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你举族托举,我有百万图书》 第一章 死里逃生 大乾九年,云崖村。 铅云低垂,黑沉沉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指尖仿佛能捻出湿冷的水汽。 上元县的阴雨下得邪性,起初不过是绵绵小雨,缠绵三日,竟演变为瓢泼大雨。 河水疯涨着漫过堤岸,成片良田转眼成了泽国,绿苗在浊浪里打着旋儿,看得人心头发颤。 待洪水稍退,村中百姓方敢披蓑戴笠,荷锄执帚,清理屋舍内淤积的泥泞。 唯有村尾的那片房屋因为地势较高,屋前又有道倾斜的沟渠分流了一些雨水,这才避免了被洪水浸泡的命运。 可其中一间屋内,气氛却凝滞得像块冰。 屋内床上躺着一个约莫十岁的少年,眉头拧成个疙瘩,脸色烧得通红,额上搭着的粗布巾早已被冷汗浸得透湿,屋内还隐隐传来抽泣声。 沈临昏昏沉沉间被哭声惊醒,却觉四肢如灌铅般沉重,动弹不得,唯有神志清醒,如同鬼压床魇。 “刘大夫,临哥儿怎么还烧得如此通红,你再给他开几副药吧,若再这么烧下去,脑子会烧坏的。” “唉,老夫的医术有限,该下的药也下了,这伤寒之症本就难医,如今药石已尽,之后只能看他的造化了。” “要是能熬过去,退了邪火,那这一关自然是度过去了,可若是……” 刘大夫叹息了一声,余下之言比利刃更寒人心。 脚步声伴着叹息走远。 沈临脑海中又陷入了无尽的黑暗,脑颅之中嗡嗡作响,整个人眩晕无比,头疼欲裂。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前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图书馆管理员,过着朝九晚五的躺平生活。 没想到整理古籍时不慎摔了下来,醒来便到了此处。 两股意识在他的脑海当中不断地融合,如同潮水般交织…… 而身体的主人与他同名同姓,也叫做沈临。 前不久,上元县发了大水,整个县城都淹了一半,云崖村自然也受了灾。 而他意外掉落水中,虽然被救了起来,但过后却染风寒,高烧不退。 若非他的母亲一直持续不间断地用冷水为他降温,他早就命丧黄泉了。 而他来到的这一处叫做大乾朝。 九州自元朝之后,历史便已改变,朱元璋并未夺得天下。 而是由汉朝皇室后裔太祖刘瓒统一天下,再造大汉,重建基业。 国号虽为大乾,但依旧尊汉为正统,无论是风俗人情还是社会制度,与前世他所知古制几乎无异。 这一处依旧尊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若想要出人头地,唯有科举是正途,而科学的基础依旧是四书五经。 作为一个正儿八经本科毕业的大学生,那些背过的文章和诗词,不说全忘了,也忘得差不多了,如今能记起来的,不过一些只言片语。 就在他有些遗憾的时候。 他的意识一沉,再次被拉入一处黑暗当中。 刹那之间,他仿佛自己穿过了一层看不见的光膜,进入到了一个虚无的空间当中,耳边更是传来沙沙的翻书声。 眼前的一切令他僵在原地。 此处无天地四壁,却有万千书籍悬浮眼前,新旧不一,大小各异,皆裹一层淡淡光晕,如夜空中闪烁的星辰。 这是? 沈临瞳孔骤缩,心中深感震撼。 他莫不是把整个图书馆给搬过来了吧? “金……呸,儒林外史!” 他心念一动,空中的书籍如同受到了牵引一般刷地一下,就落到了他的手上。 他打开一看,文字无比熟悉,书页批注、边角折痕,皆与他常翻之本一般无二。 “卧槽!”沈临倒吸一口凉气,指尖微颤。 这哪里是书? 分明是通天之梯呀! 他按耐狂跳的心脏,随即念道: “《大学》、《论语》、《中庸》、《孟子》” “《痴婆子传》、《绣榻野史》、《杏花天》、《浪史》” “《毛选》、《民兵训练手册》、《明朝名医全书》、《青霉素制作手册》” 一本本熟稔的书籍应声而落,又轻飘回空中。 沈临呼吸愈促,脑中似有惊雷炸响 哪怕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拥有整座图书馆的他已经拥有了足以整个惊艳整个时代的学识。 在大乾朝,这些东西就如同一座宝山,哪怕只是随便挖掘一块下来,都能够引发一场地震。 这是一条史无前例的青云之路。 活下去! 必须活下去! 若是空入宝山而归,他死都不会放过自己。 一股疲倦袭来,他再次沉沉昏睡过去。 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之后。 他的高烧终于开始退了。 虽然依旧有些晕头转向,头重脚轻,但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没有了。 他……终于活过来了! 沈临缓缓睁开眼睛,视线虽然还蒙着一层薄雾,但已然可以视物。 “临儿,你醒了?” 一声温柔之语响起,带着难以置信的惊喜。 沈临终于见到了这一世自己的母亲周氏,约莫三十多岁,穿着一身干净的补丁衣服,衣袖口还沾着灶灰,望向他的眼眸,盛满关切。 “娘!” 沈临喉咙有些发紧,情不自禁地叫出声来。 这些天虽然都是浑浑噩噩度过,但是他却能够真正切切感受到这一世的母亲对自己的关怀。 周氏立马走向前来,摸了摸他的额头,在察觉到邪火褪去后,眼泪顿时垂落。 双手合十,口中更是喃喃自语: “谢天谢地,终于让我儿度过了这一关,望各路神佛见我儿重病初愈,希望以后再无灾祸!” “娘,我没事了,你看,我都有力气坐起来了,明日我都可以下地了,过不了几日又可以去读书了!”沈临宽慰道。 “赶紧躺下,你这还没好全呢,这些天你也多亏了你舅舅,他托人要了一些偏方草药,娘也不知道哪些有效,全部都给你服用了,死马当活马医,索性终于活过来了!”周氏眼角拭泪道。 “谢谢娘,谢谢舅舅!”沈临轻声道。 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能活过来已然是万幸。 在接下来的两日,周氏对他是百般细心照料,虽家无余物,但也是想尽办法给他找来鸡蛋、鱼肉补补身体。 短短两日,沈临日渐好转,气色好了大半。 虽然不至于活蹦乱跳,但精神已然好了不少,还能下床走动熟悉环境。 他所在沈家宅院当中住着十几口人,祖父母都尚在,其膝下三子一女,他父亲便是第三子沈明河。 五年前,已成为秀才的沈明河说是外出游学,却一去不归,再无消息,不知是死是活,只留下一家三口。 自那以后,他们这一房人在整个沈家中地位一落千丈。 就连他这一次风寒,他的祖父母也未曾来看过一次,凉薄可见一般。 他已然知道,自己是回不去了,只能在此地生根发芽。 幸好他脑中还有着那悬浮万千书籍的空间。 放在其他地方或许无用,可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年代,却是一条青云之路! 第二章 招惹邪祟? 每个月十五是沈家难得的团聚日。 族中各房虽分房而居,却并未分家,再加上祖父母尚在,这一日自然都会聚在一起。 周氏将一双儿女都梳洗干净,又细心叮嘱了一些规矩,方才带着一家人走进沈家的正堂。 沈临环顾一周,端正坐在主位上的是沈家老爷子跟老太太,两人年逾古稀,但穿戴整齐,面容清癯,眼底偶有精光流转。 坐在他们身边左侧是大伯沈明石,身材五大三粗,瞧着像是老实庄稼汉子,如今沈家的田地几乎都是他在打理。 而他的大伯母冯氏与他身形相仿,但是目光掠过他们,眼中却并无任何惊喜,甚至还带有淡淡的敌意,显然不是易于之辈。 坐在他们身边的还有二伯沈明业,二伯母李氏,两人无论衣饰还是气度,比起其他人都截然不同。 另外一桌坐了五个小孩子,叽叽喳喳说着一些小话,显得一派其乐融融。 待他们一家三口进来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不自觉地就落在了他们的身上,眼神各异,气氛顿时显得有些微妙。 周氏心中纵有怨怼,面上却不敢露半分不敬,她携着沈临与沈溪溪走到众人跟前,敛衽行礼: “儿媳见过爹娘,给爹娘请安!” “孙儿见过祖父、祖母!” 沈临强忍着心中的恶心行礼问安。 “恩,临哥儿身体好些了吗,瞧着恢复得不错,想来还真是神仙保佑,等身体好得差不多之后,去庙里还个愿吧!”沈老太太看了沈临一眼,缓缓开口道。 而旁边的沈家老爷子自始至终未发一言,脸上面无表情。 周氏应声之后,把他们两人带到了小孩那一桌,让他们坐下。 自己则回到了主桌,挨着李氏坐下,坐在了最远离沈老爷子的位置。 沈临坐下之后,却注意到坐在他对面的大伯家的儿子沈卓看他的眼神有些奇怪,总是有些闪躲,显得颇为有些不自然。 蓦然他灵光一现,猛然间想了起来。 那日自己落水之时,沈卓分明就在他的身后。 沈卓见到他凌厉的目光,根本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心底里直发毛,生怕沈临直接揭穿他的行为。 虽然他并不是有意的,但却选择了见死不救。 主桌上传来大伯母二伯母的声音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互相攀比炫耀。 两人素来不对付,只要一碰面,就免不了明争暗斗,如今坐在一张桌上,更是争得厉害。 而沈临的母亲周氏便是最没有底气的,只能默默夹菜。 至于沈临就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了,面对一群小屁孩,他根本生不出攀比的心思来。 况且小孩之间由于年龄尚小,怎么都会单纯一些,不会有太多的那些腌臜事,一个个都在大筷夹菜,大快朵颐。 对于他们而言,每个月的团聚日都是难得的改善伙食的时候,毕竟就连沈家有十几亩上好的水浇田,但也不一定能够天天都吃到荤腥的。 能够隔三差五吃到荤腥肉食,都已经是神仙般的日子。 沈临的吃相很好,慢条斯理,扒干净饭碗最后一粒米饭,把碗筷整整齐齐得放在一边。 他这一番习以为常的操作,在旁人看来却颇为新奇。 沈临以前就是一个皮猴子,话又多又密,吃相更是随性,如今却安安静静地吃饭,甚至还照顾着妹妹,简直如同脱胎换骨一般。 大伯母冯氏看到这一幕之后,眼睛顿时精光一闪,有意无意地说道。 “哟,临哥儿这场病还真是生得值当,病好之后整个人就变了一个样,话变少了,人也变干净了,整个人安安静静,完全不像之前的皮猴子,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莫不是在水里换了个魂吧!” 这句话一出,顿时把众人吓了一大跳。 就连二伯母李氏也是满脸惊诧,接着话头说道。 “那洪水里本就污秽,听说还把龙王庙都给冲了,跑出来不少孤魂野鬼,哎呀……瞧瞧我这张嘴,是我胡说八道了,临哥儿怎么会摊上这种事!” “不过还是以前的皮猴模样更讨喜些,赶紧把以前的临哥儿回来吧。” 虽然两人都是以开玩笑的口吻,但是话语当中的恶意却几乎溢出来了。 