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扮男装吃软饭[民国]》
1. 第一章
民国五年春,三月十四,宜嫁娶。
今天是小姐大喜的日子,江明熙扶着她进了洞房。
沈小姐今年15岁,个头不高,身材瘦瘦小小的,她坐在喜榻上,喜服下摆垂落满地的红。
她连哭声都细细弱弱的,像刚破壳的小鸡仔颤巍巍的啾鸣。
江明熙16岁,她已经做了8年的丫鬟,也是沈小姐唯一从娘家带来的“嫁妆”。
“明明,我好害怕。”
小姐低着头,双手拧成一团麻花,大红喜帕颤颤巍巍,无声的眼泪簌簌落到上面,洇湿出点点滴滴的深红。
江明熙干巴巴地重复着夫人之前劝慰小姐的话,“姑爷虽然是个鳏夫,他是年龄大了点,但是年纪大了会疼人,而且家里也有钱,以后小姐一辈子都能吃香的喝辣的。”
“他,他都四十五了,比我爹年纪都大!”小姐又开始呜呜咽咽的哭起来,一只手颤抖地抚在小腹上,“是......是他强迫了我,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不想嫁人,我想上学!”
江明熙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目光下移,落在了小姐的肚子上。
现在看还不明显,再过两三个月,就会鼓起来了。
沈小姐人瘦瘦小小,明明自己还都是个孩子,却顶着一个大肚子。那大半年,江明熙真是心惊胆战,生怕她摔一跤,薄薄的肚皮就破了,流出来一地内脏和没成型的孩子。
她还知道,小姐再也没能上学。
三年后,小姐“不慎溺亡”。
江明熙作为小姐唯一的“遗产”,被姑爷卖给了人牙子,人牙子又把她转卖去了青楼。
这就是她上辈子的人生。
门外的吵闹声越来越近。
新郎官就要进来了。
江明熙该走了。
为了不重复上辈子的命运,她早就该走了。
她刚挪了半步,小姐却死死抓住她的手不松开,语气恐惧,“明明,不要走,我害怕。”
江明熙低头看着小姐的手,皮肤细白,指如削根葱,没有沾过一滴阳春水,和她干惯了粗活的粗糙黑硬的大手形成了鲜明对比。
不过等生了孩子后,小姐的手也会变得粗糙了。
因为小姐生了个女儿。
小姐力气很小,哪怕她用尽了全身力气抓住她,力气也小得跟奶猫似的,江明熙只要轻轻一撒手,就能挣脱。
但这么小的力气,竟还企图为她挡姑爷的拳脚。
“……”想起上辈子,江明熙叹了口气。
这叹气声过于沉重,沉重得让小姐身体一僵,她颤颤巍巍地收回手,攥紧了喜帕,低低地说:“对不起,明明,我让你为难了。你快走吧。”
窗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要就走上台阶了。
小姐身体也抖得越来越厉害。
江明熙当惯了丫鬟,耳朵很灵,立刻就听出来这脚步声笨重、蹒跚,在地上拖曳着,看来姑爷已经喝得烂醉如泥。
这个人酒品一向很差,酒后喜欢打人。
但是小姐又怀了他们家的子嗣,打不得,所以他就只能拿江明熙这个丫鬟出气。
她被打的遍体鳞伤,身上没有一块好肉。小姐为了让她活命,把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以命相逼。
姑爷看在未来儿子的面上,才去给她叫了个看牛马牲畜的兽医。
“小姐。”江明熙声音很轻:“你想去上学吗?”
没有任何迟疑,小姐脱口而出,“想!”
脚步声停下,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江明熙说:“好,我知道了。”
她转身,看向了这辈子的姑爷。
姑爷张楠人长得矮矮胖胖,面相也和善,耳垂大,笑起来像一尊弥勒佛,可惜却是个人面兽心的玩意儿。
此时他喝的满脸醇红,眯着细细的眼睛,轻飘飘地看了江明熙一眼。
江明熙平静地看了回去。
倏然,一只花瓶向她砸了过去,她敏捷的闪开,花瓶砸在屏风上,碎瓷片飞溅到小姐的脚边。只能听见声音的小姐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是张楠醉醺醺的咆哮声。
“给老子滚出去!!!”
沈小姐撩开了大红盖头,花容失色地看向江明熙,目光上上下下扫过她全身。
江明熙宽慰::“小姐,我没事。”
沈小姐这才松了口气。
她看向自己未来的丈夫,脸色白得像雪,声音抖得像刚出生的小羊羔,哆哆嗦嗦地说:“你,你不要欺负明明,明明和我一起长大......”
江明熙看到姑爷的太阳穴跳了一下,几条明显的青筋暴起。
那是他暴怒想打人的征兆。
上辈子,他就很喜欢抓着她们的头发撞墙,撞到雪白的墙面血迹斑斑,哀求声嘶力竭为止。
这辈子的小姐,还尚未完全领会他的暴虐,还天真的企图同他讲道理。
江明熙打断了小姐的话,静静地说:“小姐,放下盖头。”
小姐懵懵懂懂,但还是听话的照做。
于是,江明熙从怀里取出尖刀,对准张楠的喉间,寒光一闪,尖刃挑破皮肉,剜下一块血淋淋的肉。
姑爷跌坐在地上,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死死捂着脖子,但鲜血还是汨汨而出。
血溅在江明熙眼睫上,她眼睛不眨,第二刀正中他胸口要害,左腕将刀尖没入更深,右腕反拧到底,轻松地就像杀一头猪那样。
她上辈子也的确杀过猪。
姑爷无声地吐出几口血沫,僵着身体抽搐。
江明熙用指腹抹去眼睫上的血,叮嘱小姐:“小姐,不要偷看。”
小姐娇气地哼了一声,软绵绵地说,“我才不会偷看。”
血冒了出来。
张楠艰难地低头,看着插在胸口处的刀,瞪大了眼,眸色中凶残还未褪去,却再也不能打人了。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要交代什么遗言。
江明熙没有给他机会。
她捂着他的嘴,拔下头上的簪子,对准脖子柔软的动脉,再次插了进去。
这次血飙了她一脸。
腥臭的味道,和猪血也没什么区别。
她眼疾手快地托起男人肥硕的尸体,轻手轻脚地把他放在了门口的地上。
江明熙回头看向乖乖坐在床上,盖着红盖头的沈小姐。
她说不要看。
小姐就真的老老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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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
“明明,你们在做什么?”小姐不安地问:“他怎么不说话了。”
“姑爷喝醉了,我扶他去其他房间休息。”江明熙说,“你今天自己睡。”
“好呀好呀。”红盖头下的声音顿时雀跃了起来,“你送完他就回来哦,我们一起睡。”
江明熙看着天真烂漫的沈小姐,又想叹气了。
太老实了,以后可怎么办啊。
真让人放心不下。
江明熙细细交代:“小姐,你怀了孩子,那是张家唯一的子嗣,他们会对你很好的,你以后不用害怕了。”
“可是我听说,姓张的会打老婆。”小姐怯生生地说:“他之前的老婆都是他打死的。”
江明熙笑了一下,目光看向红烛喜腊映照的屏风,平静地说:“放心,他以后再也不会打老婆了。”
江明熙又说:“小姐,等你生了孩子,不管别人怎么说,你一定要去上学,你很聪明,一定能考上大学。”
“你比我聪明一百倍!你才应该去读大学。”
提及上学,沈小姐声音顿时活泼多了,“之前都是我教你学习,现在我嫁给了有钱人,也能有钱供你上学了。”
她喜滋滋地说:“这样看来,嫁给这姓张的坏蛋,总算有件好事了。”
大学啊。
江明熙目光带上几分惆怅。
她上辈子没能上学。
这辈子大概也没可能了。
江明熙看着她的沈小姐,胸中有千言万语想要叮嘱她。
她想说,等我走了,你不要怕,也不要担心,要好好养胎。
她想说,我改名啦,以后不叫沈明明了,我叫江明熙。
重来一世,我想换个活法。此生这江川万里日月熙光,我都想一一看过。
她还想说,我会好好活,所以你也要好好活。
江明熙胸中有千言万语,万千不舍,最终汇成了一句话,“沈蔓歌,”她说:“就算我死了,你也要活下去。”
沈蔓歌怔住了。
她似乎觉察到一些不祥的讯号,这让她明显有些不安起来。
“明明,你在说什么呀。”她伸手刚碰到红盖头,就被一句冷冽的“你要是敢偷看,我这辈子都不理你了”给吓住了。
沈蔓歌收回手,嘟着嘴,不满的抱怨道:“姓张的都睡着了,我还盖着盖头有什么用。”
“有用。”隔着红盖头,沈蔓歌似乎听到了明明模糊地笑了一下,很不正经地同她开玩笑,“等我回来,我给你掀盖头,就像小时候那样。”
沈蔓歌立刻想起了小时候的过家家游戏,她扮演新娘,沈明明是新郎。
“好呀好呀。”她开心地说:“我等你回来。”
“沈蔓歌,我刚刚说的话,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
“嗯,听话。”
“好,我听话。”
听话的沈蔓歌呆呆坐了一个时辰,终于耐不住撩开了盖头,看到了满地的鲜血。
说好的要给她掀盖头的人,再也没回来。
她侠肝义胆的挚友成了臭名远扬的杀人犯。
张家悬赏十万大洋,买沈明明的性命。
2. 第二章
虽说杀了张楠是临时起意,但是在短时间里,江明熙已经想好了脱身的计划。
还好张楠酒后经常打死人,所以他现在喝醉了酒,身边也没伺候的下人,这倒方便了她脱身。
她随手把张楠的尸体丢进了门前的湖里。
鱼儿甩了几下尾巴,月光被打碎,尸体很快就沉了底。
上辈子在张家待了三年,江明熙对张宅的布局一清二楚。
趁着夜色,江明熙摸黑撬门进了张楠亡父的旧屋子,脱下染血的脏衣服,从里头翻出来一件旧衣服,套在了身上。
她又毫不犹豫地用刀削掉自己的长发。
江明熙上辈子逃出青楼后,混迹江湖了许多年,为了活命,在各个行当里摸爬滚打,也学了一些剃头理发的手艺。
她身量高,又学会了伪声技巧,上辈子女扮男装行走江湖,从没有被怀疑过。
自觉收拾得差不多了,江明熙就悄无声息离开了旧屋子,七拐八拐,摸到了一个护卫的死角处,翻墙逃出了张家,全程没有惊动任何人。
逃离张家只是第一步,现在的问题是,要如何出城。
首先,城里有宵禁,现在是没法出城了。
等到天亮了,张家人就会发现张楠已死,而消失的她嫌疑最大,城门口肯定会张贴她的通缉令,张家也会派人盯着,这种时候出城就是往枪口上撞。
江明熙思忖着。
想出城,要么,她得有清白可靠的路引,要么,就找个张家惹不起的大人物带她出去。
江明熙上辈子虽然没上过学,但是却爱看报纸。
她清楚记得,这几日,城中有个大人物路过,此时正下榻在县长府邸。
大人物叫楚望舒,出身于大名鼎鼎的楚家。
楚家是江南望族,最早可追溯到明朝,那时楚家人就在朝中做官了。后来改朝换代,到了清朝,楚家人依然在朝为官,最显赫的时候,还出过一个军机大臣。
等到了民国,楚家人立刻紧跟风向,又在总统府谋了个好差事。如今楚家依旧家业兴旺,是顶级门阀世家。
而楚望舒身为楚家这一代的嫡长子,未来的楚家掌门人,身份那真是贵不可言。
就连刚被她杀掉的城中首富张楠张老爷,在这位楚大少眼里,也不过是偏僻乡下的土财主,都没有和他说话的资格。
张家尚且如此,而像她这般下三滥的下流胚子,恐怕还没出现在楚大少身前,就被人拉下去乱枪打死罢。
那般谪仙般的人物,她也配肖想?
但是,蛇有蛇道,鼠有鼠道。
江明熙想的是,从楚大少这次随行的人下手,混进楚家出行的队伍,一同混出城。
只要能出城,从此就天高鸟飞,鱼入海流了。
江明熙上辈子当了一辈子贱种,人人轻贱她,人人把她踩进泥里。
她不服!
凭什么她机关算尽,步步为营,却依然被人当牛马牲畜?
凭什么有些人蠢笨如猪,却骑在她头上撒野?
重来一世,江明熙依然不服。
她依然要挣,要抢,要活出一个人样来!
江明熙深吸一口气,平了平上辈子的怨愤之气,重新开始思考接下来的计划。
就算是楚大少身边的人物,也不是她能轻松接近的。有道是宰相门前七品官。越是小鬼,越是难缠。
楚大少会在城中停留一周时间,如今还剩五天。
她还有时间从长计议。
夜明星稀,街上静悄悄的。附近院子里的狗大概是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开始狂吠。
江明熙打量了几眼四周,很快就有了主意。
她现在没有身份和路引,城中普通的客栈是住不得了。
如今能收容身份不明之人的,只有长春会了。
长春会,是一个遍布全国的秘密结社组织。因为是大江南北江湖人自发抱团组织的帮会,所以不在当地官署立案。
外地江湖人来本地,头一件事就是要去挂靠本地的长春会。没有拜会过本地长春会就想来混口饭吃的江湖人,那就是来砸饭碗的,是要被赶出去的。
她上辈子为了糊口,混进了不少民间秘密组织,其中就和长春会渊源颇深,此时正好可以利用一番。
江明熙依照着上辈子的记忆,猫着腰七拐八拐,很快就拐进了一个偏僻的小胡同里。
胡同尽头有个屋子,开着门,上书招牌“吉祥老店。”
门两旁则挂着“仕宦行台,安寓客商”八个大字。
不过,这吉祥老店虽是打着客栈的旗号,却从不对外营业。
因为这是本地长春会的据点,称之为“生意下处”,黑话则叫“窑”。
江明熙一撩衣摆,跨进屋门,还没开口,柜台后的伙计看了她一眼,立刻说,“不好意思,这位客官,我们客栈没有闲房。”
江明熙对伙计拱手笑了笑,压低了嗓音,故意用外地口音说道:“俺来打走马穴儿,特来窑里拜见会长。”
听他说的是黑话,伙计顿时明白了,这原来也是个江湖老合。外地江湖人挂靠本地长春会是老规矩了。
既然是自己人,那么客栈自然有闲房了。
伙计一边和这人对切口黑话,一边纳罕,在心里泛起了嘀咕。
眼前这位,浑身上下都写满了古怪。
不过,江湖人都有自己的秘密。窑里规矩森严,打听客人的事,那就是砸别人吃饭的行当,是犯行规的大忌。
所以伙计麻溜的就给新客人办理了入住。
等这人上了楼,伙计马上关门,停止营业。
他做贼一样悄悄溜去了里屋,对半眯着眼睛打盹的掌柜小声道:“来了个老合,是个老荣,要来拜码头。”
这也是黑话。老合指懂规矩的江湖人,老荣则是小偷的意思。
赵掌柜睁开眼,“说说。”
伙计就把自己看出来的蹊跷一一道来。
“他说他是走马穴儿的,我一听就知道是假话,他脸皮嫩,不是经受过风吹日晒的。”
“身上的绸缎衣服也不是他自个儿的。原主人又矮又胖,偏他却是瘦削的高个儿,衣服挂在他身上松松垮垮的。”
伙计又把两个人的对话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然后感慨道:“他虽然身量高,约摸五尺有余,但是年纪却不大,脸庞还带着一些青涩稚气,可是说起话来却老练极了,浑像一个几十年的老江湖,这可不就见了鬼么!”
赵掌柜思索了一小会儿,似有所悟,又谨慎地问:“他长得如何?”
“是个美男子。”伙计说:“眉清目秀的,认真打扮一下,说是富家公子都有人信。”
赵掌柜眼中顿时精光大作。
“他不是老荣。”他捋了捋山羊胡,一脸凝重道:“是雁尾子,还是个掌穴儿的。”
见伙计似懂非懂的样子,赵掌柜就主动给他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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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蛋子科普起来。
何谓雁尾子?
即出自江湖“风”“马”“雁”“雀”四大骗术门中的“雁”门。
赵掌柜一脸敬畏,声音都下意识放轻了许多,“这雁门和别门不同,是专设套儿骗有钱人的,可是有钱人哪能那么好骗?所以雁门掌穴儿的第一个就得模样好,第二个得博学多才。第三个嘛,就是得能说会道了。”
伙计听了撇撇嘴,不以为然道:“连我都哄不过去,看来他也不是多厉害的骗子。”
赵掌柜忍不住扇了这小子脑袋一巴掌,“蹿念子!”(黑话:蠢货。)
“你都说他说话老练了,怎么可能会露出这么明显的破绽?这明摆着也是他行骗的手段!你要是能看透了,你也不必在我店里当个小伙计了。”
赵掌柜没好气地推了伙计一下,“去去去,忙你的去。甭管他是老荣还是雁尾子,只要都是江湖老合,那么他自然就会守店里的规矩,至于旁的他干什么营生,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赵掌柜在心里腹诽,也就是个新瓜蛋子才会对个吃黑饭的大惊小怪。
什么是江湖人?那自然是三教九流蛇鼠一窝。而且黑的白的,哪能分得那么清楚?
就好比那庙会上变戏法的、卖药的、看相的江湖人,不也都是骗子么!
看伙计还一脸不开窍,赵掌柜也真怕这小子不长眼坏了规矩,就又耐心提点了他一句,“你机灵点,这两天尽快领他去拜码头,他做成了生意,也不会亏待你。这也是窑里的老规矩了。”
伙计顿时眼睛亮了起来。
什么骗不骗偷不偷的,瞬间被他丢在脑后,此时满心期待这位雁尾子能多骗几个冤大头。
......
终于暂时有了个落脚的地方。
江明熙关上客房门,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了,疲惫也在一瞬间涌了上来。
短时间内杀人抛尸又连夜潜逃,可累死她了。
江明熙几乎是一步步挪到了床前,迎面而来就是一股引人作呕的酸臭味儿。
所谓的床,就是硬木板上铺了一层干枯的稻草,稻草边缘支棱着尖锐的断茬,刺透了床单。
至于床单和被子么,早已辨不出原色,皱巴巴的像被狠狠揉搓过的腌菜叶子,灰败,油腻,布满了可疑的污渍。
这样的床铺上,自然少不了臭虫。
江明熙随意扫了一眼,就发现了三四只臭虫。
江明熙脸色不变,强打精神,耐着性子一一挑出来臭虫踩死。
在确认没有漏网之鱼后,她脱下外衣,就这么躺上了床。
床很臭,很脏,但是绝不是江明熙睡过的最差的床。
她上辈子落魄的时候,和乞丐抢食,死人坟堆里、脏污泥坑里都睡过,还挤过四十人的大通铺,如今单人单间单床,已经是很高规格的待遇了。
窗外静悄悄的。
清泠泠的月光照在江明熙床边。
她伸出手掌,将高不可攀的月色掌在手中。
身下臭床又冷又硬的,床帐上的污渍斑斑。
她收掌为拳,将收拢的月色压在脑后。
她想,她不会永远这么落魄。
重来一世,她不是要继续受穷挨饿的。
总有一天,她也要住进洋房,每天睡在柔软干净的雕花大床上,再也不必担心明天吃什么穿什么。
她这种下三滥的贱人,偏不认命,非要跻身上流。
3. 第三章
鸡叫了。
东方刚翻了鱼肚白,吉祥老店里突然吵闹开了。
盖因城门封了,那些需要出城做外卖的江湖人就只能无奈回了客栈。
然后整个客栈的江湖人就知道了一件震惊全县的大新闻。
昨夜,朗陵县的首富,张家的掌门人在新婚洞房里,被匪徒一刀割喉,心脏捅碎,喜事变丧事。
有人唏嘘道:“可怜的新娘子,刚嫁过去,盖头都没掀,夫君就惨死了,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活哟。”
也有人说:“她有什么可怜的,刚结婚就克死了夫君,她啊,就是个丧门星!”
