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果》 第1章 chapter1 二零二六年四月五日,清明。 沈翊霄死了。 每年的清明,本就孤寂的陵园更平添了一分萧肃。男孩被一阵尿意憋醒,刚光着屁股蛋从炕上爬下来,就见着老人已经佝着背穿戴好了衣裳,正悄悄地把钥匙插进锁孔里。 “这天才刚亮,您咋起这早?” 他光着鸟问,炕上被碎花布挡着的木窗正缓缓透进一层淡色的光。 老人没顾着他,那把生了锈的钥匙卡了三四次才解开锁,他把锁从门栓上取下,才弯腰拎过门旁的痰盂放到了男孩面前。 “尿好了擦干净些再上炕,”他轻咳两声,一早上就开始下起了梅雨,清明时节雨纷纷,湿气入骨,浑身不自在:“我去给人开门,很快回来。” 说罢,他拿过挂在门上的另一把钥匙出了门后,又带上了门。 那串钥匙是开陵园小门的。 死者生前是生人时最讲究就是‘面’,生前争脸面、顾体面,死后成一捧灰了,活着的亲人也都要顾全这份体面。要给人开门也都请人家走大门,光明正大请逝者亲人进门,如果不是生前干烧杀抢掠勾当的,哪有让人走小门祭拜的道理? 这段道理他从小听得耳朵都长茧子了,怎么今天这讲道理的人还逾矩了?男孩不满地心想。 他彻底睡不着了,抖了两下擦都没擦就上了炕,掀开碎花布,扒着窗台就往外望。 小门有些锈了,藏在半人高的杂草里,依稀能看见两抹影子。其中一个佝偻着脊背,戴着草帽——是他爷爷。 另一个身影颀长,身段笔直,雨滴浸湿他衬衣的肩头,连带着怀中一大捧香水百合也都蔫蔫的,他抬起被杂草遮挡住视线的另一只手,将一整箱王老吉递给了老人。 男孩眉头一挑。 两人没有过多的交流,男人送完东西,不等提醒,空出的手一下就找到了挂在小门后的表格,利落地签上了自己的姓名。 小门平时不开,登记表都没人用,要不是他从那边掏出来,男孩自己都不知道原来门后还挂着一份登记表。 ‘吱呀——’ 门发出老旧轴页转动的声音。 男孩双眼直直盯着地上的王老吉,明知故问:“爷,谁来啦?” “一个认识的。” “哦,他常来啊?你都认识他了。” 老人弯身拎起他的痰盂,闻言回头瞪了他一眼:“谁会乐意常来这?” “那他人挺好的,还给你送东西。”男孩‘嘿嘿’两声,直冲着地上的王老吉去,“他以后还来不?” 老人脸色神色凝滞了一瞬,随后把登记表往木桌上一放,端着痰盂出了门:“不来了吧。” 男孩缺心眼,还缺个门牙:“是是是,要没啥事谁乐意天天往这跑,晦气呢......” 阖不实的门缝透进阵阵凉风,他直嘟囔着冷,揣着罐王老吉钻回暖和的被窝里头。风拨弄起张张登记表上泛黄的纸。 年覆岁岁,岁过年年。 日期一页页往前翻,字迹逐渐从秀气变得潦草,最终三年前的第一页静静地被压在最下面。 ‘周翊’ 周翊。 石碑上纂刻着和登记表上一模一样的姓名。 沈翊霄抬脚走过这条三年来踏过无数次的泥泞小道,临到碑前时脚步一顿。 石碑很简陋,就算不跟别人家比,也还是很简陋。上头什么名讳都没刻,什么前缀都没有,就只刻了躺在这里的这个人的姓名。 姜媚选址选得很好,在陵园小小一角的一颗大树下,夏天不热,冬天还能挡风。 他捧着花的手指泛凉,木讷的神情麻痹了所有的感知,早年见到这处石碑的痛苦和绝望已经如死灰般寂静。 沈翊霄从口袋里摸出烟来,凉风吹着打湿的衬衣终归还是冷的,他用牙咬着烟,又去拿打火机,手指已经僵得泛白,动作都有些不大灵活。 ‘啪’ 清脆一声,火苗在风中颤颤巍巍,打着抖。 他将烟凑了过去,正要点燃时,风一吹,火苗灭了。 沈翊霄一怔,又重新打了火。 风又吹了过来。 他沉默地盯着打火机许久,蓦然失笑:“行吧,不抽就不抽。” 要说世界上谁最了解沈敬青,那沈翊霄不敢夸下海口。但如果要说世界上谁最懂他,那除了沈敬青没人有资格开口。都说孩子越长大越有父母的影子,在他们这,就是弟弟越长大越像了他哥。 沈敬青抽烟,沈翊霄想学,被他哥拿皮带抽了几下后就老实了。 沈翊霄心知肚明哪有什么牛鬼蛇神,只是恰好树底下风大罢了。但因为沈敬青的离开太突兀,让他总是因为一点小事情就容易多想,左脑的思想怒斥右脑,右脑又痛批左脑的想法,天天他就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相互蹦跶,险些要得失心疯。 周遭的风在火苗灭了后就平息了许多,他站在他哥的石碑前,脚步没动,认真且执拗地一点点用目光描摹,像是要将它纂刻进脑海里又像只是在怔怔地发呆。 