果不其然,听过这几句话,沈家老爷子老太太互相对视一眼,眼中都闪过一丝怀疑。 沈临顿时心头一寒,一股凉气直冲头顶。 虽然两人都是在恶意诋毁,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真的换了一个魂。 他还未反驳,一直安安静静的周氏直接就炸了,猛得站起身来站了起来,厉声道: “大嫂二嫂,开玩笑也有一个度,临哥儿经历过一场大病之后,懂事了许多,怎么到你们的嘴里,就跟邪祟相关了?” 她这骤然一站,把众人都吓了一大跳,平常她柔弱惯了,谁都没想到她敢直接站出来对着两位妯娌质问。 她必须要站出来澄清清白,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看似戏言,可在乡野之间,那是要人命的东西。 要是被打成邪祟的烙印,一辈子都洗脱不了。 冯氏没料到她反应如此激烈,脸色也变得有些不太自然,强行解释道: “老三家的你急什么,我只不过是顺口一说而已,又不是真的认为有邪祟上身,借尸还魂。” “大嫂,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我家临哥儿以后还要读书的,这些话要是传出去,你让别人如何看他?”周氏寸步不让。 冯氏听到读书这两个字,眼睛噌地一下就红了,变得恼羞成怒,提高了嗓门。 “我说什么了,不过说句玩笑话,你这么激动做什么,再怎么说我是你的大嫂,长幼有序,你这般与我说话,眼里还有我这个大嫂吗?” 就连旁边的沈明石都皱起了眉头,看向周氏的目光隐隐带着怒气。 妯娌之前吵两句他懒得管。 但是周氏这般顶撞,如此目无尊长,还有没有把他这个大哥放在眼中? “对呀,老三家的,你这么凶做什么,大嫂也没有说什么,若是说得不对,你指出来不就是了,倒像是大嫂欺负你一样。”李氏在一旁火上浇油,幸灾乐祸。 旁边的目光如芒在背,周氏眼眶一红,泪珠险些滚落。 这是一群人欺负他们孤儿寡母呀! 若是沈明河还在,他们焉敢如此? 就是她快要哭出来的时候,她的手中突然传来一股温暖。 扭头一看,沈临和沈溪溪两人不知道何时已经走到她的身边,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第三章 选人读书 周氏感受到手心传来的温暖,心中陡然生出底气。 沈临是她的儿子,以后还要读书,考科举,容不得这种来历不明的污蔑。 她如同母鸡护鸡仔一般站在他们的面前,挑起了眉头,那双平日里总含着温顺的眼睛此刻淬了冰,直勾勾剜着面前的人: “大嫂二嫂,你们平常嚼舌根也就罢了,我就当没听见,谁叫明河生死无踪呢,我们孤儿寡母,活该被人家欺负!” “但临哥儿再怎么样也是你们的侄子,是沈家血脉,他落水生了大病,你们做长辈的谁去看过一眼?如今他捡回一条命来,你们却又污蔑他招惹了邪祟,人心都是肉长的,欺负人也得有个限度吧!” 周氏心中就像是有一股无名火,想要发泄出来,双眼通红,死死地盯着他们。 积压许久的委屈伴随怒火被点燃,明明声音都在发颤,那股子豁出去的架势却半点不含糊。 她这一番话如同石头砸进水中,众人脸一阵红一阵白,根本挂不住。 沈家老爷子脸上也是难得掀起波澜,以前有多喜爱,现在就有多恨。 沈明河这一失踪彻底让他二十来年的努力化为泡影,这让他如何不恨! 可这点愧疚还没焐热,就被周氏的硬气激得变了味,冯氏率先翻了脸,拍着桌子站起来: “老三家的,你这么凶神恶煞做什么,我们只不过是随口一说,开个玩笑罢了,你为何要借题发挥。” “就是!” 李氏在一旁帮腔,斜着眼瞥沈临: “小孩子头疼脑热是常事,你当宝似地捧着,倒显得我们不近人情了?再说了,爹娘还在桌上坐着,你这哭天抢地的,眼里还有没有长辈?” 冯氏立刻顺杆爬,梗着脖子摆出长辈款:“连尊卑都忘了,我们说两句怎么了?难不成还容不得人说话了?” 这话像根刺扎进周氏心口,心中那股无名怒火更盛,就如同一块大石积在胸口,不吐不快。 她猛地往前凑了半步,几乎要贴到冯氏面前,一字一句道: “我自然敬爹娘,可也容不得人颠倒黑白!” “可是大嫂,临哥儿落水那天,你就站在院门口摘菜,他在河边喊了多少声伯娘,你当真一句没听见?” “还是你知道,却是见死不救,又或者是你亲眼目睹谁把他推下去的??” 周氏顿了顿,目光如同淬了毒的针,冷冷道: “也幸亏是临哥儿命不该绝,否则我便豁出去这条性命,也绝不会放过那些心存不轨之人!” 她这话明里暗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有些事情她知道,但既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她可以忍,但并不代表可以肆无忌惮。 沈临看到这一幕也是鼻子有些发酸,周氏给他的感觉一直都是以温婉面目示人。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她如此言辞犀利的一面。 这一切都是为了他! 冯氏听到这句话之后,脸色猛然大变,刷得一下变得苍白,手中的帕子绞得变了形。 沈临落水之事她当然知道,甚至还与她的沈卓有关系,她明明有机会可以救沈临,但却选择了装作没有听见。 坐在一边的沈明石本想呵斥周氏,可见到冯氏的模样,他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再怎么样,沈临也是他的亲侄子,若是传出去的话,在村中那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啪!” 沈老爷子啪地一下把筷子直接摔到桌子上,瓷碗被镇得叮当响,满屋人顿时噤声。 他厉声喝道:“吵够了没有,吃个饭还不够丢人现眼的吗?” 冯氏立刻换上一脸委屈状:“爹,此事我从未做过,临哥儿是沈家血脉,我怎会见死不救,你可要为我做主啊!” 沈老爷子心中早已了然,狠狠瞪了她一眼后,黑着脸说道: “子虚乌有的事就此打住,今日过后谁也不许再提起,我也把话放在这里,无论你们之间到底有多么不合,倘若闹出人命来,休怪我不念亲情!” 这话明摆着是和稀泥,周氏咬着牙没再说话。 罢了,今日能让他们知道自己不好惹,也算没白闹这一场。 她攥着沈临的手紧了紧,指尖因用力泛白,只要她还有口气,就不能让孩子受委屈。 李氏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嘴角撇出一个讥诮的弧度。 她向来是看不起这些农家里的争斗的,为了三瓜两枣,打个你死我活,本就是笑话。 她才不愿意掺和进这种事,自己的丈夫已经是二管事,手底下好一帮人,算得上是位高权重,若是有朝一日能够当上大管事,那就享用不尽了。 就在她美滋滋地想着的时候。 沈老爷子接下来又抛出了一个重磅消息。 只见沈老爷子喝了一口茶,慢条斯理地说道: “今日,正好大家都在,我有要事要跟你们三家商量。” 众人一听,神色顿时一凛。 “自大乾开国以来,我沈家诗书传家,祖上出过的官员不在少数,哪怕是县令见了我们族人也得客客气气,但时过境迁,到了我们这一代,却已衰落,只能沦落到田家。” 众人闻言,顿时心生疑惑。 那时的沈家无比辉煌,他们听着都心生向往,可惜早已衰落,不然家中也不至于供不起几个孩童读书。 这话众人听了八百遍,耳朵都起了茧子,却还是忍不住竖起耳朵,老爷子今儿提这事,必有文章。 沈老爷子扫视了众人一眼之后继续说道: “可到了咱们这代,”沈老爷子重重叹了口气,声音里裹着不甘:“沦落到刨地糊口,丢人!” “我大乾以文立国,科举是重中之重,也是所有寒门子弟向上攀爬的阶梯,沈家若想翻身,便只有科举一条路可走!” “明河本是最有希望的人,若是能够考取举甚至进士,必能托起我沈家全族,如今却下落不明。” “可振兴沈家之事,乃是祖训,绝不能忘了,沈家后辈必须时时刻刻谨记要重振家业,恢复沈家辉煌。” 沈老爷子脸色再也不能平静,充满了偏执。 听到此处,所有人呼吸都粗重起来,迫不及待地看着沈老爷子,眼中充满了火热。 难不成? 沈临也是猛然间抬起头来,封建时代,最快发家致富登上高位的路就是考取科举。 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就能够一飞冲天。 在万众期待的目光当中,沈老爷子接下来的话石破天惊。 “我决定再挑选一人去读书!” 第四章 各不相让 “读书?” 这两个字像火星子落进了干柴堆,满桌人瞬间炸了锅。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谁不知道读书人金贵? 读书人在如今的大乾朝,那可是享有崇高地位的,特别是有功名的读书人,无论走到哪都是香饽饽。 只要成为举人,便有了做官的资格,一步便可跨越阶级,堪称一步登天。 为了鲤鱼跃龙门,所有读书人都会拼命地向上攀爬。 可想要读书考科举,哪有那么容易,没有经济支撑几乎不可能。 所谓的“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例子少之又少。 虽说大乾朝的生活水平相对来说已经比较高了,一家普通农户一年收入十几两银子,但是吃穿用度全部去掉之后,结余下来的也剩不了多少。 而光是入学堂的束脩就需要好几两银子,再加上学费,书本杂费,笔墨纸砚,零零散散加起来,十两银子都挡不住。 硬生生能够吃垮一个普通农家。 更别提,还有后期的科举赶考费用,以及购买书本,宴请宾客,一笔开销比一笔开销大,动辄就是数十两银子。 但沈老爷子既然说了这话,定是有了打算。 所有人的心中都不禁起了心思,只要能把自己的孩子供出来,无论是什么苦都是值得的。 “爹,咱们家真的准备再供一人读书?”李氏迫不及待地问道。 别看沈明业作为二管事,外表光鲜亮丽,可处在豪门大户当中,人情往来之人不可少,一年下来结余下来的钱也没有多少。 真想供一个人读书,得扒一层皮。 冯氏见她如此热切,心中顿时着急,攥着帕子的手青筋直跳,眼角吊得老高: “老二家的,咱们沈家的底细谁不清楚,如今日子最好过的就是明业了,以你们家的条件,供一个孩子读书不是什么难事。” “而且你们淳哥儿现在才多大,才八岁而已,想要读书,以后有的是机会。” “不如机会就留给卓哥儿吧,我代他谢谢你了,以后他若是出息了,少不得孝敬你这位婶婶!” 沈明石和沈明业两人也是互相对视的一眼,眼中充满了火花。 哪怕是亲兄弟,在利益分割面前,那也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李氏当即冷笑一声,指甲几乎要掐进掌心: “大嫂说得这叫什么话,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我们家明业为了这个家,每月不知道有多少应酬,掏出去的银子能堆成一座小山,若是论及贡献,怎么着这个读书名额也应该是淳哥儿的!” “再说了,读书也不是人人都能够读得下去,淳哥儿三岁就识得百字,过目不忘,送去学堂定能金榜题名,倒是卓哥儿,见了先生就腿软,怕不是去学堂混日子的?” “若是能够退一步的话,我也会感谢大嫂你的大恩大德的,淳哥儿以后出人头地了,也绝对不会忘记拉卓哥儿一把,到时候再读书也不迟!” 