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听风录》 第一千八百五十八章 除名 云天行望着从竹林里走出来的白衣女子,不由皱起眉头,道:“莉莉姑娘,你怎么会来这里?” 白茉莉走上前来,笑道:“我来看余叔钓鱼,不行吗?”纵身跃上石矶,弯腰往鱼篓里看去,随口道:“余叔,我要的大鲫鱼钓到了没有呀?” 云天行将赤鳞剑别在腰间,道:“莉莉姑娘,你是在偷听我们谈话吗?” 白茉莉站直身子,嘟着嘴道:“云天行,你可不要冤枉好人!人家是来跟余叔要鲫鱼的,才到这里,就见你要拔剑自刎,几时偷听你们谈话了?”又向余沽之道:“余叔,他又冤枉我,你快告诉他,我之前是不是问你要鲫鱼了?” 余沽之笑道:“我方才已经跟他说了,你从包神医那里要了一个方子,要亲自下厨,给他煲一锅兼具疗伤效果的鲫鱼汤,要我给你留两条大鲫鱼。所幸今天运气不差,鲫鱼总共钓了七条,个头大的有三条,足够煲汤用了。” 有人撑腰,白茉莉底气十足,走到云天行面前,轻轻哼了一声,说道:“真没良心,人家担心你的伤势,特意去问包神医要了一个方子,想给你煲汤调养身体,你倒好,明明知道,还冤枉人家偷听,真该打三十大板,再……再罚你跪榴莲!” 云天行面无表情,道:“莉莉姑娘。” 白茉莉白眼一翻,道:“干嘛?” 云天行道:“你回家去吧。” 白茉莉一怔,道:“你又想赶我走?” 云天行道:“你消息灵通,应该知道我已代表云门向同天会宣战,用不了多久,双方就会爆发武力冲突,我无暇顾及你的安危,趁现在局势还算稳定,你赶紧离开吧。” 白茉莉哽咽道:“你这个大坏蛋,总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赶我走,你忘记之前的约定了吗?在林晚枫的坟前,你答应过我,不会再赶我走,你忘记了吗?” 云天行道:“我没忘,但今时不同往日……” “什么今时不同往日,都是借口!”白茉莉打断了他的话,“既然留在这里会有危险,那你为什么不让红漪姐姐离开,不让何姐姐离开,单就让我离开?你说呀!” 云天行道:“红漪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无论多么危险,我们都不会分开。至于何姐姐,她是跟叶叔叔一起来的,我没有资格让她离开……” 白茉莉含泪道:“所以你就赶我走?” 云天行踱步至石矶畔,望着平静的水面说道:“如果没有潜在的危险,你要留多久,那都随你,可如今云门与同天会剑拔 弩张,大战一触即发,谁知道将来会有多少伤亡。你不是云门的人,没必要蹚这浑水,赶紧回家去吧。” 白茉莉道:“你这是在担心我,还是怕我会拖累你?如果是后者,你大可不必担心,我有自保的能力,不需要谁来照顾。云天行,你不要赶我走,让我留下,关键时刻,兴许我还有大用处呢。” 云天行沉默半晌,仍道:“离开吧。” 白茉莉心下生气,大声道:“云天行,如果你执意要赶我走,那就违背了当初的约定!作为惩罚,我会去枫叶坡,打碎林晚枫的墓碑,再把他的坟挖开……” 云天行霍然转身,道:“林晚枫已经死了,你就不能放过他?你们只见过一面,又不是特别要好的关系,你为什么总跟他过不去?我让你离开,是为了你好,你为什么就是不懂呢?”做了一个深呼吸,又道:“莉莉姑娘,我是不会娶你的,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赶紧回家去吧。” 白茉莉落泪,道:“云天行,你是个大坏蛋!天底下最最最坏的大坏蛋!”说罢,奔至云天行面前,一把将他推下石矶。 “扑通!” 云天行跌入水中。 看着云天行在水里挣扎的样子,白茉莉破涕为笑,道:“你活该!”说完便跑开了。 直到白茉莉的身影消失在竹林里,余沽之才收回视线,向泡在水里的云天行道:“莉莉姑娘是真心喜欢你,所以才会想要留在你身边,你对她冷淡不说,还总想赶她走,这会不会有些过分了?” 云天行爬上石矶,一面拧衣服上面的水,一面说道:“她的喜欢不会有结果,继续纠缠下去,只会白白浪费时间,这对她没有任何好处。” 余沽之席地而坐,指节轻叩膝盖,缓缓道:“你故意对她爱答不理,无非是想让她尽快断了念想,然后去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这番苦心我当然明白,但你有没有想过,你这般刻意作态,很可能会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 云天行脱下外衣,平铺在大石上晾晒,随口道:“那不重要。” 余沽之叹了口气,道:“你们年轻人的心思我是不懂,但我还是觉得,你应该再考虑一下。虽然莉莉姑娘并不如她自己说的那般贤惠,但不可否认,她确实是一个好姑娘。至于红漪,她方方面面都很好,唯一让人放心不下的是,她曾在蜃楼里待过,据我所知,她的身份不同于一般的成员,你们……” “余叔,还是继续讲述我爹和我娘的事吧。”云天行盘膝坐下,将赤鳞剑横放膝头,轻声说 道。 余沽之摆了摆手,道:“罢了,罢了,感情的事太复杂,一时说不清楚,我就不跟你唠叨了,咱们继续之前的话题。前面说过了,云兄进得了桃源仙境,但进不去北冥天刀府,只能在大门外默默等待。北冥清涟知道云兄已经到了,但却无法与他见面。就这样,两人隔着重重高墙,相互思念着对方,一直到孩子出生。云兄之前应该没有跟你提起过,你是在北冥天刀府出生的。” 云天行点了点头,说道:“我大概已经猜到了。只是,在我的脑海中,没有任何有关北冥天刀府的记忆。” 余沽之道:“你娘带你离开的时候,你才几个月,自然不会有记忆,但你在北冥天刀府出生,并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日,这却是事实。 其实,你与北冥清歌并不是第一次见面,之前还在北冥天刀府的时候,你们就已经见过,而且还不止一次,只是你那时候尚在襁褓之中,不记得这些事罢了。虽然北冥家的人都不赞成让你生下来,但你出生后,他们对你都很不错,并没有因为你是仇人家的孩子,就对你冷眼相向,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们兄妹情深的缘故吧。 对了,还有一件事。之前,北冥清涟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北冥家众人苦劝无果,于是便退而求其次,说孩子可以生下来,但绝不能姓云,应该让他随母姓,也就是姓北冥,但被北冥清涟拒绝了。她说既是云澜的孩子,那就应该姓云,没有改换姓氏的道理。你现在还能够保留云姓,也是你娘坚持的结果。” 云天行苦笑。 他现在除了苦笑,好像已经无话可说了。 余沽之继续说道:“得知北冥清涟生产后,云兄想要进入府内看望,意料中又遭到了拒绝。云兄再度硬闯,结果又被打退。北冥家的人见云兄纠缠不休,便想让北冥清涟去与他划清界限,断绝往来,但北冥清涟却不愿这么做。 有一次,北冥清楼等人又去劝说,北冥清涟则回道:‘与云澜相爱错在我,但孩子是无辜的。我不能让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有父亲。二哥死得冤枉,但平心而论,这件事与云澜并无直接关系,他只不过恰好是云巅的儿子。如果仅仅因为这样,就让他们父子永世分离,这未免太过残忍。我不敢奢望诸位兄弟能够接纳云澜,但至少也该让他们父子见上一面,哪怕只有……’不等她说完,北冥清楼一掌拍碎了身旁的桌子,随即拂袖而去。 北冥清涟的想法,无人能够理解。 大家都觉得她这样做,对不起自己死去的兄长。北冥清涟亦深感愧疚。几个 辗转难眠的长夜后,她做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她决定要离开北冥天刀府,离开这个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 那一日,北冥清涟斋戒沐浴后,换上了一身雪白素服,先去北冥清逸的坟前祭拜了,又去北冥家祖祠向列祖列宗下跪请罪,说自己束身不严,有违祖训,玷污了北冥姓氏,今自愿除去家姓,就此退出北冥天刀府,说完便在祖祠前,当着北冥家众人的面,拔刀斩掉了自己的左臂。 在场众人都被这一幕给惊到了,谁都没有想到北冥清涟会在祖祠前拔刀,并斩下了自己一条手臂。 一般来说,祖祠是供奉列位先祖的清净之地,是不能见血的。北冥清涟在祖祠前挥刀断臂,有玷污祖祠圣地,冲撞先祖英灵的嫌疑,按说应该受到处罚,但当时身为一家之主的北冥清楼并未以此兴师问罪,只淡淡说道:‘你若踏出北冥天刀府的大门,去与那姓云的私奔,今后便不再是我北冥家的人,你可想清楚了?’ 北冥清涟目光坚定,语气同样坚定:‘断臂难续,此心不渝。’ 北冥清楼点了点头,说道:‘既然你心意已决,我无话可说。从今往后,北冥清涟自族谱内除名,是生是死,是荣是辱,皆与北冥天刀府无关。’ 北冥清涟躬身下拜,道:‘多谢大哥成全。’ 之后,北冥清涟包扎好伤口,又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抱着孩子离开了北冥天刀府。 云兄就等在大门外,见北冥清涟抱着孩子从里面走出来,喜不自胜,赶忙迎上去。 到了近前,云兄忽然发现,北冥清涟左袖随风摇摆,用手一捏,里面空空荡荡的,当即变色道:‘你的手臂呢?’ 北冥清涟打趣道:‘怎么,我缺了一条手臂,你就不肯要我了?’ 云兄一脸担忧地说道:‘蔷薇,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北冥清涟把自己挥刀断臂,以及被家族除名的事大概说了一遍。 云兄深感自责,将北冥清涟紧紧抱住,流泪道:‘蔷薇,对不起,都怪我没本事,没能保护好你,对不起,对不起……’ 北冥清涟摇头道:‘不要说这种话,你没有对不起我。倒是你,在这里苦等了一年多,我让你走,你又不肯,刮风下雨又不肯避,一定很辛苦吧?’ “我不辛苦。”云兄使劲摇头,‘与你相比,我经受的这点风雨根本算不了什么。’ 北冥清涟依偎在云兄的怀里,柔声道:‘云澜,我好想你。我知道这样不对,但就是控制不住。我越是 想要忘记你,就越是想你……我是不是已经无药可救了?’ 云兄苦涩一笑,道:‘你无药可救了,我又何尝不是这样?与你分开的这段日子,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你。如果再见不到你,我真的快要疯掉了。还好,还好……我们又见面了。’ 北冥清涟流泪道:‘我们以后再也不分开了,好不好?’ 云兄为她拭去眼泪,道:‘不哭,不哭,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就算要死,也得死在一块儿。’ 两人先去南宫家,谢过了东方月白,然后便离开了桃源仙境。 之后不久,北冥天刀府便对外宣称,北冥清涟突发疾病,已经逝世。 此消息一出,在江湖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很多人都以为是谣言,更有甚者还去北冥天刀府求证。在得到北冥家给出肯定的答复后,此事才被坐实……” 云天行忽然道:“余叔,我明白了。” 余沽之道:“明白什么?” 云天行道:“明白你们大家为何都要对我隐瞒这段过去,明白爹娘为何从不在我面前提起北冥天刀府,明白爹即使遭遇了极大的困境,也没有向北冥家求助……我全都明白了。” 余沽之叹了口气,道:“我倒情愿你不明白,最好永远都不要明白。” 云天行沉默了许久,忽然道:“余叔,我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北冥家的人,你能不能教教我?” 余沽之摇了摇头,说道:“这种问题你不应该来问我。我能做的就只是把那段过去讲给你听,要怎样看待那些是是非非,要以何种态度去面对北冥天刀府,还得看你自己。我只是一个局外人,一个看客,无论我给出怎样的建议,都有可能会对你产生误导。天行啊,你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需要我暗中保护的少年了,余叔相信你会自己找到答案。” 劲风忽起,竹叶簌簌,似婴儿啼哭。 余沽之站起身来,道:“起风了,今天就先到这里,我们回去吧。” 云天行没有起身,道:“余叔,你先回去吧,我想再坐一会儿。” 余沽之知道他心里难过,也不好多说什么,自顾自收了鱼竿,提起鱼篓,正要离开,见他独坐风中,看起来异常孤单,又不禁停住脚步,说道:“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你若太执着于过去,可就辜负你爹娘那一番苦心了。” 云天行点了点头,说道:“余叔,我明白的。” 余沽之轻轻叹息了一声,跳下石矶,走入竹林中。 云天 行仰起头,望着上空随风飘摇的竹叶,视线逐渐模糊…… “爹、娘,你们在那边还好吗?” 第一千八百五十九章 留饭 晚饭时分,红漪端上饭菜,喊大家来吃饭,叶孤鸾、余沽之、丁玲、彩蝶都到了,唯独不见云天行和白茉莉,房内无人,她又想到别处去找,余沽之将她喊住:“不必找了,他若有胃口,早就回来了。” 红漪道:“余叔知道他在哪儿?” “如果我所料不差,他现在应该还在碧鳞湾。”余沽之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边吃边说道,“他现在心情很沉重,你最好不要去打扰他。让他一个人待着吧,他需要时间来消化那段过去。” 红漪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从余沽之的话里,她听出了不寻常。 她走回到桌边,将饭菜一样样收走。 余沽之喊道:“你干什么?” 红漪道:“我给他留饭。” 余沽之气不打一处来,道:“你这丫头忒偏心!留饭就留饭,需要留那么多吗?你把好吃的全端走,只给我们四个人留下一盘笋,够谁吃的!我跟叶大侠年纪大了,少吃点没什么,丁玲和彩蝶还在长身体,只吃着这个能行吗?” 红漪抬手往桌上一指,道:“那不是还有一碟咸菜吗?” 余沽之气极反笑,道:“吃咸菜能长身体吗?你见谁家孩子整天吃咸菜啊!”又向叶孤鸾道:“叶大侠,你坐得可真端正,好菜全被她端走了,你这个当姐夫的就没啥想说的?” 叶孤鸾叹了口气,道:“凑合吃吧。” 余沽之目光一转,又向丁玲道:“你别光埋头吃,也帮着说两句啊!” 丁玲赶忙笑着摇手,道:“我没关系的。” 余沽之又向彩蝶求助:“彩蝶,快说你想吃鱼,快说!快说!” 彩蝶眨了眨眼睛,道:“可人家不喜欢吃鱼呀!” 余沽之丢下筷子,道:“这日子没法过了!” 红漪来到碧鳞湾,见云天行独自坐在湖边大石上,正望着被风吹皱的见面出神。 她正在犹豫要不要上前,忽听云天行道:“是红漪吗?” “是我。”红漪走过去,跳上大石,紧挨着他坐下来,好奇问道,“你没有回头看,怎么知道是我?” 云天行目不转睛地盯着湖面,口里说道:“太阳就快要落山了,你不见我去吃晚饭,一定会到处找我。其实,在你露面之前,我就听到了脚步声。你心急,走得快,步子都乱了,我一猜就知道是你。” 红漪抿嘴一笑,道:“你饿不饿?” 云天行摇了摇头。 “那就 等饿了再吃,我给你留饭了。”红漪将脑袋一歪,靠在他肩头,又轻声道,“虽然我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你要知道,我始终是站在你这一边的,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与你共进退,同生死。” 云天行扭头小声道:“红漪,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娘是北冥清涟。” 红漪吃了一惊,坐直身子道:“如果令堂是北冥清涟,那北冥清歌不就是你的舅舅?那你跟北冥天刀府……你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你一定也很惊讶吧?”云天行苦涩一笑,“我一直以为,我已经没有亲人在世了,可就在刚刚,我从余叔那里得知,我还有舅舅,而且还不止一位,我现在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红漪道:“你有舅舅,又多了北冥天刀府这样一个大靠山,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 云天行道:“这确实不能算是一件坏事,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娘已经被北冥家给除名了。” “除名?”红漪满脸疑惑,“北冥清涟是北冥天刀府府主北冥清楼的七妹,怎么会被北冥家给除名?而且我听说,早在二十多年前,北冥清涟就突发疾病逝世了,难道这背后另有隐情?” 云天行又把那段往事讲述了一遍,红漪全程没有插话,等云天行说完,她才开口道:“令尊真的用过柳铃绮这个名字吗?” 云天行点了点头,道:“余叔这样说,我想应该不会有假。” 红漪低下头,良久不语。 云天行见她这样,便问:“怎么了?” 红漪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蜃楼里有七个非常厉害的人,代号分别是琴、棋、书、画、剑、酒、诗,此七人合称作‘蜃楼七雅’。” 云天行道:“这我当然记得。不过,你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 红漪神情凝重,道:“虽然你不想从我这里得到任何有关蜃楼的情报,但我还是想要告诉你,蜃楼七雅中的‘棋’,名字就叫柳铃绮,因他在家族同辈中排行第七,病虎一般称呼他为柳七,而且我听说他原是墨家的人,还曾位列‘墨门七秀’……” 云天行闻言面色大变,道:“这……这是真的?” 红漪道:“自然是真的,我还能骗你不成?” 云天行呆了半晌,忽然摇头道:“不,不可能!我爹早已离世,就算他还活着,也绝不可能会加入蜃楼!” 红漪道:“我也不相信令尊会加入蜃楼,但要说是巧合,这未免也太……太过于巧 合了。两人都叫柳铃绮,都在家族同辈中排行第七,这已经很不可思议了。更夸张的是,两人都曾是墨家的人,还都位列‘墨门七秀’,难道世间真有这般巧事?” 云天行越想越不对劲,霍地站起身来,道:“难道余叔还有事瞒着我?走,我们去找他问个明白!” 此时,夜幕低垂,明月高悬,两人踏着细碎的月光,穿过茂密的竹林,径往余沽之的住处行去。 栽种有各色山茶花的庭院内,余沽之正坐在廊檐下赏月。 他背靠廊柱,手里握着一只素白瓷杯,身旁放有一把青釉酒壶,壶里装着练二娘自酿的青梅酒。这酒是他刚来青竹堂的时候,练二娘作为东道主送的礼物。当时只给了一小坛,这还是看了云天行的面子,要是没这层叔侄关系,别说一小坛,就是一滴他都喝不到。 此酒风味独特,入口难忘,是市面上买不到的绝品佳酿。余沽之不舍得一次饮尽,只有在心情烦闷的时候,才会倒半壶出来解馋。 白天在碧鳞湾,他把那段深埋于心底的往事讲给了云天行,按说应该心情舒畅才对,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有些烦闷。他见今夜月色甚是清美,于是便倒了半壶青梅酒,来到廊檐下坐定,一边饮酒,一边赏月,排解心中烦闷。 “不知天行回去了没有?那段往事对他来说太过沉重,希望他能尽快想通,不要被过去那些是是非非束缚住。红漪那丫头虽然来路不正,但对天行倒是体贴入微,还知道给他留饭,这一点值得称赞。至于莉莉姑娘,她被天行惹哭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里,连晚饭都没有吃,不知道现在怎样了?” 胡思乱想了一通,余沽之举起酒杯,小酌了一口,闭目回味,突听院墙外有脚步声响起,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云天行和红漪一前一后走进了院子,他连忙起身迎接,道:“这么晚了,你们……” 不等他说完,云天行便道:“余叔,你是不是还有事瞒着我?” 余沽之一脸茫然,道:“你小子又在说什么胡话?” 云天行着急道:“余叔,你说实话,我爹是不是还活着?” 余沽之皱眉道:“你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 红漪拉了拉云天行的衣袖,轻声道:“还是让我来说吧。” 云天行点了点头。 红漪清了清嗓子,道:“余叔是这样的,方才我听天行说,云叔叔曾用过柳铃绮这个名字……” 余沽之拇指在杯沿上摩挲,随口道:“云兄的化名有很多,这有 什么问题?” 红漪道:“蜃楼里有七个非常厉害的人,代号分别是琴、棋、书、画、剑、酒、诗,此七人合称作‘蜃楼七雅’。其中代号为‘棋’的那个人名字就叫柳铃绮,他在家族同辈中排行第七,病虎通常都叫他柳七……” “病虎……”余沽之喃喃自语。 红漪解释道:“蜃楼里有两位副楼主,一位是黑衣神相,一位是白玉龙王,两人一文一武,代楼主共同管理蜃楼。我方才提到的病虎就是指黑衣神相。此人师出鬼谷,精于算计,是蜃楼的首席智囊……” 余沽之打断了她的话,道:“我知道病虎是谁,你不必多做解释,继续柳铃绮的话题便是。” 红漪“哦”了一声,继续说道:“若只是名字相同,那还没什么,两人都在家族同辈中排行第七,这就很耐人寻味了。如果只是这样,硬要说是巧合,勉强也能接受,但据我所知,蜃楼内那个叫柳铃绮的男人,原出自墨家,还曾位列‘墨门七秀’……” ‘不可能!’余沽之不觉手上用力,啪的一声,把手里的酒杯捏碎了,“云兄已经死了,我亲眼所见,怎么可能会加入蜃楼?!” 云天行看了一眼地上的白瓷碎片,道:“余叔,我爹真的已经不在人世了吗?” 余沽之一脸严肃地说道:“天行,我没有瞒你,云兄确实已经不在人世了。” 虽然云天行对此并未抱有太大的希望,但听余沽之这样说,心中还是不免有些失落,道:“如果余叔所言属实,蜃楼里那个柳铃绮又是谁?” 余沽之同样毫无头绪。 短暂的沉默后,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向红漪道:“既然蜃楼里有这样一个人,那你把他的身形样貌描述出来,是不是云兄,我自有分晓。” 红漪微微摇头,道:“柳铃绮这个人非常神秘,自我加入蜃楼至今,连他一面都没有见过。有关他的事,我都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他究竟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美是丑,我全然不知。我只知道他是个男人,在蜃楼中的代号是‘棋’,他还有个绰号叫‘胜天半子’。他跟病虎一样,都是智者,通常只在背后谋划全局,不用亲自露面。像我们这些普通成员,一般来说是没机会与他见面的。” 余沽之沉吟片刻,又道:“他既是来自墨家,还曾位列‘墨门七秀’,那你可知道他在墨家的代号?” 红漪道:“墨家的人也有代号吗?” 余沽之取出一块手帕,一面擦抹溅在手上的酒渍,一面说道:“墨家其他 人有没有代号,我不清楚,但名列‘墨门七秀’的那七位,每个人都有代号,而且各不相同。云兄的代号是一个‘澜’字。如果蜃楼里那个名叫柳铃绮的男人,在墨家的代号也是‘澜’字,那毫无疑问,他一定就是云兄;反之,若代号是不是‘澜’字,而是别他的什么字,那他一定就不是云兄。” 红漪道:“我只听说他来自墨家,还曾位列‘墨门七秀’,至于他在墨家的代号是什么,这我就不知道了。” 云天行道:“是不是只要查出柳铃绮在墨家的代号,就能确实他是不是我爹?” “理论上是这样的。”余沽之将手帕叠好收起,“如果见到墨家的人,先问他‘墨门七秀’里是否有一个叫柳铃绮的人,如果他回答有,再问代号;如果他回答没有,那……就是有人在说谎。”说罢,他有意无意地瞥了红漪一眼。 红漪岂会不明白这一瞥之意?当即向云天行道:“我没有说谎,蜃楼里确实有柳铃绮这个人。我方才所言句句属实,没有半句假话,你一定要相信我!” 云天行握住红漪的手,道:“你不要多心,余叔没有怀疑你的意思。” 余沽之笑而不语。 云天行略作思量后又道:“这件事对我很重要,我会尽快派人去打听。无论如何,我都要弄清楚柳铃绮的真实身份!” 余沽之用脚将地上的碎瓷片扫到一旁,说道:“你现在还有余力去操心别的事情吗?同天会视你如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除之而后快。当初要不是北冥清歌出面力保,后果不堪设想。你现在什么都不要想,只管集中精力对付同天会,柳铃绮的事就交给我好了。你不必再分派人手,只在这里等消息就好。如果查明真相,我会尽快赶回来。” 云天行点了点头,道:“余叔,那就麻烦你了。” 余沽之笑了笑,道:“我们之间还需要这样客气吗?今日天色已晚,我去睡一觉,明日一早动身,到时候就不跟你道别了。”弯腰拿起青釉酒壶,走到屋门口,又突然回身道:“对了,丫头,你给他留的饭菜,又被我端出来吃掉了。他要是饿了,你再给他另做吧。