生前高高的一个人,死后就小小的一处坟。 良久,沈翊霄像留遗言一样,轻声地自言自语:“让我再好好看你一眼。” 风彻底平息了下来,四周静悄悄的。 他双手捧着那一大捧香水百合,上前单膝跪地,小心翼翼地放置在了石碑前。 风又大了,一阵接着一阵,像是有人在刻意挽留什么。但这回沈翊霄走得决绝,连一次回头都没有。 他从小门离开,小门上挂着的登记表已经被人收走。从今天起,再也没有人会往小门走了,守陵的大爷也终于可以不用在为了他连续三年都早上五点起床开门。 上了车后,暖气开到最大,后车座被关在猫笼里的猫主子发出不爽地哈气声。 沈翊霄今天第一次没去哄它,他上了驾驶座后,盯着它好久,直到猫也察觉出不对劲,不再哈气只是警惕地盯着,沈翊霄才开口:“你去了别人家记得要听话,这次再因为洗澡跑出去,就没人会去找你了。” “喵呜?” 那只被他和沈敬青养的膘肥体壮的三花终于发出了今天的第一声疑问。 沈翊霄面色不改,发动了车,驶离了郊区陵园。 车一路开往市中心,最终停在了一栋别墅区门口,隔着老远沈翊霄就看到了站在保安亭门口的姜媚。 车堪堪停在了离别墅区还有一个路口的停车位上,沈翊霄下车,从后车座上拎起猫包,走了过去。 姜媚只是在睡衣外边套了件风衣,脚上还踩着拖鞋,她搓了搓手,余光正好瞥见沈翊霄拎着猫走来:“翊霄,饭吃了没?这天这么冷,怎么就穿这么点啊?” 她一边拿过沈翊霄手中的猫包,一边就想揽着他往里头走:“我买了包子馒头什么的,你小时候不是最喜欢吃豆沙......” 沈翊霄下意识抽离了被姜媚揽着的手臂,两人皆是一愣。 他斟酌了两下,最终找到了一个拙劣的谎话:“我吃过了。” 姜媚尴尬地将被风吹散的长发别到耳后,点了点头:“那......今天你有事吗?有时间的话,今晚你李叔过生日,我们一起吃顿饭?” 他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如今只剩下姜媚,一再推脱面上也实在过意不去,沈翊霄张了张口,正要答应时,却看见了姜媚身后的身影。 现在他名义上的父亲,姜媚现在的丈夫,也是她口中的‘李叔’,李硕沅。他正抱着一个哇哇大哭的男孩,另一只手牵着一个扎着小冲天辫的女孩,不知所措地站在小区门口。 小孩的哭闹声传入姜媚耳畔,她‘哎呀’了一声,朝沈翊霄笑了笑:“你看你叔叔,就不会带小孩。” 随后在自己大儿子和另外两个小孩之间抉择了一会,还是跑了过去将哇哇大哭的男孩抱在怀里轻声哄着。 母亲短暂的犹豫被他尽收眼底。 算了。他在心里轻轻说。 看着面前一家人的样子,觉得自己的到来真的很突兀,他应该回家去,但将猫交给姜媚后,家里就真的没人了。 沈翊霄轻轻攥紧了拳,又立刻松开来。 姜媚跟李硕沅嘱咐了几句,小女孩就提着猫包跟他爸爸和弟弟回了家,姜媚轻轻抓住沈翊霄的手腕,察觉到他手正泛凉,心疼地搓了搓:“这里冷,跟妈上楼吧?” 沈翊霄垂眸往母亲那双保养得当的手上看了眼,李硕沅对她很好,一点苦都舍不得让她吃。他重新抬起眼帘,将手抽了回来,轻笑道:“我今天还有事,没办法了。帮我跟李叔说一声生日快乐。” “什么事啊,连吃顿饭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吗?” “很忙,公司的事。”沈翊霄按开手机,扫了眼屏幕后,就转身离开,“你快点回去吧,这里风大,你身体不好,待会感冒了。” “欸!翊霄!” 沈翊霄没有回头,他装聋作哑,想像方才在陵园里一样决绝。 “等等!” 姜媚的话被风冲散,沈翊霄不去注意身后,他想:猫托付好了,人也看了,应该就没有...... “你哥给你留了东西——” 猝然,他身形猛地一晃。 本来给自己树立了坚不可摧堡垒城墙的沈翊霄,在顷刻间,顿然轰塌。他不止脚步停住,而是浑身都僵住了。 路口的绿灯最后一秒消失,彻底变成了红灯,对向车道的小轿车看着一脚已经踩上斑马线的沈翊霄,观察着他的举动,生怕车一开他就冲到面前碰瓷,直到看着他默默收回了脚才发动车辆。 姜媚轻喘着气,手颤抖着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东西。 沈翊霄瞳孔微缩,一早上不改的神色终于有了变化。 静静地躺在女人手掌心的,是一枚钥匙。 她把钥匙交到了沈翊霄的手中,随后握着他的手缓缓攥紧,在这个世上唯一一个跟他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好像知道了什么,她的手仍在发抖,语气却很坚定:“你要知道,你哥留下来的东西不多,都在老房子他的房间里。” 