不过,大家谈论最多的还是凶手。
“没想到啊,这凶手竟是个女的。”
“谁说不是呢。”有人看着张贴的通缉令附和道:“看这小娘子模样俊俏,没成想竟然却是杀人不眨眼的凶徒。”
“张家悬赏十万大洋!娘的,老子十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谁要是能抓到这沈明明,就赚大发了!以后天天牛肉面,顿顿高粱酒。”
还有人抱怨:“城门封了,张家发了狠,直接从步兵衙门那里拉来了几百号丘八(大兵)查人,闲杂人等一律不得出城。”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可怜我们这些老实本分的生意人,受了她连累,连生意都做不得了。”
如此吵闹的动静,江明熙就算睡得再沉,也要吵醒了。
江明熙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下了床。
梳洗后,她对着镜子用碳粉描眉。
说来也怪。
当她还是个叫沈明明的小丫鬟时,容貌只称得上清秀,可是当她改名为江明熙,剪了短发、描粗了眉毛、扮起男儿来,竟然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剑眉星目美男子。
可见这世道对男子的容貌要求是很低的。
江明熙慢悠悠下楼的时候,楼下正在争相传阅她的通缉令。
她看了一眼通缉令上的画像,毫不惊讶的发现上面画了一个细眉小眼的婉约女子。
想用这种失真画像缉凶,那就是异想天开。
洋人的照相机拍的相片,那才叫栩栩如生呐。
江明熙突然发现,她好像从没照过相片。
毕竟最便宜的一张照片都要好几块大洋,以现在的物价,都够买几十斤猪肉了。
所以哪怕她最有钱的时候,也从没想过要去照相。
有个江湖人正在绘声绘色讲述昨晚发生的一切,就像他们亲眼看到了一样。
江明熙自觉有趣,兴味盎然听了一会儿。
在那些人的述说中,她活脱脱是个青面獠牙凶神恶煞的女魔头,就差茹毛饮血了。
虽然丑了点,但是听起来威风赫赫,江明熙自觉不赖。
偏有人唱反调,“张老爷我也见过,是个壮汉,她一个小女子如何能杀得了他?想必是她是以美色勾引了张老爷,再......”
他露出淫邪的笑容,说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淫词荤话。
江明熙懒得听,反正左右都是那几句。
从来都是如此,一个行当,一桩案子,只要有女的,那么立刻就变得引人遐想了,成为了好汉们绝好的下酒菜。
江明熙也不生气。
实在是上辈子听了太多恶心话,比这恶心都有。
那时还有人嘲笑她,“你都不要脸的麽,怎么跟只哈巴狗似的,见谁都摇尾巴。”
当时江明熙就在心里想,都当狗了,还要什么脸?脸能换几个钱?脸能让她吃饱肚子吗?
江明熙不再凑热闹,径直走到柜台前。
伙计也正伸长了耳朵听热闹,她敲了敲柜台,他才醒过神。
不等她开口,他就主动说,他一大早就去拜会了本地的高会长,高会长明天上午有空。
萧大少只在本地停留五天,过了今天还有四天,江明熙心急如焚,却也不能催,以免露出马角。
她知道不能把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为了和萧大少搭上线,除了在长春会这边下功夫外,她也要找找其他路子。
江明熙从口袋里摸出来一枚崭新的银元,笑着推给了伙计,当做介绍费。
伙计对着光一看,是前清的银元,而不是新政府铸的新币,顿时喜笑颜开,对江明熙更加殷勤。
“好了!不要说了,积点口德吧!”
江明熙从沉思中回神,一抬眼,就见一个带着瓜皮帽,穿着黑马褂的山羊胡男人从里屋走了出来。
倚着柜台的伙计顿时直起了身子,拘谨地叫了一声,“掌柜的。”
其他江湖人也纷纷招呼“老赵!”
赵掌柜也对众人拱手回礼,旋即叹息道:“这姑娘也是个可怜人儿,落在了张大善人手上,还不知道受了多少磋磨。”
□□的男人们表情一僵,表情都有些讪讪。
张大善人的慈悲,满城上下都是有口皆碑的。
他见不得穷人,所以满城的穷苦庄稼人几乎都成了张家的人。大善人心善,还把地分给了穷汉们种,还帮他们养儿养女,如何不能说是慈悲呢。
沉默过后,突然有人说了句:“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啊。”
赵掌柜笑呵呵地岔开话题:“乖乖,张家真是豪气,一下子悬赏十万大洋。”
提及钱,大家顿时就来了精神。开始纷纷畅想起如果他们抓到凶手领到赏钱要如何花用。
江明熙不语,静静地看着他们。
赵掌柜察觉到了江明熙的目光,向她的方向拱了拱手,和气的寒暄道:“江公子,昨夜睡得还成吧?”
江明熙离立刻笑道:“俺睡得很香。”
“我姓赵,叫赵喜生,您随他们叫我老赵就行。”赵喜生捋了捋山羊胡,笑眯眯地说:“您初来乍到,有什么欠缺的,尽管找店里的伙计。”
江明熙就先引他借一步说话,然后故作为难地说,她初来乍到想买几件合适的衣服,
赵喜生就热情地给她指点了城里几间估衣铺的位置。
江明熙有自己的考量,就又为难地表示,“如今街上都是老柴(警察)和海冷(大兵),俺又是外地人......”
话没说尽,但是赵喜生已经明白她的意思。
自古兵匪一家。平时无事的时候,城里的军警们都要变着法的盘剥敲诈,如今张老爷亡故,他们就更有理由了。像江公子这般底细不明的外地人,第一时间就会被他们找理由关进监狱。想出来?给家里写信,拿钱来赎吧。
赵喜生想了一下,“我看公子和我的体型也差不离,我这边还有几身不穿的旧衣服,您若不嫌弃的话......”
“您这是帮了我大忙,怎么会嫌弃呢!”江明熙喜出望外,恭恭敬敬地冲赵喜生拱手。
就这样,江明熙无需以身涉险,轻松地花钱从赵喜生那里买来了两身衣服,都是朴素的粗布长衫,穿出去也不扎眼。
只是如此一来,她的积蓄又极速缩水,只剩下30元了。
如今银贵铜贱,一银元约摸可以兑换1500文铜元,一斤肉差不多要250文上下。
她这点子银元,平时省着用,差不多能花个半年。
可是她现在想和楚大少搭上线,就必须要装阔气,那就要漫天撒钱了。
江明熙回房,脱下不合身的绸缎衣服,换上赵喜生的衣服,又溜溜达达的出门了。
街上诚如店里江湖人说的,到处是丘八在盘查行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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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的人即刻就会被扣下,等家人来赎。
还好江明熙机灵,一路上有惊无险,总算平安抵达了她的目的地——估衣铺。
不过不是赵喜生推荐她的,而是另一家估衣铺。
赵掌柜人厚道,推荐她这个外地人的估衣铺都是售价比较公道的。
而这家估衣铺,店里的衣服来路都不怎么干净,是小偷骗子们用来销赃的。
考虑到萧大少海外留学的背景,江明熙进店,就直奔卖西式衣服的架子。
甭管是哪家估衣铺,里面都是黑漆漆的。
这也是店主的小花招。盖因为估衣铺里都是二手衣服,免不了有大大小小的瑕疵。
像江明熙这样的老合,就算看不清,只凭摸也能摸出来好坏。
伙计热情地招呼:“客官,您眼光真好,这件大氅可是正宗的西洋货,原本定价六十五元,今日我们店还没开张,不吉利,就作价五十卖了!”
江明熙笑眯眯地开价:“这大衣顶多值五元钱。”
伙计一瞪眼,刚要叫屈,就听江明熙说:“分外库。”
这是一句估衣行的黑话,意为五元五角。
伙计顿时明白,这是来了同行了。那他们这点把戏就瞒不过这人。
这种大衣,是用小块的碎呢子拼凑而成的,巧手裁缝能做得让人看不出来缝,可是穿上几个月,缝的线就都开了,大衣也就不能穿了。
伙计暗暗咂舌,到底内行人,眼神就是毒辣,这件大衣老板定的最低价正是五元钱。
五元五角他也有的赚,当即就爽快同意了这个价钱。
江明熙又用一元钱淘换了一身衬衫和裤子,又让伙计搭了一条两毛钱的围巾,都是中看不中穿的西贝货。
掏钱的时候,她一阵肉疼,在心里嘀咕,到底是西洋款式的衣服,虽然质量不行,价格也比老式服装贵的多。
反正楚大少只在城里待几天,她穿这么一身也足够唬人了。
江明熙换好新衣服走出来时,伙计登时眼前一亮,屋里仿佛也跟着亮堂了许多。
许多国人穿洋人的服装总是别别扭扭的,含胸驼背,看的人也不得劲。
这位客人,方才穿着长衫,看起来也只是寻常。但是换上洋服,顿时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他昂首阔步,一点也不拘束,大方自然的仿佛他从小就这么穿似的,明明一身的二手的西贝货,这通身的气派却像要去赴宴的富家公子。
新鲜出炉的富家公子拿出来一件绸缎衣服要卖,同伙计锱铢必较的讨价还价起来。
看在她是内行的面子上,最终伙计给了她一个公道的价钱。
江明熙心满意足,也不担心张家会通过衣服顺藤摸瓜查到她。
盖因为如这般来路不明的衣服,估衣铺都会另找裁缝改装的。
拿着衣服要走的时候,外面来了个人,叫道:“伙计哎,你个衣裳是破个,我要退掉货。”
江明熙心中一动,脚步停下。
来人口音软糯,是标准的江南口音。
萧家便是有名的江南望族。
须知朗陵县是个偏僻闭塞的北方小城,人口成分简单,很少见南方人。
听到要退货,伙计顿时挂了脸,“这位客官,我们估衣行的规矩,向来是出门不管换,您当时买的时候没问题,回到家发现有问题了,这就不是我们的错了。”
这人立刻气的跳脚,“你店里暗得嘞,我刚刚么看清爽!”
江明熙打量着这人,看起来十几岁,衣着打扮也只是普通,估计是萧家的下人。
真是瞌睡遇到枕头。
她这边还在发愁要如何和萧大少搭上线,这人就自己撞上来了。
4. 第四章
眼见这两人吵了起来,江明熙迤迤然走过去插话道:“两位且停一停,这般争吵,也影响做生意。”
见伙计懊恼闭嘴了,她又看向犹不忿的小少年,她笑呵呵地说:“这位先生是第一次来估衣行买衣服吧,实在不是伙计故意坑害您,只是这行的规矩向来如此,您请想想,若是没这规矩,有那心思不纯的人,买了衣服故意弄破来碰瓷,店铺不就亏大了麽。”
迎着伙计鄙夷的目光,小少年涨红了脸,急道:“我勿是碰瓷的,格件衣裳是真当破的嗦嗦响!”
他还拿出衣服让江明熙看。
巧了,原来他也是买了个拼货大衣,只可惜这个裁缝手艺太差,买回去一上身就开线了,大衣顿时七零八碎的。
伙计接话道:“当然,我知道公子定是良善本分人,只是我们估衣行千百年的规矩向来是如此,不能唯独为您破例。”
少年顿时红了眼圈,也不做纠缠了,失魂落魄的抱着大衣就要走,江明熙突然开口道:“侬啊杭州格里长大的?”
听到正宗的杭州话,小少年立刻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侬也是杭州人?侬住哪块的?”
江明熙当然不是杭州人,也没去过杭州。但是她上辈子在估衣行卖过两个月衣服,老板和伙计都是杭州人,她听的多了,自然而然就学会了。
多年漂泊,江明熙早就熟练掌握了十几种不同的南北方言,每种方言都说的惟妙惟肖。
当时还有个穿长衫的先生惊呼她有语言天赋,应该当外交官。不过,当他发现江明熙是女子的时候,就想娶她做小妾了。
“我姆妈是杭州人,杭州麽,算是我半个老窝儿嘞,看侬吃亏,我心肝实在是挖煞煞痛唻。”
她冲小少年眨了眨眼,“侬先等记儿,我帮侬去搭个灵子,求伊啊好松动眼儿。”(你先等着,我帮你向他求情通融一下。)
他乡遇故知,故知还仗义得打算替他撑腰,小少年顿时来了精神,红着眼,没断奶的小奶猫一样眼巴巴的看着江明熙。
那边,估衣铺的伙计也是一头雾水。
一开始,这个南蛮子说的话虽然口音重,他还能听懂一些。直到这两人突然聊开,呜啦呜啦说起话来,他就一个字都听不懂了。
等到看江明熙走到柜台前,他顿时本能提高了警惕,小声用黑话问:“你们在搞什么名堂?”
江明熙也同样小声用黑话回了,翻译过来就是,他家主人是个硬茬子,你们惹不起。
萧竹就见两个人嘀咕了一会儿,那个伙计突然一改方才的疾言厉色不近人情,很好说话的同意退货了,还向他赔了不是。
萧竹攥着自己失而复得的二十元,晕晕乎乎的走出了估衣铺,突然想起来还没道谢,回头看向江明熙,却惊愕地瞪大了眼睛,到嘴的话也给忘了。
方才在屋里看不清,他现在才发现这位好心同乡通身的气派。
他肤色微黑,一双眼睛亮而有神,顾盼间有似有凛然神光,普通的驼色呢子大衣穿在他身上就是格外好看,衬得他英姿勃发,风流倜傥。
萧竹是家生子,从小在萧家长大,也炼就了一双利眼。
这位不知名姓的公子身上的衣服虽然材质普通,但是这一身行头下来也得一两百元了。
这年头,国人还是习惯穿长马褂,就算和洋人谈生意,也顶多入乡随俗在谈生意的时候穿着洋人的西装。
能在日常生活里习惯穿大衣、衬衫和裤子的,那必是已经习惯西式生活的人,比如华人华侨,再比如像他家少爷这般海外留学归来的博学之士。
所以,无论眼前这位小公子是哪种身份,都不是他一介奴仆能随意对待的。
萧竹脸色煞白,越想越害怕,后背即刻出了一层白毛汗。
他忙不迭的作揖赔罪:“方才是小的眼拙,言语间对公子多有疏忽冒犯,还请公子原谅则个。”
当然,这些话他是用杭州话说的,江明熙只是习惯性在脑海里翻译成她惯用的北方话。
看这位下人前后迥异的表现,她不禁诽腹道,这世道果真是先敬罗衣后敬人。
所以即便她囊中羞涩,也要花血本置办了这身行头。
想起打了水漂的六块大洋,她现在仍一阵肉痛。她当丫鬟时,一个月月钱也不过两元钱。
江明熙继续用杭州话同他套近乎,说大家都是老乡,出门在外本来就应该互帮互助,让他不必拘谨。
江明熙本就生了一张能说善道的巧嘴,眼前这人又是她好不容易等来的机缘,所以自然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很快就把萧竹哄得眉开眼笑,两个人也顺利交换了姓名,成了半个朋友。
……
萧竹直到回到少爷暂时借住的府邸时,还有些晕晕乎乎的,脸上带着朦胧的笑意。
叫萧管家萧正见了,就笑道:“侬个是拾着元宝嘞?”
萧竹抬头,脸上顿时绽放出灿烂的光彩来。
他哒哒跑到萧正身边,小嘴叭叭得,说他今天遇到的江公子多厉害多厉害。
“他跟我见过的公子哥都不一样,人顶好相,顶客气,交关见多识广,人情世故都懂透懂透……”
萧竹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尊重。而尊重他的那个人,竟然还是个体面人家的少爷。
这就格外让他受宠若惊,感动莫名了。
是以萧竹穷尽毕生所学,把所有的溢美之词都往江公子身上堆,说到最后,他人都有懊丧了,觉得自己笨嘴拙舌,形容不出来江公子万分之一的风采。
萧正却皱起了眉,他深知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善意。如萧竹所说,那是一个顶气派的公子哥,而萧竹不过是一个签了卖身契的奴仆,对方低头相交,投其欢喜,所图非小!
萧正冷眼看这小子傻乐的样子,冷不丁突然问:“他是不是还说,他门路多人脉广,侬新来乍到,缺啥个物事,尽管去寻他帮忙?”
萧竹吓了一跳,瞪大了眼睛,“您哪哈晓得的?”
江公子的确说过类似的话。
“个瘟孙!”萧正暴怒到兜头扇了他一巴掌,还不解气,又猛踹了他一脚,“你真是白瞎少爷给你取的好名字,侬就是只呆猪猡!等着,我这就去禀报少爷,把你撵出去!”
萧竹吓得哭都忘了,匍匐在地上,对着管家不断磕头,求他开恩。
萧正运了运气,冷声道:“把你们两个人讲闲话个事体,一五一十统统话拨我听,毛一点点隐瞒,不然休要怪我清理门户。”
萧竹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当下就竹筒倒豆子说了个一干二净。
待萧正听说,萧竹竟然真的拜托这个江公子去寻历史古迹古籍时,直接气笑了。
“大少爷已经闷闷不乐好几天了,我也是想帮大少爷分忧。”萧竹怯生生地小声替自己分辨,“我毛说自家身份,报个是假名字,更加毛提大少爷一个字,只话我平常无聊,想托他寻点个地方志,打发辰光。”
萧正冷笑一声,“还要侬话点啥,人家既然寻上门来,肯定早晓得侬个身份嘞,是来撞庙门格。”
萧竹吓了一跳,“县太爷拍胸脯说了会保密呀!”
“世上哪哈会有不透风个墙?”
萧正心里嘀咕:这两天县长自家都挖空心思想来巴结大少爷,吵得少爷头都痛煞,只好装病关门不见客。
要不是新得了件阴司货,还没搞清爽来历,要少爷翻县志查线索,谁耐烦跟他们啰嗦!
这个不晓得底细的江公子,天晓得是城里哪个派来的。这明摆着是塞铜钿塞不进,就转过来打我们底下人的主意,想套出少爷的喜好,好去拍马屁。
这回大少爷出门游学做学问,本意是低调点,轻装简行。可恨那些拍马屁的人,像苍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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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也赶不光,实在讨嫌煞!
萧正恨恨骂了一句,“偏僻乡下的土官儿土财主,也敢打萧家个主意,真当勿晓得天高地厚嘞。”
大少爷剑桥博士读出来,不晓得哪根筋搭牢,突然迷上了金石学,好好的总统府参谋不当,一天到夜跑到荒山野岭去挖阴司货,老爷夫人都气得病倒好几趟了。全家上下,只有老太爷顶支持大少爷,还讲大少爷这是抢救历史,给华夏子孙留根,是能名留青史的大事情。
萧正不懂啥青史不青史的,老实讲,他也不情愿大少爷去做啥总统府参谋,吃力煞!
萧家是千年传下来的书香门第,靠诗书立身,顶顶清贵的。总统府里都是些暴发户和大老粗,哪配让大少爷去劳心费力?