李氏一步不退,只要能读书,争个你死我活也是值得的。 两人唾沫横飞,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直往对方身上扎。 沈林冷眼瞧着这场闹剧,心里泛起一阵恶寒,为了这所谓的读书名额,双方早已变成了恨不得生吞活剥对方的仇敌。 再看看那两个候选,沈卓一直在逃避他的目光,显得畏畏缩缩,沈淳鼻子下面挂着一长长的鼻涕,吸溜个不停。 这两人哪里像个读书样? 还不如把这个机会让给自己。 拥有着一整个图书馆的他,想要在科举考场上杀出一条血路,轻而易举便能够带动整个沈家腾飞。 他绝不能够窝山沟沟中,生在富贵人家躺平也就算了,可是生在农家,若是不争的话,那便只有种地一条路可走。 他才十岁,显然不好站出来争,与周氏对视一眼之后,后者顿时明白了他的心思。 她深吸一口气,猛地站起,大义凛然道: “两位嫂嫂,我家临哥儿也是自幼聪慧,自幼就跟着他的父亲学识字,诗文也背的不少,虽有些爱瞎胡闹,但记忆力却是极好的,只要给他一个机会,定能够光耀门楣。” “还希望两位嫂嫂看在以前的情分上,给临哥儿一个机会,妹妹感激不尽!” 冯氏见到她站出来,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猛然跳起来,尖声划破堂内空气。 她以为只有李氏是她的对手,可周氏竟也敢与她们争? 她有什么资格? 又凭什么跟他们争? 该死! 冯氏死死盯着她,心中恨得不行,字字像冰锥子扎人: “老三家的,这有你什么事,你跑出来凑热闹,你看看你家沈临那野小子,那是读书的料吗,整天不是上树掏鸟,就是下河摸鱼,哪里跟读书人沾了半个边!” “若是让他去读书,那才是天大的笑话,他若是能够读出书来,我名字倒着写!” 李氏此刻也是把矛头对准了她,说话刻薄无比。 “怎么什么好事都想着自己,别人还活不活了,沈明河读书考出来的秀才,花了家里多少银子,最后还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个家就是被他压垮的!” “如今想让沈临这个野小子重蹈覆辙,我呸!” 沈明业也是话里藏刀:“临哥儿如今也满了十岁吧,反正也不是读书的料,不如早日出去找份活干,不仅能够养活自己,还能够帮扶一下家里。” “刘家老爷府上如今缺一个仆役,临哥儿年岁正好合适,有我作保,此事自然不在话下,这种机会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若是被哪位公子看中,赏赐一些钱财,还可以补贴淳哥儿读书,也显得兄弟情深,以后淳哥儿中举了,提携他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沈临听到这句话,脸色顿时一变,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自己这位二伯面上看着和气,心中可真是狠毒。 一旦成了仆役,就彻底丧失了考取科举的资格,这是断了自己读书的根。 还要自己供他那蠢儿子读书,那是读书的料吗? 十年八年都不一定能够考取功名,更别说考举人了,那是活脱脱把自己当血包一样榨。 周氏闻言哪里肯干,气得声音都在发颤: “他二伯,你这是什么心思?为了你们读书,难不成要把临哥儿卖了去?” “再说,你们所说的之事全是子虚乌有,明河自从考上秀才,再也未曾要过家里一分钱,所获得的银两补贴皆交给了家中,几年积攒下来也有好几十两银子,怎么放在你们的口中就称如此不堪。” 听到堂中吵成一堆,沈老爷子额头青筋暴起,心中烦闷到了极致。 本是让他们互相谦让,举全族之力供养。 如今看来是不可能了。 他喘着粗气狠狠敲了两下桌子,怒斥道: “够了!为了个名额,吵得像市井泼妇,沈家落到今日这步田地,就是被你们这群眼皮子浅的东西害的。” “既然你们都不愿相让,那我便出几道考题,谁能答得最好,便让谁去读书,另外两房,每月出一些银两,一个子都不能少,全力供咱们沈家的读书种子读书!” 第五章 比试 话音落下,堂内霎时死寂,只有各人粗重的呼吸声交织着,像一张绷到极致的网。 谁都知道,沈家老爷子是铁了心要供出一个读书人来,怎么都不会善罢甘休的。 今天谁要是能在比试当中拔得头筹,就能够获得沈家全力供养的资源,其他各方只能沦为血包,谁都不会甘心。 冯氏看向李氏和周氏的目光几欲能够喷出火来,心中无比怨毒。 她儿子那是长子长孙,无论从何而论,这个读书名额也应该是长房的! 其他几房有什么资格来争? 可笑! 她们还真以为能争得过长房? 她脸上傲然,心中极有信心。 她抬起头来跟沈明石对视一眼,两人心照不宣。 沈明石早就跟沈老爷子通过气了,仗着自己是长子长孙的身份要来的这个名额,但是必须得走个过场,让其他几房心服口服。 而沈卓虽未正式进入学堂,可之前早已跟随一位老夫子开过蒙,几本蒙学经典背得滚瓜烂熟,甚至就连经学都开始涉猎。 李氏也是不甘心,再怎么样都得争一争,她家淳哥儿那也是正经开过蒙的,比起其他人丝毫不差。 她二房凭什么去供养大房? 而他们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将三房放在眼中,沈明河是秀才不错,可早就失踪四五年了,根本不可能启蒙。 此刻心中最慌的就是周氏了,沈临是什么品性,她心中一清二楚,上树抓鸟,下河摸鱼,田中捉鼠,是一样都不拉,偏偏就是不读书。 她转过头去看着沈临有些迟疑道:“临儿,你有把握吗?” 沈临给了她一个宽心的眼神:“放心吧,娘,爹之前不是教过我三字经,千字文吗?” “若是比其他的,我还没有什么太大把握,可若是比背书,放眼上元县也没有几个能够比得过我的!” 周氏心中一阵愕然,四五年前所教的,现在还记得? 沈临心中也憋着一股无名火。 其他几房对他丝毫不念亲情,极尽刻薄,甚至还想要把他卖去当奴仆,绝了他的读书资格,早就寒透了他的心。 不就是比背书吗,这些普遍的蒙学典籍,都存在他的图书馆当中,想要提取不过是信手拈来。 沈老爷子也看出来他们各怀心思,不过这正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越是争抢,以后就会越发重视读书。 他轻咳一声,缓缓道:“此次测试以三字经为考题,谁背的最全,便由谁获胜。” 三字经作为最广泛的文学启蒙教材经典,哪怕是没有上过学堂的人,都能够背出一大段,作为考题再合适不过。 “谁先来背?”沈老爷子扫视了一眼众人开口道。 冯氏一个眼光过去,沈卓立刻站了出来,口中亲昵称呼道:“阿爷,孙儿先来吧!” “恩!” 沈老爷子对于这个孙儿还是挺满意的,老实善良,最重要的是对长辈颇为恭敬,若是能够把他供出来的话,以后一定会孝敬于他。 沈卓站出来之后,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完全不像刚才的畏畏缩缩。 他摇头晃脑,一字一句背道: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 他开头背得极为顺畅,显然已经不只背过一遍,已然滚瓜烂熟。 沈老爷子摸着胡须,越看越是喜欢,这种久违的背书声如同天籁之音让他怡然自得。 虽然他早就透露过考题,但能完整背出来显然还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见他背得如此麻利,李氏气的是怒火中烧,小动作不断,不停的想要打扰分散他的注意力。 许是沈老爷子见到了她的小动作,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这才收敛一些。 不过越往后背,就越显得有些磕磕绊绊,停顿许久才挤出几个字来,把一旁的冯氏急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拼命让旁边的丈夫给他提示。 沈明石识得一些字,归到底也只是一个庄稼汉,哪里能够背得出这本三字经来 好在沈老爷子本来就是有意偏袒,面对一些磕磕绊绊甚至于一些错字都是装作看不见,不过刚启蒙的孩子,能背出来三字经已经算是极为也不错了。 “勤有……功,戏……无益。” “戒之……哉,宜勉力!” 随着最后一句落下,终于背诵完成,沈卓长长舒了一口气。 虽然错字连篇,但是终归是背完了。 “大家都看到了吧,这就是我家卓哥儿的天赋,还未正式进入学堂,就已经能够将三字经全文背诵下来,比起明河之强不弱,未来哪怕不是进士,也是举人,我看剩余的就不用比了吧?” “等以后卓儿中了进士,当了大官,光宗耀祖,你们也能沾点光,说不定以后县尊老爷都要向你们稽首呢!” 冯氏看着自己的儿子变成一脸的得意,连腰杆子都挺直了不少,尾巴差点翘到天上去了。 瞧见没? 这就是未来的状元郎! 你们有谁能够比得过? 李氏眼中嫉妒的火快要喷出来,冷哼一声。 “大嫂,此话为时尚早,哪怕我只识得几个字也能够听出来,你家卓哥儿背得不是很好吧!” “淳儿,你来背,给为娘争口气!” 沈淳吸溜了一下鼻涕,站了出来,肉眼可见的有些慌张,虽说他已经开蒙,可若想背出三字经来,几乎不可能。 他也只能够硬着头皮慢慢开始背。 背了一大段之后,便打起了磕绊,不止错字连篇,甚至连背都背不下去了。 “行了,不用再背了!”沈老爷子直接打断了他。 李氏心中顿时大急,连忙嚷嚷开来,怎么都要把水搅浑。 “不公平,凭什么要比背书,背三字经,淳儿本来就年纪尚小,不占优势,背书也不是他的长项!” 沈老爷子根本不吃这一套,喝骂出生。 “那你说什么叫公平?背书不是长项,什么是长项?” “想考科举,读书时只是基础,就连三字经都无法背下去,谈何背诵经学,又谈何科举?” 被臭骂了一顿,李氏脸上依旧是愤愤不平,虽然不敢在明面上反驳,但心中已然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好了,既然如此,读书的天赋已经分出来……” 沈老爷子正欲出结果,沈临突然出声道。 “阿爷,我还未背呢!” 第六章 让我读书,我三年带飞家族! 正沉浸在儿子考科举做大官美梦当中的冯氏,听到如此不合时宜的话,心里顿时就不舒服了。 她还以为周氏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沈临还真不要脸不要皮进来插一脚。 读书人的事,你来凑什么热闹? 她没好气地看了沈临一眼:“你来掺和做甚,连开蒙都未曾开蒙,又识得几个大字?” “你堂哥才十二岁,还未曾进入学堂,就已经能背诵三字经了,这是何等的天资天赋,一旦进入学堂,那还了得了?