沈翊霄:“......” “你要是想他了......就打开看看,我知道你接受不了,但人都是要向前看啊。就算......就当是为了你哥哥,你也要好好活下去,不要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他最挂念的就是你了,你要是出了什么事,他该有多难过。” 沈翊霄攥着那把钥匙回了沈敬青和他的家,在沈敬青死后,这里只能算作是一栋休息用的房子。 当车停入车库时,沈翊霄才发觉这把钥匙他攥得太紧,深深嵌入了掌心,留下了一道暂时消不下去的印子。这处钥匙形的印子和他左手腕内侧没去干净的纹身一起留在了皮肤上。 他将那串钥匙跟家门钥匙扣在了一块,随后把它们放在玄关的鞋柜上,和另一把孤零零的家门钥匙靠在一块。之后又将手腕上小小一串佛珠取下,放在了茶几上枯萎的玫瑰干花旁。 开好窗通风、扫完地、洗完盘子后,沈翊霄来到卧室,推开了衣柜门,从里头取下单独挂在一旁的白衬衫后,他拿着水果刀,最后看了眼这栋房子。 随后毅然决然走进了独卫。 浴缸里放满了水,他攥着那件白衬衣,抬腿坐了进去。 水立马溢了出来,在流水哗哗声中,他攥紧了那把水果刀。 我错了,他想。 他不该越界的,如果那天没有喝醉、如果那天没有克制不住去亲了他哥、如果他不喜欢沈敬青—— 人在濒死的时候心里的恐慌与恶意会不断放大,会没有任何余地地去嘶吼怒骂,去责备那些是是非非,对或错。 饶是他爱沈敬青,他也会去憎恨。 如果不是沈敬青,他怎么可能会变成一个同性恋。 痛苦与无缘由的憎恶已经折磨着他够久了,刀从手腕上一划而过,一切也都结束了。 小区下有个游乐场,小孩的嬉戏声能通过风传入耳中。 在鬼抓人的倒计时里,沈翊霄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我将和你永远埋葬在绵延不尽的满山沃野中,肉身腐烂于淤泥,水天连一色,共候经年。 总是希望得偿所愿,可所愿皆无偿。 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沈敬青车祸身亡。在他走后的第三年,沈翊霄在家中自杀身亡。 第2章 chapter2 眼前一片黑暗,脑袋像是被人强制按进深水中,昏昏沉沉。喉间存在着一股异味,并且还在不断翻滚上涌,食道像是被某种液体填满了一样。 沈翊霄正心说他怕不是因为太想他哥,被孟婆强制灌下孟婆汤时—— 他脖颈脉络暴起,喉间一痒,终于忍不住干呕出来:“呕......” 这一下,像是把刚才脑袋里的水全都吐出来了,耳侧短暂失聪后,大量杂音涌进他的思绪里,有起哄声、争吵声、鬼哭狼嚎的嘶吼歌唱,最后在他耳边逐渐清明的,是少年担忧地询问:“你没事吧?” 沈翊霄被吵得太阳穴突突直疼,眼皮颤抖着抬起,却猝然被眼前景象震惊。 面前的不是什么奈何桥,旁边也没有种着彼岸花,更没有白发老翁拿着汤往他嘴巴里灌。周遭逐渐清晰起来,两颗硕大的球形彩灯高高挂在天花板上,不断交替闪烁着紫白色的光,一大块LED面板正播着当下爆火偶像团体的MV,音量被调到最大,强劲的鼓点震得人心颤。 左手腕蓦然一阵疼痛,他下意识缩了一下。 原本简单缠绕在手腕上的纱布顿时就散开了,滑落到沙发上。 当看清自己手腕上纹的东西,和身旁少年的长相时,他情不自禁,由衷地发出了重生后的第一句话:“我......” 我去。 这是他上辈子做过的唯二的混蛋事。 在高二最关键的时期,翘了晚自修,跟一群不认识的人拼了一个KTV包厢。他身边这个青年,是他曾经的同学,叫陈凭,性子软弱,成绩又不算好。他上辈子干的另一件混蛋事就是酒醉后亲了人家,刚好被其他同学看到了,告到教导主任那边结果陈凭被记大过,回家休整了。 这件事自觉对不住,只是因为那天喝醉后把他跟沈敬青背影看重了,下意识就嘴了过去。把人当替身还闹到这种程度,沈翊霄上辈子求爷爷告奶奶,才让替沈敬青收拾烂摊子的郑庆波闭了嘴,老爷子给他从小擦屁股到大,处理这事也只是说好好去给人家赔礼道歉,这事他哥不知道也最好。 结果郑庆波那边替他瞒住了,没过两月,沈翊霄自己说了。 就是今晚。 作孽,沈翊霄在心里狂吼。猩红地眼睛一眨不眨,死死盯着墙上的电子钟,血红色的阿拉伯数字正一下下跳动。 