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经商致富,怎么都叫我文坛魁首》 第1章 这特么还不如刁民呢! 大乾,莒南县。 正是草长莺飞二月天,青瓦白墙的庭院内,却传来激烈的争执。 “沈家姐姐,咱们两家相交多年,两个孩子的婚事也是早先定下,但如今平儿这……罢了!你我两家有缘无分,这婚事,还是退了吧。” “亲家母,有话好好说,平儿是顽劣了些,都是我这娘亲教子无方,您再给他点时间,男儿再年长些便能懂事了。” 沈平睁开眼的时候,只觉得周身疼痛不已,好似被泥头车碾过一般。 记忆袭来,脑袋抽搐般的疼痛。 沈平面容扭曲,渐渐回想起来,并不是好像……他真被碾了! 待他渐渐适应了周围的光线,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帘轻纱,典雅古朴的雕花屏风后,那堂屋正传来几人的谈话。 “这……” 混乱的记忆不断交织融合,沈平的脸色也变得越发古怪。 他此刻正身处大周王朝某隶下小县,沈家家境优渥,虽谈不上富甲一方,但在这小小的莒南县,也称得上小有家资。 而前身,便是这沈家独子——沈平。 “还好,还好。” 许是前世小说看得多了,得知自己情况的沈平,很快接受了现状。 甚至在弄明白前身的家境后,还偷摸着松了口气,只要不是什么刁民、庶子、打老婆的就行。 看来是老天爷开眼了。 前世当牛做马,一朝锦袍加身,这或许就是前辈们口中九九六的福报吧。 心念及此,沈平脸上漾开了一抹欣慰的笑意。 “我的好姐姐!平儿那是顽劣吗?那简直是丧尽天……” 屏风后的妇人为了留些颜面,怒声欲言又止,随后皱眉道:“以往小打小闹,妹妹我忍忍也就罢了,但这次闯了这么大祸事!放印子钱,这可是触犯了大周铁律!” “那老汉家的小女,模样我也瞧了,长得到有几分周正,我也不是那不开明的,若是平儿当真瞧上,迎回家纳一房小妾,我倒也无话可说,但是当着其父的面强占民女,你这……” 话音最后,妇人声线颤抖,怒到了极点,竟是连诉说都难以启齿。 放高利贷? 逼良为娼? 屏风后,躺在榻上的沈平笑意渐渐消失。 原本纷杂的记忆,渐渐熟络清晰。 是了! 沈家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家境,偏偏养成个心比天高的公子哥,前身自幼备受宠溺,纨绔成性,仗着出身在县城可谓横行霸道。 勾栏瓦肆的常客,赌坊酒家的小爷。 常年带着一帮泼皮无赖,到处惹是生非,便是衙门口的狗见了,不夹紧了尾巴都得被踹上两脚。 诸多罪行那不能说令人发指,简直是罄竹难书。 “操!这特么还不如刁民呢!” 沈平心下骂骂咧咧,牵动伤口顿时疼的倒吸一口凉气。 他周身这伤势,是在衙堂上被自己那亲爹打的。 若不是打的狠了,再加上老爹豁出去面皮,亲自带着赔偿金登门道歉,此等重罪岂能草草私了?只怕沈平这会还在牢中和鼠兄作伴呢! “怎么没打死这直娘贼的!” “嘶——” 沈平连连抽气,猛然间意识到。 哦!已经打死了。 那没事了。 料想沈老爷也没想到,自家儿子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是个外厉内荏的主子,本想着衙堂上来一出人前教子,结果下手重了些。 倘若他不穿越过来,已经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屏风外,客座上端坐着一位美妇人,旁边立着一位少女,那少女模样倒是生的极好,唇红齿白青丝成瀑,只是眉宇间似乎藏着一抹不屑,神情也满是不耐烦。 沈家主母,也就是如今的赵氏,两只手不断地摆弄着素缎襦裙,有些无处安放,好半晌才有些为难地笑道:“这不,他爹爹已经打过了,遭此一难,想必他也能迷途知返,我请先生瞧过了,说我家平儿,今后定能名震文坛,富可敌国……” 赵氏本是想夸上两句,好言再劝说一下。 岂料话音未落,一声轻笑便自那少女口中响起。 “赵姨娘,沈哥哥什么德行,您不知道吗?一个连童生都屡试不中的人,倘若真能名震文坛,那我大周怕是真的……” “嫣儿!” 钱氏见状,连忙皱着眉头一声呵斥。 少女轻哼一声,虽然没再出声,但眼中鄙夷却更甚了。 赵氏脸色越发觉得窘迫,自家孩子什么样子他岂能不知? 前些日子,那先生说的话,连她自己听了都觉得离谱。 少女声音透过屏风,床榻上的沈平听得直皱眉头。 明、沈两家自幼联姻。 那外面坐着的,只怕就是他指腹为婚的明家千金,明嫣,说来奇怪,自视甚高的沈家少爷,对于这个未婚妻却是情有独钟。 以至于,多数时候都不顾颜面,就为了博美人一笑。 只可惜……美人见了他,就笑不出来。 瞧见沈平就觉得心生厌恶的明嫣,每次没将其直接逐出门,已经是看在两家关系的份上了。 虽然前身的确是有些混账,但这位明小姐也称得上极品! 身为明家独女的她,整日流连各种文集诗会,凭借着买来的诗文,妄图博得哪位豪门公子的青睐,更有名言:宁为世子奴,不作贫夫妻。 “奇女子啊!” 沈平心生感慨,这种顶级名媛,已远非他这种凡俗所能拥有的了。 还是趁早让其他人享这个福去吧。 “赵姐姐,你也不要劝说了,咱们言尽于此。我知道,妹妹我说话难听,但当初若不是瞧着沈家家境不错,我岂能答应这门婚事!如今沈大哥升迁无望,你家平儿只怕连子承父业都做不到,这婚事已经是门不当户不对了,你说呢?” 话说到这份上,钱氏已经不留任何颜面了。 赵氏虽是一脸尴尬,但却只能赔笑应声。 就在这时,一个周身打着药膏、裹着白布的青年,披着一件长袍,一边穿戴一边不紧不慢地朝堂屋走来。 “啊~” 见状,钱氏顿时吃惊的捂住了嘴巴。 虽说沈平在衙门挨打的事情,她也略有耳闻,但没想到,那沈家大哥……下手竟如此之重,这该不是准备活活打死吧? 反倒是明嫣,瞧见沈平的瞬间,眸中的嫌恶便再也抑制不住了。 不等钱氏开口,便俏脸微寒道:“沈哥哥,你来的正好!刚刚的话我娘只怕已经说的很明白了,退婚一事你还是尽早答应,咱们好聚好散,别让长辈们闹得太僵……” “嗯,拿去吧。” 沈平走到了跟前,将一纸婚书平静的放在了桌上。 明嫣的声音戛然而止。 第2章 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 这是……婚书? 看着摆放在面前的婚书,在场三人皆是一愣。 其实,退婚这个事,此前也不止提及过一次了,每次都被沈平仗着蛮横的性子给糊弄过去了。 所有人都能看出来,沈平对明嫣欢喜的紧。 可今日,竟这般痛痛快快的便拿出来了? “平儿,你……” 钱氏看着浑身是伤的沈平,一时间有些不忍。 “钱姨娘,明伯伯早亡,你我两家本就靠着一纸婚书勉强联系,如今婚书退还,我们之间便再无瓜葛了。” 什么意思? 这是在威胁她? 钱氏顿时气笑了,若非两家关系匪浅,就凭一个小小的沈家,以明家在莒南的首富地位,岂能入得了眼? 不过,她只当是沈平气昏了头,一时间说的胡话,也懒得同这小辈计较。 反倒是旁边的明嫣,依旧错愕不已。 不知为何,分明是她来讨要婚书的,可真看到沈平轻描淡写地将婚书归还的时候,她心中竟莫名闪过一丝烦闷。 “哼!嫣儿,我们走!” 钱氏虽有些修养,但也不愿意再留下去,起身便要离去。 “亲家母……” 赵氏追上去想要挽留,对方却衣袖一挥,已然离去了。 待转过身后,这位素缎妇人已是满面愁容:“平儿,你这又是使什么性子,婚书退还回去,沈家失了颜面到小,你再想迎娶明家丫头,可就难了。” 沈平静静地看着面前妇人,眼神中闪过一抹复杂的光亮。 前身生母早亡,而后沈父续弦,将这位赵夫人迎进了门。 在前身眼里,是这位赵氏鸠占鹊巢,夺了他母亲的名分。 甚至于赵氏难产丧子,以致后来再无生产可能,前身为此在醉仙楼大宴一日,广邀狐朋狗友的大肆庆祝。 可事实上呢,赵氏素来待他不薄。 即便是前身冷言相对,依旧整日笑脸相迎,乃至于多次在外犯了错,都是赵氏暗自劝说沈父,帮忙擦的屁股。 得知再无后嗣可能后,更是对沈平视如己出。 可即便如此呢,前身却依旧不以为然,甚至觉得对方在刻意演戏,对此更加厌恶。 唉! 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 君子论迹不论心,倘若真的能演这么久,那即便是假的又能如何? 所以再次赵氏的时候,沈平只觉得有些心疼。 见沈平不语,赵氏猛然想到什么般,好似说错话般,连忙改口:“娘不是那个意思,只是婚姻大事,不可儿戏,你若不愿意听,我便不说了。” 堂堂主母,竟在自家儿子面前低下了头。 前世本就是孤儿的沈平,哪里见的了这个,当即上前安慰道:“娘,我怎么会怪你呢?” 简简单单一个称呼,但却让赵氏身躯一颤,难以置信的抬起了头:“平儿,你喊我什么?” 须知,以前的沈平,可都是直呼其名的。 沈平满眼愧疚,上前拉住赵氏的手:“娘!以前都是孩儿不孝,让您受委屈了。你放心,从今天开始,轮到我来孝顺您了。” 赵氏红了眼眶,捂住嘴巴:“平儿,你……” 话未出口,便已然哽咽。 事在人为,有些话多说无益。 沈平抱住赵氏,拍了拍她的后背,随后一言不发地朝着门外走去。 “平儿,你上哪去啊!你这伤还没好利索呢!” 待回过神来,沈平早已离开了家门。 赵氏摸了摸眼泪花,随手招来一名丫鬟:“翠儿,去吩咐后厨,今晚我要亲自下厨,去买条鲤鱼回来,平儿就爱吃红烧鱼。” 丫鬟乖巧应声。 赵氏踱着步子,又问道:“你刚刚听到了吗?” “听到什么,夫人?” “平儿喊我娘亲了。”赵氏喜不自禁。 “听到了夫人。” 丫鬟离去后,赵氏依旧难消喜色。 走到廊前,又拉住一名下人。 “铁生,刚刚平儿喊我娘亲了!” “嗯?张管家也回来了,平儿喊我娘亲了,你知道吗?” …… 沈平离家作甚? 妈的! 当然是给前身擦屁股去了! 没办法,他既然要想在这继续生活下去,第一步总归是要把人设先掰回来,不然这狗讨人嫌的,还不如趁早换个地方。 虽说老爹已经摆平了这件事。 但说到底,祸事是他闯下来的,于情于理他都该亲自登门道歉。 可行至一半,他这才猛然惊觉。 “坏了!赔礼没准备呢!” 刚刚出门走的潇洒,结果这个时候才意识到,既然是登门道歉,总不能空着手去吧? 这怎么弄? 这会折回去,找家里拿点银子? “不行!” 沈平摇了摇头,当即否决了这个念头。 自己前脚刚装完逼,回头就伸手要钱,这一套流程下来,搞得他前面说话跟放屁似的。 丢脸的事儿,咱不能干! 那怎么办? 总不能真的效仿先人,背着一捆荆条登门吧? 实在不是沈平心怕疼,主要是前身这身子板着实已经扛不住了,要是再来几下,只怕他也得步了后尘。 有什么办法,来钱又多又快呢? “要不……把那几个印子钱,先收回来?” 啪!很快啊! 沈平抽了自己一巴掌,这么干的话,他跟前身有什么区别。 那些钱,他是不打算要了。 就当是给自己的良心恕罪了。 可关键问题是,思来想去的他发现,来钱快的活计好像都写在大乾律法里面了。 人来行往的大街上,众人之瞧见这衣带凌乱、放荡不羁的锦袍青年,时而皱眉苦思,时而愁容满面,而后更是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 这般疯疯癫癫的模样,看的周围人不由绕开老远。 倒是有瞧着沈平眼熟,认出这是沈家郎后,立刻脸色一变,径直远去。 待走得远了,这才低声咒骂。 “你们说,这沈家小子怕不是疯了吧?” “呸!这种畜生,合该他遭报应!” 不是! 前身办的腌臜事,干我沈平何时? 沈平一脸不爽,转头一看,却见一位掌柜正依着酒楼的柱子,似笑非笑地朝这边张望,似乎是在瞧着热闹。 稍一抬头,当“醉仙楼”三个字映入眼帘的时候。 沈平眼睛一亮,顿时计上心来。 对啊! 作为莒南县首屈一指的酒楼,自己以前可没少在这里挥金如土,这老小子赚了自己这么多银子,如今自己手头拮据,先找他周转一下总行吧? 大不了,日后还他便是。 心念及此,沈平当即看向掌柜,露出了和善的微笑。 那掌柜见状,登时脸色骤变。 可刚想移开目光,却为时已晚。 瞧见沈平正一步步走来的他,此刻当真是肠子都悔青了,好端端的没事凑什么热闹,这下坏了! 这位爷登门,准没好事了。 “呵呵,沈爷来了?” 即便心中诸多不情愿,但毕竟是老金主,吴掌柜不得不笑脸相迎。 沈平上前,笑呵呵摆了摆手:“吴掌柜,几日不见,别来无恙啊!别在门口站着了,边进边说吧?” 毕竟借钱这种事,门口人多,还是不便。 “别别!” 岂料,正打算进门的沈平,却被吴掌柜一把拦住。 “呵呵,承蒙沈爷今儿个有雅兴,可实在对不住!今日这醉仙楼,已经被人包了场了,眼下伙计们都忙着备菜,只怕招待不了爷您了。” 吴掌柜轻轻往自己脸上拍了一下,一副无比为难的样子。 “哦,那就在这说吧。” 沈平笑呵呵应声,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 吴掌柜心中咯噔一下。 以往这种情况,这位爷不撒了泼嚷着拆了他的店就算好的,还能笑出声来? 这,该不是来借钱的吧? 就在沈平思考着该怎么措辞张口的时候,忽然余光往里一瞥,却见大堂内的活计,正忙着整理桌椅,摆放着糕点茶壶。 大堂两侧梁柱,各自垂下一副字。 上书:海棠诗会,千金求文。 原本到嘴边的话,顿时咽了回去,生生改口问道: “吴掌柜,今日有人办诗会?” 第3章 千金买诗? 吴掌柜微微一愣。 “爷您慧眼,今日正是有贵人包下酒楼,广邀各地才子,准备办这场海棠诗会。” 沈平摸索着下巴,眼睛逐渐亮了起来:“敢问吴掌柜,这主家乃是何人?” “沈爷勿怪,小老儿的确不知,不过主家出手阔绰,倒是真的。”吴掌柜一脸狐疑,要知道,这位爷以往看到类似场合,就会径直绕开八里远的。 今儿怎么变了性子。 “哦,这样啊。” 沈平闻言点了点头,不打紧,有钱就行。 “吴掌柜,你去备笔墨纸砚来,待我今日留诗一首,赚来千金。”沈平说罢,抬腿便要往里进。 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啊! 写诗他不擅长,抄诗还不会? 前世名诗绝句不胜枚举,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哎呦!我的沈爷。” 吴掌柜将其拦了下来,哭笑不得道,“您就别为难小老儿了,这主家是发了请帖的,没有请帖,我哪敢让您进去……这这这,不合规矩啊!” 开什么玩笑? 整个莒南县,谁不知道你沈家郎大字不识一箩筐。 这般场合,应邀前来的都是些才子,你跟着凑什么热闹? 沈平眉头一皱:“吴掌柜,你这是什么意思?咱们老交情了,这点面子都不给是吧?” 见沈平拉下个脸,吴掌柜都快哭了。 他生怕真惹怒了这位爷,到时候在店里撒起了泼,就不好收场了。 事已至此,他只能苦着脸说道:“行吧!但您得答应小老儿一件事,诗可以留下,人我是断然不敢僭越做主,沈爷……也得考虑我这小本生意不是?” “行吧!” 沈平思索片刻,心道这样也行,料想这老头也不敢赖他的账。 阔步入了大堂后,吴掌柜当即吩咐下人备好笔墨,摇头照看后厨去了。 铺好宣纸,沈平兴致勃勃的正准备落笔,却一时间犯了难。 他软笔字没练过啊,繁体字看倒是没问题,让他写,问题可就大了。 至于前身的记忆…… 拉倒吧! 这厮一手鬼画符,还不如自己。 就在这时,沈平一抬头,猛然瞧见一名穿着青衣束腰长裙的女子,女子眉眼如黛,一张明艳动人的脸蛋虽是不见喜怒,但却给人一种如兰花绽放的感觉,淡雅的气质,格外引人瞩目。 “这位姑娘,可否帮在下代为执笔?” 大周盛文,女子习文已是常事,因此沈平倒也不算唐突。 执笔? 少女偏过脑袋,投来疑惑的目光。 沈平笑着解释道:“在下新伤未愈,多有不便,姑娘若是能行个方便,待我赚了银钱,你我九一分成。” 说罢,沈平指了指梁上的字。 “你要写诗?” 少女目光微微惊讶,声音竟是意外的软糯好听,不似看上去那般清冷。 “是啊!这主家豪掷千金,不拿白不拿。” 沈平笑了,一脸痞气。 少女眉头簇拢更紧:“你写诗就是为了卖钱?” 虽说主家写的是千金买诗,但哪有人只是为了钱来此的? 堂堂才子,岂是如此庸俗不堪? 当即,少女便将沈平同那些附庸风雅的纨绔,画上了等号。 见少女不应,沈平以为钱给少了。 “最多二八,人心不足蛇吞象,姑娘莫要贪心。” 我贪心? 少女一时间气笑了,这家伙,该不是真觉得,他一定能拿到赏金吧? 沉默半晌后,她上前提笔,头也不抬的轻声说道:“你说,我写。” “嗯,先题名吧,此诗名作《蜀道难》。” 念完题目的沈平,正准备念正文,却见少女迟迟没有下笔,而是一脸迟疑地看着他:“你确定,此诗应题吗?” “应题?应什么题?” 沈平有些发懵。 “你既是卖诗,却连主家所设以“情”为题都不知道?” 沈平略显尴尬。 妈的! 这吴掌柜害人不浅,这事竟不告诉他? “我知道了,你容我想想。” 想想? 现在才想? 这下轮到少女有些呆住了。 就在她以为,沈平需要想很久的时候,却听闻一声轻语。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少女握住笔尖的素手,已经微微有些颤抖了。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少女忍不住抬起了脸颊,美眸难以置信地看着沈平,恰好,对上了沈平投来的目光。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刹那间,少女脸颊染红,如桃花盛放。 第4章 只知道住在东巷,名作沈平 嗯? 这姑娘脸怎么红了? 天地良心,沈平一直盯着,只是怕这丫头写错字,到时候白白浪费了自己银子。 谁料这姑娘写着写着忽然抬头,这才一不小心四目相对。 “姑娘,你没事吧?” 沈平疑惑出声。 少女深吸口气,再次下笔的时候,竟书写的格外认真。 只不过沈平不太擅长书法,否则定能从那行笔的痕迹中,瞧出笔者强烈的心境波动。 书罢,少女抬头深吸口气问道:“你这诗,果真要卖吗?” 沈平见状笑了:“不然呢?没好处的话,正经人谁写诗啊!” 少女目光无比复杂,最后请叹了口气:“那你打算卖多少银子?” “一百两!” 沈平一改语气,格外坚定。 虽说主家写的是千金买文,但他也没真傻到,认为别人会给这么多。 能卖一百两,已实属不错。 当然,若是价格能再高点,他也不介意。 少女闻言略微沉吟,随后从袖中掏出一张银票,轻轻压在了桌上:“这是一百两,你这首诗,我要了。” 卧槽! 饶是沈平此前挥金如土,但也还是头次见到,出手比他还阔绰的主。 小小的莒南县,什么时候有这种人物,他怎么不知道? 管他呢? 钱到手就行! 沈平当即收起银票,随后摸了摸口袋,这才悻悻笑道:“姑娘有没有散票,你这一百两,我也找不开啊!” “嗯?” 少女一阵疑惑,意识到沈平在说什么后,美眸神色更加复杂:“不必了。” “那不行!说好的二八分成,我岂能占你便宜。” “你这样,东巷沈家,在下沈平,姑娘若是不嫌麻烦,晚些时候只管来取,到时候报我名字就是!” 沈平说完,见对方不说话,默认是答应了。 “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便踹着一百两银票,美滋滋的离去。 一百两啊! 普通人家,存一辈子都存不到的巨款。 他短短盏茶功夫,就已经到手了。 怪不得都喜欢抄诗呢。 质疑文抄公,理解文抄公,成为文抄公,超越文抄公! 不过话说回来,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掏出百两巨款,可见那姑娘家境之殷实,远不是一般富贵人家能比! 啪—— 沈平猛地一拍大腿,一脸懊恼:“大意了!早知道是小富婆的话,就该多写几首,这种傻白甜的冤大头,可不是时时都能遇见的。” 不过,饶是沈平脸皮再厚,此刻也不好意思折返回去了。 只能一边叹息着错过一个亿,一边朝着县郊一处农院走去。 沈平不知道的是,就在他离去不久后,少女便坐了下来,单手托腮,痴痴地望着面前的诗文,竟是看入了神。 “小姐!” 就在这时,一名红衣女子背负一根长条包裹的事物,急匆匆闯了进来。 少女这才惊醒,一脸幽怨地看向来人。 “小姐!你怎么一个人来了,这莒南不比苏州,人生地不熟的,还当是小心为妙啊!”乔红缨一脸嗔怪上前。 “嗯,屋里待着烦闷,出来走走。” “你去问问店家,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吗,还有一个时辰便要开始了。” 李子语点了点头,原本对这次诗会无比上心的她,看着眼前这首诗,顿时又失去了期待。 “哎呦!两位姑奶奶,你们来了?” 听到动静的掌柜,连忙从后厨一溜小跑迎了上来,脸上满是殷勤讨好的笑容,“二位放心,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绝不耽误……” 可话至一半,他猛地看见那桌上的诗文。 顿时脸色一变,当即伸手上前就要将其收走。 “你做什么?” 李子语俏脸微沉,显出几分不悦。 吴掌柜惊慌失措:“实在对不住,姑奶奶息怒,这是一位客人留下的笔墨,粗俗不堪,我这就将其收走,以免污了您的眼。” “诗文?” “我瞧瞧。” 旁边的乔红缨闻言,顿时来了兴趣,上前细细读了起来,随后眼睛一亮:“哼!淫词艳曲,这又是哪个世家子弟,献给小姐的?不过文采,倒是确有几分。” 乔红缨不喜诗文,但耳濡目染,也略懂几分。 连她都觉得,此文不错。 李子语闻言轻笑:“没想到红缨也会夸人了。” 乔红缨一脸不屑地耸了耸肩:“那只是以我的眼光,只怕在小姐看来,也不过如此吧?” 作为大周皇商,李家独女。 追求小姐的人如过江之鲤,什么惊才绝艳之辈她没见过? 可即便是那些小有名气的才子,李子语仍觉得徒有虚名,没办法……谁让这位的老师,乃是当今太傅,名震大周的四大文坛宗师之一。 如此高的出身,眼界自然也不会低。 可谁料,李子语闻言却是微微摇头:“不然,此诗之绝妙,在我读过的以“情”字为题的诗文中,可进前三。” 嘶—— 乔红缨猛地倒吸一口凉气,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家小姐。 她很难相信,李子语竟然会给出这么高的评价。 而旁边的吴掌柜,则是彻底懵逼了。 什么情况? 这诗文,不是沈爷写的吗? 自己搞错了吗? “小姐!我知道你求夫心切,独爱才华横溢之人,但此人你都不曾了解,家世如何?品行如何,就算给你写了首情诗,那也说明不了什么。”刚刚还一脸不屑地乔红缨,神色当即凝重起来。 可李子语听后,却幽幽叹了口气:“他这诗,不是为我写的,只怕是另有其人。准确来说,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看着少女落寞的神情,乔红缨却意外笑了。 “来!你只管告诉我此人姓甚名谁,是哪家的公子哥。” “我这就去替小姐捉来,让他当场给小姐写上十首,不!一百首!” 哼!写淫词艳曲也就罢了! 还不是给自家小姐写的? 不能饶恕! 李子语摇了摇头:“不知道,只知道住在东巷,名作沈平。” “谁?” “沈爷!” 就在这时,旁边听得入迷的吴掌柜,猛地拔高了声调。 第5章 此等才情,老夫生平未见 他那张胖脸上各种神情搅成一团,比见了鬼还要精彩。 “吴掌柜,你认识他?” 李子语秀眉微蹙,心中那份刚被诗文点燃的涟漪,被这声怪叫搅得有些混乱。 “认识?何止是认识!” 吴掌柜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他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指着那宣纸上的字迹,声音都在发颤,“姑奶奶,您、您可别被骗了!这……这怎么可能是沈爷写的?!” 他急得满头大汗,竹筒倒豆子似的将沈平的光辉事迹抖落个干净。 “那沈平,可是咱们莒南县人尽皆知的混世魔王!大字不识一箩筐,整日斗鸡走狗,前些日子还因为强抢陈家姑娘,闹得满城风雨!” “他放的印子钱,逼得多少人家破人亡!就他?写诗?还写出这种……这种……” 吴掌柜一时词穷,不知该如何形容这首诗的绝妙,只能憋出一句:“他要是能写出这诗,我这醉仙楼的招牌倒过来挂!” 一番话,如同一盆冰水,兜头浇在李子语心上。 她怔在原地,脑海中不断回响着那几句诗。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如此深情,如此超脱,怎会出自一个欺男霸女的纨绔之口? 可他亲口说的,东巷沈家,沈平。名字,住处,分毫不差。 那个眼神清澈,谈吐间带着几分不羁,甚至为了一点分成而肉疼的青年,与吴掌柜口中的恶霸,是同一个人? “我就说!” 旁边的乔红缨一拍大腿,俏脸含霜,“小姐你看,这就是个骗子!定是从哪里偷来的诗句,想骗小姐的钱,甚至想借此攀附小姐!此人用心险恶,绝非君子!” 她越想越气,撸起袖子就想往外冲:“不行,我得去把那一百两银子追回来,再打断他一条腿,看他还敢不敢招摇撞骗!” “红缨,回来。” 李子语幽幽地唤住她,目光依旧复杂地落在那纸上,轻轻摇头。 “他这诗,不是为我写的。” 就在这时,一名伙计匆匆从内堂跑来,躬身禀报:“小姐,时辰差不多了,温太傅和各位才子都已经入席,就等您了。” 李子语深吸一口气,将纷乱的思绪暂且压下,重新恢复了那份清冷与端庄。 “知道了,我们这就过去。” 醉仙楼大堂之内,早已是人声鼎沸,翰墨飘香。 莒南县有头有脸的才子几乎齐聚一堂,个个锦衣华服,手持折扇,摇头晃脑,谈笑风生。 人群一角,明嫣正与几位闺中密友坐在一起,一双美目却不停地在满堂才子中逡巡。 自与沈家退婚后,她便急于寻觅一位新的如意郎君,既要有钱,更要有才,如此方能挣回颜面,羡煞旁人。 李子语携乔红缨步入大堂,场内瞬间安静下来。 无数道惊艳、仰慕的目光汇聚而来,她却视若无睹,径直走向主位。 主位一侧,坐着一位鹤发童颜、眼神清矍的老者,正是当朝太傅,亦是李子语的恩师,温流。 诗会正式开始。 一位位才子意气风发地上前,或高声吟诵,或低回浅唱。 “春风不度玉门关,只缘卿在杨柳岸……” “海棠花下忆旧梦,泪湿青衫为谁伤……” 辞藻不可谓不华丽,对仗不可谓不工整。 可李子语听在耳中,却只觉得索然无味。 这些诗词,像是用无数珍宝堆砌的华美宫殿,看似金碧辉煌,内里却空无一物,没有灵魂。 她的脑海里,反反复复,只有那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很快,温太傅抚须微笑,从众多诗作中选出了三篇最佳,点评了几句。 那三名被点中的才子登时面露红光,昂首挺胸,彼此间用眼神较着劲,仿佛那千两黄金的赏格,已是囊中之物。 全场的气氛也被推向了顶点。 然而,就在吴掌柜准备宣布结果时,李子语清冷的声音,却响彻全场。 “先生,各位,子语以为,今日最佳之作,尚未在此列。” 一言既出,满座哗然。 那三位才子脸上的得意瞬间僵住,化为错愕与不忿。 温太傅也投来讶异的目光。 “哦?子语,莫非你收到了比这三首更佳的篇章?” 在众人质疑的目光中,李子语缓缓起身,手中不知何时已多了一张宣纸。 她环视全场。 “此诗无名,我擅自为它取名《鹊桥仙》。诸位,请听。” 她朱唇轻启,念出了第一个字。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满堂霎时一静。 方才还在交头接耳的才子们,此刻一个个噤若寒蝉,瞪大了眼睛。 仅仅开篇一句,便已意境高远,非同凡响! 李子语顿了顿,声音里带上了难以察觉的颤动,继续念道: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嗡!” 人群中终于爆发出难以抑制的骚动。 这一句如神来之笔,将世间一切相逢的喜悦与珍贵,描摹到了极致! 角落里的明嫣更是娇躯一颤,手中的茶盏险些滑落,美目圆睁,死死盯着台上的李子语。 她虽不算精通诗词,但好坏还是分得清的。 此句之惊艳,让她心神俱震!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哀婉悱恻之情,扑面而来,听者无不感同身受,黯然神伤。 李子语深吸一口气,目光悠远,仿佛穿透了这喧嚣的大堂,看到了某个身影。 她念出了最后一句,声音轻渺,却重如千钧。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话音落下。 全场死寂!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被这石破天惊的结尾震得魂飞魄散,脑中一片空白。 这已经不是诗了,这是情爱中的至高境界,是足以流传千古的哲思! “好!好!好一个‘岂在朝朝暮暮’!” 温太傅猛地一拍桌案,霍然起身,老眼中精光爆射,激动得胡须都在颤抖。 “此句一出,天下情诗,皆为尘泥!此等胸襟,此等才情,老夫生平未见!” 第6章 别再脏了我家的地 明嫣彻底呆住了。 她喃喃自语,眼中异彩连连:“能作出此等诗句的男子,即便眼下出身寒微,将来也必定是人中龙凤,一步登天……” 她忽然无比庆幸自己与沈平退了婚,否则,怎有机会结识这等真正的天纵奇才? “李小姐!敢问此诗作者是哪位大家?” “是啊!快请出来一见!” 才子们炸开了锅,纷纷追问,脸上满是敬畏与好奇。 可李子语只是轻轻摇头,神色复杂:“我亦不知此人是谁。他并未参加诗会,只是……将这首诗卖给了我。” “卖了?!” 温太傅一声痛呼,捶胸顿足,满脸的惋惜与懊恼,“糊涂!糊涂啊!如此惊世之作,竟以金银沽之?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他长叹一声,环视那些才子先前所作的诗篇,摆了摆手,意兴阑珊。 “罢了,罢了。听过此篇《鹊桥仙》,这些诗,不看也罢。” 那三位原本的优胜者,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心中又气又恼,却半个字都不敢反驳。 在《鹊桥仙》面前,他们的作品,确实连提鞋都不配。 诗会最终在一种诡异而震撼的气氛中草草收场。 众人散去后,温太傅却叫住了准备离开的李子语。 他屏退左右,神情前所未有的凝重。 “子语,你跟为师说实话,休要再卖关子。老夫此生从未见过如此灵性之句,此人究竟是谁?无论如何,老夫也要见他一面!” 李子语见恩师如此,知道再无法隐瞒,只能低声吐出了那个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名字。 “他自称……家住东巷,名叫沈平。” 温太傅脸上的激动与期待,瞬间凝固。 他眉头紧紧拧成一个川字,眼中满是错愕与怀疑。 “沈平?莒南县那个不学无术,只知欺男霸女的沈家独子?” 老太傅的声音里,带着一百个不信。 “不可能,绝不可能!” 他死死盯着自己的得意门生,浑浊的老眼中满是惊疑与失望,仿佛在质问她为何要用这等荒唐的言语来戏耍自己。 “东巷沈平?那个除了会给老夫添堵,就只会斗鸡走狗的蠢物?” 温太傅气得吹胡子瞪眼,指节捏得咯咯作响,“子语,你休要诓骗为师!此等惊世之才,怎可能是那个败家子!” 李子语心中亦是百般滋味,她何尝不觉得荒谬?可事实就在眼前。 她只能垂下眼帘,轻声而坚定地重复。 “先生,我所言句句属实。那首《鹊桥仙》,确是沈平亲口所诵,我亲耳所闻。” 温太傅的身子晃了晃,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气,颓然坐倒在太师椅上。 他怔怔地望着房梁,嘴里反复念叨着:“不可能……一个混世魔王,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怎么可能写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醉仙楼内诗惊四座,莒南县东城的猪肉巷,却正上演着另一番截然不同的激烈场面。 巷子尽头,一间油腻腻的铺子门口,横着几案,挂着半扇猪肉。 一个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的汉子,正挥舞着一根手臂粗的顶门杠,朝着一个青衫青年身上没头没脑地砸去。 “小畜生!你还敢来!老子今天就打死你!” 陈屠户双目赤红,状若疯虎,每一棍都用上了生平最大的力气。 而那青年,正是刚从醉仙楼出来的沈平。 他本就浑身是伤,此刻更是雪上加霜。 木杠带着风声,一下下闷响着砸在他的背上、腿上。 他一声不吭,只是死死咬着牙,任由那剧痛撕扯着神经。 前身造的孽,他来还。 天经地义。 刚愈合不久的伤口迸裂开来,殷红的血迹迅速泅湿了单薄的青衫,在背后晕染开触目惊心的红渍。 他面色惨白如纸,身形摇摇欲坠,却始终站得笔直,像一棵风雨中绝不弯折的青松。 “爹!别打了!再打下去要出人命了啊!” 一个带着哭腔的少女声音从门内传来。 门帘一挑,奔出一个荆钗布裙的清秀少女,正是陈幼薇。 她看到沈平那副血人般的惨状,吓得魂飞魄散,一张俏脸瞬间没了血色。 她想冲上去拉住父亲,又畏惧沈平这个曾经的恶魔,只能在一旁急得直跺脚,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簌簌落下。 陈屠户打红了眼,哪里肯听。 “死丫头,你给我滚进去!今天我就要这小王八蛋的命,给你讨个公道!” “陈伯……” 沈平终于开了口,声音因剧痛而嘶哑,却异常清晰,“让她留下吧。” 他硬生生挨了最后一棍,踉跄一步,险些栽倒,却还是强撑着站稳了,朝着陈屠户深深一揖。 “前日,是我沈平鬼迷心窍,猪狗不如,唐突了幼薇姑娘。我……我看了姑娘的身子,毁了姑娘的清白,此罪万死难辞其咎。今日前来,便是任由陈伯处置,绝无半句怨言。” 这番话,不似求饶,反倒像是在陈述一个既定的事实。 陈屠户的动作一滞,粗重地喘着气,手中的木杠却没有放下。 陈幼薇更是呆住了。 她怔怔地看着沈平,那个曾经眼神污秽,满口淫言浪语的登徒子,此刻眼神清澈,坦然受罚,仿佛脱胎换骨,变成了另一个人。 “处置?” 陈屠户啐了一口,恶狠狠地瞪着他,“我女儿一辈子的清誉,是你这条贱命赔得起的吗?!” “赔不起。” 沈平坦然点头,随即抬起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直视着陈屠户。 “但晚辈愿尽力弥补。只要陈伯点头,沈平愿三媒六聘,以正妻之礼,迎娶幼薇姑娘过门,此后一生一世,敬她爱她,绝不相负。” 此言一出,不光陈屠户,连陈幼薇都惊得倒吸一口凉气。 娶她? 这个毁了她清白的恶霸,竟说要娶她? 陈屠户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惊天的怒火,仿佛听到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 “呸!就凭你?一个斗鸡走狗的废物,一个连大字都不识的混账!我陈屠户就是把女儿嫁给街边的乞丐,也绝不会让她跳进你沈家那个火坑!” 他指着沈平的鼻子,一字一句,满是鄙夷与憎恶。 “你给我滚!现在就滚!别再脏了我家的地!” 第7章 做你的春秋大梦 沈平眼中闪过黯然,却也知道此事急不得。 他再次躬身一拜,从怀里摸出那锭五十两的银子,轻轻放在了肉案上。 “既如此,晚辈不敢强求。这点银子,请陈伯和幼薇姑娘务必收下,聊作补偿。改日,晚辈再来登门谢罪。” 说完,他不再停留,拖着一身重伤,步履蹒跚地转身离去。 那挺直的背影,在夕阳的余晖下,竟透出几分说不出的萧索与决绝。 陈幼薇呆呆地看着他消失在巷口,又看看案板上那锭白花花的银子,心中翻江倒海,一时间竟不知是何滋味。 这个沈平,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 “什么破钱!我们陈家虽穷,但有骨气!不稀罕他这臭钱!” 陈屠户怒吼一声,抓起银子就要往外扔。 “爹!” 陈幼薇回过神来,一把按住父亲的手。 “不能扔!这钱……我们不能要,但得还给他!” 她拿起那沉甸甸的银子,眼神无比坚定。 她要去问个清楚,这沈平,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陈老汉看着女儿执拗的模样,最终也只能长叹一声,放下了手。 陈幼薇拿着银子,径直奔向了县衙。 她知道,沈平的父亲沈庸,就在衙门的户房当主簿。 果不其然,她在户房门口,找到了那个正为卷宗焦头烂额的中年男人。 沈庸本就因为逆子的事,在同僚面前抬不起头,此刻见到陈家姑娘找上门来,一颗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他强作镇定地迎上去,脸上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是……是幼薇姑娘啊,你找老夫,可是有什么事?” 陈幼薇怯生生地递上银子,低着头,声音细若蚊蚋。 “沈主簿,这是您家公子给的,我们不能要。您能告诉我他现在在哪儿吗?我想当面还给他。” 还钱? 沈庸脑中“嗡”的一声,一股血直冲头顶! 他瞬间脑补出了一切。 这个逆子,挨了打还不死心,又跑去用钱羞辱人家姑娘!逼得人家一个黄花大闺女,都找到衙门来了! 奇耻大辱!家门不幸啊! 他气得浑身发抖,脸色铁青,却只能死死压着火,对陈幼薇僵硬地点头。 “姑娘放心。此事,老夫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 顾不上陈幼薇,沈庸再也压抑不住,他一把将手中的卷宗摔在地上,掉头就往家里冲,那模样,像是要去跟人拼命。 而此刻的罪魁祸首沈平,正趴在自己房里的床上,龇牙咧嘴地给自己上药。 陈屠户下手太狠,他感觉自己的骨头都快断了。 处理完陈家的事,他心里一块大石落了地,可另一桩愁事又涌上心头——钱。 他摸了摸怀里,那张百两银票已经变成了孤零零的五十两。 前身惹是生非,老爹早就断了他的月钱。 这五十两,就是他全部的家当。 坐吃山空可不行。 必须得想个法子,搞钱! 靠什么赚钱? 沈平忍着痛,在脑中飞速思索。 经商?没本钱。科举?前身是个文盲,自己对八股文更是一窍不通。 思来想去,一个念头忽然跳了出来。 酿酒! 他前世可是个资深酒鬼,对各种名酒的酿造工艺略知一二。 这个时代,酿酒技术粗糙,若是能用上现代的蒸馏提纯之法,造出高度数的烈酒,那还不是财源滚滚? 对,就这么干! 沈平越想越兴奋,连身上的疼都忘了七八分。 他翻身下床,也顾不上穿好衣服,抓起桌上的笔墨,便开始奋笔疾书,将脑中关于蒸馏酒的设备图和步骤一一写下。 “逆子!” 就在他写得兴起之时,房门“砰”的一声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 沈庸双目喷火,直冲到他面前。 “你给我跪下!” 一声怒吼,震得房梁上的灰尘都簌簌落下。 沈平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茫然地抬起头。 “爹?您这是……” “我这是要打死你这个不肖子!” 沈庸一把夺过他刚写好的配方,看也不看就撕得粉碎,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害得沈家在莒南县还不够丢人吗?刚消停两天,又跑去招惹陈家姑娘!你是不是非要逼死我,逼死我们全家,你才甘心!” 说着,他抄起旁边的一条板凳,高高举过头顶,对着沈平的脑袋就想砸下去。 “我今天就清理门户,免得你再出去祸害苍生!”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身影从门外扑了进来,死死抱住了沈庸的胳膊。 “老爷!使不得啊!万万使不得!” 赵氏闻声赶来,吓得花容失色,用尽全身力气拉着丈夫。 “老爷您息怒啊!平儿他这次是真的知错了!您看他这一身的伤,还没好利索呢!您这一板凳下去,会要了他的命啊!” 沈庸胸膛剧烈起伏,双眼依旧赤红,但被妻子这么一拦,那股杀人的冲动总算被遏制住了几分。 他恶狠狠地将板凳摔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 摔碎的板凳在地上发出一声刺耳的悲鸣,木屑四溅。 赵氏死死抱着丈夫的手臂,泪水涟涟,声音发颤。 “老爷,您消消气!平儿他……他知道错了!您再打下去,沈家可就真要绝后了啊!” 沈庸胸口剧烈地起伏,像一头被困住的猛兽,粗重的喘息声在狭小的房间里回荡。 他通红的眼睛死死瞪着床上的儿子,那眼神,恨不得将其生吞活剥。 “爹。” 沈平挣扎着,却牵动了背上的伤,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他索性就那么趴着,声音沙哑却异常平静。 “您别气了,也别为难母亲。今日之事,是儿子考虑不周。但我向您保证,从今往后,我沈平绝不会再做半分孟浪之事,定会改过自新,重振门楣。” 他的语气里没有半分往日的嬉皮笑脸,只有一种历经沧桑后的沉稳。 然而这番话落在沈庸耳中,却成了天大的笑话。 “改过自新?重振门楣?” 沈庸像是听到了什么荒谬绝伦的胡话,怒极反笑,笑声里满是讥诮与失望。 “就凭你?你以为你是谁?陈家那丫头会看上你这个混账?做你的春秋大梦!如今连明家都把婚书退了回来,你这辈子,还想娶什么贤妻良母?” “我告诉你,莒南县的好人家,谁都不会把女儿往我们沈家这个火坑里推!” 第8章 他是璞玉 每一个字,都像一把淬了毒的刀子,狠狠扎在沈平心上,也扎在赵氏心上。 沈庸说完,再也不看床上的儿子一眼,猛地一甩袖子,仿佛多待一刻都觉得脏了自己。 “你好自为之吧!” 他丢下这句冷冰冰的话,怒气冲冲地夺门而出,沉重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老爷!” 赵氏唤了一声,却没能留住他,只能转过身,看着趴在床上、背上血迹斑斑的继子,眼泪再也忍不住,扑簌簌地往下掉。 她抽出一张手帕,一边抹泪,一边走到床边,声音哽咽。 “平儿,你别往心里去,你爹他……他就是这个脾气。明家的婚事。没了就没了吧。你放心,娘再托人给你寻一门好亲事,定要找个知书达理的好姑娘!” 看着这个平日里对自己不甚亲近、此刻却真心为自己垂泪的继母,沈平心中涌起一股久违的暖流。 “娘,”他轻声唤道,这一声“娘”,让赵氏的身体微微一僵,随即泪水流得更凶了。 “您别哭了。明嫣那样的女子,并非我良配,退了婚,我心中反而松了口气。儿女情长的事,儿子暂时不想了。”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眼中闪烁着一种赵氏从未见过的光芒,那是一种对未来的笃定与渴望。 “娘,儿子想酿些酒,需要用到大量新鲜的桃花,您可知莒南县哪里能寻到?” 赵氏被他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一愣,酿酒?桃花? 她擦了擦眼泪,思忖片刻后恍然。 “桃花?咱们府里采买鲜花,向来都是去城南的百花坊。他们家有门路,这个时候的桃花,都是快马加鞭从暖和的南边运来的,新鲜得很,就是价钱有些贵。平儿你要是银钱不够,娘这里还有些体己……” “不必了,娘。” 沈平打断了她的话,心中却是一暖。 他不想再依靠这个家,他要靠自己站起来。 “您告诉我店名便好。钱的事,儿子自己想办法。只是,儿子还需要几个酿酒用的干净坛子。” 见他眼神坚定,不似玩笑,赵氏虽然满腹疑虑,却还是点了点头。 “坛子库房里有,娘这就去给你取。” 片刻之后,赵氏取来几个半人高的陶坛。 沈平换了件干净的衣裳,遮住身上的伤,只跟赵氏要了坛子,便准备出门去那百花坊。 他刚走到院门口,一个家丁就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少爷,门口有位姑娘找您。” 找我?还是个姑娘? 沈平眉头一蹙,脑海中闪过数个念头,却都对不上号。 他满心疑惑地走到府门前,当看清来人时,不由得愣住了。 夕阳的余晖下,陈幼薇正局促不安地站在沈府的石狮子旁。 她换下了一身荆钗布裙,穿了件浆洗得有些发白的淡青色衣裳,头发也仔细梳过。 那张清秀的小脸上,写满了纠结与挣扎,两只手紧紧攥着衣角,指节都泛白了。 “陈姑娘?” 沈平有些意外,迈步上前。 “沈……沈公子。” 陈幼薇听到他的声音,受惊的小鹿一般抬起头,眼神与他一触,又慌忙低下,脸颊飞上一抹红晕。 她从怀里掏出那锭五十两的银子,往前一递,声音细若蚊蚋。 “这个钱,我们不能要。我爹让我还给你。” 看到那锭银子,沈平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 看来,陈幼薇是觉得他想用钱来消灾,用钱来买心安。 “陈姑娘。” 他的声音严肃了许多,带着不容置喙的郑重。 “令尊打我,我心甘情愿。这五十两银子,不是让你或令尊原谅我,更不是收买。这是赔偿,是我对你清白受损的一点点补偿。我沈平做下的错事,从不指望能被轻易原口谅。” 他的眼神太过清澈,也太过坦荡。 陈幼薇被他这番话震住了,拿着银子的手悬在半空,收回不是,不收也不是。 她的心乱极了。 在来的路上,她心烦意乱走错了路,经过醉仙楼。 楼里人声鼎沸,她听到吴掌柜正在门口柜台处惊叹。 “奇才!当真是奇才!谁能想到,那首‘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竟是沈家大少随口所诵!诗会的主人已经放出话来,此等才情,当为座上宾!” 她悄悄看了一眼被人传抄出来的诗句,只一眼,整个人便如遭雷击。 那样的诗句,那样深情缱绻、气魄恢弘的词,怎么可能是那个只会口出污言秽语的恶霸写出来的? 可现在,看着眼前这个身形笔挺、眉目清朗、言辞恳切的沈平,再回想那惊才绝艳的诗句,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竟诡异地在她心中重叠起来。 一种异样的情愫,像一粒被春雨打湿的种子,在她心底悄然破土。 她为自己的这个念头感到恐慌,又感到无法言喻的羞赧。 沈平并不知道她心中已是翻江倒海,只当她还在为难。 他放缓了语气,再次深深一揖。 “陈姑娘,此事是我的错。这银子,你务必收下。回去告诉陈伯,就说我沈平,来日定当再登门谢罪。” 他真诚的态度,终于让陈幼薇那颗纷乱的心稍稍安定。 她咬了咬下唇,最终还是将那锭沉甸甸的银子收回了怀中,低着头,转身快步离去,背影带着几分仓皇。 这一幕,分毫不差地落入了不远处一辆青帷马车的车窗里。 车帘被一只纤纤玉手悄然掀开一角,露出一双清冷如秋水的眸子。 “小姐,那不就是传言中被沈平欺辱的陈屠户之女吗?” 侍女乔红缨低声开口。 李子语放下车帘,绝美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但眸光却比刚才深沉了许多。 “传言有误。” 她的声音清冷。 “你看那姑娘的神情,哪里有半分憎恶?分明是情丝暗种,芳心已乱。” 乔红缨一惊,“啊?这……这怎么可能?” 李子语没有回答,她靠在柔软的锦垫上,脑海中回想着方才的一幕幕。 那个叫沈平的男人,面对受害的姑娘,没有半分轻佻,反而坦荡担责,进退有据。 再联想到那首《鹊桥仙》,一个能写出“两情若是久长时”的男人,一个能对自己的过错负责到底的男人…… 他绝非传言中那个斗鸡走狗的蠢物。 他是一块被污泥包裹的璞玉,只需轻轻擦拭,便能绽放出惊世的光华。 而那首诗,或许根本就不是为谁而作的情诗。 那是他胸中的丘壑,是他灵魂深处的呐喊。 一抹前所未有的急躁与占有欲,悄然在李子语心中升起。 这样的奇才,若被那屠户之女这般的小家碧玉收了去,岂非明珠暗投,暴殄天物? 不行。 “红缨。” “奴婢在。” “去查清沈家的一切,事无巨细。” 李子语的指尖轻轻敲击着窗棂,眼中闪过一抹志在必得的精光。 “此人,我必须招至麾下。” 第9章 我的酒,不一样 陈幼薇仓皇的背影消失在巷口,像一抹被晚风吹散的淡青色云烟。 沈平收回目光,正欲转身回府,一股若有若无的清雅香风自身后传来。 他脚步一顿,回头望去。 只见那辆先前停在不远处的青帷马车上,走下来一位女子。 她身着一袭月白色长裙,裙裾上绣着精致的暗纹,随着她的走动,宛如月华流转。 其身后,还跟着个俏丽侍女。 夕阳的最后一缕金辉,恰好落在她的发髻与眉眼间,勾勒出一种近乎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与华贵。 不是别人,正是醉仙楼那位用百两银票买下他诗作的“金主”。 沈平心中警铃大作。 无事不登三宝殿。这富家小姐,难道是回去后觉得诗不值价,来找后账了? 他可没时间跟她掰扯。 不等对方开口,沈平抢先一步,拱了拱手,脸上挂着一副公事公办的疏离笑容。 “这位姑娘,咱们在醉仙楼门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诗文与银两两讫,概不退换。” 此言一出,空气仿佛凝固了一瞬。 侍女乔红缨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人……他怎么敢这么对小姐说话? 李子语也明显愣住了,那双清冷如秋水的眸子里,浮现出一丝错愕。 她设想过无数种开场,唯独没料到是这一种。 退货? 她随即反应过来,唇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如冰雪初融。 “沈公子误会了。我并非为退货而来。” 她自报闺名,声音清脆,如玉珠落盘。 沈平心中稍安,但戒备未减。 “那姑娘是?” 李子语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带着一种探究的意味,仿佛要将他从里到外看个通透。 “我只是好奇,‘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等千古绝唱,沈公子为何只愿以区区百两,就将其贱卖?” 原来是问这个。 沈平闻言,不假思索地哈哈一笑,摊了摊手,神情坦荡得近乎无赖。 “原因无他,穷,没钱。” 两个字,简单粗暴,却也真实得让人无法反驳。 李子语心中的疑虑彻底消散。 看来,他果然是急需用钱。 她暗自欣喜,一个被钱所困的天才,远比一个无欲无求的天才要好掌控得多。 皇商之家最不缺的,便是钱。 一个念头在她心头电光火石般闪过——若以万贯家财为聘,招他入赘,将这块璞玉彻底纳入李家,岂不是一劳永逸? 她正欲开口试探,却听沈平自顾自地感慨起来,语气里带着几分过来人的沧桑。 “其实,钱这东西,够用就好。太多了,反而容易让人冲昏头脑,目无法纪,做出些不是人的事来。” 他这番话,不过是感慨前身那个纨绔子弟的荒唐人生。 可听在李子语耳中,却不啻于一声惊雷! 他厌恶豪门?他觉得钱多是祸害? 那她刚刚升起的、让他入赘李家的念头,此刻显得何其可笑与愚蠢! 若是贸然提出,只怕会立刻将他推到自己的对立面,再无半分招揽的可能。 李子语瞬间将那句话死死地咽了回去,看着沈平的眼神,变得愈发复杂。 “姑娘若无他事,在下便要回府了。”沈平见她不语,只当是自己的话让她无言以对。 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权当是售后服务。 “对了,我最近打算酿些新酒贩卖。等做出来了,若姑娘有兴趣,我可送些与你品尝。” 这话题转得生硬,却也让李子语找到了台阶。 “酿酒?”她眼波一转,“不知沈公子的酒坊开在何处?日后也好寻你。” “暂无酒坊,只是家中试酿。” 沈平坦然答道,“姑娘若想找我,报上我沈平的名字,来这沈府便是。倒是姑娘芳名已告,不知府邸何在?” “我姓李,”李子语并未全盘托出,“暂居在醉仙楼。” 她顿了顿,话锋一转,带着敲打。 “沈公子既要卖酒,可知如今莒南县的酒业,几乎被‘一醉阁’尽数垄断?他们的梨花白,是县尊宴客的指定佳酿。你一无名气,二无门路,这酒酿出来,怕是无人问津,要血本无归的。” 沈平闻言,非但没有半分气馁,反而自信一笑。 那笑容里,没有了方才的市侩,而是闪烁着一种近乎狂妄的光芒,仿佛已经看到了琼浆满坛,金樽满溢的未来。 “我的酒,不一样。” 他的自信,极具感染力。 李子语的心,竟没来由地跟着一跳。 她凝视着他,忽然觉得,或许他真的能创造奇迹。 “好。若你的酒真如你所言那般独特,我尝过之后,倒是可以帮你推销一二。” “哦?”沈平眉梢一挑,心中疑窦丛生。 这李姑娘三番两次示好,究竟图什么?他可不信这世上有无缘无故的善意。 看她衣着华丽,侍女随行,气度不凡,想必也是非富即贵。 这样的人,为何要帮自己一个声名狼藉的纨绔子弟? 但他面上不显,只是礼貌地拱了拱手。 “那便多谢李姑娘美意了。天色不早,在下先行告辞。” 说完,他便转身进了府门,毫不拖泥带水。 那干脆利落的背影,仿佛在说:生意谈完,恕不远送。 “小姐!”乔红缨气得直跺脚,“您看他那样子!得了您的好处,还一副爱答不理的德行!您何必……” 李子语摆了摆手,止住了侍女的抱怨。 她望着紧闭的沈府大门,心中一阵烦闷。 她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手持奇珍异宝的买家,却遇到了一个只肯用废铜烂铁交易的卖家。 她满腹的筹码,竟无一处可用。 那句“招你入赘”,在她舌尖盘旋了数次,终究是没敢说出口。 一股无力感,前所未有地包裹了她。 她转身上了马车,声音里带着几分意兴阑珊。 “去碧桐书院。” 碧桐书院,清幽雅致。 院内梧桐疏影,墨香与茶香交织。 当朝太傅、文坛宗师温流,正临窗品茗,见自己最得意的弟子一脸郁郁地走进来,不禁莞尔。 “谁惹我们子语不快了?” 李子语行了一礼,坐到老师对面,给自己斟了杯茶,却不喝,只是看着杯中沉浮的茶叶,闷闷不乐。 “老师,我且问您,这世上,究竟何物最能打动一个男人之心?” 温流捻须一笑,眼中是洞察世事的睿智。 “这个问题,老夫被问过不下百遍。答案嘛,千百年来,颠扑不破。” 他伸出两根手指。 “无外乎二字——财,与名。” 第10章 你对他,太过上心了 财,与名。 李子语的指尖在微烫的茶杯上轻轻摩挲。 财……沈平看似缺钱,却又对豪富之家心怀芥蒂,此路不通。 他要去酿酒,可有“一醉阁”这座大山在前,想靠此发财,无异于痴人说梦。 那便只剩下“名”了。 温流看着她若有所思的模样,继续提点。 “他有惊世之才,却无半点功名。这便如同一柄绝世神兵,却蒙尘于鞘,无人知其锋芒。” 李子语豁然开朗。 是了。 沈平缺的不是钱,而是一个让他名动天下的机会! 一个能让他从“莒南恶少”的污泥里挣脱出来,以“惊世之才”的身份,堂堂正正站在这世人面前的舞台! 只要他有了名,财,还会远吗? 届时,她再抛出橄榄枝,便不是施舍,而是锦上添花,是强强联手。 李子语眼中的烦闷一扫而空。 她端起茶杯,一饮而尽,仿佛饮下的不是茶,而是即将到来的万丈波澜。 然而,温流看着自己这位得意门生,那双阅尽千帆的眼中却依然忧虑。 他端起茶杯,轻轻吹开浮叶,声音平淡却带着千钧之力。 “子语,你似乎对他,太过上心了。” 李子语一怔,随即展颜一笑,带着几分小女儿家的娇憨。 “老师,良才难觅,我只是惜才。” “惜才?”温流放下茶盏,发出一声轻响,让整个茶室的空气都凝重起来。 “此子声名狼藉,纨绔成性,街知巷闻。一首《鹊桥仙》,固然惊才绝艳,但焉知不是偶得之作,或是……另有隐情?” 他的话锋陡然一转,变得锐利如刀。 “你李家是皇商,一举一动皆在圣上眼中。与此等人过从甚密,绝非良配,更非明智之举。老师不希望你,因一时兴起,而误了终身,毁了家业。” 每一字,每一句,都像是一盆冰水,兜头浇在李子语刚刚燃起的雄心壮志之上。 良配…… 她从未想过这两个字。 又或者,她潜意识里想过,却不敢承认。 那璀璨的精光,在她眸中迅速黯淡下去,化作一缕挥之不去的愁绪。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幽幽地拿起那杯已经凉透的茶,只觉得入口满是苦涩。 是啊,一首诗,如何能洗刷掉十几年的恶名? 另一边,沈府之内,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沈平对李子语和温太傅的后续谈话一无所知,他此刻所有的心神,都扑在了自己的酿酒大业上。 那五十两银子,还没在怀里捂热乎,就流水般地花了出去。 新鲜的、带着晨露的桃花,上好的高粱,还有酿酒必备的陶瓮、炭火、冷却用的铜管,以及几味他精心挑选的辅料——白芷、川芎。 银子变成了实物,堆满了半个院子。 赵氏看着他这般折腾,虽有疑虑,却选择了相信。 她甚至动用了自己的体己钱,帮他补上了采买的缺口。 沈平心中感激,手上的动作却未停分毫。 没有现代化的粉碎机,他就用石臼,一杵一杵,将娇嫩的桃花与辅料一同捣成香气四溢的泥。 他将那些花泥与磨碎的高粱混合,加入酒曲,严格按照记忆中的比例,放入巨大的陶瓮中发酵。 几天后,院中便弥漫起一股醉人的甜香。 最关键的一步到了——蒸馏。 这是这个时代闻所未闻的技术。 他亲手搭建了一个简陋却高效的蒸馏装置,用湿泥将陶瓮与铜管的接口封得严严实实。 炭火燃起,瓮中的酒醪开始沸腾,酒气顺着铜管,经过一道引来的冰凉溪水降温,最终,在铜管的另一头,一滴、一滴,滴落出清亮如水晶般的液体。 一股远比寻常酒水浓烈百倍的醇厚桃香,瞬间炸开! 仅仅是闻到这股味道,一旁帮忙烧火的下人便觉两颊发烫,脚步虚浮。 沈平用银匙接了一滴,送入口中。 辛辣!滚烫! 一股极致的芬芳从舌尖爆开,顺着喉咙一路烧下去,最终化作一团暖流,在腹中散开,余香满口,经久不散。 成了! 他自信,这桃花酿,足以吊打这个时代所有的酒水! 包括那所谓的县尊指定佳酿“梨花白”! 数日后,第一批桃花酿终于彻底酿成。 沈平小心翼翼地将其分装在两个精致的白瓷瓶中,瓶身光洁,不着一字,却自有一股高洁之气。 他换上一身干净的青色长衫,提着两瓶酒,径直出了门。 第一位顾客,他已经想好了。 ——李子语。 醉仙楼依旧人声鼎沸。 吴掌柜一见是沈平,脸上立刻堆起了职业化的笑容,只是那笑容里,比上次多了几分发自内心的敬畏。 “沈公子,您来了!是找……?” “我找李姑娘。”沈平开门见山。 “哎呀,不巧!” 吴掌柜一拍大腿,“李小姐今日一早就去了碧桐书院,说是去拜会温太傅,怕是要晚些才回。” 碧桐书院? 沈平心中微动,那不是莒南县最有名的学府么? 他略一沉吟,便对吴掌柜拱了拱手。 “多谢掌柜告知。” 说罢,转身便朝着书院的方向走去。 碧桐书院坐落在城南,远离尘嚣,翠竹环绕,清溪潺潺。 沈平报上姓名,说有要事求见李子语,那门房倒也客气,并未为难,只是引着他到了一处湖心亭,让他在此等候。 亭台水榭,雕梁画栋,湖中荷叶田田,偶有锦鲤跃出水面,荡开一圈圈涟漪。 好一处清幽之地! 沈平提着酒瓶,立于亭中,看着这满眼风雅,竟有些出神。 就在此时,他敏锐地感觉到,不远处的回廊下,有几道目光正落在他身上,带着审视与探究。 他顺着感觉望去。 只见一位身着儒袍、须发皆白的老者,正与另一位年纪相仿的文士低声交谈,目光不时地瞟向他这边。 老者身旁,还站着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面容俊朗,眼神中却透着一股不加掩饰的傲气与不甘。 那老者,正是当朝太傅,温流。 而他身旁的文士,则是莒南县另一位文坛大家,林墨时。 至于那个年轻人,便是林墨时的得意门生,顾岩。 “温兄,那便是沈平?”林墨时捋着山羊须,眉头紧锁,语气中满是怀疑。 “这……这分明就是个市井之徒的模样,身上还带着酒气,哪里有半分文人风骨?那首《鹊桥仙》,当真是他所作?” 第11章 有何不敢? 前几日的“海棠诗会”,他本以为自己的弟子顾岩,凭借一首《秋江晚渡》,夺魁是十拿九稳之事。 谁知结果出来,温流竟将魁首之位空悬,只言另有绝唱出世。 林墨时心中不服,直到温流将那首《鹊桥仙》的抄录稿递给他。 只看了一眼,林墨时便如遭雷击,当场沉默,再无半句不平之言。 那等境界,那等气魄,已非凡人手笔。 可他怎么也无法将那首词,与眼前这个臭名昭著的纨绔子弟联系在一起。 顾岩的脸色更是难看,拳头在袖中悄然握紧。 他自视甚高,却在那首词面前,败得体无完肤。 他想见见这位“高人”,可眼前的沈平,却让他所有的敬佩都化作了巨大的荒谬感。 温流的目光深邃如海,他淡淡开口。 “皮相之言,不足为信。是龙是虫,总要亲自探一探才知真假。” 他看了一眼身旁的林墨时,“林兄可愿同往?” 林墨时立刻摇头,脸上露出嫌弃。 “与此等人对谈,有辱斯文。老夫不去。” 他随即对自己的弟子使了个眼色,“顾岩,你随温太傅走一趟,长长见识。” 湖心亭中,沈平见那老者竟带着年轻人朝自己走来,心中虽有疑惑,但还是收敛心神,准备上前行礼。 还未等他开口,那老者已经走近,一双锐利的眼睛仿佛能洞穿人心,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入他耳中。 “你就是沈平?” 沈平心中一凛。 这老头,气场好强!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他不动声色,躬身一礼。 “晚辈正是沈平,不知老先生是?” 温流并未回答他的问题,反而目光落在他手中的酒瓶上,嘴角勾起意味深长的弧度。 “行色匆匆,来这书院,莫不是听闻诗会结果已出,想来探探自己的名次?” 这话里有话,带着明显的试探。 沈平立刻听出了弦外之音,他坦然一笑,摇了摇头。 “老先生误会了。晚辈并未参加什么诗会,今日前来,是受人之托,给一位李姑娘送些新酿的酒水。” “哦?送酒?” 温流眼中的探究之色更浓了,他上下打量着沈平,仿佛在看一件稀世古玩,试图找出其上的破绽。 “你为何不思进取,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反而去做这等商贾之事?” 温流的话音刚落,沈平心里便是一阵无声的腹诽。 科举?功名? 开什么玩笑!他连这个时代的字都认不全,毛笔字更是写得如同鬼画符,拿什么去考? 难道在考卷上画一辆兰博基尼,跟考官讲讲什么叫流体力学吗? 那不叫考功名,那叫送人头。 心中念头百转,他面上却波澜不惊,反而自嘲般地轻笑一声,目光投向远方的天际,带着一丝超然物外的疏离。 “晚辈不过一介凡夫,既无经天纬地之才,也无悬壶济世之心。” 他悠悠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在场每一个人耳中。 “若为五斗米,便要摧眉折腰,在那看不见刀光剑影的泥潭里打滚,岂不辜负了这朗朗乾坤,自在风月?” 此言一出,空气仿佛凝滞了一瞬。 温流那双古井无波的眸子里,骤然迸发出一道璀璨的精光! 好一个“不为五斗米折腰”! 好一个“自在风月”! 这等心性,这等风骨,绝非寻常纨绔所能言! 他本以为沈平是迫于生计才去做那商贾之事,却不想其志竟如此高远! 然而,这话听在顾岩耳中,却不啻于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得他头晕眼花,胸中一股邪火乱窜。 什么意思? 什么叫泥潭里打滚? 自己寒窗苦读十余载,悬梁刺股,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入仕为官,光耀门楣! 到了他沈平嘴里,竟成了摧眉折腰的腌臜事? 这是在拉踩谁?这分明是在指着自己的鼻子骂! “哼!” 顾岩压不住心头的怒火,冷笑一声,话语里淬着毒。 “说得倒是清高!谁知道你是不是吃不着葡萄,反说葡萄酸?满腹草包,考不上功名,便以此等言论来遮羞,真是可笑至极!” 沈平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对于这种跳梁小丑的挑衅,他连回应的兴趣都没有。 无视,是最大的轻蔑。 他的沉默,却让顾岩愈发怒不可遏,感觉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突然,顾岩脑中灵光一闪,嘴角勾起一抹阴冷的弧度。 “沈公子既然视功名为粪土,想必是胸有丘壑,才高八斗了?” 他顿了顿,眼神变得极具侵略性。 “恰好,去年春闱,有一道题难住了不少举子。题目不难,便是以‘春’为题,作一首五言绝句。不知沈公子,可敢当场一试,让我等开开眼界?” 这话说得极有水平。 春,是诗词中最常见的意象,但也正因如此,前人珠玉在前,想要写出新意,写出境界,难如登天! 这看似简单的题目,实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温流的眉头微微一蹙。 他知道顾岩存了心要让沈平出丑,但也不好直接阻止。 他看向沈平,想看看这个年轻人如何应对。 谁知,沈平竟笑了。 他终于转过头,正眼看向顾岩,那眼神平静得像一汪深潭。 “有何不敢?” 他淡然一笑,仿佛在说一件吃饭喝水般的小事。 “我现在就能作。” 什么?! 此话一出,温流都为之侧目,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狂! 太狂了! 即兴作诗,还是春闱难题,连想都不用想? 这到底是惊世之才,还是无知者无畏? “年轻人,不妨仔细斟酌一番,诗词之道,贵在精炼,不在迅捷。”温流忍不住出言提醒。 顾岩更是发出一声嗤笑,双臂抱在胸前,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温太傅有所不知,我当初看到此题,亦是枯坐了半个时辰,才勉强得了一首。他沈公子既然能当场作成,我等可要洗耳恭听了!” 他心中早已乐开了花,仿佛已经看到沈平搜肠刮肚,面红耳赤,最后憋出几句不通的歪诗,被众人耻笑的场景。 沈平却只是摆了摆手,正欲开口。 就在这时,一道清脆如黄鹂出谷的声音,从回廊的另一头传来。 “老师,顾公子,你们怎么和……沈公子在一起?” 第12章 亏到姥姥家了! 众人闻声望去。 只见一道倩影,正穿过月洞门,款款而来。 来人正是李子语。 她今日换下了一身素雅的便服,穿上了一件鹅黄色的罗裙,裙摆上绣着几枝栩栩如生的迎春花。 长发用一根碧玉簪子松松挽起,几缕青丝垂在颊边,随着莲步轻移而微微晃动。 她未施粉黛,却更显得肌肤胜雪,眉目如画。 阳光透过竹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仿佛为她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美得让人不敢直视。 沈平的心跳,漏了半拍。 惊艳! 那是一种纯粹的,对美好事物的欣赏。 眼前的少女,仿佛是从画中走出的仙子,不染一丝人间烟火。 顾岩的眼睛,则瞬间直了! 他痴痴地望着李子语,眼中的爱慕与占有欲几乎要溢出来。 见李子语的目光落在沈平身上,他心中的妒火瞬间燃到了顶点。 他抢先一步,用一种夹枪带棒的语气解释道:“子语你来得正好!这位沈公子,自诩风骨清高,不愿为科举折腰。我便请他以去年春闱的‘春’题赋诗一首,我与温太傅,正准备聆听他的传世大作呢!” 他特意加重了“传世大作”四个字,其中的嘲讽之意,不言而喻。 他就是要当着李子语的面,狠狠地撕下沈平伪装的画皮! 李子语冰雪聪明,立刻听出了其中的火药味。 她秀眉微蹙,看向沈平,眼中带着询问和担忧。 “题目是……以‘春’为题的五言绝句?” 顾岩点了点头,补充了一句:“正是。” 沈平的内心却在此时掀起了惊涛骇浪。 温太傅? 这个气场强大的老者,竟然是当朝太傅?! 他瞬间明白了,这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考较,更是一次顶级文豪对自己的试探。 好在,自己脑子里存着的,是另一个世界流传千古的诗篇。 他深吸一口气,迎着众人各异的目光,特别是李子语那双清澈如水的眸子,缓缓开口。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奇特的韵律,仿佛春风拂过湖面,瞬间让喧嚣的空气安静下来。 “春眠不觉晓,” 第一句出口,平平无奇,如白话家常。顾岩的嘴角已经翘起了一丝不屑。 “处处闻啼鸟。” 第二句,依旧简单,却勾勒出一幅清晨初醒,鸟鸣满园的生动画卷。温流的眼睛微微眯起。 “夜来风雨声,” 第三句,笔锋一转,忆及昨夜。风雨之声,带出了时间的流转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惆怅。 “花落知多少。” 最后一句,如画龙点睛之笔,轻轻落下。 一个问句,不答而答,将惜春、怜春之情,蕴含在那淡淡的惆怅之中,意境悠远,浑然天成! 一诗作罢,湖心亭内外,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惊呆了。 温流的身体微微前倾,双目圆睁,嘴唇翕动,竟是半晌说不出一个字来。 简单! 太简单了! 简单到仿佛是三岁孩童都能吟诵的句子,可这四句连在一起,却像是用最朴素的笔墨,画出了一幅意境绝伦的丹青! 返璞归真,大巧不工! 而顾岩,脸上的讥讽和不屑,早已凝固。 他脑海中,反复回荡着这四句诗,再与自己当初费尽心机,用尽华丽辞藻堆砌出的那首《春临》相比…… 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自己的诗,在这一首面前,就像是浓妆艳抹的庸脂俗粉,遇到了不施粉黛的绝代佳人,瞬间化作了尘埃与灰烬! 他感觉自己的脸颊火辣辣地疼,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地抽了无数个耳光。 李子语怔怔地望着沈平。 阳光下,那个身着青衫的青年,神情淡然,仿佛只是随口说了一句再寻常不过的话。 可就是这平淡,却在她心中掀起了万丈波澜。 那双清亮的眸子里,仿佛有璀璨的星河流转,所有的惊艳、欣赏、好奇与震撼,最终都汇聚成一道炙热的光,深深地烙印在了她的心底。 这个男人,到底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惊喜? “好!好诗啊!” 温流猛地一拍大腿,霍然起身! 那双古井无波的眸子里,此刻竟是精光爆射,写满了激动与赞赏! “大巧不工!返璞归真!用最寻常的景,最平白的话,道出这惜春伤时之情!此等才情,此等境界,便是我,也不敢言能轻易得之!” 他的声音洪亮,在湖心亭内回荡,每一个字都像一记重锤,狠狠砸在众人心上。 这评价,太高了! 高到让顾岩浑身冰冷,如坠冰窟! 他呆呆地看着温流,又看看那个神情淡然的沈平,脑子里嗡嗡作响,一片空白。 怎么可能? 老师……老师竟然说,自己的才情也不敢轻易与之相比? 那自己算什么?一个跳梁小丑吗? 不!这绝不可能! 沈平心里却是一紧,连忙躬身作揖。 “温太傅谬赞了,晚辈不过是拾人牙慧,偶得一句,当不得如此盛誉。” 谦虚,必须谦虚!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何况自己这棵树,根基还没扎稳,真要被捧到天上,摔下来只会更惨。 温流却抚掌大笑,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越看越是满意。 有才而不骄,遇事而不乱,好!实在是好! 他转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弟子李子语,那眼神里仿佛在说:你这丫头,眼光不错。 “子语啊,你这位朋友,不简单!” 温流笑呵呵地收回目光,“老夫那边还有些俗事要处理,就不多留了。改日,定要寻沈小友,煮一壶清茶,品一品你的新酒,咱们一醉方休!” 话音落下,他便背着手,迈着方步,带着满意的笑容扬长而去,只留给众人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 直到温流的身影消失在回廊尽头,沈平才悄悄松了口气,他凑到李子语身边,压低了声音。 “那个……李姑娘,这位老先生到底是……” 李子语猛地转过头,那双美目瞪得溜圆,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沈平。 “你……你真不知道他是谁?” 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那是当朝太傅,家师温流!大周文坛四宗师之一!” 我……靠! 太傅?! 那可是帝师!文官之首! 自己刚才竟然在他面前只秀了一首《春晓》? 简直是抱着金山在要饭! 什么《将进酒》,什么《水调歌头》,什么《赤壁赋》,随便掏出一篇,都够整个大周文坛喝一壶的! 亏了! 这次真是亏到姥姥家了! 第13章 唐突了! 沈平心中哀嚎,脸上却还要维持着淡然的表情,心里憋屈得快要内伤。 与此同时,碧桐书院深处,一间雅致的茶室内。 檀香袅袅,茶香四溢。 温流,林墨时,以及面色铁青的顾岩,正相对而坐。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林墨时手持茶盏,细细品味着这首诗,眼中异彩连连。 “妙,实在是妙!温兄,你没诓我,这沈平,果真有经天纬地之才!用最浅白之语,道最幽深之情,此等功力,我辈之中,也无几人能及啊!” 可随即,他话锋一转,眉头紧紧锁起。 “可我就是想不通,既有此等才华,为何从前……会是那般不堪的光景?强占民女,放印子钱,闹得满城风雨,还被那明家当众退了婚。这等恶名,可不是一天两天能传出来的。” 温流呷了一口茶,浑不在意地将沈平那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言论复述了一遍。 林墨时听完,手上的动作一顿,眼中满是震惊。 “风骨!此子有风骨!不慕权贵,甘于风月,难得,当真难得!” “所以啊,”温流放下茶盏,目光看向他,“你现在还觉得,他配不上子语吗?” 林墨时一怔,随即苦笑着摇头。 “温兄,你我都知道,这不是配不配得上的问题。李家是皇商,富可敌国,也因此被无数双眼睛盯着。子语那丫头的婚事,要么是强强联姻以固其本,要么就是陛下亲自指婚,以示恩宠。一个莒南县衙门户房主簿的儿子……这道天堑,如何跨越?” 顾岩在一旁听着,指甲早已深深嵌入掌心。 他看到温太傅那胸有成竹的模样,心中那股妒火与恨意几乎要将他吞噬。 他明白了! 温太傅从一开始,就是想提携沈平,就是想为他和李子语铺路! 果然,温流嘴角勾起一抹高深莫测的笑意。 “寻常人家的儿子,自然是跨不过去。可若……他是我等文坛大家的入室弟子呢?” 林墨时的呼吸,瞬间急促起来! 收沈平为徒? 这个念头,像一颗火星,瞬间点燃了他爱才的心! 可转念一想,他又犹豫了。 “温兄此意……我虽心动,但这沈平过往劣迹斑斑,声名狼藉。他为何藏拙至今,其中必有天大的隐情。在事情未明朗前,冒然收他为徒,风险太大了。我不能拿我林家的百年声誉去赌这一把。” 顾岩心中一松,暗自庆幸林墨时的谨慎。 谁知,温流却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 “哈哈哈!墨时啊墨时,你还是这般瞻前顾后,思虑太重!罢罢罢,既然你这老狐狸不敢出手,那这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老夫可就当仁不让了!” 他站起身,目光如电,直视林墨时。 “今日之言,你可记好了。日后,莫要为错失良才而捶胸顿足,悔不当初!” 湖心亭外,长廊蜿蜒。 沈平跟在李子语身后,两人一时无话,气氛却并不尴尬。 午后的风,带着暖意,也带着少女身上淡淡的馨香。 今日的她,褪去了初见时的清冷,换上一袭鹅黄色的罗裙,行走间,裙摆如蝶翼般翩跹。 阳光碎成金箔,透过廊檐洒在她身上,连发梢都染上了一层柔光。 微风拂过,吹起她几缕青丝,露出一小截皓白如玉的脖颈,那细腻的肌肤在阳光下仿佛透明,与乌黑的发丝形成强烈的对比。 沈平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吸引。 看着她那微抿的红唇,看着她那窈窕的背影,看着那衣袂飘飘间勾勒出的动人曲线,一个念头,便不受控制地从心底冒了出来。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他情不自禁地低声念了出来。 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回廊里,却清晰异常。 话一出口,沈平自己先是一愣,随即脸颊一下就热了。 完了! 嘴巴比脑子快! 这诗是能随便对女孩子念的吗?这跟当面耍流氓有什么区别?! 前面的李子语,莲步猛地一顿。 她缓缓转过身来。 沈平的心跳瞬间漏了半拍,连忙摆手,语无伦次地解释。 “呃……那个,李姑娘,你别误会!我……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就是觉得这景好,诗也好,一时没忍住,唐突了,唐突了!”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真是得意忘形了! 李子语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阳光下,她绝美的脸颊上,不知何时染上了一抹淡淡的绯红,像是初春枝头最娇嫩的那一朵桃花。 那双清澈如水的眸子里,没有羞恼,也没有责备,反而像是漾开了一池春水,闪烁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与好奇。 “一顾倾人城,” 她忽然启唇,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轻轻接上了下一句。 “再顾……倾人国?” 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沈平的大脑有那么一瞬间是宕机的。 他看着眼前这位绝色佳人,看着她那染上了薄霞的脸颊,那双清澈如秋水的眸子里,没有羞恼,反倒像是映入了整片春光,水波荡漾,带着他看不懂的,亮晶晶的东西。 完了,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他张了张嘴,喉咙发干,正想再说点什么挽回一下,李子语却先一步垂下了眼帘,长长的睫毛在白皙的肌肤上投下一片小小的阴影。 “沈公子……今日来书院,也是为了家师么?” 她的声音恢复了平日里的清冷,却又多了几分柔软,成功地将那份旖旎的尴尬化解于无形。 沈平如蒙大赦,连忙顺着台阶往下走。 “哦,不不不,”他赶紧摆手,从随身的布袋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两个素雅的白瓷瓶,递了过去,“是为这个来的。” “这是……?”李子语好奇地接过瓷瓶,入手微沉,瓶身光滑细腻,触感极佳。 “答应送给李姑娘的酒。” 沈平脸上露出一丝期待,“姑娘说过,若是酒好,便可合作。这是我新酿的,还请姑娘品鉴一二。” 李子语心中一动,没想到他还记着此事。 她轻轻拔开瓶口的木塞,只听“啵”的一声轻响,一股浓烈而独特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 那不是寻常酒曲的酸腐气,而是一种霸道的,带着灼热感的纯粹酒香,其中又夹杂着若有若无的、清甜的桃花芬芳。 光是闻着,就让人精神一振! 第14章 把他灌醉! 乔红缨在旁边闻到这味道,都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李子语美目中闪过惊讶,她将瓶口凑到唇边,轻轻呷了一小口。 酒液入喉,初始是一股火辣辣的灼热感,仿佛一线火龙顺着喉咙直冲腹底! 但那辛辣感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醇厚甘冽,桃花的清香在舌尖彻底绽放,回味悠长,唇齿留香。 “这……” 李子语猛地抬起头,那双美眸里写满了震撼! 这酒……这酒的烈度与醇厚,竟比一醉阁里最负盛名的“梨花白”还要胜过三分! 梨花白胜在绵柔,而此酒,却是刚柔并济,既有烈酒的豪情,又有花酿的雅致! 他一个声名狼藉的纨绔子弟,竟还有这等神乎其技的酿酒手艺? “如何?”沈平看着她的表情,心里七上八下的。 这可是他发家致富的希望。 李子语深吸一口气,将心中的惊涛骇浪压下,郑重地点了点头。 “好酒!当真是绝世好酒!” 这评价,不带一丝客套。 沈平心中一块大石轰然落地,脸上顿时笑开了花。 “姑娘喜欢便好!我的酒铺约莫半月后便能在东街开张,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云梦阁’。这酒,便唤作‘桃花酿’。到时,还请李姑娘多多向朋友推荐。” “云梦阁,桃花酿……”李子语轻声念着,眼波流转,“好名字。沈公子放心,此事,我记下了。” “今日多谢沈公子赠酒,我还有约在身,便先告辞了。” “姑娘请便。” 两人就此别过,沈平脚步轻快地离去,而李子语看着他消失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桃花酿,唇角不自觉地勾起一抹清浅的弧度。 醉仙楼,天字号雅间。 窗外是莒南县最繁华的街景,窗内却是一片狼吞虎咽的热闹景象。 “唔……好吃!子语,你快尝尝这道松鼠鳜鱼,外酥里嫩,酸甜可口,绝了!” 一个身着火红劲装,英气勃勃的少女正毫无形象地往嘴里塞着菜。 她便是定远侯之女,顾燕清。 李子语坐在她对面,玉手托腮,看着满桌佳肴,却没什么胃口,只是幽幽地叹了口气。 顾燕清灌了一大口茶水,终于从食物中抬起头来,奇怪地打量着自己的闺友。 “我的大小姐,你这是怎么了?从进了门就唉声叹气的,碰上什么烦心事了?说出来,本女侠替你摆平!” 李子语抬起眼,眸中满是愁绪。 “燕清,我问你……若想让一个男子倾心于你,该当如何?” “噗——” 顾燕清一口茶水差点喷出来,她瞪大了眼睛,像看什么稀世珍宝一样看着李子语。 “拿下个男人?这还用问我?我的天爷啊!你李子语是谁?皇商之女,富可敌国!才名满天下,貌比画中仙!你跺跺脚,想娶你的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你看上谁了,直接用银子砸,用身份压,什么样的男人拿不下来?” 李子语闻言,更是愁上加愁,摇头叹息。 “旁人或许可以,但他……不行。” 她将今日在碧桐书院发生的事简略说了一遍。 “他连我老师太傅之位都不屑一顾,张口便是‘不为五斗米折腰’。我这点家世,这点钱财,在他眼里,恐怕……只令他厌恶。” 李子"语的语气里透着一股深深的无力感。 “我本还想着,他那酒铺生意不成,潦倒之时,我再出手相助,尚能博得几分好感。可今日尝过他的‘桃花酿’,我便知……此路不通了。” 顾燕清听得一愣一愣的,手里的筷子都忘了放下。 “我的乖乖,这世上真有这等不爱钱、不慕权的奇男子?骨气这么硬?” 她咂了咂嘴,还是有些不信。 “你说他那酒,比‘梨花白’还好喝?那不可能!除非是宫里的御酒!否则,天底下哪还有比梨花白更醇的酒?” 李子语也不多言,只是将怀里那瓶“桃花酿”拿出来,轻轻放在了桌上,推了过去。 “你自己尝尝。” “我倒要看看,是什么神仙佳酿!” 顾燕清带着几分不服气,一把抓过瓷瓶,粗暴地拔开了木塞。 那股辛辣又芬芳的香气瞬间炸开! “好香!” 她眼睛一亮,也顾不上用酒杯,直接对瓶吹了一大口! “咕咚!” 酒液下肚,顾燕清那张明艳的脸蛋瞬间涨得通红,她猛地将瓶子往桌上一顿,双目圆瞪,半天没说出话来。 良久,她才长长地哈出一口带着桃花香的酒气,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震惊与回味无穷的陶醉。 “好……好酒!够劲!够香!痛快!” 她猛地抓住李子语的手,眼神灼热得吓人。 “子语!此人!你必须拿下!” “啊?”李子语被她这突如其来的激动吓了一跳。 顾燕清一脸急切,唾沫横飞。 “你想想!只要你把他变成了你的人,那这‘桃花酿’,咱们岂不是想喝多少就有多少?!为了这口酒,别说一个男人,十个你也得给本女侠拿下!” 看着好友这副为了一口酒恨不得把自己卖了的模样,李子语心中愈发惆怅了。 “可……可我方才说了,寻常法子,对他无用啊。” “谁让你用寻常法子了?” 顾燕清眼珠子一转,脸上露出一抹狡黠的坏笑,凑到李子语耳边,压低了声音。 “硬的不行,咱们就来软的!你听我的,他不是要开酒铺吗?你就去入股!当他的东家!天天找借口去铺子里晃悠,嘘寒问暖,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这……”李子语有些犹豫,这不还是用钱么。 顾燕清恨铁不成钢地戳了她一下。 “傻呀你!这叫投资!不叫施舍!等混熟了,再找个机会,把他灌醉!孤男寡女,酒后……哼哼,木已成舟,他一个有风骨的大男人,难道还能不认账?” 李子语听得面红耳赤,心如鹿撞。 灌……灌醉? 这等行径,与那强抢民女的恶霸何异? 可…… 她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又浮现出沈平念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时,那带着几分洒脱,几分深情的模样。 这个馊主意,竟让她鬼使神差地觉得,似乎……有那么几分可行。 第15章 真是笑死人了! 李子语一张俏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煞是好看。 将人灌醉,再……生米煮成熟饭? 这等虎狼之词,亏她想得出来! 她端起茶杯,想借着饮茶的动作掩饰自己的心慌意乱,可指尖的微颤却出卖了她。 顾燕清瞧着她这副模样,哪里还不明白,当即趁热打铁,一拍桌子。 “就这么定了!入股!灌酒!拿下!为了咱们以后喝不尽的桃花酿,你可不能掉链子!” 另一边,沈平揣着满心发财致富的喜悦,脚步轻快地回到了沈府。 刚一踏进自家院门,便看到继母赵氏正坐在堂屋的灯下,手里拿着针线,却迟迟没有落下,显然是在等他。 “娘,这么晚了,怎么还不歇息?” 沈平心中一暖,几步走了过去。 赵氏抬起头,昏黄的灯火映着她略带愁容的脸,眼神里满是欲言又止的复杂。 “平儿,你……你过来了。” 她放下手中的针线活,仔细端详着自己的儿子,“这几日早出晚归的,都在忙些什么?若是有难处,定要跟娘说。” 沈平心头一跳,有些疑惑。 这几天他一门心思扑在蒸馏提纯上,确实冷落了这位真心待他的继母。 “没什么难处,娘。就是在琢磨着做点小生意,赚些银钱。” 赵氏闻言,非但没有半分欣喜,脸上的忧色反而更重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拉过沈平的手,语重心长。 “平儿,娘知道你心里有气。那明家……退了就退了吧,咱不稀罕!你犯不着为了跟人赌气,就非要去学人家做什么酿酒的生意。日子还长,咱们慢慢来,总有出头之日的。” 沈平听得一头雾水。 赌气?跟谁赌气? 他酿酒纯粹是为了搞钱,跟明家八竿子打不着啊! 见儿子一脸茫然,赵氏以为他还在故作坚强,心中更是酸涩,拍了拍他的手背,声音放得更柔了。 “娘都听说了。就算……就算咱们的酒,比不上一醉阁王家的‘梨花白’,那也没什么。你千万莫要因为明家那丫头,转头就跟了王家大少爷王宇,便钻了牛角尖啊!” 犹如一道晴天霹雳在沈平脑中炸开! 明嫣,和王宇订婚了? 那个在原主记忆里,同样是莒南县有名的富家公子,一醉阁的少东家? 这么快?! 退婚才过去多久?这就无缝衔接了? 看着沈平脸上那毫不作伪的震惊,赵氏的心沉了下去,以为刺痛了他的伤心处。 可下一秒,沈平却突然“噗嗤”一声,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快出来了。 “娘!您想到哪儿去了!” 他抹了把笑出来的眼泪,凑到赵氏面前,压低了声音,脸上带着神秘又得意的笑容。 “您儿子我,如今眼光高着呢!早就移情别恋,认识了一位比那明嫣好上一千倍一万倍的仙子!哪里还有功夫去记挂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赵氏愣住了,看着儿子那双清亮坦然,不带阴霾的眼睛,不像是说谎。 “真的?” “比真金还真!” 沈平变戏法似的从身后的布袋里摸出那剩下的最后一瓶“桃花酿”,献宝似的递了过去。 “娘,您尝尝儿子亲手酿的酒!看看比那什么‘梨花白’如何!” 赵氏将信将疑地接过那素雅的白瓷瓶,入手温润。 她轻轻拔开木塞,“啵”的一声,一股远比寻常酒水霸道醇厚的香气,裹挟着清甜的桃花芬芳,瞬间充盈了整个堂屋! 仅仅是闻着这味道,赵氏就精神一振,眼中迸发出难以置信的光彩! “这……这是你酿的?” 她小心翼翼地凑到瓶口抿了一小口,随即双目圆睁! 那火辣入喉,却又回甘醇厚的滋味,让她这个不常饮酒的人都忍不住赞叹出声。 “好酒!好酒啊!平儿,你何时有了这等本事?” 赵氏激动地抓住沈平的胳膊,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仿佛第一次认识自己的儿子。 以前的沈平,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眼神总是飘忽不定,浑身都透着一股被酒色掏空的虚浮与猥琐。 可眼前的儿子,身姿挺拔,眼神坚定,眉宇间带着一股她从未见过的自信与沉稳。 那份脱胎换骨的气质,比这瓶绝世佳酿更让她心潮澎湃! “好,好啊……”赵氏眼眶一热,声音都有些哽咽,“我儿,是真的长大了。” 这声欣慰,是发自肺腑的。 送走了心满意足的继母,沈平的心也彻底安定下来。 家人的支持,是他前行的最大动力。 次日一早,他便来到了东街槐柳巷,自己租下的那间小铺子前。 铺面不大,藏在巷子深处,但胜在清净,还带一个小巧的后院,租金也便宜得紧。 他从怀里郑重地取出早已请人写好的牌匾,亲自踩着梯子,将那块写着三个龙飞凤舞大字的木匾挂了上去。 ——云梦阁。 看着自己的心血有了雏形,沈平心中豪情万丈。 但豪情过后,便是冷静的思考。 铺子有了,酒也有了,可销路呢? 自己如今在莒南县的名声,说是臭不可闻也不为过。 单靠李子语在她的闺秀圈子里宣传,受众太窄,毕竟女子饮烈酒的终究是少数。 想要一炮而红,必须得有一个声名显赫、品行端正的男人为自己站台! 一个名字,瞬间从他脑海里蹦了出来。 ——当朝太傅,温流! 沈平一拍大腿,心中懊悔不迭。 上次在碧桐书院,光顾着装样子,怎么就没想着跟老太傅多攀攀关系,求一幅墨宝什么的挂在店里当招牌呢! 那可是文坛宗师!他的推荐,比任何吆喝都有用! 不行,必须得再去拜访一次! 沈平暗下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温太傅这座大靠山给请动了! 槐柳巷深处悄无声息地开了一家酒铺,这等小事,在偌大的莒南县并未掀起任何波澜。 可有些消息,却总能通过特殊的渠道,传到有心人的耳朵里。 明府,绣楼。 “嫣儿!嫣儿!你听说了吗?” 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裙的少女,提着裙摆,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她正是明嫣的闺中密友,县丞之女刘思妤。 刘思妤一屁股坐在绣墩上,端起茶水猛灌了一口,神秘兮兮地凑到明嫣跟前。 “那个沈平,你猜他最近在干嘛?” 明嫣正专心致志地绣着一幅并蒂莲,闻言,连眼皮都未曾抬一下,语气平淡如水。 “他如何,与我何干。” “哎呀!怎么与你无关!” 刘思妤急得直跺脚,“我可听说了,他在槐柳巷那种地方,租了个破铺子,开了个酒坊!名字还取了个不伦不类的,叫什么‘云梦阁’!真是笑死人了!就他那样的纨绔子,还学人做生意?怕不是要把他沈家的老底都给赔进去!” 第16章 那沈平,真是云泥之别 话音落下,刘思妤预想中明嫣不屑的嗤笑并未出现。 她好奇地抬眼望去,却见明嫣那捏着绣绷的纤纤玉指,竟在不经意间,微微一紧。 绣花针的尖端,在那娇艳的莲瓣上,留下了一个微不可查的、小小的孔洞。 那微不可查的孔洞,却仿佛在她心湖投下了一颗石子,漾开一圈无人察觉的涟漪。 明嫣指尖一顿,旋即将那根绣花针缓缓抽离,随手搁在了一旁的针线笸箩里。 她端起茶盏,用杯盖轻轻撇去浮沫,动作优雅从容,仿佛刚才的失神从未发生。 “跳梁小丑,哗众取宠罢了。” 她轻启朱唇,声音里带着淬了冰的嘲弄,“一个斗大的字不识一筐的纨绔,还学人酿酒?也不怕把人喝出毛病来。他沈平若是能酿出什么好酒,那母猪都能上树了。” 刘思妤见她这副不屑一顾的模样,非但没有气馁,反而眼珠一转,像是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激动地一拍大腿。 “哎呀,嫣儿,你还没想明白吗?他这不是学人酿酒,他这是为你啊!” 她压低了声音,脸上写满了“我懂”的表情。 “你想啊,你前脚刚跟他退了婚,后脚王家就上门提亲,这事儿整个莒南县谁不知道?一醉阁的‘梨花白’可是王公子的心头好,沈平偏偏这时候也去开酒坊,这不是明摆着要跟王公子别苗头,想用这招把你给赢回去嘛!” 这话,精准地搔到了明嫣的痒处。 她心中陡然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得意,仿佛一只骄傲的孔雀,被人夸赞了最华美的羽毛。 可面上,她却只是冷哼一声,嘴角勾起的弧度愈发轻蔑。 “白费工夫。他以为他是什么东西?也配跟王宇相提并论?” 提起王宇,明嫣那双略显清冷的眸子里,瞬间像是揉碎了星光,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娇羞与向往。 “王宇出口成章,文采斐然,别说他沈平了,就是放眼整个莒南县的年轻一辈,又有几人能及?” “我此生所求,便是一位能与我红袖添香,吟诗作对的良人,而不是一个满身铜臭、不学无术的莽夫。情调,你懂吗?沈平连给王宇提鞋都不配,他拿什么跟我谈情调?” 这番话,让刘思妤听得是心驰神往。 明嫣见状,更是谈兴大起,仿佛要将自己选择的英明神武,掰开了揉碎了讲给好友听。 “就说前几日那海棠诗会,你是有事没去,可惜了。满座的才子佳人,王宇一首《临江仙》,技压全场!那份潇洒气度,那份才情……我当场便被他打动了。他亦说欣赏我的才气,觉我们是天作之合。第二天,王家伯母便请了官媒上门提亲,一切水到渠成。” “哇……”刘思呈满眼都是小星星,羡慕之情溢于言表。 “王公子可真厉害!我听说王家的酒水生意,都做到京城里去了,连宫里的贵人都要从他们家订酒呢!” “王宇又是嫡长子,自己还是个举人,家世、才学、相貌,样样都是顶尖的!那沈平……唉,真是云泥之别,提都不能提。” 明嫣享受着闺友的吹捧,矜持地点了点头,又像是想起了什么,眼中闪过期待与兴奋。 “对了,那日海棠诗会,当朝太傅温流老先生,竟然也去了醉仙楼!只是当时人多眼杂,我与王宇未能上前拜见。” “不过王宇已经打听到了,温太傅如今就下榻在城外的碧桐书院。