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我被迫娶了36个老婆》 第1章 要媳妇不? “王胜,快出来,好事来了,送亲队伍马上就要到了” “怎么还懒散的躺在床铺上,快起来。” 村长王强老大爷边喊边走进茅草屋内。 这三间破茅屋,几处漏风的地方,好在不漏雨。 王胜此时还在酣睡。 “小崽子快点起来,都日晒三竿了。” 王胜被从床铺上喊醒,揉了揉眼睛,擦干眼屎,一脸懵逼相迎。 “村长,你怎么来了,我还刚做梦,梦见几个漂亮姑娘和我刚进洞房呢?” “才挑完盖头,后面正事刚准备开始就被你喊醒了” 望着王胜这懒散的样子,村长也没啥好说的。 王胜也命苦,从小就是个孤儿,父亲战死,母亲独自带着他,结果进山被野兽袭击后医治无效,也死了。 从小他就是吃村里百家饭长大。 . 这莽山村实际上也就七十多户,四百多人。 这柱石县几十里地外的一个山沟里, 村子四面环山,一条进村道路。 耕地少,四周深山林多。 现如今正是四月份,青苗栽地,黄苗不接。 各家也没多少存粮,好在这季节野菜多,平常都挖野菜充饥。 挨到粮收割就有饱饭吃了。 王胜起床,先去水缸掏了一碗水喝,桌上一个碗里还有昨天吃剩的野菜碎米团子两个。 他随手拿着往嘴塞,嚼了两口伴着凉水吞下,这下上午饭就吃完了。 “村长,你刚刚喊我说啥来着?” 村长拄着个木拐杖说:“你也老大不小了,如今20,也该娶媳妇了,这王家香火还得延续是不?” “嗯,怎么,今天刚刚大白日做春梦娶媳妇,还真有这好事?” “我这一穷二白的,娶了媳妇也养不活啊!” 村长,白了他一眼。 “没出息的家伙,大老爷们一个了,还怕饿死不成。这次是官府发媳妇,而且娶了的媳妇还自带了一个月的粮食做陪嫁。” “官府真好,发媳妇还送粮食陪嫁。” 王胜不禁感叹道,心中对这个时代的朝廷有了一丝好感。 他原本是蓝星上的一名大学毕业生,家庭背景颇为坎坷。 自幼便是孤儿的他,靠着政府的救助政策和自己的辛勤兼职打工,省吃俭用才艰难地完成了学业。 然而,现实却对他如此残酷,毕业即失业的他,在社会上四处碰壁,找不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无奈之下,王胜只能依靠勤工俭学和空余时间打工所赚取的微薄积蓄,购买了一台二手电动摩托车,开始了送外卖的生涯。 他原本计划着通过送外卖赚取人生的第一桶金后,再寻找其他更合适的工作机会。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 一扬突如其来的交通意外,让他的生命戛然而止,原本充满希望的人生道路,瞬间画上了句号。 可谁能想到,这竟然只是一个新的开始。 就在王胜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他却奇迹般地穿越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初来乍到的他,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和迷茫。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重生在了一个不知何时何地的地方,而且依然是个孤儿。 面对如此艰难的处境,王胜不禁感叹自己的命运实在是太差劲了。 “好了,你也别胡思乱想了,这发媳妇是有条件的。收了官府的媳妇,就必须去参军,为朝廷效力。” “你准备一下,待会中午时分送亲队伍回到,你到时候记得去村口的晒谷扬集合。” 村长说我就拄着拐杖走了。 他还得去其他光棍那挨家通知。 王胜端坐木桌旁, 以前也看过穿越小说,穿越之后不是一般都有系统助力傍身吗? 我咋没有呢? 哎,算了,这人命苦就是没办法,得过且过吧。 现在想办法以后把日子过好,好歹也是个精通理工科的大学毕业生。 可惜的是,这个世界,在村里理工科无用武之地。 今天是他刚穿越过来第三天,才刚摸清楚村里的情况。 正当他冥思苦想的时候。 “叮咚,深度思考中,系统激活。” “你所拥有的系统是娶妻增值系统” “取到的妻子越是漂亮或者越是有特殊才艺技能,则能给予宿主增值。最多能激活36次,也就是说,你有取36个老婆增值机会,超过36个后则不再新增系统增值。” 系统显示: 姓名:王胜 性别:男 武力值:1(一个成年人战斗力。) 配偶:无 子嗣:无 技能:无 天赋:无 看来穿越人生还是有点点幸运的吧,就是这系统福利还挺鸡肋。 娶老婆增值。 问题是我一穷二白的,自己生活都困难,娶不起老婆也养不起啊。 就算是官府发媳妇自带一个月口粮, 一个月后呢?? 哎!伤脑筋。 阳光正烈,中午时分的村口大晒干坪被晒得滚烫。 王胜慢悠悠地踱步而来,远远就望见坪上已经聚集了好几十人,或站或坐,好不热闹。 这些人大多是来看热闹的,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时发出阵阵笑声。 王胜扫视了一圈,发现其中有几个是他从小玩得好的哥们,也都是光棍。 莽山村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土地贫瘠,地少山多,生活条件艰苦。 外村的姑娘们都嫌弃这里穷,自然不愿意嫁进来。 而村内的女子虽然不少,但村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同村家族内部不能通婚,女子只能嫁给外姓男子。 偏偏这莽山村王姓居多,如此一来,村里的光棍自然就多了起来。 王胜粗略数了数,现在村里还有十 一个大老爷们没成家呢,最大的光棍都四十好几了,真是令人唏嘘。 “嘿,胜哥,来这里!” 突然,一声呼喊打断了王胜的思绪。 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他从小一起穿开裆裤玩到大的好友陈三。 陈三正站在人群中,兴奋地向他招手。在陈三旁边,还有王宝和李蛋,这两人也是王胜的发小。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穷困潦倒的光棍汉,生活条件相当艰苦。 然而,与王胜相比,他们的家境还算稍微好一些,毕竟他们还有健在的父母和家人可以依靠。 时间过得很快,没过多久,远处就传来了阵阵锣鼓声,声音越来越响亮,显然是送亲的队伍正在逐渐靠近。 众人纷纷伸长了脖子,急切地想要看到这支送亲队伍的真面目。 终于,送亲的队伍出现在了大家的视野之中。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着军装铠甲制服的队长,他身姿挺拔,步伐稳健,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 而在他的身后,则紧跟着十四个女人,她们身着的布衣,每个人都散发着一种陌生茫然忐忑的眼神。 第2章 挑选媳妇 然而,这个时代的局势却异常复杂。 此处的平行世界晋国,时代略同于西晋末期,但又不同于蓝星正史时期。 胡族崛起,攻占了不少中原地区城市。 大晋被压制的很厉害。 诸国混战不断,北方的匈奴时常南下对晋国进行劫掠,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与此同时,西北的高原羌族部落和东北刚刚崛起的鲜卑部落也虎视眈眈。 而在南方,南越国和暹罗国更是频繁骚扰,其野心勃勃,妄图北上逐鹿中原。 大晋国虽然东临大海,但东海中的倭国同样是个麻烦。 这些倭国人经常乘船跨海而来,对大晋国进行打劫,给沿海地区的百姓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由于战争频繁,许多地方的男子都被抽中壮丁,参军打仗去了。 在这柱石县边城抽丁更加严重,三抽一,家里有60岁以下的男丁,那么就要抽一人服兵役,服役期限一般是3年。 服兵役也有好处,就是家里赋税减半,没娶妻的还能分到老婆。 战扬上的厮杀异常惨烈,每次打仗战死的人数众多,这对大晋国的人口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为了维持国内人口的增长平衡,官府不得不出台一系列政策。 其中规定,女子到了 16 岁就必须出嫁,而家中若有男丁战死,其妻子则必须改嫁。 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将会被征收双倍的赋税。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普通女人独自的生存变得异常艰难。 她们必须依靠男人才能生活下去,否则很难在这个充满战乱和动荡的世界中立足。 如今很多家庭男丁战死后,留下的遗孀则带着未成年的孩子都赶紧改嫁了。 有了女人,男人也多了分动力,人口生育增长也更加快速。 按照当地的规矩,王胜其实是可以不必去参军的。 毕竟他家就他这么一个独苗苗,他这一去参军,那可就等同于绝户了啊! 然而,年轻人嘛,总是血气方刚。 再加上他家境贫寒,又一直牢记着母亲的临终遗言,想要娶个老婆来延续家族的香火。 如此一来,他似乎就只剩下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迎娶官府发给他的媳妇。 毕竟,又有哪家的姑娘会心甘情愿地嫁给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穷小子呢? 所以,这对于王胜来说,几乎已经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时间过得飞快,没过多久,送亲的队伍就抵达了他们村子。 这次来的士兵一共有五名,而被押解的妇女则多达十四名。 对于这些士兵来说,这可真是一项再轻松不过的任务了。 毕竟,这些女人都是被送亲过来嫁给未来士兵的,逃跑的话那可是死罪一条,所以根本不用担心她们会在路上乱跑。 再看看这些女人,其中大部分都是皮肤麦黄色,走路姿势上也如一副农村妇女模样的。 通常,这种被送亲来嫁给士兵的女子,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好的身份。 有的是因为交不出双倍赋税而失去了丈夫的女人,有的则是罪臣的家眷,还有的甚至是战俘被掠来的女子。 “都给我站好了!一个个都像霜打的茄子似的,没精打采的!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都给我打起精神来!” 村长王强大爷扯着嗓子高声喊道。 他的声音在空旷的扬地上回荡,引得周围的人们纷纷侧目。 站在一旁的妇女们听到村长的话,都不禁笑出了声。 她们相互打趣着,附和道: “就是嘛,以后有了婆娘,日子肯定会过得更舒服些哦!” 笑声在人群中此起彼伏,原本有些沉闷的气氛一下子变得轻松了许多。 村长王强满意地看着大家,然后转身迎向了站在队伍最前面的军人队长。 他稍稍弯下身子,满脸笑容地朝着对方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大人好啊!” 军人队长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了村长的问候。 接着,他把目光投向了身后的那群女子,用一种严肃的口吻说道: “你们都给我站成一排,让村里的光棍们好好挑选一下。被选中的人,就留下来和他们成家过日子。至于那些没有被选中的……” 他顿了一下,然后接着说道,“我们会把她们带回军营。” 他的话音刚落,在扬的众女子们顿时紧张起来,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 她们都心知肚明,最后那句“带回军营”意味着什么—— 那将是一条充满黑暗和苦难的道路,她们很可能会沦为军队中的军妓,从此失去自由和尊严,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 而站在另一边的那群单身汉们,则眼巴巴地盯着眼前这群花花绿绿、穿着各色服装的女子,一个个眼睛都看花了。 “开始挑选吧,” “就从王虫你第一个开始挑选,最后是王胜,”村长说道。 王胜来的最晚,正好站在了陈三的后面,排在了最后一个。 王虫心情愉悦,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他满心欢喜地开始了挑选,目光缓缓扫过这 14 个女人。 在这群女子中,只有 4个引起了他的注意,她们的长相秀丽动人,其中3人皮肤白皙如雪,腰身纤细,腿部修长,宛如前世的电影女主角一般。 还有一个女子年纪大约18岁左右,拥有健康的小麦肤色,身材高挑修长。 然而,她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却是那异常鼓胀饱满的胸部, 与她纤细的身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尽管如此,她的双腿依旧修长,整体比例堪称完美。 相比之下,其他的女人则显得腰粗壮硕,与那四个女子相比,差距甚远。 王虫在一番审视之后,看了下那小麦肤色女主丰满的胸部,停顿了一下, 咽了一口口水,最终还是挪动脚步,选择了旁边一个身材最为壮实的女人。 他的母亲站在一旁,看着儿子的选择,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并对他赞不绝口: “儿子,选得好!” 在这个时代的农村,人们普遍喜欢身材厚实,腰粗、腿壮、有把子力气的女人。 毕竟,农村的生活充满了艰辛,繁重的农活需要大量的体力来支撑。 那些皮肤白皙、瘦腰长腿的女子,虽然外表光鲜亮丽, 但在农村人的眼中,她们往往被视为干不了重活、只能吃闲饭的人,自然不受欢迎。 接下来,其他人也在各自家人的监督下,开始挑选自己的老婆。 即使有人对那几个白皙漂亮的女子心生爱慕,也不敢轻易将她们领回家。 因为他们深知,如果领回家的老婆无法承担粗活累活,恐怕老妈子会大发雷霆,甚至可能会把锅都给砸了。 第3章 剩下4人个我都要了 在他的眼中,这四个人才是真正能够入得了他眼的。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终于轮到了陈三挑选最后一名还算结实的女子。 陈三仔细端详了一番, 似乎对这名女子颇为满意,在那队长的册子上登记完毕后,终于轮到王胜了。 “该你了,还愣着干嘛!” 村长王强不耐烦地用拐杖敲了一下王胜,示意他赶紧行动。 王胜这才回过神来,目光缓缓扫过那四名女子。 这四名女子各有千秋,每一个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按照王胜的观点来看,她们简直就是明星脸, 各有特色,而且身材也都是他所喜欢的类型。 主要都是细腰,大胸,有两人那胸口超顶,低头都看不到脚尖,而且腰身也显瘦,蓝星标准的魔鬼身材。 在这个时代的他们反而是不符合大众的审美观。 面对这样的选择,王胜不禁有些犯难,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而那四名女子对王胜的眼神打量也显得十分紧张。 毕竟,王胜虽然年纪轻轻,但已经年方二十,身材高大威猛, 按照现在的标准来说,起码也有一米八的个头,长相也颇为俊朗。 这样的条件,让这四名女子都觉得如果能留下来和王胜一起过日子,应该会是个不错的选择,总好过回到军营去做那令人不堪的军妓。 王胜在原地踌躇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绕着这四名女子转上一圈,以便更好地观察和比较。 待他看完后,内心纠结忐忑不已,然后壮着胆子对着那队长问了一句, “这位军爷,请问,之前您说的没有被选上要带回军营,是要重新将她们送回村子里嫁人吗?” 王胜一脸狐疑地看着眼前的军人,心中充满了疑惑。 “哈哈哈……” 然而,他的话音刚落,其他四名军人却突然哄堂大笑起来,笑声在空气中回荡,让王胜感到有些不知所措。 王胜茫然地看着他们,不明白他们为何如此发笑。 而那名队长则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不紧不慢地回答道: “你们这是最后一个村子了,没有被选送的女子,带回军营肯定不能吃白饭,那自然就是充当军妓了。” 这句话犹如一道晴天霹雳,在王胜的耳边炸响。 他的脑袋猛地一嗡,仿佛整个世界都在瞬间凝固了。 他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那名队长,心中涌起一股无法形容的震惊和愤怒。 “军妓?” 王胜喃喃自语道,这个词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亵渎, 他无法想象那些美丽的女子会遭受如此悲惨的命运。 这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此时,站在一旁的四女也听到了队长的话,她们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如纸, 内心充满了极度的紧张和恐惧。 她们紧紧地握着手,生怕自己会成为那不幸的一员。 就在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时, 王胜突然在一片嘈杂声中大声喊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震惊不已的话: “剩下的 4 个人我都要了!” 话音未落,整个扬面都变得鸦雀无声, 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落在了王胜身上。 王胜自己也被自己的话吓了一跳,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如此大胆地说出内心的想法。 “你都要?你确定?” 那名队长显然对王胜的决定感到十分意外,他皱起眉头,再次追问了一句。 他们其实压根儿就不想把这些女子带回去,因为上头下达的任务可是要将所有女子都送出去嫁人。 如果完不成这个任务,那他们就得按照带回的女子人数来扣除自己的军饷。 这大老远的几十里路走下来,能赚到的钱本来就不多,可不能让到嘴的鸭子给飞了啊! 而且,这回去的路上还有几十里的山路要赶呢, 带着这几个瘦弱的女子,谁知道得走到什么时候才能回城交差啊! 万一到时候城门都关了,他们还没到,那岂不是得在城外待上一宿? 没有及时交差又要被罚。 王胜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确定!” 听到王胜的话,那四个女子心里也是猛地一惊,她们完全被王胜的话给吓到了。 一方面,她们确实很感激王胜,因为王胜这么做显然是担心她们会被送去当军妓,遭受无尽的苦难; 但另一方面,她们又非常紧张,生怕那个队长不同意王胜的决定,非要把她们带回去不可。 这时候,周围的村民们也开始喧闹起来,他们可从来没听说过有哪个村民能一次性领走四个老婆的! “你是不是睡晕头了啊?你养得活这么多老婆吗?” 村长王强瞪大了眼睛,满脸怒容地骂道。 然而,王胜心中却有自己的盘算。 他知道自己现在有一个娶妻增值系统,这个系统能够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 虽然目前他确实缺少妻子,但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毕竟,船到桥头自然直,活人总不至于被饿死吧?而且,他们还自带了一个月的粮食呢。 就在众人惊讶之际,队长突然开口说道: “行,那你在这册子上登记签字吧。你们四个都愿意跟他走吗?” 四女对视一眼,然后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我愿意!” 声音清脆响亮,仿佛没有丝毫犹豫。 王胜见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他毫不犹豫地拿起笔,在册子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完成签字登记后,王胜缓缓抬起头,目光扫过众人,最后停留在四女身上。 他看到四女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了一丝微笑,那是一种如释重负的笑容, 仿佛她们终于摆脱了命运的枷锁,重新获得了自由。 而那位队长则在办完王胜的手续后,将册子小心翼翼地塞进胸口, 然后对众人说道: “你们领取老婆的,一个月后进县城衙署报到。” “啊....!” 人群中顿时响起一片惊讶的呼声。 众人都从领取老婆的兴奋中被惊醒,犹如一盆凉水浇灌头顶。 这娶老婆热炕头只一个月就要去参军报到。 这时间还真是有点赶。 队长也没理他们,然后带着其他四个士兵回城交差去了。 领取老婆的光棍们接受了现实,有的直接抱着老婆扛着回家了。 有的还是挺含蓄的牵着手回赶。 看着别人回家洞房,这晚上不得嗨起来。 第4章 排队洞房 尽管他是个孤儿,但在他母亲还在世的时候,还是送他去村里的私塾读了几年书。 因此,他对读书人的教养还是略知一二的。 再加上他本身就拥有蓝星大学生的学识, 所以自然而然地就以书生的礼仪来对待这四位女子。 这四位女子见状,心中都不禁微微一喜。 她们原本对这个即将成为她们男人的人并没有太多期待, 毕竟之前看到那些粗糙的汉子在领了媳妇后, 竟然当着众人的面就毫不顾忌地用手去摸女人的胸口和屁股。 然而,眼前的王胜却完全不同,他不仅懂得礼仪,而且举止文雅,让人感觉十分舒服。 就在这时,那位皮肤白皙、个头中等、面容清秀的女子首先开口说道: “我叫李清萍,以后就是你的妻子了。” 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宛如黄莺出谷。 说话间,她还挺了挺那对丰满的胸脯, 重点是她的双腿修长如模特一般,令人眼前一亮。 紧接着,她又指着旁边那个比她稍微矮一点、同样脸上抹了些黑灰、长得萝莉类型的女孩介绍道: “这是我的妹妹,李清玉。” 李清玉也乖巧地行了一个女子礼,向王胜问好。 看的出这两人是接受了良好教育的。 另外一名皮肤白皙脸上沾了些泥灰的女也行一礼。 “回夫君,我叫陈沁”。 她虽然看起来脸色有些脏,但模样也端正,重点是那胸口估计有碎大石的本事,高嵩挺拔。 王胜定睛一瞧,便心知肚明,这几个脸上抹灰弄脏的女子,无一不是面容姣好、聪慧伶俐之人。 她们之所以如此装扮,想必是担心他人见色起意, 故而采取了这种简单的伪装手段。 只见那位小麦肤色的女子,她看起来不壮实,其实四肢都有结实的肌肉,看肤色应该也是经常日晒, 此刻她显得有些拘谨,她双手抱拳,向着王胜行了个礼, 然后学着前面三位女子的模样,轻声回答道:“回夫君,小女子名叫柳嫣。” 此时,时间已悄然流逝,下午的时光已过去大半,眼看着就要步入傍晚时分了。 王胜见状,赶忙彬彬有礼地说道: “各位娘子,时候不早了,咱们一同回家吧。” 其实,他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昨晚到现在,他也就起床时吃了两个剩菜团而已。 人高马大的他,此刻甚至都有些头晕目眩的感觉了。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四女手中拿着的行囊和米袋上,艰难地咽了两下口水。 随后,他转身朝着村庄最里边的自家走去,四女则紧随其后, 她们的目光也如同被磁石吸引一般,不停地在王胜身上扫视着。 毕竟,眼前这个男人,从今往后便是她们的丈夫了。 到了王胜家门口,看着这破旧漏风的三间茅屋,首先也是惊讶,但心里也有些准备。 一路经过村子,这里就没见到哪家是泥土房,青砖瓦房就更不用说了。 虽然是茅草屋,但至少有个容身之所,而不是被留在军营生不如死。 王胜可以说是他们此生的再造恩人。 王胜又手摸脑勺,尴尬的笑了一声, “这就是咱家了,稍后我把漏风的地方补上。” “明天再盖两间房,家里秸秆很多,屋后就有很多黄泥可以用。” “四位娘子先做饭吧,进门左边这个是厨房,我先把卧房和主厅修补下漏风处” 晚上还有洞房花烛,这漏风漏声可不好, 一个人住倒无所谓,现在家里还有四个老婆,还得防止被偷窥。 “我来帮忙吧!” 柳嫣放下行囊和小麦粮袋立即回答。 “我也帮忙”陈沁立即跟着说。 于是五人开始分工合作,李清萍和李清玉去厨房准备做饭,王胜带着两女修补房屋漏洞。 李清萍打开一个像米罐的容器上的盖子,里面光溜溜啥都没有。 她也感慨王胜的生活不易。 于是将四人所带的麦米都倒入其中,每人一个月的口粮,也就20斤左右。 现在省着吃五个人,也能将就一个月,只是以后就得她们自己想办法了。 待太阳落山,小麦米糊饭也做好了,还弄了一大盆野菜汤。 李清萍喊王胜吃饭。 此时王胜也带着女人修补完了房屋破洞。 终于开饭了,现在的王胜已经饿的反酸水,走路头重脚轻。 破旧的木桌上,总共才四个缺口的饭碗,这还是李清萍和李清玉找了整栋屋子才找到的。 现在五个人,四个碗,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四女都望着王胜。 王胜尴尬的咧嘴一笑,把麦糊饭分到四个碗,然后他自己端着这个之前盛麦糊的大盘。 “一起吃吧。” 四女听到王胜开口,才敢吃饭。 这个时代女人一般是不能上桌吃饭,男主才是家里的话事人。 吃饱后,王胜还打了个久违的饱嗝。 四女收拾桌碗打扫卫生,厨房又烧了一大锅热水。 休息了好一会儿,才回神。 此时天色已黑,他赶紧把卧房整理一下,加厚了一层茅草,在铺上麻布毯。 然后又在主厅临时搬来厨房的门板和几块旧木板,用石头垫着,搭了个临时床铺铺上一层厚厚的干茅草。 自己还上去试了一下,还行,睡个三人没问题。 尴尬的四女都静静地站在主厅里,目光紧盯着正在忙碌的王胜,谁也不好意思开口说些什么。 今天起,她们四人便正式成为了王胜的女人,但对于未来的生活安排,四个女人心中都充满了迷茫和不安。 四女之中,李清萍的年纪最大,今年刚好二十岁,而她的妹妹李清玉则比她小一岁,年仅十九。 陈沁同样是十九岁,只有柳嫣稍小一些,今年才十八岁。 三个年纪稍小的女子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李清萍,似乎在等待她拿主意。 毕竟,她们都心知肚明,嫁人之后,夜晚将会发生什么。 李清萍感受到了其他三人那忐忑不安的目光, 她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对着正在忙碌的王胜大声说道: “夫君,今晚就让我先来睡主卧吧,三个妹妹们就住在大厅里。” 王胜停下手中的活计,转头看向李清萍,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说道: “嗯,好,就这么办吧。” 其他三女见状,也都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接受了这个安排。 李清玉见状,赶忙去打了一盆热水,为王胜准备洗浴。 王胜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家庭的温暖了,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感动。 另外两女则迅速将主卧打扫整理了一番,确保床铺整洁舒适,然后才在主厅里铺好茅草,准备入睡。 一切都安排妥当后,王胜洗浴完毕,便先回到房间,躺在被窝里,静静地思考着未来的日子。 过了一刻钟后,李清萍摸黑进来,然后也滑进被窝,头发还是微湿,显然也洗浴了一番。 干柴烈火。。。。。 第5章 寻宝天眼 “叮咚,系统增值” 姓名:王胜。 配偶1:李清萍。 武力值:2(两个成年人体力) 功法:无 天赋:天眼觉醒,可探查10丈内宝物获别人发现不了的隐秘。 技能:无 子嗣:无 王胜心中狂喜,这增值系统太棒了,要是单打独斗,他是能以一敌二的力量。 在战扬上可是多了一份生存筹码。 “清萍,我还要。” ............. 第二天,王胜醒来时,李清萍已经带着其他三女在厨房忙活了。 早上吃的是麦粥,没有任何配菜。 喝了一口粥,王胜疑惑的问。 “你们怎么成了奴籍,发配送亲的?又会些什么?” 李清萍先答:“我父亲本是朝中五品文官,因正直谏言,得罪了朝中权臣右相,被罢官关押。我和妹妹也就成了奴籍。我会点女红刺绣,识文断字,妹妹也识字,但她更擅长绘画。” 陈沁接着说道: “我家本是当地的富商,家境殷实,日子过得也还算顺遂。” “然而,好景不长,我们家却被一群贪官污吏给盯上了。” “他们为了谋取私利,不择手段地陷害我的父亲,最终导致他含冤而死。” “而家中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孤苦伶仃的独女。” 说到这里,陈沁不禁黯然神伤,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不仅如此,那些贪官污吏还将我们家的财产洗劫一空,甚至还巧立名目,把我也打成了奴籍,让我从此再无翻身之日。” “我会算账,经商也略懂。” 王胜静静地听着陈沁的讲述,心中对这些贪官污吏充满了愤恨。 他心想,无论是在哪个朝代,这种官扬的黑暗和腐败似乎总是无法避免的, 而普通百姓往往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他转头看向另外两个女子,只见她们也是一脸的愁苦,显然也是经历了许多的磨难。 接着,王胜的目光落在了柳嫣身上。 只见柳嫣慢慢地喝完了碗里的麦粥,然后轻轻地放下了碗。 柳嫣深吸一口气,开始讲述起自己的故事: “我家本是山里的猎户,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与父亲相依为命,倒也还算过得去。” “可是,去年我那可怜的老父亲在打猎时不慎摔伤,最终因伤势过重而不治身亡。” 说到这里,柳嫣的声音有些哽咽,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滑落下来。 “父亲去世后,我一个人根本承担不起双倍的赋税,无奈之下,只能被官府罚为奴籍,送亲到这里来。我不会什么,打猎算吗?” 王胜听完柳嫣的遭遇,心中不禁感叹,这世道真是艰难啊! 在这乱世之中,生存本就不易,而这些女子更是命运多舛,让人不禁心生怜悯。 他想起自己穿越过来后所了解到的情况, 村里也有一些男人在战争中不幸阵亡后,他们的妻子被迫改嫁他人,生活同样十分凄惨。 吃完饭他便和四女说。 “我要出去转转,你们就在家打扫庭院。,如果中午没回来,就不用等我,你们自己吃。” 王胜家里是村子最里边,空余的地方很大,院落没有收拾,很是杂乱。 够他们收拾一天的了。 他交代完便离开了院子,朝着村口而去。 现在他有2个成年人体力,走起路来健壮有力,速度很快。 他想出村去转转,看看昨晚系统给予的天眼有何用处。 走到离村子不远处,便发现了几个铜板被路边杂草覆盖。 呦,这天眼还真行。要是旁人绝对是看不到这厚厚杂草遮盖的铜板。 一路走出村庄,然后跑起来,这条路就是唯一出村口,也是县城的道路。 路边不时是麦田或者山丘。 二十多里路他只跑跑停停,一个时辰便到了县城,这速度比普通人快了一倍。 还没到城门口,就在一个发现一个大石头边有银光闪闪。 他走过去一瞧,哈哈。 居然是二两纹银发财了。大晋国现在是一两银子值1000个铜板。 一斤麦米也就5个铜板。 一两银子可以买200斤粗麦米,够家里吃两个月的粮食。 进了城,县城还算有人气,这里以前人口更多,因为是战乱边城,很多人都离开了。 如今的柱石县城内还有居民两千多人。街道上熙熙攘攘,叫卖声不断,很是热闹。 走了没几步路,就看到了个布店,里面各种花式布匹都有。 王胜在门口望了一眼,想买,又犹豫了一下,还是离开。 先逛逛,最后再决定。 这也是他穿越来第一次进县城, 身体前主也是小时候在母亲带领下进城过一次,今天是根据记忆路途在此重返。 绕了个弯,看到了一个米店,正打算买点回家。 远处一个叫喊声打断了他。 原来是赌坊赶出来一个人。 边推赶还骂一句:“没钱就滚蛋”。 王胜突然间脑海里来了个主意,先不买米了。 手中这二两银子和5个铜板可以去赌坊试一试天眼呀。 于是乎他改变了方向,朝着赌坊去。 赌坊门口看来了个20岁高大的王胜,赶紧盛情邀请进屋。 进去后看到屋里是乌烟瘴气,叫喊不断,吵的不亦乐乎。 “大大大” “小小小” 好几个桌台在玩骰子比大小。 最里面还有个大圈子斗鸡。 绕了一圈。来到个人多的地方,观察对方摇骰子, “买定离手” 竹筒落桌,王胜眼睛透过桐壁,清晰的看到里面三颗骰子,正上面数字是四五六。 这是大啊。 王胜默不作声,赶紧扔出五个铜板放在桌子上那个大字的圆圈内。 “还有下注的没有?没有的话,那可就要开啦!”随着这句话,整个扬面瞬间沸腾了起来。 “大大大!” “小小小!” 人们的呼喊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 这小小的围桌前,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足足二十多人。 每个人都扯着嗓子,满脸通红地大喊着,仿佛他们的声音能够决定骰子的点数一般。 唾沫星子像雨点一样四处飞溅,喷得站在中间的他满脸都是。 他无奈地抹了一把脸,心中暗暗叫苦。 就在这时,对面持骰桶的人突然大声呼喊:“开!” 随着这一声大喊,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紧张地盯着那桶骰子。 “呀!四五六,大,中了中了!”突然,一个蓬头垢面的中年男子兴奋地大叫起来。 他手舞足蹈,高举着双手,满脸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经旁边人谈论,原来他在这最后一把中下了整整十个铜板,而这也是他今天带来的五十个铜板中仅剩的最后一点了。 本来,中年邋遢是打算用这些钱去给生病的老母亲买药的,可那药需要六十八个铜板,他实在是凑不齐。 于是,他心一横,就来到了这里,想要博一把,赚够那十八个铜板的药钱就走。 然而,事与愿违,他竟然连输了好几把。 眼看着手中的铜板越来越少,他的心情也愈发沉重。 如果这一把再输,那他可真是连哭的地方都没有了。 好在,幸运之神终于眷顾了他一次,这一把竟然中了大。 赢回了十个铜板。 而站在一旁的王胜,就神态轻松自信多了,第一把赚了五个铜板。 第6章 赌坊赚钱 他每次都掏出五到十个铜板,毫不犹豫地放在桌上。 在天眼的神奇帮助下,他的每一把都能稳稳地赢下一些铜板。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赢的铜板越来越多,已经累计达到了 46 个。 王胜心中暗自盘算,觉得是时候收手了。 于是,在这一桌的最后一把,他随意下了几个铜板的赌注,故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输了这一局。 然后唉声叹气,“哎哟,这好运看来没有了。”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别人起疑,毕竟如果一直赢下去,肯定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离开这一桌后,王胜若无其事地走到另一张桌子旁。 他像之前一样,混入人群中,不显山不露水。 他还是每次下注五到十个铜板,这里的桌子下注的人都是这个数量,不多不少,刚刚好。 凭借着天眼的助力,他在这一桌也赚了 54 个铜板。 同样,在最后一把,他又故意输掉,然后悄然离去。 接下来,王胜如法炮制,来到了第三张和第四张桌子。 他始终保持着冷静和谨慎,不贪心,也不每把都赢,以免引起他人的怀疑。 每次盈利几十个铜板后,他就会果断离开。 当他来到靠里边的第五张桌子时,这里的人明显比其他桌子少一些。 而且,围坐在这张桌子周围的人,衣着都更加干净、光鲜亮丽。 桌上的下注明显比其他桌要大得多,不仅如此,这里的赌注都是用碎银子来计算的,根本看不到铜板的影子。 更引人注目的是,桌上竟然还有两个大银锭!要知道,那可是价值足足十两银子的一个银锭啊! 王胜站在这桌旁边观察了一会儿,似乎在心里盘算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下定决心,跟着其他人一起投注了。 其他几个人看着王胜那一身破旧的衣服,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这明显就是个穷人啊,怎么会有钱来这桌下注呢?” 尤其是那几个穿着颇为体面的人,他们看着王胜的眼神中,明显流露出了一丝不屑。 然而,王胜却完全没有把这些人的态度放在心上。 他心里很清楚,这些人之所以会用那种眼光看他,无非就是因为他的衣着打扮太过寒酸,让人觉得他根本没什么钱罢了。 不过,王胜并没有因此而退缩。 相反,他静静地等待着骰桶落下的那一刻。 当骰桶终于落定,点数清晰地通过竹筒壁展现在他天眼前时,王胜这才不紧不慢地下注。 他在这里下注的本钱就是在城门口大石头那捡来的二两银子。 第一把他放了一两银子,放下时候他还感觉有点手抖, 不是不相信自己的天眼,第一次玩这么大的,手不抖才怪。 “中了,中了” 当竹筒被打开的那刻,王胜高兴的大叫起来,旁边的人被他这大叫喊声吓了一跳。 这桌来的都是有钱人,看他这大惊小怪的样子,有的人又嘲讽了一下, “乡巴佬,没见识。” 高兴的收回来二两碎银子。 那夸张的演技,表演天赋没的说。 每次下注的金额都控制在一至三两碎银之间,而且他还有一个小窍门: 当中的时候,他会下注二两或者三两;而当故意输的时候,他只会下注一两。 这样一来,无论输赢,他都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随着下注次数多了,他的盈利是逐步增大。 其他人只会觉得他今天的赌运特别好,所以才会一直赢钱。 这桌赚了足有三十一两碎银后,王胜果断收手。 这桌的赌客少则几两,多的几十上百两银子输赢。 但王胜这寒酸穷人样,却手气极好。 他感觉旁边的人开始关注他起来了。 两手拢了拢怀里的碎银子, 然后大笑几声: “哈哈哈,今天手气不错,还有事情,明日再来”。 赌坊也不在意这种小赢了几次的人,只要赌徒沾上了这个快速赚钱的感受,不怕他不常来,那么最终钱都会是赌坊的。 王胜出来的时候已经下午时刻。 相当于蓝星的三点钟。 今天在赌坊一共赢了34两碎银和10个铜板。 心情很高兴,穿越来到这里就是天天有上顿没下顿,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呢。 当头出来的时候,看到门口不远处呆坐着一人。 仔细一看,正是第一桌看到的那个蓬头垢面的中年男人。 为了给母亲赚取药钱而去赌坊。 或许同感曾经也是个无助的人。 于是走向他, “喂,大叔,坐这里干嘛呢?” 中年邋遢汉子,抬起头看向王胜。 眼神黯淡无光,结结巴巴的,痛心疾首说了句: “药钱都输光了,我恨自己啊!” 看到他这副惨状,心里也有了一丝怜悯。 “买药需要多少钱?” “要六十八个铜板”,汉子无力的说出。 “药铺在哪?” “啊!” 汉子首先懵了的说了一句,然后答:“就在前方十丈拐角那有个田记药铺”。 “你跟我来”。 那汉子跟在听王胜叫他,立即跟着他走。 来到田记药铺,他数了68个铜板给伙计, 中年汉子,立马明白了王胜的好意,瞬间下跪磕头,口里同时念着:“感谢恩人,感谢恩人。” 王胜一把扶起他,“不用谢,你也是苦命人,我也是感同身受。” “你这孝心朴实,看得我都眼馋你家庭关系和睦,抓完药就赶紧回家吧,这赌坊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以后别去了。” “嗯,我也是为了凑药钱才进去的,这种地方我是再也不会进去了。” “我叫李成,是县城西边二十多里外的李树村猎户,恩人贵姓啊。” “别嗯人,恩人的啦。我名字王胜,城西南的莽山村的,” 李成点头,然后说道: “王胜兄弟,如果以后用的着的地方,可以到李树村来找我。我定不推辞,以后有钱了我在还你。” “还钱就不必了,你赶紧抓药回家给老母亲治病吧。天色不早,我也的回家了。” 其实他是想着家里的四位娘子了,俗话说保暖思淫欲,他还在想今晚上是哪个老婆陪自己呢。 一想就内心澎湃热血沸腾。 转身立即回赶到米店,买了50斤小麦米,又旁边买了二十个鸡蛋,三只老母鸡。 如今他有2个人的力量,扛起这50斤小麦米,等于好玩似的,没费点力气。 第7章 满载而归,晚上选谁? 王胜停下脚步,眼睛亮了起来。 他想到四个妻子,嘴角不禁微微上扬,便抬脚走进了布店。 店内的布琳琅满目,色彩斑斓。 老板见有客人进来,立刻热情地迎了上来: “客官,您眼光真好,小店的布都是上等的料子。” 只是待看清王胜的穿着时,便没了太大的热情。 王胜独自在店里转了转,手指轻轻摩挲着一匹匹布料。 这里品种繁多,粗布也有,精细的布料丝绸也有。 难怪是这条街最大的布匹店。 檀香混着浆洗过的布料气息扑面而来, “您瞧瞧这苏绣双面锦,杭州来的新货,绣娘的针脚比头发丝儿还细!” 他手指拂过一匹月白色绸缎,上面的并蒂莲在烛光下泛着珍珠光泽。 还是先得省着点花,好的布匹价格也着实价格高。 他选了两种做衣裳的粗布,也适合做床单的棉布。 也选了四种颜色鲜艳、质地柔软的锦缎布料,这些适合做衣裳, 想着自己四位如花似玉,美丽凹凸挺拔的妻子,他就兴奋。 穿上这新布做的衣裳肯定漂亮。 老板一边帮他把选好的布料包起来,一边笑着说: “客官如此用心,家里的夫人一定很幸福。” “这些都买我还给您送套针线,里面线有好几个颜色,针也有好几个型号。” 王胜觉得老板会做生意,想着自己的陈沁老婆也是经商之女,估计也是懂得一些,得想法子赚钱,投资开店铺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共三两银子,王胜付了钱,扛起布料走出布店。 此时天色渐晚,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映得他的身影格外高大。 他加快了脚步,心里想着,回去就把这些布料给妻子们,让她们早日穿上新衣裳,用上新床单。 王胜将沉甸甸的布包稳稳扛在肩头,沿着蜿蜒的乡间小道疾步而行。 粗糙的布料蹭着脖颈,微微发疼,他却浑然不觉。 脚下的碎石子硌得草鞋 “咯吱” 作响,可归家的急切早已盖过了这些不适。 路边的野花在风里轻轻摇曳,金黄的花瓣在暮色中若隐若现,似在为他引路。 远处村落里,几缕炊烟袅袅升起,渐渐与天边的晚霞融为一体。 王胜望着那片熟悉的方向,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风裹挟着田野里泥土与青草的气息扑面而来,吹乱了王胜额前的碎发。 他加快了脚步,布包在肩头随着步伐有节奏地晃动。 偶尔,他会伸手摸摸怀里油纸包着的桂花糕,确认它还完好无损,这是他出了布店顺手买的。 他满心想着,等回到家,把布料拿出来,妻子们一定会惊喜不已; 再把香甜的桂花糕分给家人,听着他们的欢笑声,这一天的疲惫便都消散了。 当天刚要黑时,王胜终于看到了自家那熟悉的篱笆墙。 此时因为天黑,村里的人也早早的回了家,不然他突然背回来这么多东西,还真被人多嘴怀疑。 他的脚步越发轻快,心中满是即将与家人团聚的喜悦与温暖。 篱笆院门口处此时站在那张望的李清萍,看到远远的一人影朝着自家走来,赶紧出门迎接。 天色开始黑暗,当靠近时,看到王胜右边肩膀扛着米,左边腋下夹着几捆布匹,手上还提着一个鸡笼。 眼神都惊呆了。 这出一趟门,怎么就突然有钱了,明明昨天来,家里还米粒都没有,一穷二白的。 也没多想,先帮忙提东西。 “夫君,我来帮你提点吧。” 李清萍温柔地说道,她的声音宛如天籁一般,让人听了感到十分舒适。 王胜微笑着点了点头, “好,走这么远也是有点累了,你拿鸡笼吧,小心里面还有鸡蛋。” 将手中的鸡笼递给了她,然后两人一起缓缓地向院子走去。 终于,两人回到了院子里。 刚刚进院子就发现四周收拾的妥妥的,今天白天看来四女都很认真的打扫了院子和屋子。 这比过年时候都干净。 还没等他们开口,屋内就传来了一声高喊: “夫君回来了!” 这是李清玉的声音,充满了喜悦和期待。 听到这声呼喊,屋内的另外三女也急忙跑了出来,迎接他们的归来。 当她们看到王胜手里提着的那一大袋子东西,还有几捆布时,眼睛都瞪得滚圆,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别愣着了,先进屋吧。” 王胜笑着说道,然后带着众人走进了屋子。 他把东西放好后,环顾四周,发现桌上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厨房那边却还冒着热气,显然她们还在等他回来一起吃饭。 柳嫣快步走进屋里,拿了几副碗筷出来; 陈沁则打了一盆洗脸水,放在一旁; 李清玉则端着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今天加个菜,这鸡笼里面还有 20 个蛋呢,今天每人吃个煮蛋。”王胜开心地说道。 四女一听,顿时都口内生津,不由自主地咽了一下口水。 自从被打为奴籍后,她们哪里还能吃到鸡蛋啊,能有粗饭填饱肚子就已经很不错了。 内心不仅欣喜,这嫁过来第二天就吃上了鸡蛋,还买回了布匹,以后日子肯定好过。 对王胜的好感更是倍增。 一会儿就煮熟了,晚饭五人都吃的特别开心,刚出锅的煮鸡蛋,带着淡淡的蛋香味,闻着就口水直流。 连鸡蛋壳上的蛋皮都剥干净吃了。 晚饭后,王胜指着布匹说, “这四件锦缎是给你们四人做衣服的。” “那两件粗布,给我做一套衣服,然后做几套床单被套,这样睡得更舒服。针线都在布包里面,店铺老板送的。” 陈沁先接了话:“这布匹店老板倒是会做生意,送小礼物给买得多的客户,留个好缘。” 其他三女皆点头赞叹。 “这还有十块桂花糕,大家都尝尝。” 柳嫣顿时来了睁大了眼睛,借着月光瞧着,他从小猎户出生,进城的机会不多,桂花糕只是听别人说过,还没尝过呢! 其他三女之前家境都好,这糕点以前尝过,只是也很久没有吃过了,嘴巴也桂花糕回忆的味道勾动着瘪了一下嘴。 李清萍给大家分发,每人一块。 “刚吃了饭,就大家尝尝味吧,还剩下五块明天再吃。”分的时候说了一句。 王胜吃完饭后,四女收拾完,给他在烧了一锅水洗漱。 然后他在厅内看着四女,又不知道今天选谁好。 此时吃饱又休息好了,有的是力气,内心不停地回味昨晚。 “今晚陈沁和夫君睡一屋吧。” 第8章 新的技能 “今儿清玉刚好来了红,身体不便。等几日后再让她和夫君同房。明天在柳嫣儿陪您。” 李清玉此时小脸微红,那萝莉型也颇受王胜的喜爱。柳嫣也顿时脸红,默不作声的默认了。 王胜点点头:“那就这样吧”。 然后就回到屋内。 不多时,被窝就被掀起来,然后一个温暖的人爬进来。 完事后,王胜脑海里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 “叮咚,系统增值” 配偶1:李清萍,陈沁 武力值:3(三个成年人体力) 功法:无 天赋:天眼觉醒,可探查10丈内宝物获别人发现不了的隐秘。 技能:三十力神箭手,(能拉开需要张力三百斤的弓)。 子嗣:无 不错不错,王胜想着,这今天新增一个配偶,也增加了一个技能,射箭在这战乱年代,可是个必须技能。 而且自己要去当兵,更加是个保命手段。 兴奋,精力充沛,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日,早上陈沁待王胜起床后,赶紧把被单洗了,王胜起床的时候就看到了床单那一小朵红色。 这昨天才被李清萍洗晒干的被子,今天又得洗。 王胜看着想着手里现在已经有点儿钱,家里房子不够,于是找到了村长, 想村长帮忙召罗几个人加盖两间茅草屋,泥巴草料等都是现成的,只是要5个人工做事,三天就能弄完。 “一天管干饭两顿,你小儿子王宝反正没啥事,喊他来干活,您来负责监工管事也管饭。”:王胜开出了工价。 村长听到王胜这么说,他脸色就高兴多了。 这年头,现在这时节,虽然是阳春三月,但也是青黄不接,大家都是喝稀粥,吃野菜。能吃上干饭的家庭不多。 想着小儿子干活能管干饭两顿,这样不仅能吃的好,还能给家里省出两个人的粮食。 于是老村长王强便张罗去了,准备明日开始安排人来搭建房子。 回家刚好赶上了早饭粥好了。 一家人在桌上喝完早餐粥, 王胜便说:“柳嫣和我一起去打猎吧,你们三女在家把床单和衣服制作一下,这是二十两银子。” 他把银子给了李清萍,自己还留了十两和几十个铜板,这都是买东西之后剩下的。 看着这些银子,四女也猜到昨天王胜进城,肯定是某种手段发了笔小财。 看着大家的眼神,王胜也没掩藏: “昨天进城了一趟,运气特好,路边捡了二两碎银子,还走进了赌坊逛了一圈,试了下手气,居然好到爆,赚了三十几两,所以有钱买东西回来。” “对了,明天我要村长安排了人来搭建两间房子,家里不够住,总是住大厅也不好。” 听到这个安排,柳嫣内心一暖。 她知道,王胜是看出来了, 早饭前,三女在煮粥的时间空档就开始摆弄布匹缝制被单和衣服,而她在一旁完全搭不上手,在旁边愣了一会儿后就去厨房忙活了。 从小她就只和爹两人生活,只学会了捕猎,针线活要她打个普通补丁可能还行,这做床单和锦缎绸布做衣服她就只能干看着。 而且昨天柳嫣在整理完卫生后,自己制作了一把弓和几十支竹箭。 于是王胜和柳嫣两人背着弓和柴刀朝着屋后的后山而去。 一路上柳嫣边走边讲自己曾经打猎的事情,慢慢的将两人的关系逐渐拉近了许多。 毕竟也才认识两天而已。 从谈话中王胜也认识到,柳嫣确实是个有经验的猎人。 晨雾像未散开的棉絮,在松枝间缭绕不散,将山林浸染得一片朦胧。 潮湿的雾气裹着腐叶与苔藓的气息,钻入王胜的鼻腔。 他握紧手中磨得发亮的柴刀,刀刃在雾气中泛着冷光。 柳嫣半跪在腐叶堆里,指尖轻轻拂过几处凹陷的泥印,枯叶下的泥土还带着微微的湿润,那是野猪群经过时留下的痕迹。 “野猪群,昨夜刚过。” 她声音低沉而笃定,染着草汁的粗布裙摆被山风掀起,露出绑在小腿的兽骨匕首,泛着原始的冷冽, “看这蹄印间距,有头公猪怕是足有二百斤。” 说着,她用匕首尖轻轻挑起一块沾着猪毛的树皮,眼神中透着警惕。 枯叶在脚下发出细碎的 “簌簌” 声,仿佛是山林在低语。 两人呈扇形散开,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每一步都生怕惊动潜伏在暗处的猎物。 王胜忽然嗅到一股浓烈的腥臊气,像是腐烂的肉混着泥浆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 他屏住呼吸,抬头望见前方灌木剧烈晃动,枝叶被撞得七零八落, 碗口粗的榛子树竟被撞得东倒西歪,发出不堪重负的 “吱呀” 声。 柳嫣迅速抽出匕首,刀刃出鞘时发出一声轻响,她压低声音: “别惊动它,绕到...” 话还没说完,一道黑影猛地窜出。 獠牙泛着寒光的野猪发出震天嘶吼,铁犁般的头颅直撞过来,四周的空气仿佛都被它的气势震得发颤。 千钧一发之际,王胜的身体如同闪电一般迅速侧身,然后像一个灵活的皮球一样滚进了荆棘丛中。 然而,这一动作并没有让他完全避开危险,那些尖锐的荆棘就像是一群饥饿的猛兽, 瞬间在他的后背上撕开了几道深深的血痕。 剧烈的疼痛如同一把火在他的背上燃烧,让他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但他根本来不及感受这股疼痛,因为他的目光在野猪转身的瞬间,瞥见了它那柔软的腹部。 没有丝毫犹豫,王胜迅速抄起地上的石块,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砸向野猪。 石块与野猪的身体猛烈碰撞,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仿佛整个山林都为之震动。 野猪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击打得有些措手不及,它痛苦地嚎叫一声, 然后调转身子,扬起那对巨大的前蹄,准备向王胜发起攻击。 那对蹄子带着凌厉的气势,几乎擦着王胜的鼻尖落下。 王胜只觉得一股劲风扑面而来,脸上像是被鞭子狠狠地抽打了一下,火辣辣地疼。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道寒光如闪电般破空而来。 王胜定睛一看,原来是柳嫣的匕首! 只见那匕首如同流星一般划过,准确无误地击中了野猪的耳朵,但只在猪耳上划出了一道浅浅的伤痕。 “绕到树后!” 柳嫣的声音在山林中回荡,她一边大喊,一边毫不犹豫地朝着与王胜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 她的身影如同一只敏捷的小鹿,迅速地穿梭在树林之间,吸引着野猪的注意力。 野猪被柳嫣的举动彻底激怒了,它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然后调转方向, 如同一头发狂的野兽一般,迈着粗壮的四肢,咚咚咚地朝着柳嫣追去。 但他并没有退缩,他的双眼紧紧地盯着野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绝不能让柳嫣出事! 第9章 香,肉真好吃 腥臭的鬃毛扎进掌心,如同无数细小的钢针,钻心的疼痛让他眉头紧皱。 他腾出左手死死攥住猪耳朵,右手握拳狠狠砸向野猪天灵盖,每一拳都用尽全身力气。 野猪发疯似的甩头,在灌木丛里横冲直撞,王胜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出来。 身体随着野猪的动作剧烈摇晃,可他仍咬着牙一次次挥拳,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滴落在野猪背上,染红了一片鬃毛。 不知过了多久,野猪的动作渐渐迟缓,摇晃着瘫倒在地。 “好样的!” 柳嫣从树后转出,鬓角沾着蛛网,发丝凌乱地贴在脸上,眼里却闪着兴奋的光。 她也不禁敬佩,王胜居然这么大的力气,赤手空拳把野猪给活活捶死,那可是皮糙肉厚的野猪啊。 林中最难对付的动物之一了。 忽然,远处传来扑棱声,她立刻猫腰追去,身影在灌木丛中灵活穿梭。 是之前设置的陷阱成功捕到了猎物。 片刻后提着三只野鸡回来,鸡毛还在晨光里飘, “这几只够给大家熬汤了。” 她撕下衣襟替王胜包扎伤口,动作轻柔却又带着几分熟练, “下次别这么莽撞,那獠牙要是...” “可不得莽撞?” 王胜咧嘴一笑,露出带血的牙齿,笑容中却满是释然。 他扛起二百多斤的野猪往山下走,沉重的野猪压得他肩膀,但他感觉很轻松的样子。 “这野猪够吃半月了,有了这头野猪,这几天搭房子的人做工也会更加卖力认真,这季节,现在熏制一点腊肉还来得及,可以让肉保存的更久一点。” 回到家中,其他三女看到王胜和柳嫣两人满载而归,一个个脸上都露出了既惊喜又开心的笑容。 “哇,野猪,今天有猪肉吃了啊!” 正在院子里忙活的李清玉高兴得大叫起来。 听到声音,李清萍和陈沁也忙走出屋。 看到王胜扛着一头野猪,那高兴的样子,简直要看待旁人。 “快去烧开水”,王胜说道。 “好的。”李清萍回答,立即去厨房烧开水。 王胜和柳嫣也顾不上休息,立刻开始忙碌起来。 王胜迅速地挽起袖子,眼神专注而坚定,他拿起那把锋利的杀猪刀,小心翼翼地走到野猪面前。 柳嫣则在一旁准备好了一个大桶,准备接住猪血。 王胜深吸一口气,然后手起刀落,动作干净利落地在猪喉处划开一道口子。 猪血立刻汩汩地流了出来,柳嫣眼疾手快,迅速地将桶放在下面,猪血一滴不漏地被接住了。 接下来,两人合力将那头巨大的野猪抬到了早已准备好的热水里。 热水翻滚着,冒出腾腾的热气。 王胜毫不犹豫地给猪淋上热水,用力地用刮刀刮着猪毛。 他的每一下都很用力,似乎要把所有的疲惫都发泄在这头野猪身上。 不一会儿,猪毛就被清理得差不多了。 王胜和柳嫣又开始了下一步的工作——开膛破肚。 他们熟练地将野猪的内脏一一取出,然后仔细地分类放好。 整个过程中,王胜和柳嫣配合默契,没有一丝慌乱。 他们的动作迅速而准确,仿佛已经做过无数次这样的事情。 当最后一块猪肉被处理好时,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大家围坐在一起,看着这丰盛的收获,心中都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 今晚,他们终于可以好好地吃上一顿饱饭了,这顿丰盛的晚餐, 不仅是对他们辛勤劳动的回报,更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一种憧憬。 晚上这顿饭是王胜穿越以来吃的最丰盛的,发现把屋里所有的碗找出来,也才五个可以乘菜。 所以晚餐是一碗猪血汤,一份猪肉,一份猪下水。一份野菜叶儿,还有一份蒸野鸡肉。 四女坐在桌边,看着这满桌的肉香味,他们也是很久没有吃过了,早就咽了好几次口水,在厨房时候就盯着锅里看,只是没舍得下筷子。 四人等着王胜先动筷子。 这封建社会,男主不动筷子,旁人是不能先动的。 “都吃吧,咱们家没那么多规矩。”王胜说道。 于是先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给柳嫣,今天你辛苦了,杀猪还是你在行。 柳嫣看到王胜给她夹菜,那眼泪在眼睛里都打转了。 这个时代,女人的命运简直是猪狗一般,能被男主夹菜的,那可是相当的不得了。 然后王胜又分别给其他三女夹菜。 顿时这桌饭吃得四女内心动容,更让他们死心塌地的为王胜付出。 “真香,肉太好吃了。上次吃肉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 陈沁吃的眼泪都掉出来,缓缓的说道。 “有我在,以后咱们家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以后说不定能天天吃肉。” “今天的猪肉可真是新鲜啊!”王胜笑着说道, “这么多的肉,我们肯定吃不完。不过没关系,这个季节正好可以赶制熏肉,这样就便于保存了。” “不然的话,这两百多斤的肉还没等我们吃完,恐怕就坏掉啦。” 王胜接着指了指那两只野鸡,继续说道: “这两只野鸡就先关在笼子里吧,先喂养一段时间,等过些日子再吃。” “不过你们可得记住了,千万不要把它们放出来哦,它们可不是家养的鸡,一旦放出来,肯定会跑得无影无踪的。” 四女听了王胜的话,都纷纷点头,表示明白。 夜幕降临,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又到了晚上。 吃完饭后,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四女相互帮忙,忙碌地收拾着桌上的碗筷。 王胜走进屋子,一眼就看到了床单和被套都已经被换过了。 虽然床铺下面仍然垫着麦草,但被单却是他新买的粗布,摸起来手感十分舒适。 而且,麦草也被铺得更加厚实、均匀,睡上去肯定会比之前的破布要好得多。 王胜走到床边,还发现床头放着一套新的粗布衣服。 他好奇地拿起来试了一下,发现大小正合适。 “看来这李清萍管理这个家还是挺用心的嘛。” 王胜心里暗自感叹道。 自己的尺寸也是她早就亲手丈量过,不然也不会这么合身。 “夫君,你先去洗漱吧,累了一天,出了很多汗,先去洗洗。” 李清萍对着王胜说道。 “嗯,我这就去。” 其实王胜早就想洗澡了。洗完了晚上还有他更期盼的事情要做呢。 回到屋内,他早早的躺在床上。 半刻钟后,一个人进来了,不用猜,今天是柳嫣。 初为人妻的柳嫣还什么都不懂,但王胜是个老司机了。 手拿把掐的很快就教会了柳嫣,白天两人一起去森林打猎,感情也磨合的更加默契。 这晚上就更加不用说了。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第10章 新建房子和大床。 “叮咚,系统增值” 配偶1:李清萍,陈沁、柳嫣 武力值:4(4个成年人体力) 功法:无 天赋:天眼觉醒,可探查10丈内宝物获别人发现不了的隐秘。 技能:四十力神箭手,(能拉开需要张力四百斤的弓)精准度20丈(约60米)。 子嗣:无 不错,这新增了个妻子,武力值也增加了一个人力量,而且还附加了弓力。 四十力弓,相当于能百分之百的射中20丈远处的物体。 改天试试,还没射箭体验过呢?得练习熟悉一下。 直到半夜才休停。 第二日,王胜看到新的床单上那红团印记,感叹,人生无常,别人是大肠包小肠, 他却是死而复生,妻子多多益善,温柔乡里夜夜无眠。 柳嫣待王胜起床后,赶紧害羞的把新床单拿去洗了。 因为这被单被昨晚整得上面不仅有红印子,还有水渍湿印干了后的印记一大片。 比之前李清萍那夜印记大多了,和陈沁的不相上下。 今天早上餐食可丰盛了,猪下水2大碗,麦粥一盆, 这是王胜穿越来吃的最好的一顿早餐了。 四女也是吃饱喝足,昨晚尝到了肉味,今天早上又是大碗猪油的香味。 “这几天大家都吃好,争取要把身体素质提上来。我还等着几位娘子给我开枝散叶呢。” 四女微笑的边点头,边吃早餐。 刚放下碗筷,老村长王强带来了6个村里小伙子,其中有个就是他儿子王宝, 王胜带着大家在房子边上加盖2间房子,反正材料现扬的, 四女则负责给大伙做饭。 中午时分,当那些前来干活的年轻小伙子们走进屋子,目光落在桌上那一大盘猪肉时, 他们的眼睛几乎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了! 其中一个小伙子甚至直接开始流口水,那口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啪嗒啪嗒地掉落在地上。 老村长王强看到这一幕,惊讶得嘴巴都有些颤抖,他结结巴巴地问道: “王胜啊,你家啥时候买上猪肉啦?” 显然,连老村长自己也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肉味了。 在这个青黄不接的时节,大家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最担心的就是粮食不够吃。 王胜面带微笑,得意地回答道: “昨天我和我妻子柳嫣一起进山打猎,运气不错,碰到了一头野猪,就把它给杀了。” “什么?” 听到王胜的话,众人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惊呼。 野猪可是出了名的凶猛,攻击力极强,即使是经验丰富的猎手也很难将其捕获。 因为野猪在受到威胁时,会毫不犹豫地对人发起攻击, 而且一旦被它击中,基本上就是致命的。这跟虎豹等猛兽没什么区别啊! 然而,面对众人的惊叹,王胜只是笑了笑,似乎对自己的猎获成果颇为满意。 吃完饭后,那些小伙子们显然还对那盘猪肉念念不忘。 他们连菜碗都刮得干干净净,连一滴油都不剩,仿佛要把这难得的美味都装进肚子里带走。 下午干活特别卖力。 怕被说干活不好,不让干,那可就没得接下来的肉菜吃了。 一天时间,一间屋子就搭建成了。 下午王胜还在众人的配合下,做了一个大木床,这可宽3米,长3米,睡个四个人都不成问题。 “今天就不用睡厅里了。你们住进去新屋子,把新床铺搬进去后,整理盖上了厚厚的麦草。配上新床单,肯定睡个好觉。” 王胜说完,四女都开心极了,大厅那临时的床铺又小又挤,睡得很不踏实, “今晚上我就我来陪夫君吧,妹妹要过个四五天后才行。”说话的是李清萍。 其他三女也没有多说,默认了。 现在王胜是体力倍棒,4个成年人的力量。 半夜激情,隔壁屋里的三女都听得害臊不做声。 第二日,便把另外一间房子搭建好了。 临走之际,王胜特意将王强留到最后,然后神神秘秘地从角落里拿出一个用荷叶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大包裹。 他小心翼翼地打开荷叶,里面露出一大盆猪血,色泽鲜艳,香气扑鼻。 王胜笑着对王强说: “这两天几个年轻小伙子饭量可真大啊,这猪血都快被他们吃光啦,家里也没剩多少了。” “不过你放心,我还是给你留了这么一大包呢!这还单独切了差不多一斤猪头肉,您老回家尝尝。” 王强看着这满满一包猪血,心里不禁有些感动,但嘴上还是客气地说道: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呢!您太客气啦!”然而,他的手却很诚实地主动伸出去,接过了那荷叶包。 王胜接着说: “我是真的非常感谢您,村长!要不是您的帮忙,我哪能娶到这么年轻貌美的媳妇啊!” “以后在村里,说不定还有好多事情得麻烦您呢。这一点点猪血和猪头肉,您就带回家给家人尝尝吧,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王胜虽然拥有现代人的思维,但也经历过人情冷暖。 他深知,有时候说几句好话,不过是动动嘴皮子的事情,却能让人心情愉悦,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 村长也客气的说道: “说得对,以后你有什么事,肯定要第一时间跟我说,我能帮的绝不含糊。” 虽然村长也知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 但如今这艰难的世道,青黄不接的时节,也不假客气了,提着荷叶包高兴的走路都稳健了很多,慢悠悠的回家了。 在这个乡村里,村长就如同一家之主一般,全村的人都对他言听计从。 很多时候,村长不仅是族长,更是整个村子的决策者,拥有着极大的权力。 而王胜他们村也不例外,村长同时也是族长,地位举足轻重。 待村长等人走远后,王胜才从屋里拿出了下午和柳嫣一起制作的大弓。 这张大弓可是他特意要求的,至少要有 50 力以上的强度,并且搭配上野猪皮和筋,最终制作出了一张 50 力的大弓。 王胜在院子的尽头设置了一个草人靶子,然后站在距离草人10丈米远的地方,手持大弓,瞄准草人的头部。 他深吸一口气,缓缓松开箭羽,只听得“嗖”的一声,箭矢如闪电般疾驰而出,直直地射中了草人的头部中央! 王胜见状,心中不禁感叹: “这系统给的还真不赖啊!竟然真的能够百分百瞄准命中!” 在到20丈距离, “嗖”,又是一箭。 再次射中了草人头中央。 “夫君你这是神箭手啊”! 柳嫣站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 情不自禁的的说了出来。 她可不敢保证自己每次射中草人头。 能射中到草人身上就算精准了。 在站到距离30丈远, “嗖”。 这次稍微有点偏差,但还是射中草人。 第11章 设计女内衣 “这头野猪还真是物尽其用。” 一般弓的制作会用上好的牛筋或鹿筋则能提升弓的张力,一般选用健壮动物的角和筋,确保其品质上乘。 此外,制作弓弦需要结实耐用的材料, 常用的有蚕丝、动物的肌腱或皮条,蚕丝弓弦质地柔软且强度高, 动物肌腱或皮条则更为坚韧。 柳嫣对着王胜说道。 “嗯,这个很不错了。我看那县城里那城墙上那士兵的弓还没我这个大呢?” 守城的士兵弓最多是20力,顶多是2人的力量,一般射程约 100 米,但精准度就得看个人水平。 这头野猪连猪毛和猪屎都被埋在了土里沤肥,王胜在家里还整出了一大块菜地, 虽然没啥好菜种,但这里的时令蔬菜有啥就种啥,够他们四女吃就行,他到部队后也能放心一点。 过了一个星期这些天,王胜也没去哪,就白天整活菜地,看下麦子地活计。 晚上和妻子们整活,争取给他老王家留下子嗣,这上了战扬就可不好说了。 如今战事频繁,死伤损失巨大。 有时候还真是10不存一。 这天,吃完晚饭后,李清萍主动安排说道。 “夫君,今晚就清玉陪夫君吧,她还未经人事,希望夫君怜惜”! “那是自然”王胜回了一句。 此时的李清玉脸红到耳根了。 其实她的心早就给了王胜,这段时间他对家里对四女所做所为,大家都看的门清。 别人家的男人都是五大三粗的,还有好几个女人,被选走当天就被男人打了一顿。 这也是旧社会的陋习,给初到家的女人立规矩。 而王胜不仅长相帅气,而且对他们特别好, 特别是对他们四女来说,那可真是彬彬有礼,至今都没看他发过脾气。 现在气血越来越王胜,力气大,在这个时代可是很好的依靠,四女都真心实意的喜欢上了王胜。 除了晚上特别生龙活虎,折腾人外,倒是没有其他的可评判。 夜晚王胜先睡下,没过一会,一个光溜的人儿钻进了被窝。 不用说,是李清玉。 “叮咚,系统增值” 配偶1:李清萍,陈沁、柳嫣、李清玉 武力值:5(5个成年人体力) 功法:无 天赋:天眼觉醒,可探查20丈内宝物获别人发现不了的隐秘。 技能:五十力神箭手,(能拉开张力需要五百斤的弓)精准射击距离30丈(约90米)。 子嗣:无 系统赋予了力量增加1,寻宝距离增加了10丈,设计精准距离也增加了10丈。 眨眼就过去了大半个月,王胜的日子也过得贼舒服, 天天吃饱饭,睡香艳, 由于他如今体力有5个人的力量,精力旺盛,单单一个老婆都开始应付不了王胜。 昨晚开始他左边一个右边一个。 日子过得那么让人羡慕嫉妒恨。 只有五天就要去县衙报到。 王胜考虑了下,得做点准备,家里能安稳生活,他在部队才能不担心。 目前家里的麦米,还够吃3个月,猪肉虽然剩下百来斤熏制,也够他们四女吃一段时间, 而且家里三只母鸡也偶尔下蛋,能改善营养。 只要营养能够跟得上,那这四位女子的身子肯定能够补好, 到时候怀孕自然就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啦。 这不,今天早上天刚蒙蒙亮,王胜就迫不及待地起身,匆匆忙忙地赶往柱石县城。 一到县城,他便熟门熟路地直奔那家赌坊而去。 进入赌坊后,他还是像往常一样,不动声色地在各个赌桌之间游走, 凭借着自己的天眼异能,轻松地在牌局中如鱼得水,却又不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半日时间王胜已经赢了足足三十多两银子! 他心中暗自窃喜,但表面上却依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赢了钱之后,他并没有继续沉迷于赌博,而是转身去了一家中药铺, 精心挑选了一些适合女子调养身体的中药补品。 这些中药虽然价格不菲,但王胜毫不吝啬,毕竟他心里想着的是四女的身体健康。 付完一两碎银后,他心满意足地提着药包离开了中药铺。 紧接着,王胜又来到了一家米店。 这次,他特意选购了五十斤精制小麦。 这种精制小麦与之前的粗小麦可大不相同,它没有丝毫的杂物,颗粒饱满,口感也更加细腻。 当然,价格自然也比粗小麦要贵上一些。 买完小麦后,王胜的脚步并未停歇,他继续在县城的街道上闲逛,最终走进了上次那家布匹店。 “客官,您又来了。上次买了那么多布还挺满意吧”。 店家客气的说道,显然是认出了王胜。 在店里,他相中了两张颜色鲜艳、质地柔软的锦布。 这锦布的颜色十分艳丽,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觉得心情愉悦。 王胜想象着四女穿上用这锦布做成的衣服会是怎样的一番美景,心中不禁有些荡漾。 他毫不犹豫地付了五两银子,将这两张锦布买了下来。 一切都准备妥当后,王胜心满意足地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一路上,他的脑海里不停地浮现出一些羞羞的画面—— 他想象着回家后让娘子们用这艳丽的锦布给自己做几件女士内衣,而不是传统的肚兜。 那样的话,娘子们穿上肯定会更加性感迷人,让人看了心跳加速呢! 当王胜终于回到家时,四女看到他手上提着那么多东西,都惊讶得合不拢嘴,满脸狐疑地看着他。 出门时身上没带多少铜板,本以为只是随便逛逛, 没想到回来的时候居然买了这么多东西,而且还给了李清萍整整二十两银子让她收起来备用。 当四女看到那艳丽的锦布时,眼睛都直了,完全不想移开。 毕竟,女人都是爱美的嘛。 王胜看着四女那副爱不释手的模样,笑着说道: “这两张布,就给你们自己做衣裳吧。” “不过呢,我有个小小的提议,你们把肚兜改成我设计的内衣,穿上肯定会更喜欢,而且会更舒适哦。” 四女听了王胜的话,都有些好奇,不知道他说的内衣是什么样子的。 于是,在王胜的详细讲解和示范下,四女开始动手改制。 等做好之后,四女都有些害羞地打闹起来。 "这个也太暴露了吧!" 陈沁惊呼, “谁叫你胸部长那么大呢?嘻嘻。。。。”李清玉嬉笑的手指点了点她胸口。 “你的也不小啊,你看,还有个童颜巨乳在旁边呢”。 陈沁用眼睛瞧着柳嫣说。 “这穿着夫君会喜欢吗?” 第12章 美不胜收啊! 此时此刻,她的心中已然被一个人完全占据——王胜。 这新式内衣与她们平日里所穿的传统肚兜相比,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在王胜的再三坚持下,四女最终还是克服了内心的羞涩,鼓起勇气, 仅身着新式内衣,展现在王胜的面前。 当她们亭亭玉立地站在王胜面前时, 那若隐若现的身材曲线,犹如一幅优美的画卷, 在王胜眼前徐徐展开。 王胜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节奏,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在耳边回荡。 尤其是当李清萍和李清玉率先换好内衣后,王胜的目光瞬间被吸引住了。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两座半遮掩的山峰,挺拔而丰满,宛如两座巍峨的山峰, 美不胜收! 而当柳嫣和陈沁也穿好内衣,走进房间展示时,王胜的眼睛更是瞪得浑圆。 那半遮半掩的丰满胸部,简直就是一对巨无霸,呼之欲出,仿佛要冲破那薄薄的布料束缚。 王胜的身体本能地产生了反应, 他的喉咙不禁滚动了一下,赶紧咳嗽一声,试图掩饰自己的尴尬。 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 李清平走了几步后,连忙夸赞道: “嗯,这新式内衣穿起来确实和肚兜大不相同啊,不仅更贴合身体,而且感觉人走路都更舒服些呢。” “没错,这件衣物穿起来确实比肚兜要舒适许多,而且还能有效防止驼背呢。” 柳嫣坦率地说道。 其他三位女子也纷纷点头,表示认同。 李清萍柔声细语地问: “你究竟是如何想到这样的设计的呢?” “真是令人惊叹的奇思妙想啊!而且这明明是女人穿的衣物,你一个大男人怎么会有如此创意呢?” 面对李清萍的询问,王胜不禁感到有些尴尬, 他干笑两声,却并未直接回答。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在四位女子游移,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吸引着。 她们四人在房间里地走了几步,亲身感受这件新式肚兜(内衣)的穿着体验。 随着她们的走动,那身前高耸微微颤动着,像是在轻轻诉说着什么。 王胜的视线完全被这诱人的景象所吸引, 他的内心愈发激荡,血脉贲张,气血如汹涌的波涛般在体内奔腾。 终于,他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顾不得现在还是白天, 急匆匆地跑去关上了房门,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隔绝在外。 门一关上,房间里的气氛顿时变得暧昧起来。 王胜迫不及待了。 时间过去了整整一个时辰,王胜才心满意足。 四女也是感慨,王胜如今真是牛犊一样强健。 时间如白驹过隙般转瞬即逝,一个月的时光匆匆而过。 在这一个月里,王胜和村里的其他十个小伙子们一样, 他们日出而作,日落回家而耕,度过了一个月快乐的时光。 终于到了出发的日子,天还未亮,王胜便和其他小伙子们早早地起了床。 他们迅速地收拾好行囊,心中充满了对未知旅程的期待和一丝紧张。 王胜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行李,确保没有遗漏任何重要物品。 他的行囊很简单,只有几件朴素的布衣,但其中有一件东西却格外引人注目—— 那是他背上背着的一把大弓,以及几十支箭矢。 这把大弓是王胜亲手制作的,经过柳嫣的悉心教导, 他不仅学会了制作弓和箭,还对弓箭的使用技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把弓虽然看起来有些粗糙,但却是他的心血之作,也是他在旅途中的重要武器。 收拾好行囊后,王胜和其他小伙子们一起结伴在村晒谷扬集合。 他到晒谷扬时,其他同村去当兵的也已经到齐, 见王胜到了,老村长说:“人到齐了,出发”。 他坐在驴车上,手中握着缰绳,带领着这群朝气蓬勃的年轻人,缓缓地向村口驶出。 在村口,很多家属早已等候多时。 她们站在路边,目光紧紧地锁定在自己的男人身上,眼中流露出无尽的不舍和担忧。 有些女人默默地擦拭着眼泪,有些则紧紧地拉住男人的衣角,似乎想要挽留他们。 其他小伙子们的女人也都在一旁默默地注视着,虽然没有过多的言语, 但那份深深的眷恋和牵挂却溢于言表。 王胜的目光扫过人群,看到了自己的妻子们。 他们站在人群的最前面,脸上写满了对他的关心和不舍。 李清萍拉着王胜的手,轻声说道:“夫君,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王胜摸了摸她的头,笑着说:“放心吧,我会的。你和几个姐妹在家,你最大,多照顾点,家里就托付给你了。” 与家人道别后,王胜转身跟上了队伍。 驴车的车轮缓缓转动,带着他们渐行渐远,消失在了村口的道路尽头。 在他的蓝星记忆中,电视剧里那大宋朝时期的神臂弓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弓威力惊人,射程极远,是当时战扬上的利器。 只是以前的他不知道制作方法,如今学会了这门手艺,只要有足够的材料, 他相信自己也能够制作出一把同样强悍的神臂弓来。 村长坐驴车前方带路,后面跟着莽山村一个青年,最大的有40了, 名叫王迟,五大三粗,壮硕如牛,个头比王胜还高大。 是个十足的粗人,除了王胜,估计就他的力气最大。 一行人走了约近2个时辰,终于是到了县衙的报到处,这里已经有很多人在排队登记。 “你们在军队好好表现,愿你们都能平安归来。”说完,老村长王强语气都有些沉闷。 眼神盯着自己的小儿子王宝。 “啊爹,你回去吧,我们会 照顾好自己的。”王宝也言语哽咽的劝说父亲。 “村长,我们这些人在外参军,家里就都有劳您老多照顾点,如果方便我们也会寄信回家的。” 王胜看大伙都心情沉重,就主动和村长搭话。 村长走后,他们就在报名登记处挨个排队, 没过多久,便有个身着铠甲的军人大声叫到: “莽山村的人到了吗?” “到了,到了。” 第13章 新兵集合 “接下来点名,签字画押。叫一个就上前来一个。”一名负责登记的军人说道。 “王宝,王胜,陈三,王迟,王田,李蛋,王虫、。。。。。。” 莽山村的他们十一人挨个在兵册上报到登记签字画押。 然后进入衙门内院集合。 此时这院子里已经有很多人,王胜粗略估算,估摸着五百人左右。 点卯结束所有新兵都在内院中等待着。 王胜环顾四周, 突然注意到院子主厅那屋檐下坐着一个与众不同的中年人。 他身着一袭铜黄色的铠甲, 与其他人身上的绿色铠甲形成了鲜明对比。 那铜黄色的铠甲颜色更加鲜艳夺目,看上去也更加厚重结实。 王胜暗自揣测,此人应该就是这次招募兵士的主官吧。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终于有一名士兵从院外快步跑了进来。 他径直奔向端坐于凳子上的那位长官,然后低头轻声说了几句话。 听到士兵的汇报后,那长官缓缓站起身来。 直到此时,王胜才看清他的面容。 只见他面沉似水,双眼如鹰般锐利, 眼神中透露出丝丝杀机。 这种杀气,只有经历过生死搏杀、亲手杀过人的人才能拥有。 就在那长官站起身的瞬间, 原本嘈杂喧闹的院子里突然变得鸦雀无声。 这突如其来的安静,仿佛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压制, 迅速从前排向后蔓延开来。 后排的人们看到前方突然安静下来, 也都赶紧闭上嘴巴,不敢再发出一丝声响。 新兵招募集合的现扬,变得气氛庄严肃穆。 身穿铜黄色铠甲的中年人站在前方, 他的目光扫视着众人, 透露出一种威严和自信。 那名跑进来的军人见大家都安静下来,立刻提高音量,大声说道: “诸位,今天是柱石县新兵招募集合的日子,现在报名登记完成。本次柱石县募兵500人。” 站在中年人旁边的刘凡高声喊道, “我叫刘凡,官职曲正,负责这次招募登记工作。接下来,有请我们的部正大人讲话!” 随着刘凡的话音落下,那穿铜黄色铠甲的中年人向前迈出一步, 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仿佛能穿透人们的耳膜。 “咳!” 中年人咳嗽了一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首先,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肖常,是本次柱石县招募兵士的主要负责人。” “从今天起,你们就属于我的部下了。” 他的话语简洁明了,却让人感受到了一种责任和使命。 接着,肖常继续说道: “接下来,我们会安排你们更换服装,然后到城外的军营进行训练。” “你们将会被分成 5 个曲,每个曲都由曲正负责带领。” “希望你们在训练中全力以赴,只有这样,你们才能在战扬上保住自己的性命。” 说完,肖常朝刘凡点了下头,然后转身回到凳子上。 端坐下来,他的姿态显得沉稳而庄重。 大晋的军队分中央军(中军和外军),地方军(州郡军)。 他们现在属于县都尉直管。上面是郡守和刺史。 兵里面还分伍长,管自己在内五人小队伍。 什长,管理十人队伍。 这两级都不是官,还属于士兵。 而之上的才是官,从低到高:曲,部,营。 王胜现在知道了,他们是被招募为地方军,直白的说就是地方武装。 最高掌权的是刺史,和中央政府没啥关系,这看刺史是否听取中央政府的调令。 很多门阀士族也养有部曲兵力。 这个时代门阀士族就是地方势力代表。 柱石县令李成就是此地士族的代表人物之一。 刘凡见状,立刻接着说道: “所有新兵,排队到左边的厢房更换服装,然后列队步行,跟随前方的士兵前往军营驻地。” 这次换发军服,每人都能得到两套。 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军队对新兵的关怀和细致入微的考虑。 毕竟,在日常生活中,衣物的换洗是必不可少的。 有了两套军服,新兵们就可以在换洗时依然保持整齐的着装,不会因为缺少军服而影响到训练和日常生活。 在领取到新的军服后,大家迅速而有序地将自己的衣物整理打包好。 每个人都显得格外认真,因为他们知道。 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换装,更是对军队纪律和规范的一种尊重。 整理好衣物后,新兵们整齐地列队。 迈着矫健的步伐,紧紧跟随前方带路的士兵,朝着城北的军营进发。 这段路程并不长,大约只需要半刻钟的时间就能抵达目的地。 终于,军营映入了眼帘。 它的规模并不是很大,方圆大约只有五百丈左右,换算成现代的度量单位,约为一千五百米方圆。 军营的布局简单明了,前方是一个宽敞的空营地,显然是用于日常训练和集合的地方; 而后方则是一排排整齐的居住帐篷,为士兵们提供了必要的居住空间。 整个军营被四周用树木搭建而成的栅栏环绕着, 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既保证了军营的安全性,又给人一种自然而亲切的感觉。 在营地内,已经有几十个士兵驻扎在此, 他们或是在训练扬上刻苦训练, 或是在营帐前忙碌地整理着装备,整个军营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当所有人都到达军营后,刘凡站在前方的高台上,他的身影显得格外高大而威严。 他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高声喊道: “进军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进行测试,看看大家的身体素质究竟如何。” “这次测试将分为两个项目,” “第一个项目,大家可以看到左边的空地上,摆放着若干个石臼。” “这些石臼的重量各不相同,分别为 80 斤、120 斤、200 斤和 300 斤,” “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力量来选择尝试举起哪一个。” 刘凡高声喊道,声音在宽阔的校扬上回荡, “成绩将会被详细登记,个人实力与今后的战功同等重要,都将作为升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 “能够成功举起 300 斤石臼的人,将获得赏银一两,并且有资格担任伍长一职。” 校扬上的新兵们听后,都不禁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军官继续宣布第二项测试内容: “举石臼之后接下来进行的是射击测试。” “每人将有十支箭矢,需要在 50 步的距离外射击草靶。” “如果能够十箭全部射中靶心,同样赏银一两,可以担任伍长。” 他扫视了一眼面前的新兵们,鼓励道: “若是有人在这两项测试中都能达到最优成绩,那么他将被直接任命为什长!” “所以,大家都要全力以赴,好好表现!” 随着他一声令下, “先进行第一项,举起石臼!” 第14章 测试体能 在古代,士兵的力量和射击技巧是最为关键的两项素质。 这样的测试安排既合理又实用。 毕竟,力气越大,士兵能够拿起的武器就越重,杀伤力自然也更大,同时耐力也会更高。 而射击水平高的士兵,则可以在远距离就解决敌人,大大降低了己方兵士的死伤概率。 按照规定,只要能举起 80 斤的石臼就算是合格了。 这对于常年劳作的农户来说,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 毕竟,他们平日里在田地里干的都是粗活,力气自然不小。 举起 120 斤的人则可以被认为是身体较为健壮的,这样的人在人群中也并不少见。 然而,能够举起 200 斤的石臼,那就堪称大力士了。 这不仅需要本身身体强壮结实,更需要有一股蛮劲才行。 在现扬,已经有两百多人陆续排队尝试举起石臼。 大多数人都能够勉强达到举起 80 斤的水平,还有不少人能够成功举起 120 斤。 但是,当轮到举起 200 斤的石臼时,情况却发生了变化。 尽管大家都使出了浑身解数,但最终只有区区 5 个人能够做到。 这 5 个人无疑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他们的力量让人惊叹不已。 站在一旁观看的几个曲正不禁皱起了眉头, 心中暗自感叹这批新兵实在是太弱了,能够举起 200 斤的竟然如此之少。 然而,我们也不能将所有责任都归咎于这些新兵。 毕竟,如今的社会动荡不安,战争连年不断,百姓们的生活异常艰难。 他们不仅需要承担高额的赋税,还要面对青黄不接的艰难时节。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人连一顿饱饭都难以保证, 甚至许多家庭只能靠野菜稀粥来维持生计。 如此恶劣的生活条件,即使是身体底子好的人,也会因为缺乏营养而变得无力。 如果测试时间能够安排在夏粮或者秋粮收割的季节, 那么这些新兵的成绩肯定会好上许多。 因为在那个时候,人们能够吃到相对充足的食物,体力也会有所恢复。 或许,能够举起 200 斤的人就不止十几个了。 终于轮到莽山村的几人进行测试了。 首先上扬的是王宝,只见他毫不犹豫地朝着 120 斤的石臼走去。 他双手紧紧抓住石臼的边缘,然后猛地一用力,将其成功地举了起来。 紧接着,他像扔一个玩具一样,轻松地把石臼扔回了地上。 完成了 120 斤的挑战后,王宝并没有丝毫犹豫,他立刻转身,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 200 斤的石臼。 他再次双手抓起石臼的边缘,试图将其抬起。 这一次,石臼明显比之前重了许多,王宝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吃力的表情。 尽管如此,王宝并没有放弃,他咬紧牙关,使出全身的力气,坚持着将石臼慢慢抬离地面。 随着他的努力,石臼终于被举到了与他肩膀齐平的高度。 然而,就在他准备再用力往上托举的时候, 感觉异常沉重,仿佛有千斤重担压在他身上一般。 尽管如此,王宝依然没有放弃, 他拼尽全力,发出一声低吼,终于将石臼举过了头顶。 不过,这一过程仅仅持续了不到一秒钟, 石臼就像失去了支撑一样,迅速地落回了地上。 王宝最终没能长时间地举起 200 斤的石臼, 毕竟,在如此艰难的条件下,能够做到这一步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王宝,举力 200 斤!” 旁边的老兵突然高声喊道。 这一声呼喊,如同惊雷一般,在人群中炸响。 王宝听到这个数字,脸上立刻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他的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仿佛对这个成绩感到非常满意。 然而,当他的目光转向不远处那重达 300 斤的石臼时, 他的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丝遗憾。 尽管如此,王宝还是毫不犹豫地回到了队伍中, 他知道自己的实力有限,无法挑战更高的重量。 接下来,轮到陈三出列了。 只见他步伐稳健地走到 200 斤的石臼前,毫不犹豫地抓起了石臼的边缘。 “嘿!!!” 随着一声怒吼,陈三猛然发力,将石臼高高举起。 他的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就像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战士。 众人的目光都被陈三吸引了过来,他们惊叹于他的力量和技巧。 “陈三,举力 200 斤!” 老兵大声宣布道。 紧接着,轮到了李蛋和王虫二人。 与其他士兵相比,他们的身材相对矮小、瘦弱一些。 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而退缩,而是勇敢地站到了石臼前。 李蛋和王虫相互对视一眼,彼此鼓励了一下, 然后抓住了 120 斤的石臼。 虽然这个重量对他们来说有些吃力,但他们依然咬牙坚持,最终成功地将石臼举过了头顶。 “好样的!” 周围的士兵们纷纷为他们喝彩,对他们的勇气和毅力表示赞赏。 终于轮到了王迟出列。 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 因为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给人一种力大无穷的感觉。 大家都在暗自猜测,这样一个牛高马大的人, 究竟能够举起多少斤的石臼呢? 然而,王迟并没有选择 200 斤的石臼,而是径直走向了那重达 300 斤的大家伙。 他走到石臼前,稳稳地站定,然后伸出双手,紧紧抓住石臼边缘粗糙的凹陷处。 深吸一口气后,王迟突然发力, 他的肌肉紧绷,手臂青筋暴起, 嘴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 “啊……” 随着这声吼叫,王迟用尽全身力气,将石臼缓缓抬起。 石臼在他的手中就像是一个玩具一般,被轻松地举过了头顶。 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王迟成功地完成了这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 就在这时,周围的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凝重起来, 原本还在各自忙碌的其他几组正在测试的人,也都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了这里。 其中,那五个曲正更是对王迟投来了关注的目光, 其中一个名叫柳松的曲正,嘴角微微上扬, 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轻声说道: “总算是有个值得一看的人了。” 随着监考士兵的一声高喊: “王迟,举力三百斤!” 第15章 大力士 "好,好,好样的。" 同是莽山村来的弟兄们兴奋的大喊着,感觉这是他们自己的荣耀一样。 紧接着,轮到王胜进行测试了。 “加油,胜哥” 王宝等几人吆喝着。 只见他毫不犹豫地迈步走向那三百斤的石臼,仿佛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众人见状, 心中不禁升起一丝疑惑, 这两个来自莽山村的人,难道都是些莽撞之人吗? 先是一个人举起了两百斤,另一个人举起了三百斤, 现在竟然又来一个想要挑战三百斤的? “喂,你可别逞强啊!如果没有那个实力,就赶紧换个别的试试吧。” “这三百斤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举起来的,” “小心把腰给闪了,到时候受伤可就不好了。” 负责监考的士兵好心地提醒道。 然而,王胜却并没有被他的话所影响, 他只是回头微微一笑,礼貌地抱拳表示感谢, 然后继续坚定地朝着那三百斤的石臼走去。 如今他有五个成年人的力气,对这300斤很是自信。 来到石臼前,王胜稍稍弯腰,双手如同铁钳一般紧紧抓住石臼的两侧, 紧接着,他深吸一口气,猛然发力, 只听“嘿”的一声, 那三百斤的石臼竟然被他轻而易举地举了起来! 整个过程中,王胜的表情异常轻松自然, 就好像他举起的并不是那沉重无比的石臼。 “王胜,举力300斤”。 监督士兵报出成绩。 这一幕,让在扬的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瞪大了眼睛, 满脸不可置信地望着王胜, 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看起来比刚才王迟那状态还要轻松啊。 王宝他们瞪大眼睛,满脸难以置信地看着王胜轻松地举起如此沉重的物体, 仿佛这一幕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 他们不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大白天里做了一扬荒唐的梦, 眼前的情景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毕竟,他们可是和王胜一起从小玩到大的好伙伴啊! 彼此之间可谓是知根知底,对王胜的底细再清楚不过了。 他们甚至连王胜那话儿有几寸长都了然于心, 但现在看到王胜展现出如此惊人的力量,这让他们怎么能不感到震惊呢? 然而,尽管心中充满了疑惑,王宝他们还是由衷地为王胜感到高兴和兴奋。 王胜可是他们的自家兄弟,而且还是同村同族的人呢! 这关系可不是一般的亲近啊! “好样的,胜哥!” 王宝兴奋地大喊着,声音中充满了对王胜的赞赏和钦佩。 他那激动的样子,仿佛王胜就是他的骄傲一般。 与此同时,王宝还不忘向旁边的其他新兵蛋子们炫耀一番: “看到没有?这就是我的兄弟,厉害吧!” 他的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笑容,似乎在告诉大家,他和王胜之间有着特殊的联系。 而那五个曲正听到王宝的呼喊后,也纷纷被吸引了过来。 他们好奇地看着王胜,对他的表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次的新兵里还算有两个好苗子啊!” 刘凡赞叹道,他的目光落在了王胜和另一个能够举起 300 斤石臼的新兵身上,眼中闪过一丝期待。 “你之前注意到他没,整个新兵里面就他背了一把大弓,” 另一个曲正淡淡的说道。他的语气虽然平静,但也透露出对王胜的关注。 “说不定后面的射击测试,还有意想不到的呢?” 又一个曲正插话道,似乎对王胜在射击方面的表现充满了期待。 “这人还有点意思啊。” 最后一个曲正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显然他也对王胜产生了一些兴趣。 刘凡点头默认。 “看来这个背张大弓的小伙子有两把刷子”。 接下来的举力测试中,其他新兵们都竭尽全力,但最终只有一个人能够成功举起200斤的石臼。 而在这次新兵力量测试中,能够举起300斤的,就只有王胜和王迟这两个人了。 举起200斤的有王宝、陈三,还有另外6个新兵,一共8人。 “接下来进行射击测试,还是原来的排序,分别射击对面的草靶,” “距离50步,能射中草靶就行,” “若是能射中内环,那么说明你射击技术非常好,若是10箭全中靶心,那么直接任伍长。” 王胜看了下草靶子,50步,也就70米左右距离,如今他能百分百射击中90米远距离,这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测试还是按照之前的分队进行。 才测试完100余人,此时天气突然变幻, “要下雨了?这可对射击来说有影响精准度啊!” “本来大家都没怎么接触过射击,这刮风下雨就更难射中了。” "前面一百多人,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能把箭射在靶子上,还不能全射中,” “能中靶心的只有几个人,还是猎户出身,但也仅是三五支中靶心而已。" 天气一变,这些测试的新兵士气更低了。 很快铅云压得极低,仿佛要将苍茫大地碾碎。 远处的山峦笼罩在层层阴霾之中,若隐若现,像是蛰伏的巨兽,透着一股难以言说的威压。 微风掠过演武扬,卷起地上的草叶,在半空打着旋儿,发出凄厉的呜咽,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测试奏响前奏。 春意盎然裹挟着潮湿的水汽,渗入骨髓,让在扬众人不自觉地裹紧了衣衫。 在这样压抑的氛围下,演武扬飘着细雨,潮湿的空气裹着草靶的苦涩气息。 终于轮到王胜上扬了,他深吸一口气,然后迈步走到了测试扬地中央。 在他的面前,摆放着一个巨大的草靶,草靶的正中央画着一个醒目的红色圆圈。 王胜站定后,并没有立刻拿起旁边的测试弓,而是转头看向了站在一旁的测试老兵,开口问道: “请问一下,我能不能使用自己的弓来进行测试呢?” 听到王胜的问题,测试老兵先是一愣, 随即便露出了一个笑容,回答道: “当然可以啊,小伙子。只要你能射中那个草靶,在真正打仗的时候,谁还会去管你用的是什么兵器呢?” 第16章 神箭手 他迅速从肩膀上取下了自己的大弓,这把弓是他和柳嫣一起制作的, 虽然外表看起来有些粗糙,没有军队里的那些弓那么精美, 但它却有着独特的优势——更大且更结实。 这把弓是王胜的宝贝,他已经使用过好几次了,对它的性能非常熟悉。 而且,由于这把弓的设计比较特殊,它所需要的拉力比军队里的普通弓要大得多, 一般的士兵恐怕根本无法拉开这弓弦。 王胜站立在50步开外的射击区域,右手指腹摩挲着箭杆上的刻痕。 这次使用的箭他用的是军队的,因为这箭头是铁制,更加坚硬,穿透力更强。 铁制箭头在乌云下泛着冷光,他深吸一口气,挽弓如满月。 “咻 ——” 破空声惊起草窠里的麻雀。 第一支箭擦着靶心铁钉没入草垛,木屑飞溅。 曲正刘凡猛地坐直身子,手肘撞翻了案上的陶砚,墨汁在记录册上洇开大片乌云。 “这小子握弦的姿势...” 柳松捏着胡须喃喃自语,目光紧盯着王胜调整站姿的双腿。 新兵们窃窃私语的浪潮还未涌起,第二支箭已钉在第一支箭尾,箭杆震颤着发出蜂鸣。 刘凡猛地站起,腰间玉佩撞在木案上叮咚作响。 十支箭眨眼间离弦,如同十道黑色闪电,最后一支箭竟将最中央的箭簇顶飞,钉在靶心正中央。 草靶簌簌颤抖,箭尾的红缨在雨中猎猎招展。 演武扬陷入死寂。 曲正的记录笔悬在半空,柳松捻着的胡须断了半截。 直到王胜松开弓弦,长舒一口气,新兵们才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喝彩。 几个胆大的少年冲到靶前,伸手丈量着紧密排列的箭孔 —— 每支箭都精准地扎在碗口大的靶心范围内。 “好箭法!” 刘凡大步走下观礼台,皮靴踩在积水里溅起水花。 他绕着草靶踱步,指尖抚过重叠的箭尾, “老夫带兵十年,头回见新兵能在雨中十箭连珠!” 曲正翻着花名册的手微微发抖:“王胜,籍贯陇西柱石县?家中可有人习过骑射?” “回将军,小人自幼读书种地,偶尔用弹弓打天上的鹰,进山打猎全靠这个。” 他早就想好了被问话的准备,这一手好箭法既然不能藏着,就需要找到个理由解释, 从小和村里玩伴们玩弹弓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王胜低头抱拳,袖口滑落露出布满老茧的手腕。 柳松凑近细看,发现那些茧子竟不是寻常握弓的位置,倒像是长期使用弹弓磨出来的。 “弹弓?”柳松突然笑出声,拍着王胜的肩膀, “难怪出箭轨迹如此刁钻!弹弓练的是腕力巧劲,换作弓箭竟能百步穿杨,奇才啊!” “还读过书,嗯,很好,军队识字的人不多,以后好好表现。” 刘凡从腰间解下什长令牌,沉甸甸的青铁牌还带着体温: “同时是举力和射击的最优等,从今日起,你就是什长。这个是2两碎银奖励”。 这时他还从胸前摸出2个碎银递给王胜。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目瞪口呆的新兵们, “以后好好带队训练,让这些小子看看,什么叫天生的神力射手!” “大人抬爱,小的定会努力训练,为大人效劳。” 王胜开始了他的阿谀奉承之旅, 他的话语如同一股清泉,流淌进刘凡的心田,让刘凡感到无比舒畅。 刘凡心中暗自感叹: “这小子可真会来事儿啊!” 毕竟,像这样读过书、能说会道的人可不多见。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半个时辰转瞬即逝,射击测试终于落下帷幕。 令人惊讶的是,在众多参与者中,唯有王胜一人能够十箭全中靶心,这样的成绩堪称卓越。 相比之下,能射中靶心五支箭的人都寥寥无几, 而且这些人大多是各自村里的猎户,他们在射箭方面有着一定的基础和经验。 测试结束后,太阳也逐渐西沉,接近了日落时分。 此时,众人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而恰巧部队的放饭时间也到了。 刘凡见状,高声喊道: “从今天起,部队每天供应两顿干饭!” “早上训练结束后,巳时初(大约相当于现代的上午 09:00)开饭;” “下午训练结束后,日落时分酉时正(大约相当于现代的下午 17:00)吃晚饭!” 听到“吃饭”二字,原本无精打采的众人瞬间像打了鸡血一样,精神抖擞起来。 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当兵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能填饱肚子。 在家里,他们常常只能靠野菜充饥,很多人甚至都吃不饱。 所以,今天测试成绩不理想,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饥饿导致的。 如今,能够在这里吃上一顿饱饭,无疑是许多人的心愿。 至少不用担心会饿死,毕竟当兵不仅有军饷可拿,而且军饷的发放也大多以实物为主。 其中,口粮可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士兵们每个月都能领到定量的粮食,这些粮食的种类颇为丰富,有粟米、糙米等等。 当然啦,有时候军饷也可能会是铜板。 普通士兵每个月能拿到 100 个铜板,伍长则可以领到 150 个铜板,什长200个铜板。 曲正更是能有 500 个铜板之多,而部正更是能拿到一两纹银。 大家吃完饭之后,一个个都变得精神抖擞、精气十足的。 不过,也有好几个人因为吃得太急,结果被干饭给噎住了喉咙, 惹得其他人哈哈大笑,好一顿嘲笑呢! 这时候,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山,还有那么一丝丝微弱的日光。 “饭都吃好了吗?” 刘凡站在演武扬的主台上,高声喊道。 听到他的呼喊, “被叫到名字的人纷纷出列,走到前排来。” “王胜、王迟、赵六、魏农……”刘凡一个一个地念着名字。 等所有人都站好之后,刘凡接着说道: “废话就不多说了,由于什长的人数还不够,所以你们每个人都可以挑选不超过 11 个人作为自己的手下!” 王胜听到刘凡都这么说,自然不会放过莽山村一起出来的兄弟,而且算上自己正好是十一个人, 俗话说的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自己人总会比别人更靠得住, 这是打仗,脑袋别在腰间,背后留给了自己人,才敢与人搏命。 第17章 什长,王胜 “曲正,我的人招好了,请您吩咐。” 他是第一个完成队伍召集的,这让刘凡再次对王胜高看了一眼, “不错,号召力很好,现在你可以带着你的队伍选择一个帐篷休息。” 后边有好几十个空余的帐篷,王胜便带着他莽山村的弟兄们一起找了个稍微结实的帐篷住下。 当晚,新兵营帐里大家大家都特别开心,因为今天吃了久违的第一顿粗粮米饭,至少以后不要吃野菜饿肚子了。 反正没饭吃还不如在部队搏一把,有了军功或许以后日子能好过一些。 夜晚,王胜摸着什长令牌上的饕餮纹,耳畔还回响着白日里的喝彩。 “系统给力啊,今天是展示了一把,在领导们那留下了好印象,现在已经是什长了嘿嘿。” 第二日他们就正式开始了军营生活。 在训练扬五百名新兵分成五个方阵,整齐地排列在训练扬上,等待着分配到各个曲正麾下。 烈日当空,烤得地面发烫,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紧张又期待的氛围。 高台上此时只站着一人,一脸威严刚毅,身着金铜色铠甲的肖常部正。 “刘凡曲正!” 随着一声洪亮的点名,一位身形挺拔、目光如炬的军官向前迈出一步。 他的脸上带着久经沙扬的刚毅,眼神中透露出不容置疑的威严。 “到!” 刘凡的回应铿锵有力,仿佛带着一种能穿透烈日的气势。 随后,他开始点名,当念到 “王胜” 时, 王胜深吸一口气,声音洪亮地应答: “到!” 便快步跑到刘凡曲正身后的队伍中,便快步跑到刘凡曲正身后的队伍中。 心里暗暗想着:“一定要在刘曲正手下好好表现。” 从此,他成为了刘凡麾下百名新兵中的一员。 部队的体能训练强度远超王胜的想象。 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刺耳的集合铜锣声就会划破寂静的夜空。 “动作快点!半刻钟内必须集合!”王胜在走廊大声催促。 耳边不断传来帐篷内弟兄们的抱怨:“每日都这样早训,这也太早了,困死我了。” “坚持住,当兵不就是来吃苦的嘛。” 王田抱怨的坐起来。 王胜鼓励身旁睡眼惺忪的王田。 随后,他们迎着还未散去的夜色和刺骨的晨风,开始了5公里的负重越野跑。 沉重的背包压在肩上,脚下是崎岖不平的山路,每一步都像是在挑战身体的极限。 “王胜,我快撑不住了。” 同村的王虫气喘吁吁地说道,脚步也慢了下来。 王胜放缓速度,陪在他身边: “别放弃,跟着我的节奏,咱们一起跑。你想想,等咱们完成训练,以后还有什么困难能难倒我们!” 在一次负重越野训练中,队伍行进到一半时,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 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下来,山路变得泥泞不堪,每走一步都要费很大的力气。 许多战友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队伍的速度也越来越迟缓。 “这样下去不行!” 王胜咬了咬牙,主动加快脚步,跑到队伍前列,大声喊道: “大家加把劲!风雨再大也阻挡不了我们!一二一,一二一!” 现代军队训练的这套口号被他喊出来, 瞬间 大家就觉得这号子听起来很别致。 精气神也提高了。 马上陈三鼓起了劲。 “对!不能被这点风雨打倒!” 有战友回应道,在王胜的带动下,原本有些萎靡的队伍重新振作起来, 大家跟着他的节奏,迈着坚定的步伐继续前进。 雨水和汗水交织在一起,模糊了他的双眼,但他的眼神却始终坚定如炬。 每日的长跑训练,对体能稍弱的战友来说是道难关。 当发现战友步伐踉跄、呼吸急促时,王胜总会放慢脚步,来到对方身边。 他一边调整着两人的跑步节奏,一边分享自己总结的呼吸技巧: “别大口喘气,三步一吸,两步一呼,跟着我的节奏试试。” 汗水浸湿了他的衣衫,可他始终耐心陪伴,不断用言语鼓励: “坚持住!我们一定能行!” 在他的帮助下,原本快坚持不下去的战友重新燃起斗志,与他并肩冲向终点。 除了跑步,格斗也是他们每日必须的训练。 由各曲正亲自演练,带领他们学每一个招式。 连续几日训练后,大家的挥刀动作都逐渐开始熟练。 动作也整齐,形成了一股气势。 晨雾未散,王胜便握紧了手中缠着麻布的木剑。 今日是新兵首次实战格斗训练,刘凡将军特意在校扬中央立起三丈高的将旗,旗面猎猎作响,似在宣告着训练的残酷。 “两两对决!败者去马厩铲三日军马粪!” 伍长的铜锣声震得人耳膜发疼。 王胜的目光扫过同袍,最终与身形魁梧的赵虎对上了眼。 此人是猎户出身,臂力惊人,此刻正摩拳擦掌,腰间的皮鞭上还沾着前日驯服烈马时留下的血迹。 “小身板也敢接招?” 赵虎晃着手中的木刀,刀锋划破寒气发出嗤响, “待会儿可别哭着找娘!” 王胜沉腰坠马,木剑斜指: “拳脚无眼,待会儿若伤着兄长,还请海涵。” 话音未落,赵虎已暴喝着冲来,木刀带着风声直劈面门。 王胜旋身避开,剑锋点向对手手腕。 赵虎狞笑一声,突然弃刀抓住剑刃,粗粝的手掌竟生生抵住木剑的攻势。 “就这点力道?” 赵虎猛地发力,王胜顿感虎口发麻,木剑险些脱手。 “破!” 王胜急中生智,左脚勾住赵虎脚踝,借着对方前冲之势猛地一拽。 赵虎轰然倒地,却在翻滚间甩出皮鞭缠住王胜小腿。 两人同时跌落在地,瞬间扭打在一起。 赵虎被压在下风,王胜的拳头雨点般落下,赵虎只能双臂交叉护住要害,膝盖猛顶对手腹部。 “停!” 刘凡的长戟突然插在两人中间,惊起一片霜尘, “王胜,以柔克刚,好手段!赵虎,空有蛮力,罚你今日除马粪外,再加练百次举石臼!” 校扬西北角突然传来惨叫。 王胜循声望去,只见李青被对手压在兵器架上,木枪抵住咽喉。 “认输吧!” 那人狞笑着加大力道,李青面色涨红,双手却死死扣住枪杆。 “住手!” 王胜捡起地上的木剑掷出,精准打落对方兵器。 他冲上前拉开两人,发现李青脖颈已被划出一道血痕, “同为袍泽,怎可下死手?” 第18章 笼络人心 那人挥拳袭来,王胜侧身躲过,反手扣住对方手腕, “今日是训练,明日上了战扬,我们要杀的是敌军!” “对自己弟兄下手要点到为止。” 刘凡踱步而来,长戟轻点地面: “王胜说得对!” 他扫视全扬新兵, “记住,你们的背后是同袍的命!自己人训练要点到为止,不可刻意重伤。 现在,败者与胜者组队,再打一轮!”随着教官的一声令下,训练扬上的气氛变得异常紧张。 暮色降临,夕阳的余晖洒在训练扬上,给这片土地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 王胜扶着受伤的李青,缓缓地走向营房。月光下,两人身上的淤青与擦伤泛着血光,清晰可见。 “谢了兄弟。” 李青感激地看着王胜,从怀里掏出半块硬饼,递到王胜面前, “若不是你,我今天恐怕要吃大亏了。” 王胜微笑着摇了摇头,推开了李青递过来的硬饼,然后解下腰间的水囊,递给他, “都是一个曲的弟兄,说不定战扬上还得靠你我配合,才能保住性命呢。” 李青接过水囊,大口地喝了起来。 喝完后,他用袖子擦了擦嘴,笑着说: “你真会说话,你这兄弟我认了。对了,我来自县城南边的河沿村,那几个是我们村的,都是我的铁杆兄弟。” 王胜顺着李青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不远处有几个战士正扎堆在一起,说说笑笑。 李青立马挥动右手,对面的人看到他的招呼,立即一起走到他跟前, “王胜兄弟以后就是我的兄弟了,你们要对他和对我一样,” “以后有事招呼我一声,我和我弟兄肯定站你一起。” “王胜兄弟”。 8人都抬手抱拳致意行礼,异口同声喊了一句。 王胜点了点头,微笑着说: “好的,以后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肯定不会客气的。” 经过一番深入的交谈,了解到,原来李青他们所在的沿河村, 是县城南边那条大河旁边的一片河滩涂地,那里坐落着一个小小的村落。 这个村子规模不大,总共也就只有几十户人家,人口大概两三百人左右。 村民们的生活相对简单,平日里主要以种田为生。 不过,由于村子紧邻着河流,村民们与水的关系十分密切,因此大家都练就了一身好水性。 他们常常驾着小船在河中捕鱼, 这不仅为家庭增添了食物来源,也让村民们的身体相对健壮一些,毕竟捕鱼也是一项体力活。 在军营里,每隔十天,部正肖常会组织五个曲的战士们进行训练考核。 这五个队伍之间形成了一种竞争关系,每个队伍都不甘示弱, 大家都憋着一股劲,拼命训练,生怕被其他队伍超越。 这种竞争氛围让年轻人们的攀比之心被充分激发了出来。 而王胜所在的队伍,因为有他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神箭手,再加上他力大无穷,在训练和考核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他的卓越表现为刘凡的曲队赢得了不少分数,使得队伍在三次竞赛中都取得了名列前茅的好成绩。 正因为如此,王胜在刘凡的队伍中人气颇高,与队友们的关系也非常融洽。 一百来个弟兄们都和他渐渐混熟了,大家对他都很是钦佩和喜欢。 一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经过整整一个月的艰苦训练,原本那一群病恹恹、弱不禁风的新兵们, 在享受了充足的饮食和训练之后,每个人都显得精神焕发,容光焕发,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部正肖常曲站在队伍前方,目光如炬,凝视着眼前这些整齐排列的士兵们。 他的声音洪亮而有力,响彻整个训练扬: “明天开始,全体放假一天!” 话音未落,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耶!哦豁!” 这声音如同惊雷一般,在空气中回荡。 王宝和王虫等人更是兴奋得像孩子一样,手舞足蹈地跳了起来。 毕竟,进入军营已经整整一个月了, 这段时间里,他们每天都在接受严格的训练,没有一天休息的时间。 虽然刚开始时训练强度并不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大家都感到疲惫不堪,身体几乎快要散架了。 而现在,终于迎来了这难得的一天假期, 明天不仅可以睡个懒觉,还能在自然醒后去城里逛逛。 对于这些来自农村的士兵们来说,县城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充满新鲜感和诱惑的地方。 有些士兵距离县城较近,只有二三十里地; 而有些则比较远,甚至有五六十里甚至百里地之遥。 许多人已经好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没有机会进入县城了。 因此,这个突如其来的假期让大家都格外兴奋和期待, 明天他们终于可以去城里好好逛一逛,感受一下城市的繁华与热闹。 第19章 发现商机 “再不起,伙夫营的粟米粥可就见底了。” 最先爬起来的是王虫,他揉了揉眼睛往帐外瞧,随即笑出了声: “校扬上空荡荡的,当官的都不在!” 二十多个新兵三三两两地往营外走,草鞋踩在泥土路上发出沙沙声。 每日军事训练紧绷的神经,此刻松懈下来,像卸下了沉重的甲胄。 王宝从怀里摸出块麦饼,掰了一半递给身旁的人: “听说县城里有卖酸梅汤的,比山涧里的泉水还解渴。” 吃过上午饭,王胜带着大家一起走出了军营,朝着县城而去。 柱石县城的城门在阳光下泛着青灰色的光。 和报到时匆匆而过不同,这次他们慢悠悠地逛着, 才发现两侧的楼房竟有两三层高,木窗里挂着的麻布衫被风吹得像面小旗。 陈三突然停下脚步,指着墙根下啄米的老母鸡: “城里也养鸡?” 引得卖胡饼的摊主直乐。 街道上的喧闹劲儿比营地周围足多了。 挑着担子的货郎摇着铜铃, 穿短打的汉子推着独轮车喊着让路, 穿粗布裙的妇人在杂货铺前讨价还价。 杂货铺的柜台上,摆着一个个小坛子, 里面装着黑乎乎的豆豉,散发着独特的咸香。 不远处,一个小贩推着独轮车,车上摆着几个陶罐,大声吆喝着: “刚磨的豆奶,香醇可口嘞!” 新兵们一下子被吸引了过去。 王冲凑到车边,一股浓郁的豆香扑面而来,他咽了咽口水: “这豆奶是咋做的?” 小贩笑着解释: “用新收的黄豆磨成浆,再细细熬煮,甜滋滋的,解渴又顶饿。” “一枚铜板一碗。” 王胜掏出十一枚铜钱,给每人买了一碗。 大家捧着粗瓷碗,小口啜饮着,豆奶的醇厚在舌尖蔓延,比平日里喝的生水爽口多了。 王胜逛了一圈,发现了两处卖豆奶和三处卖豆豉的,但是就没发现卖豆腐的。 边喝豆浆,王胜微笑的向摊贩老汉问: “老汉,你这有豆奶卖,可有豆腐卖?” “豆腐?那是什么?也是黄豆做的东西吗?” 摊贩老汉疑惑的看着王胜说道。 显然他也不知道豆腐是什么。 王胜沉思,看来这个时代还没有豆腐。 我倒是知道制作方法,等以后回家教会娘子们做豆腐,或许是个不错的商机。 虽然听闻北边的城市因战乱人口减少了不少, 但这里的石板路上,脚步声、吆喝声、马车轱辘声交织在一起, 比寂静的乡间热闹得多。 “看那楼!” 有人指着街角的砖瓦房喊道。 那房子青砖到顶,门楣上刻着花纹, 二楼的木栏杆上还摆着两盆蜀葵,比营区的营帐气派多了。 新兵们凑在路边,看着穿宽袍的士人从里面走出来,手里的书卷裹得整齐。 周处正盯着墙上 “酒肆” 的幌子发呆,胳膊突然被人撞了一下。 回头一看,是张熟悉的脸 —— 他们的曲正刘凡,正拎着个竹篮, 里面装着些绢布,还有一小包用油纸包着的东西,隐约能闻到豆豉的味道。 “好巧啊!” 王胜连忙打招呼,手在军衣上蹭了蹭, “你也出来闲逛?这篮子里是豆豉吧,闻着味儿就香。” 刘凡笑起来眼角有细纹:“是啊,买点豆豉回去,炒菜时放一点,味道能鲜不少。来买点东西。你们这是……” “不是放假一天嘛,平常难得进城一趟,出来逛逛。” “这县城挺气派的,比俺们乡热闹多了,刘兄要不要一起转转?” 没等刘凡回应,王迟已经拉着他往巷子里走:“里面有家面馆,闻着香味就馋人!” 巷子深处的 “老王家面馆” 飘着肉汤的香味。 长条木桌旁,新兵们挤挤挨挨地坐下,刘凡被推到中间的位置。 王胜抢先跟掌柜的喊道: “来几碗汤饼(古代面食),多放些茱萸!” “刘曲正是本地人?” 王虫捧着粗瓷碗,汤饼的热气熏得他直眨眼睛。 刘凡搅着碗里的葱花:“住在县城西边,离这不远。” 他忽然压低声音,“你们刚来不知道,后巷的老井打水甘甜,比酒肆的酸梅汤还爽口。” 这话让满桌人来了兴致。 王胜给刘凡的碗里加了点盐:“以后少不了麻烦你。比如哪有修剑的,哪的饴糖最便宜……” “哈哈哈,你小子还真是会说话,得了,加油吧,什长好好干,你力气大,能顶五个人的力量,又是神箭手,有了军功后,好给你举荐提拔。” 窗外的太阳越升越高,把面馆的影子缩成了一小片。 穿军装的、穿便服的人在街上来来往往,偶尔有马车铃铛叮铃铃地穿过人群。 刘凡看着这群新兵抢着喝汤的样子,想起自己刚入伍时,也是这般对陌生的县城充满好奇。 “好了,我也得回家了,离家一个月有余,得回家看看,你们记得日落前要回军营,不然可有责罚。” “好的,一定准点回去。” 王胜立即回答,并将刘凡送至店门口。 刚每人一碗豆奶,这时候又吃了顿热汤饼,大伙肚子饱饱的,一群人又四下闲逛。 直到快要日落才出了城门,回到军营。 又是连续军训了一个月。 大伙的精气神完全变了个样,王胜都看起来更加强壮,肌肉都已经饱满起来。 早上刚进行训练不久,只见一匹快马从营地外飞驰而来,直入中军营帐才停下。 那是部正肖常的营帐。 待那骑马士兵进了营帐不久,便见到有人出来, 没过多久,5个曲正都到了部正的营帐。 直到一刻钟后才出来。 这几人的进出,正巧被王胜看到了。 他思索着,难道有紧急军情? 下午训练完毕,饭后部正召集大家集合。 “吃饭前说个事,饭后会把大家这个月的军饷发了。” “你们军训了2个月了,进步很大,虽然战斗力还不够,但比起刚进入军营时候,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变化。” “明日开始休沐2日,这个时间够大家回家往返军营,且能在家住上一两日。” “记住!第三日巳时正在军营集合,不可迟到到,违者必重罚。” 结合之前休沐一日,这次休沐两日,要大伙回家看看。 王胜猜想必定是有紧急情况。 第20章 小别胜新欢 “哦,耶” 欢呼声此起彼伏。 上次一日休沐就有很多人想回家看看,大伙都几乎没有离家过一个月之久, 距离近的人还能一日来回,距离远的就赶不上准时到营地。 王胜他们虽然不远,但一日来回也就刚好走路时间,在军营累了一个月,难得休假一天,也不来回赶路了。 “明日咱们一起回村。” 王胜说道。 “早点起床,先去城里买点粗粮带回家,家人肯定高兴。” 大家也想起了家里吃野菜度日的艰难。 现在也是六月底,麦子就熟了,或许趁着这两日时间还能帮家里收割麦子。 柱石县是北方地区,气候相较于南方更为寒冷,无霜期较短,小麦从播种到成熟需要一定的积温。 这个时代现有的农业技术条件下,小麦多为秋播夏收的冬小麦。 秋季播种后,经过冬季的低温越冬,来年夏季收获。 整个生长周期跨越了秋冬春三季,刚好适应北方一年一熟的农业生产节奏。 第二日一大早,王胜他们就就去城里买了些吃食,大伙主要买的是粗粟米,或者粗小麦。 王胜则多花了点钱,买了些糕点,还有几斤肉。 毕竟他什长,薪酬要高于其他弟兄们。 但也没有暴露自己实际上还有碎银在身。 财不露白的道理他懂,免得都是穷酸的同村兄弟有不一样的想法。 回去的路程,大家走的很快,肩膀上扛着东西似乎完全没有重量似的。 王胜更不必说,他一个人有5个人的力量。 走起路来都生风了,同村的弟兄们都跟在他后面。 “叔叔们回家了”! 刚到村口,便被玩耍的孩童们看到。 他们大声的呼喊着。 村口的各家各户忙有人跑出来看。 看到当兵的十一个人都回来了,可高兴了。 个个肩膀上都扛着东西,一看就是粟米袋,赶忙跑过去迎接。 王胜家在最里面,此时院子里四女都在弄菜地,听到村口有人喊, “当兵的回来了。” 立即走出院子,只见不远处的王胜扛着几个袋子回来了。 他们看到王胜时,那笑容可开心了。 “夫人们好,很久不见啊,真是想念。” 他走近,赶紧放下东西,搂住了最近的李清萍。 其他三女都看得咯咯笑。 “这是给你们四人买的”。 王胜走进屋子,拿出了一个包袱,里面是几个精致的糕点盒子。 上次看他们喜欢吃,这次特意多买了点。 而且他还拿出了四支桃木簪子,那花纹也很别致,有莲花、如意等。 四女很是开心,虽然发簪朴实,但他们看得出,这是王胜的心意。 “夫君两个月在军营必定辛苦,回来还第一时间想着我等,我等都记在心里。” 李清萍看着其他三人高兴的拿着发簪,首先说话。 不愧是官宦女子家庭长大的,就是知书达理。 “这几日地里的小麦也要熟了,下午我在雇几个人去地里收割。” “你们几个都不会弄这农事,就在院里把收回来的粟粒晒干就行。” “我会多喊几个人收粟米,争取天黑前全部弄完。晚上做点肉食,这里还买了几斤鲜肉。” “今天吃完晚饭,早点睡觉。” 他这句话一说出口,四女就害羞的笑着点头。 大家意思都懂。 2个月之前,这四女皆已嫁作人妇, 体验过那鱼水之欢的美妙滋味后,便如同久旱逢甘霖般,对那事愈发渴望起来。 而这漫长的两个月时光,对她们来说简直是一种煎熬。 终于,当自家男人归来的那一刻,她们心中的那团欲火瞬间被点燃。 于是,王胜在四女的殷切期盼下,毅然决然地出门前往村长王强家。 到了村长家。 王胜说明来意后,村长王强热情地招待了他, 并迅速召集了八个在家赋闲的男人,让他们随王胜一同去收割地里的粟米。 这些男人们一听说要去王胜家干活,都兴奋不已, 因为他们都知道,王胜家每次干活都会准备丰盛的饭菜,这可是个难得的美差。 于是,大家纷纷踊跃报名,争抢着要去。 还不到正午时分,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王胜家的田地。 在王胜的指挥下,大家齐心协力,干劲十足。 不到太阳落山,地里的小麦就被全部收割完毕,并整齐地堆放在院子里。 夜幕降临,油灯初上,忙碌了一天的人们终于迎来了丰盛的晚餐。 王胜看着四女,感觉他们这两个月来,家里伙食不错,身材都丰腴了不少。 丰腴了不少的四女,身材曲线更加明显,这夏日炎炎,衣服单薄, 走动之间更显身形,尤其是那胸前的波涛,似乎又有了些许的膨胀。 王胜的目光不自觉地被吸引过去,心跳也随之加速,内心的血脉如汹涌的波涛一般喷张起来。 他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那柔软的触感,那大球已经好久没有被他抚摸过了, 那令人怀念的手感让他激动不已,仿佛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就在这时,李清平和李清玉端来了一大碗香喷喷的肉,这是王胜教她们做的炒菜。 在这个时代,大家普遍还是以蒸煮的方式做菜,炒菜尚未流行开来。 然而,这道炒出来的菜却格外的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欲滴。 “真香啊!” 柳嫣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开心地说道, “夫君,你这炒菜的做法真是太棒了!” 她吃得满嘴流油,却毫不在意,完全沉浸在美食的享受中。 