等到午夜十二点一到,郑庆波就会跟夜晚的灰姑娘一样,准时出现打开包厢门,然后把他捉回车上。 上辈子他醉的半死,晕乎乎被拖回车上,刀都架在死刑犯脖子上了还在乐呵呵傻笑。 沈敬青从不会给秋后问斩的时间,时间太久了,他却仍然记得他哥语气很冷,他说,我记得没教过你这些乱七八糟的,是谁教你的? 沈翊霄一阵头疼,他记得很清楚,仗着不能打酒鬼,酒鬼说话没有逻辑的原则,他直接自曝说,没人。是我自己学的,因为我把他看成你了,所以我才亲他。 他不知道郑庆波有没有跟沈敬青说了他干的那档子破事,只是在酒精操控下,脑子一热就想将自己所有的话都搜刮出来,完全没去管前后两句话有什么关联,只一味的掏心掏肺一字一句,满怀热血地告诉沈敬青他有多爱他。 但最后很明显,沈敬青并不想让姜媚生了两个儿子,沈家还断了根。 沈翊霄一番肺腑之言感动不了他的钢铁大哥,并且成功让自己的膝盖因为跪了一晚上,变成了废铁。 真的恍若隔世的记忆在脑海中抑制不住地浮现,短暂地讶异后,紧接着就是难以抑制的狂喜与后悔。 他当时太鲁莽,太冲动,青春期荷尔蒙的躁动和酒精的作祟让他一时就鬼迷心窍。在沈敬青死后,明知他是意外车祸身亡,但沈翊霄却总觉得他哥的死跟前一晚他逾矩的那个吻有关,是他的越界才导致沈敬青开车时分了心才出了车祸。 现在重来一世,沈翊霄试图站在沈敬青的视角看待自己,从小一手带大的弟弟,突然有一天干出这种事,如果他是沈敬青他难免也会觉得失望,沈敬青那么守节懂礼的人,免不了会去自我检讨,然后一分心——就出了差错。 沈翊霄深吸了口气,觉得那时候自己真的太自我了,完全不顾沈敬青。 他哥一个老古董,思想哪有那么开明。 悄然间,电子钟已经到了午夜十二点。 陈凭刚想开口说什么,包厢的房门被人从外打开。 声音将众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沈翊霄轻轻将那口气呼出,从沙发上站起身,因为有点醉,起身时还踉跄了一下。他掀起眼帘朝对方看去,刚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和以往一样的笑容时,他的脸顿时僵住了。 进来的身影和上辈子一样,大步地朝他走过来,步幅却要更大,脚步更稳。 沈翊霄下意识将左手校服外套的袖子往下扯了扯,遮挡住了手腕。 不对,他在心里默念。当时就算他再醉,也不会看错人。 更别说是他哥。 上一秒还出现在回忆里的人,下一刻就出现在了面前。 但此刻,沈翊霄并不想和他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男人收腰设计的西服上没有一丝褶皱,领带系得标准,一枚银色的领带夹就别在上头,他周身散发着与四周格格不入的气质,蓦然出现在其中显得格外突兀。 他样貌极佳,尤其骨相优越,面相斯文儒雅却又透着股骨子里延伸自皮囊外的矜傲,独特于其他人的气质与出色的外貌,两者相加让他显得格外不近人情。 沈敬青的出现,本应该让失而复得的沈翊霄感到激动与欣喜,但当这个死了三年的人真的又安然无恙地站在自己面前,他却感到浑身冒起了冷汗。 高兴是肯定的,更多的......是来自于监护人抓包的畏惧。 他爸宫哲宇和他妈姜媚,就跟游戏里随机刷新的NPC一样,不触发关键剧情都见不着人。 听郑庆波说一家四口好不容易聚在一块的那天,是为了给他取名字。 其实那一阵他爸都忙,本来都不打算给他取名字了,是他哥第一次请求他爸回来帮他取个名。 宫哲宇应该是真的忙,什么五行八字都没管,算命也都没算,拿着本新华字典跟他妈和沈敬青招呼:“翻到哪页就是天意,老天爷赐的名字。” 一翻:“大。” 他妈跟着附和:“‘大’字好啊,海纳百川,心胸宽大。” 郑庆波找补:“这好,大福大寿,早年村子里能干的都是‘大’字辈的......” 沈敬青:“......” 他爸再一翻:“壮。” 沈大壮。 一听就是‘哞’一声,扫完两大碗饭,扭头就冲去田里狂耕二里地的。 他妈和郑庆波没反驳,兴许他们真的不怎么在意。 只有沈敬青没开口,沈翊霄想多半是他哥的沟通技能点数还没有达到能和这三个人交流的级别。 后来,沈敬青不知道从哪找人算了他的五行八字,算出来他五行缺水——爸妈缺心眼。 还好宫哲宇和姜媚给他生了个哥,大壮也终于是在沈敬青的冷脸下没用上。 沈大......他有了自己的名字,他哥取的,翊霄。 从那天起沈翊霄就知道老天不该信,他能相信的就只有他哥沈敬青。