:“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很好。” 林浔笑道,是真的很好,在外人看来,霍俨州高高在上,又过于冷漠寡言,但很少有人知道,他才是最铁骨柔情的一个人。 他帮过这么多人,是不是也希望,有人能帮帮他呢? 这么想着,林浔坚定了一定要早点找到小燕和霍小妹的决心,所以等到夜幕降临,一片寂静时,她又故技重施,爬上了霍俨州的床。 有了昨天的行为,霍俨州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不知道林浔是不是梦游,但她既然来了,那就一起睡吧。 霍俨州给林浔盖好被子,闭上眼准备睡觉。 但不知为何,今天林浔身上格外的香,香气传来,像一根根透明的线一样,将他紧紧地缠绕住。 他挣不开,也不想挣开,只能看着自己离林浔越来越近,那张娇媚的脸,殷红的泪痣在他眼前盛放,越靠越近…… 下一秒,霍俨州猛地惊醒,在坐起来的那一刻,感觉到某处的潮湿,泰山崩于眼前都无比淡定的霍团长,心慌了。 三分钟后,林浔重回自己温暖的炕,一墙之隔的院子里,一道高大的身影正在鬼鬼祟祟地搓洗着什么。 一边搓还一边发誓:厨房里的羊肉包子不能留了,绝对! 第26章 救下鲜血淋漓的她 第二天天刚亮,霍俨州就起来了,他先去厨房把昨晚剩下的羊肉包子热好,给林浔留了几个,就带着剩下的去了食堂。 程青松正在食堂啃窝头,何月容别的都没啥,就是手艺太差了,所以结婚两年了,他还在继续吃食堂。 结果下一秒,视线里就出现了几个胖乎乎、香喷喷的羊肉包子。 程青松一愣:“这是给我的?” 霍俨州点头,程青松飞快地咬了一大口:“我的天!这也太香了!难怪月容说嫂子手艺好,这比饭店的味道都不差了!” 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三个包子,这才舍得停下来,看了眼霍俨州面前的疙瘩汤,目瞪口呆:“霍哥,你这是干啥?” 有这么好吃的包子不吃,一大清早来食堂,就为了吃这寡淡无味、清得能照出人影来的疙瘩汤? 他霍哥不会是累的脑子出现问题了吧? 霍俨州懒得搭理他,端起碗,一口气喝了半碗的疙瘩汤,很好,很清心寡欲,再多喝几次,他直接就能代替和尚去庙里念经了,绝对不会再出现半夜洗裤衩的奇怪行为! 霍团长此时信誓旦旦,结果等他回了家,看到站在门口正在和威风玩闹的林浔时,他感觉心口有些发烫,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涌现了出来。 林浔扭头:“你站在那里做什么?” 霍俨州喉结滚动,觉得自己应该是疙瘩汤喝少了,“没什么,走吧。” “好!”林浔应了声,正准备上骡车时,就发现威风一直跟着她,狗爪子还跃跃欲试地也想上来。 前两天陈主任怕威风身体没恢复好,就把它关在家,一放出来,它就兴高采烈地跑来找林浔了。 今天早上也是,林浔刚睁开眼,就听到外面有爪子挠门的声音,打开门,看到一张毛茸茸的小狗脸,冲着她嗷嗷撒娇,差点把她的心都萌化了! 这会儿见威风想上来,她有些心动:“霍俨州,咱们能带着它吗?” 霍俨州点头:“可以,它会自己回来的。” “太好了!”林浔连忙把威风拉了上来,用车上的毛巾把它身上的水擦干,盯着它看了好几秒,“我怎么感觉它不是普通的土狗呢?” 威风体型比一般的土狗要大,还这么聪明,眼睛是湛蓝色的,就像蓝宝石一样,有些像后世的品种狗。 霍俨州:“它应该是藏獒的后代。” 藏獒是西北这边的名品狗,传说“九狗出一獒”,真正具有藏獒血统的狗,非常勇猛,对上野狼都不怕。 霍俨州想找个机会和常师长说一说,如果以后他出任务不在家,可以让威风陪着林浔上下班,这样更安全一些。 正想着,突然脸上传来一阵温热的触感,定睛一看,林浔突然离他很近,手指触摸着他的脸,就像梦里一样……瞬间,霍俨州感觉下腹一热,呼吸也随即加重。 疙瘩汤的效果此时灰飞烟灭。 “你脸上有灰……”林浔还没说完,霍俨州赶紧退后几步,胡乱拿了块布擦了擦,“可以了。” 说完还慌乱地挪开了视线,生怕被林浔看出端倪。 林浔看着他手里的毛巾欲言又止,算了,还是不要告诉霍俨州这毛巾刚擦过狗了,不然他多得多尴尬。 …… 到了农场,林浔先去看了眼羊棚的情况,结果一打开门,突然看到角落里有个大黑影,把她吓了一跳。 “林大夫,你这么早就来了?” 林浔看清楚黑影的脸,惊讶道:“熊主任,你怎么在这?” 熊主任笑道:“这不羊棚刚盖好吗,我想进来试试暖不暖和,就在这里睡了一晚。” 羊棚昨天已经彻底竣工了,比起之前全方位露天的羊圈,现在的简直像别墅洋房一样豪华。 但环境再好,这里面也有几百只羊,熊主任能在里面睡上一整晚,林浔真的由衷佩服,这也太负责了。 “那你睡了一晚,感觉怎么样?” 熊主任兴高采烈道:“别说,这里面可暖和了!比起我家的那个木房子要暖和多了,把通风口打开,也不会有什么奇怪的味道,林大夫,你做的这个羊棚可真好!” 林浔也放心地笑了:“那就好,不枉咱们辛苦一回。” “那接下来你准备做什么?” 林浔挑眉:“做饲料。” 孙书记要她保障羊群能顺利过冬,除了住以外,最重要的就是吃。 动物和人一样,只有吃好睡好,身体才会好,抵抗力才会强。 现在没有后世那种精饲料,羊群吃的全都是干草,农场这边干草充足,但营养太单一了,需要改进一下。 熊主任现在对林浔那是绝对信任,一听她说要改进饲料,连忙拍胸脯道:“林大夫你说要怎么做,我来帮忙!” “咱们这有柠条和沙柳吗?” 其实和鸡饲料的基本思路是一样的,就是要补充能量和蛋白质,柠条和沙柳都是西北本土的一种植物,容易获取,蛋白质含量也高。 不过农场很少用这些来喂羊,因为口感不怎么样,尤其是春季,适口性很差,羊也不爱吃。 果不其然,熊主任有些犹豫道:“有倒是有,但是羊也不爱吃这个啊。” 林浔:“不打紧,到时候把这些树枝全都切碎,和干草融合在一起,我再用草药汁调理一下羊的肠胃就可以了。” 除了这些树枝,还有食堂做饭不要的萝卜皮,也能一起喂羊,老话说冬吃萝卜夏吃姜,白萝卜里的营养物质对人体有好处,羊也是一样的。 “好,林大夫你要多少?” 不管是草药还是这些饲料,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林浔昨天晚上就算好了农场羊群每顿的食量,让熊大夫先配置出两天六顿的。 林浔交代道:“先别喂,我先去买点草药。” 熊主任点头,又问林浔需要哪些草药,“如果是比较常见的,可以去牧民家里买,更便宜。” 西北草药多,到了春夏时节,很多人都会采草药,许多牧民还懂如何处理、保持药性,从他们手里买,比草药站要便宜许多。 怕林浔被人骗,熊主任还特意让达姆陪着她去,也就是林浔之前买羊肉的那个牧民,他一边驾车一边道:“林大夫,正好你的羊毛靴做好了,能一起拿回来呢。” 林浔要的草药都比较常见,到了牧区,达姆带着她找了三户人家后,很快就凑齐了,刚准备离开,却听到木屋小巷的尽头传来小孩的哭声。 很压抑,但仿佛忍受着巨大的疼痛,哭得嗓子都哑了。 林浔皱眉,飞快地朝着声音来源走去。 只见在冰冷的雪地上,正躺着一个瘦弱的小身影,他浑身是伤,佝偻着蜷缩成一团,身边的雪都被鲜血染红了。好几个十来岁的男孩围着他,一边挥舞着拳头,一边在嘴里咒骂个不停。 “别打了!快停下!”林浔大声喊道。 达姆连忙用蒙语翻译了一遍,那几个孩子不肯罢休,还准备踢人,林浔直接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你们再不走我就砸人了!” 也许是她身上的气势太盛,几个男孩犹豫几秒,只能不甘心地离开了。 林浔赶紧扶起地上的小孩,走近了才发现,这正是那天她刚来牧区,差点撞到她的孩子。 “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疼?”林浔说完,反应过来这边的小孩应该都不会普通话,刚想让达姆翻译,就见一直抱着脑袋的小孩,突然慢慢地抬起了头。 他的脸很黑很瘦,脸颊上一点肉都没有,只剩下一层皮,因为太久没清理,头发像稻草一样凝固在一起,整个人就像个小乞丐。 但他的眼睛很黑、很大,好像森林里的小鹿一样,很漂亮,但仔细一看就能发现,那双瞳孔有些失焦,好像蒙着一层薄雾。 林浔心中一空,呆滞在了原地——小孩的眼睛看不到。 仿佛为了验证她的猜想一样,小孩小心翼翼地凑了过来,用来视物的眼珠一动不动,鼻子却小小的耸动了几下。 他应该是在林浔身上闻到了血腥味,吓了一跳,挣扎着就要跑。 林浔赶紧抓住他:“我没事,是你的血!” 达姆叹了口气:“他每次把家里弄脏了,他爹就要打人,他可能是怕自己的血把你的衣服弄脏了。” 一个浑身是血的孩子,却担心自己的血弄脏别人的衣服。 林浔心里更难受了。 她虽然不能生育,但她和所有正常人一样,都看不得孩子受苦,尤其是这种听话懂事到让人心疼的孩子。 上次她没来得及抓住他,这会儿小孩就在眼前,还受了这么重的伤,林浔肯定不能这么让他跑了,只能抓住他,放轻语气道: “我是医生,我这里有药,我给你治病好不好?擦了药,就不会疼了。” 就像她猜测的那样,小孩果然听得懂普通话,闻言,不再挣扎,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 林浔:“达姆,我可以去你家给他处理一下伤口吗?” 达姆点头:“好,走吧。” 达姆家不大,但很暖和,林浔带着小孩过去,和达姆媳妇一起,帮他把衣服脱了下来。 衣服一脱,孩子就更瘦了,像个猫崽子一样,肋骨根根分明,除了今天打出来的伤,身上还满是陈年淤青,浑身上下简直没有一块好皮。 达姆媳妇惊讶:“原来是个小姑娘。” 林浔上次的直觉没错,这确实是个小女孩,看着她满身的伤,林浔用草药一点点帮她清洗干净,压低声音道:“嫂子,这件事不要说出去。” 这种被人欺负的小孩,有时候让人以为她是男孩,可能更安全一些。 达姆媳妇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放心吧。” 草药接触到皮肤会有刺痛感,有时候连大人都忍不住,但小孩却很乖,哪怕痛得身上止不住颤抖了,也一直不敢动,可能是怕自己乱动会再次引来毒打。 林浔心里更难受了:“她叫什么名字?” 达姆媳妇摇头:“不知道大名,只听到她爹喊她小黑。” 这算哪门子爹,把孩子养成这么瘦,还动不动就打人,小黑身上的伤,除了别人欺负,有一大部分估计都是她爹喝醉酒后打的。 林浔越想越气,决定等下就给陈主任打电话,但妇联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她得想个另外的法子—— 第27章 她感受到了心动 达姆家一共有四个孩子,因为家里条件不错,各个都很壮实。 林浔从口袋里拿出糖,她身体不好,怕低血糖,这是常备的,“婶婶把这些糖给你们,你们帮我一个忙好不好?” 达姆在一旁翻译,孩子们看着糖,吸了吸口水:“什么忙?” “以后你们捡牛粪的时候,带着小黑一起,保护她不要被其他人欺负,只要你们能做到,以后每个星期我都会给你们一包糖。” 草原上的人都会捡牛粪,这是一种常见的染料,比木柴要耐烧许多。 达姆家条件是不错,但现在的糖都要票才能买,达姆在农场干活,很少能分到票,所以这几个孩子一看到糖,立马就答应了下来:“好!” 达姆有些不好意思:“林大夫,你把糖拿回去吧,这太贵了,我会让他们照顾那个孩子的。” 林浔摇摇头,她知道达姆是好人,可之前他不出面照顾小黑,是不想吗?当然不是。 是害怕小黑父亲上门找麻烦,按照达姆媳妇所说,小黑父亲是个酒蒙子,喝醉酒了就容易发酒疯,所以很多人都不敢招惹他。 但是林浔不怕,有本事他就去家属区找她,最好把事情闹大了,把这种人渣送到公安局去! 可林浔只是想想而已,哪怕到了后世,父母殴打子女也只能作为家庭纠纷来解决,所以她只能尽力帮忙。 “有你家孩子陪着,外面那些人就不敢欺负小黑了,要是她爹再发酒疯,就拿妇联吓唬他,他就不敢太离谱了。” 林浔说完,又摸了摸小黑的小手,笑着道:“小黑,以后你就跟着哥哥姐姐去捡牛粪好吗?婶婶家需要牛粪,但是我要工作没时间,你能不能帮我?” 小黑年纪不大,但是很聪明,她不仅听懂了林浔的话,还重重地点了点小脑袋,小脸上满是认真。 林浔被她可爱到了,朝她嘴里塞了颗糖:“记得我们的约定哦,下次婶婶再过来给你带糖吃。” 时间不早了,说完,林浔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就离开了。 林浔没有看到,她刚离开达姆家,原本还坐在床上的小黑,连鞋都没穿,腾腾腾地跑到门口。 她看不见,但却用一双眼焦急地看向门外,嘴里发出“啊、啊”的声音。 达姆媳妇走进来,看见她下了床,连忙把她抱回去:“快躺着,别把伤口撕扯开了,也是个可怜的孩子,唉!” 想着刚刚出门时,林浔塞给她的那些钱,达姆媳妇心里纠结了一阵,还是去厨房倒了点羊奶,算了,偷偷给她喝点吧,只要不被她爹发现就行了。 小黑眨了眨雾蒙蒙的眼睛,闻着空气中属于林浔的味道,直到那股味道越来越淡,直至消失,大大的眼里突然涌现出了泪花。 接着,她吐出口中的糖,用力的拽在手心里,好像要永远的留住这股温暖一般。 林浔一回到农场,就借孙书记的电话,打给了陈主任。 听说了小黑的事后,陈主任愤怒极了,“小浔你放心,我现在就带着人过去,这种人必须狠狠地批评教育!” “谢谢陈婶子,麻烦了。” 林浔这才松了口气,抓紧时间去准备羊群需要的饲料。 草药虽然不能直接提供营养,但可以开胃、预防风寒,先把草药汁和温水倒在水槽里,等羊群喝完水后半小时,就可以喂食了。 今天的饲料比起之前的改动太大,羊群刚开始还有些迟疑,用鼻子嗅来嗅去,直到确定没问题后,这才开吃,然后越吃越香,头都抬不起来了。 熊主任惊喜极了,一边用棍子隔开羊,不让它们争夺饲料打起来,一边笑道:“林大夫,还是你有办法啊!” 冬天草料保存得再好,那都是干草,比起春夏时节湿润新鲜的牧草,味道口感都差很多,所以牛羊马的胃口都会受影响。 不吃东西不仅容易受凉,还会掉肉,绵羊就算了,这山羊养着就是要吃肉的,好不容易长点肉,过个冬天全掉了,谁看着不心疼啊! 但今天的羊却吃得特别香,要不是熊主任亲自准备的这些草料,他估计都要以为林浔放了什么灵丹妙药了。 孙书记更开心了:“这样下去,过完冬不仅不会掉膘,说不定还能胖几斤呢!” 吃得好,住得好,接下来只要不出什么意外,这群羊肯定能顺利过冬了! 想到这,孙书记看向林浔的目光简直充满了慈爱,这小林可真是不得了啊!这才刚来没几天,就把困扰了他们这么久的难题给解决了,他们农场可真是捡到宝了! 孙书记无比欣慰,但同时心里又冒出来了个想法:小林这么优秀,只当个兽医也太屈才了。 听说公社兽医站那边,自从处理了刘三亮后,副主任的位置就一直空着,现在好几个人在竞争上岗,那他能不能把林浔的名字也报上去呢? 但是林浔太过年轻了,而且才刚入职没多久,这么快就想成为副主任,还是挺有难度的。 孙书记想了想,决定先不声张,等之后探探公社那边的口风再说。 林浔见孙书记一直盯着自己,疑惑道:“书记,有什么问题吗?” 孙书记摇头:“没事,今天估计没什么事了,小林你可以提前下班了!” 