他已备好了新作的诗稿,准备过两日就带我一同前去拜会,请太傅指点一二。他还让我,也准备几首得意之作呢。” “什么?拜见温太傅?!” 刘思妤这次是真的惊得从绣墩上跳了起来! 温流!那可是当今文坛泰斗,四大宗师之一!门生故吏遍布朝野! “天呐,嫣儿!若是你的诗能得温太傅一句夸赞,那你岂不是要名动京城,成为大周第一才女了?” 这顶高帽子戴得明嫣浑身舒泰,飘飘然起来。 她掩唇轻笑,眼中满是志在必得的光芒,对着刘思妤大方地一摆手。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到时候,你便与我同去,也算长长见识。” “真的吗?太好了!谢谢你嫣儿!”刘思妤大喜过望,几乎要跳起来。 绣楼里的得意与期盼,丝毫影响不到另一处的热火朝天。 又忙活了数日,沈平的第一批成品酒,终于新鲜出炉。 后院的石桌上,整齐地摆放着一排晶莹剔透的白瓷瓶,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 不仅仅是那浅粉色的桃花酿,旁边还多了几样新品:色泽金黄、甜香扑鼻的桂花酒;酒液清冽、暗香浮动的寒梅酒;甚至还有一小坛用多种花瓣混合蒸馏,香气馥郁奇特的百花酿。 沈平为它们一一取了极富雅意的名字。 桃花酿,名曰“桃夭”。 桂花酒,名曰“月桂”。 寒梅酒,名曰“踏雪”。 那百花酿,则直接取名“云梦”,与酒阁之名相呼应,作为镇店之宝。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沈平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心血结晶,心中豪情万丈。可他也清楚,酒香也怕巷子深,更何况他这个“酿酒师”的名声,实在是……一言难尽。 不能再等了! 他当机立断,从每种新酒中各挑了一瓶最上等的,用一个精致的食盒装好。 然后,他换上了一身干净的青色布衫,整了整衣冠,深吸一口气,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沈平拎起食盒,大步流星地走出了云梦阁,径直朝着城外的碧桐书院而去。 城郊的碧桐书院,远比城内的喧嚣要清静得多。 青砖黛瓦掩映在苍翠的竹林之后,只闻风吹叶动,偶有几声清脆的鸟鸣。 这地方,透着一股子与世无争的文人风骨。 沈平拎着食盒,刚走到那朱漆大门前,就被两名身穿青衣的护卫拦了下来。 “站住,什么人?” 其中一名护卫上下打量着沈平,见他一身普通布衫,手里还提着个食盒,活像个送饭的,眉头便不自觉地皱了起来,语气里透着几分公事公办的驱赶意味。 “书院清净地,闲杂人等,速速离去。” 第17章 真乃我辈读书人之楷模! 沈平对此早有预料,他脸上没有半分被轻视的恼怒,反而露出一抹和煦的微笑,不卑不亢地报上家门。 “劳烦二位大哥通禀一声,就说莒南县沈平,特来拜会温太傅。” “沈平?” 那护卫在嘴里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起初还是一脸茫然,但下一刻,他像是被雷劈中了一般,神色陡然一变。 脑海里瞬间闪过前几日管事特意交代的话——若有名叫沈平的年轻人前来,无论何时,即刻引入。 他的腰杆瞬间弯了下去,脸上那副不耐烦的神情被一种近乎谄媚的热情所取代,变脸速度之快,堪比川剧绝活。 “哎哟!原来是沈公子!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您里边请,快里边请!温老先生正在湖心竹屋等您呢!” 说罢,他亲自为沈平推开半扇大门,又朝另一名护卫使了个眼色,那人立刻小跑着进去引路了。 这番天壤之别的待遇,让沈平心中暗笑,看来温太傅确实是把自己给记下了。 书院内别有洞天。 一条青石小径蜿蜒向前,旁边便是一片浩渺的莲花湖。 虽已入秋,湖中残荷听雨,别有一番萧瑟诗意。 温流所居的竹屋,便建在湖心的一座小小半岛上,有九曲回廊相连,雅致到了极点。 沈平在那下人的引领下,不急不缓地踏上回廊。 就在他身影即将消失在竹林深处时,碧桐书院的大门口,又缓缓驶来了一辆华丽的马车。 车帘掀开,下来一男二女,正是满怀期待的王宇、明嫣,以及一脸兴奋的刘思妤。 “吱呀”一声,竹屋的门被从内拉开。 沈平刚一踏入,便感到三道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了自己身上。 屋内的陈设极为简朴,四壁皆是书架,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墨香与竹叶的清气。 主位上安坐的,正是仙风道骨的温流,他身旁侍立的年轻人,则是上回见过的顾岩。 而在客座上,还坐着一位面生的中年文士。 此人约莫五十上下,身形清癯,脊背挺得笔直,即便安坐,也自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度。 一双眼睛尤为锐利,仿佛能洞穿人心,此刻正毫不避讳地上下审视着沈平,目光中带着几分探究与挑剔。 沈平心中了然,这恐怕又是一位考官。 他面上却仿佛丝毫未觉那审视的目光,直接将其当成了空气。 他快走几步,对着温流长揖及地,姿态恭敬到了极点。 “学生沈平,见过温太傅。前日得见太傅天颜,如沐春风,回去后辗转反侧,只觉三生有幸!今日再睹太傅风采,只觉此地竹韵清幽,湖光潋滟,皆不如太傅风骨之万一啊!” 这一通毫不掩饰的马屁,拍得是行云流水,情真意切。 温流捋着胡须,老脸上笑开了花,显然十分受用。 “你这小子,一张嘴还是这么能说会道。坐,不必拘礼。” 然而,那中年文士的眉头却在沈平开口的瞬间,便紧紧地蹙了起来。 他,便是与温流齐名的四大文坛宗师之一,素以刚正不阿闻名的林墨时。 他平生最瞧不上的,便是这等油腔滑调、溜须拍马之辈。 在他看来,沈平这番言语,已然落了下乘,失了文人风骨,心中那点因温流推荐而生的好奇,瞬间荡然无存,只剩下毫不掩饰的鄙夷。 待下人奉上清茶,沈平这才像是刚刚发现屋里还有第四个人,他端起茶盏,目光转向那中年文士,故作疑惑地询问。 “这位先生器宇不凡,不知如何称呼?学生眼拙,还望太傅引荐。” 温流呷了口茶,笑着介绍。 “这位是老夫的至交好友,林墨时,林伯谦。说起来,你们年轻人倒不一定认识他了。” “林墨时?!” 沈平“霍然”站起,脸上涌起一股混杂着震惊、崇拜与激动的复杂神情,演技之精湛,连他自己都差点信了。 他对着林墨时又是深深一揖,声音都带上了颤抖。 “原来是林太师!学生失敬,失敬了!没想到今日能有幸得见林公真容!” 林墨时被他这一声“林太师”叫得微微一怔,他罢官还乡多年,这个称呼已经许久未曾听闻了。 他抬了抬眼皮,语气冷淡。 “老夫早已不是太师,不过一介乡野村夫罢了。你这年轻人,年纪轻轻,阿谀奉承的本事倒是不小。” 谁知沈平听了这毫不客气的训斥,非但不恼,反而神情愈发激动。 “林公此言差矣!学生这不是阿谀,是敬佩!是发自肺腑的敬佩啊!” 他往前一步,眼神灼灼地望着林墨时。 “学生虽不才,却也听过林公当年的事迹!昔日您任职太师,刚正不阿,有骠骑将军之子当街纵马,踩死人命,强抢民女,满朝文武,噤若寒蝉!唯有您,不畏强权,于朝堂之上当面弹劾,历数其十大罪状!” “后圣上不允,您便毅然挂印而去,拂袖返乡!此等风骨,此等气节,真乃我辈读书人之楷模!每每思及,都令学生热血沸腾!” 这一番话,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了林墨时的心坎上! 那是他一生之中,最为得意,也最为落寞的一件事! 是他坚守道义的巅峰,也是他仕途的终点! 他本以为,时过境迁,早已无人记得。 却不想,今日竟被一个素未谋面的年轻人,如此清晰、如此激昂地当面说了出来! 那被刻意压抑在心底多年的豪情与慰藉,瞬间翻涌而上! 林墨时看着沈平那双清澈而真诚的眼睛,只觉得这年轻人……有眼光! 简直是自己的生平知己! 他紧蹙的眉头不知不觉间舒展开来,嘴角也忍不住微微上扬,露出微笑。 “你……你如何知道的?” 一旁的顾岩已经看傻了。 他跟在老师身边多年,深知老师脾性,最厌恶的就是巧言令色之徒。 方才沈平大拍马屁,他已经准备好看老师拂袖而去的场面了。 谁知道剧情竟会如此反转! 老师不仅没生气,反而很高兴的样子?! 这沈平究竟是何方神圣?竟能把马屁拍得如此清新脱俗,直击要害! 没等沈平回答,林墨时已经主动换了话题,语气也温和了许多。 “听闻你不打算科考,自己在捣鼓些营生?” 沈平立刻抓住了机会,再次恭敬地躬身。 “回林公的话,学生不才,正尝试酿些薄酒。学生以为,佳酿配才子,好诗佐美酒,方为人生一大乐事。像温太傅与林公这般风雅绝代的人物,若是对饮之时,没有能配得上二位身份的佳酿,岂非憾事?” 第18章 请温太傅赐一副墨宝 这话说得漂亮! 既捧了两位大佬,又顺理成章地引出了自己的产品,还不带半点铜臭味。 林墨时听得心中大为舒畅,暗自点头。 这年轻人,谈吐不俗,并非一味钻营的市侩之徒。 温流也在一旁打趣。 “你这猴儿,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可是想让老夫替你的酒扬名?” 沈平见火候已到,脸上立刻堆起灿烂的笑容。 他转身将一直放在脚边的食盒提起,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如同献宝一般将其打开,露出里面并排摆放的四个精致白瓷瓶。 “不敢不敢!学生只是酿出了几款自以为尚可的拙作,斗胆带来,想请二位宗师大家……品鉴一二!” 温流的目光最先落在那瓶名为“桃夭”的酒上,瓶身莹白,隐约透出内里淡粉色的酒液,单是看着,便觉风雅。 他饶有兴致地探手拿起,拔开了瓶口的木塞。 “啵”的一声轻响。 下一瞬,一股馥郁甜醇、却又清冽异常的桃花香气,仿佛挣脱了束缚的精灵,瞬间炸开! 整个竹屋,顷刻间被这霸道而又温柔的酒香彻底占领。 那香气并不似寻常花酒那般甜腻,反而带着雨后初晴般的清新,以及难以言喻的醇烈,钻入鼻腔,直冲天灵盖,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这……这是何等奇香!” 温流这位品遍天下佳酿的老饕,此刻脸上竟是掩不住的震惊。 他将酒瓶凑到鼻尖,深深吸了一口,闭上眼,满脸陶醉。 “好!好酒!单凭此香,便足以傲视群芳!” 一旁的林墨时与顾岩亦是面露骇然。 他们距离稍远,但那股奇异的香气同样蛮横地灌满了他们的感官,勾起了腹中最原始的酒虫。 温流迫不及待地便要寻杯斟酒,好好品尝这人间未有的芬芳。 “且慢!” 林墨时却突然抬手,止住了他的动作。 他目光灼灼地盯着沈平,那股属于文坛宗师的审视意味再度浮现,却已没了之前的鄙夷,只剩下纯粹的考量。 “沈小友方才言道,佳酿配才子,好诗佐美酒。此酒香气已是绝品,若无佳句,岂非暴殄天物?”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弧度,既是考验,也是期待。 “你若能当场为此酒作得一首好诗,老夫便与你共饮此杯。若不能,这酒……不喝也罢!” 此言一出,空气仿佛都凝固了。 顾岩心中一凛,暗道:来了!老师的刁难虽迟但到! 这等情景,便是满腹经纶的宿儒,也未必能立刻作出佳品,更何况是一个名声不佳的纨绔子弟? 温流闻言,非但没有替沈平解围,反而抚掌大笑,乐呵呵地看着他。 “伯谦此言有理!沈平,你可敢应战?” 显然,他也想再探一探沈平的深浅。 万众瞩目之下,沈平却连半分紧张都无,他只是洒然一笑,仿佛这只是席间再寻常不过的助兴游戏。 他略一垂眸,似在思忖,但也不过是两三个呼吸的工夫,便再度抬眼,目光清澈,望向窗外的残荷秋水,朗声吟道: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 前两句一出,林墨时的眉头几不可察地微微一蹙。 好句,但……意境稍显刻意。 有几分少年人“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影子,虽有旷达之意,却未脱窠臼。 顾岩更是嘴角微翘,心中暗自得意,这等诗句,他也能作,甚至能作得更好。 看来这沈平,也不过是急智尚可罢了。 然而,他们脸上的神情,在沈平念出后两句时,彻底凝固了。 只听沈平的语调陡然一转,那股子刻意雕琢的愁绪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发自骨髓的、看透世情的恣意与狂放!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最后一句念罢,石破天惊! 林墨时端着茶盏的手都停在了半空,他死死地盯着沈平,满脸的难以置信! 那不是诗,那是一种活法!一种境界! 多愁多恨亦悠悠?不!是根本不在乎! 今朝有酒,便只管今朝之事,醉笑陪公,不问前尘!明日的忧愁,自有明日去承担! 这是何等的洒脱不羁!何等的放浪形骸! 世间读书人,汲汲于功名,戚戚于得失,谁能有此心境?谁敢有此心境?! 这年轻人……这年轻人究竟经历了什么,才能吟出如此洞穿人世、又如此蔑视俗规的惊天之句! 顾岩脸上的那点自得之色早已褪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混杂着震撼与苦涩的苍白。 他引以为傲的才学,在这两句诗面前,简直就像是三岁小儿的涂鸦,脆弱得不堪一击! 他忽然明白,自己与沈平的差距,根本不在于辞藻的华丽,而在于那份自己永远也学不来的、对人生的态度! 他,自愧不如! “好!好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 林墨时猛地一拍大腿,激动得满面红光,他再看沈平的眼神,已然如同在看一块绝世璞玉! “此诗!此境!方才配得上此等佳酿!当浮一大白!” 温流更是笑得胡子都翘了起来,眼中满是挖到至宝的狂喜。 “好小子!你可真是时时刻刻都能给老夫惊喜啊!” 沈平见状,知道火候已到,他顺势深深一揖,脸上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诚恳与为难。 “温太傅,林公,二位谬赞了。学生今日前来,斗胆献上拙作,其实……是有一事相求。” 温流心情大好,大手一挥,豪气干云。 “但说无妨!只要老夫能办到,绝不推辞!” 沈平这才将自己的难处娓娓道来。 “学生在东街盘下了一间小铺,取名‘云梦阁’,专卖这几款薄酒。只是学生从前的名声实在不佳,怕是开业后也无人问津,辱没了这番心血。所以,斗胆想请温太傅赐下一副墨宝,为小店镇一镇场子,也好让学生能有口饭吃。” 他话说得极为谦卑,姿态放得极低,既点明了困难,又将决定权全然交给了对方。 “哈哈哈!老夫当是什么大事,原来是区区一副墨宝!” 温流闻言,朗声大笑,这对他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 “顾岩,取笔墨纸砚来!” 第19章 他凭什么跟温太傅走在一起? 顾岩此刻对沈平已是心服口服,闻言立刻恭敬应是,转身从书架后取来一套上好的湖笔徽墨,亲自上前为老师研墨。 温流挽起袖子,饱蘸浓墨,凝神片刻,随即手腕翻飞,笔走龙蛇! 但见其下笔如风,铁画银钩,一股磅礴大气瞬间跃然纸上。 不过片刻,一副对联已然一气呵成! 上联:三碗入喉,能吞吴越之风月 下联:一壶在手,可揽天地于胸怀 沈平看得眼睛一亮! 好联! 此联气魄宏大,意境高远,既夸了酒的豪迈,又正中文人雅士的下怀,简直是为他的目标客户量身定做! 而更让他惊喜的还在后头。 温流写罢,竟是毫不犹豫地从一旁取过自己的私印,蘸上印泥,郑重地在落款处盖了下去! 一个鲜红的“温流之印”,赫然在目! “嘶——” 一旁的顾岩倒吸一口凉气,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老师的书画本就一字千金,是无数权贵求而不得的珍品。 寻常题字,已是天大的面子。 如今,竟还盖上了自己的私章! 这代表的已经不是一副字那么简单了,这是温太傅以自己的名誉,在为这家“云梦阁”背书!这副对联的价值,何止百金?千金亦不换! 这沈平……究竟是给老师灌了什么迷魂汤! 沈平心中狂喜,面上却愈发恭敬,他小心翼翼地待墨迹稍干,才珍而重之地将对联卷好,放入怀中,再次对温流长揖及地。 “多谢太傅厚赐!学生感激不尽!待小店开业之日,定当备下最好的酒,恭候太傅与林公大驾光临!” “好说,好说!”温流满面春风,“到时定要去你那叨扰一番,好好饮一回!” 他看了一眼屋内,忽觉有些意兴阑珊。 “在此处对饮,终究是局促了些。不如……我们移步湖心的望江亭,于水天一色间,品酒赏荷,岂不更妙?” “此议大善!”林墨时抚掌赞同。 众人自然毫无异议。 温流在前,沈平与林墨时并肩在后,顾岩捧着酒瓶跟上。 一行人正欲起身出门,竹屋的门却被从外面轻轻叩响。 一名下人恭敬地站在门外,探头进来。 “温老先生,门房来报,门外有访客求见。” 温流眉头一挑,兴致正浓时被打断,略有不悦。 “访客?何人?” 那下人躬着身子,不敢抬头,语速极快地禀报。 “回老先生,是县里一醉阁的王家公子王宇,还带了明家和刘家的两位姑娘,说是久仰您的大名,特地携了新做的诗词,前来拜见。” 王宇?明嫣? 沈平心中微微一动,眼角的余光瞥向竹屋之外。 还真是阴魂不散。 他本以为温流至少会客套一句,岂料温太傅听完,脸色竟是瞬间由晴转阴,目光陡然一寒,像是听到了什么污耳朵的东西。 “王宇?那个在海棠诗会上写‘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及姑娘你一笑’的蠢材?” 他毫不留情地一挥手,语气里满是鄙夷与不耐。 “不见!让他们滚!” 那下人似乎对此场景早已司空见惯,脸上连半点意外的神色都无,恭敬地应了声“是”,便立刻转身,脚步轻快地离去,没有半分拖泥带水。 屋内一时有些安静。 顾岩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嘴角却在疯狂上扬,显然是在憋着笑。 温流许是觉得自己反应有些过激,轻咳一声,主动对沈平和林墨时解释起来。 “非是老夫不近人情。自打老夫来这莒南县小住,每日门槛都快被那些自诩的才子才女踏破了。送来的诗词,十首里有九首半是些无病呻吟的风花雪月。” 他端起茶杯,撇了撇嘴,那股子宗师的威严荡然无存,倒像个吐槽邻居的邻家老翁。 “尤其是那个王宇,上回他那首诗,简直是矫揉造作的集大成者!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子精明算计,偏要装什么风流倜傥。那狗屁不通的玩意儿,给老夫拿来当厕纸,老夫都嫌它糙手!” “噗——” 饶是林墨时这等稳重之人,听到这番毫不留情的刻薄评价,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顾岩更是肩膀一耸一耸,再也憋不住了。 沈平也是忍俊不禁,心中对这位温太傅的好感度直线飙升。 性情中人,骂得痛快! 温流见状,自己也乐了,大手一挥,将这不愉快的小插曲彻底抛之脑后。 “不提这些扫兴之人!走!我们去望江亭!今日定要与伯谦、与沈小友,痛饮三百杯!” 与此同时,碧桐书院门口。 一辆华丽的马车旁,王宇、明嫣和刘思妤三人正静静伫立,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谦恭与期待。 不多时,那名下人快步走了出来,对着三人躬身一礼。 “王公子,二位姑娘,实在抱歉。温老先生今日正在会见贵客,实在无暇分身,还请三位改日再来吧。” 话音落地,王宇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 明嫣与刘思妤脸上的期待也化为了肉眼可见的失落。 尤其是明嫣,她为了今日的会面,可谓是煞费苦心。 身上这件月白色的流仙裙是新裁的,头上这套新制的珍珠头面更是价值不菲,连袖中那卷《秋望》诗稿,都是她苦思了一整夜才得来的得意之作。 她满心以为,凭此诗定能得温太傅一句称赞,从而彻底坐实自己莒南第一才女的名号。 可现在,她连温太傅的面都没见到! 王宇的脸色更是难看到了极点,一阵青一阵白。 他方才还在马车里对明嫣信誓旦旦,夸下海口,说凭他王家的名望和他自己的才名,带她见一见温太傅,不过是手到擒来之事。 结果,这记耳光来得如此之快,如此之响! 那下人见三人杵在原地,没有要走的意思,只得又委婉地提醒了一句。 “三位,请回吧,莫要在此处久留,惊扰了老先生的清净。” 明嫣贝齿紧咬着下唇,心中满是屈辱与不甘,却也无可奈何,只得强忍着失落,转身欲走。 可就在这时,眼尖的刘思妤却忽然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她猛地抬起手,指向书院深处。 “嫣儿,王公子,你们快看!那……那个人影……” 王宇和明嫣下意识地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遥遥的竹林小径上,几道身影正朝着湖心亭的方向行去。 为首的老者气度不凡,正是温太傅,他身侧还跟着顾岩。 这都不算什么。 关键是,与温太傅并肩而行,甚至被他亲热地拍着肩膀的那个人…… 明嫣的瞳孔骤然一缩,心头像是被巨石猛地一砸! 那个背影!那个身形! 就算是化成灰她都认得! 是沈平! 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凭什么能跟温太傅走在一起?! 第20章 王宇哥哥,你真好 更让她难以置信的是,几人竟是言笑晏晏,气氛融洽至极,温太傅不时抚掌大笑,那份亲近与欣赏,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 这一幕,与他们三人被冷冰冰地拒之门外的场景,形成了何等鲜明而又讽刺的对比! 三人的表情,在这一刻彻底凝固,脸上写满了错愕与荒谬。 “走!” 王宇的喉咙里挤出这一个字,声音都有些变形。 他再也无法忍受这等羞辱,一把拉住还在发愣的明嫣,几乎是逃也似地朝自家马车走去。 上了马车,明嫣依旧有些魂不守舍。 她怎么也想不通,那个不学无术、胸无点墨的沈平,究竟是用了什么手段,能入了温太傅的法眼? 难道…… 她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起一件事。 “王宇,我听说……沈平前些时日也在东街盘下了一间铺子,似乎也是要卖酒。” “哦?” 王宇正自烦闷,闻言挑了挑眉,语气中带着几分商贾世家的傲慢。 “他?也敢开酒铺?这年头,真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敢来蹚这浑水,也不怕淹死。想跟我家的一醉阁对着干,他够格吗?” 明嫣闻言,心中的那点疑虑也顿时烟消云散。 是啊,沈平是什么货色,她再清楚不过了。 她不屑地轻哼一声,嘴角勾起一抹鄙夷。 “我看他又是一时兴起,胡乱折腾罢了。那铺子能不能开起来都是两说,说不定啊,过些时日,还得腆着脸,偷偷去你家的一醉阁进些残次酒水来充门面呢。” 马车内的气氛,因明嫣那句轻飘飘的猜测而变得活络起来。 王宇闻言,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毫不掩饰的大笑。 “哈哈哈哈!就他?沈平?也敢在东街开酒铺,跟我家的一醉阁打擂台?” 他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快出来了,看向明嫣的眼神里,充满了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和被取悦的得意。 “嫣儿,你太抬举他了。这做生意可不是吟几首歪诗,靠着些旁门左道就能成的。他拿什么跟我斗?货源?客源?还是他沈家那点快要见底的家底?” 明嫣见他心情转好,便也顺势靠了过去,柔荑轻轻搭在他的手臂上,语气里满是崇拜与依恋。 “就是说嘛,王宇哥哥你才是做大事的人。我看啊,他就是被温太傅扫地出门,脸上挂不住,才想出这么个昏招来找补颜面。” 她话锋一转,声音里透出几分娇嗔与不屑,“不像王宇哥哥,心胸宽广。若他真开不下去了,想必你也不会与他计较的。” 这话精准地搔到了王宇的痒处。 他享受着美人的恭维,只觉得方才在碧桐书院门口受的窝囊气都消散了大半。 他故作大度地一摆手,下巴微抬,气度俨然。 “那是自然。我王宇还犯不着跟一个败家子置气。他那铺子若是真开张了,门可罗雀,来我这儿求告,看在同乡一场的份上,我倒是不介意匀些卖不动的次等酒水给他,也算全了他的脸面。” “王宇哥哥,你真好。” 明嫣的眼眸中波光流转,嘴角含笑,心中愈发庆幸自己当初退婚的决定是何等英明。 看看王宇,再想想沈平。 一个,是家业丰厚、前途光明的才子;另一个,不过是烂泥扶不上墙,只会胡乱折腾的纨绔。 云泥之别,高下立判。 马车内一时充满了轻松的笑语,方才的阴霾一扫而空,朝着县城中心疾驰而去。 沈平自然不知道门口发生的这一出闹剧,更不知道自己在前未婚妻心中,已经被贬低得一文不值。 此刻,他正随温流与林墨时,踏入了碧桐书院的景致核心——望江亭。 此亭三面临水,飞檐翘角,立于莲花湖延伸出的一角半岛之上。 放眼望去,湖面烟波浩渺,水天一色,晚风拂过,带来阵阵清凉的水汽与荷叶的淡香。 远山如黛,近水含烟,确是一处足以让人忘却尘俗、对酒当歌的绝佳之地。 “好地方!”沈平由衷赞叹。 “哈哈哈,沈小友若是喜欢,日后可常来!” 温流心情极佳,豪迈地一挥手,示意下人将石桌擦拭干净。 顾岩虽不饮酒,却极有眼色地扮演起酒童的角色,将几人引至石凳坐下。 沈平也不藏私,将带来的四个小巧精致的土陶酒瓶一一摆在桌上。 瓶身质朴,却贴着清秀雅致的标签,显然是用了心的。 “温老,林先生,请品鉴。” 他拿起第一瓶,桃花色的酒液在瓶中微微晃荡。 “此酒以春日初绽的桃花酿制,桃花十里,灼灼其华,故名‘桃夭’。” 接着是第二瓶,色泽金黄,清透如珀。 “此为秋日金桂所酿,香飘十里,蟾宫折桂,是为‘月桂’。” 第三瓶酒液清冽,隐有暗香。 “此酒取寒冬腊梅,踏雪寻来,傲骨凌霜,便称‘踏雪’。” 最后,他拿起了那瓶色泽最为复杂,仿佛融了万千霞光的酒浆。 “这最后一瓶,乃集百花之精粹,耗时最久,工艺也最为繁琐。它包罗万象,如梦似幻,我为它取名,‘云梦’。” “桃夭、月桂、踏雪、云梦……” 温流抚掌大笑,眼中已满是赞许与期待,“好名字!好意境!光听这名字,老夫这酒虫就被勾起来了!” 他是个无酒不欢的性子,此刻早已是迫不及待。 顾岩在一旁,默默为三人斟上了第一杯“桃夭”。 酒入杯中,一股清甜的桃花芬芳瞬间弥漫开来,沁人心脾。 温流端起酒杯,先是深嗅一口,闭目片刻,脸上露出陶醉之色,随即一饮而尽。 “好!好酒!入口绵柔,花香清冽,回味甘甜!不似寻常果酒那般甜腻,却又保留了桃花最纯粹的芬芳!妙!实在是妙!” 林墨时亦是浅尝一口,平日里波澜不惊的脸上也露出讶异,缓缓点头。 “确是佳酿。” 几杯“桃夭”下肚,众人已是兴致盎然。 温流脸颊泛红,酒意上涌,他一拍石桌,目光灼灼地盯着沈平。 “沈小友!如此美景,如此佳酿,若无好诗助兴,岂非天大的憾事!来!再为老夫作上一首,让今日之会,更尽兴致!” 林墨时与顾岩的目光也齐刷刷地投了过来,充满了期待。 尤其是顾岩,他紧紧盯着沈平,想看看这位屡出奇篇的“奇才”,又能作出何等惊世骇俗的诗句。 沈平迎着三人的目光,非但没有半分压力,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举杯示意。 “温老有命,晚辈岂敢不从!” 第21章 老师这是后悔了? 他胸中自有万千诗篇,信手拈来便是。 “有了。” “快!顾岩,取笔墨纸砚来!”温流激动地催促。 “不必。” 沈平却笑着摆了摆手,那份从容与洒脱,让顾岩取笔的动作都为之一滞。 他缓缓站起身,走到亭边,任由湖面的晚风吹拂衣袂。 此时天色渐暗,远处的晚霞将湖面染成一片瑰丽的橘红。 他举起手中的酒杯,遥遥对着湖光山色,目光悠远,仿佛在邀请这天地与他共饮。 接着,他用一种极为闲适、仿佛与老友闲话家常的语气,缓缓吟诵而出: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诗句简单至极,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深奥的典故,却像一双温暖的手,瞬间抚平了人心。 那新酿米酒上的绿色浮沫,那烧得正旺的红泥小火炉,那风雪欲来的傍晚,和那一句轻声的问询……一幅生动而温暖的画面,就这么在所有人脑海中铺展开来。 亭中,一时寂静无声。 顾岩呆立当场,手中的酒壶险些滑落。 他苦心孤诣追求的诗词意境,雕琢的字句,在这首随口而出的“小诗”面前,竟显得如此刻意,如此苍白。 这种不拘一格,这种浑然天成的才情,让他心头巨震,一股难以言喻的挫败与敬畏油然而生。 他知道,自己这一生,或许都无法企及沈平的境界。 “好!好啊!好一个‘能饮一杯无’!” 温流猛地一拍大腿,激动得满脸红光,他指着沈平,声音都有些颤抖。 “这才是诗!这才是真正的好诗!它不是写给别人看的,它是从心里流出来的!是敬朋友,敬生活!沈小友,你这首诗,比老夫喝过的任何美酒,都更醉人!” 林墨时深邃的眼眸中,此刻也翻涌着惊涛骇浪。 他看着沈平的背影,眼神复杂难明。 此子……作诗当真如呼吸饮水一般,无需构思,无需雕琢,全凭心意。 这份任性,这份洒脱,正是天下所有文人梦寐以求,却又求之不得的最高境界。 有了这首绝妙小诗助兴,酒兴更浓。 几瓶佳酿轮番上阵,连林墨时都多喝了几杯。 温流更是喝得酩酊大罪,抱着酒瓶,一会儿笑,一会儿唱,彻底放飞了自我。 沈平只喝了三杯,便觉天旋地转。 他到底不是酒场老手,这具身体的酒力更是浅薄得可怜,此刻已是满脸红晕,眼神迷离,晕晕乎乎地靠在了亭柱上。 望江亭边,酒阑人散。 林墨时唤来下人,将醉得不省人事的温流和摇摇晃晃的沈平分别扶去客房歇息。 待一切安排妥当,他才转身,对一直沉默着跟在身后的顾岩递了个眼色。 “岩儿,随我来。” 师徒二人一前一后,回到了那间清雅的竹屋。 林墨时在主位坐下,亲手烹了一壶醒酒茶,袅袅的茶香渐渐驱散了屋内的酒气。 他看着自己这位最得意的弟子,见他眉宇间带着挥之不去的迷茫与颓然,不由得轻叹一声。 “还在想沈平的诗?” 顾岩躬身一揖,声音苦涩。 “弟子……自愧不如。弟子的诗,是苦心‘做’出来的。而沈公子的诗,是随心‘淌’出来的。其中差距,判若云泥。” “你能看到这一层,说明你尚未被骄傲蒙蔽心智。” 林墨时将一杯热茶推到他面前,语气平静,却字字珠玑。 “他作诗,似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看似随意,实则已臻化境。这便是无招胜有招。岩儿,你的才情与勤奋,为师都看在眼里。你的诗词,工整、华美,如精雕细琢的楼阁。但它太满了,太刻意了。” 林墨时端起茶杯,目光深远。 “你总想着如何用最华丽的词语去描绘风景,却忘了,最动人的风景,往往就在一句最朴实的话里。记住,文道之极,不是炫技,而是返璞归真。你要学的,不是他的词,而是他的心。” “他的心……”顾岩喃喃自语,眼前又浮现出沈平在亭边举杯邀天地的洒脱背影。 林墨时见他有所悟,眼中掠过一丝欣慰,随即又添了几分深邃的感慨。 “此子在莒南县蛰伏十数年,顶着一个纨绔的恶名,却不辩不争。老夫原以为是破罐子破摔,如今看来,却是他根本未将这些虚名放在心上。不求名,不逐利,故而诗出本心,浑然天成。” 他顿了顿,语气中带着断然。 “此等心性,此等才华,藏是藏不住的。他名扬天下,不过是早晚之事。” 这番评价,已是高到了极致。 顾岩心中再无半分嫉妒,只剩下纯粹的敬佩与向往。 他猛地抬头,眼中重新燃起光亮,对着林墨时郑重一揖。 “老师教诲,弟子铭记在心!待沈公子的云梦阁开张,弟子想……想亲自过去看看,学一学他那份入世的从容。” “善。” 林墨时满意地点头,这才是他想看到的弟子。 可就在他点头的瞬间,脑海中却不合时宜地闪过昨夜温流那张醉醺醺的脸,以及那句几乎是吼出来的话:“林墨时!这等璞玉,你不收,老夫可就抢了!” 当时自己是怎么回的? 似乎是冷着脸,拂袖而去,只丢下一句“胡闹”。 现在想来…… 林墨时端着茶杯的手指,不易察觉地收紧了。 心头,竟涌上一股名为“悔不当初”的烦闷。 这等经天纬地之才,自己竟因一时偏见,亲手将他推了出去! 他喉头滚动了一下,清了清嗓子,故作平静地嘱咐。 “你去便去,只是……老夫与他论交之事,莫要对外人提起。” 顾岩何等聪慧,一抬眼便瞥见老师眼中一闪而过的懊恼与别扭。 他心中了然,却不敢点破。 老师这是……后悔了? 后悔将这天大的机缘拒之门外,又拉不下脸来承认。 他立刻垂下眼帘,恭敬应承。 “弟子明白。” “嗯。” 林墨时仍是嘴硬,多解释了一句,仿佛是在说服自己,“老夫只是不喜被俗事叨扰,免得外面的人以为我们碧桐书院也爱追名逐利。” 顾岩心中暗笑,只得点头称是,将老师那点可怜的骄傲小心翼翼地维护起来。 第22章 这简直是斯文扫地! 这边师徒二人心思各异,而那位搅动了两位文坛宗师心湖的始作俑者,此刻正睡得天昏地暗。 一缕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棂,顽皮地跳上沈平的眼皮。 他宿醉的脑袋“嗡”的一声,缓缓睁开了眼。 入目是陌生的纱帐,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檀香。 他坐起身,揉着发胀的太阳穴,这才想起自己身在碧桐书院的客房。 这一觉,竟直接睡到了快正午。 他穿戴整齐,推门而出,唤来一名书院的下人询问。 “温太傅可起身了?” “回沈公子,太傅他老人家……还在高卧呢。” 下人忍着笑意,神情古怪。 想必是温流昨夜醉后的丑态,已在书院传开了。 沈平莞尔。 看来温老一时半会儿是醒不了了。 他也不再打扰,留下一张道谢的便条,便径自离开了碧桐书院,回了沈府。 一回到自己房中,沈平立刻将那幅温流亲笔所题的对联小心翼翼地展开。 “三碗入喉,能吞吴越之风月。” “一壶在手,可揽天地于胸怀。” 笔力雄浑,气吞山河! 更关键的是,落款处那方鲜红的“温流之印”! 这已经不是一副对联了,这是整个大周朝最硬的广告牌! 有这等宝物在手,若不大张旗鼓,简直是暴殄天物,更是对不起温老那晚喝下的几坛子酒! 沈平的眼睛亮得惊人,胸中豪情万丈。 一个绝妙的营销方案,在他这个现代人的脑中瞬间成型。 他当即研墨铺纸,提笔便写。 这一次,他写的不是诗,而是比诗更能引爆全城的广告词! “惊!当朝太傅温流醉倒望江亭,只因此酒!” “叹!文坛宗师林墨时拍案叫绝,盛赞其为‘琼浆玉液’!” “云梦阁开张在即,欲知何等佳酿引两位先生流连忘返?三日后,东街揭晓!” 写完,沈平吹了吹墨迹,满意地咧嘴一笑。 就是要这种后世新闻标题党的味道,夸张、噱头、引人遐想! 他就是要借着两位大宗师的东风,让云梦阁在开业之前,就先声夺人! 说干就干! 沈平揣着广告词,卷起对联,风风火火地冲出了门。 他先是直奔城中最大的装裱铺子,将温流的墨宝郑重交予老师傅,千叮万嘱要用最好的梨花木装裱起来。 铺子里的老师傅一展开字画,看到那落款和印章,手都抖了,看沈平的眼神瞬间从看一个普通主顾,变成了看一尊财神爷。 “公子放心!小老儿一定用十二分的心思,给您裱得妥妥帖帖!” 接着,沈平又找了家专做旗幡的铺子,将写好的广告词拍在柜上,定制了十几条长长的布质条幅。 做完这一切,他并未回家,而是脚步一转,朝着另一个方向——简阳书斋走去。 简阳书斋,是莒南县专供寒门学子启蒙读书的地方。 沈平掐着点赶到时,正逢书斋散学的时辰。 “吱呀——”一声,书斋大门敞开,一群穿着各式各样、甚至带着补丁的青布长衫的少年学子,三三两两地涌了出来。 他们或高声谈笑,或低头沉思,充满了年轻的朝气。 沈平深吸一口气,站到书斋门口最显眼的一块石狮子旁,运足了丹田气,扯开嗓子就喊。 “招工!招工啦!云梦阁新店开张,招工十名!帮忙发传单,吆喝助威!一天一百文!管三顿饱饭!” 这一嗓子,原本嘈杂的人群,瞬间安静了一瞬,随即爆发出更大的议论声。 所有人的目光,都“唰”地一下聚焦在了沈平身上。 “一天……一百文?我没听错吧?” “这人谁啊?口气这么大!城里码头上最累的脚力活,一天也才二十文钱!” “是他!” 一个眼尖的学子认出了沈平,压低了声音惊呼,“沈家的那个纨绔,沈平!” “就是那个被明家大小姐退婚的家伙?他这是又想出什么幺蛾子来败家了?” “我看八成是。没准是拿咱们寻开心呢!” 议论声此起彼伏,有好奇,有质疑,但更多的是不信与嘲讽。 一百文一天的工钱,对这些平日里连买支新毛笔都要犹豫半天的寒门学子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沈平对周围的指指点点充耳不闻,他只是伸出双手,比了个“十”的手势,再次高声强调。 “只要十个人!先到先得!工钱日结,当天干完活,当场拿钱,绝不拖欠!” “日结”两个字,仿佛带着无穷的魔力,让不少原本只是看热闹的学子眼神都变了。 若只是个噱头,绝不敢说日结。 人群中,终于有一个身材瘦高、看着约莫十五六岁,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少年鼓起勇气,挤出人群。 他盯着沈平,眼神里满是渴望与警惕。 “你……你说的是真的?当真一天给一百文?” “当然是真的!” 沈平见有人上钩,立刻大拍胸脯,那架势豪爽得不像个读书人,反倒像个江湖客。 “我沈平一口唾沫一个钉!若是我少给一个铜板,你们就组团去县衙户房找我爹!就说他儿子沈平欠钱不还!我爹,衙门户房主簿沈庸,你们总信得过吧!” 这番话掷地有声,直接搬出了他爹的官身做担保。 那少年原本忐忑的眼神,瞬间“噌”地一下亮了起来! 对啊!他爹可是官府的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事,靠谱! 他心中的疑虑顿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火热。 他连忙上前一步,生怕被别人抢了先,急切地拱手一揖。 “沈公子!此话当真,那……那敢问,是什么活计?” 那少年干涩的嗓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激动。 沈平环视一圈,看着那些或躲闪或探究的目光,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 “很简单!” 他清了清嗓子,声音传遍了整个街角。 “明日一早,到东街云梦阁门口集合。我呢,会给你们每人发一面宣传旗幡,再教你们几句口号。你们要做的,就是举着旗子,在城里最热闹的几条街上走一圈,把口号给我喊亮了!”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举牌子?喊口号? 这不就是街头卖艺的杂耍班子干的活吗? 他们是谁?是读书人!是未来要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的学子! 让他们像个市井小贩一样当街吆喝,这……这简直是斯文扫地! 第23章 这也太羞耻了 刚刚还满眼火热的少年,脸“唰”地一下涨得通红。 他支支吾吾,脚步不自觉地向后缩了半步。 “这……这……有辱斯文……” “有辱斯文?” 沈平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他上前一步,目光灼灼地盯着那少年,声音不大,却字字诛心。 “兄台,我问你,斯文能当饭吃吗?能让你家里的老娘冬天多件棉衣吗?能让你买得起一支狼毫新笔,而不是用秃了的笔头蘸墨吗?” 一连三问,如三记重锤,狠狠砸在所有寒门学子的心上。 那少年瞬间面如死灰,嘴唇翕动,却一个字也反驳不出来。 沈平的目光扫过众人,语气缓和下来,却更具煽动性。 “我知道你们在顾虑什么。脸面!读书人的脸面!” “可我要告诉你们,真正的脸面,不是靠一身干净的长衫撑起来的!是靠自己的本事,让家人过上好日子挣回来的!靠着一百文钱,堂堂正正挣来的钱,买米买面,孝敬父母,这叫丢人吗?不!这叫担当!” “一天一百文!足够你们抄书一个月!” 沈平伸出一根手指,声音再次拔高,“干不干,一句话!我只要十个人,错过了,可就没这个店了!” 人群彻底沸腾了! “担当”两个字,像一道惊雷,劈开了他们心中那层脆弱的“斯文”外壳。 是啊,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还在乎这点虚名做什么? 沈公子的爹可是衙门户房主簿,还能骗了他们不成? “我干!” 之前那少年,名叫秦叶,他猛地一咬牙,仿佛下定了天大的决心,第一个站了出来,对着沈平一揖到底。 “沈公子,算我一个!” 有人带头,剩下的便如决堤的洪水。 “我也干!” “算我一个!沈公子!” “还有我!” 简阳书斋的学子大多家境贫寒,平日里受尽了白眼,一百文的诱惑,他们根本无法抵挡。 不过片刻功夫,十个名额便被一抢而空。 没抢到的人捶胸顿足,满脸懊悔。 沈平满意地点点头,将云梦阁的地址告知众人,约定好明日辰时集合,便干脆利落地挥手打发了他们。 这番动静,实在太大。 简阳书斋紧挨着县衙后院,那一声声“我爹是沈庸”的呐喊,早就一字不落地传进了户房主簿沈庸的耳朵里。 “混账!简直是胡闹!” 沈庸气得一把将手中的卷宗拍在桌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他那张素来严肃的国字脸涨成了猪肝色,额上青筋暴起。 这个逆子! 自己好不容易在衙门里积攒下的一点清名,就要被他这么败坏了! 拿着老子的名头去外面招摇撞骗,他怎么敢的啊! 沈庸怒火中烧,抓起墙角的戒尺,抬脚就要冲出去,非得把那个逆子的腿打断不可! 可他的手刚碰到门框,脚步却猛地一僵。 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浮现出那日在家中,自己用鞭子狠狠抽打沈平的场景。 那小子明明痛得浑身发抖,冷汗直流,可那根脊梁,却从头到尾都挺得笔直! 那眼神,倔强,陌生,仿佛一夜之间换了个人。 他不再是那个只知道哭爹喊娘的草包,而像一头蛰伏的狼。 沈庸心头猛地一颤,那股冲天的怒火,竟莫名地消散了几分。 他站在门口,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颓然地放下了举起的戒尺。 罢了,罢了! 由他去! 老夫倒要看看,他能折腾出什么花样来! 沈庸转身走回桌案前,一屁股坐下,对着门外狠声道。 “让他闹!我倒要看看他没钱了怎么收场!这次,老夫一文钱都不会给他!”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 秦叶等十名学子,已经忐忑不安地等在了云梦阁的门口。 店铺还未开张,门板紧闭,但他们却闻到了一股诱人的米粥香气。 “吱呀——” 门开了,沈平打着哈欠走了出来,看见他们,咧嘴一笑。 “都挺准时啊,来,先进来,一人一碗粥,两个大白馒头,先填饱肚子再说!” 热气腾腾的白粥,雪白松软的馒头,让这些平日里难得吃顿饱饭的学子眼睛都直了。 他们也顾不上客气,狼吞虎咽起来。 一碗热粥下肚,浑身都暖洋洋的,对沈平的最后一丝疑虑也消散了。 就在这时,一名眼尖的学子看到了墙角靠着的十几条长长的布质条幅。 他好奇地走过去,展开一条,只看了一眼,便吓得倒吸一口凉气,手一抖,条幅都掉在了地上。 “沈……沈公子!这……这……” 众人闻声望去,只见那条幅上用斗大的墨字写着—— “惊!当朝太傅温流醉倒望江亭,只因此酒!” 秦叶也赶紧展开另一条,上面的字更是让他心惊肉跳。 “叹!文坛宗师林墨时拍案叫绝,盛赞其为‘琼浆玉液’!” “我的天!” “这……这也太羞耻了!” “把温太傅和林宗师的名号拿来当街吆喝?沈公子,您这是疯了吗?要是被两位先生知道了,怕是……怕是要吃官司的!” 学子们瞬间炸开了锅,刚刚吃下去的馒头仿佛都堵在了喉咙口,一个个脸色发白。 沈平却满不在乎地走过去,捡起条幅拍了拍灰。 “怕什么?” 他环视众人,神情轻松,“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温太傅就算要找人算账,那也是找我沈平,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他话锋一转,嘴角噙着戏谑的笑。 “再说了,一天一百文,你们当这钱是白拿的?这世上,就没有好赚的钱。越是难赚的钱,才越值钱!” 众人被他这番歪理说得一愣一愣的,竟无言以对。 是啊,一百文,那可是巨款!担点风险,似乎……也说得过去? 秦叶深吸一口气,他毕竟是第一个站出来的,胆气也最足。 他盯着沈平,沉声开口。 “沈公子,我们可以干!但为了让我们安心,您是否……得先付一半的工钱?” “对!先付一半!” “没错!我们也好有个底!” 众人立刻附和起来,这是他们最后的保障。 “哈哈哈!” 沈平闻言,不怒反笑,笑得前仰后合。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随手抛给秦叶。 “没问题!这里是五百文,你们十个人,一人五十文,全都在这儿了!先发下去,省得你们说我沈平说话不算话!” 第24章 让他往后,不必再来了 众人顿时目瞪口呆。 他们只是想先要一半,没想到沈平竟如此豪爽,直接预付了! 秦叶捧着那沉甸甸的钱袋,感觉像是在做梦。 他颤抖着手,给每人发了五串、共五十文铜钱。 那冰凉而厚重的触感,那叮当作响的声音,让所有学子的心都彻底落回了肚子里。 他们的呼吸,瞬间变得粗重起来。 脸面?斯文? 在响当当的铜板面前,都成了狗屁! 于是,清晨的莒南县东街,出现了极其怪诞的一幕。 十名穿着青布长衫的少年学子,人手一根竹竿,高高挑着一条写着惊悚字眼的红布条幅。 他们排成一列,脸上带着既羞耻又亢奋的复杂表情,扯着嗓子,用那半生不熟的腔调,高声呐喊着。 “惊!当朝太傅为何醉卧街头!” “叹!文坛宗师为何拍案叫绝!” “想知道答案吗?三日后,云梦阁,盛大开张!” 这奇怪的队伍,这惊悚的口号,瞬间吸引了所有行人的目光。 街边的商贩探出了头,买菜的大婶停下了脚步,路过的马车掀开了帘子。 所有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匪夷所思。 “那些不是简阳书斋的穷学生?” “天呐!他们举的是什么?温太傅?林宗师?沈平这小子是疯了吗!他怎么敢拿两位文坛泰斗的名号如此当众吆喝!” “我看他是上次从马上摔下来,把脑子给摔坏了!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议论声、嘲笑声、斥责声,如同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来。 十个少年学子都是读书人,脸皮终究是薄的,被这么多人指指点点,一张张脸涨得比猪肝还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可他们一摸到怀里那沉甸甸的铜钱,那点羞耻心便立刻被一股豁出去的狠劲儿给压了下去。 