爸妈都这样了,沈翊霄本该摸爬滚打,吃杂草喝露水,野蛮生长,却因为有了个大哥,他有了一个地方去,有了个榜样学,在沈敬青的庇护下茁壮生长。 他的监护人从一开始就是沈敬青。 所以在大哥死后,他的家一夕之间轰然倒塌。房子还在那、家具也没变、那只胖三花还会喵喵叫,生活里所有事物都还在井然有序运作着。 但沈翊霄就是感觉变了。 沈敬青车祸摔出高速围栏外,车跟人一起坠入崖底,警方那边找了十天才找到已经出现巨人观的尸体。 找到尸体通知家属来认遗物的那晚,沈翊霄开了瓶沈敬青珍藏的酒,坐在阳台的吊椅上,喝了吐,吐了洗干净再喝。一直到吐不出来,就扣着嗓子眼让自己吐出来,他不知道什么东西糊了一脸,只知道自己视线模糊了,眼眶发疼。 祸害完所有的酒,他就去偷沈敬青柜子里的烟,一根一根,一条一条地抽,抽到喉咙发疼,扣着嗓子能吐出带着血丝的泔水。 生前能跑能跳的一个人,再见面就静静地躺在杂草里,身上爬满了密密麻麻肥硕浑圆的蛆虫。 沈敬青活着的时候,沈翊霄爱他、怨他,气他看不见自己真心,当看见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后,之前种种的情绪,爱也好,气也罢,好像都化作过眼云烟,被席卷而来的狂风一击溃散。 取而代之的是一样莫名其妙的东西。 对待他哥的全部复杂爱意好像一夕之间都没了,他只知道从今往后,天大地大漫漫长途,再也没有一个人陪着他走下去。 他觉得很惬意,再也没有无名的东西栓着他的心脏,也没有任何他需要牵挂的。抽烟、喝酒、熬夜,也再也没有人可以管束他。 ......再也没有人可以管他。 他以为什么事都击垮不了的大哥,生命其实也跟路边杂草一样脆弱。 三十一岁的沈敬青死了,连带着沈翊霄也死了。 那个时候喝下的酒和没抽完的烟,在此刻的滋味竟然刹时又涌了上来,沈翊霄喉间一阵干涩又有些痒,他咽了咽唾沫,喉结上下滚动却如同隔靴搔痒。 沈敬青读不出沈翊霄的复杂情绪,他那双完全不含半分**的桃花眼往旁边醉醺醺的几个大汉和身着清凉的小姐身上一扫,剑眉微蹙,再看向沈翊霄的眼神里夹杂了几分寒意:“你翘了晚自修就是来这里?” 沈翊霄:“......” 就算再来一次,他还是不敢在没有酒精控制的情况下,与沈敬青对视、辩解,更别说替自己狡辩。 比起宫哲宇,沈敬青更像那个严父。 “说话。” 周围有人觉得不对劲了,逐渐停止了打闹,有几个脑子一热,懵着脑袋就想上前赶人,立马被身边的同伴拦了下来。 沈敬青这幅皮囊一看就让人走不动道。可惜,当他那双眼一睨过来,管你是十八岁妙龄少女还是八十岁老太,都会立马扭头跑得比赤兔马还快。 他哥不喜欢女的,更不喜欢男的。钱权都不在意,内心寡淡地跟出家人没什么两样,要不是在沈翊霄的事情上他会认真点,内心无挂无念,哪天真出家当和尚了,沈翊霄都不意外。 “对不起......”沈翊霄上下唇一碰,语气放得很轻,再加上嗓子沙哑,说出口变了味道。他是道歉的那个,说得像是沈敬青逼他干这件事后反咬一口怪罪他一样。 兄弟两样貌个顶个出色,沈翊霄眼尾微垂,不知道此刻自己的样子惹人心疼。这副样子任谁看了都不忍心再对他说重话——除了一手带大他的沈敬青。 “我记得我没教过你这些乱七八糟的,是谁教你的?”沈敬青眼神凝滞,脸色更冷,“如果不是你班主任直接找到郑庆波家里,你还要和他瞒我多久?沈翊霄,你是真的没人管了是吗?” 沈翊霄轻轻打着颤,指甲深深嵌入掌心,留下几块月牙状的印子。 完了,沈翊霄心说,郑庆波多半也迫于沈敬青‘淫威’之下把底裤都交代干净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就将错就错,顺水推舟。 在沈敬青眼皮子底下撒谎不是件容易的事,上辈子沈翊霄就不敢,一直都是直白来直白去,这不,直来直去,对于他哥感情这件事上也不撒谎,第二天他哥就死了。 沈翊霄克制住紊乱的呼吸,压制着自己悸动的心跳,努力地让自己看上去真诚点。他不敢抬眼去和沈敬青对视,他知道,只需要一眼他所有的伪装都会在他哥沉默地注视下溃不成军。 “没人,是我自己学坏了。” 和上辈子一样。 他嗓子暗哑,发声时像沙砾在摩擦着喉咙柔软的内壁。沈敬青依然不声不响,沉默地注视着他,将他所有的小动作尽收眼底。 但下一句话,让沈敬青垂落在身侧的手一僵。 沈翊霄不想重蹈覆辙,他这辈子只要沈敬青好好活着,作为他的哥哥,好好活着。去他的狗屁感情,这种见不得光的东西他还是藏着就好了,也得给他们沈家留个后。 