他虽然不能决定林浔能不能当上副主任,但是提前下班这点小福利,还是完全没问题的! 林浔眼前一亮:“真的?好,我就先回去了。” 没有人不喜欢提前下班,尤其是在这么冷的时候,不过林浔收拾好东西后才想起来,霍俨州不知道她提前下班了,所以她现在还不能走。 熊主任声音传来:“林大夫,霍团长来了。” 林浔这下真的惊喜到了,飞快地跑到熟悉的骡车前:“你怎么提前来啦?” 看着她脸蛋被风吹得红扑扑的,霍俨州眼里满是笑意:“今天提前下班,过来问问你想不想吃兔子肉。” 想到火辣辣的麻辣兔头,林浔就有点馋了,“想吃!你买到兔子了?”奇怪,她记得供销社好像没兔子卖啊。 “没,我带你去山上找。”霍俨州推开门,接过林浔手里的包,“上来吧。” 林浔坐在他身边,好奇道:“怎么突然想吃兔子了?”她和霍俨州结婚这么久了,这人好像无欲无求一样,从来不说自己想吃什么,不管林浔做了什么,他都吃得很香。 倒不是突然想吃兔子了,只是经历过昨晚后,霍俨州想到地窖里的羊肉,莫名的有点怂。 西北这边是有很多兔子的,而且这边的兔子肉特别嫩,烤出来特别香,所以很多人都会去山上抓兔子 但这边的兔子很灵活,林浔听何月容说,她们这些军嫂抓了一个星期了,还一只都没抓到。 林浔想,要是真能抓到,她就用兔子去换点羊毛,给小黑做一件羊毛背心,既暖和,藏在衣服里也不容易被发现。 “霍俨州,你努努力,能抓到两只吗?”一只换,一只吃。 霍俨州挑眉:“可以。” 林浔狐疑地看着他,这么肯定,他该不会以为兔子很好抓吧? 事实证明,在霍俨州这里,兔子真的很好抓。 他是侦察兵出身,到了山上,不费什么劲就找到了兔子窝,但他没有像其他人那种直接用棍子捣,而是标了个记号后,继续去找其他窝洞,一共找齐三个后, 霍俨州拿来了松草,这种草易燃、烟雾大,他点燃两团松草,分别塞进两个洞里,而后迈动长腿,飞快地跑到第三个洞前面。 就像计算好了一样,霍俨州刚站定,洞里面就冲出来一道黑影,正是被烟雾熏得狂奔的兔子。 说时迟那时快,霍俨州两指尖夹着一个碎石块,抬手一掷,兔子应声倒地。 一个窝里至少三只兔子,找完两个窝后,骡车上多了七只兔子,而霍俨州则是云淡风轻道:“你在车上等我,我去砍点柴火。” 看着他高大的背影,林浔简直目瞪口呆,怎么办,这一刻她突然觉得霍俨州好帅! 尤其是一想到其他人往山上跑好几天,都颗粒无收,而他们才上来一个小时,就收获满满,霍俨州甚至连呼吸都没乱,感觉他还能去战场上杀几个鬼子。 林浔以前想不通什么叫慕强心理,此时,她捂着自己不自觉加快的心跳,突然明白了。 第28章 终于梦到了 一开始,林浔想着能抓到两只兔子就好了,现在霍俨州一口气抓到了七只,那就不能全吃了。 她想了想,决定用两只和达姆换羊皮,给小黑做个背心,再做一双羊皮的小靴子。 剩下的,陈婶子和何月容一家送一只,自家吃一只,还有两只,就养起来吧! 兔子好养,而且繁殖得很快,一下就是一窝,最少也有六七只,而且一年到头都可以下崽,这要真养活了,以后可就不愁肉吃了! 心里打定主意,林浔就开始上手挑公母,她找了一对差不多大的兔子,放在一旁,又指着另外两只道:“你待会儿给陈婶子、月容送过去吧。” 霍俨州点头:“行。” 结果他前脚刚把兔子送过去,后脚何月容就过来了,“嫂子,你快把这兔子收回去,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这年头,只要是吃的都贵重,更何况是这实打实的肉,何月容真的不好意思收。 林浔笑道:“没事,家里还有,而且你不就念叨着想吃兔子肉吗,现在有了干嘛不吃?” 何月容是个实诚人,上次林浔教她如何养鸡后,第二天,她就从娘家拿了不少山货过来,什么干蘑菇、干木耳、山核桃,满满一大袋。 这种懂得投桃报李的人,才是值得来往的,林浔自然也不会小气。 何月容不好意思道:“我是想吃,但我不会做这个。” 她厨艺本来就不好,别的就算了,这兔子可是好不容易才抓到的,给她弄,那真是糟蹋了。 林浔一撸袖子:“那我来吧,一锅做了,咱们两家人一块吃!” 正好做个冷吃兔。 兔兔那么可爱,炖着香,烤着脆,冷吃更入味! 何月容忙道:“好,那嫂子我回去摊饼吧,做好了一起拿过来。” 两人分工合作,时间更快,也不至于让林浔太累了。她别的不行,最简单的摊饼还是没问题的。 而且一想到林浔拿出了两只兔子,何月容也不含糊,特意拿出了地窖里的富强粉。 这年头面粉也是分好几种的,富强粉是其中最贵的,同时也是口感最好的,完全的精细面粉,要不是逢年过节的,大家都舍不得吃呢。 一个小时后,满满一盆冷吃兔和一叠煎饼端上桌,程青松整个人都惊呆了:“今天是什么好日子,这菜比过年的还要香!” 冷吃兔并不是真的冷,刚出锅的兔肉,和着火红的干辣椒,被热油激发出了所有的香味,用筷子夹起来时,上面还在滋滋冒着热气。 炸得焦黄的兔肉,挂着琥珀色的酱汁,一口咬下去,那股美味直冲天灵盖,又香又嫩又辣又爽,好吃到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程青松辣得脸都红了,还舍不得放下筷子,一边嘻哈一边道:“太好吃了!嫂子,你手艺怎么这么好,这兔子肉比羊肉包子还香!” 林浔一愣:“你什么时候吃过我做的羊肉包子?” “就今天早上霍哥给我……”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程青松连忙找补,“不是,是我……” 霍俨州直接道:“今早我去食堂,把包子给了程青松,买了两碗疙瘩汤喝。” 说完,霍俨州有些紧张的看着林浔,怕她会生气,但林浔只是疑惑道:“为什么要喝疙瘩汤?我记得你之前说那个不好喝。” 程青松点头如捣蒜:“可不是,霍哥今天真的很奇怪,他中午又去喝了,至少喝了五碗!” 霍俨州轻咳两声,搬出自己一早想好的借口:“我有点上火。” 林浔连忙道:“那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早知道我就不做这么辣的了。” 冷吃兔里面放了那么多辣椒,这吃下去那不得更上火了?林浔把霍俨州的碗挪开:“你先别吃了,我去给你泡杯蒲公英。” 蒲公英是药材,可以下火清热,草原上很多,林浔今天去买草药的时候,牧民送了她一大堆。 蒲公英是好,但有一点,喝起来会苦,林浔本来打算少放点的,但一想到霍俨州一连喝了五碗疙瘩汤,这该有多上火啊? 于是她直接放了一大把:“霍俨州,喝药了。” 看着那满满一搪瓷缸子黑乎乎的水,霍俨州沉默了。 “快喝呀!”林浔关切道。 霍俨州只能拿起杯子,喝下去那一刻,他感觉自己的舌头都苦得失去知觉了。 一旁的程青松还在不知死活的继续道:“嫂子,这蒲公英这么有效的话,得让霍哥多喝点。” 林浔深以为然地点头,“没错,先喝三天看看吧。” 霍俨州:“……” 很好,程青松,你死定了! 浑然不知自己从今天开始,即将每天在雪地里负重跑二十公里的程青松,还在愉快地嗦着手指啃兔肉。 …… 半夜,林浔猛地惊醒,想起睁眼前的那个梦,她心里无比激动。 梦到了!这么多天了,她终于梦到了! 她抬手就想把霍俨州喊起来,和他分享这个好消息,但垂眸一看,才发现自己还睡在霍俨州的小床上。 于是林浔先下床,做出自己刚从炕上醒来的模样,点燃煤油灯,低声道:“霍俨州,快醒醒!” 看似在沉睡,但实则眼里一片清明,甚至半夜还出去洗了条裤衩的霍团长,以为是自己偷偷洗内裤的行为暴露了,忍不住浑身一紧:“怎么了?”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结婚那晚,我做了个梦,梦到妈回京市路上出了车祸。”林浔认真道。 霍俨州坐起身,正色道:“记得,你又做梦了吗?” “对,但我这次梦到了小燕。” 一般这种预知梦,都是没头没尾的,这次也同样如此。 林浔意识到自己在做梦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身处于毡包中,周围很暗,用木板隔开的小隔间里,小燕就埋着脑袋坐在角落,身体瑟瑟发抖,好像在哭。 林浔想过去看仔细点,但刚迈动脚步,毡包外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紧接着她的身体开始下坠——这是要醒过来的前奏。 林浔着急不已,飞快地观察周围,想要记下来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但周围的一切都很平常,和普通牧民家里没什么两样,唯一特别的,只有毡包顶部那露出来的动物皮毛。 林浔说完,怕霍俨州不肯相信自己,连忙道:“虽然我没看清楚那个小姑娘的脸,但我能肯定那真的是小燕。” “霍俨州,我从小时候开始就会做这种梦,虽然次数不多,但每次梦到的都是真的,之前车祸的事就是这样。” 林浔十分忐忑,她也知道这听起来很假,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吕毓芝那件事,让她的话多一点可信度。 霍俨州皱眉:“你说毡包顶部有动物皮毛?” “对,应该是雪豹的皮毛,没错,就是雪豹!” 雪豹是分布于我国西北的一种猛兽,在我国是保护动物,但在邻国蒙国,却经常有猎杀事件,而且在他们那边的人,还喜欢把雪豹皮放在毡包里进行展示。 林浔上辈子看过一个纪录片,有个蒙国的牧民,毡包里至少放了七八十张雪豹皮,残忍至极。 梦中毡包里放着雪豹的皮毛,还不止一张,就说明小燕所处的位置,很可能在偏北边的草地上,因为那边的人,和蒙国有来往,雪豹皮说不定就是偷偷买回来的。 当然,那些皮毛也有可能是偷猎得来的,不过不管是哪种方式,这都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 霍俨州当机立断:“我现在去一趟巴松家。” 林浔看了眼手表,这才凌晨三点,外面还下着冰雹,“现在去?要不等天亮再去吧?” “等不了了,巴松每隔五天回家一趟,他昨天晚上回来,今天早上就会离开,我要赶在天亮前,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不然就得再耽误五天,这五天里,小燕很可能会被转移到别的地方去,霍俨州赌不起,也不能赌。 他穿好外套,又把厚厚的蓑衣披上,只来得及跟林浔说一句“快睡吧”,身形就飞快地消失在了厚重的夜色中。 林浔哪里睡得着? 脑子里一会儿是那个无比压抑的梦,一会儿又担心霍俨州的安全问题,外面还这么黑,又在下雪,他架着骡车,要是真的遇到野狼了怎么办,跑都跑不快。 心里乱糟糟的,林浔索性穿好外套,点亮灯,打算一边画兔窝的图纸,一边等霍俨州回来。 兔子会打洞,所以不能直接围在地上,得用木板订个窝棚才行,就放在柴房里,等天气暖和了,再转移到院子里来。 做窝棚需要具体的尺寸,林浔拿着煤油灯,准备去柴房里量尺寸,一打开门,却发现地上一滩水。 咦,柴房难道漏水吗? 林浔举着灯抬头看,就看到一条暗色的裤衩,正在随风飘摇。 第29章 第一次离开 差不多六点,门口终于传来一阵脚步声。 林浔以为是霍俨州回来了,赶紧跑出房间:“霍……陈婶子,你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 陈主任脱下蓑衣,拍了拍身上的雪花,脚边跟着染了一身雪的威风,“威风你快出去,别把雪弄到屋子里了!” 接着,又道:“怎么了,小霍不在家?” 林浔递了一杯热水过来:“嗯,他临时有点事。” 陈主任也没多想,喝了口热水道:“我是来跟你说昨天那件事的,那个男的叫康连山。” 林浔疑惑:“他是汉人?” “不是,是他之前在村里的学校教书,就取了个汉人名字。”陈主任叹息一声,“这个康连山也是个可怜人,他以前是老师,家里条件还不错。” “但后来去学校上班的路上,遇到野狼了,从山坡上滚下来,不仅摔伤了脸,还成了哑巴,学校的工作也没了。” “后来他媳妇生小黑时难产死了,他受不了打击,就开始酗酒,也是因为这个,他一直不太能接受小黑。” 林浔听完却没有半点同情,康连山是很不幸,但小黑一个孩子又有什么错?她一出生母亲难产死了,没有母爱已经够可怜了,连唯一的父亲还要虐待她。 就算康连山受伤后当不了老师,他难道不能靠别的赚钱吗,牧区那些六十多岁的老太太都还能采草药呢,他成天酗酒,只是在故意逃避而已。 陈主任在妇联干了这么多年,也不是个同情心泛滥的人,“不过你放心,我已经跟康连山说了,让他从今天开始,每天都要来妇联接受半小时的思想教育,什么时候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了,才能停止。” “还有周围的邻居,我也叮嘱了,但凡发现康连山再虐待小黑,就及时通知我们。” 这样一来,至少近期,康连山都不敢再动手了。 林浔这才松了口气,“谢谢陈婶子,幸好有你们在。对了,小黑她有大名吗?” “有,叫康妮。” 陈婶子跟林浔说完话后就走了,威风好像感觉到林浔的心情不太好,用自己湿漉漉的脑袋顶了顶她的手心。 林浔对上它湛蓝色的眼睛,心里一暖:“威风你看,有些人比动物更没人性。” 不过好在,霍俨州回来时带来了好消息:“我和巴松说了,他说会带着人重点往北边调查,看看哪些人和蒙国有来往。” 至于偷猎,也有办法。 现在虽然还没禁枪,但从六零年开始,政府就进行了枪支管理,这些年下来,基本上持有猎枪或气枪的人员名单都登记在案。 “咱们可以按照名单上的名字去查,就算没收获,也能大大地缩小范围。”霍俨州说这些话时,眼睛很亮。 事实上,他确实很激动,林浔的这个梦虽然很模糊,但至少提供了线索,这比之前大海捞针一样的寻找,要有动力多了。 林浔也很高兴:“能帮上忙就好。” 即便没有霍俨州和吕毓芝对她的照顾,像霍家这样戎马一生、满门功勋的存在,也不该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吃完早饭后,林浔就去了农场。 昨天适应了一天,今天羊群对新饲料已经完全接受了,吃得更香了。 林浔检查了几只怀孕的母羊,确定还没到生产时间后,就去找了达姆,把兔子递给了他。 霍俨州抓兔子是敲晕的,昨天带回家没多久,就醒了过来,这会儿在背篓里活蹦乱跳的,达姆连忙接过:“林大夫你太客气了,不就是一点羊毛嘛,放心,我让我婆娘帮小黑裁好了衣服鞋子再给她。” 林浔叮嘱道:“记得把羊毛靴做得破旧一点。” 背心穿在里面看不出,但是靴子太新了,可能会被抢走。 “好,放心吧!” 林浔本来打算今天去看看小黑的,但冰雹越下越大了,去不了,只能另外找时间。 下午四点时,冰雹刚变小,熊主任就告诉她霍俨州过来了,林浔跑到门口,好奇道:“今天怎么又这么早,难道还要去山上抓兔子吗?” 下了一天一夜的雪,寸步难行,这也去不了山上呀。 霍俨州却摇头问道:“还想学怎么驾骡车吗?” 林浔一愣:“你不是说风雪太大,不让……”话说到一半,她反应过来了,“你是不是要出门了?” “嗯,刚来的消息,有紧急任务,今晚就要出发。”霍俨州低声道,“我跟小王说好了,接下来他会负责接送你,但万一有突发情况,你自己会驾车会更方便一些。” 