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状元郎:从书童开始逆袭》 第一章 一定要科举 漏风的草料棚。 发霉的草料味弥漫在鼻腔里,身子下面的草垫子不断摩擦着翻来覆去的身体,留下一道道的红印子。 一个英俊的少年郎,并未抱怨眼前的环境,反而感慨着穿越以来的人生,“幸好当时老子眼疾手快,一个回首掏,不然守了两辈子的后庭花,岂不是遭了大罪!” 这个穿越的小帅叫宋冕。 前世的宋冕是个虽然穷,但是在情场浪地起飞的家伙,将吃软饭发挥到了极致,干过销售,总监,小说作家,太多了记不清,最后一不小心撞了大运。 不知道是不是哪个爱而不得的妹子报复自己,送自己上了西天。 反正再一睁眼,他就成了一个记忆中不存在的陌生大一统朝代梁朝香山县士绅陈老爷家公子的书童。 跟自己浅薄的历史知识记忆不同的是,崇祯皇帝确实自挂东南枝了,但最后是汉家建立的江山,因为明廷降将比较多,且在统一中立下的功勋比较多,整体沿袭了明朝的制度。 大梁的读书风气很浓郁,连挑粪工都能吟诗作对,看话本小说。至于科举风气更是夸张得要命,像是范进这般的狂魔哥,不在少数。 陈家是香山大族,陈老爷更是以五十六的高龄中举,一朝得势,作兴旗扁,地主结交,各种来钱的道多了,家业也兴隆了不少。 便花重金给儿子挖来一个俊俏书童充门面侍奉,也期望儿子好好科举,光耀门楣。 原主就是这样被挖走的,毕竟论读书能力可能不咋地,但这幅相貌却生的只比读者老爷差那么一丢丢,出落的唇红齿白、目秀眉清,比那傅粉何郎还要白上三分。 刚穿越来的宋冕看着眼前的大鱼大肉,以及锦缎衣裳,感觉这条件也不错。 比上一家主家强不少,少爷也呆呆的好糊弄,家里的漂亮小丫鬟也一个赛一个漂亮,关键是老爷还不让少爷破身碰她们,这岂不是更美了自己。 宋冕当即过上了调教小丫鬟的日子,每日葡萄有人投喂,沐浴有人更衣,好不潇洒。 却没发现大少爷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不对。 就这样快活了七天。 这一日,他刚褪了香香妹妹的罗裙,便被憨憨的少爷按住了后背,幸好他一计回首掏,差点挤碎了对方的鸡胗,逃出升天。 可宋冕也惹了大麻烦,幸好陈老爷刚刚中举没多久,在乎面子,只是将他揍了一顿,发配回家,不然就要呜呼哀哉了。 不过,这回家的日子不好过,除了大哥、大嫂之外,这一家子几乎都对自己冷眼相待,饭菜啥的,也是从天堂直接到了地狱。 其实,宋家的日子在香山县也不算底层,祖上做过官,跟弗朗机人做过买卖,也算是古典主义走狗买办,最繁华时,在蚝镜雇了三四十弗朗机红毛鬼,大宅子十几处。 可太祖爷登基,实行过一段时间海禁,家族跟着受牵连。 官职丢了,生意没了不说,祖上还添了个不能生育的毛病,直到某位天才老祖散尽家财,将祖产全都送人,这血脉才传承下来。 不过家族却彻底衰败了,虽然家族世世代代供养子孙读书,但到了他这一代,他家属于爹不疼,娘不爱的二房,好处都是大房家的。 尤其是,倒霉老爹,信了同乡的忽悠,跟着一起下南洋,杳无音信之后,家里一切表面上由祖母做主,但具体的事情,变成了大房操持。 二房的日子也变得更加凄惨,没两年宋冕的亲娘也去世了。 宋冕的回归无疑是让这个小家雪上加霜,毕竟多了一张嘴,大房的冷言冷语也多了起来。 这不,天一亮,外面就开始叽叽喳喳吵个不停。 祖母对着大嫂训斥,“孙媳!人是你男人接回来的,总不能天天让他在家闲着吧?弗朗机人如今牛气起来了,想要找个跑腿的,小冕是个伶俐孩子,要不我托托关系,送过去试试。” “总是在家里躺着,不得把家业吃垮了?” 宋冕起身顺着窗户往外瞅了眼,就见祖母任大伯母搀着,跟大嫂朝着他房间走来,嫂子瘸着腿,赶忙跟着往前走。 头前的祖母,老太太将近七十高龄,却浑身精致,头上戴着银簪,大伯母,也是穿着半新的绿萝褶儿,脚下细底的陈桥鞋。 人家一家子活脱脱的电视剧里的地主做派。 相比之下,自家大嫂就惨了,看起来比大伯母还要老不说,衣服上也打满了补丁,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宋冕一看这架势,就知道事情不好,刚想起身出去应对。 就听大嫂直接呛声道,“娘,咱们家多少代才摆脱了给蛮夷当狗的帽子,怎么到了我们这一代人,就必须重新戴上?不戴活不了么?” “再说了,我小弟做了七八年书童,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前些日子让贵人打了,受了伤,总该让他将养将养。” 宋家的地都让祖上散了,家里的地倒是不多,可一大家子要吃饭,总归得找活计干。 宋冕被陈家送回来之后,倒是也去镇上找过活,可人家一看宋冕白白净净的,吃不了苦,用不了三五日就送回来。 兼之吃了一顿板子,身体还没恢复,就在家歇了几天。 大嫂孙氏也心疼小叔子,舍不得让他干活。 谁曾想,就三五日的光景,大房那边儿不乐意了。 还找来祖母给壮大声势。 见大嫂开口,大伯母齐氏脸色瞬间不好看,“侄媳妇,你这话我可不爱听,小冕今年十四岁,那么大个老爷们,总不能天天在家躺着吧?不挣钱,怎么养家糊口,怎么娶妻生子?” 宋冕心里窝火。 老子娶不娶媳妇,关你们屁事? 孙氏一点不怂,直接驳了回去,“大伯娘,您要是怕我们家小冕说不到媳妇,那就从你指甲缝里,流出点银钱来啊。你们家,一直吃家里喝家里,科举却也一点动静都没有,浪费了多少钱?” 宋冕闻言,眸子里闪过了一道精光,这大嫂好啊。 来了这个家有些日子了,一直靠性格泼辣的大嫂撑着,不然二房早完蛋了。 家里的地少,大哥整天在地里拼,也没有多少收成,大嫂便将头发剪了,装成老爷们的模样,混上渔船,混点鱼获或者铜板回来。 脚也是前两天跟南洋渔民打架时,被人家用鱼叉捅的。 可大房一脉呢,愣是每个人跟神仙一样,连吃饭都懒得端个碗。 大伯母齐氏作势就要动手,大嫂一瞪眼,将拳头攥的紧紧地。 老太太咳嗦了一声,齐氏这才作罢,不过依然讥讽道,“你一个粗人懂什么?不读书,宋家只能当一辈子老百姓!若是我夫君,亦或是我儿思忠中了,咱们家也就跟着发迹了了。你看看那陈老爷家,才中举多久,大宅子修了,地也有了,日子过得多快活。” 对于赚钱供养他们大房读书这事儿,二房一直有怨言,甚至二房的儿媳妇,不止一次朝着说分家。 都被老太太给压下了,要是他们真的分家了,大房一脉拿啥科举? 大嫂孙氏哼了一声,“占便宜也要有个限度,我们不愿意占你们未来的光,你们也少欺负人,尤其是别拿小冕说事。” “还去给弗朗机人做狗,我看你们的心肝坏了,不行就抓紧去看看大夫。” 大伯母齐氏仰着头,一副为家里考虑的模样,“你祖母是觉得,你们两口子,一个种地,一个打鱼实在是太辛苦,这才想着让小冕找个营生,分担分担。” “再说,他都十四岁了,你们自己出去听听,外面都传他什么?” “都说他十几岁的大小伙子,喝家里血,是窝囊废,谁家要是把闺女嫁给他,就白瞎了!” 孙氏喉咙难受,当初公公下海前,嘱咐自己,要他照顾好小冕。 可如今大房这么欺负人,男人靠不住,她一个妇道人家,除了骂两句,又能怎么办? 正要开口说些什么,就听一道清脆的声音传来,“奶,汉奸走狗我干不了,我准备科举,光耀门楣。” 孙氏闻言一惊,扭头就见丰神俊朗的宋冕,直挺挺地站在她身侧。 大伯母齐氏和祖母,都是颇为嫌弃的看着宋冕。 之前宋冕在陈家当差,家里每天都有银子拿,他这一回来,好日子就断了。 “混账,你都十四岁了,还读什么书?科举是要看天分的!” 大伯母直接急了。 她可是很会算计,家里并不宽裕,读书可是要花很多钱的,笔墨纸砚,给先生送礼,这花销如果用在宋冕身上,自己那夫君和孩子怎么办? 再说了,她今日发难,就是为了让宋冕出去干活,增加家庭收入。 宋冕直接白了对方一眼,疑惑道,“你的意思是,我伯父和堂兄两个人考了那么多年,就有天份了?没那个本事,就别站着茅坑不拉屎。” “我大嫂说得对,我爹娘都没了,早该分家了。没必要自己辛苦,养你们一大家子蚂蟥!” 孙氏惊呆了。 自己小弟性子不是一直柔柔弱弱的吗? 大伯母愣了半天,半晌之后,气得颤颤巍巍道,“你个不孝的孽畜,你说什么?” 宋冕挺直腰身,冷声道,“这日子能过就过,不能过就赶紧分家,谁自己过谁自己的!要是一起过,也不是不可以,大房也出人赚钱,供养的两个读书人,大房、二房各一个!” 这可是封建社会,只有考公才能改变命运。 他这辈子重生,可是要给人家当供血包的。 “你疯了!你一个靠卖屁股的书童,也想读书!”齐氏尖叫着,“家里让你进门就不错了,你还想读书?” 第二章 要给自己争 “混账!小冕也是我宋氏子孙,你再胡说八道,撕烂你的嘴!”祖母闻言,勃然大怒,瞪了一眼大伯母。 别看老太太年纪大了,一发火,还颇有几分威势。 吓得大伯母直接说不出话来。 老太太再度看向宋冕,愁眉不展道,“小冕啊,奶也是为了你好。” “给弗朗机人做事,虽然名声不好,但起码有银子赚,能接触新鲜事物长本事。我打听了,现在大梁认可了弗朗机人,以后他们跟咱们是合作关系。” “你想想,你要是干上个两三年,没准还能找几个夷人老婆呢!我跟你说,别看她们金发碧眼,但是身强力壮,比咱们汉人女子骨架都大,去地里拉犁肯定是好手。” 宋冕心道,你是不知道她们花期有多短啊。 当下面色不变道,“奶,这么好的事,让给我那大伯亦或是兄长去多好?我就想踏踏实实读书,继承祖业!” 祖母摇头叹气不语。 齐氏间宋冕不听劝,非得读书,直接面目狰狞,瞪着一双眼睛,看向大嫂孙氏道,“你就是这么教这个孽畜做人的?” “回来吃家里的,喝家里的,还想拿钱去科举供他逍遥?那你大伯和思忠怎么办?咱们还怎么科举,光耀门楣?” 孙氏下意识地撸起袖子,她一个妇道人家,讲道理太难了,刚想动手,就听宋冕道,“那咋啦?我嫂子教我教得好,所以我才更要科举。我要是考中状元,嫂子养的那条大黄,我都高低给整个诰命来!” “嫂子,别听大伯母忽悠你,想要过好日子,我给你跟大哥挣,不用指着大伯一家。” 孙氏眼眶有些湿润。 自己也是嫁过来才发现自己的男人是个哑巴,当时自己这小叔子没少帮衬自己。 可后来他被卖出去做书童,她却一点都没帮得上。 如今自己这小叔子,竟然说要给自己养的狗都整个诰命,一股愧疚感夹杂着浓郁的亲情,瞬间从心底涌起。 自己上次没保住他,让他去了大户人家做书童,受尽了委屈。 这一次,说什么也得护住他。 大嫂佝偻的身躯,下意识地就挡在了宋冕的近前,呲着牙看向盛怒的大伯母,一字一顿道,“奶,伯母,小冕说得对,这伺候弗朗机人的好事,我们二房不要,但书必须读。” “他当初为了家,去外面做了书童,受尽了委屈,这是他应得的。” “再说了,弗朗机人吃幼童,贩卖少年,人尽皆知,你们这哪里是好事,分明是把小冕往火坑里推。” 孙氏挺直了腰板说道。 齐氏气得脸色潮红,一双眸子能喷出火来。 她以前觉得,老二家连当娘的都没了,就剩下两个小的好拿捏。 今天才发现,孙氏也是个狠人啊。 可自己男人是家族的长子长房,手握一切财政大权,她能怕了一个小辈? 只是刚想骂人,却发现被自己叫来帮场子的老太太,目光严厉的盯着自己。 她意识到,自己今天言语有些过分了。 齐氏很快冷静下来。 只是嘴巴却不肯输一点,“你大伯现在是一边儿做事,一边儿读书,他也没少往家里拿钱,让他去给弗朗机人做事,那肯定不可能!” “思忠读书七八年了,学识一直不错,连夫子都夸赞多次,也不可能中途不读书,去谋什么营生。” “侄媳妇,小冕他不懂事,在外面看花了眼,你也是瞎的吗?他出了样子好看,他有一点出息吗?他要是真的好,能被东家们,卖来卖去?” 那居高临下的嘲讽和蔑视,让大嫂孙氏气愤难当,却也清醒过来不少。 小冕给人家做书童好几年,她常去打听,这孩子很调皮,还带坏了好几个少爷,这才被卖来卖去。 要不是长得俊俏,一直有人收,估计早就被赶回来了。 这要是读书,能成么? 宋冕无奈地摇头,知道原主不靠谱,让家人缺乏信任。 但他更知道,大房是实打实的好处都占了的,如今父母都不在了,没人为他们小辈发声,他们就只能被人家欺负。 尤其是在科举这核心利益上,对方是肯定不会让步的。 他刚回家,出了门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而且自己一走了之,哥哥、嫂子就只剩下吃苦了。 所以必须团结哥哥、嫂子一起抗争。 最好再把老太太拉拢过来。 吃软饭有风险,这一辈子要想过得舒坦,就只有科举做官这一条道。 未必非得是进士,只要中个举人,便能拥有大量的土地奴仆,够自己舒舒服服过一辈子,连带着哥哥、嫂子也能不受欺负,跟着自己享福。 宋冕目光越发的坚定。 重活一世,该爽还是得爽,该争更得争。 见孙氏没有开口反驳,齐氏洋洋得意,瞥了一眼宋冕,“侄媳妇,你要是腿脚好的差不多了,就赶紧去赶海去,家里整天没有荤腥怎么成?” “至于小冕啊,你还是省省心吧,即便是不去弗朗机人手底下做事,总该要有人营生,家里肯定是不养闲人的。” “你你你!”孙氏被人家说的气势越发的弱小,着急之下连话都说不利索,宋冕刚要开口。 