抱着绝对不能再重蹈上辈子所有覆辙的想法,一股强烈的使命感骤然涌上心头,沈翊霄连带着说话都微微有了点底气:“我也没想瞒着你,想等稳定一点再跟你说,哥......” 他突然的开口让沈敬青呼吸一滞。 “我喜欢他。” “......” 不知道是不是出于血缘关系,沈翊霄下意识觉得这句话出口后,周遭温度速降。这种无名的恐惧也有几年没感受过了,他有些迟钝地抬起眼帘,还没对上他哥的视线,就又听见沈敬青开口。 “你说什么?” 语气更僵。 如果说刚才他只是对于小辈不成器和犯错事的一种气恼,现在已经丝毫不克制自己的怒意。 沈翊霄怔怔地望着他。 他从没想到沈敬青原来这么恶心同性恋。 其实这也好,给了他足够的勇气说服自己,不要再去靠近沈敬青。 沈敬青死后,他三年过得浑浑噩噩,像是一并把他的魂带走了。他哥就是他的恶果,只要抛掉了,就一身轻松了。 沈翊霄在心里劝告自己,全然忽视了沈敬青几乎蒙蔽了眼的无名怒意。 他轻声对着沈敬青说:“我喜欢他,我喜欢陈凭。” 第3章 chapter3 跟沈敬青沟通是一件堪比考研考公的难题,沈翊霄考了十八年都没过。 自沈翊霄有意识以来,他哥从小所有喜怒都不喜欢表露在脸上,判断他高兴还是生气全靠猜测,光一个‘嗯’,沈翊霄就能推导出四五种结果,十五岁的沈敬青是这样,二十九岁的沈敬青还是这样。 面上他毫无波澜,亲耳听到自己弟弟出柜了还是不将情绪外露在脸上。 也就比重生前年轻了五岁的沈翊霄被他的注视看得心慌,咽了咽唾沫,有些不安道:“哥?” 保持着成年人礼节的沈敬青只是越过面前的弟弟,目光落在了缩在角落的陈凭身上,那道视线太冷还参杂着莫名的恨意,陈凭下意识打了个冷颤。 沈翊霄心情复杂,编织谎话欺骗他哥的滋味实在不好受,他不想让沈敬青失望,不想让沈敬青觉得他无药可救。他这辈子——乃至上辈子,最在乎的就是他哥的认可。 跟多数东亚家庭的孩子一样,他们出生被寄托了太多太多期望,在成长过程中头破血流也要咬牙往上爬,只为了父母的一句赞美或者一声认可。宫哲宇和姜媚顾不上他,他的追求对象就慢慢变成了大哥。 沈敬青不像是那种会夸赞他的,除去小时候,沈敬青对他最大的称赞也只是一句“不错”,那三年里每每午夜梦回,他都会遏制不住去痛斥沈敬青的冷漠,他想要得到的夸赞,想要获得的需求不能满足,所以在时间蹉跎之下,需求不断膨胀、异化、扭曲,到最后彻彻底底收不住的一腔爱意。 三年间他恨沈敬青要比爱他多多了。 可他又能怎么办呢。 又不能去把他坟给刨了,他在心里轻声念叨。 沈敬青冷着脸色,转身就走,他的视线一挪开沈翊霄才敢呼出一口气,绷直的脊背也慢慢松了下来,他个子拔得快,冬季外套已经小了一截,没特意往下拉,袖子立马蹿到了手腕上边一点。 “带他回去。” 走到门口的人突然沉声对着郑庆波开口道。 都不用等他动手,沈敬青前脚下的楼,后脚沈翊霄就跟了上来。 凌晨的街道空旷寂寥,深夜冷风吹得更急躁,钻进后脖颈直起鸡皮疙瘩。两辆车一前一后停在KTV门口,沈翊霄沿着上辈子的记忆跟着上了后面的那辆改装过的SUV,半边身体刚钻进车里,就被他哥一个眼神瞪了过去。 “你去前面那辆。” 沈翊霄一怔,轻轻“唔”了声,悻悻地又钻了出来。 上了车,系好安全带,车发动后就开了出去。窗外的景色不断掠过,像捕捉不到的色块,沈翊霄上辈子自杀的时候才二十三岁,短短五年时间,原来变了这么多。 五年前这块临江取名叫‘海豚湾’的地还没有建小区,一眼望去都是黄沙杂草。中医院也还没拆,但他知道,没过两年,就会爆出中医院院长挪用公款,故意高价出售抗癌药物坐牢的新闻,然后这家医院就被拆掉改建其他的了。 至于最后建了什么沈翊霄没机会看到,因为在他自杀的前一年这项工程好像出了事,建一半下令工人全部撤走了,一直到他死了的那天都没重新动工。 重新回到十八岁,本来是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他却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一直到车开进熟悉的小区,他才逐渐回过神来。小区里景别变不了多少,恍惚间有种前尘与现世交错的幻觉。 跟着沈敬青一路从电梯到家门口时都还觉得有些不大现实,他是在自杀前去寺庙里求得下辈子投胎还跟沈敬青做兄弟,但不知道是不是心不诚还是财不够,佛祖光听后半句了,忘了前半句。 他回到了他哥车祸的前两年。 