林浔摆手:“不用,我自己上下班就行了。” “不行,马上就有暴风雪了,你一个人不安全。”霍俨州在这件事上格外坚持,“听话,别让我在外面担心。” “好。”林浔和孙书记说了声,就坐上了骡车。 到处都是雪,只有军区附近的雪被人清扫过,比较平整,用来学车是正好合适的。 霍俨州让林浔坐在车檐上,他坐在她身后,用手抓着缰绳,从旁边看来,就好像他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一样。 温热的气息在耳边响起,林浔突然发现霍俨州的声音很好听:“手握住缰绳,不要太用力,骡子之前就被训练过,稍微抖动一下,它就知道要走了。” 不得不说,霍俨州是个很好的老师,说了两遍,林浔就掌握了其中的关窍。 看着骡车顺利地开动起来,林浔眼里闪耀着兴奋的光:“真的跑起来了!怎么样,我技术是不是挺好的?” 霍俨州嗓音带笑:“很好,第一次能驾成这样,天赋异禀。” 两人本来就在军区练车,虽然是在门外,但也有士兵经过。 路过的小战士听到霍俨州的声音,呆若木鸡:“这、这还是我们霍团长吗?”该不会被什么人夺舍了吧?霍团长什么时候这么温柔过! “我也觉得不像,我都来部队快三年了,都没见霍团长笑过。” 走在前面的程青松道:“你们这些没结婚的雏鸡懂啥,那可是嫂子,能是一般人吗?走走走,还不快去训练!” 再不训练霍哥又要教训他了,也不知道他到底哪里得罪霍哥了,这几天每天都要负重跑,他都要累死了! 等学完骡车回去,林浔就钻进了厨房,霍俨州以为她急着做饭,忙道:“不用麻烦了,我待会儿在车上随便吃点就行。” “那可不行,我听月容说,你们出去出任务,每次回来都要瘦一圈,现在天气冷,东西放得住,我给你烙点饼带上。” 林浔利落地开始揉面,天气冷,那就不能放油,吃了怕拉肚子,但是没味道的饼又不好吃,想了想,林浔准备做个简易版的绿豆饼。 正好家里还有不少绿豆,把绿豆煮熟,捣碎成豆沙,再往里面放白糖,做成甜的馅料,包在面团里。 虽然没有模具,做出来的绿豆饼不怎么好看,但吃起来清甜软绵有嚼劲,比那些硬邦邦的干粮饼好吃多了。 绿豆饼出炉,林浔用油纸一个个地包好,“这样就不怕弄脏了,还可以分点给你的战友吃,对了,我给你拿点糖吧,这么冷,万一低血糖怎么办?” 看着她一边絮叨一边忙碌的身影,霍俨州只感觉自己的心软成了一滩水,以前出任务对他来说,窸窣平常,甚至他还巴不得多往外跑,这样说不定能调查到更多小燕和小妹的消息。 但此时,还没出门,他心里就生出了浓浓的不舍,他想留在家,想永远地和她在一起。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霍俨州飞快地摁了回去,他走到林浔面前,低声道:“有这么多东西就可以了。” “我不在家,门窗一定要关好,晚上不管听到什么动静,都不要出门,有事就去找小王或者陈婶子。” “还有威风,我跟常师长说好了,之后让威风陪着你上下班,晚上它也会在院子里陪你。” “挑水砍柴的事,小王都会做,天气太冷了就别做饭了,去食堂吃,在家照顾好自己。” 一句又一句的叮嘱说完,门外广播里传来集结的号角声,霍俨州的视线停留在那张水润的红唇上,凝视了许久,移开目光:“我走了,很快回来。” 而后转身,拿着林浔准备好的包袱,消失在了大门口。 林浔下意识地往门口追了两步,但外面的雪越下越大,她只能停了下来,目送着霍俨州的背影彻底消失,关上了门。 林浔原以为霍俨州出任务是件很平常的事,早在结婚前,她就预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而且两人只是搭伙过日子而已,她也不会有什么舍不得。 但事实证明,她确实有些不适应,尤其是洗漱完了,回到房间后,看着叠着豆腐块空荡荡的床,她在炕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真奇怪,她的睡眠质量不是一向很好吗,难道是最近太累了? 林浔刚闭上眼,就听到院子外传来轻微的响声,她吓了一跳:“谁?” “嫂子,是我。” “月容?”林浔走过去开门,“你怎么现在来了?” “程青松出任务去了,我睡不着,嫂子,咱们两搭个伴吧?” 林浔连忙让她进来,一进屋,何月容就震惊了:“哇,这里也太暖和了,有火墙就是不一样。” 家属区有火墙的房子很少,大部分只有炕,烧炕可没这么暖和。 “小顺呢?” 小顺就是何月容的孩子,“我最近想给他断奶,但他一哭我就忍不住,我妈就把他抱回去了,说分开两天,断好了我再去接他。” 林浔好奇道:“按说程营长出任务都比较频繁了吧?月容你还是适应不了吗?” 何月容下意识道:“我有什么不适应的,他天天打呼噜……”话说到一半,突然反应过来了,“哈哈,嫂子,我说漏嘴了。” “其实是霍哥,他今天找到我,说怕你一个人在家害怕,就让我来陪陪你。” “我才不怕呢。”林浔嘀咕一句,心里又有些暖洋洋的,她没想到霍俨州把一切都考虑好了。 接下来几天,上下班有小王和威风,晚上又有何月容过来说话,家里倒是不冷清,只是偶尔,在给兔子喂吃的时,林浔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霍俨州。 这天她刚下班回来,突然看到自家院子门口,围了一大堆人。 第30章 火遍半个家属区 林浔心里一紧,生怕是家里或者霍俨州出了什么事,赶紧加快脚步走过去。 还不等她开口问,听到骡车的动静,立马就有军嫂扭头看了过来,特别激动道:“快!小林回来了!” “小林你怎么才回来,我们都等你好久了!” 林浔栓好骡车,疑惑道:“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好事!大好事啊!小林你不知道,你前些天给我配的饲料我用了,我们家的鸡从前天开始,天天都在下蛋!” 说这话的人姓方,一开始她虽说买了林浔配的饲料,但完全是将信将疑的态度,前天在鸡窝里发现了两个圆滚滚的鸡蛋时,她虽然激动,但还是克制住了。 心想再等等,万一林浔的饲料是一次性的,不能长期发挥作用呢?那一斤面粉换两个鸡蛋还是有些不划算了。 直到昨天和今天,一共连续三天家里的鸡都下了蛋后,方嫂子整个人都震惊了,好家伙!这小林看上去柔柔弱弱的,没想到竟然真的这么有本事! 这鸡饲料简直跟太上老君的仙丹一样灵! 也顾不上外面还在下雪了,方嫂子穿上蓑衣就飞快地出了门,邻居疑惑道:“你这是干嘛去?” “哎哟你不知道,我之前找小林买的鸡饲料可管用了,我现在要去再买点,拿回去给我娘家用!” 她娘家可是偷偷养了五只鸡,这要是每只都能下蛋,那岂不是天天都能开荤了? 方嫂子越想越激动,邻居听到她这么说了,也跟着出来了:“你没骗我吧,霍团长他媳妇做的鸡饲料真的这么有用?” “我骗你干啥!”方嫂子就详细的把自家鸡下单的事说了一遍,“我跟你说,估计过不了多久,小林这鸡饲料的名声就传的人尽皆知了,所以咱们要赶紧去,不然买不到……” 没说完的话卡在嘴里,看着面前这一大堆人,还是她身边的邻居最先回过神来: “嫂子,咱们,还是来迟了。” 岂止是来迟了,简直是来得太迟了! 此时在林浔家门口站着的,粗粗一数,至少有二三十个人! 而且这还没完,等到方嫂子来了后没多久,又陆陆续续地有人来了,这些全都是过来买鸡饲料的,有些的是像方嫂子这种,自己用过觉得好的,还有些则是像她邻居那样,听到别人推荐过来的。 反正不一会儿,小小的院子门口,就变得跟集市一样热闹了。 一开始大家还有心思说笑,可随着人越来越多,方嫂子突然有些慌了。 这么多人,小林手里的饲料还够吗? 显然,有这种顾虑的不止她一个,所以等到林浔一出现,瞬间,原本还和和气气、谈天说地的众人立马变了脸,拿出过年在供销社抢东西的架势,一个劲的往前面挤,飞快地把自己带来的东西往林浔手里塞。 “小浔,我带了两斤面粉来,我要两份饲料!” “小林我带了肉来了,先跟我换,我这个肉可香呢!” “嫂子我这有罐头,还是县里买来的黄桃罐头,比肉还好吃!” 听着这宛若拍卖现场的一条条报价声,林浔整个人又是无奈,又是有些好笑,连忙提高声音道:“大家别着急,你们要鸡饲料都有!” 原本推推搡搡的人群勉强冷静下来,还有些不相信的确认道:“真的有?” “真的有,要多少有多少,明天我就去买草药,最晚后天大家就都能收到。”林浔打开院子门,有条不紊地安排道: “大家在这边等我,我去拿纸笔记下来,需要多少份就把数量告诉我,至于换的东西,就按照一斤面粉的价格来。” 反正面粉在供销社卖多少钱一斤,大家心里都有数,像干货这种比面粉便宜的,就多给点,肉和罐头这种比较贵的,那就少给点,公平公正又公开。 林浔说完,原本焦躁的众人就开始老老实实的排队了。 不老实也不行,威风在一旁守着呢,就跟个小公安一样,蹲在走廊上,看见谁想要插队了,就连忙跑过去,用自己的鼻子把人给顶回队伍里。 威风的大名,整个家属区无人不知,别说它是常师长的狗了,就算不是,那么大的体型,不少人看着就发怵,根本不敢和它对着干。 所以院子里整整齐齐的,有秩序极了。 有人笑道:“小林啊,你这可得给威风奖点肉吃!” 何月容过来给林浔帮忙,闻言道:“别说了,威风这几天跟着嫂子伙食可好了,陈主任都说它长胖了呢。” 林浔笑了笑:“那是它自己有本事,跟着我去农场还帮忙赶羊,熊主任可喜欢它了,天天给它喂羊奶喝。” 院子里欢声笑语的,不远处的徐家,蔡金花的脸跟个吊死鬼一样,拉得老长。 蔡金花不用上班,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出去遛弯聊天,今天一出去,就听到有人在讨论林浔的鸡饲料,说特别有效,鸡吃了没几天就下蛋了。 甚至还有人跑来问她:“蔡婶子,林浔以前不是你儿媳妇吗?她怎么这么厉害啊,你知道吗?” 知道个屁! 她要知道林浔这么有本事,会这么容易让她和徐志成离婚吗?一想到那鸡饲料卖出去,换回来的一袋袋面粉,蔡金花就心痛不已啊! 要是林浔没离婚,要是她还是他们徐家的儿媳妇,那这么多粮食,就全是她蔡金花的了! 越想蔡金花就越愤怒,也不想遛弯了,直接回了家。 结果刚到家,就看到林浔院子门口围了更多的人,全都挎着篮子,篮子里什么面粉、肉、罐头、蘑菇……满目琳琅,简直就跟供销社的货架差不多了。 看着那一样的粮食,蔡金花眼红得都要滴血了啊! 她好心痛!她好心痛! “袁雅晴!你不是高中生吗?为什么连林浔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村姑都不如!”蔡金花怒骂道,“你就不能争点气,也给我赚点钱回来吗!” 袁雅晴也气啊,她难道不想赚钱吗?她一个高中生,还是个知青,想赚钱就只能去当老师,可是这边草原上根本没学校,村里又不缺老师,她能去哪里找工作? 她记得上辈子,军区小学是扩招了的,就在来年春天,多招了好几个老师。 袁雅晴原本打算等学校扩招后再去找工作的,这段时间就在家里和徐志成培养感情,争取早点怀孕,但此时看着林浔这么受人追捧,她也有些坐不住了。 不行,她不能被林浔比下去! 情急之下,袁雅晴突然想起一件事。 上辈子,她在回城前夕,听说有个京市大人物的孩子在草原上失踪了,大人物曾经花费了巨款来悬赏线索,甚至还许诺,只要能帮忙找到孩子,就直接赠送京市的一套四合院。 袁雅晴不知道这大人物的具体身份,但听知青点的一个同伴说过,那人的势力甚至不输给霍家。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知道那个孩子有什么特征——那是个瞎子。 所以,只要她能找到那个孩子,就能成为大人物家的恩人,以后别说林浔了,连霍俨州都比不上她! 想到这里,袁雅晴的呼吸都变得炽热了。 …… 林浔清点好大家需要的饲料数量,发现这次比上次要多了两倍,卖出去了八十多份,相应地,家里地窖里的粮食堆得更满了。 她趁着天还没黑,打着煤油灯去清点了些面粉出来,她打算明天直接用面粉买草药,毕竟牧民们没票据,比起钱,他们更需要实打实的物资。 第二天,达姆驾车,两人一起去了牧区。农场的羊饲料也没了,正好把需要的草药一起买回来。 这次要的草药数量太多,牧区的人都被惊动了,家家户户都拿着草药过来找达姆,与其把草药留着来年春天卖给草药站,还不如现在就卖出去呢,至少不会发霉。 这项工作倒是很简单,达姆一个人就能搞定,趁着大家都在排队卖草药,林浔放轻动作来到了河边。 今天没下雪,但是风很大,天气有些灰蒙蒙的,在河边的草原上,一个小小的身影,正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筐,像朵小蘑菇一样蹲在地上,吭哧吭哧地捡牛粪。 小姑娘虽然眼睛看不到,但她捡得特别认真,一双小手不断地在地上摸索着,如果发现牛粪了,就动作迅速地捡起来,放在自己的背篓里。 林浔看着又可爱又心疼,刚想走过去让小黑歇一歇,就见眼前原本还认认真真捡牛粪的小黑,好像发现了什么一样,突然抬起了脸,鼻尖一耸一耸地,在嗅着什么。 下一秒,她那雾蒙蒙的眼里瞬间染上兴奋,而后飞快又精准地朝着林浔跑来,一边跑还一边小声道:“姨?” 天啊! 林浔真是太惊喜了,连忙抱住她小小的身子:“小黑也太聪明了,光是闻一闻就能发现我?” 林浔其实是想叫她大名的,但来的路上,达姆告诉她,小黑对于“康妮”这个名字毫无反应。 小黑虽然很开心被林浔抱着,但她知道自己身上很脏,于是扭了扭小身子想躲开。 林浔半点不介意,牵着她的手,走到马车里,用毛巾给她擦干净脸蛋和小手。 因为长期的虐待,小黑对于这种触摸很反感,就连达姆都说,他媳妇想帮小黑洗澡,她都不愿意。 但林浔给她擦拭的时候,她却没有半点的反抗,虽然有些发抖,却很开心,一张黑乎乎的小脸上,满是光彩。 “真的胖了一点,现在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了。”林浔笑道。 她离开前给了钱,达姆媳妇这些天都会给小黑吃羊奶、酥饼,虽说伙食不算太好,但比起以前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要好多了。 小黑不懂“漂亮”的意思,但她听得出来林浔现在很开心,于是她也抿了抿小嘴,而后小心翼翼地,从袍子里拿出了一个东西,递给林浔。 “这是?” 第31章 她想收养小黑 “对了,小黑这几天老是去芦苇荡那边,好像找到了什么,但是一直藏在衣服里,神神秘秘的,我媳妇说她睡觉的时候都特别仔细地抱着呢。” 在来的路上,达姆就跟林浔说了这件事,开始林浔还在想问问小黑到底是什么,现在不用问了。 这应该是野鸭蛋,草绿色的壳,不是很大。 野鸭喜欢在芦苇荡里下蛋,但是它们的蛋很隐蔽,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现在小黑却找到了,不仅找到了,还小心翼翼地一直保护着,想要送给她。 这一刻,林浔感觉心里无比的酸涩,她多想跑到小黑家,告诉康连山,他不想疼的孩子,她来疼! 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陈嫂子那天就说了,康连山听到妇联提出有人愿意领养时,态度特别激动,很坚定地拒绝了。 