再说现在时局乱糟糟,几千年的皇帝都没了,天晓得这个总统能做几年?横竖政府像流水换来换去,萧家是铁打的老底子。大少爷只要安耽坐好,等新政府变着法子来请他就好了。
萧正看了眼萧竹可怜巴巴的蠢样,到底是从小看到大的孩子,他也不忍心真把他赶出去。
如今打也打过了,骂也骂过了,他还是要替他收拾烂摊子的。
“行了,这事儿也不必惊动大少爷了,等那人寻上门来,直接说他是骗子,轰走干净。”
萧竹唯唯诺诺应是。
脑海里又回忆起两人见面时的点点滴滴,心头又是沮丧又是伤心,还有一些隐隐约约的期盼。
他也不是那种对陌生人都掏心掏肺的性子,他向来对人的情绪很敏感。
他从江公子身上,没有感受到一丁点的轻贱和蔑视。他仿佛是真把他当成平等的人来看待的。
这样的江公子,真的是别有目的的骗子麽?
……
“江公子,你这新衣服真气派啊。”
江明熙刚踏入客栈大门,就被伙计殷勤恭维。
江明熙笑着同他寒暄了几句。
“江公子,你是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为什么这么说?”
“您一进门就在笑呢。”
江明熙后知后觉摸了摸自己上翘的嘴角,原来她这一路都是笑着回来的。
江明熙回到房间,关上门,静默了几秒,情不自禁长出了一口气。
她脱下大衣,衬衫和裤子,将它们挂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抚平每一条褶皱,心中感受到了一种沉甸甸的满足。
虽然这些只是西贝货。
但是,穿着它们,总会给人一种自己也变高档的错觉。
江明熙穿着里衣,放松地躺在床上,窃喜地抱着被子滚来滚去。
她总算是走了一回好运。
能这么轻易的就和萧家搭上线,实在是……太幸运了。
而且回来的路上,因为她这身衣服,盘查的行人士兵们都默契的忽略了她。
重来一次,一切好像都在越变越好。
她捂着嘴,不敢笑出声,生怕被那冥冥之中的神明发现了她正在偏离的命运。
江明熙望着天花板,眼神迷离,仿佛已经看到了一个与前世迥异不同的光明璀璨的未来。
这一世,她没有被卖进青楼,只要出了城,再想法子骗个新户籍,她就是个清清白白的良民了。
她会很多技能,很容易找到新工作。
攒点钱后,她就去考大学。
大学她想念外语系,将来就算当不了外交官,也可以和洋人做生意,最差也能混个洋人翻译。
江明熙上辈子从不信神,重生一次,却开始对神鬼之事半信半疑了。
她想,如果真的有神明的话,您既然给了我重来一次的机会,就保佑我,赐给我一点点好运吧。
这辈子,只求神明赐福给她,让她付出十倍的努力能有一成回报。
她从来要的不多。
她真的不贪心。
5. 第五章
江明熙在心里盘算着,要如何给萧竹交差。
萧竹说萧大少想要地方志,乍一看似乎是很宽泛很容易达成的目标。
但是正是因为宽泛,所以更难完成。
江明熙上辈子爱看报纸。萧大少身为国内鼎鼎有名的豪门贵公子,向来是所有报纸的宠儿,大事小事都能在报纸上占据个版面。
所以她知道,萧大少从洋人的学校里拿了个博士,回国后又先后拜入了好几个国学大师门下,是个学贯中西的博学大家。
她一个只能看点报纸的半文盲,要如何在浩如烟淼的地方志中准确找出来能打动他的书?
所以江明熙根本没打算给萧大少找书。
因为她有了个更好的选择。
上辈子,朗陵县曾经发生过这么一桩惨案。
有个人逛庙会时买了一些安神用的龙骨,过几天煎药的时候,竟然发现龙骨上有一些古怪的符号。他就把这件事当做稀奇事随口告诉了自己邻居。
第二天,这个人就在家里暴毙,凶手自然是他的邻居。
两年后,凶手被逮捕归案,才真相大白。原来竟然是那个龙骨为受害者引来了杀身之祸。
龙骨上的奇怪符号,是一种古汉字,来源于传说中的商朝,学界将其命名为甲骨文,是很有历史价值的文物。
江明熙当时知道这件事时,人都傻了,心痛得直抽抽。
因为她之前逛庙会的时候,也在药摊处见过这种有字的龙骨,她当时还觉得这种是残次品,会影响药效,所以向来不买的。
重来一世,江明熙当然不会放过这次的机缘。
朗陵县每个月十五都会举办两天的庙会。这也是朗陵县每个月里最热闹的时候,不光是城里人,十里八村的人都会来赶集。
算算时间,上辈子那个受害者就是在这个月的庙会上买到有字的龙骨。
那个卖龙骨的,便是附近村子里的老农,每个月都会在庙会上摆摊,卖一些药材、土特产之类的东西。
出门前,江明熙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换上了阔气的行头。
穿这身衣服逛庙会,那就是行走的肥羊,肯定要被狠狠宰一刀的。但是穿普通的衣服,有被士兵拦路查户籍的风险。
江明熙只能自我安慰到,她现在出点血,回头千百倍从萧大少那里赚回来。
萧大少那么有钱,手指缝里稍微漏出来一些,就足够她发家致富了。
……
在庙会的前一个路口处,江明熙就停下了脚步,皱起了眉。
太安静了。
她记忆里的庙会绝没有这么安静。
看相算卦卖药之类的文生意安安静静也就罢了,变戏法杂耍唱戏之类的武生意可是需要锣鼓喧天大声吆喝的,隔了一条街的行人都能听到热闹。
江明熙心脏就提了起来。
迎面走来一个推着烧饼车的小贩,一脸垂头丧气,江明熙连忙问:“小哥,你怎么回来了,庙会结束了吗?”
“没结束,但是也开不下去了。最近治安不好,王家满城缉凶,各位大人就说要加税。上午那会儿,我还没开张,治安局就来加收治安费,今天一天,这局那局就来了三趟,收了我三次费。”
小贩满脸愁苦,“今天街上都是大兵,人心惶惶的,也没多少人逛庙会,我这赚的还没赔的多。”
江明熙沉默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来两枚铜元,“给我个烧饼。”
“好嘞。”小贩脸上挤出了一个笑模样,却没多少热气,一双眼睛木木呆呆的,他麻利地用草纸包出来了两个烧饼。
江明熙又问:“卖药的老黄头还在不在?”
小贩叹了口气,枯井般的眼睛里似乎有水光一闪而逝,“老黄头交不起治安费,兵长扣了他的摊子,我走之前,老黄头还在跪着求兵长开恩。”
他咬了咬牙,似恐惧,又似自我鼓劲般小声嘀咕道:“再熬几天,只要抓到那个杀了张老爷的女匪,我们就有好日子过了。”
江明熙望着小贩弓着腰拉车的蹒跚背影,心中有股气横冲直撞,却找不到出口。
是她的错吗?因为她杀了张楠?
上辈子,庙会如常举办,没有这么多杂七杂八的税,小贩应当卖光了最后一个烧饼,老黄头也早就收摊回家,自然不必下跪哀求。
也是在同一天,小丫鬟沈明明遍体鳞伤躺在床上,沈小姐以命相逼,才请来了一个看牲畜的蒙古大夫。大夫检查完她的身体,惊讶的说她内脏没事,只是断了右臂和三根肋骨,还能活。
“你倒是命硬。”那个半吊子大夫叹了口气,仿佛洞察到了她此后一生的命运般悲悯地开口道:“有时候死了,反而是一种解脱。”
后来的岁月里,被张楠抓着头发撞墙时,被卖入青楼时,被人当面骂下九流的贱种时,饿到吃雪充饥时,发着烧孤身躺在乱葬岗里时……江明熙无数次想死。
可是她又无数次地熬了下来。
她自己都说不清,活下去的动力是什么。
她也没有很想活。但是死了的话,又很不甘心,仿佛自己认输了似的。
于是,江明熙无数次的对自己说,熬一熬,忍一忍,以后会好的。
只要遇到一个好官。
只要少交点税。
只要不打仗了。
只要不生病。
只要她再努力一点找个新工作。
只要……
就像卖烧饼的小贩,江明熙也曾经用那么多个“只要”来催眠自己。
那些个“只要”里,有实现的吗?
有的。
她很努力。
普通努力不够,那就双倍努力。
她也的确换了一个又一个工作。
可是她依然很穷。
因为——
只要她依然遵循庄家的游戏规则,那么她就永远无法翻身。
因为——
这场赌局,不论输赢,庄家通吃一切。
皇帝退位了,可是那套规则依然还在运行。
在没有皇帝的新世界里,依然是旧世界的肉食者制定规则,暴力者畅通无阻,卑鄙者应有尽有。
而温柔的、善良的、诚实的、勤恳的、质朴的……那些沈明明们心目中最为明亮的一些东西,在那绝对的、残忍的、血腥的、足以支配一切的暴力面前,软弱不堪,一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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溃。
每当肉食者的屠刀落下,就能收割一大片草芥。等到来年,又会生出来新的草芥。
他们就是这样生生不息的贱种。
可是啊。
江明熙想。
难道只有穷人会死吗?
死亡,大概是世界上唯一平等的存在了。
所以,沈明明死了。
江明熙举起了刀。
……
庙会现在是一片冷酷的肃杀。
变戏法的男人交完管理费,瞄了一眼不远处游街示众的老黄头,脸上闪过一丝不落忍。
收钱的大兵立刻冷笑道:“怎么,同情他?那你替他交钱不就得了。”
变戏法的男人顿时静若寒蝉,缩头缩脑地跑走了。
老黄头仍跪在地上。
他被人扒掉了衣服,赤裸着胸膛,双手反捆在背后。
他已经很老了。
皱巴巴的肉贴着骨头,像一枚被人吮干净的枣核,根根分明的肋骨上,是几道新鲜的鞭痕。
他头已经磕破了,额头上鼓起青紫的肿块,蜿蜒的血流混着眼泪和鼻涕,糊满了整张脸。
有人走了过来。
鞋跟哒哒敲击地面。
鞋面锃亮,反射出来的光晃花了老黄头的眼。
“老头儿,你都半截身子埋土的年纪了,还要那么多钱做什么?这样,现在把钱交了,我就既往不咎,饶了你这次。”
老黄头瞪大眼睛,看着那双鞋子。
这可真是一双好鞋啊,是好牛皮做的长靴,镀银马刺闪闪发亮。
“我得给我的小四儿买双好鞋。”老黄头含糊着说,血堵在气管里呼噜噜响,“我已经打好了棺材,买好了寿衣,就差一双鞋了。”
“啪!”
鞭子落下,刀一样割开了干瘪的皮肉,老黄头儿抽搐着向前踉跄了一下。
“你死了儿子就可以不交税了?我告诉你,别说你儿子死了,就算你死了,你也得交税!”
老黄头絮絮叨叨的,似乎说了许多话。
他说,大儿和二儿都被洋人杀了,老婆病死了,三女难产死了,最后的四儿,勤劳孝顺,强壮能干,是他最后的指望……
“啪!”
又一道鞭子抽了下去。
穿着漂亮马靴的大人哪有耐心听一个穷困老农絮絮叨叨的废话?
老黄头终于倒了下去,
红肿的额头敲击地面,溅出来的热血糊住了老黄头的眼睛。
他眨着眼睛,努力想要看清那双漂亮靴子,喉咙里含着血,声音也染上血,剖开喉咙钻了出来,“我让他给我买烧饼,路上碰到了狗咬人,四儿不知道那是张老爷的狗,就拿起石头砸死了,张老爷就让我儿给他的狗偿命……”
“老东西,你少装疯卖傻,再不交税老子扒了你的皮!”
鞭子雨点般落了下来。
老黄头烂泥状的摊在地上,翻开的皮肉抽搐着、蠕动着,像一条又一条趴在他身上吸血的虫子。
“你说我为啥要吃烧饼啊?我都这把年纪了,还馋嘴,真不知羞……”
他木愣愣地说:“该死的是我啊。”
6. 第六章
老黄头就要死了。
在场所有人都对此心照不宣。
有人闭上了眼睛不忍看,有人愤怒的瞪大眼睛咬牙切齿,有人浑身哆嗦地数出买命钱。
也有很多人在笑。
他们哄笑着,对着老黄头指指点点,像看到了一只滑稽的老狗。
他们说:
“这老头儿疯了吧。为了点儿钱,连命都不要了。”
“喂,老头儿,你儿子托生在你家,活着也是受罪,下辈子托生到有钱人家享不完的福。”
“砍了他的头,扒了他的皮,看谁还敢抗税不交!”
空气里有白浪翻滚。
毒辣的太阳灼烤着大地,也煎烤着趴在地上的老人。
如果不是他的身体还在缓慢的起伏,他看起来就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鞭子抽在他身上,绿头苍蝇们飞了起来,又舍不得飞远,黑压压的烟雾状绕着老人的身体盘旋。
拿鞭子的人影扭曲着拉长,拉长,吞掉了老黄头的身体。
江明熙想,简直像老故事里的鬼怪张开了血盆大口。
老黄头似乎还在有气无力地叨咕着什么事,距离太远,江明熙听不清,但是也大概能猜到。
左右不过是苛捐杂税、家破人亡之类的事,这些事千篇一律,老生常谈,多到都让江明熙感到厌烦了。
所以,她上辈子就明白了。
这世道是不给穷人活路的。
无论她多努力,无论她多驯服,无论她多善良本分,都是没用的。
羊的温驯,只会激发捕食者更加野蛮的兽性。
江明熙凝望着趴在地上的老黄头,冷静的想,这是个陌生人。上辈子,她在老黄头的摊子上买过几次龙骨。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他不是沈蔓歌。
她和沈蔓歌一起长大,虽是主仆,却情如姐妹。
她愿意为沈蔓歌豁出命,也愿意为她冲动一回,哪怕这让她成为了被通缉的杀人犯,她也不后悔。
因为上辈子,沈蔓歌正是这么做的。
没错,老黄头很悲惨。
但是,在这广袤的神州大地,比老黄头更悲惨的人遍地都是。他能活到这个年纪再死,已经是一种幸运了。
可是,龙骨就在老黄头手里。
江明熙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笑了,笑容苦涩,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释然。
她就知道。
她怎么可能会突然运气那么好。
原来是在这里等着她啊。
从来都是这样。
命运赏她残屑,却要她投以骨血。
宪兵队长气喘吁吁地放下鞭子,咳出一口浓痰,吐到了老黄头稀疏的白发上。
“妈的,这样都不死,老家伙命真硬。”
江明熙突然动了。
她迈开脚步,向前走去,一开始不疾不徐,然后越走越快。
一如昨夜,她攥着刀走向了张楠。
也一如那无数个日日夜夜,她孤身走向了战争、洪水、饥荒和死亡。
......
最先发现那个小少爷的,是个变戏法的江湖人。
他长了一脸麻子,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麻,久而久之他自己都叫自己老麻了。
老麻诧异地看着小少爷,就像看到了一只鹤飞入了野狗群。
小少爷看起来年纪不大,身材清瘦纤长,穿着那种挂在西洋百货大楼里的高档驼色大衣,笔挺的衬衫就像他的人生一样没有一丝皱褶。
他走起路也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闲庭信步,如平稳掠过湖光山色的轻风,带着一种赏心悦目的静谧从容。
他越走越快,衣摆翻飞,好似轻盈的白鹤,悠然漫步在沼泽泥潭。
只看他闲适风流的姿态,看他笔直的背,看他那引而不发、如剑锋利的骄傲眉眼,就知道他一定来自于一个和在场所有人截然相反的世界。
他一定有个体面富裕的出身,被整个家族如珠似宝的养大,从小到大遇到的全是好人,所走的路也皆是坦途。
很快,宪兵们也发现了这只不怕死地向他们走来的白鹤。
一道又一道狰狞的目光向小少爷射去。
老麻的心也随之提了起来,担心里混杂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幸灾乐祸。
这样金尊玉贵的小少爷,从小被人捧在手心里,何曾见过这样的威势?
他在心里想,他肯定会被吓哭,说不定还会尿裤子。
一个脸上带疤的宪兵皮笑肉不笑地凑近,他故意把腰间的盒子炮撞得哗啦响:“呦呵?这是谁家没拴住的小少爷啊?跑俺们这脏地界儿来干啥?你这身细皮嫩肉的,可经不起磕碰。”
小少爷冷冷瞥了他一眼,又扬起昂扬星眸扫了一圈其他凶神恶煞的兵痞,语出惊人道:“让方凤台滚出来见我!”
老麻尚在迷糊“方凤台”是谁,拦路的兵痞眼珠子瞪得溜圆,仿佛听见了天大的笑话,猛地踏前一步,唾沫星子都快喷到小少爷脸上:“操!哪来的小野种?县太爷的名儿也是你叫的?还……还‘滚出来’?你脖子上有几颗脑袋?!”
大清的皇帝退位了五年,但是朗陵城的“皇帝”还在。
一股战栗电流从老麻脊梁骨上窜了出来,他瞠目结舌,鼻息也跟着粗重湍急起来。
那些耀武扬威的宪兵,以及抽鞭子的宪兵队长,是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啊!
他们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让在场所有下九流家破人亡。
因为他们握着枪,那么就自然成为了支配在场所有庶民命运的主人。
可是,即便是像老麻这样的睁眼瞎也知道,在县太爷眼里,宪兵老爷们也不过是听话的狗而已。
现在,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不客气的直呼县长大人的名字,并不客气的要县太爷“滚出来”......
老麻大脑已经被吓成了一团浆糊,他糊涂极了,暂时无法想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他只是睁大眼睛,激动又渴盼地看着那个小少爷。
说点什么吧!
——你既然敢直呼县太爷的名讳!
老麻憋着一股气,在大脑因此晕眩之际,他终于听到了小少爷清凌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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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个乡瓜头儿,手底下个人也上勿来台面。”
这口音听起来也怪,不是当地口音,老麻听的半懂半不懂的。
就见这小少爷抬脚径直向前走,就跟眼前的兵痞不存在一般。
被当空气的兵痞一张黑脸膛“腾”地涨成了猪肝色,他“呸!”地一口浓痰啐在脚边黄土地上,唾沫星子飞溅,蒲扇般的大手“啪”地就按在了腰间的盒子炮皮套上,手背上青筋暴起,瞪着一双牛眼吼道:“站住!小兔崽子!耳朵塞驴毛了?!我叫你站住听见没?!”
那团在老麻胸腔里鼓动着的情绪,瞬间冷却下来。
老麻沮丧的想,不管这个小少爷有什么依仗,也只是肉胎凡躯。
小少爷却看也不看兵痞一眼,他骄矜地挑高下巴,自顾自地说:“我叫大哥同大总统讲一声,朗陵县今年考评垫底好了。”
老麻愣住了。
拦路的兵痞愣住了。
一同愣怔住的,还有站在死狗状的老黄头跟前握着鞭子的宪兵队长。
对于生活在朗陵县的所有人而言,县长方凤台就是他们的天,是主宰所有人性命的土皇帝。
而大总统,那就是近乎神话传说里的人物了。
直到现在,朗陵县仍然有算命的信誓旦旦地说,大总统身上有龙气,是真龙天子,承载着要终结乱世的天命。
而在这个小子嘴里,大总统仿佛是他可以随口吩咐的人似的。
“我滴个亲娘哎!”