忽然感觉眼前一阵狂风奔来,接着一条汉子挡在了宋冕和大嫂面前,“啊吧,啊吧,啊吧....” 是大哥。 大哥身材高大,却因为常年劳作,身材瘦削,刚才跑得急,还掉了一只鞋。 看着忽然冲过来,死死攥着拳头的大侄子,齐氏嘴里一箩筐恶毒的话咽了回去,脸上挤出些许笑容,“大侄子,你别急,没欺负你女人,也没欺负你小弟,只是想给你小弟安排个营生。” “总不能让你小弟在家里整天闲着吧?” 大哥听完对方的话,又看了一眼祖母,气势瞬间也弱了下来。 祖母看了一眼哑巴孙子,又看了一眼一直盯着自己看,不知道冒什么坏水的宋冕,忽然想起了什么一般,摇了摇头,说道,“营生的事,回头再说吧。” 说完,扭头扯开大儿媳的手,回了自己的屋子。 待人走后,夫妻二人带着宋冕回了草料棚。 大哥神情稍微缓和了些,趁着没人注意,将一个湿乎乎带着腥气的肉团子塞进了宋冕的嘴里。 是生蚝! 宋勉咧嘴,刚想傻笑。 就见大哥从裤裆里掏出一个潮湿的袋子,打开之后,拿出整整一大团生蚝,献宝似得给了自己媳妇。 嘴里还阿巴阿巴的说着,示意让媳妇吃。 孙氏瞪了他一眼,“小冕正受着伤呢,你让我吃,都给他。” 大哥瞬间急了,指着她受伤的腿,示意她必须吃,然后一巴掌将宋冕给拍到了一边儿去了。 宋冕瞬间头晕目眩,心中暗道:力道够猛,是亲哥无疑。 孙氏立刻狠狠的拧了一把大哥,小心翼翼的将大哥不知道在哪儿搞来的生蚝,分出一半,递给了宋冕。 “阿弟,一起吃。” 宋冕将自己的那一份,拿出来一半推给了大哥。 然后大口大口吃起来,这东西确实滋补,但是他这个年纪吃多了,似乎不太好。 看到媳妇和阿弟吃了自己弄来的生蚝,大哥咧嘴傻笑着了一阵。 然后又阿巴阿巴比划起来,宋冕抬头一脸疑惑。 大嫂却熟稔地解读道,“你大哥说,咱们爹娘不在了,让咱们家里安生些,别触怒他们!” 大哥听闻,连连点头,嘴里发出一阵嗯嗯声。 大嫂直接开骂,“嗯个屁!咱家小弟凭什么被人欺负?再说了,那弗朗机鬼子是好伺候的?” 说完,当着宋冕的面,就踹了大哥一脚。 大哥又是一阵比划,宋冕挠头,大嫂叹气一声,又解释道,“你大哥说,你当书童的时候,有机会都不把握,现在说读书,十有八九得打水漂。” 翻译完,大哥点点头。 高大的身躯,也有些佝偻,宋冕看得清楚,大哥孩子都没有的年纪,已经有了白发。 宋冕知道大哥担心什么。 家里的条件很一般,现在家里有十几亩地,交了皇粮勉强够家里的开销。 大伯虽然名义上读书,其实只是心里还有念想,现在也开始在外面给有钱人家做账房。 家里全力供养宋思忠读书。 即便是如此,二房、三房也被压迫的厉害,甚至自己拿少少言寡语的三大爷更是被逼着一家人走了自己便宜父亲的老路,拖家带口的下南洋去了。 自己这个时候,想要读书,肯定比登天还难。 但宋冕却偏偏是个不肯服输的。 从来都是他吸别人的血,凭什么别人吸他的? 当下,掀桌的念头,越发的浓郁。 “大哥,我有一计,可使咱们家兴盛发达,你跟嫂嫂只需.......”话还没说完,便被大哥的无情铁手给推了出去。 再推门,已经被插死了。 第三章 阿爷给我托梦 生蚝这东西好归好,但是不能多吃。 像是大哥这种浓眉大眼的,吃了几个之后,就青天白日的将宋冕给赶了出去。 宋冕走到院子外面,站在家门口,正好一览仁厚村的风光,东面是绵延的丘陵,西面是大面积的盐碱地。 香山这个地方很穷,一连多朝都是下等县之中的下等县。 去年闹台风,村里绝大多数人家都房倒屋塌,农田歉收。 根据宋冕的记忆,这里不缺雨水,但是台风很多,洪涝也很多,光指着种地肯定是没出路的。 宋冕叹气。 他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一下子穿越古代就算了,竟然还穿越到了苏轼都不愿意来的地方...... 不过,既然当初他能吃软饭吃到爽,那这辈子,也能在这糟糕的地方,安身立命吧。 他深吸一口气,计算了一下大哥的时间,准备回去。 一抬头正看见去县城做工的宋有福回来吃饭,身边儿还跟着宋思忠。 宋有福手里太提着一小袋生蚝。 爷俩看宋冕的眼神都很是嫌弃,宋冕也没自讨没趣。 齐氏怕二房偷吃,亲自下厨,做了米粥,快熟饭的时候,将剥好的生蚝放进去,这就是传说中的蚝羹。 对于海边儿人来说,美味算不上,起码对身体不错。 不过宋冕更喜欢苏轼的吃法,将带壳的生蚝直接放在炭火上,待蚝壳受热自然张开,汁水沸腾。再会撒上一点盐,或者倒入一点酒。 不过自己刚回来有的吃也就不错了,宋冕也没想争取什么。 只是一上桌,宋冕就不乐意了。 盖因,他跟哥嫂的碗里,米粒都很稀少。 而对方不仅米粒几乎能插筷子,上面还飘着一个个肥美雪白的生蚝。 大房的人时不时的夹一口生蚝,美的摇头晃脑,还时不时夹一口,只摆放在他们眼前的腌黄瓜。 大哥和大嫂在家里让人家欺负惯了,再加上刚才做贼心虚,这会儿埋头喝着稀粥,仿佛腌黄瓜和生蚝跟他们没啥关系。 就连老太太碗里的生蚝也不多。 一切都是如此的理所应当。 宋冕两口就把碗里的粥喝完了,然后起身直接走到锅旁,抖动着小手,将一只只剩余的生蚝全都抖到自己碗里。 再众人一脸错愕的表情之中,一仰而尽。 “呃!” 然后美美的打了个饱嗝。 “你疯了?”齐氏愤怒的起身,直挺挺地指着宋冕。 锅里剩下的粥和生蚝是给自己男人和孩子,晚上温书用的。 宋冕摆了摆空荡荡的碗底,“我这也是奉命所为。” 齐氏先是去锅灶那看了两眼,见竟然一个生蚝都不见了,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你个小没良心的,你奉的谁的命?你可知道,你大伯和堂兄每日读书都多么辛苦?他们需要吃肉补身子。你天天躺在家里享福,你抢什么抢?” 大哥拉了拉宋冕的胳膊,疑惑地看向了他。 宋冕仿佛没听到齐氏的愤怒,而是看向坐在一旁同样皱眉的祖母,“奶,我今天下午梦到我爷了,他说我是读书的料,让我在家里好好吃饭,好好读书,将来肯定能中状元。” 祖母是无条件站在大伯一家的,在分家之前,要想在这个家里有话语权,就必须拉拢老太太。 而拉拢老太太的方法,其实很简单,让死掉的老爷子站出来就好了。 古代又极重孝道,自己只要让老太太信了,大房也不敢过分地造次。 宋冕猜的没错,当他提到阿爷的时候,老太太拿着筷子的手,下意识地抖了抖。 “胡说八道什么?你爷都死多久了?你连你爷的面都没见过,你不会是中邪了吧?”齐氏瞪着眼睛,仔细打量着宋冕。 “大伯娘,孩子就是吃了两口生蚝,你不至于这么说他吧?”听了齐氏的话,大嫂瞬间急了,这年头在村里,要是被认定为中邪了,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轻者被跳大神的一顿折腾,重者有可能就直接扔海里去了。 连大哥都放下手里的筷子,愁眉不展起来。 “他如果没中邪,怎么敢拿他爷说事?还好端端的把生蚝都抢了吃了?”齐氏现在看着自己男人在身边儿,心里有了底气,想着白天受的委屈,准备找回场子。 好好教训二房一家子。 “够了!吵什么吵!家和万事兴!”老太太第一次没有偏袒大房,而是一脸疑惑地看着宋冕,“小冕啊,你说的都是真的?你爷长什么样?” “娘,你咋能听他胡说?要梦见他爷,也肯定是我们家思忠梦见啊,就宋冕这游手好闲的样子,他也入他梦也得气死!”齐氏感觉不对劲,立刻皱眉反击。 宋冕想了想说道,“梦里的我爷可年轻了,还很好看。尤其是左眼眼角还有颗痣。” 说着,用筷子沾了点米汤,在桌子上画了起来。 宋冕上辈子学过素描,专门用来取悦于富婆,没想到这辈子竟然用上了。 老太太起初也有些不信,可看到宋勉笔下的素描影子的时候,瞬间捂嘴哭了起来。 因为宋冕画得太像了,就连他爷嘴角的那道疤都跟记忆中的如出一辙。 大伯的眉心都抽了抽,震撼的说道,“这确实是父亲的样子!” 听到这话,齐氏也熄火了,一双眼睛恨不得能喷火,心里开始焦急地琢磨着该如何反击,不让宋冕占了便宜去。 “我阿爷还说了,让阿奶您好好的活着,他在下面好好经营,等您下去的时候,就能住大房子了。” 听着宋冕的话,又看了看逐渐在桌面上干涸的倒影,老太太心里说不出来的滋味。 “既然你俺也允你的,吃了便吃了吧。” 等到画迹干涸,老太太擦了擦眼泪说道。 农家的饭桌瞬间安静。 宋冕指了指剩下的生蚝,可怜兮兮地道,“阿奶,我还是没怎么吃饱,能不能把剩下的也煮了!” 齐氏瞬间闹了,一拍桌子,“还吃!你是饿死鬼投胎的怎么的?别以为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你阿爷的模样,画出来,你就在这装腔作势。” 宋冕撩起眼皮看了眼齐氏,“听人家说,就能画出来吗?那你画一个?” 其实齐氏还真的说对了,他之所以能画出阿爷的模样,是因为在一任主顾家,见到过阿爷的小像。 只是宋家人不知道而已。 宋思孝这会儿也站了出来,“那也不行,我爹辛苦赚钱,怎么能便宜了你!” 大房除了十五岁的宋思忠在科举外,还有个才十一岁的孩子宋思孝。 与整日读书的,井底之蛙一般的宋思忠不一样的是,宋思孝打小就是村里的混子,被惯坏了。 见宋冕几下把老太太给说服了,还想吃剩下的生蚝他当然不能忍了。 大嫂也拽了拽宋冕的袖子,他不理解,明明今日大郎带回来的生蚝比今晚的都大,宋冕为什么还要争。 “哦?爷爷说的话不管用,那怎么就聊聊别的。我想问问,凭什么我大哥、大嫂种地要供养大家一起吃,供你们科举。你们有肉了,就不能让我吃呢?” “要不咱们找村长掰扯掰扯,把家分了,谁自己过谁自己的得了。” 宋冕今天晚上就是冲着大伯一家来的。 连老爷子都压不住你们,不如就直接分家吧。 宋有福一拍桌子,喝退了自家的老二,沉着脸,“分什么家?把你们两个小的分出去,岂不是让外人看咱们宋家的笑话!” “还有你们,别趁着我不在,就欺负他们兄弟俩!” 宋有福一开口,众人瞬间都老实了。 宋有福盯着宋冕看了片刻,眸子一转,扭头对齐氏道,“既然我爹都开口了,就把剩下的生蚝都给小冕煮粥喝了。” 明面上必须给当家的面子,齐氏便是再难受,还是把剩下的生蚝煮了,扔到桌子上。 宋冕看了眼一脸正派的大伯,并未自己独享,而是先给了老太太大半,然后又给了大哥大嫂一人一些,最后自己碗里只剩些米粥。 嘴里说道,“奶,大哥、大嫂,我虽然没吃饱,但你们刚才也没怎么吃,这些给你们吃。我喝点汤水,溜溜沟就成。” 老太太闻言先是愣了愣,旋即笑眯眯的说道,“小冕长大了,懂事了,你也多吃点,听你爷的话,好好补补!” “对对,小冕,听爷爷的话,好好补补。”大嫂也从碗里夹出好几个生蚝,塞进了宋冕的碗里。 齐氏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三人你来我往的一幕。 不是?你们拿着我男人弄回来的生蚝,互相培养感情是吧? 你们能不能要点脸? 心里越想越气,而自己男人的不作为,更是让他难受。 宋有福也是一脸震惊,本想着借着新煮的粥,让老太太,让宋冕的大哥、大嫂看清楚这小子自私的嘴脸,怎么结果变成了这幅样子? 这顿饭吃的齐氏心如刀绞,心里默念着,宋冕这小兔崽子,无论如何都不能留了。 饭后,本来想去棚里美美睡一觉的宋冕,再次被大哥无情的铁手推了出来。 无奈之下,只能在院子里溜达着看星星。 齐氏气的,摔门回屋,指着宋有福就开骂。 而宋冕听着还挺有意思,刚想出门,就看到门口一个弗朗机人,正垂头丧气地拿着一副玻璃镜子离开。 老太太一脸得意,“哼,真当老婆子我是蠢的,拿个破玻璃来当琉璃镜子卖!有病!” 宋冕一脸震惊,心想这老太太还挺有见识啊。 老太太也听到宋冕的脚步,转身笑了笑,拉着他的手道,“小冕,过来跟奶说说你爷托梦的事。” 第四章 老太太睁眼看世界 “奶,我爷他.......”宋冕并不怯场,开始胡编乱造起来。 天色一黑,村里人大多数都准备上床休息了。宋冕跟老太太坐在家门口,感受着扑面而来的海风。 不远处的杨桃树上开满了粉红色的小花,随着咸腥味时不时地摇晃着身子,仿佛在默默倾听一老一小的口中的故事。 宋冕一边儿努力编造着梦境,一边儿观察着老太太。 岁月是无情的,老太太虽然很精神,但是皮肤已经干瘪,身上的肉不多,连衣服都支撑不起来了。 老太太听着宋冕的胡编乱造,表情有些痴了。 从腰间解下了烟锅子,从烟袋里掏出些烟丝放进去,用拇指撵了撵,宋冕从腰间下意识地掏出洋火,帮老太太点燃。 淡黄色的火花伴着刺鼻的二氧化硫的味道,呛得宋冕不停地咳嗦。 老太太满意地嘬了一口。 宋冕抖了抖手里的洋火,感觉自己这不是穿越了,更像是回到了小时候的农村。 他模糊地记得,穿越之前的小时候,他会用皮筋和铁丝加上火柴棍制成火柴枪和小伙伴们对射。 “奶,您最近身体不舒服吧?得多喝点热水。”宋冕看了听了半场,正意犹未尽吞云吐雾的老太太。 老太太自顾地抽着烟,“怎么说?” “我看您抽烟,都一个鼻孔出气了。”宋冕挠了挠头,关心的说道。 老太太闻言抬头,看了眼挠着头的宋冕,浑浊的眸子亮了亮,笑着说道,“你小子在外面混了这几年,确实学会了几分察言观色的本事。这几日在家里,可还习惯?” “娘,时候不早了,该歇了。”大伯母来喊人了。 宋冕还没说话,老太太就摆手道,“我抽袋烟!