让自己的男人吃冷饭,可不是一个好妻子应该做的事啊!” (本章完) 第一千八百六十章 死局 青竹堂,杂货仓。 练二娘走到长凳旁坐下来,翘起二郎腿,拍着身旁空位说道:“站着看多累呀,过来这里坐下,给你留位置了。” 云天行站在堆放有各类账册的高几旁,低头翻阅粮册,随口道:“不累。” 练二娘嫣然一笑,道:“怕什么,我还能吃了你不成?” 云天行没有接话。 练二娘自觉无趣,将烟嘴儿凑到嘴边,深深咂了一口,吐着烟气说道:“同天会在巴蜀全境下了通告,严禁任何商户或个人与我们云门进行贸易,现在买卖全部断绝,别说油盐酱醋这些生活必需品,就是去买一匹布,一问是云门的人,人家都不肯卖。刚才我路过后厨,见老窦挥舞着烧火棍在那里胡骂,我问他怎么了,他说出去打酒,那卖酒的知道他是云门的人,死活不肯卖给他。他气不过,就骂了人家一顿。那卖酒的是家族生意,一嗓子喊出来五六个婆娘,把老窦围起来,指着鼻子骂了一个多时辰。老窦孤军奋战,又上了年纪,骂不过人家,败回阵来。这老头酒瘾很大,无一日不饮酒。如今酒没吃到,反吃了一肚子气,没处宣泄,正自个儿在那里胡骂呢。” 云天行笑了笑,道:“这位老人家的厉害,我可是亲身领教过的。昨日我去医馆寻包神医,他老人家恰好也在那儿。我看他一直翻白眼,还以为他眼睛有毛病,就偷偷问丁玲,老窦得的是什么病,怎么一直翻白眼?丁玲说老窦没病,翻白眼只是他表达不满的一种方式。丁玲还偷偷跟我说,老窦对别人不这样,只有在见到我的时候才会翻白眼。我当时就纳闷了,我又没惹他,干嘛对我翻白眼?现在我总算明白了,原来是我害他没酒喝,他不敢当面骂我,所以才对我翻白眼。”指尖拈起泛黄的纸张,翻到下一页,又笑道:“如果我所料不差,现在老窦骂的那些人里,应该有我。” 练二娘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道:“门主所料确实不差。” 云天行一咬牙,一跺脚道:“这老头子果然在骂我!” 练二娘捂着心口,笑得花枝乱颤,道:“门主别生气,你在老窦骂的那些人里只排第二位。” 云天行好奇道:“谁排第一?” 练二娘含笑道:“还能是谁,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孔老夫子。” 云天行皱眉道:“这跟孔老夫子有什么关系?” 练二娘清了清嗓子,道:“门主有所不知,老窦年轻的时候可是有大志向的。他家境贫寒,为了能够考取功名,白天替人家放牛,晚上头悬梁锥刺股,自 研儒家经典二十多年,结果连个秀才都没考中,成了远近闻名的笑柄。他不堪其辱,一怒之下,把好不容易从别人那里抄来的儒家典籍全扯碎了。自此不正衣冠,厌恶礼乐,鄙视天下儒生,更是把孔老夫子列为了头号大敌。不论骂谁,他总会把孔老夫子捎带着一起骂。说起来,门主能少挨一些骂,还多亏了孔老夫子。” 云天行哭笑不得,道:“感谢孔老夫子替我挡灾。” 两人正说着,吴英雄从外面跑进来,气喘吁吁地道:“不好了,出事了!出大事了!”见练二娘身旁有空位,一屁股坐下,道:“先容我喘口气。” 练二娘站起身来,捏着鼻子后退了两步,道:“浑身汗臭气,你多久没洗澡了?” 吴英雄没好气道:“老子忙得连饭都没工夫吃,哪还有时间洗澡?谁像你,整天游神一样到处闲晃,居然还嫌弃别人!你又不给老子摸,洗得再白净有屁用!” 吴英雄嘴欠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练二娘早就习以为常,嗔道:“废话少说,到底出什么事了,慌成这样?是不是同天会又采取行动了?” “不是同天会,是蜀王府。”吴英雄站起身来,一本正经地说道,“就在门主他们离开巴山城的第二天,蜀王府就突然派兵封锁了剑门关,以及与外界连通的所有出入口,现在的情况是: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巴蜀已经完全与外界隔绝了。” 练二娘急问道:“派去求援的人有没有将消息送出去?” “全被官军截住了,一个都没有出去。”吴英雄叹了口气,又道,“其实,就算他们能将消息送出去,外面的人也进不来。听送信的人回报说,剑门关一带旌旗满山,营垒遍地,守关兵将少说得有两万人,个个披坚执锐,严阵以待。莫说出入关卡,就是稍稍靠近,都会被拦下严加盘查。照目前的形势来看,外援我们是指望不上了,一切还得靠自己。” 练二娘面露忧色,道:“没有外援,仅凭青竹蜀山两个堂会,哪里是同天会的对手?况如今同天会在巴蜀全境下了贸易禁令,没人敢与我们云门进行交易买卖,这样下去,我们岂不是……” 一直保持沉默的云天行突然开口道:“蜀王府一向视同天会如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除之而后快,我们云门向同天会宣战,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他们不想帮忙,可以选择作壁上观,或者静待事态发展,伺机下场,坐收渔利。如今派兵封锁巴蜀与连通外界的各处要道,等于是帮同天会切断了我们的后路,这对他们而言又有什么好处 ?” 吴英雄道:“蜀王府的真实意图目前还不清楚,但根据小道消息,他们这样做应该是怕外面的叛军会攻进来,继而影响巴蜀的局势。” “不对劲。”云天行摇了摇头,随手合上粮册,“外面动荡的局势持续已久,蜀王府要是怕叛军打进来,早就采取行动了,为什么非要等到现在才出兵?最可疑的是,他们出兵的时间,刚好就在我们离开巴山城的第二天,这难道只是巧合吗?我不这样认为。我总觉得蜀王府这次行动,意在配合同天会实施针对我们云门的孤立政策,但我想不出,他们这样做能得到什么好处。” 练二娘咂了口烟,缓缓道:“不管蜀王府居心何在,巴蜀完全与外界隔绝已成事实。我们无法求得外援,只能自谋生路。为今之计,还是应该尽快想个法子,破解当前缺粮的困局,要是再这么耗下去,不用同天会动手,我们自己就饿死了。” 云天行将粮册放回高几,道:“前进无路,后退无门,这根本就是一个死局,除非……” 练二娘道:“除非什么?” 吴英雄一屁股坐回长凳上,满脸颓丧地说道:“这还用吗,除非向同天会妥协,否则无解!” 练二娘愣了片刻,转头向云天行道:“门主,你会向同天会妥协吗?” 云天行伸了个懒腰,道:“本以为对手只有同天会,现在又来了个蜀王府,好,真是好极了!”负手踱入院中,仰起头,望着湛蓝的天空,出了一会儿神,忽然嘴角上扬,露出一丝苦笑。 “巴蜀的天,万里无云啊!” (本章完) 第一千八百六十一章 借刀 巴山城。 临荷池建造的水榭内,东门夜雨悠闲地躺在美人靠上,后脑枕着小菊的大腿,两指捏着一条咬去半截的小鱼干,自顾自嘟囔道:“根据万寿龟碎裂的程度来看,必是被人运功震碎了。那几个老花匠都不会武功,就算有心搞破坏,也没这份能耐;有这等功力的人,我都问过了,但他们并不知情……真是令人恼火啊!万寿龟总不能自己碎掉吧?它只是一块顽石,又不是通灵神石,就算活腻了,没有外力作用,也不能想碎就碎啊!” 小菊撇了撇嘴,道:“主人都碎碎念好几天了,一块石头而已,碎了便碎了,有什么好在意的。” 东门夜雨把剩下那半截小鱼干丢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道:“小菊啊,你这话说得浅薄了,那可不是普通的石头,那是花大价钱买来的万寿龟,是同天会永世长存的象征,如今突然碎裂,岂不等于……唉!到底是哪个龟儿子手贱,无缘无故把万寿龟给震碎了,也不怕伤天理!” 小菊听得直摇头。 东门夜雨又从破碗里拿了一条小鱼干,边吃边说道:“思来想去,我还是觉得云天行那家伙最可疑!巴山城内有这等本事的人不在少数,但他们都没有这样做的动机,唯独云天行既有本事,又有动机。最重要的是,他被裘人烈击飞后又走回来,有从那里经过。虽然那个满脸褶子的老花匠一口咬定,云天行只是经过,并未靠近万寿龟,但我还是觉得他很可疑……” 正说到这里,突听回廊上有脚步声传来,东门夜雨抬头一瞧,见来人是花总管,便坐起身来,道:“花仙子,我不让你监工吗,怎么又跑到这里来了?万寿龟可拼凑完整了?” “当家的还真是执着啊!”花总管习惯性地将双手拢在袖中,微笑道,“要不还是算了吧,都碎得没模样了,要怎样再拼凑起来呢?那几个花匠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躬身曲背在那里拼了好几日,连一只脚都没有拼起来,何苦刁难他们。” 东门夜雨冷哼了一声,道:“万寿龟是在他们照管的地方碎掉的,他们找不出元凶,那就把万寿龟按原样给我拼回去,这有什么问题?且不谈这个,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总管正色道:“刚刚得到消息,蜀王府派兵封锁了剑门关,以及与外界连通的所有出入口。目前,巴蜀与外界的通信往来,已经完全断绝了。” 东门夜雨眉尖一挑,道:“消息属实?” 花总管点头道:“消息来源可靠,应该不会有假。” 东门夜雨摩挲着下巴, 喃喃道:“在这个节骨眼上做这种事,蜀王府到底想干什么?” 花总管道:“蜀王府的真实意图,目前还不清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动作的时间,恰好是在云少主离开巴山城的第二日。” “第二日……”东门夜雨仰身靠住横栏,将双臂搭在栏杆上,喃喃道,“是巧合吗?” 花总管道:“云少主要来巴山城的消息,并不是秘密,蜀王府在我们这里有眼线,不会不知道这件事。他们在这个关头,出兵切断了巴蜀与外界的往来联络,在我看来应该不是巧合,而是有意为之。” 东门夜雨合上双眼,食指轻叩朱漆木栏,发出“笃笃”的沉闷声响。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睁开眼睛,缓缓道:“我们对巴蜀全境下达了针对云门的贸易禁令,其目的是想通过这种完全孤立的方式,来迫使云天行离开巴蜀,如今蜀王府把剑门关等出入通道全部堵死,等于是切断了云天行的退路,这样一来,他只剩下三种选择:第一,什么都不做,等着饿死,这显然不可能;第二,向同天会妥协,这不符合云天行的行事风格;第三,仅靠青竹蜀山两个堂会的人手,与我们殊死一搏。以我对云天行的了解,他很有可能会这么做。如果他真这么做了,你猜会有什么后果?” 花总管思索片刻,沉声道:“他可能会死。” 东门夜雨嘴角上扬,道:“我们能够想到这里,你觉得蜀王府会想不到吗?” 花总管微蹙眉头,道:“当家的意思是,蜀王府是想借我们同天会这把刀,来除掉云天行?” “花仙子,你想得太浅了。”东门夜雨从破碗里拿了一条小鱼干,张口咬去半截,“蜀王府确实是想借刀,不过,他想借的刀不是我们同天会,而是北冥天刀府。其实,蜀王府真正的目标并不是云天行,而是我们同天会。云天行不过是蜀王府为了夺回巴蜀控制权,推出来的一个牺牲品罢了。” 东门夜雨将剩下那半截小鱼干抛入口中,又道:“蜀王府最忌惮的不是在巴蜀仅有两个堂会的云门,而是我们同天会。这些年,蜀王府一直处心积虑想要搞垮我们,但一直没能得逞。现在有一个绝好的机会放在眼前,他们会不利用?莫忘了,云天行不只是云门的门主,他还是‘刀仙’北冥清楼的亲外甥,如果我们把他杀死,你觉得北冥天刀府会善罢甘休吗?怕就怕到时候找上门的不只有北冥天刀府,而是整个天下刀宗!” 花总管倒抽了一口凉气,道:“蜀王府好深的算计,我竟没有想到这一点!” 东门夜雨拿起 叠好放在一旁的手巾,一面擦拭手上的油渣,一面说道:“云天行向我们同天会宣战后,蜀王府立刻抓住机会,调兵遣将,封锁了出入巴蜀的各处通道,这不仅需要非常敏锐的洞察力,还要有相当的魄力,以及果决的执行力。蜀王沉溺酒色,不理政事;他手下那帮人有样学样,也开始玩忽职守,消极怠政。这样的蜀王府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全凭一口气吊着,绝不可能做出这样睿智的决策,并在短时间内将之付诸实践。你派人去打听一下,看看蜀王府里是不是出了什么变故,或者新来了什么能人。我总觉得,蜀王府这一举动有些不同寻常。” 花总管点了点头,说道:“蜀王府有此险恶用心,那我们应该怎样做才好?继续按原计划行事,还是……” 东门夜雨放下手巾,道:“云天行那边可有动作?” 花总管道:“目前青竹蜀山两个堂会都很安静,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举动。” 东门夜雨点了点头,说道:“蜀王府围而不动,是想坐山观虎斗,我偏不让他得逞!立刻传信给青竹蜀山两个堂会周边的势力,让他们约束好手下,不要无故挑事,以免激化矛盾,让局势失控。另外,再多派些人手盯住云门那两个堂会,尤其是云天行所在的青竹堂,一有动静立刻回报,不得有误!” “我这就去安排。”花总管转身离开。 东门夜雨又像之前那样仰躺下,枕着小菊的大腿说道:“对了,有件事忘了问你。今天早上,武英来找我告别,说要亲自运送猫九命的灵柩回天连天水寨,我看他病体未愈,又担心九枝山鬼会半道截杀,就让你去找宋三郎劝他,结果怎样了?” 小菊为东门夜雨整理额前乱发,道:“主人请放心,宋三郎已经把武英劝住了。至于猫九命的灵柩,以及那封你写给玉清欢的信,我已委托送干柴的老张送去连天水寨了,他不是同天会的人,九枝山鬼应该不会为难他。” 东门夜雨“嗯”了一声,闭目自语道:“不知道玉清欢那家伙看到猫九命的尸体会作何感想,会不会一怒之下就找来巴山城跟我拼命呢?坦白说,我倒是希望他能来找我报仇,这样我就能看到他的庐山真面目了。” 喜欢江湖听风录 第一千八百六十二章 送棺 深夜,通往烟雨湖的林间小路上,一辆载有棺材的骡车正在缓慢行进。 老张坐在车前,背倚棺头,啃着又冷又硬的烧饼,自顾自嘟囔道:“穿过这片树林,前面就是烟雨湖了。你奶奶个腿的,膈应了我一路,总算可以交差了。自打出了巴山城,吃住都跟你这个死人在一块儿,吃吃不香,睡睡不沉,刚才不过就是打了个盹儿,就梦见你挣脱束缚,从棺材里爬出来掐我的脖子,真是一刻也不让人安宁!” 老张心虚回头瞥了一眼,见捆束棺木的麻绳完好如初,稍稍松了口气,又继续自言自语:“你也别怪我老张啰嗦,跟你们死人打交道就是晦气!去年村子里有个独居的老人突然咳血去世了,我去帮忙收尸,不小心沾了污血,虽然很快就洗掉了,但霉运还是找上了我。接下来那几日,我做什么都不顺,还总无故受伤,甚至流血,后来找懂行的人看了,说是沾上了脏东西,需要做一场法事,除秽驱邪。没办法,花了一笔钱,让人家摆弄了一番,最后捏着鼻子喝了一碗符水,这才好了。说句实在话,我老张虽然贪财,啥活计都接,但跟死人有关的买卖,我一向是能推则推,要不是小菊再三请托,又给了极好的价钱,我才不接这档子晦气事哩。” 穿过幽暗的林间小径,来到烟雨湖畔,老张跳下骡车,但觉凉风阵阵,举目望去,宽广的湖面上白雾迷蒙,不见一个人影,只能看到远处有几点灯火,在白雾中若隐若现。他搔了搔头,苦笑道:“小菊只托我将猫九命的灵柩送过来,可没教我怎么跟连天水寨的人取得联络呀!总不能让我自个儿游到湖心去通报吧?” 老张望着远处那几点灯火,不知该如何是好,索性就抽出别在腰里的烟杆儿,塞上烟丝,点上火,蹲在湖边,吧嗒吧嗒抽起了旱烟。 一杆烟抽完,仍不见有人来,老张有些不耐烦,将双手围在嘴边,朝灯火所在的方向喊了几嗓子。 大概是那边的人听到了喊声,很快便有一条小船穿出夜雾,向岸边划来。 老张借着月色看得明白,小船上有两个人,一个坐在横板上摇动双桨,另一个站在船头,手里挑着一盏灯笼。 小船离岸尚有三丈远近,那挑灯笼的便喊道:“你是什么人,大半夜的在这里瞎喊什么?” 老张朝他们挥了挥手,喊道:“俺是东门剑主派来的,有急事要见你们当家的,烦请通报一声。” 小船缓缓驶近,尚未靠岸,那挑灯笼的纵身一跃,便跳到了岸上,挑近灯笼,将老张上下打量了一番,说道:“你是巴 山剑门的人?我看不像啊。” 老张咧嘴一笑,道:“俺不是巴山剑门的人,俺只是奉东门剑主的命,来给你们送一样东西。” 那人道:“送什么东西?” 老张回身指着骡车上那口棺材道:“就是这个。” 因为是在夜里,骡车又停在暗处,那人看不清楚,就走近了些,提起灯笼一照,但见骡车上赫然停放着一口大黑棺,上面横七竖八贴了一些绘有奇怪纹路的黄纸,很像是道家以朱笔写就的符箓,那人吃了一惊,锵的一声,拔出刀来,刀尖直指老张,喝道:“大半夜来给我们送棺材,你安的是什么心?从实招来!” 那负责划船的本来没打算上岸,见出了状况,当即抄起一杆长柄鱼叉,跳上岸来,抢到老张身后,拿鱼叉对准老张后心,喝道:“老实点,别乱动,不然一叉子送你归西!” 老张到底是见过世面的,见两人这样,并不慌张,仍微笑道:“两位莫要冲动,俺不是来挑事的。只因你们九当家不守巴山城的规矩,被东门剑主给杀了,俺只是帮忙运回尸体,别无他意。你们要是不相信,这里还有一封东门剑主托俺交给你们大当家的书信,两位要是不怕东门剑主和玉大当家怪罪,可以先行过目。”说罢,自怀里取出一封书信,递了上去。 那提灯笼没有接信,只冷冷道:“东门剑主写给大当家的信,我可没资格拆阅。你去将棺盖推开,若里面果真是我们九当家的尸身,一切好说;若不是,把你剁成九段,丢到湖里去喂鱼!” “这个简单。”老张将信件收入怀中,先解去了捆束棺材的麻绳,又推开棺盖,然后退至一旁,“两位请看吧。” 那两人凑过去,先是闻到了一股腐臭气,拿灯笼往棺材里一照,又看到了一个断首的死人。这个死人不是别人,正是他们连天水寨的九当家——猫九命。 那提灯笼的抬起脸来,向那拿鱼叉的道:“我在这里守着,你快去通知七当家,速去速回!” 那拿鱼叉的点了点头,跳下骡车,飞奔上船,辟水而去。 老张目送小船远去,又转头向那提灯笼的道:“俺那封信是要交给玉大当家的,你为什么不直接让他去找玉大当家,反而要去找七当家,这样不麻烦吗?” 那提灯笼的扶着棺沿,上身前倾,盯着猫九命拴在腰间的那块猫形玉佩,皱眉道:“也只有你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外人,才会问出这种愚蠢的问题。” 老张搔了搔头,笑道:“正因为不懂,所以才要问嘛。” 那人慢慢把手伸进棺材,握住了那块拴有红绳的猫形玉佩,越握越紧,突然用力一逮,把红绳扯断,并以极快的速度将玉佩收起,又抚平了因扯佩而弄皱的衣裳,然后直起身来,若无其事地说道:“我们连天水寨一共有九座寨子,每一座寨子都有一位当家坐镇。主寨居中,由大当家坐镇;其他八座寨子呈八个方位,分散于主寨周围,由另外那八位当家分别坐镇。因为外围八寨之间有铁锁浮桥相连,外面的船只无法直接前往主寨。所以,外面的人要想见我们大当家,都要先经过外围那八座寨子,然后才能前往主寨。当然,这必须要事先征得大当家的同意,毕竟主寨是大当家的地盘,就算其他几位当家要过去,也得按规矩事先通报。我们当前所处的位置,正是七当家的地盘,所以,我才会让人去通知七当家,而不是直接去大当家那里,现在你可明白了?” “明白了,明白了。”老张笑得很憨厚。 此时,连天水寨的七当家冯易,正在露台上与近日刚结识的一位年轻女子把酒赏月,突听手下人在外连声呼唤,便放下酒杯道:“美人少待,手下人在外急唤,必有要事,我去去便回。”将依偎在怀中的女子扶起,草草穿上外衣,快步离开。 那拿鱼叉的见冯易现面,忙上前道:“当家的,出事了!九当家在巴山城内不守规矩,被东门夜雨给杀了!” 冯易闻言一惊,道:“老九确实死了?” 那拿鱼叉的点头道:“千真万确,尸体都送回来了,现就在湖边,当家的快去看看吧。” 两人登船急往岸边驶去。 不等小船靠岸,冯易纵身跃起,凌空翻了一个跟头,便稳稳落在岸边,没有理会一旁的老张,径直奔到棺材边,向内一望,果真是猫九命无疑,心中悲痛,紧紧抓着棺沿,咬牙切齿道:“东门夜雨,你欺人太甚!就算老九不守规矩,也该由大哥出面教训,你先斩后奏,可还有把我们连天水寨放在眼里!”跳下骡车,走到老张面前,把手一伸,道:“把东门夜雨的信拿来我看!” 老张急忙取出信件,双手捧着,递了上去。 冯易一把抓过信件,就要打开,那提灯笼的忙伸手挡住,道:“当家的莫忘了,咱们寨子里有规矩,凡是署名给大当家的信,任何人不得拆阅。你未经大当家允许,私自拆信阅读,恐怕……” 冯易正在气头上,哪里还顾得了这些?一把打掉那人的手,道:“都这时候了,还在意这些规矩干什么?不就是一封信,我看了又能怎样,大哥还能把我杀了 不成?”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笺,伸展开来,借着灯笼的光,将信中内容快速浏览了一遍,又将信笺原样叠好,塞回信封,道:“你们把老九的尸身安置好,等我先去见了大哥,再做打算。” 那提灯笼的将冯易送上船,轻声问道:“当家的,这个人要怎样处置,是先扣下,还是直接打发他回去?” 冯易瞥了老张一眼,道:“看他这身打扮,应该只是巴山城内的雇工,留之无用,直接打发了就是。” 那提灯笼的正要走,冯易又将他唤住,随即取出一个五两的银锭,说道:“从巴山城到这里路途遥远,他赶着骡车一路将老九的尸体运回来,多有劳苦,你把这个银锭交给他,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那提灯笼的接过银锭,目送冯易远去,然后笑着将银锭收起,又从自己钱袋里挑了最小的一块碎银,掂了掂,走到老张面前,说道:“你大老远将我们九当家的尸体运回来,一定很辛苦,按说我们应该摆酒设宴,好好款待你一番,奈何寨中事务繁忙,无暇招待,你拿了这块碎银,自己去买碗酒喝吧。” 老张满脸堆笑,接过碎银,口里不住称谢,心中却道:“你这个贪财鬼,偷猫九命的玉佩不算,还克扣七当家给我的赏银,当真是财迷心窍,无药可救!我老张宽宏大量,不与你一般见识,但俗话说得好,福祸无门,惟人自召。你这般贪财,早晚反受其害,不信咱们就走着瞧吧!” 喜欢江湖听风录 第一千八百六十三章 金屋藏娇 冯易乘船来到主寨,径直前往聚义厅,没见到玉清欢,心想这么晚了,大哥应该已经回房歇息了,于是又绕过聚义厅,往玉清欢居住的烟霞居行去。 烟霞居就在聚义厅北面不远,中间以浮桥相连,尽头有一座拦路竹亭,名为止步亭,要见玉清欢,必须先由亭内值守的人通报,获得准许后,方能继续前行。 冯易走过浮桥,来到止步亭前,见亭檐下挂着一盏灯笼,却不见值夜的人,心内奇怪:“以前不论白天黑夜,这里都有人把守,怎么今日无人值夜?我是直接进去,还是在这里等值夜的人来?罢了,罢了,老九身死事大,且不管这些规矩,先去见大哥要紧。” 过了止步亭,进入烟霞居,来到玉清欢的卧房外,冯易见屋内灯光明亮,心想大哥应该还没有睡,于是上前轻叩门扉,道:“大哥,老九出事了!” 房内无人应声。 冯易继续叩门,并提高嗓音道:“大哥,老九出事了!如果尚未睡下,请出来一见!” 依旧无人应声。 冯易心里着急,该叩门为拍门,才只用力拍了一下,那房门便“吱呀”一声自己开了。 “门未上闩,又不应声,是睡着了吗?怎么办,是先回去,等明日再来;还是直接进去,将大哥唤醒?老九被杀,兹事体大,要是等明日再来,大哥又要怪我不分轻重。罢了,罢了,未经通报,擅自越过止步亭,已然坏了规矩,也不差这一次了。” 冯易推门而入,见外厅无人,便又推开侧门,走入内室,仍不见玉清欢,正想退出,忽见屏风后面热气氤氲,冯易会心一笑,暗道:“难怪不来应门,原来是在洗澡。说来奇怪,跟大哥认识这么多年,我还从未见他脱过衣裳。往日里,我们兄弟几个在湖里戏耍,大哥就只是站在岸上观看,并不下水。有时候我真怀疑,大哥到底是不是男人。如今被我逮到一个验明正身的机会,可不能错过了,哈哈!”绕过屏风,笑道:“大哥,你好惬……”话未说完便戛然而止。 冯易盯着浴桶中的人,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屏风后面确实有人在洗澡,但并不是玉清欢,而是一名女子,一名冯易从未见过的陌生女子。 那女子似是睡着了,修长的双臂搭在桶沿上,脑袋微微后仰,长发如瀑,垂在浴桶外面,发梢几乎触地。 浴桶内水汽缭绕,但难掩春光外泄。 突然看到这香艳的一幕,冯易整个人都惊呆了。倒不是说这女子的姿容有多惊艳,主要是冯易没有想 到,一向不近女色的玉清欢,居然金屋藏娇! “男欢女爱本是人之常情,大哥又何需隐瞒?他说自己先天阳气不足,体弱多病,需要修身养性,戒除女色,才能保持身体康健,如今藏一个女人在这里,又是什么意思?” 冯易百思不得其解。 他突然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入室行窃的小毛贼,意外撞破了屋主的大秘密。 这或许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但玉清欢既然选择隐瞒此事,必有其不可告人的理由。 冯易望着浴桶中的陌生女子,心中暗自盘算:“我该怎么办?是将她唤醒,问明来历,以及她跟大哥的关系;还是当做什么都没有看到,立即离开?怎样做更好?” 冯易认真思索着这两种做法可能带来的后果,突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如果大哥知道我来过,并发现了他的秘密,会不会将我灭口?” 