他是亲爹,只要有他在,谁都不能越过他来决定小黑的去留,甚至如果纠缠过多,说不定还会引起他的反抗心理,对小黑更加苛刻。 因为很多父母就是这样,不管他们对孩子如何,都不允许外人来撼动他们作为家长的权威,这会让他们觉得自己很没面子。 所以林浔只能偷偷的对小黑好,但也不会一直这样,如果康连山不愿意别人收养小黑,那她可以想办法,让康连山去农场工作,离得近,又有了工作制约,就能更好地监督他照顾小黑。 心里打定主意,林浔笑着把鸭蛋接过来:“谢谢小黑,我一定好好保管,咱们试试能不能把小鸭子孵出来好吗?” 林浔不知道小黑为什么把鸭蛋送给她,但她知道,这对于小黑是很宝贵的东西,她想帮她把这份珍贵,保留下来。 果然,小黑听到这话,开心极了,重重地点头:“嗯!” 林浔又陪她说了会儿话,估摸着达姆那边差不多了,就牵着小黑去了河边。 达姆的孩子们见林浔来了,连忙跑过来:“婶婶,糖!” “我还记着呢。”林浔把糖和黄桃罐头都递过去,给了最大的孩子,“这些都是你们的,但是要一起分享,好吗?” “只要你们和平相处,做好朋友,下个星期,我再给你们带大白兔奶糖过来。” “好!”听到这话,几个孩子都乐疯了,连忙喊上小黑一起去分糖分罐头。 达姆:“林大夫,罐头太贵重了,你给小黑一个人吃就行了。” 林浔当然可以给小黑吃独食,但比起这个,拿出来让孩子们一起分享,才能让小黑交到更多的朋友。 对于孩子而言,物质上的富足很重要,精神上的富足也同样重要。 “没事,咱们回去吧。” 回了农场,林浔一边准备羊饲料,一边跟孙书记说了让康连山来工作的事:“不需要很好的工作,能包吃包住就行了。” 孙书记想了想:“目前还没有,等过完年了,开春后才需要工人,到时候我帮他留着。” 林浔:“好!谢谢书记!”康连山现在还酗酒,确实不适合马上工作,等他先接受妇联教育,改好了再说,到时候正好可以来农场上班了。 解决了一桩心事,林浔干活都更有劲了,等下班后,她就回家开始准备鸡饲料。 何月容刚好从娘家回来,就来给她帮忙,两人一个分类、一个配量,速度更快些。 但因为太多了,一晚上干不完,第二天早上起来继续弄。 大冬天的清晨格外犯困些,林浔泡了两杯麦乳精,刚想让何月容喝一杯,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道凄厉的哭声。 “好像是侯彩霞!”何月容反应过来。 自从上次林浔给侯彩霞出了主意后,侯彩霞有空就回来串门,几人间也比较熟悉了,林浔怕出了什么事,连忙走出门去看。 却发现在路上,侯彩霞正指着万军,尖锐地喊道:“万军,你整天早出晚归的,人影子都看不到,结果天天在给这个女人献殷勤!” 侯彩霞都要气死了! 之前万军成天帮王凤珠干活,还用自己的工资给王凤珠的三个儿子买零嘴吃,林浔给她出主意,让她把这件事捅到公婆面前。 侯彩霞照做了,公婆来后,确实把万军说了一顿,他也确实老实了几天,原本她想着如果万军知错能改,两人就安安分分的过日子。 可是公婆才走没两天,这几天家里孩子生病发高烧,侯彩霞忙得脚不沾地,连续三天没睡过一个好觉,累得人都瘦了一圈。 她原本以为万军这两天放假,可以帮她照顾一下孩子,让她缓口气,但万军却说部队有军务,放不了假。 侯彩霞也就没强求了,可是今天一早,她刚从医院赶回来,就看到万军正在给王凤珠挑水,而王凤珠手里拿着个手帕,还时不时给万军擦汗。 两人看着,仿佛是真夫妻一般亲密。 这一刻,侯彩霞整个人都炸了! 万军皱眉道:“侯彩霞,你瞎说什么?什么叫‘这个女人’,我都说了,我和王凤珠是同乡,她孤儿寡母的,帮帮忙不是应该的吗?你怎么这么小气?” 侯彩霞歇斯底里:“我小气?万军,你女儿还躺在医院里,你去看过一眼没有!” 王凤珠娇弱地开口:“侯嫂子你别生气,主要是我崴了脚,挑不动水,所以只能麻烦万大哥了。” 侯彩霞:“你挑不动水不知道喊哨兵帮忙?你们家三个孩子长那么大,连水都不能挑?” 王凤珠皱起细眉道:“侯嫂子,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这么冷的天,河边多危险啊,小孩子怎么能去?” “我知道你生气,但也不能把气撒在孩子身上啊,你孩子生病了你知道心疼,难道我的孩子就活该受罪吗?” 说到最后,王凤珠眼里都是泪花了,万军顿时更加生气了:“侯彩霞你怎么这么恶毒,连孩子都不放过!” “我恶毒?你为了一个外人竟然骂我恶毒!”侯彩霞要气疯了,冲上去就想推万军,但王凤珠突然挡了一下。 “啪”的一声,王凤珠应声倒地,捂着自己的脚大喊:“万军哥,我的脚好痛!” 万军连忙扶住她:“侯彩霞你!她的脚本来就崴伤了,你还这么对她!” 而一旁王凤珠的三个儿子,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对着侯彩霞吼道:“你这个坏女人,你竟然敢欺负我妈!” 说着就要用头去撞侯彩霞。 侯彩霞本就因为孩子身心俱疲,脸色无比苍白,这要撞一下还得了? 林浔赶紧让何月容上去扶住她,而后抓了一把雪,朝着三个熊孩子的脑门上一人扔了一个雪团。 雪砸在脸上冰凉,但又不会痛。可因为王凤珠三年生三儿子的故事,这几个熊孩子不管在哪里都是被捧着的,现在见林浔竟然敢对着他们动手,立马又哭又闹了起来。 林浔:“再哭,我就把威风叫来了。” “汪汪汪!”一旁的威风特别应景地喊了声,把熊娃们吓得瑟瑟发抖。 王凤珠都要气死了,差点忘记表演柔弱:“林浔,你不要太过分了!” 林浔笑了:“我怎么过分了?你没看到侯彩霞同志的脸色已经这么难看了吗?站都站不住,这周围都是石头,要是你孩子撞她一下,她直接摔倒在了石头上,那不直接一命呜呼了?” “我这可是在帮你啊,不然你家孩子年纪轻轻就成了杀人犯,可是要进少管所的!” 王凤珠深吸一口气:“你胡说,我家虎头才六岁,怎么可能把人撞死?” 林浔连忙给侯彩霞使了个眼色,这人就是太老实了,王凤珠屁事没有,假摔假哭都来了一整套,你都虚弱成这样了,还在逞强? 侯彩霞接收到林浔的眼色,立马顺从地往地上一坐,而后闭上了眼,仿佛晕了过去。 “你看吧?”林浔挑眉。 王凤珠气得咬牙,她刚想说是装的,紧接着,身后传来陈主任的声音。 这一大早又吵又闹的,早就有军嫂把陈主任喊过来了。 “怎么又是你们?”陈主任皱眉,这三个人都吵了好几回了,“侯彩霞怎么还晕了过去?万军,你媳妇晕了你还傻愣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点把她送医院!” 这个万军,真是不像话,自己媳妇都晕了,他还在扶着别的女人! 万军还犹犹豫豫地:“陈主任,王凤珠同志也脚崴了,要不也请人送她去医院吧?” 王凤珠立马抱着自己的脚踝哎呀哎呀地叫了起来,打算继续装病。 但她没看到,一旁的林浔突然冲着威风招了招手,而后往王凤珠的方向丢了个雪球。 这些天上下班,林浔没事的时候,就会陪着威风玩接雪球的游戏,它已经形成条件反射了,看见雪球就要扑过去。 于是乎,下一秒,王凤珠就看到站起来能达到一米八,体重快八十斤的威风,飞快地朝她扑来。 “啊!!” 她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跑! 一口气跑出去五十米,才听到林浔幽幽道:“原来王凤珠脚崴了都能跑这么快,这身体素质,不去练个铁人三项,真是可惜了。” 第32章 贱啊!真的太贱了! 周围传来一阵嘲笑声,王凤珠此时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林浔耍了! 万军皱眉,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你的脚没事?” 万军没想到王凤珠竟然会骗他,两人从前是同学,后来她男人去世后,万军看在王凤珠孤儿寡母的实在可怜,所以每次她来找自己帮忙,他都不会推脱。 可他万万没想到,看上去楚楚可怜的王凤珠却是在装病。 “不是!万军哥你别误会,我是一下太紧张了,我怕那条狗咬我!” 王凤珠想解释,但根本没人相信,如果她的脚真的受了伤,就算怕狗咬,那跑起来的动作明显会一瘸一拐,不可能跑的像正常人那样,毕竟身体下意识的反应是不会骗人的。 可王凤珠刚刚逃跑的样子,两条腿都倒腾得快飞起来了,说自己脚疼?骗鬼呢! 她要真受了伤,让万军去帮忙,还算是情有可原。 但她明明没受伤,还一大早就把万军喊出来,又是挑水又是砍柴的,甚至假装被侯彩霞推倒,导致万军和侯彩霞吵架……这也太下贱了吧! 大家本来就看不惯王凤珠经常装柔弱占便宜,这会儿心里更是鄙夷了。 陈主任没好气道:“行了,万军你赶紧把你媳妇送医院,照顾好她。” “王凤珠,我之前就说过,你有什么不方便,你就去找哨兵帮忙,你是烈士家属,如果真有什么难处,大家都不会坐视不管。” “但是你也不能故意没事找事,那么多军嫂都能去挑水、砍柴,怎么就你王凤珠最金贵,这些都不能干?” “咱们家属区也是部队的一部分,都是要讲纪律讲团结的,成天吵吵闹闹、屡生事端的人,那就是老鼠屎!以后再有这种影响集体团结的行为,我绝对不会姑息!” 陈主任最后一句话虽然没指名道姓,但谁都知道说的是王凤珠。 王凤珠一直觉得自己长相不错,又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即便男人死了,家属区的这些军嫂也没几个能比得上她的。 可是现在,她被陈主任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骂了个狗血淋头,她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 不仅是丢人,她更怕万军以后都不理她了,这两年,她从万军手上可是唠叨了不少好处的,要是他再也不接济她了,那他们家的日子肯定没那么好过了。 王凤珠又气又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周围看热闹的军嫂都走光了,突然一道声音传来:“凤珠嫂子,你没事吧?” 王凤珠抬头,发现是袁雅晴。 袁雅晴故作抱怨道:“你说这林浔也真是过分,她自己和男人不清不楚的,不去反省,竟然还有脸来找你和万营长的麻烦,真是不要脸!” 王凤珠连忙追问:“雅晴妹子你说什么?她和谁不清不楚的?” “就是霍团长的警卫员小王啊!”袁雅晴压低声音,“你不知道,霍团长去出任务好几天了,这些天林浔上下班,都是小王接送的。” 霍俨州早就跟小王说了接送林浔下班的事,但林浔不太好意思麻烦他,每次从农场回家属区的路上,经过军人宿舍时,她就让小王先回去,自己再驾车回家属区。 这样一来,小王不用多跑一趟,从宿舍到家属区的这段路上也没什么雪,林浔自己驾车也不会不安全。 所以家属区的人都不知道这件事,可是袁雅晴在农场上班,每天都能看到小王过来,而且他和林浔有说有笑的,看上去十分亲密。 袁雅晴说完,王凤珠狠狠一跺脚:“这个贱人!” 今天的事都怪林浔,如果不是林浔,侯彩霞早就被万军骂死了,自己脚受伤的事也不会戳穿,更不会当众丢尽了脸面! 既然林浔要帮侯彩霞,那就别怪她新仇旧恨一起算,狠狠地报复回去了! 侯彩霞一开始只是装晕,但她这些天确实太累了,体力严重透支,直接昏睡了过去,直到万军把她送到医院,被医生按了按人中,这才缓缓转醒。 “行了,她是太辛苦了,好好休息两天就没事了。” 医生一走,万军有些不好意思,半晌才开口道:“你好些了吗?” 但侯彩霞直接把头一偏,看都不想看他。 万军一噎,也有点生气了,他觉得自己也没做错什么啊,他又不知道王凤珠是装病,侯彩霞大庭广众之下跟他吵架,现在又给他甩脸子,他还有面子吗? 怕他又说出什么气人的话来,林浔赶在万军开口前道:“万营长,你还是先去看看小丫吧,让侯嫂子休息一下。” 林浔是霍俨州的媳妇,她说的话万军不敢不听,只能道:“行,那就麻烦你了,林同志。” 等他离开后,侯彩霞才睁开眼:“小浔、月容,今天真的谢谢你们了。” 侯彩霞虽然在装晕,但林浔收拾王凤珠的时候,她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当即差点笑出声来。 痛快!实在是太痛快了! 这两年她对上王凤珠永远在吃瘪,这还是第一次,王凤珠在她面前被教训得这么惨! 想起来她之前还担心林浔会被王凤珠欺负,现在看来,真是她想太多了,在林浔跟前,王凤珠就像耗子见了猫一样,连林浔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过! 大仇得报的侯彩霞高兴极了,由衷感叹道:“小浔,要是我像你这么聪明就好了。” 林浔笑道:“嫂子,你不是不聪明,你是太实诚了。” 她其实是个不喜欢管闲事的人,但这些天相处下来,能看出侯彩霞人品挺好的,性格也开朗,但她运气不好,遇上了万军这样的丈夫。 如果不是这段婚姻的磋磨,她会过得比现在幸福很多。 林浔问道:“嫂子,你还想继续跟万营长过下去吗?” 如果是林浔自己,她会选择离婚,离万军这种没担当的中央空调越远越好。 但她也明白,离婚不是两张嘴皮子一碰的事,侯彩霞有孩子有娘家,在婚姻上,她会有很多顾虑。 果不其然,侯彩霞想了想,还是选择:“我不想离婚,小丫还小,她不能没爸爸。” 她就是个大字不识的村姑,如果离了婚,小丫怎么办? 让小丫跟着自己,她连供孩子上学的钱都拿不出来,可跟着万军,有了后娘就会有后爹,到时候小丫在这个家更没好日子过了。 可这样下去也不行,如果王凤珠的事不解决,这个家里充满了争吵,小丫也只会跟着提心吊胆的。 “小浔,我知道你聪明,你有没有法子可以帮帮我?不管什么办法都行,我以后一定会当牛做马地报答你!”侯彩霞哀求道。 林浔知道她有多难熬,也想拉她一把:“法子倒是有,但嫂子你能做到吗?” 侯彩霞立马举手发誓:“我能!我一定能!” 林浔点头,说出了自己的计划,病房内,侯彩霞和何月容的表情都变了,“天啊!还能这样?” 从医院出来,林浔马不停蹄地去上班,好在小王早就在医院门口等着她了,“嫂子,吃饭了吗?” “吃了,今天又要麻烦你了。”林浔笑道。 “没事!” 等到了农场,林浔刚准备去给羊例行检查,就被孙书记叫住了: “小林,今天你把剩下的羊饲料都调配好,收音机里说接下来有大雪,你这两天就不用来上班了。有事的话,我会直接给你们家属区打电话的。” 林浔点头,之前说好了有暴风雪的,看来要到时间了。 下午照例是小王来接的她,今天小王直接把她送到了家门口,因为家里的水和柴火都没了,而且骡车上有好几个木箱子,是林浔在后勤部定做的兔子窝,还有几个用来种菜的木箱子。 实木打造的东西挺重的,小王帮她搬进去。 “嫂子咱们这还能种活菜啊?”小王惊讶极了,他来西北六七年了,还是第一次听说大冬天能把青菜种活的。 “应该可以,我想试试看。” 林浔之前种的韭菜和葱都活了,长得还挺好的,说明屋子里温度充足,确实能种活,她就去找村民买了点菜种子,打算种点青菜。 “要是能种活,到时候我做点芥菜饺子,让霍俨州帮你带过去。” 