你们歇着就成!” 说完,老太太又仔细地打量着宋冕,“看着确实比刚回来的时候强点,你嫂子和大哥不容易啊,没少偷着给你好东西!” 宋冕还想着怎么编梦里的老爷子,老太太似乎却已经听腻了,根本不听他开口,话题转到了弗朗机人身上来, “你说你这傻孩子,老婆子我花了多大的力气,才给你找了弗朗机人的关系呦,就前阵子隔壁村那小竹子,就去跟着弗朗机人,没有三个月,就能当通事了!虽然大家背地里看不起,但是想买弗朗机人的好东西,谁不得塞点钱?” “我的老天爷,现在世道跟之前不一样了!读书确实是条出路,但是走弗朗机人的路子未必不成,人家海外地盘大着呢,未必比咱们大明小。” “科举当官又咋样?咱们祖上当的官小吗?明末的时候,再南直隶那也是叫得上名号的,可结果呢?新皇登基,一道诏书,差点就满门抄斩。”老太太抽着烟,唾沫星子横飞。 宋冕心里默默地吐槽:不是说古人看不起蛮夷么.....怎么我这阿奶对于给满意当狗一点负罪感都没有啊! 他耐着性子听着,等到老太太说累了,抽两口烟歇歇,赶紧插话,装作好奇的样子问道,“奶,您天天在家里,竟然知道那么多外面的事儿.....人家不都说咱们大量是天朝上国吗?难道这弗朗机人真的比咱们大梁好厉害?”他故意装出一副傻乎乎的样子。 “还天朝上国?嘿!” 老太太果然被宋冕的问题给勾起了兴致,一拍干瘪的大腿,“屁的天朝上国!真的是天朝上国,咱们这些老百姓能吃不饱饭?我也是听你太奶说的,他老人家说,咱们大梁就是坐井观天,现在这些蛮夷可了不得啊,那可是真了不得!” “他们的船跑得比咱们的船还快!他们的地盘比咱们的大量还大!他们的大官,比咱们的官员还要气派!他们赚的银子,堆满了船舱!他们卖的东西,跟咱们大梁也不一样了,衣服、武器、吃食.....那叫一个便宜!比咱们大梁强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竟然是这个样子......” 宋冕在心里盘算着,他之前是在贵人府上做书童,对外界了解的并不算多,他继续装作充满求知欲的样子跟老太太套着话,“那他们那么厉害,不欺负咱们吗?” “嗨!早晚的事儿!人家船快炮响,为什么不欺负你?”老太太摆摆手,“当初明朝完蛋的时候,人家红毛番不就把夷州给抢走了么?” 夷州?莫不是常凯申跑过去的那个夷州? “夷州?夷州?当归啊!”他重复着,脸上却是懵懂的样子,“咱们大梁就不把这些地方收回来吗?我听说夷州也是个好地方呢。” “嘿!那肯定是好地方那个啊!”老太太来了精神,嘬了两口烟,“我听你太奶说,那里是沃野千里,当初大明覆灭的时候,延平王就想攻占此地作为根基之地呢。” “没想到出了咱们大梁朝的太祖爷,那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收服了不少南明降将,端着火铳,骑着快马,愣是把北边儿的蛮子都赶走了!” “自然而然的,就顾不上南边儿这些边边角角!” 宋冕心里飞速地捋着:这是明朝之后的朝代,不过貌似就争气了一代人,连弗朗机人和红毛番都没赶走。 他想起了穿越者神器,赶紧问道,“奶,那咱们为啥不种棒子和红薯啊?我当书童时,在一本杂记里,了解到这两种庄稼,都很高产的。” 老太太磕了磕烟杆,笑着说道,“难怪你小子要科举,是真的学了点东西,咱们大梁朝太祖爷当初下了圣旨,让全国各地种棒子来,还有啥红薯和土豆,都是从弗朗机人他们手里弄来的种子。” “啧啧啧,傻孙儿啊,你是不知道啊,这东西大家都不会种啊,那些年饿死了多少人。那些当官的,可不管咱们会不会,强行改稻为棒,改稻种薯,一下子饿死了老多人了!要不是太祖爷能耐,这江山没准儿又翻了。” 宋冕听完人都傻了。 引进了高产农作物,结果没有推广,老百姓不会种,还差点引起大规模的叛乱? 这是什么穗宗操作? 听完老太太的讲解,宋冕并未被老太太口中强大的弗朗机人给吸引,反而越发的觉得,自己必须科举。 既然老天爷让自己来了这么个时代,自己总归要做些什么。 他思考了片刻,继续问道,“奶,你能支持我科举吗?我爷都支持我了。” “你爷懂个屁!”老太太一愣,旋即笑了笑,“傻小子,你爷要真有本事,能让咱们家落得今天这个样子吗?” “别听你爷瞎咧咧!”她掰着手指,对宋冕说道,“咱们就说读书,你做过书童,但是也没学啥真本事吧?是不是得重新蒙学?蒙学最少要拿三两银子,你想让谁拿这个钱?” “我自己去......” 宋冕的话还没说完,老太太继续说道,“这只是开蒙的钱,笔墨纸砚呢?咱们大梁人都想考官,一刀纸最便宜的,也得大几十文。” “墨、毛笔,也是钱,这些东西就算是都花了,也只是认字而已。”老太太又狠狠地嘬了一口,“我算是看出来了,读书对于咱们这些寒门小户来说,太难了!” “你大伯他们,每次科举考试,要花报名费、保结费、住宿费,几十两银子一眨眼就没了,为啥我不想让你读书,现在绝大多数科举的钱,都是你大伯母变卖嫁妆和你大伯赚来的。” “要是加上你,这钱就得翻倍。” “再说,刚才那些只是童生的钱,后面还有府试、院试,就算都过了,也只是个穷秀才!” “更别说秀才上面的举人了,老婆子我都不敢想。” “有那冤枉钱,你砸在弗朗机人身上,让他们给你几条枪,弄几条船,出去开块地,自己都能称王封官了,折腾这个干啥?” “孩儿啊,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读书科举未必是条好路子。”老太太收起烟杆,拍了拍宋冕的肩膀,转身回了院子。 老太太走后,宋冕的思绪越发的混乱。 大梁朝.....太祖重新恢复汉人江山.....蛮夷在海外兴起.....大争之世。 读书千难万难,可能折腾了一顿什么都没有。 给弗朗机人当狗,或许第二天就能吃饱饭。 这些信息,在宋冕的脑子里不断地碰撞。前方的道路,并不难选择,对错每一个后世之人,心里都有数。 但沉重、几乎压得让人喘不过气的现实,又沉重地拦在自己面前。 得闲吃饱饭,得先想办法吃饱饭! 第五章 大伯的心思 宋冕一转身,就见大嫂一瘸一拐的,背着个竹篓,手里拿着铁耙子往外走,时不时地还皱着眉头,催促手里拿着鱼叉的大哥快点。 “大嫂,大哥,时候不早了,就别去赶海了吧,明天还得下地!”宋冕皱着眉头劝说道。 大嫂孙氏被坐在门口的宋冕吓了一跳,示意大哥等等,然后蹲在地上问道,“是不是你阿奶欺负你了?” “她要是再欺负你,说什么读书不好,你就跟她说,我们自己筹钱读书。大哥大嫂以后有时间就去赶海拾贝,说什么也得让你读上书。” “大嫂给你说,老天爷饿不死家雀儿,这潮水退去,潮池里,鱼虾有的是,什么蛤蜊、蛏子也有很多,只要肯下力气,肯定能赚到钱的。你想读书,大嫂绝不亏着你。” 宋冕心里清楚,大嫂这是让自己闹读书闹的,心里着急了,又怕自己受了委屈,便笑着说道,“大嫂,莫要担心,祖母是问我祖父的事情呢。” 孙氏摇摇头,撇个嘴都能上天,“你祖母这人,我可太清楚了,你不用替她遮掩。别看她年纪大了,大道理一箩筐一箩筐的,你大哥就是让她给按住的,不然早就分家了。” 说着,大嫂压低了声音说道,“我知道去给弗朗机人做事能赚钱,咱们家也有这个基础,关键是凭什么这事儿,让你去?你看千万别动那心思,你大嫂就算是累死,你不能让你犯这错误!” “我小弟要是读书,未必不能没出息!” “也就你大哥傻,我要是他,今天非得把翻桌子掀了。喝个粥,还搞出三六九等来了,真当自己是官太太了。” 宋冕点了点头,“辛苦嫂嫂了。” 言毕,又看向了大哥。 “大哥,我在外面当书童的时候,老爷们都夸我聪明,将来能有大出息呢。”宋冕看得出来,大哥对于自己读书这个事儿,缺乏信任,自己现在也没啥拿得出手的东西,就先画了张大饼, “我要是考上了状元,那锄头我都给你弄个金的!” 大哥眼睛亮了亮,嘿嘿的傻笑起来。 不过他并不好忽悠,开心了一会儿,就吭哧吭哧地比划起来,宋冕瞧了半天,总算是明白他的意思,“能够活着就不错了,想读书太难了。” 祖母说得没毛病,现在家里供着一个半读书人,就已经掏空家底。 经常要让大伯母补贴了。 家里实在是拿不出钱来。 也就是大嫂是个能耐人,知道大房靠不住,经常去找点事情做。 不然就大哥这大块头,估摸着早饿毁了。 宋冕也知道,大哥劝自己,一来是觉得自己读书没啥用,十有八九考不上,毕竟自己已经十几岁,年纪不小了。二来也是现在家里科举的钱,大头都是用的大伯母的嫁妆,他心里没底气。 宋冕道,“大哥,我去科举不光是咱哥俩的是事,等到你跟嫂子有了娃,也这样下去吗?” “咱们世世代代靠赶海耕田度日,出最大的力气,还让人看不起?” 大哥皱着眉头,比划起来,意思无非是,“毕竟是一家人,万一他们科举中了,肯定会照顾咱们家的。” “大伯一家都让你们住牛棚了,平日吃饭也不给咱们吃好的,你觉得他们万一走了狗屎运,考中秀才举人什么的,会对咱们好吗?” 宋冕心里太清楚了,现在吃个生蚝粥都区别对待。 将来即便是他们家发了,能给他们什么好处? 要知道,现在可是他们家要科举,需要二房出力的时候。 宋冕压低了声音看着大哥,“你别整天听祖母洗脑,祖母考虑的是全家,而不是咱们小家,只要血脉延续下去,家族兴盛,她的任务就完成了。可咱们的死活她老人家是不管的。” “大哥你想想,总不能因为咱们父亲不在跟前,咱们这小家就都不当人了吧?” 大哥听得神色复杂,他第一次用看大人的目光看着宋冕。 见宋冕说的自己男人也不比划了,孙氏推了推宋冕,“好了小冕,你大哥脑子轴,今天先让他吸收吸收,我们去赶海,捡点算点,总归是能卖点钱的。” 说着,扭头看了一眼月光下,大房居住的大瓦房,以及屋内闪烁的烛火。 而自家则是黑漆漆的牛棚,心里很不得劲。 宋冕想跟着去赶海,却被大嫂告知,夜里还风大,怕他身子骨还没好,再受了风寒,便让他在家里呆着,给牛洗刷洗刷。 宋冕提着水桶就去干活了,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老太太跟他聊完,回屋就睡了,而大伯母和大伯父这会儿还在小声议论着。 大伯父宋有福听齐氏絮叨烦了,呵斥道,“人家小冕之前去做书童,寄回家的月钱,咱们也花了,今天又拿我爹说事,你让我怎么办?非得逼死他们哥俩?” “谁说让你逼死他们了?我是让你想想办法,他们今天敢抢粥喝,明天就敢抢我嫁妆,换钱去读书。”齐氏声音压得很低,但却很是尖锐,一脸的不爽。 她越看宋冕越有气,之前乖乖巧巧随意摆弄的小娃子,怎么出去做了几年书童,就变得如此大胆了呢? 之前孙氏还是忍气吞声的,他这一回来,孙氏都要敢跟自己动手了。 再这样下去,大房的地位怕是要保不住了。 “小冕这孩子有几分脑子,他要是真的能踏踏实实读书,我把我的这一份读书的机会让给他,也未尝不可,尤其是这小子今天画我爹时候那样子,颇有几分洋人画的意境,说明这小子有点东西。” “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咱家思忠、思孝本事也就那样,不如让二房那边儿也试试。” 宋有福用手指轻轻敲着桌面。 这小子在外面当了那么多年书童,耳濡目染的总归是能学到点东西的,若是自己供他读书, 兴许是真的有机会。 不过这小子据说心术不正,给人家当书童,差点把人家丫鬟给睡了。 他自己也有点担心宋冕的人品。 齐氏愣了下,“你疯了,你想扶持他科举?他今天都敢跟我闹,他要是长了本事,肯定得反了天!” “反了天就反了天,他真长了本事,咱们求上门去,他能不管?”陈有福瞪了齐氏一眼。 他读了这么多年书,科举一直没希望,自然知道这条路有多难。 “不过科举可不是简单的事情,那是要争命的,千军万马过那一条独木桥,他要是连我这一关都过不去,可就别怪我不帮他了。” 陈有福的语气有些意味深长。 宋冕为什么要读书? 归根结底就是在大户人家做书童,长了见识。 见识这东西是把双刃剑,他能让人回不到从前,不愿意吃苦。 也会激发人的斗志。 可老宋家不一样。 在人家大户人家做书童,那是大鱼大肉,绫罗绸缎,这些东西宋家都没有。 宋有福看着齐氏那满脸不悦的样子,摇了摇头,“夫人,你过来,我交代你两句,明日起,这般这般.......” 齐氏听完,脸色复杂,但还是咬牙道,“听你的,但是得先按我说的来。” 第六章 大娘出招 翌日,二房的待遇骤然提升了。 虽然还是米粥,但米粒多了,大哥和大嫂吃得直打嗝。 一脸震惊的看着宋冕,以及坐在不远处的大伯和大伯母。 老太太也是一脸疑惑,不知道这夫妻俩要出什么幺蛾子。 倒是宋思忠和宋思孝脸上写满了不乐意,但都被宋有福凶巴巴的眼神给制止了。 不过到了宋勉这里,成了来者不拒。 别管东西南北风,吃饱肚子再发疯。 吃饱饭,大哥便拽着嫂子一起下地了。 齐氏也不跟先前一样催着宋冕去找活计了,反而和颜悦色地找宋冕聊了起来,“你堂哥思忠最近读书挺卖力气的,估摸着离中举不远了。等到他来年中了秀才,大娘就也花钱让你去读书,到时候咱们一门俩秀才公,不知道多气派呢。” 宋冕不知道大伯和大伯母夜里聊了什么,他听着这话的意思,无非还是让自己等等。 他坐在院子里的大石头上,附和着大娘的大面饼。 心里琢磨着,对方这是拿自己当大傻春呢。 