你还是乖乖的,等你堂哥中举当了老爷之后,给你安排个管事当当!” 沈临才不听她的忽悠。 十二岁背三字经很了不得?这个年龄已经不少人都是秀才了! “大伯母,我虽未进入私塾开蒙,但父亲常常教导我,我也学得了一些书籍,其中便有三字经,这应该算得上是开蒙吧!”沈临淡淡道。 “行,你背吧,背吧!我是好心好意,你却如此不领情,我看你能背得到几句!”冯氏怒火冲冲。 沈临脑中一转,顿时连接到了那个神秘的空间,一本古籍瞬间落了下来。 这是明朝版本的三字经,他查阅过,更大乾朝的三字经几乎无异,没有什么删减。 他给了周氏一个微笑之后,开始背道: “人之初,性本善。” “性相近,习相远。” “苟不教,性乃迁。” “教之道,贵以专。” “昔孟母,择邻处。” “子不学,断机杼。” “窦燕山,有义方。” 他带着微笑,虽然穿着一身粗布衣服,但怎么也掩盖不住脸上的自信。 虽然年龄只有十岁,但展现出来的却完全不是这个年龄该有的成熟。 他一字一句,抑扬顿挫,背着极其流畅,几乎没有丝毫的停滞,颇具语言的美感。 声音清脆如同珠落玉盘。 “咦?” 沈家老爷子也不禁挑起了眉头。 他看了看手中的书,与书上的内容一般无二。 莫非家中又出了一个读书种子不成? 这不禁让他心中的决定开始动摇,脸上面露挣扎,他不知道自己心里的那个决定是对是错。 若是泄露出去,沈临不出息还好,可若是出息了,难免会对他心生怨恨。 沈明石脸上也是面露震惊,他心中并不相信自己三弟的儿子会突然间转了性,而是把怀疑的目光看向沈老爷子。 冯氏更是是面目凶狠,恶狠狠地看着沈临,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 沈明业和李氏先前已经绝望,心中已经起了别的心思,而沈临的表现更让他们如同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周氏脸上的惊喜无以言表,几乎是喜极而泣,心中更是充满了极大的自豪。 沈临几乎是一刻未停,从头到尾顺畅地一路背了下去。 等到最后一句落下,满堂无比寂静。 沈临把目光看向沈老爷子:“阿爷,我已背完,可还正确?” 沈老爷子握着书卷的手微微收紧,指节有些用力而显得泛白,他抬眼看向沈临,双眼当中情绪翻滚。 震惊、审视,还有微不可察的一丝后悔。 “你背得不错,看来是下了苦功夫了。”沈老爷子声音带着几分沙哑,打破了屋内的沉寂。 此话一出,冯氏脸上顿时变得铁青无比难看,她刚才的嚣张气焰如同被泼了一盆冷水,变得死寂。 沈明石心中也是一沉,难不成老爷子把考题给了沈临一份,还是对他有所偏爱? “你是从何处习得的?为何落水之前不会,落水之后却会背了?你在撒谎!” 冯氏几乎是嘶吼着说道。 她绝不允许沈临抢他儿子的读书资格! 沈临丝毫没有被她的气势所吓倒,而是直直的盯着她: “大伯母,我背出书来,你为何会如此憎恨,这不正好证明我才是读书种子,比堂哥更加适合,若是供我读书,三年之内必中秀才!” “至于我如何背得,就更加简单了,父亲为我开蒙,教我识字,背得三字经这些基础的文学经典不是正常的吗?” “父亲还教会过我千字文、百家姓,我也能背的一些,伯母要不要听?” 他为自己找了一个过得去的理由。 在这封建社会当中,从一个大字不识的稚童到能够全文背诵三字经千字文,若是没有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是很容易可以打上一个巨额知识来源不明罪。 就像自己落了一场水,他们都敢往自己身上泼脏水,没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做的。 周氏也是有些惊疑不定,不停在脑海中思索,曾几何时沈明河教导过沈临,印象当中是有那么几次,但仅仅读了几遍就能够记得下来了,这也太神奇了吧? 冯氏其中虽然万般不信,却也无法反驳,只能用吃人一般的眼神看着他,拔高音量尖叫道: “想都不要想!” “你在做什么春秋大梦,全家供你读书?你想得倒美,别到头来,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你父亲已经浪费了一次机会,难道你还要将我们全家拖到泥潭当中不成?” 沈临去读书,那她儿子呢? 面朝黄土背朝天去供沈临? 这比杀了她还要难受。 沈临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虽然他对所谓的父亲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被人三番五次侮辱,泥人也有三分火气。 “大伯母请慎言,父亲何时浪费过机会,他并非怯懦,只是失踪而已,再怎么说他也是取得过秀才功名的,大伯母如此侮辱一个秀才,置朝廷何地?” 此话一出,众人脸色就变了。 大乾重文,对读书人的保护及其严格。 对拥有科举功名的读书人更是有法律保护,平民辱骂有功名者,可类比辱骂尊长,视为藐视朝廷,刑罚可达杖刑。 冯氏一股热血直冲脑顶,气的胸口剧烈起伏,眼睛恨得想要杀人,却也不敢再说半个不字。 看到这一幕,周氏又惊又喜,这几年来伏低做小,抬不起头,连她都差点忘了,沈明河可是取得秀才功名的人! 沈明石见状皱眉,看向沈临的目光中也带了几分冷冽之意。 但如今想要逆转的办法只有一个。 那便是沈老爷子! 他避重就轻,不再谈及此事,而是拱手道:“父亲,沈卓和沈临都已完整背出,还请父亲决断。” 第七章 不欢而散 无论沈临有多惊才艳艳,但最终能够决定的只有沈老爷子一人。 在未分家的情况下,祖父地位极高,具有极大的权力,几乎可以决定家族当中的一切。 沈老爷子还未说话,一直未说话的沈家老太太孔氏却抬起了浑浊的目光。 抿了抿满是皱纹的嘴唇说道:“我知道你们心中都有委屈,都想要供自己的孩子读书,当年老三读书,也是老身力排众议,将这个机会给到了他,同时也委屈了老大老二,这些年你们辛苦了。” 一番话说得沈明石和沈明业心里很不是滋味。 孔氏抬头望了一眼众人,把慈爱的目光投放在沈卓的身上,继续说道: “不过万事万物得讲究公平,一碗水端平,才不至于家宅不宁。” “临哥儿背书确实背得流利,但读书科考,不是背几本书就成的,更讲究心性品格,卓儿是在我身边长大的,对他的品性我最了解不过,是个再孝顺不过的孩子,懂得感恩,孝顺长辈。” “既然之前给过老三家机会了,这次不妨就让卓儿试试吧!” 听到这里,周氏心中一沉,刚才喜悦的心情顿时荡然无存。 沈临心中也有些失望,不过这也是在意料之中的事。 沈明石是长子,如今更是家族的继承人,沈卓是长子长孙,从小被孔氏带大,心中本就有偏向。 而他,早就被他们厌恶至极,数年来不管不顾,在他们的心中,就算把机会给了自己,自己也不会感恩,既然毫无回报,那为何还要做? 冯氏大喜过望,脸上顿时绽开一朵菊花似的笑容,眼角堆起的褶子里都透着得意。 她忙不迭地扯着沈卓的袖子往前推:“还不快谢过祖母!卓哥儿,快给祖母磕头!” 沈卓如梦初醒,哐当一下跪了下去:“然后谢谢祖母!” 沈老爷子重重地咳嗽了一声,浑浊的老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沈家现如今最重要的就是一个能够立刻考取功名,光耀门楣的孩子,卓哥儿如今进学刚好合适。” “但是,家族资源有限,虽然决定供养卓儿,但读书不仅仅只看年龄,更看天赋与用功程度。” “就以三年为期限,若是三年内卓儿还未能考取童生,那便由淳哥儿入学堂,同样也是三年,也无法做到的话,再由临哥儿顶上!” 一番话说得公平公正,让各房都挑不出任何毛病。 可沈临心中却是嗤之以鼻,三年又三年,那就是六年。 到了那时自己就十六岁了。 十六岁入学堂?黄花菜都凉了! 别人等得了,他可等不了。 冯氏脸上的喜色顿时褪去,活像被人当头泼了一盆冷水,但最终咂咂嘴,什么话也没有说出来。 毕竟机会已经给到了他们的大房的头上,再得寸进尺,确实也说不过去。 “那各房如何出钱?”沈明石陡然问道。 所有人顿时抬起头来,这是所有人最关心的问题。 沈老爷子沉吟一声,分配道:“按照比例,大房读书出五成,二房出三成,三房出两成!” 沈临心中便是一沉,有些无语。 偏心偏得也太过了,本来以为凭借自己的能力,怎么也能够让沈老爷子把注下在自己的身上,看来是不可能的。 两成看起来不多,可如今的家中已是一贫如洗,根本拿不出多余的钱来,连生活都无比拮据。 周氏脸色顿时就是一变,哪怕只出两成,对于现在的三房来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连忙说道。 “父亲,临儿生了一场大病,家中值钱的东西都已经没了,出不起这一分例钱。” 冯氏顿时不乐意:“老三家的,你这是什么意思?是质疑爹的决定吗?若是能够把卓儿供出去,你三房还不是跟着吃香的喝辣的,苦一苦你们又有何妨?” 沈临心中直接翻了个白眼,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好一个苦一苦你们又有何妨! 话说得轻松,可惜鞭子不打在你们的身上。 他看向自己的母亲,他的心中是一点都不想屈服的,一旦屈服,想要翻身就千难万难了。 周氏已经决定反抗,就不会轻易屈服,她死死地盯着冯氏,缓缓说道: “大嫂说得这叫什么话,若是真没钱,难不成还让我们上街去讨不成?家中不是还有一些田地吗,三房也应该有一份在吧,便拿这一份来供卓哥儿读书吧!” 冯氏听到这番话,整个人就像炸了毛的母鸡,差点就直接扑上来了。 “老三家的,你什么意思,什么田地,你们三房哪来的田地,这都是爹娘的,还没分家呢,再说了,你们三房读书早就把家中的那一份给耗光了,这有你们什么份!” 她双眼通红,如今虽然是大房代管田地,但他们早已把这些田地看成了一家的私产,谁都不能来觊觎! 三房有什么资格来划分这些田地? 李氏本来内心就是极度抗拒,如今更像是找到了理由一般。 “是呀,大嫂,家中田地不还有我们一份吗,用这些来供卓哥儿读书不更好?要是还不够的话,大不了卖一些!” 反正家中田地他们也占不到半分,与其便宜大房,就是拿出来做些文章。 沈临被她吓了一大跳,自己这位二婶还真敢说啊! 在农村中田地就是农民家人的命根子,不到家破人亡的地步轻易不会售卖。 此话一出,哪怕是沈老爷子再淡定都有些气不顺了。 “老二家的,管好你那张嘴,这是祖上留下来的田地,不是街边摆摊的货物!” “振兴家族本就是每个人的使命,为何要做这么多的算计!” 但经这么一闹腾,沈老爷子也知道想让这两房出钱,怕是难了。 二房有钱不愿意出,他也不好勉强。 三房穷得叮当响,不从加上讨钱已经算不错了。 “好了,此事就此打住,之后再论,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各房就散了吧!”