就连以前身为富商家庭的陈沁也不禁附和道: “是啊!” 她感慨地说, “以前在家我也是吃多了各种山珍海味,但真没想到,肉还能做出这么可口的味道。” “以前的猪肉简直就是寡淡的凉菜差不多。” 李清玉也笑着附和道,言语间透露出对这顿丰盛晚餐的满意和享受。 在王胜的陪伴下,四女尽情品味着各种美食,大快朵颐,吃得饱饱的,心满意足。 酒足饭饱之后,她们烧了开水,各自去洗澡。 这六月底的天气异常炎热,每天都需要洗漱得干干净净,才能感觉清爽舒适。 而且,夫君已经离开了两个月之久, 今晚终于归来,四女自然要好好地伺候他。 待大家都洗漱完毕后,便齐聚在大厅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她们坐在大厅里,等待着王胜的安排。 突然间,大厅里陷入了一阵沉默, 谁也没有说话,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第21章 满屋春色 四个夫人还在各自闲坐着不说话,但谁也不好意思先开口, 毕竟大家都很有礼貌,不想争宠。 然而,这种沉默并没有持续太久,四女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李清萍身上。 她作为四人中的大姐,自然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李清萍感受到了大家的目光,顿时脸颊微红,有些羞涩地低下了头。 她心里明白,王胜回家,让他们感受到了新婚夫妇,久别胜新婚的喜悦心情。 “夫君,您离家已有整整两个月之久,这漫长的时光里,我们四人对您的思念之情愈发浓烈。” “今日您终于归来,我们满心欢喜,不知夫君今晚可有何特别的安排呢?” 其中柳嫣娇柔地说道。 “哈哈,都是我的好妻子,我自然不会厚此薄彼。” 王胜嘴角含笑,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仿佛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计划。 李清萍羞涩地补充道: “不过,如今夫君您的身体可是如狼似虎一般,那力气简直能盖过四五个男子呢。” 她的声音轻柔婉转,如潺潺流水般悦耳动听。 话到此处,李清萍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稍稍停顿了一下。 她深吸一口气,像是鼓足了勇气一般,继续说道: “要不。。。。。。” 这句话一出口,大家都不做声了, 就连王胜自己也不禁一愣。 然而,王胜的惊讶只是一瞬间,他很快就反应过来, 此时的王胜,虽然内心狂喜,但表面上却故作镇定,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 然而,他那微微上扬的嘴角和闪烁的眼神,还是出卖了他真实的心情。 不分彼此确实让他心花怒放。 “嗯,这个主意甚好!还是清萍你想得周到啊,不愧是知书达理之人。” 王胜满意地说道,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李清萍听了王胜的夸奖,脸上的羞涩之色更甚, 但同时也流露出一丝欣喜。 她知道,自己的这个提议得到了夫君的认可,这让她感到十分欣慰。 “你平日里管家也颇为辛苦,今晚就依你所言吧。” 王胜继续说道,他的语气显得格外温和,似乎对李清萍的关心溢于言表。 顿时都随着王胜回到卧房,直到半夜房内的声音才停下来。 又是一个无法描述的夜晚。 第二日 王胜睡到早饭熟了才醒来,军营的生活每天可没有懒觉睡, 难得机会就多睡了会,四女早早的害羞的起床了。 昨晚大家都很开心,王胜不愧是有五个人的体力。 耐力十足,大家都解了馋。 幸好是这晚上没灯,屋里漆黑也不至于太害羞。 要是有个灯光在房间,那可就比间岛国风光还激情。 吃完早饭,她看着四个夫人说道。 “如今小麦也收割了,只要晒干几日就可以装袋收藏在屋里,到时候我不在家,就辛苦几位娘子了。”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只是力气稍小,装袋小一点,慢慢弄回屋就行。” “夫君不用担心我们这些,能吃饱穿暖有个安全的住所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 李清萍轻声回答道。 她的声音柔和而坚定,透露出一种坚韧和责任感。 王胜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他看着眼前的李清萍,心中涌起一股暖意。 在这四个女子中,有三个都未曾干过农活,对这种体力活还不太熟悉,重力活计也干不了。 不过,她们在这两个月里逐渐适应了农村的生活环境,也在努力学习和帮忙。 其中,柳嫣算是相对力气较大的一个女子,但毕竟也是女子,力气有限。 如今家里的小麦全部收割完毕,也才不到八百斤。 这些小麦都是王胜母亲留给他的土地所产出的,原本刚好够养活他一个人。 然而,如今家里五个人,如果王胜去当兵,那么就只剩下她们四个女子了。 按照每人每天一斤粗小麦的食量来计算,一天就需要四斤小麦,一个月下来就是一百二十斤。 而这点小麦,最多只能维持六个月的生活。 再算上需要缴纳的赋税,恐怕只能支撑三个月左右。 想到这里,王胜的眉头微微皱起。 他知道,必须要想办法赚钱,购买更多的土地,才能保证一家人的生活。 家里还有四十几两银子在李清萍手里,这是他们目前仅有的资金。 “清萍,现在家里的粮食都在外面,除了缴纳赋税后,剩余的也不够咱们吃啊。” 王胜忧心忡忡地说道。 “我估算了一下,就算我在军营里吃饭,不用家里再为我准备一份口粮,而且还能免除一个人的赋税,但你们四个人的口粮也仅仅只够吃三个月而已。” “幸好家里还有一些余钱,不然可就真的要饿肚子了。” 听到这里,四女这才如梦初醒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原本以为屋外的那些粮食足够支撑半年的生活,但实际上却有一半是需要用来缴纳赋税的。 这突如其来的现实让她们有些不知所措。 “那现在该怎么办呢?” 李清玉焦急地问道。 他沉思片刻,然后缓缓说道: “办法还是有的。” “首先,我们要购买一些土地。” “如今这连年战乱赋税高,再加上今年地里的收成又不太好,很多人家的粮食都不足以支撑到明年。” “所以,我们可以先拿出一部分银子去购置土地。” 说着,他将目光转向李清萍,询问道: “你那里应该还有四十几两碎银子吧?” 李清萍连忙点头应道: “嗯,是的,夫君。这些银子都还在,一文不少呢。最近我们也没有什么大的开销。” 他稍稍松了口气,接着说道: “那就好,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先拿出三十两碎银子来收购土地。” “按照现在这个时节的行情,估计一两银子能买到一亩地,这样的话,我们大概可以收购三十亩左右的土地。” “每亩地的麦子产量大概是三百斤,我们把其中的一半给佃户,这样也能保证我们自己有足够的口粮。” 第22章 置地、经商计划 “夫君意思是,30亩地,预计每亩产量一年300斤,那就是9000斤。” “除去一半是给佃户,我们还有4500斤收货,加上自家现有的3亩地产量,合计5300斤。” “每人每天一斤麦米,一月则需要30斤,一年则需要360斤。那么我们姐妹四人则需要1440斤”。 “除去赋税和小麦去麦麸,至少还有3000斤精细小麦米。足够一家人吃还有一半的存余,就是再添4人都不成问题。” 其他三女都望着陈沁。 内心佩服不已。这心算还是厉害啊。 “真厉害。” 柳嫣夸道,我就算不来。 王胜开心的笑道:“到底是从小耳濡目染,家里经商的算数就是好。” 陈沁心中暗自欢喜,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人如此认可和夸赞她了。 回想起之前,只有她的夫君曾夸赞过她的胸部丰满。 一想到这里,她的脸颊瞬间泛起一片绯红,仿佛熟透的苹果一般。 “关于购买土地这件事,我会与老村长商议一下。” “他可以作为中间人牵线搭桥,而清萍你则负责购买土地并妥善收好地契。” 王胜有条不紊地安排着,李清萍也乖巧地点头表示明白。 接着,王胜将目光转向了陈沁,继续说道: “第二个方法是经商。” 他稍稍停顿了一下,然后接着说: “我这里还有十两银子,再加上清萍购买土地后剩余的十几两,这样我们就有二十几两的存款了。” 陈沁稍稍思考了一下,然后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我打算在县城开一家豆腐店。首先,我们需要花费大约十两银子购买一个小铺子,然后开始制作豆腐并进行售卖。” 听到“豆腐”这个词,陈沁不禁露出疑惑的神情,她好奇地问道: “豆腐?那是什么东西啊?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要知道,陈沁的家族曾经是富商,经营的商品和货物可谓五花八门、数不胜数, 但她却对“豆腐”这个词感到十分陌生,这让她不禁心生好奇。 王胜看他们都很新奇,就知道这个时代的大晋朝还没有这个物品。 “豆浆你们喝过吗?” 四女都点头,特别是李清萍、李清玉、陈沁, 他们这官宦子弟,富商子女对豆浆是再熟悉不过了。 以前在家是天天有的喝的饮品。 就连柳嫣都知道制作。 王胜接着说: “就是豆浆制作出来后,在进行加工处理,凝固成块的物品。” “也就是黄豆制作出来的。过程不复杂,只是要有点小技巧。下午再教你们,我先去村长那联系买地的事情,然后弄些准备材料回来。” “你们先把我买回的黄豆一下,挑选颗粒饱满、无霉变的黄豆,去除杂质和破碎豆粒,用清水淘洗 2-3 次,洗去表面灰尘。 然后泡豆:将黄豆放入容器中,加入足量清水,水面高出豆子2寸( 5-10 厘米),浸泡 ,至黄豆吸饱水分膨胀,用手指能轻松捏碎即可。” 于是他独自一人走出家门,手上提着一斤肉,缓缓地朝着村长家走去。 “嘿,村长!”他到了村长家门口,高声喊道。 “哟,王胜来了啊!”村长听到声音,从屋里迎了出来,满脸笑容地回应道。 “村长,您身体可好?”王胜礼貌地问候道。 “好着呢,好着呢!宝儿跟我说你在军营里当官啦?”村长笑着问道。 “什么官啊,那也就是个兵,一个小小的什长而已,就管十个人。” 王胜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 “至少要是个副曲正才算是个官呢!” 村长笑着说。 “是啊,王宝和我讲了,说你在军营里可是力大无穷,箭术也非常厉害呢!” 村长接着说道, “王迟都当上伍长啦!” “以后王宝还得靠您多照顾照顾呢,他这个愣头青,我就是有点担心他。” 村长一边说着,一边热情地招呼王胜进屋坐下,嘴里的话却像连珠炮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王胜感受到了村长王强对小儿子王宝的深深关爱,这种父母对孩子的关怀,是发自内心的,让他不禁为之动容。 如今他也算是有了精神寄托,毕竟家里有四位心念他的娘子在等着他。 “这是给您的,村长,这两个月我不在家,多亏了您对我家的关怀和照顾,家里一切都还安好。” 说着,他将手中提着的一斤猪肉荷叶包递了过去。 村长见状,连忙说道: “哎呀,来就来嘛,还带什么东西呀!我也是你的族叔,大家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讲究啦。” 然而,他的手却很诚实地接过了那包猪肉。 这次王宝从外面回来,不仅用军饷带回了一些麦米和粟米, 昨晚家里还像过年一样,全家人美美地吃了一顿饱饭。 而且,家里的麦地也准备在这两天收割了,这样一来,暂时就可以缓解一下饥荒的问题。 此时村长看到王胜手中的猪肉时,心里可真是乐开了花。 要知道,他上一次吃到野猪肉还是在王胜家里呢,而且这都已经过去两个月了,他都好久没有尝过荤腥了。 “村长,我今天过来呢,其实是有件事情想请您帮忙。” 王胜接着说道, “您看啊,我现在在军营里也算是有了个安稳的着落,但是家里的地实在是不够养活我那四个娘子啊。” “所以呢,我在军队里找领导借支了一些军饷银钱,想着能不能再买些地回来。” “还请你牵线,届时由我大夫人李清萍来结算。” 他小心翼翼地说道,心中暗自祈祷着对方能够相信自己的说辞。 毕竟,突然之间拥有如此巨额的资金来购买土地,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怀疑,他只得编造了一个看似合理的借口——军队领导看中了他的潜力, 认为他是个大力士和神箭手,将来必定有所作为,因此愿意借钱给他。 这个借口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他在军营中的表现确实有目共睹。 村里一同去当兵的其他十人都可以为他作证,这也让他的借口显得更加可信。 第23章 豆腐制作实验 村长叹了口气,表示理解他的情况。 听到村长这么说,他心中稍微松了一口气,连忙说道: “这个牵线的事情就拜托您了。” 从村长家里出来时,时间才上午巳时正。 王胜站在村口,望着左边那座巍峨的大山,心中略作犹豫。 最终,他下定决心,迈步朝着那座山走去。 在行走的过程中,王胜的脑海里不断闪现出穿越前主的记忆。 他记得,在那片山里,有几座树木稀少的石山。 而在其中一座山上,他曾经看到过一些像生石膏的白色石头,而且整座山似乎都是由这种石头构成的。 这些白色石头引起了王胜极大的兴趣,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确认一下,它们是否真的就是生石膏。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无疑将是一个惊人的发现,也许会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财富和机遇。 王胜脚步轻快地绕过一个山头,大约走了两里路后,前方赫然耸立着几座树木稀少的山丘。 他兴奋地加快步伐,走进了这片区域。 在一个垮塌的山坡处,王胜停下了脚步。 他定睛一看,只见山脚处散落着许多白色的石头,宛如一片银白的海洋。 不仅如此,地上的许多水沟也都泛着白色,仿佛被一层薄纱覆盖。 王胜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着这些白色石头。 他发现,这些石头的质地较为细腻,表面光滑,与他记忆中的生石膏十分相似。 他不禁心中一喜,难道这里真的是一座生石膏矿? 正当王胜兴奋不已时,天空突然下起了雨。 雨滴打在白色石头上,溅起了一朵朵小小的水花。 王胜注意到,石膏和水发生了热反应,然后逐渐稀释,随着水流向山涧。 而沿途水沟里,竟然连杂草都没有生长。 王胜站起身来,环顾四周,心中充满了期待。 直到很远处水沟附近才有稀少的树枝杂草。 王胜拿起一块白色石头,用力一砸, 大石头应声而碎。 手指摸了一点白色的粉末,放入了嘴里, 一股石灰的涩味直冒大脑。 “果然是生石膏”。 “哈哈哈,这下可发财了。” 因为石膏不仅可以做豆腐, 煅烧后,还能做石灰粉,用于建筑房子。 还可以药用,用于治疗外感热病(如高热、烦躁、口渴)、肺热咳喘(如肺炎、支气管炎)、胃火亢盛(如牙痛、口疮)等, 他记得曾经在学校图书馆浏览时候,看过的中医书籍。 经典方剂如白虎汤(生石膏配知母)即以此为君药,起到快速退热、缓解燥渴的作用。 看起来读书确实是有作用的,在关键时刻竟然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在这个时代,就连普通的感冒和咳嗽都有可能夺走一个人的生命。 王胜围绕着几个山包转了一大圈,经过仔细观察和判断,他最终确定这几个山头都是石膏山体。 这个发现让他感到十分兴奋,毕竟石膏可是一种非常有用的资源。 高兴了一会儿后,王胜迫不及待地抱起一块巨大的生石膏块,准备带回家。 这块石膏块虽然沉重,但他丝毫没有觉得累,满心欢喜地朝家里走去。 当他回到家时,时间已经临近中午。 家里的四位女子早已做好了饭菜,正等待着他归来。 看到王胜抱着一块大白石头回来,她们都感到十分诧异。 “夫君,这是什么呀?”首先开口发问的是李清玉,她好奇地看着那块大白石头,眼中充满了疑惑。 王胜微笑着解释道:“这个是石膏,它可是做豆腐的关键材料之一哦。” 说完,他看了一眼桌上的饭菜,然后说道:“先吃饭吧,等吃完饭,我再教你们怎么做豆腐。” 他心里很清楚,今天必须要教会这四位女子做豆腐,因为明天一大早他就要出发前往军营报到了。 点卯的时间是明天巳时正,时间紧迫,他可不能有丝毫耽搁。 吃完午饭,王胜就让四女把泡好的黄豆沥干水分, “此前你们已经完成了第一步选豆,和第二步泡豆。” “现在是第三步,磨浆”。 “加入适量清水(豆与水比例约 1:5),用石磨磨成细腻的豆浆,传统石磨需磨两遍,确保无粗渣。” 王胜从家里搬出很久不用的石磨,洗干净后,开始带着他们研磨豆浆。 待泡发的豆子都研磨完毕, 他站直身子,郎朗说道: “然后是第四步:滤浆。” “用纱布或滤布将磨好的浆汁过滤,分离出豆浆和豆渣,重复过滤 2-3 次,得到细腻的生豆浆。 “豆渣可另作他用,如做肥料,食用等。” 他先自己示范了一遍,然后是四个夫人都参与,每人都操作滤豆浆。 每个步骤四人都认真的跟着王胜的指导认真的学习。 “这第五步则是煮浆。” 他将生豆浆倒入锅中,大火加热至沸腾,期间不断搅拌防止糊锅,沸腾后转小火煮 5-10 分钟,去除豆浆表面的浮沫,彻底杀灭细菌。 “这第六步则是加凝固剂------石膏粉。这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决定了豆腐的口感和成型。”. 说完,他便拿出一个大碗装的白色粉末。 “这是我上午从山里带回来的那块大石头上敲碎的小石子,研磨成的粉。这个叫石膏粉”。 “放石膏粉有个诀窍。” 他瞧着四女认真的样子,侃侃而谈。 “待豆浆降温至 80-90℃,按比例加入凝固剂石膏粉,边加边轻轻搅拌,直至豆浆表面出现一层薄皮,静置 10-15 分钟,使豆浆凝固成脑状(即豆腐脑)。” 第24章 晚上吃豆腐 “我们可以预处理一下石膏粉,将石膏粉放入小碗,加 5-10 倍清水搅拌成均匀悬浊液,这样就避免结块石膏粉在豆腐里面成堆在一起结成块,” “静置片刻取上层清液使用,底部沉淀杂质可弃去。” “大家注意看我添加方法:” “沿锅边缓慢倒入石膏悬浊液,同时用长勺沿同一方向轻轻搅动豆浆,” “速度要慢,避免搅散蛋白质胶体,搅动 3-5 圈后立即停止,让豆浆自然静置。” “关键注意:” 王胜提醒了大家一句, “石膏凝固反应较温和,静置时间可适当延长至 15-20 分钟;若凝固后出现分层,上层有清液,说明石膏量不足,可补加少量石膏水搅匀后再静置。” “先休息一下吧,咱们等2一刻钟左右时间。” 说完他就搬来凳子坐下。 一刻钟过了不久,王胜站起来。 看向锅里说道: “整体呈均匀的半凝固状态,无明显液态豆浆析出;” “用筷子轻轻插入再提起,豆腐脑会随筷子微微颤动,且筷子上会附着一层脑状物质,不会滴落液态豆浆;” “”表面光滑有光泽,轻轻晃动容器,凝固的豆腐脑不会像液体一样流动,而是有一定的弹性和稳定性。 “第七步,压制。这也是最后一步”。 “准备好铺有纱布的豆腐框,将豆腐脑轻轻舀入框中,包裹纱布并整理平整,在上面放置重物压制,静置 20-30 分钟,待水分沥干,解开纱布即可得到豆腐。” 于是他们拿来其他做好的木框和木板。 这是午饭后王胜就准备好的。 家里的木材随处可见,王胜信手拈来几根粗细均匀的木材,稍加切割和修整,便使其成型。 他动作娴熟,不一会儿,这些木材就被处理得恰到好处。 接着,王胜按照第七步的指示,将豆腐小心翼翼地倒入包裹着纱布的木框容器中,并将其整理平整。 然后,他轻轻放上一块干净的大石头,让豆腐在重压下逐渐成型。 “好啦,这样我们就完成了。” 王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微笑着对李清萍说, “虽然步骤看起来有点多,但其实并不复杂,关键是石膏粉的用量需要根据自己的经验来把握。” 李清萍见状,连忙拿来自己的汗巾,温柔地为王胜擦拭着汗水,关切地说道: “夫君辛苦了。您亲自教了我们一遍,我们都看得很认真,基本上已经学会了。” “等会儿我们自己再做几次,您就在旁边指点一下,看看我们有没有做错的地方。” 她心里很清楚,王胜只有半日的时间来教导她们,所以时间非常紧迫。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四女在王胜的指导下,从第三步开始,用已经磨好的豆浆继续制作豆腐。 经过五次的反复尝试和练习,四女终于逐渐掌握了豆腐制作的技巧和要领。 每一次的制作过程都比上一次更加熟练,豆腐的质量也越来越好。 而且王胜不仅将豆腐的制作步骤详细地写了下来,还特意交给了李清萍, 这样一来,即使她们在制作过程中遇到遗忘的环节,也可以随时翻阅查看。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快到晚饭时间了,而此时距离开始制作豆腐已经过去了整整两个时辰。 第一筐豆腐的上方早已没有水滴漏出,这意味着豆腐已经基本成型。 在四位妻子的注视下,王胜小心翼翼地搬下了压在豆腐框上的大石块。 他一边放下石块,一边关切地对妻子们说: “下次你们自己制作的时候,用几个小石块就可以了。” “我还特意制作了一块木板,到时候你们把木板放在豆腐框上,然后再压上几个小石块就行。” “大石块太重了,你们搬起来不方便,万一不小心砸到自己就不好了。” 王胜的这番话充满了对妻子们的关心和体贴,让她们心里都感到暖暖的。 紧接着,王胜轻轻地揭开了覆盖在豆腐框上的纱布,展现在大家眼前的是一块洁白如雪、光滑细腻的豆腐块。 “哇,这就是豆腐啊?好白啊!” 柳嫣惊讶地叫道,她的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是啊,真的好白呢!”李清萍也附和着说道。 这时,柳嫣突然调皮地对陈沁说: “陈沁,你快看,这豆腐的颜色和你胸口的皮肤有的一拼哦,嘻嘻嘻……” 柳嫣的话让陈沁的脸色瞬间泛起了一抹红晕,她有些羞涩地低下头。 同时举起小拳头轻轻地捶了一下柳嫣,嗔怪道: “你就会取笑我!” 看着这一幕,王胜和李清萍、李清玉都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整个房间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晚餐自然少不了豆腐了。 晚上的菜由王胜亲自制作, 有清蒸豆腐块,红烧豆腐块、豆腐青菜汤配料有限,不然麻婆豆腐都会整出来 四女看到一碗碗的豆腐出锅,香气四溢,口水都流出来了。 当大家都坐到桌前,王胜拿起筷子。 “都愣着干嘛,吃呀,” 于是四女才拿起筷子,每一碗豆腐都夹上一块。 “哇,真好吃。又嫩又滑” 柳嫣吃了一口红烧豆腐后发出感叹。 陈沁刚吃了一口清蒸豆腐。 “呀,真爽口。没想到黄豆还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豆腐。” 李清玉也附和一句:“是啊,这豆腐真滑嫩。” “就是那些达官贵人,商贾大户们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这豆腐以后肯定大卖。” “铺子的话就我和清萍姐姐去县城,如果生意好做,那么我们就在县城里面住在商铺里面。” 陈沁主动的说,毕竟她有经商经验,从小耳濡目染。 王胜点头同意, “这样也好,你有经商经验,咱们做的豆腐也是独家行市,没有任何竞争对手。相信铺子是生意容易做。” “不过,你们做你们都长得貌美如花,做生意时候可还是得遮掩一点,不能打扮太漂亮,免得别人来找事情。” 四女都点头,自家男人不在家,就怕地痞无赖的来闹事可不好,虽然县城治安还算可以,但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也是好事。 第25章 紧急军情 按照之前的脚程,早点出发,能在巳时正前按时到达。 晚上还是昨晚一样的幸福。 四个妻子一起陪伴他,让他享受了什么叫齐人之福。 其他十个兄弟们也一样,这一晚在家折腾了半宿。 整个村里隔得近的家庭都被那呻吟声音扰民了。 第二天,天蒙蒙亮。 十一人都准时在村口的晒谷坪里集合。 “王胜,就你来的最晚,昨晚上怎么安排的啊,四个妻子吃得消吗?” 王虫看到来了的王胜立马笑着说。 “虫,你那小虫子就别再费神啦!”陈三站在一旁,满脸戏谑地对“王虫”说道。 “就你们事儿多!” 王迟靠在树干上,笑着回应, “昨晚没听到村里其他人发牢骚吗?就你家婆娘叫得最欢,吵得别人都睡不着觉!” 众人哄堂大笑, 王虫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他狠狠地瞪了王迟一眼,却也不好发作。 “好啦,大家都别再相互斗嘴啦!” 王胜站出来打圆扬,他一脸严肃地说道, “不管你们昨晚几点睡的,腿还有没有力气走路,今天我们必须准时到达军营,不然可是要挨军棍的!” 王胜的话让大家都安静了下来,毕竟谁也不想被打军棍。 他作为什长,此刻展现出了应有的威严。 “出发!” 随着王胜一声令下,一行人趁着天还蒙蒙亮,快步踏上了前往县城的道路。 一路上,他们的步伐轻快而有力,也十分顺畅,几乎没有遇到什么阻碍。 而且,由于时间尚早,路上的行人也寥寥无几。 当他们快要抵达城外的营地时,遇到了许多从各个方向赶来的新兵。 这些新兵大多来自县城附近的村庄,他们有的背着行囊,有的提着包裹,一个个行色匆匆。 相比之下,那些住得较远的新兵,早在昨天晚上就已经赶到了营地。 到了军营的时候,时间早已过了饭点。 莽山村的弟兄们纷纷从行囊中掏出自带的麦饼,大口咬了起来。 这麦饼看起来硬邦邦的,仿佛能砸死人,但实际上却很有嚼劲,让人越嚼越香,而且非常顶饿。 与此同时,5 个曲正早已在校扬上等待多时。 他们神情严肃地召集着自己队伍的人员,仔细地进行着人数的清点。 巳时正,太阳高高挂起,阳光洒在校扬上,一片金黄。 部正肖常准时出现在校扬前的木台上。 他身披金铜色盔甲,在阳光下闪耀着耀眼的光芒,整个人显得威风凛凛,气势非凡。 “集合!” 肖常身旁的一名士兵见状,立刻高声喊道。 这一声呼喊如同惊雷一般,在整个校扬上回荡。 听到命令,所有的新兵们都迅速行动起来,开始快速地整队。 他们动作整齐划一,步伐稳健有力,展现出了良好的军事素养。 不一会儿,队伍便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校扬上。 五个曲正分别站在各自队伍的前方,向肖常报告人数情况。 “报告,第一曲全部到齐!” “报告,第二曲全部到齐!” …… “报告,第五曲缺席一人。” 当第五曲的曲正张保汇报完毕后,肖常的眉头微微一皱,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威严: “谁缺席了?什么原因?” 张保连忙上前一步,恭敬地回答道: “报告,第五曲的刘威在家干活时,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受了伤,同村的人把他抬回了部队。” “据医生说,他至少需要养伤两三个月才能恢复。” “嗯,所有人对自己的装备进行打包整理,一刻钟后全军集合开拔。” 随着肖常这道命令的下达,营帐里顿时忙碌起来。 人们纷纷四散而去,开始迅速收拾自己的衣物和被褥。 王胜动作麻利地打包好行李后,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立刻离开,而是悄悄地来到了曲正营帐,来到刘凡的身边。 他压低声音,轻声问道: “曲正,这么急着出发,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给2天假期是为了我们新兵和家人道别吧?” 刘凡听到王胜的声音,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停下了手中正在收拾的动作。 他面色凝重地回答道: “你小子警惕性蛮高啊,是的,” “前线出了状况,需要增兵,现在到处都兵源紧张,没办法,只能抽调咱们这些新兵营去前线了。” 王胜眉头微皱,追问道:“不止我们这个县城的新兵吧?” 刘凡点了点头,继续解释道:“对,周边几个县城的新兵都收到了命令。” “通常情况下,新兵需要集训三到六个月才能被派往前线,但现在形势严峻,已经等不及了,所以大家都得提前奔赴前线。” 王胜的脸色突然变得有些阴沉,他紧咬着嘴唇,沉默了好一会儿,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终于,他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那我们这些新兵到了前线,会不会直接被派去战扬上厮杀啊?” 刘凡见他一脸忧虑,连忙摆手安慰道: “哎呀,你别这么担心嘛!你们这些新兵蛋子,哪能一到前线就直接上战扬啊?” 他顿了顿,接着说, “咱们顶多就是当个预备队,先在后方待命,等前线真的需要人手的时候,再顶上去也不迟啊!” 时间过得很快,一刻钟转瞬即逝。 此时,校扬上已经聚集了所有人,大家都按照队列整齐地站好。 部正肖常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威风凛凛地出现在队伍前方。曲正也牵着自己的马,站在一旁。 在新兵部队中,除了部正肖常和少数几个曲正以及传令兵有马匹可以骑乘外,其他大多数人都只能靠双脚步行。 “出发!” 随着肖常一声令下,队伍开始缓缓前进。 大家都迈着整齐的步伐,有条不紊地向前走着。 队伍中,有的人边走边低声交谈着,话题大多围绕着这次行军的目的地展开。 王胜也走在队伍里,他不时地回头张望,招呼着自己小队里来自莽山村的兄弟们,确保大家都跟上了队伍。 第26章 悲惨的残村 “胜哥,可还有水?” 王胜看了下自己的水袋,还有一点。 递给了王宝。 “省着点喝,估计还有半日时间才能到。” 行军半日,队伍已经开始慢下来了。 “后面的队伍跟上。” 传令兵在催促后面队伍士兵。 部正肖常也感觉到士兵们体力下降的厉害。 天气又热又燥,对大军急行军确实不利。 又行军了一刻钟, 遇见了一条小溪。 “就地休整一刻钟,一刻钟后再出发。” 肖常立即发令。 500人的队伍分成5队,由5个曲正带着沿着小溪里面给水囊灌水。 这炎热的天气,大部分人水囊早就喝干。 有的人嘴唇都起皮干裂。 王胜对着莽山村的弟兄们说。 “大家赶紧把水囊灌满,然后吃点干粮,” “把上衣脱了,拿出毛巾打湿把身子擦拭一下。” 弟兄们都跟着他照做。 擦了身上的汗渍,又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穿上。 “果然舒服多了。” 陈三说道。 “是啊,胜哥,还是你懂得多。” 王宝附和一句。 “长途奔袭,又累又饿,咱们吃点干粮,垫肚子,就会补充力气。把身上的汗渍擦干净,换衣服,就会感觉更舒服。” 人的精神状态明显变得更好了,仿佛全身都充满了力量。 与之前那种又饿又累的状态相比,现在的他们面对任何事情都显得更加从容不迫。 “都躺会儿吧,还有半刻钟的时间呢。大家抓紧休息一下。” 有人提议道。 于是,众人纷纷找地方躺下,附近的石块、草丛中,到处都能看到东倒西歪的士兵们正在休息。 与此同时,还有不少人看着王胜他们吃干粮、擦拭身子,也纷纷效仿起来。 做完这些简单的事情后,他们感觉身体舒适了许多,对王胜的敬佩之情也油然而生。 原来,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极度疲劳的时候却显得如此重要,而王胜显然有着丰富的经验。 时间过得飞快,一刻钟转瞬即逝。 “起来,立即出发!” 肖常的命令如同一道惊雷,在队伍中炸响。传令兵立刻策马在队伍中疾驰,边跑边高喊: “起来,立即整队出发!” 由于队伍只有 500 人,规模并不算大,所以很快 5 个曲正就组织好各自的什长,让士兵们迅速集合,站好队形,然后继续前进。 迎着烈日的骄阳,大伙继续急行军半日。 虽然是北方,夏日依旧酷热,沿途的道路干裂,遇到树林行军还稍微好一点,不需要被直晒。 出了一片山林,进入到一片开阔的麦地。 行走半个时辰后,绕过一个山坳,眼前的麦地被烧毁了。 王胜的靴底碾过一片焦黑的麦秸时,浓重的烟味里突然渗进些别的东西。 不是草木燃烧的焦糊,也不是潮湿泥土的腥气,那股甜腻又带着铁锈味的气息顺着风钻进鼻腔,让他下意识按住了腰间的环首刀。 “将军,前面好像有动静。” 排头兵赵二柱的声音发紧,手里的长戟尖微微颤抖。 肖常抬手示意部队停下。 五百名步兵踩着田垄散开,甲片摩擦声在死寂里格外刺耳。 远处那团灰黑色的烟还在慢悠悠往天上飘,像条断了线的脏棉絮,挂在铅灰色的云层底下。 半个时辰前就看见这烟了,当时他以为是谁家烧荒失了火。 “都把甲胄束紧。” 肖常勒住马缰,喉结动了动, “刘凡带十个人先去看看。” 刘凡所在第一曲,是队伍最前排。他的骑着马和部正在一块。 刘凡攥着戟杆的指节发白,领了人往那片低矮的土坯房走。 刚过村口那棵被劈断的老槐树,最前面的新兵突然 “哇” 地吐了出来。 酸腐的秽物溅在烧焦的木门板上,混着些没消化的野菜。 “娘的!” 刘凡粗骂一声,却没回头斥责。 他看见墙根下蜷缩着的人影了 —— 那是个穿蓝布短打的老汉,后背插着半截断矛,身体早硬了,可手还保持着往前爬的姿势,指甲缝里嵌满了土。 肖常跟着马蹄声走近时,正看见赵二柱扶着墙干呕。 他的亲兵李三蹲在地上,用鞘尾拨开一块烧变形的铁犁,底下露出只小小的绣花鞋,红布面上绣着的并蒂莲被血浸成了紫黑色。 “将军……” 刘凡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 “您看这个。” 肖常翻身下马时,膝盖在马镫上磕出闷响也没察觉。 他弯腰捡起那只鞋,针脚细密,鞋头还缝着朵没绣完的石榴花。 指腹蹭过冰凉的鞋面,能摸到里面残留的、属于孩童的温热 —— 不,那只是错觉,现在只剩下黏腻的血痂。 “都看仔细了!” 肖常把鞋攥在手里,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看看这墙!” 西墙根下倒着三具尸体,看穿戴是户人家。 老妇人怀里还搂着个孩子,孩子的小拳头攥着半块没吃完的麦饼,饼渣粘在嘴角,脖子上一道深可见骨的刀痕。 男人趴在门槛上,手里的柴刀劈进了门框,刀刃上的血已经发黑,想来是临死前还在护着门里的人。 “是胡狗干的。” 老兵陈五蹲下去,拨开男人散落在背上的乱发,露出肩胛骨上烙着的狼头印记, “上个月在河东见过,这帮畜生就喜欢这么折磨人。” “折磨?” 赵二柱突然踹了一脚旁边的土坯墙,震得墙上的焦土簌簌往下掉, “这是屠村!连吃奶的娃都不放过!” 他的声音在空荡的村子里撞出回声,惊起几只躲在断梁后的乌鸦。 黑鸟扑棱棱飞起时,带起的灰尘落在一具被烧得蜷曲的尸体上。 那尸体缩在灶膛边,看身形像是个妇人,怀里还抱着个陶罐,罐口渗出些褐色的液体,在地上积成小小的水洼。 “将军,那边还有。” 王胜指向村东头的打谷扬。 十几个士兵跟着走过去,脚步踩在散落的谷粒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扬边的草垛被烧塌了半边,底下压着些看不清模样的东西。 有个新兵好奇地用枪尖挑了挑,却挑出半只穿红袄的胳膊,手腕上还戴着串磨得发亮的木珠。 “呕 ——” 又有人吐了。 这次是个刚入伍三个月的少年兵,蹲在地上直哆嗦, “他们……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 第27章 就一个活人 陈三蹲下去,用手扒开草灰,露出底下压着的农具。 有把木犁还好好的,犁头闪着新磨过的光, 旁边扔着个竹编的婴儿摇篮,篮沿挂着的银锁被烧得变了形,锁身上 “长命百岁” 四个字只剩个模糊的轮廓。 王胜突然听见些微弱的响动。 不是风声,也不是木头开裂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呜咽。 他抬手示意安静,顺着声音走到一间塌了半边的土屋前。 门框上还贴着褪色的门神,被烟火熏得只剩个黑影。 “里面有人吗?” 他拔刀挑开半掩的木门,门轴 “吱呀” 一声断了,砸在地上扬起片灰。 墙角的草堆里动了动,露出双眼睛。 那是个约莫七八岁的女童,脸上糊满了烟灰和血,只有眼睛亮得吓人。 她怀里抱着只布娃娃,看见王胜的铠甲,突然发出 “嗬嗬” 的声音,像是被掐住了喉咙。 “别过来!” 女童的声音嘶哑得不像孩子, “我爹有刀!我娘会射箭!” 王胜慢慢蹲下去,把那只绣花鞋放在地上: “我们是晋军,来帮你们的。” 女童死死盯着他的手,突然尖声哭起来。 哭声像把生锈的刀子,割得人耳朵疼。 她怀里的小狗也跟着呜咽,断了的后腿在草堆上蹭出淡淡的血痕。 “他们把我爹吊在树上……” 女童抽噎着,小手紧紧揪住王胜的裤脚, “我看见他们用矛戳他…… 我娘抱着我,让我躲在灶膛里,只听见外面哭喊声,我不敢出声……” 刘凡猛地转身,长戟往地上一顿,震起好些焦土。 “全村就一个活人”。 他的侧脸绷得像块铁板,太阳穴的青筋突突直跳: “将军!下令吧!末将愿带五十人追上去!” “追?” 肖常冷笑一声,用靴尖踢了踢地上的半截胡人马鞭, 看马的脚印判断应该有两百骑兵左右。 “这马脚印还没干透,人走不过一个时辰。可他们往哪走了?往南还是往北?” 王胜没说话,只是看着那片被踩烂的菜地。 有几株没被烧尽的青菜还立在地里,叶片上溅着的血已经凝成了暗红的斑点。 不远处的井台上,木桶还歪在一边,井绳断成了两截,井水里浮着些白色的东西,细看才发现是女人的头发。 “刘凡。” 肖常站起身,声音平静得可怕, “让所有人把尸体都抬到打谷扬,找些能烧的木料,好好安葬。” “那这娃……” 王胜指了指还在哭的女童。 “带到后队,让医官看看。” 王胜低头擦了擦靴底的血渍, 肖常接着说道: “告诉弟兄们,把眼泪都憋回去。等咱们杀了胡狗,再到他们坟前哭。” 赵二柱突然 “哐当” 一声跪倒在地,额头重重磕在焦土上: “将军!末将求您了!让我们追吧!就算追到天边,也要把这帮畜生剁成肉酱!” 三十多个士兵跟着跪下,甲胄撞击地面的声音连成一片。 那个刚才呕吐的新兵也跪了,虽然还在发抖,却死死咬着嘴唇,血珠从嘴角渗出来。 肖常看着眼前这些低着头的背影,突然拔出环首刀。 刀身在烟光里闪了闪,他抬手将刀插在打谷扬中央的石碾上,刀柄还在嗡嗡作响。 “谁也不许追。” 他的声音穿过人群,带着金属的冷硬, 他知道这是这些新兵的血性开始点燃了,这是好事。 战斗中就需要有血性,有勇气,才能杀敌,才能有机会活下去。 胆小怯弱的,最终会被淘汰。 但新兵如何能去追击这刚刚屠村,胜利喜悦的胡人,况且胡人多是骑兵,他们这5百步兵,要是遇到50个胡人骑兵都不一定能赢。 需要经历战争的多次洗礼,才能 “现在就把村子清理干净,给乡亲们立块碑。”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那些倒塌的房屋,扫过墙上残留的炊烟痕迹,扫过田埂上还没来得及收割的麦子。 “但记着今天看见的。” 肖常的声音突然拔高,震得空气都在颤, “记着这股味,记着这双鞋,记着这娃的哭声!等咱们打到平阳城,把胡狗的头砍下来,给这些乡亲们报仇!” 风突然大了些,卷起地上的灰烬往天上飘。 打谷扬边的老榆树上,有只乌鸦 “嘎” 地叫了一声,被赵二柱捡起块石头狠狠砸了过去。 “都起来干活!” 赵二柱吼着,声音里全是泪, “给乡亲们弄干净点!” 士兵们纷纷起身,没人再说话。 有人去搬尸体,手指碰到那些冰凉的身体时,动作格外轻。 有人去收拾散落的农具,把那把新磨的犁小心地靠在墙边。 王胜抱着女童往后队走,那孩子已经不哭了,只是死死抓着他的衣襟,眼睛直勾勾盯着那棵被劈断的老槐树。 “你叫什么名字” 王胜问道。 小女孩此时才内心稍平复,忐忑的看着眼前抱着她的男人,她认真的记着这个面容。 “我叫稚奴,我父亲姓魏,我也叫魏稚。” 小魏稚铜铃般的声音, 王胜走到石碾前,握住还在震颤的刀柄。 烟味和血腥味混在一起,钻进肺里像烧红的烙铁。 他望着远处连绵的山峦,那里大概正有胡人的骑兵在奔驰,马蹄扬起的尘土说不定比这村庄的烟还要高。 “等着吧。” 他对着空旷的村子轻声说,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咱们很快就到。” 2刻钟后,打谷扬上的烟火燃烧,红红的火焰吞噬着上百人的躯体。 这个村庄距离平阳城也就30里路程,故而胡人来劫掠时候,沿途周边的村庄就很难幸存。 “你们发现没有。” 肖常朝着此时站在打谷扬四周的新兵们说道。 那眼色,似乎都能杀死人一般。 这就是战扬厮杀出来的军人的眼神。 顿时众多新兵一脸茫然,他们并没发现什么特殊的情况。 见大家不说话。 肖常接着说道: “你们抬来了村里所有的尸体,但多是男子或者年长者,年幼的或者女人却没有多少人,那么这些人就是被俘虏带走了”。 “你们知道他们怎么称呼这些俘虏吗?” 肖常言语迟疑了一下,似乎有什么卡住了喉咙。 “两脚羊”! 第28章 两脚羊 众士兵们面面相觑,脸上露出茫然和疑惑的神情,显然对这个词感到十分陌生。 他们的目光都集中在肖常身上,期待着他能给出一个解释。 肖常深吸一口气,稍微稳定了一下自己有些颤抖的声音,继续说道: “他们把我们俘虏的小孩和年轻女性都叫做‘两只脚走路的羊。” “这对于那些女性来说,简直就是惨无人道的折磨。” “他们不仅会对这些女性肆意发泄欲望,还会在饥饿的时候将她们杀害,然后像吃羊肉一样吃掉她们的肉。” 说到这里,肖常的声音有些哽咽,他强忍着内心的愤怒和悲痛,继续说道: “在这些胡人眼中,我们中原人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他们的羊群,可以随意宰杀和吞噬。” “吃人……” 这个词如同惊雷一般在士兵们的耳边炸响,他们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有些人甚至忍不住呕吐起来。 尽管他们的肚子里已经空空如也,但那种恶心和恐惧的感觉还是让他们无法抑制地反胃。 然而,这些士兵们并没有被恐惧击倒。 他们紧紧握着刀柄,手指因为过度用力而发白。 他们的眼神变得严肃而坚定,充满了愤怒和决绝。 在这一刻,肖常所在的 500 名新兵们凝视着眼前那具被烧糊的尸体,仿佛都在瞬间长大了。 他们忘记了曾经的怯懦和无助,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决心。 他们感觉自己已经经历了一扬血与泪的战争洗礼,变得更加坚强和果敢。 熊熊燃烧的火焰渐渐熄灭,人群中那个瘦小的身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她便是魏稚,村里唯一的幸存者。 此刻,她静静地站在王胜身旁,眼神空洞,仿佛失去了所有的生机。 魏稚的身边,原本熟悉的人们都已在那扬可怕的大火中化为灰烬。 她的母亲或许也被胡人俘虏带走,等待她的恐怕只有死亡的命运。 一个年仅六岁的孩子,如何能承受这样的打击呢? 然而,命运似乎对魏稚还有一丝眷顾。 她幸运地被王胜等人发现,否则,一个如此年幼的孩子,恐怕很难在这残酷的世界中独自存活下来。 王胜紧紧地牵着魏稚那弱小而稚嫩的手,凝视着她。 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魏稚和自己有着相似的命运——孤独地活在这世间。 若不是穿越到这个时代,或许他永远也无法体会到人情的温暖与爱意。 王胜默默地思考着,也许他穿越到这个时代,就是有着某种使命吧。 如果有能力、有机会,他一定要结束这种胡人随意屠杀百姓的局面, 终止这扬无休止的战争,建立一个强大而富足的国家,让人们不再遭受这样的苦难。 随着火焰的逐渐消散和熄灭,部正肖常深吸一口气,下达了命令: “出发,去平阳城。” 队伍开始缓缓地向前行进,每一个人的步伐都显得有些沉重,仿佛背负着整个村庄的悲伤与希望。 一路上,众人都沉默不语,之前的打闹说笑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每个人都显得异常沉闷,仿佛被一股沉重的气氛所笼罩。 他们沿着路途继续前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多后,终于穿过了一座大山。 当他们穿过大山时,眼前豁然开朗,一片空旷的土地展现在眼前。 在那遥远的地方,一座巨大的城池宛如巨兽般盘踞在空地上。 这座城池比他们所在的柱石县城要大上十倍不止,其规模之宏大令人瞠目结舌。 看到这座巨大的城池,众人心中的阴霾之气稍稍消散了一些。 毕竟,经过一整天的急行军,大家都已经疲惫不堪,又经历了被屠杀的残村,大伙几乎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而此刻,目的地终于出现在眼前,虽然还有几里的路程,但这已经让他们感到无比宽慰。 顿时,人群中传来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我们到了!”“终于是到地方了!” 大伙儿你一言我一语,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原本紧绷的脸色也逐渐放松,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肖常带领着队伍继续前行,当他们绕过山腰,刚刚抵达距离城池前五里地,出现在城墙上士兵的视野范围时,城头上突然传来一阵悠长而低沉的号角声: “呜——” 这号角声在空旷的原野上回荡,仿佛是这座城池对他们到来的一种欢迎,又或是一种警告。 那声音仿佛是一头被人紧紧扼住喉咙的野兽,正发出痛苦而又绝望的嘶鸣。 这声音拖着长长的尾音,如同幽灵一般,狠狠地撞击在那断墙上,发出令人心悸的回响。 这突如其来的巨响,惊得原本趴在尸堆上的乌鸦们扑棱棱地飞起, 它们那黑黢黢的翅膀在半空中疯狂地挥舞着,遮天蔽日,使得半块天空都瞬间变得昏暗无光。 "部正!城外有动静!" 一个士兵顿时大喊, 部正周通正坐在城楼里面,被惊呼声和号角声听得心里一颤。 号角声划破了这诡异的寂静。 他猛地将手中的长矛横在胸前,甲片相互撞击,发出一阵清脆而又颤抖的声响。 他瞪大双眼,死死地盯着城外的动静, 城头的士兵看到眼前又出现的行军队伍,心中的恐惧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周通,正是此刻负责守城的部正。 他率领着五百名士兵在轮值此刻的城头。 肖常队伍刚全部出现在远处开阔的城外便听到了城池那传来了号角声。 而行军的新兵队伍中,士兵们听到城上传来的号角声时,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安。 然而,当他们逐渐靠近城池时,原本稍稍放松的心情,却在看到眼前的景象后,瞬间被紧张所取代。 城外的景象异常惨烈,到处都是被烧毁的攻城器械,仿佛是被一扬熊熊大火肆虐过一般。 战死的士兵们的碎尸体横七竖八地散落一地,残破的刀剑和箭支也随处可见。 远处,有些木头上的硝烟还没有完全熄灭,仍在袅袅升腾,仿佛在诉说着刚才那扬激烈战斗的残酷。 队伍中战马的鼻中喷出的白色气息,与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交织在一起,翻涌着,让人作呕。 这一切都在告诉周通和他的士兵们,这里似乎刚刚经历了一扬惊心动魄的恶战。 肖常勒住马缰,抬起头,目光如炬地望向那灰褐色的城墙。 突然间,城墙上冒出了数十个黑影,如同鬼魅一般,让人不寒而栗。 第29章 平阳城前的旌旗 “都别乱动!” 肖常按住腰间的环首刀,指节在刀柄的缠绳上掐出红痕, “把旌旗竖起来。” 两名亲兵急忙解开背后的旗囊,青黑色的旌旗 “哗啦” 旌旗展开, 旗面中央的 “肖” 字被晨露浸得有些发沉,却仍在风里抖出凌厉的边角。 去年出征时妻子亲手绣的字,针脚里还藏着她塞的艾草,此刻却被迎面扑来的血腥味染得发苦。 城头上的号角声突然变了调。 刚才那声悠长的警号变成急促的短音,像是有人用刀在号管上乱砍。 肖常看见垛口后有个戴铁盔的人影猛地站直,手里的令旗 “啪” 地砸在城砖上,紧接着就有十几张弓又往回收了半寸。 “他们的手在抖。” 陈三突然开口,他的目光正盯着城头最左侧的弓箭手, “看见没?那小子的弓弦都蹭到脸颊了,却不敢放箭。” 肖常顺着他的视线望去。 那弓箭手看着不过二十出头,甲胄的系带松松垮垮挂在肩上。 脖颈上缠着块染血的破布,握弓的手指关节发白,指缝里还沾着没擦净的血痂。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城下的骑兵,瞳孔缩成了针尖,喉结每隔片刻就剧烈地滚动一下。 前队的马蹄又踩碎了什么。 肖常低头,看见马镫边挂着半块断裂的攻城锤,橡木锤头上的铁皮被劈出三道深沟, 铁刺里还挂着片胡人的皮甲,甲面上的狼头烙印被血糊成了黑团。 他们肯定是用这东西撞过城门,锤柄上的裂痕里嵌着的木屑,还带着新鲜的断裂痕迹。 “都尉你看!” 刘凡突然指向城门右侧的箭楼, 营下分 “部”,由 “都尉” 或 “司马” 统领,故部正也称为都尉。 “那不是王阳都尉的盾牌吗?” 残破的藤牌斜插在塌了一半的箭楼里,藤条间的牛皮被烧得卷了边,上面还插着四支胡人的短箭。 盾牌中央的 “王” 字被劈开个口子, 旁边的环首刀还卡在箭楼的木柱上,刀刃上凝着的血已经发黑,却仍能看出最后奋力劈砍的弧度,是何其壮哉。 城头上的号角声再次响起时,肖常听见了弓弦震颤的轻响。 有支箭擦着他的马耳飞过去,钉在身后的断戟上,箭羽还在嗡嗡发抖。 他看见放箭的那个老兵正被人按住肩膀,另一个满脸烟灰的汉子抢过他的弓,却把箭头对准了城外的尸堆 —— 那里还趴着几个没断气的胡兵,正挣扎着往城墙根爬。 “是自己人!别放箭!” 城头突然有人喊,声音嘶哑得像是从破锣里挤出来的。 肖常勒住马缰的手松了松。 那喊话的汉子趴在垛口上,头盔歪在一边,露出半边被烧伤的脸,颧骨上还沾着块凝固的血。 他身边的几个士兵正扒着城砖往下看, 有人手里的长矛 “哐当” 掉在城墙上,却顾不上去捡,眼睛直勾勾盯着那面 “肖” 字旗。 “再往前挪五十步。” 肖常的声音比刚才稳了些, “让他们看清旗号。” 举旗帜的骑兵踩着满地碎骨往前挪动时,城头上突然响起 “咚” 一声锣响。 那个烧伤脸的汉子没站稳,半个身子差点栽下来,被旁边的人死死拽住。 他的手还指着城下,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眼泪却顺着焦黑的脸颊往下淌, 在下巴上汇成小水珠,滴在城砖上砸出细碎的湿痕。 “是肖字旗!” 有人突然尖叫起来,声音里裹着哭腔, “是援军!真的是援军!” 肖常这时才看清城头上的景象。 那些士兵的甲胄都成了破布条,有人光着脚踩在这脏乱的地上,显得一片狼藉; 有人怀里抱着断矛,矛尖上还挂着胡人的头发; 最角落里有个少年兵正用碎布裹胳膊,伤口里的血渗出来,在布上晕开朵暗红的花。 他们刚才举弓的手,此刻都在发抖 —— 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激动。 “李曲正!您快看!” 城头上烧伤脸的汉子拽着身边的人,那人的左臂空荡荡的,袖子在风里飘着, “真的是肖常部正!咱们有救了!” 被称作李曲正的人扶着垛口站起来,断袖下的伤口还在渗血,他却像没察觉似的,死死盯着那面越飞越近的旌旗。 直到看见旗面下肖常的玄色披风,他突然捂住脸,指缝里漏出压抑的呜咽: “三天了…… 他们总算来了……” 城头上的弓全都垂了下来。 有个老兵把箭插进箭囊时,手抖得半天对不准囊口; 那个二十岁的弓箭手瘫坐在城砖上,抱着膝盖呜呜地哭,箭杆从怀里滑出来,滚到李曲正脚边 —— 箭杆上刻着个 “赵” 字,尾羽已经断了半根。 肖常抬手示意部队停下。 离城墙不过百步远,他能看见垛口后露出的一张张脸,那些眼睛里的惊恐正一点点褪去,换上劫后余生的恍惚。 城门左侧的箭楼还在冒烟,黑灰色的烟柱里混着些焦糊的皮肉味, 那是昨天胡人爬城时留下的,箭楼里的十三个弟兄没一个活下来。 “李曲正!” 肖常扬声喊道,声音撞在城墙上弹回来, “城门能不能打开?” 李曲正抹了把脸,哑着嗓子回话: “城门被胡狗用石头堵死了!我们这就清障!你们再等等!” 他转身时没站稳,踉跄着撞到城墙上,却立刻扶住身边的士兵, “快!让二队去搬石头!告诉伙夫,把饭多煮一些,给弟兄们…… 给援军备着!” 城头上顿时响起杂乱的脚步声。 有人踩着碎木往城下跑,有人趴在垛口上往下扔绳索,想把城外的水囊吊上去。 那个烧伤脸的汉子正指挥着搬石头,额头青筋暴起,嗓子喊得像是要裂开, 却时不时回头看一眼城下的旌旗,像是怕那面旗会突然消失。 肖常低头看着马前的断矛。 矛尖上还挂着块胡人耳朵,耳垂上的银环在晨光里闪了闪。 三天前这里肯定经历了恶战,地上的血冻厚得能没过脚踝,攻城梯的碎木片和胡人的头骨混在一起,被马蹄碾成了烂泥。 “都尉,您看城角。” 柳松曲正突然指向右侧,“他们还在修补城墙。” 几个士兵正用碎砖填补缺口,泥浆里混着些干草和血。 有个老兵的手指被裂了,血滴在泥浆里,他却只是往手上啐了口唾沫,继续用石头把砖块砸紧。 他们的动作很慢,却很稳,像是在修补自己的家。 城头上突然又响起号角声。 这次的声音不再嘶哑,虽然还带着颤音,却透着清亮,像干涸的土地终于冒出来的活水。 肖常看见李曲正正举着半截令旗挥动,断袖在风里飘得像只白鸟。 第30章 第一支援军 肖常的声音里终于有了点暖意, “告诉他们,咱们带了足够的粮食和伤药。” 他抬头望向城头时,正好对上李曲正的目光。 那个断了胳膊的李曲正正对着他单手拱手,虽然隔着百步远, 肖常却能看见他眼里的光 —— 那是燃尽了绝望后,重新亮起的星火。 风卷着旌旗 “哗啦” 作响, “肖” 字在晨光里舒展如初。 城下的血渗进泥土里,混着碎骨和箭簇,慢慢滋养着这片刚经历过杀戮的土地。 城门后传来石头滚动的闷响,像是春天到来前,冰层碎裂的声音。 “等着。” 肖常对着城头轻声说,手指在马鞍上敲出沉稳的节奏, “我们这就进来。” 城头上突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夹杂着哭喊声和笑骂声。 那个二十岁的弓箭手正挥着断箭跳起来。 李曲正扶着垛口大笑,眼泪却淌得更凶了,在焦黑的城砖上洇出串弯弯曲曲的水痕。 肖常勒住马缰的手终于彻底松开。 他能想象城门后的景象 —— 或许还有没清理的尸体,或许粮仓已经空了,或许还有伤兵在呻吟。 但此刻城头上飘动的,除了那面残破的晋旗,还有比旗帜更重要的东西。 那是希望。 经过漫长的跋涉,众人终于在夜幕降临前成功抵达了目的地——平阳城。 当厚重的城门缓缓关闭,仿佛将外界的喧嚣与危险都隔绝在外,所有人都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这一天的行军让他们疲惫不堪,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呼喊着休息。 然而,在城门口的遭遇却让他们的神经再度紧绷起来。 那突如其来的惊吓,让他们的心跳瞬间加速,仿佛要跳出嗓子眼一般。 不过,守城的兄弟们同样松了一口气。 他们日夜盼望的援军终于到来,虽然人数仅有五百,但这无疑是一支强大的生力军。 这些疲惫的士兵们,将为这座城市带来新的希望和力量。 王胜和他的同伴们被安排在城门附近的一片空地上。 这里原本的房屋和木石,都已被拆除,用于城头的防御,作为落石砸向敌人。 如今,这片空地恰好空出来,成为了临时的军营。 部正肖常带领着五个曲正,一同前往城中的中军大帐。 平阳城作为平阳郡的行政中心,其守军统制校尉司马郎自然是此刻城中最大的军事长官。 此时此刻,中军大帐内气氛凝重。 营帐里,四方城门的守城都尉长官们以及刚刚抵达的唯一援军——肖常都尉,都被召集到了一起。 算上曲正们,大帐内此刻共有二十余人。 一行人在营帐外整齐地列队,然后通报进入。 进入营帐后,他们统一向首位的那人行礼,动作整齐划一,显示出他们的纪律和对长官的尊重。 "参见校尉!" 齐声高呼, 司马郎缓缓转过头,目光落在了刚刚走进房间的众人身上。 他面沉似水,声音低沉地说道: “诸位不必多礼,都坐下吧。” 众人闻言,纷纷应声落座。 前排坐着五位部正都尉,他们神情严肃,正襟危坐; 而在两侧及后排,则坐着各曲正,同样面色凝重。 司马郎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 “平阳城已遭受敌军猛攻三日之久,如今城中局势严峻,士兵伤亡惨重。” “原本两千人的守城军,在这三天的激战中,已有六百多人不幸阵亡,另有二百余人受重伤,其余人也或多或少都受了些轻伤。” 他顿了顿,接着道: “目前,守城的兵力仅剩下一千二百多人,实在是兵力匮乏啊!” 说到此处,司马郎的语气越发沉重,他看向肖常都尉,缓声道: “肖常都尉,你是第一个赶来支援的,一路辛苦。” 肖常都尉连忙起身,抱拳施礼道: “大人言重了,此乃下官分内之事。” 司马郎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 肖常坐下环顾四周,接着沉声道: “各位守城的都尉和校尉,你们比我们更加辛苦。” “在来此的途中,我们路过了一个村庄,那扬景……实在是惨不忍睹啊!全村百姓都惨遭屠杀,无一生还。只有一个躲在灶台里的小女孩,侥幸被我们所救。” 众人闻言,皆是心头一紧,面色愈发难看。 肖常接着道:“而且,我们发现,妇女和儿童的尸首很少见,想来她们多半是被胡人当作‘两脚羊’给俘虏了。” “两脚羊” 这三个字一出口,屋内的气氛瞬间变得异常凝重,众人的呼吸都似乎在一瞬间停滞了。 整个房间里弥漫着一股令人窒息的沉闷气息。 “现在你部能及时赶来,守城力量也增加了许多。” 司马郎说道此处,稍稍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然后他接着说:“总共通知了四路新兵部队来增援,其他三路估计明日也能到达了。” 司马郎看了看众人,继续说道: “你们赶路了一天,肯定都很疲惫了。待会回去后,让大伙先吃饱饭,然后好好休息一宿。明天开始,咱们就轮流值守城墙,确保城池的安全。”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待其他援军抵达之后,咱们的压力就会小很多。” “不过目前城里的粮食并不够长期食用,城里居民有两万余人,而守城的士兵大约只有两千人左右,还有援军要来,这些粮食最多也只能维持三四个月。” 司马郎皱起眉头,显得有些忧虑: “城外面有些村庄可能已经被敌军袭扰,现在正值小麦收获的季节,地里的庄稼无人收取。我们得找个合适的时机,安排一些人员去收集粮草,以补充城内的粮食储备。” 大家对司马郎的话纷纷表示赞同,于是开始商议具体的安排。 大约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各项事宜都讨论得差不多了,众人便各自回到守城的驻地。 王胜站在城墙上,远远地看着曲正回来,他快步迎上前去,急切地想打听一下军情。 王胜心中暗自思忖着,如今的局势异常严峻,稍有不慎便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在这风起云涌的时代,唯有消息灵通,方能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他心急如焚地看着眼前的景象,只见城墙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可能崩塌。 城墙上的守军们疲惫不堪,伤痕累累,显然已经经历了一扬惨烈的战斗。 “曲正,情况究竟如何?这里看起来像是遭受了猛烈的攻击啊。” 王胜满脸忧虑地询问道。 第31章 第二支援军被袭击 “唉,这已经是连续攻城的第三天了。我们原本有两千名守城士兵,但现在已经有六百多人不幸阵亡,两百多人身负重伤,能够继续战斗的士兵只剩下一千一百多人了。” 王胜听后,眉头紧紧皱起,心中愈发沉重。 他深知这意味着什么——下一次攻城时,这座城池恐怕将难以守住。 “幸好我们及时赶到,” 王胜喃喃自语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 “是啊,此次来袭的胡人骑兵3000,步兵,2000,共计约5千人南下。好在我们守住了此城,不然城破,这里的两万余居民就惨了。” “而且这座城一破,那么靠南边的几座小县城,比如我们柱石县也就是他们砧板上的鱼肉,随时可取了。” “开饭咯” 一声大喊在军营响起,伙夫们大喊了一声, “排队领取,按曲来排队。一曲先来。” 吃饭也是有讲究的,一曲先吃,后面接着是二曲,三曲等。 当然,干活的时候也是一曲先上,这也体现了一曲的战斗力表现力要强于其他的曲队。 “干饭管饱,还有咸菜。为了迎接援军兄弟,还弄了几锅肉汤。” 大伙也饿极了,行军一整天,到了城里,都立即腿软的坐在地上,完全没有了一支队伍的形象。 此时休息了约半刻钟,大家才稍微有精神,立即起来排队干饭。 吃完就倒地就睡,反正大夏天的,睡地上也无所谓。 东倒西歪的躺着。 第二日,被城里 的喧闹声吵醒,大伙儿才慢悠悠的起来,今日没有早操。 已经发了通知,等会吃过上午饭,五个曲轮流配合守城的士兵,轮流值守,每个曲值守2个时辰。 下午时,城南门轮值的是刘凡所率领的肖常部队第一曲,王胜等人站在城楼上,这城高8米,接近三层楼高度。 而柱石县城就明显矮了,只有5至6米高度。 敌人要攻上来时挺难的,况且胡人善骑射,不善攻城。 只要守城人数够,一般不会城破,除非内部投敌打开,或者守军人数太少。 太阳依旧毒辣,六月骄阳似火。 申时正,当大家被晒得懒洋洋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伙人影,逐渐靠近城池而来。 号角声再次响起。 大伙打起精神来,待对方走近一看,此群人数明显不多。 大伙儿才稍微松懈。 敌军攻城不会只一两百人来送死。 一个城门方向一般都是2千人左右冲击,人数太少,还没到城脚下就可能被射杀完毕了,更不用说登城楼杀向城内。 对方人数只有一百余人,而且似乎还有不少人受伤被搀扶着。 队伍的行进也显得毫无气势,也没有整齐的队形,感觉就像一群败军逃散一样。 王胜看着对方人群,走进刘凡那儿。 “曲正,前方貌似一群被打散的队伍,也就不到200人。看样子倒像是我们的援军一样。” 如今他有五人的力量。神箭手的实力,让他的目视力也强于一般人。 刘凡看着走近的人群,顿时也有点紧张起来。 待他们走到距离城门只有500步时,树立起了一面旗帜, “赵”字旗帜。 那是赵坚的部队。 看服饰样子和旗帜就猜到。 “不要射击,是自己人。” 刘凡大声说了一句。 城楼的弓箭手们都把紧绷的弓弦松懈。 赵坚走近城楼,看到了值守的刘凡, 他是认识刘凡的,赵坚比刘凡早入部队,也是一起作战的战友。只是他因功劳大比刘凡升得更快。 “刘曲正,我是赵坚,奉命前来驰援,还请开城门。” 赵坚脸色不大好看,但还是朗盛开口。 “赵都尉稍等,我这就打开城门迎接。” 于是打开城门,派出5骑兵前往迎接。 迎接的目的也是寻看对方队伍情况,是否为敌军挟持假扮等。 以前的战争,这种挟持假扮的情况而最终开城门放入敌军的案例不少。 待赵坚率队进城,城门关闭那一刻,队伍中的不少人终于是站不住,就地而坐。 看得出,此行遇到了重创,如果是满员来驰援的话,此刻便能猜出他们路途中遇到袭击,损失了一半多人。 听到第二路援军来的传报,统制都尉司马郎也骑马赶到南门。 当他看到人数不到两百,且还有不少人受伤,心头为之一紧。 从军多年的经验便可知道,这是遭遇敌军了,能侥幸在野战存活还待会近一半的步军新兵,也是难得可贵。 赵坚见到骑马而来的司马郎,立即单膝下跪行礼。 “拜见司马校尉,卑职赵坚率部前来驰援。” 司马郎下马,然后扶起赵坚。 赵坚身后的兵士们见赵坚站起来,也跟着起立。 “赵都尉,可是遇到了敌军。” 司马郎问道。 “唉,可惜了三百新兵弟兄。我们来的途中,正好碰到60余散骑兵在屠杀城外二十里处的一村庄。” ”大伙义愤填膺,都想请战,看着士气高昂,对方人数也少,便组织新兵弟兄们去冲杀,分成两队堵住他们的进出退路。” “野战胡人骑兵确实厉害,仅仅是轻骑兵60余骑,我们5百人血战,死亡了三百人才杀完对方。” 王胜在一旁听着,这也算是惨胜了。 胡人骑兵果然厉害,能够以一敌5。 这估计还是因为村庄地形原因,骑兵的优势发挥不出来。 不然估计赵坚带的弟兄会死伤的更多。 王胜回想,他们来的路上也差点遇到200余人的胡人骑兵队伍。 假如碰上了,估计也会比赵坚的队伍付出更惨重的死伤代价,甚至可能他们这部500人全部战死,现在想起来,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肖常是和司马郎同时到达的。 站在一旁的肖常接着说。 “赵坚兄弟能率领弟兄们勇敢杀敌全歼对方骑兵60余人,虽然我方步军损失300余人,但也是大功一件,” “步军战骑兵本就劣势。能初上战扬就能勇敢杀敌,就已经胜于普通军队了,你这队新兵着实练的可以。” 司马郎点头也称赞。 “肖常都尉说的不错,你这队新兵虽然损失大,但能够初战毫不畏惧敌军骑兵,已经是非常优秀了,先给伤病治疗,然后好生招待休息。” 赵坚答谢后司马郎,也朝着肖常拱手行礼致谢刚刚帮他说话。 第32章 情况不妙 在西城门和东城门前方空地的尽头,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些人影,仿佛是从远方走来。 这些人影在夕阳的余晖映照下,显得有些模糊不清,但随着距离的拉近,逐渐变得清晰可见。 原本在这两处空地尽头的稀稀拉拉的人群,此刻也像是被什么力量驱使着一般,迅速地朝着城池奔跑而来。 他们的脚步声和呼喊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片嘈杂的声响。 与此同时,东西两面城门上的警示号角声再次响起,那尖锐而刺耳的声音划破了傍晚的宁静,回荡在整个城池上空。 城内原本还在各自忙碌的人群,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号角声,顿时慌乱起来。 王胜所在的南门虽然距离东西两门较远,但那响亮的号角声依然清晰地传入了他们的耳中。 众人面面相觑,心中都涌起一股不安的情绪。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是敌人来袭了吗?” 站在王胜身旁的王虫满脸忧虑地问道。 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恐惧,似乎对可能到来的危险感到十分担忧。 不远处的王迟听到陈三的话,也迅速转过头来,侧脸看向王胜,眼神中同样充满了疑虑和不安。 “不知道,应该是看到了远处有人群往城池而来,具体的得等靠近城池才能知晓。 千步之外,大家都看不清楚,或许是逃亡的流民,或许是咱们的另外两支援军,等会就知道了。” 果然没过多久,便听到了解除警报的号角声。 大家听到解除警报声,顿时心情都舒缓多了,老兵知道战争的残酷,新兵则是忐忑的茫然。 待城外的人距离城墙500步左右时,便看得出他们是大晋的军人服饰,前方的人员有人举起了旗帜, 东城门外的是杨参的队伍,他是弘农杨氏的旁氏子弟,目前也是和肖常他们一样,是部正都尉级别。 西城门外的则竖起的是竖起一杆王字旗帜,那是王明的队伍, 王明是琅琊王氏子弟,他一向自诩中古第一望族世家子弟,对谁都瞧不上眼。 琅琊王氏在西晋已奠定根基。 其先祖可追溯至西汉王吉,西晋时王祥官至太保,位列三公; 其弟王览以孝悌闻名,家族声望日隆。 王氏子弟多居要职,且与皇室有联姻。 王氏已凭借儒学门风与政治布局,成为顶级门阀。 而此刻的王明却如丧家之犬一般,带着残兵快速奔逃而来。 “快开城门” 他骑马停于城脚200步外,因骑马太快,与后面队伍脱节, 而城头的士兵却没有认出他,还以为是冲锋来的敌军,故而,有弓箭手射出了几支警示的箭矢。 他心急如焚地驾驭着马匹,如疾风般疾驰而来, 差一点就让他小命不保。 在距离城门还有一段距离时,便迫不及待地高声呼喊: “不要射箭!我是都尉王明,自己人啊!” 城头上,负责守卫的都尉刘相听到这声呼喊,急忙探出身子张望,一眼就认出了城下的王明。 他连忙挥手示意道: “停止射击!是自己人!” 刘相定睛一看,只见城下的队伍零零散散、稀稀拉拉,毫无军纪可言。 他不禁心生疑惑,这哪里像一支正规军队该有的样子? 于是,他略带嘲讽地对王明喊道: “王明都尉,你这队伍怎么带得如此稀松垮垮啊?” 要知道,王明向来以名门望族子弟自居,平日里对其他人总是一副眼高于顶、看不起人的模样,尤其是像刘相这样出身寒门的人,更是被他视作蝼蚁一般。 如今,刘相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趁机嘲讽了他一句。 然而,尽管王明的队伍看起来狼狈不堪,他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依旧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姿态道: “赶紧开门,让我的人进去!” 刘相见状,心中暗自好笑,但也并未与他计较,只是对手下的士兵使了个眼色。 那传令兵心领神会,立即策马奔向城门,传达命令: “打开城门!” 伴随着“嘎吱”一声, 厚重的城门缓缓地被推开,露出了一条狭窄的通道。 几名骑兵如离弦之箭般疾驰而出,他们手持长枪,威风凛凛地冲向城外,去检查那些准备进城的队伍。 与此同时,东城门的景象与西城门如出一辙。 进城的队伍显得稀稀拉拉,毫无秩序可言,士兵们的步伐参差不齐,有的甚至一瘸一拐。 仔细观察,便能发现其中还有不少伤兵,他们的身上缠着厚厚的布条,血迹斑斑,显然是刚刚经历了一扬激烈的战斗。 杨参便是这些伤兵中的一员,他的伤势尤为严重,左臂上的包裹着厚实的布条。 尽管如此,当城门开启的那一刹那,他还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咬紧牙关,拖着受伤的身体,与其他士兵一起拼命地向城内狂奔。 这群散乱的新兵们仿佛看到了救命的稻草一般,他们不顾一切地加速奔跑, 生怕跑得慢了城门就会再次关闭,更担心身后有胡人骑兵追杀而来。 一时间,城外尘土飞扬,马蹄声响彻云霄。 城头的守将目睹着这一幕,不禁连连摇头叹息: “这些人哪里还有一点儿军人的气质啊!” 然而,他的心中更多的还是对这些士兵的同情和怜悯。 没过多久,传讯兵就将东西城门援军回城的消息迅速传达到了其他城门。 城头值守的将士们得知这个消息后,终于如释重负,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了下来。 中军营帐内,统制校尉司马郎见到了两位招募新兵回来的都尉杨参和王明。 “拜见校尉”。 司马朗坐在中军营帐,旁边的副校尉陈功坐在桌子下方的首位, 杨参忍着疼痛行了军礼,王明则有点气喘,明显是已经有些体力不支。 “什么情况,怎么你们两这么狼狈。” 他们回来的情形早已经有传令兵通报,司马郎对他们的接待,比之前肖常时候就差距大多了。 第33章 出城的任务,谁接 “对方人数只有四十多骑,新兵们也是有些血性,见到胡人后就叫嚷着想杀敌立功。” “胡人也看到我们都是步兵,人数虽然少于我们,但他们并不害怕,还主动出击来攻击我部人马。” “于是我们便组织新兵们与胡人骑兵对战,新兵才训练2个月时间,士气不够,作战经验也不足,第一轮冲击就把我们的防御阵型给打散了。” “但大家还是杀出了血性,最终只有四个胡人骑兵逃走,其他的都被我们杀死,只是仅此一战我们也战死了192个新兵,重伤26人,其余人等都多少有轻伤。” 杨参详细的汇报了回来的战斗情况。 副校尉陈功听完后点头,他是认同这个结果的,也和赵坚的队伍差不多,一个胡人骑兵换5个大晋的步兵的死亡比例。 司马朗听完杨参的汇报,目光看向王明, “回禀校尉,我和杨参都尉的情况差不多,也是遇到了一队20人的胡人骑兵队伍,他们在四处寻找村庄打劫搜刮战利品。” “他们押着妇女儿童回去的路途被我们遇上,老远就听到妇女的惨叫声音,这帮畜生,俘虏妇女,大白天就在路边奸淫俘虏,我等身为军人实在是难以忍受,于是组织士兵突袭营救。” “本来我们想这500人对战20人,轻而易举,没想到,战斗刚打响才不到一刻钟,又有一队20余人的胡人 骑兵队伍出现,这突然新增的骑兵造成了我们腹背受敌”。 “虽然最终全歼敌军,但我这也损失了231人新兵,重伤几人,其余人都受轻伤。” 王明没有太详细说,因为他自己没有受任何伤,是因为他没有直接杀敌,而是在后面指挥。 与杨参完全不一样,杨参是自己与胡人战斗过。 “嗯,能步兵对战骑兵,五换一,也是正常的战损。你们回去好好休息吧。照顾好伤员,组织好新兵继续操练,经过一次战斗后,他们应该有所成长了。” 很快这2支回来的援军途中遇到胡人战斗的情况也传到了王胜他们部队。 他走到刘凡曲正那, “刘凡曲正,这四支援军,就咱们这一支队伍全须全尾的安全抵达。其他三支队伍都遭到了四处游荡打劫的胡人骑兵。这运气还是有点爆棚啊。” “你就乐吧,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哈哈哈。” “不过话说回来,这要是真遇到胡人骑兵,咱们队伍也悬,步兵对战骑兵,本就是劣势。” “这就是为何我们人数多,但野外战斗经常吃败仗。要是有能克制骑兵的法子就好了。” 刘凡的这句话深深的烙印在王胜的脑海里。 他也思索着,历史上什么方式对战骑兵最有效呢? 城内休息了五日,胡人也没有再进行攻城,前面攻城他们也损失挺大, 他们也从各路探子和逃回的士兵那得知,平阳县城这次有了四股增援队伍,实力得到了补充,而他们却攻城损失了战力没有补充。 于是改变了策略,在四周乡村打劫,准备俘获一些战利品在回去。 这一天,中军营帐内气氛凝重,所有都尉都被紧急召集前来开会。 营帐内共有八位都尉,还有三位副都尉(其中部分部曲队伍里的副都尉职位空缺)。 再加上校尉、副校尉以及行军参谋等,总共有十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一开始,司马郎便面色凝重地说道: “今天召集大家来,是要商议一件紧急军情。” “目前,我们平阳县城的守军共有八个部,现存总计大约两千九百多人。”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然而,城里储备的军粮严重不足,据探马来报,城外的多个村庄都遭到了胡人屠杀。” 众人听后,都不禁皱起了眉头,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接着司马朗话锋一转, “但好消息是,现在麦地里的麦子已经成熟了。” “我们必须要赶在麦子掉落之前,将它们抢收回来。这样能够弥补今后半年的军粮供应。” 司马朗继续说道:“所以,我们需要安排队伍去抢收这些麦子。但要注意,行动不能引起太大的动静,以免被胡人察觉。” “我建议每个村庄安排一百人左右去收割麦子,正好是一个曲队一个村子,并且选择在夜间进行,这样可以减少被发现的风险。” “同时,所有队伍要在同一晚上同时出发,以提高效率。防止被胡人发现防范。” 说罢,他走到地图前,用手指着地图上各个无人的村庄,详细地指出哪些地方可以收割麦子。 他强调道:“这次机会非常难得,一共10个村子,机会只有一次。” “如果我们不能成功抢收麦子,那么胡人一旦发现我们的行动,肯定会在其他没有收割麦子的村庄设下埋伏。到那时,再派人去收割地里的麦子,就等于是去送死。” 司马郎看着眼前的众人,他的目光如炬,仿佛能够穿透每个人的内心。 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在空气中回荡着: “你们谁愿意接这个任务?此次任务艰巨,完成任务的士兵每人奖赏500文铜板。功劳巨大的另外论功行赏。” 然而,都尉们却都沉默不语,没有人主动站出来。 尤其是王明和杨参,他们的脸色显得格外凝重。 就在几天前,他们刚刚从胡人的手中死里逃生,队伍被打得残破不堪,伤员的伤势也尚未痊愈。 此时的他们,早已成为惊弓之鸟,对于出城迎接这一差事充满了恐惧和担忧。 万一再遇到胡人,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他们对视一眼,杨参满脸愁容地看着司马朗,说道: “司马校尉,我这伤还没好,队伍也损失惨重,还在整编之中,伤员众多,实在是无力接任务外出啊。要不,看看其他弟兄们的部队人员充实,他们外出执行任务,我来守城吧。” 王明紧接着附和道:“是啊,司马校尉,我这队伍才从胡人那里死里逃生,总共就只剩下 200 多人了,而且大部分都是伤员。实在是没办法出城去收割麦子啊。” 他转头看向肖常:“那肖常都尉所部的5个曲队成员安好,新兵队伍健朗,适合外出任务嘛。” 又瞧了一眼进城时候讽刺他的刘相。 “刘相都尉那也士气旺盛,接任务应该能轻松完成。” 第34章 夜黑悄然出城收麦子 十支队伍如同蛰伏的夜兽,趁着浓稠的黑暗掩护,轻装出了城门。 他们没有携带重型装备和多余物资,每个曲队仅有的 100 人和 30 辆空马车,在寂静的城外小道上留下轻微的声响,很快又被夜风吹散。 车轮碾过路边的碎石,发出细碎的响动,队员们脚步轻缓, 兵器都用麻布包裹着,生怕发出一丝多余的声音惊动了潜藏的危险。 带着血腥气的热风卷过平阳城郊的麦田,像是无数冤魂在低声呜咽。 月亮被厚重的乌云裹着,只露出些微淡的光晕,勉强照亮田埂上散落的枯骨。 那些枯骨姿态各异,有的手指蜷缩,像是临死前还在挣扎; 有的骨骼断裂,显然是遭受了非人的对待。 王胜攥着腰间的环首刀,刀柄上缠着的麻布已被汗水浸得发潮。 刀身在微弱的光线下泛着冷冽的光,那是无数次与敌人厮杀留下的印记。 天上的星星和月光,像只濒死的眼睛,忽明忽暗,映得他身后队员们翻动麦秆的身影忽长忽短。 他时不时抬头望一眼天空,乌云移动的速度很快,这让他心里多了几分不安,也多了几分庆幸 —— 这样的天气,既能掩护他们的行动,也可能隐藏着未知的危险。 “胜哥,这麦穗瘪得很。” 王宝把捆好的麦束往板车上扔,木轮碾过干裂的土地发出吱呀声,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他脚边的田垄里躺着半截枯骨,指骨上还套着枚锈蚀的铜环,被夜露浸得泛着青黑,铜环上的花纹早已模糊不清,却还固执地套在骨头上,像是一种无声的控诉。 “你看这麦秆,细得跟柴火似的,往年这时候,麦穗能压弯了腰,一穗下来能有几十粒饱满的麦子。” 他说着,又拿起一穗麦子,轻轻一搓,麦粒稀稀拉拉地掉下来,大多是干瘪的。 王胜蹲下身捻开麦穗,褐色的麦粒从指缝漏下去,多半是空壳。 “或许是这肥料不足,收成不好。” 他放在鼻尖闻了闻,有股淡淡的麦香,却带着一丝土腥味。 夜风卷着麦芒扫过脸颊,带着土腥味和隐约的尸臭 —— 南边的低洼地里还埋着没来得及掩埋的乡亲。 他想起上个月路过那里时,看到的景象至今仍让他心悸。 “能收多少是多少。” 他声音压得很低,目光扫过西边黑黢黢的邙山,山影像头蛰伏的巨兽,仿佛随时会扑过来吞噬一切。 “去年蝗灾过后,地里能长出麦子就不错了。城里粮仓不多,前两天据说城里的麦米价格又涨价了,一斗米能换半匹布,好多人家都换不起了。” 陈三正弓着腰割麦,镰刀划过麦秆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咔嚓、 咔嚓”, 像是在切割这沉闷的夜色。 他的动作麻利,每一刀下去都精准地割在麦秆根部,割下的麦子整齐地铺在地上。 头顶的乌云裂开道细缝,月光漏下来的瞬间,能看见他脖颈上暴起的青筋,额头上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滴在干燥的土地上,瞬间消失不见。 “是啊,城里好多人家都开始节衣缩食了,大户都囤积粮食,把粮仓守得跟铁桶似的。小老百姓” “就惨多了,物价越来越高,能喝上稀粥就不错了。” 他顿了顿,手里的镰刀猛地用力,割下一大片麦子, “该死的战争,可恨的胡人,把好好的日子都搅黄了。” “朝廷也没用,各地士族拥兵自重,中央政府据说都已经命令难以抵达边城了。” 王田手腕翻转,割下的麦秆整齐地码在身后,他最是机灵,这几天经常在城内不当值的时候就去闲逛打听,知道不少消息。 “我前几天在城里看到,有几个老百姓因吃的不够,都快站不稳了,还得硬挺下去,不等胡人打来,咱们自己就先撑不住了。” 他的语气里满是担忧,手里的动作却没停。 “这个村子的这么多麦子,咱麦地们的 30 辆马车可装不下,估计能多少装下 500 辆车都不止呢?” 王田又说道,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麦田,虽然麦穗干瘪,但数量确实不少。 风吹过王胜腰间的箭囊,十二支雕翎箭轻轻碰撞,发出细碎的轻响,像是在回应着王田的话。 王迟握紧铁叉,叉尖在月光下泛着冷光。 他把铁叉往地上顿了顿,叉尖插入土中半尺多深。 田埂边的狗尾草被风刮得贴在脚踝上,像死人的手指,冰凉刺骨。 “都是那帮胡人闹的,好好的庄稼地,非要马蹄子踩一遍。” 他往西边啐了一口,唾沫砸在干裂的土地上,瞬间就洇没了,只留下一个浅浅的印记。 “咱们家那幸好还远离这边,要是胡人骑兵南下到了那,估计也会遭殃。我听说其他县城外的开始组织壮丁护村了,就怕胡人突然杀过去。” 刘凡曲正从麦垛后走过来,他甲胄上的铜钉在夜色里闪着微光,每走一步都发出轻微的 “叮” 声。 这位四十岁的曲正左手缺了根小指,断口处的伤疤在月光下像条扭曲的蚯蚓,那是三年前和胡人作战时留下的。 “加快手脚。” 他拍了拍王胜的肩膀,断指处的伤疤蹭过对方粗布战袍,带来一阵粗糙的触感。 “后半夜要起露水,麦秆沾了潮气就沉了,装车费劲,赶路也沉。” 风突然起了,吹得远处的荒坟纸幡呜呜作响,像是有人在坟前哭泣,他望着西边的黑暗补充道, “而且夜路走久了,谁知道会撞见什么。前两年有个小队就是在夜里收粮,遇到了狼群,回来的时候就剩一半人了。” 王田挥动镰刀的动作顿了顿,额角的汗珠顺着下颌滚进衣领,带来一丝冰凉的感觉。 “凡曲正,您说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啊?” 他抹了把脸,指缝里还沾着麦糠,脸上留下几道灰痕。 “我昨儿个梦见我娘在院子里晒麦子,金黄一片,香得很,院子里还飘着馒头的香味。” “可一睁眼,还是这该死的战扬,除了麦子就是枯骨。”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哽咽,又赶紧清了清嗓子,像是怕被人听出来。 第35章 别怕,有我们在 他的动作很慢,但每一个结都打得很结实,不用担心运输过程中散开。 他割麦的动作不快,但每一束都捆得结结实实,大小也差不多。 田埂边的老槐树在风里摇晃,枝叶摩擦发出沙沙声,像有人在低声啜泣。 他时不时抬头望一眼老槐树,树干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痕,那是胡人路过时留下的, 李蛋扛着一捆麦子往板车走,脚步有些踉跄。 他身材有些胖,平时就不太擅长干重活,这几天连续赶路、割麦,早就累得不行了。 乌云恰好遮住最后一丝月光,周围瞬间暗了下来,他差点被田垄里的骷髅头绊倒,踉跄了几步才站稳。 “胜哥,你说咱们收这些麦子,够城里的人吃多久啊?” 他喘着气,把麦子扔到车上,发出 “咚” 的一声闷响。 “我总觉得,这点麦子还不够塞牙缝的。” “城里那么多人,还有那么多士兵,一天得消耗多少粮食啊。” 王胜直起身,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腰,发出 “咯吱” 的声响。 长时间弯腰割麦,让他的腰像断了一样疼。 麦田在夜色里起伏如浪,被风掀动的麦叶泛着青白的光,像是一片流动的雾。 “积少成多。” 他望着眼前这片望不到头的黑暗,虽然看不清边际,但能想象出这片麦田的广阔。 “十个村子,每个村子收一点,加起来就不少了。” “只要有粮食,大伙就有盼头,就有劲儿守城。你想啊,要是连吃的都没有了,谁还有心思打仗。” 王宝又扔上来一捆麦子,板车明显往下沉了沉,车轴发出 “嘎吱、嘎吱” 的呻吟,像是随时会散架。 这声音混着远处野狗的吠叫,让人心里发紧。 “我记得小时候,村子可热闹了。每到收麦的时候,男女老少都在地里忙活,男人割麦,女人捆麦,孩子们就在田埂上追逐打闹,还在麦垛上打滚。” 他眼神里满是怀念,嘴角带着一丝微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年代。 “哪像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有,就剩下这些没人管的麦子,还有满地的骨头。” 王田叹了口气: “前几日路过的那村,看见有户人家的门框上还挂着去年的麦秸,被虫蛀得只剩空壳,风一吹就哗啦啦地响。” “院子里的井台上还放着个破水桶,桶底都掉了,估计当时主人刚打完水,就遇到了胡人。” 他没再说下去,只是把镰刀握得更紧了,刀刃在微光里闪了闪,像是在积蓄着力量。 陈三突然按住腰间的短弓,弓弦发出细微的震颤。 他的耳朵动了动,眼神瞬间变得警惕起来。 西北方的土坡后,狗尾草正贴着地面倒伏,像被无形的手按下去的,而且范围还在不断扩大。 “那边有动静。” 他箭头指向那片黑暗,声音比夜风还轻,生怕惊动了那边的东西。 “都别说话,仔细听。” 队伍里的王迟已经握紧了铁叉,叉尖深深扎进土里,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 他的耳朵竖了起来,仔细分辨着周围的声音。 远处传来猫头鹰的啼叫,凄厉得像女人哭丧,让人头皮发麻。 “该不会是胡人吧?” 他声音里带着一丝紧张,手心都出汗了,又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愤怒,他早就想和胡人再拼一扬,为那些死去的乡亲报仇。 刘凡曲正示意大家保持安静,自己却慢慢退到麦垛后面,借着麦垛的掩护观察着四周。 他的手按在腰间的刀柄上,随时准备拔刀。 乌云恰好飘过月亮,天地间突然暗得伸手不见五指,只有远处城墙的火把还在固执地亮着,像一颗微弱的星辰。 “继续割麦,装作什么都没发现。” 王田的声音从麦垛后传出来,混着麦叶的沙沙声, “别打草惊蛇,先看看情况再说。” 王虫默默走到板车旁,把车上的麦子重新码了码,让重心更稳一些。 麦捆之间的缝隙刚好能容下一个人,他用脚把车辙边的碎石踢到车轮后,这样万一有马冲过来,至少能绊它一下。 夜风突然凉了,带着邙山那边的寒气,吹得人后颈发麻,他裹了裹身上的粗布衣服,眼睛却一直盯着西北方的土坡。 王田的手心里全是汗,他紧紧攥着镰刀,指节都发白了。 刀刃冰凉,让他稍微冷静了一些。 田埂边的蟋蟀突然停了鸣叫,连风吹麦叶的声音都像是慢了半拍,周围安静得可怕,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 “要是真来了胡人,咱们能应付吗?” 他声音发颤,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激动,他早就想为那些死去的乡亲报仇了,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 王胜拍了拍他的肩膀,掌心的老茧蹭过他的胳膊,带来一阵粗糙的触感,却让人莫名地安心。 “别怕,有我们在。” 他的声音沉稳有力,像块压舱石。 “我的箭法准,百步穿杨不在话下;” “王迟也是大力士,他可是举力300斤,挥动的铁叉厉害,对付骑兵很有一套;” 王宝和李蛋力气大,近身搏斗不吃亏。 “咱们配合好,肯定没问题。” 他的目光扫过队员们,每个人虽然脸上都带着疲惫,但眼神里都透着一股韧劲。 王田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重新举起镰刀割麦。 月光又从云缝里漏出来,照亮他脚边的一只死老鼠,被什么东西啃得只剩半只,肠肚拖在麦茬间,黏着细碎的麦粒。 他皱了皱眉,往旁边挪了挪脚,继续割麦,只是动作比刚才更警惕了。 王胜依旧盯着西北方的土坡,那里的动静越来越明显了,狗尾草倒伏的范围越来越大,还能隐约听到马蹄踏地的声音,虽然很轻,但在这寂静的夜里却逃不过他的耳朵。 他慢慢放下镰刀,右手握住了腰间的短弓,左手搭在箭囊上,随时准备抽出箭矢。 刘凡曲正从麦垛后探出头,看了一眼王胜示意的方向,又看了看队员们,用眼神示意大家做好准备。 他知道,接下来可能就是一扬恶战,而他们能否顺利带着粮食回城,就看这一战了。 夜风越来越大,吹得麦田像波涛一样起伏,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奏响序曲。 第36章 精准射击,奇袭胡骑 刀刃重重砍在地里的石头上,火星 “噌” 地蹿起半尺高,在昏暗的麦茬间亮得刺眼。 他慌忙想捂住火星,却见一道黑影比他更快。 王虫像头蓄势的豹子扑过来,掌心死死按在火星上。 粗糙的手掌被烫得滋滋作响,他眉头都没皱一下,直到最后一点火星在掌纹里熄灭,才慢慢收回手。 掌心的燎泡已经鼓起,他往裤腿上蹭了蹭渗出的血珠,仿佛那不是自己的皮肉。 火星熄灭的瞬间,东边传来 “咚” 的一声闷响,像是有马蹄踏过空心的陶罐。 那声音顺着夜风滚过来,在麦田里荡出层层涟漪,麦叶震颤的轻响里,能清晰分辨出马蹄落地的节奏 —— 笃、笃笃、笃。 “是马蹄声,没错。” 王虫难得开口,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每个字都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他往东边挪了两步,耳朵几乎贴在地面,“不止一匹,蹄声很杂。” “都蹲下。” 王胜压着嗓子下令,自己却缓缓站直了身子。 他身高近八尺,脊梁挺得像杆标枪,即便在齐腰的麦地里,也能越过层层麦浪望见远处。 月光刚好从云缝里漏下来的瞬间,土坡后闪过十几个黑影,马蹄扬起的尘土在月色里像团灰雾,混着马嘶声滚过来,连空气都跟着震颤。 胡人巡逻队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带着铁环的马镫撞击声格外刺耳, “哐当、哐当”, 像敲在每个人的心尖上。王胜能看见他们头上的尖顶盔,铜制的盔尖在月光下闪着冷光,还有马鞍旁悬着的狼牙棒,棒尖凝结的黑渍不知是血还是油污。 风里飘来胡人的膻味,混着马汗的酸臭,像馊掉的羊奶,熏得人鼻腔发疼,连呼吸都变得艰难。 “十五骑。” 王胜往刘凡曲正身边挪了半步,热气喷在对方耳边,指尖已经搭上箭羽的翎毛。 他眯着眼计算距离,远处的石桥在月光下像条发白的蛇,桥面的石板缺了好几块,边缘的碎石在夜风里颤动, “比咱们人少,只要咱们出其不意,胜算很大。石桥那边是下坡,他们过不去太快。” 王胜慢慢抽出背后的大弓。 这张弓是他和妻子柳嫣一起改造的,弓梢裹着两层野猪皮,握手处缠着柳嫣编的麻绳,尾端还留着她绣的半朵桃花。 寻常人根本拉不开,可他捏着弓弦的手指轻轻一扣,就拉开了满月。 弓弦发出轻微的嗡鸣,被风裹着散进麦田,惊得几只飞蛾从麦叶间扑棱棱飞起。 “等他们过了石桥再动手。” 刘凡曲正盯着那队骑兵,看见为首的胡人正用弯刀挑开路边的草堆,刀刃划过草茎的轻响都能听见。 他往王胜身边凑了凑,断指在对方手背上点了点, “王胜射马,马一倒,他们就没了优势。天黑看不准人,但马的影子大,你准头好。”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队员们, “王迟带二十人断后路,别让他们跑了报信。” 为首的胡人骑兵突然勒住马,他戴着顶兽皮头盔,头盔上插着根黑鹰羽毛,在月光下格外扎眼。 马打了个响鼻,前蹄在地上刨着,他朝身后挥了挥手,队伍立刻停了下来,像群蓄势的野狼。 “前面好像有动静。” 他用生硬的汉话喊道,声音像破锣,惊飞了田埂边的几只夜鸟,鸟雀扑棱翅膀的声音在寂静里格外清晰。 王宝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攥紧手里的镰刀,指节都有些发白。麦叶被风吹得贴在他脸上,像细小的刀片割着皮肤,他却浑然不觉。 “胜哥,他发现咱们了?” 他压低声音问,气息都有些不稳,胸口的心跳声像擂鼓。 王胜示意大家别动,眼睛紧紧盯着那个为首的胡人。 那人的弯刀在月光下闪着冷光,正不耐烦地拍打马颈,马鬃上的铃铛随着动作叮当作响。 “还没,他只是起了疑心。” 他声音压得极低,喉咙里像含着块石头, “都沉住气,没我的命令不许动。谁要是敢出声,军法处置。” 那胡人骑兵又往前挪了挪马,鼻子使劲嗅了嗅,鼻孔张得像两个黑洞。 马打了个响鼻,喷出的白气在夜色里很快散了,带着浓重的草料味。 “有麦香,还有…… 人的味道。” 他咧嘴一笑,露出黄黑的牙齿,牙缝里还塞着肉渣, “说不定有漏网的汉人,抓住了有赏 —— 女人归你们,男人的骨头给我泡酒。” 他身后的胡人骑兵们顿时兴奋起来,纷纷拔出弯刀,嘴里发出嗬嗬的怪叫,像一群即将扑食的野兽。 有两个骑兵催马往前,马蹄踏在石桥上,发出沉重的响声, “咚、咚”, 惊得桥下的青蛙扑腾着跳进水里,溅起一圈圈涟漪。 王胜的手微微一动,箭尖已经对准了其中一个骑兵的马眼。 那匹马的左眼在月光下泛着浅灰,像颗浑浊的玻璃珠。夜风突然停了,连麦叶都不响了,只有马蹄声在耳边越来越近,每一步都像踩在鼓面上。 “胜哥,动手吗?” 陈三在他身边低语,指尖因为用力而发白,弓身已经被他捏得微微颤动。 王胜摇了摇头,眼睛盯着那两个越来越近的骑兵。 他们的兽皮甲在月光下泛着油光,甲片上的污渍像干涸的血迹,马鞍旁挂着人头骨做成的酒壶,壶口还塞着团红布。 “再等等,让他们再靠近些。” 他知道,现在动手距离还有些远,万一没能一击即中,就会打草惊蛇。他能看见左边那个骑兵的耳垂上挂着铜环,随着马的颠簸来回晃动。 那两个骑兵已经过了石桥,离他们藏身的麦垛不到三十步。 其中一个骑兵突然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根刚被割下的麦秆 —— 那是王田刚才掉落的。 “看,真的有人!” 他举着麦秆朝后面喊,声音里满是得意,嘴角的痦子随着笑容抖动。 为首的胡人骑兵大笑起来,笑声像破风箱,在夜里格外刺耳。 “给我搜!找到活人,男人杀了,女人带回去!” 他一挥弯刀,剩下的骑兵立刻散开,像群饿狼扑进麦田,马蹄踏过麦秆的脆响越来越近。 “动手!” 刘凡曲正低喝一声,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王胜松开了手里的弓弦。 羽箭带着风声射出去,穿透夜空的瞬间,乌云刚好遮住月亮,天地间一片漆黑。 羽箭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在黑暗中划出精准的轨迹,直奔为首的胡人骑兵。 那胡人还在狂笑,喉咙里的笑声突然卡在半截,他难以置信地低头,看见箭羽在自己颈间颤动,鲜血顺着箭杆汩汩涌出。 他瞪大了眼睛,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溅起的尘土在月光下弥漫开来,像朵瞬间绽放又枯萎的花。 第37章 别射箭,我是隔壁村收麦的自己人 有人慌乱中扯动缰绳,战马原地打转时撞倒了同伴,兽皮甲胄碰撞的铿锵声里,夹杂着他们母语的惊惶叫喊。 几乎在同时,陈三的箭也射了出去,箭簇划破夜风的轻响刚落,就听见马匹凄厉的嘶鸣。 那支雕翎箭正中探路骑兵的马眼,箭杆没入半截。 马疼得前蹄腾空,直立的身子像座摇晃的小山,骑兵被抛到丈外,后背重重砸在石桥边缘的青石上。 “咔嚓 ——” 一声脆响在寂静里格外刺耳,是肋骨断裂的声音。 那骑兵在麦地里抽搐两下,手指徒劳地抓挠着地面,把几株麦秆攥成了碎末,最终胳膊猛地一挺,再没了动静。 “杀!” 王胜吼声未落,已踩着麦垛冲出去。 他手里的大弓被当成短棍挥舞,迎面而来的胡人弯刀刚劈到半空,就被他横弓一格。 弓梢裹着的猪皮撞上对方手腕,只听 “咔嚓” 骨裂声,胡人惨叫着松开刀柄,弯刀 “当啷” 落地。 没等对方捂住手腕,王胜已掐住他的脖颈 —— 这个身高八尺的羯人在他手里竟像孩童般轻,被硬生生掼向石桥石栏。 “咚!” 闷响过后,脑浆混着血珠溅在青苔上,顺着石缝蜿蜒流淌,在月光下像条扭曲的白蛇。 另一个过石桥的胡人见状,调转马头就想逃。 王迟早带着两人绕到后方,他像头扑食的猛虎,铁叉带着风声刺向马臀。 三股叉尖穿透油皮马鞍,深深扎进马肉。 那马痛得人立而起,骑兵刚要跳马,就被王迟一脚踹在胸口。 他摔在麦地里的瞬间,铁叉已钉穿咽喉,血沫从嘴角涌出,在地上积成小小的血洼,麦叶被染成暗褐色。 剩下的胡人被这突袭打懵了,等回过神时,已有四具尸体倒在地上。 夜风卷着血腥味涌来,甜腻中带着铁锈味,呛得人胸腔发闷,连呼吸都带着灼痛感。 胡人自知被前后夹击堵在了中间,这地形环境又不利于骑兵。 有个胡人慌忙去摸腰间的号角,手指刚勾住铜环,就被王宝掷出的石头砸中手腕。 石头带着破空声,生生打断了他两根指骨。 号角 “当啷” 落地,在石板上滚出老远,清脆的响声惊得远处林子里飞起一群夜鸟。 “别让他们吹号!” 王胜大喊着拉满大弓,羽箭离弦的瞬间,正射中六十步外一个胡人的面门。 那胡人哼都没哼一声,直挺挺从马背上栽下来。 受惊的战马在麦田里疯跑,马蹄踏碎麦秆的脆响混着嘶鸣,像支残酷的哀乐。 王胜的箭一支接一支射出,弓弦震颤的轻响总跟着人马倒地的闷响。 他躲在麦捆后更换箭支时,月光刚好照亮五十步外胡人的护心镜。 第三支箭贴着对方锁骨缝隙钻进去,箭尾雕翎还在微微颤动,胡人捂着胸口栽下马,嘴里涌出的血沫在地上洇开,像朵烂开的红梅。 王迟的铁叉捅进马腹时,滚烫的马血喷了他满脸。 他抹把脸,看见坠马的胡人正往石桥爬,当即踩着麦秆追上去,叉柄重重砸在对方膝盖。 “咔嚓” 骨裂声里,马的内脏混着血水流进麦田,把散落的麦粒黏成暗红的泥团。 王宝和李蛋正合力对付持矛胡人。 那胡人力大无穷,长矛使得如毒蛇吐信,逼得两人连连后退。 王胜从麦垛后绕到侧面,突然攥住矛杆猛力一拧。 枣木矛杆 “咔嚓” 断裂,顺势还把胡人扯下马来,胡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窜过来的王胜反手拧断脖颈。 尸体倒下时压着大片麦秆,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惊起几只躲在麦丛里的青蛙。 最后一个胡人掉转马头逃窜时,王胜的第五支箭已等在半路。 箭簇穿透他的后心,带着血珠钉在远处的歪脖子柳树上。 树叶被震得簌簌落下,盖在逐渐冰冷的尸体上,像层仓促的棺盖。 战斗在十几个呼吸间结束。 王胜踩着满地狼藉往前走,靴底碾过胡人掉落的弯刀,从尸体怀里摸出三个银锭,又扯下对方手指上的铜戒指 —— 这能换两斗糙米。 “检查伤势。” 刘凡曲正举着火折子走来,断指处的布条已被血浸透。 火光在尸体与血泊上跳动,把众人的影子拉得奇形怪状。 王田的胳膊被马刀划开三寸长的口子,王虫正把镰刀在火上烤得通红,按在伤口上时,皮肉烧焦的味道混着血腥味漫开,呛得李蛋直咳嗽。 各队报告战斗损伤。 一会儿,战斗结果统计出来了, “对方十五骑兵,全部战死,我方我方无人伤亡。” “只有王田等几人受了皮肉伤,但无大碍。而且缴获了这优良的胡马12匹。” 刘凡朝着前面百十个弟兄们宣布战斗结果。 “要特别表扬王胜,他一人就射杀胡人7人,陈三射杀2人,王迟也杀敌2人,王宝、王田,潘大,谢六等都杀敌一人。” 大家一看,这几个大部分都是莽山村的呀,这一村的人真猛,第一次战斗就差不多都是他们村的立功。 特别是王胜,一个人杀一半。 打扫下战扬,继续收割麦子,装满30车后立即回城。 大家开始搜刮战利品。 这是战争,活人才有资格拿战利品, 当然也是杀敌有功的人才能先去拿,这是规矩。 谁杀的敌人,谁才有资格先去搜刮。 王胜开启了他的20丈内宝物天眼,哪些尸体上有宝物他一目了然。 于是重要值钱的物件多是被他拿走。当然他也没有全部拿走,还是不留痕迹的落下了一些不太值钱的玩意让其他人摸到。 胡人身上的皮子服饰都被弟兄们给剥了下来。 这些胡人他们身上有很多抢夺来的金银财宝就这样被王胜他们给抢夺了。 李蛋突然指着个胡人尸体的皮囊: “这里有东西。” 他倒出块羊皮,上面用炭笔歪歪扭扭画着记号,邙山方向标着狰狞的狼头,旁边还画着三捆麦穗。 夜风把羊皮吹得猎猎作响,边角卷起如残破的战旗。 王胜刚把羊皮揣进怀里,西边就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陈三已搭箭上弦,却见个黑影踉跄着从麦地里钻出来 —— 那人皮甲碎成布条,手里攥着半截染血的断矛,胸前的血窟窿正汩汩冒血。 乌云散开的瞬间,月亮照亮他染血的脸。 “别射箭!” 那人扑倒在地,吐出嘴里的血沫, “我是柳松队的!” 他脖颈上挂着块木牌,刻着 “柳” 字 —— 那是用战死同伴骨灰混桐油做的身份牌,据说能避邪。 第38章 抉择,救人还是回城? “柳队正他们在西村黑风口被围了。” 这人咳着血,指节深深抠进王胜的胳膊, “我们躲在土窑里,箭快用完了。” 刘凡曲正把火折子凑近他的脸: “胡人有多少?带了器械吗?” 火光里,这人的脸白得像纸,嘴唇却红得发紫。 “四十多骑,都是轻骑!” 那人突然抓住刘凡曲正的断指左手,指甲几乎嵌进对方皮肉, “但他们带了火油 —— 说要烧窑逼我们出来!” 王胜突然攥紧了拳头,指节捏得发白。 他望向板车上刚装半车的麦捆,麦穗在夜风里轻轻摇晃。 城墙上的更鼓声隐隐传来,已是三更天了。 “胜哥,这麦子……” 王宝望着板车,喉结滚动了一下。 城里的粮仓带粮食回城是任务,空手回去就是没完成任务。 “柳曲正他们还有多少人?” 刘凡的声音有些沙哑。 “我离开的时候连伤员在内,60多人。” 伤兵咳出的血溅在麦秆上, “窑里还有十几个乡亲,都是从邻村救的。” 刘凡曲正把火折子插在腰间,断指在箭杆上轻轻敲击: “黑风口离这儿十里地,抄近路能省下一刻钟。” 他看了眼板车,又看了看众人, “但这麦子若不及时运走,明早胡人援军来了,咱们今夜就白忙活了。” 王虫突然把烤红的镰刀插进地里,火星熄灭时,他指了指西边: “救人。” 这是他今晚说的第三句话,声音依旧沙哑,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 王胜来到刘凡面前, “曲正,救人要紧,如果不救,柳松曲队的100人将会全部战死,而且我们前往,有人数优势。” “悄悄摸过去,能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他弯腰捡起块胡人尸体上的箭羽,塞进自己的箭囊 —— 王胜的箭刚才都快要用完了。 李蛋挠了挠头,突然把板车往田埂边推: “咱们留几个人看麦子!我留下来,你们带主力去救人!” 其他几个什长也出声附和赞同救人,如果不救,就算他们这队完成了任务带着麦子回城,也会良心不安。 刘凡看着眼前的弟兄们,很是感慨他们的英勇。 此去救人虽然有生命危险,也不是自己的任务,但还是发出了救人的呼声。 刘凡盯着板车上的麦捆,又看了眼伤兵胸前不断扩大的血渍。 夜风掀起他的战袍, 柳松队也都是肖常都尉麾下,平常在军队里也和他最熟络,是个胆气十足刚正不阿的汉子。 他不再犹豫, “李蛋带五人守麦子,把车藏进北边的土坡后山坳,今晚我们回来前麦子守住了你们就算立功。” 刘凡抽出环首刀,刀刃在月光下泛着冷光, “剩下的跟我走!王胜随我开路,潘大什长率队断后,拿上所有的箭矢,胡人那缴获的弓都拿上!” 刘凡曲正突然按住王胜的手腕: “让伤兵指认近路,我们从侧翼绕过去。” 他拿出随行的地图看了下黑风口的地形,在火折子的光线下细看。 那伤兵被旁边的士兵用布条草草裹住胳膊,无力的说道: “我知道有条水渠,能通到黑风口后山。刚刚来的时候我走过,就是窄了点。” 伤兵突然抓住王胜的裤脚,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 “水渠尽头有片酸枣林,能藏人……” 话没说完就昏了过去,嘴角还挂着血沫。 王胜把他交给李蛋: “找个隐蔽处照看,我们救完人来接你们。” 他最后看了眼板车上的麦捆,麦穗在夜风里轻轻摇晃,像无数双期待的眼睛。 “走!出发。” 95人分作两队,刘凡、王胜带着主力钻进西边的密林,刀光在树影里忽明忽暗。 刘凡部队走后,李蛋临走前往麦捆上盖了层枯枝,又在周围撒了把狼粪 —— 这是他从胡人尸体上找到的,能掩盖人气。 夜风穿过密林,带着远处的马蹄声和近处的虫鸣。 王胜握紧了大弓,柳嫣编的麻绳在掌心微微发烫。 他知道,今夜无论救到人与否,这趟麦子都未必能顺利运回城,但当他想起柳松队曾救下的那些妇孺,脚步便又快了几分。 王胜的手指在弓弦上摩挲着,柳嫣编的麻绳带着熟悉的温度。 那麻绳是用三股青麻拧成的,柳嫣特意在接口处编了个小小的平安结,此刻正硌在他掌心的老茧上。 他抬头望了眼黑风口的方向,夜色浓稠如墨,只有零星的火光在远处跳动,那是胡人的火把,像野兽贪婪的眼睛。 队伍在密林中穿行,九十多人的脚步声轻得像狸猫踏雪,只有偶尔踩断枯枝的脆响,很快便被虫鸣吞没 —— 这是刘凡平日严格训练的结果,哪怕在急行军时,队列也始终保持着两尺间距,没人敢越雷池一步。 “胜哥,前面就是水渠了。” 王迟压低声音说道,手里的铁叉在月光下泛着冷光。 铁叉的三股尖齿上还沾着刚才搏杀时的血渍,在夜色里凝成暗红的硬壳。 王胜点点头,右手握拳在头顶快速一举,这是刘凡队伍约定的停顿信号。 九十多人瞬间立定,甲片碰撞的轻响戛然而止,连呼吸都变得匀缓 —— 方才还在摆动的树枝渐渐停稳,连虫鸣都恢复了先前的节奏。 他走到水渠边,俯身掬起一捧水。 冰凉的触感顺着指缝漫上来,让他混沌的头脑顿时清醒。 水面倒映着他的身影,却眼神锐利。 “都把马蹄用布包起来。” 王胜沉声下令,左手已解下腰间的麻布。 那麻布本是用来包扎伤口的,他却将其撕成四片, 先在马掌内侧垫上软草,再用麻布层层裹紧,最后用麻绳十字捆扎 ——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队伍里不过五六个呼吸时间便已完成。 身后立刻响起窸窸窣窣的包扎声。 九十多人分成9组,每组约10人各司其职: 两人按住马首防止受惊,四人分别负责包扎前后四蹄,最后一人检查绑扎是否牢固。 没人需要多余的指令,刘凡定下的 “车马营规程” 早已刻在每个人骨子里。 第39章 智取救援 沿着水渠前行,两侧的芦苇随风摇曳,像一道道天然的屏障。 王胜走在队伍最前列,突然抬手竖起三根手指 —— 这是刘凡队伍的 “警戒信号”。 身后的队伍立刻分成三列,左列举盾护住侧翼,中列搭箭瞄准前方,右列抽出短刀戒备后方, 整个变阵过程快得像风吹麦浪,连芦苇都没被碰折半根。 他侧耳倾听,远处传来隐约的马嘶声和胡人的吆喝声,其中还夹杂着陶罐碰撞的脆响。 “前面有情况。” 他对身边的刘凡说道, “胡人应该就在前面的土窑附近,听动静他们在分发火油。” 刘凡皱了皱眉,断指在箭杆上轻轻敲击着。 他的左手缺了截食指,此刻断指处的伤疤在月光下泛着苍白。 “我们得想个办法绕到他们后面去。” 他的声音压得极低,却字字清晰, “正面强攻太吃亏,胡人骑兵在开阔地能发挥优势。” 王胜点点头,目光落在水渠尽头的酸枣林上。 那片林子长得极密,碗口粗的树干交错如网,枝头的尖刺足有三寸长。 “那里是个好地方。” 他指着酸枣林说道, “酸枣林茂密,正好可以藏身。我们从那里绕过去,出其不意地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刘凡立刻抬手示意,队伍如同被风吹动的麦浪,悄无声息地转向酸枣林。 最前面的队员用刀劈开挡路的枝桠,后面的人立刻用藤蔓将断枝绑回原位 —— 这是为了消除踪迹,也是刘凡定下的 “潜行准则”。 王胜走在最前面,用刀拨开挡路的枝桠,动作轻盈而迅速。 他的眼睛像鹰隼一样锐利,不断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突然在一片枯叶下发现了半截羊皮 —— 那是胡人骑兵的靴底碎片,上面还沾着黑风口特有的红土。 “停。” 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拇指朝左前方指了指。 众人立刻屏住呼吸,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三十步外的瞭望塔上,两个胡人正举着牛角号,警惕地扫视着四周。 那瞭望塔是用四根松木搭成的,高约两丈,塔顶的胡人穿着黑色皮甲,腰间的弯刀在火光下闪着冷光。 “这帮胡人还真警觉,这么快速的晚上都搭建了个简易瞭望塔。” “王虫,” 王胜低声唤道, “你带三人去拆塔,注意拆除两根同向的,瞭望塔就会倒塌。” 王虫应了一声,带着三个队员猫着腰钻进灌木丛。 他们每人手里都握着一把浸透了水的斧头,斧刃裹着麻布,砍下去时只会发出闷闷的响声。 四人呈菱形散开,王虫负责主攻,另外三人分别守住东、南、西三个方向,防止被巡逻的胡人发现 —— 这是刘凡训练的 “破袭阵”,分工明确得像钟表齿轮。 王虫等人趁着天黑,悄悄摸到瞭望塔下时,仰头看了眼塔顶的胡人。 那胡人正打了个哈欠,手里的牛角号差点掉下去。 他示意队员们散开,自己则握紧了手里的斧头,找准瞭望塔东南角的木楔 —— 那木楔果然如王胜所说,只钉进去一半,边缘还留着新鲜的木屑。 他深吸一口气,猛地挥斧砍了下去。 “咔嚓” 一声脆响,木楔应声而断。 瞭望塔微微晃动了一下,上面的胡人似乎察觉到了异样,低头向下张望。 王虫立刻缩到塔后,借着阴影掩护,又朝着另一根木楔砍去。 这一次他用了巧劲,斧头顺着木纹切入,木楔断裂的声音轻了许多。 瞭望塔摇晃得更加厉害了,塔顶的胡人终于发现了不对劲,惊恐地大喊起来: “有汉人!” 他伸手就要去拿牛角号,王虫眼疾手快,一把将斧头扔了过去。 那斧头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正好砸在胡人的手腕上。 “啊!” 胡人痛得惨叫一声,牛角号 “当啷” 一声掉在地上,在石板上滚出老远。 另一个胡人刚要拔刀,就被旁边的队员一箭射穿了咽喉。 就在这时,王虫弄断了最后一根木楔。 瞭望塔再也支撑不住,“轰隆” 一声倒塌下来,两个胡人惨叫着摔在地上, 其中一个正好砸在掉落的牛角号上,肋骨断裂的脆响清晰可闻。 王胜带着人立刻赶了过去,干净利落地解决了剩下的胡人,动作快得像一阵风。 “干得好!” 刘凡低声赞道,目光落在瞭望塔的废墟上, “把尸体拖到芦苇荡,用芦苇和淤泥盖住,别留下痕迹。” 队员们立刻行动起来,两人一组抬着尸体,脚步轻得像抬着棉花。 王胜则跟随刘凡,带着王迟和陈三等莽山村弟兄,猫着腰穿过酸枣林,来到土窑附近的山坡上。 向下望去,土窑周围火光通明,四十多个胡人正围着土窑,有的在堆柴草,有的举着火把,还有的在来回踱步,一副戒备森严的样子。 土窑的木门被两根粗木顶着,门缝里透出微弱的光亮,隐约能看见里面有人影晃动。 “胡人把土窑围得水泄不通,硬闯肯定不行。” 刘凡皱着眉说道,手指在地图上比划着, “火油桶在西北方向,离柴草堆只有五步远。” 王胜目光一闪,指着不远处的火油桶说道: “有了,我们可以用火攻。” 他附在刘凡耳边,低声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让陈三等十人到东北方向,在那等待信号。” “等下我带几人在这边先动手,你们就朝相反方向射箭,制造有两队人马的假象。 “曲正您带主力在酸枣林待命,看到胡人混乱就冲出来。” 刘凡听着,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断指在王胜胳膊上轻轻一敲: “这计策妙,胡人肯定会被我们搅得晕头转向。” “就这么办!” 刘凡拍了拍王胜的肩膀, “你带人去准备,我在这里接应。” 王胜点点头,带着陈三和十个队员,悄悄绕到火油桶附近。 他示意队员们散开,每人之间保持五尺距离,形成一道弧形防线 —— 这是为了防止被胡人一网打尽,也是刘凡多年征战总结的经验。 他自己则握紧了手里的大弓,瞄准了一个举着火把的胡人。 那胡人正靠在火油桶上打盹,火把垂在身侧,离柴草堆只有一步之遥。 王胜深吸一口气,手指在弓弦上轻轻一拉,大弓弯如满月。 “动手!” 第40章 肉搏杀敌 火把 “呼” 地一声掉在地上,正好落在一堆柴草上。 干燥的柴草立刻冒出了火苗,像条火蛇迅速蔓延开来。 与此同时,陈三和其他队员也纷纷动手,有的射箭,有的扔石头,东北方向顿时响起一片喊杀声。 胡人们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搞得晕头转向,纷纷四处张望,不知道该去对付哪个方向的敌人。 王胜趁机带着队员们冲了过去。 他跑得极快,像一阵风似的冲到火油桶旁,双手抓住桶沿,大喝一声,竟将那装满火油的木桶硬生生掀了起来。 “哗啦” 一声,火油流了出来,很快就蔓延到了柴草堆上。 火苗遇到火油,顿时 “腾” 地一下蹿起丈高,将周围的胡人逼得连连后退。 “不好,着火了!” 胡人们惊恐地大喊起来,纷纷四散奔逃。 王胜见状,大喊一声: “柳松队的弟兄们,我们来救你们了!” 土窑里的柳松等人听到声音,顿时精神一振,他们在里面奋力撞击着木门, “咚咚” 的撞击声像战鼓一样激昂。 胡人头领见状,气得哇哇大叫。 那是个身高八尺的羯人,穿着红色皮甲,腰间挂着两把弯刀,手里挥舞着一根狼牙棒。 “汉人杂碎,我要杀了你!” 他怒吼着朝王胜冲了过来,狼牙棒带着风声砸向王胜的头顶,那力道足能将石头砸成粉末。 王胜冷笑一声,不慌不忙地抽出环首刀。 这刀是之前在城里他自己花钱,找铁匠新打造的,用的是百炼钢,刃口锋利无比,在火光下泛着冷光。 部队发的军刀他感觉还不够结实,于是按照自己的要求,加了几倍的价格,铁匠才同意他的制作要求。 这钱花的值,锋利无比,而且硬度足够,削铁如泥的效果。 他迎着胡人头领砍了过去,刀光与棒影在空中交汇,发出刺耳的碰撞声。 胡人头领的力气极大,每一击都势大力沉,王胜却像风中的杨柳, 总能巧妙地避开锋芒,同时不断寻找反击的机会。 两人斗了十几个回合,胡人头领渐渐有些招架不住。 他没想到这个汉人不仅身手灵活,力气竟也如此惊人 —— 刚才那一记硬碰硬,他的虎口都被震得发麻。 王胜看准一个破绽,猛地一刀砍在胡人头领的手臂上。 “噗嗤” 一声,刀锋切开皮肉的声音清晰可闻,鲜血顿时喷涌而出,像喷泉一样洒在地上。 胡人头领惨叫一声,狼牙棒掉在了地上。 王胜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反手一刀刺穿了他的胸膛。 那刀从胡人头领的左胸进去,右背出来,带出一蓬血花。 胡人头领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死了,最后 “咚” 地一声倒在地上,再也没了动静。 然后王胜大声吼: “杀。。。。。!” 其他胡人见状,吓得魂飞魄散。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勇猛的汉人,竟能一刀就斩杀他们最勇猛的头领。 这胡人头领可是他们勇士,曾经与熊搏斗,胜利猎杀。 有几个胡人吓得腿一软,“噗通” 一声跪在了地上,还有的转身就跑,连武器都顾不上捡。 王胜环视四周,目光如电,那些原本还想反抗的胡人被他一看,竟吓得连连后退几步,浑身抖得像筛糠。 “别让他们跑了!” 王胜大喊一声,带着队员们追了上去。 他的箭法如神,一箭一个,很快就射倒了几个逃跑的胡人。 剩下的胡人吓得屁滚尿流,再也不敢停留,狼狈地逃走了。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 王胜走到土窑前,帮着柳松等人打开了木门。 柳松看到王胜,激动得热泪盈眶: “王胜,谢谢你,你可算来了!” 王胜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都是自家弟兄,客气什么。” 窑里的乡亲们看到救兵来了,也纷纷欢呼起来。 王胜组织大家赶紧出了土窑。 那个抱着孩子的妇人走到王胜面前,深深鞠了一躬: “多谢壮士救命之恩。” 她旁边一貌美的年轻女子也和这妇女一起跪谢。 “多谢英雄救助我等。” 她的穿着明显和这妇人不一样,身上的布料一看就是高档货。 王胜也多瞧了几眼这年轻女子,虽然脸上有些污渍,但一看就是故意涂抹的, 而且她那二十丈寻宝天眼此时让她看到了此女子身怀好几样宝贝在怀里。 一看就是富家女子,不知怎么的会跑到这山村里来。 他也没多问,连忙扶起她,说道: “姑娘不必多礼,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马蹄声。 王胜脸色一变,说道: “不好,可能是胡人的援军来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 刘凡也点点头: “王胜说得对,我们先撤到酸枣林里,再做打算。” 队伍立刻行动起来。 刘凡高声下令:“一组搀扶伤员,二组保护乡亲,三组断后!” 九十多人立刻分成三组,行动迅速而有序。 没人争抢,没人慌乱,连孩子们都被大人捂住嘴巴,懂事地不发出一点声音 —— 这就是刘凡队伍的纪律,哪怕在最危急的时刻,也始终保持着冷静和秩序。 他们搀扶着伤员,带着乡亲们,朝着酸枣林撤去。 王胜和柳松的队伍中没有受伤的人员走在最后,警惕地观察着身后的动静。 他的环首刀上还滴着血,每走一步都留下一个血印,但他的脚步却稳如泰山。 当他们来到酸枣林时,远处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了,地面都在微微震动。 “柳曲正,我有个主意,能够伏击这些来驰援的胡人。” 然后他就将计划说出来了。 “好,我看行,” 柳松赞叹点头。 “王迟,你带十个人在这里设下埋伏,等胡人来了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王迟应了一声,立刻带着人在酸枣林里布置起来。 他们将削尖的竹桩埋在地上,上面盖上树枝和落叶,又在周围撒了些硫磺粉 —— 这是王胜教他们的办法,硫磺粉遇到火星会燃烧,能起到迷惑敌人的作用。 不到半刻钟,布置就完成了,等他们刚离开不久。 很快,胡人援军就赶到了。 大约有三十多个骑兵,他们看到土窑周围一片狼藉,自己人都死光了,而且看到汉人队伍朝着酸枣林方向逃离而去。 他们何曾受过如此的欺辱,平常都是他们随意屠杀汉人,此时到处火星飘散,他们也被沾染了些许。 顿时气得嗷嗷大叫,骑马朝着酸枣林追了过来。 他们以为汉人已经吓得魂飞魄散,根本没料到会有埋伏,毫无防备地冲进了酸枣林。 当马队到了王迟在必经之路布置的陷阱处时。 “哎哟!” 几个胡人们惨叫着摔倒在地,有的被竹桩刺穿了马腹,有的连人带马掉进了陷阱被竹尖刺死三人。 第41章 好处少不了你的 夜太黑了,只有稀松的月光从林间树叶缝隙透过,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一张张破碎的网。 马蹄踏在落叶上的声音越来越近,带着一股蛮横的冲劲,仿佛要把这片酸枣林都踏平。 那些踩中硫磺粉的胡人更惨。 身上的火星不知何时点燃了硫磺粉, “噗” 的一声, 黄色的烟雾腾地升起。 刺鼻的气味瞬间包裹了他们,顿时被呛得咳嗽不止,眼泪鼻涕直流。 有个胡人骑兵实在忍不住,猛地从马背上栽下来,在地上滚了好几圈,却怎么也摆脱不了那股呛人的味道。 王胜站在巨石上看得真切,大喊一声: “动手!” 这两个字像一道惊雷,划破了林间的寂静。 队员们纷纷从藏身之处冲了出来,他们手里的刀枪在月光下闪着寒光,像一群蓄势已久的猎豹。 胡人们猝不及防,被打得晕头转向。 他们本就被硫磺粉呛得视线模糊,此刻突然被围攻,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挥舞兵器。 王胜指挥下,先是几轮箭矢齐射,密集的箭雨像飞蝗般掠过夜空。 “噗嗤、噗嗤” 的声响接连不断,十多个胡人还没反应过来,就中箭倒地,惨叫声在林间回荡。 剩余的十多个胡人在柳松、刘凡等人率领的包围下,完全失去了战斗力。 他们像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东冲西撞,却怎么也逃不出这张由刀枪织成的网。 柳松等人此刻像换了个人似的,战斗得特别勇猛。 之前被围困在土窑里的憋屈,此刻都化作了杀敌的动力,一雪前耻的心情让他们这几十个弟兄战斗力爆发。 他们嘶吼着,挥舞着刀枪朝胡人杀去,刀光剑影里满是复仇的快意。 王胜的箭法依旧神准。 他站在一块丈高的巨石上,身姿挺拔如松。 大弓在他手中不断拉满、射出,每一支箭都像长了眼睛似的,精准地射中一个胡人。 有个胡人刚想举刀格挡,箭簇已经穿透了他的咽喉,他瞪着眼睛倒在地上,鲜血从嘴角汩汩流出。 他的环首刀也没闲着。 有个胡人骑兵不知从哪里冲开了一道缺口,疯了似的朝他杀来。 王胜不慌不忙,纵身一跃,从巨石上跳了下来。 他的如今有5个人的力气,用力一跃,身体轻盈得像只雄鹰,正好落在那胡人的马背上。 他左手死死抓住胡人的头发,右手的环首刀紧紧架在对方的脖子上。 那胡人疼得嗷嗷直叫,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摆脱不了王胜的钳制。 王胜大喝一声,手臂猛地发力,竟将那胡人从马背上硬生生拽了下来,像扔麻袋一样扔在地上。 那胡人摔在地上,哼都没哼一声就晕了过去。 经过一番激战,胡人援军被彻底击溃了。 此战又是大获全胜,伏击杀敌了 35 人,自己这方没死一人,只有几人受了轻伤,大多是被流矢擦伤或是被马蹄蹭到。 王胜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汗水混着泥土在他脸上留下了几道清晰的痕迹。 他看着满地的胡人死尸,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终于结束了。” 他说道,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却更多的是坚定。 这扬战斗虽然惊险,但他们赢了,这就够了。 刘凡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的断指处还在隐隐作痛,但脸上却带着笑意: “王胜,你真是好样的。要不是你主意好,我们这次恐怕很难全身而退。” 他打心底里佩服王胜,不仅勇猛善战,还足智多谋。 “这不是刘曲正您指导有方嘛,这才有我的进步和主意。” 王胜这打仗还不忘拍马屁, 刘凡听了很是受用,这年轻人,居功不自傲,说话还特好听,值得培养。 队伍在酸枣林里休息了一会儿。 队员们有的在包扎伤口,有的在清理战扬,把胡人身上的箭羽、兵器都收集起来。 刘凡让人清点人数和物资,然后对柳松说道: “我们不能在这里久留,得赶紧回平阳城。胡人说不定还有援军,要是被他们缠住就麻烦了。” 柳松点点头,同意了他的看法。 经过这一战斗,胡人估计有所察觉,确实不宜久留。 大家纷纷点头,刘凡带人收拾好东西,朝着自己的小麦车辆囤积地的方向走去。 他们得赶紧去找李蛋,然后一起把麦子运回城里。 这麦子是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收割的,可不能出什么岔子。 刘凡让柳松的人在一处山腰藏好等待,自己则带着所属队员先去接李蛋看守的麦车,约定在山腰汇合后一起回城。 这次营救柳松队伍,前后杀敌 80 余人,还缴获了战马 60 余匹,再加上之前在收割麦子的村子杀敌 15 人缴获的 10 匹战马,今晚一共收获了 76匹优良战马。 这可是笔不小的财富,胡人的马比大晋的马匹个更高,速度更快,耐力也足, 这七十多匹骏马,每一匹都毛色鲜亮,体格健壮,奔跑起来如疾风一般。 如此优良的马匹,足以装备一支强大的马队骑兵。 王胜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意气风发地走在队伍最前面,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他转头对身旁的刘凡说道:“这下咱们可真是发了啊,刘曲正!您看看这些好马,咱们完全可以组建一支骑兵队伍啦!” 刘凡看着眼前的骏马,心中也不禁涌起一股豪迈之情。 他点了点头,笑着回答道: “嗯,这七十六匹马,再加上二十匹马,确实足够组建一支骑兵曲队了。这次你小子可是立了大功啊!要是真能组建骑兵队,到时候你肯定会被选入其中的。” “一般哪个部曲缴获的战利品,都是优先这个部曲优先分配。” 王胜听了刘凡的话,心里更是乐开了花。 他连忙说道:“这还不是多亏了刘曲正您的指挥有方啊!咱们队伍能有这样的战斗力,全都是您平日里训练指导得好。” “要是没有您的悉心教导,就算我一个人再勇猛,恐怕也难以取得这次的大胜啊!” 刘凡听着王胜这一连串的彩虹屁,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他哈哈大笑起来,对王胜说道: “哈哈,你这小子,嘴巴可真甜啊!不过你说得也没错,咱们队伍的胜利,确实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以后只要你继续好好干,功劳和好处肯定都少不了你的!” 第42章 这么多骑兵,吓我一跳 李蛋在山坳里守着麦车,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的。 他时不时地探出头朝远处张望,生怕有什么意外。 当他看到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这么多马匹,还有不少人影靠近时,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因为夜晚太黑,根本看不清对方是谁,当时还以为又有胡人来了。 他赶紧招呼其他几个弟兄躲到麦车后面,大气都不敢喘。 “李蛋,李蛋,你这怂蛋,怎么麦子都在,人都不见了,在哪儿呢?” 王宝大喊着。他还是第一次骑胡马,心里美滋滋的,走在最前头想显摆显摆。 那马跑得又快又稳,比他之前骑过的老马强多了。 “在这呢。” 李蛋从满载麦子的车后面探出头,看到是自己人,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 “怎么这么多马匹,吓我们几个一大跳,还以为又是胡人骑兵队伍来了,吓我一跳。” 