兵痞眼珠子瞪得溜圆,足足愣了好几息。
紧接着,他猛地回过神来,刚才按着枪的手猛地松开,转而用力一拍自己大腿,爆发出震天响的、带着浓痰黏连感的狂笑,“哈哈哈!你们听听!这小鳖羔子说啥胡话?!他大哥?!跟大总统‘讲一声’?!哈哈哈!哎呦俺滴个老天爷啊!”
他指着小少爷,对旁边同样傻眼的同伴嚷嚷,唾沫横飞:“瞅瞅这熊样儿!毛还没长齐吧?怕不是得了失心疯!他大哥?他大哥是玉皇大帝座下的弼马温啊?还是阎王爷炕头的烧火棍?!还‘讲一声’?俺看你是屎壳郎打喷嚏——满嘴喷粪!还考评垫底?你当你是谁啊?!”
老麻也彻底心灰意冷。
他还真以为这小少爷有什么依仗。
真是的,他都这把年纪了,怎么还会期待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
钦差微服私访、王孙体察民情,这是只有话本里才有桥段,现实生活里可没有这种好事。
老麻木然地看着那个天真孱弱的小少爷。
这么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崽子,弄死他不比弄死一只鸡难。
拦路的兵痞笑够了,用脏兮兮的袖子胡乱抹了把脸,把笑出来的眼泪鼻涕都蹭在袖子上,一只蒲扇般的大手带着汗臭和油腥味儿,像拎一只不听话的鸡崽子似的,又快又狠地就朝小少爷那细溜溜的脖颈子抓去,“滚你奶奶个腿儿的疯话!跟俺走!局子里凉快地方多,够你醒醒脑子!回头让你那‘能和大总统说话的大哥’揣着现大洋来领人!少一个子儿,你就在号子里过年吧!”
老麻面无表情地低头,重新变成泥胎木偶。
7. 第七章
忽然,老麻听到了一声响亮的破空声。
旋即是一道痛苦的哀嚎声。
老麻惊愕抬头,就见那个兵痞捂着自己血淋淋的手背,连声哀嚎。
而宪兵队长胡老爷攥着鞭子,指着抱着手哀嚎的大兵,脸色是老麻从没见过的阴沉,“白痴!你真是昏了头了!”
可是当他转眼看向站在一旁矜贵的小少爷,脸色瞬间多云转晴,硬生生挤出来一个笑模样。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老麻目不转睛的看着胡老爷的脸。
就像突然披上了人皮的恶鬼,那野蛮兽性的脸,突然生出来一种奇怪的扭捏神态,拙劣地开始模仿人类。
白鹤一样的小少爷冷淡地看着这一幕,那张养尊处优的脸蛋上没有任何惊诧与恐惧,只有一种早该如此的坦然和笃定。
胡老爷用温柔可亲到让老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声音谄媚说道:“小少爷,让您受惊了,我这兄弟是个没见识的大老粗,我已经替您教训过他了。”
小少爷诧异地脱口而出道:“你怎么晓得我姓......”
他及时噤声,脸上浮现了明晃晃的懊恼之色,然后生硬地岔开话题道:“啥个小少爷!我都快18岁的人嘞。”
胡德全迷惑了几秒,又听到这欲盖弥彰的回答,突然反应了过来。
小少爷......萧少爷!
他眼中瞬间精光大作。
没错了,他姓萧,一定是出自杭州的那个萧家!
前不久,胡德全知道了一个重要的消息——县里来了一个贵客。
贵客是轻装简行,悄悄进城的。方县长甚至直接让出了自己的府邸,还下了大力气封锁这个消息。
这种隐秘,胡德全本不应该知道的。
巧的是,胡德全老婆的娘家妹妹嫁给了方县长的司机,所以他也因此得知了一些别人不知道的内幕。
比如,借住在方县长府邸的贵客手眼通天,贵不可言,就连县长都要极力奉承巴结。
娘家妹妹还咂舌,“听我家那口子说,大老爷(方县长)就差把那个公子哥当祖宗给供起来了,结果人家还不领情,三番两次让大老爷吃闭门羹。”
那么这个贵客究竟是谁?
这件事就连方县长的司机都不知道。
但是,娘家妹妹却提供给了他们一个很关键的信息。
“贵客的仆人都操着江南口音呢。”
那么,贵客的身份贯籍就呼之欲出了。
江南自古便是富庶之地,世家大族往往在本地经营数十代,底蕴之深厚,常人很难想象。
如今国朝初立,各个方面都需要用钱,就连大总统都要巴结讨好江南世家,方县长如此重视也不足为奇了。
胡德全之前还一直发愁要如何越过方县长在贵客跟前露脸,没想到贵客就自己撞上门来了!
一口江南口音,又姓萧,完全不把方县长放在眼里,提及大总统也是稀疏平常的语气,再加上这一身简装也掩盖不住的卓尔不群的华贵气质,眼前这位必定是杭州萧家的嫡亲少爷!
胡德全刚激动了几息,旋即又想起萧家少爷方才气势汹汹的质问,满心的火热兜头就被浇了一桶冰水。
他知道,像这种手眼通天的大人物,捏死他们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他暂时还不知道方县长是哪里得罪了贵客,所以接下来更要小心回话。
“是是是,是我眼拙,您看起来老成持重,在家里想必定是威严的兄长。”胡德全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大少爷?”
“那是我阿哥。”萧家少爷说:“我在家中行二。”
胡德全立刻弓着腰,殷勤叫了一声:“二少爷。”
“这畜生不懂事冒犯了您,罪无可恕!”
他板着脸,就像话本里的青天大老爷一样正气凛然刚正不阿,他抽出腰间的配枪,干脆利落地上膛,“我一枪崩了他,给您出气!”
捂着伤手的宪兵人都吓傻了。
事到如今,他那颗愚笨的脑袋也总算意识到自己惹了不该惹的人。
迎着长官犹如看死人般冰冷的眼睛,他突然打了个激灵,瞬间想明白了一些事。
“求二少爷开恩,求二少爷饶命!是俺猪肉蒙了心!您大人有大量,饶我一次吧!”
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像没有痛觉般拿头用力撞地,几下就磕了个头破血流,血流如注,脑袋肿成了葫芦。
萧家二少爷惊恐地后退了一步,“好了好了,你快起来吧!”
他又看向了凶神恶煞的胡德全,气恼地说:“你不要开枪,我又没说要杀了他。”
胡德全得意地想,过关了。
到底是小崽子,年轻面嫩,简单做做戏就能就能糊弄他了。
胡德全麻利收回手枪,对磕头的宪兵大声说道:“看在二少爷的面子上,今天就饶了你一命,还不快谢恩。”
“谢谢二少爷宽宏大量!”宪兵并没有起身,继续用力磕头,“怦怦”的沉闷声里,震得大地仿佛都在颤动。
短短几息后,他就磕晕了过去。
胡德全挥了挥手,示意手下人把这没脑子的蠢货拖下去,酝酿许久的恭维话已经涌到了嘴边,却被二少爷打断了。
“我不理解。”萧家小少爷扫了一眼不远处躺在血泊里的老人,昂扬星眸里浮现了一种清澈的诧异和愤怒,“你们为什么总是一言不合就喊打喊杀,为什么不能坐下来好好讲道理呢?”
好好讲道理?
胡德全有些啼笑皆非。
他看着萧家天真的小少爷,心中闪过一丝隐秘的嫉妒。
显而易见,他来自于一个更有秩序的文明世界。
在那个文明世界里,人人都讲道理,人人都很体面,人人都有教养。
他就是在这样光明灿烂的世界里出生,并一步一步地成长为悠然从容的模样。
所以,当他突然误入这个由暴力支配的蛮荒世界时,也毫无惧色,只觉诧异。
他当然不理解他所看到的一切。
胡德全在心里冷笑。
就像......就像人类无法理解为什么野狗会为了一块骨头咬死同类。
是无法理解。
也是不想理解。
天真?
不。
这是傲慢。
可是,这种傲慢与狂妄,也是胡德全无比熟悉的。
这是上位者的特权。
他们借由无法理解同为人类的下位者,成功昭示了一种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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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力。
胡德全挤出来一个委屈巴巴的笑容,“二少爷,不是我不想讲道理,其实看老人家伤成这样,我这心里也在滴血。实在是上面铁令如山,收不上来税,我们老父母也没法跟上面的交差啊。”
鬼话连篇,江明熙想,不过也没必要驳斥他。
她又不是真的要为民做主的青天大老爷。
她已经成功扮演了萧家二少爷,此时应该见好就收,该去买龙骨了。
龙骨就在距离她十几米外的摊子上,正被一个兵痞看管。
“好鞋……”“我的四儿……”“小四儿,爹对不起你……”
身后,老黄头的有气无力的呻吟着,断断续续的,似乎随时就会断气,可是却又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
命真硬啊。
江明熙想。
穷人命硬并不是什么好事。以后会有吃不完的苦,受不完的罪。
干干脆脆的死了不就好了么。
也就不必惹她心烦了。
因为她长时间的沉默,胡德全开始小心翼翼地抬眼偷看她的脸色,嘴角谄媚的笑容几乎挂不住了。
他试探性地问道:“二少爷?”
快去要走龙骨。
理由她都想好了,就说是她失眠,需要龙骨安神。
她再敲打一番,给宪兵队长几个胆子也不敢出去乱嚷嚷,这件事就圆满结束了。
“你少拿这种话来糊弄我。”
江明熙听到自己的声音响起, “当初是你们说,推翻皇帝后,百姓就能过上好日子了,你们答应过……你们许诺过的!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穷苦人家的儿女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跟着你们上战场!”
“如今国朝新立,没有了皇帝,你们说人人生而自由平等……那么!为什么还要变本加厉盘剥百姓?为什么总有交不完的税?为什么你们要如此卑鄙无耻贪婪下流?为什么不能给百姓们一条活路?”
她的声音越来越尖锐,一种庞大的,酝酿许久的愤怒在她胸腔里盘旋,在五脏六腑横冲直撞。
这愤怒如此滂湃,如此恒久,已经在她的身体里累积了两辈子几十年的时光,此时她才猛然惊觉,这是一股多么庞大的力量,以至于不能在此刻全部释放,只能像泄洪一般,轻轻开一个小口。
所以江明熙的最后一个问题声音放的很轻,她问宪兵队长,问方县长,也是在问神州大地上的那些肉食者们——
“你们为什么要把好好的人逼成鬼?”
——涓涓细流之后,是雷霆万钧的狂怒。
胡德全的脸颊褪去了最后一丝血色。
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彻底消失了,脸色白得像见了鬼,从他颤抖的瞳孔里,江明熙的确看到了一只狰狞的恶鬼。
他仓皇失措地跪下,语无伦次为自己辩白,他绞尽脑汁,找了无数个借口,他说他也是在给大老爷办事,他是身不由己无可奈何……他看起来情真意切极了。
但——
江明熙不在乎。
她只是上前,灵巧地从他裤腰带里抽出配枪,在他惊恐万分的目光里,把冰冷又火热的枪/口对上了他的脑袋。
“咔嗒”一声,手/枪上膛。
“现在,脱鞋。”
她冷酷地说。
8. 第八章
天要黑了。
泥泞脏臭的黄土地,红艳艳的血,还有那嗡嗡叫着的烦人绿头苍蝇,都在老黄头眼里蒙上了一层灰色。
他的太阳快落山了。
老黄头想。
于是,四儿来了。
他的好四儿,勤劳踏实,十里八村出了名的能干小伙子,此时满脸是血,满眼是泪地看着他,“爹,我的鞋呢?”
老婆子也来了。
她已经死了十三年了,但是依然像生前那样絮叨,“是啊,老头子,你得给小四儿买双好鞋,他才好上路,你不知道,阴间的鬼差和阳间的官人们一样,都势利的很,小四儿穿的破破烂烂的,下辈子就要被投入畜生道,给人当牛做马......”
老婆子说的对。
老黄头儿深以为然。
太阳还不能落山。
他得给他的四儿买双好鞋。
到时候,四儿把新鞋孝敬给鬼差老爷,鬼差老爷就能给四儿安排一个好去处了。
四儿托生到他家,受苦受累了一辈子,下辈子也该享享福了。
老黄头努力喘气,身体像破了个大洞,无论吸进去多少气都会漏出去。有什么温暖的、泉水一样的东西正在缓缓离开他的身体。
他感受到身体越来越冰冷,沉重,就连蠕动一根手指都做不到。
四儿......
我可怜的四儿......
爹没用,对不起你,你临走了,就连一双好鞋都给不了你......
太阳落山了。
但是月亮又升了起来。
月光皎洁,一闪一闪,晃花了老黄头的眼。
他糊涂的想,原来阴间也有月亮吗?
“你要的鞋,给你了。”
声音好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
老黄头费力地眨了下眼睛,才发现,哪里有月亮,这分明是一双好鞋。
上好的牛皮鞋面光洁如新,镀银马刺银光闪烁。
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鞋子。
这双鞋一定可以让阴差老爷们满意!
老黄头身体里突然又有了一点力气。
他蠕动着,向那双完美无瑕的鞋子伸出了手,在指尖即将碰到鞋面的下一刻,他停住了。
他突然想起来。
这双鞋是有主人的。
这是胡老爷的鞋。
全县都知道,得罪了胡老爷的人,全家不得超生。
黄老头瞬间坦然了。
他全家都死光了,没什么好怕了。
所以他心满意足地抓住了牛皮鞋面,光洁的鞋面立刻多了几个混着泥的血手印。
老黄头已经看不清了。
他只是有些遗憾。
早知道今天就要死了......早知道今天会死......他应该......应该去杀了张楠那头畜生!
人临死的时候,会说些什么?
有人哭,有人喊妈,有人痛苦得说不出话,而老黄头,他在骂。
他在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张善人张老爷,他诅咒张家家破人亡满门死绝死后遭地狱烈火焚身永世不得超生。
江明熙沉默几秒钟,然后附下身,轻声说:“张楠已经死了。”
老黄头的咒骂声骤然消失了。
他费力地抬起头,一双浑浊的眼睛,空茫茫地落在江明熙的脸上。
于是,江明熙身体又前倾了几分,在老人破风箱般急促的喘息声里,她用轻到近乎耳语的声音说:“我亲手杀了他,先是捅穿了心脏,然后割断了脖子,他死的很痛苦。”
那双苍老眸子瞬间有了焦点,绽放出明亮的华彩。
老黄头用力看着江明熙的脸,渐渐的,他的眼神变得奇异起来,目光缓缓上移,最后停留在了她的头顶,濒死的目光竟然折射出一种意味深长的若有所思。
江明熙突然心中一紧。
她听老人说,人临死前会看到一些平时看不到的东西。
她重生这件事,本来就是很神异莫测的事情。
“你也吃尽了苦。”老人含糊着说,泪眼里浮现了一种近乎悲怆的怜悯,他咳出了一口血,接下来的话就清晰多了,“你的......福气在后头......我看着你......会请满天神佛保佑你......”
老黄头剧烈喘着气,攥着漂亮马靴的手背迸出了狰狞的青筋,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但是他仍在说话,用近乎耳语的虚弱呻/吟声,用最后一口气,告诉了江明熙一个他隐瞒许久的秘密。
他说,村后头的山,早上,沿着太阳的方向走,树林里有个山洞,山洞里有个湖泊,经常会冲上来龙骨,还有一些怪模怪样的青色碎片。
老黄头死了。
他趴在腥臭泥泞的黄土地上,趴在自己的血上,攥着崭新的鞋子,嘴角残留了一丝心满意足的笑容。
江明熙缓缓伸手,帮他阖上双眼,静默几息后,她站了起来,看向一旁被她五花大绑着、光着脚跪在地上胡德全。
不过是跪了一小会儿,胡德全浑身的肥肉就在发抖,发现江明熙投来的冷寂目光,他惊慌失措地大叫道:“我真没想杀了他!我不是故意的!”
江明熙握着枪柄,一步步向他走进。
胡德全发了疯般挣扎,对着四周的手下歇斯底里大喊,“你们都傻愣着干什么!快来救我!”
被他目光扫过的兵痞们踌躇着上前,又被同伴拉了一下,悄悄使了个眼色。
他们可不会忘记,胡队长之前是如何对这个二少爷点头哈腰的。
一个连胡队长都要小心巴结的人物,可不是他们这种大头兵可以得罪得起的。
于是胡德全只能趴在地上,蛆一样蠕动着逃离。
“不要杀我!我知道错了!您大人有大量饶我一次吧!我愿意花一万、不!十万大洋买命!”
江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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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他的时候,闻到了一股清晰的尿骚味。
她没有看他。
她只是径直走到老黄头的摊子前,将所有龙骨都仔细包在了布里。
然后,江明熙才转身看向了傻乎乎瘫软在尿里的胡德全。
“不要拿走他的鞋,再给他一具好棺材。”她说:“把他和他的妻儿们埋在一起。”
胡德全愣了下,瞬间明白了这句话的潜在含义,绝处逢生之下他喜极而泣。
“好好好!我一定给他打一具最好的棺材,给他和他儿子最好的寿衣......还有鞋!谢谢萧少爷开恩!”
江明熙深吸一口气。
她攥紧手里的枪,指节用力到都有点疼了。
胸腔里的那股气又蛰伏了起来,那么巨大的一股力量,此时却只能蜷缩成一小团,硌得她五脏六腑都在疼。
她强撑着,把这场戏演完,用尽全身力气挤出来一句虚弱无比的话,“再有下次,我一枪崩了你。”
江明熙转身,将胡德全涕泪交加的狂喜颂恩声甩在了身后。
龙骨到手了,戏演完了,骗子该退场了。
但是——
在江明熙的必经之路上,跪着一个又一个人。
他们睁着泪眼,孺慕地看着她,像委屈的孩子终于找到了父母。
他们说。
“老天爷有眼,终于有青天大老爷为我们做主了!”
“贵人,贵人,胡德全抢走了我父母的药钱......”
“胡老狗糟蹋了我女儿......”
“二少爷,县太爷他......”
江明熙突然很累。
那团气还硌在她的胸口,让她说不出来话。
她疲惫的想,这些不公,你们和我说也没用啊。
她不是话本里惩恶扬善的青天大老爷,也做不了除暴安良的义士。
她只是一个骗子。
她这个骗子,其实并没有为老黄头做什么。
那双鞋,是从胡德全身上扒下来的。
杀张楠,也是出于自身的仇怨。
她更不会帮黄老头杀了胡德全。
就在刚刚,她还顺走了黄老头的龙骨,没有给钱。
所以,黄老头为什么要把那么值钱的秘密,告诉她呢?
江明熙深吸一口气,抬头看着青天白日,阳光浓烈,刺得她眼睛渐渐有了水意。
所以啊。
从来没有什么青天大老爷。
也从来没有邪不压正。
站在这里的,只是一个被通缉的杀人犯。
她在上辈子辛苦几十年,都没能为自己求一个公道。
因此,这辈子,她不再期待别人给的公道了。
江明熙低头,看向了手里从胡德全那里顺来的枪,枪身流畅精致,寒光凛冽,是一把好枪。
刀和枪,都是杀人的凶器。
这便是她这辈子的公道。
9. 第九章
天亮了。
又一天过去了。
江明熙拿着龙骨,一大早就出了门。
她依然穿着自己重金买的满身行头,只是这一次,她不再镇定,心中多了许多忐忑。
她昨天在庙会上大闹了一场,这张脸已经在宪兵队和许多百姓那里挂上号了。
果然,她刚拐了个弯,就撞上了一队正在盘查行人的宪兵。
为首的宪兵抬眼看到江明熙,便是一愣,目光在她的衣服上停留了几息,满眼狐疑,“二少爷?”