沈老爷子摆了摆手,不想再论。 “是,爹!” 各房依次离去。 但所有人的脸上都写满了不服气,此事不会善罢甘休。 第八章 分家 等众人一走,冯氏无处发泄的火全部冲着沈明石来了,她双手插着如同水桶般的腰,怒骂道。 “当家的,刚才你倒是说句话呀,你看我们娘两被欺负成什么样了,这个家还有我们的立足之地吗!” “你还是做大哥的呢,有点大哥的威严吗,连其他两房都压不住,再过段时间,他们是不是就得骑在我们脖子上拉屎?” 沈明石只觉得她的声音无比聒噪,让他心烦意乱。 “都是一家人,你说的是叫什么话!” 冯氏见不得他这副窝囊样,陡然变得面目狰狞,破口大骂道。 “什么一家人,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若真是一家人,其他两房就应该尽心尽力将咱们家卓儿供出去,沈家要是出个举人甚至进士,那是你们老沈家的门楣光耀,也是他们的荣耀!” “可你看看他们现在做的什么事,满脸都是自私自利,可还有一点亲缘血脉挂念?” “今天要不是娘说话,咱们家卓儿的读书资格差不多就要溜走了,你当缩头乌龟忍得了,我可忍不了!” 冯氏一脸的理所应当,仿佛其他两房就天生应该供养大房。 不允许有丝毫忤逆和藏私,否则就是大逆不道。 沈明石表情也是有些难看,冷哼一声说道。 “三房毕竟没了主心骨,若是欺负的太过,传出去的话也不好听,我可不想有人在背后戳脊梁骨!” “不过事情总算是好的,读书资格如今在大房的手中,虽然其他两房不想出钱,但是,这可由不得他们!” “今日他们敢公开拒绝,往后我就有理由将家中所有的田产霸住,不让他们分毫!” “倒不如趁着爹娘都在,把他们都分出去,一分田都不给他们,免得以后扯皮!” 沈明石眼睛露出冷色。 如今的田地虽然都是他在打理,但若按照律令,二房三房也会有一分在。 所以还不如趁早把他们全部都分出去,他们好独占所有的田地房屋。 听完他的打算,冯氏眼睛顿时一亮。 只要不让他们分到丝毫家产,哪怕三年之后轮到他们读书,他们都不一定供得起,到最后还不是要落在大房身上。 她越想眼睛越亮,恨不得立刻就付诸实施。 “当家的,这个主意好,老二家不是个省油的灯,老三家也越来越不安分,特别是沈临那个小兔崽子,今天的眼神恨不得要吃人。” “他居然还想读书?他也配?就凭他三房一贫如洗,家徒四壁,让他读书也供不起!” 一想到今天她就来气,她转头望向沈卓咬牙切齿说道。 “今天爹娘为了你读书,可是撕破了老脸了,机会给到了你,你怎么都要给我考个举人回来!” “他们今天既然敢要来争,就要承受后果,你考上功名之后,不要让他们沾丝毫的光,也也不要让他们攀亲戚!” 沈卓狠狠地捏着拳头,连忙应道。 “娘,我记住了,等我考上功名之后,只会孝敬阿爷阿奶,爹和娘,不会让他们占任何的便宜!” 同样的,另外一边沈明业和李氏刚回到房中,李氏也发起了牢骚。 “当家的,你就看着老爷子这么偏心,自从我嫁到你沈家,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吗,那天不是被呼来喝去,如今眼睁睁的的读书机会,你都把握不住,你什么时候能硬气一回!” “如今淳儿已经八岁了,正是上学堂的年纪,若是一拖再拖,平白就比别人少了不少的时间,一步慢,便是步步慢,你等得起,我可等不起!” 沈明业见多识广,哪里不明白这个道理? 像府上的那些公子少爷,五六岁就开始入学堂打基础了。 七八岁就能够背诵多本蒙学经典。 十岁就开始学四书五经。 一步领先,几乎是步步领先。 因为生于普通农家,几乎不可能完全脱产去读书,几乎都要兼顾种田务农,平白就分出了一部分的精力出来。 而书香世家,就没有这个顾虑了。 所以自古以来,农家乃至寒门,想出一个 秀才几乎都是难于登天。 真正的寒门,想要考出来一个,实在是太难太难。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沉声道:“放心吧,不会再让淳儿面朝黄土背朝天了,我已经打算好了,咱们家这些年也攒下了一些钱,已经够入学堂了。” “虽然咱们家以后的日子会过得苦一点,寒酸一点,但只要为了淳儿读书,什么都可以将就!” “还有,今天我已经看明白了,这家必须要分,否则的话,大哥占据大义,再加上爹娘的偏心,指不定以后还要怎么压榨我们,我可不想为他们大房做牛做马,最后为他们做嫁衣。” “可惜爹娘还是偏心大哥,那些土地我们怎么都可以分得一份。” 想到这里,沈明业心中也有不少怨气。 作为老二,他是夹在中间两头受气。 以前偏心老三,现在偏心老大,只有他这个老二两头受气。 …… 周氏出了门之后也是眉头紧锁,但她拉着两兄妹的时候,却一直未曾放开过。 沈临真不知道如何开口的时候,周氏斩钉截铁的说道: “临儿,这书你必须得读,哪怕是娘砸锅卖铁,也一定要供你出去!” 沈临心中陡然生出一股暖意,虽然身在农家家无一物,但周氏却从未放弃过他。 “娘,要是实在没办法的话,就算了,以后还会有机会的!”沈临宽慰道。 周氏坚定地摇了摇头。 “不,你爹若在,也会希望你读书,而且今日你已经展现出读书的天赋来,绝不能浪费!” “更何况,只有读书科举考上功名,才能摆脱这土地的牢笼,不受那风吹雨打!” 愣了许久,沈临抬起头来露出一个笑容:“娘,我们分家吧!” 第九章 赚钱门路 乡下的夜晚,为了省灯油,天一黑就得回房间睡觉。 目前各房分房而居,他们三房得益于他父亲之前考中功名的缘故,所以也分得了一间大瓦房居住。 只不过虽是青砖大瓦房,但屋内除了几件必要的家具之外,几乎已无他物。 大瓦房有三间房,目前一间做了杂物间,一间是他母亲带着妹妹居住,一间留给了他,还算是宽敞。 沈临躺在床上,回想起今天自己说出分家的那两个字时,周氏被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但破天荒的,她居然没有反对。 因为连她也知道,哪怕不分家,他们也从这个家中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东西,反而还会徒遭压榨,大房时时刻刻都会惦记着他们,把他们当血包一样汲取。 可若是分家,除了日子过得苦了一点,便再也不用遭受那些所谓的亲戚的算计了。 不过在这个年代,哪怕是相对风气比较开放的大乾,在父母尚在的情况下,分家也是一件不太光彩的事。 但以今天的情况来看,恐怕不仅仅只是他们起了分家的心思,恐怕二房同样也是如此作想。 依自己的二伯和二伯母两个人的性格,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这个家迟早到晚都要分。 这是正合了他的意义。 不过为今之计,还是要赚一些钱。 说句不客气的话,一个财富五车的读书人,那都是靠银钱一点一点喂出来的,几乎毫无捷径可走。 在这个年代赚钱的路子,早已经被垄断。 想要赚钱,若换做别人难于登天,可对于他而言,就没那么难了。 凭借着他脑海中的那个图书馆,想要赚钱,他有太多太多的点子。 制作白糖、提纯贩卖私盐、制作药品、蒸馏酒。 这里面无论哪一项都是无比暴利的行业。 但同样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若是他没有匹配的实力的话,只要他头天把这些技术披露出来,恐怕等不到第二天,他就会被那些世家大族吞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更何况他现在的年龄只有十岁。 平白无故造出这些东西来,会更惹人怀疑。 所以目前最适合他赚钱的方式就剩不了多少项。 其中最为合适的就是写话本小说。 他今天已经展现了读书的天赋,再写本书出来虽然会震惊四座,但并不会达到惊世骇俗的地步。 如今的大乾民智开放,朝廷相对来说也比较开明,没有那么多犯忌讳的东西。 不像是野猪朝的文字狱,一个字写错,全族都得消消乐。 况且话本写得再好,卖得再好,那也是小本买卖,能赚钱,但并不会惹人眼红。 在他的记忆当中,所谓那些四大名著应该还没有问世,但民间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传说。 这里面无论是哪一本,只要他写出来,都会是极其畅销的类型。 这里面最合适的就是西游记,猎奇搞怪,最受低龄段的喜欢。 若是把这本书写出来的话,一定会十分畅销。 不过里面的人物太过复杂,哪怕是要写,也不应该是他这个年龄段能够写出来的东西。 想来想去,他把目标定在了哪吒传奇这一部经典的动画片上,原著在他的图书馆当中有,只需要稍微改动一些,便是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等到第二天一大早他起床之后就开始翻箱倒柜找东西。 虽然家中能变卖的东西基本上都变卖了。 但他母亲唯独把他父亲的那些书籍全部留了下来,既是一个念想,又想着之后可能会有用,所以便一直留了下来。 周氏端来了一碗稀粥,好奇地看着他。 “临儿,你在找什么呢?快来吃早饭了!” “我在找爹留下来的书,娘,你知道放在哪里了吗?”沈临随口答道。 “哥哥,我知道在哪里!”正在一边喝稀粥的沈溪溪立刻拉着他的手,把他拉到了杂物间当中。 随后指着一个箱子说道:“哥哥,爹的书都在这里呢!” “你怎么知道的,莫不是你来偷看了?”周氏在一边笑道。 “我找玩具的时候看到的,就记下来了!”沈溪溪一脸的骄傲。 箱子当中不知道是装了多少书,沉甸甸的,沈临用尽力气把箱子拉了出来,把上面的灰尘拍去之后,这才打开尘封已久的书箱。 一股陈旧性气息扑面而来,就像是打开尘封已久的记忆。 沈临随意的翻开了几本。 千字文、百家姓、新编对相四言、小学…… 这些都是经典的蒙学经典。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经义杂论书籍。 零零散散加起来有好几十本。 大乾朝来说书籍还是比较昂贵的,哪怕是普通的坊印本,至少都需要好几百文。 倘若是精善刻本,那价格可能翻十倍都不止。 这些书零零散散加起来,没有十几两银子是拿不下来的。 一些普通农家一年到头全部的收入不吃不喝,恐怕也只能够买到这一箱子书。 沈临从中还惊喜地找到一些书写用具,笔墨纸砚一应俱全。 “临儿,你找这些书做什么?”周氏回过神来之后好奇的问道。 “读书呀!” 沈临转过头露出一个笑容。 “爹,之前不是教过我一些吗,我就学着写写,既然入不了学堂,那便自己先读书吧!” “说不定哪天路过的先生见我读书如此刻苦,就不需要我交束脩收我为徒了呢!” 既然获得不了读书资格,那就营造出一个神童出来。 历朝历代从来不缺这样的神童,所以自然也不会显眼。 周氏有些发愣,沈临此等改变虽然让她惊喜交加,但却总有一种不真实感。 等把如同清汤一般的稀粥喝完之后。 沈临便迫不及待地准备研磨下笔。 