小王一想起林浔做饭有多美味,立马点头:“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完,他去挑水砍柴,林浔就进了厨房,虽说小王是霍俨州的警卫员,做这些是应该的,但人家帮了忙,总不能什么表示都没有。 每到这时,林浔就会特意多做点晚饭,给小王分一部分。 今天做的是土豆饼,土豆蒸熟压成泥,和面粉搅拌在一起,再往里面加点肉干、鸡蛋、酸辣萝卜干,用油煎成酥脆的薄饼,往表层抹点甜面酱,又方便又香。 林浔做了满满一饭盒,给小王分了一大半,小王笑得见牙不见眼。 他可太爱给林嫂子帮忙干活了,每次都有好吃的,拿回宿舍里,那些战友馋得嗷嗷叫。 夜里,就像孙书记所说的,很快飘起了雪花,越下越大,第二天起来,雪厚得都到人脚踝那里了。 林浔也就没去上班,但她也没闲着,这几天一直有人找她做鸡饲料。 饲料就是这样的,只要好用,那就有源源不断的客源,除非到了春天气温上升,不然在这之前,林浔就算整天坐在家里都有进账。 也就是现在还不能做买卖,不然她这些日子单凭卖鸡饲料赚的钱,估计都有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等到以后改革开放了,说不定她能直接开个饲料厂呢,这就赚翻了! 林浔越想越高兴,马不停蹄地忙了一上午,虽然饲料做得差不多了,但磨草药磨得手疼,她就干脆不做饭了,想着去食堂吃点。 可是刚走进食堂,她就感觉到了不对劲。 第33章 都说林浔是红杏出墙 有人在打量她,而且是那种很不友好的目光。 林浔飞快地扭过头去,却没发现对象,她以为是自己想多了,就没在意,吃了饭就回去了。 到了下午,雪停后,她准备去医院看看侯彩霞,小丫今天出院,地上滑不好走,林浔想去搭把手。 在去医院的路上,林浔又感觉到了有人在打量她,这次还一边看一边在念叨着什么。 隔得远,林浔没听清,对上她的视线后,那两个面生的军嫂讪讪笑了,而后飞快地走了。 这些天,因为鸡饲料的缘故,有不少陌生军嫂过来找她,但那些人都是很和善的,绝对不会像这样,仿佛带着某种敌意。 难道是发生了什么? 平常遇到这种事,林浔就去找何月容了,但何月容昨天就回了娘家,要三天后才能回来。侯彩霞一直在医院,显然也不会知道什么消息。 就在她思量间,突然面前出现了一道身影,熟悉地喊道:“阿浔。” 林浔一抬头,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医院门口,而此时站在她面前的,正是徐志成。 她皱眉,满脸防备。 徐志成心中一痛:“你就这么讨厌我吗?一看到我就满脸的不开心?” 林浔冷笑:“对啊,你才知道啊?有事说事,没事别挡道。” 徐志成没想到林浔会这么讨厌他,其实他早就想找林浔了,但他实在是抽不出时间。 自从上次变质羊肉事件后,他就被医院停职休息了,后来还是他师父给院长求了好久的情,才重新回来上班。 为了表现自己,徐志成这段时间丝毫不敢休息,一有空就待在医院,想靠着勤奋挽救一点形象分。 在医院忙得不可开交就算了,家里的袁雅晴也要应付。 徐志成原以为袁雅晴和林浔一样,被自己弄疼了,就会对那种事产生心理阴影,谈之色变。 可袁雅晴却恰恰相反,她就跟个女色鬼一样,一天到晚都想着那事,恨不得白天都拉窗帘上炕,张口闭口都是生孩子。 徐志成简直要疯了! 别说他没那能力,就算他是个健全的男人,也挡不住袁雅晴这样的女人啊! 徐志成精疲力尽,在医院又听到那些军嫂说林浔有多厉害,不仅是公社的兽医,还研制出了闻所未闻的鸡饲料,赚了一大笔。 越听,徐志成就怀念林浔,刚刚在楼上看到自己朝思暮想的身影时,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飞快地下了楼,就想和她说两句话,想知道她会不会也在想着他。 可他万万没想到,林浔不仅不想他,还看到他就一脸的不耐烦。 徐志成简直大为失望,“你为什么变成现在这样了?难道我们的婚姻对你来说什么都不算吗?阿浔,霍俨州他真的不适合你,和他在一起你是不会幸福的。” 霍俨州那种高高在上的人物,就算林浔能生育又怎么样,迟早有一天他肯定还是会厌弃她的。 林浔都要听吐了:“我和霍俨州怎么样,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徐志成你再找我说这些有的没的,别怪我找你们领导,举报你骚扰军属!” 林浔说完就跑,其实徐志成猜错了,她根本不是烦他,她是嫌他晦气!这种人简直比瘟疫还晦气! 不知道是不是徐志成太过晦气了,林浔从医院帮着侯彩霞接完小丫后,回到家就感觉肚子有点疼,急忙跑去了厕所。 家属区这边是公厕,环境有多差,那简直是可想而知了。 林浔深吸一口气进去,想着等以后她赚到足够的钱了,非要在家里修一个厕所不可。 不过公厕环境虽差,但显然有另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偷听八卦。 这不,林浔刚准备出去洗手,就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你说,林浔的那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啊?” “肯定是啊,传得有鼻子有眼的,要我说,林浔长得那么妖里妖气的,一看就不是老实的!” “可是霍团长条件那么好,她为啥会看上小王啊,小王能跟霍团长比?” “这有什么看不上的,肯定是霍团长嫌弃她不能生,两人感情破灭了呗!现在小王不嫌弃她,她还不巴巴的就靠上去了?” 林浔:“……” 她就说为什么总有人对她指指点点,原来还有这种传闻。 要是一般人,听到这话要不很生气,要不很羞恼,但林浔不是一般人,她直接站在公厕外面,面色不变地听完了全程。 听完后林浔也不走,站在原地,等里面讨论的人出来,看到她的身影吓了一跳。 “林、林浔你怎么在这里?” 林浔不答反问:“这位同志,你叫什么名字?” 被她问话的军嫂疑惑极了,但见林浔面色正常,以为她没听到那些话,心里松了口气,报出了名字。 林浔点头,又去问下一个,一共五个人,被她搞得满头雾水。 “林浔,你问这个到底是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去跟陈主任举报你们。”林浔轻飘飘地答道。 几个人都傻了:“举报我们?” 林浔点头:“是啊,你们在背后传我的坏话,破坏我的名声,我自然要举报你们了。” 众人更傻眼了:“原来你听到了?”听到了还能这么淡定? “不是,你不能举报我们,这些话又不是我们传出去的,就是讨论一下,这有什么好举报的?” 大家从来没见过这操作,以前不管谁说闲话,有些脾气爆的,当场就撕起来,好欺负的,就自己默默受着,哪有林浔这样动不动就举报的? 这,这简直是不讲武德! 林浔笑了笑:“想要我不举报也行,你们跟我走一趟吧。” 说完,就带着几人回了她家,而后拿出一张纸,“你们说这些话是从别人嘴里听来的,到底是谁的嘴里?还听过谁说这些话?” “每个人至少报出来五个名字,说出来了,我就放过你们。” 这几个人不想被举报,只能不甘不愿地说出了其他人的名字。 林浔一一记下,而后道:“行,那你们现在去把这些人叫过来,等他们来了,你们就能走了。” 等到下一批军嫂来了后,林浔同样是这个话术,让他们同样报出来五个名字,就这样一波又一波,整整一个下午,纸上差不多记载了半个家属区军嫂的名字。 林浔笑了笑,拿着纸就去找了陈主任。 傍晚时分,广播里突然响起了一道声音:“现在请所有人到食堂门口的空地集合,十分钟内,大家都不要缺席。” 广播说得没头没尾的,根本没说集合要做什么,但就是这样,才更能激起大家的好奇心,生怕有什么大事,一点都不敢耽误,立马往食堂门口赶。 等到了食堂,就看到林浔和陈主任站在那里。 不知道内情的人有些疑惑,知道发生了什么的人,心里就有些打鼓了:“林浔,你这是要做什么啊?” 林浔拿着喇叭:“今天,我发现家属区有关于我的一些谣言,现在我要公开发表声明。” “王建设同志是我爱人的警卫员,我爱人出去执行任务了,我平时又要上班,就委托王建设同志帮忙挑水、砍柴、上下班驾车,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却不想落到有些人眼里,成为了我红杏出墙,不守妇道。” “所以,我请了一些证人过来,替我证明。” 林浔直接把熊主任等人叫来了,每天小王接送他,农场众人都是看在眼里的,还有小王的战友们,小王什么时候出的宿舍,什么时候回来的,他们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林浔和小王之间本来就坦坦荡荡,这些人作起证来也是言之凿凿,有条有理的,比什么“听说”“有人说”有说服力多了,很快,之前那些说八卦的军嫂都沉默了。 话说完后,陈主任接过喇叭:“昨天我才提醒过,咱们家属区是一个整体,容忍不了任何破坏团结的事出现,现在就又出了这档子事。” “霍团长在外面执行军务,出生入死,他的爱人在咱们家属区,却被这么多人恶意揣测。你们都是军嫂,你们的爱人也都会出门,你们就没设身处地地想过,这件事有朝一日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吗?” 陈主任说完,所有人鸦雀无声。 “到底是谁最先开始传谣言的,现在站出来,还能宽容处理,不然待会儿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 何月容在一旁有些着急,这人肯定不会主动站出来的,但林浔说她有办法把罪魁祸首揪出来,可是这能有什么办法?他们根本没有证据。 第34章 霍俨州什么时候来的? 不仅何月容这么想,台下的王凤珠也是这么想的。 一开始知道林浔这么快就把这件事举报给陈主任时,王凤珠是有些害怕的,可很快她就不怕了。 就算这谣言是她传出来的又怎么样,林浔又不可能找到证据,因为根本没人能证明这话是她先说出来的。 也是打着这个主意,王凤珠才敢肆无忌惮地编造谣言,抹黑林浔。 凭什么万军给她挑水砍柴,就要被当众批评,小王帮林浔干活就一点事都没有? 身为一个寡妇,王凤珠很清楚名声对女同志的重要性,只要林浔和小王的事传出去,不管究竟是不是真的,那她的名声就都坏了。 像霍俨州这种地位的男人,能容得下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吗?不可能的!他肯定会跟林浔离婚! 林浔只能灰溜溜地滚出家属院,而霍俨州就会一个人独守空房。她就住在霍俨州隔壁,等林浔一走,她就找机会把霍俨州勾到手! 到那时,她就是高高在上的团长夫人,谁还会去搭理万军这个小小的营长? 想到这,王凤珠心中狂喜,差点笑出声来。 林浔的目光从王凤珠脸上划过,对陈主任道:“既然罪魁祸首不愿意站出来,那就说明这人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种人,也没必要给她留脸面了。” 陈主任:“行,小林,你把证据拿出来吧。” 这话一说,众人都有些震惊了,竟然还真有证据啊? 王凤珠咬了咬唇,不可能!这件事她做得天衣无缝,不可能有证据! 林浔突然笑了:“其实这件事很好解决,那个最先编造谣言的人,说我和王建设同志有不正当关系,理由是他接送我下班、帮我加挑水砍柴,这些事都是大庭广众之下发生的,任何人都有可能看到。 但有一点却很奇怪,她说王建设同志给我搬了家具,我还给王建设做了晚餐。那并不是家具,是我在后勤处定做的兔子窝,昨天才刚拿到。 她能说出这句话,就说明兔子窝搬回来的时候,她就在我家附近偷看,所以才知道得一清二楚。” 林浔说完,冲着一旁招了招手,一直乖乖待着的威风,立马跑了过来。 “大家都知道,威风很聪明,鼻子也很灵,在来之前,我已经带着它在我家附近转悠了一圈,让它记住了所有的气味。 现在,只要让威风闻一闻,就能找到那个趴在墙角底下偷看的人。” 林浔说完,众人议论纷纷: “我的天,还能这样?” “为什么不能,我听说边境的公安和军人,早就开始用狗搜查毒品了。” “这可是威风啊,这又不是一般的狗,你忘了它有多聪明了?” 王凤珠心跳加速,脸色发白,她没想到林浔会来这一招。 她确实是跑到林浔家偷看了,因为袁雅晴知道的并不多,她想要造谣,对于林浔和小王私下交往的事,肯定是知道得越详细越好。 家属区的院墙不高,搭个石头就能够到墙头,王凤珠在墙角下待了十来分钟,不可能什么都没留下。 可是晚上下了雪,那么大的雪,肯定把她留下的痕迹都盖得严严实实了,林浔别说找来威风了,就算再找来十条狗,也什么都发现不了! 这么想着,王凤珠又冷静下来了。 林浔已经带着威风开始找人了,陈主任让所有人都排成长队,威风低着头,在每个人腿上都伸长了鼻子闻。 现场一片寂静。 王凤珠排在中间位置,看着威风朝她的方向越来越近,心里也越来越紧张。 她告诉自己林浔是在故弄玄虚,但还是忍不住忐忑,直到林浔走过来,她的一颗心直接提到了嗓子眼。 “王凤珠,你躲什么啊,快凑过去啊!”旁边有人看到王凤珠不由自主地往后躲,好奇道:“你这脸上怎么全是汗?” 大冷天的出了一头汗,怎么看怎么可疑。 王凤珠找借口:“我,我有点怕狗。”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之前就是威风,拆穿了王凤珠装病的事。 林浔倒是很体贴,拍了拍威风的狗头:“这位同志怕狗,威风你走过去吧。” 威风走到王凤珠面前,同样是低着头开始嗅闻,和之前闻其他人没什么两样,脸上的表情一直很平静。 就在大家以为它要马上离开时,突然,威风飞快地咆哮起来,一口咬住王凤珠的衣角,喉咙里涌现出低吼声:“汪!” “你放快我!你快放开我!”王凤珠剧烈挣扎,棉袄都要被她拉扯破了。 “威风!”陈主任飞快赶来,“王凤珠!又是你在惹事!” 王凤珠猛地摇头:“不是我!是林浔故意陷害我!我什么都没做啊!” “还说不是你,威风都闻到了!”陈主任根本不信。 王凤珠声嘶力竭:“威风就是条狗,一只不会说话的畜生懂什么?林浔说它在围墙闻了一圈,但是昨天晚上下了那么大的雪,怎么可能还有味道? 而且我家住在林浔家隔壁,它闻到了我的气味不是很正常吗?你们这是迫害!故意设计害我!” 林浔突然笑了:“昨天确实下了雪,但是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 “你和万军见过面。” “侯彩霞的闺女最近高烧不退,医院开的中药,已经喝了三四天了,他们家全是一股子中药味。你让万军帮你干活,天天见面,身上自然也沾了中药味。” 一般的气味确实会被雪盖过去,但中药的味道那么冲,王凤珠在偷听时,一直靠在围墙上,昨天下了雪,却没什么风,中药味的残留人可能闻不出来,但狗却不一样。 尤其威风这些天一直在林浔家守着,对于周围的气味已经烂熟于心了,那突然出现的中药味,就跟一锅白粥里混入了一粒老鼠屎一样明显。 林浔说完,众人有一秒钟的震惊。 这该说什么,善恶到头终有报? 如果王凤珠没有勾搭万军,如果她注意点分寸,不和一个有妇之夫天天见面,那她还会染上中药味,还会再一次被识破吗? 