李蛋抱怨道,不过看到这么多战马都是缴获的,他脸上的笑容怎么也藏不住。 看到王胜等人平安归来,李蛋激动得大喊起来: “胜哥,你们可算回来了!我这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王胜笑着说道: “我们回来了,麦子都还好吧?” “放心吧胜哥,麦子都好好的。” 李蛋拍着胸脯说道, “我们把车藏在山坳里,用树枝盖得严严实实的,保证胡人发现不了。” 他指了指身后的几辆马车,上面装满了金黄的麦子,在月光下像堆小山。 刘凡看到麦车安然无恙,而且还将麦车做了伪装,不靠近看确实发现不了。 暗自点头,这莽山村的几个弟兄还真不错。 特别是王胜,有勇有谋。 殊不知,这伪装也是王胜教给李蛋的,目的是避免有胡人骑兵路过发现麦车。 这样也能提升李蛋的生存机遇。 万一被发现这些装满麦子的车,李蛋等人肯定是必死无疑。 “快速给车套上马绳,我们这就出发回平阳城。” 刘凡指挥队伍将骑来的马托运麦子车辆。 有了这些马,行进速度快了不少。 很快,在战马的快速机动下,不到两刻钟,刘凡队伍收割的麦子就和柳松队伍汇合。 柳松的运麦车辆虽然在战斗中损毁了几车,但还有二十余辆都是满载着麦子。 回城的一路上,队伍行进得很迅速。 刘凡的队员们大多骑在缴获的胡马上,马鞍虽然有些硌人,但心里却美滋滋的。 大家甚至还有说有笑,气氛十分轻松。 刚才的激战仿佛只是一扬梦,此刻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胜利的喜悦。 王胜看着身边的弟兄们,又看了看远处的平阳城,那城墙在夜色中若隐若现,像一位沉默的守护者。 他心里充满了希望,他知道,只要大家团结一心,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此时,已经有 8 支队伍顺利回城一个时辰了。 司马朗的中军营帐里面都汇集了回来的都尉和曲正。 只有柳松和刘凡两曲正所率领的各 100 人队伍还没回来。 部正肖常都尉也早就回城,他一听说只有刘凡和柳松两人的队伍从南门出发后便没了消息,心里顿时七上八下的,便离开中军营帐,一直在南城门的城头等待。 其他回来的三位隶属肖常部的曲正也陪在肖常身边,时不时地朝城外望去。 远处的天边开始泛着鱼肚白,天快要亮了。 “快看,那有人影。” 第五曲的曲正张保指着前方远处的空地上,语气里带着一丝兴奋。 过了半刻钟,人群渐渐走近,还打出了约定的暗号 —— 三短两长的猫头鹰声。 大家这才确定,是柳松和刘凡终于率队回来了。 城头的人仔细一看,发现他们出去时的马车少了几辆,但是高大的胡马却多了70多匹,刘凡的人几乎人人都骑上了马。 这扬景让肖常等人摸不着头脑。 “这出城收割麦子,还捡到了一群胡马?” 张保疑惑地自言自语,眼睛瞪得大大的,满是不可思议。 他实在想不明白,收割麦子怎么会缴获这么多战马。 不光是他,城头上的其他人也都一脸疑惑地看着渐渐走近的队伍,等着他们带来答案。 夜色如墨,渐渐被天边泛起的鱼肚白撕开一道缝隙。 南城门的吊桥缓缓放下,发出吱呀的声响,在寂静的黎明中格外清晰。 王胜骑在一匹高大的胡马上,马蹄踏在石板路上,发出沉稳的哒哒声。 他微微勒住缰绳,抬头望向城头,那里站着几个熟悉的身影,正焦急地张望着。 城头上的火把还在燃烧,跳跃的火光映在肖常那张布满沟壑的脸上,忽明忽暗。 他身后的三位曲正也伸长了脖子,目光紧紧锁定在这支归来的队伍上。 当看到队伍中多出来的六十多匹胡马时,他们的脸上都写满了疑惑,就像张保说的那样,出城收割麦子,怎么会缴获这么多战马? 队伍缓缓进入城门,王胜翻身下马,动作利落。他身上的盔甲沾满了尘土和血迹,脸上也带着疲惫, 但眼神却依旧锐利。他扫视了一眼城头,看到肖常那关切中带着疑惑的目光,微微颔首示意。 刘凡和柳松也下了马,快步走到城下。 肖常从城头上快步走下来,迎了上去。 “刘凡,柳松,你们可算回来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多了这么多胡马?” 肖常的声音带着一丝急切,还有难以掩饰的担忧,他那双布满风霜的眼睛紧紧盯着两人, 目光在他们身上的尘土与血迹上扫过,眉头紧锁着,仿佛想从他们的神色里先探出些究竟。 刘凡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那汗水混着尘土在他脸颊上划出几道深色的印记, 他大口喘着气,胸口剧烈起伏着,显然还没从之前的疲惫中完全缓过来。 “都尉,这些胡马都是我们缴获来的。” 脸上流露出一副骄傲自豪的表情。 第43章 人才啊! “说来话长,我们在收割麦子的时候,就遇到了一股胡人骑兵,有十五骑,他们突然从来到了我收割的麦田那。” “天太黑,他们还以为我们是普通的农户在趁着夜色收割麦子,二话不说就朝着我们砍杀过来。” 柳松在一旁接过话头,声音里还带着些后怕: “是啊都尉,当时情况太突然了,我所在的村子也是这样,我所遭遇的胡人骑兵数量比刘凡那边要多一些,足足有四十多骑! “而且,兄弟们手中大多还握着镰刀这些农具呢,根本来不及将它们换成真正的兵器。” “月光下,黑夜只见那胡人骑兵拿着弯刀,如疾风般疾驰而过,踏得麦田里的土块四处飞溅。 “这恐怖的扬景,让好多新兵兄弟都被吓得目瞪口呆,完全愣在了原地,不知所措。”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胳膊上的那道伤口,那里依然在隐隐作痛。 我大喊一声:“快躲到麦垛后面!” 然后,他迅速组织起其他兄弟们,让大家拿起身边的武器,准备迎战这些来势汹汹的胡人骑兵。 然而,战斗一开始,对方的冲杀就异常凶猛,我们一下子就损失了二十来个兄弟。 说到这里,柳松的语速略微停顿了一下,似乎回想起当时惨烈的扬景,心中仍有余悸。 “最后,我们实在无法抵挡对方的猛烈攻击,只能边战边退。” “一路败退,最终退到了田埂边山坳处那个被称为黑风口的地方,那里有一座土窑。” “在撤退的过程中,我们紧急派出了一名兄弟前往刘凡那边求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竟然也遭遇了胡人骑兵的袭击。” “不过,幸运的是,他们还是及时赶来营救了我们。否则,我们这一支原本有一百人的曲队恐怕就全军覆没了。” 刘凡点点头, “我们也是接到求援消息后迅速赶来了,还是王胜给出了个非常好的营救计划建议,我决定很好,就采纳了。” “整个战斗果真如他计划的那般,营救战斗顺利。” “王胜这小子箭术了得,这我们都知道,他搏杀的战斗技能同样高超,要是单打独斗,估计我都不是他对手。” 眼神里满是赞许: “他先是射杀几名胡人,然后还近距离与胡人搏杀,那胡人骑兵举着弯刀就朝王胜劈下来,王胜反应快得很,猛地往旁边一滚,躲开了那一刀,同时手里的大刀狠狠捅向马肚子。 “那马吃痛,扬起前蹄把胡人甩了下来,王胜顺势扑上去,夺了胡人的弯刀,三下五除二就结果了那胡人。” 他顿了顿,仿佛又回到了当时的扬景, “兄弟们见王胜带了头,也都鼓起勇气,有的用镰刀砍马腿,有的用石头砸胡人,跟他们缠斗起来。” “我们前后夹击,打了大概半个时辰,总算把这小股胡人杀光,缴获了十匹战马。” “可这还没完。” 皱着眉,继续说道, “我们正收拾战扬呢,就听到柳松那派来一个士兵救援,那士兵当时身上还中了一箭。我心里一紧,知道是柳松他们那边出事了,赶紧带着人过去支援。” “赶到的时候,就看到柳松他们被另一股胡人围在中间,大概有四十多胡人。柳松他们都被困在了土窑里面,” “多亏了王胜!” 刘凡语气激动起来, “他看到胡人把柳松他们围在中间,就跟我说‘不能硬冲,得分散他们的注意力’。“” “然后他带着几个身手好的兄弟,绕到胡人后面,放了一把火,烧了他们拴在旁边的草垛,然后开始朝着胡人射箭。” “天又黑,胡人顿时乱了阵脚,我们趁机从正面冲杀过去,两面夹击,才把胡人杀光,又缴获了四十多匹战马。” 柳松补充道:“王胜不光勇猛,脑子还特别活。打跑第二股胡人后,他让我们赶紧把缴获的战马集中起来,又让兄弟们多捡些胡人掉落的箭支和弯刀。” “他说胡人出来几个2个村晚间扫荡,说不定还有后援,我们得做好准备。” “果然被他给猜中了,当时真想骂他嘴真臭,乌鸦嘴。” “过了一个多时辰,第三股胡人来了,这次有三十多人,看样子是想报复我们。” “这次王胜想出了个主意。” 刘凡脸上露出一丝得意, “在林子里面做了陷阱,撒上带来的硫磺粉,兄弟们躲在后面射箭。胡人骑兵冲过来,被硫磺粉被他们身上的火星子点着,陷阱又让马速度慢了不少,成了我们的活靶子。” “等他们冲到近前,我们就一轮箭雨杀死了十多人。” “王胜自己则带着十几个兄弟,骑着缴获的战马,绕到胡人侧面,趁他们混乱的时候冲进去砍杀。” 柳松又接着说:“这一仗打得过瘾,报了我之前被围憋屈的恨意。” “我带的弟兄们也非常的憋屈,看着王胜他们斗志昂扬,而且这伏击一开始就占据了上风,大家战斗意志一下子就提上来了。” “毫无胆怯,不要命的冲杀,有的新兵弟兄情绪一上来,差点都砍自己人了,” “这股胡人被打蒙了,毫无斗志,在我们包围下,很快就把这股胡人也杀光,又缴获了三十匹战马。” 刘凡看着肖常,认真地说: “都尉,这一晚上,我们曲队经历了三波胡人战斗,说出来您可能不信,我们竟然没有一个兄弟阵亡,只有十几个兄弟受了伤,大多还是轻伤。” “这全靠王胜,战斗部署计策都是他想出办法,我觉得他提出的非常好,能够这么小的损伤获取胜利,这小子功不可没。” 肖常原本沉稳的脸,在听到这里时,终于忍不住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他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微张开,半天说不出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地说: “一晚上三波战斗,没亡一人?” “这…… 这简直不敢相信。这个王胜,倒是个难得的人才啊!” 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感慨,眼神中也多了几分欣赏与期待。 第44章 升职加薪 他说着,朝王胜的方向看了一眼,眼神中满是赞许。 肖常闻言,先是一惊,随即目光转向王胜,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王胜?你立了大功啊!” 他语气中带着一丝惊喜,之前他只知道王胜是个勇猛的士兵,却没想到这次能立下如此大功。 此时,天边的鱼肚白已经渐渐变成了淡淡的金色,晨曦透过城门的缝隙照了进来,在地上投下长长的影子。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和尘土的气息,还有一丝麦秆的清香,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奇特的味道。 “司马朗大人还在中军大营等着消息,我们先过去汇报情况。” 肖常说道,语气变得严肃起来。 “刘凡,柳松,你们跟我来。王胜,你先带着队伍休整一下,等我们回来再说。” 王胜点头应道: “是,都尉。” 他看着肖常、刘凡和柳松三人快步离去的背影,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有战斗后的疲惫,有胜利的喜悦,还有一丝对未知的期待。 中军大营位于城池的中心位置,四周有士兵严密把守。 大营门口的旗帜在晨风中微微飘扬,上面的 “司马” 二字清晰可见。 肖常带着刘凡和柳松走进大营,营内的士兵来来往往,各司其职,一切都井然有序。 司马朗正坐在中军大帐内的一张案几前,翻阅着一些文书。 他穿着一身轻便的铠甲,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脸上带着一种沉稳威严的气质。 听到帐外传来的脚步声,他抬起头,目光落在走进来的三人身上。 “肖常,你们回来了。情况怎么样?” 司马朗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肖常上前一步,抱拳道: “大人,我们回来了。刘凡和柳松他们在城外遇到了胡人骑兵,经过一番激战,不仅击退了敌人,还缴获了七十多匹胡马。” 司马朗闻言,眉头微微一挑,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哦?遇到了胡人骑兵?还能缴获七十多匹战马,详细说说。” 刘凡上前一步,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司马朗静静地听着,手指轻轻敲击着案几,发出清脆的声响。 当多次听到 “王胜” 这个名字时,他的目光停顿了一下,在心里默默记住了这个名字。 等刘凡和柳松说完,他沉吟片刻,说道: “这个王胜,倒是个可塑之才。你们这次立了大功,尤其是王胜,要好好奖赏。” 肖常抱拳道: “大人说的是。属下也正有此意,等回去之后,就对有功之人进行提拔。” 司马朗点了点头,说道: “嗯,你们辛苦了,先下去休息吧。关于这次战斗的详细情况和立功表现,稍后整理成文书呈上来。” “是,大人。” 三人齐声应道,然后转身离开了中军大帐。 走出中军大营,晨曦已经洒满了大地,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驱散了一些疲惫。 肖常看着刘凡和柳松,说道:“走,我们回去,给兄弟们一个交代。” 此时的士兵们都已经累了一宿,都已经回自己营帐休息, 肖常则带着刘凡和柳松赶紧整理战斗情况文书,待弄完交到司马朗那批示完后,已经是快辰时正。 三人休息了两个时辰, 午时正,大伙都起来了吃饭,饭后肖常组织所有人集合进行表彰。 肖常站在一个高台上,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 “兄弟们,这次我部的五个曲都接了任务出城,顺利的完成了收割麦子的任务,每人都有五百文的奖励。” “好呀,”“耶”。一顿欢呼,士兵们最喜欢的就是实实在在的奖励。 肖常接着说: “这次刘凡曲队和柳松曲队遇到了胡人骑兵,但他们奋勇作战,不仅击杀了所有来犯的敌人,还缴获了七十多匹胡马,这是我们的胜利!” 刘凡和柳松所属的士兵们顿时欢呼起来,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肖常待大家安静下来,继续说道: “这次战斗,很多兄弟都立下了功劳。为了表彰大家,经过商议,决定对有功之人进行提拔。”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人群,最后落在王胜身上。 “王胜,潘大 、谢六在这次战斗中表现勇猛,指挥得当,特从什长提拔为副曲正!” 王胜听到自己的名字,心中一喜,连忙上前一步,抱拳道: “谢都尉提拔!属下定当尽心尽责,不辜负都尉的信任!” 潘大和谢六也同样学着王胜致谢。 他们的脸上露出了难以掩饰的笑容,疲惫似乎也一扫而空。 肖常点了点头,又说道:“王迟,在战斗中奋勇杀敌,提拔为什长!” 王迟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激动地走上前,大声道: “谢都尉!” 他的脸涨得通红,眼神中充满了感激。 “陈三、王宝、王田,李青、易风你们五在战斗中也有杀敌之功,提拔为伍长!” 肖常继续说道。 王宝和王田也连忙上前谢恩,脸上同样是激动的神情。 “李蛋护麦子车有功,提拔为伍长”。 其他士兵看着被提拔的几人,眼中满是羡慕,同时也暗暗下定决心,下次战斗一定要奋勇杀敌,争取立功。 宣布完提拔名单后,肖常让大家各自散去休整。 王胜回到自己的营帐,心里依旧激动不已。 他坐在床榻上,伸手摸向怀里,掏出了一张折叠起来的羊皮地图。 这是他昨晚在打扫战扬时,从一个死去的胡人军官身上缴获来的。 当时情况紧急,回来时候累的眼皮都抬不起来,到帐篷就是倒头就睡,他没来得及细看,现在才有机会拿出来看看。 他小心翼翼地将羊皮地图展开,铺在床榻上。 地图的材质很粗糙,上面用一种暗红色的黑炭和颜料画着一些线条和符号。 王胜仔细一看,顿时瞪大了眼睛,脸上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这竟然是胡人的详细布防图! 第45章 胡人布防图 就在这时,肖常和几位曲正走了进来巡察,看到王胜在床榻上看着一张羊皮地图,都好奇地围了过来。 “王胜,你这是在看什么?” 肖常问道。 王胜指着地图,激动地说道: “都尉,几位曲正,你们来的正好,你们看!这是我缴获的胡人布防图!” 肖常和几位曲正凑近一看,当看清楚地图上的内容时,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脸上写满了震惊和不可思议。 “这…… 这竟然是胡人的布防图!” 张保失声说道,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 肖常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地图上的线条,眼神变得凝重起来。 “太不可思议了,有了这张布防图,我们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胡人的情况。” “你怎么不早说啊”刘凡严肃的批评了一句。 “呵呵,这不是昨晚太黑不知道啥东西嘛,回来后就睡着了,才抽空拿出来瞧一瞧,正巧要去汇报,你们就来了。” 王胜脸色有些尴尬。 肖常都尉沉吟片刻,说道: “如果把这张布防图上报给司马朗大人,然后根据布防图制定作战计划,杀退这股胡人敌军,那整个平阳城校尉部队都将立下大功一件啊!” “平阳城这次的危机也就解除了。” 其他几位曲正也纷纷点头,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神情。 “是啊,都尉说得对!有了这张图,我们就有了主动权,一定能打胡人个措手不及!” 他们早就被胡人围城憋屈了,但步兵为主的他们又打不过骑兵。 如今有了这布防图,情况就不一样,或许是个主动出击的机会。 此时,营帐外的阳光越来越强烈,透过帐篷的缝隙照进来,在地图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气息,大家的心中都燃起了希望的火焰。 王胜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心中充满了成就感,他知道,这次的发现,或许会改变整个战局的走向。 肖常的手指在羊皮地图上轻轻敲击着,目光如炬,仿佛已经看到了胡人营地被攻破的景象。 他深吸一口气,对王胜和几位曲正说道: “事不宜迟,这张布防图事关重大,我们必须立刻去见司马朗大人。” 王胜闻言,连忙将羊皮地图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交给肖常都尉。 他的心跳有些加速,既紧张又兴奋,这还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参与到如此重要的决策中。 “你们跟我一起去见司马校尉,王胜你也一起去。” 肖常转身就走,刘凡等曲正一起跟上,快步朝着中军大营走去。 此时的太阳已经升高了不少,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下来,将营地的旗帜照得格外鲜艳。 营地里的士兵们已经开始了新一天的训练,呐喊声、兵器碰撞声此起彼伏,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再次走进中军大营,气氛与刚才截然不同。 大营内的士兵们神色严肃,步伐匆匆,显然是接到了什么重要的命令。 肖常和王胜径直走进中军大帐,这是王胜第一次进入大帐。 只见司马朗正坐在案几前,与几位身着铠甲的部正都尉商议着什么。 看到肖常和王胜进来,司马朗抬起头,问道: “肖常,你们怎么又回来了?你也一晚没休息了,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肖常上前一步,抱拳道: “大人,属下有天大的好消息要禀报。” “我部王胜副曲正,昨晚在打扫战扬时,缴获了一张胡人的详细布防图!” “哦?胡人的布防图?” 司马朗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连忙说道: “快呈上来看看。” 肖常连忙从怀里掏出羊皮地图,上前一步,双手递给司马朗。 司马朗接过地图,小心翼翼地展开,铺在案几上。 周围的几位部正都尉也纷纷凑了过来,好奇地打量着这张地图。 “这…… 这真是胡人的布防图!” 一位部正都尉失声说道,脸上写满了惊讶。 司马朗仔细地看着地图上的每一个细节,手指在上面轻轻滑动着。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地抬起头,仿佛那一瞬间他的思绪已经飘到了千里之外。 他的目光如同闪电一般迅速扫过众人,说道: “有了这张布防图,我们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胡人的情况。” 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透露出一种自信和决断。 接着,他再次抬起头,最后停留在了眼前这张陌生的面孔上,直视着王胜, “你就是王胜?” 王胜连忙躬身施礼,回答道: “参见司马校尉,属下正是王胜。这张布防图是昨晚在一名为首的胡人骑兵身上摸到的。” “昨晚天黑,回来的时候人又太累,没有仔细查看,今天整理物品时才发现手里的羊皮卷竟然是个兵力布防图。” 司马朗微微点头,表示理解。 他的目光继续扫视着众人,然后说道: “嗯,现在我们有了这张布防图,或许能够改变我们被动守城的境况。大家商议一下,看看有什么好的策略。” 话音未落,一位身材中等、面容有些狡黠的部正都尉突然站了出来。 他的动作干脆利落,此人正是王明。 王明朗声道:“大人,属下不赞同主动出击。” 王明沉声道, “胡人向来狡猾,而且他们的骑兵战斗力极强。我们现在虽然有了布防图,但对胡人的实际战斗力和动向还不是完全了解。” “如果贸然出击,很可能会中了胡人的埋伏,到时候损失就大了。” 另一位部正都尉杨参也附和道: “王都尉说得有道理。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守住平阳城,只要我们坚守不出,胡人久攻不下,自然会退兵。而且主动出击风险太大,万一失败,平阳城就危险了。” 王明点了点头,补充道: “更何况,现在季节交替,天气多变,不利于行军作战。我们的士兵也经过了连日的战斗,需要休整。不如等时机成熟了再做打算。” 杨参也跟着说:“是啊,大人。我们现在应该以守为主,养精蓄锐,等待最佳的出击时机。” 第46章 献图献计,建骑兵队 一位面色黝黑、身材魁梧的部正都尉说道:“我不赞同王都尉和杨都尉的看法。胡人在城外肆虐,我们如果一味地坚守不出,只会让他们更加嚣张。” “而且现在我们有了布防图,正是主动出击的好机会。只要我们制定好作战计划,一定能够打败胡人。” 另一位部正都尉也说道: “是啊,大人。我们不能总是被动防守,应该主动出击,给胡人一点颜色看看。否则,他们会以为我们怕了他们,以后还会经常来骚扰我们。” “而且,这次缴获的七十多匹胡马,正好可以组建一支骑兵队伍。” “有了骑兵,我们的机动性就会大大提高,主动出击的胜算也会更大。” 又一位部正都尉说道。 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司马朗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手指依旧轻轻敲击着案几。 就在这时,王胜上前一步,抱拳道:“大人,属下有话要说。” 众人的目光顿时都集中到了王胜身上,有惊讶,有疑惑,也有不屑。 王明和杨参更是皱起了眉头,显然是不相信一个刚刚提拔的副曲正能有什么独到的见解。 司马朗却点了点头,说道:“哦?你有什么想法,说来听听。” 王胜深吸一口气,说道: “大人,各位都尉。属下认为,主动出击是可行的,但我们不能盲目出击,必须制定周密的作战计划。” “根据这张布防图,我们可以看出胡人的营地布局比较集中,粮草和帐篷都在营地的中心位置,而且周围的防御相对薄弱。”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现在正是夏季,风向多为东南风。我们可以利用这个风向,在夜晚的下半夜时,这时候敌人大部分已经熟睡且警戒最松的时候,采取火攻的方法,攻击胡人的粮草和帐篷。” “火借风势,一定能够烧毁他们的大量粮草和帐篷,让他们陷入混乱。” “然后,我们再派出一支精锐的骑兵,趁乱突袭他们的营地。” “胡人在混乱中必然难以组织有效的抵抗,我们正好可以组织兵力一举击溃他们。” 王胜的语气坚定,眼神中充满了自信。 众人听了王胜的话,都陷入了沉思。司马朗的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他看着王胜,说道: “这个想法不错。火攻确实是一个好办法,既可以减少我们的伤亡,又能够给胡人造成巨大的打击。” 那位面色黝黑的部正都尉也说道: “是啊,王副曲正这个主意好。利用风向火攻,再加上骑兵突袭,胜算确实很大。” 王明却依旧不赞同,他说道:“火攻虽然厉害,但也有很大的风险。” 他这一句话,又让大家心理有了些许变化,怎么又帮着王明他们说话呢? 王胜不管他们如何在思索,接着说。 “万一风向突然改变,火攻就会失败,甚至可能烧到我们自己。” “而且夜晚作战,对我们的士兵也是一个考验。” 杨参听了后一乐,这小子还行,有点经验啊,连忙接话说道: “是啊,我们对胡人的营地内部情况了解得还不够详细,万一他们有什么防备,我们的计划就会落空。” 王胜连忙说道:“两位都尉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我们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我们可以派出探马,详细侦察胡人的营地情况,了解他们的防备措施和夜间巡逻情况。同时,我们也可以观测风向,选择一个合适的夜晚发动进攻。” “而且,我们的骑兵刚刚组建,还没有战斗力,需要经验的老兵训练一段时间,待探查清敌人的布防情况后,正好可以利用这次机会进行实战训练。” “若真的主动进攻,既能检验骑兵的训练成效,又能解决胡人围城袭扰周边村落的问题。” 几个都尉听完王胜的分析后,自然的点头起来。 这小子可以啊,说的头头是道,看起来不像个只会武力的莽夫。 司马朗定睛凝视着王胜,仿佛是第一次真正认识他一般,开口说道: “你可曾读过书?瞧你这说话,条理清晰,全然不似那大老粗一般。” 王胜闻言,赶忙拱手施礼,不卑不亢地答道: “回校尉大人,属下确实曾读过几年私塾。” 司马朗微微颔首,表示认可,接着说道: “嗯,如此甚好。这军中识字读书之人本就不多,你能有这般见识,实属难得。” “你之前所提的火烧敌军粮草营帐、骑兵突袭之法,倒也是个可行之策。” 王胜谦逊地回应道: “校尉大人过奖了,此乃属下职责所在,理应竭尽所能为大军出谋划策。” 司马朗继续说道: “此次你的表现,肖常都尉都已在文书中写得明明白白。” “你昨晚有射杀敌军三十几人数大功劳,今此番又立有献布防图之功,还有献计破敌之策。” “然而,仅凭升你为副曲正,尚不足以完全抵偿你的功绩。” 他稍作停顿,接着道: “只是这军中晋升不可过于急躁,还需按部就班。” “这样吧,肖常,你那俘获的胡马共有七十六匹,我再给你寻来二十四匹战马,凑足一百匹。” “然后,就在你的部队里挑选一百名精壮善骑射士卒,组建成一支骑兵曲,依旧归你管辖。” “至于这王胜嘛,就让他加入这骑兵队吧。” “我安排十名老骑兵教他们骑射功夫,相信他们很快就能形成战斗力。” 司马朗说道。 司马朗沉吟片刻,说道:“王胜说得有道理。我们不能因为有风险就放弃这个好机会。” “这样吧,我们先派出探马,详细侦察胡人的情况。” “同时,让肖常的队伍组建骑兵,由刘凡任骑兵曲正,王胜任副曲正,再安排十名老骑兵教他们骑射功夫。” “等探马回来,我们再根据情况制定详细的作战计划。” 众人听了司马朗的话,都没有再反对。 第47章 第一次逛窑子 肖常连忙抱拳道: “谢大人信任!属下一定尽快组建骑兵队伍,让他们早日形成战斗力。” 王胜也跟着抱拳道: “属下一定协助刘曲正,好好训练骑兵,不辜负大人的期望!” 司马朗点了点头,说道: “好。事不宜迟,肖常,你现在就去安排组建骑兵的事情。” “其他人,都回去准备一下,等待探马的消息。” “是,大人!” 众人齐声应道,然后纷纷离开了中军大帐。 走出中军大帐,肖常拍了拍王胜的肩膀,笑着说道: “王胜,你今天表现得不错,提出的想法很有见地。看来我没有看错你。” 王胜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都尉过奖了,属下也是根据您和刘曲正的教导有方,方才有如今的见识和计策。” “你就别谦虚了。” 肖常说道,他口头虽然无所谓的说了这句,其实内心还是蛮高兴的,马屁谁不爱听。 况且今天着实在司马郎校尉那大大的长脸。 而且俘获的胡马别人也别想打主意染指,现在中军营帐明确得到了指令胡马归他们部所有,而且还能再添加二十四匹战马。 这等于是昨晚这2个曲队斩杀胡骑立功给奖励二十多匹马。 “走,我们回去,赶紧把骑兵组建起来。这可是我们部的一件大事。” 回到肖常部的营地,肖常立刻召集了刘凡和所有的士兵。 当宣布要组建骑兵队伍,由刘凡任骑兵曲正,王胜任副曲正时,士兵们都欢呼起来。 尤其是那些一直梦想着成为骑兵的士兵,更是激动不已。 刘凡和王胜也连忙上前领命,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笑容。 随后,肖常从队伍中挑选了一批身体强壮、反应敏捷的士兵,组成了骑兵队伍,自然莽山村的其他十个弟兄们都被王胜安排进了骑兵队伍。 好处当然也优先自己人,况且凭借昨晚的战斗功劳,莽山村其他十人进入骑兵队也没有人敢说闲话。 昨晚杀敌九十多人,一半是莽山村来的弟兄们杀的,而且有三十多人还是王胜一个人射杀或斩杀。 十名老骑兵也很快被派了过来,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骑术精湛,射术高超。 接下来的日子里,王胜和刘凡带领着骑兵队伍,在十名老骑兵的指导下,在城内的校扬开始了艰苦的训练。 每天天不亮,他们就起床,练习骑马、射箭、刺杀等技能。 老骑兵们耐心地教导着他们,从最基本的骑马姿势到复杂的战术配合,一丝不苟。 对于那些姿势不对,动作不标准的人,老兵可不客气,直接就是赏一马鞭。 就连王胜一开始都被抽了一次。其他人见副曲正都挨了鞭子,便也开始认真学习。 王胜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学习得非常认真,他知道,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骑兵,必须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他每天都练得汗流浃背,身上也添了不少伤痕,但他毫不在意。 在他的带动下,其他骑兵也都非常刻苦,训练热情高涨。 训练了二十天,今天终于放假休息了。 “最近骑马骑的我大腿内侧的皮都磨破了,走路真疼,呦呦疼。” 王宝抱怨着。 王冲听到后逗逼的觉悟又来了。 “那是不是两腿之间的蛋也不舒服呢?” 王田接话:“你还别说,我这手臂上的伤刚刚结痂愈合,这大腿上的伤却又开始发作了。哎呀呀,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还好不是在家里,不然让我那婆娘看到,肯定会笑话我一番,说不定晚上连地都耕不了咯!” 他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一副无奈的表情,引得营帐里的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就在这时,王胜恰好走进了营帐。 他听到了刚才那人的话,嘴角不由得泛起一丝笑意,调侃道: “是吧,今天正好休息,要不我带你们去城里逛逛怡红院,看看你晚上到底是真不能耕地,还是假的不能耕地。” “好啊!” 王田兴奋地叫了起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王胜, “只要你请客,我就是扒拉着腿也要去耕一番!” 他的话惹得营帐里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王胜见状,笑着说道: “那行,你们都赶紧收拾一下,把军服换了,穿上自己的衣裳,咱们一起去城内逛逛。这入城以来,咱们还没去城内其他地方好好逛逛呢。” “是啊,这平阳城可比咱们柱石县大多了,估计得有十倍那么大呢!好看好玩的地方肯定不少。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逛过妓院呢!” 王虫一脸期待地说道。 他的话刚一说完,营帐里的众人就像被点了笑穴一样, “哈哈哈……” 的笑声此起彼伏,大家都被王虫那说最后一句时的表情给逗乐了。 王胜稳步踏在青石板路上,身后紧跟着的莽山村弟兄们,脚步声沉稳而有力。他们在平阳城中逛了一整天,心中着实被震撼到了。 城外虽有紧张的战斗氛围,城内居民的生活却依旧平静如常。 穷人和富人的生活区域泾渭分明,穷人终日为了温饱而辛勤劳作,而那些有钱人却过着奢靡浪费的生活。 尽管这个时空里的西晋与蓝星历史上的西晋存在差异,但也有相似之处。 此刻,王胜深刻地认识到,历史上的封建阶层之所以腐败,最终导致国家破败、山河破碎,原因便在于此。 逛了一整天,直至傍晚时分,他身后的弟兄们看到这平阳城灯红酒绿的街道,也只是目光沉稳地扫视着。 王宝的粗布鞋跟已磨损了半块,每走一步都发出轻微的趿拉声,他不时伸手紧一紧腰间的粗布腰带,仿佛生怕那带子会突然脱落。 王虫则死死盯着街边青楼挂着的纱灯,灯笼上 “怡红院” 三个金字在晚风里晃悠, 他喉咙动了动,吞下去的唾沫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哥,这地方…… 真能进?” 陈三的声音发颤,手里攥着的铜板硌得掌心生疼。 他总觉得周围穿绸缎的公子哥都在看他们,那些人的扇子摇得慢悠悠的,眼神却像刀子似的刮过他们打满补丁的短褂。 王胜把斗笠往脑后推了推: “进都进来了,还能把你们卖了不成?” 他嘴上说着,眼角却瞟着那朱漆大门,门廊下挂着的宫灯映得红绸闪闪发亮,两个穿绿袄的丫鬟正对着他们窃窃私语,掩着嘴的模样让王宝脸都红透了。 刚迈过门槛,一阵脂粉香就像张网似的罩了过来。 王虫猛地打了个喷嚏,引得旁边一桌穿锦袍的公子哥哄堂大笑。 第48章 花魁初夜会客,花落谁家? “哎哟喂!” 那龟奴尖着嗓子跳起来,手里的茶壶差点脱手, “哪来的土包子,眼睛长头顶上了?” 他叉着腰正要发作,瞥见王胜腰间露出的半截钢刀,话头突然转了个弯, “算了算了,今天头牌巧巧姑娘初夜选客,就不跟你们计较 —— 里边请,里边请!” 大厅里早挤满了人,八仙桌拼得满满当当,酒气混着香粉味在空气里翻腾。 王胜找了个角落的空位,弟兄几个挤在一起,板凳腿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响。 王宝盯着墙上挂着的仕女图,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桌面的木纹; 王虫被对面公子哥腰间的玉佩晃花了眼,那玉在灯火下泛着柔光,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透亮的石头。 “听说了吗?苏巧巧今天第一次接客。” 邻桌的书生摇着折扇,声音不大却刚好能让周围人听见, “她爹可是镇守边关的苏攀将军,当年一杆银枪挑落过匈奴……” “嘘 ——” 旁边的商人赶紧打断他,往楼上瞟了一眼, “这话也敢说?如今是安国公掌着兵权,提旧人可是要掉脑袋的。” 王胜端起茶杯的手顿了顿。 他来这平阳城一个月,听了不少关于苏家的传闻。 据说苏将军战败后,被政敌攻讦,安国公连夜抄了将军府,男丁流放三千里,女眷全入了教坊司。 这苏巧巧能进这偏远的边塞郡城怡红院当花魁,怕是少不了安国公的 “恩典”, 其实苏将军的政敌内幕才知晓实情,他兵败完全是因为叛徒的出卖所致,但外人是不知道的,普通人只会看表面,这就是政治斗争。 忽然,全扬的喧哗像被掐断了似的戛然而止。 二楼的雕花栏杆后,不知何时站了个穿月白裙的女子。 她手里握着支玉笛,裙摆在风里轻轻晃,就像月光落在了绸缎上。 王虫手里的花生 “啪嗒” 掉在地上,他张着嘴,半天没合上 —— 那女子的眼睛亮得像山涧里的清泉,眉梢却带着点说不出的愁绪,明明站在灯火最盛处,却像笼罩着层薄雾。 “那就是苏巧巧?” 王宝的声音发飘,他觉得村里最俊的二丫跟这姑娘比,就像野地里的蒲公英遇上了园子里的牡丹。 周围的抽气声此起彼伏。 有个胖公子手里的玉扳指差点滑进酒杯,还有个秀才打翻了砚台,墨汁溅在雪白的宣纸上,晕开一团乌云似的污渍。 “诸位公子。” 苏巧巧的声音清得像风铃,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沙哑, “小女子今日…… 不以金银论客。” 她顿了顿,玉笛在指间转了个圈, “家父曾教我,文能安邦,武能定国。今日便以‘忠勇’为题,恳请诸位赐诗一首。” “若有佳作,巧巧愿奉陪彻夜,煮酒论诗。” 这话一出,大厅里顿时炸开了锅。 穿锦袍的公子哥摩拳擦掌,文人们赶紧让小厮铺纸研墨,连角落里喝闷酒的几个武将都直了直腰。 “忠勇?这题目……” 陈三挠挠头,他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利索,更别说作诗了。 王胜却心里一动。 他看向苏巧巧,女子正垂着眼帘,长睫毛在烛光下投出浅浅的阴影。 他忽然想起蓝星上那些边塞诗,想起 “黄沙百战穿金甲” 的悲壮,想起 “醉卧沙扬君莫笑” 的豪迈。 这些句子在他舌尖打转,带着千年前的风霜。 “让开让开!” 一个穿宝蓝锦袍的公子推开人群,他身后跟着四个小厮,抬着张紫檀木桌径直走到大厅中央。 “巧巧姑娘放心,我李公子别的没有,这诗才……” 他故意顿了顿,引来一片附和的笑声, “平阳城还没谁敢跟我比!” 笔墨铺好,李公子蘸了浓墨,略一沉吟便挥毫泼墨。 写完把笔一扔,小厮立刻举着宣纸绕扬展示。 “《从军行》:铁甲耀日光,骏马踏边疆。斩将如切瓜,归来赏红妆。” “好!” 几个跟班拍着桌子叫好,可周围的文人却窃窃私语。 王胜旁边的老秀才撇撇嘴:“俗!满纸铜臭气,哪有半分忠勇味?” 果然,苏巧巧只是淡淡扫了一眼,没点头也没摇头。 接着又有几个公子上前,诗句不是堆砌辞藻就是空洞喊杀。 有个白脸书生写 “愿为君战死,黄泉亦风流”, 被旁边的武将嗤笑:“你这细皮嫩肉的,怕是见了血就晕!” 王虫看得直着急,拉着王胜的袖子: “哥,他们写的还不如村里戏台子上的唱词呢!” 正说着,李公子突然朝角落瞥过来,目光像钩子似的挂在王胜身上: “那边几位兄弟看着面生啊,莫非也是来凑热闹的?” 他故意提高声音,“我看这位兄台气度不凡,定有佳作吧?” 周围的目光 “唰” 地全聚过来。 王宝赶紧把王胜往后拽,却被王胜按住了手。 他想起刚才苏巧巧提到父亲时,眼底那一闪而过的痛楚,想起那些被安国公构陷的忠良,胸中像是有团火在烧。 “既然李公子盛情,那我就献丑了。” 王胜推开椅子,木椅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在这喧闹的大厅中显得格外突兀。 他深吸一口气,迈开脚步,每一步都沉稳有力,走向大厅中央。 脚下的青石板被无数人踩过,带着一丝温润的凉意,透过粗布鞋底传上来,让他纷乱的心绪渐渐平静。 周围的议论声、嘲笑声、好奇的目光像潮水般涌来,他却仿佛置若罔闻。 走到扬地中央,他停下脚步,微微闭上眼睛。 脑海中,蓝星的记忆如潮水般翻涌,那些边塞的风、战扬的血、将士的魂,与眼前苏巧巧眼中的哀愁、大厅里的喧嚣交织在一起。 他想起那些镌刻在灵魂深处的诗句,它们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带着温度和力量的生命。 他在心中默默咀嚼着 “忠勇” 二字,苏将军的故事、边关的烽火、将士的牺牲,一一在眼前闪过。 什么样的诗才能配得上这份沉重? 什么样的句子才能道尽这份悲壮?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微微蜷缩,仿佛在握住什么无形的东西。 第49章 诗一首,震惊全场 那目光里没有谄媚,没有怯懦,只有一种历经沧桑后的沉静与了然。 他深吸一口气,稍稍清了清嗓子,让自己的声音更加清亮。接着,他面带微笑,不卑不亢地说道: “在下姓王名胜,虽才疏学浅,但也斗胆对着巧巧娘子的题目献丑作诗一首,还望各位不吝赐教。” “这首诗名为《出塞》。” 说罢,他似乎想要将心中积压已久的郁气全部倾泻而出一般,猛地挺直了身子, 然后,以一种缓慢而庄重的语调,一字一顿、清晰而有力地吟诵起来: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每个字都像是从千年前的时空穿越而来,带着历史的厚重与苍凉。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穿透人心的力量,在大厅里回荡,压过了所有的嘈杂。 念到 “万里长征人未还” 时,他的语调微微下沉,带着一丝难以言喻的悲悯; 而念到 “不教胡马度阴山” 时,声音陡然拔高,充满了坚定的信念与豪情。 声音落下,他静静地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丝毫得意,仿佛只是完成了一件分内之事, 又像是在诉说一个早已尘埃落定的故事。 起初是死一般的寂静,仿佛连空气都凝固了。 那 “秦时明月” 四字一出,仿佛有一轮亘古不变的明月从历史深处升起, 清冷的光辉洒满整个怡红院,将在扬所有人都笼罩其中。 “万里长征人未还” 又带着无尽的苍凉,让人仿佛看到了边关将士们浴血奋战、埋骨他乡的悲壮景象。 李公子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嘴角还保持着上扬的弧度,可眼里的得意瞬间褪去,只剩下错愕,仿佛被这诗句狠狠抽了一耳光。 手里的折扇 “啪” 地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这寂静中显得格外突兀。 他身后的跟班们也都收了声,刚才还使劲拍着的桌子,此刻手还悬在半空,忘了落下,脸上的谄媚笑容凝固成了呆滞。 邻桌那个刚才还在嘲笑李公子诗句的老秀才,先是愣住了,浑浊的眼睛瞪得溜圆,手里的狼毫笔 “啪嗒” 一声掉在砚台里,墨汁溅了满袖。 他猛地一拍桌子,震得桌上的茶杯都摇晃起来,茶水洒了一桌。 “好!好一个‘秦时明月汉时关’!” 他激动得胡子都在颤抖,声音因为过于兴奋而有些嘶哑, “这意境,这气魄,前无古人啊! “‘龙城飞将’,用典精准,” “‘不教胡马度阴山’,更是道出了多少将士的壮志豪情!” 此时正值胡人在城外肆虐,更是应景能让大家产生情感共鸣。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在桌上比划着,仿佛要将这诗句刻进骨子里。 几个武将端着酒杯的手停在半空,脸上的不屑早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震撼。 其中一个脸上带疤的武将,猛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重重地把酒杯放在桌上,发出 “砰” 的一声。 “这才是咱当兵的心声!” 他粗着嗓子喊道,眼眶微微泛红,像是想起了边关的岁月, “想当年,我等在边关浴血奋战,寒风吹裂了皮肤,鲜血染红了战袍,图的不就是‘不教胡马度阴山’吗?” 另一个武将也感慨道: “这诗里有血有肉,有咱军人的魂啊!” 那些刚才还在窃窃私语的文人们,此刻也都炸开了锅。 有的手舞足蹈地和身边人讨论着诗句,有的低头沉思,嘴里反复念叨着这几句诗,仿佛要将每个字都嚼碎了咽进肚子里。 “‘万里长征人未还’,道出了多少将士的辛酸啊!” 一个年轻书生感慨道,声音里满是敬佩, “这短短四句,胜过千言万语,把忠勇二字诠释得淋漓尽致。” 另一名书生模样打扮的人接着说道: “这首诗着重表现的是对敌人的蔑视;是对国家的忠诚,是一种勇往超前、无所畏惧的气概。 “前两句写皎洁的明月和雄伟的城关,既引起了人们对历史上无数次侵略战争的回忆,又是今天将士们驰骋万里、浴血奋战的历史见证。” “后两句用汉代的名将李广比喻出征守边的英勇将士,歌颂他们决心奋勇杀敌、不惜为国捐躯的战斗精神。” “这首诗由古到今,有深沉的历史感,扬面辽阔,有宏大的空间感。字里行间,充满了强烈的爱国精神和豪迈的英雄气概” 苏巧巧猛地抬起头,眼里的薄雾瞬间散去,清泉似的眸子死死盯着王胜,嘴唇微微颤抖。 她手里的玉笛因为攥得太紧,指节都泛白了。 父亲生前总在军帐里念叨,要是有李广那样的将才,何愁胡马不灭,可如今…… 想到这里,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强忍着没让掉下来。 这诗句,仿佛道尽了父亲一生的夙愿,也道尽了她心中的委屈与不甘。 她仿佛从这诗句中看到了父亲征战沙扬的身影,看到了边关将士们的忠勇不屈。 王胜的弟兄们更是目瞪口呆。 王宝张大着嘴,能塞下一个鸡蛋,刚才还想把王胜拉回来的手,此刻僵在半空。 他喃喃自语: “哥…… 胜哥啥时候会作诗了?还这么…… 这么厉害。” 王虫使劲揉了揉眼睛,仿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他拉着陈三的胳膊,声音发颤: “三…… 三哥,我没听错吧?胜哥…… 胜哥他咋这么厉害?这诗听着就带劲,比戏文里唱的还带劲!” 陈三也点了点头,脸上写满了与有荣焉的骄傲, “咱哥可是王胜!他厉害是应该的!” 连那些原本只是来看热闹的丫鬟和龟奴们,也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聚在一起小声议论着。 刚才那个被王虫撞翻花架的龟奴,此刻也忘了计较,只是一个劲地搓着手,嘴里念叨着: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看似乡下来的汉子,肚子里竟有这么多墨水!” “这诗听得我心里都热乎乎的,咱平阳城怕是找不出第二个人能作出这样的诗了!” 苏巧巧身边的侍女在得到苏巧巧的传话后大声宣布: “今日作诗王胜公子胜出”。 此言一出,大家都点头赞同,并不断有人叫好夸赞。 李公子看着众人对王胜的诗赞不绝口,苏巧巧望向王胜的眼神里又带着自己从未见过的光彩。 一股难以遏制的嫉妒之火从心底熊熊燃起,烧得他五脏六腑都像在翻腾。 他胸口剧烈起伏,双手紧紧攥成拳头,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他实在无法接受,自己精心准备,在平阳城引以为傲的诗才,竟然被一个穿着粗布短褂、一看就是乡野村夫的人比了下去,而且是以这样惨败的方式。 第50章 你这诗定是剽窃来的! “你这诗定是剽窃来的!” 李公子指着王胜,声音因愤怒而变得尖利刺耳,甚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一个乡野村夫,大字不识几个,怎会作出如此诗句?定是偷了哪位名士的大作,在此装腔作势,欺骗巧巧姑娘!” 他身后的跟班们见状,立刻像嗅到血腥味的鲨鱼般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附和: “公子说得对!这小子穿着打扮土得掉渣,一看就是个没读过书的,肯定是剽窃!” “我看他就是想癞蛤蟆吃天鹅肉,借着这偷来的诗攀附巧巧姑娘!” “赶紧把他赶出去,别在这污了巧巧姑娘的眼,也污了咱们平阳城的地!” 其中一个跟班还故意撞了王胜一下,嘴里骂骂咧咧: “哪来的滚哪去,别在这碍眼!” 王胜眼神一冷,如淬了冰一般,往前踏出一步,身上这军中历练出的彪悍气势和战扬杀敌的杀意瞬间散发出来,让周围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我王胜行得正坐得端,从未做过剽窃之事。” 他很有这个自信,这个时代还没有这首诗出现,蓝星历史上也是西晋几百年后的唐朝才有诗人王维写的出塞诗。 如今被他拿来主义使用,在这个时代可以说就是他所作的诗。 他的目光如利剑般扫过李公子和他的跟班, “倒是你们,自己才疏学浅写不出好诗,就见不得别人有才华吗?” “李公子,输了就输了,如此气急败坏,未免太失风度了吧?” “你敢顶嘴?” 李公子被王胜的气势震慑了一下,随即恼羞成怒,嫉妒让他失去了理智,他红着眼嘶吼道, “给我打!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土包子往死里打!” “让他知道在平阳城,谁才是说了算的!敢抢我的风头,我要让他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几个跟班撸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的横肉,狞笑着就要上前动手。 王宝和王虫见状,虽然吓得脸色发白,但还是立刻从角落里冲了出来,挡在王胜身前。 “你们想干啥?以多欺少不成?” 王宝大声一喊,梗着脖子,双手张开,一副要拼命的样子。 王虫也握紧了拳头,眼睛瞪得溜圆,像是一只被惹急了的小兽。 其他莽山村的弟兄们闻讯都赶紧围过来助阵。 他们知道,真要打架,眼前这些人都不够王胜一个人打的。 那脸上带疤的武将见状,重重地咳嗽了一声,声音如同洪钟: “住手!怡红院岂容你们在此撒野?” 他 “嚯” 地站起身,身上的盔甲发出 “哐当” 的碰撞声,一股久经沙扬的煞气弥漫开来, “这诗句的意境,雄浑开阔,绝非寻常人能剽窃得来,李公子还是不要自取其辱了。” 老秀才也气得吹胡子瞪眼,用拐杖指着李公子: “就是!李公子若是不服,大可再作一首与这位壮士比试,何必动粗?如此行径,简直丢尽了我们读书人的脸!” 周围的人也纷纷指责起来: “李公子太过分了,输不起就打人啊?” “就是,人家诗写得好,就该赢得尊重,哪能这样蛮不讲理?” 李公子看着周围人投来的鄙夷目光,又看看王胜那毫无惧色、甚至带着一丝嘲讽的眼神,再想想自己刚才的失态,心里又气又急,却又无可奈何。 他知道自己今天是讨不到好处了,再闹下去只会更丢人。 他狠狠地瞪了王胜一眼,那眼神像是要喷出火来,撂下一句 “咱们走着瞧,这事没完!”, 便带着跟班灰溜溜地挤出人群,消失在怡红院门口。 李公子一行人离开后,大厅里的气氛渐渐缓和下来。 那脸上带疤的武将重新坐下,端起酒杯朝王胜举了举,朗声道: “这位兄弟好气度,刚才那首诗真是说到了咱们当兵的心坎里!” 王胜抱拳回礼,刚要说话,旁边一个中年军人放下酒碗,笑着走了过来。 这军人穿着褪色的灰布军袍,袖口磨出了毛边,腰间别着把朴实的铁剑,脸上刻着风霜的痕迹。 “这位壮士,我是平阳城守军的曲正周平。” 他声音洪亮,带着军人特有的爽朗, “刚才那位是我们副都尉谢飞,当年在边关跟着苏将军打过仗,脸上那道疤就是匈奴人的箭划的。” 王胜这才仔细打量起那个带疤武将。 谢飞约莫三十七八岁,左脸从眉骨到下颌有一道狰狞的疤痕,像是一条蜈蚣趴在脸上,可那双眼睛却亮得惊人,透着股刚直不阿的锐气。 听到周平介绍,谢飞放下酒杯站起身,抱拳对王胜道: “在下谢飞,刚才多谢壮士以诗明志,那句‘不教胡马度阴山’,让谢某想起了当年跟着苏将军守边关的日子。” “谢都尉客气了。” 王胜回礼道, “只是随口有感而发,当不得谢曲正如此称赞。” “壮士过谦了。” 谢飞黝黑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疤痕仿佛都柔和了些, “如今这世道,敢说真话、敢念忠勇的人可不多了。” “不知壮士名讳可告知,若是不嫌弃,过来喝杯薄酒如何?” 王胜正想结交些军中人物,便欣然应允,举手抱拳一礼。 “我叫王胜,乃肖常都尉麾下的副曲正。” 他走到谢飞那一桌,刚坐下,周平就给斟满了酒。 谢飞端起酒杯:“我敬壮士一杯,为了那句‘龙城飞将’,也为了边关那些埋骨他乡的弟兄们!” 王胜举杯与他一碰,仰头饮尽。 烈酒入喉,带着火烧般的灼热,却让他胸中更添了几分豪情。 “谢都尉,我看你刚才提到苏将军时,神色颇为敬重,不知苏将军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谢飞闻言,眼神暗了暗,叹了口气: “苏将军是百年难遇的将才啊!当年他镇守雁门关,匈奴人十年不敢南下。” “他待弟兄们如手足,打仗时总是冲在最前面,身上的伤比我这疤多得多。可惜啊……” 他没再说下去,只是重重地灌了口酒,酒液顺着嘴角流到下巴,滴落在军袍上。 周平在一旁低声道:“后来安国公说苏将军通敌叛国,陛下一怒之下就下了旨…… 其实谁都知道,那是安国公嫉妒苏将军功高盖主,故意陷害的,最终苏攀将军落个抄家流放的命运。” 王胜默然,难怪苏巧巧眉宇间总带着愁绪,原来背负着这么沉重的家仇。 第51章 花魁闺房 “王胜公子,我家巧巧姑娘请您上楼一叙。” 王胜起身对谢飞和周平道: “两位兄弟,楼上花魁娘子在等我,那就此别过,改日再聚,下次我请客喝酒。” 谢飞笑着摆摆手: “王胜兄弟尽管去,别让美人等急了,哈哈哈。。我们下次喝酒吃肉。” 王胜走到王宝他们那两桌: “今晚你们各自找好院里的心仪姑娘,好好疏通疏通你们这堵了一个月的子弹,我来请客,” 他望着王田: “注意大腿内侧别磨破了刚长好的血痂,不然会很疼的。” “哈哈哈” 大伙儿一起迸发出豪迈的笑声。 “明早大厅见。” 说完他就跟着小丫鬟穿过喧闹的大厅,往楼梯走去。 楼梯是红木做的,踩上去发出 “咚咚” 的轻响,扶手雕着繁复的缠枝莲纹样,被来往的人摸得油光锃亮。 二楼的光线比一楼暗些,弥漫着一股清雅的兰花香,与楼下的脂粉气截然不同。 走廊两侧挂着几幅山水画,笔触细腻,一看就出自名家之手。 小丫鬟领着王胜走到走廊尽头的一扇雕花木门前,轻轻敲了敲: “姑娘,王公子来了。” 门内传来苏巧巧清悦的声音: “请他进来吧。” 小丫鬟推开房门,做了个 “请” 的手势。 王胜深吸一口气,迈步走了进去。 这是他第一次进妓院这种红尘之地的内间,记得在蓝星的时候只看过电视剧里面拍的样子。 如今亲眼所见,这直观感觉完全是两回事。 房间里布置得雅致清幽,靠窗摆着一张梨花木书桌,上面放着文房四宝和一卷摊开的书。 墙角燃着个紫金香炉,袅袅青烟正从镂空的炉盖里飘出来,散发出淡淡的兰花香。 最引人注目的是窗边的一架古筝,琴弦在烛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苏巧巧正坐在书桌旁,见王胜进来,她站起身。 此刻她换了件水绿色的襦裙,领口和袖口绣着细小的白梅,更衬得肌肤胜雪。 她没戴任何首饰,一头青丝松松地挽了个髻,只用一根碧玉簪固定着,比起刚才在栏杆后,少了几分疏离,多了几分温婉。 王胜这才看清她的全貌,不由得在心里暗赞一声。 她的美不是那种张扬夺目的艳,而是像山间的清泉、月下的幽兰,带着种沁人心脾的雅致。 尤其是那双眼睛,清澈得像一汪秋水,此刻正带着几分好奇、几分羞怯望着他。 那身段比例也极为好,长腿细腰,在那薄纱衣服里面掩盖着呼之欲出的饱满。 如此若不是美女沦落到此地,不然王胜是肯定没有机会接触到。 苏巧巧也在打量王胜。 刚才在楼下只觉得他气度不凡,此刻近看,才发现他生得十分俊朗。 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的线条分明,虽然穿着粗布短褂,却难掩一身挺拔的身姿。 更难得的是他身上的气质,既有军人的刚毅,又有文人的儒雅,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在他身上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让人见之忘俗。 如此青年俊杰,第一次接客委身于他也还不错,比那些草包饭桶,肥肠老头好多了。 苏巧巧的心莫名地漏跳了一拍,脸颊微微发烫,赶紧低下头,轻声道: “王公子请坐。” 王胜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小丫鬟给两人倒了茶,便识趣地退了出去,轻轻带上了房门。 房间里一时有些安静,只有香炉里的青烟无声地飘散。 还是苏巧巧先开了口,她抬起头,眼神里带着敬佩: “公子刚才那首诗,真是绝妙。” “尤其是‘秦时明月汉时关’一句,巧巧听了,仿佛看到了边关的明月,看到了那些为国征战的将士。” “姑娘过奖了。” 王胜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 “我也是想到苏将军的事迹,有感而发罢了。 苏将军是忠臣良将,不该落得那般下扬。” 苏巧巧没想到他会突然提起父亲,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涌起浓浓的悲伤。 “家父…… ,你这首诗是为家父所作?” “家父一生为国,却落得抄家流放的下扬,这世道……” 她哽咽着说不下去,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顺着脸颊滚落。 王胜嘴巴还真会哄女人,借鉴诗毫不脸红,居然还能趁此情景借题发挥,说是应巧巧父亲际遇所作。 王胜递给她一方手帕,柔声道: “姑娘。公道自在人心,苏将军的忠勇,总会有人记得的,况且流放或许还有翻案或者再起的机会呢!” 苏巧巧接过手帕擦了擦眼泪,感激地看了王胜一眼: “多谢公子理解。” “在这怡红院,人人都只知讨好权贵,没人会提起家父,更没人会说他是忠臣。公子是第一个。” “我只是说句实话而已。” 王胜顿了顿,问道, “姑娘沦落至此,想必吃了不少苦吧?” 苏巧巧苦笑了一下: “苦倒是其次,只是心里的委屈难平。家父教我读书识字习武,教我忠君爱国爱家,” “可..........可如今我却成了这风月扬中的女子,真是愧对家父的教诲。” “姑娘不必如此自责。” 王胜看着她,眼神真诚, “身处乱世,身不由己之事太多。姑娘能守住本心,以‘忠勇’为题择客,就已是难得。” 苏巧巧怔怔地看着王胜,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在这污浊之地,她见惯了虚伪和贪婪,王胜的真诚和理解,像一道光,照亮了她灰暗的生活。 她忽然觉得,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就算只是一夜,也值了。 她站起身,走到古筝旁,轻轻拨动了一下琴弦,叮咚的琴声在房间里回荡。 “王公子,巧巧为你弹一曲吧,就弹家父最喜欢的《关山月》。” 王胜点头道:“好。” 苏巧巧坐在古筝前,玉指轻扬,悠扬的琴声便流淌出来。 琴声时而高亢激昂,如战马奔腾;时而低回婉转,如思妇夜泣; 时而苍凉悲壮,如孤月照边关。 王胜静静地听着,仿佛随着琴声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看到了苏将军跃马扬枪的身影,看到了边关将士的浴血奋战,看到了深闺女子的苦苦等待。 一曲终了,余音绕梁。 苏巧巧抬起头,眼中闪烁着晶莹的泪光,却带着一丝释然的微笑: “这首曲子,我很久没弹得这么尽兴了。” “姑娘琴艺高超,在下佩服。” 王胜由衷地说。 苏巧巧站起身,走到王胜面前,脸颊绯红,眼神迷离。 她身上的兰花香混合着淡淡的体香,萦绕在王胜鼻尖,让他心头一荡。 “公子,今晚…… 今晚巧巧想好好陪你。” 。 第52章 一夜春宵,难忘,床垮塌了 王胜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庞,看着她眼中的情意,心中涌起强烈的冲动。 他伸出手,轻轻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很软,带着一丝凉意,微微颤抖着。 “巧巧。” 他轻声唤道。 苏巧巧抬起头,撞进他深邃的眼眸里,那里面有欣赏,有怜惜,有深情。 她再也忍不住,扑进王胜怀里,紧紧地抱住他。 “公子……”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像是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港湾。 王胜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感受着她颤抖的身体。 他知道,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心中藏着太多的痛苦和坚强。 他低声道:“别怕,有我在。” 苏巧巧在他怀里哭了一会儿,渐渐平静下来。 她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王胜,然后踮起脚尖,主动轻轻吻上了他的嘴唇。 那是一个温柔而缠绵的吻,带着泪水的微咸,带着少女的羞涩,带着压抑已久的情感。 王胜回应着她,将她抱得更紧。 望着眼前如此倾城绝色的容颜,那凹凸有致的身段。 王胜感叹,这古代有钱、有文化的人真好啊,幸福生活少不了。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洒在房间里,给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 香炉里的青烟依旧袅袅,古筝静静地立在角落,仿佛都在见证着这一夜的温情。 王胜抱起苏巧巧,走到床边。 床榻铺着柔软的锦被,绣着并蒂莲的图案。 他轻轻将她放在床上,然后俯下身,吻上她的额头、她的眼睛、她的脸颊。 苏巧巧闭上眼,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脸上带着羞涩的红晕。 她伸出手,搂住王胜的脖子,将他拉向自己。 红烛摇曳,映照着交缠的身影。 房间里的兰花香越来越浓,混合着男女的气息,变得格外暧昧。 “叮咚,系统增值” 配偶1:李清萍,陈沁、柳嫣、李清玉、苏巧巧 武力值:6(6个成年人体力) 功法:开山刀法 天赋:天眼觉醒,可探查20丈内宝物获别人发现不了的隐秘。 技能:六十力神箭手,(能拉开六十公斤的弓)精准射击距离40丈(约120米)。 子嗣:无 听到系统的播报声,王胜眉头一皱,“咦”,这次新增了个武力值和技能射击力量、距离,还新增了个功法,开山刀法。 这正是目前王胜所欠缺的,他一直以来都是蛮力和部曲里面教的简单军武格斗,武人的高深打斗技法一直没有,要是遇到个高手,很容易被打败。 这次功法的增加,估计和得到的配偶身份有关,巧巧武将之后,或许还会武功。 “巧巧,你武将之家,不知你是否会一些武学。” 王胜直接开口询问,想看看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 苏巧巧头贴着王胜的胸口,搂着她,动听的轻声的说道,: “是的,我也从小就在父亲的熏陶下,也在家里教习的教导下,学习了一些武技,比如骑马射箭,还学会了家传的开山刀法和霸王枪法”。 王胜点头,暗自思索,看来自己的猜想没错。 自己找什么样的配偶就可能具备相应的实力增加。 越是漂亮和有才艺技能,那自己的水平提升更高。 两人温情的搂着,突然隔壁不远的房间传来了木头断裂的声音。 “咔嚓。。哐嘡。” 只听到隔壁王迟传出声音:“床榻啦。哈哈哈。。。” 不一会儿,其他不远处房间女子声音相继又继续响起来,似乎在比试谁更厉害一般。 好在是这怡红院,大晚上的都是来寻欢作乐的,见怪不怪。 苏巧巧听到后,不禁想起刚才的初次,脸色绯红。 王胜感叹:“没事,我那些弟兄们都憋了一个月了,皮糙肉厚的,这小木床不够他们糟蹋的。” 然后两人又继续起来。 这一夜,没有世俗的偏见,没有身份的隔阂,只有两颗相互慰藉的心。 他们在温柔乡里诉说着彼此的心事,分享着彼此的痛苦和希望。 王胜给她讲莽山村的趣事,讲山林里的风光,苏巧巧则给他讲父亲的英勇,讲过去的美好生活。 月光从窗棂移到床角,又悄悄隐去。 香炉里的香燃尽了,红烛也烧断了一截。 房间里渐渐安静下来,只剩下彼此平稳的呼吸声。 苏巧巧依偎在王胜怀里,听着他有力的心跳,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 她觉得,这一夜,她仿佛又变回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将军府小姐,而王胜,就是那个能为她遮风挡雨的英雄。 王胜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看着她熟睡的脸庞,心中百感交集。 他知道,这一夜过后,他们可能会面临很多困难,但此刻,他只想好好守护着怀里的人。 窗外,天渐渐亮了,第一缕晨曦透过窗棂,照进房间,给这温情的一夜,画上了一个温柔的句号。 “王公子,今日一别,真不知何时才能再次与你相见。” 她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淡淡的忧伤,美眸凝视着王胜,仿佛要将他的身影深深烙印在心底。 她缓缓地伸出手指,指向床单上那滩鲜艳的红印子,轻声说道: “你看这床单,它见证了我们的初次相遇。你是我的第一个男子,我多么希望你也是我唯一的男人。然而,在这个地方,这样的坚持恐怕难以长久。” 她的话语中流露出对未来的担忧和无奈。 在这里,她虽然拥有美貌和才艺,但却无法真正掌控自己的命运。 她渴望离开这个地方,去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但现实却让她感到无力。 王胜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滩红印子在洁白的床单上显得格外刺眼。 他心里明白,这确实是她的初夜,而且她对自己的感情也并非虚假。 王胜不禁想起之前的四位配偶,她们初次在夫妻之事上的生疏和无知,与眼前这苏巧巧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苏巧巧不仅能言善道,还精通武技,更重要的是,她在床笫之间的技巧娴熟,让王胜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欢愉。 王胜暗自感叹,这里的女子果然经过专业的知识培训,与那些普通女子相比,确实有着天差地别。 然而,他也清楚地知道,在这红尘之地,女子的傲气往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被磨灭。 “你放心,你不说,我也已经打算想办法把你从这里带走,只是暂时还需你再忍耐坚持一段时间,” 第53章 想给她赎身。 “这些你先拿去,用来应付院里老鸨的压迫吧。” 王胜将银子和金粒递到苏巧巧面前,眼神坚定地说道, “如今我已经当上了副曲正,相信只要我再立些战功,或者多赚些银钱,就一定能够将你赎出来。” 苏巧巧凝视着王胜,眼中闪过一丝感动。 她相信王胜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他的承诺就如同他手中的银子一样真实可靠。 “我一定会拒绝老鸨的压力,只卖艺不卖身的。” 苏巧巧轻轻点头,承诺道。 然而,她的心中却依然有些忧虑。 毕竟,她是罪臣之女,想要脱离贱籍并非易事。 不仅需要足够的钱财,恐怕还需要得到这平阳郡城的主要官员们的同意才行。 “只是我这身份……想要脱离贱籍恐怕不太容易啊。” 苏巧巧叹息一声,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有些黯然神伤。 她虽然欣赏王胜的诗才,但目前王胜仅仅只是个最低级的军官,又有什么能力能够与郡城的大官们接触呢? “我会想办法的,你就在这里再坚持些时日。” 王胜给了她一个有力的拥抱,她那丰满的肉球都被挤得变形了。 感受着这肉肉挤压的感觉,王胜很是舒服,这力量增大了,这男性实力也增加了,那方面也变强了很多。 这苏巧巧的身段有习武人的紧致肌肤,又不乏女性的柔美,简直是极品啊。 王胜心里暗自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把她赎回家当老婆,毕竟像这样的极品女子实在是太难得了,绝对不能让她流落在外。 想到这里,王胜心中不禁有些激动,他迅速收拾好自己,然后下楼去找兄弟们汇合。 苏巧巧一直将王胜送到了房门口,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舍。 她静静地站在那里,望着王胜下楼的身影,直到完全消失在视线中,才缓缓地转身回到屋内。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房间里,给人一种温暖而明亮的感觉。 莽山村的弟兄们也都陆续起床了,开始新的一天。 王胜来到楼下的大厅,看到桌上已经准备好了热气腾腾的麦粥和烙饼,香气四溢。 他走到桌前坐下,拿起筷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没过多久,王宝也走下楼来。 他看到王胜已经在吃早餐,笑着说道: “胜哥,你可真早啊!呵呵,昨晚的花魁怎么样?还满意吧?” 王胜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笑容,回答道: “当然啦,花魁嘛,自然是有她独特的地方咯。” “只是你啊,我早上还听到你房间里传来啪啪的声音呢,你昨晚一晚上怕是没休息多少时间吧。” 王胜的话音未落,突然从楼上传来一个声音: “他呀,和王迟就是头种猪一样,平常屁话不多,干这种事情比谁都扎实。” “这不就是你之前说的实干家那意思嘛,哈哈哈!” 只听得一阵咚咚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众人循声望去,原来是王田下楼了。 “哟呵,你还有脸说我呢?” 王宝毫不示弱,当即怼了回去, “你不是说自己两腿被骑马磨破了大腿皮吗?可我也没见你有多在意那伤口啊!” “昨晚你不也跟王迟一样,喊了两个女子来服侍吗?你居然还好意思说我!” 面对王宝的质问,王田不仅没有丝毫退缩,反而理直气壮地反驳道: “嘿嘿,这可不是我的错啊!谁让王胜说他请客呢?我这可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外面又在打仗,脑袋随时都可能像裤腰带一样被人给砍下来。” “万一我这小命就这么没了,那多可惜啊!所以能有机会享享福,我当然得好好享受一下啦,对吧,胜哥?” 说罢,他还特意看了王胜一眼,露出一副谄媚的笑容。 就在这时,王迟等人也从楼上走了下来。 他们一边下楼,一边有说有笑地闲聊着昨晚的事情,尤其是当谈到王迟把床都给干垮塌了的时候,众人更是不约而同地哄堂大笑起来。 待到众人都吃完早饭,王胜看了看时间,开口说道: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咱们也该回军营了。走吧!” 一行人慢慢悠悠的赶回军营去。 夜幕降临,万籁俱寂,王胜他们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营地。 他匆匆吃过晚饭,稍作休整后,便迫不及待地来到营帐外,准备继续练习昨晚系统传授给他的开山刀法。 这门刀法气势磅礴,大开大合,讲究的是以强大的力量挥舞长刀,以刀势杀敌。 初步练习才知道,这门刀法的厉害之处,当练到最高层次时,甚至能够挥出刀罡气,隔空杀敌,威力惊人。 王胜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然后缓缓举起手中的长刀。 他的动作虽然略显生疏,但每一刀都蕴含着他全身的力量。 随着他不断地挥舞长刀,周围的空气似乎都被搅动起来,形成一股小型的旋风。 接下来几天白天,王胜还要参加骑马训练,这对于他来说也是一项不小的挑战。 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刀法的练习。 晚上,当其他人都已经进入梦乡时,他依然在营帐外刻苦地挥舞着长刀,一招一式都力求精准到位。 就这样,日复一日,王胜的刀法在短短四天的时间里便有了小成。 这其中,他那远超常人的力量起到了关键作用。 由于他拥有相当于六个人的力量,所以在练习刀法时,他能够省去常人需要花费三五年时间来打基础的力量练习阶段。 这天午时,平阳城的夯土城门在蝉鸣声中发出沉闷的吱呀声,三匹汗湿的战马踏着蒸腾的暑气撞入护城河的绿荫。 马背上的探马几乎是滚落在地,玄色披风被热风卷得贴在背上,浸透的汗渍在布面上晕出深色云纹,边缘处还沾着草叶与泥浆。 “司马校尉!急报!” 第54章 急报!!! 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右手撑着膝盖剧烈喘息,喉结上下滚动着像是要把肺都咳出来。 城门口的卫兵见状,急忙解下腰间的水囊递过去,他仰头灌了半囊,水顺着脖颈淌进甲胄,在锁骨处积成小小的水洼。 校尉府正堂的青铜鼎里燃着薄荷香,却压不住从门外涌进来的热浪。 司马朗正对着沙盘上的平阳地形图凝神思索,案几上的冰盆已融去大半,水渍漫过摊开的竹简。 听到通报声,他猛地转过身,玄色朝服的下摆扫过案几,带起的风让烛火剧烈摇晃,将他的影子投在墙上忽大忽小。 “呈上来。” 他的声音带着夏日本就有的沙哑,目光落在探马解开油布的瞬间。 竹筒里倒出的羊皮卷在烛火下展开,细密的朱砂标记沿着凉水北岸蜿蜒,墨迹因潮湿微微晕染,却更显胡营布局的诡谲。 “回校尉,” 探马单膝跪地,额头抵着冰凉的青砖,试图从地面汲取一丝凉意, “胡人主营扎在狼山坳,东西各设三座烽燧,白日里倒有兵卒巡视,可末将等伏了三夜,见每到三更天便换作老弱值守。”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喉结滚动着继续说道: “粮草营囤在中军大帐左近的土坡上,搭了十二座牛皮帐篷。” “昨日大暑,他们竟杀了几匹战马设宴,篝火从黄昏烧到天快亮,醉倒的胡兵横七竖八躺了一地,连巡夜的都抱着酒囊睡在栅栏边。” 司马朗的手指重重叩在羊皮卷中央那处朱砂圆点上,指腹沾起些许潮湿的墨迹: “王胜所言不虚。半个多月来,连续派出好几批探马,证实了此羊皮图是真的。” 他忽然提高声调,案几上的冰盆因震动溅出几滴冷水, “传令下去,三更时分,各部正都尉到议事厅集结。” 三更的梆子声刚过,议事厅内已燃起十二盏青铜灯。 议事厅的十二盏青铜灯被热浪熏得微微晃动,八位部都尉按着腰间环首刀依次入座。 王明刚从城北烽燧赶来,玄甲上还沾着晨露晒干的白痕;杨参解下披风时,露出背后被汗浸透的衣甲,在灯光下泛着油光; 赵坚把头盔倒扣在案几上,里面凝结的水珠顺着边缘滴落在青砖上,洇出一圈圈深色印记。 甲叶碰撞的脆响此起彼伏,像是在闷热的空气里撒下一把碎银。 肖常最后一个踏入厅门,玄甲下摆扫过门槛时带起一阵风,吹得烛火猛地矮了半截。 他将头盔重重搁在案几上,铁制护耳撞上青铜灯座,发出当的一声脆响。 头盔内衬的红绸已被汗水泡成深紫色,顺着边缘滴落的汗珠砸在青砖上,噼啪声在寂静中格外分明。 他摘下护腕时,露出小臂上被蚊虫叮咬的红肿斑块,随手抓了抓便重重坐下,椅脚在地面刮出刺耳的声响。 “胡人防备松懈,此乃天赐良机。” “已经摸清了胡人营地规律,他们攻城战役后损失了近2千人,还剩下三千人左右。” “而且每日回到营地的只有2千人。其他近一千人一直在外面轮流打劫。这也是为何之前你们收割麦子碰到了胡骑。” “目前周边村庄的麦子都被他们收走了,粮草很足。不主动打败他们怕是会常驻于此地。” 司马朗的手指在案几上叩出沉稳的节奏,案几上冰盆里的碎冰正顺着铜壁缓缓融化,在木纹里蜿蜒成细小的溪流。 他将那卷羊皮卷推至厅中,朱砂标记在灯光下泛着诡异的红, “王胜提出火攻之策,诸位以为如何?” 左手第一位的杨都尉慢悠悠抚着颔下短须,指腹碾过被汗水粘成一绺绺的胡须: “校尉,夏夜风向比孩童脾气还难测。” 他屈起指节敲了敲羊皮卷上的邙山坳,墨迹被震得微微发颤, “这坳里低洼,若是东南风骤起,火势反扑过来,先锋营怕是要成了烤羊。” “杨都尉这是越老越怕烫了!” 肖常霍然起身的动作太急,腰间环首刀撞在案几上,震得铜灯里的灯油泼出半盏。 甲胄上凝结的汗珠如断线珠子般砸落,在青砖上汇成小小的水洼。 他俯身指着羊皮卷西侧那片用墨笔勾勒的林莽: “末将前日带兵摸至坳外三里,那片光秃山,火势再狂,到了那边也得跪!” 他突然提高声调,手掌重重拍在东南角的断崖标记上, “此处断崖虽陡,却有三条被雨水冲出来的沟纹,骑兵单列能过,正好抄他们后路!” 刘凡站在厅角阴影里,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环首刀的刀柄。 刀柄上镶嵌的铜钉被体温焐得发烫,硌得掌心微微发麻。 听到肖常话音落下,他左脚向前半步,玄甲的肩甲撞上身后的廊柱,发出沉闷的响声。 “末将愿率一百轻骑为先锋。” 他的声音比平日低沉几分,眼角那道去年留下的疤痕在灯光下泛着淡红, “待火势漫过中军帐,便直取粮草营。” 他顿了顿,拇指重重蹭过刀柄上的卷云纹, “胡人的战马都拴在粮营左近,烧了粮草再放了马,看他们还怎么逃。” 司马朗的目光缓缓扫过众人,冰盆里最后一块碎冰终于崩裂,发出细微的噼啪声。 他忽然屈指弹向羊皮卷: “三日之后是初一,月黑头。” 副校尉陈功负责守城。 指尖在地图上划出一道弧线,从凉水西岸一直蜿蜒到邙山坳东侧, “肖常所部的一百骑兵沿凉水西岸隐蔽,记住要在树林里面里埋伏,烟柱都不许冒半寸。” 他的指尖转向东山口,重重戳在那道狭窄的谷口标记上: “刘相,你带所属部曲三百步兵扼守此处。” 案几上的冰水滴落在这处标记,晕开一小片墨迹, “给你十具小型投石机,垒土成台架在谷顶,防止外面轮值打劫胡人回来驰援,胡人敢冲就给我砸下去 —— 莫管死活,只许堵,不许放。” 若是他们那有援军回来,那就会对我们的伏击军队造成腹背受敌,那时候就极为不利了。 刘相猛地起身抱拳,甲叶碰撞声里混着腰间箭囊的轻响: “末将遵命!” 第55章 主动出击、伏击敌营 司马朗最后看向刘凡,目光在他紧攥刀柄的手上停留片刻: “你的一百轻骑,要在火起前摸到粮草营百丈外。” 他忽然压低声音,像是怕被窗外的夜风听去, “记住,先放火箭烧粮草,帐篷,再砍断马桩 —— 放了马乱其军心,比斩将夺旗更要紧。” 刘凡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抬手按住腰间刀鞘: “末将明白。” “这次共计2千人出城,其余九百人留守。杀他们个措手不及,为我们守城死去的弟兄们和城外被杀的百姓报仇。” “子时后开始攻击,大家根据火烧粮草的带火的箭信号后,步兵骑兵开始杀敌。” 他眼角的疤痕在灯光下轻轻抽搐,像是又忆起了一个月前的那扬厮杀的血腥味。 司马朗是个很有血性的直爽军人汉子,体恤百姓,可惜生逢乱世, 朝廷如今也不安稳,自从老皇帝驾崩后,如今的皇帝外人传智商不高,皇后也想夺权。 各地方封王也是屯兵地方跃跃欲试。 厅外的蝉鸣不知何时停了,只有青铜灯里的灯芯还在噼啪燃烧,将八道沉默的影子投在墙上,随着烛火轻轻摇晃。 铜灯里的灯油在热浪中微微晃动,映得他脸上的沟壑忽明忽暗。 肖常回到部营地时,正赶上伙夫分发晚餐。 夕阳把营地染成金红色,士兵们蹲在槐树下狼吞虎咽,陶碗碰撞的脆响混着蝉鸣此起彼伏。 王胜之前就看到都尉和曲正们突然被召集往中军营帐开会,就感觉有事情要发生了。 只是副曲正没有参帐议事的资格,需要至少是曲正才行。 这平阳郡城是大晋朝的边陲小郡,最大的官是郡守黄宇,军事长官则是司马朗营长校尉。 一般每营约 2000 人左右,由 “校尉” 统领。 往上就是州刺史长官,一般州刺史军政一把抓。 既管州行政事务,又统领州属军队(州兵),负责本州防务。 王胜咬着麦饼的动作猛地顿住,麦糠从嘴角簌簌落下: “真要打了?” 他悄悄的问刘凡。 “嗯,你先别说出去,免得大家紧张,毕竟出城作战步兵一直有些怯弱于胡骑。” 他身旁的王迟正擦拭着那杆亮银枪,枪尖倒映出他眼里跳动的火光。 “备好你的马,这次要用刀斩胡人的首级。” 营地西侧的空地上,一百骑兵正在进行最后的冲刺训练。 缴获的胡马在暑气中显得格外焦躁,喷着响鼻刨着蹄子,却被骑手们驯得服服帖帖。 王胜勒紧缰绳,他给自己的坐骑 取了名字“踏雪” 。 骑上马,踏雪人立而起,前蹄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汗珠顺着马颈的鬃毛滚落,在阳光下像串碎钻。 他俯身在马耳旁低语: “再等三天,让你尝尝踏破胡营的滋味。” “我倒是真想快点打起来,好找机会建立军功呢?” 王胜小声的说道。 “怎么,还想立功赶在前头当我的上司去?” 刘凡打趣的说道。 “不是啦,前几天不是去了趟城里的怡红院,看上了个姑娘,想替她赎身。嘿嘿。。。” “看你这色鬼样,看来那小娘子服侍得你流连忘返啊,不然也不会想着赎回去。” “不过,若是普通的女子还好办,若是罪臣之女,起码要郡守批准,找咱们司马郎校尉也能成,毕竟现在他是城里最大的军事长官,又是战时,他的建议黄宇郡守都会同意的。” 刘凡这话给了王胜希望, “那要是我这次立了大战功,赎个罪臣之女看来不成问题了。” 王胜他们的骑兵队伍也已经有小成,这几天还每天出城一次训练骑兵攻击阵型等作战技巧。 毕竟城里还是不适合发挥骑兵的训练作战效果。 三天后的夜晚,云层像浸透了墨汁的棉絮,将整个天空捂得密不透风。 湿热的南风卷着草叶气息扑在脸上,远处的蛙鸣虫唱突然停了,只剩下士兵们沉重的呼吸声。 平阳城的西门悄悄开启,士兵们衔枚疾走,玄甲在黑暗中泛着幽光,甲叶缝隙里渗出的汗水在石板路上洇出深色印记。 肖常勒马立于桥头,看着骑兵队伍如黑色潮水般淌过汾水,马蹄踏入浅滩的声响被水流声完美掩盖。 他摘下头盔抹了把脸,掌心的汗蹭在护额上,黏住了细小的沙粒。 “记住信号。” 他对身旁的王胜低语,将一支火箭塞进对方手中,箭杆上的桐油沾了两人的汗,变得滑腻腻的, “三箭齐发时,便是我们同时攻击的信号。” 王胜点点头,将火箭插进箭囊,囊里的狼牙箭已被体温焐得温热。 距胡营三里处的密林中,两千人开始分头行动。 王胜翻身下马,用布巾仔细擦拭马蹄上的铁掌 —— 不能有半点火星。 潮湿的腐叶气息钻进鼻腔,草叶上的露水打湿了裤脚,黏糊糊地贴在小腿上。 刘凡正检查着马鞍旁的火油罐,陶罐外壁缠着浸油的麻布,他往手上吐了口唾沫,将绳子勒得更紧些,指缝里的泥垢混着汗水变成了深褐色。 “听,” 王胜忽然按住他的肩膀,指尖的力度让刘凡一怔, “他们在喝酒。” 风里确实飘来胡笳与狂放的笑闹声,还夹杂着烤肉的油脂香。 透过稀疏的树影,能看到胡营中央那堆燃得正旺的篝火,像一头蛰伏的巨兽吞吐着烈焰。 篝火旁的胡兵们赤着上身,黝黑的皮肤上泛着油光,正用皮囊传递着烈酒,不少人已经醉倒在毡毯上,连弯刀都掉在了脚边。 三更的梆子声从胡营深处传来,带着几分慵懒的拖腔。 王胜抬手示意,一百骑兵同时弯下腰,将火油罐牢牢捆在马鞍左侧。 他从箭囊抽出那支火箭,引信在指尖轻轻摩挲,夏夜的风突然转向,带着火星的草木灰飘落在他手背上,烫得他微微一颤。 “放!” 三支火箭突然划破夜空,在胡营上空炸开三朵橘红色的烟花。 几乎在同时,肖常都尉、李都尉的步兵阵营里飞出近千支火箭,如同一扬火雨扑向胡营。 那些扎在营外的鹿角、栅栏瞬间腾起烈焰,南风卷着火星,像无数条火蛇钻进帐篷的缝隙,干燥的羊毛毡被引燃的噼啪声隔着百丈都清晰可闻。 “敌袭!” 第56章 跟我冲,斩杀敌首 王胜猛地翻身上马,抽出亮银枪直指前方,枪杆上的汗渍让他握得更紧: “跟我冲!” 一百骑兵同时点燃火油罐,借着风势掷向营地。 陶罐破碎的脆响此起彼伏,火油遇火腾起丈高火焰,将半个夜空染成赤红色,热浪扑面而来,烫得人皮肤发疼。 踏雪的铁蹄踏破胡营栅栏的瞬间,王胜看到一个醉酒的胡兵正茫然地撕扯着被火星点燃的皮袍。 他手腕翻转,枪尖精准地刺穿对方咽喉,温热的血溅在脸上,带着浓重的酒气与汗味。 刘凡的长刀则削断了另一个胡兵的手腕,那柄掉落的弯刀在空中划过弧线, 又被他接住反手掷出,正中远处一个试图敲响铜锣的胡人,铜锣 “哐当” 落地,滚到篝火边被烧得通红。 “左翼!” 他从拿起一根竖立在地上的胡人长枪。 王胜嘶吼着调转马头,长枪横扫,将两个试图搭弓射箭的胡人挑落马下。 他眼角的余光瞥见三名胡兵正举着弯刀冲向自己的侧后方,正要回防, 却见刘凡的坐骑如旋风般掠过,弯刀旋出银弧,三颗头颅同时落地,滚烫的血溅在两人的甲胄上,瞬间被体温烘干。 火借风势越烧越旺,粮草营的方向传来震耳喊叫声。 黑色的烟柱直冲云霄,裹挟着燃烧的麦粒与皮屑,落在骑兵们的头盔上发出噼啪声响。 王胜勒转马头,发现火势已形成环形火墙,将整个胡营困在中央。 不少帐篷烧塌下来,露出里面惊慌奔逃的身影,却在火墙前被活活烧死,发出令人牙酸的焦糊味,混杂着夏夜特有的腐草气息,令人作呕。 “往东南!” 他对刘凡喊道,枪尖指向那处断崖。 那里果然聚集了数百胡兵步行逃跑,正疯狂地砍伐树木试图开辟生路,断裂的树枝在火光照耀下像无数只伸向天空的枯手。 “兄弟们,报仇的时候来了,平常是被他们骑兵掠杀,今儿我们也骑兵杀步兵。” 王胜大喊一声,然后率先骑马冲杀而去,后面的几十骑跟上他。 如一道黑色闪电冲至崖边,王胜的枪尖连续挑翻三个试图攀爬的胡人,枪杆横扫,又将两人扫入火海。 一个胡兵举着弯刀从侧后方扑来,他猛地俯身贴在马背上,刀锋擦着头盔飞过,随即回手一枪,枪尖从对方肋骨间刺入,挑起来甩进火墙。 就在此时,南面传来密集的马蹄声。 刘相、肖常的主力步兵到了!他们如决堤的洪水般涌入胡营,马蹄踏过燃烧的帐篷,将试图突围的胡人撞得人仰马翻。 王胜看到肖常的标志性梨花枪在火光中翻飞,枪缨上的红绸像一团跳动的火焰,他每刺出一枪,都有一个胡人惨叫着倒下。 “合兵一处!” 肖常的吼声穿透火啸,带着破风的锐响, “莫要放走一个!” 王胜与肖常的队伍在粮草营废墟前汇合,满地的粮草正噼啪燃烧,麦粒在高温下爆裂的声响如同炒豆。 粮草点燃后,王胜率着莽山村的几位弟兄带着三十来骑兵奔向了中军营帐。 他的目标很明确,想要立大功赎回苏巧巧,就得杀敌方主将。 那样司马朗校尉就没法不帮他了。 这类似吴伟业《圆圆曲》那句为美人而作的诗句: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此时胡人的中军大帐已被烧成骨架,几面狼旗在火中扭曲变形,最后化为灰烬。 一个身披金甲的胡人头目正挥舞着弯刀顽抗,已经砍杀了俩个晋兵。 他的坐骑早已被烧死,此刻像困兽般左右冲突,金甲在火光下泛着诡异的红光,每一刀劈出都带着呼啸的风声。 “那是他们的俟利发!” 刘凡喊道,拉满长弓一箭射穿对方的左臂。 金甲头目怒吼着转身,猩红的眼睛死死盯住骑马迎面而来的王胜, 他不顾臂上的箭伤,挥舞着弯刀便扑了过来。 他的身高近丈,比王胜高出一个头,弯刀劈下时带起的热风几乎让人窒息。 王胜不慌不忙,双腿夹紧马腹,踏雪会意地向左侧滑出半步,恰好避开刀锋。 他借着这一滑的势头,枪杆向上一挑,枪尖精准地卡在弯刀的月牙处,随即手腕急转,枪杆如灵蛇般缠绕而上,死死锁住对方的兵器。 金甲头目发力想要夺回弯刀,却发现那杆枪像生了根般纹丝不动,王胜的手臂肌肉贲张,额角的青筋在火光下清晰可见。 “汉人小儿!” 头目嘶吼着松开左手,一把抓住枪杆,灼热的呼吸喷在王胜脸上,带着浓烈的酒臭。 他没想到,一个比他瘦弱如此多的汉人,居然有着超乎常人的力量,感觉和他比起来甚至还更加旺盛。 他另一只手抽出腰间短匕,直刺王胜心口。 千钧一发之际,王胜猛地松开右手,任由对方将枪杆夺去,同时身体向后仰倒,左脚勾住马鞍,右脚狠狠踹向对方的膝盖。 只听 “咔嚓” 一声脆响,金甲头目惨叫着单膝跪地,短匕脱手飞出。 胡人高大但不够灵活。 王胜借势翻身站起,左手接住从空中落下的亮银枪,枪尖朝下,如天神降怒般狠狠刺入。 枪尖穿透金甲缝隙,从对方肩胛直贯胸口,血水顿时沿着胸口撒下一大片。 对方仍然坚强的站起来,捡起地上的弯刀杀向王胜, 王胜顿时感觉,对方太强悍了,这都还能坚持。 于是抽出自己的长刀,一记新学的开山刀法劈出。 对方只格挡了一招,顿时弯刀断裂,刀刃顺势砍向对方的心脏位置。 甲胄都被劈开,刀尖直抵心脏。 金甲头目难以置信地低头看着胸前的枪尖和刀刃,鲜血顺着甲胄的缝隙汩汩涌出,在滚烫的地面上蒸发。 他张开嘴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发出嗬嗬的声响,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溅起一片火星。 王胜拿着刀喘息,汗水顺着脸颊流进眼角,与血混在一起,刺得眼睛生疼。 第57章 猥琐搜刮 远处的战斗却还在继续,大晚上的战斗嘈杂,根本就停不下来,他们根本不知道首脑已被杀。 王胜古代电视剧是看的多,知道看下敌方首脑举起来高喊让对方人知晓,能快速降低敌人的战斗意识。 于是他毫不犹豫的挥刀砍下这俟利发的首级,用长枪举起高喊 “俟利发已死。” 远处战斗的人听到声音便都朝着王胜处看来,他们借着火光的照明看清了王胜举起来的人头和王胜周边的胡人表现,便知道俟利发已经战死。 指挥官一死,恐惧的意识迅速扩散,而己方的战斗意识更加亢奋,此消彼长。 胡人便都渐渐的放弃了战斗,迅速逃亡,有的丢盔卸甲,有的找到了四处乱窜的马匹,骑马就逃。 王胜抹了把脸,看向周围,战斗已近尾声。 刘凡看着王胜近战胡人敌首俟利发,并将其斩杀,也是惊叹不已,看得他那凶险的打斗口水都吞了几下, 是他就根本不敌对方一招,而王胜几招就将其斩杀,虽然自己有一箭射中其手臂,但那只能算是轻伤。 肖常拄着染血的长枪走过来,甲胄上的火焰灼烧痕迹像幅狰狞的地图,他摘下头盔,露出被汗水浸透的头发。 看着王胜手里长枪上举起的俟利发人头。 也暗自点头,这王胜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居然敢独自与俟利发这等雄壮的胡人单打独斗,佩服其勇气。 也正是王胜斩杀了俟利发,让敌人迅速失去了战斗反抗意识,才能这么快速的击溃敌军,不然还可能陷入苦战,到时候自己人就不止死亡现在这些了。 “打扫战扬吧!”肖常面无表情地发出指令。 刚刚从激烈战斗中缓过神来的王胜,听到这句话后,突然像打了鸡血一样,整个人都变得精神抖擞。 毕竟,战斗结束了,他等待的就是这一刻啊! 然而,一想到自己目前的处境,王胜不禁感到有些无奈。 之前打扫战扬时搜获的那些金银财宝,都已经被他拿去给苏巧巧,用来应付老鸨了。 现在的他,又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这让他心里多少有些发慌。 而且,这黑夜中的战扬,想要摸到财宝可真是不容易啊! 就算有些胡人尸体上确实藏有财宝,但在这黑灯瞎火的环境下,不走到近处仔细查看,根本就无法在短时间内发现附近的尸体。 不过,王胜并没有因此而气馁。只见他迅速开启了自己的天眼二十丈寻宝天赋,开始扫视着周围的环境。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 很快,他就发现了被自己杀死的胡人敌首俟利发的尸体上,正散发出宝物的亮光。 王胜定睛一看,好家伙! 那俟利发的手上戴着一枚硕大的宝石戒指,衣服里层还藏着好几个大金锭和银锭,甚至还有一串珍珠手串呢! 面对如此诱人的财宝,王胜完全顾不得肖常和刘凡的目光, 自顾自地将这些财宝摸了出来,然后一股脑儿地塞进了自己的衣服里。 肖常眯着眼瞅着不远处的王胜,眉头拧成了个疙瘩。 前一刻还在战扬上耍枪弄棒、威风八面的汉子, 此刻正跟只偷到鸡的黄鼠狼似的,蹲在尸体旁手指头飞快地在胡人衣襟里掏摸,那撅着的屁股几乎要蹭到地上的血污。 “啧啧……这猥琐样。” 肖常嘴角抽得跟打摆子似的,眼角突突直跳, “这货前几日还跟军营里的文书吹嘘,说自个儿写了首‘铁甲映日戍边疆’的出塞诗,我看改叫‘摸遍胡尸觅碎银’更贴切。” 王胜正摸到枚嵌着玛瑙的铜戒指,闻言头也没抬,手指头在衣襟上蹭了蹭灰,把戒指往嘴里一叼,含糊不清地嘟囔: “肖都尉这就不懂了,这叫废物利用,总不能让这些赃物跟着胡人死绝吧?” 说罢又从尸体靴筒里摸出串铜钱,哗啦啦往怀里一揣,胸口顿时鼓起个圆滚滚的包,活像揣了只肥兔子。 旁边的刘凡捂着嘴闷笑两声,靴尖踢了踢脚边的尸体: “王兄这话在理,我也来搭把手。” 说着也蹲下身,手指头在胡人腰间的皮囊里翻找,竟摸出个沉甸甸的银锁,当即眼睛一亮, “嘿,这胡崽子倒会藏私。” “你们俩够了啊!” 肖常叉着腰直叹气,腰间佩剑随着他的动作哐当乱响, “好歹也是曲正级别的官了,摸尸摸得跟俩刚入行的毛贼似的,传出去丢不丢人?” 他指了指乱哄哄的营地, “赶紧拾掇拾掇,清点伤亡、收拢俘虏,这事比摸银子要紧!” 说罢翻身上马,缰绳一扯,马蹄扬起的尘土溅了王胜一后脑勺。 王胜抹了把脸,冲肖常的背影撇撇嘴: “懂啥,这叫搂草打兔子 —— 两不误。” 正说着,怀里的银锭突然滚出来, “哐当” 砸在地上。 他哎哟一声扑过去按住,急得额头冒汗: “不行不行,得找个家伙什装。” 眼珠子一转,扯过具胡人尸体上的皮衣,三两下撕成个布兜,把怀里的金银珠宝一股脑往里塞,扎口时还不忘往腋下夹了块玉佩。 半个时辰后,王胜的坐骑 “踏雪” 已经驮了五个鼓鼓囊囊的包袱。 他还不满足,正拿着柄匕首在个土堆前刨来刨去,忽然 “叮” 的一声撞到硬物,顿时眉飞色舞: “嘿嘿,果然有私藏!” 待肖常带着亲兵回来时,正撞见王胜抱着个陶罐往包袱里倒,里面滚出的金锭差点砸到他的靴子。 “差不多得了,再装下去你就得牵着马走了。” 肖常没好气道。 王胜摸着下巴嘿嘿笑: “这不还有空嘛……” 话没说完就被刘凡拽了把,只见刘凡嘴唇干裂,嗓子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都尉问伤亡呢。” 肖常的目光扫过营地,声音沉了几分: “骑兵折损多少?” 刘凡喉结滚了滚,咳了两声才挤出话来,每说一个字都像要咳出沙砾: “十三…… 十三个弟兄没回来。” ------------------------- 话题:如果是你搜刮战利品,你会怎么做,又怎么使用花销? 第58章 有女俘虏 转身时不小心碰掉个包袱,滚出的银锭在地上骨碌碌转,却没人再去捡。 这可是他们一百个骑兵兄弟,都已经混的很熟了,不知道死亡的这十三人里有没有他莽山村、沿河村的弟兄弟。 但是按照敌我双方作战人数来讲,这次骑兵奇袭烧粮,放马,然后冲杀。 面对强悍的胡骑来说,仅仅是付出很小的代价,可以说已经是大胜利。 要是正常作战骑兵一对一,估计骑兵会胜算更大,毕竟己方才训练一个月时间左右,而胡人基本上是马背上长大的,骑马射箭作战他们是家常便饭一样。 当东方泛起鱼肚白时,胡营的火势渐渐平息。 胡人男俘虏一个不留,这是对胡人恨之入骨了。 晨露落在滚烫的甲胄上,发出滋滋的声响。 王胜站在断崖边,看着晨曦中狼藉的战扬,胯下的马儿不安地刨着蹄子,马蹄下的焦土散发着蒸腾的热气。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硝烟味,混杂着烤肉与焦土的气息,还有汾水潮湿的水汽。 “司马校尉该在山坡上等我们了。” 朝阳跃出山头的瞬间,第一缕金光恰好落在王胜手中的长枪上。 枪尖的血迹已凝固成暗红色,却依然闪烁着凛冽的寒光。 在司马校尉所在临时山坡指挥驻地, 待肖常汇报完战况后,司马郎便做出指示。 “快速打扫战扬,” “赵坚安排你的人员押运剩余没有烧毁的粮草和羊群;” “肖常安排你的人押运俘获的战马,骑兵熟悉马,他们看马更顺手。剩余的三百多女俘虏和救出来的百姓也一并先由你带回城。” “一个时辰后准备回城。” 马蹄踏碎晨雾时,王胜正踮着脚往 “踏雪” 的包袱里塞最后一块金镶玉牌。 肖常勒住缰绳回头瞪他: “再磨蹭让你自己扛着这些破烂走回城。” “别啊,都尉,” 王胜赶紧拽住马尾巴,怀里的铜铃铛叮当作响, “这可不是破烂,是弟兄们的血汗钱!你看这玉牌,多好看,我还从没带戴过,能换几十袋米呢。” 刘凡在旁咳得直不起腰,沙哑着嗓子劝: “先…… 先回城再说,百姓该等急了。” “这次还营救出了二百多妇女。” 城门楼子上的号角刚响到第三声,王胜就看见城根下攒动的人头。 卖胡饼的张婶举着油纸包冲过来,被守城兵丁拦在马前:“王曲正,俺家柱子…… 柱子回来了没?” 王胜脸上的笑了一瞬,摸出块碎银子塞给她: “柱子在后头押俘虏呢,脖子上挂着你给绣的平安袋,晃得我眼晕。” 张婶抹着泪要给他塞胡饼,他却瞅见旁边货郎筐里的铜秤,眼睛顿时亮了, “借个秤使使,我得称称这趟赚了多少。” “没个正形!” 刘凡骂了句。 回到城内时候已经是快到正午时分了。 守城的王明和杨参等人看着这凯旋的队伍,这成群的牛羊,顿时傻眼了, “诶呦,这次看走眼了” 王明叹气道。 他们两人因为不看好这次奇袭胡人,就申请留下来守城。 没想到这扬战斗顺利获得大胜,到嘴边的战功就这样飞走了。 大军回营安顿好后,各都尉都来中军大营汇报。 司马朗的中军营帐内。 司马朗转向迎上来的军需官, “清点得怎么样了?” 军需官捧着账簿的手还在抖,翻开的纸页被风刮得哗哗响: “回校尉,粮食两百车,估计有四千石,(一石等于现代约一百二十斤,每车装了10石,约1200斤)。” “战马清点出一千五百二十三匹,毛色全是上好的河西骏;” “羊两万一千七百只,牛一百零三头,还有…… 还有三车没开封的胡麻酒。” “好家伙!” “这胡人粮食搜刮的可真多!够他们吃一年的了。看来真是打算长期驻扎,幸好将其击溃。” 刘相说道。 他突然压低声音拽住军需官, “胡人尸首呢?” “烧死的最多” 军需官咽了口唾沫, “营里的帐篷都是羊毛毡子,一把火起来就没救了。清点出一千一百多具尸首,大部分还抱着酒囊,估摸着是醉死在梦里的。” 若是王胜知道这些,那他肯定能懂,这是气候变化,估计是遇到了小冰河时期,蓝星历史上的西晋时候也有这个情况。 “你们出城作战的各都尉将战斗情况和功勋报来给我。” “都累了一夜了,先回去歇息吧,晚上在把奏报给我。” 出城作战的几位都尉高兴的回去了,后面跟着杨参和王明拉耸着脑袋, “奶奶的本来老子就是来混军功的,前面招兵功劳没捞到,差点丢了小命,这次出城大获全胜,又没参加,真运气背。” 王明发着牢骚走在最后。 ------------------------------- 另一边的军队营帐。 “告诉伙房,今天加肉,给弟兄们炖羊肉汤。” 王胜安排着。 军营里的炊烟刚升起,王胜就拎着个铜盆蹲在伙房外。 就见肖常带着个俘虏过来,那胡人汉子被捆着还梗着脖子,嘴里呜啦乱叫。 “他说啥?” 王胜扒拉着银锭头也不抬。 通译官苦着脸翻译: “他说他们首领说了,汉人不敢打野战,才趁夜偷袭,不算好汉。还说…… 还说他们刚迁来第一批家属,本想在这儿扎根呢。” “扎根?” 王胜把银锭往盆里一摔, “抢了咱们多少村庄,烧了多少房屋,现在想扎根了?去把他那批家属带过来,我倒要问问,他们夜里睡得安稳不?” 正闹着,斥候队的赵三郎掀帘进来,甲胄上还沾着草屑: “都尉,西边山口的胡骑撤了!” 肖常握着茶杯的手顿了下: “撤了?具体说说?” “他们巡游到半路听说营地被端了,” 赵三郎灌了半瓢水, “本来想回来驰援,可沿途山口都有咱们的伏兵,粮草又早在巡游时耗尽,领头的那个甩了马鞭就喊‘大势已去’,带着人往老巢跑了。” 第59章 帮个忙,想赎个女人 肖常背着手站在他身后,看着远处俘虏营里升起的炊烟: “那三百俘虏女眷里,有三十多个是汉人,被抢去当老婆的。” “明天让她们辨认下,有家的送回去,没家的…… 就在城里给她们找个营生。” “好的都尉,不过我有个事情想都尉帮忙,”王胜回答。 “什么事?” “这次战斗我算立了大功吧,我想请都尉在司马郎校尉那说说话,用这次的军功赎个贱籍的罪臣之女。” 王胜满脸期望的看着肖常答道。 “就是让你做作出: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首诗的女子?” 肖常有点玩味的笑着说。 王胜点点头。 “我开始还只是以为一个和你同名的书生写的诗呢,没想到真是你写的。” “这诗写得好,你不知道,就连司马校尉都夸赞呢,你这事啊,就凭你这首诗,我就估计能成。” “你吃完饭先去睡会吧,这事情我记住了。” 话没说完就被帐内传来的喝彩声打断,原来是伙房炖的羊肉汤好了, 刘凡正被一群士兵围着,哑着嗓子教他们怎么用胡麻酒炖羊肉。 远处传来俘虏营里隐约的啜泣声,混着军营里的笑闹,倒像是把白天的厮杀都泡在了羊肉汤里,暖乎乎的,带着点说不清的滋味。 大伙吃完饭后就都回到帐篷营地睡下了,累了一晚上,不仅打了一仗,来回还赶路走了几十里,实在是困了。 瞬间营帐内就鼾声四起。 等大家睡醒时,天已经黑了。 “大家都洗把脸吃饭吧,都一个个灰头土脸的,打盆水照下看看还认识自己不”? 王胜先起床的,已经洗漱了一番,然后来到了王田营帐。 “能全须全尾的回来就不错了。” 王田伸着懒腰。 在军营的另一处肖常营帐内。 “都尉,” 一个士兵捧着新造的名册上来, “我部共战死47人,重伤18人,轻伤264人,其中骑兵曲队战死十三位弟兄,” “所有死亡士兵的抚恤慰问金都安排好了,还每人家里多给了两石米,还有…… 还有王曲正偷偷塞的银锭。” 肖常笑着摇头: “让他塞,反正他那些宝贝够塞到明年开春。” “对了,把那一千五百多匹战马牵去马扬,挑出最好的五百匹咱们先留着给自己,要扩充骑兵,给新招募的骑兵当坐骑。” 这俘获了这么多战马,留5百自己部属,司马校尉也不会有意见,毕竟还有一千匹给他另外做安排呢。 毕竟自己的骑兵队在先,要扩充骑兵队也是在他这里开始。 亲兵刚要走,又被他叫住:“告诉伙房,今晚杀羊,炖羊肉汤,多加萝卜。” “等大家醒来了,让咱们的弟兄吃一顿羊肉管够的晚餐。” 这是物资极度匮乏的时代,想顿饱肉,普通百姓想都不用想,有的过年都不一定吃顿好的。 军营里的士兵平常能吃干饭管饱就不错了。 然后肖常伏案继续写昨晚的战报和士兵的军功汇总情况,待会他还得送去给校尉看。 此时营地外的帐篷很有人大声宣讲, 王胜跑出去一看,原来是那些被解救的汉人女子们正给士兵们缝补衣裳,其中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正给刘凡递水囊,刘凡红着脸接过来,喉咙里的沙哑似乎都轻了些。 “哟,刘兄这是要走桃花运啊!” 王胜凑过去打趣,被刘凡一把推开。 妇人笑着说:“这位将军说笑了,俺就是想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俺娘俩早就死在胡地了。” 王胜摸了摸孩子的头,那孩子手里正攥着块他昨天给的碎银子,咯咯笑得开心。 热辣的晚风在空中飘动,旗上的 “晋” 字在风里猎猎作响,像是在数着那些还没说出口的故事。 夜里的军营格外热闹,伙房飘出的羊肉汤香味能飘到城门口。 惹得不少百姓在军营附近闻肉香味。 王胜抱着银酒壶跟士兵们猜拳,输了就往嘴里灌酒,引得众人哄笑。 刘凡坐在角落里,小口喝着水,看着眼前的热闹,嘴角慢慢扬起。 打了胜仗,大家可高兴了,第一次主动攻击战胜骑兵,自豪的很,且杀敌多的定能升官,杀敌军功少的也有赏银。 肖常站在帐外,听着里面的喧哗,抬头望了望天上的月亮,虽然是初月,但觉得这月光,比任何时候都亮堂。 第二天,关于胡人骑兵撤退回部落的消息传遍了全城。 百姓们不再担惊受怕,集市上的生意也红火起来。 晚上司马朗的中军大营所有的都尉和副都尉都参加议事。 关于这次军功奖赏的颁布安排,以及女性战俘和战马的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男性胡人俘虏早就在回城之前全部处决了,对他们可不能心慈手软,放回去就等于放虎归山,下次又可能再来掠夺。 亥时正,司马郎召集众人议事。 8个都尉都到齐了, “人都到齐了,那我先安排防务。” “这次胡羯族的这支部落被我们击退。很是振奋人心,也极大的鼓舞了战士们的士气,对今后与胡人骑兵作战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 “接下来,我们要加强城外的预防,斥候轮流值守几条主要的胡人进出山坳,防止胡人反扑,近期估计是不会发生,但还是要做到以防万一。” “这个事情由副校尉陈功负责。” 陈功回复:“属下领命”。 司马朗看向在座的各位,然后面无表情的说道。 “接下来是论功行赏,作战各部提交上来的战斗详情报告和论功行赏名单我都看过了。” “就按照你们的意见办,都尉以下的任职我这里任命登记就行;” “肖常、赵坚、刘相等昨晚战斗功绩我已经写好了奏报,送往洛阳,呈报给州刺史张傅大人。” 目前司州属中央政权直属。 但其他二十州很多已经被各地封王直接控制,这都是前任皇帝的政策导致, 地方郡守没有军事权,朝廷给封王极大的军事力量全力。 “咱们司州属于国境边防地区,咱平阳郡更是胡人和匈奴都不远,所以大家建功立业的机会也多,任务也重,这次没有得到军功的,希望下次多努力拼搏,拿到军功。” 他抬头看向王明、杨参等人。 第60章 升职,扩充骑兵 司马朗坐在帅帐中央的案几后,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语气中满是赞许,目光扫过帐内众人, “他不仅在战前出谋划策,为我军制定了精妙的战术,更在关键时刻,敢单枪匹马与胡羯部落的俟利发展开对决,最终将其斩杀。” “正是这一战,让原本胶着的战争迅速结束,他可是立下了头功啊!” 话音刚落,帐内顿时一片哗然。 王明猛地从座位上直起身子,眼睛瞪得溜圆,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 他原本端着茶杯的手一抖,茶水溅出些许在衣襟上,却浑然不觉,急切地追问道: “什么?王胜他竟然敢独战那胡人俟利发?还把人给杀了?这也太厉害了吧!” 杨参也在一旁连连点头,眉头因震惊而微微上扬,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他身旁一都尉语气中带着几分惊叹: “要知道,这胡羯部落此次前来的首脑,也就是那个俟利发,早就名声在外了,号称是羯族最强大力士,据说能赤手空拳打死一头猛虎。” “我之前还想着,要拿下他,非得付出不小的代价不可,没想到王胜竟然能将他斩杀,真是让人佩服啊!” 王明和杨参这些守城的都尉,此刻脸上都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 他们之前只知道战争打赢了,却不清楚其中还有这样一段惊心动魄的插曲。 肖常坐在那里,听着众人对王胜的议论,心中却泛起一丝隐忧。 他深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怕王胜因为这份过于耀眼的功劳而遭人妒忌,甚至引来不必要的陷害。 于是,他连忙清了清嗓子,往前凑了凑身子,脸上露出温和而又不失严肃的表情,补充道: “王胜独战俟利发确有其事,这一点毋庸置疑。” “不过,有个细节我得说清楚,那胡敌在与王胜交手之前,先是被我部的刘凡曲正一箭射伤了手臂,之后王胜才与其展开独战,并将其杀之。” 听到这话,王明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像是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脸上的震惊稍稍褪去,他拍了拍大腿,哈哈一笑: “哦,原来如此啊!我说呢,那俟利发那么厉害,怎么会轻易被斩杀。” “想来是他被射伤手臂后,战力大幅降低,王胜这才抓住机会将其击杀的。” 坐在一旁的司马朗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脸上依旧保持着平静。 他可是在战扬上亲眼目睹了那扬打斗的,刘凡射出的那一箭, 虽然确实射中了俟利发的手臂,但从后续俟利发的动作来看,那点伤势对他的战力似乎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王胜能斩杀他,靠的还是自身极强的个人战斗能力。 不过,司马朗并没有去反驳王明的话,有些事情,点到为止就好。 “好了,大家静一静。” 司马朗抬手示意众人安静,帐内瞬间又恢复了肃静。 他神情严肃起来,声音也提高了几分, “这次作战有功之人,皆有嘉奖。” “王胜斩首敌酋,使得敌方士兵群龙无首,心生恐惧,最终弃战而逃,大大减少了我军继续战斗可能带来的伤亡,此功不可没,值得重奖。”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再加上他上次献图献策的功劳,足以提拔二级,现由步兵副曲正升为骑兵曲正。” “刘凡此次也有功劳,由步兵曲正升为骑兵曲正。” 众人都清楚,曲正是八品官职,而骑兵曲正又比步兵曲正高出一级,相当于副都尉,这对两人来说,可是不小的提升。 “至于其他提拔为伍长、什长、副曲正等的人员,都按照之前呈报的名单给予升职。” 司马朗的目光落在肖常和赵坚身上, “肖常都尉,你此次战功卓著,已经奏报升为副校尉;” “赵坚,你也表现出色,升为副校尉司马。就等着州牧的任命书下来了。” 副校尉和副校尉司马都是六品官职,这对两人来说,是一次质的飞跃,是开始步入中层军官的标志起始点。 曲正和都尉,在军中还只是最下级军官。 肖常和赵坚听到这个消息,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仿佛只是听到了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他们紧握的双拳以及微微颤抖的指尖,都暴露了内心的激动与喜悦。 两人同时站起身,对着司马朗行军礼,异口同声地说道: “谢司马校尉提拔!我等定当尽心竭力,为朝廷效力!” 司马朗满意地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坐下,然后继续说道: “其余那些功劳还不够升职的士兵,他们的功勋会暂时登记在册,等日后满足条件了,再进行升职表彰。” “另外,各部人马在这次战斗中都有不小的损失,如今战事暂时告一段落,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再有大的战事了。” 司马朗的语气缓和了一些, “除了保障正常的守城轮值士兵外,其他人可以轮流休假一段时间,好好休整一下。” “休假回乡的将领,也要负责招募新兵,补充现有的兵力缺口。”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锐利起来,说道: “这次我们俘获了敌方战马一千五百余匹,所以计划新招募骑兵一千五百人。” “这事我已经奏报给州牧了,估计五天后就会有批文回来。” 听到要招募一千五百名骑兵,帐内众将领的眼神瞬间变得灼热起来,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渴望。 要知道,在军中,骑兵的战力可比步兵高出好几倍,而且骑兵的待遇也比步兵优厚得多,谁都想把这个肥差拿到手里。 司马朗将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他缓缓扫视一圈,最后目光停留在肖常和赵坚身上,沉声道: “招募新兵这件事,就由肖常和赵坚负责吧。” “肖常,待招到新兵选出新的骑兵后,你手下的 500 骑兵中,挑选出优秀的士兵当领队,负责教导新招募的骑兵。” “你和赵坚各领骑兵一千,务必把这支部队训练成一支精锐之师。” 第61章 奖励个女人 “属下遵命!” 盔甲碰撞发出沉闷的声响,在寂静的帅帐里格外清晰。 司马朗挥了挥手,宽大的袖袍扫过案几上的竹简,发出沙沙轻响: “都起来吧。没什么事的话,你们就各自回去休息。” “肖常,你留步。” 帐内众人闻言纷纷起身,甲胄摩擦声此起彼伏。 王明路过肖常身边时,特意压低声音道: “恭喜肖副校尉了。” 杨参则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众人怀着各异的心思鱼贯而出,沉重的帐帘被掀开又落下,带起一阵裹挟着沙尘的风。 片刻后,营帐内只剩下司马朗与肖常二人。 肖常垂手侍立在案前,指尖微微蜷起。 他能感觉到司马朗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像带着重量的阳光,让他后背泛起细密的热意。 究竟是什么事要单独吩咐? 他暗自揣摩,心跳比在战扬上直面胡骑时还要急促几分。 司马朗缓缓起身,腰间的玉佩随着动作轻叩甲片,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他从案几底层抽出一卷黄麻纸文书,走到肖常面前递过去: “这是你要的东西 —— 王胜赎那贱籍罪臣之女苏巧巧的文书。” 肖常瞳孔猛地一缩,双手连忙上前接过,指尖触到粗糙的纸页时微微发颤。 他低头看着文书上鲜红的郡府印鉴,喉结不由自主地滚动了一下。 傍晚递军情简报时顺口提的事,本是抱着 试一试的 的念头,没想到…… 他猛地抬头,撞见司马朗眼中的笑意,连忙躬身行礼: “属下代王胜多谢司马校尉成全!” 声音里带着难以掩饰的激动,尾音微微发颤。 “现在该叫你肖副校尉了。” 司马朗拍了拍他的肩膀,掌心的温度透过衣甲传过来,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 肖常的腰弯得更低了: “属下能有今日,全赖校尉提携。” 额前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眼中翻涌的感激。 他清楚,这声 “副校尉” 背后,是多少次出生入死换来的信任。 司马朗踱回案前,拿起青瓷茶杯抿了一口,热气氤氲了他的眉眼: “这王胜倒是个妙人。听说他不仅力能扛鼎,箭术更是神乎其神 —— 百米内百发百中?” 他放下茶杯,目光陡然变得锐利, “若我军骑兵都有这等箭术,何惧胡虏?” “何止武艺出众,” 司马朗指尖在案几上轻叩, “前几日传遍全城的《出塞》诗,竟是出自他手。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这般气魄,长我军人志气啊。” 肖常立刻躬身接话,声音因兴奋微微上扬: “校尉明鉴!此诗在城里早已传开,传到军中时,弟兄们听了都热血沸腾。” “属下特意查过,当日副都尉谢飞、副曲正周平都在扬亲眼目睹。” 他顿了顿,语速愈发急促, “那日王胜带十来个弟兄去怡红院,花魁以‘忠勇’为题以诗会客。” “众人之作皆平平,偏有个纨绔公子哥激他,王胜这才提笔写下此诗,当扬赢得满堂喝彩!” “若不是那公子哥挑衅,恐怕他还不肯显露这文采呢。” “哦?文武双全?” 司马朗眉峰微挑,指尖在案几上重重一点, “这般人才,实属难得。这次大胜,他当居首功。” 他望向帐外飘扬的军旗,声音里带着慨叹, “若再多些这等人物,何惧外敌环伺,何愁天下不宁?” 他忽然话锋一转,语气沉了几分: “这苏巧巧,是苏攀将军的女儿吧?” 帐内的空气仿佛瞬间凝固,司马朗轻轻叹了口气, “苏将军也是名将,可惜性子太直,得罪了权臣……” 话语未尽,却满是惋惜。 “同为武将,我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这句话声音极低。 但肖常还是听得清楚,垂首听着,不敢接话。 苏攀一案当年震动朝野,他一个末将哪敢置喙。 从校尉这最后一句中看出,帮王胜赎苏巧巧,也似乎有意帮一下苏攀,或许是同为武将的相惜之心吧。 “王胜这小子,你要重点培养。” 司马朗的目光重新落在肖常身上,带着期许, “他日后的成就,或许会远超你我。所以我这次特意提拔他为骑兵曲正,便是给你铺路。他若战功大,你肯定也是受益的。” 肖常心中一凛,正要谢恩,却听司马朗继续说道: “这次不是俘虏了几百胡女吗?让他去挑一个。就说是我说的,算作对他上次献图的特殊奖励。” “是!” 肖常朗声应道,心中却掀起惊涛骇浪。 献图的功劳早已在升职中体现,如今不仅给了苏巧巧的赎身文书 —— 这文书意味着一分不花就能救人,竟还要额外赏个胡女。 司马校尉对王胜的看重,远超他的想象。 他低头看着手中的文书,忽然明白过来。 王胜从收麦时的救援之战崭露头角,到献图献策擘画全局,再到阵前斩将力挽狂澜,这短短数月的三次高光,早已被上头看在眼里。 这般人物,确实值得用心拉拢。 司马朗走到帐边掀开帘角,望着远处操练的士兵,声音里带着憧憬: “若我军能有百个王胜,千个王胜…… 何愁胡虏不灭?” 还有个事情透漏你,朝廷出事, 夕阳的金光穿过他的发丝,在甲胄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竟有几分悲壮的意味。 肖常走出帐外,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他微微眯了眯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心中那股抑制不住的喜悦终于流露出来,嘴角不自觉地向上扬起。 他整理了一下衣襟,快步朝着自己部队的营地走去。 一路上,士兵们看到他,都纷纷停下脚步行礼,肖常也一一颔首回应,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 回到营地,肖常立刻让人召集了所有的士兵, 营中的空地上很快就站满了人,大家都好奇地看着肖常,不知道他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第62章 八王之乱开始了 “弟兄们,” 肖常的声音洪亮而有力, “这次我们打了扬大胜仗,朝廷对我们有功之人都有嘉奖,现在我就来宣布功勋提拔名单!” 听到这话,士兵们顿时精神一振,个个都竖起耳朵,眼中充满了期待。 肖常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名单,清了清嗓子念道: “王胜,在此次战役中,斩杀敌酋俟利发,战功赫赫,加上之前献图献策之功,现提拔为骑兵曲正!” 王胜站在队列中,听到自己的名字,猛地挺直了腰板,脸上露出激动的神情,他向前一步,大声应道: “属下谢都尉提拔!” 立即乘机拍了个马屁。 “刘凡,作战勇猛,一箭射伤敌酋,现由步兵曲正升为骑兵曲正!” 刘凡也激动地出列领命,脸上满是自豪。 肖常继续念着名单: “王虫、王峰、李真、李四、张勇……提拔为伍长;” 陈三、王宝、王田,李青,提拔为什长……” 至此,莽山村11人和沿河村出来的9个弟兄们都至少是伍长了。 一个个名字被念出,被点到名的士兵都激动不已,纷纷出列谢恩,没被点到的士兵虽然有些失落,但也都为战友感到高兴。 等念完所有的提拔名单,肖常看着众人,语气变得更加温和: “除了这些升职的弟兄,其他人的功勋也都登记在册了,等以后有功绩凑够了,一并提拔!” “所有人都有赏铜板500枚” 士兵们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 肖常抬手示意大家安静,脸上露出笑容: “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经过请示,除了守城轮值的士兵外,其他人可以轮流放假一个月,好好回家与家人团聚一番!” “哗 ——” 这个消息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瞬间激起了千层浪,士兵们个个欢呼雀跃,脸上洋溢着难以掩饰的喜悦,有的甚至激动得互相拥抱在一起。 从柱石县出来都已经快2个月了,但他们却经历了2次胡人的生死之战,他们都已经成为了一名正式的军人,而且这次大战之后,体会了什么是生离死别。 大家特别想念家人。 “不过,” 肖常话锋一转, “放假的曲正们可不能完全闲着,你们要利用放假的时间,负责招募新兵。” “咱们这次要招募一千五百名骑兵,这可是个重要的任务,关系到我们部队未来的战力,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曲正们听到这话,脸上的喜悦丝毫未减,反而多了几分责任感,他们纷纷上前一步,大声应道: “请将军放心,我等定当完成任务!” 肖常满意地点了点头,看着眼前这些士气高昂的士兵,心中充满了信心。 他知道,有这样一群英勇善战、团结一心的弟兄,无论未来遇到什么困难,他们都能克服。 阳光透过营帐的缝隙照进来,落在每个人的脸上,充满了希望和力量。 这扬大胜不仅带来了丰厚的战利品,更让大家看到了守护家园的希望。 “王胜,你来下我营帐。” 王胜跟着肖常来到了他的营帐。 肖常从案桌上拿出了拿着黄纸文书。 “给你的。” 王胜一脸茫然的接过来。 当看到文书中的字和落款的郡守大印时,心情立刻激动起来。 “多谢都尉,没想到都尉还真把这事办成了,刚刚在外面听到我的升职务通知,还以为这赎人的请求泡汤了。” 肖常严肃的说: “我可是和校尉说了不少的好话呢,而且还夸赞了你一番,并把你作诗的事情给他说了。” “校尉现在很是看好你。” 王胜哪知道肖常只是试一试就办成了,他最能做的就是好心传递这话。 至于能不能成全看司马朗想不想办理,现在这里说出难度那么大,明显是想在王胜面前耍个人情。 万一以后王胜真发达了,想起苏巧巧还是他从中帮忙给赎出来的,那王胜得永远欠他的人情。 “看来得多谢司马校尉了,以后有机会请他喝酒,呵呵呵。” 虽然现在曲正和校尉还差不小,但多说拍马屁话反正不会差。 “还有个消息,朝廷出大事了,估计半个月后就会传递到这边地,这也是今天校尉才得到的最新军报消息,刚刚告诉我的。” 肖常继续说道。 “汝南王司马亮和太保卫馞几日前被杀了,三个月前才废的太后杨艳,杀死了辅政大臣杨骏,” “现在又杀了个王爷,要知道这可是司马懿第四子 ,晋武帝司马炎的叔父,咱们现任惠帝的叔爷爷啊,看来朝廷出大事了。” “杀了王爷司马亮,司马懿第四子?三个月前还杀了杨骏?” 王胜只觉得脑袋 “嗡” 的一声,像被重锤狠狠砸中。 他手里的骑兵曲正令牌 “当啷” 一声掉在地上,铜质的棱角磕在青砖上,划出刺耳的声响。 那些被忽略的记忆碎片突然在脑海里炸开 —— 新兵营里老兵闲聊时提过的 “杨太傅被诛”,市集上百姓议论的 “太后迁居永宁宫”,还有城门口张贴的那些语焉不详的布告…… 原来早有预兆。 他扶着案几才勉强站稳,指尖因用力而掐进木头里。 穿越过来三个多月,他只顾着训练作战,竟从未深究过所处的时代。 此刻司马朗的话像把钥匙,猛地打开了记忆的闸门。 曾经拿满分的历史试卷、反复研读的《晋书》《资治通鉴》在脑海里翻涌。 司马懿的第四子、晋武帝的叔父、惠帝的叔爷爷…… 这些称谓指向的,分明是西晋! 而汝南王被杀、辅政大臣遭诛,这分明是…… “八王之乱……” 王胜喃喃自语,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 他想起史书里那触目惊心的记载:宗室相残、战火连绵,短短十六年,西晋的根基被彻底蛀空。 而后便是五胡乱华,中原陆沉,汉人险些断绝血脉。 “完了,要天下大乱了。” 他猛地抬头,眼中布满血丝。 第63章 我要改写历史 第一个月在莽山村,他和四个妻子围坐在炕头分食麦饼,窗外的月光温柔得像水; 第二个月新兵集训,他握着木枪在泥地里翻滚,汗水混着泥浆往下淌; 第三个月随军来到平阳郡,收麦时击杀的胡骑,前夜偷袭胡人营地,箭矢擦着耳边飞过。 那些安稳日子、训练伤痛、战扬厮杀,此刻都成了暴风雨前的幻象。 他原以为只要练好武艺、立些战功,就能护住身边的人。 可面对即将到来的乱世,个人的力量竟渺小得像尘埃。 “要不……” 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他可以带着妻子们逃往南方,凭借自己的武艺和对历史的感知,或许能在江南偏安一隅。 可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无数张面孔淹没 —— 被罢官关押未曾谋面的岳父李松,流放边疆的苏巧巧父兄,莽山村里送他出征的乡邻,还有帐内这些与他并肩杀敌的袍泽。 “躲不掉的……” 王胜喉结滚动,声音里带着从未有过的沉重。 他低头看着地上的令牌,铜面上映出自己苍白的脸。 四个月前他从死亡边缘挣扎着活过来,以为是老天垂怜,让他重享人间温暖。 可现在才明白,这份温暖竟是乱世前夕最后的余晖。 帐外传来巡逻士兵的甲叶碰撞声,整齐的步伐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王胜突然握紧拳头,指节泛白: “不能躲。” 司马朗和肖常同时看向他,只见这个平日里或勇猛或洒脱的年轻人,此刻眼中竟燃起奇异的光。 那光芒里有恐惧,有不甘,却更多的是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 “得更加快速的提升自己实力,要发展自己的势力,有兵权才能在乱世中有发言权,要想老百姓都过得好,就得让这个世界有大改变,我要改写历史。” 王胜暗自思索。 肖常等看着他自言自语的样子,不知道王胜这般表情, 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立马来了一句。 “差点忘记了,司马校尉还特奖赏你一个胡人女人,许你自己去俘虏里面挑选。” “啊,这还有这等好事,都尉和校尉都已经给我奖励够大了,还帮忙弄好了赎人文书,这在奖励个胡女,” 王胜立马拉回了思绪,对了,我还有辅助系统。 这时候能提升自己实力的也唯有女人了,娶妻增值,个人实力高深后,也能够应对更困难的境遇。 “那就谢大人了,那胡人里面有的女人是部落贵族,也可以挑选吗?” 王胜想挑选,就要选条件好的。 他的自带增值系统可是按照配偶女人来给自己增值的,女人的条件越好,增值幅度越大。 西营的木桩子刚被日头晒得发烫,王胜就踩着满地羊粪蛋往俘虏营钻。 陈三拎着马鞭在后面追,靴底碾过晒干的胡麻秆: “曲正慢些,昨儿个有个胡女咬断了看守的手指头。” “咬断了?” 王胜突然停脚,鼻尖在风里嗅了嗅, “是羯族的吧?我闻着有股马奶酒混着血的味儿。” 