重生这种事情沈翊霄只在那些短视频推文里听到过,从没想到这种奇幻的经历发出现在自己身上。 当看到房子里一尘不变的布置,沈翊霄双手搓了搓脸,确认不是梦。 他生怕待会一进卫生间,看到的是自己的尸体。 这是求之不得的机会,如果真的是因为上一世自己的不懂事间接导致沈敬青的死亡,那现在这个时间点还有得救。他对他哥的感情本身就是错的,他不该再狂妄自私地将自己扭曲的感情施加给沈敬青。 他心里这么想着,从鞋柜上拿下自己的拖鞋,转身关上了门。 沈敬青没有去理会身后的沈翊霄,他将钥匙放在鞋柜上,换好鞋后先去洗了手,随后手指勾着领带结,松了松将它解了下来,在手上将它细细叠好。 沈翊霄不敢说话,分明是回了自己家却觉得浑身都是束缚。 气氛凝重,跟真死了一个人的凶宅一样。 “哥。”他试探着开口,“我错了。” 沈敬青手上动作没停,垂眸专注地做着自己的事。 “我不该翘晚自习,让你担心。” 修长的手指捏着领带的动作一滞。 “不该骚扰同学。” 沈敬青:“......” “不该喜欢他。” 那双手的手背上青筋绷起。 上辈子沈翊霄借着酒劲有什么说什么,把他哥当小姑娘一样调戏又**,搜肠刮肚出来一堆自认为很感动的情话絮絮叨叨说到第二天起来嗓子哑。 这一世再借他一百个豹子胆他都不敢了。 “对不起,哥。我不该喜欢一个男的,我已经知道错了。”沈翊霄略微沉吟放缓呼吸,认真道:“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再做这种违背道德的事,这辈子不会、下半辈子也不会。” 沈敬青依旧沉默,不知道在想什么,手中的领带折的扭曲,被他随意对折了两下,抓在了手中。 沈翊霄等着他哥下判决书,等半天没等到。他悄悄抬起眼帘朝沈敬青那边看去,他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转过身,一双眼没有蕴含任何情感地注视着他。 大概是三年没领教沈敬青的冷脸,沈翊霄发觉自己已经读不懂他在想什么了。他有些茫然,木讷的脑袋实在猜不到沈敬青此刻的情绪,“......陈凭那,我会自己去跟他说清楚——” “把佛珠摘了。” 凌晨屋内僵峙许久的沉默终于被打破,沈敬青终于开口。 牛头不对马嘴的接话,沈翊霄怔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沈敬青说的是他右手戴着的那串佛珠。 这是他十五岁生日那年沈敬青给他的。 珠子是圆润有光泽的木,颗颗手工打磨制成,用红线串在一块。每颗珠子没有和尚戴着的那么夸张,只有手指指甲盖大小,姜媚说这是沈敬青为了他在庙里求来的。他哥给的时候却跟他说,只是去寺庙当义工,人家送的。 沈敬青不是那种会撒谎的人,事实他都是直接说,完全不管伤不伤人,毁不毁气氛。 沈翊霄权当姜媚是为了哄他。 无论期间发生了多少事,只要是有关于沈敬青的细枝末节,他都记得清楚,也是这点珍贵的前尘往事,在三年里一直如针尖般,根根扎进心脏表层。没有一根能深入到心底,却带来的是又疼又痒,密密麻麻延至余生的刺痛。 沈翊霄按他说的挽起右手袖子,将佛珠摘了放在茶几上。 “跪好。” 命令的声线恍若和很久以前的音轨重叠,沈翊霄没有迟疑,双膝一弯跪在了地上。 沈敬青只是通知完就扭头进了卧室,连看都没看沈翊霄一眼。视线被虚掩着的房门阻挡,沈翊霄轻轻叹了口气,埋怨这一切都是他自讨苦吃。 但脑回路一转,跪在这里总比跪在陵园里的滋味要好,沈翊霄自我安慰的技能已经达到了顶峰,没两下就说服自己接受了要跪一晚上的事实。 沈翊霄放宽心态,抬眼观察着房子的布置装潢。他从小跟沈敬青住在宫哲宇乡下的一栋房子里,后来四岁那年大火,他哥带着他搬到了另一栋老房子里头。平平安安过了几年,十三岁那年,他爸死了,他妈嫁给了别人,本来他是该跟着他妈的,结果可能是因为当时年纪还小,撒娇对于当时的沈敬青来说还有用,他凭着单纯且直戳他哥心窝子的一句:“哥,你不要我了吗?” 那天后,他就跟着沈敬青搬到了现在这个小区里头。 虽然沈敬青话少,但终归一个人在的房子,和两个人在的房子,无形中的氛围磁场还是不一样的。 本来之前他一个人待在房子里的时候就容易想多,现在沈敬青重新回到了这栋房子里,过往更多的细节逐渐浮现了出来。 “呜——” 沈翊霄思绪被打断,他偏过头去,视线一顿。 从沈敬青房里通过门缝钻出来的,是一大一小两只猫。