王凤珠脸色发白,还在咬牙狡辩:“就算我偷听了又怎么样?我又没说错,你本来就跟别的男人卿卿我我……” “啪”!的一声,王凤珠直接被打懵了。 周围人也傻眼了,从林浔嫁过来开始,就一直温温柔柔的,所有人都没想到她还会当众打人。 “你竟然敢打我!林浔你这个贱……” “啪!” 又是反手一巴掌! 林浔冷声道:“你真是心脏见什么都脏!你以为人人都像你,离了男人不能活?只要看见女同志和男同志在一起就是造谣诽谤,你要是嘴这么臭,那就去厕所里好好洗洗,别在这里满嘴喷粪!” 王凤珠被打得脸颊肿起,简直像个猪头,周围的人看着都疼,他们都忘了,林浔就算再柔弱,那也是兽医啊,能给牛羊治病的女人,那是一般人吗? 这手劲该有多大啊! 林浔提高声音道:“陈主任,王凤珠对我的诬陷,已经对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我要求好好整治这种思想落后的蛀虫!” 陈主任:“王凤珠屡教不改,不仅要当众道歉,从今天开始还要罚做一个月的公共卫生,去扫公厕吧。” 王凤珠人都傻了,凭什么!林浔把她打成这样,半点损失都没有,她不仅要道歉,还要打扫公厕? 她正想大喊不公平,身后却传来一道严肃的声音:“不行!” 霍俨州面色发沉地从后面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常师长。 众人面面相觑,怎么回事?霍团长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听到了多少? 霍团长脸色这么难看,该不会真的觉得林浔红杏出墙了吧? 第35章 想举荐林浔做副主任 想到这个可能性,王凤珠一阵狂喜,刚想继续添油加醋,却见霍俨州牵起林浔的手,看都不看她一眼,直接对着常师长道: “王凤珠身为军人家属,恶意诋毁我妻子的名声,这是破坏军婚,被发现后还死不悔改,种种行为都反映出她思想道德败坏,这种人不配再留在家属区!” 王凤珠直接崩溃了,她原以为霍俨州会嫌弃林浔,会和林浔离婚,可她万万没想到,霍俨州竟然一个字都不问,张口就要把她赶出去! “不行!我不能离开家属区!我们孤儿寡母地离开了家属区就是死路一条啊!” 这一刻王凤珠真的害怕了,她没想到这个男人这么可怕,如果可以再来一次,再给她一百个胆子她都不敢招惹霍俨州了。 “我道歉!林浔我对不起你,我再也不敢了,你别赶我走!” “而且这事不是我一个人干的,是袁雅晴!是她指使我做的!” 人群里的袁雅晴目瞪口呆,随即尖叫道:“王凤珠你这个贱人!你陷害我!” “放你的屁!就是你指使我做的,你说你眼睁睁看到林浔和王建设不清不楚,故意引导我去揣测他们的关系!”王凤珠吼道。 “好了!都闭嘴!” 常师长头都大了。 霍俨州才刚完成任务回来,原本是要回去休息的,结果遇到了小王,知道了食堂门口发生的事后,立马就来到了他的办公室。 口口声声说自己妻子在家属区受了欺负,要常师长必须给他个交代,不然以后他出去出任务都无法安心了。 满头雾水的常师长连口水都来不及喝,就被霍俨州带来了食堂门口,他们到的时候,正好看到林浔对着王凤珠“啪啪”就是两个耳光。 常师长都愣住了:“这叫受欺负?” 霍俨州理直气壮:“当然,这是受欺负的自我保护。师长,别说我爱人曾经救过威风的命,就算没有,我爱人受了这么大的委屈,组织无论如何都要给她做主吧?” 常师长:“我又没说不做主!”真是难得,这小子从前提到结婚,那就是十窍开了九窍,一窍不通,现在结了婚,竟然这么维护媳妇了? 但霍俨州都开了口,这事确实影响恶劣,常师长就拍板道:“你们两个,从今天开始打扫一个月的公厕,还要写检讨,开检讨大会,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 开检讨大会那可不是一般的惩罚,是要当着全体军属做检讨,检讨信还要在公告栏上张贴一个月,在军区会传的人尽皆知,别想再抬起头来做人了! 常师长看向林浔:“小林同志,你还有什么诉求吗?” “有!”林浔拿出那张写满了人名的纸,“这上面的人都是诋毁了我的名誉的,我需要他们对我道歉。” 有军嫂傻了:“你不是说了只要我说出五个名字,你就不举报我吗?” 林浔笑了:“我确实没举报你啊,只要你们给我道歉而已。”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如果不让这些人知道诋毁她的代价,以后再有这种事发生,这些人肯定还是不长记性。 所以她就是要把这件事闹大,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林浔不好惹,以后再想找她麻烦,先掂量掂量能不能承受得住后果。 林浔都这么说了,又有煞神一样的霍俨州站在一旁,众人再不满,也不敢吭声,只能排着队开始道歉。 这件事给众人的心理阴影实在太大了,以至于后来再有人想说林浔坏话,立马就会被旁边的捂住嘴,大喊:“你疯了吗?没证据就敢诋毁林浔?她和她男人一个比一个可怕!” 这倒是后话,不过等人都散了后,常师长有些好奇道: “小林,我听说现在很多人在换你的鸡饲料,你今天让这么多人给你道歉,就不怕得罪他们,不用饲料了吗?” 林浔挑眉笑道:“师长,我做出来的饲料有多有效,用过的人都知道,如果因为这些事就放弃用饲料,这是他们的损失,不是我的。” 常师长一愣,而后大笑:“好啊!你这小同志,有傲气,还通透!不错!相当不错!” 军人就是要有一身傲骨,有傲骨的人才会有信仰,就像曾经无数的革命烈士一般,绝对不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妥协自身。 常师长当兵这么久,最看重的也是这种精神,现在许多新兵都失去了这种品质,没想到他在一个小姑娘身上看到了! 霍俨州回来了,威风就可以回去了,但它这些天跟着林浔都习惯了,完全不想走,林浔便牵着它往回走:“你今天可是功臣呢,回去我给你炖大骨头吃!” 而后看向身旁的男人,“你也是。” 霍俨州看她:“我怎么了?” 林浔轻声道:“谢谢你这么相信我。” 虽说她和小王的事是无稽之谈,但很多小肚鸡肠的男人,宁愿相信外人,都不相信自己的媳妇,只会一味地怀疑。 她和霍俨州只是搭伙过日子,没有感情基础,这种情况下,霍俨州刚回来,问都不多问一句,就坚定地站在她这边,林浔还是很高兴的。 霍俨州弯了弯嘴角:“所以你也要做点好吃的犒劳我?” 他发现林浔有这个习惯,开心了,要吃点好的庆祝;不开心了,要吃点好的变开心,好像不管发什么,都能靠“吃点好的”来解决。 但,过日子不就是这样吗?一日三餐,填满了一年四季,很平常,但却充满了一种让霍俨州无比安心的烟火气。 林浔想着今晚要大秀手艺给霍俨州一个惊喜,可等她回到家,最惊喜的人却是她。 “这是大米?霍俨州,你哪来的!”看着桌上放着满满一大袋、白花花的大米,林浔整个人都震惊了。 这些日子天天都是面食,天知道她一个南方人有多想念大米饭! 可西北这边,大米太少了,还以为要等到哪天去县里才能买到,没想到霍俨州却给她带了这么多! 看着她闪闪发光的笑容,霍俨州眼里也满是笑意:“回来路上买的。” 他说得云淡风轻,但一口气要买来十多斤大米,在这个年代可不是件容易事。 林浔抱着米袋,欣喜道:“那咱们今天中午就吃煲仔饭!” 正好之前买的砂锅能派上用场了。 想到煲仔饭酥脆的锅巴,香得流油的米饭,还有那越嚼越香的肉干,林浔就有些流口水了,“你去把何月容两口子叫来吧,这些天多亏了她陪我。” 霍俨州很快就回来了,坐在灶门口开始烧火。 林浔见他风尘仆仆的,眼里满是血丝,就让他去休息,都出去这么多天了,回来都不睡觉,还有力气烧火,这人是铁做的吗? 霍俨州却不想走,林浔不知道,回来的路程其实需要两天,但硬生生被霍俨州缩短了一半,日夜兼程。 程青松问他这么着急回去,是有什么要紧事吗? 霍俨州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只是感觉心里有些空落落的,仿佛缺了什么一样。 此时坐在灶膛前,看着烟雾中林浔姣好的面容,他才发觉心中的空虚,突然都消失了,就好像一张空缺的拼图,终于找到了最中心的那块碎片。 …… 霍俨州回来后,虽然还是话不多,沉默寡言的,但林浔莫名就感觉安心了许多,晚上睡觉都更踏实了。 一开始林浔还没发现,还是去了农场后,孙书记看到她第一眼就道:“这是发生什么好事了,这么开心?” 林浔摸了摸自己的脸,疑惑道:“有吗?” 怎么都这么说,刚刚她去给羊检查身体,熊主任也问她有什么喜事。 林浔想不通,索性不想了:“书记,你找我有什么事?” “是好事!”孙书记大笑。 前两天下大雪,林浔不在,牛羊也都待在棚里,隔壁农场的领导过来找孙书记喝茶,一进门,看到那修得整整齐齐的羊棚就愣住了: “老孙,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农场这段时间请高人了?” 孙书记和他关系不错,就把林浔的事说了出来,丹木尔大为震惊:“这是哪来的神医?你说的那什么饲料,能不能给我也弄点!” 丹木尔是本地人,也是牧民,从小就会放羊,但他再会放羊,也不能在大冬天变出新鲜草料来。 甭管他怎么精心准备,那些失了水分,口感变差的干草,羊群还是不爱吃,眼看着自己的羊一天比一天瘦,孙书记这边的羊却长得油光水滑的,那羊屁股更是圆润到不行,他怎么能不羡慕! 孙书记本来直接给他装点饲料,让他拿回去试试,但突然想到了公社竞选副主任的事。 其实他差不多五天前就给胡主任打了电话,胡主任直接道: “老孙,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之前我也想过要推举林浔,但还没开口,就被上面打回来了。” 原因也很简单,公社兽医站的副主任,那可不是随便就能决定的,必须通过县里的批准才行。 他们都知道林浔的能耐,可架不住林浔实在太过年轻了,怎么压得住场子?当当医生还行,想要当副主任,根本没几个人会同意。 “除非她做出了什么突出贡献,让上面的人都注意到了,那就有资本去争一争了。”胡主任说道。 突出贡献? 如果把这样饲料推广出去,让整个草原都知道,林浔研制的饲料有多好用,对羊群安稳过冬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这不就是突出贡献了吗? 只要林浔的名字能响彻整个草原,谁还敢嫌她太年轻? 孙书记无比激动,但他不敢太早告诉林浔,怕她期望太高,万一没成,就是巨大的打击了。 所以他只道:“我想着你去丹木尔的农场了解情况,看看这边的饲料配方需不需要改进。” 每个羊群都是不同的,因地制宜才能更快的让饲料发挥作用,才能让林浔饲料的名气传播出去! 林浔不知道孙书记在想什么,但这是她分内之事:“行,我现在就去吗?” “不用,等明天,他们农场的马有三匹不见了,今天出去找马,估计明天才有时间。” “行。” 去农场要等明天,但王凤珠两人的检讨会,可是在今天。 照例是食堂前的空地上,但今天再来这里,王凤珠和袁雅晴的心情,发生了惊天巨变。 军区难得一见的公开检讨,今天来的人比昨天还要多,不仅是军嫂,连许多军人都过来了,密密麻麻的人群,脸上全是鄙夷的目光。 尤其是那些被王凤珠带歪,排队道歉的军嫂们,简直恨死这两个人了。 “王凤珠这种人,害人害己,真是活该!” “没想到袁雅晴也是这样,亏得她还是高中生,还是知青呢!” “哎!我听说徐大夫就是跟林浔离婚后,娶了袁雅晴,这是咋想的啊?” “我要是徐大夫,我都要后悔死了!怎么摊上这样的女人!” 听到这些话,袁雅晴气得差点吐血! 第36章 小黑是京市大人物的孩子 这两天袁雅晴的日子是水深火热。 自从被常师长公开批评后,不管走到哪,都会被人指指点点,尤其是回到家,蔡金花更是指着她的鼻子破口大骂。 “天爷啊!我们徐家怎么娶了这么个蠢笨如猪的儿媳妇啊!你看看你干的好事,自己没脸,还连累我们,咱们徐家的脸都要被你丢尽了!” 这要是以往,袁雅晴肯定早就跟蔡金花吵起来了,但现在她根本顾不上蔡金花了,生怕徐志成会因为检讨的事嫌弃她。 “志成,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看到王凤珠心情不好,为了安慰她,才跟她说了林浔的事,谁知道她竟然反咬我一口!” 徐志成眼底满是阴鸷,他娘说的没错,袁雅晴这个女人真是愚蠢! 她陷害林浔没问题,最好能真的把林浔的名声毁了,让她和霍俨州离婚,自己就能趁虚而入。 可她不该用这么愚蠢的方式! 偷鸡不成蚀把米,他在医院的名声本就岌岌可危,现在好不容易挽回一点,又被这个女人给连累了。要不是她还有利用价值,徐志成就直接离婚了! 徐志成深吸一口气:“行了,这段时间你就好好反省,不要再给我闹什么幺蛾子了,早点让这件事过去!” 徐志成说完就去了医院,晚上都不愿意碰她。 袁雅晴忍不住想,徐志成是不是对林浔还余情未了,所以才会这么生气? 再一想到是因为林浔,她现在还要做检查、扫厕所,成为了整个家属区的笑柄,袁雅晴简直要恨死林浔了! 不行,她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了,她要马上找到那个小瞎子,成为大人物的恩人,把林浔狠狠地踩在脚底下! 只是,那个小瞎子到底在哪? 袁雅晴这些天已经找了好几个地方,还跟不少人打听了,都没有瞎眼小孩的消息,她都忍不住怀疑,上辈子是不是自己听错了,那孩子根本不在草原上? 就在她忍不住犯嘀咕时,这天刚来到农场,就听到黄晓晓正在和一个牧民说话:“大叔,我还想跟你买点羊奶。” 知青们的日子不好过,想改善伙食又买不起肉,就只能买点便宜的羊奶,虽然羊奶味道不咋样,但至少能补充营养。 袁雅晴听到黄晓晓要买羊奶也没多想,她上辈子没少喝羊奶,现在想到那个味就反胃。 正准备走开,却听到那牧民道:“不好意思啊同志,我们家的羊奶现在给孩子们喝了,没多余的了。” 黄晓晓急了:“可是你之前不是说你家小孩不爱喝那个吗?”达姆家的羊奶可是最便宜的,找别人至少也要贵个两分钱。 达姆点头:“是我们牧区的一个孩子,她妈死了,眼睛还瞎了,特别可怜。” 林浔早就给了钱的,达姆家又只有一只下了崽的母羊,那点奶只能留给小黑喝。 达姆都这么说了,黄晓晓也不好再纠缠了,她刚准备走,就听到一道尖锐的声音传来:“什么,那小孩是瞎子?!” 袁雅晴笑出了声,太好了!终于让她找到了,她马上就要发财了! 黄晓晓皱眉:“袁雅晴你还是个人吗?那孩子都那么可怜了,你还笑得出来?” 一旁的达姆也是满脸鄙夷,虽然不至于每个人都像林大夫那样心地善良,但袁雅晴这种情况下能笑得这么高兴,也太没同情心了。 袁雅晴连忙收敛笑意,故作悲伤道:“不是,我就是太惊讶了。” 可以她演技太差,根本没人搭理她,眼看着黄晓晓要走,袁雅晴连忙跟上去:“刚才那个牧民住哪?叫什么名字?” 黄晓晓觉得袁雅晴结婚后真是越来越奇怪了,“你问这个做什么?” 袁雅晴找了个借口:“没什么,我想找那个牧民买点羊皮做靴子。” 黄晓晓冷哼:“你之前不是说羊皮做的靴子太丑,打死也不穿吗?” 