他已经十几岁了,再托几年,就算是想努力,也未必能读出什么来了。 大伯今日上工晚,听着两人说话,见宋冕沉吟不语,上前笑着说道,“家里确实没银子了,你想读书,也不能着急,即便是你堂哥这几年都考不上,到时候咱们银子攒下来了,也供你读书。” 宋冕蹙眉,心想一个人画饼不够,得两个人组团忽悠我吗? 关键是,你们这饼画得也不香啊。 昨天跟老太太聊了好一会儿,宋冕知道了大梁科举有多变态。 即便是考中了秀才,也没多少福利,顶多是自己不用服徭役,见官不贵,可以去做个西席先生之类的,赋税该交都得交。 想往好处走,还得考举人的。 就这家庭,还想供应两个秀才考举人?分明是拿自己当傻子忽悠。 自己可不能让他们忽悠了,想让自己等等,那得拿出好处来。 “大爷、大娘,你们说的都有理。”宋冕知道,现在的处境,而且人家今天又是让他们吃饱饭,又是客客气气的过来谈话,自己再张牙舞爪,就显得不识抬举了。 所以言语间也客气了许多。 齐氏见宋冕一开口,就有些得意地看了宋有福一眼,似乎再说,“你看你多心了吧,这傻小子能有什么心眼?” 结果宋冕接下来的话,让齐氏的心咯噔一下子。 就听宋冕说道,“现在家里科举,确实不容易,我要是想占个名额,确实有些过分,毕竟大伯正是拼的年纪,又拼了那么多年,我抢这个读书的机会也不合适。” “可是我大哥、大嫂也不容易,他们两个没日没夜地干活,连饭都吃不饱可不成。” “为了交钱给家里,他们晚上都得出去赶海,也太辛苦了,肚子里得有油水啊!” “我可不是为了我自己......” 宋冕话还没说完,就见大伯笑眯眯地看着自己,齐氏不满的打断道,“你这孩子,瞎说什么?今天全家都喝的一样的米粥,怎么就没劲儿干活了?” “油水那东西是想有就能有的吗?地主家也不是天天见荤腥。” 宋冕摇头,“读书和种地能一样吗?读书用的是手腕子,种地动的是腰杆子。吃不饱,没油水,腰杆子就不硬。咱们家穷,也不用买猪肉,大娘能不能弄点鸡蛋来给我大哥、大嫂补补身子,我也跟着恢复得快点。” “既然暂时不能科举,我也希望早点恢复,去找份活干。” 还是那句话,你们玩拖延战术可以,得拿出诚意来。 大伯笑了笑,看着吃瘪的妻子,心想,到底是做过大户人家的书童,让你几顿饭就收买了,也显得他太蠢了。 “你这臭小子,还想吃鸡蛋?你看我像不像鸡蛋!”齐氏的这两句话,仿佛在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出来。 宋冕的眸子炽热有神,“大娘,今天早上我大哥、大嫂卖海货的钱,都让你拿走这个事儿,我是知道的,买鸡蛋足够了。” 齐氏顿时吃瘪,他没想到,这臭小子那么难摆弄。 昨天自己刚信誓旦旦的跟宋有福吹了一顿,这要是让这小子三言两语给打发了,还薅了一波好处过去,那心里也太难受了。 而且这臭小子也太分不清轻重了,张嘴就要吃鸡蛋,真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 当下齐氏便要发怒,但却被宋有福的眼神给制止了,似乎再说,昨晚咱俩怎么商量的? 只能无奈道,“好,让你大伯去城里买,正好老太太身体有恙,也跟着补补。” 她就不信了,一个整天只知道伺候人的书童,真的能跟自己男人说的一样,有啥本事。 到时候自己把这小兔崽子伺候美了,找不到北了,也就断了科举的念想了。 宋有福见夫人吃瘪,笑着摇摇头。 仔细端量了宋冕片刻。 就见着小娃娃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眸子里闪烁着与年龄不符的精明,若是不让他读书,确实算是明珠蒙尘。 当下眉头皱了皱道,“小冕啊,你想吃好的,喝好的,大伯都依你,但你也不能闲着吧?” 宋冕疑惑地看向大伯,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大伯,您有什么吩咐?” 宋有福点了点头,“你既然想读书,就得提前做准备,这支毛笔你拿着,先练悬笔。” 说着,拉着宋冕到了院子的书桌前,温声道,“读书人都有个好手腕,据说颜真卿能悬肘如松,咱家没那么多条件,你既然干不了活,就先把身形站好,对,就这样站着,每天先站两个时辰。” 几乎话音刚落,齐氏的声音就陡然响起,“宋有福,你干什么?!” 那声音大到震得宋冕耳朵都疼。 宋有福瞥了齐氏一眼,又看向宋冕,声音忽然严肃,“能做到吗?” 宋冕不知道宋有福是什么意思,但还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他似乎记得某个夫子,教过公子哥们这个法子,但是没有用,自己伺候的公子哥都懒。 自己当时更懒。 不过想来,自己从回来,似乎在一直提要求,若是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到,估摸着大伯就有理由,直接否了自己读书的念头。 当下点点头道,“大伯,我能做到。” “成,那大伯去上工了,若是我知道你偷懒了,今晚就别吃饭了,以后也别跟我提读书的事。” 说完夹着个包,晃晃悠悠地走了。 院子里,只剩下悲愤不已的齐氏,狠狠地瞪着宋冕。 齐氏对宋有福轻而易举地就教宋冕东西心里自然是有怨气的。 不过看着这小子站了一会儿就脑门冒汗,手腕也抖得厉害,心里就异常得意。 当下冷笑道,“有些人,真的以为读书是什么轻松的事儿了。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读书人的辛苦,也一样不少。你大伯说的没毛病,你要是熬不过这一关,快找个地方上工去。” 宋冕也没想到,读书竟然这么辛苦。 他就按照大伯的动作站了没有半柱香的功夫,感觉嗓子眼都是甜的。 别管大伯是怎么想的,但眼前看着大伯母得意的样子,宋冕心里就来气,当下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大娘,我大伯都让我练字了,我也不求科举跟我堂兄争抢,您给我拿几张纸,临摹一二总归可以吧?” 刚要了鸡蛋,又要纸,齐氏气得牙根都疼,胸口也剧烈地起伏,但一想到自家男人的交代,还得把话咽回去。 “要的屁的纸,悬笔就够你受的,完事要是还有力气,自己打盆水,在桌子上练!” 齐氏说完,就抱来一盆衣服,一边儿干活一边儿监视着宋冕,生怕这小子偷懒。 脑海里时不时地浮现宋冕这臭小子今早喝粥的样子。 感觉亏大了。 可一想到,侄子和侄媳妇干活那利索劲,心里就又舒缓了些。 瞥了眼宋冕,见着小子身子骨打颤,就跟狂风暴雨下,随时要倒地的小树苗一样。 就得意洋洋的跑到屋里给老太太泡了碗粗茶,吹着热气,故意大声道,“娘,喝点茶水,有些人要是累了,绷不住了,就过来喝点水。” 老太太也跟着帮腔,“是啊,小冕,受那洋罪干啥?人家现在洋人都用鸡毛笔,不比用那破毛笔省事!” 宋冕其实自己也难受极了,尤其是大太阳升起来以后,晒得人发晕。 他真的没想到,读书竟然那么辛苦! 第七章 大娘傻眼了 穿越者小说看多了,难免心浮气躁。 想想那些大佬,动不动就横扫天下,总是觉得自己也行。 可是等到事儿到了自己身上,就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宋冕就感觉一会儿的功夫,咯吱窝都钻心的疼,更别提手腕了。 不过这悬笔也有好处,戳在这一动不动,很多之前原主听教书先生耳濡目染的话,也浮现在脑海里。 其中就有一条,心正则笔正,笔正先腕强,不过他记得教书先生说了,这玩意基本上都是一年起步,自己都十四岁了,总不能光练个人家能看得入眼的毛笔字都得一年吧? “人不狠,站不稳,大伯别光动的什么心思,起码这路子没毛病,想要读书科举,毛笔字这一关起码得过,不过我当了这么多年书童,也没啥基础,这悬笔一时半会按照他这个样子,一时半会肯定成不了,得加码。” 宋冕脑海里,浮现起小时候电影里,红军战士们练习端枪,枪杆子上挂砖头的事儿,心一横在脚底下捡了块垫桌子的石头,系在了手腕上。 手腕本来就不舒服,宋曼又加码,眨眼之间就红了。 宋冕只能不断做着深呼吸,调整身体的姿势,并且尽可能地发散思维。 还别说,读书人的事情,确实能磨人性子,就跟钓鱼差不多,感受着徐徐吹拂来的海风,虽然烈日当头,转眼间就不那么热了。 大脑的思维也活跃起来。 自己想要科举,最起码要先有读书的机会,然后中童生、秀才、举人。 虽然说秀才可以进入府学,甚至国子监学习,成为贡生,但是这东西要么论资排辈,要么花钱,才有机会。 而且贡生想当官,也是要经过多种渠道的,诸如岁贡、恩贡、优贡、拔贡、副贡,齐氏也是千军万马再挤独木桥。 举人则是可以直接当官,不论是截取,还是大挑,起码有个官当,前朝的海瑞就是举人之后,直接做的教谕,大体上只是相当于一个教育局局长,但也迅速改变了命运。 有了骂死嘉靖,卷死同僚的机会。 宋冕觉得秀才做官,像是拥挤的公交车,你挤半天不一定有机会挤上去,上车的人还琢磨怎么踹你一脚,让你下来,而举人则像是有了一张为官的站票,虽然累点苦点,但起码想上车,不算特别难了。 真正的卧铺,则是进士。一旦成为进士,三甲都是观政之后,知县起步,更不要提一甲前三名,那是彻彻底底的坐飞机了,人家直接任命翰林院,从此平步青云。 宋冕有些惊讶,这死脑子平日里木木的,真的放空了,竟然能回忆起那么多东西。 看来自己这些年耳濡目染,还真的学到过不少东西。 只是自己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将它都还给了孔夫子。 “举人进士太远,科举还得从认字开始。” 大脑一回归现实,手腕和身体的疼痛,又开始钻心了。 “我要是连这点痛苦都承受不了,还不如去给弗朗机人当狗。”宋冕思考道。 “我前世之所以可以屡屡吃到软饭,除了长得帅之外,能够吃苦,懂得欣赏花语,是另外一个核心因素。” “归根到底还是要想人前显贵,就得背后受罪。当初自己班上的学霸,每一次都说自己下课之后回去打游戏,其实他每天回去都得学到凌晨十一二点。” “既然老天爷让我穿越了,给了我重头再来的机会,我就必须踏实下来,才能有机会再者世道争一争。” 想到这,宋冕不由的叹息一声。 不仅怪自己前世光想着泡妞,没学点真东西,也在叹息自己的运气真的不错,竟然能重来一次。 而且一开局,就是如此灿烂的世界。 虽然现在依然是封建社会,但是全世界除了大梁都在蒸蒸日上。 套用秦朝君主的一句话,那就是,大争之世,列国伐交频频,强则强,弱则亡。 这种时代,看似一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 但若是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了类似于张居正的位置,真正做到了为一个时代逆天改命,想想都刺激。 “跟家里闹一闹,争取点权益,让大哥、大嫂不受气倒是不难,难的还是怎么搞到钱,手中无钱难为人,手中无钱难读书。” “后世和现在其实都一样,后世拼搏一辈子,也就是个寻常二本出身,可是人家家里有钱的父母,直接一个科举移民,就能解决大部分问题,甚至人家的孩子从小就搞各种兴趣班,七八岁就搞各种科技模型,十几岁就开始写论文了。没有钱,” “读书人,也是资源堆出来的,而资源的最直接表现,就是银子。” “没有银子,最大的归宿也就是个小镇做题家,去了好大学,甚至也会因为动手能力太弱,外语不会口语,被强制退学。” 这些东西,都是宋冕进入社会才慢慢领悟的,其实这古代也一样,没有资源的堆砌,即便是撞大运考上科举,做了官,也是个任人摆弄的货色,甚至干不几年,就抗雷蹲大狱去了。 可是怎么搞来银子呢? 就拿他们家来说,一大家子从年头忙到年尾,风调雨顺,大伯月银发的及时,一年也就攒个五六两银子。 自己必须多搞点钱,才能安心读书。 宋冕不由的想起了那些穿越小说,人家一穿越就是造玻璃、肥皂,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没啥意义。 玻璃港口市场有的是,肥皂人家英机黎也在卖,他在少爷家就见过。 而且自己就算是想搞大梁品牌,以老宋家的底蕴,也十有八九把握不住,得让那些乡绅大佬们,眨眼间吃干抹净。 大佬张謇也是先考状元,再做买卖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大家都懂。 要不试试写小说和科普读物? 大明朝的时候,各种话本就已经风靡起来了,到了如今的大梁,更是盛行的厉害。 他在少爷家就看过不少小说,什么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少爷还挺爱看的。 至于科普读物,也非常有市场。 大梁其实也知道西方厉害,现在科举除了传统的四书五经之外,还考明算和常识。 明算就是数学,而常识基本上就是天文地理,物理化学。 