大的那只黑猫膘肥体壮,近视眼要是远一点都看不见它被肚子遮住的后两条腿,跟在它身后出来的是体型偏小但脂肪含量极高,也是一员猛将的三花。 沈翊霄总是怀疑沈敬青是养殖界奇才,就算不干现在这份工作,去养猪场都大有人要。这两只都是他捡回来的流浪猫,沈敬青平时不常回来,家里就沈翊霄一个人,在某天沈敬青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就偷偷捡了学校外的两只流浪猫回家。 刚回家那段时间两只猫饿的骨瘦嶙峋,一摸都能摸到骨头。刚开始沈翊霄还能准时准点给他们喂奶喂猫粮,有段时间忙学考,他自己都吃了上顿忘下顿,也就有一餐没一餐喂猫了。 直到学考后,他有精力分给两只猫时,就已经发现家里两位公主已经成功从‘一条’变成‘一坨’,从细长的茅,直接变成了防御的盾。 他是知道沈敬青已经默许他养猫,但碍于他哥有一点点洁癖,怎么想也不该是沈敬青帮他喂的,就连去问,沈敬青也只是回他一句:“我没那么闲。” 沈翊霄很相信他哥,因为他哥从不撒谎。 从小到大沈敬青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直到那天早上他通宵下楼想要找水喝,在楼梯上就看见沈敬青穿着睡衣,拿着他买的速冻猫粮往猫碗里倒,两只猫饿的直叫唤,音调此起彼伏,你唱完我接着唱,就绕着沈敬青的脚在转圈。 沈翊霄再定睛一看......他哥左右脚鞋穿反了。 沈敬青还睡眼朦胧地喂完猫站起身,那只三花还想要他抱抱,沈敬青那双藏着寒意的桃花眼垂眸盯着它许久,还是轻轻用脚拨弄开了。 沈翊霄知道,他哥在内心做了一番抉择,最终还是洁癖占据了上分。 他哥看到他,眼里没什么情绪。 他看着他哥,最后假装梦游利落地滚回了房间。 从那天起,沈翊霄推翻了姜媚是为了哄他的看法,从书包里掏出佛珠手串戴在了手上,除了洗澡就没摘下过。 这两只猫给他平淡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乐趣,但重生一回,沈翊霄已经料到了接下来的发展。这只黑猫在他高考失利的那天,因为吃了有老鼠药的死耗子,晚上就断了气,这只三花被他送给了姜媚养。 既然老天给了他又一次的机会,沈翊霄抿了抿唇,面色坚定。 他不会再让任何珍视的人或物离开。 两只猫粗暴直白认定谁给饭给得大方谁是爹的原则,看着沈翊霄狼狈地样子,故意扭着肥臀到他面前晃悠。 尾巴一摇一晃,按照之前,沈翊霄多少会不服气伸手抽它们屁股,然后骂一句吃里扒外的东西,但现在他只是低头看着两坨猫在他身边懒散地来回踱步,心里也觉得很满足。 小动物第六感强的可怕,顿时两只猫四目相对,察觉到今天这个玩意有点不大正常。它们停下步伐,同时抬眼望去—— 房间的门又开了。 沈翊霄视线从它们身上,回到了沈敬青房门前,只一眼他就僵住了,浑身骨骼不可控制地轻轻颤抖起来。 沈敬青脱掉了西服外套,只穿着里头简单的黑色衬衫。哪怕是穿在里头的内搭,他还是把最后一颗扣子全部扣上,常年锻炼的身材将衬衫完全撑了起来,下摆拦进西裤中,整个人显得猿臂蜂腰。 他拎着一根皮带,面上没有半分情绪,比起之前被斯文儒雅外表装点的沈敬青,沈翊霄还是更惧怕这个时候的他。 沈敬青只拿皮带抽过他一回,上一世他翘晚自习,缠着他表白了一整晚,沈敬青也只是罚他跪着。那一次还是因为他抽烟,把自己呛得差点送到医院里头,他哥才下手打得他。 沈翊霄看着沈敬青一步步朝他走来,只觉得心脏跳到了嗓子眼。 为什么?是因为他没按着上辈子的走向发展,所以导致的结果? 沈敬青难道还想用皮带把他从同性恋抽回正常人不成? 沈翊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沈敬青打人不是开玩笑的,被抽的两下他的掌心充血肿了整整三天,一握拳就疼得直叫唤。他顿时就感觉一条冰锥直戳心窝,浑身血液直流而下到脚底。 “手。”沈敬青居高临下扫了他一眼,薄唇一张一合,命令道。 沈翊霄乖乖地伸出手,掌心朝上。 时间被拉的很长,两只猫隐约察觉出不对,叫了声,两腿一蹬,肥胖的身躯跟个小炮弹一样就弹射到了沙发上。 两只猫奸诈得很,知道情况不对就只会跑得远远的。两坨肥硕的身躯不在面前挡着,沈翊霄顿时感觉孤立无援。就算重来一次他还是害怕得五脏六腑都感觉绞在了一块。 在他哥扬起皮带准备往下打的时候,他摆脱掉恐惧对躯体的控制,蓦地咬牙脱口而出:“我其实,也没那么喜欢男的......”