一想到这里,冯易便忍不住打了一个机灵。 “都是兄弟,应该不至于吧?”他苦笑了一下,“算了,既然大哥有意要隐瞒,我又何必拆穿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就当没来过好了。且先回去,老九的事明天再说。” 冯易绕过屏风,向外走去。 这时,浴桶中那女子突然睁开了眼睛,说道:“偷看人家洗澡,还想一走了之,你还真是无礼呢。” 冯易身形一僵,双脚不受控制地停了下来。 “糟糕,被发现了!怎么办?她应该没有看到我的脸,要不要逃走?不,不能逃,我又没有做错事,为什么要逃?唉,今天怪事真多,午饭吃鱼咬到鱼钩,被扎破了嘴;刚才杨姑娘说她喜欢猫,我说我九弟也喜欢猫,等他从巴山城回来,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然后老九的尸体就被运回来了;自连天水寨建成至今,一向不曾断人的止步亭,今夜居然没人值守;更夸张的是,大哥一向不近女色,而他的房间里却有一个女人在洗澡……就算只发生其中的一件事,也足可称怪,然而这四件事却发生在了同一天,简直怪诞至极!” 冯易揉了揉太阳穴,又长舒了一口气,才开口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我大哥的房间里?” “这句话不应该是我问你吗?”那女子隔着屏风说道,“人家在这里洗澡,你未经允许,擅自闯进来,看了人家的身子,还想一走了之,冒昧请问一下,你是采花贼吗?” 听对方称自己是采花贼,冯易有些难为情,道:“在下冯易,是连天水寨的七当家,并不是采花贼。” 那女子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七当家,失敬,失敬。不过,深更半夜的,七当家不在自己的寨子里,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冯易不敢回头,背对着屏风说道:“因有急事要见大哥,所以深夜来此。适才在外面喊话,无人应答,我以为大哥已经睡下,就自己进来了。冯易实不知姑娘在此,如有冒犯,还请恕罪。” 那女子拿起搭在桶沿上的浴巾,浸到水里,拎起来拧得半干,一面徐徐擦拭肩颈,一面说道:“七当家是寨子里的老人,不会不知道烟霞居前面有一座止步亭,无论谁要见大当家,都要先行通报,经大当家同意后,方能通过。你未经允许,擅自越过止步亭,已然坏了当初立下的规矩。七当家,你自己说,此种行为该当如何论处?” 她这番话说得不紧不慢,无形中透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冯易闻言皱了皱眉头,心道:“她说话的语气倒跟大哥很像。不过,她又不是连天水寨的人,凭什么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 冯易虽然心有不满,但并未表现出来,只淡淡说道:“冯易未经允许,擅自越过止步亭,确是坏了规矩,这我认,但事出紧急,我不得不这样做。方才行至止步亭,见无人值守,一来不好坐等,二来不好退回,一番斟酌后,只能擅自越过。我相信大哥在得知内情后,一定不会怪我的。” 那女子停止擦拭动作,道:“你来时止步亭无人值守?” “是的。”冯易老实回答,“亭檐下挂着灯笼,但并无人值夜,因此,我才能自己进来。若那里有人,冯易定当按规矩请人通报,绝无擅闯的道理。” 那女子沉默半晌才道:“你这么晚来,想必是有急事,大当家出去了,不定几时回来,你先说给我听,等他回来,我自会代为转达。” 冯易摇头道:“此事干系重大,只能当面向大哥陈说,不能代为转达。况且,我这里还有一封来自巴山城的书信,需要亲自交到大哥手里。” 那女子问道:“是谁写来的信?” 冯易心想:“你这女人好没分寸,就算你是大哥的情人,也没资格过问我们连天水寨内部的事务。何况你的身份还有待确认,我怎么知道,你不是趁大哥不在,自己偷偷溜进来的贼人?” 冯易不想多事,清了清嗓子说道:“既然大哥不在,那冯易明日再来,告辞。” 那女子眼波横斜,望着屏风笑道:“七当家这般着急离去,可是嫌小女子招待不周?这里家什虽不甚齐全,倒也有两把座椅,七当家不妨稍坐,待小 女子穿好衣裳,就为七当家奉茶。” 屏风后面传来哗啦水声,应是那女子出浴了。 两人中间虽然隔着一张屏风,但毕竟还在同一间屋内,相距不远。冯易生性风流,对男女之事格外敏感,一想到屏风那边有个不着寸缕的出浴美人,心脏就砰砰直跳。 “冯易啊冯易,你真是罪该万死!就算尚未确认身份,她在大哥这里洗澡,那一定就是大哥的女人!你居然心生绮念,当真是猪狗不如!快走,快点离开这里,不要节外生枝!” 冯易做了一个深呼吸,强行压下心中的躁动,说道:“不必麻烦,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不大妥当,冯易这便告辞了。” 才走两步,猛觉背后有一物飞来,冯易本能转身,将那飞来之物抓在了手里,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条浴巾,其上还带着淡淡的香气…… 冯易握着湿潮的浴巾,脸色阴晴不定。 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起,那女子自屏风后缓缓走出,但见她披着及腰长发,赤着纤美玉足,身着一袭月白色紧身浴衣,衣料轻薄柔软,紧贴湿滑肌肤,勾勒出曼妙的曲线,浑似画中走出的仙子,眉眼间带着几分慵懒的倦意。 冯易望着眼前的出浴美人,呆了片刻,忽又皱起眉头,心道:“她的样貌跟大哥有几分相似,难道是大哥的妹子?不对,我记得大哥说过,他是孤儿,既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远房亲戚……如果她跟大哥没有血缘关系,为何会跟大哥如此相似?这又是一桩怪事!” 那女子见冯易手握浴巾,一会儿呆滞失神,一会儿撇嘴皱眉,表情丰富,忍不住掩口笑了起来。 冯易自觉失态,立刻冷下脸来,道:“拿浴巾掷人,很好玩吗?” 那女子连忙摇手,脸上笑意却更浓了,说道:“七当家不要误会,小女子只是想请七当家帮忙将浴巾搭在脸盆架上,没有别的意思。” “你自己是没长手吗?”冯易本想这么说,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到脸盆架前,将浴巾搭上,一回身,那女子竟已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了他身后。 “七当家,你看我美吗?” 第一千八百六十四章 冯易的原则 那女子突然出现在身后,让冯易大为惊异。他自幼耳力过人,听声辨位的本事尤其厉害,就连玉清欢都曾艳羡地说:“我若有七弟这样好的耳力,连这双眼睛都可以舍弃呢。” 玉清欢这话虽有夸大成分,但不可否认的是,冯易的耳力确实远超常人。 有一次,冯易与武英外出办事,天晚在一家野店借宿。临睡前,冯易突然对武英说道:“老八,今夜不要睡得太死,这是一家黑店,那掌柜的见我俩包袱沉重,起了歹心,想趁夜洗劫我们。”武英半信半疑,但还是听了冯易的话,和衣而卧,不敢沉睡。到了半夜,那掌柜的果然带着两个伙计,偷摸进来,想对两人下手,结果被武英一剑一个,全部杀死。事后武英问冯易:“七哥怎么知道这是一家黑店?又是如何得知那掌柜的想谋财害命?”冯易笑着回答说:“这伙人不够小心,在后院偷偷计议,被我给听到了。” 那时,两人吃住都在一起,武英什么都没有听到,冯易却把对方的计划听得一清二楚,其耳力之强,可见一斑。 正因为冯易有这样的天赋,一般人想要悄无声息地接近他,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连天水寨内,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只有玉清欢。 玉清欢轻功绝顶,可以踏水过烟雨湖而不湿裤脚,要接近冯易自然不难,可这个女人凭什么也能做到?难道她也有像玉清欢那样厉害的轻功? 冯易觉得这种可能性很低。首先,这个女人看起来很柔弱,不像是有武功的人。其次,玉清欢轻功高绝,靠的不仅仅是经年累月的练习,更重要还是天赋和悟性。就算她自幼开始练习轻功,没有一定的天赋和相当的悟性加持,也很难达到玉清欢那样的高度。 “她若没有大哥那样绝顶的轻功,又是怎样悄无声息近身的?这又是一桩怪事!”冯易很想问问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那女子见冯易欲言又止,便笑着说道:“七当家是胭脂堆里打滚的人,见惯了花红柳绿,几时变得这样羞怯了?有话直说就是,犹豫什么?” 冯易只是盯着她,并不开口。 她轻轻叹了口气,低头看见冯易腰间拴着一个香囊,便伸手拿起,翻来覆去看了两遍,忍不住赞叹道:“真是好手艺!想不到竟有人能将兰花绣得这样传神,不知是哪位姑娘的杰作?” 冯易一把夺过香囊,道:“姑娘,请你自重!” 那女子抬起眼眸,望着冯易冷笑道:“这方才百里之内,谁不知道连天水寨的七当家风流多情,贪 好美色,怎么,今日改性了?” 她忽然将脸庞凑近,吐气如兰:“还是说,小女子姿色平庸,入不了七当家的眼?” 冯易虽然风流多情,但在与女人交往这件事情上,他一向有自己的原则。 首先,他从不夺人所爱,只要名花已有主,就算对方貌若天仙,他也不会去碰。特别是对寨中兄弟的妻室,他更是敬而远之,不敢有分毫逾矩。 其次,他从不强迫或用不正当的手段诱使他人做违背自己心意的事。他始终认为,男女交往应该顺从本心,两情相悦则合,不悦则散,不能强求。 虽然眼前这个女人的身份还有待确认,但据冯易估计,她极有可能是玉清欢的情人。这样说来,她可以算是冯易的大嫂。冯易多情归多情,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他还是非常清楚的。 他不想继续逗留下去,于是说道:“时候不早了,姑娘还是早些休息吧,冯易告辞了。”说罢,抽身便走。 那女子挥了挥手,说道:“你走吧,等大当家回来,我就哭着跟他说,你不但偷看我洗澡,还想趁机占有我。” 冯易闻言止步,皱眉道:“大哥一向明察秋毫,就算姑娘这般说,大哥也不会真的相信。” “是吗?”那女子把玩着一绺青丝,含笑说道,“若是别人,大当家或许不会相信,可七当家你风流多情,贪好美色,是远近皆知的事。你在我洗澡的时候闯进来,看到了我的身子,激起邪心,继而想要占有我,这很合乎情理,不是吗?” 冯易咬了咬牙,高声道:“我冯易虽然生性风流,但只对单身女子动情,何曾觊觎他人妻妾?对诸位兄嫂,冯易更是敬而远之,不敢有一点非分之想,请姑娘莫要再胡言乱语,没的坏了冯易的名声!” 那女子走到冯易面前,拿一双美眸盯着他,冷笑道:“人心隔肚皮,你心里怎么想,谁看得出来?哼!你们这些风流成性的臭男人,看到年轻貌美的姑娘,要是没有一点坏心思,那才是怪事!” 冯易见她靠得太近,主动向后退了一步。 那女子不依不饶,立刻跟进一步,并伸出右手食指,抵住冯易的胸口,说道:“七当家,这里没有别人,你老实说,从看到我身子的那一刻起,直到现在,你难道就没有生出过一点非分之想?” 冯易没有一丝犹豫,立刻道:“没有!” 那女子微微摇头,道:“你的心跳出卖了你。” 冯易又往后退了一步。 那女子缩 回手来,顺势将额前青丝撩到耳后,道:“君子坦荡荡,你若没有非分之想,为什么不敢看我?你若没有起邪心,为什么一退再退?你在怕什么?是怕自己心志不坚,暴露本性吗?其实,你很想要我,对不对?” 冯易紧握双拳,手背上青筋暴起。 那女子又走上前来,向冯易附耳道:“七当家,你知道吗,我最喜欢诚实的人了,只要你肯大方承认,说你对我起了邪心,还想要占有我,我……现在就满足你。” 这句话就像一粒石子,在冯易的心湖中激起层层涟漪。他咬着牙,将拳头握得更紧,额头上竟已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那女子见冯易浑身紧绷,忽地一笑,声音变得更加温柔:“怎么样?是继续做你的伪君子,还是显露本性,做一回真小人呢?” 冯易转过脸来,死死盯着那女子,冷声道:“多情不专是我的本性,我无力改变,但谨守原则,是我做人的底线!如果你想让我背信弃义,去做一个禽兽,那你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我冯易就是死,也绝不会做对不起自家兄弟的事!”说罢,又往后退了一步。 那女子盯着冯易看了许久,忽然点了点头,说道:“很好,你没有让我失望,但……” 她没有继续说下去。 她忽然握住衣带,轻轻一扯,素白浴衣流水般自肩头滑落。 第一千八百六十五章 克星 浴衣落地,春光乍泄。 冯易望着那女子毫无遮掩的修长玉体,眼中满是惊骇神色,口里支吾道:“你……你……” “又是这种表情……”那女子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失望神色,“我还以为你会跟他们不一样,看来是我错了。” 冯易死死盯着女子,道:“你……你到底是男是女?” “这很重要吗?”那女子弯腰捡起浴衣,重新穿在身上,“如果一个人既不能算是男人,又不能算是女人,那他就不配做人了,是吗?为什么不回答?在你心里,不就是这么想的吗?只有你们这些生来健全的人才算是人,我们这些异类就是怪物,就该死,就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是吗?” 冯易支吾道:“我……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你真的没有这样想过?”那女子冷笑了一声,“不必狡辩!你刚才那种眼神,分明就是在看一个怪物!其实,用那种眼神看我的人有很多,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冯易叹了口气。 那女子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从里面拿出一条浴巾,一边歪着脑袋擦拭未干的长发,一边说道:“我是一个不幸的人,还在娘胎里的时候,我爹就病死了,我娘好不容易把我生下来,见我既非男又非女,气得昏死过去,再也没有醒过来。 我才刚生下来,就成了孤儿。 接生婆见我可怜,就抱着我挨家挨户问,你愿意收养这个可怜的孩子吗?她把村子里的人都问遍了,大家都说我是个天生的克星,还未生下来就克死了生父,刚生下来又克死了生母,倘若收养进门,他日必定又要克死养父母。大家都不敢收养我。 其实,村子里还有一户人家没有问。那人是个老光棍,靠赶鸭子为生,日子过得辛苦,接生婆一开始就没把他数算在内。等把村子里的其他人都问遍了,没有人愿意收养我,接生婆这才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那老光棍为人憨厚,总喜欢傻笑,说话也不利索。接生婆抱着我去到他家,先把来意说了,又补充道:‘你的情况大家都知道,我不为难你。你若有意收养这个孩子,我就把她交给你。打今日起,你就是她亲爹,她就是你亲……不管是亲什么,有她在,总归有个人能给你养老送终;你若不愿意,也不要紧,我再到其他村子里去问,总不能叫她饿死。’那老光棍看着尚在襁褓中的我,一味傻笑。接生婆见他不言语,以为他不愿意,抱着我就走。那老光棍急了,快步赶上去,将接生婆死死拽住,一连说了几十个愿意。听接 生婆说,那是老光棍这辈子话说得最利索的一次。 就这样,我又有了一个爹。但我从来没有喊过他一声爹,我跟别人一样,也喊他老光棍。那时候我还小,不明白老光棍所代表的含义,大家都这样喊,我也跟着这样喊。 老光棍人很好,就是命不济。在我九岁那年的一个雨天,他赶着鸭子往家走,失足跌进湖里,淹死了。我冒雨找了他一夜,鸭子都找齐了,唯独没有找到他。他在湖里淋了一夜雨,第二天被路过的人发现,给捞了上来。老光棍瘦了一辈子,死的时候终于胖了一回。 村子里的人都说是我克死了他,我也这样认为,尽管那时候我还不明白这个‘克’字所代表的含义。 老光棍一死,我就没了依靠。为了活下去,我只能自食其力。 所谓自食其力,其实就是赶鸭子。我不会别的。老光棍也只教会了我这个。 老光棍的死讯传到了接生婆那里,她便赶来问我,将来有什么打算?我指了指那群鸭子,没说别的。她叹了口气,拉起我的手说道:‘赶鸭子是没有前途的。老光棍赶了一辈子鸭,结果怎样?连命都搭进去了,你想走他的老路吗?不若趁现在年纪小,去学一门手艺,总比你赶鸭子强。我有一个远房侄女,在一家茶楼里给客人们弹琴,颇有一些能耐。我可以让她帮着跟茶楼老板说道说道,招你去那里做个茶童,也没什么脏累活计,无非就是烧水、泡茶、清洗茶具一类的工作,轻快得很。闲暇时候,你还可以跟她学琴。你现在才九岁,再学个八九年,等长大成人,技艺也纯熟了,怎么着不比你风里雨里赶鸭子强,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我摇了摇头。 她便伸手来抚摸我的脸,又说:‘傻孩子,我这是在为你谋出路,又不是在害你,你摇头干什么?这里还有什么是值得你留恋的?你的生身父母,还有老光棍,都死在了这里,而活着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你,还整天克星长,克星短,别说你一个孩子,就算换做是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整天被人家这样喊,早晚也得疯掉。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不该受这样的罪。不管怎么说,都是我把你接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你过得不好,我心里又岂会好过?听我一句劝,趁早离开这里吧,就当是为了老光棍。’说到最后,她的眼睛里已有泪花在闪动。 不知怎的,我鼻头一酸,竟大哭起来。 她赶忙将我拥入怀中,紧紧抱着我,不住地安慰我,就像是一位母亲……” 冯易皱眉道:“为什么要对我讲这些事?” 那女子道:“你难道不想了解我的过去?” 冯易道:“相比于你的过去,我更加好奇你跟我大哥的关系。实不相瞒,我觉得你跟我大哥长得很像,但我记得大哥明确说过,他是个孤儿,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远方亲戚。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长得这样相似,而你又出现在大哥的房间里……我真的很想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那女子道:“你若了解我的过去,自然就会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冯易缓缓吐出一口气,道:“你继续说下去。” 第一千八百六十六章 琴伎 那女子继续说道:“在接生婆的劝说下,我最终还是离开村子,去她远房侄女所在的那家茶楼,当了一名茶童。正如她之前说的那样,茶童的日常工作无非就是烧水、沏茶、擦洗茶具这类活儿,虽然有些枯燥,但不用风吹日晒雨淋,比赶鸭子轻快,也省心。闲暇时候,我还能跟那位大姐姐学琴。她跟接生婆一样,也是个热心肠,对我很照顾,也教会了我很多。总的来说,有大姐姐在的那段日子,我过得很安逸。 十六岁那年,接生婆因病去世,我跟着大姐姐去奔丧,谁想半道上竟遇到了一伙强盗。 那车夫是个机灵人,不等靠近,便识破了那伙人的伪装,然后拍着车厢的门小声说道:‘小姐,前面那伙人极有可能是强盗,咱们换大路走吧!’ 他想将马车调头,那伙强盗见状,立即抽出刀来,大叫着冲了过来。车夫顾不了我们,当即跳下马车,逃进了路边的树林里。两个强盗提刀追了进去,但没有追上。 那伙强盗把我跟大姐姐从车厢里拽出来,先将我们佩戴的首饰,以及随身携带的财物收了,然后就把我们拖进树林里,开始撕扯我们的衣裳……” 冯易听得直皱眉头,忍不住说道:“这帮混蛋,劫财不算,还要对姑娘们施暴,真是罪该万死!” 那女子凄然一笑,道:“七当家虽然多情不专,但对姑娘们却是极好的。如果当时七当家在场,大姐姐应该就不用死了,只可惜……唉!” 冯易道:“你那位大姐姐遇害了?” 那女子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他们要撕衣裳,我们便拼命反抗,但他们人多势众,力气又大,我们两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又能怎样呢? 为首的那个独眼人扯碎了大姐姐的衣裳,想要侵犯她。大姐姐性情贞烈,宁死不屈,逮到一个机会,一口咬住了他的脸。那独眼人疼得哇哇直叫,攥起拳头不住捶打大姐姐的头。大姐姐被打得头破血流,但仍不肯松口,最后硬生生从那独眼人脸上咬下了一块肉。那独眼人血流满面,当即抽出刀来,发疯似的往大姐姐身上砍。我不知道他砍了多少刀,只记着他满身是血,面目狰狞可怖——比任何我所见过的恶鬼的画像都要可怕。 大姐姐那么好的一个人,就这么被他给活活砍死了。 我被两个强盗按在地上,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发生。 那为首的独眼人砍死了大姐姐,还在她的尸体上狠狠踢了两脚,然后又举起血刀,向我示威:“看到了没,这就是咬人的 下场!” 鲜红的血顺着刀锋滑落,染红了他握刀的手,又顺着系在刀把上的红绸,滴落在我的脸上,溅开。 一滴又一滴。 我的眼睛被大姐姐的血染红了。 那一刻,我对人、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极深的憎恶。 这种情绪非常强烈,甚至盖过了我心中的恐惧。我不再感到害怕,我一心只想逃离,逃离这些无情的人,逃离这个肮脏的世界。 我逃不掉,但我可以死。 死,何尝不是一种逃离? 我决定了,我要效仿大姐姐,去咬某个人的脸。然而,正当我要将这一想法付诸实践的时候,那个撕我衣裳的人突然跳了起来,并大喊道:‘这不是个女娃子!’ 那几个强盗都围了过来,像看怪物一样盯着我。过了好久,那个满身是血的独眼人才骂骂咧咧道:‘你他妈的是个什么东西?老子憋了一肚子火,在这条山道上蹲了半个月,好不容易蹲到两个母的,一个属狗的会咬人,一个不男不女,真是晦气他妈给晦气开门,晦气到家了!早知道你是这么个玩意,我就不该砍死她!’ 我说:‘你砍死我吧。’ 他摇了摇头,一脸嫌弃地说道:‘你这怪胎,既非男又非女,连天地都厌弃!我们哥几个今日遇上你,已是倒了八辈子血霉,要是再砍死你,沾上污血,永生永世都休想再翻身!我们不想对你动刀,但也不能让你活着离开……这样好了,你找棵树自己撞死吧。’ 我寻思了半晌,说道:‘自己撞死太窝囊了,你还是砍死我吧。’ 他朝我吐了一口唾沫,然后指着我骂道:‘你他妈的都死到临头了,还要什么体面!自己撞死跟被我砍死有什么区别?要不是老子忌讳,一刀砍死你个狗日的!你们两个过来,一人架住她一条胳膊,加速朝那棵树奔过去,然后松手,明白?’ 然后就有两个人走过来,一人架住我一条胳膊,加速朝南面那棵大树奔去,眼看就要撞上,那两个人同时松手,并向后跃开,而我依旧保持着前冲的姿势,一头撞在了树上……” 冯易道:“你并没有撞死。” 那女子苦涩一笑,道:“我要是撞死了,还能站在这里跟你说话吗?可能是大姐姐在天有灵吧,我一头撞在树上,当场昏死了过去。等我醒来,人已回到了茶楼。 原来那车夫逃走后,又带了人赶回来救援。我虽已气若游丝,但毕竟还有一口气吊着,可怜大姐姐被乱刀砍死,已经彻底没救了。 将养了几个月,我的伤势基本已经恢复。茶楼老板让我接替大姐姐的位置,为客人们弹琴。我跟大姐姐学琴七年,悉得其传承,完全可以胜任这份工作。只是我从未在台前表演过,心中难免有些忐忑。庆幸的是,大家并没有因为我是个新人就对我冷眼相向。曲终退场的时候,有很多人站起来为我鼓掌喝彩,这让我很是感动。 就这样,我顺利接替大姐姐的位置,成了茶楼里最瞩目的人物,而她却在客人的欢笑声中,逐渐被人遗忘了。 在别人看来,大姐姐仅仅只是一个琴伎,可以随时被取代,但对我而言,她更像是家人——是继老光棍和接生婆后,给予我关照的人,是不可替代的。 然而,我失去了她。” 第一千八百六十七章 张公子 “在茶楼生活的那几年,我认识了很多新朋友,但能够互诉衷肠的,只有大姐姐一个人。她知道我的过往,也知道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但她并没有嫌弃我。 每逢雷雨天,她就会抱着被子跑到我的房间里,说她害怕打雷,想要跟我一起睡。等进了被窝,她就会像个小孩子一样,突然从后面抱住我,把脸埋在我的头发里,然后笑着说道:‘抱着欢欢睡觉真是幸福呀!’ 其实,大姐姐并不害怕打雷。