第十章 写话本 沈临把笔墨纸砚都收捡出来,全部搬到了房子的后面。 大瓦房刚好处在高坡上,后面是一条小溪,溪水清绿,哪怕是夏天,也依旧沁人心脾。 再往后便是一整片的竹林,竹林之上便是一片悬崖,高约百丈,颇为险峻,所谓的云崖村也就此得名。 微风至山崖吹过,压倒一片竹林,带着独特的竹香味吹拂过来,桌上的纸都被吹得哗啦啦响。 别的不说,这风景绝佳,整个云崖村也找不到几处比这风景更好的地方了。 他加了一点水,开始研墨。 这墨已经被封存了数年之久,但是却丝毫没有变质,随着水润慢慢显出墨色来。 只不过这纸就差很多了,别说比不上宣纸,哪怕是差一点的毛边纸都比不上,也就是一些普通的草纸。 但这已经是普通家庭可望而不可求的了。 他润笔之后,端端正正的写了一个沈字。 看自己所写的沈字,沈临微微吐出一口气。 这是……真丑啊! 虽然他也上过几节书法课,但那都是凑数的,正儿八经的就没写过几个字,虽然有着前世的一些基础在,但想写得端正几乎不可能。 就这一手字,别说出去科考了,恐怕到了考场上考官看到写这手字,恐怕也非黜落不可。 科举考场之上,除了文章之外,写得一手好字,也是重要的加分项。 能够考取到功名的读书人,就没有几个字差的。 他若想去科考的话,这手字必须要练好。 他叹息了一口气,把纸铺平,继续集中精力开始练习。 有着前世的一些基础在,无论怎么样,比起那些零基础的孩子而言都好了不知道多少。 等连续练了十几二十张纸之后,终于写得像模像样了。 他把第一次所写的跟这一次所写的字放在一起对比,虽然不至于天壤之别,但已经有了质的进步。 至少能看得下去了。 屋内传来脚步声,周氏走到他的身边,见到他所写的字也是惊讶的合不拢嘴。 难不成家中真出了一个神童? “临儿,你什么时候学会写字了?” “爹教的呀,教过一次我就记住了,写字不是很简单吗!”沈临一脸的理所当然。 他把所有的缘由全部推到了自己那失踪的老爹身上。 这是他为自己打造的一个人设,神童人设,否则的话,未来他所展现出来的东西,根本没办法解释。 周氏:…… 虽然听起来挺合理的,但是细细一想,好像也没那么合理。 在她的记忆当中,沈明河似乎只教过沈临,难不成就这么几次就已经全部记下来了? 那就更要读书了。 说不定回来就能够考个状元回来! 周氏心中顿时充满了万丈豪情,仿佛看到功名就在面前招手。 “好,那你好好练,我带溪溪去隔壁村一趟,看能不能找点事做。” “恩,娘,你去吧!”沈临一脸的乖巧。 周氏心中欣慰无比,谁说生一场大病不是好事,这不就脱胎换骨了。 果真是上天眷顾! 等周氏走后,沈临眼中一闭,顿时进入到自己脑海中的那个神秘空间。 无数的光点在自己的头上飞旋。 他心念一动。 有关于哪吒的书籍,如同一道流光在空中划过之后,齐齐落在了他的身前。 《封神演义》、《西游记》、《哪吒闹海》、《哪吒之魔童降世》、《哪吒传奇经典故事丛书》…… 沈临开始在这些书中一一寻找出来。 在现代耳熟能详的哪吒的故事,其实直到现在并未独立成书,也从来没有将哪吒作为作为单独的主角创立文学作品。 他小时候最爱看的就是《哪吒传奇》这部动画片了,来来回回,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里面的情节耳熟能详。 现在更是有这部动画片的文本辅助,重新创作并不难。 他只需要把这些东西全部糅合在一起,便能创作出一本全新的书来。 等他把这些书全部阅读过一遍之后。 心中已然有了腹稿。 慢慢开始下笔。 “陈塘关的冬夜,寒风裹挟着咸涩的海腥味,将李府檐角的青铜风铃吹得叮咚作响。李靖负手立于庭院,玄色大氅在风中猎猎作响。 他目光沉沉地望着那株枯槁的老杏树,粗糙的指腹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佩剑的吞口兽首——二十载戎马生涯,已将青铜纹路磨得发亮。 檐下冰棱折射着惨白的月光,在青砖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那光影错落间,竟隐约勾勒出昆仑山巅的星斗阵列。李靖眉心微蹙,三日前那个疯癫道人的谶语忽在耳畔回响:"火精降世,水德将倾"。 "将军!" 亲兵急促的脚步声碾碎一地寒霜。李靖转身时,猩红的剑穗在朔风中绷得笔直,宛如一道未干的血痕。 "夫人生了?" "是...可是..."亲兵喉结滚动,甲胄下的单衣已被冷汗浸透,"是个会发光的肉球!" ……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新脑子太好用了,下笔如有神助,那些念头不清的情节,在他的脑海中顿时连成了片。 一个时辰过去,洋洋洒洒写了两三千字,终于把第一个篇章写完了。 虽然字还是同样的丑,但是故事情节还是很引人入胜的。 练字不是一朝一夕的,没办法在短时间时间之内提高。 他只能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誊抄,尽量写得好看一些。 就在他准备修改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 这么快回来了? 沈临起身走了过去打开门。 结果看到的却是他的大伯母冯氏。 “大伯母,你有事吗?”沈临虽然早就看清了他们的面孔,但面子还是要做的。 “临哥儿,是你呀,你母亲呢?”冯氏朝里面看了看,但是并未发现人影。 “我母亲不在家,只有我在家!”沈临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总感觉不是什么好事。 “噢,是这样啊!”冯氏眼珠子一转,心想这更好,小孩更好忽悠。 “你堂哥要入学堂读书了吗,束脩和书籍都是一大笔花费,我突然想起来,你父亲不是留下了不少书吗,反正也不值钱,不如去将他拿出来,给你堂哥用用先,等他中了进士再还给你们,也让你们沾沾喜气” 第十一章 你也不想被阿爷知道吧! 沈临左看右看,也没有看出冯氏哪来这么厚着脸皮舔着脸过来要书的。 昨天恨不得吃了他们娘三,今天就满脸笑容过来借书来了。 变脸正够变得快的! 真当他那么好忽悠啊,书怎么可能不值钱? 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书籍本身就是奢侈品,更何况他父亲留下的那些书当中有好几本都是手抄本,很是精美,价值不菲。 更何况这些书借出去就如同肉包子打狗,几乎有去无回,他才不会去借。 沈临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大伯母,我父亲没留下几本书了,全部都带走了,就留下几本蒙学经典,我还要学呢,等我学会了再借给堂哥吧!” 冯氏瞪大了眼睛,陡然拔高了声线:“读书?你读什么书,你堂哥才是咱们这个家真的要供的人!” “是啊,我知道啊,阿爷他们准备供堂哥读书吗,但阿爷并没有说不准我读书啊,我在家中读啊!我没有堂哥那么好的命,但幸好父亲之前教过我学识字,等轮到我读书的时候,正好可以赶上。” 沈临眨着一双大眼睛,但说出来的话,却朝着气死人的地步去。 “大伯母,我进不了学堂,难不成你还要把我读书的资格也剥夺了?” “要是万一堂哥考不到功名,说不定便轮到我为沈家光耀门楣了!” 他的一番话得有理有据,直接把冯氏要说的话全部堵在了心口。 特别是最后一句话,几乎是直直地往她心口上插刀。 呸呸呸! 小兔崽子,人不大,嘴这么臭。 什么叫她家沈卓考不上功名?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好好好,你读你读,我看你到底要读成什么样!” “不就是几本书吗,花得了多少钱,我问你要是看在你们三房可怜,让卓哥儿借你们一个人情在,但却狗咬李洞宾,不识好人心,既然这样,那你就好好留着吧!”冯氏牙都快咬碎了。 她正转身欲走之时,沈临却看到她怀中露出来的那些纸。 这可比他手中那些发霉的纸好多了。 “大伯母,等一下!”沈临别忙叫道。 “怎么了,知道错了,愿意拿出来了?”冯氏还以为他回心转意,知道自己错了。 但她却发现沈临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她手里的包袱。 “大伯母,这是给堂哥买的吗,看起来好白呀,能不能借我几张,我也想写字?” “你写个什么鬼?这是你能写的吗,你会背几本书了就写字?”冯氏气不打一处来,白眼都快飞上天了。 这小兔崽子脸皮够厚的! 沈临呵呵一笑。 “我会背好几本书了,今天我又会背千字文了,大伯母我背给你听……”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云腾致雨,露结为霜。金生丽水,玉出昆冈。剑号巨阙,珠称夜光……” 冯氏虽然只听得懂前面几句,知道这是千字文,但看到沈临背的如此流利,心中不禁发慌。 除了慌乱之外,更多的就是愤怒,三房穷的叮当响,凭什么能出一个读书种子? 绝不能让他冒头,否则的话,将永无大房出头之日。 就在她胡思乱想之时,沈临突然停了下来,望向冯氏露出白晃晃的牙齿,笑道: “大伯母,你也不想我会背千字文的消息被阿爷知道吧!” 冯氏猛然被戳破心思,脸色变得极其难看,但只得冷哼一声,算是默认了。 但转眼间却见沈临看到她手上的那个包袱,露出贪婪的目光。 “您这一大早出去,是去给堂哥买笔墨纸砚去了吧,刚好我也在学写字,大伯母给我一份,总不会介意吧!” “这可是我给你堂哥买的,笔墨纸砚都要花钱,他读书要紧,你要是想要,过两天我再给你买!” 冯氏眼神顿时变得想要吃人,恨不得砍了他的手。 “就这么几张纸大伯母不舍得?要不我去阿爷那里背一遍千字文,说不定他一高兴就奖励我几张纸了!”沈临故意往她的伤口上撒盐。 冯氏听到这句话,刚刚飙升起来的气势,顿时焉了下去。 说罢,沈临直接上手往里面挑挑拣拣,抽出来厚厚的一沓。 “我才刚学不久,字写得不是很好看,多要几张来练练吧!” 这些纸虽然算不上好纸,但比他手中的那些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 冯氏虽然有心想要阻止,但是一想到他刚才那句话,她手上的动作顿时慢了下来,比起这些身外之物而言,还是卓哥儿的读书资格要紧。 若是沈老爷子知道沈临有如此读书天赋,说不定会转变心意,将读书资格从大房拿走。重新交给三房,那就得不偿失了。 她虽然蠢,但是孰轻孰重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但沈临拿走纸后却依旧不肯罢休,又看中了她买的那些笔墨。 冯氏顿时浑身一凛,这些可都是好东西,花了不少钱才买到的,她怎么可能舍得? 她话也不敢说话,匆匆连忙转身逃离,布包里顿时掉出两包东西来。 “大伯母,你东西掉了!”沈临在背后喊道。 冯氏脚步哪里敢停,被他一喊反而走得更快了。 