江明熙自然知道他为何会这种表情。
因为大人物不可能连续两天都穿同一件衣服。
江明熙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她狼狈地捂着脸,指头缝下的皮肤浮现了羞赧的红晕,她压低声音,色厉内荏道:“记住,你今天没见过我!”
宪兵目光扫过她扣错纽扣的衬衫,笔挺的布料皱巴巴的,上面还残留着一些红色的胭脂痕迹,他瞬间恍然大悟,露出了一个男人都懂的会意笑容,“是是是,小的今天没见过你。”
等二少爷走远了,宪兵还在和同伴调笑,“不知道昨天在哪个窑姐儿那里过的夜,到底是年纪小,脸皮薄。”
一路上躲躲闪闪,江明熙终于来到了估衣铺。
她这次还是来买衣服的。
还是那个道理,她这次去用龙骨去敲萧大少的门,自然不能继续穿同一件衣服。
掏钱的时候,江明熙忍不住对陌不相识的萧大少生出了些怨怼情绪。
就他们有钱人破规矩多,害她又平白扔出去了好几块大洋。
她等会儿一定要好好敲一笔。
换上新衣服的江明熙依着萧竹给的地址,来到了一处幽静的别院处。
这里应当是县长的私宅,环境清幽。
江明熙敲门,很快就来了一个老仆开门,在听到她说明来意后,老仆就请她进去喝茶,他这就派人去叫萧竹。
......
萧竹听到县长的下人通传有个江公子来拜会时,愣了下,管家萧正就冷笑开了,“昨日子刚碰头,今朝就寻上门来,倒是殷勤得很。也就你个呆子,才相信他没别样心思。”
萧竹低着头,默默不语。
萧管家又说:“这个事体你别管嘞,直接拿他轰走好嘞。”
萧竹却抬起头,有点倔强地说:“我要去......我还是觉着江公子毛像坏人。”
这下可把萧正气的不轻。
“好好好,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你走!我再管你我就是只狗!”
......
江明熙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萧竹终于来了。
见面第一眼,江明熙就敏锐察觉到了萧竹的情绪不太对。
他眼圈泛红,神情郁郁,看着她的目光有很明显的抵触情绪。
江明熙心中一沉,面上却不动声色,只是用亲切又不显得过分热络的语气笑着打趣道:“冒昧打扰嘞。实在是我昨日子得了个好宝贝,想着你一定欢喜,就给你送来嘞。”
萧竹神情却有点勉强,“不晓得江公子带来了什么书?”
“不是书。”江明熙笑着说:“我带来了比地方志更有意思的物事。”
她本想卖个关子,却见萧竹突然抬眼看了他一眼,目光中竟然含着一丝幽怨的愤恨,他硬邦邦地说:“不用了,我还有事体,就不多招待了,江公子请回吧。”
这竟然是直接下了逐客令!
江明熙心中警铃大作,明白一定是有她不知道的变数发生了。
眼下,必须立刻打消萧竹对她的芥蒂!
江明熙脸上也露出了有些委屈的神色,“你这是哪里受气嘞,来我这里泄火?我是想着,你我同乡本就应该互相照应,为此还千辛万苦帮你寻着点甲骨文,既然你不是那么想的,那我就告辞嘞。”
说完,她起身欲走,然后果不其然就被萧竹拦住了。
他一改刚才的冷淡,惊愕眼神中是藏不了的热切,连声追问:“你是说甲骨文?真当假当?你是从哪里寻着的?”
江明熙在心里暗笑,上钩了,面上却冷冷淡淡地说道:“你不是有事吗?我就不打扰你了。”
这下,换成萧竹急了。
他涨红了脸,又作楫又说了一箩筐好话,才总算哄得江公子重新坐回椅子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随意递给了他,“喏,你检查看看,是不是甲骨文?”
江明熙怕丢,也怕损坏,就用布把甲骨文里里外外包了十几层,最后更是打了个死结。
这下可难为了萧正。
他耐着性子,满头大汗的拆包袱时,打从门外又进来了一个人。
江明熙转头看去,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儿,留着那种老学究式的长胡子。
他穿的马褂看起来只是寻常,但是江明熙眼睛毒,又在估衣行待过,所以一眼就看出来他身上的料子是正宗的苏州宋棉,这可是六年前在南京的“南洋劝业会”(注①)上获得金银质奖章的名贵布料。
江明熙心中纳闷,她只记得报纸上有说萧大少去游学,没听说他还带了亲爹啊?
老头儿一进来,就用不客气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江明熙。
这种眼神江明熙上辈子看到过很多次。
那是看垃圾的眼神。
江明熙眯了眯眼睛,就见萧竹瞬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战战兢兢地喊道:“萧管家,倷哪哈来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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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这样名贵的布料的人,却只是伺候萧家的高级仆人。
尽管早就知道萧家富庶,但是还是超乎了江明熙的想象力。
萧管家也不搭理萧竹,他先是皱了皱鼻子,又用手在鼻子前扇了扇风,仿佛闻到了什么臭不可闻的脏东西似的,直接指着江明熙说道:“拿他轰出去。”
从他身后立刻窜出来几个孔武有力的健扑,狞笑着向江明熙逼近。
江明熙沉下脸,看向萧竹,“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萧竹也惊呆了,他急切地解释道:“萧管家,江公子真当不是骗子......”
“这还不是骗子?”萧管家鄙夷地用眼尾夹了一眼江明熙,冷笑道:“身上一股子穷酸味,一个破落户,跑到我们这里招摇撞骗来了,你们快点把他丢出去,他身上臭煞嘞。”
穷酸味。
臭煞嘞。
萧家管家的话好像一巴掌,狠狠把江明熙从一场美梦里扇醒。
她身上的大衣是花了六元钱新买的,比上一件大衣还贵了一元钱。
她新买了衬衫和裤子,花了她两元钱,店伙计拍着胸脯给她保证,说这一身是从海港那里流传过来的正宗西洋货。
为了这次见面,她甚至还冒险去了澡堂子,花了两毛钱,把自己从头到尾仔细洗了一遍,还用了香胰子。
她还模仿了上辈子在高档饭店打杂时见过的公子哥们的言行举止。
她以为,她这辈子总算能活出来个人样了。
可是......
尽管她做了这么多努力,萧府的管家依然只需要闻一下,就能识破她所有的伪装。
穷酸味是什么味?很臭?
是一种只在穷人身上腌入味的臭味吗?
江明熙不知道。
江明熙只是收敛了所有表情,用力挥开抓向她的手,冷声说:“不用你们丢,我自己走。”
然后她倔强地挑高了下巴,挺胸抬头,昂首阔步地迈出大门。
......
望着江公子离开的背影,萧竹再也忍不住了,有些委屈地说:“萧爷爷,您哪哈讲瞎话,他身上一点都毛臭,还香喷喷格。”
“说你呆你还不信,他虽然装出一副大家公子的样子,身上却是便宜香料格味道,衣裳闻起来还有股子陈年霉味道,你再看看他鞋底有烂泥,衣袖同裤脚管都有毛边,手上还都是粗茧......这种招摇撞骗的骗子我见多嘞!”
萧正恨铁不成钢地用手指用力戳了下萧竹的脑袋,“你啊,好好学着点吧!”
萧竹睁大眼睛,直接听傻了。
半响,他突然叫了起来,“坏了,他的物事没拿走!”
10. 第十章
江明熙走出去没多久,心头猛地一沉——龙骨忘拿了!
她狠狠一拳砸在树干上,火辣辣的痛感直钻心窝,却也像一盆冷水,瞬间浇熄了沸腾的怒火。她暗骂一声,齿缝间挤出几个脏字。
说来可笑。
上辈子,被人鄙夷唾弃、当狗戏弄、打得遍体鳞伤的日子还少吗?和那些比起来,萧家管家今日那点刻薄,简直算得上“斯文”了。偏偏是这“斯文”的冷言冷语,竟让她气昏了头,连千辛万苦弄来的龙骨都忘了!
江明熙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苦涩的自嘲。
终究是……飘了。
上辈子被作践得太久,这辈子被人捧着叫了几声“江公子”“江先生”,就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她这种下三滥的贱命,竟也妄想有张体面脸皮了。
所以萧府管家一个轻蔑的眼神,轻飘飘的几句怪话,就瞬间将她拉回了煎熬的前世。
她被前世情绪挟裹,才做出了这样不理智的举动。
事情已经发生了,再懊恼也无益。
江明熙现在唯一庆幸的是,她当时只拿了几块龙骨投石问路,剩下的龙骨还在她身上,所以这次总体来说损失不大。
不过算上她前期为此投资的行头花费以及浪费的时间精力,江明熙还是感受到了一股肉痛。
江明熙在心里暗暗对萧大少记上了一笔,仆随正主,仆人且如此势利,他本人肯定也是个喜欢捧高踩低的势利眼,报纸上还夸他冰清玉洁有风骨,呸!都是狗屁!
她咬牙暗忖,若有来日,定要百倍奉还。
不过眼下最当紧的,还是要思考如何离城。
既然萧大少这条线行不通,那么她就要换个路子了。
于是,江明熙理所当然想到了长春会。
朗陵城的长春会在本地发展了近百年了,清朝那会儿,还和反清复明的白莲教牵扯颇深。如果能得到他们的帮助......
江明熙开始思考,自己有什么能打动本地长春会的筹码。
老黄头的秘密遗产?是她出城后安身立命、读书创业的根本,不到山穷水尽,绝不能亮。
江明熙苦思无果,决定先去拜会一下本地长春会的高会长,再见机行事。
她本来就和客栈的伙计约好了今天去拜见高会长。
此时不由庆幸,还好她从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江明熙回到客栈时,伙计明显松了口气,“江公子,你可算回来了,小的等得心焦啊。”
江明熙歉意一笑:“想着要去拜见高会长,特意去换了身行头。”
她语气自然,仿佛真是为了体面。
伙计不禁在心里暗暗咋舌。昨天他穿的衣服已经够气派了,今天又买了一身更气派的衣服,简直像月历牌上摩登贵公子活过来了似的。
不愧是掌穴儿的雁尾子,这副模样真是没得挑,真真儿的人样子。
只是……穿成这样赴宴是风光,去拜码头?伙计心里咯噔一下,不合规矩啊!
这位江公子也是老江湖了,怎会犯这种忌讳?
想起掌柜的事先叮嘱,伙计把溜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挤出更殷勤的笑容:“您要是妥当了,咱这就动身?”
江明熙目光掠过门外,似在留意什么,随即摇头:“劳您再稍待片刻,我上楼收拾点东西,马上下来。”
说完便转身上楼。
望着那挺拔却略显匆忙的背影消失在楼梯转角,伙计撇了撇嘴,心里嘀咕:“事儿真多!拜码头还磨磨蹭蹭的,太阳都爬到头顶了,难不成让高会长干等着你?”
正腹诽间,一阵杂沓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沉重地踏在店门前的青石板上。
脚步声散乱却有力,一听便知人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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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对不住您呐,小店今儿客满……”伙计懒洋洋倚着柜台,眼皮都没抬全,拖着长腔应付。
话刚出口一半,他猛地抬头,看清来人,魂儿差点吓飞,一个激灵从柜台后弹了起来,腰弯成了虾米:
“胡……胡老爷!您老安好!” 他脸上瞬间堆满谄媚,手脚麻利地绕出柜台,“哎哟喂,什么仙风把您给吹来了?您快请坐,小的这就给您沏壶好茶!”
“免了。” 胡德全板着一张肥硕的肉脸,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像探照灯似的在店里来回扫视,声音冰冷,“你们掌柜的呢?”
伙计心头发紧,赔着万分小心:“掌柜的……掌柜的外头办事去了!小的这就差人去寻他回来?”
“哼,不必。”
胡德全收回目光,落在伙计脸上,带着审视的意味,慢悠悠道,“问你也是一样。最近……店里可收留过什么来路不明、行迹可疑的生人?”
伙计心头猛地一抽,几乎立刻想到了前夜入住的江公子——外地口音,神神秘秘,可不就是“来路不明”!
可那一块大洋的好处费还在怀里焐着,伙计硬着头皮,脸上挤出十二分的无辜:“胡老爷,瞧您说的!我们可是本分买卖人,正经客栈,哪敢收留那些不清不楚、没根没底的人呐?”
胡德全从鼻子里挤出一声冷笑,脸上的肥肉随之抖动,眼中射出的凶光像刀子,剐得伙计后背瞬间沁出一层白毛汗。
“少跟我这打马虎眼!” 胡德全猛地提高声调,唾沫星子几乎喷到伙计脸上,“你们店里什么牛鬼蛇神,老子门儿清!平日里懒得管,那是给你们脸!如今张老爷无辜横死,凶手一日不落网,这事儿,就没完!” 他猛地一挥手,声音斩钉截铁:
“给我搜!”
话音未落,他身后那十几个如狼似虎的兵痞已如潮水般凶猛地涌了进来!
11. 第十一章
很快,楼上传来一声急促的呼喊:“头儿!有人跳窗跑了!”
“追!放跑了老子扒了你们的皮!” 胡德全脸上的狞笑瞬间冻结,化作一片暴戾的阴云。
他猛地扭过头,凶神恶煞地看向面无人色两股战战的的伙计,不等他继续逼问,魂飞魄散的伙计就语无伦次地竹筒倒豆子般全招了。
“姓江……江明川……” 胡德全咀嚼着这个名字,肥厚的嘴唇无声地翕动,琢磨着这个名字。
杀害张善人的是个女匪,还是是新娘子的陪嫁丫鬟。
而伙计口中的江明川,却是个高大轩昂的“公子哥”。
乍看风马牛不相及。
但——这正是关键!
胡德全心头那点模糊的怀疑此刻豁然开朗。
他早就觉得蹊跷,沈明明一个孱弱的妇道人家,哪来的杀人抛尸的狠劲和力气?所以必定有帮凶!不,是主谋!
沈明明就是颗棋子,这“江明川”才是幕后那只操纵一切的黑手!
他越想越觉得合理,一股嗜血的兴奋在胸腔里翻涌。
只要能抓到江明川,张家的十万大洋就是他的了!
胡德全抬起眼皮,那目光沉甸甸地压在伙计身上,嘴角咧开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慈祥笑容:“乖孩子,会画画吗?”
伙计吓得涕泪横流,牙齿咯咯作响:“不……不会……小的真不会……”
“不会?不打紧。”胡德全的声音放得更柔,“等下啊,你把那江明川的样貌、高矮胖瘦、脸上有啥记号、穿的啥衣裳……给我一五一十,仔仔细细地告诉画师。只要画得像,抓着了人……”
他故意拖长调子,阴森森地补充,“老爷我就大发慈悲,饶了你们窝藏要犯的死罪!”
……
江明熙趴在滚烫的房顶瓦片上,身体死死地贴着凹凸不平的碎瓦,仿佛要嵌进去一般。
豆大的汗珠沿着眉骨滚落,猝不及防地砸进眼睛里,刺得她猛地一闭眼,酸涩的痛感瞬间弥漫开来。
她死死咬住下唇,连呼吸都压到了极限。胸腔里的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的野兔,在疯狂撞击着胸骨。那沉闷而剧烈的“咚咚”声在她耳中如同擂鼓,她甚至疑心会被人听到。
终于!
一阵杂沓沉重的脚步声从客栈里涌出,伴随着胡德全的呵斥声,十几个凶神恶煞的兵痞沿着小巷追了出去,声音渐渐远去,消失在巷口。
江明熙紧绷的神经骤然一松,几乎虚脱。
她深吸一口气,强撑着酸麻的身体,小心翼翼地扒着瓦片边缘,足尖在墙缝间精准地找到几个着力点,猫一样轻巧落地,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江明熙警惕地扫视四周,确认再无危险,这才猫着腰,悄无声息地溜出了小巷。
---
一冲出逼仄的小巷,喧闹的人声、刺鼻的气味、灼热的阳光瞬间将江明熙吞没。
朗陵城的主街正值一天中最繁忙的午后,人流如织,车马喧阗。小贩的吆喝、黄包车的铃铛、孩童的嬉闹汇成一片嘈杂的海洋。
这本是最好的掩护,但此刻却让江明熙心惊肉跳。
盖因为她现在身上的这套衣服!
本来是为了和萧家搭上线才换上的西洋衣服,此时却让她成为了整条街上最显眼的存在。
哪怕在整个朗陵县,穿洋装的人都屈指可数!
江明熙当机立断,迅速跑到一个黄包车那边,扔给了他一块大洋,“带我去最近的估衣铺,快!”
估衣铺不远,不一会儿就到了。
江明熙跳下车,冲进店铺里,看也不看,一把扯下来几件衣服,又扔给了伙计两块大洋,“不用找了!”
去内间换衣服时,她才察觉到自己的衬衫后背都湿透了。
换上新衣服后,江明熙再走在街道上就一点也不出挑了。
她努力按捺住狂奔的冲动,将步伐调整得急促却不失章法,让自己看起来只是一个赶路的普通行人。
现在是白天,她还能在街上蒙混过去。
等到了晚上,夜深人静,街上到处是巡逻的士兵,离开了长春会的庇护,她又能藏在哪里?
而且要不了多久,街上就会重新张贴新的通缉令。
店铺伙计又不是沈蔓歌,他肯定会一五一十向官兵供述自己的长相和特征。
所以这次她的通缉令上,再也不会有那么失真的画像了。
不能出城,又没有住的地方,身上的盘缠只剩下十几元……她还能坚持多久?
想到这里,哪怕是江明熙一向心志坚定,也突生一种走投无路的颓丧。
难道,这就是她这一世的结局了吗?
前一世也是这样。
她步步为营,机关算尽,殚精竭虑,虽然短暂富贵过,可是很快又被打回了原型,继续过着朝不保夕的穷苦日子。
最后,她重病缠身,一个好心的妓女妹妹借给了她半间屋子,让她不至于在野地里等死。
这就是她上辈子的结局。
重来一世,她以为老天爷开眼了,她总算能过上一回好日子了。
结果,还是一如前世。
为什么。
为什么啊!
她只是想活的像个人!
这并不是什么奢侈的愿望吧?
那么多权贵人家草菅人命、欺男霸女、胡作非为,却能一生顺意寿终正寝。报应?话本里的笑话。
江明熙自认自己并不算坏人。
当然……她害过人,但是她从不害好人。她也骗过人,但她从不骗好人和穷人。
她很聪明,也很勤奋,自然也能吃苦,她用自己的手脚工作赚钱,自食其力,吃的是杂粮饭,赚的是血汗钱。
不是都说苦心人天不负吗?
那么……
为何?
为何苍天负她?!
为何草菅人命的坏蛋们都能活的好好的,她这样的人,就是不能活下去?
“前面穿蓝褂子的!给老子站住!”
江明熙面无表情的抬头,十几米开外,有盘查行人的三个大兵,其中一人正指着她的方向。
“过来,接受检查!”