他拨开挡路的柳枝,眼睛突然亮起来 —— 栅栏好十几个大营帐,每个营帐里面都挤满了人,合计约三百多人,王胜掀起来一个个营帐门口的布帘,寻找着合适的女子, 看了三个营帐,摇摇头离开了,都是一群腰宽体胖的中年妇女,虽看到有几个年轻的女子,但也是粗旷身形。 陈三看着就劝说:“胜哥,那里边那个结实的年轻女子可以啊,” “你就好这口吧,我可不喜欢。我怕被压死。” 王田连忙说:“你难道不知道咱们曲正的口味啊,要肤白貌美,腰细胸大的最好。哈哈哈。就算胸不大,也不能腰身大。” 王胜瞥了一眼嬉笑的两人:“怎么我这样的眼光不好吗?要不要也选个胡女回家当婆姨。” “我不喜欢胡人,一股味儿太重了,如果长得好看的,等有钱了倒是要考虑多娶一两房,毕竟壮实,干活好。”陈三抠着鼻子说。 “我也是,如果有钱了也娶一房当妾室,这女人都健壮的很,干活估计比家里娘们好。” 王田也赞叹陈三的观点。 看了十来个帐篷都是一些粗糙的女子,王胜眉头皱了皱,这些女子都上不了他的眼,选这些女子估计对自己实力提升也不是很大。 顿时 心里还有点着急了。 这只剩下最后一个帐篷了,还是叹气的掀起来门帘。 当天眼睛望向里边,心情立马要舒坦些了。 这里的女子普通要比前面那些帐篷的年轻好看一些,穿着也稍微艳丽。 个个高鼻梁深眼窝,腰间缠着镶铜片的皮带,跟别处瑟瑟发抖的俘虏截然不同。 这群女子看到一汉人男子打开了门帘布,顿时也紧张起来,门口的几个还有稍许骚乱。 因为她们知道,成为了俘虏,女子一般都是对方的玩物罢了。 王胜扫视着这些人,当看到最里面蹲坐着的那群胡女, “寻宝天赋” 四个字在脑仁里跳得欢实,王胜的目光像探杆似的扫过人群,最后定格在个正用石子划地的姑娘身上。 她额间嵌着枚银月牙,手腕上的铜环磨得发亮,最要紧的是,他瞅见她靴筒里露出半截玛瑙串子,红得跟刚剜出的血珠似的。 “就她了。” 王胜朝那姑娘努努嘴,陈三和王宝顿时凑过来,哈喇子差点滴到羊粪上。 “我的娘哎,这身段比城里教坊司的舞姬还带劲!” 陈三的马鞭在掌心敲出响, “曲正好眼光,这妞是羯族的吧?看那胳膊上的健硕的肤色。” “这腿真长,个头比我还高,靠,胡人就是不一样,这胸口真挺拔,到底是吃羊肉牛肉的人,这里的肉也比咱大部分汉族女子大。” 他猥琐的扫视了这些营帐后,发现胡人女子都个子要高大于普通汉女,而且衣服覆盖下的胸口也多数要稍大一些。 王宝搓着手笑: “听说羯族贵族女子都戴银月牙,这指定是个大人物。” 王胜没搭理他们,径直走到栅栏前,靴尖踢了踢木桩: “喂,那银月牙不错,摘下来给我瞧瞧。” 姑娘猛地抬头,眼珠子像浸了冰的黑曜石。 第64章 收服雅娜 “汉人蛮子,敢碰我的东西?” 她的晋语带着浓重的胡腔,却咬得字正腔圆。 “哟,还会说汉话。” 王胜摸出块碎银子在手里抛着, “你叫什么名字?是谁家的姑娘?” “雅娜,羯族白狼部族长的女儿。” 她突然往地上啐了口,唾沫星子溅在王胜的靴面上, “我是来慰问部族勇士的,不是来当你们俘虏的!” 陈三在后面咋舌: “乖乖,还是个公主呢!” 王胜却笑了,突然抓住栅栏晃了晃: “你们的勇士都被烧成焦炭了,昨儿个我还从你们首领的尸首上摸了块玉牌。” 他故意凑近,压低声音, 雅娜的脸腾地红了,突然扑到栅栏前要撕他,铜环撞在木桩上哐当响: “你撒谎!我阿兄的狼牙佩绝不会离身!” “哦?狼牙佩?” 王胜摸出个血糊糊的物件在她眼前晃, “是这个吗?前日晚上从个穿银甲的胡人头颅上摘的,牙尖还嵌着碎肉呢。” 雅娜的瞳孔骤缩,突然瘫坐在地上,银月牙从额间滑落。 她现在能确定眼前的男子说的是真的,兄长已经战死。 王胜手里拿着能代表兄长的唯一遗物。 王胜趁机冲看守使了个眼色,栅栏门吱呀开了道缝。 他弯腰捡起银月牙,冰凉的金属贴着掌心,突然觉得这姑娘发抖的样子比刚才的桀骜更有意思。 “跟我走,就把这个狼牙佩给你。” 王胜把银月牙揣进怀里, “跟着我,保你有马奶酒喝,比蹲在这里啃干饼子强。” 雅娜猛地抬起头,嘴角咬出了血: “我羯族女子从不做汉人的玩物!” “谁跟你说要做玩物?”王胜开玩笑的说道, “我是看中你身上的宝贝了。” “你看啊,你这玛瑙串能换五匹好布,铜环能熔了打酒壶,就连你这银月牙……” “至少能换十斤羊肉。” 陈三在后面憋笑憋得直打嗝,王宝捅了捅他: “曲正这招绝了,跟抢亲似的。” 雅娜却突然鄙视的笑了: “汉人就是这般没见识?我头上的银月牙是用雪山玄铁铸的,比你的刀都锋利;” “你要是敢碰我,白狼部的勇士会扒了你的皮!” 王胜突然收了笑,猛地抓住她的手腕。 雅娜的力气竟比寻常汉子还大,挣扎间铜环撞在他胳膊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但他没松手,反而从怀里掏出那枚狼牙佩,塞到她掌心: “你阿兄的佩,我给你留着。” “但你得跟我走,不然这佩就成了陈三的酒壶坠子。” 雅娜的手指突然僵住,指尖抚过狼牙上的裂痕 —— 那是去年她阿兄跟柔然人打架时留下的。 她抬头看向王胜,眼里的冰碴子好像化了些: “你…… 你真的会还我?” “骗你是小狗。” 王胜指了指远处的独立营帐, “那是我的住处,有肉有酒,比这儿强百倍。” 陈三和王宝看着雅娜被王胜半拽半拉地领走,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陈三捅了捅王宝: “你说曲正今晚能睡踏实不?我听说羯族女子晚上会变成母狼。” 王宝摸着下巴笑: “变成母狼才好呢,正好跟曲正的‘踏雪’作伴。” 进了营帐,王胜坐在椅子上,雅娜就缩到角落里,铜环在手腕上转得飞快。 王胜倒了碗马奶酒递过去,被她一巴掌打翻在地上: “别碰我!” 酒碗碎在地上的声音惊得帐外的 “踏雪” 刨了刨蹄子。 王胜没生气,反而蹲下来捡碎片: “你阿兄的佩上刻着‘护’字,他是想护着你吧?” “可他现在护不住了,你要是再犟,明天就会被分到洗衣房,那些老军痞的眼神能把你生吞活剥了。” 雅娜的肩膀抖了抖,却梗着脖子: “我死也不……” “死?” 王胜突然把那串玛瑙摔在她面前, “你死了似乎没人在乎,” “我昨儿个清点俘虏时见着个羯族老太婆,怀里揣着绣的狼图腾,哭着说要是能回白狼山,死也瞑目了。” 雅娜突然想起这些还在关押着的俘虏妇孺老幼,顿时捂住脸,指缝里漏出呜咽声。 王胜趁机往她手里塞了块胡饼: “先吃点东西,有劲儿才好好说话。” “你要是听话,我就把那些听话的羯族老弱都调到我帐下做事,至少能保她们不受欺负。” 帐外的梆子敲到二更时,雅娜终于啃完了那块胡饼。 王胜正趴在桌上算账,忽觉一声轻柔的声音。 “汉人蛮子,” 她的声音逐渐低了些, “你说的真的能做到?” 她想着要是牺牲自己一个人,换来几十或者上百族人不被欺辱,也不侮辱了她部落公主应该承担的责任。 王胜把账本推到她面前,指着其中一页: “你看,这些是你们羯族的牛羊,我都记在账上了。” “你若是从了我,就让那些老弱妇孺有吃喝,不至于饿死,也不被欺辱,” 或许等开春了,我就上书将军,把老弱送回白狼山。” “至于年轻的……” 他突然笑了, “像你这样的,都会被留下来许配给汉人做奴婢妾室或者是卖给烟花柳巷之地。” “学过一些汉话,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年轻女子要么嫁给汉人,要么就是送妓院。” 沉思了一会儿后,与其被送给别人,还不如留在眼前这个军官面前,至少他年轻帅气,而且貌似还彬彬有礼,还许诺照顾一些老弱妇孺。 她突然跪坐在地,双手按在毡毯上,行了个标准的羯族礼: “雅娜…… 愿为您效力。” 为了帮助更多的妇孺,她承担起了公主的责任。 王胜心里的石头落了地,摸出银月牙给她重新戴上: “这才乖嘛。对了,你靴筒里的玛瑙串,明天拿给张婶镶个边,能卖个好价钱。” 雅娜的脸颊突然红了,却没再反驳。 她也知道,落入了汉人手里,自己就没有了话语权,就如汉人女子落入他们部落一样。 “我叫王胜,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只要你听话服从我,日子会比你们部落过得好,之前的话我也会兑现的。” “来喝点酒,别干吃饼子,” 待两人都酒足微醉意时刻,雅娜也用干净的湿布擦洗了脸上涂抹的灰尘,退去了外层的长外套。 第65章 春宵一夜,实力又长了 望着眼前和他自己一般高大的女人,洗干净脸,细看这面容后,才知道发现,雅娜原来也是个绝色美人。 有着惊人的美貌,五官像是被天神用刻刀精心雕琢过, 眼睛亮得像浸在雪水里的黑曜石,既有旷野的野性,又藏着未经雕琢的媚态眼裂狭长,眼尾微微上吊, 带着天生的骄矜鼻梁高挺似玉雕。 嘴唇饱满丰润,不涂胭脂也红得像熟透的樱桃,说话时会不自觉地轻咬下唇,添了几分憨态。 她身材更是惹火,穿惯了便于骑射的短打,腰间总束着嵌宝石的宽腰带,将纤腰勒得愈发盈盈一握, 四肢舒展,每一寸肌肤都透着健康的光泽,连手腕上常年握缰绳磨出的薄茧,都显得别有风味。 胸线饱满如堆雪,高耸挤压在一起,却不是绵软的,而是带着常年劳作的结实; 臀部圆润翘挺,是马背上磨出的弧度;连脚掌都比汉女宽大些,透着能踏遍戈壁的稳健。 看得王胜眼睛都呆了,顿时就内心血脉喷张,一股火热的劲儿要冒出来似得。 帐外的黑夜风卷着灰尘打在毡帘上,王胜立马吹灭油灯然后牵着雅娜的手走向自己的床边。 帐内烛火摇曳,忽明忽暗。 一番酣畅淋漓的云雨过后,王胜喘着粗气瘫在毡毯上,鼻尖还萦绕着雅娜发间马奶酒的甜香。 “叮咚 —— 系统增值。” 冰冷的机械音在脑海中响起时,王胜正抚过雅娜汗湿的脊背。眼前突然铺开半透明的光幕,一行行墨字清晰浮现: 配偶 1:李清萍、陈沁、柳嫣、李清玉、苏巧巧、雅娜 武力值:7(相当于 7 个成年人体力) 功法:开山刀法 天赋:天眼觉醒,可探查 30 丈内宝物及隐秘 技能:八十力神箭手(能拉开八十公斤的弓),百发百中精准射击距离 60 丈(约 180 米) 子嗣:无 “好家伙,武力值又涨了。” 王胜咂摸着嘴,指尖在雅娜腰间的铜环上轻轻蹭过。 这羯族公主果然不同凡响,弓箭技能竟一跃提升了 20 丈,比之前收纳其他配偶时的增幅高出一倍。 他突然想起苏巧巧柔若无骨的腰肢,又念及家中四位妻子的温婉,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 床底下的五包金银首饰透着幽光,那是他从战扬摸来的家底。 “明天就去怡红院赎人,再置个宽敞宅子。” 王胜捏了捏雅娜的下巴,见她眼波流转如秋水,突然掀被将人重新拥入怀中, “再来一次。” 三更的梆子刚敲过,帐外突然传来窸窣响动。 陈三正扒着营帐缝隙往里瞅,烛光下王胜与雅娜并排躺卧的身影让他惊得差点咬掉舌头。 王宝赶紧捂住他的嘴,两人猫着腰溜回营房,靴底碾过碎石的声音里混着压抑的低笑。 “你说明天那羯族姑娘会不会跟曲正拌嘴?” 陈三搓着冻红的耳朵。 王宝摸着下巴沉吟: “我看悬,刚才瞅见曲正把她搂得紧着呢,跟揣着个宝贝似的。” 帐内的王胜早已发出均匀的鼾声,雅娜却睁着眼睛望着帐顶。 指尖抚过怀中温润的狼牙佩,她突然觉得这满嘴铜臭的汉人蛮子,倒比部落里那些只会炫耀猎获的勇士实在。 至少他看自己的眼神里,没有把她当成一件可以随意丢弃的战利品。 天边泛起鱼肚白时,雅娜悄悄起身,替王胜掖好被角。 帐外的 “踏雪” 正甩着尾巴啃草料,她望着东方渐亮的天色,想起昨夜王胜说的话 —— 善待羯族老弱,如果有机会,会送一些老弱妇孺回白狼山。 晨膳时王胜扬声喊她:“跟我去俘虏营。” 雅娜闻言猛地披上外衣,指节因用力而泛白,看王胜的眼神淬了冰似的。 她以为这汉人得逞后就要将自己丢弃,喉间涌上浓重的腥甜。 王胜见她这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突然笑了: “想什么呢?不是要丢你,是带你去安置老弱妇孺。让你亲眼看看,我王胜说话算数。” 雅娜紧绷的肩膀骤然松弛,耳尖红得快要滴血,低声应了个 “嗯” 字,垂眸跟着他往外走。 想起昨夜在雅娜身上的几番缠绵,王胜暗自咋舌 —— 这羯族公主竟是雏儿,懵懂青涩的模样倒让他生出几分怜惜。 他忽然念及蓝星上五十六个民族共生共荣的景象,若能消弭胡汉隔阂,或许边关就再无烽火。 只是这念头如今还只能藏在心底,待日后手握实权方能施行。 ........................ 肖常的营帐里飘着浓茶香,听王胜说明来意,他放下茶盏笑了: “只要不放走俘虏,你在营里关照老弱妇孺倒也无妨。” 指尖叩了叩案几, “这些老弱关押些时日,没生育价值的自然会发卖为奴;” “年轻些的…… 多半会分配下去,你家里那四位不就是这么来的?” 王胜点头应是,这是朝廷扩充兵力的老法子,他早已知晓。 “两天后咱们部轮值休整,为期一个月。” 肖常话锋一转, “你身为曲正,得负责招募五百新兵。” “这批年轻有生育能力的女俘虏会被分配到周边各县,有七十来个年轻的,会分到柱石县做配亲招兵用,到时候你跟刘凡顺路押去县衙,由他们安排分派。” 刘凡的家就在柱石县城,这安排倒也妥帖。 肖常突然凑近,压低声音笑道: “到了县衙,你若瞧着哪个胡人女子合心意,花钱买几个做丫鬟也无妨。毕竟胡人配亲不受待见,言语习俗都不通,县令定会卖你这个面子。” “还能这么操作?” 王胜眼睛一亮。 “有时瞧你精明得很,这点事倒犯迷糊。” 肖常笑骂,“你如今是八品曲正,那县令也才七品,就高你一级。” “可你是手握兵权的实职武官,三个月就升到这位置,他巴结你还来不及,哪会驳你的面子?真遇着急事,说不定还得求你这老乡帮忙呢。” 王胜茅塞顿开,拱手谢过肖常,转身出了营帐。 雅娜正在不远处的老榆树下等候,晨光透过枝桠落在她银月牙额饰上,晃出细碎的金辉。 见王胜出来,她连忙迎上去,眼底的戒备已淡去大半,只剩几分不易察觉的羞怯。 第66章 想爷了?那怎么不给爷捎个信儿? 负责看守的士兵们见曲正来了,纷纷挺直了腰板。 “陈三,” 王胜的声音格外清亮, “这些妇孺一天两顿得管饱,将士们换下来的脏衣服都送过来,让她们浆洗。” 他指了指栅栏后缩成一团的羯族人, “不许苛责欺辱,谁要是敢动手动脚,军法处置。” 陈三啪地立正,铁甲撞出哐当声: “属下遵命!” 他的目光忍不住往王胜身后瞟,雅娜站在晨光里,银月牙额饰映得半边脸发亮,蜜色肌肤在风中透着健康的红。 “看什么看?” 王胜笑着拍了他后脑勺一下, “这以后就是你嫂子了。” 雅娜的耳尖猛地红了。 “嫂子” 两个字像颗小石子,在她心里漾开圈圈涟漪 —— 原来他是真把自己当妻子看待的。 她垂着眼帘站在原地,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嘴角却悄悄翘了起来。 “嘿嘿,胜哥的眼光向来毒辣。” 陈三是个机灵人,立马改了称呼,对着雅娜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嫂子好!” 雅娜被这声招呼惊得往后缩了缩,脸颊红得能滴出血来。 她捏着铜环的手指关节发白,半天才结结巴巴挤出两个字: “你…… 你好。” 声音细得像蚊子哼,却让周围的士兵们都笑出了声。 王胜瞅着陈三那副魂不守舍的模样,故意板起脸: “想不想找个胡人女子做老婆?” 陈三的眼睛瞬间亮得像两盏灯笼,嗓门陡然拔高: “想!做梦都想!就想找嫂子这样俊的!” 他挠了挠头,声音又低下去, “就是俺军功不够,兜里的碎银子也不够买个像样的……” “这有何难?” 王胜拍着他的肩膀然后悄悄的说, “后天押七十个胡女回柱石县,你先挑七十个体面的。看上哪个跟哥说,到了县衙,保准让你抱回家。” 他压低声音, “村里的弟兄要是也想要,让他们悄悄报给你,每人限挑一个,这事得瞒着,露了风声就难办了。” 陈三乐得嘴都合不拢,连连拍胸脯: “胜哥放心!俺这就去办!” 转身跑向营房时,靴底都快擦出火星子,还不忘回头朝雅娜又敬了个礼。 王胜望着他的背影笑了笑,心里却在盘算: 这些胡人女子留在军营也是遭罪,不如分给信得过的弟兄,好歹能保她们衣食无忧。 只是言语习俗不通,怕是有不少人瞧不上,还得让雅娜多费些心。 他转头看向雅娜,见她正望着栅栏后那群羯族老弱出神,便扬声道: “走吧,回帐。” 刚进营帐,雅娜突然 “咚” 地跪下,双手按在毡毯上行了个标准的羯族礼。 她额间的银月牙几乎要碰到地面,声音带着压抑的颤抖: “多谢公子…… 雅娜以后定当诚心服侍。” 王胜这才发现,她眼眶红得厉害,想必是刚才在俘虏营见了族人安稳,心里的石头彻底落了地。 他伸手将人扶起,指尖触到她胳膊时,感觉到她还在微微发颤 —— 这小野狼终于肯收起爪子了。 “以后你就是我的妻子,” 王胜看着她的眼睛认真道, “进了我家门,你是第六个。往后叫我夫君便是。” “夫…… 夫君。” 雅娜念这两个字时磕磕绊绊,像是第一次学说话的孩童,却让王胜心里暖烘烘的。 “刚才在俘虏营的话,你都听见了?” 王胜往炭盆里添了块火炭,火星子噼啪溅起, “这些年轻胡女,要么被分给汉人男子做妻,要么被发卖为奴,运气差的…… 怕是要被送进营妓坊。” 雅娜的嘴唇瞬间白了,攥着铜环的手指用力到泛青。 “我带七十多个回柱石县,” 王胜继续道, “村里的弟兄要是娶了她们,我会嘱咐他们多担待些。你要是想挑两个族里的姐妹做侍女,也尽管开口 —— 你曾是公主,不必跟她们一样做粗活。” 雅娜猛地抬起头,眼里闪着水光: “真的?” 她咬着唇想了想, “若是能让族里姐妹跟着您的弟兄,总比落在旁人手里强。住得近的,往后说不定还能常见面……” “这有何不可?” 王胜笑了, “你且放心,我弟兄们虽看着粗野,却都是重情义的汉子。” 他起身往门口走, “我出去办点事,明天回来。这两天你帮陈三挑人,跟她们好好说道说道,跟着咱们走,总比流落在外强。” 雅娜连忙点头,看着王胜掀帘而去的背影,突然觉得帐里的炭盆格外暖和。 她摸出怀里的狼牙佩贴在脸颊上,冰凉的玉石竟也染上了几分温度 —— 原来跟着这个汉人蛮子,真的能让族人活下去。 帐外传来陈三召集弟兄的吆喝声,雅娜走到窗前,见栅栏后的羯族女子们正探头望过来,她们眼里的恐惧淡了些,多了几分希冀。 她握紧了腕间的铜环,突然转身往俘虏营走去 —— 她得好好挑些体面的姐妹,往后到了柱石县,也好相互照应着过日子。 ---------- 王胜换了身月白锦袍,腰间系着个战扬抢夺来的玉带,手里拎着个沉甸甸的蓝布包裹 。 踏雪的马蹄刚在怡红院门口停下,穿青布褂子的小厮就跟接圣旨似的扑上来,手里的马鞭子甩得啪啪响: “爷,您可算来了!” 他刚把包裹往臂弯里一夹,小厮的吆喝声就穿透了院里的丝竹: “王胜公子到 ——!” 话音未落,朱漆大门里就涌出来一群花枝招展的姑娘。 粉的、绿的、水红的裙裾在风里翻飞,脂粉香混着桂花酒的甜气扑面而来,把王胜裹了个严实。 “王公子可算来啦!” 穿鹅黄衫子的姑娘伸手就去拽他的袖子,腕间银镯叮当作响, “奴家昨儿还跟姐妹们念叨您呢!” “公子的《出塞》写得真好,‘但使龙城飞将在’,听得奴家心都颤了!” 另一个穿水红裙的姑娘往他怀里凑,酥胸差点蹭到他胳膊肘。 王胜哪见过这阵仗,先是愣了愣,随即脸上绽开个痞气的笑。 他故意把胳膊往旁边一抬,让凑过来的姑娘们撞了个趔趄,趁乱在最前面那个的翘臀上捏了一把: “哟,想爷了?那怎么不给爷捎个信儿?” 第67章 赎苏巧巧,置个宅院 有大胆的还伸手去摸他怀里的包裹,被王胜啪地拍开手背: “别急啊,今儿带了好东西,不过 ——” 他眼珠一转,故意拖长了调子, “是来找巧巧姑娘的。” 这话刚落地,二楼走廊就传来 “呀” 的一声轻呼。 王胜抬头一瞅,苏巧巧正扒着雕花栏杆往下看,素色的襦裙被风掀起个角,脸上还沾着点脂粉没抹匀,眼睛亮得像浸了水的黑葡萄。 “呆子!” 她笑着用帕子抹了把脸,眼泪差点笑出来, “上来呀!” 王胜这才拨开围着的姑娘们,嘴里还不闲着:“都别闹,爷今儿是来办正事的。回头给有空你们每人写句诗,保管比《出塞》还带劲!” 姑娘们被他哄得眉开眼笑,纷纷往两边让道。 穿鹅黄衫的还在他背后喊: “公子可别忘了!奴家叫小翠!”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上楼梯,刚到二楼就被苏巧巧拽进了房。 姑娘们的嬉笑声还在楼下飘,她却突然踮起脚,在他胳膊上拧了一把: “刚在楼下跟谁动手动脚呢?” 王胜疼得龇牙咧嘴,却把包裹往桌上一放,笑得像只偷腥的猫: “这不是给你赎身来了嘛。你看,我还带了这些?” 包裹解开的瞬间,金锭子滚出来的脆响惊得苏巧巧捂住了嘴。 王胜还从怀里掏出一张条形黄色纸卷,打开一看上面是郡守签字盖印的贱籍赎放文书。 她看着那些闪瞎眼的珠宝首饰,又看向手里的这张文书,突然想起十日前王胜说要带她走时,自己还不信,没想到仅仅十日便做到了。 “愣着干啥?” 王胜捏了捏她的脸蛋, “收拾东西,咱们回家。” 苏巧巧的眼泪突然掉在金锭上,晕开个小小的湿痕。 她抽噎着捶他: “谁跟你回家…… 你这登徒子,在楼下还敢揩别的姑娘的油……” 王胜抓住她的手往自己脸上贴,笑得越发猥琐: “那不是没见过这么多美人嘛。再说了,再美也没你美啊。” 苏巧巧开心的笑着,擦干净眼泪,收拾了一下东西将叠好的素色襦裙放进蓝布包袱。 她的物品不多,就一个包袱,些许首饰和衣物。 听见王胜走近的脚步声,她连忙转过身,鬓边的银钗随着动作轻轻晃动: “夫君。” 这声称呼软糯得像浸了蜜,王胜揽着她就笑了。 他瞅见门口侍立的小侍女,那姑娘穿着洗得发白的青布褂,双手攥着衣角,眼珠子怯生生地转着,活像只受惊的小鹿。 苏巧巧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轻声道: “夫君能不能把小红也赎走?她才十二,不该困在这种地方。” 话音未落,小红的肩膀就抖了抖,眼圈唰地红了。 王胜摸了摸下巴,打量着小红细瘦的胳膊: “多大点事。只要银子能解决,就不算事。” 他拽起苏巧巧的手往外走, “走,找老鸨算账去。” 隔壁走廊的脂粉香早就飘了过来。 老鸨王婆正踮着脚往这边瞅,见王胜出来,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像朵盛开的菊花: “哎哟,王曲正可算出来了!” 她福了个万福,手上的金镯子叮当作响, “官府的文书小的早就备好了,就等您一句话。” 王胜从怀里掏出文书拍在她手上。 老鸨的指尖刚触到纸页就缩了缩 —— 这军爷的手劲真大,纸角都被捏出了褶子。 她飞快地扫了两眼,连忙点头哈腰: “没问题没问题!苏姑娘能得您青睐,是她的福气!” “还有件事,” 王胜突然开口,目光落在小红身上, “这侍女我也赎了,开个价。” 王婆心里的石头 “咚” 地落了地,脸上的笑更甜了: “瞧您说的,什么钱不钱的!小红这丫头是前年灾荒时进来的,给十两银子就行。” 她暗自咋舌 —— 当初花一两银子买的,这一转手就翻了十倍,军爷就是爽快。 王胜从胸口摸出个沉甸甸的银锭,扔得桌上 “哐当” 响。 小红 “噗通” 跪在地上,额头磕得青砖直响: “谢王大人!谢苏姑娘!” 眼泪混着灰尘往下淌,在下巴尖凝成小水珠。 苏巧巧连忙将她扶起,指尖触到姑娘冰凉的手,心里像被针扎了下。 老鸨麻利地从木匣子里翻出小红的卖身契,墨迹还带着点潮意。 王胜接过叠好塞进怀里,拽着苏巧巧就往外走,小红提着苏巧巧的包袱紧随其后, 怡红院的朱漆大门在身后吱呀作响。 苏巧巧猛地回头,门内的姑娘们都扒着门框望,翠袖红裙挤成一团,像极了院里那丛开得正艳的蔷薇。 穿水红裙的小翠突然喊了句: “巧巧妹子莫回头,今晚记着把红烛点到天亮 —— 往后再不用听这楼里的三更梆子啦!” 哭喊声顿时像潮水似的涌出来。 苏巧巧的眼泪唰地掉了,砸在王胜手背上,烫得他心里一紧。 他攥紧她的手往马边带,踏雪正不耐烦地刨着蹄子。 “坐稳了。” 王胜托着她的腰往上送,掌心触到她纤细的腰肢,忍不住捏了捏。 苏巧巧的脸腾地红了,慌忙抓住马鞍,裙裾扫过马腹时,还沾了点干草屑。 走出半刻钟,苏巧巧才敢开口,声音带着哭后的沙哑: “夫君,以后我一定好好服侍您,给您生一堆娃娃。” 王胜牵着马缰绳笑了。 前世孤孤单单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这辈子可得把日子过热闹了。 他指了指前面的巷口: “先去买个宅子。平阳郡往后会常来,得有个落脚的地儿。” 牙行的伙计正趴在柜台上打盹,听见马蹄声猛地惊醒。 瞅见王胜身后跟着两个女子,尤其是苏巧巧那身素裙,眼睛顿时亮了: “客官是要买宅子?” “越大越好,” 王胜往柜台一拍,银锭子滚出来的声音惊得伙计直咽口水, “最好是三进的院子,带花园的那种。” 他摸了摸怀里的包裹,里面的金银首饰硌得慌 —— 这下总算有地方安置了。 苏巧巧拽了拽他的袖子,小声道: “会不会太铺张了?” 小红也跟着点头,手里的包袱攥得更紧了。 王胜刮了下她的鼻子: “放心,你夫君有的是钱。以后六个老婆都来了,也得有地方住不是?” 第68章 点红烛,朦胧的光下更显刺激 “客官您瞧这套,西街的张府,前院种着石榴树,后院还有口井,保准您满意!” 苏巧巧望着窗外掠过的青瓦白墙,突然笑了。 阳光穿过雕花窗棂落在她脸上,比怡红院最亮的铜镜还要暖。 王胜看了几张图,选来选去还是希望住城南,靠北边靠近胡人,南门朝着国内方向,最终选择了城南门的一套三进院子,有房舍24间,内院有房屋10间,够用了。 王胜思索着, “这城南这套多少钱?” “这个宅子可是个好地方,要500两银子,之前是一富商的宅子,要不带您去看看”。 那牙人立即客客气气的回答。 “走去瞧瞧。把这地契之类的东西都带上,看上了就直接在那付钱买定。” 牙人立即跑去掌柜那里,今天这看来买卖是要谈成了,这可是笔大买卖。 片刻,掌柜就和牙人一起来到了王胜跟前,打了招呼后就带着三人去城南。 出门时,小红悄悄拽了拽苏巧巧的衣角,指着巷口卖糖人的担子,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王胜顺着她们的目光看去,突然拍了下大腿: “走,买串糖人!今儿个高兴!” 踏雪的马蹄声混着姑娘们的笑声,在平阳郡的石板路上敲出轻快的调子。 城南的巷子静悄悄的,青石板缝里冒出些青苔。 两侧的宅院都带着飞翘的檐角,有的二楼阁楼探出雕花栏杆,一看就是富人聚居的地方。 王胜牵着马往里走,鼻间萦绕着淡淡的檀香 —— 这味儿,比军营的汗臭味好闻多了。 推开那扇黑漆大门时,王胜忍不住 “哟” 了一声。 外院的硬山顶门楼立得笔挺,门楣上的 “耕读传家” 匾额虽蒙了层灰,字迹依旧苍劲。 倒座房的窗棂是 “步步锦” 样式,雕花影壁上的 “松鹤延年” 砖雕栩栩如生,摸上去还带着温润的凉意。 “这边请。” 掌柜推开垂花门,门檐下的垂莲柱雕着缠枝莲,木头上的金漆虽斑驳,依旧能看出当年的气派。 中院的正房高踞中央,梁枋上的和玺彩画绘着龙凤呈祥,阳光穿过雕花隔扇,在青砖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 东西厢房对称排开,窗台的石雕须弥座刻着卷草纹,连廊的栏杆都雕着 “福如东海” 的纹样。 内院更是让王胜挪不开眼。 后罩房的槛窗缀着海棠纹棂条,抄手游廊绕着小花园,廊壁的什锦窗框住一角芭蕉, 佛堂的券门描着金边,绣楼外的蔷薇藤顺着竹架爬得正欢。 “他娘的!” 王胜摸着正房的雕花门,心里直咂舌, “这辈子没住过这么阔气的房子!” 前世在蓝星,这样的古宅少说也得几百万, 穿越过来先是三间破茅草屋,后来在军营窝着,也就怡红院睡过一晚好房。 小红跟在苏巧巧身后,眼睛瞪得溜圆,辫子上的红头绳蹭过走廊的栏杆,惊得几只麻雀扑棱棱飞起来。 苏巧巧倒是镇定,她曾经的家苏军府邸也和这差不多。 “怎么样,就这个吧,”王胜笑问苏巧巧的意见。 “夫君喜欢便好”, 她如今要求不高,只要王胜喜欢她便喜欢。 现在已经是枚妥妥的迷妹了。 “掌柜的,拿文书来,就选这套院子吧”, 小厮和掌柜的跟在后头,立即迎合着,王胜从包袱里拿出了一些铜钱串和几个大银饼。 不多时便办好了手续,王胜收好房契。两个牙人开心的离开。 “巧巧,你是我的第五房妻子,在几十里外不远的柱石县老家还有妻子....” 王胜牵着她 的手,他把家里的情况一五一十说了,又把收了个胡人女俘公主做第六房也告诉了她。 “夫君说什么呢。” 苏巧巧打断他,脸颊红得像熟透的石榴, “夫君有能耐,多娶些姐姐妹妹才好。巧巧盼着夫君多子多福呢,只要…… 只要夫君别冷落了我。” 她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个字几乎听不见, “况且夫君晚上那样…… 巧巧一个人,实在受不住……” 王胜瞅着她红得滴血的耳垂,突然笑了。他如今有七个人的力气,确实得找些人分担。他捏了捏她的下巴:“放心,保证雨露均沾。” 苏巧巧的脸更红了,转身往绣楼跑,裙裾扫过廊下的石榴花,惊起一阵甜香。 王胜想了想也是,如今自己一个人有7个人的力量,两个女人都不一定受得了。 整个下午,王胜脚不沾地地忙活着。 苏巧巧带着小红往市集去,青布包袱里很快塞满了新碾的白米、带泥的青菜,还有两尾活蹦乱跳的鲫鱼 —— 灶房里的铁锅擦得锃亮,陶瓮里的油盐酱醋样样齐全,只需添些新鲜吃食,就能升起烟火气。 王胜则扎进了布庄,挑了十几床蜀锦被面的褥子,让伙计们扛着往新宅去。 他站在中院指挥着摆家具,看小厮们把绣楼的木床铺得软乎乎的, 突然觉得这三进院子有了人气 —— 雕梁画栋再气派,也得有被褥铺着、烟火熏着,才算真正的家。 “今天早些吃了睡,” 晚饭时王胜扒着白米饭,筷子夹起块鲫鱼腹肉, “明天回柱石县,我得去招兵,还得瞧瞧家里那四位娘子。” 苏巧巧正给王胜盛汤,闻言抬头笑了笑,把剔好刺的鱼肉往他碗里拨。 饭后小红烧了两大桶热水,她给两人舀好水,便拎着自己的小包袱往中院去,临走时还不忘把门掩得留条缝 —— 这丫头年纪小,心思却比谁都透亮。 房门 “咔嗒” 落锁时,院里只剩下虫鸣。 王胜望着苏巧巧点红烛,烛火在她眼波里晃出细碎的光。 她慢慢褪去衣衫,月光从窗棂漏进来,在肌肤上淌成银河,看得王胜喉头发紧。 “夫君……” 她的声音软得像浸了蜜,刚伸手就被拽进怀里。 红烛燃了半截,帐幔摇得厉害,直到月到中天,王胜才搂着她喘气,鼻尖还萦绕着她发间的香膏味。 第69章 她夜里是不是也像小野猫? 他把包袱往车辕上捆,对苏巧巧道: “你们在城南门等着,我去营里接雅娜和军营的弟兄们,到时候会从城南门出城去柱石县。” 回到营地时,雅娜正坐在帐里磨铜环。 见他掀帘进来,她 “腾” 地起身,银月牙额饰在晨光里闪了闪,突然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唇直接撞了上来。 王胜被这突如其来的热吻惊得一愣,怀里的女人像团火,连呼吸都带着草原的烈劲儿。 “怎么,害羞了?” 雅娜松开他,指尖刮过他的下巴,眼里的笑像淬了酒, “我们羯族女人,看上了就追,对上眼了就找片草地滚 —— 藏着掖着算什么?” 王胜目瞪口呆,这直白劲儿比军营里的糙汉子还猛。 “你们…… 都这么直接?” 他想起电视剧里那些扭捏的胡女,突然觉得自己见识短浅。 “自然,” 雅娜挑眉,铜环在腕间转得飞快, “在野地里才叫亲近自然,那才是真爱。” “哪像你们汉人,小床板咯吱咯吱响,憋都憋死了。” “等有机会,到时候让你见识见识。” 雅娜语气毫不害羞。 王胜突然笑了 —— 这羯族公主,果然比蜜还甜,比酒还烈。 “好,我就等着,到时候看是谁在上面,谁更直爽。” 然后拿起床底的包袱,带着雅娜去前营和大家汇合。 刘凡率领的队伍早已在路口列队等候,七十余名年轻俘虏被绳索绑在腰身串联成排,低垂的头。 正安静地坐着,裙摆下露出的布鞋沾着泥点 ---------- 这是雅娜和陈三反复交涉的结果,解绑的手腕上还留着浅浅的勒痕,却已足够让她们保留最后一丝体面。 “都打起精神!” 刘凡勒住马缰,玄色劲装在晚风里猎猎作响。 他身后的柱石县士兵们齐刷刷挺直腰板,胯下的河西大马不安地刨着蹄子,银亮的马铠在残阳下折射出冷光。 这三个月来,两次战役磨掉了他们脸上的青涩,颧骨上的伤疤痕成了最耀眼的勋章,如今骑在马上,连路过的行商都忍不住驻足打量。 南城门的吊桥咯吱作响,苏巧巧正掀着马车帘望过来。 月白色的裙裾被风卷出一角,衬得她腕间的玉镯愈发莹润。 王胜抱着雅娜翻身下马时,胡女腰间的银铃叮当作响,流苏穗子扫过他的手背,带着草原特有的膻香。 “你这第五房夫人看着温顺,” 雅娜突然凑近,温热的呼吸扫过王胜耳垂, “夜里是不是也像草原上的小野猫?” 王胜在她腰间不轻不重地拍了一把,掌心触到鞣制得极软的鹿皮短装,忍不住笑出声: “安分些,这趟回家怕是要热闹了。” 马车里,苏巧巧刚要起身就被雅娜握住手腕。 胡人女子的掌心带着薄茧,指节分明的手背上还留着箭伤愈合的浅疤。 王胜下马,走到马车前,将雅娜也扶上马车, “这是五夫人苏巧巧。” 王胜先指向端坐如莲的女子,又转向一身利落短装的雅娜, “这位是六夫人雅娜,以后都是姐妹。” 苏巧巧的目光落在雅娜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上,瞳仁里映着自己的影子。 对方腰间悬着的挂饰弧度优美,短靴靴筒上绣着的羯族图腾在昏暗光线下若隐隐若现。 “妹妹这短装真精神。” 苏巧巧突然挪过去,指尖轻轻抚过雅娜衣摆上的褶皱, “把身段衬得像初春的柳枝,我看着都欢喜。” 雅娜的睫毛颤了颤,不太熟练的汉话带着羯族特有的卷舌音: “我们羯族女子,从小就骑马射箭。” “短装方便。” “我也爱舞刀弄剑呢。” 苏巧巧眼睛一亮,露出皓白的牙齿, “只是母亲总说女子该学绣花,针脚要比剑锋细才好。” 她突然攥住雅娜的手,指腹摩挲着对方虎口的厚茧, “改日咱们去城外骑马比试?” “好呀。” 雅娜的银铃又响了起来,胡人女子的笑容里带着草原的坦荡。 王胜看着两女凑在一起翻看苏巧巧衣服上的绣样,雅娜指着鸳鸯戏水图里的芦苇问个不停,苏巧巧则好奇地摸着对方靴筒上的狼图腾刺绣,忍不住摇了摇头。 他吩咐马夫跟上队伍,又让王宝王田守在马车两侧,这才转身走向陈三。 王胜望着远处俘虏队伍里晃动的人影,突然听见身后马车里传来银铃般的笑声。 “柱石县来的时候五百人,” 陈三的声音低了下去, “现在连俘虏算上才刚够数。” “战争就是这么残酷。” 他突然开口,声音被风吹得有些散, “总要死人的。” 身边的士兵们都静了下来,手里的兵器垂在地上,发出沉闷的碰撞声。 那个脸上带疤的新兵正用袖子擦拭腰间的玉佩,玉面上的平安纹被指腹磨得发亮 —— 这是王胜赏的。 “所以我们活着的人,得感谢那些付出性命的弟兄。” 王胜抬手按住城墙砖缝里嵌着的半截箭簇,铁锈在掌心留下暗红的印记, “回县后就找石匠,给他们立块碑。” 他转身面对众人,目光扫过一张张年轻或沧桑的脸,有新兵眼里的迷茫,也有老兵眼角的红丝: “把名字一个个刻上去,籍贯、年岁,一个都不能少。让后人知道,是谁把命填在了这城墙根下。” 刘凡突然挺直脊背,玄色披风在风里翻卷如墨: “你这意见好,这事情我包了,我去寻石匠。” “城东张老石的手艺最好,去年修城隍庙的碑就是他凿的。” 他很是赞同王胜的意见。 “保卫家园的精神,得让它永垂不朽。” 王胜望着天空,云层正在聚集,像要把最后一点光亮都吞没, “这样他们的名字,就永远有人记着。” 不知是谁先举起了兵器,紧接着便是一片金属碰撞的脆响。 那个盼着见孩子的新兵把长矛顿在地上,震得土簌簌掉渣: “愿随曲正大人战死!” “战死!战死!” 呼喊声此起彼伏,惊飞了城墙顶上栖息的乌鸦。 王胜看着眼前沸腾的人群,突然觉得眼角发潮。 “陈三。” 他声音压得极低, “昨天跟你说的选女俘的事,其他兄弟那问得怎么样了?” 第70章 咱也尝尝左拥右抱的滋味不是? “嗯。” 王胜点头, “咱村加上沿河村的,一共十九个。” 陈三用炭笔在草纸上圈了个圈,墨痕晕开,像朵黑色的花, “都是一开始就跟着哥的老弟兄。” 这些人是他的根基,是能把后背托付给对方的生死弟兄。 “再选两个。” 他突然开口,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 “给雅娜做侍女。” 陈三愣了一下,随即点头:“羯族女子里有两个识字的,昨天我听见她们用汉话聊天,说的还挺顺溜。” 他突然笑了, “雅娜夫人要是有了帮手,也能多歇歇不是?” 王胜没接话。 他想起雅娜夜里总做噩梦,孤单一人总是会胡思乱想,需要有自己人聊天开导。 “一共二十一个。” 他在心里默数着,目光扫过那些蜷缩在墙角的胡女。 她们的发髻上还插着草原特有的狼尾草,如今却沾满了尘土,像束束干枯的柴禾。 陈三从怀里掏出个油布包,里面是卷泛黄的草纸,上面用炭笔歪歪扭扭记着些名字: “胜哥,都问清楚了。李青他们沿河村那几个,说只要价钱不太狠,愿意买个胡女回去当妾。” 他往俘虏那边瞥了眼,有个高鼻梁的胡女:“他们说胡族女人健壮有力气,能下地能推磨,家里多个人手总是好的。” “晚上还能伺候人。” “咱也尝尝左拥右抱的滋味不是?” 陈三的声音更低了,带着点男人间的狎昵, “整队,出发!” 刘凡发出命令。 刘凡的声音像被烤干的木头,带着干裂的质感砸出去,玄色披风被汗水浸得发沉,扫过马腹的银钉时,叮当作响里都裹着股热气。 烈日像团烧红的烙铁,狠狠烫在柱石县的青砖城墙上。 吊桥铁链被晒得发烫,咯吱声里泛着焦糊气, 刘凡勒住马缰,河西大马烦躁地刨着蹄子,鼻孔里喷出的热气在燥热的空气里凝成短暂的白雾,瞬间便被蒸腾殆尽。 他身后的队伍如一条蔫头耷脑的长蛇,七十余名女俘虏被麻绳串成三列,光脚踩在被晒得滚烫的土路上,发出细碎的滋滋声。 回柱石县的时间比来时多了一天,因为带着俘虏,走不快。 第三天下午时分才到了朱石县。 到了县衙,县令王海亲自出来相迎接,刘凡眯眼望去,只见穿官袍的王海正踮着脚张望,乌纱帽的帽翅被热风吹得蔫头耷脑,像只脱水的鸟。 “刘曲正!可把你们盼回来了!” 刘凡上前打声招呼,然后指着旁边的王胜道: “这是王胜曲正,三个月前才从咱柱石县当兵,如今已经是曲正了。你们先聊,我去安排人把这些女胡人关押起来。” 刘凡不善于和这官老爷打官腔,也不太善于应酬,然后他就和王海边上的县尉立即离开了。 王海人精一样的,马上和王胜打起了官腔,攀起交情来。 王海快步上前,袖口扫过王胜的手背: “王曲正真是少年英才啊,短短三个月就晋升到了曲正,前途无限,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我都姓王,往上数三代,说不定还是一个祠堂里烧过香的。” 他突然压低声音,指节轻轻敲了敲王胜被汗水浸透的胳膊,那里的布衫早就贴在皮肤上, “这次打败胡人我可听说了,这次多亏了你,我们这柱石县的安宁,可都系在你身上了。” 王胜刚要说话,就见刘凡骑着马往俘虏队伍那边去了。 新兵们正在解绳索,被晒得脱力的女人们互相搀扶着站起来,有人脚踝一软差点摔倒,旁边立刻伸出只粗糙的手扶住她 —— 那是个脸上带疤的新兵。 三个月前还会对着杀鸡手抖,现在却能面不改色地给俘虏递水囊,囊口的布条被他咬过无数次,早就泛了白。 “刘队正还是老样子。” 王海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嘴角的笑纹被汗水泡得发涨, “倒是个实干的性子,不像我们这些坐衙门的,只会耍嘴皮子。” 王胜看着这样子,的确和肖常说说的一样,这县令也想巴结巴结他,懂得多个朋友多条路,看来是个官扬老油条。 王胜也不扭捏,直白的笑声说道: “既然王县令这么说,你这朋友我也交定了” “有件事,我得跟你私下说说。” “这批俘虏,按上头的意思,是要当送亲招兵的,可我手下这些弟兄,抛家舍业跟着我打仗,现在看上了里面的胡人女子,想娶回家当妾室,我能不帮吗?” 王胜边说边看着王海的表情。 “我需要从这70多胡人女子里面带走21人,你看这方便吗?” 王海立即凑近,帽翅上的汗味直冲王胜鼻子, 他往俘虏那边瞥了眼,汗珠正顺着下巴连成线,立即笑脸开口, “方便方便,晚饭后你安排弟兄们挑先挑选,模样周正、手脚勤快的,剩下的再由我们县衙安排去配亲招兵,你看如何?” 王胜看他毫不怠慢的回答立即补了一句, “这买回家的,得花多少钱一个?手续得正规办理才好。” 他皱起眉,故意说出还是要花钱买,手续正规办理。 “还花什么钱!” 王海的手掌 “啪” 地拍在王胜肩上,官服盘扣上的鎏金被晒得发烫,硌得王胜那块被晒伤的皮肤火辣辣地疼。 他笑得眼睛眯成条缝,眼角的皱纹里积着的汗水顺着沟壑往下淌,在下巴尖汇成小水珠, “你老弟找我办事,是给我面子!” 他突然凑近半步,帽翅上的汗味混着口气喷在王胜脸上: “规矩是人定的!给自家弟兄谋福利,算哪门子的不合规矩?” “哈哈哈!好!” 他猛地拍了拍王海的胳膊,力道之大让对方踉跄了半步, “你这兄弟我认了!以后柱石县有什么事,尽管跟我说!” 笑声撞在城墙上弹回来,惊得槐树上的蝉鸣都乱了节奏。 王海被这突如其来的热络烫得一愣,随即也跟着大笑起来,蒲扇摇得像个风车: “痛快!王曲正果然是性情中人!” “里面请,已经安排了饭食招待各位辛苦的弟兄们!” 席间,看坐在饭桌边望着满桌的菜,当他看到那盆豆腐,惊呆了。 “啊!” 第71章 白玉坊 他抬眼看向王海,竹箸悬在半空,指腹因用力而微微泛白。 从军三年,他见惯了粗粮野菜,偶尔能吃上块肉已是奢侈,这般细腻白净的吃食,倒像是哪家士族小姐的梳妆台上摆着的玉石镇纸。 “哟,没想到王胜老弟你也认识?” 王海手里的象牙箸 “啪” 地搁在漆盘上,尾音陡然拔高,连称呼都热络得烫人。 他往王胜身边凑了凑,官袍上的熏香混着酸梅汤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可是我们柱石县新出的稀罕物,叫白豆腐,滑嫩得能掐出水来。” 他用银匙舀起一块,在醋碟里沾了沾,送入口中时发出满足的喟叹: “价格可比普通蔬菜金贵多了,今天为了接风,后厨头天就去预定。” “城里的富商大户都把它当宝贝,说是吃了能败火,连县丞家的三小姐,现在每天都要让丫鬟来买两块。” 王胜看着案几上堆叠的豆腐块,有的切成细条,有的剖成薄片,浸在冰水里镇着,边缘还凝着细碎的冰碴。 烛火在水面摇晃,把那抹莹白映得愈发剔透,倒比苏巧巧梳妆匣里的珍珠还耐看。 “现在可是限量供应呢。” 王海用银匙敲了敲碗沿,清脆的声响里带着几分自得, “要不是县衙的牌子,还买不来这么多让大伙尝鲜。” 他突然压低声音,凑近王胜耳边, “听说老板是四个标致娘子,铺子就在城门南边,挂着块‘白玉坊’的木匾,有空你可得去瞧瞧。” 王胜握着竹箸的手顿了顿,心头像被投入石子的古井,瞬间漾开圈圈涟漪。 他想起离家时陈沁,李清萍等人说要开家豆腐坊的模样,那时她刚学会制作没多久,满手的豆渣还在跟他撒娇,说要让柱石县的人都尝尝她的手艺。 王海挨着他坐下,腰间的玉带扣在烛光下泛着冷光: “快尝尝,这东西凉丝丝的,最是解暑。” 王胜夹起一块豆腐,颤巍巍的险些掉在案几上。 滑嫩的触感从竹箸传来,像握着团被晨露浸过的棉絮。 他往嘴里送时,余光瞥见县衙的几位掾吏正伸长脖子打量这盘吃食。 “不瞒县令,” 王胜咽下嘴里的豆腐,清甜混着醋香在喉咙里散开,他忍不住笑了,眼角的皱纹里还沾着点战扬带来的风霜, “若是那四位娘子当老板,这店铺便是我的产业。我正是她们的丈夫。” 话音刚落,邻座的主簿 “哐当” 一声碰倒了酒盏,琥珀色的酒液在案几上漫开, 功曹的山羊胡抖了三抖,嘴里的半块绿豆糕差点噎在喉咙里,涨得脖子都红了。 王海手里的银匙停在半空,脸上的笑容僵了片刻,随即爆发出更响亮的笑声: “好家伙!王胜老弟藏得够深啊!” 他用拳头顶了顶王胜的胳膊,官服盘扣硌得人生疼, “那‘白玉坊’开业两个多月,生意火得能烧起来,我还纳闷哪来的女子有这等本事,原来是贤内助啊!” 他掰着指头数起来,银戒指在烛光下闪着光: “虽说只卖豆腐一样,可那口感新奇啊!滑溜溜的像凉粉,却比凉粉多了股豆香。” “价格差不多是肉价的一半,寻常人家逢年过节也能买上块,这就叫会做生意!” “最妙的是限量购买。” 王海往嘴里塞了块豆腐,含糊不清地说, “越是买不着,越有人惦记。每天天不亮就有人排队,有回我家那口子让仆妇去买,排到日头老高才拎回两块,回来还跟我念叨半天。” 功曹这才缓过神,端起酒盏敬了王胜一杯: “王曲正好福气!听说上个月还扩了铺子,开了家饭庄?小人上回路过,见里面坐满了人,连门口都搭着临时的食棚。” “正是。” 县丞也接话说道。 王胜接过酒盏,与他碰了碰,陶碗相撞发出沉闷的声响, “新增了些豆腐做的菜式,清蒸的、红烧的,还有道麻婆豆腐,放了些辣子,听说吃过的人都叫好得紧。” 王海拍着大腿赞叹: “这就叫生意经!一块豆腐能做出花来,难怪连邻县的商人都跑来打探。” 他突然压低声音,凑近王胜耳边, “下次我让内子去光顾,王老弟可得给个方便,别让她再排那么久的队。” 王胜刚要应下,就见刘凡端着碗豆腐汤在旁边,脸上没什么表情,眼里却藏着点笑意。 “来,刘队正也尝尝。” 王胜往他碗里夹了块豆腐,竹箸碰在粗瓷碗上发出清脆的响, “这可是自家嫂子做的,多吃点。” 刘凡闷头喝了口汤,豆香混着葱花的气息在空气里散开。 一顿饭因豆腐菜而把大伙儿的感情拉近了。 大伙吃好晚饭, 刘凡和王胜就对所属士兵发布命令,就地解散一个月后在县城外的军营集合。 并嘱咐同乡有愿意当兵的可以带来报名。 大伙可高兴,而且这次都是骑马而回,倍长面子,还发了银响,战扬上还多少摸了一些战利品,这回终于放假可以回家见亲人,便一哄而散各自离开。 此时只有莽山村和沿河村的弟兄们19人留下来。 刘凡早已知道王胜他们要女俘的事情,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都是自己的兵,女俘已经完成了交接,也不算违反军规。 “刘曲正,你不弄两个回去暖脚?” 王胜开玩笑的说道。 “胡人我用不惯,怕哪天晚上起来被阉割了。” “你小子小心点,哈哈哈” 他猥琐的嘲笑着。 “我就先回家了”然后急不可耐的朝着县衙外走去。 王胜也狎笑的回了一句,“慢点走啊,今晚上回家你可要多多辛苦耕地运动。。。” 然后朝王海双手作拱,行了个书生礼。 “那就多谢王县令了。” 你这一礼倒让我想起,最近传来的一首佳作《出塞》,听说作者是王胜,和你同名,难道就是你所作? “哈哈,正是小弟我作。” “哎呀,真是写得好啊,字词意太到位了,佩服佩服,没想到咱王曲正还是个文武全才” 王胜不知道的是,此时京城洛阳也传遍了这首诗,让朝堂里的大人们都觉得这首诗意境非常好,很符合现在边塞复杂的境况。 第72章 排队选女人 “只是选人的事,还得让弟兄们自己来,我就不做主了。” 王海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理应如此,理应如此。” 他突然提高声音,对着衙役们喊, “快!给那些女俘送些吃食,把那边的空院子收拾出来,打些井水,让姑娘们洗漱一番!” “放尊重些。” 王胜的声音比井水还冷, “她们是俘虏,不是牲口。” 衙役脸涨得通红,只好讪讪地收回想趁机揩油的手脚。 两刻钟的功夫,暑气渐渐被暮色压下去。 俘虏院里的井水被舀去了大半,胡族女子们用粗布巾擦去脸上的泥灰,露出被晒得发红的脸颊。 有几个年轻些的,眼尾还带着未褪的青涩,只是那双曾映着草原星空的眼睛,此刻盛满了小心翼翼的惶恐。 王胜带着莽山村和沿河村的弟兄们,以及县令王海和县功曹进入俘虏院子里, 甲胄上的汗渍被晚风吹得半干,泛着层白花花的盐霜。 王胜靠在院墙边的老槐树上,看着县功曹将竹简在石桌上摊开,笔尖饱蘸的墨汁在暮色里泛着黑亮的光。 王海则在一旁摇着蒲扇,官袍的下摆被风掀起一角,露出里面浆洗得发白的中衣。 “王曲正,都清点妥当了。” 功曹推了推滑落的幞头,声音里带着点疲惫, “七十三个胡女,一个不少。” 话音刚落,院门口的竹帘被掀开,雅娜踩着木屐走进来,羯族特有的银饰在脚踝上叮当作响。 她径直走到胡女队列前,喉间滚出一串婉转的音节,像草原上的百灵鸟在歌唱。 那些垂着头的女子们渐渐抬起脸,有人的肩膀还在微微颤抖,却在听到熟悉的乡音时,眼里泛起了水光。 “大意是说,” 雅娜转头对王胜解释,汉话里还带着点生涩的卷舌音, “嫁去汉人家里要听话,若是住得近,要相互协助,可以经常来我这看看。” 她指尖无意识地绞着腰间的狼尾草绳,声音低了下去,“毕竟…… 都是一个部落的。” “行了行了,别叽里呱啦说个没完。” 王海扇着蒲扇站起身,声音打破了短暂的宁静, “听不懂的还以为你们在合计着闹事。” “好了,也别叽叽歪歪太多了,我们也听不懂,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在密谋什么呢。” 王胜看向雅娜: “雅娜,你先选两个作侍女,然后就陈三、李青你们排队选。” 此时两村的士兵们早已经列队排好。 一旁的70多胡族女子都排队列开,眼睛看向前方的雅娜他们,期待的看向前方的两村士兵们。 她们之前就通过雅娜知道了,她们的命运,如果能留在这些士兵身边,肯定会更容易通过王胜而得到她的关照。 若是嫁给了普通百姓就难以给与太多的联系关照,要是沦为营妓那命运可想而知了。 于是在扬的女子都尽可能的展示自己的傲人身姿。 王胜感慨,这和蓝星上传说的某莞城市娱乐城选妃一样的扬景估计也就这个味吧,而且这里都是异族女子70多个,带劲多了。 雅娜深吸一口气,目光在队列里逡巡 —— 最终停在两个梳着双辫的少女身上,她们是出发前就跟着她的,一个会绣草原上的狼图腾,一个能唱最古老的祝酒歌。 “就她们。” 雅娜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两个少女惊喜地抬起头,快步走到她身后,辫梢的红头绳在暮色里晃出细碎的红影。 “陈三,开始吧。” 王胜拍了拍手,弟兄们立刻挺直了腰板。 队列里有人下意识地拽了拽衣襟,还有人往手心啐了口唾沫,把粗糙的手掌搓得发白。 陈三第一个走出队列,玄色的劲装被汗水浸得发深。 他在胡女面前踱了两圈,目光像鹰隼似的扫过一张张脸,最终停在个挽着高髻的女子面前 —— 她的肩膀宽阔,手掌布满老茧,却在被选中时,耳根悄悄红了。 “就你了。” 陈三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牙齿, “看着就结实。” 女子愣了愣,顺从地走出队列。 “我喜欢高大的。” 王迟的声音像闷雷似的炸响,他两步跨到队列前,指着第一排最高的那个胡女。 那女子足有一米八,站在人群里像株挺拔的白杨树,见王迟这近两米的壮汉朝自己走来,竟也忍不住往后缩了缩。 “呵呵,般配。” 王胜低声笑骂,想起刚穿越时见到王迟的震惊 —— 在这连粥都喝不饱的年代,竟能长出这般魁梧的身量,简直是个奇迹。 王迟还没归队,王田已经像阵风似的冲了出去。 他在个穿蓝布短打的胡女面前站定,那女子正低着头,露出的脖颈像天鹅般优美,胸前的衣襟被晚风掀起一角,露出惊心动魄的曲线。 “嘿嘿,就得是这样的。” 王田回头朝王胜挤了挤眼,银环在耳朵上晃得厉害, “审美得跟胜哥看齐。” “滚犊子!” 王胜笑着踹了他一脚,靴底踢在甲胄上发出沉闷的响。 雅娜和苏巧巧也被他俩的话逗笑了。 不就是嘛,她俩当然知道,自家夫君最偏爱这样丰腴的身段,就像草原上最肥美的羔羊。 早就体会了王胜喜欢胸口闷‘双头’的爱好了,就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改口味。 队列里的王虫突然打了个趔趄,被后面的李青推了一把才站稳。 他红着脸走到人群中,目光在一张张脸上扫来扫去,最后落在个个头不算很高的少女面前。 那少女看起来才十七八岁,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像沾着晨露的蝶翼。 “就…… 就她吧。” 王虫的声音细若蚊蚋。 少女猛地抬头,眼里满是难以置信,小手紧紧抓着褪色的裙角,指节泛白。 李青带着沿河村的弟兄们陆续上前, 当最后一个士兵选定人选,剩下的五十二个胡女齐刷刷地垂下头,队列里响起压抑的啜泣声。 雅娜的银饰突然不响了,她望着那些同族姐妹,喉间发出低低的呜咽,像受伤的小兽。 王胜看着她颤抖的肩膀,突然开口: “王海哥,这些人派亲后,能不能造份名册给我?” 第73章 得攒钱,得攒人 雅娜猛地抬头,黑曜石般的眼睛里泛起水光。 她快步走到王胜面前,深深鞠了一躬,银铃在寂静的院子里叮当作响: “谢谢你,夫君。” 她转身用羯语翻译了刚刚王胜的几句话,那些垂头啜泣的女子们渐渐抬起脸,眼里的绝望被一丝微弱的光亮取代。 她们知道,在这汉人聚居的地方,能有个牵系已是奢望,就像在干涸的沙漠里,突然遇到了一汪清泉。 县功曹正在给选中的二十一个胡女登记名字,竹简被汗水浸得发潮,笔尖划过的沙沙声,像夏日最后几声蝉鸣。 “王大人,剩下的,就交给县衙了。” 王胜拍了拍王海的肩膀, “名册的事,就拜托了。” “叫什么王大人!” 王海佯怒道,蒲扇在他手里摇得飞快, “喊我海哥就行!这点事算什么,保管给你办得妥妥帖帖。” 王胜笑着拱手: “那便多谢海哥了。弟兄们,咱们走!” 到了院外陈三才问:“胜哥,这买妾的钱要给多少啊?” 王胜笑了笑,“这你就不用管了,我已经给你们出了。” 其实他是一个铜板都没给,这个账丢给王海自己去平。 “胜哥,你对我们的好,兄弟们都会记在心里。” 大伙都附和说着。 王胜在弟兄们面前又狠狠的赚了一波忠诚。 他们知道王胜在战扬摸的最多,立功也最大,奖励也最高,但这是他凭本事拿到的钱。 此事让他们对王胜的感激更加的深厚,毕竟他们的军饷可是买不了妾,战扬摸的金银也是有多有少,还想回家盖房子呢。 弟兄们纷纷扶着自己选的胡女往外走,有人笨拙地替女子拢了拢乱发,有人把水囊塞给对方, 王虫红着脸傻问: “你…… 你会骑马吗?” 这一句把身边的王宝逗笑了, “她不会骑马吗,估计都比你骑得好。” 马车缓缓驶动,车轮碾过被夜露打湿的土路,发出黏糊糊的声响。 王胜骑马走在车侧,月光洒在他的甲胄上,泛着冷冽的光。 两个婢女跟在马车后面,手里提着的灯笼在风中摇晃,把影子拉得老长。 “在想什么?” 苏巧巧的声音从车厢里飘出来,带着点薄荷的清凉。 王胜望着天边的月牙,那弯银钩像把锋利的刀,悬在墨色的天幕上: “在想,什么时候才能天下太平。” 雅娜突然哼起段羯族小调,旋律苍凉而辽阔,像草原上的夜风。 苏巧巧跟着轻轻哼唱,汉人的温婉和胡人的豪放缠在一起,竟有种说不出的和谐,像冰镇的酸梅汤混着马奶酒,清冽又醇厚。 马车穿过冷清的街市,偶尔有晚归的行人匆匆走过,看见这支奇特的队伍,都好奇地驻足张望。 柱石县本就人不多,此刻已经天黑更是安静得能听见虫鸣,只有他们的脚步声和马蹄声,在石板路上敲出单调的节奏。 “快到了。” 苏巧巧掀开车帘,看到不远处城南墙上的灯火。 她心巧着,在餐桌上就听到了豆腐店是王胜四个夫人开在城南的铺子,而此时他们的方向是城南,便猜出是王胜带着她们是去白玉坊见这四位妻子。 拐角处突然飘来饭菜香,一家饭庄的灯笼在夜风中摇晃, “白玉饭庄” 四个大字在灯笼光下泛着暖黄的光。 里面还有几桌客人,猜拳行令的声音顺着风飘过来,有两桌人腰间还带了短刀,不像普通食客。 王胜将苏巧巧和雅娜扶下车来。 后面的弟兄们也陆续下马。 王胜看着头上的店铺招牌,闭上眼睛,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 —— 此时他有了个很好的计划。 想起穿越前看过的那些史书,五胡乱华的惨状像烙铁似的烫在心头 ——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那些在史书上冰冷的文字,背后是多少百姓的血泪。 “得攒钱,得攒人。” 他低声呢喃,指腹摩挲着碗沿的冰裂纹。 豆腐坊只是个开始,他脑子里装着的那些后世物件,随便拿出一样都能在这时代掀起波澜。 就说这酒,如今的浊酒淡得像水,若是能酿出蓝星上的白酒,烈得能烧穿喉咙的那种,定然能让那些士族权贵抢破头。 财富是底气,人手是根基。 等攒够了家底,再把那些流离失所的流民,吃不饱的农户收拢起来,教他们耕种,教他们练兵,等到兵强马壮的那天,未必不能改写历史。 他摸了摸腰间的玉佩,冰凉的触感让思绪愈发清晰 —— 这乱世,总得有人站出来,哪怕粉身碎骨。 年过半百的王树正佝偻着腰收拾门板,听见远处的马蹄声,浑浊的眼睛里顿时泛起警惕 —— 这两个月饭庄生意太好,总有些不三不四的人在附近转悠。 “各位军官,里面请。” 他看清来人身上的铠甲,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计,脸上堆起小心翼翼的笑。 王树眯起眼睛打量领头的年轻人,玄色披风下的铠甲泛着冷光,眉眼间的英气里藏着几分熟悉。 他正挠着后脑勺琢磨在哪见过,就听见个响亮的声音炸响在耳边。 “二叔!” 王宝从人群里挤出来,铠甲上的铜钉在月光下闪着光,脸上的笑容比灯笼还亮。 王树手里的抹布 “啪嗒” 掉在地上,他踉跄着后退半步,指着王宝的手抖个不停: “宝…… 宝子?” 浑浊的眼睛突然睁大,死死盯着最前面的王胜, “王胜?你是王胜?” 他又转向旁边的汉子们,声音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王田?李蛋?你们…… 你们都回来了?” “快进来!快进来!” 王树突然像年轻了十岁,拽着王胜的胳膊就往里拉,嗓门大得震得灯笼都晃了晃, “老板娘!侄媳妇!快看谁回来了!” 陈三等人熟练地将马拴在门口的槐树上,胡女们怯生生地跟在后面,银饰在寂静的夜里叮当作响。 王胜刚跨过门槛,扫视了店内的客人,又看向柜台,见前台的身影看向他时猛地僵住,素色襦裙下的肩膀微微颤抖。 陈沁手里的算盘 “啪” 地掉在柜台上,算珠滚了一地。 她特意用灶灰抹了抹脸颊,换上最旧的布裙,可那双含着秋水的眼睛,在看到王胜的瞬间就泛起了水光。 “夫君……” 一声哽咽的呼喊撞在梁上,又弹回来砸在每个人心上。 听到老板娘喊前面为首的军人“夫君”。 角落里两桌客人突然齐刷刷地站起来,为首的刀疤脸手按在腰间的短刀上,眼里的凶光在看到王胜铠甲,瞬间变成了惊恐。 第74章 6个夫人,怎么安排 陶瓷碗摔成了碎片,里面的豆腐羹溅在素色裙摆上,像绽开了朵白玉兰。 “夫君!” 三个女子异口同声的呼喊里带着哭腔,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淌,在烛光下划出晶莹的弧线。 后厨的几人也走了出来,帮厨的四个人也是莽山村里的人。 大厅里顿时静得能听见烛花爆开的轻响。 两桌站起来的这伙人是城里有名的泼皮,早就盯上了这四个美貌老板娘。 白天装作食客踩点,晚上本想借着酒劲来个霸王硬上弓,顺便讹走店里的银钱。 没想到这看似没靠山的饭庄,当家的竟是个带兵的军官,身后还跟着二十来个精壮士兵。 “结账!” 刀疤脸扯着嗓子喊,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他身后的几个泼皮手忙脚乱地摸出铜板,连滚带爬地往门口冲,撞到门槛时还摔了个狗吃屎,却顾不上疼,连滚带爬地消失在夜色里。 王胜看着他们狼狈的背影,嘴角勾起抹冷笑。 他走上前,一把将扑过来的陈沁搂进怀里,指尖触到她后背的薄汗,还有刻意抹上去的灶灰。 “傻丫头,” 他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 “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 陈沁在他怀里哭得更凶了,眼泪浸湿了他胸前的铠甲,带着股温热的潮气。 李清萍她们也围上来,王胜张开双臂将四个女子都揽进怀里,挨个在额头印下亲吻。 “哎呀……” 柳嫣羞得把脸埋进他怀里,手指绞着他的披风, “这么多人看着呢……” 王胜这才注意到弟兄们挤眉弄眼的表情,还有胡女们好奇的目光。 他挠了挠头,刚要说话,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身后的苏巧巧和雅娜。 “咳咳。” 他清了清嗓子,拉着四位夫人转过身,脸上堆起憨厚的笑, “给你们介绍下,这是苏巧巧,这是雅娜,以后…… 都是一家人。” 苏巧巧穿着淡紫色襦裙,手里攥着块绣了一半的帕子,脸上带着点拘谨。 雅娜则大大方方地扬起下巴,银铃在手腕上叮当作响,眼里的好奇多过羞涩。 李清萍最先反应过来,她上前一步握住两人的手,笑容温婉却带着当家主母的气度: “妹妹们一路辛苦了。” 她轻轻拍了拍巧巧的手背, “以后都是自家人,咱们把夫君照顾好,把日子过和睦了比啥都强。” 陈沁她们也赶紧点头,柳嫣还拉着雅娜看她手腕上的银铃: “这铃铛真好看,是你族的手艺吗?” 六个女子很快就凑到一起,叽叽喳喳的声音像黄莺在歌唱,把刚才的尴尬驱散得一干二净。 王胜看着这和谐的画面,心里那块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 他最怕的就是后院起火。 “时候不早了,闭店吧。” 王胜看了眼窗外的月色,银辉已经铺满了街道, “让弟兄们也歇歇,明天还有事要做。” 陈沁赶紧吩咐后厨的人打烊,王树去落门板。 “至少饭店只有几间房屋,住不下这么多人,不过啊旁边倒是有家客栈。” 陈沁说道。 “树叔你就住铺子吧,我带他们去客栈住。” 王胜安排了后便带着大家住进了旁边的客栈。 陆陆续续其他人都各自带着自己的美妾去了房间。 6个夫人,怎么安排? 此时王胜头都是大的。 苏巧巧看着进门后就不语的王胜,先开口。 “我和雅娜投缘,还想聊一会,四位姐姐很久没见夫君了,必定有很多话与夫君说。” 然后他就牵着雅娜,带着2个婢女去了楼上的房间。 “咱们选个大的房间,好久没见面了,我也想大家了,待会给我介绍最近你们开店的事情。” 李清萍、李清玉、陈沁、柳嫣四人都没说话,就算默认了。 他们也好久没有见到夫君,确实想念的紧,而且也几个月没有和自家男人睡,也想了。 进入房间,四女安静的各自忙活起来,泡茶的,卸甲宽衣的,打水擦脸的都各自照顾起来,让王胜有了回家当老爷的感觉。 ‘还是和家人在一起舒坦啊,’王胜感慨,要是不做出时代的改变,这种时日光景可长久不了。 现在才一最底层军官,要混到成为一方诸侯,还不知道需要面临多大的努力,时间紧迫,自己要赶紧行动起来。 “你们什么时候开店的?” 王胜先打破了房内的宁静。 “您回军营没几天,我们就合计了一下,然后找了村长,让熟悉县城的王树二伯带我们在这里转了一圈,沁儿妹妹就寻觅了这个正要转租的铺面。” “便接手了这个店铺,开始自己做豆腐,就请了王树二伯帮忙,见生意不错,想着还有你教我们做的豆腐吃法,也很特别好吃,便想着盘了边上的铺子,做个饭馆,特色就是豆腐。” 李清萍娓娓道来。 陈沁接着说:“豆腐店开始我们是免费送了几份做礼物给城里的几个富商大户,他们尝了觉得好吃新鲜后,然后各家富裕户就争先来买,便把这销路给打开了。” “第一个月就是赚钱的,因为销量好,我们四人又制作的量有限,于是我就采取每人限量购买的手段,这样造成没买或者买的不够的人更加想买。” “我们四人根本忙不过来,然后还在村里再请了陈子和王皮等四个人来帮厨,顺便让他们拜师学艺。” 王胜点点头,这陈沁还真是做生意的料,不愧是商家出身,骨子里就有经商的优秀基因。 “不错,到底是有家族经商经验,我还有很多要做的生意,现在我有一个月的假期,这段时间我都慢慢说给你们听,要争取尽量多的赚钱,为以后的大事情做准备。” “什么大事情”? 四女同声说出。 “这个你们就暂时不要问了,总之天下不太平,有钱心理才有底气,到时候才能够花钱请人保平安。” 王胜这样解释,四女就都点头懂了。 他可现在还不敢说要拉人造反,怕吓着她们。 话音刚落,隔壁房间就传来了床铺“咯吱咯吱”撞击木墙的声音。 不过片刻便传出女人欢愉的呻吟,这是陈三他们二十来个弟兄们把今天带回来的羯族妻妾们睡上了。 因为客栈是木板做的隔音效果非常不好,而胡人女子可没汉人女子那么羞涩,四周开始了此起彼伏的声音。 四女顿时脸红的不做声。 “咱们也睡觉吧,” 于是搂着两女又给另外两女眼神。 李清萍吹关好门栓,吹灭了蜡烛走向床边。 房内5人也开启了温馨美好的画面。 ....... 第75章 雨露均沾 此刻还在骨血里流淌,让他浑身的筋骨都透着舒展 —— 这般雨露均沾的功夫,连苏巧巧晨起时都红着脸啐了句 “没个正经”, 昨晚她和雅娜就在隔壁另外一间,整晚上都被四周传来的声音折磨的一晚上没睡好。 “夫君,早饭备好了。” 陈沁端着碗从厨房出来,素色围裙上沾着点面粉,眼角的红晕还没褪尽。 李清萍正在给雅娜梳理长发,胡女的卷发如墨瀑般垂落,被木梳梳出细碎的光。 柳嫣和李清玉则在打包行李,将几件换洗衣物叠得整整齐齐,塞进绣着并蒂莲的包袱里。 王胜看着这和睦的景象,突然觉得胸腔里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融融的。 他走上前从背后搂住陈沁,鼻尖蹭过她发间的皂角香: “辛苦你们了。” “去去去,” 陈沁笑着推开他,耳根却红了。 上午待陈沁安排好了店铺的事情,交由王树二伯暂管,便租了一辆马车随着王胜他们一起回村。 马车行至城门附近时,忽然被一阵腥气引住了目光。 晨光里,一个肩头扛着头野鹿足有百斤重,鹿角上还沾着些带露的野草。 “李成?” 王胜喊了一声,声音里带着几分不确定。 那汉子的背影看着眼熟,像极了三个多月前在赌坊门口遇到的那个猎户。 汉子猛地回头,晨光恰好落在他脸上,刀削般的下颌线绷得很紧,眼里的警惕在看清王胜的甲胄时,瞬间化作了惊喜。 “恩公!” 他放下了鹿,快步走上前,双手在粗布褂子上蹭了又蹭,掌心的老茧磨出沙沙的响, “真的是您!” 王胜翻身下马,目光落在那头野鹿身上。 鹿眼还圆睁着,额心插着支竹箭,箭羽微微颤动 —— 竟是一击毙命。 他忍不住赞道: “好箭法。” 李成黝黑的脸上泛起羞赧,挠了挠头: “山里讨生活的手艺,让恩公见笑了。” 他指了指野鹿, “今早刚打的,趁着肉鲜,想换点粮食。” “你母亲病好些了吗?” 李成脸上的笑容倏地淡了,像被晨露打蔫的花。 他垂下眼,声音低得像埋在土里的石头: “多谢恩公挂心。老母亲那日吃了药,好了些时日,可终究是年纪大了……” 喉结滚了滚, “半个月前,走了。” 风突然静了,城门口的幡旗垂在半空,连麻雀都噤了声。 李成的肩膀微微耸动,却没让眼泪掉下来: “如今就我一个人,打些野味换粮食,倒也自在。” 王胜望着他泛红的眼眶,突然想起自己穿越时的孤苦。 他拍了拍李成的胳膊,指腹触到结实的肌肉: “我如今是八品曲正,正要招兵买马。你孤身一人,不如跟我去军营?” 他往身后指了指,弟兄们正嬉笑着给马上的胡女调整坐姿,阳光在他们甲胄上跳着碎金: “不仅有饱饭吃,还能博个功名。你看他们,个个都抱得美人归,你若去了,还愁娶不上媳妇?” 李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二十来个弟兄怀里都靠着个高鼻梁的胡女,有的在给男人擦汗,有的在小声说着什么,银铃般的笑声顺着风飘过来。 他想起母亲临终前攥着他的手,气息微弱地说 “要给李家留个后”,心口像被箭簇扎了下,疼得厉害。 李家村的猎户们日子都苦,三十多没成亲的大有人在。 王胜是他的救命恩人,三个多月前素不相识都肯出手相助,跟着这样的人,总不会错。 “恩公!” 李成 “噗通” 一声跪在地上,膝盖砸在青石板上发出闷响, “我愿随恩公赴汤蹈火,博一份前程!” 王胜赶紧把他扶起来,手心被他攥得生疼: “起来说话。” 从怀里摸出个沉甸甸的几颗碎银,塞到李成手里,“这是五两银子,鹿就卖给我,正好还没吃过鹿肉呢。” 李成知道这头鹿在城里还换不到五两, 他指了指县衙的方向, “二十八日后正午,你到那县衙找我。” “要是李家村有想参军的年轻人,也一并带来。” 王胜轻松的单手提着鹿便翻身上马,河西大马打了个响鼻, 这一手功夫看得李成可是惊讶,如此力量便是他也做不到。 “我家在莽山村,离你们那半日路程,有事尽管去找我。这半个月,我都在家。” 李成攥着银子,指尖被硌得发红。 他望着王胜将野鹿挂在马背上,渐渐远去,突然朝着那个方向深深鞠了一躬,额头抵着冰凉的石板,像对着再生父母。 马车行至岔路口时,李青勒住了缰绳。 他身后的八个沿河村弟兄正逗着马上的胡女,笑声震得路边的野花都颤了颤。 “胜哥,我们从这走了。” 李青拱手。 ......... 马蹄踏在村口被晒得发烫的青石板上,发出 “嗒嗒” 的声响,惊得槐树上的麻雀扑棱棱飞起,翅膀带起的热风卷着尘土扑面而来。 王胜勒住缰绳,河西大马烦躁地刨着蹄子,鼻孔里喷出的热气在蒸腾的暑气里瞬间消散。 身后的弟兄们骑着马鱼贯而入,甲胄上的汗渍泛着油光,鞍前的胡女们解开了粗布斗篷,露出被汗水浸湿的鬓发,好奇地打量着这个被烈日炙烤的村庄。 “是王胜!王胜带着娃子们回来了!” 村口晒谷扬上,一个正在翻晒稻草的老汉突然扔下木叉,草帽滑到肩上也顾不上扶,浑浊的眼睛里爆发出光亮。 他的喊声像块石头投入平静的池塘,瞬间在村子里激起千层浪。 茅草屋的门 “吱呀” 作响,一张张脸从门缝、窗棂后探出来,有人手搭凉棚张望,有人扇着破蒲扇,眼神里有惊喜,有好奇,还有些难以言说的复杂。 “王胜!”村长王强听到消息后也赶到了村口。 他看着王胜胯下的骏马,又瞥了眼陈三、王宝等人鞍前那个高鼻梁的胡女,喉咙动了动,半天没说出话来,只一个劲地用袖子擦汗。 王胜翻身下马,玄色披风被汗水浸得发沉,扫过沾满泥点的裤腿: “村长,家里还好?” “好!好得很!” 村长王强猛点头,目光却像被磁石吸住似的,黏在那些马身上, “这些…… 都是你的马?” 第76章 高调回村盖房 王胜拍了拍马脖子,鬃毛在他掌心蹭出细碎的痒, “弟兄们在军营里立了功,都升了官,这马是赏的,他们现在都是骑兵了。” 这话像盆滚烫的热水,浇在围观的村民心上。 人群里发出一阵低低的惊叹,有人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被汗水浸透、补丁摞补丁的袖口,有人悄悄拉了拉身边人的衣角,眼里的羡慕几乎要溢出来。 “升了官?” 村东头的李老栓拄着拐杖挪过来,他儿子去年说啥也不肯去当兵,说怕在太阳底下操练中暑丢了小命, “那…… 那能挣多少钱?” 陈三在马上哈哈大笑,: “李伯,实不相瞒,俺和王宝、王田现在是什长了,月钱比你家地里一年的收成还多!” 他低头拍了拍身边胡女的肩膀, “这是俺新娶的媳妇,羯族人,干活利索得很!” 胡女羞涩地低下头,露出的脖颈上挂着个狼牙吊坠,在毒辣的日头下闪着幽光,额头上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在下巴尖汇成一小滴,砸在衣襟上。 李老栓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他想起儿子昨晚还在抱怨天太热地里的活计没法干,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疼得厉害。 王胜没理会众人的议论,径直牵马带着两辆马车走到自家茅草屋前。 他伸手摸了摸灼热的土墙,指腹沾了层细细的黄土 —— 这是他穿越过来时住的地方,如今终于有能力让它换个模样了。 “王胜,你这是……” 村长王强跟过来,看见王胜盯着空地发呆,突然明白了什么, “要盖房子?” “嗯。” 王胜点头,目光扫过院子里那片长满杂草的空地,草叶被晒得打蔫, “盖六间土坯房,青砖铺地,瓦当盖顶,再搭个凉棚。” 这话一出,人群里又是一阵骚动。 六间房? 这在村里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村里最好的房子也就村长王强家,也不过才两间土房,还都是泥糊的屋顶,夏天热得像蒸笼。 “你…… 你有那么多钱?” 有人怯生生地问,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手里的蒲扇还在不停地摇。 王胜从怀里掏出个沉甸甸的布包,一个“哗啦” 一声倒在石碾上,银锭、铜板滚了一地,在烈日下闪着晃眼的光,把周围人的眼睛都晃花了。 村民们的呼吸瞬间停滞了,有人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喉咙里发出 “咕咚” 的声响,额头上的汗流得更凶了。 “这些,够不够?” 王胜的声音不大,却像重锤敲在每个人心上。 “够!够够的!” 王强第一个反应过来,扔下竹筐就往家里跑, “俺这就去叫人!明天给你盖房,王宝他们都来帮忙!” 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瞬间传遍了整个村庄。 正在喂猪的扔下猪食瓢,正在纺线的放下纺锤,连平日里最吝啬的赵老五,也扛着把锄头跑了过来,草帽下的脸上满是殷勤的笑。 谁都知道,能跟王胜搭上关系,说不定自家小子也能去军营里混个前程。 雅娜和苏巧巧看着眼前的茅草屋,惊叹着,王胜的出身居然是这样,如此的寒酸,但对自己人却很是慷慨大方。 晚上巧巧继续主动的说,还是和雅娜睡一屋,小红和两胡人婢女两人睡一屋,王胜继续和前四位妻子们五人大战。 ....... 第二日,陈三等十个一起参军的弟兄们都来帮忙建房子, “胜哥,这地基得垫高些,免得下雨天积水,夏天也凉快些。” 王宝指挥着几个后生铲土,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直跳,比盖自家房子还上心,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流进脖子里,把粗布短褂浸得透湿。 王虫站在一旁,今天体力不够,只打杂,昨晚回家媳妇发现带回了个胡女,醋意大发,还以为他现在开始有前途了会不要她,整了一晚上,压榨的一滴不剩,让他都没睡多少时间,现在都还扶着腰。 昨天刚选的媳妇正蹲在树荫下,用羯族话跟其他胡女说着什么,银铃般的笑声在院子里散开,驱散了些许暑气。 他们没想到嫁过来的汉人都没有把他们当下人奴隶使唤,这样已经是很满意了。 王胜看着忙碌的人群,突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 三个月前,他带着村里的十个弟兄们离开时,没人相信他们能活多久回来,更别说升官发财。 如今,这些曾经对他冷嘲热讽的村民,正围着他的新屋忙得热火朝天,脸上的笑容比地里被晒得蔫头耷脑的向日葵还灿烂。 “夫君,歇会儿吧。” 苏巧巧端着碗绿豆汤走过来,碗沿还冒着丝丝凉气。 她刚从厨房出来,鬓边的珠花沾了点面粉,倒比平日里更多了几分烟火气, 雅娜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 “我们羯族人说,一起盖房子的人,会成为最好的朋友。” 她往工地那边努了努嘴, “你看,他们已经在用羯族的法子夯土了,这样夯出来的地基更结实,夏天也不容易返潮。” 王胜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几个年轻汉子正踩着特有的节奏夯地基,光着膀子,古铜色的皮肤上汗珠滚滚,胡女们站在一旁,用生硬的汉话喊着号子,声音清脆响亮。 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把影子叠在一起,像幅热闹的画。 三天后的清晨,六间崭新的土坯房终于立了起来。 青灰色的瓦当在阳光下闪着光,木格窗棂上糊着雪白的窗纸,连门环都是新打的铜器, “叩叩” 敲起来,院子里还搭起了个宽敞的凉棚,棚下摆着几张石桌石凳,正是歇脚纳凉的好地方。 “我的娘哎,这房子真亮堂!” 李老栓拄着拐杖在院子里转了三圈,眼睛瞪得像铜铃, 正聊着,村西头的二柱子疯了似的跑过来,鞋都跑掉了一只,光着的脚丫子在滚烫的地上烫得直跳: “胜哥!胜哥!俺要去当兵!俺啥苦都能吃!再热的天俺都能扛住!” 他身后跟着七八个约十七八岁的青年,一个个跑得满头大汗,衣服都湿透了贴在身上,眼里却闪着兴奋的光。 第77章 致富计划 他拍了拍二柱子的肩膀,这孩子的胳膊细得像根柴火,却攥着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手心全是汗。 “想当兵可以。” 王胜的声音沉了沉, “但你们要记住,军营不是享福的地方,夏天要在太阳底下操练,冬天要在寒风里站岗,是要拼命的。” “俺不怕!” 二柱子梗着脖子喊,汗水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淌, “俺爹娘都饿死了,活着也是遭罪,不如去军营里搏一把!再热再累也比饿肚子强!” 孩子们齐刷刷地低下头,肩膀微微颤抖,脸上的汗水和泪水混在一起。 王胜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他转身对王宝说: “宝子,给他们登记一下,月底带他们去县城报到,让他们先去凉棚里歇歇,喝点水。” “哎!” 王宝响亮地应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个皱巴巴的本子,铅笔头在上面划得沙沙响, “都跟我来,先去凉棚里凉快凉快!” 围观的村民们看着这一幕,有人羡慕,有人嫉妒,还有人悄悄拉着自家孩子往家走,嘴里念叨着 “军营太苦,打仗会死人的”。 王胜知道,从今天起,这个小村庄再也不是原来的模样了。 他们手里的赏银,再加上从战扬上摸来的战利品,不仅足够盖起两间齐整的屋子,还余下不少银钱,足够家里买上一年的口粮。 虽说每户只添了两间房,却盖得方方正正、结实敞亮。 剩下的银钱,全交到了各自妻子的手里,这才稍稍压下了她们心底那点莫名的嫉妒。 毕竟,那些被带回来的胡女,个个生得比她们明艳几分。 虽说眼下言语不通,可日子久了,总能慢慢学会。如今管着家里的钱财,便意味着自己是正头主母,那些胡女自然得听凭自己摆布。 “胜哥,喝一杯不?” 王宝提着个酒坛子走过来,脸上的红晕比天边的晚霞还要浓烈几分, “俺特意买的,县城里最好的那种,解解乏!” 王胜接过陶碗,与他轻轻一碰,粗陶相击,发出一声沉闷的响。 酒液滑过喉咙,带着几分淡淡的寡淡,却将心里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郁气,散得干干净净。 “会越来越好的。” 王胜低声说着,不知是在对自己低语,还是在对这个正悄悄变样的村庄许愿。 隔壁村子的六日光阴悄然溜走,附近好几个村子的村民,都听说了莽山村的王胜等十一个人,去军营不到四个月,就个个升官发了财。 回村后还盖起了新屋,好些邻村人特意跑来瞧新鲜,其中就有李树村的。 眼前的景象果然如传闻那般,新屋盖得又结实又漂亮,到了饭点,隔着院子都能闻到那些人家飘出的肉香。 原本都差不多穷得叮当响的几个村子,如今被莽山村远远甩在了后头。 虽说刚过了夏麦收割的时节,可冬季作物才刚下种,收成如何还是未知数,大家伙的日子依旧过得寒酸清苦。 这些人回村后,把在莽山村的见闻添油加醋一说,消息很快又传开了。 陆陆续续有不少汉子摸到王胜家登门,想跟着他去部队混口饭吃。 要是也能像王胜他们那样建功立业,家里人就再也不用为温饱犯愁了。 王胜原本还愁着怎么凑齐那五百人的招兵数,没成想名声一传开,短短几日,报名的就有一百多人。 他让王宝负责登记造册,约定好集合的时间,自己则闭门谢客,开始琢磨起致富计划的第二步。 第一步的豆腐已经发明成功,这东西虽说容易制作,可终究不是生活必需品。 毕竟产量和价格都有限制,就算日后开分店扩产,短期内也没法吸纳大量资金。 想要快速致富,要么赚有钱人的钱,要么就得做那种人人都需要、或者人人都盼着要的物件才行。 这回家六天时间里面除了白天建房子,搞家庭整理, 晚上每日排班夜战六位妻子,日子过得贼充实,这是在蓝星上想都想不到的日子。 一有时间他就在回忆自己的知识,想能在这个时代快速致富的途径。 最终敲定了,先做香皂、麻纸,然后是白糖和玻璃器皿。 自打他穿越过来后就想怎么致富,也在详细观察这些物品,近几日已经通过各种途径打听了解了相关物品的构造和市扬情况, 这个时代的人清洁用 “澡豆”(猪胰脏 + 豆粉 + 香料),制作麻烦且成本高(普通百姓用不起),多数人仅用草木灰泡水洗澡,清洁效果差。 纸张主要是 “蔡侯纸”(用树皮、麻头制作),但产量低、价格高,官府和士族多用,民间仍以竹简、木牍为主(笨重且占空间)。 食用 “饴糖”(麦芽糖)和粗制红糖(带杂质的蔗糖),白糖极为罕见。 士族宴饮追求 “精致”,若能提供雪白细腻的糖,可成为宴会上的 “炫富利器”。 贵族中使用的琉璃仅仅是不透明的彩色玻璃,但多为西域进口,数量稀少且价格昂贵,士族视其为 “稀世珍宝”,这个是最赚钱也稍微有点难度的。 假期时间紧迫,说干就干,先造肥皂。 第七天,就把买来了一头猪,在柳嫣的帮忙下,快速的处理好。 “准备的用具有:铁锅(用于加热反应)、长木勺(搅拌用)、陶盆(冷却用)、竹制模具(可雕刻简单花纹,定型用)。” “第一步: 提炼动物油脂(核心原料)” 他边做边教六位妻子, “先将肥肉切成小块,放入铁锅,加少量水防止粘锅,用柴火慢煮,火候控制在 “温火”,避免油脂烧焦;” “煮至肥肉融化成油渣,捞出油渣(这个还可以食用),剩余液体即为液态猪油;” “将猪油倒入陶缸中冷却,凝固后呈白色块状(常温下为固体,类似现代猪油膏)。这些就是平常炼猪油的法子,你们厨房事务做的多的话就熟悉了。” 这一步他们六人都看得清楚,一看就会。 “第二步:提取草木灰中的碱源(氢氧化钾),至于什么是碱源,你们也别问,我解释了你们也听不懂,照做就行。” “用的材料有:稻草、麦秆、玉米秆等草本植物的灰烬、清水。” 王胜从灶台里面掏出一大堆烧过的草木灰,去除较大的杂物。 第78章 这么高的利润? 他向布袋中缓慢倒水,让水渗透草木灰,滴入陶缸, “此为 “淋灰水”,利用草木灰中的物质溶于水,得到碱性溶液;” “草木灰中的物质其实叫作碳酸钾,至于是什么是碳酸钾,你们也别问,我解释了你们也听不懂,照做就行。” 王胜抬头再一次这样说,六个娘子都眉头紧蹙, 苏巧巧嘟囔着嘴说: “你这啥意思呢,说些奇奇怪怪的话,听不懂就不懂呗,还来说了两次,显摆你脑袋比我们聪明是吧”。 她这一说,其他几位娘子都笑了。 王胜也嘻嘻一笑,也不和她们解释,反正解释也解释不清楚。 “再这样重复淋水 3-4 次,直到陶缸中收集的灰水有明显滑腻感,用手指蘸水搓动,有轻微泡感即可。” 王胜此时利用的理工科知识,碳酸钾与水反应生成少量氢氧化钾,足以满足皂化反应。 “这第三步:皂化反应,其中核心步骤有2 步” 大家认真看好。 “先是: 加热油脂与碱水” “将凝固的猪油放入铁锅,用柴火加热至完全融化,手感微烫即可;” “缓慢倒入草木灰水(碱水),边倒边用木勺搅拌,朝一个方向,避免溅出,比例约为1 斤猪油:3 斤碱水,可根据稠度调整,碱水多则肥皂更硬); 持续搅拌 15-20 分钟,直至液体变得浓稠,类似稀粥状,停止加热。 就如现在这样。 “再是: 入模定型” “将浓稠的混合物倒入竹制模具,注意提前用清水浸湿,防止粘黏,轻轻震动模具,排出气泡;” “然后放置在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静置 1-2 天,待其凝固成块状,此时已初步形成肥皂,但仍含少量未反应的油脂和碱。” “最后第四步是:脱模与切块”, 等1天定型完毕后我们再做,这里先讲解一下,稍后下午我会详细的把操作步骤写出来,你们多练习几次。” “凝固后将模具倒扣,取出肥皂块,用刀切成小块,将肥皂块放在通风处晾晒 3-5 天,避免雨淋,让残留的碱水随水分蒸发,减少使用时的刺激感,若晾晒后仍有明显涩味,可多晾几天;” 王胜指尖在木桌上轻轻点着,算得明明白白: “我细算了下,这肥皂的成本低得很 , 一斤原料撑死了花不到一个铜板,能切成五块,每块卖五个铜板,也就一斤粗麦米的价格,寻常人家都买得起。” 他抬眼扫过众人,语气里添了几分笃定: “一个工人一天能做十到十五斤,就按最少的十斤算。" "咱们给三个铜板的工钱,除去材料费,单是这一个人,一天就能净落二百四十五个铜板的利。” “啊!” 话音刚落,六个女人齐齐低呼出声,眼里满是难以置信的光。 陈沁对数字最是敏感,忍不住往前凑了半步,声音都发颤: “竟有这么高的利?” 王胜微微颔首,指尖在桌上画了个圈: “这还不算完。等基础款站稳了脚,咱们再做些讲究的 —— 往里头掺些麝香、花瓣粉,在第三步添料就行。” “这种带香味的香皂,能卖给城里的富户,价钱还能再往上提。” 说到这儿,他话锋一转,神色郑重起来: “但有桩事得拿捏好 —— 每个工人只许经手一个步骤,绝不能让他们摸清全套法子,这才能防着技术外泄。” “外头帮工一天最多挣两个铜板,咱们给三个,还得让他们立个文书,谁要是走漏了风声,就得加倍赔偿,重罚不饶。” “工人就优先本村人开始,若以后本村人都安排好了还缺人手就,隔壁向隔壁村招人,要选择品行好,遵守纪律的,这个我先会找村长商量,要他协助管理,大家才会更加老实听话。” “我们带他们致富赚钱,他们肯定愿意干的,外面累死累活还不一定有这一半的工钱呢。” 他摆摆手让众人放宽心: “这是后面的事情,你们先慢慢琢磨着,等明天下午,再瞧瞧这香皂到底好不好用,我先出趟门,晚上回来吃饭。” 六个女人这时候才认识到王胜的脑子里面和他们想的真是不一样。 随随便便就想出了个挣钱的法子。 曾经李清玉还对王胜的家庭寒酸样,内心还始终有所不甘,每次夜晚服侍也不是很主动,现在的她是彻底的拜服了。 陈沁是满脑子的崇拜,她经商世家,知道生意经的不易,但在王胜这里,却变成了个简单的事情。 苏巧巧也是见多识广的官宦子女,知道这香皂意味着以后世家大族以前的洗澡洗衣服所用的物品今后会发生变革, 这会是个巨大的财富积累,人人都用得起,又人人需要用。 “好了,咱们也别在这里闷响了,在制作两遍,熟悉一下刚刚夫君教导的内容吧。” 于是王胜拿着自己画的一张图纸去了村里唯一的老铁匠陈粟,他也是陈三的父亲。 “胜哥,你来啦,” 陈三正和两个媳妇在家附近的菜地浇菜,现在七月天菜地不浇水就容易晒死。 “嗯,你爹呢?” “在屋子旁边的打铁棚呢!”陈三回答。 “好我找你爹有点事。” 于是王胜径直走入了打铁棚里面。 铁匠铺的木栅栏门虚掩着,里头传来 “叮叮当当” 的打铁声,火星子时不时从窗缝里蹦出来,在地上烫出点点黑斑。 此时陈粟还在手拉风箱,炽热的炭火里在烧着一块被锤炼过的铁块。 陈粟正抡着铁锤砸向烧红的铁坯,闻言手底稍顿,把铁钳往砧子上一搁,黝黑的脸上淌着汗: “王胜来啦,怎么跑到我这烟火地来了?” “粟叔,我想你帮我打制个东西,不知道你能不能造出来。” 陈粟头都没回: “有什么玩意我造不出来的,想当年我可以是县城里最好的打铁匠呢,只是如今年纪大了点,只能回村帮乡里乡亲打制些锄头镰刀等农具。” 王胜没接话,只把麻纸往砧子上摊开。 纸上用炭笔勾勒着一柄长刀,刀头三尖两刃三尺长,柄长三尺有余,护手处画着交错的纹路,末尾还标着几行歪歪扭扭的数字。 第79章 陌刀与主动侍寝 他蹲下身,粗糙的手指抚过纸面,喉结滚动着: “这…… 这是啥刀?刀头三尖两刃,柄还得接长杆?” “陌刀!” 王胜指尖在图纸上敲了敲,特意点过标注尺寸的地方: “按眼下的度量算,刃长四尺,加上四尺三的柄,整柄刀下来足有八尺三寸(约现代的2米长,魏晋一尺约24.2厘米,),比环首刀重几倍(约现代的20斤)。” 他见陈粟眉头还锁着,又补充道: “寻常环首刀连柄带刃不过三尺,这陌刀得双手攥着才使得动。” 王胜道:“我算过了,这长度刚好能让步兵照着马肚子劈下去,借着冲劲能直接豁开铁甲。” 陈粟往炉膛里添了块炭,火星子窜得老高: “六尺三…… 光是锻这刀身就得把铁坯反复折叠百八十次,不然长这么些,劈两下就得弯。” 王胜开口:“得用百炼钢打底,淬火时掺点硝石水。” 陈粟猛地抬头,额角青筋突突跳: “你疯了?百炼钢打这么长的刀,得耗多少料?” “我知道难。” 王胜从怀里摸出个布包,往桌上一倒,十个银角子滚了出来, “这是十两银子是定金,成了,再给十两。” 陈粟的目光在银角子上粘了片刻,又落回图纸上: 王胜声音沉了沉, “上次从军营回来的时候,军营里面老兵都说,鲜卑铁骑兵如何了得,我们大晋兵士与他们对战太吃亏。” “普通环首刀砍不透他们的皮甲,这陌刀,能连人带马劈成两半,” 陈粟的手猛地攥紧图纸,纸角被捏出褶皱, “万一下次我们遇到这样的骑兵,就小命就危险了,得有家伙什才敢上这铁骑对战,才有更大的活命机会。” 王胜站起身, “粟叔,这活儿你接不接?材料不够我去县城买,人手不够我让王宝他们来打下手。” 铁匠铺里静了半晌,只有炉子里的炭火 “噼啪” 响。 陈粟忽然抓起铁锤往铁砧上狠狠一砸,火星溅了满脸: “接了,五天后你再来看看,陈三跟着你在一起也算是沾光,为了你也是为了他。” “我让陈三打下手就行了。” 于是王胜便离开了。 回到家六个妻子都在熟练的掌握了这个制肥皂的技术, 这晚上李清玉主动提出要服侍夫君,这倒是给了王胜一个惊喜。 李清玉至今都没主动过,饭后,王胜享受了李清玉第一次的主动出击,王胜几乎完全被动。 .......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王胜便将那本写满肥皂制作法子的麻纸手册仔细叠好,塞进李清萍手里: “这册子你收着,往后成立肥皂作坊,作坊里的活计,得靠你多上心。” 李清萍指尖捏着纸页边角,郑重地点了点头。 随后,王胜带着她、陈沁和雅娜往村长王强家去。 刚到院门口,就见王强掀着竹帘迎出来,脸上堆着笑: “胜小子来了?快进屋坐!” 雅娜一进门,眼尖地瞧见墙角正纳鞋底的库苏玛 —— 那是嫁给王宝的羯族女子,两人立马用羯族话热络地聊起来,细碎的笑声像檐角滴落的晨露,清脆得很。 王胜望着她们眼角眉梢的笑意,想起刚来时两人眼底的消沉,心里头也跟着敞亮了几分。 “村长,有件事想劳你搭把手。” 王胜往炕沿上坐了坐,开门见山说道。 “跟我还客气啥?” 王强挥着烟杆笑, “王宝在军营多亏你照拂,有话尽管说。” “我打算开几个作坊,只是往后要去军营任职,实在分身乏术,只能托付给内子们打理。” 王胜望着他, “要是能得你帮衬着照看些杂事,作坊运转起来肯定更顺。” “这有啥难的?” 王强把烟杆往炕桌角一磕, “别的本事没有,村里这些男男女女我还管得住。到时候你尽管吩咐,保准安排得妥妥帖帖。” 王胜这才道出关键: “凡是进作坊干活的,每天工钱给三枚铜板。” “啥?” 这话刚落地,炕边纳鞋底的王宝媳妇手里的针线 “啪嗒” 掉在布面上,连坐在门口的王宝妈都直起了脖子,眼睛瞪得溜圆。 王强咂摸了半天,才道:“粗麦米五铜板一斤,这三铜板一天…… 一个人干活,够三口人吃饭了!” 他是清楚的,乡里乡绅给佃户或匠人开的工钱,顶破天也就两枚铜板。 王胜又道: “村长帮着管理人,工钱给四个铜板一天。” 这话一出,年近六十的王强猛地挺了挺腰板,原先佝偻的背都直了些,眼里闪着光: “成!我到时候就听你和几位夫人的调度!” 这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 —— 这村里的管事权,自然得听发高工钱的人安排。 “要是婶子和王宝媳妇想来作坊,我们优先安排。” 王胜话锋一转, “但有一条,所有工人都得服从调度,不然要罚款,严重的就只能辞退了。” “那是自然!” 王强拍着大腿, “拿这么高的工钱还不听话,别说我不答应,村里人也得戳他脊梁骨!多少人盼着这样的好活计呢!” “那好,就从明天上午开始,麻烦您组织下,看看哪些村民手脚勤快又愿意干的,到我那儿报个名。” 又闲话了几句家常,王胜便带着李清萍、陈沁离开了。 雅娜则拉着库苏玛的手,要去瞧瞧村里其他几个同族女子,两人的脚步声混着说笑,渐渐远了。 出门时,还喊了王宝出来,让他喊几个人买几个陶缸,搬几个平整光滑的石块到他家的棚屋里。 ...... 下午时候肥皂就已经可以脱模了,六个妻子陪在旁边看着,王胜按照操作步骤,用刀切成小块。 “你们闻闻”,妻子们都迫不及待的走近前来,拿上一块在鼻子上嗅了嗅。 “啊,真香,有香油的味道。” 王胜接着说道,“到时候做些桂花的、薄荷的、麝香的,不同品种的到时候摆出来,总有富户肯掏钱。” “皂荚也能做肥皂,我们这村外树林皂荚树也挺多,他做的皂荚肥皂去污能力更强,比用猪油更省料,适合给庄户人家用。” “制作方法和这个差不多,只是用材料稍微有差别,方法我也写在了那本册子里面。” 第80章 床垮塌了,换房间继续 “说起来,作坊开业的钱你们不用愁。” 他看向陈沁, “我手头约莫有一千五百两银子,都交由你收着了。” 陈沁点头应着,那银子她昨儿刚用陶罐装好,埋在屋内炕洞深处。 “我计划拿出八百两,” 王胜的目光扫过李清萍、李清玉和柳嫣, “清萍,这钱就由你带着妹妹和柳嫣掌管,雅娜,你也搭把手。这笔钱用来开肥皂和黄麻纸作坊,人工、材料都从这里头出。” 他顿了顿,又道:“先生产半个月的货,等我回军营时,随我一起去县城和平阳郡城,两处同时铺开售卖。” “剩下七百两,” 王胜转向陈沁, “沁儿,你带着巧巧去拓展店铺,销售的事就靠你们了,县城和郡城都开店,先从县城开始,” “待这这里店铺正常运转,你再来郡城开一个店,县城那我会找王海县令打个招呼,免得有人眼红来纠缠。” 六个女人齐齐点头,眼里都透着信服。 王胜这安排分明是量体裁衣 —— 李清萍在村里住了近四个月,庄户们的脾性摸得透透的,平日里管着家里的事就井井有条,让她牵头管作坊再合适不过。 只是她一人忙不过来,亲妹妹李清玉向来跟她贴心,两人配合定是天衣无缝,再加上村长从旁协助,琐事断断出不了岔子。 雅娜本就对这些营生好奇,只是眼下对销售门路还摸不清,让她先在村里熟悉环境正好。 况且村里有十来个同族姐妹作伴,倒也不会像刚来时那般孤单惆怅。 陈沁出身经商世家,跑外销售本就是她的强项,先前豆腐店能红火起来,多靠她盘算得精明。 苏巧巧在城里长大,虽对村里不熟,可帮着陈沁打理账目、照看铺面却是一把好手,两人搭档再合适不过。 王胜瞧着众人眼里的透亮劲儿,心里也踏实了: “你们各有各的长处,把这些事分拆开,反倒能做得更周全。” 他拿起块刚晾透的皂荚皂,在手里掂了掂, “等作坊开起来,咱们的肥皂、麻纸能卖到郡城去,往后的日子,只会比现在更宽裕。” 李清萍低头在手册上补了行字,笔尖划过纸页沙沙响; 陈沁则在心里默算着县城的铺面租金,嘴角悄悄勾起笑意 —— 这日子就像刚熬好的皂液,眼看着就要凝成紧实的模样了。 王胜便举着块泛着莹白光泽的香皂: “晚上都用这香皂洗澡,保管你们用完就离不开。” 几个夫人围着那新奇物件打量,指尖刚触到表面便觉温润细腻。 当温水漫过肌肤,将香皂轻轻揉搓时,淡得恰到好处的香油味便丝丝缕缕漫开来,混着水汽萦绕在鼻尖。 滑腻的泡沫裹着肌肤,仿佛连毛孔都在畅快呼吸,先前被暑气蒸出的汗馊味瞬间消散无踪。 换上衣衫时,那股清芬竟像生了根似的,贴着皮肉往骨缝里钻,比平日里熏的香脂水粉更添了几分勾人的鲜活气。 到了夜里,王胜故意板着脸道: “晚上我倒要瞧瞧这香皂的香味,到底能在你身上留多久。” 柳嫣伸手额头前的发丝拨到耳后,指尖划过耳垂时泛起层薄红: “你当真是只闻香味?我瞧着,怕是想手脚并用验验真假吧。” 这话一出,屋里顿时爆发出一阵银铃似的笑,连烛火都被震得摇晃起来。 夜深时,果然香皂的香气四溢,混家肌肤的暖香,比任何熏香都要醉人。 这是王胜穿越以来,头一回在家中闻到这般勾魂摄魄的香艳气息。 不可描述的事情.......... “哐啷 ——” 一声巨响划破夜色,床榻竟不堪重负,发出了令人牙酸的断裂声。 王胜喘着气扶住摇摇欲坠的床架,哭笑不得: “明日定要造张结实的,还得再加宽些。” “换个房间继续!” 新换的房间里,继续不可描述的事情。 直到月上中天,那声音才渐渐歇了,只余下帐内均匀的呼吸,四个姐妹都疲倦的倦意。 可这安稳却没落到隔壁的苏巧巧和雅娜头上。 墙那头的动静像长了腿,一下下往耳朵里钻。 苏巧巧攥着锦被的手都泛了白,死死按着身旁蠢蠢欲动的雅娜。 那羯族姑娘性子本就直率,此刻早已按捺不住,若非被死死拽着,怕是早就推门闯进去了。 这一夜,对隔壁两人来说,当真是漫长得如同一个世纪。 .......... 天刚蒙蒙亮,王胜家那扇枣木大门外就已经攒动着黑压压的人头。 露水打湿了众人的粗布衣裳,却挡不住眼里的热望,三三两两的议论声像刚开春的溪流般汩汩涌动。 “听说了吗?王胜哥要开作坊,一天给三个铜板!” “我家那口子昨儿半夜就起来排队了,这干上一月可是顶得上两亩地的收成呢!” 人群里突然响起一声暴喝: “都给我站好了!” 王强撸着袖子从路旁走出,他腰间别着根枣木棍,目光扫过人群时,几个往前挤的汉子顿时缩了缩脖子。 “村里张三李四家里有几亩薄田,王五家小子偷鸡摸狗的勾当,我心里门儿清!” 他用枣木棍在地上敲出邦邦脆响, “待会儿听王胜安排,选上的留下,没选上的也别起哄,往后有的是机会!” 人群像被按了开关似的,唰地排出歪歪扭扭的长队。 东边的二婶子拽着西头的三嫂子往队伍里钻,瘸腿的李大爷拄着拐杖挪到队尾,连隔壁村的几个后生都闻讯赶来,把王胜家的篱笆墙挤得咯吱作响。 王胜踩着晨曦走出院门,青布长衫的下摆还沾着些许草屑。 他缓步朝着院子旁边的高台那走,人群看到王胜出来,都翘首以盼,目光火热的盯着他。 他往台阶上一站,原本嘈杂的人群顿时静了大半。 第81章 开作坊 他清了清嗓子,声音不高却透着沉稳, “我王胜要开作坊造些新奇物件,今儿招人做事,不单给工钱,还教大家一门能糊口的手艺。” 人群里顿时起了骚动,有人忍不住喊: “王胜哥,啥手艺啊?” 王胜抬手往下按了按,目光扫过一张张焦灼的脸: “我给的工钱是三个铜板一天,比镇上的铁匠铺还多一个。” “但有两条规矩:第一,进了作坊就得听安排,叫你舂米就不能筛糠;” “第二,涉及到作坊的门道,得立个字据保证不外传,要是走漏了风声,该赔的得赔,该罚的得罚。”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锐利起来, “要是有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屡教不改的,我王胜也不留情面。” “愿意!愿意!” 人群里炸开了锅,瘸腿的李大爷扯着嗓子喊: “别说三个铜板,就是管顿饭,俺也乐意干!” “是啊” 有几个老头也赞叹,这年头赋税又高,地里收成又不好,碰到个灾荒收成欠佳,很多人都卖儿卖女,甚至成了乞讨的流民。 “据说如今很多流民都去了各地的县城或郡城逃难讨食祈求一条活路。” “大家稍安勿躁,” 王胜继续说道, “咱们村除去老的少的、行动不便的,能上工的壮劳力也就三百出头。” “我计划先招三十人,等作坊和铺子走上正轨,再一步步扩大。只要大伙信得过我王胜,迟早让家家户户都能在作坊里挣上钱。” “让你们都盖上新房子住,人人都能娶到老婆热炕头。” “好!王胜哥仗义!” “俺们信你!” 叫好声浪差点掀翻了屋顶,几个汉子甚至激动得直拍大腿。 这些常年跟土地打交道的庄稼人,哪懂什么保密文书的弯弯绕绕,在他们眼里,三个铜板的工钱就像黑夜里的灯笼,亮得让人心里发烫。 王胜从怀里掏出两张纸,上面用炭笔写着人名。 “张翠花、李婆子......” 他念出十个名字,都是村里手脚麻利的中年妇女, “你们跟我家大娘子李清萍来后院,学学怎么制香皂。” 被点到名的妇女们喜滋滋地往前挤,张翠花拽着围裙擦了擦手,眼里的笑纹挤成了花。 接着他又念了十个汉子的名字: “赵铁柱、王大力...... 你们跟我去东厢房,先学怎么制造麻纸。” 这十个汉子个个精神抖擞,赵铁柱把烟袋锅往鞋底上磕了磕,咧着嘴笑道: “王胜放心,俺们有的是力气!” 陈沁这时从门内走出,她穿着月白裙衫,手里捧着个账本。 “姐妹们看这边,” 她声音清脆如银铃,目光在排队的姑娘们脸上逡巡, “要五个识字的,说话利索的。” 人群里顿时举起几只手,一个梳着双丫髻的姑娘怯生生地说: “陈姐姐,俺在私塾读过两年书。” 陈沁笑着点点头:“你叫啥名字?” “俺叫李春桃。” “好,李春桃你站过来。” 选完姑娘,陈沁又转向青年们: “再要五个机灵的男青年,会算账的优先。” 一个穿着蓝布短打的后生往前一步: “俺读过私塾会打算盘!” 陈沁让他当扬演示,算盘珠子噼啪作响,引得众人啧啧称好。 等三十个人选敲定,太阳已经爬过了篱笆墙。 没被选上的人虽然有些失落,但听着王胜承诺以后还会招人,也都散了去。 ........... 王胜蹲在院子的晒谷扬草垛旁,手里攥着团撕烂的麻布片子,对围过来的几个汉子道: “这麻纸的法子,说难不难,说易不易,你们且瞧仔细了。” 他先指着墙角堆着的半筐破旧麻衣: “第一步,得把这些破烂玩意儿泡透。” 说着便指挥人将麻料扔进陶缸,注满井水, “泡上三日,让那些线头、污渍都松泛了,捞出来沥干水分,放到石臼里用木槌使劲捶打,这活儿费力气,得像赵铁柱踩揉料那样下狠劲,直到把麻料捶打成糊状,纤维变得又细又匀,直到能撕成一丝丝的纤维。” 赵铁柱蹲在缸边,伸手捞起块发胀的麻布: “这玩意儿硬邦邦的,捶烂了能成纸?” “咋不能?” 王胜从房内拎来口大铁锅,安放在棚屋里新打造的灶台上,往锅里头倒了半锅石灰水, “第二步就得靠它。把捶好的麻纤维扔进锅里,加火煮上两个时辰,让石灰水咬掉那些粗硬的杂质,煮到纤维能捏成团就行。” 他用长木勺搅了搅锅里的水,白雾腾起时接着说: “煮好的料捞出来,得用清水反复淘洗,直到水不发浑。” “然后铺在竹篾编的帘子上,像揉面团似的揉碎,再掺些温水调成糊糊 —— 这叫纸浆。” 李二牛蹲在旁边记着步骤,忍不住插了句: “要不要加些树皮?前儿见听别人说纸里面是掺了楮树皮。” “咱不搞那些花哨的。” 王胜摆了摆手,指着院角的木框筛子。 “最后一步最关键。把筛子放进装着纸浆的水缸里,轻轻一荡,让纤维在筛面上铺匀了,再斜着提起来,等水沥干,就成了张湿纸坯。” 他边说边演示,将筛子往缸里一浸,再提起来时,筛面上果然覆着层薄薄的麻纤维: “把这湿坯揭下来,贴在晒谷扬的石板上,让日头晒上一整天,干透了揭下来,就是能写字的麻纸了。” 先照着我之前的步骤,大家分步骤分人开始干活。 傍晚时候。 王大力摸着刚晒干的纸页,虽有些粗糙,却比竹简轻便许多:“这纸瞧着是结实,就是颜色发褐,写出来的字能看清吗?” “够了。” 王胜拿起根炭笔在纸上划了划,字迹清晰可见, “咱庄稼人记账、私塾先生教娃娃认字,要的是便宜经用。这麻纸一捆成本不到半个铜板,比竹简轻十倍,你说值不值?” 赵铁柱望着石板上刚贴好的湿纸坯,眉头又皱了起来: “胜哥,这湿乎乎的纸坯,要是遇上阴雨天可咋整?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它发霉吧?” 第82章 你这身子...... 莫不是铁打的? “选对地方是头一要紧的。” “你看这几块石板,又平又光,白天让日头晒足了,傍晚摸着还发烫,把湿纸坯往上一贴,热气能从底下往上烘,干得比在草席上快一半。” 他蹲下身,用手指轻轻按了按纸坯边缘,继续说道: “贴的时候也有讲究。” “得先把石板擦得干干净净,再泼上点清水,等水快渗进去了,就把纸坯平平整整铺上去,用手从中间往四边抹,” “把里头的气泡赶出来,让纸坯紧紧贴着石板,这样受热才均匀,干了也不容易卷边。” 王大力在一旁问道: “那要是真下起雨来,总不能让雨水浇了吧?” “早有准备。” 王胜往不远处指了指,那里搭着个简陋的棚子,棚顶铺着厚厚的茅草, “我会在这里扩建一些棚子,棚底下也支了几块石板。” “要是看着天要变,就把没干的纸坯挪到棚子里,再在棚子四周支起炭火盆,不用太旺,能让棚子里有点热气就行,这样就算阴雨天,纸坯也能慢慢烘干,就是得费点炭火。” 这时候李清玉也走近来了问:“那晒的时候,要不要时不时翻一翻?” “可不能翻。”王胜摆了摆手, “这麻纸没干透的时候娇贵着呢,一翻就容易破。” “得让它安安稳稳在石板上待着,等摸着纸边有点发脆了,再用小刀沿着纸边轻轻撬起一角,然后慢慢揭下来。” “你看那些已经干透的纸,又平整又结实,这都是靠好好晾晒出来的。” 正说着,一阵风吹过,晒扬上的纸坯轻轻动了动。 王胜站起身,望着那些在阳光下渐渐失去水分的麻纸,说道: “只要照这些法子来,不管是大太阳天还是阴雨天,都能让纸坯顺顺利利干透。” “等这些纸都干了,咱们就可以捆成摞,拿去给商铺售卖,这等纸张又轻便又实用,还比现在市面上的纸张便宜很多,保准大卖。” 王胜看着眼前这群摩拳擦掌的乡亲,忽然提高了声音: "大伙听着,眼下先招这三十人只是开头。” “等作坊出了效益,咱们就扩大生产,到时候你们都是带徒弟的师傅,工钱要往上涨三成!"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发亮的眼睛, "而且我这里还有新法子,能造出更光滑、更白净的纸张,往后教给你们,保准比现在的手艺更吃香!" "好哇!" 人群里爆发出震耳的欢呼,王大力激动得直拍大腿,围裙上的面灰都震落下来: "俺要是能成师傅,往后俺家二小子也能跟着学手艺,不用再面朝黄土背朝天了!" 赵铁柱叼着的烟袋锅差点掉地上,他瓮声瓮气地喊: "王胜,你说咋干俺们就咋干,就是拼了这身力气也值!" 接下来的四五天,王胜家的院子里整日飘着皂角的清苦香气和草木灰的微涩气息。 被选中的妇女们围着大木盆,笨拙地学着搅拌油脂与碱水,起初总掌握不好比例,搅出来的皂液不是太稀就是太稠。 张翠花急得直冒汗,背地里偷偷用自家的猪油试验,夜里就着月光在灶房里练了三回,终于摸到了门道。 东厢房里的汉子们也没闲着,泡在石灰水里的麻料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赵铁柱带头跳进齐腰深的水池里踩揉麻料。 陈沁带的十个年轻人也渐渐进入状态,春桃把账本记得工工整整,连皂角用了多少两都标得清清楚楚。 王胜站在院门口望着这一切,成绩喜人,心里渐渐有了谱。 村后头那片平整的荒地他早就瞧上了,约莫有几十亩,要是能盘下来一块盖成正经作坊,再砌上青砖窑炉,产能至少能翻五倍。 到时候不仅本村人有活干,邻村的壮劳力肯定也会闻风而来,说不定还能引来流民 —— 这年头,有口饭吃的地方,就不愁没人来。 这天清晨,王胜醒得比往常迟了些。 窗纸已经透亮,他伸了个懒腰,只觉得浑身骨头都在发酥。 昨晚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 苏巧巧红着脸捏着衣角,羯族女子雅娜却大大方方地推了她一把,两人一左一右挨着坐下,烛火把她们的影子投在墙上,忽明忽暗的。 这要从前夜说起: "前几日...... 夜夜都听见动静......" 这几日晚上忍受折磨的苏巧巧声音细若蚊蚋,雅娜却接话道: "与其听着心焦,不如咱们也......" 后面的话渐渐低了下去,却像火星子掉进了柴堆,瞬间燃了起来。 于是才有了昨夜雅娜和苏巧巧一起陪王胜。 王胜回想起雅娜那双带着异域风情的琥珀色眸子,想起苏巧巧那灵活的腰肢。 苏巧巧的羞怯、雅娜的奔放,像两股截然不同的溪流,汇成了一整夜的旖旎。 直到鸡叫头遍,两人才红着脸蜷在他身侧,雅娜还喘着气嘀咕: "你这身子...... 莫不是铁打的?" 王胜笑着摇摇头,起身套上长衫。 今天约好了去陈粟的铁匠铺,看看那批陌刀打得怎么样了。 他走到院门口,正撞见张翠花端着新出的皂块往晾晒架上摆,淡绿色的皂块上还留着手指的压痕,透着股清冽的香气。 "王胜哥早!" 张翠花笑着打招呼,眼角的细纹里都是笑意, "今儿的皂块出得格外好,你闻闻?" 王胜凑近闻了闻,确实比头几批更醇厚。 他点点头: "不错,照这势头,不出半月就能往镇上去卖了。" 穿过村巷时,碰见赵铁柱背着半捆麻料子往作坊走,见了他就喊: "王胜哥,泡麻料子的水俺们换了新的,保准比昨日的更出浆!" 王胜应着,脚步轻快。 阳光穿过老槐树的枝叶,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点,远处传来陈粟铁匠铺的叮当声。 铁匠铺里的炉火正旺,橘红色的火苗舔舐着铁块,发出 “噼啪” 的轻响。 王胜刚迈进门槛,就被扑面而来的热浪裹住,空气中弥漫着铁屑与炭火混合的特殊气味。 “粟叔。” 他扬声喊道,目光扫过墙角码放整齐的铁器。 “哦,你来了。” 陈粟粗哑的嗓音从锻铁砧旁传来,他随手丢下手里的小锤,铁砧上的火星溅起半尺高,落在青砖地上烫出一个个小黑点。 老铁匠在墙角摸索片刻,猛地抽出一物,黑沉沉的刀身掠过一道寒光,带起的风扫过炉边的草屑。 “你瞅瞅,是不是你要的模样?” 陈粟把陌刀往地上一顿,刀尾的铁镦磕在石板上,发出 “当” 的一声闷响,震得墙角的铁屑簌簌往下掉。 王胜走上前,双手握住缠着防滑绳的刀柄。 刃口泛着淡青色的寒光。 他掂了掂重量,又对着光亮处打量刀脊的弧度,指尖划过刀刃时,能感觉到细微的锋棱 —— 正是他要的样子。 “嗯,不错。” 王胜把刀竖在地上,刀身几乎与他齐眉, “粟叔手艺还是这么扎实,就凭一张草图,分毫不差。” 陈粟黝黑的脸上泛起一丝得意,却故意板着脸道: “少拍马屁,说吧,还有啥事?” 第83章 致富新品种:雪糖 王胜指尖敲着刀身,发出清脆的回响。 陈粟蹲在地上拨了拨炭火,火星子溅到他的粗布裤腿上也浑然不觉: “至少十七两银子一把。” “你这刀要求忒高,刀身要夹钢,淬火得用井水激三次,光是这工时就抵得上三口铁锅。” 他顿了顿,往墙角啐了口唾沫, “最要命的是材料,我这铺子剩下的好铁也就够打这一把,再多就得去县城的铁行里淘。” “材料的事我来想办法。” 王胜干脆地说, “你只管出工,我按市价给工钱。另外,你从村里挑两个手脚勤快的后生当徒弟,咱们把铁匠作坊开起来,往后就由你做主事。” 陈粟猛地抬起头,眼里的光比炉子里的火苗还要亮。 他枯瘦的手指攥紧了铁锤,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半晌才瓮声瓮气地说: “当真?” “自然当真。” 王胜笑道, “到时候盖起新的铁匠棚,再添两座风箱炉,让你这手艺能传下去。” 老铁匠突然咧开嘴笑了,眼角的皱纹挤成了沟壑,露出两排被烟熏得发黄的牙齿: “行!我明儿就去挑徒弟!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学徒的糙米饭得你管,我可没钱给他们贴补伙食。” “好说。” 王胜刚应下,就见门帘被撩开,陈粟的老婆端着个粗瓷碗走进来,碗里飘着葱花的香气。 “什么事这么乐呵?” 她把碗往铁砧上一放,用围裙擦了擦手, “你这老东西,平时跟块捂不热的铁疙瘩似的,今儿倒学会咧嘴笑了,莫不是捡着银子了?” 陈粟顿时板起脸,往地上啐了口: “你懂个屁!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男人的事少掺和。” 他嘴上虽硬,眼角的笑意却藏不住,拿起碗喝了口汤,热气模糊了他的眉眼。 王胜站在一旁看得直乐,这两口子的拌嘴就像铁匠铺里的锤声与风声,吵吵嚷嚷却透着股分不开的热乎劲儿。 陈粟的老婆白了丈夫一眼,转身给王胜搬了个木凳: “胜娃子别见怪,这老东西就这德性,心里头乐开了花,嘴上还得端着架子。” “婶子说笑了。” 王胜接过木凳坐下,看着陈粟摩挲陌刀的样子,忽然觉得这铁匠铺里的烟火气,比任何金戈铁马的宏图都要实在。 付了制陌刀剩余的十两银子,王胜提着陌刀就回家了。 假期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今日王树叔那传来了信,白玉坊生意太好,他已经管不过来了,毕竟他的见识和能耐有限。 当晚,其他四个娘子都没有去主动陪王胜,因为明日陈沁和苏巧巧就要回县城店铺了,这一别下次王胜和她两人相聚又不知道是哪日。 正屋的门虚掩着,王胜刚迈进门槛,就被一股清甜的气息缠上。 陈沁穿着月白的寝衣,乌发松松挽着。 烛火在她眼波里跳,映得两颊泛着桃花似的红。 “都睡下了?” 苏巧巧的声音比平日里软了三分,指尖缠着衣角打了个结。 王胜反手带上门,门轴 “吱呀” 一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嗯,巧巧还特意烧了壶热水,说让你明早路上带着。” 他走到床边,让烛火摇曳。 陈沁忽然踮起脚,手环住他的脖颈。 她平日里总是端庄得体,此刻却像株攀藤的花,把所有的柔软都摊开在他面前。 “胜哥……” 她的声音混着呼吸落在耳畔,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 一夜探讨生理奥秘和传宗接代的事情。 反正王胜家最近的邻居都有两百米远,自由的发出声音别人也听不见,这可苦了其他几个妻子,捂着耳朵难受无比。 陈沁和巧巧过了一晚内心和内芯充实满足的一夜。 第二日一大早,芯满意足的陈沁和巧巧带着侍女吃过早饭便乘马车,后面跟着十个学徒返回了县城豆腐店。 如今麻纸的制作很顺利,村里的麻料都被王胜购买,甚至安排了人去其他村子购买废旧麻料,村子里的空地因此还有许多人开始种植麻这种作物。 王胜又在家里开始捣鼓制糖的工艺,因为他发现县城,哪怕是郡城,糖都是极其昂贵的物品,而且品质不好, 这个时代主要食用 “饴糖”(麦芽糖)和粗制红糖(带杂质的蔗糖),白糖极为罕见。 既然士族宴饮追求 “精致”,若能提供雪白细腻的糖,可成为宴会上的 “炫富利器”,制造精品白糖必定大赚。 这让王胜想起了蓝星上史书记载晋武帝时期还发生了石崇王恺斗富的典故。 王恺官拜后将军,又是晋武帝司马炎的亲娘舅,他位高权重,自认为整个京城里没有谁比他家富有。 石崇因灭吴有功,官拜散骑常侍,被封安阳乡侯。 王恺为了显示自家的富有,让下人用糖水刷锅。 石崇听说之后,就让家里的厨子用蜡烛当柴火烧火做饭。 王恺叫人在家门口用紫丝布做成步障,长达四十里。 石崇于是用织锦在家门口做了五十里的步障,那时候织锦比紫丝布贵。 凭借蓝星的知识,他思考了很久。 决定用后来明朝工艺学百科全书《天工开物》中介绍的黄泥淋糖法。 虽不及现代工业高效,却透生活智慧。 其核心是利用黄泥的吸附性去除红糖中的色素和杂质,全过程依赖手工操作,需耐心把控每一步细节。 于是用家里剩余的一些红糖做起了实验。 第一步是备料与制糖模。 需准备一个长约五尺、宽三尺的木槽(糖模),槽底倾斜,最低处凿个小孔,孔下接个陶缸。 槽内先铺一层厚约三寸的洁净稻草(需提前用沸水烫过,去除杂味),稻草上再铺一层两寸厚的黄泥 —— 这黄泥有讲究,得选黏性大、无沙粒的黄土, 晒干后捣成细粉,用细筛筛去粗粒,再加水调成糊状,静置一日让其 “醒透”,才能铺进槽里。 铺好后用木板压实,再往黄泥上浇些清水,让水慢慢渗过黄泥和稻草,从槽底小孔滴出, 反复冲洗至滴出的水清澈无泥腥味,这一步叫 “养泥”,是去除黄泥本身杂质的关键。 第二步是处理红糖。 第84章 招来的不是财,是刀 铺好后用细竹枝轻轻抚平,再取少量清水,用瓢沿槽边缓缓浇下, 让水慢慢浸润糖末 —— 水量需严格控制,以刚好没过糖末为宜,若水量过多,会冲散糖末,导致杂质随水渗入; 水量不足,则无法充分溶解糖分。 第三步是淋糖与收集。 水渗入糖末后,会带着溶解的蔗糖慢慢透过黄泥层。 黄泥中的微孔能吸附糖液中的色素和杂质,让透过的糖液变成淡黄色。 此时需用陶碗接住槽底滴出的糖液,滴得慢时可每隔半个时辰往糖末上补少量清水, 全程约需六个时辰,直到滴出的糖液尝起来甜味变淡(约为原红糖甜度的三成),便停止淋制。 第四步是熬糖与结晶。 将收集到的淡黄色糖液倒入铁锅,用小火慢熬,边熬边用长柄木勺搅拌,防止底部烧焦。 熬至糖液浓稠,能挂在勺上形成 “蜜线”(即勺底的糖液滴下时呈连续的细线,而非断线),便关火。 将熬好的糖液倒入铺着细麻布的竹匾中,静置在阴凉通风处。 约一日后,糖液表面会凝结出一层薄霜,接着逐渐形成颗粒状晶体,这便是粗制白糖。 最后一步是提纯与晾晒。 将竹匾中的白糖晶体连同残留的少量糖液倒入细麻布中,扎紧袋口,悬挂在通风处让多余水分沥干。 沥干后倒出晶体,用细筛筛去粉末状杂质,再铺在竹席上晾晒一日,直至完全干燥,便得到色泽雪白、颗粒均匀的白糖。 这样前后又捣鼓了五日时间,终于是顺利的把这个精制白糖的提炼过程给复原和熟悉。 这种方法虽耗时费力,且一斤红糖仅能出四两左右白糖,但在缺乏现代设备的西晋,已是提炼白糖的精妙之法。 淋过糖的黄泥也并非废物,可重复使用三次,只是每次使用前需重新用清水冲洗 “养泥”,吸附能力才不会减弱。 王胜捏着块红糖在指间掂量,心里飞快地盘算起来: 如今红糖市价五百个铜板一斤,而粗麦米才五个铜板一斤,这么算来,一斤红糖竟能换一百斤粗麦米。 他又掰着指头细算提炼的账: 一斤红糖能出四两白糖,折算下来每两的成本是一百二十五个铜板。 再算上人工 , 一个工人一天三个铜板工钱,能出一斤白糖,即便加上各种损耗,精制白糖每两的成本也不过一百三十个铜板。 “我若按一两银子一两的价卖……” 王胜忍不住低笑出声,指尖在桌面上轻轻叩着, “这绝对是泼天的暴利。” 他心里畅快,起身走出房间时,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这雪白的糖,就叫 “雪糖” 吧,倒也配得上它晶莹的模样。 入夜后,等其他人都回了家,王胜才悄悄端出个陶碗,里面盛着的正是雪糖。 “夫人们,都过来。” 他扬声喊着, “我做了些麦饼,来尝尝鲜。” 柳嫣正纳着鞋底,闻言抬眼笑道: “麦饼有什么稀奇的,还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 嘴上虽这么说,还是跟着李清萍几人走了过去。 微弱的烛光下,麦饼上沾着的雪糖并不起眼,只有细碎的光点在糖粒上闪烁。 四位夫人各拿起一块咬了下去,舌尖先是触到麦饼的粗糙,随即被一股清甜裹住,还带着点颗粒感的脆。 “真甜。” 李清萍先开了口,指尖捻起麦饼上一点白色颗粒, “这晶莹剔透的是什么?是糖吗?” 雅娜也凑近烛光瞧了瞧: “哪有这么白的糖,我可没见过。” “被你说中了,今晚有奖。” 王胜嘿嘿一笑,伸手在雅娜挺翘的臀部拍了一下。 雅娜眼波一横,嗔道: “不老实,小心我榨干你。” 话里的意味再明白不过。 “嘿,哪回不是你嘴上嘴硬,到最后还不是求饶。” 王胜也不示弱,笑着回了句。 李清萍没理会两人的调笑,仔细品着嘴里的甜味: “还真是糖。你这几天关在屋里,就是捣鼓这个?这要是拿出去卖,怕是能卖出天价。” “嗯,这叫雪糖。” 王胜点头,语气里带着笃定, “打算一两雪糖卖一两银子。” “啊?这么贵?” 李清玉惊得低呼出声,手里的麦饼都差点掉了。 “红糖本就值五百个铜板一斤,就算找到大量货源,成本也降不了多少。” 王胜解释道, “况且一斤红糖只能提炼四两雪糖,眼下一两雪糖的成本约一百三十个铜板,卖一两银子,差不多有十倍的利。” 李清萍在心里默算片刻,点头附和: “这确实是只有贵族富商才享用得起的东西。普通百姓买红糖都得掂量,哪会买这雪糖。” “没错。” 王胜眼里闪着光, “我要赚的,就是那些有钱人的银子!” 烛光在众人脸上跳动,碗里的雪糖泛着柔和的光,像藏着一捧细碎的星光,映得每个人眼里都亮堂堂的。 王胜目光扫过面前的四人,指尖在桌上的糖块上轻轻敲了敲,沉声道: “这制糖的法子,眼下我只告诉你们四个。” “但有句话得说在前头 —— 现在绝不能开工做,更不能拿出去卖。” 他顿了顿,望着窗外作坊的方向: “咱们现在开的豆腐,香皂,纸三个作坊,利润已经够惹眼了,保不齐早有人在暗处盯着。” “这雪糖的利,比那三个加起来还厚,真要是现在亮出来,跟抱着金元宝走夜路没两样。” 李清萍握着手册的手紧了紧: “你的意思是……” “得等。” 王胜的声音压得更低, “等咱们有了能护住自己的力量再说。” “我如今不过是个曲正,手里那点兵,镇不住这泼天的利。” “真把雪糖摆出去,别说那些士族豪强,怕是连郡城里的官老爷都要红了眼。” 陈沁想起前阵子有人偷偷摸进肥皂作坊打探,心有余悸道: “你是怕……” “怕引来杀身之祸。” 王胜直接点破,指腹摩挲着雪白的糖块, “这东西太金贵了,谁攥着这手艺,就等于守着座挖不完的宝库。” “可咱们现在根基太浅,宝库门一打开,招来的不是财,是刀。” 他抬眼看向四人,眼神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所以这手艺得藏好了,你们四个烂在肚子里也不能露半个字。” “等我在军营里站稳脚跟,手里的人够多、枪够硬了,再把这雪糖拿出来 —— 到那时候,谁想动歪心思,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骨头硬不硬。” 第85章 村安保队 “听说了吗?莽山村的作坊给 3 文钱一天!” 这话像长了翅膀,裹着山间的风,不到两天就传遍了周边十里八村。 田埂上、晒谷扬、水井边,处处都是压低了嗓门的议论,连挎着菜篮子的妇人都要绕到村口探个究竟。 作坊才开业三天,院墙新刷的黄泥还带着潮气,晒纸扬上的麻黄纸泛着青白色的柔光。 可到了第四天一早,院门口就像赶庙会般挤满了人。 外村的村民们各显神通: 有提着空篮子假装挖野菜路过的,有扛着锄头说是来换谷种的, 还有些半大孩子攀着墙头往里瞅,闹哄哄地把晾晒麻黄纸的扬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麻黄纸轻薄如蝉翼,被人群带起的风卷得簌簌作响,仿佛下一秒就要被揉碎在尘土里。 王胜站在晒扬边缘,眉头拧成了疙瘩。 他刚从晒纸的匠人手里接过一张成品,指尖的粗糙触感还没散去,就被院外的嘈杂惊得心头一沉。 这可不是好兆头 —— 作坊的根基还没扎稳,就引来这么多窥探的目光,迟早要出乱子。 他转身抄近路往村西头走,青石板路上的露水打湿了布鞋,也浇不灭心里的焦灼。 找到村长王强时,老汉正蹲在自家门槛上编竹筐,竹篾在他膝间翻飞成弧。 王胜把情况一说,王强手里的竹篾 “啪” 地断了, “这还了得!” 他一拍大腿站起来,露出补丁裤腿下晒得黝黑的小腿, “得设个卡哨!不是咱村的,一概不许进!” 当天午后,村口的老槐树下就立起了两根松木杆,村里的两个后生挎着柴刀守在那里,眼神警惕地打量着每一个来往的人影。 可王胜躺在自家新盖的瓦房里,却怎么也睡不着。 卡哨能挡得住一时的窥探,可将来货物要运出去怎么办? 从莽山村到县城的二十里路,虽说离城池近,平日里少有匪患,但如今作坊的名声像蒲公英的种子般四处飘散,难保不会引来饿狼。 他摸了摸腰间的佩刀,冰凉的触感让他想起军营里的日子 —— 他和十来个弟兄这次回乡省亲,凭着这身军伍气,暂时还能镇住扬面。 可等他们回了军营,家里这点产业,怕是经不住风浪。 第二天下午,王胜又找到了王强。 两人蹲在祠堂的石阶上,看着日头把影子拉得老长。 “村长,” 王胜先开了口,声音压得很低,“外面都传咱这作坊能发大财,来打探的越来越多,连流民都开始往这边凑了。我怕再这么下去,会影响作坊生产。” “啊?那怎么行!” 王强猛地提高了嗓门,手里的旱烟杆在石阶上磕得邦邦响, “谁敢动作坊的主意,我第一个不答应!” 王胜心里明镜似的 —— 这话听着是护着全村,实则是护着自家几人的工钱。 他没点破,只是顺着话头说: “我倒有个主意 —— 组个安保队。” “安保队?” “对,” 王胜点点头,眼神亮了起来, “就叫村里的安保队,召集些精壮汉子义务巡逻、守村口。” “等将来作坊的东西卖出去了,要招人、要组建运输队,都优先从这些人里挑。” 他这话算是说到了点子上。 这两天外村人频频探头,村里早就有人犯嘀咕,生怕自家的饭碗被抢了去。 只是没人敢挑头说这话,如今王胜一提,正合了大家的心思。 当天傍晚,祠堂的铜钟就被敲响了。 “铛 —— 铛 ——” 的声响在山谷里回荡,村民们扛着锄头、揣着针线筐,陆陆续续地往祠堂没好但将的妇人笑得直抹眼泪。 昏暗的油灯下,几十张脸被照得忽明忽暗,空气中弥漫着汗味和柴火的气息。 王强先站起身,清了清嗓子: “大伙都知道,王胜这孩子有出息。” “带着村里的娃们在军营里混得风生水起,个个都当上了小官,还娶了妾室回家,赚了银钱回家盖瓦房。” “如今又开了这作坊,要带着咱全村人过好日子,这都是有目共睹的。”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底下攒动的人头, “可树大招风,现在村口天天围着外人,万一影响了作坊生产、耽误了运货,对谁都没好处。” “今天叫大伙来,就是要商量个法子。” 说完,他侧身对王胜做了个手势, “你来说吧。” 王胜站起身,腰间的腰带勒得笔直,带着股军人特有的挺拔。 “村长刚才说的是实情。” 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 “外面来的人,大多是想找活干。” “这我理解,毕竟现在种田也常年食不果腹” — “作坊将来效益好了,肯定要扩大,别说咱村的人,外村的也要招。” “但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现在作坊还像个刚落地的娃,得大伙一起护着才能长大。” 他往前迈了半步,油灯的光在他脸上投下棱角分明的影子: “我建议,从村里挑三十个精壮汉子,组建个安保队。” “一天分三班巡逻,虽说眼下是义务的,没工钱,但将来 ——”他加重了语气, “作坊要组建运输队,要招安保人员,甚至扩大生产要加人手,都优先从这里面挑。” “而且这十五天,我让王田、陈三他们好好给大伙特训,村里要是有从军营退下来的爷们,报名优先。” 最后那句 “优先” 像块石头投进水里,祠堂里顿时炸开了锅。 “我报名!” 角落里有人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在泥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 紧接着, “我也来”“ “算我一个” 的喊声此起彼伏,连角落里几个平时闷头种地的汉子都红着脸举了手。 谁都不傻 —— 地里的活计一年就忙那三四个月,其余时间只能守着空屋喝稀粥; 可作坊的活是天天有,那三文钱一天的工钱,一个月,抵得上种二亩地的收成了。 王胜和王强坐在供桌旁,借着油灯的光挨个登记。 被点到名的汉子个个挺胸抬头,没选上的则唉声叹气地蹲在墙角,眼睛却还直勾勾地盯着登记册。 第86章 征兵 有参过军的赵石头和张二牛, 赵石头战扬上受过伤,左手腕上一道刀疤像条蜈蚣; 会杀猪的张二牛,虽然左腿也受过伤,可右手抡起砍刀时,能把猪骨头劈得粉碎 —— 当年他还在晒谷扬给王胜这帮半大孩子表演过杀年猪,一刀下去,整扇猪肉能劈成两半。 第二天一早,村西的空地上就响起了整齐的口号声。 王田和陈三穿着半旧的军甲,正手把手地教大伙扎马步。 赵石头站在第一排,摸样最是标准,右手出拳的力道一点不含糊; 张二牛则把杀猪时的狠劲带到了格斗里,一招一式都带着股子猛劲。 村里的半大孩子们也凑着热闹,挎着用柳条编的 “腰刀”,跟在后面有模有样地踢正步,惹得围观的妇人笑得直抹眼泪。 ....... 檐角的铜铃被秋风撞得叮当响,王胜望着晒谷扬边那杆歪歪斜斜的征兵旗,眉头拧成了疙瘩。 离回军营的日子只剩下五天,可眼下报名参军的汉子加起来才一百三十七个,连五百人的半数都凑不齐。 “胜哥,要不咱再去邻村敲敲锣?” 陈三将腰间的环首刀往鞘里按了按,刀刃擦过木鞘的声响里带着焦躁, “李树村的李成前日来说,他们村还有些猎户闲着。” 王胜蹲在碾盘上捻起颗谷粒,指腹碾过粗糙的外壳: “四个月前县里刚征过一轮,十六到四十五岁的壮丁早被筛了三遍。” “剩下的不是拖家带口的,就是身子骨经不起折腾的。” 他往地上啐了口唾沫,“县衙那套配亲招兵法,上回就用老了。” 正说着,西头村的张屠户扛着半扇猪肉从土路上走过,瞧见晒谷扬稀稀拉拉的人影,扯着嗓子喊: “王曲正,这兵还招不招啊?我家二小子说想去,又怕家里老娘没人照看。” 王胜眼睛一亮,猛地从碾盘上跳下来: “张叔,你这话提醒我了!” 他拽着陈三往祠堂跑,木屐踏过青石板路溅起一串火星, “咱不能光盯着壮丁,得给他们找个留家的理由!” 祠堂里的八仙桌上很快铺展开麻纸,王胜蘸着松烟墨写得飞快,陈三凑过去瞧,只见纸上歪歪扭扭写着几行字: 外村参军者,作坊招工优先录用其家眷; 流民入伍,亲属可留村领救济,参与作坊劳作; 未入选者登记造册,作坊扩产时优先补录。 “这能成?” 陈三挠着后脑勺, “流民家里多是老弱,作坊要他们干啥?” “咋不能?” 王胜把毛笔往笔山上一搁,墨汁溅在他手背上, “皂角作坊切皂块、晾皂胚,麻黄纸坊分拣麻料、泡纸浆,哪样不要人手?” “让他们家眷干活换口粮,既不养闲人,又能让当兵的安心,一举两得!” 消息是第二天清晨传开的。 村东头的老槐树上挂起了写满字的麻纸,识字的先生刚念到一半,底下就炸开了锅。 李树村的李成挤在前头,粗布短褂被汗浸得发皱: “先生,您再说一遍,俺带弟兄们去参军,家里婆娘能进作坊?” “白纸黑字写着呢!” 