他们刚下乡的时候,本地牧民对他们还是挺热情的,可袁雅晴仗着自己是京市来的,嫌弃这个嫌弃那个,说了一大堆得罪人的话,这才导致农场的人看知青们十分不顺眼。 想到这个,黄晓晓白了她一眼,直接走了。 “神气什么,我找别人问去!”袁雅晴拿出自己结婚剩下的喜糖,问了两个牧民,终于知道了达姆的名字和住所。 瞬间,袁雅晴也顾不上干活了,又一次请了假,溜到牧区找人。 达姆住的牧区不大,屋子都集中在一起,袁雅晴又找了两个孩子,给了两块糖后,很快就找到了小黑。 按照上辈子的情报,这个小黑在草原上受尽虐待,吃不饱穿不暖,都没能熬过这个冬天,高烧引发肺炎去世了。 也是因为她的事迹太过可怜,引起了公社妇联的注意,把这件事写成了文章,投到出版社,呼吁家长善待孩子。 可谁知报纸被京市的大人物发现了,这才揭开了小黑的身世之谜。 这样看来,小黑现在应该过得特别惨。 但是没关系,越惨越好,只有她过得惨,自己对她好了,这孩子才能记得住她的恩情,到时候的回报才会越大! 抱着这样的想法,袁雅晴激动不已,可下一秒,当小黑出现在她面前时,脸上的笑容猛地凝固了。 不是说无比凄惨,被所有人欺负呢? 为什么她身边围着这么多孩子,还都有说有笑的。 不是说吃不饱穿不暖吗? 为什么她身上穿着这么厚的棉袄,脚上的鞋虽然脏,但也看得出是羊皮靴,哪怕是在雪地里踩都不会进水,更不会冻脚。 袁雅晴傻眼了,她无法理解,为什么眼前的事实和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这一刻,她突然想到了吕毓芝。 吕毓芝本来死在那场车祸里的,但林浔莫名其妙的一个电话,却令她避开了车祸。 难道小黑的改变也和林浔有关? 不!不可能! 她是因为重生,知道内情后才会过来找小黑,林浔又没有重生,她怎么知道小黑是谁,又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帮助一个瞎眼小孩呢? 袁雅晴扯了扯嘴角,露出个笑容,走到小黑面前,温柔道:“小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捡牛粪,不冷吗?” 先和小黑打招呼,给块糖,小孩嘛,最好哄了,尤其是小黑这种从小被欺负的小可怜,只要她给点善意,肯定就感激涕零了。 到时候,她再提出带小黑去公社饭店吃饭,趁机去公安局报案,说小黑的家人是人贩子,等公安联系上京市那边,那她这个救命恩人,还怕没好处吗? 袁雅晴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可谁知她刚开口,小黑都还没说话,旁边一个大孩子却道:“阿姨,你是不是眼睛不好,我们难道不是人吗?” 这是达姆的大孩子,他普通话不好,但说出的话成功让袁雅晴哽住了。 这死孩子! 袁雅晴磨牙:“当然,我是说她这么小,怎么就出来捡牛粪了?” “捡牛粪烧啊,不然哪来的柴火做饭?” 全程都是那个大孩子在说话,小黑一直闷着头捡牛粪,看都不往旁边看一眼。 袁雅晴心想,这真是瞎子吗?该不会是个聋子吧? 正当她准备上手扒拉一下小黑时,达姆媳妇看到这一幕,连忙跑了过来,招招手把几个孩子都喊到自己身边,警惕道: “你是谁,你要做什么?” 袁雅晴更愣了,不是说小黑只有个虐待她的爹吗,这女人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是知青,过来是想买点羊皮的。”她试图从达姆媳妇手中套出点消息。 但达姆媳妇越看她越可疑,谁买羊皮不找大人找小孩?“不好意思,你去别人家看看吧,我家没羊皮了。” 说着,就带着几个孩子离开了。 “哎!”袁雅晴狠狠地跺了跺脚,“这什么人啊!简直有病!” 她没想到计划会进展得如此不顺利,但她又不能过于明显,万一其他人看出什么不对劲,提前报公安了怎么办?那属于她的功劳不就被抢走了吗? 所以袁雅晴也不敢停留,只能沉着脸走了,想着明天再来。 …… 另一边,林浔今天直接去了隔壁丹木尔的牧场。 说好了今天过来给羊配饲料,丹木尔早就在牧场门口等着她了,“你就是林大夫吧?真是年少有为啊!” 孙书记说过林浔年轻,可丹木尔没想到她这么年轻,还格外的漂亮,这要不说,谁敢相信这姑娘竟然是兽医啊? 林浔笑了笑,“您好,孙书记说您农场的马养得特别好,真是久仰大名了。” 丹木尔祖上是专门养御马的,现在驯起野马来,也是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听林浔这么说,顿时乐开了花,一边说着驯马的事,一边带着她往羊圈走。 这边的羊圈就和孙书记农场,出现疯羊病前的羊圈差不多,都是三面封闭,另外一面用木门做遮挡,透气不错,但保温效果就不行了。 不过丹木尔别出心裁地在羊圈里搞了个火盆,里面烧羊粪取暖,还在墙角垫了厚厚一层干草,羊睡在上面也会更暖和。 看得出来,这是一个真正爱护牲畜的人。 林浔松了口气,知道待会儿不管检查出什么,都能实话实说了。 第37章 朝着副主任的位置进发 “林大夫,怎么样?” 虽然孙书记说得天花乱坠,夸林浔的医术有多大,本事有多大,但丹木尔见到林浔的第一眼,还是本能地有些不相信。 可当林浔走进羊圈,抓起第一只羊开始检查的时候,丹木尔就知道他错了。 他是个懂行的人,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有时候只需要一眼,他就知道眼前人有几斤几两。 尤其是当林浔只花了一个小时,就粗步检查完了所有的羊,拍了拍手上的灰,准确无误道:“这些羊状态还不错,就是有些偏瘦。有五只快要生了,最好隔离开来,有两只羊后腿被山羊角顶坏了,有点发炎,要擦点药。” 丹木尔简直目瞪口呆,好家伙,才一个小时啊,就和他每天例行检查出来的结果一模一样。 关键是他天天和这些羊打招呼,才能做到如此熟悉,可林浔从来没来过,却能这么迅速,可想而知她的医术有多好。 “林大夫,你太厉害了!”这一刻,丹木尔放下了所有的不信任,终于明白了孙书记为什么这么器重林浔了。 他迫不及待地问道:“那我这些羊,吃饲料能行吗?” “能行,不过可以减少两味药。” 孙书记农场的羊,之前经历过疯羊病,体质更瘦弱,所以在药材里,林浔加入了更多滋补的成分。 但是丹木尔的羊比较健康,只要开胃调理肠道就行了,不需要太补。 过犹不及,任何方面都是这个道理。 林浔跟着丹木尔去了办公室,把需要的所有原材料写出来,等到备好后,就开始指导牧民们调配饲料。 林浔道:“先吃两天,如果没有效果,你随时过来找我。” 不过林浔这次想错了,因为等到第二天中午,她刚准备去食堂吃饭,就看到了骑马过来的丹木尔。 丹木尔脸上的笑容遮都遮不住,大声道:“林大夫,你那个饲料真的有用!羊群的胃口真的好转了,尤其是那两只后腿受伤的羊,本来都不吃东西两天了,昨天喂了一顿药水后,食欲很快就恢复了!” 林浔笑了:“那就好。”虽说她对自己的饲料有信心,但真的能派上用场,还是松了口气的。 不过她有些疑惑,“您现在过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 这会儿可是饭点,看丹木尔这样,估计没吃饭就赶来了,这也太激动了吧? 丹木尔却道:“不是啊,是你们孙书记让我来的。” 说曹操曹操就到,孙书记正好从办公室里出来准备吃饭,看到他们了,连忙招了招手,示意他们都过去。 林浔满头雾水,还是跟着进去了。 一进屋,孙书记就问道:“怎么样,小林配的饲料管用吧?” “管用!”丹木尔又详细说了一遍。 “好!我就知道!”孙书记一拍手,“小林,你吃完饭了收拾收拾,我们一起去公社找胡主任,今天下午他正好有空。” “找胡主任干什么?”难道是有什么动物要治病?可是也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啊。 孙书记就笑了:“本来想卖个关子的,算了,我就直说了。” “我打算推举你成为兽医站下一任副主任。” 林浔觉得自己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可这下还是被震惊到了:“副主任?” “没错,刘三亮被开除后,这个职位一直空缺着,胡主任觉得不能再让没医术的外行人当副主任,就决定从现有的这些兽医里选一个合适的。你也是公社的兽医,当然也能试试。” 林浔从来不是个自卑的人,相反,她还挺自信的,可不管她有多自信,这会儿听到孙书记的豪言壮语,确实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才成为兽医多久,一个月都没有,竟然就去争夺副主任的位置? 这,真的能行吗? 孙书记看出她的忐忑,笑道:“小林,你是刚来没多久,不知道那些人的水平如何,但我了解。” “说句心里话,但从实力方面来说,你不会被任何人差。” 孙书记在农场干了这么多年,所有的兽医他都打过交道,这也是为什么他敢推举林浔的原因。 “可是大家不会只看实力。”一旁的丹木尔道,他不知道孙书记竟然在打这个主意,一开始也是十分震惊,冷静下来后,又觉得他能理解孙书记,林浔确实有这个能力。 可能力强并不能说明一切,因为年龄、经验、管理水平……等等,都是选择副主任必不可少的条件。 孙书记摆摆手:“我知道,所以小林你可以另辟蹊径,从饲料入手。” 林浔明白了,既然年龄和经验是她的弱势,但她可以用自己的强势来弥补,就比如饲料。 在她之前,草原这边,还没有任何人进行过这方面的研制,这就是她的优势。 “孙书记,谢谢您信任我,我愿意去试试!” 林浔不是畏畏缩缩的人,既然孙书记都愿意给她这个机会,她有什么好担忧的?大不了就是选不上呗,这又不丢人。 可要是选上了,那她就是公社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副主任,别的不说,至少工资能又上一个台阶! 以前她的梦想是在京市买两间四合院,要是成了副主任,说不定就能买三间了呢? 为了四合院,她冲! 三人飞快地吃完了午饭,坐着马车去了公社,胡主任已经在办公室等着他们了。 一进门,孙书记就拿出了一个笔记本,上面是自从羊吃饲料开始,产生的体重变化,这些都是林浔每天上班后一个个记录下来的,白纸黑字,也是最直接的证明。 饶是在电话里已经听孙书记说了这事,这会儿看到纸上的数据后,胡主任还是忍不住惊讶:“这是真的?” “千真万确,都是小林和其他人一起称的重,做不得假。”孙书记又道,“丹木尔,快把你农场的情况也说一说。” 像丹木尔这种做实事的领导,最喜欢的就是有真才实干的人,尤其林浔调制的饲料是真的有用,所以他毫不吝啬地夸奖了林浔,不仅是饲料,就连她的医术都夸了个遍。 听着这两人一句又一句的夸赞,林浔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原来她这么厉害啊? 胡主任目光灼灼地看着林浔:“小林,你的这些饲料,所有羊都能吃吗?” 通过观察孙书记和丹木尔两家农场的羊,林浔发现草原上的羊应该都是差不多的,只有身体状况的差别。 林浔:“可以,不过为了让饲料效果最优,最好还是进行适当的调配。” 胡主任:“那牛和马呢?” 林浔点头:“也能配出适合它们的饲料。”怕胡主任不相信,她还特意把鸡饲料的事说了一遍。 “好好好!”胡主任激动不已,一连说了三个好,“你的医术我放心,这样,我现在就给所有生产队和农场的负责人打电话,让他们过来开个会,如果他们需要,你就给他们也配上饲料。” “放心,如果效果真的这么好,公社肯定少不了你的奖金!” 胡主任只说奖金,不提副主任的事,林浔笑着应下,半点没有着急。 今天天气不错,除了有些在偏远牧场过冬的生产队,其他地方的负责人们,在接到电话后,很快就过来了。 一开始胡主任只说了要开会,大家还满头雾水,直到胡主任提到饲料后,众人就来了兴趣: “真的有这么好的东西?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如果真有用那我愿意试试,我们生产队的母羊多,好几只母羊都快没奶了。” “我这也是!上次被野狼咬死了十多只羊,气死我了,剩下这些我非得好好护着不可!” “主任你快把饲料拿出来啊,我下午回去就试试!” 胡主任笑眯眯的:“稍安勿躁,这饲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调配,你们需要的话,就报个名,明天我就让林大夫过去。” “林大夫?咱们公社啥时候多了个林大夫?”有人不解道。 这边的兽医全都是本地人,哪怕取了汉文名字,大家私下称呼也是原名,胡主任介绍林大夫,说明这人肯定是新来的。 “莫不是从城里来的专家?我听说有些专家可厉害了。” “还有大学里的老师,胡主任,你可真厉害,连城里的大学老师都能请来!” 在议论纷纷中,会议桌的角落里,林浔站起来,挥了挥手:“大家好,我叫林浔,是公社新来的兽医。” 一道道目光集中在林浔脸上,瞬间,现场寂静无声。 过了半晌,不知谁来了一句:“这是干啥?开玩笑还是逗人玩?” 这边能当上生产队和农场负责人的,大部分都是本地人,就算不是本地人,也是上了年纪的男同志们,总之全都长得十分魁梧,粗枝大叶的。 这个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林浔。 这场景,怎么形容呢,就像是一群大灰狼里突然混进来一只兔子。 第38章 他不是个哑巴吗 在一片寂静中,胡主任轻咳两声:“我说的饲料,就是林浔同志配置的,需要的话,现在大家就能报名了。” “胡主任,我这边就先不用了吧,我怕羊吃不习惯。” “我这也是,农场的草料太多了,先吃完再说吧。” 瞬间,原本激动不已的众人,齐刷刷全都转变了口风。 有个心直口快的还直接道:“胡主任你这也太容易被骗了,这么年轻一个女同志,瘦巴巴娇滴滴的,你说她是兽医,还会做饲料?怎么可能!” “别到时候把我们农场的羊全给害死了!” 孙书记立马就有些生气了,这人怎么说话的?你不相信就算了,又没人求着你信,但你也一上来就否认林浔的医术啊! 林浔倒是不生气,毕竟这种情况她早就预料到了,与其说些有的没的,还不如直接用真本事说话。 她笑了笑,把农场记录羊体重的笔记本放在众人面前,朗声道:“我知道我刚来公社,大家对于我还不怎么信任,这很正常。” “但是你们可以看看这些数据,这些都是我们农场的羊在吃了饲料后,产生的体重变化,是好是坏,大家看完就会有定夺了。” 人的嘴会说谎,但数据不会,白纸黑字的就摆在眼前,根本做不了假。 在场的众人都是负责人,养牛养羊这么多年,经验十足,太清楚一到秋冬,新鲜草料不足后,羊群食欲不振、体重下跌的危害了。 也正是因为清楚,所以这会儿在看清楚了那一个个数据后,才会更加震惊。 “这些是真的?这些羊不仅没瘦,竟然还胖了?!” “该不会是怀孕了才胖的吧?但也不可能每只都怀孕啊。” 孙书记连忙道:“当然是真的,这些数据我全都抽查过,半点不少!” 孙书记在农场干了这么多年了,别的不说,人品方面是绝对没问题的,更何况他刚说完没多久,丹木尔也跟着道: “我也能作证,虽然我农场的羊才刚吃饲料没多久,体重还没变化,但进食量确实比昨天要多了至少三成!” 