江明熙缓缓抚摸着兜里冰凉的机器,这是杀人的凶器,是顶级的暴力……也是她这辈子的公道。
她突然冷静了下来。
既然无论怎么挣扎都是相同结局。
既然这世道真的不给穷人一丁点活路。
既然苍天真的负她。
——她也绝不认输。
凭什么张楠胡德全之流的狗东西都能安泰活着,她这样自食其力的人却不能活?
她上辈子不服,这辈子依然不服。
所以,就算把她一万次的打倒,她也依然要再一万零一次站起来。
江明熙低着头,缩着脖子,一副很胆怯畏缩的样子,慢吞吞地走了过去。
她挤出讨好的笑,“兵爷,我是正经的良民啊,我真的没犯事……”
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周遭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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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盘查的大兵有三个人,其中有两个就坐在不远处的茶摊里喝偷懒,只有这个老实人被推出来进行排查。
“少废话,你住哪儿的?甲长是谁?身份户籍呢?”
排查的大兵比她矮一头,偏瘦,盒子炮松松垮垮挂在腰间。
江明熙瑟缩着,哆哆嗦嗦地把手伸进兜里,“哦,身份户籍,带了,带了,我这就拿……奇怪,在哪里呢……”
她的声音带着恰到好处的惶恐,身体却不着痕迹地、非常自然地挪动了几步,大兵也不自觉的跟着他挪动,终于两个人一起走到了撑着茶摊遮阳棚的木桩后。
木桩处还有旁边一个卖竹筐的小摊堆叠的货物。
是一个绝佳的视线死角。
正好可以将她的身影同喝茶的两个大兵隔离开。
矮个子士兵毫无察觉,只觉得这高个子“蓝褂子”磨蹭得让人火大:“妈的,快点!磨蹭什……”
他最后一个“么”字卡在了喉咙里,眼珠子瞬间瞪得溜圆,惊恐地盯着从江明熙衣兜里缓缓抽出的东西——不是身份纸片,而是黑洞洞的枪口。
江明熙脸上所有的瑟缩和讨好瞬间消失殆尽,只剩下一片平静的死寂。
“别动。别出声。”
“把你腰上的枪,慢慢解下来,轻轻放到货箱上。”
“敢耍花样,立刻打死你。”
冰冷的枪口几乎要戳到他的鼻尖,矮个子大兵吓得魂飞魄散,牙齿咯咯作响,额头瞬间布满冷汗。
他颤抖着,用僵硬的手指笨拙地去解腰间盒子炮的皮带扣,就在枪套即将滑落的电光火石之间——
江明熙动了!
她握着枪的右手纹丝不动,左手却快如鬼魅,五指并拢成掌刀,凝聚着全身的爆发力,精准无比地、狠狠地砍在了士兵毫无防备的颈侧动脉上!
“呃!” 士兵连哼都没哼完整,眼前一黑,身体像被抽掉了骨头般软软地向地面瘫倒。
江明熙左手顺势一抄,在盒子炮落地前稳稳接住!
“喂?老李?你他妈磨蹭什么呢?” 一个兵痞探出头,恰好看到同伴瘫倒在地上,而那个高大的“蓝褂子”手里握着两把枪,正转身朝着最近的小巷狂奔!
“操!!有情况!!”
“妈的!站住!!”
两个兵痞瞬间炸了毛,猛地掀翻茶桌,手忙脚乱地拔枪,嘶声力竭地大喊起来。
江明熙头也不回,左手紧握夺来的盒子炮,右手持着自己的枪,高大的身影爆发出惊人的速度,像一道蓝色的旋风,在街上七拐八拐,最后一头扎进了一条小巷。
“砰!砰!砰!” 身后响起几声仓促而混乱的枪响,子弹打在巷口的墙壁和杂物上,激起一片碎屑和尘土,却连她的衣角都没碰到。
两个兵痞和随后追上来的矮个子,三人气急败坏、骂骂咧咧地追进了巷子里。巷内狭窄,光线昏暗,破筐烂篓堆积如山,散发着霉味和灰尘的气息。
一个麻子脸缩在角落里,举着泔水桶,呆愣地看着三个凶神恶煞的大兵。
大兵嫌恶地捂着鼻子,远远在一旁闷声闷气地问:“喂,见没见一个穿蓝褂子的高个儿男人?”
麻子脸,老麻瑟缩着指了一下方向,怯弱地说:“他往右边跑了。”
大兵们暗骂一声,又呼呼啦啦地拐进了下一个胡同。
等到再也听不见脚步声,老麻直起身,慢悠悠地拎着泔水桶,轻轻敲了敲自家的木板门。
“二少爷,他们已经走了。”
12.第十二章
江明熙从里面推开门,指尖紧紧扣着门框,目光复杂地看着门外的麻子脸,她不认识这人,但那声“二少爷”,瞬间点醒了他。
她差不多明白他为什么会主动帮他了。
可眼下也不是能多说的场合。所以她急促地一点头,“多谢。”
话音未落,人已抢出了门槛,脚下不停就要继续奔逃。
“等等。”麻子脸的声音追了上来,带着一股子急切,
“现在外面乱糟糟的,二少爷不如就在我家窝几天,避避风头?”
什么意思?
江明熙脚步骤停,豁然转身,又警惕又狐疑地看着他。
她与这个人非亲非故,他为何突然要帮他?
因为她“二少爷”的身份?
可是眼下的什么情况,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
她穿着普通的平民衣服,又揣着枪,只是三个最普通的大兵,就能让她狼狈地仓皇逃命,哪家“二少爷”混的这般凄惨?
但凡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件事的不对头。
可是即便如此,这人依然掩护了她,如今更是企图收留她……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江明熙咬紧牙关,下意识攥紧了手里的枪,眼尾挑起一丝凶戾的弧度,心头杀机四伏,
要不干脆……
麻子脸喵了眼她手里的枪,眉头都没动一下,脸上更是没有浮现一丝一毫的害怕之色。
他甚至往前蹭了一小步,双手摊开,显出十足的诚意,声音压的更低,带着恳求道:“外面人多眼杂,兵爷们指不定啥时候又转回来,咱们进屋说,成不?”
江明熙眉梢微不可察地一挑。进屋?那是自投罗网。如果她真的痛下杀手,这人就是瓮中之鳖,叫破喉咙也没用。
怎么会有人主动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环境里?
他有什么图谋?
江明熙想不明白。
但是眼下,她的确需要一个暂时藏身的地方。
“你先进去!”她不再犹豫,手腕一抬,黑洞洞的枪口直接抵住了麻子脸的心窝。
麻子脸顺从地侧身进屋,江明熙紧随其后,枪口始终不离他后背。
门板“吱呀”一声合拢,老麻立刻手脚麻利地闩上了门栓,然后长长出了口气,抬起袖子抹了把额头上的油汗。
江明熙不动声色用观察麻子脸的家。
两进的小屋,厨房和卧室连在了一起,她站在门前一扫,就能看到厨房灶台上的几个破碗和半个杂粮馒头。
卧房更是逼仄,一张床几乎塞满,其余的杂物都乱糟糟的堆在一起,几乎找不到下脚的地方。
这破落样儿,别说设下埋伏,多站个人都嫌挤。
“跑这半天,累坏了吧,快坐下歇歇……”
麻子脸堆起笑脸,话说一半,突然僵住了。
他猛地意识到这屋里连个像样的凳子都没有。
他慌忙弯腰,在墙角那堆破烂里一阵扒拉,拽出个三条腿的小马扎,又手忙脚乱地寻了块砖头垫稳当,用他那油腻的袖口使劲蹭了蹭凳面。
在江明熙凶狠的目光和纹丝不动的枪口里,麻子脸咧开嘴,笑的憨厚又朴实,“你……你先坐会儿?我去给你泡茶!”
然后不等江明熙回应,他又转身扑向墙角一个掉了漆的木柜,在里面叮铃咣当地翻找起来。
“咦?搁哪儿了?我记得就在这儿啊……嘿!找到了!”
他惊喜地叫了起来,小心翼翼捧出个巴掌大的粗陶罐子,献宝似的捧到江明熙眼前,“你看,这可是好茶,是我闺女婚后回门那会儿孝敬的,就剩这点儿了,可香哩,我给你……”
“够了!”江明熙忍无可忍,打断了麻子脸的絮絮叨叨,抬枪直接抵住了他的脑袋,凶狠地逼问道:“说,你到底是谁?有什么目的?给老子放老实点,别以为我不敢开枪!”
老麻浑浊的眼睛定定看着眼前的孩子。
是的。
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半大孩子。
小少年握着枪,眼神又凶又狠,像被逼到绝路呲牙的狼崽子。
和昨天庙会上那个气度从容、宛如白鹤的贵公子,简直天差地别。
不仅是洋货大衣换成了他现在身上的粗布蓝褂子,连骨头缝里透出来的那股劲儿都变了。
所以不怪胡老狗眼瞎看不出来。就连他这双在江湖里滚了几十年的老眼,都被他骗了过去。
“你不会开枪。”老麻突然咧开嘴笑了起来,沟壑纵横的脸上挤出一个憨厚又带着点狡黠的笑容,很笃定地开口道:“你和胡老狗那号人不一样,我知道,你是我们这边的。”
江明熙罕见的怔住了。
她想过老麻会做出的种种反应,哭求、恐惧、愤怒、讨好……甚至想过这麻子脸兴许真是个傻子,所以行为才如此荒诞不经,无法用常理揣度。
但是她唯独没想过从麻子脸嘴里得到这样的回答。
什么叫做和胡老狗不一样?
什么叫做“我是你们这边的”。
你们又是哪边的?
一时间,好几个问题同时在她脑海里涌现,反而让她的舌头卡住了。
还好,这回不用她继续追问,麻子脸就主动给了她答案。
“你把胡老狗的好鞋给了老黄头,还给了他一具好棺材。”
麻子脸的声音在昏暗的屋里响起,带着一种奇异的温度,眼睛里似乎有什么晶莹的液体在发光。
“你还把胡德全那畜生捆成了粽子,摁着他给老黄头下跪,最后还吓得他……嘿嘿,吓得他当场尿了一裤/裆!”
说到这儿,老麻忍不住嘿嘿低笑起来,肩膀耸动着,笑得弯了腰,像是要把积压多年的怨气都笑出来,“哈哈哈……真有你的!能把胡老狗吓成那副怂样,把他这张老脸彻底丢进了茅坑里!解气!真他娘的解气!”
江明熙向来伶牙俐齿,此时却发现自己的舌头有点不听使唤了,她吃惊地看着麻子脸,像看到了什么怪物,脱口而出道:“我不是什么青天大老爷,我就是个骗子!”
“我知道啊。”麻子脸回答地异常坦然,甚至还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我又不瞎。”
江明熙更懵了,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她语无伦次地说道:“我……我其实啥也没干成,老黄头的鞋是胡德全的,棺材也是胡德全掏钱打的,我……我最后还把那老狗放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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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替你们……申冤报仇啥的……我就……就骂了胡德全几句!别的,啥都没干啊。”
她的声音里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急切和一丝茫然。
“这样就够了。”
麻子脸认真地看着江明熙,那双向来老实木讷到近乎死气沉沉的眼睛里,泛起了动人的华波,他哑着嗓子说:“就连这样的事,之前都没人为我们这么做过。”
江明熙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喉咙管里像堵了块哑火的硬碳。
她鼻子有点发酸,心脏像是被泡在了温热的酸水里,轻飘飘的,又涨涨的。
原来她当时的怒火,是有价值的。
原来,她真的帮到了别人。
江明熙抬起头,睁大眼睛,不想让眼泪落下来。
是啊。我怎么会忘了。
我们这样的贱种,要的从来不多。
可是就连这点微薄的东西,老爷们也从来不舍得给我们。
老麻深吸一口气,继续道,声音低沉而清晰:“胡老狗那东西,谁不知道?心眼比针鼻儿还小,记仇能记到下辈子!心狠手辣,手上沾的血还少吗?可整个朗陵县,谁敢放个屁?”
他看向江明熙的眼神充满了由衷的敬佩,“你不一样!你豁出命去替我们说话,替我们出了这口憋了几辈子的恶气!你的这份侠肝义胆,我们长春会的兄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了!”
长春会?!
这个消息成功让江明熙收回涌上眼眶的泪意,重新找回了自己的舌头,她惊愕叫道:“你是长春会的人?”
老麻点头,有点不明白为啥他这么惊讶,既然他也是江湖老合,应当晓得,庙会上的所有江湖人都是长春会的人。县里每月庙会的份子钱,向来是本地长春会的一大进项。
“我是‘彩’门的(变戏法的),因为长了一脸麻子,朋友们都叫我老麻。”
老麻自我介绍道,随即他难掩好奇和探究地看着江明熙,“你是……‘雁’门的吧?昨儿那扮相,那份气度,能把胡老狗唬得一愣一愣的,就算搁在雁门里头,你也是一流掌穴儿的吧?”
江明熙上辈子的确入过雁门。
为了演好公子哥,她还特意去高档饭店打杂了两个月。
江明熙不动声色地默认了老麻的猜测,迅速抓住机会,压低声音切入正题:“老麻哥,既然都是江湖一脉,水里火里闯的兄弟,那我也不兜圈子了。”
她眼神锐利,“眼下这局面,我得尽快出城。你可有门路?”
出城,说简单也简单。
路牌和户籍齐备,寻常百姓也能进出。
但是眼前这位“雁尾子”既然这么问了,那么肯定是没有路牌和户籍了。
老麻不问他姓谁名谁,也不问他身上是背了什么官司,更不问那些大兵为何要抓他——为什么要问?
江湖儿女,讲究的就是一个义字!
就像水浒里说的那样——帝子神孙共聚义,三教九流皆兄弟。
“有门路!” 老麻胸脯拍得山响,一口应承下来,眼中闪着可靠的光芒,“我这就去拜会高会长,让他想法子给你弄个干净的路牌和户籍!你放心,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了!”
13.第十三章
萧竹正在拆包袱。
萧正背着手,在屋里不耐烦地踱步,不时停下,斜睨着萧竹的动作,嘟嘟囔囔道:“啥西破东西,都跟你讲过丢掉算了!”
萧竹耐心地解着死结,头也不抬,“那人说……这是甲骨文。”
“甲骨文?”萧正瞪大眼睛,几息后噗嗤一声笑了,“格种鬼话你都相信?萧竹啊萧竹,侬哪哈越大越呆嘞!”
萧竹脸瞬间红透了,如煮熟的虾子,他倔强地抿了抿嘴,小声却固执地嗫嚅道:“万一呢……大少爷他…不是一直在寻甲骨文么。”
搬出来大少爷后,萧正果然不再说什么了,只是他的表情还是有点不以为然。
死结系的太结实,萧竹解了半天都没解开,萧正看的心头火起,不由分说劈手夺过包袱,嘴里骂骂咧咧,“磨磨蹭蹭!”他利索地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锋利的小折刀,“啪”地弹开,就要往包袱皮上划去。
看他那急躁的架势,萧竹已经生出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失声叫道:“别,当心里面……”
可是还是晚了。
萧竹话还没说完,萧正已经粗暴地直接用锋利的刀尖直接劈开包袱皮。
萧竹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碎裂声。
有什么脆弱的东西连同包袱皮一起被劈成了两半。
萧竹脸色大变,脸上几乎是立刻浮现了痛心疾首的表情,萧正看傻子一样斜睨着他,嘲笑道:“一眼眼破烂,侬还肉痛煞嘞?”
他随意抓起被划破的包袱皮,用力一抖,“噼里啪啦”后,里面的东西天女散花般散了一地。
看到萧竹不知所措的样子,萧正反而畅快地笑了起来。
他随手抓起桌子上的一块碎片,随意瞥了一眼,就笑开了,“我还当啥西宝贝,不就是碎龙骨嘛!药铺子里论斤称格物事。”
他丢给了萧竹,阴阳怪气地说:“呆猪猡,捡好咯——这可是我们大少爷要的甲骨文呢。”
萧竹红着眼圈,低着头呆呆看着在桌子上散开的灰黄色碎片。
他的沉默却没能让萧正消气,反而让他更窝火了。
他狠狠戳着萧竹的脑门,破口大骂:“我跟你讲过多少趟嘞,那人是个骗子!侬就是当耳边风,还拿格种破烂当宝贝!传出去,我们萧家格脸都要被你丢光嘞!”
两个人都没注意到,萧正抖开包袱里的一块碎片,在地上弹跳了好几下,越过门槛,最终不偏不倚地撞上了一双擦的锃亮的黑色皮鞋鞋尖,被鞋面轻轻弹开,终于停下不动了。
萧望舒本欲迈步,被这微小的动静吸引,垂眼看去。
本只是好奇的一瞥,待看清撞到他鞋子的东西真容时,足足花了好几秒才找回了呼吸。
他伸出修长的手指,极其轻柔地拈起那块小小的碎片,将它稳稳托在掌心,凑到眼前屏息凝神地仔细观察。
碎片饱经风霜,纹理和上面镌刻的古老文字都已磨损得斑驳不清,但是他还是一眼看出来,上面刻的是殷商的文字——这是甲骨文!
而古朴陈旧的甲片中央,可以清晰看到一道新鲜的裂口,正好挡住了一行文字。
……这是被人用利器故意割开的。
萧望舒眉间染上一丝惋惜。
他掏出手帕,把这小块甲骨文碎片小心翼翼包裹起来,放进贴身的口袋。
萧正的声音从屋子里飘了出来。
“狗屁倒灶的甲骨文,就是堆垃圾货色,,谁当真谁是寿头(傻子)!”
萧望舒面无表情地听了一会儿,扬起嘴唇,笑了。
他步履从容,不疾不徐地跨过门槛,走进门厅,声音是惯常的轻柔温雅,“萧管家。”
萧正被大少爷这一声着实吓了一跳。
他浑身蒙的一哆嗦,像被针扎了屁股,“腾”地从座位上弹了起来,慌忙侧身看向门口。
刺眼的灿金色阳光正从萧望舒身后涌入,晃得萧正一时睁不开眼,这让他没能看清大少爷脸上的表情,他本能地弯下了腰,声音带了一丝不易察觉颤抖,“大……大少爷。”
萧望舒尚未开口,萧正已抢先一步,带着几分谄媚几分惶恐,絮絮叨叨地解释:“您有啥吩咐,差个人来知会老奴一声便是了,何劳您亲自跑一趟?这......这......”
阳光下的萧望舒笑容依旧和煦,甚至显得越发温润,语气也更加轻柔了几分:“这倒是我的不是了。”
一旁的萧竹心头猛地一跳,一股难以言喻的寒意顺着脊椎爬上来。他小心翼翼地用余光偷偷打量大少爷的脸色。
伺候大少爷的仆人都知道,大少爷是萧家最好伺候的主子。
他待人接物总是彬彬有礼,哪怕吩咐仆人做事,也是“请”和“谢谢”不离口,老爷太太都觉得他过于“英吉利做派“而颇有微词,他却总是温言解释这是绅士风度。
此刻,萧望舒脸上依然挂着那标志性的、如春风般和煦的笑容,眼神温润,似皎皎月色,平静无波,看起来与平日毫无二致。
萧竹紧绷的神经不知不觉放松了些,暗忖:大概是错觉吧?大少爷那样温润如玉的人,怎么可能......会阴阳怪气呢?