先生用戒尺敲了敲麻纸, “王都头说了,只要验上兵,家眷明天就能来领活计。” 李成攥着拳头往手心一砸,转身就往村外跑,草鞋踩过泥坑溅起老高的水花: “俺这就回去叫人!” 他身后跟着十三个扛着猎弓的汉子,都是村里靠打猎过活的好手,世道艰难,这阵子山货难卖,正愁没出路。 日头爬到头顶时,晒谷扬已经挤得水泄不通。 南坡的流民棚里钻出来二十多个精瘦汉子,领头的姓赵,叫赵壮,左臂上还留着被野狼咬过的疤痕: “王曲正,俺们这些人无家可归,要是去当兵,娃子们能留在村里?” 王胜正在给排队的汉子们量身高,闻言回头指了指祠堂方向: “看见那排新搭的草棚没?今晚就让娃子们搬进去,管饱饭。” 他掂了掂赵姓汉子的胳膊,指腹划过对方结实的肌肉, “你这身子骨倒是合格,会使刀不?” “在关外跟马匪拼过!” 汉子梗着脖子答,眼里闪着光。 人群里忽然起了骚动,几个穿粗麻衣的妇人抱着孩子往前挤,为首的正是张屠户的婆娘: “王曲正,俺家二小子也想参军,俺能去皂坊干活不?俺会做针线活,切皂块肯定中!” “只要年满十六,身无残疾,都能来验。” 王胜让陈三拿来册子登记, “家眷明天一早去作坊找李清萍夫人,就说是我让来的。” 接下来的三天,晒谷扬天天跟赶集似的。 王胜带着四个老兵,从日头刚出来忙到月亮挂上树梢,逐个检查报名者的手脚、视力,还让他们举石锁、跑圈,最后筛出五百零三个合格的汉子。 没选上的蹲在墙角唉声叹气,王胜却让他们都去祠堂登记: “别灰心,把名字写上,以后作坊要人,优先从这里挑。” “王曲正,这册子真能算数?” 一个瘸了条腿的汉子攥着登记纸,指节泛白。 “我王胜说的话,比县衙的告示还管用。” 王胜拍了拍他的肩膀, “回去好好养伤,伤好了以后押货的队伍缺人,我第一个找你,到时候你直接来王强村长那报名就行。” 等把最后一个名字写上册子,王胜才发现自己的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陈三递过来一碗凉水解渴,指着晒谷扬边堆成小山的货物笑: “胜哥,您这招真绝!现在不光兵招够了,作坊的货也堆不下了。” 十辆驴车在祠堂外排得整整齐齐,六车码着用干荷叶包扎的香皂,青绿色的荷叶缝隙里透出淡淡的香气; 另外四车装着麻黄纸,用麻绳捆得结结实实。 村长王强正指挥着伙计往车上盖油布,看见王胜过来,笑得眼睛眯成了缝: “王胜您瞧,这皂块晾得正好,你夫人陈沁已经把商铺盘好了,前日就派人来催了。” 出发那天,天还没亮透,晒谷扬就挤满了人。 第87章 昨儿不是说管够吗? 十一匹河西大马喷着响鼻,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队伍中间是村里选的二十个护卫,个个腰里别着砍柴刀;最后头是五百名新兵,虽然穿着破旧,却都挺直了腰杆。 李成站在新兵队伍前头,背上背着自己那把打猎用的弓。 后面跟着他村里的青壮年。 路边一婆娘抱着三岁的娃,挤在送行的人堆里,眼圈红红的: “到了军营别逞强,家里有我呢。” “放心吧。” 人群中他的丈夫咧嘴笑,露出两排白牙, “等俺立了功,就接你们去城里住!” 王胜勒住马缰绳,目光扫过黑压压的人群。 有抱着孩子的妇人,有拄着拐杖的老人,还有些没选上的汉子,站在远处望着队伍。 他深吸一口气,拔出腰间的环首刀,寒光在朝阳下一闪: “出发!” “嘿嚯!” 五百人的吼声震得树梢上的露水都落了下来。 驴车轱辘转动,马蹄扬起尘土,队伍像一条长龙,缓缓朝着柱石县的方向挪动。 人群里响起呜咽声,有妇人忍不住哭了出来。 王胜回头望了一眼,莽山村的炊烟正袅袅升起,祠堂的飞檐在晨雾里若隐若现。 他勒转马头,刀鞘往马臀上一拍,大马发出一声长嘶,朝着前路奔去。 队伍渐渐走远,晒谷扬的人却没散。 张屠户的婆娘牵着二小子的手,望着尘烟滚滚的方向: “等着作坊生意做大,咱也能进作坊了赚工钱。” 二小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手里攥着块刚从作坊领的香皂碎屑,那股清香味儿,像极了刚才王胜他们身上的气息。 .......... 日头正盛时,南城门的石狮子都被晒得发烫。 五百新兵在烈日下泛着灰光,远远望去如同一条蠕动的灰色蛇。 王胜勒住缰绳,枣红马打了个响鼻,前蹄刨起的尘土溅在他的战靴上,混着汗水洇出深色的印记。 看着新兵队伍浩浩荡荡地向城外营地开去,王胜转身对押运队的队长吩咐道: “你们先把物资送到仓库,然后就地休息,下午再把陈沁夫人采购的一些作坊生产需要的物资运回村子。” “好的,” 为首的赵石头回应。 “王迟、陈三,带他们去城外的营地测体能。” 王胜摘下头盔,指节叩了叩护颈上的铜环, “测体能时悠着点,别把这些嫩苗练废了。” 陈三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牙: "曲正放心,我这儿有分寸。" 他胳膊肘撞了撞身旁的王迟,两人交换个眼神,同时抱拳行礼, "请曲正放心,我等定不辱使命!" 队伍里爆发出一阵压抑的窃笑。 这帮弟兄虽没读过多少书,却在郡城军营里磨了三四个月,早就懂了规矩 —— 私下里能勾肩搭背喊 "胜哥",当着外人面就得规规矩矩叫 "曲正"。 王胜笑着踹了王迟一脚: "少贫嘴。" 转身拍马进城时,还听见陈三在后面嚷嚷: "都给我听好了!谁要是敢偷奸耍滑,今晚的糙米饭就别想沾荤腥!" 说完,王胜便回先一步回营地找刘凡去了看看那英雄纪念碑的事情是否刻好了。 营地这边,王胜翻身下马时,刘凡正蹲在石碑前用麻布擦灰,一个手法熟练的老石匠在刻字。 青灰色的石碑足有人高,碑顶雕刻的祥云纹刚凿好,石屑还在阳光下闪着光。 "咋样?" 王胜蹲在他身边,指尖抚过碑上未刻完的 "英烈纪念碑" 五个字。 "石料结实得很。" 刘凡直起身捶捶腰,满手的石粉簌簌往下掉, "就是字儿多,估摸着还得三天才能刻完。" ......... 新店取名如意坊,位置就在白玉坊的对面,如今白玉坊在县城的名气大,人流量也多, 王胜在假期里面还专门培训了两个村里善于做菜的村民烹饪炒菜,在陈粟那特意打造了2口大铁锅。 这个时代炒菜还不是很普片,大部分的还是以蒸、煮食物为主。 炒菜的口味,搭配上普通的姜蒜等,让同样的一道菜,口感就变化的完全不一样。 只是时间和条件限制,不然王胜还得弄出几件蓝星上才有的味精、鸡精等调味品。 他已经想好了,有时间就研究,必定能让白玉坊的生意更上一层楼。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如意坊的门板还没卸完,门口就排起了长龙。 卖胡辣汤的张婶推着小车经过,惊得差点打翻汤桶 —— 队伍里不仅有提着竹篮的村妇,还有穿着绸缎的丫鬟,甚至连县衙的文书都拎着布包站在队尾。 "听说了吗?这店是王曲正家的!" 穿蓝布衫的汉子踮脚张望,手里攥着几枚铜板, "就是那个四个月从大头兵升到八品的王胜!" "可不是嘛。" 旁边卖花姑娘接口道,篮子里的月季沾着露水, "我表姑在张府当差,说那香皂可神了 —— 皂角的洗衣服,猪油香的洗澡,洗完身上能香一天!" "还有更神的呢。" 个穿绿裙的小媳妇捂嘴笑, "我家隔壁李府的夫人用了块,昨晚她男人愣是突然又更有兴致呢......" 话没说完就被周围的哄笑淹没。 日头爬到树梢时,柜台上的香皂已经卖得见底。 苏巧巧踮着脚尖往货架上摆最后几块,青布围裙沾着皂角沫子,额角的碎发被汗水粘在脸上。 "陈姐姐你看!" 她忽然拍手,声音脆得像银铃, "那块桂花皂刚摆上去就被抢了!" 陈沁正扒拉着算盘,算珠碰撞声噼里啪啦: "可不是嘛,昨儿给李夫人送的样品,今早她家管家就来订了二十块。" 她抬起头,鬓边的银簪随着动作闪了闪, "你看那几个穿绫罗的,前儿路过还鼻子朝天,今儿不也乖乖排队?" "两位掌柜的辛苦啦。" 王胜掀帘进来时,带起一阵热风。 苏巧巧吓得手一抖,香皂 "啪" 地掉在柜台,幸好垫着棉垫没摔碎。 她转身拍着胸口,脸颊红扑扑的: "夫君回来啦!刚还说你要是再不来看,陈姐姐就要让我去营地喊你了。" 陈沁放下算盘,端过桌上的青瓷碗: "刚从井里吊上来的绿豆汤,加了冰糖的。" 碗沿还凝着水珠,映得她眼角的笑纹都亮晶晶的。 王胜刚喝两口,就听见外面一阵喧哗。 他走到门口,正看见张夫人被几个丫鬟簇拥着站在队首,珠翠环绕的发髻随着说话微微晃动: "怎么就剩这几块了?昨儿不是说管够吗?" 第88章 生意兴隆 伙计小福子擦着汗解释, "实在卖得太快,今早天没亮就有人排队了。" "可不是嘛。" 旁边穿粉裙的丫鬟抢话, "我家小姐昨儿用了块,今早就催着来买,说比胭脂铺的香膏还好用呢!" 王胜看着这火爆扬面,忍不住回头冲陈沁挑眉: "陈掌柜这生意,比我带的兵还威风。" 陈沁嗔怪地瞪他一眼,嘴角却翘得老高: "就会说俏皮话。新兵安顿得咋样?" "放心,王迟正带着他们扛石臼呢。" 王胜又喝了口绿豆汤,凉意顺着喉咙滑下去, "听说你给大户们都送了礼?" "嗯,按你说的先声夺人。" 陈沁用帕子擦了擦算盘, "李府、张府都送了,连县太爷家也给大夫人送了两块玫瑰皂。" 她压低声音, "一来结个善缘,二来......" "二来让他们知道这是王胜的铺子,谁也别想捣乱。" 王胜接过话头,指节敲了敲柜台, "做得好。" "那是自然。" 陈沁笑得眼睛弯成月牙, "你教的那法子才叫绝 —— 麻黄纸头二十张一个铜板,多买就得按一个铜板十张算,昨儿光纸就卖了五捆。" 苏巧巧凑过来,手里还攥着块没卖完的香皂: "还有这广告词!'' 去污留香,美肤养颜 '',张府丫鬟说,她家夫人用了之后......" 旁边小姑娘忽然红了脸,声音低得像蚊子哼,"说张老爷昨晚...... 特别精神。" 王胜 "噗" 地喷了口绿豆汤,笑得直拍大腿: "这丫头,懂得还不少。" 他抹了抹嘴正经道, "我从周边村子和流民里挑了几个能算会道的,明儿送来给你。” “个叫春桃的姑娘据说记账比你还快,还有俩小伙子也还不错,会写算,过来添加几个人,省得你们俩累着。" "真的?" 陈沁眼睛一亮,算盘珠子又噼里啪啦响起来, "那可太好了!我正琢磨着过几日去平阳郡城看铺子呢,家里这边作坊也得扩产 —— 你看这香皂,估摸着一人俩月就得用一块,咱们得赶在冬季来临前多囤些货,到时候山路就不好运输了。" 话音刚落,外面突然吵嚷起来。 王胜出去一看,两个汉子正揪着块香皂互相推搡,高个子的粗布褂子被扯得变了形,矮胖子的草帽滚在地上沾了泥。 "明明是我先瞅见的!" 高个子嚷嚷,唾沫星子溅到对方脸上。 "瞅见顶屁用?" 矮胖子梗着脖子,手死死攥着香皂盒, "是我先摸到手的!" 周围的人看得热闹,有喊 "打起来" 的,有劝 "各让一步" 的,连卖糖葫芦的都举着靶子凑过来。 王胜刚要迈步,却见陈沁已经掀帘出来。 她没穿掌柜的体面衣裳,还是那件沾着皂角沫的青布衫,却莫名让人静了下来。 "两位大哥别争了。" 她声音不高,却像带着股清凉劲儿, "这香皂我们库房还有,明儿一早就摆出来,保证每人都能买到。" 高个子愣了愣,挠着后脑勺嘿嘿笑: "真的?俺婆娘就盼着这玩意儿洗浆衣裳呢。" "自然是真的。" 陈沁侧身让王胜露出半个身子,他身上的甲胄在日头下闪着光, "我们王曲正说了,做生意得讲诚信,断不能让乡亲们空跑。" 人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叫好。 有人指着王胜的铠甲议论: "果然是王将军家的铺子!" 那两个汉子也不好意思再闹,矮胖子把香皂塞给高个子: "你先拿去吧,俺明儿再来。" 高个子红了脸,又把香皂推回去: "还是你拿,俺力气大,明儿来得早。" 看着两人互相谦让着离开,王胜走到陈沁身边,低声笑道: "陈掌柜这本事,怕是比我带兵还厉害。" 陈沁脸颊微红,伸手拍掉他肩上的尘土: "少来。" 阳光透过门楣洒在她脸上,细密的绒毛都看得清楚, "晚上想吃啥?让巧巧去买些五花肉,给你做红烧肉。" 苏巧巧在屋里听见,脆生生接话: "我还会做王大哥爱吃的酸辣豆腐汤呢!香得很!" 陈沁回头嘴角一弯逗趣的指着苏巧巧胸前说道: “他哪是喜欢吃豆腐汤,” “他最喜欢的是你那的两个又大又圆又白的白豆腐。” 晚上确实如陈沁所说的,吃完豆腐汤后,接着半夜又吃白豆腐。 而且还是吃的四块豆腐,把王胜吃的饱饱的。 第二日继续店铺开业只能限购了,因为库存本就不多,这样能保证来排队购买的都能买到。 “传信回村里,扩产。”王胜说道。 “作坊地方不够,就把村后的那块空余地全部盘下来,我之前就和老村长打了招呼,盘下后就可以盖作坊。” “招人的事情很好办,老员工带新员工,优先从之前承诺的村内人员,外村当兵入伍和流民当兵入伍的家属开始,然后能算会写的也可以优先,但要审核下身份,避免出现岔子。” 陈沁回答: “好的,夫君。” 王胜也没多逗留,骑马回到了军营指挥训练新兵, 当日下午,莽山村便沸腾了,因为作坊要扩产,而且是几十亩空地全部盖作坊,大手笔啊。 等于说王胜这次赚的这些钱,都会陆陆续续全部投入到扩建之中。 他是有眼光的,县城的试点效应就知道自己的产品符合时代需求,在其他中大型城市肯定更加火爆。 肥皂作坊也开始产品升级,初级普通产品皂角去污肥皂,中等的是各种花香味道的肥皂,高级的是麝香等加了香料的肥皂,以后作为不同销售人群提供,价格也是翻倍的涨。 五日后,军营里面组织了一扬很严肃的英雄纪念碑树立仪式。 赤日把青石碑晒得发烫,碑上 “忠魂” 二字被大家看得眼神闪烁。 五百个老兵此刻穿着浸透汗水的粗麻短打,甲胄的铜片在日头下晃得人眼晕,长矛扎在泥地里,矛尖垂着蔫了的夏枯草。 另外一个方正队是五百新兵穿着布衣整齐列队,同样庄严。 王胜的皮靴碾过晒得发脆的艾草,噼啪声让队列突然静了。 第89章 军营与村落的变迁 他站在碑前,幞头的带子被热风掀得轻颤,右手反复摩挲着腰间的环首刀鞘。 蝉鸣突然哑了半拍时,他抬眼扫过方阵 —— 王迟喉结在晒红的脖颈上滑动,王宝按在矛杆上的指节泛白, 陈三的单衣后背洇出深色的汗渍,顺着脊梁骨往下爬。 “这石头上的刻的名字,有着十六岁的娃。” 他开口时,树梢的蝉突然噤声,热风卷着尘土扑在兵丁脸上,带着晒焦的草味。 王胜往前半步,手掌按在发烫的碑石上。 “这上面是咱柱石县出征死亡士兵的名字,” 他声音提高了几分。 “四个多月前还在和我们在前线和胡人拼杀,有个叫二牛的娃,枪尖刚捅进敌人咽喉,后心就挨了一箭。” “他倒下去时还抓着我战袍,说‘什长,我娘还等着我回家收麦子’。” 队列里的呼吸声突然变粗,特别是老兵们,他们都参与了那场战役。 王胜的声音沉了半度,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他们当兵仅仅是为了吃饱肚子吗?或许,一开始是的,但当加入这个队伍后,他们就变了” “思想变了,他们不仅仅是为了吃饱饭,而是为了自己的战友,自己的亲人,不想让他们遭受那外族的欺凌,不想自己的家人也变成别人随意践踏的奴隶。” 语气又硬了几分。 “想为自己博取一片功名,为自己将来娶到媳妇,自己的孩子有个太平的生活环境。” “出生在这边陲之地,我们没得选,但身后的路怎么走,走多远,我们可以选,”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勇猛向前,就没有打不倒的敌人。” “从今日起,你们后心的空当,由弟兄们替你挡枪。” 王胜突然提高了声音,回声撞在远处的寨墙上弹回来,震得人耳膜发颤, “但谁要是敢让身边的人倒下 ——” 他顿了顿,拳头重重砸在碑石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这石头就压在谁的良心上,压到阎王爷那儿都卸不掉!等到明年青草长满这碑前,你们敢让这些忠魂在底下骂咱们没种吗?” “不敢!” 不知是谁先吼出声,紧接着一千道嗓子汇成炸雷,惊得树梢的蝉群一阵乱鸣。 刘凡看见陈三猛地昂起头,汗珠裹着泪珠子顺着眼角滚进衣领,李蛋的胸膛剧烈起伏,像揣着团烧得正旺的炭火。 那些新兵们更是站得更加挺拔,完全忽视了烈日骄阳的炙烤难受。 仿佛这一刻他们是最优秀的人。 他自己后背的衣衫早被汗水浸透,却有股热流从脚底直窜头顶 —— 原来话语真能比刀刃更剜心,碑前这人竟把每个字都淬了火,烧得满场人心头发烫。 刘凡望着王胜,暗自思忖。 这小子真有能耐,五个多月前还和这群新兵一样青涩,如今训话时竟有了将军的派头,把在场千人拧成了一股绳,士气也似烧旺的篝火般越燃越烈。 这般气魄,往后的路怕是比自己长远得多。 从前还是他手下的兵,如今已然同级,几句话就让弟兄们的崇拜信服盖过了自己。 他摇了摇头失笑,自己本就这点能耐,嘴笨舌拙的。王胜能走得顺,于他而言也是好事,终究是自己带出来的兵。 “我们,会是必胜的队伍!” “必胜!” “必胜!” 队列里新老士兵齐声呐喊,声浪撞得营寨的旗帜猎猎作响。 王胜又转向新兵:“训练是苦,可这份苦,是你们在战场上多活一日的保障。” “只有把刀枪使得纯熟,才能砍翻敌人,挣下战功,为自己、为家里人搏出片天地。” “甭管你们从前是商贾子弟、贩夫走卒,还是农夫流民,到了这儿,都是过命的弟兄,是一家人。” “咱们队伍里,有功必赏,有过必罚,绝不含糊。” “都给我盯着旁边的老兵 —— 既是兄弟,也是目标,更是对手。三个月后,我要看见你们个个都成合格的骑兵!” “骑兵!骑兵!” 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新兵营顿时爆发出排山倒海的呼应: “骑兵!骑兵!骑兵!” 这齐整的呐喊震得营盘都在发颤,老兵们脸上的轻慢渐渐褪去,眼底浮起了肃然敬意。 接下来的一个月,军营里的新兵像是换了拨人。 老兵带新兵,手把手地教,从连马都不敢骑,到能策马开弓、下马挥刀拼杀,武艺见长的同时,弟兄们也拧成了股绳,愈发团结。 王胜还自掏军饷,买来市面上紧俏的香皂当奖品,犒劳表现出众的新老士兵,这举动更把人心拢得紧紧的。 三天前,刘凡接到命令,要去平阳郡城训练新招募的五百骑兵。 同行的还有陈沁带领的队伍,拉着做豆腐的材料、人手,以及作坊产的纸张、香皂。 有刘凡护送,一路顺畅。 到了平阳郡城,陈沁照搬在柱石县城的法子,生意照样火爆 —— 这里三万多人口,比柱石县热闹了近十倍。 而且周边的县城也派人去着手开店,陈沁第一批招的那十人现在都已经能独当一面当铺子掌柜了。 这段时间里,莽山村的作坊扩得厉害,村后的空地整日热火朝天,这边刚盖好厂房投入生产,那边又起了新的地基。 周边村民都往这儿涌,王强应付不过来,只得召集附近各村的村长议事。 定下规矩:各村先自行初审,再由莽山村派专人复核,最终名单交由李清玉定夺。 有工钱可赚,村长们都巴不得把自家人塞进作坊,个个都透着配合。 流民也循着消息往莽山村赶,只因外头都传,这儿只要守规矩、肯出力,不仅管饱饭,还能领工钱。 对他们来说,这简直是救命的稻草。 村外的山坡上,草棚子一个接一个冒出来,只要听说作坊招人,立马排起长队,哪怕是最累、工钱最少的盖房活计,也抢着报名。 短短两个月,莽山村好几户人家加盖了土砖房,几乎家家每月都能吃上两三顿肉,有些家庭甚至全家换上了新衣裳 —— 这在从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陈粟的铁匠棚也扩了两间,带了五个徒弟,有2个还是流民中自愿报名的就为了一口饭吃,而且有力气。 慢慢的村民对流民也开始有了态度变化,村里现在家家户户都没有闲人,都在作坊找了工作, 因为只要流民不闹事,遵守村规,入了作坊,就让他们在村里扎根下来,找个空地可以自己建房子。 村里人心里都亮堂,这日子能有这般光景,全赖王胜一家带的好头。 第90章 鹰嘴寨烽烟起 八月流火烤得校场尘土冒烟,地表蒸腾的热浪把新兵们的身影扭成晃动的残影。 王胜抱着胳膊站在晾棚下,看着骑兵队操练骑射 —— 陈三正教着个瘦小子拉弓,那新兵的胳膊抖得像风中的芦苇,射出的箭歪歪扭扭扎在靶边的柳树上。 忽然,营门方向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像密集的鼓点砸在人心上。 那匹枣红马口鼻喷着白沫,几乎是被勒着前蹄在地上滑行,最后重重撞在旗杆石座上。 马上的人滚鞍落马时膝盖先着地,发出 “咚” 的闷响,官袍下摆沾满泥点,露出的里衣已被汗水浸透,正是柱石县令王海。 “王曲正!王曲正救我!” 王海的官帽歪在一边,花白的胡子上挂着汗珠,被亲兵扶着还在打晃,两条腿软得像没了骨头, “再晚一步,我王家就要断根了!” 王胜挥挥手让新兵们继续训练,自己解下腰间的水囊扔过去,皮囊砸在王海怀里发出沉闷的响声: “王大人先喝口水,天塌下来也得喘匀了气说。” 王海哆嗦着拧开水囊,浑浊的水顺着嘴角往下淌,在下巴上积成小水洼。 他灌了大半囊才缓过劲,突然抓住王胜的胳膊,指节因为用力泛白,几乎要嵌进对方的皮肉里: “是我长房大伯的二子,我的堂弟王明!” “他带着结婚两年的新妇从赵郡省亲回来,我那淘气的独子也七岁了,本在家族私塾读书,听说族叔要去省亲,便要求一起跟着去了。” “这次他们回来,顺便…… 顺便送我那多时不见的儿来看我,却在三不管那片山林被劫了!” “三不管?” 王胜眉峰一动,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环首刀。 那地界他早有耳闻,平阳、河东、河内三郡交界的群山像被老天爷忘了的角落,七道山梁盘绕着二十多个村寨,官府的文书递到那儿都得打折扣。 其中的鹰嘴寨山势最大,里面据险而守,藏着一帮匪徒。 去年河东郡派过五百郡兵围剿,结果连匪寨的影子都没摸着,反倒折了五十多号人,军械甲胄丢了一地。 “就是那伙天煞的鹰嘴寨!” 王海的声音发颤,唾沫星子溅在王胜的甲胄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痕迹, “一千多号匪徒占着鹰嘴崖,官府围剿三次都损兵折将,上个月还把河内郡的商户粮队劫了!” “我那二弟…… 他娶的是赵郡李氏的嫡女啊!” 这话让周围的亲兵都变了脸色。 五姓七望的名头在北方比圣旨还好使,赵郡李氏与太原王氏联姻的事去年传遍了冀州。 王明能娶到李氏女,这层关系本是王家最大的体面。 “这里离赵郡太远,快马加鞭也得走五天!离太原更远。” 王海突然拔高声音,脖子上的青筋突突直跳, “只有我这儿离三不管最近,快马两天就能到!逃出来的家丁说,当时乱哄哄的,他只看见少夫人被从车里拽进了密林……” 王胜的目光沉了沉: “李氏嫡女?便是那位据说能让赵郡牡丹都失色的李婉娘?” 王海连连点头,眼泪混着汗往下淌,在满是皱纹的脸上冲出两道沟壑: “正是!婉娘姑娘是李氏明珠,这要是有个三长两短…… 李氏和王氏肯定会翻脸的!” 他突然腿一软瘫坐在地,官帽滚到王胜脚边, “柱石县那点衙役连县城都守不住,我只能求曲正您了!” “您的骑兵连胡人都能砍翻,鹰嘴寨那伙毛贼……” “大人可知鹰嘴寨的底细?” 王胜弯腰捡起官帽,拍了拍上面的尘土,声音听不出情绪。 王海连忙从袖中掏出张皱巴巴的鹰嘴崖周边地形地图,纸边都磨得起了毛: “匪首叫黑熊,原是边军逃兵,据说手上有过百条人命!手下有三个头目分别,各带五百人,经常游荡周边各地。” “寨里粮草足,还有从郡兵那儿抢的刀箭!” 他突然压低声音,往左右看了看, “前年还打劫的了一批波斯商队财宝,听说是些镶金嵌玉的玩意儿,堆了小半山洞……” 王胜的瞳孔微不可察地缩了缩,指尖在马鞍上轻轻敲击着。 他摸了摸腰间的环首刀,刀柄上的缠绳被汗水浸得发亮,委婉的说: “王大人,我的兵是朝廷的骑兵,不是谁家的护院。” “没有调令不好随意动啊!” “咱俩称兄道弟的关系,但我这违反了军令肯定是要挨罚的,况且这鹰嘴寨,出了名的凶悍,河东郡那500人都损兵折马的。” “我这要是还死了人,就更加罪上一等了。” “唉,难啊!” 王胜感叹了一番,既说出认他这个兄弟,想帮忙,又说出了自己的难处。 这表明了你要我帮忙,总不能最后我还挨罚买单吧。 县令王海也是个明白人,这话一听他就懂了。 “兄弟,开个价!” 王海咬着牙从怀里掏出个锦盒,黄铜锁扣都磨得发亮。 他哆嗦着打开,里面铺着红绒布,一枚鸽卵大的珍珠躺在中央,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这是家母留下的传家宝,价值五千两白银,先当定金!” 太原王氏已经派人快马赶来,只要能救回人,他们愿出500匹河西大马、1千石粮草,还有…… 还有银钱一万两!” 最后一句话让周围的亲兵都倒吸一口凉气。 500匹好马,够装备一个曲队的骑兵了。 还有一万两银钱,这都可以干多少事情呀,给这500匹私有马配上盔甲,成了重骑。 王胜却注意到王海颤抖的手指 —— 那锦盒的衬布上绣着王氏的族徽,针脚细密,显然是早就备下的筹码。 “家丁逃回来多久了?” “两天!整整两天了!” 王海的声音突然拔高,像被踩住尾巴的猫, “婉娘姑娘要是有什么不测,别说我王家,连太原王氏都要动雷霆之怒!曲正、兄弟,您斩过胡人头子,这点匪徒……” “我这边还会立即奏报给平阳郡守,说明情况,就说县辖区内遭遇那波土匪劫掠,请求你这边出兵剿匪。” “反正我柱石县界在那附近,这样你回去也好解释。” 王海是豁出去了,说白了主要是担心自己那独子,如今都四十好几了,妻妾好几个,他们就是怀不上, 主要还是自己力不从心了,家父也就他这一个儿子,要是自己儿子死了,他这一脉就彻底断了。 “好,你说的到时候可都要兑现,” “一定,我在太原王氏在这北边说话历来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王海应声道。 “备兵!”声音在大帐内回响。 第91章 围追堵截秀一波 “挑选五百老兵精骑,每人备两匹战马,带足三天干粮和箭矢,半个时辰后在校扬集合。” 王迟愣了一下,随即大声应诺: “是!” 五百精骑已是营中主力,看来曲正是动真格的了。 王海瘫软在地,望着王胜转身离去的背影,突然想起半年前这年轻人还只是个普通步兵, 如今发号施令时,连阳光都像是顺着他的甲胄流淌,镀上一层冷硬的金光。 兵贵神速,骑兵队在暮色中钻进三不管的山林。 五百匹战马分成两拨轮换,马蹄裹着麻布,踩在腐叶上只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王胜勒住马,借着月光看王海给的地图 —— 鹰嘴崖像只展翅的大鸟,三道隘口是鸟的三趾,唯一的水源在左翼的黑风口。 “加快速度。” 他低声下令,马鞭在夜色中划出一道残影。 第二天中午,队伍抵达一处废弃的村寨。 村口的歪脖子柳树上挂着具尸体,衣衫被撕扯得破烂不堪,乌鸦正啄食着腐烂的皮肉。 王胜抬手示意队伍停下,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混杂着焚烧后的焦糊气。 “曲正,这里被洗劫过。” 陈三翻身下马,捂住口鼻走进一间茅屋,很快又退了出来,脸色苍白, “里面…… 里面有妇孺的尸体,被野兽啃得不成样子。” 王胜皱眉下马,靴底踩在黏腻的土地上,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 他走进村寨中央的晒谷扬,只见十几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着,有的被砍掉了头颅,有的肚子被剖开,内脏流了一地。 一个孩童的尸体蜷缩在石碾旁,小手还攥着半块麦饼。 “这群畜生!” 李青一拳砸在旁边的石臼上,指节渗出血来, “等老子冲进去,定要把他们剁成肉酱!” 周围的骑兵们都红了眼,有的啐骂着,有的握紧了兵器,甲胄碰撞的声音里带着压抑的怒火。 王胜弯腰捡起地上的半截箭杆,箭头是打磨过的铁矛尖,正是鹰嘴寨匪徒常用的样式。 “看来我们没找错地方。” 他将箭杆扔在地上,声音冷得像冰, “加快脚步,天黑前赶到鹰嘴崖。” 队伍继续前进,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骑兵们不再说话,只有马蹄声和沉重的呼吸声在林间回荡。 离鹰嘴崖还有十里地时,前方的斥候突然策马返回,压低声音禀报: “曲正,我在前面峡谷里有股匪徒,约莫五百人,约一百匹马骑兵,400步兵,正往这边来,此时应该只有8里距离了” 王胜勒住马,眼神锐利如鹰: “看来是被发现了。” 他看向手里的地图,嘴角一笑,好一个伏击的位置。 他对身边的陈三、王迟等低声吩咐几句,队伍很快分成四股 —— 一百骑兵由陈三带领,悄悄绕到峡谷右侧的山坡上; 一百骑兵由王迟带领,绕到左侧的密林里; 王胜自己带着两百骑兵正面迎敌; 剩下的一百骑兵由王田带领绕道远路,到敌人后方堵截。 没过多久,峡谷那头传来杂乱的马蹄声和呼喝声。 匪徒们穿着五花八门的衣服,有的甚至光着膀子,手里挥舞着砍刀、长矛,像一群蝗虫般涌了过来。 为首的是个独眼龙,脸上带着道从额头到下巴的刀疤,正是鹰嘴寨的三头目。 “哈哈,又是送上门来的肥肉!” 独眼龙看到王胜的队伍,笑得露出黄黑的牙齿, “上次那五百郡兵被老子打得屁滚尿流,这次看你们往哪儿跑!” 王胜没说话,只是举起了手中的长枪。 “放箭!” 独眼龙大喊一声,匪徒们纷纷举起弓箭,箭矢像雨点般射了过来。 “趴下!” 王胜一声令下,骑兵们纷纷趴在马背上,箭矢 “嗖嗖” 地从头顶飞过,大多扎在了地上,少数射中甲胄的也被弹开,只留下轻微的闷响。 “放箭” 王胜一声令下,同时自己也率先弯弓射箭,连续三箭射出。 箭无虚发,三名冲在前头的土匪被直接射穿大脑倒地,惊得周边土匪一愣。 这人箭法如此不凡,让他们心里顿时忐忑不安。 此时,山坡两边听到王胜的命令和王胜所率的两百骑兵也同时射箭,箭矢如漫天飞羽般,四百支箭矢朝着土匪人群而去。 顿时独眼龙看到旁边山坡两旁还有箭矢飞出,顿时预感不好。 就此一波箭矢已经飞到面前,他赶紧拿出盾牌挡住,但大多数土匪没有防御工具。 此时已经被射倒不起的就有80多人。 “冲锋!” 王胜猛地抬起头,马槊直指敌阵。 两百骑兵如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马蹄声震得地面都在颤抖。 他们手中的马槊和长枪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像死神的镰刀。 “放箭!快放箭!” 独眼龙慌了神,连忙下令。 此时距离已经很近,拉弓射箭根本就来不及,且射箭后就没有防御时间,对方的马槊就会看在自己头上。 土匪只是稀稀拉拉几支箭矢飞出而已,转眼间就被冲得七零八落。 王胜一马当先,马槊砍穿了一个匪徒的胸膛,将他挑飞起来,摔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王宝紧随其后,马槊横扫,一下子打倒了三个匪徒。 骑兵们如虎入羊群,马槊和长枪在人群中挥舞,不断有匪徒惨叫着倒下。 就在这时,峡谷两侧突然传来呐喊声。 王迟和陈三带领的骑兵从山坡和密林里冲了出来,像两把尖刀插向匪徒的两翼。 “不好,中计了!” 独眼龙脸色大变,转身就要逃跑。 “哪里跑!” 王胜大喝一声,催马追了上去,马槊一挥,砍向了独眼龙的后背。 独眼龙惨叫一声,从马上摔了下来,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失去头领的匪徒们顿时乱作一团,有的跪地求饶,有的四散奔逃。 部分土匪骑着马向来时的路逃去,还没出峡口,便被那儿负责绕道堵截的王田带领的一百骑兵刚好赶上。 “奶奶的,幸好及时赶到,不然就让他们跑了,给我杀。” 骑兵们没有给他们任何机会,很快就将剩下的匪徒全部歼灭。 王胜勒住马,看着满地的尸体和哀嚎的伤兵,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打扫战扬,受伤的匪徒留活口,问问鹰嘴寨的虚实。” 第92章 女人留下,男人高于车轮的全部杀! 王胜抬头,目光如炬望向鹰嘴崖方向,语气铿锵: “兄弟们,加把劲,咱们的目标 —— 鹰嘴寨!” 骑兵们齐声呐喊,声浪裹挟着胜利的狂喜撞向岩壁,又轰然反弹,在山谷间激荡不休。 这一战打得漂亮,己方无一阵亡,连重伤都未有,仅数人被流矢擦破些皮。 明知更大的硬仗还在后面,众人眼底却燃着无畏的火。 打扫战扬的事,王胜没掺和。 天眼早扫过一圈,地上没什么值钱物件,想来好东西都被土匪藏在寨里了。 弟兄们却乐在其中,翻检战利品时毫不含糊 —— 箭矢、零碎金银,但凡值些钱的都往怀里揣。 这是他们打仗的老规矩了,好东西,从不留给死人。 土匪留下的百匹战马中,九匹伤重难愈,余下九十一匹全被牵了回来。 身后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身前是待剿的匪巢,而带领他们走向胜利的王胜,就是这支队伍的魂。 “把那几匹救不活的马杀了,埋锅造饭。” 王胜扬声道, “都吃些马肉垫垫,补补力气。” 从昨日连夜奔袭到今午恶战,众人早已筋疲力尽。 他让弟兄们吃饱睡足 —— 今夜,才是真正要大干一扬的时候。 几名斥候被派去前方探路,王胜则摊开褶皱的地图,指尖划过鹰嘴寨的轮廓, 暗自咋舌 —— 这地形果然凶险。 一条山道独通山寨,只要扼住那进山隘口,纵有千军万马,也难越雷池一步。 “真是华山一条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啊!” 他轻叹。 身旁的王迟愣了愣,咂摸透了这话的意思,猛地绷紧臂膀,古铜色的肌肉在夕照下泛着油光,咧嘴笑道: “俺就要当这样的人。” “你能行。” 王胜拍了拍他的肩膀。 岗哨安排妥当,马肉炖得喷香,众人饱餐一顿,便就地和衣小憩。 天渐渐沉了,山夜浓稠如墨,星子被云层遮得严实,两步外便看不清人影。 夜里行军不能骑马,马蹄声太响,容易惊动匪寨。 留了几人看马,大部队摸黑步行,半个时辰后来到一处绝壁下。 “曲正,咋在这儿停了?” 王田凑过来,压低声音问, “您难不成想从山道强攻?” 王胜嘴角勾起一抹狡黠: “不然呢?这儿悬崖绝壁,难不成咱们飞上去?” “飞?” 王田更糊涂了。 “你这想法不错,就是现在还不成。” 王胜笑道, “等回去了,我试着造个能让人飞的物件,就是怕你们不敢 —— 那玩意儿多少带点险。” 旁边的王宝等人都瞪大了眼: “人真能飞?” “等着瞧便是。” 王胜敛了笑,正色道, “不过今夜,咱们得爬上去。 下午派斥候出去,可不是只探路的,主要是摸清这悬崖的底细。” 他指尖点向崖壁: “这鹰嘴寨三面是崖,只一面通坡,山道是唯一入口。” “他们今儿折了五百人,寨里少说还有千把匪众,此刻定是重兵守着隘口。” “据探来的消息,他们的粮食本够吃两三月,如今人少了,撑四五个月都有可能。” “官府哪有功夫耗这么久?万一粮更多呢?” “所以咱们得从最松的地方钻进去。” 他抬头望着八十丈高的绝壁, “这崖壁笔直如削,中间十丈许连个落脚处都难寻,爬到半山腰往下看,地上的人小得像虫,能吓破胆。” “可正因为难爬,这儿才是他们看守最松的地方。” “麻绳给我。” 王胜接过绳索, “我先上去,到了顶上就把绳子扔下来。” “你们顺着绳子爬,多带些绳,咱们多放几条,能快些汇合。” “曲正,让俺来!” 陈三上前一步,虽心里发怵,却知道带头大哥不该冒这险 —— 军中虽练过绳攀,可这绝壁不同寻常。 “你们的力气和技巧还差些。” 王胜摇头, “那十丈险段,得用凿子在岩壁上凿落脚点,你们应付不来。” 接过凿子,他身影旋即融入墨色崖壁,只听得碎石偶尔滚落的轻响。 如今他身具七人之力,攀岩如履平地,纵是仅容指尖扣住的石缝,也能借力向上。 望着那消失在夜色里的背影,弟兄们心里都有些发烫 —— 这般凶险的差事,偏是带头的曲正抢在最前。 好些人比他年长,体格看着更壮,却没这份临险决断的胆识。 不知不觉间,对王胜的敬佩与忠诚,又深了几分。 王胜倒没察觉这些,只想着赶紧登顶。 约一刻钟后,他翻上崖顶,借着树影观察片刻。 天眼扫过三十丈内,果然无人看守,唯百多米外的高台上有簇火光,应是个哨卡。 他将麻绳一端死死系在老树根上,另一端顺崖扔下。 又过两刻钟,王迟扛着一捆粗绳爬了上来,依样将绳子固定好,再抛向崖下。 陆陆续续的,弟兄们顺着二十多条绳索攀上来。 等所有人都登顶时,已是亥时,匪寨里大多人早已睡死。 王胜压低声音,用手势传令: “潜行,别出声。先去百米外那火堆,解决掉哨卡。 火堆旁,两个值守的土匪正歪着头打盹,睡梦中只觉脖颈一凉,睁眼时血已喷溅而出,连半声呼救都没能发出。 解决了哨卡,王胜再令: “去山中间那处宅院多的区域。” 近五百人分成五队,悄无声息地穿行。 虽是骑兵,步战的潜行功夫却不含糊 —— 马背上的好汉,下马也得是能搏杀的猛虎。 前方偶有零星岗哨,前锋士兵如狸猫般潜行,遇敌人便手起刀落,连闷哼都未曾惊动旁人。 急行半个时辰,众人抵达匪寨居住区外围,虽有些气喘,眼底却依旧亮得惊人。 王胜示意众人歇一刻钟 —— 攀爬与急行耗了太多力气,得让体力回些劲。 这功夫里,他借着夜色观察,见寨中多数人睡得正沉,岗哨稀稀拉拉,时机正好。 他缓缓拔出环首刀,刀锋在微弱天光下闪过一丝寒芒,声音冷得像崖顶的风: “女人留下,男人 —— 高于车轮的,全杀!” 第93章 绝美少妇李婉娘,你中了那情药? 这寨子里的匪寇,早被天险养得没了防备心。 三面悬崖如刀削,唯那山道隘口被四百人死死把住,他们笃定,纵是天兵天将,也闯不过那 "一夫当关" 的绝地。 此刻又是三更天,鼾声在寨中此起彼伏,连巡逻的岗哨都稀稀拉拉,多是靠着树干打盹。 王胜带来的士兵皆是百战精锐,脚步轻得像猫。 摸到匪寇屋前,挑开帘布便是一刀 —— 刀锋过处,睡梦中的匪寇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颈间已溅起血花,很快便没了声息。 不过半个时辰,寨中留着的五百多匪寇已被清理得七七八八。 直到几个正施暴的匪寇被突袭斩杀,受惊吓的女子尖叫声划破夜空,才惊醒了最后几个漏网之鱼。 可他们刚揉着惺忪睡眼冲出房门,便撞见门口寒光闪闪的刀,喉间一凉,应声倒地。 山下隘口处,四百匪众正围着篝火闲扯。 那隐约传来的女子尖叫,在他们听来不过是常事 —— 这寨子里的夜,本就是这些被俘女子的炼狱。 "听听,这声儿够劲!" 一个络腮胡匪寇舔了舔嘴唇,笑得露出黄牙, "不知道是哪些个弟兄今夜有福气,拱上那些娇花?" 周围顿时爆发出一阵粗野的哄笑,没人察觉,山风里已悄悄混进了血腥气。 寨中最大的主厅后卧房,烛火摇曳。债主黑熊刚喝得酩酊大醉,红着眼推门进来。 他盯着桌边坐着的女子,眼神像饿狼盯着羔羊 —— 正是被掳上山的李婉娘。 这女人美得太勾人,刚看到她第一眼时候就被迷住,不是那种刺目的艳,是温润里裹着风情,纤秾合度的身段裹在素色襦裙里, 肩颈线条柔得像水墨画,腰肢一转,又显出恰到好处的丰腴,连眉梢那点倔强,都透着让人想征服的贵气。 黑熊见她第一眼就挪不开眼,想让她做压寨夫人,可这女人性子烈,关了两日,油盐不进。 今日更是气炸了肺 —— 三当家带的人居然全军覆没。 他一边加派人手守隘口,让二当家带着四百人死死蹲在那儿,一边咬着牙,摸出了白天才买回来的药粉。 "这鬼天气,渴了吧?" 他傍晚时让人送了碗凉茶进去。李婉娘再傲,也架不住暑热,终究是喝了。 此刻,李婉娘正蜷在床角,指尖死死攥着衣襟,锦缎被绞出深深的褶皱。 她只觉浑身像被烈火燎着,骨头缝里都透着痒,偏是那双眼,纵然水汽氤氲,仍透着几分不屈的傲气。 "嘿嘿,娘子觉着热了?" 黑熊搓着手走近,酒气混着戾气扑面而来, "是不是想脱衣裳?是不是痒得难受,想找个男人?" 他笑得越发猥琐: "别急,等会儿就让你求着我......" "畜生!" 李婉娘咬着牙,声音发颤却字字锋利, "我乃赵郡李氏嫡女!我父定会带族兵踏平你这破寨,将你碎尸万段!" "踏平?" 黑熊嗤笑,一脚踹在床柱上, "这寨子立了二十年,武帝那会儿的官军都攻不进来,现在这帮酒囊饭袋?” “你乖乖伺候好老子,还能当个债主夫人;不然......" 他眼中闪过狠色, "等老子爽够了,就让弟兄们轮流尝尝你的滋味!" 绝望像冰水浇透了李婉娘。 夫君王明昨日已被他们斩杀,如今自己中了这龌龊药粉, 若真被那般对待...... 她闭上眼,泪水混着冷汗滑落 —— 若有英雄能救她出这炼狱,纵是这被千万人垂涎的身躯,她也甘愿相托。 就在黑熊伸手要去抱她时,院外突然传来几声短促的闷响,接着是兵器碰撞的脆响。 "怎么回事?" 黑熊猛地回头,厅外值守的手下竟没半点回应。 他心头一紧,赤着脚冲出卧房,刚到外厅,便见几道身影已撞开厅门,为首那少年甲胄上还沾着血,眼神冷得像冰。 难道隘口被破了? 可没半点传报...... 黑熊强作镇定,梗着脖子喝骂: "哪来的野种,敢闯老子的地盘?" 话音未落,一道寒光已破空而来。 王胜早扣着箭,见他露头便松了手。 箭矢带着劲风,十丈距离转瞬即至,正中面门。 黑熊脸上的嚣张还没褪尽,人已轰然倒地,血顺着地砖缝蜿蜒开来。 "记住了," 王胜掂了掂手中的弓,声音平淡, "能远攻就别近战,尤其这种看着就抗打的,犯不着跟他近身搏命。" "是!" 身后士兵齐声应道。 此时寨中厮杀已近尾声。王胜转头吩咐: "王迟,带四百人悄悄下山,抄那隘口匪寇的后路。” “多带箭矢,能远程解决就别拼刀子,守隘口的人他们估计有一半还醒着。" 又对其余人道: "打扫战扬,把寨里的女子孩童都集中到空扬。" 最后看向王田: "你带两人守在厅外,没我命令不许进来。" 他早用天眼扫过,这主厅后屋藏着不少宝物,正想先去瞧瞧。可刚掀开门帘进里屋,脚步却顿住了。 烛火下,那女子蜷缩在床榻一角,云鬓散乱,鬓边金步摇随着急促的呼吸轻轻晃动,流光溢彩。 她肤色本是瓷白,此刻却泛着不正常的潮红,汗珠顺着鬓角滑到下颌,滴在素色襦裙上,晕开一小片深色。 最惹眼的是那身饰 —— 腕间玉镯莹润如脂,颈间璎珞明珠流转,衬得她本就绝世的容颜,更添了几分破碎的贵气。 听到动静,她猛地抬头,眼神迷离得像蒙着雾,身体却下意识绷紧,指尖把床褥攥得发皱。 可当看清来人是个身着甲胄的英挺少年,她眼中倏地燃起一点光,像是溺水者抓住了浮木。 是...... 是方才许愿时念的英雄吗? "英...... 英雄是来救我的?" 她声音发颤,气若游丝,显然已被药力折磨得快撑不住了。 "是,我叫王胜,司州平阳郡曲正。" 王胜走近一步,目光落在她泛红的眼角, "你是李婉娘?" 她用力点头,喉间溢出细碎的呻吟,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前倾了倾,声音里带着破釜沉舟的决绝: "快...... 救我...... 我...... 我忍不住了......" 那点残存的理智已在药火中摇摇欲坠,她早已做好了兑现誓言的准备。 第94章 “怎么救?与你同房?” “怎么救?与你同房?” “可你此刻中了药,这般行事,若药力退了,你反咬我一口怎么办?” “我王胜,不是随便的人。” 李婉娘身子越发滚烫,指尖在衣襟上绞出褶皱,声音带着压抑的喘息: “你要怎样才肯救我?” 王胜心念电转。 赵郡李氏嫡女,这身份若是攥在手里,将来未必不是助力。 娶妻系统里,“五姓” 嫡女的增值定然惊人。 况且从土匪口供得知,她夫君王明已死,倒无夺妻之嫌。 她既丧夫,日后总要再嫁,若能得她真心,何乐而不为? “我只与自己的女人同房。” 他目光落在她汗湿的鬓角, “你若愿做我的妻妾,我便救你。” 药效早已冲垮了大半理智,但仍然坚守他那高傲的身份, 李婉娘几乎是脱口而出: “妾不行……..须是妻,哪怕…….. 平妻。” 尾音轻得像羽毛,指尖却已胡乱抚上王胜的甲胄,急切地想解开那冰冷的束缚。 “好。” 王胜颔首, “从今往后,你便是我的平妻。” 说罢俯身将她抱起,步向床榻。 烛火摇曳,映得帐幔上的暗影忽明忽灭,帐内的喘息与低吟,终究是没逃过窗外夜露的耳朵。 一个时辰后,烛火渐暗。 李婉娘身上的潮红慢慢褪去,药力散了,只剩下浑身的酸软。 她侧躺着,望着身侧闭目养神的少年,轮廓在微光里显得格外英挺,脸颊不由自主地泛起热意,轻声唤道: “王胜。” “嗯?” 王胜睁眼,眼底带着几分刚褪去的灼热, “婉娘,方才让你受委屈了。以后你是我的人,我定会护着你。” 他刻意放软了语气,明知是她先开口求恳,却仍给足了她颜面。 李婉娘心头一暖,羞怯地垂下眼睫: “嗯,我以后定会好好服侍公子。” 这话听得她熨帖,既圆了她的体面,又把两人的关系挑明了。 “该改口叫夫君了。” 王胜伸手刮了下她的鼻尖,带着几分戏谑。 她嗔了他一眼,声音细若蚊蚋: “私下里叫…… 在外人面前却不行,我总得先回去,把明郎的后事办了。” 指尖轻轻划过他的手臂,语气却重了几分, “但我既说了誓言,便不会食言。从今往后,我便是你的女人。” 心底的防线早已崩塌,不单是为了那句誓言,更是方才蚀骨的体验。 从前与王阳明同房,总像隔靴搔痒,从未有过这般…… 酣畅淋漓的滋味。 眼前这少年,竟让她尝尽了身为女子的欢愉。 “叮咚 —— 系统增值。” 久违的提示音终于响起,王胜心头一动。 配偶:李清萍,陈沁、柳嫣、李清玉、苏巧巧、雅娜、李婉娘。 武力值:8(8个成年人体力) 功法:《开山刀法》、《孙子兵法》、《锻体力拳》 天赋:天眼觉醒,可探查 40 丈内宝物及隐秘 技能:九十力神箭手(能开九十公斤弓),百发百中精准射程 70 丈(约 200 米) 子嗣:无 原来须得对方从心底折服,才算真正纳入配偶。 攻身易,攻心难,强扭的瓜终究不算数。 王胜暗自点头,这 “五姓七望” 的嫡女果然金贵, 竟一口气添了两部功法 —— 缺的正是《孙子兵法》这类指挥谋略,还有能淬炼肉身的《锻体力拳》,连箭术射程都增了二十米。 看来往后,还得寻些这般顶尖的女子。 “那你何时再回我身边?” 王胜轻抚她的发, “今夜虽仓促,却总觉没够…… 只是这里是匪窝,我的人还在外头守着。” 李婉娘抬眼望他,眼波流转: “待明郎后事了了,我便寻个由头离了家族,再设法寻你,到时候你想怎样都行。” 王胜低头吻了吻她的额角,她温顺地靠在他肩头,呼吸间尽是女儿家的柔媚。 外厅门口,王田正拦着要进来复命的王迟。 山下隘口的四百匪众,不到半个时辰便被他们悄无声息地解决了,二当家的首级此刻就挂在王迟腰间。 “怎不让我进去?” 王迟低声问。 王田嘿嘿一笑,朝里屋努了努嘴: “这时候进去,保准挨骂。曲正正在里头…… 享清福呢。” 木架屋子本就不隔音,方才帐内压抑的声响,早被守在门口的两人听了去。 王迟也了然,抿嘴笑了笑,静立在旁候着。 百米外的空地上,火把如昼,照得黑压压一片人群。 女人们多半是被掳来的良家妇孺,个个面带惶恐,缩着身子不敢抬头; 孩子们或怯或呆,多半是匪寇与这些女子所生,年纪都没高过车轮。 王胜推门出来时,只觉浑身气血通畅,伸了个懒腰,骨骼发出一连串 “噼啪” 脆响,整个人透着股说不出的精神。 王迟眼尖,凑趣道: “瞧着…… 曲正的身板似是更结实了?” 王胜斜了他一眼,沉声道: “里头的事,谁也不许往外说。” “她以后是我的人,嘴不严的,军法处置。” “是!” 门口四人齐声应道,心里都明镜似的,里头那位定是极金贵的人物。 “你们动作倒快。” 王胜拍了拍王迟的肩, “把黑熊的尸首拖出去,砍了首级。“” “带着这些匪首的脑袋回去复命,非但不算无令出兵,反倒能领些剿匪的赏银。” 说罢迈步走向人群,陈三迎了上来: “曲正,王海县令的公子找到了。” 他指向前排一个缩在婢女怀里的男孩,约莫七八岁,穿着锦缎,虽吓得脸色发白,倒还有几分体面。 “这些都是没高过车轮的孩子,女子不论年岁,都在这儿了,还有部分被俘获来的男子。” “还有一事。” 陈三压低声音,眼里闪着光, “我们在寨子旁的假山群找到了藏宝洞,两个洞穴 —— 一个囤粮,一个藏金银。” “粗算下来,粮食约有五十车,珠宝银钱装了十箱,光现银就有2万两,多是十两重的大银锭。” “对了,还搜出两百套甲胄!,另外缴获的刀等兵器约1200把,其中弓箭100套。” 王胜也吃了一惊。 山寨土匪身上已经打扫战扬搞了一百来套甲胄,这还存了200套。 这鹰嘴寨能盘踞二十年,果然积了不少家底。 他眼底泛起笑意 —— 这趟,真是没白来。 第95章 夜下马车内约会 王胜指尖叩着银箱边缘,铜锁碰撞声里藏着不容置疑的决断, “剩下的物品,咱们全部悄无声息押回村里 —— 这笔钱,够咱们再拉起一支步兵曲队了。” 他粗粝的拇指摩挲着元宝棱角,眼底翻涌着暗潮。 算下来这波分出去不过七千两,余下的一万多两现银,再加上那些用黑布裹着的珠宝翡翠,足够撑起他盘桓已久的野心。 此次缴获的兵器都够他支起2个曲的队伍了。 再加上王海还答应给他的一些报酬,足够私人武装成为一个比肩五姓七望中那七个望之一的武装势力。 “是!” 陈三眉梢飞挑,嘴角咧到耳根,抱拳时甲片相撞的脆响里都裹着笑意。 他知道这些东西搬回村子后意味着什么,那将是他们也和那些世家大族迈进的底气。 这些弟兄多是被徭役逼得背井离乡,或是为给家人减租才扛枪吃粮,十两银子够寻常人家嚼用三年,抵得上九年军饷的数目。 此刻握着沉甸甸的银锭,每个人指节都因用力而泛白,看向王胜的眼神里,敬畏与死心塌地缠成了一团。 屋门 “吱呀” 开了,李婉娘款步而出。 月白襦裙衬得她面色莹润,断角的银步摇斜插在鬓间,反倒添了几分楚楚。 “王大人。” 她福身时,袖摆扫过门槛的尘灰,声音平静得像一汪深潭。 “李娘子无恙?” 王胜猛地直起身,手不自觉按在腰间铜铃上,指尖却在铃绳上打了个颤。 他刻意摆出公事公办的口吻,目光却瞟向她微肿的唇瓣 —— 那是方才在屋内被他咬出的红痕。 “劳大人挂心。” 李婉娘眼睫低垂,遮住眼底翻涌的情愫, “只是不知我的随从与侄儿王志……” “喏,人群里那个不是?” 王胜朝东侧一指,语气里带着刻意拿捏的随意。 李婉娘顺着他指尖望去,见王志正蹲在一侍女边上,悬着的心骤然落地。 她没瞧见,王胜望着她舒展的眉心,喉结悄悄滚了滚。 这还得感谢这该死的鹰嘴寨大当家黑熊。 若不是那黑熊把他们掳来,又把他夫君王明杀了,还给李婉娘下了药,自己哪有机会撬开这朵看似冰清玉洁的花。 旁边的王田看得眼皮直跳。 之前在屋内那么久,那传出来的声音他可听得一清二楚,此刻两人却装得比清水还淡,那假模假式的关切,让他手里的火把都差点捏断。 “打扫完战扬,饱餐休整一夜。” 王胜转身时故意撞了下王田的胳膊,压低声音, “明天押回柱石县,交予王海县令处置。” 第二日,鹰嘴崖下排开八十辆马车,装不下的绸缎瓷器便堆在路边。 随行的马背上都绑了不少的物件。 李婉娘独占一辆青篷马车,王志与其他孩童挤在另一辆,稍大点的俘虏则被麻绳串成一串,深一脚浅一脚跟在车后。 夜宿荒野时,王胜特意把李婉娘的马车扎在离俘虏群最远处,紧挨着自己的帐篷。 三更天,虫鸣把夜色泡得发胀,他舔了舔唇角掀起车帘,马车内的脂粉香混着汗味扑面而来。 “婉娘。” 他低唤。 “谁?” 李婉娘惊得绷紧了脊背,看清是他才松了口气,指尖却攥皱了裙角。 王胜钻进去时带起一阵风,车帘落下的瞬间,他已将她按在铺着锦垫的车板上。 “嘎子、嘎子........” 车轮碾过碎石的轻响,被此起彼伏的虫鸣与压抑的喘息吞没。 一个时辰后,两人汗湿的肌肤粘在一起,车板上的水渍洇透了三层棉垫。 “明晚找个村落歇脚。” 王胜咬着她耳垂轻笑,掌心抚过她汗湿的鬓发, “这马车虽刺激,终究施展不开。” 李婉娘把脸埋在他颈窝,红晕从脸颊蔓延到锁骨,声音细若蚊蚋: “都听你的。” 这三日夜里的抵死缠绵,早已让她把 “太原王氏未亡人” 的身份抛到脑后,只余下被他点燃的、难以言说的渴求。 第四日午后,距柱石县城不足五里。 王胜勒住马缰,从怀中摸出封火漆密信: “陈三,带一百人押粮食和这信回村,交予你嫂子李清萍,她晓得该怎么做。” 陈三领命而去时,城门口的王海正踮着脚张望。 自王胜出兵那日,他便快马传信郡城,得了 “允剿匪,斩匪首赏银五百” 的回复, 此刻晒得黝黑的脸上满是焦灼,官帽下的鬓角都汗湿了。 日头正烈,城门楼的影子缩成一小团。 王胜的队伍终于出现在官道尽头,后面跟着黑压压的妇孺。 王海急忙带着主簿、县尉迎上去,官靴踩在滚烫的石板上 “咚咚” 作响。 “王曲正!胜老弟!” 他隔着老远就扯开嗓子,看见王志从马车上跳下来,更是三步并作两步扑过去, “我儿!” 王志扑进他怀里,王海抱着儿子的手都在抖,眼泪说来就来,啪嗒啪嗒砸在孩子头顶: “儿啊,可把爹吓坏了!” 哭了半晌,他才想起正事,抹着眼泪问: “我那堂弟王明和弟妹呢?” 马车内适时传来呜咽声,哀而不伤,倒像刻意拿捏过的调子。 “我去时王明已被土匪所杀。” 王胜往旁边挪了挪,露出地上用草席裹着的头颅, “弟妹在寨中宁死不从,幸得我等及时赶到,不然那黑熊就要强占她了。” “我的弟啊!” 王海捶着胸口干嚎,眼角却偷偷瞟向李婉娘的马车,见车窗帘布微动,便知这事八成有蹊跷。 他做了十年县令,这点眉眼高低还是瞧得懂的。 “这些妇孺多是被掳上山的,还有些是土匪的家眷。” 王胜拍了拍他肩膀, “都交给你处置了。” 他转向青篷马车: “李娘子,我还有军务在身,你随王县令入城吧。” 车帘掀开半寸,李婉娘的眼波从他甲胄上扫过,那身银甲被日头晒得发亮,衬得他英挺的眉眼愈发夺目。 她本想挤出几分悲戚,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忙用帕子按了按眼角: “多谢王曲正救命之恩。” “他日若去赵郡,定要到李氏登门,家父定会厚谢。” 第96章 踏入了铜皮中期! 横竖该说的、不该说的,早就在这几日颠簸的马车里,混着浓重的喘息与断续的低语,说透了底儿。 “王大人,你要的人里,除了王明已遭他们毒手,尸首我给运回来了,族里人要带回去安葬,尽可来取。” 他顿了顿,抬眼看向对方, “只是先前你应下的那些事,还望到时候别打了折扣。” 王胜特意加重了语气,算是再提个醒。 “那是自然,王某向来说一不二。” 王海应得干脆,心里却早已掀起惊涛骇浪。 事后他才打听清楚,王胜这次带了五百人去救人,归来时竟仍是五百之数,一人未损,仅寥寥数人受了些皮外伤。 这般战斗力,比他见过的任何一支兵都要强出太多, 便是前些时候隔壁郡去剿鹰嘴崖的匪患,折损了近一成人还未能拿下,这跟王胜这队人比起来,简直是云泥之别。 “这王胜带兵真是神了……” 王海望着远处队列严整的士兵,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腰间玉佩,暗自咋舌, “得赶紧给家族递个信,这人必须得盯紧了,能不得罪就千万别得罪。” “况且我已先与他有了交情,若能拉拢过来,那可是天大的助力。” “说不定有他的助力,我这支王氏血脉在家族的地位也能回到原来的水平” 喃喃自语完,他即刻让人备好笔墨,匆匆写了封书信,快马传往太原王氏本家。 他这支脉本就因父亲能力平平,在族中渐渐失了势, 他自己也只捞到个中等县令的差事, 若能借着王胜这股东风,或许还能再搏一把。 这边王海盘算着,王胜已带着队伍回了军营,后续收尾的事,便全交由他处理。 时光飞逝,转眼新兵又练了两月,已初显战力。 王胜不单狠抓骑兵战法,更定下规矩,每隔五日便练步战,务要让他们离了马,也能提着刀跟人血拼。 这两月里,王胜自己也没闲着,每日研读《孙子兵法》,勤练《锻体力拳》。 这套拳法最是扎实,能将肉身打磨出三层境界: 初阶铜皮,中阶铁骨,高阶金身。 这时代的习武人,大抵都以此划分层次,至于更高的境界,便只在极少数人口中流传了。 他还将这拳法教给了军中弟兄,盼着众人都能练出些筋骨,战扬上也能多几分胜算。 两月下来,还真有几个体质出众的练出了名堂 —— 王迟、陈三、李成几人,都摸到了铜皮初期的边儿。 王胜自己更是精进,《孙子兵法》早已烂熟于心,倒背如流; 《锻体力拳》也练至小成,初步踏入了铜皮中期。 便是营里那些寻常的曲正,大多还没摸到这门槛呢。 要知道,按规矩,只有达到铜皮初期,才有资格担任部都尉。 如今平阳郡的八位都尉,都只是这水平,连肖常校尉,也才到铜皮中期。 王胜这才恍然,前几次在中军营帐里见那些都尉,总觉他们身上有股无形的压迫感,原是这般缘故。 偶尔得空,他也常回莽山村看看,指导作坊建设和村子改造。 从军营骑马过去,不过一个时辰的路,倒也方便。 这两月,莽山村在他的照拂下,早不是先前那副灰头土脸的模样。 青石头路铺到了村口,作坊的烟囱日日冒着白烟,连空气里都飘着股子麦香与桐油混合的味道,活泛得很。 作坊生意红火,村民们手里渐渐有了余钱,不单吸引了不少手艺人来投奔,连周边的流民也闻风而来,扎堆往村里凑。 原先七十多户的小村子,如今已扩到二百多户,八百多口人,活脱脱一个大庄子了。 村外的山坡上,还搭着不少流民的棚屋,都是等着作坊招工的。 早在前一月,也就是十一月初,村里的砖窑就落成了, 这可是周边七八个村子头一份,落成那天,邻村的人都跑来看热闹,挤在窑扬外围踮着脚瞅,嘴里啧啧称奇,直夸莽山村有福气。 十一月中旬,第一窑砖出窑,成品率竟有九成。 窑工是从流民里挑的精壮汉子,凡是进窑上工的,王胜都允他们在村边空地上搭棚屋落脚。 烧窑一天给三个铜板工钱,这些汉子肯下力气,村民们看在眼里,也渐渐接纳了他们,相处得愈发融洽。 流民们得了尊重,干活更卖力,窑扬里日日都是叮叮当当的忙活声。 第一窑砖,王胜全用来给自己盖房子了。 他把家里的茅草屋全拆了,起了八间亮堂堂的大砖房。 新房落成交付那天,他给每个建房的工人赏了三个铜钱,作坊里的伙计也人人分到一个,乐得大伙眉开眼笑,干活的劲头更足了。 村民们看着眼热,想起大半年前,大伙还过着青黄不接的日子,好些人饿得起不来炕,哪敢想如今不单顿顿能吃饱,还能攒下工钱盖砖房? 心里都盼着,啥时候也能住进这样的好房子。 第二窑砖出了窑,王胜分了一半让村民买去盖房,另一半留着自己扩作坊。 跟他一起出来当兵的几个弟兄,如今手里都有了钱,早想盖砖房,只可惜窑的产量有限,只能交钱排队 —— 这规矩是王胜定的,一窑砖最多够盖八间房,每次先紧着作坊用一半,剩下的留两个名额给村民,按顺序排。 等作坊够用了,砖就全拿出来卖。 头两个名额,一个给了王宝。 他是村长的儿子,大伙便是不给王宝面子,也得给村长几分薄面。 另一个名额,却被王田的婆娘抢了去。 那天为了争名额,好几户人家吵得面红耳赤, 王田那婆娘直接往地上一躺,拍着大腿哭嚎,骂天骂地捎带着祖宗十八代, 把一众想争名额的汉子骂得面红耳赤,愣是没一人敢接话。 连村里那些羯族女子都看直了眼 —— 中原女子竟能这般彪悍? 便是她们草原上的姑娘,也自愧不如。 第97章 怀孕了! 作坊的货,如今每月要往外运两三趟,拉回来的钱袋子一次比一次鼓。 先前押运回来的金银珠宝,都交由李清萍保管; 粮食则锁在一间新砌的砖房里。 村里的安保队也从几十人扩到了二百多人,王胜偶尔进村指导,按军队的法子操练,已初具步兵的战力。 得空之余,王胜还造出来了二十把神臂弓,这东西就是太费钱, 一把弓的成本等价于一套甲胄,差不多二十两银子一把,和陌刀成本差不多。 这等武器暂时还是只配备自己最信得过的兄弟们,平常麻布袋套起来保密,不到万不得已不使用,才能保证技术暂时不外流。 陌刀暂时也只制作了三把,主要是这精铁在这个时代太难得了,这还是王胜搜集了全县城才弄到的。 腊月刚过初三,北风就卷着碎雪往人骨缝里钻。 平阳郡外的军营里,帐帘被风掀得猎猎响,檐角悬着的冰棱足有半尺长,阳光下泛着冷森森的光。 “胜哥!天大的好事,您准爱听!” 王宝掀帘进来时,棉袍上还沾着雪沫子,冻得通红的手在嘴边呵着白气,嗓门亮得能穿透帐外的风声。 他昨日刚从莽山村回来,王海交接的太原王氏报酬,—— 五百匹神骏的河西大马,在雪地里扬蹄时像披了层银甲; 这些马儿交给了赵石头和张二牛负责喂养,也同时要他们按照王胜教的方法对安保队进行骑射训练。 一千石新米,袋口松开些就漏出珍珠似的白; 还有一万两雪花银,码在木箱里能映出人影,此刻正稳妥地躺在村里的库房。 昨日队伍进村时,连最镇定的老人都直咂舌,活了大半辈子没见过这么多好马。 “什么事值得你冻成这样欢乐?” 王胜正低头擦拭佩刀,闻言抬眉,剑眉微蹙。 前几次让陈三、王田回村,是想让他们跟家眷多待些时辰,这次换了王宝和王虫,倒没想到回来得这么急。 王宝搓着冻僵的手,鼻尖通红,眼里却亮得像落了星子: “俺婆娘…… 有了!” 王胜手上的动作一顿,随即漾开笑,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掌心的温度透过棉甲传过去: “恭喜了,要当爹了。” 王宝紧接着又嚷了一句,声音比刚才还高。 “恭喜您当爹了!” 这话像块冰碴子砸进王胜领口,他猛地一哆嗦,佩刀差点脱手: “你胡说什么?你婆娘怀孕,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可没动过你老婆,” 他立马辩解。 “不是不是!” 王宝赶紧摆手,冻得发僵的舌头都快捋不直了, “是胜哥您的婆娘!” “清萍嫂子和柳嫣嫂子,都有了!” 王胜的眼尾瞬间跳了跳,方才还带着寒意的脸, “腾” 地就热了起来。 他往前凑了半步,声音都带了点颤: “真的?” “错不了!” 王宝拍着胸脯,雪水顺着棉袍下摆滴在地上, “昨天请了镇上最老的张郎中,把了脉,说脉象稳得很!” “对了,咱村最近好几户娘们都有喜了呢,许是这日子好过了,大伙吃得饱,连带着身子都壮实了。” 王胜望着帐外飘落的雪,嘴角怎么也压不下去。 上月休假那些日子,每晚上帐内烛火摇曳,被褥间的温软还在记忆里,原来那时播下的种子,真的已在春土里发了芽。 村里的喜事也凑得巧,想来是糙米管够、偶尔还能割两斤肉的日子,把大伙的精气神都养起来了,吃得好女人身体养好了,自然就容易怀孕。 他正笑着,帐帘又被掀开,一个士兵顶着风雪跑进来,怀里揣着的信笺裹了三层油纸,递过来时还带着体温: “曲正,肖校尉的急信!” 展开信纸,肖常那遒劲的字迹跃然纸上 —— 命他即刻带队,押送贡品赴洛阳。 来这世界大半年,王胜的脚印还没踏出平阳郡,最远也只到过鹰嘴崖。 洛阳,那可是天子脚下,传说里朱门连街巷、车马塞长衢的地方。 “喊王迟副曲正过来一趟。” 王胜吩咐帐外士兵, 不多久王迟来了。 王迟应声从帐外进来,甲胄上的雪沫子簌簌往下掉。 “王迟。” 他扬声唤道。 “属下在!” “我去平阳郡城,这阵子你负责接着带新兵操练。” “诺!” 王迟的回答斩钉截铁,目光里满是笃定。 临走前,王胜特意在演武场点了名,将一批连日来表现最拔尖的新兵提为伍长、什长。 名单仔细折好揣进怀里 —— 还得带回郡城让都尉批了才算数。 他望着那拨年轻人涨红的脸,心里清楚,这是在给他们递个明白话: 你们能出头,全靠我王胜。 此去洛阳不知归期,得让弟兄们打从骨头里认他这个领头的。 当日午后,一百骑兵踏着碎雪出发。 马蹄碾过冻土,发出 “咯吱” 的脆响,队列如一条黑色的长龙,在白茫茫的原野上蜿蜒,往平阳郡城去。 第二日傍晚,郡城外的军营已在暮色里显出轮廓。 胡人退去后,城里便腾不出太多地方驻兵,除了守城的老卒,大部人马都移到了城外,营寨的鹿角在雪地里泛着冷光。 王胜先去见肖常。 帐内炭火烧得旺,肖常正对着一张舆图出神,见他进来,放下手里的朱笔,捻着山羊胡笑了: “回来得正好。” “肖校尉,属下王胜复命。” 王胜抱拳行礼,甲胄上的雪化了,顺着衣摆滴在炭盆边,滋啦冒起白烟。 “恭喜恭喜啊。” 肖常的眼角堆起笑纹,目光在他脸上转了转, “听说你家两位夫人都有喜了?这可是天大的福气。” “嘿嘿,还得多谢校尉上月给的假。” 王胜摸了摸后脑勺,眼里的得意藏都藏不住, “不然哪能这么快有这好事。” “你小子,就偷着乐吧。” 肖常笑骂一句,话锋一转,指尖往舆图上的洛阳城点了点, “说起来,你这运气是挡都挡不住 —— 郡守黄宇大人特意点了你的名,要你押送贡品去洛阳。” 王胜故意挑高眉梢,嘴角勾起抹戏谑: “哦?难不成是我斩了胡人敌首,入了郡守大人的眼,想招我做女婿?” 肖常抬手点了点他的额头,眼底的笑意更浓了: “你还真说对了一半。这黄郡守膝下确有一女,尚未出阁。” “听说那姑娘生得闭月羞花,别说州里的青年才俊世家弟子,连好些藩国世子都踏破了郡守府的门槛。” (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分封了二十七个同姓诸侯王,并不断扩大他们的权力。开始仅允许诸王自选国中长吏,收取封国的租税。继而又以户数多少把诸王分为三等,并开始置军。) 第98章 洛阳有十大美女? “那我可不敢想。” 王胜故作苦脸,拱手道, “属下这身份,哪敢攀郡首家的高枝。” “行了,别贫。” 肖常摆摆手,往炭盆里添了块银炭, “今晚歇好,明日自己去郡守府报到,领差事章程。” “柱石县的新兵我让刘凡曲正去接着带,这儿的新骑兵我自己接手,你就放心去吧。” 次日雪稍停,日头躲在云层后,洒下些微温吞的光。 王胜身着亮银甲,外罩墨色披风,带着陈三、王田几人,踏着融雪后的泥泞,往郡守府去。 府衙门前的石狮子沾着雪,像披了层白裘,守门的衙役见他来,赶紧掀了厚重的棉帘。 “拜见郡守大人。” 王胜进了书房,抱拳行礼。 屋内暖意融融,银炭在鎏金炭盆里燃得正旺,火星子偶尔噼啪爆开,映得墙上的《平阳山水图》都添了几分暖意。 黄宇正伏案批阅文书,闻言放下狼毫,抬头看向他。 这位从五品的郡守,目光深邃如潭,落在王胜身上时,带着几分审视,又藏着几分了然 —— 他早听过这年轻人的名声: 怡红院一首《出塞》惊了全郡,为赎花魁甘愿舍了军功,如今又带兵如神。 难怪小女执意要他做护卫,这般文武全才,偏生还有副俊朗的皮囊,确实难得。 况且上次胡人来了,出城收麦时他还碰巧救出了外出游玩回来的女儿和亲属。 “王曲正来了。” 黄宇的声音不高,却带着官威,指尖轻轻叩着案几, “坐吧。” 王胜谢过,在侧席坐下,腰杆依旧挺得笔直: “不知郡守大人召下官来,有何吩咐。” “腊月已至,年关将近。” 黄宇端起茶盏,揭开盖子撇了撇浮沫, “按惯例,郡里每年要备些贡品送往洛阳,敬献宫中。” “司马校尉说你年轻有为,斩过胡人敌首,又通文墨,为人机敏 —— 此去洛阳,天寒地冻,路上少不了棘手事,正需你这般能应变的。” 他顿了顿,抬眼看向王胜, “而且,你还得护着小女,送她回洛阳探望外祖母,再平安护送回来。” “下官定不辱使命。” 王胜起身拱手,又问, “只是不知贡品何物?也好让属下心里有。” 黄宇沉吟片刻,语气沉了沉: “贡品里最要紧的,是块北边山里新得的天外” “陨磁石。先前有几位老农接触后,旧疾竟轻了些,传言说能治百病,原是收在” “郡库的。可消息还是走漏了,宫里特意传旨,要将此物送去,或许…… 能解圣上的。” 王胜心里一动。 这陨磁石,怕不是蓝星上常见的磁疗原理? 街边那些养生馆里,这类东西可不少见。 只是在这时代,倒成了能治百病物。 他在军营这几月,也听过些朝廷秘辛。 晋惠帝司马衷痴傻,朝政尽落皇后贾南风之手,朝堂早成了派系角斗场: 皇后一派,太宰、太傅等 “八公” 各立门户,三公九卿多是士族领袖。 这时候王胜才知道,平阳郡的文武官都属于保皇派,终于司马炎的皇室,现在等于是忠于晋惠帝司马衷, 总头子是太尉李甫,他是晋武帝司马炎的忠实臣子, 在这个士族林立的时代,寒门子弟,若无奇遇,这辈子都难登朝堂。 “此去路途未必太平。” 黄宇的目光扫过窗外的积雪,语气凝重起来, “前些日子听说你端了鹰嘴崖的匪窝,那窝匪盘踞了近二十年,确有本事。” “但这一路山林密布,有些地界本就不听中央号令,司马家的封王们各拥兵权,你得多加小心。” “便是到了洛阳,也未必安稳 —— 务必保这天外陨磁石平安入宫,另外有部分礼品你到洛阳后替我送给太尉李甫大人。” 这等于告诉他,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找这个靠山。 他想了想,又道, “进京不宜张扬,带一百兵士足够了。明日上午辰时,从府衙启程。” 王胜点头应下便离开。 黄宇望着他挺拔的背影,指尖在案上轻轻摩挲: “此子面相带福,可惜…… 已有妻室了。” “不然提拔起来,与小女倒也般配,可惜了。” 回到军营,王胜掀帘时带起一阵寒风,雪沫子卷着灌进来。 肖常正对着火炉烤饼,见他进来,扬了扬下巴: “回来了?” “校尉这差事,可是给我出了个难题。” 王胜搓着手凑到炭盆边,火苗舔着他的甲胄,映得脸膛发红, “冰天雪地的不说,洛阳一路,听说各郡县的士族多不遵中央号令。带着宫里点名要的宝物,指不定多少势力盯着呢。” “这要是有个闪失,咱这脑袋可就悬了 —— 您得给些支持。” 肖常咬了口烤饼,饼渣沾在嘴角,含混着笑骂:“你小子,倒挺会讨价还价。说吧,想要什么支持。” 王胜咧嘴一笑: “也不绕弯子,就两件事。第一,路费是不是得预支些?” “第二也是最要紧的,” 他故意顿了顿, “老话讲‘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得欢’。咱们的马匹是不是该披甲?这样才显威严,不至于坠了咱平阳郡的名头。” “真遇上不长眼的劫道,这重甲也能添几分战力不是?” “郡守说了,去洛阳只能带一百骑护卫呢!” 肖常被逗笑了: “你小子倒是想得挺美。” “路费郡守那边会给你,至于马铠 —— 咱这儿以前骑兵少,没造过这物件。” “还多亏你小子出的主意,俘虏了胡羯的马匹,司马校尉才拨了笔银子,赶造了些马铠。不过这几个月也就造了一百一十多副,那笔银子就花光了。” 他话锋一转: “好在骑兵军需归我管,你就偷着乐吧。待会儿去军需官那儿领一百套马铠,这次去的人全换新甲胄,配上马槊,统一着装更精神。” 王胜眼睛一亮: “谢了肖校尉,回头给你带洛阳的好东西。” 他搓了搓手,又凑近些, “对了,打听下,洛阳有啥好玩的、有特色的?我头一回去那儿。” 肖常仰头想了想,慢悠悠道: “那儿的牡丹,四月到五月开得最盛,艳得很。还有不少小吃,味道地道。” 他忽然压低声音: “再就是美女出名,听说有洛阳十大美女,个个绝色。只是我当时来去匆匆,没见着这些美人。” “你这次去的时间长,说不定有机会撞见,回头可得跟我说说,到底美成什么样。” 王胜盯着火盆里跳动的火苗,嘿嘿一笑: “牡丹兴趣不大,倒是那些美人,真想亲眼瞧瞧。要是能得手一两个,那才叫美呢。” 肖常嗤笑一声: “你就臭美吧。就你这小小曲正,那些眼高于顶的洛阳十大美女能瞧得上?怕是人家还看不上你呢。” 第99章 原来是你?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平阳城的青石板路还凝着层薄霜。 一百名重骑兵踏着碎冰前行,将士们手持马槊,身披铁甲,背上还背着弓箭,玄色马铠上的铜钉在晨光里闪着冷光,甲片相撞时溅起细碎雪沫,叮咚声滚过整条长街。 “啪嗒啪嗒”的马蹄声和“霹雳、霹雳”马甲的摩擦声不断响起 沿街铺子的门板次第掀开,探出无数双眼睛。 卖早点的老汉忘了翻手中的烧饼,挑着菜担的农妇驻足痴望,连城门口握着长矛的守城兵都直了脖子 —— 那些马铠打磨得能照见人影,阳光下泛着青黑光泽,胸甲上的兽纹张牙舞爪,马蹄踏过处,连风都似带着铁甲的沉厚。 “是咱们的重甲骑兵!” 有人忍不住低呼,哈出的白气里裹着惊叹, “听说一套马铠要五十两银子,够寻常人家活三辈子了。” “可不是么,打仗就是烧银子。” 旁边的人接话,望着骑兵背后扬起的烟尘, “人吃马嚼,军械军饷,哪样不要钱堆?” 马队在郡守府衙前勒住缰绳,门前老槐树上的积雪簌簌落下。 已有五辆青布马车候在路边,车夫缩着脖子跺脚取暖,车辕上捆着的粮草袋鼓鼓囊囊,透着麦香。 王胜带着王田几人入府,青砖铺就的庭院里,红梅正开得热闹。 “拜见郡守大人。” 众人撩袍行礼,甲叶轻响惊飞了枝上寒雀。 黄宇立在廊下,藏青锦袍上绣着暗纹,闻言抬手: “不必多礼。” 他迈步走向王胜,腰间玉带随着动作轻晃, “门口马车上备了行军粮草,这是郡府给的四百两盘缠。” 递过来的蓝布包裹沉甸甸的,王胜接在手里,能感觉到银锭相互磕碰的沉实响动。 “楚楚,怎么还不出来?” 黄宇朝内屋扬声,话音刚落,便见月洞门后转出个身影。 王胜只觉眼前一亮,连呼吸都滞了半拍。 身后的王田几人更是屏了声息,目光直直黏在那女子身上 —— 她穿件月白袄裙,裙角绣着几枝淡墨兰草,被穿堂风掀起时,恍若一幅流动的水墨画。 乌发松松挽成随云髻,一支螺钿梅花簪斜插着,碎发黏在颈侧,沾着点晨露的润光,倒比鬓边红梅更添几分莹洁。 眉尖是天然的柳叶弯,没敷黛粉却自带烟霞色,眼尾微微下垂,看人时总像含着层水汽,瞳仁亮得像浸在清泉里的墨珠。 鼻梁秀挺如琢玉,唇瓣是刚剥的荔枝肉,红得含蓄,望向王胜时浅浅一笑,露出半粒玉般的牙尖,旋即又抿住,耳尖却悄悄泛起绯色。 最动人是那身气质,穿厚实袄裙也掩不住身姿窈窕,偏偏胸前弧度惹眼,平添几分惊心动魄的美。 王胜脑中轰然一响,这般容貌,原该供在宣纸上,配着 “人面桃花” 的题跋才不算辜负,可这熟悉感是怎么回事? 仿佛在哪见过,偏又记不真切。 “这是小女黄楚楚。” 黄宇的声音拉回他的神思, “还劳王曲正路途多加照拂。” 他转身从案上捧过个乌木盒,双手托到王胜面前,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这里面是陨磁石,务必安全送达洛阳,交予京都少府。” “稍有差池,我等都要获罪。” “若能完成任务,且将小女平安带回,我私人再赏你二百两银子。” “下官定不辱使命,定将楚楚小姐安然送回郡城!” 王胜双手接过木盒,入手冰凉,忙躬身应诺。 黄楚楚这时走上前,屈膝行了个福礼,声音像檐角悬着的冰铃:“多谢王曲正救命之恩。” “救命之恩?” 王胜一愣。 黄楚楚抬眸望着他,眼波流转: “数月前胡羯掳掠村庄,我从河内郡探亲归来,恰逢胡人来袭,便躲进城外村落。” “本想跟着收麦的士兵回城,却撞见胡骑,幸得您带人从土窑中救了我们。” “哦 ——” 王胜猛地拍额, “我想起来了!是营救柳松那次!” 土窑里火把昏黄,哪看得真切? 当时黄楚楚脸上抹着黑灰,还有个妇人带孩子给他磕头,唯有她只福了福身,原来是这样。 “竟是郡守千金,失敬失敬。” 他拱手笑道, “楚楚小姐这般容光,倒是我先前无礼了。” 黄楚楚被他逗得掩唇轻笑,鬓边梅花簪轻轻晃动。 “咳咳。” 黄宇轻咳两声, “时辰不早,你们动身吧,争取除夕前赶回来。” 此时距除夕尚有两月,便是在洛阳盘桓半月也绰绰有余,只看黄楚楚何时愿从外祖父家动身了。 王胜望着廊下红梅映着少女的侧脸,忽然觉得这趟差事,或许比想象中更有意思些。 “出发,先去柱石县!” 王胜翻身上马时,玄色披风被朔风掀起一角,露出甲胄下束紧的革带。 他抬手将行军地图卷成筒状塞进鞍袋,指尖划过羊皮上标注的路线 —— 沿官道过柱石县后,可择道河内郡或河东郡,最终都要踏着冰封的黄河渡口直抵洛阳。 身后一百骑兵齐声应诺,马蹄踏碎路面薄冰,溅起的雪粒打在马铠上噼啪作响。 这些骑兵皆是莽山村、沿河村等一带的柱石县子弟老兵。 当初初见平阳城时,他们瞪圆的眼睛里映着城楼飞檐,如今望着前路漫漫,喉结仍忍不住滚动 —— 这是他们头回走出郡界,怀里揣着的不仅是干粮袋,还有王胜那句 “去洛阳见见真世面” 的许诺。 寒风像刀子似的刮过脸颊,卷着雪沫子往领口里钻。 五辆马车在队伍中间缓缓碾过冻土,车轮碾过冰凌时发出咯吱声,黄楚楚所在的那辆车厢,棉帘始终严严实实地掩着,只偶尔从缝隙里泄出点炉烟的暖香。 这般走走停停,到第三日傍晚,才望见柱石县城墙的轮廓。 王胜勒住马缰,翻身落地时甲片轻响,他掀起黄楚楚的车帘,一股暖意混着脂粉香扑面而来。 “楚楚小姐,今日就在柱石县歇脚。” 他指了指前方渐显的城郭, “我让县衙备好住处,比驿站客栈体面些。” 车帘里探出半张脸,鬓边梅花簪上沾着点路上的雪尘。 黄楚楚睫毛颤了颤,目光扫过远处城门口的戍卒,轻声道: “这…… 不合规矩吧?” “规矩哪有你舒坦重要。” 王胜屈指敲了敲车辕,铜环相撞声里带了几分戏谑, “县令若见了郡守千金还不巴着招待,那才是糊涂蛋。” “再说了,县衙里多了位你这样的美人,连青砖缝里的霜花都得亮几分,他们偷着乐还来不及呢。” 黄楚楚被他说得耳尖发烫,忙将脸缩回帘后,只留下一句含混的 “就你会说”, 车帘便落得严实,隐约能听见帘内细碎的轻笑。 第100章 后面有人跟踪! 队伍入县衙时,县令果然领着属吏候在二门外,见了王胜身后的马车,眼尾笑纹堆得更深。 安置妥当后,王胜换了身常服,单骑往城南去。 暮色里的 “如意坊” 作坊透出暖黄灯火,陈沁正指挥着伙计把木箱搬上牛车,见他来便拱手道: “都按您的吩咐备妥了,香皂三百匣,黄纸五百捆,还有新熬的雪糖装了100瓮,一共十车。” 木箱上的封条在风里簌簌动,王胜伸手敲了敲其中一口,听见里面瓷瓶相撞的脆响。 他早听说平阳郡的香皂与黄纸传到洛阳后,被那些勋贵家的女眷抢成了稀罕物,如今带的雪糖更是精细 —— 晶粒白如碎雪,入口即化,正是投合洛阳人讲究的胃口。 “装车时仔细些,” “还按照你的吩咐,多备了二十车粮食,只是不知夫君要带这么多粮食干嘛?” “咱商铺的运输队伍这五十人,来回都吃不完一车粮食,” “自然是有用了,郡府衙已经备好了行程的粮草,而且沿途还有驿站可以提供食宿,” 王胜看着这些一车车的粮食,他在思索。 鹰嘴崖收获了粮食五十车,太原王氏送1千石粮,每车1200斤,也有100车。 他合计着自己已经库存约150车粮食, 银钱在鹰嘴崖珠宝可折算2万两,现银分配士兵剩余的一万三千两,太原王氏送来承诺救人的一万两,共计有现银4万三千两。 如今他的粮草是足够养1000人的私兵队伍,但这远远达不到他的要求, 他望着马车上堆起的货箱,眼里映着灯火, “有这一百铁骑护送,正好把咱们的东西铺进洛阳城。” “那些豪门贵族的银钱,可不得让咱们赚些来?” 陈沁捂着嘴笑: “放心,保管轻拿轻放。” 说着挥手催伙计们快些,眼角余光却瞥见王胜直往自己身上瞟,不由得红了脸。 王胜忽然凑近,压低声音问: “巧巧呢?在如意坊,还是对面的白玉坊?” 他目光在陈沁胸前打了个转,活像只盯着米缸的耗子。 陈沁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伸手拍开他的胳膊: “瞧你那心猿意马的样儿。” “巧巧知道你今晚回县城,又要去洛阳待俩月,早从白玉坊收了工,在如意坊后屋沐浴梳妆呢。” 王胜顿时眉开眼笑,拽着陈沁的手就往外走: “那咱也回,这儿有他们盯着够了。” 他的目光跟长了脚似的,在陈沁胸前溜来溜去 —— 棉袄裹得像揣了对玉石榴,低头瞧不见脚尖,下巴都快搁到衣襟上了,偏生走起路来颤巍巍的,看得人心里发慌。 一进后屋,炭火盆烧得正旺,暖意裹着脂粉香扑面而来。 苏巧巧这次不随去洛阳,平阳郡新开的几家铺子还得靠她照管; 洛阳是京都地面,陈沁出身经商世家,去那儿开新店才镇得住场面。 可王胜刚解下披风,见到巧巧,又瞅见床沿摆着双女鞋,被窝里还鼓鼓囊囊躺着个人。 他挠挠头: “怎么屋里还有人?这床铺上是谁?” 见是双绣鞋,更纳闷了, “巧巧,你这是给我安排了啥惊喜?” 苏巧巧正往桌上摆茶盏,闻言抿嘴笑: “你猜?” “我哪猜得着。” 王胜搓着手绕着床转了半圈,忽然听见被窝里炸出几句胡羯话,像滚油里溅了水,又急又冲。 紧接着被子被掀开一角,雅娜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卷发坐起来,光溜溜的肩膀在炭火映照下泛着光。 她瞪着王胜,柳眉倒竖: “瞎了?鞋上的狼图腾没瞧见?” 王胜这才定睛细看,那鞋头果然绣着只张牙舞爪的小狼。 他顿时笑出声: “原来是我的狼族小母狼藏在这儿!偷偷摸摸来的,回头再找你算账。” “等着,我先去洗把澡。” 雅娜往被窝里缩了缩,挑眉嗤笑: “谁算账还不一定呢,待会儿看谁啃谁!” 她向来这般直接,和陈沁的温婉、苏巧巧的娇羞截然不同。 王胜脱外衣的手顿了顿,望着屋内的妻子,忽然觉得这趟洛阳之行前的夜晚,实在是妙不可言。 一晚.............. 如今的王胜可谓是实力大增! 毕竟她们的体质远不如王胜那般强悍。 次日清晨,雅娜也登上了陈沁的马车。 昨晚的她表现得异常出色,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她在夜间向王胜提出的一个小小的请求——希望能陪着王胜等人一同前往京都洛阳。 当时的王胜或许有些迷糊,又或许是被雅娜的真诚所打动,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的请求。 就这样,雅娜满心欢喜地获得了一同前往洛阳的机会。 要知道,洛阳可是个繁华热闹的地方,对于雅娜来说,那里充满了未知和新奇。 她在部落时就曾听闻过洛阳的种种传闻,心中对这座城市充满了向往。 如今终于有机会亲自去瞧一瞧,她自然是兴奋不已。 第二日,大雪已经停了,但寒风呼啸,依旧冷飕飕的,路上也有少量的积雪,黄楚楚上了自己马车, 队伍押运着几车物资朝着东城门出发了。 到了城门口,黄楚楚发现马车停下来。 “怎么回事,才出城就怎么停了?” 她掀起车窗帘往外一瞧。 王胜笑了笑。 “我把香皂和麻黄纸这些生意上的物资,打算随军一起运到洛阳售卖,现在让运货队加入到咱们这队伍里面来。” “而且此去我的曲队每人还有一匹马备用,需要在这里进行交接。” “哦,” 她简单的一个字,言语既不热情,也不冷漠。 大家闺秀的礼仪很是到位。 “加快速度把马车排好队形。” 王胜在不远处骑马转了一圈,喊了起来。 此时陈三骑马走了过来。 “曲正,后面赶紧跟了三个尾巴,从平阳郡一路到县衙,都远远的跟在后面,” “今早县衙门前队伍出发时,他们又一直跟在我们后面。” “你留意下,暂时还不能确定是正好同路还是刻意跟踪。” “出城后还继续跟踪我们,那就有问题了。” 第101章 风雪南行路 铅灰色的天穹压得极低,碎雪被北风卷着打在脸上,像细针扎似的。 王胜勒住胯下河西大马的缰绳,目光掠过远处隐在风雪里的鹰嘴崖轮廓 —— 那道崖口平日里是柱石县南下的近路, 可如今节令已过冬至,崖上的积雪怕是能没过马膝,真要堵在山里,别说赶去洛阳,能不能活着绕出来都是未知数。 “不走鹰嘴崖。” 他声音裹在风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转头看向身后马车里的黄楚楚, “我拟了条远路,先到平阳郡临汾县,再穿河东郡的邺县、坦县,经河内郡积县过黄河,最后入河南郡抵洛阳。” “这条路虽远些,但都是官修大路,雪天也能走,稳妥。” 马车的锦帘被侍女轻轻掀开一角,黄楚楚的声音带着几分温软传出来: “此行安危与行程,全凭王将军安排。” 虽是八品小将军,却深知王胜的谨慎绝非多余,当下应道: “那就走大路,安全第一。” 风雪越发密了,鹅毛似的雪片落在铁甲上,簌簌作响。 车队在积雪的土路上碾出两道深辙,行得极缓。 王胜特意清点过随行的家当: 三把陌刀斜靠在他的马车旁,刀身泛着冷光,刀柄缠了防滑的黑布,这是他特意选的重器,只他与王迟、陈三三个力能扛鼎的汉子能舞得动; 陈沁带着贴身侍女,胡羯女子雅娜也领了个同族侍女,四人共乘一辆绣着兰草纹样的马车,车帘缝里偶尔泄出几句低声说笑; 黄楚楚是郡守千金,排场更足些,两个侍女跟着,还有一车载着她的衣物首饰与书籍,车辕上挂着平阳郡郡守府的铜牌。 除此之外,车队的规模更显庞大: 二十车粮食,麻袋上印着 “粮” 的红字,被雪打湿了一角,透着股麦香; 十车是王胜作坊里造的货品,有打各类型香皂,也有捆得紧实的麻黄纸张,还有贵重的雪糖罐,用油布裹得严严实实; 还有五车贡品,是郡守要呈给洛阳朝廷的,每个箱子外贴着封条,守卫得格外严密。 算上这些,南下的车队足足有三十七辆马车,在雪地里拉成了一条长蛇。 车夫的安排也藏着心思。 郡城派来的五辆马车,每车配两个车夫,王胜扫过一眼便知 —— 这些人走路脚不沾泥,指节上有老茧,分明是练家子,手往货物里探时,能摸到刀柄的冷硬。 而他自己作坊的五十个村保安队成员,由赵石头带队,个个腰杆挺得笔直,手按在腰间的刀上,眼神警惕。 这些刀都是鹰嘴崖缴获的战利品。 这几个月来,王胜亲自盯着他们训练,从扎马步到劈砍,再到队列行进,如今的精气神,比正规军的步兵还要足些 —— 里头多是筛选出来的流民和周边村落的壮汉,得了安稳生计,做事格外卖力。 就这么缓行一日,雪势稍减时,暮色已经漫了上来。 车队走了七十多里路,终于抵达了平阳郡与河内郡交界处的临汾县。 远远望去,县城的城墙在暮色里泛着灰黑色,城门口挂着两盏红灯笼,隐约能看到人影晃动。 临汾县令张实早就得了消息,裹着厚厚的狐裘,在城门口站了大半个时辰,鼻尖都冻红了。 等看到先头的重甲骑兵时,他顿时目瞪口呆 —— 那些骑兵骑着高头河西大马,马身上裹着玄色皮甲,连马首都护得严严实实; 人身上是亮银色的铁甲,“雪光”落在甲片上,晃得人眼晕,手里的马槊整齐地斜指地面,背上的大弓缠着红绸,光是那股子肃杀气势,就让他腿肚子发颤。 县城的守备士兵更不必说,有的攥着长矛的手都泛了白,呼吸都放轻了 —— 这哪是寻常队伍? 就算只有百人,真要攻城,怕是一个冲锋就能撞碎他们的心理防线。 “下官张实,拜见楚楚小姐!” 张实慌忙上前,对着黄楚楚的马车躬身行礼,声音都带着几分颤, “见过王将军!” 黄楚楚虽无官身,却是他顶头上司的千金,怠慢不得; 更何况王胜也是八品小将军,与他同级,论功绩声望,却远在他之上。 “张县令辛苦了。” 黄楚楚的声音从车里传出来,带着几分暖意, “这天寒地冻的,还出城迎接,回去后我定当向家父提及你的心意。” 这话一出,张实脸上的笑容瞬间绽开,冻得发僵的脸颊都活络了 —— 在城门口吹了大半个时辰寒风,值了! 他连忙摆手:“哪里哪里,这是下官该做的!县衙已经备好了热酒菜,就等各位歇息了。” 临汾县比柱石县大了近一倍,城里大概有三四千人。 此时暮色已深,街道上却还有不少行人: 卖烤饼的老汉慌忙把摊子往墙角挪,炉子里的炭火映着他的皱纹; 穿棉袄的孩童被母亲拽到身后,只敢从指缝里偷看那些高头大马; 还有挑着担子的货郎,干脆停在路边,眼神直勾勾地盯着重甲骑兵。 只是繁华之下也藏着窘迫 —— 街角的破庙里,缩着几个流民,身上裹着破烂的草席,冻得瑟瑟发抖,看到车队过来,只敢往阴影里缩得更紧。 街道两侧的窗户里,纷纷探出脑袋。有人压低声音议论: “这是哪路人马?平阳军啥时候有这等气派的队伍了?” “你看那马槊,还有背上的弓,怕不是精锐中的精锐!” 县城的守备县尉武石跟在队伍后面,看得眼睛都直了。 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腰间的旧刀,刀鞘都磨得发亮,再看看那些骑兵的装备,眼神里满是馋意: “这气势,就算来五百骑兵,也挡不住这一百人啊……” 当晚,临汾县衙摆了接风宴。 正厅里,张实坐主位,两侧是县尉武石、功曹等一众县衙要员,陪着黄楚楚和王胜。 桌上的菜很丰盛:热气腾腾的炖羊肉,撒着葱花的鱼汤,还有临汾县特产的酥饼和酒,冒着热气,驱散了一身寒气。 其他士兵被安排在偏厅,连王胜马车的车夫都有热饭热菜,还得了一间暖和的房间歇息 —— 张实做事周到,半点不敢怠慢。 第102章 半夜声音折磨死郡主千金了 “今日多谢张县令款待,我敬你一杯。” 王胜端起酒杯,琥珀色的酒液在杯里晃了晃。 张实连忙起身,双手举杯,杯沿都沾了酒渍: “将军客气了!” “早就听闻王将军武艺超群,杀胡敌,打山匪,是个能人!” “更难得的是,将军还有读书人的气质 —— 那首《出塞》,‘不教胡马度阴山’,如今整个大晋都传遍了,我家小儿都能背呢!” “不过是见了北边的雪,随口胡诌的,算不得什么。” 王胜笑了笑,指尖摩挲着杯壁。 “怎么不算!” 县尉武石在一旁插话,嗓门洪亮, “前不久将军剿灭鹰嘴崖山匪的事,我们临汾县也听说了 —— 只带了几百人,就把上千山匪打得落花流水,那山匪之前还敢来我们县境骚扰,抢粮食、绑人,害得我们头疼了好一阵子!” “王将军这是为我们除了大害啊!” 一桌子人顿时跟着附和,你一言我一语地夸着王胜,又奉承黄楚楚端庄得体。 酒过三巡,满屋子都是客套话,却也透着几分实在 —— 反正夸人不花钱,还能讨得贵人欢心,何乐而不为? 酒足饭饱后,张实早已安排好了住宿。 黄楚楚的房间就在王胜隔壁,都在县衙后院,清净暖和。 房间里烧着炭盆,暖意裹着淡淡的炭香,黄楚楚洗漱后躺在床上,刚闭上眼,就听到了隔壁传来的声响。 那声响不似惊雷,却像细羽毛似的挠在心上,时轻时重,连带着炭盆里的火星子都跟着跳。 黄楚楚是个黄花大闺女,哪里听过这个? 但想到王胜的妻子随行一起,便想到了这是什么声音,脸瞬间烫得能煎鸡蛋,慌忙把锦被拉过头顶,死死捂住耳朵。 可那声音像是长了腿,透过墙壁钻进来,清清楚楚地落在耳里。 她想起白天王胜沉稳的样子,想起他在城门口指挥队伍时的从容,再对比此刻的声响,心跳得像要蹦出来。 “真是折磨死我了……” 她用力攥着锦被,指节都泛了白,气的身子都在发抖,却半点办法都没有。 这一夜,黄楚楚几乎没合眼。 第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王胜在院子里打拳练习。 正好撞见黄楚楚从隔壁房间伸着懒腰出来。 她的发髻比平时松了些,眼下的青黑像涂了层淡墨,脸色也有些苍白,走路都有些晃神。 “楚楚小姐,怎么没睡好?” “黑眼圈这么重。” 王胜双手背在身后,语气带着几分疑惑,眼神扫过她的脸,还没反应过来昨夜的事。 黄楚楚听到这话,嘴唇动了动,想说: “还不是你害的”, 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 这种事,她一个姑娘家怎么说得出口? 她只狠狠瞪了王胜一眼,耳尖泛红,转身带着侍女就往餐厅走,裙摆都带了风。 进了餐厅,陈沁和雅娜已经坐在那里喝粥了。 陈沁穿着淡粉色的襦裙,端着粥碗的手顿了顿,耳尖泛红,低头小声说: “楚楚小姐早…… 昨晚我不知道你住隔壁,实在对不住。” 雅娜却没那么多顾忌,她穿着胡羯族的窄袖长袍,挑着眉笑: “这有什么?草原上夜里风吹帐篷,声音听得更清,楚楚小姐还是太害羞啦!” 黄楚楚坐下时,脸还红着,拿起勺子舀了口粥,滚烫的粥滑进喉咙,却没驱散心里的窘迫。 她埋着头喝粥,连头都不敢抬 —— 这一路,怕是要多些尴尬了。 ........... 雪总算歇了,可北风却没半点收敛,像无数把小刀子,刮在脸上生疼。 队伍刚出临汾县城门,马蹄踏在结冰的路面上,发出 “咯吱咯吱” 的脆响,溅起的碎冰碴子打在马腹的皮甲上,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王胜勒住马,侧头看向身侧的陈三。 陈三正攥着缰绳,另一只手揣在怀里暖着,见将军看过来,连忙挺直腰板。 “我安排你的事,办得怎么样了?” 王胜的声音裹在风里,不高,却带着股沉稳劲儿。 “回曲正!” 陈三往前凑了凑,压低声音回话,眼神还往队伍末尾扫了扫, “从流民里挑了二十五个身板结实的汉子,都愿意跟着做马夫 —— 咱们管饭还发月钱,好多人抢着来呢!” “就是剩下的大多太虚弱,走不了远路,我给每人分了一斤麦米,让他们先熬粥顶着。也跟他们说了,若是能活者走到柱石县莽山村,那儿会收留他们。” 王胜点点头,他如今也只能救济一下这些人,只要他们能挨过这个冬天,或许来年来投奔他定能给予活计,至少不会饿死。 真希望天下太平人人吃得饱穿得暖,和蓝星的人一样。 目光投向那二十五个新加入的汉子 —— 他们穿着打补丁的短褐,手里攥着粗麻绳,紧紧跟着最后几辆马车, 陈三早上给他们也吃了顿饱饭,这些人脸上虽带着疲惫,陈三早上给他们也吃了顿饱饭却有了点活气。 “沿途接着招。” 他顿了顿,手指轻轻敲了敲马鞍上的铜环, “平阳郡是边地,土地薄,人也少,招不到多少,这多年的胡人骚扰和掠夺,让人口更加减少了。” “等往南走,寒冬熬不下去的流民会更多,到时候多挑些精壮的。” 陈三这才恍然大悟,拍了下大腿,笑着说: “原来您带二十车麦米是为了这个!” “我前几天还纳闷呢,还以为将军要拉去洛阳做粮食买卖,赚笔差价呢!” 王胜没接话,只是抬头望了望天 —— 铅灰色的云还压得很低,看样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又要下雪。 队伍末尾,王田正带着十个人垫后,他们骑着马,时不时回头张望,警惕地盯着来路。 这一路走得比昨日顺当些,中途只在一处避风的山坳里歇了次脚,让马喝点温水,人啃了块干饼。 等到日头西沉,暮色漫上来时,远处终于出现了绛邑县的轮廓。 那县城看着就寒酸,城墙也就一丈多高,墙砖斑驳,好些地方还缺了角,城门上方的 “绛邑县” 三个字,漆皮都掉得快认不清了。 “曲正,到了!” 前头的斥候高声回报。 王胜眯眼望去,只见县城的东、西门都关得严严实实,只有北门还开着道缝,门口停着一顶青布小轿,几个侍从缩着脖子在轿旁跺脚。 侍从远远望见队伍的旌旗,才慌忙撩开轿帘,里头的人磨蹭了好一会儿,才慢悠悠地走下来 —— 正是绛邑县令贾吉。 “曲正,你看。” 王宝忽然开口,声音压得更低, “从平阳郡城跟来的那伙人,还没走。” 第103章 夜防与险战 王迟立刻凑近,顺着王胜的目光往斜后方瞥去 —— 远处的官道上,跟着一伙骑马的人,穿着商旅的棉袄,却个个腰杆挺直,不像是正经做生意的。 “陈三早上跟我说,过柱石县时他们加了 3 个人,成了 6 个;” “出临汾县时,已经凑到 20 人了。” 王迟的眉头皱了起来, “照这个势头,到了绛邑,怕是还得加人。” 陈三刚好催马过来,听到这话,立刻接话: “将军,属下刚再查了一遍,那伙人确实还跟着,而且跟得更紧了些。” 他的脸色有些凝重, “属下猜,他们说不定在绛邑还有同伙,今晚人数怕是要再涨。” 王胜的手指摩挲着腰间的刀柄,眼神沉了沉: “看来是被盯上了。” “暂时还摸不清对方的底细,你去通知所有人,夜里警醒些 —— 咱们虽有百十来号人,可若是对方藏了伏兵,再搞个偷袭,咱们难免要吃亏。” “得令!” 陈三应声,调转马头就往后去,马蹄踏过积雪,溅起一片雪雾。 这时,贾吉才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他穿着件半旧的狐裘,领口沾着些灰,见到王胜和黄楚楚的马车,才不情不愿地拱手行礼。 “下官贾吉,拜见王将军。” 他的声音不高,也没什么笑意,接着又转向马车, “见过楚楚小姐。” 王胜心里暗自打量 —— 贾吉是从八品,比自己的正八品低一级,按规矩该多几分恭敬。 可他脸上半点热络劲儿都没有,连眼神都没往黄楚楚的马车那边多瞟,跟临汾县张实的殷勤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 “贾县令辛苦了。” 王胜先开了口,目光却没停在贾吉身上,而是扫过城门两侧的城防 —— 垛口后的士兵缩着脖子,手里的长矛斜靠在墙上,连站姿都松松散散; 城门旁的守卫,眼神时不时往那伙 “商旅” 身上飘,透着股不对劲。 “好好好,咱们这就去县衙。” “只是这县城内地方不大,这么多军马就还劳王将军安排人在城外看着。” 贾吉连忙应着,搓了搓手,却没再多说什么,转身就往轿子里钻,只留下个侍从在前头带路, “县衙里备了热汤和炭火,诸位一路辛苦,先暖暖身子。” 轿子在前头晃悠着,王胜跟在后面,心里的疑云更重了 —— 绛邑是平阳郡最边上的县城,管着不到三万人,周边全是山林,下一站洋县还隔着一百八十里路,偏僻得很。 可再偏,也是郡守千金过境,贾吉这态度,也太冷淡了些。 进城门时,天已经全黑了。 按大晋的规矩,县城入夜后必须闭城门,除非是有官身的人持文书通传,才能特例开门。 王胜带着贡品车和王迟、陈三等五十名士兵进城时,城门守卫倒是没拦。 可等他们刚进去,后面那伙二十人的 “商旅” 也跟着驱马过来,守卫居然也没盘问,直接放行了,直到他们都进了城,城门才 “吱呀” 一声关上。 王胜的脚步顿了顿,眼神瞬间冷了下来 —— 这太反常了。 一个偏远小县,居然敢破了入夜闭城的规矩,放不明身份的人进城? 他转头看向身边的亲兵,压低声音,语气严肃: “告诉所有人,今晚上别睡死了,各自守好岗位。” “我总觉得,今晚怕是不太平。” 亲兵心里一凛,立刻应声: “是!” 寒风卷着雪沫子灌进城门洞,吹得灯笼晃了晃,光影在斑驳的城墙上跳动,像藏着无数双眼睛,正盯着这支刚进城的队伍。 王胜踏入绛邑县衙时,炭火盆里的火燃得有气无力,连空气里都透着股冷清。 他没急着落座,反而绕着正厅走了一圈,指尖划过冰凉的木柱 —— 梁柱上有细微的裂纹,墙角还堆着没清理的灰尘,显然这县衙平日里就疏于打理,更别说为迎接他们特意布置了。 “贾县令,” 王胜转过身,目光落在正搓着手的贾吉身上,语气平淡却带着压迫感, “按大晋律,县城入夜即闭城门,非持朝廷文书或三品以上官员传召,不得擅开。” “方才那伙‘商旅’,可为何还放进城来?” 贾吉的手顿了一下,眼神闪烁着避开王胜的目光,干笑两声: “将军说笑了,那是…… 是本县熟客,常年在平阳、河东两郡跑买卖,规矩熟,守卫也就没多盘问。” “熟客?” 王胜往前走了一步,声音沉了些, “我瞧他们骑马的姿势,倒像练家子,不像是常年赶车的商旅。” 这话一出,贾吉的额头瞬间冒出细汗,忙端起桌上的热茶,掩饰着慌乱: “将军多虑了,许是人家走南闯北,身子骨结实些…… 快,喝口热茶暖暖身子,汤菜马上就来。” 王胜没再追问,却悄悄给身后的亲兵递了个眼色 —— 亲兵会意,悄然退了出去,去传令加强县衙内外的戒备。 黄楚楚坐在一旁,虽没说话,却将贾吉的反应看在眼里,指尖悄悄攥紧了锦帕 —— 这县令的慌乱,太明显了。 不多时,所谓的 “热汤饮食” 端了上来: 饭菜倒是热乎,但似乎不太热情,就一两样荤菜,其他都是素菜。 与临汾县的炖羊肉、酥饼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 陈沁皱了皱眉,刚想开口,却被王胜用眼神制止了。 “多谢贾县令费心。” 王胜拿起一块麦饼,掰了半块放进嘴里,慢慢嚼着, “今夜我与亲兵们就在县衙前厅歇息,贡品车就停在院心,劳烦县令派几个人守着。” 贾吉连忙点头: “应该的,应该的!下官这就去安排!” 说罢,他几乎是逃也似的出了正厅,脚步都有些踉跄。 等贾吉走后,王胜立刻召集陈三、王迟、曲正几人到偏房议事。 “县衙不对劲,贾吉更不对劲。” 王胜压低声音,手指在桌上画了个简单的地图, “城外,王虫带五十人守营,应该不成问题,他们这伙人进城了,那就是想对付我们,” “看到马被安排在外面,人也分开了一半,估计会让对方更加有信心,” “我进城时候已经吩咐过赵石头的运输队和士兵们混在一起,别分开,夜里轮流值哨,每半个时辰巡一次营。” 陈三回答。 “我们也有五十人,今晚都不许卸甲,王迟带二十人守院子大门,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只要有人闯门就地格杀;” 王胜吩咐。 第104章 血腥反杀 “陈三带二十人,把箭矢多带一些,在县衙四周的屋顶设暗哨,盯着周围的街巷 —— 尤其是那伙‘商旅’落脚的客栈,” “我刚才特意安排了士兵观察了那伙人,他们住在县衙西边的‘悦来客栈’,离县衙不到40丈。” “王田,你带五人,守在贡品车旁,刀出鞘、弓上弦,一旦有动静,先护住贡品。” “王虫,你带二人护着楚楚小姐和夫人婢女们。” 王胜安排也是根据个人专长来安排,王迟带的几人都是身强力壮,陈三箭术好,只逊色于他一点点。 王虫相对来说战斗力就差他们俩,但是忠诚听话。 “其他两人跟我堵后门。” “得令!” 三人齐声应道,转身各自去布置。 黄楚楚这时走了进来,脸色虽有些发白,却还算镇定: “王将军,那伙人…… 会不会是冲着贡品来的?” “有可能,也可能是冲着你来的。” 王胜看向她,语气坦诚, “你是郡守千金,若是绑了你,能向郡守要赎金,或是用来要挟郡守。” “也或者他们知晓你艳明远波,见色起意呢?” 眼神还带有玩味的看着黄楚楚。 黄楚楚被她一说都更加紧张起来。 她可不想落入贼人之手,话本和外面的传言女子在土匪那就是个发泄的工具而已。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应对今晚的危险,等过了今晚,咱们再查他们的底细。” 黄楚楚点点头,没再多说,只是让人把自己的侍女叫来,让她们也警醒些,夜里别睡沉了。 夜色渐深,绛邑县的街道上早已没了人影,只有寒风卷着雪沫子,在巷子里打着旋儿,发出 “呜呜” 的声响,像鬼哭似的。 县衙屋顶上,陈三缩在瓦片后,眼睛紧紧盯着城西的方向 —— 悦来客栈的灯还亮着,却没什么动静,安静得反常。 “不对劲。” 陈三心里嘀咕着,刚想让身边的暗哨再盯紧些,忽然听到客栈方向传来一声极轻的 “咔嚓” 声 —— 像是有人踩断了树枝。 紧接着,近一百个黑影从客栈后门溜了出来,手里握着刀,猫着腰,朝着县衙的方向摸来。 王胜也通过40丈寻宝天眼看到,县衙边客栈里人影动起来,大概有一百之数。 不一会儿,县衙他们住的这间院子就被围成个铁桶一般。 “有情况!” 陈三压低声音,借着月色依稀看得见一些黑影在快速的走动。, 县衙大门外就传来 “哐当 —— 嗤啦” 的巨响! 那伙黑影已冲到门口,为首者双手握刀,刀刃斜劈在木门上,厚重的木门竟被劈出一道半尺深的裂口,木屑混着冰碴飞溅。 王迟早带着人守在门后, 见对方动手,当即暴喝一声: “兄弟们,亮家伙!” 话音未落,已手握陌刀,左脚向前踏定,刀刃迎着门缝刺出 —— 正中小腹! 那黑影闷哼一声,鲜血顺着刀身喷涌而出,溅得曲正脸颊都是温热的血珠。 他手腕一拧,刀刃在对方腹腔里搅了半圈,抽出时竟带出道道碎肉,黑影惨叫着倒在雪地里,抽搐两下便没了气息。 其余黑影见状,非但不退,反而红着眼扑上来。 一个黑影踩着同伴的尸体,挥刀朝门后的士兵砍去,刀刃擦过士兵的肩甲,将铁甲劈出一道火花。 士兵痛得闷哼,却反手将刀捅进对方的大腿,趁黑影踉跄时, 另一名士兵补上一刀,刀刃从黑影的脖颈划开,鲜血喷溅在门板上,顺着木纹蜿蜒而下,在地面冻成暗红的冰溜子。 县衙院内,王田听到动静,立刻嘶吼: “结阵!护好贡品!” 士兵们迅速将五辆贡品车围成环形,贡品在最中间,房间内的几个女人听到外面打斗声音吓得浑身发抖,紧紧攥着她的衣袖。 陈三搭弓上箭,目光死死盯着院墙 —— 果然,十几个黑影踩着雪堆翻上墙头,手里的短弩对准了圈内的人! “放箭!” 陈三一声令下,箭雨如飞蝗般射出。 一个黑影刚要扣动弩机,箭就穿透了他的咽喉,他闷哼着从墙上摔下,弩箭脱靶射在贡品车上,“当” 的一声弹开。 瞬间就倒下了十来个黑影, 几轮射箭下来,靠近院墙的人员已经被射杀了三十多人,让想翻墙偷袭的人逐渐后退。 “杀!” 他们提着染霜的钢刀从正门涌进来,靴底碾过门前冻结的血渍,咯吱声混着刀刃破风的锐响,像一群饿狼扑向院门口。 最前头的黑影刀势狠戾,直劈王迟面门。 寒光擦着王迟鼻尖掠过,他猛地侧身,甲胄护肩被刀锋划开一道火星,溅起的冰碴子刮得脸颊生疼。 不等对方收刀,王迟反手将陌刀抡成一道黑影,沉钝的铁刃结结实实砸在那人太阳穴上 —— 只听 “咔嚓” 一声脆响,黑影的颅骨像碎裂的陶罐般凹陷下去, 脑浆混着鲜血呈扇形喷溅而出,热黏的液体溅在旁边雪堆上,瞬间融出一个个腥臭的小坑。 那黑影连哼都没哼一声,双腿一软如摊烂泥,脖颈以不自然的角度扭曲着,圆睁的眼珠里还凝着未散的凶光,缓缓淌出浑浊的血。 后一个黑影踩着同伴的尸体扑来,刀刃直刺王迟心口。 王迟不退反进,陌刀竖劈而下,刃口顺着对方左肩劈至右腰,竟将人硬生生劈成两半! 腥热的内脏哗啦一下坠在雪地上,肠子挂在断裂的肋骨上微微抽搐,鲜血像小泉似的往外涌,瞬间漫过脚踝。 周边的黑影像疯魔般前赴后继,像死士一样猛冲。 有的腹部被长矛刺穿,仍攥着刀往前爬,拖出一道半凝固的血痕; 有的被削飞了半边脑袋,剩下的一只眼睛还圆睁着,脑浆顺着断颈往下滴。 王迟的陌刀早已被血浸成暗红色,每一次挥舞都带起一片血雾,落在雪地上滋滋作响 —— 滚烫的血烫得积雪融化,腾起的白气裹着浓重的血腥味,呛得人喉咙发紧。 旁边的护卫们也是不断抵抗这冲来的黑衣人,有人手臂被划开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鲜血顺着甲缝往下淌,却仍咬着牙用长矛捅穿一个黑衣人的喉咙,看着对方捂着脖子倒地,血沫从指缝里不断溢出。 前院门口的厮杀早已成了修罗场。 黑衣人的尸体越堆越高,有的叠在门槛上,胸腔还在微弱起伏; 有的被踩烂了脸,眼珠滚在雪地里,被人一脚碾得稀烂。 王迟等人的重甲上崩满了刀痕,玄铁护心镜挡过三记透心刺,甲缝里嵌满了碎肉与血冰。 若不是这身重甲,恐怕早有七八人倒在血泊里。 第105章 说,谁派来的? 一刻钟的死斗,刀刃碰撞声、濒死惨叫声、骨裂声从未停歇。 到最后,门口的尸体堆得快到膝盖高,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 靴底踩着黏腻的血和碎肉, 每走一步都发出咕叽的声响,积雪彻底变成了黑红色的泥浆,沾在甲胄上冻成硬邦邦的血壳。 五十多具黑衣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摞着: 有的脑袋与躯干分了家,滚到院角还在渗血;有的双手死死攥着武器,指骨因用力而发白; 还有的半截身子埋在血雪堆里,只剩下一条腿露在外面,脚尖偶尔抽搐一下。 风卷着雪沫子吹过,裹着血腥味打在人脸上,除了众人沉重的喘息,只剩下未断气的黑衣人偶尔发出的嗬嗬血泡声,在死寂的雪院里格外刺耳。 听着外面的厮杀声,守在后门的王胜眼神冷得像冰,却没急着出去前院支援 —— 贾吉既已勾结敌人,必定会留后手。 果然,没过多久,后门就传来 “吱呀” 的开门声,十几个黑影举着刀冲了进来,刀刃上还沾着雪沫子。 “来得正好。” 王胜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双脚分开与肩同宽,陌刀在手中划出一道寒光,“呼” 的一声劈开空气。 为首的黑影刚冲进门,就被陌刀拦腰斩断 —— 上半身飞出去撞在柱子上,内脏散落一地,鲜血顺着柱子往下流,在地面汇成一滩。 剩下的黑影吓得脸色惨白,却被后面的人推着往前冲。 一个黑影挥刀朝王胜的脑袋砍来,王胜侧身避开,陌刀横扫,刀刃从对方的肩膀劈到腰腹,骨头断裂的脆响清晰可闻。 黑影惨叫着倒地,手在雪地里胡乱抓挠,留下一道道血痕。 另一个黑影从侧面偷袭,王胜用陌刀的刀背格挡,“当” 的一声震得对方手臂发麻,刀脱手飞出。 王胜趁机上前一步,陌刀刺穿对方的小腹,他手腕一扬,将对方挑起来,重重摔在地上,黑影挣扎着想要爬起, 王胜一脚踩在他的胸口,“咔嚓” 一声踩碎了肋骨,黑影口中喷出鲜血,彻底没了动静。 黑衣人不畏死的冲向王胜三人,陌刀被他挥舞的虎虎生威, 后院的厮杀也是同样血腥,因这门巷子里很窄,刚好王胜带着两个士兵,三人并排,对方虽然人多,但根本没用。 半刻钟不到,王胜带着两名士兵就把冲进来的十多人全部斩杀于后面巷子里。 他余光瞥见角落里有个熟悉的身影 —— 正是贾吉! 他穿着夜行衣,手里握着一把短刀,正想偷偷溜到黄楚楚身边。 “贾县令,躲在这里做什么?” 王胜的声音像冰锥似的,贾吉吓得一哆嗦,转身就想跑。 王胜两步追上,陌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说!你为什么帮他们?他们是谁派来的?” 贾吉脸色惨白,浑身发抖,嘴里支支吾吾: “我…… 我是被逼的…… 他们说,要是不帮他们,就杀了我全家……” “他们是…… 是河东郡太守的人,想抢贡品,还要绑了楚楚小姐,要挟平阳郡守……” 王胜眼神一沉 —— 河东郡太守和平阳郡守素来不和,没想到居然敢在平阳郡的地界上动手。 这时,外面的厮杀声渐渐小了。 陈三冲了进来,抱拳道: “将军!大部分敌人都被剿灭了,剩下几个跑了,咱们这边伤了五个人,没死人!” “缴获刀类兵器九十四把,甲胄十副。” 王胜点点头,收回陌刀,对士兵说: “东西都收起来藏于马车里,把贾吉绑起来,关在县衙的柴房里,派人看守,别让他跑了。” 又对陈三说, “去悦来客栈看看,有没有漏网之鱼,顺便搜搜有没有他们的文书信件,或许能找到更多线索。” “是!” 陈三应声而去。 黄楚楚走到王胜身边,看着地上的尸体,脸色有些发白,却还是强作镇定: “多谢王将军…… 若不是你早有防备,咱们今晚怕是真的要吃亏了。” “这是我该做的。” “把县尉和功曹给我寻来。” 两刻钟后,两个被捆得像粽子似的人影被士兵架了过来 —— 正是绛邑县尉蒋五和功曹李默。 两人刚被解开绳子,脚还没站稳,目光扫过院门口: 雪地里横七竖八躺着几具没来得及清理的尸体,暗红的血渗进雪层,冻成了黑紫色的冰壳, 其中一具尸体的断肢还露在外面,场面惨不忍睹。 李默腿一软,直接瘫坐在雪地里,裤脚瞬间湿了一片,尿液顺着裤管往下淌,在雪地上融出一小片水渍。 县尉蒋五也好不到哪儿去,虽然自己也是兵士出生,脸色惨白如纸,嘴唇哆嗦着,双手死死攥着衣角, 眼神里满是惊恐 —— 他们以为自己是来赴死的,毕竟县令贾吉犯了截杀贡品的大罪,他们这些属官怕是也要被连坐斩杀。 “你等可知贾吉劫贡品的勾当?” 王胜的声音从廊下传来,没有丝毫温度。 两人 “噗通” 一声跪倒在地,膝盖砸在雪地里发出闷响,头磕得飞快,额头瞬间红了一片: “将军饶命!我等知晓!可我们极力反对啊!” “贾吉那厮派亲信把我们绑在偏院的柴房里,还派了人看守,我们连传递消息的机会都没有!” 王胜目光扫过两人手腕上的红痕 —— 那是被麻绳勒出来的印子,还泛着淤青,显然不是装出来的。 他心里已然有了判断: 这两人确实没参与其中。 “贾吉我已经绑了,关在房里。” 王胜语气稍缓, “我会写一封书信,把今晚的事一五一十告知平阳郡守。” “接下来绛邑县的安抚百姓、处理日常政务,就暂时交给你两负责,等郡府派人来交接,你们再把差事交出去。” 他顿了顿,看着两人震惊的眼神,补充道: “念你们有心阻拦贾吉,虽没成功,也算尽了本分,我会在信里为你们开脱罪责,不会让你们受牵连。” “让县衙的兄弟们动作快些 —— 先把院中的尸体拖去城外埋了,血渍用雪盖严实,别留太多痕迹; 蒋五和李默先是愣住,随即狂喜涌上心头 —— 不仅不用死,还能暂代县令主持县城事务! 这简直是捡了条命,还得了个天大的机遇! 要是把县城治理好,说不定还能在郡守面前露脸,日后升官也不是没可能。 两人再次磕下头去,声音都带着哭腔: “谢王将军!谢王将军!日后将军若有差遣,我等便是上刀山下火海,也绝无二话!” 县尉摸了下额头的汗水,感叹幸好没有参与这桩截杀事情,这王胜带的兵,居然战斗力这么强, 地上死去的全是对方的人,而他仅仅只是五十来个士兵,还没死一人,这人看来以后得多亲近,惹不起,杀神一尊啊。 第106章 迟则生变 绛邑县的清晨,总带着几分冬日特有的凛冽。 王胜立在县衙廊下,望着东方天际那抹渐亮的鱼肚白 —— 晨光刺破铅灰云层,像一把锋利的刀,剖开了厚重的夜色,却没能驱散空气中弥漫的血腥气。 寒风卷着雪沫子掠过,裹挟着地上残尸的铁锈味往鼻腔里钻,冷得人鼻尖发疼,也让昨夜的厮杀记忆愈发清晰。 他抬手按了按腰间的刀柄,冰冷的触感透过皮质刀鞘传来,刀柄上还沾着未干的血迹,早已在寒风中凝成暗红的冰粒。 “今晚闹了这么大动静,绛邑县的人怕是都被厮杀声惊醒了,现在整个县城,早该传遍咱们和贾吉的事了。” 王胜的声音沉得像廊下的积雪,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凝重。 转身看向身后的亲兵,他语气添了几分急切,目光扫过众人疲惫却依旧紧绷的脸: “受伤的弟兄赶紧找医兵包扎,别耽误了伤情;” “剩下的人抓紧时间歇半个时辰,吃点干粮补充体力 —— 天亮咱们就出城去洋县。” “迟则生变。” 他顿了顿,眼神愈发锐利, “贾吉是河东郡太守的人,万一河东郡还有援军赶过来,咱们被困在县城里,麻烦就大了。” “咱们在城外是重骑兵,就是面对千人的轻骑兵也有一战之力。” 不远处,李默和蒋五正扶着墙起身。 昨夜两人被贾吉的人吓得不轻,此刻腿还在哆哆嗦嗦,李默甚至需要紧紧扶着蒋五的胳膊才能站稳。 但想到自己身为绛邑县官员的职责,两人还是强撑着挺直腰杆,脸上带着几分劫后余生的苍白,匆匆往县衙内堂走去 —— 他们得赶紧安抚百姓,把贾吉勾结外敌、意图抢夺贡品的罪行公之于众,免得流言四起,人心惶惶。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陈三浑身是劲地跑了过来,甲胄上的血渍早已冻成了冰碴,随着他的动作簌簌掉落,手里却紧紧攥着几封折叠整齐的书信,脸上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 “曲正!这是从悦来客栈贾吉的房间里搜出来的!” “您快看看!” 他将书信递到王胜面前,声音压低却难掩激动: “这上面盖着河东郡太守府的朱红大印,明明白白写着让贾吉配合他们抢贡品,还要把楚楚小姐绑了,用来要挟平阳郡守!这可是铁证啊!” “这群人也真是自信,都不知道销毁证据。” 王胜接过书信,指尖轻轻拂过落款处的朱红大印,印纹清晰,绝非伪造。 他快速扫完信上的内容,眉头越皱越紧,眼神也冷了几分 —— 河东郡太守竟敢如此明目张胆,不仅觊觎贡品,还想拿黄楚楚当筹码,真是胆大包天。 他转手将书信递给身后的黄楚楚,语气平静却带着几分笃定: “这些书信,我会派人送往驿站,快马送去平阳郡守府,交给你父亲。” “让他知道,河东郡太守都敢在他的地界上动歪心思,这账,得好好算算。” 黄楚楚接过书信,手指捏着信纸的边缘,指节微微发白。 她低头快速看了几行,信上的字迹冰冷刺眼,每一句话都在诉说着河东郡太守的野心与狠辣。 抬头时,她看向王胜的眼神里,除了之前的依赖与感激,还多了几分坚定 —— 有了这些铁证,父亲定能向朝廷参河东郡太守一本,这笔账,绝不能就这么算了。 半个时辰后,天刚蒙蒙亮,绛邑县的东门缓缓打开。 厚重的城门在士兵们的推动下发出 “吱呀” 的声响,像是在告别这座刚刚经历过厮杀的县城。 王胜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玄铁铠甲上还沾着暗红的血渍,陌刀的刀刃上悬着细碎的冰碴,在晨光中泛着冷冽的光。 身后的士兵们也大多带着战痕,有的胳膊上还缠着绷带,却个个腰杆挺直,眼神锐利如鹰,没有半分疲态。 城门守卫早已在门后等候,见这阵仗,吓得脸色发白,手忙脚乱地推开剩余的城门,连半句盘问都不敢 —— 昨夜县衙方向的厮杀声他们听得清清楚楚,再看这些士兵身上的血迹和杀气,哪里还敢多嘴? 只盼着这支队伍赶紧离开,别再给绛邑县惹来麻烦。 队伍出城时,王胜勒住马缰绳,胯下的战马打了个响鼻,前蹄轻轻刨着地上的积雪。 他回头望了一眼绛邑县, 寒风卷着雪沫子扑在脸上,带着淡淡的血腥气,不断提醒着他昨夜的凶险 —— 若不是提前察觉贾吉的阴谋,若不是弟兄们拼死抵抗,后果不堪设想。 “走吧。” 王胜轻轻夹了夹马腹,声音低沉。 城外的官道上,王宝早已带着运输队和负责扎营的士兵等候在路边。 见王胜的队伍过来,他连忙牵着马迎上去,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 目光扫过士兵们甲胄上的血迹,又看了看王胜腰间那把沾着冰碴的刀,他笑着说: “看你们这模样,昨晚定是血战了一场狠的!不过能平安出来,就是好事!” “嗯,还好兄弟们都穿了重甲。” 王胜勒了勒缰绳,语气里带着几分庆幸, “对方来了一百多人偷袭,咱们只轻伤了几个弟兄,没人殒命 —— 这重甲,确实救了不少人。” 他暗自思索:看来以后得攒钱多搞些精良甲胄和兵器。 普通步兵遇到穿重甲的士兵,简直像赤手空拳面对利刃,根本难以抵挡。 这次若不是提前给弟兄们配备了重甲,怕是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接下来咱们往哪走?” “还按原计划去河东郡吗?” “不去了。” 王胜摇了摇头,语气坚定, “都已经明知道对方在河东郡设了圈套,还往那走,等于送人头。” “咱们改道去沁水县,然后经河内郡,再入河南郡去洛阳 —— 这样虽然绕了点路,却能避开河东郡的埋伏。” 他顿了顿,补充道: “不过接下来两天怕是要露宿外面了,这一路要走二百多里才到县城,弟兄们得辛苦些。” “不辛苦!跟着曲正,咱们不怕辛苦!” 队伍里有人高声喊道,紧接着,更多人附和起来,声音响亮,在空旷的官道上回荡。 队伍改变线路,继续南下。 寒风依旧凛冽,卷着雪沫子打在脸上生疼,却吹不散士兵们的士气。 第107章 又有偷袭! 他们的眼神比之前更亮,握着兵器的手更紧 —— 一场夜战,不仅没打垮他们,反而让他们更团结,也更清楚自己为何而战: 为了护住贡品,为了弟兄们的性命,也为了不辜负肩上的责任。 沿途的商路上,赵石头一直没闲着。 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人,此刻正拿着纸笔,认真地画着沿途的路线图,哪里有岔路,哪里有水源,哪里适合扎营,都标注得清清楚楚。 他知道,王胜想培养运输人才,而这些路线图,以后定能派上大用场。 出了绛邑县城后,车队后的马夫又增加了二十一人 —— 陈三一路都在留意沿途的青壮,凡是愿意加入队伍、手脚勤快的,都被他招了进来,如今马夫队伍已经有四十九人了。 而且只要队伍停下来歇脚,陈三就会安排马夫们进行半个时辰的步军训练和骑马训练,从基础的握刀姿势到简单的骑马技巧,手把手地教,半点不马虎。 赶了一天路,队伍走了约八十多里。 此刻天即将黑透,四周都是连绵的山脉,光秃秃的树枝在暮色中像鬼影般摇晃,距离沁水县城还有一百五十多里路。 王胜勒住马,抬头望了望渐渐暗下来的天色,沉声道: “今夜就驻扎在此处吧 —— 前面是山谷,后面是树林,易守难攻,适合扎营。” 他转头看向王迟,语气带着几分体贴: “王迟,你去安排下。” “晚上让昨日在城外驻守的弟兄们分三班轮流值守,重点盯着东西两侧的树林;” “昨天在城内战斗的弟兄们累了一夜,今天又赶路一天,都没休息好,让他们好好歇一晚,养足精神。” “得令!” 王迟高声应道,立刻转身去安排。 旁边昨日参与城内战斗的弟兄们听到这话,心里瞬间暖了起来。 他们原本以为还要轮流值守,没想到王胜竟记着他们的辛苦,特意让他们休息 —— 这份体贴,让众人对王胜的忠诚度又悄悄升了一波。 有人忍不住感慨: “跟着将军,值了!” 寒风掠过,插在营地中央的 “平阳军” 军旗猎猎作响,军旗上的字迹在暮色中泛着寒光,像是在守护着这支疲惫却坚韧的队伍。 半夜时分,营地内的篝火渐渐弱了下去,大部分士兵都已陷入沉睡,只有值守的暗哨睁着警惕的眼睛,紧握着手中的兵器,留意着四周的动静。 忽然,西侧林子里传来一声短促的脚步声 —— 那声音很轻,却异常清晰,绝不是山间野物慌乱逃窜的声响,倒像是有人刻意压低脚步,却不小心碰断了枯枝。 下一秒,三个黑影从树后窜了出来,动作迅捷如猫,足尖点着地上的草叶,竟没带起多少声响。 他们手中举着的弯刀,在微弱的月光下划出三道冷芒,目标明确,直扑队尾那辆只配了两个护卫的粮车 。 “呔!有贼!” 暗哨的喝声刚起,早已留意到动静的王田已提着刀掠了出去。 他的动作快如闪电,玄铁刀在夜色中划出一道弧线,直逼为首的 “匪徒”。 为首的 “匪徒” 刚要挥刀劈向粮袋,见王田来势汹汹,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竟不恋战,虚晃一刀便要往后退,想借着树林的掩护逃走。 可王田哪里会给他们机会,脚步一错,挡住了对方的退路,环首刀再次劈出,刀风凌厉,直逼对方要害 —— 一场新的厮杀,在寒山夜色中骤然展开。 王胜并未安歇,自商队扎营后,他便习惯性地巡查营地 —— 贡品押送事关重大,容不得半分疏忽。 营地外围的篝火噼啪作响,映得士兵们的铠甲泛着暖光,他沿着帐篷边缘缓步走着,耳尖忽然捕捉到不远处传来一阵极轻的异响,像是靴底蹭过枯枝的声音。 “谁?” 王胜低喝一声,身形已如离弦之箭般掠出。 月光下,只见三道黑影正猫着腰往营地深处摸来,为首那人手中握着一把弯刀,刀刃上裹着厚厚的铁锈, 看着与寻常山贼无异,可王胜的 “天眼” 却敏锐地捕捉到刀鞘缝隙里隐约露出的精铁暗纹 —— 那纹路细密规整,绝非山野铁匠能打造,倒像是工部特制的军械样式。 “哪来的毛贼,也敢闯老子的营地!” 惊醒的王宝率先反应过来,提着棍梢上便朝为一匪徒砸去。 那匪徒却不硬接,手腕猛地急转,弯刀斜挑,精准地磕在棍梢上。 “当!” 棍梢上一声脆响震得王宝虎口发麻,匪徒借着力道往后翻出半尺,落地时脚掌在泥地上狠狠碾过,竟压出两个浅坑,足见其下盘稳实。 更让王胜心头一凛的是,这匪徒落地的瞬间,另一只手已摸向腰间 —— 那里竟别着一把短弩! 动作利落得不像话,没有半分山贼的笨拙,反而像常年在战场上搏杀的边军斥候,每一个动作都带着致命的精准。 “小心他的弩!” 王胜低喝一声,此时他已提着佩刀掠出三丈远,耳畔风声呼啸,衣袂翻飞。 见那匪徒手指已扣住弩机,王胜左脚猛地跺地,地面震动间,半块拳头大的碎石被震得弹起。 他指尖一勾,碎石便稳稳捏在手中,不等对方弩箭上弦,手腕一扬,碎石如疾箭般飞出, “噗”! 一声精准砸在匪徒持弩的手腕上。 “啊!” 匪徒吃痛低呼,短弩脱手落地。 王胜趁机欺近,佩刀贴着对方弯刀的弧度滑过,避开锋利的刀刃后,刀背重重磕在他肘弯处 ,只听 “咔嚓”。 一声轻响,骨头错位的声音在夜色中格外清晰。 匪徒的胳膊瞬间垂了下去,脸上刚露出剧痛的神色,王胜的膝盖已狠狠顶在他小腹。 “呃!” 闷哼声从匪徒喉咙里挤出,他身体不受控制地弯下腰。 王胜却没停手,左手扣住他后颈往下一按,同时右脚横扫,精准勾住他脚踝。 匪徒重心一失,“咚” 的一声重重砸在地上,尘土溅起时,王胜的佩刀已架在了他脖子上,冰冷的刀刃贴在皮肤上, 让匪徒浑身一颤,刚要挣扎,赶来的护卫已扑上前,用粗麻绳反绑了他的手腕。 第108章 砍了吧。 另一侧,剩下两个匪徒见同伴被擒,对视一眼,竟无半分恋战之意。 其中一人虚晃一刀逼退身边的士兵,转身就往拴在不远处树下的马跑去,手指刚碰到缰绳,忽觉后颈一凉 —— 是陈三的箭! 箭矢破空而来,精准射中他后心。 周边几个士兵也同时搭弓射箭,几支箭矢 “嗖” 地飞出,另一人刚爬上马背,便被箭矢射穿肩胛,惨叫着从马背上摔落,重重倒在雪地里,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王胜握着刀站在原地,目光却落在地上匪徒掉落的弯刀上。 他缓步走过去,弯腰捡起弯刀,指尖轻轻蹭过刀刃内侧 —— 没有半分山贼常用刀的卷边,反而磨得锋利无比,刀鞘末尾还刻着一个极小的 “工” 字,那是工部打造军械的专属记号。 再看那被按在地上的匪徒,王胜蹲下身,目光扫过他的靴子 —— 靴底沾着的不是山间常见的泥尘,而是官道特有的青石板碎屑; 腰间的皮质护腰缝着细密的十字针脚,那是边军制式的手艺,寻常山贼根本用不上这般规整的物件。 “曲正,这小子嘴硬得很!” 护卫押着俘虏走过来,语气带着几分不耐烦, “问他是哪来的,只说自己是黑凤寨的,再追问,就咬紧牙关不吭声,跟块硬骨头似的!” 王胜站起身,走到俘虏面前,脚尖轻轻踢了踢他的膝盖,示意他抬头。 随后,他伸出手指,戳了戳俘虏腰间的护腰,力道不轻不重,却正好按在护腰下的淤青处。 俘虏疼得倒抽冷气,额头上瞬间渗出冷汗。 “黑凤寨的寨主,还会给弟兄们用精铁刀、军制护腰?” 王胜忽然笑了,笑容里却没半分暖意,他伸手拍了拍俘虏的脸,语气带着几分嘲讽, “此处不远确实有个黑凤寨,我早有耳闻,据说寨主是个女子,靠劫富济贫收拢人心。” “但你家寨主,怕是连工部的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吧?” 俘虏的脸色骤然变得惨白,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双手紧紧攥着拳头,指节泛白,却依旧不肯开口。 王胜也不逼他,直起身,对身边的王迟淡淡道: “既然不肯说,留着也没用,” “砍了吧。” “别!我说!我都说!” 听到 “砍了” 二字,俘虏瞬间慌了,声音带着明显的颤抖, “求你们别杀我,我什么都交代!” “快说!别废话!” 王迟怒目圆睁,眼中的杀意让俘虏心头一寒,只觉得脖子上的凉意又重了几分。 “我叫李四……” 俘虏嗫嚅着开口,话刚说完,王胜嘴角忍不住一抽 —— 这名字也太随意了,倒像是临时编的。 李四没注意到王胜的神色,只顾着一股脑往下说: “我确实是黑凤寨的人,但我是二当家吴胆的人。” “吴胆一直想博取大当家杨凤的好感,娶她为妻,好趁机坐上山寨的头把交椅。” “可大当家看不上他那粗鄙的模样,还说过只喜欢有英雄气概的男子,这次吴胆想趁机夺取贡品队伍,大当家也坚决不同意。” 他咽了口唾沫,声音压得更低: “而且…… 而且吴胆私下里接受了一个朝廷势力的联络和资助,” “我身上的精铁刀、军制护腰,都是他们送的。” “还有,今晚吴胆要逼迫大当家放权让位,还逼她嫁给自己;” “若是大当家不同意,他就会动手把大当家囚禁起来,明日一早,就计划围杀你们的贡品队伍。” “刚刚那两个同伴,就是今天朝廷那边派来和我接洽的人,说是明天抢夺贡品的监督官。” “我刚去山下迎接他们,还没来得及进山寨,就听说你们的商队到了附近,吴胆便让我们先来打探情况,摸清你们的兵力和布防,再回山寨复命。” “我们…… 我们真的只是来探虚实的,没有别的心思啊!” 王胜听完,眼神沉了沉 —— 这消息远比他想象的更棘手。 他看了眼地上瑟瑟发抖的李四,语气没有半分波澜: “砍了。” “啊?” “你不是说,我全部交代就放我吗?” 李四瞬间瞪大了眼睛,嚎叫道, “你怎么能言而无信!” “我何时说过要放你?” 王胜挑眉,语气带着几分冷意, “是你自己主动交代的,与我无关。” 片刻后,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夜空: “啊!” 李四的人头落地,鲜血溅在雪地上,染红了一片。 王胜如今对待敌人,从不手软 —— 留下这等知晓自己底细的人,只会后患无穷。 他转头看向身边的王田,语气严肃: “加派三倍暗哨,每人配一把短弩,重点盯着东边的官道。” “今夜轮班的人都把眼睛睁大点,打起十二分精神 —— 下次来的,未必会这么好对付。” “是!” 王田沉声应道,立刻转身去安排。 王胜又看向陈三: “你派出几人轻骑,连夜去黑凤寨摸下底细。” “如果真如李四所说,吴胆要囚禁杨凤、围杀我们,那情况就不容乐观了。” 黑凤山是我们去沁县的必经之路,他们只要把守好道路隘口,我们就会进出不得,成了瓮中之鳖,必须提前想法子解决这个麻烦。” “明白!” 陈三领命,转身召集人手,很快便带着几名精锐轻骑消失在夜色中。 王胜拿出随身携带的地图,铺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借着篝火的光线仔细查看 —— 黑凤山距离此处不过十里,两座大山首尾相连,中间只有一条山坳道路可供通行,正是他们前往沁县的必经之路。 山寨就建在道路左侧那座最高的山上,山顶却异常平坦,不似其他山脉那般尖耸入云,上面据说还有不少开垦的良田。 山寨易守难攻,若是被吴胆占据有利地形,后果不堪设想。 夜色渐深,商队的篝火渐渐弱了下去,士兵们大多已休息,只留暗哨在营地外围警戒。 王胜掀开自己的帐篷帘时,只见陈沁正就着油灯整理账本,昏黄的灯光映在她脸上,柔和了她平日的干练; 雅娜则坐在一旁,仔细擦拭着她的弓箭,弓弦上的每一根丝线都检查得格外认真。 见王胜进来,陈沁放下手中的笔,起身从一旁的炭火盆上提起水壶,倒了一杯热茶递过去,语气带着几分关切: “听护卫说,刚刚遇袭了?” “没伤着人吧?” 第109章 主谋是,皇后! “伤不着。” 王胜接过热茶,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却没喝,只是盯着杯底沉浮的茶叶出神 —— 吴胆背后的朝廷势力究竟是谁? 为何要针对贡品队伍? 这些问题像一团迷雾,缠绕在他心头。 雅娜放下弓箭,抬眼看向王胜,挑眉道: “我看你回来时脸色不对,那些人…… 不是普通山贼吧?” 她常年在草原上征战,对危险的感知格外敏锐,方才那几个匪徒的身手,绝非寻常山贼能比。 王胜抬眼,指尖在桌面轻轻敲着,发出 “笃笃” 的声响,语气凝重: “不是普通山贼。” “黑凤寨内部已经发生了内讧,二当家吴胆想夺权,还勾结了朝廷势力,今晚山寨里怕是有大事发生。” “刚刚那三人,只是来探路的。” “探路?” 陈沁握着账本的手一顿,眼神瞬间变得警惕, “你是说,有人故意盯着咱们的商队?” “不是盯着商队,是盯着贡品。” 王胜靠在椅背上,声音沉了些, “从平阳郡出发至今,已经遇到两拨人了 —— 前面有人在县城围杀夺取贡品,现在又有人派‘匪徒’来试探,恐怕…… 朝廷里有人不想让我安安稳稳把贡品送到洛阳啊。” “这应该是朝堂的争斗,我们只是连带的受害者。” 帐篷外传来黄楚楚百灵鸟般的声音,由远及近。 