就连胡主任都跟着道:“林浔同志的医术你们完全不需要担心,我是亲眼见过的,就连胎位逆转难产的母牛她都能救回来,我敢说,咱们公社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还有这么好的医术!” 一句又一句,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如果说孙书记还可能因为和林浔一个农场而偏袒她,但是丹木尔和胡主任就没可能了,尤其是胡主任。 别看他平日里很和蔼,实际上特别严格,这还是大家第一次,听到他这么夸奖一个人。 瞬间,大家看向林浔的目光就有些不一样了。 再加上表格上的数字实在太让人心动,最终,还是有两个生产队的负责人忍不住了,在报名表上填上了自己的名字。 “林大夫,接下来就拜托你了!” 林浔笑着道:“放心吧,你们绝对不会失望的。” 整个西北草原这边,总共有二十多个农场和生产队,虽然今天愿意报名的,连总数的零头都没有,但林浔半点不气馁。 万事开头难,只要有人愿意相信她,给她尝试的机会,那她一定能抓住这个机会乘风破浪,让饲料的名气响彻整个草原! 这么想着,林浔简直是热血沸腾,第二天一早,冒着大雪就去了生产队。 生产队和农场相比,羊群的规模要更大一些,由四五个牧民统一管理,品种还是常见的绵羊和山羊,但母羊,尤其是带崽的母羊特别多。 负责人道:“林大夫你也看到了,我们这里小羊太多了,但是羊奶不够,我就盼着这些母羊能多吃点饲料,多下奶。” 林浔明白他为什么愿意冒险尝试饲料了,不是这个负责人思想先进,而是被逼无奈。 如果母羊奶水不够,小羊的生长速度变慢,体质也不好,等暴风雪一来,就只有死路一条。 她想了想道:“我可以在饲料里加点滋补催奶的药,这样奶水会更多一些。” 负责人大为惊喜:“真的?还有这种药?!” 他以前也为这事头疼过,特意去公社找了好几个兽医问,但没有一个人有法子的,现在听林浔这么说,激动不已,忙道: “要是真有办法,等过年的时候我给你送十斤羊肉!” 林浔哭笑不得:“不用,您太客气了,这是我的分内之事。” 她一边在纸上写着药方,一边道:“不过这样一来,带崽母羊和其他的羊就要分开喂食了,除了吃食,饮水和羊圈也要改进一下。” 林浔毫不藏私,把自己发现的问题都说了出来,负责人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认真,直接拿了纸笔过来,一边记一边在心里发誓,十斤羊肉不够,等过年了,他要给林大夫送二十斤! 两个生产队离得近,情况也是差不多了,一个上午就全部弄完了。 林浔坐着马车回到农场,孙书记跟她说了个好消息:“小林,你不是要介绍人过来工作吗,正好,马棚那边多了个位置,随时可以上工。” 之前本来说要等年后的,但谁知有个看马的牧民家里有事,要请假,正好多出来一个岗位。 林浔眼前一亮:“谢谢书记,那我待会儿就去通知那个人!” “嗯,工资不高,一个月只有五块钱,但是包吃包住。” “行,这就够了。”林浔最大的目的就是让小黑离得近一些,加上有了工作的约束,康连山也就不敢随便酗酒打人了。 工资低更好,高了也用不到小黑身上,还会被康连山拿去买酒喝。 这两天部队要组织拉练,霍俨州没空过来,林浔就自己驾车,下班后先去了一趟牧区。 小黑不在,达姆媳妇说她和其他孩子们去山坡上了,那边有很多木柴,捡回来可以烧木炭。 “林同志,有件事我得跟你说一下。”达姆媳妇压低声音道,“这两天总是有个面生的女同志过来找小黑,达姆说她是你们农场的知青,好像叫袁、袁……” “袁雅晴?” “对!就是她!” 林浔眉头一皱,奇怪,袁雅晴找小黑做什么?“她每次过来都干了什么?” 达姆媳妇回忆道:“不干嘛,就是跟小黑说话,又是给糖又是给肉干的,可热情了!” 达姆媳妇都碰到好几次了,但是袁雅晴特别警觉,每次达姆媳妇或者其他人一靠近,她就闭嘴不说话了,好像生怕别人听见。 糖?肉干? 这可不是什么便宜东西啊,哪怕是家属区,都有好多小孩一个月吃不了两块糖的。 “那她之前来过吗?” 达姆媳妇摇头:“没有,从来没见过她。” 突然过来找小黑,还出手这么大方,这就很有意思了。 林浔点点头,记下了这件事,眼看着天色快黑了,达姆媳妇要去把孩子们叫回来,林浔就独自去找康连山,想跟他说工作的事。 她来过牧区好几次了,但还从来没去过小黑家,倒是达姆媳妇给她指了指,说康连山带着小黑住在最东边的木屋里。 这会儿到了饭点,外面已经没什么人了,家家户户都冒起了炊烟,林浔从巷子后面穿过去,经过后门时,突然听到里面有人的说话声。 虽然说的方言,林浔听不到,但音色很明显属于两个男人。 林浔以为是康连山家来了客人,就没进去,继续在背风的地方等着。 差不多十分钟后,木门打开,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走了出来,十分警惕地看了看四周,骑着马车走了。 瞬间,林浔心里猛地一跳—— 不对! 屋子里明明有两个男人的声音,但只出来了一个人,那另一个声音属于谁? 康连山?可陈主任明明说过,他摔伤了喉咙,再也不能说话了,也因为这个连老师都当不成了。 越想越有蹊跷,林浔不再犹豫,重新绕到另一边,假装自己刚刚才过来的样子敲响了门。 开门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弯腰驼背,头发很长,把脸盖住了一大半,露出来的皮肤上满是伤痕,陈主任说过,这是被野狼追着从山坡上滑下去,被石头划破的。 康连山看到林浔十分惊讶,目光里满是疑惑。 林浔笑了笑道:“你好,你是康连山吧?我是陈主任的朋友,听她说过你的事。” 听到陈主任的名字,康连山的警惕才稍微消散,但人继续堵在门口,完全不打算请林浔进去。 林浔拿出一早想好的托词:“听说你们生活很困难,现在农场那边有份看马的工作,工资不高,但是包吃包住,条件比这里好很多,随时可以去上班,你愿意过去吗?” 一听这话,康连山开始飞快摇头,十分抗拒的模样,猛地一把关上门,不管林浔怎么敲门都不愿意开了。 第39章 失踪的小燕找到了? 回到家属区,林浔就和陈主任说了这件事。 陈主任点点头:“是这样的,之前我看他们情况很困难,还想着给他送点物资,结果他也是飞快的拒绝了。” 林浔:“您不觉得很奇怪吗?” 如果康连山是因为自尊心,不愿意接受陈主任的物资,那他为什么连工作都不愿意呢?工作赚的钱,都是靠自己的勤劳获得的。 而且这年头的工作十分难得,一份临时工都被抢破头,康连山生活这么贫穷了,林浔实在想不到他不答应的理由。 陈主任想了想:“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我听妇联的一个同事说,康连山以前被学校开除的时候,还去校长家求了很久,但他这样确实不能当老师了,就被校长好说歹说地劝了回去。” 如果说康连山是因为性格,或者外貌方面自卑,不愿意上班,也说得通,但他从前这么热爱工作,现在听说有了新工作后,神情却没有一点波动,甚至还很不耐烦。 这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再加上他屋子里莫名其妙的声音,还有袁雅晴突然找小黑的事,都令林浔越想越觉得有问题。 “这样吧,我明天再劝劝他。”陈主任道。 林浔点点头:“婶子,麻烦你问问他认不认识袁雅晴,但是不要太直接问。” 她觉得袁雅晴来找小黑,可能是和康连山有什么关系。 “好!” 陈主任走后,林浔想着问问霍俨州,她记得霍俨州以前是侦察营的营长,十分敏锐,说不定他能看出什么不对劲呢。 但林浔的问题最终还是没问出口,因为晚上八点,霍俨州才回来,身上被雪淋湿,脸色都被冻得有些发白了。 林浔一愣,刚想问他怎么不披个蓑衣,就被霍俨州一把抓住手:“找到了!林浔,我们找到了!” 林浔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找到了?” “小燕!刚刚巴松过来找我,小燕找到了!” 林浔猛的站了起来:“真的?小燕在哪?巴松确定吗?” “应该错不了了,我现在就要出发,你要不要跟我一起?”霍俨州望过来的眼神里满是激动与期待。 林浔看得出来他是希望她跟着一起的,“去!” “等等,我去拿点东西!” 时间紧迫,车子就在外面等着,林浔只来得及拿了个水壶,往里面灌上热水,还有两件厚衣服,一件给霍俨州换上,他的外套已经全湿了,这么冷的天,就算他比牛壮也顶不住啊。 剩下一件是给小燕准备的,她虽然不知道小燕现在如何,但按照梦里的情景,小燕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带上衣服至少能保暖。 哪怕已经有了消息,这件事依旧要保密,所以车子不敢开进来,停在比较隐蔽的地方。 林浔跟着霍俨州,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走出家属区好几百米了,才看到远处的车灯。 “霍团长,林同志。”巴松下车给他们开门。 车上要稍微暖和一点,林浔甩了甩快要冻僵的手,问道:“具体在哪里知道了吗?” 草原太大了,和内陆地区不同,这边很多地方是没有具体名字的,只能靠人的记忆,巴松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道:“有点远,至少也要五个小时。” 霍俨州这时才有机会跟林浔解释这件事。 因为有了林浔提供的雪豹皮毛的情报,霍俨州让人从枪支管理、和蒙国进行交易这两个方向分头查。 虽然有了具体的方向,但因为草原管理比较落后,加上游牧民族居无定所,查起来还是困难重重,一直到前两天,巴松才在一个牧民那里打听到了雪豹皮毛的事。 这些人住在北边,从前和蒙国的人有不少交易,后来政策缩紧,不允许做买卖后,交易就中断了,但是一提起雪豹皮,那个牧民就想起来了。 说三年前确实有人带着个小女孩来了牧区,那人说自己是汉族人,但是村里干旱,地里的粮食颗粒无收,怕饿死,就带着闺女逃难来了。 他手里有钱,买了两头羊就住了下来,这些年和附近的牧民相处的不错,但他带来的小女孩,却很少露面,整天被关在家里,就算是出门,也不跟任何人说话。 小燕失踪前,只有三岁,虽然有照片,但都过了五年了,样子变化肯定很大。不过霍俨州大哥说过,小燕从小就跟霍大嫂很像,尤其是一双眼睛。 巴松手里有小燕和霍大嫂的照片,拿给牧民看后,牧民表示确实很像。 “我又让牧民的媳妇去偷偷看过,那个小孩的胳膊这有块疤,霍团长说过,小燕的胳膊上也有,是她小时候被蜡烛烫出来的。”巴松道。 长得像,年龄对得上,就连疤的位置都是一样的。 也难怪霍俨州会这么激动了,林浔这会儿也有些心跳加速了,“咱们还有多久到?” 霍俨州没忍住笑道:“才出发半个小时,雪太大了,开慢点,要不先睡会儿吧。” 林浔点点头,确实,越是到了这关头,越是不能心急,万一出了什么事,那就功亏一篑了。 不过她这会儿也睡不着,心里忍不住在想,要是吕毓芝知道这件事了,该有多高兴。 “跟妈说过了吗?”林浔问道。 霍俨州摇头:“没,先等确定下来再说吧。” 他的声音有些滞涩,林浔知道他在担心什么,自从小燕和霍小妹失踪后,霍家找人的路上,得到了太多假情报,都是想通过这条路攀上霍家的。 霍家人已经空欢喜过太多次了,如果不能确定下来,霍俨州不想让家里人再白高兴一场。 吉普车在雪地里艰难前行着,巴松车技很好,但架不住雪太厚了,草原上人烟稀少,连路都没有,车辆一不小心就陷在了雪里。 林浔想下去帮忙推车,被霍俨州制止了:“好好坐着,晚上可能会有狼。” 林浔吓了一跳,也不敢下去了,她这种战斗力,真有狼来了,霍俨州还得分神保护她。 “那我给你们打手电,要是有狼我就提醒你!”林浔警觉道。 霍俨州眸中溢出笑意,“好。” 就这样一路上走走停停,终于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是早上五点,天边出现了熹微,怕过于引人注目,车辆不敢往牧区开,还是停在了没人的地方。 巴松道:“牧民告诉我,那个男人每天六点就会出门放牧,等他一走,我们就溜进毡包找人。” 巴松给了牧民十分丰厚的报酬,三人过去时,牧民特别热情的款待了他们,不仅有热水,还有酥油茶和炊饼。 林浔有些晕车,倒是不饿,就是很冷,捧着杯子喝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才感觉手脚暖和了过来。 巴松和霍俨州问了牧民几个问题,包括那男人来时的样子,以及他们生活中的状况。 按照牧民所说,男人明明说自己老家出现了饥荒才逃难过来,可是手里的钱却不少,不仅买羊买牛,还天天喝酒,花钱大手大脚的。 “确实可以,不过是毒贩就说得通了。”巴松小心嘀咕道。 等到了六点,男人出去放牧,牧民带着他们过去,“那男人喝酒时,经常会让我媳妇给他炒点下酒菜,所以我对他家还挺熟的,你们不用担心。” 推开毡包门走进去,屋里有些暗,周围的陈设和林浔梦中的差不多,尤其是头顶的雪豹皮,十分显眼。 “小佳,我是胡子叔,你起来了吗?”牧民敲了敲隔间的门,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等了好久,一张瘦瘦黑黑的小脸才出现在众人面前。 这小姑娘太黑了,看上去至少一两个月没洗过澡,脸颊上满是巴掌印,应该是不久前刚被人打过。 巴松暗骂了一声,霍俨州紧皱眉头,深吸了一口气,看向林浔:“能不能给她擦擦?” 幸好林浔过来了,不然他们几个大男人,都有些不方便。 小佳应该是认识牧民的,牧民和她说了之后,小姑娘点点头,答应了。 “去我那边吧,我烧点热水,放心,那男人至少也要中午才能回来。” 小佳是第一次见林浔,特别警惕,进了房间后,紧紧地拽着衣服,说什么都不敢把衣服松开。 林浔知道她肯定遭受过虐待,也不逼她,脸上满是温柔的笑意:“刚刚进你们家,我看到了很多草药,那是你采的吗,处理的真好,根部都保存得十分完好。” 听到林浔提起自己最爱的草药,小佳空洞洞的脸上才微微有了笑容,“是,我会用这个卖钱。” 见她愿意和自己交谈,林浔更耐心了,孩子就是这样的,她会有警戒心,但是不用着急,只要找到他们愿意聊的话题,很快就能拉近距离。 两人说了没一会儿,林浔再提出来要帮她洗澡后,小佳才没那么抗拒了。 衣服脱下来,林浔又一次沉默了,小佳很瘦,虽然没有小黑那么夸张,但依旧是皮包骨的,身上也满是大大小小的淤青,还有烟头的烫伤。 林浔不敢多看,不动声色地避开那些伤口,帮小佳洗了个澡。 洗完,穿好衣服后出门,霍俨州急不可耐地走了过来。 他太高了,冷着脸的模样又很凶,小佳吓了一大跳,林浔连忙道:“这个叔叔和我是一起的,他是个医生,想看看小佳的伤口,涂了药就不疼了。” 小孩都是怕疼的,小佳也是,她点了点头,颤颤巍巍地伸出了手。 霍俨州小心翼翼地接过,直接去看手腕内部的那道疤痕。 “怎么样?”林浔无比紧张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