真正害怕打雷的是我。老光棍死的那天,狂风大作,雷雨交加,令人印象深刻。以后每逢阴天,我就会忍不住去想,上天是不是又想从我这里夺走什么?如果只是下雨,那还好;可要是雷雨交加,我就会心生恐惧,身体也会不由自主地战栗。 大姐姐是个细心而又体贴的人,她就是注意到了这一点,才会以害怕打雷为借口,抱着被子来跟我一起睡。她这一举动,不但消除了我对雷雨天的恐惧,还让我有了一种被人在意的感觉。你有过这样的感觉吗?如果有,那你一定是个幸福的人。 大姐姐遇害后,我哭得不能自已,大家都劝我节哀,要向前看,然而他们不知道,我失去的不只是大姐姐一个人,而是整个世界。 我再一次被隔离在了世界之外。 在别人看来,我年轻、漂亮、会弹琴,又深得老板赏识,前途一片光明,所以大家都很喜欢我。可如果他们知道了我的底细,还会像现在这样喜欢我吗?我想应该是不会的。排斥异己是人类的天性,而我恰恰就是那个注定要被排挤的异类。所以,直到成年,我仅仅只遇到了三个明知我是异类,还愿意接纳我,关心我的人。然而,这三个人都已不在了,我又变成了孤家寡人。 有人曾问过我,你知道人生中最绝望的事是什么吗?他自己回答说:‘莫过于环顾周身,无一人可语心。’我摇了摇头,说道:‘不对,人生中最绝望的事,莫过于环顾周身,四面皆敌,八方楚歌。’ 当年项羽被围垓下,眼见虞姬自刎,却无能为力,我又何尝不是这样? 我表面上光鲜亮丽,深受大家喜爱,实则很像一个混进敌营的细作,必须时刻小心隐藏身份,一旦暴露,立即就会遭到身边人的围攻…… 明明大家都是母亲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你们可以光明正大地活着,而我却只能藏头掩面,苟且偷生…… 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 像我这样的异类,是没办法在这个世界上独自长久生存的。我需要寻找一个新的依靠,一个像大姐姐那样不嫌弃我,又在意我的人。我不会只让对方单方面付出,只要他不嫌弃我,又肯把我放在心上,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甚至为他去死。 就是怀着这样一份渴望,我又遇到了张公子。那时,他还只是一个穷书生,常年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衫,背着一个旧书箱,靠卖字为生。他的字写得极好,但却很少有人买。一来他无名;二来字不能当饭吃。穷人只会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填饱肚子,根本没心思去欣赏笔墨字迹;有钱人倒是有这个雅兴,但他们中意的是那些有名气的大家,谁会买一个落魄书生的字张挂在家中呢? 我们本不是一类人,按说是没可能走到一起的,但上天的安排谁又能预料得到呢? 那年初秋时节,我带着一个丫头去裁缝铺取先前订做的衣裳。因为刚从老板那里得了嘉奖,心情愉悦,沿途与丫头说说笑笑,追逐嬉闹。然而,在路经一家酒楼时,我不小心撞到了从里面走出来的赵衙内。 赵衙内是个纨绔子弟,行事骄横跋扈,无事尚且生非,何况被人当街撞了,自是不肯罢休的。 他一把将我揪住,举起扇子便要打。可当他看到我的脸,却又将举起的扇子放下,松开手,笑着说道:‘我当是谁身上这么香,原来是欢欢姑娘。上午去倚翠楼喝茶,我还听你弹琴了。刚才我还在想,要找谁牵桥搭线,跟欢欢姑娘认识一下呢?不想就在这里遇见了,真是缘分啊!欢欢姑娘,我与这家酒楼的老板是好朋友,你要不要跟我进去喝一杯?我请客。’ 我见他满身酒气,目光还到处乱瞟,十分无礼,就委婉地拒绝了。他不依不饶,非要请我喝酒。我不肯去,拉着丫头要走。他生气了,一把将我拉住,抬手便扇了我一记耳光,还骂道:‘你这臭婊子,不过是个卖艺的,还真当自己是角了?小爷我请你喝酒,是赏你脸面,别不识好歹!拉走!’他身后那几个随从立即围上来,把我往酒楼里拽。丫头上前阻拦,被他一脚踹在地上,口里哼哼唧唧的,半天没挣扎起来。 我就哭着求放过,他冷哼了一声,说道:‘把小爷伺候舒服了,自然放你回去;若再这般不识趣,休怪我不客气!’我知道他有强抢民女的经历,心想要是被他拉进去,那还得了? 我没办法,只好向围观的人求救,可他们有的低下了头,有的在叹气,有的露出了爱莫能助的神情,还有幸灾乐祸的咧着嘴在那里笑……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那么多人围在那里,竟无一人帮忙,真令人失望啊!我放弃了抵抗,任由他们把我往酒楼里拖拽。 这时,张公子背着旧书箱,从人群中挤出来,指着那帮随从大喝道:‘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民女,你们眼里还有王法吗?’ 他知道赵衙内是主使,便上前去跟他讲道理,论礼法。赵衙内眯眼瞧着他,冷笑不止。等他说完,赵衙内拿扇子一指,喝道:‘给我打!往死里打!’那几个随从立即撇下我,去围殴张公子。 我见张公子被打得满地打滚,就拼命大喊:‘快人来人呐,杀人啦!’ 酒楼掌柜听到喊声,急忙从里面跑出来,大概是怕闹出人命,影响生意,就去劝赵衙内收敛,又从腰里摸出两个银锭,悄悄塞给他,这事儿才算过去。 张公子被打得满脸是血,我想带他去看大夫,他摇头拒绝,说:‘不碍事。’我想送他回家,他又拒绝,说:‘不敢劳烦姑娘。’他抱起被踢坏的书箱,低着头,一瘸一拐地走了。 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 这时,丫头在我身后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那位公子好像伤得很重呀!’ 我一咬牙,追了上去。 他见我又跟上来,便道:‘小生出面是为正义,而非只为姑娘一人。若换成是别人,小生一样会这么做。姑娘不必往心里去,请回吧。’ 我见他满脸是血,走起来还一瘸一拐的,很不放心,就送他回了家,又让丫头去请大夫来,帮他包扎上药。忙完这一切,已是黄昏时分,我们不好再留,就先回茶楼了。 以后的几天,忙完茶楼里的事,我就会去他那里。他说:‘姑娘,我的伤已经快要好了,你别再来了,让人家看见了不好。’我说:‘我来看救命恩人,又不是入户行窃,怕什么?’他又说:‘姑娘,你不知道,街头巷尾那帮闲人一个比一个好事。你一个大姑娘家整天往我这里跑,知道的你是来看伤者,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媳妇呢。’我跟他开玩笑说:‘那你想不想让我当你媳妇?’他羞红了脸,低下头,不说话了。 不管人家怎样说,一有空闲,我还是会往他那里去。见面的次数多了,我们互生情愫,但谁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有一次我去找他,见他背着书箱正要出门,我知道他是要出去卖字,就跟他说:‘以后你不要再卖字了,你想考取功名,那就专心读书,这些年我存了不少钱,足够供你读书了。’他听了这话,立刻皱起眉头,有些生气似的说道:‘我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靠你一个女人家来供养?若真到了那一步,这书不读也罢!’我知道他们读书人都清高,死要面子活受罪,就劝他说:‘你把工夫都浪费在写字卖字上面,还有时间读书吗?等你把书读好了,只怕头发都要白了!你想一辈子都靠卖字为生吗?你不是一直想做大官,为苍生谋福吗?这就是机会呀!且不要论什么男女,只管拿这笔钱去用,等你以后做了大官,再慢慢报答我就是了。’起初他还推辞,我劝的次数多了,他慢慢也就接受了。 经过几年寒窗苦读,他终于考中进士,后又补缺当了县令。虽然品秩不高,但总算已经踏入仕途,未来可期。 我很为他感到高兴。 他邀请我去衙署参观,我去了。他热情招待了我,又领我去附近山上看日落。在山顶,在夕阳下,他突然对我说:‘欢欢,我想娶你为妻,你愿意嫁给我吗?’我当时眼泪就掉下来了。我很想答应他,可我又不能这么做。 他见我只是流泪,并不回答,就问我怎么了。我不想欺骗他,就说出了实情。他低下头,默不作声。 我见他这样,心里一急,就说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不能为你生儿育女,你还是娶别人吧。’ 他还是低着头,默不作声。 我咬着牙,攥起拳头,在他胸口打了一拳,然后哭着下山了。 到了山脚下,他才跟上来,从后面将我抱住,在我耳边说道:‘欢欢,你知道吗?我对天发过誓,今生若负你,就教我死不瞑目。不管你能不能生育,我都要娶你为妻。’ 我流着泪问他:‘你是真心想娶我,还是因为誓言?’他说:‘当然是真心想娶你。’我说:‘你不用这么快给我答复,我再给你一个月的时间考虑。一个月后,如果你仍愿意娶我,我……就嫁给你;如果你改变了心意,我……我也不会怪你,就当我们从未见过……’他抢着说:‘不用等一个月,这就是我深思熟虑后的决定。’我说:‘如果你真的爱我,再等一个月又何妨呢?’ 一个月后,他带着聘礼来到茶楼,当着在场所有客人的面,说要娶我为妻,还邀请大家去喝喜酒……” 冯易道:“你嫁给了他?” 欢欢道:“是的,我嫁给了他。” 冯易道:“既然你已嫁作人妇,为什么又会出现在连天水寨?你跟我大哥到底是什么关系?” 喜欢江湖听风录请大家收藏:()江湖听风录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千八百六十八章 缘尽 欢欢走到梳妆台前,缓缓坐下来,拿起一把木梳,一边梳理长发,一边说道:“大婚当日,来了好多人,有我茶楼里的朋友,有他衙署里的同僚,有来凑热闹的闲人,也有趁机攀关系的商户……人来人往,把偌大一个礼堂挤得水泄不通。 在诸位来宾的见证下,我们拜堂结为夫妻。他留下招待客人,我则被送入了洞房。我蒙着盖头,坐在床沿上,听着屋外的喧闹声,心里说不出的喜悦。老实说,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嫁人的一天。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又不能生育,谁会要我这样一个异类呢?他不但娶了我,还广邀亲朋,将婚礼办得这样隆重,你说我怎能不高兴? 这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梦,一个遥远而又虚幻的梦,但这个梦成真了。 因为要招待宾客,他很晚才回房间。他应该是喝酒了,还喝了不少,一进门我就闻到了酒气。他在我身边坐下来,慢慢掀开盖头,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说道:‘欢欢,你真美!’ 我羞得低下了头。 他伸手来解我的嫁衣,我本能地抓住了他的手。他愣了一下,抬起脸来看着我,皱眉道:‘欢欢,我们都已经成亲了,你还不肯让我碰你吗?’我无言以对,慢慢把手缩了回来。 ‘春宵一刻值千金呀!’ 他一边嘟囔着这句话,一边笨拙地解我的嫁衣。我明显感觉到他的呼吸变得急促了,手上的动作也急切起来。我突然有些害怕……如果他将我的衣物尽数褪去,看到我与生俱来的缺陷,他还会像以前那样爱我吗?一想到这,新婚的喜悦便荡然无存,取而代之是担忧,是恐惧,是害怕失去……” 冯易道:“他看到了?” 欢欢轻轻叹了口气,道:“既然已经结成了夫妻,这种事是避不开的。” 冯易道:“他有没有说什么?” 欢欢沉默了许久才道:“他说他好像有些醉了,然后就倒在床上,睡着了。他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脱。虽然他并没有说什么难听的话,但我看得出来,他还是无法接纳这样的我。他那时的眼神,我至今记忆犹新。那不是在看自己的新娘,而是在看一个怪物。虽然只有一瞬间,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冯易叹了口气。 欢欢道:“你叹什么气?” 冯易道:“我不该用那样的眼神看你,对不起,那并不是你的错。” “其实,你根本用不着道歉。”欢欢继续梳理长发,“我说过,你不是第一个用那种眼神看我的人 ,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早已习惯了。” 冯易又叹了口气,道:“后来怎样了?” 欢欢继续说道:“他睡醒后,甚至连早饭都没有吃,就急匆匆地换上官服走了。这一走就是七天。我等得有些心焦,便派人去衙署问他:‘几时回家?’他总说有官司要忙,等忙完了就回去。我便托人带话给他:‘再忙也要注意身体,天冷了记得加衣。’我又亲自做了一些吃的,让下人连带换洗的衣物,一并送到衙署去。他只给我回了四个字:‘平安、勿念。’ 又过了七八天,仍不见他回来,我便有些坐立难安了。闲聊时,身边的丫头说:‘老爷整日不回家,下人们都在议论呢。’我左思右想,还是觉得应该亲自去衙署走一趟。 到了衙署大门外,见有个老人正在扫地,我便让丫头去问他:‘最近衙门里可忙?’那老人摆了摆手,笑着说道:‘不忙,不忙,新来的老爷聪明又能干,把这里治理得井井有条,衙门里已有十多天没有接到新案子了。’原来他根本不是在忙官司,而是在故意躲我。 我从后门进入衙署后院,见他正跟几个差役蹲在地上,不知在干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在斗蛐蛐。那几个差役见到我很是慌张,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跑掉了。他神色有些尴尬,站起身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你怎么来了?’我当时有些生气,就说道:‘你还记得自己有个家吗?你宁愿在这里跟他们斗蛐蛐,也不愿见我,是吗?’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我又问他:‘你还回家不了,要是实在不想回去,我让人把你的东西都送过来,以后咱们就做一对有名无实的夫妻,你看怎样?’他向我认错,并承诺以后不论多忙都会回家。 然而,他即便回到了家里,也还是躲着我。我们见面的时候很少。他总是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只有在吃饭或睡觉的时候才会露面。 有一次,我去书房给他送茶点,见他趴在书桌上睡着了,我就拿了一条毛毯给他盖上,等下次再去的时候,我发现书房的门从里面闩上了。 ‘他一定很讨厌我吧。’我心里这样想着,然后就不争气地哭了。 本来我决心要嫁给他,就是觉得他不会嫌弃我,能给我幸福,可事实证明,这只是我的痴心妄想。既然他无法接纳这样的我,再继续纠缠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呢?恐怕只会给双方带来伤害吧。 我考虑了很久,最终决定结束这段感情。我鼓起勇气找到他,并跟他说:‘我知道,你始终无法接纳这样的我,我不怪你。你把我休了,再娶一个自 己喜欢的吧。’他摇了摇头,说道:‘不要说这种话。’他就用这一句话把我给打发了。之后无论我怎样说,他都不再回应。 你可能会觉得奇怪,他明明已经不喜欢我了,为什么还不肯休了我呢?因为当时选拔擢升官员不但重视才能,同样也看重品行。入仕休妻是官场大忌,他要是真这么做了,等于是自毁前程。 有时我甚至怀疑,他当初娶我都不是出自真心。以前我帮扶他是尽人皆知的事,他考中进士,后又补缺做了县令,可算是出人头地了,他要是不把我娶进门,你说大家会怎样看他?说到底,还是为了名声。 他不肯休我,日子还得过下去。 那年郡守大人过六十大寿,广散请帖,邀请辖下诸县的主要官员,以及本郡的青年才俊去参观寿礼。他是一方县令,当然也收到了请帖。在宴会上,其他人都在吟诗弄词,投郡守大人之所好,只有他在谈论君臣之道,以及民生问题,这成功引起了郡守大人的注意。 宴会结束后,郡守大人单独把他留下,与之就时政问题深入交流了一番。郡守大人见他分析问题鞭辟入里,见解独到;面对疑难之事,又能给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不禁赞叹他有王佐之才,还说以后有机会会向朝廷举荐,必不使他的才能埋没于荒野。 郡守大人说要举荐他,并不是因为爱才,而是出于私心。老郡守膝下无子,仅有三个女儿。大女儿二女儿均已出嫁,小女儿也到了婚配年龄。他想为小女儿择一个佳婿,所以才大办寿宴,广邀宾客上门。其实,贺寿不是主要目的,择婿才是。 两人一直谈到傍晚,他看天色不早了,便起身告辞,老郡守忙将他拉住,一边热情挽留,一边催促下人备办酒饭。席间,老郡守把为小女儿择婿的事大概提了一下,后又说自己年老不胜酒力,要回房歇息,然后便让小女儿出来陪他,其用意不言而喻。 郡守的小女儿我见过,年方二八,长了一张鹅蛋脸,生得花容月貌,又通诗书礼乐,比我这个异类强了不知多少倍。他那时还年轻,突然见到这样一个温婉可人,又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怎能不动心呢? 回到家后,他就像丢了魂一样,没精打采的。我问他怎么了,他还不说。后来,我意外看到了那女人写给他的书信,才知道了这件事。那女人对他也有意,但老郡守说得明白,不会让自己的女儿给人家当妾。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要娶可以,但必须得让我的女儿当正妻。 她当正妻,我呢? 这就是让他感到为难的地方了 。 之前,我有跟他提过,让他休了我,再娶一个自己喜欢的,他怕影响不好,没有答应。可要是不把我休了,郡守的女儿要怎样做正妻呢?总不能有两个正妻吧? 之前还在卖字的时候,他就有远大的抱负,如今踏入了仕途,想要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心愈发强烈了。像他这样一个没有背景的地方小官,要是无人托举,很难进入到权力的中心。不可否认的是,这可能是他此生仅有的机会,抓住了就能平步青云,错过了很可能会遗憾终生。他比谁都清楚,如果想要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就必须要抓住这个机会,把郡守的女儿娶过门。在此之前,他只需要考虑一件事,那就是怎样把我从正妻的位子上拉下来。 他翻遍了历代典籍,还真让他找到了一种可行的方法。他说只要我自愿降为妾室,这样既合乎法律,又不会让人诟病,还说只是名分变了,原有的待遇不会变…… 我没有答应。 我嫁给他可不只是为了一个名分。如果他能够接纳我的缺陷,能够让我幸福,做妾就做妾,我认了。可他把嫌弃都写在了脸上,我继续跟他纠缠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自出生以来,我受的委屈已经够多了,难道还要让我整天看他们秀恩爱吗?那简直比杀了我还难受!我不想再委屈自己了。我跟他说:‘我是你三聘六礼娶过门的,你不想让我当正妻,那就把我休了!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他当时没说什么,但过了两天,吃饭的时候,他喝了很多酒,突然就开始叹气,我问他叹什么气,他沉默了半晌,慢慢抬起脸来,望着我说:“你怎么不去死呢?” 这句话就像是一把冰冷而又锋利的剑,一下子捅穿了我的心脏。我当时就掉下了眼泪,手里的筷子也掉在了地上。他见我这样,就拍着脑门笑道:‘哎呀!酒后失言了,你可千万不要当真呀!’ 我知道,这不是酒后失言,这是他的心里话,不过是借着酒劲儿说出来罢了。他为了名声,不能休妻,又不能把我降为妾室,我若不死,他又怎能把郡守的女儿娶进门呢? 我望着他,默默无言,惟有泪千行。 他笑了笑,说道:‘哎呀,我不过是酒后说了一句糊涂话,你怎么还当真了?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巴望着你长命百岁,怎么可能会让你去死呢?快别哭了,再哭就不好看了。’ 他笑着给我夹菜。 新婚夜后,他没有再碰过我,更不曾为我夹过菜。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你知 道他为我夹的是什么菜吗?你一定猜不到的,是‘四喜丸子’!四喜,死喜,你听出来了吗?四喜丸子通常只有在婚宴,或寓意福禄寿喜等重大宴会上才会出现,家常菜里本没有它,但那天饭桌上却出现了这道菜,你说奇怪不奇怪? 或许对他来说,这道菜出现得恰如其分。我死,他娶郡守的女儿当正妻,从此官运亨通,实现自己远大的抱负,这可不就是四喜吗? 不管怎样,我们的缘分都已尽了。 曾经那些美好的瞬间,都已变成了痛苦的回忆。 我已没有理由再继续留在他身边了。 我写了一封诀别书,放在他的书桌上,然后便离开了那个家。 不管怎么说,那都算是我的家。离开那里,我又能去哪里呢?要不要回茶楼去?可我离开后,立刻就有人取代了我的位置,就像当初我取代大姐姐那样。仔细想来,我好像根本无处可去,也没有人会愿意收留我这样一个异类。 离家后,我哭泣着,在黑夜中前行,眼泪早已模糊了双眼。街道阒寂,不闻虫鸣犬吠;天色暗沉,不见耀目星光——只有一弯残月,透过稀薄的云层散发出死灰色的光华。 我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也不清楚离家有多远,只记得回过神来时,已置身在乱葬岗中。 夜风呜咽着掠过坟间的荒草,墓碑凌乱竖立,乌鸦在枝头哀鸣,到处充斥着死亡的气息…… ‘我怎么会来这种地方?这难道是天意?看来那强盗说得不假,像我这样怪胎,连天地都厌弃!罢了,罢了,既然活着只能受罪,那就在这里死去吧。’ 我解下腰带,挂在一根粗枝上,又打了一个死结,然后踩着石块,把自己的脖子挂了上去。 你知道我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在想什么吗? 我希望没有来生。” 第一千八百六十九章 上吊 冯易道:“可你并没有死。” 欢欢梳头的动作停顿了一下,道:“你希望我死?” 冯易笑了笑,道:“欢欢姑娘不要误会,我只是觉得你的运气很好。之前遇上强盗,你一头撞在树上,仍然活了下来;这次上吊又逃过一劫,难道在乱葬岗中,还会有人来救你?” “有的。”欢欢继续梳头。 “谁?是谁救了你?”冯易忽然想到了什么,立刻又道,“难道是大哥?一定是大哥救了你,然后把你带了回来。因为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大哥不想你再次受到伤害,所以就对大家隐瞒了这件事,对不对?” 欢欢道:“错了。” “错了?”冯易皱起眉头,“难道不是大哥救了你?如果救你的人不是大哥,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你跟我大哥到底是什么关系?” 欢欢放下木梳,望着铜镜中自己那张略显苍白的脸,忽然陷入了沉默。过了好久,她才开口道:“我明明都已经做好了赴死的觉悟,而且就快要窒息了,可上天偏偏不让我死。就在我失去意识的前一刻,突然有一道银芒从我眼前一闪而过,看起来就像是一颗流星。后来我才知道,那根本不是流星,而是一把飞刀…… 有人用飞刀斩断了我上吊用的腰带,将我救了下来,但那个人并没有立刻现身。 我摔在地上,不住地咳嗽、呕吐,眼泪也流个不停。过了好一会儿,那种痛苦的感觉才稍有减轻。我挣扎着坐起来,四下张望,别说是人,就连一个鬼影都没有看到。 我悲愤不已,无处宣泄,于是便开始嚎啕大哭。哭不足以泄尽胸中悲愤,我又开始骂。我先骂张公子忘恩负义,又骂老天爷待人不公,别人生下来都有确切的性别,还有父母长辈疼爱,就我是个怪胎、异类、克星,还没生下来就克死了亲爹,刚一生下来又克死了亲娘,后又相继克死了老光棍、大姐姐…… 可能是我骂得太难听,救我的那个人实在听不下去,就现身了。他走到我面前,弯下腰来,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说道:‘别骂了,这里是乱葬岗,阴气极重,要是惊扰到沉睡的亡灵,那你可就惨了。’ 我说:‘我死都不怕,还怕什么亡灵?不拘是什么,想要我命的,只管来便是!’我虽然这样说,但还是听了他的话,没有再骂。我问他:‘是你救了我?’ 他想了一下,有些不太确定似的说道:‘算是吧。’ 我皱起眉头,说道:‘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算是吧?’ 他说:‘你的上吊绳确实是我用飞刀斩断的,但你看起来好像比挂在上面的时候还要痛苦——我不确定这么做,到底算不算是救了你。坦白说,我这一生中遇见过很多不幸的人,他们都活得非常痛苦。