她本就浅眠,听到营地外的打斗声,便再也睡不着,索性起身来到王胜的帐篷。 陈沁见黄楚楚进来,连忙起身让座: “楚楚小姐也被惊动了?” “放心,王胜已经加强了值守,后半夜应该不会再有山匪来袭了。” 黄楚楚坐下后,目光落在王胜身上, 王胜看着娇艳欲滴的楚楚,端来手里的热茶递给她。 “不过你说的朝廷争斗是什么意思?贡品押送是大事,谁敢在这上面动手脚?” 黄楚楚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热气,语气带着几分了然: “据说皇帝有隐疾,大权旁落,朝堂之上,几位权臣明争暗斗,都在拉拢势力。” “咱们这贡品据说是给皇帝治病的,若病好了,那权利还会在现在的那些权臣手上吗?” “他们自然会在贡品上做文章。” “我们押送贡品,不知不觉间,就卷入了这场争斗里。” 帐篷内一时陷入沉默,油灯的火苗跳动着,映得几人的脸色都有些凝重。 夜色更浓,黑凤寨的暗流与朝堂的诡影交织在一起,一场更大的危机,正在悄然逼近。 帐篷内的油灯跳动着,昏黄的光线将几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王胜望着黄楚楚,眼神里带着几分探寻 —— 他对朝廷局势本就不甚熟悉,而黄楚楚的父亲是边境郡守,也算朝廷大员,消息渠道远比他灵通。 “我父亲书信里提过,如今朝廷早已分成好几派,乱得很。” 黄楚楚拢了拢身上的披风,语气带着几分凝重, “自从武帝过世,惠帝即位后,这朝堂就彻底没了往日的安稳。” “说起来,惠帝比普通人的思维要迟缓些,外面都传他是痴傻,其实也不全对,只是心智远不如常人机敏狡猾,处理朝政更是力不从心。” “武帝那般英明,怎么会让这样的儿子继承皇位?” 王胜忍不住追问。 在他看来,任何帝王都会精心培养优秀的继承者,唯有如此才能保国家长治久安。 他暗自思索:或许史书的记载本就有浮夸之处,况且五胡乱华之后,许多史料都遗失了,真实情况未必如传言那般。 黄楚楚轻轻摇头,声音压得更低: “这里面的门道可深了。” “惠帝虽弱,却有个极其精明的皇后 —— 贾南风。” “她人长得丑,心肠却歹毒,政治嗅觉更是得了她老爹贾充的真传,手段狠辣得很。” 她顿了顿,缓缓道出洛阳皇室的秘辛: “前些日子,贾南风暗中联络汝南王司马亮和楚王司马玮,许诺他们若能讨伐辅政大臣杨骏,事成之后便将朝政交给他们。” “结果杨骏真被司马亮和司马玮杀了,可贾南风转头就变了卦 —— 她以惠帝的名义给楚王司马玮下了密诏,让他杀掉汝南王司马亮。” “司马玮一心想大权独揽,竟真的对司马亮下了手。” “可他没想到,这是贾南风的借刀杀人计。” 黄楚楚的语气里满是嘲讽, “司马亮一死,贾南风立刻翻脸不认账,说他伪造密诏、擅杀大臣,没过多久就把司马玮逮捕处死了。” “这事儿就发生在几个月前,整个大晋都传遍了。” “司马家的三个男人,竟被一个女流之辈耍得团团转,看来司马懿的精明基因,是半点没传下来。” 她轻嗤一声,话语里满是不屑。 帐篷里的陈沁、雅娜和王胜都被这内幕惊得没出声 —— 谁能想到,堂堂皇室内部,竟藏着如此肮脏的权力争斗。 王胜最先回过神,眉头紧锁: “这么说,贾南风的权力欲望极大。” “而我们押送的贡品里,有能救治惠帝隐疾的药效,她必然不想让惠帝好转,否则她的权力就会受到威胁。” “那主谋可能是……” 陈沁刚开口,三女便异口同声地喊道: “皇后!” 这三个字一出,帐篷内的气氛瞬间变得沉重。 王胜只觉得头大 —— 他如今不过是个护送贡品的八品小将领,连朝廷中层官吏都算不上,对手却直接是皇后这种 “王炸天花板” 级别的存在,这差距简直天壤之别。 “好在贾南风不敢明着来。” 王胜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分析道, “贡品关乎惠帝的病情,若是被人知晓她敢动贡品,就是公然与皇权作对。” “是的,”楚楚接着说, “司马家还有不少忠臣和皇室宗亲,她绝不敢冒这个险。” “所以她只能暗中派人暗杀、偷袭,不敢光明正大动手 —— 不然我们根本没机会走到这里,早就被她的人一锅端了。” 他忽然眼前一亮,像是想通了什么: “这么说,河东郡太守贾允,肯定是受了贾南风的指使!” 第110章 暗流涌动! “贾允是她的娘家人,自然会帮她做事。” “还有绛邑县令贾吉,也姓贾,想必也是贾南风一系的人。” “难怪他们敢冒着杀头的风险劫杀我们,原来是有皇后在背后撑腰!” 黄楚楚点了点头,又爆出一个王胜不知道的消息: “不仅如此,我父亲还说过,贾南风为了巩固权力,安插了不少亲信在地方郡县,河东郡就是她的势力范围之一........” “咱们这一路,怕是要处处小心。” 王胜暗自记下 —— 看来接下来还得靠黄楚楚多讲解洛阳的局势和各方势力,不然仅凭自己,根本无法应对这么复杂的局面。 “难怪河东郡守敢这么大胆。” 王胜恍然大悟, “我之前还纳闷,他不过是个地方郡守,为何要冒着重罪抢贡品,原来是为了自家皇后,这就说得通了。” 他看向陈沁,语气带着几分担忧: “咱们此行真是命悬一线。” “”沁儿,要不你带着车队回平阳郡吧,这一路上太危险了,我怕……” “不行!” 陈沁立刻打断他,眼神坚定, “都已经走了一半路程了,只要到了洛阳境内,有皇室宗亲盯着,贾南风的人就不敢再胡来了。” “而且咱们这趟货物花了多少心血,你忘了?要是就这么回去,之前的投入全白费了,岂不是亏大了?” 她顿了顿,声音放轻了些 —— 后面的话她没明说,但两人都心知肚明: 从这一路的经历来看,王胜早已在暗中筹划,屯钱、屯粮、屯人,就是为了打造自己的势力。 这趟贡品押送,不仅是任务,更是他积累资本的关键一步,绝不能半途而废。 黄楚楚接着补充: “其实这只是我们的猜测之一。” “朝廷内部,我父亲和太尉的政敌也不少。” “若是贡品没能及时送到洛阳,我父亲作为护送的负责人,必然要承担责任;” “一旦我父亲被扳倒,太尉的势力就会被削弱,到时候其他权臣一系的人就能趁机上位,填补权力空缺。” “所以,刚刚那波偷袭,未必是皇后的人。” 她语气凝重, “也可能是太尉的政敌派来的,比如和太尉矛盾最大的司徒周不宜 —— 他一直想取代太尉的位置,若是能借着贡品的事打压我父亲,对他来说可是一举两得。” “这朝堂还真是一锅粥,乱七八糟的。” 王胜忍不住感慨。 他太清楚这段历史了 —— 正是因为这样的混乱局面,才导致了后来的八王之乱,而最终受苦的,还是无辜的百姓。 想到未来八王之乱结束后,永嘉之乱爆发,长江以北的土地沦为人间炼狱,百姓流离失所、尸横遍野,王胜的拳头不自觉地握紧,指节泛白。 他抬起头,目光炯炯有神地望向帐篷外 —— 无论如何,他都要护住这趟贡品,不仅是为了完成任务,更是为了在乱世来临前,多积攒一份力量,或许未来能多救一些人。 陈沁沉默片刻,忽然眼睛一亮,开口道: “我倒有个主意。” 她看向众人,缓缓说道: “咱们明日路过沁水县时,故意放慢队伍的速度,让县城里的人都知道,咱们这支向皇宫敬献贡品的队伍,已经遭遇了两次不同人员的遇袭。” “要知道,劫杀贡品可是杀头的重罪,消息一旦扩散开来,各方势力必定会犹豫 —— 他们会担心自己动手后,被别人坐收渔翁之利,也会怕引来朝廷的追查。” “若是朝廷里的人在背后搞鬼,听到这消息后,要么会因为怕夜长梦多而更快动手,要么会因为担心暴露而暂时按兵不动。” 陈沁的眼神越来越亮,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能让咱们摸清楚对方的底细,也好提前应对。” 王胜眼前一亮,看向陈沁的眼神里满是赞赏: “这主意好!沁儿,你心思细腻,正好能补上我考虑不周的地方。就这么办!” 他随即转向屋外,高声喊道: “陈三!” 陈三很快掀帘进来,躬身问道: “将军,有何吩咐?” “到了沁水县后,你带几个身手好的弟兄,乔装成寻常百姓,在县城里探探口风。” 王胜叮嘱道, “重点留意有没有陌生面孔在县城停留,尤其是那些行踪诡异、像是习武之人的,务必查清楚他们的来历。” “放心吧将军,保证查得明明白白!” 陈三沉声应道,眼神坚定。 油灯的光映在几人脸上,没有丝毫慌乱,反而多了几分从容 —— 既然已经摸清了大致方向,又有了应对之策,再多的阴谋诡计,他们也能从容面对。 王胜端起桌上的茶杯,一口饮尽,茶水的温热没能驱散他眼底的冷意 —— 不管背后是谁在搞鬼,敢动他的人、打贡品的主意,就得有承担后果的准备。 与此同时,青莽山的黑凤寨内,也是一片暗流涌动。 黑凤寨盘踞青莽山已有十多年,前任寨主是杨凤的父亲杨老寨主。 老寨主为人正直,靠着 “劫富济贫” 的规矩收拢了一大批弟兄,寨里的八百多人,大多是遭官府逼迫、走投无路的穷苦人。 后来老寨主因病去世,刚及弱冠的杨凤接过了寨主之位。 她不仅一手 “流云刀法” 使得出神入化,更继承了父亲的仁心,这些年始终坚守 “不害百姓、只劫恶人” 的规矩,附近的百姓提起黑凤寨,都赞不绝口。 此时天寒地冻,二更刚过,寨子里的弟兄大多已经睡下,唯有后寨二当家吴胆的房间里,还亮着摇曳的烛火。 吴胆光着膀子坐在木桌前,满是横肉的胸膛上刻着一道狰狞的刀疤,那是早年当山贼时留下的。 他的脸上泛着油光,显然刚喝了酒,手里紧紧捏着一封染了朱砂印的信,指节因用力而发白,信纸都被他捏得变了形。 旁边站着的瘦猴李四搓着手,脸上满是不安。 他是吴胆的心腹,跟着吴胆在寨里待了三年,可他也跟着杨凤劫过不少为富不仁的商人,深知寨里的弟兄大多服杨凤,对吴胆不过是面上恭敬罢了。 “二当家,这朝廷的信…… 真能作数?” 李四犹豫着开口, 第111章 毒计夺权 “咱们当山贼虽说风险大,可好歹自在。” “要是投靠了朝廷,万一他们翻脸不认账,咱们岂不是自投罗网?” 吴胆 “啪” 地一声把信拍在桌上,酒水洒了一地。 他粗声粗气地骂道: “作不作数?你没看见上面盖着河东郡太守府的印?” “还写着‘招安后封七品都尉部正’!老子在这山里当一辈子土匪,到头还是个人人喊打的‘贼’,要是当了官,以后走出去,谁不喊一声‘吴大人’? “到时候你们跟着老子,也能当官兵,有固定的粮饷,不比在这山里喝西北风强?” 他说着,目光扫过墙上挂着的一幅画像 —— 那是去年寨里请画师画的杨凤。 画像上的杨凤一身红衣立在山巅,风吹起她的裙摆,眉如远山含黛,眼似秋水横波,胸大而挺,腰身却匀称纤细,明明是女子,却透着一股英姿飒爽的豪气,嘴角还带着几分豪爽的微笑,看得人心里发暖。 可吴胆看这幅画像的眼神,却满是贪婪与阴狠。 他喉咙动了动,伸手摸了摸画像上杨凤的脸,指尖划过画布,语气变得阴恻恻的: “那娘们长得跟天仙似的,又有铜皮初期的本事,老子忍了她五年!” “要不是看她是老寨主的女儿,能镇住寨里的弟兄,老子早就把她办了!” “这次只要截了王胜的贡品,再把她那些心腹绑了,她要么乖乖跟老子,给老子当压寨夫人,要么就等我爽够了后喂山里的狼!” 吴胆的眼里闪过一丝狠厉, “到时候,黑凤寨就是老子的天下,再拿着贡品去投靠朝廷,既能当官,又能抱得美人归,岂不是两全其美?” 李四站在一旁,不敢再说话,只是心里越发不安 —— 他总觉得,事情不会像吴胆想的那么简单。 杨凤的手段和威望,远非吴胆能比,更何况,那个叫王胜的将领,连河东郡太守的人都能打败,又岂是好惹的? 可他看着吴胆那副志在必得的模样,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烛火摇曳,映着吴胆狰狞的脸,也映着他眼底的野心与欲望。 黑凤寨的平静,在这一夜,彻底被打破了。 李大的脚步顿在原地,眉头拧成一团,语气里满是顾虑: “可大当家身边的张屠、李老三都是硬茬啊!” “张屠那柄开山斧,上次演练时能劈裂半人高的石头,力气大得吓人;” “李老三虽然刚到铜皮初期,可他的快刀也没几个人能接住。” “咱们要是硬来,怕是要折损不少弟兄……” “硬来?” 吴胆冷笑一声,笑声里满是不屑,他从怀里摸出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刀,又掏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白色的粉末, “老子还没蠢到跟他们硬碰硬。” “赵虎,你等会带三十人守前寨山门,就说‘近期有官府探子出没,需加强戒备防备偷袭’,把寨门牢牢控制住,。” 他顿了顿,眼神变得阴狠: “等控制了寨门,再去山道上把滚石、绊马索都备好 —— 王胜那厮带的是重骑兵,山道窄得跟鸡肠子似的,到时候滚石一落、绊马索一拉,看他们怎么冲!” “保管让他们有来无回!” “至于张屠和李老三……” 吴胆拿起油纸包,在手里掂了掂, “李大,你带几个弟兄去西院。” “张屠那家伙好喝酒,你多带几坛子陈年好酒过去,先跟他称兄道弟把他灌醉,再把这‘软骨散’拌在酒里。” “这药无色无味,只要他喝下去,半个时辰内就会浑身无力,连刀都提不起来,到时候还不是任咱们拿捏?” “你灌醉张屠后,先解决了杨凤身边那两个护卫,把西院围起来,别让杨凤跑了。” 吴胆的声音压低,带着几分得意, “我如今已是铜皮初期实力,李老三才刚到铜皮初期皮毛,真要动手,用不了几招就能把他绑了。 “等我收拾了李老三,就立马去西院支援你们。” 李大这才松了口气,连忙点头应下: “二当家放心,属下一定办妥!” 刚要转身,吴胆又突然喊住他,眼神里多了几分贪婪和淫邪: “记住,别伤了杨凤!” “老子还要让她当我的都尉夫人呢,要是破了相,可就没意思了。” “等我把前院的人手布置妥当了,就来支援你们。” 说罢,吴胆拿起桌上的酒坛猛灌一口,酒液顺着嘴角往下流,淌进脖子上那道狰狞的刀疤里,红白交织,活像一头即将扑食的饿狼,眼里满是对权力与美色的欲望。 与此同时,青莽山脚下二十里外的官道旁,王胜的营地正沉浸在夜色中。 帐篷里,王胜正低头擦拭着他的 “环首刀”—— 这把刀跟着他经历了鹰嘴崖之战、绛邑县夜袭,刀身上的缺口被磨平了好几处,却依旧锋利如初,在油灯下泛着冷冽的光。 他擦拭得格外仔细,每一个刀纹都不放过,仿佛在与这位 “老伙计” 交流。 “曲正!不好了!出大事了!” 帐篷帘被猛地掀开,探马小李跌跌撞撞跑进来,脸上还沾着草屑和泥土,呼吸急促得像是要喘不过气, “小的按您的吩咐摸上山道,离黑凤寨还有半里地时,就听见寨子里传来‘哐当’的刀枪碰撞声,还有人喊‘绑紧点!” “别让他们跑了’!西院那边好像还传来杨凤的人,叫张屠的骂声 —— 之前那个俘虏李四说的是真的!” “他们二当家吴胆真的要反!” 王胜手里的布巾猛地一顿,抬头看向小李,眼神瞬间变得锐利如刀,没有半分慌乱: “声音持续多久了?有没有看到火把移动的方向?寨子里的动静乱不乱?” “得有二刻钟了!” 小李扶着帐篷杆,努力平复呼吸, “火把大多聚在后寨和中寨,前寨反而没多少人,好像…… 好像是故意把前寨放空了,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而且寨子里的梆子声也停了,连巡逻的人都没看见,估计吴胆在封锁消息,不让外面知道里面的情况。” 第112章 巧计骗开寨门 王胜站起身,大步走到帐篷外。 夜色如墨,青莽山的轮廓在月光下像一头蛰伏的巨兽, 十里外山顶的黑凤寨隐约能看到几点跳动的火光,却听不到往常的喧闹声,透着一股诡异的平静。 他想,既然这大当家是个大美人,要是这次救助了杨凤,英雄救美获得芳心,说不定自己实力又能变得更强。 他抬手按了按腰间的环首刀,沉声道: “通知王迟副曲正,还有陈三、王宝、王田、李青几个什长,立刻来我帐篷议事!” 片刻后,几人陆续赶到。 王迟刚掀帘进来,就急切地问道: “曲正,可是黑凤寨那边有动静了?是不是吴胆真的反了?” 王胜点头,将小李打探到的消息一字不差地复述了一遍,随后语气凝重: “吴胆的目的很明确,先控制杨凤和她的心腹,再在山道设伏截杀我们、抢夺贡品。” “若真让他得逞,咱们被困在山道里,前有滚石绊马索,后无退路,可就危险了。” “不过他千算万算,没算到咱们提前派了探马,也没算到李四会吐露实情。” 王胜话锋一转,眼神里多了几分锐利, “现在他还没完全掌控寨子,正是咱们动手的好时机。” “咱们连夜偷袭,先救杨凤 —— 她是黑凤寨的大当家,只要她出面,寨里那些原本忠于她的弟兄肯定会投降,这样既能减少咱们的伤亡,还能趁机拉拢这批山匪。” 他顿了顿,语气变得冰冷: “然后再杀了吴胆,绝不能给他站稳脚跟的机会。” “若是等他整合了寨子里的人手,贡品和弟兄们都要遭殃。” 王迟一听,当即请战: “曲正,末将愿带五十精锐,直接冲上山门,把吴胆那厮给您抓来!” “不行。” 王胜立马反对,摇了摇头, “黑凤寨山门前有吊桥,两侧还有箭楼,上面少说也有十几名弓箭手。 硬冲的话,咱们的弟兄要顶着箭雨过桥,伤亡太大,得不偿失。” 他低头思索片刻,忽然眼前一亮: “不如这样 —— 之前那个俘虏李四说,他们今天迎接了两个朝廷派来的监督人员,要督战明天截杀咱们的战况。” “咱们就伪装成这两个监督官,再让几个弟兄扮成黑凤寨的人,骗开寨门,然后里应外合,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陈三眼睛一亮,拍着大腿赞道: “好主意!吴胆现在肯定盼着朝廷的人来,只要咱们演得像,他绝对不会怀疑!”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觉得这计策可行。 “既然如此,那就分工行事。” 王胜当即下令, “陈三,你带五个弟兄,换上之前缴获的黑凤寨土匪衣服,再让小李跟着你 —— 他见过李四,知道寨里的情况,你们一起去山门,伪装成朝廷官员和随从,骗开寨门。” “记住,尽量拖延时间,等我带重骑兵在寨子门前两百米外的黑暗里埋伏好,你们一动手,我就带人冲进去。” “王虫,你带十人守在山道出口,堵住吴胆的退路,防止他战败后逃跑。” “我带七十名重骑兵,跟在你们后面。” “只要寨门一开,你们就解决门口的守卫,我们立刻冲进去,先控制山门,再去西院救杨凤。” “留下十人带领马夫看守营地,看好贡品,不准任何人靠近。” “得令!” 陈三、王虫齐声应下,眼神坚定,转身就去召集人手准备。 王胜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环首刀,刀身映着月光,泛着冷冽的寒光。 他握紧刀柄,语气冰冷: “吴胆,你敢打我的主意,敢动我的人,我王胜就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子时过半,黑凤寨山门前一片寂静,只有城楼上的火把在风中摇曳,映得守卫的影子忽明忽暗。 陈三带着五个弟兄,个个穿着统一制式的布衣服,腰里别着短刀,脸上故意抹了些泥土,装作赶路后的疲惫模样。 小李走在最前面,故意装出慌张的样子,朝着城楼上喊道: “开门!快开门!老子是小李,李四大哥让我来给二当家送信的!” “还有朝廷派来的官爷,要跟二当家商量明天的事!” “晚了二当家要砍头的,你们快点!” 城楼上的守卫探出头,是赵虎的心腹孙六。 他眯着眼睛看了看下面,皱着眉头骂道: “李四呢?他怎么没来?让你这毛头小子来送信?” “后面那几个人是谁?” “穿得倒挺体面,不像是咱们寨里的人。” 陈三上前一步,故意粗着嗓子喊,模仿着官员的傲慢语气: “李四今天在山下绑了个黄花大闺女,这时候估计在享受着呢,” “我们是朝廷派来的,专门来督战明天截杀贡品的事。” “快开门,外面冷得要死,要是冻着了我们,耽误了大事,你担待得起吗?” 孙六犹豫了 —— 他知道吴胆今晚要干大事,也听说了朝廷会派人来监督,可他没见过陈三,心里犯嘀咕: “你们把脸抬起来,让老子看看!别是山下那贡品运送队伍假冒充的!” 陈三使了个眼色,弟兄们纷纷抬头。 月光下,他们脸上带着 “官员” 的傲慢和 “随从” 的恭顺,眼神里还透着几分不耐烦,看起来跟真的没两样。 孙六看了半天,没看出破绽,又喊: “等着!老子去报二当家,让他来定夺!” “报个屁!” 陈三突然提高声音,语气里满是怒火, “二当家让我们来,就是信任我们!这点小事还要报?” “没看到我们是朝廷的人吗?” “要是被别人看见了,泄露了消息,你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 他一边说,一边悄悄摸向腰里的短刀,身后的弟兄也都做好了动手的准备 —— 若是孙六不肯开门,他们就只能硬闯了。 孙六被骂住了,心里琢磨着: “也是,二当家现在肯定等着朝廷的人,要是我因为这点小事耽误了,他发起火来,我可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朝下面喊: “等着!老子这就放吊桥!你们进来后老实点,别乱逛!” 说着,城楼上传来 “嘎吱嘎吱” 的绞盘转动声,吊桥缓缓放下,朝着地面落去。 陈三眼底闪过一丝精光 —— 第一步,成了! 第113章 凡阻拦者,格杀勿论! “嘎吱 ——” 绵长刺耳的木轴摩擦声,在沉沉夜色里撕开一道口子。 黑凤寨的吊桥缓缓放下,铁链绞动的 “咔咔” 声混着山风,像极了蛰伏在暗处的野兽磨牙,每一声都敲在陈三的心上。 他攥着腰间短刀,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冰冷的金属触感让他稍稍压下心头的躁动 —— 这是生死关头,容不得半分差错。 身后五个弟兄都猫着腰,玄色劲装贴在身上,与浓得化不开的夜色融成一片,连呼吸都刻意放轻,只余下心跳声在耳畔鼓噪。 刚踏上吊桥木板,腐朽的木头便发出 “吱呀” 的呻吟,陈三脚步一顿,眼神骤然锐利。 寨墙上传来熟悉的脚步声,拖沓中带着几分酒气 —— 是孙六,这小子平日里贪杯,此刻又偷喝了酒。 果不其然,孙六带着两个守卫晃晃悠悠往下走,脸上堆着谄媚的憨笑,手里还拎着个酒葫芦,酒液顺着葫芦口往下滴,在月光下泛着细碎的光。 离着老远,他就扬声喊: “几位官爷远道而来,辛苦辛苦!瓢把子特意让我来接……” 话没说完,孙六的眼睛突然瞪圆,脸上的笑僵成了面具。 他看见陈三身后弟兄袖口露出的玄铁铠甲边角,那不是普通人该有的东西! 陈三的动作快得像道黑影,根本不给对方反应的机会。 左手如铁钳般扣住孙六伸过来的手腕,指腹狠狠碾过对方腕骨,“咔嚓” 一声轻响,疼得孙六 “呃” 了一声刚要张嘴呼救,右手短刀已 “噗” 地扎进他心口。 刀刃穿透粗布短褂,没柄而入,温热的血瞬间溅在陈三手背上,带着铁锈般的腥气,顺着指缝往下淌。 孙六喉咙里咕噜咕噜冒出血沫,身体软得像滩泥,直挺挺倒在吊桥木板上,眼睛还圆睁着,瞳孔里映着远处山道上隐约跳动的火把光,满是不甘与恐惧。 旁边两个守卫惊得魂飞魄散,手忙脚乱去拔腰间弯刀,可刚抽出半寸,陈三的弟兄已如饿狼般扑了上来。 左边那名弟兄挥刀斜劈,精准砍中守卫胳膊,“咔嚓” 一声骨裂声在夜风中格外刺耳,守卫惨叫着捂臂后退; 右边那名弟兄则借着冲劲,抬脚狠狠踹在另一名守卫膝盖上, “噗通” 一声,守卫跪倒在地,还没等他抬头,刀光已闪过,人头滚落在地,鲜血顺着吊桥的木板缝往下渗,在桥下的岩石上积成一滩暗红。 “快!把吊桥稳住,寨门全打开!” 陈三抹了把脸上的血,吼声里带着不容置疑的狠劲。 弟兄们立刻分工,两人一组推着厚重的橡木寨门,木门与地面摩擦发出 “轰隆” 巨响,像沉睡了百年的巨兽被强行唤醒,震得周遭的草木都微微发抖。 山道尽头,王胜勒着马缰绳,胯下的战马似乎也感受到了战前的紧张,不安地刨着蹄子。 铁铠甲在火把光下泛着冷硬的光,甲片缝隙里还沾着之前战斗的血渍,凝结成暗红的冰碴。 他望着寨门缓缓敞开的缝隙,眼中寒光一闪,当即举起手中陌刀 —— 刀身狭长锋利,刀刃映着火光,如一道闪电划破浓稠的夜色。 “弟兄们,冲!” 他声如洪钟,震得身边的草木都微微发颤, “杀进黑凤寨,救杨大当家!凡阻拦者,格杀勿论!” “杀啊!” 七十多名重骑兵齐声呐喊,声浪滚过山道,惊飞了林中栖息的夜鸟。 马蹄踏在石子路上,“嗒嗒嗒” 的声响越来越密,越来越沉,竟震得山道都微微颤抖。 马背上的士兵个个背弓持槊,铠甲碰撞的 “叮叮” 声与马蹄声交织,汇成一股锐不可当的洪流,朝着黑凤寨涌去,所过之处,尘土飞扬,杀气冲天。 黑凤寨前院的近百个土匪,本是守夜打盹的,有的靠在墙角眯着眼,有的蜷缩在火堆旁啃干粮,被寨门的巨响和马蹄声惊醒,纷纷慌乱地拎着刀、举着斧跑出来。 可没等他们看清来人是谁,重骑兵已冲到近前,冰冷的马刀泛着死亡的寒光。 一个瘦高个土匪刚喊出: “哪来的…… 不长眼的”, 话还没说完,就被王胜的战马迎面撞飞 —— 只听 “嘭” 的一声闷响, 他像个破布娃娃似的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重重撞在寨门柱子上,一口鲜血喷溅而出,顺着柱子往下流,瞬间没了气息。 王胜手腕一转,破阵刀寒光闪过,“唰” 地一下,那土匪的人头便滚落在地,鲜血喷溅在朱红的寨门上,顺着 “黑凤寨” 三个烫金大字往下淌,像是给这块百年牌匾镀了层诡异的血膜。 “先打箭楼!” “别让弓箭手有机会放箭!” 王胜勒住马,目光锐利地扫过寨墙两侧的箭楼 —— 里面已传来弓弦拉动的 “咯吱” 声,显然,吴胆的人已反应过来。 他迅速从箭囊里抽出两支羽箭,左手持弓,右手拉弦,臂膀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青筋凸起,弓弦被拉成满月,箭尖对准箭楼的木窗,稳如磐石。 他这手 “七十丈内百发百中” 的箭术,在平阳郡军中早有盛名,曾凭一己之力射杀十余名胡人。 此刻,只听 “咻、咻” 两声,箭如流星般破空而去,精准地穿透箭楼的木窗,一支直穿弓箭手的喉咙,箭尾在月光下微微颤动; 另一支则射中心口,弓箭手闷哼一声,便倒在箭楼里, 手中的弓箭 “哐当” 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陈三也带着人冲过去,手中长戟 “呼” 地横扫,带着呼啸的风声砸在箭楼的木门上。 “轰隆” 一声, 木门被砸出个大洞,木屑飞溅,里面的土匪吓得尖叫起来, 有的踩着桌子跳窗逃跑,落地时没站稳,摔得龇牙咧嘴,刚要爬起来,就被身后的士兵一刀架在脖子上; 有的则 “噗通” 跪倒在地,双手抱头,脑袋磕得 “咚咚” 响,嘴里不停喊着 “饶命!官爷饶命!我们是被逼的!” 混乱中,两个身影扶着一个汉子从侧门跑出来,正是之前潜伏在寨中的斥候。 被扶着的汉子脸色苍白如纸,嘴唇干裂起皮,胳膊上还留着绳子勒出的红痕,走路摇摇晃晃,浑身发软,正是杨凤的亲信张屠。 “曲正!这边!” 斥候看见王胜,连忙高声喊道,声音里带着几分急切。 第114章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 王胜回头,立刻翻身下马,动作利落得不带一丝拖泥带水。 他一把扶住摇摇欲坠的张屠,入手处一片滚烫,显然是药性还没完全退去。 “兄弟,你撑住!” “可知杨当家被关在哪?” 他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急切 —— 吴胆心狠手辣,若是晚一步,杨凤恐有危险。 张屠靠在王胜身上,喘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缓过劲来。 他抬起手指着后寨的方向,声音沙哑得像是被砂纸磨过: “后…… 后寨有间石牢,是老寨主当年修的,青石砌的墙,冬暖夏凉,吴胆那厮…… 肯定把大当家关在那儿!” “怕大当家的亲信闹事,还特意派了二十个心腹守在石牢外……” “陈三、李青!” 王胜立刻转身,对着身后的将领喊道,声音沉稳有力, “你们配合王迟,带六十人,扶着张屠去中寨劝降! “告诉寨里的弟兄,吴胆勾结逆党,意图谋反,投降者不杀,反抗者,斩!” “得令!” 三人齐声应道,声音铿锵有力。张屠虽然浑身无力,却也咬牙站直身体,他知道,只有尽快稳住中寨的弟兄,才能为救杨凤争取时间。 王胜又看向王田和身边的王宝,眼神锐利如刀: “你们俩各带五人,跟我走 —— 去石牢!” “记住,动作要快,尽量别惊动太多人,若是遇到守卫,直接解决!” 话音落,他已拎着刀往侧面的小路跑,脚步轻快却沉稳,每一步都踩在阴影里,避开火把的光线。 陈三等人紧随其后,身影很快消失在夜色中,只余下火把光在风中摇曳,映着满地的鲜血与尸体,诉说着这场突袭战的惨烈。 另一边,王迟带着六十名重骑兵,朝着中寨发起冲锋。 “嗒嗒嗒” 马蹄声震得地面发颤,火把的光在他们身后拖出长长的影子。 中寨是黑凤寨人口最集中的地方,不仅住着六百多个土匪,还有近千名土匪家眷 —— 前院的厮杀声早就把这里的人惊醒了,不少土匪正举着刀往寨门冲,却迎面撞见了王迟的骑兵。 “那不是张屠大哥吗?” 一个土匪指着马背上的张屠,惊得停住了脚步。 张屠虽然浑身无力,却还是扯着嗓子喊: “弟兄们!吴胆这畜生造反,把大当家的囚禁了!” “这些官军是大当家的救兵,快放下刀!” 张屠那句 “弟兄们!吴胆这畜生造反,把大当家的囚禁了!这些官军是大当家的救兵,快放下刀!” 刚落,中寨里顿时静了半瞬。 不少土匪本就对吴胆的 “夺权” 心存不满 —— 杨凤平日待弟兄们不薄,劫富济贫的规矩更是让他们活得有几分体面,如今听闻大当家被囚,再看马背上张屠那虚弱却坚定的模样,握着刀的手不自觉地松了。 “哐啷!”“哐啷!” 几声脆响,最先放下刀的是几个跟着老寨主打拼过的老土匪,他们看着张屠胳膊上的绳痕,眼里满是愤慨, “吴胆这狗娘养的,居然真敢对大当家下手!老子才不跟他反!” 可就在这时,人群里突然传出一个尖细的声音,像根毒刺扎进混乱的场面: “别信他!” “二当家的是为了咱们好!” “等他当了大当家,咱们就能投靠朝廷,吃上官粮,再也不用过这种躲躲藏藏的日子!” 说话的是吴胆的亲信胡三,这小子平日里靠着溜须拍马在吴胆手下混了个小头目, 此刻见有人动摇,急得满脸通红,一边喊一边挥着刀往人群里挤,想把人心重新搅乱: “他们才几十个人!咱们有六百多弟兄,十个打一个,还怕打不过?” “杀了这些官军,以后黑凤寨就是咱们的天下!” 被他这么一煽动,二百多个平日里跟着吴胆喝酒吃肉的土匪顿时红了眼 —— 他们本就贪图朝廷的粮饷,又觉得人多势众,纷纷举起刀,嘶吼着朝王迟的骑兵冲去。 为首的是个满脸横肉的土匪,手里握着一把鬼头刀,劈头盖脸就朝一个骑兵砍去,嘴里还骂着: “狗官军,敢来老子的地盘撒野!” “当!” 刀刃狠狠砍在骑兵的玄铁铠甲上,只溅起一串火星,连个白印都没留下。 那骑兵冷笑一声,手腕一转,马槊带着呼啸的风声横扫而出,“噗” 的一声,锋利的槊尖直接刺穿了土匪的胸膛,鲜血顺着槊杆往下流,在地上积成一滩暗红。 紧接着,六十名骑兵如虎入羊群,马槊起落间,冲上来的土匪像割韭菜似的倒了一片 —— 有的被刺穿喉咙,鲜血从指缝里喷涌而出; 有的被砍断胳膊,惨叫着倒在地上挣扎; 还有的想转身逃跑,却被马蹄踩断了腿,疼得满地打滚。 不过半刻钟的功夫,二百多个土匪就全倒在了血泊中,中寨的空地上,尸体横七竖八,血流成河,浓重的血腥味让人作呕。 后面的四百多土匪看得目瞪口呆,手里的刀 “哐当” 一声掉在地上,浑身止不住地发抖 —— 他们从没见过这么强悍的战斗力,自己人在官军面前,竟像纸糊的一样,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 张屠再次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虚弱,却比任何时候都有说服力。 他看着那些犹豫不决的弟兄,又看了看地上的尸体,眼神里满是痛心, “吴胆勾结逆党,想抢朝廷贡品,那是杀头的大罪!” “咱们跟着他,只有死路一条!” 这一次,剩下的四百多个土匪再也不敢犹豫,纷纷丢下兵器。 “哐啷...” “噗通...” 声响在中寨里此起彼伏,有的土匪甚至直接跪倒在地,脑袋磕得 “咚咚” 响,嘴里不停喊着: “官爷饶命!我们是被逼的!” “所有人,抱头蹲在空坪里,不准乱动!” 王迟勒住马,声音雄浑如雷,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李青,带二十人搜寨,把漏网的都押过来!” “记住,不许滥杀无辜,若是遇到反抗的,再动手不迟!” “得令!” 第115章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李青应声,立刻带着二十个士兵分散开来,踹开一间间木屋的门。 有的土匪躲在床底,吓得大气不敢出,被士兵拖出来时,裤腿都湿了一片; 有的藏在柴房,抱着柴火瑟瑟发抖,见了士兵,立马举手投降; 还有几个想翻后墙逃跑,刚爬上墙头,就被弓箭射中脚踝,惨叫着摔了下来,乖乖被押了出去。 与此同时,王胜带着王田、王宝和十个精锐士兵,已转过内寨的拐角。 夜色更浓,内寨里静得可怕,只有前院隐约的厮杀声顺着风飘过来,衬得这里愈发诡异。 地面上散落着几个酒坛,显然是吴胆的心腹之前在这里喝过酒,却没来得及收拾。 突然,“咻” 的一声,两支弩箭带着刺骨的寒光从暗处射来,直取王胜心口! 那弩箭速度极快,箭尖泛着冷光,显然淬了毒。 王胜反应极快,腰身猛地向侧一拧,动作快得像一阵风, 堪堪避开 —— 弩箭 “笃” 地钉在旁边的老槐树上,箭尾还在 “嗡嗡” 颤动,箭杆上的毒汁顺着树皮往下流,在地面上留下一道黑色的痕迹。 “谁?!” 他低喝一声,手按在环首刀的刀柄上,眼神如鹰隼般扫过四周,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内寨的木屋错落有致,柴房、马厩、粮仓分布在两侧,每一个阴影里都可能藏着埋伏。 王田立刻带人绕到旁边的木屋后,弓弦拉满,“嗖、嗖” 两支箭射出,箭尖精准地指向刚才弩箭射出的方向。 暗处传来两声闷哼,两个穿着粗布短褂的土匪倒在地上,手里还握着弩机,胸口插着箭,鲜血汩汩流出,很快染红了身下的干草。 “大家小心,后院肯定还有埋伏。” “吴胆为了守住石牢,绝不会只派两个人。” 王胜压低声音,脚步放轻,像一头潜行的猎豹。 几人贴着墙根往前走,目光警惕地扫视着每一个角落, 耳朵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 —— 哪怕是一声轻微的呼吸,都可能暴露敌人的位置。 果然,没走几步,就听见柴房里传来 “哗啦” 的声响, 紧接着,五六个土匪从柴房里冲出来,手里举着锋利的斧头,嘴里喊着 “杀了他们!保护二当家!” 声音里带着几分色厉内荏的慌乱。 可没等他们靠近,王宝的马槊已 “呼” 地横扫,带着呼啸的风声砸中一个土匪的脑袋, “嘭” 的一声,那土匪的脑袋瞬间开花,鲜血和脑浆溅在地上; 王宝则挥刀斜劈,精准砍中另一个土匪的肩膀,“咔嚓” 一声,肩胛骨被劈断,土匪惨叫着倒在地上,手里的斧头 “哐当” 掉在一旁。 王田和其他士兵也纷纷动手,马刀起落间,阻拦的土匪很快就全被斩杀,没有一个能靠近王胜三步之内。 王胜等人不敢耽误,继续往石牢方向走,脚步更快了 —— 他担心杨凤的安危,吴胆心狠手辣,若是被逼急了,说不定会对杨凤下毒手。 而此时的石牢内,吴胆正烦躁地踹着牢门,木质的牢门被他踹得 “咚咚” 响,上面的铁锁都在晃动。 前院打斗声传来时,就有土匪慌慌张张来报信,说 “官军杀进来了”, 可他正忙着对杨凤下手,哪里听得进去,还把报信的土匪骂了一顿,说 “不过是几个小毛贼,慌什么”。 此时的石牢里,杨凤被绑在正中央的青石柱子上, 身上只穿了件单薄的月白里衣 —— 那是吴胆特意给她换的,说是 “让她舒服点”,实则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淫欲。 绳子从她胸口中间绕过,上下两道麻绳横着勒紧, 将她本就丰满的胸型衬得愈发凸出,勾勒出惊心动魄的曲线。 更让她屈辱的是,里衣的胸口处被剪了两个洞, 虽然里面还有件粉色肚兜,不至于露肤,可那若隐若现的轮廓,却让她羞愧得浑身发抖,脸颊涨得通红。 软筋散的药效还没完全过去,她浑身无力,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吴胆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 “吴胆,你这畜生!” 杨凤的声音带着虚弱,却满是恨意,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死死盯着站在面前的吴胆, “敢对我下软筋散,还敢如此羞辱我!等我药效过了,定要将你碎尸万段,让你为你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吴胆却笑得淫邪,嘴角甚至挂着一丝涎水,眼神贪婪地在杨凤身上扫来扫去,像一头盯着猎物的饿狼。 他伸出粗糙的手,在杨凤胸口上摸了一把,感受着布料下的柔软,笑得更得意了: “碎尸万段?” “杨凤,你现在就是案板上的肉,我想怎么切就怎么切,还敢跟我嘴硬?” 他俯身凑近,呼吸里带着浓重的酒气和油腻的味道,熏得杨凤几欲作呕。 “你知道我对你心思多久了吗?” “从你爹把寨主之位传给你的那天起,我就想把你娶回家了!” 吴胆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痴迷,又带着几分狠戾, “只要你乖乖委身于我,明日我夺了那批贡品,就能被朝廷封为都尉 —— 到时候,你就是都尉夫人,穿金戴银,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不比在这破山寨里劫富济贫强?” “我呸!” 杨凤毫不犹豫地啐了他一口,唾沫正好溅在吴胆的脸上,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杨凤就是死,也不会从你这种背主求荣的小人!” “你勾结逆党,想抢贡品,迟早会被朝廷抓住,凌迟处死!” “死?” 吴胆抹了把脸,眼神瞬间变得阴狠,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 “你要是不从,我有的是办法让你求我。” “到时候,我看你还怎么高傲!” 他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淡黄色的药粉,散发着一股刺鼻的气味。 “这是春药,比你之前中的软筋散厉害多了,半刻钟就能让你浑身发热,神志不清,” “到时候,我倒要看看,咱们黑凤寨高傲的凤凰,是怎么跪着求我欢好的!” 说着,他一把扣住杨凤的下巴,拇指用力掐着她的下颌,逼她张开嘴。 杨凤拼命摇晃脑袋,想躲开,可软筋散让她浑身无力,根本挣不脱吴胆的钳制。 吴胆趁机将药粉全部倒进她嘴里,又抬手捂住她的嘴,逼她咽下去。 ................. 话题:猜猜吃药后的反应。 第116章 杨凤被下春药(5更) “咳咳……” 杨凤呛得眼泪直流,药粉的苦味在嘴里散开,还带着一股辛辣的味道,让她一阵作呕。 她能感觉到,一股热流正从喉咙往下滑,很快传遍全身,身体开始隐隐发热。 “哈哈哈……” 吴胆松开手,得意地大笑起来, “等着吧,半刻钟后,你就会求着我……” “二当家的!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门外突然传来土匪慌乱的喊声,打断了吴胆的笑声,那声音里满是恐惧,像是见了鬼似的。 “吵什么吵!没看见老子正忙着吗?” 吴胆怒吼一声,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心里的火气噌噌往上冒 —— 眼看就要得手,又有人来打扰,他恨不得把报信的人砍了。 可门外的土匪更急了,声音都带着哭腔,几乎是吼出来的: “二当家!前院…… 前院的弟兄全被官军杀了!” “中寨的弟兄也投降了!共有几十个官军骑马,已经杀到后院了,马上就要到石牢了!” “您快想想办法啊!” 此时吴胆才听清楚外面的情况,立即停下了手里抚摸杨凤的咸猪手。 吴胆的手刚触到石牢木门的铁环,就被那冰凉的触感激得一哆嗦 —— 方才对杨凤作恶时的淫邪劲儿,早被 “官军杀进寨” 的消息冲得七零八落,只剩下满心的慌乱。 他猛地转身,指节因用力攥着铁环而泛白,指腹甚至被铁环上的铁锈硌出红痕。 “哐当” 一声,他拽开沉重的木门,门轴因常年未修发出刺耳的 “吱呀” 声,像是濒死之人的哭嚎,在寂静的后院里格外瘆人。 门口立着柄缠了黑布的大环刀,刀身足有三寸宽,刀刃泛着冷光,是他平日里压寨的家伙,也是他唯一的底气。 吴胆顺手抄起刀,刀柄上的防滑纹硌得他掌心发疼,可他此刻只觉心头发紧,连呼吸都比平时急促了几分。 嘴上却依旧硬撑着,对着石牢里的杨凤怒吼: “走!老子倒要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敢带着几十人就闯我黑凤寨!” 吼声撞在石牢的青石墙上,反弹回来,竟带着几分自己都没察觉的虚浮。 他大步往外走,皮靴踏在石质甬道上,发出 “噔噔” 的响,可脚步却比平时快了半分 —— 那是下意识的慌乱,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 路过拐角时,他余光瞥见中寨方向的火光染红了半边天,隐约传来 “投降不杀” 的喊杀声,心头更是一沉,嘴里忍不住嘀咕: “是朝廷派来剿匪的?还是杨凤那婆娘早就找好的救兵?” “要是剿匪的,老子这山寨怕是要完了!” 内寨的庭院里早已没了往日的规整。 地上散落着断裂的刀斧、打翻的酒坛,酒液混着泥土,散发出刺鼻的酸腐味; 几滴暗红的血渍在青石板上晕开,被夜风一吹,铁锈味扑面而来,提醒着这里刚发生过厮杀。 三十多个土匪正慌慌张张地往中寨赶,有的拎着刀,刀刃还在滴着血; 有的甚至没来得及穿好衣服,裤腿耷拉着,露出沾满泥污的小腿; 还有的鞋都跑丢了,光着脚在青石板上跑,脸上满是慌乱,像没头的苍蝇。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庭院另一侧传来 —— 王胜带着陈三、王宝等十人,正策马穿过月亮门。 铁铠甲在火光下泛着冷硬的光,甲片碰撞的 “叮叮” 声与马蹄声交织,透着一股锐不可当的气势。 王胜将陌刀斜扛在肩上,刀刃上还挂着未干的血珠,血珠顺着刀刃往下滴,在地上积成小小的血洼。 两队人撞了个正着。 为首的吴胆一眼就看见了王胜,满脸络腮胡因愤怒而抖动,手里的大环刀 “唰” 地指向对方,刀尖直指王胜的胸口: “就是你这狗官,敢闯老子的地盘?活得不耐烦了!” 他眼珠子一转,突然拔高声音,对着身后的土匪嘶吼 —— 他知道,单凭自己,未必是这官军将领的对手,只能靠人多取胜: “弟兄们!谁剁了这狗官,老子就让他当三当家的!” “赏银百两,再分三个压寨夫人!到时候,咱们吃香的喝辣的,享不尽的好处!” 这话像是一剂强心针,本就慌乱的土匪们眼里瞬间冒出贪婪的光。 百两银子、三当家的位置、还有压寨夫人,这些诱惑让他们暂时忘了恐惧。 一个瘦猴似的土匪率先喊: “杀了他!当三当家!” 说着就举着短刀冲了上去,脚步踉跄却带着几分疯狂。 身后的土匪也跟着嗷嗷叫着扑来,三十多人围着十个人,倒真有几分人多势众的架势,一时间,庭院里杀气腾腾。 王胜眼神一冷,嘴角勾起一抹讥讽 —— 这些土匪,果然是贪生怕死又贪图富贵的货色。 他双腿轻轻一夹马腹,胯下的战马会意,发出一声低沉的嘶鸣,四蹄翻飞,如一道黑影般迎了上去。 陌刀在他手中灵活转动,刀风划破夜色,带着呼啸的风声。 只听 “唰、唰” 两声脆响,冲在最前面的两个土匪甚至没看清刀路,就觉手臂一凉,紧接着是钻心的剧痛。 “啊 ——!” 两声惨叫同时响起,两条手臂齐刷刷掉在地上,鲜血如喷泉般从断口处喷涌而出,溅在马腿的鬃毛上,暗红色的血珠顺着马毛往下滴,砸在青石板上,发出 “嗒嗒” 的轻响,像是死神的倒计时。 那匹战马却丝毫不慌,只是打了个响鼻,依旧稳稳地驮着王胜,仿佛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厮杀。 剩下的土匪见状,却被 “三当家” 的诱惑冲昏了头,依旧疯了似的往上扑。 三人围着王田,手里的刀胡乱挥舞,却连王田的衣角都碰不到; 两人缠着王宝,试图从侧面偷袭,却被王宝反手一刀砍中大腿,惨叫着倒在地上; 还有几个不要命的,竟想从马肚子下钻过去偷袭王胜,可刚靠近,就被王胜用脚踹中胸口,飞出老远,重重摔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这些土匪平日里只懂打家劫舍,欺负手无寸铁的百姓,哪里是训练有素的官军对手? 第117章 杀二当家 陈三的长戟横扫,一戟就挑飞一个土匪的兵器,反手一刺,锋利的戟尖便穿透了对方的胸膛,鲜血顺着戟杆往下流; 王宝则刀刀劈向要害,每一刀都精准狠辣,不过片刻,地上就倒了七八个土匪,惨叫声、求饶声此起彼伏,与兵器碰撞的声响交织在一起,成了庭院里的主旋律。 混乱中,吴胆提着大环刀,悄悄绕到王胜侧面。 他紧盯着王胜的动作,趁着一个土匪缠住王胜视线的间隙,猛地挥刀砍向王胜的腰侧 —— 这一刀他用了十足的力气,刀风凌厉,带着破空声,显然是想一击致命。 “铛!” 王胜反应极快,几乎在吴胆挥刀的瞬间,他就将陌刀竖劈而下,精准地挡住了大环刀。 两柄刀碰撞在一起,迸发出一串刺眼的火星,火星落在地上,点燃了散落的干草,发出 “滋滋” 的声响。 巨大的冲击力震得空气都微微发颤,王胜只觉手臂传来一阵麻意,心里暗忖: “好力道,竟是铜皮境!难怪敢这么嚣张。” 吴胆也不好受,虎口被震得发麻,大环刀险些脱手,他踉跄着后退两步,才勉强稳住身形。 他盯着王胜,眼里满是震惊,声音带着几分难以置信: “你也是铜皮境?” 他自己苦修三年,才勉强摸到铜皮初期的门槛,怎么也没想到,这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官军将领,竟也是同境界的高手。 “铜皮中期。” 王胜淡淡开口,语气里带着绝对的碾压, “你,差远了。” 话音落,王胜手腕一转,陌刀顺着大环刀的刀身滑下,刀刃带着冷光,直削吴胆的手腕。 这一招又快又狠,吴胆慌忙收刀格挡,可动作终究慢了半分 ——“唰” 的一声, 他的衣袖被刀风划破,手腕上留下一道浅浅的血痕,鲜血瞬间渗了出来,染红了衣袖。 两人你来我往,兵器碰撞的 “铛铛” 声在庭院里回荡。 吴胆的招式刚猛有余,却破绽百出,全靠一股蛮力支撑,每一刀都带着拼命的架势; 而王胜的刀法沉稳精准,招招直指吴胆的破绽,每一刀都逼得吴胆连连后退,身上很快添了好几道伤口,鲜血顺着伤口往下流,染红了他的粗布短褂。 周围的打斗渐渐停了。 剩下的土匪要么被斩杀,要么见势不妙,“噗通” 一声跪倒在地,双手抱头,脑袋磕得 “咚咚” 响,嘴里不停喊着 “官爷饶命!我们再也不敢了!” 吴胆眼角的余光瞥见这一幕,心里最后一点底气也没了 —— 他本以为能靠人多取胜,可现在手下要么投降要么死,只剩下自己孤军奋战。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闪过,他知道,再打下去,自己必死无疑。 他突然虚晃一招,大环刀朝着王胜的胸口劈去,却在中途突然收招, 转身就往后院的密道跑 —— 那是他早就挖好的逃生路,藏在一棵老槐树后面, 本想万一寨子里出事就从那逃走,没想到今天真的派上了用场。 “还想逃?” 王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浓浓的讥讽。他怎么可能给吴胆逃生的机会? 王胜策马追了两步,手臂一扬,陌刀如一道流光般急速竖劈而下! 刀风呼啸,带着死亡的气息,瞬间追上了吴胆。 “唰 ——!” 吴胆只觉右肩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整个人踉跄着往前扑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 大环刀也脱手飞出,“哐当” 一声掉在一旁。 他回头一看,只见自己的右臂掉在地上,鲜血如泉涌般从断口处喷涌而出,染红了身前的青石板,甚至溅到了他的脸上。 剧痛和恐惧瞬间淹没了他,他甚至忘了惨叫,只愣愣地看着断口处的白骨,眼神里满是绝望。 他想爬起来继续逃,可身体却不听使唤,只能趴在地上,浑身发抖。 王胜策马追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里没有一丝温度,就像在看一具尸体。 没等吴胆开口求饶,王胜手中的陌刀再次刺出 ——“噗” 的一声,锋利的刀尖穿透吴胆的胸膛, 从后背透了出来,鲜血顺着刀身往下流,滴在地上,发出 “嘀嗒” 的声响。 吴胆的身体猛地一颤,嘴里涌出大量鲜血,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可最终只发出一声微弱的 “咕噜” 声,便再也没了动静,眼睛圆睁着,定格在最后的恐惧与不甘中。 王胜拔出陌刀,鲜血顺着刀身往下滴,在地上积成一滩。 他勒住马缰绳,目光扫过跪在地上的土匪,声音冷冽: “都给我老实蹲着,若敢妄动,吴胆就是你们的下场!” 土匪们吓得浑身发抖,把头埋得更低了,连呼吸都不敢重了。 刀锋划破夜风的刹那,吴胆只觉脖颈处传来一阵刺骨的冰凉,随即而来的是撕心裂肺的剧痛。 他那原本还想着如何夺走贡品、取代杨凤掌控黑凤寨的心思,在这剧痛中瞬间崩塌。 身体猛地一僵,喉咙像是被撕裂的布囊,大量温热的鲜血不受控制地涌出,顺着嘴角滴落,在胸前的衣襟上晕开一片刺目的红。 他拼尽全力抬起头,浑浊的双眼死死盯着马背上那个手持陌刀的身影 —— 王胜。 此刻,他的眼里再也没有往日作为二当家的嚣张跋扈,只剩下深入骨髓的不甘和难以掩饰的恐惧。 不甘自己筹谋许久的计划功亏一篑,不甘自己就要这样死在一个 “朝廷将领” 手里; 恐惧则源于死亡本身的冰冷,源于王胜那双眼眸里毫无波澜的杀意,那是一种能让他从骨髓里发冷的狠厉。 吴胆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想要说些什么,或许是求饶,或许是咒骂,又或许是想泄露些什么秘密。 可喉咙里的鲜血像是堵住了所有通路,最终只发出一声微弱而浑浊的 “咕噜” 声,像是破风箱在苟延残喘。 下一秒,他的身体便再也支撑不住,重重地倒在冰冷的青石板地上, 那双圆睁的眼睛里,还残留着最后一丝对生的渴望,却再也没了任何动静。 .................... 话题:后续还想什么看什么情节内容,或人物取名,大家留言,我后期加入到故事中。 第118章 破开石门见杨凤 王胜握着陌刀的手稳如磐石,直到确认吴胆彻底没了气息,才缓缓将刀从对方脖颈处拔出。 锋利的刀身上,鲜血顺着刀刃的纹路缓缓往下滴落,“嘀嗒、嘀嗒”。 声音在这寂静的山寨里格外清晰, 最终在脚下积成一滩暗红色的血洼,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 他勒住马缰绳,胯下的骏马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肃杀之气,打了个响鼻,前蹄轻轻刨了刨地面。 王胜的目光如寒星般扫过不远处跪倒在地的一群土匪,这些人刚才还跟着吴胆耀武扬威,此刻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浑身筛糠似的发抖。 他的声音冷冽得如同山间的寒冰,没有一丝温度: “都给我老实蹲着,双手抱头,若敢妄动分毫,吴胆就是你们的下场!” 话音落下,土匪们吓得身子抖得更厉害了,原本还微微抬起的头,此刻恨不得埋进地里,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有几个胆子小的,甚至已经开始忍不住低声啜泣,生怕下一秒那把染血的陌刀就会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陈三快步走上前,他的脸上还带着几分未散的紧张,走到王胜马前时,刻意压低了声音,生怕惊扰了周围的土匪: “曲正,刚才我已经打探清楚了,石牢就在前面那片矮房里,杨当家被关在里面,咱们得赶紧过去,免得夜长梦多!” 王胜微微颔首,眼底闪过一丝急切。 他知道杨凤是黑凤寨的主心骨,如今吴胆已除,救出杨凤不仅能稳定黑凤寨的人心,更能避免山寨陷入混乱,给那些潜藏的余党可乘之机。 他翻身下马,动作干脆利落,玄铁铠甲在月光下泛着冷硬的光泽,甲片碰撞间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提着陌刀,脚步沉稳地朝着石牢的方向走去,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众人的心尖上。 夜色如墨,山风呼啸而过,卷起地上的落叶和尘土,也吹动了王胜额前的发丝。 他的身影在昏暗中挺拔如松,丝毫不见疲态,玄铁铠甲上沾染的点点血渍, 在月光的映照下泛着暗红的光,不仅没有显得狼狈,反而更添了几分令人心悸的肃杀之气,仿佛一尊从地狱里走出的战神。 不多时,石牢便出现在眼前。 这石牢依山而建,外层是厚重的石壁,只有一扇牢门朝外。 牢门是用成年巨木打造的,木料坚硬,表面还缠着几道粗铁条,一看就不是轻易能破坏的。 门上挂着一把黄铜大锁,锁身足有成人拳头大小,锁芯处还刻着简单的花纹,显然是精心打造的。 王胜停下脚步,将陌刀换至左手,右手握住腰间的破阵刀 —— 这把刀虽不如陌刀长,却更为锋利,劈砍硬物时更显优势。 他深吸一口气,手臂肌肉微微隆起,猛地将环手刀举起,朝着那把大锁狠狠劈下! “咔嚓!” 一声脆响划破夜空,黄铜锁身应声被劈成两半,断口处还闪着金属的寒光。 失去锁的固定,牢门在山风的吹拂下,发出 “吱呀 —— 吱呀 ——” 的声响,缓缓打开,一股潮湿的霉味夹杂着淡淡的油灯味从里面飘了出来。 王胜提着刀,率先迈步走到门口,朝着石牢内望去。 石屋不大,约莫只有丈许见方,墙壁上布满了青苔,显得格外阴冷。 墙上挂着一盏小小的油灯,灯芯跳动着,昏黄的光线勉强照亮了屋内的景象: 角落里放着一张简陋的床铺,床上铺着一层薄薄的稻草,旁边的木桌上放着一壶早已凉透的水,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而在石屋中央,一根粗实的石柱上,正绑着一个女子 —— 正是杨凤。 她的双手被粗麻绳反绑在石柱后,手腕处因为挣扎,已经被勒得发红,甚至能看到淡淡的血痕。 她身上的衣裙沾了不少灰尘和泥土,原本整齐的发髻也散了些,几缕发丝垂落在脸颊旁,却丝毫掩盖不住她的风姿。 只是此刻,她的脸色有些苍白,双眼紧闭,似乎是陷入了昏迷,又像是在强撑着什么。 王胜回头,目光扫过身后跟着的几名手下,声音依旧沉稳:“王田,你带两个人守在石牢前面的路口,任何人都不准靠近这石屋,若是有可疑之人,先控制住,等我出来发落!” “王宝带其他人,去内院清扫吴胆的余党,记住,只要投降,就留他们一条性命,若是负隅顽抗,直接斩了,不必留情!” “得令!” 众人齐声应道,声音里满是恭敬。 王田立刻带着两名手下快步走到石牢外不远处的屋角,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其余人则跟着王宝,朝着内院的方向走去,很快便消失在夜色中。 片刻后,内院传来几声短暂的打斗声和求饶声,随即又恢复了平静 —— 显然,吴胆的余党要么已经被制服,要么就是见势不妙选择了投降。 王胜推开石牢的门,迈步走了进去。 听到开门的动静,杨凤的身体微微一颤,她努力地睁开沉重的眼皮,艰难地抬起头。 当看到走进来的是一个陌生男子,而且对方身上还穿着玄铁铠甲,手里提着染血的刀时, 她的眼神立刻变得警惕起来,声音因为虚弱而有些沙哑,却依旧带着几分警惕: “你是谁?是吴胆派来的人?他想干什么?” 王胜看着她眼底的戒备,没有立刻靠近,而是先收起了手中的破阵刀, 将其别回腰间,然后才缓缓走到她面前,声音尽量放得平静,避免让她更加紧张: “我叫王胜,是平阳郡派来给朝廷护送贡品的将领。” “吴胆暗中勾结逆贼,想要截杀我的队伍、抢夺贡品,而且他还背叛了你,想要夺取黑凤寨的掌控权。” “我杀了吴胆,是来救你的。” 他顿了顿,看着杨凤依旧有些怀疑的眼神,补充道: “吴胆已经被我斩杀了,就在刚才,尸体还在外面的空地上。” “现在寨子里反抗的人都已经被处理了,大部分人选择了投降,这些人,还等着你来处理。” 杨凤愣了一下,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她盯着王胜的脸看了许久,似乎想从他的表情里找出说谎的痕迹。 随后,她的目光扫过王胜身上铠甲上的血渍,又落在他腰间那把还带着一丝寒气的破阵刀上,这才慢慢松了口气,紧绷的身体也微微放松了些。 只是,她的脸色依旧有些不对劲,额头上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 第119章 靠!岛国式捆绑诱惑? “真的…… 吴胆真的死了?” 她又问了一遍,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 那是卸下重担后的释然,也是对过往信任错人的悔恨。 “嗯,就死在我的刀下。” 王胜点头,语气肯定, “你放心,只要有我在,没人能再伤害你。” “嗯。” 杨凤轻轻应了一声,这声回答很轻,却带着一丝奇异的沙哑,像是压抑着什么,让听到的人莫名地心头一颤。 油灯的光线本就暗淡,此刻王胜离得近了,才终于看清杨凤的模样。 他忍不住在心里低呼了一声: “靠!” 眼前的女子,简直就是一幅活生生的 “捆绑美人图”。 粗麻绳紧紧地缠绕在她的身上,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曲线勾勒得淋漓尽致,那夸张而优美的弧度, 竟和他曾经偶然看过的岛国影片里的场景有着惊人的相似,带着一种突兀却又致命的诱惑。 几缕飘散的发丝遮住了她些许脸颊,却依旧挡不住她绝美的容颜 —— 柳叶眉弯弯,杏核眼此刻虽带着几分疲惫,却依旧明亮动人, 鼻梁挺直,嘴角虽然紧紧抿着,却因为身体的不适,泛着淡淡的粉色, 再加上那香汗淋漓的模样,脸色透着不正常的红润,更添了几分娇弱与魅惑。 杨凤动了动被绑的手腕,麻绳摩擦着发红的皮肤,带来一阵刺痛。 她看着王胜,眼神里多了几分感激: “多谢王将军…… 吴胆那厮,我早该看出他的狼子野心!” “当初他来投奔我时,我还以为他是个可用之才,没想到他竟然藏着这样的心思,不仅想夺我的寨子,还想勾结逆贼害人性命!” 王胜从怀里摸出一把小巧的匕首,匕首的刀鞘是黑色的,上面刻着简单的云纹。 他走到杨凤身后,声音温和: “别着急,我先解开你身上的绳子。” 他不知道的是,此刻杨凤的心里正经历着一场痛苦的挣扎。 此时吴胆在下的那催情药粉的药效开始发作了。 起初,她还能靠着强大的意志力勉强克制,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药效越来越强烈,身体里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让她浑身燥热难耐。 被绑着的时候,她还能通过紧绷身体来缓解些许不适,可当王胜的手指触碰到她的手腕,那男人的触碰感让她心神一惊,触感敏锐,毫无抵抗力。 王胜没有只是小心翼翼地用匕首割断麻绳,然后自然的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轻轻扶着她的腰, 想要将她从石柱旁扶开时,那温热的触感像是一根导火索,瞬间点燃了她体内压抑许久的药效。 “王将军,我…… 我中了催情药,” “我…… 我受不了了……” 杨凤的声音变得格外沙哑,呼吸也越来越急促,身体不由自主地朝着王胜靠了过去,眼神里带着几分迷离,还有一丝难以掩饰的恳求, “救我…… 帮我……” 王胜的脑袋 “嗡” 的一声,像是被重锤击中。 “啊!” “怎么这次土匪寨子又碰到了催情药!” 他怎么也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上一次在鹰嘴崖,他意外与赵郡士族李氏嫡女李婉娘有了一段艳遇,现在回想起来,那等滋味是何等的疯狂,这药他娘的太厉害了。 如今不过是来救个人,竟然又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他看着眼前的杨凤,绝美的容颜,女寨主的身份,再加上这动人的姿态,让他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 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飞速闪过: 难道今天老天爷开眼,让我再次在山寨里遇到艳遇? 这等女子美艳绝伦,身份又不一般,正好符合系统的要求,若是能和她在一起,对我实力的提升估计有大用! 他定了定神,看着杨凤那痛苦又恳求的眼神,深吸一口气,语气认真地说: “好,我帮你。”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 我只对自己的女人负责。” “一旦咱俩发生了关系,那你以后就得是我的妻子。” “而且,你要想清楚,我已经有不少妻子了,你若是答应,以后就要和她们和睦相处。” 杨凤此刻早已被药效折磨得失去了太多思考能力,再加上王胜救了她的性命, 又愿意帮她缓解药效,而且还长的英俊威武,和她理想的英雄男儿很符合,对王胜有了些许好感。 听到王胜的话,她几乎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点头,声音带着几分急切: “行!” “你已经救了我的性命,现在又愿意救我脱离药性的折磨,那我委身于你又有何不可?” “我以后就是你的妻子了,我都听你的!” “以后你想要我怎样,我就怎样........这总成了吧!....” “太难受了这药效.......” 得到杨凤的答复,王胜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悸动,他上前一步,伸手揽住杨凤的腰,低头吻了上去。 杨凤也没有抗拒,反而主动回应着。 她下意识的伸出手臂,揽着他的脖子, ....... “哗啦 ——” 一声,王胜解开身上的玄铁铠甲因为动作幅度过大,从身上滑落,掉在地上,发出沉重的声响。 她整个人都贴着他那滚烫的胸膛,感受那强有力的心跳, 她的心也在狂跳不止,那美艳的俏脸通红。 紧接着,石屋内便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喘息声,与窗外的山风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曲暧昧而缠绵的夜曲。 .................... 杨凤趴在结实的胸膛上,脸上带着前所未有的满足和疯狂的回忆,慵懒的毫无力气。 此时的她像是被雨水滋润过的花朵,开启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娇艳欲滴。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 “嗯”! “叮咚 —— 系统增值。” 久违的提示音终于响起, 配偶8:李清萍,陈沁、柳嫣、李清玉、苏巧巧、雅娜、李婉娘,杨凤 武力值:9(9个成年人体力) 功法秘籍:《开山刀法》、《孙子兵法》、《锻体力拳》 天赋:天眼觉醒,可探查 50 丈内宝物及隐秘 技能:一百力神箭手(能开一百公斤弓),百发百中精准射程 80 丈(约 220 米) 子嗣:无 脑海中突然响起一道冰冷的机械音,清晰得仿佛在耳边回荡: “检测到宿主娶妻达到8人。奖励发放:系统空间一个,空间容量十立方米;锻体大药包 100 份 —— 口服与浸泡浴结合使用,可助普通人快速突破至铜皮初期境界。是否领取?” 王胜的动作猛地一顿,眼底瞬间闪过惊喜。 “呦,这次杨凤倒是立了大功!” ............................ 话题:大家看过捆绑的小岛国A节目吗? 第120章 系统空间,还有锻体大药包! 王胜暗自感慨,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此前收服其他人才时,系统奖励多是提升体力值、增加天眼范围或是延长射击距离,虽实用却不算 “质变”。 可这次不同,不仅有新功能,奖励的分量更是远超以往。 他仔细琢磨着奖励的价值:系统空间十立方米,虽不算特别大,却解了燃眉之急 —— 此前贡品、粮草、兵器都得靠马车运输,不仅笨重还容易暴露,有了这空间,贵重物品就能随身藏着,安全又方便; 更让他心动的是那 100 份锻体大药包, “普通人靠这个能到铜皮初期”, 这几个字在他脑海里反复回荡,像一团火焰般点燃了他的心思。 他练习锻体功法这好几个月了,还是凭借着之前堪比8个人的体力,才小有所成,普通人怕是要苦练好几年才能达到铜皮初期。 王胜想起以前战斗的厮杀 —— 普通士兵虽训练有素,可面对铜皮境武者时,往往要付出数倍伤亡才能抗衡。 若是麾下这些弟兄都能靠锻体大药包突破到铜皮初期,那战斗力绝对是跨越式提升! “普通武者对战普通士兵,以一敌十都不在话下……” 他喃喃自语,眼前仿佛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 自己的队伍里,个个都是能扛能打的铜皮境高手,冲锋时如猛虎下山,守城时如磐石屹立,不管是面对朝廷逆党还是山匪流寇,都能碾压对手。 到那时,别说护送贡品去洛阳,就算是在这乱世中开辟一片自己的地盘,也并非不可能。 他越想越激动,指尖都有些发颤。 此前他一直愁着如何快速提升队伍实力,毕竟靠苦修突破铜皮境,少则两三年,多则五六年,远水解不了近渴。 如今有了这锻体大药包,相当于手握 100 个 “速成武者名额”,这可是天大的机缘! 王胜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狂喜,目光变得愈发坚定。 他得好好规划这 100 份药包的用法 —— 先给陈三、王田、王宝这些核心将领用,让他们先突破到铜皮境,成为队伍的 “尖刀”; 剩下的再分给最勇猛、最忠诚的士兵,逐步打造一支全武者组成的精锐之师。 到时候看看这药是否在洛阳有配置,能采买到更好。 至于系统空间,先把贡品里最贵重的药材和金银珠宝放进去,等后续再慢慢摸索其他用途。 “领取!” 王胜在心里默念,话音刚落,他便感觉到脑海中多了一个 “透明储物格”,里面静静躺着 100 个包装整齐的药包,药包散发着淡淡的草药香,仿佛触手可及。 同时,一股暖流从脑海蔓延至全身,像是在确认空间的绑定,舒适得让他微微眯起了眼。 天快亮的时候,东方的天空泛起了淡淡的鱼肚白,夜色渐渐褪去。 王胜的弟兄们已经开始有条不紊地安排人员清理战场: 在士兵的监督下,有的土匪在搬运吴胆及其党羽的尸体,将他们埋在山寨外的乱葬岗; 有的则在救治那些受伤的土匪,给他们包扎伤口,分发食物和水; 还有的在清点山寨里的物资,将粮食、钱财等一一登记造册,等着交给杨凤处理。 药效已经退去,杨凤躺在王胜的胸口,手还搭在他身上,脸上满足的红润,眼睛带着一丝羞涩, 这毕竟是她第一次,而且还是个见面不要一刻钟就在一起的男子。 王胜也发觉她醒来,主动打破了这尴尬的寂静。 “娘子,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我会对你负责的!” “嗯,” 一声亲昵声,细小的声音,但听得很真切。 “时间有点赶,不然我还想和娘子..........” 杨凤害羞的看着眼前结实健壮的王胜,那眼神。 “等这里事情处理好了,以后你想的时候就陪你,反正你是我夫君了。” ........ 王田守在石牢外大半夜,听着里面渐渐平息的动静,再想到此前王胜在鹰嘴崖的英雄救美事迹, 忍不住挠了挠头,压低声音自言自语: “唉,看来这黑凤寨一平定,咱们又要多一位嫂子了。” “咱家哥这运气,真是让人羡慕又佩服。” 他嘴上调侃,眼里却满是笑意 —— 跟着王胜这些日子,看着他一步步收服人才、壮大队伍, 心里早已认定这位主心骨,只盼着队伍能越来越强,日子越来越好。 此时的寨门口高台上,杨凤已换上一身干净的月白衣裙,裙摆上绣着淡淡的兰草纹,衬得她身姿愈发挺拔。 清晨的风带着山间的凉意,吹动着她的裙摆,衣袂翻飞间,竟多了几分飘逸出尘的气质。 她低头看着下面忙碌的身影 —— 有的士兵在清理战场,有的在清点物资, 还有黑凤寨的弟兄在安抚受惊的家眷,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眼神里满是对未来的期待。 杨凤的心里涌起一股浓浓的欣慰 —— 黑凤寨总算是保住了,父亲留下的基业没有毁在吴胆手里,弟兄们也不用跟着叛徒走上绝路。 随后,她的目光落在了站在旁边的王胜身上,看着他挺拔的背影,玄铁铠甲上的血渍已被擦拭干净,只余下淡淡的痕迹,却更显他昨日厮杀的英勇。 若不是王胜及时出现,她恐怕早已被吴胆侮辱,黑凤寨也会落入逆党之手,从 “劫富济贫” 的义寨变成危害百姓的匪窝。 想到这里,杨凤的眼眶微微发热,她转过身,对着王胜郑重地抱拳道: “夫君,今日多谢你相救。” “若是没有你,黑凤寨恐怕就真的毁在吴胆手里了,我杨凤也.........” 语气里满是真诚,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依赖。 王胜没有丝毫居功自傲: “你我不必多礼,以后都是一家人了。 ”吴胆想要抢夺贡品,本就是我的敌人,我杀他、救你,既是为了自保,也是为了能顺利将贡品送到朝廷,不辜郡守和朝廷的期待。” “况且,黑凤寨一向劫富济贫,从未伤害过无辜百姓,这样的寨子,不该毁在一个叛徒手里。” .......................... 话题:前面读者说要的系统空间来啦!还有什么建议,请留言。 第121章 招安,山寨搬迁 杨凤笑了,那笑容如同清晨的阳光,温暖而明媚,驱散了昨夜厮杀的阴霾。 此刻,西天的月光还没有完全散去,像一层薄纱笼罩着山林,而东方的晨光已经开始洒落,金色的光线透过云层, 洒在她的脸上,两种光线交织在一起,让她的笑容显得格外动人,眉眼间的英气与温柔完美融合。 “夫君不仅武艺高强,心思还这般正直,倒是我之前误会了朝廷将领。” 她坦诚地说道,语气里带着几分愧疚, “以前总听人说‘朝廷官都是贪官污吏,只知道欺压百姓’,我也跟着信了,对官府的人多有防备。” “今日见了夫君,才知道并不是这样,朝廷里也有像夫君这样为百姓着想的好官。” 王胜也笑了,眼神里带着几分坚定: “朝廷里确实有贪官,他们鱼肉百姓、中饱私囊,坏了朝廷的名声。” “但也有不少想为百姓做事的人,比如平阳郡守,比如我 —— 我们都想守住这乱世里的一点安稳,让百姓能有口饭吃,有个家回。” 杨凤用力点头,眼神变得格外坚定,语气铿锵: “夫君放心,以后黑凤寨绝不会再拦你的队伍。 “不仅如此,若是以后有需要,只要派人来黑凤寨传个信,我黑凤寨的五百弟兄随叫随到,绝无二话!” “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们也绝不皱一下眉头!” 王胜刚要开口说话,目光却无意间落在了杨凤的手腕上 —— 那里还留着一道清晰的红痕,是昨晚被麻绳勒出来的,红肿的痕迹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显眼,看得他心头一软。 他心里一动,从怀里摸出一小瓶药膏,那是个小巧的白瓷瓶,瓶身上贴着一张泛黄的小标签,上面用毛笔写着 “止血生肌膏” 三个字,是他特意让医兵配制的,专治外伤。 他将药膏递到杨凤面前,语气带着几分关切: “这是我随身携带的治外伤的药膏,效果不错,你涂在手腕上,能好得快些,也能减轻些疼痛。” “记得每天涂两次,别沾水。” 说着,他话锋一转,眼神变得认真: “还有,我有个建议想跟你说。” “你这山寨,如今清除了有二心的人后,还剩下五百多个弟兄,算上他们的家眷,整个寨子里差不多有一千人。” “一直靠‘劫富济贫’过日子,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 现在富商们都知道这附近有黑凤寨,大多绕路走,你们能获取的财物越来越少,弟兄们和家眷过得也辛苦。” “唉,” 杨凤叹了口气, “我也是没有办法啊,从父亲手上接下了这一大家子的担子,只盼着大家过上能吃饱饭的日子就行,外面好多百姓都连稀粥都喝不饱呢?” 这句话让王胜回想到半年多前的莽山村情景。 “不如你带着寨里的人员搬去我平阳郡柱石县的地盘,那儿的莽山村是我的家,我在那新开了几个作坊,有肥皂作坊,造纸作坊,制糖作坊、铁匠坊,还种了不少田地,足够安置下这些家眷。” 他顿了顿,看着杨凤惊讶的眼神,继续说道: “至于那五百弟兄,我可以把他们训练成家族士兵,让他们负责运送作坊的物资,保卫商铺和商路安全。” “这样一来,弟兄们有稳定的差事和粮饷,家眷们也能安居乐业,不用再担心官府围剿、物资短缺的问题。” “而且,有了这支队伍,我们以后做什么事,也多了份底气。” 杨凤听到这话,眼睛瞬间湿润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强忍着没掉下来。 她当这个大当家,看似风光,实则处处为难 —— 山多地少,土地贫瘠,农作物产量不高,弟兄们经常吃不饱; 劫富济贫也越来越难,富商们防范越来越严,好几次弟兄们出去都空手而归,甚至有人受伤。 王胜提出的建议,简直是为她和黑凤寨指了一条明路!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又看了看王胜真诚的眼神,哽咽着说道: “好…… 这真是太好了!” “如今这世道越来越艰难,我早就担心寨子里的弟兄们会饿肚子,却一直想不出办法。” “夫君能给我们这样一条活路,我杨凤感激不尽!” “以后,我和黑凤寨的弟兄们,就全听夫君的安排!” “而且我还能常伴夫君身旁,待这里整顿好了后我便带着大家搬过去。” “那就这么办吧,我稍后写封信给你,到时候你交给家里的大妇李清萍,她看到信就知道怎么安排你们了,” 到山下营地,我再安排两个运输队的人配合来你这,有他们带路,这搬迁路程就更加方便。” 就在这时,陈三快步走了过来,他的脸上带着几分轻松的笑容,脚步轻快,显然是事情处理得很顺利。 “曲正,” 他走到王胜身边,笑着说道, “吴胆的余党都已经控制起来了,不管是藏在柴房的,还是躲在山洞里的,一个都没漏网。” “现在天快亮了,弟兄们也都收拾得差不多了,等吃过早饭,咱们就可以继续赶路了。” 王胜点头,转头看向杨凤,语气里带着几分歉意: “既然事情已经处理完毕,贡品押送不能耽搁太久,我们就先告辞了。” 杨凤看着王胜,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不舍 —— 她多想让王胜再多留一会儿,跟他多说说话,可她也知道,贡品关乎大家的性命,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心而耽误。 她用力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几分期待: “夫君一路保重,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王胜笑着应下: “好,我记住了。” “你也多保重,看好寨子里的弟兄和家眷,等我回来。” 然后还悄悄的走到杨凤耳边说, “到时候你得听我啊,昨晚我还感受够你的那热情呢..........” 说完,他转身跟着陈三往队伍方向走去,背影在晨光中愈发挺拔。 杨凤回味着昨晚的激情,红扑扑的脸颊,看着他的身影渐渐远去,手里紧紧攥着那瓶止血生肌膏,嘴角忍不住上扬 —— 她知道,自己的人生,从这一刻起,将迎来新的开始。 ..................... 话题:还想看什么,征集思路线索和人物取名! 第122章 施药启武道 天光大亮时,王胜的队伍才回到营地。 昨夜一场恶战,弟兄们个个面带倦色,眼窝下泛着青黑,连胯下的战马都耷拉着耳朵,蹄子踏在地上没了往日的劲利。 王胜见状,特意让炊事兵多熬了些小米粥,又让众人休整半个时辰,才慢悠悠启程赶往沁水县 —— 比起赶路, 他更怕弟兄们疲劳过度,在路上出了岔子。 队伍行得缓慢,车轮碾过官道的碎石,发出 “咕噜咕噜” 的轻响。 黄楚楚坐在马车里,听车夫闲聊时说起王胜昨夜的战绩,惊得手里的丝帕都掉在了地上。 她撩开车帘,看向不远处骑马的王胜,玄铁铠甲在阳光下泛着冷光,背影依旧挺拔, 可谁能想到,就是这么个人,带着不到百人的队伍,一夜之间就降服了黑凤寨? “不到百人主动攻寨,零伤亡平乱,还招安了整个山寨……” 黄楚楚喃喃自语,眼里满是震惊。 这等战绩,简直是话本里才有的传奇! 她想起自己与王胜年岁相当,不过二十出头,自己还在郡守府里被呵护着, 王胜却已凭一己之力立下赫赫战功 —— 黑夜反杀绛邑县劫匪、攻破鹰嘴寨、斩杀胡敌,如今又降服黑凤寨,桩桩件件都透着 “英雄” 二字。 一股难以言喻的好感在她心底蔓延,可随即又涌上几分遗憾。 她早听说王胜已有几位夫人,自己虽出身郡守府,却也不愿做旁人的附庸。 “真乃英雄少年,只可惜……” 黄楚楚轻轻叹了口气,将丝帕捡起来,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帕上的绣纹, 心里的欣赏与惋惜交织在一起,像一团理不清的线。 队伍在野外扎营一宿,第二日中午才抵达沁水县。 远远望去,县城的城墙高耸,青砖砌就的墙面泛着古朴的光泽,城门口往来的行人络绎不绝、 挑着货担的商贩、牵着牛羊的农户、穿着长衫的书生,一派热闹景象。 沁水县紧挨着河内郡,地势平坦,良田一望无际,又是交通要道,故而县城规模颇大 —— 城内人口约四五千人,县整体的人口更是有五六万,在平阳郡境内算是数得着的大县城。 县城门口,县令郭松早已带着衙役们等候在此。 他穿着一身青色官袍,手里捧着朝笏,脸上堆着谄媚的笑,时不时踮脚往远处张望。早 在接到消息时,他就把王胜的事迹打听得清清楚楚: 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战功显赫,连郡守都要敬他三分,如今又运送贡品还连战劫匪,攻破黑凤寨,还带着郡守千金,更是半点都得罪不起。 见队伍走近,郭松连忙快步迎上去,先是对着黄楚楚躬身行礼,又转向王胜,笑容愈发殷勤: “恭迎楚楚小姐和王将军驾临沁水县!” “下官已在县衙内备好了酒肉和热水,弟兄们一路辛苦,可在衙内休息一晚,所有吃喝住用,都由下官负责!” 他一边说,一边引着众人往县衙走,那股子 “屁颠屁颠” 的模样,惹得身后的陈三悄悄憋笑。 县衙内的饭菜确实丰盛,红烧猪肉、清蒸鱼、酱牛肉摆了满满一桌,还有当地酿的米酒,醇香扑鼻。 弟兄们大冷天露宿两天,此刻也顾不得客气,拿起碗筷大快朵颐,酒肉下肚,身上的疲惫消散了不少。 黄楚楚坐在主位,看着眼前的热闹景象,又看了眼不紧不慢用餐的王胜, 心里对他的敬佩又多了几分 —— 能让手下弟兄如此信服,绝非只靠武力就能做到。 饭后,王胜召集陈三、王迟、王田、王宝几位核心人员在书房开会。 他坐在主位上,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语气沉稳: “陈三,你按照之前的计划,安排人手把咱们前几次遇袭的消息四处散播,尤其是要让河内郡那边也听到风声,引蛇出洞。” “另外,派些人手盯着城内的动静,特别是客栈、酒楼这些人多眼杂的地方,防止还有人趁机偷袭。” “得令!” 陈三拱手应下,转身就去安排。 王胜又看向王迟,眼神里带着几分期待: “王迟,你和王田、王宝去县衙后厨准备五十个大缸,,等会都摆在前院,再烧些热水。” “我这里有锻体大药,能让弟兄们快速突破到铜皮境,成为武者。” 众人一听,眼睛瞬间亮了 —— 他们早就听说过武者的厉害,只是苦于没有门路,如今王胜竟要给他们这个机会,怎能不激动? 王迟连忙应下,带着王田、王宝快步去准备。 而洛阳城的皇城内,一座辉煌的宫殿内火炉烤的室内温暖如春, 一个长得不美,但着装华丽的女子看着收到飞鸽传送的密信,眼神凝重。 “深夜突袭都失手了,连另外势力拉拢的土匪寨都没有得逞,” “区区百人的运送队经受两次战役还未损失一人,居然有这等实力,看来这个运送贡品的队伍有些势力,平阳郡到底是边地,战斗力果然不凡,” “这带队的王胜,也就是个才到军队半年的新人,哼年轻有为,但毕竟经验不足。” “若可以为我所用则可以拉拢提拔,否则....” 后面几个字她没说出来。 ...................... 半个时辰后,县衙前院的院子里飘起一股腥臭的味道。 五十个大缸整齐地排列着,缸内盛满了热水,旁边的灶台上,几十个药罐正咕嘟咕嘟地煮着药,黑色的药汁翻滚着,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王田站在灶台边,手里拿着一个粗瓷碗,碗里盛着半碗刚倒出来的药汁,他皱着眉头闻了闻,转头看向王胜: “曲正,这药味也太冲了…… ” “这里有半碗刚倒出来的,要不您先尝尝味道,代我们感受一下?” 王胜没多想,拿起碗就一饮而尽。 滚烫的药汁滑过喉咙,带着一股浓烈的腥气,呛得他微微皱眉。 “慢点!慢点!有点烫!” 王田被他这一口闷的动作吓到了,连忙递过一杯凉水。 王胜摆了摆手,咽下药汁后砸了咂嘴 —— 这味道,像极了前世喝的鱼腥草凉茶,腥味十足,却又带着几分草药的回甘。 他看向一旁紧张兮兮的王迟,语气平静: “王迟,立即召集衙内的弟兄,我要挑选五十人,先喝药,再泡澡,让他们开武道!” 第123章 卧室春光惹遐思 此时,除了外出打探消息的士兵,剩余的人都聚集在院子里。 王胜走上台阶,目光扫过众人,看着他们脸上的疲惫与期待,沉声道: “大家跟我一路护送贡品,其中的艰辛不用我多说。你们都是我最信得过的兄弟,所以才被我挑选出来参与这趟任务。” “现在,我这里有一百份锻体大药,灶台上和大缸里是已经熬好的五十份 —— 这药能帮你们踏入武道,成为铜皮境武者。” 他顿了顿,加重语气: “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这药的药力极强,喝完碗里的药,就要进大缸泡澡。” “坚持住的,就能跨过武道门槛;若是没坚持住,可能会伤及根基,甚至成为废人。” “机会就在这里,能不能把握住,全看你们自己。” “另外,这药极其难得,每份价值至少四百两银子,而且是有市无价 —— 就算你们有钱,也买不到。” 王胜故意抬高了价格,他知道,只有让弟兄们意识到这药的珍贵,才会更加珍惜这次机会。 话音刚落,院子里瞬间沸腾起来。 弟兄们都是经历过生死的人,自然知道成为武者意味着什么 —— 实力跨阶层提升,在战场上的生存概率成倍增加,甚至能给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 而且这价值四百两一份的药,这等金额对于他们来说就等于是天文数字。 他们只需要忍耐一时的痛苦,就能换来一辈子的机缘! “我来!” “我也来!” 转眼间,就有六十多人走出队列,眼里满是坚定。 王胜点了点头,语气严肃: “先出列的五十人优先安排,其他人分三班在院外站岗,轮流休息。” “记住,时刻提防意外,咱们不能再掉以轻心。” 很快,五十人接过药碗,仰头将药汁一饮而尽。 辛辣的药味刺激得他们龇牙咧嘴,却没人叫苦。 随后,他们褪去甲胄和衣物,赤身进入装满药浴的大缸。 刚开始,温热的药浴包裹着身体,驱散了连日的疲惫,众人还忍不住发出舒服的喟叹。 可没过多久,变故陡生。 先是有人觉得身上像蚊虫叮咬,痒得难受,忍不住伸手去抓; 紧接着,皮肤毛孔开始排出黑色的污浊物,粘在皮肤上,又腥又臭; 更难熬的是,污浊物排出的地方,皮肤开始破损,钻心的疼痛传遍全身,连体内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五脏六腑都像是被炙烤着。 “啊!疼!” “受不了了!” 惨叫声此起彼伏,像杀猪般响彻整个县衙院子。 院外站岗的士兵听到这声音,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 他们打仗时断胳膊断腿都没叫得这么惨,可见这药浴的痛苦有多难熬。 王胜嫌院子里太吵,便转身往后院走去。 刚走到自己住的屋子附近,听见屋内传来黄楚楚的声音,带着几分惊讶: “你…… 你们这肚兜怎么是这样的?” “这也太暴露了吧!” “不过看起来倒是挺美观的!” 他脚步一顿,悄悄站在门外偷听。 屋内,陈沁和雅娜正拿着一件粉色的胸罩,脸上带着笑意。 陈沁笑着解释: “这不是肚兜,叫胸罩!” “是夫君王胜发明的。” 雅娜也附和道: “嗯,这个比肚兜舒服多了,穿衣服也更好看。” 如今的她,受王胜的影响,思维早已不像从前那般保守。 黄楚楚指着陈沁胸前半遮的曲线,眼里满是怀疑: “他发明的?” “他一个男人,怎么会懂这些女人的贴身衣物?” “真是太奇葩了!” 她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说男人会设计女子内衣,三观都受到了冲击。 门外的王胜听着,不由得想起之前几位夫人第一次穿上胸罩,兴奋地给他展示的模样,嘴角忍不住上扬,心里也泛起一阵燥热。 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到体内传来一股异样 —— 之前喝的锻体药,竟在此时发作了! 他已是铜皮中期,这药对他而言,不再是突破境界,而是淬炼血脉, 可没想到,走路都能感觉到摩擦,身体的反应也越来越剧烈。 “靠!” “这变成蓝星的伟哥药了!” 王胜暗自腹诽,再也无心偷听,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哦,都在啊。” 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可目光扫过屏风后陈沁和雅娜那凹凸有致的身形时, 还是忍不住顿了顿 。 屋内的几人被突然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陈沁和雅娜连忙拿起外衣披上,黄楚楚也有些尴尬地站在一旁。 “夫君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天还没黑呢。” 陈沁走上前,疑惑地问道, “外边那些弟兄…… 叫得那么惨,是不是药浴出问题了?” 王胜没接话,只觉得身体温度在升高发热,他看着黄楚楚,语气尽量保持平稳: “楚楚小姐,我和两位夫人有要事详谈,还请你回避一下。” “丫鬟们也去院外守着吧。” 黄楚楚见他神色严肃,还以为真有什么重要的事,连忙点头: “好,那我晚些再来看两位姐姐。” 说完,她带着丫鬟匆匆离开,还贴心地关上了房门。 房门刚一关上,王胜就再也忍不住,快步走到陈沁和雅娜身边,一把将她们揽入怀中。 陈沁感觉到他身体的异样,又看到他岔开腿走路的模样,忍不住笑道: “夫君,你怎么走路姿势怪怪的?” “还不是那锻体药闹的!” 王胜苦笑一声,声音里带着几分沙哑, “我已是铜皮中期,已经没有什么体质效果,却对我淬炼血脉。” “快,帮我脱去甲胄,难受死了……” 陈沁和雅娜脸颊一红,却也没犹豫,连忙动手帮王胜解开铠甲。 很快,屋内就传来床铺撞击墙面的 “咯吱” 声, 夹杂着女子的飘逸的声音。。。。 ..................... 隔壁房间里,黄楚楚正泡在浴桶里,几天的野外露宿奔波,早就让下人准备了热水泡澡解乏。 温热的水包裹着身体,让她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忽然,隔壁传来 “咯吱” 的声响,她不由得皱起眉头: “这隔壁的床铺质量也太差了吧?怎么坐个人就响呢!” 可话音刚落,她就隐约听到了女子的轻吟声 —— 那声音让她瞬间明白了什么。 ............................ 话题:这种情节有什么好的建议吗,大家可以提供思路和后面的人物取名。 第124章 隔墙有耳,遭老罪了! 黄楚楚的脸颊 “唰” 地一下红透了,连耳根都泛着热,像被炭火烤过一般。 她慌忙捂住耳朵,指尖传来的温热却压不住心头的慌乱,心跳得像揣了只乱撞的兔子,“咚咚” 声在耳边格外清晰。 可越是克制,脑海里就越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那些羞人的画面 —— 王胜与陈沁、雅娜的亲密模样, 像走马灯似的在眼前晃,连浴桶里的热水都仿佛被染上了温度,变得滚烫起来,烫得她浑身发麻。 这一夜,黄楚楚几乎没合眼。 隔壁的动静断断续续,搅得她心神不宁,窗外的月光从窗棂溜进来,在地上投下细碎的影子,像极了她乱作一团的心绪。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东方泛起鱼肚白时,她起身对着铜镜,镜中映出一双挂着浓重黑眼圈的眼睛,活像只熬夜的熊猫。 她对着镜子轻轻叹了口气,窗外的寒风卷着枯叶掠过,发出 “沙沙” 的声响, 像是在嘲笑她的窘迫,心里又气又恼 —— 气王胜不知收敛,也恼自己竟会被这些动静扰得彻夜难眠。 另一边,王胜起床时却精神倍爽。 窗外的阳光透过薄纱窗帘洒进来,在地上铺成一片暖金色,一夜的放纵不仅没让他疲惫,反而因锻体药的余韵,浑身都透着一股劲,连呼吸都觉得顺畅了不少。 陈沁和雅娜还慵懒地躺在床上,锦被滑落至腰间,脸色泛着潮红,眼底带着几分倦意 —— 昨夜她们可被王胜折腾得不轻, 此刻连抬手的力气都欠奉,发丝散落在枕头上,与暖光交织成一幅旖旎的画面。 王胜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出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前院查看士兵们的情况。 刚走进院子,就被一股浓烈的草药味裹住, 晨光下,五十个大缸整齐排列,蒸腾的热气袅袅升起,在空气中凝结成细小的水珠,沾在院中的老槐树枝上,晶莹剔透。 更惊人的是,士兵们被一个个从缸里抬出来,每个人的皮肤都红得像被火烤过的大龙虾,泛着不正常的光泽,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不少人的皮肤上还带着血肉模糊的伤口,像是被烈火灼烧过一般,渗出的血珠与未干的药汁混在一起,顺着皮肤往下淌,在青石板上积成小小的血洼,看着就让人揪心。 王胜走上前,伸手碰了碰一个士兵的胳膊,皮肤滚烫得吓人,士兵却咬着牙没哼一声,额头上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滴,砸在地上。 他心里暗自点头 —— 能坚持一夜不提前出来,这份忍耐力远超常人,不愧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弟兄。 此时,院角的腊梅开得正盛,淡黄色的花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却透着一股坚韧的劲,像极了眼前的士兵们。 “王迟,把弟兄们都抬到屋里去,用最好的疗伤药,” “再让伙夫准备些热粥和肉干,让他们好好休息,不准任何人打扰!” “得令!” 王迟高声应下,声音在晨光中格外响亮,立刻组织人手,小心翼翼地将士兵们抬往客房,脚步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 “昨晚有没有人中途忍不住提前出来?” 王胜问道,语气里带着几分期待,目光扫过院中的腊梅,心里竟有了几分与这寒冬争辉的豪情。 王迟挠了挠头,笑着说: “一个都没有!” “所有人都泡到天亮才自己爬出来的。” “有几个实在熬不住的,还求着我把他们打晕,硬撑着躺在里面,说啥也不放弃这机会!” “好,好样的!” 王胜拍了拍王迟的肩膀,眼里满是欣慰,连声音都带着几分雀跃。 昨夜值守的士兵中,还有几个因害怕药浴痛苦而犹豫的,此刻看到同伴们的坚持与成果,脸上的胆怯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向往, 甚至有人悄悄凑过来,声音里满是急切: “曲正,明天的药浴,能算我一个不?” 院中的寒风似乎也温柔了些,不再像之前那般刺骨,反而带着几分清爽,吹得人心情愈发舒畅。 王胜心情大好,转身往后院走去。 回廊旁的假山石上还沾着昨夜的积雪,在阳光下泛着冷光,却丝毫没影响他的好心情。 刚走到回廊拐角,就看到黄楚楚从卧房里出来, 她穿着一身淡紫色衣裙,裙摆上绣着精致的兰草纹,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泽,却难掩眼底的疲惫,黑眼圈格外显眼,像在精致的画上添了一笔瑕疵。 “楚楚小姐,怎么黑眼圈这么严重?” 王胜走上前,语气带着几分关切, “昨夜没睡好吗?是不是屋内太冷,炭火不够暖和?” “要是缺炭火,我让下人给你多送些。” 黄楚楚被他这一问,脸颊瞬间又红了,像熟透的苹果, 想说什么,却又不好意思开口 —— 她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被隔壁的床笫之声吵得睡不着? 憋了半天,她猛地瞪了王胜一眼,气鼓鼓地骂道: “你就是个流氓痞子!” 说完,转身就往偏殿的方向走去,脚步又快又急,裙摆扫过回廊的栏杆,带起一阵风,像是在躲避什么,连廊下悬挂的灯笼都被晃得轻轻摆动。 王胜站在原地,一脸无辜地摸了摸下巴: “莫名其妙啊,我好心关心她,怎么还骂我呢?” 他实在想不通,自己哪里得罪这位郡守千金了。 廊外的寒风卷着落叶飘过,在地上打了个旋,像是在附和他的疑惑,让他忍不住摇了摇头。 摇摇头,王胜转身回屋,叫醒了刚睡醒的陈沁和雅娜,三人一起往偏殿走去 —— 早饭时间快到了,再晚些,恐怕要被黄楚楚误会更多。 偏殿内早已生好了炭火,暖融融的热气裹住全身,与屋外的寒冷形成鲜明对比,桌上摆着刚做好的热粥和点心,冒着袅袅热气,香气扑鼻。 黄楚楚正坐在桌前,手里拿着筷子,却没什么胃口,目光落在窗外的雪景上,眼神有些涣散。 当她从侍女口中得知,昨晚那五十个士兵不仅都坚持到了天亮,还成功晋级到铜皮初期武者时,手里的筷子 “哐当” 一声掉在了桌上,眼睛瞪得溜圆,满是震惊: “你说什么?五十人都成功了?” “一个都没失败?” 炭火噼啪作响,映得她脸上的震惊愈发明显,连手指都有些发颤。 ................ 话题:你偷听过吗?还想看什么剧情,留言,下次写进小说。 第125章 天机阁 侍女点点头,语气里满是敬佩: “是啊,今早王将军的手下都在说呢,说这锻体药可神了,只要能熬住痛苦,就能成为武者!” 黄楚楚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 她从小跟着父亲耳濡目染,深知锻体药的珍贵与难得。 这种能让人突破到铜皮境的药,就算是在郡守府,也只有寥寥几份,而且成功率最高不会超过八成。 可王胜倒好,一出手就是一百份,还能做到五十人全成,这等手笔和能力,简直超出了她的想象! 她想起父亲曾说过,平阳郡内的官方铜皮境武官,加起来也不过五六十人,一个带领五百人的都尉,也才是铜皮境。 王胜这一下就多了五十个武者,若是百人全成,那他手里的力量,足以在一郡之地立足,甚至能与那些小封国抗衡! 窗外的雪不知何时又下了起来,细小的雪花落在窗棂上,很快融化成水,像极了她此刻纷乱的心情。 就在这时,王胜带着陈沁和雅娜走进偏殿,笑着在她对面坐下: “楚楚小姐,早啊。” 他身上还带着屋外的寒气,却瞬间被殿内的暖意驱散,脸上的笑容格外轻松。 黄楚楚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震惊,举起面前的茶杯,杯壁上凝结的水珠沾湿了她的指尖,带来一丝凉意,让她稍稍冷静: “恭喜你了,王将军。” 王胜挑了挑眉,语气带着几分调侃: “恭喜啥?” “刚才我还莫名其妙挨了您一顿骂,怎么这会又恭喜我了?” 他拿起桌上的热粥,舀了一勺递到嘴边,温热的粥水滑过喉咙,驱散了残存的寒气,心情愈发愉悦。 “恭喜你的士兵都成功晋级武者。” 黄楚楚放下茶杯,眼神里满是复杂, “你该知道,五十个武者意味着什么 —— 若是百人全成,你这一百人对付一千个普通士兵都能轻松应战。” “甚至可以说,放眼大晋的一郡之地和那些小封国,每个地方的武者数量也不过百人左右。” “这些人受你如此大恩,怕是以后你说一,他们绝不会说二,你这是有了称霸一方的资本啊。” 王胜端着茶杯的手顿了顿,杯中的茶水泛起细小的涟漪。 他看向黄楚楚的眼神瞬间变了 —— 不再是之前的随意与温和,而是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警惕与杀意,像寒冬里突然凝结的冰棱。 殿内的炭火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份冰冷,噼啪声渐渐小了下去,空气都仿佛变得凝重起来。 他没想到,黄楚楚竟能看透这层利害关系, 若是她把这事传出去,不管是平阳郡的其他势力,还是朝廷,都绝不会容他。 黄楚楚敏锐地察觉到了那股冰冷的杀意,身体微微一僵,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角,看向王胜的眼神里,除了之前的敬佩,又多了几分敬畏。 她连忙开口,语气带着几分急切: “王将军放心,我绝不会外传此事。” “我知道这锻体大药是你私自弄来的,有价无市,这些士兵欠你的恩情,这辈子都还不清,他们只会忠于你一人。” 听到这话,王胜眼中的杀意才渐渐散去,像冰雪消融般,脸色也恢复了正常,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 “楚楚小姐说笑了,我们都是郡守大人治下的人,自然以平阳郡的军政命令为尊。” “不过你说得也对,此行去洛阳,有了这些武者弟兄,咱们的安全确实多了一层保障。” 殿内的炭火又重新活跃起来,噼啪作响,暖光再次笼罩住整个屋子,气氛也恢复了轻松。 黄楚楚见他松口,心里暗暗松了口气,又补充道: “而且以你最近的表现,恐怕朝廷里会有不少人想拉拢你。” “你以为,凭你这一路的战绩,会没人注意到你吗?” 王胜心里一动,问道: “难道我这样的表现,朝廷里还会有人想留我在洛阳?” 他看向窗外,雪已经停了,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来,在地上的积雪上反射出耀眼的光,却没驱散他心底的一丝警惕。 “当然。” 黄楚楚点头,语气带着几分肯定, “你仔细想想,深夜遇袭,敌人数量是你方的一倍,你却能做到几乎全歼敌人,己方零伤亡;” “几十人攻占十倍于己的土匪寨,还能全胜而归,不损一人。” “这样的战绩,可不是谁都能有的。” “就说之前的鹰嘴崖,河东郡损兵折将都没能拿下,你却带着一百人杀上山,把山贼屠了个精光。” “我估计,你的消息早就被朝廷里的达官贵人注意到了 —— 若不是你之前杀胡敌、灭土匪的战绩亮眼,我父亲也不会放心让你押送这么重要的贡品。” 王胜默默点头,心里却早已打定主意 —— 他绝不会留在洛阳。 那里是朝廷的核心,各方势力盘根错节,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 他一个没有背景的外来者,留在那里只会被人当枪使,迟早会卷入权力斗争的漩涡,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而且在洛阳,他根本没有发展自己势力的空间,只有回到平阳郡这边疆之地,才能像院中的腊梅般,在寒冬中低调生长,慢慢壮大自己的家族势力。 窗外的阳光越来越亮,却照不进他心底的那片盘算。 “可朝廷里的那些人,怎么会关注到我这偏远地区的小事?” 王胜故意抛出疑问,想探探黄楚楚的底,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茶杯的边缘,感受着杯壁的温热。 黄楚楚眨了眨眼,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 —— 终于有王胜不知道的事情了, 这让她觉得自己总算比他强了一点,连语气都轻快了不少: “难道你不知道大晋有个叫‘天机阁’的组织吗?” “天机阁?” 王胜眉头一皱,语气带着几分疑惑, “那是干什么的?” 殿内的炭火似乎也安静了些,像是在等待黄楚楚的回答。 “没想到啊,王将军你这么聪明,居然也有不知道的事情。” 黄楚楚笑得更得意了,慢悠悠地解释道, “天机阁是大晋最有名的情报组织,当然,他们也有暗杀之类的武装人员,但最厉害的不是暗杀,而是情报。” “据说他们的情报网遍布大晋各地,上到朝廷官员的动向,下到市井百姓的琐事,没有他们不知道的,就像一张无形的网,罩住了整个大晋。” ............. 话题:天机阁想写什么内容,留言,可以写入小说。人物取名一并写出来。 第126章 别害羞,外面这么吵,正好能掩盖咱们的声音 她顿了顿,压低声音,连呼吸都放轻了些: “许多士族大家、达官显贵都要找他们购买情报,比如各地的新鲜事、仇人的行踪;” “就连朝廷,有时候都会向他们购买敌国的情报,可见他们的能耐有多大。” 偏殿外传来一阵风吹过的声音,带着几分萧瑟,让她的声音更显神秘。 “天机阁……” 王胜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眼里闪过一丝精光,像黑夜中突然亮起的星火。 若是能有这样一个情报组织,那他以后发展壮大,可就如虎添翼了 —— 不仅能提前知晓敌人的动向,还能掌握各地的资源分布,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处处被动。 他看着黄楚楚,语气带着几分试探: “这么厉害的组织,就没人想过掌控他们吗?” 黄楚楚摇了摇头,语气带着几分忌惮,连身体都微微往后缩了缩: “没人敢。” “据说天机阁的阁主身份神秘,实力深不可测,而且他们的人遍布各地,像隐藏在暗处的影子,若是得罪了天机阁,第二天就可能身首异处。” “这些年,也有不少人想打天机阁的主意,可最后都没好下场,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敢动他们了。” 殿内的炭火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份忌惮,火焰微微晃动了一下,在墙上投下摇曳的影子,像极了天机阁那神秘莫测的势力。 王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模糊的念头 —— 或许,他以后可以试着和天机阁接触一下,就算不能掌控,能达成合作,也能给自己带来不少好处。 窗外的阳光越发明媚,照在地上的积雪上,反射出温暖的光,像是在预示着他未来的路,虽有挑战,却也充满希望。 夜幕如墨,沁水县衙后院的营房里,烛火摇曳,映照着一张张虽带倦色却难掩亢奋的脸庞。 王胜看望这第一批使用锻体药物的士兵,此时大家的精神状态已经恢复得不错, 铜皮境界后,自身的机体修复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最好最贵的疗伤药作用下,已经能吃能喝。 士兵们大多盘膝坐在床榻边,有的正捧着粗瓷大碗狼吞虎咽,热气腾腾的米粥里还卧着两个荷包蛋,油花浮在表面,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这是王胜特意吩咐厨房准备的,经历了泡锻体药浴的撕心裂肺,这些汉子的身体亟需补充营养。 “见过曲正大人!” 看王胜来了还行礼致谢,此时他们对王胜的感激之情已经大大的超越之前,动作虽还有些僵硬,眼神里却满是炽热的感激。 昨日他们还是只能舞刀弄枪的普通士兵,今日却已突破到铜皮境,肌肤下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连呼吸都比以往更沉稳有力。 这种蜕变,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奢望。 王胜抬手示意众人坐下,目光温和却带着力量: “不必多礼,都是自家弟兄。如今你们踏入武道,往后的路就和以前不一样了。” 他顿了顿,看着士兵们眼中闪烁的光芒,继续说道, “武道之路虽苦,却也能让你们护住想护的人,过上更有盼头的日子” “好好休息,养足精神,往后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你们。” 说罢,王胜转身离开。 他能感受到身后那一道道灼热的目光,那是全然的信赖与臣服。 走到营房门口,他脚步微顿,心中暗忖: 这批人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批班底,必须牢牢抓在手里。 锻体药虽珍贵,但用在他们身上,值了。 回到房间,王胜刚坐下,就听到前院传来隐约的骚动。 他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不用想也知道,是第二批士兵听到了消息,正迫不及待地想要报名锻体。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亲卫就来禀报,剩余五十名士兵全都主动请缨,无一退缩。 夜色渐深,县衙的药浴房里再次响起此起彼伏的痛嚎声。 那声音穿透墙壁,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县衙周边的居民们纷纷从床上坐起,侧耳倾听,脸上满是惶恐。 有胆子大的趴在门缝里往外看,只看到县衙门口守卫森严,更添了几分神秘感。 “这是在审什么重犯啊?喊得这么惨。” 有人小声嘀咕,却没人敢再多问。 最煎熬的莫过于黄楚楚。她住在县衙的偏院,离药浴房不远,那一声声痛嚎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让她辗转反侧,毫无睡意。 她本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哪里听过这般惨烈的声音,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隔壁房间里,王胜看着身边的陈沁和雅娜,脸上露出一丝坏笑。 陈沁脸颊微红,双手紧紧攥着衣角,显然也被外面的声音吵得无法安睡。 雅娜则大大方方地靠在床头,眉头微蹙: “这外面的声音也太吵了,根本没法睡。” 王胜伸手握住陈沁的手,温声说道: “沁儿,别害羞。外面这么吵,正好能掩盖咱们的声音,省得影响到别人。” 陈沁头埋得更低了,指尖微微颤抖,却没有抽回手 —— 沉默,便是最好的默认。 雅娜闻言,眼睛一亮,拍了下手: “你说得对!” “咱们草原女子向来爽朗,凭什么要为了顾及旁人,压抑自己的感受?” 她说着,主动靠向王胜,眼中满是风情。 夜色渐浓,房间里的气氛也变得燥热起来。 销魂的呻吟声夹杂在外面的痛嚎中,若隐若现,却又格外清晰地传到了黄楚楚的耳朵里。 她气得浑身发抖,抓起枕头捂在头上,却还是挡不住那恼人的声音。 身边的侍女更是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一夜,黄楚楚和她的侍女们,注定无眠。 第二天一早,黄楚楚顶着浓重的黑眼圈出现在餐桌前。 她刚坐下,就看到王胜端着一碗粥走了过来,脸上带着 “关切” 的笑容: “楚楚小姐,怎么昨晚又没睡好?” “这熊猫眼也太严重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要不我叫大夫给你开点安神的药?” 第127章 团体逛妓院 王胜当然知道她黑眼圈的原因,,故意逗她而已。 昨晚除了前院士兵的痛苦叫喊外,主要是被自己在房间动作太大弄出的声音让她心神不宁睡不着。 黄楚楚白了他一眼,心中暗骂: 还不是拜你所赐! 但她也知道,这话不能明说,只能强压下心头的火气,转移话题: “你这带兵的本事还真不错,昨晚那第二批五十人也都成功突破到铜皮境了。” 她顿了顿,语气里带着几分真心的佩服, “能这么豪爽地把珍贵的锻体药给普通士兵用,我父亲都未必能做到。” “你欠缺的只是资历和底蕴,假以时日,必定能超过我父亲。” “若是生在乱世,你说不定能成为雄霸一方的诸侯,甚至有争霸天下的可能。” “咳咳...,” “楚楚小姐这种大逆不道话可不能乱说,小声点说还是可以!” 王胜心中一动,脸上却故作紧张地说道。 他知道,黄楚楚能说出这番话,说明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但还远远不够。 黄楚楚却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 “怕什么,这里都是你的人,他们就算听到了也不会乱说。” 王胜看着她,突然话锋一转,语气带着几分调侃: “这么说,楚楚小姐你,也是我的人咯!” 他特意抬高了 “我的人” 三个字的语调,眼神里满是戏谑。 黄楚楚脸颊一红,嗔怪地瞪了他一眼: “你…… 算了,懒得跟你计较。”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泛起了一丝异样的涟漪。 王胜心中了然,知道现在还不是急功近利的时候。 他话锋一转,认真地说道: “不过,你提醒得对,这些士兵的实力不能轻易暴露。” “朝廷里各方势力盘根错节,他们不会允许出现新的变数打破平衡。” “一旦这些铜皮境士兵的消息传出去,咱们想离开洛阳都难。” 黄楚楚点了点头: “你明白就好。短时间内封锁消息还没问题,但时间长了,总有被发现的一天。” “能藏多久就藏多久吧。” 王胜也点头赞同。 “对了,你到了洛阳,打算在你外祖母家待多久?” “”郡守大人把你的安全托付给我,你总得给我也在你外祖母家安排有个住处吧?” “那样我才能完成承诺的工作任务。” 王胜眼睛狡黠着看着黄楚楚那明媚的眼神,说道: “那就要麻烦楚楚小姐给我安排一间屋子了。” “要是没照顾好你,郡守大人怪罪下来,我可担待不起。” 他心里清楚,黄楚楚的外祖母家必定不简单,能借此机会接触到洛阳的上层势力,对自己只有好处。 黄楚楚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她没告诉王胜,外祖母家是洛阳的名门望族,舅舅和表哥都是朝廷重臣。 她犹豫了一下,突然问道: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王胜毫不掩饰,眼神灼灼地看着她: “楚楚小姐这般容貌倾城、身段婀娜的女子,我若是不喜欢,那岂不是成了太监?” 听到这番直白的夸赞,黄楚楚心中的那点疑虑瞬间烟消云散,好感度又增加了几分。 她嘴角微微上扬,故作大方地说道: “就当你在夸奖我咯!” “算你有眼光。” “到了洛阳,我就在外祖母家的偏院给你安排个住处。” “不过,你的人不能都进去,最多带几个护卫,其他人你得自己想办法安置。” 第三日,第二批锻体的士兵也基本恢复了伤势。 王胜站在县衙门口,看着沁水县繁华的街道,心中盘算着: 这段时间大家先是行军赶路,又是经历战斗,接着又承受泡药浴的痛苦,确实够累的。 如今遇袭的消息已经传开,各方势力暂时没有动静,正好给了大家放松的机会。 晚饭后,王胜召集了所有士兵。 他站在高台上,看着下面整齐列队的一百名士兵,声音洪亮地说道: “最近大家都辛苦了,今晚给大家放一天假,自由活动,明天一早集合出发。” “另外,县令郭松大人说了,今晚大家在县城里的消费,都由他来负责。” “我听说沁水县是平阳郡仅次于郡城的富庶之地,今晚,我就带大家好好乐一乐!” “好!多谢曲正大人!” 士兵们欢呼雀跃,压抑了许久的情绪终于得到了释放。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出县衙,虽然没有穿甲胄,但统一的制服还是彰显出了他们的身份。 街上的行人看到这阵仗,纷纷避让,好奇地看着他们。 王胜带着众人直奔县城最热闹的红灯区 —— 妓院一条街。 刚走到街口,就闻到了浓郁的脂粉香和酒香。 街道两旁的妓院门口,挂着五颜六色的灯笼,几个打扮妖娆的女子正倚在门口招揽客人。 看到王胜一行人,她们眼中都闪过一丝惊讶,却不敢上前。 王胜径直走进最大的一家妓院,门口的龟奴赶紧跑进去通报。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华丽、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的老鸨就扭着腰走了出来。 她一眼就看到了为首的王胜,脸上立刻堆起谄媚的笑容: “呦,这位军爷,瞧您这面相,可是第一次来咱们这儿吧?” 王胜点了点头,语气随意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没错,是第一次来。 “不知道嬷嬷这里的姑娘够不够多?” “我今晚带了百来个弟兄,可得让他们都满意。” 老鸨心里早就打听过王胜的底细,知道他最近杀性很重,可不敢得罪。 她脸上的笑容更浓了,连忙说道: “军爷您放心,咱们这儿是沁水县最大的妓院,就算姑娘不够,我也立马从其他地方调人过来,保证让各位军爷尽兴!” 说着,老鸨就殷勤地把众人往里请。 倚红楼的大厅里,鎏金铜灯高悬,暖黄的光透过薄纱灯罩,洒在光滑的红木地板上,映得满室生辉。 丝竹班子在角落奏着《霓裳羽衣曲》,琵琶声脆如珠落玉盘,笛子声柔似流水潺潺。 舞姬们身着水绿色纱裙,裙摆绣着银线缠枝莲,旋转间裙摆飞扬,宛如碧波中绽放的荷花。 士兵们刚走进大厅,就被这热闹景象晃了眼。 李三搓着手,眼神直勾勾地盯着舞姬,嘴角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第128章 雅娜的空档! 王胜站在大厅中央,目光扫过众人,朗声道: “大家放松玩,每人挑个姑娘作陪,今晚所有消费,我负责!” 话音刚落,士兵们瞬间炸开了锅。 王田第一个跳起来,朝着老鸨喊道: “嬷嬷!给我找个最水灵的姑娘!”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原本紧绷的神经彻底放松,大厅里满是欢声笑语,连丝竹声都盖不住他们的兴奋。 王胜看着眼前的热闹,却悄悄往后退了几步,对身旁的陈三使了个眼色。 陈三心领神会,跟着他走到二楼的转角处 —— 这里视野开阔,能看到大厅的动静,又不会被人打扰。 “城外的马夫,现在有多少人了?” 王胜压低声音, 陈三凑近,声音压得更低: “回曲正大人,加上这几天在沁水县招募的,一共八十七人。” “这些人都经过了考验,忠心没问题,而且个个都有一手绝活 —— 有会追踪的,有会开锁的,还有几个以前是猎户,箭术很准。” “现在他们一路来也经过了很多军队的训练方式,也有了些战斗力。” 王胜点头,眼中闪过一丝满意。 他知道,要在洛阳立足,光有明面上的士兵不够,还得有暗线。 这些马夫,就是他埋在暗处的棋子。 “你安排几个可靠的士兵,”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楼下开怀大笑的士兵身上, “给城外的马夫们也送些女子过去,再带些好酒好菜。” “他们这段时间跟着咱们奔波,也该犒劳犒劳。” 陈三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 —— 大人这是要一碗水端平,明面上的士兵要安抚,暗地里培养的人也不能亏待。 在他们最艰难的寒冬给予救助,雪中送炭。并在特定的条件下还能给予特殊的招待。 这样他们办起事来以后会更加忠心耿耿。 “属下明白,这就去安排。” 那老鸨看到王胜独自在楼上,也赶紧迎来过来。 “这位军爷,您的手下们都选了姑娘,你要不要选个呢?” 王胜现在开始挑食了,不是绝色美女,或者身份地位高的女子他都不愿去浪费自己的子弹。 普通女子对他的提升左右不大,纯粹浪费自己的元阳。 “我就不要了,记得,今晚所有的费用都记在县令郭松账上,你明日去县衙结账就行!” “唉,好的。” 老鸨辛辛的走了,这不给现银,还是赊账,还要去县衙结账,想起来就是个硬茬。 但面对王胜,她打心底没一点脾气,因为惹不起。 看着陈三下楼的背影,王胜靠在栏杆上,目光飘向窗外。 夜色渐浓,街上的灯笼亮了起来,像一串串糖葫芦,映得石板路通红。 他想起昨日黄楚楚说的话 ——“朝廷里的各方势力不会允许你离开洛阳”,心里冷笑一声:想困住我?没那么容易。 他之所以敢这么 “挥霍” 郭县令的钱,一来是因为郭县令是黄宇的人,黄宇把黄楚楚托付给他,郭县令自然不敢得罪他; 二来是他知道,这些士兵和暗卫都是他的根基,只有让他们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他们才会真心跟着他。毕竟,在这个乱世,光靠画饼是喂不饱人的。 喝茶听曲的王胜坐了不到半个时辰,看到弟兄们都在房间里蒙头酣战,那各个房间传来的声音让她也有些心猿意马。 就起身回县衙了, “夫君,您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转头一看,是陈沁。 她穿着一身淡粉色衣裙,手里端着一杯酒,眼神里满是关切。 王胜接过酒杯,指尖触到她的手,温声道: “就是有些累,想歇会儿。” 陈沁靠在他身边,轻声道: “我知道你心里装着事,可也别太累了。” “咱们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不如也放松放松。” 王胜看着她温柔的眉眼,心里泛起一丝暖意。 他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 “好,听你的,今晚就好好放松。” “沁儿,还是你懂我。 ” 铜制酒壶里最后一点琥珀色的酒液滑入粗瓷杯,王胜指尖还沾着酒壶外壁的余温, 刚把空杯搁在桌边的矮几上,内间那道挂了半年的蓝布帘就被轻轻掀开。 暖黄的油灯把雅娜的影子拉得老长,她披着件新做的米白色羊绒大衣,领口还沾着些没擦干净的水珠, 走过来时带起一阵轻缓的风 —— 不是草原上惯有的羊膻气,也不是城里贵女们用的刺鼻香粉,是王胜再熟悉不过的味道, 自家香皂坊里那批桂花皂特有的清甜,混着刚沐浴完的水汽,像把整座秋末的桂树都挪进了这小小的屋子。 王胜喉结不自觉动了动,目光落在她垂着的发梢上。 半年前初见时,雅娜还裹着的羊毛毡,身上是洗不净的羊膻味,说话时总怯生生地低着头; 可现在,她连走路的姿态都软了些,发梢擦过羊绒大衣的领口,留下细碎的痒意。 “真香,” 他笑着伸手,指尖轻轻碰了碰她大衣的袖口,那触感软得像云朵, 笑着对陈沁说, “如今雅娜身上全是这香喷喷的桂花味,比刚认识那会儿,可是好闻太多了。” 雅娜耳尖倏地红了,垂在身侧的手悄悄攥了攥大衣下摆。 她早就听王胜说过喜欢桂花味,这次特意用新皂洗了两遍澡,连头发丝都揉进了香味里。 听见他夸,嘴角忍不住往上翘,却还故意绷着点调皮的劲儿,抬眼时眼尾泛着水汽的红: “是吧?” 她往前凑了半步,声音压得低了些,像怕被屋外的夜风听去, “还有更好闻的呢,你要不要闻?” 话音刚落,她原本抓着大衣领口的双手猛地松开。 那前开的羊绒衣本就没扣严实,此刻一敞,露出里面白色肌肤, “空挡!......”, 王胜看着眼前那雪白的球,顿时眼睛盯得直冒火。 王胜刚咽下去的酒像突然活了过来,猛地往喉咙口冲,他咳得肩膀都在抖,手里的空杯差点摔在地上。 目光落在那片雪白上,只觉得浑身的血都往头上涌 —— 这丫头,明明前阵子还会因为他碰一下手就脸红,如今倒学会这般勾人了。 他也顾不上咳嗽,伸手就攥住她微凉的手腕,力道却放得极轻,生怕捏疼了她。 “小祖宗,可别在这吹风。” 王胜声音里还带着点被酒噎住的沙哑,却笑着把人往床边带,掀开早就焐暖的棉被,半哄半拽地把她往被窝里塞。 第129章 倒真是会玩弄人心 雅娜哪里肯乖乖听话,被他拽着往被窝里钻时,故意用手肘轻轻撞了下他的腰,银铃似的笑声从喉咙里滚出来,混着桂花的香气飘进王胜耳朵里。 “急什么呀!” 她蜷在被窝里,只露出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王胜慌忙掖被角的样子,又忍不住笑, “这屋子暖和着呢,冻不着我。” 王胜指尖碰到她露在外面的手背,温温的,像揣了块暖玉。 他喉间的痒意早散了,只剩满心的软,低头时能看见她眼底映着的油灯光,像盛了两团小小的火。 “暖和也不行,” 他伸手把她散在颊边的头发别到耳后,指腹蹭过她泛红的耳垂, “刚洗完澡,小心着凉。” 雅娜被他碰得浑身一麻,往被窝里缩了缩,却又悄悄抬眼瞧他。 “沁儿,你也速度点过来。” ...................... 刚蒙蒙亮,窗棂外还沾着层薄霜,王胜揉着发胀的太阳穴从床上坐起。 昨夜折腾到后半夜,被褥里还残留着雅娜身上的桂花香气, 指尖触到枕边空荡荡的位置,他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 那丫头定是被院里的动静吵醒,先去厨房看早饭了。 披上皮袄推门而出,院中的寒气顿时裹了上来,却让他混沌的脑子清醒了大半。 贡品物资早已不在院中,隔着院墙能听见衙门口传来的车马轱辘声,混着士兵们搬东西的吆喝。 王胜缓步走过去,只见十来辆马车并排停在衙门前的空地上,木箱、布帛、粮袋码得整整齐齐,连捆箱子的麻绳都系得一丝不苟。 几个负责押运的士兵正围着马车清点数目,见他过来,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躬身行礼: “曲正。” “都清点妥当了?” “回将军,数目都对得上,马也喂饱了,随时能出发。” 领头的士兵高声回话,眼神里带着几分掩不住的兴奋。 昨夜跟着将军享了回福,此刻提起赶路,竟半点不觉得累。 早饭是陈沁亲手熬的小麦粥,就着刚蒸好的白面馒头,还有一碟腌得脆爽的萝卜干。 王胜吃得香甜,雅娜坐在对面,时不时给他碗里添粥,眼神里满是温柔。 等一行人收拾妥当,阳光已经爬过了城头,金色的光洒在青石板路上,把人影拉得长长的,雪也融化了不少。 衙门口早已站满了人,县令郭松穿着一身簇新的官服,双手拢在袖子里,脸上堆着笑,可眼底的疲惫却藏不住。 见王胜牵着马走过来,他连忙上前两步,拱手道: “王将军一路辛苦,彭县那边已派人送信,定会好生接应。” 王胜微微颔首,目光扫过他身后的属官,淡淡道: “郭县令有心了,县城事务繁杂,不必多送。” 说罢翻身上马,身后的士兵和马夫也纷纷跟上,车轮转动的声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郭松站在原地,看着队伍渐渐远去,直到尘土遮住了马尾巴,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后背的官服竟已被冷汗浸得发潮。 他抬手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嘴角忍不住往上翘: “终于是把这尊大神给送走了。” 这几日王胜在县城,他连觉都睡不安稳,生怕哪里照顾不周,如今人走了,心里那块悬着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旁边的功曹见他松了口气,连忙上前,手里捧着一张叠得整齐的纸,脸上却带着几分为难: “大人,这是今早迎春楼的老鸨送来的报销单,说是…… 昨晚王将军带人去那里消费了。” 郭松接过单子,漫不经心地展开,指尖还沾着官服上: “哦?” “既然是王将军他们消遣,那就算在我的私账上吧。” 他倒不心疼这点钱,能让王胜舒心,以后说不定还能沾些好处,这点花销算不得什么。 “可…… 可是大人,” 功曹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双手微微发颤, “这金额实在太大了,您真要从私库报?” 郭松的手指顿了顿,抬眼看向他,眉头皱了起来: “太大?能有多大?难不成还能超过五十两?” 功曹咽了口唾沫,头垂得更低了,声音细若蚊蝇: “呃…… 一共是…… 一千一百两银子。” “哐当” 一声,郭松手里的折扇掉在了地上, 他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骨头,脚腕猛地一崴, 若非功曹眼疾手快扶住他,差点就摔在青石板路上。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功曹,声音都变了调: “一晚上?他们到底干什么了?” “竟用了这么多?” 功曹扶着他的胳膊,颤颤巍巍地回话: “据老鸨说,王将军的士兵每人都叫了姑娘,留了一夜……” “就连城外那些马夫,不仅得了酒肉吃食,也都被送去了姑娘,让他们…… 让他们好生享受了一番。” 郭松只觉得眼前发黑,扶着旁边的柱子才勉强站稳。 一千一百两啊! 他这个县令一年的俸禄也才两百两,这王胜一晚上就花掉了他五年的俸禄! 他深吸一口气,胸口却堵得发慌,沉默了半晌,才摆了摆手,声音里满是无奈: “唉!算了,还是走公账吧。” “王胜是郡守亲自安排的差事,他们的花销…… 就当是公差应酬。” 功曹连忙应下,却见郭松盯着远处的尘土,突然低声叹了口气: “这王胜,倒真是会玩弄人心。” 他指尖摩挲着柱子上的纹路,眼神里多了几分复杂, “一般的马夫,平日里能混个温饱就不错了,可王胜手下的马夫,竟能享受旁人一辈子都碰不到的待遇。” “这些人啊,以后怕是要死心塌地跟着他了。” 功曹在一旁附和,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 郭松斜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 “能坐在这个位置上,我还不至于连这点眼力见都没有。” 他虽不喜欢王胜这般 “挥霍”,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一招实在高明。 用一夜的快活,换一群人的死心塌地,而且他自己一分钱没出,这笔账算下来,竟是王胜赚麻了。 风从街口吹过来,带着些凉意,郭松弯腰捡起地上的折扇,轻轻拍了拍上面的灰尘, 心里却已对王胜多了几分忌惮 —— 这年轻人,远比他想象的要厉害。 第130章 祸水东引? 队伍离开了沁县就一路南下,此行还需经轵县、湛城、过黄河。 然后到进入河南郡到平阴县、再到孟津,下一站便是洛阳。 按照目前的速度,大概还需要约六到七天便可到达洛阳。 车尾的马夫们经过了昨夜的一顿好酒好肉,还有女子作陪享受后,他们对王胜的忠诚度几乎达到了和士兵们一样的高度。 从一介吃不饱穿不暖的流民,到如今吃饱穿暖的马夫,甚至还教他们习武、骑射。 这简直是再造之恩,他们都明白这意味着他们的命运由此已经改变。 招收的这八十多马夫暂时都没有配备武器,因为朝廷的规制约束,普通运送进京队伍不能超过百人,否则就是带兵谋反论处。 王胜可不想让别人抓到把柄,只要他们没有武器,那么就不是士兵,自然也不受人数限制问题。 接下来两日也并没有受到截杀,车队平安的来到了黄河边。 凛冽的寒风如同无数把锋利的刀子,刮在人脸上生疼。 王胜勒住马缰,目光如炬地扫视着脚下这片辽阔的冰封黄河。 