刚才神游的时候,他想起来了,那些夫子每每传授这些知识的时候,总是忍不住骂两句大逆不道,胡说八道,匪夷所思,自己都不信的样子。 但是科举又考,他们便不得不教,学生们还学不会。 这也是自己的一个机会。 宋勉觉得自己可以搞一个《月球殖民地》,在别的地方不好说,起码在沿海地区肯定能大火一波。 不过在他的记忆里,这本小说烂尾了。 但是自己可以改一改,加入一些男主角用烟锅子在月球烫外星人屁股的桥段。 当想到这本书如果发酵开来,对世人的冲击力,宋冕有些沉默。 因为很多人到现在都觉得,月球上住着的嫦娥,大梁对月球有着不可争议的主权。 可现实是,人家全世界各国列强,已经开启大航海时代,科技飞速发展,要不是西方对华夏现在还有一股子盲目崇拜,估计都打进来了。 要知道,昨天祖母还说了一个八卦,英机黎是查理皇帝在死之前,还给崇祯皇帝写过求援信,想让大明帮忙平叛,结果信让大梁的太祖爷给收到了。 太祖爷一封信送到西方,吓得那些蛮夷是瑟瑟发抖。 不过祖上的荣光,也庇佑不了后世子孙多久。 琢磨了一会儿,宋冕开始构思剧情。 这部小说在后世也挺火,说的是龙孟华坐着气球,空中旅行,遍寻美、欧、非,最后在印度洋的小岛找到自己女人。最后儿子龙必大,带着造访地球的月球人一起出现,全家团员,共赴月球环形山游学的故事。 现在市场上经常会出现一些洋玩意,大家对各国都很好奇,好奇洋人到底是啥样的。 这小说一经问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海外,爆火的可能性很大。 宋冕的脑子胡思乱想,时间一晃,两三个小时过去了。 起初大娘和祖母还会念点耳旁风,后来觉得这小子是疯了,也就没在打扰他。 宋冕不知道的是,他在练习悬笔的时候,齐氏刚刚趁着洗衣服的间隙,检查了宋思孝的三字经。 宋思孝年纪小,家里也穷,一直没有蒙学,但齐氏一直没有懈怠对他的教育。 可这孩子太顽皮,没少挨板子。 这练字的本事,自己的夫君也教过这小子,可是一点效果都没有,一眨眼就跑出去完了。 这不,这一次检查,又是人之初,性本善,越打老子越不念,气得齐氏打了一顿老二的手板,并且逼着他去墙角站着。 一扭头,发现宋冕背着对自己站着,身体一直在发抖,却没有偷奸耍滑的样子。 齐氏有些好奇,但是也没有放在心上,只当是他心里怄气,不肯服输。 坚持不了两三天,等到她扫院子的时候,一扭头就发现这小子满头大汗,时不时地甩袖子擦一擦。 还疼得呲牙咧嘴,发出一阵阵嘶嘶声。 齐氏不免得意地摇头,自己刚才还担心他真的坚持下去,转眼间他就不行了。 看来是自己多想了,于是扭头又开始忙活手底下的活,将家里的野菜挑选出来,晚上煮粥喝,还能节省点粮食。 正在构思小说的宋冕自然不知道大娘的心里活动,他现在一门心思搞飞机上月球,烫外星人屁股呢。 秦氏扫完院子,收拾完野菜,又开始淘米准备做饭,路过宋冕不远处时,再次忍不住看了下这小子的脸。 视线中,这小子闭着眼睛,时不时嘴角咧出奇怪的笑意,好奇之下,齐氏担心这孩子莫不是真的疯了。 就急匆匆地凑了过来,宋冕这会儿正在研究什么姿势用烟锅子烫人呢,并没有感觉到齐氏的靠近。 齐氏靠近之后,才发现宋冕不仅坚持下来了,手腕上还捆着个好几斤的石头,手中按照自己男人交代的姿势握着毛笔,丝毫没有携带。 这小子坚持得很卖力,汗水不停地顺着衣领往下流淌,毛笔都被打湿了。 这跟自家的老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造成了严重的视觉冲击。 秦氏手里捧着的米盆瞬间跌落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声响。 都是姓宋的,凭什么差距那么大? 宋有福这张臭嘴可真说中了,这小子搞不好是块璞玉啊。 第八章 万事俱备 米盆落地摔得四分五裂,巨大的声响吓了宋冕一跳。 让他直接回了神。 白花花的米粒溅了一地。 这可是在自己抗争之后,家里能拿得出手的最好的米。 往常都是过节才舍得吃的稀罕物。 他一脸疑惑地看向了大娘,这一惊一乍的是想干啥? “大娘您没事吧?”宋冕主动上前搀扶着齐氏坐下,然后赶忙心疼的将洒在地上的米,小心翼翼地捡起来。 齐氏脑袋嗡的一下子,人都直接懵了,自己都干了啥? 怎么好端端地将金贵的大米撒了一地。 这要是让老太太知道了,不得当场抽自己一顿鞭子。 对对对,是这臭小子太有韧性了,吓着自己了。 娘来,这宋冕这小子莫不是真的要如自己男人所说,改变家族门楣吧? 宋冕好不容易把米粒全都收拾起来,用衣服兜着,又找来陶盆清洗干净,这才一脸坏笑,开口道,“大娘,你也不想....” 话到嘴边儿,连忙摇头,语气不对劲,表情也有些太狰狞了。 所以赶忙换了副面孔,“大娘,刚才练习悬笔的时候,我似乎在朦胧中听到了祖父的教导,他老人家让我加快进度,您能给我些纸张吗?” 这是宋冕第二次提及此事,因为想要写小说,没有纸肯定不行的。 齐氏的胸口起伏不定,一口气憋在心里难受。 一是宋冕这臭小子,竟然这么能坚持,一看就比自家的臭小子要强,二来,自己兢兢业业给人家做儿媳妇那么多年,一直没出过错,今日竟然在这臭小子面前,丢了那么大的人。 一时间,齐氏羞臊的脸都要红了。 自己若是坚持不允他,这小子还不把自己把米盆撒了的事情,喊得人尽皆知。 不就是些许纸张吗? 给他! 万一这臭小子真的有点门道,涨了本事,自己就算是撒泼打滚,也能沾得上光的。 自己男人不会有错,都是一家子,扶持扶持他也未尝不可。 不过自己男人又说了,若是连家人这一关都过不去,他就不配科举。自己该刁难他,还是得刁难他,不然这小子一帆风顺了,肯定又得给之前在大户人家一样飘起来。 别看齐氏平日里刀子嘴的厉害,还总是欺负二房。 但人还颇为夫宝,丈夫叮嘱的事情,从来不敢违背。 齐氏回到屋里,一口气拿出来百十张纸,一脸心疼的样子,最后咬咬牙,又给了一块墨锭。 宋冕被大娘的大方给震惊了,满腹狐疑道,“大娘,你一口气给我那我多,不会要诬我偷盗吧?孩儿给您说,咱们打断骨头连着筋,终究是一家人,不至于啊。” 齐氏被宋冕一句话差点没气死。 深吸了好几口气,这才开口道,“混账小子,你大伯的意思,你还不明白吗?家里虽然这两年不能供你科举,但是也不能懈怠。” 话说出来,想起这臭小子满脸怀疑自己的样子,心里那口气又上来了,言语难免又有些刻薄。 “这些纸也是对你的考验,你若是不能合理利用,以后就别在家里提科举的事情。” “真的是吃饱了撑的,鸡窝里还能飞出金凤凰不成?一家子,还都吵着科举!要我说,给弗朗机人做事,不比劳什子做官要强!” 宋冕挑眉,他心里清楚,大娘这是这些年补贴大伯和堂兄他们科举,心里有怨气。 当下将纸张和墨锭收起来,甩了甩已经麻了的手腕,“燕雀亦应有鸿鹄之志,夫.......” “滚滚滚,你个臭小子,别跟我掉书袋!”大娘狠狠的瞪了宋冕一眼,转身离开。 “娘,给我几张纸,我要叠大船!”被罚站的宋思孝见老娘忽然那么大方,竟然将珍贵的纸给了堂哥,咧着嘴就要。 结果就是齐氏在澡堂里拿出棍子,对着屁股一顿猛抽,“我叫你要纸叠大船,我看你像是漏水的大船!” 砰砰一顿揍,小院里瞬间响起了宋思孝的哀嚎。 宋冕的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要是把纸浪费了,大娘会不会也这样抽我? 宋冕急匆匆拿着纸去了草棚,转身又回了院子。 先是将打翻的陶罐捡起来,扔到院子外面,这会儿后知后觉的才发觉,胳膊、手腕,身子都疼得厉害。 斜睨了一眼,瞪大了眼睛,傻乎乎的看着自己一脸不服气的宋思孝,宋冕转身去了老太太的房间。 别看老太太年纪大了,耳不聋眼不花,穿针引线忙得热闹。 嘴里还哼着茉莉花,老太太还挺时髦。 “奶,词错了,什么猛抬头,见茉莉花在两边排。将手儿采一朵花儿来戴。花儿采到手,花心还未开。” “您这样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桠,又香又白人人夸。”宋冕不由的哼哼起来。 宋冕唱的是后世版本,老太太唱的是民间小调,各有韵味。 但老太太却觉得离经叛道。 “你懂个屁....”老太太骂人的话,刚到嘴边儿,就看到宋冕有些红肿的手腕,赶忙放下手头的活,从床头柜里翻弄了半晌,拿出些药粉要给宋冕擦拭,嘴里絮叨着,“哎呦,你这臭小子,你跟你大伯和大娘较什么劲?” 别看昨天老太太带队逼迫自己去弗朗机人手底下做事凶巴巴的,这会儿看到大孙子如此可怜,可心疼坏了,眼泪说流就流。 “你说你这孩子,怎么跟倔驴一样。在人家贵人家里做事,被人家赶出来,在家里闲着,能伤了手腕。等我没了那天,到了下面,你爹不知道怎么埋怨我呢!” 宋冕瞪眼道,“奶,别这么说,没准我爹在海外逍遥着呢,只是海上风浪大,没机会来接我们。” “屁!这年头下南洋,有几个能活着回来的,你爹也是昏了头!”说着强行给宋冕擦了药,又上下打量了半天,见宋冕站在自己面前,身体不断地发抖,最后叹息一声道,“我先前怎么没发现,你小子那么倔!读书有啥好的?这才开始,就伤了手腕,你要是真的开了蒙,不得再伤了脑子?” 宋冕哭笑不得,心想这老太太的想象力是真丰富,当下将自己的意图说了说。 “要钱?你看我这个老太太像钱吗?” “你这才消停几天?就想坑我这个老太太的棺材本?” 声调一下子抬高了好几度,震得宋冕的耳膜都嗡嗡作响。 别看老太太刚才还是一副心疼的样子,一听到钱,脸色立刻就变了。 一副生人莫近的模样,眼里的警惕就跟刀片一样,恨不得劈了宋冕。 “奶,您不是说弗朗机人厉害吗?孩儿准备拿这钱,去弗朗机人那里碰碰运气,万一赚了钱,总比给他们做工要强?”宋冕说得理所当然,他其实内心的想法是去弗朗机人那里看看有没有铅笔、鹅毛笔之类的工具。 其实就鹅毛笔来说,自己也能做,但是这东西使用性能差,他想看看弗朗机人有没有金属笔尖的鹅毛笔。 他现在连毛笔字都不会写,真的等学会毛笔字,再去写小说,黄瓜菜都凉了。 他可不觉得大伯一家的绥靖政策能持续多久,搞不好哪天“好心”就断顿了,万事还得靠自己。 大哥那两口子也只能保证自己不太受气,想让自己当家做主,显然很困难。 不仅仅是大哥,就连大嫂都私底下劝自己,“毕竟是一家人,血亲,只要不是太过分,就不要计较。谁家祖母还活着的,就闹分家的。咱们父母虽然不在,但是孝道还是要遵守的。” 宋冕也是知道这个道理,别说古代了,就算是现代,爷爷奶奶只要活着,这一大家子就不算散。 想要掌握主动权,就得徐徐图之,先把钱赚了再说。 老太太对于宋冕要钱这个事儿很不乐意,但是听说要去弗朗机人那里长长见识之后,还是沉默了。 想到这个家在自己手里越发的破败,再想想大房科举这么多年一直没啥建树,再想想自己拿托梦回来的老头子,老太太将宋冕赶出房间,没多久就从小布包里,掏出了一小块银子,约莫着能有两钱左右。 “你小子给我省着点花,钱是一文一文赚的,那可是全家人花了大力气的。要是打了水漂,你就给我老老实实的去找弗朗机人做事,别再整什么幺蛾子,要读书啥的。” 最近身边儿的人,动不动就说,别读书之类的话,宋冕的耳朵都磨出茧子来了。 他直接见怪不怪了。 给老太太行了礼,将钱揣进口袋,便大步出了院子。 人人都觉得我不行,我偏偏要证明给你们看。 弗朗机人是吧,小爷先会会你们。 第九章 蚝镜见闻 香山离着蚝镜很近,穿过朝廷设置的寨墙,就能看见东望洋山和西望洋山。 在大山之间有成片的西式建筑和军事堡垒,甚至还有教堂,这就是弗朗机人租借的土地了。 虽然这片土地允许弗朗机人居住,但主权还握在大梁手中,每年需要缴纳四万两白银,而且每盖一座房子,都要缴纳高昂的地金。 岛上的弗朗机人在朝廷官员面前,一个个夹着尾巴做人,谄媚的不行,缴纳赋税,帮忙出兵打击海盗,都很积极,可还是动不动就被抓起来关进大牢,将其货物私吞。 可亚洲的弗朗机人,依然对这片热土趋之若鹜,据说现在居住在蚝镜的弗朗机人有两三万之多,搞得收钱收到手软之余,也很是头大,索性就当成一个土司来管理。 宋冕一口气走了十几里路,着实有些腰酸背痛,但直接找弗朗机人买东西,总归比去香山县城里便宜,而且他也对弗朗机人比较感兴趣。 想看看这个时代的海上霸主,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这会儿已经是下午,港口有不少蜈蚣船停靠,街道上人很多,水手们兴冲冲的跑到酒馆里喝酒,玩邂逻女人。 这个时候,有胆大的汉人小贩,背着筐子,在街道上叫卖。 “卖包子,卖包子,四文钱一个的大肉包子。” “卖鸡蛋勒,便宜卖勒!” 到处都是吆喝声,不过因为朝廷刚刚放宽了对弗朗机人的政策,懂得弗朗机语的汉人寥寥无几,弗朗机人也是懵逼,看着跑过来卖东西的汉人,一个劲儿的比划,双方折腾半天,也难以达成交易。 宋冕在街道上看了一会儿,这里的弗朗机人是真多啊,很多留着大胡子,带着红帽子,穿着裤袄,一手拿着串,一手拄着拐杖的“绅士”在街上瞎溜达,有些比较富有的弗朗机,身边儿还簇拥着年轻貌美,戴着耳环玛瑙,皮肤白皙的洋妞,看的宋冕都有些流口水。 心里感慨,这些狗日的弗朗机吃得不错。 我们就是天朝上国太久了,就不知道进口点洋妞进来么?