沈临捡起来一看,里面是一包糖跟一包油饼。 得了,就当大自然的馈赠了。 他把这些东西拿回家放在一边,继续完善他的第一回,能不能赚钱就靠这本话本了。 然后连续抄写了两三遍之后,勉强能看得过去,门外也传来了他母亲的声音。 第十二章 进县城 沈临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之后,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手稿收了起来,目前还不适合暴露。 他走出门外去,正好看见沈溪溪拿着糖果还有油饼,眼馋到不行。 “临儿,这些东西是哪来的?”周氏有些疑惑的问道。 “大伯母给的,我说不要,她非给,我就没办法收下了!”沈临一脸无辜。 周氏有些半信半疑,作为妯娌,冯氏是什么性格他太清楚了,那是一个把耳屎都能当糖吃的人,要从她嘴里抠出点什么东西来,几乎不可能。 “真的,你没骗我吧!” “放心吧娘,你们就放心吃吧,大伯母绝对不会过来找的!”沈临几乎是拍着胸脯向他们保证。 有了沈临的保证,沈溪溪已经迫不及待拿出一颗糖果塞在嘴里了,露出心满意足的神情,她从小到大几乎就没有吃过什么糖。 见周氏还准备追问,沈临立刻转移了话题。 “娘,你今天去邻村是去找活干吗?” “恩,我去找了邻村的金二娘子,她年轻的时候跟我们是同伴,现如今在城中的一家铺子里绣帕子,听说攒下了不少钱,所以我去问了问。”周氏脸上露出轻松的表情。 现如今家中一贫如洗,大房一家又霸占了所有的田地,不给他们分毫,再这样持续下去,非得活活饿死不可。 “是要进县城吗?娘,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吗?”沈临眼睛顿时一亮。 他手中的那些话本虽然好,但是也得找地方卖出去,唯一能够卖得出去的就是上元县城。 大乾朝虽然民风相对来说比较开放,不至于每到一个镇都需要路引,但去县城也有十几里的路,很容易遇到拍花子,还是跟大人一起出行的好。 “你也想去?”周氏迟疑了一下。 “娘,我也想去!” 正吃着糖果的沈溪溪冒起头来,脸上露出着急的神情。 “恩,好吧,但是要记住,县城很大,规矩很多,到了城中不要乱跑,找不到你们就麻烦了!”周氏细心叮嘱道。 她已经别无他物,这一双儿女就是她的命根子。 “恩,放心吧,娘!”沈临自然是满口答应。 他看向沈溪溪:“溪溪,别光顾着吃糖,下面还有油饼呢,新鲜出炉的香喷喷,要是再不吃就没味道了!” 沈溪溪听完眼睛都亮了,迫不及待地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分成大众小三份,自己拿了最小的那一份。 “娘,哥哥,你们吃!” “娘不饿,你们吃。”周氏把最大的一份油饼分成两份,给了他们兄妹俩各一份。 “娘,你说皇帝老爷,是不是天天可以吃油饼啊!”沈溪溪好奇道。 “何止,不仅油饼随便吃还可以吃烙饼,喝豆浆,用金锄头种地!”沈临调侃道。 “娘,这是真的吗?”沈溪溪眼中露出好奇。 “别信你哥的,他在胡说八道呢。”周氏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 “哥,你怎么骗人呢!” 沈临脸上露出笑容。 这样的家,才是他值得去奋斗的家。 第二天一大早,周氏早早的把两人叫了起来,梳洗了一番,带着几个野菜饼子就准备进城。 云崖村距离上元县城有着十几里的路,虽然地势相对来说比较平缓,没有什么上路,不需要翻山越野,但若是徒步走过去的话,也需要好几个时辰。 最便利舒适的交通工自然是马车,但哪怕在简易的马车都不是村里人家能够消费得起的。 相对简便的就是牛车,一次五六个铜板不等,虽然听上去没多少钱,但是对于如今的他们家而言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就在沈临又要走好几个小时山路的时候,门口突然赶过来一辆牛车,上面还有一个约摸四十来岁的妇人,热情地向他们招手。 “沈家三娘子,这里!” “金家二娘,你怎么会来?”周氏颇有些惊讶。 见到她坐的是牛车之后,脸色顿时有些不太自然,他们三个人要是坐牛车的话,起码也要十几文,如今囊中羞涩,实在是拿不出来。 牛车在他们的面前停了下来,金二娘跳下车来招呼道:“还愣着干嘛,赶紧上车呀!” “二娘子,我们走着过去就行了,就十几里的路,一两个时辰应该就能走到。”周氏婉言谢绝道。 “瞎说什么呢,你能走,两个孩子能走吗,好歹也有十几里的路,放心,今天,车我已经包了,随便坐,你们要是不坐那不就浪费了吗!”金二娘假装生气道。 周氏见状,也知道拗不过她的好意,连忙道谢。 “谢谢二娘子了,临儿,溪溪,快叫二娘娘!” “二娘娘好!” 给他们坐上牛车之后,牛车缓缓向县城驶去,虽然速度慢,也颠簸得很,但是比起走路来说,已经节省了不少体力。 见到他们自带是野菜饼子,金二娘又掏出自己烙的烙饼,每人分给了他们一个。 沈临也是对她极为感激,畜生见得多了,难得见到一个好人。 颠簸了大半个时辰之后,他们终于见到了雄伟的上元县城,城墙约摸七八米高,厚重的夯土外包砌着青砖,砖缝间渗出斑驳的苔痕,城墙之上站着一些兵丁,不断来回巡视。 朱红色的厚重城门之上上书两个篆书“上元”,远远看去,颇具历史感。 很快他们便穿过城门,进入到了县城当中,行人也稠密了不少,街上更是各种商贩云集,不断的叫卖,一派热闹非凡。 在闹市街头来回穿梭之后,停在了一家绣品铺前。 等到进门时,沈临主动要求在门外等候,说是去旁边书铺看看书。 周氏见他目光坚定,便由得他了。 第十三章 狗眼看人低 沈临老早就盯上了街头的那间书铺,书铺的名字叫做聚文坊,远远看去,颇为气派,一看就是大书铺。 像这样的书铺,可不仅仅只是售卖书籍而已,还包括印刷书籍,制作文房四宝,几乎每一个书铺后面都拥有着一个大作坊。 一般而言,像这样的书铺背景也不小,否则遇到犯禁的书籍,极其容易惹上官司,这就需要有人去调停了。 他摸了摸怀中的文稿,走了过去,心中也有些忐忑。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一股墨香的气息扑面而来。 里面整齐摆放了十几个架子,摆满了大小不一的各种书籍,类型繁复多样,包罗万象,令人眼花缭乱。 书铺的伙计见有客人到来,连忙走得出来,瞧见是一个半大小子,在大量的一方,他身上穿着的带着补丁的破布衣服,眼中不免带了几分轻视。 像这样的穷小子,一年到头他不知道接待多少个,绝大多数都是来蹭书看的,哪怕真有买的,最多也是买几本话本,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这位小哥,想买些什么书,本店的书籍可不便宜,如果是不买的话,别乱摸,碰坏了你可赔不起。” “如果你想看书的话,这条街走到底右转,那里有一个租书铺,你想租什么书都可以去那里。” 沈临见到他这种态度,气不打一处来。 难道我看上去很穷……酸? 他低头看了自己的装扮一眼,好吧,确实不像什么有钱人。 “这位大哥,我并不是来买书的,我写了一个话本,叫做哪吒传奇,想卖于你们书铺,我敢保证,一旦印刷出售,绝对会风靡全城!”沈临很有自信。 哪吒作为经典大角色,从来就不缺受众,特别是在低年龄段中间几乎是咔咔乱杀。 但伙计却只是看了他一眼,眼中并未流露出任何感兴趣的神色。 反而露出狐疑的眼神问道:“你会写话本?那么你就是读书人了,难不成你是秀才?” “不是!”沈临摇了摇头。 “那你是童生了?”伙计再次问道。 “这倒也不是!”沈临泄了一口气。 “那你可入了学堂,学了四书五经?” “虽未入学堂,但是经义学了一些,写一些文章,自然是不在话下的!”沈临给自己扯了一张遮羞布。 没办法,在这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只有读书人才会得到热烈追捧。 “那你来这卖什么话本,本书铺从来不接受来历不明的文稿,就算是秀才,写出来的也不一定是好东西,莫非你觉得你比秀才还要好?”伙计低着头看着他,眼中的轻蔑一览无余。 虽说以貌取人是大忌,但却能筛选九成的人。 沈临也被他搞得没有脾气,心中有些无奈,但是为了赚钱大计还是忍了。 “你放心,我这绝对是好话本,小孩特别爱看,错过你一定会后悔的,要不你把掌柜叫出来?” 哪知伙计一听此话瞬间炸毛。 “后悔什么后悔,你这小屁孩懂什么,出去,出去!” “别动手,我自己会走,只希望你到时候不要后悔!”沈临摆了摆手,推开了他。 “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会后悔!”伙计往地上唾了口唾沫。 看着沈临离开的背影,他心中也有些犯嘀咕,瞧这气度,不像是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倒像某个府上的大少爷。 见到门口出现一个四十多岁的穿着长袍的中年男子,伙计连忙迎了上去。 “掌柜的,您回来了!” “恩,我出去的这段时间,店里没什么事吧!”掌柜淡淡道。 “一切正常!”伙计想了想,还是把刚才的事情隐瞒了下来。 “无事变好,这两日主家下来巡视庄子,顺带着清查一遍账目产业,书铺虽不是主要进项,但也绝不能出问题,若是谁出问题的话。自己负责!” “那是自然!”伙计连忙回道。 掌柜话风一转,说道: “听说这一次主家的小公子,也跟着来避暑,他最是崇尚武林人士,整日骑马练剑,更是酷爱读书,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以至于挨过不少次骂。” “按照他酷爱读书的性格,那肯定会到咱们书铺里来,你把书铺好好整理一下,不得有丝毫杂乱,听到没有!”掌柜沉声吩咐道。 甚至开始陷入到幻想,若是小公子来到他的书铺当中,见他打理得好,指不定他就不仅仅只是一个书铺的管事了。 “小的明白!” 伙计人嘴上应道,但是心中一直在起嘀咕。 这骑马练剑跟酷爱读书,怎么也搭不到一块去呀。 再说主家诗书传家,一门双进士,也是重视子弟的教育,怎么可能读书读到废寝忘食怎么可能要挨骂挨打。 但关于主家的事,他也不敢多问。 沈临出来书铺之后,刚才斗志昂扬瞬间焉了下去,他心中也泛起了嘀咕,莫不是自己的文稿不好,还是不符合市场? 他离开之后,一直走到了街道的另一端,都没有见到其他书铺,想想也是,开店都是要规避风险的,这条街上已经有了那么大一个书铺, 就在他已经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间茶馆中传来阵阵的叫好声。 他抬头一看。 同福斋? 第十四章 卖给茶馆 茶馆? 沈临对于这种地方还是比较熟悉的,毕竟他在0比较多的地方上的大学。 闲暇周末时,他也去听过几次评书,形式几乎一同无异,说书便是评书的前身。 