喊! 怕什么!反正钱已经到手了! 他们的声音,反而更大,更亮了! 这怪异的一幕,迅速席卷了整个莒南县。 所有百姓都在议论,沈家的纨绔子,怕是真的疯了。 人群之中,几名头戴方巾、身着儒衫的士子脸色铁青,气得浑身发抖。 “竖子!狂徒!” 一名年长的士子须发戟张,指着那远去的队伍,声音都在哆嗦,“竟敢如此羞辱温太傅与林宗师!此乃我辈读书人之奇耻大辱!我等岂能坐视不理!” “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旁边立刻有人应和,义愤填膺,“这沈平简直无法无天!我们这就去砸了他的‘云梦阁’,让他当众向两位宗师赔罪!” “走!去砸店!” 叫嚣声此起彼伏,一群人怒火上头,当真就要往东街冲去。 “诸位且慢!” 一个精瘦的学子拦住了众人,眼中闪过冷光,“他那店铺尚未开张,门板紧锁,我等就算去了,也只是砸几块木板,不痛不痒。反倒落了个寻衅滋事的罪名,不值当。” 他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阴冷的笑意。 “他不是说三日后开张吗?好!我等就等到那一日!当着全城百姓的面,当着所有客人的面,揭穿他的无耻行径,让他颜面扫地,关门大吉!”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冷静下来,觉得此计甚妙。 “说得对!就要让他开张之日,变成关门之时!” “好!三日之后,东街云梦阁,不见不散!” 与街头的喧嚣和愤怒截然不同,醉仙楼的天字号包房内,静谧如水,熏香袅袅。 乔红缨推门而入,脸上神情古怪,既想笑又带着几分忧虑。 她快步走到窗边,将一张刚刚从外面“顺”来的红布条幅递给了李子语。 “小姐,您看看,这就是那沈公子弄出来的好东西。” 李子语放下手中的账册,接过那粗糙的红布。 可当她看清上面的字时,那双清冷的秋水眸子里,却漾开了一圈圈忍俊不禁的笑意。 “惊!当朝太傅醉倒望江亭,只因此酒?” 她轻声念出,随即“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清脆的声音如玉珠落盘。 “这人……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赖,偏又无赖得这般别出心裁。” 她觉得,沈平这个人,就像一个蒙尘的宝匣,每次打开,都能发现一些出人意料的东西。 “小姐,这都什么时候了,您还笑得出来!” 乔红缨急得跺了跺脚,语气也焦急起来。 “现在外面都传疯了!那些自诩清流的读书人,一个个义愤填膺,说沈公子玷污了您老师和林宗师的清名,已经约好了,要等云梦阁开张那天,去砸场子呢!” 李子语的笑意缓缓收敛,秀眉微蹙。 这,就有些棘手了。 她不怕地痞流氓,李家的护卫足以应付。 但这些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却最是难缠。 他们代表着“文人风骨”,代表着“清流舆论”,一旦闹起来,就算有理也说不清。 届时,云梦阁的名声就彻底臭了,老师温流的名誉,也会因此受到牵连。 她的指尖轻轻敲击着桌面,沉吟片刻,眸中闪过一抹决断。 “红缨。” “奴婢在。” “去,将库房里那三个最剔透的琉璃瓶取来。” 李子语站起身,走到桌边,看着那只剩下最后一小坛的桃花酿,“把这酒分装进去。然后,立刻备好马车,你亲自去一趟,分别给安远侯府嫡女、相府嫡女,还有明月郡主府上送去。” 她顿了顿,补充道,“就说,我新得了些趣致的小玩意,三日后在东街云梦阁开张,请她们务必赏光,前来一聚。” 乔红缨眼睛一亮,瞬间明白了自家小姐的用意。 这三位,可都是京城贵女圈里顶尖的人物! 她们的身份,足以镇住任何场面。有她们到场,那些想闹事的学子,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奴婢明白!”乔红缨应声,转身就要去办。 “等等,”她又想起一事,“小姐,四大才子之一的燕清秋燕公子来了,就在楼下,说无论如何要求见您一面。” “燕清秋?”李子语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语气里听不出一丝波澜,“不见。” “可是……他说他不肯走,”乔红缨有些为难,“非要知道这次海棠诗会的魁首究竟花落谁家。” 李子语沉默了片刻,走到书案前,取过一张雪白的宣纸,提笔蘸墨。 片刻之后,她将写好的纸笺递给乔红缨,声音清冷。 “把这个拿给他,告诉他,这就是诗会的魁首之作。让他往后,不必再来了。” 第25章 输也得让我们输个明白 醉仙楼一楼临窗的雅座,一名白衣公子正安静地品着茶。 他面如冠玉,目若朗星,举手投足间满是书卷气的儒雅,正是四大才子之一的燕清秋。 他看似平静,但那偶尔投向楼梯口的目光,却暴露了他内心的焦灼。 他曾随父母参加过一次国公府的宴席,远远见过李子语一面,从此念念不忘。 那少女不仅有倾城之貌,其身后的李家更是富可敌国的大周皇商,虽无官职,能量却足以影响朝局。 他燕清秋出身寒门,十年苦读,虽有才名,却深知科举之路漫漫,想要实现心中抱负,难如登天。 若能得到李家的青睐,无异于一步登天。 因此,当他听闻李子语要在醉仙楼举办海棠诗会,题目还是那般旖旎暧昧,他便立刻意识到,这是自己的机会。 他绞尽脑汁,自认写下了一首足以传世的佳作,自信满满地交了上去。 可那日之后,温太傅虽有点评,却迟迟没有宣布结果,此事便如石沉大海。 他等不及了,他必须亲自来问个结果。 就在这时,乔红缨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口。 燕清秋心中一喜,立刻起身相迎,脸上挂着温和有礼的微笑。 “红缨姑娘……” 乔红缨却只是微微福身,将那张纸笺递了过去,态度恭敬却疏离。 “燕公子,我家小姐身体不适,不便见客。她命奴婢将此物转交于您,这便是此次诗会的魁首之作。” 乔红缨递上纸笺的动作干脆利落。 “我家小姐命奴婢将此物转交于您,这便是此次诗会的魁首之作。” 魁首之作? 燕清秋的呼吸一滞,精心维持的儒雅风度险些当场破碎。 他不是没想过会输,毕竟林宗师的弟子顾岩亦是天纵之才。 可李子语连见都不见,只让一个侍女送来一张纸? 这是何等的轻慢! 他心中升起一股怒意,却又被强行压下,声音里透着颤抖。 “敢问红缨姑娘,这魁首,究竟是何人?” 乔红缨没有回答,只是将那张雪白的宣纸又往前递了递,眼神示意他自己看。 一股无名火直冲天灵盖。 燕清秋自负才高,何曾受过这般冷遇! 他冷哼一声,几乎是夺过那张宣纸,心中已然打定主意,定要看看是何等惊天动地的诗篇,能让顾岩胜过自己,也让李子语如此失礼! 然而,目光触及纸上墨迹的瞬间,他脸上的不服与自傲,便如同被巨锤砸中的冰面,寸寸龟裂。 那龙飞凤舞、清隽飘逸的字迹之下,是足以让任何文字都黯然失色的珠玉。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只一句,燕清秋便如遭雷击,整个人僵在原地。 他脑中那些引以为傲的辞藻,瞬间化为齑粉。 那精雕细琢的对仗,在那浑然天成的意境面前,简直就是瓦砾之于琼楼,萤火之于皓月! 他仿佛失去了所有力气,视线却被死死钉在纸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挪。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宣纸轻飘飘的,在他手中却重若千钧。 最后一句念完,燕清清的脸色已是一片煞白,毫无血色。 他引以为傲的才情,在这首词面前,被碾压得体无完肤。 这不是输,这是天堑鸿沟,是云泥之别! “噗通。” 他踉跄后退一步,撞在了身后的桌角上,茶杯倾倒,发出清脆的碎裂声,他却浑然不觉。 良久,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那声音嘶哑干涩,仿佛是从喉咙深处硬挤出来的。 “这……这是谁写的?” 乔红缨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模样,心中毫无波澜,只是按照小姐的吩咐,平静地吐出两个字。 “沈平。” 沈平? 这个名字在燕清秋的脑海里盘旋了一圈,却找不到任何对应的记忆。 不是京城四大才子,不是江南八大俊彦,更不是声名显赫的文坛宿老。 这是一个他从未听说过的名字。 一个……无名之辈! 输给顾岩,他尚能接受,毕竟那是林宗师的得意门生。 可败给一个寂寂无闻之徒,这比当众掌掴他还要屈辱! 巨大的失落与羞愤瞬间将他吞没。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醉仙楼的。 门外,寒风扑面,吹得他一个激灵。 早已等候多时的十几名士子见他出来,立刻蜂拥而上,七嘴八舌地围了上来。 “燕兄,如何?魁首可是你?” “李小姐可有说辞?这次诗会,我等可是盼了许久!” “依我看,定是顾岩顾公子的作品拔得头筹了!他的诗才,我等素来佩服!” 嘈杂的议论声像无数根钢针,刺入燕清秋的耳膜。 他缓缓抬起头,环视着一张张充满期待与揣测的脸,那张俊朗的面容上,只剩下无尽的苦涩与苍白。 他举起手中的宣纸,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了每个人的耳中。 “诸位,不必再猜了。” 他顿了顿,一字一句,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魁首只有一作。有此一作,我等的诗,连前三都入不得。” 什么?!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在场的哪一个不是自视甚高、颇有才名的读书人?他们不信,有什么诗词能有如此威力,将他们所有人都贬得一文不值! “燕兄此言何意?” “输也得让我们输个明白!究竟是何等惊世之作?” 燕清秋没有再解释,只是将那张宣纸展开,迎着萧瑟的寒风,缓缓念诵起来。 他的声音很慢,带着一种近乎朝圣般的虔诚,又夹杂着无法言说的挫败。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喧闹的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屏息凝神地听着。 他们是真正的读书人,对诗词有着最本能的鉴赏力。 只听开头,他们便知,这首词,不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人群中,有人开始跟着低声吟诵,眼中渐渐流露出震撼与迷醉。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当最后一个字落下,整个街口,陷入了一片死寂。 风声,心跳声,清晰可闻。 在场的所有士子,都呆立当场,脸上是如出一辙的震撼与失神。 他们穷尽一生追求的文采风流,在这短短几句词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 第26章 大丈夫能屈能伸 “唉……” 良久,一名年长的书生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那叹息中满是释然与敬佩。 他对着燕清秋手中的宣纸,竟是遥遥拱手作揖。 “此等境界,我辈穷极一生亦不可及。输得……不冤!” 这一声,仿佛唤醒了众人。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好一个‘胜却人间无数’!绝唱,当真是绝唱!” “最后一句,更是将男女之情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的那首……唉,不提也罢,简直是涂鸦之作!” “我等,心服口服!” 一片长吁短叹之中,终于有人问出了那个关键的问题。 “敢问燕兄,此等佳作,究竟是何方神圣所出?莫非真是顾岩公子?” 燕清秋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那人,叫沈平。” 说完,他再也不愿停留片刻,将那张宣纸往一人怀里一塞,便拨开人群,失魂落魄地离去了。 沈平? 众人面面相觑,这个名字对他们这些外乡赶来的才子而言,同样陌生无比。 “沈平是谁?莒南县有这号人物吗?” “从未听过!莫非是哪位宗师的化名?” “走!去查!我倒要看看,写出这等千古绝唱的,究竟是何方神圣!” 一时间,人群作鸟兽散,纷纷动用自己的关系,去打探“沈平”的底细。 然而,半个时辰后,当消息汇总而来时,所有人的表情都变得无比精彩。 “查到了!是莒南县衙门主簿沈庸的独子,沈平!” “可……可这沈平,不是个臭名昭著的纨绔吗?!斗鸡走狗,强抢民女,无恶不作啊!” “最重要的是!你们可知东街那个,打着温太傅和林宗师旗号招摇撞骗的‘云梦阁’是谁开的?就是他!就是这个沈平!” 消息如同炸雷,在人群中引爆。 写出千古绝唱的旷世奇才,与那个即将被他们钉在耻辱柱上的无耻狂徒,竟然是同一个人?! 这怎么可能! 与此同时,一醉阁。 王宇斜倚在太师椅上,听着手下的汇报,嘴角噙着毫不掩饰的讥诮。 “你是说,那沈平花钱雇了十个穷酸秀才,举着布条满城跑,上面还写着‘当朝太傅醉倒望江亭’?” 手下点头哈腰:“正是,王少。现在城里的读书人都炸了锅,约好三天后去砸他的店呢!” “哈哈哈!” 王宇拍着大腿,笑出了声,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这个蠢货,真是自寻死路!得罪了全城的读书人,还想开店?我倒要看看,三日之后,他怎么收场!” 在他看来,沈平不过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 在他王宇看来,沈平此举无异于飞蛾扑火。 为了卖他那不知从何而来的劣酒,竟敢将两位文坛宗师的名号当作幌子,这已不是胆大包天,而是纯粹的愚蠢。 单是满城读书人的唾沫星子,就足以将他那小小的“云梦阁”彻底淹没。 王宇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紫檀木桌面,发出沉闷的声响,嘴角那抹讥诮愈发浓重。 “不愧是沈庸养出的好儿子,骨子里的纨绔习性,真是半点没改。我断言,不出三日,他那劳什子‘云梦阁’必定关门大吉,沦为整个莒南县的笑柄。” 正说着,一旁候着的管事躬身上前,面色古怪地低声禀报。 “王少,还有一桩奇事。小的听说,前几日醉仙楼的海棠诗会,评出了一首魁首之作,引得满座皆惊。据传……据传那首词,也是出自沈平之手。” 话音未落,一旁静静听着的明嫣,手中茶盏猛地一顿,清脆的声响在雅间内格外突兀。 她抬起那张清丽的面容,秀眉紧蹙,眼中满是不可思议与断然的否定。 “不可能!” 她几乎是脱口而出。 那日她也听过那首《鹊桥仙》,只觉字字珠玑,句句断肠,实乃她生平所见之最。 那种浑然天成的风骨与深情,足以让任何女子为之倾倒。 此等神作,怎可能是那个胸无点墨、只知惹是生非的沈平所写? 王宇也挑了挑眉,显然对此事有所耳闻,却不甚在意。 “我亦觉荒唐。但听闻,是那四大才子之一的燕清秋亲口所言,千真万确。” “那也绝无可能!” 明嫣的声音斩钉截铁,带着一种源于长久认知的绝对自信。 “或许是同名同姓之人。王郎你有所不知,我与他自幼相识,那沈平别说作出这等惊世之词,便是让他工工整整写出自己的名字,都需费上九牛二虎之力!此事定有蹊跷!” 她太了解那个男人了。 一个人的才学与风骨,是刻在骨子里的,岂是朝夕之间就能脱胎换骨的? 王宇看着她笃定的神情,心中的疑虑也散了几分。 是啊,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纨绔,怎可能一夜之间变成文曲星下凡?定是那燕清秋被人蒙骗了。 而此刻,被他们议论的主角沈平,正站在简阳书斋后巷,手里拿着一串铜钱,脸上挂着和煦的微笑。 “诸位,今日辛苦了。这是今日的工钱,一百文,分文不少。” 以秦叶为首的十名学子,个个累得腰酸背痛,嗓子都快喊哑了。 秦叶接过那串沉甸甸的铜钱,脸上却是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他感觉自己读了十几年圣贤书所积攒的斯文,在这一天里被彻底败光了。 “沈公子,这活计我等干不了!” 他将铜钱往怀里一揣,梗着脖子嚷嚷,“在大街上高声叫卖,与市井小贩何异?斯文扫地,斯文扫地啊!明日,说甚么我也不干了!” “哦?当真不干了?” 沈平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惋惜,“可惜了,我本想着诸位今日辛苦,明日的工钱,便提到一人一百五十文的。” 一百五十文?! 秦叶那句“打死也不干了”硬生生卡在了喉咙里。 他身后的几名学子,原本还义愤填膺地附和着,此刻眼睛却不约而同地亮了起来,呼吸都粗重了几分。 一天一百五十文!这等好事,去哪里找? 在书斋抄书,累死累活一天也不过三四十文。 秦叶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内心理智与尊严的天人交战,最终在“一百五十文”这个沉甸甸的数字面前,兵败如山倒。 他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艰难地挤出一句。 “这个……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孝敬父母,受些委屈,也……也算不得什么。” “对对对!秦兄所言极是!我等读书人,当知孝道为先!” “沈公子高义!我等明日定当尽心竭力!” 看着这群瞬间变脸的学子,沈平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第27章 今日便是他关门之日 如此这般,一连三日,整个莒南县城都回荡着“太傅醉倒望江亭,宗师题字云梦阁”的吆喝声。 终于,云梦阁开张之日到了。 天刚蒙蒙亮,云梦阁门口便已是人山人海,黑压压地聚集了一大群头戴方巾、身着儒衫的读书人。 他们个个面带怒容,义愤填膺,将本就不宽的东街堵得水泄不通。 “沈平何在?速速滚出来!” “奸商!竟敢玷污温太傅与林宗师的清誉,给我等读书人一个说法!” “今日若不将那牌匾摘下,我等便砸了你这黑店!” 鼎沸的人声中,也夹杂着几丝微弱的议论。 “诸位,且慢动手。我听闻……那首《鹊桥仙》,似乎真是此人所作……” “胡说八道!一个臭名昭著的纨绔,能写出那等千古绝唱?你莫不是被他收买了!他沈平是什么货色,全莒南县谁人不知!” 质疑声很快便被更汹涌的声讨淹没。 在绝大多数人心中,一个人的品行与才华,是断然不可能有如此巨大反差的。 云梦阁后院,却是一片截然不同的宁静。 一个荆钗布裙、面容清秀的少女正急得团团转,她正是被赵氏派来帮忙的沈平表妹,沈涟漪。 听着前院传来的阵阵叫嚷,她一张小脸吓得煞白。 “表哥!表哥你快想想办法呀!外面那些人都要打进来了!” 沈平却仿佛没听见一般,正悠闲地将一坛坛封装好的桃花酒摆放在货架上,甚至还有心情招呼她。 “涟漪,来,搭把手,把这坛放到高处,好看些。” 沈涟漪急得跺了跺脚,快步冲到他面前,带着哭腔怒骂。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摆弄这些!都怪那个天杀的,不知是谁拉着横幅到处嚷嚷,这不是把你往火坑里推吗?这不是故意陷害你吗!” 沈平闻言,手上的动作一顿,转过头,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脸上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笑容。 “没有人陷害我。” 他顿了顿,一字一句,清晰地吐出后半句。 “那件事,是我做的。” 沈涟漪如遭雷击,整个人僵在原地,一双杏眼瞪得溜圆,仿佛不认识眼前这个云淡风轻的表哥。 “你……你疯了?!” “哈哈哈!”沈平朗声一笑,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怕,安心等着。待会儿客人上门,你只管帮我收钱算账便好。” 看着表哥胸有成竹的模样,沈涟漪满心的焦灼与恐惧,最终化作一声无奈的长叹。 罢了,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她深吸一口气,指着那些精致的酒坛,强迫自己将注意力转移到正事上。 “那……表哥,这些酒,我们怎么卖?” 沈平伸出手指,在空中比划了一下。 “简单。小的,十两银子一坛。大的,二十两。” 沈涟漪的眼睛瞬间瞪得比刚才还大。 她看着沈平,声音都变了调,尖锐得近乎破音。 “十……十两?!你抢钱啊?!” 沈涟漪的声音尖利得几乎要刺破后院的宁静,她感觉自己的脑子嗡嗡作响。 莒南县虽不算赤贫之地,可寻常百姓人家,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刨去所有开销,能攒下十两银子已是邀天之幸。 这一小坛子看起来还没自家水缸大的酒,竟敢要价十两? 沈平看着自家表妹那副见了鬼的表情,只是淡然一笑,将最后一坛酒稳稳当当地放在货架的顶层。 “涟漪,你要记住,我们的酒,从来就不是卖给那些需要计算一年能攒下多少钱的人。” 他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穿透力。 “想喝它的人,不会在乎十两还是二十两。而在乎这十两银子的人,就算我们卖十文钱,他们也只会嫌贵。” 沈涟漪怔住了,似懂非懂地看着沈平。 她发现,眼前的表哥,早已不是那个只知道斗鸡走狗的浑人了。 他的眼眸深邃,仿佛藏着一片她完全看不透的星辰大海。 沈平拍了拍手上的微尘,转身走向后院通往前厅的门,步伐沉稳。 “走吧,客人等急了。开门迎客。” “迎……迎客?”沈涟漪舌头都打了结,外面那阵仗,分明是来拆店的! “吱呀——” 沉重的木门被缓缓拉开,一线天光刺破了堂内的昏暗,也将门外那山呼海啸般的声浪,尽数灌了进来。 人群的最外围,两位气质卓然的青年并肩而立,与周围的激愤格格不入。 正是四大才子之一的燕清秋,与太傅弟子顾岩。 两人平日里在文会上向来是谁也不服谁的劲敌,此刻却难得地保持着一种诡异的沉默。 “顾兄,你说……他今日要如何收场?” 燕清秋手中折扇轻摇,目光饶有兴致地投向那洞开的门扉。 顾岩的脸色则要凝重得多。 他视线死死锁着那门框两侧同样被红布遮盖的对联,心中翻江倒海。 别人不知,他可是清楚得很。 那对联,确确实实是恩师温流的亲笔! 此举已是石破天惊,而这沈平,竟还敢大张旗鼓地以此为噱头,将整个莒南县的读书人都引来。 这沈平,究竟是真有惊天纬地之才,让老师都为之折腰,还是一个彻头彻尾、胆大包天的疯子? 就在这时,巷口传来一阵车轮滚滚之声,一辆华贵的马车在一片喧闹中停下,车帘掀开,王宇、明嫣与县丞之女刘思妤的身影显露出来。 明嫣看着眼前这被围得水泄不通的“云梦阁”,嘴角勾起毫不掩饰的嗤笑。 “果然不出我所料,自取其辱。真是可笑至极。” 她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庆幸。 幸好自己退了这门亲事,否则今日站在这里,被千夫所指,沦为全城笑柄的人,就是她明家了! 王宇摇着扇子,眼中尽是上位者对跳梁小丑的轻蔑。 “愚不可及。他若老老实实卖些劣酒,看在过去的情分上,我一醉阁还能让他赚几个辛苦钱。如今,他竟妄图触碰文宗这块天,得罪了全城的读书人,神仙也救不了他。等着吧,今日便是他关门之日。” 第28章 你把我们都当傻子耍 万众瞩目之下,一道修长的身影从门内缓缓步出。 沈平一袭青衫,负手而立,面对着门外成百上千的愤怒面孔,脸上非但没有丝毫惧色,反而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那眼神清明而坦荡,仿佛眼前的不是声讨他的仇敌,而是一群前来捧场的老友。 “好重的气场!” 燕清秋瞳孔微缩,手中的折扇“啪”地一声合上。 顾岩亦是心头一凛。 这般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度,这股临危不惧、从容不迫的沉稳,绝非一个寻常纨绔所能拥有! 只见沈平环视一周,朝着众人朗声拱手,清越的声音盖过了嘈杂的声浪。 “诸位今日大驾光临,实在是给小店……捧场了。” 他故意在“捧场”二字上稍作停顿,语气中的戏谑之意,不言而喻。 此言一出,人群瞬间炸开了锅! “捧场?谁给你这奸商捧场!” “我等是来讨个公道的!” 沈平不理会众人的怒火,只是从容地走到屋檐下,伸手握住那块蒙着牌匾的红绸,猛地向下一拉! 红绸飘落,露出龙飞凤舞、气势磅礴的三个大字—— “云梦阁!” 这三个字,彻底点燃了所有读书人的怒火。 “狂徒!还敢挂出来!” “沈平!你这无耻之尤!竟敢借温太傅与林宗师的名号为你这黑店招摇撞骗,简直是斯文败类,我辈读书人之耻!” “速速跪下,向两位宗师磕头谢罪,否则今日我等便踏平你这云梦阁!” 怒吼声、咆哮声、斥骂声汇成一股洪流,仿佛要将沈平彻底吞噬。 然而,沈平依旧站在那里,身形挺拔如松,脸上的笑容甚至更深了几分。 他抬手虚按,示意众人稍安勿躁。 “诸位,稍安勿躁。大家既是为两位宗师的名誉而来,想必也不愿听信一家之言,对吗?” 他慢条斯理地开口,声音不大,却奇异地压下了所有喧嚣。 “沈某从未说过,这‘云梦阁’三字是温太傅所题。” 众人一愣,随即有人冷笑:“怎么,心虚了?想撇清关系了?” “非也。”沈平摇了摇头,笑意盈盈地看向众人,抛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解释。 “这块匾额,并非太傅所赠。只不过前几日,温太傅恰好路过莒南,在下有幸,与太傅对酌。”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一张张惊疑不定的脸,一字一句,清晰无比。 “太傅尝过我这桃花酿后,连赞三声‘好酒’,兴致大发,当场连饮三坛。而后,更是亲笔为我这云梦阁,写下了一副对联相赠。” 此言一出,无异于火上浇油。 短暂的沉寂之后,人群爆发出比之前更为猛烈的怒火与嘲讽。 “与太傅对酌?还连饮三坛?沈平,你莫不是昨夜宿醉未醒,还在说胡话!” “简直滑天下之大稽!温太傅何等人物,会与你这等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共饮?你配吗?” “编,你接着编!我倒要看看,你这谎言能编到什么地步!” 人群中,一个尖酸的声音划破喧嚣:“我看他就是黔驴技穷,眼看骗局要被戳穿,只能编造这种一戳就破的谎言,把我们所有人都当傻子耍!” 众人循声望去,正是满脸鄙夷的王宇。 他摇着折扇,眼中的轻蔑几乎要溢出来。 明嫣站在他身侧,看着那个曾经让她厌恶至极的身影,心中那股庆幸感愈发强烈。 她冷哼一声,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了周围人的耳中。 “被我明家退婚,竟让他癫狂至此。用这等低劣不堪的手段博人眼球,真是……可悲又可笑。” 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高高在上的怜悯,仿佛在看一只丑态百出的蝼蚁。 然而,面对这山呼海啸般的质疑与羞辱,沈平脸上的笑容,竟没有半分动摇。 他不言不语,只是在所有人错愕的目光中,猛地转身,双手如电,分别扯下了门框两侧的红绸! “哗啦——” 两幅卷轴应声而落,在空中划出两道红色的残影。 一瞬间,所有嘈杂都消失了,只剩下此起彼伏、倒吸凉气的声音。 只见那上好的宣纸之上,两行龙飞凤舞的大字,赫然映入眼帘! 上联:三碗入喉,能吞吴越之风月。 下联:一壶在手,可揽天地于胸怀。 字迹苍劲,铁画银钩,笔锋顿挫之间,一股吞吐天地的磅礴之气扑面而来! 那不仅仅是字,更是一种精神,一种气魄,一种宗师级的浩然风骨! “这……这字……” 人群中,一位老学究颤抖着伸出手,仿佛要触摸那虚无的笔锋。 “这风骨,这气韵……像,太像了!老夫三十年前有幸在州府见过温太傅的墨宝,这神韵,简直如出一辙!” 他的话音未落,另一个眼尖的学子已经失声惊呼。 “印!你们看落款!那是温太傅的私印——‘温流之印’!我曾在《大周名士印谱》上见过拓本,绝不会错!” 人群彻底炸了。 所有人都疯了一般向前挤去,想要看得更清楚些。 那对联仿佛带着无穷的魔力,让这些方才还怒不可遏的读书人,此刻都变成了虔诚的信徒,仰望着神迹。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一声尖利的嘶吼,硬生生打破了这片狂热。 王宇脸色铁青,双目赤红,指着那对联,状若疯狂。 “仿的!这绝对是花钱买来的仿作!温太傅何等身份,怎会为莒南县一个小小酒铺亲笔题字?沈平!你把我们所有人都当成瞎子不成!” 他这一声吼,也点醒了许多尚存理智的人。 是啊,这太不合常理了。 温流,那是当朝太傅,帝师之尊,文坛泰斗! 他的墨宝,一字千金,被无数王公贵族奉为至宝。他凭什么为一个声名狼藉的纨绔子,为一个不知名的小酒铺,留下如此惊世骇俗的联句? 明嫣嘴角的讥讽再次浮现,这一次,她看着沈平的眼神里,除了鄙夷,更多了几分厌恶。 “沈平,你真是越来越放肆了。用这种伪造的低级手段,只会让你沦为更大的笑柄。” 就在这时,巷口再次传来车轮滚滚之声,伴随着一阵清脆的马蹄。 这一次,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回头望去。 只见一辆古朴典雅的楠木马车缓缓驶入巷子,拉车的,竟是一匹通体乌黑、唯有四蹄雪白,神骏非凡的宝马——墨云骠! “嘶——是墨云骠!这可是价值千金的西域名驹!” “这是哪位大人物的座驾?” 在众人惊疑不定的议论声中,马车稳稳停下。 车帘掀开,一位身着素色长袍,须发微白,精神矍铄的老者,在侍从的搀扶下,缓缓走下马车。 那一瞬间,整个巷子,鸦雀无声。 所有读书人,包括顾岩和燕清秋,全都瞪大了眼睛,仿佛看到了神明降临。 来人,竟是当朝太傅,四大文坛宗师之一,温流! 第29章 第一坛酒,沈某不卖 短暂的死寂后,人群爆发出惊天的议论声。 “温……温太傅!真的是温太傅!” “天啊,太傅他老人家怎么会来莒南县这种小地方?” “定是来兴师问罪的!这沈平胆大包天,伪造太傅墨宝,还敢如此招摇,太傅定是来惩治这斯文败类的!” 王宇的脸上瞬间涌起狂喜之色,他仿佛已经看到沈平被当场拿下,游街示众的凄惨下场! 明嫣也屏住了呼吸,心头一阵快意。 正主来了,看你沈平如何收场! 在万众瞩目之下,温流捋了捋胡须,目光扫过全场,最后落在了门口的沈平身上。 他非但没有半分怒意,反而露出了一个和煦的笑容。 老者迈开步子,径直穿过人群,走到云梦阁门前,拍了拍沈平的肩膀,笑眯眯地开了口。 “沈家小子,你这酒铺开张,怎也不提前知会老夫一声?若不是老夫今日心血来潮,想再来讨杯酒喝,险些就错过了。” 他顿了顿,目光转向那副对联,满意地点了点头。 “嗯,挂起来了。不错,不错。诸位,都别愣着了。前几日老夫与沈小友一见如故,对酌言欢。他这桃花酿,滋味极妙,老夫一时技痒,便赠了这副对联。怎么,看起来,倒像是给沈小友惹了些麻烦?” 温流的声音不大,却如同一道道天雷,在每个人的耳边轰然炸响! 整个巷子的人,全都目瞪口呆,石化当场。 王宇脸上的狂喜凝固了,变成了极致的错愕和不可置信。 明嫣嘴角的冷笑僵住了,血色从她脸上瞬间褪去,变得一片煞白。 她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被无形的手掌狠狠抽了一记耳光。 真的……竟然是真的! 沈平,真的和温太傅对酌过! 他刚才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这……这怎么可能……”有人还在喃喃自语,无法接受这颠覆认知的事实。 旁边立刻有人低声呵斥:“蠢货!还可能什么!没看到太傅的亲传弟子顾岩,还有四大才子之一的燕清秋都站那儿半天了吗?若是有假,他们会不开口?” 此言一出,众人恍然大悟,再看向顾岩和燕清秋时,只见两人也是一脸复杂的震撼。 沈平心中暗暗松了口气,朝着温流深深一揖。 “温老厚爱,小子感激不尽。快请进,今日定让您喝个痛快!” 他心中清楚,温流今日亲至,这面子,是给到天大了。 他转身面向已经彻底失声的众人,朗声一笑,声传百米。 “诸位,误会既已解开,那沈某的云梦阁,今日便正式开业!” “自古好诗配好酒,我这桃花酿,虽不敢说冠绝天下,却也算一份风雅。卖的,正是才子佳人,名士风流!” 众人面面相觑,心思各异。 噱头?不,这已经不是噱头了,这是传奇! 能让温太傅亲笔题联的酒,谁不想尝一尝? 燕清秋折扇“啪”地一合,第一个迈开步子,洒然一笑。 “如此佳话,岂能错过?沈老板,这酒,我燕某人今日定要尝个究竟!” 说罢,他便要往里走。 “燕公子请留步。” 沈平却伸手虚拦,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今日开张,不急着卖酒。” 众人又是一愣。 只见沈平环视一周,目光从一张张好奇的脸上扫过,声音清朗。 “好酒需有好彩头。这第一坛酒,沈某不卖。” 他顿了顿,吊足了所有人的胃口,才一字一句地开口。 “沈某今日,愿以此酒为注,出个谜题。哪位能猜中谜底,这价值十两银子的头一坛好酒,便赠与谁!”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所有人的兴致,瞬间被提到了顶点! 猜谜赢酒?还是由这位能得温太傅青睐的沈公子亲自出题? 这可比单纯买酒有趣多了! 方才还觉得被冒犯的读书人们,此刻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这既是展现才学的机会,又能免费品尝这传奇般的佳酿,何乐而不为? “沈公子,请出题吧!” “我等洗耳恭听!” 燕清秋饶有兴致地摇着折扇,顾岩也收起了先前的审视,眼中流露出好奇。 他们也想看看,这个沈平,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万众瞩目之下,沈平负手而立,唇角微扬,那份从容自信,仿佛与生俱来。 他目光环视全场,清朗的声音在寂静的巷中回响,一字一句,敲在每个读书人的心坎上。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这短短四句,却像一道惊雷,在所有读书人心中炸响! 诗句清丽脱俗,意境高远,将一种花写得风骨绝佳,气度不凡! 尤其是那句“自是花中第一流”,字里行间透出的那股傲然与自信,简直令人拍案叫绝! “这……这又是何等佳作!” “信手拈来,随口而出?此等才情,简直匪夷所思!” “沈平……他当真只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 人群中,惊叹声此起彼伏。他们看向沈平的眼神,已经从先前的怀疑、震撼,彻底转为了敬畏与仰望。 如果说温太傅的题字是借势,那此刻这首横空出世的绝妙好词,便是沈平自身才华最无可辩驳的证明! 众才子绞尽脑汁,在脑海中搜寻着符合词中意境的花卉。 “暗淡轻黄……体性柔……香留……” 角落里,一位面容清瘦的学子双眼猛地一亮,仿佛一道电光划过脑海,他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脱口而出。 “是桂花!是金秋时节,十里飘香的桂花!” 沈平闻言,抚掌大笑,眼中露出赞许之色。 “这位兄台,答对了!正是桂花!” 他侧身一让,示意伙计将早已备好的一坛酒奉上。那酒坛小巧玲珑,封口用红布系着,上面用隽秀的小楷写着两个字——“月桂”。 “此为云梦阁‘四季风雅’系列之一,桂花酿。今日,便赠与兄台,以贺才思敏捷!” 那学子大喜过望,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激动地接过酒坛,对着沈平深深一揖。 气氛已然被彻底点燃。 第30章 每样十坛 沈平趁热打铁,声音再度响起。 “第二题。听好了。” “桃李莫相妒,夭姿元不同。犹余雪霜态,未肯十分红。” 又是两句! 众人这次有了经验,立刻沉浸其中。犹余雪霜态,未肯十分红,这意象太过鲜明! “是梅花!是傲雪凌霜的红梅!”立刻有人抢答。 沈平笑吟吟地点头,又一坛酒递了过去,坛上书曰:“踏雪”。 “第三题!” 他的声音带着轻快的笑意,“东风有恨致玄都,吹破枝头玉,夜月梨花也相妒。” 这次,几乎是话音刚落,便有数人齐声高呼。 “是桃花!” “正是!”沈平朗声一笑,亲手将一坛“桃夭”递给最先喊出的那人。 三首咏物诗,三坛风雅酒。 整个场面热闹非凡,文气与酒香交织,那些先前还义愤填膺的读书人,此刻已然彻底被沈平的手段所折服。 温流站在一旁,抚须微笑,眼中尽是赞许。 好小子,真是个奇才! 这哪里是在卖酒,分明是在卖风雅,卖故事! 三首绝妙好词,通过这些读书人的口,不出三日,便能传遍整个莒南,乃至州府。 到那时,云梦阁的名声,可就不是一副对联能比的了。 这看似赠酒,实则是千金难买的绝佳噱头! 人群的另一侧,明嫣彻底懵了。 她怔怔地望着那个在人群中央挥洒自如、光芒万丈的身影,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一阵阵地抽痛。 那个被她鄙夷、被她厌弃、被她视为耻辱的沈平,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不仅认识温太傅,看起来关系匪浅,甚至能当众挥洒如此惊才绝艳的诗篇! 那份从容,那份气度,那份才情,是她从未见过的。 一股难以言喻的悔意,如同毒蛇般噬咬着她的内心。她忽然觉得,自己当初毅然决然的退婚,或许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愚蠢的决定。 眼看火候已到,沈平双手虚按,示意全场安静。 他清了清嗓子,脸上带着商人的精明。 “诸位,谜题已毕,雅兴已足。接下来,云梦阁的酒,正式开售!” “只是好酒难得,今日不论大小,共限量三百坛。小坛十两,大坛二十两。先到先得,售完即止!” “嘶——” 全场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十两?二十两? 这哪里是酒,这简直是金子!寻常人家一年的开销,也不过如此! 方才还热烈追捧的人群,瞬间冷却下来。 “疯了!沈平这是穷疯了吧!” “十两银子一小坛?他怎么不去抢!” “就算是太傅题了字,也不能这么漫天要价啊!这价格,谁买得起?” 明嫣闻言,却是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心头那股窒息般的悔意,瞬间被一种病态的快感所取代。 她就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沈平就算得了些奇遇,骨子里还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蠢货! 定价如此离谱,简直是自寻死路! 王宇的脸上也重新浮现出得意的狞笑,他摇着折扇,阴阳怪气地开口。 “呵呵,我还以为他多大长进,原来还是个只懂得哗众取宠的草包。这酒,我看他一坛都卖不出去!借了温太傅的名头又如何?终究是个不会做生意的废物,今日过后,他这云梦阁,便会成为整个莒南县最大的笑话!” 许多人深以为然,纷纷摇头,准备愤愤离去。 在他们看来,这场闹剧已经结束了。 然而,就在这时,巷口处,一阵比之前更加清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众人下意识地再次回头。 这一看,所有人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 只见一辆通体由金丝楠木打造,四角悬挂着琉璃宫灯的华美马车,在一匹神骏非凡的赤色宝马牵引下,缓缓驶来。 那马神采飞扬,奔行间流下的汗水竟隐隐泛着血色! “天!汗血宝马!这可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西域神驹!” “看这马车的规制,其价值何止千两!车主人的身份,怕是……非富即贵,远超想象!” 在所有人呆若木鸡的注视下,马车在云梦阁前停稳。 车帘被一只素白纤手轻轻掀开,一名身着华贵衣裙,气质如空谷幽兰的少女,在侍女的搀扶下,缓缓走下马车。 少女环佩叮当,眉眼如画,那双清澈的眸子,仿佛能洞悉人心。 她身上那股久居上位的雍容与清贵,让在场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是……是安远侯家的嫡女!” 人群中,有见多识广之辈,失声惊呼,声音里充满了骇然。 安远侯!那可是手握兵权的实权侯爵!他的嫡女,怎会出现在莒南县这等小地方? 在无数道震惊、疑惑、敬畏的目光中,少女莲步轻移,径直走到沈平面前。 她那双美丽的眸子,上上下下打量了沈平一番,带着几分好奇,最终红唇轻启。 “我要买酒。” 此言一出,全场死寂。 那可是安远侯的嫡女! 沈平也是微微一怔,随即恢复了商人的从容。 他拱手一笑,正欲将早已备好的说辞娓娓道来。 “这位小姐,我们云梦阁的桃花酒,共分‘月桂’、‘踏雪’、‘桃夭’、‘百花’四品……” 话未说完,顾燕清那双清冷的眸子便扫了过来,素手轻轻一摆。 “不必多言。” 她的声音清脆,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威严。 “每样,十坛。” 人群的脑子仿佛被重锤狠狠砸了一下! 每样十坛?那就是整整四十坛! 一坛小则十两,大则二十两,这随口一句话,便是七八百两银子没了? 这钱,都够在县里买一座上好的宅子了! 沈平心中也是波澜微起,但面上依旧挂着和煦的笑容。 “小姐,这价格……” 他本想确认对方是否知晓这“天价”,却见顾燕清连眼皮都未曾抬一下,只是对身后一名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微微颔首。 那管家立刻上前,从怀中取出一叠崭新的银票,恭恭敬敬地递到沈平面前。 “沈公子,这里是八百两,您点点。” 那厚厚的一沓银票,在阳光下晃得人眼晕。 方才还在高声嘲讽酒价离谱的众人,只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疼,像是被人隔空抽了无数个耳光。 王宇脸上的狞笑僵住了。 明嫣更是面色煞白,指甲深深掐进了掌心。 第31章 看来今日,是我技高一筹啊 然而,这仅仅是个开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巷口处,马蹄声再次密集地响起,这次来的,竟是两三辆形制同样华贵的马车,车身上悬挂的家族徽记,无一不是州府之内有头有脸的世家。 众人还未从方才的震惊中回过神,又被这阵仗给惊得有些麻木了。 就在这时,一阵比之前所有马蹄声都要沉稳有力的声音传来。 那几辆刚到巷口的豪华马车,竟纷纷主动朝着两侧避让,空出了一条宽敞的道路。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只见一辆更大、更华美、甚至可以用“瑰丽”来形容的马车,缓缓驶入众人视野。 而牵引着这辆马车的,竟是两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毛、神骏非凡的宝马! “踏雪驹!是只在御苑中才有的踏雪驹!” 有识货的读书人发出一声骇然的惊呼,声音都在发颤。 这等神驹,便是万金都难求一匹,更何况是两匹同拉一车! 这车主人的身份,已经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前几辆马车上,几位衣着华丽的少女已盈盈下车,见到这辆踏雪驹拉着的马车,脸上无不露出恭敬与艳羡之色,齐齐上前行礼。 “见过明月郡主。” “郡主今日竟动用了这辆‘踏雪流云车’,可真是稀客。” 车帘被一只完美无瑕的玉手掀开,一位身着月白宫装,凤眸流转,贵气天成的少女款款而下。 她环视一周,唇角勾起一抹浅笑,那笑容仿佛能令百花失色。 “若不是它,今日怕是真要迟了。” 她莲步轻移,带着一众贵女款款走来。当她的目光落在温流身上时,那双美丽的凤眸中也闪过讶异。 “温太傅?您怎么也在此处?” 温流显然也有些惊讶,明月郡主素来深居简出,是有名的京城才女,怎会亲临这小小的莒南县? 但当他的目光落在郡主身后那道熟悉的身影——李子语的身上时,他抚须一笑,心中已然了然。 好个李家丫头,当真是神通广大。 “呵呵,原来是明月郡主。” 温流爽朗一笑,并不避讳,“老夫赏识沈小友的才情,今日特来为他捧个场。” 此言一出,明月郡主身后的几位贵女看向沈平的眼神,瞬间就变了。 能得温太傅一句“赏识”,这分量可比千金万银还要重得多。 沈平此刻哪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看着站在明月郡主身后,正悄悄对他眨了眨眼,带着几分得意的李子语,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原来是她。 他主动上前,对着众人拱手一礼,不卑不亢。 “沈平,见过郡主,见过各位小姐。” 明月郡主那双仿佛能洞悉一切的凤眸,上上下下打量了沈平一番,最后落在那副对联上,微微颔首。 “温太傅的墨宝,配上这桃花美酒,倒也相得益彰。” 她转过头,声音清越。 “这四品佳酿,本郡主也各要十坛。” 沈平心中暗叹,有钱人的世界,当真是朴实无华。他立刻高声吩咐。 “涟漪,为郡主包好四十坛酒!” “是,大哥!”沈涟漪清脆地应了一声,手脚麻利地开始打包。 有了安远侯嫡女和明月郡主带头,其余的贵女们哪里还按捺得住? 这既是给郡主面子,也是真心好奇这能惊动温太傅的酒究竟是何等滋味。 “郡主都买了,我也不能落后,给我来五坛‘桃夭’,五坛‘踏雪’!” “我要八坛‘月桂’!” “剩下的那种‘百花’,听名字就清爽,给我包十坛!” 一时间,下单声此起彼伏,银票如同雪花般递了过来。 云梦阁的伙计们忙得脚不沾地,脸上却笑开了花。 那些围观的读书人,此刻已经彻底傻了眼,一个个呆若木鸡地看着眼前这疯狂的一幕,只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被颠覆了。 他们眼中十两银子一坛的天价酒,在这些真正的贵人眼中,竟如同寻常的街边货品一般,随意购买。 顾岩和燕清秋对视一眼,彼此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浓厚的兴趣。 “看来,我们今日若不尝尝,才是真正的遗憾了。”顾岩轻叹。 燕清秋摇着折扇,脸上写满了肉痛,但还是从怀里摸出二十两银子递了过去。 “罢了罢了,谁让咱们也是附庸风雅之人呢。来一坛‘桃夭’。” 酒很快到手。 燕清秋看着手中那精致的酒坛,苦笑着摇了摇头,终究是按捺不住好奇,伸手便要揭开那封口的红布。 “啵”的一声轻响。 封口被打开的瞬间,一股难以言喻的幽香混着醇厚浓烈的酒香,仿佛挣脱了束缚的精灵,猛地从坛口喷薄而出! 那香气霸道至极,瞬间便压过了空气中所有的杂味,如同一张无形的大网,将整个巷子笼罩其中。 只是闻上一口,便让人觉得浑身三万六千个毛孔都舒张开来,神清气爽,醺然欲醉。 整个喧闹的巷子,在这一刻,竟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死死地盯住了燕清秋手中的那坛酒。 周遭的空气,除了这醉人的芬芳,再无他物。 “咕咚。” 不知是谁,艰难地咽了口唾沫,那声音在死寂的巷子里,显得格外清晰。 所有人的眼神都变了,从看热闹,变成了赤裸裸的渴望。 这已经不是酒了,这是琼浆玉液! “我的天!” 顾岩猛地一拍大腿,眼中爆发出炙热的光芒,懊恼不已。 “我怎么就没先开一坛!沈平,快,给我来一坛大的!不,两坛!” 他急吼吼地冲上前,生怕慢了一步。 沈平摊开手,脸上挂着歉意的微笑。 “顾公子,实在抱歉,大坛的……已经售罄了。” 顾岩的动作僵在原地,他难以置信地看向燕清秋。 燕清秋正慢悠悠地举着那坛“桃夭”,对着他得意地晃了晃,嘴角那抹促狭的笑意,简直比冬日的阳光还要刺眼。 “顾兄,承让了。看来今日,是我技高一筹啊。” 被压了一头! 顾岩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心中那叫一个悔啊! 早知如此,刚才就该跟那些贵女们抢一抢! 第32章 我想入股你的云梦阁 角落里,明月郡主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她那双洞察世事的凤眸,在沈平身上停留了片刻,眸光微动。 此人看似寻常,却能在短短时日内搅动莒南风云,引得温太傅亲至,如今又拿出这等惊世骇俗的美酒。 这份手段,这份心机,绝非池中之物。 再看身旁,自己那位一向眼高于顶的好友李子语,正一双美目含情脉脉地望着那少年。 颊边飞红,女儿家的心事,几乎要写在脸上。 明月郡主心中轻叹一声,看来,有必要差人将这沈平的底细,查个一清二楚了。 另一边,那些原本还在观望的读书人,此刻再也按捺不住了。 什么十两二十两?能闻一闻这香气,便值了! 更何况,这可是连郡主和安远侯嫡女都争相购买的佳品,日后在文会酒宴上拿出来,是何等的体面! “沈公子!给我来一坛!小的就行!” “我要两坛‘踏雪’!这是银子!” “还有没有了?别都卖光了啊!”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方才还对价格嗤之以鼻的他们,此刻却像是生怕买不到的疯抢之态,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往前挤,将银票和碎银子往柜台前递。 “来啦来啦!各位别急,一个个来!” 沈涟漪笑得眉眼弯弯,一双小手收钱、记账、递货,忙得像一只穿花的蝴蝶。 她的小算盘在心中打得噼啪作响,郡主八百两,顾小姐八百两,其余的贵女加起来怕是也有一千多两,再加上这些读书人的…… 天哪!今天一天,哥哥怕不是要入账近四千两银子! 除去所有的成本,纯利怕是也有两三千两! 这个数字,让沈涟漪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看向自家大哥的眼神,充满了崇拜。 而这一幕,落在明嫣眼中,却成了最尖锐的讽刺。 她的脑子一片混乱,指甲因为用力而泛白,几乎要嵌进肉里。 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一群京城来的王公贵女,竟会为了沈平这个纨绔的几坛破酒,一掷千金?她们是疯了吗? 一坛酒,凭什么值这么多钱? “嫣姐姐……” 一旁的刘思妤看得也是心痒难耐,那酒香实在太诱人了,她忍不住小声提议。 “要不……咱们也买一坛尝尝?” “尝?” 明嫣猛地回头,声音尖锐而冰冷。 “你钱多得没处花了?王宇哥哥家一醉阁的梨花白难道不好喝吗?非要去他沈平那里犯贱!” 刘思妤被她吼得一哆嗦,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尴尬地赔着笑,不敢再多言。 明嫣看着那人声鼎沸的云梦阁,看着被众人簇拥着的沈平,只觉得胸口堵得厉害,一刻也待不下去了。 她猛地一甩袖子,怒气冲冲地转身就走。 “我们走!” 刘思妤见状,也只好叹了口气,快步跟了上去。 王宇站在原地,双拳紧握,骨节咔咔作响。 他死死盯着沈平,眼中是毫不掩饰的怨毒与嫉恨。 酒!一定是这酒有问题! 莒南县怎么可能凭空冒出这等佳酿! 他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查!一定要给本公子查清楚!这沈平的酒,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 眼看店里的喧嚣渐渐平息,大部分酒已经售出,只剩下伙计们在打包整理。 李子语悄然靠近,趁着旁人不注意,轻轻拉了拉沈平的衣袖,将他引到一旁僻静的角落。 少女身上独有的清雅香气混着淡淡的酒香,沁人心脾。 “李小姐。” 沈平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知道,今日若非李子语,云梦阁绝无可能如此成功。 他真诚地拱手一礼。 “今日之事,多谢。这份恩情,沈平记下了。” 李子语的脸颊更红了,她紧张地捏着衣角,躲闪着沈平的目光,犹豫了半晌,终是鼓足了勇气,抬起头,一双明眸认真地看着他。 她声如蚊呐,却字字清晰。 “沈公子……我……我想入股你的云梦阁。” “什么?” 沈平猛地一怔,满脸的惊讶。 入股? 云梦阁火了。 开业当天,安远侯嫡女亲临,明月郡主驾临,更有当朝太傅温流的亲笔题字,这消息一夜之间便传遍了州府,甚至隐隐有向京城扩散的趋势。 一开始,那些高门世家的小姐和自命不凡的文人才子,大多是嗤之鼻的。 一个县城里冒出来的酒楼,竟敢把酒卖到二十两一坛,比京城最有名的“一醉阁”还要贵上几分,这不是疯了是什么? 除了那些钱多得没处花的顶级权贵,谁会去当这个冤大头。 可当第一位买下桃花酒的贵女,在自家的诗会上,将那坛“桃夭”启封待客之后,一切都变了。 所有参加宴会的宾客,无不被那惊世的芬芳和醇美的口感所折服。 “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一杯下肚,三日不绝其香,当真是好酒!绝世好酒!” 赞誉之声,不绝于耳。 于是乎,云梦阁的生意彻底爆火。 每日天不亮,门口便排起了长龙,无数豪门贵胄的管家下人,挥舞着银票,只为求得一坛佳酿。 云梦阁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 沈平忙得脚不沾地,每日酿酒的时间都不够用,只好把沈涟漪也拉来当壮丁,兄妹二人没日没夜地守着蒸馏设备。 这消息自然也传到了沈庸的耳朵里。 这位在衙门里当了一辈子主簿的老父亲,本还想寻个机会,好好斥责一番儿子这等离经叛道的胡闹行径。 可当他听闻,连温太傅都亲临捧场,又眼见着家里每日流水般涌入的银子,和他那从未如此忙碌却精神奕奕的儿子。 沈庸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他坐在太师椅上,摩挲着扶手,目光深邃。 沈平,是真的变了。 沈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口气里有欣慰,是一种连他自己都说不清的陌生感。 他这个儿子,好像一夜之间,被人抽走了魂,又换了个芯子。 不过,这芯子,似乎比原来那个好上太多了。 至少,沈家的门楣,如今看来,非但没有败落,反而隐隐有了一飞冲天之势。 云梦阁的生意一日比一日火爆,沈平整个人就像是上紧了发条的陀螺,连轴转个不停。 酿酒、盘账、采购、应对各路人马,他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来用。 这日午后,他刚从城东最大的粮行订购了一批上好的糯米和桃花瓣,驾着马车回到云梦阁后巷,便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店门口,探头探脑。 是刘思妤。 第33章 欺世盗名之徒罢了 她今日穿了一身鹅黄色的襦裙,衬得肌肤愈发白皙,见到沈平,她先是一愣,随即一双眼睛便上上下下地将他打量了个遍。 眼前的沈平,身着简单的青色布衣,袖口微微卷起,露出结实的小臂。 汗水浸湿了他额前的碎发,却丝毫不见狼狈,反而给他那张俊朗的面庞,平添了几分鲜活的生动的男人气。 哪里还有半分从前那个油头粉面、眼神虚浮的纨绔模样? 刘思妤的心,没来由地漏跳了一拍。 被明家退婚,对他而言,竟是脱胎换骨的开始么? 看看这门庭若市的云梦阁,再看看眼前这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他非但没有消沉,反而过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好。 “沈公子,你现在可真是……了不得。” 刘思妤感慨万千,语气里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酸意。 她莲步轻移,凑上前,那双水汪汪的眼睛里,写满了探究。 “嫣姐姐若知道,你肯为她这般费心,酿出这等绝世佳酿,定会回心转意的。她呀,真是好福气。” 这话,既是试探,也是一种自以为是的揣测。 在莒南县所有人的认知里,沈平对明嫣的迷恋,是病态的,是深入骨髓的。 他所做的一切,理应都是为了挽回佳人芳心。 谁知,沈平只是擦了把汗,闻言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哦?刘小姐何出此言,为何会觉得,我做这些是为了明大小姐?” 他的反应,出乎刘思妤的意料。 不应该是感激涕零,或者顺着杆子爬,让她帮忙传话吗? 刘思妤微微一滞,旋即又娇笑着掩饰过去。 “这还用说?你们自幼一同长大,青梅竹马的情分,整个莒南县谁人不知?你为她做的那些事……” “哈哈哈!” 沈平忽然朗声大笑,笑声爽朗,带着一种毫不掩饰的嘲弄,瞬间打断了她的话。 “刘小姐,你怕是想多了。” 他将手里的账本往柜台上一丢,身子闲适地靠在门框上,眼神里带着玩味。 “我沈平,以前是个混账,只会仗势欺人,现在我只想当个俗人。赚钱,做什么?” 他伸出一根手指,慢悠悠地晃了晃。 “赚钱,当然是为了享受。买个大宅子,前庭后院,种满花草。再买几辆好马车,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游遍大周名山大川。最后嘛……” 他的目光在刘思妤那张精致的脸上轻轻一扫,嘴角勾起坏笑。 “……再娶上几房貌美如花的小妾,红袖添香,花前月下,岂不快哉?” 这一番话,如同一盆冷水,将刘思妤心中所有的预设,浇了个透心凉。 她呆呆地看着沈平,那双顾盼生辉的眸子里,出现了真正的震撼。 他……他真的不一样了。 那双眼睛里,再没有对明嫣的痴迷和执拗,只剩下对未来生活的勃勃野心和清醒的规划。 他,是真的放下了。 刘思妤的心思,瞬间活络了起来。 眼前的沈平,论相貌,论才华,哪一点输给王宇了? 更何况,他背后站着的,可是温太傅! 这云梦阁日进斗金,只要给他时间,未必就不能超过王家在京城的一醉阁! 而自己呢?若跟了他…… 一个绝佳的机会,似乎就摆在了眼前。 “沈大才子,你可真会说笑。” 刘思妤的语气,不自觉地软了下来,带着几分刻意的娇憨。 她上前一步,几乎要贴在柜台上,眼波流转,声音糯得能滴出水来。 “看在咱们这么熟的份上,这‘桃夭’,你可得给我算便宜些呀。” 沈平脸上的笑容不变,却带着一种公事公办的疏离。 他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指了指柜台上的价目牌。 “刘小姐说笑了,小店生意,明码标价,概不议价。” “你——” 刘思妤被他噎了一下,跺了跺脚,脸上浮起一抹娇嗔的薄怒,煞是动人。 她从袖中摸出一张二十两的银票,轻轻拍在桌上,嘟着嘴。 “哼!小气鬼!给我来一坛大的‘桃夭’!” 几日后,王家书房。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醇厚而馥郁的酒香,与书房内沉重的气氛格格不入。 王家家主,一醉阁的掌柜王邱山,端坐于太师椅上,面沉如水。 他的身旁,站着他的二弟王学山,以及脸色铁青的嫡长子王宇。 那坛引得京中贵女疯抢的“桃夭”,正静静地摆在黄花梨木的书桌上。 “大哥,情况就是这样。” 王学山的声音里带着凝重。 “云梦阁如今在州府之内,已是无人不知。都说那酒,日进斗金只是寻常。我托人尝过,论香气,论口感,确有独到之处,甚至不在我们一醉阁的镇店之宝‘梨花白’之下。尤其是,它极受那些王公贵女的追捧。” 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 “不过,那沈平的店铺太小,产量有限,暂时还威胁不到我们在京城的根基。” “暂时?” 王邱山屈指,轻轻敲了敲桌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他深吸一口气,那桃花的芬芳钻入鼻腔,却让他心头愈发沉重。 “此酒一出,今日是莒南县,明日便是州府,后日,怕是就要开到京城,直接与我一醉阁抢生意了。” 他的目光如鹰隼般锐利,扫向王宇。 “我只好奇一点,他沈平一个破落户的纨绔子弟,是如何搭上温太傅这条线的?” 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没有温太傅的亲笔题字和亲自驾临,云梦阁绝不可能有今日之势。 王学山立刻躬身回答。 “据查,是因一首词。那沈平在海棠诗会上,做了一首《鹊桥仙》,词惊四座,恰被微服至此的温太傅听到,太傅爱其才,这才……” “不可能!” 王宇终于忍不住,愤愤不平地低吼出声。 “就凭他?一个斗大的字不识一筐的草包,整个莒南县的笑柄!他要是真有这等才华,前些年怎么会活成那副德行!这其中必有猫腻!” 书房内,瞬间安静下来。 王邱山浑浊的眼珠转了转,眼中闪过了然的精光。 他缓缓地,一字一句地开口,声音冰冷而笃定。 “宇儿说的,不无道理。” “此子,怕不是走了什么运,不知从何处得来了这首惊世之词,以此为敲门砖,攀附上了温太傅这棵大树。”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冷酷的弧度。 “一个欺世盗名之徒罢了。” 第34章 怕不是以为,你要包养他吧? 王邱山那双浑浊的眼珠里,精光一闪而过,他枯瘦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发出“笃、笃”的闷响。 “那海棠诗会,究竟是什么来头?结果如何?”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王学山连忙躬身,将打探来的消息和盘托出:“大哥,那海棠诗会,是皇商李家的嫡女李子语举办的。李家……您知道的,地位特殊,圣眷正浓。” “这次诗会,名为赏花,实则,京中都传言,是李小姐有意为自己挑选一位如意郎君。” 此言一出,书房内的空气愈发凝滞。 皇商李家!那可不是寻常的富贵人家,而是能与天家直接对话的存在。 王学山咽了口唾沫,继续补充:“也正因此,京中几乎所有叫得上名号的青年才俊都去了。不仅如此,连当朝太傅温流,和另一位文坛宗师林墨时,都带着得意门生……比如那位顾岩公子,亲临现场。听说,李小姐对那首《鹊桥仙》青睐有加。” “呵……”王邱山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冷笑。 “好一个沈平,真是走了天大的运道。这种龙门,竟也被他这只泥鳅给跃过去了。有这些大人物为他站台,我们想动他的酿酒方子,怕是难了。” “方子?”王宇的拳头捏得咯吱作响,英俊的面孔因嫉妒而扭曲,声音里满是怨毒。 “爹!二叔!你们真信一个乡下草包能写出那样的词?他就是个骗子!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他猛地抬起头,眼中燃烧着疯狂的火焰。 “只要让他当众再作一首诗,他必然原形毕露!爹,孩儿有个主意!我们一醉阁,也可以办一场诗会!广邀京中名士,再把那沈平也请来!” “孩儿倒要看看,在温太傅和李小姐面前,他这张脸皮,还能不能挂得住!” 此计不可谓不毒。 一旦沈平当众出丑,不仅云梦阁的名声会一落千丈,连带举荐他的温太傅,颜面也会荡然无存。 王邱山浑浊的眼中,终于透出赞许的光芒。 他缓缓点头,目光深沉地落在自己儿子身上。 “宇儿,你长进了。此事可行。不仅要办,还要办得风光,办得体面。若能借此机会,让你在诗会上拔得头筹,获得李小姐的青睐……对我王家而言,才是真正的一步登天。” 王宇精神一振,可随即又想到了什么,眉头紧锁:“可是爹,李家与太子殿下素来亲近,我们王家如今,效力的可是五殿下……” “糊涂!”王邱山低喝一声,眼神如刀,“鸡蛋,岂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太子是太子,五殿下有五殿下的优势,多做一手准备,总没有坏处。你只管去做,把场面铺开。” 他话锋一转,声音压得更低,透着一股阴冷的算计。 “另外,派人给我盯死了!想办法把那‘桃夭’的配方给我弄到手!还有,他酿酒用的桃花、糯米,是从何处采买,数量多少,一一给我查个水落石出!” 京城的另一处,醉仙楼最顶层、不对外开放的天字号包厢里,却是截然不同的光景。 熏香袅袅,珠帘半卷。 李子语单手托腮,望着窗外繁华的街景,小巧的鼻尖微微皱起,漂亮的眉毛拧成了一团,满脸都是化不开的苦恼。 “唉……”她幽幽地叹了口气。 对面的顾燕清正毫无形象地抓着一只肥美的烧鸡腿大快朵颐,闻言,她满嘴流油地停下动作,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 “我说子语,你这是怎么了?那‘桃夭’卖得不是挺好么?你请去的那帮姐妹,哪个不是赞不绝口,银子跟流水似的往他铺子里送。还有他那日做的三首咏花诗,虽不如《鹊桥仙》惊艳,却也是难得的佳作。你还有什么不开心的?” 李子语转过头,那张宜喜宜嗔的俏脸上写满了委屈和不解。 “燕清,你说……他为什么不肯接受我的入股呢?我提出帮他把云梦阁开到京城,所有铺面、人手都由我来出,我只要三成份子,他竟然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顾燕清终于啃完了鸡腿,抽出帕子擦了擦满是油光的手指,好整以暇地看着自己的闺蜜,那双清亮的眸子里闪过古怪。 她忽然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子语,我问你,你是怎么跟他说‘入股’这两个字的?” “我……”李子语一愣,回忆着当时的场景,“我就直接说,想要入股啊。” 顾燕清听完,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着她,半晌,才憋出一句话。 “我的大小姐,你觉得……他一个莒南县的破落户子弟,会觉得你说的是真的吗?” “啊?”李子语彻底呆住了,仿佛一尊精美的瓷娃娃,脑子里嗡的一声。 顾燕清无奈地扶额,继续猜测:“他怕不是以为,你这位皇商贵女看上他了,要包养他吧?你一开口就是要倾囊相助,他一个大男人,能不躲着你走吗?” 这话虽然粗俗,却如同一道闪电,劈开了李子语脑中的迷雾。 她好像,真的没从这个角度想过! 看到李子语那副呆萌的模样,顾燕清暗自发笑,又不动声色地抛出了一个更实际的问题。 “好了,不说这个。我只问你,他那‘桃夭’,用的是不是新鲜桃花?” “是啊,他说必须是清晨带露的桃花,才能有那股子清冽的香气。” “那他每日需要多少桃花?莒南县那种小地方,可有能稳定供应大量鲜花的庄子?”顾燕清一针见血。 李子语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 亮得惊人,仿佛夜空中最璀璨的星辰! 对啊! 酿酒需要大量的花!莒南县没有,但是她有啊! 陛下赏赐给李家的皇庄和田地,遍布大周各地,别说种桃花,就是种龙涎香都种得起! “我……我可以把庄子租给他!不,我直接让人把那几个庄子全种上桃花、梨花、桂花!他要什么花,我就种什么花!” 李子语越想越兴奋,白皙的脸蛋因为激动而泛起红晕,她猛地一拍桌子,下定了决心。 “他不是不让我入股吗?那好!我就当他最大的货源掌柜!我看他离了我,这酒还怎么酿下去!” 第35章 我来当他的老师,如何? 看着自己这位好友瞬间从愁云惨雾变得斗志昂扬,顾燕清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嘴角噙着促狭的笑意。 “啧啧,瞧你这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沈平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呢。” 她幽幽地补了一句。 “难道就凭那几首酸诗,真就把我们皇商之女的魂儿给勾走了?” 听着顾燕清带着促狭的调侃,李子语那张染着绯红的俏脸,像是被戳破的气球,瞬间垮了下来。 她长长地,幽幽地,又叹了一口气,那声音里的愁绪,仿佛能拧出水来。 “魂儿被勾走……或许有那么一点点吧。” 她难得地没有反驳,声音轻得如同蚊蚋,眼神飘向窗外,掠过下方川流不息的人群,却仿佛什么都没看见。 “可燕清,你是不懂。难道我真要像京中那些姐妹一样,等着父亲和陛下指婚,嫁给一个素未谋面,只知吃喝玩乐的勋贵子弟?每日对着一张毫无趣味的脸,过着一眼就能望到头的日子?” 她转回头,那双往日里总是清澈明亮的眸子,此刻却蒙上了一层水雾,带着不甘与倔强。 “沈平……他至少是靠自己。哪怕他以前再不堪,现在的他,有趣,有才,还有一股不肯服输的劲儿。与其嫁给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废物,我宁可选他。” 这番剖白,让顾燕清收起了玩笑的神色。 她放下手中的茶杯,杯底与桌面碰撞发出一声轻响,神情前所未有的严肃。 “子语,你疯了?你是什么身份?皇商李家嫡女,太傅亲传弟子。他呢?莒南县一个衙门主簿的儿子,就算现在捣鼓出了一点名堂,根子上依旧是布衣。” “你若真嫁了他,信不信明日全京城的唾沫星子都能把你李家的门槛给淹了?他们会说你自甘下贱,说沈平是攀龙附凤的无耻之徒!” 顾燕清的话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 “我……我知道。” 李子语的声音更低了,带着几分无力。 “所以我才想让老师收他为徒。只要他成了太傅门生,身份地位便截然不同,那些闲言碎语自然会少上许多。” “温太傅答应了?”顾燕清挑眉。 李子语摇了摇头,苦涩地牵动嘴角:“老师说,沈平那三首咏花诗,虽不及《鹊桥仙》,却已尽显风骨。其才气斐然,不在他之下,他只能与之同辈论交,万万没有收徒的道理。” 此言一出,顾燕清先是一愣,随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那笑声清脆爽朗,全无半点闺阁女子的矜持,反而带着一股江湖儿女的豪气。 “有意思,真有意思。温老头子眼光高过天顶,居然肯给这小子如此评价。” 她眼波流转,闪烁着异样的光彩,“既然文路走不通,那不如……走武路?” “武路?”李子语没反应过来。 顾燕清好整以暇地伸出一根纤纤玉指,在李子语面前轻轻晃了晃,嘴角勾起一抹神秘莫测的笑。 “我的意思是,既然温太傅当不了他的老师,那我来当,如何?” 李子语彻底呆住了,美眸圆睁,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闺中密友:“你……燕清,你要收他为徒?” 世人皆知定远侯嫡女顾燕清,却鲜有人知她真正的身份。 她并非寻常养在深闺的贵女,自幼被破例送入大周第一宗门“天衍剑宗”学剑。 三年前老宗主云游四海,竟将宗主之位传给了年仅十八岁的她。 如今的顾燕清,已是名副其实的大周第一剑客,天衍剑宗之主! 这提议,何止是石破天惊! 云梦阁。 开业时准备的三百坛“桃夭”早已销售一空,门前排队求酒的队伍却比开业那天还要长。 许多人挥舞着银票,只求能预定到下一批佳酿,场面火爆得让沈庸每次路过都得捋着胡须,笑得合不拢嘴。 然而,此刻的沈平却正为此事发愁。 蒸馏法酿酒,固然能化腐朽为神奇,但也需要基底。 桃花还好说,李子语那边已经传来消息,皇庄那边正在加急办理,但酿酒用的普通米酒,却消耗一空。 他将铺子里的事交给赵氏和新招的伙计,自己则一头扎进了莒南县最杂乱的西市集市。 穿过几条满是鱼腥味和牲畜气味的小巷,沈平最终停在了一家不起眼的小酒馆门前。 招牌歪歪斜斜,木门上积着厚厚的灰尘,与云梦阁的精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店家,有人吗?” 他喊了一声,店内静悄悄的,只有灰尘在阳光中飞舞。 又喊了两声,后屋的布帘才被掀开一角,一个小脑袋探了出来。 那是个约莫六七岁的小女孩,穿着打了补丁的粗布衣裳,头发有些枯黄,但一双眼睛又大又黑,像两颗晶莹的黑葡萄,正怯生生地打量着他。 沈平的心一下子就软了,脸上不自觉地露出温和的笑意:“小妹妹,你家大人呢?” 小女孩似乎被他的笑容安抚了,眨了眨眼,又缩回头跑了进去。 不一会儿,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从后屋走了出来,几乎将门框都撑满了。 那是个二十岁上下的汉子,古铜色的皮肤,肌肉虬结,面相憨厚,只是眉宇间带着一股化不开的愁苦。 “客官,要点什么?”汉子的声音沉闷如钟。 “来一壶酒,你家最好的。” 汉子没多话,转身进屋,很快就提着一个粗陶酒壶出来,重重地放在桌上。 沈平倒了一碗,送到鼻尖轻嗅,一股辛辣的酒气直冲脑门。 他浅尝一口,眉头微皱。 酒液入口粗粝,辛辣有余,醇厚不足,回味更是寡淡。 确实是下等酒。 不过,对他而言,这恰恰是最好的原料。 “这酒,怎么卖?” “十文钱一斤。”汉子有气无力地报出价格。 沈平放下酒碗,伸出一根手指:“我要一百斤。” “什……什么?” 汉子猛地抬起头,那双黯淡的眼睛里瞬间爆发出难以置信的光芒,仿佛怀疑自己听错了。 一百斤?他这小破店,一个月也卖不了这么多! “我说,一百斤。” 沈平重复了一遍,从怀里掏出一锭足有二两的银子放在桌上。 “这些是定金,送到城东的云梦阁,尾款结清。” “好!好嘞!客官您放心!” 汉子顿时乐开了花,脸上的愁云一扫而空,连连点头哈腰,“小的这就给您装好,保证给您送到!” 这可是天降的大主顾! 沈平看着他忙碌的身影,随口一问:“店家,如何称呼?” “俺叫吴用,没用的用。”汉子一边利索地搬出两个巨大的酒坛,一边憨厚地笑着,“俺爹说,贱名好养活。” “吴用?”沈平闻言一乐,这名字可太有意思了。 第36章 烟花巷子,我来了 汉子却觉得这名字再好不过。 他指了指又从后屋探出头来的小女孩,脸上满是温柔:“这是俺妹子,叫吴云。” 说话间,吴用已经将酒水装满。 那两个大酒坛,每一个都装了五十斤酒,加上坛子本身的重量,怕不是有一百四五十斤重。 只见吴用深吸一口气,双臂一较劲,竟轻而易举地将两个巨大的酒坛子一手一个抱了起来,稳稳当当地放在了外面的牛车上,整个过程脸不红气不喘。 沈平的眼睛倏地一亮。 好大的力气!这绝非寻常庄稼汉能有的蛮力。 “吴大哥,你这酒馆生意如何?” 一听这话,吴用刚刚还挂着笑容的脸立刻垮了下来,他挠了挠头,叹了口气,满是苦恼。 “不瞒客官,差得很。这年头,有钱的都去大酒楼了,没钱的自己在家酿点米汤喝。俺寻思着,下个月就把这店关了,再去找点别的活计。” 沈平心中一动,上下打量着这个壮汉。 身板结实,力大无穷,面相忠厚,还是个顾家的好哥哥。 他想了想,缓缓开口,抛出了一个让吴用毕生难忘的提议。 “吴大哥,有没有兴趣,跟我干?” “一个月,二两银子,包吃住。你若愿意,可以把你妹妹也一并带上。” 他整个人都僵住了,那双刚刚还因为搬动酒坛而充满力量的手,此刻竟有些无措地悬在半空。 “二……二两?” 吴用那张憨厚的脸涨得通红,喉结上下滚动,声音都有些发颤,“客……不,公子,您没说笑吧?还包吃住,能带上俺妹子?” 这等好事,他做梦都不敢想! 在码头上扛一天大包,累得骨头散架,也才挣二三十文钱。 二两银子,那可是两千文! 他这小酒馆,一年到头也未必能存下这个数。 沈平看着他那副难以置信的模样,不由失笑。 他摆了摆手,神态轻松得仿佛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小事。 “我像是开玩笑的人吗?云梦阁初开,正缺人手。我看吴大哥你为人实诚,力气又大,正是需要的人才。”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那个从门帘后偷偷探出头来的小丫头身上,语气愈发柔和。 “六七岁的小姑娘,能添什么麻烦?阁里正好缺个洒扫的,让她跟着打打杂,也算有份活计。” 这番话,彻底击溃了吴用最后一道心理防线。 这个壮得像头牛的汉子,眼眶竟瞬间红了。 他“噗通”一声,差点就要跪下去,被沈平眼疾手快地一把扶住。 “公子大恩!” 吴用声音哽咽,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俺……俺这条命以后就是公子的!俺这就回去收拾东西,不,没什么好收拾的,俺现在就跟您走!” 看着他恨不得立刻为自己效死命的模样,沈平心中也是一阵感慨。 对如今的他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对挣扎在底层的人来说,却已是改变命运的恩典。 他笑着拍了拍吴用的肩膀:“不急于一时,先把酒给我送过去,安顿好你妹妹,明日再来报道不迟。” 待吴用驾着牛车,满心欢喜地将一百斤米酒送到云梦阁后巷,沈平也算解决了燃眉之急。 他刚处理完手头杂事,准备回房小憩片刻,却见阁楼门口立着一道身影。 那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书生,身着一袭洗得发白的青色儒衫,面容清秀,只是神情间带着几分挥之不去的局促和讨好。 见到沈平,书生眼睛一亮,连忙快步上前,躬身作揖,姿态放得极低。 “可是云梦阁沈平,沈公子当面?” 沈平眉头微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对方:“我是沈平,阁下是?” “在下江峰,乃是本县‘秋月诗社’的成员。” 江峰脸上堆满了笑容,语气里满是奉承,“久闻沈公子大才!一首《鹊桥仙》名动莒南,后又有三首咏花诗传遍街巷,连温太傅都对您赞不绝口。我等社中同仁,对公子之才学,实在是景仰万分!” 这一通高帽戴下来,沈平已然猜到了对方的来意,心中不禁有些无奈。 果不其然,江峰从袖中取出一张制作精美的烫金请柬,双手奉上。 “下月初三,我秋月诗社将在城外翠微湖畔举办踏青诗会,届时县中名流雅士皆会到场。我等诚心恳请沈公子能够拨冗莅临,以您之才华,必能让我等蓬荜生辉啊!” 沈平看着那请柬,一时有些犹豫。 江峰见状,生怕他拒绝,急忙又补充道:“沈公子,您如今在莒南县文坛声名鹊起,正是我秋月诗社最想结交的俊彦之才!还请您务必赏光,千万,千万不要推辞!” 说罢,他竟不由分说地将请柬硬塞进沈平手里,又深深一揖,然后转身快步离去,仿佛生怕沈平会把请柬还给他。 沈平捏着那张质感不俗的请柬,只觉得哭笑不得。 这个时代的文人,当真是无趣。 春有诗会,夏有文会,秋有词会,冬有笔会,一年到头,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去开会的路上。 于他而言,这些虚名实无半点用处,不过是附庸风雅罢了。 回到自己房中,他随手便将那张被江峰视若珍宝的请柬丢在了书案一角,连打开看一眼的兴趣都欠奉。 他往椅背上一靠,长长舒了一口气,连日来的忙碌让他感到疲惫。 脑子里紧绷的弦一松,某个念头便不受控制地冒了出来。 “穿越过来这么久,整日不是忙着赚钱就是忙着应付各路人马,竟连一点属于自己的消遣都没有……” 他摸了摸下巴,眼神逐渐变得古怪起来。 “前身那个混账,可是莒南县烟花巷里的常客,害得我平白无故背了个风流好色的恶名。结果呢?我得了这名声,却连一次都没去过,岂不是天大的冤枉?” 这个念头一旦生出,便如野草般疯长。 与其憋屈地背着黑锅,倒不如去亲自验证一番,也算不枉此行。 莒南县最富盛名的烟花之地,坐落在城南的莲花湖畔。 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湖边的秦楼楚馆便会次第开门,画舫之上丝竹悦耳,水榭之中燕语莺声,引得无数自诩风流的才子骚客流连忘返。 其中,又以“月桂坊”和“藏春阁”最为出挑。 这两座销金窟,雕梁画栋,极尽奢华,自然消费也冠绝全城。 沈平换了一身月白色的锦袍,稍作收拾,便信步踏入了这条让无数男人魂牵梦绕的巷子。 第37章 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甫一踏入,周遭的喧嚣与暖香便扑面而来。 灯火璀璨如昼,将整条街巷映照得一片通明。 各家阁楼的二层窗边,凭栏倚靠着一个个身姿窈窕的女子,她们或摇着团扇,或轻抚琴弦,见到有公子哥路过,便会送上一个媚眼如丝的眼神,朱唇轻启,声音软糯地招揽着客人。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脂粉香气,混杂着酒香与女子的体香,形成一种奇异的、令人心跳加速的氛围。 沈平径直走向了其中最为气派的一栋三层阁楼——藏春阁。 他前脚刚踏入朱漆大门,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便扭着水蛇腰迎了上来,脸上笑成了一朵灿烂的菊花。 “哎哟!这位公子瞧着面生得很,第一次来我们藏春阁吧?快请进,快请进!” 老鸨的热情几乎能将人融化,一边引着沈平往里走,一边用那双阅人无数的眼睛飞快地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见他衣着不凡,气度从容,眼中的笑意便又真切了几分。 阁内更是别有洞天。 大堂宽敞明亮,十数名衣着清凉、身段婀娜的女子正陪着各路豪客饮酒作乐,投壶猜拳,娇笑声此起彼伏,一派纸醉金迷的景象。 “公子您瞧,我们藏春阁的姑娘,那可都是一等一的标致人儿。” 老鸨指着堂中环肥燕瘦的女子们,声音里满是自得,“不知公子喜欢哪种风情?是清纯可人的,还是热情似火的?” 然而沈平的目光并未在那些庸脂俗粉身上停留,他此行目的明确。 他嘴角噙着一抹淡笑,直接开口:“妈妈,我今日来,是想见见你家的花魁,遥舟姑娘。” 听闻此言,老鸨脸上的笑容微微一滞,随即又化为一种意味深长的笑意。 “公子好眼光。我们遥舟姑娘,那可是咱们莒南县的明珠,才色双绝,一曲琵琶能让百鸟驻足。” 她话锋一转,带着几分生意人的精明,“不过嘛……想见遥舟姑娘的公子哥,从这里能排到城门口去。可不是有银子,就能见到我们这颗明珠的。” “哦?那需要什么?” 老鸨掩唇一笑,眼波流转:“我们遥舟姑娘,最是倾慕风雅。她立下过规矩,但凡有哪位公子能作出一首让她满意的诗词,便可成为她的入幕之宾,共度良宵,分文不取。” 原来如此,倒是个清高的奇女子。沈平心中了然,正欲开口,门外却又传来一阵喧哗。 几个身着华服、神情倨傲的年轻公子哥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老鸨一见来人,立刻撇下沈平,满脸堆笑地迎了上去,声音愈发谄媚。 “哎哟!明公子,您可有日子没来了,奴家都想您了!” 沈平闻声望去,目光落在那为首的华服公子身上时,不由得微微一愣。 那张带着几分轻浮与傲慢的脸,他再熟悉不过。 不正是他那位前未婚妻明嫣的宝贝弟弟,明家的大少爷——明瑞吗?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明瑞的目光像是淬了毒的钉子,死死地钉在沈平身上。 他身边的几个跟班见状,也纷纷投来不善的视线。 “哟,我当是谁呢?” 明瑞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摇着描金折扇,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言语间满是毫不掩饰的轻蔑与讥诮,“这不是我们莒南县新晋的大才子,沈平沈公子吗?怎么,被我姐姐一脚踹开,心里不舒坦,跑到这烟花地里来找慰藉了?” 他身后的几个纨绔子弟顿时发出一阵哄笑,看向沈平的眼神充满了幸灾乐祸。 老鸨的脸色微微一变,看看明瑞,又看看沈平,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这两位,似乎都不是好惹的主。 然而,预想中的恼羞成怒并未出现。 沈平非但没生气,反而朗声笑了起来,那笑声清越爽朗,竟引得大堂里不少人的目光都汇聚过来。 他抚掌赞同,一副深有同感的模样。 “明二少所言极是!我方才也正纳闷呢,这藏春阁什么时候门槛变得这么低了?竟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随意进出了。” 此言一出,周遭的哄笑声戛然而止。 明瑞脸上的得意笑容瞬间凝固,他愣了片刻,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那句“阿猫阿狗”,分明是在指桑骂槐! “你!” 一张俊脸霎时涨成了猪肝色,明瑞气得浑身发抖,手中的折扇“啪”地一声合上,指着沈平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个不入流的商贾贱户,也敢在此饶舌!不过是倒腾几坛子破酒,走了狗屎运得了温太傅几个字,就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他越说越气,声音也拔高了八度,尖锐刺耳。 “被我姐退婚的丧家之犬!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东西!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我告诉你,你这种人,就算再赚一百年,也上不得台面!” 一番怒骂,却像是拳头打在了棉花上。 沈平甚至连眼皮都未曾多抬一下,只是端起老鸨刚刚奉上的香茶,轻轻吹了吹浮沫,仿佛眼前跳脚的明瑞不过是一只聒噪的夏虫。 这种全然的无视,比任何反唇相讥都更具杀伤力。 明瑞气得七窍生烟,却又发作不得,最终只能狠狠一跺脚,甩下一句“你给我等着”,便带着一众跟班,气呼呼地冲上了二楼的包厢。 沈平自顾自地品着茶,神态悠然,似乎刚才的闹剧从未发生。 半个时辰后,堂中丝竹声渐歇,原本喧闹的大堂竟慢慢安静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了通往二楼的楼梯口。 只见那珠帘轻晃,一道娉婷的身影缓缓步出。 来人身着一袭藕荷色的轻纱罗裙,裙摆随着莲步微移,如水波般荡漾开来。 她怀中抱着一具名贵的紫檀木琵琶,青丝如瀑,仅用一支简单的碧玉簪绾住,几缕碎发垂在光洁的额前,更添了几分慵懒的风情。 那是一张足以令满室春光黯然失色的脸。 眉如远山含黛,眼似秋水横波,琼鼻樱唇,无一处不精致,无一处不风流。 她并未刻意搔首弄姿,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周身便散发着一股浑然天成的媚意,勾魂夺魄。 不愧是藏春阁的花魁,这等容貌身段,便是比起李子语那样的天之骄女,也仅是输了些许清贵之气。 遥舟抱着琵琶,盈盈走到大堂中央临时搭起的小台之上,对着四方宾客款款一福,声音如黄鹂出谷,清脆又带着若有若无的甜糯。 “奴家遥舟,见过各位公子。让诸位久等了。” 第38章 这哪里是诗,分明是仙音 她先是说了几句场面话,又信手拈来地讲了个文人雅士间的趣闻笑话,不轻浮,不谄媚,却恰到好处地将气氛烘托得愈发热烈。 满堂的公子哥儿们被她逗得哈哈大笑,气氛一时无两。 待到场子彻底热了,遥舟嫣然一笑,那双会说话的眸子流转间,波光潋滟。 “今夜月色正好,诸位公子又雅兴高涨。不如,便依了咱们藏春阁的老规矩,哪位公子能作出一首让奴家倾心之诗,今夜,遥舟便为其研墨奉茶,彻夜清谈。” “彻夜清谈”四个字,被她念得意味深长,引人遐想。 话音刚落,满堂的男人瞬间激动起来,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能得遥舟姑娘青睐,不仅是风流韵事,更是能在莒南县的才子圈中吹嘘许久的资本。 “我来!” 二楼的包厢门“豁”地一声被推开,明瑞昂首挺胸地走了出来,脸上写满了志在必得的傲气。 他显然早有准备,走到栏杆边,清了清嗓子,目光灼灼地盯着台上的遥舟,高声吟诵起来: “绝代佳人名遥舟,一颦一笑解千愁。 仙姿绰约凡尘降,愿为裙下石榴牛。” 这诗……中规中矩,辞藻堆砌,最后一句“石榴牛”更是显得粗鄙油腻,破坏了整首诗的意境。 然而他话音刚落,他那一众跟班立刻扯着嗓子大声叫好。 “好!好诗啊!明公子大才!” “此诗一出,谁与争锋!” 遥舟脸上的笑容依旧得体,她微微欠身:“明公子才情不俗,遥舟谢过公子赠诗。” 明瑞却以为自己已是胜券在握,得意洋洋地扫视全场,嘴上客气着:“诸位不必客气,若有佳作,尽可拿出,与遥舟姑娘共赏。” 那神态,分明是在说:谁敢跟我争? 大堂内一时陷入沉默,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虽有不服,却也忌惮明家的势力,不敢出这个头。 遥舟暗自轻叹一声,又问了一遍:“可还有公子愿意一试?” 依旧无人应答。 她心中最后一丝期待也渐渐熄灭,正准备依照规矩,宣布今夜的入幕之宾时。 一个清朗的声音,不疾不徐地响彻整个大堂。 “在下也有一首小诗,想送与遥舟姑娘。”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沈平缓缓站起身来,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目光平静地投向台上。 明瑞的脸色瞬间变得无比难看,他死死瞪着沈平,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怎么?你这种不学无术的纨绔,也配谈诗?” 沈平却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他,他只是凝视着台上那道绝美的身影,眼中带着纯粹的欣赏,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了每个人的耳中。 “云想衣裳花想容,” “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 “会向瑶台月下逢。” 没有半个字提及遥舟,却句句都在形容她的绝世之姿。 没有一个词流于轻浮,却字字都透着极致的风雅与赞美。 这哪里是在形容一个风尘女子,分明是在描绘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瑶池仙子! 短短四句,二十八个字。 满堂死寂。 先前明瑞那些跟班的叫好声,此刻听来,竟是那般的可笑与刺耳。 台上的遥舟,整个人都僵住了。 她怀中的紫檀琵琶险些滑落,那双波光潋滟的眸子里,先是震惊,而后是难以置信,最终,化为了一片璀璨夺目的异彩。 她痴痴地望着那个青衫落拓的身影,一颗芳心,在这一刻,怦然而动。 这首诗,何止是比明瑞那首好了千倍万倍! 这,才是她梦寐以求的诗篇! 堂中百十号人,无论是寻欢作乐的纨绔,还是附庸风雅的文士,此刻全都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个个呆立当场,脑海中只剩下那短短四句诗在反复回荡。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这是何等瑰丽的想象! 将美人的容颜与天边的云霞、怒放的牡丹融为一体,华贵而不俗,艳丽而不妖。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这又是何等极致的赞美! 直接将人比作了神话中瑶池仙境的仙子,飘然出尘,不似凡人。 “好……好诗!” 不知是谁,终于从那极致的震撼中挣脱出来,颤抖着声音喊了一句。 “绝了!当真是绝句!我听了这么多年的诗,从未听过如此惊才绝艳的句子!” “这哪里是诗,分明是仙音!听得我骨头都酥了!” “顾岩?燕清秋?那四大才子来了又如何?今日此诗一出,莒南县内,不,放眼整个大周诗坛,谁敢争锋?!” 一时间,满堂的喝彩声、赞叹声、抽气声混杂在一起,几乎要将藏春阁的屋顶掀翻! 那些先前还在为明瑞摇旗呐喊的跟班,此刻一个个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们刚才吹捧的“石榴牛”,在这首诗面前,简直就是一坨无法直视的污泥! 而二楼雅间的栏杆旁,一处不甚起眼的角落,几道身影静静伫立。 为首的是一个身着月白男装的少年,身形修长,面容俊秀,眉宇间却带着一股寻常男子所不具备的英气与贵气。 她一双凤眸紧紧锁着楼下那个青衫身影。 “此诗……何人所作?” 她身后一名侍卫模样的中年人躬身,压低了声音回应。 “回郡主,此人便是沈家独子,沈平。” “沈平?” 被称作郡主的少女,正是当朝皇帝的亲外甥女,明月郡主。 她黛眉微蹙,又仔细端详了片刻,确认那张脸确实是最近在莒南县声名鹊起的沈平。 一抹复杂难明的情绪,在她眼中悄然划过。 这个沈平,不就是子语那丫头心心念念,甚至不惜拿出皇商令牌也要与之合伙开酒楼的人么? 子语何等眼高于顶,竟会看上这么个……流连烟花之地的男子? 明月郡主心中顿时有些不悦。 可转念一想,又记起一桩旧事。 此人不久前才被明家那位大小姐当众退了婚,成了满城的笑柄。 难道,他是因为情伤难愈,才自暴自弃,来这风月场中买醉消愁?毕竟,那首《鹊桥仙》,子语曾偷偷抄录给她看,字里行间的情意,深挚得令人动容。 他,似乎还对明家那位小姐一往情深。 