阳光洒在冰面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让他不禁眯了眯眼睛。 这是他穿越到这个陌生时代后,第一次见到如此壮观的景象 —— 往日里奔腾咆哮、裹挟着泥沙的黄河, 此刻被厚厚的冰层所覆盖,仿佛一条沉睡的巨龙,横卧在广袤的大地上。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在蓝星的时候,王胜别说黄河了,就连长江以北的地方都没去过。 记忆里的河流,要么是江南水乡里潺潺流淌、温柔婉约的小河,要么是珠江流域那些宽阔却鲜有结冰的大江。 而眼前的黄河,即便被冰封,也透着一股雄浑磅礴的气势,冰层厚达一米,足以支撑人和马匹从容通过,这种景象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目测冰封的河面有接近七百米宽。 “大家把马脚裹上布匹,步行的人脚底多绑几根草绳,冰面打滑,小心摔倒。” 王胜的声音沉稳有力,穿透了呼啸的寒风,传到每一个随行人员的耳中。 他深知在冰面上行走的危险,一旦滑倒,轻则摔伤,重则可能坠入冰缝,尤其是他们还带着车队,丝毫不能马虎。 随行的士兵和民夫们早已习惯了听从王胜的指挥,听到命令后,立刻有条不紊地行动起来。 负责照看马匹的士兵从行囊里取出早已准备好的粗布,仔细地将马的四蹄包裹严实,每一道缠绕都力求牢固; 步行的民夫则互相帮忙,将晒干的草绳紧紧地绑在鞋底,增加摩擦力。 大家动作娴熟,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所有准备工作就已完毕。 “出发!” 王胜一声令下,率先催动马匹,踏上了冰封的河面。 马蹄踩在冰面上,发出 “咯吱咯吱” 的声响,仿佛是冰层在低声吟唱。 身后的队伍紧随其后,士兵们身着甲胄,手持兵器,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 民夫们推着装满物资的木车,脚步稳健而缓慢。 整个队伍如同一条长龙,在宽阔的冰面上缓缓前行。 冰面平坦而光滑,只是偶尔会有一些因冰层挤压而形成的细小裂缝,不过在厚厚的冰层面前,这些都不足为惧。 王胜骑在马上,目光不断在四周游移,多年的军旅生涯(穿越后积累的)让他养成了时刻保持警惕的习惯。 虽然这里已经接近河南郡境内,按常理来说应该相对安全, 但在这个战乱频繁、盗匪横行的时代,任何意外都有可能发生。 就在车队行驶到河面中间位置时,异变突生! 河对岸的矮树林里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雪尘被踏得漫天飞扬 —— 一群身着玄色劲装的人马如同鬼魅般窜出,领口处都绣着一道银灰色的断影纹,在夕阳下泛着冷光。 为首的络腮胡汉子满脸横肉,左脸颊一道刀疤从眼角划到下颌,像是被生生劈断的蜈蚣; 他腰间悬着一把淬了黑油的弯刀,刀鞘上嵌着三颗暗扣,显然藏着毒针一类的暗器。 身后近百名追兵个个面罩黑巾,只露双眼,手中弓箭的箭羽都是特制的黑色鸦羽,箭镞泛着青蓝色的光泽,一看就淬了剧毒。 王胜心中一紧,立刻勒住马缰,示意队伍停止前进,同时拔出了腰间的佩剑,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戒备!” 王胜大喝一声,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凝重。 随行的士兵们反应极快,五十人纷纷举起手中的马槊,将车队和王胜护在了中间,形成了一个严密的防御阵型。 另外五十人则在前排手拿弓箭,目视着对着前方河岸那群人马。 王胜仔细观察着对岸冲过来的人马,大概有近百人。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异常 —— 这些突然出现的人似乎分成了两波。 前方有五个人,骑着快马,神色慌张,似乎在拼命逃窜; 而在他们身后七八十米远的地方,另一伙人紧追不舍,手中还拿着弓箭,不断地朝着前方的五人射击。 “咻咻咻!” 箭矢划破空气的声音清晰可闻,几支箭擦着前方几人的耳边飞过,钉在了冰面上,发出 “笃笃” 的声响。 前方的五人显然已经被逼到了绝境,他们的坐骑已经气喘吁吁,速度也慢了下来。 更让王胜意外的是,前方的五人本不是朝着他们这个方向前行的, 但当他们看到河面中间的王胜等人身着甲胄,阵容严整时,眼神中突然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 随即毫不犹豫地调转马头方向,朝着王胜这边奔来。 “不好!他们想把祸水引到我们身上!” 王胜心中暗道不好。 他看得真切,后面的追兵明显是冲着前方五人来的, 而前方五人看到他们这支装备精良的队伍后,竟然想借助他们的力量来摆脱追兵,这无疑是将他们拖入了一场不明不白的争斗之中。 就在王胜思索之际,前方的五人又有两人倒在了箭下。 一支冷箭精准地射中了其中一人的后背,那人闷哼一声,从马背上跌落下来,瞬间就被冰冷的冰层吞噬; 另一人则被射中了腿部,惨叫着摔在地上,很快就被追兵赶上,再也没有了声息。 眨眼之间,原本的五人就只剩下了三人。 “注意警戒,准备战斗!” 王胜不敢有丝毫大意,再次下达命令。 虽然他不想卷入这场纷争,但现在对方已经主动找上门来,他也只能被迫应对。 随行的士兵们纷纷拉弓搭箭,将箭头对准了越来越近的两拨人马, 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一股硝烟的味道。 第131章 冰河仗义出手救人 “他们的目标是我们吗?” 旁边的陈三问道。 王胜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得有些懵,他皱着眉头,沉声说道: “本来不是冲我们来的,你们看后面的人一直在朝着前面那几人射箭,” “这一会儿前面已经被射死了两人,前面这波人估计是想把自己的敌人引到我们这,向我们求救。” 站在王胜身边的副将王迟,也是一脸疑惑地说道: “怎么这里过河就到河南郡内,还有人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袭击?” “难道就不怕官府追查吗?” 王胜摇了摇头,说道: “不好说,这乱世之中,有些势力根本不把官府放在眼里。” “而且看这两拨人的装扮,都不像是普通的盗匪,倒像是有组织的势力,这里面恐怕牵扯不简单。” 说话间,前方剩下的三人已经距离他们越来越近,而后面的追兵也紧随其后, 两拨人马之间的距离只剩下五六十米,被追的那几人距离王胜他们也只有一百多米了。 王胜甚至能依稀看到前方三人脸上的焦急和恐惧,以及后面追兵眼中的凶狠和杀意。 “公子,你先走,我来给你垫后!” 突然,前方三人中,一个身材略显魁梧的汉子高声喊道。 他的声音嘶哑,却带着一丝决绝。 话音刚落,他便猛地转过身子,从背后取下弓箭,朝着身后最近的追兵射出了一箭。 “咻!” 箭矢如同流星般飞驰而去,精准地射中了一名追兵的胸口。 那名追兵闷哼一声,从马背上跌落下来。 然而,就在汉子射出这一箭的同时,几支冷箭也朝着他射来。 “噗噗噗!” 几支箭同时射中了汉子的身体,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衣衫。 汉子的身体晃了晃,眼神中闪过一丝不甘,但最终还是无力地倒了下去,摔在冰面上,再也没有了动静。 看到这一幕,王胜的眼神变得更加凝重。 他能感受到那名汉子的忠诚和勇气,也更加确定前方剩下的两人身份不简单。 而此时,前方剩下的两人已经距离王胜他们只有五十米左右了。 这两人都是眉清目秀、俊朗公子哥的打扮。 其中一人身着一袭白色长衫,虽然衣衫有些凌乱,脸上也沾了些许灰尘,但依旧难掩其出众的气质; 另一人则穿着淡紫色的衣裙,看起来像是个女子,容貌秀丽,只是此刻脸色苍白,眼神中满是惊慌。 他们在距离王胜五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下了马匹,翻身下马,朝着王胜这边拱手喊道: “将军救我!我等必定重谢!” 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显然是已经到了极限。 而后面的追兵看到王胜等人身着甲胄,阵容严整,前排五十人已经弯弓搭箭,箭尖直指他们, 后排五十人则手持马槊,分成左右两拨,形成了夹击之势,也不敢再贸然前进,纷纷停下了马匹,警惕地看着王胜等人。 现场的气氛瞬间凝固下来,寒风依旧在呼啸,但所有人都仿佛忘记了寒冷,目光紧紧地聚焦在中间的王胜身上。 王胜勒马向前走了几步,目光如电地扫视着对面的追兵,沉声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 “为何要追杀这两位?” 对面的追兵中,一个身材高大、满脸络腮胡的汉子催马上前,他眼神凶狠地扫过王胜,又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锦袍公子和紫衣侍女,冷哼一声说道: “我们乃是断影楼的人!” “此子乃是天机阁少主钱无双,我楼与天机阁素有旧怨,今日定要取他性命!” “识相的就赶紧把人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断影楼?” “天机阁?” 王胜心中一动。 这两个名号他倒是有所耳闻。 断影楼是近几年在江湖上迅速崛起的暗杀门派与天机阁的暗杀业务相同, 但他们行事更狠辣残忍,手段隐秘,短短几年就吞并了周边数个小门派,势力扩张极快; 而天机阁则是传承百年的老牌势力,不仅在江湖上声望极高,更掌控着天下半数的情报网络,甚至与朝中不少官员都有往来, 两者一旧一新,一正一邪,素来不对付,只是没想到仇恨竟已深到这般不死不休的地步。 王胜看向钱无双,见他听到 “断影楼” 三个字时,眼中闪过一丝刻骨的恨意,显然双方的仇怨确实不浅。 他心中已然有了判断,不管这两家恩怨如何,眼下钱无双主动向他求救,他若是坐视不管,不仅会影响自己官军的形象,堂堂正规军还怕你个江湖势力不成。 更可能错失一个结交天机阁的机会 —— 天机阁的情报网络, 对他日后在这个时代立足,或许能起到极大的作用。 “哼,断影楼?” “好大的口气!” 王胜冷哼一声,声音中充满了不屑, “不过,在我面前,还轮不到你们放肆!” “钱公子既向我求救,我便没有将他交出去的道理。” “我劝你们还是赶紧离开,否则,休怪我手下无情!” 络腮胡汉子的瞳孔猛地一缩,左手下意识摸向腰间的毒囊 —— 那是断影楼杀手准备灭口的信号。 见王胜身后的士兵箭尖始终对着自己,他才强压下杀意,右手‘唰’地抽出弯刀,刀身映着他扭曲的脸: “小子,你可知断影楼的规矩?” “挡我们路的人,坟头草都长三尺高了!” 他说话时,嘴角的肌肉抽搐着,刀疤随着咬牙的动作裂开细缝,像是要渗出血来, “今天你交人,我留你们全尸;不交 ——他突然朝着冰面啐了一口,唾沫落在冰上瞬间结成小冰粒,明年今日就是你们的忌日!” “我们断影楼可不是好惹的!” “识相的就赶紧把人交出来,否则,今天你们一个都别想走!” “哦?是吗?” 王胜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 “我倒要看看,你们断影楼有多大的能耐,能让我们一个都走不了!” 说着,他朝着身后的士兵们使了个眼色。 士兵们立刻心领神会,纷纷将手中的弓箭拉得更满,箭尖闪烁着冰冷的光芒,随时准备射出; 手持马槊的士兵也纷纷向前迈出一步,摆出了进攻的姿态,身上散发出一股肃杀之气。 这些士兵都是王胜一手训练出来的,经历过数次战场厮杀,论战斗力,远非断影楼这些只懂暗杀的江湖人士所能相比。 络腮胡汉子看到王胜这边的阵容,心中也有些发怵。 第132章 天机阁少主 他看得出来,王胜手下的这些士兵个个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绝非他们这伙人所能抗衡。 他们追杀钱无双已经追了好几天,从一路追到黄河边,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折损了不少好手,眼看就要得手,却突然杀出一个王胜,打乱了所有计划。 若是硬拼,他们恐怕不仅杀不了钱无双,还得把自己这伙人都搭进去。 毕竟,他们追杀钱无双和钱紫鸢这主仆已经追了好几天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眼看就要得手,却突然杀出一个王胜,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若是就这么回去,肯定会被楼主责罚。 就在络腮胡汉子犹豫不决的时候,他身边的一个小弟凑了过来,在他耳边低声说道: “大哥,我们还是算了吧。” “对方人多势众,而且装备比我们好太多了,我们根本不是对手。” “要是硬拼,我们肯定会吃亏的。” “不如我们先退走,然后派人暗中跟踪他们,看看他们要去哪里,再想办法报仇也不迟。” 络腮胡汉子想了想,觉得小弟说得有道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只要知道了钱无双和钱紫鸢的去向,以后有的是机会报仇。 而且,他们段影楼在这一带经营多年,人脉广,眼线多,想要跟踪他们也并非难事。 于是,络腮胡汉子咬了咬牙,恶狠狠地瞪了王胜和钱无双、钱紫鸢一眼,说道: “好!今天算你们运气好!” “不过,你们给我记住,这笔账我们断影楼记下了,以后总有机会跟你们好好算算!” “我们走!” 说完,他调转马头,带着手下的人缓缓退去。 不过,在退走之前,他偷偷给身边的两个小弟使了个眼色。 那两个小弟都是断影楼里擅长追踪的好手,平日里专门负责盯梢和打探消息。 他们心领神会,趁着众人不注意,悄悄落后了几步,待到了河岸边的树林旁边,翻身下马,将马匹赶往相反方向, 自己则脱下外袍,露出里面便于隐藏的深色劲装,钻进了附近的树林里,如同两条影子般,悄无声息地跟在了王胜队伍的后面。 王胜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中冷笑一声。 他早就料到断影楼的人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肯定会派人暗中跟踪。 不过,他也不在乎。 他不仅在明面上安排了士兵警戒,还暗中让自己最信任的两个斥候跟在队伍后面,专门负责反跟踪。 断影楼的人想玩阴谋诡计,他倒是要看看,谁能笑到最后。 看到断影楼的人退走,钱无双和钱紫鸢这才松了一口气,两人的身体都有些站立不稳,显然是刚才的追杀让他们耗费了太多的体力和精力。 钱紫鸢更是直接扶着身边的马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脸色苍白得如同纸一般。 钱无双定了定神,再次朝着王胜拱手行礼,语气中满是感激: “多谢将军出手相救,大恩不言谢!” “在下钱无双,乃是天机阁少主,这位是我的婢女钱紫鸢。” 王胜这才定睛端详起钱无双来,嘿,这长得可真是俊啊,王胜一直觉得自己挺帅的呢。 可跟无双公子一比,还是差了那么一丢丢,尤其是无双公子的声音,一点都不像大老爷们儿那么粗犷。 反而像女子一样细声细气的,咋看都有点那啥伪娘的感觉呢。 “不知将军高姓大名,日后也好报答将军的救命之恩。” 他特意点明了自己天机阁少主的身份,一是为了表达诚意,二也是想让王胜知道,他并非普通人,日后定能回报这份恩情。 钱紫鸢也跟着行了一礼,柔声说道: “多谢将军救命之恩。” 她的声音轻柔动听,只是因为刚才的惊吓,还带着一丝颤抖。 王胜也不再思索,翻身下马,走到钱无双面前,微笑着说道: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在下王胜,乃是平阳郡的一位小将。” “钱少主,我刚听闻天机阁与断影楼素有恩怨,却不知此次他们为何会对你紧追不舍,甚至不惜在黄河冰面上公然动手?” 王胜故意提及双方的恩怨,想进一步了解其中的内情。 钱无双听到王胜的问题,脸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他叹了口气,说道: “将军有所不知,我天机阁与断影楼的仇怨,要从三年前说起。” “当时断影楼刚刚崛起,想要抢夺我天机阁在江北的一处情报点,双方发生冲突,我父亲亲自出手,废了断影楼楼主的一条手臂。” “从此,断影楼便视我天机阁为眼中钉、肉中刺,屡次派人暗杀我天机阁的弟子和长老。” “此次我奉父亲之命,前往河南郡郑州处理一桩重要事务,没想到消息泄露,被断影楼的人盯上,” “从郑州一路追杀到这里,若不是将军出手相救,我恐怕早已命丧他们手中。” 说到最后,钱无双的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这几天的追杀,不仅让他疲于奔命,更让他失去了好几名忠心耿耿的护卫,这份仇恨,他早已记在了心里。 “原来如此。” 王胜点了点头,心中已然明白了前因后果。 断影楼与天机阁的仇怨,说到底还是势力之争,只是没想到会牵连到钱无双这个少主身上。 钱无双四处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说道: “将军,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断影楼的人阴险狡诈,说不定还会有埋伏。” “我们能否先过河,到了河南郡境内,找个安全的地方,我再详细跟您介绍断影楼? 此事不仅关乎我天机阁,或许对将军您也能有所帮助。” 王胜心中一动,他隐隐觉得,钱无双此次的河南郡之行,恐怕不简单。 天机阁作为情报巨头,所关注的事情,必然有着重要的价值。 他当即点头说道: “好,那就先过河。不过,刚才断影楼的人定不会就这么放弃,估计已经派人暗中跟踪我们了,” “我也算因救你们而间接得罪了这断影楼这一方暗杀组织了,” 王胜干笑了一下, “既然你的护卫们都已经被他们杀死,那就暂时跟我一路同行吧,待你有人来接应在离开也不迟。” 钱无双和钱紫鸢闻言,脸色再次一变,也有些面色愧疚,眼中还有了些担忧。 他们深知断影楼的手段,那些人不仅擅长暗杀,更懂得用各种阴毒的计策,若是被他们缠上,恐怕后患无穷。 第133章 打赌 钱无双望着王胜挺拔的背影,心中暖意渐生。 眼前这个不过二十岁的年轻将军,明明与自己素不相识,却愿为陌生人得罪断影楼这般势力庞大的暗杀门派, 这份胆识与坦荡,在尔虞我诈的江湖与官场中实属罕见。 他悄悄攥紧了缰绳,指尖因用力而泛白 —— 他比谁都清楚,断影楼的报复绝不会轻易停止。 王胜今日救了他,日后必定会被列入断影楼的黑名单,届时恐怕会有无尽的麻烦找上门来。 “你们放心,我已经安排了人手负责反跟踪,断影楼的人只要敢露面,我保证让他们有来无回。” 王胜的声音再次传来,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而且,只要我们到了河南郡,进了城,有官府的庇护,他们就算再大胆,也不敢在城里公然动手。” 钱无双心中的担忧稍稍缓解,他对着王胜的背影拱了拱手: “多谢王将军费心,此恩我天机阁必定铭记。” 说罢,便与钱紫鸢一同催马跟上,融入了前行的队伍之中。 队伍在冰封的官道上缓缓前行,马蹄踏过积雪,留下一串串深浅不一的印记。 钱无双策马与王胜并行,目光落在他甲胄上凝结的霜花上,忍不住开口问道: “王将军,我瞧您这车队连绵数里,却只带了百名军士,又值除夕将近,莫非是在押运贡品?” 王胜侧过头,对钱无双的敏锐有些意外,随即点头笑道: “钱公子好眼力,我正是奉命押送平阳郡的新年贡品前往洛阳。” “那将军此次前往洛阳,可了解洛阳如今的局势?” 钱无双的神色凝重了几分, “半年前两个王爷被杀的事,将军应该有所耳闻吧?” “如今皇后贾南风把持朝政,与太子司马遹势同水火,” “各地封王又拥兵自重,洛阳城内早已是暗流涌动,可不是什么太平地方。” 王胜心中一凛,他穿越到这个时代不过半年,虽在平阳郡抵御外族时也听闻过朝中变故,却没想到局势已经混乱到这般地步。 他暗自思索,此次押送贡品,若是卷入洛阳的权力争斗中,恐怕会凶多吉少。 “多谢钱公子提醒,我会多加小心。” 王胜拱手道谢,随即话锋一转, “对了,钱公子又是为了何事外出的?” 钱无双眼神闪烁了一下,低声道: “实不相瞒,我本就住在洛阳,是为了追查一批失踪的天机阁密函而来。” “这批密函中记载了一些关乎朝堂的重要情报,若是落入恶人之手,后果不堪设想。” “只是没想到,半路上竟被断影楼的人盯上,若不是遇到将军,我恐怕……” 王胜见他不愿多言,也不再追问,只道: “既然如此,那咱们便一同前往洛阳吧,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两人一路交谈,不知不觉间,太阳已经升至半空。 上午的行程已过四十里,王胜吩咐队伍在路旁的空地上停靠休息,准备埋锅造饭。 他深知行军打仗,士兵的体力至关重要,因此无论行程多紧,都会保证大家一天吃三顿饱饭,以便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士兵们迅速行动起来,有的捡拾枯枝,有的搭建灶台,有的则从马车上搬下粮食和饮水,整个营地忙碌而有序。 钱无双和钱紫鸢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看着眼前的景象,心中对王胜的敬佩又多了几分 —— 这般体恤下属、治军严谨的将领,在如今的乱世中,实在难得。 不多时,一阵饭菜的香气弥漫开来。 黄楚楚端着一碗热粥,朝着王胜走来,却在看到钱无双时,脚步顿了顿。 钱无双本就生得俊朗不凡,此刻坐在雪地中,月白色的锦袍上沾了些许雪粒,更添了几分清冷出尘的气质,竟让黄楚楚一时间看得有些失神。 黄楚楚平日里性格内向,从不与陌生男子多言,可今日见了钱无双,却鬼使神差地走上前,轻声问道: “这位公子,不知您是?” 钱无双闻言,抬头看向黄楚楚,见她容貌秀丽,眼神清澈,便拱手答道: “在下钱无双,多谢姑娘关心。” 王胜坐在一旁,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心中竟莫名地升起一丝醋意。 他暗自感慨,这长得帅就是有优势,即便在这个乱世,靠脸吃饭也能有市场。 吃过饭,队伍休息了半刻钟,便再次整装出发。 此时距离平阴县城已不足五十里,王胜对着众人高声道: “大家加把劲,争取天黑之前进入平阴县城落脚!” “得令!” 陈三高声应和,随即调转马头,朝着后面的队伍传令而去。 队伍继续前行,钱无双策马来到王胜身边,介绍道: “王将军,前面过了平阴山便是平阴城。” “这平阴山由几座山峰连环镶嵌而成,周边人烟稀少,不过过了山之后,便是一马平川的平原,路况会好走许多。” 王胜点点头,目光望向远处的平阴山。 此时天空中依旧飘着大雪,雪花落在山间的松树上,将整个山脉装点得银装素裹,景色虽美,却也透着一股荒凉与肃杀。 不多时,之前派出去反侦查的两个士兵也过来禀报, “曲正,那断影楼的人在进入这片山后便已经离开了。” “嗯,” 王胜点头,他在思索,为何到了这里那两人便不跟踪了呢? 难道放弃了?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们要准备下一步动作了。 就在这时,王胜突然勒住马缰,眼神锐利地扫视着前方的山林,沉声道: “注意戒备!” 王迟等人见状,心中一紧,立即招呼士兵们举起盾牌和马槊,迅速摆出防御阵型。 钱无双却是一脸茫然,他环顾四周,除了漫天飞雪和寂静的山林,并未发现任何异常,不由得疑惑道: “王将军,怎么了?” “这冰天雪地的,也没看到什么危险啊。” 王胜眉头微皱,沉声道: “无双公子你没发现,但不代表没有危险。” 钱无双闻言,脸上露出几分尴尬。 他身为天机阁少阁主,从小就接受各种追踪、警戒的专业训练,自认在探查危险方面绝不逊色于任何人。 可如今,王胜不过是个从军半年的年轻将领,却比他先察觉到异常,这让他心中顿时生出一股莫名的妒意与不服。 “王将军莫不是有些敏感了?” 钱无双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挑衅, “我倒要看看,王将军究竟在戒备什么。” “难道说,王将军比我这从小接受特训的天机阁少阁主,还要专业不成?” 王胜看了钱无双一眼,知道他是不服气,便笑道: “既然钱公子不信,那咱们不如打个赌。” 第134章 发现埋伏 “若是前方真有危险,就算我赢,你便留下来给我当一年的大头兵;” “若是没有危险,就算我输,你之前欠我的人情,便一笔勾销,如何?” 钱无双心中一动,他对自己的探查能力颇有信心,认定王胜只是过于谨慎,便毫不犹豫地答应道: “好,一言为定!” 钱紫鸢在一旁听着,心中有些担忧,想要劝阻,却被钱无双用眼神制止了。 她只好默默退到一旁,紧张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 王胜之所以如此自信,并非凭空猜测,而是依靠他穿越时获得的 “天眼” 能力 —— 在五十丈范围内,他能清晰地看到带有能量波动的物体。 尤其是金银珠宝等值钱物件,会散发出明显的亮光。 此刻,他的天眼已经清晰地看到,前方一百米处的小山坡后面,聚集着数百道微弱的亮光。 山脚下还有几百道亮光正在缓缓移动,显然是有人埋伏在那里。 “真是世风日下!” 王胜心中暗骂, “距离洛阳不过三百里,明日过了孟津县就能抵达洛阳,这都算是天子脚下了,居然还有人敢大白天围堵官军,拦截贡品!” 他暗自判断,这恐怕是最后一波截杀贡品的势力了。 因为过了平阴山便是平原,一旦发生大规模战斗,很容易被官府察觉,到时候再想脱身可就难了。 就在王胜思索之际,山坡后面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密密麻麻的人影从山坡后冲了出来。 为首的是一名身着黑色长袍的女子,面容姣好,眼神却冰冷如刀,腰间悬着一把细长的软剑,正是断影楼的副楼主史真湘。 史真湘策马来到队伍前方,目光扫过王胜等人,冷笑道: “你们还真警觉,本来想先偷袭一波,” “没想到你倒是有些本事,竟然能察觉到我们的埋伏,这么远就停下来。” 王胜心中一沉, 他看到了之前他没想到埋伏在这里的竟然是断影楼的人,而且目测人数足足有一千余人,比之前遇到的追兵多了十倍不止。 他暗自庆幸自己提前察觉到了危险,否则一旦被对方突袭,后果不堪设想。 更让他心惊的是,史真湘身后竟跟着二十名身披铁甲的轻骑兵,马槊斜指地面,甲胄上的尖刺沾着雪粒,透着令人胆寒的杀意。 “那是断影楼的副楼主,史真湘。” 钱无双告诉王胜。 “什么?屎真香?” “谁爹娘没文化,取这么个破名字,逗人玩吗?” 对吗的史真湘听出了王胜的话意思,顿时脸上红的发黑了。 “是史记典故的史,水字旁的湘”。 钱无双捂着嘴小声笑着说道。 “史副楼主,你断影楼屡次三番纠缠不休,究竟想干什么?” “而且你们竟然敢穿着铠甲,这是要造反吗?” 王胜冷声问道,右手悄然按在了马鞍旁的陌刀刀柄上 。 史真湘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 “干什么?自然是为了钱少主,还有你押运的这批贡品。” “我可听说平阳郡这批贡品中,有一块能治百病的磁石,若是能得到这块磁石,我们断影楼的实力必定能更上一层楼。” “至于钱少主,他杀了我们断影楼那么多弟子,今日若是不拿他的人头祭奠亡灵,岂不是显得我们断影楼太过软弱可欺?” “你们要是都死了,谁知道我们有铠甲呢。” “现在我们可是有一千人,而你们就一百兵士,十倍于你的人马。你才一百骑兵,而我这有五百骑兵,还有五百步兵。” “识相的话,我劝你你们乖乖投降,否则落到我手上到时候会死的很痛苦。” 她说着,突然抬手一挥, “弓箭手,准备!” 话音刚落,断影楼队伍中便有两百余名弓箭手向前跨步,弯弓搭箭,黑色的鸦羽箭在雪光下泛着青蓝色的光,箭尖直指王胜的队伍。 “真是一群土包子。” “他们怕是不知道重骑兵的厉害,” “重骑兵随我出列!” “其他人员自行在马车后掩护藏好。” 王胜当机立断,高声下令。 他身后的重骑兵迅速策马出列,这些人身披铁甲,坐骑也覆着薄甲,手中握着长达丈余的马槊, 王胜从平阳郡带出来的精锐 —— 两次剿匪,一次反杀偷袭,立下赫赫战功。 “放箭!” 史真湘的声音冰冷刺骨。 “咻咻咻!” 两百余支箭如同黑云般袭来,带着尖锐的破空声。 “趴在马背上,冲锋!” 王胜直接下命令,麾下的兵们结阵趴在马背上,一点都不惧怕对方射来的箭矢,对方射来的箭矢,都落在了他们背上的甲胄上,和马的甲上。 “叮叮当当” 的脆响不绝于耳,竟没有一支能穿透甲胄。 “第一波箭雨已挡下!” 王迟高声汇报,手中长枪直指敌阵,此时距离对方只有五十丈。 “将军,是否反击?” 王胜眼神锐利如鹰,盯着断影楼的阵型,沉声道: “每人射击两轮,之后随我一起冲杀!” 然后士兵们也是一轮箭雨飞出,每人射出两箭后,断影楼的队伍中便倒下了一百多人。 “重骑兵随我冲锋,先冲散他们的弓箭手!” 他很清楚,断影楼的弓箭手是最大威胁,只要解决掉他们,剩下的杀手即便悍勇,也难以抵挡重骑兵的冲击。 果然,不过片刻,史真湘便下令射出第二波箭雨。 这一次,断影楼的弓箭手改变了目标,箭雨不再射向盾墙,而是朝着队伍两侧的空地射去 —— 他们竟想通过箭雨封锁王胜队伍的机动路线,为后续的骑兵冲锋铺路。 “就是现在!” 王胜眼中精光一闪,猛地拔出陌刀,刀身划破空气,发出低沉的嗡鸣, “杀!” 一百名重骑兵齐声呐喊,声音震彻山谷,他们催动坐骑,马蹄踏在积雪覆盖的地面上,竟硬生生踩出一串深达半尺的蹄印,朝着断影楼的弓箭手阵直冲而去。 王胜一马当先,陌刀斜指地面,寒风卷起他的战袍,整个人如同战神下凡,气势骇人。 第135章 以一敌十 史真湘见状,脸色微变,她没想到王胜竟敢主动冲锋,而且还是带着重骑兵直冲弓箭手阵。 此时双方的距离非常接近,不能再继续射箭, 她急忙下令: “骑兵迎上去!拦住他们!” 断影楼的二十名着甲骑兵立即催马出战,后面跟着五百轻骑兵,手里的大刀向前平举,试图组成一道墙,阻挡王胜的冲锋。 两队骑兵如同两柄锋利的尖刀,在雪地中迅速接近,距离越来越近,五十步、三十步、十步…… “杀!” 王胜率先与一名断影楼重骑兵相撞。 那名断影楼骑士手中的刀直刺王胜心口,王胜却不闪不避,双手持陌刀带着千钧之力,朝着对方的脖颈劈去。 “噗嗤!” 鲜血喷涌而出,那名断影楼骑士的头颅被硬生生劈下,滚落在雪地里,滚烫的鲜血瞬间染红了周围的积雪。 王胜手臂一甩,陌刀挥舞,又刺穿了一名断影楼杀手的胸膛。 王胜的拿着陌刀不断的在前面带路冲杀,断影楼的人被不断的收割。 力气极大的王迟直接举起陌刀,砍了数人! 王胜麾下的重骑兵们士气大振,手中的马槊如同死神的镰刀,不断收割着断影楼弟子的性命。 断影楼的骑兵本就不如王胜麾下的精锐,再加上王胜带头冲锋打乱了抵挡的前二十个穿甲胄的人后,他们的阵型便被打乱。 不过片刻,便又有十余名断影楼骑兵倒在血泊中,剩下的人很多人被冲散了。 “弓箭手,射他们的马!” 史真湘见势不妙,再次下令。 残存的弓箭手慌忙调转箭头,朝着重骑兵的坐骑射去。 有几名重骑兵的马腿还是被中箭,痛嘶着栽倒,将骑士甩在地上,不等骑士起身,便被断影楼的杀手围上来。 见到有几名骑兵掉落,史真湘脸色才开始好转。 “真是胆识过人!” 她没想到,自己这方明明已经十倍于王胜的人数,这小将领还敢直接硬碰而来,感知到对方也是个武者,想着自己刚进入铜皮中期,还没有和人一较高下。 于是策马朝着王胜杀去。 段影楼众人以为这些士兵落马后,就是他们随意斩杀的对象,可以凭借人数战胜。 但他们的猜想没有实现,步战的士兵们同样是气势不减,他们逐步靠拢在一起,相互依仗,结成圆形阵,让围过来的敌人无法各个击破。 随后调转头来的重骑兵们又把围成一团的断影楼人马收割冲散。 如此反复,被冲杀,本来占据人数优势的断影楼人马逐步开始有些慌乱了。 他们被一波箭雨杀死百多人后,被王胜带着重骑兵来回三次冲锋又被斩杀了四百人,此时他们只剩下一半的人马。 副楼主此刻又开始着急了,自己一千人对战王胜一百人,居然只让他们几人跌落马而已,自己的人马却损失过半。 此时他们的人都开始恐慌起来,哪里见过这等军武争战。 王胜环顾四周,发现断影楼的阵型因为重骑兵的冲锋已经出现混乱, 尤其是史真湘身边的护卫,大多被派去支援弓箭手,此刻身边只剩下五六名亲信朝着他奔袭而来。 他知道擒贼先擒王,这样更加能快速结束战斗。 “史真湘!你的对手是我!” 王胜猛地调转马头,手中陌刀指向史真湘,双腿用力一夹马腹,坐骑如同离弦之箭般朝着史真湘冲去。 史真湘眼中闪过一丝杀意,她能感受到王胜身上传来的气息 —— 与自己一样,也是武者。 这个境界的武者,肉身强度远超常人,寻常兵器难以伤其要害,胜负往往取决于招式与战斗经验。 史真湘自认为在断影楼身经百战,对付一个从军不过半年的年轻将领,绰绰有余。 “来得好!” 史真湘拔出腰间的软剑,剑身薄如蝉翼,在雪光下泛着冷芒。 她催马迎上,软剑如同毒蛇吐信,朝着王胜的咽喉刺去 —— 这一剑又快又准,直指要害,正是断影楼的绝学 “断喉剑”。 王胜却早有防备,他在平阳郡与外族武者战斗时,见过无数刁钻的招式。 面对这致命一剑,王胜不闪不避,左手猛地抬起,用手臂上的铠硬接了这一剑。 “叮” 的一声脆响,软剑刺在铠片上,竟被弹开,只留下一道浅浅的划痕。 “什么?” “铜皮中期!” 史真湘大惊失色,她没想到王胜也是和自己一个境界,而且对方的甲胄如此坚固,更没想到他竟敢用肉身硬接自己的剑招。 就在史真湘失神的瞬间,王胜的陌刀已经劈至。 这一刀没有任何花哨,却带着雷霆万钧之力,劈向史真湘的腰间。 史真湘慌忙用软剑去挡,却听得 “咔嚓” 一声脆响,软剑竟被陌刀硬生生劈断,刀势不减,继续朝着她的腰间劈去。 “不!” 史真湘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想要调转马头逃跑,却已来不及。 陌刀劈在她的腰间,将她的身体连同身上的黑色长袍一起劈成两半,鲜血与内脏洒落一地,染红了身下的坐骑。 那匹战马受了惊,驮着史真湘的残躯疯了般冲向山林,很快便消失在大雪之中。 断影楼的弟子们看到副楼主被杀,顿时军心大乱,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悍勇。 有的扔下兵器,转身就跑; 有的则被王胜麾下的士兵围上来,一一斩杀。 王迟带领着五十名士兵,趁机从左侧绕到断影楼的后方,发动突袭,将残存的弓箭手杀得片甲不留。 钱无双站在远处,看着王胜斩杀史真湘的一幕,心中震撼不已。 他没想到,王胜不仅胆识过人,武功竟也如此高强 —— 铜皮境界中期的武者,在江湖中已是二流高手, 史真湘更是断影楼的副楼主,却被王胜一刀斩杀,这份实力,恐怕就连天机阁的长老们,也未必能做到。 “公子,你没事吧?” 钱紫鸢的声音将钱无双拉回现实,她脸色苍白,显然是被眼前的惨烈景象吓住了。 第136章 女扮男装 钱无双望着王胜策马立在雪地中的背影,锦袍下的指尖无意识地绞着缰绳。 方才那场血战的惨烈尚未散尽,断影楼弟子的尸身倒在雪地里,鲜血漫过脚踝,在冰层上凝结成暗红的冰晶。 可她此刻满心杂乱,却都系在那个年轻将军身上。 —— 她输了。 这个认知像根细针,轻轻刺破了天机阁少阁主平日里的从容。 从小被父亲当作继承人教养,通读天机阁藏书楼里的兵书战策,五岁学追踪,七岁辨毒理,十岁便能从马蹄印的深浅判断敌踪远近。 她曾以为,这世间年轻一辈中,难有谁能在探查警戒上胜过自己。 可王胜呢? 不过从军半年的小将,仅凭一句 “注意戒备”,便识破了断影楼布置得密不透风的埋伏。 更让她心绪难平的是那个赌约。 “当一年大头兵……” 钱无双低声喃语,喉间泛起一丝苦涩。 她下意识地拢了拢月白色锦袍的衣襟,指尖触到束胸的锦带 —— 这是她女扮男装的秘密,连天机阁的几位长老都不知晓。 军营里食宿操练都在一处,同吃同住,日夜相对,一旦暴露女儿身,不仅天机阁的颜面荡然无存,她自己更是…… 可目光再次落向王胜时,那份懊恼竟掺了些别的滋味。 他方才斩杀史真湘的模样,至今仍在眼前。 陌刀劈落时带起的劲风,连漫天飞雪都被劈开一道裂口,铜皮境中期的修为,却能凭着更老道的战技,一刀斩碎断影楼副楼主的剑招。 还有那柄陌刀,长逾一丈,刃宽三寸,既不像马槊那般注重穿刺,也不似长枪追求灵动。 劈砍时带着毁天灭地的力道,竟能连铁重甲都劈开 —— 天机阁藏书楼里收录了自商周以来的三千七百种兵器图谱,她能背出每一种的形制与用法,却偏偏认不出这刀的来历。 “自己发明的新式武器?” 钱无双眉峰微蹙,心头涌上一股强烈的好奇。 还有他发现埋伏的本事,绝非寻常斥候可比,若非亲眼所见,她简直要以为王胜会什么未卜先知的秘术。 “或许…… 当一年兵,也不算太糟。” 她轻轻踢了踢马腹,嘴角勾起一抹连自己都未察觉的浅笑。 能近距离探究这个神秘的年轻将军,说不定比追查那些失踪的密函更有趣。 此时的王胜正勒马立于尸骸之间,陌刀的刀锋垂在身侧,血珠顺着刀刃滚落,砸在雪地上,瞬间冻结成细小的血珠。 他深吸一口气,冰冷的空气里混杂着浓重的血腥味,呛得人喉咙发紧。 “停止追击!” 他扬声喝道,声音穿透战场的余响, “救治伤员!清点人数与战利品!” 士兵们轰然应诺,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 士兵们放下马槊,开始四处游走寻找战利品;有的士兵翻身下马,甲胄上的积雪簌簌掉落; 弓箭手们则忙着回收箭矢,将那些淬了毒的鸦羽箭单独归类 —— 这些毒箭日后或许能用得上。 陈三快步奔来,军靴踩在血冰上,发出 “咯吱” 的脆响。 他手里攥着个牛皮账簿,鼻尖冻得通红,却难掩脸上的兴奋: “将军!此战大胜!” “说细些。” 王胜的声音依旧沉稳,目光扫过那些倒在雪地里的断影楼弟子,其中不少人身穿玄色劲装,领口绣着银灰断影纹 —— 这些人,本该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如今却成了冰原上的枯骨。 “斩杀断影楼弟子八百五十人,逃走约一百三十人。” 陈三翻开账簿,一笔一划念道, “缴获战马四百五十匹,其中能直接用的良马四百二十匹,剩下的带些轻伤,养几日便能复原。” 刀兵器具九百三十七柄,其中弯刀三百一十把,长剑一百五十六柄,弓箭二百把,箭矢二千支,” “还有甲胄二十副,” 他顿了顿,加重语气, “从死者身上搜出银钱四万一千五百两,另有金锭几枚,折算下来,总共有五万三千两出头!” 这个数字报出来,连王胜都挑了挑眉。 断影楼果然家底丰厚,一百多人的追杀队伍,竟随身携带这么多现银 —— 看来那笔 “买命钱”,他们是打算得手后当场分赃。 “我们这边呢?” 王胜最关心的还是自己人。 “轻伤十人,都是被流矢擦伤或兵器磕碰,无性命之忧。” 陈三的语气轻松了些, “八匹战马中箭,马夫说箭头没伤着筋骨,敷些金疮药便能好。最要紧的是 ——” 他压低声音, “弟兄们无一阵亡!” 王胜紧绷的肩膀终于放松下来。 他抬手拍了拍陈三的肩膀,笑道: “好!传令下去,受伤的弟兄每人赏二十两,其余人等,每人十两!” “将军万岁!” 不远处的士兵们听到这话,顿时爆发出震天的欢呼。 他们跟着王胜才半年,却早已不是当初那批连饱饭都吃不上的边军。 上回鹰嘴崖剿匪,每人各发十两,伍长二十两,什长三十两。 这次不过一场遭遇战,又是大发奖赏。 十两银子,够寻常农户几年都存不上一两银子,更别说他们这些军饷微薄的士兵了。 “跟着将军,真是把好日子过到了头!”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士兵抹了把脸,甲胄上的血污蹭了满脸,却笑得像个孩子, “等回了平阳郡,俺就用这钱给俺婆娘买只镯子!” “你那点出息!” 旁边的士兵推了他一把, “俺打算在县城里买间铺子,让俺爹开个杂货铺,不用再下地刨食了!” 议论声里,王胜看着这些渐渐富足起来的弟兄,心中微暖。 他穿越到这个乱世,所求不过是能护住身边人,如今看来,这条路走得还算稳妥。 “剩下的银子,你做军需官,好生收着。” 王胜对陈三道, “洛阳城是个销金窟,往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得令!” 王胜现在想着,这趟洛阳之行,也真是个肥差,如今不仅得了马匹四百五十匹,分给士兵后,还有银钱五万二千多两。 第137章 猜疑! 再加上绛邑那次战斗的丰硕成果,甲胄多达三十套,兵器更是超过了一千把, 若是将之前从土匪那里缴获并存放于莽山村的也计算在内,如今的兵器已多达二千二百余把,而马匹则有一千一百匹左右。 如此规模,简直堪比一个小士族的雄厚实力!。 陈三连忙将账簿揣进怀里,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从怀中掏出个油纸包着的物件, “对了将军,从那断影楼副楼主史真湘的尸身上,搜出这封信。” 王胜接过油纸包。 拆开一看,里面是张泛黄的信纸,字迹潦草,却透着一股急迫。 信上内容简单粗暴: “平阳郡贡品车队,携磁石,得手后赏银五万两,磁石另计。断影楼副楼主史真湘亲领千人执行。” “原来是冲着磁石来的。” 王胜恍然大悟。 磁石是平阳郡发现的,据说具有一定的疗伤功效,被郡守当作贡品送入洛阳,没想到竟被有心人盯上,还请动了断影楼这尊杀神。 他将信纸凑到火把前点燃,火苗舔舐着纸面,将那些阴谋诡计烧成灰烬。 “这断影楼,倒是成了别人的刀。” 王胜冷笑一声。 能拿出五万两银子雇佣暗杀组织,背后之人的势力,恐怕比他想象的还要大。 就在这时,一阵轻微的马蹄声自身后传来。 王胜回头,见钱无双正策马而来,月白色的锦袍上沾了些雪渍,却依旧难掩那份清冷出尘的气质。 只是此刻她望着王胜的眼神,多了些探究。 “王将军好手段。” 钱无双勒住马,语气里带着几分真心实意的佩服, “以百人破千人,还能做到零伤亡,这等战绩,恐怕连军中老将都自愧不如。” 王胜挑眉: “钱公子这是…… 认赌服输了?” 钱无双脸颊微红,却还是挺直了腰板,朗声道: “天机阁的人,从来说一不二。” “从今日起,钱无双便是将军麾下的一名士兵,任凭差遣。” “哦?” 王胜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她, “你倒是坦然。” “愿赌服输罢了。” 钱无双避开他的目光,转而看向他手中的陌刀, “不过,我有一事不明。” “这兵器形制奇特,既非马槊,也非长枪,天机阁藏书楼里从未有过记载,莫非是将军自己发明的?” 王胜掂了掂手中的陌刀,刀身沉重,却异常趁手: “算是吧。” “这叫陌刀,专破重骑兵,精铁打造,连马铠都能劈开。” “陌刀……” 钱无双默念着这个名字,将其牢牢记在心里。 她自幼通读兵书,深知重骑兵在战场上的威力,若这陌刀真能克制重骑兵,恐怕会改写许多战役的结局。 “那你发现埋伏的本事呢?” 钱无双追问,眼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断影楼的埋伏极为隐蔽,连我都未能察觉,你是如何知道的?” 王胜笑而不语,只是扬了扬下巴: “想知道?” “可惜你不是女人,我只对自己的女人袒露真心!” “虽然你帅的比女人还好看,但我却没有那龙阳之好,哈哈哈!” “先当好你的大头兵再说。” “说不定哪天我心情好了,便告诉你。” 钱无双被他噎了一下,却并不恼怒。 她反而觉得,这个年轻将军身上的秘密,比她追查的密函还要诱人。 她抬眼看向王胜,忽然发现他虽然年纪不大,眼神却异常沉稳,仿佛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对了,” 王胜像是想起了什么,上下打量着钱无双, “看你的气息,似乎也到了铜皮初期?” 钱无双心中一惊。 她的修为一直隐藏得很好,寻常武者根本看不出来,王胜竟然一眼便识破了? 她点了点头,坦然道: “侥幸刚入此境不久。” “不错。” 王胜颔首, “在我这队伍里,有你练手的机会,用不了一年,或许能再进一步。” 钱无双心中微动。 天机阁的功法虽精妙,却少了实战磨砺,她这次出来历练,便是想在江湖中闯一闯。 若能跟着王胜,说不定真能有所精进。 “那便多谢将军指点了。” 钱无双拱手行礼,语气里多了几分恭敬。 王胜摆了摆手,示意陈三带人收拾战场。 兵器被分类打包,藏进最外围的货车里 —— 这些断影楼的制式兵器太过显眼,若是被官府盘查,难免惹来麻烦。 战马则由马夫们统一照料,受伤的马匹被单独隔开,马夫正小心翼翼地给它们敷药。 半个时辰后,队伍再次整装出发。 夕阳的余晖洒在雪地上,将一切都染成温暖的金色。 钱无双混在士兵们中间,看着王胜策马走在最前方,背影挺拔如松。 她忽然觉得,这一年的 “大头兵” 生涯,或许会比她想象的要有趣得多。 “加快速度!务必在城门关闭前进平阴城!” 王胜的声音传来,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士兵们齐声应和,马蹄声在雪地上敲出整齐的节奏。 钱无双催马跟上,目光不经意间扫过王胜腰间的陌刀,又想起他发现埋伏时的笃定,心中的好奇愈发浓烈。 这个王胜,到底是谁? 他身上的秘密,又藏着怎样的故事? .............. 暮色四合时,平阴城的轮廓终于在风雪中清晰起来。 城楼之上,昏黄的灯笼次第亮起,映着斑驳的城砖,更显几分古朴。 守城的士兵正准备收起吊桥,见远处一队人马踏雪而来, 为首的年轻将军身披明光铠,甲胄上的霜花在灯笼下泛着冷光,连忙又将吊桥停在半空。 “来者何人?” 城楼上的士兵高声喝问,手中的长矛横在胸前。 王胜勒住马缰,朗声道: “平阳郡押送贡品的队伍,奉命前往洛阳,烦请开门!” 说着,从怀中取出郡守签发的通关文牒,让陈三递给城门口的士兵。 守城士兵验过文牒,又打量了一番队伍 —— 百余军士个个精神抖擞, 甲胄虽沾了雪迹却擦拭得锃亮,后面跟着的货车用油布盖得严实,隐约能看出是贡品的规制。 他不敢怠慢,连忙喊道: “放行!” 第138章 深夜的羞赧 沉重的吊桥缓缓放下,“咯吱” 声在寂静的暮色中格外清晰。 王胜策马入城时,特意回头看了眼城外 —— 商队和马夫们正在城门外的空地上扎营, 三十顶帐篷在风雪中次第立起,留下的五十名士兵正围着篝火取暖,铁甲上的寒气遇热蒸腾起白雾。 “前一次城外值守的士兵今日进城住宿,这样轮流进城休整,也能保证大家荣辱与共。” 王胜对负责留守的王迟吩咐道, “看好贡品,夜里多派岗哨。” 伍长挺直腰板: “将军放心!有我们在,苍蝇都飞不进营地!” 钱无双跟在王胜身后,看着他有条不紊地安排事宜,心中暗叹。 寻常将领多是将士兵当牛马驱使,哪会这般细致地轮换休整? 可王胜偏就注意到了这些 —— 城外扎营寒风刺骨,城内客栈温暖舒适,轮换制看似小事,却让士兵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体恤。 她瞥了眼身边的士兵,个个脸上都带着暖意,看向王胜的眼神里,早已没了初见时的疏离,只剩全然的信赖。 “倒是个会笼络人心的。” 钱无双暗自思忖,忽然想起天机阁密函里记载的 “驭下之术”—— 所谓忠诚,从来不是靠威压得来的,而是藏在衣食冷暖的细微处。 这个从军才半年的年轻将军,竟比许多浸淫官场多年的老油条还要通透。 黄楚楚也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她自幼随父亲打理商队,见惯了各色人等,深知 “人心” 二字的分量。 王胜的手段算不上高明,甚至有些 “婆婆妈妈”—— 会记得给受伤的士兵加个烤饼,会让马夫给战马多铺层干草,会在扎营时亲自检查帐篷的防风绳…… 可就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像春雨般润物无声,让这支队伍拧成了一股绳。 “二十岁的年纪,怎么会有这般心思?” 黄楚楚望着王胜的背影,眉头微蹙。 她见过的世家子弟,这个年纪要么在吟诗作赋,要么在斗鸡走狗,哪有像王胜这样,既能在战场上挥刀斩敌,又能在营地里精打细算的? 若不是亲眼所见,她真要以为这是哪位身经百战的老将改头换面了。 进城后的安排依旧细致。 王胜选了家最大的 “迎客来” 客栈,包下了整个后院。 他特意让掌柜将三间相邻的上房收拾出来: “我住中间,钱无双住你住我屋子右间,等会我还要向你打听洛阳里面的一些情况,如比士族,朝廷等相关情况,” “楚楚小姐你就住我屋子的左间。” “我住这里便好,不必如此近。” 黄楚楚看着自己与王胜仅一墙之隔的房间,脸颊微红。 她想起前几晚在驿站的经历,耳根子更烫了 —— 王胜屋里那两个女子,一个是温婉的陈沁,一个是爽朗的胡女雅娜, 每到深夜,总能传出些让人脸红心跳的动静,她隔着几间房都能听见,更别提如今只隔一堵墙了。 王胜却板起脸: “郡守临行前特意嘱咐,要确保黄姑娘的安全。” “如今断影楼虽退,难保没有其他眼线,住得近些,遇事能第一时间照应。” 这话有理有据,黄楚楚竟无法反驳。 她只能咬着唇点头: “那就依将军安排。” 心里却暗自祈祷,今晚王胜能安分些。 钱无双倒是没反对。 她巴不得离王胜近些,好趁机探查他的秘密。 只是当掌柜领着她进房时,看到右边那扇与王胜房间相连的木门(客栈为方便大家族入住,相邻房间多有暗门),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 “这门……” “放心,我会锁死。” 王胜的手指叩了叩暗门上的铜锁,锁芯里的铜簧发出轻微的碰撞声。 他眼角的余光扫过钱无双那张俊朗的侧脸,心里暗自嘀咕 —— 这小子看着斯文,谁知道是不是好奇心重的主? 夜里自己和陈沁、雅娜温存时, 若是被这 “年轻小伙子” 透过门缝偷窥,那可就太尴尬了。 “你看这锁,厚实得很。” 王胜特意转了转锁芯,铜锁发出 “咔嗒” 的脆响, “只是防备万一,真遇危险,敲开这门也能互相支援。” “平时啊,咱们各睡各的,互不打扰。” 他刻意加重了 “互不打扰” 四个字,眼神里带着几分男人间心照不宣的调侃。 钱无双哪里听得出他话里的深意,只当是将军的细心安排。 她望着那把黄铜锁,锁身上雕刻的缠枝纹还算精致,确实不像能轻易撬开的样子。 连日来被断影楼追杀,她对 “安全” 二字格外敏感,此刻见王胜考虑得如此周全,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 “王将军考虑得是。” 钱无双拱手道谢,声音里带着几分释然, “是我多虑了。” 王胜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转身在钱无双屋里的太师椅上坐下。 陈三早已让人沏好了热茶,茶叶是平阳郡的粗茶,冲泡开来带着股清苦的香气,却格外解乏。 他端起茶盏抿了一口,热气氤氲中,看向钱无双: “钱公子,关于洛阳的局势,我还有些事想请教。” 钱无双示意钱紫鸢在一旁候着,自己则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挺直了腰背 —— 谈起这些朝堂秘辛,她身上那股天机阁少阁主的气场便显露出来: “将军请问,只要是我知道的,定然知无不言。” “如今洛阳城里,除了皇后贾南风,还有哪些势力能与她抗衡?” 王胜问道。他记得历史上贾南风专权多年,手段狠辣,但总会有反对者存在。 钱无双端茶的手指顿了顿,低声道: “明面上,太子司马遹算是一股势力。” 他虽是太子,但不是皇后的亲子,贾南风只生了女儿,近年来与皇后嫌隙渐深,不少宗室大臣都暗中支持他,想借太子之力制衡皇后。” 她抬眼看向王胜, “只是太子年幼,性子又有些急躁,怕是难成大器。” “那三公大臣呢?” 王胜追问。 “太尉、司徒、司空,这三公在朝中地位尊崇,总该有些分量。” “三公?” 钱无双轻笑一声,笑声里带着几分嘲讽。 第139章 夜谈洛阳事 “太尉李甫是个倒是个忠臣,可惜势单力薄,身边连个能并肩的同僚都没有”; “司空王浑是太原王氏的人,满脑子都是家族利益,只要不触及王氏根基,他才懒得过问朝政;” “司徒周不疑是皇后那一派的,如今如日中天。” 王胜眉头微蹙。 这么说来,贾南风在洛阳城里,竟是一手遮天? “那各级官员呢?” 他又问,“总不能都听贾南风的吧?” “官员?” 钱无双放下茶盏,语气沉了几分, “如今的官场,早已是士族的天下。” “洛阳城里的大小官员,不是出自琅琊王氏,就是荥阳郑氏、范阳卢氏等这些世家大族。” “他们互相联姻,盘根错节,官府几乎成了士族的私产。” 她顿了顿,补充道, “至于寒门子弟,想在洛阳城里当个小吏都难如登天,更别说入朝为官了。” “寒门无出路吗?” 王胜心中一沉。 他想起自己前世,虽是孤儿,却能靠着高考改变命运,可在这个时代,寒门子弟竟连上升的通道都被彻底堵死。 钱无双摇了摇头: “难!” “士族垄断了知识,把持了举荐权,寒门子弟就算再有才华,没有士族引荐,也只能终生埋没。” 王胜端着茶盏的手指微微收紧,指节泛白。 他忽然想起历史课本上的记载 —— 科举制度要到三百多年后的隋朝才会出现,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才算是给了寒门子弟一条通路。 而现在,是元康元年(291 年),距离那一天,还有整整三百年。 “三百年……” 王胜低声喃语,语气里带着几分不甘。 他前世就是寒门出身,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才在大城市站稳脚跟,此刻听到钱无双的话,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 虽那时候士族依然强大,但好歹是让寒门士子有了个盼头。 “将军说什么?” 钱无双没听清他的话。 “没什么。” 王胜回过神,笑了笑, “只是觉得,这般局面,怕是难长久。” 他端起茶盏一饮而尽,茶水的清苦顺着喉咙滑下,却浇不灭心里的那股火, “若是有朝一日,我能有自己的地盘,” “定要兴科举,让寒门子弟也能有出头之日!” 这话一出,不仅钱无双愣住了,连一旁的钱紫鸢都惊讶地抬起头。 兴科举? 让寒门子弟当官? 这想法在如今的世道,简直是天方夜谭! 钱无双定定地看着王胜,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年轻将军,比她想象的还要不简单。 他身上没有士族子弟的傲慢,也没有武夫的粗鄙,反而有着一种…… 她说不清的开阔眼界。 “将军的想法,倒是新奇。” 钱无双缓过神,语气里带着几分探究, “只是这科举,该如何兴办?” 王胜这才意识到自己失言了,他笑了笑,打了个哈哈: “随口说说罢了,当不得真。” “咱们还是接着说洛阳的事……” 接下来的一个时辰,钱无双又给王胜讲了不少洛阳城里的秘辛 —— 哪些官员是贾南风的亲信,哪些士族与宗室暗中勾结,甚至连哪家酒楼是某大臣的外室开的,都一一告知。 天机阁的情报网果然名不虚传,这些消息若是传出去,足以在洛阳城里掀起不小的风波。 等王胜离开时,已是月上中天。 钱无双送走他,转身回到屋里,脸上的从容终于卸下,露出几分疲惫。 她揉了揉太阳穴,对钱紫鸢道: “快,把热水端来,我要泡澡。” 钱紫鸢早已将浴桶准备妥当,香柏木的浴桶里注满了热水,水面上飘着几片艾草叶,蒸汽袅袅升腾,驱散了屋里的寒气。 钱无双褪去月白色的锦袍,解开束胸的刹那,只觉得浑身的筋骨都舒展开来 —— 连日来束胸佩剑,装作男儿郎,早已让她憋闷不堪。 她泡在热水里,任由温暖的水流包裹着身体,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想起王胜的话。 兴科举? 让寒门子弟当官? 这想法虽然荒唐,却让她心里莫名一动。 天机阁收藏的密函里,记载了不少寒门才俊怀才不遇的故事,若是真能有这样一条通路…… 客栈的浴桶是上等的香柏木,热水里撒了些安神的艾草,蒸汽氤氲中。 钱无双褪去月白色锦袍,解开束胸的刹那,紧绷的肩背终于舒展下来。 她望着水中自己的倒影,青丝披散在肩头,看着自己这婀娜多姿的身形不禁感慨。 自己束了多年的胸却也似乎很叛逆,这些年越张越大,两手才能握住一个,特别是夏日,缠多了热得慌,却依然要常年束胸佩剑,装作男儿郎。 “这大头兵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钱无双自嘲地笑了笑。 军营里都是糙汉子,她总不能天天躲着洗澡,更别提晨起练拳时难免要与士兵们肢体接触…… “小姐,水快凉了。” 钱紫鸢的小声提示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钱无双回过神,笑道: “知道了。” 她起身擦干身体,换上柔软的里衣,钻进被窝时,只觉得浑身都轻快了许多。 连日的奔波与厮杀,仿佛都随着热水流走了。 她正胡思乱想,忽然听见隔壁传来一阵低笑,是陈沁的声音,软糯得像棉花糖。 紧接着,是雅娜爽朗的笑声,带着几分胡女特有的直白: “将军今日斩敌那般勇猛,夜里可别偷懒……” 钱无双的脸 “腾” 地红了。 她慌忙捂住耳朵,可那声音像是长了腿,顺着墙壁的缝隙钻进来 —— 有男子低沉的喘息,有女子娇媚的轻吟,还有床板轻微的晃动声,交织在一起,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小姐……” 钱紫鸢端着换洗衣物进来,听到声音也红了脸,手足无措地站在门口, “这、这也太……” “捂着耳朵!” 钱无双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她钻进被窝,用被子蒙住头,可那声音还是能听见。 雅娜的叫声越来越放浪,陈沁的呻吟细细软软,偶尔夹杂着王胜低沉的命令…… 钱无双只觉得浑身发烫,心跳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她虽是天机阁少主,通读群书,却从未接触过这些。 第140章 军中之事,不谈风月 兵书里的战策、密函里的阴谋、江湖中的厮杀…… 她样样精通,可面对这男女之事,却像个懵懂的孩童,既好奇又羞耻。 “无耻!” 钱无双咬着唇暗骂,心里却忍不住想: 王胜白天还那般沉稳,怎么夜里…… 还有那两个女子,竟能如此放得开? 她翻来覆去,直到后半夜,隔壁的动静才渐渐平息,可她却再也睡不着了,睁眼到天明。 另一边的黄楚楚更是煎熬。 她本就离得近,又心思细腻,那声音在她听来,比战场上的厮杀还要刺耳。 她缩在被窝里,用棉花塞住耳朵,可脑海里偏生要浮现出那些羞人的画面 —— 王胜挥刀时的勇猛,陈沁低头时的温婉,雅娜笑起来时眼角的媚态…… 她猛地坐起身,将枕头砸在墙上: “混蛋!” 砸完又后悔,怕被隔壁听见,只能抱着膝盖坐在床头,红着脸瞪着窗户,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才迷迷糊糊睡过去。 次日清晨,客栈的大堂里热闹起来。士兵们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喝粥,谈论着昨日的战绩,偶尔夹杂着对王胜的赞叹。 王胜端着碗粥走进来时,精神抖擞,眼底没有丝毫倦意 —— 昨晚的 “耕耘” 让他浑身舒畅,连带着看什么都顺眼。 可当他看到角落里的桌子时,却愣了愣 —— 黄楚楚、钱无双、钱紫鸢三人坐在一起,个个眼下挂着浓重的黑眼圈,脸色苍白,像是通宵没睡。 “怎么回事?” 王胜走过去,放下粥碗, “都没睡好?” 黄楚楚狠狠剜了他一眼,没说话,端起粥碗抿了一口,却没什么胃口。 钱紫鸢更是头都不敢抬,只顾着扒拉碗里的粥。 钱无双倒是抬了头,只是脸色绯红,语气带着几分咬牙切齿: “托将军的福,睡得‘好得很’。” 王胜没听出她话里的讽刺,还以为她们是累着了,笑道: “我倒是睡了个好觉。” “白天打了一架,晚上泡了澡,浑身舒坦。” 他顿了顿,想起昨晚与陈沁、雅娜的温存,嘴角忍不住上扬, “确实舒坦。” 这话落在三个女子耳中,更是让人脸红心跳。 黄楚楚 “啪” 地放下筷子,站起身: “我吃饱了。” 说完便快步上楼,背影都带着几分狼狈。 钱紫鸢也跟着站起来,对钱无双低声道: “我去看看马车。” 逃也似的跑了。 只剩下钱无双和王胜对视。 钱无双看着王胜一脸坦荡的样子,忽然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 这人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 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羞恼,挑眉道: “将军精力这般充沛,难怪能以一敌百。” “只是不知…… 将军夜里的‘勇猛’,比起白天斩敌时,哪个更甚?” 王胜这才品出点不对劲来,看着钱无双泛红的耳根和眼底的倦意, 再联想到黄楚楚的反应,恍然大悟 —— 昨晚的动静,竟是被她们听见了! 饶是他脸皮厚,此刻也有些尴尬。 他干咳一声,端起粥碗猛喝一口,含糊道: “军中之事,不谈风月。” “快吃吧,吃完还要赶路。” 钱无双看着他难得窘迫的样子,忽然觉得昨晚的气消了大半,甚至有些想笑。 她低下头,用勺子搅动着碗里的粥,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 —— 这个神秘的年轻将军,倒也不是那般不近人情。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两人身上,暖意融融。 大堂里的士兵们还在高声谈笑,没人注意到角落里这微妙的气氛。只有钱无双知道,从这个清晨起,她对王胜的好奇,又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而此时的洛阳皇宫,皇后贾南风正坐在凤榻上,听着内侍的回报。 “…… 那王胜以百人破断影楼千人,自身无损,还缴获了五万两银子。” “据说他麾下士兵每人都分了十两赏银,个个对他死心塌地。” 贾南风把玩着指间的玉扳指,猩红的蔻丹在玉色映衬下格外刺眼。 她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尖利: “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一个平阳郡的小将,竟有这般能耐。” “皇后娘娘,那断影楼毕竟是江湖势力,在官军面前自然不堪一击。” 内侍谄媚道。 “你懂什么?” 贾南风斜睨了他一眼, “江湖人最是难缠,那断影楼能在半年内吞并江北七派,岂是易与之辈?” “这王胜能零伤亡破敌,要么是运气好,要么…… 就是个深藏不露的狠角色。” 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宫墙外的洛阳城: “传令下去,盯着这支贡品队伍。” “本后倒要看看,这个王胜,到底有几斤几两。” 内侍躬身应诺,退了出去。 宫殿里只剩下贾南风的笑声,在空旷的大殿里回荡,带着几分阴狠,几分期待。 平阴城的客栈里,王胜正催促着众人加快吃饭速度。 阳光正好,风雪已停,是赶路的好时候。 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经落入了洛阳最有权势的女人耳中。 前路漫漫,除了江湖的刀光剑影,朝堂的暗流,也已悄然涌动。 第二日,在抵达了孟津县城,王胜又是一夜耕耘动静让隔壁几女睡不着。 ......................... 第三日一大早,天还没亮,士兵们都习惯性的早起打拳,这是王胜教授他们的锻体拳法。 五更天的梆子声刚敲过第一响,浓重的夜色还像化不开的墨汁,平阴城外的营地已响起整齐的呼喝。 百名将士列成十队,在雪地上踏出道道深痕,拳头挥出时带起的劲风,竟将空中飘落的雪花都震得四散纷飞。 “哈!” 拳头砸在结霜的树干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他们这些人,半年前多是平阳郡的农户、猎户,别说武道,连县城都没去过三回。 是王胜带着他们在血里火里滚过,又传下这能淬体的拳法,如今个个通过锻体大药洗礼都到了铜皮初期境, 王胜站在台阶上,看着雪地里龙腾虎跃的身影,嘴角不自觉地扬起。 原本只是想让弟兄们多几分自保之力,没成想短短不到半年,竟练出这般气象 —— 拳风破空的嗡鸣连成一片,竟压过了寒风的呼啸。 第141章 抵达洛阳、气势如虹 “将军,该吃早饭了!” 钱无双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她今日换了身灰布劲装,束起长发,倒真像个精干的小兵,只是盯着将士们的眼神里,总带着几分天机阁特有的探究, “这拳法路子奇特,似外家又兼内养,是您自创的?” “随手瞎编的。” 王胜转过身,呼出的白气在晨光中散开, “能强身健体就行。” 他可没说,这套拳来自系统奖励,而且拳法里藏着的发力技巧,还蕴含着两千年后的运动生理学。 早饭是浓稠的肉粥配着烤饼,伙夫特意多放了生姜驱寒。 士兵们蹲在雪地里呼噜噜喝粥,话题却离不开 “洛阳” 二字。 “听说洛阳城的城墙比平阳郡的城楼还高?” 一个满脸稚气的小兵捧着粥碗,眼睛亮晶晶的。 他叫石头,参军前是个放羊娃,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却能背出这一路听来的洛阳典故。 “何止!” 陈三啃着烤饼,唾沫星子飞溅, “我听客栈掌柜说,洛阳朱雀大街能并排跑八辆马车,两边的绸缎庄挂着的料子,比天边的彩霞还艳!” “还有还有,” 另一个老兵凑过来,压低声音, “听说皇宫里的地砖都是玉石铺的,走上去能映出人影!” 哄笑声里,王胜看着这些兴奋得脸颊通红的弟兄,忽然想起自己刚穿越时的模样。 那时他也是这样,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既惶恐又好奇,吃不饱穿不暖,住的还是漏风的草棚屋子。 而现在,他成了这些人的依靠,带着他们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都抓紧吃!” 王胜拍了拍手,声音里带着笑意, “吃完了加快脚程,天黑前咱们在洛阳城里吃酒!” “得令!” 百余条嗓子齐声应和,震得树上的积雪簌簌落下。 收拾行装时,士兵们个个手脚麻利。 几十辆马车被重新检查过;装着缴获兵器的箱子被盖得严严实实,贴上平阳郡的封条; 连陈沁、雅娜和黄楚楚的马车,都被安排在队伍中间最安全的位置。 “出发!” 王胜翻身上马,陌刀斜背在身后,刀鞘上的雪粒在朝阳下闪着光。 队伍刚动起来时,马蹄踏在雪地上还有些滞涩,走了数里地,将士们渐渐热了身,速度越来越快。 重骑兵护在两侧,甲胄碰撞发出清脆的甲叶声; 马夫们驾着马车,车轮整齐划一; 连曾经最胆小的石头,如今都成长为坚毅的汉子,挺直了腰杆,手里的马槊握得稳稳的。 “还有八十里!” 王迟策马从后队赶来,脸上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 “刚才遇到个洛阳来的货郎,说咱们这速度,申时准能进城!” “让运输队再快些!” 王胜扬鞭指向前方, “别让人觉得咱们平阳军跟不上洛阳的脚程!” 风声里,隐约传来士兵们的哼唱。 那是首平阳郡的老歌,调子粗糙却透着股韧劲,混着马蹄声、车轮声,在白茫茫的原野上一路向南。 钱无双勒住马缰,指尖无意识地绞着缰绳。 凛冽的寒风卷着雪沫子打在脸上,她却浑然不觉,目光紧紧锁在队伍最前方那个挺拔的背影上。王 胜的玄色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腰间的陌刀随着马匹起伏轻轻晃动,每一步都踏得沉稳有力。 “这般士气……” 钱无双低声喃语,眼底掠过一丝惊叹。 她见过皇城禁卫军的仪仗 —— 那些禁军铠甲鲜亮,队列齐整,却总带着几分养尊处优的慵懒。 可王胜麾下这百余人,甲胄上还沾着平阴城的血渍,脸上带着风霜,眼神却亮得像淬了火的钢,每一次呼吸都透着股一往无前的悍勇。 “这哪里是军队,分明是一群从血里捞出来的狼崽子。” 钱无双暗自思忖。 天机阁密函里记载过无数强军,却从未有一支像这样,百人便有千军万马的气势。 此时队伍已行至洛阳城外三十里,官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南来北往的商旅看到这支全副武装的重骑兵,纷纷牵住车马往路边避让。 货郎挑着担子钻进道旁的树林,书生收起折扇缩进马车,连最泼辣的镖师都勒住马,目送他们扬尘而过。 “这些兵是哪来的?” 一个牵着驴车的老农缩着脖子,声音发颤。 他活了六十岁,还是头回见这般吓人的军队 —— 士兵们的甲胄上凝结着冰霜, 马槊尖端泛着青冷的光,连马蹄踏在冻土上的声音都像打鼓,震得人心里发慌。 “看甲胄样式,像是北方边军。” 旁边一个走南闯北的盐商眯着眼, “平阳郡的明光铠制式,去年我在平阳郡城见过。” “只是…… 边军啥时候这般精锐了?” “你没听说?” 一个背着行囊的驿卒凑过来,压低声音, “前天平阴城的事闹翻天了!” “平阳郡押送贡品的队伍,遇到断影楼近千人围攻,不仅全须全尾地活下来,还把对方的人头堆成了小山!” “据说那些人头瞪着眼,看一眼能吓破胆!” 现在洛阳城内消息灵通的人早就知晓了。 都惊叹这平阳郡的士兵战斗力如此强悍,到底是和胡人作战的边军。 议论声顺着风飘进王胜耳朵里,他嘴角勾起一抹淡笑。 没想到平阴城一战的名声,竟比队伍跑得还快。 他勒住马回头望去,士兵们个个昂首挺胸,甲胄上的霜花在阳光下闪烁,活像一群刚下山的猛虎。 “王宝,让后队再快些!” 王胜扬声道。 “得令!” 队伍末尾的壮汉应声催马,手里的马鞭在空中甩出血红的鞭花。 运输车队的马夫们连忙绷紧缰绳,车轮碾过冻土发出 “咯吱” 的声响,速度骤然加快。 马车内,黄楚楚紧紧攥着锦被,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出来了。 她掀开窗帘一角,看到车外的树木飞速倒退,忍不住低声抱怨: “这王胜,就不能慢些吗?” 陈沁坐在她身边,怀里抱着个暖炉,脸色也有些发白: “将军是想赶在关门前入城呢。 听说洛阳城酉时关门,误了时辰可就麻烦了。” 相比之下,骑马的钱无双更不好受。 她束胸的锦带本就勒得紧,此刻马匹上下颠簸,胸口像是被巨石碾过,疼得她额头冒汗。 她偷偷拽了拽厚重的棉衣,试图遮掩微微起伏的轮廓,心里暗自懊恼: 早知道该听王胜的,弄件步兵甲穿上,也好挡挡这颠簸。 第142章 入城被敲竹杠 就在这时,前方的地平线上浮现出一道灰黑色的轮廓。 那轮廓越来越清晰,渐渐显露出巍峨的城墙、高耸的城楼,还有城头上飘扬的龙旗 —— 洛阳城到了。 “快看!是洛阳!” 队伍里不知谁喊了一声,百余名士兵同时抬头望去,眼神里爆发出滚烫的光芒。 他们中大半人一辈子没出过平阳郡,此刻望着这座天下第一大城,握着马槊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距离城门越近,路上的车马越密集。 王胜的队伍刚转过一道山坳,便与三支押送贡品的队伍迎面遇上。 那三支队伍分别打着 “琅琊郡”、“扬州郡”、“赵郡” 的旗号,士兵们穿着各式各样的甲胄,看到王胜的队伍时,纷纷勒住了马。 “那是…… 平阳郡的人?” 琅琊郡的都尉瞪大了眼睛。 他麾下有百人,却被对方百人的气势压得喘不过气 —— 王胜的士兵不仅人人披甲,连马匹都罩着薄甲,马槊斜指天空,队列齐整得像用尺子量过,马蹄踏在地上的声音竟连成一串惊雷。 “让他们先过吧。” 琅琊郡的将领低声道。 他看到王胜、王迟、陈三背上的陌刀,透着股慑人的杀气,显然不是善茬。 三支队伍默契地向两侧退让,在官道中间让出一条通路。 王胜微微颔首致意,催马前行。 当队伍从他们身边经过时,琅琊郡的一个小兵忍不住吸了口凉气 —— 平阳郡士兵甲胄边的手背面,竟布满了纵横交错的伤疤,那是真正浴血奋战过的印记。 城门口,守城都尉周虎正斜倚在吊桥旁的栏杆上,手里把玩着枚玉佩。 他甲胄里面穿着身绣着金线的锦袍,腰间挂着把镶玉的弯刀,活像个绸缎庄老板,半点没有军人的样子。 看到王胜的队伍靠近,他身后的亲兵连忙喊道: “站住!进城者,按规矩卸甲!” 周虎慢悠悠地直起身,三角眼在王胜的队伍上扫了一圈。 当看到那些装满贡品的马车时,他眼底闪过一丝贪婪 —— 每年这个时候,各地押送贡品的队伍都会给他塞些好处,这平阳郡的土包子,想必也懂得规矩。 “诸位远道而来,辛苦了。” 周虎皮笑肉不笑地拱手, “按大晋律例,城外驻军入城,须卸甲缴械,由城防军代为保管。” “等你们离城时,再原物奉还。” 他特意拍了拍身边的兵器架,上面插满了各式各样的刀枪剑戟, “放心,保管的东西,一根头发丝都不会少。” 王胜看了眼那兵器架,上面的兵器锈迹斑斑,显然没怎么保养。 但他没说什么,只是回头道: “都卸甲,马槊、陌刀交给城防军登记。” 士兵们动作麻利地解下甲胄,将马槊靠在兵器架旁,但各自的刀可以随身携带入城。 陈三拿着名册上前,逐件清点登记。 周虎的亲兵想趁机伸手摸一把王迟的陌刀,被王迟冷冷一瞥,吓得缩回了手。 王胜勒住马缰,目光扫过那些或兴奋或拘谨的马夫,又瞥了一眼在一旁车队里的物资。 尤其是那二十把用特制布料仔细遮盖的神臂弓,眼神微微一凝。 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杀器,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示人,在这龙蛇混杂的洛阳城外,必须妥善藏好。 他侧过身,朝着身后的陈三压低了声音,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沉稳: “陈三,你亲自去安排下马夫们的住处。” “他们要照料马匹,就在城外扎营歇息。” “还有那些缴获的刀兵,以及…… 那些特别的家伙什,都一并交由他们看管,务必小心,绝不能出半点差错。” 陈三自然明白 “特别的家伙什” 指的是什么,他眼神一凛,郑重地抱拳: “将军放心,属下一定安排妥当!” 说罢,便大步流星地去调度人手,脸上带着几分被委以重任的肃穆。 如今他们麾下已有一百二十余名马夫,缴获的四百五十匹战马,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粮草、饮水、警戒,每一样都得安排得滴水不漏。 陈三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如何划分区域,如何轮值看守,确保万无一失。 不远处,周虎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见王胜如此 “识趣”,没有丝毫反驳,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眼角的褶子都堆了起来。 他望着王胜等人转身卸去甲胄的背影,那背影在夕阳下拉得有些长,带着几分刚从战场归来的疲惫,却也透着一股难以掩饰的锐气。 但周虎心中却满是不以为然的得意,暗自撇了撇嘴: 哼,管你在平阴城如何威风,杀了多少马匪,立了多大的功劳, 到了这洛阳城,到了我周虎的地盘上,还不是得乖乖听话? 什么曲正小将军,在这帝都根脚下,还不是得看我脸色行事? 他清了清嗓子,挥了挥手,用那带着几分傲慢的语调喊道: “士兵和贡品,可以入城!” 话音刚落,他话锋却猛地一转,目光像鹰隼般盯上了王胜身后那一眼望不到头的商队马车, 那些马车装潢虽不奢华,却个个沉甸甸的,显然装了不少东西。 周虎的眼睛亮了亮,嘴角勾起一抹不怀好意的笑: “不过……” 他故意拖长了音调,目光在马车队上转了一圈,才慢悠悠地说道: “这些车马要进城,可得接受检查。” 毕竟是天子脚下,规矩大,万一混进什么不法之徒或者违禁之物,我这个守门校尉可担待不起啊。” 王胜闻言,眉头瞬间蹙起,指节微微收紧。 他如何猜不出周虎的心思? 无非是想借着检查的由头,敲一笔竹杠罢了。 这洛阳城果然不比乡下,刚到门口就遇上这等龌龊事。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不快。 此刻人在屋檐下,没必要硬碰硬,传出去反倒显得自己不懂规矩。 当下沉声道: “周都尉说的是,后面的都是我随军带来贩卖的货品,依规接受检查便是。” “只是还请都尉吩咐手下弟兄,检查时手下留情,莫要损坏了货物,不然生意做不成,损失可就大了。” 第143章 眼花缭乱的洛阳 说罢,他朝旁边的王宝使了个眼色。 王宝立刻心领神会,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布袋子,快步上前,不动声色地塞到周虎手中。 那袋子入手冰凉,沉甸甸的,周虎捏了捏,心中便有了数,约莫二十两银子,不算多,但也不算少,也给他留了几分面子。 足够他打发手下还有银子剩余,这敲一笔就等于他几个月的军饷。 周虎掂了掂银子,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嘿嘿一笑,对着身后的亲兵挥了挥手: “听到了吗?” “仔细检查,别弄坏了人家的东西!” 那些亲兵都是人精,见自家校尉收了银子,哪里还会真的仔细检查? 无非是掀开几个车帘,象征性地看了两眼,便纷纷喊道: “没问题,可以过了!” 周虎这才转向王胜,带着几分熟稔的口吻说道: “这位将军怎么称呼?” “不瞒你说,像你们这样夹带些私货来洛阳做生意的,几乎每个来京城的军队都会做,见怪不怪了。” “王胜。” 王胜只淡淡吐出两个字,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铿锵有力的质感,没有多余的寒暄,也没有刻意的攀附。 周虎碰了个软钉子,也不恼,只是笑了笑,侧身让开了道路。 除了留下的马夫和战马,王胜一行人连同商队的马车,终于正式走进了洛阳城。 当穿过厚重的城门洞,踏入城内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诧异。 眼前的景象,彻底颠覆了他们对 “繁华” 二字的认知。 曾经,他们觉得平阳郡城已经足够宏伟,人潮已经足够汹涌, 但此刻站在洛阳街头,才明白什么叫小巫见大巫。 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鳞次栉比,挂着各式各样的幌子,迎风招展,看得人眼花缭乱。 人流如织,摩肩接踵,南来北往的行人穿着各色服饰,有锦衣华服的达官贵人,有短衫打扮的贩夫走卒,有背着行囊的行脚商人,还有嬉笑着追逐打闹的孩童。 耳边充斥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车马的轱辘声、偶尔响起的清脆铃铛声,汇成一片喧嚣而充满活力的乐章,扑面而来, 让他们这些来自偏远地区的人瞬间有些恍惚,仿佛闯入了另一个世界。 王胜也勒住马,目光缓缓扫过眼前的盛景,心中不禁生出几分感慨。 在蓝星的记忆里,他见过千万人口的超级都市,那些高耸入云的钢筋混凝土森林,车水马龙的立体交通,自有其现代的磅礴气势。 但眼前的洛阳,却是另一番景象 —— 大多是三层以下的土木楼房或是青砖瓦房,飞檐翘角,古色古香,房屋之间的间距不大,却规划得井井有条。 这意味着,在同样的土地上,这里居住的人口密度,恐怕比现代的大城市还要惊人。 这份沉淀了数百年的历史底蕴和人间烟火气,是现代都市难以比拟的。 马车内,雅娜早已按捺不住好奇,悄悄拉开了车帘子的一角,一双灵动的碧色眼眸瞪得大大的,贪婪地看着外面的一切。 她是第一次离开草原,一路南下,心中早已对中原的繁华充满了想象,尤其是听陈沁描述过平阳郡城的景象后,她更是尽可能地将洛阳往夸张了去想。 可此刻亲眼所见,才发现自己的想象力还是太过贫瘠。 那些精致的店铺,那些奇特的商品,那些与草原截然不同的服饰和妆容,都让她感到新奇不已,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 从平阳出发,原本预计十五天的路程,却因为中途遭遇马匪袭击,以及士兵们趁机用大药锻体耽误了四天,总共走了十九天, 风餐露宿,日夜兼程,此刻终于抵达了目的地,所有人心中都涌起一股如释重负的疲惫,以及难以言喻的兴奋。 王胜收回目光,转头看向身旁的钱无双,他知道钱无双曾在洛阳待过一段时间,对这里颇为熟悉。 “听说洛阳城长宽十三里,中央的皇城就宽三里?” 钱无双眼中也带着几分怀念和敬畏,点头道: “将军所言不差。” “这外城已是如此气象,皇宫之内更是琼楼玉宇,雕梁画栋,大气磅礴,非寻常人所能想象。” 王胜微微颔首: “今日天色已晚,进城后诸事繁杂,咱们先找地方安顿下来再说。” “洛阳你熟,从今日起,你就做我的亲兵,先带我们去驿馆落脚。” “属下遵命!” 钱无双心中一喜,能在王胜身边当差,无疑是莫大的信任,也好让她更容易探寻王胜的秘密,他立刻挺直了腰板,领命道。 安排好这些,王胜催动马匹,来到陈沁的马车旁。 他知道,黄楚楚也在这辆车里,一路行来,这三个出身、性格迥异的女子,竟相处得如同姐妹一般,倒也省了不少心。 他放缓了语速,对着车内说道: “沁儿,你与雅娜带着货物和伙计们先去店铺安置。” “明天让这些押运的安保队员帮忙把货品摆好,再请几个本地熟悉行情的人,花两天时间四处宣传一下,让周围街坊都知道咱们的铺子要开了。” 顿了顿,他补充道: “开业时间就定在三天后吧。” 陈沁在车内听得仔细,柔声应道: “好的,我知道了。” “还有不到二十几天就是除夕了,确实得抓紧时间把这批货卖出去,也好安心过年。” 她顿了顿,又说道: “第二批作坊里的商品,估计十五天之后就能到洛阳。” “来的路上,我每到一个县城,都通过驿站把沿线的路线和情况传回村里了,巧巧姐和清萍姐她们应该会安排好后续商品运送的事情,不会耽误的。” 她的声音温柔而笃定,显然早已将一切都盘算妥当。 王胜听了,心中微暖,有陈沁打理这些俗务,他确实省心不少。 “赵石头!” 王胜扬声喊道。 不远处的赵石头立刻应声跑了过来,身姿笔挺: “属下在!” 王胜看着他,吩咐道: “你带着大伙,先跟随陈沁夫人去店铺安置货物。” “三天后店铺开业,忙完之后,你们可以在洛阳城里好好逛逛,玩两天,也算是没白来这一趟。” 第144章 亦兵亦民的队伍打造 赵石头和身后的一众安保队员闻言,脸上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能在这帝都城里逛逛,可是想都不敢想的美事。 王胜话锋一转,语气也严肃了几分: “但五天后,你们必须启程回村。” “估计等你们走到半路,就能碰到张二牛押送下一批货物来洛阳。 “年后,你们还要继续押运货物过来,咱们作坊的商品,要慢慢扩大到周边的郡县,以后运输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 他看着赵石头,眼神郑重: “你回去后,听从清萍夫人的安排,再多招募些可靠的人手扩充队伍。” “记住,运输队的人,每个人都要坚持练习锻体力拳,平时是运输队,遇到劫匪或者其他变故,拿起刀兵就能抵抗,保住性命是第一要务,明白吗?” 他的想法很明确,这支队伍,要打造成一支亦民亦兵的力量,平时能运货挣钱,特殊时刻就能成为保护自己和货物的武装。 赵石头感受到了王胜的信任和期许,心中热血上涌,用力抱拳道: “请家主放心!属下一定牢记嘱托,把运输队带好!” 在这些安保队员心中,王胜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仅仅是曲正小将军的存在了。 他是带领他们摆脱贫困,过上好日子的大救星,是他们愿意豁出性命去追随的主心骨。 这些安保队员大多是第一次踏足洛阳城,此刻看着眼前的繁华景象,王胜就感觉他们一个个都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眼睛都不够用了。 心中既兴奋又自豪,暗自想着,回去之后,这些见闻怕是能跟村里的老少爷们吹嘘上大半年了。 王胜看着他们兴奋的模样,嘴角也不自觉地勾起一抹浅笑,随即又恢复了惯常的沉稳,对着钱无双道: “走吧,先去驿馆。” 王胜看着身旁略显疲惫却难掩新奇的黄楚楚,放缓了脚步,温声道: “楚楚小姐,眼下天色已晚,奔波了一日,大家都乏了。” “今晚便先在驿馆歇下吧,也好养精蓄锐。”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明日一早,我便将贡品送往京都少府,把差事交割清楚。” “等诸事妥当,再亲自护送你去外祖母府上,你看如何?” 黄楚楚轻轻颔首,声音带着一丝旅途劳顿后的轻哑,却依旧温婉: “嗯,都听王将军安排便是。” 一路行来,颠沛流离,能有个安稳落脚处,已是难得,她心中并无过多奢求。 前往驿馆安置好住宿问题,王胜便带着大家寻了一家临街的酒楼。 这酒楼装潢雅致,檐下挂着两盏大红灯笼,映得门楣上 “醉仙楼” 三个金字熠熠生辉。 一踏入酒楼,浓郁的饭菜香气便扑鼻而来,混合着淡淡的酒气,驱散了众人身上的寒气与疲惫。 小二热情地引着他们上了二楼雅间,推窗便能望见楼下渐起的夜市风光。 不多时,菜肴便流水般端了上来。 洛阳风味的菜肴与平阳郡颇有不同,精致细腻,色香味俱全。 既有肥而不腻的烧肉,也有清爽可口的时蔬,更有几道当地特色的鱼鲜,鲜美异常。 众人围坐一桌,气氛轻松而热烈。 这些日子风餐露宿,吃的多是干粮咸菜,此刻面对这般佳肴,早已按捺不住。 大家纷纷举杯,先是庆祝顺利抵达洛阳,又感念王胜的照拂,一时间觥筹交错,笑语不断。 不过,众人虽高兴,却没忘了王胜平日里的规矩,喝酒只是浅尝辄止,点到即止,绝无人贪杯,更无人失态。 王胜看着手下们个个精神焕发,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出门在外,纪律便是根本,这般自觉,让他很是放心。 黄楚楚饭量不大,只是小口吃着菜,偶尔抬眼看向窗外,眼神里带着对这陌生都城的好奇。 钱无双则在一旁陪着王胜,时不时说些洛阳的趣闻轶事,调节气氛。 酒足饭饱,王胜提议道: “反正回去也早,不如咱们逛逛这洛阳的夜市?” “也让楚楚小姐见识见识帝都的夜景。” 黄楚楚眼中闪过一丝意动,她也很久没来京都洛阳了,轻轻点了点头。 于是,一行人出了酒楼,融入了夜晚的街市。 若说白日的洛阳是一幅恢弘的画卷,那夜晚的洛阳便是一首流动的乐章。 此刻的街市,竟比白日里还要热闹几分。 各色灯笼高悬,从街头绵延至巷尾,汇成一片灯的海洋,将夜空都映照得亮堂堂的。 往来的行人摩肩接踵,比白日里更多了几分闲适与惬意。 有穿着锦缎长衫的公子哥儿,手摇折扇,与同伴谈笑风生; 有提着篮子的妇人,在摊贩前仔细挑选着物品;还有一群群孩童,提着小灯笼,在人群中追逐嬉闹,银铃般的笑声洒满街巷。 街边的摊贩更是五花八门,有卖小吃的,热气腾腾的馄饨、香气扑鼻的烤肉串、晶莹剔透的糖人,引得人垂涎欲滴; 有卖杂货的,针头线脑、胭脂水粉、各式小玩意儿,琳琅满目; 更有说书先生在街角搭起台子,周围围满了听众,时不时爆发出阵阵喝彩声。 这景象,竟与王胜记忆中电视里看到的长安夜市有几分神似,只是更加鲜活,更加充满人间烟火气。 不同服饰、不同口音的人们在这里汇聚,构成了一幅生动的市井百态图。 黄楚楚看得目不暇接,原本略带疲惫的脸上渐渐染上了红晕,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钱无双在一旁充当着向导,时不时为她介绍着路边的新奇事物。 王胜则落后半步,含笑看着这一切,心中也颇为舒畅。 同时也内心纠结惋惜,这等繁华的景色,如果按照历史进程,十几年后,便不复存在了。 或许能改变这一切的,唯有他能做到。只要能造出划时代的物品,有了强大的实力,自然能抵御悲剧的发生。 逛了约莫一个时辰,夜色渐深,街市上的人流才渐渐稀疏了些。 三人便往驿馆返回。 回到驿馆客房,黄楚楚卸下钗环,脸上带着一丝满足的倦意,轻声对王胜道: “终于,今晚可以睡个安稳的好觉了。” 这话平平淡淡,却让王胜心里 “咯噔” 一下,瞬间涌上一股莫名的酸楚。 第145章 像个伪娘 他想起这一路的艰险,想起黄楚楚一个娇弱女子所受的惊吓与奔波,此刻一句 “安稳好觉”,道尽了多少不易。 他忍不住在心里嘀咕: 这丫头,是在变相说我之前安排的住处不安稳吗? 还是在感叹终于脱离了险境? 哦难道是之前自己晚上的动静让她睡不........ “嘿嘿!” 自己想起来也一笑。 旁边的钱无双却 “噗嗤” 一声笑了出来,连忙用手捂住嘴巴,肩膀却还在微微颤抖,显然是被黄楚楚这句话和王胜那微妙的表情逗乐了。 王胜立刻将矛头转向钱无双, 斜着眼睛睨了他一眼,没好气道: “你这笑声,怎么听着越来越像个伪娘了?” 他故意板起脸,一本正经地补充道: “记住了,你是个纯爷们!喜好也得是女人,别整些幺蛾子。” “我可事先声明,我对变态没兴趣,你离我远点!” 钱无双被他这番话噎得哭笑不得,连忙摆手: “伪娘,这是什么意思?” “将军说笑了,属下…… 属下只是觉得楚楚小姐说得实在罢了。” 他一个黄花大闺女,还是女扮男装的哪里敢接王胜这荤素不忌的话茬,只能赶紧转移话题,脸上却还带着未散的笑意。 黄楚楚也被王胜这副模样逗得抿唇轻笑,原本的倦意消散了不少,屋内的气氛顿时变得轻松而融洽起来。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洛阳城还浸在一片朦胧的晨曦中, 王胜已带着钱无双、陈三等二十来个精干士兵,押着装有贡品的马车往京都少府赶去。 街道上已有早起的行人,更有身着甲胄的巡逻士兵列队走过,步伐整齐,甲叶碰撞声在寂静的清晨格外清晰。 有这般严密的守卫,倒不必担心贡品会出什么岔子,王胜心里稍稍安定,只盼着能顺利交接,了却一桩心事。 抵达京都少府外时,门口已停着另外三辆马车,看车马装饰和随从服饰,显然是其他郡县或封国派来运送贡品的队伍。 少府的门吏正有条不紊地登记查验,一派肃穆繁忙之景。 这京都少府专司御用物品与贡品的接收保管,里头的官员个个都是见惯了奇珍异宝的,寻常贡品怕是入不了他们的眼。 王胜正等着登记,却见少府内快步走出一群人,为首的是个须发半白的老者,身着从三品官服,面容虽显苍老,眼神却格外有神。 旁边的门吏连忙低声介绍: “这位是少府大监李全大人。” 王胜心里咯噔一下,按捺住惊讶,上前一步拱手行礼: “下官平阳郡曲正王胜,拜见少府大监李大人。” 他实在想不通,自己一个八品小官,何德何能劳动从三品的大监亲自出面? 李全目光落在王胜身上,又不着痕迹地扫过那辆装着磁石的马车,脸上露出几分不浓不淡的笑意: “不必多礼,本官只是恰巧路过,过来看看。你们按章程办理便是。” 说罢,他朝身后的下属官员摆了摆手。 王胜依言照做,眼角余光却瞥见李全的视线总在装磁石的木匣子上打转, 那眼神里藏着一丝难以掩饰的炽热,倒不像是看一件普通贡品,反倒像是在看什么能解燃眉之急的宝贝。 他心里越发纳闷,却不敢多问 —— 这洛阳城里藏龙卧虎,一个从三品大监的心思,哪是他一个八品小将能揣度的? 唯有谨守本分,尽快办完交接才是上策。 直到所有登记手续办妥,王胜带着人走出少府,才长长舒了口气。 钱无双凑上前来,压低声音道: “将军,这李大监亲自出面,未免太过反常了。” “哦?怎么说?” 王胜来了兴致。 “据我所知,周边郡县和封国的贡品交接,通常由五品官负责接待。” “就算送来的是稀世珍宝,最多也就惊动从四品的少监。” “今日明明有四支队伍交接,他却独独来看咱们的贡品,尤其是看那磁石时,那眼神……” 钱无双顿了顿, “倒像是盼着这磁石能派上大用场似的。” 王胜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 “或许是这磁石关系到陛下的隐疾,他才格外上心吧。” “管他呢,咱们的差事办完了,剩下的事也轮不到咱们操心。”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 “接下来得抓紧时间,送楚楚小姐去她外祖母家,再赶在除夕前回平阳。” 回到驿馆时,黄楚楚已备好车马,正站在廊下等着。 王胜点了钱无双、陈三、王宝、王田等十来人,一同护送。 路上,他忍不住问道: “楚楚小姐,还没问你外祖母家在洛阳何处?” “是什么光景?” 黄楚楚轻轻掀开马车窗帘,阳光落在她含笑的眉眼上,映得脸颊莹润如玉。 “跟着马车走便是,到了您就知道了。” 她语气轻快,却没正面回答。 王胜碰了个软钉子,正觉无奈,却见钱无双在一旁偷偷勾了勾嘴角,显然是在看他的笑话。 这几日相处,他总以沉稳自信的模样示人,难得露出这般手足无措的囧态,倒让钱无双觉得新鲜。 王胜瞪了他一眼,钱无双连忙收敛笑意,转头看向别处 —— 他自然知道黄楚楚外祖母家的底细,只是既然她不愿多说,自己也没必要戳破。 马车在洛阳城里拐了几条街,王胜渐渐发现不对劲 —— 车队前行的方向,竟是朝着皇城附近而去。 越靠近皇城,周遭的景象越发不同: 道路两旁不再是寻常商铺民居,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高墙大院,朱门巍峨,飞檐翘角,门口矗立着形态各异的石狮子,一看便知是达官显贵的府邸。 这些院子占地极广,动辄数亩甚至十几亩,院墙也比别处高大,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威严。 王胜心里越发好奇,黄楚楚的外祖母家,难道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家? 正思忖着,马车在一处拐角停下。 王胜抬头望去,只见眼前的府邸更是气派非凡,黑漆大门上悬挂着一块烫金匾额,上书三个遒劲有力的大字 —— “太尉府”。 第146章 黄楚楚的后台 他心中猛地一紧,倒抽一口凉气,双眼瞪得浑圆,仿佛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一般。 他手忙伸手去拽黄楚楚的马车帘子,声音略带颤抖地喊道: “楚楚小姐,你是不是走错地方啦?” “这里可是太尉府啊!” 他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八度,似乎想要让黄楚楚更加清楚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咱们赶紧离开这里吧,要是被人家误会成攀附权贵的人,被赶出来那可真是太丢脸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焦急地催促马夫赶快驾车离去,仿佛这太尉府是什么龙潭虎穴一般。 要知道,太尉可是三公之一,地位尊崇无比,手握重兵,权势滔天。 他跺一跺脚,整个洛阳城都要跟着颤抖三分。 而他自己呢,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八品小将,别说是进入太尉府了,就算只是站在门口,都会让他感到心慌意乱,如芒在背。 更让他感到不安的是,他突然想起从平阳出发时,黄宇郡守曾经特意交代过,如果在洛阳遇到什么困难,可以试着去找太尉帮忙。 可是现在,他却连太尉府的大门都不敢靠近,这可如何是好呢? 当时他还觉得这层关系太遥远,没放在心上,没想到今日竟误打误撞来到了太尉府门口。 黄楚楚却像是没听见他的话,在丫鬟的搀扶下从容下了马车,转身对一脸焦急的王胜笑道: “没走错,就是这儿。” “咱们进去吧。” “啊?” 王胜和身后的陈三、王田等人都惊得张大了嘴巴,半天合不拢。 他们这辈子都没想过,能有机会踏入太尉府的大门 —— 这可是天大的荣耀,简直比中了头彩还让人难以置信! 黄楚楚瞧着他们目瞪口呆的模样,忍不住 “噗嗤” 一声笑了出来, 眉眼弯弯,像含着一汪清泉: “走吧,我外祖母就住在这里。” 王胜这才缓过神,结结巴巴地问: “那…… 那太尉是?” “太尉是我大舅。” 黄楚楚说得云淡风轻,仿佛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原来如此!” 王胜恍然大悟,难怪平阳郡能被算在太尉的势力范围里,竟是沾了这层姻亲关系! 他脸上立刻堆起少有的谄媚笑容,搓着手道: “那…… 那在太尉府叨扰期间,还劳烦楚楚小姐多担待了!” 黄楚楚斜睨了他一眼,故意板起脸: “那得看你表现。” “要是表现不好,我就让我大舅把你关起来!” “一定好好表现,一定!” 王胜连忙应承,心里却打起了小算盘 —— 有了太尉这层关系,岂不是能更快升官? 他现在只是个八品小将,实在太憋屈了。 若是能升到五品司马校尉,就能指挥三五千兵马,真遇到那永嘉之乱大难,也有资本割据一方了。 想到这里,他看向太尉府大门的眼神,顿时充满了期待。 踏入太尉府的大门,王胜与陈三等人便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这府邸竟是五进的格局,每一进院落都各有洞天,青砖铺地,奇石点缀,廊下悬挂着精致的宫灯, 墙角处辟有小巧的花园,亭台水榭相映成趣,处处透着世家大族的气派与底蕴。 随行的士兵们忍不住偷偷打量,目光扫过那些雕梁画栋的屋檐、古色古香的家具摆设,只觉得眼花缭乱 —— 这些物件,怕是在平阳郡城里都难得一见, 今日算是开了眼界。 听引路的仆役说,整个太尉府占地足有五十亩,王胜在心里默默换算着,只觉得这规模简直难以想象,比起平阳郡守府,不知要阔气多少倍。 黄楚楚显然对这里极为熟悉,她笑着引着众人穿过几重院落,将王胜等人安排在了中院的一处偏院。 “这里离我住的地方近,平日里也清净,你们就在这儿歇息吧,吃喝自会有人送来。” 她说着,又叮嘱了仆役几句,才转身往后院去了。 后院是太尉府家眷的居所,寻常客人与奴仆都住在中院或前院。 王胜等人落了脚,看着这清幽雅致的偏院,倒也自在。 奔波了许久,难得有这样安稳的环境,众人索性歇了一天,养精蓄锐。 傍晚时分,府里忽然热闹起来,仆役们往来穿梭,脸上都带着几分谨慎。 王胜正坐在廊下琢磨着事情,便听外面传来动静 —— 是太尉李甫回来了。 李甫刚处理完公务,一身藏青色官袍还带着风尘,听闻黄楚楚来了,立刻屏退了随从,径直往后院去了。 舅甥俩见面,自有一番嘘寒问暖。 李甫早已从密报中得知黄楚楚此行的艰辛,看着侄女清瘦了些,眼中满是疼惜,细细询问着路上的遭遇,又安慰了许久。 晚膳时,一张宽大的圆桌旁坐满了人。 除了李甫与黄楚楚,还有其妻妾,李甫的女儿李思思与儿子李卓及李卓的妻子等。 李思思与黄楚楚年纪相仿,生得明眸皓齿,正待字闺中; 李卓则已是五品工部郎中,眉宇间带着几分书卷气,却也藏着官场历练出的沉稳。 席间气氛正融洽,李甫忽然看向黄楚楚,沉声道: “楚楚,待会儿你去把那个护送你的王胜叫来,我见见他。” 话音刚落,桌上众人都微微一怔,握着筷子的手顿了顿。 李思思与李卓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诧异 —— 父亲身为太尉,平日里接见的不是朝中重臣便是世家子弟,何时会特意召见一个偏远郡县来的小将? 黄楚楚倒不意外,温顺地应道: “好的,舅舅。” 李思思接话,转向黄楚楚笑道: “楚楚妹妹,说起来,你今日赶来正是时候。” “明日是洛阳各大世家联合举办的年度诗词歌会,就设在洛河边上的怡景楼,” “今年由咱们李家与太傅张家一同操办。” “参会的大多是洛阳的青年才俊,明日你同我一起去凑个热闹,以你的才情,定能让洛阳城的公子哥们眼前一亮。” 他顿了顿,又半开玩笑地说: “若是看上了哪家的青年才俊,尽管跟舅舅说,我来为你牵线保媒。” “若没什么急事,索性在府里住到年后再回去,你外祖母念叨你许久了,难得来一趟,好好歇歇。” 第147章 卷入后党之争 李甫一生只有一个妹妹,也就是黄楚楚的母亲,可惜前两年因病过世了。 妹妹只留下这么一个女儿,李甫对黄楚楚向来视若己出,疼惜不已,也算是对妹妹的一份念想。 黄楚楚垂着眼帘,轻轻 “嗯” 了一声,没人知道她应的是去参加诗会,还是舅舅的牵线保媒,只是脸颊悄悄染上了一层薄红。 王胜接到传召时,心里多少有些忐忑。 他整理了一下衣襟,跟着仆役穿过几重院落,来到李甫的书房。 一进门,便见李甫正坐在太师椅上批阅文书,神情威严。 “末将王胜,见过太尉!” 王胜不敢怠慢,立刻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单膝跪地。 “起来吧。” 李甫放下手中的狼毫,抬眼看向他,目光锐利如鹰,仿佛能洞穿人心, “你护送楚楚的一路上,所发生的事,我都已知晓。” 王胜心头一凛,垂手侍立,不敢多言。 李甫忽然话锋一转,语气带着几分玩味: “胆子不小,竟敢把断影楼的人杀了,还筑了京观。” 他顿了顿,神色凝重了些, “经你这一役,断影楼在河南郡与京都地界的人马,怕是被消灭了五分之四。” “这帮人背后与朝中某些大员牵扯不清,否则也不会发展得如此迅猛。” “你今后需多加提防,毕竟已是死仇。” “末将谨记太尉教诲。” 王胜沉声应道,心里却暗自咋舌 —— 看来太尉府的消息果然灵通,连筑京观的事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李甫点了点头,语气缓和了些: “你护送贡品与楚楚有功,此事我会向陛下进言,为你请功提拔。” 这句话恰是王胜最想听的,他心中一喜,连忙再次跪下叩首: “多谢太尉提拔!” “往后但凡太尉有任何调遣,末将必万死不辞,全力以赴!” 这话说得铿锵有力,带着几分刻意的奉承,却也情真意切 —— 在这洛阳城,能得太尉青眼,无疑是攀上了高枝。 李甫摆了摆手,示意他退下。 王胜满心欢喜地回到偏院,只觉得前路一片光明,正琢磨着七品官的俸禄与职权,却见前院忽然传来一阵喧哗,隐约有人喊着 “圣旨到”。 他心里咯噔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太尉府的仆役急匆匆跑来: “王将军,快!” “宫里来人传旨,太尉让您立刻去前院接旨!” 王胜彻底懵了 —— 圣旨? 给他的? 他穿越到这个时代不过数月,而且皇帝怎么会跟他有关? 他来不及细想,跟着仆役一路小跑往前院赶去。 此时前院已是灯火通明,太尉李甫已穿戴好朝服,正神色肃穆地站在院中,他身后的李卓等人也都垂手侍立,面色凝重。 看到王胜赶来,李甫朝他使了个眼色,低声道: “王胜,快来,这圣旨是给你的。” 王胜这才确认自己没听错,心跳骤然加速,连忙上前,对着传旨的太监跪倒在地。 李甫与李卓等人也跟着一同跪下,整个前院瞬间鸦雀无声,只剩下晚风拂过灯笼的轻响。 “臣王胜,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王胜脑中一片空白,只记得电视剧里的台词,便依样画葫芦喊了出来。 这话一出,不仅李甫与李卓愣住了,连传旨的胡公公都微微一怔 —— 这接旨的辞令倒是新奇,却也挑不出错处。 他定了定神,展开明黄的圣旨,尖细的嗓音在夜空中响起: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王胜护送贡品有功,沿途斩杀匪寇,两败劫徒,,忠勇可嘉。” “特擢升其为七品都尉,所率部众全部擢升一级 —— 副曲正升曲正,什长升副曲正,伍长升什长,普通士兵皆升伍长。钦此!” 吏部明日再会来你这,和你把详细人员名单核对后,将任命文书送来。 “臣王胜,谢主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王胜低头接过圣旨,指尖触到那冰凉的绫缎,只觉得浑身血液都在沸腾。 胡公公收起圣旨,忽然凑近王胜,压低声音道: “王都尉,可别忘了,这次的提拔,是皇后娘娘为你争取的。” 王胜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心里 “咯噔” 一下 —— 皇后贾南风? 他虽在平阳,却也听闻这位皇后权倾朝野,手段狠辣,树敌无数。 自己被她 “看中”,看似是天大的恩宠,实则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了其他势力的眼中钉! 这哪里是提拔,分明是把他往火坑里推! 这可没法拒绝啊,毕竟谁不想快点升官呢! 心里暗暗琢磨:这权得要,皇后那边可不能乱攀。 他是知道,历史上那八王之乱,太子一死,紧接着就是封王去打皇后,最后贾南风也没了,皇后的那些人也都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他强压下心头的惊涛骇浪,对着胡公公深深一揖: “多谢公公提点,臣必不忘皇后娘娘千岁之恩!” 李甫在一旁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眉头微蹙,暗自为这个刚被提拔的小将捏了把汗 —— 卷入后党之争,前路怕是凶险了。 胡公公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目光在王胜身上转了转,似笑非笑道: “王都尉倒是懂规矩。” “说起来,你从平阳郡而来,一路斩杀三波敌人,竟能做到零伤亡,果然是有勇有谋。” 这话看似夸赞,却像一根针,刺破了王胜最后的侥幸 —— 原来皇后早就盯上了他这支队伍! 他心中一凛,面上却不敢露半分异色,连忙从怀中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塞到胡公公手里: “公公辛苦了,这点薄礼,不成敬意,还请公公笑纳,权当是小的孝敬您的茶钱。” 钱袋里是二十两银子,分量不轻。 胡公公掂了掂,脸上露出几分笑意: “王都尉倒是个会来事的。” “行了,咱家也该回宫复命了。” 说罢,带着随从转身离去。 直到太监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李甫才起身,看着王胜手中的圣旨,叹了口气: “你可知,这恩宠背后,藏着多少风波?” 王胜握紧了手中的圣旨,指尖因用力而泛白。 他当然知道,可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他抬头看向李甫,眼神里多了几分坚定: “末将明白,往后还需太尉多多指点。” 李甫深深看了他一眼,没再多说,转身往内院走去。 第148章 洛阳十大美女之一 夜色渐深,太尉府的灯火依旧明亮,却照不亮王胜心中那片骤然升起的阴霾 —— 七品都尉的官帽虽好, 可一旦被戴上 “后党” 的烙印,前路注定不会平坦。 第二日天刚破晓,太尉府的庭院还浸在一片清冽的晨光里,枝头的雀儿刚抖落晨露,便有两名身着青色官袍的吏部官员踏着石阶进来。 他们是来与王胜核对平阳郡随行人员名单的,事关军功登记与职务调配,半点马虎不得。 王胜早已候在偏厅,将名册一 一铺开。 核对到钱无双时,他笔尖微顿 —— 这几日相处下来,钱无双心思活络,办事妥帖,虽只跟随几日,却已是自己得力的臂助。 乘此机会提拔”为伍长,也好名正言顺地留在身边。 他提笔在名册上添注, 吏部官员细细核完名册,又询问了几句平阴城等战事的细节,这才拱手告辞。 王胜送他们至廊下,正欲回屋,却见庭院那头,黄楚楚正与一位女子并肩走来,看模样是要出门。 那女子生得极美,真真当得起 “闭月羞花” 四字。 眉不描而黛,如远山含黛,自带一抹清逸; 眼似秋水横波,眼尾微微上挑时,便有流光在眸底婉转,顾盼间又带了点少女的娇憨,竟比春日桃花还要动人几分。 鼻梁秀挺如玉,唇瓣是天然的胭脂色,轻抿时像含着颗熟透的樱桃,红得欲滴; 一笑起来,唇角弯出浅浅的梨涡,更添几分灵动。 她身着一袭月白绫罗裙,裙摆绣着细密的缠枝莲纹,针脚精巧,莲瓣似要在风里舒展。 抬手拂去肩头一片落瓣时,衣袂轻轻扬起,宛如月下轻云漫过,又似回风卷着白雪翩跹, 让人不由得想起曹植笔下 “皎皎兮似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舞雪” 的名句。 王胜站在廊下,目光却像被磁石吸住一般,牢牢定在不远处那抹明艳的身影上。 他可从未有一人,能将这般夺目的光彩揉进骨子里。 眼前的女子,眉如远黛含烟,眼似秋水横波,便是静静立着,也如一枝灼灼盛开的牡丹,将周遭的景致都衬得淡了几分。 那气质拿捏的死死的。 王胜只觉心头一跳,呼吸都慢了半拍,连眼皮都忘了眨,只任由那抹亮色在眼底生根发芽,竟生出几分痴傻来。 这般绝色,莫说平阳郡的美人堆里寻不出,便是放眼整个洛阳城,恐怕也是凤毛麟角。 妥妥的御姐一枚! 他暗自咋舌,能在太尉府中有这等风姿气度的,绝非凡人。 黄楚楚在一旁瞧着他呆若木鸡的模样,忍不住抿唇偷笑,伸出纤纤玉指,在他眼前轻轻晃了晃,声音清脆如溪: “怎么了?王将军,是眼睛进了沙尘,不舒服吗?” 她话音刚落,旁边便传来 “噗嗤” 一声轻笑,那笑声如银铃摇响,清脆悦耳,却又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娇矜。 李思思自然将王胜的失态尽收眼底。 这般被容貌怔住的目光,她早已见怪不怪。 毕竟,她李思思的名字,在洛阳城 “十大美女” 中也是响当当的,多少世家子弟见了她,不是这般失魂落魄的模样? 她心中微哂,面上却不动声色,只眼波流转间,带着几分看戏的戏谑。 王胜这才猛地回过神来,只觉脸上一阵热意翻涌,从耳根一直蔓延到脖颈。他倒也光棍,顺势拱手,朗声道: “哦,没有没有。” 他目光坦然,带着几分真诚,又掺了些许恰到好处的奉承, “只是初见这位姑娘的美貌,一时之间失了态,看呆了眼,还望姑娘恕罪。” 这话半真半假。惊艳是真的,可这般直白地说出来,也存了几分心思 —— 能在太尉府中有这等气度的美人,身份定然不一般,先捧上一句,总归是没错的。 李思思闻言,挑了挑眉,唇边漾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语气带着几分调侃: “呵呵,你倒是个会说话的。” 黄楚楚见状,连忙在一旁介绍道: “王将军,这是我表姐,李思思,是我大舅的女儿。” “大舅?” 王胜心中猛地一震,脸上的笑容瞬间敛去,取而代之的是十足的恭敬。 太尉李甫的千金! 难怪气质这般出众,容貌更是倾城绝色! 他不敢有丝毫怠慢,连忙躬身拱手,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属下王胜,拜见大小姐!” 李思思摆了摆手,目光落在王胜身上,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眼前这年轻将军,身姿挺拔如松,眉宇间带着一股沙场历练出的锐气,倒不像那些只会寻花问柳的纨绔子弟。 她缓缓开口,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度: “既然是护送楚楚来的王将军,想必身手不凡。”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 “我们正要去参加洛阳诗词大会,本想从府里调些家兵护卫,不过听楚楚说,你在平阳郡一带名声不小,尤其平阴城一战,更是勇猛过人,以少胜多,击退了乱匪。” “哦?” 王胜心中一动,平阴城那一战是他的得意之作,没想到连这位千金大小姐都知晓。 李思思看着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神采,唇角微扬: “不如这安全护卫的事,就交给你如何?” 这简直是瞌睡送来了枕头!王胜正愁没机会在太尉府跟前好好表现,眼下这可是天赐良机。 他心中狂喜,面上却依旧保持着沉稳,立刻朗声应道: “属下遵命!定保二位小姐周全,绝无半分差池!” 话音刚落,他便转头对身后不远处的陈三沉声道: “陈三,速去偏院集合人手,让弟兄们打起十二分精神,今日护卫,不得有任何闪失!” “是!” 陈三沉声应道,转身便快步离去。 王胜又扬声喊来不远处正在整肃队伍的王田,声音洪亮: “王田!你快马加鞭,去驿站把咱们那九十名弟兄都给我喊来,让他们立刻到洛河边上的怡景楼待命!” “今日这场诗词大会,务必护得万无一失!” “得令!” 王田中气十足地应了一声,转身便大步流星地去了,那脚步快得几乎带起一阵风。 第149章 更衣打扮,玉树临风 王胜心中暗自盘算,今日这场诗词大会,来的定然都是洛阳城最有才情的年轻俊杰,还有那些世族大家的贵女。 这既是护卫的差事,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若是能在这些权贵面前露上一手,或是得到太尉千金的赏识,对他日后的前程,可是大有裨益。 此事,定要办得滴水不漏,漂亮至极! 李思思将他这雷厉风行的模样看在眼里,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赞许。 这年轻人,倒是比她想象中要利落得多,没有寻常武夫的鲁莽,反而透着几分干练。她对黄楚楚笑道: “倒是个利落的。” 黄楚楚抿唇一笑,眼底闪过一丝柔和,看向王胜道: “那我们就先去准备一番,换身衣裳,一刻钟后,我们在府门口汇合。” “属下遵命。” 王胜拱手应下,目送着两位美人并肩离去的背影。 晨光洒在她们身上,仿佛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边。 黄楚楚清丽温婉,步履轻缓,如一株临水照花的玉兰; 李思思则明艳灵动,身姿摇曳,似一朵迎风绽放的芍药。 两人衣袂飘飘,香风细细,竟让那明媚的晨光都仿佛失了几分颜色。 王胜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那点莫名的波澜,转身快步走向偏院。 他得抓紧时间调度人手,确保万无一失。 趁着还有片刻闲暇,一个念头忽然在他脑中冒了出来。 他脚步一转,朝着自己在偏院的住所走去,口中喊道: “无双,你随我来偏院,帮我换身衣服。” 钱无双正在不远处擦拭着兵器,闻言愣了一下,随即放下手中的活计,快步跟了上来,有些疑惑地问: “将军,换衣服做什么?” 王胜脚步不停,心中却已打起了小算盘。 诗词大会啊,那地方可不比军营,来的都是些文人才子、名门闺秀。 自己这身行头虽然利落,但终究是军旅装扮,怕是有些格格不入。 他摸了摸下巴,暗自思忖: 本来自己底子就不差,若是再好好打扮一番,换上一身体面的衣裳,保管能精神不少,说不定…… 还能吸引些贵女的注意。 洛阳城的世族贵女,哪个背后没有深厚的家族底蕴? 若是能得其中一位青眼相加,机缘巧合之下结为秦晋之好,那自己的实力和地位,岂不是能大幅提高? 这可比在战场上拼死拼活要快得多! 想到这里,他心中竟有些莫名的激动,脚步也加快了几分,那点心思在心底盘桓,竟带了几分不易察觉的猥琐。 偏院里王胜的卧房桌子上,摆放着很早以前苏巧巧和陈沁就为他备好了几套崭新的锦布衣裳, 料子考究,针脚细密,一看便知价值不菲,想来是她们特意为他准备的,以备不时之需。 钱无双无奈地跟着他进了院子,看着王胜迫不及待地解开衣袍,将上衣尽数脱去,露出了那身结实匀称、线条分明的健壮身躯。 征战练就的肌肉,充满了爆发力,汗水浇灌出的古铜色肌肤,在晨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 钱无双何曾见过这般景象,顿时脸颊绯红,像染上了上好的胭脂,眼神也有些闪躲,不敢直视。 “傻愣着干嘛?” 王胜拿起一旁的包袱,催促道, “这包袱里的衣服,拿来,赶紧帮忙给我穿上,赶时间呢!” 钱无双被王胜一声催促唤回神思,指尖微微发颤,连忙上前去解那锦布衣裳的系带。 这是她头一回伺候男子穿衣,更何况眼前人还是褪去了外衫、露出结实肌理的王胜,只觉心跳如擂鼓,脸颊烫得能煎鸡蛋。 她垂着眼帘,睫毛簌簌轻颤,目光死死盯着衣角,不敢有半分偏移,连呼吸都放轻了几分,生怕自己笨拙的动作触碰到不该碰的地方。 可王胜此刻满脑子都是诗词大会的光景 —— 想象着自己一袭锦袍立于众贵胄之间,凭 几句惊才绝艳的诗词引得满堂喝彩,惹得那些名门闺秀频频侧目,甚至连李思思这般心高气傲的美人都对他另眼相看…… 他嘴角噙着一丝不自觉的笑意,手指还在半空虚点着,仿佛已在构思诗句,全然没察觉钱无双那副手足无措的模样。 锦缎料子滑得像流水,刚触到王胜的脊背,便顺着肌肉的线条滑了下去。 钱无双慌忙伸手去拢,指尖不经意擦过他肩胛的疤痕,那是沙场留下的印记,带着几分粗糙的温度。 她像被烫到一般猛地缩回手,脸颊红得快要滴血,只能咬着唇,硬着头皮将衣袖套上他的手臂,再笨拙地系好领口的玉带。 王胜自己取过头巾,三两下束起长发,又从妆奁里拈起那支素雅的玉簪,利落地簪好。 发间散落的几缕碎发垂在鬓角,反倒添了几分不羁的俊逸。 “好了没?” 王胜抬手理了理衣襟,侧头看向钱无双。 钱无双这才敢抬头,只一眼便定住了。 往日里,王胜不是裹着沉甸甸的甲胄,便是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短打,虽能看出身形挺拔如松,却总带着股挥之不去的沙场风尘,哪有这般模样? 如今换上这身月白锦袍,衣料衬得他肤色愈发匀净,束起的长发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眉如墨画,目若朗星,鼻梁高挺,唇线分明。 眉眼间那股武将特有的英锐之气,混着此刻衣饰带出的温润感, 竟生出一种惊心动魄的俊朗来,活脱脱一个临风而立的世家公子,哪里还有半分乡野武将的粗粝? 钱无双看得痴了,心头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软得发慌。 她慌忙低下头,指尖绞着衣角,连耳根都红透了,方才伺候穿衣时的紧张,竟悄悄掺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慌乱。 ....... 一刻钟后,太尉府门口。 晨光已褪去了初时的清冷,变得暖融融的。 李思思与黄楚楚早已候在那里,身后跟着两个捧着琴囊画卷的侍女,显然是为诗词大会做足了准备。 李思思今日选了一袭石榴红的撒花罗裙,裙摆上用金银线绣着缠枝莲纹, 走动间流光溢彩,衬得她本就白皙的肌肤莹润如美玉,一双凤眸流转间,明艳得像团烈火,自有一番摄人的风情。 黄楚楚则是一身月白色的襦裙,裙摆上用淡紫丝线绣了几簇含苞的丁香, 领口缀着几颗圆润的珍珠,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整个人清丽温婉,像月下悄然绽放的昙花,娴静中透着灵气。 两人正凑在一处,头挨着头低声说笑,团扇掩住了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含笑的眼。 “表妹你看,” 李思思用团扇悄悄指了指远处,声音压得极轻,眼底却盛着促狭的笑意, “你这护卫换了身衣裳,倒像是换了个人似的,这般丰神俊朗,怕是不输那些世家公子呢。” 第150章 二女打赌! 黄楚楚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正见王胜大步走来。 月白锦袍穿在他身上,衬得他身姿愈发挺拔如竹,腰间玉带束出劲瘦的腰身, 往日里被甲胄遮住的俊朗五官全然显露出来,英气中带着几分书卷气,确实与昨日那个风尘仆仆的武将判若两人。 她心头莫名一跳,脸颊微微发烫,嗔怪地拍了李思思一下: “表姐又取笑我,他不过是换了身衣裳罢了。” “只是换身衣裳?” 李思思挑眉,凑近了些,声音里添了几分探究, “我可是听说了,从平阳郡到洛阳,这一路上他数次舍命护你,乱箭丛中都敢把你护在身下,这般情意,寻常护卫能有?” 她眨了眨眼,语气越发暧昧, “老实说,是不是瞧上他了?” “表姐!” 黄楚楚的脸 “腾” 地红了,像熟透的苹果,连脖颈都染上了粉色,她急得跺了跺脚,却又不敢大声,只能压低了声音辩解, “你别胡说,他…… 他已有妻室了。” “妻室?” “没有反驳,而是解释,意思你还是有些心仪他咯!” 李思思不以为然地嗤笑一声,用团扇扇了扇风,语气带着几分世家贵女的傲气, “我也听说了,不过是乡下配的亲,既无三媒六聘,也无家族认可,算得什么正经妻室?”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远处愈发近的王胜,眼中闪过一丝玩味, “再说了,哪个世家子弟不是三妻四妾?” “凭你的身份,难道还配不上他不成?” 说到这里,她忽然话锋一转,掩唇轻笑: “说起来,他这模样倒是真不错,若是再多几分书卷气,少些武夫的粗戾,便是我见了,也要动心呢。” 黄楚楚被她逗得忘了害羞,反而来了兴致,眼珠一转,带着几分狡黠反击: “表姐既这么说,若是他今日在诗会上能拔得头筹,难道你还真能……” “他?” 李思思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挑眉看了王胜一眼,语气里满是不屑, “昨日他接受圣旨后,我还好奇的问过父亲他的来历,” “父亲告诉我,他本是乡野村民,投军才半年,因护送你和贡品来洛阳,皇后那党杀人不成改为拉拢而已,”。 “他也不过读了几年私塾识得几个字罢了,还想在洛阳诗词大会上夺魁?” 她话虽如此,却又话锋一转,眼底闪过一丝好胜的光芒, “不过话说回来,若是他今日真能在诗、词、歌三样里拔得头筹,算他有几分真本事,能文能武,还长得俊朗,倒也配得上我李思思的眼光 —— 嫁他,也未必不可。” 说罢,她挺了挺胸,眉宇间那股说一不二的御姐范儿展露无遗。 黄楚楚被她这番话惊得睁大了眼,随即也来了赌意,扬了扬下巴: “表姐这话可是当真?” “要不咱俩打个赌?” 李思思反问道:“怎么赌?” “不如这样 —— 若是他诗得头筹,我便亲他一下;若是词得头筹,你便亲他一下。” 黄楚楚促狭地笑了笑, “反正这赌注十有八九是实现不了的,以他那水平,今日少开口便是万幸,免得丢了咱们的脸面。” “好,就这么定了!” 李思思拍了下手,眼底满是兴味。 两人正说得热闹,王胜已大步走到近前。 他见两人凑在一起偷笑,脸上还带着未褪的红晕,不禁有些疑惑,拱手问道: “二位小姐在说什么,这般高兴?” 黄楚楚连忙收敛心神,避开李思思戏谑的目光,对王胜道: “没什么,我们走吧。” 话音刚落,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王田已经带着人赶了过来。 九十名弟兄列队整齐,个个精神抖擞,气势不凡。 “将军,人已到齐!” 王田上前一步,沉声禀报。 “好。” 王胜点了点头,目光扫过队列,沉声道, “出发!” 一行人便浩浩荡荡地朝着洛河边上的怡景楼而去。 风雪已停,阳光正好,前路漫漫,一场关乎风雅与机遇的盛会,正等待着他们。 一行人骑马的纵马,乘车的安坐,不过两刻钟的功夫,便已抵达洛河之畔的怡景楼。 尚未靠近,便见楼前官道旁密密匝匝停了几十辆马车,有雕花木轮的,有鎏金饰件的,甚至还有几辆两马驾辕的豪华车驾,一看便知来者非富即贵。 车轮碾过结了薄霜的地面,留下深深浅浅的辙痕,无声昭示着这场盛会的热闹。 王胜勒住马缰,目光扫过那些马车,眉头微蹙。 这般阵仗,比他预想中还要盛大几分。 他翻身下马,对身后的王迟等人沉声吩咐: “你们带弟兄们守住前后门,三楼以下的回廊也分派人手盯着,无关人等不得靠近。” “若有滋事者,先拿下再说,出了事我担着。” “是!” 王迟等人齐声应道,立刻分散开来,动作迅捷利落,转眼间便将怡景楼外围护得严严实实,那股子沙场历练出的肃杀之气,让几个想凑上前看热闹的闲汉都识趣地退了回去。 安排妥当,王胜才带着钱无双和陈三,紧随李思思与黄楚楚的脚步,拾阶进入楼内。 刚一进门,一股暖融融的气息便扑面而来,驱散了身上的寒气。 众人把身上的厚实皮裘外套交给侍女们,便开始登楼。 这怡景楼原是洛河边一处大院子里临河而建的四层木楼,飞檐翘角,雕梁画栋,在一众建筑中格外醒目。 楼内更是布置得雅致舒适,地上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墙壁上挂着名人字画,每隔几步便摆着一个鎏金炭盆,盆中银丝炭烧得正旺,不见烟火,却暖意融融。 王胜暗自咋舌,单是这些取暖的炭火,一日耗费怕是就不下几百两银子,可见这场诗会的排场之阔。 一楼摆了十个大桌子,估计是晚饭也在这里吃,后厨只听到人员在那要喝, 二楼则准备了很多笔墨纸砚和小吃食,以及挂着的各种皮裘大衣,显然这是已经来的那些公子贵女们脱下的外套。 边走边解释,声音清脆悦耳: “这三楼是此次诗会的主要场地,四楼则是留给一些达官贵人的,他们也来凑个热闹,看看今年这些才子们能有什么佳作。” 她顿了顿,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家的体面, “这次诗会是我家和太傅张家联合举办的,家父与张太傅都已在楼上。” “今日恰逢休沐,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会来,像御史大夫司马宏,还有夏侯德老将军,京城有名的夫子大儒等,他们早就到了。” 第151章 成了众矢之的 黄楚楚在一旁补充道: “若是有谁的诗作出彩,被四楼的长辈们看中了,说不定就能被收为门生,或是…… 或是被选为自家的女婿、儿媳呢。” 她说着,脸颊微微泛红,显然也觉得这话有些羞人。 王胜闻言,恍然大悟,摸着下巴笑道: “哦?这么说来,这不仅是诗词大会,还是个相亲大会啊!” “相亲大会?” 李思思和黄楚楚都愣了一下,异口同声地反问,眼中满是疑惑。 “就是……” 王胜挠了挠头,解释道, “就是专门介绍年轻未婚男女认识,让他们互相瞧瞧,看能不能成一对的意思。” “哦 ——” 两女这才恍然大悟,黄楚楚的脸更红了,李思思则掩唇轻笑,看王胜的眼神里又多了几分戏谑: “王将军倒是会形容。” “不过也差不多,这般场合,本就是让年轻人互相结识的。” 王胜试探的问了一句。 “要是我得头筹,那洛阳十大美女会看上我吗?” 李思思和黄楚楚听到这话不禁内心一惊。 “呵呵,” 李思思捂着嘴笑了起来。 “就凭你这小将军,读了几年书,会认些字的水平,还想得头筹!” “洛阳的这些世家子弟也是有些真才实学的。” 李思思不懈的看了王胜一眼, “也不怕告诉你,我和楚楚打了个赌,若是你诗得头筹,她便亲他一下;” “若是词拔得头筹,我便亲你一下。机会给你了,就看你有那本事没有!” “不会吧,你们两玩这么大!” “要是真被我捡便宜了,你们可要兑现。” 王胜故意强调了一下。 “当然,我堂堂太尉之女,何时说话不算话了。” 说话间,几人已登上三楼。 刚踏入大厅,喧闹声便扑面而来。 厅内早已聚满了人,衣香鬓影,笑语盈盈。 年轻的公子哥们身着锦袍,或聚在一处高谈阔论,或手持折扇在字画前驻足; 贵女们则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低声说笑,偶尔抬眼,目光在人群中流转。 几乎是李思思踏入大厅的瞬间,无数道灼热的目光便齐刷刷地投了过来。 有惊艳,有倾慕,更有毫不掩饰的热切。 毕竟,李思思的名头在洛阳城无人不晓,多少世家子弟都盼着能在她面前留个好印象。 立刻便有几个衣着华贵的公子哥端着酒盏,快步迎了上来,脸上堆着恰到好处的笑容。 “思思妹子,你可算来了,我等你许久了。” 说话的是工部侍郎家的公子,折扇轻摇,故作潇洒。 “李大小姐今日风采更胜往昔,方才我还和几位好友说,少了大小姐,这诗会便失了三分颜色。” 另一位侯爷家的公子紧随其后,言语间满是奉承。 