萧竹都这么想,萧正更是毫无所觉。他一边忙不迭地呵斥萧竹“还不快去给大少爷沏茶!”(萧竹如蒙大赦般低头快步溜了出去),一边又扯着嗓子朝外面喊“上点心!快!”,还抽空狠狠剜了一眼门口失职没通报的小厮。整个场面被他指挥得鸡飞狗跳。
萧望舒只是静静地站着,唇边噙着那抹温润的笑意,饶有兴致地看着萧正颐指气使、忙里忙外的样子。
半晌,他才轻轻柔柔地开口,“萧管家,好大的威风呢。”
萧正正训人训得唾沫横飞,闻言一愣,随即堆起满脸褶子的笑,躬身道:“让大少爷看笑话嘞!乡下头地方,下人弗懂规矩,老奴也是替主子着急上火!”
他搓着手,终于想起了正事,小心翼翼地问:“大少爷您......是有什么要紧事体吩咐老奴去办?”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萧望舒语气依旧温和,“不敢劳烦萧管家。”
然后,在萧正愕然的目光中,萧望舒撩起长衫下摆,竟半蹲下身,伸出骨节分明的手,开始极其专注、一丝不苟地在满地狼藉中细细挑拣、归拢那些散落的甲骨碎片。
他的动作轻柔而珍重,仿佛在拾掇稀世的珍宝。
萧正脸色大变,如遭雷击般僵在原地。
他此时总算意识到了一件事——他看走眼了!他做错事了!这些碎片竟然是真的是大少爷宝贝的甲骨文!
“大少爷!老奴有罪!老奴该死啊!“
萧正魂飞魄散,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双腿一软,“扑通“一声重重跪倒在地!他手脚并用地惊恐万分地爬了过去,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您......您快请起!地上腌臜......让老奴来!老奴来捡!”
他颤抖着手,想要去接萧望舒手中的碎片。
就在这时,一声清淡得几乎没有重量的叹息在萧正头顶响起。
萧正疑惑抬眼,对上一双噙着温凉笑意的眸子。
萧家大少爷用他那标志性的温润如玉的嗓音,慢条斯理地说道:“想必是我无才无德,所以才有了一个放浪形骸、目无尊长的管家。”
萧正的身体僵住了。
他睁大眼睛,惊恐万分地看着大少爷,一股灭顶的寒意从脚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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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直冲天灵盖,身体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
“老奴,老奴……”他企图为自己辩解一二。
但……
“请你先不要说话,我还有事情要拜托你。”
是温和的商量语气,却让萧正脸色灰败,瞬间被抽光了力气。
萧家这样的清贵世家门第,讲究的是喜怒不形于色,越是滔天怒火,越要不露声色。
老爷,老太爷,皆是如此。
大少爷,显然也深得其中真传。
“损害文物,在英吉利是要判刑的。可惜我国目前却没有相关法令。”
萧望舒噙着笑容,温和有礼地同恶仆打着商量,“既然人间的法律审判不了你,能不能请你不要出现在我眼前呢?”
萧正脸上最后一丝人色也褪尽了,蒙上了一层死人般的青灰。
他感觉自己像是被瞬间抛入了万丈冰窟,四肢百骸没有一丝热气,连灵魂都被冻僵了。
他呆滞地、如同提线木偶般,听着大少爷用那通情达理得令人毛骨悚然的语气安抚他:“自然,你可以回去继续伺候我母亲,我不会多说什么的。”
萧正此时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哭笑不得。
是啊。大少爷不说。但是他被撵走了,太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太太出手,能让他全家不得超生。
他闭上眼睛,流下两行热泪,重重叩首,“老奴,老奴晓得自家罪孽深重,这便回去向太太讨回卖身契。”
……
书房内,檀香袅袅。
萧望舒垂着眼睑,捧着青瓷茶盏,用茶盖慢条斯理地撇着浮沫。他眉宇间沉凝,若有所思,修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温热的杯壁。
萧竹垂首侍立在下首,大气不敢喘一口,后背的衣衫已被冷汗浸透。他方才已经一五一十、事无巨细地将事情经过禀告完毕,此刻如同等待最终判决的死囚,惶惶不可终日。
萧望舒思索一会儿,撩起眼皮,就见萧竹一副战战兢兢几欲晕倒的可怜样子,顿时被逗笑了。
他放下茶盏,声音恢复了平日的温和:“这件事......你做得很好。”
他看着萧竹瞬间抬起、写满惊愕和不敢置信的眼睛,笑意更深了些:“说吧,想要什么奖励?”
萧竹精神一震,脸色骤然明亮起来,却还犹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副踌躇不定的样子。
萧望舒无奈地摇了摇头,调侃道:“放心吧,你家少爷不吃人。”
随即,他笑容微微转淡,眼底掠过一丝冰冷的讥诮:“我辞退萧正,是因为他的心......养得有点太大了。”
他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声音平静无波:“他也是灾荒年间走投无路被卖进我家的苦出身......如今却忘了本,也能仗势欺人,骂别人是穷酸破落户了。”
看萧竹仍然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萧望舒也不多做解释。
他放下茶盏,正色道:"现在,麻烦你去找到那位江明川先生。这件事说到底是我萧家对不住人家。我必须亲自向他诚恳致歉。"
萧竹却犯了难。
他和江公子只是萍水相逢,并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呀!
但是眼下大少爷刚发落了萧管家,萧竹实在不敢推脱,就只能硬着头皮去街上大海捞针碰运气了。
谁曾想,老天爷竟真开了眼!
“大少爷!不好嘞!”萧竹手里紧紧攥着一张纸,一路跌跌撞撞、气喘如牛地冲进了萧望舒的书房,声音因极度的震惊和惶恐而尖利变调:“江公子......江公子他被通缉嘞!”
他将那张印着画像和文字的告示,颤抖着递到了萧望舒面前。
14.第十四章
老麻出门去找高会长开路引和路牌了,江明熙一个人待在屋子里。
自打杀了张楠连夜潜逃后,此时是她难得的清闲时刻。
但——也因此格外难熬。
盖因为,当老麻走后没多久,江明熙脑海里突然闪过了一个惊悚的猜测。
老麻他可能会直接告官,拿她换赏金!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她为什么现在才想到?!
江明熙从凳子上一跃而起,拉开房门,跨过门槛,往前冲了几步后,突然停了下来。
她看着窄小的胡同口,心中生出一种不知要何去何从的茫然来。
离开这里,她又能去哪里?
夜晚有宵禁,街上都是搜寻排查的士兵。
她没有身份,住不了客栈。
去和乞丐一样睡大街?
想也知道这肯定会引来士兵的重点排查。
而且在外面风餐露宿,她肯定无法保持干净的仪表,这样她就连白天混进人群都做不到了。
但是就这样坐以待毙也不是江明熙的作风。
她想了想,转身掩上门,然后悄悄躲在了拐角处高高堆起来的破筐烂篓后面。
然后,便是等待了。
江明熙习惯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如今却要把希望寄托在两个陌生人的良心上。
她想,反正最坏的结局就是一个死。
她早就死了。
也许现在发生的所有一切,都只是她临死前的黄粱一梦。
江明熙的脑海里翻滚着许许多多乱七八糟的想法。
不知过了多久,日头西斜,胡同里的光线慢慢昏暗下来,破筐烂篓镀上橘色的光晕。
江明熙昏昏欲睡之际,耳朵突然动了动。她猛然睁开眼,眼神锐利而清醒,直直看向走进胡同口的人。
那是一个小少年。
他穿着不起眼的酱色马褂,身后背着大大的货筐,脚步却轻快极了。
他小跑进胡同,笑嘻嘻地拖长了腔子喊道:“卖梳篦嘞!好梳篦,梳来头发香喷喷,不生虱虫,延年益寿哟!”
原来是个卖梳篦的货郎。
江明熙暗暗松了口气。
她蜷缩在墙角的破烂堆里,动也不动,静悄悄地看那小货郎在胡同里跑来跑去,长声吆喝,胡同里还真有两三户人家开门买梳篦。
小货郎眉开眼笑,颠颠儿地朝着胡同口走来。
江明熙下意识屏住呼吸,静待他离开。
小货郎却突然停住了。
他用掌心颠了颠新赚来的铜板,抬头看了一眼天色,自言自语道:“牐了棚儿啦,要摆金吧。”(天阴了,要下雨了。)
要下雨了?
江明熙也跟着无声抬头瞄了眼天色,可惜她这个方位,压根看不到天色。
江明熙收回上眺的视线,猝不及防间就对上了一双猫儿状狡黠的大眼睛。
江明熙呼吸一窒,骤然心跳如鼓。
小货郎笑嘻嘻地看着她藏身的方向,露出一个小虎牙,“小公子,还是快进屋躲雨吧。”
江明熙身体紧绷,迅速向裤腰带上挂着的盒子炮摸去。
小货郎歪了歪头,“或许应该叫你,二少爷?”
静默了足足有十几息后,杂物堆处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很快,一个蓝色的身影从中走了出来。
待看清他相貌,小货郎不由得在心里“啊呀呀”叫了起来。
真是个美男子。
只可惜眼神太可怕了,感觉仿佛随时会往他身上捅刀子呢。
对方的手扶着鼓囊囊的腰带,杀气腾腾逼问道:“你是谁?”
小货郎笑的一脸单纯无辜,眨了眨眼,“你猜?”
对方眸光微闪,沉吟了一小下,然后就用无比笃定的口吻说:“你是高会长。”
这下换高鸣翎惊讶了。
“你之前见过我?”
“不曾。”
“那你怎么认出来我的?”高鸣翎好奇问道。
因为他太年轻了,很多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甚至会把他当成高会长的儿子。
眼前人还是第一个,第一次见面就准确说出他身份的人。
太有意思了。
高鸣翎热切地盯着这个“二少爷”,只觉得他全身都是秘密,让他这心就跟猫挠似的。
江明熙似笑非笑,“你猜?”
高鸣翎:......
他鼓了鼓腮帮子,气哼哼道:“你这人,一点都不好玩。”
江明熙现在根本没有和他胡闹的心思,她开门见山地说:“外面人多嘴杂,我们进屋说。”
......
高鸣翎一进屋,就皱了皱鼻子,待他看清屋里的杂乱的摆放时,整张脸都皱起来了。
“真不晓得老麻是怎么在这里住下去的。”
他抱怨了一句,抬眼就撞上了江明熙冷硬戒备的眼神,突然重重叹了口气。
“......你这人怪没劲的。”
他没精打采地卸下货筐,从里面翻出了几张文书和一个路牌,径直递给了江明熙,“喏,你要的东西。”
江明熙看着手里的身份证明和路牌,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她殚精竭虑谋划了那么久的东西,就这么轻易拿到了?
没有谈判?她甚至还没付出筹码!
......难道是假的?
她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发现这虽然是假的,但是仿制的人是个高手,做的惟妙惟肖,足以让她混出城了。
江明熙深知,天上不可能有掉馅饼的好事。
她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目光牢牢钉在小高会长的脸上,不放过任何细微的表情波动,“你开个价吧。”
“如果我说不用,白送你了,你肯定不能放心。”
高鸣翎想了想,又从货筐里翻出来纸笔,“那就麻烦你帮我画张地图。”
他目光在屋子里扫了一圈,实在找不到可以当书桌的地方,最后只能无奈把纸铺在了自己的货筐上。
江明熙接过毛笔,“什么地图?”
“张家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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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鸣翎轻描淡写地投了一个大雷,“你们既然能无声无息杀了张楠,肯定对张家的地形很熟悉。”
他无奈地看着对准他眉心的黑洞洞的枪口,又重重叹了口气,“所以我才讨厌和你们这种心眼多的人打交道......”
他耐着性子解释道:“大街上现在都是你的通缉令,说你是女匪沈明明的帮凶,只要提供有关你的线索就能奖励两千大洋呢。”
“......这么少?”江明熙挑了下眉,“我记得沈明明悬赏十万大洋?”
高鸣翎也跟着认真想了想,“胡老狗赚差价了吧。真黑。”
两人对视一眼,不知怎么的,竟然都笑了起来。
江明熙麻利地收回手枪,高鸣翎好奇问道,“不怕我拿你换赏钱了?”
江明熙嗯了一声,蹲下来,抚平货筐上的白纸,认真画起了地图。
高鸣翎等了又等,没等到更多解释,憋闷地问:“你为什么不怕我拿你换赏钱啊。”
江明熙头也不抬,冷静地说:“因为没必要。”
高鸣翎:......
高鸣翎运了运气,继续追问:“为什么没必要?”
江明熙抬眼看了他一眼,终于说了两人见面以来第一个长句子,“你如果想要赏钱,根本不需要帮我伪造户籍和路牌。”
聪明。
高鸣翎心里终于畅快了一些,他端详着详尽的示意图,越看越感叹这人好玲珑的心思,把库房的位置和护卫的死角都特意标注了出来。
“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你打算什么时候行动?”
两个人的声音同时响起,都是一怔。
迎上江明熙锐利强硬的眼神,高鸣翎先回答道:“就这两天吧。”
“我其实已经差不多摸清了张家的地势图。”
他不自觉地解释了起来,“如果不是你们先动手,我早得手了,”
江明熙平静地说:“没有我们,你也杀不了张楠。”
你行刺失败,还被砍断一只手,仓皇逃走了。
然后你漂泊几十年,游走青帮、洪门和哥老会三大帮派之间,混的风生水起,人人敬你三分。
你是沈明明前世可望不可即、活在传闻里的大人物。
可是就算这样,你也没能杀了张楠。
因为张楠提前病死了。
她看着尚年轻稚嫩的帮派大佬鼓起腮帮子,气呼呼地瞪着她,不服气地说“你少小看我”诸如此类的话。
江明熙打断了他的抱怨,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行动定在明天晚上子时,我和你一起。”
高鸣翎吃惊极了,一双眼睛猫儿似的瞪得滚圆,“你也要和我一起?为什么?”
自见面以来,就眼神冷硬得能冻死人的可恨家伙,竟然眉眼舒缓,露出了一个近乎温柔的笑意,他说:“临走前,想和一个人道别。”
高鸣翎不知道为什么出神了一会儿,旋即他恍然大悟道:“是你的姘头?”
江明熙:......
15.第十五章
乌云遮住了月亮,夜色沉沉。
前几天还张灯结彩的张家庭院,如今只余下惨白的灯笼在风中摇晃,投下幢幢鬼影。
两个武师站在院墙角落处一棵高大的老槐树下,低声交谈。
胖武师操着公鸭嗓发愁道:“铁哥,我看张家这艘大船,怕是撑不了多久了。树倒猢狲散,咱哥俩是不是也该早点琢磨琢磨出路了?”
被称作铁哥的汉子身材精悍,闻言立刻警惕地抬头四顾,一阵风吹过,老槐树的叶子飒飒作响,他随意一瞥,然后收回视线,压低声音呵斥:“噤声!隔墙有耳,别瞎说!”
胖武师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哪儿瞎说了?张老爷横死,连个摔盆儿打幡的亲骨肉都没有,新夫人肚子里那团肉,还不知道是男是女,能不能顺当生下来呢……这诺大的家业,嘿……”
铁哥脸色一沉,语气严厉:“好了! 这等事岂是你我能妄议的?祸从口出!赶紧去巡你的夜,东院那边该换岗了。”
他推了胖武师一把,催促他离开。
胖武师被推得一个趔趄,不满地嘟囔:“就你勤快!自张老爷去后,老夫人就请了几十个武师三班倒,还有几百个健仆日夜护卫,这阵仗,别说小毛贼,就算鲁智深再世来了,也得当场跪下喊爷爷饶命! 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来送死?”
“闭嘴!再多嘴老子抽你!” 铁哥显然被他的口无遮拦惹恼了,狠狠瞪了他一眼,转身大步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胖武师缩了缩脖子,嘴里依旧无声地抱怨了几句,这才慢吞吞地挪开步子。
直到两人脚步声完全消失在远处曲折的回廊尽头,槐树茂密的枝叶间才极其轻微地晃动了一下,仿佛一阵微风吹过。
若是有人此刻仰头细看,或许能在摇曳的叶影缝隙中,看到两道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的身影,连呼吸都压到了微不可闻的境地。
“啊呀呀……”
一个刻意压得极低、带着戏谑笑意的声音,裹挟着微热的吐息,如同羽毛般轻轻搔过江明熙的耳廓, “瞧瞧这阵仗,铜墙铁壁,飞鸟难渡。二少爷,现在打退堂鼓溜之大吉,还来得及哦?”
高鸣翎的声音里满是玩味,仿佛在欣赏一出与己无关的大戏。
江明熙连眼睫毛都没颤一下,面无表情地抬手,用指关节重重蹭了蹭被气息拂过、有些发痒的耳朵。
下一瞬,她身体骤然放松,像蓄满力道的山豹,无声无息地从丈许高的枝干上滑落而下。
足尖在即将触地的刹那精准发力,身体微蜷,整个人已如鬼魅般隐入墙根的阴影里。
几息之后,一道更迅疾的风声贴着树干落下。
江明熙头也不回,沿着墙根阴影疾行数步,身后却未闻足音。
她脚步微顿,疑惑侧首。
恰在此时,乌云散开,清冷的月辉泼洒而下,瞬间照亮了高鸣翎的脸庞。
那双在暗夜里本就亮得惊人的眸子,此刻更是盛满了毫不掩饰的好奇与兴奋,灼灼生光,眉峰也高高扬起。
“跟上。”江明熙无声地动了动唇,眉头微蹙,带着一丝无奈。
高鸣翎眼底笑意一闪,足尖在青石板上轻巧一点,整个人如离弦之箭,倏然从江明熙身侧掠过,在擦肩而过的瞬间这厮还偏过头,眼尾斜睨,唇角勾起一抹张扬的弧度,无声的唇形清晰地吐出两个字:“跟上。”
江明熙撇了撇嘴,懒得理这个幼稚鬼。
两人如同两道贴地游走的阴影,沿着精心计算的路线,在假山、回廊、月洞门之间快速穿梭,每一次停顿、每一次移动都精确地卡在守卫视线扫过的死角。
紧张的气氛如同无形的蛛网,缠绕在两人周身。
就在两人即将穿过一片相对开阔的花圃,靠近灵堂所在的西院时,异变陡生。
“咕噜噜——”
一声清晰、悠长、在死寂夜晚显得格外突兀的腹鸣,猛地从江明熙身边响起!
她猛的回头,不可思议地看向了高鸣翎。
高鸣翎脸红的像煮熟的虾子,他捂着肚子,又羞又急地小声解释:“晚上没吃……”
江明熙迅速伸手捂住了他的嘴,可是还是晚了一步。
声音已经引来了巡逻守卫的注意。
不远处一支刚刚转过拐角的巡逻小队脚步猛地一顿,为首的精悍汉子警惕地低喝:“什么声音?谁在那里?!”
江明熙瞳孔骤然收缩,全身肌肉瞬间绷紧,冷汗瞬间浸透了她的后背。
“小李,大柱,你们去太湖石那里看看。”
高鸣翎歉意地看了江明熙一眼,然后眸中冷光一闪,摸上腰间的盒子炮,显然已经做出了决断。
江明熙现在差不多明白上辈子高鸣翎是怎么翻车的了。
她连忙拉住了他的胳膊,对他摇了摇头。
在高鸣翎焦急中带着疑惑的眼神里,江明熙猛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捏住了鼻子,脖颈喉部的肌肉以一种奇特的韵律瞬间绷紧调整,再开口时,一个惟妙惟肖、带着浓重鼻音和沙哑腔调的“公鸭嗓”猛地响起,语气急促,充满了窘迫和焦急:
“哎哟喂!铁哥!铁哥是你吗?是我啊! 倒霉催的,晚上贪嘴吃了隔夜的米糕,这肚子……哎哟……不争气啊!拉……拉裤子里了!臭死个人!”