而这些说书艺术广泛流传在市井当中,其中更是以茶馆作为聚集地,聚集了大量打发时间的闲人、文人、商贩、市井小民。 毕竟古代娱乐项目实在是太少了,来来去去无非就那几样,逛青楼自然是最热门的,但是其花费也是最高的。 其次便是剧目、戏文、说书了,这些项目花费相对较少,也能被一般的市井小民所消费得起。 而说书题材也是极为广泛,神话、武将、鬼怪、才子佳人种种类型,深得百姓喜爱。 沈临心中顿时便有了定计,自己手中的话本既然无法在书铺当中卖出去,不如卖与茶楼中的说书人。 他很有自信他所写的故事,如此有趣的神话故事,一定会引起热烈反响,特别是在孩童之间,绝对不会籍籍无名。 想好之后,他连忙走上前去。 “这位小哥,您是来喝茶的还是听说书的?” “如果是想喝茶的话,咱们有雅间,有大唐,若是听说书的话,有大书场和小书场之分,门口都有剧目安排,您可随意选择!” 茶馆的伙计立刻迎了上来,他打量了沈临一眼,但是并未因为他身上的穿着而生出轻视。 茶馆之中三教九流来往穿梭,若是没有眼力见的伙计早就被扫地出门了。 沈临摇了摇头:“这位大哥,我既不是来喝茶,也不是来听书的,我是来卖话本的,我写了一个话本,内容是神话类,我看你们的茶馆的门口张贴有告示收话本,所以想来看看!” “卖话本?”伙计立刻反应了过来。 不同于书铺伙计的狗眼看人低,伙计连神色都恭敬了不少。 “小哥您是读书人?” “那是自然,我不仅熟读通背经典,话本我也是琢磨了大半个月才写出来的,我也给我的授业恩师,一位举人看过,他看得如痴如醉,我想,若是放在小书场当中必然也受欢迎。”沈临睁着眼睛说瞎话,一点也不带害臊的。 不管怎样,总比饿死要强。 举人? 伙计脸色立刻都变了,难怪穿着如此普通,气度却如此不凡,原来是有一位举人老爷做老师。 “您随我来!” 伙计热情地将他迎接进去,介绍给茶楼的掌柜。 掌柜听说来卖话本的,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当听说他有一位举人老师的时候,脸上这才起了变化。 只不过看到沈临的文稿后,眼中再也绷不住了。 这字? 用脚写的? 这也太乱七八糟了吧,笔画不工整,上下不对称,唯一能够可圈可点的就是还算干净了。 若真有一位举人老师的话,怎么会如此粗糙? 他不是没有怀疑过作假,但能写出这么多字来的,那绝对是入过学堂的。 第一眼看过去他心中很是敷衍,一个十来岁的少年能够写出什么样的好话本来,若全部都是咬文嚼字,胡乱拼凑,那他看得不想再看第二眼。 但很快他轻咦一声之后。 脸上随之露出惊喜。 作为茶馆的掌柜,自然是见多识广,眼光更是毒辣无比,几乎这是第一眼,话本便入了他的眼。 哪吒的故事,他并不陌生,在不少的故事话本当中都有提及,但从未将其列为单独的故事传说。 可沈临所写的话本,却是完整地将哪吒作为主角,拥有完整的成长路线。 而且最为重要的便是故事性,那就是故事性。,作为一个话本最重要的是什么,那就是故事的趣味性以及猎奇性。 所以说书人基本上也会以最通俗的语言绘声绘色的说书,如果是咬文嚼字,绝大多数人根本听不懂。 越往下面看,他眼睛越来越亮,眼中更是惊喜万分,整个人都沉浸在故事当中。 “不错不错,故事很是新颖,有意思,很有意思!”掌柜的摸着胡须连连点头。 然而他看到最精彩之处时,却戛然而止。 这让他顿时感到无比难受。 这跟拉屎拉到一半突然被夹断没什么区别。 天杀的,这怎么断了? 他神情激动万分迫不及待的问道:“这位小哥,剩下的故事呢?” “还没写呢,就写了这么多,掌柜的,你觉得可有戏!”沈临一看他的神色就知道稳了! 掌柜的如今看他的眼神却已经是完全变了,能够撑起来一个茶馆的,最重要的就是说书人了。 一个好的说书人,那可谓是众星捧月,标准的台柱子。 而说书人最重视的那就是话本了,不然的话,故事无所趣味,根本就不会有人来听。 他略一思索:“若是完整的话本,价格好商量,可是现在嘛,最多只能给定金500文!” 见沈临有些失望,为了稳住他,连忙话锋一转。 “当然,那是普通的话本,只要您后期可以为茶馆提供后续话本故事,定金我做主可以翻倍。” 他心中也留了一分余地,若是无所反响的话,他还随时可以毁约,反正只是口头约定。 “好,我家离县城比较远,可能几天才能提供一次。”沈临自然是满口答应。 等到他走出同福茶馆的时候,怀里已经揣了一两沉甸甸的白银。 出门之后,他连忙朝约定的地点走去。 正在掌柜沉浸在话本中时,偏楼中的小书场传来阵阵的吵闹声。 他连忙叫了伙计询问,这才得知,今天小书场当中来了几个贵客,觉得他们的故事无所趣味,闹得不行。 他看了看手中话本,连忙叫伙计将其递给小书场的说书人,虽然话本还不完整,但现在已经没办法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第十五章 周氏的震惊 沈临摸着怀中冰凉的银子,内心终于多了一份安定。 只要今天这话本能够卖出去,无论卖了多少钱,都能证明了他拥有可以在这个时代立足的本钱。 他走到约定的门口,周氏已经出来了,左顾右盼,不停地寻找他的身影,见到他从街头走过来之后,紧绷的神经这才放松下来。 下一刻,就直冲冲的朝他走来,恨不得立刻揪住他的耳朵,当脸上依旧带着怒气: “临儿,我不是让你在这里等我,你跑哪去了?” “娘,我去卖了点东西,赚了点钱!”沈临冲着她一笑,心中也没有瞒她的心思。 “卖什么?” 周氏脸上露出狐疑神情。 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脸上顿时变得怒气冲冲,语气也冷了下来。 “你是不是将你爹留给你的书卖了,你现在翅膀硬了是吧,什么事都不跟我商量,那是你爹唯一留下来的东西了。” “更何况你日后可是要读书的,要是卖了你日后若想读书还需重新买!” “刚才你去哪家书铺卖的,现在你立刻与我去将这些书赎回来!” 周氏气得手指头都在发抖。 先前她还觉得沈临长进了不少,整个人也懂事了许多,现在看来完全都是假象! “娘,你说什么呢,什么卖书,跌留下来的时候,我怎么可能会卖呢!” 沈临朝两边看了看,人多眼杂,连忙将他们拉到稍微偏僻一点的小巷当中。 周氏被他这奇怪的举动,弄得有些丈二摸不着头脑。 沈临见四下无人之后,随后便掏出了手中的银锭,放在了她的手心。 “娘,你看,我写的话本卖出去,赚钱了,足足一两银子呢,而且还是定金,若是将后续的写完,可以翻好几倍不止!” 周氏感受着手心传来的冰凉,使劲的捏了捏,但那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让她瞬间被冲昏了头脑。 这是……银子?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直直的盯着沈临,郑重的问道。 “你老实告诉您,这钱到底是哪里来的,千万不要说谎!” 她心中想过捡的,偷的,但却丝毫不相信是卖话本得来的。 这怎么可能呢? 沈临都还未曾入过学堂啊,就写出话本了,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娘,你相信我啊,绝对不是偷鸡摸狗得来的,真是我写出来的话本,你要是不信的话,家中还有文稿,回家你一见就明白了!”沈临连忙解释道。 哪怕如此解释,周氏还是觉得有些不敢置信。 这要是让大房二房知道,还不得当场被气晕过去。 见她脸上还在挣扎,沈临连忙转移话题。 “娘,我想吃肉了,要不咱们今天去称一斤猪肉吧!” 果不其然听完这句话,周氏立刻就将银子收了回去,眼睛一瞪。 “你这才赚了多少钱啊?就想吃肉了,这银子留着给你上学堂用!” 说是这样说,周氏还是不忍心,毕竟家中过得清苦,也难得进城一次。 她走到隔壁的馍馍店,狠下心来,一人给他们来了一个肉馍馍,算是奖励。 又有精打细算地买了一些生活必备品,这才准备回程。 本来回程是打算走路的,但现在手中已经有了闲钱,周氏便不想再苦了孩子们。 回去的路途中,周氏一遍遍摸着怀中的银子,脸上写满了骄傲,虽然一两银子算不了什么,但对于现在的他们而言,却如同雪中送炭,度过面前的危难关头。 等快到村口时,周氏郑重地看着两兄妹,交代两人千万不要将今天的事情说出去,也不要透露任何的风声。 现如今还未分家,三房若是天降横财,免不得多生些麻烦。 哪怕不用她说,沈临也知道,自己大伯母那一家人,时时刻刻都盯着其他各房,恨不得扒下一层皮来。 等一家人慢悠悠地坐着牛车哼着歌进村的时候。 刚好碰见沈明石和冯氏带着几个小的从田里回来,灰头土脸,满身汗渍。 冯氏看着他们在悠闲的一家人,气就不打一处来,心中更是陡然生出一股狂烈的怒气。 他们没日没夜,累死累活地在田里农耕,忙的眼冒金星,连饭都来不及吃。 好你个三房,居然还跑出去瞎晃悠,你们是真够快活的! 冯氏站在道路中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老三家的,你们去哪了?你们知不知道现在是农忙时分,家里那么多田地,忙都忙不过来,你们居然还往外头跑!” 沈临掏了掏耳朵,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啥玩意儿? 不是,你们种地关我们屁事啊,跟我们挨得着? 若是不解释清楚,外人还真以为他们在偷懒一般? 周氏如今腰中有了银两,底气也足了不少,叉着腰盯着冯氏,丝毫不相让。 “大嫂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地我们也有份?所以我们也必须下地?” 村里看热闹的人不少,大家都是同宗同族的,有些事情若是不解释清楚,反而变成他们理亏。 冯氏一时气短,不知道如何接话,只能心一横说道: “你们不是沈家的一份吗,这地为何你们没份,说得好像我在欺负你们一般!” “况且爹已经指定了供卓哥儿读书,我们也要分出心去照顾他,许多事就忙不过来了,那你们三房是不是要帮着干,以后卓哥读书出来了,你们也要跟着沾光!” 她越说越理所当然,恨不得立刻就押着他们去地里干活。 周氏被这无耻的言论彻底震惊住了,人还能够这么不要脸的? 如此无下限的言语,她一时间都不知道如何反驳。 沈临站在一边,实在是忍不了了。 “大伯母,你说的比唱的还好听,这些田地不都是在你们手中吗,这些年来我们可以吃过一顿饱饭,要不是无田地可种,我们至于落得到城里去寻找活干吗?” “堂哥的光我们可是沾不起呢,万一沾了光,别说没日没夜下地干活,还没一分粮食,估计房子都得跟你们腾出来供堂哥读书吧!” 他这一番话直接戳破了冯氏的心思。 三房所住的大瓦房,位置是最好的,他们还真想过让他们搬出来,只不过还没找好由头。 现在在全村面前被戳破,直接绝了他们的心思。 见冯氏哑口无言,沈临也不想跟她过多废话,直接招呼着车夫将牛车向前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