对他们来说,生是不如死的。如果遇到这类人寻死,我通常是不会救的。虽然世人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如果我把人救下来,就只是让他们遭受更多的痛苦,那我救人的意义又在哪里?也许会有人指责我见死不救,也许会有人说我残忍,我不想否认,也不想为自己辩解,但请试想一下,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别人见死不救的人,会帮助寻死者减轻痛苦,或者渡过难关吗?他们不会……抱歉,我的话好像有点多了。’ 他沉默了片刻,又说道:‘我看你还年轻,怎么会想要轻生?是遇到什么不如意的事了吗?’ 我不想旧事重提,就说:‘你不该救我的。’ 他笑了笑,说道:‘其实,想救你的不是我,而是你刚刚还在骂的老天爷。’ 我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他解释说:‘我到这里来,是为了给一位朋友上祭日坟。今天是初九,他的祭日在初七。我本该早两天来的,可偏偏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所以才推迟到了今天。正因为我迟来了两天,所以才能遇到正在上吊的你,这难道不是上天让我来救你吗?’ 我觉得他说的好像也有几分道理,就问他:‘你的朋友葬在这里吗?’ 他带我来到一个立有无字碑的坟墓前,说道:‘就是这里了。你看,这边烧化纸钱留下的灰烬,尚未被风吹去;酒菜摆放整齐,也还没有被野猫野狗糟践过。真的就是天意,要是我早来或者晚来一刻钟,都会与你错过……’ 我打断了他的话,说道:‘我倒是希望你能再晚些时候来,这样等我死了,你就可以帮我收尸——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说道:‘真的就非死不可吗?’ 我点了点头,哽咽着说道:‘我已经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了。在意我的人都死掉了,不在意我的人都把我当异类看待。我身处红尘中,却被隔离在了世界之外。我没有远大的抱负,只想像绝大多数普通人那样能有一个家,一个能够为我遮风挡雨的家,可这对我来说,真的好难啊!’ 他说:‘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现在就放弃,实在太不应该了。你要知道,老天爷不让你死,一定有它的道理。好好活下去吧,你的路还很长,不该在这里终结。’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这番话说得很温柔,很像是出自大姐姐之口,可他到底不是大姐姐。我心里莫名涌起一股怒火,冲他喊道:‘你说得轻巧!你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你了解我吗?你明明什么都不知道,就在这里说风凉话!要是还有别的路可走,我会选择上吊吗?你不该救我的!像我这样的怪胎、异类、克星,就不配活着,就该死!’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这让我愈发恼怒。我突然像疯了一样,把身上穿的衣服全部扯碎,然后张开双臂,将自己的身体完全展露在他面前,然后说道:‘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你救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我不男不女,是一个怪物,哈哈!尽情地嘲笑我吧!尽情地羞辱我吧!哈哈!’ 他看着发疯一样的我,眼中满是同情之色。他解下披风,给我披上,还说道:‘这里风大,别着凉了。’ 我一把扯下披风,摔在地上,又狠狠踩了几脚,然后哭着冲他喊道:‘你为什么不嘲笑我?你为什么不羞辱我?你们人类不都喜欢排斥异己吗?就因为我生来异常,你们就喊我克星,把所有的人的死都怪在我头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们要这样对我!说话啊!你哑巴了?!’ 他蹲下身,捡起披风,拍掉上面的泥土,又给我披上,然后将我抱住,用像大姐姐那样轻柔的语调在我耳边说道:‘对不起,我代表世人向你道歉。你并没有错,错的是我们,是这个世界。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哭得不能自已。 他轻轻地拍着我的背,无声地安慰着我。 那一刻,好像连风都变得温柔了。我不着寸缕,但浑身上下都被暖意包裹着,感受不到一丝寒冷。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不可言说。 他带我离开乱葬岗,来到南面一处山崖边。那里视野开阔,远处闪烁着几点灯火,应是村子里尚未入眠的人家。 他负手立在崖边,望着远处那几点灯火,说想要了解我,我就把自己的过去讲给他听。他认真听完了,又问我将来有什么打算?我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他沉默了半晌,忽然转过身来,看着我说:‘既然你已无处可去,那要不要跟我走?’我问他去哪儿?他说想要建立一个新世界,一个没有歧视,没有饥饿,没有战争,大家都能够相亲相爱的新世界……” 喜欢江湖听风录请大家收藏:()江湖听风录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千八百七十章 交情 “新世界……”冯易默念了一遍,然后问道,“救你的这个人到底是谁?” 欢欢又拿起木梳,继续梳理长发,口里说道:“我答应过他,不能把他的身份说出去。” 冯易道:“你跟他走了?” 欢欢道:“我没有理由不跟他走。一来我无处可去,二来我很向往他口中的那个新世界。前面说过,我是个怪胎、异类、克星,自出生起就被隔离在了世界之外。如果能有一个没有歧视的新世界出现,我想那里应该会有我的一席之地。就是怀着这样一份期待,我跟他走了。 他认识很多人,其中不乏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性情不一,又各有所长,我从他们那里学到了很多本领,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以前的我很单纯,很天真,总以为只要真心对待别人,别人就会真心对待我,可现实并不是这样子的。就拿张公子来说,我待他很不错,又处处为他着想,可他呢?为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为了能够早日迎娶郡守的女儿,他居然叫我去死!呵呵,这就是我用真心换来的结果。每次想起他,我总会忍不住问自己:为什么不把他的眼睛挖出来呢?思来想去,还是顾念旧情,下不了手。” 冯易好奇道:“为什么你会想要挖他的眼睛,而不是用别的方式来报复?” 欢欢笑道:“你想啊,如果他是一个瞎子,看不到我的缺陷,他还会冷落我、嫌弃我吗?虽说情发于心,可要是没了眼睛,心又岂会无端而发?” 冯易忽然想到了什么,立刻道:“近年来,烟雨湖里死了不少人,大家都说他们是被水鬼害了。我是不信这些邪说的。我始终认为,这件事是人做的,而且凶手一定就是寨子里的某个人。可我想不通,他杀人便杀人,为什么要把每个人的眼睛都挖出来……” 欢欢忽然道:“冯易,你果然很聪明。” 冯易面色微变,道:“欢欢姑娘,真的是你?” 欢欢盯着铜镜中的自己,目不斜视,说道:“虽然我并不喜欢被人称作是水鬼,但死在烟雨湖里的那些人,的确都是我杀的。” 冯易道:“你跟他们有仇?” 欢欢道:“没有。” 冯易道:“既无冤仇,那你为什么要杀死他们?” 欢欢将视线从铜镜上移开,盯着梳妆台上那个手持飞刀、神气活现的小泥人说道:“我只是想再找一个像先生那样的人。先生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他知道我有缺陷,但并没有把我当异类看待。他跟大姐姐一样,都是个非常温柔的人。我多么想一直待在他身边,可先生太忙了,我又有自己的事要做,我们只能偶尔见面,这让我倍感孤单。我心想世界这么大,应该还会有像先生那样的人吧?我努力寻找,可始终没有找到……” 冯易突然大声道:“就算他们不像你的先生,你也不用将他们都杀掉吧!” 欢欢放下木梳,道:“你是在为他们打抱不平吗?你了解他们的为人吗?你知道事情的经过吗?你什么都不知道,只看结果就认定我是个滥杀无辜的大恶人,对吧?算了,你怎么看我,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但我必须要告诉你,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进入新世界!人有善恶两面,如果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恶,并加以抑制,那他们就注定要在旧世界中被淘汰掉,这是不可避免的! 别人且不谈,单说萧溪水那两个徒弟。那日傍晚,他们从烟雨湖东面那片树林里经过,我假扮成一个逃荒的女子,坐在林间小路上哭泣。他们问我怎么了,我说家乡闹饥荒,自己要去投靠一位远亲,路过这里,迷失了路径,想请他们带我走出这片树林。他们热情答应下来,却引着我往树林深处走。我对这片树林了若指掌,就是闭着眼睛,都能走出去,他们把我往树林深处带,我岂会不知? 我知道他们没安好心,但还是将计就计,跟着他们往树林深处走。起初两个人还有说有笑的,看起来既谦逊又知礼,路过不好走的地段,还会主动过来搀扶,可到了树林深处,两个人立刻换了一副嘴脸,开始说一些很下流的话,还对我动手动脚。我假装害怕,想要逃跑,他们就把我摁倒,一边扒我的衣裳,一边争论谁先谁后。他们两个人都很猴急,谁都不甘落于人后,非要抢个头先。还没等他们争论出个结果,我的衣服就被他们给扒掉了。他们看到我的身子,就跟见了鬼一样,满脸惊恐模样,之后又说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 冯易道:“所以,你就把他们都杀了?” 欢欢扭头看着冯易,道:“难道他们不该死?常言道君子不欺暗室,他们见树高林密,四下无人,便起了歹心,把我带到树林深处,欲行不轨;见我不是个真正的女人,又极尽言语羞辱……这样的人渣败类,我怎能容他们活在世上!” 冯易叹了口气,道:“他二人这般做法,确实死有余辜,可其他人呢?难道那些被你杀掉的人,都曾欺侮过你?”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欢欢又将目光投向小泥人,道:“你知道我跟先生这么多年,收获最大的是什么吗?不是学会了多少高明的武功,也不是掌握了多么精深的技艺,而是见识到了人性的阴暗和扭曲。我曾在一家青楼内,亲眼看到某位以清廉正直而闻名的朝廷重臣,赤身搂着两个妓女,大谈以民为本。在某个极为混乱的地方,我还看见女人和儿童被明码标价,当成物品售卖。在同一片天空下,受同一国法律约束,穷人们往往难逃法网,富人和权贵们却总能成为漏网之鱼。我见过儿子贪财,为了一块金条,把老子推下山崖;也见过老子好色,为了将儿媳据为己有,给儿子下毒。善良总被辜负;正义永远迟到……所有的这一切,都让我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我突然明白了先生常说的一句话:‘世人已经无药可救了。这个世界也一样。’ 我时常会想,这个世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归根结底,还在于人。‘人’这个字写起来简单,一撇一捺即可为人,但要做好一个人,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我们每个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人,可有的人慢慢就偏离了人道,继而丧失了做人的资格,等到死的时候,他们甚至连‘死人’这两个字都配不上。死人,死人,要说一个死了的人是死人,那他死前首先得是个人。真正能够做到‘以人始,以人终’的有多少?在我看来,很少很少。我们绝大多数人死的时候,都已不能算是一个人。所以,‘死人’这个称呼对很多人来说应该是一种赞美,一种褒奖。 那么,要怎样才能算是一个人呢?我认为做人得有最基本的原则和底线,你要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不但要知道,还要知行合一,这样才勉强能算是一个人。这是进入新世界的门槛。如果你连一个人都做不好,那你就只配活在这个旧世界里。即便你进入了新世界,也只能成为不安定因素,或是祸乱之源,最终还是要被制裁。 那些被我杀掉的人算不算是一个人呢?在我看来,他们不算,他们只是长得像人而已。人有善恶两面,你可以不发扬自己的善的一面,但一定不要让自己恶的一面显露出来,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则。举例来说,如果你发现一个人生来就有缺陷,你可以不同情他,不怜悯他,不帮助他,但请你一定不要去嘲笑他,羞辱他,欺负他。这不是一个人应该做的事。至于挖眼睛,不只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我的缺陷,更因为他们辜负了上天的赋予,没有用这双眼睛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好,反而将其当成为恶的工具,我觉得这样的人还是做一个瞎子比较好。” 冯易向前一步,道:“我不否认你有一颗向好的心,但人无完人,是人都会犯错,你用这样高的标准去要求别人,你自己做得到吗?你口口声声说做人,自己却杀了那么多人,那你自己算不算是一个人呢?孔老夫子曾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懂吧?” 欢欢将小泥人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着,口里说道:“儒家圣人的大道理,我自然是知道的,但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知礼守法,规规矩矩做人,那要怎样破坏现有的旧秩序,建立一个新世界呢?总有人要做出牺牲,不是吗?组织内某位大人物曾经说过,只要是为了新世界,无论你做了什么,都可以被原谅。你明白这句话意味着什么吗?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新世界,我们可以不择手段,不计利害得失,也不必顾忌法律与道德,我们甚至可以杀死无辜!你可以说我们是一群疯子,也可以骂我们虚伪、极端、双标,但你不能低估我们想要建立一个新世界的决心……” “请问……”冯易望着欢欢的背影,心情复杂,“你还是以前那个赶鸭子的小女孩吗?” 欢欢沉默了半晌,将小泥人放回原处,说道:“不再是了。以前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已经死掉了。她不是一天死掉的,是慢慢地被这个旧世界一点一点地蚕食掉了。她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冯易道:“既然那个赶鸭子的小女孩已经死掉了,那我面前这位欢欢姑娘又是谁?” 欢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站起身来,走到门前,将敞开的两扇门合起,并上了闩。 冯易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忙道:“你闩门做什么?” 欢欢道:“你看不出来?” 冯易变色道:“你想杀我灭口?” 欢欢叹息了一声,道:“其实,从你擅自踏入这个房间的那一刻,你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我跟你说了这么多,纯粹是因为过往的交情。我不想让你死得不明不白,你能体会我的一片苦心吗?” “过往的交情……”冯易心跳加快,冲欢欢大喊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跟我有交情?我根本不认识……等等,难道……难道你是……大……大……” 欢欢将搭在屏风上用以束胸的白绫取下,微笑着说道:“看来你已经猜出来了,那么,安心上路吧!” 喜欢江湖听风录请大家收藏:()江湖听风录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千八百七十一章 赠花 止步亭。 小葛瘫坐在亭下长椅上,背倚横栏,双手捧腹,牙关紧咬,一副痛苦模样。 突然,他听到有脚步声靠近,抬头一瞥,见是玉清欢,心头一惊,急忙跳起身来,上前道:“大当家,这么晚了,您……” 玉清欢道:“刚才可有人从这里经过?” 小葛恭敬道:“回大当家,没有人经过。” 玉清欢四下看了看,道:“你一直都守在这里?可曾离开过?”见小葛犹豫,他又道:“实话实话,不要隐瞒!” 小葛只好坦白:“回大当家,小的刚才闹肚子,实在憋不住,就……就离开了一次。” 玉清欢道:“只有一次?” 小葛支吾道:“不……不止一次,大概有……三次。” 玉清欢喝道:“到底几次?从实招来!” 小葛慌得差点儿跪下,道:“回大当家,小的一共离开了七次!” 玉清欢气极反笑,道:“总共就值两个时辰,你一共离开了七次,要是都像你这样,那设立止步亭还有什么意义?就算你闹肚子,把巡夜的人喊过来,替你一替,也未尝不可!你知不知道你擅离职守,为我带来了多大的麻烦?” 小葛低着头,颤颤巍巍,不敢言语。 玉清欢冷哼了一声,转身走到浮桥边,盯着平静的湖面沉默不语。过了半晌,他忽然“咦”了一声,指着某处水面叫道:“这里有一尾锦鲤!小葛,你快下水,帮我把这尾锦鲤捞上来!” 小葛急忙跑过来,放眼看去,别说锦鲤,连一条鱼的影子都没看到。 玉清欢指着那处水面,道:“刚才就在这里,潜到水下去了,你快下水,别让它跑了!” 小葛急忙脱了鞋子,扑的一声,刺入水下。过了一会儿,小葛钻出水面,道:“大当家,我把附近都找遍了,没看到有锦鲤啊!” 玉清欢道:“你再找找看。” 小葛又潜入水下去找。过了一会儿,他钻出水面,仍道:“大当家,确实没看到锦鲤啊!” 玉清欢皱起眉头,道:“你再下去找一次,要是实在找不到,那就算了。” 小葛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潜入水下,仔细找了一圈,仍未发现锦鲤,无可奈何,只得快速上浮,眼看就要到达水面,可就在这时,突然有一只手伸入水下,揪住了他的头发,还把他往水下按,他又惊又怒,心想:“谁这么没眼色,在这种关头跟我开玩笑!” 他奋力挣扎, 可那只手却越抓越紧,他忽然意识到,这根本不是玩笑,而是有人想害他! 这个人会是谁呢? 除了玉清欢,还能是谁呢? 让小葛想不通的是,他不过是擅离职守了几次,按说是构不成死罪的,大当家为什么要置他于死地? 冰冷的湖水灌进肺里,小葛无法呼吸,逐渐失去意识,而后慢慢沉入了湖底。 —————— 将猫九命的尸身送回连天水寨后,老张回巴山城交差,顺便又接了一单生意,这次不是送尸体,而是送花——八株云锦杜鹃,送往云门青竹堂,交给练二娘。 委托人是花总管。 花总管素来有赠花的习惯,但通常都是单枝赠送,并附带一两句祝福语,像这样连根带土一次送出八株,还都是极为罕见的云锦杜鹃,实是从未有过之事。更让老张不解的是,如今云门已经跟同天会翻了脸,按说两家应该是死对头,花总管给练二娘送花,到底有何意图? 老张不知其中缘故,也不好多问,将八株云锦杜鹃装上骡车,用麻绳拴束停当,连夜赶往云门青竹堂。 等到了那里,已经是第二天傍晚时分。老张说明来意,那守门人立即入内找到练二娘,道:“堂主,外面有个人说是来给你送花的,要不要见?” 练二娘还未说什么,一旁的何绣衣先坐不住了,起身笑道:“送花?谁给你们堂主送花?人长得俊不俊?说话呀!算了,我还是自己出去看吧!”兴冲冲跑到外面,却没看到送花的人,只见一辆骡车停在那里,上面载满了云锦杜鹃,何绣衣心下纳闷,嘀咕道:“人呢?该不会是害羞躲起来了吧?会是怎样的人呢?” 过不一会儿,老张从路旁竹林里走出来,一边系腰带,一边呲着牙笑道:“真不好意思,因怕耽搁了行程,一路没敢停车,实在憋坏了,于是就趁这空档方便了一下,嘿嘿。” 看着一把年纪又不修边幅的老张,何绣衣整个人都傻了。 练二娘走上前来,与何绣衣并肩站立,歪头轻声道:“怎么样,我这个追求者你还满意吗?” 何绣衣蹙眉道:“你是认真的?” 练二娘重重点头,道:“我可认真了。你帮我把把关,他这人怎么样,可以托付终身吗?” 何绣衣盯着正向这边走来的老张,眉头越皱越紧,道:“要我说实话吗?” 练二娘含笑道:“当然,一定要说实话!” 何绣衣把头歪向练二娘,小声道:“坦 白说,我觉得你俩不合适。年纪大小暂且不论,你衣着得体,又爱干净;他呢,破衣烂衫,蓬头垢面,要多邋遢有多邋遢,我实在无法想象,你俩站到一起会是怎样一幅画面。” 练二娘笑道:“可我就喜欢这样的啊。” 何绣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练二娘,欲言又止。 练二娘见她这样,早已笑得合不拢嘴。 老张走上前来,躬身一礼,道:“请问哪一位是练堂主?” 何绣衣一怔,道:“你不认得练堂主?那你为什么要给她送花?哦,我明白了,一定是别人委托你来的!哎呦,真是的,我还误以为你……你们……”扭头一看,练二娘腰都笑弯了,何绣衣知道自己被耍了,心里有气,咬着银牙在练二娘腰上狠狠拧了一把,练二娘吃痛躲到一旁,笑吟吟道:“怎么,输不起吗?” 何绣衣把头一歪,道:“不想理你!” 练二娘清了清嗓子,向老张道:“可是花总管派你来的?” “是的。”老张答道,“花总管让俺将这八株云锦杜鹃送来云门青竹堂,交给练……” 不等老张说完,练二娘便道:“你回去告诉花总管,就说云门既已向同天会宣战,以后就是对头,我不能收他的东西,麻烦你把这些花再送回去,来回费用我出,你说个价钱吧。” 老张眨了眨眼,道:“练堂主确定不要?” 练二娘“嗯”了一声。 老张从坐垫下面抽出一把柴刀,举起来就要往花枝上劈,练二娘见了,连忙喝道:“你干什么?!” 老张举着柴刀,一脸认真地说道:“来的时候花总管吩咐过,说要是练堂主不肯收,就让俺当着练堂主的面,将把八株云锦杜鹃全部毁掉。” 练二娘皱眉道:“他真这么说?” 老张道:“当然是真的,俺都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嘛。” 练二娘嘀咕道:“这个杀千刀的,看着挺正派,居然跟我耍手段!” 何绣衣把练二娘拉到一旁,小声道:“怎么回事,无缘无故的,花总管怎么会给你送花?你们俩……” “你可别多想!”练二娘连忙解释道,“上次去巴山城,我见这花长得好,打心底里喜欢,就想要两株回来养,不想他倒是大方,一次就给了八株。本来没想到双方会撕破面皮,所以才开了这个口,如今门主既已向同天会宣战,我怎好再要他的东西?收了过意不去,不收这八株云锦杜鹃都得遭殃,你说怎么办才好? ” 何绣衣乜斜着眼笑道:“你平日里主意不是挺多的吗,怎么反倒来问我?” 练二娘笑道:“我当局者迷,你旁观者清,好歹替我拿个主意,别让我为难。” “既然你诚心求助,那本女侠就略动脑筋,帮你想个主意好了。”何绣衣抱起双臂,认真想了一会儿,说道,“既然人家都已经送来了,那干脆就收下,你再回赠些什么,就当还他这份人情,这样既能保下云锦杜鹃,又不会有心理负担,你说怎样?” 练二娘竖起大拇指,笑道:“真不愧是何女侠,只是略动脑筋,就想出了这样好的办法,以后叶兄要是娶了你,保管幸福一辈子。” 何绣衣用手肘撞了练二娘一下,嗔道:“你又在胡说什么啊!” 练二娘唤人出来,将八株云锦杜鹃搬进去,又向老张询问送花的费用,老张摇了摇手,说花总管已经付过了,又从怀里摸出一封信,递给了练二娘,道:“花总管说,如果练堂主收下了云锦杜鹃,就让俺再把这封信交给你。你拆开看一下吧,如果需要写回信,俺可以帮忙捎回去。” 练二娘拆开信封,立即有一股清香扑面而来,她微微皱了一下眉头,随即抽出了里面的信笺。 信笺总共有三张,都不是普通的信纸,而是非常稀有且备受文人墨客推崇的松花笺。据说,单是这样一张轻薄的纸笺,就能抵得上十斗米。 想起云门目前断粮的处境,练二娘莫名有些火大,轻轻哼了一声,将目光投到第一张松花笺上,但见上面仅有十六个字,每四字一列,共分四列,内容如下: “花间情谊,无关局势,一点心意,万望笑纳。” 