大梁多少年轻人娶不到媳妇! 宋冕迈步进入了一家华人杂货铺,铺子里东西挺齐全的,一搭眼就看见了一些做工精致的鹅毛笔,他开口问,“掌柜的,鹅毛笔怎么卖的?” 掌柜的看了一眼相貌俊俏的宋冕,亲切道,“哪里来的公子,怎么跑到蚝镜来了,也不怕弗朗机人抓你去阉了做火者(太监牌奴仆),这鹅毛笔五十文一支,是弗朗机产的,挺皮实耐用的。” 宋冕表情尴尬,“.........” 果然比毛笔便宜不少,不过也有点贵,老太太拢共给了自己那么一点钱,可舍不得一口气全都花了。 他退而求其次,“有没有便宜些的?” 掌柜的无奈道,“这已经很便宜了,你要是想再便宜,就只能去弗朗机人的店铺。” 宋冕无奈,记住了这家店的位置,又跟东家在门口聊了会儿天,期间得知,这家伙为了做生意,还加入了教会,还问宋冕加不加入,可以定期领鸡蛋不说,隔三岔五还管饭。 要是不想加入教会也成,愿不愿意来他这做个伙计。 宋冕摇了摇头,转身出了铺子。 掌柜的一脸惋惜,这么俊俏的少年郎,若是愿意留下帮忙,还不得迷死那群男人上船的弗朗机妇人。 宋冕准备再转一转,看看有没有法子不花钱就买到自己需要的物资,顺道还赚点。 很多铺子他没进去,就站在门口看了看,里面有各种精致的商品,确实比传统的大梁商品要好看。 他选了一家门面稍小的弗朗机杂货铺,准备进去聊一聊,正准备抬脚的,扭头就看见一个卖大力丸的老者,正蹲在街角唉声叹气。 宋冕有些惊讶,没想到卖包子、卖糖人的过来折腾也就算了,连卖大力丸的都过来了。 时不时地有人过来,老头一顿比划,人家一看是个红色小药丸,闻着味道还怪怪的,扭头就走。 偶尔有两个华人路过,也是一脸的嫌弃。 宋冕眼珠子一转,心里有了主意。他上前笑呵呵道,“大叔,要帮忙不?” 那老头一脸沮丧,“他娘的,这弗朗机人不认识咱这宝贝啊!我自己都不行,你就能卖出去了?” 宋冕坏笑道,“屁的宝贝,你这大力丸骗不了大梁人,这是来弗朗机人碰运气了,装什么装?” 听宋冕这么一说,老头瞬间不乐意了,“小伙子,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咱这是正经的大力丸,吃一粒管三宿,吃三粒管半个月呢。天竺高僧吃了都说好呢。” “那你咋不吆喝呢?”宋冕问道。 “哎,咱不是不会弗朗机语吗。”老头摊摊手,无奈道。 “这样大爷,东西我帮您卖,赚了钱咱爷俩二一添作五怎么样?”宋冕指了指他的大力丸。 “真的?小伙子,我可卖了一天了,一粒都没卖出去。”老头惊奇道。 “让我试试呗。”宋冕笑道。 “成。正好我也歇歇。”老头抱着有一搭没一搭的目的,递给了宋冕,并嘱咐那些是真的大力丸,那些吃了没多大用处,属于残次品。 宋冕跑到刚才的华人杂货铺,买了些纸张,用小刀裁剪成小方块,将大力丸一粒粒包起来,看着起码干净一些。 然后就在街道上吆喝起来。 “两克鲁扎多!” “两克鲁扎多!” 克鲁扎多是葡萄牙货币,大梁叫他们十字钱,跟朝廷的银子几乎等价。 之所以老太太敢让宋冕去弗朗机人手底下做事,就是因为宋家人之前做过海商,多多少少都会些弗朗机语。 而宋冕上辈子干过销售,怎么拉客户,他也门清。 满脸的笑容,正儿八经的弗朗机语,大声的吆喝起来。 老头瞪大了眼睛,心想,这小伙子可以啊。 在宋冕的吆喝下,终于有人拦住了他的去路,是个身穿云彩绸缎,戴着皮手套,踩着皮革的三十多岁的弗朗机人。 他盯着宋冕手里的纸包,好奇地开口道,“用弗朗机语卖东西的大梁人还是第一次见,奇奇怪怪的,你卖的什么?这么贵,开口就是两克鲁扎多。” 宋冕保持着商业的微笑,“这位英俊的绅士,这是龙虎丸,乃是宫廷秘药,只有皇帝陛下才能吃的宝贝,吃一粒可以让夫人夜里嗷嗷叫,吃两粒你就能横扫千军!” 弗朗机人一脸的质疑,“这里穷乡僻壤的,怎么可能有宫廷秘药。” 宋冕笑眯眯的开口,“前朝覆灭,从金陵流传出来的,您要是不信,可以尝一口,要是不管用,我肯定不要钱。” 说着,宋冕很有眼力地从纸袋里掏出老头给自己的真大力丸,递给了弗朗机人。 是有些红色的丸子,闻起来有一股淡淡的草药味,华夏之余西方一直有一股神秘的色彩。 男人也没多想,几乎一口就将药丸子吞了下去,宋冕想说你掰碎了,嚼一嚼都来不及。 两个人又在路边儿聊了一会天。 几乎几分钟的功夫,弗朗机人就感觉一股从内而外喷发而出的炽热。 血液似乎从心脏顶到了太阳穴,然后下腹不听使唤的开始怒吼,刚刚下船的疲惫,在这一瞬间仿佛一扫而空。 他舔了舔舌头,惊讶地问道,“这叫什么来着?” “龙虎丸,两克鲁扎多一粒,吃了让您如同龙虎一般威猛。”宋冕指了指手里的袋子,“您要是要的话,我看您英俊可以多给您一些。” 男人本来还有些犹豫,两克鲁扎多他可以买很多东西了,就买一粒药丸,有些愚蠢,可是效果真的是杠杠的,他感觉现在的自己可以一晚上打十个女人。 这东西吃进去见效快,男爵夫人再也不会说自己是个废物了。 男人果断地掏出一大把十字钱,“我要十粒,还有就是配方你卖吗?” 第十章 开局将大力丸卖给神父 宋冕苦笑道,“大明都没有了,上哪儿去找配方去,这是当初从宫廷里流出来的,用一粒少一粒的。” 弗朗机人一听,示意宋冕别走,去了一趟奢华的院落,不一会儿又拿出来一大把钱,塞给了宋冕。 “再给我多来一些,我准备将这宝贝献给男爵大人。” 宋冕微微一笑,说道,“我祖上做过宫廷御医,等我回去研究研究配方,没准儿能复原出来,到时候还来联系您。尊贵的绅士。” 弗朗机人满意地点头,“我就知道,不多花点钱,你是不会给我这个机会的。” 说完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下地址,拍了拍宋冕的肩膀道,“有机会来我们家玩,这东西如果研究出来,绝对是个大生意。” 老头等到弗朗机人走后,抓了抓后脑勺,“不是,小伙子,他想要配方,你就胡编乱造一个给他呗,好不容易找到个大傻子,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宋文启摇摇头,这不是骗不骗的事儿。 他扭头对老头说道,“以后我不在这,你可以继续卖你的大力丸,如果我卖了方子,让他知道是假的,他这买卖肯定就坐不下去了。” “拿着这些钱,以后弄点好材料,全都卖真的。这些弗朗机人漂洋过海,上岸的时间有限,对你这宝贝需求很大的。” 老头表情有些尴尬,凑到宋冕耳根旁小声道,“这玩意天天吃真的,不得吃死人啊,我这大力丸里还加了鸦片,我怕毒害乡亲们,这才跑到弗朗机人这里卖。” 宋冕下意识的看了老头一眼,竖起大拇指,惊叹道,“大爷,您是真牛啊!没事儿,反正不是在大梁人,您使劲儿卖就行。他们自己都往咱们大梁卖,让他们自己享受享受怎么了?” 宋冕说完,就继续吆喝。 不过他发现,卖完这一单之后,不论自己怎么吆喝,都没有人靠过来了。 毕竟二两银子的价格,不是谁都能出得起的。 而且这些弗朗机人漂洋过海,玩的是命,把这些金银看得重,想让他们掏出来可不容易。 他脑海之中有什么一闪而逝,却没抓住。 他扭头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边儿亦步亦趋的老头,说道,“大叔,你按照我的口号,接着喊,我得琢磨琢磨,接下来怎么卖。” 老头有些害怕,“小伙子,咱们已经赚了很多了,不行就算了。” 宋文启义正言辞道,“那怎么行?坑这些弗朗机鬼子的事情,多少都不算多。” 老头对于刚才宋冕三言两语就坑了那么多钱的事情很是羡慕,听了宋文启的话,打定了主意,开始扯着嗓子没命的喊。 果不其然,又有几个人过来试吃大力丸,不过试吃之后,愿意买的没几个。 只有个修女羞红着脸,偷偷地买了几粒回去。 老头重新陷入沮丧的神态,自己这也不行啊,看来以后不能来了。 这会儿天快黑了,偷偷来这里做生意的大梁人,都准备回去了。 路上的弗朗机人也在变少。 老头有些筋疲力尽的坐在一边儿,从腰间抽出旱烟,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着,时不时地还偷瞄一眼坐在不远处沉思的宋文启。 “小伙子差不多了。”老头安慰道,“不行咱们就把钱分了,各回各家吧,赚的也不少了。” 老头见宋文启不语,则继续道,“刚才我都卖给他们那个劳什子修女了,妈的,那外国老娘们长得也还不错,把灯吹了,也能嘿嘿......” 宋文启的眼睛蓦然亮了起来。 他终于有了主意,自己可以试试神父啊。这弗朗机人的品性不咋样,他们控制下的教会能有什么好人? 他记得上学的时候,不少人也是欺压百姓,欺男霸女。 这时候他们蜷缩在蚝镜,不代表他们就不邪恶了。 他就不信,神父老爷每天守着那么多如花似玉的修女,心里就没有任何波澜。 宋文启笑着说道,“大爷,收拾收拾,咱们去教堂试试运气。” 在街上溜达卖东西的时候,他也听罗马人议论了,说这里的神父挺有本事,靠自己一个人净化了很多无知的灵魂,皈依了教会。 那些新入会的修女,一个个都可虔诚了。 宋文启带着老头摇摇晃晃的去了教堂。 弗朗机人的势力扩展,离不开教会的支持,这会儿看起来富丽堂皇的教堂,竟然又要扩建了,百十个黑奴,正在哼哧哼哧地干活。 戴着十字架的神父,正在太阳底下监工,看着有两个大梁人靠近,立刻就来了精神。 “两克鲁扎多一粒!” “宫廷御药,免费试吃,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神父正在往这边儿赶,冷不丁的挺宋冕在那儿吆喝,听到免费试吃,瞬间来了精神。 “你懂我们弗朗机语?你是感受到了主的光辉,所以前来拜见我的吗?”神父温和地笑着说道。 宋冕操着蹩脚的弗朗机语,好久没用了,都有些生疏了,“我听到了一个金发碧眼的老者,很和气地跟我说,这里有一个辛劳的神父需要用药。” “哦?”神父惊讶道,“他老人家说弗朗机语,还是大梁语。” “自然是大梁语,当然也可能是他老人家全知全能的缘故。” 神父见宋冕长相英俊,谈吐不凡,兼之以汉人的身份出现在这里,这让他感觉自己的机会来了。 所以对他越发的客气,看着他手里的药丸,忍不住问道,“被主选中的子民,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药?” 宋冕微笑着说道,“此乃宫廷秘药,龙虎丸,吃了之后可以让人龙精虎猛,可以让那些让人感受到神力,如同骑士一般强壮。” “哦,我能试试吗?”神父更加好奇。 “当然,可以,尊敬的神父。”说着宋冕拿出一枚药丸递了过去,“此物,配着圣水服用,效果更佳哦。” 神父果然照做,命一名修女拿来了所谓的圣女。 他吃起来自然没有刚才那位大买主粗鲁,而是一口一口细嚼慢咽。 吃完之后,神父不免又开始试图度化宋冕,宋冕也开始跟他聊原罪,救赎,洗礼,听得神父是如痴如醉。 修女也颇为诧异,没想到一个东方少年,竟然如此懂得他们的教义。 他们都感觉自己眼前不是什么年轻的华夏少年,而是一个披着华夏外衣的忠诚牧师。 刚想跟少年郎再聊一聊皈依的问题,忽然感觉浑身燥热,那干涸许久的物件,忽然有了反应。 脑海里不由的浮现出那些漂亮修女的美妙身子。 浑身也有一股说不出的力气。 再看向修女的眼神也不一样了,他恨不得一把抓住修女娇弱的身体,并且撕碎她。 他咽了咽口水,“这,这,此物竟然如此神奇,我感觉我年轻了二十岁。” 宋冕适时道,“主的子民,经过冲冲封锁,将这神秘的宫廷秘药送到您手中,您现在已经试吃了一颗,请问您要不要再买一些呢?” 此时此刻,图穷匕见。 虽然你是主罩着的,但是你想要,也得花钱,老子是花了大力气送过来的。 神父连忙叫人拿来了大把的钱,递了过来,“你有多少,我都买了!” 第十一章 来的时候好好地,结果回不去了 “好嘞!” 宋冕看了一眼,那些在教堂里无忧无虑的修女,心中暗叹,“你们接下来可遭老罪了!” 接着,赶忙将所有的药丸拿了出来,神父看着眼前的神药,再感受着内心的澎湃,忍不住赞叹道,“你这药是好东西,你什么时候再来,咱们一起讨论主的光辉。” “包的,包的。”宋勉见钱眼开,说话也越发的客气。 他心里想的是,你最好天天吃,吃的你欲望不能,早死几年,省的你坑害我大梁百姓。 老头一共剩下了三十六粒大力丸,其中特效的七八粒,剩下的都是寻常的。 一股脑都被神父给豪爽地买走。 两个人揣着钱走在大道上,老头感觉自己跟做梦一样,半晌之后才开口道,“全卖出去了,咱们赚了一百二十两银子?” 老头越说越是震惊,“我卖大力丸,一辈子都没有卖那么多,我这是要变财主了。” 宋文启:“.......” 这位老同志,能不能收起您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宋文启没好气道,“刚才卖东西的时候,我打听了。来的时候,莲花径是随意通过的,但是回去可是要交税钱的。” “您确定这么多钱,你能顺利带回去?” 老头的脸立刻垮了下来。 所谓莲花径,就是朝廷设置的一道封锁蚝镜的关隘,别看蚝镜的弗朗机人多,可生死全都握在大梁手里,因为地方官一念之间,就能封锁关隘,断了他们的粮食。 