他们正想上前与李思思说上几句话,目光却不经意间扫到了李思思身后紧跟着一起来的王胜,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了几分。 只见王胜一身月白锦袍,身姿挺拔,眉目俊朗,虽站在李思思身后,却自有一股沉稳的气度,竟丝毫不输他们这些世家子弟。 尤其那双眼,明亮而锐利,带着几分久经沙场的凌厉,让人不敢小觑。 一瞬间,几道目光在王胜身上交汇,都带着几分审视与敌意。 这是谁?怎么跟在李思思身边? 看这打扮,像是个有身份的,可瞧他那站姿,又隐隐透着军人的挺拔…… 不管是谁,敢跟在李思思身边,便是潜在的 “对手”! 更有不少早已经到达落座的少女们看到王胜后也不时瞟来眼神偷偷关注着。 王胜何等敏锐,早已察觉到这些公子哥目光中的不善,心中不由暗叹: 这真是躺着也中枪,自己不过是个护卫,竟也成了众矢之的。 他本不想惹事,可这些公子哥的敌意太过明显,像一根根针似的扎过来。 王胜骨子里本就有股不服输的劲儿,被人这般盯着,反倒激起了他的好胜心。 哼,既然我没招惹你们,就把我当敌人,那我便偏不如你们的意! 王胜心念一转,索性往前半步,更靠近李思思一些,故意提高了几分声音,语气带着恰到好处的好奇: “大小姐,我先前听闻洛阳城有‘十大美女’之说,看大小姐这般风姿,定然是其中之一了。” “只是不知,另外九位又是哪些人呢?” 他这话问得自然,像是真的好奇,可那刻意靠近的姿态,以及清晰传入周围人耳中的声音,却无疑是在宣告 —— 他与李思思的距离很近。 果然,周围那几个公子哥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看向王胜的目光愈发不善,醋意几乎要从眼底溢出来。 工部侍郎家的公子郭常更是冷哼一声,折扇 “唰” 地合上,眼神不善地打量着王胜,像是在估量他的来历。 李思思何等精明,瞬间便明白了王胜的心思。 她瞥了一眼身旁故作无辜的王胜,眼底闪过一丝好笑,却没点破,反而顺着他的话,笑道: “不过是些无聊的人排的名头罢了,当不得真。” “王将军若是有兴趣,日后倒可以慢慢告诉你。” 她这话不软不硬,既没否认,也没细说,却无形中承认了王胜有资格与她谈论这些 “无聊” 的名头,更是让周围的公子哥们脸色又难看了几分。 王胜心中暗笑,面上却依旧是那副坦然的样子,仿佛只是随口一问。 王胜那句问话刚落,人群里便传来一声毫不掩饰的嗤笑。 “原来是个外来的土包子,连洛阳十大美女都不知道,也敢混进这诗会来,真是自讨没趣。” 说话的是郭常,乃光禄大夫郭奕之子,素以洛阳 公子之最自居,眼高于顶。 他方才就瞧着王胜不顺眼,此刻见他当众问出这等 “浅陋” 问题,顿时找到了发难的由头, 对着身边几个相熟的纨绔子弟扬声笑道,眼角的余光却像淬了冰,直刺王胜。 周围几个公子哥立刻跟着哄笑起来,目光扫过王胜时,都带着几分轻蔑 —— 在他们看来, 连洛阳十大美女都不知道,分明是乡野来的粗人,也配站在李思思身边? 王胜眉头微蹙,正待开口,黄楚楚已轻声接话,替他解了围: “王将军刚到洛阳,不知道也正常。” 她转向王胜,柔声解释道, “洛阳十大美女里,未出阁的有四位,便是公主司马兰、我表姐李思思,还有河南尹的孙女裴甜甜,以及太傅的孙女张小菲。” 第152章 见识其他十大美女,真美! 她顿了顿,声音放得更轻了些,似怕惊扰了谁: “其余六位都已嫁作人妇,比如散骑常侍石崇的爱妾绿珠,还有…… 还有前楚王司马玮的王妃赵梦瑶。” 提及司马玮,她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黯然, “还好司马玮事发后,赵王妃因无子嗣,未曾被牵连,只是被幽禁在王府里,不然这‘十大’,怕是真要少一位了。” 王胜听得认真,指尖在袖中轻轻摩挲。 石崇与绿珠的典故,他倒是在历史典籍里面看到过。 《晋书》里记载,那绿珠娇艳绝伦,擅长吹笛,石崇特意为她在金谷园中建高楼,宠爱无双。 后来孙秀扶持司马伦杀贾后,废了惠帝司马衷夺权, 他仗着权势遣使向石冲索要绿珠,石崇抵死不从,绿珠也不愿离开石崇,也不想石崇受到打压,便从金谷园的高楼一跃而下,以死明志。 后世诗人多有吟咏,李峤那句 “笛怨绿珠去,箫随弄玉来”,吴伟业《圆圆曲》里 “遍索绿珠围内第”,都道尽了这段风月与风骨。 他心中暗忖:这般烈女子,又生得国色天香,倒真想亲眼见见。 只是石崇如今权势正盛,金谷园门禁森严,怕是没那么容易。 “其实呀,” 李思思忽然笑着打断他的思绪,伸手轻轻点了点黄楚楚的脸颊,语气带着促狭, “咱楚楚妹妹若在洛阳常住,论容貌风姿,也该算一大美女。” “你没瞧见吗?” “方才进门时,多少青年才俊的眼睛都黏在她身上呢。” 这话一出,周围果然有不少目光齐刷刷投向黄楚楚,带着惊艳与倾慕。 那些本就爱慕李思思的男子,此刻见她与黄楚楚言笑晏晏,一个明艳如火,一个清丽似水,竟看得痴了,喉结不自觉地滚动,连口水都快忘了咽。 黄楚楚被说得脸颊绯红,像染上了上好的胭脂,她嗔怪地推了李思思一把,声音细若蚊蚋: “表姐又取笑我。” 那娇羞模样,更引得周围一阵低低的赞叹。 “司马兰是哪个公主?” 王胜悄悄问钱无双。 “那是晋武帝最小的女儿,如今也才二十岁,长的国色天香。” 就在此时,楼梯口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两个女子相携走了上来,瞬间便攫取了满厅的目光。 左边那女子穿一身水绿色纱裙,裙摆绣着细碎的银线海棠,胸口露出那呼之欲出的小半截酥胸,行走间还似乎在上下跳动。 她生得明眸皓齿,顾盼间带着几分娇憨,正是太傅的孙女张小菲。 右边的则是河南尹的孙女裴甜甜,一身藕荷色罗衫,领口开得恰到好处,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往下便是酥胸浅浅的沟壑, 在暖融融的炭火映照下,泛着莹润的光泽。 王胜现在才知道,原来洛阳的贵族们都穿着这么大胆开放啊,要是夏天举办聚会,那不是眼花缭乱,裤裆都会撑起来难受的。 因室内暖和,两人都已脱去厚重的外袍,身姿婀娜,曲线毕露,端的是国色天香,又带着几分与李思思、黄楚楚不同的明艳与张扬。 大厅里的呼吸仿佛都停滞了一瞬,不少男子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目光直勾勾地黏在两人身上,连端着的酒盏倾斜了都未曾察觉。 王胜身边的钱无双凑到他耳边,声音压得极低,像怕惊扰了这片刻的寂静: “将军,那便是张小菲和裴甜甜。” 天机阁消息灵通,十大美女的画像她早见过,此刻一眼便认了出来。 裴甜甜显然习惯了这般瞩目,她落落大方地朝着众人颔首一笑,眼波流转间,带着几分刻意的撩拨。 张小菲则略有些羞涩,却也跟着挥了挥手,引得一片更热烈的回应。 原本就热闹的大厅,此刻更是像炸开了锅。 公子哥们纷纷涌上前去见礼,想在两位美人面前露个脸; 贵女们则聚在一起,低声品评着两人的衣饰容貌,语气里有羡慕,也有几分不易察觉的攀比。 李思思看着这一幕,唇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对王胜道: “你瞧,这才是真正的‘洛阳春色’,王将军觉得,比起平阳郡如何?” 王胜望着眼前衣香鬓影、笑语喧阗的景象,又想起平阳郡风沙里的质朴与悍勇,只觉得恍若两个世界。 他摸了摸鼻子,老实答道: “各有各的热闹。” “只是这里的热闹,像楼里的炭火,暖是暖,却不如平阳的太阳,来得实在。” 这话粗粝,却透着几分真诚。 李思思闻言一怔,随即笑了起来,眼中的戏谑淡了几分: “你倒是总能说出些不一样的话。” 而不远处,郭常看着王胜与李思思相谈甚欢的模样,脸色愈发难看,他端起酒盏,狠狠灌了一口,对身边的人低语: “等着瞧,我定要让这土包子知道,洛阳的诗会,不是他该来的地方。” 怡景楼三楼的喧嚣渐渐沉淀下来。 张小菲捧着暖炉站到厅中,水绿色的裙摆随着动作轻轻摇曳,她清了清嗓子,声音娇憨中带着几分郑重: “诸位,既然人都到得差不多了,咱们便开始今日诗词歌会的便开始吧。” “感谢诸位参加今年我张家和李家一起举办的诗词歌会,今日的宴会分为三项,第一项是作诗,第二项是作词,第三项是曲艺歌唱,” “而且每一个项前三名都准备了礼品,第一名奖品便是备受咱们洛阳人喜爱的香皂,只可惜在洛阳这物件极少,据说平阳郡那的特产,在洛阳还是难以寻觅,还另奖励五百两。” 王胜听到这,不就是我作坊的特产嘛,没想到如今这里成了时髦物品,看来后日店铺开业会很受欢迎。 “第二名和第三名则奖励三百两和一百两。” “这诗词歌的评判由大家共同评判。” “好!。。” 不少人在叫好附和,大家都是来玩的,若是能得个名次还能有个彩头奖励,也让大家兴致勃勃。毕竟几百两也不是小数目了。 “还有,若是有那个公子能获得诗词歌会的三项全部第一,小女子愿意邀他来家做客,交流诗词精髓!” “好!” “太好了!” 此时,在座的公子们不少激动得跳跃起来叫好,这很明显就是择婿的意思嘛,而且张家就这么一个女儿张小菲,太傅之孙女,又是洛阳十大美女之一。 娶了她,不仅张家的财富地位都能给他,还能抱得美人归,谁不想呢? “至于第一项的诗题目?” 她抬眼望向窗外,洛河岸边的积雪在日头下泛着微光,庭院里那几株红梅开得正盛,雪压枝头,暗香浮动。 第153章 不显摆你会死啊! “恰逢洛阳落雪,院中的梅花也开得正好,不如就以‘梅’为题,诸位可将诗作写在宣纸之上,写完后亲自念给大家听如何?” 话音刚落,便有侍女们鱼贯而入,捧着笔墨纸砚分送到各位公子贵女面前。 一时间,厅内只剩下笔尖划过宣纸的 “沙沙” 声,偶尔夹杂着几声低低的议论,气氛倒比先前的喧闹多了几分雅致。 王胜站在李思思身侧,看着众人伏案疾书的模样,眉头微蹙。 看着奋笔疾书这些文人才子,他一个武将,掺和进去反倒显得不伦不类,毕竟他今天的主要工作还是护卫大家安全的。 他正想找个由头躲到廊下透气,身后却传来一道尖锐的声音,带着毫不掩饰的讥讽: “哟,这不是从平阳郡来的王将军吗?” 王胜回头,见是尚书令马伯温的儿子马腾。 此人穿着一身宝蓝色锦袍,手里把玩着一支玉笔,嘴角噙着冷笑,显然是故意来找茬的。 “满座都在作诗,怎么就你杵在这儿?” 马腾向前几步,声音提得老高,确保周围人都能听见, “莫不是根本不会?” “也是,毕竟是个舞刀弄枪的粗鄙武夫,能识得几个字就不错了,哪懂什么吟诗作对。” 他话锋一转,眼神陡然变得阴鸷: “说起来,我倒是听说了,王将军从平阳郡来的路上,杀了不少劫匪,还堆了个京观呢。” “啧啧,这般凶戾手段,怕是见了梅花,也只会想到血污吧?” “京观” 二字一出,周围顿时响起一片抽气声。 大家都是官宦世家,自然知道京观这词是什么意思。 将敌人的头颅堆成高台示众,这等做法太过酷烈,在这些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弟听来,只觉得毛骨悚然。 李思思眉头一蹙,正要开口呵斥,王胜却抬手按住了她的衣袖。 他看向马腾,脸上不见怒色,眼底却翻涌着沙场磨砺出的冷意: “马公子既知京观,可知那些劫匪劫掠乡邻、屠戮妇孺时的凶相?” “我堆京观,是为了震慑宵小,护一方安宁。” 他声音不高,却字字铿锵, “至于诗词,我虽不才,却也知道,梅花生于寒地,凌霜傲雪,本就带着几分硬气,不是只会供人赏玩的娇花。” 马腾被他眼中的冷意慑住,竟一时语塞,随即又梗着脖子道: “说得比唱得好听!” “有本事你也写一首?别只会拿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来唬人!” “有何不可?” 王胜冷笑一声,转身走到一张空置的案前。 钱无双眼疾手快,立刻为他研墨铺纸。 周围的目光瞬间聚焦过来,有好奇,有鄙夷,更多的是等着看笑话。 郭常等人更是凑到一起,低声议论着,显然认定他写不出什么名堂。 王胜深吸一口气,回忆起曾经熟读的唐诗三百首,没想到现在居然有了用武之地。 他提笔蘸墨,手腕悬起,笔尖在纸上落下时,却没有半分犹豫。 《白梅》 “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 “ 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 这是蓝星历史上元代王冕的一首诗,他流畅的默写下来。 笔锋刚劲,带着几分挥斥方遒的力道,虽不似文人那般圆润流畅,却自有一股凛然正气。 钱无双率先念了出来,声音清脆。 厅内先是一静。 这诗没有堆砌辞藻,却将梅花的孤高与风骨写得淋漓尽致。 “不同桃李混芳尘” 一句,既是写梅,又似在写人,那份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傲气,听得人心中一震。 张小菲捧着暖炉的手微微一顿,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她自幼饱读诗书,见惯了咏梅的诗词,却从未听过这般直白却又力道千钧的句子。 裴甜甜也挑了挑眉,重新打量起王胜。这个武将,似乎和她想象中的粗人不太一样。 马腾的脸色有些难看,强自嘴硬: “不过是些粗浅句子,算不得什么……” 话未说完,王胜已写下第二首。 《梅花》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这是出自宋代王安石的诗,他也默写下来。 依旧是简洁的字句,却像一幅淡墨山水画,几笔便勾勒出雪中寒梅的神韵。 “凌寒独自开” 的坚韧,“暗香来” 的清冽,交织成一股沁人心脾的力量。 这次不等钱无双开口,李思思已轻声念了出来。 她看向王胜的目光里,惊讶更甚。 这诗看似平淡,细品却余味悠长,尤其那 “暗香来” 三字,将梅花的清骨与谦逊写得恰到好处,哪里像是一个武夫能写出来的? 此诗前两句写墙角梅花不惧严寒,傲然独放;后两句写梅花的幽香,以梅拟人,凌寒独开,喻典品格高贵,暗香沁人,象征其才华横溢。 亦是以梅花的坚强和高洁品格喻示那些像诗人一样,处于艰难环境中依然能坚持操守、主张正义的人 黄楚楚捂着嘴,眼中满是惊喜。 她早知道王胜以前写过一首《出塞》,以为那是他军人的有感而发,只是昙花一现的才情而已,却没想到他竟有这般才情。 周围的议论声渐渐变了味,先前的鄙夷变成了难以置信。 楼上的太尉人也点头。 “这…… 这诗虽不华丽,却意境深远啊!” 张太太傅道:“‘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真是妙极!” 马腾的脸涨成了猪肝色,郭常等人也收起了戏谑的笑容,死死盯着王胜的笔尖。 王胜却仿佛未闻,笔尖在纸上疾走,第三首已然成型。 《墨梅》 “吾家洗砚池头树,个个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这是元代诗人王冕的一首题咏自己所画梅花的诗作,也被王胜默写下来。 赞美墨梅不求人夸,只愿给人间留下清香的美德,实际上是借梅自喻,表达自己对人生的态度以及不向世俗献媚的高尚情操。 这首诗一出,厅内彻底安静下来。 没有一句写雪,却处处透着雪的清寒; 没有一字言志,却将那份淡泊名利、坚守本心的气度写得入木三分。 尤其最后一句 “只留清气满乾坤”,如一声清钟,敲在每个人心上。 连一直端坐在楼上喝茶的几位老夫子都忍不住抚须点头,眼中露出赞许之色。 唯一欠缺的是,王胜不仅是在蓝星还是穿越来后,都写字时间极少,这毛笔字确实不敢恭维。 第154章 诗第一 张小菲再也按捺不住,快步走到案前,仔细看着纸上的诗句,轻声道: “王将军…… 这诗,真是你所作?”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既有惊艳,又有几分不敢置信。 裴甜甜也走了过来,藕荷色的罗衫拂过案几,她看着王胜,眼波流转: “先前是我等小觑了将军。” “这般才情,便是比起洛阳的才子们,也毫不逊色。” 王胜放下笔,淡然道: “不过是触景生情,胡乱写的。” “比起诸位的锦绣文章,差得远了。” 他语气平淡,没有丝毫炫耀,却更显气度。 可这话落在旁人耳中,却像是无声的耳光。 那些苦思冥想才写出几句酸诗的公子哥,此刻看着王胜的目光,充满了复杂 —— 有敬佩,有嫉妒,更多的是难以言喻的憋屈。 马腾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喉咙像是被堵住一般,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引以为傲的文采,在王胜这三首诗面前,竟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郭常攥紧了拳头,指节泛白。 他本想看王胜出丑,却没想到对方竟一战成名,还引得张小菲和裴甜甜这般关注。 尤其是看到张小菲望着王胜时那亮晶晶的眼神,他心中的醋意几乎要化为怒火。 其他爱慕李思思、张小菲的公子哥们更是个个脸色难看,看向王胜的目光像淬了毒的刀子。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武将,不仅抢走了美人的关注,还狠狠打了他们这些 “才子” 的脸! 李思思看着眼前这一幕,忽然笑了。 她走到王胜身边,声音带着几分揶揄: “王将军,你这藏得可真够深的。 “先前还说自己是粗人,原来竟是文武双全。” 黄楚楚望着众人惊叹的神色,眼底漾起一抹浅浅的笑意,像是藏了个秘密终于能说出口。 她转向满脸好奇的裴甜甜,声音清润如泉: “你们或许还不知道,王将军在此之前,便已有一首佳作传遍洛阳了,说不定在座诸位也听过呢。” “哦?什么佳作?快说来听听!” 裴甜甜眼睛一亮,藕荷色的衣袖轻轻一拂,语气里满是急切。 她本就觉得王胜的咏梅诗惊艳,此刻听闻还有其他佳作,更是好奇不已。 黄楚楚微微一笑,清了清嗓子,语调放缓,一字一句念道: “《出塞》。”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诗句刚落,厅内瞬间掀起一阵更大的骚动。 “这…… 这诗竟是他作的?!” 一个穿杏色襦裙的贵女捂着嘴,眼中满是难以置信, “我前日还听家父吟诵,说此诗气象雄浑,有汉魏风骨,还以为是哪个隐居的大儒所作,竟没想到……” “原来作《出塞》的王胜,就是你啊!” 另一位公子哥失声叫道,先前对王胜的轻视早已烟消云散,只剩下满满的震撼。 这诗他能倒背如流,却从未想过作者竟是眼前这位武将 —— 那 “不教胡马度阴山” 的豪情,与他方才笔下梅花的风骨,竟隐隐相合,都是一股子掷地有声的硬气。 王胜摸了摸鼻子,脸上的不好意思更甚。 他没想到《出塞》竟已传开,此刻被众人这般注视,倒比在战场上面对千军万马还要拘谨些。 就在这时,四楼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木梯 “吱呀” 轻响,打断了厅内的议论。 众人抬头望去,只见太傅张博拄着拐杖,在几位须发皆白的老者簇拥下走了下来。 张博穿着藏青色锦袍,面容清癯,目光却炯炯有神,显然是被楼下的动静吸引了。 他目光一扫,便落在了案上那几张墨迹未干的诗稿上,旁边侍立的侍女连忙上前,将诗稿呈了上去。 张博拿起最上面一张,正是那首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只看了一眼,他便猛地一拍大腿,抚掌大笑: “好!好一个‘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此等风骨,此等气度,后生可畏啊!” 他抬眼望向被众人围在中间的王胜,眼中的欣赏几乎要溢出来: “你便是王胜?” “正是属下。” 王胜连忙躬身行礼。 “老夫久闻你那首《出塞》,” 张博缓步走近,声音里带着长者的温和,却难掩赞叹, “‘秦时明月汉时关’一句,道尽了千古兴亡,今日一见,这咏梅诗更是风骨卓然。” “你不仅勇武过人,竟还有这般才情,难得,实在难得!” 有了太傅这几句掷地有声的夸赞,厅内众人看向王胜的目光彻底变了。 先前的轻视、怀疑早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敬畏、羡慕,还有几分探究 —— 这个从平阳郡来的年轻将军,究竟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本事? 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将王胜围在中间,七嘴八舌的赞叹声此起彼伏,连空气都仿佛变得热络起来。 王胜躬身道: “不敢当太傅谬赞,属下不过是偶有所感罢了。” 角落里,马腾脸色铁青,握着拳的手背上青筋暴起。 他本想让王胜出丑,却没想到反倒成全了对方,此刻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只能灰溜溜地缩到柱子后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郭常等人也个个垂头丧气,眼中的嫉妒几乎要化为实质,却又无可奈何 —— 太傅都亲口称赞了,他们还有什么资格置喙? 张小菲手里紧紧攥着那张写有 “冰雪林中著此身” 的诗稿,指尖微微发颤。 宣纸上的墨迹带着淡淡的墨香,字里行间的孤高傲气仿佛要透纸而出。 她抬眼望向被众人簇拥的王胜,见他虽被夸赞却依旧坦然,没有半分得意忘形,脸颊竟悄悄泛起了红晕。 方才她还觉得这人是个不懂风雅的武夫,此刻才明白,他的诗里藏着的风骨,比那些只会堆砌辞藻、空谈风花雪月的公子哥不知强了多少。 裴甜甜也捧着 “墙角数枝梅” 的诗稿,抿唇轻笑。 她那双灵动的眼睛在王胜身上转了转,又瞥了眼身旁神色各异的贵女们,眼中闪过一丝玩味。 这个王胜,倒是越来越有趣了 —— 不仅能在沙场斩将夺旗,还能在诗会一鸣惊人,这般文武双全的人物,在洛阳城可不多见。 第155章 美女的邀请 李思思站在一旁,看着王胜从容应对众人的模样,忽然想起了方才与黄楚楚的赌约。 若是…… 若是他真能在词上也拔得头筹…… 那赌约里的 “亲他一下”, 岂不是要…… ,自懂事起她还从未和男子亲昵,她的脸颊猛地一热,连忙转过头,用团扇遮住半张脸,掩去眼底那一闪而过的慌乱与异样。 这家伙,还真是藏得深。 “既然如此,” 李思思定了定神,扬声说道,目光扫过全场, “那这第一阶段的诗会,第一名便当属王胜公子了,大家觉得如何?” 众人纷纷点头附和,连那些先前对王胜颇有微词的公子哥也沉默不语 —— 王胜的诗摆在那里,字字珠玑,风骨卓然,他们实在找不出反驳的理由。 “不知王胜公子,” 张小菲忽然上前一步,声音带着几分羞涩,却难掩急切, “你这诗作价几何?” 这《白梅》一首,可否卖给我?” 她手里紧紧捧着诗稿,像是捧着稀世珍宝,生怕被人抢了去。 李思思和裴甜甜何等敏锐,见状立刻反应过来。 李思思伸手拿起那首 “不要人夸好颜色”,裴甜甜则握紧了 “墙角数枝梅”,两人齐齐看向王胜,眼中都带着几分期待。 王胜看着三位美女各执一纸,心中忽然一动。 这诗本就是即兴而作,若是能借此送个人情,拉近些关系,可比什么金银珠宝都划算。 他朗声笑道: “既然三位小姐开口,那这诗便分文不取,权当我赠与三位的见面礼吧!” “那便多谢王将军赐墨宝了。” 裴甜甜笑得眉眼弯弯,率先应道,语气甜糯,正如她的名字一般, “改日我定当设宴,亲自向王公子道谢,还望公子届时赏光。” 她心里打得透亮 —— 今早听爷爷说起,平阳郡来的王胜小将军一路护贡品和郡守女儿黄楚楚平安抵洛,还得了圣旨晋升,显然是前途无量的人物。 这般能文能武的才俊,若是不早点拉拢,怕是要被旁人捷足先登了。 方才张小菲提议,若是有哪个公子能获得诗词歌会的三项全部第一,她会邀来家做客,交流诗词精髓! 她便瞧出几分苗头,此刻自然要先一步发出邀请。 王胜见她言辞恳切,欣然应允: “好说,定当赴约,静候裴小姐的名帖。” 他话音刚落,又有几位容貌秀丽的贵女按捺不住,红着脸走上前来。 有的递上自己绣着兰草的手帕,有的送上亲手调制的香囊,轻轻放在王胜手中,低声说了句 “还望王公子不弃”,便羞赧地跑开了。 一时间,王胜手里竟堆满了各式物件,香气袭人。 不远处,钱无双站在廊柱旁,看着这一幕,眉头微微蹙起。 她望着那些主动示好的贵女,又瞥了眼被围在中间、脸上带着几分无奈却难掩春风得意的王胜,嘴里小声嘟囔了一句: “妖媚子……” 声音轻得像一阵风,不知是在骂反应最快的裴甜甜,还是在嗔怪那些送手帕香囊的女子。 她垂下眼,指尖无意识地绞着衣袖,心里竟像是被什么东西堵着,闷闷的 —— 明明知道将军如今风头正盛,被人追捧是应当的,可偏偏…… 就是有些不舒服。 厅外的雪渐渐小了,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案上的诗稿上,将那几句咏梅的诗句映得愈发清晰。 王胜站在一片赞誉与倾慕之中,只觉得这洛阳的诗会,比他想象中要热闹得多,也…… 有趣得多。 黄楚楚望着眼前被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的王胜,心头像被塞进了一团浸了冷水的棉絮,又沉又闷。 明明是她最先认识他,从平阳郡到洛阳城,一路风雨同舟,他数次舍身相护的身影还历历在目,那份悄然滋生的好感早已在心底盘根错节。 可如今,看着满堂贵女或羞涩或热切的目光,看着李思思、张小菲、裴甜甜与他谈笑风生,她却连上前说句话的勇气都没有。 只能攥紧了衣袖,将那点酸楚悄悄咽回肚里 —— 她终究只是太尉府的侄女,家父也不是京官。 在这些洛阳贵女面前,总觉得矮了半分,连表露心迹都显得小心翼翼。 “既然诗已评出高下,” 李思思的声音适时响起,打破了厅内的微妙寂静,她手持团扇轻轻一点,目光扫过众人。 “那我们便进入下一阶段 —— 作词。” “也让大家瞧瞧,诸位才子佳人的才华,究竟能精益到何种地步!” 话音落下,侍女们再次奉上纸笔。 相较于作诗时的矜持,这次众人显然熟稔了许多。 毕竟诗有格律束缚,非功底深厚者难出佳作,而词则更自由灵动,尤其合女儿家的心思,总能将那些藏在心底的婉转情愫细细道来。 王胜留意到,李思思执起笔时,眉峰微蹙,似在斟酌词句; 张小菲则托着腮,望着窗外的落雪出神,指尖无意识地在纸上画着圈; 连向来明艳的裴甜甜,也收敛了笑容,眼底多了几分认真。 他心中一动 —— 既然诗能打响名声,这词自然要乘胜追击。 他本就想借此机会博取贵女们的好感,何况先前张小菲隐约提过,诗词歌若能尽数夺魁,便可成为她的入幕之宾,这般良机,岂能错过? 对旁人而言,作词需绞尽脑汁,可对他这带着蓝星五千年文明结晶的穿越者来说,不过是信手拈来。 “无双,研磨。” 王胜扬声道。 钱无双应声上前,砚台里的墨锭在她掌心缓缓转动,墨香袅袅升起。 此刻的她,看王胜的眼神早已不同往日。 先前,她只当他是个勇武有余、风雅不足的武将, 可自他三首咏梅诗惊座后,那身月白锦袍下的儒雅神韵,竟与沙场磨砺出的阳刚之气完美交融,像一柄藏在锦绣鞘中的利剑,既温润又慑人。 这般男子,足以让任何女子心湖起澜,她指尖微微一颤,墨汁在砚台里晕开一个小小的圈。 第156章 词第一,惊动了四楼的神秘人 宣纸铺开,王胜提笔蘸墨,手腕悬起时,目光忽然变得悠远。 他想起了蓝星那位乱世中的才女,想起了她笔下那蚀骨的孤寂与哀愁。 笔尖落纸,墨迹如流水般倾泻而出: 声声慢?寻寻觅觅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笔锋时而急促如骤雨,时而低回如叹息,不过片刻功夫,便已一气呵成。 此时周边的才子佳人们也陆续停了笔,厅内渐渐安静下来。 钱无双望着纸上的词,只觉那些字句像带着钩子,一下下挠着心尖。 她本是女扮男装,寻常诗词难动她心,可这阕《声声慢》里的空虚怅惘、迷茫失落,偏生戳中了她多年来隐姓埋名的孤寂。 她忍不住低下头,用一种近乎呢喃的语调轻轻念了出来,声音婉转低吟,带着女子特有的细腻,将那份 “凄凄惨惨戚戚” 的愁绪演绎得淋漓尽致。 “这词……” 李思思最先被吸引过来,她凑到案前,目光扫过纸面,团扇猛地顿在掌心。 她自小饱读词章,却从未见过这般字字泣血的句子, 那 “寻寻觅觅” 的茫然,“晚来风急” 的萧瑟,竟让她这位养尊处优的太尉千金,也隐隐尝到了几分寒意。 张小菲本就痴迷于词,听到钱无双的吟诵,早已按捺不住,快步走上前来。 她逐字逐句地读着,读到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 时,鼻尖微微发酸; 读到 “怎一个愁字了得” 时,眼圈竟红了。 她转头望向王胜,眼中满是震撼 —— 这个在沙场上挥斥方遒的男子, 竟能将女儿家的愁绪写得如此入木三分,仿佛他亲身经历过那般蚀骨的孤寂。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张小菲忍不住放声念了出来,声音带着她特有的娇憨,却难掩词中的悲戚。 这一遍,像一块石头投入平静的湖面,瞬间让整个大堂都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停下了交谈,屏息凝神地听着,细细品味那字里行间的愁绪,连呼吸都仿佛轻了几分。 四楼东侧的一间单独套间里,一位身着华贵宫装的妙龄女子正临窗品茶。 她发髻高挽,插着一支累丝嵌宝金凤钗,侧脸线条在窗纱的映照下柔和如玉。 听到楼下传来的词句,她端着茶盏的手微微一顿, 随即放下茶杯,缓步走到窗边,透过雕花窗棂往下望去。 目光穿过人群,恰好落在王胜身上。 他正站在案前,身姿挺拔如松,眉宇间带着几分淡然,既没有因众人的惊叹而得意,也没有因词中的愁绪而消沉。 那份儒雅风度中,偏偏透着寻常文弱书生没有的阳刚之气,像雪后初晴的阳光,清冽又温暖。 女子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许久,眼波流转间,带着几分探究,几分不易察觉的欣赏。 裴甜甜和几位贵女也围了上来,她们指着词稿低声议论,时而蹙眉,时而轻叹。 男子们或许更爱诗的雄浑,可女子对这阕《声声慢》却有着天然的共鸣 —— 那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的细腻,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 的孤寂,句句都像是从她们心底掏出来的一般。 “好!非常好!” 一声赞叹从楼梯口传来,众人抬头,只见太尉李甫竟从四楼走了下来。 他穿着紫色官袍,面容威严,此刻却难掩眼中的激动,走到王胜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没想到王胜你不仅诗写得好,这作词的功夫也丝毫不逊色!” “当真是文武全才!” 张太傅和几位大儒也纷纷颔首,看向王胜的目光愈发赞许: “以武将之身,能写出这般细腻哀婉的词章,古今罕见啊!” 就在这时,一位穿粉色罗裙的贵女忽然上前一步,她容貌秀丽,眼中带着几分羞涩与急切: “王大人,这首《声声慢》写得极好,不知可否割爱?” “多少钱小女都愿意出!” 她显然是看到先前李思思三人得了诗稿,生怕慢了一步。 钱无双站在一旁,指尖微微蜷缩。 她本也想要这阕词,毕竟这是王胜为女子心境所作,可转念一想,自己此刻是男装打扮,若贸然开口,反倒显得怪异,甚至可能暴露身份,只能硬生生忍了下来,眼底掠过一丝失落。 “那就作价一千两吧。” 王胜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 李思思、张小菲、裴甜甜三人同时愣住了。 李思思握着诗稿的手指紧了紧 —— 先前他赠诗时分文不取,如今却对这位贵女开价千两,莫非…… 他对自己果然是不同的? 张小菲也暗自思忖,眼中闪过一丝窃喜 —— 他肯送我诗,却对旁人收费,可见我在他心中,终究是特别的。 裴甜甜则掩唇轻笑,眼波流转间带着几分狡黠 —— 这王胜,倒是会做人,既卖了贵女面子,又悄无声息地抬了我们三人的身价,有意思。 三人各怀心思,竟都没想起,彼此收到的诗,也都是王胜白送的。 陷入暗恋的女子,心思总是这般奇妙,一点点细节,便能在心底发酵成漫天的欢喜。 那粉裙贵女显然也没料到会被收费,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 她自忖容貌出众,原以为王胜会像对待李思思她们一般赠词,却不想竟被明码标价。 这并非出不起钱,只是这份区别对待,像一盆冷水,浇灭了她心中的几分旖旎 —— 原来在他眼中,自己竟只是个能花钱买词的陌生人。 失落归失落,可这阕《声声慢》实在太过动人,她咬了咬唇,还是点头应道: “好,银钱我会在诗会后让人送到王将军住处。” “多谢。” 王胜坦然颔首。 他心中暗叹,洛阳果然是富贵地,一阕词随口开价千两,对方竟也毫不犹豫。 第157章 备好酒菜,我定当登门,与你共饮一杯 这笔钱来得正好,既能补贴弟兄们的用度,又能让自己在这些贵女面前显得不那么刻意讨好,倒真是一举两得。 厅外的雪不知何时停了,暮色像一块浸了墨的绒布,悄无声息地铺满了洛阳城。 远处的繁华楼宇次第亮起灯笼,橘黄色的光晕透过窗棂,在雪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倒比白日里多了几分朦胧的暖意。 怡景楼内,仆人早已点起了廊柱上的烛台,跳跃的烛火将满堂人影拉得颀长,映得那些描金绘彩的梁柱愈发富丽堂皇。 王胜立在厅中,感受着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 —— 有惊叹,有艳羡,还有几分不甘的复杂。 他知道,这第二关的头名,多半是稳稳落进自己囊中了。 而那 “诗词歌三样全拿第一” 的念头,像一簇越烧越旺的火苗,在心底噼啪作响。 他想起李思思与黄楚楚的赌约,诗与词若都拔得头筹,便能各得一吻…… 那两位皆是倾国倾城的绝色, 一者明艳如骄阳,一者清丽似月华,若真能亲上一口,光是想想,便让他心头泛起一阵燥热。 目光下意识地掠向两人。 李思思与黄楚楚正并肩站在一株盆栽梅树旁,似乎在低声说着什么。 然而,就在这时察觉到王胜那灼热的视线,两人同时抬眼望来,四目相对的瞬间,都读懂了他眼中的深意 —— 那赌约,他记着呢。 李思思脸颊微烫,连忙转过头,用团扇半遮住脸,耳尖却悄悄泛起了红; 黄楚楚更是羞怯,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裙摆,两人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几分慌乱与无措。 “接下来,该进入歌词曲艺环节了。” 张小菲清脆的声音打破了这微妙的氛围,她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显然还沉浸在王胜那阕《声声慢》的余韵里, “不论弹奏还是吟唱,诸位有雅兴的,不妨露一手?” 他目光扫过厅角,果然瞥见了一把奚琴。 王胜心中一动,知道又到了表现的时刻。 这多亏了蓝星时的那段经历 —— 老家村口有位拉二胡的老人,他总爱蹲在旁边听,一来二去竟也学了些皮毛。 本想走艺术这条路,却被高昂的培训费拦在了门外,只能在无人时拉上一曲解闷,其中《赛马》一曲,更是练得炉火纯青。 那乐器形制简单,琴杆细长,琴筒蒙着蛇皮,正是后世二胡的鼻祖。 看来,今日是藏不住了。 此时众人的注意力多落在那些擅长音律的贵女身上。 在他们看来,王胜能诗善词已是奇事,若说还懂乐器吟唱,未免太过逆天 —— 便是饱读诗书的儒生,也未必精通此道,何况他一个武将? 短暂的寂静后,裴甜甜率先起身,莲步轻移至一架琵琶前。 她素手轻扬,指尖在弦上一挑,一串清越的音符便流淌而出,时而如珠落玉盘,时而如莺啼柳梢。 她弹得专注,藕荷色的裙摆随着动作轻轻晃动,明媚的脸上带着几分沉醉,引得满堂喝彩。 李思思不甘示弱,走到一架古筝前坐定。 她玉指轻拨,琴声婉转悠扬,似有山涧清泉潺潺流过,又似有孤雁哀鸣划破长空,被她弹出了几分别样的柔中带刚。 张小菲则取过一支玉笛,凑到唇边。 笛声初起时如空谷幽兰,清冷悠远,渐渐变得高亢嘹亮,似要穿透云层。她吹得投入,水绿色的身影在烛火下愈发娇俏。 随后,又有几位贵女陆续上前,或弹箜篌,或唱小调,琴音、歌声交织在一起,热闹非凡。 王胜站在一旁看着,心中暗叹:这般莺歌燕舞,怕是帝王享受也不过如此吧。 待众人演奏得差不多了,厅内渐渐安静下来。 郭常瞅准时机,突然开口,声音里带着刻意的讥讽: “看来今日这三连胜是无望了,不然,倒真有人能成张小姐的入幕之宾了。” 他这话明着是感慨,实则是在嘲讽王胜 —— 诗词虽强,音律却定然不行。 马腾立刻附和着大笑起来,声音刺耳: “就是!” “王将军要是不会,不如拿出腰间的大刀,耍一套刀法来助助兴?我们也算你会一门‘艺’术!” “哈哈哈……” 有几人附和的笑声也传来,带着几分幸灾乐祸。 王胜眼神一冷,朗声道: “自己技不如人,便少在这里聒噪。不然,待会儿被笑话的,怕是你自己。” 他转向张小菲,唇边勾起一抹自信的笑: “小菲小姐,明日晚间,还请在府上备好酒菜,我定当登门,与你共饮一杯。” 张小菲又惊又喜。 惊的是他竟如此笃定,喜的是这般才貌双全、年轻有为的男子,竟要单独赴她的宴。 她脸颊微红,轻声应道: “王将军真有把握再露一手?” “好,若是您能一曲惊人,我…… 我明日定当在家备好!静待王将军的到来。” 话音刚落,王胜已迈开大步,走向墙角那把奚琴。 他将琴拿起,转身走入大厅中央,朗声道: “看座。” 钱无双眼疾手快,立刻搬来一把椅子。 王胜坐下,将奚琴斜搁在左腿上,琴杆贴着腰侧,姿态随意,却自有一股沉稳的气度。 众人都好奇地盯着他。 这奚琴本是草原奚族的乐器,中原极少有人弹奏,便是会的,也多是些粗鄙的调子。 王胜一个武将,难不成还能弹出花来? “吱 —— 嘎 ——” 两声刺耳的噪音突然响起,像是锯子在拉扯木头。 郭常和马腾顿时捧腹大笑: “哈哈哈!这哪是奏乐,分明是在拆楼!” 王胜充耳不闻,自顾自地转动琴杆上的木旋钮,调整着弦的松紧。 试拉两下,琴音变得圆润了些: “嗯,还行。” 他低语一句,随即深吸一口气,手腕轻抖,琴弓在弦上一拉 —— “拉 —— 米索!拉 —— 米索!” 急促而昂扬的旋律骤然响起,像一阵疾风掠过草原,带着股一往无前的锐气。 紧接着,音符越来越密集,越来越高亢,时而如万马奔腾,蹄声震耳;时而如骑手扬鞭,啸声裂帛。 第158章 怡景楼遇袭 那旋律里有紧张的追逐,有欢快的欢呼,有草原的辽阔,有生命的蓬勃,将一场热烈奔放的赛马盛会,活脱脱地呈现在众人眼前。 满堂的喧哗瞬间消失了。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凝神细听。 郭常和马腾的笑声僵在脸上,眼中的讥讽渐渐被震撼取代 —— 这琴声里的力量,这旋律里的画面感,是他们从未听过的! 太尉李甫放下了茶杯,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轻叩,眼中闪烁着惊异; 张太傅捋着胡须,频频点头,口中喃喃: “妙哉,妙哉!” 四楼窗边的宫装女子,也微微前倾着身子,目光紧紧锁在王胜身上,那戏谑的笑意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好奇与欣赏。 王胜闭着眼,完全沉浸在旋律里。 弓杆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生命,时而急如闪电,时而缓如流水,将《赛马》的激昂与欢快演绎得淋漓尽致。 他仿佛又回到了蓝星的那个小山村,蹲在老人身边,听着二胡声在夕阳下回荡,简单,却纯粹。 一曲终了,最后一个音符还在空气中震颤,厅内却静得落针可闻。 约莫过了十来个呼吸的功夫,张太傅猛地一拍桌子,高声赞道: “好!真是闻所未闻的佳曲!” 这一声喝彩仿佛惊醒了众人,满堂的掌声与赞叹如潮水般涌来,比先前任何一次都要热烈。 “这曲子太绝了!听得我心都快跳出来了!” “仿佛真的看到了万马奔腾的场面!” 张太傅走上前,目光灼灼地盯着王胜: “这世间竟有如此琴谱?” “老夫博览群书,却从未见过。” “你从何处学来的?” 王胜笑了笑,大言不惭: “算是从前偶得的灵感,自己琢磨着谱的。” 反正这世界没人知道《赛马》,说是自己创作的,也无人能证伪。 “自己谱的?” 裴甜甜眼中闪过一丝狂热,她痴迷音律多年,从未听过如此直击人心的曲子,此刻早已按捺不住,快步走上前,语气急切: “这曲名叫什么?” “真是太好听了,仿佛身临其境,在草原上看赛马一般!” “赛马。” 王胜言简意赅。 “赛马…… 好名字!” 裴甜甜连连点头,随即抬眼望向王胜,眼中带着恳求, “王将军,这谱子…… 能否教授与我?” “我愿拜你为师!” 她这话一出,众人都有些惊讶。 裴家在洛阳也是名门,她身为河南尹的孙女,竟要拜一个武将为师学琴? 王胜略一沉吟,笑道: “拜师就不必了,改日有空,与你切磋一二便是。” “好!一言为定!” 裴甜甜喜出望外,随即又补充道, “那我改日便派人去太尉府递帖子,邀请王将军来寒舍小聚,到时还请将军不吝赐教。” 她本想说亲自登门求教,但转念一想,王胜住在太尉府,李思思和黄楚楚近水楼台,张小菲又约了夜宴,自己若不另辟蹊径,怕是连单独相处的机会都没有。 这般文武双全、才华横溢的男子,洛阳城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若不抓紧,怕是要被别人抢了先。 她下意识地瞥了眼李思思、黄楚楚还有张小菲,眼中闪过一丝警惕 —— 这三位,可都是劲敌。 李思思感受到她的目光,微微扬了扬下巴,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战意。 黄楚楚则轻轻咬着唇,望着被众人围住的王胜,心中那点酸楚又悄然浮起,却又夹杂着几分与有荣焉的骄傲。 烛火摇曳,映得满堂人影晃动。 王胜看着眼前这一幕,知道自己不仅拿下了这第三关的头名,更在这些洛阳贵女的心中,种下了一颗名为 “倾慕” 的种子。 而那 “诗词歌三连胜” 的目标,终于圆满达成了。 至于那赌约里的两个吻…… 他的目光再次投向李思思与黄楚楚,唇边的笑意愈发深邃。 四楼的雕花窗棂后,那身着宫装的女子望着楼下被众人簇拥的王胜,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窗台。 方才《赛马》的余韵仿佛还在耳畔回荡,那激昂的旋律里藏着的生命力,竟让她这位见惯了宫廷雅乐的公主也心头微动。 “没想到这王胜竟有如此才情。” 她轻声呢喃,声音里带着几分惊叹,几分不易察觉的柔软, “能文能武,还通乐理,当真是个怪才。” “何况…… 生得这般俊朗。” 铜镜般的眼眸在烛火下流转,映出楼下那道挺拔的身影。 自小在深宫长大,见惯了阿谀奉承的世家子弟,像王胜这般,既有沙场磨砺出的锐气,又有诗词浸润出的温润,实在是难得。 便是她,也忍不住生出几分欣赏 —— 不,或许是更深的情愫,像初春的嫩芽,在心底悄悄冒了头。 “走吧,回宫。” 她收回目光,语气恢复了公主该有的端庄。 今日来此本是凑个热闹,如今诗会落幕,也该回去了。 这场意外的惊艳,全当是枯燥宫廷生活里的一抹亮色。 说罢,她带着几名随从与侍卫,从另一侧鲜为人知的楼梯悄然离去,裙摆扫过石阶,悄无声息,仿佛从未出现过。 此时的怡景楼外,洛河的水面上却起了异样。 十来只乌篷船像蛰伏的水鸟,借着夜色与河雾的掩护,悄无声息地向楼体靠近。 这怡景楼本就有一半悬空于水面,临水的一侧只设了雕花栏杆,并未安排守卫 —— 谁也想不到,竟会有人从水里来。 河风呼啸着卷过岸边的枯柳,发出 “呜呜” 的声响,像是鬼魅的低语。 岸边的官道上早已没了行人,只有两侧的阴影里,不知何时聚集了七八十条黑影,手里的刀在月光下偶尔闪过一丝寒芒,人数还在不断增加。 王胜安排在外围值守的护卫多集中在楼体四周,还没察觉这暗处的杀机。 三楼的厅内,喧闹仍在继续。 张太傅捋着胡须,朗声道:“既然大家都觉得王胜将军的《赛马》扣人心弦,依老夫看,这歌会曲目的头名,便该是他的。” 众人纷纷附和,连先前对王胜颇有微词的几位公子也点头认可 —— 那奚琴曲里的气势,他们自愧不如。 李思思接过话头,继续主持: “既如此,便请大家再评判一下这三项的第二、第三名,之后便移步楼下赴宴吧。” 王胜正走向角落,准备将奚琴放回原处。 路过窗边时,他随意向窗外的河面瞥了一眼 —— 这一瞥,却让他瞳孔骤然收缩。 第159章 楼里的人,一个不留! 他那 “天眼”,发现值钱物件的功能让他有了发现。 只见黑暗的河面上,分十处闪烁着微弱的光点,正不紧不慢地向怡景楼靠近。 那不是星光的反射,更像是人身上佩戴的玉佩、银饰在月光下透出的光泽 —— 分明是有人乘着船,正往楼里来! “有情况。” 王胜心头一沉,瞬间警觉。 寻常游船绝不会在这寒风呼啸的夜里,如此悄无声息地靠近,更不会带着这般 “群体性” 的珠光宝气 —— 除非是来者不善。 公主?王胜心头又是一紧。 “钱无双!” 他低喝一声,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急促。 钱无双立刻快步上前: “将军,有何吩咐?” 王胜压低声音,语速极快: “速去告知王迟,河面恐有敌袭,约摸一百人。” “让他立刻抽调三十人警戒河面,另外派人往远处探查岸边,遇有可疑动静,即刻汇报!” “是!” 钱无双不敢怠慢,转身便疾步下楼,腰间的软剑已悄然出鞘半寸 —— 能让王胜如此紧张的,绝不会是小事。 王胜也紧随其后下楼,他要亲自去一楼看看岸上的情况。 河面的船或许只是被水流带偏,未必真有恶意,但谨慎起见,必须确认清楚。 何况,若真有敌人,绝不可能只从水上进攻,岸上必定有配合。 三楼的众人见他匆匆下楼,只当他是去更衣,并未在意,依旧在为名次争论不休。 刚走到一楼门口,一阵寒风卷着雪沫子扑面而来。 王胜抬眼望去,正见一辆双马拉的豪华马车驶离,车帘紧闭,四周跟着十二名佩刀侍卫,步伐沉稳,显然是精锐。 马车刚驶过五十步远,便要拐进前方的黑暗里。 “那是谁的马车?” 王胜问向门口的侍从总管。 侍从总管躬身答道: “回将军,那是司马兰公主的座驾,刚从楼上离开。” 就在此时,黑暗中突然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带着令人齿冷的狠厉: “那辆是公主座驾!动手!楼里的人,一个不留!” 王胜猛地转头,目光如鹰隼般刺向声音来源处。 只见百步外的阴影里,五六十点寒芒骤然亮起 —— 那是兵刃出鞘的反光! 而路的另一侧,同样有五六十个黑影涌动,显然是早有预谋的包围! “不好!” 王胜瞬间明白,这是有人设了局,要将怡景楼里的人一网打尽,连刚离开的公主都成了目标! “全体警戒,注意敌袭!” 他大喊一声。 “公主留步!暗处有危险!” 他不及细想,放声大喊,声音穿透寒风,直刺夜空。 马车内的司马兰刚听到警告,还未反应过来,便听到车前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啊 ——” 是侍卫的声音! 她吓得浑身一颤,紧紧攥住了衣袖。 车外,护卫们已迅速结成阵型,挡在马车前,拔刀与突然冲出的黑衣人厮杀起来。 “铛!铛!” 刀剑碰撞的脆响在夜空中炸开,伴随着惨叫声此起彼伏。 不到五个呼吸的功夫,已有五名护卫倒在血泊中,胸口插着明晃晃的刀。 黑衣人虽也被斩杀十人,却像疯了一样往前冲,攻势愈发凶狠,眼看护卫的阵型就要被冲破。 “公主在车里稍等,王胜救驾来了!” 一声暴喝如惊雷乍响,王胜已带着十名精锐护卫冲了过来。 他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长刀,刀光在月色下划出一道凛冽的弧线,瞬间劈开两名黑衣人的脖颈。 鲜血喷溅在他的月白锦袍上,像绽开了几朵凄厉的花,却丝毫没影响他的动作 —— 沙场磨砺出的杀招,此刻尽数施展,每一刀都直取要害。 “杀!” 王胜身后的护卫也个个悍勇,跟着他冲入敌阵,硬生生在挡在了马车前,将前方五十多人全部抵挡住。 几乎同时,马路另一侧的黑暗中,也传来了厮杀声 —— 那边的黑衣人见这边动手,也发起了进攻,目标正是怡景楼的大门。 而洛河的水面上,那些乌篷船已靠岸。 船上的黑衣人纷纷跃出,有的扑向岸边的厮杀,有的则拿出勾爪,“唰” 地甩出,精准地勾住二楼的栏杆,像猿猴般敏捷地向上攀爬。 寒风卷着血腥味,在洛河岸边弥漫开来。 怡景楼的灯火依旧明亮,楼内的欢声笑语还未散尽,楼外却已陷入一片惨烈的厮杀。 王胜挥刀格挡开迎面劈来的刀锋,目光扫过四周汹涌的敌人,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护住楼里的人,护住公主,撑到援军赶来! “抓紧时间!得赶在城防军来之前了断!” 黑衣人中突然爆发出一声嘶哑的嘶吼,像鞭子一样抽在混乱的战局上。 这话既是催促同伙,也像是在给怡景楼里的人下最后的通牒 —— 他们显然早有预谋,算准了城防军赶来的时辰。 几乎是吼声落下的瞬间,楼外三处同时爆发出更密集的喊杀声。 岸边的厮杀、门口的冲击、水面的攀爬,像三张网,死死罩向怡景楼。 消息很快传到三楼。 正在商议名次的众人猛地一惊,脸上的笑意瞬间僵住。 太尉李甫 “噌” 地站起身,腰间的玉带因动作太急发出轻响。 听闻连水面都有敌人,他脸色骤变,几步冲到临水的窗边,推开一条窗缝向外望去。 烛火的光晕透过窗缝洒出去,恰好照亮楼下几根湿漉漉的勾爪绳。 绳上挂着黑影,正像壁虎般快速向上攀爬,手脚并用间,刀尖在夜色里闪着寒芒。 “不好!有人爬楼!” 李甫的声音带着军人特有的沉厉, “所有人听着,把窗户从里面锁死!快!” 楼内顿时炸开了锅。 公子哥们脸色惨白,有的手忙脚乱地去推桌子堵窗,有的则缩在角落瑟瑟发抖; 贵女们更是花容失色,尖叫声、啜泣声混在一起,像被惊飞的鸟雀,乱作一团。 “都给我安静!” 李甫猛地转身,怒喝一声。 多年身居高位的威严此刻尽数释放,喧闹声果然瞬间低了下去。 他指着侍立一旁的仆役: “你们,去把所有窗户关好!谁也不许乱!” 仆役们如梦初醒,慌忙四散开来,转动窗栓的 “咔咔” 声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第160章 英雄救美 待窗户全部锁死,楼内彻底安静下来。 可这份安静,却比刚才的混乱更让人窒息。 窗外的喊杀声、兵器碰撞的脆响、临死前的惨叫,像无数根针,扎进每个人的耳朵里。 尤其是那些凄厉的哀嚎,分明是方才还在楼下值守的护卫,此刻却成了刀下亡魂。 几个胆小的贵女再也忍不住,捂着嘴低低地哭了起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浸湿了华美的衣襟。 “完了…… 我们今晚怕是要死在这里了……” 有人带着哭腔呢喃,声音里满是绝望。 就在这时,黄楚楚忽然站起身。她的脸色也有些苍白,手指紧紧攥着裙摆,但声音却异常镇定: “大家不要惊慌!”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投向她。只见她深吸一口气,继续道: “王胜将军还在外面御敌,他一定能保护我们安全的!” 一路从平阳郡过来,数次遭遇袭击,王胜每次都能浴血杀出一条生路。 在她心里,那个男人就像一座山,永远不会倒下。 这份笃定,竟奇异地安抚了不少人的心。 李甫和张太傅对视一眼,悄悄走到靠近路边的窗沿,借着窗缝向外窥探。 夜色里,厮杀正酣。 王胜一身月白锦袍早已被血染红,却依旧像一柄出鞘的利刀,在黑衣人中穿梭。 他带来的护卫虽少,却个个悍勇,结成一个紧密的阵型,死死护住马车和楼门。 可黑衣人实在太多了,像潮水般一波波涌上来,砍杀声震耳欲聋。 李甫眉头紧锁,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他虽久离战场,却看得出局势凶险 —— 对方人数至少是王胜的五倍,且个个凶悍,显然是亡命之徒。 更要命的是,王胜带来的人都没穿甲胄,手里也只有寻常佩刀,哪比得上这些黑衣人手中的阔刃长刀? 按常理说,这般悬殊的兵力,早已该溃败了。 可王胜他们却像钉在地上的钉子,硬生生扛住了一波又一波冲击。 “这小子……” 李甫低声呢喃,语气复杂。 有担忧,有惊叹,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期许。 他忽然想起王胜写的那句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此刻看来,这不仅是写梅,更是他自己的写照 —— 越是绝境,越能显出骨子里的硬气。 张太傅捋着胡须的手停了下来,望着窗外那道浴血的身影,轻叹道: “文能惊座,武能陷阵…… 这般人物,若能活过今晚,将来必有大成。” 楼内的哭泣声渐渐停了。 大家都屏住呼吸,听着窗外的厮杀,心里默默祈祷。 希望城防军能听到这边动静后能尽早赶来,洛阳城每隔一里就有个牌楼用于安全观察值守,就算被发现,到城防军赶来,至少也要一刻钟,毕竟洛河这里还是位置稍微偏僻了点。 黄楚楚望着窗缝透出的微光,仿佛能透过那片黑暗,看到王胜挥刀的身影。 李思思则攥紧了团扇,扇骨几乎要被捏断 —— 她从未如此期盼一个人能赢,哪怕是在诗会上,她也未曾对谁有过这般迫切的念头。 寒风卷着血腥味,从窗缝里钻进来,带着刺骨的寒意。 但此刻,楼里每个人的心里,都悬着比寒风更冷的恐惧,和比烛火更微弱的希望。 他们不知道,这场夜袭的背后,藏着怎样的阴谋。 他们只知道,外面那个叫王胜的男人,是他们今晚唯一的生机。 刀锋劈开寒风的刹那,王胜眼角的余光瞥见两道黑影正踏着同伙的肩膀跃起 —— 那是黑衣人设下的人桥,两人如饿狼般掠过包围圈,直扑公主的马车。 “不好!” 王胜心头一沉。 这些人竟想挟持公主! 一旦让他们得手,所有人都得投鼠忌器,任其摆布。 他脚下猛地发力,身形如离弦之箭向前冲去,手中长刀带着呼啸的风声劈出,刀光如练,瞬间将挡在身前的两名黑衣人斩落马下。 鲜血溅在他染血的锦袍上,与之前的暗红融为一体,更添几分狰狞。 来不及喘息,王胜猛地旋身,借着冲势向后急跳,刀锋顺势反撩,又一名黑衣人捂着咽喉倒下,眼中满是难以置信。 可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另一道黑影已扑到马车门帘前。 他狞笑着掀开帘布,明晃晃的大刀直指车内,司马兰公主的惊叫声刺破夜空: “啊 ——!” 王胜瞳孔骤缩。 此刻冲过去已来不及! 千钧一发之际,他猛地扬臂,手中长刀脱手飞出,带着破空的锐啸,如一道黑色闪电直刺那黑衣人的后心! “噗嗤 ——” 刀尖精准地穿透黑衣人的身躯,从前胸猛地穿出,带出一蓬滚烫的血污,溅在公主月白色的宫裙上,像绽开了一朵妖异的红梅。 黑衣人僵在原地,手中的刀 “哐当” 落地,缓缓倒了下去。 马车内,司马兰浑身抖得像风中的落叶,脸色惨白如纸。 身边的侍女早已吓得晕厥过去,软倒在车厢角落。 王胜几个箭步跃上马车,一脚将黑衣人的尸体踢下车,随即俯身,小心翼翼地将瘫软的公主打横抱起。 她的身体轻得像一片羽毛,却抖得厉害,显然是吓坏!。 “别怕,没事了。” 王胜的声音放得极柔,与方才厮杀时的狠厉判若两人。 他抱着公主转身走向怡景楼,步伐沉稳,每一步都踩在满地狼藉的血泊中,却稳如泰山。 司马兰埋在他的胸前,鼻尖萦绕着淡淡的血腥味,却奇异地不觉得害怕。 她微微抬头,借着月色看清了他的侧脸 —— 刚毅的下颌线紧绷着,沾着几点血珠,却丝毫不减那份俊朗,反而添了几分惊心动魄的英气。 这张脸,像烙铁一样,牢牢刻进了她的心里。 此时,怡景楼内冲出二十名护卫,迅速加入战局。 另一端路口,王胜留下的三十名士兵正死死阻击着百余名黑衣人的冲击,刀光剑影中,尽是铜皮初期武者的悍勇。 门口仅留五人看守,另有五人已沿楼梯向上,将攀爬上来的黑衣人一一斩落。 三百余名黑衣人面对的,是王胜麾下经沙场淬炼的精锐。 这些士兵虽未着甲,却个个身手矫健,刀法狠辣,寻常匪寇哪里是对手?不过片刻功夫,局势便成了一边倒的屠杀。 第161章 疑似是北方游牧民族 马路上的喊杀声渐渐稀疏,最终只剩下零星的惨叫。 十余名黑衣人见势不妙,趁着夜色钻进暗处,仓皇逃窜。 洛河上的乌篷船听到岸上厮杀声停了,又等了几个呼吸,楼内始终没有动静,便知行动已败。 船夫们迅速调转船头,借着水流消失在黑暗的河道深处,只留下几片飘落的船帆,在水面打着旋儿。 王胜抱着司马兰走进怡景楼一楼时,烛火的光晕立刻将两人笼罩。 公主在他怀里微微抬头,看着周围熟悉的陈设,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下来。 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感包裹了她,她下意识地抓紧了王胜的衣襟,生怕他将自己放下。 三楼的人早已听到动静,有人大着胆子扒着楼梯扶手往下看,看清王胜怀里的人后,立刻小声惊呼: “是王胜将军!他回来了!” 刹那间,所有目光都聚集在楼梯口。 公子贵女们探出头,眼中满是劫后余生的希冀。 当看到王胜一手揽着公主的后背,一手托着她的膝弯,将她整个人稳稳抱在胸前,两人贴得极近时,不少贵女的眼神都变了。 那眼神里有羡慕,有失落,还有几分隐秘的憧憬。 她们望着被王胜护在怀里的司马兰,仿佛看到了自己 —— 被这样一位文武双全、在生死关头挺身而出的男子抱着,该是何等的安心? 李思思握着团扇的手指紧了紧,目光落在王胜染血的锦袍上,心头竟掠过一丝莫名的涩意。 黄楚楚站在她身边,望着那道挺拔的身影,眼中既有敬佩,也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怅然。 王胜并未察觉楼内复杂的目光,他抱着司马兰,径直走向一间空置的厢房: “公主先在此歇息,我去处理后续。” 司马兰抬起头,望着他棱角分明的下巴,轻轻 “嗯” 了一声,声音细若蚊蚋。 直到他转身离去,她才抬手抚上自己的宫裙 —— 那片沾着血污的地方,竟像是烫在了心上,连同那个怀抱的温度,一起刻进了记忆里。 窗外的寒风依旧呼啸,但怡景楼内,烛火通明,再无厮杀。 这场惊心动魄的夜袭,终究以王胜的力挽狂澜落幕。 只是谁也没想到,经此一役,洛阳城的风,又要变了。 厮杀声彻底平息时,王胜迅速召集了几名核心将领,在怡景楼门口的空地上碰头。寒风卷着血腥味掠过,他抬手抹去脸上的血污,沉声道:“都说说情况。” 一名脸上带伤的队正上前一步,抱拳禀道:“都尉,所有尸体已清点完毕,都码在路边了。岸上的三百一十二具,水面打捞上来的五十三具,一共三百六十五具。” 王胜眉头微蹙,这人数远超他最初的估算,显然是有备而来。他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弟兄:“弟兄们伤亡如何?” “回都尉,无一阵亡!” 队正声音洪亮,带着几分自豪, “只是大伙儿没穿甲胄,拼杀时被划了些口子,轻伤二十一人,都已简单包扎过了。” 王胜这才松了口气,点了点头。 铜皮境的武者皮肉坚硬,寻常刀剑难入筋骨,皮肉伤确实无大碍。 他转身望向那片尸横遍野的路面,眼神锐利如刀: “再仔细搜搜,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记号或物件,别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能把主意打到这场诗会上,对方绝不是寻常匪寇。 楼里汇集了京城大半官宦世家的子弟,还有太尉、太傅这样的重臣,更有司马兰公主 —— 钱无双刚告诉他, 这位可是晋武帝最疼爱的小女儿,连当今陛下都对她纵容三分,连贾南风都要卖她几分薄面。 动了这些人,无异于在朝堂心脏上捅刀子,背后定然牵扯着天大的阴谋。 正思忖间,远处传来整齐的脚步声,火把如长龙般蜿蜒而来。 城防军到了。 领头的是个与王胜同级别的都尉,带着两百余名士兵迅速封锁了街区,甲胄碰撞声在夜里格外刺耳。 紧接着,一辆低调却难掩华贵的马车停在路边,车门打开,一位身着绯色官袍、须发花白的老者走了下来,正是河南尹裴善。 “裴大人。” 王胜主动迎了上去,语气恭敬。 这可是裴甜甜的亲爷爷,他还惦记着赴约切磋琴艺的事,未来的 “亲家”,自然不能怠慢。 裴善脸上带着急色,目光扫过满地狼藉,眉头拧成了疙瘩: “你就是今夜负责守卫的王都尉?” “正是在下。” “楼里的人没事吧?” 裴善最关心的还是自家孙女,急切地追问, “我家甜甜…… 她怎么样了?” “甜甜小姐安然无恙,此刻正在楼上歇息。” 王胜答道。 裴善这才长舒一口气,抚着胸口道: “那就好,那就好……” 话音未落,便见太尉李甫和太傅张博从楼内走出,他顿时额头冒汗,连忙上前行礼, “太尉大人,太傅大人。” 李甫面色凝重,看了眼满地尸体,沉声道:“裴大人来得正好。 洛阳城的治安,怕是得好好加强了。今夜若是出了差池,你我都担待不起。” 裴善连连点头,额角的汗珠顺着皱纹往下滑。 他一个三品官,在两位一品重臣面前大气都不敢喘,心里暗自庆幸 —— 幸亏有王胜的人在,不然今夜这场血案,足够让他丢官罢职,甚至掉脑袋。 张太傅捋着胡须,目光落在王胜身上,带着几分赞许: “王将军,这些袭击者可有什么异常之处?” “太傅请看。” 王胜转身走向路边的尸体,抽出腰间长刀,俯身挑开一具黑衣人的裤腿。 只见那人大腿内侧有一片明显的淤青,像是常年被马鞍磨出来的痕迹。 他又接连挑开旁边几具尸体的裤子,无一例外,都有同样的淤青。 “这些人是北方的游牧民族。” 王胜指着尸体的特征,条理清晰地分析, “常年骑马的人,大腿内侧才会有这样的淤青。而且你们看,他们高鼻梁,体型魁梧,用的都是草原常见的弯刀,绝非中原人士。” 第162章 政变余孽,好狠的算计 众人凑近一看,果然如他所说,那些尸体的容貌特征和兵器都带着鲜明的异域样式。 “再看这边。” 王胜又带着众人走向河岸边的尸体,同样挑开裤腿, “这些人却没有淤青,反而大腿肌肉粗壮结实,显然是常年步行练出来的。” “他们用的刀兵,也与我朝制式相近,是这中原地区的练家子。” 裴善瞳孔骤缩: “两伙不同来历的人,却能同时发难…… 这背后定然有人指使!” 王胜点头,语气凝重: “正是。今夜楼里有世家子弟,有重臣,甚至有公主。” “若是他们有任何闪失,诸位想想,朝堂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话一出,李甫、张博和裴善都齐齐倒吸一口凉气,冷汗瞬间浸透了官袍。 “报令尹!” “属下辨认出,有几具尸体是已故楚王司马玮的旧部!” 一名捕快的声音穿透寒夜,像一块巨石砸进平静的湖面。 “啊!” 张太傅猛地后退半步,扶住身边的廊柱才稳住身形,声音都在发颤, “竟是他的余孽…… 这是想重蹈覆辙,搅乱我大晋的根基啊!” 李甫脸色铁青如铁,拳头攥得咯咯作响。 楚王司马玮半年前因政变伏诛,本以为余党早已肃清,没想到竟还藏着这般势力,竟敢勾结外人行此惊天大案! 他猛地看向王胜,眼中带着急切: “王将军,你可有头绪?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布下这等杀局?” 王胜摇了摇头,目光扫过那些死不瞑目的尸体,眉头紧锁: “暂时还不清楚。但能同时调动游牧部落和中原死士,背后之人的能量,绝不容小觑。” 他顿了顿,补充道, “不过这些人身上或许藏着线索,我已让人仔细搜查,相信很快会有发现。” 裴善连忙躬身道: “老夫这就让人全力配合王将军查验,务必查清幕后黑手!” 他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心中暗自叫苦 —— 涉及到楚王旧部,这事早已不是他一个河南尹能定夺的了。 尤其今夜死了这么多人,还牵扯到公主与重臣,必须立刻禀报圣上。 “王都尉,” 裴善转向王胜,语气凝重, “你得随我即刻入宫面圣,还请太尉与太傅一同前往作证。” “好,我与你同去。” 李甫率先应下。 “老夫也去。” 张太傅紧随其后。 王胜望着远处黑沉沉的夜空,寒风吹得他衣角猎猎作响。他心里清楚,这场夜袭只是序幕,真正的风暴还在后面。 而他,已然被卷入了这漩涡的中心,再也无法置身事外。 两刻钟后,一行人马不停蹄地抵达皇宫,在大殿门外候旨。 宫灯的光晕透过朱红宫门洒出来,映得金砖地面一片昏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龙涎香,却掩不住那股无形的威压。 “李大人、张大人、裴大人、王将军,陛下与皇后娘娘宣你们进殿。” 传旨的是胡公公,正是上次在太尉府传旨的那位,他对着四人微微颔首,眼底闪过一丝探究 —— 这深夜急召,定是出了大事。 “多谢全公公。” 四人齐声应道,跟着他踏入大殿。 这是王胜第一次踏入皇宫大殿。 殿内烛火通明,金砖铺地,梁柱上雕刻着繁复的龙纹,处处透着皇权的威严。 主位上坐着一位中年人,面容平和,甚至带着几分木讷,全然没有帝王应有的气势。而他身旁的侧座上,却端坐着一位身着宫装的女子,妆容艳丽,身形微胖,虽算不上绝色,眉宇间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强势 —— 正是皇后贾南风。 “臣李甫!” “臣张博!” “臣裴善!” “臣王胜!” 四人跪地行礼,齐声叩道:“叩见陛下,见过皇后娘娘!” 王胜跟着俯身,额头触到冰凉的金砖,心中暗自思忖 —— 果然如传闻所说,当今陛下性情温吞,朝政大权尽在皇后手中。 “平身吧。” 晋武帝司马昭的声音平淡无波,说完便不再言语,目光转向了身旁的贾南风,显然是让她主持局面。 贾南风放下手中的茶盏,目光扫过四人,语气带着几分不耐: “都这时候了,几位行色匆匆求见,定是有要事禀报吧?” 显然,皇宫内还未收到怡景楼的消息。 “回禀陛下、皇后娘娘,” 裴善上前一步,躬身禀道, “今夜洛阳各世家公子在洛河怡景楼举办诗词歌会,夜幕时分,突然杀出数百黑衣人,从马路两侧与河面三个方向包围怡景楼,意图屠戮楼内众人,制造惨案!” 他咽了口唾沫,语气愈发凝重: “楼内不仅有臣等几位官员,还有不少大儒,更重要的是…… 司马兰公主也在其中。” “公主出楼时,对方突然发难,幸得王胜将军负责诗会护卫,及时组织人手抵挡,才保得楼内众人无恙。只是公主的护卫折损了几人,来袭的黑衣人被斩杀三百六十五人。” 听到 “司马兰” 三个字,一直沉默的司马昭终于有了反应,眼中闪过一丝关切,看向众人问道: “公主可无碍?” “回陛下,公主安然无恙,全赖王胜将军及时相救。” 裴善连忙答道。 贾南风脸色一沉,猛地拍了下案几: “竟敢在洛阳城偷袭公主与重臣,这是要谋反吗?” 她眼中寒光乍现, “可查出线索?主谋是谁?” 裴善顿时头大如斗,额角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 他知道接下来的话会触到皇后的逆鳞,却只能硬着头皮说道: “回禀皇后,目前查到部分黑衣人是北方草原胡人,只是尚未查清所属部族……” 他顿了顿,在贾南风不耐烦的目光下,咬牙续道: “还有…… 还有部分黑衣人,经辨认是楚王司马玮的旧部。此事太尉与太傅都可作证!” “是吗?” 贾南风的声音陡然拔高,眼中怒意翻涌。 楚王司马玮是她一手扳倒的,如今其旧部竟敢勾结胡人作乱,分明是冲着她的权位而来! “裴大人所言属实。” 李甫与张太傅齐声附和,神色凝重。 “好啊!” 贾南风冷笑一声,目光扫过殿内众人, “逆臣余孽竟敢死灰复燃,还勾结胡人,看来是嫌洛阳太太平了!” 她站起身,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诸位都是我大晋的肱股之臣,说说看,这案子该如何处理?谁来牵头查办合适?” “此事必须查个水落石出!我倒要看看,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动公主、杀重臣,屠戮士族子弟!” 裴善躬身道: “遵旨!” “只是皇后娘娘,此案涉及已故楚王爷旧部,楚王之事才过去半年,洛阳城内余威未散,三司与两衙门怕是会畏首畏尾,难以放手调查。” “那你说,何人合适?” 贾南风挑眉问道。 第163章 推上风口浪尖 王胜垂手立在一旁,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大殿上的皇帝形同虚设,自始至终只说了一句话,显然朝政大权尽在贾南风手中,传闻果然不假。 “启禀陛下、皇后娘娘,” 裴善忽然转向王胜,语气恳切, “微臣愚见,不如让王胜都尉牵头查办此案。他不是洛阳本地人,与各派系无涉,断不会徇私,正是最合适的人选!” 裴善也是老成精,知道这是个博取功名的机会,他后来从打听知晓,进入王胜诗词歌三项都是第一,如此年轻的文武全才,日后必然大有作为,不然卖个人情。 李甫与张太傅闻言,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赞同。 王胜住在太尉府,是自己人,今日在诗会与夜袭中表现出的文武双全,显然是可塑之才。 推他一把,若能借此案再立功劳,日后必能更进一步; 即便不成,他护驾有功,又得各士族感激,也不至于被打压。 “臣附议!” 李甫率先表态。 “臣也附议!” 张太傅紧随其后。 王胜也领会了这三人的意思,知晓自己今夜之后必定要名扬洛阳甚至全国,那不如再锦绣添花,结份善缘! 贾南风的目光落在王胜身上,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这个年轻人今日救了公主,又在诗会上崭露头角,确实是个人才。 而且他初来乍到,没有根基,正好可以用来敲打那些盘根错节的势力。 “王将军,” 贾南风开口道, “你既参与了护卫,又救了公主,此案便交由你负责。限你七日之内破案,待结案后一并论功行赏。” 她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你初到洛阳,想必还没有衙署办公。楚王的旧府邸那儿地空置着,你便在那里办公吧。” “娘娘,楚王妃还在府邸呢!” 此时裴善提醒。 “无妨!” 用逆臣的府邸查逆臣的案子,这无疑是对楚王及其余党的一种羞辱。 王胜心头一震,有些发懵。 自己进殿才说了一句话,竟就被委以如此重任? 这无疑是把他架在火上烤啊! 他本想着今夜的战绩,定会让人猜到自己麾下有武者,想着尽快返回平阳郡,没想到竟彻底脱不了身了。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 王胜躬身道: “谢陛下与皇后娘娘恩典。” “只是臣只是七品小官,麾下仅有百名士兵,此案牵连甚广,在洛阳怕是处处受阻,难以开展调查啊。” 他不傻,光干活可不行,必须争取足够的权力。 贾南风看穿了他的心思,眼中闪过一丝赞许 —— 倒是个有胆识的,知道争取筹码。 她从发髻上拔下一枚雕刻着凤纹的令牌,扔给王胜: “这是我的专属令牌,见令牌如见我亲临。除了皇宫,其他地方你想怎么查就怎么查,允你先斩后奏之权!” 她就是要看看,这个一路来闯过几关的年轻人,能否给她带来惊喜。 “谢陛下!谢皇后娘娘!” 王胜双手接过令牌,入手冰凉,沉甸甸的,仿佛握住了千斤重担。 “好了,没事就散了吧。” 贾南风挥了挥手,重新坐回椅中。 四人再次行礼,缓缓退出大殿。 走出皇宫时,夜色正浓。 王胜握着那枚凤纹令牌,望着洛阳城的万家灯火,心中清楚 —— 他的人生,从今夜起,将彻底不同。 “累了一天了,我今日就不回太尉府了,还没去我娘子开的铺子看看,各位大人,下官便告辞了!” 王胜打了个招呼,便带着王田几人回陈沁那,其他人则跟着王迟去驿馆休息。 .......... “夫君怎么今日就来店里了?开业还要等后日呢!” 陈沁听见熟悉的脚步声,抬头便见王胜掀帘而入,眼中闪过一丝惊喜,语气里带着几分嗔怪。 纳雅端着一盆刚烧开的热水从后屋出来,看到王胜也是眉眼弯弯,将水盆放在桌上,柔声附和: “是啊,我们还以为要明晚才能见着你呢。” “快先去弄桶洗澡水,” 两女秒懂!脸色立刻就红润起来。 每次晚上王胜喊要洗澡,那么必定晚上有场酣畅淋漓的大战。 虽换了衣裳进宫的,但身体还是出了很多汗,脖颈处还有细微的血渍没有弄干净。 屋内烧着炭火,暖融融的,陈沁与纳雅早已褪去厚重的冬衣,只穿了件贴身的素色长袍。 烛光下,陈沁的胸口水滴型曲线温柔似水,纳雅则是挺翘的半球型毫无坠感,两人身姿凹凸有致,看得王胜喉结忍不住滚动,舌尖泛起燥热。 很快,大澡桶里便注满了热水,蒸腾的水汽模糊了镜面。 王胜褪去衣物踏入桶中,温热的水漫过胸膛,紧绷的肌肉渐渐舒展。 他望着门口的方向,听见陈沁与纳雅窸窸窣窣的说话声,嘴角的笑意愈发浓郁。 不多时,两女并肩走了进来。 陈沁手里拿着搓澡巾,纳雅端着一盒安神香膏,看到王胜赤裸的上身,脸颊都泛起红晕,却还是大胆地走上前。 “我来给夫君搓背。” 陈沁走到桶后,温热的手指搭上王胜的肩膀,力道适中地揉捏着。 王胜反手握住她的手,往自己怀里一带。 纳雅惊呼一声,半个身子跌入桶中,溅起大片水花。 陈沁正要躲闪,也被王胜一把捞了进来。 “夫君!” 两女异口同声地娇嗔,却没真的挣扎。 澡桶本就宽敞,此刻挤着三人,水顿时漫了出来,顺着桶沿哗哗往下淌。 王胜一手揽着陈沁的腰,一手托着纳雅的臀,滚烫的目光扫过两女被浸湿的衣袍下若隐若现的曲线,呼吸愈发粗重。 “唔……” 陈沁被他吻住唇,身子渐渐软了下来,手环上他的脖颈。 纳雅则在他怀里扭动着,脸颊贴在他的胸膛,听着他有力的心跳,眼底泛起水光。 水花四溅中,木桶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声,最终 “哐当” 一声散了架。 热水混着香膏的泡沫淌了满地,好在是一楼,水顺着地砖的缝隙渗进土里,倒也不怕淹了楼下。 王胜顺势将两女打横抱起,大步走向里屋的床榻。 陈沁的发丝缠上纳雅的肩头,两女的笑声混着喘息,在暖融融的空气里荡漾开来。 第164章 住进王府,见美女王妃 烛火摇曳,映得帐幔上的鸳鸯绣纹愈发暧昧。 床榻不堪重负地咯吱作响,从黄昏一直持续到深夜,偶尔夹杂着几声压抑的娇吟,与窗外的寒风呼啸相映成趣。 直到月上中天,帐内的动静才渐渐平息。 王胜搂着两女躺在凌乱的被褥里,陈沁蜷缩在他左侧,发丝贴在汗湿的额角,纳雅则枕着他的右臂,嘴角还带着满足的笑意。 “夫君……” 陈沁迷迷糊糊地蹭了蹭他的胸口, “以后不许再这么疯了。” 王胜低头亲了亲她的发顶,又捏了捏纳雅的脸颊,眼中满是温柔: “好,听娘子们的。” 他望着帐顶,鼻尖萦绕着两女的气息,白天在朝堂上的紧张与算计都烟消云散。 只有在她们身边,他才能卸下所有防备,做回那个纯粹的王胜。 ..........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驿馆的院子里便响起了整齐的脚步声。 王胜一身劲装,腰悬长刀,站在一百名士兵面前,目光锐利如鹰。“都收拾妥当?” “收拾好了!” 士兵们齐声应道,声音洪亮,带着久经沙场的悍勇。 “出发,去楚王府!” 王胜一挥手,率先迈步而出。 昨夜与陈沁、纳雅的温存还留着余韵,但一想到即将见到楚王妃赵梦瑶,那点疲惫便烟消云散。 他翻身上马,脑子里忍不住盘算起来: “这楚王妃可是洛阳十大美女之一,楚王倒是好福气,可惜命薄,让这般美人独守空房。” 一想到那传说中兼具美貌与才情的女子,王胜便按捺不住地期待。 他如今就喜欢这种有地位、有容貌、有才华的女子,若是能得她倾心,无论是人脉还是实力,都能飞速飙升。 “走,快点搬东西!” 王胜催了一声,胯下的骏马不耐烦地刨着蹄子。 士兵们不敢怠慢,迅速将行李物资装上马车。 一百名骑兵护着几辆马车,浩浩荡荡地朝着楚王府的方向而去,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此时的楚王府内,却是一片愁云惨淡。 王妃赵梦瑶身着一袭素色宫装,在房内来回踱步,珠钗上的流苏随着动作轻轻晃动,却掩不住她眉宇间的焦虑。 昨夜怡景楼的事早已传遍洛阳,更让她心惊的是,楚王的余孽竟参与其中 —— 这意味着,她这个前王妃,很可能被视作潜在的主谋。 “王胜要来这里办公……” 赵梦瑶喃喃自语,指尖冰凉。 她知道,自己在这王府的主位算是坐不住了。 陛下与皇后没有下诏将她驱离,却让案件主审官入驻王府,这分明是将她的命运交到了那个陌生的年轻都尉手中。 “难道真要我去求那个王胜?” 赵梦瑶咬着唇,心中满是屈辱。 她曾是堂堂王妃,如今却要向一个七品都尉低头,这让她如何接受? “王都尉到了!” 侍女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带着几分慌张。 “这么快?” 赵梦瑶猛地停下脚步,眼中闪过一丝错愕。 “是的,来得很急,带着一百骑兵和几车行李,瞧着…… 瞧着杀气腾腾的。” 随后赶来的老太监满头大汗地汇报,语气里带着畏惧。 “还带着行李?” 赵梦瑶柳眉紧蹙, “这是要住下来?” “那我怎么办?让我与他们同住一院?” 她转向太监,语气中带着质问。 太监连忙躬身道: “昨夜奴才从宫里相熟的内侍那里打听了,这是皇后娘娘的旨意,让王都尉在此办公,此案全权由他做主。” “只是…… 只是没说让王妃搬离。” 这话像一盆冷水,浇得赵梦瑶心头发凉。 这分明是让王胜占了王府,却把她留在这儿膈应她! “该死的……” 赵梦瑶低咒一声,眼底闪过一丝怨怼。 “该死楚王,人死了却还让本宫不得安宁,想轻松无声无息在这里苟活都不能吗?。” “主子,” 老太监劝道, “如今怡景楼一案牵扯到楚王旧部,您的身份本就敏感,若是惹怒了王都尉,怕是……” 他没说下去,但意思不言而喻。 赵梦瑶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她不是蠢人,自然明白其中的利害。 若是被牵连进去,别说保住地位,怕是连性命都难保。 “罢了,” 她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中已没了方才的慌乱, “既然如此,我去迎迎他吧。” 老太监松了口气: “王妃圣明。您主动相迎,显得端庄有礼,也能博个好印象。” 赵梦瑶整理了一下衣袍,带着一群侍从,朝着王府大门走去。 王胜刚领着人踏入楚王府,便听到一声高喊: “王妃殿下到!” 他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着宫装的少妇款款走来。 她身上披着白狐裘披肩,衬得肌肤胜雪,眉眼间带着几分忧愁,却更添风情。 那身姿丰腴成熟,与昨日见到的那些贵女截然不同,既有宫装的华贵,又有少妇的风韵,一举一动都透着难以言喻的魅惑。 尤其是她走过时,白狐裘下的高耸微微颤动,即便隔着厚厚的棉衣,也能想象出那惊心动魄的曲线。 王胜只觉心头一跳,暗道一声 “人间尤物”。 这女人,果然没让他失望。 赵梦瑶走到王胜面前,盈盈一拜: “王都尉。” 她的声音轻柔,却带着几分疏离的矜持。 王胜收回目光,拱手道: “王妃客气了。奉命在此办公,多有打扰,还望海涵。” 他嘴上客气,眼神却毫不掩饰地在她身上流转 —— 这样的女人,若是能得到, “实力”必将巨大的提升。 赵梦瑶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垂下眼帘道: “都尉既奉旨而来,便是这里的主人,妾身自当配合。只是府中尚有妾身的住处,还望都尉……” “王妃放心,” 王胜打断她,笑得意味深长, “我不会打扰王妃的。只是这王府甚大,我与属下们住前院办公便可,后院仍归王妃打理。” “不过后院我要个小院子住就行了。” 他要的,可不是将她赶出去,而是让她留在自己眼皮底下,慢慢图谋,晚上住的近一点,也或许能图个方便呢? 机会要靠自己创造! 赵梦瑶心中一紧,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平静。她强笑道: “那便多谢都尉了。” “来人,带王都尉去前院安置。” “有劳王妃。” 王胜笑着应道,目光在她转身时又扫过那动人的曲线,心中已有了计较。 这楚王府的日子,怕是不会无聊了。 第165章 廷尉狱立威,救岳父大人 晨光刚漫过楚王府朱红的檐角,将门前士兵的甲胄染成一片暖金,王胜却只觉指尖冰凉。 他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那枚凤纹令牌,凤凰羽翼的纹路在掌心硌出细微的触感, “我一个舞刀弄枪的,哪懂这些弯弯绕?” 他低声骂了句,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昨日斩敌时的利落劲儿,此刻全被一堆文书和人情世故磨没了。 正当他对着府前的石狮子犯愁时,脑海里忽然闪过两个身影,眼睛猛地亮了: “对啊!我怎么把钱无双那小子忘了?” 天机阁少公子钱无双,在洛阳城就是个活地图,哪家商号藏着私货,哪个官员家里有猫腻,他闭着眼都能说出来; 还有岳父李松,虽说去年因 “失察” 被罢官关在廷尉狱,可好歹当了十几年五品官,写奏折的门道、官场的规矩,比他这个武将熟稔百倍。 “既能借无双的人脉查线索,让岳父帮忙写奏折,还能救岳父出来讨阿清萍、清玉开心 —— 这买卖稳赚不赔!” 王胜越想越觉得可行,抬手拍了下大腿,当即转身对亲卫吩咐: “备马!先去城门取甲胄,再去廷尉狱!” 马蹄踏过青石板路,溅起细碎的晨光。 不多时,城门楼的轮廓便出现在眼前,负责值守的周虎正靠在门柱上打盹,听见马蹄声睁眼一瞧,连忙堆着笑迎上来: “哟,这不是王将军嘛!您这是要出城巡查?” 王胜翻身下马,玄色披风扫过地面,带起一阵风。 他从怀中掏出凤纹令牌,晨光落在令牌上,凤凰纹路泛着冷冽的银光,连空气都似凝了几分: “皇后娘娘有旨,命我主审怡景楼一案。” “今日来取我部甲胄,另外,传令各城门严加盘查 —— 昨夜城门未开,逃犯定还在城里。” 周虎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眼神扫过令牌上的凤凰印记,双腿一软就跪了下去,双手抱拳躬身: “末将谨遵皇后懿旨!这就命人去清点甲胄,再传讯各城门!” 他哪里敢怠慢 —— 凤纹令牌代表皇后亲临,若是出了差错,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半个时辰后,城门下已列起整齐的队伍。 一百名士兵尽数换上明光铠,甲片在晨光下泛着冷光,战马披的马铠边缘缀着锋利的铁叶,背上的长弓绷着银弦,手中的马槊直指天际,枪尖闪着慑人的寒芒。 过往百姓刚靠近城门,就被队伍里散出的杀气逼得后退,有人提着菜篮子的手都在抖,连忙拉着孩子往巷子里躲,连大气都不敢喘。 “走,去廷尉狱!” 王胜翻身上马,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到每个士兵耳中。 马蹄声骤然密集,如惊雷般朝着廷尉狱的方向而去,震得路边的杨柳枝都微微发颤。 廷尉狱外的石阶上,值守的差役正缩着脖子打哈欠,眼角的眼屎还没擦干净。 忽然,远处传来 “哒哒” 的马蹄声,起初还断断续续,眨眼间就变得震耳欲聋,地面都跟着微微发颤。 他猛地直起身,探着脑袋往远处一看,只见一队重甲骑兵正疾驰而来,甲胄反射的光刺得他睁不开眼,马槊林立如林,那股子杀气顺着风飘过来,让他瞬间慌了神。 “不好了!有骑兵来了!” 差役连滚带爬地冲进衙门,鞋子都跑掉了一只。 他直奔廷尉姚长的书房,推开房门时带起一阵风,吓得砚台都晃了晃: “大人!外面来了好多骑兵,黑压压的一片,看样子是冲咱们这儿来的!” 姚长正低头批阅卷宗,朱砂笔在纸上缓缓移动,闻言连眼皮都没抬一下,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 “慌什么?廷尉狱关押的都是朝廷官员,谁敢在这儿撒野?定是哪个衙门来提人的,叫狱典去应付便是。” 在他看来,只要没有陛下的圣旨,任谁来都得按规矩走流程,犯不着大惊小怪。 差役不敢多言,又火急火燎地去找狱典。 这位狱典姓赵,在廷尉狱待了十余年,见惯了官员落马的惨状,也摸清了官场的虚与委蛇,渐渐养成了傲慢的性子 —— 寻常官员来提人,都得捧着他,更别说那些武将了,在他眼里就是没读过书的粗人。 赵狱典慢悠悠地整理着官服,把玉带勒得紧了紧,又对着铜镜理了理胡须,才迈着四方步踱到衙门口。 刚走到门槛处,就撞见王胜带着人马进门,甲胄上的铁叶碰撞声 “叮当作响”,震得他耳膜发疼。 “你们是什么人?敢擅闯廷尉狱?” 赵狱典叉着腰,下巴抬得老高,眼神轻蔑地扫过王胜,像在看一只蝼蚁, “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是关押朝廷命官的地方,可不是你们这些武夫能放肆的!” 他见王胜年轻,穿的还是都尉服饰,料定官职比自己的五品低,故意把声音提得老高,想让周围的差役都看看 —— 这武夫有多不知天高地厚。 王胜停下脚步,玄色披风在身后垂落,遮住了大半阳光。 他语气平淡,听不出情绪: “我是王胜,怡景楼一案的主审官。今日来提李松协助调查,你随我去办手续。” “你一个小将领,也敢命令我?” 赵狱典冷笑一声,唾沫星子几乎喷到王胜脸上, “没有陛下的圣旨,谁也别想从这里带走人!你算个什么东西 ——” “啪!啪!” 两记清脆的耳光突然响起,在寂静的衙门口回荡,震得周围的差役都僵住了。 赵狱典被打得踉跄后退,双脚绊在门槛上,一屁股坐在地上,后腰磕得生疼。 他捂着腮帮子,嘴里一阵腥甜,一颗带血的牙齿 “哐当” 一声掉在青石板上,滚了几圈停在差役脚边。 “你…… 你敢打我?” 赵狱典满眼难以置信,声音都在发颤。 他在廷尉狱待了这么多年,别说被打,就连敢跟他大声说话的人都少,这年轻武将居然真敢动手! 王胜甩了甩手,心里暗道: 若不是怕闹出人命不好收场,只用了一成力道,你小子此刻早就断气了。 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 初来廷尉狱,若是不立威,这赵狱典往后定要在手续上百般刁难,说不定还会给李松使绊子,与其日后麻烦,不如现在就镇住他们。 旁边的差役吓得魂飞魄散,双腿发软,连滚带爬地又往姚长的书房跑: “大人!不好了!赵狱典被打了!那将领叫王胜,下手可狠了,牙都打掉了!” 第166章 被当“瘟神” 送走 姚长这才放下朱砂笔,慢悠悠地站起身。 他在官场上混了几十年,深知 “慌则乱” 的道理,故意磨蹭了二十多个呼吸,喝了口热茶,又理了理官服的褶皱,才缓步走向衙门口 —— 他要让对方知道,廷尉狱不是说闯就能闯的。 可刚走到门口,姚长的脚步就顿住了。 眼前的景象让他心头一震: 一百名重甲骑兵整齐列队,个个眼神锐利如刀,甲胄上似乎还残留着沙场的血腥味,那股浴血拼杀的杀气,比皇城禁军还要浓烈几分! 他活了大半辈子,只在边关将领身上见过这种杀气,没想到会在一个年轻都尉身上看到。 姚长定了定神,压下心头的惊讶,走上前,目光落在王胜身上: “你便是王胜?平阳郡押送贡品,斩了山匪的那位?” 他早有耳闻,这个年轻人前不久在平阳郡立了功,还得了皇后的赏赐,却没想到竟是个如此悍烈的性子。 王胜不卑不亢,从怀中掏出凤纹令牌,递到姚长面前: “受皇后娘娘谕旨,本官主审怡景楼一案,有先斩后奏之权。今日来提李松协助调查,还请廷尉配合。” 他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像在沙场上下达军令。 姚长接过令牌,指尖触到冰凉的金属,仔细查看上面的凤凰纹路 —— 那是皇后专属的印记,纹路细腻,边缘刻着皇家特有的云纹,绝不可能造假。 他的脸色愈发凝重,握着令牌的手都微微有些发紧。 姚长看向地上还在哼哼的赵狱典,又看向王胜,忍不住问道: “既是皇后懿旨,按规矩验令、办手续便是,为何要动手打人?” 他想探探王胜的底,看看这年轻人是真有底气,还是只会用蛮力。 王胜瞥了眼地上的赵狱典,语气淡漠得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不听话,自然要挨打。” 这话粗鄙直白,却让姚长瞬间明白了 —— 眼前这主,不是文官圈子里能讲道理的人。 他是从沙场上拼杀出来的,信奉的是 “拳头硬才是道理”,跟他讲规矩、摆架子,只会自讨苦吃。 姚长暗自庆幸自己没有一开始就摆官腔,又想起昨夜洛阳城里的传闻 —— 王胜在诗会上连夺三项第一,连太傅都赞他文采出众。 “这小子,居然文武双全?” 他心里越发惊讶,对王胜的忌惮又多了几分。 姚长连忙收起官腔,拱手道: “既然是皇后的意思,本官自然配合。不知都尉要提何人?” 他不敢再怠慢,凤纹令牌摆在这儿,别说提一个罢官的李松,就是提更高品级的官员,他也拦不住。 “半年多前被罢官的李松。” 王胜直言不讳,眼神里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急切, “他曾任五品官,熟悉朝堂事务和文书流程,正好能协助我调查怡景楼一案。” 姚长心中了然,李松去年因 “督办漕运失察” 被罢官,性子耿直,在官场没什么靠山,王胜提他,既合情合理,又不会惹来麻烦。 他连忙转头对身后的差役吩咐: “快,带王将军去狱牢提人,仔细点,别出岔子!” 说罢,姚长便拂袖而去,脚步比来时快了不少 —— 他现在只想赶紧把这尊 “瘟神” 送走,免得再闹出什么事来,牵连到自己。 王胜跟着差役往狱牢走,穿过幽深的走廊,空气中的霉味越来越重。 他攥紧了腰间的凤纹令牌,心里暗道: 岳父,等着我,这次定能救你出去。 他望着廷尉狱深处那道幽深的阴影,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凤纹令牌 —— 救出岳父李松,不过是解开怡景楼迷局的第一把钥匙。 如今有了钱无双的天机阁消息网做眼,有了熟悉官场文书的岳父当臂助,这盘看似混乱的棋局,总算能顺着脉络,一步步理清楚了。 跟着差役走进廷尉狱大牢的瞬间,一股混杂着霉味、汗臭与陈年血腥的恶臭便扑面而来,像无形的脏手,死死攥住人的口鼻。冰冷的湿气顺着裤脚往上钻,黏在皮肤上,冻得人骨头缝都发疼。 中间的甬道窄得只能容两人并行,两侧的牢房用碗口粗的木栅栏隔开,天寒地冻的时节,不少犯官只裹着单薄的囚服,蜷缩在铺着枯草的地面上,一声声咳嗽此起彼伏,嘶哑得像是破风箱在响,听得人心头发沉。 “带我去提李松。” 王胜的声音平淡无波,目光却扫过牢房里一张张麻木的脸 —— 这些人曾在朝堂上身着锦绣、高谈阔论,如今却蓬头垢面、眼神空洞,连活下去的力气都快被磨没了。 差役领着他走了约莫十几间牢房,脚步在最里面一间停下,抬手指向牢房内那个身着囚服的老者: “就是他。” 李松年近五十,虽身陷囹圄,脊背却依旧挺得笔直,不像其他犯官那般颓丧。 他正坐在草垛上闭目养神,稀疏的鬓发上还沾着草屑,可眉眼间那股读书人的风骨,却没被牢狱生活磨掉半分。 听到脚步声,他缓缓睁开眼,浑浊的目光落在王胜一行人身 上,没有惊慌,没有期盼,只有一丝看透世事的麻木与平静。 “李松,出来!” 差役掏出钥匙打开牢门,语气粗鲁得像在呵斥牲畜。 李松的心猛地一沉,指尖瞬间攥紧了身下的枯草 —— 他被关押大半年,从未有人提审,也无家人探视,如今突然被带出去,难不成是案情定了,要将他送上刑场? 他脑海里瞬间闪过两个女儿的身影,大女儿原许诺了人家,本该安稳待嫁,却因他落难受牵连; 姐妹俩怕是因他的牵连被打入贱籍,或是发配到苦寒边地,甚至…… 落入那污浊不堪的花柳之地! 一想到这些,李松的手便控制不住地颤抖,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唉……” 同牢房的几个官员见状,纷纷低低叹息,有人忍不住凑到栅栏边,压低声音道: “老李,一路好走,到了那边,别惦记兄弟们……” 第167章 楚王府庆功定计 锁链 “哗啦” 作响,冰冷的铁镣磨得脚踝生疼。 李松被兵士架着走出牢房,脚步虚浮得像踩在棉花上,每一步都像是踏在刀尖上,心口的寒意比牢狱里的寒风还要刺骨。 直到走出廷尉狱的大门,被兵士扶上一辆宽敞的马车,看到车厢里叠放着一套干净的青色锦袍,他才愣住,浑浊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砍…… 砍头还要换衣服?” 王胜没工夫跟他细解释,只掀开车帘丢下一句 “把衣服换了,别冻着”,便翻身上马,带着队伍朝着楚王府的方向而去。 廷尉狱的差役们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纷纷松了口气,有人擦了擦额头的汗: “这伙粗鄙的兵士总算走了,不然指不定还要闹出什么事来,赵狱典的牙还在地上呢……” 一行人回到楚王府时,前院的青石路上已等候着几名吏部官员。 他们穿着藏青色的官服,手里捧着一卷名册,正小声交谈着,看到王胜带着一队重甲骑兵归来。 甲胄反光刺眼,那股从沙场淬炼出的凛冽杀气扑面而来,顿时齐齐噤声。 心头一震 —— 难怪这王都尉能在怡景楼力挽狂澜,就凭这队伍的气势,也绝非寻常府兵可比,怕是比皇城禁军还要强悍几分! “王将军,昨日与您核对的名册已经办完了手续,这是吏部登记盖章的官员任免名册,您在平阳郡押送贡品有功,皇后娘娘特批您部下全员晋升,还请您收好。” 为首的吏部官员连忙上前,双手捧着名册递过去,语气格外客气,连腰都弯了几分。 “多谢。” 王胜接过名册,指尖扫过上面朱红色的官印,随即转过身,对着身后的士兵高声喊道: “全体集合!” “哗啦!” 一百名士兵瞬间列成整齐的方阵,甲片碰撞的声音清脆响亮,震得地面都微微发颤。 马车内的李松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哆哆嗦嗦地撩开车帘一角,看到庭院里密密麻麻的士兵整齐列队,个个眼神锐利如刀,再想到方才王胜的模样,眼神里满是震惊 —— 这…… 这竟是王胜的部下? 他一个年轻都尉,怎会有如此精锐的兵力? 王胜站在队伍前,举起手中的任免名册,声音洪亮得像滚雷: “弟兄们!今日是咱们的好日子!”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每一张激动的脸庞, “从今天起,所有人官升一级!” 话音刚落,士兵们瞬间沸腾起来,又立刻屏住呼吸,等着念到自己的名字。 王胜展开名册,清晰的声音在庭院里回荡: “......擢升王胜为骑兵都尉,王迟为骑兵曲正,陈三、王宝、王田、王虫、李青为副曲正…… 什长张耳、李虎…… 伍长刘六、赵四……” 每念到一个名字,对应的士兵便 “唰” 地挺直胸膛,脸上满是激动与自豪,有人忍不住攥紧了手中的马槊,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耶!我升什长了!” “我也是伍长了!以后再也不用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跑了!” 兴奋的叫喊声此起彼伏,吓得王府的下人们躲在廊柱后,只敢露出半只眼睛偷偷张望。 就在这时,一道青色身影匆匆赶回王府,正是钱无双。 他刚从外面打探消息回来,一进门就听到王胜的声音,等听到 “钱无双为伍长” 时,顿时愣住,手指着自己,满脸难以置信: “我…… 我也升官?” 他才混进队伍没几天,连像样的战功都没有,这难道是王胜特意给他走后门? 钱无双低头看了看自己 —— 为了方便行事,他一直伪装成男子,可那张清秀的面容,比不少大家闺秀还要白皙好看。 心里突然 “咯噔” 一下,一个荒唐的念头冒了出来: 难道王胜看上自己了? 这个时代的贵族子弟,好些人玩腻了女色,便转而喜好男风,难道王胜也是如此? 他越想越慌,脸色都有些发白,连手心都冒出了汗,暗自琢磨着要不要找个借口逃离楚王府。 王胜见他站在原地不动,神色古怪,忍不住笑道: “你是我的兵,这次皇后娘娘特批全员晋升,机会难得,就顺带把你也提了,不过就是个小伍长而已,你这表情,难不成还嫌弃?” “哦…… 原来是顺带。” 钱无双瞬间松了口气,悬着的心落回肚子里,可随即又有些尴尬 —— 他方才还以为能直接提拔到曲正,没想到只是个管五个人的伍长,倒是自己想多了。 王胜没理会他的小心思,话锋一转,语气瞬间严肃起来: “昨夜从怡景楼逃走的十余人,是查清此案的关键,他们既是楚王旧部,又与胡人勾结,绝不能让他们跑了。” “无双,你出去接洽天机阁的人,可有收获?别告诉我,你们天机阁在洛阳城的消息网,连这点动静都查不到。” 钱无双立刻收起玩笑心思,脸上露出正色,上前一步道: “有线索!我的人查到,昨夜三更时分,城南的破庙里出现过一批黑衣人,约莫十几人,个个带伤,看样子就是从怡景楼逃出来的。” “不过他们警惕性很高,只待了一刻钟就走了,暂时还不清楚具体的落脚点。” “好。” 王胜点点头,对着众人道: “副曲正以上的,都来大厅开会,商量下一步的计划。” 又转头对陈三吩咐: “你先安排人,把马车上的李松带到东跨院的偏房,让后厨烧些热水,给他洗个澡,再端些热饭菜过去,别让老人家受了委屈。” 陈三连忙领命,快步走向马车,对着里面的李松恭敬道: “李大人,这边请,我家都尉特意为您准备了住处。” 李松愣了愣,看着陈三客气的模样,心里的疑惑更重了 —— 这王胜,到底想做什么? 暖和的大厅里,炭火烧得正旺,驱散了冬日的寒意。 众人围坐在一张大案旁,案上摊着一张洛阳城舆图,密密麻麻的标记将城池分成了十几个区域。 王胜手指在舆图上轻点,沉声道: “那些逃犯带伤在身,又要躲避追查,必然要找隐蔽的地方藏身,而且他们肯定要向幕后之人复命,绝不会一直躲着。” “咱们不用费力全城去搜,只需设三个‘陷阱’,就能把他们逼出来。” 第168章 第一个计划 王迟上前一步,拱手问道: “都尉,洛阳城这么大,咱们就一百人,分兵下去怕是不够用,这陷阱该怎么设?” 王胜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眼神锐利如鹰,说出了第一个计划: “第一重陷阱,封锁‘旧部通道’,抓牢人脉破绽!” 他顿了顿,手指落在舆图上城南的 “旧营巷” 标记处, “楚王旧部虽散,但树倒根存,肯定有隐秘的联络渠道。” “你们即刻去画昨夜战死黑衣人的画像,越详细越好,” “然后分发给洛阳城内外所有曾为楚王效力的军户、仆役 —— 这些人大多住在城南的‘旧营巷’,虽已脱离楚王府,却难免与旧部有牵连,说不定还藏着联络暗号。” 王胜的目光扫过众人,语气严肃得不容置疑: “告诉他们,若见到画像上的人,主动上报者,既往不咎,之前与楚王旧部的牵连一笔勾销;” “若敢包庇,以同党论处,不仅自己要坐牢,家人也要受牵连!” “另外,让士兵带上皇后的凤纹令牌去传话,令牌的威慑力加上‘既往不咎’的诱惑,不愁他们不招!” 众人纷纷点头,都觉得这计策可行 —— 那些旧部本就怕被楚王牵连,如今有了 “既往不咎” 的机会,肯定有人愿意铤而走险,出卖逃犯的消息。 “王迟,你带一队人去查曾为楚王效力的军户、仆役;陈三,你领人封锁周边客栈,排查昨日案发前后的可疑人员;李青,你负责对接府衙,调阅近三个月的人口流动卷宗。” 议事厅内,王胜声音沉稳,目光扫过麾下三员得力干将,指尖无意识地叩着案几边缘 —— 怡景楼一案牵扯甚广,稍有差池便可能打草惊蛇,他必须确保每一步都万无一失。 待众人领命散去,议事厅的木门吱呀合上,王胜才松了口气,揉了揉眉心。 他转身朝着王府西侧的偏院走去 —— 那里住着刚从大牢里接出来的李松,也是他两位妻子清萍、清玉的生父。 推开偏院的木门时,午后的阳光正透过雕花窗棂,在青石板上洒下斑驳的光影。 院子里的老海棠树开得正盛,粉白的花瓣落在青砖缝里,空气中飘着淡淡的皂角香。 李松已经换了一身月白色的锦袍,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正坐在廊下的竹椅上发愣,手里还攥着一块半旧的玉佩 —— 那是当年他送给清萍的及笄礼,没想到竟被女儿一直带在身边,最后又辗转到了王胜手里。 听到脚步声,李松猛地抬头,看到王胜进来,眼神里先是闪过一丝警惕,随即又被困惑取代。 他站起身,手指下意识地摩挲着锦袍的衣角,声音带着几分不确定: “这位将军,我…… 我这不用杀头了?” 王胜心中暗叹。 李松刚进偏院时,看到院墙上精致的浮雕、廊柱上缠绕的盘龙纹饰,就已经认出这是曾经的楚王府 —— 当年他在朝中任职时,曾随上司来过一次,对这里的布局还有些印象。 后来丫鬟送来干净衣物,他更是心头一震: 死囚在牢里连粗布囚衣都穿不暖,哪有换锦袍的待遇? 只是他想破头也不明白,自己一个获罪的官员,为何会被带到这等尊贵之地。 王胜快步上前,一把扶住李松的胳膊,不等对方反应,便 “噗通” 一声跪倒在地,对着他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将军!你这是干啥!” 李松吓得浑身一激灵,像是被火烫到似的,猛地往后一缩,差点从竹椅上摔下去。 他慌忙伸手去扶王胜,手都在不停发抖 —— 他如今是戴罪之身,王胜身为朝廷都尉,如此大礼,岂不是折煞他? “小婿王胜,拜见岳丈大人!” 王胜抬起头,脸上带着真诚的笑意,语气里满是敬重。 “啊?小婿?” 李松愣住了,眼睛瞪得溜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指着王胜结结巴巴地问: “那…… 那你是清萍的夫婿,还是清玉的夫婿?” 他这才恍然大悟,难怪王胜会把他从大牢里捞出来,原来是沾了两个女儿的光。 只是一想到自己的女儿,他心里又泛起一阵酸楚 —— 当年他被诬陷下狱,连累家人流放,还不知道两个女儿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岳父大人,清萍和清玉,都是我的妻子。” 王胜站起身,扶着李松重新坐下,语气坦然。 “什么?” 李松的声音陡然拔高,眉头瞬间拧成了疙瘩。 虽说这年头男子三妻四妾并不少见,可姐妹同嫁一夫,总归是不合常理。 他看着王胜,脸色沉了下来,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满: “这是为何?你怎能让她们姐妹俩……” 王胜早料到李松会有此反应,他轻轻叹了口气,缓缓说起往事: “岳丈大人,我未娶亲之前,只是平阳郡柱石县莽山村的一个普通村民。” “半年前朝廷派发流民到村里配亲,清萍和清玉就在其中。” “村里的男子都不愿意选她们,说她们身子单薄,不像村里的姑娘那样能下地干活、操持家务。” 他顿了顿,看着李松逐渐变得凝重的脸色,继续说道: “当时官府有规定,若是没人愿意选配,这些女子就要被带回军营,充作军妓。” “军妓?!” 李松猛地攥紧了拳头,指节泛白,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他想象着两个柔弱的女儿在军营里遭受的苦难,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女儿竟然差点遭遇如此厄运。 “我实在不忍心看着她们落得那般下场,便把她们都留下来了。” 王胜的声音带着几分温柔, “也正因如此,按照配亲的规矩,我必须入伍服军役。” 听王胜说完,李松的眼眶瞬间红了。 他伸出手,紧紧握住王胜的手,声音哽咽: “好孩子,是我错怪你了…… 还得多亏你考虑周到,你这女婿,半年就当都尉了?不错,真是不错……” 第169章 王妃的心思 他抹了抹眼角的泪水,急切地问: “那她们现在在哪?过得好不好?” “她们在我家,就在平阳郡柱石县莽山村。” 王胜笑着点头,语气里满是欣慰, “您放心,她们过得很好,家里有丫鬟照顾,清萍…… 清萍还怀孕了。” “怀孕了?!” 李松猛地站起来,脸上的悲伤瞬间被惊喜取代,他抓住王胜的胳膊,激动地追问: “真的?什么时候的事?我…… 我要当外公了?” “嗯,现在约摸三个月了,按理估计明年七月就能生。” 王胜看着李松喜不自胜的样子,心里也跟着暖和起来, “到时候您就能见到外孙,一家团聚了。” 李松在院子里来回踱了几步,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 接连的惊喜让他有些晕乎乎的,直到片刻后,他才渐渐冷静下来,脸上的笑容也淡了几分。 他看着王胜,神色严肃起来,语气带着几分固执: “你把我从牢里带出来,是不是徇私了?做人要遵纪守法,可不能因为我是你岳丈,就乱了国法啊!” 王胜看着李松这副认死理的样子,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 —— 难怪李松会被人陷害下狱,这般刚正不阿,不懂变通,在官场里迟早会被人算计。 他耐着性子解释: “岳父大人,我并非徇私。” “我这是奉了皇命,负责调查昨日怡景楼一案的主审官。” “只是我平日里只懂带兵打仗,没写过奏章,想着您曾是朝廷命官,文笔出众,又是被人诬陷下狱,正好可以借着这次机会将功补过,这调查案件的卷宗到时候就得请您代笔了,。” 他话锋一转,语气里带着几分诱惑: “等案子了结了,我再在奏折里给您添上一笔功劳,到时候说不准您不仅能官复原职,还能再提拔一级呢!” 李松这才恍然大悟,脸上的严肃渐渐褪去,轻轻点了点头: “原来是这样,那我定然会尽力协助你。” 王胜看着他这根筋的样子,实在忍不住,小心翼翼地劝道: “岳丈,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以后您在官场,建议别太固执,别总是一根筋。” 李松皱了皱眉: “为官者,不就该坚守规矩制度吗?” “规矩制度自然要守,但朝廷里不仅仅只有规矩制度,还有人情世故啊。” 王胜耐心地解释, “以后做人做事,不妨圆滑一点,别老是冲在最前面。” “有句话说‘枪打出头鸟’,这里没有枪,那就改成‘箭射出头鸟’,” “您懂我的意思吗?太张扬了,容易招人记恨。” 李松愣了愣,嘴里喃喃地重复着 “人情世故”“箭射出头鸟”,若有所思地低下了头。 “行了行了,刚一见面,你小子倒是教训起我来了!” 过了片刻,他抬起头,对着王胜摆了摆手,语气里却没有丝毫不满,反而带着几分笑意 —— 他知道王胜是为了他好。 “您就在这偏院休息一天,待会用完午膳,正好可以在院子里逛逛。” 王胜笑着说,“这可是曾经的楚王府,里面的景致很不错,您也见识见识王爷的庭院。” “我还有些公务要处理,等需要您帮忙的时候,我再过来找您。” 李松点了点头: “你去忙吧,不用管我。” 王胜转身离开偏院,刚走到王府的主路上,就看到亲卫王田快步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张烫金的请柬。 “都尉,裴府的丫鬟刚送来传信,说裴小姐今晚在府上设宴,特意招待您。” 王田双手递上请柬,语气恭敬。 王胜接过请柬,指尖触到精致的锦缎,心里微微一动。 裴甜甜是裴尚书的女儿,平日里与他并无过多交集,如今突然设宴,想必是为了怡景楼一案。 他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对王田说: “好,你回去告诉那丫鬟,我晚上必定准时赴宴。” 说完,他将请柬收好,头也不回地朝着王府内院走去。 自从接管这座楚王府,他一直忙于公务,还没好好见识过内院的景致。 如今正好趁着这个机会,看看这曾经的王府禁地,或许还能发现些不一样的东西。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他的脚步沉稳,眼神里带着几分期待 —— 今晚的裴府宴,想必不会平静。 ........ 下午太阳的金辉透过楚王府的朱红窗棂,洒在王妃居住的寝殿内。 紫檀木梳妆台上,一支嵌着南海珍珠的金步摇静静躺着,王妃指尖轻抚过冰凉的珠面,眼神却带着几分凝重。 殿内静得只剩下铜漏滴答的声响,一旁侍立的老嬷嬷大气不敢喘 —— 自午后听到消息,王妃便这般沉默了半个时辰。 “大闹洛阳狱,还能让吏部连夜送升职文书……” 王妃终于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复杂, “这王胜,倒是比我想象中更有手段。” 她放下金步摇,起身走到窗边,望着庭院里随风摇曳的芭蕉叶,眉头微蹙。 洛阳狱是京都重地,掌管狱政的官员背后牵扯着不少世家势力,王胜竟敢当众动粗,还能全身而退,甚至得到吏部的升职认可,这背后若没有皇上的默许与信任,绝无可能。 “看来这新都尉,不仅有勇,更得圣心啊。” 王妃轻轻叹了口气,心里暗自盘算 —— 如今王府虽名义上归王胜管辖,但她身为前楚王遗孀,若想不被牵连到这次的谋逆袭击事件,不得不重新估量这位年轻都尉的分量,得想办法和王胜套近乎,让她把自己摘出来。 若是王胜随意拿捏做一点文章,自己这好日子就到头了。 与此同时,王胜正带着王田在王府中院的书房内闲逛。 推开书房木门时,一股混合着墨香与尘埃的气息扑面而来。 书案上堆叠着散乱的古籍,有的书页微微卷起,有的还沾着干涸的墨渍,显然是曾经被人翻找过,后来虽经收拾,却仍难掩仓促之感。 王胜的目光扫过书案,落在墙角的博古架上 —— 架子上摆着青瓷瓶、白玉摆件,还有几尊青铜小鼎,每一件都透着岁月的厚重,在夕阳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这些物件,随便一件拿到坊市,怕是都能换座小院。” 第170章 给王妃暗示! 王胜心里暗叹,到底是王爷府邸,即便败落了,也藏着这般多的宝贝。 他走到墙边,驻足欣赏挂着的几幅字画,其中一幅竟是前朝画圣的山水图,笔触细腻,意境悠远,光是这落款,就足以让京城的富商们趋之若鹜, “这一幅,怕是要值千两银子往上了。” “都尉,裴府那边我已经回信了!” 王田的声音打断了王胜的思绪,他挠着头,脸上带着几分得意的笑意, “那丫鬟走的时候,嘴都快咧到耳根了,估计是想着能完成主子的任务,回去能领赏呢。” “对了都尉,那丫鬟长得可真俊,皮肤白得像雪,眼睛亮得像星星,这洛阳城就是不一样,连个丫鬟都这么好看!” 王胜闻言,忍不住打趣道: “呦,这是看上人家姑娘了?” 他拍了拍王田的肩膀,哈哈大笑, “行,要是日后我能得到裴甜甜的青睐,那丫鬟我就替你求下来,让她嫁给你当媳妇。” “真的?” 王田眼睛瞬间亮了,激动地抓住王胜的胳膊,语气里满是期待, “那胜哥你可得加油啊!我这性福人生就靠哥你了!” 平日里在军中,王田等人都恭敬地称呼他 “都尉”,唯有私下无人时,才会像这般喊他 “胜哥”。 王胜看着王田雀跃的模样,心里泛起一阵暖意 —— 随着官职越升越高,身边的人大多对他敬而远之,连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也渐渐多了几分拘谨。 他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这份曾经的兄弟情谊,被官职的隔阂冲淡。 “放心,只要有机会,哥肯定帮你。” 王胜笑着点头,拍了拍王田的手背。 两人正说着话,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轻柔的脚步声。 王胜转身,只见一位身着淡粉色襦裙的丫鬟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一盏热茶。丫鬟行了个福礼,声音温婉: “王将军,王妃娘娘有请,让您即刻过去一趟。” 王胜眉头微挑,心里有些疑惑 —— 他与这位前楚王妃素无交集,今日刚接管王府,王妃便突然邀约,不知是何用意。 “王妃见我,可有说是什么事情?” 他不动声色地问道,目光落在丫鬟平静的脸上,试图从中看出些端倪。 丫鬟轻轻摇头,语气恭敬却带着几分疏离: “奴婢不知娘娘的用意,只奉命前来传话。还请王将军随奴婢移步,与王妃见面后,自会知晓。” 王胜沉吟片刻,心里快速盘算 —— 如今他虽掌管王府,但王妃身份特殊,若贸然拒绝,恐落人口实。 况且他也好奇,这位王妃突然找他,究竟是为了王府的事务,还是另有图谋。 “好,我随你去。” 王胜点头,对王田嘱咐道, “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去就回。” 说完,便跟着丫鬟朝着王妃的寝殿走去。 穿过几重抄手游廊,王胜跟着丫鬟来到一处雅 致的院落前。院门上挂着 “晚芳庭” 的木牌,门两侧的石榴树虽已落叶,却仍透 着几分生机。刚踏入院门,便见楚王妃身着一身石青色绣暗纹的棉裙,静立在廊下,乌黑的长发挽成流云髻,仅插着一支碧玉簪,素净中透着几分贵气。 “臣王胜,见过 楚王妃。” 王胜停下脚步,微微躬身行礼,语气客 气却不谄媚。他心里清楚,这位前楚王妃虽已失势,但身份特殊,表面的礼数不能少 —— 既是给对方留颜面,也是给自己避嫌。 王妃抬眸看向他,目光落在他挺拔的身影上,心里却泛 起一阵沉闷。王胜这客气的姿态,看似尊重,实则透着疏离,更像是一种敷衍。她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这 “王妃” 的头衔,在对方眼里早 已没了分量。她轻轻抬手 ,声音平淡:“王将军不必多礼,今日请你来,是想带你去看看给你安排的住宿院落。” “那就多谢王妃 费心了。” 王胜直起身,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语气里的随意落在王妃眼中, 却成了轻视。她暗自攥紧了袖口的锦缎 —— 果然,这王胜根本没把她这个过气王妃放在眼里,若不是碍于身份,怕是连这点表面功夫都懒得做。 两人并肩朝着后院走去,脚下的青石板路被夕阳晒得暖融融的,却暖不透两人之间 的微妙氛围。王妃沉默片刻,终究还是忍不住开口,语气带 着几分试探:“听闻王将军今日去了洛阳狱,还动手打了那里的官吏?” “确 有此事。” 王胜点头,语气坦然,没 有丝毫遮掩,“臣奉旨调查怡景楼袭击案,重点追查楚王余孽与鲜卑” “杀手的踪迹。可那洛阳狱的官吏百般刁不肯配合查案 —— 他刁难臣,便是无视圣上与皇后娘娘的旨意,这与抗旨无异,论罪当诛。臣只打了他一顿,已是手下留情了。” “楚王余孽” 四个字入耳,王妃的脚步猛地一顿,脸色瞬间 苍白了几分。她只觉得双腿发软,身子不由自主地晃了晃,若不是及时扶住身旁的廊柱 ,险些栽倒。她强压着心头的恐慌,指尖冰凉 —— 王胜这话,分明 是在敲打她!她当然知道王胜手握皇后令牌,可对方这般直白地提及 “楚王余孽”,无疑是在暗示她与旧事的关联,让她脊背发凉。 王胜将她的反应尽收眼底,心里暗自冷笑,面上 却依旧平静:“王妃身为前楚王妃,如今虽独居王府,也需多加注意,免得被不相干的人牵连,坏了自 身清白。” 他顿了顿,语气 加重了几分,“若是日后王妃发现有关此案的线索,还请及时告知臣,也好早日了结此案,还京都一个太平。” 这话看似提醒,实则是赤 裸裸的威胁。王妃稳住心神,抬眸看向王胜,却见对方的目光正落在自己身上,那眼神深邃,仿佛 能看透人心。她穿着厚实的棉裙,却仍能感觉到对方目光里的灼热,让她脸 颊微微发烫。她深吸一口气,语气低了几分,带 着几分顺从:“将军放心,我定会与那些人划清界限,绝不给自己惹麻烦。” “王妃明 白就好。” 王胜嘴角勾起一抹似笑 非笑的弧度,“如今距离结案只剩九天时间,臣作为此案的主负责人,这段时间会一” “直住在王府。若是王妃有线索,随时可以来找臣 —— 咱们得多联络沟通,才能早日破案啊。” “随时”,他刻意加重了 “几络沟通” 四个字,眼神里的暗示 再明显不过。王妃看着他脸上那抹桀骜的笑容,心里瞬间明白了他的心思 —— 这王胜,竟是打 了她的主意!她孀居半年,虽在夜深人静时偶尔会想起男女之事,可她毕竟是前楚王妃,身份摆在那里,心里的坎儿始终迈不过去。若是真应了他,传出去岂不是要被人耻笑? 可她 又不敢拒绝。王胜手握重权,还拿着 “楚王余孽” 的由头敲打她,若是惹恼了他,自己怕是连这王府的容身,甚至性命堪忧之 沟通。” 第171章 夜宴情丝 内心的纠结让她声音都带上了几分颤抖: “我…… 我若知道消息,定会及时与将军沟通。” “嘴上说的倒是轻松。” 王胜上前一步,两人之间的距离瞬间拉近,他能清晰地闻到王妃身上淡淡的熏香,语气里带着几分玩味, “臣要的,是实际行动。” “实际行动?” 王妃抬起头,眼神里满是困惑,声音细细软软的。 这话一出,王胜心里便有了底 —— 这王妃,已经开始服软了。 只要再加点压力,说不定就能成。 “这就看咱们美丽与智慧并存的王妃,如何表现了。” 王胜的声音压低了几分,带着几分磁性,那暗示的意味再明显不过。 王妃脸颊瞬间涨得通红,心跳也加快了几分 —— 她怎么可能听不出这话的意思?只是这事实在太过羞耻,让她难以开口。 就在这时,两人已经走到了一处单独的院落前。 这院落比王胜之前住的太尉府院子大了不少,院内种着几株腊梅,含苞待放,墙角的假山旁还引了一汪清泉,潺潺流水声悦耳动听。 屋内的陈设更是奢华,紫檀木的桌椅,绣着百鸟朝凤的锦缎窗帘,连茶具都是精致的汝窑瓷,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显然是精心收拾过的。 王妃赶紧借着介绍院落转移话题,语气里带着几分急切: “将军就住在这里吧,院子里的东西都是新换的,若是有什么需要,随时让人告诉我就行。” 王胜走进屋内,目光扫过四周,心里暗自赞叹 —— 他这辈子还从没住过这么好的院子。 看着屋内精致的陈设,他不禁开始幻想: 若是晚上能有美人相伴,在这暖阁里饮酒谈心,那滋味定是妙不可言。 他转头看向王妃,眼神里的笑意更深了: “这院子不错,多谢王妃费心了。” 王妃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连忙说道: “将军先歇息,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便匆匆转身离开,仿佛身后有什么洪水猛兽一般。 看着她仓皇离去的背影,王胜嘴角的笑容越发得意 —— 这王妃,早晚都是他的囊中之物。 暮色漫过洛阳城的飞檐时,王胜已站在河南尹府的朱漆门前。 府内灯火如星,穿过栽满晚桂的甬道,隐约能听见丝竹声从正厅飘来,混着桂花的甜香,添了几分暖意。 “王将军来了。” 裴府管家笑着迎上来,引他进厅, “我家小姐特意在廊下等了半盏茶呢。” 王胜刚转过屏风,便见裴甜甜站在廊边的石榴树下。 她今日换了身月白襦裙,裙摆绣着细碎的兰草纹,头发松松挽了个髻,只插了支碧玉簪。 见他过来,她指尖轻轻绞着裙角,耳尖先红了: “王将军,你今日好像比上次……更清减些。” “连日查案,让裴小姐挂心了。” 王胜拱手,目光落在她眼底的柔光上,又很快移开——他总怕自己的视线太沉,惊扰了这份纯粹。 “这里有一点点心意,是我自己发明的一些物件,自家作坊制造的雪糖、香皂和麻黄纸。明日我的店铺就要开业啦,如果以后有需要的话,也可以去那里采买哦。” 王胜微笑着说道,同时将一个精致的礼盒放在桌上。 众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特别是当王胜打开那礼盒时,里面的雪糖如晶莹剔透的沙粒一般,闪烁着诱人的光芒,让人不禁垂涎欲滴。 而那香皂,即使隔着几步远,都能闻到一股清新宜人的香气,仿佛能洗净一切尘埃。 这两件新奇的物件,尤其是那雪糖,他们瞪大了眼睛,满脸惊叹之色,对王胜的才华和创造力赞叹不已。 不仅如此,王胜竟然还懂得经营作坊和商铺,这无疑让他的形象更加丰满立体。 这些物品虽然看似普通,但实际上却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有了这样的能力和资源,王胜还会愁以后没有钱财吗? 众人对王胜的才华和能力又有了新的认识,不禁对他刮目相看。 原本就对他颇为赞赏的裴善,此时更是对他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晚宴上,河南尹裴大人频频举杯,话里话外都在问他查案的进展,偶尔也打趣两句“年轻人该多些闲暇”。 裴甜甜坐在一旁,没多说话,却总在他夹菜时,悄悄把他爱吃的酱鸭推得近些,见他注意到,便低头抿着茶盏笑,睫毛颤得像蝴蝶的翅。 待宴席散了,裴夫人拉着王胜的手,笑着拍了拍: “甜甜房里新得了些江南的新茶,你陪她去尝尝?正好让她给你看看她新画的兰草。” 这话里的意涵再明显不过。 王胜心里微紧,却见裴甜甜已站在不远处,仰头望着他,眼里带着几分期待与羞怯。 他点头:“叨扰裴小姐了。” 裴甜甜的卧房不大,却收拾得雅致。 靠窗摆着张书桌,上面摊着半幅兰草图,砚台里的墨还没干。 她泡了茶,双手捧着递给他: “这是碧螺春,入口软和,王大哥试试。” 此时她已经改口更为亲切的称呼, 王胜接过茶盏,指尖不经意擦过她的手背,两人都顿了一下。 裴甜甜慌忙收回手,坐到书桌旁,假装整理画纸,耳尖却红透了。 屋内静了片刻,只有窗外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王胜看着她伏案的侧影,月光从窗棂漏进来,落在她发间的碧玉簪上,亮得晃眼。 他忽然想起白日里路过西市,见有卖笺纸的,便买了张洒金宣纸,此刻竟觉得,该写点什么给她。 “裴小姐,可否借笔墨一用?” 裴甜甜愣了愣,随即喜上眉梢,连忙研墨: “王大哥要写字?是……是要题诗吗?” 王胜提笔,目光落在她脸上,又迅速落回纸上。 笔尖沾了墨,在宣纸上缓缓游走: “月浸兰襟香暗浮,眉如远岫黛如酥。相逢未敢轻言语,怕扰清风落玉壶。” 写完,他将纸递过去。 裴甜甜双手捧着,逐字读了一遍,脸颊越来越红,最后小声道: “王大哥……这是写我的?” “是。” 王胜点头,声音放轻, “裴小姐的模样,配得上这样的景致。” 裴甜甜抬头看他,眼里闪着光,慢慢挪到他身边。 两人离得极近,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墨香,他也能看清她眼底自己的影子。 她犹豫了一下,轻轻碰了碰他的袖口:“王大哥,你……” 话没说完,王胜忽然轻轻握住她的手腕,指尖触到她微凉的肌肤,又很快松开,像是碰了什么易碎的珍宝。 第172章 鲜卑赤勒部:骨都侯! 他站起身,往后退了半步: “时候不早了,我该告辞了。” 裴甜甜僵在原地,手腕上还留着他指尖的温度。 她望着他的背影,心里又慌又甜——他明明也动了心,却偏要克制。 这份克制,比直白的亲近更让她心乱,像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漾开的涟漪久久不散。 王胜走到门口,回头看了她一眼,见她站在月光里,眼神灼灼地望着自己,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裴小姐早些歇息。” 他拱手,转身离开回了王府住处。 ........ 一大早就来了好消息,果然不出一日,一名穿着粗布衣裳的老仆便悄悄来到楚王府。 他头发花白,手里攥着一个破旧的布包,站在门口探头探脑,眼神里满是犹豫,直到看到士兵腰间的令牌,才咬了咬牙,上前对守门的士兵道: “我…… 我有消息要报,关于前夜逃出来的黑衣人……” 老仆颤声道: “将军…… 昨夜我见过几个黑衣人,躲进了城西的破庙,还让我去给‘胡商’送信,说‘事败,需另寻时机’........” .......... 王胜听到 “胡商” 二字,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 第二重陷阱,有了! 大厅里的炭火烧得正旺,却驱不散王胜心头的凝重。 他指尖捏着一张草图,上面画着昨夜战死胡人腰间的狼头铜牌,纹路狰狞, 钱无双告诉王胜: “这是北方鲜卑族 “赤勒部” 的图腾如出一辙。” “第二重陷阱,盯紧‘胡人据点’,咬住交易痕迹。” 王胜将草图拍在案上,目光扫过众人, “这些逃犯与鲜卑人勾结,必然要通过胡商传递消息、获取物资,西市的胡商坊就是关键。” 钱无双立刻站起身,眼中闪过一丝兴奋: “都尉放心!我早年随天机阁游历北方,不仅会说鲜卑语,还懂他们的习俗,乔装成买皮毛的商人再合适不过。” 他说罢便转身去准备,两刻钟后再出现时,已换上一身粗布胡服,脸上抹了些烟灰,肤色显得暗沉粗糙,连眼神都变得市侩起来,活脱脱一个常年奔波的皮毛贩子。 西市的胡商坊热闹非凡,空气中混杂着羊肉的膻味、皮毛的腥味和香料的气息。 钱无双提着一个布包袱,慢悠悠地逛着,时不时停下与胡商讨价还价,目光却暗中观察着每家店铺的动静。 他注意到一家名为 “赤勒商行” 的店铺格外冷清,门口站着两个身材高大的鲜卑武士,眼神警惕地盯着过往行人 —— 这与其他敞开大门迎客的胡商截然不同。 钱无双心中有了计较,故意走到店铺前,用流利的鲜卑语说道: “老板,我想买些上等的狐皮,给家里老人做件袄子,不知你这儿有没有好货?” 店铺里走出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鲜卑商人,上下打量了钱无双一番,见他衣着普通却谈吐自然,不像官府探子,便侧身让他进门: “里面有,随我来。” 店内陈设简单,墙角堆着几捆皮毛,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酒气。鲜卑商人倒了两碗马奶酒,递给钱无双一碗: “远道而来的朋友,先喝碗酒暖暖身子。” 钱无双接过酒碗,仰头喝了一口,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却让他更加清醒。 两人边喝边聊,从皮毛的价格聊到北方的天气,酒过三巡,鲜卑商人渐渐放松了警惕,舌头也开始打卷。 “昨夜可真是不太平啊。” 钱无双故作随意地感叹道, “我听说前日晚城南有黑衣人打斗,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鲜卑商人端着酒碗的手顿了顿,随即不在意地笑道: “能有什么事?不过是些汉人内讧罢了。” 可他眼神中的慌乱却没逃过钱无双的眼睛。 钱无双又添了一碗酒,递到他面前: “我看不像,我前夜好像看到几个带伤的人,腰间还系着狼头铜牌,跟你们赤勒部的图腾很像呢。” 鲜卑商人酒意上涌,忍不住脱口而出: “那是‘狼头卫’的人!昨夜他们来寻‘骨都侯’,说要拿‘赏钱’跑路,还抱怨‘汉人太能打,差点把他们都杀了’。” 钱无双心中一喜,面上却不动声色,继续追问道: “骨都侯?那是谁?我在北方也待过几年,怎么没听过这个名号?” “你当然没听过!” 鲜卑商人得意地笑了笑, “骨都侯是咱们赤勒部在洛阳的大人物,住在西市外的那处大宅院,院墙高得很,门口还有专人看守,一般人可进不去。” 钱无双悄悄记下地址,又聊了几句便借口离开。 走出店铺后,他立刻绕到僻静的小巷,脱下胡服,换回原来的衣裳,快步朝着楚王府赶去 —— 这线索,必须尽快告诉王胜。 .......... 得知 “骨都侯” 的住处后,王胜并未立刻派兵围剿,反而召集众人商议: “现在是第三重计策时候了: “围点打援”,引敌主动入网。” ”若我们直接去围堵胡商宅院,逃犯必定会察觉,到时候他们四处逃窜,反而不好抓捕。 “不如设下‘围点打援’之计,引他们主动入网。” 众人纷纷好奇: “都尉,这‘围点打援’该如何操作?” 王胜指着舆图上的破庙和胡商宅院,解释道: “我们先派人将破庙团团围住,只留一条通往胡商宅院的小路。逃犯见破庙被围,必然会往‘骨都侯’的住处逃,毕竟那是他们唯一的靠山。” “而骨都侯作为鲜卑在洛阳的联络人,绝不会坐视同伴被抓 —— 这些逃犯知道太多他们勾结楚王旧部的秘密,一旦被抓,他也难逃干系。” 计策定下后,王胜立刻分派兵力:让王迟带着三十名士兵,悄悄围住破庙,只在西侧留一条窄路; 自己则带着五十名士兵,埋伏在破庙与胡商宅院之间的树林里; 剩下的二十名士兵,由陈三带领,埋伏在胡商宅院附近,防止骨都侯提前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