练二娘看完这十六个字,脸上没有一点表情,将第一张松花笺放到最后,又去看第二张松花笺上面的内容。 与第一张松花笺相比,第二张可就充实多了。不大的一张纸上,蝇头楷字密密麻麻,写满了整张纸。内容无非是打理云锦杜鹃的经验心得,和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别无其他。 练二娘大略扫了一眼,自语道:“不错,用心了。”将第二张松花笺放到最后,又去看第三张松花笺上面的内容。 第三张松花笺上仅有六个字,是特意用粗笔写的,字特别大,几乎充满了整张纸,内容如下: “烟入肺,伤身,戒!” 练二娘还以为是什么金玉良言,要放到最后,谁想竟是这么六个带有训诫意味的字,心底的火气登时被激了起来,叫道:“老娘就喜欢抽烟, 是死是活,关你屁事,要你多嘴!” 何绣衣凑过来瞧了一眼,笑道:“人家这是关心你呢,怎么还生气了?” 练二娘啐道:“这厮故意气我!” 老张束手在侧,尴尬笑道:“练堂主要不要写回信?” 练二娘没好气道:“要写,当然要写,不能白受他的气!”说罢,转身大步离开。 写完回信,练二娘又去挖了两坛青梅酒,一并交给老张,又嘱咐道:“这是我自己酿的青梅酒,别人想喝都买不到,你帮我转交给花总管,就当是回礼了。另外,这竹篮里我放了一些干粮和几样小菜,还有一壶热茶,是给你的。你吃了我的饭菜,可不许再偷喝我的酒了。” 老张哈哈大笑,道:“练堂主请放心,俺老张不是这样的人。” 第一千八百七十二章 知母莫若女 将云锦杜鹃交给练二娘后,老张又特意绕路到青竹堂西侧,去医馆内将梁画儿喊出来,问道:“你来云门已有些日子了,跟云少主相处得怎么样?可有进展?” “哪有什么进展。”梁画儿抚摸着老骡短而粗硬的鬃毛,感慨道,“自我来到云门,就一直住在医馆内,哪有机会跟云少主接触。就算偶尔碰面,也只是客套寒暄,根本没机会深入交流。” 她拔了一些青草,送到老骡口边,又道:“在云门的这段日子,我听说了不少有关红漪姑娘的事。她确实在蜃楼里待过,但她人并不坏。初次跟她碰面,还是她主动跟我打招呼,态度温和,言笑晏晏,没有一点门主夫人的架子。有一次,她跟丁玲学做红烧肉,还特意给我盛了一碗,又问我是甜是腻,口感如何等话,让我给出一些建议。她没有因为我曾是巴山剑门的人,就对我冷眼相待,或是严加提防。她对我很照顾,很像一位邻家大姐姐,我真不忍心去跟她抢男人。” 老张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来,抽出别在腰间的烟杆儿,一面往烟锅里装填烟丝,一面说道:“画儿,你还是太年轻了,她心里怎么想,岂是你肉眼能够看出来的?你退出巴山剑门不过月余,转头就来加入云门,莫说云少主他们,就算是外面的人,也只会以为你是同天会那边安插过来的眼线。红漪姑娘待你好,多半是想用人情收买你,这样你就不好再做对不起云门的事了。” 梁画儿摇了摇头,说道:“红漪姑娘不只是待我好,她待别人也一样好。后厨负责烧火的老窦,因为买不到酒,对云少主心生不满,见到他就翻白眼。红漪姑娘听说了这件事,就把练堂主送给她的青梅酒,拿去给了老窦。这青梅酒是练堂主自己酿的,别处买不到,之前跟叶大侠学剑的时候就听他说过,这酒味道极好,是难得一见的佳酿。红漪姑娘为了云少主,把一整坛未开封的青梅酒,全都给了老窦。老窦收了红漪姑娘的酒,自然不好再对云少主翻白眼,但见面时仍是皮笑肉不笑,只有红漪姑娘与云少主同行的时候,老窦才会露出真诚的笑容。其实,不只是老窦,好像云门里的人,都很喜欢红漪姑娘,可见她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人。” “可能是我多心了。”老张点燃了烟丝,深深吸了一口烟,又道,“不管怎样,出门在外,还是要小心在意,不要因为别人给你一点小恩小惠就轻信于人,不然可是会吃苦头的。” 梁画儿点了点头,问道:“老张,我娘她还好吗?” 老张吐着烟气说道:“你娘一切都好,不需你挂心,倒是你这里,实 在让人放心不下。前几日同天会对巴蜀全境下达通告,严禁任何商户或个人与云门进行贸易往来;蜀王府看热闹不嫌事大,又派兵封锁了出入巴蜀的各处要道,摆明了是想让他们两方鱼死网破。话虽是这样说,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真正陷入危局的只有云门。你虽不是云门的人,但寄身在这里,不免要受到牵累,要不还是跟你娘说一声,趁早离开云门吧。” 梁画儿扭头说道:“我何尝不想离开,可娘铁了心要让我嫁给云少主,她肯答应吗?以我对她的了解,她只会说局势越乱越好,我可以浑水摸鱼,从中取事,神不知鬼不觉。” 老张苦笑道:“知母莫若女。” 梁画儿攥着一把青草,在老张身旁坐下来,道:“老张,我现在真的好迷茫,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我不想让娘失望,可也不想去跟红漪姑娘抢男人,可现实却逼迫着我,必须要在这两者中选择其一,我该怎么做才好呢?老张,你主意多,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让我在不伤害红漪姑娘的前提下嫁给云少主?等做了云门未来的门主夫人,我一定重重谢你!” 老张听了这话觉得好笑,道:“我要是真让你们母女得偿所愿了,你打算怎么谢我?” 梁画儿歪着脑袋认真想了一会儿,道:“我让你做云门的堂主,怎么样?” 老张哭笑不得,道:“我帮你难道就只是为了一个堂主吗?” 梁画儿攥着那把青草在老张膝盖上轻轻打了一下,道:“老张,你别不知足,堂主不小了,云门总共也才三十六位堂主,再往上就是统辖三十六堂的正副门主,难道……你想当云门的副门主?” 老张摆了摆手,笑说道:“你快别糟践我了!早在二十多年前,我就厌倦江湖纷争,归隐山林了。现在你让我重出江湖,去跟这个斗,跟那个争,一来我没兴趣,二来也没那个心力。现在有生意就接生意,没生意就去砍柴,日子过得不算富裕,但有酒有肉,又不用操心这那的,我很知足了。” 他将烟嘴儿凑到口边,深深吸了一口,又吐着烟气说道:“画儿,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我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我心里,一直都是把你当亲闺女看待的。如果能够帮到你,我老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可感情这种事是强求不来的,云少主喜欢的人是红漪姑娘,我就算再怎么想办法,也不能让他放弃自己喜欢的人,转而去娶一个才认识不久的女孩子,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梁画儿点了点头,道:“我明白的。可是,如果不能嫁给云少主,娘就会生 气,她一生气就要抹脖子,我真的好怕,好怕……”说着说着,她又不禁掉下泪来。 老张安慰道:“画儿,你别着急,让我再想想办法,你别忘了,我可是万能的老张啊!” 梁画儿含泪笑道:“是啊,你是万能的老张,你连极为罕见的七日断肠红都能弄到手,这件事一定难不倒你!老张,我现在就只能靠你了,你可一定要帮我啊!” 老张笑着点头,道:“画儿,你放心好了,就算最后你仍不能嫁给云少主,我也一定会说服你娘,让你嫁给自己喜欢的人。画儿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姑娘,我怎么忍心让她过得不幸福呢。” 天色渐晚,老张不好久留,又嘱咐了梁画儿一些话,便赶着骡车踏上了归程。 梁画儿站在道路中央,目送老张远去,直到人影消失不见,她才转过身,正要回医馆,突听一人道:“老张虽不是巴山剑门的人,但三天两头进出巴山城,与城内众人大都相识,而画儿姑娘你身在云门,却在私下里与这样一个人见面,是否妥当?这要是让云少主知道了,你猜会发生什么呢?” 第一千八百七十三章 无赖 梁画儿目送老张离去,正要回医馆,突听有人说话,她吃了一惊,循声望去,见竹林里有个人影,躲在一棵粗竹后面,看不到脸面,她不知是敌是友,当即喝道:“谁在那里鬼鬼祟祟,出来!” 那人从竹林里走出来,面带微笑,道:“小仙女,我们又见面了。” 梁画儿见来人是假扮秦寿的江小堂,心下非常意外,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江小堂笑道:“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虽然这里离云门青竹堂很近,但到底不是他们的辖地,我想来便来,想走便走,谁管得着?” 梁画儿见他手里提着一个食盒,又问道:“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江小堂将食盒提起来,道:“你看不出来吗,这是一个食盒啊!” 梁画儿没好气道:“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食盒,我是想问你大老远提着食盒到这里来做什么?” 江小堂拍去掉落在身上的竹叶,道:“前几日同天会在巴蜀全境下达通告,严禁任何商户或个人与云门进行贸易往来,云门被完全孤立,必然缺衣少食,我怕你受连累挨饿,所以就给你送吃的来了。” 他笑了笑,又道:“我本想给你带些鸡鸭鱼肉什么的,但仔细一想,肉类放久了容易坏,吃多了又腻,所以就只带了些点心。”取下食盒盖子,指着里面说道:“这些点心都是从你常去的那家铺子里买的,有桂花糕、栗子糕、枣泥山药糕、豌豆黄、玫瑰酥、豆沙包,当然还有你最爱吃的红豆饼。” 梁画儿向医馆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说道:“我不会要你的东西,你拿回去吧。还有,以后别再来了,让人看见了不好。” 江小堂听她语气冷淡,心微微一沉,将食盒盖起,问道:“你娘又让你嫁给云少主,是吗?” 梁画儿一惊,道:“你……都听到了?” 江小堂道:“只听到了一些只言片语,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你跟我来。”梁画儿向竹林内走去。 江小堂没有片刻犹豫,立即提着食盒跟了上去。 大约走了百来步,梁画儿突然停住脚步,回过身来,从绑腿上抽出一把匕首,道:“此事干系重大,我绝不能让它泄露出去。” 匕首锋利,其上寒光闪烁。 江小堂瞥了匕首一眼,说道:“画儿姑娘,其实你不必这样,我就算听到了,也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当初我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你,你同样没有说出去,不是吗?我们两人的遭遇本就极为相似 ,又都知道了对方的秘密,这是上天要让我们相互扶持,而不是刀剑相向。画儿姑娘,你把匕首收起来,我可以对天起誓,保证不会把你的秘密泄露出去。” 梁画儿拿匕首指着江小堂,道:“你先发誓!” 江小堂以手指天,道:“我江小堂对天起誓,如果我把画儿姑娘的秘密说出去,就让我变成一万斤重的红豆饼,被画儿姑娘吃一辈子。” 梁画儿柳眉微蹙,道:“你能不能认真一点?再胡说八道,我撕烂你的嘴!” 江小堂清了清嗓子,又道:“我江小堂对天起誓,如果我把画儿姑娘的秘密说出去,就让我万箭穿心,死后堕入无间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梁画儿见他认真起了誓,便将匕首收起,道:“秦……”她本想喊“秦公子”,但站在她面前的并不是易容后的秦寿,而是江小堂本人,于是她又改口道:“江……江……” 江小堂笑道:“我大你几岁,你喊我江大哥就好,当然了,你要是想喊夫君、相公什么的,我也不介意,哈哈!” 梁画儿走过去,对着江小堂的腹部就是一拳,江小堂吃痛,弯下腰来,道:“下手这么重,打死了我,你想守寡吗?” 梁画儿抡起拳头又要打,江小堂撇下食盒,一把将她抱住,道:“我们分开了这么久,如今好不容易见面,你总打我干什么?人家都说打是亲骂是爱,你打也打了,你再骂我两句,让我感受一下你的爱意。” 梁画儿挣脱不掉,叫道:“江小堂,你混蛋!你无耻!” 江小堂笑道:“画儿姑娘,你果然是爱我的。” 梁画儿狠狠踩了他一脚。 江小堂吃痛,反将她抱得更紧,道:“画儿姑娘,你知道吗,与你分开的这段日子,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你。我想找你,又怕你不理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找到了这里,你又要嫁给云少主,你知道我现在有多难过吗?你知道吗” 梁画儿仍道:“江小堂,你这混蛋!快放开我!” 江小堂紧紧抱着她,继续道:“画儿姑娘,我知道来云门不是你个人的意愿,你娘想让你嫁给云少主,做云门未来的女主人,但你有没有想过,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首先,云少主喜欢的是红漪姑娘,就算要娶,他也只会娶红漪姑娘,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再者,你跟我已经有了肌肤之亲,你觉得云少主这等样人,会娶一个非是完璧之身的女子吗?如果我是云天行……” “住口!不要再说了!” 梁画儿 听他提起那件事,又想到自己失去了完璧之身,心内非常恼火,张口咬住了江小堂的肩膀。 她咬得很用力,以至于与牙齿接触的部分,已被渗出的鲜血晕红。 江小堂强忍肩部传来的疼痛,道:“就算你把这块肉咬下来,这也是不可变更的事实!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就算要嫁,你也只能嫁给我,云天行是不会娶你的!画儿姑娘,收手吧,不要再委屈自己了,你做出的牺牲已经够多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道:“画儿姑娘,你要相信我,我是过来人,我比谁都了解那种无奈与痛苦。我甚至还有一种预感,如果我们继续这样下去,必然会以悲剧收场。本来我都要认命了,可上天待我不薄,让我遇见了你,让我又有了与命运对抗的勇气。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也不想看着你一步步走向深渊,最后坠落下去,摔得粉身碎骨。画儿姑娘,你跟我走吧,我们离开这里,去找一个没人的地方……” 梁画儿使尽全身力气,从他怀里挣脱出来,红着眼睛道:“江小堂,不要以为我们有过一次,我就是你的人了。你应该知道,那只是一个意外,一个错误,不应该当真的。忘掉它吧,也忘掉我。”说罢,转身便走。 江小堂望着她远去的背影,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提着食盒追了上去。 梁画儿停住脚步,回身道:“你还跟着我做什么?难道我说得还不够清楚?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就算不能嫁给云少主,我也不会嫁给你。离开吧,以后不要再来了!” 江小堂走上前来,将食盒递上去,说道:“你不想跟我离开,我不强求,但我好心来给你送点心,你得收下,不能让我白跑一趟。” 梁画儿皱眉道:“你还要我说几遍,我不会要你的东西!” 江小堂道:“你不收,我就一直跟着你,别人问我是谁,我就说是你的未婚夫,反正又没人认识我,他们哪里分得清真假。你要是不怕别人乱嚼舌头根子,就只管走。不过,我得事先提醒你,这件事要是让云少主知道了,你那门主夫人的美梦可就要彻底破灭了。” 梁画儿咬牙道:“你……无赖!” 江小堂忍笑道:“你才知道吗?” 梁画儿无可奈何,一把将食盒夺过来,道:“这些点心我收下,以后你可别再来了,知道吗?” 江小堂一副阴谋得逞的样子,笑道:“你在这里忍饥挨饿,我怎能不来?以后我每三天来一次,你有什么想吃的,可以跟我说,我给你带来。三天后的这个时候,你可别 忘了到这里来找我,你要是不来,我就直接给你送过去,别人问我是谁,我就说是你的未婚夫……” 梁画儿气得脸都白了,叫道:“江小堂,你别得寸进尺!” 江小堂收起嬉笑姿态,认真道:“画儿姑娘,云门现在的处境很不妙,未来可能还会更糟,我不在你身边,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你都要记得,还有个人一直在等你。如果哪天你厌倦了这一切,记得去找我,我会带你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切记,切记!” 他说完这些话,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梁画儿望着他消失的地方,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她知道江小堂说的是对的,但她不能抛下一切就这样走掉。不管未来如何,她都要守住这个家。 她不想当孤儿,死都不要! 第一千八百七十四章 两具尸体 巴山城。 唐老太倒背着手,在客房内来回踱步,唐欢坐在桌边,耷拉着眼皮,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嘴里嘟囔道:“一大早把人家喊过来,又不说话,只是在那里走来走去,看得我都快睡着了!” 唐老太瞪了他一眼,道:“你这家伙,整天不是吃就是睡,对门内之事全然不上心,早知这样,就不该让你来!” 唐欢打了个哈欠,一脸不在乎地说道:“就是说啊,咱们唐门人才辈出,我唐欢何德何能,怎能担得起这样的重任?还是让我回去吧,这里规矩太多,又不能到处乱走,我都快闷死了。” 唐老太在桌边坐下来,叹气道:“坦白说,我正在犹豫,要不要派你出去走一趟呢。” 唐欢眯起眼睛,道:“听你老人家这话音……是不是出事了?” 唐老太倒了一杯茶,一口饮尽,说道:“前几日,汪先生回唐门取行李,一直没有回来,我派人回唐门询问状况,你猜怎么着,汪先生根本没有回去。他是初次来巴蜀,人生地不熟,很可能是遇上了麻烦,我派唐葫芦他们沿途寻找,如今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一点消息都没有,就连唐葫芦他们都失去了音信……” 唐欢坐直了身子,道:“你老人家把我找来,就是想让我去调查这件事?” 唐老太盯着手中的茶杯,道:“我还没有决定,要不要派你出去。如果唐葫芦他们真的遇到了危险,就算你去,也一样会有危险。目前,你是唐门内唯一一个会修理暴雨梨花针的人,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那我们唐门可真的要没落了。我本想亲自出马,可这里的事又离不开我,真让人苦恼啊!” 唐欢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说道:“既然你老人家走不开,那我就辛苦一下,替你老人家走一趟吧。” 唐老太起身道:“唐欢,你要知道,唐门可以没有我这个老婆子,但绝不能没有你唐欢。如果你肯在这里替我照应一下,凡事以我们唐门的利益为重,我便可以亲自去调查这件事,用不着你去涉险。” 唐欢摆了摆手,笑道:“你老人家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说句心里话,我最讨厌逢场作戏,明明大家都是各自为己,聚在一起时,却口口声声都是为了同天会,听得我忍不住想吐。与其在这里虚情假意,勾心斗角,还不如出去散散心。你老人家不必担心,我有暴雨梨花针,是不会有危险的。” 唐老太面露忧色,道:“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暴雨梨花针只能发射一次,如果对方人多势众,你……” 话未说完,院子里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跟着便有人敲门,唐老太道:“是谁?” 门外那人应声道:“是我!” 唐老太听出是唐葫芦的声音,便道:“进来。” 唐葫芦推门而入,见唐欢也在这里,便恭敬行礼道:“唐葫芦见过两位长老。” 唐老太见唐葫芦安然无恙,暗自松开一口气,道:“这里没有外人,不必多礼。我让你去找汪先生,可有消息了?” 唐葫芦道:“人已经找到了,不过,汪先生他……已经死了。” 纵然唐老太已有心理准备,但在听到汪犬生身亡的消息时,仍是吃了一惊,道:“是谁杀了他?” 唐葫芦道:“目前还不能确定凶手的身份,但尸体是在烟雨湖边的芦苇荡中发现的,还有,汪先生的眼睛……” “眼睛被挖掉了是吗?”唐老太皱起眉头,“难道烟雨湖里真的有水鬼?” 唐欢道:“这世上哪有什么水鬼,必是人为的。” 唐老太低头思索了半晌,又问道:“汪先生的尸体呢?可有运回来?” 唐葫芦道:“已经在路上了,大概午后才能到,我怕你老人家着急,就先一步赶回来了。” 唐老太又问了一些细节,然后找到东门夜雨,把这件事说了。东门夜雨立刻将秦有道、萧溪水等人请来,共同商讨此事。 听闻汪犬生遇害,而且尸体是在烟雨湖里发现的,秦有道等人神情凝重,一言不发;萧溪水则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我早就说过,玉清欢那家伙一直不肯露面,绝对有问题,你们只是不信,现在可好,连‘铁胆判官’都命丧于此,难道你们还想继续任由那家伙胡作非为吗?” 唐老太沉声道:“萧掌门,你的直觉一向都很准,但这一次,你可能真的错了。” “哦?”萧溪水微眯眼眸,“难不成你老人家还想替他开脱?” “老身无意替谁开脱,不过是实话实话罢了。”唐老太回身向唐葫芦道,“你把发现尸体的大概过程,再给萧掌门讲一遍吧。” “是。”唐葫芦清了清嗓子,朗声道,“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奉命外出寻找汪先生,路经烟雨湖,想起烟雨湖里有水鬼的传闻,猜测汪先生可能是遇上了水鬼,于是我们就去湖边的芦苇荡里去找了一圈,结果不出意外,我们真的在那里发现了一具尸体。不过,那并不是我们要找的汪先生,而是连天水寨的七当家冯易……” “你说什么?”东门夜雨霍然起 身,“冯易也死了?” “是的。”唐葫芦继续道,“我们总共在那片芦苇荡中发现了两具尸体,最先发现的是冯七当家,而后又在相距不远的地方,找到了汪先生的尸体。” 东门夜雨颓然坐下,道:“可惜了,冯易那家伙的耳朵比狗还灵敏,对我们同天会帮助甚大。上一次跟他见面,我还开玩笑说,你整天跟女人混在一起,早晚得死在女人的肚皮上。他笑着回答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不想他竟真的变成了鬼。不过,话又说回来,那水鬼好像也是女的,对吧?” 小菊听这话头不对,忙在东门夜雨后腰上戳了一指,东门夜雨吃痛,立刻改口道:“宋三郎和武英知道这件事吗?” 唐老太摇了摇头,道:“老身也是刚刚才得到消息,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们。” “这样啊。”东门夜雨靠着椅背,思索了片刻,又道,“他二人的尸体呢?可有运回来?我先安排人去做尸检,其他的事等明确死因后再谈。” 唐葫芦道:“冯七当家的尸体被连天水寨的人带走了,我们只将汪先生的尸体收敛了,目前还在路上,大概午后才能运回来。” 东门夜雨从破碗里拈起一条小鱼干,咬去半截,边嚼边说道:“既然他二人的尸体相隔不远,那多半是死于同一人之手,就是不知他们是一起遇害的,还是先后遇害的?杀他们的人又会是谁呢?” 他将剩下那半截小鱼干丢进嘴里,继续说道:“冯易这人虽然贪好美色,但为人通情达理,又善解人意,从不与人结怨。在与女人交往这方面,他一向有自己的原则,从不逾矩,应该不会是情杀。至于汪先生,他本是中原人,又是初次来巴蜀,在这里应该没有仇人……等等,我记得云门青竹堂的练堂主跟汪先生好像有嫌隙,该不会是她做的吧?” “应该不会吧。”一旁的花总管微笑着说道,“就算练堂主跟汪先生有嫌隙,她只杀汪先生就够了,为什么要杀冯七当家呢?这解释不通啊。” 东门夜雨认真想了一会儿,突然一拍手,笑道:“我知道了,一定是练堂主在杀死汪先生后,怕别人怀疑自己,于是就将尸体运到烟雨湖,想嫁祸给水鬼,不想被冯易给撞破了,练堂主怕事情败露,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冯易一块儿杀了,然后将两人的尸体藏到芦苇荡中……我真是太聪明了,这么复杂的案子,居然这么快就被我给破了。小菊,快夸夸我!” 小菊立刻竖起大拇指,由衷赞叹道:“主人真棒!” 