想到此处,明月郡主心中的那丝不悦又悄然散去,化作一缕淡淡的叹息。 她身侧一名伶俐的侍女察言观色,凑上前低语。 “郡主,要不要奴婢下去提点一下遥舟,让她……” “不必。” 明月郡主轻轻摆手,目光再次投向楼下,眼神变得锐利而深邃。 “不要轻举妄动,我们先看看。我倒要瞧瞧,能让子语倾心,又能作出这等诗篇的,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第39章 你是我儿子! 楼下,喧嚣渐渐平息。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两个人身上——台上风华绝代的遥舟,与台下从容淡然的沈平。 遥舟抱着怀中的紫檀琵琶,缓缓走下台阶。 她的步子很慢,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众人的心尖上。 那双能勾魂夺魄的眸子,此刻只映着一个人的身影,里面盛满了前所未有的光彩,亮得惊人。 她走到沈平面前,盈盈一福,身段柔软得像是没有骨头。 那声音,比方才在大堂上对所有人说话时,更多了几分难言的温柔与甜糯,仿佛能将人的心都融化。 “沈公子……奴家实在不知该如何言语,才能谢过公子的这首赠诗。”她微微咬着下唇,竟有几分小女儿般的娇羞。 “奴家的闺房就在楼上,备了几样薄酒,斗胆请公子上楼小酌一杯,让奴家为您抚琴一曲,以表寸心,可好?” 这话一出,周围的男人无不露出艳羡嫉妒的神色。 这已经不是“彻夜清谈”了,这是遥舟花魁私人的邀请! 沈平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恰到好处的笑容,从容应下。 “能得姑娘垂青,是在下的荣幸。” “不行!” 一声暴喝炸响,明瑞脸色铁青地拍案而起,指着沈平的鼻子,双目赤红。 “遥舟姑娘,你不能被他骗了!他一个纨绔子弟,怎么可能作出这样的诗!” 遥舟缓缓转过身,脸上的笑容敛去,却并无怒意,只是语气温和而坚定。 “明公子,您的诗,遥舟也甚是喜欢。只是沈公子的这首诗,更胜一筹,也更得遥舟之心。” 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既给了明瑞面子,又表明了她的选择。 可明瑞哪里听得进去,他此刻已是骑虎难下,怒火攻心,口不择言起来。 “他就是偷的!不知从哪本孤本残卷上抄来的!就凭他?一个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废物,也配谈诗?遥舟姑娘,你被他骗了!” 沈平闻言,非但不怒,反而轻笑出声,那笑声在寂静的大堂里格外清晰。 他好整以暇地看着气急败坏的明瑞,慢悠悠地反问。 “明二少说我这首诗是偷的,可有证据?” “我……”明瑞被噎了一下,随即梗着脖子强辩,“我不需要证据!你是什么货色,全莒南县的人都知道!你若有本事,就自己证明这诗是你写的!” 他以为这样就能将沈平逼入绝境。 谁知,沈平听完,竟是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前俯后仰,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 笑声一收,他眼神陡然变得锐利,盯着明瑞,一字一句地开口。 “明二少这个逻辑当真有趣。你让我证明这诗是我写的?” 他顿了顿,环视四周,朗声道。 “那我今日也在此说一句,我怀疑明二少,其实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儿子。来,明二少,你现在就证明给我看,你不是我儿子!” “噗——” 人群中,不知是谁没忍住,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紧接着,此起彼伏的闷笑声在大堂内蔓延开来,所有人都用一种看傻子般的眼神看着明瑞。 “你……你胡说八道!”明瑞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气得浑身发抖,“我爹是明德海!我怎么可能是你儿子!” “哦?”沈平挑了挑眉,步步紧逼,“你说你爹是明德海,那就是了?证据呢?口说无凭啊!要不,你现在脱了裤子,让大家伙儿都瞧瞧,看看你身上有没有我们沈家的胎记?这总能证明了吧?” “我……我……” 明瑞被这番歪理邪说绕得头昏脑胀,只觉得天旋地转,被众人看笑话的目光刺得浑身发烫,恨不得立刻昏死过去。 他哪里懂得这种逻辑陷阱,被沈平三言两语就套了进去,急得满头大汗,却一个字也反驳不出来。 沈平见火候差不多了,这才收起戏谑的神色,声音转冷。 “明二少,听好了。道理很简单,谁主张,谁举证。你说我这首诗是偷的,你就拿出证据来。只要这满座宾客,乃至整个大周,有任何一个人说,在今日之前听过这首诗,我沈平二话不说,当场认罪!” 他的目光如电,扫过全场。 众人纷纷摇头,交头接耳。 “确实是这个理,没听过啊!” “这诗要是早就有了,岂会籍籍无名?” “明家二少这是强词夺理,自己丢了脸,就想往别人身上泼脏水!” 舆论,已经完全倒向了沈平。 明瑞面如死灰,他知道,自己今日是彻底栽了。 他怨毒地瞪了沈平一眼,又狠狠地剜了遥舟一下,最终只能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沈平!你给我等着!” 说罢,便在一片哄笑声中,带着他那几个同样灰头土脸的跟班,狼狈不堪地逃离了藏春阁。 一场闹剧,就此收场。 遥舟看向沈平的眼神,又多了几分异样的光彩。 这个男人,不仅有惊天动地的才华,更有如此机敏的头脑和从容不迫的气度。 她再次敛衽一礼,声音愈发柔媚。 “让公子见笑了。请。” 在无数艳羡的目光中,沈平跟随着遥舟,缓步登上了那通往无尽遐想的二楼。 遥舟的闺房,雅致清幽。没有想象中的金粉奢华,反而处处透着书卷气。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檀香与女儿家的体香混合在一起的独特气息,闻之令人心神微荡。 她亲手为沈平斟上一杯清酒,而后坐到了窗边的琴案后。 玉指轻扬,按上琴弦。 “叮——” 一声清越的琴音,如山涧清泉,瞬间洗去了楼下的所有喧嚣与浮躁。 紧接着,一连串的音符从她指尖流淌而出,时而如高山流水,时而如莺啼燕语,时而又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幽怨与倾慕。 不愧是藏春阁花魁,单此一手琴技,便足以冠绝莒南。 而沈平知道,这琴声,是为他而奏。 这琴声里,有方才那首诗的影子。 一曲终了,余音绕梁。 闺房内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只剩下那淡淡的檀香和遥舟身上传来的幽兰体香,丝丝缕缕,钻入沈平的鼻腔,搅动着他的心神。 遥舟的玉指还停留在琴弦上,微微颤抖。 她缓缓抬起头,那双方才还光彩照人的眸子,此刻却蒙上了一层水雾,如烟雨中的湖泊,迷离而幽怨。 她的声音,比之前更添了几分沙哑与脆弱,像是一件易碎的瓷器。 “沈公子……可从奴家的琴声中,听出了什么?” 第40章 我要让你名动京城 沈平心中咯噔一下。 听出什么?他一个五音不全的现代人,听得懂个鬼的古典乐! 他能分清是喜是悲就已经是极限了,至于什么高山流水、什么金戈铁马,那都是玄学。 但此刻,美人的目光灼灼,满含期待。 若是回答“弹得不错”,那和夸厨子“饭做得挺熟”有什么区别? 电光石火间,他前世在网络上学到的“废话文学”精髓涌上心头。 他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热气,做出一副沉吟的模样,目光深邃地望着窗外的夜色。 “琴声是心声。我听到的,并非技法之高妙,而是一种……寂寞。” 他顿了顿,转回头,目光恰好与遥舟的视线相接。 “我听到高朋满座下的孤寂,听到满堂喝彩中的落寞。听到了一个女子,将满腹心事藏于心底,却无人可诉的叹息。姑娘……你的心,很苦。” 话音落下,石破天惊。 遥舟的身子猛地一颤,那双美眸中的水雾瞬间凝结,化作两行清泪,不受控制地滑落脸颊。 她不是没听过赞美,不是没见过男人为她的琴技痴狂。 可那些人,夸的是她的手指,赞的是她的曲谱,从未有人像沈平这样,一语道破她藏在音符背后,那颗千疮百孔、无人能懂的心! “知己……” 遥舟朱唇轻颤,吐出这两个字时,声音已经哽咽。 她猛地起身,几步走到沈平面前,那双含泪的眸子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要将他的灵魂看穿。 美人吐气如兰,带着温热的湿意,几乎拂到了沈平的脸上。 “公子……你真的懂我!” 被这样一位绝色佳人泪眼朦胧地注视着,控诉着“你懂我”,饶是沈平两世为人,也感觉一股燥热从小腹猛地窜起,直冲天灵盖。 要命!这谁顶得住! 他连忙端起茶杯,猛灌了一口,用茶水的微苦强行压下心头的悸动。 “遥舟姑娘才色双绝,名满莒南,想来愿为姑娘一掷千金,求取赎身文书的王孙公子,应当踏破了这藏春阁的门槛吧?” 他不动声色地岔开了话题。 谁知,这一问,却像是触动了遥舟心中最柔软的那根弦。 她凄然一笑,那笑容比哭还令人心碎。 “王孙公子?他们爱的,不过是‘藏春阁花魁’这个名头,不过是我这张尚算年轻的脸。逢场作戏罢了,哪有半分真心?如今奴家二十有二,色艺尚在巅峰,他们尚且如此。再过几年,人老珠黄,只怕……” 她没有说下去,但那眼中的绝望,已经说明了一切。 “月桂坊新出的花魁红娇,年方十八,正是鲜花着锦的年纪。” 遥舟幽幽一叹,目光落在窗边的烛火上,火光映着她的侧脸,平添了几分凄美。 感慨过后,她忽然转过身,莲步轻移,又向沈平靠近了一步。 她微微俯身,一股醉人的香风瞬间将沈平包裹。 那双眸子里的哀怨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惊心动魄的妩媚与决绝。 她的声音压得极低,带着钩人的颤音,在沈平耳边响起。 “公子,长夜漫漫,烛影摇红……不若,今夜便歇在奴家这里,可好?” 这已是毫不掩饰的邀请! 沈平呼吸一滞,连忙伸出一只手,轻轻挡在了两人之间,掌心向上,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 “姑娘,且慢!我还有话要讲。” 遥舟一愣,眼中的媚意化作了惊愕与不解。 沈平趁机拉开距离,神色变得前所未有的严肃。 “姑娘方才所言,句句在理。这烟花之地,最是无情,也最是残酷。培养一个花魁,就像种一盆花,总有更新、更美、更年轻的盛开。等你这朵花的花期一过,便会被毫不留情地丢弃。到那时,下场如何,姑娘心中比我更清楚。” 他每说一句,遥舟的脸色便苍白一分。 这些道理她何尝不懂? 只是平日里强颜欢笑,不敢去想,不愿去想。 此刻被沈平血淋淋地揭开,她的心痛得无以复加,却又不得不点头承认。 “公子所言……正是。” 看着她泫然欲泣的模样,沈平话锋一转,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笑容。 “不过,我有一个办法,能让姑娘你力压群芳,名扬天下!不止是莒南,甚至能名动京城!” 遥舟猛地抬起头,眼中满是不敢置信。 “名动京城?公子……莫要再取笑奴家了。” 这牛皮吹得也太大了! 沈平也不多言,只是反问:“姑娘可会饮酒?” 遥舟一怔,随即苦笑。 身为青楼女子,迎来送往,陪客饮酒是家常便饭,岂有不会之理。 沈平见她点头,便从怀中摸出一个精致的白色小瓷瓶,递了过去。 “你闻闻这个。” 遥舟将信将疑地接过,拔开木塞。 只一瞬间,一股从未闻过的,醇厚、清冽、又带着一丝桃花芬芳的奇异酒香,霸道地钻入她的鼻腔! “好香的酒!”她失声惊呼,仅仅是闻了一下,便觉口齿生津,心神俱醉。“这是何等佳酿?” 可她依旧不解,这和让她名动京城有什么关系? 沈平胸有成竹地解释。 “花魁之争,色艺固然重要,但终究会随时光流逝而贬值。唯有‘名’,才是永恒的。姑娘的琴技虽好,但知音者几人?传播不广,终究是镜花水月。” “可若有一首专为你而作的诗,一首能名扬大周的诗,传遍京城的大街小巷。届时,人人皆知诗,便人人皆知你遥舟之名!” 遥舟的心砰砰直跳,可理智又告诉她这不可能。 她摇了摇头,眼中的光芒黯淡下去。 “世间……哪里有这等惊天动地的诗篇?” 沈平看着她,笑了。那笑容里,带着一种睥睨天下的自信。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愿意为姑娘写一首。” “你?”遥舟彻底愣住了,她不信。 方才那首《清平调》已是神来之笔,惊才绝艳,难道他还能再作出一首与之媲美的? 这世上,哪有这般取之不尽的才华! 沈平也不争辩,径直走到琴案边,那里文房四宝俱全。 他拿起狼毫笔,饱蘸浓墨。 遥舟屏住呼吸,凑上前去。 只见沈平手腕一动,笔走龙蛇。 遥舟一看,差点没把刚喝的茶喷出来。 这字……当真是惨不忍睹!歪歪扭扭,毫无风骨,简直像是孩童涂鸦! 可当她的目光落在那些字句上时,整个人却像是被一道天雷劈中,瞬间呆立当场。 她颤抖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轻声念出。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诗句念完,遥舟只觉得脑海中一片空白,浑身的血液都仿佛凝固了。 “哇——” 再也无法抑制,遥舟捂住嘴,泪水如决堤的江河,汹涌而出。 她再也控制不住,整个人像一株被狂风暴雨摧折的娇花,软软地向前扑倒。 第41章 沈公子当真是好大的手笔 沈平下意识地伸出手,只觉一个温软馨香的身子撞入怀中。 下一刻,他胸前的衣襟便被滚烫的泪水迅速浸湿。 遥舟的螓首埋在他的胸膛,双肩剧烈地颤抖着,将这些年积压在心底的委屈、不甘,恐惧与绝望,尽数化作了这场酣畅淋漓的痛哭。 这哭声里,没有了半分取悦客人的矫揉造作,只剩下最纯粹的释放。 沈平有些手足无措,怀里抱着一个哭得梨花带雨的绝代佳人,幽兰般的体香混合着发丝间的香气,不断钻入他的鼻腔。 他轻轻拍着她的后背。 “咳。” 沈平轻咳一声,打破了这旖旎又伤感的氛围,嘴角勾起玩味的笑意。 “遥舟姑娘,现在觉得,这首词……可还够让你名扬天下?” 怀中的哭声渐渐止歇,遥舟缓缓抬起头,一双美眸哭得红肿,却亮得惊人,仿佛被泪水洗涤过的黑曜石。 她抽噎着,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却字字清晰。 “何止是名扬天下……沈公子,你可知这首词若是传了出去,天底下所有的青楼女子,怕是都要恨死奴家了。” 这是一种何等的嫉妒? 凭什么,这足以流传千古的《蝶恋花》,竟是为你遥舟一人所作! 沈平笑了,等她情绪稍稍平复,才扶着她的肩膀,让她坐正。 “光有诗,还不够。” 他凝视着遥舟,眼神深邃而笃定,仿佛一个运筹帷幄的将军。 “诗为骨,酒为媒。从今日起,我会专门为你酿造一种酒,此酒,我只提供给你一人。届时,诗传遍京城,酒香飘满画舫。想听《蝶恋花》,想品花酿,天下间,唯有你藏春阁遥舟姑娘处才有。你说,到那时,你还是区区一个莒南花魁吗?” 遥舟的呼吸瞬间停滞了。 她的大脑一片空白,沈平描绘的那幅画卷,是她连做梦都不敢想象的场景! 京城第一美人? 不,沈公子说的是……大周第一美人! 她怔怔地看着沈平,眼中的泪水再次涌出! “扑通”一声。 遥舟竟直接从软榻上滑下,双膝跪地,对着沈平便是一个响头。 “公子大恩,遥舟粉身碎骨,无以为报!” 沈平连忙伸手去扶,却被她执拗地挣开。 他只得无奈苦笑。 “姑娘这是做什么,快快请起。我不过是……对姑娘一见倾心,心生爱慕罢了,何谈报答。” 他这话说得轻描淡写,却比任何重诺都更能撼动人心。 一见倾心? 遥舟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温暖的大手紧紧攥住,感动得几乎要融化了。 原来他为自己做这么多,竟是因为心悦于我! 她心中那点利用与被利用的惶恐,瞬间烟消云散,只剩下满腔的柔情与蜜意。 什么名动京城,什么大周第一美人,在这一刻,似乎都及不上他那句“一见倾心”。 当然,沈平心中想的却是另一回事。 青楼是什么地方? 三教九流汇聚,消息最为灵通。 是最好的情报中转站,也是新产品最佳的宣传平台。 只要将遥舟捧成独一无二的顶流,那云梦阁的酒,还愁销路? 届时,自己不仅在莒南,甚至在京城,都有了一个最可靠的眼线和最忠诚的盟友。 遥舟哪里知道他心中这些弯弯绕绕。 她只觉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子。 从地上站起,泪痕未干的俏脸上,已然飞起两抹动人心魄的红霞。 莲步轻移,再次来到沈平面前,娇躯微微前倾,那股醉人的体香变得更加浓郁,几乎要将沈平的魂魄都勾走。 她的声音柔得能掐出水来。 “公子既对奴家有情,奴家这就报答公子。” 说着,她那纤纤玉手,便要探向沈平的衣带。 就在这烛影摇红,气氛暧昧到极致的瞬间—— “笃,笃,笃。” 三声极有规律的敲门声,清晰地响起。 紧接着,门外传来一个压低了的女子声音,只说了两个字。 “风起。” 遥舟的动作猛然僵住,脸上的媚意与柔情在刹那间褪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凝重与惊惶。 她脸色都白了几分。 “公子,请恕罪!” 她猛地后退两步,对着沈平福了一礼,语气急切。 “奴家有要事,必须出去一趟,去去就回!” 话音未落,她已转身快步走到门口,拉开房门,与门外的侍女一同消失在走廊的阴影里,仿佛身后有猛虎在追。 沈平伸出的手还停在半空,望着空荡荡的门口,不禁莞尔。 有点意思。 他也不急,施施然地坐回桌边,提起茶壶,给自己又斟了一杯尚有余温的茶,慢悠悠地品了起来。 藏春阁,另一间更为雅致清净的茶室内。 明月郡主正端着一杯顶级的君山银针,姿态优雅地轻啜着。 她面前,遥舟正垂首跪地,大气都不敢出。 “起来吧。” 明月郡主放下茶杯,声音清冷,听不出喜怒。 “你房里那人,是云梦阁的东家,沈平?” 遥舟心中一凛,不敢有丝毫隐瞒。 “回郡主,正是他。” “他来找你,所为何事?” 明月郡主的目光看似随意地落在窗外的夜色上,实则余光一直锁定着遥舟的表情。 遥舟心中惊疑不定,不知郡主为何会突然关心起一个男人,但还是将方才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地全部复述了一遍。 从沈平如何一语道破她的孤寂,到许诺为她扬名,再到那瓶奇异的桃花酿,最后,是那首石破天惊的《蝶恋花》。 听完,饶是明月郡主一向镇定,此刻眼中也满是掩饰不住的惊讶。 她心中掀起波澜。 好手段! 寻常男子来这烟花之地,不过是为寻欢作乐。 此人倒好,竟是来找花魁谈“事业规划”的? 一首诗,一种酒,就要把一个地方花魁捧成大周顶流? 这等谋算,这等气魄,绝非常人! “那首《蝶恋花》,念来听听。” “是。” 遥舟定了定神,用她那最动听的嗓音,将那首词缓缓背诵出来。 “伫倚危楼风细细……” 当最后一句“为伊消得人憔悴”落下时,整个茶室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啪!” 明月郡主手中的茶杯重重地放在了桌上,茶水溅出几滴。 “好一个‘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她凤眸中异彩连连,忍不住击掌赞叹。 “此词之意境,之痴情,比起李子语得去的那首《鹊桥仙》,竟是丝毫不差!甚至更胜一筹!” 站在她身后的侍女也忍不住感叹。 “沈公子当真是好大的手笔!这等能名垂青史的千古绝唱,竟随手就赠予了一位青楼女子,只为替她扬名……” 遥舟听到这番评价,心中又惊又喜,但更多的却是担忧。 她见郡主反应如此激烈,生怕她是要对沈平不利,连忙叩首。 “郡主!沈公子他……他并无恶意,还请郡主……” “本宫知道。” 明月郡主摆了摆手,打断了她的话,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你起来吧。此人,你日后多加留意便是。” 她站起身,似乎准备离去,走到门口时却又停下脚步,回头叮嘱了一句。 “对了,今夜,你便在此处待到五更天再回房。” 遥舟一愣,不明所以。 明月郡主却没再解释,心中冷哼一声。 她自然看得出,这沈平来此并非为了贪恋女色,而是另有图谋。 但…… 他毕竟是子语未来可能的夫婿! 本宫倒要看看,你沈平是不是真如子语所说那般,是个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 可不能让这烟花地的狐媚子,随便就勾了魂去! 第42章 活过来了! 更漏声残,沈平在一片柔软馨香中睁开眼。 烛火早已燃尽,唯有几缕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格的缝隙,洒在织金的锦被上。 身侧,被褥尚有余温,那曾与他相拥而泣的佳人,却已杳无踪影。 空气中还残留着遥舟身上那股独特的幽兰体香,丝丝缕缕,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昨夜的旖旎与突变。 沈平撑起身,环顾这间奢华而空寂的闺房,不禁轻叹一声。 他并不恼怒。 那句“风起”的暗号,以及遥舟瞬间煞白的脸,都说明她卷入的麻烦,远比一个青楼女子的迎来送往要复杂得多。 他穿好衣衫,推门而出时,天色已蒙蒙亮。 一道纤弱的身影,正蜷缩在门边的廊柱下,竟是和衣而眠的遥舟。 听到开门声,她一个激灵惊醒,看到沈平,那双熬得通红的美眸里,瞬间蓄满了泪水。 “沈公子……”她站起身,摇摇欲坠,声音沙哑得厉害,“奴家……奴家对不起你。” 一夜未眠的等待,让她憔悴得如同一朵被风雨摧残过的娇花,楚楚可怜的模样,足以让任何男人心生怜惜。 沈平却只是淡然一笑,伸手替她拂去肩头的一片落叶。 “无妨。你有你的苦衷,我懂。” 他的声音温和,没有半分责难,却比任何质问都更有力量。 遥舟的泪水再也忍不住,滚滚而下。 她以为会看到他的失望与鄙夷,却只看到了体谅与温柔。 “我该走了。”沈平收回手,目光越过她,望向楼外渐渐亮起的天光。 “公子!”遥舟急切地拉住他的衣袖,依依不舍,千言万语都堵在喉间,最终只化作一句,“公子……还会再来吗?” “会。”沈平凝视着她,眼神笃定,“待《蝶恋花》传遍京城,我自会带着为你酿的酒,再来寻你。” 说完,他轻轻挣开她的手,转身离去,只留给她一个从容而坚定的背影。 遥舟痴痴地望着,直到那身影消失在长廊尽头,才缓缓蹲下身,将脸埋在膝间,压抑地啜泣起来。 她知道,这个男人,她怕是再也忘不掉了。 走在清晨微凉的街道上,沈平的思绪却异常清晰。 昨夜的种子已经种下。 《蝶恋花》这等千古绝唱,只要从遥舟口中传出,必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引爆整个莒南,乃至京城的文人圈。 届时,诗与人,人与酒,三者合一,遥舟的名气将如烈火烹油,势不可挡。 而一个站在舆论顶点的花魁,能接触到的信息,能撬动的能量,将远超想象。 她会成为自己最敏锐的眼睛,最可靠的棋子。 沈平一边沉思,一边已信步走到了西市的巷口。 他打算去吴用兄妹的酒馆看看。 然而,还未走近,一阵嘈杂的喧哗声便灌入耳中。 酒馆前的河边,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唉,太可怜了,这吴家的小姑娘……” “是啊,才六七岁的年纪,怎么就失足掉河里了?” “听说就兄妹俩相依为命,这下让她哥怎么活啊!” 失足落水?吴家的小姑娘? 沈平心头猛地一沉,一股不祥的预感瞬间攫住了他的心脏! 他拨开人群,发疯似的往里挤。 眼前的一幕,让他如遭雷击,浑身冰冷! 吴用跪在湿漉漉的河岸边,怀里紧紧抱着一个瘦小的身体。 那正是他的妹妹吴云,此刻却面色青紫,浑身湿透,双目紧闭,没有一丝一毫的生气。 “妹妹!妹妹你醒醒啊!” 吴用抱着妹妹的尸身,发出野兽般绝望的哀嚎,眼泪和鼻涕糊了满脸。 他猛地抬起头,双目赤红,状若疯魔,嘶吼声撕裂了清晨的宁静。 “不是失足!不是!是我害了她!是那伙人……是他们杀了我的妹妹!” 沈平一个箭步冲上前,抓住他的肩膀:“吴用!你说什么?怎么回事!” 看到沈平,吴用仿佛找到了唯一的救命稻草,他一把抓住沈平的衣襟,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沈公子!就是昨天……昨天我刚收了您的定金,回到酒馆,就有一伙人冲进来,警告我,不许再跟您做生意!我跟他们争了几句……今天一早,我不过是去后面挑了趟水,一转眼我妹妹就不见了!再找到时,她就在这河里。一定是他们干的!一定是他们!” 吴用悲愤欲绝,他猛地推开沈平,随手抄起岸边一块石头,就要往外冲。 “我跟他们拼了!我要杀了他们给我妹妹报仇!” “站住!” 沈平一声断喝,再次将他死死拦下,“你现在去,就是白白送死!让我看看!” 他来不及解释,一把将吴云小小的身子从吴用怀里抢过,平放在地。 他撬开她紧闭的牙关,将口中的污泥水草一一抠出,随即,双掌交叠,按在她小小的胸膛上,用力下压。 吴用愣住了,周围的百姓也全都看傻了。 “疯了!这沈家公子是疯了!” “天哪,人死为大,他这是在做什么?亵渎尸身啊!” “光天化日之下,对一个女童的尸体又按又摸……简直……简直有辱斯文!” 人群中,一名背负长剑、劲装打扮的少女,正冷冷地注视着这一切。 她正是奉了明月郡主之命,前来暗中观察沈平的护卫。 此刻,她柳眉紧蹙,眼中满是疑惑与鄙夷。 这就是郡主让她留意的人?一个行为放浪,甚至猥亵女童尸身的纨绔子弟? 沈平对周围的议论充耳不闻,他额上渗出细密的汗珠,手上动作不停,口中对早已呆滞的吴用暴喝。 “还愣着干什么!过来!捏住她的鼻子,对着她的嘴,给我用力吹气!快!” “啊?吹……吹气?”吴用完全无法理解。 “想救你妹妹就照我说的做!快!” 吴用的脑子一片空白,但“救你妹妹”四个字,如同一道惊雷,让他下意识地扑了过去,按照沈平的指示,笨拙地对着妹妹冰冷的嘴唇,用力吹气。 按压,吹气。 再按压,再吹气。 时间仿佛凝固了。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这荒诞不经的一幕。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只是徒劳的疯狂时—— “咳……咳咳!” 吴云小小的身体猛地一弓,一口浑浊的河水从她口中喷涌而出! 紧接着,她发出一声微弱却无比清晰的呛咳,胸膛开始有了微弱的起伏! 活了! 真的活过来了! 周遭的议论声戛然而止,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仿佛看到了神迹! 那名背剑少女更是美眸圆睁,满脸的不可置信。 第43章 你爹娘没教过你怎么做人 “妹妹!!” 吴用先是一怔,随即爆发出惊天动地的狂喜哭喊,他一把抱住重新有了呼吸的妹妹,一时又哭又笑,几近癫狂。 他抱着妹妹,转过身,对着沈平,“扑通”一声,重重地跪了下去! “砰!砰!砰!” 他用尽全身力气,对着沈平磕了三个响头,额头瞬间红肿一片。 “沈公子!您是我吴家兄妹的再生父母!从今往后,我吴用这条命,就是您的了!” 一连三个响头,磕得青石板地面“砰砰”作响,力道之重,让周围看热闹的百姓都忍不住咧了咧嘴。 吴用抬起头,额前已是一片血肉模糊,可他浑然不觉,那双赤红的眸子里,此刻只剩下狂热的崇敬与至死不渝的追随。 这哪里是救命之恩,这分明是逆天改命,是神佛手段! 沈平没有去扶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他知道,这份用生死和奇迹铸就的忠诚,比任何言语和钱财都更加牢靠。 他的目光冷了下来,声音里不带温度:“是谁干的?” 吴用一愣,随即滔天的恨意再次涌上心头,他咬牙切齿,拳头捏得咯咯作响:“为首的是个年轻公子,穿着华贵,但我……我当时太慌了,没敢细看他的脸……” 年轻公子?穿着华贵? 一个倨傲而阴鸷的面孔,瞬间在沈平的脑海中闪过。 明瑞! 就是昨天在藏春阁,被自己当众折辱的明家少爷。 他那句“我会让你后悔的”,言犹在耳。 沈平原本以为,这等纨绔子弟的报复,无非是些上不得台面的骚扰,却万万没想到,他竟会歹毒至此,对一个年仅六岁的女童下此毒手! 一股冰冷的杀意,自沈平心底深处,如寒泉般汩汩冒出。 “我知道是谁了。”他淡淡吐出几个字,转身便走。 “公子!”吴用见状,连滚带爬地站起来,“您要去哪?带上我!我要亲手撕了那帮畜生!” 沈平的脚步顿了顿,他回头瞥了一眼吴用。 那魁梧的身板,之前单手抱几十斤酒坛的蛮力,在他脑中一闪而过。 “跟上。” 言简意赅,不容置疑。 他先是带着吴用兄妹回了沈家宅院,将惊魂未定、尚在虚弱中的吴云交给了闻讯赶来的妹妹沈涟漪照料。 简单的几句安抚,沈平的眼神却已恢复了古井无波的平静,仿佛即将到来的不是一场血腥寻仇,而是一次寻常拜访。 随后,他径直来到明府。 几钱碎银子不着痕迹地塞进门房手里,不过一盏茶的功夫,消息便到手了。 “瑞少爷啊,约了几个朋友,在盛悦茶楼二楼的雅间听曲儿呢。” 盛悦茶楼。 二楼的雅间里,檀香袅袅,丝竹悦耳。 明瑞翘着二郎腿,端着一盏新沏的雨前龙井,正随着说书先生的调子摇头晃脑,好不惬意。 昨夜的安排,让他心中积郁的恶气一扫而空。 一个不识抬举的穷酸秀才,也敢让他当众出丑? 这次先给沈平一个小小的教训,让他知道,在这莒南县,谁才是他惹不起的存在。 正得意间,雅间的门帘“哗啦”一声被人掀开。 明瑞不悦地抬起头,正要呵斥,却看见了沈平那张平静得可怕的脸,以及他身后站着的,那个铁塔般沉默的壮汉。 他先是一怔,随即嘴角的笑意变得更加轻蔑和张狂。 “哟,这不是我们莒南县的大才子沈公子吗?怎么,不在你的云梦阁里写诗,有闲心跑到我这儿来了?” 沈平没理会他的阴阳怪气,径直走到他面前,目光平视着他,一字一句,清晰无比。 “吴用妹妹的事,是你做的?” 明瑞懒洋洋地靠回椅背,将茶盏往桌上重重一放,发出一声脆响。 他摊开手,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得意与挑衅。 “是本少爷做的,又如何?” 他嗤笑一声,身体前倾,压低了声音,“一个贱民的妹妹罢了,死了又怎样?我这就是给你提个醒,别太把自己当回事!怎么,不服气?去啊,去官府告我啊!你看有没有人敢受理?” 他的话音未落。 沈平动了。 他随手抄起桌上的青瓷花瓶。 “砰——!” 一声沉闷而瓷实的巨响。 花瓶在明瑞的头顶轰然碎裂,青色的瓷片混合着殷红的血,伴随着瓶中的清水四下飞溅。 明瑞脸上的嚣张瞬间凝固,取而代之的是极致的错愕与剧痛。 他眼珠上翻,连惨叫都没能完整发出,便一头栽倒在地,人事不省。 “少爷!” “保护少爷!” 周围的狐朋狗友和家丁们愣了两秒,才爆发出惊恐的尖叫。 “反了!反了!给老子打死他!往死里打!”一个反应过来的家丁头目,指着沈平,声嘶力竭地咆哮。 七八个膀大腰圆的家丁,恶狠狠地扑了上来。 吴用那双赤红的眼睛里,早已被仇恨填满。 他不用沈平吩咐,低吼一声,迎着人潮直冲而去! 没有花哨的招式,只有最原始、最纯粹的暴力。 一拳! 冲在最前的家丁仿佛被攻城锤砸中,整个人如断线的风筝般倒飞出去,撞翻了一片桌椅。 一脚! 另一个试图从侧面偷袭的家丁,被他一脚踹在小腿上,只听“咔嚓”一声令人牙酸的骨裂声,那人抱着腿在地上痛苦翻滚。 他就像一架不知疲倦、不知疼痛的绞肉机器,每一次挥拳,每一次冲撞,都必然伴随着骨骼的哀鸣与敌人的惨嚎。 不过片刻功夫,四五个壮汉已经东倒西歪地躺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茶楼角落里,那名一直暗中跟随的背剑少女司理,呼吸微微一滞。 她手中的笔在小本上迅速记录着:沈平,此人行事狠戾,乖张莽撞,为泄私愤,竟敢当众行凶,视王法如无物。 然其身边壮汉,力大无穷,勇不可当…… 她的笔尖停顿,看着那个此刻正发生的一切,眼中充满了凝重。 沈平根本没去看身后的战局。 他俯下身,一把揪住刚刚转醒、正要哀嚎的明瑞的衣领,将他从地上拎了起来。 “啊——!” 明瑞的惨叫终于冲破喉咙,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快要裂开了。 沈平却面无表情,另一只手化作铁拳,一拳,又一拳,精准而凶狠地砸在明瑞的肚子上。 “砰!砰!” “我以前只当你是被宠坏的草包,没想到,你竟是个连人心都没有的畜生!” “砰!” “对一个六岁的孩子下手,你晚上睡得着觉吗?啊?!” “砰!” “你爹娘没教过你怎么做人,今天,我来教你!” 第44章 我自己会走 每一句怒斥,都伴随着一记沉重的闷响。 明瑞被打得像一只蜷缩的虾米,胆汁都快吐了出来,嘴里只能发出嗬嗬的哀鸣。 “你……你敢打我……我爹……我爹是明德海……他不会放过你的……”他还在嘴硬,声音却已带上了哭腔。 沈平闻言,冷笑一声,手上力道更重。 “很好。那我今天就先替天行道,把你打死在这,一了百了!” 那冰冷刺骨的杀意,让明瑞浑身一颤,他终于感到了死亡的恐惧。防线彻底崩溃了。 “别……别打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沈公子,沈爷爷!我求求你,饶了我吧……”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哪还有半分公子的模样。 沈平这才松开手,任由他像一滩烂泥般瘫在地上。 他直起身,环顾四周,这才惊讶地发现,整个雅间除了他和地上的明瑞,唯一站着的,只有吴用。 七八个家丁,全都躺在地上呻吟,而吴用,除了呼吸有些粗重,竟是毫发无损。 沈平心中一动,一个念头无比清晰地浮现。 此人,必须留在身边。 就在这时。 “住手!官府办案,所有人都别动!” 一声威严的断喝从楼梯口传来,十几个手持佩刀的捕快涌了上来,为首的捕头看着满地狼藉和浑身是血的明瑞,脸色铁青。 “好大的胆子!光天化日,当街行凶伤人!给我拿下!” “唰啦!” 十几把明晃晃的钢刀出鞘,瞬间将沈平和吴用包围,气氛骤然紧张到了极点。 吴用想也不想,猛地跨出一步,将沈平护在身后,对着捕头大吼。 “官爷!此事与沈公子无关!是那明瑞害我妹妹险些丧命,我气不过才动的手!人是我打的,所有罪责,我一人承担!” 吴用此言一出,无异于平地惊雷,将所有罪责揽于己身。 那为首的捕头眼中闪过错愕,显然没料到这铁塔般的汉子竟如此有担当。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地上那滩烂泥般的明瑞,却像是被注入了强心剂,猛地挣扎起来。 “王捕头!别听他胡说八道!” 明瑞的声音嘶哑而尖利,他一手捂着流血的额头,另一只手指着沈平,那张肿胀得如同猪头的脸上,五官扭曲,写满了怨毒与快意。 “是他!就是这个叫沈平的穷酸!他打的我!你们看我的脸!我的头!就是他用花瓶砸的!” 王捕头闻言,目光瞬间从吴用身上移开,落在了神色平静的沈平脸上。 当他看清明瑞那凄惨的模样时,瞳孔不易察觉地一缩,心中已然有了计较。 明家,在这莒南县可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更何况,明家大小姐即将与他王捕头的远房表侄,县丞家的公子订下婚约。 这层关系,他不能不顾。 “哼!”王捕头脸色一沉,官威十足地冷哼一声,大手一挥,正气凛然,“本捕头办案,自有公断!是非曲直,回了衙门一审便知!来人,将行凶主犯沈平,给我拿下!” 角落里,一直默默记录的背剑少女司理,眉头倏地蹙起。 她手中的笔尖一顿,深深地看了沈平一眼,又瞥了瞥那明显偏袒的王捕头,不再停留,身形悄无声息地消失在楼梯口。 她必须立刻将此事回禀郡主。 这莒南县的水,比想象中要浑得多。 “拿下!快拿下他!” 明瑞见状,已是得意忘形地笑了起来,牵动了脸上的伤口,疼得他龇牙咧嘴,笑容却愈发狰狞。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沈平被关进大牢,屈打成招的凄惨下场。 等姐姐与王家公子的婚事一定,借着王家的势力,给这沈平坐实一个“当街行凶,意图谋杀”的罪名,简直易如反掌! 到那时,他不仅能一雪前耻,连沈平那日进斗金的桃花酒生意,也将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然而,预想中沈平惊慌失措、束手就擒的场面并未出现。 面对十几把明晃晃的钢刀,沈平的脸上,依旧是那副古井无波的淡然。 他心中自有丘壑。 在来明府之前,他便做了两手准备。 他让妹妹沈涟漪,先去碧桐书院,将此事告知温太傅。 以温太傅在士林中的清望和太傅的身份,保下他一个小小秀才,绝非难事。 而后,他又让沈涟漪带着新酿的甜杏酒,去一趟醉仙楼,亲自交给李子语。 无需多言,只需提一句自己“被官府请去喝茶”,以李子语的聪慧和她背后的人脉能量,同样不可小觑。 这两步棋,足以让他立于不败之地。 “不必了。” 沈平淡淡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 他主动向前一步,从吴用的身前走出,目光平静地直视着王捕头。 “我自己会走。” 那份从容不迫的气度,那份面对刀林而面不改色的镇定,让久经场面的王捕头都为之一怔。 这哪里像个犯了事的穷秀才,分明是久居上位的世家公子才有的气场。 他喉结滚动了一下,原本到了嘴边的“给我绑了”,竟鬼使神差地咽了回去,只是挥了挥手,示意手下让开一条路。 沈平,就这么步履从容地走下了盛悦茶楼。 与此同时,醉仙楼。 莒南县最奢华的酒楼,雕梁画栋,金碧辉煌。 沈涟漪捏着衣角,站在天字号包厢的门外,心中忐忑不安。 她的小脸因为急切和紧张而微微泛白。 按照兄长的吩咐,她先去了碧桐书院,可得到的消息却让她如坠冰窖——温太傅昨日便因要事,乘车离开了莒南县,归期未定! 唯一的希望,便只剩下这位神秘的李小姐了。 可她真的会为了一个只见过几面的兄长,去和官府作对吗? “沈姑娘,请进吧,李小姐在里面等您。”侍女恭敬地推开门。 沈涟漪深吸一口气,迈步而入。 雅间内,熏香袅袅,一位身着淡紫色罗裙的绝色女子,正临窗而坐。 她肤若凝脂,眉如远山,一双秋水般的眸子望过来时,整个房间仿佛都明亮了几分,宛如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上谪仙。 正是李子语。 第45章 还有谁会为他出头 那日云梦阁开张,沈涟漪曾见过她,当时便惊为天人。 “你就是沈平的表妹,沈涟漪吧?” 李子语的嘴角噙着一抹温和的笑意,主动开口,声音如珠落玉盘,清脆悦耳。 热情地招呼沈涟漪坐下,亲自为她斟了一杯香茶,眼底深处,闪动着惊喜。 她正愁如何才能与那个有趣的沈平拉近关系,没想到,他的表妹竟主动送上门来。 若是能与这小姑娘处好关系,那岂非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李小姐,您还记得我?”沈涟漪有些受宠若惊。 “当然记得,你兄长那般有趣的人,他的妹妹,我自然也印象深刻。” 李子语轻笑一声,目光落在了沈涟漪带来的那个小巧酒坛上,“这是?” 沈涟漪连忙将酒坛推了过去,小心翼翼地解释:“这是家兄新酿的甜杏酒,特意命我送来给小姐品尝。” 李子语美眸一亮,饶有兴致地拔开瓶塞。 瞬间,一股清甜又醇厚的杏子香气,混杂着淡淡的酒酿芬芳,溢满了整个雅间。 只闻其香,便已令人垂涎。 “好香的酒!”李子语由衷赞叹,她抬起眼帘,带着好奇望向沈涟漪,“这等好酒,他怎么不亲自送来?” 来了! 沈涟漪等的就是这句话。 她的眼圈瞬间就红了,声音也带上了哭腔,急切地站起身来。 “李小姐,我兄长……我兄长出事了!” “什么?!” 李子语脸上的笑容骤然凝固,握着茶杯的手指猛地收紧,一股无形的凌厉气势瞬间迸发而出。 沈涟漪不敢耽搁,连忙将明瑞如何欺辱吴用兄妹,又如何一怒之下寻仇,最终被官府带走的前因后果,一口气全部说了出来。 当听到明瑞竟丧心病狂到要溺死一个六岁女童时,李子语的眼中闪过一抹彻骨的寒意。 “那孩子……” “兄长救回来了!已经没有大碍了!”沈涟漪急忙补充。 李子语这才松了口气,但随即,一股更盛的怒火涌上心头。 救人于危难,惩治恶徒,这等义举,竟反被官府构陷? 这莒南县的天,是该好好清一清了! 她脸上重新挂起那副温婉动人的笑容,仿佛刚才那股足以让雅间凝霜的凌厉气势从未出现过。 她伸手,轻轻拍了拍沈涟漪因紧张而紧握的双手,掌心温润,带着一股令人安心的力量。 “原来是这等小事,我还当是什么天塌下来的祸事。” 她的声音轻柔,像是一缕春风,瞬间吹散了沈涟漪心中的惶恐与冰冷。 小事? 沈涟漪怔住了,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写满了不解。 兄长打了明家少爷,被官府的人抓走了,这……这是小事? “你放心,”李子语的指尖轻轻敲击着桌面,每一个动作都透着从容不迫的优雅与自信。 “不过是教训了一个不知死活的恶少,算不得什么。有我在,你兄长安然无恙地从县衙里走出来,不过是时间问题。” 看着李子语那双仿佛能洞悉一切的澄澈眼眸,和她嘴角那抹云淡风轻的笃定笑意,沈涟漪悬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了原处。 一股莫名的信赖感油然而生。 这位李小姐,不仅美若天仙,心肠也好,最重要的是,她身上有种能摆平一切的气度。 沈涟漪的脸颊微微泛红,心中一个念头不受控制地冒了出来:若是……若是有这样一位嫂嫂,那该有多好?人美心善,背景深不可测,比那个自视甚高、主动退婚的明嫣,不知强了多少倍! 李子语看着少女脸上神色的变化,心中暗自一笑。 她当然不担心。 区区一个莒南县的县衙,还困不住她想保的人。 只是,这人情,送出去的时机得恰到好处。 不能太快,快了,显不出事情的棘手,沈平那家伙未必领情。 得让他先在里面稍稍受点“委屈”,体会一下世态炎凉,自己再如天神下凡般将他捞出。 到那时,这份恩情,才算真正烙进了他的心里。 这,可是千金难买的,拉近关系的机会。 与此同时,碧桐书院。 一辆朴实无华的马车刚刚驶入书院大门,车夫还未停稳,车帘便被一只略显疲惫的手掀开。 温流揉着眉心,从车上走下。 为了京中一件要事,他连日奔波,此刻只觉得风尘仆仆,筋骨困乏。 “太傅大人,您可算回来了!” 门房老张一见是他,连忙小跑着迎了上来,脸上神色古怪,欲言又止。 “何事惊慌?”温流眉头一皱。 “回大人,就在半个时辰前,有位自称是沈平表妹的小姑娘,哭着跑来求见,说希望您能出手,救救她兄长。” “什么?!” 温流浑身一震,那股舟车劳顿的疲惫瞬间被驱散得一干二净,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沈平那小子,聪慧机敏,行事虽有些出格,却极有分寸,怎会轻易出事? 难道是他的酿酒秘方,引来了豺狼觊觎? “她可有说,沈平出了何事?!”温流的声音陡然拔高。 门房老张被他这副模样吓了一跳,连忙躬身回禀:“好像是说……沈平在茶楼里,把明家的少爷给打了,人被县衙的捕快给抓走了。” 打了人? 听到这,温流紧绷的心弦反而骤然一松。 还好,还好。 只是年轻人的意气之争,打架斗殴,算不得什么滔天大罪。 只要人没死,就都好说。 他长舒一口气,心中却又升起几分哭笑不得。 这小子,还真是不让人省心。 “备车!”温流没有丝毫犹豫,转身便要重新登车,不容置疑地发布命令,“立刻调头,去县衙!” 另一边,一座俯瞰着整个莒南县城的雅致阁楼内。 香炉里燃着顶级的龙涎香,烟气袅袅,如梦似幻。 明月郡主慵懒地倚在软榻上,听着身前背剑少女司理的汇报。 当听到沈平竟能用按压胸口、口对口渡气的方式,将一个溺水的女童从鬼门关拉回来时,她那双总是带着几分疏离感的凤眸中,露出了真正的好奇与惊讶。 “哦?此等闻所未闻的救人奇术,倒是有趣。” 她纤长的手指把玩着一枚羊脂玉佩,“看来本郡主还是小瞧了他。” 司理垂首,恭敬地请示:“郡主,王捕头偏袒明家,恐怕会对沈平用刑。是否需要属下出面,去县衙将人捞出来?” “不急。” 明月郡主摆了摆手,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 “让他吃点苦头也好,正好磨一磨他那身傲气。你且先去县衙门口盯着,看看这莒南县里,除了我们,还有谁会为他出头。” 第46章 温太傅他亲自来衙门了 她想看看,这个满身谜团的少年,究竟还藏着多少底牌。 “是。” 司理领命,身形一闪消失在阁楼中。 片刻之后,她便已出现在了莒南县衙那两座威严的石狮子对面。 刚一站定,她便看到一辆朴素却气势不凡的马车疾驰而来,在衙门口堪堪停住。 车帘掀开,走下来的,正是须发微白,面容肃穆的当朝太傅,温流! 司理心中了然,看来沈平的第一张牌,便是这位文坛宗师。 可她还没来得及移开目光,另一辆马车,悄无声息地滑到了温流马车的后方。 那是一辆通体由黑沉木打造的马车,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车身上只用银线,镌刻着一柄简洁而锋锐的剑形徽记。 车帘掀起,一个身着月白劲装,面覆轻纱,身姿挺拔的女子,缓步而下。 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却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剑意冲天而起,连空气都变得凌厉了几分! 司理的瞳孔,骤然收缩! 天衍剑宗!那是天衍剑宗宗主,定远侯之女,顾燕清的座驾! 她怎么会来? 难道,也是为了沈平?! 一个文坛太傅,一个剑宗宗主……这沈平,究竟是何方神圣?! 此刻,县衙后堂。 县令楚翼德正端着茶杯,心神不宁。 堂下,他的心腹,衙门主笔常胜,正压低了声音,向他汇报着案情。 “……大人,明家的意思是,希望从重发落。最好,能给沈平定一个‘当街行凶,意图谋杀’的罪名。” 常胜的脸上带着谄媚的笑意,声音压得更低了。 “您可得想清楚。明家大小姐,马上就要和王家的公子订婚了。王家,那可是咱们莒南县的第一富商,更别提王家的三爷王普山,如今可是京兆府尹!这层关系,咱们得罪不起啊!” 楚翼德的手微微一颤,热茶险些洒出。 京兆府尹……那可是天子脚下的一方大员! 他犹豫了:“可那沈平……似乎颇得温太傅的青睐。若是惹恼了温太傅……” “嗨!” 常胜不屑地笑了一声,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大人,您还真信了外面的传言?那不过是沈平自己造出来的势罢了!温太傅不过是偶然路过,随手题了几个字,就被他拿来当虎皮扯大旗,借着太傅的名头卖他那几坛破酒!” “此话当真?”楚翼德的眼睛亮了。 “千真万确!太傅何等人物,怎会真正在意一个满身铜臭的商贾小子?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 楚翼德心中那杆秤,瞬间倾斜。 一边是虚无缥缈、可能只是随手为之的太傅青睐。 