蚝镜数万人,想要生存,就要定期找大梁买粮食。 这也是官府谋财的一种手段,当然也方便控制住弗朗机人的命脉。 同时官员也会通过关隘,收取赋税。 宋冕见老头沮丧着脸,又加了一把火道,“那些关隘的兵丁,都是些流氓无赖,你觉得他们会只是抽税那么简单吗?” 两人悄悄地站在关隘处看了一会儿,只见陆陆续续有小贩折返,被人家扒了裤子,光着屁股搜得干干净净。 稍微反抗,就是一顿暴揍。 这些小贩的钱财,往往会被洗劫一半以上的钱财。 甚至有些不配合的,直接杀了,脑袋挂在寨墙上。 老头都吓傻了,皱着眉头道,“这群兵痞,也太狡猾了,我刚才还想用屁股夹着。” 宋冕将钱放好,“先回去吃点东西,然后再说。” 老头只好收拾东西,无可奈何地跟他往回走。 汉人虽然陆陆续续走了,但街上依然有不少本土汉人出来游荡,宋冕感觉肚子有些饿,便找了一家面馆坐了下来。 老头瞪大眼睛,拽了拽他,“我出门带了饭哩,这里那么贵.......” “让您吃,您就使劲吃,不吃得饱饱的,怎么混过去!”宋冕看着眼前的老头有些发愁,“等咱们吃饱饭,看我操作。” 老头只好坐下来。 老板很快就端来两碗肉面,那香味伴着芫荽和葱花一飘,老头和宋冕的口水瞬间就流出来了。 宋冕自从回家之后,就天天跟着喝粥吃咸菜,肚子里都淡出鸟来了。 他趁着老头眼珠子焊死在面条上,赶紧用袖子擦了擦。 然后道,“今日合作愉快,赶紧吃吧。” 接着就跟老头一起埋头吃面,两个人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吃饱了之后,又要了两碗面汤,也都喝得干干净净。 这场面,宋冕自己都看不下去,但控制不住啊。 吃饱之后,打着嗝,宋冕扭头对面摊老板搭话,“大哥,我看到今天有读书人坐着小轿来这边儿,进了一处颇为宽敞的建筑,上面写着圣保禄,莫非是来这读书的?” “嗨,那哪是来读书的,那是鬼佬请的教书先生,弗朗机人在这开办了一处圣保禄学堂,去年本土的夫子得了麻病没了,汉语就只能从外面请人。”老板压低了声音说道,“现在好多人把自家的孩子送到蚝镜来读书,学习洋鬼子那一套,想着将来方便出海,跟鬼佬打交道,也方便些。” 宋冕咧嘴一笑,这不机会转眼之间就来了吗? 他隐隐约约的记得,自己之前做事的一家主家,就将公子送到了蚝镜来读书,叫的就是什么圣保禄初级学院。 他心里瞬间有了成算,又问道,“那些来这读书的少爷们,都是寄宿在蚝镜吗?” “咋可能,都说弗朗机人吃小孩儿,谁不怕自家孩子在这出事儿,他们每天放学都得回去,这不,再有半个时辰就差不多放学了。” 宋冕谢过老板,付了高昂的五十文的面钱,然后带着老头跑到圣保禄学堂门口蹲着。 这会儿都快天黑了,街道上人逐渐变少了,但是圣保禄学堂这边儿人却非常多,而且轿子、马车、人力车各式各样的都有。 只看了一眼,宋冕就就发现了华点,这些前来接少爷的小厮或者奴仆,多多少少在他们的交通工具里,都夹带了私货,也就是准备走私。 他就不信,这些权贵之家的奴仆,会老老实实地交税。 老头左右看了半天,感觉眼睛都不够用了,他是第一次来蚝镜发财,他如何也没想到,这里还有个大梁人如此多的地方。 宋文启并没有贸然过去,而是先习惯性地看了眼圣保禄学堂附近的商店,里面琳琅满目地摆满了各种新奇的西方玩意,甚至还有自鸣钟和火铳,不过价格都不便宜,估计一般人也买不起。 她一扭头,就看见一家铺子门口,一个妇人跪在地上,边上是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也就四五岁的样子。 在他们旁边儿,还有些倭奴,黑奴,高丽奴。 那妇人眼泪不断地掉,看着过往的行人,只要是汉人,就上前磕头,“贵人,您行行好,我们是被弗朗机人抓过来的,求求您把我们买回去.......” 那小男孩儿哭得声嘶力竭,一双大眼睛时不时地四处张望,眼睛里全是惶恐。 宋冕看完之后,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这该死的奴隶贸易。 如果他到了这般境地,他肯定不会让这些狗日的异族好过的,不弄得他们生不如死,那都不叫人。 随着异族人持续来大梁贸易,被偷盗、卖掉的女人和孩子肯定越来越多。 尤其是女人,这群异族光棍,会想尽办法搞女人回去给他们暖床,甚至为奴为婢。 宋冕收回目光,步履沉重地带着老头继续往前走。 他其实很是嫌弃这些权贵,他们属于第一批挣开眼睛看世界,甚至学习到先进知识的人,却没有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 甚至很多人,在人家地盘学了知识之后,心甘情愿地做了他们的走狗。 他们是怎么视若无睹看着自己的同胞被欺负的?还是说,他们压根不拿这些人当人? 两个人驻足停靠在学院不远处,刚才在商店里打听了,这座学院竟然创建于大明嘉靖年间,到现在已经有了一百五十年以上的历史,虽然经历过战火曾经被毁坏过,但这些年随着大梁的政策逐渐开放,又重新兴盛起来。 这两年,愿意将孩子送到这里读书的汉人权贵不在少数。 也就是说,在这里读书的人,要么是家长相对比较开明,起码跟家里老太太一样,对这个世界有一定清晰的认知,要么就是家里不缺钱,最起码也是个做海商生意的。 圣保禄学堂门口,也有些华人小摊子,大多数都是卖文具的,还有些卖西洋书的,给人一种民国影视剧的感觉。 宋文启跟老头这边儿刚驻足,就有老板好心提醒道,“二位,这些少爷一个个娇纵跋扈,不是谁都能占他们便宜的,你们要是想让他们带你们出去,还是别动这个心思。” “免得提前被揍一顿。” 宋文启眉头一挑,没想到自己并不是第一个想到这一点的。 “谢谢提醒。”宋文启笑道,“来都来了,不试试岂怎么行?” 第十二章 弹琵琶啊,弹琵琶 老头也撅着嘴,“那群兵丁脱裤子,还要掰开瞅一瞅,实在是有辱斯文。” 老头蹲在宋冕旁边儿,不住地挠着头,不知道这年轻人,还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惊喜。 不一会儿,学堂里传来了钟声。 钟声响起,门口的华人老板们一个个精神抖擞,站直了身体,准备迎接贵客。 不多时,便有汉人学生三五成群地走了出来,他们都穿着名贵的华服,看过去一水儿的俊俏少年,甚是养眼。 还有几个不开眼的倭国学生,被几个汉人学生生拉硬拽出了学堂大门。 “干你老母,你不是天皇伟大吗?你接着伟大啊!” “狗日的,还舔弗朗机人当爹,在我们大梁的的街上,我们才是爹!” “给我使劲儿揍!” 几个挨揍的倭国学子,哀求道,“看在主的面子上,别打了!” “放屁!上帝能管着这里?这里是妈祖说了算!接着打!” 宋冕看得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群娃娃学得怎么样暂且不说,这打小鬼子的手速是挺快的哈。 “粗糙!” “粗鄙!” “打人也是一门艺术,都是同窗,打死了人,回头学堂追究起来怎么办?” 宋冕大步上前,旁边儿几个华人老板顿时目瞪口呆。 这里是圣保禄学堂,是人家弗朗机人的地盘,打人的是一群公子哥,你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穷鬼,你怎么敢挑头的? 这些在这做生意的,都是小本生意,一个个讲究谨小慎微,那些公子哥根本不会看他们一眼。 小贩们默默的在心里给宋冕烧了纸,今天是他们第一次在蚝镜见到这个少年,应该也是最后一次。 因为他们都觉得,这少年会被沉海。 然而! 令所有人意外的是,这群正在打人的公子哥,竟然真的让开了一条道路,让宋冕走到近前。 圣保禄学院有学员五百多人,最大的也不过十七八岁,基本上都是嚣张跋扈的公子哥。 这些公子哥平日里飞鹰走马,正是热血沸腾,讲究义气当先的年纪。 “粗鄙,这些倭狗拳打脚踢能有多大的痛苦?”宋冕一脸嫌弃道,“给我五十文,我帮你们来一套前明诏狱审讯大法,让这些小鬼子,感受下极致的痛苦。” 正在一边儿看热闹的老头,心里咯噔一下子。 之前不是宫廷御医吗?咋换了个地方,就成了大明锦衣卫了? 本来就回大梁都难,再在蚝镜惹出祸事来,不得死在这? 就在老头愁眉苦脸的时候,只听得哗啦啦一阵阵声响,一大堆铜钱扔到宋冕手里的包裹上。 一个玉树临风的少年大手一挥,“我就是看这群小鬼子不爽,但是咱们一起往死里弄他们确实容易出问题。既然有人愿意出头,我就替大家花这个钱。” “兄台,说的是哪里话,真弄死他们也没啥,顶多回去让我爹打一顿!” “是啊,是啊!” “诶,有手套不用,为何要自己玩命?”少年看向宋冕,“兄台,敢问祖上是谁?手艺行不行?” 锦衣卫作为前朝的特务组织,即便是到了如今的大梁,依然在人们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记。 宋冕一抱拳,昂然道,“家祖北镇抚司小旗官!” 众人一听,不仅是锦衣卫,还是个小旗官,瞬间满脸崇拜之色。 刚才那玉树临风的少年更是大手一挥道,“请!” 这群倭奴本身就已经被走得筋疲力尽,宋冕招呼道,“老头,把他们双手捆了,衣服扒了,仰面扔在地上。” “对了,用他们的足衣,把他们的嘴堵住。” 老头瞬间打了鸡血,因为沿海百姓,就没有不讨厌倭奴的。因为从明朝开始,这群畜生就经常跑到内陆抢劫。 很快宋冕从一个仆从手里借来了一把刀,他掂了掂刀,眉头微蹙,似乎对重量不甚满意,但随即手腕一沉,刀背便精准地落在一个倭奴的肋部,开始来回地弹拨。 嘴里还哼唱起了小调,“弹琵琶呦,弹琵琶。 百斤倭奴弹成八十八呦。 活倭奴弹成了死倭奴呦。 弹完了琵琶,小倭奴要回家。” 起初,公子哥们还带着几分看热闹的戏谑,但当他们看到宋冕的手法并非胡乱抽打,而是精准的打击到肋骨上,并且嘴里还哼唱着有意思的曲调,少年们的表情从戏谑瞬间变成了目瞪口呆,乃至热血沸腾,全神贯注。 几乎每个人,对于倭奴都是发自肺腑的厌弃。 再看宋冕的表情那叫一个敬仰。 宋冕只是弹,还没剜他们的肉,但这些细皮嫩肉的小鬼子一样受不了。 瞬间汗雨如下,瞳孔放大,身体不住地抽搐起来。 这种疼,不仅仅是撕心裂肺的痛苦,还包括非常残忍的痒。 宋冕只是每个倭奴弹了十几下,这些人就表现出了生不如死的惨状,身体如同弯曲的河虾,不断地再地上抽搐,弹动。 “这真的是锦衣卫的手段,这不是弹琵琶吗?” “哎呦,真的是哎,我在一本话本上看过。” “看这群倭奴吃了老祖宗的手艺,就跟大夏天喝了冰饮一样畅快。” “本来还觉得不能手刃这群倭狗心里难受,如今看这位兄弟的手艺,顿时感觉心情舒畅。” “兄弟,我能不能来几下,我看你弹得不够狠啊!” 说着,一群公子哥直接忘记了刚才找宋冕做手套的事情,一人手里拿着一把仆人腰间的刀,有样学样地在倭奴身上弹了起来。 嘴里还整齐的跟着哼唱,“弹琵琶呦,弹琵琶......” 甚至还有些无师自通,用刀剑在他们的琵琶骨上一点点往下扣血肉下来。 不多时,又有不少华人学子出来,都一脸超爽地看着挨揍的小鬼子。 宋冕蹲在地上数着铜钱,老头负责时不时将倭奴嘴里吐出来的足衣重新塞进去。 时不时的有公子哥跑到宋冕面前,留下名刺,邀请宋冕去府上做客。 旁边儿做买卖的小贩,一个个目瞪口呆。 他们在这边儿做生意,有些年头了,一天能卖出去点东西,让这些少爷们赏赐点钱就不错了。 可这个衣衫穷困的少年郎,来了这一会儿的功夫就赚了一大把铜钱。 而且还博得了这群公子哥的好感。 一看就知道,今天多半不用被官府的差役掰屁股了。 宋冕将钱数的差不多了,照例分给了老头一些,然后拍拍手道,“诸位,差不多了,夕阳都要落山了,还不回家。” “真的等学堂的人出来阻止,面上就不好看了。” 差不多了,看见小鬼子爽一把,可不敢真的死人,到时候添麻烦,现在是利用这群公子哥过关的时候了。 第十三章 对方很贱,并且向你道歉 “打!” “使劲儿打!” “不要停!” 纨绔学子们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宋冕的喝止被彻底淹没。 宋冕的表情有些尴尬,他发现自己失算了。 本以为露了那手“弹琵琶”的绝活,就能镇住这群公子哥,让他们盲目崇拜,进而结交一两个公子哥,达到带自己平安出去的目的。 可他忘了,这群被家族扔到圣保禄学堂的纨绔,多是科举无望的主儿,平日最不缺的就是惹是生非的胆量。 此刻热血上涌,拳脚夹杂着对倭奴积压的鄙夷,越打越是癫狂,根本停不下来。 再看看那些皮开肉绽,奄奄一息的倭奴,宋冕头皮一阵发麻。 他来这一趟可没少打听关于倭奴、弗朗机、马六甲等诸国的情报。 尤其是倭奴,听在码头过来的汉人水手说,大量的欧洲货物途径澳门之后,会抵达长崎,同时收购回大量的金条和生丝。 这导致长崎的经济异常的活跃而繁荣,当地的年轻人也接受不了不少新思想。 而弗朗机人也意识到倭奴的重要性,便发展他们成为重要贸易伙伴和传教对象。 他们甚至还邀请倭奴人去欧洲参观,参加了教皇西斯托五世的就职仪式。 这些倭奴还个这些使者取了个特别装逼的称呼,叫天正少年团。 