东门夜雨开心大 笑。 众人面面相觑。 花总管清了清嗓子,道:“汪先生和冯七当家武功都不弱,练堂主要接连杀死他们二人,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东门夜雨还沉浸在破案的喜悦当中,哪里还顾得了这些细节?笑道:“她又不傻,自己打不过,不会找帮手啊!” 花总管低下头,在心内暗道:“不对,杀死汪先生的绝不可能是练堂主!老张刚从青竹堂那边回来,他说云锦杜鹃是练堂主亲自接收的,还马上给我写了回信,算算日子,汪先生失踪的那段时间,练堂主她人在青竹堂,就算快马加鞭赶去烟雨湖杀人,恐怕都来不及,所以,杀死汪先生的一定另有其人,而且行凶者一定就在烟雨湖附近……这样说来,凶手很可能就是连天水寨的人,但谁会做这种事呢?” 花总管正在犹豫要不要说出这件事,萧溪水突然道:“汪先生要回唐门,如果不特意绕远路,必然要经过烟雨湖,他在那里遇害,按道理来说,最可疑的不应该是连天水寨的人吗?正如我之前说的,连天水寨那几位当家,以及内部的骨干人员,我都有调查过,其他人都有确切的身世来历,唯独玉清欢,过去一片空白,什么都查不到。虽然他们总说玉清欢不是巴蜀生人,但我感觉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如果玉清欢坦坦荡荡,没有见不得人的地方,那他为什么一直不肯露面?身为同天会的会主,每一次会主集会他都找理由不来,要么就让别人代替,他这个会主当得未免也太随性了!如果大家都像他这样,那同天会威仪何在?岂不乱成一锅粥了吗?” 唐老太微微一笑,说道:“玉大当家不来参加会议,跟汪先生遇害是两码事,岂可混为一谈?萧掌门就算对他有偏见,也不能把什么屎盆子都往他头上扣吧?大家都是同天会的会主,凡事应该相互理解,这样针锋相对,猜疑妒忌,可不利于同天会的发展呀。” 萧溪水冷笑了一声,道:“现在连汪先生他们确切的死因都还不清楚,你老人家怎么知道他玉清欢一定就是清白的?难不成事发时,你老人家跟他在一起?” 东门夜雨突然一拍桌子,喝道:“萧溪水,你说话注意些,不要在同天会内部搞分裂!她老人家这话并没有说错,汪先生死在烟雨湖里,你怀疑玉清欢杀人,这无可厚非,可你别忘了,一同死在那里的还有冯易!玉清欢再怎样,也不可能对自家兄弟下手吧?而且据我所知,他这人非常护短,猫九命这个惹祸精,不知给他惹了多少祸事,他有打过或者骂过他吗?要不是他一味护犊子,助长了猫九命的骄纵性 情,他敢来巴山城撒野吗?这样一个事事偏袒己方的人,怎么可能会杀死自己的七弟?” 萧溪水冷哼了一声,道:“就怕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呐。” 花总管轻轻咳了两声,说道:“大家不必争论,等汪先生的尸体送到,先尸检明确了死因,再谈后续不迟。现在连尸体都还没有见过,仅凭个人臆测,又能争出什么来?” 秦有道捋须道:“花总管说得不错,现在争论是没有意义的,一切还是等尸检过后再谈吧。” 午后,汪犬生的尸体送到,东门夜雨立刻安排尸检。众人等了大概一个多时辰,尸检的结果出来了。令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的是,汪犬生的真实死因居然是溺亡。 萧溪水皱眉道:“会不会是弄错了?汪先生的眼睛都被挖掉了,必是他杀无疑,怎么会是溺亡?” 负责尸检的老赖笑道:“汪先生确实是溺死的,这绝对错不了。你们别看我长得寒碜,从我赖某人往上数三代,可都是跟死人打交道的。别人暂且不论,单是我从事仵作这个行业,就已经有近四十个年头了,是不会在这种问题上出错的。” 萧溪水摇了摇头,说道:“就算汪先生不会水,失足跌进烟雨湖里淹死了,可他的眼睛呢?总不会被鱼鳖给吃掉了吧?再者,汪先生不会水,常年生活在水边的冯易也不会水?他也淹死了?可笑,真是可笑,简直比鱼在水里淹死了还要可笑!” 东门夜雨也觉得这件事有蹊跷,思索片刻后说道:“汪先生是溺死的,身上没有伤口,看来线索只能从冯易那里找了。罢罢罢,明天我亲自走一趟连天水寨,一来明确冯易的死因,二来去见一见玉清欢,看看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又向萧溪水道:“你不是一直想见玉清欢吗,要不要与我同去?” 萧溪水展颜笑道:“萧某求之不得!” 第一千八百七十五章 回信 夜深人静,花总管正坐在书桌前翻看巴山剑门上月的账本,一阵夜风忽从窗外卷入,桌上油灯蓦地熄灭,整间房间瞬间陷入了黑暗。 花总管长舒了一口气,道:“我见过你少说已有八百次了,为什么你每一次出现,都要吹灭我的灯呢?” 书房内阴暗的角落里响起一个声音:“我怕别人看见。” 花总管道:“这个院子里没有守卫,而且这里是三楼,除了我,没有别人。” 那人道:“小心一些总是好的。” 花总管坐直了身子,道:“已经很晚了,直说来由吧。” 那人道:“刚刚收到消息,东门夜雨要去连天水寨,是不是真的?” 花总管道:“是真的,明天一早就出发。” 那人道:“同行者有谁?” 花总管习惯性地将双手拢入袖中,回道:“当家的怕人多误事,就只带小菊和萧掌门两个人去。” 那人沉默了半晌,又道:“既然东门夜雨要去连天水寨,那你明日未时去城西十里外的解剑亭,殿主大人有话要问你。” “解剑亭?”花总管转头望向暗处那道人影,眼中带着一抹疑惑,“据我所知,那里视野开阔,没有任何遮挡,而且解剑亭临溪而建,附近野花遍地,风景优美,是个游玩的好去处,我们去那里会面,要是被人看到,恐怕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人将壁柜上那只仅有婴儿拳头大小的玉狮子拿在手中,像对待活物般轻轻抚摸着,说道:“放心好了,明日未时前后会有一场大雨,那里不会有游客。殿主大人之所以要将会面地点选在那里,主要是因为,那是你常去的地方,就算无意间被人看见了,也不会引人猜疑。若像以往那样,将会面地点选在某家客栈的某个房间内,或某个人迹罕至的偏僻处,万一被人发现,恐无法解释。现在巴蜀形势严峻,不比以前,我们必须要更加小心才行。对了,这一次你最好早一点去,殿主大人可不喜欢等人。上一次你迟到了将近半个时辰,他没有当面说你什么,回去后可是牢骚满腹啊。” 花总管叹了口气,道:“我现在是巴山剑门的大总管,门内诸事不论大小,皆离不开我,就算得空赴约,也还要避人耳目,总是不大方便的。” 那人抬头瞥了花总管一眼,说道:“殿主大人什么脾气,你不知道?他才不管你什么借口,只要你没完成他交代的任务,那就是失职,是要受惩处的!上一次是他心情好,没跟你一般见识,但谁也不敢保证,明天他的心情 会跟上次一样好。” “我会准时赴约。”花总管见那人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又问道,“你……还有别的事吗?” 那人将掌中的玉狮子托起,笑吟吟道:“这东西是哪儿来的,居然会在夜里发光,一定很值钱吧?” 花总管了解他的为人,也不多作解释,只淡淡说道:“一只普通玉玩,不是什么值钱物件,喜欢就拿去,何必多问。” “君子不夺人所好……但好在我不是君子,谢了!” 话音落下,衣袂破风声又起,一道人影穿窗而出。 花总管立即起身,快步来到窗边,探身向外望去,但那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附近值夜的守卫或把守要地,或沿街巡视,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并未出现乱子。 花总管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暗道:“巴山城城防严密,这家伙究竟是怎么进来的?”关上窗,回到书桌前坐下,沉思半晌,又重新点亮油灯,书房内再度恢复了光明。 他将翻开的账本合拢,放到一旁,然后从怀里摸出一封书信,就着灯光,清晰可见封皮上有“花总管亲启”五个大字。 这是练二娘写给他的回信。与这封信一并交到他手里的,还有两坛未开封的青梅酒。 花总管拆开信封,嗅到了一股淡淡的墨香,伸指进去,从里面抽出三张信笺。 这种信笺很普通,在市面上随处可见,价钱低廉,应用广泛,与他之前用的松花笺自是不能比的。 花总管倒没有去在意信笺的质地,他将灯盏移近,凝目看去,第一张信笺上只有十六个字,与他之前写信时用的格式一样,每四字一列,共分四列,内容如下:“鲜花盛美,受之有愧,回酒两坛,聊表谢意。” “鲜花赠美人,适得其所,何愧之有?”花总管微微一笑,将第一张信笺放在桌上,又去看第二张信笺。 第二张信笺上面字小且多,花总管大略扫了一眼,发现内中所记竟是酿造花酒的方法步骤,以及一些应该注意的事项。 其实,在很多年以前,花总管就有酿造花酒的念头,一来太忙,二来不得其法,所以才一直没有行动。如今练二娘将酿造花酒的方子送了来,对花总管来说,可算是意外之喜。 他又把第二张信笺上面的内容仔细看了一遍,发现最后面还有一段话:“这是我们练家祖传的酿造花酒的方子,因为需要花瓣的量很大,我仅试过两次,还都失败了,最终弃用至今。巴山城内花木繁盛,最不缺的就是花瓣 。我把酿造花酒的方子抄给你,算是物尽其用,祖上应该不会怪我。你可以试着捡些花瓣来酿酒,若果真成功了,送我一壶尝鲜,这便够了。” “一壶哪够,若果真成功了,我送你八壶!不,八坛!这毕竟是你祖传的方子,我若不大方些,岂不叫人笑话?” 花总管有了意外收获,心内非常高兴,当即去拆了一坛青梅酒,舀了一壶出来,回到书桌前坐下,先倒半杯,浅尝一下,入口微酸,但回味无穷,远比市面上卖的青梅酒口感更好! “早就听说练堂主酿酒是一绝,今日品尝过她酿的青梅酒,才知传言不假!”花总管兴头上来,一连喝了七杯,眼见酒壶将空,他忽然叹了口气,又自语道,“她这青梅酒虽好,可只有两坛,喝完就没有了,我这被吊起来的胃口,又该如何呢?有了,等以后酿出花酒,我就用花酒去换她的青梅酒,还怕她不给吗?哈哈,我还真是个天才!哎呦,我怎么把当家的口头禅给学来了,不好,不好,要谦虚,要谦虚……” 花总管放下酒杯,顺手拿起信笺,将第二张写有酿酒方子的信笺放到后面,凝目去看第三张信笺。 第三张信笺上面仅有十个字,是特意用粗笔写的,字特别大,几乎充满了整张纸,内容如下: “男人穿花衣,不伦不类,换!” 花总管看到这几个歪歪扭扭,且极富衅意味的大字,心内莫名觉得好笑。 他放下信笺,将酒壶里所剩不多的青梅酒全部倒入杯中,随后握起酒杯,一口饮尽,闭目回味了一番后,自言自语道:“好醉人的青梅酒,好有趣的练二娘,只可惜……唉!” 第一千八百七十六章 斩首行动 小雨淅沥,花总管撑着油纸伞,缓步走在通往解剑亭的碎石小径上。 道旁青草漫生,野花星布,好似一幅华美的长卷,一直铺展到天边。细雨如丝,绵绵密密,又为这幅长卷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水汽。 花总管以往来此,总拣那晴好之日,今日雨中赴约,只觉这雨景竟比晴时更多了几分诗意。 碎石小径的尽头,便是解剑亭。 这是一座样式古朴的四角亭,因年久失修,围栏与亭柱上的朱漆早已剥落殆尽。亭檐下,那块刻有“解剑亭”字迹的乌木匾额,早年被一个顽皮孩子丢石头砸歪,至今仍歪斜着挂在那里,无人扶正。 花总管撑着油纸伞来到解剑亭前,仰头望着匾额上那三个早已刻入心底的字迹,陷入了沉思。 无论谁都看得出来,匾额上那三个字不是用毛笔写出来的,而是直接用剑刻上去的,所以看起来就少了一些圆润与工整,多了一些锋芒与意气。 令人想不通的是,像这样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观光亭,为何会用“解剑亭”来命名?这背后有何寓意?这座亭子又是谁建的?花总管问过很多人,但没有人知道解剑亭的来历。 “解剑亭啊解剑亭,你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花总管收回目光,踏上早已被雨水打湿的青石阶,进到亭内,将油纸伞收拢,倒倚在亭柱上,然后便在石凳上坐下来,闭目养神。 亭外溪水潺潺,与雨声应和,相得益彰。 不多时,那条碎石小径上又出现了两道人影。 走在前面的是一名白衣男子,右手撑伞,左手握着一把乌鞘长剑,步履轻捷,仪表不俗;后面是一名年轻女子,同样是右手撑伞,左手提着一个食盒,紧紧跟在那名白衣男子身后。 很快,两人便来到了解剑亭前。花总管听到动静,如梦初醒,急忙起身上前,躬身行礼道:“不知殿主大人驾到,属下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那白衣男子走入亭内,将雨伞收拢,一把塞给花总管,道:“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身份特殊,可以不用在意这些俗礼。”径直走到石凳上坐下,将乌鞘长剑横放在石桌上,又道:“你给东门夜雨当了这么多年大总管,是不是快忘记自己是谁了?” 花总管双手托伞,将头垂得很低,道:“属下不敢。” 那白衣男子冷冷一笑,道:“坐下吧。” “是。”花总管将收拢的雨伞倒倚在亭柱上,在白衣男子对面坐下来,低眉垂目, 十分恭敬。 那年轻女子将食盒内的酒菜取出,整齐摆放在石桌上,又先后将两人面前的酒杯斟满,然后退至一旁侍候。 那白衣男子握起酒杯,抿了一口酒,看着花总管说道:“听说你很辛苦,特意为你准备了一些酒菜,不必拘束,只管享用便是。“见花总管只是道谢,并不动筷子,他冷冷一笑,又道:“怎么,怕我下毒?我若有意杀你,还用得着下毒吗?” “殿主大人多虑了,属下并无猜忌之心。”花总管急忙拿起筷子,就近夹了一片牛肉,放在嘴里,细嚼慢咽。 那白衣男子放下酒杯,道:“听说东门夜雨到连天水寨去了?” 花总管点头道:“是的,天还没亮就出发了。” 那白衣男子道:“他去连天水寨做什么?只是为了查明汪犬生和冯易的死因吗?这好像不是同天会应该管的事。” “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花总管如实说道,“自连天水寨加入同天会至今,玉清欢身为同天会的会主,却一直不肯露面,其他会主对此很不满,而且最近烟雨湖内有水鬼害人的传闻闹得沸沸扬扬,萧溪水又屡次提议将连天水寨踢出同天会,当家的……东门夜雨不想同天会内部闹分裂,于是就想借这个机会,去见一见玉清欢,看看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又为什么一直不肯露面。” 那白衣男子道:“只是这样?” 花总管道:“是的。” 外面雨势骤然转大,潺潺溪水声已完全被雨声吞没。 那白衣男子站起身来,走到围栏边,望着亭外如瀑大雨,忽然道:“还记得我让你接近东门夜雨的目的吗?” 花总管放下筷子,站起身来说道:“当然记得,是为了新世界。” “当然是为了新世界,只是……”那白衣男子微眯眼眸,“这个目的太过遥远,说得近一些,我是想让你通过东门夜雨来控制同天会,继而控制巴蜀。你在东门夜雨身边待了这么多年,想必已经赢得了他的信任,可从最近局势的发展来看,你做得似乎还不够好啊。” 花总管低着头,不敢言语。 那白衣男子将左手伸到亭外,任凭骤雨敲打,口里说道:“当年为了活命,你手上染了多少血腥,如今区区一个云天行就让你束手无策了吗?” 花总管将头垂得更低,道:“属下有罪,请殿主大人责罚!” 那白衣男子冷哼了一声,道:“你是有罪,但责罚你有什么用,能让时光倒流吗?云天行刚来巴蜀的时候, 我就警告过你,这小子不是个省油的灯,要你动用同天会的力量,趁早解决掉他,以免除后患。你自以为能够掌控局势,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结果怎样?他先无视同天会的规定,低价售卖粮药,破坏巴蜀的市场;后又当着会内众人的面,斩落会旗,当众宣战,让同天会颜面扫地,威严尽失!你知道为了壮大同天会,我们花了多少心血吗?你以为同天会能有今天,只是东门夜雨一个人的功劳吗?没有蜃楼在背后推波助澜,他东门夜雨什么都不是!莫忘了,就连当初创立同天会的构想,都是柳先生通过你,传达到他那里去的!你是蜃楼间接控制同天会最关键的一环,可以说是身肩重任,必须时刻警惕,要是坏了楼主的百年大计,你就是有一百条命都不够赔的!” 花总管躬身道:“是,属下一定小心谨慎!” 那白衣男子从雨中抽回手来,又道:“还好柳先生先知先觉,及时派兵封锁了出入巴蜀的各处通路,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花总管闻言一惊,道:“原来蜀王府的兵是柳先生派过去的!不过,柳先生为什么能够调动蜀王府的兵将?他这么做有什么用意?是为了截断云天行等人的退路吗?” 那白衣男子回过身来,道:“柳先生为什么能够调动蜀王府的兵将,这不是你该过问的事。至于他这么做的用意……我想你还不知道吧,同天会对云门下达贸易禁令后,云天行立即派人传信给神风、烟雨、梅花三堂堂主,要他们带领门众火速前往支援,后再度传信给次近的七个堂会,看这架势,他是想跟你们火拼呢。” 花总管思索片刻,说道:“云门在巴蜀仅有青竹、蜀山两个堂会,就算再加上赶来支援的这十个堂会,充其量也就一两千人,我们同天会人多势众,眼线遍布巴蜀各地,又占有地利,难道还怕他们不成?柳先生这么大动干戈,会不会有些……过于谨慎了?” 那白衣男子走到花总管面前,冷声道:“你这是在质疑柳先生的决策吗?” 花总管赶忙低下头,道:“属下不敢!” 那白衣男子冷冷一笑,道:“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云门总共有三十六个堂会,为什么云天行只调十个堂会的人手来支援,是因为这十个堂会离得相对较近,更容易调动吗?不,是因为他觉得,对付同天会只动用云门三分之一的力量就已经足够了。” 花总管摇了摇头,说道:“同天会是由一百多方势力组成的大盟会,人数之众非寻常势力可比,莫说只动用云门三分之一的力量,就算云门三十六堂全数到齐,恐怕 也不会是同天会的对手。” 那白衣男子笑道:“你以为云天行会傻到跟你摆开阵势,正面一对一厮杀吗?不,这是以卵击石,只会白白牺牲,没有任何意义。他既然决心要动手,就是有必胜的把握。根据柳先生的推断,这小子很可能是要采取斩首行动!” 花总管变色道:“斩首行动?” 那白衣男子点了点头,说道:“云天行很清楚,云门在人数,以及整体实力上是无法与同天会相匹敌的。要想对付同天会,就只能出奇招,而且要一击必胜!同天会虽然有一百多位会主,但真正有话语权的人就那么几个,只要把东门夜雨、秦有道等几个领头的做掉,同天会群龙无首,必然发生内乱,到时候谁还会在意云门呢。” 花总管听了这话,惊出了一身冷汗,道:“想不到云天行年纪轻轻,竟有如此心计,幸亏柳先生及时出手,不然我等……恐怕……” 那白衣男子拍了拍花总管的肩膀,微笑道:“千万莫要怀疑柳先生的决策,他师出墨家,自学法家帝王术,后又向病虎大人请教纵横捭阖之术,身兼三家之学,有经天纬地之能,就连病虎大人都时常自叹不如,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深得楼主信赖。既然楼主钦点他为巴蜀的执棋人,我们长生殿只要全力配合就够了,其他的不必多问。” 第一千八百七十七章 通敌 亭外大雨如注。 那白衣男子回到石桌前坐下,握起酒杯,轻轻晃动着,口里说道:“云天行刚一入蜀,我就提醒过你,趁早解决掉他,以免除后患,你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所以才会引出后面这些事,这是你犯下的第一个错误。云天行当众斩落会旗,又公然向同天会宣战,你放任他离去,这是你犯下的第二个错误。当初向柳先生举荐你,是因为我觉得你有足够的能力胜任这项艰巨的任务,但从结果来看,你让我很失望!” 他抬起眼眸,又道:“你接连犯错,让我不禁开始怀疑,当初向柳先生举荐你,是不是一个错误?” 花总管垂首道:“属下辜负了殿主大人的信任,实在罪该万死,但请殿主大人再给属下一次机会,属下一定……” “本殿主给你的机会还不够多吗?”那白衣男子打断了他的话,“是谁把你从死人堆里救下来,又让你坐上了蜃楼长生殿副殿主的位子?又是谁向柳先生举荐,并在背后全力扶持,让你成为了巴山剑门的大总管?你应该已经完全取得了东门夜雨的信任才对,不然,他怎么会让你代替他全权处理同天会的事务?你明明已经拥有了把控大局的能力,却还让事态发展到了这种地步……老实说,我现在真的很怀疑,你是不是跟东门夜雨相处得太久,已经生出二心了?” 花总管听了这话,慌忙单膝跪下,道:“属下时刻感念殿主大人的救命以及知遇之恩,为蜃楼做事一直尽心尽力,绝不敢有二心,请殿主大人明鉴!” “你最好没有,不然,后果你是知道的!” 那白衣男子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那年轻女子见状,立即上前,为其斟满酒杯,又自觉退至一旁侍候。 那白衣男子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鱼肉放在嘴里,说道:“别跪着了,菜都冷了,我们边吃边谈,就像以前那样,不要拘束。” 花总管回忆往昔,心中感慨无限。他坐回到石凳上,握起酒杯,先啜了一口酒,才拿起筷子夹菜。 那白衣男子亲自执壶为其添酒,口里说道:“我知道,你不敢对云天行动手,是忌惮北冥天刀府,这无可厚非,毕竟曾经的北冥天刀府是那样的耀眼。但今时不同往日,北冥家受到诅咒,‘北冥十三豪’已去其十,早已不复当初。你大可不必在意云天行的背景,只管按计划行事,就算遇到连同天会都解决不了的麻烦,也会有蜃楼托底,总不会让以往的心血付诸东流。” 花总管听了这话,眉头反倒皱得更紧,道:“云天行身上 毕竟流着北冥家的血,我们要是真把他给杀了,北冥家的人岂会善罢甘休?何况桃源仙境那四大家族同心共气,好如一家,我们要是得罪了北冥天刀府,到时候面对的恐怕不只有北冥家,而是整个天下刀宗。” 那白衣男子微微一笑,说道:“桃源仙境那帮人世代过着隐居生活,早已厌倦了江湖纷争,你真以为他们会为了一个云天行,放弃现在和平宁静的生活,再度将自身卷入腥风血雨中吗?不会的。他们顶多就是派几个人过来,打闹一番,走走过场,把这件事下去,不至于让他们太丢脸,也就是了。其他家族的人你完全不需要考虑,北冥家只需留意‘刀仙’一人即可。此人能与云巅齐名,实力不容小觑。柳先生曾经说过,只要楼主不出关,北冥清楼可以横行无忌。” 他握起酒杯,啜了一口酒,又道:“当然,你也不用太过担心,‘刀仙’再厉害,毕竟还是一个人,是人就会变老,人一老体力就会衰退,实力也会有所下滑,这是生而为人,任谁都无法改变的自然法则。而且据我所知,近两年北冥清楼出远门的次数大幅减少,这应该就是年老的缘故吧。” 他将视线投向亭外,穿过雨幕,望着远方,喃喃道:“从中原到巴蜀,足有千里之遥,一路舟车劳顿,水土更易,已经不是他这个年纪的人所能承受的了。” 花总管轻声道:“殿主大人的意思是,就算我们将云天行杀死,北冥清楼也不会来巴蜀?” 那白衣男子收回视线,道:“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测,仅供参考。” 他喝了一口酒,又道:“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他来了,你们同天会这么多人,难道还怕他不成?一对一无法取胜,那就群起而攻之!他一个白头老人,难道还能凭一己之力,抗衡整个同天会吗?” 花总管叹息了一声,说道:“如果大家都肯为同天会拼命,莫说只有北冥清楼一人,就是那四大家族倾巢出动,我们也无所畏惧,怕就怕人心不齐,不能共进退。如果真打起来,北冥清楼一定会先将东门夜雨等为首的几个人斩杀,剩下那些人失去了领导者,只怕就无心再战了。此外,同天会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内部很不团结,经常发生内斗。最令人担忧的是,这个弱点已经暴露在外,而且无法修复。” 那白衣男子沉默不语,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规律地敲击着,发出“咚、咚、咚”的沉闷声响。 亭外雨势转小,远处山色空蒙。 良久的沉默后,那白衣男子忽然道:“会内众人各怀私心,这是人性使然, 无法可解。坦白说,他们暗中较劲,相互掣肘,这样反而容易控制;你若真把他们拧成了一股绳,那时反而麻烦。至于云天行,求援之路受阻,进粮之途被断,他现在是前进无路,后退无门,已完全被逼入了死局。如果不出意外,巴蜀将会是他的葬身之地。但这小子应该不会坐以待毙,你回去加强城防,要大家小心防范,不要让他有机可乘。” 花总管点头应承道:“谨遵殿主大人吩咐!” 那白衣男子握起酒杯,将杯中酒尽数倒入口中,而后将空酒杯倒扣在桌面上,道:“钱德孙暗中与云天行勾结,你知不知道?” “啊!?”