另一边,是实实在在、盘根错节,甚至能通到京城的本地豪强关系网。 该如何选,已不言而喻。 “嗯……”他沉吟一声,将茶杯重重放下,眼中闪过决断,“此事,就交由常主笔全权处置吧。” “得嘞!” 常胜大喜过望,脸上笑开了花,躬身一揖,便兴高采烈地退了出去。 他穿过几条回廊,来到一间僻静的小房间。 推开门,明家家主明德海,正焦急地在房中踱步。 “明老爷,久等了。”常胜满面春风地走了进去。 “常主笔,事情……如何了?”明德海急切地迎了上来。 常胜胸有成竹地一拍胸脯,压低声音,眼中闪烁着贪婪与得意的光芒。 “明老爷放心!县尊大人已经全权交由我来办!这次,保管给那沈平,安上一个‘杀人未遂’的罪名!待供状画押,板上钉钉,就算他背后有天王老子,也翻不了案!” 明德海闻言,悬着的心彻底放下,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意。 他从袖中取出一个精致的木盒,塞到常胜手中。 “一点小意思,上好的雨前龙井,还有两坛三十年的女儿红,不成敬意。” 常胜掂了掂分量,嘴上客气着:“哎呀,明老爷,您这太客气了……” 手,却已经将木盒稳稳地揣进了怀里。 常胜将那沉甸甸的木盒揣入怀中,温润的触感仿佛一股暖流,瞬间涌遍四肢百骸。 他脸上那谄媚的笑容愈发真挚,对着明德海拱了拱手,声音里透着一股尽在掌握的笃定。 “明老爷,您就擎好吧。人证物证俱在,稍后我便亲自提审,保管让那小子画押认罪。进了这县衙大牢,是龙也得盘着,是虎也得卧着!” 明德海眼中闪过狠厉的快意,仿佛已经看到了沈平被打断手脚,跪地求饶的凄惨模样。 好,好得很! 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也敢动他明德海的宝贝儿子? 等罪名一定,入了死牢,是生是死,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 到时候,定要让那沈平尝遍人间酷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心中暗自发狠,脸上却挂着感激的笑容,重重拍了拍常胜的肩膀,转身带着几分得意与快慰,昂首阔步地离去。 后堂,县令楚翼德正独自小酌。 温热的黄酒顺着喉咙滑下,驱散了心中最后一丝不安。 他晃了晃手中的青瓷酒杯,嘴角浮现一抹自得的笑意。 一个温流,终究是外来的文官,在莒南县根基尚浅。 一个沈平,不过是靠着些许新奇玩意儿崭露头角的商贾之子。 为了这两个人,去得罪盘踞莒南、关系通天的明王两家,实属不智。 常胜这个家伙,虽然贪了些,但看事情倒是通透。 “啪嗒。” 他将酒杯放下,正准备再斟一杯,雅间的门却被猛地撞开。 “大人!不好了!大人!” 王捕头连滚带爬地冲了进来,脸上血色尽褪,神情惊骇,仿佛见了鬼一般。 楚翼德眉头一皱,心中不悦:“慌慌张张,成何体统!天塌下来了不成?” 王捕头喘着粗气,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只是用手指着外面,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急得满头大汗。 “是……是温太傅!温太傅他……他亲自来衙门口了!” “什么?!” 楚翼德手一抖,那刚满上的酒杯“哐当”一声摔在地上,碎成几瓣。 温热的酒液混着碎瓷,溅了他一裤腿,他却浑然不觉。 脑子里“嗡”的一声,仿佛被重锤狠狠砸中。 温流?他怎么会来?他难道真的为了一个沈平,亲自登门县衙?! 常胜那厮不是信誓旦旦地说,温太傅不过是逢场作戏,根本没把沈平放在心上吗?! 一股冰冷的寒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楚翼德脸上的酒意瞬间被惊恐的冷汗取代。 他连官帽都来不及扶正,踉跄着起身,几乎是扑出了房门。 “快!快随本官前去迎接!” 第47章 那是他明瑞自己不长眼 县衙大堂外,温流一袭素色长衫,负手而立。 他虽未发一言,但那股渊渟岳峙的气度,却让周围的衙役连大气都不敢喘。 “下官楚翼德,不知太傅大人驾到,有失远迎,罪该万死!” 楚翼德一路小跑,赶在温流面前三步之遥处,深深一揖,腰弯成了九十度,姿态谦卑到了极点。 温流转过身,神色平淡,甚至还带着一丝温和的笑意,仿佛只是路过此地顺道拜访的友人。 “楚大人言重了,不必多礼。老夫今日叨扰,实属无奈。”他的声音不疾不徐,却字字清晰地敲在楚翼德的心上。 “老夫有一位忘年小友,性子虽然跳脱了些,但为人正直善良。听闻他不知因何故,被贵衙的捕快请来问话,老夫心中挂念,还望楚大人行个方便,放人吧。” 忘年小友?! 楚翼德的心脏狠狠一抽,冷汗瞬间浸湿了后背的里衣。 完了! 常胜那个狗东西,把他害惨了!这哪里是逢场作戏?这分明是看得比亲传弟子还重! 他的大脑飞速运转,无数念头闪过。此刻绝不能承认自己知道此事,更不能把明家攀扯进来! 电光火石之间,他已有了决断。 楚翼德直起身,脸上挤出一副全然不知的错愕与愤怒:“竟有此事?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敢随意拿人!太傅大人放心,下官对此事毫不知情!定是下面的人办事莽撞,胡作非为!下官这就去查!一定给您的小友一个公道!” 他义愤填膺,演得活灵活现,仿佛自己才是那个被蒙蔽的青天大老爷。 “来人!去把主笔常胜给……” 他的话还没喊完,又一名差役以更快的速度,更惊恐的神色,从外面冲了进来,脚下一个趔趄,直接扑倒在地。 “大……大人!来了一位!” 楚翼德心中一咯噔,升起一股极度不祥的预感:“谁又来了?!” 那差役颤抖着声音,像是吐出了一个烫嘴的山芋:“是定远侯府的马车!车上下来一位……一位蒙着面纱的女子,手持长剑,说是……定远侯之女,顾燕清!” 顾燕清?! 楚翼德只觉得眼前一黑,双腿一软,险些瘫倒在地。 定远侯之女!那可是京中顶级勋贵! 更要命的是,传闻这位顾小姐,还有一个更为骇人的身份——天衍剑宗宗主!一个执掌天下剑修牛耳的江湖巨擘! 这种人物,别说是他一个小小的县令,就是州府大员见了,也得恭恭敬敬! 她怎么会来莒南县?还来他这小小的县衙?! “快……快请!”楚翼德的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 话音未落,一道清冷的月白色身影,已经穿过人群,缓步而来。 顾燕清面覆轻纱,看不清容貌,但那双露在在外的眸子,却如寒星,如利剑,带着一股洞穿人心的锋锐。 她只是静静地走着,无形的剑压便让周围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她走到堂前,目光在温流身上稍作停留,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随即转向抖如筛糠的楚翼德。 她的声音,比她眼中的寒星更冷。 “我有一位弟子,顽劣了些,听说被你的人抓了进来。楚大人,你最好祈祷他没有受到什么委屈。” 弟子?! 楚翼德感觉自己的神魂都快要出窍了。 他抱着最后一丝侥幸,声音颤抖地几乎不成调。 “不知……顾小姐的弟子,是哪位?” 顾燕清的回答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冷冽而干脆。 “沈平。” 楚翼德的脑海中,仿佛有惊雷炸响。他最后一丝侥幸,被这两个字击得粉碎。 他恨不得当场抽自己几个耳光,更恨不得将那个信口雌黄的常胜千刀万剐! 一个有当朝太傅当忘年交,一个有天衍剑宗宗主当师父! 这沈平,到底是何方神圣?! 他楚翼德,到底招惹了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常胜!” 一声压抑着无尽怒火的咆哮,从楚翼德的喉咙深处迸发出来,尖利得变了调,“给本官滚过来!” 此刻,常胜正哼着小曲,手里拎着一串冰冷的镣铐,准备去大牢里给沈平“走个过场”。 他正盘算着,该如何用刑,才能既让明家满意,又显得合乎规矩。 突然听到县尊那杀猪般的怒吼,他吓得一哆嗦,满心疑惑地快步赶回大堂。 一进门,他就被眼前的阵仗惊呆了。 温太傅?那位蒙面的女子是谁?气势好生吓人! 县尊大人的脸色,怎么比死了爹还难看? “大……大人,您叫我?” 楚翼德猛地转身,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地瞪着他,那眼神,像是要将他生吞活剥。 “常胜!你好大的狗胆!本官问你,沈平究竟犯了何事,你要将他下入大狱?!” 常胜被这股滔天怒意吓懵了,下意识地挺直腰杆,大声辩解:“回大人!此事千真万确!沈平伙同恶徒吴用,在盛悦茶楼意图谋杀明家少爷明瑞!幸得王捕头及时赶到,才没酿成惨祸!人证物证俱在啊!” “混账东西!” 楚翼德气得浑身发抖,一个箭步冲上去,一脚狠狠踹在常胜的肚子上。 “人证?物证?本官看是你被猪油蒙了心!胡乱揣测!栽赃陷害!凡事要讲证据!证据在哪里?!” 他指着常胜的鼻子,唾沫星子横飞,一番怒斥,直接给事件定了性。 “本官已经查明!是明家少爷明瑞,仗势欺人,在茶楼三番五次挑衅在先,沈平与友人吴用不堪其扰,才失手将其误伤!此事,纯属一场误会!” 常胜捂着肚子,疼得龇牙咧嘴,脸上写满了震惊与不解。 误会? 他失声反问:“可是大人……那明瑞伤得极重啊!脑袋都被打破了,肿得跟猪头一样!” “哼!” 楚翼德一声冷哼,眼中满是鄙夷与不屑,说出了一句让在场所有人目瞪口呆的话。 “那是他明瑞自己不长眼,非要用他的猪头,去撞沈公子的脚!关沈公子何事?!” “沈公子本就无罪,却被你这等蠢材滥用职权,捉拿入狱,险些酿成天大的冤案!” 楚翼德越说越怒,指着大牢的方向,发出了最后的指令。 “你这个主笔我看也不用当了!还不快滚去!把沈公子和他的朋友,恭恭敬敬地给本官请出来!” 第48章 我说了,我们都会没事 踹在肚子上的那一脚还在隐隐作痛,但比这更疼的,是常胜那颗坠入冰窟的心。 他脸上的血色早已褪尽,只剩下死人般的惨白。 冷汗顺着额角滑下,浸湿了衣领,带来一阵阵粘腻的寒意。 完了。 这是他脑海中唯一的念头。 他想起了明德海塞进他怀里那个沉甸甸的木盒,此刻却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烫得他心肝脾肺都在抽搐。 明家的二百两银子,烫手了。 不,是要命了! 他终于想通了楚翼德那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态度,那近乎癫狂的咆哮,那颠倒黑白的说辞。 哪里是县令疯了,分明是他常胜瞎了眼! 一个能让当朝太傅亲自登门要人,一个能让定远侯之女、天衍剑宗宗主出面撑腰的“纨绔子弟”,这背景捅破了天,是他这种小吏能招惹的? 常胜连滚带爬地冲向大牢,那速度,比方才去提审时快了何止一倍。 与此同时,县衙后堂,楚翼德一脚踹开偏门,对着外面早已吓得魂不附体的衙役怒声咆哮。 “去!马上去明府传话!告诉明德海,管好他那个宝贝儿子!若是再敢无事生非,招惹沈公子,本官就亲自带人,封了他的铺子,查他的账本!” 一声怒吼,震得屋檐下的尘土簌簌而落。 楚翼德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必须和明家划清界限!越快越好,越彻底越好! 阴暗潮湿的大牢深处,散发着一股霉味与腐朽混合的恶臭。 唯一的火把在墙壁上“噼啪”作响,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 吴用焦躁地在狭小的牢房里来回踱步,粗糙的双手紧紧攥着,指节因用力而发白。 他猛地停下,转头看向角落里闭目养神的沈平,声音沙哑而沉重。 “沈公子,这事儿是我动的手,你别管了。待会儿提审,我就一口咬定,是我看不惯那明瑞嚣张,是我一人所为,跟你半点关系没有!” 他眼神决绝,显然已经做好了顶下所有罪名的准备。 “你对我们兄妹有大恩,我吴用烂命一条,死不足惜!绝不能连累你!” 沈平缓缓睁开眼睛,眸光在昏暗中清亮如水,没有一丝一毫的慌乱。 他看着吴用,平静地反问了一句。 “那你妹妹呢?你若是扛下了所有罪名,入了死牢,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姑娘,在这吃人的世道,该怎么办?” 一句话,如同一柄重锤,狠狠砸在吴用心上。 他高大的身躯猛地一颤,眼中瞬间涌上血红的绝望。 “噗通”一声,这个七尺男儿竟直挺挺地跪了下来,对着沈平“砰砰”磕头。 “沈公子!我求求你!我求你照顾好我妹妹吴云!只要你能让她平安长大,我吴用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结草衔环,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悲怆的哭求声在牢中回荡,充满了无尽的凄凉。 沈平却笑了。 他起身扶起吴用,拍了拍他满是尘土的肩膀。 “起来吧,哭哭啼啼像什么样子。我说了,我们都会没事的。” 吴用一愣,抬起泪眼,满脸的不信。 在他看来,这已经是必死之局,沈公子不过是在安慰他罢了。 他刚想再说什么,牢房外却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吴用心头一紧,以为是来提审的,下意识地将沈平护在身后。 可下一秒,他就看到了令他毕生难忘的一幕。 方才还气势汹汹的主笔常胜,此刻正一路小跑而来,脸上堆满了近乎谄媚的笑容,活像个店里的小二。 “沈公子!吴壮士!误会,天大的误会啊!” 常胜点头哈腰,亲自用钥匙打开了牢门,姿态谦卑得像是要跪下。 “是小的们有眼不识泰山,抓错了人!县尊大人已经查明,此事纯属误会,二位现在就可以走了!” 沈平的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他侧头看向还处在呆滞中的吴用,故意扬声。 “哦?那他呢?我这位朋友,不会还要留在这里吧?” 常胜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摆手,笑容比哭还难看。 “一起走!一起走!都是误会,都是误会!县尊大人说了,要恭恭敬敬地把二位请出去!” 当沈平和吴用走出县衙大门时,刺眼的阳光让他们一时有些恍惚。 门外,衙役们分列两侧,噤若寒蝉。 而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两辆静静停在门口的马车。 一辆古朴典雅,透着书卷气。 另一辆通体玄黑,虽无华丽装饰,却自有一股渊渟岳峙的沉凝气度。 沈平定了定神,先走向那辆古朴的马车。 温流正站在车旁,见他出来,脸上露出温和慈爱的笑容。 “温太傅。”沈平深深一揖,“今日之事,多谢您老人家费心了。” 温流上前扶住他,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浑浊的老眼中满是欣赏。 “你这小子,就是不让人省心。不过,年轻人有点血性,是好事。” 沈平立刻顺杆爬上,脸上带着真诚的笑意。 “小子知道太傅好杯中之物,前几日特意为您单独酿了两坛烈酒,改日定当亲自登门拜访,孝敬您老。” “哦?你那云梦阁的酒?” 温流眼睛一亮,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朗声的笑意驱散了县衙门口的压抑。 “好!好!那老夫就等着你的好酒了!” 说罢,他满意地点点头,转身登车,在车夫的驾驭下缓缓离去。 送走温流,沈平才转向另一辆马车。 马车前,那道清冷的月白色身影静静伫立,面覆轻纱,只露出一双寒星般的眸子,正一瞬不瞬地看着他。 沈平心中了然,想必是李子语请她来的。 他走上前,再次行了一礼,态度不卑不亢。 “多谢阁下出手相助,还未请教高姓大名。” 女子清冷的目光在他身上审视片刻,仿佛要将他从里到外看个通透。 “顾燕清。” 她的声音,如山巅的冰雪,干净,也冷。 顾燕清? 沈平心中一动,这个姓氏,这个名字,似乎有些耳熟。 定远侯之女!他想起来了。 “你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便敢对县丞之子动手,有侠义心肠,是好的。” 顾燕清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评判的意味。 “但此举太过莽撞,若无后手,今日你便要折在这里。下次动手前,最好多想一想。” 沈平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坦然接受了这份批评。 “阁下教训的是。” 第49章 我一定要他死! 顾燕清眼底赞许。 “我听过你的诗,‘纤云弄巧,飞星传恨’,很不错。” 她的语气依旧清冷,却让沈平心头一跳。 “你一身才华,兼具一腔热血,可惜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我欲传你一身武艺,让你日后足以自保,不至于再像今日这般狼狈,你可愿意?” 传授武艺? 天大的馅饼砸了下来,砸得沈平心头狂跳。 但他强行压下心中的波澜,脑中瞬间闪过无数念头。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 他迎着顾燕清那双仿佛能洞穿人心的眸子,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不知前辈,有何条件?” 听到这个问题,顾燕清那双冰冷的眸子里,终于透出了真正的欣赏。 头脑还算清醒,不愧是李子语看上的人 顾燕清不再卖关子,她挺直了背脊,一股无形的锋锐之气冲天而起,让周围的空气都为之一凝。 她一字一顿,声音清晰地传入沈平耳中。 “本座,天衍剑宗宗主。若你拜我为师,便是我剑宗弟子,此后,当为剑宗奔走效力。” 沈平虽对这个世界的江湖门派知之甚少,却也在市井茶楼的闲谈中听过这个名字。 传闻中,这是一个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宗门,门人弟子皆是心怀天下的正道之士。 只是……近些年似乎销声匿迹了。 但此刻,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是一条通往力量的道路,一条能让他在这波谲云诡的世界里,真正掌握自己命运的道路。 没有丝毫犹豫,沈平撩起衣袍的下摆,双膝一弯,对着那道清冷的月白色身影,直挺挺地跪了下去。 尘土飞扬,他却毫不在意。 “弟子沈平,愿拜前辈为师!恳请师尊收录门墙!” 声音不大,却字字铿锵,掷地有声。 顾燕清那双寒星般的眸子里,终于漾开了一丝极淡的笑意。 那笑意如冰封千里的湖面,裂开的第一道缝隙,透出惊心动魄的春色。 “好。” 一个字,清脆利落。 “起来吧。自今日起,你便是我天衍剑宗的弟子。宗门规矩不多,只一条:同门之间,须守望相助,不离不弃。” 她顿了顿,似乎在斟酌词句,又补充了一句。 “改日,我便会开始传你剑法。” 沈平大喜过望,利索地站起身,心中的巨石终于落地。 他按捺住激动,脸上挂着几分好奇与热切。 “师尊,不知我们天衍剑宗,如今有多少位同门师兄弟?” 在他想来,这样一个名声在外的宗门,少说也得有数百上千的精英弟子吧。 顾燕清的目光飘向远方,感慨。 “以前,有三千。” 三千!沈平心中一震,果然是名门大派! 他正要赞叹,却听顾燕清的声音幽幽传来,语气难得的尴尬。 “现在,有三个。” “……” 空气仿佛在这一瞬间凝固了。 沈平脸上的笑容僵住,他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整个人如遭雷击,呆立当场。 “三……三个?” 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声音都有些变形。 顾燕清似乎也觉得这个数字有些拿不出手,清冷的脸颊上竟罕见地浮现出一抹极淡的红晕,随即又被她强行压了下去。 她沉默了片刻,才用一种公事公办的清冷语调解释。 “我接任宗主之后,发现宗门内那三千弟子,大多资质平庸,武艺不精,更有甚者,心性不纯,品行不端。” “所以……”她轻描淡写地继续。 “我就裁掉了一些。” 一些? 沈平的嘴角疯狂抽搐,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 从三千人裁到三个人,这叫“一些”? 这不叫裁员,这叫宗门灭绝计划!这哪是宗主,分明是末日执行官! 他忽然觉得,自己上的好像不是什么名门正派的大船,而是一艘随时可能沉没的贼船。 顾燕清仿佛没有看到沈平那副活见鬼的表情,自顾自下了决定。 “七日之后,天泉山下,我等你。” 话音未落,她身形一转,如一片轻盈的羽毛,飘然落入马车之中。 车帘垂下,隔绝了那道令人心悸的视线。 “驾!” 一声清喝,玄黑色的马车卷起一阵尘土,毫不拖泥带水地绝尘而去。 只留下沈平一个人,站在县衙门口,迎着午后的阳光,陷入了深刻的自我怀疑。 这宗门,怎么听都像个骗子窝啊…… 回到云梦阁,后院的清幽驱散了县衙的晦气。 沈平刚一踏进院门,吴用那高大的身躯便“噗通”一声,再次跪在了他面前。 这一次,他没有哭嚎,眼中却满是淬炼过的赤诚与感激,重重一个响头磕在青石板上。 “公子大恩,吴用无以为报!从今往后,我这条命就是您的!上刀山,下火海,绝无二话!” 沈平笑了起来,亲自将他扶起。 他要的就是这句话。 他之所以救吴用,固然有同情之心,但更多的,是看中了他这一身天生的神力,和他那颗憨厚忠诚、知恩图报的心。 在这莒南县,他需要一个能绝对信任,又能打能抗的帮手。 吴用,正是最好的人选。 “起来吧,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沈平的笑容温和而真诚,“以后你就留在云梦阁,帮我照看生意,也方便照顾吴云。” 与此同时,沈平打了明家少爷,却被县衙恭恭敬敬请出来的消息,瞬间席卷了整个莒南县城。 所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人,无不目瞪口呆。 那个臭名昭著的纨绔,什么时候有了如此通天的背景? 明府。 往日的喧嚣与傲慢荡然无存,整个府邸都笼罩在一片死气沉沉的阴霾之中。 正堂之上,明德海一张老脸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坐在太师椅上,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扶手,每一次敲击,都让下人们的心跟着一颤。 “爹!爹!你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内堂传出明瑞杀猪般的哭喊。 他被人搀扶着出来,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渗出的血迹触目惊心,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早已没了往日的嚣张。 “我的头!我的脸!都被那个混蛋给毁了!我要他死!我一定要他死!” 明德海听得心烦意乱,猛地一拍扶手。 “够了!哭哭啼啼,像什么样子!” 他何尝不想报仇,可县衙传来的消息,像一座大山压在他心头。 温流!当朝太傅,竟然亲自为沈平出头! 那个沈平,究竟和温太傅是什么关系? “哼。” 一声冷哼从旁边传来,明嫣缓步走入堂中,她的脸色同样冰冷。 第50章 肯定是欲擒故纵 “还能是什么关系。” 她语气中充满了不屑与鄙夷,“女儿听燕清秋公子说,是沈平那首《鹊桥仙》,入了温太傅的眼,老人家爱才心切,这才与他结交。” 她顿了顿,眼中的讥讽更甚。 “不过,就凭他沈平,一个斗大的字不识一筐的草包,也配写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明嫣坚信,那首词,必然是沈平不知从何处剽窃而来,用以沽名钓誉的。 角落里,正哭喊的明瑞身子猛地一僵。 他犹豫了。 他想起了那晚在藏春阁,沈平醉酒之下,为花魁遥舟信手拈来的那首《清平调》。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那样的诗句,那样的风采,比之《鹊桥仙》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 连《鹊桥仙》都是偷的,那《清平调》……想必也是吧? 对,一定是这样!那个废物,怎么可能写出那种神仙诗句! 他一定是走了什么运,得到了某位前辈高人的遗作! 想到这里,明瑞心中的那点怀疑瞬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更深的嫉妒与怨毒。 明瑞那点微不足道的疑虑,在明嫣和自己内心的嫉妒火焰中,瞬间化为飞灰。 他攥紧了拳头,只剩下满腔的怨毒。 “对!他就是个贼!偷来的诗,偷来的名声!爹,我们不能就这么算了!” 正堂内的气氛压抑得如同暴雨前夕。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王宇,将手中的茶盏轻轻搁在紫檀木几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嗒”响,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他眉宇间带着文雅的傲慢,嘴角噙着智珠在握的冷笑。 “明叔,明瑞,何必动怒。对付一个跳梁小丑,用拳头是下策,诛心,才是上策。” 明德海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希冀,身体微微前倾。 “王贤侄,此话怎讲?” 王宇的目光扫过一脸冰霜的明嫣,语气不疾不徐,却透着一股阴冷的算计。 “父亲已经允了,由我出面,在清明时节,办一场踏春诗会。届时,莒南县有头有脸的文人雅士,都会到场。我们甚至可以想办法,请动碧桐书院的几位大儒,乃至温流太傅。” 他刻意在“温流太傅”四个字上加重了语气,堂中几人呼吸皆是一滞。 “届时,当着满城名士的面,我们请沈平即兴赋诗一首,如何?” 王宇的嘴角咧开,露出一口白牙,笑容却不达眼底。 “一个剽窃之辈,肚子里能有几滴墨水?只要他当众出丑,丑态毕露,之前的一切光环都会化为笑柄。温太傅是什么人?平生最恨欺世盗名之徒。到那时,不用我们动手,太傅的怒火,就足以将他烧成灰烬!” “好!好计策!” 明德海猛地一拍大腿,阴沉了许久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狰狞的快意。 “此计甚妙!让他身败名裂!我看他沈平还如何敢在莒南县立足!竟敢欺瞒到温太傅头上,简直是自寻死路!” 王宇享受着明德海的赞许,眼神却愈发深邃。 “不过,此事有个关键。沈平那厮如今得了点虚名,必然是心虚得很,寻常的请柬,他怕是会托病不来。” 他话锋一转,目光落在了明嫣身上。 “嫣儿,此事,还需你亲自出马。” 明嫣秀眉一蹙,面露不悦。 王宇轻笑一声,带着几分调侃,又带着几分理所当然。 “全莒南县谁不知道,他沈平对你一往情深?即便被你退了婚,依旧贼心不死,痴心妄想。只要你亲自去递那张请柬,他就算是刀山火海,也必会赴约。” “哼。”明嫣发出一声嗤笑,语气里满是淬了冰的骄傲。 “他确实还想挽回。前些日子开了个什么‘云梦阁’,自酿酒水,不就是想学王家,博我一丝关注么?可惜,我连看都未曾看他一眼。” 话虽如此,明嫣心头却掠过莫名的烦躁。 沈平开酒坊,她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做给自己看的。 可让她恼火的是,除了开业那天声势浩大,之后沈平竟再没有像以前那般,如苍蝇一样日日围着她转,送些俗不可耐的珠宝首饰。 这种被忽视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肯定是……欲擒故纵! 对,他一定是以为用这种手段,就能重新引起自己的注意!真是可笑又可悲。 王宇听到沈平还惦记着自己的未婚妻,眼中闪过毫不掩饰的阴鸷与不爽。 他加重了语气,几乎是命令。 “嫣儿,你必须去。只要温太傅厌弃了他,一个没了靠山的废物,我们想让他怎么活,他就得怎么活。再寻个由头,将他打入大牢,是生是死,还不是我们一句话的事?” “贤侄说的是!”明德海激动得满脸放光,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沈平跪地求饶的场景。“ 老夫先在此,谢过贤侄为我儿报此大仇!” “明叔客气了。” 王宇满脸得意,伸手轻轻握住明嫣的手腕,姿态亲昵,“我与嫣儿已定下婚约,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为自家人出气,理所应当。” 明嫣被他握住手,脸颊飞上一抹红晕,羞涩地垂下眼帘,算是默许了。 压抑的气氛一扫而空,明德海心情大好,又想起一事。 “对了贤侄,听说你准备参加今年青海书院的招生大考?” 提及此事,王宇的下巴抬得更高了,脸上是掩饰不住的自负与荣光。 “不错。我的一位恩师正在青海书院任职,他已亲口断言,以我如今的才学,通过考核,易如反掌。” 他环视众人,声音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诸位可知,青海书院乃是我大周最高学府,院中执教者,无一不是名动天下的大儒。凡从书院走出的学子,皆是朝廷争相录用的栋梁之材!那里,才是天下读书人梦寐以求的圣地!” “哎呀!” 明德海喜出望外,站起身来,对着王宇连连拱手,“那可要提前恭喜贤侄了!他日金榜题名,高中魁首,我明家也能跟着沾光啊!我儿明瑞若有你一半出息,我死也瞑目了!” 王宇微微颔首,享受着未来的岳丈近乎谄媚的恭维,眼中的得意与轻蔑,几乎要溢了出来。 一个乡下泥腿子,也配与他争辉? 等着吧,沈平。 你的死期,不远了。 第51章 分明是只饕餮幼崽 明家正堂内的阴谋与算计,沈平一无所知。 此刻,云梦阁的后院,正弥漫着一股前所未有的醇厚酒香。 与寻常酒坊的浑浊酸腐不同,这股香气清冽、纯粹,带着粮食发酵后最精华的芬芳,仿佛能钻进人的骨头缝里。 院子中央,一套奇特的陶制器具正冒着丝丝白汽。 一根细长的竹管,从一个巨大的陶釜上延伸出来,盘绕着浸入一个盛满凉水的木桶,最终在另一端,有清澈如水的液体,一滴一滴,缓慢而坚定地滴入下方的酒坛。 这便是沈平捣鼓出来的蒸馏设备。 简陋,却有效。 吴用站在一旁,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他自小在酒馆长大,自问对酿酒之事略知一二,可眼前这套阵仗,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没有酒糟的臭气,没有浑浊的酒液,只有这让他口舌生津的异香,和那清可见底的“神仙水”。 “沈公子,这也是酒?”他结结巴巴,满脸都是匪夷所思。 沈平正专注地控制着火候,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 听到吴用的问话,他头也不回,唇角却微微勾起。 “当然是酒。而且,是这世上最好的酒。” 他将刚刚接满的一小碗酒液端起,对着日光晃了晃。 酒液清澈透亮,没有一丝杂质,在阳光下折射出碎钻般的光芒。 这是第二次蒸馏提纯的成果,酒精度已然达到了这个世界难以想象的三四十度。 “尝尝。”沈平将碗递了过去。 那霸道的酒香直冲鼻腔,吴用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凑上去,只抿了一小口。 “咳!咳咳!” 下一刻,他整张脸涨得通红,剧烈地咳嗽起来。 一股火线从喉咙瞬间烧到胃里,紧接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暖流猛地炸开,瞬间席卷四肢百骸,仿佛每一个毛孔都在舒张,在欢呼。 半晌,他才缓过劲来,长长地呼出一口带着浓郁酒气的热气,眼中满是震撼与狂热。 “烈!太烈了!香!从未闻过如此醇香!好酒!这绝对是神仙才能喝的琼浆玉液!” 沈平哈哈大笑,胸中块垒一扫而空。 “喜欢就好。以后跟着我,这等好酒,管够!” 看着坛中越积越多的清澈酒液,沈平心情大好,拍了拍吴用的肩膀。 “走,今天我高兴,收工!带上你妹妹,我请你们去吃顿好的!” 八仙楼。 虽不及醉仙楼那般冠绝全县,却也是莒南有头有脸的酒楼,一顿饭下来,寻常人家半个月的嚼用就没了。 吴用局促地站在门口,扯了扯自己身上洗得发白的短衫,拉着妹妹的手,有些不敢进去。 “公子,这里太贵了。我们随便找个面摊吃点就行。” 沈平却像没听见,一只手揽住他的肩膀,另一只手牵起旁边那个探头探脑、满眼好奇的小姑娘。 “怕什么,你家公子我现在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他大手一挥,豪气干云,“今天放开肚子吃,想吃什么点什么!” 小吴云眨巴着乌溜溜的大眼睛,从未见过如此华丽的厅堂,看什么都新鲜。 听到沈平的话,她怯生生地看了看哥哥,又看了看沈平,小声地问。 “真的什么都可以点吗?” “当然。”沈平被她可爱的模样逗乐了,直接将菜单推到兄妹二人面前。 很快,烧鸡、烤鸭、松鼠鳜鱼、东坡肘子……满满一桌子菜流水般端了上来,香气四溢。 沈平给兄妹俩夹了菜,自己则端起饭碗,心思却飘远了。 明日,得带着这两坛新酿的烈酒去拜会温太傅,感谢他当日的解围之恩。 顺便,也让他品鉴一下这划时代的美酒,为云梦阁的未来铺路。 还有遥舟那边,也得找个时间去见一面,履行约定。 没几日,又要跟着顾燕清那冰山美人师父习武,可不能再像前身那样手无缚鸡之力。 一件件,一桩桩,都需要他去谋划。 “嗝~” 一个满足的饱嗝,将沈平从思绪中拉回了现实。 他扒完碗里最后一口饭,抬起头,然后……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只见刚刚还堆得像小山一样的菜肴,此刻已是风卷残云,盘子比脸都干净。 吴用正拿着筷子,满脸通红,羞窘地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 而他身边的吴云,则抱着圆滚滚的小肚子,小脸红扑扑的,像个熟透的苹果,一双大眼睛幸福地眯成了月牙,奶声奶气地冲他撒娇。 “沈平哥哥,谢谢你,我吃得好饱呀!” 沈平看着这兄妹俩,再看看一桌子的空盘,嘴角忍不住抽了抽,随即又化为哭笑不得的莞尔。 他算是明白,当初自己让吴用带妹妹一起来做事,吴用为何那般犹豫了。 这么个吃法,寻常人家谁养得起?这哪里是妹妹,分明是只饕餮幼崽。 他刚想打趣一句“没吃饱咱们可以再来一桌”,就见吴云的眼睛瞬间“唰”地一下亮了,充满了期待。 沈平眼角又是一跳。 他还真就不信了。 招手叫来目瞪口呆的店小二。 “照着刚才的,再上一桌!” 半个时辰后。 当第二桌菜肴再次被席卷一空,沈平终于彻底服了。 他看着那个正剔着牙,一脸“人生足矣”表情的小姑娘,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捡到宝了。 吴用已经快哭了,他站起身,对着沈平深深一躬。 “公子,这……这顿饭钱,您从我工钱里扣吧……” “扣什么扣!” 沈平被他这副模样气笑了,一摆手,浑不在意,“吃顿饭而已,看你那点出息。养不起妹妹,你家公子我养!” 第二日,天光大好。 沈平换上了一身干净的青色儒衫,让吴用抱着两坛精心封存的烈酒,来到了碧桐书院门口。 门房早已认得他这位莒南县如今的风云人物,不敢怠慢,连忙进去通报。 不多时,便有书院的学子出来,客气地将他迎了进去。 穿过清幽的竹林,绕过潺潺的溪水,在一座临水的八角亭中,沈平见到了温流。 老太傅今日未着官服,一身素雅的灰色长袍,正与几位同样气度不凡的客人围坐石桌旁,品茶闲谈。 第52章 这个世界,疯了吗? 他身侧,坐着一位面如冠玉,眼若星辰的青年,正是四大才子之一,被誉为“玉面书生”的燕清秋。 听闻温太傅暂居莒南,他特地从州府赶来拜会,言谈间尽是仰慕,温流对他亦是赞赏有加,隐隐有收为关门弟子的念头。 另一位,则是位气势渊渟岳峙的中年文士,高屹。 他乃是青海书院的山长,棋道之上的顶尖国手,人送雅号“寒霜居士”。 最近京中已有传闻,他即将调任翰林院,出任学士之职,前途不可限量。 而最后一人,当沈平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时,脚步一顿。 瞳孔骤然收缩。 父亲? 沈庸! 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穿着一身浆洗得有些发白的儒衫,背脊挺得笔直,正襟危坐,神情拘谨中带着压抑不住的激动。 他怎么会在这里? 沈平心念电转,却不知他父亲此刻心中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沈庸年轻时也曾是温流门下的一名学子,奈何才气平平,纵然头悬梁锥刺股,数次春闱却皆名落孙山。 心气一泄,便彻底断了科举念想,在县衙户房当个主簿,一晃便是二十年。 可最近,那几首传遍莒南县的惊世之作,彻底点燃了他早已死寂的少年心。 纵然打死他也不信那是自己那个斗鸡遛狗的逆子所作,可诗词本身却是真的。 那份才情,那份风骨,让他夜不能寐,仿佛看到了年少时自己追逐的那个梦。 于是,他鼓足了毕生勇气,备上薄礼,前来拜会恩师。 一是请教,二是想探探口风,看自己这把年纪,是否还有机会重拾书本,再战来年春闱。 刚刚他呈上自己苦思数日作出的一首七言,得温流亲自指点,只觉茅塞顿开,心中正自激动,犹豫着要不要跪下恳求恩师重收自己入门,就听门房通报。 “沈平,求见。” 沈庸握着茶杯的手指猛地一紧,滚烫的茶水溅出几滴,他却浑然不觉。 这个逆子,他来这里做什么? 难道在外面惹了祸,找到老师这里来了?丢人现眼! 他心头火起,正要起身呵斥,却听温流抚须一笑,朗声开口。 “快请。” 沈平已然走近,他将心底的惊愕尽数敛去,整个人显得从容不迫。 他先是对着温流深深一揖。 然后,目光转向自己的父亲。 沈庸脸色铁青,眉头拧成一个疙瘩,眼神里全是审视与不悦。 逆子!不知又要搞什么名堂! 沈平却仿佛未见,上前一步,对着那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微微躬身。 “父亲。” 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亭中每一个人耳中。 沈庸嘴唇动了动,终究没当着恩师的面发作,只是从鼻腔里重重地“嗯”了一声。 沈平坦然自若,目光扫过另外两人。 燕清秋眼中带着几分玩味的好奇,而那位不怒自威的中年人,气度沉凝,目光如渊,正平静地打量着他。 沈平心中一凛。 这位……绝非寻常人物。 他身后的吴用,早已被这阵仗吓得大气不敢喘,他哪里见过这等人物,只觉得每一道目光都像座山压在身上。 他按照沈平的示意,将两坛酒小心翼翼地放在石桌一角,然后便垂手立在亭外,如同一尊石像。 “温太傅。” 沈平再次转向温流,脸上漾开一抹真诚的笑意,“上次在县衙,多亏太傅仗义执言,小子才免了一场无妄之灾。一直想登门道谢,奈何俗事缠身,拖延至今。” 他指了指那两坛酒。 “太傅乃是酒中知己,小子不才,偶然得了个新方子,酿了几坛薄酒。味道嘛……与市面上的截然不同。特带来请太傅品鉴一二,万望不要嫌弃。” 这一番话,说得不卑不亢,条理清晰。 沈庸眼中的错愕几乎要溢出来。 这是他那个说话颠三倒四,只知撒泼耍横的儿子? 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知礼,如此会说话了? 温流眼中精光一闪,哈哈大笑起来。 “好!好!你这小子,倒是有心了!老夫就好这一口,快,取碗来!” 他兴致盎然地看着那两个朴实无华的酒坛,随即又转向沈平,指着身旁的高屹。 “来,沈平,老夫为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青海书院的寒霜居士,高屹高先生。” 沈平脑中如遭雷击。 寒霜居士,高屹?! 那个棋道、文名皆冠绝大周的顶尖人物?未来的翰林学士? 他怎么会在这里?! 沈平心头巨震,面上却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刻上前,对着高屹行了一个标准的晚辈礼。 “晚辈沈平,见过高先生!久闻先生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高屹并未托大,他抬手虚扶了一下,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细细打量着眼前的青年。 青衫磊落,眉目清朗,眼神澄澈,毫无传闻中的嚣张跋扈之气。 他微微颔首,声音醇厚。 “不必多礼。你的那首《鹊桥仙》,写得很好。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老夫许久,未曾读到过这般灵气与深情并存的佳句了。” 高屹话音一落,亭中气氛愈发微妙。 沈庸僵在原地,脑中嗡嗡作响。 灵气?深情?高先生在夸赞谁?自己的逆子?这怎么可能! 温流抚着长须,目光又落向一直未曾开口的燕清秋,含笑引荐。 “这位,想必你也听说过,‘玉面书生’燕清秋。清秋,这位便是《鹊桥仙》的作者,沈平。” 温流特意在“原作者”三字上加重了语气,意有所指。 沈平心中一动,立刻转向那位俊美得不似凡人的青年。 只见他一身月白长衫,气质清雅,果然不负“玉面书生”之名。 他正要客套几句,却见燕清秋猛地站起身,对他深深一揖,动作之恭敬,远超同辈之礼。 “沈兄,在下燕清秋。那日于醉仙楼,有幸拜读沈兄大作,方知天外有天。清秋自诩薄有才名,在沈兄的‘金风玉露’面前,不过是萤火之光,如何敢与皓月争辉。” 他的声音清朗,却带着发自肺腑的苦涩与折服。 他本是州府年轻一辈中的翘楚,心高气傲,可那一句“便胜却人间无数”,如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那等境界,他自问此生都难以企及。 这一下,沈平都有些发懵。 这位才子,怎么谦虚到这个地步了? 而沈庸,则是彻底傻了。 他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死死盯着燕清秋,又看看自己的儿子。 四大才子之一的燕清秋,竟然对这个逆子自称“萤火”? 这个世界,疯了吗? 第53章 你我二人,当以兄弟相称 温流看着沈庸那副活见鬼的表情,心中暗笑,脸上却是一片感慨。 “沈平啊,你这孩子,当真是一个‘忍’字了得!藏拙于内,敛锋于鞘,竟能瞒过身边所有人,连你父亲都被蒙在鼓里这么多年。若非老夫那日偶然撞见,这份惊世才情,不知还要被你埋藏到几时?” 沈庸的脑海里仿佛炸开一个惊雷。 恩师的意思是……这些诗,真的是他作的? 他不是抄的,不是买的,而是他自己……真的有这份才华? 那过去二十年的顽劣、不堪、不学无术全都是装的? 温流似乎嫌这记重锤不够,又慢悠悠地补上一句。 “老夫曾问他,有此才华,为何不入仕途,光宗耀祖。你猜他怎么答?”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高屹身上。 “他说,不愿为五斗米折腰,更不屑官场那些阿谀奉承、迎来送往的腌臢事。他求的是一份心安,一份逍遥。” 这话一出,高屹那古井无波的眼中,骤然爆出一团精光。 他看向沈平的眼神,瞬间变了。 从欣赏一个有才华的晚辈,变成了看待一个同道中人! “不为五斗米折腰……”他低声咀嚼着这几个字,脸上浮现出一抹复杂而赞许的神色。 “好!说得好!想我高屹,当年金榜题名,却也因看不惯官场风气,才挂印而去,在青海书院一教便是十数年。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竟有如此通透的心性!” 高屹这一番话,彻底坐实了沈平“品性高洁”的形象。 沈庸如遭雷击,呆立当场。 他看着那个从容淡然的儿子,第一次感觉到了深入骨髓的陌生。 原来……自己竟从未看懂过他? 那些他以为的顽劣,是藏拙?那些他斥责的不上进,是通透? 二十年的父子,他竟像个瞎子。 燕清秋更是心神剧震,面色苍白。 他本以为自己只是在才情上输了,此刻才明白,自己连心性、境界,都差了十万八千里! 自己汲汲营营,想要拜入温太傅门下,求一个锦绣前程。 而人家,却早已看淡了这一切。 云泥之别! 沈平心中却是一片苦笑。 大哥们,别脑补了行吗? 自己要是能考得上,肯定去考啊! 这可是古代的公务员,铁饭碗!奈何……他根本不会科考啊! 就在亭中气氛诡异之时,下人已经取了数只粗瓷大碗摆在石桌上。 温流早已等不及了,他一把拍开其中一个酒坛的泥封。 “啵”的一声轻响。 刹那间,一股前所未有的醇烈酒香,瞬间穿透了亭中清雅的茶香,霸道地占据了所有人的嗅觉! 这香味,没有寻常酒水的酸涩,只有纯粹、浓烈、直冲天灵盖的粮食精魄之气! “好香!” 温流双目放光,也顾不上什么宗师仪态,抢过一只大碗,亲自舀了一碗。 酒液清澈如水,在碗中微微晃动,不见一丝杂质。 他仰头便是一大口。 “咕咚!” 下一刻,温流的脸“腾”地一下涨成了猪肝色! “咳!咳咳咳咳……” 他剧烈地咳嗽起来,老脸通红,仿佛吞下了一团火。 那双浑浊的老眼,瞪得滚圆,满是难以置信! 辛辣!霸道! 一股火线从喉咙瞬间烧到胃里,随即炸开成一股热流,汹涌地冲向四肢百骸! 片刻之后,一股无与伦比的酣畅之意,伴随着浓郁的酒香,从胃里回荡到口腔。 “好……好酒!!” 温流一拍大腿,声音洪亮如钟,“痛快!痛快啊!此酒之烈,之醇,之香,比那一醉阁最顶级的烈酒‘秋月白’,还要烈上三分!不,是五分!” “什么?!” 高屹和燕清秋齐齐色变。 一醉阁的秋月白,已是莒南县乃至整个州府最烈的酒,寻常壮汉三碗必倒。 这看似清水的酒液,比秋月白还烈五分?这怎么可能! 高屹再也坐不住了,他拿起一只碗,也舀了一碗,学着温流的样子,一饮而尽。 瞬间,他那张素来沉稳的国字脸也扭曲了一下,随即舒展开来,眼中满是惊喜。 “温公所言不虚!此酒入口如火烧,下腹如暖玉,回味悠长,当真是……痛快淋漓!” 温流见状,哈哈大笑,豪气干云。 “来!都尝尝!今日得此琼浆,人生一大快事!” 沈庸与燕清秋将信将疑地各饮一碗,那股霸道的辛辣瞬间让两人体验到了温流和高屹的感受。 一股从未有过的刺激感和满足感,让他们浑身毛孔都舒张开来,飘飘然如欲乘风归去。 “今日,不醉不归!” 温流兴致已达顶点,他高高举起酒碗,一把揽过沈平的肩膀,力气大得惊人。 “沈平!你这小子,对老夫的胃口!以后,别叫什么太傅、大人,太过生分!” 他酒意上涌,面色红润,大着舌头宣布。 “你这诗词,不在老夫之下!你这酒,更是老夫平生未见!你我二人,当以兄弟相称!来,叫声温大哥听听!” 此言一出,石破天惊! 