别看现在群殴倭奴,弗朗机人不管,那是他们故意挑拨倭奴和大梁人的关系,免得汉人和倭国人合伙起来做生意,将他们踹了。 但若是真的死了人,麻烦肯定不少。 宋冕这边儿头疼不已,那边儿又有几个学子从学堂出来,看着眼前热闹的场景,立刻跑过来,排队吆喝,“再弄他们两下!” “我还没排上队呢!” “都让让,下一刀会比较帅!” 宋冕有些着急了,这样下去可不了,全校的汉人学子,一人揍一顿这小倭奴,不是打死人那么简单了?那是得剁成肉酱啊! 真的弄死人,自己即便是能够平安回大梁,也少不了去官府吃一顿鞭子。 几个没见过如此凶恶阵仗的倭奴贵女,跳着脚,操着蹩脚的汉语,哀求道,“不要再打了,求求你们不要再打啦!” 宋冕的目光在这群公子哥上逡巡,这个时候,得找一个说话管事的人。 而人群之外,刚才花钱买凶的玉树临风公子哥,正瞪大眸子,一脸赞赏地看着宋冕。 虽然在他看来,宋冕刚才惩罚倭奴的手法有些粗糙,但是却给大家打开了思路,让一群小鬼子痛不欲生,并且还能及时抽身于外,足矣引起他的注意了。 蚝镜什么时候出的如此厉害的人物? 真的是小母牛探亲,牛x到家了。 宋冕明显也发现了公子哥,他穿越人群,走到金近前低声道,“没想到这位兄台有如此影响力,让那么多学子前赴后继地教训倭奴,真的是让人钦佩啊。” 那玉树临风公子哥闻言,略带羞涩的抱拳道,“一般般,还是兄弟你教得好。你休息过来了么,再去打两个倭奴爽爽?” 宋冕见状,苦笑道,“教训一二就够了,真的闹出人命来,又在蚝镜,弗朗机人难免偏袒,到时候派一队黑鬼过来干涉,大家伙难免吃亏。我劝兄台,赶紧勒令大家停手。” 公子哥闻言,这才反应过来。 打小鬼子虽然解气,可刚才给钱的是自己,原则上是买主啊。 这要是出了大事,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差不多可以了,想杀人,机会有的是!”一道公鸭嗓响起,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周围的学子们,瞬间安静了下来。 宋冕有些诧异,这公子哥可以啊! 见这少年郎开口。 刚刚排上队,使劲儿凌辱倭奴的少年,殷切地笑道,“原来是阮少爷,失敬失敬!您说不打就不打,咱们暂且饶了这群倭奴的狗命!” 阮少爷淡淡地“嗯”了一声。 公子哥趾高气扬地踢了两脚倭奴,“今日之事,权当给你们长点教训,再仗着弗朗机人的关照胡作非为,老子就弄死你们!” “今日之事,是我等的不对,谢阮公子手下留情,我等感激不尽。”为首一个鼻青脸肿的倭国少年走了过来,言辞恳切地朝着宋冕和玉树临风拱手致谢。 玉树临风冷哼了一声,“谢我做什么,是这位兄台给你们求情。” 那倭奴赶忙再行礼,“谢过这位公子。” 宋冕上下打量了一眼眼前的倭奴,淡笑道,“倭国人皮糙肉厚,名不虚传。” “我看诸位学子打得很爽,你们回去也好好练练,下次有机会,大家可以再来一场。” 闻言,倭奴嘴角狠狠地抽搐了两下,差点没骂出声来。 皮糙肉厚? 打得很爽? 八嘎,是你们打我们打得很爽吧。 宋冕懒得搭理小日子,转身看向身边儿的玉树临风,笑眯眯道,“兄台,事情结束了,赶紧回家吧,太阳都要下山了。” “没问题。”说完又嫌弃瞪了一眼倭奴,“还不滚!” 倭奴们逃得屁股尿流,走之前又是一顿行礼,眼神之中满是畏惧和惊惶,甚至还有些崇拜。 宋冕皱眉,这小倭子什么贱脾气,老子弹他们琵琶骨,他崇拜老子做什么? 难道本性就是贱? 就在这时,那些围观的商贩,也纷纷议论起来。 “竟然是阮家的少爷!” “难怪这么有影响力,一开口就制止了所有人。” “阮家可是昔日南明的抗鞑子的忠臣呢,听说这些年还出了不少秀才和举人,在官场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看样子应该是新来入学的,拿这些倭狗立威呢。不过看一群少年郎痛殴倭狗,真的是让人舒服,我都想过去踢两脚了。” 阮家? 这会儿宋冕也反应过来。 别说是香山县,纵观整个广东那也算是世家了。 看来这玉树临风的小胖子不仅有钱,家里还有权啊。 宋冕承认,这一刹那,自己心里很是酸楚。 自己奋斗一辈子的终极目标,可能真的只是人家的起点。 而刚刚展现出莫大影响力的公子哥,则掐着腰,示意大家赶紧散了。 玉树临风自己也要离开,却不料不远处突然蹿出一个汉人夫子,拽着玉树临风的衣襟,就是一通臭骂。 唾沫星子喷了玉树临风一脸,他也不敢有丝毫反抗。 骂了一顿,夫子还不解气,又砰砰给了玉树临风两拳,疼的玉树临风呲牙咧嘴,却不敢有丝毫反抗。 周围的公子哥都吓坏了,纷纷催促仆人赶紧带着他们离开。 宋冕看的一脸惊诧。 待夫子走后,这位树临风瞬间emo,沮丧着脸,独自坐在校门口不远处的石头上,也不搭理仆人,神色恹恹。 刚才的快乐消失不见了。 几个看热闹的商贩老板,本以为宋冕抱上了大腿,都一脸的羡慕,这会儿却发现,事发突然,他根本没坐上车,纷纷忍不住笑了起来,众人小声议论,甚至有人还跟卖大力丸的老头聊了起来,眼神之中颇有几分嘲笑之色。 “老兄,你跟这个孩子胡闹什么?” “那些公子哥是那么好巴结的?” “是啊,你看看,得罪了倭奴不说,最后还是出不去。” “我建议你,赶紧弄点水,洗洗屁股,一会儿官兵检查的时候,也少些麻烦!” 众人议论之下,老头也有些惆怅,但想到宋冕今日卖大力丸的手段,以及痛殴倭奴的畅快,往不远处一蹲,“我自是信他,你们还有脸嘲笑他。刚才打倭奴,孩子都动手了,你们就知道看着。” “呸!” 第十四章 彩虹屁大学士 嘲讽的声音,宋冕听得清清楚楚,不过他完全没往心里放便是了。 他刚才其实是有机会走的,但他没有上车。 因为他从那暴力夫子那恨铁不成钢的训斥声中,听到了崭新的机会。 一个接近阮家公子哥的机会。 玩就玩大的。 小鱼小虾没有意思。 看着不远处被夫子训的公子哥落寞地坐在石头上,嘴里念念叨叨的样子,再联想到刚才的残暴夫子,宋冕就猜到了对方的处境。 要么在学校里惹祸了,要么考试不及格,回家肯定没有好果子吃。 但是不回去,又不太可能。 毕竟汉人学子几乎不会留宿在这里。 眼下,只能在这里无助地拖延时间。 这种时候的公子哥,最容易洗脑,不对,最容易结交了。 思路打开,这就是无痛穿越寨墙,改变命运的大好机会。 科举是一条通天羊肠小道,攀登之难,让人望而生畏。 但是这种人相当于自带登天电梯的,自己可以蹭一蹭啊。 像是科举必须的资源、人脉,人家这边儿都不是事儿。 甚至为官后的施政方略,人家在家里,就已经耳濡目染了。 宋冕思索了片刻,他今日既然出来了,就必须抓住每一个机会。 他迈步走了过去,在小胖子身边儿坐下,双手出言安慰,而是拿着一本刚才打架的时候,不知道是谁从包里掉出来的《几何原本》,很是随意的翻着。 阮少爷正百无聊赖,心情烦闷,瞧见宋冕过来,还坐在自己一边儿。 下意识地往旁边儿挪了挪。 起初,他没在意对方。 可将近半盏茶的时间过去,身边儿人仍保持着看书的姿势,还时不时的啧啧称奇。 阮少爷狐疑的转身,仔细端详这个刚才收了自己钱,且当着大家面痛殴倭奴的英俊少年。 挑剔的目光在宋冕身上扫视了好几圈,公子哥有些垂头丧气。 比自己还好看,真的讨厌。 察觉到软公子的视线看过来,宋冕故意装作一副十分投入的模样,随意地在地上画着书籍上的符号和斜线。 阮少爷皱了皱眉。 他感觉对方在装逼,没好气地开口道,“你怎么还不走?装什么装?这玩意那么高深,乃是前朝大学时徐光启翻译过来的,后来又经过弗朗机夫子们的增删,很是玄奥,你能看懂?” 跟这种小屁孩构建关系的第一步,勾起他的好奇心。 就在刚才夫子痛殴他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想好了如何给对方洗脑了。 所以,宋冕佯装有些不悦,将书摊平,笑道,“有笔吗?” 软公子从怀里掏出一个文具盒,里面有满满当当的一盒双瓣合尖竹管笔,这玩意应该是钢笔的前身,比寻常的羽毛笔容量更大一些,缺点就是耐用性差。 有些竹管笔上,还镶嵌了亮晶晶的钻石或者金丝纹路。 宋冕微微皱眉,很是妒忌地在心里暗骂:真是差生文具多。 阮少爷本来表情有些得意,可一瞥之间看到了宋冕的嫌弃。 然后一脸不爽道,“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我,整天买那么多笔,连算术题都不会做?” 宋冕压低了声音,煞有介事道,“人再笨还学不会几何原本吗?” 其实,华夏人没有很多后世之人想象的那么落后。 诸如九九乘法表,勾股算术这些数学问题,前朝就已经非常流行了,甚至还有些高端的算数,诸如一元多次方程,天元术等高端数学会玩的人也大有人在。 但几何原本这东西,宋冕看了看,这确实并非是徐光启时代的译本,而是梁朝时期的译本,看起来确实有些抽象。 对于眼前阮公子这样的纨绔来说,确实有些过于艰难了。 骤然听到宋冕的话,阮少爷显然是吃了一惊,随后不屑嘲笑道,“你莫不是想要引起我的注意,在这胡吹大......” 还还没说完,就见宋冕用他的笔沾了些墨水,在纸上很是随意的写了一个答案。 “看看,这道题是不是等边儿三角形。” 嗯? 哦哦。 阮少爷的话被打断,下意识的开始演算。 宋冕看着他手忙脚乱,叼着笔头愁眉不展的样子,“你不会连等边儿三角形是什么都不知道吧?” 阮公子见状,高声道,“胡说八道,我是圣保禄学堂,那是最厉害的汉人学子!” “哦,那你怎么连这么简单的几何题都不会?” 看不起人!看不起人是吧! 公子哥虽然纨绔,但绝对不是真的不学无术。 被宋冕几句嘲讽,学着宋冕的样子,在书上歪歪扭扭写了好几行文字,然后大手一拍,“诺,是不是证出来了?” “你以为就你会啊!” 说完,这位阮少爷得意扬扬地看向宋冕,等着他气急败坏。 未曾想宋冕竟然拿起他写出来的答案,煞有介事地看了一会儿,然后认真且诚恳的点头,“不错,真不错,我纵横江湖多年,见识过不少青年才俊,你是第一个写得如此工整详实的,尤其是这条辅助线简直是神来之笔,绝了,啧啧啧,真的是绝了。” “兄弟,你将来必成大器。徐光启精通算数,做到了内阁大学士,我看你也不差嘛。” 宋冕见对方发呆,拍了拍他肩膀道,“靠打几个小倭奴成不了大事,但这算数如果学明白了,火炮的威力就能变大,射程就能变远,一炮下去就能死千千万万个小倭奴,那才是大本事。” 阮公子被宋冕的话惊呆了,瞠目道,“兄弟,我是什么货色我清楚,你说我能成大器?” 宋冕眼神坚定,目光欣赏,“自然,向你这样上进有为,敢于积极接触新鲜事物,并充满了热血的年轻人,肯定能成为拯救这个时代的英雄的!” “那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公子哥,又有谁知道,咱们大梁病了,而且病得不轻呢?” “洋人的学问,武器,贸易,方方面面都在快速前进,而我们却在止步不前,甚至后退,这是极其危险的事情。” “所以请你不要气馁,不要被一两次的批评打击倒下,家族的兴旺需要你,国家和百姓也需要你。” 阮公子被宋冕这一波直白的彩虹屁给吹爽了。 脸蛋白里透红,浑身酥麻,甚至有一种人生遇到了知己的畅快感。 这世道,终于有人看出他的阮惊海的不凡了。 于是,这位阮公子面颊微红,白皙的手指有些扭捏地搓着手中的笔,低声道,“其实,我也没你说的那么好,我上课也总是走神的。” “我还经常偷看过修女洗澡。” 宋冕见阮公子这般姿态就知道,差不多了。 哪个少年郎,心里没有个英雄梦呢。 即便是再受宠的公子哥,其实在他的家里,也缺乏尊重,也缺乏父母把他当大人的机会。 他想趁机给这位公子哥再加点猛料。 结果那公子哥看了看天色,摇头道,“兄弟,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大梁了,你是本地的华人,还是香山县的?我欲与你同行,你再给我讲讲几何原本如何?” 宋冕心里一喜,嘴上却淡淡道,“我自己也能出去的,毕竟向我这么.....” “来嘛,来嘛,贤弟的马车不错的,里面还有糕点,刚才打了倭奴,想来你也累了。”说着,就拽着宋冕往车上跑。 宋冕有些尴尬道,“我还有个老仆!” “哎,既然是老仆,就让他跟我的仆人一起吧,你放心,那些狗兵不敢欺负我的人。” 说着便不管不顾地拉着宋冕上了马车。 看热闹的华人老板,看着宋冕被请上了车,就连老头也安稳的坐在了一架牛车之上,跟这仆人们有说有笑,瞬间傻了。 当下有人嫉妒道,“凭什么啊?他们这就是不用交税了吗?” “我错过了什么?刚才如果我去痛殴两拳小鬼子,是不是也能跟公子哥们结伴而行?” 见自家公子终于上车了,老管家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去四处打听打听,刚才给咱们家公子讲算数的小哥是谁家的,平日里在这里都做些什么。” 老管家看着屁颠屁颠在车上傻笑的少爷,由衷感慨道,“刚才那小哥的算数水平之高,怕是比那些洋夫子都厉害,若是施恩得当,没准公子以后也能多个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