花总管明显吃了一惊,“有这种事?” 那白衣男子从怀里摸出一封信,递给花总管,说道:“这是昨晚从通往云门青竹堂的一条小道上截获的,信上虽然没有署名,但送信人是钱德孙的亲信。” 花总管抽出信纸,伸展开来,快速浏览了一遍,说道:“这不是钱帮主的笔迹!” 那白衣男子微笑道:“这当然不会是钱德孙的笔迹。如果你背叛了同天会,暗中给云天行送信,你敢用自己的笔迹吗?” 花总管愕然。 那白衣男子摆了摆手,道:“不用怀疑,他们已经审过了,这封信是钱德孙口述,那送信人亲笔写的,错不了。据他自己交代,这已是送往云门的第四封密信。信中内容你已经看过了,汪犬生与冯易死在烟雨湖,以及东门夜雨要去连天水寨的事都写在上面。” 花总管将信纸折好,塞回信封,交还回去,同时道:“殿主大人的意思是?” 那白衣男子将信件收入怀中,冷声道:“除掉他!” 花总管犹豫了片刻,说道:“钱德孙毕竟是一帮之主,就这般杀了,恐惹人猜疑。要不,我找个借口,将他给赶出同天会?” 那白衣男子摇了摇头,道:“他身为同天会的会主,暗中通敌,已是死罪。再者,他知道的太多,要是留他活口,对同天会不利。那送信人没有回去,钱德孙必然生疑,以防有变,你回去后立刻将他除掉,不可迟疑!” 花总管无可奈何,只得应下。 两人又谈了一些事,眼看雨势将住,那白衣男子站起身来,道:“我该走了。”将乌鞘长剑别在腰间,又道:“这些酒菜是我特意为你准备的,不要浪费了,吃完再走吧。” 花总管起身相送。 那白衣男子撑开伞,步入雨中,走了几步,忽又回身笑道:“认识你这么多年,想不到你还 会主动给女人送花,可以啊!” 花总管愣住。 两道人影一前一后消失在了雨中。 远处传来一阵女子幽渺的歌声: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 第一千八百七十八章 爱屋及乌 夜。 小雨。 唐老太站在窗前,望着满院的败叶与残花,感慨道:“我已经老了,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大概是没几年可活了,光大唐门的重任始终还是要交给你们这些后辈。如今唐川受晴姑娘拖累,被罢免了家主职位,恐怕很难再有翻身的机会;唐晚野心虽大,奈何能力有限,难堪大任;其余那几位要么资质平庸,要么威望不足,难以服众。我考虑了许久,还是觉得由你来接替唐川的位置,做唐门新一任家主更为合适。我知道,你对家主的位子没兴趣,但为了唐门的将来着想,我还是希望你能再认真考虑一下。另外……” 她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说道:“上个月,有位姓周的朋友写信给我,说想将女儿嫁入唐门,让我给他挑一个女婿。老实说,我最先想到的不是青锋他们那帮年轻人,而是你,唐欢!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跟你说这件事。你已经老大不小了,一直不肯娶妻,到底是为什么?唐门有我这一个犟种,难道还不够吗?别再犯傻了!那位周姑娘今年刚好二十岁,自幼读书,颇有一些文才。虽然年纪比你小了许多,但她聪明懂事,勤快干练,与你是极相配的。你若有意,我立刻就给周老弟写信,让他把周姑娘带过来,你们先见个面,如何?”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只是没人回应,唐老太回身一瞧,见唐欢靠在椅背上,歪着脑袋,明显已经睡着了,嘴边还挂着一条长长的哈喇子…… 老人家气不打一处来,走过去照脑门上就是一巴掌。 “啪!” 唐欢惊醒,脑袋跟拨浪鼓似的左右摇摆,口里喊道:“怎么了?起火了?地震了?还是云门的人打过来了?”见唐老太站在身旁,满面怒容,他搔了搔头,赔笑道:“真是抱歉,我实在太困了,没忍住就……睡着了,嘿嘿!” 唐老太冷哼了一声,道:“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唐欢装傻充愣,道:“啥?我没听清,你老人家能再说一遍吗?” 唐老太摆了摆手,道:“算了,时候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有话明日再说!” 小雨仍在下着,唐欢撑着油纸伞,走在回客房的路上。途经牡丹园,他发现前面那栋观景小楼上有个人影,便下意识停住脚步,并暗扣了一枚飞针。 小楼上那人也注意到了唐欢,率先开口道:“唐兄,晚上好啊!” 唐欢道:“是谁?” 那人从小楼上一跃而下,大步向唐欢走来,道:“这才几日不见,唐兄就不认得我了?” 来人身着一袭红衣,腰里别着一把红鞘剑,手里还握着一把红伞,唐欢认出是阙红楼,忙将飞针收起,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红楼老弟。这么晚了,你不在房里睡觉,跑到那上面去干啥子?” 阙红楼叹了口气,道:“快别提了,流年不利,诸事不顺!前几日去云门青竹堂,挨了一闷棍,回来躺了两天,头上的鼓包刚消退,一场雨,屋顶又漏了,被褥全湿透,根本没法儿睡。我去找管事的,想让他给我换间房,他说客房都住满了,没处换,让我将就一晚,等明天雨停了,再找人来修理。老天爷,被褥都能拧出水来,屋里脱了鞋子能直接泡脚,我怎么将就?没办法,我只好去钱帮主那里借宿,可他说身体不舒服,让我到别处去。我又不是同天会的人,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又能到哪里去?没奈何,只能苦中作乐,一边欣赏巴山城的雨夜美景,一边等待天明。” 唐欢见他说得凄惨,心中只觉好笑,口里说道:“红楼老弟若不嫌弃,可以去我那里将就一晚。” 阙红楼道:“这样不会打扰到唐兄吗?” 唐欢笑着摇头,道:“不会的,我正想找个人聊天解闷呢。” 阙红楼笑道:“那就多谢唐兄收留了。” 两人各自撑伞,并肩同行。 唐欢忽然道:“红楼老弟,能否问你一个比较隐私的问题?” 阙红楼转头看着唐欢,道:“唐兄想知道什么?” 唐欢道:“我一直很好奇,你为什么那么喜欢红色?” 阙红楼突然停住了脚步。 唐欢见他神情有异,忙道:“我只是随口一问,如果不方便,可以不用回答。” 阙红楼沉默了许久,才开口说道:“我有一个非常喜欢的人,她叫麦穗。我们是青梅竹马,关系好得不得了。周围的大人们见我俩整天黏在一起,就开玩笑说:‘既然你们两个这么要好,那干脆成亲算了。’那时候我们还小,根本不懂成亲意味着什么。我觉得很好玩,就整天把‘成亲’挂在嘴边。我说:‘麦穗,我们成亲吧!’她笑着说:‘好,成亲吧!’像这样的对白,我们重复了不知有几百上千次。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慢慢长大,身边的同龄人都开始成亲了。以前不懂事,经常把‘成亲’二字挂在嘴边,然而真到了该成亲的年纪,自己反倒变得怯懦了。 有一次,我俩受邀去参加一位朋友的婚礼,在回来的路上,她突然问我:‘他们都成亲了,我们什么时候成亲呀?’我不知道该怎 样回答。 其实,在那之前,麦穗的大哥有找过我。他跟我说:‘有位富家公子去家里提亲,但被麦穗给拒绝了。虽然她没有说明原因,但我知道,这都是因为你。你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你这样的穷小子是给不了麦穗幸福的。放手吧!继续这样下去,只会耽搁麦穗的终身大事。你也不想让麦穗跟着你一起吃苦,对吧?’ 我一直都有自卑情结,她大哥这番话,更是让我自卑到了极点。虽然很不甘心,但他说得没错,那时的我的确给不了麦穗幸福。 就在跟她一起参加朋友婚礼的第二天,我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巴蜀。准确来说,我是逃走了,像个懦夫一样。 在外面闯荡的那几年,我一直思念着麦穗,但我又不敢回去找她。这种蚀骨灼心的思念,就像梦魇一样,一直困扰着我。我知道,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我能逃避一时,但逃避不了一世。终究还是要面对现实。于是,我又回到了巴蜀。 回来后的第一件事,自然就是去见麦穗。我本想到城里去买几件礼物,不想竟偶然遇见了她。这么多年不见,她只是比之前略胖了一些,也变得更有女人味了,总体上还是我记忆中的模样。我正要上前打招呼,突然有个小孩子冲她跑了过去,还喊了一声娘。我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原来在我离开的那几年,麦穗已经嫁人,还生了一个孩子。” 他苦涩一笑,又道:“唐兄没有过这种经历,大概是无法理解我当时的心情的。” 唐欢满眼同情,道:“一定很痛苦吧?” 阙红楼将手掌轻轻压在心脏部位,道:“是啊,就像这里被掏空了一样,吃不下,睡不着,眼泪流个不停……以前只是分开,现在是永远失去,那种感觉真的很难用言语来形容。” 唐欢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很抱歉,让你想起不好的回忆了。不过,这跟你喜欢红色有什么关系?” 阙红楼仰起头,望着红色的伞盖,说道:“本来我对颜色是没有偏好的,但麦穗非常喜欢红色。她喜欢穿红色的衣裳,用红色的器物,甚至就连她养的那只大白猫,都被她染成了红色的。其他的猫见了,都躲得远远的,就跟见了红毛怪一样,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唐欢微笑道:“原来你是爱屋及乌。” 阙红楼点头道:“可以这么说。” 两人继续前行。 唐欢道:“既然她已经嫁人了,你又何必……” 阙红楼叹息了一声,道:“唐兄的意思我明白,但一 个刻入骨髓的习惯,哪有那么容易改变。就拿买伞来说,当时摊位上有好多种颜色,我一眼就锁定了红色,其他的颜色再也入不了眼。这种选择不受控制,似乎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或许正像别人说的那样,虽然我失去了她,但被她改变的部分,会代替她永远陪在我身边。” 唐欢打趣道:“看不出来,红楼老弟还是一个情种。” 阙红楼苦笑道:“什么情种,根本就是一个笑话。我只希望唐兄千万莫要拿这件事来取笑我。” 唐欢一本正经地说道:“怎么会呢?当初你离开,完全是为她着想,这又有什么错呢?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逃避,而是一种牺牲,一种成全。这岂非间接证明了,你爱她胜过爱你自己?” 阙红楼神色凄然,道:“或许吧。” 转过一个街口,唐欢好奇道:“那天你们有没有见面?” 阙红楼摇了摇头,道:“既然她已经嫁了人,我的出现只会为她带来困扰,又何必再见呢。” 唐欢道:“难道你以后都不打算再见她了吗?” 话音刚落,突然有个黑衣人从前面那个院落里翻墙出来,足尖在青石地板上一点,身形如离弦之箭般蹿了出去,眨眼便融入了雨夜之中。 阙红楼愣了一下,道:“那好像是钱帮主的住处……” 唐欢反应迅速,当即运起轻功,向那黑衣人追去,口里不忘喊道:“你还愣着做什么,快去看钱帮主!” 第一千八百七十九章 假鬼 那黑衣人身如鬼魅,在巴山城内飞檐走壁,竟如履平地。唐欢弃了伞,冒雨急追。那黑衣人见唐欢紧追不舍,突然闪入一条窄巷里。唐欢毫不迟疑,立即跟入,但到了里面他才发现,这是一条死胡同,而且里面空无一人! 那黑衣人竟然凭空消失了! 唐欢急忙掠到高处,环顾四周,但见夜雨淅沥,到处漆黑一片,哪里还有黑衣人的影子? “可恶,让他给逃了!” 唐欢无可奈何,只得按原路返回,正好遇上赶来支援的阙红楼。 “那黑衣人呢?”阙红楼当先问道。 唐欢叹了口气,道:“这人轻功很高,我追了一路,只勉强拉近了一点距离,最后他逃进一条死胡同里,不见了。对了,钱帮主怎样?” 阙红楼用力跺脚,恨恨道:“真是个可恶的家伙!居然把我在巴山城内仅有的一个熟人给杀害了,简直不可原谅!” 虽然唐欢已有不好的预感,但听说钱德孙被杀,心内仍震惊不已。不管怎么说,钱德孙都是一帮之主,非等闲之辈可比。另外,他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身份,那就是同天会的会主。 在巴蜀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如果同天会的会主犯下了死罪,一般人是不能随便将其杀死的,只能把他交给同天会,由其他会主们通过会议表决来为其定罪。如果这个人确实该杀,也要先剥夺他会主的身份,并对外公开宣示,然后才能将其处死。 自同天会创立以来,未告知同天会就擅自杀死会主的事件非常罕见,仅有几例而已,但杀死同天会的会主还能安然无恙的,就只有牛太祖一人。 那黑衣人为什么要杀钱德孙,唐欢不得而知,但他非常清楚,如果这个人被抓住,下场一定会非常凄惨! 两人回到钱德孙的住处,大略检查了一番,发现有打斗的痕迹,唐欢道:“你在这里守着,不要破坏现场,我去把大家找过来。”说罢,匆匆离去。 阙红楼倚在门框上,望着庭院中连绵的细雨,感慨道:“堂哥啊,为你走这一趟,我吃了多少苦,你要不是不给我说个媳妇,我可不饶你啊!” —————— 那黑衣人见唐欢远去,才从某个阴暗的角落现身出来,几经周转,来到花总管所住的锦霞阁,见四下无人,翻墙越入,继而穿过铺有石子的花径,从一楼半掩的窗户进入室内,一口气上到三楼,进到花总管的卧室内,关上房门,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喃喃道:“还好,还好……” 昏暗 的房间里忽有一人道:“什么还好?” 那黑衣人吓了一跳,本能地摆出防御姿势,但转瞬又将架势卸掉,说道:“以后你来之前能不能先给个信儿,每次都神出鬼没的,是想吓死我吗?” 暗处那人笑道:“常言道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你会害怕,说明你做了亏心事。花大总管,你老实交代,刚才是不是出去杀人了?” 花总管解下蒙面用的黑巾,道:“明知故问。” 那人道:“杀掉了没有?” 花总管道:“你说呢?” 那人道:“我问你呢!” 花总管一边脱夜行衣,一边说道:“是殿主大人让你来确认的吧?请你回去告诉他,就说钱德孙我已经杀掉了,一剑穿胸,死得不能再死了,要他放心,以后再也不会有人通敌了。如果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不用他亲自出面,派人送个信儿过来,我一并杀了就是,反正同天会的会主比河里的王八还多,杀不尽的。” 那人啧啧道:“这话听来怎么带着三分火气,你是对殿主大人有什么不满吗?” 花总管冷笑道:“属下怎敢呢。” 那人道:“你不敢谁敢?在来这里之前,你一直都有自己的主张,如果殿主大人让你做有违初心的事,你就会据理力争,甚至违抗命令。想不到你在东门夜雨身边待这么多年,反倒变得开窍了许多,是什么让你有了这种转变?是见识到了人性的丑恶,所以极度渴望新世界的到来吗?” 花总管将夜行衣包好,藏在床底下那口小箱子里,说道:“既然已经确认完毕,你可以走了。” 那人站着不动,口里说道:“我们都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你就这么不待见我?莫忘了,以前你违抗殿主大人命令的时候,我还帮你说了不少好话呢。” 花总管自顾自收拾,没有搭理他。 那人叹了口气,又道:“算了,不跟你闲扯了。正如你所说,我此番过来就是为了确认这件事,你把暗杀钱德孙的经过大致说一遍,我好回去复命。” 花总管有些不耐烦,道:“这有什么可说的?就是穿好夜行衣,潜到钱德孙的住处,将人杀死,再偷偷溜回来,如此而已。” 那人道:“你杀人的时候可有被人发现?” 花总管道:“杀钱德孙的时候没人在场,不过……” 那人道:“不过什么?” 花总管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翻出院墙的时候,恰好遇到了两个人……” 那人迫不及待地追问道:“那两个人是谁?” 花总管回忆当时的情景,说道:“当时天很黑,又下着小雨,我没看清那两人的脸。不过,其中有个人身着红衣,又撑着一把红伞,非常显眼,我想应该是阙红楼无疑。另一个人发现我后,立刻追了上来,还好我熟悉城内地形,很快就将他给甩掉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那人道:“追你的这个人是谁?可有头绪?” 花总管道:“从声音和身形来看,极有可能是唐欢。” 那人道:“你确定?” 花总管点了点头,道:“在巴山城内,阙红楼就只跟两个人有来往,一个是钱德孙,另一个就是唐欢。” 那人沉默片刻,忽然笑道:“你确实应该庆幸。据我所知,唐欢身上带着唐门最强的杀器——暴雨梨花针!如果他有意杀你,你必死无疑!” 花总管叹了口气。 那人道:“你说唐欢有没有可能认出你来?” 花总管摇了摇头,说道:“当时天很黑,又下着雨,我还穿着夜行衣,他绝无可能会认出我。” 那人想了想,又道:“杀死钱德孙后,你有没有检查过现场?可别留下什么痕迹,让人怀疑到你头上。” 花总管道:“放心好了,我做得很干净,绝不会留下任何线索。另外,我在钱德孙身上留下了神树印记,他们一定会认为那是九枝山鬼所为,就像我杀司徒鹰隼那次一样。” 那人失笑道:“你还真是聪明,居然会想到冒用九枝山鬼的名号来杀人……不过,那真的九枝山鬼一直在城外截杀同天会的高层,你们还不打算采取行动吗?” 花总管走到脸盆架前,将袖管高高挽起,一边洗手,一边说道:“不是不想采取行动,而是无处下手。那九枝山鬼来无影去无踪,就跟一阵风似的,根本无迹可寻。况且,现在大家都在为云门的事苦恼,哪还有闲心去管他呀。” 那人忽然压低了声音,道:“有人上楼了。” 话音刚落,门外走廊上便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跟着便听一人喊道:“花总管,你睡了吗?大事不好了,钱帮主被人杀害了!大家都赶过去了,你也快过去瞧瞧吧。” 花总管没有应声。 门外那人又拍着门喊了一遍,花总管这才回道:“知道了,我穿上衣服就过去。” 门外的脚步声逐渐远去。 那人轻声道:“小心些,不要露出马脚,这关乎整个局势,可不只是你自 己的安危。” “我晓得。”花总管擦干了手,将手巾搭好,又从衣架上取下常穿的那件花衣,不紧不慢地穿在身上,临出门前还不忘嘱咐,“走的时候记得帮我关好窗户,外面还在下雨呢。” 雨一直在下,夜色浓如墨。 花总管撑着花伞,来到钱德孙的住处,见院里院外都站满了人,众人深情各异,都在低声议论着什么。他没有停留,径直穿过人群,快步走入内室,见秦有道、唐老太等人都已到了。他收起花伞,倚在墙边,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是谁杀了钱帮主?” 秦有道坐在墙边那把扶手椅上,面上难掩怒色,高声道:“还能是谁?刚才老夫在钱帮主的后颈上发现了神树印记,必是那九枝山鬼作为!” 花总管走到钱德孙的尸身旁,蹲下身来,装模作样地检查了一番,起身问道:“是谁先发现钱帮主遇害的?” 站在唐老太身侧的唐欢举手道:“是我跟红楼老弟先发现的。” 花总管立刻追问:“可有看到凶手?” 唐欢搔了搔头,道:“当时我俩只看到一个黑衣人从这里翻墙出去,没看到那人的脸面。我追了一程,但没有追上。实在抱歉,如果当时我有把那黑衣人留下,至少……至少……” 唐老太冷哼了一声,道:“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以你的本事,要活捉九枝山鬼或许并不容易,但若要杀死他,简直易如反掌!你没有抓住这个机会,为同天会做贡献,反把这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给放跑了,以后再有人遇害,你就是帮凶!” 唐欢支吾道:“我……我……” 阙红楼见唐欢被当众训斥,心中不悦,说道:“当时我们只看到一个黑衣人从这里翻墙出去,那时还不知道钱帮主已经遇害了,怎么能随便下杀手呢?万一那黑衣人就是钱帮主本人呢?不问青红皂白,就妄下杀手,要是错杀了好人,那岂不是大大的罪过?” 唐老太回身瞪了阙红楼一眼,道:“你不用替他辩解,以后再有人遇害,你也是脱不了干系!” 阙红楼听了这话,气不打一处来,当即回怼道:“你老人家厉害,钱帮主遇害的时候,你又在哪里?既然你这么关心钱帮主,怎么不日日夜夜守着他?现在他死了,你又跳出来这个不好,那个不对,我倒是想请问,你老人家是他的什么人?如果八竿子打不着,那么就请你闭嘴!要不是我跟唐兄恰好看到了凶手,只怕你们还知道钱帮主已经离世了呢!” 花总管清了清嗓子,道:“两位 都请冷静一下,现在不是争吵的时候。”环视场内众人,又道:“我想请问,在钱帮主遇害之前,你们有谁见过他?” 阙红楼举起一手,道:“我见过。” 花总管道:“大概是在什么时辰?” 阙红楼认真回想了一下,说道:“应该是在亥时前后。我屋里漏雨,想来他这里借宿一晚,他说身体不舒服,让我到别处去,我就走了。真想不到,那一面竟成永别。” 秦有道眯起眼睛,道:“钱帮主身体不舒服吗?今天早上他还到我那里去了,有说有笑的,气色也挺好,看起来可不像是有病的样子。” 阙红楼抱起手臂,道:“我也觉得很奇怪,白天他还好好的,到了晚上就跟霜打的茄子似的,没精打采的,看起来很是不安。我问他怎么了,他只说身体不太舒服,让我到别处去,我看他那副样子,不好再多问,就径直离开了。” 秦有道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脸严肃地说道:“钱帮主会不会已经预见到自己将会有杀身之祸呢?” 唐老太微皱眉头,道:“秦老帮主的意思是,钱帮主有预感,九枝山鬼会来杀他?” 秦有道摇头道:“不,不是九枝山鬼,而是别的什么人。九枝山鬼杀人,根本没人能够预见到,只有他出现在你面前的那一刻,你才会知道自己早已被他给盯上,而且马上就要死了。既然钱帮主在见阙红楼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了不安的样子,那就说明,他那时就已经知道自己被人给盯上了。那么,盯上钱帮主的人会是谁呢?目前还不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人绝不会是真正的九枝山鬼。” 唐老太盯着倒在血泊中钱德孙的尸身,沉声道:“如果秦老帮主的推测正确,那就是说,在这巴山城内,有人冒用九枝山鬼的名号来杀人,对吧?” 秦有道点了点头,又道:“从钱帮主身上的伤口来看,凶手应该是个使剑的高手。目前在巴山城内的这些人,以剑作兵刃的并不在少数,但真正能称得上是高手的人,可就不多了。另外,这间屋子并不算宽敞,但现场却没有留下多少打斗的痕迹,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凶手的武功远在钱帮主之上。我甚至怀疑,杀死钱帮主的真凶,很可能就在我们这些人当中。”说罢,他环视场内众人,目光锋利如刀。 当秦有道锐利的目光扫过来的时候,花总管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突然停了一下。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虽然那道目光并没有针对他,但他毕竟做贼心虚,总免不了会有些心慌。 为了 不让自己露出马脚,他强装镇定,道:“秦老帮主的推测不无道理,但如果凶手不是九枝山鬼,那钱帮主颈后的神树印记又该怎样解释?” 秦有道捋须道:“这神树印记说到底只是一个图案,只要你把这个图案拿给刻印章的工匠,我相信任何一个资深的工匠,都能在三日之内,刻出这样一个印章来,那时要把神树印记盖在谁身上,还不都由你说了算?我们仅凭这样一个图案,就断定杀人凶手是九枝山鬼,这未免太过武断了,不是吗?” 他笑了笑,又接着说道:“如果真是九枝山鬼潜入到巴山城里来杀人,他会让你看到吗?如果他能被你看到,那他还是九枝山鬼吗?” 唐老太神情凝重,道:“如果杀死钱帮主的人不是真正的九枝山鬼,那缺刀门的司徒门主,会不会也是别人冒用九枝山鬼的名号杀死的?毕竟他们二位可都是死在了巴山城里。” 秦有道收敛笑容,道:“今年同天会是犯太岁了吗?光一个云天行就够折磨人的了,城外那个真鬼专挑我们同天会的人下手,正没处搜寻,现在城内又冒出来了一个假鬼,一连杀了两位会主,实在可恶至极!他最好藏得严实一点,要是哪天让我给逮到,我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花总管摸了摸鼻尖,心中五味杂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