沈庸手里的酒碗“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酒水溅湿了他的衣摆,他却浑然不觉,整个人都石化了。 燕清秋更是心神俱裂,一口酒呛在喉咙里,咳得惊天动地。 以……以兄弟相称? 要知道,整个大周,能与温流称兄道弟的,无一不是林墨时那等级数的文坛巨擘! 沈平,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竟然要和当朝太傅、文坛宗师称兄道弟?! 沈平也是一愣,看着温流那张真诚又带着醉意的脸,他知道,这位老先生是性情中人,此刻绝非戏言。 若是推辞,反倒落了下乘。 他心中无奈,只得苦笑着举起碗,对着温流一拱手。 “温……温大哥。” “哎!好兄弟!” 温流一饮而尽,畅快大笑。 亭中,唯有燕清秋,风中凌乱。 他本是想来拜师的。 这下好了,沈平一声“温大哥”,辈分瞬间坐着火箭飞升。 自己要是拜了师,以后见了沈平,岂不是要……要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师叔”? 他穷尽十年寒窗,所求不过是能入温太傅门下,得其一二指点。 可如今,他梦寐以求的终点,竟成了别人的起点。 何其荒谬!何其讽刺! 而沈庸,更是整个人都傻了。 他脑中只剩下一片空白,仿佛被天雷劈中了魂魄。 三十年前,他也是这碧桐书院的一名学子,曾有幸在温流门下听过几堂课,毕恭毕敬地称呼一声“温师”。 如今,他的逆子,管他的恩师叫“大哥”? 那他以后见了温流,该如何自处?见了沈平,又该如何自处? 这辈分,全乱了! 第54章 天生我材必有用 “来来来!喝酒!好兄弟,再干一碗!” 温流早已酒酣耳热,哪里顾得上旁人的心思,又给沈平和自己满满舀了一碗,举碗相碰,发出“铛”的一声脆响。 众人只得硬着头皮,陪着痛饮。 很快,第一坛酒便见了底。 温流意犹未尽,指着剩下那坛酒,豪迈地一挥手:“开!今日定要不醉不归!” 他又转向沈平,醉眼惺忪,脸上却带着孩童般的期待,“好兄弟,光喝酒未免无趣。你我一见如故,当有诗文助兴!再作一首,让你温大哥开开眼!” 此言一出,高屹和燕清秋的目光,瞬间再次聚焦在沈平身上。 就连沈庸,那颗被震惊到麻木的心,也重新提了起来。 他依旧不敢相信,或者说,是不愿相信。 万一那首《鹊桥仙》只是他偶然得之的绝句呢?这逆子,肚子里还能有多少墨水? 温流似乎看穿了沈庸的疑虑,他打了个酒嗝,指着沈庸,嘿嘿一笑。 “你这老家伙,还不信你儿子的本事?也罢,老夫便让你听听,那日你这宝贝儿子酒后随口吟诵的另一首大作!” 他清了清嗓子,虽有醉意,但字句却异常清晰,他摇头晃脑地念诵起来: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短短四句,如平地惊雷,在亭中炸响! 寥寥二十八字,却道尽了一种极致的洒脱与不羁! 那份看透世情、活在当下的豁达,比“不为五斗米折腰”更加直白,更加震撼人心! “好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 高屹双目爆出精光,抚掌大赞,“此等胸襟,此等气魄,我辈不及也!当真是……当真是……” 他一时竟找不到词来形容。 燕清秋更是心神剧颤,刚刚恢复一丝血色的脸,再度变得惨白。 如果说《鹊桥仙》是情之极致,那这首随性制作,便是性之极致。 他彻底明白了,自己与沈平之间的差距,并非才华,而是天性! 是一种他永远也学不来的,刻在骨子里的风流与通透。 沈平看着众人惊为天人的模样,心中暗笑,脸上却只是淡淡一摆手。 “温大哥谬赞了,那不过是醉后随口胡诌的牢骚之作,当不得真。”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今日有温大哥与高先生在此,当有佳作奉上。若要作,便作一首足以传世千古的!” “什么?” 燕清秋猛地皱眉,此人未免太过狂妄自负! 传世千古?自古以来,敢出此狂言者几人?便是温太傅与林宗师,也不敢如此断言自己的作品! 沈庸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刚刚升起的欣慰荡然无存。 逆子就是逆子!稍稍得些夸赞,便不知天高地厚! 唯有温流和高屹,眼中满是期待。 “好!有此豪情,方能作出惊世文章!”温流大笑,“笔墨伺候!” 下人连忙取来文房四宝。 沈平却看也未看,反而将目光投向了面色不虞的燕清秋,歉然一笑。 “燕兄,在下有一不情之请。不知可否请燕兄代为捉笔?” 燕清秋一怔,心中百味杂陈。 让他为这个处处压自己一头的人代笔?这无异于一种羞辱。 可温流兴致勃勃的目光正盯着他,他若拒绝,便是扫了太傅的兴。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屈辱与不甘,缓缓起身。 “沈兄客气了。” 他走到石桌前,提起笔,手腕却微微有些颤抖。 沈平负手立于亭边,望向天边那轮残月,酒意与诗情在胸中交织,一股千古豪情油然而生。 他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第一句出,满亭俱静! 燕清秋手腕一抖,一滴浓墨落在了宣纸上,瞬间晕开。 开篇即是王炸! 以黄河天降起兴,气势之磅礴,格局之宏大,前所未见!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悲凉之意扑面而来,与前一句的雄浑壮阔形成强烈对比,让人心头一紧。 沈平没有停顿,声音陡然高亢,充满了狂放不羁。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好!说得好!” 高屹再也坐不住了,猛地站起身,激动地满脸通红,“天生我材必有用!此句一出,天下寒门士子,当引为座右铭!” 沈平微微一笑,目光转向温流与高屹,原本诗中的人名被他巧妙地替换。 “温夫子,高屹兄,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温流与高屹浑身一震! 温夫子?高屹兄? 高屹更是心潮澎湃,他知道,这首诗一旦问世,必将名垂青史。 而他的名字,竟被沈平堂而皇之地嵌入了这首不朽的诗篇之中! 这是何等的荣幸!何等的机缘! 他高屹的名字,将随着这首诗,被后世千万人传唱! 燕清秋握笔的手,已经彻底麻木了。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当最后一句“万古愁”落下,整个八角亭死一般的寂静。 针落可闻。 风吹过竹林的沙沙声,此刻听来,竟如同天籁。 传世千古! 他没有说大话。 这首诗,真的足以传世千古! 每一个字,每一句,都充满了无与伦比的才情、豪情与悲情,如同一坛最烈的美酒,让人闻之即醉,品之断肠! “哐当!” 沈庸手中的酒碗再次滑落,摔得粉碎。 他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儿子,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背影,在月光下仿佛镀上了一层神圣的光辉。 他的脑海里反复回响着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 原来……他真的有用。 不是他以为的那个扶不上墙的烂泥,而是……一块被他亲手蒙上了二十年尘埃的绝世璞玉! 一股巨大的悔恨与愧疚,如同潮水般将他淹没。 “啪!” 温流一巴掌重重拍在石桌上,震得杯盘乱响。 他满面红光,须发戟张,状若疯狂,指着沈平,激动得语无伦次。 “好!好!好一个沈平!好一首《将进酒》!来人!再去云梦阁!把最好的酒,全都给老夫买来!今日,老夫要与我这好兄弟,喝他个天昏地暗!” 他猛地拉住沈平的手,眼神灼热得吓人。 “兄弟!你我一见如故,诗酒相逢,此乃天赐的缘分!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你我二人,就在此地,对天盟誓,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 “万万不可啊!温师!” 沈庸吓得魂飞魄散,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也顾不上什么辈分了,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死死抱住温流的大腿。 第55章 逆子! “温师!您是当朝太傅,文坛宗师!沈平他……他只是个晚辈啊!万万不可折煞了他啊!” 燕清秋也反应过来,踉跄着上前,躬身劝阻:“太傅三思!此事若传出去,于您的清誉有损,于沈兄……亦是天大的祸事!” 好说歹说,两人连拉带拽,总算把已经彻底喝上头的温流给劝住了。 酒宴继续,但气氛已经完全不同。 待到月上中天,酒席终散。 温流和高屹早已趴在石桌上,人事不省。 燕清秋也是烂醉如泥,半个身子都快滑到了桌子底下。 唯有沈庸,心中有愧,只喝了少许,尚能站稳。 他看着那个面色微红,眼神混沌的儿子,心中五味杂陈,与他一同将人安顿好,才搀扶着上了回府的马车。 车厢内,气氛沉默而压抑。 沈庸几次张口,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是道歉?是质问?还是……感慨? 他看着儿子那张平静的侧脸,二十年的父子,此刻竟比陌生人还要疏远。 他习惯了打骂,习惯了斥责,可面对眼前这个才华惊天、连温太傅都想与之结拜的“陌生人”,他一句重话也说不出口。 就在这尴尬的气氛快要凝固之时,沈平忽然转过头,对着他嘿嘿一笑,露出一口白牙,那笑容,和他以前恶作剧得逞时一模一样。 “爹,我跟温大哥已经是异姓兄弟了。” 沈庸一愣。 沈平挤了挤眼睛,压低声音,一脸神秘。 “我呢,看您年纪大,还管您叫爹。可您呢,按理说,见了您的恩师都得叫一声‘温师’,那见了我这个他老人家的好兄弟……” 他故意拖长了音,一脸坏笑地拱了拱手。 “您是不是……得管我叫声‘师叔’啊?” 沈庸的脸,瞬间由白转红,由红转青,最后涨成了猪肝色。 他瞪着那张熟悉的、欠揍的笑脸,胸口剧烈起伏。 片刻之后,一声压抑不住的怒吼,在马车里炸响。 “逆子!!!” 罢了,逆子还是那个逆子! 沈庸心中那块巨石,竟诡异地落了地。 马车刚在沈府门前停稳,帘子“唰”地一下就被掀开了。 沈平不等车夫放下脚凳,一个纵身便跳了下去,头也不回地冲进府门,转眼就没了踪影。 动作之矫健,身法之利落,哪有半分醉意。 “逆子!” 沈庸掀开另一边帘子,对着那道空荡荡的门洞,气得胡子都在抖。 最终,他只得颓然地放下帘子,满腔的复杂情绪堵在胸口,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 与此同时,莒南县城门外,官道旁的十里长亭。 两匹骏马正在悠闲地啃食着亭边的嫩草,马背上的两人,一老一少,正迎着和煦的春风,并辔闲谈。 年长者一身素色儒衫,面容清癯,须发微白,正是当世四大文宗之一的林墨时。 他身旁的少年,则是他的得意弟子,顾岩。 “回去之后,好生准备。今年的清明诗会,为师希望你能拔得头筹。” 林墨时目光悠远,语气平淡,却自有一股威严。 顾岩恭敬地拱手:“弟子定不负恩师厚望。” 他顿了顿,眼神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向往与遗憾,“只是……可惜了。若是沈平也能参加此次诗会,不知又会作出何等惊世骇俗的诗篇,弟子当真想再开开眼界。” 林墨时闻言,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来。 他知道自己这徒弟的心思。 什么开眼界,不过是想让自己也动了收徒之心,好让他与那位有趣的沈家公子,能有更多切磋交流的机会。 “顾岩,你可知作诗三境?”林墨时忽然发问。 “弟子愚钝。” “第一境,为赋新词强说愁;第二境,无意为之,浑然天成;第三境,随心所欲,信手拈来便是文章。” 林墨时淡淡解释,“那沈平的《鹊桥仙》,便是第二境的巅峰,是灵感迸发下的天授之作。此等机缘,可遇不可求。” 他轻轻勒了勒缰绳,语气中带着几分身为宗师的论断。 “灵感如昙花,刹那芳华。他或许能借着一次酒兴,迸发出那样的才情,但人,不可能时时刻刻都有灵感。那样的诗,穷其一生,能得一首,便足以自傲。想要再有,难于登天。” 顾岩若有所思,眼中的光芒黯淡了几分。 “老师的意思是,沈平的才华,或许……就到此为止了?” “非也。” 林墨时摇摇头,抚须一笑,“为师只是说,此等巅峰之作,难以复制。温流那老匹夫,还笑话为师当初看走了眼,可为师并不后悔。璞玉虽好,也需时时雕琢。若他只有这一闪的灵光,收为弟子,又有何益?” 他拍了拍顾岩的肩膀,眼中带着鼓励。 “你只需勤勉不辍,待到灵感来时,未必不能作出那样的好诗。” 顾岩心中一定,重重点头:“弟子明白了。” 话音刚落,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一人一骑,自官道尽头飞驰而来,在长亭前勒马停下,翻身下马,动作干脆利落。 来人一身仆役打扮,气息沉稳,他快步走到林墨时马前,躬身行礼。 “敢问可是林宗师当面?” 林墨时微微颔首:“正是老夫,阁下是?” “小人是温太傅府上家仆,”那人从怀中取出一个精致的楠木卷轴,双手奉上。 “我家太傅今日于碧桐书院得了一首新诗,赞不绝口,特命小人快马加鞭,送来与林宗师共赏。” “哦?” 林墨时来了兴趣。 能让温流那老家伙如此失态,想来必是佳作。 他接过卷轴,缓缓展开。 宣纸上,一行行笔走龙蛇、墨迹未干的大字扑面而来,带着一股淋漓的酒气与冲天的豪情。 只看了一眼,林墨时的呼吸便停滞了。 他整个人仿佛被施了定身法,原本淡然的目光死死钉在纸上。 亭外春风拂面,杨柳依依。 亭内,却是一片死寂。 半晌,林墨时捏着宣纸的手指,因为过度用力而指节泛白。 他的脸色由白转红,又由红转青,最终,喉咙里发出一声压抑不住的赞叹,如同梦呓。 “好……好诗!” 顾岩大惊。 他从未见过恩师如此失态! 究竟是何等诗篇,能让一位文坛宗师震撼至此? 他连忙凑过头去。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与尔同销万古愁!” 短短数句,顾岩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头顶! 那磅礴的意象,那狂放的自信,那将天下愁苦付之一炬的豪迈,让他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恨不能立刻提一壶烈酒,痛饮三百杯! 第56章 难道还是为了你? 林墨时猛地抬头,眼神灼灼地盯着那家仆,声音都有些颤抖。 “此诗……可是温流所作?” 家仆垂首,语气平静无波,却吐出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 “回宗师,此诗乃沈家公子沈平所作。” “……” 一瞬间,天地俱静。 风声,鸟鸣,马儿啃草的声音,似乎都在这一刻消失了。 林墨时的表情,凝固在了脸上。 顾岩更是如遭雷击,呆立当场,脑中一片空白。 那家仆见已送到,躬身一揖,便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许久,一阵风吹过,将林墨时手中滑落的宣纸卷起,飘落在地。 他像是才从梦中惊醒,猛地弯腰,珍而重之地将宣纸捡起,仿佛捧着的是稀世珍宝。 他再次低头,一个字一个字地细细品读。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他喃喃念着,每念一句,脸上的血色便褪去一分。 当看到“温夫子,高屹兄,将进酒,杯莫停”时,他心口一痛,如被重锤猛击! 温夫子……高屹兄…… “我看走眼了……我当真看走眼了啊!” 林墨时仰天长叹,声音中充满了无尽的懊悔与苦涩。 他想起了温流那张嘲讽的笑脸,想起了自己那番关于“灵感”的论断。 何其可笑! 昙花一现?难于登天? 这哪里是昙花一现!这分明是皓月当空,光耀千古! 他错过的,不是一块璞玉。 他错过的,是一座足以开宗立派的金山! 是一次能将自己的名字,与这不朽诗篇永远刻在一起的、千载难逢的机缘! 若是……若是当初他收下了沈平…… 那么今日,这诗中留名的,便该是他林墨时! 悔恨如毒蛇,噬咬着他的五脏六腑。 半晌,他看着身旁依旧失魂落魄的弟子,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中的波澜。 他挺直了腰杆,脸上恢复了几分宗师的矜持,只是那语气,怎么听都有些发酸。 “哼,不就是一首诗么。” 他将宣纸小心翼翼地卷好,收入袖中,嘴硬道。 “温流与高屹,就算借此诗名垂青史,那也不过是虚名罢了!我辈文人,当以自身德行文章传世,岂能只靠弟子的一首诗!” 林墨时的话音掷地有声,仿佛在说服自己,更像是在给自己找一个台阶。 顾岩低垂着头,眼观鼻,鼻观心,一副恭顺受教的模样。 心中却在无声地呐喊。 老师,您这脸都快青了,嘴唇哆嗦得比亭外的柳条还厉害,这话说出来,您自己信吗? 德行文章? 那首《将进酒》,字字句句都透着一股足以穿透千古的豪情与风骨,这难道不是最好的文章?这难道不是最真的德行? 林墨时拂袖,又强行挽尊。 “况且,诗词歌赋,终究是小道。锦上添花可以,却不能治国安邦,不能利济苍生。我辈读书人,当心怀天下,岂能沉湎于此等风雅之事?” 顾岩依旧躬身应是:“恩师教诲的是。” 心里却腹诽得更厉害了。 您老人家要是真这么想,刚才就不会因为温太傅府上送来一卷诗,就激动得差点从马背上摔下去了。 他愈发觉得,自己这位恩师,在“沈平”这个名字面前,已经失了宗师该有的气度。 反倒是那位沈公子,形象在他心中愈发高大起来。 另一边,沈平可不知道自己又在文坛掀起了怎样的惊涛骇浪。 他一溜烟跑回府中,本想直接回自己院子睡个回笼觉,却在穿过月洞门时,被早已等候在此的赵氏一把揪住了耳朵。 “你这孩子!又去喝得酩酊大醉!” 赵氏嘴上嗔怪,眼里却满是心疼。 她不由分说,强行将一碗黑乎乎、甜得发腻的醒酒汤灌进了沈平嘴里。 沈平被那股味道呛得直皱眉,却也只能乖乖喝下。 他知道,这是继母最直接的关爱。 应付完赵氏的盘问,他寻了个借口,又脚底抹油般地溜出了府门,直奔云梦阁而去。 今日新酒初成,正是打响名声的好时候,他可没工夫在家睡大觉。 云梦阁门前,不知何时停了一辆颇为华丽的马车。 楠木为梁,锦缎为帘,车辕上雕着精致的瑞兽纹样,一看便知非富即贵。 车帘掀开,一个身着鹅黄衣裙的少女袅袅娜娜地走了下来。 是明嫣。 不得不说,明嫣生得确实动人。 明眸皓齿,身段窈窕,行走间自有一股弱柳扶风的娇柔。 若是换做旁人,恐怕早已心神摇曳。 但沈平的目光却是一片清冷,没有半分波澜。 他脑海里闪过的,是那个嚣张跋扈、要溺死吴云、视人命如草芥的明家小舅子。 有那样一个弟弟,再美的皮囊,在他看来也不过是蛇蝎的伪装。 明嫣显然也看到了他,眼睛一亮,脸上立刻堆起恰到好处的、亲昵又略带娇嗔的笑容。 “沈郎,你可算来了。我还以为,你恼了我,再也不愿见我了呢。” 她的声音又软又糯,仿佛两人之间从未有过退婚那回事。 沈平眉头微不可察地一蹙。 都退婚了,还寻来作甚? 他还没开口,明嫣便又往前凑近一步,一股香风扑面而来。 “我知道,退婚之事让你伤心了。可那也是无奈之举。就算我们做不成夫妻,难道连兄妹也做不成了吗?就像以前那样,你待我好,我也记着你的情。” 她说着,眼圈微微泛红,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 沈平差点气笑了。 以前? 以前不就是你明大小姐,把原身当成一条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吗? 一边享受着原身的殷勤和钱财,一边又在人前故作清高,摆出一副被纨绔纠缠的无辜姿态,将他的尊严踩在脚下。 现在倒好,一句“无奈之举”,就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明嫣似乎完全没察觉到沈平的冷淡,她自顾自地抬起眼,目光落在云梦阁的牌匾上,语气中带着几分惊叹与幽怨。 “你的酒,我听思妤她们说起过,当真是神仙佳酿呢。连王家哥哥都赞不绝口。沈郎这般才华,也不知是为哪家的妹妹,才肯费这番心思的?” 她的眼神瞟向沈平,嘴角噙着得意的浅笑。 在她看来,答案不言而喻。 莒南县谁不知道沈平对自己痴心一片?这酒,自然是为她酿的。 她等着,等着沈平像从前一样,被她一句话撩拨得心神荡漾,然后巴巴地将最好的酒送到自己面前,以博美人一笑。 她听说了,刘思妤她们都有幸品尝过,甚至连一些有家室的夫人们都买到了,唯独她这个“正主儿”没有,这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今日她纡尊降贵,主动上门,沈平还不该感恩戴德? 然而,沈平只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明小姐想多了。” 他的声音平淡如水,不起一丝涟漪。 “我开门做生意,自然是为了赚钱。难道还是为了你?” 第57章 你我之间,就此一刀两断 一句话,如一盆冰水,兜头浇下。 明嫣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沈平,仿佛第一次认识他。 这还是那个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沈平吗? 一股前所未有的羞辱感涌上心头。 她都主动放低姿态了!他怎么敢……怎么敢如此对自己! “沈平!” 她的声音尖利起来,“你……你这是何意?难道,你当真连兄妹都不愿与我做了?” 沈平微微一笑,那笑容干净利落,却比任何利刃都伤人。 “一点也不想。” 明嫣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沈平,一字一句地迸出。 “好!好得很!既然如此,你我之间,就此一刀两断,再无瓜葛!” “好啊。” 沈平应得干脆利落,甚至还点了点头,仿佛这是他期盼已久的结果。 这一下,彻底击溃了明嫣最后的骄傲。 所有的算计,所有的姿态,在对方这毫不留恋的干脆面前,都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她恼羞成怒,正欲破口大骂,将最恶毒的言语砸向这个让她颜面尽失的男人—— “吱呀——” 另一阵车轮滚动的声音由远及近,打断了她的怒火。 一辆更为低调,却处处透着雅致与贵气的青蓬马车缓缓停在了不远处。 车帘被一只素白纤长的手掀开,一个身着月白长裙的少女,扶着侍女的手,轻盈地走了下来。 那少女的美,与明嫣精心雕琢的娇媚截然不同。 她眉眼如画,气质清冷,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周身笼罩着一层令人不敢逼视的、浑然天成的贵气。 只一眼,便将明嫣衬得俗不可耐。 明嫣的怒火瞬间转移,妒意如野草般疯长。 “你是什么人?!” 然而,那月白长裙的少女,正是李子语。 她连一个眼神都未曾分给明嫣,仿佛她只是路边的一粒尘埃。 目光越过明嫣,径直落在沈平身上,那双清冷的眸子里,此刻竟漾着复杂难明的涟漪。 “沈公子,可否借一步说话?” 她的声音清冽如泉,洗去了街市的喧嚣。 沈平看了一眼暴跳如雷的明嫣,又看了看气质卓然的李子语,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他冲着阁楼里喊了一声。 “吴用,上好茶!” 说罢,他对着李子语做了个“请”的手势,两人一前一后,径直走进了云梦阁。 自始至终,再没看明嫣一眼。 “砰”的一声,阁楼的门在明嫣面前关上。 她就那样被晾在街上。 屈辱,前所未有的屈辱,像涨潮的海水,瞬间淹没了她的心肺,让她几乎窒息。 她是谁? 她是明家大小姐,是众星捧月的明嫣! 从小到大,只有她拒绝别人的份,何曾被人如此弃如敝履! 尤其是被沈平——这个曾经对她摇尾乞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废物! 一股怨毒的怒火从脚底直冲天灵盖。 她想冲上去砸开那扇门,想揪着沈平的衣领质问他凭什么,想让那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狐媚子知道谁才是莒南县真正的主角! 可残存的理智死死地拽住了她。 她不能。 她若在此刻撒泼,只会让自己沦为彻头彻尾的笑柄。 沈平不配!他不配让她失态! 明嫣胸口剧烈起伏,指甲深深掐进掌心,那点刺痛让她勉强冷静。 她贝齿紧咬,那张娇美的脸蛋因极致的愤怒而微微扭曲。 是了,一定是这样。 沈平还是那个草包,他只是走了狗运,不知从哪里抄来了几首诗,酿出了几坛怪酒,就以为自己能一步登天了! 他今日的冷漠,不过是小人得志后的猖狂罢了! 等着吧,沈平! 她会让他知道,泥,永远扶不上墙! 她会亲手撕下那层故作高深的面具,让所有人看看他骨子里还是那个不学无术的纨绔! 她猛地转身,裙摆划出一个冰冷的弧度,带着满腔的怨愤与杀气,头也不回地登上了自家的华丽马车。 “回府!” 马车辘辘远去,只留下一地难堪的寂静。 阁楼里,刚从后厨探出头的吴用挠了挠脑袋,满脸的匪夷所思。 前一个明家小姐气势汹汹,后一个仙女似的姑娘清冷如月,自家公子这桃花运,怎么比他酿的酒还烈? 想不明白,完全想不明白。 他摇了摇头,赶紧抱着新沏的茶壶,小心翼翼地上了二楼。 二楼雅间,檀香袅袅。 沈平与李子语隔着一张梨花木小几相对而坐。 窗外是市井的喧嚣,窗内却仿佛自成一方天地,静谧安然。 李子语端坐着,姿态优雅得如同一幅仕女图,但那双藏在长睫下的清眸,却泄露了她内心的波澜。 她亲眼看着明嫣满脸得色地前来,又满怀屈辱地离去。 难道……他们之间还藕断丝连? 明嫣是后悔了,想来求和? 那沈平呢,他当真能如此决绝?万一他只是一时意气,日后被明嫣几句软话又哄了回去…… 不行! 这个男人身上的光芒,已经开始遮掩不住了。 无论是那首《鹊桥仙》,还是今日震惊碧桐书院的《将进酒》,都证明了他绝非池中之物。 必须尽快将他拿下,用一种让他无法拒绝的方式,将他牢牢绑在自己身边! “李姑娘,上次县衙之事,多谢了。” 沈平清朗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他提起紫砂壶,一道澄黄的茶汤稳稳注入李子语面前的白瓷杯中。 “若非李姑娘请动顾女侠,在下恐怕还要多吃些苦头。” “举手之劳罢了。” 李子语收敛心神,客气地微微颔首。 沈平笑了笑,这次,他才真正有机会近距离、不受打扰地打量眼前的少女。 隔着氤氲的茶气,她的容颜更显朦胧。 眉眼如远山含黛,鼻尖挺翘,唇色是不点而朱的天然粉润。 肌肤在午后阳光的映照下,细腻得仿佛上好的羊脂白玉,连一丝瑕疵都找不到。 尤其是那截从月白领口中露出的脖颈,修长、白皙,线条优美得如同一只天鹅。 她的美,是一种沁入骨髓的清贵,不需任何华服珠钗点缀,便足以让世间九成的女子自惭形秽。 明嫣的美是匠气十足的雕琢,而李子语的美,则是浑然天成的璞玉。 论容貌,胜过明嫣不止一筹。 再看她端坐的身形,月白长裙勾勒出恰到好处的窈窕曲线,看似清瘦,却自有风韵,远非明嫣那种刻意维持的弱柳扶风可比。 “李姑娘今日前来,想必不只是为了看在下和明小姐的热闹吧?” 沈平收回目光,带着几分调侃。 李子语的脸颊微微一热,随即恢复了清冷。 “我确实有正事。” 她放下茶杯,眼神变得锐利而认真,直视着沈平。 “沈公子,你想不想把这云梦阁,做得更大?” 第58章 一万两! 沈平的心猛地一跳。 他端起茶杯,轻啜一口,滚烫的茶水压下心中的波澜。 “当然想。” 他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几分无奈,“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买下一处像样的宅院作为酒坊,购置器具,雇佣人手,哪一样不是泼天般的开销?我这点家底,还差得远。” 李子语等的就是这句话。 她的嘴角,终于勾起一抹浅浅的、却胜券在握的弧度。 “若是,我能补上这个差额呢?” 她身体微微前倾,一股清幽的兰花香气伴随着她的话语,一同飘向沈平。 “我可以入股。云梦阁的前景,我看好。云梦阁的主人,我更看好。” 沈平的呼吸骤然一滞! 他抬起头,撞进那双清亮得仿佛能洞悉人心的眸子里。 难以抑制的狂喜! 他正愁启动资金,瞌睡就有人送来了枕头! 他强压住心头的激动,大脑飞速运转起来。 “这……李姑娘如此看好在下,沈平感激不尽。若要入股,不知姑娘打算如何……” 他斟酌着词句,既要显得自己有诚意,又不能让对方觉得自己是个见钱眼开的商人。 “你来定。” 李子语将问题又抛了回来,一副全凭你做主的模样。 沈平深吸一口气,心一横。 “云梦阁如今虽小,但潜力巨大。我以酒方和未来所有新酒的研发权作价,占大头。对外发售的股份,我以为,一股……两千两,如何?” 他说出这个数字时,心都在打鼓。 两千两,对寻常人家来说是天文数字。 他不知道眼前这位神秘的少女,究竟有多少财力。 他连忙补充,语气恳切无比:“李姑娘放心!这笔钱,我保证,一年之内,必让你连本带利赚回来!” 他以为李子语会思忖,会讨价还价。 然而,李子语只是红唇轻启,吐出两个字。 “五股。” 五股? 一股两千两,五股那不就是……一万两! 这是什么概念?足以在京城买下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 他心头狂跳,看着李子语云淡风轻的模样,仿佛在说买五棵白菜一般,一时间竟有些口干舌燥。 这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头?! 巨大的惊喜冲刷着他的理智,让他浑身都充满了干劲。 他脑中瞬间闪过无数计划。 有了这一万两,他不仅可以扩大生产,还能着手研制后世那些果酒、药酒。 更重要的是,他可以建造一套完整的蒸馏设备! 在这个最高只有三四十度的酿造酒时代,一旦五十度、六十度的烈酒问世,那将是何等的降维打击! 财富将会像潮水一样涌来! “好!” 沈平一拍桌子,双目亮得惊人,他看着李子语,郑重其事地立下军令状。 “李姑娘信我一次!明年今日,我沈平让你账上,至少再多赚一万两!” 李子语看着他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的模样,眼底的笑意愈发温柔。 她欣然点头:“好,我信你。” 心里却在无声地补充。 赔了又何妨? 这一万两,买下的何止是云梦阁的股份。 钱,她多的是。 沈平这个人,她志在必得。 李子语那双清澈如秋水的眸子静静地凝视着他,红唇轻启,声音平淡得仿佛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小事。 “银票我明日便送来。另外,城东有我一处庄子,临着清溪,地方也大,你若要建工坊,那块地正合适,一并送你。” 沈平的脑子仿佛被一道天雷劈中,嗡嗡作响。 送……送地? 他心头巨震,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莒南县寸土寸金,城郊临溪的地皮,其价值恐怕比那一万两白银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位李姑娘,花钱难道是从天上往下撒的吗? “不行!这万万不可!” 沈平几乎是下意识地摆手,脸上那股意气风发瞬间被骇然取代。 “李姑娘,入股是生意,地皮我受之有愧!若姑娘信得过,那块地,我租!” 他斩钉截铁,态度无比坚决。 他是来合作的,不是来吃绝户的。 拿了这块地,他在这位神秘的少女面前,腰杆还怎么挺得直? 李子语见他反应如此激烈,微微一怔,随即浅浅一笑,那笑容里带着宠溺。 “一块地而已,在我名下闲置着也是荒废,倒不如物尽其用。” 这句话轻描淡写,却如同一柄重锤,再次狠狠砸在沈平的心上。 闲置……而已? 他看着李子语那张云淡风轻的绝美脸庞,心中翻江倒海。 这已经不是富有了,这是富可敌国! 再联想到她能请动定远侯之女顾燕清,又能与温流太傅这等人物谈笑风生,其背后的人脉与家世,简直深不见底! 王公贵族?还是权倾朝野的相府? 就在沈平惊疑不定之际,李子语心头却是一紧。 糟了! 她暗叫一声不好。 话说得太满了,会不会显得太过刻意,太过急切? 他连明家那样的商贾都看不上,对自己这种举手投足间便透着权贵气息的做派,会不会心生厌恶? 她记得清清楚楚,他最反感的就是仗势欺人,最不屑的就是权贵门阀! 她怕了。 怕自己刚刚在他心中建立起的一点好感,就因为这句无心之言而烟消云散。 一瞬间,那清冷的眸子里闪过慌乱。 她立刻找补,语气软化了几分,带着试探的意味。 “当然……如果你觉得不合适,那便按你说的,租就是了。” 沈平敏锐地捕捉到了她语气的变化,心中那股被巨大财富冲击的眩晕感渐渐平复。 他松了口气,郑重地点了点头。 “那就多谢李姑娘成全。回头还请姑娘派人丈量估价,我按市价付租金。” 见他不再拒人于千里之外,李子语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雅间内的气氛,重新变得融洽。 沈平的心思又活络起来,兴奋地开始勾画蓝图,那双眼睛亮得惊人。 “李姑娘,有了这笔钱和地,我们的酒坊便能立刻开工!除了现在的烈酒,我计划下一步推出几款果酒,专门面向女性和不善饮烈酒的文人雅士。等资金回笼,我们甚至可以涉足香料,从花瓣中提取精油,制作更高档的香薰、香膏,甚至是……香水。” 他神采飞扬,滔滔不绝地讲述着那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商业构想。 李子语安静地听着,臻首微点,看上去专注无比。 可实际上,她的目光早已被那张生动的脸庞牢牢吸引。 她看着他说话时飞扬的眉梢,看着他描绘未来时闪烁的星光,看着他因激动而微微抿起的唇角…… 他说什么,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重要的是,说这些话的人,是他。 第59章 还是太贵了吗? “说完了?” 等沈平终于停下,李子语才悠悠开口,将他从商业帝国的幻想中拉回现实。 “嗯,说完了。”沈平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李子语身体微微前倾,那股清幽的兰香再次侵入沈平的呼吸。 她的眼神,变得前所未有的认真,仿佛要看进他的灵魂深处。 “沈平,在你心里,我们现在算是什么关系?” 沈平的心跳,漏了一拍。 这个问题,比刚才谈论一万两银子更让他紧张。 他迎着那双清亮的眸子,沉默了片刻,最终吐出两个字。 “朋友。” 李子语的睫毛轻轻颤动了一下,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意外,也谈不上满意。 她紧接着,抛出了另一个让她耿耿于怀许久的问题。 “既是朋友,我便直问了。” 她的表情严肃起来,带着委屈和审视。 “你前几日,为何要去藏春阁那样的烟花之地?” 沈平彻底宕机。 他怎么知道这个?! 脑中瞬间闪过无数念头,是撒个谎说自己只是路过,还是找个借口搪塞过去? 不。 他看着李子语那双不含杂质的眼睛,深吸一口气,决定实话实说。 “我去打探对手。” 他迎着她的目光,语气坦然,“莒南县最大的酒坊是一醉阁,其背后是王宇的父亲王邱山。我要做大,他们就是我最大的对手。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藏春阁鱼龙混杂,是打探消息最好的地方。” 李子语眼中的审视和疑虑,瞬间冰雪消融。 原来……是这样。 她还以为…… 一时间,她竟有些羞愧于自己先前那些狭隘的猜测。 这个男人,心有乾坤,行事皆有章法,又岂是那种沉溺于风月之事的俗人。 两人又聊了许久,从诗词歌赋聊到市井趣闻,气氛前所未有的轻松愉悦。 直至夕阳西下,李子语才起身告辞。 走出云梦阁,坐上自家那辆毫不起眼的青蓬马车,她清冷的脸庞上,终于绽开一抹发自内心的笑意,眉眼弯成了月牙。 今日,大获全胜! 不仅成功入股,更与他推心置腹,解开了心中最大的疙瘩。 只可惜…… 她轻轻一叹。 可惜他似乎对权贵之家有着天然的抵触,否则,自己何须如此兜兜转转? 直接亮明身份,让他风风光光地入赘李家,岂不更好? 阁楼上,沈平目送着马车远去,心情同样是心花怒放。 不仅解决了燃眉之急,还搭上了这么一条深不可测的金大腿! 以后若是生意做砸了,抱着这条大腿吃软饭,似乎也不是不行? 他咧嘴一笑,浑身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干劲。 接下来的数日,整个云梦阁都陷入了一种火热的忙碌之中。 沈平与吴用两人几乎是脚不沾地,虽然酿酒的产量依旧有限,但凭借那独一无二的烈爽口感,每日推出的酒都在开门瞬间便被抢购一空。 负责记账的沈涟漪,看着账本上那每日递增、堪称日进斗金的数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李子语说到做到。 第二日午后,她便送来了一万两的银票,同时还请他即刻启程,同去城东看地。 云梦阁门口,停着一辆比上次那青蓬小车华丽了数倍的马车。 车身由名贵的金丝楠木打造,四角悬挂着精致的流苏宫灯,连拉车的骏马都神骏非凡,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李子语掀开帘子,露出一张清丽绝伦的脸,对他嫣然一笑。 “沈公子,请上车吧。” 沈平的目光在华丽马车和周围路人投来的惊羡眼神中扫过。 他几乎可以预见,自己一旦坐上这辆车,明天莒南城里会传出怎样离谱的闲话。 什么沈家赘婿,什么攀龙附凤…… 他想着,嘴角的笑意却愈发灿烂。 “好啊。” 他脚下没有半分犹豫,在一众艳羡的目光中,姿态潇洒地一撩衣摆,欣然登上了那辆足以引爆全城八卦的马车。 车厢内,金丝楠木的清香混杂着若有若无的兰麝之气,在华贵而封闭的空间里氤氲浮动。 这空间虽宽敞,足以容纳四五人对坐,但随着车轮滚滚,沈平还是不可避免地闻到了从李子语身上飘来的那缕幽香。 那味道很淡,很清冽,绝非市面上任何一种香包或香膏能调配出的俗气。 它更像她肌肤本身散发出的温软气息,如同初春雪融后,第一缕钻出泥土的嫩芽,干净又带着沁人的甜。 沈平的心跳没来由地快了一拍,喉咙有些发干。 他下意识地挪了挪身子,目光却不敢与对面那双清澈的眸子对视,只能落在车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上。 为了打破这近乎暧昧的静谧,他清了清嗓子,主动挑起话头。 “李姑娘,关于那块地……租金的事,我们还是先定下来为好。” 李子语那双秋水般的眸子眨了眨,仿佛刚从某种思绪中回过神来。 她略一思忖,红唇轻启,吐出一个数字。 “一年,五百两银子,如何?” 五百两? 沈平心中一块大石瞬间落地。 这价格,当真是友情价了。 看来那块地应该不大,或许就是个三五亩的废弃小院,否则以莒南县的地价,断然不可能如此便宜。 也罢,小点就小点,前期够用就行。 他心头一松,脸上露出笑意。 “那就多谢李姑娘了。” 马车驶出东城门,又沿着溪岸行了一炷香的功夫,终于缓缓停下。 “到了。” 李子语的声音轻柔。 沈平率先跳下马车,可当他站稳脚跟,抬头望去的那一刻,整个人如同被九天玄雷劈中,彻底僵在了原地。 眼前哪里是什么三五亩的小院! 一条清澈见底的溪流如碧玉腰带,环绕着一片广袤的土地。 近处是平整开阔的草场,远处则是一座郁郁葱葱的缓坡青山,山脚下竹林掩映,隐约可见一片亭台楼阁、飞檐斗角的庄园轮廓。 这何止是几十亩!这简直是一座自带山水园林的巨型庄园! 就这么个地方…… 一年租金,五百两? 她是怎么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出这个价格的? 沈平猛地回头,死死盯着刚刚走下马车的李子语,声音都有些发颤。 “李姑娘……你说的庄子,就是这里?” 李子语见他神情古怪,那双清冷的眸子里浮现出真切的困惑,她臻首微点。 “是啊。怎么了?难道……” 她秀眉微蹙,语气里带着不确定。 “还是太贵了吗?” 第60章 沈平算个什么东西? 噗—— 沈平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贵? 他看着李子语那张写满了“难道我说错话了”的无辜脸庞,一时间竟不知该从何说起。 他感觉自己对财富的认知,正在被这个女人按在地上反复摩擦。 这已经不是会不会做生意的问题了,这是对金钱完全没有概念! “不,不是贵了,是太便宜了!便宜得离谱!” 沈平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哦,那便好。” 李子语闻言,反而松了口气,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那姿态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反正它一直荒着,草都长得比人高了,你能用起来,也免得它继续荒废。” 沈平彻底无语。 他还能说什么? 拒绝吗?矫情! 接受?那就只能是占天大的便宜了。 罢了! 他咧嘴一笑,心中那点纠结瞬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冲天的豪情。 “好!既然李姑娘如此慷慨,那我沈平就却之不恭了!” 两人并肩漫步在庄园之中,沈平的眼睛亮得吓人,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极度的亢奋。 他的手指在空中不断比划,声音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这里!这里地势平坦,靠近水源,正好用来建发酵车间和蒸馏工坊!” “那边的山坡,可以开垦出来,种上我们需要的各种果树,为以后的果酒做准备!” “还有那片竹林,竹子是上好的材料,连买木料的钱都省了!” 李子语就跟在他身侧,安静地听着,嘴角始终挂着浅浅的笑意。 她看着他神采飞扬的侧脸,看着他眼中闪烁着的野心的光芒,心头一片柔软。 只要他开心,别说一座庄园,便是十座,又算得了什么? 然而,这片刻的宁静与和谐,很快便被一阵喧嚣打破。 “吁——” 十几辆华丽的马车由远及近,卷起一路烟尘,最终停在了庄园外的溪边草地上。 车帘掀开,一群衣着光鲜的公子小姐鱼贯而出,霎时间,这片清幽之地便被欢声笑语所填满。 他们铺开锦垫,摆上酒水糕点,三五成群,或欣赏美景,或吟诗作对,好一派风流景象。 沈平和李子语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被打扰的无奈。 两人默契地转身,打算朝庄园深处走去,避开这群不速之客。 沈平并不知道,他刻意避开的,正是他前几日断然拒绝的“秋月诗社”踏青会。 人群中,县丞之女刘思妤兴致最高,拉着明嫣的手叽叽喳喳。 “嫣儿你看,这里的景致多好!王公子可真有心,竟寻了这么一处神仙地方!” 明嫣却只是心不在焉地应着,目光不自觉地扫过人群,似乎在寻找什么。 自从那日在云梦阁与沈平彻底撕破脸后,她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那个曾经对她百依百顺、视她如天神的纨绔,为何能变得如此冷漠决绝? 他不应该痛哭流涕,不应该苦苦哀求吗? 为什么他不继续舔着脸来找自己了? 这种巨大的落差,让她心里堵得发慌。 一旁的王宇见她神思不属,脸色有些难看。 他凑上前,故作随意地问。 “思妤,沈平那家伙怎么没来?嫣儿不是亲自去请了吗?” 不等刘思妤回答,明嫣便冷哼一声,语气中满是鄙夷。 “他?估计是怕在这种场合丢人现眼,不敢来了吧。” 王宇的脸色瞬间又阴沉了几分。 他这次大费周章,花了数百两银子,包下这片场地,遍邀莒南才俊,甚至不惜重金请来藏春阁的花魁助兴,为的就是在众人面前,尤其是在明嫣面前,将沈平的“才情”踩在脚下,让他彻底沦为笑柄。 谁知,他精心布置的舞台搭好了,主角却压根没来! 这让他感觉自己卯足了劲,却一拳打在了空处,憋屈至极。 他强压下心头的不快,走上前,对着众人朗声开口,一番开场白说得是文采斐然,引来阵阵喝彩。 “今日良辰美景,诸位同好齐聚于此,实乃一大幸事!为给大家助兴,王某特意请来了藏春阁的遥舟姑娘,稍后便会为大家献词一首!” 话音刚落,在场的才子们瞬间炸开了锅。 “什么?遥舟姑娘也来了?” “天呐!王公子好大的手笔!那遥舟姑娘可是卖艺不卖身,等闲之人想见一面都难如登天!” “王公子高义!” 一片欢呼与吹捧声中,王宇的脸色才稍稍好看了些。 只有明嫣,听着周围人对一个青楼女子的追捧,不屑冷笑。 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东西,区区一个风尘女子,也值得他们如此大惊小怪。 王宇双手虚按,待场面安静下来,再次抛出一个重磅消息,声音激昂。 “既是诗会,自当有彩头!今日诗会,拔得头筹者,赏银——一千两!” “第二名,五百两!” “第三名,二百两!” 一千两! 在场的才子们呼吸都粗重了几分,眼中那点附庸风雅的矜持,瞬间被赤裸裸的贪婪与渴望所取代。 一时间,溪边草地上尽是搔首弄姿、无病呻吟之辈。 有人对着溪流感叹“逝者如斯”,有人望着远山慨然“青山依旧”,更有甚者,为了凑韵脚,竟写出“天上白云真可爱,像我爹爹的白发带”这等令人啼笑皆非的句子。 明嫣坐在锦垫上,听着耳边此起彼伏的酸腐诗句,只觉得一阵索然无味。 她端起酒杯,却连沾唇的欲望都没有。 这些所谓的莒南才俊,比起京城的世家公子,简直是云泥之别。 “嫣儿,你怎么了?莫不是还在为沈平的事生气?” 刘思妤凑了过来,压低了声音,眼中满是关切。 “沈平?” 明嫣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嘴角冷笑。 “别跟我提这个名字,我嫌脏。” 她的声音透着一股子淬了冰的尖利。 “从他拒绝我的那天起,我与他便已一刀两断!什么青梅竹马,什么兄妹情分,都喂了狗了!” 她捏着酒杯的指节微微泛白,显然是气得不轻。 “他算个什么东西?也配跟我置气?他连给王宇提鞋都不配!” 刘思妤被她这副模样吓了一跳,连忙安抚。 “好了好了,你别气了,为那种人生气,不值得。王公子对你一片真心,这满座宾客,谁不羡慕你?” “我就是气不过!” 明嫣胸口剧烈起伏,那股被无视、被抛弃的屈辱感再次涌上心头。 她咬着牙,一字一句,像是从齿缝里挤出来的诅咒。 “他不是清高吗?不是有骨气吗?我倒要看看,离了我明家,他最后能娶个什么低贱的货色!最好是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乡野村姑,让他后悔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