高鸣翎猛的扭头瞪着江明熙,力气大到几乎要闪了自己的脖子,满脸不可思议。
江明熙淡定地继续用公鸭嗓叫道:“铁哥,好铁哥,江湖救急! 快帮兄弟去我屋里拿条干净裤子来!就在床头那包袱里!求你了铁哥!”
为首的守卫明显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极度嫌恶的表情,低声骂了一句:“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他烦躁地挥挥手,对旁边一个手下说:“你,去他屋里给他拿条裤子!快点儿!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说罢,似乎一刻也不想多待,带着剩下的人转身就朝另一个方向继续巡逻,嘴里还骂骂咧咧。
危机解除!
江明熙和高鸣翎如同两尊石像,紧紧贴在花圃旁太湖石冰冷的阴影里,直到那队守卫的脚步声彻底远去。
高鸣翎这才长长地、无声地吐出一口浊气,转过头,看向江明熙的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惊叹,“你竟然还有这种本事!简直和那死胖子的公鸭嗓一模一样,你怎么做到的?!”
江明熙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额角渗出的冷汗被夜风吹得冰凉。
她抬手抹了一把,声音依旧压得极低,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不是什么人都能模仿。他声音太有特色,公鸭嗓加鼻音浓重,破锣似的,抓准了特点就容易。快走,时间不多。”
她没再多说,示意高鸣翎跟上,身影再次融入黑暗,朝着灵堂的方向无声潜去。
高鸣翎看着江明川的背影,脸上浮夸的激动潮水般褪去,此时他心中五味杂陈。
方才,他已经打算好了主动引开守卫,并也为此做好了舍命在此的准备。
却没想到,竟然是刚认识不久的江明川救了他一次。
打从记事以来,高鸣翎就孤身一人在江湖闯荡,他也向来是给别人兜底的人。
所以,这是他第一次体会到被别人兜底的滋味。
而这个给他兜底的人,还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同龄人。
这让高鸣翎不由得生出一种挫败感。
江明川比他沉着冷静,比他足智多谋,身手很好,还有这样出神入化的伪声技巧。
高鸣翎不自在地抿了抿嘴唇。
被江明川救了,他心里自然是感激的,但是在感激里,又混杂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不服输的竞争欲,如此多复杂的情绪混杂在一起,导致他的表情也别别扭扭的。
此时他不由庆幸,还好现在天黑,江明川应当看不出来他表情里的异样。
……
绕过最后一重守卫森严的月洞门,肃穆阴森的灵堂终于出现在眼前。
惨白的灯笼挂在廊下,将“奠”字映照得格外刺眼。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香烛和纸钱焚烧后的气味,混合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腐烂臭味。
灵堂大门虚掩着,里面烛火摇曳,映照着巨大的黑色棺椁和层层叠叠的白幡。
江明熙和高鸣翎如同两道轻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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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面一扇虚掩的窗户悄无声息地滑入。
室内烛光昏暗,香案上两根粗大白烛的火苗不安地跳动着,将棺椁的影子拉扯得巨大而扭曲,投射在墙壁和幡布上,如同蛰伏的怪兽。
就在这令人窒息的寂静与阴影中,一个单薄的身影跪坐在棺前的蒲团上。
她穿着一身粗糙的白色麻衣孝服,身形瘦削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长发凌乱地披散着,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苍白尖削的下巴。
江明熙眼神瞬间阴沉下来。
张家是死绝了吗?让一个孕妇跪着守灵,还让她穿的那么单薄!
而且,外头那么多巡逻的人,灵堂这里却空无一人,连个伺候的下人都没!
她咬了咬牙,暗恨自己高估张家了。她本以为沈蔓歌肚子里的孩子总该有点分量的。
江明熙看着沈蔓歌颤抖的肩膀,向来胆大包天的她,此时心中竟然生出一股胆怯来。
她把沈蔓歌一个人丢在那里……她怕沈蔓歌怨她。
高鸣翎奇怪地看了一眼江明熙,不明白她为啥突然不走了。
他看了眼跪在棺材前的瘦弱女人,也在心里犯难。
他已经猜到了这姑娘的身份,肯定就是那个被张楠强迫娶进门的新夫人。
沈小姐也是个可怜人,所以他也不想对她用粗暴的手段,可是她又挡在棺材前……
高鸣翎一时也犯了难。
他想了想,从怀里摸出来一瓶迷药,还没取下封口,就被江明川劈手夺走了,顺带还狠狠瞪了他一眼。
高鸣翎:???
他目光在江明川和沈小姐之间来回流转,又见江明川一脸疼惜,突然恍然大悟。
原来这位沈小姐就是江明川的姘头了!
这位沈小姐和江明川年岁相仿,八成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却被张楠这头老畜生给活活拆散了,所以江明川才会在新婚夜怒而杀人。
想到这里,高鸣翎一脸感动莫名地拍了拍江明川的肩膀,“江兄,我敬你是条汉子。”
江明熙:?
高鸣翎推了推她,“你去吧,我在门口给你们望风。”
说罢,他头也不回走了。
江明熙:??
安静跪在蒲团上的沈蔓歌似乎听到了动静,她猛的抬起头,目光如电,竟然直接撞上了江明熙。
江明熙呼吸一窒。
摇曳的烛火照亮了沈蔓歌的脸,也让江明熙成功看到了她脸上的恨意。
她竟……恨她。
江明熙如蒙重击,一瞬间天旋地转,头晕眼花,几乎要站不住了。
她勉力扶着墙,支撑着自己,身体好像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的自己痛苦万分,一部分的自己在冷静剖析。
沈蔓歌当然应该恨她。
张楠与她们的许多仇怨,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这辈子,张楠还没完全暴露本性,而她暴起杀人,让沈蔓歌成为了寡妇,还让喜堂变灵堂。
她毁了沈蔓歌从小到大对婚礼的所有期待。
而且张楠死了,街上况且有沈蔓歌克夫的风言风语,张家只怕更甚。
从沈蔓歌现在的处境来看,她是有理由恨她的。
江明熙后退一步,又一步,直到一只冰凉的手牢牢抓住了她。
“你又想跑是不是?!”
沈蔓歌喑哑的声音像一根被崩到极限的弦,凄厉地近乎啼哭。
江明熙一惊,瞬间回神,对上了一双怒火翻滚的眼睛。
“阿蔓……”
她怯生生的,下意识叫出了沈蔓歌的小名。
沈蔓歌眼中的怒火跳了一下,脸上也闪过了一丝动容,但是她还是举起手,重重扇了江明熙一巴掌。
江明熙偏着脸,被打蒙了。就见沈小姐如护崽的母猫一样愤怒地张牙舞爪咆哮道:“你这个笨蛋!”
“你杀张狗前,为啥不给我一声?你啥都不说,我怎么帮你善后?你知道我废了多少心思才骗住张家在通缉令上刊登你的假画像吗?”
“还有,你凭什么丢下我跑了!我在你眼里就这么信不过吗?”
16.第十六章
打了也打过了,骂也骂过了,沈蔓歌看着捂着脸、低着头像只犯错小狗般可怜巴巴的好姐妹,满腔怒火不知不觉就散了。
“……疼吗?”她指尖微颤,愧疚地问问。
她刚才一时怒火攻心,用了十成的力气,自己掌心都震得发麻,看明明脸上清晰的指痕就知道了,她只会更疼吧。
疼是当然疼的。
江明熙看着沈蔓歌还能这般生龙活虎的发火、还能这样鲜活地站在自己面前,她就想笑,想大笑。
脸颊的伤口扯着生疼,她却笑的越来越开心。
“你笑什么啊!挨了打还笑,你有毛病吧!”
嘴上骂骂咧咧,沈蔓歌嘴角却跟着翘了起来,眼里堆满了明媚的笑意,如同拨云见日。
她想,总是这样。
只要待在明明身边,就总是会忍不住笑起来。
当初被张楠那个畜生糟蹋后,她真是万念俱灰,只想一死了之。是明明,像一堵坚实的墙挡在她身后,硬生生撑着她活了下来。
只要明明在,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任何东西能把她击垮。
父母给了她血肉,而明明,是她挺直的脊梁。
沈蔓歌笑着擦去眼角的泪花,转身从棺材后面拿出来一个包袱,递给了江明熙,“这些,你拿着吧。”
包袱入手微沉,江明熙问:“这是?”
沈蔓歌说:“我这几天在张家费搜刮的财物,你身上的钱也快花光了吧。”
江明熙瞬间恍然,难怪灵堂周围守卫如此松懈!
“你早就知道我会来找你?”所以提前支开了人。
沈蔓歌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反问:“你能放心得下我?”
那当然……是放不下的。
上辈子,江明熙就把沈蔓歌当成妹妹宠着。重生一次,沈蔓歌在她眼里就跟自己的女儿差不多了。
一想到她小小的人儿挺着大肚子,孤身陷在张家,还不知道要受多少磋磨,江明熙的心就揪起来了。
“这几天,你还好吗?”
“你这几天过得怎么样?”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两人相视一笑,索性靠着冰冷的棺椁坐下,肩并肩,就像小时候躲在被窝里说悄悄话那样,亲密地依偎在一起咬耳朵。
于是,沈蔓歌知道了,自己的好友竟然女扮男装行走江湖,还戏耍了宪兵队长,当下听的双眸异彩连连。
而江明熙也知道了,沈蔓歌在张家日子过得还不错,老夫人虽然恨她带来的陪嫁丫鬟杀了自己的儿子,但是看在她怀孕的份上,也没怎么为难她。
至于沈蔓歌轻描淡写的“还好”背后藏着多少委屈,江明熙的“趣事”里裹着多少生死危机,两人都默契的不提这些苦难,只说开心的事。
两人聊的太久,久到高鸣翎裹着冷风猛的推开了灵堂的门,“前院炸锅了,快走!”
他脚步不停,一阵风一样冲到了张楠的棺材前,用力抬起棺材盖,瞬间传来一股浓烈的恶臭。
张楠的尸体已然是半腐。
高鸣翎嫌恶地屏住呼吸,抽出腰间匕首,寒光一闪,精准地刺入尸身心口,手腕一旋,一块暗红发黑的腐肉便被剜出,稳稳落入他早已准备好的木匣里。
棺盖重新合拢。
他捧着散发着死亡气息的匣子,脸上是尚未褪尽的冰冷煞气,转身时,猝不及防撞进一双沉静如水的眸子。
江明川紧紧捂着沈小姐的眼睛,与他沉默对视。
沈小姐则乖巧地缩在他的怀里,动也不动,只是抱怨道:“你又在搞什么名堂。”
江明熙说:“别看,会做噩梦。”
高鸣翎勉强扯起嘴角笑了笑,“没吓到你吧?”
他想解释一下,又觉得没必要。
反正只是萍水相逢,江明川如何看待他都无所谓。
江明熙奇怪地问:“怎么不把心脏挖出来?”
这天外一问直接把高鸣翎给问懵了。
他难得有些磕巴地说:“胸骨,太硬。”
江明熙手腕一翻,一柄同样寒光闪闪的匕首出现在掌心,她认真地追问:“要帮忙吗?”
高鸣翎瞪大眼睛,像是第一次真正看清眼前这个人,目光里充满了惊异与审视。
江明熙也莫名其妙地回看他。
高鸣翎挑了挑眉,故作凶狠地说:“我要把张楠的心口肉当下酒菜。”
“哦。”江明熙松开了捂着沈蔓歌眼睛,目光扫向窗外越来越近的喧嚣火光,遗憾地说:“可惜了,本来还想顺便打劫张家库房的。”
高鸣翎脸上的凶狠表情再也撑不住了,他“噗嗤”笑出了声,“你这人真奇怪。”
江明熙看向沈蔓歌,不等开口,沈蔓歌就抢先说道:“快走吧!”她用力推了她一把,“走的越远越好。”
“你……”
沈蔓歌继续抢话道:“你要给我写信!”
江明熙眉眼弯弯,唇角绽开一个极清浅又极温柔的笑容,似明月映河川,“好。”
高鸣翎别开眼,奇怪地挠了挠发烫的脸颊。
不知为什么,看到江明川的这个笑容,他心跳得有点快,脸颊也有点发热。
是方才跑的太急了吗?
门外传来凌乱脚步声,由远及近。
有人在喊,“有贼人闯进来了!”
没有时间再磨蹭了。
高鸣翎猛的抓住江明熙的手腕,力道大得惊人,几乎是拖着她向窗口冲去,“走!”
江明熙被拉的趔趄了几步,仍不放心地回头,对上沈蔓歌含笑的眸,“那我走了?”
“快走吧。”沈蔓歌用力挥手,笑着催促。
她一直笑,一直笑,直到那两道黑影消失在窗外。
“咔嗒。”
窗户轻轻合拢的瞬间,沈蔓歌强撑的笑容再也维持不住,滚烫的泪水决堤而下。
“此去山高路远水长……”
沈蔓歌缓缓跪了下来,背对那口巨大棺材和惨白的招魂幡,朝着挚友离去的方向,深深地、深深地俯下身,双手拱起,行了一个最郑重的古礼。
“我祝君……”
想说的话有很多。
想祝她,乘风破浪,终济沧海。
想祝她,大鹏展翅,直抵青云。
还想祝她,莫愁前路,自有知音。
想说的祝福有那么多,沈蔓歌最终只说了一句。
“云帆无恙,大道康庄。”
若这世间真有神明,她只求这一愿得偿——愿她的姐姐,她的挚友平安康健,哪怕……此生不见。
“砰!”门被大力撞开。
“夫人,您没事吧?”精悍的护院头领带着人冲了进来,火光映照下,只见新夫人匍匐在地,哭的肝肠寸断。
他大为震撼,继而又有点唏嘘。没想到这个新夫人对老爷的感情这么深,满府上下,此刻竟只有这位被强娶进门的新夫人,为老爷哭的如此真切哀恸。
“汪汪汪——”
远处突然传来激烈的犬吠,划破混乱的夜空。
精悍汉子脸色一变,厉声道:“给我追!别让他们跑了!”
……
高鸣翎死死攥着江明熙的手腕,几乎是将她整个人拖曳着向前狂奔。
冰冷的夜风如同刀子般刮来脸颊,掀起两人衣摆,猎猎作响。
身后是狂躁的犬吠,急促的脚步声和凶狠的呵斥。
“砰!砰!砰!”子弹带着灼热的死亡气息,尖啸着擦过他们的耳畔,狠狠钉入前方的墙壁和地面,溅起碎石与火星。
弄不好,今夜就要把命交代在这里。
明明是生死一线的亡命奔逃,高鸣翎却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被他紧紧拉着的人。
蒙面的黑布下,只露出一双眼睛,里面眼泪肆意流淌。
然而泪水之下,却燃烧着一种近乎疯狂的,明亮到刺眼的光芒。
——他在哭,也在笑。
一股奇异的共鸣瞬间击中了高鸣翎的心脏。
他无比确信,在这一刻,两人灵魂深处的某个地方发出了相同的震撼。
他们正在撕裂一段沉重黑暗的过往。只要冲破这最后的樊笼,迎接他们的——将是海阔天空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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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割下肉!”高鸣翎在呼啸的风中嘶吼,声音被风扯得破碎,“不是为了吃!”
“我知道!”
隔着蒙面黑布,江明川声音有点闷,带着奔跑的喘息和一丝哭后的沙哑,却异常清晰。
高鸣翎目光灼灼地锁住她,郑重其事地问:“那你觉得我是为了什么?”
他冒死潜进张家大宅,不取金银,只取了一块腐肉,在别人眼里他这是做了“血本无归”的蠢事,但——他能懂吗?
“我,不知道。”江明熙喘着气,断断续续地说。
高鸣翎眼中光芒一暗,嘴角扯出一个自嘲的弧度,说不清是失望还是释然。
他回过头,想,果然……他也不懂。
然而,身后江明熙的声音再次响起,少年沙哑的声音穿透风声与枪响,清晰地砸进他耳中。
“我只知道!如果沈蔓歌死了,我也会剜下仇人心脏,去她坟前祭拜。”
——他懂啊!
高鸣翎瞳孔骤然放大,脸上表情空白了一瞬。
他像是被一道无形的闪电劈中,呆愣几秒后,猛的回头,死死盯住身后的江明川。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无限拉长、凝滞。
高鸣翎能清晰看到江明川额头缓缓滑落的汗珠,他纤长睫毛被泪水濡湿,微微颤动。而那双眼睛深处,正燃烧着与他同源的、永不屈服的沸腾怒火。
高鸣翎突然战栗起来。
透过那双燃烧着的眼睛,他仿佛看到了自己。
他闯进张家,冒着枪林弹雨,只为割下仇人的心口肉祭拜恩人。
他知道,那些“朋友”背地里都笑话他蠢。
他也知道,江明川不会笑他。
因为他们都将生死度之于外,选择做一些在别人眼里“不划算”的蠢事。
他们就是这样的人。
月色朦胧,烈风呼啸。
恶犬狂吠,枪声连绵不绝。
在这被死亡阴影笼罩的无尽围追堵截中,高鸣翎猛的闭上了眼睛,一股挤压多年的郁气冲上喉头,化作一阵肆意狂放的大笑。
原来像他这样傻的人,世界上还有一个。
高鸣翎用力攥紧江明川的手,突然生出了一种古怪的念头,他的手可真暖和啊,明明人看起来冷冰冰的。
他仰起头,直面扑面而来的带着硝烟味的狂风,拉着江明川的手,用尽全力向前奔逃,并兴高采烈地发出了一个预言:“我预感——我们会成为一生的朋友!!”
江明熙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不知道他又发什么疯。
不过能成为高鸣翎的好朋友,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前世,报纸上曾经用一句话形容过高鸣翎。
“高鸣翎其人,重然诺,轻生死,有古任侠之风。”
虽然混迹帮派,高鸣翎却是个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赤诚君子。
所以前世高鸣翎朋友很多,走到哪里都是一呼百应。
不过在那时的沈明明看来,高鸣翎也没什么特别要好的真朋友,围在他身边的都是一些酒肉之徒。
现在,传说中的古之任侠松开了江明熙的手,然后拐去了另一个方向,只扔下一句,“我会去找你的。”
江明熙不觉诧异,这也是他们之前商量好的,一旦被发现,就分兵两路,各自逃命。事实上两人早就该分兵了,她还奇怪高鸣翎为什么一直拉着她不放。
江明熙毫不迟疑,立刻按照原计划冲向院墙角落那颗熟悉的老槐树,手脚并用,几下就攀上粗壮的枝干,足尖在墙角一点,轻盈地翻过高墙,将身后的追兵与喧嚣彻底隔绝。
她奔跑在空旷寂静的长街上,头顶是皎洁的明月,洒下清辉一片。紧绷的神经骤然松弛,一股劫后余生的自由感油然而生。
江明熙停下脚步,仰起头,对着那轮明月,长长地、放松地吁出一口气,嘴角终于扬起了真正轻松的笑意。
她想起了她重生后给自己取的新名字。
江明熙和江明川。
此生,山河日月,熙光万里,川流不息。
而她会活在光明里,幸福地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